澳門刑法典分則罪名釋義
目錄
第一章 侵犯人身罪
第一節 侵犯生命罪
一·殺人罪
二·加重殺人罪
三·減輕殺人罪
四·殺嬰罪
五·應被害人的請求而殺人罪
六·慫恿、幫助或宣傳自殺罪
七·過失殺人罪
八·棄置或遺棄罪
九·墮胎罪
第二節 侵犯身體完整性犯罪
一·普通傷害身體完整罪
二·嚴重傷害身體完整罪
三·減輕傷害身體完整性罪
四·過失傷害身體完整性罪
五·參與毆鬥罪
六·虐待未成年人、無能力之人或配偶又或使之過度勞累罪
第三節 侵犯人身自由罪
一·恐嚇罪
二·脅迫罪
三·擅作之內外科手術或治療罪
四·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五·使人為奴隸罪
六·綁架罪
七·挾持人質罪
第四節 侵犯性自由及性自決罪
一·強姦罪
二·性脅迫罪
三·對無能力抗拒之人之性侵犯罪
四·對被容留者之性侵犯罪
五·性欺詐罪
六·未經同意之人工生育罪
七·淫媒罪
八·加重淫媒罪
九·暴露行為罪
十·對兒童之性侵犯罪
十一·對受教育者及依賴者之性侵犯罪
十二·奸淫未成年人罪
十三·與未成年人之性慾行為罪
十四·作未成年人之淫媒罪
第五節 侵犯名譽罪
一·誹謗罪
二·侮辱罪
三·侵犯對死者之思念罪
四·侵犯行使公共當局權力之法人罪
第六節 侵犯受保護的私人生活罪
一·侵犯住所罪
二·侵入限制公眾進入之地方罪
三·侵入私人生活罪
四·以資訊方法作侵入罪
五·侵犯函件或電訊罪
六·違反保密罪
七·不當利用秘密罪
八·不法之錄製品及照片罪
第七節 侵犯其他人身法益罪
一·幫助之不作為罪
二·使人不受澳門法律保障罪
第二章 侵犯財產罪
第一節 侵犯所有權罪
一·普通盜竊罪
二·加重盜竊罪
三·濫用信任罪
四·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
五·竊用交通工具罪
六·搶劫罪
七·毀損罪
八·加重毀損罪
九·侵佔不動產罪
十·更改標記罪
第二節 一般侵犯財產罪
一·普通詐騙罪
二·保險詐騙罪
三·飲食或服務詐騙罪
四·資訊詐騙罪
五·簽發空頭支票罪
六·勒索罪
七·勒索文件罪
八·背信罪
九·濫用擔保卡或信用卡罪
十·暴利罪
第三節 侵犯財產權罪
一·損害債權罪
二·蓄意破產罪
三·非蓄意破產罪
四·袒護債權人罪
五·擾亂競買罪
六·贓物罪
七·物質上幫助罪
第三章 危害和平及違反人道罪
第三章 危害和平及違反人道罪
一·煽動戰爭罪
二·滅絕種族罪
三·煽動滅絕種族罪
四·為實施滅絕種族而作出協議罪
五·種族歧視罪
六·施以酷刑及其他殘忍、有辱人格或不人道之待遇罪
七·為施以酷刑而僭越職務罪
八·嚴重之酷刑及其他嚴重之殘忍、有辱人格或不人道之待遇罪
九·檢舉之不作為罪
第四章 妨害社會生活罪
第一節 妨害家庭罪
一·重婚罪
二·偽造民事身份罪
三·誘拐未成年人罪
四·違反扶養義務罪
第二節 偽造罪
一·偽造或使用虛假文件罪
二·偽造或使用具特別價值之文件罪
三·公務員偽造或使用虛假文件罪
四·偽造或使用虛假技術注記罪
五·損壊或取去文件或技術注記罪
六·偽造證明罪
七·使用虛假證明罪
八·使用他人之身份證明文件罪
九·假造貨幣或證券罪
十·假造硬幣或證券罪
十一·與偽造貨幣或證券者協同而將假貨幣或假證券轉手罪
十二·將假貨幣或假證券轉手罪
十三·取得假貨幣或假證券以使之流通罪
十四·假造印花票證罪
十五·使用或取得假印花票證罪
十六·假造印、壓印、列印器及圖章罪
十七·取得假印、壓印、列印器及圖章罪
十八·非法使用印、壓印、列印器及圖章罪
十九·偽造、使用虛假度量衡罪
第三節 公共危險罪
一·有關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質罪
二·有關侵犯通訊之工具罪
三·造成火警、爆炸及其他特別危險行為罪
四·釋放核能造成危險行為罪
五·違反建築規則及擾亂事業罪
六·污染罪
七·使供應養料之物質或醫療物質腐敗罪
八·傳播疾病或將化驗或處方改變罪
九·醫生拒絕提供幫助罪
十·造成與動物或植物有關之危險罪
第四節 妨害交通安全罪
一·劫持航空器、船舶或火車又或使之偏離路線罪
二·妨害運輸安全罪
三·危險駕駛交通工具罪
四·妨害道路運輸安全罪
五·危險駕駛道路上之車輛罪
六·向交通工具投射物體罪
第五節 妨害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寧罪
一·侵犯宗教感情罪
二·侵犯已死之人應受之尊重罪
三·酗酒及吸用有毒之物質罪
四·利用無能力之人行乞而加以剝削罪
五·公然教唆犯罪罪
六·公然讚揚犯罪罪
七·組織、領導或參加犯罪集團罪
八·組織、領導或參與恐怖組織罪
九·實施恐怖活動罪
十·參與、引起或指揮騷亂罪
十一·參與、引起或指揮武裝騷亂罪
十二·違抗解散公開集會之命令罪
十三·以實施犯罪恐嚇罪
十四·濫用及虛構危險信號罪
十五·濫用名稱、標誌或制服罪
第五章 妨害本地區罪
第一節 妨害政治、經濟及社會制度罪
一·暴力變更已確立之制度罪
二·煽動以暴力變更已確立之制度罪
三·破壞罪
四·煽動集體違令罪
五·通謀外地罪
六·侮辱本地區象徵物罪
七·脅迫本地區之機關罪
八·擾亂本地區機關之運作罪
第二節 妨害國家及國際組織罪
一·侵犯享有國際保護之人罪
二·侮辱官方象徵物罪
第三節 妨害公共當局罪
一·抗拒及脅迫罪
二·違令罪
三·縱放被拘禁之人罪
四·公務員幫助脱逃罪
五·因看守時之過失造成脫逃罪
六·脫逃罪
七·違反判決所定之禁止罪
八·被拘禁之人之騷亂罪
九·破壞受公共權力拘束之物件罪
十·弄毀記號及封印罪
十一·撕除、破壞或更改吿示罪
十二·僭越職務罪
第四節 妨害實現公正罪
一·作虛假之當事人陳述或聲明罪
二·作虛假之證言、鑒定、傳釋或翻譯罪
三·賄賂作虛假證明罪
四·誣吿罪
五·虛構犯罪罪
六·袒護他人罪
七·公務員袒護他人罪
八·瀆職罪
九·律師或法律代辦之瀆職罪
十·違反司法保密罪
第五節 執行公共職務時所犯之罪
一·受賄作不法行為罪
二·受賄作合規範之行為罪
三·行賄罪
四·公務上之侵佔罪
五·公務上之侵佔使用罪
六·公務員在法律行為中分享經濟利益罪
七·公務員侵犯住所罪
八·公務員違法收取財產罪
九·公務員運用公共部隊妨害法律或正當命令之執行罪
十·公務員拒絕合作罪
十一·公務員濫用職權罪
十二·公務員違反保密罪
十三·公務員違反函件或電訊保密罪
內容簡介
澳門法律叢書
澳門刑法典分則罪名釋義Antações da Parte Especialdo Código Penal de Macau
編輯説明
序
版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