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內地與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分別有各自的法律制度,這些法律制度既有共通之處也存在很大差異。隨著四地聯繫日趨緊密,其法律差異所導致的區際法律衝突也日益突出,因此有必要對四地法律制度進行比較研究。本書通過對比分析祖國大陸、香港特區、澳門特區、臺灣地區四地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管轄制度、審判組織及法院、當事人、證據制度、調解制度、强制措施、訴訟費用、相關訴訟程序等方面的內容,全面闡述了四地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差異與聯繫,這對於反映四地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發展狀况和若干規律性問題、應對四地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區際衝突具有重要的現實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