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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明朝中国海商与澳门开埠陈 文 源内容提要: 澳门开埠在中国历史乃至世界近代贸易全球化的进程中,均称得上是一重大事件。葡萄牙人占领马六甲后,很快与活跃于南海的中国海商合作,先后在广东、福建、浙江沿海进行走私贸易。中葡商人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对明朝的贸易体制与东南沿海社会秩序造成冲击。在闽浙地区遭受明朝政府清剿后,中葡商人重返广东沿海,向广东官府疏通后,得以入居澳门进行定点贸易。当时广东海防的主要矛盾是明朝朝贡贸易体制与中、葡商人之利益冲突,澳门开埠乃为纾解这一矛盾而建立的缓冲平台。关键词: 明朝 华商 葡商 澳门开埠 朝贡体制澳门开埠将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与新兴的贸易市场相连接,逐步改变了明朝政府与外国的互动模式,成为中国乃至世界历史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曾备受学界的热议。然而,关于澳门开埠的原因,虽然经历了几个世纪的争论,却一直没有达成共识。现存的主要观点有四种: 第一,认为 16 世纪 50 年代,葡萄牙商人协助明朝政府剿灭珠江口的海盗,从而获准入居澳门,形成了 “驱盗说”①。至今许多西方学者仍然坚持这一说法。第二,《广东通志》记载澳门开埠过程时称: “嘉靖三十二年,舶夷趋濠镜者,托言舟触风涛缝裂,水湿贡物,愿暂借地晾晒,海道副使汪柏徇贿许之。时仅蓬累数十间,后工商牟奸利者,始渐运砖瓦木石为屋,若聚落然。”② 中国学者据此而形成“受贿说”。第三,因应当时朝廷急需大量龙涎香而有限度地开放海禁,葡商因此逐渐移居澳门,从而形成了 “香料说”③。第四,20 世纪初,布拉加(J. M. Braga) 根据葡国远东舰队首领莱奥内尔·德·索萨 (Leonel de Sousa) 致葡国王①②③金国平: 《TCHANG-SI-LAO 其人文海钩稽——— “海盗说”溯源》,《中葡关系史地考证》,澳门,澳门基金会,2000 年,第 61—100 页。[明] 郭棐纂修: 《(万历) 广东通志》卷六九《番夷》,《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济南,齐鲁书社影印本,1996 年,史部第 198 册,第 700 页。参见梁嘉彬《明史稿佛郎机传考证》,包遵彭主编《明代国际关系》,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68 年,第 39 页; 金国平、吴志良《澳门历史上的“香”“烟”论》,《早期澳门史论》,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7 年,第 117—138 页。
196 中 国 史 研 究 2018 年第 2 期子的信函内容,认为澳门开埠是索萨与汪柏和平协议的结果,因而提出了“协议说”①。美国学者查·爱·诺埃尔 (Charles E Nowell) 在总结葡萄牙在东方建立霸权的情形时认为,“部分是靠武力征服,部分是靠外交手腕”②,其意蕴涵着澳门开埠是中葡外交努力的结果。如今澳门已经回归中国十余年,而澳门开埠原因在学界仍然有可探讨之处。考察以上各种论点,不难发现,中外学者虽然立场不同,见解各异,但其思路基本一致,就是将此问题置于中葡外交关系的框架之中,试图为澳门开埠寻找政治定位,其结果就是淡化了对贸易港的经济功能的探讨。事实上,澳门开埠首先是对近代贸易全球化回应的结果,主要属于经贸议题,然后,随着澳门社会的发展,葡商鸠占鹊巢,澳门问题逐渐成为中葡交涉的政治议题。因此,探讨澳门开埠的背景与原因,应当重点关注明朝朝贡贸易体制与贸易全球化趋势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考察明朝政府、中国海商、葡国商人等各方利益的妥协与平衡。唯其如此,方能更真切地反映澳门开埠的本质,客观评价其在近代全球化进程中的历史意义。在澳门港埠的形成过程中,中国海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学者囿于传统的思维,一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有鉴于此,本文拟以中国海商的角色为主线,对澳门开埠的时代背景、过程以及早期的港口管理进行探讨,为此课题的深入研究提供一个新的思考路径。一地理大发现使贸易全球化成为可能,以葡萄牙、西班牙为首的西方新兴贸易市场乘此加速东进,寻求与神秘的东方国家发展经贸关系。葡萄牙远东舰队征服印度西南海岸的科钦等地后,公元 1508 年,葡萄牙王室派遣一支舰队,远航马六甲,并谕令舰队首领塞格拉 (Diogo Lopes de Sequeira) “必须探明有关秦人的情况”③。当时,马六甲已是一个相当繁盛的贸易集散地,也是中国海商环南海贸易圈的重要港口之一。塞格拉首航马六甲,与中国海商有了初步接触,并了解到中国人的一些生活习惯与性格,留下了“良好印象”④。①②③④〔葡〕布拉加 (J. M. Braga) 撰,王伟译: 《第一次中葡和约》,《文化杂志》 (澳门) 创刊号,1987 年第 1 期。布拉加,又译作白乐嘉。〔美〕查·爱·诺埃尔 (Charles E Nowell) 著,南京师范学院教育系翻译组译: 《葡萄牙史》,香港,商务印书馆,1979 年,第 153 页。《寻找秦人》,金国平编译: 《西方澳门史料选萃 (15—16 世纪)》,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 年,第 17 页。〔葡〕洛瑞罗 (Rui Manuel Loureiro): 《葡萄牙人寻找中国: 从马六甲到澳门 (1502—1557)》,吴志良、金国平、汤开建主编: 《澳门史新编》,澳门,澳门基金会,2008 年,第 1 册,第 19 页。按,洛瑞罗,又译作罗理路。
明朝中国海商与澳门开埠 197为了控制马六甲港口,公元 1511 年,葡属印度总督阿方索·德·阿尔布克尔克(Afonso de Albuquerque) 决定武力征服满剌加王国。当时中国海商正想启程回国,阿尔布克尔克强留他们多住几天,目的是让他们目睹葡人的勇敢善战,以及满剌加王国灭亡过程,在回国后向中国皇帝报告。周景濂认为,阿尔布克尔克占领满剌加时,“颇留意中国商人之行动,结欢中国商人,而预为后日与中国通商之地步”①。葡萄牙人占领马六甲后,很快与明朝中国海商建立了贸易合作关系。公元 1513年,葡萄牙王室商务代表乔治·欧维士 ( Jorge lvares) 受命租船载货,随中国船长蔡老大 (Cheilata) 的船队抵达广东沿海的 Tamo 岛,② 成为首批到达中国沿海的葡萄牙商人。因受朝贡贸易体制的限制,欧维士一行被禁止上岸,但在中国商人的协助下,他们得以卖掉所有货物,并“获利甚丰”③。公元 1516 年,拉斐尔·佩雷斯特洛(Raphael Perestrello) 奉葡印总督之命又率领 30 名葡萄牙人和马来人乘坐中国海商的帆船前来广东沿海贸易。此次航行与中国海商的合作十分愉快,获利达 20 倍之多。在返程后,他说: “中国人愿意同葡萄牙人友好相处,他们是非常好的人。”④广东地方官对中葡商人联合在沿海进行走私贸易的情况也有所了解,陈文辅称:“近于正德改元,忽有不隶贡数恶彝号为佛郎机者,与诸狡猾凑杂屯门、葵涌等处海澳。”⑤ 面对这一情况,广东地方官并没有简单地予以驱逐,相反,为了解决地方财政问题,他们设法加以利用。正德十二年 (1517) 广东右布政使吴廷举建议对传统的朝贡贸易制度进行改革, “命番国进贡并装货舶船,榷十之二……勿执近例阻遏”⑥。此议获准后,为中国海商协助葡商混称贡使前来广东沿海贸易提供更多的便利。因此,谈迁认为: “自吴廷举不限年,至即抽货,致蛮夷杂沓。”⑦面对巨大的市场潜力,却因受限于明朝的贸易体制,不得不混迹别国使团,偷偷摸摸地进行贸易,显然无法满足葡商的意愿。为了能在广东沿海贸易常态化,葡商试图在朝贡体制内寻求更大的、合法的活动空间,开始效仿明朝藩属国的商人,“联合①②③④⑤⑥⑦周景濂编著: 《中葡外交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年,第 7 页。按,阿尔布克尔克 (Alboquerque),周书译为“达步奎克”。《欧维士初来》,金国平编译: 《西方澳门史料选萃 (15—16 世纪)》,第 32—35 页; 林梅村: 《寻找屯门岛》,郝雨凡、吴志良、林广志主编: 《澳门学引论: 首届澳门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年,第 583—606 页。Tamo,一般认为是广东台山市的上川岛。〔英〕亨利·裕尔 (Henry Yule) 著,张绪山译: 《东域纪程录丛》,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 年,第 143 页。吴志良、汤开建、金国平主编: 《澳门编年史》,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9 年,第 1 卷,第 24—25 页。[明] 陈文辅: 《都宪汪公遗爱祠记》,[清] 靳文谟: 《(康熙) 新安县志》卷一二《艺文志》,《广州大典》,广州,广州出版社,2015 年,第 35 辑第 63 册,第 143 页。《明武宗实录》卷一四九,正德十二年五月辛丑,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6年,第2911页。[清] 谈迁撰,张宗祥校点: 《国榷》卷五一,正德十五年十二月己丑,北京,中华书局,1958 年,第3209 页。
198 中 国 史 研 究 2018 年第 2 期推举一人为首领,借贡使之名,行贸易之实”①,于是,第一个打着葡国王室名义的使团来访明朝。这个使团由托梅·皮莱资 (Tomé Pires) 率领,在舰长费尔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 (Fernao Peres de Andrade) 的护送下,正德十二年到达广东屯门。当时使团船队共有 8 艘,每艘船上都有中国人担当领航员。② 使团的主要通事火者亚三,原名为傅永纪,江南洞庭东山人,③ 正德初年流寓东南亚,经商致富。④ 火者亚三凭着对明朝官场处事习惯的熟悉,一路为葡国使团打点各层官员,最后获准进京觐见。然而,进入广东沿海后,葡人亦商亦盗的双重个性并没有改变,部分散商在广东沿海参与了扰乱社会的不法行动。《明实录》记载: “先是,两广奸民私通番货,勾引外夷,与进贡者混以图利。招诱亡命,略买子女,出没纵横,民受其害。”⑤ 此外,葡商的不法行为还有: 一是擅筑防卫工事。公元 1519 年 4 月,西蒙·德·安德拉德(Simo de Andrade) 率领船队抵达东涌停泊,实地贸易。他的任务原本是接回葡国使团,当得知使团尚滞留广州、无法进京时,十分愤怒,于是在屯门擅自修筑炮台、堡垒、哨所等。⑥ 二是为了垄断对华香料贸易,葡商阻挠暹罗、北大年、柬埔寨等国商船的正常贸易。⑦ 三是擅违则例,不服抽分。⑧ 中葡商人的不法行为,逐渐成为广东海疆安全的重大隐忧。在葡国贡使入京觐见的同时,一方面,满剌加国使臣也到达了京城,控诉葡人侵吞的事件; 另一方面,广东地方官员在奏疏中,历数葡商在广东沿海的种种不法行径。⑨ 因此,部分士大夫提议拒绝葡国使臣的贸易要求。如监察御史丘道隆言: “满剌加,朝贡诏封之国,而佛朗机并之,且啗我以利,邀求封赏,于义决不可听。请却其贡献,明示顺逆,使归还满剌加疆土之后,方许朝贡。脱或执迷不悛,虽外夷,不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若昂·德·巴罗斯亚洲史———旬年史之三》,金国平编译: 《西方澳门史料选萃 (15—16 世纪)》,第131 页。张天泽著,姚楠、钱江译: 《中葡早期通商史》,香港,中华书局有限公司,1988 年,第 44 页。金国平、吴志良: 《“火者亚三”生平考略———传说与事实》,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编: 《明史研究论丛》第 10 辑,北京,故宫出版社,2012 年。[清] 王维德: 《林屋民风》卷一二《附见闻录》,《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 239 册,第 536 页。《明武宗实录》卷一四九,正德十二年五月辛丑,第 2911—2912 页。《若昂·德·巴罗斯亚洲史———旬年史之三》,金国平编译: 《西方澳门史料选萃 (15—16 世纪)》,第144—153 页。参见金国平编译《西方澳门史料选萃 (15—16 世纪)》,第 36、150 页。[明] 王希文: 《重边防以苏民命疏》,[明] 张二果: 《(崇祯) 东莞县志》卷六《艺文志》,北京,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印中心,2001 年,第 870 页。广州官员的信件则称,佛郎机抗税并抢夺暹罗人的税款。他们竟然逮捕暹罗人,封他们的船,还派人上船监视他们,不让他们进行贸易,也不许他们纳税。他们筑起了一石墙瓦顶的堡垒,四周布满了炮火,里面存有大量武器。他们偷狗,然后炙食之。他们从河道强入羊城并携炮而来。在城下禁地竟然开炮。参见《广州葡囚信》,金国平编译《西方澳门史料选萃 (15—16 世纪)》,第 80 页。
明朝中国海商与澳门开埠 199烦兵力,亦必檄召诸夷,声罪致讨,庶几大义以明。”御史何鳌亦担心葡商往来贸易,“势必至于争斗而杀伤,南方之祸殆无极矣”①。在这种情形下,明朝收紧了广东对外贸易政策。正德十六年 (1521) 五月,嘉靖皇帝登基不久即下诏: “自今外夷来贡,必验有符信,且及贡期,方如例榷税。其奸民私舶不系入贡、即入贡不以期及称诸夷君长遣使贸迁者,并拒还之。”② 六月,满剌加国贡使再次控诉葡萄牙夺其国、逐其主的暴行,“请省谕诸国王及遣将助兵复其国”③。七月,明朝宣布断绝与葡人的交往,规定“如佛郎机者,即驱逐出境; 如敢抗拒不服,即督发官军擒捕”④。随后又下令囚禁葡国的使团成员,直至满剌加复国。至此,葡商首次谋求合法贸易的企图遭遇挫折。嘉靖新政对刚刚起步的中葡外交与贸易予以沉重打击,而葡萄牙船队首领西蒙·德·安德拉德的傲慢又加深了明朝社会对葡人的不信任,甚至愤怒,使得广东沿海水兵与来华葡国贸易船队不断发生冲突,其中公元 1522 年西草湾之役,规模最大,战况最为惨烈,葡商在此役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惨重。⑤ 西草湾之役后,广东地方政府为了杜绝商盗混迹冒进,下令 “自是将安南、满剌加诸番舶尽行阻绝”⑥,致使明朝与东南亚国家的朝贡贸易基本停顿。二明朝政府以旧的体制、旧的理念压抑代表新兴贸易形式的商人诉求,迫使中葡商人形成利益共同体,为了谋求贸易利润而改变策略,潜入闽浙沿海,私通贸易。约于公元 1527 年,为了恢复失去的对华贸易,葡萄牙国王若奥三世 (D. Joo Ⅲ) 调整其父唐·曼努埃尔 (D. Manuel) 所推行的对华贸易政策,他致函马六甲城防司令佩德罗·德·马斯卡雷尼亚斯 (Pedro de Mascarenhas) 说: “因为朕得到情报说,对华贸易利润巨大,所以必须刻意保存。如你所知,目前已破坏殆尽,必须努力恢复原状,保持和平友好。”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建议: “通过现在与华人有贸易的暹罗、北①②③④⑤⑥《明武宗实录》卷一九四,正德十五年十二月己丑,第 3630 页。《明世宗实录》卷二,正德十六年五月庚申,第 86 页。《明世宗实录》卷四,正德十六年七月己卯,第 208 页。[明] 黄佐: 《泰泉集》卷二○《奏疏下·代巡抚通市舶疏》,《广州大典》,广州,广州出版社影印本,2015 年,第 56 辑第 7 册,第 224 页。金国平: 《1521—1522 年间中葡军事冲突——— “西草湾”试考》,《西力东渐: 中葡早期接触追昔》,澳门,澳门基金会,2000 年,第 1—18 页。[明] 黄佐: 《泰泉集》卷二○《奏疏下·代巡抚通市舶疏》,《广州大典》,第 56 辑第 7 册,第 223 页。
200 中 国 史 研 究 2018 年第 2 期大年及其他王国的人办理此事,托他们传达朕的口信。”① 若奥三世对华新政策凸显其鲜明的实用主义原则,他认为,在选择中国对话者时,中国皇帝不是第一目标,而各省地方官才是葡萄牙外交的首要目标。因为在这些当政者手中掌握了接受或拒绝葡萄牙贸易的实际决定权。②在此原则的指导下,部分葡商利用与暹罗的良好关系,混迹于暹罗使团在广东沿海进行贸易。当时暹罗的大城王朝实行王室垄断贸易的政策,常常任用中国商人负责征集出口物资,担当水手、代理商,甚至贡使等,③ 从某种意义来说,中国商人控制着暹罗对明朝的朝贡贸易,因此,这一时期明朝与暹罗之间的贸易,几乎可视为中国商人之间的贸易。葡商要混进暹罗使团,必须依赖流寓暹罗的中国商人。16 世纪 30年代,海禁政策使广东财政日渐匮乏,巡抚林富奏请恢复与朝贡国的贸易,并获得批准。④ 这为葡商混迹暹罗朝贡使团进行贸易提供可乘之机。事实上,活动于北大年、暹罗的葡商,不仅寻求混进使团进行合法的朝贡贸易,而且还与一些中国海商合作,流窜至闽浙一带,从事走私贸易。公元 1540 年,流寓于北大年的著名海商许氏兄弟(许松、许楠、许栋、许梓) 联合那边的葡商前往东南沿海从事走私贸易活动。⑤ 平托在《远游记》中记载着这样的一个故事,一群葡人被中国地方官吏捕获,在审讯的过程中,这些葡人 “哭着回答说,我们是外国人,乃暹罗国人氏,故乡名叫满剌加。我们是些富商,带了些货物到双屿港来做生意”⑥。而同时更多的葡商在中国海商的协助下,从马六甲直赴闽浙沿海进行贸易。公元1526 年,福建海商邓獠初以罪囚福建按察司狱,后越狱出逃,至海上 “诱引番夷,往来浙海,系泊双屿等港,私通罔利”⑦。西方文献 《中国事务及其特点详论》的记载更为详细: “在费尔南·德·安德拉德滋事之后,这些流寓国外、与葡人为伍回国的华人开始引导葡人到双屿 (Liampoo) 做生意,因为那一带没有城墙的城镇,沿海①②③④⑤⑥⑦里斯本国家档案馆,老档第 875 号,第 71—72 页,转引自金国平、吴志良《早期澳门史论》,第 108 页。〔葡〕阿尔维斯 (Jorge Manuel dos Santos Alves) 著,夏莹译: 《澳门开埠后葡中外交关系的最初十年》,《文化杂志》(澳门),1994 年夏季刊。据“四夷使臣多非本国之人,皆我华无耻之士,易名窜身,窃其禄位者。”载 [明] 严从简撰,余思黎点校《殊域周咨录》卷八《暹罗》,北京,中华书局,1993 年,第 281 页。印光任等介绍暹罗国时亦称: “今其国中多闽人,计赀授官,尤多仕者,往往充使来贡云。”载赵春晨点校《澳门记略》卷下《澳蕃篇》,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 年,第 47 页。《明世宗实录》卷一○六,嘉靖八年十月己巳,第 2507 页。Hsü Yün-ch'iao,Pei-ta-nien shih,p107. 转引自〔美〕施坚雅 (G·William Skinner) 著,许华等译《泰国华人社会: 历史的分析》,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 年,第 8 页。〔葡〕费尔南·门德斯·平托 (Fernao Mendes Pinto) 著,金国平译注: 《远游记》 (上),澳门,葡萄牙航海大发现事业纪念澳门地区委员会、澳门基金会、澳门文化司署、东方葡萄牙学会,1999 年,第246 页。[明] 郑舜功: 《日本一鉴》卷六《穷河话海·流逋》,董为民、殷昭鲁、徐一鸣编: 《明清文献》,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6 年,第 96 页。
明朝中国海商与澳门开埠 201皆是贫苦人家的村落。他们乐于与葡萄牙人交往,因为可以卖给他们给养,从中获益。与葡人结伴航行而来的中国商人是这些村里人,因为他们在当地有人熟悉,因此对葡人也优待。通过这些商人,约定由当地商人带货来卖给葡萄牙人。在葡萄牙人与当地商人的买卖里,与葡人同来的华人做中间人,所以这些人收益巨大。沿海小官们也从中大获其利,因为他们允许双方贸易,买卖货物,从中收受巨额贿赂。”① 正是由于明朝中国海商在闽浙沿海地区有广泛的官商人脉,“福人导之改泊海沧、月港,浙人也导之改泊双屿”②。当时朱纨也认为,活跃在闽浙的葡人 “非藉漳、泉之民,虽不禁之而亦不来也”③。因此,在中国海商的协助下,葡人虽失去广东市场,却在闽浙沿海“发现了 50 多个优于广东的港口”④。中葡商人联合走私于东南沿海一带,且声势越来越大,当时主管海防事务的官员称: “浙江定海双屿港,乃海洋天险,叛贼纠引外夷深结巢穴,名则市贩,实则劫虏。有等嗜利无耻之徒,交通接济,有力者自出赀本,无力者转展称贷; 有谋者诓领官银,无谋者质当人口; 有势者扬旗出入,无势者投托假借。双桅三桅,连樯往来。愚下之民,一叶之艇,送一瓜,运一罇,率得厚利,驯致三尺童子,亦知双屿之为衣食父母,远近同风,不复知华俗之变于夷矣。”⑤ 葡商与华商在朝贡体制之外,合作经营双屿港,使之成为中葡商人共处分治的贸易重镇。当时华商主要聚集于西部港口区,葡商则集中居住在东南部台门港至蛟头一带。⑥ 聚居于双屿港的葡商建立起颇具规模的“自治机构”。公元 1541 年 12 月,法里亚的船队及费尔南·平托抵达双屿港。据描述,当时葡萄牙人建立在陆地上的村落,房屋逾千间,居民有 3000 人,其中葡萄牙人达 1200 人。岛上有葡萄牙的市政官、巡回法官、镇长等,还有几所教堂。⑦在明朝严厉的海禁政策下,中葡商人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活跃于闽浙沿海。他们扮演着亦商亦盗的角色,时而从事走私贸易,时而联合抗杀官兵,劫掠沿海,这不仅严重冲击了明朝的贸易体制,造成大量财税流失,而且扰乱了东南沿海的社会秩序,“贼首许二纠番舶聚浙江之双屿港,大为福兴诸府沿海患”⑧。嘉靖二十七年 (1548),朱纨主其事,率兵荡平了双屿港。随后葡商 “整众犯漳、泉之月港、浯屿,副使柯①②③④⑤⑥⑦⑧《中国事务及其特点详论》,金国平编译: 《西方澳门史料选萃 (15—16 世纪)》,第 196—197 页。[明] 郑若曾撰,李致忠点校: 《筹海图编》卷一二下《开互市》,北京,中华书局,2007 年,第 853 页。[明] 朱纨: 《甓余杂集》卷二《阅视海防事》,《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 78 册,第 26 页。〔葡〕费尔南·罗佩斯·德·卡斯达聂达 (Ferno Lopes de Castanheda): 《葡萄牙人发现征服印度史》,引自金国平、吴志良《早期澳门史论》,第 111 页。[明] 朱纨: 《甓余杂集》卷四《双屿填港工完事》,《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 78 册,第 94 页。钱茂伟: 《明代宁波双屿港区规模的重新解读》,张伟主编: 《浙江海洋文化与经济》第 1 辑,北京,海洋出版社,2007 年。汤开建: 《平托〈游记〉Liampo 纪事考实》,《澳门开埠初期史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99 年,第27—57 页。[明] 郑若曾撰,李致忠点校: 《筹海图编》卷四《福建倭变记》,第 269 页。
202 中 国 史 研 究 2018 年第 2 期乔等御却之”。次年,“又犯诏安。官军迎击于走马溪,生擒贼首李光头等九十六人,余遁去。纨用便宜斩之”①。经此一役,葡商在中国沿海的贸易活动再次遭受重挫。三16 世纪三四十年代,东南亚主要国家或遭占领,或是政局动乱,加之中葡商人走私贸易猖獗,加速了传统朝贡贸易的式微,致使广东 “市井皆萧然”②,地方财政严重匮乏。此时,朝廷在闽粤觅购龙涎香 “久之无所得”,于是主事王健提议,“宜于海舶入澳之时,酌处抽分事宜,凡有龙涎香投进者,方许交商货买,则价不费而香易获,不必专官守取”。此建议得到朝廷的允准,并责令 “广东抚按官于沿海番舶往来处所设法寻买,并将海船抽税事宜议奏”③。明朝政府在广东沿海实施有限度的开海政策,对于葡商的禁例也开始松动。而经历双屿港、走马溪之战后,葡人对明朝中国的认识变得更为深刻与现实。他们意识到,中国不像东南亚小国那样容易被征服,甚至将中国 “描绘成一个唯一可与正在扩张的欧洲对抗和严肃对话的国家”④。因此,为了争取对华贸易,葡商不得不采用更为务实的策略。此时,广东沿海弛禁的消息通过不同的途径在海商中传播。公元 1551 年 12 月,囚禁于广州的葡商洛佩斯 (Ganspar Lopez) 向活跃在广东沿海的老友迪奥戈·佩雷拉 (Diogo Pereira) 发出求援信称: 广东政府已对他们发话说,你们可以放心来纳税,并要求释放他们。⑤ 佩雷拉将此消息转告正在上川岛活动的传教士方济各·沙勿略 (S. Francis Xavier)。公元 1552 年 10 月,沙勿略致函果阿加斯帕尔·巴尔札埃奥 (Gaspar Barzaeo) 神父称: “据可靠消息,我得知中国国王派人出国到某地考察当地的政治与司法。所以人们对我说国王一定会颁布一新法律。”⑥ 沙勿略所谓的“新法律”,指的是明朝的海防新政策。汪柏正是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于嘉靖三十二年 (1553) 出任广东按察司副使,巡视海道。他到任后,在海疆安全、财政税饷、采购龙涎香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即利用朝廷的弛禁政策,对葡商与海盗、倭寇混处的情形,实施 “分而治之”的策略。①②③④⑤⑥《明史》卷三二五《佛郎机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 年,第 8432 页。[明] 严从简: 《殊域周咨录》卷九《佛郎机》,第 323 页。《明世宗实录》卷四五四,嘉靖三十六年十二月乙未,第 7691 页。〔葡〕洛瑞罗 (Rui Manuel Loureiro): 《葡萄牙人寻找中国: 从马六甲到澳门 (1502—1557)》,吴志良、金国平、汤开建主编: 《澳门史新编》,第 1 册,第 17—30 页。〔意〕格奥尔格·舒马赫梅尔 (Georg Schurhammer): 《沙勿略文集》,第 671—672 页,引自金国平、吴志良《过十字门》,澳门,澳门成人教育学会,2004 年,第 62—63 页。《致果阿加斯帕尔·巴尔札埃奥神甫》,金国平编译: 《西方澳门史料选萃 (15—16 世纪)》,第 66 页。
明朝中国海商与澳门开埠 203葡商船坚炮利,准其通商而使其中立; 倭、盗为害最烈,坚决围剿。① 被誉为澳门奠基者之一的戈列高里奥·冈萨雷斯 (Gregório González) 神父在信中也写道: “许多年来,中国与葡萄牙人大兴干戈,尽管如此,葡萄牙人从未停止过他们的对华贸易。此种情况一直持续至 (15) 53 年。此时传来消息说,华人愿同葡萄牙人修好。”② 此时,中日航线首领莱奥内尔·德·索萨 (Leonel de Sousa) 率领商队前来中国,显然获得了这一消息,为了使贸易顺利进行,途中要求舰队成员不要做出会引起中国人激愤的事情,不再自称“佛郎机”。当其船队进入广东沿海,众人推举他负责与广东官员“商定习惯上缴纳的关税”③。结果,索萨委派代表拜谒汪柏,汪柏依法准予纳税贸易。④ 葡国学者罗理路 (Rui Manuel Loureiro) 认为,葡国商人得以在中国进行合法贸易及后稳居澳门,乃得益于葡商摆脱了与海盗、倭寇的关系。⑤后来,广东官员为了加强海防安全与对外贸易的管理,将主要贸易据点从上川迁移至更为便利的浪白滘。⑥ 公元 1555 年,平托 (F. M. Pinto) 经过浪白滘,发现中葡商人大多在岛上交易。“直至一五五七年,广东官员在当地商人的要求下,将澳门港划给了我们做生意。”⑦ 利玛窦 (Matteo Ricci) 在叙述澳门开埠过程时称: “这种交往持续了好几年,直到中国人的疑惧逐渐消失,于是他们把邻近岛屿的一块地方划给来访的商人作为一个贸易点……而这个地方就叫做澳门,在阿妈湾内。”⑧ 葡萄牙文献亦称: “直至 1553 年,葡萄牙人与华人在上川岛进行交易。华人于 1555 年将他们由①②③④⑤⑥⑦⑧参见戴裔煊《关于澳门历史上所谓赶走海盗问题》,《中山大学学报》1975 年第 2 期。金国平: 《莱奥内尔·德·索札与汪柏》, 《中葡关系史地考证》,澳门,澳门基金会,2000 年,第49 页。《广东国及广州城海道遣人议和》,金国平编译: 《西方澳门史料选萃 (15—16 世纪)》,第 218 页。按,在早期西方文献的记载中,将索萨与汪柏的接触诠释为中葡和平谈判。因此,有学者认为这是中葡第一个和平协议。为了缓解没有书面证据的缺陷,称之为“口头协议”。1554 年少校莱昂尼·德·苏萨终于达到了这一目的,他在漫长的谈判后和海岸舰队的代理指挥 (海道副使) 汪柏 (Wang Po) 达成口头协议,允许葡人按暹罗的同等条件在广东进行交易。参〔英〕博克塞 (Charles Ralph Boxer) 著,何高济译《16 世纪中国南部行纪》“导言”,北京,中华书局,1990 年,第 13 页。〔葡〕罗理路 (Rui Manuel Loureiro) 著,Chen Yong Yi 译: 《澳门寻根》,澳门,澳门海事博物馆,1997年,第 23—24、28 页。索萨称“华人要我前去那里 ( 指浪白滘)”。参见金国平编译《西方澳门史料选萃 (15—16 世纪)》,第 219 页。〔葡〕徐萨斯 (Montalto de Jesus) 称: “1554 年,葡萄牙人被禁止涉足上川”,并认为明朝政府指定浪白滘为对外贸易中心,是出于海防安全的考虑。参见黄鸿钊、李保平译《历史上的澳门》,澳门,澳门基金会,2000 年,第 12 页。〔葡〕费尔南·门德斯·平托 (Fernao Mendes Pinto) 著,金国平译注: 《远游记》(下),第 698 页。戴裔煊认为,澳门开埠“实际上就是广州官吏贪他们的钱,让他们入澳门居住,居间作介的则是本地商人。”参见其《关于澳门历史上所谓赶走海盗问题》,《中山大学学报》1975 年第 2 期。〔意〕利玛窦 (Matteo Ricci)、〔法〕金尼阁 (Nicolas Trigault) 著,何高济等译: 《利玛窦中国札记》,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 2 卷,第 140 页。
204 中 国 史 研 究 2018 年第 2 期此移往浪白滘,并于 1557 年迁至澳门。官员将此港给他们进行贸易。”① 中国文献亦载: “嘉靖间,海道利其饷,自浪白外洋议移入内,历年来渐成雄窟。”② 从上述中外早期的史料可以看出,葡商在东南沿海的贸易地点最终选择澳门是中国商人提出请求,经广东地方官员商议批准的。广东地方官员同意将贸易地点迁往澳门,对于官府与中葡商人来说,是一件双赢的选择。首先,澳门位于珠江口西岸,与内陆相联,既安全又便利。嘉靖四十三年(1564),巡按浙江监察御史庞尚鹏称: “往年俱泊浪白等澳,限隔海洋,水土甚恶,难于久驻,守澳官权令搭蓬栖息,迨舶出洋即撤去。近数年来,始入蚝镜澳筑室,以便交易。”③ 有学者认为,在这里 “可以同邻近的香山县的居民有更为频繁的接触。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有了保证,而且还可以雇用大批工役来担负各式各样的劳务”④。其次,作为政府官员来说,允许商人在澳门集中贸易,有利于监督与管理, “他们(指中葡商人) 就不能漫无节制地在大片沿海地区乱闯,人员、船只和货物的出入就可以容易控制,而同时,中国居民同外国人之间的接触也可以减少到最低的限度”⑤。这不仅可以有效地维持贸易秩序,确保贸易税收的征缴,而且阻绝葡商与海盗的关系,保障海疆的安全。再次,从防务战略来说,将葡商移居澳门,可以利用其坚船利炮,对活跃于珠江口的海盗起到震慑的作用。澳门的中葡商人武装于公元 1564 年协助平定柘林寨哗变水兵对珠江口的侵扰,公元 1568 年又协助剿灭海盗曾一本于唐家湾的残余,足见澳门对于广东珠江口防务的重要性。有鉴于此,广东士绅霍与瑕在讨论澳门的存废时,主张让葡商留驻澳门,他认为: “香山海洋,得澳门为屏卫,向时如老万、如曾一本、如何亚八之属,不敢正目而视,阖境帖然。若撤去澳夷,将使香山自为守。”⑥四澳门开埠最初的二三十年,广东政府依照传统的观念,仍将其视作季风性贸易港口,海道副使成为澳门的实际管理者,但其对澳门的管理重点在于关税与海疆防务。而所辖之香山县政府,1580 年代起才开始介入澳门的行政治理。因此,这时的澳门实际上处于无政府状态,社会秩序的维护依赖居澳的中葡商人自发组织的团体。①②③④⑤⑥《葡萄牙 17 世纪文献》,金国平编译: 《西方澳门史料选萃 (15—16 世纪)》,第 235 页。[明] 蔡汝贤: 《东夷图说》卷首《东夷图总说》,《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 255 册,第 410 页。[明] 庞尚鹏: 《百可亭摘稿》卷一《题为陈末议以保海隅万世治安事》,《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 129 册,第 130 页。〔葡〕罗理路 (Rui Manuel Loureiro) 著,Chen Yong Yi 译: 《澳门寻根》,第 22 页。〔葡〕罗理路 (Rui Manuel Loureiro) 著,Chen Yong Yi 译: 《澳门寻根》,第 22 页。[明] 霍与瑕: 《霍勉斋集》卷一九《处濠镜澳议》,《广州大典》,第 56 辑第 11 册,第 373 页。
明朝中国海商与澳门开埠 205根据当时葡萄牙王国的惯例,其远东巡航首领在驻留澳门期间充当行政长官,拥有民事和刑事司法权,① 负责居澳葡人的管理事务。但远东巡航首领的驻澳时间每年只有两三个月,且常与居澳葡人发生利益冲突,为此,在 1560 年代居澳葡人从较有威望的商人中选举产生一个委员会,负责处理居澳葡人的内部事务。② 这个委员会应该就是古文献常常提到的阿尔玛萨 (Armaco) 公会,它的主要职责有: 第一,平衡葡国王室、远东巡航首领与居澳葡人的利益关系; 第二,解决居澳葡商各自为利的混乱局面,使澳门贸易有序、稳定地发展; 第三,与广东政府交涉,为居澳葡商谋取更多的贸易机会; 第四,团结葡商,以应付外来的威胁。③与此同时,居澳华人也组成了两个团体: 一是以林宏仲 (Lin Hong-zhong) 为首的华商团体,一是以托梅·佩雷拉 (Tomé Pereira) 为代表的华人通事团体。从现有史料来看,妈阁庙乃居澳华人集议商事之地,广东政府赴澳宣达圣谕以及协调粤澳关系均在此地。④ 他们均与葡人驻澳首领迪奥戈·佩雷拉 (Diogo Pereira) 有着密切的合作。⑤考其历史,早在公元 1548 年前后,林宏仲即与葡商在闽浙沿海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是一名“惯通番国”的海商。⑥ 据史料载,在此期间,迪奥戈·佩雷拉正活跃在闽浙一带。⑦ 从这一时空点上来看,林宏仲与迪奥戈·佩雷拉极有可能在福建时即已展开合作,随后将这种合作维持到澳门开港之后。同时,林宏仲与明朝抗倭名将俞大猷有着较好的私人关系。公元 1564 年,潮州柘林寨水兵哗变,直捣珠江口沿岸。俞大猷请求澳商协助平定叛乱,林宏仲因与其熟稔,积极协调华葡商人参与了这次军事行动。⑧ 公元 1568 年 7 月 3 日,海盗曾一本残部有白艚贼船 20 余艘突袭香山唐家湾九洲口一带。在这次抗击海盗的过程中,居澳华葡商人 “自请欲助兵灭贼”⑨。其中林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张廷茂: 《澳门总督制的缘起》,《文化杂志》(澳门),2006 年春季刊。Austin Coates,A Macau Narrative,p. 25. 引自吴志良《生存之道: 论澳门政治制度与政治发展》,澳门,澳门成人教育学会,1998 年,第 49 页。陈文源: 《16 世纪澳门葡商共同体的成立与运作》,《中国经济史研究》2010 年第 1 期。金国平、吴志良: 《澳门与妈祖信仰早期在西方世界的传播———澳门的葡语名称再考》,《早期澳门史论》,第 395 页。〔葡〕阿尔维斯 (Jorge Manuel dos Santos Alves): 《澳门开埠后葡中外交关系的最初十年》,《文化杂志》(澳门) 总第 19 期,1994 年夏季刊。[明] 朱纨: 《甓余杂集》卷五《申论议处夷贼以明典刑以消祸患事》,《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78 册,第 141 页。按,公元 1549 年初,迪奥戈·佩雷拉为避明军的追剿,率领部分葡船返回马六甲。参见吴志良、汤开建、金国平主编《澳门编年史》,第 1 卷,第 87 页。[明] 俞大猷著,廖渊泉、张吉昌整理点校: 《正气堂全集》卷一五《集兵船以攻叛兵书》称: “叛兵事决为攻剿之图,亦须旬日后乃可齐整。香山澳船,猷取其旧熟,用林宏仲者数船,功成重赏其夷目。”(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 年,第 369 页)[明] 张瀚: 《台省疏稿》卷五《查参失事将官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 62 册,第 108 页。
206 中 国 史 研 究 2018 年第 2 期宏仲、何中行等率领兵夫夹剿前贼,生擒贼徒二十五名,斩获贼级四十八颗。① 从这两次抗击叛兵与海盗的战事来看,以林宏仲为首的居澳华商联合葡商武装参与战斗,并发挥了关键的作用。而托梅·佩雷拉其人,据葡国学者罗理路研究推断,他是中国人,会葡语,信天主教,当时在迪奥戈·佩雷拉手下当差,并在迪奥戈·佩雷拉等人与广东官府的多次交涉中充任译员。② 当时澳门活跃着一群翻译兼买办的华人,他们的生活方式基本已经葡化。庞尚鹏称: “其通事多漳、泉、宁、绍及东莞、新会人为之。椎髻环耳,效番衣服、声音。”③ 葡人在澳门的交易与后勤供给均仰赖这些通事代为筹谋。公元1623 年,吏科给事中陈熙昌上奏称: “又有华人,接济爪牙,彼尚未悉中国虚实,即或不逞,犹得以汉法从事也。乃垄断之徒,肩摩毂击,杂还澳中。谓无可结夷心,得夷利,则夷言夷服,习夷教,几于夷夏一家,多方引诱,代为经营。”在贸易过程中,“夷无斗、无尺、无秤,则与之较轻重、挈长短”④。郭尚宾曾指责居澳华人 “藏身于澳夷之市,画策于夷人之幕者更多焉”⑤。经过十余年的磨合,广东地方官对驾驭葡商的信心有所增强,排除了驱赶驻澳葡人的建议,并允许葡商到广州进行交易。原来与葡商合作的华人富商也转场于广州,与官府合作,形成官督商办的行商体制,而留守澳门的华人主要从事贸易服务性的工作,渐渐成为了葡商的附庸。1570 年代起,广东政府加强对澳门的行政管理,修筑关闸,逐步明确香山县、海道副使对澳门的管理责任,并默认居澳葡商的自治议事机构 (议事会) 对葡人的管理,形成了 “华人治华、葡人治葡”的治理格局。17 世纪初,“南京教案”发生后,天主教在华传教事业遭受挫折,传教士为了保持澳门这一传教基地,开始炒作澳门的起源问题。葡人凭藉其经济和文化的影响力渐渐加强了澳门发展的话语权,俨然成为澳门的 “主人”,并在中葡交涉中试图变更澳门的 “主权”。综上所述,澳门开埠过程经历三个阶段: 首先,中国海商协助葡商从马六甲来到广东沿海进行走私贸易,并试图协助其谋求朝贡贸易的合法地位,无果; 其次,在广东遭受挫折后,明朝中国海商、葡商来到闽浙沿海,但其亦商亦盗的行为,不仅冲击了朝贡贸易体制,更扰乱东南沿海的社会秩序,遭到明朝政府的追剿; 最后,明朝政府为了解决财政与香料问题,实施有限的开放政策,汪柏利用这一政策,允许中葡商①②③④⑤[明] 张瀚: 《台省疏稿》卷六《海上擒获捷音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 62 册,第 109 页。黄庆华: 《对明代中葡关系研究中几个问题的考察》,《故宫博物院院刊》2005 年第 6 期。[明] 庞尚鹏: 《百可亭摘稿》卷一《题为陈末议以保海隅万世治安事》,《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 129 册,第 130 页。[明] 高汝栻辑: 《皇明续纪三朝法传全录》卷一三《陈熙昌疏》,《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年,第 357 册,第 829 页。[明] 郭尚宾: 《郭给谏疏稿》卷一,《丛书集成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36 年,第 908 册,第 12 页。
明朝中国海商与澳门开埠 207人进行合法的海上贸易。为了加强管理,广东官员同意将中外贸易集中于澳门进行。从澳门开埠的过程来看,中国海商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事实上,在 16 世纪前,明朝社会的商品经济发展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而流寓于海外的中国海商,也已构建起颇具规模的环南海贸易网络,其自身需要一个更为灵活的市场模式,朝贡贸易体制却严重抑制海外贸易的发展,而葡商东来,为中国海商打破传统朝贡贸易的桎梏提供了外部助力。迫于形势,明朝政府在海疆安全、财税收入与商人利益方面,寻找到最佳的平衡点,调整了对外贸易政策,允许在体制内选择一个相对较为安全的滨海地方,提供给中外商人进行合法的贸易。这不仅从中增加了贸易税收,也缓解了这股“亦商亦盗”不稳定的力量对明朝政治与地方社会秩序的冲击。因此,澳门开埠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冲击→反应”的发展模式,这只是明朝政府在新形势下对外政策的适时调整。明朝实行有限度的开放政策,甚至开放澳门,只是为了缓解朝贡贸易体制与中葡商人自由贸易需求的矛盾而建立起来一个缓冲平台,在形式上维护明朝政府的权威。本文承蒙匿名评审专家惠赐宝贵意见,谨致谢忱!〔作者陈文源,1964 年生,暨南大学中国文化史籍研究所副研究员〕收稿日期: 2016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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