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因,這些大禮並未能普羅大眾並未因此而受益。因此,社會基層的民眾,還有中產階級,對政府的施政多有微詞。第三屆政府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便即將上任。相信新政府上任後的首要任務,應該是以穩定民眾對新政府的信心,重建政府的管治威信為要義。新政府要取信於民,其施政的理念、方針與政策均必須真正做到“以民為本”。從法律角度來看,在新的形勢下,如何遵循基本法的根本原則,以開放的態度來探討澳門社會問題並尋求解決這些問題的途徑與方法,是我們的整個社會、我們的政府以及公務員應該共同探討的問題。為此,個人以為,我們需要著力解決下列一些問題:一、對基本法所確認之“一國兩制”“澳人治澳”的原則從新定位無可否認,“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澳人治澳”這類原則在基本法的制定與實施過程中,尤其是在1999年澳門回歸前後,對保證中國政府順利地收回澳門,保證澳門在回歸之後社會持續穩定、經濟持續繁榮發揮了不可估量的積極影響與作用。1在強調“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澳人治澳”這些基本原則的同時,也必須看到本地社會變化了這一事實。在回歸了近十年之後,澳門社會早已發生了重大的變化。隨著葡萄牙人的離去,澳門不再有葡萄牙政府與華人民眾的對立,也不再有主權與治權的矛盾與衝突。不過,舊的問題解決了,新的矛盾卻又隨之產生。澳門政府的管治屢屢出現失誤,暴露了我們社會的一些深層次問題(如黑工問題、貧富懸殊問題)無法得以根本解決。例如,我們的社會過多地強調了行政主導的重要性,卻忽略了行政權與立法權及司法權之間的平衡關係;我們過多地強調了立法、司法與行政權之間的配合關係,卻忽略了三種權力之間應有的制衡與監督關係。歐文龍事件所暴露出來的,1. 見Roscoe Pound, A Survey of Social Interests, 57 Harvard Law Review 1, at 9, 1943.15-應對新形勢,以發展的眼光探討(891-896).indd 892 2010/2/10 4:40:16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