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術顧問(以 姓 氏 筆 畫 爲 序)編 委 會澳 門 大 學 校 內 執 行 編 委 會:委 員( 以 姓 氏 筆 畫 爲 序 )主編: 副主編:安東尼•吉登斯朱利安(于連)杜維明吳志良袁行霈劉夢溪約斯•德•穆爾王奇生仲偉民吳重慶何包鋼周曉虹周 憲洪朝輝張 法趙穗生王 笛張 穎王慶節李 軍 於興中田衛平朱壽桐李紅岩卓新平林少陽郝雨凡徐 勇張隆溪薛 瀾徐建華翟小波張 月 楊毅柏林少陽主 任: 於興中(劍橋大學)(巴黎第七大學)(哈佛/北京大學)(澳門基金會)(北京大學)(中國藝術研究院)(伊拉斯謨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山大學)(迪肯大學)(南京大學)(南京大學)(福坦莫大學)(四川大學)(丹佛大學)(本刊榮退前主編)(澳門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澳門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華中師範大學)(香港城市大學)(清華大學)(澳門大學)(澳門大學) (澳門大學)林少陽 馬慶洲——澳門大學學報
  • Internationalising Chinese Scholarship: Challenges and Solutions邁向 “國際化的中文學術,中文學術的國際化” ——“《南國學術—澳門大學學報》十週年紀念研討會”編輯團隊代表發言(節選)中文學術的國際化難題及化解之道 004006本刊編輯部仲偉民Hermitry as Politics: Revisiting Tao Yuanming作為一種政治文化的隱逸——再論陶淵明061戴燕Yan DAIWeimin ZHONGThe Transformation of China’s Perception and Policy about South Korea (1978-1992)A Cross-ideological Anti-imperialist Alliance?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Sino-Indonesian Relationship around the Konfrontasi (1961–1965)A Silent Clamour: Left-wing Critique in Late Twentieth Century British Science Fiction中國對韓國認知和政策的轉變(1978—1992)跨意識形態的反帝同盟?——關於“印馬對抗”前後中國與印尼關係的解讀(1961—1965) 靜默的喧囂: 20世紀末英國科幻文學左翼思潮 013027047沈志華 高艷傑呂廣釗Zhihua SHENYanjie GAO Guangzhao LYU 專 稿Special Column區 域 國 別 研 究Area Studies法 與 社 會Law and Society漢 語 文 學 研 究Studies of Literature in ChineseTraces of Grammatisation: Re-examining the Origins of the Literary Revolution in Hu Shi's ManuscriptsThe Correction of the Priority Relief Realization Path for Erroneous Remittances: Based on Critical Thinking about the Property Rights PathToward the Goal of “Making Scholarship in Chinese Global”: Speech by the Editorial Team at the “10th Anniversary Symposium of the South China Quarterly: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Macau” (Excerpt)文法化的痕跡: 從胡適手稿重審文學革命的起源 錯誤匯款優先救濟實現路徑的修正: 基於對 “物權化” 路徑的批判性思考076092張千可雷秋玉Qianke ZHANGQiuyu LEI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MACAU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目錄1st Issue 2025Contents南國學術— 澳門大學學報
  • 〔敬 告 ﹕ ( 1 ) 《 南 國 學 術 — 澳 門 大 學 學 報 》 。( 2 ) 微 信 公 眾 號 : 澳 大 人 文 社 科 。 ( 3 ) 本 刊 亦為 開 放 獲 取 [ OpenAccess ] 期 刊 , 下 載 網 址為:https://ias.um.edu.mo/scq〕The Myth and Reality of the Tributary System: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Ming Dynasty and the Kingdom of Lān Nā (1388-1587)Critical Plant Studies: Origins, Basic Ideas, and Its Functions in Literary InterpretationGazetteers as Credible History: A Summary of the Compilation Experience of Macao Gazetteer Series: Book of GeographyThe Rediscovery of Mozi in Early Modern East Asia朝貢制度的虛與實: 明朝和八百媳婦國的關係(1388—1587)批判性植物研究: 緣起、基本理念及其文學闡釋功能志為信史: 《澳門志 · 地理分志》 編纂札記墨子在近世東亞的重新發現 120144135154張晨申富英 肖冠華 林玉鳳 狄霞晨第四屆澳門研究年會(2024) “全球中國與全球亞洲中的澳門” 研討會綜述以 “五維” 跨界助推語法研究的創新與突破——國際語法研究學會第一屆學術研討會綜述每面牆都是一扇門——“澳門:東西融匯的記憶之場”國際研討會綜述163167170張少鵬 黃偉棋王旭梁君瑜 滕子君Chen ZHANGFuying SHEN Guanhua XIAOAgnes LAMXiachen DI東 西 之 間Between East and West研 究 札 記Research Notes中 國 歷 史 文 化 論 壇Forum on Chinese History and Culture澳 門 大 學 學 術 會 議 擷 英Summaries of Selected Conferences at University of MacauA Global History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the Burlingame Mission (1867-1870)全球國際法史視野下的中國蒲安臣使團(1867—1870)107顏麗媛Liyuan YAN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MACAU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目錄1st Issue 2025Contents南國學術— 澳門大學學報
  • 4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第十五卷第一期 (2025年2月) 專稿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專稿邁向 “國際化的中文學術,中文學術的國際化”—— “ 《南國學術—澳門大學學報》 十週年紀念研討會” 編輯團隊代表發言(節選)本刊編輯部值此《南國學術—澳門大學學報》十週年慶典之際,感謝校内外嘉賓撥冗光臨,也感謝大學領導對學報的支持,更感謝本校人文學院、社會科學學院以及法學院等部門的直接鞭策。謹此就學報的過去、現狀和期許,做一個匯報。首先,我們就本刊的過去做一介紹。以《南國學術》及《南國學術—澳門大學學報》命名的本刊嚴格講即將滿十一周年。本刊刊名發端自本校中文系的“南國”文學、人文意象。十一年前,資深編輯田衛平先生獨立籌辦、單獨編輯《南國學術》九年有餘,將該雜誌發展為一個人文社科的綜合刊物,其成績有目共睹。從2024年第1期開始,《南國學術》正式更名為《南國學術—澳門大學學報》,以進一步反映本刊與大學的關係,更直接地體現澳門大學在中文人文社科研究領域的位置。同時,本刊漸漸形成了學術上更為多元的學者群體集體辦刊的運作體制。在此一過程中,學界的作者、匿名評審人給予了極大支持。在校內,大學本部、學院以及行政的同事也給予了極大支持。沒有這些支持,便沒有今天。我們組建了校內執行編委會,成員均為澳門大學人文及社會科學不同專業背景的學者。校內執行編委與具有良好學術水平和跨學科背景的編輯一起,具體審查稿件,決定稿件是否進行匿名外審。上述編委、編輯人員從專業角度不能判斷的專業稿件,則進一步委託、咨詢大學以外的學界相關專家進行審稿,以決定是否進一步外審。編輯部以最終的匿名外審意見為準,決定稿件採用與否。我們堅信,一份好的雜誌,外審環節是重中之重。總之,我們一開始便秉承約束編輯體制本身權力的原則,由學術界作出公正而專業的判斷。這是我們的追求。此外,我們確立了“國際化的中文學術,中文學術的國際化”的理念。我們相信,這與大學既定的國際化政策相得益彰。這一理念,至少有如下的含義:1. 雜誌面向以中文為學術語言的全球所有人文和社會科學的作者、匿名評審人和讀者。為了進一步強化匿名審查環節、擴大匿名評審人的範圍,匿名審稿人也包含國際學者。2. 我們希望本刊成為具有國際視野的國內外學者的撰稿園地。所謂國際視野,也包括具有強烈問題關懷和“科際”(interdisciplinary)意識之謂。所謂綜合學刊,並非指學科的簡單相加,而是指有著顯著的綜合能力的研究者的主體性之意,以深切的問題關懷為導向,去除各學科畫地為牢的藩籬。我們也注意保持這一類中青年學者的適當比例,以文取人,而非以人取
  • 本刊編輯部:邁向 “國際化的中文學術,中文學術的國際化” 5專稿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文。今天,幾乎所有的學術領域都在發生急劇的變化,近現代以來形成的學科體制被重新審視。我們研究的是問題,而非自保、自我滿足的“學科”。我們重視、期待這方面的撰稿者。3. 在一個互聯網和全球化的時代,“國際化”幾乎就是英語化的代名詞。但是,我們認為,作為一間立足國際化、以英文為主要授課和工作語言的大學,以我們的特色,出版一份優秀的中文學術刊物,同樣可以呼應、強化大學的國際化政策。因為我們相信,只要按照嚴謹的學術要求辦刊,同樣可以讓中文刊物走向世界,中文學術也應該走向世界、擁抱世界。4. 除了本刊既有的側重文史哲的傳統外,我們也希望從人文和社科的角度,關注人口、氣候變遷、生態、技術、社會性別、和平危機、全球化以及南方問題等人類所面對的重大問題。這也是“國際化的中文學術,中文學術的國際化”在內容上應該有的面向。因為普遍的關懷,應該是中文學術走向世界的其中一個重要前提。嚴謹、嚴肅、嚴格地面對學術,是本刊編輯體制的自我期許和自我要求。我們也相信,嚴謹、嚴肅、嚴格地面對學術是本學報可以被學界接受的最為重要的保證。我們也堅信,嚴謹、嚴肅、嚴格地面對學術,也是讓澳門大學學報為學界作出貢獻的必由之徑。 2024年9月25日
  • 6SOUTH CHINA QUARTERLY: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MACAU Vol.15, No.1 (Feb 2025) Special Column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專稿Internationalising Chinese Scholarship: Challenges and SolutionsWeimin ZHONGAbstract: Recent years have seen notable progress in the internationalisation of Chinese scholarship, which has been driven by national support. However, significant challenges remain, particularly in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Beyond language and cultural barriers, deeper issues exist. Comprehensive national strength, particularly innovation in thought, culture and academia, is crucial for China’s scholarship to gain global recognition. Insufficient academic and intellectual innovation remains a substantial barrier. Misunderstandings about balancing universality and particularity also hinder progress, as overemphasis on tradition and rejection of universal values contradict the principles of globalisation. Furthermore, superficial research on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national context weakens our level of self-awareness, making effective international promotion difficult. Therefore, the mere desire for internationalisation is insufficient; a foundation of robust academic research and genuine innovation is necessary.Keywords: Chinese scholarship, internationalisation, comprehensive national strength, globalisationAuthor: Dr Weimin ZHONG is a professor and doctoral supervisor in the Department of History at Tsinghua University. Professor Zhong’s research areas include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global history and academic criticism. Professor Zhong has authored several significant monographs, including notable books such as Chaye yu yapian: shiujiushiji jingjiquanqiuhua Zhong de zhongguo (Beijing Zhonghua shuju, 2021), Zhimian renwenxueshu weiji (Hangzhou: Zhejiang guji chubanshe, 2022) and Jindaiqianye de wangchao (Beijing: Renmin jiaoyu chubanshe).
  • 7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第十五卷第一期 (2025年2月) 專稿專稿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中文學術的國際化難題及化解之道仲偉民[摘 要] 在中文學術的國際化方面,近年來在國家的大力推動和宣導下,取得了較為突出的成績。但是,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遇到了極大的困難,中國人文社會科學學術的國際化尤其艱難。中文學術的國際化之所以遇到這麼多困難,除了語言文字及文化的重大差別外,還有一些更為深刻的原因。首先,中國的國力才是中文學術走向世界的關鍵。國力是指一個國家真正的綜合實力,其中經濟總量或經濟實力僅僅是一個方面,中國在思想、文化、學術方面的獨創性和影響力才是中文學術走向世界的關鍵,但是在這方面我們還差得較遠,我們的學術思想創新遠遠不夠。其次,在普遍與特殊的認識上,我們還存在誤區。儘管目前國家與民族範式依然是國際社會的主要架構,但是全球化的趨勢不可阻擋,只有主動融入國際大家庭,我們的文化、學術和思想才可能逐漸被人理解、學習和接受。但是,我們現在越來越強調特殊性,越來越強調傳統,拒絕接受普遍性價值,則是一種逆全球化的做法,這種做法顯然不利於中文學術的國際化。再次,我們的自我認知水準也遠遠不足。中國傳統文化廣博、複雜,但我們對傳統文化的認識和研究往往浮於表面,對我們的國情把握不準。連自己都說不清楚的內容,如何對外推廣?因此,僅有國際化的衝動無濟於事,扎扎實實的學術研究創新才是根本。[關鍵詞] 中文學術 國際化 綜合國力 全球化[作者簡介] 仲偉民,博士,清華大學歷史系教授。研究方向為中國社會經濟史、全球史、學術評論等。專著有《茶葉與鴉片:十九世紀經濟全球化中的中國》 (北京:中華書局,2021)、《直面人文學術危機》(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22)、《近代前夜的王朝》(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2021)。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8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專稿費正清《中國沿海的貿易與外交:通商口岸的商埠:1842—1854》出版於1953年,近七十年後終於出版了中文版。傅高義在為此書中文版所作《序言》中說:費正清曾經說過,每一代學者必須完成他那一代人的創造性工作,然而直到兩代人之後,2014年另一位哈佛大學博士畢業的方德萬(Hans van de Ven)才出版了另一部重要著作——《同過去決裂:海關與中國現代性的全球起源》(Breaking with the past: The Martime Customs Service and the Global Origins of Modernity in China),書中修正了費正清的部分結論。a 《中國沿海的貿易與外交》出版於2021年1月,傅先生于2020年12月去世,因此估計中文版序言寫於去世前不久。從1953年到2021年,期間長達68年,實際已將近三代人的時間。傅先生認為,在長達超過半個世紀的漫長過程中,幾乎沒有中國海關史研究的重要著作出版。揆諸學術史,我們可以發現傅先生的事實判斷是錯的;但是,如果從全球史的角度看,我們卻又發現傅先生的價值判斷是對的。說傅先生的事實判斷錯是因為:期間有不少中國海關史研究的著作出版,而且不乏具有較高水準的海關史著作,如戴一峰先生的《近代中國海關與中國財政》出版於1993年,陳詩啟先生的《中國近代海關史》出版於2002年,王宏斌先生的《赫德爵士傳——大清海關洋總管》出版于2000年等。更值得注意的是,著名漢學家司馬富先生與費正清先生合作的三本書,竟全部與海關有關,分別是:《步入中國仕途:赫德日記,1854—1863》(1986)、《赫德日記:赫德與中國早期現代化(1863—1866)》(1991)、《馬士:中國海關關長和歷史學家》(1995), 且已全譯為中文出版。說傅先生的價值判斷對,是因為儘管有中國學者出版了較高水準的海關史著作,但是這些中國學者的研究成果只是在國內出版,並只是在國內有一定影響,沒有譯為英文在歐美出版,或即使譯為英文出版也影響不大,所以海外學者幾乎一點都不瞭解。上述非常簡單的學術史梳理,實際上牽涉一個重大的問題,即中文學術的國際化困境,中文學術的國家影響力還比較有限。我想這個例子不是例外,而是具有相當的普遍性。也就是說,中文學術的國際化,尤其是中國人文社會科學學術的國際化,非常艱難。那麼我們不僅要問:中文學術國際化步履艱難的根本原因在哪裡,怎樣才能化解這個難題?我從以下三個方面,簡單談談中文學術的國際化難題。一、什麼才是中文學術走向世界的關鍵中國的國力是中文學術走向世界的關鍵,這應該是一個毫無懸念的問題。只是需要特別明確,國力是指一個國家真正的綜合實力,不僅僅是指經濟總量,與經濟實力相當甚至比經濟實力更為重要的,是一個國家在思想、文化、學術方面的獨創性和影響力,這才是中文學術走向世界的關鍵。改革開放幾十年來,中國的國力的確增強了,但是中國的發展極不均衡,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們總體上與他們差得還很遠,甚至可以說我們還沒有完全走出發展中國家的序列。一般情況下所說的中國國力強,主要體現在經濟總量上,但目前我們的人均收入水準依然很低,國人依然還不富裕,甚至有相當多的人還沒有脫貧。尤為重要的是,我們的經濟發展品質並不高,尤其是高精尖產業發展水準較低,對發達國家的依賴程度很高;另外,諸如醫療保障、退休保障、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等社會基本保障問題,並沒有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逐漸解決。也就是說,即使單從物質層面上說,中國的國力也還不夠強。a [美]傅高義:《費正清的〈中國沿海的貿易與外交〉》中文版序,見費正清:《中國沿海的貿易與外交:通商口岸的商埠:1842—1854》,牛貫傑譯,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1—2頁。
  • 仲偉民:中文學術的國際化難題及化解之道9專稿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思想學術方面的發展水準怎麼樣呢?我的基本判斷是,我們差得更遠。甚至可以說,我們現在最為缺乏的就是學術思想的創新。在大力提倡自主知識體系創新的今天,這好像有點諷刺,但事實如此。我們現在每年的論文產量接近或已經達到世界第一。據中國科學技術資訊研究所統計,2022年178個學科中高影響力期刊159種,論文54002篇,其中中國學者在這些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數為16349篇,占世界總量的30.3%,首次超過美國排在世界第一位。單從數量看,我們的確已經成為“論文大國”,但實際情況是,真正有影響的論文極少,在國際上有影響的論著更少。比如,曾揚言應該獲諾貝爾經濟學獎的某學者,不僅在經濟學理論層面沒有多少個人的創見,而且對中國經濟發展與中國社會的認識也是膚淺而謬誤百出,甚至對現實政策有很多的誤導。縱觀學界,尤其是在某些學科領域,干祿學者、吃飯學者多,獨立作者、創新學者少。在經濟學界,像楊小凱那樣有創新性的學者,可謂鳳毛麟角;更可悲的是,楊小凱的很多真知灼見在中國學界經常遭到排斥。中國作為一個文明古國,有著歷史敘事的悠久傳統,給我們留下了連續不斷的歷史記錄,我們常常以此為榮,甚至自譽是唯一未曾中斷的文明。照常理,歷史學的自主知識體系建設應該水到渠成、易如反掌吧?但事實並非如此,就目前的歷史學研究而言,甚至就中國史研究而言,中國史學界最近幾十年的進步,也在很大程度上受歐美中國史研究的影響和啟發。儘管中國史學界在很多實證研究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績,但是,我們自己闡發的新觀念新理論新方法,卻少而又少。有人說,美國漢學是中國近現代史研究新觀念的發源地。此話遭致很多人反對,但我認為可能並未過分誇張。比如,“衝擊—反應”論目前依然是關於中國近代變革最有說服力的解釋,無出其右者;“新清史”在內容、方法與材料上拓展了帝制中國晚期歷史的研究,其全球史及內亞視角對我們重新理解清代歷史具有重要的啟發。儘管國內也早有學者提出類似的觀點和研究方法,但形成一股思潮並產生影響,且被命名為“新清史”,卻是在美國,這是應該無疑的。我想重點以“加州學派”為例,談談目前中國學界存在的一些問題。總體來看,“加州學派”對中國社會經濟史的再認識,開闊了中西歷史比較的新視野,在近年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領域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但是,加州學派關於中國歷史的很多判斷,尤其是最有影響力的一些觀點,我並不贊成,因為嚴重偏離了歷史事實。比如,彭慕蘭認為在19世紀初期之前,尤其在18世紀,中國社會經濟的整體發展水準並不亞於歐洲,甚至不亞於歐洲的先發國家英格蘭,中國那時在很多方面還有自己獨特的發展優勢;直到19世紀後,歐洲與中國才分道揚鑣,此後歐洲走向經濟起飛的坦途,中國則陷入停滯甚或倒退,即所謂的“大分流”。a這個判斷是很難讓中國學者接受的。另一位學者的看法更值得商榷,這就是弗蘭克的《白銀資本:重視經濟全球化中的東方》。弗蘭克在《白銀資本》中提出了兩個極具震撼力的觀點,第一個觀點是尖銳批評“歐洲(西方)中心論”,明確提出了“中國中心論”,這是弗蘭克在中國學術界受到追捧的主要原因。他明確提出:“如果說1800年以前有些地區在世界經濟中佔據支配地位,那麼這些地區都在亞洲。如果說有一個經濟體在世界經濟及其‘中心’等級體系中佔有‘中心’的位置和角色,那麼這個經濟體就是中國。”弗蘭克書中一些形象生動的說法更是受到中國人歡迎,比如他說“西方最初在亞洲經濟列車上買了一個三等廂座位,然後包租了整整一個車廂,只是到19世紀才設法取代了亞洲在火車頭的位置”;他甚至諷刺說“名副其實貧窮可憐的歐洲人怎麼能買得起亞洲經濟列車上哪怕是三等車廂的車票呢?”這種顛覆性的觀點在西方學術界所產生的衝擊力之大,可想而知;尤其是,這種看法不是中國人首先提出,而是從西方學者的口中說出,這對滿懷愛國熱情的中國人來說無疑是巨大的鼓舞。弗蘭克的第二個核心觀點是“白銀資本”論,這個觀點實際上是對他a 參見[美]彭慕蘭:《大分流:歐洲、中國及現代世界經濟的發展》,史建雲譯,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4年。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0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專稿第一個觀點的進一步論證。他通過中國對白銀極高的絕對佔有數量進而證明,在1800年前的幾百年,世界上只有一個經濟體系,那就是以中國為中心的經濟體系。在弗蘭克看來,中國高度發達的經濟和貿易,才是導致全世界白銀大量流入中國的根本原因。明代到底有多少白銀流入中國?學術界有不同的估計,弗蘭克認為,自有世界記錄白銀產量以來(1545年),大約一半的白銀到了中國,這是當時中國經濟發達的一種突出表徵。a在他的影響下,國內有學者提出了極為荒唐的觀點,比如認為大量白銀流入中國的事實,充分證明了中國在這個時期是全球化的引領者,等等。王家範先生對《白銀資本》一書提出尖銳批評,指出弗蘭克為了支撐他虛構的“中國中心論”的理論體系,而不惜歪曲歷史事實,即故意拔高中國歷史,而貶低歐洲歷史,這最終導致弗蘭克對中國歷史乃至世界歷史的誤讀越來越嚴重,離歷史真相越來越遠,他寫的中國歷史差不多變成戲說了。b 其他一些學者,包括我本人,也對加州學派的上述觀點提出過批評。但是,因為加州學派的基本觀點特別符合主流的宣傳基調,也符合普通人的基本口味和判斷,所以相關的批評意見影響有限,即使在史學界也是多數人相信加州學派的觀點。這就使加州學派的觀點影響越來越大,尤其是影響了一批年輕學者,普通讀者更容易相信。上述所舉加州學派的很多觀點,既有真正的學術創新,比如對中西方生活水準的量化比較等,我們的確應該認真學習,但更有對中國歷史的誤讀或曲解。讓我不解的是,我們對真正的學術創新缺乏基本的辨析能力,往往投之以鄙夷甚至批判的眼光,比如新清史的某些睿智見解;而對那些根本沒有任何學術創新甚至曲解的觀點卻趨之若鶩,比如認為中國在明代是全球化的引領者等非常荒誕的看法。這些正說明了我們思想的貧乏、創造的缺位,乃至基本辨別能力的喪失,我們缺乏與人對話的基本能力,這是中文學術國際化的最大障礙。二、普遍與特殊:我們的認識存在問題普遍與特殊,是需要我們特別需要認真對待的問題,也是中國學術走向世界的一大關鍵。儘管民族主義依然是影響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但不可否認的是,“冷戰”結束後全球化速度加速,文化的獨特性被逐漸消融,一種全新的世界文明正在形成,俄烏戰爭爆發前幾十年的這種發展趨勢有目共睹。也就是說,在目前全球化趨勢不可阻擋的歷史條件下,只有接受普世的觀念,主動融入國際大家庭,我們的文化、學術和思想才可能逐漸被人理解、學習和接受。然而,隨著俄烏戰爭爆發後逆全球化趨勢的出現,世界各國的民族主義開始抬頭,並有逐漸強化的趨勢。中國的發展在這個歷史時期也出現諸多新特點,其中之一就是我們越來越強調特殊性,越來越強調傳統。儘管我們在各種國際事務中總是以人類命運共同體相號召,但是在實踐中我們卻格外強調特殊性,我們並不希望用普遍性代替特殊性。這導致我們與歐美的溝通越來越難,我們的行為越來越孤立,我們的思想、觀念越來越不被人所接受,我們的朋友越來越少。更為直接的表述,實際就是:在目前全球化不可阻遏的今天,我們的所作所為卻經常是逆全球化的。維護和保持文化的個性或特性,這沒有錯,也是我們的責任。但是,在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型過程中,少數先行轉型成功的國家依仗槍炮和資本最先建立了現代型國家,並在推進全球化進程中制定了國際法則,他們作為現代文明國家的代表自然就擁有了話語權。儘管他們採取的a [德]貢德·弗蘭克:《白銀資本:重視經濟全球化中的東方》,劉北成譯,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1年,第27、69、373頁。b 王家範:〈解讀歷史的沉重——評弗蘭克《白銀資本》〉,《史林》2004年第4期。
  • 仲偉民:中文學術的國際化難題及化解之道11專稿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帝國主義行徑遭到了很多後發國家的反對,但因為他們不僅擁有經濟和軍事優勢,而且也因為他們制定的法則大多優於傳統的法則,所以後發國家也只能在抗議、反對中主動學習並接受他們制定的法則。近代世界的形成,或現代化的發展進程,本質上就是這麼回事:現代化或國際規則都是強權首先推動的結果,雖然在早期不合道義,過程不盡合理,但其結果卻合乎人類的理性,因此逐漸成為國際規則。就此而言,後發國家只有兩個選擇,一是全力抗爭,事實證明,此種選擇最後的結局要麼是徹底失敗,要麼是走向現代極權,而無法建成現代國家和現代經濟;二是順勢而為,或主動或被動向對方學習,事實證明,這些國家多半能夠擺脫原來的窘境,實現或部分實現現代化。中國作為一個後發國家,兩條路都走過。我們首先走的是第一條道路,場面宏大,但結果是被撞的頭破血流,這應該是1978年以前的實踐;此後是掉頭向人家學習,即我們經常說的“改革開放”,1980年代後,中國對內解放思想,對外逐漸融入國際社會,由此我們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我們的GDP達到了世界第二,綜合實力全面提升。但是,對中國融入世界的程度及發展水準,我們也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客觀看,我們只是在經濟上,尤其在初級工業產品等方面,在世界上形成了相對優勢;而在經濟的深度層面,比如銀行、保險、證券等方面,我們遠未融入;在高科技方面,我們頂多一條腿邁進了門內;在思想學術文化層面,我們的融入層度更低,可能只邁進了半條腿。這裡涉及普遍與特殊的問題,即尊重普遍價值與強調中國立場,二者如何統一?在目前人們的潛意識中,很多人認為是對立的;而如果不改變這種看法,中國融入世界,或將世界納入中國,都將是非常困難的。換句話說,尊重常識,在目前的中國相當困難,在普遍與特殊的關係問題上,我們往往容易偏執。比如,我們是應該提倡愛國主義,還是應該提倡做一個世界公民?德國學者諾貝特·埃利亞斯(Norbert Elias)對文明與文化的區分,特別有助於我們理解普遍與特殊的問題。埃利亞斯認為,文化是與生俱來的風俗和習慣,是使不同民族保持不同面貌的東西,變化極慢;文明是一種需要學習得來的,社會群體交往的規則,是使不同人群的差異越來越少的東西,也是不斷進步的東西。文化是民族的、特別的,文明是全球的,普遍的。a文化常有,文明不常有。如果總是將民族的、特別的置於全球的、普遍的之上,我們就沒有辦法融入全球化。我們經常在常識面前犯低級錯誤,認識論上的偏差是一個基本的原因。關於普遍與特殊的關係,可以參考何兆武先生關於真理與國情的論斷。何兆武先生說:真理不在乎他是不是符合國情。假如它不適合中國國情的話,那麼要加以改變的是國情,而不是要改變真理。國情要適合真理,而不是真理要適合國情⋯⋯學術和文化,不以中西分。b 道理極為簡單,但做到卻著實不易。三、我們並不能清醒認識自己我們對中國文化與歷史的自我認識水準,決定了我們的認知水準。這個提法看上去很荒唐,很多人會反問,作為一個中國人,難道我們還不瞭解自己的歷史和文化嗎?!實際情況正是,這個提法真不荒唐。認識客觀世界難,認識自己更難;認識當代歷史難,認識過去的歷史更難。也就是說,我們對自己的認識非常有限,而且很多方面我們的認識不僅不足不深,可能根本就是錯誤。而自己認識不清,又怎麼讓別人明白,怎能走的出去?a [德]諾貝特·埃利亞斯:《文明的進程:文明的社會起源和心理起源的研究》(The Civizing Process),王佩莉、袁志英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2013年,第3頁。b 何兆武:《雜草集:西方思想史散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9年,第241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2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專稿比如,我們怎樣向外推廣中國的歷史和文化?中國文化的特點和代表是啥?這些我們自己未必說的很清楚。目前有各種各樣的說法,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說法之一是“儒學或儒家文化是中國文化的根本特點”,於是乎在外面大辦孔子學院,在國內大搞儒學復興。可是,研究法家、老莊、墨子、佛教的學者表示不同意。這說明我們對中國歷史與文化的認知還比較有限,我們自己的認識水準需要提高。我做《國際儒學》主編已經四年,做的越久,思想越困惑,辦這本雜誌的目的是什麼?儒學到底是什麼?儒學在中國文化中有怎樣的地位與作用?儒學研究在國內、國際學術界怎麼看?總的感覺是:國內學術界主流並不關心儒學,儒學在現實中也基本無法體現;國際學術界更是極端隔膜,只有極少數人關心與研究,幾乎約不到國際學者研究儒學的稿件。果真如此,說儒學是中國文化的主幹,有何說服力?有何意義?葛兆光先生對此有很深的感受。他強調,不能簡單化地理解中國文化,比如不能將從夫而居的父系家族,有秩序的葬禮與祭祖,習得漢字的能力,使用筷子的飲食習慣,農業和定居等,這樣單個的層面去定義中國文化。他認為,作為傳統的“中國文化”有五個特徵非常明顯,正是這些文化構成了中國,尤其是漢族中國文化的特徵,使漢族中國文化跟其他的文化區分開來。第一,是漢字。漢字是世界上唯一至今通行而且有數以億計的人在使用的、以象形文字為基礎的文字。漢字使用者的一些思維和表達習慣,是使用其他文字的人所沒有的。第二,從“家庭”“家族”放大至“家國”而構成的社會形態,以及由此發展出來的儒家倫理、國家制度和意識形態,是中國獨有的。第三,是儒釋道的“三教合一”現象。世界上其他宗教往往有絕對性和唯一性傾向,但在中國,不同的宗教卻能夠在政治力量下彼此共處,或者混融。孔子、老子和佛陀可以坐在一起,信仰可以交叉。第四,中國文化有一套以陰陽五行為基礎衍生出來的觀念、技術和信仰,並滲透到各個領域,這是其他文化圈所沒有的。第五,古代中國人的“天下觀”,中國人以自我為中心想像世界,在政治上形成了朝貢體制,在觀念上鑄造了天朝想像,這一直影響到現代中國人對於世界的看法。a 總而言之,中國文化如此廣博、複雜,絕不是儒學就可以代表的,這一方面說明中文學術的國際化相當不易,另一方面更說明,我們的研究、理解還遠遠不夠,普及工作更是不足。關於中國文化,我們自己目前還不能說的很清楚;即使你能說的很清楚,人家接不接受、能否融入其他社會,也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如此情形之下,我們怎樣才能化解中國學術的國際化難題?不少人認為,除中西經濟水準與文化的差距之外,中文學習困難,從而造成中文學術傳播的困難,這是一個客觀因素。因此,我們目前花了巨大的力氣來推廣中國文化、中國學術,各研究及出版單位也將文化輸出作為重要任務之一。比如,有關部門不遺餘力地推出中文學術經典及學術著作外譯項目等。他們這麼做的前提,是有關部門認為中文學術經典和學術著作是好的,是能代表中國文化的,翻譯成外文就能國際化了。但是,這只是看到了問題的一個方面,而且並非問題的主要方面。總之,中文學術國際化的難題突出表現在兩點,一是在認知、傳統、習慣等方面,中西存在明顯的差距;二是在學術創新方面我們還相當的不足,尤其缺乏那些有突破的、獨特的觀點觀念創新,表面上轟轟烈烈,數目字極高,但真貨實料卻不多。因此,僅有國際化的衝動無濟於事,我們需要做更多扎扎實實的工作。[責任編輯:馬慶洲]a 葛兆光:《解放日報》2011年11月18日。
  • SOUTH CHINA QUARTERLY: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MACAU Vol.15, No.1 (Feb 2025)13Area Studies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The Transformation of China’s Perception and Policy about South Korea (1978-1992)Zhihua SHENAbstract: In examining the history of Chinese-South Korean relations, this article contends that various factors changed China’s perception and policy about South Korea and led to Beijing’s sudden decision to establish diplomatic relationship with Seoul. Reform and opening changed China’s view of the world and understanding of foreign relations, establishing the premises for all readjustments to follow. China strived to grow production rapidly by joining the international system, end the predicament of international isolation, and create a new order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political relations in the post-Cold War world. Hindered by North Korea’s concerns and objections, China’s shift to a “Two Koreas” policy needed to follow reconciliation and mutual recognitions between the two Koreas. Beijing saw the Roh Tae-woo administration as a rare historical opportunity for achieving normalization of Chinese-South Korean relations.Keywords: Sino-ROK Relations, Sino-DPRK Relations, China’s Policy on Korean PeninsulaAuthor: Zhihua SHEN was born in 1950; Senior Professor at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Director of the Center for Eurasian Studies,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and Area Studies, Tsinghua University, Co-Director of the NYU Shanghai-ECNU Center on Global History, Economy and Culture, and a Senior Fellow of the Woodrow Wilson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Scholars in the United States. His research interests include the Cold War, the history of the Soviet Union, Sino-Soviet relations, and Sino-Korean relations. He has published many articles in top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academic journals listed in SSCI, A&HCI, and CSSCI; many of his books have been translated into numerous languages including English, Japanese, Korean, German, Russian, etc. Important books authored include Zuihou de “tianchao”: Mao Zedong, Jin Richeng yu Zhong Chao guanxi, 1945-1976 [The Last “Heavenly Dynasty”: Mao Zedong, Kim Il-sung and Sino-DPRK Relations, 1945-1976], 2017, 2018 editions; Wunai de xuanze: Lengzhan yu Zhong Su tongmeng de mingyun [Reluctant choice: the Cold War and the destiny of the Sino-Soviet alliance], 2013; Mao Zedong, Sidalin yu Chaoxian zhanzheng [Mao Zedong, Stalin and the Korean War], 2007, 2013, and 2017 editions; Jingji xuanwo: Guancha Mei Su lengzhan fasheng de xinshijiao [Economic Vortex: The Beginning of the Cold War Reinterpreted], 2022.
  • 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第十五卷第一期 (2025年2月)14區域國別研究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中國對韓國認知和政策的轉變(1978—1992)沈志華[摘 要] 通過梳理中韓關係發展的歷史過程,本文認為影響中國改變對韓國認知和政策以致突然做出與韓國建交決定確有諸多因素,其中由改革開放引發的中國整體外交理念和方針的轉變是一切變化的邏輯基礎;在經濟上迅速發展生產力並融入國際體系,在外交上擺脫被孤立和圍困的國際環境,從而建立“冷戰”結束後新的經濟秩序和政治秩序,是中國的需求和動力;中韓關係發展最根本的障礙是中國不得不顧及朝鮮的感受和反對;中國轉向“兩個朝鮮”政策的基本條件是實現南北和解和交叉承認;在盧泰愚任期內實現與韓國關係正常化,是中國必須抓住的稍縱即逝的歷史時機。[關鍵詞] 中韓關係 中朝關係 中國的朝鮮半島政策[作者簡介] 沈志華,1950年出生,華東師範大學資深教授,清華大學國際與地區研究院歐亞研究中心主任,上海紐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全球歷史·經濟·文化聯合研究中心主任,美國伍德羅·威爾遜國際學者中心資深研究員。研究領域為冷戰國際史、蘇聯史、中蘇關係史、中朝關係史。在國內權威學術期刊和國外SSCI、A&HCI來源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多篇,多部著作在國際上被譯成英文、日文、韓文、德文和俄文等語言。代表作有:《最後的“天朝”——毛澤東、金日成與中朝關係(1945—1976)》(2017、2018年)、《無奈的選擇——冷戰與中蘇同盟的命運》(2013年)、《毛澤東、斯大林與朝鮮戰爭》(2007、2013、2017年)、《經濟漩渦:觀察美蘇冷戰發生的新視角》(2022年)。
  • 沈志華:中國對韓國認知和政策的轉變(1978—1992)15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研究1978—1992年中國對朝鮮半島政策的轉變具有十分重要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從朝鮮戰爭結束至1960年代末,朝鮮半島一直處於尖銳的“冷戰”對峙狀態。1970年代初,由於中美和解,且中美在半島問題上達成戰略共識,核心是尋求東北亞地區的和平穩定,中朝關係以及中國對朝鮮半島的政策悄然發生變化,其特點是,一方面中朝對外政策出現分歧,中國聯美制蘇,朝鮮聯蘇抗美,另一方面出於安全和意識形態的考慮,中國又必須延續與朝鮮的盟友關係,維持“革命國家”的形象,處處維護朝鮮的利益。因此,中國對朝鮮半島的政策陷入某種困境,在與美國合作處理朝鮮問題的過程中(尤其是1974年以後)基本採取消極回避的立場。 a在此後的十幾年中,中國國內實行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方針,風雨無阻地開始“改革開放”,與世界接軌;國際局勢逐步走向緩和,進入“冷戰”後期和後“冷戰”初期,和平與發展成為時代主題。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首先,中美關係實現正常化,雖一波三折,但終歸趨向穩定發展,雙方的關係定位從策略層面轉向戰略層面。 b其次,東北亞原有的兩個三角同盟對抗局面逐漸解構,美國提出的“交叉承認”原則事實上得到中蘇朝三國的認可,雖未全面實現,但對推動地區局勢緩和還是發揮了重要影響。最後,中國的半島政策發生了根本變化,從只承認“一個朝鮮”轉向同時承認“兩個朝鮮”,中韓建交雖步履蹣跚,但最終“水到渠成”,從而導致東北亞地區國際關聯式結構發生重大轉變。其中最令史家感興趣的是中國對韓國認知和政策的轉變。一、以往學界關於中國決策變化的討論目前,中國決策層對韓國認知和政策如何改變的檔案文獻尚未解密,研究者可以利用的只有中國領導人的年譜、公開文獻和當事人的回憶錄。儘管如此,鑒於中韓建交後兩國關係的極速變化及其對東北亞經濟和安全格局的深遠影響(包括朝核危機的爆發),學術界還是對促進中韓關係變化、中國決策改變的原因和依據展開了廣泛討論。從歷史學界的研究看,人們提到了下列因素:1.中蘇關係緩和,為北京改善與首爾的關係減輕了來自平壤的壓力;2.天安門事件後中國必須擺脫外交孤立的困境,韓國成為一系列亞洲國家中的重點;3.中國堅持改革開放的政策,韓國成為經濟支持的重要來源;4.東歐和蘇聯與韓國實現關係正常化,為中國改變與韓國的政治關係做了外交鋪墊;5.受到臺灣積極開展“銀彈外交”的刺激,中國必須壓縮臺灣在國際上的外交空間;6.朝鮮和韓國同時加入聯合國,為中韓建交掃除了政治障礙;7.“冷戰”結束後中國實行以亞洲為中心的外交政策,韓國成為潛在的夥伴;8.東歐劇變、蘇聯解體後,中國成為西方進行“和平演變”的唯一目標,而中國则把韩國作為分化西方陣營最薄弱的環節。其中,有的學者突出強調某一因素,有的學者綜合羅列出幾種因素。c 然而,到目前的討論似乎並沒有把問題說清楚。首先,需要說明中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對外部世界的認知和整體外交理念發生了怎樣的改變,這是中韓關係變化的基礎和基本因a 詳見沈志華:〈中美和解與中國處理朝鮮問題的困境(1971—1976)〉,《南國學術—澳門大學學報》2024年第1期,第32—45頁。Shen Zhihua, “Allies in Trouble: The Direction of Sino-Korean Relations amid the US-China Rapprochement, 1971-1976”, China and Asia, No. 6, 2024, pp. 32-59.b 毛澤東決心打開對美關係的大門,主要是出於對國家安全的考慮,屬於外交策略的轉變。鄧小平決定儘快與美國建交,發展對美關係,除了安全問題,更主要的是對世界和平和中國發展道路的考慮,因此他一再強調中美關係是戰略問題。參見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上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4年,第788、825—826、874—875、897—898、1293—1294頁。c Kim Samuel, “The Making of China’s Korea policy in the Era of Reform”, in David Lampton (ed.), The Making of Chinese Foreign and Security Policy in the Era of Reform, 1978-2000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p. 374-375, 381; Don Oberdorfer, The Two Koreas: A Contemporary History, New Edition (Indianapolis: Basic Books, 2001), p. 246; Chung Jae Ho, Between Ally and Partner: Korea-China Relations and the United State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7), pp. 69-70; Park Hun-Bong, “The Factors Why China Changed to a De Facto ‘Two Koreas’ Policy during the Period between 1985 and 1988”, Journal of Northeast Asian Studies, No. 77, 2015, p. 317;李東律:〈韓中建交中“朝鮮因素”的變化及影響〉,《韓國與國際政治》第34卷第3期(2018年9月),第151—178頁(이동률,“한중 수교에서 ‘북한요인’의 변화 및 영향”,『한국과국제정치』,제34권 3호(2018. 9),제151—178쪽);董潔:〈中韓建交中的中國決策再探討〉,《中共黨史研究》2019年第8期,第103—115頁;Son Daekwon, “When Beijing Chose Seoul over Pyongyang: China–South Korea Diplomatic Normalization Revisited”, The China Quarterly (2023), 256, pp. 960-976.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6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素。其次,中韓關係經歷了十幾年的變化過程,在影響中國決策的諸多因素中究竟哪一個因素在哪個階段發揮了重要作用,需要區別開來。最後,在這諸多因素中還需要分清哪些構成了中國改變對韓關係的需求和動力,哪些屬於阻隔中韓關係發展的障礙,又有哪些在中國決策者看來是中韓建交必須具備的條件。只有對上述因素做出準確的定位,才能比較全面理解中國決策的原因和根據。為此,有必要對中韓關係變化直至兩國建交的歷史過程進行簡要回顧,重要的是指出中國決策變化的關鍵節點。a 二、對中韓關係演變的簡要回顧中韓兩國從70年代末開始接觸到90年代初建立外交關係,經歷了十幾年漫長的成熟期,其結果恰如中國外長錢其琛所說的——“水到渠成”b 。(一)中國提出“關門不上鎖”的方針《老子·八十章》有云:“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這正是朝鮮戰爭結束後直到1970年代末中韓兩國關係的真實寫照。中美和解以後,韓國外務部就提出應調整對華政策,“改善與中共的關係”。c1973年6月23日,韓國總統朴正熙發表《特別外交宣言》,向北京伸出橄欖枝,但遭到中國的冷遇和抵制。中美建交後,韓國再次表現積極,中國繼續冷淡處之,僅允許少量僑民往來走動。到1979年下半年,韓國突飛猛進的經濟發展及其經驗引起中國經濟學界和領導人的特別關注,鄧小平在1978年5月就提到“四小虎”。d為此,中國外交部1980年1月提出對韓“關門不上鎖”的方針,不過強調的重點是“關門”。e中韓民間的間接貿易悄然開始,且迅速發展。但在朝鮮表示不滿和抗議後,中國立即止步,並於1982年6月下文停止中韓貿易。f(二)“一個朝鮮”的政�開�出現鬆動1983年5月5日發生的卓長仁劫機案是一個突破口,中韓政府開始直接接觸、談判,並簽署了官方協定。這一突發事件的處理,為中國承認韓國的合法存在打開了一個缺口。7月20日,中共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討論了調整對南朝鮮的政策和如何安撫朝鮮等問題。g隨後中國外交部做出正式規定:在國際多邊活動中允許韓國人員來華和中方人員去韓。h“一個朝鮮”的政策由此開始鬆動。1983年10月朝鮮策劃和實施的仰光爆炸案引起中國強烈不滿,也推動了中韓關係的發展。1984年中國掀起改革開放第二波高潮,1—2月鄧小平視察經濟特區並給予充分肯定,5月中國開放14個沿海城市,10月十二屆三中全會提出經濟體制改革。因此,中國更加重視韓國經濟起飛的經驗。在此期間,鄧小平多次指示要調整對韓關係,強調改善與韓國的關係具有戰略意義,並讓胡耀邦給金日成帶話(4月),中國與韓國改善關係對朝方也是有好處的。i(三)推出“官民有�、政經分開”的對�政�1985年3月發生的魚雷艇事件,又一次為韓國提供了利用意外事件接觸中國政府、改善對華關係的機會。與1983年劫機事件處理方式不同,韓方將嘩變的中國士兵連同艦艇一起歸還,a 為節省篇幅,以下對歷史過程的描述,凡已被學術界反復使用的史料不再出注。b 錢其琛:《外交十記》,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03年,第146—148頁。c 韓國外交史料館,C-0051-03,第15—17、18頁。d 見《經濟研究參考資料》1979年總160、177、193、194、195各期;《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上冊),第320頁。e 黃華:《八十年代外交形勢、政策與今後的任務》,臺北:“國防部”情報局,1981年,第29—30頁。f 對外經濟貿易部辦公廳編:《對外經濟貿易重要文件彙編(截至1982年底)》(下冊),北京: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出版社,1984年,第269—270頁;韓國外交史料館,2012-0028-17,第122頁。g 本書編寫組:《李先念年譜》第六卷,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第201頁。h 錢其琛:《外交十記》,第150頁;張庭延:〈鄧小平關心朝鮮半島局勢〉,《黨史博覽》2013年第5期,第28頁。張文中說外交部做出上述規定的時間是1982年7月,應該是記憶有誤。i 張庭延:〈鄧小平關心朝鮮半島局勢〉,《黨史博覽》2013年第5期,第28頁。
  • 沈志華:中國對韓國認知和政策的轉變(1978—1992)17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令中國政府深為感動。更重要的是,通過這次突發事件的處理,建立起中韓政府之間的“香港渠道”,即雙方通過韓國駐香港領事館和新華社香港分社溝通情況,交流信息。根據鄧小平的指示,中央外事小組在5月會議上決定,對韓國開始非官方接觸,逐步開展經貿、文化和科技交流。a此後中韓兩國關係迅速發展,主要體現在體育交流和民間貿易兩個方面。為避免引起朝鮮的不滿和干擾,中國採取“官民有別”“政經分開”的政策和“只做不說”的方針b,中韓民間交往開始大幅提升。1986年7月漢城亞運會為中韓關係發展提供了又一個契機。1985年4月中國正式宣佈有意參加漢城亞運會後,朝鮮多次表示不滿、抗議並加以阻攔。c中國則通過香港渠道向韓方表示,將參加亞運會看作是1986年改善中韓關係的最大工作目標,希望通過亞運會來增進雙邊關係。d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越南和蒙古在朝鮮的勸說下均採取了抵制態度,而中國是參加漢城亞運會唯一的社會主義國家。e儘管亞運會開幕前金浦機場發生了爆炸案,中國仍然派出385名運動員參加了比賽。f為了安撫平壤,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胡啟立對外宣稱,中國派遣運動員參加漢城亞運會並不意味著與韓國建立外交關係。g儘管如此,亞運會畢竟是中國認知韓國的重要視窗。1987年7月,鄧小平在一份材料上做出批示:與南朝鮮實現關係正常化不能再拖了。隨後,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成立了由田紀雲副總理任組長的中韓經濟協調小組。h這裡所說的“實現關係正常化”並非外交關係,應該是指經濟關係。11月14日,考慮到同平壤的關係和朝鮮的承受能力,中央外事小組認為目前應繼續遵循中央的方針,只同南朝鮮進行間接貿易。但幾個月後,1988年3月,中共中央便決定將對韓國的間接貿易發展為民間直接貿易。i3月10日,外交部批准山東省通過在韓華僑、華人開展與韓國的民間直接貿易。j(四)中�民間關�的跳躍式發展1988年9月的漢城奧運會是中韓關係變化的重要轉捩點。朝鮮反對在漢城舉辦奧運會,認為這是美國和韓國策劃的“兩個朝鮮”的陰謀,並提出平壤與漢城共同舉辦奧運會,否則朝鮮將發起抵制運動。k中國從維持半島和平穩定的願望出發,表示希望朝鮮南北雙方關於共同舉辦奧運會的談判取得成功。l洛桑會談不可避免地成為平壤和漢城爭取各自政權“合法性”的競技場,1987年7月會談以失敗告終,8月朝鮮拒絕了國際奧委會提出的最終妥協方案。m11月29日大韓航空公司一架客機在安達曼海上空爆炸,造成115人喪生。事後證明定時炸彈是朝鮮特工安裝的,以此對奧運會進行威脅。1988年1月12日朝鮮宣佈不參加南朝鮮單獨舉辦的奧運會,而兩天后,中國便向奧委會遞交了確認參加奧運會的信函。n是年7月,鄧小平在一個報告上批示:“現在看來,發展同南朝鮮經濟、文化關係的時機已經成熟,步子可以比原來設想的更快一些,更寬一些。發展同南朝鮮的關係是我們一著重要的棋子,要抓緊。”o顯然,鄧小平所說的時機就是漢a 本書編寫組:《李先念傳(1949—1992)》,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9年,第1237—1238頁。b 山東省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關於魯經貿專字452、704號文件的起草說明〉,1988年12月24日,山東省檔案館,A208-02-0025-002。c 韓國外交史料館,2016-0067-15,第63—64頁。d 韓國外交史料館,2016-0067-19,第65頁。e Victor D. Cha and Ramon Pacheco Pardo, Korea: A New History of South and North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23), p. 106.f 《人民日報》1986年9月15日,第1版;1986年8月17日,第1版。g Foreign Broadcast Information Service, Daily Report: China, October 7, 1986, D3.h 田紀雲:〈懷念小平同志〉,《炎黃春秋》2004年第8期,第3頁。i 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辦公廳:《中聯部老部領導談党的對外工作》(上),2004年4月,未刊,第105—106頁。j 山東省檔案館,A189-04-0444-001。k 《參考消息》,1985年8月8日,第3版;《勞動新聞》,1986年5月31日,第6版。l 《人民日報》1985年12月30日,第3版。m 謝定元,〈“合法性的競爭”:朝韓奧運會談探析(1984—1988)〉,《邊疆與周邊問題研究》2023年第4期,第37—61頁。n 《人民日報》1988年1月13日,第3版、1月16日,第3版。o 中聯部辦公廳:《中聯部老部領導談党的對外工作》(上),第106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8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城奧運會,中韓關係由此邁上了一個新臺階。在此期間,中韓民間經貿關係和人員交往都出現了跳躍式發展,貿易總額1987年為16.79億美元,1988年達到30.87億美元,而1984年只有4.62億美元。a1988年因公訪華的韓國人達4200人次,是上年(209人次)的20多倍,到韓國出差的中國人也有880人次,是上年(52人次)的17倍。1989年則分別增加到13600人次和9400人次。b更重要的是奧運會後不久,中國開啟了與韓國高層政治接觸的民間秘密渠道。早在1987年11月,盧泰愚在競選總統時就承諾要在任期內與中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c盧泰愚上臺伊始,便積極推動對華外交,並接連委派他的親戚、朋友到中國,甚至作出巨額貸款承諾,試圖與中國高層接觸。由於中方缺乏相應的機構接洽,即便有些信息已送達,但最後都沒有回應。d奧運會結束不久,1988年11月,中國國際友好聯絡會(CAIFC)成立了“朝鮮工作組”,實際上專項負責對南朝鮮的工作。友聯會是一個有官方背景的民間社團組織,當時的具體負責人金黎(朝鮮族)是中共老幹部,岳楓(葉選寧)是中共元老葉劍英的次子,友聯會的理事都是中國各界知名人士,他們與中國高層有著密切聯繫,而友聯會有關對韓工作則直接對田紀雲領導的中韓經濟協調小組負責。韓方高層派來中國進行聯繫的幾條線索,如韓國國際友好協會會長張致赫、鮮京株式會社(其董事長崔鍾賢是盧泰愚的親家)社長李順石、曾擔任總統政策輔佐官和政務長官的朴哲彥,後來都是通過友聯會與中國高層搭上關係的。e通過這一渠道在兩國領導人之間牽線搭橋、傳遞信息,把民間外交的作用發揮到極致,成為中韓政治關係發展歷史上的一大特色。(五)中國實�上��了“�個朝鮮”奧運會後中韓經貿關係出現了新動向。1989年1月,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CCPIT)向大韓貿易投資振興公社(KOTRA)提議,中韓在漢城和北京互設辦事處。這兩個機構的代表分別于3月和5月進行互訪,商討設立貿易辦事處。f4月2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趙紫陽訪問朝鮮,鄧小平讓他帶話給金日成:中國與南朝鮮的經濟關係必須進一步發展,這樣對朝鮮也是有利的。如果今後中國在政治上有所考慮的話,一定會同你們商量。g5月4日韓國財政部長李揆成出席在北京舉行的亞洲開發銀行大會,成為首位訪問中國的韓國部長級政府官員。h6月發生的天安門事件雖然給中國的國際形象和對外關係帶來嚴重負面影響,但對中韓關係的干擾並不大。11月6日金日成訪華,特別向中國領導人強調不要在南朝鮮設立貿易辦事處,不要使朝鮮處於孤立地位。江澤民答應此事可以拖一拖。i然而幾個月後,1990年4月25日,在友聯會的安排下,田紀雲在人民大會堂會見了李順石——這是中國領導人首次會見韓國客人,並請他向韓國領導人轉達中國政府的立場:中國“非常認真對待、非常重視發展兩國關係”。同時提出,中韓“互設貿易代表處勢在必行”,考慮到北朝鮮的立場和承受能力,辦事處最初“可能是民間的、純商業的,但實際上是半a Cheon Kyung-Hee, South Korea-China Relations, 1979-1992: The Normalization Process in Transnational Perspective, Ph. D.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rvine, 2004), p. 136. 統計數字來自韓國通商產業部。b Cheon Kyung-Hee, South Korea-China Relations, p. 127;李相玉:《轉型中的韓國外交——前外交部長李相玉回憶錄》,首爾:生與夢出版社,2002年,第120頁(이상옥,『전환기의 한국외교: 이상옥 전 외무장관 외교회고록』,서울: 삶과꿈,2002,제120쪽)。c Foreign Broadcast Information Service, Daily Report: East Asia, 30 November, 1987, p. 10;22 December 1987, p. 14.d 劉亞洲:《劉亞洲文集》(二),《中共重要歷史文獻資料彙編》第二十七輯,洛杉磯:中文出版物服務中心,2009年,第310—312頁;張雅文:〈中韓建交秘聞錄〉,《南方周末》1995年10月27日,第1版;國立外交院外交安保研究所外交史研究中心編:《韓國外交史口述回憶·第3卷:朝韓同時加入聯合國》,首爾:國立外交院,2021年,第298頁(국립외교원 외교안보연구소 외교사연구센터 편,『한국외교사 구술회의:남북한 UN 동시가입』,서울:국립외교원,2021,제298쪽)。e 筆者採訪友聯會朝鮮工作組組長聶曉華記錄,2024年3月31日,北京。f 李相玉:《轉型中的韓國外交》,第120頁(이상옥,『전환기의 한국외교』,제120쪽)。g 中聯部辦公廳:《中聯部老部領導談党的對外工作》,第106-107頁。h 李相玉:《轉型中的韓國外交》,第120頁(이상옥,『전환기의 한국외교』,제120쪽)。i 中聯部辦公廳:《中聯部老部領導談党的對外工作》,第186—187頁。
  • 沈志華:中國對韓國認知和政策的轉變(1978—1992)19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官方的”,以後隨著政治形勢和經貿規模的發展,“逐步改變這個機構的性質”。a6月21日,國務院發言人袁木承認,中韓兩國正在就設立貿易辦事處進行談判。b10月20日中國國際商會與大韓貿易振興公社在北京簽署了互設代表處的協議。這表明中國在經濟上已經實際承認了“兩個朝鮮”,而且“政經分開”正在通過貿易辦事處轉向“政經合一”。中韓建交的大門已經開啟了一道門縫。(六)中�建交的大門完�打開中國很快又邁出了第二步——同意聯合國接納韓國為正式會員國。在“冷戰”的背景下,自朝鮮半島分裂後,南北兩個國家一直被聯合國拒之門外。1985年10月,首爾呼籲朝韓同時加入聯合國,並實現與美日蘇中四國關係正常化,以促進朝鮮半島和平統一。朝鮮認為這樣做的結果將導致半島分裂永久化,形成“兩個朝鮮”的局面,堅持朝韓應首先實行聯邦制,建立高麗民主聯邦共和國,然後以統一的國家形式加入聯合國。a雙方爭執不下,中國一直支持朝鮮的主張。1988年漢城奧運會後,韓國借著其國際影響大幅提升的優勢,加快了要求入聯的步伐。1989年11月韓國向聯合國提出,如果北方尚未做好準備,應“毫不拖延地接受韓國加入”。1990年第45屆聯合國大會開幕前,東歐國家大部分已承認韓國,蘇韓建交也指日可待。與韓國建交的國家增至142個,而與朝鮮建交的101個國家中84個同時也與韓國有外交關係。在這種形勢下,由於朝鮮南北會談毫無進展,韓國一再表示要單獨申請加入聯合國。d尤其重要的是,韓國通過秘密渠道把這一要求告知了中方,並希望給予幫助。e 9月20日聯大開幕,9月30日蘇聯與韓國建交。以往都是因為蘇聯作為常任理事國的否決票阻止了韓國入聯,蘇韓建交後,這個障礙已不存在。f在聯大會議上,有71個國家代表發言支持朝韓同時入聯的主張,而沒有一個國家支持朝鮮的單一席位入聯的提案,美國總統布什也發表了支持韓國同時不反對朝鮮加入聯合國的聲明。g此時,韓國能否入聯的關鍵就看中國的態度了。10月,韓國駐京貿易辦事處向青瓦臺傳來消息,中國也認為朝鮮的提案不現實,主張南北兩方同時分別加入聯合國,中國不會在接納韓國入聯的問題上投否決票。h另外,中方通過新華社香港分社告知,鑒於北南高級會談的進展和中韓關係的發展,希望韓國不要在今年聯大申請入聯,而應繼續與朝鮮協商,同時也給中國留出時間去做朝鮮的工作,爭取明年實現朝韓同時加入聯合國的目標。韓國後來接受了中國的建議,並要求中方在這一問題上發揮積極和建設性作用。i1991年2月27日,在日本訪問的朝鮮勞動黨中央書記金容淳宣稱,朝鮮堅持以高麗民主聯邦共和國加入聯合國的方案,再次強調了朝鮮半島統一後入聯的原則。j韓國外務部發表聲明針鋒相對地提出,如果朝鮮繼續拒絕分別同時入聯,韓國政府只能在今年第46屆聯合國大會之前單獨申請加入聯合國。朝鮮對此提出嚴厲譴責,韓國外長則在3月8日公開宣佈:無論朝鮮是否反對,a 《劉亞洲文集》(二),第318—326頁。幾天後,崔鍾賢向盧泰愚轉達了這一信息。盧泰愚,《盧泰愚回憶錄(下卷):轉換期的大戰略》,首爾:朝鮮新聞社,2011年,第244頁(노태우,『노태우 회고록(下卷):전환기의 大戰略』,서울:조선뉴스프레스,2011,제244쪽)。b 《朝鮮日報》,1990年6月22日,第1版。a 李相玉:《轉型中的韓國外交》,第46頁(이상옥,『전환기의 한국외교』,제46쪽)。d 《參考清樣》,1990年10月6日。e 《韓國外交史口述回憶》第3卷,第287—288頁(『한국외교사 구술회의 3』,제287—288쪽);Kim Hakjoon, “The Establishment of South Korean-Chinese Diplomatic Relations: A South Korean Perspective”,Journal of Northeast Asian Studies, Vol.13, No. 2 (Summer 1994), pp. 40-41.f 《韓國外交史口述回憶》第3卷,第30、78、91頁(『한국외교사 구술회의 3』,제30、78、91쪽)。g 李相玉:《轉型中的韓國外交》,第48—49頁(이상옥,『전환기의 한국외교』,제48—49쪽)。h 《韓國外交史口述回憶》第3卷,第101—102頁(『한국외교사 구술회의 3』,제101—102쪽);李相玉:《轉型中的韓國外交》,第49頁(이상옥,『전환기의 한국외교』,제49쪽)。i 《韓國外交史口述回憶·第3卷》,第30、102、211頁(『한국외교사 구술회의 3』,제30、102、211쪽);李相玉:《轉型中的韓國外交》,第58—59頁(이상옥,『전환기의 한국외교』,제58—59쪽)。j 《人民日報》,1991年3月1日,第6版。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20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韓國將在1991年申請加入聯合國,並敦促平壤在入聯問題上採取現實的立場。a4月7日,韓國向聯合國會員國分發了一份備忘錄,提出韓國將在聯大開幕前單獨提交加入聯合國的申請。b第二天,《勞動新聞》發表署名文章,譴責這一行徑是“反民族犯罪行為”。4月19日金日成親自出面,以答記者問的方式指出,朝鮮的原則立場是南北方要以單一席位入聯,如果單獨加入聯合國,將對歷史負分裂的責任。c現在,能夠破此僵局的只有手握否決權的中國。中國既要保持中韓關係持續升溫的勢頭,又要避免朝鮮陷入國際孤立的困境,就必須說服朝鮮接受現實。d於是,5月3日中國總理李鵬訪問朝鮮,親自做金日成的工作。儘管朝鮮對李鵬的接待規格大大超過了以往外國元首的待遇e,李鵬也在公開講話中表示支援朝鮮以聯邦制方式實現統一的主張f,但他在私下談話時仍然主動傳達了中國政府的立場和態度:如果南北雙方不能就加入聯合國問題達成協議,韓國很可能要求單獨加入,那時中國將感到十分為難。言下之意,中國不能使用否決權。金日成無奈地答道,朝鮮正在尋求解決方案,不會使中國為難。g在5月9日例行的新聞發佈會上,面對李鵬訪朝是否就南北雙方入聯問題進行磋商的提問,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表示,中國希望朝韓通過對話協商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朝方也表示願意繼續就這一問題與韓方進行協商。h在中國的勸說和壓力下,為了避免陷入韓國單獨加入聯合國的被動局面,朝鮮被迫搶先採取行動。i5月27日朝鮮外務省發表聲明,表示將正式向聯合國秘書長遞交加入聯合國的申請書。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立即表示,這一決定具有積極意義,將有助於促進朝鮮北南對話和半島的和平與穩定。j根據李鵬與朝方達成的協議,中國外長錢其琛6月訪朝,繼續就入聯問題與朝鮮交換意見。朝鮮最擔心的是聯合國表決時韓國的申請順利通過而朝鮮的申請受阻,要求中國堅決反對聯合國分別討論南北方的申請,如果美國藉口核核查問題否決北方,希望中國也否決南方。錢其琛詳細介紹了聯合國這次審議朝韓同時入聯的程序,並告知中美之間及與其他大國之間已經達成共識,這個問題將合併為一個議案提出,且採取一致鼓掌的方式通過。錢外長還表示,大會期間中國會協助做好各方的工作。k此後,朝韓入聯問題風平浪靜。9月17日,聯合國大會果然未經表決直接通過了46/1號決議,決定同時承認朝韓兩國的聯合國成員國資格。l朝鮮放心,韓國滿意。韓國成為聯合國的正式成員國,實際上就掃清了中韓實現關係正常化的政治障礙,中國對韓的外交大門終於打開了。(七)中國��提出��國儘�建交儘管中韓建交的大門已經敞開,但中國何時願意跨越這道門檻仍然是一個未知數。1990年9月11日在中朝領導人的瀋陽會談中,金日成要求中國在美朝建交之前不能與南朝鮮發展國家關係。江澤民保證中國絕不會與南朝鮮建立外交關係,目前只是發展經濟關係。鄧小平在聽取彙報後指出,做生意對中韓都有利,需要建立貿易辦事處。至於中韓建交問題,現在不要急,拖兩年、三年甚至五年,拖久一點好。如果朝鮮垮了,中國將要處在美日韓的第一線,沒有中間地帶a 李相玉:《轉型中的韓國外交》,第57、63頁(이상옥,『전환기의 한국외교』,제57、63쪽)。b 盧泰愚:《盧泰愚回憶錄》(下卷),第387頁(노태우,『노태우 회고록(下卷)』,제387쪽)。c 《勞動新聞》,1991年4月8日,第5版;4月21日,第1版。d 有材料顯示,中國內部判斷朝鮮有可能改變態度。《參考清樣》,1990年10月28日;1991年4月16日。e 《參考清樣》,1991年5月13日。f 《人民日報》,1991年5月5日,第1版。g 李鵬:《和平發展合作:李鵬外事日記》(上),北京:新華出版社,2008年,第338、347頁。h 李相玉:《轉型中的韓國外交》,第82—83頁(이상옥,『전환기의 한국외교』,제82-83쪽)。i 太永浩:《三樓書記室的暗號:前北韓駐英公使太永浩的證詞》,張琪惠譯,臺北:商周出版,2019年,第27—28頁。j 《人民日報》,1991年5月29日,第6版、第1版。k 錢其琛:《外交十記》,第153—154頁;萬經章:〈中國在朝、韓同時加入聯合國中的作用〉,《縱橫》2018年第12期,第60頁。l UN Department of Public Information, Yearbook of the United Nations, 1991, Volume 45 (New York: UN Dept. of Public Information, 1992), pp. 95-96.
  • 沈志華:中國對韓國認知和政策的轉變(1978—1992)21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了。這在當前是個戰略問題,對朝鮮仍要支持,不要使它有孤立感。a9月23日,金黎和岳楓會見朴哲彥時轉達了中方的立場:中韓建立正式外交關係,還是感覺時機尚不成熟。1991年7月25日,經盧泰愚總統同意,朴哲彥以政府部長和國會議員的身份給中國領導人寫了一封信,建議韓中迅速建立外交關係。得到的回音是“還要等待一段時間”b。9月初,韓國安全企劃部邀請友聯會理事劉亞洲(中共元老李先念的女婿)秘密訪韓,要他向中國政府轉達一個信息:盧泰愚擬派特使向中國領導人遞交一封親筆信,其意圖是在韓國加入聯合國後繼續推進與中國的交往。劉回國後建議中央接受韓方的請求。c此事結果如何,目前尚無史料證明。10月2日中韓外長在聯大會議期間首次見面。李相玉感謝中國在入聯問題上發揮的建設性作用,並希望以此為契機推進中韓關係。錢其琛表示,中國支持朝韓對話,希望看到朝日建交和朝美關係改善。中韓關係發展涉及維護朝鮮半島的和平與穩定,目前重要的是保持過渡性關係,同時悄悄發展實質性關係。d1991年10月4至14日,金日成最後一次訪華。在會談中,金日成再次提出,在美國承認朝鮮之前,“請中國不要同南朝鮮建交”。江澤民回答,中國同南朝鮮只有民間貿易關係。鄧小平說,中朝之間還是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這樣對彼此都好。中朝關係特殊,是兄弟而不是同盟。e儘管鄧小平話中確有與朝鮮拉開距離之意,但此時仍未下決心與韓國建交。1991年11月12日,在出席亞太經合組織(APEC)第三次部長級會談期間,盧泰愚總統特意接見了錢其琛,並大談兩國之間悠久的歷史,希望儘快建立正常國家關係。錢其琛沒有直接回答,只說中韓兩國近年貿易關係有較大發展,希望繼續下去。f14日上午兩國外長共進早餐。李相玉建議將貿易辦事處升格為官方機構,希望韓中早日實現邦交。錢其琛表示,希望看到中韓關係取得進展,但目前還是以民間方式為好,雙方外交官員可以接觸。至於中韓建交問題的解決,有待南北會談的進展以及朝鮮與美日關係的改善,中國在這些方面會更加努力地提供幫助。g至此,中韓高層溝通透露的信息是,雙方政治交往的大門已經敞開,韓國急於同中國建交,而中國則在謹慎地等待時機。h1992年初,情況突然發生變化。據韓國駐京貿易辦事處的情報,中國外交部1月4日向宣傳部門發出通知,可以將南朝鮮的稱呼改為“韓國”。i查閱《人民日報》可知,從1月10日起,“韓國”的字樣悄悄地替代“南朝鮮”出現在中國的新聞報導中。這無疑是中國準備公開承認韓國的信號。1月23日,田紀雲在岳楓的安排下會見張致赫,並宣佈中國已經決定與韓國建立外交關係。當張致赫把這一突如其來的消息彙報給盧泰愚和政府時,韓國官員甚至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實。j首任駐韓大使張庭延的回憶也證實了這個事實——錢其琛2月在外交部宣佈:中韓建交的a 中聯部辦公廳:《中聯部老部領導談党的對外工作》(上),第190—200、212—214頁。b 樸哲彥:《為了準確歷史的證言》(2),首爾:蘭登書屋,2005年,第195—197、204—208頁(박철언,『바른 역사를 위한 증언(2)』,서울: 랜덤하우스 중앙,2005,제195—197、204—208쪽)。c 《劉亞洲文集》(二),第339—343頁。d 李相玉:《轉型中的韓國外交》,第234—138頁(이상옥,『전환기의 한국외교』,제134—138쪽)。錢其琛在回憶錄中只是作為“禮節性”見面提到了這次會談。錢其琛:《外交十記》,第146頁。e 中聯部辦公廳:《中聯部老部領導談党的對外工作(上)》,第201—211頁。f 盧泰愚:《盧泰愚回憶錄》(下卷),第246頁(노태우,『노태우 회고록(下卷)』,제246쪽);錢其琛:《外交十記》,第144—146頁。g 李相玉:《轉型中的韓國外交》,第145—148頁(이상옥,『전환기의 한국외교』,제145—148쪽);錢其琛:《外交十記》,第146—148頁。h 1991年的最後一天,外貿部發出關於對南朝鮮開展經濟合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仍然提到:堅決執行中央確定的“政經分開,官民有別”和“只做不說”的原則。對外經濟貿易部辦公廳編:《1991年對外經濟貿易重要文件彙編》,1992年,未刊,第410—412頁。i 李相玉:《轉型中的韓國外交》,第154頁(이상옥,『전환기의 한국외교』,제154쪽)。j 裴振榮:〈盧泰愚的親筆信令鄧小平感動〉,《朝鮮月刊》2014年9月號,第163—164頁(배진영, “덩샤오핑을 감격케 한 노태우 대통령의 친서”,『월간조선』,2014년 9월호,제163—164쪽)。筆者不久前通過聶曉華向張致赫求證了此事。為此,1992年11月盧泰愚向張致赫頒發了建交勳章。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22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條件已經基本成熟。a與此同時,韓國外務部也接到貿易辦事處的報告:中國政府內部已決定與韓國建交,李相玉隨即指示駐奧地利大使李時榮訪華時對此求證。2月27日錢其琛在北京接見李大使時確認了此事,並希望在4月韓國外長來北京出席亞太經合組織大會時,就建交事宜交換意見。b4月13日,錢其琛和李相玉在北京會談時商定,立即開始建交談判。c幾天後,國家主席楊尚昆利用去平壤為金日成祝壽的機會向朝鮮通報:中國正在考慮與韓國建交,但仍將一如既往地支持朝鮮。金日成希望中方能夠考慮目前南北關係和朝美關係正在發生變化的情況,推遲一年與韓國建交。d然而,中國的決心已下,開始轉動的車輪無法停止。中韓建交談判的過程快速而簡單,經過一個半月的三輪會談,至6月底完成了全部準備工作。e7月15日,錢其琛赴朝通報了這一結果,金日成很不情願地接受了既成事實。f8月24日,中韓簽署並發表了建交公報。三、關於中國對韓政策轉變因素的分析縱觀中韓關係變化的歷史過程可以認為,以往研究者提到的各種因素對中國轉變朝鮮半島政策或多或少都產生了影響。但需要指出的是,中韓關係變化有三個關鍵的時間節點:1984—1985年,中國對韓實行“官民有別、政經分開”的政策,其背景是中國全面推行改革開放,中韓經貿關係迅速升溫。1988—1989年,中韓開始直接貿易,互設貿易辦事處,中國同意韓國加入聯合國,“政經分開”開始轉向“政經合一”。其背景是奧運會推動中韓關係進入高潮,蘇東局勢發生劇變,北京政治風波導致中國陷入外交孤立。最重要的是1992年初,中國突然決定與韓國建交,並立即付諸實施。其背景是鄧小平力排眾議,利用地方改革派勢力,堅持繼續改革開放的發展道路;中美關係走出陰影,戰略合作關係基本恢復;蘇聯解體導致東北亞和國際外交格局變化;朝鮮南北會談取得重大成果,朝鮮半島和平與穩定前景光明。而前述各種因素並不是在同一時段、同一層次上發揮作用的,必須對其給出相應的定位,才能更深刻地理解中國決策的全過程及其改變的原因。第一,首先應該指出從“一個朝鮮”到“兩個朝鮮”政策轉變的邏輯基礎。中國實行改革開放後,處理國際問題和對外關係的理念發生了重大轉變,即對時代的看法從戰爭與革命轉向和平與發展;對外部世界的認知從破壞國際體制轉向進入並維護現存國際體制;外交理念從意識形態主導轉向國家利益優先;外交方針從同盟(陣營)外交轉向不結盟的全方位外交。g在這一基礎上,中國逐漸實現了與半島相關國家日本、美國、蘇聯關係的正常化,而接受“兩個朝鮮”、決定與韓國建交正是上述轉變的邏輯延伸。第二,中國改變對韓政策特別是與韓國建交,必定有其自身的需求和動力。1988年5—9月期間,鄧小平在會見外賓時反復指出,同韓國發展民間關係有利無害,經濟上對雙方發展有利,政治上對中國的統一有利,外交上對半島和平與穩定有重要意義,是很重要的戰略棋子。h1990年4月田紀雲提出,中國認識到發展中韓關係是互利的,有利於兩國繁榮昌盛,有利於促進亞洲和a 延靜:〈歷史的抉擇〉,《報告文學》2008年第1期,第72頁。b 李相玉:《轉型中的韓國外交》,第156—157頁(이상옥,『전환기의 한국외교』,제156-157쪽)。c 李相玉:《轉型中的韓國外交》,第167—169頁(이상옥,『전환기의 한국외교』,제167-169쪽);錢其琛:《外交十記》,第156頁。d 延靜:〈歷史的抉擇〉,《報告文學》2008年第1期,第74頁。e 韓國方面在談判伊始就明確表示,希望儘快建交,韓方沒有任何先決條件。張瑞傑:〈四十年積怨一瞬消——中韓建交往事〉,《世界知識》2002年第17期,第38—39頁。f 錢其琛:《外交十記》,第158—160頁。g 關於這一問題的詳細論證,見任曉:〈經驗與理念:中國對外政策思想三十年的發展及其意義〉,《復旦學報》2009年第3期,第36—45頁。h 錢其琛:《外交十記》,第151頁。
  • 沈志華:中國對韓國認知和政策的轉變(1978—1992)23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世界和平。a而這些考慮到1992年初就顯得尤為重要。此時韓國的經濟實力、外交地位和政治影響,對於中國在經濟上迅速發展生產力並融入國際體系,在外交上擺脫被孤立和圍困的國際環境,在政治上拔除台獨勢力在亞洲的最後一個“外交據點”,從而在亞洲乃至世界建立新的經濟秩序和政治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因此,實現與韓國關係的正常化就成為中國自身發展的必然選擇。第三,中國與韓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必須排除實現中韓關係正常化道路上的障礙,而這個障礙主要來自朝鮮的反對。1989年以前,干擾中韓關係發展的因素看起來是蘇聯,但歸根結底還是朝鮮。由於中蘇對立並且爭奪朝鮮,而朝鮮則在中蘇之間玩弄平衡外交,只要中國與韓國接近,朝鮮就表現出向蘇聯靠攏的傾向,從而引起中國的憂慮和擔心,不得不淺嘗輒止。這也是中國為改善與韓國關係採取的一系列舉措——發展經貿關係、建立貿易辦事處、接受韓國入聯——都步蘇聯後塵的原因。中蘇關係實現正常化以後,蘇聯因素消失,朝鮮阻礙中韓交往的作用便凸顯出來。金日成一直要求中國必須堅守“一個朝鮮”的立場,後來隨著形勢變化朝鮮不得不允許中國與韓國往來,但任何政策性改變需要徵得平壤的同意,服從朝鮮的利益訴求和外交安排。中國之所以受制於此,如鄧小平所說,關鍵在於維持與朝鮮的關係也是一個戰略問題。中朝之間雖有分歧,且日漸加深,但從地緣政治考慮,中國還不能放棄朝鮮。中國在東北亞也需要平衡各種關係,不能為了得到韓國而失去朝鮮。因此,中國排除障礙就是要說服朝鮮,每邁一步都與平壤磋商。中韓建交必須顧及朝鮮的感受,滿足朝鮮的要求,取得朝鮮的同意,鄧小平所謂再等三五年,就是等待條件成熟。第四,在中國決策者看來,中韓建交的原則是不能傷害朝鮮,破壞中朝關係,基本條件有兩個。其一,朝鮮南北通過談判實現和解。鄧小平在1985年8月就公開說明,中韓關係的建立和發展,主要取決於南北對話的結果。b經過十幾年南北雙方的接觸和周邊多方的努力,這一條件終於得以實現。1991年12月13日,朝韓達成《南北和解、互不侵犯和交流合作協定》,31日通過《關於朝鮮半島無核化的聯合聲明》,這兩個文件於1992年2月19日正式生效。同時,雙方還簽署了《關於組建北南高級會談小組委員會協議書》。朝鮮總理延亨默強調,這些文件是朝鮮民族向世界特別是向與朝鮮問題有利害關係的周邊國家發出的和平宣言;韓國總理鄭元植指出,這些文件給敵視和對立的時代打上句號,開創了充滿希望和光明的和解合作的新時代。《人民日報》轉載了這些充滿希望和激情的言論。c朝韓親兄弟已經握手言和,中國與韓國交往自然就不再有所顧忌。這個條件在1992年初成熟了。其二,半島周邊四國分別與朝韓實現交叉承認。由於朝鮮反對,中國一直不接受交叉承認的原則。1983年11月吳學謙外長訪日時,明確表示拒絕交叉承認。d中韓關係逐步改善後,1984年12月中國的立場開始鬆動。e1989年2月布什總統訪華,李鵬在會談中表示,中國正在改善與韓國的關係,希望美國對朝鮮也要採取寬容態度,並直接對話。f1991年4月李鵬會見日本外長,要求日本採取更大的主動性,早日同朝鮮建立外交關係,使它不感到孤立,正常地生活在國際大家庭中。g顯然,中國已經接受了交叉承認的原則。1990年9月30日蘇聯宣佈與韓國建交,到年底所有東歐的社會主義國家都承認了韓國,這無疑為中國鋪平了“交叉承認”的道路。對此,朝鮮一方a 《劉亞洲文集》(二),第321頁。b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下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4年,第1063—1065頁。c 韓國統一院統一政策室編:《統一白皮書(1992)》,首爾:統一院,1992年,第114—115頁(통일정책실 편저,『통일백서 1992』,서울:통일원,1992,제114—115쪽);《人民日報》,1992年2月20日,第6版。d 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開示文書》,18/04-1028/3,第1—15頁。e 韓國外交史料館,2014-0008-14,第47—48頁。f President Bush’s Meeting with Premier Li Pe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26 February 1989, 28. Memcon, George Bush Presidential Library.g 《外事動態》第5期,1991年4月25日。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24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面憤怒地指責莫斯科此舉是“背叛”和“虛偽”a,一方面也不得不接受既成事實,抓緊與美日接觸。中國則努力幫助推進朝日、朝美會談,從而為中韓發展政治關係創造另一個條件。到1990年2月,美朝駐華使館參贊已經會晤七次,美國前助理國務卿和前駐華大使實現首次訪朝,日本也提出與朝鮮舉行會談改善關係的建議。中聯部就此認為,朝鮮半島軍事對峙的因素減弱,正在向著“交叉接觸”“交叉承認”的方向發展。b但此時在交叉承認的道路上又冒出了朝鮮核問題。美國和西方國家懷疑朝鮮開發核武器,要求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對其進行檢查。到1991年底和1992年初,美朝駐華參贊級接觸已進行了十八次,在北京的日朝正式會談也進入了第六輪,但均因朝核問題而陷入僵局。c中國雖然反對在核檢查問題上向平壤施加壓力,但也明確表示支持朝鮮半島無核化,並在私下表示將說服朝鮮接受核檢查。d1992年1月30日,朝鮮終於同國際原子能機構簽署了核安全協定。e3月10—12日,劉華秋副外長訪美時再次提出中韓和美朝之間的交叉承認問題,美方明確表示兩者不能掛鉤,並堅持認為,在美日與朝鮮實現關係正常化之前,首先要解決朝核問題。f4月9日,朝鮮最高人民會議通過決議,批准了核安全協定,並宣佈可以立即接受核檢查。g4—6月間,朝鮮對美國開展民間外交,金日成頻繁接見美國客人,主人設宴招待,客人贈送禮物,氣氛“溫馨而友好”。h中韓建交談判正是在這種氛圍中開始的。一切進展似乎都很順利。然而,當1992年8月中韓兩國宣佈建交時,美朝和日朝之間的談判還沒有任何結果,中國預設的交叉承認的條件並未實現,而金日成要求鄧小平再等一年,就是希望在中韓建交前先實現朝美關係正常化。那麼,中國為什麼如此迫不及待地推進建交?第五,在盧泰愚總統任期內實現與韓國關係的正常化,是中國必須抓住的稍縱即逝的歷史時機。天安門事件發生後,盧泰愚對中國的友好態度表現得更加鮮明。在美國和大多數西方國家封鎖和孤立中國的危難時刻,通過張致赫和友聯會的渠道,盧泰愚將一封親筆信送到中國領導人手中。信中表示十分理解中國迫不得已動用軍隊的苦衷,並承諾會向同韓國友好的國家轉達這層意思。金黎告訴張致赫,鄧小平看到親筆信後非常感動。i後來,盧泰愚在與美國總統、國務卿、國防部長及英國首相談到人權問題時,確曾多次替中國做解釋工作。錢其琛得知這一情況後表示,將向中國領導人詳細彙報。j中國把舉辦1990年北京亞運會視為重塑國際形象、擺脫外交困境的重要機會,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為此專門向全國發出通知。k韓國通過廣告、旅遊為這次亞運會提供了大量幫助。l如下表所示,在中國最困難的幾年裡,中韓貿易額和韓國在華投資額卻飛速提升,確實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中國對韓國不得不另眼相看。a 《勞動新聞》,1990年10月5日,第2版。b 《政黨與世界》第26期,1990年3月1日。c 李相玉:《轉型中的韓國外交》,第151頁(이상옥,『전환기의 한국외교』,제151쪽);Kim Hong Nack, “Japan and North Korea: Normalization Talks Between Pyongyang and Tokyo”, in Young Whan Kihl(ed.), Korea and the World: Beyond the Cold War (Boulder: Westview Press, 1994), pp. 123-125.d 李相玉:《轉型中的韓國外交》,第243、367頁(이상옥,『전환기의 한국외교』,제243、367쪽);Lee Chae-jin, China and Korea: Dynamic Relations (Stanford: Hoover Institution, 1996), pp. 93-94.e 《人民日報》,1992年2月1日,第6版。f 李相玉:《轉型中的韓國外交》,第151頁(이상옥,『전환기의 한국외교』,제151쪽)。g 《人民日報》,1992年4月10日,第6版。h 《勞動新聞》,1992年4月3日,第1版;4月13日,第2版;6月2日,第1版;6月29日,第1版。i 裴振榮:〈盧泰愚的親筆信令鄧小平感動〉,《朝鮮月刊》2014年9月號,第160—161頁(배진영, “덩샤오핑을 감격케 한 노태우 대통령의 친서”,제160—161쪽)。關於盧泰愚的信,我曾向鄧小平的女兒毛毛求證。她告訴我,鄧確曾收到過韓國總統的一封信,但他遇事從不喜形於色。j 盧泰愚:《盧泰愚回憶錄》(下卷),第247—248頁(노태우,『노태우 회고록(下卷)』,제247—248쪽)。k 安徽省鳳陽縣檔案館,1990XW02,第41—44頁。l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October 4, 1990, p. 26;國立外交院外交安保研究所外交史研究中心編:《韓國外交史口述回憶·第1卷:中韓建交》,首爾:國立外交院,2020年,第188頁(국립외교원 외교안보연구소 외교사연구센터 편,『한국외교사 구술회의 1:한중수교』,서울:국립외교원,2020,제188쪽)。
  • 沈志華:中國對韓國認知和政策的轉變(1978—1992)25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表1:1989—1992年韓國對華貿易和投資a 中韓貿易 韓國在華投資項目及金額(億美元) (個) (百萬美元)1989 31.43 17 14.21990 38.21 39 54.61991 58.12 116 83.21992 82.18 269 221.4就在中國最需要韓國的時候,1992年底韓國將迎來大選,而下屆政府對華政策如何則難以預料。機不可失,時不再來。於是,中國確定了在盧泰愚任期內完成建交談判的目標。b 四、結論韓國早在1970年代初就提出改善與中國的關係,並且始終保持積極、主動、熱情的態度,而中國的對韓政策直到1980年才提出“關門不上鎖”的方針,此後又經歷了複雜的變化:1983年開始鬆動,同意人員交流和貿易往來;1985年決定調整,採取“政經分開”的方針,推進雙邊民間關係發展;1988年做出重大改變,開始考慮建立外交關係,並採取了“三步走”的策略,即互設貿易代表處—推動韓國與朝鮮同時入聯—與韓國正式建交;1992年初突然通知韓國進行談判,並迅速完成了建交過程。從劫機事件和魚雷艇事件的妥善處理,到漢城奧運會和北京亞運會的成功舉辦,中國在與韓國關係實現正常化的過程中看似被動,步步都被韓國推著走,但實際上也有其內在的動力和需求。中國對朝鮮半島的外交方針從“一個朝鮮”轉變為“兩個朝鮮”,最根本的原因和內在動力在於中國實行並堅持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和“改革開放”的國策。而實現這一國策,就必然要求中國放棄以意識形態為主導的外交理念,採取務實平衡的對外政策,構建和平穩定的周邊環境。經濟需求和外交目標共同奠定了中國改變對韓國政策的基礎。維持朝鮮半島的和平穩定是中美和解後兩個大國的一致立場和共同主張。中美合作既是東北亞地區局勢平穩的基本保障,也是促進中韓關係發展的積極因素和助力。這不僅表現在中美關係正常化為韓國改變對華政策提供了機會和條件,更體現在中美密切合作推動了“交叉承認”和朝韓同時入聯。在中蘇對抗的背景下,蘇聯是中國調整朝鮮半島政策的制約因素;中蘇關係正常化以後,蘇聯成為中國改變對韓政策的“掩護”和借助力量。從發展對韓經貿關係到接受韓國加入聯合國再到與韓國建交,蘇聯都在為中國“打前站”,客觀上消減了中國採取同樣政策而來自朝鮮的壓力。朝鮮是中國改善與韓國關係的最根本的障礙和阻力。蘇聯和中國相繼與韓國建交,徹底瓦解了與美日韓對抗的中蘇朝三角同盟,這是朝鮮無論如何也難以接受的局面。隨著中國推進“改革開放”的基本方針,中朝之間的分歧日益加大,朝鮮在經濟和外交上都已成為中國的負擔。儘管認識到中朝已經不是同盟關係,但中國始終沒有放下這個歷史包袱,繼續將平壤視為“戰略”夥伴,因而無法擺脫朝鮮的束縛和羈絆。a 表中的貿易數字來自韓國通商產業部,投資數字來自韓國國家銀行。見Cheon Kyung-Hee, South Korea-China Relations, p. 136;Chung Jae Ho, Between Ally and Partner, p. 50。b 延靜:《出使韓國》,濟南:山東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17—18頁;《韓國外交史口述回憶》第1卷,第207頁(『한국외교사 구술회의 1』,제207쪽)。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26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中國應朝鮮要求而確定的與韓國建交的前提是南北關係實現和解、美國與朝鮮建交,而中國認為這些條件在1992年初已經實現或即將實現,因此決定在盧泰愚任期內完成與韓國建交。此後,美朝關係正常化談判因朝鮮核核查問題而擱置,但此時中韓建交談判已經開始,無法回頭。結果,中國本無意冷落和開罪平壤,卻引起朝鮮的強烈不滿和敵意。總之,“冷戰”結束不久,中國對朝鮮半島的政策實現了從“一個朝鮮”到“兩個朝鮮”的轉變,成為在亞洲乃至國際上唯一可以與南北朝鮮同時保持友好關係且施加外交影響的大國,從而既改善了經濟環境,擺脫了外交孤立,又在美日韓同盟中打入一個楔子。看起來,中國對朝鮮半島政策的轉變是成功的,東北亞地區也顯露出和平的曙光。然而,此後不到一年就爆發了朝核危機,朝鮮半島再次緊張起來,而這種動盪不安的局面竟然延續到今天。個中原因,有待相關歷史檔案開放後再行討論,或許那時也需要對本文的某些結論進行重新思考。[責任編輯:晉暉]
  • 27SOUTH CHINA QUARTERLY: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MACAU Vol.15, No.1 (Feb 2025) 區域國別研究Area Studies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A Cross-ideological Anti-imperialist Alliance?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Sino-Indonesian Relationship around the Konfrontasi (1961–1965) Yanjie GAOAbstract: The period from 1961 to 1965 marked a distinct phase of Sino-Indonesian relations characterised by strengthened ties between these two developing nations, despite their divergent ideological orientations. During this period, both governments articulated their visions for an anti-imperialist alliance and international division of labour. Although scholars traditionally consider the Konfrontasi to be a pivotal turning point in bilateral relations, analysis of Indonesia’s multilateral diplomacy with major powers before and after this conflict suggests that its initial impact should not be overamplified. Notably, the Malaysian dispute did not substantially alter Indonesia’s economic and military dependence o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Soviet Union. The primary convergence between China and Indonesia centred on their shared revolutionary discourse regarding anti-imperialism and anti-colonialism. The Sino-Indonesian “alliance” did not emerge directly from the Malaysian issue; indeed, China’s support for Indonesia’s “confrontation” policy was not immediate, and Jakarta remains maintained its established approach to multilateral diplomacy. The relationship transformed significantly only in mid-1964, catalysed by two factors: China’s reassessment of regional security following the Gulf of Tonkin incident in Vietnam and Indonesia’s increasingly precarious position in its multilateral relations with major powers. These developments enabled their shared anti-imperialist and anti-colonial rhetoric to evolve into concrete cooperation aimed at challenging the prevailing international order, effectively elevating their relationship to an alliance. Nevertheless, Indonesia never fully aligned with China. The Jakarta–Beijing axis ended abruptly with the 30 September Movement of 1965, which demonstrated the alliance’s inherent limitations and contingent nature.Keywords: China, Indonesia, international order, alliance, KonfrontasiAuthor: Yanjie GAO holds a PhD in History from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2012) and is currently a Professor and Dean of the Research School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Schoo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t Xiamen University(i.e. Amoy University). His main research focuses are 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history of Southeast Asia during the Cold War period and China–Indonesia relations. His works include “The 1959–1961 Anti-Chinese Movement in Indonesia and the Fluctuations in Sino-Indonesian Relations”, “Diplomatic Relations in Name Only: The Sino-Indonesian Relations during the Early Stage of the Cold War (1949–1954)” and “Crafting the History of the Overseas Chines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Historical Context,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and Practical Pathways”.
  • 28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第十五卷第一期 (2025年2月)區域國別研究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跨意識形態的反帝同盟?——關於 “印馬對抗” 前後中國與印尼關係的解讀(1961—1965)a高艷傑[摘 要] 1961至1965年是中印尼關係史上一段特殊的歷史時期,兩個奉行不同意識形態的第三世界國家關係不斷升溫,以致雙方政府先後釋放建立反帝反殖民同盟和確立國際分工的言論,而其間出現的“印馬對抗”通常被視為影響兩國關係走向的關鍵節點。但從印尼與大國多邊關係的同步演進看,印馬對抗最初的影響是有限的,它並未改變印尼對美國和蘇聯在經濟、外交領域的依賴,中印尼之間的交集仍舊集中在以“反帝反殖民”方面的共通性上。中印尼“同盟”並非馬來西亞問題刺激下的直接產物,中國政府在印尼實行“對抗”政策後並未立即予以支持,而印尼政府也未改變獨立自主”的平衡外交路線。直至1964年中期,中國政府在“東京灣事件”後重新評估東南亞安全形勢的整體性,而印尼同主要大國關係也逐步陷入失衡,蘇加諾亦喪失了調整政策的迂迴空間。此時,雙方圍繞反帝反殖民的互動,纔進一步向以挑戰不合理國際秩序為目標的“同盟”關係轉換。但自始至終,印尼完全“倒向”中國的局面從未出現,隨著印尼國內政變的爆發,“北京—雅加達反帝戰線”最終止步於此。[關鍵詞] 中國 印尼 國際秩序 同盟 印馬對抗[作者簡介] 高艷傑,華東師範大學歷史學博士(2012年),廈門大學南洋研究院/國際關係學院教授、院長,主要研究方向為冷戰時期東南亞國際關係史、中國與印尼關係等,代表作包括〈1959—1961年印尼排華浪潮與中印尼關係的波動〉〈“建而不交”:冷戰前期的中國與印尼關係(1949—1954)〉〈國際關係視野下的海外華人史書寫:歷史脈絡、理論探索與實踐路徑〉等。a 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美國政府對東盟認知的歷史嬗變及其對印太戰略的影響研究”(22JSJD810019)的階段性成果。感謝匿名評審專家提出的修改意見。
  • 高艷傑:跨意識形態的反帝同盟?關於“印馬對抗”前後中國與印尼關係的解讀(1961—1965)29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1961至1965年是中印尼關係史上一段特殊的歷史時期。1954年中印尼通過互派大使實現關係正常化後,又先後經歷了印尼內戰和1959年排華浪潮的考驗。1961年後,兩個奉行不同意識形態的第三世界國家關係持續升溫,在“印馬對抗”(Konfrontasi)期間一度建立起以反帝反殖民為目標的“同盟”關係:中國領導人主動提出關於“反帝反殖民”的國際合作問題,表示中印尼兩國應有所分工,印尼集中對付英帝,中國主要對付美帝;而印尼總統蘇加諾則在1965年的獨立日演說中公開宣稱建立以“雅加達—北京”為核心的反帝戰線a。由此,東南亞最大的民族主義國家和蘇聯之外最大的社會主義國家,以跨越意識形態的“同盟”姿態出現在國際社會。回顧並重新探討中印尼形成“同盟”關係的歷史過程,具有重要的學術意義。從同盟關係的角度看,中印尼“同盟”的獨特性在於,它由具有鮮明革命旗幟的社會主義國家與長期奉行“中立主義”的民族主義國家組成,屬於冷戰時期罕有的、公開的、跨越意識形態的同盟組合;就中印尼雙邊關係而言,“同盟”的建立可以視為1950年代兩國友好關係升溫的延續,但亦可解讀為印尼所堅守的“獨立自主”(Independent and Active)外交傳統的背離,其發展過程暗含著中印尼關係波動的邏輯;從區域秩序的角度,1960年代上半期是東南亞乃至亞洲冷戰的分水嶺,先後發生了西伊里安危機b、印馬對抗、越戰升級、“新馬分離”,以及“九·三〇事件”等衝擊地緣政治的重大變動,中國亦進入“文化大革命”的前夜,而中印尼關係的變化是其中的一股暗流,它與這些關鍵變動之間都存在交織點,這種多重脈絡下的關聯為觀察同一時期亞洲冷戰的演變提供了獨特的線索。學界關於1960年代前半期中印尼關係的代表性成果,主要產生于兩個時段。第一個時段大致為1970年代,美國的一批東南亞研究學者成為主要貢獻者。他們討論的主題集中在印尼外交的特徵、印尼共產黨與中蘇兩黨關係等;第二個階段為冷戰結束至今,相關學術成果主要源自作為當事國的印尼與中國,前者側重對印尼內政與外交關係的考察,後者多偏重對中國外交政策的分析c。儘管在研究路徑和史料運用上存在差異,但既有研究在中印尼結盟的動因上已有共識,如兩國對不合理的國際秩序的不滿,在反帝反殖民事業上的交集,馬來西亞聯邦成立產生的影響等。但是,既有研究普遍忽視了中印尼政府之間的外交分歧,並且誇大了印馬對抗對強化兩國關係的作用,同時也過度放大了中印尼在1965年所建立的“同盟”關係。本文運用來自中國、印尼、美國的解密檔案和報刊資料,以及其他相關史料,從以下五個方面分析和重新解讀印馬對抗背景下的中印尼“同盟”關係:首先,橫向分析印馬對抗前後印尼與主要大國之間關係的變動,以此闡釋中國對印尼影響力的變化;其次,印馬對抗期間,中印尼關係的階段性變化,特別是1964年“越南戰爭”升級對兩國關係的影響;第三,借助分析中國與印尼在彼此外交戰略中的位a 《周恩來總理和陳毅副總理同印尼副總理蘇班德里約第2次會談記錄(關於反帝運動、印尼退出聯合國等問題)》,1965年1月25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910-02;〈在印尼獨立二十周年慶祝大會上蘇加諾總統的演說〉,《人民日報》1965年8月28日,第4版;“印馬對抗”指1963年至1966年期間印尼為反對英國組織組建囊括馬來亞、新加坡和加里曼丹北部的“馬來西亞聯邦”而發起的對抗政策和行動。b 西伊里安(West Irian),亦稱西新幾內亞(West New Guinea),為今印尼巴布亞省和西巴布亞省的舊稱,印尼獨立後長期被荷蘭政府控制,雙方的領土爭端在1959年能進入危機階段。c 1970年代,美國學者邁克爾·萊弗(Michael Leifer)、韋斯特恩(Franklin B. Weinstein)、安東尼·戴克(Antonie C. A. Dake)等都曾長期致力於印尼外交、印尼共產黨等研究,其中對中印尼“同盟”關係有過深入探討的是康奈爾大學的大衛·莫金戈(David Mozingo),他通過對印尼政治精英的採訪獲取了珍貴的口述史料資訊,認為中印尼相互靠攏的主要動力源於“馬來西亞聯邦”帶來的共同威脅,參見David Mozingo, Chinese Policy towards Indonesia, 1949-1967,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76, pp. 192-193;冷戰結束以來的代表性著作中,印尼學者蘇克瑪(Rizal Sukama)對中印尼“同盟”進行了解釋,認為印尼以革命和反帝國主義為核心的對外政策,與同時期中國的激進政策遙相呼應,進而使得兩國在反對英美帝國主義問題上找到了共同目標,參見Rizal Sukma, Indonesia and China: The Politics of a Troubled Relationship, Routledge, 1999. pp. 31-33;中國學者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周陶沫和張小欣的論著中,二者都使用了新近解密的中國外交部或地方檔案,這些史料的挖掘使得中國政府的相關政策和行為被更加清晰地勾勒,參見Zhou Taomo, Migration in the Time of Revolution: China, Indonesia, and the Cold War, Ithaca and Lond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19, pp. 150-151; Zhou Taomo, “Ambivalent Alliance: Chinese Policy towards Indonesia, 1960–1965,” The China Quarterly, vol. 221(March 2015), pp. 208-228; Zhou Taomo, “China and the Thirtieth of September Movement,” Indonesia, vol. 98, no. 1 (October 2014), pp. 29-58;張小欣:〈印尼、馬對抗與中國對印尼外交(1963—1965)〉,《當代中國史研究》2018年第1期,第81—90頁;〈新興力量運動會的緣起與中國和印尼的關係〉,《當代中國史研究》2014年第2期,第82—87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30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置變化,包括依賴程度,探討兩國反帝反殖民戰線的本質;第四,中國政府對印尼外交行為的認識,尤其是印馬對抗期間雙方外交路線的分歧。一、在 “有領導的民主” 下的印尼獨立自主外交及其對華關係印尼獨立後奉行“獨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儘管被外界視為“中立主義”國家,但印尼的政治精英更強調外交的獨立性,拒絕同冷戰中美國或蘇聯集團的任何一方結盟a。印尼的“獨立自主”實際上更接近國際關係中的平衡外交,它不是簡單地保持中立或者騎牆,而是根據國家利益的需要和對安全威脅的判斷調整立場,但永遠不會完全依賴於一個大國或者陣營,同时印尼还有積極參與國際和地區事務的传统。大約從1953年開始,由於地理位置和戰略資源的重要性,印尼成為美國、蘇聯和中國等主要大國在東南亞地區競相拉攏的對象,而印尼借助在東南亞的戰略地位和獨立自主的平衡外交,同時獲得兩大陣營的大規模援助。1955年4月,在萬隆舉辦的亞非會議使印尼總統蘇加諾(Sukarno)的國際名聲大幅提升。他在次年受邀出訪美國、蘇聯和中國等國家,成為各國競相拉攏的對象b。蘇加諾在先後目睹三個國家社會和經濟發展差異並進行比較後,對印尼國內政治制度的改革有了更明確的方向c。1957年2月21日,他在獨立宮面向政要提出了“1957總統構想”的民主政治理念,成為印尼從“議會民主制”走向“有領導的民主”(Guided Democracy)的轉捩點。d至1959年,在“議會民主制”道路探索失敗後,蘇加諾對國家政治制度進行了全面改造。通過借助《1945年憲法》恢復總統在國家事務中的中心地位,到成立工作內閣和民族陣線,再到壓縮政黨數量和重組國會運轉方式,蘇加諾建立了以自己為權力核心的政治體系e。1961年期間,即印尼進入“有領導的民主”的第三年,印尼新的政治體制、國內權力結構已基本穩定。蘇加諾在對外關係上仍奉行“獨立自主”的路線,拒絕倒向冷戰中的任何一方,並同時謀求兩大陣營的援助和外交支持。中國與印尼外交關係在1961年之前主要呈升溫態勢,但不友好的雜音始終伴隨其中。1950年代初期,中國政府受朝鮮戰爭的影響開始調整對外政策,將包括印尼在內的民族主義國家視為可以爭取的對象;而印尼政府也在同一時期提出“不結盟”外交,加強與中國、蘇聯等社會主義國家的關係,以擺脫對西方國家的過度依賴,這構成了兩國1950年代友好關係的重要基礎f。但在具體的外交利益上,中印尼之間的交集非常有限,中國能夠提供給印尼的僅包括規模有限的援助和對印尼收復西伊里安的支持;而印尼對中國的幫助也僅限於在聯合國合法席位和臺灣統一問題的呼籲。除了有限的互助外,中印尼之間的不確定性實際上非常明顯,尤其是雙方在華僑華人的國籍和地位問題上存在潛在矛盾,以至於1959年印尼出現排華浪潮後雙方關係一度出現波動g。1961年初,儘管中國與印尼政府已經基本平息排華浪潮造成的外交波動,但從同期印尼與大國之間的平行關係看,美、蘇對印尼的影響力遠勝中國。美國一直是印尼獨立後在援助和外交事a 印尼副總統哈達(Mohammad Hatta)最早對印尼的“獨立自主”(印尼文Bebas dan Aktif)外交理念進行系統闡釋,強調印尼拒絕捲入東西方之間的冷戰,不依附於任何一個陣營,詳見Wardaya, Baskara T., Bung Karno Menggugat: Dari Marhaen, CIA, Pembantaian Massal ‘65 hingga G 30 S, Yogyakarta: Galang Press, pp. 225-226.b 參見拙作:〈艾森豪威爾政府秘密支持印尼“外島叛亂”的緣起〉,《世界歷史》2015年第1期,第24—39頁。c Wuryandari, Ganewati; Mashad, Dhurorudin; Pudjiastuti, Tri Nuke; Alami,Athiqah Nur, Politik Luar Negeri Indonesia di Tengah Pusaran Politik Domestik, Jakarta: Pustaka Pelajar & Pusat Penelitian Politik-LIPI, 2008, pp. 89-91.d Sekretariat Negara RI. 30 Tahun Indonesia Merdeka 1955-1965, Jayakarta Agung Offset, 1997. p.39; Nursam Susanto Zuhdi (ed.), Kamus Sejarah Indonesia Jilid II Nation Building(1951-1998), Direktorat Jenderal Kebudayaan Kementerian Pendidikan dan Kebudayaan, p.135.e [澳] J.D. 萊格:《蘇加諾政治傳記》,上海外國語學院英語系翻譯組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309—333頁。f 參見拙作:〈“建而不交”:冷戰前期的中國與印尼關係(1949—1954)〉,《世界歷史》2018年第3期,第4—18頁。g 詳見拙作:〈1959—1961年印尼排華浪潮與中印尼關係的波動〉,《世界歷史》2020年第5期,第45—59頁。
  • 高艷傑:跨意識形態的反帝同盟?關於“印馬對抗”前後中國與印尼關係的解讀(1961—1965)31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務上依賴度最高的國家,儘管艾森豪威爾政府秘密干涉1958年印尼內戰的行徑曾導致印尼與美國關係惡化,但肯尼迪政府在改善兩國關係方面卓有成效。1961年4月,也就是中印尼排華風波結束前後,蘇加諾再次對美國進行了友好訪問。其間,肯尼迪向蘇加諾贈送直升機,並承諾提供總價值1億美元的經濟援助計畫a。蘇聯與印尼關係的加強主要體現在軍事援助領域。1961年初,蘇聯與印尼簽署軍事協定,計畫未來三年向印尼提供超過5億美元的軍事援助,這一數字超過了此前社會主義國家對印尼軍事援助總體規模的兩倍b。相比而言,中國當時向印尼提供的援助僅為價值3000萬美元的紡織設備,以及分四年提供的1000台織機c。與美國和蘇聯相比,中國在印尼最緊迫的外交事務,即“西伊里安爭端”中更欠缺左右事態的能力。“有領導的民主”制度建立後,蘇加諾將收復西伊里安作為印尼內政外交的首要議題。中國政府雖然支持印尼的立場,但影響力有限,而美國和蘇聯各自都具有干預爭端走勢的手段和能力。蘇聯的支持印尼的立場,其對爭端的影響力主要體現在軍事武器方面,它提供的進攻性武器讓印尼政府在與荷蘭政府的談判中擁有更多談判資本;美國政府則是關鍵的第三方,肯尼迪總統政府擔心因同盟關係在東南亞地區捲入不必要的戰爭,和失去對印尼的影響力,最終拋棄前任政府的騎牆政策,在1962年初決定以敦促荷蘭退讓的方式結束爭端d。荷蘭與印尼於1962年8月15日簽署協定,以事實上撤出西伊里安結束了雙方長達十二年的領土爭端。繼通過施壓荷蘭幫助印尼實現國家獨立後,美國政府又一次運用外交手段幫助印尼實現了國家領土統一。相較而言,中國政府對印尼的主要影響不在於現實利益層面,而在於雙方的制度、思想,以及反帝反殖民的共通性。作為印尼總統,蘇加諾對中國和共產主義的態度是友好和認同的,其關於“有領導的民主”的構想部分源於中國的發展經驗。他反感西方的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制度e,而對中國的發展模式和成就情有獨鍾。1956年蘇加諾訪華後即發表了“埋葬政黨”的演說,表示在中國看到了“有領導的民主”的實踐,認為唯有這種民主可以將人民帶入到一個真正公正、繁榮的世界;f關於共產主義,他在1926年就發表過題為《民族主義、伊斯蘭和馬克思主義》的文章,認為三者可以共存不悖,並以孫中山晚年推動國共合作為例,證明民族主義者與共產主義者能夠攜手前進g。在“有領導的民主”制度下,共產主義也成為印尼國家意識形態的一部分,蘇加諾在“建國五基”(Pancasila)的基礎上提出了融合民族主義、宗教信仰和共產主義的納沙貢(NASAKOM)思想。反帝反殖民的共通性是中印尼關係中的另一條重要紐帶,而這恰是美國和蘇聯所欠缺的。儘管美國是反殖民主義的先鋒和“民族自決”的宣導者,但是美國與歐洲殖民者的特殊關係以及在第三世界的擴張行徑,導致其常常被貼上“殖民主義”的標籤。蘇聯雖然也支持第三世界的反帝反殖民運動,但缺少與亞非拉國家類似的被殖民經歷,且在第三世界的行為一度被冠以“共產主義帝國”h。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中國與第三世界中以革命方式獲得獨立的國家,存在諸多共通之處,同印尼之間尤其如此。蘇加諾在1959年《政治宣言》(Manifesto Politik)中明確提出要消滅世界上所有的帝國主義i,這與中國的革命路線相符。中印尼在反帝反殖民方面的共通性至少包a C. L. M. Penders, The West New Guinea Debacle: Dutch Decolonization and Indonesia, 1945-1962,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2, p. 335.b “Soviet Military aid to Indonesia,” February 16, 1961, U.S. Declassified Documents Online (hereafter cited as USDDO), Gale Group, Inc., CK2349355745.c 李一平、曾雨棱:〈1958—1965年中國對印尼的援助〉,《南洋問題研究》2012年第3期,第28—36頁。d “Summary of President Kennedy's remarks to the 1/18/62 NSC Meeting,” January 18, 1962, USDDO, CK3100089202.e [印尼]蘇加諾:《劃時代的文獻:Manifesto Politik dan Pedoman Pelaksanaannja》,雅加達:印尼覺醒文化基金會,1961年,第1—28頁。f Liu Hong, China and the Shaping of Indonesia, 1945-1959, NUS Press, 2011, pp. 223-224. g Sukarno, Nationalism, Islamism, and Marxism (1926), Modern Indonesia Project, Cornell University, 1970.h 殷之光:〈反抗的政治:20世紀50年代毛澤東的第三世界視野與後冷戰的冷戰史敘述批判〉,https://www.studocu.com/vn/u/112523675?sid=01733932905, 2023年8月24日。i Panitia Penjusun Naskah Buku “20 Tahun Indonesia Merdeka”, 20 Tahun Indonesia Merdeka, Departemen Penerangan, 1966, p.641.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32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括三個層面,即共同的被西方殖民者侵略和壓迫的歷史經歷,同為第三世界國家新興國家的國際社會身份,以及都致力於反帝反殖民的革命鬥爭。 但是,中國對印尼的影響力在1961年呈現出被弱化的趨勢,無論是在領袖關係,還是在援助規模的競爭上皆是如此。1961年,蘇加諾開啟環球訪問,美國、蘇聯和中國三個國家依然是其主要目的地。但與1956年的訪問不同,此時的中國在爭取蘇加諾的比較中似乎不再享有任何優勢。1961年4月蘇加諾訪問美國期間,肯尼迪總統滿足了蘇加諾提出的要求,親自率政府官員到機場迎接,這是艾森豪威爾政府未曾提供的禮遇a。結束對美國的訪問後,蘇加諾又先後到達蘇聯和中國。1961年6月5日,蘇加諾率團訪問莫斯科,蘇聯領導人赫魯曉夫、勃列日涅夫等親自前往機場迎接b。在蘇加諾訪華之行中,中國政府努力表達對蘇加諾的尊重,首都50萬人民群眾夾道歡迎c。此次群眾活動規模絲毫不亞於1956年,區別在於毛澤東並未到機場迎接。領導人赴機場迎接是蘇加諾非常在意的外交禮儀,這代表著被訪國領導人對其重視程度,而中國曾是1956年蘇加諾環球之旅中,唯一由最高領導人親臨機場迎接的大國,但1960年的情況卻恰恰相反。至1962年,雖然印尼與中國、蘇聯的友好關係整體保持平穩,但這一年卻更像印尼的“美國年”。美國政府不僅成功幫助印尼收復西伊里安,並且開始著手推進雙方協商已久的印尼綜合經濟改革計畫。肯尼迪政府試圖通過一攬子經濟援助對印尼進行全方位的社會改造,以抓住“西伊里安爭端”和平解決後的機遇期。而印尼政府也向美國人透露,“一旦他們收復西伊里安,就會著手解決經濟長期存在的問題”d。肯尼迪總統高度重視印尼經濟問題,對印尼援助事宜甚至到了事必躬親的程度,要求“任何對印尼的財政援助計畫在執行前都要同他本人討論”e。1962年期間,蘇加諾關於回歸經濟發展的表態和美國政府全面援助計畫的鋪陳,似乎意味美國在謀求對印尼影響力方面將繼續佔據優勢,而包括中國在內的整個社會主義陣營在與印尼的關係中都處於下風。二、印馬對抗與中印尼外交關係的升溫當種種跡象表明印尼的重心將轉向國內建設,並加強與美國的經濟合作時,蘇加諾政府在1963年1月突然宣佈對即將成立的馬來西亞聯邦將實行“對抗” (Confrontation)政策。此前,按照英國與馬來亞政府的規劃,馬來西亞聯邦將包括原馬來亞、新加坡,以及與印尼接壤的英屬北婆羅洲,亦稱北加里曼丹,而印尼政府並沒有表現出明確反對的姿態f。1963年1月20日,印尼外長蘇班德里約(Subandrio)抨擊馬來亞為“新殖民主義和新帝國主義者的走狗”,指責馬來亞政府採取對印尼的敵對政策,迫使印尼採取“對抗”政策g。蘇班德里約的表態顯得很突然,因為蘇加諾政府曾公開表態不反對組建馬來西亞聯邦的合併計畫h。但汶萊在1962年12月爆發反對併入馬a “Memorandum from Acting Secretary of State Bowles to President Kennedy,” April 20, 1961, FRUS, 1961-1963, vol. XXIII, pp.368-371.b 《劉少奇主席同印尼總統蘇加諾會談記錄(談美國對中國的態度、阿爾及利亞問題等)》,1961年6月13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204-01469-01。c 〈進一步發展中國印尼友好關係 蘇加諾總統到達北京 劉主席等國家領導人到機場迎接,五十萬人夾道歡迎〉,《人民日報》1961年6月14日,第1版。d Bradley R. Simpson, Economists with Guns: Authoritarian Development and U.S.-Indonesian Relations, 1960-1968,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 53.e “Memorandum from Michael V. Forrestal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 Staff to Secretary of State Rusk,” December 18, 1962, FRUS, 1961-1963, vol. XXIII, p. 654.f 參見拙作:〈印(尼)馬對抗與美印(尼)友好關係的斷裂〉,《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1期,第68—79頁。g Rosihan Anwar, Soekarno, Tentara, PKI: Segitiga Kekuasaan Sebelum Prahara Politik, Jakarta:Yayasan Obor Indonesia, 2006. p.217; Ide Anak Agung Gde Agung, Twenty Years (of) Indonesian Foreign Policy, 1945-1965, Mouton, 1973, p. 463.h Ide Anak Agung Gde Agung, Twenty Years (of) Indonesian Foreign Policy, 1945-1965, p. 456.
  • 高艷傑:跨意識形態的反帝同盟?關於“印馬對抗”前後中國與印尼關係的解讀(1961—1965)33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來西亞的起義後,印尼政府態度突變a。汶萊起義後,蘇加諾不僅讓蘇班德里約代表政府反對成立馬來西亞,還親自發表聲明攻擊馬來西亞是“新殖民主義”的化身,“馬來西亞是為帝國主義者保衛錫和石油”b。“對抗”政策成為印尼的國內共識,得到了國內主要政治力量陸軍和印尼共產黨(PKI)的一致支持c。印馬對抗是1960年代東南亞地緣政治變化的拐點,但它最初對印尼外交轉向的影響不應被過度放大。印尼自獨立以來始終對殖民主義和帝國主義保持高度警惕,馬來西亞被視為英帝國主義策劃的殖民產物,且將北加里曼丹併入馬來西亞意味著印尼邊境安全受到威脅。除此之外,印尼政府還擔心英國政府覬覦蘇門答臘,將其併入馬來西亞聯邦的版圖d。考慮到1958年英國曾同美國一起支持蘇拉威西、蘇門答臘等地區的叛亂,印尼對組建馬來西亞計畫的擔憂是可以理解的。無論是直接的邊境安全還是出於擔憂國家被“帝國主義”分裂的考慮,印尼政府採取抵制舉措都屬於正常的外交反應。蘇加諾實際上也未採取與高調“對抗”相匹配的實際行動,這從其軍事活動的力度可見一斑。印尼在1963年已經擁有超過20萬的常規部隊,另有海軍和空軍共5萬,員警人數也已多達10萬之眾e。但是,印尼“對抗”馬來西亞的軍事行動僅限於在邊境的數千人規模的遊擊活動,考慮到印尼的軍隊規模和1959年後印尼從蘇聯進口了大量進攻性武器,蘇加諾公開宣佈“對抗”更像是在彰顯外交姿態。印尼政府“對抗”行動烈度之低,以至於美國政府都判定印尼不會採取強硬舉措阻止馬來西亞如期建立f。相比“對抗”馬來西亞,經濟問題是1963年初期印尼政府面臨的更緊迫的危機。正如同時代的美國東南亞學者漢娜(Willard A. Hanna)所言,印尼的經濟危機超過了任何其他問題,印尼既無法提供足夠的食物和紡織品,貨幣已經接近分文不值,而償付國際貸款所需要的費用使得枯竭的財政雪上加霜。蘇加諾政府已經預測到災難性的後果,因此開始“不顧一切”推動國家資源社會化g。印尼經濟之糟糕,甚至提倡全面“對抗”的印尼共產黨也認為,“政治繼續向左轉,但是肚子不斷向右轉”是殘酷事實h。從印尼當時與中國、美國政府高層的互動內容看,經濟問題確實是印尼政府擔憂的首要事務,互動中討論最多的仍是經濟和技術援助。但是,從中印尼關係的角度看,儘管蘇加諾的“對抗”行動規模有限,但它仍然改變了印尼維繫同大國關係的有利國際環境,為中國加強與印尼關係提供了條件。對於建立馬來西亞聯邦,主要大國態度迥異。組建馬來西亞聯邦是英國政府推動的,出於英美特殊關係以及兩國在東南亞地區開展合作的需要,美國傾向於支援馬來西亞。肯迪尼政府也認為這是最有希望維護東南亞地區安全的方式i。而蘇聯方面,在印馬對抗發生之初立場模糊,未公開表態支持印尼,這與其在“西伊里安爭端”中明確支持印尼的做法形成鮮明對比。蘇聯把印尼收復西伊里安視為典型的民a 關於印尼態度轉變的原因,其他相關解釋包括轉移國內經濟問題的視線、印尼對殖民主義的疑慮、西伊里安爭端的影響等不同觀點,參見Pamela Sodhy, “Malaysian-American Relations during Indonesia's Confrontation against Malaysia, 1963-66,”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vol. 19, no. 1 (March 1988), pp. 111-136.b Sukarno, Dibawah Bendera Resolusi Jilid ke II, Jakarta:Yayasan Bung Karno & Penerbit Media Pressindo, 2019, pp.413; George Modelski, ed., The New Emerging Forces: Documents on the Ideology of Indonesian Foreign Policy, The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1963, pp. 74-75.c “Sambutan Partai Komunis Tiongkok pada Kongres Nasional (Luar Biasa) ke-VII Partai Komunis Indonesia ”, SOBSI 1950-1965 No. 383, ANRI(印尼國家檔案館)。d 《毛澤東主席接見印尼副首席部長蘇班德里約談話記錄》,1963年1月5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792-06,第4頁。e Willard A. Hanna, “The Indonesia Crisis: Early 1963 Phase,” Southeast Asian Series, vol. XI, no. 8, American Universities Field Staff Reports Service, 1963, p. 5.f “Special National Intelligence Estimate,” February 20, 1963, FRUS, 1961-1963, vol. 23, pp. 712-717.g Willard A. Hanna, “The Indonesia Crisis: Early 1963 Phase,” pp. 1-2.h [印尼]迪·努·艾迪:《激發熊牛精神!繼續前進,絕不後退!》,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6頁。i Howard P. Jones, Indonesia: The Possible Dream: United States and 1958 Rebellion,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1971, p. 385.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34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族解放運動,而將印馬對抗視為兩個新興國家之間的衝突a。美蘇的各自反應,意味著兩個超級大國都拒絕為印尼站隊,至少未公開支持,而此時中國的態度顯得至關重要。 “馬來西亞聯邦”是英國調整東南亞殖民體系的產物,印尼採取措施反對新殖民主義,與中國的外交理念一致。中蘇分裂後,毛澤東對亞非拉國家寄以厚望,想借助新興國家的力量結成“反帝、反修”的國際統一戰線以抗衡蘇美對中國的壓力,消除從社會主義陣營分化出來所造成的孤立感b。大致從1963年開始,毛澤東完全將中國歸屬於第三世界,全力支援第三世界的民族民主運動c。不僅如此,中共在與蘇共的論戰中開始構建“世界革命”的宏大敘事,隨之而來的是對印尼等亞非拉地區革命的全面支援d。中國領導人認為,亞非拉地區的民族民主革命運動同國際社會主義革命運動是當代的兩大歷史潮流,這些地區的反帝鬥爭嚴重地打擊著和削弱著帝國主義和新老殖民主義的統治基礎e。在東南亞地區,越南胡志明政府是中國首要支援的對象,但印尼同樣是中共外交戰略中的重要國家。對中國而言,印尼是亞非拉地區反帝反殖民運動的先鋒;在國際共運層面,印尼產党在中蘇之間的立場選擇同樣意義重大,此時的印尼共產黨已經成為社會主義陣營之外規模最大的共產黨組織;在具體行為上,印尼始終呼籲中國政府應享有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並支持中國政府收復臺灣。此外,印尼在1962年中印邊境衝突後積極調停,蘇加諾甚至主動敦促中國派員赴印尼溝通,希望從中斡旋f。蘇班德里約在拜見毛澤東時也並表露出同情中國的立場,他抨擊印度表面上是不結盟國家,實際上並不愛好和平中立。g再者,中國政府本身對新成立的“馬來西亞”並無歡迎之意,《人民日報》所刊載的相關資訊全部是負面的抨擊言論。因此,毛澤東在1963年1月5日接見印尼外長蘇班德里約時明確表示,中國已發表聲明支援汶萊起義,“必須破壞馬來西亞聯邦這一反動計畫”,中國和“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國家中,凡是反帝反殖”的國家都支持印尼h。此時,印尼尚未公開“對抗”政策,亦未向中國透露反對馬來西亞的具體計畫。中國出於反帝反殖民和支持第三世界民族民主革命的考慮,立即宣稱支持汶萊的武裝鬥爭。印尼政府宣佈“對抗”政策後,隨即向中國駐印尼大使館表示希望能圍繞印尼的舉動“取得共同的諒解”i。中國政府支持印尼的選擇,很快做出了“大力支持北加里曼丹人民的武裝鬥爭的同時,加強反對馬來西亞計畫的鬥爭和對拉赫曼政權給予適當的揭露是完全必要的”的表態j。從中印尼關係的角度,馬來西亞問題與同一時期“新興力量運動”(New Emerging Forces),一起強化著中印尼之間關於反帝反殖的共同話語。“新興力量”是蘇加諾創造的政治術語,他在1960年9月聯合國大會的演講中把世界劃分為“舊勢力”和“新興國家”,呼籲創造一個嶄新的世界k。這次演講的內容表明,蘇加諾將印尼反帝反殖民鬥爭的邏輯延伸至世界國際秩序。蘇加諾政府的外交目標不限於自身擺脫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的枷鎖,還包括聯合亞非新興a Nadia Derkach, “The Soviet Policy towards Indonesia in the West Irian and the Malaysian Disputes,” Asian Survey, vol. 5, no. 11 (November 1965), pp. 566-571.b 姜長斌等主編:《從對峙走向緩和:冷戰時期中美關係再探討》,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00年,第624頁。c 賀燕青:〈毛澤東的國際戰略與第三世界〉,《中共黨史研究》2005年第3期,第81—87頁。d 牛軍:《冷戰時期的中國外交決策》,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19年,第349頁。e 〈新殖民主義的辯護士:四評蘇共中央的公開信〉,人民日報編輯部,紅旗雜誌編輯部,1963年10月22日。f 《發去總理致蘇加諾的英譯文》,1962年11月27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786-02,第37—38頁。g 《毛澤東主席接見印尼副首席部長蘇班德里約談話記錄》,1963年1月5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792-06,第6頁。h 《毛澤東主席接見印尼副首席部長蘇班德里約談話記錄(關於印尼西伊里安問題、馬來西亞聯邦問題、中印度關係等問題)》,1963年1月5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792-06。i 《印尼外長蘇斑德里約接見我駐印尼使館代辦談中、印度邊界問題,印尼對馬來西亞採取對抗政策問題等》,1963年1月23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168-05。j 《復友方就馬來西亞聯邦問題徵詢我意見事》,1963年2月21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825-01。k Sukarno, “Membangun Dunia Kembali (To Build The World a New): Pidato Presiden Republik Indonesia di muka Sidang Umum P B.B. ke-XV tanggal 30 September 1960,” https://jakarta45.wordpress.com/to-build-the-world-a-new, 2020年12月3日。
  • 高艷傑:跨意識形態的反帝同盟?關於“印馬對抗”前後中國與印尼關係的解讀(1961—1965)35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國家改造不合理的舊秩序,將新興國家打造成東西方集團之外的第三股力量,以最終推動世界和平的發展a。1963年4月,劉少奇拜訪印尼時,蘇加諾在歡迎晚宴的致辭中再次強調了這一點b。蘇加諾關於“新興力量”的理念並非限於空談,他主動推動亞非新興國家的團結,主張舉辦第二次亞非會議,並向中國政府發出呼籲c。 “新興力量”理念有重組國際秩序之意,中國表示支持並通過支援“新興力量運動會”落實於具體行動。中國在1960年代的國際社會中游離於核心秩序之外,它被美國主導的戰後國際組織拒之門外,並且在莫斯科為核心的社會主義陣營中亦遭受壓制,因此在改造國際秩序方面與印尼存在共同目標。1963年2月,蘇加諾宣佈退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下文簡稱奧委會),另行組織“新興力量運動”d。而蘇加諾另組國際賽事的舉動,實際上部分源自對中國的支援。在1962年的第四屆亞運會上,印尼作為東道主拒絕向臺灣當局和以色列發放簽證,結果被國際奧委會中止會員資格,蘇加諾則直接另組國際賽事作為反擊。蘇加諾將奧委會的行為與帝國主義關聯,指責國際奧委會已經淪落為帝國主義的工具e。此外,他還努力將“新興力量運動會”與中國掛鉤,表示“新興力量活動也是受了毛澤東主席的啟發和委託”f。中國政府認為印尼被奧委會開除,幕後是英美帝國主義操縱的結果,在與印尼的官方會晤中表示全力支持舉辦“新興力量運動會”g。1963年3月底,陳毅在出席中印尼友好活動時,再次表示支持蘇加諾以召開“新興力量運動會”的方式來改變帝國主義操控體育運動的局面h。在一系列圍繞反帝反殖民問題的頻繁互動氛圍下,中印尼友好關係在1963年4月出現了新的高潮。1963年4月12月,劉少奇以國家主席的身份攜夫人王光美對印尼進行了友好訪問,此舉成為印馬對抗期間中國支持印尼的外交象徵。印尼曾對中國領導人遲遲不來印尼訪問有“情緒”i,劉少奇的到訪安撫了印尼人的自尊心。為表達對劉少奇的重視,蘇加諾及印尼內閣、國會以及軍隊的高層悉數到機場迎接,並安排了50萬群眾夾道歡迎j。劉少奇在國宴期間聲稱,中國和印尼人民是反帝反殖民鬥爭中“可靠的戰友”k。蘇加諾則在4月18日的演講中表示,中國的6.5億人口加上印尼的1億人口已占了全世界的1/4,兩國的結合是反帝、反殖民、反修的巨大力量l。4月20日,中印尼政府發表聯合聲明,強調繼續“支持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各國人民為擺脫殖民統治或維護完全的民族獨立、反對新殖民主義和帝國主義而進行的鬥爭”, 中國政府完全支持印尼政府關於召開第二次亞非會議和蘇加諾總統關於組織“新興力量運動會”的倡議。此外,雙方“堅決支持北加里曼丹人民為爭取民族自決權和獨立,從而反對落入以馬來西亞名義出現的新殖民主義圈套而進行的英勇鬥爭”m。蘇加諾在機場送別劉少奇時,再次強調“中印尼兩a 〈最高評議院關於印尼共和國外交政策大綱的詳細說明〉,《劃時代的文獻》,第154—174頁。b “Pidato Perjamuan Presiden Sukarno pada Jamuan Makan Kenegaraan untuk Tamu Agung Ketua Republik Rakyat Tiongkok Liu Shao-Chi di Istana Merdeka,” Jakarta, April 13,1963, Pidato Presiden no 477, ANRI.c 〈中蘇角力第二次亞非會議〉,《黨史博採》(紀實),2009年第1期,第32—36頁。d George Modelski, ed., The New Emerging Forces: Documents on the Ideology of Indonesian Foreign Policy, pp. 88-89。 e “Pidato Presiden pada pembukaan persiapan konferensi Ganefo di Hotel Indonesia,” Jakarta, April 27, 1963, Pidato Presiden RI (Presiden Soekarno) 1958-1967 no 484, ANRI;“Pidato Perjamuan Presiden Sukarno pada Peringatan Ulang Tahun Ganefo di Istana Olahraga Bung Karno Senajan,” Jakarta, November 25, 1964, Pidato Presiden RI (Presiden Soekarno) 1958-1967 no 669, ANRI.f 《關於發展中印尼關係中的若干問題》,1960年3月21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203-00275-04。g 《耿飆副部長接見印尼駐華大使蘇卡尼談話記錄》,1963年2月2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檔號:105-01160-01。h 劉樹發主編:《陳毅年譜》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960頁。i 《關於發展中印尼關係中的若干問題》,1960年3月21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203-00275-04。j 〈劉主席在五十萬人夾道歡呼聲中抵雅加達 蘇加諾總統和高級軍政官員各政黨人民團體領袖等到機場迎接 劉主席途經仰光時受到緬甸革命委員會主席奈溫將軍熱烈歡迎歡送〉,《人民日報》1963年4月13日,第1版。k 〈中國人民和印尼人民永遠是可靠的戰友〉,《人民日報》,1963年4月21日,第2版。l “Pidato Perjamuan Presiden Sukarno pada Pawai Adat Pada Waktu Tamu Agung Ketua Republik Rakyat Tiongkok Liu Shao-Chi Berkunjung di Bali”, Denpasar, April 18, 1963, Pidato Presiden RI (Presiden Soekarno) 1958-1967 no 479, ANRI. m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尼共和國聯合聲明 劉主席在印尼進行國事訪問期間,同蘇加諾總統進行了會談並簽署了聯合聲明〉,《人民日報》1963年4月21日,第1版;另,“第二次亞非會議”的召開由印尼政府提出,後經協商決定在阿爾及爾召開,但最終因阿爾及利亞國內政變而流產。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36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國友好關係是永恆的,兩國都在同一條革命路上”a。劉少奇訪問印尼標誌著中印尼友好關係實現突破。從國際關係的角度看,中國政府領導人選擇在印馬對抗期間啟動對印尼的首次訪問,無疑增加了印尼政府堅持“對抗”政策的外交資本,它意味著印尼獲得了亞洲大國的支持。從這個時期的具體外交領域合作看,雙方在反帝反殖民問題和亞非團結方面“有著較多的共同語言”b,並將共同的反帝反殖民話語轉化為實際行動,印馬對抗與新興力量運動會、第二次亞非會議籌辦,構成了兩國合作的直接體現。這些事務雖然都源自印尼,但符合中國政府所推崇的“各國人民堅決進行革命鬥爭,把無產階級世界革命進行到底”的國際運動總路線。c這種一致性自兩國建立以來既存在於各自的外交理念或政治綱領中,但在1950年代的共同的革命話語中是模糊而抽象的,唯一重大的具體事務就是中國支援印尼從荷蘭殖民者手中收復西伊里安。至1963年,雙方圍繞反帝反殖民的互動已經向更多同時牽扯實際利益的事務演化。三、印尼與中國的外交分歧及其 “獨立自主” 外交的失衡印馬對抗為1963年中國印尼關係的加強注入了新的有利因素,但兩國關係的親疏亦面臨檢驗。印尼與馬來亞、新加坡斷絕往來後,中國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滿足印尼擴大貿易和援助規模的要求d。但另一方面,中國對印尼“對抗”政策的支持力度有所保留,雙方圍繞馬來西亞問題互動遠比表像複雜。首先,中國與印尼在解決馬來西亞問題的具體策略上存在分歧。印尼政府雖然高調宣佈“對抗”,但實際行動僅限於在北加里曼丹的低烈度、小規模的遊擊戰,並且同步嘗試以和平協商方式解決爭端。1963年4月9日,馬來亞、印尼和菲律賓e的代表齊聚馬尼拉,為即將進行的三方外長會議進行磋商; 5月底,蘇加諾和東姑進行會晤,雙方同意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7月30日至8月5日,三國最高領導人在馬尼拉舉行會晤,並簽署《馬尼拉宣言》(Manila Declaration),一致同意建立永久性的協商機構馬菲印多(Maphilindo),並要求聯合國派遣調查團赴沙巴和沙撈越進行調查。對此,中國政府認為印尼應該用鬥爭而非談判的方式爭取勝利,但印尼政府卻表示與菲、馬達成協議“並不是妥協,而是爭取他們”f。其次,中國支持印尼反對馬來西亞,但在公開表態時的措辭卻異常謹慎,印尼政府亦有所察覺。汶萊起義爆發以及印尼宣佈“對抗”政策後,《人民日報》立即表達了對汶萊人民鬥爭的同情,“譴責英帝國主義鎮壓和屠殺汶萊人民的血腥暴行”g。但是,中國官方媒體僅僅是轉載了相關報導,且未發表任何支持印尼“對抗”政策的評論員文章或社論,中國領導人甚至未曾在公開場合明確反對組建馬來西亞的計畫。印尼政府認識到了中方言論的保守性,多次敦促中國“在適當時機發表聲明支持印尼,並採取具體措施來平衡帝國主義對印尼的壓力”。此外,印尼共產黨也通過黨際管道,要求中國與印尼共同採取防禦措施。但是,中國政府則認為馬來西亞聯邦問題“情況複雜”,僅限於對印尼政府表達支持的立場h。儘管中國政府已經公開的檔案中並無針對“情況複雜”的解釋,但這一點在與“西伊里安爭a “Pidato Perjamuan Presiden Sukarno pada Waktu Tamu Agung Ketua Republik Rakyat Tiongkok Liu Shao-Chi Meninggalkan Indonesia”, Jakarta, April 20, 1963, Pidato Presiden RI (Presiden Soekarno) 1958-1967 no 481, ANRI.b 《關於發展中印尼關係中的若干問題》,1960年3月21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203-00274-04。c 〈關於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總路線的建議〉,1963年6月14日,《人民日報》1963年6月17日。d 《中、印尼毛談判簡報(第一號)》,1963年11月21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550-03。e 由於歷史原因,菲律賓基於繼承古代蘇祿國法統的邏輯,主張享有沙巴地區的主權,因此成為該地區領土爭議的當事國之一。f 《蘇班德里約同姚大使談話情況》,1963年6月26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168-03。g 〈支持汶萊人民的正義鬥爭(本報評論)〉,《人民日報》1962年12月15日,第3版。h 《劉少奇主席訪問印尼參考資料:印尼概況及中印尼兩國關係近況》,1963年3月31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203-00468-06。
  • 高艷傑:跨意識形態的反帝同盟?關於“印馬對抗”前後中國與印尼關係的解讀(1961—1965)37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端”的對比中可見端倪。“西伊里安爭端”是典型的殖民遺留問題,是老殖民主義者與新獨立國家之間的矛盾,和印尼能否完全實現獨立的問題,中國政府自始至終公開力挺印尼反對荷蘭,且援助力度不斷加強。但馬來西亞問題不同,印尼沒有對北加里曼丹提出領土訴求,祗是反對英國策劃的新聯邦,其面臨的直接威脅是邊境安全和所謂殖民勢力滲透,與“西伊里安爭端”性質完全不同。況且,印尼本身不是“馬來西亞聯邦”計畫的當事國,合情合理的做法是支援被合併地區的反抗,而中國政府確實也是採取了這種策略,即支持包括汶萊在內的北加里曼丹人民的獨立鬥爭。除此之外,與英國,包括馬來亞之間的關係是中國政府必須考慮的因素。中國自與英國建立代辦級外交關係後,英國實際上成為中國與西方世界溝通的重要管道。中國政府採取了“若即若離”的方針,未將英國視為一種威脅a。至1962年,毛澤東在中蘇分裂後發展了“中間地帶”理論,使得英國在中國外交戰略中的位置發生變化。毛澤東認為英國和法國是帝國主義,但它們是大帝國主義美國想吃掉的中等帝國主義國家,同美國有矛盾,可以成為人民的間接同盟者。毛澤東還認為,英、法在亞非有殖民地、附屬國和大量投資,但是美國想把英、法從這些地方擠出去,以新殖民主義代替舊者b。從具體利益看,英國控制的香港、馬來亞、新加坡等地都對中國的對外貿易有重要影響。中國領導人認為香港是通商要道,如果我們現在就控制它,對世界貿易、對我們同世界的貿易關係都不利c。而馬來亞、新加坡是中國商品出口的重點市場,當地人口眾多的華人對中國商品有著巨大需求d。印馬對抗出現後,中國仍舊努力擴大對馬來亞和新加坡的出口,足見其對中國外貿的重要性。由於這些因素的影響,中國對印尼的支持力度明顯受限,而中國政府的謹慎表態在劉少奇訪問印尼期間已經有所表露。訪問期間,劉少奇雖然強調印尼反對馬來西亞的正義性和對新老殖民主義的打擊云云,但始終避免正面回應是否支持印尼進行“對抗”。中國政府並非不清楚印尼政府的訴求,在雙方圍繞劉少奇訪問印尼的溝通中,蘇班德里約提到的兩國首腦可能討論的首個議題就是反對馬來西亞問題。蘇班德里約直言希望中國和蘇聯能像處理西伊里安爭端一樣,通過干預爭端迫使英美“不得不收斂”,甚至建議中國公開發表關於可能“採取相應的措施”干預北加里曼丹事務的言論e。但整個訪問期間,劉少奇的口徑自始至終都未改變。 劉少奇的表態證明中國政府尚未決定全力支持印尼,而這一時期印尼也出現的一些有損兩國關係的活動,這無疑加重了中國政府的顧慮。首先,印尼國內在1963年上半年期間再次出現排華活動。1963年3月底,印尼井里汶發生了數百名土著打砸華人商店和毆打華人學生的事件,引發當地騷亂f。同年5月,印尼土著打砸華人商店的情況再度發生g。然而,在華人華僑遭受巨大損失的情況下,印尼政府不但未提供充分的保護措施,反而聲稱要“尊重印尼青年男女和社會大眾的戰鬥心態”,“實施總統十號法令是革命順利進行的絕對條件”等,公開為發動暴行的印尼青年辯護h。此次印尼排華活動在全國範圍內蔓延,由於排華活動發生在劉少奇訪問印尼前後,雙方都採取了低調處理的方式。正如中國外交部所判斷的“相信雙方都會製造友好氛圍,以使訪問a 〈中國外交方面的某些政策問題〉,1957年3月、9月,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 《毛澤東外交文選》,北京: 中央文獻出版社、世界知識出版社,1994 年,第286-288頁;〈同蒙哥馬利元帥談國際局勢〉,1960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 《毛澤東外交文選》,第421—435頁。b 〈中間地帶國家的各有不同〉,1962年1月3日,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 《毛澤東外交文選》,1994 年,第485—489頁。c 《毛澤東年譜(1949~1976)》第 5 卷,中央文獻出版社 2013 年版,第249—250頁。d 《關於對新馬出口工作問題》,1963年2月18日,廣東省檔案館藏,檔案號325-1-737-071-071。 e 《劉少奇來印尼後可能會談的內容》,1963年3月30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203-00275-05。f 《關於印尼井里汶地區發生騷亂事件》,1963年4月5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829-04。g Rosihan Anwar, Soekarno, Tentara, PKI: Segitiga Kekuasaan Sebelum Prahara Politik, Jakarta:Yayasan Obor Indonesia, 2006, pp.239-240.h 《對蘇班德里約談話的看法》,1963年5月18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9-03352-01。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38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圓滿成功”a。 其次,印尼處理涉中國核心利益的事務時有兩面討好的跡象。其一,印尼雖然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但又有主動與臺灣當局緩和關係。在1963年3月雅加達舉辦的太平洋區旅遊業協會第十二屆年會上,印尼政府無視中國政府的反對,允許臺灣當局代表入境參會。其二,在中印邊境衝突中,印尼一方面在與中國的互動中表示同情,另一方面又拒絕公開支援中國,並且提出了一些反而對印度更有利的建議b。印尼對中國支援的搖擺不定,這與中國有限支援印尼“對抗”馬來西亞的邏輯如出一轍,雙方都有所顧慮。由此可見,印馬對抗並未立即導致中印尼關係出現質變,對比同時期美、蘇在印尼的的影響力,中國依舊處於劣勢。蘇聯在1963年仍是印尼最大的債權國,給予印尼的各類援助、貸款總額達12億美元,這個數字甚至遠超美國c。此外,蘇聯政府還採取宣傳、經濟等手段削弱中國在印尼的影響力,甚至向印尼表示能提供中國所不能供應的產品,且“條件更優惠、價格更便宜,交貨更快”d。美國方面,由於印馬對抗打亂了美國對印尼的綜合援助計畫,肯尼迪政府為推動爭端的和平解決開展大量外交斡旋工作。在馬尼拉“三方外長”談判期間,蘇加諾因反對英國與馬來亞單方面簽署的主權移交協定而退出會談,美國則立即派駐印尼大使勸服蘇加諾重返會談e。與此同時,美國還通過英國政府向馬來亞施壓,要求拉赫曼收斂挑釁姿態以避免局勢惡化f。美英特殊關係決定了它具備影響印馬對抗發展走向的能力,這與它在“西伊里安爭端”中的角色類似。直到1963年9月,馬來西亞聯邦在經過聯合國的民意調查後宣佈成立,印尼總統蘇加諾否認調查結果並宣佈“粉碎”(Crush)馬來西亞,同時著手部署在北加里曼丹的遊擊戰爭g。此時,印馬對抗對印尼與大國關係的影響纔開始顯現,事態的升級也導致後者對印尼政策進一步分化。其中,中國對印尼的支援力度未有明顯改變,但雙方的分歧卻日益明顯。聯合國承認馬來西亞合法地位後,中國政府雖然未予以承認,但也未因此支持印尼的“對抗”政策。1963年9月,中國外交部在討論中印尼大使姚仲明的國慶講話稿時曾明確指示,除了援引劉少奇訪問印尼時發佈的聯合聲明外,僅表示英國在美帝國主義支援下策劃的馬來西亞的出現加劇了地區緊張局勢,帝國主義不顧“北加里曼丹、馬來亞、新加坡等地人民的反對”而強推新殖民主義計畫,中國支持當地人民和印尼人民的正義鬥爭h。這一指示內容充分表露出,中國政府努力把“馬來西亞聯邦”描述成英美帝國主義單方面殖民行徑的結果,甚至把馬來亞也作為殖民主義受害者對待,從而迴避了印尼與馬來西亞之間的對立問題。到1963年底,中國政府仍舊祗願意公開宣揚對印尼反帝反殖民鬥爭的支持,拒絕公開支持印尼反對馬來西亞的鬥爭i。至此,中印尼之間在處理馬來西亞問題上的基本互信出現危機跡象。印尼政府對中國政府的“有限”支持不滿,甚至一度懷疑中國是為了改善與英國的關係而有所顧忌j;而中國政府也對印尼鬥爭精神不足表示擔憂,對印尼在“馬菲印多”(Maphilindo)框架下通過多邊談判的方式解決爭端表示質疑。尤其是到1964年初,中國政府明確認為應當把“馬菲印多”放在第二位,而a 《劉少奇出訪前兩國關係問題》,1963年4月2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203-00275-05。b 《劉少奇主席訪問印尼參考資料:印尼概況及中印尼兩國關係近況》,1963年3月31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203-00468-06。c 《修正主義正肆無忌憚地向印尼市場滲透》,1963年8月16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9-03352-01。d 《駐印尼使館關於最近蘇聯在印尼活動的情況報告》,1963年5月19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9-03352-01。e Howard P. Jones, Indonesia: The Possible Dreams: United States and 1958 Rebellion, pp. 279-280.f “Telegram from the President’s Special Assistant for National Security Affairs (Bundy) to President Kennedy,” September 27, 1963, FRUS, 1961-1963, vol. XXIII, pp. 729-730.g Ide Anak Agung Gde Agung, Twenty Years (of) Indonesian Foreign Policy, 1945-1965, p. 490.h 《復國慶廣播演說內容事》,1963年9月28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167-03。i 《中、印尼貿易談判簡報(第五號)》,1963年11月28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550-03。j 《蘇卡尼談我支持印尼反馬鬥爭問題》,1963年10月19日,中國外交部檔案藏,檔號:105-01168-04。
  • 高艷傑:跨意識形態的反帝同盟?關於“印馬對抗”前後中國與印尼關係的解讀(1961—1965)39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將支持北加里曼丹的獨立鬥爭放在首位,並且相信祗有靠“武裝鬥爭”纔能解決問題,而鬥爭的“主要對象”就是英國a。在詹森政府推動印尼恢復多邊和談後,中國政府甚至擔心蘇加諾會在妥協的道路上“一直後退”,而對於印尼利用美國解決爭端的做法,中國政府認為印尼一直在“幻想”,其在鬥爭過程中“一再出現搖擺”b。與中國的立場類似,蘇聯對印尼“對抗”政策的支持繼續限制在軍事、經濟援助領域。到1964年6月,蘇聯在原有援助規模的基礎上,放寬了印尼的貸款償還期限,並在軍事方面答應提供特殊訓練和技術c。6月22日,蘇聯領導人米高揚率團訪問印尼,而印尼首席部長蘇班德里於次月中旬進行了回訪,並獲得蘇聯額外提供的軍事裝備和物資,包括導彈快艇、飛機和反潛艇飛機等,同時還簽署了漁業合作協定和擴大貿易協定d。但是印尼輿論對蘇聯未支持反對馬來西亞有些不滿,米高揚訪問印尼時僅表達了支持印尼反帝反殖民,但隻字未提印尼反馬鬥爭e。顯然,蘇聯政府願意通過援助維繫雙方友好關係,但是不願自身外交在印馬對抗問題上陷入被動局面。相比較而言,印馬對抗升級影響最大的雙邊關係是印尼與美國的關係。印尼開展“粉碎”行動,使得馬來西亞問題演變為東南亞的區域危機。對美國而言,馬來西亞局勢的惡化有可能觸發英美同盟義務,肯尼迪政府不可能輕易背棄英國,且認為馬來西亞計畫有利於東南亞的反共利益。更重要的是,美國在印度支那地區需要英國的支援和配合,英國政府在協助推動反叛亂計畫已經成為南越當局的戰略重心f。即使祗考慮印尼本土情況,美國政府也不希望馬來西亞問題妨礙正在實施的綜合援助計畫,它希望後者將重心轉移到國內經濟建設。印尼政府激化矛盾的做法使得美國政府陷入進退維谷的境地,為此詹森政府極力推動印尼重新回到多邊談判的軌道。1964年 2月,美國積極撮合的印、馬、菲三方外長會談在曼谷如期召開,但因各方圍繞沙巴和沙撈越地區的遊擊隊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最終流產。美國國務院為促使印尼緩和局勢,威脅取消對印尼的援助,結果蘇加諾公開表達了那句著名的“讓你們的援助見鬼去吧”g。蘇加諾在獨立日演講中極力譴責美國對北越的攻擊h。1964年9月初,印尼政府向馬來亞本土實施了空降行動,造成一架軍墜落,機上傘兵全員傷亡i。作為回應,美國政府在1964年9月聯合國譴責印尼侵略行為的投票中選擇了贊成票j。至此,印尼與美國關係已經陷入破裂的邊緣,美國政府以及印尼國內的親西方勢力都成為蘇加諾反對和打擊的對象。美國與印尼關係惡化帶來的影響是多方面的。首先,印尼“獨立自主”的平衡外交的有利國際環境被打破。就印馬對抗問題本身而言,雖然來自中、蘇的支持是印尼向美國施壓的外交籌碼,但二者都不具備外交斡旋的條件,唯有美國能夠同時對印尼和英國施加影響。印尼此番外交運作是以大國之間的相互競爭為前提,而印尼以被拉攏對象的姿態同時從各方獲益,即印尼同時維繫與主要大國平衡關係的有效性依賴於大國反應。而隨著美國政府逐步站在印尼的對立面,印a 《周總理、陳毅副總理接見印尼駐華大使蘇卡尼談話記錄》,1964年3月19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869-06,第69頁;“馬菲印多”是印尼、馬來亞和菲律賓為解決爭端於1963年8月成立的多邊協調平臺,參見Temiz, S., “Asean Yolunda Maphilindo: Malezya, Filipinler Ve Endonezya Arasinda Pan-Malayizm Temelli Güneydoğu Asya Teşkilati Ve Güneydoğu Asya Bölgeselciliğine Etkisi,” Asya Araştırmaları Uluslararası Sosyal Bilimler Dergisi, vol. 3, no. 2(December 2019), pp. 227—252. b 《關於馬來西亞問題》,1964年2月5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10-01696-03。c 《蘇聯同印尼關係(1963年)》,1963年9月9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9-03352-01。d 《印尼外長蘇班德里約訪問蘇聯情況》,1964年7月23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235-01。e 《米高揚訪印尼情況》,1961年6月24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231-01,第1—2頁。f 參加拙作:〈失敗的國家建設方針:肯尼迪政府與越戰初期的南越“戰略村計畫”(1961-1963)〉,《南洋問題研究》2010年第4期,第43—48頁。g Hal Kosut, ed., Indonesia: the Sukarno Years, p. 92.h Sukarno, Dibawah Bendera Resolusi Jilid ke II,Jakarta,Yayasan Bung Karno & Penerbit Media Pressindo, 2019, pp. 384-385.i Nino Oktorino, Nusantara Membara - Operasi Dwikora - Sebuah Perang Terlupakan di Indonesia, Jakarta: Elex Media Komputindo, 2020, pp. 100-101.j “Soviet Union Vetoes Resolution on Indonesia,” September 18, 1964, FBIS, FRB-64-183; Nick van der Bijl BEM, Confrontation: The War with Indonesia, 1962-1966, p. 137; Hal Kosut, ed., Indonesia: the Sukarno Years, pp. 97-98.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40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尼幾乎已經與整個西方世界為敵。在東西方之間的失衡態勢,迫使蘇加諾在外交上愈發依靠第三世界國家和社會主義國家,尤其是中國的支持。其次,印尼國內矛盾的嚴重激化,導致蘇加諾在激進的民族主義道路上喪失了迂迴的空間。從內政的角度看,美國對印尼援助的中止幾乎是壓垮印尼經濟的最後一根稻草,直接衝擊著“有領導的民主”制度的經濟基礎。1963年後,不合理的經濟政策、外匯的匱乏,以及對馬來西亞採取的經濟對抗政策,導致印尼經濟加速衰退。為了改善國家經濟,印尼政府在1963 年 3 月發佈了一項經濟宣言(Dekon),目標是創建民族、民主和清除帝國主義殘餘的經濟a。但是,經濟宣言無法克服經濟困難和通貨膨脹問題,印尼經濟發展停滯。到1963年底,印尼國內的貨幣發行規模已逾一年前的兩倍,通貨膨脹壓力空前b。經濟衰退給蘇加諾政府造成了巨大的政治壓力,以至蘇班德里約在面向國會的報告中明確指出,政府現階段的責任是動員一切力量來應對經濟問題,而“衣食”成為政府新綱領中的首要內容c。國內經濟問題使得美國中斷對印尼的援助產生了雙重影響:一方面,它意味著印尼政府更加需要來自中、蘇的援助來發展經濟,加重了其對社會主義國家的依賴;另一方面,蘇加諾的“有領導的民主”政治邏輯建立在批判對西方資本主義、自由主義和“妥協”外交的基礎之上d,在美國政府以經援手段公開威脅印尼後,蘇加諾如果繼續退讓,就等於走向了自己宣導的政治理念的對立面,這將對“有領導的民主”制度造成毀滅性的打擊。到1964年中期,隨著印尼與蘇聯關係停滯不前,印尼政府在對外關係上陷入到了獨立以來最被動的境地。在與美國交惡後,印尼在外交上左傾的趨勢已經非常明顯,中國和蘇聯成為印尼僅有的求助選擇。但印尼與蘇聯關係此時亦陷入瓶頸期,蘇聯政府在“不結盟運動”中更支持印度,而印尼共產黨在中蘇論戰中更傾向中國;蘇聯宣導東西方和平共處,而印尼強調對西方國家的鬥爭,蘇聯甚至不贊同蘇加諾宣導的“新興力量運動”。這些隔閡在此後赫魯曉夫與蘇班德里約的會談中暴露無疑。例如,同樣是討論馬來西亞問題,印尼外長在與中國政府的互動中會直言需要支援,而在與蘇聯領導人的會談中卻隻字未提請求支持一事,而僅僅強調該問題對於東南亞地區的重要性e。印尼與美國、蘇聯關係的狀況,意味著其“獨立自主”外交的空間已經被嚴重壓縮,此時中國成為印尼可能倚重的唯一大國,結果使得中印尼關係中出現明顯的不對等現象。即,在中國政府關心的國際地位和外交事務中,無論是聯合國合法席位,還是中蘇矛盾、中印衝突方面,印尼都並非關鍵性的角色,且在立場上有搖擺的跡象;但對印尼而言,無論是在經貿、援助和馬來西亞問題上它都迫切需要中國的支援。1964年3月,印尼政府再次要求中國政府直接表態予以支持,而非僅僅加強相關報導f。至5月,印尼外長蘇班德里約明確表態,希望中國政府通過採取系列行動説明印尼對抗馬來西亞,甚至直接向中方拋出具體要求:第一、利用駐外領事館向亞非國家解釋印尼對抗的動機;第二、在經濟方面向英國施壓,並加強與印尼的經貿關係;第三、設法動員新、馬地區的華人在內部反抗g。但此時,中國政府面對複雜的馬來西亞問題仍有觀望和選擇的餘地。a D.N.Aidit, Dekon dalam Udjian, Djakarta: Jajasan Pembaruan, 1963, pp. 6-25.b Guy J. Pauker, “Indonesia in 1963: The Year of Wasted Opportunities,” Asian Survey, vol. 4, no. 2, A Survey of Asia in 1963: Part II (February 1964), pp. 687-694.c 〈政府向國會報告,現內閣施政綱領,過去的政治糾紛是由於模仿西方,現須動員民族力量應付經濟問題〉,《首都日報》(雅加達)1963年12月12日。d 蘇加諾:《劃時代的文獻》,雅加達:印尼覺醒文化基金會,1961年,第3—5頁。e 〈赫魯曉夫與印尼副總理、外交部長蘇班德里約的會談記錄〉,1964年7月12日,收錄于呂雪峰:《印尼卷》(暫定名,未出版),檔編號:RU0051607。f 《關於報導支援反馬來西亞鬥爭》,1964年3月30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817-03。g 《姚大使同蘇維多談馬來西亞問題》,1964年4月2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871-01。
  • 高艷傑:跨意識形態的反帝同盟?關於“印馬對抗”前後中國與印尼關係的解讀(1961—1965)41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四、越戰升級與中印尼反帝 “同盟” 的出現中國政府在1964年9月終於邁出了關鍵一步,即“公開支持”印尼的對抗政策,而態度轉變的關鍵與印度支那地區的形勢密切相關。1964年9月9日,《人民日報》刊發社論文章明確表態支持印尼對抗馬來西亞。文章明言,“中國人民堅定不移地支持印尼政府和人民的正義鬥爭”,“反對‘馬來西亞’的鬥爭是我們兩國人民共同的鬥爭。帝國主義者們製造‘馬來西亞’,其目的既是為了反對印尼,也是為了反對中國”,“中國人民將盡自己的一切力量支援印尼人民,直到把美帝國主義徹底打敗”。a這是中國政府首次公開聲明支持印尼“對抗”馬來西亞,刺激中國立場突變的直接因素是越戰的升級。1964年8月,美國炮製了驅逐艦“馬多克斯號”與越南海軍交火的“東京灣事件”,隨後美國國會通過授權總統採取必要措施保衛美國國家安全,詹森對越南南方進行報復性轟炸。越戰升級“印證”了毛澤東對於美國發動第三次世界大戰的擔憂,中國周邊安全形勢陡然嚴峻起來,直接改變了中國對馬來群島地區的戰略評估。毛澤東對“東京灣事件”的第一反應是“要打仗了”b。從9月9日的《人民日報》的社論內容看,中國政府認為越南局勢和馬來西亞問題之間存在聯繫。社論明確提出,美帝國主義在擴大侵略印度支那的同時,準備利用馬來西亞問題侵略印尼,進而把戰火擴大到整個東南亞c。這表明,中國領導人並不認為中南半島和馬來群島地區的形勢是孤立的,他們將馬來西亞問題置於東南亞的整體安全框架下進行考慮。這種邏輯早在1964年3月鄧小平在與印尼官員的談話中已經浮現,他表示“我們懂得這不僅是印尼的問題,而且是東南亞的問題”d。“東京灣事件”後,中國駐印尼大使館也秉承同樣的邏輯,建言中央政府進一步加強對印尼的工作,爭取印尼在反美、支持越南方面發揮根基的作用e。儘管中國領導人在不久之後改變了對局勢的判斷,認為美國政府的軍事行動僅是試探性的,但美國軍事干涉升級的信號給東南亞局勢和中國安全造成的壓力客觀存在,中國的國家安全戰略已經進入應對世界戰爭可能性的調整期。這些壓力和變化對推動中國在馬來西亞問題上擺脫顧慮起到了重要作用,促使中國政府首次公開發聲支持印尼的“對抗”政策。當然,中國在馬來西亞問題上的立場調整,並非僅僅是越戰升級刺激下的產物,自1964年6月以來中國政府就已經面臨著政策調整的壓力。首先,蘇聯在支持印尼的問題上後來者居上,公開表達了對印尼的支持。1964年6月下旬,米高揚代表蘇聯政府訪問印尼,試圖拉攏印尼支持其參加第二次亞非會議,以及影響印尼共在中蘇兩黨分裂中的立場。在馬來西亞問題上,米高揚本不願公開表態支持印尼的對抗政策,但在印尼共產黨的建議下,他在面向公眾的演講和發佈的新聞公報中公開表達了對印尼的支持f。雖然米高揚的言論仍有所保留,如他表示支持印尼的同時,又力勸蘇加諾採取和解政策和正視英國拒絕讓步的現實等,但與之前的態度相比邁出了一大步。在中蘇圍繞第三世界革命話語和國際共運競爭加劇的背景下,蘇聯率先表態支持印尼的做法給中國政府造成了壓力。其次,印尼政府已經通過空降馬來亞本土的軍事行動,證明其已不再執著於和平談判。印馬對抗以來,印尼政府策略是聯合菲律賓,以及在北加里曼丹派遣志願軍g。也就是說,印尼自己a 〈堅決支持印尼人民反對“馬來西亞”的正義鬥爭(社論)〉,《人民日報》1964年9月9日,第1版。b 〈對中國政府抗議美國侵犯越南的聲明稿的批語〉,1964年8月6日,載《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1冊),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20頁。c 〈堅決支持印尼人民反對“馬來西亞”的正義鬥爭(社論)〉,《人民日報》1964年9月9日,第1版。d 《鄧小平總理接見印尼駐華大使蘇卡尼談話記錄(談亞非會議、不結盟會議和馬來西亞問題等)》,1964年3月12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869-07。e 《印尼對美國侵略越南問題的態度和反映》,1964年8月6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067-09。f 《對米高揚訪問印尼的出版看法》,1964年7月7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231-01。g 《鄧小平總理接見印尼駐華大使蘇卡尼談話記錄(談亞非會議、不結盟會議和馬來西亞問題等)》,1964年3月12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869-07。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42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未發動針對馬來西亞的公開軍事行動,卻要求中國政府提供公開支持。此舉毫無疑問有利用中國外交支持為其背書的嫌疑,中國政府在印尼搖擺不定的情況下並未就範。但從1964年8月開始,印尼的“對抗”活動明顯升級,軍事行動也已經超越了此前的低烈度遊擊戰爭,並擴展至馬來亞本土。1964年9月,印尼政府在馬來亞本土發動海上登陸行動,此舉表明印尼調整了以往過度重視談判的做法,這吻合中國政府所期望的武裝鬥爭路線。 第三,蘇加諾政府積極推動反帝反殖民形勢的“升級”,主動提出建立反帝聯合戰線的主張。1964年8月30日,印尼國會議長在歡送越南代表團時表示將在當年解決馬來西亞問題,因為有“雅加達—河內—北京—金邊軸心,帝國主義即將進入墳墓”a。這一提法最早源自印尼共產黨領袖艾地(D. N. Aidit),他的原話是“雅加達—金邊—河內—北京—平壤亞洲新興力量軸心”b,但是印尼國會議長在公開宣揚時略做了修訂。但無論具體文字如何修訂,印尼政要公開提出建立反帝聯盟,等於是在反帝反殖民的革命性上又向前邁進了一步。考慮到反帝聯盟中有三個社會主義國家,印尼此主張有“倒向”社會主義陣營的意味。組建“同盟”,毫無疑問有違印尼獨立後的獨立自主原則和外交傳統,其背後的變化邏輯依然是蘇加諾內部統治危機所導致的外交“迂迴”空間的喪失。印馬對抗初期,印尼左右翼政治勢力都支持蘇加諾的決定。但是到了1964年,“對抗”馬來西亞已不再成為印尼國內的政治共識,加上印尼經濟局勢繼續惡化,蘇加諾的“有領導的民主”制度已瀕臨崩潰。此時,陸軍已經消極執行反馬活動,甚至在印尼政府反美期間繼續與美國政府開展軍事合作。而蘇加諾在內憂外困的局面下已然沒有退路,他祗能繼續通過反馬鬥爭加強政治動員,用強化反帝反殖民的革命外交掩蓋國內建設的失敗,以激進的革命外交轉移國內矛盾和維持自己的領袖地位。1964年底至1965年初,印尼在國際社會已經陷入極度被動的局面,這加劇了蘇加諾對激進外交政策的堅持。1964年12月,馬來西亞在建立新的國家的第二年,即成功加入聯合國並當選為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員。作為回應,蘇加諾於1965年1月7日宣佈印尼退出聯合國及其所有機構,聲稱“沒有聯合國專門機構,我們也能夠獨立支撐”c。印尼退出聯合國後,中國與印尼政府發表聯合聲明,宣稱“中國政府和人民熱烈讚揚和堅決支持蘇加諾總統宣佈的退出聯合國的決定”,“給世界人民反對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的革命運動以莫大的鼓舞”。d印尼在外交上越是孤立,在援助方面對中國的依賴度就越高。1964年11月4日,蘇加諾應周恩來的邀請在上海作了短暫停留,兩國高層再度互動。1964年11月底,蘇班德里約在陳毅訪問印尼期間直接要求中國政府提供五千萬美元的貸款,而陳毅雖然尚未與中央溝通,但率先表態“數字並不太大”,相信中國政府能夠迅速答覆e。次月,中國政府即批准向印尼提供五千萬美元的無息貸款,包括一千萬美元外匯和價值四千萬美元的物資,這也是歷次中國對印尼援助金額最大的一次,接近中國1958年以來對印尼援助總規模的一半f。這次援助過後,印尼已經居於中國對東南亞八個民族主義國家援助的首位。中國在1964年底不斷加大對印尼的外交支持和援助力度,而同一時期英國政府的對華不友好行為也減輕了中國的顧慮。中國在1964年10月成功試爆原子彈,成為的第一個擁有核武器的第三世界國家。而英國內閣在同月完成更迭,新上臺的工黨政府顯露出對華敵對和強化英美同a 〈雅加達—河內—北京—金邊軸心將粉碎帝國主義〉,《首都日報》(雅加達),1964年8月30日。b 《駐印尼使館對印尼總統蘇加諾“八·一七演說”的看法》,1964年8月24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233-02。c Ide Anak Agung Gde Agung, Twenty Years (of) Indonesian Foreign Policy, 1945-1965, pp. 503-504.d 〈中國印尼聯合聲明〉,《人民日報》1965年1月29日第1版。e 《蘇加諾總統、蘇班德里約第一副總理同陳毅副總理在個別場合談到的一些問題》,1964年11月27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203-00592-06。f 《我國對印尼的經濟技術援助情況》,1965年1月16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676-03。
  • 高艷傑:跨意識形態的反帝同盟?關於“印馬對抗”前後中國與印尼關係的解讀(1961—1965)43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盟之意。1964年10月,工黨選舉獲勝後隨即發表了抨擊中國的言論,表示對中國進行的核子試驗“深感失望”;同時,英國內閣要員將美國作為新政府首次訪問的對象,外交大臣戈登·沃克(Gordon Walker)訪美期間強調英美聯盟是英國外交的“最後依靠”a。英國新政府的行為,被中國政府公佈於黨媒之上以示不滿。至1965年1月底,中國政府開始表露出贊同與印尼“結盟”的跡象。印尼國會議長雖然此前主動提出建立包括中國在內的反帝戰線,但並未得到中國政府的正面回應。到1965年初蘇班德里約訪問北京期間,周恩來表達了具體的反帝反殖民的國際分工問題。周恩來在1月25日的會談中將印尼稱為反帝鬥爭的“戰友”,表示“世界人民的反帝革命運動是一個整體,是不可分割的。美國是帝國主義的頭子,英帝是美帝的夥伴。中、印尼兩國面對英、美兩個敵人,應有所分工,印尼集中對付英帝,我們主要對付美帝,並以部分力量牽制英帝。如果英帝侵略印尼,我們一定支援”,具體支援方式則要根據敵情而定。不僅如此,周恩來進一步強調了東南亞革命的整體性邏輯,認為如果英美合作發動戰爭,中國和印尼要把整個東南亞看成整體b。這次談話是中國領導人與印尼高層談話中最高調的一次,它表明中國政府不僅希望與印尼加強反帝反殖民鬥爭的合作,還希望印尼在東南亞地區的革命鬥爭中扮演領導角色。中國政府主動提出反帝鬥爭的國際分工,是中國對印尼的支援力度加強的反映,也透露出中國對周邊安全局勢可能繼續惡化的判斷,並驅使其鞏固與印尼的“同盟”關係。1965年初,除了美國在越南的軍事干涉不斷加強,英國也已經將超過20%的兵力部署在馬來西亞c。英美在東南亞的聯合干涉也刺激著中國與印尼相互靠攏。1965年1月28日,陳毅和蘇班德里約代表雙方簽署了《中國印尼聯合聲明》d。聲明充滿了反帝反殖民的論調,並將矛頭直指英美兩國。聲明指出,雙方的友誼和團結“是為了實現加強世界一切反帝力量這一目標”,而中國政府公開強調“堅決支持印尼和東南亞各國人民反對美、英帝國主義的革命鬥爭”,第二次亞非會議也必須高舉“反對帝國主義和新、老殖民主義的旗幟”。1965年中印尼聯合聲明是周恩來關於反帝反殖民“國際分工”的對外表達,以至於被學者認定為印尼“非正式”與中國建立同盟的標誌e。中印尼簽署聯合聲明後,越南戰爭因美軍擴大轟炸範圍和直接派遣地面部隊而再度升級,此時印尼國內的反美活動亦被同步激化,這些都推動著中國與印尼相互靠攏。在此期間,雖然發生了“新馬分離”的變動,但未對印尼的反馬態度和中印尼關係造成影響。1964年4月10日,第二次亞非會議的籌備會終於在雅加達召開,中國派陳毅同其他二十一個國家的外長共赴雅加達進行商討。4月16日,周恩來又與陳毅前往印尼參加萬隆會議十周年的慶祝活動,並對蘇加諾的高調反帝演說大加讚揚,稱其為第二次亞非會議奠定了政治方向f。經濟援助方面,除了執行原定的貸款安排外,中國政府還計畫幫助印尼在1966年建設完成新興力量大廈,作為印尼召開國際會議的場所和亞非會議的常設機構的場所g。軍事援助方面,中國與印尼空軍的聯繫亦明顯加強,印尼空軍甚至提出要中國政府直接把援助武器交給空軍,用於空軍基地周圍的a 〈英國工黨政府竟對我核子試驗“深感失望”力圖貶低我第一次原子彈爆炸成功的意義和影響〉,《人民日報》,1964年10月21日;〈英國外交大臣抵美將同臘斯克會談重申美英聯盟是英外交政策“最後依靠”〉,《人民日報》,1964年10月27日。 b 《周恩來總理和陳毅副總理同印尼副總理蘇班德里約第2次會談記錄(關於反帝運動、印尼退出聯合國等問題)》,1965年1月25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910-02。c “White House Meeting with Prime Minister Sato” January 12, 1965, DNSA, Item Number: JU00455.d 〈中國印尼聯合聲明〉,《人民日報》,1965年1月29日。e Robert M. Cornejo, “When Sukarno Sought the Bomb: Indonesian Nuclear Aspirations in the mid-1960s,” The Nonproliferation Review, vol. 7, no. 2(June 2000), pp. 31-43.f 李潛虞:〈試論中國對第二次亞非政策的演變〉,《國際政治研究》2010年第4期,第115—134頁。g 《姚大使十一日約見蘇班德里約的情況》,1965年2月11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6-01250-02。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44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人民 a。但另一方面,蘇加諾政府持續“倒向”中國的同時,印尼國內的政治、經濟矛盾已經激化到極點。由於蘇加諾忽視國內發展,印尼經濟已經陷入崩潰狀態,再加上蘇加諾個人身體健康的持續惡化,印尼各派政治勢力已經開始為後蘇加諾時代的權力佈局展開爭奪,以至於印尼彌漫著政變的氣息。1964至1965年交替之際,印尼內政與外交呈現出分裂的畫面,外交的表像仍舊是蘇加諾領導的印尼一致反帝反殖民的宏偉畫面;而內部則是印尼陸軍與印尼共產黨之間涉及生死存亡的政治角逐,危機四伏。印尼共產黨通過拉攏海軍和空軍力量擴大勢力,而陸軍則努力阻止共產黨發展民兵組織。印尼內部的政治鬥爭的加劇、經濟形勢的惡化以及外交上的孤立局面,逼迫蘇加諾從強調平衡的“獨立自主”向單邊結盟的方向轉變,以保障至少獲得一個大國的支持。相應地,中印尼因此迎來了建交以來雙邊關係發展的頂峰。在1965年8月17日的獨立日演講中,蘇加諾公開宣稱反帝戰線,即雅加達—金邊—河內—北京—平壤中軸的形成b。隨後,雙方在援助領域也出現了前所未有的信任。8月21日,蘇班德里約在與中國副總理陳毅的會談中,要求中國在核技術方面提供援助,以打破帝國主義的核壟斷。對此,陳毅給予了肯定的答覆,並表示“如果我們不給你們援助,我們就不夠朋友”。在對印尼提出的進一步加強經濟援助問題上,陳毅表示“我們將盡最大的努力給予(印尼)援助,我們已經提供比過去所給的三千萬、五千萬更大數目的新貸款⋯⋯可以幫你們搞一些中、小型工廠,三百人,五百人,一千人⋯⋯”c。由此,中國與印尼關係在達成“國際分工”的基礎上向前邁進,成為印尼政府宣稱的反帝战线,中印尼“同盟”以公開面貌正式出現在國際社會。儘管中國政府並未公開承認這一反帝同盟的存在,但是《人民日報》刊登了蘇加諾的反帝講話,以一種保守的方式作出了積極回應。中印尼“同盟”關係的建立,意味著東南亞馬來群島地區的國際秩序發生重大變化,與美國在中南半島的戰爭升級形成呼應,而東南亞地區的冷戰因此分化出兩個主線明晰的區域。但是,印尼國內於1965年9月30日爆發了“九·三〇事件”,蘇加諾在政變後喪失政治主導權,印尼共產黨也遭遇滅頂之災。蘇哈托掌權後奉行反華反共政策,中印尼關係迅速惡化,結果剛剛建立中印尼“同盟”夭折,兩國於1967年10月斷絕外交關係。結論1963年的印馬對抗被學界普遍認為改變了印尼對外關係的面貌,尤其是與中、美關係的發展軌跡,但對綜觀1961至1965年期間印尼與主要大國關係的演變過程,這一論斷值得商榷。蘇加諾通過建立“有領導的民主”制度掌握國家實權後,利用印尼在冷戰中被爭奪的特殊戰略地位,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將靈活的“獨立自主”外交發揮至極致,中國亦是其平衡外交中的一環。中國與印尼在反帝反殖民問題上存在諸多共通之處,但這種共同性最初對兩國關係的影響主要體現在“革命話語”中,即雙方領導人都在公開場合或雙邊會談時刻意強調反帝反殖民的追求,但實際合作非常有限。1963年出現的印馬對抗導致印尼的外交政策出現了不確定性,並為中印尼關係的加強提供了契機,但中國在圍繞印尼的大國博弈中依然處於劣勢。印馬對抗期間,中印尼之間仍舊充滿著疑慮和分歧,而印尼在外交、軍事和經濟上也依然更加依賴美、蘇兩國,中印尼之間在反帝反殖民上的共通性客觀存在,雙方在互動中都刻意強調反帝反殖民的共同事業,以突出共同的外交利益,並且確實在第二次亞非會議、新興力量運動上存在合作,且雙邊關係不斷加強,但a 《空軍武裝基地周圍人民》,1965年7月2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696-02。b Sukarno, Dibawah Bendera Resolusi Jilid ke II, Jakarta:Yayasan Bung Karno & Penerbit Media Pressindo, 2019,pp.403;〈在印尼獨立二十周年慶祝大會上蘇加諾總統的演說〉,《人民日報》1965年8月28日,第4版。c 《陳毅副總理同印尼第一副總理蘇班德里約單獨會談記要(要我提供經濟援助及對印尼施壓等問題)》,1965年8月21日至8月22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藏,檔號:105-01912-09。
  • 高艷傑:跨意識形態的反帝同盟?關於“印馬對抗”前後中國與印尼關係的解讀(1961—1965)45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這些都不足以推動雙方立即走向結盟的道路。從中國政府的角度看,印尼是中國政府劃定的“左派兄弟國家、兄弟黨和友好國家”中的第三類國家,即八個“亞非友好國家”之一a。印尼長期以反帝反殖民的形象活躍於國際舞臺,在聯合國代表權、中印邊境衝突中對中國有所幫助,在第二次亞非會議的籌備中也積極與中國配合,但這些尚難以促使中國政府在涉及多方利益的馬來西亞問題上予以毫無保留的支持。就印尼政府而言,反對馬來西亞雖然在印尼外交中似乎被置於首要地位,但國內的經濟衰退纔是其面臨的壓倒性的難題。印尼政府試圖繼續運用“獨立自主”的平衡外交獲取大國的支持,從而迫使英國和馬來西亞作出讓步,表現形式就是將和平談判與軍事鬥爭結合。因此,印馬對抗升級的過程中,印尼政府一方面強調馬來西亞聯邦是殖民主義的產物,並急切要求中國表態支持自己;另一方面又繼續奉行平衡外交和靈活的談判策略,將獲取大國支持作為外交籌碼。中國政府對此有所察覺,在對印尼支持力度上並未因對方的催促而輕易鬆動。1963年劉少奇對印尼的正式訪問雖然象徵著兩國友誼的再度升溫,但雙方關係並未因此出現質變。1964年中期至1965年期間,在中印尼關係急劇提升並最終形成“同盟”關係的過程中,越南戰爭局勢的變化起到了關鍵作用。越南戰爭與印馬局勢之間的關聯性在1964年後變得更加清晰。美國政府必須要考慮同英國在東南亞的合作,強化其支持馬來西亞的立場,結果導致美國與印尼關係的惡化。美印尼友好關係的破裂和越南戰爭的升級,以及蘇聯政府不溫不火的支持立場,導致印尼喪失了維持平衡外交的外部條件,而崩潰的內部經濟又導致蘇加諾喪失了扭轉方向的國內環境。與此同時,中國政府在“東京灣事件”刺激下也強化了對東南亞整體安全局勢的擔憂。在同一時期英國對華關係疏遠、蘇加諾採取軍事行動等因素的同步推動下,中國邁出了支持印尼“對抗”的關鍵一步,雙方圍繞反帝反殖民的共同話語,日益轉向以挑戰不合理國際秩序為目標的具體合作。到1965年初,中國實際上已經成為印尼唯一可能尋求實質支援的大國,雙方在反帝反殖民事業上開始形成具有“國際分工”的革命“同盟”,並表現出付諸實踐的趨勢。換而言之,美英兩國在東南亞的活動和相互支持,無形中在第三世界推動了一組跨意識形態的“同盟”的出現。在印尼與大國關係視角之外,至少還有三個值得進一步探討的問題。其一是如何看待印馬對抗期間印尼政府的“獨立自主”政策及其選擇。“獨立外交”是印尼政府獨立鬥爭時期就形成的外交傳統和原則,其本質是具有高度靈活性和更加積極的平衡外交,即它雖然不會倒向任何同盟,但是不排除在特定條件下親疏有別。1965年期間,蘇加諾政府一度表現出拋棄平衡外交而決定選邊站的立場,甚至宣佈與中國建立反帝戰線,但他仍然沒有完全跳出平衡外交的框架,印尼人對“獨立自主”的外交準則的堅守和傳統,決定了他不可能完全倒向中國,也絕不會與美國徹底敵對,且印尼國內的政治環境也不允許蘇加諾“一邊倒”。印尼與中國建立“結盟”的過程中,仍舊試圖向美國政府釋放緩和信號的做法,證明了蘇加諾並沒完全跳出“獨立自主”的框架。所謂跨意識形態的中印尼反帝“同盟”的出現不應被過度誇大,至少在1965年這組同盟關係的可靠性仍充滿變數。美國對印尼政策的變化,以及中國政府對印尼訴求的滿足程度,都決定了蘇加諾是否會在推動反帝戰線的道路上回撤。其二,是印尼內政的影響。蘇加諾政府在處理馬來西亞問題時,如果沒有走向激進的民族主義道路,印尼與中國“結盟”的局面也許不會出現,但1963年後的印尼國內政治的客觀形勢排除了這種可能性。如美國學者麥克·雷弗所言,政治動員是“有領導的民主”制度的典型特徵b,而“對抗”馬來西亞是強化政治動員的有力工具,但印尼經濟的衰退和內部政治勢力衝突的激化,嚴重削弱了蘇加諾維持“對抗”政策的國內基礎。但蘇加諾沒有退路,印尼如果a 牛軍:《冷戰時代的中國戰略決策》,第363—364頁。b Michael Leifer, Indonesian Foreign Policy, 1983, pp.78-79.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46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在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者面前屈服,那就意味著蘇加諾外交路線的失敗,其個人權威和整個制度都可能陷入崩潰。在支持“對抗”路線的國內基礎動搖後,蘇加諾除了嘗試私下挽回與美國政府的關係,唯一的選擇就是利用社會主義國家,尤其是中國的支持和援助維持其政策;相應地,他也不得不加強與印尼共產黨的關係,提升後者的實力和政治地位,以保證國內的政治力量對比與外交政策相一致。其三是中國政府對印尼的謹慎態度。印尼“對抗”馬來西亞期間積極加強對華關係,符合中國在亞非拉地區支援民族主義國家反帝鬥爭的外交路線,但其“對抗”政策本身對中國外交帶有傷害性。即,中國支持印尼“對抗”馬來西亞,會被蘇加諾政府作為與英、美進行外交協調的資本,結果會損害中國與英國、馬來西亞的關係。如果不是“東京灣事件”後美國的干涉行動對中國造成的安全威脅,提升了印尼在東南亞反美鬥爭中的戰略地位,中國是否會在1964年9月下定決心公開支援印尼,值得商榷。中國在支持印尼問題上始終非常慎重,對蘇加諾左右搖擺的行為和對美國保留迴旋餘地的做法也有所察覺a。因此,蘇加諾在1965年公開宣稱建立反帝戰線後,中國政府並未對等公開回應,原因可能正是如此。這種做法與此前中國慎重支援印尼“對抗”的邏輯一脈相承。儘管中國政府主動提出了革命的“國際分工”,並且對印尼的援助力度有了質的變化,但正如朝鮮戰爭證實了中蘇在國際共運上的“國際分工”和同盟關係類似,此時的中國與印尼的反帝“同盟”仍有待考驗。最終,印尼國內的政治動盪摧毀了蘇加諾的外交基礎,使得一度充滿無限可能的“雅加達—北京反帝戰線”止步於此。[責任編輯:黃奇琦]a 〈危機生存的一年〉(11篇連載),《首都日報》,1964年8月18—30日;《駐印尼使館對印尼總統蘇加諾“八·一七演說”的看法》,1964年8月24日,中國外交部檔案館,檔號105-01233-02。
  • 47SOUTH CHINA QUARTERLY: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MACAU Vol.15, No.1 (Feb 2025)區域國別研究Area Studies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A Silent Clamour: Left-wing Critique in Late Twentieth Century British Science FictionGuangzhao LYU Abstract: British science fiction (SF) has again become popular since the mid-to-late 1980s. This period has witnessed a large number of outstanding writers, such as Iain M. Banks, Gwyneth Jones, Ken MacLeod and China Miéville, and is known as the “British SF Boom”. However, this SF renaissance was largely ignored by academia until the early 21st century, when it gradually gained widespread attention and established its deserved position in SF history. The British SF Boom originated from the left-wing melancholy of the British intelligentsia in the 1980s and wa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anti-Thatcherism movement in mainstream literature. In the 1990s, under the pressure of neoliberal cultural politics and consumerist spectacle, the British SF Boom was not co-opted by government ideology, unlike the “Cool Britannia” movement in popular culture. Instead, it retained a strong sense of political criticism, striving to envision an alternative to the capitalist realism where people’s imagination of non-capitalist possibilities seemed to be exhausted.Keywords: British SF Boom, Thatcherism, left-wing melancholy, New Labour, Cool BritanniaAuthor: Guangzhao LYU (he/him) is a lecturer in English and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t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He is a member of the Shanghai Science Writers Association and a Qihang Scholar of the China Science Fiction Research Centre. He holds a PhD in Comparative Literature from 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 and received the ‘Support a New Scholar’ grant (2021–2022) from the Science Fiction Research Association. He has written for multiple journals, including Science Fiction Studies, Extrapolation, Utopian Studies, Comparative Critical Studies, Critique: Studies in Contemporary Fiction and Modern Chinese Literature and Culture. His book The Boom & the Boom: Historical Rupture and Political Economy of Contemporary Chinese and British Science Fiction was published by Peter Lang in August 2024.
  • 48區域國別研究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第十五卷第一期 (2025年2月)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靜默的喧囂:20世紀末英國科幻文學左翼思潮a呂廣釗[摘 要] 自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英國科幻文學掀起了一輪新的熱潮,湧現出伊恩·M. 班克斯、格溫妮絲·瓊斯、肯·麥克勞德、柴那·米耶維等一大批優秀作家,史稱“英國科幻熱”。 很長時間以來,這一科幻熱潮一直遊離於學術視野之外,直到21世紀初才逐漸受到廣泛關注,並確立其在科幻文學史上的應有地位。英國科幻熱緣起於80年代彌散在英國左翼知識分子之間的憂鬱氛圍,與主流文學領域的反撒切爾主義思潮一脈相承。 90年代,在新自由主義文化政治與消費景觀的壓迫之下,英國科幻熱並未像大眾文化領域的“酷不列顛尼亞”運動一樣為政府意識形態收編,而是保留了強烈的政治批判性,在或然性想像匱乏的時代語境中,召喚出難能可貴的希望烏托邦。[關鍵詞] 英國科幻熱 撒切爾主義 左翼憂鬱 新工黨 “酷不列顛尼亞”[作者簡介] 呂廣釗,復旦大學外國語言文學學院講師,倫敦大學學院(UCL)比較文學博士,上海市浦江人才,中國科幻研究中心“起航學者”,上海市科普作家協會會員,美國科幻研究協會(SFRA)青年學者,主要研究領域包括科幻文學研究、文化研究、比較文學等。著有《繁與盛:中英當代科幻文學中的歷史斷裂與政治經濟》(英文)。a 本文初稿曾以會議論文和學術報告的形式在多個研討會上宣講,两位匿名評審專家的意見也讓筆者受益匪淺,僅此致謝。本文繫中國高等教育學會2024年度高等教育科學研究規劃課題“區域國別學視域下英國左翼科幻文學研究(1987-2005)”(24WW0402)之階段性成果。
  • 呂廣釗:靜默的喧囂:20世紀末英國科幻文學左翼思潮49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一、世紀末的英國科幻熱2002年夏天,英國科幻協會學術會刊《矢量》(Vector)發表一篇訪談,該刊時任主編安德魯·M. 巴特勒(Andrew M. Butler)邀請到英國著名科幻作家、學者柴那·米耶維(China Miéville),以其新作《地疤》(The Scar,2002)的出版為契機,討論了20世紀末英國科幻文學在形式、內容等方面的變化a。據他們觀察,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以來,隨著賽博朋克運動逐漸退場,英國科幻文學迎來了新一輪創作“熱潮”(boom),科幻與奇幻、恐怖、偵探等其他類型文學的邊界不斷消解,而像太空歌劇、怪譚故事等傳統體裁在20世紀末的政治經濟語境中也被賦予新的文化屬性,萌生出新的文學生命力,甚至能夠打破通俗與主流文學之間的壁壘,而這種“邊界的消解”,或是“後類型”(post-genre)敘事,也顯示出與達克·蘇文(Darko Suvin)“認知陌生化”(cognitive estrangement)理論頗爲不同的歷史價值和文化意義。自20世紀70年代始,“認知陌生化”便成爲科幻文學批評繞不開的概念,“它簡潔、清晰,能夠概括大部分科幻作品的敘事特徵,符合人們對於科幻文類的直觀感受”b 。在蘇文眼中,“科幻”與“奇幻”作品涇渭分明,前者的詩學基礎在於“認知性與陌生化的共生與互動”c,科幻作品中的“新異性”(novum)固然與讀者所處的現實世界不甚相同,但依然可以通過理性和科學的方法論加以闡釋,通過建構一種想象性的“形式框架”(formal framework),反映當下的現實問題和矛盾,從而具有某種批判性和社會意義。與此相對的是,奇幻、 童話、 民俗傳説等文類很大程度上無視經驗世界的客觀規律,缺乏“認知”基礎,呈現出一種對前現代世界的理想化或神秘化描述,它提供的不是對現實世界的批判,而是對一個完全虛構世界的沉浸體驗,是一種“漫無邊際的超自然現象學”,呈現出強烈的意識形態偏見與逃避主義的傾向d。對此,米耶維卻表示難以認同,他甚至直截了當地表示,蘇文的“認知陌生化”框架應被看作“阻礙該領域理論革新最首要的障礙”e。同樣是在2002年,他以客座編輯的身份,爲著名左翼理論期刊《歷史唯物主義》(Historical Materialism)推出一期特刊,主題爲“馬克思主義與奇幻文學”。面對來自傳統左翼學者的重重壓力,米耶維在“主持人語”部分中批評了蘇文對科幻與奇幻的嚴格區分,認爲這種區分有些過於僵硬和狹隘,忽略了文學本身的多樣性和創造性。在他看來,蘇文看中的科學認知“只是幻想元素在科幻文本中的表現方式”f,而實際上,很多奇幻敘事同樣也表現出了認知層面的嚴肅性與政治層面的批判性,科幻文學自詡的“理性主義”,不過“是資本主義現代性在意識形態方面的自我辯護,是資本主義的科學對於自身的胡説八道”g。很快,米耶維和巴特勒談到的“熱潮”成為了學界焦點。2003年秋天,行業頂刊《科幻研究》(Science Fiction Studies)出版一期特刊,正式確立了這一熱潮的歷史地位,並稱之為“英國科幻熱”(the British SF Boom)。 不過,學者們隨即意識到,與20世紀60到70年代標榜實驗性和先鋒性的科幻新浪潮(the New Wave)相比,英國科幻熱是一場更為鬆散的文化思潮,並沒有明確提出某種綱領性的價值訴求,也缺少像新浪潮中巴拉德(J. G. Ballard)、穆考克(Michael Moorcock)等主動宣揚這些價值的科幻作家h。它像是一場靜默的喧囂,於80年代末悄然興起,a Andrew M Butler, “Beyond Consolation: An Interview with China Miéville by Andrew M. Butler”, Vector, no. 223 (2002), pp. 4-7.b 呂廣釗:〈解構“認知陌生化”:新怪譚小說中的偶然性與逃逸線〉,《文藝理論研究》2023年第 5期,第 192頁。c Darko Suvin, Metamorphoses of Science Fiction: On the Poetics and History of a Literary Genre,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9, pp. 7-8. d Darko Suvin, Metamorphoses of Science Fiction: On the Poetics and History of a Literary Genre, p. 69.e China Miéville, “Afterword: Cognition as Ideology: A Dialectic of SF Theory”, in Mark Bould and China Miéville (eds.), Red Planet: Marxism and Science Fiction, London: Pluto Press, 2009, p. 233.f China Miéville, “Symposium: Marxism and Fantasy. Editorial Introduction”, Historical Materialism, vol. 10, no. 4 (2002), p. 43.g China Miéville, “Afterword: Cognition as Ideology: A Dialectic of SF Theory,”, p. 240.h Andrew M. Butler, “Thirteen Ways of Looking at the British Boom”, Science Fiction Studies, vol. 30, no. 3 (2003), pp. 375-76.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50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很長時間里並不廣為人知,直到21世紀初,當英國科幻熱達到頂峰之時,學者們才突然發現,過去近20年中湧現出一大批頗具政治批判性的優秀作品,直指當代英國社會的種種裂隙和張力,影射了撒切爾主義與反建制抵抗運動、文化保守主義與移民多元主義、 科技帝國主義與反霸權主義之間的對立衝突a——所有這些,都能夠在英國科幻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甚至能夠重構我們對於“英國性”(Britishness)的理解b。但是,由於英國科幻熱在形成、發展的過程中遊離於學術視野之外,許多作家、學者雖置身其中,卻依然無法把握英國科幻熱的廬山真面目,甚至連這場思潮的起始時間都眾說紛紜,尚無定論。 通常來說,英國科幻熱的萌芽最早可以追溯到1982年英國科幻雜誌《區間》(Interzone)的創刊。 彼時,美國科幻產業風頭正盛,擠佔著英國科幻文學的生存空間,而《區間》的出現恰逢其時,為英國作者提供了無可替代的出版平台,幾乎憑藉一己之力孕育了80年代以來的“英國科幻文藝復興”c。但也有學者認為,《區間》在創刊早期尚未確定自身定位,而且作為類型文學雜誌,《區間》受眾規模較小,讀者單一,並沒有在科幻界之外取得足夠的影響力。在他們看來,英國科幻之所以能夠走出圈子,取得更廣泛讀者的認可和關注,離不開蘇格蘭作家伊恩·班克斯(Iain Banks)的卓越貢獻d。80年代中期,班克斯連續發表《捕蜂器》(The Wasp Factory,1984)、《如履玻璃》(Walking on Glass,1985)以及《橋》(The Bridge,1986)三部主流作品,一舉成為“英國當代文學最炙手可熱的新星之一”。e但班克斯沒有止步於此,1987年,他出版了第一本類型科幻小說《腓尼基啟示錄》(Consider Phlebas),打造了名為“文明”(the Culture)的後資本主義烏托邦,開啟了一個由九部長篇小說和一本中短篇故事集組成的龐大系列,其中蘊含的左翼政治理念正是英國科幻熱的文學內核。1987年由此成為了英國科幻熱最廣為接受的開端。 當然,英國科幻熱還有很多其他奠基性事件,包括1987年亞瑟· C. 克拉克獎(The Arthur C. Clarke Award)成立、1990年蒸汽朋克小說《差分機》(The Difference Engine)在英國的首發、1995年格拉斯哥世界科幻大會等等,所有這些事件都可以視為英國科幻熱在某一個方面的緣起,卻也都無法為其提供概括性的定義。米耶維戲謔地講道:“在某種程度上,‘所有人都在談論一次熱潮的出現’這件事本身,便成為了這次熱潮的定義。”f正因為這種“不可定義性”,英國科幻熱絕不僅僅只是“科幻”文體內部的周期性復興,而是一場更為根本的歷史轉折和時代劇變在科幻領域的顯現形式。對於英國科幻熱的解讀,也不應局限於文本自身,而是需要發掘其背後的歷史內涵。它如此自然地與八九十年代以來的英國政治、經濟和文化語境融為一體,以至於人們一開始竟沒有發現它的存在; 它所產生的社會影響是那麼廣泛,以至於在科幻界的各個領域,甚至在科幻界之外都能看到它的影子。時至今日,英國科幻熱仍然籠罩著種種謎團,它究竟因何產生,又在何時因何消退? 它所試圖回應的究竟是怎樣的時代劇變? 爲了探索以上問題,本文將首先回溯20世紀70年代後期以來的歷史轉向,尤其是瑪格麗特·撒切爾(Margaret Thatcher)領導下的一繫列新自由主義政治經濟改革,在這樣的時代劇變中,英國的社會福利制度被削減,工業部門衰退,階級分化加劇,左翼知識分子和文化從業者陷入深深的失落與反思之中,即溫迪·佈朗(Wendy Brown)提到的“左翼憂鬱”(Left Melancholy)g。a Istvan Csicsery-ronay, Jr., “Editorial Introduction: The British SF Boom”, Science Fiction Studies, vol. 30, no. 3 (2003), p. 354.b Hugh Charles O’Connell, “The Boom’s Near Future: Postnational Ill-Fantasy, or Literature Under the Sign of Crisis”, CR: The New Centennial Review, vol. 13, no. 2 (2013), pp. 67-100.c Mike Ashely, Science Fiction Rebels: The Story of the Science-Fiction Magazines from 1981 to 1990, Liverpool: Liverpool University Press, 2016, p. 125. d Mark Bould, “Bould on the Boom”, Science Fiction Studies, vol. 29, no. 2 (2002), p. 308.e Paul Kincaid, Iain M. Banks, Urbana, Chicago, and Springfield: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2017, p. 25. f Andrew M Butler, “Beyond Consolation: An Interview with China Miéville by Andrew M. Butler”, p. 7g See Wendy Brown, “Resisting Left Melancholy”, Boundary 2, vol. 26, no. 3 (1999), pp. 19-27.
  • 呂廣釗:靜默的喧囂:20世紀末英國科幻文學左翼思潮51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如此一來,英國科幻文學成爲一種重要的抵抗性文化運動,科幻作家通過想象具有未來主義色彩的社會範式,探索另類的政治和經濟結構,提出對資本主義現實(尤其是撒切爾主義)的批判,而伊恩·M. 班克斯的“文明”繫列便是這一“左翼烏托邦”的代表性作品,在“文明”的界域中,物質極大豐富,技術高度發達,沒有壓迫與剝削,提供了對現實時政的激烈對比。進入90年代,英國文化政治經歷了新一輪調整,雖然托尼·布萊爾(Tony Blair)領導下的新工黨(New Labour)政府嘗試協調自由市場經濟與社會民主主義,但他的政治理念仍然沒有脫離撒切爾主義的影響,在90年代中後期,許多曾經頗具顛覆性與反抗性的流行文化在風靡一時的“酷不列顛尼亞”(Cool Britannia)運動中被吸納爲新工黨文化政治的一部分,成爲國家主流意識形態的一部分。然而,科幻文學卻成功避免了這種收編,肯·麥克勞德(Ken MacLeod)的《墜落革命四部曲》(The Fall Revolution Quartet,1995-1999)、詹姆斯·洛夫格羅夫(James Lovegrove)的《戴伊百貨》(Days,1997)、格溫妮絲·瓊斯(Gwyneth Jones)的《勇敢如愛》(Love as Bold,2001-2006)繫列,以及米耶維本人的《帕迪多街車站》(Perdido Street Station,2000)等作品保留了強烈的政治批判性,繼續爲社會邊緣化群體、左翼思想和另類未來提供表達空間。二、英國左翼憂鬱與烏托邦願景在1995到1999年之間,英國科幻熱的代表人物、蘇格蘭科幻作家肯·麥克勞德連續出版四部小說——《星分》(The Star Fraction,1995)、《石運河》(The Stone Canal,1996)、《卡西尼分部》(The Cassini Division,1998)以及《通天路》(The Sky Road,1999),合稱為《墮落革命四部曲》。貫穿這一系列始終的角色之一名為大衛·里德(David Reid),是我們探討英國科幻文學的政治性時不容忽視的小說角色。 20世紀70年代,故事中的里德還是格拉斯哥大學計算機專業的學生,同時也是“第四國際”的堅定支持者。他崇尚社會主義和托洛茨基的革命理念,積極參與一系列激進的左翼示威活動a。但隨著時間推移,里德的左翼信仰逐漸褪色,在經歷了80和90年代的幾次社會動蕩之後,里德皈依資本主義陣營,最終在人類的星際殖民地“新火星”(New Mars)建立了一個完全以自由市場為法則的右翼無政府主義烏托邦b。在新火星上,所有社會關係均由短期僱傭合同決定,形成一種特殊的右翼“契約主義”(contractarianism)c,即便裏德本人也受此約束。“長遠來看,我從未希望改變我的左翼信念。” 他對朋友講道:“但它失敗了,我一眼就能看出來⋯⋯我上一次和左翼人士一起活動,還是在海灣戰爭的時候,那時的年輕人全都像傻瓜一樣什麼都不懂,而那些比我們年紀大的老左派,則都像得了癌症一樣死氣沉沉。 ”d當然,麥克勞德作品中英國左翼運動的衰敗並不僅僅是科幻想像,而是真實歷史事件的文學再現,里德從左至右的思想轉變也“象徵了70年代英國‘強硬左派’(Hard Left)如何自行瓦解,投奔資本主義和自由主義的懷抱”e,揭示了撒切爾時代瀰漫在英國知識界的“左翼懷鄉症”(Left Nostalgia)或“左翼憂鬱”(Left Melancholia)f。某種程度上講,20世紀60年代至70年代初可被看作英國左派的黃金時期,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湯普森(Edward Palmer a Ken MacLeod, The Stone Canal, London: Orbit, 1996, p. 26.b Ken MacLeod, The Stone Canal, p. 140.c Farah Mendlesohn, “Impermanent Revolution: The Anarchic Utopias of Ken MacLeod”, in Andrew M. Butler and Farah Mendlesohn (eds.), The True Knowledge of Ken MacLeod, Reading: The Science Fiction Foundation, 2003, p. 19. d Ken MacLeod, The Stone Canal, p. 140. e Roger Luckhurst, “Cultural Governance, New Labour, and the British SF Boom”, Science Fiction Studies, vol. 30, no. 3 (2003), p. 430.f John H. Arnold and Andy Wood. “Nothing is Written: Politics, Ideology and the Burden of History in the Fall Revolution Quartet”, in Andrew M. Butler and Farah Mendlesohn (eds.), The True Knowledge of Ken MacLeod, Reading: The Science Fiction Foundation, 2003, p. 31.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52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Thompson)等新左派思想家為激進知識分子和青年學生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支援, 創造出空前繁盛的馬克思主義思想文化a,而各個行業較為強勢的左翼工會也保證了左派人士在政治和經濟層面的話語權——在1974和1979年,正是強有力的工會運動分別導致了愛德華·希斯(Edward Heath)和詹姆斯·卡拉漢(James Callaghan)兩任首相的下臺。但是,在70年代中期,正當《墮落革命四部曲》中的大衛·里德狂熱地支持 “第四國際”的時候,現實中的英國經濟卻陷入嚴重“滯脹”(stagflation)。由於石油危機的影響,英國失業率和通貨膨脹率居高不下,經濟發展停滯,而這也成為英國左翼運動發展的分水嶺,以及右翼保守主義抬頭的導火索b。1979年5月,瑪格麗特·撒切爾(Margaret Thatcher)強勢入主唐寧街。 她在上台伊始便指出,英國在70年代遇到的一系列政治和經濟危機,實際上都源於凱恩斯主義的內在矛盾c。在撒切爾看來,急症當用猛藥,為了讓英國擺脫“歐洲病夫”的地位d,她否定了前任工黨政府的經濟政策,不再沿襲戰後福利國家的基本政治體系。她反其道而行之,奉行新自由主義,收緊貨幣供應,削減政府公共開支和財政赤字,降低稅率,充分利用市場力量,鼓勵競爭,制衡工會的政治權力,並且推動英國私有化進程e。同時,撒切爾還注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扶持大倫敦地區服務業和金融業的發展,逐步關停效率低下的第二產業,用機器取代人工,鉗制工會勢力,直接動搖了英國左翼運動的大本營。 經過撒切爾政府的新自由主義改革,英國貧富差距擴大,社會不平等加劇。 由於長期以來的私有化政策和金融行業的“去管制化”,經濟安全和工作條件變得更加不穩定,這在製造業中尤為明顯。社會福利的削減和公共支出的減少進一步削減了公共服務,特別是教育和衛生領域,這也使得許多弱勢群體得不到應有的支持和幫助。對此,撒切爾在採訪中表示:什麼是社會? 根本沒有這個東西,有的只是作爲個體的男男女女以及他們的家庭。 政府的所有行政政策必定要通過個人來完成,而個人首先要照顧他們自己,然後再去照顧關照他們的鄰居。生活是一項互利互惠的事業……如果你有能力謀求、經營自己的生活,那你也完全有能力這樣去做……我們所有人的生活品質將取決於每個人為自己負責的程度。 f 更重要的是,20世紀80年代的英國新自由主義轉向並非僅僅停留在經濟層面,而是一場影響深遠的意識形態和文化轉變。撒切爾主義所宣揚的“自力更生”和個人主義價值觀超越了單純的財政考量,成為塑造撒切爾主義或新自由主義主體的重要力量。雖然撒切爾表面上主張減少政府干預,但實際上卻在政府層面持續強化私有化和自由市場的理念。這一過程中,煤礦產業首當其衝。在撒切爾第一個任期內(1979到1983年),有36個煤礦被封閉,2.7萬名礦工被迫下崗失業,而國家煤礦局(National Coal Board)則在政府支持下,宣佈a Dennis Dworkin, Cultural Marxism in Postwar Britain: History, the New Left and the Origins of Cultural Studies,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1997, p. 140, p. 274. b 自70年代中期以來,工黨領導下的英國政府繼續沿襲了戰後福利國家的基本政治體系,奉行凱恩斯主義(Keynesianism),維持著較高水準的政府財政赤字以及較為寬鬆的貨幣政策。為了緩解滯脹壓力,工黨政府希望能走社團主義(Corporatism)路線,與英國公會聯盟(Trades Union Congress,TUS)達成協定,聯合各個行業工會簽署一項《社會契約》(Social Contract),為每年基層勞工的加薪幅度設定上限,以此控制貨幣供應,遏制物價上漲。 但事與願違,截至1978年7月,“契約”原定三個階段的加薪限制並未收到預期成效,時任英國首相詹姆斯·卡拉漢(James Callaghan)在重重壓力之下,宣佈額外實施第四階段上限為5%的加薪限制,引起軒然大波。 當年12月至次年2月,英國各個行業均爆發了全面罷工,要求取消5%的加薪上限,恢復勞方的集體薪酬談判權,史稱“不滿之冬”(Winter of Discontent),直接導致工黨下野。See Jude C. Hays, Globalization & the New Politics of Embedded Liberalis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p. 138; Colin Hay, “Chronicles of a Death Foretold: the Winter of Discontent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Crisis of British Keynesianism”, Parliament Affairs, vol. 63, no. 3 (2010), p. 446.c Scott Newton, The Reinvention of Britain 1960-2016: A Political and Economic History, London: Routledge, 2018, p. 147.d Margaret Thatcher, Speeches to the Conservative Party Conference 1975-1988, London: Conservative Party Centre, 1989, p. 109. e 在其治下,英國石油公司(British Petroleum)、大東電報局(Cable & Wireless)、英國航空航天公司(British Aerospace)、不列顛港口集團(Associated British Ports)、英國鋼鐵公司( British Steel)等多家戰略企業相繼完成由國有到私有的轉變。 f Margret Thatcher, “Interview for Woman’s Own (‘no such thing as society’)”, Interview, No.10 Downing Street, 23rd September 1987, https://www.margaretthatcher.org/document/106689, 6th November 2024.
  • 呂廣釗:靜默的喧囂:20世紀末英國科幻文學左翼思潮53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將在1985年年底前進一步關閉75個煤礦,取消近7萬個工作崗位a。一時間,英國礦工的不滿水漲船高,與政府的衝突一觸即發。 從另一方面來看,撒切爾對於煤礦行業的整治,不只是出於經濟上的原因,更有政治上的考慮。 在80年代初,英國國內80%以上的電力供應來自煤礦,而全國礦工工會作為英國歷史最悠久、影響力最強的工會之一,由此掌握了經濟和能源命脈,甚至能夠左右英國政治走向。再加上1981年工會換屆,新任主席亞瑟·斯卡吉爾(Arthur Scargill)曾是英國青年共產主義聯盟(Young Communist League)成員,他秉持較為激進的左翼立場,這與撒切爾的右翼政府格格不入b。“保守黨別無選擇,只有不惜代價,結束英國對於煤炭的依賴”c 。1984年3月,斯卡吉爾拒絕遵守剛剛頒布的《工會法》(Trade Union Act 1984),在未經工會投票的情況下,宣佈舉行罷工,即“英國礦工大罷工”(UK Miners’ Strike),旨在反對撒切爾政府的煤礦產業調整,要求廢除用以限制工會活動的《雷德利計劃書》(Ridley Plan),這也標誌著新自由主義政治經濟體系與傳統左翼工會的正面對抗。 不過,與因罷工下台的希斯和卡拉漢不同,撒切爾並沒有在談判中做出任何讓步。她不惜訴諸暴力,部署警力,強勢驅散、破壞並鎮壓各地的示威活動。礦工工會的罷工“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國家干預”d,罷工工人與警察在英格蘭北部、威爾士南部等地區爆發激烈摩擦,甚至出現流血事件,共有一萬多人遭到逮捕。在1984年7月的政府內部會議上,撒切爾更是將罷工領袖稱為“內部敵人”(enemy within)e,毫不掩飾這場衝突的意識形態屬性。最終,由於工會內部的分裂和強硬的政府干預,轟動一時的礦工大罷工在1985年3月黯然收場,撒切爾的新自由主義政府取得里程碑式的勝利,市場化與私有化改革再無阻力,英國工會組織遭到二十世紀以來最為沉重的打擊。同時,英國第二產業的生產模式和勞資關係也發生根本性變化,逐漸從曾經的全日制、常規性、永久性的合同轉向臨時僱傭和勞動外包,從福特制(Fordism)過渡到後福特制(post-Fordism),工會與行業協會之間的集體議價轉變為個人與公司之間的獨立談判,這樣的“散工化”(casualization)趨勢不利於勞動者集體身份認同的形成f,並且逐漸蔓延至運輸、教育、醫療等行業,標誌著左翼意識形態在英國政治領域的全面失勢,一種“左翼憂鬱”籠罩著所有左翼人士g。如此一來,80年代的英國左翼憂鬱最終萌生出一種“共產主義慾望” (Communism Desire)h,藉由布洛赫的“尚未”(not-yet),構想一個面向“希望”的烏托邦——即一種能夠取代新自由主義的“後撒切爾”甚至“後資本主義”社會形態,而這樣的慾望,最終成為制衡英國政治右翼轉向的重要力量。 在佩里·安德森(Perry Anderson)看來,文化與政治領域之間出現如此程度的割裂,在英國歷史上絕無僅有i。但也恰恰由於這樣的割裂,英國當代文學敏銳地捕捉到了“左翼憂鬱”所內在的反叛性和革命性,掀起了聲勢浩大的“反撒切爾主義”思潮,這甚a Seumas Milne, The Enemy Within: The Secret War Against the Miners, London: Verso, 2004, p. 9. b Magaret Thatcher, The Downing Street Years, London: Harper Collins, 1993, p. 339. c Seumas Milne, The Enemy Within: The Secret War Against the Miners, p. 9.d Seumas Milne, The Enemy Within: The Secret War Against the Miners, p. 24. e Margaret Thatcher, “Speech to 1922 Committee (‘the enemy within’)”, Speech, House of Commons, London, 14th July 1984, https://www.margaretthatcher.org/document/105563, 10th January 2024.f Simon Deakin, “The Labour Law and Developing Employment Relationship in the UK”, Cambridge Journal of Economics, vol. 10 (1986), p. 225. g 對於這樣的左翼憂鬱,溫迪·布朗(Wendy Brown)心存憂慮。 在〈抵抗左翼憂鬱〉(Resisting Left Melancholia, 1999)一文中,她援引本雅明針對20世紀初歐洲左翼知識分子的揶揄和批評,認為英國知識界在80年代沉浸於一種自怨自艾的憂鬱氛圍,硬核左派認識不再追求變化與革命,反而在其落日余暉中自說自話,他們依然回味、眷戀著曾經的輝煌,卻因此失去了馬克思主義文化批評應有的遠見和果敢。Wendy Brown, “Resisting Left Melancholy, p. 26. 不過很快,布朗的觀點便遭到其他學者的質疑,畢竟,本雅明所批評的左翼憂鬱,是埃里希·卡斯特納(Erich Kästner)、庫爾特·圖霍夫斯基(Kurt Tucholsky)等資產階級文人身上那種略顯裝腔作勢的左翼憂鬱。 與此相比,20世紀80年代的英國左翼憂鬱顯得截然不同。See Enzo Traverso, Left-Wing Melancholia: Marxism, History and Memorie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6, p. 45. h Jodi Dean, “Communism Desire”, in Slavoj Žižek (ed.), The Idea of Communism II, London: Verso, 2013, pp. 77-102.i Perry Anderson, “A Culture in Contraflow II”, New Left Review, no. 182 (1990), pp. 135-36.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54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至成為80年代“絕大部分作家默認的政治立場”a ,構成了一種新的“文學正統”b,同時也呼喚著文學對於或然性與可能性的想像,在文學界得到了廣泛共鳴。包括安吉拉·卡特(Angela Carter)、馬丁·艾米斯(Marin Amis)、阿拉斯代爾·格雷(Alasdair Gray)、伊恩·麥克尤恩(Ian McEwan)等主流作家紛紛注意到科幻、奇幻敘事的政治潛力,書寫出一大批讀者耳熟能詳的作品,為更加類型化的科幻文學奠定了文化基礎。 正是在這種“憂鬱”的氛圍中,英國科幻熱應運而生,不僅顯示出與主流文學領域“反撒切爾主義”思潮相近的精神內核,相比之下甚至更為激進。“我恨撒切爾!”1990年,英國科幻熱的執牛耳者、蘇格蘭主流文學與科幻雙料作家伊恩·M. 班克斯在一次訪談中直言不諱,用最激烈的言辭,痛斥了新自由主義加持下的右翼政治語境。他說,保守黨就像是一群鬣狗,對社會弱勢和邊緣群體毫無憐憫之心,英國經濟表面上的繁榮實則建立在底層民眾殘破的肢體之上,金玉其外,敗絮其中c。對他來說,80年代的英國“簡直如煉獄一般黑暗”d,而他畢生的夙願,就是想象並描述一個他自己願意居住的世界,一個物質豐裕、人人平等、沒有階級,甚至沒有財產的後資本主義世界。為此,他重新發掘了已然式微的傳統科幻題材“太空歌劇”,摒棄了其中為人詬病的殖民色彩和沙文主義,用恢弘的筆墨,塑造了一個名為“文明”(Culture)的星際烏托邦,開創了“新太空歌劇”(New Space Opera)的先河。在這一充斥著敵托邦文學的灰暗年代中,在這“作家們不知為何不再塑造光明未來,而是癡迷於書寫災難”的年代中e,班克斯和他的“文明”無疑顯得格外亮眼。 用班克斯自己的話說,科幻文學中蘊含著某種“道德高地”,而他希望能夠竭盡全力,為英國左翼知識分子奪回這一失去的政治陣地f。在這個意義上,班克斯塑造的“文明”或許是英國左翼人士最極致的政治理想,在文明領域內,物質極大豐富,來自封建體系與階級制度的剝削和壓迫也不復存在。同時,“文明”也沒有貨幣的容身之地。“貨幣是貧窮的象徵”g,因為貨幣往往與資本的流通和積累息息相關,這與“文明”格格不入。人們再也無需像資本主義社會中那樣出賣自身的勞動力和創造力以換取金錢,謀求生存。生活在文明之中的人類早已免於饑餓、疾病以及災難的威脅,所有的貪婪、偏執、暴力等蠢行也都早已煙消雲散。他們奉行的是“極致的享樂主義”h,追尋生命的真正意義,探索在現實生活中不被資本所認可的價值,例如“消失的語言、未被發現的星球及其原住民社會,以及其他未解之謎”等等i,由此建構了一個獨屬於左翼人士的“秘密花園”j。 雖然近年來在一些學者的解讀中,“文明”作為左翼烏托邦的局限性已逐漸顯露k,但毫無疑問的是,與班克斯所憎惡的撒切爾主義相比,“文明”顯然寄託了他激進的政治願景,承載了英國左翼憂鬱潛在的顛覆性力量。1994年,在出版了《腓尼基啟示錄》《遊戲玩家》(The Player of Games,1988)、《武器浮生錄》(Use of Weapons,1989)三部“文明”系列小說之後,班a Jonathan Coe, “Aiming at a Beast Called ‘Thatcherism’”, Guardian (14th April 2009), Review, p. 15.b Emily Horton, “Literary History of the Decade: The Bomb, Kidnappings and Yuppies: British Fiction in the 1980s”, in Emily Horton, Philip Tew and Leigh Wilson (eds.), The 1980s: A Decade of Contemporary British Fiction, London: Bloomsbury, 2014, p. 22.c Michael Cobley, “Eye to Eye: An Interview with Iain Banks”, Science Fiction Eye, vol. 2, no. 1 (1990), p. 28d Simone Caroti, The Culture Series of Iain M. Banks: A Critical Introduction, Jefferson: McFarland, 2015, p. 13. e Krishan Kumar, “The Ends of Utopia”, New Literary History, vol. 41, no. 3 (2010), p. 555. f James Rundle, “Interview: Iain M. Banks”, SciFiNow, 13th October 2010. https://www.scifinow.co.uk/news/interview-iain-m-banks/, 10th Jan. 2024.g Iain M. Banks, The State of the Arts, London: Orbit, 1991, p. 142. h Iain M. Banks, Consider Phlebas, London: Macmillan, 1987, p. 336. i Iain M. Banks, Consider Phlebas, p. 87.j Michal Kulbicki, “Iain M. Banks, Ernst Bloch and Utopian Interventions”, Colloquy: Text Theory Critique, no. 17 (2009), p. 40. k Sherryl Vint, “Cultural Imperialism and the Ends of Empire: Iain M. Banks’s ‘Look to Windward’”, Journal of the Fantastic in the Arts, vol. 18, no. 1 (2007), pp. 83-98; Lyu Guangzhao, The Boom & The Boom: Historical Rupture and Political Economy in Contemporary Chinese and British Science Fiction, Oxford: Peter Lang, 2024, pp. 79-97; 呂廣釗:〈英國新太空歌劇中的左翼烏托邦〉,《東嶽論叢》2023年第7期,第55—61頁。
  • 呂廣釗:靜默的喧囂:20世紀末英國科幻文學左翼思潮55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克斯在線上發表了〈“文明”札記〉(A Few Notes on the Culture)一文,第一次系統性地介紹了這一宏大星際烏托邦的政治內涵。在他看來,即便市場和資本的遊戲規則變得日益複雜,“它本質上仍然是一個粗糙、盲目的系統”a,只有通過最極端的方式,借用科幻文學獨特的敘事可能性,才能夠克服新自由主義語境中的想像力匱乏,追尋一種更加高效、更富道德感的政治經濟體系。 在一次私人訪談中,班克斯在談到“文明”的時候這樣講道:在未來,我們依然能夠看到一些振奮人心的可能性。故事里我描繪了一個真正有效的烏托邦,沒有宗教,沒有迷信,也沒有法律存在的必要。人們不會受到剝削,也不會成為金錢的奴隸。這距離我們如今的資本主義社會顯然相距甚遠,相比之下甚至更加貼近共產主義,而我相信,總有一天,我們當下的資本主義會被新的東西所替代。b 班克斯在此講到的“替代性”,正是英國科幻熱左翼思潮的核心所在。 在班克斯之外,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包括克里斯托弗·普利斯特(Christopher Priest)、M.約翰·哈里森(M. John Harrison)、格溫妮絲·瓊斯(Gwyneth Jones)、史蒂芬·巴克斯特(Stephen Baxter)、鮑勃·肖(Bob Shaw)在內的諸多英國科幻作家受到英國左翼憂鬱氛圍的熏陶,也都紛紛加入英國文學界聲勢浩大的“反撒切爾主義”運動,用他們各自的方式,站在左派的立場之上,深刻地演繹著後資本主義的可能性。 三、新自由主義文化政治與消費景觀令人意外的是,這樣一場風起雲湧的左翼文化思潮隨後發生了戲劇性轉變,英國左翼憂鬱所內生的革命性和批判性在90年代逐漸消退,最終塑造了英國學者琳·西格爾(Lynn Segal)眼中“政治上最無聊的十年”c。在這一時期,右翼政治家為資本主義的歷史性勝利歡欣鼓舞,而左翼學者卻無不哀歎“資本主義現實主義”(capitalist realism)的降臨:“想象資本主義的終結變得比想象世界末日還要困難。”d原本基於工會產生的身份認同逐漸瓦解,在這“個體化”的浪潮中,人們擁抱競爭,不再對社會關係和權力運行範式進行批判性探究。社會作為整體所製造的苦難、所遇到的頑疾,最終都被私人化、心理化了,成為個體需要治療的症候,而不是醞釀變革的出發點e。英國政治經濟學家威廉·戴維斯 (William Davies)認為,如果說80年代英國撒切爾政府一系列反工會和反罷工政策塑造了某種鋒芒畢露的“攻擊性新自由主義”(combative neoliberalism),那麼在90年代,隨著工會力量的瓦解,英國政治語境逐漸轉變為某種“規範性新自由主義”(normative neoliberalism)。 曾經的爭議變為標準,曾經的硝煙終歸沉寂,一時間,不論是在市場之內還是之外,“基於市場的指標和工具成為衡量所有人類價值的標準”f,原本極具政治批判性的文化場域也為新自由主義意識形態所吸納,“知識經濟的車輪需按照市場的邏輯進行保養,因而‘文化’成為經濟政策所試圖收編的首要目標”g。對新自由主義支援者來說,來自市場的自發力量能夠制衡政府自上而下的行政權力,深化去中心化的文化邏輯,助力文化自治團體的形成,進而在一定程度上抵制政府的政策指導,塑造某a Iain M. Banks, “A Few Notes on the Culture”, rec.arts.sf.written, 1994, http://www.vavatch.co.uk/books/banks/cultnote.htm, 10th Jan. 2024.b Paul Kincaid, Iain M. Banks, p. 42c Lynne Segal, “Theoretical Afflictions: Poor Rich White Folks Play the Blues”, New Formations, vol. 50, no .1 (2003), p. 142.d Mark Fisher, Capitalist Realism: Is There No Alternative? Winchester: Zero Books, 2009, p. 2. 雖然1990年撒切爾略顯草率的“人頭稅”(poll tax)改革引起巨大爭議,使她失去黨內信任,最終不得不辭去首相職務,但“撒切爾主義”卻並沒有隨之退場,而是依然切實影響著英國的政治格局,成為90年代約翰·梅傑(John Major)保守黨政府以及托尼·布萊爾(Tony Blair)“新工黨”政府的執政參考。 撒切爾所領導的新自由主義改革也慢慢從經濟領域滲入文化領域,最終延伸至社會各個角落。 e Han Byung-Chul. The Palliative Society: Pain Today, trans. by Daniel Steuer, London: Polity, 2021, pp. 7-13. f William Davies, “The New Neoliberalism”, New Left Review, no. 101 (2016), p. 127g Alan Finlayson, Making Sense of New Labour, London: Lawrence and Wishart, 2003, p. 155.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56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種“自下而上”的文化語境,為政治批評提供潛在的社會空間a。表面上,這似乎已經實現了斯圖亞特·霍爾(Stuart Hall)等英國文化研究學者所勾勒的左翼政治藍圖,關注“非精英”大眾文化所內在的批判性與反思性。b但事實卻與此截然相反,90年代英國文學與文化非但沒有形成屬於自己的棱角,反而顯示出與政府文化宣傳話語的高度合謀,好像有一雙無形的大手,潛移默化地影響著文化商品的生產過程,將其引向特定的方向。 1992年,在梅傑政府的大力推動下,英國文化領域的政府職能機構進行了深度改革,“國家遺產部”(Department of National Heritage,DNH)正式成立,成為這雙無形之手最為具象化的表現形式,在各個文化部門的行政管理、政策制定、社會影響力評估以及財政資源分配等方面,擁有極高的話語權。 如此一來,文學與文化領域的從業者們雖然擁有理論上的“政治自覺”(p o l i t i c a l autonomy)和名義上的政治批判性,但在實際創作過程中,卻在所難免地受到國家遺產部的牽制,被重新納入某種更為隱蔽的中央監管之下c。有意無意地,他們的作品總是傾向於貼近國家遺產部所青睞的文化關鍵詞,以此獲得更多的財政支持,佔據更高的市場份額。 對此,英國文化歷史學家羅傑·盧克赫斯特(Roger Luckhurst)直言不諱:“國家遺產部搖身一變,成為一塊政治試驗田,將文化的政治權力收歸中央核心,從而有意‘引導’各個看似獨立的文化機構。”d於是,90年代以來英國當代文學和藝術領域出現了明顯的“主流化”趨勢(mainstreaming),80年代文藝作品的政治“批判性”讓位於新自由主義預設的文化“同質性”(conformities),純粹的反叛性文學、音樂與藝術作品由於缺少商業機構的扶持和宣發,在市場競爭中處於絕對劣勢。 1997年,布萊爾的新工黨政府為了規避“國家遺產部”這一名稱內在的保守主義,將其重新命名為“文化、媒體與體育部”(Department of Culture, Media and Sport,DCMS),但與此同時,該部門在文化“引導”方面的權力卻得以保留,為創意產業領域的市場化改革奠定基礎。 如此環境下,英國文藝創作迎來了一次消費主義泡沫。以流行音樂為代表的“酷不列顛尼亞”(Cool Britannia)運動橫空出世,宣稱要打破世界對於英國的刻板印象,塑造某種更加“年輕”、充滿活力的當代文化場域e。不過在市場導向的大背景下,獨立的文化品牌難以抵禦大型文化公司的商業併購,它們在創立初期顯示出的政治批判性很快便在市場的洪流中煙消雲散,畢竟只有以一種表面張揚、實則溫和的態度,它們才能順利融入90年代英國文化政治塑造的消費“景觀”(spectacle),進而享受到時代紅利。“酷不列顛尼亞”的代表性樂隊“綠洲”(Oasis)得益於對這種景觀的高度敏感,將自身打造為布萊爾政府政治宣傳的一部分。 1997年7月,“綠洲”主唱諾爾·加拉格(Noel Gallagher)在唐寧街受到布萊爾的接見,這一瞬間也定格為政府與文化相合謀的象徵。 在英國文化研究學者凱特·奧克利(Kate Oakley)看來,國家遺產部自身的“遺產”動搖了文化批評領域的根基,“由於社會和經濟層面的兩極分化,英國正變得搖搖欲墜,而英國文化a Roderick Arthur William Rhodes, “The New Governance: Governing without Government”, Political Studies, vol. 44, no .4 (1996), p. 659. b Stuart Hall, “The Centrality of Culture: Notes on the Cultural Revolutions of our Time”, in Kenneth Thompson (ed.), Media and Cultural Regulation, London: Sage, 1997, pp. 208-38. 在霍爾(Stuart Hall)看來,撒切爾主義常被描述為“威權民粹主義”(authoritarian populism),她自詡“普羅大眾”(ordinary people)的代表,對精英階層的“高雅文化”表示懷疑。 某種程度上,撒切爾主義之所以被特定社會群體接受,撒切爾政府能夠連續三次勝選,恰恰在於人們對於撒切爾“反精英”身份的認可。 在新自由主義話語中,社會主體藉助消費政治和後福特主義,轉向個體性、多樣性和異質性,宏大敘事日益衰落。 所有這些因素在80年代正是撒切爾保守黨所承諾的,以此建構多樣化和差異化的政治經濟結構,每個人都被賦予在市場中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最終藉助這些新興後現代文化現象,實現個人抱負。Also see Emily Horton, “Literary History of the Decade: The Bomb, Kidnappings and Yuppies: British Fiction in the 1980s”, p. 26; Alexandre Campsie, “‘Socialism will never be the same again’: Reimagining British left-wing ideas for the ‘New Times’”, Contemporary British History, vol. 31, no. 2 (2017), p. 174.c Andrew Taylor, “‘Arm’s Length but Hands On’. Mapping the New Governance: The Department of National Heritage and Cultural Politics in Britain”, Public Administration, vol. 75, no. 3 (1997), p. 442. d Roger Luckhurst, “Cultural Governance, p. 419. e Aleks Sierz, “Cool Britannia? ‘In-Yer-Face’ Writing in the British Theatre Today”, New Theatre Quarterly, vol. 14, no. 4 (1998), pp. 324-33.
  • 呂廣釗:靜默的喧囂:20世紀末英國科幻文學左翼思潮57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卻無力針對這一現狀提出任何建設性意見⋯⋯我們務必要在其他領域重構政治批判性,而且越快越好”a。幸運的是,奧克利努力追尋的“其他領域”其實就藏在她的身邊,只是尚未得到廣泛關注。在一片喧鬧而虛假的文化繁榮之下,英國科幻文學獨善其身,遊離於這種“同質化”的消費景觀之外,沿襲了80年代左翼憂鬱所賦予的冷峻目光,義不容辭地肩負起“提供建設性意見”這一艱巨任務。恰恰由於科幻作品一直以來的邊緣地位,“科幻文學才能夠成為新自由主義文化政治的漏網之魚,在‘去分化’(de-differentiation)和‘主流化’語境之外覓得新的發展空間”b,構築起一個獨特的政治“異托邦”c,其中醞釀的他異性(alterity)為90年代的英國文化提供了難得的反思和批判精神。 不過,在筆者看來,與其説英國科幻文學是新自由主義文化政治的“漏網之魚”,不如説是某種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必然産物。一直以來,英國出版行業必須奉行一項歷史悠久的協議,即《淨價書協議》(Net Book Agreement,NBA)。該協議籤署於1900年,旨在規範圖書定價,禁止書商私自打折,保護小型獨立書店免受大型連鎖書店和超市的價格競爭。同時,《淨價書協議》通過價格引導,能夠維持出版市場的多樣性,保護非暢銷書、學術書籍和小衆圖書的發行,避免圖書市場因價格競爭而使得這些書籍被邊緣化。然而,進入90年代之後,這一協議開始面臨越來越多的批評。支持自由市場的聲音認爲,《淨價書協議》人爲抬高了圖書價格,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和圖書銷售方式的靈活性。1997年,在大型連鎖書商、超市和網上書店的壓力下,《淨價書協議》最終被廢除,圖書市場進入了一個更加自由競爭的時代,各類書商可以根據市場需求自主調整價格,打折促銷成爲普遍現象d。如此一來,大型書商和超市通過價格戰佔據了越來越多的市場份額,而獨立書商的生存空間受到嚴重擠壓。與此同時,出版社逐漸轉向發行更多暢銷書,市場集中度進一步提高。這一變化加深了出版行業的市場化與商業化,以及對於類型文學(如科幻、奇幻小説等)的依賴,畢竟,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以流行和大衆文化爲底色的類型文學書籍更容易獲得經濟回報。在這樣的背景下,格溫妮絲·瓊斯針對“酷不列顛尼亞”運動和新工黨文化政治提出了直截了當、甚至略帶嘲諷的質疑。 2001年,新工黨在大選中再次以絕對優勢勝選,托尼·布萊爾也得以繼續執掌唐寧街。 但與此同時,瓊斯卻陸續發表了《勇敢如愛》(Bold as Love,2001)、《砂之城堡》(Castles Made of Sand,2002)、《午夜明燈》(Midnight Lamp,2003)、《吉普賽樂隊》(Band of Gypsys,2005)和《彩虹橋》(Rainbow Bridge,2006),共同構成《 勇敢如愛》系列,其中每部作品的標題都是對著名搖滾樂手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的致敬。 在20世紀60年代後期,亨德里克斯憑藉大膽的演奏方式以及激進的原創作品,在英美樂壇名噪一時,他本人也被視為“60年代時代精神”(the sixties Zeitgeist)的象徵,向大眾傳遞著反建制(anti-establishment)、 反規範(anti-conformity)的政治訴求e。 這樣的訴求在瓊斯看來,是90年代以來英國文化中所欠缺並亟需的——“酷不列顛尼亞”運動尤其如此。《勇敢如愛》系列作品的三位主人公埃克斯·普雷斯頓(Ax Preston)、塞奇·彭德(Sage Pender)和菲奧琳達(Fiorinda)同樣也是搖滾樂手,但與“模糊”(Blur)、“綠洲”等活躍在90年代 “酷不列顛尼亞”熱潮之中的樂隊不同,他們並沒有為當局政府的文化政治所收編,而是通過音樂重塑被市場瓦解的階級身份和工會意識,提出一種與威廉·莫里斯(William Morris)“藝術社會主義”(artisanal socialism)相近的烏托邦構想——一種“脆弱卻可能的烏托a Kate Oakley, “Not so cool Britannia: The Role of the Creative Industries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ultural Studies, vol. 7, no. 1 (2004), p. 76. b Roger Luckhurst, “Cultural Governance, p. 423.c See Michel Foucault, “Of Other Spaces”, trans. by Jay Miskowiec, Diacritics, vol. 16, no. 1 (1986), pp. 22-27.d See Michael A. Utton, “Books Are Not Different After All: Observations on the Formal Ending of the Net Book Agreement in the UK”,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he Economics of Business, vol. 7, no .1 (2000): pp. 120-24.e Charles R. Cross, Room Full of Mirrors: A Biography of Jimi Hendrix, New York: Hyperion, 2005, p. 272.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58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邦”a,由此勾勒出世紀之交時英國左翼分子“最狂野的夢”b。對於瓊斯來說,真正的烏托邦之夢並不是某一種確切的政治構想,而是一個不斷探尋的“過程”,一場追逐“聖杯”(Grail)的征途c——這顯然也回應了詹姆遜(Fredric Jameson)對於“烏托邦慾望”的呼喚d。當然,在不斷面向希望、追尋聖杯、召喚烏托邦的基礎之上,英國科幻熱對於20世紀末以來英國的新自由主義消費景觀還有更為具象化的批判。 畢竟自80年代末以來,英國工薪階層的“夢想”早已不是虛無縹緲的烏托邦建構,他們的“夢想之書”(book of dreams)變成了愛顧商城(Argos)等零售連鎖店的商品名錄,被限制在某種“制式而僵化”的選擇範圍之內e。如果將這一點推廣至文化政治領域,那麼每個個體能夠消費的文化商品都已事先存在於經過官方背書的名錄之中,人們自認為的選擇權只不過是虛假的幻象。由此出發,詹姆斯·洛夫格羅夫(James Lovegrove)在他的早期代表作《戴伊百貨》(Days,1997)中刻畫了一個無所不有、無所不能的綜合百貨大樓(Universal Provider)。“售有餘,購不停,買賣兩相全”f——鐫刻在戴伊百貨商品名錄扉頁上的標語毫不掩飾自身的消費主義本質,以此在20世紀末的特定政治語境下重新喚起了類型化科幻讀者對於賣場、櫥窗、商品等經典文學意象的關注。 小說中,戴伊百貨不僅可以提供人們所需之物,更能影響並塑造人們的物質慾望,潛移默化地催生一種規訓式的消費話語,而處於話語中心的正是商場老闆戴伊兄弟(the Day Brothers)。戴伊百貨採取嚴格的會員制度,只有會員才被允許入內,對於會員申請者的資質要求極高,主人公琳達“通過整整五年的艱辛工作,嚴格自律,節衣縮食,犧牲週末努力加班”,才終於獲得戴伊百貨倒數第二檔的會員入場券g。有意思的是,戴伊百貨的會員分為八個等級,更高的等級對應著更高的消費信用額度,也能帶來更多的優惠和特權。自80年代起,伴隨著新自由主義經濟改革與後福特制生產模式的興起,市場運作模式的重心逐漸由“生產”悄然轉移至“消費”,圍繞行業工會而形成的階級認同被大幅弱化,取而代之的則是個人通過市場選擇而建構的身份共同體。信用卡額度成為了新的階層符號,而擁有信用評估(credit scoring)資質的金融機構由此成為這一體系的守門人,直接決定了個體在消費主義社會中的政治主體性h。 “我們所擁有的一切,乃至我們存在於此的理由,無不與戴伊百貨息息相關⋯⋯沒有戴伊百貨,你將一無所是,一無所有” i。在洛夫格羅夫看來,在這一過程中,消費“行為”實現了之於消費“主體”的僭越,人們看重的不再是商品本身,而是商品背後的豐裕景觀(vision of affluence),並最終深陷於消費政治營造的幻象之中難以自拔j。在這個幻象當道的文化政治語境中,人們所熟悉的現實社會變得陌生而詭異,新自由主義的消費景觀逐漸衍生出某種“怪誕現實主義”(grotesque realism),成為柴那·米耶維等“新怪譚”(New Weird)作家批判的對象k。在2000年,米耶維出版了《帕迪多街車站》(Perdido Street Station),與後續發表的《地疤》和《鋼鐵議會》(Iron Council,2004)共同組成《巴斯—拉格(Bas-Lag)三部曲》。 該系列中,米耶維以倫敦為藍本,刻畫了一個多種族的虛構城市新a Gwyneth Jones, Castles Made of Sand, London: Gollancz, 2002, p. 140.b Gwyneth Jones, Bold as Love, London: Gollancz, 2001, p. 82. c Gwyneth Jones, Castles Made of Sand, p. 213d Fredric Jameson, Postmodernism, or The Cultural Logic of Late Capitalism, London: Verso, 1991, p. 159.e Alison J. Clarke, “Window Shopping at Home: Classifieds, Catalogues and New Consumer Skills”, Material Cultures: Why Some Things Matter, in Daniel Miller (ed.), London: UCL Press, 1998, p. 89.f James Lovegrove, Days, London: Phoenix House, 1997, p. 24.g James Lovegrove, Days, p. 20. h Elaine Kempson and Claire Whyley. Kept Out or Opted Out? Understanding and Combating Financial Exclusion, Bristol: The Policy Press, 1999, p. 22.i James Lovegrove, Days, p. 222.j Lyu Guangzhao. “From a Pin to an Elephant: Politics of Consumption and the Debordian Spectacle in James Lovegrove’s Days”, Critique: Studies in Contemporary Fiction, vol. 65, no.3 (2024): 548-62. k China Miéville, “Symposium: Marxism and Fantasy. Editorial Introduction”, p. 42.
  • 呂廣釗:靜默的喧囂:20世紀末英國科幻文學左翼思潮59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克洛布桑(New Crobuzon),各種人類與非人類種族依靠各不相同的社會習俗和生活方式,構成了數不勝數的文化“異托邦”,彼此之間充斥著強烈的張力,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90年代以來英國愈演愈烈的外來移民問題a。不過在《帕迪多街車站》中,除了種族社群的矛盾之外,新克洛布桑還面臨著更大的危機:不論人類還是“非人”(xenian),不論是達官顯貴還是平民百姓,所有人都受制於一種更為可怖,卻避無可避的同質化力量,一種將所有人視為獵物的吸血鬼式掠食者——饜蛾(slake-moth)。 由此一來,米耶維身為激進左翼學者,在作品中借用了 “吸血鬼”這一馬克思主義經典意象。 不過在故事中,饜蛾攫取的並不是傳統意義上獵物的血液或者肉身,“而是以認知(sapience)與感知(sentience)釀造出來的瓊漿玉液”b,也就是人們的意識和心智。饜蛾經過消化,排泄出的分泌物被用作精神毒品,在市場上大肆流通,甚至成為某些地區黑市的支柱產業。於是,主體的創造力與生產力被物化為可流通的商品,進而轉變為“可被通約的價值符號”,而饜蛾也因而成為了新自由主義市場邏輯的具身化表徵c,被視為當代英國科幻作品中最具代表性的“資本主義怪物”d。在米耶維筆下,饜蛾站在新克洛布桑食物鏈的頂端,想要戰勝它,顛覆它背後已被轄域化(territorialised)的資本邏輯,人們只有向來自異世界的“織者”(Weaver)尋求幫助,只有接納超越科學認知的怪誕之力,擁抱令人匪夷所思卻蘊含著顛覆性潛質的或然性和偶然性e,打碎一切既有意識形態的規訓,重歸德勒茲的“內在性平面”(plane of immanence)f,才真正能夠跳出新克洛布桑的消費景觀,進而動搖英國90年代以來市場導向的身份認同和文化政治。 結語:靜默的喧囂在《帕迪多街車站》的續作《地疤》中,米耶維刻畫了一位年輕水手謝克爾(Shekel),他生於新克洛布桑,卻因卑賤的社會地位無法接受教育,成為文盲。 而當謝克爾來到漂流在驚濤洋(Swollen Ocean)之上的艦隊城(Armada),他舊有的社會關係被悉數斬斷,他本人在這裏重獲新生,也覓得了學習讀書寫字的機會。“語義自書頁中不斷湧現,就像從字母背後逃逸出來似的,這是一種從未有過的體驗,他求知若渴”。驟然之間,謝克爾發現自己身邊充斥著各種文字,縈繞著各種聲音:“窗外的商業街道,圖書館的裏裏外外,整個城市各種標牌隨處可見,就好像遍佈家鄉新克洛布桑的黃銅銘板。這是一種靜默的喧囂。他知道, 從此以後,他對這些文字再也不可能視而不見。”g英國科幻熱也是如此,在絕大部分時間里,它也同謝克爾眼中的文字一樣,無處不在,卻未被發現,在文學與文化場域中保持著一份相對的靜默。英國科幻熱發源於80年代英國知識分子的左翼憂鬱,與彼時主流文學領域的反撒切爾主義思潮一脈相承,藏身於後者耀眼光芒之下,默默探索著類型化科幻作品的政治潛能。正因為這份靜默,科幻文學在90年代英國文化界的“主流化”進程中幸免於難,保持著自身的政治批判性,以一己之力,塑造著20世紀末政治語境所稀缺的烏托邦想像。 千禧年之際,這一份靜默所暗藏的喧囂終於得以釋放。2000年秋天,安德魯·巴特勒在《矢量》中試探著寫道:“有了像米耶維、麥克勞德、約翰·米尼(John Meaney)等作家,世紀末的a Lyu Guangzhao, The Boom & The Boom: Historical Rupture and Political Economy in Contemporary Chinese and British Science Fiction, pp. 148-51. b China Miéville, Perdido Street Station, London: Pan Macmillan, 2000, p. 457.c 呂廣釗:〈柴那·米耶維《帕迪多街車站》中的“新怪譚”敘事〉,《外國文學動態研究》2022年第1期,第45頁。 d Steven Shaviro. Connected, or What It Means to Live in the Network Society,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2003, pp. 168-71. e 呂廣釗:〈解構“認知陌生化”:新怪譚小說中的偶然性與逃逸線〉,第184—93頁。f Rahime Çokay Nebioğlu. Deleuze and the Schizoanalysis of Dystopia, Cham, Switzerland: Palgrave Macmillan, 2020, pp. 93-133. g China Miéville, The Scar, 2002, London: Pan Books, 2011, pp. 177-78.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60區域國別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英國科幻似乎顯現出強烈的革命性:他們願意回歸經典的科幻傳統,卻也在嘗試新的敘事方式。 這會是另一個‘黃金時代’嗎? 還是說只是我自己烏托邦式的一廂情願? ”a顯然,這並不是巴特勒的一廂情願。次年夏天,利物浦大學為紀念亞瑟·C. 克拉克的著名作品《2001:太空漫遊》(2001: A Space Odyssey,1968)舉行了題為“2001:英國科幻慶典”(2001:A Celebration of British SF)的學術會議,並邀請到史蒂芬·巴克斯特、格溫妮絲·瓊斯、肯·麥克勞德等知名作家發表主旨演講b。隨著思維碰撞,學者們終於看到了過去十多年中備受忽視的英國科幻熱,於是,就像《地疤》中的謝克爾看到的文字,英國科幻熱不再是房間里的大象,而是成為人們再也無法視而不見的左翼思潮。 但與此同時,學者們也注意到,當英國科幻熱打破靜默,開始彰顯自身政治屬性的時候,這一思潮已經步入發展的晚期。早在2002年,知名科幻學者亞瑟· C.克拉克獎主席保羅·金凱德(Paul Kincaid)悲觀地指出,自21世紀之後,“英國科幻出版商的規模逐漸縮水,在目前的經濟氣候之下,我懷疑這一輪科幻熱潮究竟還能持續多久——如果它還沒有開始衰落的話”c。金凱德一語成讖,雖然在2005年格拉斯哥世界科幻大會的雨果獎評選中,英國科幻作品獨佔鰲頭,包攬了最佳長篇小說終選名單的全部五項提名,但這同樣也被視為英國科幻熱最後的榮光。此後,英國政治經濟語境再次發生了根本性變化,梅傑與布萊爾政府治下形成的“規範性新自由主義”在金融危機之後發展成為“懲罰性新自由主義”(Punitive Neoliberalism)d,最受關注的社會議題也由消費政治逐漸轉向族裔政治、性別政治與環境政治, 由此激發出新一輪以美國為中心的科幻創作熱潮。 雖然許多英國科幻熱的代表作家依然筆耕不輟,依然能夠發表頗具影響力的作品,比如米耶維的《城與城》(The City & The City,2009)、伊恩·麥克唐納(Ian McDonald)的《苦行僧之家》(The Dervish House,2011)、M. 約翰·哈里森的《虛空魅影》(Empty Space:A Haunting,2012),而且班克斯“文明”系列的最後一部《單氫奏鳴曲》(The Hydrogen Sonata)也要到2012年才得以出版,但毫無疑問的是,孕育英國科幻熱的政治土壤已不再豐饒,喧囂終究重歸沉寂。幸運的是,厚積薄發的英國科幻熱早已在英國乃至世界科幻歷史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成為我們研究、審視20世紀80年代以來英國政治經濟轉向的重要窗口,也是世紀末“歷史終結論”語境中為數不多的一抹亮色。 [責任編輯:廖媛苑]a Andrew M. Butler, “The View from the Revolution”, Vector, no. 213 (2000), p. 3.b Farah Mendlesohn. “Call for Papers: 2001—A Celebration of British SF”, Science Fiction Studies, vol. 27, no. 3 (2000), pp. 381-82.c Paul Kincaid, “The Golden Age is Now”, Science Fiction Studies, vol. 29, no. 3 (2002), pp. 530-31.d William Davies, “The New Neoliberalism”, p. 129.
  • 61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SOUTH CHINA QUARTERLY: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MACAU Vol.15, No.1 (Feb 2025) Studies of Literaturein ChineseHermitry as Politics: Revisiting Tao YuanmingYan DAIAbstract: This paper focuses on interpreting three key texts about the poet Tao Yuanming: ‘Elegy for Tao Yuanming’ by Yan Yanzhi (384–456) of the Liu Song dynasty, ‘Biographies of Hermits’ in Book of the Later Han by Fan Ye (398–445) and ‘Biography of Tao Qian’ in Book of Song by Shen Yue (441–513) of the Liang dynasty. Through examining the hermit ideals of Tao Yuanming’s intergenerational friend Yan Yanzhi and related figures such as Xie Lingyun (385–433), Fan Tai (355–428) and Fan Ye, as well as through analysing Shen Yue’s perspective on hermit ideals and historical views, this study argues that to understand Tao Yuanming’s status and value in his time, he must be situated within the political and cultural tradition of hermitry during the Jin and Liu Song periods. Notably, in the political tradition since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c. 770–476 BCE), hermitry as a means of actively resisting unjust governance was not only a political concept but also a political practice. This tradition persisted into the Jin and Liu Song eras, when reclusive living was a choice for some scholars and rulers often used hermits and recluses to embellish court politics. Tao Yuanming, who lived during the late Jin and early Liu Song periods, was a political symbol of his time. In the minds of contemporaries like Yan Yanzhi, this ‘recluse of Mount Nanyue’ was both a figure of high moral integrity, akin to ancient paragons such as Chaofu, Bocheng Zigao, Boyi and the Four Elders, who expressed his political ideals through non-cooperation and, fundamentally, a scholar-official similar to figures like Sima Xiangru and Xun Xiang of the Han dynasty. His resignation from office stemmed both from his aversion to officialdom and his belief in the natural order of life. However, by the Qi and Liang dynasties a generation later, Shen Yue had redefined hermitry, dividing it into the ‘invisible’ and ‘visible’. Politically motivated hermitry was deemed invisible, whereas visible hermitry, such as that represented by Tao Yuanming, became a refined cultural trend among the elite. In the reinterpretation by Shen Yue and his contemporaries, Tao Yuanming’s political opposition was erased, and he became a ‘reclusive poet’ stripped of his political significance. Yet, this is not the historical Tao Yuanming. To truly understand him, one must return to the context of hermitry as politics.Keywords: Tao Yuanming, hermitry, Yan Yanzhi, Xie Lingyun, Fan Tai, Fan Ye, Shen YueAuthor: Yan DAI is a Professor in the 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Fudan University. Prof. Dai received her Bachelor’s degree from the 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guage of Literature of Peking University and her Master’s degree from the Graduate School of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 As a visiting professor, she has worked and conducted research at Kyoto University in Japan,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and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he is the author of Wenxueshi de quanli (The Power of Literary History, Beijing: Beijingdaxue chubanshe, 2002), Wejin nanbeichao wenxueshi yanjiurume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he Literary History of the Wei, Jin, Southern and Northern Dynasties] (Shanghai: Fudan daxue chubanshe, 2009) and Loushenfu jiuzhang [Nine Chapters on ‘Rhapsody on the Goddess of the Luo River’](Beijing: Shangwu yinshuguan, 2021).
  • 62漢語文學研究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第十五卷第一期 (2025年2月)作為一種政治文化的隱逸——再論陶淵明a戴燕[摘 要] 本文重點解讀南朝宋顏延之所撰《陶徴士誄》、范曄撰《後漢書·逸民傳》及梁沈約所撰《宋書·隱逸·陶潛傳》三篇文獻,同時,通過對陶淵明忘年交顏延之及與之相關的謝靈運、范泰范曄父子等人隱逸觀念的考察,並通過對沈約隱逸觀及其歷史觀的分析,指出要判定陶淵明在他自己時代的地位、價值,勢必要將他放回晉宋間作為政治文化的隱逸傳統。而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春秋以來的政治傳統中,隱逸,作為士人主動採取的對抗惡政的手段,不僅為一種政治觀念,也是一種政治實踐。這一政治傳統,一直延續到晉宋時代,在實際政治中,始終可以看到有士人選擇避世幽居,而統治者也會利用隱士逸民來裝點朝廷政治。陶淵明生活在晉末宋初,本來也就是這樣的一個政治符號。在同時代顏延之等人的心目中,這位“南岳之幽居者”,既如古代的巢父、伯成子高、伯夷、四皓,是一個政治品德高潔的賢人,以不合作姿態表達自己的政治理念,又如漢代的司馬相如、郇相,本質上還是一個士人,辭官既出於厭惡官場的天性,也是因為對生命抱有順其自然的觀念。可是,到了一個甲子之後的齊梁時代,由於沈約将隱逸區分為不可見與可見的,基於政治理念的隱逸是不可見的,而像陶淵明這樣可見的隱逸,又已蛻變成了流行於冠冕縉紳中間的高雅文化,不再是一種與朝廷對立的政治姿態,在他及其同時代人的重塑下,陶淵明也就成了一個被褪去政治色彩的“隱逸詩人”。但這並不是歷史上本來的陶淵明,論陶淵明,因此還是要回到作為政治文化的隱逸當中。[關鍵詞] 陶淵明 隱逸 顏延之 謝靈運 范泰 范曄 沈約 [作者簡介] 戴燕,現任復旦大學中文系教授。北京大學中文系本科,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文學碩士。曾任日本京都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客座及訪問教授。著作有《文學史的權力》(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魏晉南北朝文學史研究入門》(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9)、《〈洛神賦〉九章》(北京:商務印書館,2021)等。a 拙文成稿期間,曾得到澳門大學張健教授、林少陽教授、張月教授等指教,在此致謝。
  • 戴燕:作為一種政治文化的隱逸——再論陶淵明63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近年的陶淵明研究,仍然糾結於按照現代文學觀念去衡量,那麼陶淵明在晉宋間的文學地位應該很高a,可是這位“隱逸詩人”在他自己的時代,却又似乎並未得到足夠的尊重,於是有學者相信,陶淵明的價值要到宋代才被發掘b。事實果然如此嗎?這裡涉及對“隱逸”的理解,它究竟是一種政治文化,還是一種生活態度?因此,有必要就陶淵明所生活晉宋時代的隱逸觀念細加研討,以重新論定陶淵明在當日的形象、地位。一如所周知,最早記錄陶淵明一生的,是顏延之的《陶徵士誄》c。這篇誄有一個序文,開頭寫道:夫璿玉致美,不為池隍之寶,桂椒信芳,而非園林之實,豈期深而好遠哉,蓋云殊性而已。故無足而至者,物之藉也;隨踵而立者,人之薄也。若乃巢、高之抗行,夷、皓之峻節,故已父老堯、禹,錙銖周、漢,而綿世浸遠,光靈不屬,至使菁華隱沒,芳流歇絕,不其惜乎?雖今之“作者”,人自為量,而首路同塵、輟塗殊軌者多矣,豈所以昭末景、泛餘波?”顏延之首先說最好的美玉和香花,並不為人工修建的池隍、園林所限,不是因為它們自我期待更高,而是它們有著與眾不同的天性。古代的巢父、伯成子高和伯夷、四皓,也就是這樣的人類之精華,他們的政治品德高於堯、舜,個人價值也超過周、漢王朝——這個說法,當然已見於三國魏的嵇康,嵇康在《與山巨源絕交書》中說“堯舜之君世,許由之巖棲,子房之佐漢,接輿之行歌,其揆一也”,不該對他們有高低貴賤的分別,“入山林而不反”的隱士與“處朝廷而不出”的君臣,價值也完全相等d。顏延之熟悉嵇康並且相當認同e,他自然也是這個意思,因此,他說大家要記得巢父、伯夷等,更要知道“今之作者”,即今天還有這樣的人存在,不要讓他們的名字湮沒在歷史長河中。“作者”在這裡指逸民,見於《論語·憲問》記“子曰:‘賢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其次辟言。’”“子曰:‘作者七人矣!’”f孔子前一句講的是,當“賢者”即政治品德高尚的人遭遇政治黑暗時代,往往選擇與世隔絕,或者去到別處,或是不看人臉色、不聽人說話;後一句講,像這樣的賢者,曾有過七人。由這一段概述堯至秦漢間的古代逸民,引出“今之作者”,便是陶淵明:有晉徵士尋陽陶淵明,南岳之幽居者也。弱不好弄,長實素心,學非稱師,文取指達,在眾不失其寡,處言逾見其默。少而貧病,居無僕妾,井臼不任,藜菽不給,母老子幼,就養勤匱。遠惟田生致親之議,追悟毛子捧檄之懷,初辭州府三命,後為彭澤令,道不偶物,棄官從好。遂乃解體世紛,結志區外,定跡深棲,於是乎遠。灌畦鬻蔬,為供魚菽之祭,織絇緯蕭,以充糧粒之費。心好異書,性樂酒德,簡棄煩促,就成省曠。殆所謂國爵屏貴、家人忘貧者歟!稱“有晉徵士尋陽陶淵明,南岳之幽居者也”,自然是為了說明陶淵明不肯接受東晉朝廷徵召,幽居尋陽(屬江州,今江西九江市)南部山區,其處境與精神,恰如巢父、伯成子高、伯a 參見拙文〈文史殊途——從梁啓超、陳寅恪的陶淵明論談起〉(《中華文史論叢》,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期,第182—205頁)所引1920年代以來甘蟄仙、梁啓超、朱光潛等學者的論述。b 參見錢鍾書:《談藝錄》(增訂本)二四〈陶淵明詩顯晦〉,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第88頁;王國瓔:《古今隱逸詩人之宗——陶淵明論析》,台北:允晨文化實業有限公司,1999年,第41頁;李劍鋒:《元前陶淵明接受史》,濟南:齊魯書社,2002年,第25頁;[美]田菱(Wendy Swartz):《閱讀陶淵明》,張月譯,北京:中華書局,2016年,第17頁。c (南朝宋)顏延之:〈陶徵士誄並序〉,載(梁)蕭統編,(唐)李善、呂延濟、劉良、張銑、呂向、李周翰注:《六臣注文選》卷五七,北京:中華書局據《四部叢刊》本影印,2012年,第1060—1063頁。d (魏)嵇康:〈與山巨源絕交書〉,載《六臣注文選》卷四三,第801頁上欄。e (梁)沈約:《宋書》卷七三〈顏延之傳〉(北京:中華書局點校本,1974年,第7冊,第1893頁)記顏延之稍後“作《五君詠》以述竹林七賢”,詠嵇康曰“鸞翮有時鎩,龍性誰能馴”等,“蓋自序也”。f 《論語·憲問》,引自(宋)朱熹撰:《四書章句集注·論語集注》,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第2版,第159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64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夷、四皓等古代逸民,因而值得尊重。雖然他也如戰國田過和漢代毛義,為了母老子幼,去做過彭澤縣(屬江州尋陽郡,今為江西九江市所轄)令,但還是不適應官場,棄官回家,遠離世事,在柴桑縣(江州尋陽郡治,今為江西九江市所轄)某地,過著男耕女織的平凡生活,家人也隨他樂而忘貧。後來朝廷再徵他做著作郎,他也稱病推辭,最終在尋陽縣某里去世:有詔徵著作郎,稱疾不到。春秋若干,元嘉四年月日,卒于尋陽縣之某里。近識悲悼,遠士傷情,冥默福應,嗚呼淑貞!夫實以誄華,名由謚高,苟允德義,貴賤何算焉?若其寬樂令終之美,好廉克己之操,有合謚典,無愆前志。故詢諸友好,宜謚曰“靖節徵士”。根據陶淵明有“寬樂令終之美,好廉克己之操”,顏延之說他和幾個朋友協商,給予他“靖節徵士”的謚號。以上是《陶徵士誄》的序,敘述陶淵明生平。序以下是韻文寫成的誄。其辭曰:物尚孤生,人固介立。豈伊時遘,曷云世及。嗟乎若士,望古遙集。韜此洪族,蔑彼名級。睦親之行,至自非敦。然諾之信,重於布言。廉深簡絜,貞夷粹溫。和而能峻,博而不繁。依世尚同,詭時則異。有一於此,兩非默置。豈若夫子,因心違事。畏榮好古,薄身厚志。世霸虛禮,州壤推風。孝惟義養,道必懷邦。人之秉彝,不隘不恭。爵同下士,祿等上農。度量難均,進退可限。開頭幾句還是說陶淵明與眾不同,正彷彿古代那些有氣節講操守的逸民,隨之提到他出身洪族,不在乎頭銜等級,但是特重親情,在承擔家庭責任方面,堪比漢代一諾千金的季布。這裡強調陶淵明的“洪族”出身,主要是為了說明他有卓越的見識、修養和自信,在他身上,既有寬厚溫和,也有凝練冷峻,因而當政風好的時候,他能隨波逐流,一旦政風衰落,他又能急流勇退,就像孟子說的伯夷和孔子,“治則進,亂則退,伯夷也”,“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可以久則久,可以速則速,孔子也”a,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從容不迫,進退有據。接下來,從陶淵明的《歸去來》,顏延之說可以看到他有“長卿棄官,稚賓自免”一樣的覺悟:b長卿棄官,稚賓自免。子之悟之,何悟之辨?賦詩《歸來》,高蹈獨善。亦既超曠,無適非心。汲流舊巘,葺宇家林。晨煙暮藹,春煦秋陰。陳書輟卷,置酒絃琴。居備勤儉,躬兼貧病。人否其憂,子然其命。隱約就閑,遷延辭聘。非直也明,是惟道性。糾纏斡流,冥漠報施。孰云與仁,實疑明智。謂天蓋高,胡諐斯義。履信曷憑,思順何寘。年在中身,疢維痁疾。視死如歸,臨凶若吉。藥劑弗嘗,禱祀非恤。傃幽告終,懷和長畢。嗚呼哀哉!敬述靖節,式尊遺占。存不願豐,沒無求贍。省訃卻賻,輕哀薄斂。遭壤以穿,旋葬以窆。嗚呼哀哉!長卿指司馬相如,他在漢景帝時曾辭郎官,“客游梁”,漢武帝時又“未嘗肯與公卿國家之事”,“稱病閒居,不慕官爵”c。稚賓指郇相,為漢成帝至王莽時的“清名之士”,“舉州郡孝廉茂材,數病,去官”d。引這兩人,是要說明陶淵明像他們一樣,本質上還是士人,逸民生活中也少不了琴、書和酒。旁人見他貧病,替他發愁,他自己卻坦然接受,“視死如歸,臨凶若吉”,而之所以能做到這一點,是緣於他對生命的認識,“非直也明,是惟道性”。在他看來,現實中常常天道無親,“孰云與仁”,並非仁人就能得好報,因而凡事不必強求。a 《孟子·公孫丑上》,引自(宋)朱熹撰:《四書集注·孟子集注》,第235頁。b 據(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九四〈隱逸·陶潛傳〉(北京:中華書局點校本,1974年,第8冊,第2461頁)說,《歸去來》是陶淵明在晉安帝義熙二年(406)“解印去縣”後所寫。c (漢)司馬遷撰、(南朝宋)裴駰集解、(唐)司馬貞索隱、(唐)張守節正義:《史記》卷一一七〈司馬相如列傳〉,北京:中華書局點校本,1982年第2版,第9冊,第2999、3053頁。d (漢)班固:《漢書》卷七二〈鮑宣傳〉,北京:中華書局點校本,1962年,第10冊,3095頁。
  • 戴燕:作為一種政治文化的隱逸——再論陶淵明65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誄的後半部分,是顏延之回憶與陶淵明的交往:深心追往,遠情逐化。自爾介居,及我多暇。伊好之洽,接閻鄰舍。宵盤晝憩,非舟非駕。念昔宴私,舉觴相誨:“獨正者危,至方則閡。哲人卷舒,布在前載。取鑒不遠,吾規子佩。”爾實愀然,中言而發。違眾速尤,迕風先蹷。身才非實,榮聲有歇。叡音永矣,誰箴余闕?嗚呼哀哉!仁焉而終,智焉而斃。黔婁既沒,展禽亦逝。其在先生,同塵往世。旌此靖節,加彼康惠。嗚呼哀哉!顏延之說陶淵明辭官後有一段時間,他本人也恰“多暇”,相伴為鄰,通宵達旦地喝酒談心。陶淵明那時就告誡他處世不必太方正,要學古人可屈可伸。顏延之最後感慨道:那些肺腑之言,言猶在耳,可是今後再也聽不到了,陶淵明這一死,便和黔婁、展禽歸於同一世界!黔婁子是戰國時齊的隱士a,展禽是春秋時魯大夫,又名柳下惠,也是逸民b。這裡說陶淵明與故去的黔婁子、展禽“同塵往世”,也就是將他歸為古代的隱士、逸民,正所謂“今之‘作者’”。因此,通過《陶徵士誄並序》可以看到,在顏延之眼裡,陶淵明這個尋陽南岳的幽居者,首先是春秋時代以來傳統意義上的逸民,亦即黑暗政治下的異見者,他們用腳投票,以不合作的姿態表達自己的政治立場和政治理念,是政治品德高潔的賢人。其次,就如近世的司馬相如、郇相,陶淵明也是一名士人,辭官既出於厭惡官場的天性,也是因為對生命抱有順其自然的觀念。此外,作為小陶淵明大約二十歲的忘年交,顏延之還讀過陶淵明的《歸去來》辭以及他的《詠貧士》詩、《五柳先生傳》《與子書》c,並且都視之為作者自述。而顏延之也相信“實以誄華,名由謚高”,經由他的《陶徵士誄》,是能夠讓人們認識到陶淵明正是這個時代的巢、高、夷、皓的。二顏延之在《陶徵士誄》中說宋文帝元嘉四年(427)陶淵明死後,他“詢諸友好”,為陶淵明定下“靖節徵士”的謚號。這裡說的“友好”中,就有謝靈運、范泰。顏延之曾在晉安帝(397—418年在位)時,隨江州刺史劉柳到尋陽,第一次見陶淵明,即與之“情款”d。義熙十四年(418),劉裕北伐成功,進位相國,封宋公,他奉命到洛陽祝賀,因寫下《北使洛》和《還至梁城作》詩,聲名大噪,元熙元年(419)劉裕進爵為王,他便為世子舍人,劉裕登基,他又為太子舍人。但在太子劉義符即位後,他為掌權的徐羨之、謝晦、傅亮所排斥,景平二年(424)被派任始安太守,在前往始安郡(治始安縣,今廣西桂林市)途中,路過尋陽,相隔十來年,再次見到陶淵明。就是這一次,因其“日日造潛,每往必酣飲致醉”,陶淵明也“舉觴相誨”e。告別陶淵明後,途經汨潭,他還寫下《祭屈原文》。而就在顏延之離開建康(今江蘇南京市)的這段時間,徐羨之、謝晦、傅亮廢殺少帝及廬陵王義真,立劉裕第三子劉義隆,元嘉三年(426)卻又被宋文帝所殺。顏延之這才回到建康,為中書侍郎,尋轉太子中庶子,領步兵校尉f,第二年聽說陶淵明去世,便寫下《陶徵士誄》。a (漢)班固:《漢書》卷三十〈藝文志〉(第6冊,第1730頁)著錄“《黔婁子》四篇。齊隱士,守道不诎,威王下之”。b 《論語·微子》(南宋朱熹撰:《四書集注·論語集注》,第186—187頁)曰:“逸民: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齊與!’謂:‘柳下惠、少連,降志辱身矣。言中倫,行中慮,其斯而已矣。’謂:‘虞仲、夷逸,隱居放言。身中清,廢中權。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c 據鄧小軍在〈陶淵明政治品節的見證——顏延之《陶淵明誄並序》箋證〉(《北京大學學報》,2005年第5期,第89頁)一文中說,顏延之誄引陶淵明詩文,除此以外,還包括〈飲酒〉〈述酒〉〈答龐參軍並序〉〈移居〉等,顯見其對陶淵明的文學成就有極高評價。d (梁)沈約:《宋書》卷九三〈隱逸·陶潛傳〉(第8冊,第2288頁)記“先是,顏延之為劉柳後軍功曹,在尋陽,與潛情款”。繆鉞〈顏延之年譜〉(《繆鉞全集》第一卷下〈冰繭庵讀史存稿〉,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460頁)系顏延之隨劉柳到江州,在義熙十一年。並參見曹道衡、沈玉成著〈顏延之早年仕歷與《北使洛》詩李善注誤字〉,曹道衡、沈玉成:《中古文學史料叢考》,北京:中華書局,2003年,第277—78頁。e (梁)沈約:《宋書·隱逸·陶潛傳》,第8冊,第2288頁。f (梁)沈約:《宋書·顏延之傳》,第7冊,第1893頁;《宋書》卷四〈少帝紀〉,第1冊,第65—66頁;《宋書》卷五〈文帝紀〉,第1冊,第74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66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儘管他願意接受陶淵明的忠告,承認“違眾速尤,迕風先蹷”,但回到建康後,依然“辭甚激揚,每犯權要”,後來官至御史中丞、國子祭酒、秘書監,也還是“性既褊激,兼有酒過,肆意直言,曾無回隱”,被人稱 “顏彪”a。他死後,王僧達作《祭顏光祿文》,就說他“文蔽班揚”“才通漢魏”,同時也“氣高叔夜,嚴方仲舉,逸翮獨翔,孤風絕侶”b,意思是有嵇康、陳蕃般的錚錚傲骨。當顏延之從始安返回建康途中,經過巴陵郡(治巴陵縣,即今湖南岳陽),登高望遠,或許是想到不久前見過的陶淵明,寫下“請從上世人,歸來藝桑竹”的詩句c。這時,與他有相似經歷的謝靈運,也從會稽郡返回建康。謝靈運祖父為晉車騎將軍謝玄,父親謝瑍為晉秘書郎,他在義熙八年(412)即為劉裕太尉參軍,義熙十三年(417)為世子中軍咨議、黃門侍郎,義熙十四年(418)也到過彭城(今江蘇徐州市)慰問北伐的劉裕,寫有《撰征賦》及《九日從宋公戲馬臺集送孔令詩》。劉裕登基後,他為散騎常侍,轉太子左衛率,而與廬陵王義真並顏延之、慧琳道人等“周旋異常”d,又因“朝廷唯以文義處之,不以應實相許”,“常懷憤憤”。太子劉義符即位,徐羨之等以其為患,也將他派去做永嘉太守。謝靈運到永嘉後,“在郡一周”,便“辭疾去職”,移居會稽e,在那裡寫下《山居賦》,“敘山野草木水石谷稼之事”,並要“覽者廢張(衡)、左(思)之艷辭,尋臺(佟)、(四)皓之深意”f,也就是提醒讀者略過辭采,去探究商山四皓和臺佟之所以隱逸的原因。元嘉三年(426),同顏延之一樣,謝靈運也被徵召回建康,為秘書監,但他“再召不起”,直到光祿大夫范泰“與靈運書敦獎之”,才肯返京師就職g。因此,他那時寫有一首《還舊園作見顏范二中書》的詩,講他與顏延之、范泰別後重逢的驚喜,又如何在一起分享各自的經歷並相互交換作品:辭滿豈多秩,謝病不待年。偶與張邴合,久欲還東山。聖靈昔回眷,微尚不及宣。何意衝飈激,烈火縱炎煙。焚玉發崐峰,餘燎遂見遷。投沙理既迫,如邛願亦愆。長與歡愛別,永絕平生緣。浮舟千仞壑,揔轡萬尋顛。流沫不足險,石林豈為艱。閩中安可處,日夜念歸旋。事躓兩如直,心愜三避賢。託身青雲上,棲巖挹飛泉,盛明蕩氛昏,貞休康屯邅。殊方感成貸,微物豫采甄。感深操不固,質弱易板纏。曾是反昔園,語往實欵然。囊基即先築,故池不更穿。果木有舊行,壤石無遠延。雖非休憩地,聊取永日閑。衛生自有經,息陰謝所牽。夫子照情素,探懷授往篇。h 謝靈運在詩中說,他就像漢代的張良、邴漢,不貪戀權位,只是回想當初被迫離開建康,猶不免有如賈誼被貶謫長沙的心情,又像是司馬相如不得已隨妻到臨邛,所以人在會稽,日日思a (梁)沈約:《宋書·顏延之傳》,第7冊,第1893頁;(唐)李延壽:《南史》卷三四〈顏延之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3冊,第880頁。b (南朝宋)王僧達:〈祭顏光祿文〉,載《六臣注文選》卷六十,第1125頁上、下欄。c (南朝宋)顏延之:〈始安郡還都與張湘州登巴陵城樓作〉,載《六臣注文選》卷二七,第503頁下欄。d (梁)沈約:《宋書》卷六一〈武三王·廬陵孝獻王義真傳〉(第6冊,第1635—1636頁)記劉義真“與陳郡謝靈運、琅邪顏延之、慧琳道人並周旋異常,云得志之日,以靈運、延之為宰相,慧琳為西豫州都督。徐羨之等嫌義真與靈運、延之暱狎過甚,故使范晏從容戒之,義真曰:‘靈運空疏,延之隘薄,魏文帝云鮮能以名節自立者。但性情所得,未能忘言於悟賞,故與之遊耳。’”e 據(梁)沈約:《宋書》卷六七〈謝靈運傳〉(第6冊,第1754頁),“靈運父祖並葬始寧縣,並有故宅及墅,遂移籍會稽”。會稽郡下轄始寧等十縣,見《宋書》卷三五〈州郡志一〉,第4冊,第1030—1031頁。f 據(梁)沈約:《宋書》卷六七〈謝靈運傳〉(第6冊,第1771頁)載謝靈運《山居賦》“皓棲商而頤志”“臺依崖而穴墀”自注云:“四皓避秦亂,入商洛深山,漢祖召不能出”;“臺孝威居武安山下,依崖為土室,採藥自給”。可知臺、皓是指東漢的臺佟字孝威和秦漢間的商山四皓。而(魏)嵇康在〈與山巨源絕交書〉(《六臣注文選》卷四三,第801頁上、下欄)中已稱“吾每讀尚子平、臺孝威傳,慨然慕之,想其為人”。〈臺佟傳〉亦見於(南朝宋)范曄:《後漢書·逸民傳》,第10冊,第2770頁。g (梁)沈約:《宋書·謝靈運傳》,第6冊,第1772頁。h (南朝宋)謝靈運:〈還舊園作見顏范二中書〉,載《六臣注文選》卷二五,第477—479頁。
  • 戴燕:作為一種政治文化的隱逸——再論陶淵明67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歸。可是能做到如孔子稱贊的“直哉史魚,邦有道如矢,邦無道如矢”a,又如楚相孫叔敖“三去相而不悔”b,內心也十分滿足。顏延之同時寫有《和謝監靈運》的詩:弱植慕端操,窘步懼先迷。寡立非擇方,刻意藉窮棲。伊昔遘多幸,秉筆侍兩閨。雖慙丹雘施,未謂玄素暌。徒遭良時詖,王道奄昏霾。人神幽明絕,朋好雲雨乖。吊屈汀洲浦,謁帝蒼山蹊。倚巖聽緒風,攀林結留荑。跂予間衡嶠,曷月瞻秦稽。皇聖昭天德,豐澤振沈泥。惜無雀雉化,何用充海淮。去國還故里,幽門樹蓬藜。采茨葺昔宇,翦棘開舊畦。物謝時既晏,年往志不偕。親仁敷情暱,興玩究辭悽。芬馥歇蘭若,清越奪琳珪。盡言非報章,聊用布所懷。c 在詩中,顏延之講他從來注重道德修養,雖不能在政治上有所作為,也寧願窮棲以潔身自好。此前遭遇政治風波,被迫去始安郡,途中“吊屈汀州浦”,寫下祭屈原文,又在衡山思念遠居會稽的謝靈運。現在老友重逢,終於能暢所欲言,一吐為快。顏延之和謝靈運的詩表明,這兩個同齡人既是政治盟友,又是文學同道,當他們重逢之際,不僅談論理想、政見、友情,也交換離開京師這兩年各自的見聞和作品d,而尋陽幽士陶淵明,自然也在他們的談論中。他們讀陶淵明的詩文,這些詩文講述的是陶淵明作為士人,在政治上尤其是在朝政變動時刻的思考與選擇,是攀附權勢介入其中,還是與之保持距離,陶淵明的回答是“富貴非吾願,帝鄉不可期”e,這一回答,不僅讓顏延之心有戚戚焉,對已有“高棲之意”的謝靈運f,無疑也是莫大安慰。恰如顏延之在尋陽與陶淵明重逢,謝靈運在會稽,亦曾“與隱士王弘之、孔淳之等縱放為娛”g。王弘之是琅邪王獻之從侄,晉安帝時,因“家貧,而性好山水,求為烏程令,尋以病歸”。他從兄王敬弘在晉宋兩朝為高官,幾次推薦他任職,都被他拒絕。他在始寧(今浙江嵊州市)沃川佳山水處依崖築室,又常在會稽上虞江垂釣,為“謝靈運、顏延之並相欽重”。謝靈運曾向廬陵王義真推薦他,稱他“拂衣歸耕,踰歷三紀”,“既遠同羲、唐,亦激貪厲競”,意思是他的人格高尚,就好像伏羲、唐堯時代人,足可以為當代人效仿。王弘之與陶淵明同歲,同死於元嘉四年,顏延之本來也打算為王弘之作誄,可是沒有寫成,所以他寫信給王弘之的兒子說:“君家高世之節,有識歸重,豫染豪翰,所應載述。況僕託慕末風,竊以敘德為事,但恨短筆不足書美。”h而這也能證明當元嘉三年顏延之同謝靈運在京師聚首時,尋陽的陶淵明與會稽的王弘之,都在他們關心、談論的範圍。范泰比顏延之、謝靈運年長約三十歲i,他父親范寧作有《春秋穀梁傳集解》,晉孝武帝時為豫章(郡治南昌,今江西南昌市)太守,曾“大設庠序”,“課讀《五經》”j,范泰當時為天門太守。義熙十四年(418),范泰與右僕射袁湛授劉裕宋公九錫,至洛陽,劉裕“甚賞愛之”,登基第二年便任命他為國子祭酒,至少帝景平二年(424)致仕。因與徐羨之、傅亮素不a 《論語·衛靈公》,(宋)朱熹撰:《四書集注·論語集注》,第163頁。b (漢)司馬遷撰:《史記》卷八三〈鄒陽傳〉引鄒陽獄中上梁王書,第8冊,第2475頁。c (南朝宋)顏延之:〈和謝監靈運〉,載《六臣注文選》卷二六,第482—483頁。d 參見繆鉞:《顏延之年譜》(《繆鉞全集》第一卷下,第468頁)謂謝靈運、顏延之贈答詩“皆抒懷陳事,有如自序”。e (晉)陶淵明:〈歸去來〉,載沈約:《宋書》卷九三〈隱逸·陶潛傳〉,第8冊,第2288頁。f (南朝宋)謝靈運:〈山居賦〉,載(梁)沈約:《宋書·謝靈運傳》,第6冊,第1756頁。g (梁)沈約:《宋書·謝靈運傳》,第6冊,第1754頁。h (梁)沈約:《宋書·隱逸·王弘之傳》,第8冊,第2282—2283頁。i 有關范泰與顏延之、謝靈運及陶淵明關係的研究,可參見呂辛福的《論范泰在陶淵明接受史上的地位》,《寧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5期,第74—80頁。j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七五《范汪傳附范寧傳》,第7冊,第1985頁。據(梁)沈約《宋書》卷三六〈州郡志二〉(第4冊,第1086頁)可知豫章郡與尋陽郡都屬江州,為江州重鎮。兩晉期間,江州初治豫章,晉成帝咸康六年(340)移治尋陽,後庾翼又治豫章,不久再還尋陽。因此,逯欽立在〈關於陶淵明〉(逯欽立校注:《陶淵明集》,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第204—205頁)中論及陶淵明生活的江州“是各種思潮激烈鬥爭的一個地區”,便提到范寧在太元十四年(390)前後於豫章太守任上提倡經學,對陶淵明也有所影響。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68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和,元嘉二年(425),他“遂輕舟遊東陽(治在今浙江金華市),任心行止,不關朝廷”,元嘉三年(426)徐羨之等被殺後,才又恢復為侍中、左光祿大夫、國子祭酒,領江夏王師,宋文帝以其“先朝舊臣,恩禮甚重”a。范泰死於元嘉五年(428),後來沈約評論他才學大於政治智慧,“雖已學義自顯,而在朝之譽不弘,蓋由才有餘而智未足也”b。大概是在死前不久,已經七十多歲的范泰讀到《逸士傳》高鳳一章c,發了一通感慨。據他兒子范曄回憶說:先大夫宣侯嘗以講道餘隙,寓乎逸士之篇,至《高文通傳》,輟而有感,以為隱者也,因著其行事而論之曰:“古者隱逸,其風尚矣。潁陽洗耳,恥聞禪讓;孤竹長飢,羞食周粟。或高棲以違行,或疾物以矯情,雖軌迹異區,其去就一也。若伊人者,志陵青雲之上,身晦泥汙之下,心名且猶不顯,況怨累之為哉?與夫委體淵沙、鳴弦揆日者,不其遠乎!”d范泰說古人崇尚的隱逸,或如許由聽到堯將禪位於舜,便跑去潁川洗耳,或如孤竹國的伯夷、叔齊,以吃周朝飯為恥,他們有的是清高,舉止異於常人;有的是討厭世俗,言論違背常情,但無論出於什麼原因,在與政權保持距離這一點上,他們是一致的。這些人理想很高,明明在污泥當中,卻不表現自己有多麼特殊,何況抱怨?與委體淵沙、鳴弦揆日的屈原和嵇康相比,不是高出一籌!讀《逸士傳》而提及“委體淵沙”的屈原,或許就是因為范泰也知道顏延之曾“吊屈汀州浦”。而由此可以看到,范泰對許由、伯夷、叔齊以至嵇康等“古者隱逸”的崇敬,與顏延之、謝靈運也是完全一致的。三范泰的小兒子范曄e,比顏延之、謝靈運小約十五歲,曾為劉裕相國掾,後為秘書丞,以父憂去職,後遷尚書吏部郎。元嘉九年(432)冬,因事觸怒彭城王義康,左遷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刪眾家《後漢書》為一家之作”。元嘉二二年(445),以太子詹事逆謀罪被殺f。在元嘉九年所撰《後漢書》裡,范曄寫了“世典咸漏”的〈逸民傳〉和〈列女傳〉。據他說,寫〈列女傳〉,是要以“貞女亮明白之節”,寫〈逸民傳〉,則是要以“高士弘清淳之風”g——這當然也就是謝靈運說如王弘之這樣的“幽棲”者,正可“激貪厲競”之意。而接受父親范泰對於逸民避世遠勝屈原、嵇康以死抗爭的看法,范曄也相信逸民精神不會隨時間的流逝而消失:“江海冥滅,山林長往。遠性風疏,逸情雲上。道就虛全,事違塵枉。”h在《後漢書·逸民傳序》中,范曄寫道:《易》稱“《遯》之時義大矣”,又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是以堯稱則天,不屈穎陽之高;武盡美矣,終全孤竹之絜。自茲以降,風流彌繁,長往之軌未殊,而感致之數匪一:或隱居以求其志,或回避以全其道;或靜己以鎮其躁,或去危以圖其安;或垢俗以動其概,或疵物以激其清。然觀其甘心畎畝之中,憔悴江海之上,豈必親a (梁)沈約:《宋書》卷六十〈范泰傳》,第6冊,第1620、1621頁。b (梁)沈約:《宋書·范泰王准之王韶之荀伯子傳》“史臣曰”,第6冊,第1629頁。c (南朝宋)范泰:〈高鳳贊〉,載(唐)歐陽詢撰:《藝文類聚》卷三六《人部·隱逸上》,汪紹楹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新1版,第2冊,第652頁。又據(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卷八三〈逸民·高鳳傳〉(第10冊,第2768—2769頁),高鳳字文通,漢章帝“建初中,將作大匠任隗舉鳳直言,到公車,托病逃歸”,“隱身漁釣,終於家”。d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逸民傳》(第10冊,第2769—2770頁)“論曰”,並參見(唐)李賢等注曰:“委體泉沙謂屈原懷沙礫而自沈也。鳴弦揆日謂嵇康臨刑顧日景而彈琴也。”e 關於范寧、范泰、范曄祖孫三代的研究,可參見(日)吉川忠夫的〈范氏研究〉,載吉川忠夫:《六朝精神史研究》,王啓發譯,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13—151頁。f (梁)沈約:《宋書》卷五〈文帝紀〉,第1冊,第93頁;《宋書》卷六九〈范曄傳〉,第6冊,第1829頁。g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卷八四〈列女傳序〉,第10冊,第2781頁。h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逸民傳》“贊曰”,第10冊,第2777頁。
  • 戴燕:作為一種政治文化的隱逸——再論陶淵明69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魚鳥樂林草哉,亦云性分所至而已。故蒙恥之賓,屢黜不去其國;蹈海之節,千乘莫移其情。適使矯易去就,則不能相為矣。雖彼硜硜有類沽名者,然其蟬蛻囂埃之中,自致寰區之外,異夫飾智巧以逐浮利者乎!荀卿有言曰“志意脩則驕富貴,道義重則輕王公”也。a幾乎是採取了與顏延之《陶徵士誄·序》相同的結構,《後漢書·逸民傳序》的前半部分,也是首先概要說明逸民在政治上的不服從,是自古以來就有的高尚之舉。只不過范曄在這裡提到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有像許由、巢父和伯夷、叔齊那樣的逸民,另一方面,他說也要有像堯和周武王那樣的帝王,能夠包容許由、巢父和伯夷、叔齊,必須有這兩方面配合,才能使隱逸成為一種風氣b。另外,同父親范泰一樣,范曄也認為逸民之選擇隱逸,是出於不同的政治考量:有人是追求政治理想,有人是要保全自己的人格,有人只想內心歸於平靜,也有人不願冒生命危險,還有人是為了扭轉世風,抑或為了提高世人的精神境界。但不管出於哪種目的,這些人都不是因為愛好山海田園、魚鳥林草,他們選擇隱逸,是“性分所至而已”,也就是既出於感性又出於理性,因此都很堅定,一切外在干擾都不能讓他們動搖,即使有個別人沽名釣譽,可是與那些挖空心思的逐利之徒相比,他們不知要高出多少,正是荀子所謂重道義之人。范曄說的“性分所至”,便是嵇康說“堯舜之君世,許由之巖棲,子房之佐漢,接輿之行歌”,皆“循性而動”c,也是顏延之說璿玉桂椒自有其“殊性”以及陶淵明辭聘就閒“是惟道性”。這裡的“性”,都是既指逸民的天性和感性,但也包含著政治理性。在概要說明自古以來的逸民及隱逸文化之後,接下來,范曄便說到《逸民傳》中寫到的東漢逸民:漢室中微,王莽篡位,士之藴藉義憤甚矣。是時裂冠毀冕,相攜持而去之者,蓋不可勝數。揚雄曰:“鴻飛冥冥,弋者何篡焉。”言其違患之遠也。光武側席幽人,求之若不及,旌帛蒲車之所徵賁,相望於巖中矣⋯⋯斯固所謂“舉逸民天下歸心”者乎⋯⋯自後帝德稍衰,邪㜸當朝,處子耿介,羞與卿相等列,至乃抗憤不顧,多失其中行矣。蓋錄其絕塵不反,同夫作者,列之此篇。d 據范曄說,《後漢書·逸民傳》寫的是東漢一頭一尾的逸民,即當王莽篡位與漢章帝以後出現的一批義憤的士人、耿介的處子,他們正像古代的許由、伯夷,也是孔子所謂“作者”。當然,范曄又不僅僅是寫這批士人處子,在講述逢萌、周黨、王霸等人“守節不仕王莽世”的同時,他也講到漢光武帝的“側席幽人,求之若不及”,並感嘆“斯固所謂‘舉逸民天下歸心’者乎”!甚至他寫漢光武帝允許這些人“徵並不到”,例如光武帝的同學嚴光,在光武帝登基後竟“隱身不見”,還告訴來訪的光武帝:“昔唐堯著德,巢父洗耳。士故有志,何至相迫乎?”e四正如顏延之視陶淵明為“今之作者”,范曄說他在《後漢書·逸民傳》中寫到的逸民,也“同夫作者”,即同是孔子所謂“作者”,表明元嘉九年撰成《後漢書》的范曄與元嘉四年寫下a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逸民傳》,第10冊,第2755頁。b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卷八一另設〈獨行傳〉,以記錄“蹈義陵險,死生等節。雖事非通圓,良其風軌有足懷者”。據〈獨行傳·序〉(第9冊,第2665頁)說,獨行之人,當是孔子所謂“狂狷”即“失於周全之道,而取諸偏至之端者”,漢代這樣的人很多,“中世偏行一介之夫,能成名立方者,蓋亦眾也”,他們與逸民的最大不同,就是“或志剛金石”,“或意嚴冬霜”,絕不通融。c (魏)嵇康〈與山巨源絕交書〉曰:“故堯舜之君世,許由之巖棲,子房之佐漢,接輿之行歌,其揆一也。仰瞻數君,可謂能遂其志者也。故君子百行,殊塗而同致,循性而動,各附所安,故有處朝廷而不出,入山林而不反之論”。載《六臣注文選》卷四三,第801頁上欄。d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逸民傳》,第10冊,第2756—2757頁。e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逸民·嚴光傳》,第10冊,第2763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70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陶徵士誄》的顏延之,他們的隱逸觀念高度一致,都是從春秋時代繼承下來的。在春秋時代的孔子看來,當政治黑暗時,與當權者合作是一種恥辱,“邦有道,穀;邦無道,穀,恥也”a,這已成為民意,是一種政治常識,所以,“齊景公有馬千駟,死之日,民無德而稱焉。伯夷、叔齊餓於首陽之下,民到于今稱之”b,就是因為在伯夷、叔齊這樣的逸民身上,有一種不為當權者屈服的政治品德。而有這種政治品德的人,自然也應該得到有心實施清明政治的當權者的尊重,就像周滅商以後,幫助被滅絕的小國及諸侯復興,並任用逃亡的人,於是得到人們擁護:“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c舉逸民,因而也成為清明政治下的一種寬鬆舉措。由於逸民是一種良好政治品德的象徵,任用逸民是為德政、善政,按照這個邏輯推演,當政風優良時,就應該世無逸民,所以荀子說:當堯為天子時,“天下無隱士,無遺善”d。這就是春秋戰國時期的隱逸。隱逸,根本上是一種政治文化,逸民代表的是對惡政的抵抗e。當政治黑暗時,有政治道德的士人選擇去做逸民,而當黎明到來,這些逸民便將被納入新的政治體制。正是在這一政治理念及政治邏輯下面,首先,隱士的生活,被視為有德,可是也相當艱苦,如漢代淮南小山在《招隱士》中所描述,隱士居住的地方,是在“桂樹叢生兮山之幽”,那裡人跡罕至,只見“谿谷嶄巖兮水曾波”與“春草生兮萋萋”“蟪蛄鳴兮啾啾”,還有“猨狖群嘯兮虎豹嗥”,並與“白鹿麏麚”“麋鹿熊羆”相伴,因此,作者呼籲“王孫兮歸來,山中兮不可以久留”f。在西晉左思寫的《招隱士》中,也是說隱士是住在荒林間的山洞里,“荒塗橫古今”“巖穴無結構”g。據陸雲的《逸民賦·序》說,做逸民,是要以犧牲人世間富貴為代價的,“富與貴,人之所欲也,而古之逸民,或輕天下、細萬物,而欲專一丘之歡、擅一壑之美,豈不以身聖於宇宙,而貴恬於紛華者哉?”h陸機《招隱詩》也說得很直率:“富貴苟難圖,稅馬從所欲。”i其次,舉逸民、招隱士,都被視為一種好的政治舉措。歷史上,如漢宣帝時,蜀郡何武為揚州刺史,就說:“刺史古之方伯,上所委任,一州表率也,職在進善退惡。吏治行有茂異,民有隱逸,乃當召見,不可有所私問。”j這是將隱逸者與能幹的吏看得一樣重要。鴻嘉二年(前19)三月,漢成帝詔令“舉敦厚有行義能直言者”,也稱“古之選賢,傅納以言,明試以功,故官無廢事,下無逸民,教化流行,風雨和時,百穀用成,眾庶樂業,咸以康寧”k,將“下無逸民”,當作是善政的一個指標。至魏明帝青龍年間,高堂隆上疏請“正本”,還說是應該“崇禮樂”“尊儒士,舉逸民”,如此才能“揖讓而治”l。a 《論語·憲問》,(宋)朱熹撰:《四書集注·論語集注》,第149頁。b 《論語·季氏》,(宋)朱熹撰:《四書集注·論語集注》,第174頁。c 《論語·堯曰》,(宋)朱熹撰:《四書集注·論語集注》,第195頁。d 《荀子·正論》曰:“世俗之為說者曰:‘堯舜擅讓。’是不然。天子者,埶位至尊,無敵於天下,夫有誰與讓矣?道德純備,智惠甚明,南面而聽天下,生民之屬莫不振動從服以化順之,天下無隱士,無遺善,同焉者是也,異焉者是也,夫有惡擅天下矣?”引自(清)王先謙撰:《荀子集解》,沈嘯寰、王星賢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第331頁。e 過去學者如王瑤在〈論希企隱逸之風〉(王瑤:《中古文學史論》,上海: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1956年初版;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重版,第141—157頁)、小林昇在〈朝隱の說について——隱逸思想の一問題〉(小林昇:《中國、日本歷史觀隱逸思想》,東京:早稻田大學出版社,1983年,第253—272頁)的文章中,主要討論的都是作為思想的隱逸,分析其中的儒、道以及玄學成分,而未曾注意到作為政治文化的隱逸,既是一種政治觀念,也是一種政治實踐。f (漢)淮南小山《招隱士》,載(宋)洪興祖撰:《楚辭補注》卷十二,白化文等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231—234頁。g (晉)左思〈招隱士〉,載《六臣注文選》卷二二,第403頁上欄。h (晉)陸雲〈逸民賦〉,載《陸士龍文集》卷一,國家圖書館藏宋慶元六年華亭縣學刊本,第1頁。i (晉)陸機〈招隱詩〉,載《六臣注文選》卷二二,第404頁上欄。j (漢)班固:《漢書》卷八六〈何武傳〉,第11冊,第3484頁。k (漢)班固:《漢書》卷十〈成帝紀〉,第1冊,第317頁。l (晉)陳壽《三國志》卷二五〈魏書·高堂隆傳〉,第3冊,第712頁。
  • 戴燕:作為一種政治文化的隱逸——再論陶淵明71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這當然也就帶來了將逸民視為善政之點綴的一種政治生態。三國魏時,嵇康拒絕山濤的舉薦,稱“處朝廷而不出”與“入山林而不反”這樣不同的選擇,是基於不同人性,都應給予尊重,“故君子百行,殊塗同致,循性而動,各附所安”,就像過去“禹不逼伯成子高,全其節也;仲尼不假蓋於子夏,護其短也”,當今也有如“諸葛孔明不偪元直以入蜀,華子魚不強幼安以卿相”,這才是互相理解、互相成全,“此可謂能相終始,真相知也”a。皇甫謐在西晉初年,也是用這套理論拒絕晉武帝的徵召,稱“朝貴致功之臣,野美全志之士”,“進者享天祿,處者安丘陵⋯⋯二物俱靈,是謂大同;彼此無怨,是謂至通”。而依照嵇康、皇甫謐的說法,逸民的存在,本身就是開明政治的一個象徵,即皇甫謐所說“一明一昧,得道之概;一弛一張,合禮之方;一浮一沈,兼得其真”b,又如王康琚說:“昔在太平時,亦有巢居子。今雖盛明世,能無中林士?”c逸民的價值,不但在於他能反抗黑暗政治,還在於他能配合開明政治,所以,“自古帝王莫不崇尚其道。雖唐堯不屈巢、許,周武不降夷、齊,以漢高肆慢而長揖黃、綺,光武按法而折意嚴、周,自茲以來,世有人矣”d。陶淵明生活的時代,“晉道彌昏”。晉安帝隆安二年(398)七月,廣州刺史桓玄“借運乘時”,與荊州刺史殷仲堪等發動“革命”,十月盟於尋陽。翌年,桓玄打敗殷仲堪,為荊州刺史,復領江州刺史,“籍父(桓溫)叔(桓衝)之資,據有全楚,割晉國三分之二”。元興元年(402)攻入建康,為太尉,“總百揆”,二年(403)正月為大將軍,十二月“奉皇帝璽禪位於己”,改元永始,遷安帝、恭帝至尋陽,但翌年三月即為劉裕所征討,南逃,五月死於江陵(今湖北荊州市)e。在這個過程中,為“奪取璽”, 桓玄做過不少宣傳,包括幾個月前“陰撰九錫文及冊命”,封楚王,元興二年十月還稱錢塘臨平湖開、江州甘露降,“為己受命之符”,也包括“以歷代咸有肥遁之士,而己世獨無,乃徵皇甫謐六世孫希之為著作,並給其資用,皆令讓而不受,號曰高士,時人名為‘充隱’”f。皇甫謐是魏晉間有名的高士,著有《高士傳》《逸士傳》,拒絕出仕,晉武帝咸寧(275—280)初召他做著作郎,他也不接受。他兒子方回“遵父操”,在荊州閉門閑居,耕而後食,亦曾為荊州刺史陶侃所敬重g。桓玄此時抬出皇甫希,“給其資用,使隱居山林”,再徵為著作郎,當然是要讓人聯想到一百多年前“典午運開,旁求隱逸”的晉武帝時代h,為他自己的篡位尋求合法性。而他這一舉措,說明在東晉末年,隱士仍然是一個相當重要的政治符號。劉裕雖然視桓玄為王莽、董卓一類人物i,元興三年(404)攻入石頭城,迫使桓玄攜安帝南逃,但是在政治觀念上面,卻與桓玄如出一轍。元熙二年(420),他接受晉恭帝禪讓,“一如唐虞、漢魏故事”j,永初(420—422)中,也徵廬山隱士周續之到京師。周續之少年時從豫章太守范寧受業,通《五經》,讀《老》《易》,後入廬山師從釋慧遠,“終身不娶妻,布衣蔬食”,“常以嵇康《高士傳》得出處之美,因為之注”,與隱居廬山的彭a (魏)嵇康〈與山巨源絕交書〉,載《六臣注文選》卷四三,第801上欄、803上欄。b (晉)皇甫謐〈勸釋論〉,載(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五一〈皇甫謐傳〉,第5冊,第1411—1414頁。c (晉)王康琚:〈反招隱詩〉,《六臣注文選》卷二二,第404頁下欄。d (唐)姚思廉:《梁書》卷五一〈處士傳序〉,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3冊,第732頁。e (梁)沈約:《宋書》卷一〈武帝紀上〉,第1冊,第3—8頁;《宋書》卷三〈武帝紀〉“史臣曰”,第1冊,第60—61頁;(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十〈安帝紀〉,第1冊,第250—257頁;(宋)司馬光編著:《资治通鑑》卷一一二,晉安帝元興元年正月丁卯,北京:中華書局點校本,1982年,第8冊,第3538頁。f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九九〈桓玄傳〉,第8冊,第2593—2594頁;(宋)司馬光編著:《資治通鑑》,晉安帝元興二年九月、十月,第8冊,第3552、3554頁。g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皇甫謐傳》,第5冊,第1418頁。h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九四〈隱逸傳〉,第8冊,第2425頁。i (梁)沈約:《宋書》卷一〈武帝紀上〉(第1冊,第3頁)載晉安帝元興三年(404)眾推高祖為盟主,移檄京邑曰:“夏侯之罹浞、豷,有漢之遭莽、卓,方之於玄,未足為喻。”j (梁)沈約:《宋書》卷二〈武帝紀中〉(第1冊,第48頁)載元熙二年六月晉帝詔。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72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城劉遺民及陶淵明並稱“尋陽三隱”。義熙五年(409)四月,劉裕北討鮮卑南燕王時,世子劉義符即曾邀周續之入住安樂寺,講《禮》月餘。義熙七年(411)二月,劉裕進太尉、中書監,江州刺史劉柳便以“渭濱佐周,聖德廣運;商洛匡漢,英業乃昌”,“宜紆高世之逸”,向劉裕推薦“雁門處士周續之”,稱他“性之所遣,榮華與飢寒俱落,情之所慕,巌澤與琴書共遠”,因而劉裕辟周續之為太尉掾,但周續之不就。義熙十四年(418)正月,劉裕北伐還彭城,解嚴息甲,六月受相國宋公九錫之命,以周續之“心無偏吝,真高士也”,厚禮相迎,周續之不久仍南還。元熙二年(420)六月劉裕即帝位,改元永初,在永初三年(422)三月病倒、五月死前的兩年間,“復召之,乃盡室俱下。上為開館東郭外,招集生徒”a。當時,宋武帝劉裕親臨周續之館,命在座的太子舍人顏延之就《禮記》中的“慠不可長”“與我九齡”“射於矍圃”三義,向周續之提問。周續之向來“辨析精奧,稱為該通”,而顏延之辭鋒亦不在周續之下,“每折以簡要”。這次,顏延之大出風頭,“既連挫續之,上又使還自敷釋,言約理暢,莫不稱善”,於是徙尚書儀曹郎、太子中舍人,但周續之卻因素患風痹,不復堪講,移病鍾山,宋武帝死後第二年就去世了b。陶淵明以及范泰、謝靈運、顏延之都耳聞目睹過桓玄徵皇甫玄之為著作郎的事,有學者考證陶淵明隆安三年(399)曾為桓玄幕僚c。而顏延之也親歷了宋武帝徵周續之的過程,當他在《陶徵士誄》中寫到“有詔徵著作郎”,陶淵明卻“稱疾不到”時,他自然很清楚這一徵召與拒絕的份量。儘管這裡沒有寫下徵召的日期,但從《宋書·隱逸·陶潛傳》記為晉安帝“義熙末,徵著作佐郎”來看,應該就是在桓玄徵皇甫希之後,隱士的價值,恰好處在被發掘利用的時期。著作郎、著作佐郎都是負責撰寫國史的六、七品官,都要求有才學也有名望的人來承擔,陶淵明之被聘為著作郎,證明他在晉宋之間,與桓玄聘皇甫希之一樣,確是被視為有高尚品格的“幽居”者,是以這樣的政治身份存在。而從宋武帝永初中徵周續之來看,入宋以後,隱士的價值依然很高。不僅顏延之為陶淵明作誄,強調他是“今之作者”,即使是對顏延之“負其才辭,不為之下”相當嫉恨的傅亮d,在《演慎》中,也說像嵇康那樣“抗心希古,絕羈獨放,五難之根既拔,立生之道無累,人患殆乎盡矣”,仍免不了被鍾會、呂安揭發,因“肆言於禹、湯”而性命不保,可見君子想要避開政治陷阱,只剩下“振褐高棲,揭竿獨往”或者“保約違豐,安於卑位”,即隱逸和馴服兩條路。因此,他也曾作詩自省道:“知止道攸貴,懷祿義所尤。四牡倦長路,君轡可以收。張、邴結晨軌,疎、董頓夕輈。東隅誠已謝,西景逝不留。性命安可圖,懷此作前修。”詩中用張良、邴漢和疏廣、董仲舒的典故,表示他也有退隱之心e。而在臨川王劉義慶所撰《世說新語》裡,更是設置有〈栖逸〉一門,記錄阮籍、嵇康以下的魏晉間隱士f。直到宋明帝泰始五年(469)下詔稱“夫箕、潁之操,振古所貴,沖素之風,哲王攸重”,要求各部門“精加搜括”那些以“貞栖隱約,息事衡樊,鑿坏遺榮,負釣辭聘,志恬江湖,行高塵俗”而聞名於世的人,“以時授爵”g,都還是以隱逸為一種高尚的政治品德,是在這樣的一個時代潮流中。ha (梁)沈約《宋書·隱逸·周續之傳》,第8冊,第2280—2281頁。b (梁)沈約:《宋書·武帝紀下》第1冊,第1冊,第58—59頁;《宋書·隱逸·周續之傳》,第8冊,第10冊,第2281頁;《宋書·顏延之傳》,第7冊,第1892頁。c 參見逯欽立〈陶淵明事迹詩文繫年〉,載逯欽立校注:《陶淵明集》,第268頁。d (梁)沈約:《宋書·顏延之傳》,第7冊,第1892頁。e (梁)沈約:《宋書》卷四三〈傅亮傳〉,第5冊,第1341頁。f (南朝宋)劉義慶撰:《世說新語》卷下〈棲逸〉第十八,北京:中華書局,據日本尊經閣所藏宋刻影印,1962年,第3冊。g (梁)沈約:《宋書》卷八〈明帝紀〉,第1冊,第165頁。h 王瑤曾分析認為,自三國兩晉到范曄寫《後漢書·逸民傳》,之所以有崇拜隱逸的風氣,是由於隱士本來就是對現實不滿的一些人,不過隱逸思想在魏晉詩文中的大量出現,除了社會動蕩不安,還有以莊子為核心的道家思想抬頭以及受老莊玄學和佛教影響,以之為心神超然的高尚人生的緣故(王瑤:〈論希企隱逸之風〉)。而逯欽立在《關於陶淵明》中則指出,“封建皇朝需要官吏,也需要隱士。因而做官當隱士成為封建士大夫的雙重特權”,“這在陶淵明時代也是一樣”,“陶淵明去當隱士,不好說是‘充隱’,但究竟和一般地主階級隱士沒有什麼本質差異”(逯欽立校注:《陶淵明集》,第222頁)。這是在過去影響很大的兩種看法。
  • 戴燕:作為一種政治文化的隱逸——再論陶淵明73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五然而,到了陶淵明死後一個甲子的齊永明年間a。沈約將陶淵明、周續之、王弘之、顏延之、謝靈運以及范泰、范曄父子一並寫進《宋書》,其中,陶淵明、周續之、王弘之寫入〈隱逸傳〉時,他的“隱逸”的觀念,卻發生了變化。據沈約在《宋書·隱逸傳序》中說:《易》曰:“天地閉,賢人隱。”又曰“遁世無悶。”又曰“高尚其事。”又曰“幽人貞吉。”《論語》“作者七人”,表以逸民之稱,又曰:“子路遇荷蓧丈人,孔子曰隱者也”,又曰:“賢者避地,其次避言。”又曰:“虞仲、夷逸,隱居放言。”品目參差,稱謂非一,請試言之。b 《宋書·隱逸傳序》的這個開頭,引《易》和《論語》,與范曄《後漢書·逸民傳序》的引《易》、顏延之《陶徵士誄序》的引孔子“作者”說頗相似,都是引經據典,說明隱逸由來已久,並且有深刻的理論依據。但是在接下來“試言之”的部分,沈約就表現出他對“隱逸”有不同理解。他說:夫隱之為言,迹不外見、道不可知之謂也。若夫千載寂寥,聖人不出,則大賢自晦,降夷凡品,止於全身遠害,非必穴處巖棲,雖藏往得二,鄰亞宗極,而舉世莫窺,萬物不覩。若此人者,豈肯洗耳潁濱,曒曒然顯出俗之志乎?遯世避世,即賢人也,夫何適非世,而有避世之因,故知義惟晦道,非曰藏身。至於巢父之名,即是見稱之號,號曰裘公,由有可傳之迹,此蓋荷蓧之隱,而非賢人之隱也。賢人之隱,義深於自晦,荷蓧之隱,事止於違人。論迹既殊,原心亦異也。身與運閉,無可知之情;雞黍宿賓,示高世之美。運閉故隱,為隱之跡不見;違人故隱,用致隱者之目。身隱故稱隱者,道隱故曰賢人。c 從“隱”這個字的解析入手,沈約指出隱有道隱、身隱之別,當政治晦暗時代,賢人為了免遭殺戮,不願暴露真實意見,將異端思想埋藏在心底,這叫“晦道”,是道隱,而高調表現生活態度與眾不同的巢父、荷蓧丈人等,不過是“藏身”,是身隱d。道隱者與身隱者的出發點也很不同,選擇道隱的人,是看到這個世界黑暗無邊卻又無可奈何,於是沈默,他們是有思想的人,是“賢人”,而選擇去過隱逸生活的人,不過是為“隱”而隱,只能稱之為“隱者”。在區分了道隱、身隱之後,沈約承認身隱者也有其存在價值,這些“獨往”之人,畢竟能以其特立獨行的姿態,激蕩不良的社會風氣:或曰:“隱者之異乎隱,既聞其說,賢者之同於賢,未知所異?”應之曰:“隱身之於晦道,名同而義殊,賢人之於賢者,事窮於亞聖,以此為言,如或可辨。若乃高尚之與作者,三避之與幽人,及逸民隱居,皆獨往之稱,雖復漢陰之事不傳,河上之名不顯,莫不激貪厲俗,秉自異之姿,猶負揭日月,鳴建鼓而趨也。” e只是在承認有必要記錄和宣傳身隱者的同時,沈約還是強調,寫隱逸傳的人心中一定要對道隱與身隱有所區分,哪怕能夠記錄的只是身隱者,也要相信世上確實存在有高於身隱者的道隱者也即賢人。後來,蕭子顯寫《南齊書·高逸傳》,也是接受了沈約的這一觀念,認為在逸民中,既有“道義內足,希微兩亡,藏景窮巖,蔽名愚谷,解桎梏於仁義,永形神於天壤”而別於“名a (梁)沈約:《宋書》卷一百〈自序〉(第8冊,第2466頁)謂齊武帝永明五年(487)春“被敕撰《宋書》。六年(488)二月畢功,表上之”。b (梁)沈約:《宋書》卷九三《隱逸傳》,第8冊,第2275頁。c (梁)沈約:《宋書·隱逸傳》,第8冊,第2275—2276頁。d 參見(日)吉川忠夫:《沈約研究》,載吉川忠夫:《六朝精神研究》,177頁。e (梁)沈約:《宋書·隱逸傳》,第8冊,第2276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74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教之外”者,也有“揭獨往之高節,重去就之虛名,激競違貪,與世為異”者a。沈約最後批評袁淑的《真隱傳》沒有掌握好這個分寸,而他自己則是秉持這一隱逸觀,“虛置賢隱之位”,來寫《宋書·隱逸傳》的:陳郡袁淑集古來無名高士,以為《真隱傳》,格以斯談,去真遠矣。賢人在世,事不可誣,今為《隱逸篇》,虛置賢隱之位,其餘夷心俗表者,蓋逸而非隱云。b因為設置了一個高高在上、“跡不外見、道不可知”的道隱,沈約說他在《宋書·隱逸傳》中寫到的晉宋間人,如陶淵明、周續之、王弘之等,便都等而下之,成了身隱者,而非有思想的賢人。這樣的陶淵明,自然就從一個“今之作者”即具有政治抗爭性的傳統隱士,變成了只不過是以“出俗”“違人”的生活態度“用致隱目”的隱者。這是一個新的陶淵明,是作為“有晉徵士尋陽陶淵明,南岳之幽居者”的陶淵明,其政治性和思想價值被低估的開始。特別是沈約在《宋書·隱逸傳》的“史臣曰”中說:夫獨往之人,皆稟偏介之性,不能摧志屈道,借譽期通。若使值見信之主,逢時來之運,豈其放情江海,取逸丘樊,蓋不得已而然故也。且巖壑閑遠,水石清華,雖復崇門八襲,高城萬雉,莫不蓄壤開泉,髣髴林澤。故知松山桂渚,非止素玩,碧澗清潭,翻成麗矚。挂冠東都,夫何難之有哉?這裡說見諸《隱逸傳》而“獨往”的隱者,只是沒有遇到信用他們的君主,如果能為君主賞識,哪裡用去往江海山嶽,以博隱逸之名?更何況他們的隱逸生活,也早已不像淮南小山《招隱士》中描寫的那麼艱苦,又或像西晉張協《雜詩》所說“取志於凌子,比足黔婁生”,需要有“君子守固窮”的決心c。隱逸並非與富貴絕緣,也不再是與朝廷對立的政治姿態,甚至作為隱士生活標配的“巖壑閑遠,水石清華”,都被“崇門八襲、高城萬雉”的冠冕縉紳接受,這些享受著高官厚祿的大城市裡的人,“莫不蓄壤開泉,髣髴林澤”,將此奉為時尚,使它變成了一種流行文化,所謂“挂冠東都”,根本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挂冠東都”,典出《後漢書·逸民·逢萌傳》,本來指的是逢萌出於對王莽的失望,不顧生命之危,憤而離開政治中心d。沈約用這個典,說的就是現在這麼做,已毫不困難,也毫無危險,因為松山碧澗都成了人們想往之地。用後來為陶淵明編集的蕭統的話說,連堯和子晉都有隱逸之心:“唐堯四海之主,而有汾陽之心;子晉天下之儲,而有洛濱之志。輕之若脫屣,視之若鴻毛,而況於他乎!”e 由於隱逸觀念的這一變化f,出現在《宋書·隱逸傳》里的戴顒、宗炳、周續之、陶潛等十六名隱者,也大多是“性好山水”,而不再像《後漢書·逸民傳》裡寫到的東漢逸民,往往是因“邪㜸當朝”,才“抗憤而不顧”“絕塵不反”g,就是在陶淵明身上,也不再看到像顏延之所說“父老堯舜,錙銖周漢”那樣的傳統逸民精神h。沈約是盡可能地淡化隱與仕、山林與朝廷a (梁)蕭子顯撰《南齊書》卷五四〈高逸傳序〉,第2冊,第925—926頁。b (梁)沈約:《宋書·隱逸傳》,第8冊,第2276頁c (晉)張協:《雜詩》之十,載《六臣注文選》卷二九,第559頁上欄。d (梁)范曄:《後漢書·逸民·逄萌傳》(第10冊,第2759—2760頁)記北海都昌逢萌“家貧,給事縣為亭長。時尉行過亭,萌候迎拜謁,既而擲楯歎曰:‘大丈夫安能為人役哉!’遂去之長安學,通《春秋經》。時王莽殺其子宇,萌謂友人曰:‘三綱絕矣!不去,禍將及人。’即解冠挂東都城門”,“浮海,客於遼東”,“首戴瓦盎,哭於市曰:‘新乎新乎!’因遂潛藏”,光武即位後仍在勞山避世,連徵不起。e (梁)蕭統:《陶淵明集序》,見逯欽立校注:《陶淵明集》,第10頁。f 王瑤在《論希企隱逸之風》中說魏晉人“在詩中所表現的隱逸的希求,也有一個時代的差別。慢慢地把隱逸的憂患背景取消了,單純地成了對隱逸生活的逍遙超然的欣羨”(王瑤:《中古文學史論》,第156頁)。這個結論很對,只是沒有注意到這種轉變,實際發生在齊梁,而非晉宋之間。g (梁)范曄:《後漢書·逸民傳序》,第10冊,第2757頁。h 參見(梁)沈約所作《郊居賦》,載(唐)姚思廉:《梁書》卷十三〈沈約傳〉,第1冊,第236—242頁。沈約說他也有過歸隱的念頭,“跡平生之耿介,實有心於獨往。思幽人而軫念,望東皋而長想”,故立宅東田,“傍窮野,抵荒郊,編霜菼,葺寒茅”,並希望“以斯終老,於焉消日”,只是想到一旦這樣下去,“惟以天地之恩不報,書事之官靡述,徒重於高門之地,不載於良史之筆”,便感慚愧,“長太息其何言,羌愧心之非一”。(日)吉川忠夫〈沈約研究〉(吉川忠夫:《六朝精神史研究》,第176—178頁)認為,據此可以解釋沈約為什麼要區分道隱和身隱,因為隱是由心境決定的,他才能一邊享受朝廷之祿,一邊做獨往者。
  • 戴燕:作為一種政治文化的隱逸——再論陶淵明75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的對立,用陶淵明的《五柳先生傳》《歸去來》《與子書》《命子詩》等四篇詩文與幾則相關的趣聞——除了說“我不能為五斗米折腰向鄉里小人”,即日辭去彭澤令之外,其餘四則都涉及酒:一是江州刺史王弘每送酒來,陶淵明“即便就酌,醉而後歸”,二是顏延之留下二萬錢,被他“悉送酒家,稍就取酒”,三是酒後輒撫弄無弦琴以“寄其意”,四是有客來便請飲酒,又往往是自己先醉,說“我醉欲眠,卿可去”——構成了一個“真率”“有高趣”的陶淵明。這個陶淵明既沒有政治關懷,也不為貧病困擾,按照沈約的說法,就是本無政治潔癖,只因改朝換代,不認同新朝,才不肯出來做官:“潛弱年薄宦,不潔去就之跡,自以曾祖晉世宰輔,恥復屈身後代,自高祖王業漸隆,不肯復仕。”a要說何以有這種隱逸觀念以及對歷史上隱士評價的變化,應當指出的是,這與沈約關於周漢至於晉宋歷史的認識,尤其是對這一時期政治制度之轉變的認識有關。在沈約看來,在周以來的政治傳統裡面,原本只有君子、小人之分,區分的唯一標準是“道”,“蹈道則為君子,違之則為小人”,因此,周、漢王朝在選拔人才、任用官員方面,都秉持“明揚幽仄,唯才是與”的原則,並不論“公侯之世,鼎食之資”。這一政治傳統,一直延續到魏“權立九品”,仍然是“論人才優劣,非為世族高卑”,要到晉以後,才變化為“憑藉世資”,籠統地說,就是“周、漢之道,以智役愚,臺隸參差,用成等級;魏晉以來,以貴役賤,士庶之科,較然有辨”b。由於周、漢王朝都採取“以智役愚”的政策,並且在制度上保證“選賢於野”c,所以,才出現了像在漢代,“素無王公卿士之貴,非有積譽取信之資”的戍卒婁敬、老賤馮唐,就能“以一言合旨,仰感萬乘”,並由此感動“山壑草萊之人,布衣韋帶之士,莫不踵闕縣書,煙霏霧集”,萬眾一心,“自漢至魏,此風未爽”,而這也正是王朝永固的基礎。但如周、漢王朝所獲得這樣廣泛的政治認同,到晉以後便消失殆盡,由於九品中正制實施過程中逐漸產生的“州都郡正,以才品人,而舉世人才,升降蓋寡”等問題,最終導致了在選拔任用人才時,“徒以憑藉世資,用相陵駕”的結果d,也即“以貴役賤”,而不再“唯才是舉”,於是,“浮偽成俗,人懷獨善,仕貴遺務”,也就是人人都只顧自己,人浮於事,弄虛作假。儘管宋武帝“思反前失”,可是,因為他並沒有建立起獎勵人才的新制度,“闢聰之路未啓,采言之制不弘”,身處邊緣或底層而有見識的人,依然不肯出來講真話、擔責任,“至於賤隸卑臣,義合朝算,徒以事非己出,知允莫從”e。“昔之開之若彼,今之塞之若此,非為徐樂、嚴安偏富漢世,東方、主父獨闕宋時,蓋由用與不用也”f。在沈約看來,陶淵明、周續之、王弘之等晉宋間的隱逸之士,正是不為所用,“不得已而然故也”的一批人。[責任編輯:馬慶洲]a 參見拙文〈我的文學課·陶淵明〉,《書城》,上海:書城雜誌有限公司,2022年2月,第18—20頁。b (梁)沈約:《宋書》卷九四〈恩倖傳序〉,第8冊,第2301—2302頁。c (梁)沈約《宋書》卷五五〈臧燾徐廣傅隆〉“史臣曰”,第5冊,第1552頁。d (梁)沈約《宋書·恩倖傳序》,第8冊,第2301—2302頁。e (梁)沈約:《宋書》卷八二〈周朗沈懷文傳〉“史臣曰”,第7冊,第2106頁。f (梁)沈約:《宋書》卷八二〈周朗沈懷文傳〉“史臣曰”,第7冊,第2106頁。
  • 76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SOUTH CHINA QUARTERLY: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MACAU Vol.15, No.1 (Feb 2025) Studies of Literaturein ChineseTraces of Grammatisation: Re-examining the Origins of the Literary Revolution in Hu Shi’s ManuscriptsQianke ZHANGAbstract: By tracing the manuscripts of Hu Shi’s diary between 1915 and 1917 and his contemporaneous writings in both Chinese and English, this paper identifies grammatisation as the central issue of Hu Shi’s “literary revolution” project. It then theorises on this concept by combining the relevant historical evidence and philosophical discussions. A careful reading of Hu Shi’s diary manuscripts reveals that the punctuation marks in the manuscripts were not generated together with the main text but were added later during self-reading; this should be regarded as a kind of quandian (circling) practice. An embarrassing continuity thus emerged between Hu Shi and “Mr Wang Jingxuan”. However, the criterion of circling was switched to grammar systems imported from the West. Examination of the formation of Hu Shi’s ideas also reveals that the grammatisation of Chinese writing was the core concern of Hu Shi’s “literary revolution”, which transcended the apparent opposition between wenyan and baihua. After 1917, the interval between the main text and punctuation in these manuscripts basically disappeared, indicating that Hu Shi had completed his training on grammatisation. However, through the myth of transparency, the subsequent discourses of the Literary Revolution concealed the externality of grammar and the training process to internalise grammar. By placing Hu Shi’s ideas in the historical scene of late Qing educational reforms, the comparative view of the history of European languages and the theoretical dimension of philosophy of technology, the approach of the Literary Revolution is relevant to Bernard Stiegler’s concept of grammatisation, which provides an inspiration for re-examining the Literary Revolu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echno-linguistics.Keywords: Hu Shi, Literary Revolution, technology, grammatisationAuthor: Qianke ZHANG received his PhD from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NU) in 2022. He is currently a lecturer in the 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Faculty of Arts and Sciences, BNU. He is mainly engaged in research on literary theory and Chinese literature in the 20th century. His research interests include the intellectual history of language and the cultural history of writing in the late Qing and early Republican periods.
  • 77漢語文學研究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第十五卷第一期 (2025年2月)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文法化的痕跡:從胡適手稿重審文學革命的起源a張千可[摘 要] 本文通過分析胡適留學日記手稿及其同期的中英文著述,指出“文法化”在胡適的文學革命思路中具有核心地位,同時結合相關歷史考證與哲學討論,對這一概念予以理論化。仔細辦讀胡適1915—1917年間的日記手稿,即可發現這一時期胡適手稿中的“標點”並非與正文共同生成,而是事後通過自我審讀標註上去的,因而具有傳統“圈點”的性質。胡適與“王敬軒先生”之間,因而顯示出隱秘的連續性;但在胡適這裡,圈點所依據的標準被明確為西來的“文法”規則。對胡適文學革命思路形成的追溯亦揭示出,推動中文書寫的文法化,正是文學革命計劃一以貫之的核心關切,超越了文言、白話的表層對立。1917年之後,胡適手稿中標點和正文的時間間距基本消失,這標誌著文法化在胡適這裡的完成。但後來的文學革命話語,卻以白話透明性的神話,遮蔽了文法的外在性,以及將其內化的訓練過程。通過把胡適的思路依次置入清末文教改革的歷史現場、歐洲語文狀況的比較視野和晚近技術哲學的理論維度中,文學革命的“文法化”进路與貝爾納•斯蒂格勒的“文法化”概念呈現出一定相關性,這為從語文技術學角度重審文學革命提供了啟示。[關鍵詞] 胡適 文學革命 技術 文法化[作者簡介] 張千可,1995年2月生,北京師範大學文學博士(2022),現為北京師範大學文理學院中文系講師。主要從事文學理論、20世紀中國文學研究。研究興趣為晚清民初的語言思想與書寫文化史。a 本文係教育部重大專項項目“西方理論話語的衝擊與新時期以來中國當代文論的建構”(項目編號:2024JZDZ047)的階段性成果。感謝外審專家對本文提出的寶貴修改意見。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78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一、胡適之評點胡適之1918年錢玄同和劉半農在《新青年》上“唱雙簧”的故事,早已是為人所熟知的現代文學史上的掌故。近年來多有論者指出,雙簧戲很大程度上是在媒介維度上運作的。《新青年》的編者通過使用小號字並施加濃圈密點,在排版上刻意降低了“王敬軒”來稿的清晰度,而劉半農的回應則以新式“標點符號”點斷,用疏朗宏闊的大字刊出。兩種印刷介面在視覺上的直觀差別,為“文言”與“白話”、乃至“新”與“舊”的優劣之分提供了感性證據a。不過,雙簧歸根到底是一種通過模仿來進行隱藏的藝術:台前表演的自足性不過是一種假像,它掩蓋了不同演員之間相互模仿的痕跡。除了錢玄同和劉半農自導自演的事實之外,雙簧戲還隱藏了什麼關鍵資訊,它又是基於何種模仿技藝?《新青年》的編者對“王敬軒先生”最巧妙的指控之一是,“圈點悉依原信”:仿佛那些濃圈密點是“王敬軒”自己添加的,手稿寄到編輯部的時候它們就在那裡。在宋代以來的讀寫文化中,以某種符號給文本施加點斷,既是讀寫能力訓練的必由之路,在各種“讀書法”中得到了詳盡的規定,也是一種常見的批評形式;前者體現為讀者對既有文本的“圈點抹截”,而後者則進一步被固定到雕版印刷的書頁上,成為書籍的內在組成部分b。無論如何,圈點一般來說並非作者的職務,古人的手跡也鮮少進行點斷c。除了描繪這一“文學形象”的自戀、守舊與無禮之外,《新青年》的編者揪住圈點大作文章,亦在暗示“王敬軒”與桐城派、進而與科舉的關係。在清代,自帶圈點的出版物除了白話小說,最常見的便是八股程墨。論者指出,有清一代對圈點的使用趨於克制,由於“從理學到樸學”的風氣移易,以及圈點與科場時文過於密切的聯繫,精英學者往往持貶斥圈點的態度,以至於一代桐城文宗姚鼐,晚年也對自己出版《古文辭類篹》時刊出圈點後悔不已d。這種態度亦為《新青年》的編者所繼承,正如陳獨秀在〈文學革命論〉中所作斷語,“所謂桐城派者,八家與八股之混合體也”e。暫且不論陳獨秀、劉半農與桐城派的潛在聯繫,文學革命的核心主將胡適和“王敬軒先生”的關係或許更值得關注。本文將從閱讀胡適的日記手稿開始,揭示出“圈點悉依原信”,不妨對《新青年》同人原樣奉還。眾所周知,胡適文學革命計畫的重要一環,是標點符號的規範化使用。在1916年1月發表於《科學》上的〈論句讀及文字符号〉中,胡適以西文標點體系為參照,規定了十一種“文字符号”的用法,1920年提交教育部的〈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正是以此為藍本。不過,標點(punctuation)與圈點尚不能混為一談。如前所述,圈點本質上屬於閱讀過程,它是針對“別人的文章”施加的外在之物。相形之下,提供正確的標點則是作者的責任,標點成為“自己的文章”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在圈點與被圈點的文本之間有著時間上的延遲,而標點似乎是和文本同時生成的。誠然,後來的一些標點符號來源於漫長的圈點傳統(例如胡適設想的“賞鑒號”正脫胎於舊式的連圈),兩者本非截然對立的關係,但我們仍然可以在基本的存在方式上把握二者a See Michael Gibbs Hill, Lin Shu, Inc. Translation and the Making of Modern Chinese Cultur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3, p.209;陸胤:〈傳統“圈點”與近代新媒介〉,杜曉勤編:《中國古典學》(第四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23年,第397—399頁;袁一丹:〈創造一種新的可讀性——文學革命前後的句讀論及其實踐〉,《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刊》2019年第6期,第76—77頁。b See Yu Li. A History of Reading in Late Imperial China, 1000–1800,Columbus, The Ohio State University, 2003, pp.68-75; 龔宗傑:〈符號與聲音:明代的文章圈點法和閱讀法〉,《文藝研究》2021年第12期,第53—60頁。c 可資參照的是,在6世紀以前,西方的手抄文獻中的各種記號也是由讀者施設。最早的作為文本固有組成部分的標點符號實際上是由抄寫者和校正者引入的,到12世紀,拉丁文文獻的抄工們發展出了一種大致通用的標點系統,即現代標點的前身。See M. B. Parkes, Pause and Effect: An Introduction to the History of Punctuation in the West,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2, pp. 9-49.d 參見陸胤:〈傳統“圈點”與近代新媒介〉,第378—379頁;吳承學:〈《四庫全書》與評點之學〉,《文學評論》2007年第1期,第9—12頁。e 陳獨秀:〈文學革命論〉,《新青年》第2卷第6號,1917年2月1日,第3頁。
  • 張千可:文法化的痕跡:從胡適手稿重審文學革命的起源79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的差異a。那麼,胡適日記手稿中的那些勾稽點畫,到底應該算是“圈點”還是“標點”?從表面上看,胡適使用的標記大多屬於〈論句讀及文字符号〉規定的範圍,應歸入“標點”;但圈點在胡適的手稿中也被大量使用,二者處於錯雜的共存狀態。更何況,最初劃定了胡適對文字符号的想像的,正是是私塾中的“點書”經驗:“試觀往日塾師訓蒙,不能不以硃筆圈讀經籍。”b以不同顏色(特別是紅色)的筆墨對經典文本進行批點斷句,本是“讀書人”普遍掌握的傍身之技。因此,這裡的關鍵毋寧說是“圈點”與“標點”之間的轉化機制。縱觀胡適留學日記手稿,一開始就使用的“文字符号”是括弧和引號,但並無一定規律。括弧經常被用作專案標記,或標明戲劇場景c。徵引英文時,胡適習慣加上引號,中文引用則一般不加。從偶爾的點劃和空格中,我們可以分辨出語氣的自然停頓,但很難說這些對應著胡適後來自覺規範使用的豆號和住號;在涉及詩詞的地方胡适才會使用常見的圈點標記來斷句d。以上用法在古籍印本、中西報刊和時人的手稿中頗為常見e。1914年7月,胡適在日記中第一次為這些符號規定了體例f。在此之後,特別是在《藏暉劄記》的第七、八筆記本(即《手稿本》的第八、九冊、《胡適全集》日記卷九、卷十)中,也就是1915年二月至八月間,胡適對引號和線號的使用日漸整齊。單底線用來標記人名,雙底線則用於地名,中文引用大多也會加上引號。這些標記雖與後來標點符號的用法相合,仍應理解為某種“圈點”實踐。因為這些符號實際上是後來加上的,並未被“納入第一次的書寫過程”g。胡適使用的金屬蘸水筆缺乏穩定的供墨裝置,很快就會隨書寫而缺墨,因此可以從墨色濃淡中見出書寫的節奏。手稿中引號和線號的墨蹟一般較淡且多有飛白,明顯系事後增補。換言之,胡適在寫作時無法立即意識到那些字句屬於“引用”,哪些字眼屬於“專名”,必須轉換到讀者的視角才能將其辨識出來。從第八筆記本開始,手稿中出現了大量朱筆批註的痕跡,不僅涉及文句上的刪改,胡適更是開始大規模地給原本不斷句、不分節的日記文本增添他自己設計的文字符號。(圖1)第九筆記本(即《手稿本》10,《胡適全集》日記卷十一,1915年8月—1915年10月)標誌著文字符号的使用轉入自覺。在第九筆記本的扉頁上,胡適明確列出了文字符号的使用凡例,並宣佈“自此冊為始”h。(圖2)但是,不同墨色的引入實際上讓手稿中漢字與文字符号之間的延遲更加清晰可辨。住號、分號、詫號、問號等符號大多以朱筆標出,線號則是紅黑參半。第九冊末尾出現了藍墨字跡,之後藍墨往往與黑墨交替使用,很可能是用同一支筆蘸著寫——藍墨部分的前幾個字發黑,之後墨色才慢慢轉藍i。(圖3)反觀胡適的朱筆圈點,偶爾亦有類似現象。另一方面,不同顏色字跡的空間排列相對整潔,並未出現大量旁注與夾註。這些都說明胡適的圈點行為與“正文”寫作在時間上不會相隔太久。因此也出現了紅色字跡與黑色文字符号的情況——看上去是胡適在提筆準備寫下一a 此處的論述受到王風的啟發:句讀“是針對已經存在的文章施加的”,“寫作中其實並不隨時句讀,句讀不參與寫作,因而性質上與標點符號絕異”。王風:〈周氏兄弟早期著譯與漢語現代書寫語言(上)〉,《魯迅研究月刊》2009年第12期,第9頁。b 胡適:〈論句讀及文字符号〉,《科學》第2卷第1期,1916年1月,第10頁。關於胡適的舊學特別是宋學背景,參見趙凡:《胡適文體革命的知識譜系(1904—1917)》,博士論文,華東師範大學中文系,2021年,第24—36頁。c 胡適:《藏暉日記 留學康南耳之第三年》,《胡適留學日記手稿本》第1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本冊並無頁碼,此處可參閱《胡適全集》第27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95頁。筆者依據的胡適手稿,是2015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影印出版、華東師範大學圖書館館藏的《胡適留學日記手稿本》。受惠於影印的品質,這套書保留了手稿的諸多細節,但印數太少,並不易得,故筆者在文末附上手稿圖片以利讀者理解。當然,在手稿的複製與複製書的保存過程中仍然會產生資訊的失真與闕漏,但筆者所看到的手稿形態足以支撐本文論證。d 參見《胡適全集》第27卷,第220頁。e 關於古籍中使用方括號、專名號以及其他符號的情況,參見管錫華:《中國古代標點符號發展史》,成都:巴蜀書社,2002。關於同時代人對這些符號的使用積習,周氏兄弟的手稿是易得的參照。f 參見胡適:〈標點符號釋例〉,《胡適全集》第27卷,第430—431頁。g 趙凡:《胡適文體革命的知識譜系(1904—1917)》,第196頁。h 《胡適劄記》第9冊,《手稿本》(第10冊),扉頁。《全集》未錄。i 參見胡適對章太炎〈駁中國用萬國新語說〉所作的筆記。《胡適劄記》第10冊,《手稿本》第11冊,第10—16頁;《全集》第28卷,第299—305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80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段之前,又對批註進行了重讀a。(圖4)圖1 〈水調歌頭·今別離〉,1915年7月26日。(《胡適留學日記手稿本》,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圖2 第九筆記本扉頁的文字符号使用規範,1915年8月9日。(《胡適留學日記手稿本》,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a 如《胡適劄記》第10冊,《手稿本》第11冊,第57頁;《全集》第28卷,第349—350頁。
  • 張千可:文法化的痕跡:從胡適手稿重審文學革命的起源81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圖3 〈讀章太炎《駁中國用萬國新語說》後〉,1916年1月24日。(《胡適留學日記手稿本》,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圖4 〈評梁任公《中國法理學發達史論》〉,1916年4月13日。(《胡適留學日記手稿本》,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換言之,胡適在寫完一段或一篇之後,就會按照自己擬訂的“凡例”對其進行重讀與標注。這些符號看上去屬於“標點”,但其被施設的方式,其實與古人的“圈點抹截”別無二致,區別只在於,胡適和“王敬軒先生”一樣,把圈點的對象從“別人的文章”變成了“自己的文章”。胡適交替作為作者與讀者出現,前者負責連綴漢字,後者負責添加符號。當然,胡適這樣做的目的,是實現對標點符號的規範化使用,並將其從意識轉入無意識,使之內化為一種“慣習”。這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82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是一種持久的自我訓練,至少延續了一年以上。在1916年底至1917年初的“第十三筆記本”中,胡適的重讀仍未中斷,紅色的批註不時出現,但文字符号都已轉為黑色。墨蹟差異的消失意味著延遲的簡併,標點的“即時性”浮現出來,批註也因此與文字符號分道揚鑣a。到了1917年,胡適的身體和大腦終於適應了這套文字符号,信筆寫來便能合乎規範。〈又記“吾我”二字〉中的一段使用了橫排書寫,從中可見胡適對各種符號的嫺熟掌握;特別是給標點留足空間,已相當接近當代人的書寫習慣b。(圖5)我們此時才能論定,“文字符號”最終成為了“標點”。半年後胡適回國,於是這“胡適之評點胡適之”的一段前史,也就被遺忘在新大陸的故紙堆裡。圖5 〈又記“吾我”二字〉,1917年2月22日。(《胡適留學日記手稿本》,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由此可見,從圈點到標點的“革命”,很大程度上是通過傳統讀寫實踐的內部轉換實現的。通過持續地把“圈點抹截”的技藝加諸己身,通過對讀者與作者的不同視角進行合併,標點符號作為從外部添入的東西,最終被整合為文本內在的組成部分。那麼,給“王敬軒”寫了一封義正辭嚴的駁論的劉半農,又是如何獲得標點的使用能力的呢?如果說“雙簧戲”隱藏了什麼的話,首先就是這類通過“摹仿古人”而實現的訓練。二、以文法為凖上文基於文本的生成與流通過程理解圈點與標點的差異,並揭示其在胡適那裡的轉換邏輯。但若從在文本中承擔的結構功能的角度看,圈點與標點就是不可通約的兩套體系。這也是胡適與“王敬軒”,進而與宋代以來的全部評點之學的根本差異:“圈點”所依據的準則(criterion)與之截然不同。在胡適那裡,這個準則就是“文法”,即西人所謂“葛郎瑪”(grammar)。借用a 在胡適留學日記的排印本中,文字符号被呈現為內在於“正文”中的標點,批註則被單獨列出;但實際上,文字符号和批註才是一起生成的,它們都是對“正文”的補充。b 《胡適劄記》第13冊,《手稿本》第14冊,第51頁;《全集》第28卷,第521頁。
  • 張千可:文法化的痕跡:從胡適手稿重審文學革命的起源83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趙凡的說法,胡適的語文觀始終是“以文法為準”a。當然,“王敬軒”們所依據的那套準則也經常被叫做“文法”。對清末人士而言,文法只能說是各種“綴字成文”的技藝的統稱,即與“識字法”配套的“作文法”,至於其具體內涵,則莫衷一是。學部的古文家們強調“義法”,而在實際的教學經驗中,最常見的“文法”仍是借助各類古文和八股選本傳授的“筆法”之學,某種程度上正是科舉文化的餘緒b。但晚清開埠以來,源於西洋grammar的文法體系早已在各通商口岸大行其道。自胡適1906年在上海澄衷學堂初習英文起,“文法”便是胡適讀書的方便門徑。趙凡指出,對於家學淵源偏向程朱,自幼缺乏小學訓練的胡適而言,西來文法實際上代替了小學的功能,成為解讀經典的基礎工具c。1910—1911學年,胡適在康奈爾農學院上了一年德文課,對德文文法的認識又激發了他重新審視中文的熱情d。在此期間,胡適借得《馬氏文通》一卷重新研讀,因而寫出了後來被他自述為以批判法則治學之始的〈詩經言字解〉。這篇論文以“文法”辨別“文義”,胡適顯然對此頗有心得,於是在篇尾寫道:他日欲求教育之普及,非有有統系之文法,則事倍功半,自可斷言⋯⋯是在今日吾國青年之通曉歐西文法者,能以西方文法施諸吾國古籍,審思明辨,以成一成文之法,俾後之學子能以文法讀書,以文法作文,則神州之古學庶有昌大之一日。e 由此可見,胡適所謂文法(grammar)並非描述性語法(descriptive grammar),而是規定性語法(prescriptive grammar);並非理論語法,而是教學語法;並非純粹的科學,而是一項教人“讀書作文”的技術。1911年的這樁大願可以看作後來文學革命的萌芽,而胡適開始對“祖國語言文字”的命運進行系統規劃,則是1915年夏的事。若仔細爬梳胡適思路的形成過程,便可發現居於這一計畫核心地位的仍然是“文法”,而不是“白話”。〈逼上梁山〉曾提到鍾文鰲發放傳單宣傳“廢除漢字,取用字母”一事,胡適因此憤然致信,嚴詞批評:“你們這種不通漢文的人,不配談改良中國文字的問題。”f胡適的憤怒源於此前他與任鴻雋等人籌備科學社時形成的“以本國文字求高深之學問”的共識g;不過,“通漢文”究竟是怎樣的狀態?1915年6月6日,胡適在日記中寫道,“今之後生小子,動輒譭謗祖國文字,以為木強,不能指揮如意(Inflexible),徒見其不通文耳”。h所謂“指揮如意(Inflexible)”,指的其實是文法上的屈折變化(flexion)。“中文無文法”,是廢除漢字論者的重要論據,亦為19世紀西方人的經典刻板印象。漢語作為一種停滯的“單音節”(monosyllabic)語言,被定位在語言進化的最底層,構成了想像的印歐語共同體的終極他者,後者的特點正是自由而又有條理的屈折i。而“通”,正是中文書寫的符合文法的理想狀態——“有”文法,並且按照文法來書寫。ja 趙凡:《胡適文體革命的知識譜系》,第184頁。 b 參見陸胤:《國文的創生:清季文學教育與知識衍變》,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2年,第281—282頁;曹南屏:《閱讀變遷與知識轉型:晚清科舉考試用書研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8年,第66—74頁。c 參見趙凡:《胡適文體革命的知識譜系》,第185頁。d 關於胡適在康奈爾的課表,參見席雲舒:〈康奈爾大學胡適的成績單與課業論文手稿〉,《關東學刊》2017年第1期,第123—124頁。e 胡適:〈詩經言字解〉,《留美學生年報》,1913 年 1 月 ,第4—5頁。f 胡適:〈逼上梁山〉,《東方雜誌》第31卷第1號,1934年1月1日,第15頁。g 參見任鴻雋:〈建立學界論〉,樊鴻業、張久春編:《科學救國之夢——任鴻雋文存》,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8頁;胡適:〈非留學篇〉,《留美學生年報》,1914 年 1 月,第8頁。h 胡適:〈詞乃詩之進化〉,《胡適全集》第28卷,第155頁。i 關於“中文無文法”的刻板印象,蘇源熙有精彩的概述,see Haun Saussy, “Always Multiple Translation, or, How the Chinese Language Lost its Grammar”, in Lydia Liu (ed.), Tokens of Exchange: the Problem of Translation in Global Circulations,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107-123.j 趙元任當時與胡適就中國語文改革的問題過從甚密,他用英文說得更直白:“通”(t’ung)就是文法上的正確(being correct)。See Yuen R. Chao, “The Problem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The Chinese Students' Monthly, vol. XI(1916), no.6, p.440. 同樣,〈文學改良芻議〉中的“不通”,胡適致陳獨秀信中批評《新青年》所載舊詩“不通”,以及聲稱林紓“方姚卒不之踣”“不通”,依據的都是“文法”的標準。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84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中文當然有文法,畢竟《文通》已經建立了一套有效的文言文教學語法體系;但在胡適看來,“文法化”的狀態還不夠充分和普遍。這也是為何胡適要就文字符号大費周章。胡適把文字符号視為文法的可視標記,它既是文法的表現,也是實現文法化的手段:“今人漸知文法之不可不講求,而不知文法非符號無由明。”a1898年出版的《文通》全書僅使用實心頓點和空心頓點兩種符號點斷,大致對應“辭意全否”的句、讀區分標準。但馬氏在書中亦曾提及“辭氣未全者,曰讀”b,至於“頓”這一單位,更是完全依據“辭氣”標準施設,顯示出“係於聲氣”的傳統句讀論的強大慣性c。胡適則有意舍去馬建忠對“辭氣”的堅持,以西式標點跳出句讀論的論域,完全擁抱“辭意”的文法標準。胡適的“第十一種文字符号”——“破號”的設計頗能說明問題。胡適認為“破號”表示的是“音聲之變”,例如“解衣衣我,推食食我”,兩組疊字中的後一個便應以破號標注,因為其讀音和文法功能都發生了改變。與其他沿用至今的符號相比,“破號”的發明更多地是出於信念:任何可辨識的屈折都必須被標記出來,任何文字符号也都應該表現某種文法關係——而無關乎提示吟詠諷誦的節奏。或許可以說,在古文家那裡,濃圈密點標記出來的“文法”關係,是兼及聲音、意義乃至讀寫者之身體的“文”的整體氣韻d,而對胡適來說,文字符号標記出來的“文法=grammar”關係,純然是“字義”之間的邏輯聯繫,文字不過是承載意義的外殼。當胡適可以信手產出自帶標點符號的手稿時,他或許才真正達到了這種“通” 的狀態。與此同時,胡適也開始產生一種基於文法觀點的文體意識。1915年9月,胡適在送梅光迪前往哈佛的贈別詩中提到“文學革命”四字,隨後與梅光迪、任鴻雋等人捲入了一場圍繞“作詩如作文”的爭論。“作詩如作文”,似乎只是在回顧歷來聚訟不已的詩文關係,但實際上暗含的是以文法律詩的意圖e。從1915年6月開始,胡適對詞這一文體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他對辛棄疾的三十五闕《水調歌頭》進行了文法類型分析,發現在詞牌看似固定的格律之下有著文法的無窮變化f。這意味著關注音韻節奏之下的意義構成,發掘詩詞中文法結構的多樣性。在此時的胡適看來,詞之所以是更自由、更進步的文體,並非因為它“通俗”,而是因為它體現的文法關係比詩更豐富g。同時,在自己的詩詞試作中,胡適也嘗試以文法上的連貫擺脫排偶律句的單調,以實現詩體的解放。“作詩如作文”,無非是拋卻傳統的格律和定式,按照文法規則解構和重構詩體。如果詩也能實現文法化,那麼各種文體自然無不能以文法律之。當然,以上計畫統統都是在後來所謂“文言”系統內部進行的;“文學革命”的成熟形態,需要等到“白話詩”的出現,以及白話本位的文學史意識的形成。1916年4月5日胡適在〈吾國歷史上的文學革命〉中不再以詩文之分作為思考問題的基點,轉而把詞曲劇本小說視為真正的“活文學”。1916年6月胡適回到綺色佳與友人討論文學改良,第一次把文言與白話作為對立項提出。之後就是被敘述為新文學的偶然起源的“翻船事件”:七八月間,胡適與梅光迪、任鴻雋、楊杏佛、陳衡哲、朱經農等人反復論辯以白話作詩的可行性,胡適的文學主張進一步明確,也因此產生了最早的白話詩創作。但“白話”之進入胡適的視野,其實仍與“文法”頗有關係。a 胡適:〈論句讀及文字符号〉,《科學》第2卷第1期,1916年1月,第11頁。b 馬建忠:《馬氏文通》,北京:商務印書館,2010年,第420頁。c 關於“係於聲氣”與“係於文義”之別,參見黃侃:《文心雕龍札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32—134頁;袁一丹:〈創造一種新的可讀性——文學革命前後的句讀論及其實踐〉,第77—83頁。 d 這裡的論述參考了鄭毓瑜的論述。參見鄭毓瑜:《姿與言:詩國革命新論》,臺北:麥田出版,2017年。e 姜濤亦注意到,在文體論辯的表層之下,胡適其實是要實現“詩歌文法層面的‘散文化’”。參見姜濤:〈凱約嘉湖上一隻小船的打翻——重審新詩發生“前史”的一次“偶然”〉,《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1年第2期,第94頁。f 胡適:〈讀詞偶得〉,《胡適全集》第28卷,第206—209頁。g 胡適:〈詞乃詩之進化〉,《胡適全集》第28卷,第155頁。
  • 張千可:文法化的痕跡:從胡適手稿重審文學革命的起源85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1915年12月27—31日,胡適到哈佛拜訪趙元任,探討了語文改革的問題。a趙元任的語言學背景為胡適提供了不同於“小學”與“文法學”的第三種理解語文問題的視角,因此從1916年一二月開始,胡適的日記中出現了大量對語音的關注。這大概就是胡適後來說的“根本的新覺悟”b。質言之,趙元任讓胡適注意到“實際被說出的語言”的重要性,而這正是當時正在興起的現代語言學與古典語文學(philology)在旨趣上的分歧。在語言學家看來,研究古代文獻中的字母排列並不能代替對“活生生”的語音現象的研究,日常對話中的語言規律也不能被學校中教授的拉丁文文法涵蓋。如葉斯伯森(Otto Jespersen)所言:“語法研究只有首先把觀察活的語言作為基礎,而書面或印刷文件的語言只能放在第二位,這樣才能獲得對語言本質的正確理解。”c正是基於新的語言“死活”觀,胡適對“漢文”的判斷從“半死”變成了“全死”,因為它的基礎是一種已經消亡的語言d。而另一片語文天地,即後來所謂“白話”,也得以被胡適再度發現e。在胡適與趙元任合寫、發表於《留美學生月報》的系列英文論文〈中國語文的問題〉(The problem of the Chinese language)中,胡適鼓勵讀者關注“俗語”:我們必須把自己從傳統的觀點中解放出來,即認為口語的遣詞造句很“俗(vulgar)”。“俗”在漢語裡只是意味著“約定俗成”(customary),並不含有內在的粗俗性。f趙元任幫助胡適拉平了中國語文的“正統”與“通俗”部分之間的等級關係,畢竟無論是官話、方言,還是“文言”“白話”,作為語言學的研究對象完全是平等的。但對於“白話”,胡適更關注的仍然是“文法”這一“教育技術”,而不像早年的趙元任抱有強烈的語音中心傾向g。趙元任認為,“書面漢語”的文法較之方言口語有著更大的任意性,因此更多地依賴慣例。h但胡適的看法恰恰相反:口語,因為尚未被學術研究所觸及,也缺乏規制( r e g u l a t i o n)和標準化(standardization),在文法上比書面語更不規則。書面語中大量的“套語”(set phrases)乍一看可能令人困惑,但它們從來不是隨機形成的,也不是作者的肆意妄為,而是始終按照明確的、儘管未被寫下(unwritten)的文法規則形成的。另一方面,在把方言中無數的習慣表達還原為(reduced to)可被掌握的(manageable)文法規則前,可能需要大量的耐心研究。i趙元任首先把grammar理解為一門科學,其任務是對實際存在的語言進行客觀描寫,因此他指出“書面漢語”在語法的規則程度上不如方言。但此時胡適理解的grammar,還是一套白紙黑字寫下來的、能夠在學校中教授的規則,是讀書作文的“操作規範”。對胡適而言,文法規則並不是人類語言現象的內在屬性,而一定是被人為地整理、規範和書寫出來的,換言之,是文法化過程的結果。在文法學家尚未把口語表達的無限差異性還原/縮減為穩定有序的文字條目之前,方a 趙元任在英文日記手稿中記述:“Suh Hu stayed in my room[⋯]talked with Suh Hu on problems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 Chinese problems.” 至於具體的談話細節,仍有待對趙元任手稿的進一步辨認。參見《趙元任日記》第6冊,北京:商務印書館,2022,第312頁。b 胡適:〈四十自述〉,《胡適全集》第18卷,第108頁。c [丹麥]葉斯伯森:《語法哲學》,廖序東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10年,第1頁。d 參見趙凡:〈論胡適文學革命的語言學起點〉,《現代中國文化與文學(35)》,成都:巴蜀書社,2021年,第154—166頁。e 胡適與白話的最初接觸應該算到《競業旬報》時期。參見夏寅:〈中國公學、《競業旬報》與“胡適”的形塑(1906—1910)〉,《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刊》2022年第8期,第175—206頁。f Suh Hu, “The Teaching of Chinese as it is”, The Chinese Students' Monthly, vol. XI(1916), no.8, p.567. 趙元任寫了論文的另外三個部分,即“中國語言的科學研究”“中國語音學”“改革的提議”。g 胡適的白話視野中主要是宋儒語錄與通俗小說等書面文本,並不關心下層社會的實際言談;“白話文”實際上是帶有某種“口語性”的書面表達,並未把語音淩駕於文字之上。關於這一點學界已多有討論,如商偉:〈言文分離與現代民族國家:“白話文”的歷史誤會及其意義(上)〉,《讀書》2016年第11期,第11—13頁;季劍青:〈留美學生圍繞語言改革的討論及實踐與文學革命的發生〉,《文藝爭鳴》2020年第9期,第41—42頁。h See Yuen R. Chao, “The Problem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p.440.i Suh Hu, “The Teaching of Chinese as it is”, p.571.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86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言口語的規則即使有,也是非常不完善的,正如在《馬氏文通》之前,“書面漢語”的“文法”亦未能彰明。如果一門語言的文法尚未被“寫下”,那麼它必然可以被“明確地”“寫下”,並且被持續地“寫出”,就像胡適在“第九筆記本”中所做的那樣。胡適此處的觀點,可謂是〈言字解〉篇尾的變奏,只是其適用範圍從“文言”擴展到把“白話”也包括在內。而“白話”欠缺文法的狀態,為“文法化”的人為塑造留足了空間。“白話”之“白”正是“繪事後素”之“素”,它為野心勃勃的文法學家們提供了未經染指的理想質地。現在,“規制”與“標準化”的要求,必須同時對“文言”和“白話”提出。考慮到文學革命後來與國語運動的“合流”,那麼這種要求也要對書面語與口語提出,對共同語與方言提出——對全體中國人全部的語文世界提出。這是胡適的文學革命的任務。三、外與內如果胡適的文學革命論中一以貫之的其實是“文法”,而“文字符号”正是文法的載體,是實現文法化的手段;那麼,“雙簧戲”就不僅僅掩蓋了“新青年”與傳統的隱秘聯繫,它同樣抹消了文法化的痕跡。現在讓我們重新回到胡適的手稿。胡適在“第九筆記本”扉頁寫下文字符号的標準用法,並按照這一標準,對自己的日記手稿進行了細緻而持續的文法分析與標注。作為“成文(written)之法”,它從外部任意地(arbitrarily)施加到既有的讀寫能力之上,與手稿的“正文”彼此分離,墨蹟與墨色的差異印證了這一點。但當胡適的日記被陸續刊載在《新青年》上,並且最終結集出版的時候,這些符號好像從來就在那裡,一開始就是文本本身的一部分。而筆記本扉頁的“文字符号用法”,則從未被刊入後來的《藏暉室劄記》與《胡適全集》,它和“文法”一起,從文學革命史的建構中消失了。胡適似乎是“自然而然”地寫出了那些帶標點的文字,而這種自然性,正被認為是白話的優勢所在:“話怎麼說,就怎麼說。”a但凡有“用錯”標點符號的經驗,我們都能明白這不是事實。對此類規範的掌握是一系列教學活動、一整套教育技術的結果,胡適自己就是“白話文”的第一個教師和第一個學生。正如上文所述,胡適的文學革命計畫一直都伴隨著某種教學語境:從〈言字解〉中的“以文法讀書,以文法作文”,到〈現行漢文的教學法〉(The teaching of Chinese as it is)。正如胡適所言,“漢文之所以不易普及者,其故不在漢文,而在教之之術之不完⋯⋯受病之源,在於教法”。b當然,“文法/grammar”並非“教法”的全部。在作為“綴字法”的“文法”之外,還有“識字法”。1914年2月9日,胡適在日記中記錄了自己教外國人學中文的經歷:其法先以今文示之,下注古篆,如日(☉)月( )之類。先授以單簡之榦字。榦字者(root),語之根也。先從象形入手,次及會意,指事,以至於諧聲。[⋯⋯]若吾能以施諸此君而有效,則他日歸國,亦可以施諸吾國初學也。一舉而可收識義及尋源之效,不愈於繪圖插畫乎?c不同於中國傳統的“看圖識字”的“雜字書”,胡適試圖通過加入字形古今演變的知識,強化識字教學的理據性與系統性。一直到〈如何使吾國文言易於教授〉,胡適仍然主張在識字教育中“鼓勵說文學”。但《說文》在此處實際上被視為“識字法”的科學基礎,不再是對漢字體系的內在秩序的描述,正如《文通》之於“綴字法”一樣。對胡適來說,要做到“事半功倍”,必須有一種明確的、科學的、可解釋的方法來從外部規範讀寫能力的習得。這實際上是清末文教轉型中的普遍追求,陸胤將其表述為“從無法到有法”。傳統的讀寫能力生產機制被視為“死記硬a 胡適:〈建設的文學革命論〉,《新青年》第4卷第4號,1918年4月15日,第290頁。b 胡適:〈如何可使吾國文言易於教授〉,《胡適全集》第28卷,第245頁。c 胡適:〈一種實地試驗之國文教授法〉,《胡適全集》第27卷,第282—283頁。
  • 張千可:文法化的痕跡:從胡適手稿重審文學革命的起源87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背”浪費光陰而遭到貶斥,一系列新的強調“講解”“體悟”的“教授法”經由清末的文教改革被制度性地建立起來a。這些由國外輸入的教法往往清楚明白,富有可操作性,而胡適的文學革命計畫正處在其延長線上。“文法”與以上種種“法度”在清末民初複雜糾纏的狀況,某種程度上正是回到了grammar的廣義,亦是其古典含義:一項教人合乎規範地閱讀與寫作的技藝(technē)。古希臘第一部文法書,即狄奧尼修斯·色拉克斯(Dionysius Thrax)所著《文法術》(Technē grammatikē),同時包含了音韻、修辭、詞彙、詞源和“賞析詩歌、評判文學作品”的內容;事實上是一種針對全部讀寫領域的實用教學技術b。就此,我們可以開始把“文法化”的概念推遠一些:文法化就意味著把語言文字轉變為教學對象。若未曾經歷這種文法訓練,就不能算如其所是(as it is)地掌握了“漢文”。如果說以文言寫作本身就類似於掌握一門“外語”,需要經歷長期的學習,那麼將文學革命的範圍從文言擴展到白話,實際上就是要通過引入外在的文法與教學規範,把“白話”也當做外語來教授。胡適在“對外漢語”的授課經歷中發現了改進識字法的秘訣,可謂合乎情理。另一方面,這種轉變是借助書寫本身實現的:“文法”必須被白紙黑字地“寫下來”,因此也構成了一種“述學文體”。但它與其他述學文體的區別在於,文法還是指導性的;它不僅“陳述”,還能“操演”(perform);不只是為了交流思想,還從外部控制、生產讀者的讀寫行為。c無論是“第九筆記本”的開頭,還是〈論句讀及文字符号〉,都發揮著這種“指導”的功能。就此而言,胡適文學革命計畫的持久影響力,較之新文學的創作,更在於這類“指導文本”的不斷流變,例如標點符號用法、各種國語文法書、國語詞典、國語教學法等,它們或由官方頒佈,或由民間撰寫d。這些出版物應該被理解為某種操作設備,它與教育制度一起構成了書寫的外部規定。我想把這種從外部規定著書寫活動的東西稱為文法—教育機器(grammatical-pedagogical apparatus)。參照上一節的論證,我們可以說胡適的文學革命實際上是要通過文法化的進程,讓全體中國人的全部語文世界成為這一機器的對象。當然,考慮到漫長的漢字書寫傳統的存在,文法—教育機器“總是已經”(always already)出現了;中文書寫的“文法化”只能是“再文法化”。但是,文學革命的特殊性,除了範圍的不同外(從文言語域的一隅到全部的讀寫領域),還在於開啟了讀寫能力的激進的重新分配。新的文法—教育機器的出現,以及“白話文”被轉變為教學對象,實際上是對“讀書人”的“去技能化”(de-skilling)與“再技能化”(re-skilling)。這一方面可以在廢科舉的大背景下被理解為“邊緣知識份子的興起”:胡適自己不諳小學而以“文法”作為易行道,並且借助官方力量制度性地確立“文法”的權威地位,本身就是近代中國“權勢轉移”的例證e。但讀寫能力的再分配不僅發生在社會學層面,也發生在語文技術學(techno-linguistical)層面,即讀寫能力越來越外在於人,並且與人結構性地分離。傳統讀書人吟詠揣摩、勾稽點乙的活動,引入了文字、聲音與身體之間的“引譬連類”的關係;讀寫能力的獲得既依賴於強制性的記a 參見陸胤:〈從“記誦”到“講授”? ——清末文教轉型中的“讀書革命”〉,《清史研究》2018年第4期,第114頁。b 參見姚小平:《西方語言學史》,北京: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1年,第43—44頁。c 若用媒介理論家傅拉瑟(Vilém Flusser)的話說,文法可被理解為一種“指令(instruction)”,它和法典、條例類似,規定著人們的行為模式。它的實質是一種針對人類—設備的書寫,以至於可以被理解為“程式設計”的前身。See Vilém Flusser. Does Writing Have a Future? trans.by Nancy Ann Roth,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2011, pp. 55-61.d 例如〈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教育公報》第7卷第3期,1920年3月20日;胡適:〈國語文法的研究法〉,《新青年》第9卷第3—4號,1921年7—8月;黎錦熙:《新著國語文法》,上海:商務印書館,1924;;黎錦熙:《新著國語教學法》,上海:商務印書館,1924(;陳鶴琴:《語體文應用字彙》,上海:商務印書館,1925(;教育部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國音常用字匯》,上海:商務印書館,1932。e 參見羅志田:〈近代中國社會權勢的轉移:知識分子的邊緣化與邊緣知識分子的興起〉,《開放時代》1999年第4期,第5—26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88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誦訓練,亦要求個體身心的參與a。但對新的文法—教育機器而言,“文義”被文法書與詞典明確規定,而通達文義的方式,則是在教學法的指導下習得,它們由某個專家系統負責更新與維護。理論上,只要妥善操作了這些技術設備,就能對文義進行正確的解碼。如果說文字在胡適這裡不過是“意義”的外殼,那麼意義的賦予與闡釋現在越來越依賴於上述外部裝置,個體的歧見則被最大限度地抹平。胡適之所以認為自己的表達能夠做到“清楚明白”,能讓讀者“跟著我的思慮走”而不留誤解的餘地b,那是因為文法的程式(program)已經預先載入了,恰如“文字符号用法”懸于胡適筆記本的開頭。這種外化對讀者和作者是平等地生效的。緊接著扉頁的文法程式,在“第九筆記本”的第一頁,胡適開始思考“我是誰”的問題,“胡適”由此作為“作者”登場:此冊以後,吾劄記皆名《胡適劄記》,不復仍舊名矣。蓋今日科學時代,萬事貴精確劃一。吾國文人喜用別號,其數至不可勝記,實為惡習;無裨實際,又無意義,今當革除之。凡作文著書,當用真姓名,以負責任而歸劃一c。在“吾”開始寫些什麼之前,胡適首先要思考這種書寫的條件,並對“吾”書寫的基本模式或姿態加以限定。如果說書寫的意義被認為無需讀者的參與便可自行解譯,同樣,作為作者的“胡適”也不再需要各種社交性別號背後的“他我”的加持,持續的內省就足以為自我提供體面的深度,以至於只需一個空洞的專名即可代表。在胡適這裡,穩定、同一的作者身份或作者功能,是與追求“精確劃一”的文法化過程目的一致、互為表裡的;看似內在的表述主體“我”,其實依賴於外部的一系列技術與制度。它本身是讀寫能力的再分配的症狀,即書寫的技術規範與被寫出的文章、實際的書寫者、具體的讀寫活動之間的分離。而這正是被寫出的文章獲得其透明性的前提。本文的閱讀,正是在胡適手稿中重返上述分離發生的現場,管窺其外化與重新內化的過程。胡適1917年之後的日記不再有重讀與批註的痕跡,但文法仍然作為“內部的外部”持續發揮著作用,只是不再直接暴露出其外部性。正是因為書寫的技術規範被先分離出去、然後又被內化了,它才對我們隱藏起來;我們才誤認為我們的書寫是“自然”的,是與我的思想、我的語言直接同一的。只有這樣,它才能被名正言順地署以“胡適”之名,被認為是屬於“我”的,表達了“我”的思想,是“我”“自己鑄詞”的產物,而不是對“濫調套語”的匿名的重複。白話詩的寫作正是如此:胡適盡可以解散與重構中國原有的詩詞文體,展開激進的文體實驗,但他絕不會讓表達的自由突破文法沉默的檢視。換言之,解放的代價,恰恰是讓書寫在更基礎的層面——在索緒爾所謂語言而非言語的層面上——成為“濫調套語”(cliché/印版),成為可以按照外在的技術標準進行複製和調節的對象。因此,如果名為“白話文”的現代漢語書面語能夠被算作我們的“母語”,那麼母語從一開始就是人工的。它的誕生,只是為了讓人為的干預更深刻地介入。母語的誕生就是母語的死亡,而後一個“母語”,即“純潔”的、“真正”的母語,其實無跡可尋。就此而言,對“起源”的重審,不是為了宣佈新的起源,而是提示一切“起源”的非起源性。在此基礎上,我們可以重新思考文學革命之於現代中國的非凡意義。四、技術化與文法化汪暉在《現代中國思想的興起》中以“語言的技術化”來理解文學革命與科學話語共同體的共生關係,已然涵蓋了本文的諸多論題。“不是白話,而是對白話的科學化和技術化的洗禮,才a 參見鄭毓瑜:《引譬連類:文學研究的關鍵詞》,臺北:聯經出版公司,2012年,第14—60頁。b 參見羅志田:《再造文明之夢——胡適傳》,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66頁。c 胡適:〈吾之別號〉,《胡適全集》第28卷,第221頁。
  • 張千可:文法化的痕跡:從胡適手稿重審文學革命的起源89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是現代白話文運動的更為鮮明的特徵”。a汪暉認為,現代中國的語言(主要是白話文這種書面語),包括日常語言、文學語言和人文話語,都是以科學話語為藍本的,並且經歷了一個技術化的建構過程;科學共同體、國家教育體制和印刷文化都發揮了作用。就“詞彙”而言,現代漢語中大量的新詞彙是在晚清的翻譯實踐中,以及審定名詞館、科學社等機構的活動中形成的,充滿了有意識的、有方向和目的的設計,絕非自然的產物。就“語法”而言,“語法”問題的特點就是用一種元語言的形式對現存語言進行規範和改造,使之在單義的、明確的方向上展示意義。橫排、新式標點的使用為現代語法研究提供了極為重要的內容和工具。在這個語法學的框架內,語言可以被理解為純粹的形式、工具、手段。b本文意在引入晚近西方技術哲學圍繞“文法化”(grammatization)的討論,把汪暉的“技術化”讀為“文法化”,以繼續增補這個從胡適的思路中得來的概念。c語言史家西爾萬·奧魯(Sylvain Auroux)在對歐洲語文狀況的歷史考察的基礎上提出了文法化的概念,即“在語法和詞典這兩項技術的基礎上對語言進行描述和工具化的過程”d。這個過程始於公元6世紀,最終在19世紀擴展到全世界,其中文藝復興時代是最關鍵的節點,大量的詞典和文法書在印刷術的加持下被製造出來。胡適在圍繞“中國的文藝復興”的系列論述中亦時常徵引但丁的《論俗語》論證以“俗語”取代“文言”的必然性。胡適在“文言文”與“拉丁文”“白話文”與“歐洲各國國語”之間建立的類比,在語文政治學上雖有牽強附會e,在語文技術學上卻極為精當。但丁的“俗語”是相對于gramatica(“文言”)而言的,後者在外延上指的主要是拉丁文,但其內涵顯然是從“文法”的角度確定的。“俗語”與拉丁文的對立,首先是“不憑任何規律從摹仿乳母而學來的那種語言”與“必須費許多時間勤學苦練才能學到”的兩類語言的對立,是“自然”與“人為”的對立,關鍵在於文法—教育機器的有無。f而從16世紀開始發生的“歐洲各國國語史”,正是奧魯所說的文法化過程的表現,即借助詞典和文法書的編纂,以及正字法的改革、重音符號的加入、字體和版式的標準化等一系列技術手段,把在但丁看來不學而能的“俗語”轉變為教學對象g。通過與我們在胡適手稿中發現的類似的外化與重新內化的過程,某些俗語的“自然性”得以生成,並佔據統治地位而成為“國語”。奧魯把“文法化”理解為自文字發明以來的第二次語文技術革命,而哲學家貝爾納·斯蒂格勒則結合了勒魯瓦—古漢(Leroi-Gourhan)的技術外化論與德里達的書寫學,對奧魯的文法化概念作了進一步的技術哲學解讀,用文法化來描述一般意義上的人與技術的相互構成。在斯蒂格勒看來,人沒有自己的特長,這是一種原始的缺陷。為了彌補缺陷,作為“義肢”(prosthesis)的技術就構成了人的無本質的本質,人類通過把內部的身體記憶逐漸外化為一系列技術物,而與技術實現了協同進化。h文法化指的就是這種“形塑著我們生活的連續流程成為離散(discrete)a 汪暉:《現代中國思想的興起》,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8年,第1139頁。b 同上,第1138頁。c Grammatization在中文文獻中亦有“文碼化”“語法化”“程序設計化”等譯名,本文為突出與胡適的“以文法為准”的關係,將其翻譯為“文法化”。需要注意的是,grammatization不同於語言學中的另一個概念grammaticalization,後者指的是“某些詞彙成分和結構如何在特定的語言環境中發揮語法功能,或者語法成分如何發展出新的語法功能”。See Hopper & Traugott, Grammaticaliza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3, p. 1.d Sylvain Auroux, La révolution technologique de la grammatisation, Sprimont: Mardaga, 1994, p. 28, as cited in Katie Chenoweth, The Prosthetic Tongue: Printing Technology and the Rise of the French Language, Philadelphi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2019. pp.328-329..e 參見程巍:〈胡適版的“歐洲各國國語史”:作為旁證的偽證〉,《北京第二外國語學報》2009年第6期,第8—20頁;商偉:〈言文分離與現代民族國家:“白話文”的歷史誤會及其意義(上)〉,第3—13頁。f 參見但丁:〈論俗語〉,繆靈珠譯,《繆靈珠美學譯文集》第1卷,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8年,第263—264頁。原文為拉丁文。g 若以法語為例,可參考凱蒂·肯諾恩斯對法語在1529—1550年間經歷的快速文法化進程所作的詳盡研究。See Katie Chenoweth, The Prosthetic Tongue.h 參見[法]斯蒂格勒:《技術與時間1:愛比米修斯的過失》,裴程譯,南京:譯林出版社,2012年,第146—195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90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元素的過程”a。同時,文法化並非一次性的歷史事件,而是持續的增補(supplement):按照某種標準(criterion)得以建立的連續流程,總是會被另一種標準分解、隔離出新的元素(即文碼/gram),因而建立新的連續流程,這也是為何文法化必然也是“再文法化”。b斯蒂格勒的文法化概念不僅限於語言文字的領域,還可用於理解一切人類行為被分析、離散和再生產的過程,亦即理解技術性的發展、人與技術的互動。c石器的製造、文字的出現、印刷的發明、科學技術(technology)乃至數字媒介的崛起,都被視為文法化的時代界標。由此觀之,本文所謂廣義的文法化,即語言文字經由技術手段成為教學對象,反倒成了斯蒂格勒的文法化進程的一個方面——或許是最重要的方面。亦即,文法、詞典、各類教學法和工具書,作為“第三持存”(tertiary retention),構成了人類思維活動的體外義肢,塑造了人們運用語言文字的能力與方式。實際上,胡適在〈論句讀及文字符号〉中的論述亦與文法化的增補邏輯有相通之處:文字所以達意也。故凡可以使文字之意益達,旨益明者,皆所以補文字之功用,而助其進化者也。符號之興,亦本此理,乃勢所不獲已。今世界文明國之文字皆有一定之符號,以補文字之不足。d胡適一方面抱持某種語意中心主義,認為文字不過是達意的工具;但這種達意的能力卻始終面臨“不足”的窘境,因此總是需要“文字符号”來對其進行增補。實際上,“文字”與“符號”之間從來沒有清晰的界限,正如由胡適“補入”的標點符號今日已經成為中文書寫不可分割的內在組成部分,而漢字系統本身也是一個不斷擴充的集合e。每個時代的書寫系統,都是由先前增補的文字—符號(gram)所構成。胡適樂觀地將其理解為一種“進化”,這種進步主義的熱情,並非在神學或歷史哲學上獲得根據,而恰恰是在技術性上被設想的,即書寫系統的“不足”,或斯蒂格勒所謂“缺陷”(default),構成了進步的隱秘牽引力。斯蒂格勒進一步指出,隨著工業革命和科學技術的興起,“文法化的過程忽然間超出了語言的範圍,超出了邏各斯的範圍,進入身體領域”f。首先,是人類勞動在自動化的生產中被離散化了,原本銘刻于工匠身體中的“勞動的知識”被寫入機器之中,勞動者逐漸不再掌握這種知識,因而被無產階級化了。與此同時,隨著大眾媒介的興起,對可感和可聽的機械複製亦使得“生活的知識”遭遇了類似的離散化過程,消費者也因此被文化工業所支配。若從民初思潮的整體來看,對勞動知識與生活知識加以全面文法化的主張,正處在文學革命論述的周邊。隨著民國初年資本主義的發展與實業救國思想的流行,“從無法到有法”的追求擴大到社會的方方面面:種地養蠶的經驗需要被“農學”取代,燒窯織席的技能也必將被“工學”改良,而無論是會客還是治家,也都不妨參考“個人效率學”。這意味著,“文法”需要重新整合先前被它排除在外的身體與物質因素(如聲氣論)。正如汪暉所言:“語言的技術化不僅是科學共同體內部的需要,而且也是現代社會作為一個技術化的社會的構造的內在的需要。”g技術化、文法化了的語言文字必須成為新的日常語言與文學語言的典範,並且還要經由話語的中介,按照科學技術的原理對生活世界的整體加以改造。有必要強調,文法化本身並無負面意味,畢竟它就是與技術相互依存的人本身的進化(或進a Stiegler, “Memory”, in Mitchell & Hansen (eds.), Critical Terms for Media Studies,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10, p. 70. b 參見陳明寬:〈技術替補與技術文碼化——斯蒂格勒技術哲學中的文碼化思想分析〉,《自然辯證法通訊》2018年第6期,第128—134頁。c 參見[法]斯蒂格勒:《南京課程》,張福公譯,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19年,第93頁。d 胡適:〈論句讀及文字符号〉,《科學》第2卷第1期,1916年1月,第9頁。e 有趣的是,許慎在《說文解字》中不僅收錄了三個“文字符号”,甚至還賦予“丶”以部首的地位:“有所絕止,丶而識之也。凡丶之屬皆從丶。知庾切”。f Stiegler, “Memory”, p. 70.g 汪暉:《現代中國思想的興起》,第1136—1137頁。
  • 張千可:文法化的痕跡:從胡適手稿重審文學革命的起源91漢語文學研究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步)過程。胡志德(Theodore Huters)曾將晚清民初的語文現代化理解為“文的簡化”,認為白話文運動最終確立了一種更簡單、更透明的語言,放棄了“表達的完滿”,即以文字傳達微妙意義差別的能力。同時,這也帶來了“文”本身的縮減,即“將原本高度多樣化的文體視閾限制在一個更有限、審美化的範圍內”a。鄭毓瑜也認為,辭書和文法的出現加劇了“定解化”,而損害了“多義性”。b但正如前文所述,文法化的進程與其說是“簡化”,不如說是“外化”,其關鍵在於獨立於人類個體之外的技術設備的湧現,以及人與這些設備的共在。其實,即便是胡適的“以文法為准”,也並不意味著限縮了表達的手段。建立成文的、系統的文法,多數時候不僅不降低書寫系統的複雜性,反而增加其活力。歐洲各“俗語”的文法化實際上為各民族文學奠定了基礎,後來的現代主義更是通過有意識地與這些技術規則進行遊戲,探索了文學表達的極限。正如穆卡洛夫斯基所言,在一個特定的語言中,標準規範越固定,對它的違反形式就越複雜,因而該語言中詩歌的可能性也就更多。反之,這個規範的意識越弱,違反的可能性就越少,詩歌的可能性也就越少。故此,在捷克現代詩歌剛剛發源、標準規範意識還很弱的時候,以違反標準規範為目的而入詩的新用法,與為了獲取普遍接受並成為標準規範一部分的新用法,二者無甚區別以至可以混同起來。c 這正是為何胡適的白話詩既具備先鋒派的實驗色彩,又服務於明確的文法化意圖——為了成為“文學的國語”的“模範”,被編入各種教科書與選本。另一方面,文法化並不必然排斥“多義性”。理論上的明晰、簡潔確實是胡適的追求,但他只能在個體的層面上消除歧義;由於技術性必然意味著缺陷或不足,結構上的多義性仍然是可能的,甚至是必然的,正如方程也可以有多個解——當然,對於文法規則而言,不同的“解”應該具有同等的可解釋性。簡化論的洞見在於,“文”能夠直接關涉的領域逐漸縮減到現代文學制度所劃定的範圍。至於別的領域,例如政治、經濟、宗教甚至科學,在文言時代本可以直接被同一種“文”所表達和干預,現在卻必須借助一系列中介模式才能表達這些知識,而這些中介模式已經經歷了非常不同的技術外化過程。如果忽視這個過程的普遍性和持續性,讀寫能力的離散化就會被理解為簡化。實際上,現代文學的特殊之處在於,書寫的技術性在這裡被更完美地掩蓋了。在實驗室中,佔據主導地位的是實驗儀器或分析程式的自動銘刻,離開外部的技術設備,單憑科學家自己根本無法實現合乎規範的表達。但是,後設的文學革命敘事卻以白話表面上的透明性覆蓋了表達的技術條件,因而以頗成問題的文白之爭,遲滯了對“科學時代”的實際語文境況的思考d。或許,這才是“雙簧戲”在技術哲學層面上隱藏的東西,而那個言文一致的表達主體,只是文法化進程在那些書寫活動仍然以人類為中心的地方留下的影跡。就此而言,文學文化在現代中國曾經起著關鍵的調解作用,因為它以獨特的方式(雖然是悖論性的)整合了技術化社會的構造。但隨著文法化過程的持續,機器的符號操作越來越獨立於人類的思維活動之外,我們變得空前地依賴技術的義肢;當人們討論諸如人工智能能否寫詩一類的問題時,書寫的自然性幻覺即使在文學領域也開始動搖。如何在重新理解並啟動“五四”時代全球性的社會與技術語境的基礎上,走出文學革命的定型敘述,實現人文話語的重新擺置,或許是胡適百年前的筆跡為我們提出的新問題。[責任編輯:廖媛苑]a See Theodore Huters, “Legibility vs. the Fullness of Expression: Rethink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Modern Chinese Prose”, Journal of Modern Literature in Chinese, vol. 10(2012), no. 2, pp. 80-104.b 參見鄭毓瑜:《姿與言》,第93—154頁。c [捷克]穆卡洛夫斯基:〈標準語言與詩歌語言〉,竺稼譯,趙毅衡編:《符號學文學論文集》,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2004年,第17頁。d 對現代文學而言,“表達的技術條件”除了詞典和文法之外,“文學史”與“文學理論”也應被包含在內。
  • 92SOUTH CHINA QUARTERLY: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MACAU Vol.15, No.1 (Feb 2025) Law and Society法與社會 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Correction of the Priority Relief Realisation Path for Erroneous Remittances: Critical Thinking about the Property Rights PathQiuyu LEIAbstract: Current academic discussion on the priority relief of erroneous remittances is primarily focused on the property rights path in China, using conceptual tools such as value ownership, right of retrieval for compensation, proprietary priority rights and constructive trusts. This interpretive method, centred on modifying existing rights concepts or creating and re-creating types of rights, risks expanding existing property concepts to cases that are highly mismatched, with the underlying risk that priority relief may break through the case-specific nature of relief to achieve universality. Under this path, the concepts of legislative theory and interpretive theory overlap and permeate each other, making it difficult to distinguish their boundaries.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pretive theory should be based on existing law rather than being built solely on the modification and supplementation of rights concepts. Overall, the property rights interpretive path that has formed around the priority relief of erroneous remittances often transcends the context of case-specific relief by establishing priority relief on some kind of modified substantive rights, which is akin to legislative theory and is the most destructive to the civil law system. To overcome these drawbacks, it is necessary to re-establish the discussion on the basis of existing law using conceptual tools and interpretive methods that cause the least damage to the existing civil law system and to avoid generalising case-specific relief. Based on this, the rules on common benefits in bankruptcy law and the system of third-party execution objections in compulsory execution procedures come into view. This path can lock case-specific relief within procedures to avoid property rights and is close to the existing provisions of China’s law. However, this line of thinking does not exclude providing property rights with case-specific relief for erroneous remittances based on special interest considerations in areas that existing law cannot cover.Keywords: Erroneous remittance, unjust enrichment claim, third-party execution objection lawsuit, concretisation of indeterminate concepts, interpretation and application of common benefit debtsAuthor: Qiuyu Lei holds a PhD in Law from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Graduate School (2011) and serves as a Professor at the School of Law, 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 He mainly engages in research on civil law. He is the author of Wu zhai er fen xia de zhong jian quan li zhuang tai yan jiu (Research on Intermediate Rights Status under the Division of Property and Obligations, Beijing: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chubanshe, 2023) and Zu lin quan dui kang xiao li de min fa jie shi lun: ji yu min fa ti xi fang fa de pi ping yu xiu zheng (Civil Law Interpretation Theory on the Effect of Leasehold Rights: Critique and Revision Based on the Civil Law System Method, The Jurist, No.5, 2019 ).
  • 93法與社會 法與社會 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第十五卷第一期 (2025年2月)錯誤匯款優先救濟實現路徑的修正:基於對 “物權化” 路徑的批判性思考 a雷秋玉[摘 要] 當前對錯誤匯款優先救濟的學術討論基本集中在“物權化”的路徑之上,運用的概念工具包括價值所有權、代償取回權、物權性的優先權與推定信託等。這種解釋方法以改造現行權利概念或者創造、續造權利類型的方式為中心,存在擴張現有物權概念轉用於極不匹配案型的情形,有使優先救濟突破救濟的個案性取得普適性的隱憂。在此路徑下,立法論的觀念和解釋論的觀念重疊滲透,難以厘清彼此的邊界。解釋論之鋪開,應當以現行法為基礎,而不應當建立在單純的權利概念修改、填充之上。總體而言,當前圍繞錯誤匯款優先救濟形成的“物權化”解釋論路徑,因其往往突破個案救濟的情景,將優先救濟建立在某種被改造的實體權利之上,其結果無異于立法論,對民法體系的破壞性也最大。為克服弊端,需要重新將討論建立在現行法之上,採用對既有民法體系損害最小的概念工具與解釋方法,避免將個案性救濟一般化。基於此,破產法中的共益債務規則與強制執行程式中的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制度進入視野,這種方法一方面可將個案救濟鎖定在程序之中,避免物權化,另一方面又契合我國民事法上的現行規定。但是這一思路並不排斥基於特殊利益考量,在現行法無法涵蓋的地方,例外為錯誤匯款人提供“物權化”的個案性救濟。[關鍵詞] 錯誤匯款 不當得利請求權 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 不確定概念 共益債務[作者簡介] 雷秋玉,2011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博士,現任廣西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主要從事民法學研究,出版著作《物債二分下的中間權利狀態研究》,發表文章〈租賃權對抗效力的民法解釋論:基於民法體系方法的批判與修正〉等。a 衷心感謝兩位匿名審稿專家對本文提出的寶貴修改意見。本文系2022年廣西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課題“民法典中動產擔保登記對抗問題的體系化研究”(22FFX010)階段性成果。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94法與社會 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一 問題與立場相對于物權的優先性,在民法經典教科書中,債權被描述為具有平等性,即不論債權成立時間之先後,各個債權效力上一律平等,于債務人不能清償各個債權時,都按照債權比例清償。a基於此,債權不能獲得優先救濟仍是物債二分的民法體系格局的當然產物。然而這種體系格局在錯誤匯款法律救濟的相關學術研討中並未得到嚴格遵守。學界通說認為,錯誤匯款形成的債務關係為自始無給付目的的非債清償類、指示給付型的三方不當得利法律關係,b其核心為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在物債二分的格局下,此種請求權為債權,當然不具有獲得優先救濟的可能。然而近十年間,學界關於錯誤匯款優先救濟的學術討論較多,相關的理論建構也比較多,涉及價值所有權等物權路徑主張。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格局,乃是因為某些錯誤匯款在實質上區分於被匯款人帳戶中其他資金,如果仍然給予債權性救濟,將顯得不公正。c由是,物債二分的民法體系格局與概念體系,在錯誤匯款優先救濟的領域中屢被破壞。這種破壞是否具有必然性?其理論工具與方法的運用是否恰當?假如所用非當,在錯誤匯款這一具體的語境下,又如何獲取適宜的理論工具與方法?為了保證錯誤匯款優先救濟路徑設計的合體系性,本文的討論設有以下學術界已有普遍共識的前置條件:第一,錯誤匯款應當主要由《民法典》合同編第三分編不當得利規則提供一般救濟。第二,錯誤匯款獲得優先救濟的規範屬於特殊規範,不宜一般化或普遍化。第三,在法律有明確規則可用的情況下,優先適用明確的規則。第四,民法概念的運用應當遵守已形成共識的教義,不宜隨意擴張或改造。二 錯誤匯款優先救濟解釋論的 “物權化” 傾向與反思我國學界對於錯誤匯款優先救濟的相關學術討論,已經斷斷續續地持續了十餘年。縱覽關於這一問題的相關研究可以發現,將所涉請求權“物權化”,乃是學術理論的共相。(一)錯�匯款優先��的“物��”共相錯誤匯款優先救濟“物權化”的財產權工具主要有價值所有權、代償取回權、物權性的優先權與推定信託。價值所有權的起始是為了解決企業“兩權分離”的解釋問題,核心觀點是價值形態與實物形態所有權的區分。d與銀行存款交易有關的法律關係中,銀行存款的實質是貨幣所有權向銀行轉移,而價值所有權仍歸存款人。e帳戶質押的實質是貨幣從實物性財產利益轉化為價值性財產利益,並通過特戶形式特定化後,不適用佔有即所有原則。f價值所有權也被等同於債權所有權。g具有強制執行程序中的異議權、排除參與分配和破產程序中的取回權等效力。代償取回權主要用於破產領域,h是在取回權標的物毀損、滅失或者被非法轉讓,一般取回a 參見王利明、王軼等:《民法學》,北京:法律出版社,2020年,第541頁。b 參見王澤鑒:《不當得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212—222頁;葉名怡:〈不當得利法的希爾伯特問題〉,《中外法學》2022年第1期,第944—966页。c 參見孫鵬:〈金錢“佔有即所有”原理批判及權利流轉規則之重塑〉,《法學研究》2019年第5期,第25—43页。d 參見陳華彬、馮明崗:〈法所有權理論的反思與重構〉,《法律科學》1989年第5期,第39—43页;甘培忠、周游:〈我國公司法建構中的國家角色〉,《當代法學》2014年第2期,第56—66页;王承堂:〈存款所有權歸屬的債法重述〉,《法學》2016年第6期,第96—107页。e 參見張裡安、李前倫:〈論銀行帳戶資金的權利屬性——橫向公司訴冶金公司、漢口支行案之理論評析〉,《法學論壇》2007年第5期,第83—90页。f 參見其木提:〈論浮動帳戶質押的法律效力——“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安徽省分行訴張大標、安徽長江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保證金質權確認之訴糾紛案”評釋〉,《交大法學》2015年第4期,第162—174页;其木提:〈委託銀行付款之三角關係不當得利——以錯誤匯款為研究對象〉,《法學》2014年第11期,第56—64页。g 參見其木提:〈委託銀行付款之三角關係不當得利——以錯誤匯款為研究對象〉,《法學》2014年第11期,第56—64页。h 參見許德風:《破產法論:解釋與功能比較的視角》,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232頁。
  • 雷秋玉:錯誤匯款優先救濟實現路徑的修正:基於對 “物權化” 路徑的批判性思考95法與社會 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權無法行使時,權利人依法對取回權標的物的代償財產予以取回的權利。a最高人民法院《破產法解釋二》的第29條至第32條主要解釋了此種權利適用的兩種情形。在錯誤匯款領域中的運用觀點是:付款人失去貨幣,轉化為受款人針對銀行的帳戶內資金債權,為原貨幣之代償物,進而可行使代償取回權。b由於代償取回權與物上代位權一位兩體,可視為物上代位權在破產領域中的具體表現。優先權概念的運用場景,或具有普適性,c或僅限於破產領域。d民法中的優先權有物權性與債權性的區分,e錯誤匯款優先救濟領域中的優先權一般被描述為具有物權性。我國系統性闡釋推定信託理論的代表學者有沈達明f、邢建東g等。推定信託的法技術,在於衡平法所有權與普通法所有權的“兩權分離”,為默示信託下的屬概念。h其研究取向有立法論i與解釋論之別,解釋論中又可區分為修辭論j與非修辭論。k在錯誤匯款優先救濟的領域中,推定信託被視為有力武器。l(二)錯�匯款優先��“物��”的教義�陷錯誤匯款救濟“物權化”具體證成方面存在諸多問題,包括法教義學或者現行法中的法律概念障礙。第一,價值所有權概念的運用存在多重障礙。首先,價值所有權的承認存在物權法定主義的障礙,並可能造成多重衝突。有學者研究指出,如果承認價值所有權,一是其將衝擊物權法定主義。現行法並無任何規範承認貨幣的價值所有權,亦無任何現行法規範賦予存款人以價值取回權;二是承認價值所有權將與貨幣物理形態的所有權形成衝突。m其次,承認價值所有權,意味所有權概念的擴張,但是這種擴張逾越民法權利體系的限制。司法實踐中,我國法院也有直接適用“所有權”概念的個案,例如,博興縣惠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等訴三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案中,法院認為涉案帳戶除該筆50萬元存款外並無其他款項進入,故未與其他款項混合,具有很強的可識別性,不產生金錢混合導致存款債權“所有權”變動的法律後果。n再比如,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羅支行與杭州庭秀貿易有限公司等不當得利糾紛案中,法院採用了“該存款款項也並非所有權處於不明狀態”的表述。o此外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北支行與峽江縣天賜金屬有限公司等不當得利糾紛上訴案中,法院亦表明了存款所有權並“不歸其所有”的觀點。p所有此類案例都有一個相同的特點,即承認特殊情況下的存款所有權,同時還把民法中的混同規則運用於錯誤匯款人的存款所有權。就“存款”而言,眾所周知是個債權,即存款人對銀行的債權,本文認為審案法院對此也應a 參見孫向齊:〈破產代償取回權研究〉,《法學雜誌》2008年第2期,第149—151页。b 參見馬強:〈貨幣返還請求權規則的重構〉,《法學研究》2023年第1期,第73—93页。c 參見其木提:〈委託銀行付款之三角關係不當得利——以錯誤匯款為研究對象〉,《法學》2014年第11期,第56—64页。d 參見黃赤橙:〈錯誤匯款返還請求權優先地位研究〉,《法學家》2021年第4期,第144—157页。e 參見雷秋玉:《物債二分下的中間權利狀態研究》,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23年,第205—208頁。f 參見沈達明:《准合同法與返還法》,北京: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167頁。g 參見邢建東:《衡平法的推定信託研究——另一類的物權性救濟》,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1—3頁。h See Terence Etherton,“ Constructive Trusts: A New Model for Equity and Unjust Enrichment”, The Cambridge Law Journal, 2 (2008),pp.265-287.i 參見江平、周小明:〈論中國的信託立法〉,《中國法學》1994年第6期,第54—60页;王保樹、朱慈蘊:〈尋找商法學發展的足跡——關於2007年商法學研究的研究〉,《中國法學》2008年第2期,第145—167页。j 參見謝鴻飛:〈違約獲益歸入權的體系定位與適用限制〉,《清華法學》2024年第1期,第79—98页。k 參見趙磊:〈信託受託人的角色定位及其制度實現〉,《中國法學》2013年第4期,第74—86页。l 參見孫鵬:〈金錢“佔有即所有”原理批判及權利流轉規則之重塑〉,《法學研究》2019年第5期,第25—43页。m 參見黃赤橙:〈錯誤匯款返還請求權優先地位研究〉,《法學家》2021年第4期,第144—157页。n 參見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7)魯16民終1233號民事判决书。o 參見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2014)甯民申字第300號民事裁定书。p 參見湖南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株中法民一終字第239號民事判決書。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96法與社會 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當是知悉的。恰如我們不能承認債權所有權一樣,在邏輯上也不可能存在錯誤匯款人的存款所有權。涉訟法院只能采存款債權所有權的概念嗎?難道真沒有其他辦法?只是因為“所有權”概念方便嗎?正如法國學者雅克·蓋斯坦等對吉諾薩爾“債之所有權”之類的理論所批判的那樣,“這樣做是不是會太過分?”“物權、債權、智慧財產權和人格權的傳統劃分,儘管會帶來一些問題,但仍是研究主觀權利的基礎之一”a。最後,價值所有權將使得特殊的救濟規範一般化、普遍化。價值所有權的方法,系對民法所有權概念的擴張,這種方法不加限制地作用,將不可避免地導致特殊的救濟規範一般化與普遍化,使得原本屬於個案性質的救濟規則,變成普適性的規則。例如,上文介紹的三個案例,既有執行異議之訴的案例,亦有一般的不當得利返還案例,但是法院在審判的時候均運用了“所有權”的表述。按理說一般的不當得利糾紛,應當直接適用《民法典》合同編第三分編不當得利一章的規則,即不當得利返還規則,為因不當得利受損害的一方當事人提供一般救濟即可,而對於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則應當直接適用《民事訴訟法》關於執行異議之訴的特殊規則,但是很顯然,法院較為隨意地使用了“所有權”概念及規則來判定錯誤匯款的歸屬,不區分一般規則與特殊規則。第二,代償取回權概念適用於錯誤匯款的優先救濟,在法教義學上存在邏輯無法自圓其說的問題。代償取回權適用於錯誤匯款的優先救濟存在以下兩個邏輯問題:其一,代償取回權的生成邏輯存在問題。代償取回權與一般取回權一體雙生,是對一般取回權的補償制度。而在現行討論中一般取回權的根據往往追溯到價值所有權概念,然而如前所述,價值所有權概念本身有著無法克服的法教義學與現行法障礙,這樣一來,代償取回權的發生基礎即有問題。其二,代償取回權在破產法語境下的界定存在無法克服的矛盾。在邏輯上實在無法形成此種理解,即貨幣交付給他人之後,居然可以形成一種同質的代償取回權,這一意義與代償取回權概念可以說扞格不入。從比較法的角度看,《德國破產法》第48條對於代償取回權的規定表明,這種權利與錯誤匯款無關。b從現行法的角度看,法律規定代位取回權發生,均以特定“物”的滅失、不能取回而產生代位物為前提,其中並不包含“金錢”。最高人民法院的《破產法解釋二》第29條至第32條均在這一意義上使用代償取回權概念。例如,債務人佔有的權屬不清的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財產或者不及時變現價值將嚴重貶損的財產,管理人及時變價並提存變價款後,形成的代償財產,權利人有代償取回權,或者債務人佔有的他人財產毀損、滅失,因此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代償物尚未交付給債務人,或者代償物雖已交付給債務人但能與債務人財產予以區分的,權利人可主張代償取回就此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代償物。可見代償取回權在法律上的使用十分克制。司法實務中並未見將代償取回權運用於錯誤匯款“價值”的喪失情形。不僅如此,對代位物不能特定,或者無代位物時的“價值”返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系從“債”的角度進行處理,例如上述文件同時規定:債務人佔有的他人財產被違法轉讓給第三人,第三人已善意取得財產所有權,原權利人無法取回該財產,但據此形成新的債權,轉讓行為發生在破產申請受理前的,為普通債權,權利人無代償取回權;保險金、賠償金已經交付給債務人,或者代償物已經交付給債務人且不能與債務人財產予以區分的,因財產毀損、滅失發生在破產受理的前後不同,分別按照普通債a [法]雅克·蓋斯坦、吉勒·古博等:《法國民法總論》,陳鵬、張麗娟等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178—180頁。b 對此可以參見德國的Insovency Code§48 (Right to separation extending to consideration received as substitute for object of separation):“If, prior to the opening of insolvency proceedings by the debtor or subsequent to the opening, an object for which separation could have been claimed has been sold by the insolvency administrator without entitlement, then anyone with a right to separation may claim assignment of the right to its consideration as long as such consideration has not been paid. That person may claim such consideration from the insolvency estate to the extent to which such consideration continues to exist in a distinct form among the insolvency estate(如果債務人在破產程序開始前或之後,破產管理人無權出售可以主張分離權的對象,那麼任何有權主張分離的人都可以要求將其應得的款項分配給他們,只要該款項尚未支付。只要這種款項在破產財產中以獨立形式繼續存在,此人就可以從破產財產中要求這種款項).”
  • 雷秋玉:錯誤匯款優先救濟實現路徑的修正:基於對 “物權化” 路徑的批判性思考97法與社會 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務或者共益債務處理;債務人佔有的他人財產毀損、滅失,沒有獲得相應的保險金、賠償金、代償物,或者保險金、賠償金、代償物不足以彌補其損失的部分,由債務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其債務也因財產毀損、滅失發生在破產受理的前後不同,分別按照普通債務或者共益債務處理。第三,優先權概念的使用存在超語境使用問題。我國民法學上的優先權概念較為繁複,主流學說認其為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產生的就債務人特定財產或者全部財產優先受償的債權。其中以債務人全部財產為客體的優先權為一般優先權,以債務人特定財產為客體的優先權為特別優先權。a優先權雖然複雜,但是大陸法系的優先權體系基本可以參考民法上物權性優先權與債權性優先權的二分框架。具有對物性、支配性、絕對性的優先權為物權性優先權,我國《民法典》物權編規定的物權類型、單行法中規定的船舶優先權、航空器優先權均屬之,它們廣義上都屬於特別優先權。不具有對物性、支配性而僅具絕對權特性的優先權為債權性優先權,破產分配、參與分配規則中不具有取回權、別除權的優先受償順位權均屬之,它們廣義上都屬於一般優先權。在傳統大陸法系國家中,德國民法中的債權性優先權、法國民法中的“一般動產優先權”“一般不動產優先權”和日本民法中的“先取特權”,均屬於一般優先權的範圍。b錯誤匯款的優先救濟,在大陸法系的權利體系中並無直接可套用的權利類型,需要解釋適用既有救濟規範始可獲得相當於一般優先權的結果。錯誤匯款優先救濟論中運用的優先權概念,為物權性優先權。該理論以美國《返還法重述》的不當得利請求權為基礎性理論框架拼合我國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的基礎規範而成,論者試圖藉此解決錯誤匯款優先救濟的請求權基礎規範缺失問題。c運用美國的此種優先權規則,並對錯誤匯款仍課以“特定性”限制,實質上是試圖以我國的物權規則化解美國不當得利請求權無法融入我國法的困境。美國《返還法重述》中因錯誤支付而發生的不當得利請求權具有對物權的特性,有物權追及效力。但是其使用的救濟手段並非單純的優先權,美國將推定信託、衡平留置、代位(subrogation) 作為不當得利所引起的財產性返還的救濟手段。d英國法的做法是類似的。e這些救濟手段為金錢不當得利的受害方追及到價值所在,行使對物性的權利提供了規範基礎。但是此種嘗試在中國法的框架下,尤其是在錯誤匯款的情形下,是否在法教義學允許的範圍內?鑒於物權法定主義的普遍性,仍存在無法克服的教義學障礙:一是存款債權的客體再如何特定,也無法與物權的客體特定等同;二是,這種優先權概念的運用,將產生與價值所有權概念運用一樣的法律後果,恐怕難以被我國法直接效仿。第四,推定信託的運用亦存在體系障礙。推定信託“並不完全是‘信託’”,作為“衡平法上的一種救濟手段,旨在糾正不法行為或者防止出現不當得利”f。這種信託基於法律實施而發生,“無須考慮當事人的意圖”g。這種方法似乎可根據比較法的方法以法律漏洞填補的方式納入我國法律體系,但是就實質而論,不加限制地採用推定信託規則將至少導致以下兩個問題:一是打破物權與債權的體系區分。推定信託原本存在于物權與債權無明確區分的英美法系,將其引入民法的救濟規則體系將令物權與債權的區分趨於模糊;二是將打破一般救濟規則與特殊救濟規則的區分體系。在錯誤匯款保持“特定性”的情況下,此規則如被適用,將產生前文所述的“所有權”概念被一體適用於一般不當得利糾紛a 參見孫東雅:《民法優先權研究》,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19年,第9頁。b 參見雷秋玉:《物債二分下的中間權利狀態研究》,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23年,第205—208頁。c 參見黃赤橙:《錯誤匯款返還請求權優先地位研究》,《法學家》2021年第4期,第144—157页。d See Restatement of the Law, Restitution and Unjust Enrichment 3d - Official TextC.涉及條文主要有§55 Constructive Trust、§56 Equitable Lien、§57 Subrogation as a Remedy。此外要注意兩種追及規則,即§58 Following Property into Its Product and Against Transferees、§59 Tracing into or Through a Commingled Fund。e 此種救濟被稱為“proprietary restitution”, see Andrew Burrows, The Law of Restitu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1, pp 168-200; Goff &Jones, The Law of Restitution, Sweet & Maxwell Limited, 2007,p85-126. f [美]愛德華•C•哈爾巴赫:《吉伯特信託法》,張雪楳譯,北京:法律出版社,2017年,第311—312頁。g [英]格雷厄姆•弗戈:《衡平法與信託的原理》(上),葛偉軍等譯,北京:法律出版社,2017年,第393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98法與社會 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與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一樣的混沌法律後果。三 不當得利與共益債務規範的組合適用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為典型的債權,自這一返還請求權本身看,不借助上述“物權化”的方法,似乎並無獲取優先救濟的路徑。然而,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與共益債務規則的結合,為錯誤匯款者提供優先救濟,在我國現行法的框架下具有切實的可行性。(一)破產�序中不當�利�共益債�規�的組合�用共益債務是《破產法》的特有概念,按照許德風教授的觀點,它主要指“在破產程序受理後為破產財團共同利益而發生的債權,或因破產財團的管理、變現、分配而產生的債權”a。我國《破產法》羅列了發生共益債務的六種情形,b其第三項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為共益債務。同法規定了破產費用與共益債務的清償規則。c最高人民法院《破產法解釋二》對共益債務的具體類型進行了進一步的補充,包括債務人對佔有的第三人財產進行非法轉讓獲利而產生的對原權利人或者第三人的不當得利返還債務d、債務人佔有的他人之物毀損、滅失而取得代位物的不當得利返還債務e、管理人或者相關人員在執行職務過程中損害他人利益導致的損害賠償之債,f其中並無一條直接涉及到因受非債清償例如錯誤匯款而產生的不當得利之債。共益債務在我國某些學者的眼中,屬於優先受償的權利,故被視為物權。然而共益債務本質上卻非物權。其理由至明,即其不是存在於特定物上的權利,而是就破產債務人的破產財團優先受償的權利,雖有優先效力,但並非對物權。不是對物權,在嚴格意義上即不能劃歸物權的範疇。g如果從《破產法》對於共益債務的“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表面字義來界定錯誤匯款的法律性質,其被納入共益債務自不成問題。但若從“為破產財團共同利益而發生的債權,或因破產財團的管理、變現、分配而產生的債權”的教義角度界定共益債務,則將錯誤匯款直接納入共益債務將成為問題。《破產法解釋二》的具體條款規定內容,h直接支持了此種共益債務的教義學意義。由此可知,錯誤匯款能否作為共益債務獲得優先救濟,取決於《破產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則的解釋適用,如果直接從《破產法》相關規定的字義出發,則屬狹義的法律解釋中的字義解釋;如果考慮到其教義學上的意義以及《破產法解釋二》的解釋傾向,則需要在字義解釋的基礎上進一步進行解釋論的澄清。儘管對於作為特殊优先救济規範路徑的共益債務之意義,《破產法》第42條的規定與《破產法解釋二》以及教義學的意義存在抵牾,司法實務中卻已經開始運用。南京利非石化有限公司與江蘇匯道石化有限公司普通破產債權確認糾紛一案i揭示了這種可能性,該案將不當得利之債、佔有即所有規則與共益債務匯聚在一起。寧波市東海長城石化有限公司與杭州華潤實業有限公司錯誤匯款糾紛一案中,法院否定了匯款人取回權訴求,但同時注意到了因錯誤匯款而形成的不當得利可受共益債務規則的保護。j紹興市柯橋祺雅紡織有限公司與a 許德風:《破產法論:解釋與功能比較的視角》,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190頁。b 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42條。c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43條。d 參見該解釋第30條、31條。e 參見該解釋第32條。f 參見該解釋第32條、33條。g 參見雷秋玉:《物債二分下的中間權利狀態研究》,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23年,第69—70頁。h 參見該解釋第30條至第33條的內容。i 參見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法院(2020)蘇0113民初4767號民事判決書。j 參見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浙01民終8167號民事判決書。
  • 雷秋玉:錯誤匯款優先救濟實現路徑的修正:基於對 “物權化” 路徑的批判性思考99法與社會 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紹興市柯橋區匯博塗層有限公司不當得利糾紛案a中,法院直接認可了錯誤匯款不當得利請求權人的共益債務人地位。法院類似的處理手法還可見於沈乾訴浙江華夏紡織塑膠有限公司破產債權確認糾紛案b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溫州龍灣支行訴溫州市創立鞋材有限公司等執行分配方案異議糾紛案c等案件的處理中。在這些案件中,法院一律沒有展示其如何將錯誤匯款納入共益債務的推理過程,而只是展示這種可能潛在的推理的結果。不當得利作為破產共益債務一般有兩個構成要件:一是時間要件,要求其發生在法院受理破產之後。這一要件為《破產法》第42條所明定,無進一步解釋的需要;二是不當得利要件,即要求其為“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此種語境下的不當得利返還之債的概念界定,受制於共益債務的教義學意義。按照本文歸納,此種教義學的意義確定有兩種不同立場:一是主觀論,這種觀點強調共益債務的發生具有有益於破產財產的主觀意圖。前述許德風的界定即屬此類,即共益債務是指“為破產財團共同利益而發生的債權”。相同的表述見於各種不同的破產法教科書、釋義書和百科全書之中,例如王豔梅、孫璐編寫的教科書的界定是,“共益債務,是指在破產程序開始後,為全體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負擔的債務。對共益債務的相對方來說,就是共益債權”d。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編寫的釋義書也將共益債務界定為“破產程序開始後,為了全體債權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產程序的順利進行而負擔的債務”e。劉海藩等編寫的百科全書更是明確指出,共益債務的“發生是基於債權人的共同利益”f。二是客觀論,即認為債務的發生客觀上有利於破產財團即為已足。例如有學者主張,應當以破產程序開始後作為時間節點,在此之後債務人因受損人、第三人或者自然原因而增加利益的,該利益即應當作為不當得利返還給受損失的人,且應當優先于普通債權受清償。g該觀點傾向於強調時間的客觀標準,而否定主觀標準。另有學者認為,在共益債務的識別標準問題上,國內學界也多與立法保持一致,堅持二元標準,但在分析共益債務範圍和種類時卻又放棄主觀標準,僅以受理破產宣告後為識別標準。較具代表性的觀點是:破產財團形成後,也就是宣告破產後發生的債都應區別於一般的破產債務優先受償,這實屬破產財團學理的題中之義,沒有特別予以規定的必要。h對此郭雲峰不無擔憂地指出,當前我國共益債務認定以實體規則為本位的制度設計導致了實踐對主觀標準的放棄。i兩種立場之爭的實質是利益分配之爭。若持主觀論,大量客觀上有益於破產財團但卻不具有此主觀目的的債務,將不能進入共益債務獲得《破產法》第43條所規定的“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的優先清償利益。若持客觀論,則凡是客觀上有益於破產財產的債務,都將進入共益債務而獲優先清償。如何取捨,實為法律適用的關鍵所在。就錯誤匯款而言,如果採用客觀論,錯誤匯款即可直接涵攝於由《破產法》第42條與第43條所構建的共益債務救濟規範之下,錯誤匯款人優先受清償殆無法律障礙。如何平衡二者的關係?可依法律解釋方法尋找法的客觀意義,並可在解釋的同時,匹配必要的價值論證。首先,應訴諸法律解釋。剔除掉不適宜的解釋方法,不妨依次以字義解釋(含平義解釋、限縮解釋或者擴張解釋)、歷史解釋、比較法解釋與社會學解釋等方法依次校驗。j就字義解釋而言,“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的平義解釋結果即是客觀論立場的意a 參見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原浙江省紹興縣人民法院)(2022))浙0603民初508號民事判決書。b 參見浙江省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浙紹商初字第32號民事判決書。c 參見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法院(2016)浙0303民初3877號民事判決書。d 參見王豔梅,孫璐:《破產法》,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104頁。e 本書編寫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釋義及實用指南》,北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15年,第123頁。f 劉海藩等:《現代領導百科全書·法律與哲學卷》,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2008年,第39—40頁。g 參見付翠英:〈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政治與法律》2010年第9期,第24—32页。h 參見婁愛華:〈《破產法》第42條涉不當得利條款解釋論〉,《社會科學》2013年第4期,第99—106页。i 參見郭雲峰:〈程序正義視角下的共益債務認定〉,《人民司法》2021年第22期,第90—95页。j 參見梁慧星:《民法解釋論》,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年,第248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00法與社會 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義。限縮解釋的意義即為主觀論立場的結果。按民法解釋的一般準則,如無特殊理由,平義解釋優先於限縮解釋或者擴張解釋。依歷史解釋無法獲知立法者的立場。查共益債務與破產費用的立法史文獻,可以發現,我國《企業破產法(試行)》雖然只規定了破產費用沒有規定共益債務,但是其第12條與第34條均暗含共益債務。第12條所規定的“正常生產經營所必需”包含著引發共益債務的債權,第34條規定的破產費用的第三項“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可以包含共益債務的內容。a我國現行《企業破產法》系由《企業破產法(試行)》發展而來,雖然不能從《企業破產法(試行)》中直接獲得共益債務的概念乃至規則,但是共益債務與破產費用相同的立法目的應可窺知一二,符合“正常經營所必需”或者“為債權人共同的利益”意義的債務,乃是我國《企業破產法》賦予優先受清償利益的債務。在通過歷史解釋獲知共益債務為保證“正常經營所必需”或者“為債權人共同的利益”的債務後,《破產法》第42條第3項“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規定的意義即應當回歸主觀論的解釋立場。而回歸主觀論的解釋立場,如前文分析所示,錯誤匯款並非“為債權人共同的利益”而發生的債務,自然不在共益債務的範疇之內。那麼在《破產法》破產財產清償序列中,錯誤匯款所產生的債權將作為一般債權受清償。但是依同樣的歷史解釋方法,也可以證成客觀論的觀點,因為根據《破產法》第42條第3項“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與《企業破產法(試行)》第12條“正常經營所必需”,或者第34條“為債權人共同的利益”的表達差異,也可以認為《破產法》捨棄了《企業破產法(試行)》第12條的表達與意義,修正了其第34條的表達,這種捨棄與修正體現了與前者不同的立法意義,即放棄其原本的主觀論立場,表達了一種更為開放的立場,從而將主觀論同時包含其中,最終體現為客觀論。共益債務在比較法上的類似制度,在日本稱為“財團債權”,在德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稱“財團債務”,其表達方式與內容和“共益債務”基本相同。例如《日本破產法》第148條下的“在破產程序啟動後,因管理事務或不當得利而對破產財產提出的請求權”b屬“財團債權”;《臺灣地區破產法》第96條第4項“因破產財團不當得利所生之債務”屬“財團債務”,《德國破產法》上的規則表達類似,從字義看都傾向於客觀論的立場。此外,根據德語文獻的闡釋,《德國破產法》中“財團債務”首先是由於管理人的管理行為所致,但是“破產程序啟動後不當得利流入財團中,也產生財團債務”,例如“D對S的債務已經消滅後又向破產管理人履行了該債務”c,這種觀點即採用了客觀論立場,相容主觀論與客觀論。此外,可自北大法寶檢索的案例進行有限社會學觀察。在該資料庫中相繼以“錯誤匯款”和“共益債務”為關鍵字檢索,共得檢索結果5筆,對此前文已經述及,均支援以共益債務規則對錯誤匯款進行救濟,並無一例對此持相反觀點,儘管案例資料偏小,但是亦可基本由此確定司法實務界對客觀論的支持態度。其次,可尋求價值支撐。雖然至此,客觀論已然獲得字義解釋、比較法解釋與社會學解釋方法的支援,而主觀論難以找到合適的論據支撐,論證的力度仍然顯得單薄。此時,或可自利益衡量的角度再做最後的論辯。從現行的研究文獻檢索可以發現,主觀論對於既存利益關注度較高,而客觀論對於進入破產程序後,因破產人不當得利而受到損害者的利益更為看重,因此在此不妨借用既有的風險承擔理論與一般人債權人地位不變理論為客觀論的立場再提供一層佐證。a 參見本書編寫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釋義及實用指南》,北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15年,第120頁,第124頁。b 即“事務管理又は不當利得により破産手続開始後に破産財団に対して生じた請求権”,參見https://www.japaneselawtranslation.go.jp/en/laws/view/4584#je_ch5,2024年11月30日。c 參見[德]烏爾里希·福爾斯特:《德國破產法》, 張宇輝譯,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20年,第46—49頁。
  • 雷秋玉:錯誤匯款優先救濟實現路徑的修正:基於對 “物權化” 路徑的批判性思考101法與社會 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風險承擔理論和一般債權人地位不變理論a可為客觀論提供較強的外部論證。根據風險承擔理論,沒有機會避免或者降低危及自身的債務人破產風險者,在債務人破產時應當優先于一般債權人且具正當性;有機會避免或者降低危及自身的債務人破產風險且採用取積極措施者(例如採取了擔保措施),應當自其措施中受益。一般債權人地位不變理論包括資產膨脹理論b與財產特定理論,前者認定進入破產程序後一般債權人受清償的地位不應當因為從受害人(如錯誤匯款人)處獲取非債清償而增益,故受害人(錯誤匯款人)可對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主張衡平留置,即便因為對方財產的膨脹而產生混合,並獲得優先于一般債權人的利益。後者則確定受害人(錯誤匯款人)可以獲得財產性返還救濟的財產範圍以特定的可識別狀態的財產為限。兩種理論之間,後者修正了前者,合稱為一般債權人地位不變理論。風險承擔理論與一般債權人地位不變理論從受害人(錯誤匯款人)優先受償的正當性和一般債權人獲取不當得利的不正當性兩個方面,證成了進入破產程序後,對債務人因非債清償所產生不當得利,受害人(錯誤匯款人)可以優先于一般債權人受清償的正當性。這種正當性從側面證明了《破產法》第42條第3項採用客觀論立場的合理性。由於共益債務恰處破產程序中,風險承擔理論和一般債權人地位不變理論提供的加強論證,更具針對性。行文至此,不得不再一次提到郭雲峰的疑義,即當前我國共益債務認定以實體規則為本位的制度設計導致了實踐對主觀標準的放棄,這恰是錯誤匯款所生不當得利納入我國現行法上共益債務的有力例證。另需補充的是,就不當得利適用共益債務規則而言,應先有不當得利的認定,後有共益債務的認定和適用,且二者認定的標準並不相同。舉主觀授信的例子予以說明。主觀授信是否令被授信人獲利,首先是一個不當得利認定的問題。不當得利中的“得利”認定標準,舊說主張為財產利益的增加,但是現說認為不應以此為限,凡受有現實利益者,即便總體財產並未增加,也視為“得利”c。以現說為准,主觀授信使被授信人“得利”,如果嗣後確認欠缺法律上的原因,同時符合不當得利的其他構成要件,主觀授信的事實即構成不當得利。其次是共益債務的認定問題。如果主觀授信構成不當得利,且發生在破產程序啟動後,按照客觀論一般而言構成共益債務。按照主觀論,如果由於主觀授信所致不當得利動因,是被授信人為全體債務人利益採取的不當行為,則此種不當得利為共益債務,而如果主觀授信因授信人自己錯誤而發生,與被授信人的主觀意圖無關,則其並非共益債務。由此觀之,客觀論的立場相容主觀論的益處,對於主觀授信者而言,實為有益的規則。(二)參�分��序中錯�匯款的優先��參與分配程序與執行競合存在接續關係。執行競合是指在民事執行程序中,“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債權人同時或者先後以不同的執行依據,對同一債務人的特定財產,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而各債權人的權利難以同時獲得完全滿足的一種競爭狀態”d。錯誤匯款可能關涉到的執行競合乃是金錢債權相互之間的競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55條第1款,一般情況下,對於金錢債權之間的競合,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a 參見黃赤橙:〈錯誤匯款返還請求權優先地位研究〉,《法學家》2021年第4期,第144—157页。b See J. W., Trusts: “Swelling of Assets Theory in Tracing Misapplied Funds”, Michigan Law Review 3, 1936, pp.451-453.該文為一則簡要的案例評析,基本情況如下:原告的丈夫將一些債券捐贈給了一所學院,並設立了一個信託,直到捐贈人及其妻子去世後,這些債券才會被加入學院的捐贈基金。同時,學院還需要在捐贈人有生之年向其支付年金,如果他的妻子比他長壽,那麼她也可以終身獲得年金。捐贈人(cetui que trust)有權在年金未支付的情況下撤銷信託並取回債券。然而,學院在未通知捐贈人的情況下出售了這些債券,並使用這些資金在其建築物中安裝了供暖設施。隨後,學院將建築物抵押給了協力廠商,以確保獲得貸款。後來,當信託人無力支付年金,原告才首次得知資金被不當轉移的情況。原告起訴要求賠償債券的價值,並要求對學院擁有的所有信託或捐贈基金擁有留置權。法院認為,善意的抵押權人可以對建築物進行止贖,而原告可能擁有留置權。c 參見劉辰昭:《不當得利法》,臺北:五南圖書出版股份限公司,2012年,第27頁;王澤鑒:《不當得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51頁。d 齊樹潔主編:《民事訴訟法》(第4版),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334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02法與社會 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後順序受償,帶有隨機性,也充分體現了金錢債權之間的平等性。a“先到先得”乃是債權平等性最為基本的特性之一。如果“先到”卻不能“先得”,則債權的平等性被打破。但金錢債權的這種平等性以債務人的被執行財產足夠用來清償所有的金錢債權為前提。債務人的被執行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的金錢債權時,又有其他有執行依據的債權請求權參加分配財產的,應當由執行競合程序轉為參與分配程序。參與分配是指對於被執行人是公民或者其他組織的執行案件,在執行過程中,申請執行人以外的其他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權時,經依法申請參與到執行程序中來,從而將被執行人的財產按照法定的順位在各債權人中進行公平清償的訴訟制度。目前我國在國家層面並未對參與分配制度進行立法。其制度建立的基礎,全部依賴於司法解釋所制定的規範,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法解釋》第508條規定的清償順序為:執行費用→優先受償的債權→普通債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94條規定b的清償順序為:優先權與有擔保物權的債權→普通債權。儘管目前學術界對此探討較少,c針對錯誤匯款這種特殊情形的研究更少,但是根據相似情形應做相似處理的類比思維之一般法律方法準則,d上述司法解釋所確立的規則完全可以容納錯誤匯款優先救濟的特殊規則。只要錯誤匯款形成的不當得利符合《破產法》第42條規定的共益債務構成要件,在參與分配程序中即可獲得優先救濟。四 強制執行中案外執行異議之訴規則的適用遵循現行法中的明確規定應優先適用的前置條件,通過找法的工作,似還可發現強制執行法中的案外執行異議之訴規則亦有為錯誤匯款者提供優先救濟的可能性。(一)�外執行異議之�規則的相對獨立�當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38條規定:“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條第一句確定的規則為案外人執行異議,第二句後段則是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的法律根據。案外人執行異議是程序性的執行救濟制度,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是實體性的執行救濟制度,就後者而言,“一旦法院判決承認案外人的權利,判決生效,則執行必須停止,已經執行的財產應當返還給案外人”e。在現行法律制度未排除錯誤匯款人執行異議之訴的前提下,有必要提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法解釋》第311條,該條釋明,案外人執行異議的訴訟請求欲排除強制執行,應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學界通說認為,案外人提出執行異議之訴的理由應是其對執行標的全部或者部分主張權利,即對執行標的提出實質性的權利主張,此種實質性的權利主要是對執行標的的全部或者部分有所有權或者其他可以排除執行的權利。此實質性的權利為何?以上規定仍過於概括,需要類型化。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全國法院民商事判決工作會議紀要〉理解與適用》列舉了所有權與其他能夠排除強制執行的合法權益等兩大實質性民事權益類型,其中的其他合法權益又被細分成了物權期待權、用益a 參見劉敏:〈論金錢債權執行競合解決的原則〉,《學習與探索》2007年第5期,第95—99页。該文作者持相反觀點。b 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修訂後,刪除了該條文。c 參見楊立新:〈民事執行程序中的參與分配制度〉,《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學院學報)1994年第1期,第86—89页;劉敏:〈論金錢債權執行競合解決的原則〉,《學習與探索》2007年第5期,第95—99页;丁亮華:〈參與分配:解析與檢討〉》,《法學家》2015年第5页,第105—119页。d 參見鄭永流:《法律方法階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20页,第171頁。e 張衛平:《民事訴訟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年,第507頁。
  • 雷秋玉:錯誤匯款優先救濟實現路徑的修正:基於對 “物權化” 路徑的批判性思考103法與社會 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物權、擔保物權、租賃權、到期債權五大類。a同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執行異議及執行異議之訴案件審理指南(一)》,提出了執行異議之訴類型法定的原則並對之進行更為詳盡的類型化。b錯誤匯款不屬上述規定中任何類型的實質性民事權益。在此種情況下,錯誤匯款欲獲得優先救濟,應當在既有的法律、司法解釋以及其他規範性法律檔已經確定的、具體的實質性權利譜系之外尋找根據。“實質性民事權益”為不確定概念,錯誤匯款能否納入“實質性民事權益”,從而可據以排除受款人的其他債權人的強制執行,取決於此概念的具體化。 (二)�外人執行異議之�中實質性民事�益的具��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訴訟法解釋》規定中的“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與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執行異議及執行異議之訴案件審理指南(一)》中“法律、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可以阻卻執行的實質性民事權益”中的“實質性民事權益”,在排除現有具體實質性權利外,指稱雖異但實質相同,是內涵基本確定而外延開放的不確定概念。不確定概念是有規定而不具體的概念,有學者指出其與法律漏洞的概念有著實質性區別,c認為不確定概念的價值補充方法是基於特定的價值理念對現行法中的概念具體化,在方法論的歸類上將其歸屬于狹義的法律解釋更為合理。d但是也有部分學者將之歸為法律漏洞填補。歸類之爭雖有體系意義,但是實務意義堪疑。不論如何,不確定概念的價值補充方法顯得十分魔幻,或者說價值補充的方法無定法,這容易令法律規範的適用失去確定性。就筆者掌握文獻的範圍看,不確定概念的具體化一般研究方法是,或進行一番價值說理,或進行類型化。就價值說理而言,法官就不確定性規範性概念進行價值補充時,“須適用存在於社會上可以探知認識之客觀倫理秩序、價值、規範及公平正義之原則,不能動用個人主觀的法律感情”e。之所以要進行價值說理,是因為規範本身並非人類所追求的目標。人類利用規範所要達到的目標,在抽象價值上指向公平正義等價值追求。在金錢權屬的錯誤變動中,我國學者對此有所闡明,例如孫鵬曾指出“佔有即所有”規則“毫無節制的保護了金錢的後續受領人,也不當保護了佔有人的債權人”f。本文認為,在錯誤匯款情形下,錯誤匯款人雖然與受款人可被劃入指示給付的三方不當得利法律關係,受款人的其他債權人與錯誤匯款人實則是通過受款人間接發生關聯,他們並非某一法律關係中的當事人,對於他們之間的關係,似乎不宜以公平與否進行判斷。就類型化而言,涉及如何在以上價值思考之外,對“實質性民事權益”進行具體的類型處理。我國司法實務類型化操作,為將錯誤匯款納入“實質性民事權益”提供了基礎。本文通過對北大法寶中案例的梳理,發現能夠得到法院支援的錯誤匯款類型,根據受款帳戶的狀態大致可分為三種:受款帳戶處分受限資金未混合或保持特定性型g、帳戶閒置且匯入資金保持特定性型h、帳戶凍結且受款人未實際佔有或者控制帳戶資金型。i學術界還有其他的類型化方案,例如有學a 參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編:《<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理解與適用》,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年,第604—605頁。b 其第一大類所涉及的權利類型與《九民紀要》列舉類型相同;同時,該指南在其第三部分《執行異議及執行異議之訴案件的受理及訴訟請求》中,對可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審查的執行異議的執行標的進行詳盡的羅列,涉及所有權,共有權,用益物權,部分可以阻卻執行的留置權、質押權、價差擔保物、行權擔保物、履約擔保物等特殊擔保物權,合法佔有,查封、抵押前設立的租賃權,最高人民法院《民訴法解釋》規定的利害關係人對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債權, 最高人民法院《異議覆議規定》中規定的不動產買受人的物權期待權和消費者物權期待權,最高人民法院《查扣凍規定》規定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或財產性權利等。c 參見鄭永流:《法律方法階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20年,第211頁。d 參見王利明:《法學方法論教程》,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2年,第234—254頁。e 楊仁壽:《法學方法論》,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180頁。f 孫鵬:〈金錢“佔有即所有”原理批判及權利流轉規則之重塑〉,《法學研究》2019年第5期,第25—43页。g 參見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7)魯16民終1233號民事判決書、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021)陝民申894號民事裁定書、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8)鄂民終1322號民事判決書。h 參見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2020)遼民終412號民事判決書。i 參見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4522號民事裁定書。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04法與社會 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者雖然並非系針對“實質性民事權益”的具體化,但是客觀上也形成其自身的類型化方案,其基於法院的要求將錯誤匯款“特定化”的情形分為了四種類型:一是以特戶、封金等特殊形式的特定化,二是帳戶凍結且錯誤匯款未與其他資金混同,三是帳戶已凍結且錯誤匯款與少量餘額混同,四是帳戶已凍結且錯誤匯款與新匯入款項混同。a這四類類型中,第一種在錯誤匯款中基本不可能出現,可認定沒有實務意義。第四種類型對於混同的意義認識有偏差,與最低餘額規則b不符。然而,上述價值補充方法的運用,除了讓讀者產生情感共鳴和感性認識外,並沒有提供具有確定性的方法標準。所謂的類型化,其實只是一種簡單的歸類,並沒有上升到理性程度,具體的規則無從建立。本文認為,既然不確定概念的價值補充與法律漏洞填補具有共性,法律解釋方法的運用也應具有共性,無須為不確定概念的價值補充創設一套令人無法捉摸的新規則。就錯誤匯款的優先救濟而言,在與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制度的深度勾連之中,法律漏洞填补的方法無外乎三種:一是目的性擴張,二是比較法的方法,三是類推適用。如果以民法概念體系尤其是物權體系的維繫為根據的話,三種方法依對民法體系破壞性程度為參照標準,其適宜性的差分體系依次應為目的性擴張、比較法的方法、類推適用。目的性擴張破壞現有概念體系,當屬最不應當被輕易運用者;比較法的方法屬異質引入,雖然不必改變現行的概念體系,但是其對體系的破壞性也不容小覷;類推適用,是以待決案件的特徵相似性為標準,在無具體對應的法律規則情形下,適用類似案件的可適用規範,這種方法屬於體系內的運用,非異質存在,同時又不以擴張現行概念體系中的概念為旨歸,故對民法體系的破壞性相較最小。對於錯誤匯款,通過價值釋明需要予以優先救濟者,即應參考法律漏洞填補的諸方法,考量其可能對民法體系的破壞程度,選擇最適宜的方法。既然相較而言類推適用的法律漏洞填補方法最為可行,那麼應當如何進行類推適用呢?本文認為,不妨按照法律適用的三段論逐一進行:首先,大前提的建構。目光流轉於待決案件事實與具體規範之間,可以基本確定兩種大前提的類型,一是直接將《民法典》合同編中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規則作為大前提,二是通過類推適用,以《信託法》信託財產區別於受託人其他財產、從而不作為受託人遺產、清算財產c或者通常不受強制執行d的規則作為大前提。其次,小前提的建構。錯誤匯款被撤銷後,匯款到受款人帳戶後可能存在兩種不同的情形,一是不區分受款人帳戶中的其他資金或者與之發生混同,但是受款人取得財產並無合法依據。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上文所列案例類型均強調了錯誤匯款人與受款人之間未形成就匯款的匯出與收受的合意,這是構成不當得利的關鍵,如果存在合意,即具有法律上的原因。二是與受款人帳戶中的其他財產存在區分,保持其“特定性”。“特定性”的保持要求有二:第一,錯誤匯款時受款人帳戶處於特殊狀態。這些特殊狀態,可不完全地歸納為查封、凍結、閒置等。這種狀態是錯誤匯款保持特定性的前提,而保持特定性則是錯誤匯款作為“實質性民事權益”的關鍵。錯誤匯款時受款人帳戶處於特殊狀態,保證在起始階段錯誤匯款處在受款人的操縱、控制之外,與受款人其他財產實際“區分”。第二,錯誤匯款後,處在受款帳戶中的錯誤匯款,保持完全或者部分的特定性。如果錯誤匯款後至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提起時,受款帳戶中的款項未被支取,則錯誤匯款的全部保持特定性,與受款人的其他財產相“區分”。如果錯誤匯款後,受款人的帳a 參見黃赤橙:〈錯誤匯款返還請求權優先地位研究〉,《法學家》2021年第4期,第144—157页。b 最低餘額規則大致可描述為,在錯誤匯款的帳戶存在資金被支取時,如果帳戶有餘額的,假設本人的資金先被支取,待本人的資金被支取完後,錯誤匯款才被支取。被支取的錯誤匯款才視為混同。如果錯誤匯款的帳戶匯入其他資金,只要錯誤匯款未被支取,也不發生混同。c 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第16條。d 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第17條。
  • 雷秋玉:錯誤匯款優先救濟實現路徑的修正:基於對 “物權化” 路徑的批判性思考105法與社會 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戶已經被支取,則需要進一步區分兩種情形:其一,在錯誤匯款時,受款人帳戶中有本人款項存在,可假設受款人本人的款項先被支取。至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提起時,如果受款人除支取本人的款項外,錯誤匯入的款項並未被支取,或者未被完全支取,則錯誤匯款保持完全或者部分的特定性;其二,錯誤匯款時,受款人帳戶中沒有其他款項,但是之後被受款人支取,只要款項未被完全支取,可認定錯誤匯款保持部分的特定性。最後,進行涵攝並得出結論。不區別於受款人帳戶中的其他資產或者與之混同,且不具有法律上的原因者,可涵攝於《民法典》合同編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規則,錯誤匯款人可向受款人主張不當得利返還。區別於受款人帳戶中的其他資產並保持其“特定性”的錯誤匯款之匯款人,如果不存在《信託法》第17條規定的特殊排除情形,應可確定存在實質性的民事權利,依據該條第2款的規定,“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在完成對“實質性民事權益”這一不確定概念的價值補充之後,始有可能進一步判斷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制度規則的適用後果。不確定概念的價值補充,成為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的一個關鍵環節。而這一關鍵環節的解決,也直接決定了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的最後結果。但是此處仍然可能存在兩種不同的結果,一是雖然錯誤匯款相對於受款人的其他資產保持了其“特定性”,但是匯款人卻未啟動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的程序,或者雖然啟動了這一程序,但其所主張的“實質性民事權益”並未得到法院的確認,此時匯款人僅能行使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二是錯誤匯款人啟動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的程序,並且其“實質性民事權益”得到確認,此時的直接結果應是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的勝訴和強制執行的停止,但從實體法的角度考慮,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的勝訴和強制執行的停止,事實上使得錯誤匯款人得以在與強制執行申請人的競爭中獲勝,並確立了優先救濟的法律地位。這一結果排除了簡單直接適用《信託法》相關條款的可能性,可防止錯誤匯款優先救濟從類推適用信託財產區分規則由適用上的個案性、程序性規則,變成一個普適性、實體性的優先救濟規則,从而損害民法的體系性。但是止步於暫時性排除強制執行人,而不能最終在權利客體的支配上獲得最終的優先救濟之目的,或者說這種個案性的解決只是停留在停止強制執行,顯然未達最終目的。需要注意的是,錯誤匯款人於強制執行程序中提起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時,法院對此種異議之訴的處理中其實混合著確認之訴。案外執行異議之訴與確認之訴存在並立、合併、獨存三種不同的關係類型,個案中有多種不同的表現形式。就錯誤匯款的優先救濟而言,其可能表現形式為:第一,先提起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嗣後提起確認之訴。這一方式實踐一直存在爭議;第二,確認請求與停止執行請求一併在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中提起;第三,僅提起執行異議之訴,法院在具體處理此類關係時,事實上進行了實質性民事權益的確認,確認的表達出現在判決書的主文中,但未出現在判項中;第四,僅提起執行異議之訴,法院釋明提醒當事人同時提起實質性民事權益的確認請求。a只要確認實質性民事權益的表達出現在案外人執行異議的主文或者判項中,這種確認之訴的結果可為錯誤匯款人直接依據案外人執行異議的判決,根據《民法典》第157條提起財產返還請求權提供法律依據。但是確認之訴的結果若未出現在主文或者判項之中,錯誤匯款人或需另外提起確認之訴,並依後訴的勝訴結果,根據《民法典》第157條主張財產返還請求權,這一程序與實體法的結合則非本文的立場。(三)共益債���外人執行異議之�規則的關�問題如果破產程序與強制執行程序獨立發生,或是單純地破產,或是單純地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則要麼按照《破產法》中的共益債務規則對錯誤匯款人予以救濟,要麼按照強制執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規則對其予以救濟,二者並無交集。例如,錯誤匯款發生在1月,2月收款人進a 參見王明華:〈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與物權確認之訴的區分〉,《人民司法(案例)》2012年第16期,第18—22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06法與社會 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入破產程序,3月匯款人發現錯誤匯款,在此情形下,錯誤匯款引發不當得利,但是不當得利的發生並非在破產程序啟動之後,故其並非共益債務。錯誤匯款人僅能在破產程序中,作為一般債權人按照破產清償的法定順位受償。同時由於進入到了破產程序,而破產程序並非強制執行程序,故錯誤匯款人當然不存在於其中提起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的可能性。如果強制執行程序先啟動,而破產程序後啟動,一般情況下,因破產程序的啟動,強制執行程序應該停止。但是案外人執行異議程序有其相對的獨立性,如果在強制執行程序中,案外人已經提出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但該訴尚未完結,被告進入破產程序,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應當繼續進行。最高人民法院在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與重慶典雅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等申請執行人執行異議之訴糾紛上訴案中曾經表達了這種觀點,指出無論破產企業最終是重整或清算,均不能替代對債權人債權優先性的實體確定。a如果在強制執行程序中,破產程序啟動,而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未來得及提起,根據現行法,自然無法在破產程序中啟動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亦無法藉由共益規則而獲優先救濟;不過這種情形應極為罕見,對自己事務盡合理注意者應可避免。五 結語:利益考量視角下錯誤匯款優先救濟 “物權化” 之例外錯誤匯款應當主要應由《民法典》合同編第三分編不當得利規則提供一般救濟,這是由錯誤匯款所形成的法律關係本質上應屬不當得利返還法律關係決定的,此屬常識。在此常識之下,錯誤匯款獲得優先救濟的規範屬於特殊規範,不宜一般化或普遍化,亦屬常識。但是由此種常識所形成的一般救濟與特殊救濟分置的規範框架限制,在學術研究中得到貫徹卻非易事。它有賴於對下述兩條基礎準則的嚴格遵循:一是在法律有明確規則可用的情況下,優先適用明確的規則。二是民法概念的運用應當遵守已形成共識的教義,不宜隨意擴張或改造。但是近十年學術研究的情況表明,這種規範框架限制並未得到很好的貫徹,“物權化”研究路徑的泛化,使得特殊與一般的界限變得模糊。本文力圖使這種偏離民法體系的研究傾向得到糾正,盡力挖掘切合於錯誤匯款特殊救濟的法律規範,在現行法的框架內,將此種特殊優先救濟限定在破產程序、強制執行程序之中,使之鎖閉在“程序語境”中。b 此處尚需補充的是,即便現行法的規則結成嚴絲合縫的網絡,為錯誤匯款人提供近乎完美的救濟,仍百密難免一疏。一般情況下,無論錯誤匯款是否保持了“特定性”,應當適用不當得利返還規則。然而在錯誤匯款帳戶被強制執行,無視錯誤匯款仍保持“特定性”的狀態,即為不正當,故應可訴諸於現行法中的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規則提供特殊的救濟。在錯誤匯款的受款人陷入破產情形時,可以根據共益債務規則為錯誤匯款人提供優先救濟。特殊的優先救濟並不及於錯誤匯款人怠於行使請求優先救濟權利的情形,否則無異於鼓勵懈怠。但是在受款帳戶被強制執行而因客觀原因未及提起案外執行異議之訴,而受款人進入破產程序情況下,錯誤匯款人既不能按照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規則,又不能依共益債務規則獲得優先救濟時,應當以利益衡量的結果為標準,例外考慮為其提供“物權化”的救濟方案;在此背景下,除代償取回權由於本身的邏輯問題不宜適用外,價值所有權、物權性優先權或者推定信託等均應作為可選用的方案,依目的性擴張(適用於價值所有權)、比較法的方法(適用於物權性優先權、推定信託)等方法進行法律漏洞填補。利益衡量背景下通過法律漏洞填補提供的優先救濟,應為個案性的,不應藉此創設出什麼一般性、普遍性的實體權利與實體規則。[責任編輯:張智翔]a 參見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終744號民事裁定書。b 參見雷秋玉:〈普通動產多重買賣規則的合理性證成〉,《中南大學學報》2018年第2期,第72—79页。
  • SOUTH CHINA QUARTERLY: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MACAU Vol.15, No.1 (Feb 2025) 107東西之間Between East and West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A Global History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the Burlingame Mission (1867–1870)Liyuan YAN Abstract: Compared with the high-profile Qing Court Ritual and the Macartney Embassy of 1793, scholars have given relatively little attention to when the first Chinese official mission to foreign powers, the Burlingame Mission/Chih Kang Mission, began to practice European International Law during 1867–1870. According to European International Law, countries enjoyed the rights of legation, negotiation and treaties in their pacific relations. China bade farewell to the Sino-foreign war period and entered the peaceful Tung-chih Restoration (1861–1875). The Tsungli Yaman organised the Burlingame Mission to visit Western powers that had treaty relations with China for the first time officially in 1867. The Late Qing Government guaranteed the rights of missions, ratified the Burlingame Treaty, acquiesced to Chinese envoys bowing before European monarchs, and planned permanent diplomatic envoys abroad in accordance with international law. The Burlingame Mission prompted the Tsungli Yaman to solve diplomatic communicative problems regarding audiences and permanent diplomatic missions. It cleared the obstacles for Late Qing China to re-examine the unequal articles of Sino-foreign treaties according to the principle of sovereign equality of international la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lobal history of international law, it is not difficult to understand the Burlingame Mission’s practices of international law in peacetime as a prelude to changes in China’s world order.Keywords: Burlingame Mission, international law in peacetime, global history of international law, European centralismAuthor: Liyuan YAN earned her PhD in law from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in 2016 and is now a distinguished Associate Professor at the Law School of 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 Her research interests focus on Chinese legal history. She translated the book of Francis Anthony Boyle, Foundations of World Order: The Legalist Approach to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1898–1922 (The Contemporary World Press, 2024) and has authored about 20 journal articles.
  • 108東西之間東西之間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第十五卷第一期 (2025年2月)全球國際法史視野下的中國蒲安臣使團(1867—1870) a顏麗媛 [摘 要] 相較於已有研究呈現出的中國在乾隆五十八年(1793)接待英國馬戛爾尼訪華使團中固守中華天下禮秩序的姿態,學界鮮少注意到晚清政府派出的首個正式外交使團即蒲安臣使團(志剛使團1867—1870)已經開始在中華天下禮秩序之外,實踐通使往來與商議立約的平時國際法權利。晚清中國實踐平時國際法權利與超越中華天下禮秩序相互促進、同步展開。這在蒲安臣使團出使所有與中國確立條約關係的十一個歐美國家的過程中得到了充分體現。一方面,總理衙門通過國際法以及中外條約中的已有規定保障蒲安臣使團成員的權利、批准同意沒有締約權的蒲安臣等使團成員與美國締結的續增條約,蒲安臣使團中的中國使臣得以鞠躬禮覲見歐洲君主並暢想籌劃常設駐外使節。另一方面,蒲安臣使團的出使經驗推動解決了困擾總理衙門多年的請覲與遣使問題,即外國使臣要不要覲見、如何覲見中國皇帝以及中國要不要外派、如何外派駐外使節的問題。這些均為晚清中國最終超越中華天下禮秩序,以國際法的國家主權平等原則重新檢討中外條約中的不平等條款清除了障礙。從去歐洲中心主義的全球國際法史視野出發可以發現,中國蒲安臣使團在出使歐美有約國的近三年時間中突破性地實踐了平時國際法權利。這亦可視為中華天下禮秩序的變革前奏。[關鍵詞] 蒲安臣使團 平時國際法 全球國際法史 歐洲中心主義[作者簡介] 顏麗媛,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2016年),中國海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法律史。出版譯著《國際秩序:法律、武力與帝國崛起1898—1922》(弗朗西斯·安東尼·博伊爾著,北京:當代世界出版社,2024年),發表學術論文近20篇。a 本文是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近代中國‘不平等條約’觀念史”(項目編號:20FFXB007)的階段性成果。
  • 顏麗媛:全球國際法史視野下的中國蒲安臣使團(1867—1870)109東西之間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歐洲列強依憑國際法開展殖民擴張至19世紀達到頂點的重要標誌之一,是作為非歐洲文明的晚清中國逐步進入國際大家庭(the Family of Nations)。a晚清在光緒元年(1875)開始派遣常駐國外使節之前,曾於同治六年(1867)首次正式组织派出臨時性的外交使團,即蒲安臣使團(志剛使團1867.11—1870.10),歷經近三年訪問了所有與中國確立條約關係的十一個歐美國家(有約國)並遞交國書。這十一個有約國分別是英國、法國、美國、俄國、德國、丹麥、荷蘭、西班牙、比利時、義大利和奧地利。由於中葡條約雖已締結但暂未換約成功並未生效,所以蒲安臣使團出使歐美時有约國中未包括葡萄牙。晚清中國此次出使有約國的主要目的有二:一是籌劃以後仿照列強“公使駐京” 的做法也派遣常駐國外的使節;二是防備列強借所謂“十年修約”提高條約要求。b清政府曾為抵制列強“公使駐京”要求,於大沽武力阻止英法公使進京換約,但未獲成功。隨後,清政府在1860年簽署《北京條約》(《續增條約》)重申了列強享有“公使駐京”的權利。同治朝初期駐京公使僅為英國、法國、俄國、美國、德國等五大國的公使,後逐漸擴大到其他有約各國。英法聯軍在美國與俄國的支持下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1854—1860),其理由之一即是清政府拒絕其“期滿修約”的請求。因此,清政府擔心《天津條約》十年期滿修約時再起戰端。所謂“期滿修約”是指英國以“一體均沾”(最惠國待遇)援引1844年中美《五口貿易章程:海關稅則》(《望廈條約》)第34款與中法《五口貿易章程:海關稅則》(《黃埔條約》)第35款的十二年期滿修約的規定,認為1842年中英《南京條約》十二年期滿即1854年應該予以修正。而在第二次鴉片戰爭後中英《天津條約》第27款規定十年期滿修約;中法《天津條約》第40款規定十二年期滿修約。同治六年(1867)十一月中國正式授予剛卸任美國駐華公使的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1820—1870)“中外交涉事務大臣”頭銜,令其協同中國大臣(志剛、孫家穀)出使,故該使團被稱為蒲安臣使團。蒲安臣使團最先訪問美國並在蒲安臣的斡旋下商議擬定了1868年中美天津條約《續增條約》即蒲安臣條約。結束美國的出使活動後,蒲安臣使團先後訪問英國、法國、瑞典、丹麥(丹麻爾)、荷蘭(和蘭/和國)、德國(普魯士/布國/布路司)、俄國等七個歐洲國家。同治九年(1870)正月蒲安臣在俄國去世後,滿洲鑲藍旗官員志剛帶領使團繼續訪問與中國有條約關係的比利時、義大利、西班牙等三個歐洲國家,故該使團又被稱為志剛使團。 關於蒲安臣使團的已有研究從蒲安臣個人、蒲安臣條約、蒲安臣使團出使本身的功過是非以及蒲安臣使團與岩倉使團的比較等多個層面展開,但並未從全球國際法史角度出發系統深入地詮釋蒲安臣使團實踐平時國際法的突破性進展。c全球國際法史旨在摒棄歐洲中心主義,關注第三世界的國際法實踐,轉向全球互動的國際法史研究。d而平時國際法相較於戰時國際法而言,主a See Immanuel C.Y. Hsü, China’s Entrance into the Family of Nations: the Diplomatic Phase 1858-1880,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0. [美]徐中約:《中國進入國際大家庭:1858—1880年間的外交》,屈文生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18年。林學忠:《從萬國公法到公法外交:晚清國際法的傳入詮釋與應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賴駿楠:《國際法與晚清中國:文本、事件與政治》,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b 1858年中英簽署的《天津條約》第二款規定“大清皇帝、大英君主意存睦好不絕,約定照各大邦和好常規,亦可任意交派秉權大員,分詣大清、大英兩國京師”。陳幗培主編:《中外舊約章大全》第一分卷(1689—1902年),北京:中國海關出版社,2004年影印本,第296頁。c 參見[美]芮瑪麗:《同治中興:中國保守主義的最後抵抗(1862—1874)》,房德鄰、鄭師渠、鄭大華等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美]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第二卷)一八六一——一八九三年屈從時期》,張匯文、姚曾廙、楊志信,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63年。李定一:《中美早期外交史1784—1894》,台北:三民書局,1985年。王開璽:《清代外交禮儀的交涉與論爭》,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徐國琦:《中國人與美國人:一部共有的歷史》,尤衛群譯,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9年。尤淑君:〈出使條規與蒲安臣使節團〉,《清史研究》2013年第2期,第143—151頁。李洋:〈晚清對近代國際法的嘗試與偏離——基於蒲安臣、李鴻章使團的考察〉,《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15年秋季卷,第124—135頁。黄逸:「近代中日の遣外使節団とお雇い外国人の助言——バーリンゲーム使節団と岩倉使節団の場合」,『東アジア文化交渉研究』2018年第11號,第285—307頁。See also Johannes von Gumpach,The Burlingame Mission: A Political Disclosure by Official Documents mostly unpublished,Shanghai:[s.n.],1872.Williams, Frederick Wells, Anson Burlingame and the First Chinese Mission to Foreign Powers, New York:Charles Scribner’s Sons,1912.D.L.Anderson,Imperialism and Idealism: American Diplomats in China, 1866-1898, Blooml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6.d 參見[德]巴多·法斯本德、[德]安妮·彼得斯主編:《牛津國際法史手冊》,李明倩、劉俊、王偉臣譯,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20年。韓逸疇:〈從歐洲中心主義到全球文明——國際法中“文明標準”概念的起源,流變與現代性反思〉,《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5期,第1—18頁。See also Antony Anghie. Imperialism, Sovereignty and the Making of International Law,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4.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10東西之間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要是指國家之間在和平時期互派使節與商議立約的平時往來權。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礎上,借助相關政書、遊記、報刊等原始史料,在全球國際法史視野下論證蒲安臣使團的通使與立約的平時國際法實踐遠遠超出晚清政府制定的原定計劃,並幫助晚清政府解決了長期妨礙中外正常邦交的請覲與遣使問題,呈现出歐洲國際法秩序與中華天下禮秩序之間的雙向互動。a 一、按照國際法安排使團蒲安臣使團作為中國依據國際法組織的首個正式使團,有別於此前非正式出使的斌椿考察團與謝罪的崇厚使法團。蒲安臣使團由中國新成立的“外交機構”——總理衙門(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總署,1861—1900)基於平時國際法統籌規劃。b總理衙門專門根據中外條約制定《出使條規》保障使團成員的權利,並特別強調了總理衙門對於使團所遇情事的最終決定權。(一)�合國�法的正式使團咸豐十一年(1861)設立的總理衙門在同治朝(1862—1874)正式運作,開始在禮部之外籌辦夷(洋)務,專門掌管有約國的相關對外或外交事宜。總理衙門隨即裁撤俄羅斯文館,仿照禮部名存實亡的會同四譯館設立了專門培養西方語言翻譯學生的京師同文館(1862—1902)。同文館的總教習美國人丁韙良(W.A.P. Martin,1827—1916)受總理衙門囑託於同治三年(1864)前後主持翻譯了蒲安臣推薦的美國國際法學家惠頓的《萬國公法》(Henry Wheaton, 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 With a Sketch of the History of the Science)一書。該書第三卷《論諸國平時往來之權》(International Rights of States in their Pacific Relation )詳細闡述了“通使之權”(Rights of Legation)與“商議立約之權”(Rights of Negotiation and Treaties)。c 總理衙門在同治六年(1867)籌劃蒲安臣使團前往有約國的時候,一直強調使團的中國欽命人員屬於試辦,並非駐紮各國大臣,一年期滿回中國後若查看試辦有效再行另議永久章程。但是,這並不妨礙使團人員的使節身份。蒲安臣使團出使之前,清政府曾於同治五年(1866)正月派出非正式出使的考察團,即斌椿使團(1866.1—10)。清政府趁著中國總稅務司英國人赫德(Robert Hart,1835—1911)回英國省親之際,讓中國官員斌椿帶領同文館學生鳳儀等一同前往歐洲遊歷,考察各國風俗人情。d同治九年(1870)十月,蒲安臣使團剛剛結束出使任務回國的時候,清政府派時任三口通商大使的崇厚帶領使團就天津教案的善後問題出使即將在普法戰爭中戰敗的法國,即崇厚使團。總體看來,蒲安臣使團有別於非正式出使的斌椿考察團,也不同於謝罪的崇厚使法團,而是中國首次出使歐美有約各國的正式使團。因此,總理衙門在安排此次出使活動時格外謹慎細緻。(二)依�約制定《出使�規》總理衙門在蒲安臣使團出使前特別強調該使團性質不是常期駐紮國外的公使而是試辦,格外注重試辦出使成員的權利保障。根據總理衙門的安排,給予蒲安臣漢洋文合璧的木質關防,志剛和孫家穀則是清(滿)漢文合璧的木質關防,均可於發遞文書信函時蓋用以昭慎重。總理衙門就a 參見《籌辦夷務始末》,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影印本,第7—8冊。[美]惠頓:《萬國公法》卷三,[美]丁韙良譯,北京:中國國家圖書館藏京都崇實館存板,同治三年刻本。Wheaton Henry, 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 With a Sketch of the History of the Science, London:B.Fellowes,Ludgate Street.1836. 陳幗培主編:《中外舊約章大全》第一分卷(1689—1902年),北京:中國海關出版社,2004年影印本。志剛:《初使泰西記》,孫家穀:《使西書略》,《小方壺齋輿地叢鈔》第十一帙,王錫祺輯,杭州:杭州古籍書店,1985年影印本,第14冊,第102—144頁。《中國教會新報》,1868年第6期。Sacramento Daily Union, Saturday, February 26,1870.b 總理衙門所主管的交涉事務,包括條約、教務、搉稅、交際、教士儀節等多個方面。參見《清會典事例》卷一千二百二十〈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北京:中華書局,1991年影印本,第12冊,第1122—1126頁。c 參見[美]惠頓:《萬國公法》,[美]丁韙良譯,何勤華點校,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第141—173頁。〈論諸國平時往來之權〉,《萬國公法》卷三,第1—27頁。See also Henry Wheaton, 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 With a Sketch of the History of the Science, Part Third, pp.257-327. d “赫德久總稅務,兼司郵政,頗與聞交涉,號曰‘客卿’,皆能不負所事。”《清史稿》卷四百三十五〈列傳二百二十二·赫德〉,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標點本,第40冊,第12364頁。
  • 顏麗媛:全球國際法史視野下的中國蒲安臣使團(1867—1870)111東西之間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本次出使制定的《出使條規》八條的主要內容是依據中華天下禮秩序強調,中國國書不親遞、中國官員不面見外國元首、中外雙方皆免行禮等事宜。a但是,總理衙門也在《出使條規》中重點指出,根據中英《天津條約》第三款與第四款規定的英國使臣在中國所享有的諸種權利,蒲安臣使團的出使人員在國外也應該享有同樣的權利。b這些權利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其一,不行有礙國體的禮的權利。此條的本意是英國希望免除英國使節在中國行跪拜禮。總理衙門認為由於沒有議定禮節,建議此次中國所派人員到各國時似可無庸相見或偶爾相見各國元首時能夠免除行禮。實際上,此次出使的中國大臣遵從出訪國的外交慣例向各國元首遞交國書並行握手或鞠躬禮,這變相破除了中國朝野堅持外使覲見中國皇帝行跪拜禮的陳見。此外,根據《萬國公法》的描述,國際法的“延見之規”(Audience of the Sovereign or Chief Magistrate)正在逐漸將地點由公朝(Public Audience)改在內朝(Private Audience),將繁複的禮儀變為簡單的延見。其二,自由收發文檔,箱囊不被隨意檢查的權利。此條的本意是英國希望英國使節的相關外交權利在中國得到妥善的保護。使團的文檔、檔案與通訊得到保護的規定是外交人員享有的基本權利。這種相互保護外交人員權利的做法已經成為當時的國際慣例。總理衙門按照國際法平等互惠的原則解釋並運用中英條約的具體規定來安排此次的出使活動,達到保障中國使團成員權利的目的。除上述使團應享有的兩個方面的權利之外,清政府還強調現在欽命的人員前赴各國,帶同文館熟悉西文西語的學生作為翻譯人員(通事);書手(供事)、弁兵等作為隨從,各國也應該一體保護。這些隨從人員至少包括英文學生候選主事德明(張德彝)、鳳儀,俄文學生八品官塔克什訥、桂榮,法文學生九品官聯芳、廷俊;供事同知銜候選縣丞亢廷鏞,候選巡檢王掄秀,候選從九品嚴士琦,前任六品銜兵馬司吏目莊椿齡等四名;馬弁千總雷炳文,六品軍功坐補千總把總果慶端等二名。c(三)使團的�使�立約之�具體而言,國家間“通使”的國際法權利主要包括,使團具有檔案和文件不可侵犯、通訊自由、必要的行動和旅行的自由等權利;使團中的派遣國代表和外交人員的人身、寓所、財產不可侵犯及刑事管轄豁免等權利。《萬國公法》第三卷開篇即提及各國之間通使往來由來已久,但使臣(欽差)駐紮國外卻是近百年內發生的事情。因為擔心各國恃強凌弱、妨礙均勢,國際法專門規定了各國通使往來的權利。d此外,1858年中英《天津條約》第六款曾為中國使節出使外國所享有的相關國際法權利做了預先規定。該條稱“今茲約定以上所開應有大清優待各節,日後特派大臣秉權出使前來大英亦允優待,視此均同”e。該款為中國使節出使外國所享有的相關國際法權利做了預先規定,也是中國督促有約國保障蒲安臣使團出使人員國際法權利的重要條約依據。此前不久,1815年維也納會議上頒佈的《關於外交代表等級的章程》確定了外交人員的三個等級(大使、教宗特使或教廷大使;公使或向君主派遣的其他代表;向外交部長派遣的代辦)的銜級並一直沿用至今。蒲安臣使團中除了辦理各國中外交涉事務大臣的美國人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1820—1870)以外,清政府還任命英國人柏卓安(John Mcleavy Brown,1835—1926)為辦理中外交涉事a 尤淑君:〈出使條規與蒲安臣使節團〉,《清史研究》2013年第2期,第143—151頁。b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五二,第7冊,第290—291頁。陳幗培主編:《中外舊約章大全》第一分卷(1689—1902年),第296—297頁。c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五二,第7冊,第292頁上欄。d [美]惠頓:《萬國公法》,[美]丁韙良譯,何勤華點校,第141頁。〈第三卷論諸國平時往來之例〉,《萬國公法》卷三,第1頁。See also Henry Wheaton, 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 With a Sketch of the History of the Science, London: B. Fellowes, Ludgate Street.,1836,p.257.e 陳幗培主編:《中外舊約章大全》第一分卷(1689—1902年),第297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12東西之間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務大臣之左協理、法國人德善(E.de Champs)為右協理。在總理衙門看來,這種安排既符合外交人員可以任命外國人的國際慣例,也達到中國協調美國、英國與法國這三個主要的《天津條約》締約國的目的。總理衙門特意囑咐蒲安臣說,出使的兩位中國官員(花翎記名海關道滿洲鑲藍旗志剛,禮部郎中咸豐六年進士孫家穀)與其地位平等(平行),希望蒲安臣能夠各種大小事件告知中國官員,然後由中國官員寄知總理衙門覆定。這與英文報紙稱蒲安臣“不僅有權與各國修訂條約,還有權解決條約下出現的複雜、微妙問題”相去甚遠。a 實際上,總理衙門並沒有賦予蒲安臣額外的特權,還特意在《出使條規》中告知蒲安臣“遇有彼此有益無損事宜,可准者,應即由貴大臣與欽命之員酌奪妥當,咨商中國總理衙門辦理;設有重大情事,亦須貴大臣與欽命之員開具情節,咨明中國總理衙門候議,再定准否”b。可見,蒲安臣並不是全權公使(Plenipotentiary),總理衙門擁有蒲安臣使團一切活動的最高決定權,蒲安臣本人及志剛、孫家穀等都沒有商議立約的全權。二、批准交換蒲安臣條約中美天津條約《續增條約》即蒲安臣條約是蒲安臣超越權限締結的,總理衙門本可以拒絕批准換約。但是,經過一番波折後,最終總理衙門批准交換了蒲安臣條約而使其生效。總理衙門雖然一開始並不讚賞蒲安臣初到美國即商定立約的做法,但仍在美方補充漢文文本後及時完成了換約程序。蒲安臣條約內容體現出的國際法平等互惠與主權自主原則是推動總理衙門完成換約程序使蒲安臣條約生效的重要原因。(一)��臣超越�限的締約1868年中美天津條約《續增條約》八款由於蒲安臣的積極促成,故又稱為蒲安臣條約。c蒲安臣條約於1868年7月28日簽署於美國首都(京師)華盛頓。簽字的中方代表是蒲安臣、志剛(Chih-Kang)、孫家穀(Sun-Chia-Ku),美方代表是威廉·亨利·西沃德(西華德/William Henry Seward,1801—1872)。總理衙門於同年10月幾乎同時接到志剛、孫家穀的奏報與蒲安臣的咨文。志剛和孫家穀奏稱其偕同蒲安臣於潤四月十二日行抵美國至六月十三日將美國應辦事件俱已完竣,除恭折奏稿一件、附片一件外,咨呈《續增條約》一本查照。d蒲安臣咨文直言,與美國“總理衙門”大臣在華盛頓商酌應辦事件共擬八條,作為咸豐八年(1858)所立條約的續增條款。然而《萬國公法》卷三第二章《論商定立約之權》的第四節《擅約准廢》規定,“約據若無權而立,或越權而立者,謂之擅自立約。必待請命君上,或明許或默許,方可施行。明許者,行文准議,從常例也。默許者,則不俟行文,即依其所約之事而行也”e。這段話的意思是說,如果條約由未經授權的代表所為,除非當事方事後同意,否則不產生法律效力。根據條約生效的一般程序,簽署的條約需要經過批准後換約才能正式生效。1787年美國聯邦憲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了條約的批准程序即總統有權締訂條約,但須爭取參議院的意見和同意,並須得到出席參議員三分之二贊成。中國則按照具有不成文憲法意義的慣例(歷次成案),由總理衙門知照內閣將漢、洋文條約一本恭用御寶進行批准。雙方批准後才可以商定換約,從而使條約生效。蒲安臣深知換約程序的重要性,所以希望能夠盡快完成換約程序。志剛、孫家穀雖然也請求批准《續增條約》,但並不堅持盡快換約,而是提議應俟各國一律辦訖,再行定期互換。a “He was empowered not only to revise the treaties with the several powers, but to settle the many complicated and delicate questions which had arisen under those treaties.”“ANSON BURLINGAME”, Sacramento Daily Union, Saturday, February 26,1870.b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五二,第7冊,第291頁上欄。c 參見陳幗培主編:《中外舊約章大全》第一分卷(1689—1902年),第759—763頁。d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六九,第7冊,第654—656頁。e [美]惠頓:《萬國公法》,[美]丁韙良譯,何勤華點校,第160頁。〈第四節擅約准廢〉,《萬國公法》卷三,第15頁。See also Henry Wheaton, 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 With a Sketch of the History of the Science, p.291.
  • 顏麗媛:全球國際法史視野下的中國蒲安臣使團(1867—1870)113東西之間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二)補充漢文文本後的�約同治八年(1869)正月,美國新任駐京使臣勞文羅斯(Ross Browne)照會總理衙門稱,因為中美酌議並彼此蓋印的《續增條約》八款,美國已用璽(已經批准),所以前來換約,請訂期辦理。總理衙門當時考慮到,蒲安臣初到美國即與議約,恐怕將來至他國或不免再有此舉。因此,總理衙門照覆美國駐京使臣緩辦,準備俟蒲安臣差竣回京之日再通行覆議,擇其無窒礙者奏請施行。蒲安臣隨即遣左協理柏卓安回京,函陳在外國所辦一切情形並請將前立續約八款速為辦理。 總理衙門查此次蒲安臣與志剛、孫家穀出使,在美國所擬八條尚無窒礙難行之處,與中外一切交涉事件頗為有益。另外,蒲安臣等已經與美國大臣畫押蓋印,現又遣柏卓安來北京請求互換,應該代為奏准其照行。於是按照歷次成案,由總理衙門知照內閣,將蒲安臣等與美國合訂漢洋文條約一本,恭用御寶(皇帝御印)並請於總理衙門中欽派一員作為換約大臣。最後派曾為《萬國公法》作序的總理衙門大臣戶部尚書董恂(1807—1892)作為全權大臣便宜行事辦理互換條約事宜。同治八年(1869)中美準備換約時,勞文羅斯剛好回國。為了儘早完成已經簽署一年有餘的《續增條約》的換約,美方由衛廉士(Samuel Wells Williams)代為辦理。衛廉士在約定的日期只帶著洋文約本與董恂在總理衙門換約。董恂查美國約本內綴有美國君主用印之銀盒蠟餅,但有洋文無漢文,不符合國際慣例。據此,董恂認為,中國出使大臣寄來的條約系漢洋文合訂本並且中國總以漢文條約為憑,因而要求補充漢文約本再換約。所以,中美雙方當日並未換約成功,直到第二日衛廉士補充了加押蓋用蠟印的漢文約本,經董恂悉心校對無訛誤後彼此才換約成功。同時,中美另立憑單,蓋印畫押,各執一紙,以昭信守。整個換約程序才算最終完成。a總理衙門隨後將《續增條約》刊刻成本,咨送在京各衙門及分咨南北洋通商大臣暨各省將軍督撫一體遵行。(三)�容平�的��臣�約總理衙門最開始聽從志剛、孫家穀的提議主張換約之事緩辦,所以婉拒了美國駐華公使勞文羅斯請求盡快換約的請求。最終在蒲安臣的督促下轉而盡快換約,主要是由於總理衙門在看過條款內容,並聽取出使大臣柏卓安來京陳述後,認為《續增條約》八款確實與中美兩國均有益。《續增條約》八款,相較於之前的中外條約體現了國際法平等互惠與主權自主的原則。第一條指出各國商民在指定通商口岸及水陸洋面貿易行走之處,之前的條約未議及的管轄地方水面之權仍歸中國管轄。此條起因於1864年的普丹大沽口船舶事件,即普魯士(德國)在天津大沽口捕獲丹麥貨船,中國以國際中立法為根據迫使德國釋放丹麥貨船。所以本條旨在維護中國領土及領海的主權。第二條指明美國另開貿易行船利益之路皆由中國作主自定章程。本條是希望有關販鹽、開礦、內地行船、增口岸等事予以緩辦。這樣就使得中國在中外貿易中占主動地位。第三條表示中國可以派領事官前往美國通商各口岸,並受到公法條約一體保護。蒲安臣使團一行經過三藩市發現中國人已有十數萬眾,故希望能夠保護在美國的華民。第四條規定中國人在美國,亦不得因中國人民異教,稍有屈抑苛待,以昭公允,至兩國人之墳墓一體保護不得傷毀。這一條與中國人在三藩市遭遇種族歧視的事實有關。第五條保障兩國自由移民以及禁止非法移民。此處直指西班牙國販運“豬仔”、陷害華民,有助於防範苦力貿易。該條款以自由移民取代契約制招工,在後續中國與拉丁美洲國家談判立約中被先後引用到《中秘(秘魯)友好通商航行條約》(1874)、《中巴(古巴)和好通商條約》(1881)、《中墨(墨西哥)和好通商行船條約》(1899),推動了華人移民拉丁美洲國家的合法化。b第六條表明彼此往來的兩國人民均照最惠國待遇一體保護。相較於第四條的禁止性條款,此條明確賦予權利。第七條是有關中美之間相互a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六九,第7冊,第666—667頁。b 王延鑫:〈全球史視角下的蒲安臣條約與中拉招工談判〉,《歷史檔案》2023年第3期,第56—67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14東西之間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留學、辦學的規定。此條意在促進中美之間的科技文化交流。第八條聲明美國不干預中國內政並在將來自願指派精練工師(工程師,engineers)幫助中國。根據《續增條約》,關於尊重移民自由的第五條是美國“排華法案”出臺前,華工前往美國務工的重要法律保障;關於兩國公民到對方公立學校求學並享有最惠國國民待遇的第七條則是成就容閎倡導的“中國幼童留美運動”(1872—1881)的重要法律依據。作為中國使臣的美國前任駐華公使蒲安臣可以說是中美兩國人民共享歷史的典型案例。a《續增條約》的締結也與蒲安臣在1861年至1867年就任駐華公使期間,積極貫徹美國的對華合作政策(A Policy of Cooperation)密不可分。蒲安臣在華推行合作政策涉及國際法與條約的主要有兩點:一點是各國應同意享受其條約規定的一切權利外,決不越出保持條約所賦予權利所必須的手段以攫取額外權益;另一點是不得利用上海租界的特殊情勢損害中國領土完整。b而這兩點體現在了前述《續增條約》第一條與第二條規定的在已有條約之外不再侵犯中國領土主權與貿易自主的約文中。蒲安臣本人是哈佛大學法科出身,富有自由平等的理想。蒲安臣帶領中國使團出使美國期間(1868年3—7月),先到三藩市經巴拿馬抵達紐約,隨後到華盛頓遞交國書後又再次前往紐約參加歡迎宴會,繼而返回華盛頓簽署了《續增條約》八款。蒲安臣在紐約州的歡迎宴會上曾發表著名演說。他坦言:“中國帶著你們自己的國際法,表示願意根據國際法建立關係並願意遵守國際法的條款,承擔國際法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中國希望沒有戰爭,希望西方不要干涉其內政。中國請求諸位不要派遣不合格的人去教導她,尊重她的領海中立與領土完整。總之,中國要求西方能完全聽任中國以最適合其自身文化的方式自由發展。同時要求給予她在戰爭壓力下締結的條約以慷慨和基督教的闡釋。”c蒲安臣秉承著這樣的信念,帶領中國使團繼續出使歐洲有約國。相較於美國的豐碩成果,蒲安臣使團的歐洲之行似乎乏善可陳,甚至在歐洲首站英國即遭到怠慢。d然而,中國使臣志剛、孫家穀依次覲見與中國有條約關係的不同於美國總統的歐洲君主,必然會折射到仍有待解決的外國使臣如何覲見中國皇帝的問題。三、不必再行跪拜禮覲見總理衙門認為安排外國人蒲安臣擔任中國使團代表,既符合國際慣例也可以迴避中國使臣覲見外國君主的禮節問題。然而,實際上使臣覲見君主的中外禮節之爭已經避無可避。作為中國使臣的志剛、孫家穀以鞠躬禮覲見了歐洲君主後,要不要外國使臣覲見同治皇帝,外國使臣覲見同治皇帝要不要行跪拜禮的問題最終有了定論。(一)鞠�禮覲見��君主蒲安臣帶領使團於同治七年(1868)八月初離開美國抵達英國再抵法國,然後前往瑞典、丹麥、荷蘭,又至德國、俄國等七個歐洲國家。蒲安臣在俄國去世後,志剛帶領使團訪問比利時、義大利、西班牙等三個國家後回國。使團出使歐洲各國,中國使臣均得見其君主並親遞國書。此前,蒲安臣使團一行在白房(白宮)謁見美國總統遞交國書時,美國總統詹森(朱文遜)“逐一a 徐國琦:〈試論“共享的歷史”與中美關係史研究的新範式〉,《文史哲》2014年第6期,第27—39頁。b 李定一:《中美早期外交史1784—1894》,台北:三民書局,1985年,第404—405頁。c “She comes with your own international law; she tells you that she is willing to come into relations according to it, that she is willing to abide by its provisions, that she is willing to take its obligations for its privileges. ……She wishes no war; she asks of you not to interfere in her internal affairs. She asks you not to send her lecturers who are incompetent men. She ask you that you will respect the neutrality of her waters and the integrity of her territory. She asks, in a word, to be left perfectly free to unfold herself precisely in that form of civilization of which she is most capable. She asks you to give to those treaties which were made under the pressure of war a generous and Christian construction. ……”See Williams, Frederick Wells, Anson Burlingame and the First Chinese Mission to Foreign Powers, New York: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12,pp.134-135.See also Johannes von Gumpach, The Burlingame Mission: A Political Disclosure by Official Documents mostly unpublished,Shanghai:[s.n.],1872,pp.283-384.李定一:《中美早期外交史1784—1894》,第473—474頁。d 〈欽差信息〉,《中國教會新報》1868年第6期,第7頁。
  • 顏麗媛:全球國際法史視野下的中國蒲安臣使團(1867—1870)115東西之間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執手問好,並言深願幫助中國,願中國與美國日益和睦等語”a。這表示美國總統採用邊握手邊寒暄的握手禮接見了中國使臣。旅歐期間,志剛等中國使臣與蒲安臣一同覲見英國女王維多利亞以“鞠躬為禮”;由蒲安臣向法國皇帝拿破崙三世遞交完國書後“退三步,每步一鞠躬而出”;覲見瑞典國王、丹麥國王、荷蘭君主、德皇威廉一世、俄皇亞歷山大二世均行鞠躬禮。蒲安臣去世後,志剛接替蒲安臣完成親遞國書的使命,按照鞠躬禮覲見了比利時國王利奧波德二世、義大利國王維克托·伊曼紐爾二世(委克都阿)、西班牙攝政(代君)弗朗西斯科·塞拉諾多明格斯(色拉歐)將軍。隨行的另一位中國使臣孫家穀以“禮節不過進退三鞠躬”更為直接地描述覲見歐洲君主的情形。b志剛等人的觀感是外國君主親和友善、禮貌周到,整個接見過程簡潔、不繁冗。蒲安臣使團出使之前,總理衙門認為“泰西之禮與中國體制不同”,所以“令蒲安臣每抵一國,即將國書由該處執政大員代遞,且言明將來有約各國,如有國書,或由該使臣齎回,或寄交住(駐)京使臣轉呈中國”。c志剛等中國使臣親遞國書並覲見有約國君主的做法實際上違背了總理衙門的叮囑。此外,使團出使期間在呈遞同治皇帝國書後,收到各國答覆中國國書的回書,由隨行出使的左協理柏卓安統一收存,使團回京後,則由總理衙門封送軍機處收存。各國回書均用該國洋文加用其君主印信的蠟印,隨同出使的協理學生等將國書翻譯成漢文,皆有祝頌大皇帝國運常隆等詞,另繕回書底稿附送。總理衙門曾進呈瑞典、荷蘭與丹麥三國的國書漢譯本御覽。瑞國回書:“國君問中國皇帝好,至高有權之主。今我國歡喜,由所派之大臣,交到國書,嘉賞美意同然有福,使彼此國家及人民往來聯屬相好,因致意於皇帝。我國最喜常能日加親近。同然歡稱皇帝所派重任大臣蒲安臣、志剛、孫家穀之智能。惟望皇帝國運常隆,求天主保護焉。”d荷蘭國的回書亦稱要鞏固兩國的友誼,最好的辦法是兩國彼此按照最優之國優待人民;丹麥國也表達了希望兩國共享升平之福,往來友誼日加的願望。(二)�分敵國禮�屬國禮從乾隆朝英國派出的馬戛爾尼訪華使團開始,中外之間就圍繞外國使臣是否能夠覲見中國皇帝,若是覲見中國皇帝是否必須行跪拜禮等問題,展開了漫長的討論。e總理衙門推舉美國人蒲安臣作為中國外交使團的使臣,即是希望能夠避免只有中國官員擔任使臣覲見外國君主時可能出現的禮節問題。蒲安臣使團歸國以前,外國駐京各使臣紛紛向總理衙門反復要求不行跪拜禮覲見同治皇帝,當朝的中國官員或堅決拒絕或曖昧同意或積極接受,意見並不一致。前直隸總督劉長佑在官文條議中強調,“覲者諸侯見天子之禮”,“覲乃臣禮非客禮也”,“覲乃人臣見君之禮”,“未有非屬國而覲,即未有覲而不行跪拜禮者,且未有諸侯不自來而使其臣來覲者”。f劉長佑這種論辯是立足於中華天下禮秩序觀念,將覲見禮等同於屬國的跪拜禮,並將行跪拜禮覲見中國皇帝的範圍僅局限於中國的屬國,直接拒絕外使覲見。g兩廣總督瑞麟則認為,敕令洋人行跪拜禮,及改從中華儀節,均足有以難之,且洋人所請入覲,及呈遞國書原欲行和好之禮。所以,在中國兼容並包,自無責備遠人之理。但是,可以等到洋人不學習朝儀就勉強舉行而導致“衍儀失禮”的情況下“請其再自審度,或可廢然自止也”。h瑞麟這種說法a 志剛:《初使泰西記》,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1頁。志剛:《初使泰西記》,《小方壺齋輿地叢鈔》第十一帙,第108頁。b 孫家穀:《使西書略》,《小方壺齋輿地叢鈔》第十一帙,第144—145頁。c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五四,第7冊,第342頁上欄。d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八一,第8冊,第225頁下欄。e 參見張芝聯、成崇德:《中英通使二百周年學術討論會論文集》,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6年。f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五六,第7冊,第369頁下欄。g 顏麗媛:〈國際禮法觀:清代中國的朝貢與條約〉,《南大法學》2021年第1期,第85—100頁。h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五二,第7冊,第298頁下欄。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16東西之間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雖然表面上間接否定了外使覲見,實質上卻肯定了覲見的和平友好性質。山東巡撫丁寶楨直言,和議既定,即准該國使入見,亦兩國通好常事。但是,現在彼既不行中國之禮,其桀驁之氣自難遽馴。因此,為了避免再起紛爭,可以“皇太后垂簾聽政”為理由,婉拒覲見。a這表明已經有中國官吏認識到締約國之間通使是符合國際法並通行於歐洲各國的國際慣例,所以不便直接回絕。但是鑒於列強之於中國傳統禮節的惡劣態度,主張婉拒緩辦。總理船政前江西巡撫沈葆楨堅稱,“夫柔遠有經,接以溫言,厚其賜予可也,廢我典章不可也”,並認為“皇上沖齡,皇太后垂簾聽政,似宜實告以晝接之禮”。b這變相否定了外使覲見。總理衙門正是以同治帝年幼未親政、兩宮皇太后垂簾聽政,故不方便接見使臣為託詞,使得外使覲見得以延後。大學士兩江總督曾國藩提出了更為可行的對策,即可俟皇上親政後,准外國使臣入覲,其儀節臨時酌定。曾國藩認為,當日與俄羅斯議界通商,實系以敵國之禮待之,與以屬國之禮待高麗者,迥然不相同。道光、咸豐以來,待英、法、美三國皆仿康熙待俄國之例,視同敵體。c至此,曾國藩區分了敵國禮與屬國禮。由此有約國作為“敵國”是不臣之國,不是朝貢臣服的屬國,也就不必行跪拜禮。這為總理衙門最終制定外使不行跪拜而得以覲見同治皇帝的禮節埋下了伏筆。(三)外國使臣不跪拜覲見蒲安臣使團歸國後不久,俄、德、美、英、法六國使臣開始聯合起來組成公使團,聯銜照會總理衙門,聲稱“大清國大皇帝堯年鼎盛,已於同治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親裁大政”,若是不能覲見皇帝、祝賀親政則是失職。總理衙門首先著重指出志剛、孫家穀出使覲見各國君主亦是“立而見之”。又根據曾國藩等條復以“敵國使臣不必強以所難”及《天津條約》規定“礙於國體之禮是不可行”,再加上《萬國公法》關於請覲的內容,不再堅持不行跪拜禮乃“非禮之說”。最終在西方“免冠三鞠躬”的覲見禮基礎上改為“免冠五鞠躬”。d同時總理衙門言明,以前“中華君上百姓於凡天下諸國平行相待之處未明”,現在深知“與國往來之禮並非以屬國相視”,“若謂蒲、志、孫大臣在各國時曾照各國之禮,則各國大臣在中國亦照中國之禮”,但是請覲“系和睦之舉,乃於和好中更進一層,愈求和好之意,如以跪拜禮節有礙貴國體制”。e這表示總理衙門結合蒲安臣使團的出使經驗及中外新局勢,依據中外條約及國際法,承認作為“與國”的“有約國”同中國是平等國家,得出了外使覲見中國皇帝不必行跪拜禮的結論。最終同治十二年(1873)六月二十九日,東洋國日本與俄、美、英、法、荷等西洋國分別以“拱手三揖禮”、“免冠五鞠躬禮”先後在紫光閣覲見了同治皇帝。中國若想與列強長期和平相處需要解決一系列問題,首當其衝的議題除了“請覲”之外,就是“遣使”即中國派遣常駐國外的使節。f四、常設駐外使節的預演蒲安臣使團一行在俄國參觀了英國在莫斯科建造的供各國入會人員娛樂的會館,志剛感慨道,若是中國日後有常駐使節也可以入會。總理衙門召集地方大員研究討論是否要設立常設駐外使節以解決通使問題時,被反復提及的蒲安臣出使經驗成為應設立以及如何設立常設駐外使節的重要論據。蒲安臣使團裏面的年輕中國出使人員會成為未來的常設駐外使節。蒲安臣條約中有關a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五二,第7冊,第302頁上欄。b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五三,第7冊,第309頁。c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五三,第7冊,第328頁。d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八九,第8冊,第419—421頁。e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八九,第8冊,第424—425頁上欄。f 總理衙門開列的議題包括:1. 請覲;2. 遣使;3. 銅綫鐵路;4. 內地設行棧;5. 販鹽挖煤;6. 開拓傳教。《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五〇,第7冊,第266—269頁。
  • 顏麗媛:全球國際法史視野下的中國蒲安臣使團(1867—1870)117東西之間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留學的條款也為培養未來的常設駐外使節提供了國際法保障。(一)常設駐外使�的暢想蒲安臣使團出使到俄國期間,俄國大臣曾陪同志剛前往位於莫斯科的英國會館,該會館雖然由英國修建,但是其他國家的人都可以出資入會,在會館以擊球、鬥葉、作樂、行歌等消遣方式聚會。志剛言及此事時不由暢想起中國的未來,其在《初使泰西記》中寫到若是“中國日後有常駐之人,皆可入焉”。a由此可見,志剛在出使之時即希冀中國以後建立常設的駐外使領館制度。在志剛出使期間,主管總理衙門的恭親王奕訢已經意識到不同列強的不同特點及意圖,體悟出歐洲“均勢”及“大國協調”的特徵。b奕訢認為,各國中財力以英為最強,其所重在通商;性情以法為最悍,其所重在傳教;俄則善柔陰狠,時時注意於邊界。三者鼎峙,而其餘群相附和。同時奕訢深感,自道光二十年(1840)以後辦理夷務一次不如一次,逮至咸豐十年(1860)戰守兩窮,於無可如何之中,為萬不得已之舉。c奕訢希望全國各將軍督撫大臣向總理衙門提供對策的議題中居於首位的是“請覲”,居於次位的即是“遣使”。當時朝廷大員對於中國駐外使領館的計劃存在著諸種不同的立場,有一些並不熱心,甚至諸多猜忌、顧慮;另外一些則是積極籌劃、認可贊成的態度。相較於在華外國人,以李鴻章為代表的中國地方大員肯定蒲安臣使團的出使經驗,最終推動總理衙門設立駐外使領館。d(二)論及設常設駐外使�浙江巡撫馬新貽在評析赫德的《局外旁觀論》與威妥瑪的《新議略論》兩篇政論基礎上,提出了自己關於自強的《管見六條》。e馬新貽自始至終都將重點放在振興中國內政方面,因而擔心中外往來通使會造成在中國外派使臣不介入他國內政的情況下,外國駐京使臣仍以此為藉口干涉中國內政。馬新貽直言:“我如派官前往,彼必如論略所云,東西各國代國大臣前來住(駐)京,每得入朝秉政之說,而與我使臣以秉政之虛名,即藉口要挾,以求秉中國之大政。”f前直隸總督劉長佑在“總理衙門原議以各國至中華通商傳教,有事可辦;中國赴外國並無應辦事件,無須遣使”的論斷基礎上,進一步認為,“本年志剛等赴泰西諸國遊歷,訪其風俗人情,察其山川險要,不必與其國主相見”,且偶爾遣使即可,“不必著為定例”,因為“即使遣使,遇該國使臣倔強,未必遂能向其本國加以詰責,亦不能必彼之不復倔強”。g也就是說,劉長佑認為遣使並不能達到使外國政府牽制本國派往中國的常駐使臣的目的,故可以蒲安臣使團為例偶爾派出不必覲見外國君主的臨時性外交使團,沒有必要建立常設駐外使領事館。兩廣總督瑞麟曖昧地表示,目前沒有合適的出使人員,若是有合適的出使人員可以再議興辦。h山東巡撫丁寶楨認為,使臣必須“操守清潔、膽識兼優者”,“若任使得人,於中國實為有益”,至於費用可以參照蒲安臣使團出使的數目。i總理船政前江西巡撫沈葆楨以為,資費可以籌辦,同文館學生可以充任翻譯,但並不認為遣使是緊急必要的措施,因為“彼之持我短長a 志剛:《初使泰西記》,第97—98頁。志剛:《初使泰西記》,《小方壺齋輿地叢鈔》第十一帙,第132頁。b 參見[英]佩里·安德森:《大國協調及其反抗者:佩里·安德森訪華演講錄》,章永樂、魏磊傑主編,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8年。c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五〇,第7冊,第264頁上欄。d 箱田恵子:「清朝在外公館の設立について : 常駐使節派遣の決定とその意味を中心に」,『史林』2003年第2期,第209—237頁。e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四〇,第7冊,第7—12頁上欄、第12—19頁上欄;《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四五,第7冊,第158—160頁上欄。f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四五,第7冊,第156頁下欄。g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五六,第7冊,第370頁上欄。h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五二,第7冊,第298—299頁上欄。i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五二,第7冊,第302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18東西之間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者,恃其兵力財力耳,非恃住(駐)京之使臣也”a。廣東補用道葉文瀾認為,待“皇上親政之日,爾國遣使朝賀,然後中國亦遣使臣以報之”,可“宣國威而攝羣類矣”。b這類觀念屬於中間派,對於遣使既不反對也不支持,而是希望在蒲安臣使團出使經驗的基礎上等待時機成熟後再考慮遣使。大學士兩江總督曾國藩認為,不支持遣使的人屬於憂心過慮,現志剛等出使西洋,從此以後出使的事情應該會漸漸多起來。c湖廣總督李鴻章認為,此次蒲安臣使團出使屬於“權宜試辦,以開風氣之先,將來使回,如查看有效,另籌久違章程,自不宜常令外國人充當”。d福建巡撫李福泰提及“我閩粵商民赴新加坡等處交易者,更復不少”,認為遣使“更於國體無礙,果能選擇得人,查探彼國之虛實,宣佈我國之事理,中外之氣不隔,於通商大局必有裨益”e。歸結起來,遣使若是從臨時試辦的外交特別使團升級為常設國外一般使領館,必須要有應辦的在外華人事務、合理的經費預算及合適的出使人員。(三)未來的常設駐外使�蒲安臣使團出訪美國時,即發現華人備受種族歧視之苦,因此有必要保護中國僑民利益,此可謂使臣有應辦的事情。蒲安臣使團出使有約各國的交通、食宿等雜項開支亦可作為常設駐外使節經費的參照。最重要的是蒲安臣使團成員尤其是同文館學生可以成為未來中國駐外使節的人選。總理衙門於同治元年(1861)七月間即設立同文館,延請日、法、俄三國教師分館教習,注意培養外交人才。最開始各館學生均是十四歲左右的八旗子弟,後擴展至二十歲左右的滿漢子弟並增設天文算數等科目。f至同治六年(1867)蒲安臣使團出使的時候,首批學生已經基本掌握洋文洋語。例如,同文館學生的代表張德彝(1847—1919)參加了同治朝的斌椿使團、蒲安臣使團與崇厚使團的三次出使活動,後來成為重要的駐外使臣,歷任翻譯官、參贊、大使等職務。張德彝根據海外經歷寫作的《航海述奇》(1866)、《再述奇/歐美環遊記》(1868)、《三述奇/隨使法國記》(1870—1872)、《四述奇/隨使英俄記》(1876)、《五述奇/隨使德國記》(1887—1890)、《六述奇/再使英倫記》(1896—1900)、《七述奇》(1901)、《八述奇/使歐回憶錄》(1902—1906)等八部遊記成為研究晚清中國人開眼看世界的重要史料。待志剛、孫家穀等出使歸來以後,總理衙門於同治十年(1871)擬定《挑選幼童前赴泰西肄業章程》準備幼童出洋留學事宜。g該章程起因於晚清政府在天津教案處理過程中發現中國缺乏熟悉洋務的人才,容閎趁機讓丁日昌向曾國藩、李鴻章提議推選幼童送赴泰西各國書院學習“軍政、船政、步算、製造諸學”h。所謂“軍政、船政、步算、製造諸學”,即是在洋務派“中體西用”思想的指導下,希望幼童向西洋學習與用兵相表裏的“如輿圖、算法、步天、測海、造船、製器等事”。這批幼童學成後亦可以成為中國未來常駐國外的使節。同治十年(1871)的另一重要事件是中日締結了體現國際法平等互惠原則的《中日修好條規》十八條與《通商章程》三十三款。這些約章參照中西之間已經締結的條約,改掉有窒礙的字樣,並逐字逐句斟酌擬定而成。i其中《中日修好條規》第四條專門規定“兩國均可派秉權大臣並攜帶眷屬隨員駐紮京師或長行居住或隨時往來”,從而確認了中日兩國之間互派常駐使節的a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五三,第7冊,第309頁下欄。b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五三,第7冊,第313—314頁上欄。c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五四,第7冊,第328頁下欄。d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五五,第7冊,第350頁上欄。e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五五,第7冊,第360頁下欄。f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四六,第7冊,第167頁。g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卷八二,第8冊,第259—260頁上欄。h 參見容閎:《西學東漸記》,徐鳳石、惲鐵憔譯,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85—95頁。See also Yung Wing, My Life in China and America, New York:Henry Holt Company, 1909.,pp.59-66.i 晚清政府在處理中外條約問題時,有所區別的對待日本與歐美國家。顏麗媛:〈清末日僧在華傳教權的條約之爭〉,《清史研究》2016年第2期,第133—141頁。
  • 顏麗媛:全球國際法史視野下的中國蒲安臣使團(1867—1870)119東西之間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權利。a光緒二年(1876)中英為處理同治十三年(1874)的馬嘉理案(滇案,Incident of A. R. Margary)而簽署的《煙臺條約》明確了中國派遣常駐國外使節的舉措。隨後出訪倫敦的郭嵩燾即擔任中國駐英國的公使,並成為中國第一位駐外公使。這看似是由馬嘉理案等偶然事件促成的中國常駐國外使節的派遣,其實早在十年前安排蒲安臣使團出使時就做好了鋪墊甚或預演。結論根據國際法及中外條約,總理衙門在確認出使人員享有的基本權利後,正式派遣蒲安臣使團出訪有約各國。按照既定計劃,蒲安臣使團原本出使一年、事先未賦予蒲安臣締約權、甚至限制中國官員覲見外國君主。而實際上,蒲安臣使團出使歷時近三年、蒲安臣條約得以批准生效、中國官員也親見歐洲君主並按照習慣國際法行鞠躬覲見禮。蒲安臣使團的出使經驗在推動中國按照國際法及中外條約廢止外國使臣行跪拜禮覲見中國皇帝與籌備中國常駐國外使節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蒲安臣使團訪問了當時所有與中國締結條約的歐美十一個國家,初步實踐了中國通使與立約的平時國際法權利。若是以事後諸葛亮的態度來看,這種尋求和平的國際法實踐以容忍列強享有條約特權為前提,其實錯失了中國主動開啟修改或廢除不平等條約的契機。而蒲安臣條約之所以被稱為《續增條約》,就是因為其接續在之前條約的後面一起發生效力。事實上,中外條約中有關領事裁判權、關稅自主權、片面最惠國待遇等嚴重侵犯中國主權的條款之於晚清政府的緊迫性與重要性,在同治朝還排在請覲、遣使問題的後面。因為在歐洲國際法秩序之外,清代中國仍存在著中華天下禮秩序。清代中國以朝貢–襲封為基礎與周邊屬國保持著較為和平穩定的關係,各個屬國以不同期限遣使向中國皇帝行跪拜禮表示不會逾越名分即可正常通商往來,中國在特定屬國王朝更替的情況下遣使予以冊封,從而建立了由中國主導的中華天下禮秩序。中華天下禮秩序並非密不透風,早在中英締結《南京條約》以前,中俄於康熙年間即簽署《尼布楚條約》在朝貢–襲封體系之外規定雙方邊界及互市貿易等事項。這使得同治朝在討論請覲、遣使問題時可以俄國為特例將有約國視為同俄國一樣的“與國”或“敵國”即平等友好或不臣之國,以區別於中華天下禮秩序下臣服於清代中國的“屬國”。晚清中國據此把有約國排除出行朝貢跪拜禮的屬國行列,依照國際法及中外條約,參照蒲安臣使團的出使經驗,讓外國使臣適用改良後的鞠躬禮覲見同治皇帝。這樣既解決了中西爭論已久的禮儀問題,也解除了中國遣使有約國時使臣如何覲見他國君主的顧慮,促進了中國駐外使節的派遣,開啟了中外正常通使交往的歷史。請覲、遣使問題解決以後,中外條約中有關領事裁判權、關稅自主權、片面最惠國待遇等嚴重侵犯中國主權的條款才能進入清朝當政者的視野。清代中國同時存在著以條約為基礎的歐洲國際法秩序與以朝貢為標誌的中華天下禮秩序兩種國際秩序模式,只不過前者日趨強勢、發展完善為全球國際法秩序。晚清政府在中西兩種國際秩序互動交融的過程中極力調整對外策略以爭取生存空間。無論如何,在以武力相威脅或使用武力還未被國際法所禁止的19世紀後半葉,告別道咸年間的兩次鴉片戰爭(戰時狀態)、在同治朝中外和局(和平)背景下,蒲安臣使團的出使標誌著晚清中國開始在傳統東亞朝貢經驗即禮儀之外,以極大的誠意學習國際法,尋求與有約國的和平相處之道。這預示著在中華天下禮秩序之外,晚清中國開始加入國際法秩序,逐步以國際法主權平等原則重新檢討已經締結的中外條約的不平等問題,推動國際法在全球範圍內的發展完善。[責任編輯:黃奇琦]a “It will be competent for either Government to send Plenipotentiary Ministers, with their families and suites, to reside in the capital of other, either permanently or from time to time.” Treaties,Conventions,Etc.,Beetween China And Foreign States Vol.II, Shanghai: Published at the Statistical Department of the Inspectorate General of Customs, 1917,p.509.
  • 120SOUTH CHINA QUARTERLY: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MACAU Vol.15, No.1 (Feb 2025) Forum on Chinese History and Culture中國歷史文化論壇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The Myth and Reality of the Tributary System: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Ming Dynasty and the Kingdom of Lān Nā (1388-1587)Chen ZHANGAbstract: As more foreign historical sources are uncovered, some scholars have begun to question the concept of the “tributary system” constructed based on Chinese historical accounts. This article reexamines the tributary system through a case stud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Kingdom of Lān Nā and the Ming dynasty. In Chinese historical records, Lān Nā was a native chieftainship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Yunnan Province, which continued to pay tribute to the Ming dynasty for over a hundred years. According to the local sources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the rulers of Lān Nā were reluctant to send tribute to the Ming dynasty. King Tilokarat even regarded himself as a Universal Monarch (Cakravartin), claiming he was equal to the Ming emperor. However,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also subtly acknowledges that Lān Nā has paid tribute to the Ming dynasty and presented captives as offerings. In conclusion, the tributary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had both a real and a mythic aspect. Although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somewhat embellishes the situation, the tributary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did exist. The tributary system itself was flexible, taking on different forms in various regions and periods. The concept of the “tributary system” still retains its vitality.Keywords: Ming dynasty, Lān Nā, Tributary system, Cakravartin,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Author: Chen ZHANG, Ph.D. in History (University of Macau, 2024), visiting scholar of Chiang Mai University and National University of Laos, now is a Postdoctoral Researcher at the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Sun Yat-sen University. His primary research areas include history of Southeast Asia and history of foreign relations of China.
  • 121中國歷史文化論壇中國歷史文化論壇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第十五卷第一期 (2025年2月)朝貢制度的虛與實:明朝和八百媳婦國的關係(1388—1587)a張晨[摘 要] 隨著外文史料的發掘,一些學者對依靠中文史料構建起來的“朝貢制度”概念產生了懷疑。本文以八百媳婦國與明朝的關係為個案重新檢視“朝貢制度”。在中文史料中,八百媳婦國是雲南治下的土司政權,持續朝貢明朝一百多年。按照當地史料《清邁紀年》的記載,八百媳婦國歷代統治者對朝貢明朝比較抵觸,甚至滴洛臘王以轉輪王自居,認為自己和明朝皇帝是平等的,但《清邁紀年》也隱晦地承認八百媳婦國曾向明朝納貢、獻俘。總之,兩國之間的朝貢關係既有實質性的一面,也有虛幻性的一面。雖然《清邁紀年》有所粉飾,但兩國之間的朝貢關係是存在的。朝貢制度本身是有彈性的,在不同地區、不同時段有不同的面貌,“朝貢制度”這個概念依然有它的生命力。[關鍵詞] 明朝 八百媳婦國 朝貢制度 轉輪王 《清邁紀年》[作者簡介] 張晨,歷史學博士(澳門大學,2024),清邁大學、老撾國立大學訪問學者,現為中山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博士後。主要研究領域為東南亞史、中外關係史。a 感謝楊斌、王日根、馬光等學者以及《南國學術》兩位匿名評審專家對本文的重要建議。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22中國歷史文化論壇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1941年,費正清(J. K. Fairbank)和鄧嗣禹最早提出了朝貢制度(Tributary System)這個概念,他們指出了朝貢制度的四個特徵:第一,朝貢制度是古代中國文化優勢的自然產物;第二,朝貢制度被中國的統治者用來自我防禦;第三,實踐中的朝貢制度依賴商業貿易作為基礎;第四,朝貢制度是中國處理國際關係的媒介。a圍繞朝貢制度,學術界有兩種對立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朝貢制度是真實存在的,一種觀點則認為朝貢制度是中文史料所建構出來的虛幻神話,與歷史事實並不相符。b本文認為要解決朝貢制度真實還是虛幻的爭論應該遵循以下兩個原則:第一,從文獻出發,不以模型推演代替對歷史事實的辨析;第二,制度既包括文本中的規定,也應該包括現實中的操作方式,即制度是“活”的。c八百媳婦國(1259—1558)位於今泰國北部,其統治者階層使用北部泰語,境內流行南傳上座部佛教,與明朝語言文化差異很大。當地人自稱“蘭納國”(ล้านนา,Lān Nā,意為“百萬稻田”)。八百媳婦國是中文史料對該政權特有的稱呼,當地史料並不使用該名稱,本文依中文史料的習慣稱其為“八百媳婦國”。d八百媳婦國和明朝有直接的政治關係,學界的相關研究已經有很多,但對雙方史料記載的差異還缺乏徹底的檢討。e大致成書於19世紀上半期的《清邁紀年》是八百媳婦國本土主要的歷史記錄f。按照《清邁紀年》的記載,孟萊王(Mangrai,1238?—1317?)建立了八百媳婦國。早期的八百媳婦國政治制度不完備,多次發生繼承人戰爭,政治中心也不穩定,國力較弱。滴洛臘(Tilokarat,約1442—1487年在位)統治時期,八百媳婦國崛起,其疆域覆蓋了現代泰國北部的大部分地區。他也被尊稱為轉輪王(Cakravartin)。《清邁紀年》中稱呼明朝皇帝為“Chao Lum Fa(เจ้าลุ่มฟ้า, 音譯為招倫法)”,八百媳婦國進貢明朝的表文中也以此稱呼明朝皇帝,明朝四夷館《八百館表a J. K. Fairbank and S. Y. Têng, “On the Ch’ing Tributary System”,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Vol. 6, No. 2 (1941), p. 137. 當指代區域秩序時,Tributary System也常被翻譯為朝貢體系。b 支持或者使用“朝貢制度”的主要是歷史學領域的研究,例如John King Fairbank, The Chinese World Order: Traditional China’s Foreign Relations,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8; [韓]全海宗:《中韓關係史論集》,全善姬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李雲泉:《萬邦來朝:朝貢制度史論》,北京:新華出版社,2014年等。反對或者不使用“朝貢制度”的研究學科背景更為廣泛,例如莊國土:〈略論朝貢制度的虛幻:以古代中國與東南亞的朝貢關係為例〉,《南洋問題研究》2005年第3期;Yuanchong Wang, Remaking the Chinese Empire: Manchu-Korean Relations, 1616–1911,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18; 李松、盧心語:〈國外朝貢制度研究的論爭與反思〉,《國外社會科學前沿》2023年第11期等。c 鄧小南:〈走向“活”的制度史——以宋朝信息渠道研究为例〉,閻步克等编:《多面的制度:跨學科視野下的制度研究》,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1年,第107—137頁。d “八百媳婦國”之名可以追溯到元朝,“蘭納”的使用則晚的多。最早出現“蘭納”之國名的泰文碑銘落成於1554年,參見Hans Penth, “On rice and rice fields in old Lan Na text, translations, interpretations”, Journal of the Siamese Society, Vol. 91 (2003), p. 90. 中文史料中最早出現“蘭納”之國名是在明成化十七年(1481),原文寫作“攬那”,參見《明憲宗實錄》卷二一六,成化十七年六月壬子,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年影印本,第3750—3753頁。《明史》記載:“八百,世傳部長有妻八百,各領一寨,因名八百媳婦。”參見《明史》卷三一五〈雲南土司三〉,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標點本,第8160頁。不過,“八百媳婦國”之名也可能是受到了當地古國“女王國”之名的影響。除了“八百媳婦國”之外,明朝人也稱八百媳婦國為“八百(國)”,八百媳婦國境內設立的土司政區也被命名為“八百大甸”和“八百者乃”。為了方便,本文統一稱為“八百媳婦國”。e [泰]黎道綱:〈八百媳婦請屬元廷考〉,《東南亞》1995年第1期;[泰]黎道綱:〈八百媳婦國疆域考〉,《東南亞》1995年第3期;Foon Ming Liew-Herres and Volker Grabowsky, Lan Na in Chinese Historiography: Sino-Tai Relations as Reflected in the Yuan and Ming Sources (13th to 17th Centuries),Bangkok: Institute of Asian Studies, Chulalongkorn University, 2008;饒睿穎,《泰北佛教史》,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1年,第61—69頁;Zhoubi FENG, สร ัสวดี อ ๋องสกุล, “ความสัมพันธ์ในระบบบรรณาการระหวา่งจีนและล้านนาในสมัยปลายครสิตศ์ตวรรษท ี่ 13-16”, วารสารจีนศกึษา มหาวทิยาลัยเกษตรศาสตร ์ปีที่ 13 ฉบับที ่2 พุทธศักราช 2563, 232-250(馮洲碧、薩拉薩瓦迪・翁薩庫:〈13—16世紀中國和蘭納的朝貢關係〉,《中國學研究期刊·泰國農業大學》2020年第2期,第232—250頁);謝信業:〈元朝經略八百媳婦國政策轉變及影響〉,《中國邊疆史地研究》2022年第3期。f 《清邁紀年》版本眾多,大致都產生於19世紀上半期。本文引用的英文翻譯版《清邁紀年》推測成書於1827年或1828年,該版本的泰文底本由Hans Penth (1937—2009)最先發現,因此被稱為CMA. HPms版,具體信息參見David K. Wyatt and Aroonrut Wichienkeeo,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Chiang Mai: Silkworm Books, 1998, p. xxxvi. 本文引用的泰文版由清邁皇家大學在1995年出版,該版本的底本成書於1854年,具體信息參見ตำานานพืน้เมืองเชียงใหม่(ฉบับเชียงใหม่๗๐๐ปี), สถาบันราชภัฏเชียงใหม, พ.ศ. ๒๕๓๘, ก-ข (《清邁紀年(清邁建城700年紀念版)》,清邁:清邁皇家大學,1995年,第ก—ข頁)。兩個版本的結構相同,內容也區別不大,可能有共同的母本。
  • 張晨:朝貢制度的虛與實:明朝和八百媳婦國的關係(1388—1587)123中國歷史文化論壇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文》將此稱呼翻譯為“天皇帝”。a此前的研究將“招倫法”譯為“雲南王”,妨礙了學術界對《清邁紀年》中有關明朝內容的理解。《清邁紀年》中使用的曆法為祖臘曆(即中國西雙版納地區所稱的傣曆),比公元紀年晚638年,因為祖臘曆的新年在公曆的3到4月間,所以祖臘曆換算成公曆的時候可能會有一年的誤差。一、八百媳婦國入貢在明朝和八百媳婦國的關係當中,明朝是更為積極主動的一方。一方面,新建立的明朝需要“四夷”的承認與擁戴;另一方面,明朝從元朝繼承了對雲南省的管轄權,八百媳婦國被看作是雲南省治下的土司地區。明朝自認為具有發展與八百媳婦國關係的天然正當性。不過,明朝對八百媳婦國的影響力非常有限,八百媳婦國對於明朝與外國無異。b明太祖建立明朝以後,積極拓展對外關係。在明初的幾年中明朝持續地向外遣使,宣告明朝建立,邀請各國來朝。洪武元年(1368)十二月,明朝遣使高麗(今朝鮮半島)和安南(今越南北部)。c洪武二年(1369)又遣使日本、占城(今越南南部)、爪哇(今印尼爪哇島)等國。d在西南諸政權中,明朝認為緬國(今緬甸中南部)最為強盛,因此選擇首先聯絡緬國。因為當時明朝尚未平定雲南,洪武四年(1371)明朝的使者試圖從安南取道八百媳婦國到緬國,但因為當時安南和占城之間正在打仗,道路不通,明朝使者滯留安南兩年之後無功而返。e當時明朝稱呼八百媳婦國為“八百國”。此事說明明朝很早就得知了八百媳婦國的存在,但此後十餘年間明朝和八百媳婦國並未建立直接的聯繫。洪武十五年(1382),明朝平定雲南,但八百媳婦國並未同時歸順。《明實錄》中記載:更置雲南布政司所屬府州縣,為府五十有二:大理、永昌⋯⋯徹里、孟傑、木按、蒙憐、蒙萊、木孕、孟愛、通西、木來、木連、木邦、孟定、謀粘、蒙光、孟隆、孟絹、太公、蒙慶、木蘭。f其中的孟絹府和蒙慶府即至順二年(1331)時元朝在八百媳婦國境內設立的孟肙路軍民總管府和蒙慶甸軍民府g。但是這條記載只表明明朝在法理上繼承了元朝雲南行省的行政建制,並不是說明朝真的重建了與八百媳婦國的官方聯繫。洪武二十一年(1388),八百媳婦國突然主動地入貢明朝:八月丙辰⋯⋯八百媳婦國遣人入貢方物。h是為八百媳婦國首次入貢明朝,但《明實錄》中並未記載八百媳婦國此次入貢的背景和動機。查《明實錄》相關記載,洪武二十一年三月明朝發兵三萬在定邊(今雲南南澗縣)擊敗了麓川平緬宣慰司(今雲南瑞麗一帶)的大軍。i當時麓川平緬宣慰司勢力很大,南部與八百媳婦國接壤。a 佚名:《西域同表文•八百館表文》,京都:京都大學圖書館藏,成書年代不詳,編號BB04801210。北京大學藏《華夷譯語·暹羅館譯語》將เจ้าลุ่มฟ้า音譯為“招倫法”,意譯為“皇帝”,參見 https://archive.org/details/02076757.cn/page/n100/mode/2up,取於2022年10月3日。王文達先生將เจ้าลุ่มฟ้า譯為“雲南王”,參見[泰]巴差吉功札:《庸那迦紀年》,王文達譯,昆明:雲南民族學院,1990年,第178頁。“昭(Chao)”意為“王”或“主”,“倫(Lum)”意為“沼澤、低地”,“法(Fa)”,意為“天”。同時“昭”和“法”是傣人和泰人族群統治者名號中的常用字,參見方國瑜:《雲南史料叢刊》(第5卷),昆明:雲南大學出版社,1998年,第154頁。因此,《清邁紀年》中稱中國皇帝為“天皇帝”並沒有儒家文化中至尊無上的意涵。本文中的泰語拉丁化轉寫依據皇家泰語轉寫通用系統(RTGS)操作,引用英文版《清邁紀年》時保留英文原文中的轉寫。b 明朝對保山—元江一線以南地區的土司控制力相對較弱,參見Bin Yang, Between Winds and Clouds: the Making of Yunnan (Second Century BCE to Twentieth Century CE), New York, N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9, p. 122.c 《明太祖實錄》卷三七,洪武元年十二月壬辰,第749—751頁。d 《明太祖實錄》卷三八,洪武二年正月乙卯,第775頁。e 《明太祖實錄》卷八六,洪武六年閏十一月乙酉,第1534頁。f 《明太祖實錄》卷一四三,洪武十五年三月己未,第2250頁。g 《元史》卷三五〈文宗紀四〉,北京:中華書局,1976年標點本,第785頁。h 《明太祖實錄》卷一九三,洪武二十一年八月丙辰,第2896頁。考慮到路途遙遠,這個使團應該在當年年初甚至上年就已經自八百媳婦國出發。i 《明太祖實錄》卷一八九,洪武二十一年三月甲辰,第2858—2861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24中國歷史文化論壇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推測八百媳婦國得知了明朝與麓川之間的此次戰爭因而遣使明朝以探聽消息,防止與明朝發生衝突。《明實錄》該條記載中並未提及當時八百媳婦國的統治者是誰,根據《清邁紀年》的記載,1388年時八百媳婦國正處在內亂時期。先是統治者格那(Kü Na, 約1367—1388年在位)在1388年於清邁城去世,他的兒子昭盛孟麻(Cao Sæn Müang Ma,約1388—1401年在位)繼位。昭盛孟麻的叔叔瑪哈拍龍(Maha Phrom)旋即從清萊城南下發動了叛亂,失敗後被寬恕繼續鎮守清萊城。a根據《清邁紀年》的後續記載,此次遣使應是格那生前派出的。大概1402年,當時的八百媳婦國統治者向明朝使者表示格那在位時期就已經停止向明朝繳納貢賦(ส่วย,Swai)b。由此可知,八百媳婦國1388年朝貢明朝確有其事。Swai這個詞也有“稅收”的意思,這說明八百媳婦國的統治者(或者說《清邁紀年》的作者)更傾向於將給明朝的貢品看成是強制性的稅收。《明實錄》中記載八百媳婦國在洪武二十四年(1391)再次來朝,八百媳婦國此次朝貢是明朝使者前去聯絡招撫的結果c。而且,明朝不再稱呼八百媳婦國為“八百國”而是稱其為“八百宣慰使司”,這是繼承了元朝的做法。至順二年,元朝設立了八百等處宣慰司,授予八百媳婦國的統治者宣慰使稱號,實現了對八百媳婦國全境名義上的統治d。《明實錄》中的此條記載只是說明朝在法理上繼承了元朝對八百媳婦國名義上的宗主權,但明朝並未正式設立八百宣慰司,更沒有在八百媳婦國當地設立實際運作的政治機構。根據《明實錄》的後續記載,八百媳婦國此次朝貢主要是為了請求明朝支持自己對抗百夷(麓川),但明朝並未答應施以援手,只是要求八百媳婦國自己加強防衛,以待將來明朝討伐百夷。e此事也說明八百媳婦國與麓川之間的關係緊張,也從側面證明洪武二十一年時八百媳婦國入貢可能就是為了探聽明朝與麓川之間的衝突。當時麓川阻斷了明朝和緬國之間的交通,明朝一直沒有辦法和緬國建立直接的聯繫。前已述及,明朝曾計劃遣使從安南經八百媳婦國到緬國,但沒有成功。洪武二十四年八百媳婦國入貢之後,明朝趁機派出使者到八百媳婦國聯絡緬國,成功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招徠緬國使者來貢。f此次緬國使者應該是經八百媳婦國到明朝的。這條記載也說明緬國當時與八百媳婦國關係比較密切。洪武二十七年(1394),明朝“更定蕃國朝貢儀”,八百媳婦國作為明朝眼中的土司亦包括其中g。洪武二十七年五月,八百媳婦國再次入貢明朝:癸丑,雲南八百土官刀板冕遣其叔父刀板直進象牙、席、香藥等物。賜板直等三十六人鈔四百八十錠,羅綺各十匹,布一百二十匹。h其中的八百土官刀板冕應該就是八百媳婦國當時的統治者昭盛孟麻i。這條記載也說明明朝對八百媳婦國的賞賜是很豐厚的。洪武二十八年(1395),八百媳婦國刀板冕(昭盛孟麻)再次遣使入貢j。a Wyatt,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pp. 67-68;[泰]巴差吉功札:《庸那迦紀年》,第169頁。人物關係參見文後附錄。b Wyatt,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p. 75. ตำานานพืน้เมืองเชียงใหม่(ฉบับเชียงใหม่๗๐๐ปี), 58.c 《明太祖實錄》卷二〇九,洪武二十四年六月壬午,第3122—3123頁。d 《元史》卷三五〈文宗紀四〉,第785頁。e 《明太祖實錄》卷二一〇,洪武二十四年七月辛丑,第3129頁。“百夷”在明初的史料裡常常是指麓川,如明人李思聰、錢古訓所著的《百夷傳》,參見江應梁:《百夷傳校注》,昆明:雲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3頁。f 《明太祖實錄》卷二二六,洪武二十六年三月戊申,第3303頁。g 《明太祖實錄》卷二三二,洪武二十七年四月庚辰,第3394—3396頁。h 《明太祖實錄》卷二三三,洪武二十七年五月癸丑,第3400頁。i 根據《清邁紀年》記載,昭盛孟麻和瑪哈拍龍內戰結束的時間是1400年,也就是說八百媳婦國的內戰打了12年之久,參見Wyatt,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pp. 68-69。如果刀板直和瑪哈拍龍為同一人,則此處記載有誤。j 《明太祖實錄》卷二四三,洪武二十八年十二月丁酉,第3532頁。
  • 張晨:朝貢制度的虛與實:明朝和八百媳婦國的關係(1388—1587)125中國歷史文化論壇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根據《國榷》記載,建文二年(1400),八百媳婦國“土官”刀板面(刀板冕之誤)遣頭目入貢。a此事未見《明實錄》記載,推測與永樂帝繼位後銷毀建文朝記載有關。根據洪武時期情况推測,建文帝登基之初應該也派出了使者出訪周邊各國,八百媳婦國此次入貢應該是與此有關。《明實錄》中又記載,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1402)九月,八百媳婦國“土官”刀板面派出的使者與車里(今雲南西雙版納)、老撾(今老撾)等地的使者一起入貢明朝。b此時永樂皇帝朱棣剛剛奪取南京不久。自1388年開始到1402年為止,八百媳婦國六次入貢明朝。八百媳婦國本國史料中並未記載這一時期和明朝的關係,根據中文史料的記載推測,八百媳婦國入貢的動機一是為了探聽明朝和麓川之間的關係,謀求明朝支持自己對抗麓川;二是為了通過朝貢獲得明朝的賞賜,通過“朝貢貿易”獲取經濟利益。而明朝主動出使聯絡也是八百媳婦國遣使前來朝貢的重要原因。八百媳婦國入貢的過程並不符合標準的朝貢制度敘事。首先,八百媳婦國並不屬於漢字文化圈,更不流行儒家文化,明朝在文化上的優勢對八百媳婦國意義不大;其次,這一時期八百媳婦國實力較弱,其統治者“主動”向明朝進貢很可能是因為顧及明朝在西南地區的軍事力量,而且明朝遣使招徠也起到了很大作用;再次,明朝自認為從元朝那裡繼承了對八百媳婦國的宗主權,但沒有資料表明八百媳婦國認可並接受了這種宗主權的轉移(甚至也沒有史料能證明八百媳婦國曾經真正接受了元朝名義上的統治)。雖然八百媳婦國本土史料中並沒有記載八百媳婦國入貢的詳細動機,但至少八百媳婦國本土史料中也承認在格那王時期曾向明朝進獻貢物。因此,兩國之間的朝貢關係是不能被否認的。二、賀人戰爭永樂年間,明朝和八百媳婦國發生了戰爭,揭示出朝貢制度中暴力的一面。永樂皇帝繼位以後採取了更為積極主動的對外政策,明朝的對外交往活動空前活躍。在西南地區,明朝政府多次派出使者主動地發展同各個地方少數民族政權和域外國家的關係。永樂元年(1403),明朝遣宦官楊瑄出使八百媳婦國和西南地區,且雲南方面派出了軍隊沿途護送楊瑄。c永樂二年(1404)八百媳婦國的刀招你和刀招散分別前來明朝朝貢。先是八百媳婦國“土酋”刀招爾(你)所遣的使者在五月來朝d。大概明朝也從刀招你處得知了刀招散的情况,明朝因而同時冊封了刀招你和刀招散,並遣使前去頒賞:設八百者乃、八百大甸二軍民宣慰使司。以土酋刀招你為八百者乃宣慰使,其弟刀招散為八百大甸宣慰使。e明朝依元朝傳統正式授予了八百媳婦國的統治者宣慰使(從三品)封號,賜予誥印、冠帶和襲衣。永樂二年六月,刀招散也遣使前來。f雖然同屬八百媳婦國,但刀招散和刀招你卻分開來朝貢,明朝也分開設立了兩個宣慰司。查《清邁紀年》和《庸那迦紀年》,昭盛孟麻(刀板冕)的長子陶玉共甘在1389年被派去鎮守清萊城。1401年,昭盛孟麻在清邁城去世,次子昭三防根(Sam Praya Fang Kæn,約1401—1442年在位)繼位。很快陶玉共甘南下清邁城,意圖與其弟昭三防根爭奪八百媳婦國的最高統治權,但陶玉共甘被昭三防根擊敗,只好流亡到八百媳婦國以南的素可泰國(今泰國素可泰)g。結合雙方的史料和黎道綱的研究,《明實錄》中所記載的八百大甸就是清邁城,刀招散就是昭三a (明)談遷:《國榷》卷一一,北京:中華書局,1958年點校本,第818頁。b 《明太宗實錄》卷一二(下),洪武三十五年九月戊戌,第219頁。c 《明太宗實錄》卷二二,永樂元年八月庚午,第414頁。d 《明太宗實錄》卷三一,永樂二年五月丁卯,第562頁。e 《明太宗實錄》卷三一,永樂二年五月己巳,第563—564頁。f 《明太宗實錄》卷三二,永樂二年六月甲戌,第566頁。g Wyatt,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pp. 70-74. [泰]巴差吉功札:《庸那迦紀年》,第173—177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26中國歷史文化論壇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防根,而八百者乃就是清萊城,刀招你就是陶玉共甘。a但是,明朝永樂二年(1404)封賜刀招散和刀招你時八百媳婦國的內戰已經結束,刀招你可能已經戰敗流亡至素可泰。而且,永樂三年(1405)十月,刀招你還和波勒的使者一起來到明朝朝貢b。根據黎道綱的研究,波勒極有可能就是素可泰c。總之,永樂二年明朝冊立刀招你時,他大概已經流亡在外。關於明朝設立八百大甸和八百者乃兩個宣慰司的原因,黎道綱認為明朝“分八百地,並設八百大甸與八百者乃兩宣慰司”是為了協調刀招你和刀招散的矛盾。結果明朝的調處失敗了,內戰還是爆發了。d從永樂二年刀招你和刀招散分開朝貢來看,明朝封賜刀招你和刀招散時,八百媳婦國國內的敵對局面應該已經形成。先向明朝進貢的刀招你很可能是向明朝求援而來。而明朝對八百媳婦國並沒有實際的控制力,沒有能力將八百媳婦國一分為二。明朝只是在八百媳婦國國內既有政治格局的基礎上再採取措施施加自己的影響力。e明朝的策略可能是為了讓兩者互相牽制。然而刀招你最終流亡素可泰國,永樂三年之後,八百者乃宣慰司就從明朝的記錄中消失了,明朝對八百者乃的冊封失敗了。永樂二年(1404)八月,明朝得到奏報顯示永樂元年派出的使者楊瑄行至八百大甸時被土官刀招散所阻,未能繼續完成出使任務。據《明實錄》記載:先是,遣內官楊瑄等賫敕撫諭孟定、孟養、木邦、麓川、車里、八百、老撾、古剌、詔閩特令、冬烏等處土官。至是瑄等道經八百大甸,為土官刀招散所阻弗克進。f此時明朝剛剛封賜刀招散不久,但刀招散卻阻攔明朝的使者。永樂三年(1405)車里宣慰使刀暹答奏請發兵攻打八百媳婦國。於是明朝首先聯絡周圍的波勒(今泰國素可泰)、木邦(今緬甸興威)、孟艮(今緬甸景棟)等處土官,準備一起對八百媳婦國用兵,之後明朝也派出使者携帶敕諭出訪八百媳婦國問罪,如果八百媳婦國能夠“悔罪輸誠”,明朝不打算用兵。g可是,明朝的和平手段並未能解决問題。永樂三年底,鎮守雲南的西平侯沐晟聯合各處土官攻入八百媳婦國境內。根據《明實錄》記載,沐晟率領的明朝軍隊攻破了八百媳婦國的猛利石厓和者答二寨,並進兵至整線寨。同時木邦(今緬甸興威)也攻破八百媳婦國多個城寨。除此之外,車里土司(今雲南西雙版納)、波勒(今泰國素可泰)和孟艮(今緬甸景棟)的軍隊也參與了對八百媳婦國的戰爭。最終,八百媳婦國投降謝罪,明朝撤軍。h除此之外,還有鎮沅州(今雲南鎮沅縣)的土官也派兵支援沐晟的軍隊,事後鎮沅州被升級為鎮沅府。i考慮到流亡中的刀招你曾在明朝開戰前的永樂三年十月聯合波勒(素可泰國)向明朝進貢,而波勒也參與了此次對刀招散的戰爭,因此明朝發動此次戰爭可能也是為了幫助刀招你復仇,同時防止刀招散進一步壯大勢力,對明朝不利。a [泰]黎道綱:〈八百媳婦請屬元廷考〉,第43頁。b 《明太宗實錄》卷四七,永樂三年十月壬午,第725頁。c [泰]黎道綱:〈八百媳婦國疆域考〉,第45—46頁。黎道綱的理由是“波勒”由“Pokleng”轉譯而來,指的是素可泰王系祖先的傣族部落。筆者認為“波勒”指的是素可泰的統治者摩訶昙摩罗阇三世(Mahathammaracha III, 1392?—1419年在位)。此人又名Loethai(เลอไทย)或者Sai Luethai(ใสลือไทย)。查黎道綱所引泰國第45號碑(刻于祖臘曆754年,公曆1392年)的第1面第11行,摩訶昙摩罗阇三世也被稱為“Pho Loethai(พ่อเลอไทย)”。關於第45號碑以及素可泰的統治者世系,參見น้อมนิจ วงศ์สุทธิธรรม,วรรณคดีสุโขทัย, กรงุเทพฯ:มหาวทิยาลัยรามคำาแหง,2541,66 (諾姆尼特·翁蘇提坦:《素可泰時期的泰國文學》,曼谷:蘭甘亨大學,1998年,第66頁)以及ประเสรฐิ ณ นคร,ประวตัิศาสตรส์ุโขทัยจากจารกึ,กรงุเทพฯ:โรงพิมพ์จุฬลงกรณ์มหาวทิยาลัย, 2531, 7-8(巴塞特·納那空:《碑銘中的素可泰歷史》,曼谷:朱拉隆功大學出版社,1988年,第7—8頁)。此處感謝張毅的幫助。d [泰]黎道綱:〈八百媳婦國疆域考〉,第42—43頁。e 八百媳婦國內部的政治結構非常鬆散,各個城鎮有很大的獨立性,叛亂頻發。泰國學者甚至認為所謂的蘭納政權(八百媳婦國)並不存在,參見สิรีร ัตน์ ทินกฤต, “สมมุติว่ามี ‘ล้านนา’: พืน้ที่ อำานาจ-ความรู้ และมรดกของอาณานิคมสยาม”, วารสารประวัติศาสตร ์ธรรมศาสตร์2021, 8 (2), 169-202(思利拉德·廷嘎惹:〈“蘭納”的想像與實現:空間、權力知識和暹羅的殖民遺產〉,《法政大學歷史學報》2021年第2期,第169—202頁)。f 《明太宗實錄》卷三三,永樂二年八月己丑,第588—589頁。g 《明太宗實錄》卷四四,永樂三年七月壬子,第698—700頁。h 《明太宗實錄》卷四九,永樂三年十二月戊辰,第737—738頁。i 《明太宗實錄》卷六九,永樂五年七月壬申,第976—977頁。
  • 張晨:朝貢制度的虛與實:明朝和八百媳婦國的關係(1388—1587)127中國歷史文化論壇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永樂四年(1406),明朝頒布敕諭肯定刀招散悔過請罪的態度,表態不會再繼續追究a。當年八月,八百媳婦國遣頭目進貢謝罪,明朝因為八百媳婦國並未誠心悔過而沒有接受此次進貢b。永樂五年(1407),八百媳婦國再次來貢,明朝才接受c。至此,明朝和八百媳婦國的關係穩定了下來。《清邁紀年》中完全沒有提及明朝的冊封,看起來昭三防根(刀招散)並不能理解明朝冊封的含義,也不認為自己是明朝的臣子,不然他也不會和明朝開戰。明代設置有翻譯土司和外國進貢文書的四夷館。根據四夷館保存下來的《八百館表文》,八百媳婦國統治者在表文中完全將明朝所賜的封號“軍民宣慰使司宣慰使”進行了音譯,寫作กินมิงสยมหวีสีเสิอสยมหวีสี(Kinming Symwisisuea Symwisi)。d很明顯八百媳婦國的統治者並不能理解這個封號的意涵。《清邁紀年》對本次戰爭也有記載,但與《明實錄》中的記載差別很大。《清邁紀年》中稱明朝人為“賀人(หร้อ,Hro)”,因此稱此次戰爭為“賀人戰爭”e。據《清邁紀年》,昭三防根和陶玉共甘的戰爭結束之後,賀人即前來索要四千擔大米做貢品(ส่วย,Swai)。昭三防根答覆道:“四千擔大米的貢賦在我祖父格那時期就已經停止,我不會再繳納。”f因此憤怒的賀人使者報告了天皇帝(เจ้าลุ่มฟ้า, Chao Lum Fa),天皇帝派兵進攻清盛城,但被擊敗g。氣急敗壞的天皇帝再次派出軍隊前來清盛城,賀人使者聲稱:“天皇帝命我們圍困整個蘭納國(即八百媳婦國),每一個地方!”昭三防根召集占星師和僧眾商量對策,形勢非常緊張。最終一個法師施展法術,擊退了來犯的明朝軍隊,他們保證永遠不再進攻蘭納。h雙方的記載都確認了此次戰爭的存在,但關於戰爭起因和結局的記載卻不同。《明實錄》中記載的整線即《清邁紀年》中的清盛城(今泰國清盛)。《明實錄》中聲稱明朝進攻八百媳婦國是因為八百媳婦國此前阻遏明朝使節,而《清邁紀年》中則記載戰爭爆發的原因是明朝使者索要貢品。《明實錄》記載明軍撤退是因為八百媳婦國主動請降,《清邁紀年》則記載是刀招散用法術打敗了明朝軍隊。因為缺乏第三方史料,因此很難判斷《明實錄》和《清邁紀年》的記載哪一個更可靠。可能兩者都只是記載了部分事實:《明實錄》中明朝使者“撫諭”各處土官可能確實伴隨著索貢;而《清邁紀年》中也諱言刀招散向明朝投降的事實。此次“賀人戰爭”之後,明朝和八百媳婦國最終實現了和平。此後,明朝和八百媳婦國之間的朝貢關係也開始順暢起來。八百媳婦國還試圖利用明朝的朝貢體系來實現自己的政治目的。宣德七年(1433),刀招散(昭三防根)遣使向明朝報告:“波勒常以土酋土雅之兵來寇,殺人掠財,乞發兵討之。”i波勒就是位於八百媳婦國以南的素可泰國。八百媳婦國試圖利用明朝的軍事實力來對付素可泰國,但是明朝根本無意捲入當地的紛爭,拒絕了八百媳婦國使者的要求。之a 《明太宗實錄》卷五一,永樂四年二月癸未,第767頁。b 《明太宗實錄》卷五八,永樂四年八月甲辰,第849—850頁。c 《明太宗實錄》卷六六,永樂五年四月庚戌,第933頁。d 佚名:《西域同表文·八百館表文》,編號BB04801210。e “賀人(หร้อ,Hro)”可能起源於泰人對雲南回人的稱呼,但後來也泛指經雲南陸路來的明朝人、清朝人(大多數情況下是指漢人),與經海路來的明朝人、清朝人相區別。賀人(หร้อ)也常寫作ห้อ或ฮ่อ,且多用後者,本文保留所引文獻中的寫法,與一般寫法有區別。f Wyatt,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p.75. ตำานานพืน้เมืองเชียงใหม่(ฉบับเชียงใหม่๗๐๐ปี), 58.英文版中記載大米的數量為四千擔,泰文版中記載為九千擔,泰文中數字四和九相近,可能是傳抄中出現了錯誤。該條記載也確認1388年時,八百媳婦國入貢明朝的使者由格那派出。泰語《清邁紀年》中用Swai一詞表示“貢賦”的意思,同時此詞也有“稅收”之意,這個詞可能是華人引入泰語中的。泰語中還有一個詞Phasi(ภาษ ี)專門表示稅收。泰語中常用Bannakan(บรรณาการ)或Pannakan(ปัณณาการ)來表示統治者之間贈送的禮物,這個詞更類似於中文中的“貢”,但Bannakan不具備“貢”鮮明的等級含義。明政府還向各個雲南土司政權徵收羈縻差發,這是一種變相的稅收。萬曆《雲南通志》中記載了各個土司不同的額度,八百大甸宣慰使司也列在清單中,但未記錄金額(可能很少徵收),參見萬曆《雲南通志》卷十六〈羈縻志〉,北京:中國文聯出版社,2011年標點本,第1483—1484頁。g Wyatt,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p. 75.《庸那迦紀年》中也有相似的記載,參見[泰]巴差吉功札:《庸那迦紀年》,第178—179頁。h Wyatt,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pp. 76-77.i 《明宣宗實錄》卷九六,宣德七年十月辛亥,第2171頁。素可泰國此時已經被阿瑜陀耶國(即暹羅)控制,這裡的“土酋土雅”很可能就是指阿瑜陀耶。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28中國歷史文化論壇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後的一段時間裡,《明實錄》中只有簡單的八百媳婦國前來朝貢的記載。而賀人也從八百媳婦國的歷史記載中消失了一段時間。直到15世紀末期,安南入侵老撾波及到了八百媳婦國,八百媳婦國和明朝的聯繫忽然熱絡起來,這就為觀察兩者的關係提供了一個極好的機會。根據《明實錄》,明朝與八百媳婦國的戰爭因八百媳婦國刀招散阻遏明朝使節而起,而《清邁紀年》中則說是因明朝使節索貢而起。當時刀招散剛剛被明朝冊封為宣慰使,這說明八百媳婦國並沒有真正接受明朝的冊封,不然也不會阻遏明朝的使臣或者拒絕繳納貢物。而刀招散對明朝索貢的抵觸態度也證明了八百媳婦國的統治者明白貢物代表了對明朝的臣服。刀招散也承認他的祖父格那曾向明朝進貢,也證明了八百媳婦國曾經臣服於明朝的事實。賀人戰爭說明刀招散試圖擺脫和明朝的朝貢關係,但明朝以軍事手段對其施以懲罰,遏制了刀招散的企圖。三、老撾白象戰爭安南黎聖宗黎灝(1460—1497年在位)於洪德十年(1479)七月忽然發動對老撾的戰爭。關於戰爭的起因,老撾編年史《坤博隆傳》記載是因為安南向老撾索要白象,老撾統治者猜也查卡帕—範福(Xainyachakkaphat Phaen Phaeo,約1442—1480年在位,中國史料稱為刀板雅)卻送去白象的糞便羞辱安南,安南因而發兵。a因此這次戰爭被稱為“白象戰爭”。在南傳上座部佛教的教義中,白象是“轉輪王(Cakravartin)”的標誌“七寶”之一,是王權的象徵。白象現世往往是統治者福報卓著的體現。中南半島的古國也常常因爭奪白象而發生戰爭,比如1563年緬甸和暹羅的戰爭。當時的老撾統治者名字“猜也查卡帕(Xainyachakkaphat)”就是轉輪王之意。而當時老撾是否真的有一頭引發戰爭的白象是值得懷疑的,很有可能是老撾史家根據當時老撾統治者的名號而附會出來的。越南史料《大越史記全書》則記載安南進攻老撾是因為盆蠻(大致相當於今老撾川壙省)首領琴公拒不朝貢,並且“竄身”老撾。b於是,越南發兵18萬進攻老撾。關於戰爭的結局,《大越史記全書》記載:入老撾城獲寶物,其國王遁走,擄其民,略地至長〔金〕沙河界、夾偭國南邊,得偭文書捷還。c根據老撾史料《坤博隆傳》記載,老撾統治者猜也查卡帕逃離首都香通(Xiang Thong,今老撾首都琅勃拉邦),其長子戰死,戰爭結束以後另一子坎通(Khane Kham)繼位,即梭發那·班郎(Suvann Banlang,約1480—1486年在位)。d明朝對於此次戰爭也有一系列的應對。為了探聽情報,明朝還派出指揮使潘祺親赴老撾。潘祺在歸國途中死在孟艮(今緬甸景棟),但他的下屬帶回來了詳實可靠的情報。e《明實錄》對於相關事件的記載為:先是,灝親率夷兵九萬,開山為三道,進兵破哀牢,繼進老撾地方。殺宣慰刀板雅闌掌父子三人。其季子怕雅賽歸依八百,宣慰刀攬那遣兵送往景坎地方。既而,灝復積糧、練兵,且頒偽敕於車里宣慰司,期欲會兵進攻八百。其兵有暴死者數千,傳言以為雷所震。八百因遣兵扼其歸路,襲殺萬餘,交人大敗而還。刀攬那以報雲南守臣黔國公沐琮等。f其中的刀板雅闌掌應該就是逃亡的老撾統治者猜也查卡帕,但《坤博隆傳》中說他當時並未戰死,後來讓位給其子坎通。其中的帕雅賽應該就是《坤博隆傳》中的坎通。據《明實錄》,最終a Souneth Phothisane, “The Nidan Khun Borom: annotated translation and analysis,” PhD diss.,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1996, p. 227.b [越]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中)本紀卷一三,陳荊和編校,東京: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84年,第708頁。c [越]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中)本紀卷一三,第710頁。d Phothisane, “The Nidan Khun Borom,” pp. 231-234. 也可參見[泰]姆·耳·馬尼奇·瓊賽:《老撾史》,廈門大學外文系譯,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96頁。e 《明憲宗實錄》卷二三○,成化十八年八月戊申,第3936—3937頁。f 《明憲宗實錄》卷二一六,成化十七年六月壬子,第3751—3752頁。
  • 張晨:朝貢制度的虛與實:明朝和八百媳婦國的關係(1388—1587)129中國歷史文化論壇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是八百媳婦國擊敗了安南並報告了黔國公沐琮。《明實錄》此條記載也是八百媳婦國自稱的國名“Lān Nā(攬那)”首次在中文史料中出現,“刀攬那”即“蘭納之主”。八百媳婦國的史料中對於此次戰爭也有記載,可補《明實錄》與《大越史記全書》之不足。根據《難府紀年》和《清邁紀年》,安南軍隊最西到達的地方實際上是難城(今泰國難府),越南史料所說的“長沙河(金沙河)”應該是今難河。a前引《明實錄》成化十七年六月壬子條中說安南被八百媳婦國擊敗後即撤軍,但按照《清邁紀年》的記載安南人並未立即撤軍,反而意圖增兵,繼續戰爭。這時候兩個賀人(一說是清邁統治者的家臣,一說是明朝官員)主動要求去和安南人談判,成功嚇退了安南軍隊b。戰爭結束以後,難城的統治者刀卡坎(Tao Kha Kan)將安南俘虜獻給了清邁統治者滴洛臘(Tilokarat,約1442—1487年在位,昭三防根之子)。而滴洛臘則决定把安南俘虜送給明朝皇帝,並帶去消息介紹了戰爭的情况,而《明實錄》成化十七年六月壬子條中記載八百媳婦國向雲南方面報告了安南入侵老撾的情况,指的就是此事。c為了表彰八百媳婦國援助老撾並向明朝提供情報,鎮守雲南的黔國公沐琮向明廷奏報:“刀攬那能保障生民,擊敗交賊,請賜敕頒賞,以旌忠義。”最後,明廷决定雲南布政司賜給刀攬那官銀一百兩,彩幣四表裏。d關於明朝此次頒賞,《清邁紀年》中也有記載,但和《明實錄》差別甚大。《清邁紀年》中先記載天皇帝(明朝皇帝)向安南俘虜瞭解了戰事,接著說:我雖然只是一個人,但卻有征服世界的能力。而蘭納王卻有著第二強的力量和勇氣(僅次於我)。他有著高超的智慧和眾多的士兵。當他說自己士兵不多的時候,其實只是謙虛。e《明實錄》中並未記載八百媳婦國向成化皇帝獻俘,所謂的安南俘虜可能只被送到了雲南,《清邁紀年》的修撰者也無從得知明朝皇帝和安南俘虜的對話。很明顯《清邁紀年》記錄的此對話只是後來的附會,目的是為了借助天皇帝之口抬高清邁統治者滴洛臘的地位。《清邁紀年》接著描述天皇帝命令提升滴洛臘的等級,不要(在儀式上)讓他的使者和其他統治者的使者坐在一起(即提升蘭納使者的接待等級之意)。因此,天皇帝頒布了一項蓋有大印的命令,其中說:從此以後,所有西邊的王都要遵守蘭納王的號令。而所有東邊的王都繼續遵守我的號令。f顯然,滴洛臘認為八百媳婦國和明朝是勢均力敵的平等關係,他把自己和明朝的關係看作是有利的政治資源,借明朝的聲威抬高本國的地位,以取得對周圍其他政權的競爭優勢。《清邁紀年》中甚至詳細描述了前來頒賞的明朝使者到訪的場景,其中可能有想像的成分。兩個明朝的高級官員帶著天皇帝的敕書來到了清邁,慶祝滴洛臘的勝利。這兩個明朝使者試圖和滴洛臘平起平坐,滴洛臘告訴他們自己和天皇帝都是平等的,他們兩個使者的地位應該比自己低。於是兩個明朝使者羞愧地承認了錯誤,表示願意接受滴洛臘給他們安排合適的座位。g雖然明朝方面並未留下這次出使的記錄,但《明實錄》中確實記載了明朝對於刀攬那(滴洛臘)的這次賞賜。因此《清邁紀年》的相關記載不可能是偽造的,但是其敘述可能有所誇大。不管歷史事實是什麽,至少可以認定滴洛臘認為八百媳婦國和明朝的關係是平等關係。《清邁紀年》中繼續描述了滴洛臘和明朝使者有關朝貢的交涉,其中也強調明朝和八百媳婦國的平等關係。a David K. Wyatt, The Nan Chronicle, 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4, p. 57; Wyatt,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p. 103.b Wyatt,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p. 103.c Wyatt,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p. 104.d 《明憲宗實錄》卷二一六,成化十七年六月壬子,第3752—3753頁。刀攬那即滴洛臘。e Wyatt,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p. 104.f Wyatt,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p. 104.g Wyatt,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pp. 104-105.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30中國歷史文化論壇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不久以後,當兩名明朝使者前來索要貢品的時候,滴洛臘拒絕了,他回答說:“先前天皇帝給我一個蓋印的法令,讓我管轄西部地區。如果有敵人反對天皇帝,我就帶兵去鎮壓他們。這些向天皇帝送出的貢品都是我用來養活象兵、騎兵和步兵的。這些士兵自願為天皇帝服務。如果天皇帝真的想要貢品,我將會送給他,但如果有任何天皇帝的敵人作亂,我將不再派士兵去鎮壓他們。”⋯⋯天皇帝回復道:“世上沒有比蘭納王更勇敢的人了。不要認為蘭納是一個小國而輕視它。蘭納王向我們送什麽貢品取决於他。因為他能夠為我們提供軍隊。”最終,滴洛臘表示:“天皇帝雖然不再向我們索要貢品,我們也應該向他們送出貢品。”因此,他準備了九條象牙、九塊緬布、九塊泰布和九條犀牛角作為禮物送給了天皇帝。a這條記載表明,滴洛臘認為八百媳婦國同明朝的關係更像是一種平等的結盟關係,而向明朝皇帝送出禮物是一種被迫的屈辱行為,但今人已經無法得知這個記載在多大程度上真正反映了滴洛臘本人的想法。四、滴洛臘時代的轉輪王觀念滴洛臘是八百媳婦國歷史上一位雄才大略的統治者,他在位45年(1442—1487),開創了八百媳婦國歷史上的鼎盛時期。b1442年,滴洛臘逼迫自己的父親昭三防根退位,將權力交給他。接著,滴洛臘又打敗了進犯的暹羅,又在大約1443年吞併帕城(今泰國帕府),約1448年吞併了難城(今泰國難府),扶持原難城統治者的弟弟統治難城。在此後將近三十年的統治當中,滴洛臘積極向外擴張,和北部的孟艮(今緬甸景棟)、景洪(明朝車里土司)以及東部的老撾不斷發生戰爭。而且,他還試圖奪取暹羅控制的素可泰和彭世洛(兩地已在1438年被阿瑜陀耶吞併),與當時暹羅統治者波隆摩戴萊洛迦納(Borommatrailokkanat,約1448—1488年在位)展開了不斷的戰爭。滴洛臘統治時期,以清邁為中心的八百媳婦國疆域基本奠定,東到難河流域,與老撾接壤;北到雲南車里土司,與明朝接壤;西到薩爾溫江流域,與緬甸接壤;南至達城,與暹羅接壤c。1481年,《明實錄》出現了蘭納國的國名,滴洛臘被稱為“刀攬那”(意為蘭納之主)。d這說明八百媳婦國正式開始使用“蘭納”作為國名的時間很可能就在滴洛臘統治時期。在滴洛臘死後,他的孫子拍約清萊(Yòt Chiang Rai,約1487—1495年在位)在1488年繼位,按照《清邁紀年》的記載,他繼位伊始即設立了分工不同的各種官職,包括一位首相(Cao Sæn),一位大將軍(Mün Sam Lan),一位首都(Nakhòn)長官,這說明當時八百媳婦國已經建立起了相對完善的國家制度。e1511年,明政府在負責教授和翻譯外語文書的四夷館中設立了八百館,這也說明明朝也意識到了此時八百媳婦國的強盛。f滴洛臘還崇敬佛教,其名字“滴洛臘(Tilokarat)”意為“三界之王”。他的名字也是八百媳婦國第一個有明顯佛教色彩的統治者名字。1466年,在一位緬甸僧侶的主持下,僧侶和臣民們為他舉行了加冕禮,尊他為轉輪王(巴利語為Cakravartin,英文意譯為Universial a Wyatt,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p. 105.《明實錄》中記載,八百大甸宣慰司在成化二十年(1484)前來進貢象牙和犀角等物品(未載明數量),應該指的就是此事,見《明憲宗實錄》卷二五五,成化二十年八月乙亥,第4311頁。泰語《清邁紀年》中用Senkung(เส้นกุ้ง,“進貢”的音譯)来表示明朝皇帝索要的貢物,用Pannakan(ปัณณาการ)來表示滴洛臘送出去的貢物,見ตำานานพืน้เมืองเชียงใหม่(ฉบับเชียงใหม่๗๐๐ปี), 81-82。b Hans Penth, A Brief History of Lān Nā: Northern Thailand from past to present, Chiang Mai: Silkworm Books, 2000, pp. 43-44.c Sarassawadee Ongsakul, History of Lan Na, trans. Chitraporn Tanratanakul, Chiang Mai: Silkworm Books, 2005, p. 13.d 《明憲宗實錄》卷二一六,成化十七年六月壬子,第3750—3753頁。e Wyatt,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p. 108. [泰]巴差吉功札:《庸那迦紀年》,第199頁。《庸那迦紀年》的譯者認為Nakhòn指的是南邦城,但Nakhòn是東南亞城市名的常用字,從前後文看此處應該是指八百媳婦國的都城清邁城。Nakhòn对应的泰语为นคร,现在一般转写为Nakhon,此處保留了引用文獻中的寫法。f 萬曆《大明會典》卷二二一,《續修四庫全書》第792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影印本,第624頁。
  • 張晨:朝貢制度的虛與實:明朝和八百媳婦國的關係(1388—1587)131中國歷史文化論壇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Monarchy或King of Kings)。a成書於約1528年的巴利語佛教史著作《勝者時鬘》稱滴洛臘為“Siridhammacakkavatti”,即“代表光榮與真理的轉輪王”。b轉輪王的尊號意味著滴洛臘在位時期八百媳婦國已經形成了佛教色彩濃厚的王權觀念。巴利語的“Cakravartin”一詞由“Cakra”(圓環)和“Vartin”(轉動)兩個詞組成,代指佛法像車輪一樣向四方各處傳播。按照佛教的教義,轉輪王是佛教中理想的君王楷模,他應當是佛教的庇護人,是王中之王,是世俗世界地位最高的人。c在巴利語佛經《轉輪聖王獅吼經》中,佛陀向他的弟子們表示,當最偉大的轉輪王山伽王以佛法統一四大部洲時,人的壽命將增長至八萬歲,彌勒佛也會降生。d在巴利語佛經《大般涅槃經》中,佛陀在涅槃前交代他的弟子們按照處理轉輪王遺骨的標準處理佛陀的遺骨。有四種人的舍利應當建塔供奉,包括佛陀、辟支佛、轉輪王和佛陀的聲聞弟子們e。因為南傳佛教中沒有像漢傳和藏傳中那麽發達的菩薩信仰,轉輪王在南傳佛教的理論體系中充當了類似於菩薩的護持佛法、庇護眾生的角色f。轉輪王觀念是南傳上座部佛教王權觀念的核心。古印度孔雀王朝的阿育王(Aśoka,約公元前304年—前232年)是最著名的一位轉輪王,阿育王甚至成為了轉輪王的同義詞。一般認為,中南半島最早被稱為“轉輪王”的是真臘(柬埔寨的前身)的闍耶跋摩二世(Jayavarman II,約770—835年在位)。他在位時期完成了真臘的初步統一,並擺脫了爪哇的統治,取得了獨立。在1052年的一則碑銘中,他被尊稱為轉輪王。g緬甸的阿奴律駝(Anawrahta,1044—1077年在位)第一次統一了緬甸,奠定了現代緬甸疆域的雛形。他在死後被尊稱為“轉輪王”。此後,這個稱號伴隨上座部佛教一起流傳到了八百媳婦國和老撾等地。h按照佛教的教義,統一了四大部洲的君主才可稱為“轉輪王”。但按照印度阿育王和緬甸阿奴律駝王的傳統,“轉輪王”更像是一種比喻,用來稱呼那些文治武功卓著的偉大君主。i“轉輪王”如明朝的“皇帝”一樣,理論上是人世間最高的統治者。j從滴洛臘的一系列行為分析,他的轉輪王尊號不是後世追贈的,應當是他生前就開始使用的。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滴洛臘同明朝發生了上述交涉。滴洛臘在位時期,八百媳婦國崛起為區域內的大國,再加上轉輪王理念的影響,滴洛臘試圖與明朝平起平坐,將對明朝的貢品解釋為平等的禮物,但明朝似乎也並未追究(或者也並不知情)。滴洛臘之後八百媳婦國的強盛並未維持太久。1558年,緬甸國王莽應龍(Bayinnaung,1551—1581年在位)包圍清邁城,迫使清邁當時的統治者梅古滴(Cao Thao Mæ Ku,約1551—a 兩個版本的《清邁紀年》此處的記載略有差異。CMA. HPms版記載滴洛臘被尊為“像阿育王一樣的征服世界的君主”,參見Wyatt,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pp. 98-99. 建城七百年紀念版則記載滴洛臘被尊為“ปราบไตรจกัร”,其中“จกัร”即“Chakra”,為巴利語“Cakravartin”的省略語,該尊號可譯為“征服三界的轉輪王”,參見ตำานานพืน้เมืองเชียงใหม่(ฉบับเชียงใหม่๗๐๐ปี), 77.b N. A. Jayawickrama, The Sheaf of Garlands of the Epochs of the Conqueror, being a translation of Jinakāla-mālīpakaraṇaṁ of Ratanapañña Thera of Thailand, Bristol: Pali Text Society Translation Series No. 36, 1968, p. 134. 巴利語Siri即“光榮、幸運”之意,“dhamma”即“佛法、真理”之意。“cakkavatti”即“轉輪王”之意。Jayawickrama將“Siridammacakkavatti”譯為 “Universal Monarch Siridhamma”,即“代表光榮與真理的轉輪王”。c Sunait Chutintaranond, “Cakravartin: The ideology of traditional warfare in Siam and Burma, 1548-1605,” PhD diss., Cornell University, 1990, pp. 71-72.d 段晴等譯:《漢譯巴利三藏·經藏·長部》,上海:中西書局,2012年,第431頁。e 段晴等譯:《漢譯巴利三藏·經藏·長部》,第258頁。f S. J.Tambiah, World Conqueror and World Renouncer: A Study of Buddhism and Polity in Thailand against a Historical Background, Cambridge, 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6, p. 39.g Hermann Kulke, The Devaraja Cult, Ithaca, NY: Southeast Asian Program, Department of Asian Studies, Cornell university, 1978, p. 15.h Geok Yian Goh, The Wheel-Turner and His House: Kingship in a Buddhist Ecumene, DeKalb, IL: Nor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2015, pp. 18-41.i 隋唐時期中國也曾經流行過“轉輪王”思想,參見孫英剛:〈轉輪王與皇帝:佛教對中古君主概念的影響〉,《社會科學戰綫》2013年第11期。j 現代泰語中也用จักรพรรด(ิchakraphat)來稱呼中國歷史上的皇帝。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32中國歷史文化論壇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1564年在位)投降a。此後八百媳婦國實際落入了緬甸的統治。b萬曆十五年(1587),八百媳婦國還派出使者到明朝求援,但明朝並未理會c。之後八百媳婦國和明朝的關係就中斷了。此後,緬甸對八百媳婦國展開了200餘年的統治。在明朝和八百媳婦國將近兩百年的交往史當中,八百媳婦國一共朝貢明朝37次,明朝一共遣使八百媳婦國16次。d雙方主要的遣使往来都发生在正德八年(1513)以前。永樂二年(1404),明朝規定八百媳婦國五年一貢。e從1405年到1513年,八百媳婦國一共朝貢30次,平均3.6年一次,實際上超過了明朝規定的頻率。八百媳婦國之所以熱衷於朝貢,明朝的優厚賞賜可能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也不能誇大明朝賞賜的作用,因為兩國之間的陸路貿易一直不絕(“南方絲綢之路”),朝貢並不是唯一的貿易渠道。加上路途遙遠,朝貢北京對八百媳婦國而言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說,明朝多次遣使八百媳婦國催貢對於維持兩國關係也起到了很大作用。而成化二十年(1484)之後,明朝再也沒有向八百媳婦國派遣過使節,再加上緬甸的崛起,兩國之間的關係在1513年之後就中斷了。18世紀末19世紀初,南邦的統治者卡維拉(Kawila,1746—1812,清朝史料稱“戛於臘”)在暹羅的幫助下經過一系列戰爭成功驅逐了緬甸統治者,“光復”了八百媳婦國。此時修成的《清邁紀年》有明顯的政治動機:其一,突出八百媳婦國歷史上的光榮與偉大,尤其是突出歷任統治者的文治武功;其二,塑造戛於臘個人的政治合法性,甚至以佛陀之口預言了戛於臘將成為八百媳婦國統治者。f因此,像滴洛臘這樣偉大的君主就成為了《清邁紀年》突出描繪的重點,明朝和八百媳婦國的關係也成為了展示八百媳婦國歷史榮光的重要題材。因此,《清邁紀年》中可能也誇大了滴洛臘本人關於與明朝關係的看法。結論明朝朝廷將八百媳婦國看成是雲南治下的土司政權,自認為從元朝繼承了對八百媳婦國的宗主權,這是明朝發展同八百媳婦國關係的基礎。在明朝朝廷看來,八百媳婦國有朝貢的“義務”。當八百媳婦國“阻遏”明朝的使節時,明朝朝廷選擇了發兵征討,並自認為有出兵的正當性。當安南和老撾發生戰爭時,雖然明朝朝廷並沒有出兵援助,但也表現出了嚴重的關切。當得知八百媳婦國擊敗了進犯的安南人後,明朝也對八百媳婦國進行了賞賜。老撾白象戰爭前後明朝的一系列操作也說明了明朝自認為負有維護地區秩序的道義責任(其中當然也有明朝維護自身邊境安全的考慮)。對於明朝來講,朝貢制度的一系列原則是存在的,明朝也在有意的推行相關原則。不過明朝的所作所為多少也有些一廂情願了。《清邁紀年》中的記載與明朝的記載存在較大的差距。首先,《清邁紀年》中稱明朝皇帝為天皇帝,但該稱呼並沒有儒家文化中至高無上的意義,而且《清邁紀年》中將八百媳婦國的統治者滴洛臘看作是轉輪王,這樣明朝和八百媳婦國就被放在了平等的位置上;其次,《清邁紀年》記載永樂年間的戰爭起因是明朝使者索要貢品,且最後八百媳婦國也沒有戰敗;再次,《清邁紀年》的編撰者通過明朝皇帝之口將明朝和八百媳婦國之間的關係定義成了一種同盟關係。這種敘述體現了15世紀晚期八百媳婦國的佛教王權觀念和19世紀初《清邁紀年》修撰者強烈的自主意識。儘管有所粉飾,《清邁紀年》也在某種程度上證明了八百媳婦國和明朝朝貢關係的存在。老a Wyatt,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pp. 122-123.b 李謀等譯注:《琉璃宮史》(下),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年,第824頁。c 《明史》卷三一五〈雲南土司三〉,第8163頁。d 數據來源於黃重言、余定邦:《中國古籍中有關泰國資料彙編》,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155—174頁。e 《明史》卷三一五〈雲南土司三〉,第8161頁。f Suwipa Champawan and Krirk Akarachinores, “Political Issues Hidden in the 19th Century Chiang Mai Chronicle”, CMU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and Humanities, Vol.4, No.1(2017), pp. 71-82.
  • 張晨:朝貢制度的虛與實:明朝和八百媳婦國的關係(1388—1587)133中國歷史文化論壇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撾白象戰爭期間,安南俘虜先是被難城統治者獻給了八百媳婦國統治者滴洛臘,接著又被滴洛臘送到了明朝,這充分證明了當時的八百媳婦國依然接受明朝主導下的區域秩序。《清邁紀年》對明朝使者賞賜滴洛臘有詳細的記載,雖然有所誇大,但卻並不能認為是完全偽造的,因為《明實錄》中確實記載了明朝對八百媳婦國的賞賜。這說明八百媳婦國把明朝的這次賞賜看成是非常重要的外交資源,留下了詳細的記載,因此19世紀初的《清邁紀年》編撰者仍能找到足夠的資料來“復原”這段歷史。這充分說明了明朝(乃至後來的清朝)對該地區持續的影響力。儘管實際運作中的朝貢體系和中文史料中的描述有差距,但也不能因此否定朝貢體系的存在。費正清非常強調儒家文化在朝貢體系中的作用,但八百媳婦國的例子證明即便是非漢字的、流行佛教的周邊國家也能發展同明朝的朝貢關係。雖然很難說八百媳婦國的統治者們真正地理解並接受了朝貢體系的相關原則,但他們也以自己的方式加入到了明朝的朝貢體系當中。首先,八百媳婦國的統治者知道向明朝繳納的貢品有表示臣服的含義,但也一直在繳納。其次,不同時期的八百媳婦國統治者對向明朝繳納貢品有不同的態度。Swai、Senkung和Pannakan這幾個詞說明八百媳婦國統治者(或《清邁紀年》修撰者)對不同情況下向明朝送出的貢品進行了區分。格那時期,八百媳婦國的國力仍然較弱,可能從維護自身生存的角度選擇了向明朝納貢。昭三防根時期,八百媳婦國開始崛起,試圖停止向明朝納貢,但被明朝擊敗,不得已繼續納貢,但《清邁紀年》對此有所隱晦。而滴洛臘時期,八百媳婦國的國力達到極盛,再加上轉輪王觀念的影響,八百媳婦國以平等之禮接待了明朝前來頒賞的使者。明朝使者回國之後是否向明朝報告了這個情況已經不得而知,看起來明朝對此並未追究。雖然中文史料中並未直接記載明朝是否得知八百媳婦國對於冊封以及進貢的曖昧態度,但《明實錄》中關於別國的一條記載或許可以作為旁證說明明朝對類似情況的態度。弘治十八年(1505),占城國(Champa,今越南南部)遣使請求明朝派使者前去宣封。給事中任良弼等人表示反對,並尖銳地指出:“其實國王之立不立,不係朝廷之封不封也。”a也就是說明朝朝廷知道明朝的冊封對於有些國家來說並沒有實際意義。《大明會典》以及其他官方文書中確實是包含了一系列關於朝貢制度的明文記載,但是這些記載並不是現代人所理解的成文法,而只是對已有事實的規範性、誇耀性的描述。大概明朝的皇帝和大臣們也知道實際運作中的朝貢制度不可能真的如紙上寫的那般規整。早在1968年,楊聯陞和王庚武就已經指出以中國為中心的朝貢體系中既有事實(reality)也有神話(myth)b。雖然1941年時費正清提出了一個朝貢體系的標準定義,但在後續的研究中他也並沒有被自己的這個定義所限制,1968年他主編的論文集實際上就已經突破了他1941年提出的概念。現在比較公認的朝貢制度的概念已經有所簡化,康燦雄和李雲泉等人提出進獻貢品和冊封屬國首領構成了朝貢制度的基本內容,而不平等性是朝貢制度的關鍵特徵c。這證明了學術界對相關問題的認識已經逐漸深化,但突破費正清的“朝貢制度”概念並不等於否定“朝貢制度”概念本身d。無論這個論爭走向何方,一個不能否認的事實是“朝貢”這個表述在中文史料中廣泛地存在。這個是繼續使用“朝貢制度”這個概念的有力理由。a 《明武宗實錄》卷二,弘治十八年六月庚午,第72頁。b Lien-sheng Yang, “Historical Notes on the Chinese World Order,” in John King Fairbank (eds.), The Chinese World Order: Traditional China’s Foreign Relations,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8, p. 22; Wang Gungwu, “Early Ming Relations with Southeast Asia: A Background Essay,” in The Chinese World Order: Traditional China’s Foreign Relations, p. 36.c David C.Kang, East Asia before the West: five centuries of trade and tribut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0, pp. 56-57; 李云泉:《萬邦來朝:朝貢制度史論》,第1頁。d 學術界產生了眾多“朝貢制度”的替代概念,如“冊封體制”(西嶋定生)、“天下秩序”(高明士)、和“天朝礼治体系”(黃枝連)等。不過這些概念仍然沒有完全取代“朝貢制度”這個概念。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34中國歷史文化論壇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附錄:14世紀末—16世紀末八百媳婦國統治者世系 a在位時間 《清邁紀年》中統治者姓名和漢譯中文史料中姓名 同明朝的交往1367—1388年 Kü Na 格那 無 遣使明朝1388—1401年 Sæn Müang Ma 昭盛孟麻,格那之子刀板冕/刀板面 遣使明朝1401—1442年 Sam Praya Fang Kæn 昭三防根,昭盛孟麻之子刀招散 遣使明朝,被冊封為宣慰使,與明朝發生戰爭1442—1487年 Tilokarat 滴洛臘,昭三防根之子招孟祿、刀攬那 遣使明朝,擊退安南進攻1487—1495年 Yòt Chiang Rai 拍約清萊,滴洛臘之孫刀岳整賴 遣使明朝1495—1526年 Phraya Kæo 拍孟繳,拍約清萊之子刀攬那/招攬那 遣使明朝1526—1538年 Ket Chettharat拍孟格告,拍孟繳之弟刁(刀)攬那 表態願意幫助明朝進攻安南1538—1543年 Thao Chai 昭陶賽坎,拍孟格告之子無 無1543—1545年,第二次登位Ket Chettharat拍孟格告無 無1545—1546年 Queen Chiraprapha 吉拉巴帕王后,身份不詳無 無1546—1547年 Setthathirat 塞塔提臘(來自老撾),拍孟格告外孫招攬章(明朝只知道他是老撾的統治者,並不知道他曾領有八百)無1547—1551年 (空缺) 無 無1551—1564年,1558年降於緬Mæ Ku梅古滴,來自孟奈無 無[責任編輯:晉暉]a 資料來源:Wyatt, The Chiang Mai Chronicle, p. 96; David K. Wyatt, Thailand: A Short History,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3, p. 310; Hans Penth, A Brief History of Lān Nā, pp. 87-88; 黃重言、余定邦:《中國古籍中有關泰國資料彙編》,第155—186頁。八百媳婦國統治者漢語譯名參考王文達翻譯的《庸那迦紀年》。
  • 135SOUTH CHINA QUARTERLY: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MACAU Vol.15, No.1 (Feb 2025)研究札記Research Notes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Gazetteers as Credible History: A Summary of the Compilation Experience of Macao Gazetteer Series: Book of GeographyAgnes LAMAbstract: The Macao Gazetteer, coordinated by the University of Macau, is the first comprehensive regional gazetteer documenting Macao’s historical evolution and development. Its first volume, Macao Gazetteer: Book of Geography was officially released in October 2024. Compiled with reference to mainland China’s gazetteer practices and the State Council’s Regulations on Local Gazetteer Work, the project addresses Macao’s unique historical and social context. Key challenges included the predominance of early official records in Portuguese because of Macao’s colonial past and the absence of a systematic gazetteer tradition. To overcome these issues, the team conducted extensive document reviews, established rigorous editorial and translation standards and implemented field investigations and cross-verification mechanisms. The Book of Geography systematically records Macao’s administrative divisions, natural environment, population, urban planning, architecture, transportation and public services. Upholding the principle of ‘gazetteers as reliable historical records’, it aims to preserve history, inform governance and educate future generations.Keywords: Macau, Macao Gazetteer series, Book of GeographyAuthor: Agnes LAM, also known as Lam Iok Fong or Lin Yufeng, PhD, is the Director of the Centre for Macau Studies and Associate Professor of Communication at the University of Macau. She is also the chief editor of Macao Gazetteer Series: Book of Geography. Her research areas include modern Chinese journalism history, Macau journalism history, health communication and Macau studies. Her monographs include The Beginning of Modern Chinese Press History: The History of Press in Macau 1557–1840 (Beijing: China Social Sciences Press, 2016) and On the Frontline of Change: An Oral History of Macau in the Pre-handover Era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Press, 2021).
  • 136研究札記研究札記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第十五卷第一期 (2025年2月)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志為信史:《澳門志 · 地理分志》編纂札記a林玉鳳[摘 要] 澳門大學統籌編纂的《澳門志》是首部以通志形式系統記錄澳門從古至今歷史演變與發展的現代區域志書,其首個分志——《澳門志·地理分志》於2024年10月正式發佈。《澳門志》在借鑒內地修志經驗並遵循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的基礎上,結合澳門獨特的歷史背景和社會發展特點,開展了具有針對性的編纂工作。本文總結了《澳門志·地理分志》編撰過程中所遇到的具體挑戰,主要包括因澳門曾受葡萄牙管治而導致大量早期官方文獻僅以葡文留存,以及長期缺乏系統修志所造成的資料體系待完善等問題。同時,本文還闡述了如何通過對澳門文獻的盤點、更新與整合,建立嚴格的編撰規範,並做好翻譯資料處理的準備工作,以有效應對這些挑戰。編纂團隊通過實地考察、訪談、核實多語種及多來源的資料等多種方式,系統梳理了澳門自古至今的建置與區劃、自然環境、人口、城建管理機構與城市規劃、城市建築、交通運輸、公用事業、環境保護與園林綠地的發展歷程。在記述澳門過去四百多年來地理環境變遷、城市演變及現狀的同時,編纂團隊力求確保志書的真實性與可信度,真正做到“志為信史”,從而充分發揮地方志“存史、資政、育人”的功能。[關鍵詞] 澳門 澳門志 地理分志 編纂[作者簡介] 林玉鳳,中國人民大學博士(2006年),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主任,傳播系副教授,《澳門志·地理分志》主纂。研究方向為中國近代新聞史、澳門新聞史、健康傳播和澳門研究等。專著有《中國近代報業的起點──澳門新聞出版史1557—1840》(北京:中國社科文獻出版社,2016年)、《澳門回歸歷程口述史──變革前線》(香港: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2021年)等。a 鳴謝《澳門志·地理分志》編纂團隊阮玉笑、唐翰星及黃耀岷在本文撰寫過程中提供的協助。
  • 林玉鳳:志為信史:《澳門志·地理分志》編纂札記137研究綜述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編纂地方志是中國特有的地方史學傳統,早在《周禮》就有記錄。至宋代,地方志初步定型;清代是中國古代地方志編纂的全盛時期,而且發展出以章學誠為代表的傳統方志學,並在民國時期繼續發展。a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方志事業進入了新階段。1983年4月8日,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成立,領導全國修志工作。2006年5月18日,國務院發佈《地方志工作條例》,規定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志書每二十年左右修一次,全國地方志工作從此進入了法制化、規範化軌道。為推進全國地方志事業科學發展, 2015年8月25日,國務院印發《全國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下稱《規劃綱要》)。b根據《規劃綱要》,中國地方志的工作體制、機制基本建立, 各地政府的地方志工作機構和地方志承編單位在資料徵集及獲取上也有明確的規範。c成書於清乾隆十六年(1751)的《澳門記略》,一直被視為唯一一部澳門古代地方志,也是公認的第一部系統介紹澳門的中文著作。該書由印光任和張汝霖編纂,全書上下兩卷,分形勢、官守、澳蕃共三篇,內容包括澳門歷史、地理風貌、中西文化、風俗民情、民間技藝等,並附插圖二十一幅和四百多條中葡對照詞語。d《澳門記略》出版後,有關澳門的志書修纂工作長期闕如。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在內地城市紛紛按照《地方志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67號)編纂地方志的背景下,為響應中央號召,特區政府於2008年開始着手編纂澳門地方志的前期準備工作,以延續地方修志傳統。2019年年底,特區政府委託澳門大學統籌協調編纂《澳門志》。其後, 澳門大學成立由校長宋永華主持的工作小組,規劃澳門志的編纂及出版。受外部環境影響,《澳門志》編纂工作延後至2022年正式啟動,並分別被列入《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及《二○二二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 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統籌編纂的《澳門志》是第一部綜合性澳門現代區域志,依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兼顧澳門特點,該書以“縱述橫分”為原則,規劃出版七部分志,分別為《總述·大事記》《地理分志》《法政分志》《經濟分志》《文化分志》《社會分志》和《人物分志》,預計各分志總字數約1,000萬字。 2024年10月發佈的《澳門志·地理分志》實際共有八卷,約130萬字,分上、下兩冊。全志以通志方式,記錄自古至今,尤其是明朝嘉靖年間開埠以來澳門的建置與區劃、自然環境、人口、城建管理機構與城市規劃、城市建築、交通運輸、公用事業、環境保護與園林綠地的發展歷程,反映了過去四百多年澳門的地理環境、城市的演變和現狀。 《澳門志·地理分志》編纂經歷篇目大綱草擬、資料編輯及內容編纂、多輪專家審核、向特區政府相關部門和機構以及社會意見徵集等歷程。編纂委員會成員共有73人,當中包括50多位不同領域的專家學者,負責編纂及編審工作;修志期間,編纂委員會聯繫各政府部門和機構索取資料、溝通協調、審閱稿件,舉辦了超過50場專題會議,邀請自然地理、城市規劃、建築、文化、歷史等不同領域的專家參與,聽取社會不同界別的意見和建議。 一、《澳門志》編纂原則和規範籌備《澳門志》編纂工作時,內地已經歷數次地方志的全國性編修工程,各種原則及規範完備。為此,《澳門志》在借鑒內地修志經驗並依據《地方志工作條例》的基礎上設定編纂原則與規範,以繼承中國優良的修志傳統為宗旨,遵循國家新時代編纂地方志的方向,踐行“一國兩a 國家清史編委會典志組:〈清代以來地方志編纂問題述論〉,《史苑》第12期,載中華文史網,http://www.qinghistory.cn/sy/sy_jdsszx/363421.shtml,2025年1月19日。b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2006年5月18日,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5/content_2929348.htm,2025年1月10日。c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全國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2015年8月25日,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5/content_2929348.htm,2025年1月10日。d 黃啟臣︰〈澳門歷史研究芻議〉,《文化雜誌》(澳門)1994年總第19期,第156—160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38研究綜述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制”的方針,堅持以實事求是、存真求實為原則,以編年體與紀事本末體相合的方式,力求全面、系統、真實記述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域內自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的歷史與現狀,述而不論。記事上限因事制宜,追源溯流,下限以分志編纂之年為界。遵照中國地方志書行文規則,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為歷史紀年括註公元紀年;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採用公元紀年。所記述的國家、朝代、機構、組織、職務職稱、地名、人名、度量衡單位,均依當時稱謂。在具體遵循地方志書行文規則時,編纂團隊亦會因應澳門的特殊狀況設計特定原則。例如,澳門在葡萄牙管治期間,大量官方文書都以採用公元紀年曆法,公元紀年和歷史紀年因為存在曆法差異,並非僅是年份的直接轉換就可。如光緒十三年,一般認為對應公元1887年,但其歷史紀年的精確起止應為公元1887年1月24日至1888年2月11日,即大部分時間落在1887年的範圍內,但一、二月有可能跳至下一年份。同時,雖然葡萄牙有管治澳門之實,但從未取得澳門主權,而且歷史上只有1988年《中葡聯合聲明》生效以後,才獲中方正式承認其管治權,為了貫徹中華史觀,故涉及葡萄牙政府在澳門的管治機構1988 年至1999 年12 月19 日期間,《澳門志》才稱之為“澳葡政府” ,1988年以前稱之為“澳葡當局”。為確保《澳門志》符合志書的行文規範,編纂團隊借鑒內地《〈上海市志(1978—2010)〉編纂行文規範—6》a、《方志編纂實用教學》b、《當代志書編纂教程》c以及《香港志編纂手冊》d的基礎上,並參考澳門本地多種學術刊物,如《澳門研究》《文化雜誌》等編輯規範,因應澳門的行文習慣、用詞規範等,制訂了《澳門志編纂手冊》和內部編寫規範,以確保成稿的規範性。 二、澳門文獻的盤點、更新與整合黎錦熙在《方志今議》中提出修志應先以明三術——即“續、補、創”三術,“續是指舊制已革除或仍需庚續者,革者存其舊,續者接其新;補是指除新獲材料應補入外,對於舊者闕遺、舛誤之處,亦應採訪舊籍新著補入;創是指舊志所無的新增事類”e,要做到“續、補、創”三術,相當於是一次盤點、更新、整合澳門地區資料文獻的實踐。是次《澳門志·地理分志》除透過專家會議以及口述歷史取得資料以外,還直接使用共計1126種參考文獻,當中包括古籍34種,中外著作300部,中外論文220篇,報刊24種,非公開研究報告7份,政府出版物以及報告360種,電子及多媒體資源180種,以及1項專利。具體撰寫時,為了兼顧志書的“述而不論”原則,同時保留盤點、更新、整合的效果,《澳門志·地理分志》著重以註釋的方式,處理不同以至衝突的觀點,以方便讀者檢閱。例如,關於澳門開埠史的研究,在過去二三十年出現了較多不同觀點的研究成果,當中包括明嘉靖十四年(1535)、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和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開埠的學說。在《澳門志·地理分志》的卷一《建置、區劃》部分,編纂團隊對這些觀點做了一次有機的綜合。出自《澳門記略》的1535年澳門開埠說,雖然曾一度有學者爭議,但根據最新研究提供的證據,我們認為明嘉靖十四年(1535)說是可信的f,在演繹時不採用考證方式,而是儘量簡要地將不同學說的原始依據以編年方式在正文中記述,如明嘉靖十四年(1535)說出自《澳門a 《〈上海市志(1978—2010)〉編纂行文規範—6》,2015年4月21日,https://www.sssa.org.cn/bzck/676491.htm,2025年1月10日。b 四川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方志編纂實用教程》,北京:方志出版社,2004年。c 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辦公室編:《當代志書編纂教程》,北京:方志出版社,2010年。d 孫文彬、陳立衡、羅家輝等:《香港志編纂手冊》,香港:香港地方志中心,2020年。e 黎錦熙:〈方志今議序例〉,朱士嘉編著:《中國舊志名家論選》,漢口:《史志文萃》編輯部, 1986年,第231—244頁。f 宋永華、林玉鳳等:《澳門志·地理分志》,澳門大學,2024年10月, 第69頁。
  • 林玉鳳:志為信史:《澳門志·地理分志》編纂札記139研究綜述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記略》,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說出自《廣東通志》,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和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均出自葡萄牙的記載,具體的不同歷史觀點則在注釋中引述,並簡要說明,以便讀者知悉不同學說及其論爭的分歧所在。a在書寫汪柏受賄、澳門縣丞衙門所在、澳門名字的演變歷程等歷史事件時,都採用了同類方式,採用最新成果並標注不同說法的出處,方便讀者了解澳門歷史的同時,亦了解澳門歷史研究的近期發現。盤點新舊研究的過程,也讓我們可以根據更多原始資料的佐證,採用最新成果,如西草灣海戰地點以往認為在新會或香港,我們採納審稿專家意見和學者的最新研究發現,認為地點應該在橫琴附近海域。藉著對澳門各種資料及新舊研究的盤點、更新與整合,《澳門志·地理分志》也提供了一個較好的平臺展示最新的植物環境的專業研究成果,例如卷二《自然環境》就載有澳門特區政府民政總署在回歸初期出版的一系列書籍中的各種澳門自然環境資料,以及中山大學近年來對澳門自然生態及物種的研究。卷三《人口》也有類似的作用,澳門自1981年起開始每十年進行一次人口普查,澳葡政府曾經在回歸前出版過具通史性質的人口史——《澳門及其人口演變五百年(一五零零年至二零零零年)人口、社會及經濟探討》b。《澳門志·地理分志》在人口普查和這部人口史的基礎上,梳理其他歷史記載以及最新的各種人口統計資料。結果,在盤點人口資料的期間,我們在對照中葡文版本的《澳門及其人口演變五百年(一五零零年至二零零零年)人口、社會及經濟探討》時,發現過去中文版本的錯誤,例如20世紀末澳門人口移民到其他國家的統計表,錯誤譯為澳門土生葡人的移出,人口卷更正錯誤並重新刊載這個統計。c同時,在核實統計過程中,我們搜尋到各種古老的澳門人口資料,例如,澳葡當局在19世紀末的幾次人口普查,透過人口專家的協助,識別出澳葡當局曾經統計了當時如汛地、石蘆兜等現在鮮為人知的區域的人口數量,不僅加深了對澳葡人口統計管理的了解,也同時為原來僅載於掌故中的石蘆兜等古舊地名找到更早的官方記錄出處。還有,人口卷首次整合澳門人口的體質監測資料,有助讀者了解澳門居民的體質變化歷程。其他如近二十年的學歷、婚姻、勞動、職業等人口狀況,也通過“人口卷”才得以全盤整合。三、追本溯源:考察、考訂與核實古人修志,都十分重視對資料的徵集、整理、考訂和核實;網羅資料力求全面,巨細無遺,多多益善。d《地方志工作條例》第三條指出:“地方志書,是指全面系統地記述本行政區域自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的歷史與現狀的資料性文獻。”e有別於內地,澳門地方志書的編修工作處於起始階段,地方志工作機構及體制機制尚未完備。為確保資料的全面性和準確性,《澳門志》編纂團隊採取以透過公開途徑查找資料及文獻為主、特定內容向政府索取為輔的做法。編纂團隊應用的資料包括官方統計資料、學術文獻、新聞類出版物和網絡資訊等。由於透過各種途徑收集的資料並非長期由地方志工作機構透過系統收集和整理官方資料而來,真確性存疑,需要做大量的統整及核實工作。 例如,專門記錄或研究澳門自然地理的文獻及著作有限,古代的只有《澳門記略》《中山縣志》和《廣東通志》則可以作有限度參考;現代的中文地理專著也是寥寥可數,只有如何大章、繆鴻基1946年所著《澳門地理》、繆a 宋永華、林玉鳳等:《澳門志·地理分志》,澳門大學,2024年10月, 第67—69頁。b 古萬年(Custodio N. P. S. Conim)、戴敏麗:《澳門及其人口演變五百年(一五零零年至二零零零年)人口、社會及經濟探討》,澳門 : 澳門統計暨普查司, 1998年。c 宋永華、林玉鳳等:《澳門志·地理分志》,澳門大學,2024年10月, 第531頁。d 〈地方志基礎知識〉,《湖北省第二屆修志基礎教程》,2007年1月1日,https://wlt.hubei.gov.cn/bmdt/ztzl/zshb/201911/t20191121_1363667.shtml,2025年1月10日。e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2006年5月29日,https://www.gov.cn/flfg/2006-05/29/content_294229.htm,2025年1月10日。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40研究綜述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鴻基等人1988年所著《澳門》,劉南威、何廣才1992年所著《澳門自然地理》、黃就順等人1993年所著的《澳門地理》,以及鄧漢增、黃就順2012年所著《澳門地理新編》。所以,《澳門志·地理分志》有關自然地理的最新資料,相當缺乏。為了儘量全面覆蓋《澳門志·地理分志》應該涉及的內容,同時確保舊有記錄的準確性,編篡團隊對自己有能力考察的,像卷二《自然環境》涉及陸域、水域、地貌的現狀變化,由編纂團隊當中的地理專業人員,結合已有的資料進行實地考察再撰寫文稿。這類內容包括有路環疊石塘山、路環北部原石排灣一帶的海岸線、近竹灣的礮臺山南坡、路環市區原路環溪河道。對於地質和土壤等等需要專門研究才能完成的內容,編纂團隊經多方採集,地質和土壤需要採用回歸前的研究結果,工程地質採用回歸後政府的內部分析報告。又如卷五《城市建築》,澳門開埠前之房屋建築記錄基本沒有;其後不同年代興建之建築物,只有零散的資料介紹,而且大部分都非建築專著,欠缺全面的建築設計及建造資訊記載,也沒有系統介紹澳門開埠至今的建築發展史、建築分類之專著。因此,編纂團隊組織多輪會議,邀請澳門的城市規劃師、建築師及工程師出席,集思廣益,透過收集的建議和內容,再全面搜集散見於網站、不同書籍之大量內容,經過匯總、梳理、對比,多輪易稿,最終確定內容。以卷五第二章《住宅建築》之公共房屋為例,有關澳門公共房屋發展史的資料相當有限,澳門特別行政區房屋局網站上,約有逾千字簡略介紹社會房屋(即澳門公共房屋)之起源、不同時期興建的社屋屋邨名稱及單位數量,並公佈了現存之社會房屋和經濟房屋的位置分佈。當中僅有公共房屋屋邨之名稱、座數及人伙日期,沒有任何建築方面的資訊介紹。澳門的公共房屋政策,為不少沒有能力租、買私人樓宇的居民解決住屋需要,是澳門現代社會保障和福利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發展歷程不應輕描淡寫。考慮到澳門《華僑報》歷史資料庫之電子版報紙涵蓋 1937年11月20日至最近年份,為現有可查閱之最早的中文傳媒資料庫,故編纂團隊花費大量人力,逐一搜尋公屋房屋之興建規劃及建造情況的新聞報導,再比對原始的葡文憲報內容、結合房屋局網站及紀念刊物的資料,梳理出公共房屋的發展沿革及樓宇建築的演變情況。同時,又根據搜集的所有資料編列了公共房屋的選介單位,每一公共房屋的概況簡介中盡可能羅列其承建商、動工及落成日期、單位數量、樓層、建築特色等。尤其是涉及公共房屋起源的巴波沙坊,有關屋邨最早的10座建於1928年,《華僑報》歷史資料庫都沒有當時的新聞記載,可查閱的都是後期屋邨加建時發佈的新聞,非1928年興建原由及具體情況的第一手報導資料,由於新聞報導與房屋局資料有所不同,最終需要透過查閱葡文憲報及葡文報章報導再作出確定。因為利用較多舊報刊資料,我們也同時訂正了從前的工具書中多指澳門在1960年代出現首座分層出售樓宇——南灣黃金大廈的訛誤,進而根據報刊報導,認定其正確年份是1959年。a為了力求準確,我們同時結合採訪的成果核實資料。例如,專家會議時所有參與的建築師都提及需要專門介紹澳門的第一座飾有玻璃幕牆的商業樓宇——時代商業中心。b可是,不管當時報章、建築研究及政府檔案都沒有相關記錄,最終我們透過採訪當年的建築師核實說法。為此,卷五收羅的建築種類是澳門書籍中較多的,其資料都經核實,保證其準確性。四、《澳門志》處理文獻及資料的挑戰與展望由於澳門長期不曾編纂志書,對志書所需的資料未有明確概念,而且有不少內容缺乏有官方資料。為確保志書內容全面,除了官方資料,各類論文、研究報告及專著等學術文獻,報紙、雜誌等新聞類出版物,政府網站、學術機構、新聞媒體、社交媒體等來自網絡的資料,對《澳門志》的編纂同樣至關重要。但是,這些資料的權威性遜於官方資料,必須全面核查、比對才能使a 以上內容見宋永華、林玉鳳等:《澳門志·地理分志》,澳門大學,2024年10月,第856—879頁。b 宋永華、林玉鳳等:《澳門志·地理分志》,澳門大學,2024年10月,第991頁。
  • 林玉鳳:志為信史:《澳門志·地理分志》編纂札記141研究綜述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用。在編纂《澳門志·地理分志》時,我們遇到了如下的挑戰:(一)�官方資料核證�對�時學術文獻為志書記載澳門的歷史狀態提供了更多的學術支持。然而,由於不同學者對同一主題可能持有不同的觀點,或者因時代背景變遷影響其研究視角和敘述;又或基於不同的理論框架、方法論或數據解讀,亦可能會得出不同的研究結論。同時,出版社的評審制度差異、學者及機構的權威性等因素,也會影響資料的可靠性。因此,在使用這些資料時,需要仔細甄別。新聞類出版物不同類型的報道可從多個角度為同一事件或現象提供豐富的視角,有助於全面地理解歷史事件的複雜性和多樣性,更准確地把握歷史事件的背景和影響。然而,新聞報道可能受媒體立場、記者主觀判斷等因素影響,導致信息的準確性存在一定的問題。某些事件可能在不同時間被不同媒體多次報道,但每次報道的重點和細節可能不同,需要通過對比和分析來還原事件的全貌。另一方面,新聞類出版物具有很強的時效性,通常關注當前的熱點事件和問題;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資料的時效性逐漸減弱,可能導致信息的不完整或過時,缺乏連貫性。因此編纂團隊在處理這些碎片化資料的時候,需要花費更多的精力梳理和整合,核實和驗證,以確保歷史事件的準確性、真實性。網絡資料的質量參差不齊,不同來源的資料容易存在矛盾和不一致的地方,給志書資料的篩選與整合帶來巨大的挑戰。同時,網絡資料的時效性較強,網站的更新和資料的失效是一個常見的問題。網站不時更新淘汰舊有資料,使得資料追溯和核實工作難度增加。例如卷七有關澳門電燈公司(此乃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972年重組前的名稱)的成立年份,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的《百載電力耀濠江》所記是清宣統二年(1910),澳門水電工會刊印的《澳門水電工會——五十周年紀念刊》(1996)中的《澳門電力發展簡史》認為澳門電燈公司成立於清光緒三十年(1904)。兩者都是可靠的資料來源,但說法不一,令編纂團隊十分困惑。幾經努力,編纂團隊查找到“1904年東方電燈公司創辦;該公司在香港註冊,正式命名為澳門電燈公司”之資料,終於搞清兩者說法不同的原因所在。(二)面對的重�問題: 統計口徑不一官方資料不僅具有權威性,且它所提供的信息通常是最全面的,因此在編纂《澳門志·地理分志》的過程中,官方(或參與)出版、發佈的檔案文獻、研究報告、著作以及統計數據等是最主要的資料來源。這些資料不僅記錄了澳門基本的歷史變遷,也反映了社會發展的大致脈絡。然而,團隊在編纂過程中卻遇到不少統計口徑不一的情況,如統計指標的調整、附加說明與描述用字不符、統計單位的改變、數據小數位的不統一等,給志書數據的整合與分析帶來挑戰。其一,對於同一個統計對象,不同時期的統計指標不同。例如,《統計年鑑》中關於公共房屋數量的統計,1986—1989年所用的統計口徑是“廉租屋大廈與按年入住之家庭數目”;1990—2002年之統計口徑是“按建築年份及用途統計於年底可提供之公共房屋單位數目”;2003年至今則為 “年終公共房屋數目”。這種統計指標的調整,可能和政府不同階段對公共房屋管理的政策變化有關,也可能是社會發展所致,但統計指標的非連貫性,客觀上使在分析公共房屋的發展歷程時,增加了數據轉換和銜接的難度,亦影響了數據的可比性。其二,對於同類統計對象,不同時期的附加說明不統一、描述用字亦不統一,大大增加了解讀難度。以公共房屋數量為例,1990—2001年的統計對象雖然一致,但標題樣式有數種,包括“按建築年份及用途統計於31/12/1990可提供之社會房屋單位”“按建築年份及間隔數目統計於31/12/1995可提供之社會房屋單位”和“按建築年份及間隔數目統計可提供之社會房屋單位(參考期為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可以看到,除了表達樣式不同外,還有一個描述字眼的不同,即“按用途統計”和“按間隔數目統計”;但從數據上看,兩者描述的是同一統計對象。而到2002年,標題變為“按建築年份及間隔數目統計可提供之公共房屋單位(參考期為二零零二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42研究綜述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中的“社會房屋”變為“公共房屋”,但從歷年演變的數據推斷,兩者實際上統計的是同一對象。至於2003年至今所統計的年終公共房屋數量,其標題樣式幾經變化,包括“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在之公共房屋單位數目”“於年末存有之公共房屋單位”或“年終公共房屋單位”等。這種附加說明與描述用字的不統一,不僅給數據的查找和理解帶來困難,也可能導致在進行歷史分析時,對數據的解讀出現偏差。另一個附加說明不一的例子,則是《統計年鑑》中關於污水處理站的統計數據。以《統計年鑑》2008年、2009年、2012年、2014年和2022年中澳門國際機場污水處理站的數據為例,2008年的年鑑中並沒有單獨列出該站的數據,亦無任何說明;而2009年的年鑑則將該站作為氹仔污水處理廠的分支數據列出,並計入氹仔污水處理廠的處理總量中。通過對比前兩年的數據可發現,實際上2008年的氹仔污水處理廠的處理總量是包含了澳門國際機場污水處理站的處理量的,但是該年鑑中並無任何說明。2012年的數據並沒有單獨列出澳門國際機場污水處理站的數據;2014年和2022年則有單獨列出,但前者並未說明是否計入氹仔污水處理廠的處理總量,後者則有說明氹仔污水處理廠的處理量包括澳門國際機場污水處理站的處理量。這種附加說明的不一致,使得在分析污水處理站的發展情況時,需要對不同年份的數據進行仔細甄別和核實,以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a其三,統計單位的變化,會影響歷史描述的準確性。以《環境統計》中對澳門食水原水的統計為例,2012年及之前使用的統計單位是立方米,而從2013年開始,單位改為千立方米。例如,2012年從中國內地磨刀門輸入至澳門的原水量,在2012年的《環境統計》中記錄為87,275,174立方米b,而在2013年的記錄則為87,725千立方米c。這種統計單位的變化,使得在進行數據對比和分析時,需要先進行單位換算,增加了數據處理的複雜性,同時也可能導致數據在轉換過程中出現誤差。其四,同一統計對象的數據小數位不統一,也會影響數據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以《氣象觀測年報》為例,同樣是對於雲量的統計,2002—2020年的數據取一位小數,但是2021年起取整數。這種數據小數位的變化,可能會導致在進行長期趨勢分析時,數據的精度和準確性受到影響,從而影響對氣象變化規律的準確把握。另外,不同部門對同一統計對象的統計數據亦可能存在差異。以2022年澳門國際機場貨運量為例,澳門民航局的統計數據為51,400噸d,《澳門年鑑》e和《統計年鑑》f的數據則為51,397噸。這種不同部門之間的數據差異,可能是由於統計方法、數據來源或數據處理方式的不同所導致的。在處理數據時,編纂團隊需對不同來源的信息進行綜合分析與交叉核對。同時,亦需參考相關研究文獻、專著、報紙、新聞等資料,並結合時代背景進行全面考量,以評估數據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力求選用最可靠的數據,從而確保歷史敘述的真實性。(三)部門不同研�結果難��對以澳門生態環境類研究為例,這類研究一般都由部門牽頭或委託第三方研究機構進行。如設於市政署轄下澳門自然網的“澳門生物資料庫”,詳細羅列了現有的1762筆植物資料,合共371筆鳥綱、昆蟲綱、哺乳綱、甲殼綱之資料,以及種子名冊,為卷二動植物章節內容的重要參考資料來源;又一方面,為了解澳門陸域生態格局和特徵,以及不同區域的生態服務功能和重要性,系統地對植物、鳥類、昆蟲、哺乳類動物、兩棲類和爬行類動物、水生生物開展調查與評估,細化劃定具有生態保護價值的區域範圍,並提出有關區域的管理與生態恢復措施與建議,環境保a 宋永華、林玉鳳等:《澳門志·地理分志》,澳門大學,2024年10月, 第1212—1217頁。b 澳門統計暨普查局:《環境統計2012》,澳門:澳門統計暨普查局,2013年,第52頁。c 澳門統計暨普查局:《環境統計2013》,澳門:澳門統計暨普查局,2014年,第41頁。d 澳門民航局:《澳門國際機場貨運量 (2017年—2024年第四季)》,https://www.aacm.gov.mo/index.php?r=news/traffic&pageid=86,2025年1月10日。e 澳門新聞局:《澳門年鑑2023》,澳門:澳門新聞局,2023年,第568頁。f 澳門統計暨普查局:《統計年鑑2022》,澳門:澳門統計暨普查局,2023年,第235-236頁。
  • 林玉鳳:志為信史:《澳門志·地理分志》編纂札記143研究綜述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護局於 2017—2019 年間委託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進行了“澳門生態調查及管理規範研究”項目,有關研究完成於 2019年。由於兩個部門可能會委託不同的研究機構開展研究,採用的理論框架及研究方法又有不同;加之採樣點、採樣時間、採樣方式、總體採樣時長都有所不同,因此,這些取自不同研究報告及文獻的數據難以直接對比及整合。考慮到志書力求全面的記錄原則,編纂團隊選擇以各自分開記載的形式,以多種角度來呈現澳門的生態環境。但這種處理方法,對於資料連貫性方面始終有所影響。又如卷八第三章《園林綠地》,由澳門民政總署和華南農業大學合著的《澳門園林建設與綠地系統規劃研究》(北京: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12年)幾乎為唯一可供參考的研究專著,但其記載的公園及綠地所佔面積,卻和市政署轄下之澳門自然網公佈的資訊存在較多的差異。以松山市政公園佔地面積為例,專著之記錄為103,056平方米,網站資料則為約124,354平方米。考慮專著出版已有一些年頭,編纂團隊決定採納網站提供的數據;但部分並不見於澳門自然網之綠地,則仍使用《澳門園林建設與綠地系統規劃研究》一書的收據,資料出處不一而造成的數據差異,難免令日後研究者比對資料上存在一定困難。 (四)翻譯資料的�理和內地志書編纂另一不同之處是,澳門曾被葡萄牙管治,在其管治期間,葡文為官方通用的文書語言,大量早期文獻欠缺中文譯本,處理不易。例如葡萄牙早期管治期間,政府部門,又或由官方命名的堂區、街道、地方、建築等大都只有正式的葡文名稱,而中文只是譯名或約定俗成的稱呼,不夠規範。故不同的官方文書、學術著作出現不同的譯名,這些譯名甚或沿用至今。如Conselho de Província,在《澳門地捫憲報》中出現過多個不同的中文名稱如“澳門公會公同會議”和“議政公會”等;地名如Largo do Lilao,政府部門就有“阿婆井”及“亞婆井”的兩種主要說法,而Miradouro de D. Maria II、Eduardo Augusto Marques則分別有“瑪利二世皇后眺望台”和“瑪利亞二世皇后眺望台”“意度亞馬忌士”和“意度亞瑪忌士”之譯法,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對於需要力求統一的志書來說,在文稿梳理和校對階段,就需要通過比對全志內容及查閱權威的資料作出統整,需要時並在正文中以括註形式標出其外文。此外,從前學者最依賴的人口資料——《澳門及其人口演變五百年(一五零零年至二零零零年)人口、社會及經濟探討》,我們在編纂過程中曾經反覆核對其中文版和葡文版的資料,結果發現該書的中譯版有不少錯誤,而且會部分改寫或修改人口普查的原始數據,一些古代人口普查有價值的資料也會由於篇幅所限而省略不載,只見於葡文版本,所以即使是官方資料,也需要中葡文版本互為取證才可信納。視方志學為史學之核心、集中國方志學理論之大成的章學誠提出志為信史,強調方志內容準確的必要。a展望未來,建議特區政府針對地方志作為“資料性文獻”的特徵,參考內地的做法,同時結合澳門特區的檔案法等法規,強化地方志的資料建設,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資料的收集、保存和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統一、穩定的統計單位。編纂人員則可以在官方制度的基礎上,運用實地考察、社會調查和採訪等方法,擴大資料收集範圍和渠道,以提升《澳門志》的資料質量,讓志為信史,史志互鑑,以存史、以資政、以育人。[責任編輯:黃奇琦]a 章學誠云“凡欲經紀一方之文獻,必立三家之學,而始可以通古人之遺意也”,並提出方志立“三書”、“三書相輔而行,闕一不可”。見[清]章學誠:《文史通義校注》,葉瑛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571頁。
  • 144SOUTH CHINA QUARTERLY: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MACAU Vol.15, No.1 (Feb 2025) Research Notes研究札記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Critical Plant Studies: Origins, Basic Ideas, and Its Functions in Literary InterpretationFuying SHEN Guanhua XIAOAbstract: Critical Plant Studies, emerging from the discussion of the “return to things”, is an interdisciplinary field in its nascent stage. By foregrounding plants that have long been overlooked, this field develops an approach to the subjectivity, agency, and transboundary connectivity of plants. It uncovers the complicated entanglements, connections, and symbiotic relationships between various forms of life, championing the principles of “decentralization”, “liminality”, and “weak thought”. These explorations have initiated a “plant turn” in the humanities, giving rise to “phytocriticism” in literary studies. Although Critical Plant Studies continues to face challenges regarding whether and how it can represent the “other”, as well as tendencies toward relativism and Western-centrism, it expands reflections on thingness, selfhood, and relational ontology. Furthermore, it embodies a pursuit of a more just and inclusive order of coexistence following the dissolution of clear boundaries between forms of life and rigid notions of subjectivity, thereby offering significant insights into the evolving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Keywords: Critical Plant Studies, Decentralization, Liminality, Weak thought, PhytocriticismAuthors: Fuying SHEN, PhD in English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from Shandong University, is currently a distinguished professor and doctoral supervisor at Shandong University. Her research centers on British and American modernist literature, feminist literature, and contemporary Western literary theory. Her works include Wuerfu shengtai sixiang yanjiu [A Study on Woolf’s Ecological Awareness] (Jinan: Shandong daxue chubanshe, 2011); Qiaoyisi zuopin youling xushi yanjiu [A Study on the Spectral Narratives in Joyce’s Literary Works] (Shanghai: Shanghai waiyu jiaoyu chubanshe, 2023). Guanhua XIAO, PhD in English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from Shandong University, is currently a lecturer at Jining University. His recent research focuses on British and American modernist literature. He has published several papers in journals such as English and American Literary Studies and Fudan Forum on Foreign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
  • 145研究札記研究札記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第十五卷第一期 (2025年2月)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批判性植物研究:緣起、 基本理念及其文學闡釋功能a申富英 肖冠華[摘 要] 萌發於“回歸於物”思潮中的批判性植物研究是一個初露頭角的跨學科論域。在把被漠視的植物加以前置的過程中,批判性植物研究側重於挖掘植物的主體性、能動性和跨界連結性,致力於揭示各類生命樣式之間的纏繞、交織和共生現象,彰顯出“去中心化”“閾限性”和“柔弱思維”等理論特徵,引發了人文學界的“植物轉向”,進而催生出文學研究領域內的“植物批評”。雖然批判性植物研究仍面臨能否和怎樣代替他者言說的問題,並需克服相對主義和西方中心主義的傾向,但它延展了有關物性、自我和關係本體論的思考,代表了在明晰的生命界限和堅實的主體性壁壘瓦解後對更為公正和包容的共同體秩序的追尋,也將為當代人文社會科學的動態建構提供重要啟示。[關鍵詞] 批判性植物研究 去中心化 閾限性 柔弱思維 植物批評[作者簡介] 申富英,山東大學英語語言文學博士,山東大學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為英美現代主義文學、女性主義文學和當代西方文論。代表性著作有《伍爾夫生態思想研究》(濟南:山東大學出版社,2011)、《喬伊斯作品幽靈敘事研究》(上海: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23)等。 肖冠華,山東大學英語語言文學博士,現為濟寧學院講師。主要研究方向為英美現代主義文學。在《英美文學研究論叢》《復旦外國語言文學論叢》等發表論文多篇。a 本文系山東大學人文社科重大項目“外國文學中的人類命運共同體願景研究”的階段性成果,同時由衷感謝兩位匿名評審專家的寶貴建議。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46研究札記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一、引言雖然人類與植物在漫長的進化歷程中結成了休戚與共的生命和文化複合體,但自神本主義讓渡於人本主義以來,身為“偉大的供給者”a並蘊藏著“上升”和“極性”兩種創造性力量b的植物常被認作是一種無思維和情感的“沉默和惰性”的存在c,從而形成了人類在所處環境中無視或輕忽植物的“植物盲”現象d。然而,隨著“新物質主義”“思辨唯物論”“物導向哲學”等理論的傳播和旅行,“物”的主體性、能動性和意義的豐饒性,連同其與人類之間複雜的交疊和互構關係接續浮現。在此背景下,涉及植物學、生態哲學和過程哲學、現象學與存在論、環境倫理學等諸多領域的“批判性植物研究”悄然而至,並引發了一股重新觀察、聆聽、感受和思考植物生命的風潮。所以,對尚處於發軔期的批判性植物研究的緣起、基本理念及其文學闡釋功能進行梳理,不僅會拓寬公眾對在西方人文學界由“物轉向”所帶動的“植物轉向”的內在邏輯的理解e,也會為如何在文學等場域從關聯性、生成性和整體性的角度出發以更好地回應生命共同體這一歷久彌新的重要思想提供參照。二、批判性植物研究的緣起作為“回歸於物”或“直面物的物性”等試圖超越人類中心主義藩籬的新話語中的一支f,批判性植物研究旨在借跨學科對話的形式,以植物的認知、語言和權利等問題為導引,為植物價值的重估、植物形象的再現,以及人和植物關係的探討提供寬泛的框架g。事實上,儘管批判性植物研究以自然科學的新發現為前提,但更以廣義的“大生命觀”為根基h,並從唐娜·哈拉維(Donna Haraway)、馬修·霍爾(Matthew Hall)、莫妮卡·加利亞諾(Monica Gagliano)、邁克爾·馬爾德(Michael Marder)等當代學者關於植物的跨主體性論說中汲取了豐富的養分。多物種研究的開拓者之一哈拉維長期致力於對傳統的性別、種族和自然的認知的解構,並藉由對人與其他生命體和技術物之間的共生關係的描繪“擾亂”了人與非人的邊界。在《物種相遇時》(When Species Meet)中,哈拉維以自己和愛犬的日常相處為例,對人與同伴動物間跨物種的“肉身邂逅”及如何使二者“一起生成”為“共生同源體”(symbiogenesis)進行了演繹i。雖然哈拉維強調並非所有的物種都具備多元連結的能力,但她特別提及廣義的伴生性“小動物們”(critters)亦涵蓋植物j,由此肯定了人和植物的主體互塑性。而在《與麻煩並存》(Staying with the Trouble)中,哈拉維進一步觀照了植物等具備“觸手性”(tentacularity)的物種與外界a Kathy Willis and Carolyn Fry, Plants: From Roots to Riches (London: John Murray, 2015), p. 315.b 約翰·沃夫岡·馮·歌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認為,植物如海神普羅透斯(Proteus)般在不斷地變化,並體現了大自然昂揚奮進的“上升”(intensification)力量和對立統一的“極性”(polarity)力量。詳見Gordon L. Miller, introduction to The Metamorphosis of Plants, by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Cambridge, MA: MIT Press, 2009), pp. xix-xx.c Michael Marder, Plant-Thinking: A Philosophy of Vegetal Lif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3), p. 31.d James Wandersee and Elisabeth Schussler, “Preventing Plant Blindness,” The American Biology Teacher 2 (1999), p. 82.e 凱瑟琳·科魯茲·古鐵雷斯(Kathleen Cruz Gutierrez)認為,“植物轉向”(plant turn)是一種質疑了“人類例外論”的跨學科立場,強調具備感知和交流能力的植物是創造世界的重要參與者,並在某些程度上代表了近年來由“人”到“物”的本體論位移。溫迪·伍德沃德(Wendy Woodward)等人也將之稱為“vegetal turn”。詳見Kathleen Cruz Gutierrez, “From Objects of Study to Worldmaking Beings: The History of Botany at the Corner of the Plant Turn,” History Compass 8 (2023) e12782, https://compass.onlinelibrary.wiley.com/doi/10.1111/hic3.12782, 2024年12月16日; Wendy Woodward and Erika Lemmer, “Introduction: Critical Plant Studies,” Journal of Literary Studies 4 (2019), pp. 23-24.f 詳見Bill Brown, ed., Thing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4), p. 4, p. 13, pp. 40-41, p. 151, p. 193, p. 245.g Monica Gagliano, John Ryan, and Patrícia Vieira, introduction to The Language of Plants: Science, Philosophy, Literature, eds. Monica Gagliano, John Ryan and Patricia Vieira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2017), p. xvi.h 吉爾·德勒茲(Gilles Deleuze)指出,主體性由不同類型的“褶子”(fold)構成,人類和非人類間也存在著往復折疊、交融共生的“褶子”關係,筆者認為这類在某種程度上體現了生命共同體意識的理念可統稱為“大生命觀”。詳見Anneke Smelik, “Fashioning the Fold: Multiple Becomings” in This Deleuzian Century: Art, Activism, Society, eds. Rosi Braidotti and Rick Dolphijn (Amsterdam: Rodopi, 2014), p. 54.i 關於“共生同源體”概念,詳見Lynn Margulis, Symbiotic Planet: A New Look at Evolution (London: Phoenix, 1999), p. 8.j Donna Haraway, When Species Meet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2008), p. 330.
  • 申富英 肖冠華:批判性植物研究:緣起、基本理念及其文學闡釋功能147研究札記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的牽絆,呼籲人要在與萬物不可分割的“糾纏”中“締結親緣”a,並用糅合了現實與虛構、拒絕被強權話語收編的“克蘇魯世”(Chthulucene)喻指了一個各類共生性存在都能“活得更好的多重性世界”b。與哈拉維對物種間“翻花繩”式的共生機制的多方位闡釋相較c,霍爾和加利亞諾的論述更貼近於植物生命的特殊性。植物學家出身的霍爾深化了草木是有情感的智慧體的觀念d,認為受以人為中心的生態等級制的刻意打壓的植物有自己的肢體和行事方式,是自然的無政府主義者,且可以“平等地與人一起避免地方和全球生態系統的崩潰”e。在《植物即人》(Plants as Persons)中,霍爾以泰奧弗拉斯托斯(Theophrastus)關於植物具有自主性的主張為切入點f,指出“將植物與人類的本體性地位並置的念頭絕非異想天開”g。在《植物想像》(The Imagination of Plants)中,霍爾發掘了多個神話體系中共通的植物塑造模式,追溯了植物與人源遠流長的“親屬關係”h,強調人應承認植物的權利或道德地位,“因為想像植物生命的方式規範了人類對待自然的行為”i。加利亞諾的見解與霍爾相仿,認為人類同植物“在彼此的呼吸中存在和生成”j。不過加利亞諾主要立足於進化生態學領域,以植物的認知、交流和行為,以及植物和人的共同演化為主要研究對象。她的《植物如是說》(Thus Spoke the Plant)等作品一方面以實驗為證,探索和肯定了植物的學習、溝通和記憶能力;另一方面又借助於以協作性和混合性為特色的“植物書寫”(plant-writing)——即人類作為過濾了內心雜音的傾聽者和共同作者,将富有智慧的“植物之人”(plant person)的思想負責地“呈現在紙上”——的形式k,描述了她與植物的精神和情感交流,提倡對植物的“非等級化的尊重”l,為人自身“尋求瞭解我們是誰以及我們為何而在”開闢了新維度m。如果格雷厄姆·哈曼(Graham Harman)的新本體論使客體擺脫了人類的知覺或認知方式,那麽西班牙哲學家馬爾德則在這一理論框架下推動了現象學與解構主義的融合,他所開創的“植物現象學”(phytophenomenology)對批判性植物研究產生了重要影響n。在辯證地接受埃德蒙德·胡塞爾(Edmund Husserl)的意向性和生活世界理論、馬丁·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後期哲學中的物之問、莫里斯·梅洛—龐蒂(Maurice Merleau-Ponty)的身體現象學,以及強調交互主體性的生態現象學的基礎上,馬爾德充分利用植物生物學與認知科學的最新研究成果,特別是關於植物如何感知和響應外部刺激的研究,正視了被大多數西方傳統哲學話語所貶a Donna Haraway, Staying with the Trouble: Making Kin in the Chthulucene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2016), p. 102.b 哈拉維的克蘇魯世(Chthulucene)以美國小說家霍華德·菲利普·洛夫克拉夫特(Howard Phillips Lovecraft)的後人類神話世界为基础,彰顯了她試圖建立一種萬物應相互依存的關係倫理學的努力。詳見Donna Haraway, Staying with the Trouble, p. 98.c 哈拉維認為,翻花繩的要義在於參與遊戲的成員間對於不同圖案的給予、接受和再傳遞,這也是一個以集體的“一起生成”而不是個體的“生成”為核心原則的多物種世界所應遵循的發展節奏。詳見Donna Haraway, Staying with the Trouble, pp. 12-13.d 查爾斯·達爾文(Charles Darwin)較早地提出了植物的根系與動物的神經網絡存在關聯性的假說,同期的威廉·勞德·林賽(William Lauder Lindsay)亦認為植物具有與人相似的智性。2005年,以植物信息傳導系統為主要研究對象的“植物神經生物學”(plant neurobiology)創立,安東尼·特雷瓦維斯(Anthony Trewavas)等學者也通過對植物性狀的研究發現植物擁有某些原始的智力。詳見Daniel Chamovitz, What a Plant Knows: A Field Guide to the Senses (New York: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2013), pp. 157-158.e Matthew Hall, “Beyond the Human: Extending Ecological Anarchism,” Environmental Politics 3 (2011), p. 385.f 泰奧弗拉斯托斯被稱為古希臘植物學之父,師從亞里士多德。但與亞里士多德森嚴的生命等級秩序觀相反,泰奧弗拉斯托斯的研究嘗試從植物本身的特性出發,并將其視為與人類相關聯的存在。g Matthew Hall, Plants as Persons: A Philosophical Botany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2011), p. 11.h Matthew Hall, The Imagination of Plants: A Book of Botanical Mythology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2019), p. 2.i Matthew Hall, The Imagination of Plants, p. xi.j Monica Gagliano, Thus Spoke the Plant (Berkeley: North Atlantic Books, 2018), p. 15.k Monica Gagliano, Thus Spoke the Plant, pp. 6-7. l Monica Gagliano, Thus Spoke the Plant, p. 36.m Monica Gagliano, Thus Spoke the Plant, p. 7.n 詳見Michael Marder, “Of Plants, and Other Secrets,” Societies 3 (2013), pp. 21-22.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48研究札記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低、淡化和誤解了的植物生命,反轉了植物所充當的被凝視的他者形象,並接續了巴門尼德(Parmenides)及普羅提諾(Plotinus)“思維即存在”看法,將植物存在等同於其自身“不受本質主義約束的”a、具備“無意識的意向性”的“植物思維”b。同時,通過完善和豐富以植物的生命體驗為著眼點的“植物現象學”等概念,馬爾德進一步明確了植物與人一樣的主體平等性,提出為免於落入“被選擇性地繼承了的、侵犯了植物生命的形而上學陷阱”c,人必須要進行植物性的“無身份”思考d。而在與露絲·伊莉格瑞(Luce Irigaray)合著的《通過植物存在》(Through Vegetal Being)中,馬爾德對哲學和文學領域內的植物形象給予了深入分析,並敦促大眾以謙遜的態度參與到以植物為代表的共生性存在的“變形”(metamorphoses)中e,從而與主張研究植物性別特徵的多樣性、交叉性和流動性以“清出一條尚不存在的”f、“通向我們人類實現及獲取一種與所有生靈和諧相處”的道路的伊莉格瑞一起g,拓展了我們对人與植物關係的認識。倘若在本世紀初“植物⋯⋯仍是當代理論方法中幽靈般的存在”h,那麼在不斷升溫的對“物”的思考的帶動下,近二十年間,博睿(Brill)和蘭培德(Peter Lang)出版社的《批判性植物研究》(Critical Plant Studies)及《動物和植物》(Plants and Animals)等學術類叢書的陸續推出,《草木之靈:植物智慧的驚人歷史與科學》(Brilliant Green: The Surprising History and Science of Plant Intelligence)等科普作品的接連問世,以及《末日松茸》(The Mushroom at the End of the World)等探究了“悄無聲息”的植物在生態和社會文化網絡中的非凡作用的多物種民族誌作品的流行,無不說明了批判性植物研究的散播性,也反映出這一以植物生命為立足點的理論的勃勃生機。三、批判性植物研究的基本理念儘管批判性植物研究遵循“不僅是人類”的哲學理路i,並受益於動物研究的範式與方法,然而由於動植物的生物學和生態學差異以及由此而導致人的主觀認知的不同j,相較於動物研究而言,批判性植物研究代表了一種更鮮明的跨界組構或物種雜糅觀,並以“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閾限性”(liminality)和“柔弱思維”(weak thought)為其基本理念。在為植物正名、將其由隱微變得顯見的過程中,批判性植物研究從被消音和被雙重邊緣化的植物的立場駁斥了人類中心論,展示出極強的革新性。縱然動物研究對人類/動物二元對立思維大加撻伐,但在高揚理性的西方哲人的眼中,動物雖沒有像人一般的靈魂,在生理機能等方面卻與人相似,所以在某種程度上人和動物處於“共/在”(being-with)狀態k。福柯(Michel Foucault)在其早期著述中論及動物問題時也注意到,“人本主義生命權力於19世紀初見端倪a Michael Marder, The Philosopher’s Plant: An Intellectual Herbarium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4), p. 152.b Michael Marder, “What is Plant-Thinking?,” Klesis: Revue Philosophique 25 (2013), pp. 124-125.c Michael Marder, Plant-Thinking, p. 177.d Michael Marder, Plant-Thinking, p. 162.e Michael Marder and Luce Irigaray, Through Vegetal Being: Two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6), pp. 170-171.f Michael Marder and Luce Irigaray, Through Vegetal Being, p. 19.g Michael Marder and Luce Irigaray, Through Vegetal Being, p. 87.h Owain Jones and Paul Cloke, Tree Cultures: The Place of Trees and Trees in Their Place (Oxford: Berg, 2002), p. 4.i 詳見David Abram, The Spell of the Sensuous: Perception and Language in a More-Than-Human World (New York: Vintage, 1997), p. 24.j 詹姆斯·萬德西(James Wandersee)等人就認為,人對動物的重視程度要高於植物,因為“植物常被視作是生態系統中不具威脅性的元素”,而且人自嬰兒期開始就“傾向於首先對環境中有面孔的東西做出反應”。詳見Wandersee and Schussler, “Preventing Plant Blindness,” p. 86.k Jacques Derrida, The Animal That Therefore I Am, ed. Marie-Louise Mallet, trans. David Wills (New York: Fordham University Press, 2008), p. 10.
  • 申富英 肖冠華:批判性植物研究:緣起、基本理念及其文學闡釋功能149研究札記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時,動物生命並沒有被拋棄或排斥”a。與此同時,植物——作為在原初意義上就與人和動物有別的存在——成了以人的價值評價為基礎的生物等級秩序中被鄙夷的貧乏生命,或人和動物的“絕對他者”b。由是,批判性植物研究認為,“動物中心論”(zoocentrism)、“生物中心論”(biocentrism)和“生態中心論”(ecocentrism)均無法完成去人類中心化的任務,因為這些理論如同“仍保留著人類道德和本體論的標尺地位”c的“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Procrustean bed)d,被置於其上的植物依舊受專橫的生物學的擺佈。就另一方面而言,雖然以深層生態學為代表的生命平等觀用抹除了差異的總體化視角關注地球環境e,然而如果生命都是同質的,那麼“等值關係唯一可能引發的態度便是虛無主義的冷漠”f。有鑒於此,馬爾德獨出機杼地提出了以消弭中心主義為導向的“植物中心主義”(phytocentrism):首先,“匯聚眾生”的植物能夠而且應該消解人在生物圈的優勢地位,使人“不能再將其他生物認作是人的殘缺的倒影”g;其次,由於植物本身的生態生理特性以及“植物與生長和自然的合一性”,植物中心主義“不能重塑一個更真實的存在中心;相反,它意味著中心的內在坍塌”或“持續且內在的去中心化”h。為解釋這一理念,馬爾德指出,植物因其多樣且“難以區隔部分和整體”的存在形式而拒絕被簡單地歸類和定義i,從而天然地具備挑戰人類中心主義的能力;再者,雖然“植物缺乏一個相當於動物的心臟或大腦的生命中樞”,但植物的枝節在從鬆散的集合中斷裂後,可以與不同的環境介質“構成一個新的整體”,故此植物是“微型的自然”,是“一個中心無處不在、圓周無所不包的圓”j。這說明,“面朝生長和自然”的植物既可顛覆人類中心主義的線性觀和等級論k,又無意填補人的位置以派生支配性的知識和權力。因此,在對人的主導性地位進行更為堅決的批判的同時,代表了一種“跨人類”的“共生共融”的植物中心主義又沒有偏狹地倒向非人類中心主義l,其價值指向與吉爾·德勒茲(Gilles Deleuze)和費利克斯·瓜塔里(Félix Guattari)提出的強調任意性、多樣性、再生性和異質組合性的“塊莖”思想及“成為植物”(becoming-plant)的倡議一脈相承m。植物既是去中心、反絕對同一的,又是敞開和蔓延的,並在與多重場域的他者的交互連結和彼此吸納中不斷增殖,體現出一種超越了二元對立邏輯的閾限性。對批判性植物研究而言,雜草是西方傳統哲學中植物形象的縮影,“它在形而上學精心培育的花園裡被貶為不受歡迎的存在,卻根植於物、動物和人類的典型性領域之間”n。在《論靈魂》(On the Soul)和《動物誌》(History of Animals)裡,亞里士多德就將植物描述為除攝取營養外沒有靈魂所賦予的其他能力o、置身於無生命物質和動物之間的難以歸類的混合體p。不過,在批判性植物研究的論a Jeffrey Nealon, Plant Theory: Biopower and Vegetable Life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5), p. 7.b Francis Hallé, In Praise of Plants (Portland: Timber Press, 2002), p. 37.c Michael Marder, “For a Phytocentrism to Come,” Environmental Philosophy 2 (2014), p. 241.d Michael Marder, “What is Plant-Thinking?,” p. 135.e Arne Næss, “The Shallow and the Deep, Long-Range Ecology Movement: A Summary” in Selected Works of Arne Naess, X, eds. A. Drengson and H. Glasser (Dordrecht: Springer, 2005), pp. 7-8.f Michael Marder, “For a Phytocentrism to Come,” p. 239.g Michael Marder, “For a Phytocentrism to Come,” p. 246.h Michael Marder, “For a Phytocentrism to Come,” p. 243.i Michael Marder, “For a Phytocentrism to Come,” p. 243.j Michael Marder, “For a Phytocentrism to Come,” p. 249.k Michael Marder, “For a Phytocentrism to Come,” p. 243.l Michael Marder, “For a Phytocentrism to Come,” p. 249.m 詳見Hannah Stark, “Deleuze and Critical Plant Studies” in Deleuze and the Non/Human, eds. Jon Roffe and Hannah Stark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15), pp.184-185, p.188.n Michael Marder, Plant-Thinking, p. 90.o [古希臘]亞里士多德:《論靈魂》,《亞里士多德全集》第3卷,苗力田主編,秦典華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2年,第33頁。p [古希臘]亞里士多德:《動物誌》,《亞里士多德全集》第4卷,苗力田主編,顏一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270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50研究札記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述中,被亞里士多德貶入有生命和無生命實體的接觸地帶的植物卻因其特殊的地位而呈現出時空的臨界性,或可被視作“一種介於能隨時移動的哺乳動物和相對不動的地質材料間的間性存在(interbeing)和插曲(intermezzo)”a。並且,非此非彼的植物恰因被懸置的“居間”(in-between)狀態而擁有了一種難以被窺測的“神秘的潛質”和不可思議的跨界整合力量b。通過其在縫隙中不斷“擴張的根、伸展的須和攀爬的莖”c,植物的欲望與眾生的欲望相交織,植物的身體與其他客觀實在的身體相滋長。在這種自發、持續和辯證的域化、解域化和再域化的過程中,包括植物在內的生命由“存在”轉變為“生成”,由單旋律式的“一”轉變為複調式的“多”,由壁壘分明的“個體主體性”轉變為交互共存的“主體間性”乃至“跨主體性”。換言之,在充斥著不確定性和可能性的植物閾限內,所有參與了世界形成的能動者在碰撞和纏繞中織成了一個不受任何宏大敘事宰製的布魯諾·拉圖爾(Bruno Latour)式的“行動者網絡”或“非總體化的多樣性組合”d,從而能夠讓人和非人在這種深具植物色彩的民主空間內走向新的共生關係和迭代發展的生命形式。在動搖人類主體性神話時,批判性植物研究採用的迂回、含混、模糊的策略既暗合了後現代性思想中猶如“蹤跡的嬉戲”般的“延異”等概念e,又與喬安尼·瓦蒂莫(Gianni Vattimo)的“柔弱思維”互契。如果根深蒂固的邏各斯中心主義“不能像我們不再相信的教理般被拋棄”,那麼要想拆解這種“存留於內心的、像疾病的傷痕或我們曾承受的痛苦一樣”的形而上學f,激進主義是不可取的,因為這會重新跌入本質主義的窠臼,使得對形而上學的批駁化為形而上學的變體。為此,瓦蒂莫呼籲現代性思維應從使人們無法與他者形成對話關係的、強勢的形而上學中擺脫出來,向試圖避免壓迫和剝削、注重實體間的動態依存性的“弱本體論”或“柔弱思維”轉變g。從本質上講,“柔弱思維”是“一種反形而上學、反教條、反權威”的倫理政治學h,“柔弱”不是妥協和逃避,而是拒絕將任何元敘事作為唯一價值的、並且可適時應變的鬥爭邏輯。由“柔弱思維”觀之,“真正的實在不是與邊緣對立的中心,不是與表象對立的本質,也不是與偶然和可變對立的持久,更不是與世界視野的模糊和不精確對立的由客體給予主體的確定性”i。瓦蒂莫很快便注意到了新生的批判性植物研究與“柔弱思維”的近似之處。他認為,將二者關聯起來的是一種自由、不屈和綻放生命的態度。在批判性植物研究的視域中,植物總以類乎在“呈現自我中抹去自我”的方式與其他實體互相建構和共同演進j,展示了生命在不被本質化的積極狀態中的蛻變。因此,批判性植物研究既是對“生命本身的可塑性和不安定性”的思考k,又是對導致了矛盾和疏離的支配性權力結構的“不敬”l,更是一種“逾越了範疇、尺度或框架”的“柔弱”之思m。a John Ryan, “Passive Flora? Reconsidering Nature’s Agency through Human-Plant Studies (HPS),” Societies 3 (2012), p. 107.b Randy Laist, introduction to Plants and Literature: Essays in Critical Plant Studies, ed. Randy Laist (New York: Rodopi, 2013), p. 12.c Donna Haraway, Staying with the Trouble, p. 32.d Michael Marder, Plant-Thinking, p. 85.e 詳見[法]雅克·德里達:〈延異〉,汪民安譯,《外國文學》2000年第1期,第81頁。f Gianni Vattimo, The End of Modernity: Nihilism and Hermeneutics in Postmodern Culture (Oxford: Polity Press, 1988), pp. 172-173.g 瓦蒂莫認為海德格爾的弱本體論是在西方形而上學的黃昏中對傳統本體論的反思和批判,強調了存在的流動性、多樣性和相對性,而瓦氏本人的柔弱思維则是對後現代主義哲學的隱喻,是一種思想風格而非體系,同時他主張“存在”不是其“事件”之外的任何東西,並拒絕任何形式的絕對主義。詳見Jon R. Snyder, translator’s introduction to The End of Modernity, by Gianni Vattimo, pp. liv-lv; Gianni Vattimo, The End of Modernity, pp. 3-4.h Paolo Flores d’Arcais, “Gianni Vattimo, or, Rather, Hermeneutics as the Primacy of Politics,” in Weakening Philosophy: Essays in Honour of Gianni Vattimo, ed. Santiago Zabala (Montreal and Kingston: 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 2006), p. 250.i Gianni Vattimo, The End of Modernity, p. 86.j 德里達:〈延異〉,第81頁。k Michael Marder, Plant-Thinking, p. 162.l Michael Marder, Plant-Thinking, p. 165.m Gianni Vattimo and Santiago Zabala, foreword to Plant-Thinking, by Michael Marder, p. xii.
  • 申富英 肖冠華:批判性植物研究:緣起、基本理念及其文學闡釋功能151研究札記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四、批判性植物研究的文學闡釋功能西方現當代諸多文學批評理論本就是相關文化觀念和哲學思想的派生物a,並在彼此的映襯和互釋中反映了某一時期“知識的重大轉向”b。批判性植物研究導入了一種別開生面的關於人類和非人類存在方式的思考,也革新了文學研究對於植物的認知,進而推動了“植物批評”(phytocriticism)的形成。在批判性植物研究的影響下,約翰·瑞恩(John Ryan)等人於2012年左右嘗試構築與“動物批評”(zoocriticism)相對等的“植物批評”c。此後,瑞恩又明確指出,“植物批評”在“承認植物是具有行為、決策、感覺、學習和記憶能力的認知實體”的基礎上d,著力對反映了植物生活、植物倫理及人與植物關係的文學文本進行研究e。概言之,植物批評突破了將植物作為普通喻體或象徵的詮釋範式,不再將其單純地作為荷擔了人的意識和文化投射的客觀對象,同時藉由對“穿越本體論邊界”和挑戰了“我們關於生命意義的基本假設”的植物主體性的深刻理解拓展了生態批評的論域f,並自然地與文學中的身份、性別、種族、歷史等議題愈益扣合在一起,也為邊緣群體及文化的價值再現和重塑提供了新的視角和選擇。植物批評對文學作品中有關植物能動性和其綿延的“情動力”(affect)的描述,以及植物對於人的感覺、知覺和認識的作用機制給予了特別的關注。在《植物與文學》(Plants and Literature)中,蘭迪·萊斯特(Randy Laist)談到:“植物生命在當代西方文化經典中的缺場與無處不在的以動物為角色、話題和象徵的敘事形成了鮮明對比。”g因此,通過對散見於從維多利亞小說到後現代圖像小說中的“植物物質”的歷史性考察,該論文集既系統地闡述了植物和環境的休戚與共,又著重探究了人和植物在相遇及互相牽引的過程中情動力的幽微聚合及發散,進而說明了不同物種在親密接觸中形成的具身經驗,以及人和非人身體的遊牧性、嵌合性和共同生成性。而在《植物的語言》(The Language of Plants)的《文學編》部分,瑞恩則抽絲剝繭地還原了路易絲·格呂克(Louise Glück)等人詩歌中植物聲音的關係性和物質性h,呼應了加利亞諾和馬爾德在《科學編》和《哲學編》中有關植物不是任人驅策的、默然的審美客體的論述。由於植物批評主張一種能夠將被高度符號化的他者從驕矜的形而上學中解放出來的異質共生關係,因此被迅速嫁接到了女性文學研究領域。瑞恩認為,過往七十年間朱迪斯·萊特(Judith Wright)等英語世界的女詩人有關植物的作品便已體現了女性和非人類主體之間的多元且具身的沉浸式接觸。他以喬伊·哈喬(Joy Harjo)的植物詩歌為例,指出植物有自己的部落、家庭和歷史,並憑藉與女性、美洲原住民等被侮辱和被損害的群體的共情以“抵制那些使感性世界變得單調且同質的”力量i。因此,與女性有著象徵和主體性連結的植物充當了“動物、人類、自然元素、宇宙、神話生物、祈禱、歌曲、欲望、抽象概念和理想之間”的橋梁j,承載了為所有生命“在地球上創造一個更公平的未來”的希望k。而“酷兒生態學”的倡導者卡特里奧娜·桑迪蘭a 段崇軒:〈文學批評怎樣“生成”文學理論〉,《中國當代文學研究》2022年第1期,第6頁。b [美]朱麗·湯普森·克萊恩:《跨越邊界——知識、學科、學科互涉》,姜智芹譯,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200頁。c John Ryan, “Passive Flora?,” p. 107.d John Ryan, Plants in Contemporary Poetry: Ecocriticism and the Botanical Imagination (London: Routledge, 2018), p. 11.e John Ryan, “Ecocriticism,” The Year’s Work in Critical and Cultural Theory 1 (2020), p. 35.f Randy Laist, introduction to Plants and Literature, p. 14.g Randy Laist, introduction to Plants and Literature, p. 11.h 橋接了現象學、生態學和泛靈論的大衛·艾布拉姆(David Abram)亦認爲,語言非人所獨有,整個世界都是言説著的。詳見John Ryan, “In the Key of Green? The Silent Voices of Plants in Poetry,” in The Language of Plants, eds. Monica Gagliano, John Ryan and Patricia Vieira, pp. 273-296; David Abram, The Spell of the Sensuous, pp. 80-81.i John Ryan, Plants in Contemporary Poetry, p. 234.j John Ryan, Plants in Contemporary Poetry, p. 233.k John Ryan, Plants in Contemporary Poetry, p. 236.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52研究札記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茲(Catriona Sandilands)在論及莎妮·穆圖(Shani Mootoo)的《夜花仙人掌》(Cereus Blooms at Night)和韓江(Han Kang)的《素食者》(The Vegetarian)時評述道,植物和女性雖被“異性戀父權制資本主義”(heteropatriarchal capitalism)所脅迫,但“作為權力關係網絡中的行動者”a,植物總能與女性結成超越狹隘的身份政治的聯盟,並可以協助後者“融入植物世界”以一同應對直接的、結構的和文化的暴力b。植物也是後殖民理論擴大和串聯其關於帝國、資本、種族、生態等批評面向的重要進路。如果“植物的傳播反映了殖民主義的擴散”c,那麼近年湧現出的《小說栽培》(Novel Cultivations)等作品通過聚焦於被英國殖民者採集、移植和馴化但仍能通過意義生產“入侵”帝國網絡和文人創作想像的“危險”植物,探究了帝國主義、被獵取的植物的能動性和文化現代性之間的張力。另外,流露出“跨越主體性限制的渴望”並通過“模糊人與非人的邊界”以对抗殖民權力矩陣和話語體系的作家们對植物的隱秘書寫也日漸受到學界矚目d。而随著“種植園世”(Plantationocene)等概念的提出,植物同樣成為了以全球南方文學為場域,對多重現代性與文化民族主義、本土經驗與去殖民化、生態危機與多物種正義、邊界思維與生態寓言等進行近距離觀察和思考的關鍵媒介。五、結語綜上所述,植物不是流動的生命盛宴的“局外人”,而是簡·班尼特(Jane Bennett)所謂的躍動、質樸、博大的“活力之物”(vibrant matter)e,是凱倫·巴拉德(Karen Barad)眼中能夠經由互動性實踐以不斷塑造世界以及其自身的變化性存在f,並通過其穿越畛域的連結性力量撼動了二元對立的僵化思維。基於對“默默無聞”的植物的智識和能動性的再認識,以及對物種間不可分割的命運的再理解,批判性植物研究探索了與自然界的其他成員協力織就了盤根錯節的生命之網的植物存在,並由此揭示了不同範疇和樣態的實體間的纏繞關係、彼此生成的“內在作用”(intra-action)和生命共同體本質g。然而,雖然批判性植物研究,以及人文領域內那些拒絕將人神聖化的動物研究、病毒研究h和無機物研究i,均在一定程度上描摹了不同物種的存在風格和異質實體間的唇齒相依,代表了本體論的“非人類轉向”或“物轉向”,但正如康德(Immanuel Kant)所指出的,人只能認識自己所體驗的j,而在不同環境和行動網絡中生成、存在和轉化的“物”,恰似佳亞特里·斯皮瓦克(Gayatri Spivak)的“屬民”或讓德里達產生主體性困惑的那只貓一樣k,也總是被非“我”a Olga Cielemęcka and Marianna Szczygielska, “Thinking the Feminist Vegetal Turn in the Shadow of Douglas-Firs: An Interview with Catriona Sandilands,” Catalyst: Feminism, Theory, Technoscience 2 (2019), p. 9.b Olga Cielemęcka and Marianna Szczygielska, “Thinking the Feminist Vegetal Turn in the Shadow of Douglas-Firs,” p. 11.c Elizabeth Hope Chang, Novel Cultivations: Plants in British Literature of the Global Nineteenth Century (Charlottesville and London: University of Virginia Press, 2019), p. 12.d Anne Fogarty, foreword to Eco-Joyce: The Environmental Imagination of James Joyce, eds. Robert Brazeau and Derek Gladwin (Cork: Cork University Press, 2014), p. xviii.e Jane Bennett, Vibrant Matter: A Political Ecology of Things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2010), p. 3.f Karen Barad, Meeting the Universe Half-Way: Quantum Physics and the Entanglement of Matter and Meaning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2007), p. 178.g Karen Barad, Meeting the Universe Half-Way, p. 33.h 詳見André Lwoff, “The Concept of Virus,” Journal of General Microbiology 1 (1957), p. 248; Gilles Deleuze and Félix Guattari, A Thousand Plateaus: Capitalism and Schizophrenia, trans. Brian Massumi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87), p. 10; Jude Fernando, “The Virocene Epoch: The Vulnerability Nexus of Viruses, Capitalism and Racism,”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logy 1 (2020), pp. 635-637.i 詳見David Wills, Inanimation: Theories of Inorganic Life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2016), pp. x-xi.j 詳見Graham Bird, The Revolutionary Kant: A Commentary on the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Chicago and La Salle: Open Court, 2006), p. 216.k 詳見Gayatri Chakravorty Spivak, “Can the Subaltern Speak?” in Marxism and 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 eds. Cary Nelson and Lawrence Grossberg (Urbana: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88), pp. 271-313; Jacques Derrida, The Animal That Therefore I Am, pp. 3-11.
  • 申富英 肖冠華:批判性植物研究:緣起、基本理念及其文學闡釋功能153研究札記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之人所言說或代為發聲的。換言之,任何關於生命、人或物的概念都潛藏著人類的線性思維,以及對非人存在相較於人類的差異性的考量。此外,日常生活世界中不可避免的物種間的利益沖突的處理往往也建立在分類和排他的邏輯之上。因此,批判性植物研究的客觀性和中立性,以及由此引發的道德問題,仍然值得進一步探討。其次,批判性植物研究否定中心或絕對“真理”,有意淡化了物種間的分野。但作為眾聲喧嘩、激蕩不已的後現代性思潮中的新枝,批判性植物研究對他者的價值重估,以及對從人到非人、從主流到邊緣、從不見到可見的視角轉移均隱匿著相應的政治動機,這使得它有可能走向極端相對主義或虛無主義。因此,在跨越和顛覆不同層次與向度的界限之際,如何深描植物的主體性、能動性、經驗性,分析植物與其他實體之間的糾纏、協商和互構關係,進而在此基礎上尋求一定限度的倫理共識,形成辯證統一的“各美其美,美美與共”a的多物種觀,走出一條兼顧普遍性與差異性的道路,仍然是批判性植物研究需要持續關注的課題。此外,就認識論和方法論而言,批判性植物研究依舊是西方知識體系的產物,不能直接切割和挪用。而怎樣有機地將之與具體的社會歷史語境相銜接,並消解其在鬆動了人類中心主義的同時又鞏固了西方話語優勢地位的結構性悖論,必然需要其他文化相關經驗及價值觀念的參與和調和。循此而論,中國傳統哲思和美學應發揮引領性作用。與西方二元論哲學傾向於將人與世界的關係定義為存在與思維、主體與客體的對立關係不同,中國本土哲學歷來強調人與自然萬物的相互依存。因此,不論是儒家的“天人合一”說,還是道家的“萬物與我為一”論,抑或是禪宗“有情無情皆有佛性”的主張b,均“贊同一種基本上是一元論的宇宙觀”c。相應地,中國美學也“反映了一種整體的和關聯的世界觀”d。這種超然的、更有利於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建構的普遍性視野,無疑將對批判性植物研究突破其自身的局限性產生積極影響。最後,儘管批判性植物研究關乎“植物能否説話”的哲學和倫理問題尚需釐清,對在打破傳統的生命疆界和主體性壁壘後如何依據自然之道以重組一種包容、共生的新生命秩序的論述還不夠完善,隱含的相對主義和西方中心主義傾向也有待破除,但它的確體現了在後人類語境和不確定性陡增的狀況下部分有識之士融合多學科觀點對人的核心本質的批判性思考,對人和物之間的權力關係的反思和重估,從而彰顯了一種生命應和合共生的價值理念,並標示了一條通往植物天地和更為廣袤的人文研究領域的新路徑。[責任編輯:晉暉]a 此處借用了費孝通“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與共,天下大同”的觀念。详见費孝通:〈“美美與共”和人類文明〉,《費孝通論文化與文化自覺》,北京:群言出版社,2005年,第532頁。b 詳見賴永海:《中國佛性論》,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82—188頁。c 王曉路:《中西詩學對話》,成都:巴蜀書社,2000年,第82頁。d Pauline Yu and Theodore Huters, “The Imaginative Universe of Chinese Literature,” in Masterworks of Asian Literature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A Guide for Teaching, ed. Barbara Stoler Miller (New York: M. E. Sharpe, 1994), p. 1.
  • 154SOUTH CHINA QUARTERLY: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MACAU Vol.15, No.1 (Feb 2025) Research Notes研究札記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The Rediscovery of Mozi in Early Modern East AsiaXiachen DI Abstract: Mohism (the study of Mozi) once declined and almost became extinct in China. However, as early as the 18th century, Mozi became a source of ideas for Wang Zhong, Hong Daeyong and other East Asian scholars who were re-examin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nfucianism and Mozism. Since the 19th century, Mohism has gained momentum in East Asian academia. Chinese and foreign scholars have become closely connected and interacted effectively through Mozi, forming a community for Mohism. Mozi has been portrayed as a sage with a modern scientific spirit and viewed as a thinker who bridges the East and the West, as well as the ancient and the modern. With the promotion of the Wen xue fu gu (Literary Revival) plan of the Guo Cui Pai (the Chinese nationalist school of thought)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which was characterised by revival of the study of various philosophers, Mohism was extended to the field of literature. The literary value of Mohism, which advocates the plain and rational, entered the discourse on literary history. In the world of fiction, Lu Xun has participated in the discussion of Mohism in the modern era in the form of “new stories”, bringing Mozi into the public eye as a protagonist of literature.Keywords: East Asia, early modern era, Mozi, Chinese nationalist thought, literary revivalAuthor: Xiachen DI received her Bachelor of Arts degree from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in 2008, her Master of Arts degree from Fudan University in 2011 and her PhD from Fudan University in 2018. She is currently an associate researcher at the Institute of Literary Studies, Shanghai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and a visiting scholar at Stanford University (2024–2025). Her main research fields are modern Chinese literature and comparative literature. She is the author of Boxueyuwen: Zhongwai sixiang xueshu jiaohuixia de Liu Shipei wenlun [Liu Shipei’s Literature Theory Viewed at the Interflow and Mutual Learning of Chinese and Foreign Thought and Academy] (Yangzhou: Guanglin shushe, 2021) and Cong yingwen baokan kan zhongguo yuyan wenxue de jindai zhuanxing (1833-1916) [The Modern Transformation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Viewed from the English Newspapers (1833–1916)] (Shanghai: Shanghai shehuikexueyuan chubanshe, 2022).
  • 155研究札記研究札記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第十五卷第一期 (2025年2月)墨子在近世東亞的重新發現狄霞晨[摘 要] 墨學曾一度衰落,幾成絕學。近世以來,墨子被東亞學界重新發現。就墨學衰落及其近代復興的原因,學界已有較多討論;但就其作為東亞文明遺產價值的發現以及在文學領域的延伸,仍有許多值得探索的空間。18世紀時墨學就成為了汪中、洪大容等東亞學人重塑儒墨關係的思想資源。19世紀以後,東亞學界對墨子的考訂與理解相互借鑒、有效互動,墨子被塑造為具有現代科學精神的往聖,成為了古今東西之間具有橋樑意義的思想家。隨著晚清“國粹派”以諸子學復興為特色的“文學復古”計畫的推進,墨學研究延伸到了文學領域,墨家尚質崇理的文學價值被發掘出來,進入了文學史話語。在小說界,魯迅也以“故事新編”的形式參與了近世以來的墨學討論,讓墨子以文學主人公的形式進入了大眾視野。[關鍵詞] 東亞近世 墨子 國粹派 文學復古[作者簡介] 狄霞晨,2008年在北京師範大學獲得文學學士學位,2011年、2018年分別在復旦大學獲得文學碩士、博士學位。現為上海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副研究員,碩士生導師,美國斯坦福大學訪問學者(2024—2025)。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近現代文學、比較文學。著有《博學于文:中外思想學術交匯下的劉師培文論》(揚州:廣陵書社,2021年)、《從英文報刊看中國語言文學的近代轉型(1833—1916)》(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22年)。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56研究札記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先秦顯學墨家曾一度中绝,近世a以來卻在東亞悄然復熱,其研究亦已突破時空、語言的隔閡。墨子有時被描繪為一位黝黑的工匠,有時被推為中國的耶穌,有時又被視為無政府主義者、共產主義者、自由主義者、功利主義者、邏輯學家、科學家。在《民報》創刊號上,墨子以“世界第一平等博愛大家”的形象示人,與黃帝、盧梭、華盛頓並稱“世界第一”之偉人b。學界對墨學衰落及其復興的原因已有較多討論,但就其作為東亞文化遺產價值的發現仍有較大研究空間。幾成絕學的墨學為何會在近世東亞復熱,甚至被視為太平天國運動及朝鮮東學黨起義的思想資源?文學界如何通過對墨家之文的闡釋及墨子形象的小說改編來回應近世以來墨學熱?一墨學與儒學是盛行於周末思想界的兩大學說。孟子曰:“逃墨必歸於楊,逃楊必歸於儒。”(《孟子·盡心下》)可見在孟子之世,儒家、墨家、楊朱三家獨大,孟子將墨家視為儒家有力的對手,甚至將其兼愛論斥為無父之邪說。清儒汪中更進一步,認為能夠與儒家相提並論的只有墨家,楊朱之學遠在其下;c俞樾、顧頡剛持見略同。d然而,墨子去世之後,墨學一分為三,e鼎盛一時的墨家因為種種原因而趨於沉寂。流傳下來的《墨子》一書也因墨學的衰廢而乏人問津,傳寫中出現無數偽誤,錯簡、脫落甚多。正因如此,俞樾不無痛心地哀歎:“唐以來,韓昌黎外,無一人能知墨子者,傳誦既少,注釋亦稀。樂臺舊本,久絕流傳,闕文錯簡,無可校正,古言古字,更不可曉,而墨學塵薶終古矣。”f其實,在俞樾發出這一感歎的1895年,墨學在東亞已悄然復熱。19世紀影響東亞乃至世界局勢的兩場運動——1851—1864年間的中國太平天國運動以及1894年朝鮮東學黨起義——均與墨學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就前者而言,梁義群指出:“興利除弊”是太平天國與墨學的共同核心思想。洪秀全等人的“正己正人”及“斬邪留正”思想其實是對墨子的“利人即為,不利人即止”和“欲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等觀點的沉澱,不過把墨學思想結合現實鬥爭具體化了,墨家的“尚同”思想在洪秀全的“大同”理想中也留下了鮮明的烙印。g就後者而言,甲午中日戰爭的導火索是朝鮮1894年東學黨武裝起義。東學黨信奉“東學”,而東學與墨學之間深有關聯。韓國學者朴文鉉研究指出:東學與墨學都反對儒家秩序並提出了新的秩序,意在拯救危機、開闢理想社會;兩者都注重“天”的超越性,追求平等,並具有宗教性。h聯繫到東亞墨學復熱的背景,朝鮮東學與墨學之間的關聯恐非偶然。韓國學者朱賢鎬也發現中日甲午戰爭實為清代墨學研究的分水嶺。i甲午戰爭以後,墨學大熱。中國在戰爭中的慘a 本文中的近世主要指十八十九世紀至民初這一時間段。其先聲是晚明的墨學重估,早在16世紀已出現。b 圖畫,《民報》1905年第1期。案:《民報》創刊號上共有四位偉人畫像,依次為黃帝、盧梭、華盛頓、墨翟。其中黃帝與墨翟各占一頁,盧梭與華盛頓像占一頁。 c 汪中說:“其在九流之中,惟儒足與之相抗,自餘諸子,皆非其比。歷觀周漢之書凡百餘條,並孔墨儒墨對舉,楊朱之書,惟貴放逸,當時亦莫之宗,躋之於墨,誠非其倫。”(清)汪中撰;戴慶鈺,涂小馬校點:《述學》,長春:遼寧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43頁。d 俞樾認為楊朱並非墨子之匹,只有墨子才能與孔子相匹敵。見俞樾:《〈墨子〉序》,孫詒讓:《墨子間詁》,上海:上海書店,1986年,第1-2頁。顧頡剛認為“自春秋末到秦、漢,儒家之外有勢力的只有一個墨家。”(顧頡剛:〈春秋時代的孔子和漢代的孔子〉,《顧頡剛古史論文集》第4卷,《顧頡剛全集》,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第9頁)e 墨家三派說出自《韓非子·顯學》,原文為“孔、墨之後,儒分為八,墨離為三”。f 俞樾:〈《墨子》序〉,孫詒讓:《墨子間詁》,上海:上海書店,1986年,第1頁。案:韓愈〈讀墨子〉,認為儒家譏諷墨子的上同、兼愛、上賢、明鬼,但其實孔子也上同、兼愛、上賢、明鬼。儒家與墨家都是堯舜,都是要修身正心治天下的。韓愈認為孔子與墨子本意並無辯論之意,是他們的學生要爭辯。孔學與墨學之間應該相互相容。(參見(唐)韓愈:〈讀墨子〉,韓愈著;錢仲聯,馬茂元校點:《韓愈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29頁。) g 梁義群:〈太平天國與墨學〉,《安徽史學》1993年第4期,第46—50頁。案:梁義群認為墨家的“尚同“理想與儒家的”大同“理想之間存在師承關係。洪秀全的”大同“理想吸收了儒家”大同“理想、基督教的”天國“理想及墨子的”尚同“理想。洪秀全的”大同“理想與墨家思想的相似處主要有:“天下總一家,凡間皆兄弟”(兼愛)、“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尚同)、“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尚同)、無“爾吞我並之念“(非攻)。h 朴文鉉:「墨學과東學」,『철학논총』27(2002):339-361。i 朱賢鎬:「Returning to the Past to Confront the Present : The Rediscovery of Mozi in Late Qing and Early Republican China」,『중국어문학논집』78(2013):507-521。
  • 狄霞晨:墨子在近世東亞的重新發現157研究札記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敗促使晚清知識人更為注重學習西洋格物之學及社會進步思想。他們從墨經中找到了“平,同高也”等字句,認為與歐幾里得關於平行線的定義意思相同,墨子對數學、物理、建築等方面的研究也符合時人對聲光化電的追求。隨著國體改革的推進,越來越多的中國文人開始懷疑孔子之道,從《墨經》中附會出了民治思想、社會主義學說等。如果說19世紀這兩場改變東亞格局的歷史事件都與墨學有關,那麼墨學重新引起世人關注的時間或許比我們過去想像得更早,且不限於中華大地。現有資料表明:早在東亞受到西方衝擊以前,東亞學人就已表現出了對墨子的興趣。在中國,儘管宋、明時期的主流觀點是將墨子視為異端,但這一情形在晚明出現了變化。晚明“萬物一體”說的流行,科考“文好新奇”的取向及陳仁錫等對《墨子》文本的文學化解讀使得《墨子》在晚明得到了遠勝前代的普及,晚明墨學逐漸受到士人重視,對墨學的認知亦出現了鬆動。a《墨子》甚至被收入明代道家典籍,墨子被想像成為道教法師。儘管這種聯繫並不符合史實,客觀上卻為後世研究《墨子》帶來了便利——《道藏》中的《墨子》成為了後世墨子研究的一個重要版本。b隨著《墨子》一書的出版與廣泛流傳,晚明學者開始接觸《墨子》並調整對墨子的看法。1553年,陸穏在其為唐堯臣版《墨子》的序言中提到了自己在思想上的轉變:在未讀《墨子》之前,他對賈誼、韓愈將儒家與墨家相提並論而感到疑惑;有機會讀到《墨子》之後,才相信墨子思想與孔子一樣能夠啟發激勵後人。c除此以外,晚明學者胡應麟也開始從歷史的視角正視墨子在晚周的影響力,d李贄在《墨子批選》中從“用”的角度對墨學的學說價值進行重估,歸有光也通過《墨子評點》及《諸子匯函》表明了自己的態度:反對將子學視為異端,倡導學習諸子之文辭。e以上種種,不僅表明《墨子》文本在晚明已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普及,對墨子的評價亦已有了不小的變化。晚明學林對《墨子》的重新解讀為清代學者打開重新探索墨子意義的大門。清初顧炎武在《日知錄》中引證《墨子》十五處,並採用了“以子證經”的路徑。f汪中、畢沅、孫星衍、張惠言、王念孫等乾嘉學人都曾研究過《墨子》。g他們的整理校注工作看似瑣碎,卻為後人研究《墨子》提供了可靠的版本;他們大膽質疑儒家對墨家的詆毀,重估墨學的價值,引起了義理思想上的波瀾,其中汪中對墨子的評價尤為值得注意。汪中率先將墨學視為救世之術,稱墨子的尚賢、尚同是為了救國家混亂,節用、節葬是為了救國家貧困,非樂、非命是為了救國家“喜音沉湎”,尊天、事鬼是為了救國家“淫僻無禮”,兼愛、非攻是為了救國家“務奪侵陵”。h自墨學衰微,後世儒生因為墨子貶低儒學而對其大加貶斥,而汪中為其辯解,認為墨子的兼愛有利於諸侯之邦和睦,也有利於子女孝敬父母,孟子詆之為“無父”太過。汪中對墨子的評價極高,稱道墨子“述堯舜,陳仁義,禁攻暴,止淫用,感王者之不作,而哀生人之長勤”i, “勤生薄死,而務急國家之事”j,可謂《詩經》所言“凡民有喪,匍匐救之”的仁人。汪中為墨子的辯護和贊許在當時可謂振聾發聵,甚至不惜觸動孟子的權威(孟子詆墨子為“無父”)。正如胡適所言:“《墨子》的研究在一百多年前還是一件得罪名教的事;那時候研究墨學的人還算是‘名a 劉訓茜:《清代墨學論述的衍化與轉型》,香港大學博士論文,2018年,第60—73頁。b Stephen W. Durrant, “The Taoist Apotheosis of Mo Ti” ,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 Vol. 97, No. 4(1977), pp. 540-546. c 任繼愈、李廣星主編:《墨子大全》第99冊,北京:北京圖書館,2004年,第163頁。d Lee, T. M, “‘Ru-Mo’ and ‘Kong-Mo’ in Late Imperial Confucian Controversy”, Oriens Extremus (2020), pp.315-340. e 劉訓茜:《清代墨學論述的衍化與轉型》,第74頁。f 同上書,第63-76頁。g 俞樾認為畢沅的《墨子集注》開啟了清儒校讎《墨子》之風,讓《墨子》逐漸變得可讀。他說:“國朝鎮洋畢氏,始為之注,嗣是以來,諸儒益加雌校。塗徑既闢,奧窔粗窺,墨子之書,稍稍可讀。”(俞樾:〈《墨子》序〉,孫詒讓:《墨子間詁》,第1—2頁。)汪中在〈墨子後序〉中提到畢沅、孫星衍、盧文昭都對《墨子集注》有貢獻。(汪中:〈墨子後序〉,〔清〕汪中撰;戴慶鈺,涂小馬校點:《述學》,第44頁。)h 汪中:〈《墨子》序〉,《述學》,第43頁。i 同上。j 同上書,第44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58研究札記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教之罪人’。”a可見汪中的墨子論在當時何其驚世駭俗。 在朝鮮半島,18世紀李朝思想家也受到中國乾嘉學風的影響,開始研究《墨子》,以尋求思想上的突破。李朝思想家洪大容(1731-1783)“逃儒入墨”的轉變就是典型。洪大容原本信奉儒家價值觀,35歲時的北京之行使他的思想發生了重大轉變。他重新發現了墨學,將墨子的“兼愛”演化為“泛愛”(平等),並根據這一原則重建儒學。他將墨子的無差別的兼愛引入儒家的“仁愛”觀中,試圖對儒學進行變革。在他看來,18世紀朝鮮的儒學已經僵化,兩班子弟(朝鮮世代相傳的貴族階層)被教條化的儒家思想所浸染,不事生產,問題重重。洪大容大膽汲取墨學等諸子學資源,以“逃儒入墨”的方式擺脫僵化的儒家思想束縛,努力創造一個泛愛平等的共同體。他提出“華夷一”“人物均”的論點,宣導消除種族與民族偏見,廢除階級制度,提供根據能力選擇職業的機會,保障生存權等。b他在訪問中國期間積極與清代文人筆談交流,回國之後也與嚴誠、潘庭筠、陸飛等中國文士保持密切的書信往來,是韓國歷史上與清代文人來往書信最多的文人。c朝鮮思想家洪大容的個案極具代表性。他本是儒生,卻因1765—1766年的北京之行重新發現並接受了墨子等中國諸子學思想的優點,試圖藉助墨學對18世紀朝鮮統治階層僵化的儒學進行變革,甚至通過使用“逃儒入墨”這一具有煽動性的短語來表達自己思想的急劇轉變。這種轉變與洪大容對朝鮮社會問題的密切關注有關,但與清代文士的親密交流及對中國思想界變化的密切關注才是觸發其思想變化的直接原因。這至少可以說明在18世紀中葉的北京接觸到墨家思想並不難,且不少中國開明士人對墨家思想持肯定態度。 在日本,早在江戶時代就已經出現了幾十種《墨子》的箋注、研究的著作。 1731年就有《墨子》通過長崎貿易從中國流傳到日本,1757年又有一版本《墨子》在日本發行。d從中國泊來的《墨子》很快引起了日本讀書人的興趣,僅18世紀問世的就有山縣周南的《讀墨子》(約1752存目)、八田憲章的《墨子解》二卷(約1755存目)、秋山儀校訂的《墨子》六卷(茅坤校本,1757)、小川信成的《墨子闡微》二卷(1785?存目),戶埼允明的《墨子考》四卷(1795)、吉田漢宦《墨子校》十五卷(1798)等眾多《墨子》注釋及研究著述。e雖然這一時期的日本《墨子》著述多已難得一見,但從現有資料仍然可以知曉:日本18世紀墨學研究的蓬勃發展有賴於中日貿易,尤其是中國版本《墨子》的東傳。例如,日本儒者秋山儀所校之《墨子》便是在明代茅坤校閱本基礎上完成的,借鑒了不少中國的考訂成果。f 18世紀東亞學人對墨子的重新發現並非孤立事件,也與中國學人對《墨子》的整理和東亞學術的密切交流相關。不過,18世紀東亞的墨學研究者仍鳳毛麟角,大規模的墨學研究及學術聯動,則要到19世紀以後才出現。二19世紀以後,東亞各國的墨學研究態勢更為蓬勃:朝鮮的“東學”從墨學中汲取了思想資源,日本墨學研究出現了巔峰期,中國更是出現了外國傳教士與本土學人共同研究墨子的盛況。1858年,艾約瑟(Joseph Edkins)發表了《墨子人格及其作品簡論》,比較了墨子的兼愛與基督教的博愛。g1861年,理雅各(James Legge)也翻譯了《墨子》的〈兼愛〉上中下三篇並比較了a 胡適:〈翁方綱與《墨子》〉,胡適:《胡適全集》第3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673頁。b 신정근:「洪大容의汎愛의미연구」,『동양철학연구』82(2015):44—67。c 徐毅:「洪大容與清代文士來往書信考論」,『한국학논집』46(2012):289—324。d 山邊進:「我が国近代以後に於ける墨学研究批判」,『二松學舍大學論集』42(1999):109—113。e 同上。f 有趣的是,對《墨子》頗有見解的中國學人黃遵憲對山縣周南頗有留意,在《日本國志》及《日本雜事詩》中均提及山縣周南,肯定其學術成果。g Edkins,Joseph, Notices of the character and writings of Meh Tsi. Hongkong: Journal of 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1858.
  • 狄霞晨:墨子在近世東亞的重新發現159研究札記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兼愛與博愛。艾約瑟第一次從現代意義上肯定了兼愛,認為孟子故意曲解了墨子,對墨子的批評不公正。理雅各也在其研究中為墨子辯護,嚴厲批評孟子的荒謬。這引發了儒墨關係的新演變,出現了“抑儒揚墨”的研究範式。自此以後,來華西方傳教士及漢學家對墨子展開了多方位的研究,除了比較兼愛與博愛的思想之外,對比了墨子與耶穌、清教徒、邊沁、歐洲圓桌騎士、社會主義者、共產主義者等,提出了許多新奇的觀點。a傳教士以外,晚清中國學者黃遵憲、康有為、譚嗣同、梁啟超、俞樾、孫詒讓、章太炎、王闓運等人也在墨子研究中取得了不俗的成就,學界已有較為充分的研究b,此處不再贅言。在朝鮮王朝晚期的東學黨起義中,宣揚“萬民平等”的東學批評儒家正統天命觀,而倡導平等、友愛、和平的墨家思想在其中得到了應用。c韓國學者朴文鉉比較墨學與東學後發現,兩派都意識到了儒家思想的局限性並對其進行批評,都直面社會問題、站在平民的立場上維護平民權益,且都帶有宗教色彩,這是其他思想流派所少見的。d東學創始人崔濟愚是新羅巨儒崔致遠的後裔。儘管他自幼熟讀漢文經書,但由於其母親是再嫁女,在儒家禮法森嚴的朝鮮王朝中他只是地位低下且無法參加科舉的庶人,這種矛盾使得他對儒家思想充滿質疑,四處尋找新思想來取代19世紀在朝鮮官僚體系中占主導地位的儒學。e墨學與東學各自針對當時的社會病症找到了病因並主張以尊重、兼愛、平等的精神來應對,而且都具有強烈的行動意識與犧牲精神。f朴文鉉還比較了韓國獨立運動家、大韓民國臨時政府第二任總統朴殷植與墨子的社會思想,認為兩者在擺脫儒家思想的形式主義,主張務實,追求以人為本、平等與和平等方面有高度相似性。g聯繫18世紀朝鮮洪大容出使中國後“逃儒入墨”的前例,19世紀中國與朝鮮半島之間密切的商貿人員及書籍往來比起18世紀有過之而無不及,崔濟愚、朴殷植等朝鮮士人直接或間接接觸到墨學思想的可能性並不小。明治維新以後,日本的墨學研究更為興盛。1900年前後,日本墨學研究出現了“第一次巔峰期”。h東京帝國大學文科教授內藤恥叟為墨子的節葬、非儒等爭議性思想作出了辯護。i另一位漢學家松本文三郎也長期在早稻田大學講授包括墨子在內的中國哲學史。他特別看重墨子的“尚賢”思想,並將其解釋為擺脫一切階級、地位、財富等因素來選拔治理國家的賢才。j在階級分明、等級森嚴的春秋戰國時期,墨子的尚賢思想在松本文三郎的解讀下頗有共產主義的意味。藤田豐八曾在上海與羅振玉創辦東文學社,對王國維頗有影響。1898—1903年間,他在哲學館講授中國倫理史並介紹墨子。k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日本大學中,講授墨子已蔚然成風。日本學者熱衷於闡釋墨子思想與西方學術的相通之處:中內義一認為墨子的兼愛論與基督教的博愛主義類似l;山路愛山認為墨子學說與英國功利主義思想相似,一切以實用為主,去除虛飾,可謂農業a 褚麗娟:〈追問“上帝”之愛:評墨子與耶穌“對話”史〉,中國人民大學基督教文化研究所主辦,楊慧林主編:《“意圖”與“責任”:基督教文化學刊》,2017年總第37輯,第179—191頁。b 參見牧野藻洲、朱賢鎬、張灝等人的相關研究成果。c 朴文鉉:「묵가와 동학의 사회개혁사상 비교」,『동학연구』 11(2002):127—159。d 同上。e 同上。f 同上。g 朴文鉉:「墨子와 朴殷植의 사회사상 비교」,『퇴계학논총』20(2012): 105-130。h 佐藤將之:〈日本近代墨學研究之崛起與兼及墨荀思想關係論探析〉,《人文論叢》2010年,第236頁。i 內藤恥叟:『墨子文中子講義』,東京:博文館, 1893年,第1—4頁。j 松本相關論述的原文為:“子は國家一切の階級の制を撒去し、貴賤貧富の別なく、唯賢を見ば直ちに之を舉げ以て之に委ぬるに國政を以手すべきを唱えへり。”(他主張廢除國家的一切階級製度,不分貴賤貧富,只要看到賢能之人,就直接舉薦並委以國家政務。)松本文三郎:『支那哲學史』,東京:東京專門學校出版部,出版年不詳(1902年以前),第257—258頁。案:東京專門學校為早稻田大學前身,1902年改名為早稻田大學。k 藤田豊八著:『支那倫理史(哲學館第十五學年度高等學科講義録)』,東京:哲學館,1903年。案:1887年井上円了在東京成立私立哲學館,1906年改名為東洋大學。日本國會圖書館現存藤田豐八於1898、1900、1903年在哲學館的講義錄。l 中內義一著:『支那哲學史』,東京:博文館,1903年,第117頁。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60研究札記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社會主義a;綱島梁川更是盛讚墨子的兼愛說是人道的博愛主義,其倫理說是一種神學的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 Theological),其功利說與穆勒(John Stuart Mill)的人道功利主義一樣,具有高尚博大的精神,在中國思想史上光彩奪目b。1911年,日本漢學家牧野藻洲的《墨子國字解》問世,此書以孫詒讓的《墨子間詁》為底本,借鑒了江戶時期的墨子研究成果和清朝的考證學成果,被視為日本明治年間墨子研究的集大成者。c無獨有偶,該書《例言》中也以“早稻田大學出版部”的名義發出了俞樾式的感歎,稱《墨子國字解》出版後,這部兩千年不可解之奇書終於能讀了。d牧野藻洲將墨子比作耶穌、無政府主義者,認為墨學與西方科學相似,其文章措辭也符合邏輯學。他感歎,東洋文明始於中國,盛于商周。從今天看來,儒墨二教的是非得失不言而喻。之所以要解讀墨子,是為了“欲使海內知我東洋往古文明之盛,不遠遜於西洋今日也”e。在牧野藻洲的眼中,墨子是東亞文明中令人驕傲的共同遺產,足以與西方文明相抗衡。他還如數家珍般地指出:黃遵憲、孫詒讓、王闓運、康有為、梁啟超等中國學人都以西學為標準解讀墨子,墨子與歐洲學術暗合處甚多。f然而,牧野藻洲似乎並沒有察覺到:康有為與孫詒讓雖然是晚清中國極有影響力的墨子研究者,他們對《墨子》的解讀卻針鋒相對,反映了今、古文之爭的不同立場。具體而言,康有為將墨子本《尚書》視為墨子宣揚自我思想的托古改制之作,這一解讀引發了孫詒讓和章太炎的不滿。孫詒讓雖然沒有公開與康有為對質,卻在《墨子間詁》一書中表現出與康有為截然不同的古文經學立場,並強調康有為批評的古文字學正是理解《墨子》的關鍵。g19世紀以來,近代東亞學人對《墨子》的考訂與理解已經有了一定程度的互動,儘管他們對墨子的理解難免受本國政治和社會因素的影響,但總體上呈現出兩大特點:一是注重以墨學救時弊,結合本國的國情對其作出有針對性的解讀,二是傾向於用西學來解讀墨學,尋找其共通之處。三近世以來,東亞學界的墨子研究彼此借鑒,在文本考訂及思想闡說方面均出現了有效互動。朝鮮文士洪大容以其出使中國為契機而“逃儒入墨”,並終生與多位明代文人保持著密切的書信往來;日本學士秋山儀所校之《墨子》以中國茅坤校訂本為底本,牧野藻洲也在孫詒讓的《墨子間詁》底本基礎上推出《墨子國字解》;梁啟超以西學研究墨子的名作《子墨子學說》(1904)也毫不避諱曾借鑒日本學者高瀨武次郎的《楊墨哲學》等。在墨子思想的現代闡釋方面,中外學人之間亦互通有無、新見頻出,這一現象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中日學界尤為明顯。例如,中外學人都發現了墨子與耶穌的相似性:理雅各與艾約瑟認為墨子的兼愛說與基督宗教的博愛相通;中內義一指出墨子的兼愛論與基督教的博愛主義類似。h綱島梁川認為墨子的“天”就是基督教裡的“god”(神)i,牧野藻洲把墨子比作耶穌j;黃遵憲注意到墨子關於平等主義、博愛和敬天的思想與《聖經》及其十誡的教義相似;k譚嗣同a 山路愛山:『支那思想史 日漢文明異同論』,東京:金尾文淵堂,1907年,第10—11頁。b 綱島梁川 (栄一郎)著:『回光録』,東京:金尾文淵堂,1907年,第539—556頁。c 山邊進:「我が国近代以後に於ける墨学研究批判」,『二松學舍大學論集』 42( 1999):113。d 牧野藻洲:『墨子國字解 上巻』,『漢籍國字解全書:先哲遺著』第20巻,東京:早稲田大學出版部,1911年,第2頁。e 牧野藻洲:『墨子國字解 上巻』,『漢籍國字解全書:先哲遺著』第20巻,第3頁。f 同上書,第26頁。g Lee, T. M (Lee Ting-mien), “‘Ru-Mo’ and ‘Kong-Mo’ in Late Imperial Confucian Controversy”, Oriens Extremus(2020), pp.315-340.h 中內義一著:『支那哲學史』,東京:博文館,1903年,第117頁。i 綱島梁川 (栄一郎)著:『回光録』,第555頁。j 牧野藻洲:『墨子國字解 上巻』,『漢籍國字解全書:先哲遺著』第20巻,第2頁。k 黃遵憲:《日本雜事詩》,上海:遊藝園書社,1909年,第23頁。
  • 狄霞晨:墨子在近世東亞的重新發現161研究札記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也認為墨子的兼愛思想可以彌合孔子和基督之間的鴻溝。a再如,中外學者都曾對墨子在邏輯學方面的貢獻作出肯定:梁啟超在1904年發表的《墨子之論理學》中指出“諸子中持論理學最堅,而用之最密者,莫如墨子”b。牧野藻洲在其《墨子國字解》中引用了梁啟超這一觀點,認為論理說(邏輯學)是科學的思想。c無獨有偶,曾經受教於日人藤田豐八的王國維曾於1906年發表《墨子之學說》,對墨子的學說進行了現代解讀,他將墨子的神鬼思想歸之於形而上學,將其兼愛兼利思想歸之於倫理學,將其自我辯護之言視為名學(邏輯學),並推至概念論與推理論,認為其名學“與希臘之哀列亞派之芝諾欲證明物之不變化、不運動,而發明辯證論者相同”d。後來,胡適、章士釗等人都曾從邏輯學的角度來研究墨子。牧野藻洲、梁啟超等東亞學人都嘗試從現代邏輯學等角度來解讀墨家思想,致力於將墨子塑造為具有現代科學精神的東亞往聖,墨子也隨之成為了古今東西之間具有橋樑意義的思想家。在晚清中國的墨學熱潮中,國粹學派的研究亦值得注意。他們不僅倡導從思想上推動包括墨學在內的諸子學復興,還從文學角度對墨學進行了評估和闡發。章太炎、孫詒讓、王闓運等墨學研究者都是《國粹學報》的重要作者,而《國粹學報》也是推動晚清墨學復興的重要媒介。章太炎希望通過復興語言文字之學、諸子學等古學來實現其理想中的“文學復古”,復興墨學也是其題中之義。e復興諸子學的理念得到了劉師培、鄧實等國粹派同人的呼應,他們對墨家、道家、陰陽家、縱橫家等諸子學的重新發掘與闡釋促使古老的諸子學遺產在近代再度煥發出活力,使諸子百家扮演著古希臘哲人在歐洲文藝復興中相似的角色。新文化人亦從中汲取大量資源,運用到思想革新及文學革命之中。晚清國粹派還率先從文學角度評述了墨家對中國文學的意義,對墨家之文進行了現代闡發。墨家之文崇尚質樸,向來不為文家所重,然而劉師培、羅惇曧等人均注意到了其文學價值。f劉師培將墨家視為尚質崇理之文的始祖,魯迅在吸收這一觀點的基礎上更進一步,將儒家之文與墨家之文歸為崇實尚質的一類,有了新的發揮。墨家開啟尚質之文流別的觀點,經過劉師培、魯迅等人的前後闡發,逐漸成為了共識。近代學人對墨子的闡揚主要集中於思想學術界,1936年魯迅小說《非攻》的問世才讓墨子以文學主人公的形式進入了普羅大眾的視野。g不過,魯迅對墨子的闡釋卻並未採用某些當時流行的觀點。《非攻》中的墨子既未表現出宗教家、邏輯學家、社會主義者的面向,也無“明鬼”“非樂”等爭議性表現。小說《非攻》中有兩點特別引人注意:一是對儒墨關係的重塑,二是對墨子實幹救世精神的書寫。h這兩點在國粹派學人的筆下曾得到過特別的宣揚。魯迅對墨子的塑造吸收了晚清國粹派的墨家觀,致力於重塑儒墨關係,成功塑造了墨子艱苦卓絕、實幹救世的個性。《非攻》不僅是現代文壇上少有的以墨子為中心的歷史故事新編,讓墨子以喜聞樂見的文學形式進入大眾視野,更是成功塑造了其兼愛、非攻、利人、儉樸、實幹的正面形象。魯迅雖然並未參與到有關墨子的學術討論之中,卻用小說的形式闡明瞭對墨子的理解,回應了近世以來a 譚嗣同著,加潤國選注:《仁學:譚嗣同集》,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4頁。b 梁啟超:〈墨子之論理學〉,《梁啟超全集》第4卷,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8年,第341頁。c 牧野藻洲:『墨子國字解 上巻』,『漢籍國字解全書:先哲遺著』第20巻,第35頁。d 王國維:〈墨子之學說〉,《王國維全集》第14卷,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57頁。e 章太炎對墨學的關注與康有為、孫詒讓的墨學之爭不無關聯。他在俞樾門下時尚不知今、古文經學之別,直到24歲(1891年)時康有為發表《新學偽經考》時才意識到今、古文之別。康有為對古文經學的攻擊讓孫詒讓堅持古文經學立場,而以小學為核的《墨子》研究正是其題中之義。章太炎在康、孫之間堅定地支持後者。參見Lee Ting-mien, “‘Ru-Mo’ and ‘Kong-Mo’ in Late Imperial Confucian Controversy”, Oriens Extremus(2020), pp.315-340. f 儘管羅惇曧雖不喜歡墨家之文的鬆散拖遝,但也肯定了其作為先秦文獻的價值。在他看來,墨子詞筆“頗傷冗闒。文家著論,亦尠及之。然周秦秘笈,零珠皆寶,況茲完璧。”(羅惇曧:〈文學源流〉,《國粹學報》第16—21號,1906年。)g 〈非攻〉完成於1934年8月,1936年1月隨著《故事新編》的出版而面世,此前未曾單獨發表過。h 此外,魯迅〈非攻〉與其他版本的墨子救宋故事相比,還有明顯的諷刺現實政治的意味,表現出對於偽善政客的不滿。小說中做了幾年官的曹公子,只會空喊“民氣”“我們都去死”,實際上卻只說不做。諷刺“九一八”後空喊“民氣”口號實則不抵抗日軍侵略的國民黨政府。墨子在救宋之後碰到“募捐救國隊”,被募去了舊包袱,也有諷刺當時國民黨以救國名義強行募捐之意。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62研究札記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的墨學熱。他沒有延續章太炎對墨子“非樂”的質疑,也沒有採納梁啟超等人對墨子為宗教家的觀點,更是通過多處細節有力反駁了郭沫若所持墨子以王公大人為本位的觀點。他還有意識地回避墨子與西學的關係,把重點放在了墨子非攻、利人、力行這些方面,重塑儒墨關係。這些都是對思想史領域現代墨學觀念的回應與更新,用文學的形式別開生面地呈現出來。近世以來,中外學人不約而同地展開了墨子研究,對墨子思想進行多方位的解讀,將其視為科學家、宗教家、社會主義者、邏輯學家等,形成了墨學研究的一股熱潮。墨學也走出了中國,成為一門世界性的學問,至今熱度未減。這為我們理解中國古典學術的現代價值提供了新的視角:有不少學者認為墨學復興的直接動機與西方衝擊有關a,但新的材料顯示對墨子的研究早在16世紀的東亞已經展開,早於西方衝擊發生的19世紀,這也提醒我們更多地從東亞內部去思考中國近代思想變革的契機。儘管晚清中日局勢緊張,卻有日本學者指出墨子是東亞文明中令人驕傲的共同遺產,足以與西方文明相抗衡。在這一視角下,墨子成為了超越民族、國家的跨文化遺產。在中國,儘管對於採用何種方式救國意見不一,但對墨子的研究卻跨越了政見之爭,成為立憲派與革命派的共同學術興趣。晚清國粹派希望通過學習歐洲文藝復興來進行“文學復古”(亦稱“古學復興”“文學復興”),從而引領中國走上現代化道路,復興包括墨學在內的諸子學是他們復興古學計畫的核心。他們以《國粹學報》為主要舞臺開展墨學研究,不僅從學理上繼續推進墨學,且率先發掘出墨子的文學價值。“五四”以後,新文化人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以國粹派為主的墨學研究成果,紛紛表彰墨子的兼愛、節葬、非命、尚賢、尚同等思想,作為批評儒家等級制度、家庭倫理弊端等問題的有利武器。墨家之文亦被視為尚質之文的代表,進入了文學史的話語之中。墨子也因魯迅小說《非攻》的精彩書寫而進入了現代文學。沉寂已久的墨學在晚清民國間重新煥發出生機,呈現出現代性的一面。墨子在近世東亞的重新發現其實是中國先秦諸子學被重估的一個縮影。在急劇變動且危機四伏的東亞局勢中,與主流儒家思想不同的墨家思想備受關注,得到了充滿時代特色的多樣解讀。東亞學人對墨子的考訂與闡釋,為我們今天運用墨子學說重審儒墨關係以及東亞思想提供了豐富的資源。[責任編輯:廖媛苑]a 黃克武:《近代中國的思潮與人物》,北京:九州出版社,2016年,第139頁。
  • 澳門大學學術會議擷英163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澳門大學學術會議擷英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第十五卷第一期 (2025年2月)第四屆澳門研究年會(2024) “全球中國與全球亞洲中的澳門” 研討會綜述張少鵬 黃偉棋一、引言由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與澳門基金會合辦的“第四屆澳門研究年會(2024)”於2024年12月2日至3日舉行。今年年會以“全球中國與全球亞洲中的澳門”為主題,滙聚來自葡萄牙、美國、巴西、莫桑比克、新加玻、中國內地、香港及澳門等地的四十多位專家學者共同討論澳門在中國、亞洲以至全球的角色與功能。年會於12月2日上午10時於澳門大學E34崇文樓大堂舉行,由澳門大學副校長葛偉、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夏威夷大學東亞系主任Cathryn Clayton、新加坡國立大學副教授Kah-Wee Lee、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主任林玉鳳,以及澳門研究年會籌委會主席吳德榮主持開幕儀式。澳門大學副校長葛偉表示,2024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25周年、中國與葡萄牙建交45周年,以及澳門大學新校區在橫琴落戶10周年。早自16世紀以來,澳門與葡萄牙已成為東西方交流的先驅,形成澳門在全球文化和經濟交流上的樞紐作用,推動澳門成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及世界其他地區之間溝通的重要橋梁。如今,澳門大學在澳門回歸祖國後及國家持續發展中取得輝煌成績。2024年,澳門大學在泰晤士報世界大學排名中位列第180,成為了所有葡語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一的大學。最後,澳門大學的持續發展加強了澳門作為國際貿易、跨文化對話及高等教育發展的門戶的角色,澳門成為探討全球中國拓展策略和全球亞洲互聯互通的焦點。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表示,澳門一直扮演著中國與外界交流對話的窗口的歷史角色,在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中展現“全球中國”和“全球亞洲”的澳門進程。他期待年會有助於總結澳門相關研究,助力拓展澳門歷史文化的潛能與內涵,透過了解澳門的功能和角色,令國際社會更好地理解中國的文化、制度和發展成績,助力國際社會對中國抱持正確、客觀的認識,推動國際社會對中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善意的認同。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主任林玉鳳表示,澳門研究中心一直致力於推動對澳門過去、現在和未來的研究與理解,澳門研究年會自2019年舉辦至今,已經成為世界各地有志於澳門研究的學者同仁對話及交流學術研究的平台之一。今年的會議涵蓋了從區域連接、社會經濟重組到文化啟蒙、角色與身份變化等多方面的主題。是次年會由夏威夷大學Cathryn Clayton副教授、新加坡國立大學Kah-Wee Lee副教授進行主旨演講。夏威夷大學副教授Cathryn Clayton以“拆解澳門:全球亞洲的思考”為題,分別在聯繫、分解及流動三個層次上,從澳門作為出發基點、作為歷史主體、作為符號意象三個方面探v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64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澳門大學學術會議擷英討澳門的歷史變化。她以全球亞洲作為研究方法,以歷史視角作為核心關注,對澳門人口的流動與遷徙所構成的社區網絡及國籍背景反映出全球與亞洲之間的關係進行分析。同時,她以澳門的符號如何在全球媒體塑造澳門的城市形象,討論澳門和全球之間的關係構成和澳門的多元化形象。新加坡國立大學副教授Kah-Wee Lee則以“從比較的角度看千禧年後亞洲的賭業城市主義”為題進行主旨演講。他以博彩公司提供的免費接駁巴士為切入點,選擇了新加坡、澳門和馬尼拉三個案例進行比較分析,透過三地的運營模式、路徑設置、乘客群體及對當地公共交通系統的影響等方面分析三地博彩業的發展異同及對當地公共交通的影響,他指出澳門博彩業發展與公共空間之間的邊界感逐漸模糊,新加坡則高度壓制娛樂場在博彩以外的領域擴張。本次年會共設9個分論壇探討大會主題“全球中國與全球亞洲中的澳門”。二、全球中國與葡語國家的關係聯動“全球中國與葡語國家”共設有兩個分論壇,由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Francisco Jose Leandro主持,來自巴西和葡萄牙等多個葡語國家的多名學者共同討論中國與不同葡萄牙語國家的歷史關係和現狀,同時兼及澳門在當中的角色。巴西米納斯吉拉斯州南部大學中心教授Rodrigo Franklin Frogeri以“中國—巴西外交關係”為題,將巴西與中國外交關係的演變總結為四個關鍵時期:兩國在1993年建立戰略夥伴關係;從1993年到2010年,雙方致力擴大合作規模,中國在巴西的貨物出口形成貿易順差;2010年至2024年中國在巴西的貿易開始出現逆差,貿易平衡漸進實現;2024年,隨著中巴簽署聯合聲明及37項雙邊協議,Frogeri認為中巴兩國關係邁入“歷史上最好的時刻”。巴西里約格蘭德州立大學副教授André Luiz Reis da Silva以“21世紀中國與巴西的雙邊關係”為題,他認為儘管巴西政府幾經變動,但中巴關係在很大程度上維持穩定;即使兩國在意識形態上存在差異,卻沒有影響兩國在多個領域的廣泛合作及交流機制,中國對巴西的投資量和貿易量仍然持續增加。巴西通過“一帶一路”倡議建立兩國更緊密的經濟聯繫,伴隨兩國合作的持續增長,中巴合作已深入到巴西的整體經濟和能源開發的結構當中。浙江師範大學教授李翌超以“中安關係:重新思考戰略合作夥伴關係”為題,結合中國與安哥拉自1983年建立外交關係以來的合作歷程,提出中安關係是一種基於兩國資源交換的合作模式,指出中國透過基礎建設的投資換取安哥拉的自然資源,這種模式為中安關係提供了“雙贏”局面。她認為中安兩國的合作模式符合安哥拉總統在中美競爭中尋求平衡、維護自身利益的政治目標。莫桑比克若阿金·希薩諾大學教授Fátima Chimarizeni Papelo以“中國—莫桑比克外交關係”為題,回顧1975年中國作為第一個承認莫桑比克共和國獨立身份國家以來的兩國關係。Papelo認為,隨著中國加大投資莫桑比克基礎設施(如橋梁、天然氣、水電站建設等),有效改善當地的城市面貌並提升居民的生活質量,進一步促進當地經濟發展,但莫桑比克仍然需要促進當地的經濟和科技等體系的發展,發揮其地理優勢,以加強中莫關系及莫桑比克在區域和全球的影響力。葡萄牙澳門科學文化中心主任Carmen Amado Mendes探討澳門作為國際城市的角色以及澳門在中葡關係中的歷史地位,她強調澳門回歸後“一國兩制”方針保證澳門的高度自治,也保持了澳門作為一個連接亞洲和歐洲、特別是中國與葡萄牙的橋梁角色,其中,澳門葡萄牙語的官方地位對中國與葡語國家開設商務和文化交流至關重要。
  • 張少鵬 黃偉棋 :第四屆澳門研究年會(2024)“全球中國與全球亞洲中的澳門” 研討會綜述165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澳門大學學術會議擷英三、全球亞洲與澳門特區的區域連接區域連接分論壇由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助理教授林嘉欣主持,來自港澳等地的學者集中討論澳門在不同區域之間的連接功能。其中,澳門大學法學院研究助理教授Almeida Machava以“澳門自治25年:重新思考澳門在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關係中的角色”為題,指出“一國兩制”及《澳門基本法》賦予澳門自治和處理對外事務的權力,賦予澳門成為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全面參與者的合法性;澳門自2003年舉辦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以來,已經成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國際經貿合作的重要平台。不過,Machava認為,澳門不應只是旁觀者或平台,更應被視為是重要的行動者或夥伴,利用其在服務貿易上的比較優勢參與中葡經貿的實質性合作。 復旦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博士Pedro Steenhagen以“中央政府與大灣區經濟一體化的追求:澳門作為區域建設機制的關鍵角色”為題,探討中央政府在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經濟一體化方面發揮的作用,同時確立澳門在當中的關鍵角色。他認為結合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合作,發展正式和非正式的機構和網絡,從而實現區域協調才能推動大灣區經濟一體化發展。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研究助理教授鄭琛奇以“中國的崛起及其對亞洲發展中國家的影響”為題,論述中國在具備政治獨立和經濟主權背景下的崛起,為處於既有的、以美國為主的新自由主義體系中的亞洲發展中國家提供了新機遇和新方案。他認為美國在歷史上對亞洲地區的多個國家在建設過程中提供了“美國方案”,導致亞洲地區泛化的美國共識,而中美兩國之間在意識形態上的差異,導致兩國在亞洲地區的經濟合作與政治結盟上的持續競爭。最後,中美兩國的競爭最終是以戰爭衝突或是和平過渡作為終結,不單是由兩個大國的角力所決定,更是由全球南方民眾的影響力所決定。香港大學附屬學院教授盧兆興則以“澳門從殖民主義到非殖民化和全球化的歷史進程”為題,運用費正清提出的朝貢制度去分析葡萄牙人和中國人的互動,比較明清時期葡萄牙人來澳與其他被割據的殖民地之間的差異。四、澳門特區與灣區聯動的跨境合作“跨境合作”分論壇由澳門科技大學講座教授蘇育洲主持,多名年青學者就澳門在各個領域的灣區聯動中提出跨境合作的實踐挑戰。其中,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助理研究員郭善文以“回歸以來的‘粵澳合作’研究:基於協同治理理論”為題進行報告,他首先採用協同理論對回歸以來的粵澳合作進行分析,提出了粵澳合作的零散化合作、契約化合作及互嵌化合作三種形式。澳門城市大學金融學院碩士朱思茜以“跨境金融創新啟動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新質生產力發展:內在邏輯與路徑探索”為題,分析澳門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之間跨境金融的實現。澳門大學法學院博士程媛媛以“澳門資料跨境轉移的文本實踐與治理進路”為題,分析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數據跨境轉移問題,在總結澳門資料跨境轉移在轉移方式、執法方式、申請實體、數據類型的實踐特點的同時,指出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滯後性。她建議完善現有數據跨境轉移的法律機制,平衡數據的保護和利用,回應澳門社會與技術發展的持續性需求,打破技術創新與數字交易的制度壁壘。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博士黃志豪以“澳門NFT財產的法律制度及其保障”為題,指出澳門並沒有對新興數字資產NFT(非同質化代幣)進行立法工作,故有必要在法律層面探討NFT交易並建立相應的法律機制。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66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澳門大學學術會議擷英五、其他研究是次年會還有“政經轉型” “文化啓蒙” “角色與身份的變化” “社會經濟重組” 以及“新征程”等分論壇。其中,“文化啓蒙”分論壇由澳門大學特聘教授林少陽主持,論壇分別探討了澳門的全球化與中國早期現代化啟蒙,文物建築對澳門歷史城區展演空間的構建研究,16–19世紀詩文與繪畫中的澳門等。“角色與身份的變化”分論壇由澳門大學人文學院研究助理教授莎雪娜主持,內容包括針對印度果阿與澳門發展軌跡的比較研究,澳門在明朝宮廷全球一體化中的關鍵角色,以及去殖民化的澳門飲食文化。(作者系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責任編輯:晉暉]
  • 167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澳門大學學術會議擷英澳門大學學術會議擷英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第十五卷第一期 (2025年2月)以 “五維” 跨界助推語法研究的創新與突破——國際語法研究學會第一屆學術研討會綜述王旭2024年12月1—4日,國際語法研究學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Grammar Studies, IAGS)第一屆學術研討會(IAGS-1)在澳門大學舉行,會議由澳門大學人文學院主辦,澳門文獻信息學會協辦,來自全球各地的70餘位專家學者現場出席。本次研討會共收到137篇論文或會議摘要,主題聚焦於語法研究的前沿問題。主辦方代表、國際語法研究學會發起人兼會長、澳門大學人文學院院長徐杰教授在會上首次提出的“跨學科、跨學派、跨語種、跨國界、跨古今”的語法研究“五跨”新理念,受到與會學者重視,並得到深入討論。新加坡國立大學彭睿教授將“五跨”理念的精髓總結為“多元並存”的靜態特徵和“和諧共進”的動態特徵,倡導學界將“五跨”確立為一項長遠、宏大的目標,孜孜以求,讓“五跨”成為語法研究乃至語言學研究的一種無標記的學術方法和理念。會議報告在語法研究對象、研究視野、方法論及理論建構等方面進行了研討,展現出鮮明的學術特色與創新趨勢。研究對象的多元化:從跨語言比較到語言動態演化跨語言、方言比較,區域特徵和類型學的研究,是近年來語法研究中的熱點話題。是次研討會多場報告即聚焦語言類型學与区域特徵研究,以跨語言視角研究語法—語義接口的相關問題。陳忠在〈漢、英論元角色的優勢分佈異同及其動因〉中提出,漢語“背襯優先”與英語“顯體優先”的認知定勢差異,導致論元角色的句法分佈格局迥異,為“話題突出”與“主語突出”的語言類型差異提供了認知動因解釋;張韌團隊在〈離合詞分離式的句法和語義:以限制為基礎的視角〉中,基於限制性理論框架,提出離合詞分離現象反映了漢語“詞彙—句法”介面的獨特運作機制,為孤立語的形態—句法互動研究提供了新視角。接觸研究也為研究區域特徵的形成過程與機制提供了另一條進路。戴瑜殷、徐宇航的〈譜系比較與區域比較:多功能詞“肯”在粵桂邊界方言中的表現〉,系統揭示了粵、閩、客方言中“肯”從動力情態到“喜愛”“容易”等多義功能的區域擴散路徑,挑戰了傳統譜系分類的絕對性,強調語言接觸對語法化的塑造作用。上述跨語言、跨方言比較研究,反映了近年來語法研究工作的一大進步:相關研究不再局限於表層結構對比,而是深入認知、類型與接觸機制等,凸顯了漢語等特定語言語法現象對語言學理論的補充價值。同時,報告不局限於語言的共時或歷時研究,而是將二者有機結合,交織分析,在關注語法化路徑多維度重構的同時,也兼顧到對現代語言變異和新興語言現象的考察。彭睿在〈語法化“保持原則”再議——以“來”“去”義動詞的演變為例〉中,以“來”“去”義動詞為例,提出語法化項的語義殘留可通過“層化原則”解釋功能對立,為東亞語言語法化研究提供了動態模型;覃業位在〈網絡中的新興重疊現象與漢語重疊的類型體系〉中指出,網絡語言特區突破了傳v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68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澳門大學學術會議擷英統重疊的形態限制,推動漢語從“原生重疊”向“次生重疊”的類型擴展。歷時研究與共時分析的結合,既深化了對語法化規律的認識,也為語言變異研究提供了動態演化視角。方法論的創新:實驗、計算與混合範式跨學科研究不僅包括研究對象的多元化,還包括跨學科研究方法的借鑒與創新。近年來,其在語言學研究中得到最廣泛實踐的部分當屬方法論層面的嘗試。神經語言學與認知實證研究同樣是本次會議的焦點。康可意等在The Neural Bases of Syntactic Processing in Language Production: An fMRI Study Based on Different Syntactic Complexity中,通過粵語母語者的句子生成實驗,首次發現左額中回(LMFG)對句法複雜度的敏感性與行為表現正相關,為句法—認知介面研究提供了生理證據;周易筱、張晶晶、陳慶榮團隊在Chinese Ancient Poetry Reading Experience Modulates Semantic Violations of General Sentences: Evidence from Event-related Potentials中,通過ERP實驗證明,古詩閱讀者對小規模語義違反(如“冰冷的火焰”)表現出更低的N400波幅,揭示了文學經驗對日常語言處理的遷移效應。認知、神經科學與語言學的交叉,推動了語法研究從“描寫”向“解釋”的範式轉型,推動研究者對語言形成機製的理解向更深層次邁進。大語言模型與計算語言學近年取得的重大突破,同樣為語言學本體研究帶來了助力。劉銳等在〈句法樹的數學表示與句法相似性分析〉中,提出“廣義樹多項式”模型,對20種語言的平行語料進行句法距離量化,為類型學研究提供了可計算的數學框架;盧達威、陳智泓在〈基於大語言模型的預期信息提取研究〉中,通過設計“思維鏈”提示語,使ChatGPT對漢語讓轉復句的預期提取準確率提升至80%,為語法規則的機器可讀化開闢了新路徑。在本體研究層面,大語言模型不僅作為研究工具,更成為理論驗證的“數字實驗室”,加速了語法研究的技術化進程。理論構建的深化:本土現象與國際對話自現代語言學興起至今,漢語如何更好地適應普通語言學理論,或者說,普通語言學理論如何更好地適應漢語這片土壤,一直是充滿爭議的話題。在前人努力下,漢語語法對於普遍語法理論建構的價值越來越受到重視,漢語相關現象也逐漸成為語法理論建構過程中不可忽視的論據來源。本次研討會的報告不僅有對國際理論的本土驗證與拓展,也不乏漢語特色語法現象的理論化。溫涵、鄭舒文在〈句法製圖視域下取得類雙賓句句法語義研究〉中,基於“領有範疇Poss”和低位被動投射,重構漢英雙賓句的深層一致性,為句法—語義錯位現象提供了統一解釋;尋天琦的〈現代漢語動詞後“在”的進一步語法化〉,以“V著在X”到“V在LP”的歷時演變為依據,提出“融合操作”模型,解釋了“在”從介詞到施用標記的功能擴展;孫曉雪的〈為何“同一”體標記可以出現兩次?——中國境內語言的體標記復現現象〉,以漢語雙“了”句、侗語雙“n0”句為例,提出“三層體投射模型”,為無時語言的多層級體範疇研究提供了新框架;徐杰在〈焦點形式的兩種類型與漢英截省句的系統性差異〉中,指出漢語截省句強制使用“是”的根源在於焦點標記的類型差異,從而重置了對截省句跨語言異同理論解釋的研究方向。生成語法、分佈式形態學等理論在漢語研究中的創造性應用,凸顯了本土語法現象的理論張力;同時,對漢語現象的精細分析,正在重塑普遍語法理論的核心假設。社會關切:語言習得、多語接觸與資源建設以往的語法學研討會,要麼偏重本體研究,要麼聚焦應用,本次研討會則嘗試讓不同領域、不同學派的學者齊聚一堂,在對話中取長補短。透過報告,我們也看到了本體與應用研究深度融合的價值。本體研究的最新進展可以及時地為教學、應用提供理論更新,應用中發現的新問題也能更直接地反哺本體研究。陸爍的〈中國西南壯語區兒童漢語讀寫能力發展探究〉,基於近千名
  • 王旭 :以“五維”跨界來助推語法研究的創新與突破——國際語法研究學會第一屆學術研討會綜述169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澳門大學學術會議擷英兒童的測試資料,發現壯語母語負遷移導致漢語定語語序錯誤率超50%,為多語教育政策提供了實證依據;吳欣的〈程度副詞“相當”“rather”“そうとう”對比研究〉,通過漢、英、日平行語料庫分析,提出“語義梯度—語用觸發”教學模型,助力二語副詞習得;Jingxia Lin 、Ming Chew Teo在Exploring Spoken Singapore Mandarin: Database Construction and Insights into Cross-linguistic Influence中,通過170小時的多模態錄音,系統分析英語—方言接觸對被動句、雙賓構式的影響;張藝璇、李斌團隊的〈篇章級抽象語義表示的共指標注與計量研究〉,設計九類共指關係標籤,首次揭示新聞與小說語體在共指鏈長度、跨句分佈上的顯著差異,推動了自然語言處理的深層語義分析。語法研究始於現象,在理論大廈成型後又長期以理論為宗。當下直面語言教育、技術應用與社會語言變異等現實需求的研究工作,又體現出从“理論優先”回歸“問題驅動”的新趨勢。總結語言是一個開放的複雜系統,以學科分化的還原論思維面對復雜係統,往往會在學科整體研究工作推進到一定程度時“碰壁”。面對大語言模型的全面興起,乃至未來需要面臨的更多、更複雜的研究狀況,“五跨”理念可以說是解決這一困境所必須的素養,會議論文也體現了這一理念。會議議題所涉及領域橫跨語法學、哲學、心理學、神經科學、數學、統計學等多個學科;做到了形式句法、功能語法、認知語法、構式語法等多個學派的平等對話;涵蓋了對漢語、英語、韓語、日語、藏語、壯語、彝語、回鶻語等十多個語種中的不同時期不同語法現象的描寫與解釋,研究對象貫穿古今,包羅中外。更為重要的是,研討會對理論建構和方法論充實、更新的進一步思考。這些思考,集中在以下幾點:一、研究對象的多元化。在兼顧傳統語法現象的同時,聚焦網絡語言、應急語言等新興領域。二、研究方法的技術化。以跨學科的視野從語言學之外的領域廣泛汲取營養,實現神經科學、AI大模型與混合研究範式等的深度融合。三、理論建構的全球化。立足漢語現象的同時,與國際理論實現互鑒重構,推動語法學的知識生產從“西方中心”向“多元對話”演進。同時,會議也體現出對未來語法研究工作的更多關注,如:加強瀕危方言、多模態交互語料的採集與標注;深化語法—認知—計算的跨學科合作,探索“可解釋AI”的語法規則嵌入;推動理論的本土化重構,建立漢語語法研究的自主話語體系等。(作者系澳門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博士生)[責任編輯:馬慶洲]
  • 170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澳門大學學術會議擷英澳門大學學術會議擷英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第十五卷第一期 (2025年2月)每面牆都是一扇門—— “澳門: 東西融匯的記憶之場” 國際研討會綜述梁君瑜 滕子君2024年12月6日—7日,“澳門:東西融匯的記憶之場”國際研討會在澳門大學舉行。會議由澳門大學歷史系主辦,澳門大學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南京大學學衡研究院《記憶之場》全譯本翻譯組、國際日本文化研究中心長崎研究班(京都)協辦。來自日本、英國、荷蘭、中國內地和中國澳門的四十餘位學者出席會議,共發表論文三十六篇。為期兩天的密集討論,主要分為三方面:以澳門記憶之場為中心、從澳門出發的全球史以及方法論的思考。澳門大學葛偉副校長在開幕致辭中提到,澳門已有四百多年的中西文化交流歷史,形成具有多元色彩的共融文化。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吳志良主席在基調講演中指出,澳門學成為中外文明交流的寶庫。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學者們立足澳門,鉤沉古今,探索澳門模式及其意義,迄今已積累了厚重的成果。在經歷了“語言學的轉向”後,以“現在中心主義”(Presentism)為導向的“記憶之場”(Les lieux de mémoire)成為眾目關注的對象,可援以為深化澳門研究。澳門大學歷史系王笛教授也作了另一基調演講。“記憶之場”由法國學者皮埃爾·諾拉(Pierre Nora)提出,由“記憶”(mémoire)和“場”(lieux)組成,它既是自然的,亦可以是人為的。而“現在中心主義”使研究得以關心到與當下發生關聯的過去,歷史敘事成為流動的“當下”的延展。大航海時代以來,澳門成為通向西方的門戶。從歐洲葡萄牙的里斯本,到亞洲的果阿、馬六甲、長崎,人、錢、物經澳門往返流動,互聯互通。基於澳門的歷史進程和文化特徵,將其視爲“東西融匯的記憶之場”,可使其化作全球史的一個縮影。澳門作為記憶之場澳門的“記憶之場”具有實在性、象徵性和功能性。可視的文物古跡和世界文化遺産是實在的,與特定的歷史意義相連。象徵性則被視為某個事件或經驗,雖只有某些人擁有,但可喚起世代的記憶,如“沈米刺督”。而功能性則體現為形塑和傳承記憶的職能,如澳門各處的漢字葡音地名。諸如街頭巷尾隨處可見的“西式蛋撻”、新舊並存的城市景觀等,均為澳門“記憶之場”的重要部分。謝靜珍(澳門大學)的《澳門記憶——法國斷章》(Les mémoires de Macao: the French part)關心19世紀到訪或居住在澳門的法國人,他們書寫的澳門記憶,不僅折射出澳門歷史空間的生成演變,亦塑造澳門的記憶之場。盧春暉(澳門大學)《Chapa——理解澳門歷史的關鍵觀念》提議使用“清代粵澳公牘”取替“漢文文書”之統稱,並從文獻時代背景、收寄雙方和文獻性質三方面闡釋其內涵。楊晴帆(澳門科技大學)的《記憶三疊:空間場域、歷史敘事與藝文創作——“沈米刺督”為中心》梳理事件相關的呈現、改編和演繹,指出重疊的記憶之場構成獨特的澳門歷史。馬光(澳門理工大學)的《近代西人遊客眼中的澳門》發掘19世紀至20世紀初,來自歐美的商人、官員、宗教人士等記錄,展現更爲真實的澳門社會原生態景象。韋旼(澳門大學)的“An
  • 梁君瑜 滕子君 :每面牆都是一扇門—— “澳門 : 東西融匯的記憶之場” 國際研討會綜述171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澳門大學學術會議擷英inquest of the rice complex: nutritional dilemma and the people of Macao during WWII”分析了“二戰”時期澳門的米糧需求和居民的米食情結。伍聰(澳門大學)的《“美麗新世界” ——一項關於澳門景觀中十九世紀苦力貿易歷史記憶的藝術研究》將招工館的商標、招牌等視覺化,創造性地構建出文獻中關於苦力貿易記憶的場景。楊帥(浙大城市學院)和黃越(杭州職業技術學院)的《澳門山海景觀記憶的歷史層積研究》分析了澳門在歷史脈絡中的地域特徵。呂雅瓊(東京大學)的《記憶中的“記憶之場”:近世日本中的虛實澳門》分析了送歸漂流民事件及有關創作形成近世日本對澳門的虛實記憶。南誠(長崎大學)的《作為記憶之場的長崎》分析了與澳門關係密切的長崎。陳家然(格羅寧根大學)的“Understanding the triad of memory-heritage-history”提出從澳門重思“記憶之場”需要理解“記憶—遺產—歷史”三要素。從澳門出發的全球史孫江(澳門大學)在《以澳門為方法、以澳門為樣本——澳門出發的全球敘事》中提出:澳門“記憶之場”研究有“結”“體”“群”“跡”四個維度。“群”指澳門為多人種、族群雜處交集之地。“結”指澳門在全球化網絡形成和變化中作為結點的功能。通過解讀這些曾遊經或生活在澳門的人群所留下的痕跡,可以重構出在全球化網絡變化中作為結點的澳門。林少陽(澳門大學)“The early modern Korean War and its nature of a war of early globalization”描述了萬曆朝鮮戰爭(1592—1599)的早期全球化性質,也略微談及了與澳門的關聯。岡美穗子(東京大學)的“Portuguese merchants from Macao in the 19th century Japan and their family networks”以19世紀一艘日本商船的葡文契約為切入點,分析了活躍於跨國商業活動中的居日澳葡商人及其家族網絡,並以此為出發點,試圖探究澳門在江戶末期至明治時代的日本貿易與外交關係中的地位。劉超(南京大學)《從澳門到澎湖——天啟朝中荷間的海權博弈》聚焦17世紀初佔領澎湖島的荷蘭船隊和中國當局的談判過程,及其對澳門的影響。劉洋(牛津大學)《壬辰戰火餘波:澳門在東亞海域世界的角色》認為壬辰戰爭後,以澳門為樞紐的全球性流動增加了澳門人口構成的複雜性。嚴旎萍(澳門大學)《從澳門到溫哥華島——毛皮貿易、中國勞工與18世紀末北太平洋的帝國衝突》關注從澳門出發橫渡太平洋的中國勞工的經歷,通過對跨洋皮毛貿易網絡的分析,考察18世紀澳門與太平洋地區的連結。要之,澳門在全球史中的獨特位置,是在其與亞洲其他地區、歐洲、美洲和非洲的互聯互通中形成。與會學者認為,在一邊倒的“物的移動”之外,有必要強化關於“人的移動”“知的移動”“靈的移動”的研究。與“人的移動”相關,陳捷(東京大學)《尋找八戶弘光——一位被遺忘的鎖國時代的國際人》以全球微觀史的視角,追溯幕末時期的日本人八戶弘光在橫濱、上海、廣東及香港等地的足跡,勾勒出一個逐漸形成的東亞國際關係網絡。嚴旎萍指出,勞工(以及被販賣的奴隸)在全球化進程中的境遇不應被忽視。與“知的移動”相關,陳力衛(成城大學)的《19世紀上半葉日本知識的海外傳播——由出島經巴達維亞到廣東(澳門)》,考證當時倫敦傳道士麥都思與荷蘭商船員費塞爾的書信,再現日本知識以巴達維亞為中轉站向海外傳播的跨國網絡。宋念申(清華大學)的《兩幅地圖的全球史》一文,通過比較17世紀的塞爾登圖和18世紀的唐維爾圖,勾勒出早期全球化網絡中,伴隨著商貿交流和權力擴張進程,產生的知識、觀念、技術的交融碰撞。與“靈的移動”相關,韓喬宇(東京大學)《一個土生土長的澳門人——利瑪竇在中國和日本敘事中的角色》指出利瑪竇被誤認為是澳門人的經過,這一誤傳反映了澳門在天主教全球傳播網絡中的重要性。
  • 二〇二五年 第一期172南國學術 — 澳門大學學報澳門大學學術會議擷英方法論的思考本次會議旨在構建複數的全球敘事,重視全球在地化(glocalization)的研究。“全球在地化”因注重動態的相互作用過程,可避免目的論的研究偏向。在“全球在地化”的視野下,與會學者在以下四方面對方法論展開探索:全球史和後現代情境下歷史學的轉向、注重“關係”的研究、多元方法的運用、以及記憶研究和公共史學的關係。李軍(澳門大學)《跨文化語境下朝鮮〈天下圖〉之“真形”——兼論古代地圖研究的方法論問題》一文,通過解讀製作者的心性空間和圖像所表徵的知識譜系、觀念形態等,闡明前近代知識、觀念的全球在地化過程。鍾以江(澳門大學)的《吉田兼俱,耶穌會士和林羅山:16—17世紀日本的“神”思想形成》,討論了天主教、反天主教政策、神道思想、儒家思想、佛教思想的張力與互動關係。閻小妹(信州大學)在《〈忠臣藏〉向海外傳播的嘗試——漢譯本〈海外奇談〉的尷尬》的發表中,比較了經日、英兩國人翻譯的《假名手本忠臣藏》,指出日本文化在中國和歐美在地化過程的差異。孫建軍(北京大學)的《“友好”概念的變遷與美國傳教士》指出“友好”概念的近代性含義在國際關係變動的語境中發展形成,而美國傳教士的對譯起到歷史性作用。王瀚浩(清華大學)《反思資本主義——“一戰”前後日本知識人對全球思潮的回應》在全球在地化的語境中,分析福田德三對資本主義的批判思想。李恭忠(南京大學)《何謂“哪遜”?——近代Nation概念的復調演進和中國迴響》系統梳理近代Nation概念和相關知識體系的生成脈絡。他指出,概念理解和運用的差異,既是全球化的產物,又受到本地歷史文化和現實格局的制約。跨學科等多元方法的運用,有利於突破單一學科框架下研究方法和認識上的局限。澳門大學高研院院長於興中的《澳門史:一門跨學科的大學問》主旨演講指出要發揮跨學科研究與“記憶之場”理論的特長。李里峰(南京大學)的《社會學與歷史社會學:一個比較的反思》一文,系統闡釋了歷史學和社會學交叉下產生的社會史與歷史社會學兩個研究領域在方法論和學術關懷上的差異。姜萌(中國人民大學)的《影像史學的理論基礎——文字與影像書寫歷史之同異》認為塑造和傳遞記憶的第一介質正在從文字向影像轉變,呼籲對“影像史學”加深研究。王曉葵(南方科技大學)《記憶的“日常化”與生活的“遺產化”——記憶研究的批判性反思》關注中國出現的日常生活記憶的“遺產化”現象,認為其對於推動記憶研究具有重要意義。澳門大學歷史系講座教授王笛在《澳門出發的新史學》主旨演講中進一步展望記憶研究與公共史學的新發展。澳門作為東西交匯之地,這一空間並非是不言自明的。恰恰相反,澳門的本真性是在“全球在地化”這一動態的相互作用過程中製造出來的、混雜的產物。一方面,在“全球在地化”的學術視野中,為了展開澳門的“記憶之場”研究,有必要立足澳門審視以往的全球敘事。另一方面,澳門的“記憶之場”研究秉持“現在中心主義”的主旨,不同於以往的歷史書寫,研究的是與當下發生關聯的過去。因此,本次會議提倡的,是與全球史學、公共史學持續對話的,多學科、多文化共融的澳門研究。澳門是一扇門,澳門“記憶之場”研究是一個新的開始,一個從澳門出發的全球敘事。  (作者系澳門大學歷史系博士生和碩士生)[責任編輯:晉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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