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導單位: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北京聯絡部學術指導單位:北京大學港澳研究院發行單位:澳門學人發展協會學術顧問:饒戈平教授、陳端洪教授社長高明副社長陳青飛 霍可欣顧問奉希文、司晨、葛軍偉、梁祺健、周錦舜、趙斐、張異和设计排版金曉、符申澤、Alex業務電話(853)28860065業務電郵Info@adem.org.mo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619號時代商業中心8樓G-5網址http://www.adem.org.mo編輯委員會總編輯劉煒華編 委王仁宏孔祥來孔橋雨石永東范雪珂胡 坤段嘯林高振宇黃穎祚葛寧靜魏彥紅行政委員會陳青飛、霍可欣、江海濤、高長汀張任想、張菲菲、駱慧貞、符申澤王子碩、劉嘉駿、方子樂、宋粵平溫林鑒、譚 亮、高慈君2022年秋季刊
  • 澳門學刊 關於澳門學人 於 2010 年創立,以“秉承民主科學法治理念,促進澳門青年專業發展”為宗旨,澳門學人發展協會(簡稱「澳門學人」)由一個小團隊開始,在澳門紮根發展十二年,越來越多青年才俊加入其中。如今,澳門學人不斷發展壯大,樹立了澳門青創論壇,澳門學刊,學人沙龍等品牌。努力成為澳門教青局的青年社團,澳門青聯的團體會員,也得到中聯辦的支持和肯定。 澳門學人著有《澳門學刊》,國際標準期刊號“ISSN 2521-4004”,以“發展學術,服務社會”為宗旨,兼具理論性、現實性、包容性和創新型,為澳門、中國、亞太乃至世界的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發展搭建學術平臺。 「學人智庫」是協會的一項定期專業交流活動,邀請本澳知名專家學者、政界要人與協會會員分享、交流專業知識及時政觀點。 「青創論壇」是澳門學人重要的年度活動,邀請兩岸四地的優秀青年創新代表分享創新經驗,以推動澳門創新創業思路的發展。 在陳青飛會長和霍可欣理事長的帶領下,澳門學人開拓創新,團結會員,努力將澳門學人打造成為澳門-內地-葡語國家青年相互瞭解,學習、升學、定居、創業、就業的互助平臺,為澳門引入青年才俊,為澳門青年與國內交流,融入大灣區而努力。 在過去的一年中,澳門學人的足跡遍佈各地,收穫頗豐。 2022年1月8日,澳門首屆元宇宙研討會成功舉辦,研討會由澳門學人發展協會,澳門元宇宙協會(籌)、元宇宙三十人論壇主辦。《元宇宙》叢書作者趙國棟,易歡歡,徐遠重帶來元宇宙精彩演講,為大家解疑答惑。同時有澳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澳門管理學院,東方文化國際交流協會,澳門市務學會,澳門創新發展研究會等澳門社會各界人士前來線下研討元宇宙相關問題。 2 月 26 日下午,由澳門學人發展協會主辦,澳門新媒體聯盟和澳門青年創業者協會協辦,澳門青年創業孵化中心支持之「橫琴粵澳深合區創業就業沙龍」於澳門青年創業孵化中心成功舉行,活動共吸引八十多名青年參與。 4 月 26-30 日,澳門學人助力 2022 澳門大學傳播周「傳感元宇宙 UMeta」,本次講座邀請到科創前沿領域企業家與專家學者,多角度解讀科技發展,在技術、商業和人文中尋求平衡,展望元宇宙發展未來。 5 月 25 日,澳門學人發展協會和澳門青年創業者協會,組織會員到佛山禪城參訪,受到禪城統戰部、佛科院、粵港澳大灣區青年創新中心、粵港澳大灣區青年創新與創業聯盟的熱情接待,讓澳門青年感受佛山的創新創業氛圍,感受佛山的歷史文化藝術,兩會期待未來攜手中心和聯盟,為澳門青年搭建聯通兩地的橋樑,讓大灣區成為澳青之家。 7 月 1 日,慶祝香港回歸 25 周年,澳門學人發展協會會員們認真學習習總書記講話,融會貫通,並且發表自身感言。 大大小小的活動讓每一位學人得到成長,也為社會發展做出了貢獻,在這個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時代裏,每個人都應該抓住機遇,砥礪前行。澳門學人從不吝嗇對人才的追求,各行各業的優秀人才都是它吸納的對象,這也是社團能夠一直不斷前進的原因。
  • 澳門學刊 如今,澳門學人已經成為澳門一個已具規模、並有一定影響力的社團,從《澳門學刊》的出版、沙龍會講開展,到組織「青創論壇」等一系列活動的有序營辦,都可以看出澳門學人的發展。 未來,澳門學人應該配臺國家大灣區的發展,積極學習先進地區的創新政策,為有志於創業的青年朋友們提供一個融入大灣區的契機,也應該綜合發展,從不同的層面和角度為澳門進一步建言獻策,也為澳門社會發展注入新的動力。 學人風采 陳青飛 澳門學人發展協會 會長 畢業於:澳門科技大學 EMBA(碩士) 霍可欣 澳門學人發展協會 理事長 畢業於:澳門大學(碩士) 葛軍偉 澳門學人發展協會 創會會長 交通銀行澳門分行 法律合規部,助理總經理 畢業於:澳門大學(碩士) 中國人民大學(學士) 劉煒華 澳門學人發展協會 監事長 澳門科技大學 助理教授 畢業於:澳門大學(哲學博士) 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經濟學碩士)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經濟學學士) 符申澤 澳門學人發展協會 秘書長 畢業於:澳門科技大學 (會計學學士&金融學碩士&管理學博士) 高明 澳門學人發展協會 創會會長 澳門博士翻譯 總經理 畢業於:澳門大學(博士)
  • 澳門學刊 目錄 論健康碼跨境互認的合法性:以“粵澳模式”為例/盧震豪 ............................................................................... 1 學生風采/盧震豪 ..................................................................................................................................................... 18 影像敘事中的城市形象建構——兼談北京對外宣傳片對澳門城市形象宣傳的啟示/方詩敏、吳餘勁 ......... 20 學生風采/方詩敏 ..................................................................................................................................................... 30 是先“會學習”還是先“學習好”——基於澳門與內地的比較性研究/許欣怡、吳雨彤、趙藝豐 ............. 32 學生風采/許欣怡 ..................................................................................................................................................... 50 淺析澳門和橫琴新區發展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王嘉政 ..................................................................................... 51 學生風采/王嘉政 ..................................................................................................................................................... 65 淺談澳門和粵灣區中醫差異及兩地中醫藥(產學研)的問題和建議/李國棟 ................................................. 67 學生風采/李國棟 ..................................................................................................................................................... 76 論澳門融資租賃制度的雙重屬性與發展展望/宋溦 ............................................................................................. 78 學生風采/宋溦 ......................................................................................................................................................... 85 內地高校澳門籍大學生國情教育初探/金鑫、吳荻 ............................................................................................. 87 學生風采/吳荻 ......................................................................................................................................................... 94 伊比利亞半島宗教裁判所:“中心”與“週邊”之間互動初探/李子傑 ......................................................... 96 學生風采/李子傑 ................................................................................................................................................... 107
  • 澳門學刊 1 論健康碼跨境互認的合法性:以“粵澳模式”為例 盧震豪 * 摘要:粵澳健康碼跨境互認具有合法性,偏好“知情同意”優先規則的行政契約機制,並以“合理使用”兜底規則與行政優益權保證實施,整合“兩場景”,實現“三功能”。於個人資訊保護,“跨境強制”區別於“境內自願”,邊境物理架構補強法律規制,即邊境口岸行政管束的物理架構增補與加強基於行政契約申領健康碼的規制效果。“知情同意”區別於“合理使用”,後者定性為“責任阻卻事由”或“違法阻卻事由”有所區別,分別受內地《民法典》“比例原則”與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通知-許可”規制。於跨境數據規制,“互認但不互聯”的合法性,旨於避免跨境場景互聯的風險敞口。為此採區塊鏈與公私合作解決信任難題,亦符合前揭“知情同意”的合法性要求。跨境互認的特性,類似“地方協議模式”的“自動化互認模式”。不能法律相異,而因噎廢食。粵澳健康碼互認是“一國”國內的“兩制”跨境互認。其揭示天下法律異趣中,“中國方案 2.0”—— 健康碼國際互認機制有合法性前景。 關鍵詞:健康碼 跨境互認 國際互認 個人資訊 跨境數據 2020 年 11 月 21 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 G20 領導人峰會中強調,“中方提出建立基於核酸檢測結果、以國際通行二維碼為形式的健康碼國際互認機制,希望更多國家參與。”1 2021 年 3 月 8 日,中國政府在“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平臺推出“國際旅行健康證明”,內含二維碼,可電子展示。2 這為國際互認作了準備。2022 年 7 月 29 日,國務院要求“進一步推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全國互認。3 一碼何以通全國乃至通天下?這是中央關心的命題。中國提出自己的方案,要以理服人。關鍵在於,健康碼涉及個人資訊保護、跨境數據規制,而各國法律規定不盡相同。因此,如何在異趣的法律上搭建健康碼互認方案,成為問題所在。 事實勝於雄辯。筆者為此將目光聚焦到至廣東、澳門兩地健康碼互認上,以茲為例,實證研究,作合法性分析。至 2020 年 5 月 10 日啓用以來,截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4055 萬人次使用粵澳健康碼互認通關,基本接近日常居民通關水準。4 同時,廣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業務統籌處處長陳德偉介紹,省政府和澳門特區政府根據兩地法律關於個人隱私保護相關規定,粵澳健康碼互認採取“後臺服務不作互聯、 * 清華大學法學博士生,北京港澳學人中心研究員,導師劉晗副教授。代表作為《我國〈民法典〉個人資訊合理使用的情形清單與評估清單——以“抖音案”為例》,載於《政治與法律》第 11 期,2020 年,第 136-149 頁。本文系餘淩雲教授主持的 2019 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專案“大數據、人工智慧背景下的公安法治建設研究”(專案批准號:19ZDA165)的階段性成果。 1 新 華 社 : 《 習 近 平 : 希 望 更 多 國 家 參 與 健 康 碼 國 際 互 認 機 制 》 , 載 於 中 國 政 府 網 :http://www.gov.cn/xinwen/2020-11/21/content_5563261.htm,查詢日期 2021 年 1 月 28 日。 2 外 交 部 : 《 外 交 部 就 中 方 將 推 出 國 際 旅 行 健 康 證 明 等 答 問 》 , 載 於 中 國 政 府 網 :http://www.gov.cn/xinwen/2021-03/08/content_5591559.htm,查詢日期 2021 年 3 月 9 日。 3 《關於進一步推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全國互認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81 號),載於中國政府網:http://www.gov.cn/xinwen/2022-07/29/content_5703531.htm,查詢日期 2022 年 7 月 29 日。 4 新 華 社 : 《 粵 澳 兩 地 健 康 碼 互 認 出 入 境 可 憑 綠 碼 通 行 》 , 載 於 中 國 政 府 網 :http://www.gov.cn/xinwen/2020-05/13/content_5511146.htm,查詢日期 2021 年 1 月 28 日。「數字政府:讓服務和治理更智能」,載於微信公眾號“數字廣東 DigitalGD ”: https://mp.weixin.qq.com/s/N5kCNqjHCZyPP0KxV39r2w,查詢日期 2021 年 2 月 3 日。
  • 澳門學刊 2 個人自願提出轉碼、轉碼數據全程加密”的辦法,應用區塊鏈技術解決加密後的數據安全可信等有關問題。1 如此看來,粵澳模式似乎有合法性考量。問題在於,吾等要驗證,這是否屬實:自願提出轉碼是否與個人資訊保護的“知情同意”規則相通?這如何與跨境的強制健康申報協調?為什麼健康碼互認,但服務數據不互聯呢?這是否與跨境數據規制有關?在筆者看來,選擇“粵澳模式”為例,有望探視健康碼跨境互認的合法性,原因有三:其一,“一國兩制”下澳門與內地設有邊境,施行不同法律,尤其就個人資訊保護、跨境數據規制,澳門移植歐陸法系的嚴格保護標準,《個人資料保護法》於 2006 年實施至今,已有 15 年實踐經驗。2 而內地《民法典》正式實施,3 愈發強調個人資訊保護、跨境數據規制。然而兩地立法例存在異趣,求同存異,有證成跨境互認合法性的可能。其二,澳門特區納入國家治理體系,通過證成跨境互認的合法性,由內及外,有證成國際互認合法性的可能。其三,筆者作為澳門居民,親身體驗粵澳兩地健康碼互認,基於學術價值中立原則,祛除主觀臆斷,可保有對一手資料的實證分析。 綜上,粵澳健康碼互認具有復合性,是“一國”國內的“兩制”跨境。因此,筆者嘗試以“粵澳模式”為例,捉住“個人資訊保護”與“跨境數據規制”兩個方面,分析健康碼跨境互認的合法性。 一、粵澳健康碼互認的機理 如果說健康碼是“中國方案 1.0”,那麼健康碼互認就是“中國方案 2.0”: 一方面,2019 年底新冠疫情依始,全國各地緊急防控,“摸著技術過河”,推出各種樣式健康碼。這是法律與技術結合,實現健康申報、流調跟蹤功能。另一方面,疫情持續一年以來,健康碼為疫情常態化防控、恢復民生經濟“保駕護航”,加入核酸(疫苗)證明功能。為了“統一度量衡”,也有必要整理 2020 年的實踐經驗,統一技術標準,實現健康碼互認,降低老百姓通行成本,為國際社會提供中國方案。 首先,中國學界對“方案 1.0”有所著墨,但對“方案 2.0”付之闕如。當然,前者理論對後者有所啓發,如查雲飛、寧園、許可的思考:其一,查雲飛將健康碼定性為“行政評級”、“自動化行政”與“處理個人資訊”,並觀察到“一地一碼”現象有違流動便利,故闡述了健康碼的互認協議與國務院的《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防疫健康資訊碼介面標準》,但點到為止,整體上還是圍繞“方案 1.0”的“健康碼”本體展開。4 其二,寧園認為健康碼虛置知情同意。5 但筆者注意到,粵澳互認對“知情同意”的實質偏好,具有合法性目的,因此嘗試按“境內自願”與“跨境強制”作場景性區分。其三,許可關注“政府平臺”,偏向“中央統一模式”,強調中心化。6 但筆者觀察到粵澳互認但不互聯,採區塊鏈的分佈式記賬, 1 《粵澳恢復正式通關 “健康碼互認”保駕護航》,載於光明網:https://m.gmw.cn/baijia/2020-09/28/1301613779.html,查詢日期 2022 年 8 月 12 日。 2 《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 ( 第 8/2005 號 法 律 ) , 載 於 澳 門 印 務 局 官 網 : https://bo.io.gov.mo/bo/i/2005/34/lei08_cn.asp,查詢日期 2021 年 1 月 28 日。該法生效日期為 2006 年 2 月 19 日。參見楊崇蔚等著:《澳門個人資料保護制度》,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5 年,第 25 頁。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4 查雲飛:《健康碼:個人疫情風險的自動化評級與利用》,載於《浙江學報》第 3 期,2020 年,第 28-35 頁。 5 寧園:《健康碼運用中的個人資訊保護規則》,載於《法學評論》第 6 期,2020 年,第 111-121 頁。 6 許可:《健康碼的法律之維》,載於《探索與爭鳴》第 9 期,2020 年,第 130-136 頁,第 160 頁。
  • 澳門學刊 3 去中心化亦可行。此外,許可認為“健康碼難以跨地域、跨場景使用”在於“數據來源的分散化”,建議“對治理層級、功能、公私部門關係及資訊系統等碎1片化問題進行有機協調與整合”,但主要是理論的至上而下。2 而本文採至下而上,捉住“粵康健康碼互認”案例,作實證研究。當然,許可的觀點啓發筆者,重點關注互認的發展機理與主體關係。 為此,筆者琢磨互認的“一國兩制”機理,再疏通到合法性分析。 (一)粵澳互認的“國內”屬性 國家衛健委、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佈《關於深入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五個一”服務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五個一通知》”),明確要求各地落實“健康碼”全國互認、一碼通行。3 一國不通,何以通天下?筆者將其概括為兩種模式,一是“中央統一模式”,二是“地方協議模式”。首先,《五個一通知》提出,“各地要依託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落實健康碼資訊互認機制和規則,明確跨地區流動人員健康碼資訊在各地區可信可用,切實方便人員出行和跨省流動,實現防疫健康碼統一規定、統一標準、全國互認、一碼通行。”4 這是“中央統一模式”。其次,地方互認實踐展現出別緻趣味——省與省之間簽訂互認協議。例如,海南省與浙江省於 2020 年 3 月 1 日簽署全國首個“健康碼”互認合作協議,採三種方式互認:一為“亮碼互認”;二為“驗碼互認”;三為“轉碼互認”。5 筆者將第一種稱為“人工化互認”,後兩種合稱為“自動化互認”,區別在於後者的“驗碼”與“轉碼”有自動化系統“留痕”。其後,多個省際互認協議跟進訂立。這是“地方協議模式”。 問題在於,粵澳互認屬於哪種模式呢?若從“規制設計”的角度看,互認機制的人工設計本身就考慮到法律合規性,故應從合法性中尋找答案,後文詳述之。 (二)粵澳互認的“跨境”屬性 根據“一國兩制”憲政框架與《澳門基本法》,6 粵澳實行分別的出入境管制措施。根據《澳門基本法》第 139 條第 2 款,“對世界各國或各地區的人入境、逗留和離境,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可實行出入境管制。”根據內地《出境入境管理法》第 10 條,出入境的“境”系指“邊境”而非“國境”。7 正如全國人大法工委認為,“對…‘區境’問題作出規定,是尊重港、澳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賦予特區政府實行出入 2 許可:《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數據治理》,載於《暨南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 1 期,2021 年,第 80-91 頁。 3 新華社:《多部門聯合發文:各地要落實“健康碼”全國互認、一碼通行》,載於中國政府網:http://www.gov.cn/xinwen/2020-12/10/content_5568762.htm,查詢日期 2021 年 1 月 28 日。 4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深入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五個一”服務行動 的 通 知 》 ( 國 衛 規 劃 發 〔 2020 〕 22 號 ) , 2020 年 12 月 4 日 起 施 行 , 載 於 法 信 數 據 庫 : http://www.faxin.cn/lib/Zyfl/ZyflContent.aspx?gid=A296082,查詢日期 2021 年 1 月 28 日。 5 新 華 社 : 《 豫 浙 兩 省 疫 情 防 控 ‘ 健 康 碼 ’ 互 認 促 復 工 》 , 載 於 中 國 政 府 網 :http://www.gov.cn/xinwen/2020-03/01/content_5485215.htm,查詢日期 2021 年 1 月 28 日。 6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1999 年 12 月 20 日起施行。 7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201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 澳門學刊 4 境管制的權力……本法如果只規定出入國境問題,將使我國在兩岸四地出境入境管理方面缺少法律依據。”1 可見,本文意旨“跨境”的“境”指“邊境”,法意內涵比“國境”廣,還包括“區境”。 問題在於,粵澳互認因其“跨境”屬性,是否展現出有別於普通國內互認的機理呢?而這種特殊性是否能夠發軔生長,以供國際互認之鑒呢?為此,筆者以 2020 年敘事為例,區分粵澳互認為“兩場景”:“境內場景”與“跨境場景”。若以“3 月 27 日封關”與“7 月 15 日開關”為兩個時間點,可分為“三階段”:封關前階段,3 月 27 日前;封關中階段,3 月 27 日至 7 月 15 日;封關後階段,7 月 15 日後。2 結合“兩場景”與“三階段”觀之,則展現出以下特點。 1. 整合“兩場景” 封關前階段,粵澳兩地各自都區分“兩場景”,但兩場景的健康申報並不相同。例如,澳門境內健康申報“電子個人健康聲明系統”與跨境健康申報“入境口岸健康申報系統”並不相同。到封關中階段,為了“閉環運作”,粵澳兩地都開始整合打通“境內場景”與“跨境場景”。例如,“澳門境內健康申報”於 5 月 3 日升級為澳康碼,同時合併“澳門入境健康申報”。 至於粵康碼的“兩場景”整合,就比較複雜,因涉及到“央地關係”協調。粵澳跨境通關,於內地一側,涉及衛檢、邊檢、海關三部門。3 而該三部門都受中央政府有關部門“直屬領導”,而非廣東省政府下屬。因此,問題在於如何打通廣東省政府的“粵康碼”與國家衛檢部門的“出入境健康申報”。 為此,粵康碼在介面上有所區分。例如,甲用澳康碼轉粵康碼,首當跳轉到“粵康碼(通關憑證)”二維碼介面(跨境場景),繼而點擊鏈接方跳轉到“粵康碼”二維碼介面(境內場景)。前者用於出入境衛檢部門驗碼場景,後者用於廣東省內驗碼場景。正如圖表所示。 1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釋義及實用指南》,北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12 年,第 48-50 頁。 2 其一,“封關”指 2020 年 3 月 27 日廣東省政府至該日起施行“所有經廣東口岸入境人員(含港澳臺地區,含中轉旅客)…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14 天,集中隔離食宿費用自理”。3 月 26 日下午“327 規定”宣佈後,大量出入境人員湧現在粵澳關口,以求在新規實施前回到各自居住地,以免影響生活。可見,“327 規定”產生“相對封關”效果,即使規範上仍存入境可能,但基於“自費隔離 14 天”,理性人非必要,當然望而卻步,不予跨境;其二,“開關”指 2020 年 7 月 15 日廣東省政府至該日起“對從粵澳口岸進入廣東省人員不再實行集中隔離14天醫學觀察”。可見,“715規定”是對“327規定”的撤銷,從而恢復通關。 3 經 2018 年機構改革,衛檢部門所屬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簡言之,即衛檢部門與海關部門都屬海關總署,且海關總署對拱北海關是直屬關係“垂直領導”。而邊檢部門也是受國家移民管理局“垂直領導”。參見人民日報海外版:《出入境檢驗檢疫正式劃入海關》,載於中國政府網:http://www.gov.cn/xinwen/2018-04/17/content_5283044.htm,查詢日期 2021 年 2 月 3 日。
  • 澳門學刊 5 圖表 1 粵澳健康碼互認“兩場景”應用 2. 整合“三功能” 健康碼的功能,由最初的“健康申報”,發展到“流調跟蹤”與“核酸(疫苗)證明”,而後兩者是配合“核酸檢測”與“閉環運作”的疫情防控需要。在互認上,7 月 15 日恢復通關以來,採“一鍵轉碼”,即類似於前述“地方協議模式”的“自動化互認”。 這提高跨境通關效率。原因在於:其一,用戶不需重復申報基礎資訊,而是以終端 cookie 技術保留,並以標準技術口徑傳輸資訊“一鍵轉碼”。用戶每次互認時,只需填報每日健康情況即可。其二,兩地衛檢部門“各掃各的”健康碼,收集電子化健康申報資訊,便於歸納分析、流調跟蹤。其三,兩地健康碼通過端口導入各自區域內檢測的核酸(疫苗)證明信息,並可傳輸互認,並保留疫苗證明信息端口,便於功能整合。因此在制度功能上,健康碼互認滿足了粵澳跨境通關的需求,一方面體現精准防控,通過整合“境內場景”與“跨境場景”來“閉環運作”,“分級分區精准防控”,另一方面減少疫情防控對跨境民生經濟的影響。 (三)小結 綜上,為滿足“核酸檢測”與“閉環運作”的疫情防控需要,粵澳健康碼整合“兩場景”,實現“三功能”,採“自動化互認”的轉碼互認,即保存著粵康碼與澳康碼相分離的機理,但通過“一鍵轉碼”的數據標準化傳輸達到便利疏通。 那麼,為何粵澳健康碼採這種“地方協議模式”?為何不能採“中央統一模式”,如採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通過數據庫互聯打通呢?為何不能採“地方協議模式”中的“人工化互認”(亮碼互認),以線下的法律調整,讓兩地執法人員認可對方的健康碼呢?如果不能,是否展現出“跨境”互認的特殊面向呢?筆者認為,上述問題正乃合法性命題所在。這種機理,是合法性的有意設計,而非無意之裁。 二、個人資訊保護的合法性
  • 澳門學刊 6 有人或問,粵澳兩地對個人資訊保護的規定不同,那麼跨境互認按照“木桶原理”,是否導致“短板漏水”,個人資訊怎麼得到保護?筆者認為,首當澄清地是,兩地個人資訊保護雖存不同,但難以界定為優劣之分。法律規範根植於該法域的經濟社會基礎。此外,吾等也應關注兩地立法相似的機理。忽視此點,則會南橘北枳。務實的方法,是比較兩法差異,分而合規,合而建之。粵澳互認,正是在兩地法律異趣中合建互認的機制。因此,筆者以內地《民法典》與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為規範主線,作合法性分析。1 (一)“境內自願”與“跨境強制” 個人資訊保護的基石,是資訊自主,因此派生出“知情同意規則”。若進而區分,則知情(告知)是公法義務,而同意乃私法自主權。 筆者注意到這種公私復合性,並嘗試從“行政契約”視角分析“個人自願提出轉碼”。就“粵澳模式”而言,兩地法律都展現出“知情同意”傾向,但也相對應地增設“合理使用”情形,並用法律原則的二次檢驗加以限縮衡平。對此,應當注意到健康碼跨境互認的特殊性:一方面,需要勾連健康碼使用的“境內場景”與“跨境場景”,方能貫徹疫情防控“閉環運作”的要求;另一方面,兩種場景所適用的合法性基礎並不相同。境內自願,合乎“知情同意”。跨境強制,存在“合理使用”問題。 首先,筆者考察澳康碼。正如澳門衛生局強調,原則上“境內場景”使用澳康碼屬自願,但是根據澳門《第 81/99/M 號法令》第 4 條,衛生當局得採取必要措施以預防或消除可能危及或損害個人或集體健康之因素或情況除外。2 與此相比,就“跨境場景”,根據澳門《傳染病防治法》第 10 條第 1 款及第 2 款,入境健康申報屬強制,並在有需要時接受醫學檢測,否則根據澳門《傳染病防治法》第 30 條第 1 款第 1項,拒絕健康申報、或申報虛假資訊者可被處徒刑或罰金。可見,澳康碼遵循“境內自願”與“跨境強制”。 有趣地是,澳康碼在同一申領通道中整合進“境內自願”與“跨境強制”的兩個應用場景。因此,它採用“就低不就高”,在澳康碼的申領上仍延續“自願申報”的路徑。例如,甲為了“入境澳門”,被澳門法律苛以強制申報。但是甲申領澳康碼時,還是在澳康碼網站自主進行健康申報(無論是通過粵康碼“一鍵轉碼”,還是通過澳康碼直接申領)。此外,在澳康碼平臺還有點選同意“個人資料收集聲明”。筆者認為,這種現象值得琢磨。從行政法看,這是一種行政契約。原因在於,筆者採餘淩雲“行政法上標的內容”“公共利益優位考慮”作為“行政契約”定性標準,健康碼互認中,合意約定的是行政評級與自動化證明,優位考慮的是疫情防控之公共利益。3 雖然澳門衛生當局根據澳門《傳染病防治法》第 10 條享有強 1 關於術語問題。澳門法採“個人資料”(personal data),即“個人數據”,而內地法採“個人資訊”。那麼,“數據”與“資訊”是什麼關係?筆者認為,應作語境分析。簡言之:當場景需要區分經濟價值時,兩者分立,數據偏向經濟屬性(如財產權),資訊偏向非經濟屬性(如人格權的精神權利);當場景不需要區分經濟價值時,兩者術語類似勾連。本文場景的合法性分析,要旨並非區分數據的經濟價值,因健康碼互認的目的在於疫情防控。因此,本文不區分“個人數據”與“個人資訊”,考慮到統一術語標準,偏向使用“個人資訊”,並可能在表述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具體條文時以“個人資訊”術語代替“個人數據”。至於“跨境數據”則延續內地學術慣例,使用該術語。就數據與資訊的場景化認識。參見梅夏英:《資訊和數據概念區分的法律意義》,載於《比較法研究》第 6 期,2020 年,第 151-162 頁。 2 《重組澳門衛生司之 組 織結構及撤銷衛生 委員 會》(第 81/99/M 號法令),載於澳門印務 局:https://bo.io.gov.mo/bo/i/99/46/declei81_cn.asp,查詢日期 2021 年 1 月 28 日。 3 進而言之,餘淩雲以“合意程度”與“權力因素”存在兩個變量因素,將行政契約類型化為“純粹契約”、“混合契約”和“假契約”。那麼,粵澳健康碼互認場景屬於哪種呢?筆者傾向認為,按照“境內自願”與“跨境強制”流變,前者情形屬於“混合契約”,後者情形屬於“假契約”。原因在於,前者流變於後者,則合意程度降低,權力因素增強。然該類
  • 澳門學刊 7 制要求相對人入境健康申報的行政優益權,但原則上仍基於契約合意,以相對人知情同意個人資料收集,自主申報個人資訊作為健康碼申領管道。該等契約內容,以當事人如實作出健康申報,政府當局提供健康碼式的便利行政證明,作為對價。 其次,筆者將目光流轉到粵康碼,也發現這種行政契約化的傾向。例如,粵康碼在“粵省事”平臺搭建。入境人員首次申領粵康碼,首當知情同意“粵省事”《用戶服務協議》與廣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個人資訊保護政策》,這與商業 App 的使用場景並無二致,為用戶所熟悉。而且,內地法律也吻合“境內自願”與“跨境強制”。就“境內自願”,從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的實施方案》“可窺全豹”,即不得將健康碼作為人員通行的唯一憑證,對老年人等群體可採取憑有效身份證件登記、持紙質證明通行等替代措施。1 此外,《五個一規定》也明確,“在低風險地區,除特殊場所和特殊人員外,一般不應查驗健康碼。”當然,這是原則上“自願”,但如內地《突發事件應對法》第 50條、內地《傳染病防治法》第 41 條第 1 款對境內發生傳染病病例的場所或人員實施隔離措施,則另當別論。2 而就“跨境強制”而言,海關總署根據內地《國境衛生檢疫法》第 4 條、第 16 條,至 2020 年 1 月26 日即在全國口岸重新啓動出入境人員填寫《出入境健康申明卡》進行健康申報的制度,違者根據內地《國境衛生檢疫法》 第 20 條可被處警告或罰款,並可根據內地《刑法》第 332 條“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承擔刑事責任。3 那麼,為什麼粵澳健康碼可整合“境內場景”與“跨境場景”,並行不悖呢?筆者認為,應當認識到健康碼跨境互認的場景特殊性。用萊斯格《代碼 2.0》“法律-准則-市場-架構”的“多元規制”理論分析,4“跨境強制”不僅依賴於法律苛責(如澳門《傳染病防治法》第 30 條、內地《國境衛生檢疫法》第 20條),更依賴於物理架構。因為,邊境口岸本身就是依賴物理架構搭建,包括高牆、欄桿、嚴格把守的出入境通道。此外,根據內地《出境入境管理法》第 25 條第 1 款第 2 項轉致第 21 條第 1 款第 2 項,邊檢部門的出入境規制將衛檢規製作為前提。這強化了物理架構上的強制性,因為衛檢部門與邊檢部門的執法人員,在特定情形有權行使器械,進行行政管束。因此,即便相對人據不履行強制健康申報義務,其人身受物理架構限制,也不可能跨境,從而在結果上不會導致疫情傳播,故而符合“跨境強制”的立法目的。換言之,“跨境強制”的強制性不僅體現在法律苛責上,還體現在物理架構上。而這種邊境口岸的物理架構能夠補強,基於行政契約申領健康碼的強制性。可見,這是健康碼跨境互認的特殊性。 既然“跨境強制”,那麼“地方協議模式”下的“人工互認”可行嗎?如內地衛檢人員直接人工識別澳康碼,可以嗎?筆者認為,不可。以粵澳健康碼為例的跨境互認,應採“自動化互認”。在跨境場景中,粵澳兩地的衛檢部門,都應當履行由“跨境強制”產生的“驗碼”職責。例如,於國家衛檢部門言,這種“驗碼”的水準應當達到內地《國境衛生檢疫法》所要求,如《出入境健康申明卡》一般的行政規制基準。 型化非本文要旨,故不贅述。參見餘淩雲:《論行政契約的救濟制度》,《法學研究》第 2 期,1998 年,第 127-132 頁。餘淩雲:《行政法講義》,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10 年,第 256 頁。 1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0〕45 號),載於中國政府網: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1/24/content_5563804.htm,查詢日期 2021 年 1 月 28 日。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2013 年 6 月 29日起施行。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7 年 11 月 4 日起施行。這也說明粵康碼(通關憑證)正是對國家衛檢部門《出入境健康申明卡》的整合,體現出央地關係協調中,中央直屬的衛檢部門與地方廣東省政府的“放管服”改革合作。 4 [美] 勞倫斯·萊斯格:《代碼 2.0:網絡空間中的法律》,李旭等譯,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9 年,第 138 頁。
  • 澳門學刊 8 這正如國家標準《個人健康資訊碼參考模型》所明確,掃碼端(衛檢部門)獲得亮碼端(跨境用戶)亮碼後,“以掃碼端身份認證憑證和健康碼為參數……發起查詢請求”,並返回驗證資訊。1 因此,自動化認證具有合法性,旨於配合“跨境強制”。 (二)“知情同意”與“合理使用” 那麼,為什麼粵澳健康碼在“跨境強制”場景中,仍偏向“帶有自願遐想”的知情同意規則,並通過行政契約舒展呢?筆者認為,原因有二:一是體現“比例原則”;二是“知情同意”增強健康碼處理個人資訊的合法性。 1. 體現“比例原則” 健康碼互認涉及“應急法律”,具有“必要性”特徵,受“比例原則”規範。2 筆者認為,首當要論證,“跨境強制”是否構成“個人資訊合理使用”。若構成,則擺在健康碼面前的,會是兩條道路,一是“知情同意”之道,二是“合理使用”之道。有可行選擇,方可比例偏好。為此,吾等方可進而分析,為何健康碼偏好“知情同意”。那麼,“跨境強制”是否構成合理使用呢?筆者主張,採“情形清單”與“評估清單”的雙重檢驗,強調個案分析,方能認定個人資訊合理使用,而且該等合理使用乃“責任阻卻事由”抗辯。3 首先,“跨境強制”符合“情形清單”。舉內地法律為例,根據內地《民法典》第 1036 條第 1 款第 3項,“跨境強制”目的在於傳染病防控,符合“為維護公共利益”以及維護該自然人生命健康權利,故“跨境強制”健康申報,收集個人資訊不承擔民法典苛責。與此對比,內地《個人資訊保護法》第 13 條第 1款第 4 項規定“為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者緊急情況下為保護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所必需”。4 從內地《民法典》到《個人資訊保護法》,“跨境強制”更是從“責任阻卻事由”上升到“違法阻卻事由”,不僅免責,還賦予可處理個人資訊的合法性。這正是為何筆者強調要個案分析。但無論如何,“跨境強制”符合“情形清單”的類型化,至於個案分析應通過“評估清單”舒展。 其次,“跨境強制”在個案場景中有符合“評估清單”的可能。仍舉內地法律為例,內地《民法典》第 1035 條第 2 款的“三原則”(合法、正當、必要)是個案評估依據。在此,筆者將自身使用粵澳健康碼跨境互認的經歷,假定為本文研究的個案,進行“評估清單”判斷。實質上,“三原則”正是比例原則的具象:“合法”連接起“情形清單”證成的“責任阻卻事由”;“正當”反映比例原則的“妥當性”,即合乎目的性;“必要”反映比例原則的“必要性”,以及可外溢到“法益相稱性”。依此判斷,則粵澳健康碼跨境互認場景涉及的“跨境強制”,合乎傳染病防控的目的,而且收集資訊的種類有必要性的限定,乃圍繞健康申報、流調跟蹤、核酸(疫苗)證明的必要性展開。因此,筆者認為“跨境強制”在個案場景中可能符合“評估清單”。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個人健康資訊碼 參考模型》(GB/T 38961-2020),2020 年 4 月 29 日起實施。 2 許可:《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數據治理》,《暨南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 1 期,2021 年,第 88 頁。 3 盧震豪:《我國〈民法典〉個人資訊合理使用的情形清單與評估清單——以“抖音案”為例》,《政治與法律》第 11期,2020 年,第 136-149 頁。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 澳門學刊 9 既然雙清單皆符合,則“跨境強制”可能構成合理使用。當然,讀者可能注意到,筆者在這裡採取“可能性”的結論。這正是對個案場景判斷的尊重。換言之,本文基於筆者經歷的個案假定,推導出“構成合理使用”的結論,但該結論並非一概而就,而是需要在具體個案場景中加以把握。這正是“評估清單”的功能。 為此,上述分析證成健康碼可以選擇兩條道路,同時也揭示答案線索,供吾等回答,為何健康碼互認偏好知情同意規則。那麼,線索是什麼呢?那就是合理使用“責任阻卻事由”中,個案場景判斷的必要性。假設健康碼偏好“合理使用抗辯”而罔顧“知情同意規則”,那麼將導致“合理使用抗辯”非必要地泛化為“合理使用規制”。這有悖於“比例原則”與“三原則”強調的個案場景判斷。因此,從“比例原則”看,健康碼偏向“知情同意規則”,具有合法性。 那麼,這種法理是否與澳門法律相通,從而印證澳康碼偏向“知情同意”的合法性呢?首先,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第 1 款第 3 款規定“比例原則”,這與上述內地法理相切合。其次,兩地法律存在不同。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6 條至第 8 條,將個人資訊類型化為“一般個人資訊”、“敏感個人資訊”、“不法嫌疑資訊”,分別採不同的“合理使用”規制。而且,澳門法律將“合理使用”視為“違法阻卻事由”而非“責任阻卻事由”,這與內地《民法典》不同。1 可見,“比例原則”較易論證粵康碼(責任阻卻事由),但較難論證澳康碼(違法阻卻事由)。因此,筆者還要援引另一原因補強,即“知情同意”增強健康碼處理個人資訊的合法性。 2. 增強合法性 那麼,如何增強合法性呢?究前述問題用意,在於論證澳康碼合法性,故以澳門法律為例。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區分兩種類型資訊。 首先,就“一般個人資訊”,該法第 6條採“知情同意”或“合理使用”(法律術語採“必要情況下”)阻卻不法。其中,“合理使用”包括“負責處理個人資訊的實體……在執行一具公共利益的任務,或者在行使公共當局權力”。該等“權力”可通過前述澳門《傳染病防治法》以及《第 81/99/M 號法令》對衛檢部門履行“跨境強制”的職責要求,獲得證成。若按此,似乎澳康碼選擇“知情同意”或“合理使用”殊途無異,因皆有違法阻卻性。 然而,這種分析並不完備。原因在於,澳康碼收集的資訊,還涉及“敏感個人資訊”。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7 條第 1 款規定,“敏感資訊包括…與健康和性生活有關的的個人資訊”,並採原則上禁止處理敏感資訊。當然,該法第 7 條第 2 款至第 4 款也開了“例外”,採“當事人明確知情同意”或“行政當局通知或許可下的合理使用”。但是,與“一般個人資訊”相比,採更嚴格的限制條件,包括該法第 16條規定的安全保證措施,以及該等合理使用需滿足“通知”或“許可”的程式要件。 1 “違法阻卻事由”與“責任阻卻事由”的不同,在於後者不改變行為的不法,而僅是免除個案責任,而前者改變行為的不法,因此對後者採“情形清單”與“評估清單”的雙重檢驗,以較高標準的個案判斷,避免不法行為通過責任阻卻“不必要地”異化為普適性的合法行為。與此對比,王澤鑒也區分“違法性”與“有責性”(故意或過失),對臺灣地區“最高法院”2004 年臺上字第 1979 號判決進行批判。但是王先生的著眼點,在於“有責性”的“責”與臺灣地區“民法”第 184條第 1 項的“損害賠償責任”互通。筆者關注點與此不同,乃關注對法律文本的規範解釋,來區別“違法阻卻事由”與“責任阻卻事由”,以貫徹受“比例原則”規訓的衡平。參見王澤鑒:《人格權法:法釋義學、比較法、案例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 年,第 335 頁。
  • 澳門學刊 10 那麼,什麼是通知?什麼是許可?就“通知”程式,根據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7 條第 4 款,“如處理與健康…有關的資訊是醫學上的預防、診斷…或衛生部門管理所必需的,只要由負有保密義務的醫務專業人員或其他同樣受職業保護義務約束的人進行,並根據(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通知公共當局和採取適當措施確保資訊安全,得處理有關資訊。”此處所指公共當局,特指“澳門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可見,澳康碼符合醫學預防情形與衛生部門管理所必需,但因處理敏感個人資訊,故與該法第 6 條第 1 款第4 項相比,還需滿足“通知程式”與“適當措施”。筆者認為,該等“適當措施”實質上乃引入類似內地《民法典》的“評估清單”(“比例原則”與“三原則”的二次檢驗),從而將第 7 條“違法阻卻事由”拉張到“責任阻卻事由”的更謹慎標準上。若按此邏輯,那麼就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7 條第 4 款“通知規制”而言,其法理與前述內地《民法典》第 1036 條對“責任阻卻事由”的定性相通,因此健康碼偏好“知情同意”,即便採澳門法律第 7 條第 1 款的“明確知情同意”,與澳門法律第 7 條第 4 款“通知程式”與“適當措施”的嚴苛標準相比,更為合法通暢。此外,“明確知情同意”的法律定義也較“適當措施”更為明確,更符合衛檢部門對“法無允許不可為”公法規制的合法預期。 吾等再將眼光放在“許可”程式。根據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7 條第 2 款第 2 項,澳康碼符合“當基於重大公共利益且資訊的處理對負責處理的實體行使職責及權限所必需時,經公共當局許可”情形,且在保障非歧視原則以及該法第 16 條的安全措施前提下,則澳康碼處理敏感個人資訊乃合法。可見,澳康碼滿足前述“公共利益的職責必需”情形,自不待言。關鍵在於,“經公共當局許可”。根據該法第 22條,該“許可”乃預先監控,即未經公共當局“澳門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許可,則澳康碼不可基於該法第 7 條第 2 款第 2 項的“違法阻卻事由”,處理敏感資訊。 可見,“許可”與“通知”程式相比,有三點不同:其一,前者是事前規制,處理資訊前預先監控,未經許可不可為,後者是事後規制,處理資訊後按法定期間通知申報,以便公共當局監管,但未經通知仍可為。其二,前者的法定程式比後者更嚴苛,該法第 24 條“強制性指示”規定要求第 7 條第 2 款的許可應進行登記,法定登記內容,且對許可登記的修改採嚴苛程式。其三,違反許可的法律責任比通知更重,基於該法第 32 條第 2 款,違反許可的罰款,應在違反通知的罰款基準上下限各加重一倍。 因此,“許可”比“通知”更嚴苛。基於當然解釋,舉輕以明重,既然前文已述第 7 條第 4 款的“通知型合理使用”推動澳康碼偏向“明確知情同意”,那麼第 7 條第 2 款第 2 項的“許可型合理使用”自不待言。“殺雞焉用牛刀”,澳康碼正是採第 7 條第 2 款第 3 項“明確知情同意”規制,來增強處理敏感個人資訊的合法性,從而符合“比例原則”機理,避免“不必要地”採許可或通知規制的合理使用。1 這正是符合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立法原意,因為立法者應當合理預見到第 7 條第 2 款第 2 項、第 7 條第4 款“違法阻卻事由”對個人資訊法益的侵害風險,故採嚴苛適用而增加“通知”與“許可”程式規制。至於第 7 條第 2 款第 3 項的“明確知情同意”規則,則免於通知或許可限制,可見其法益侵害風險較少,也是對個人資訊自主的尊重。 1 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7 條第 2 款規定“二、在保障非歧視原則以及第十六條所規定的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得對上款所指的資料在下列任一情況下進行處理:(一)法律規定或具組織性質的規章性規定明確許可處理上款所指的資料;(二)當基於重大公共利益且資料的處理對負責處理的實體行使職責及權限所必需時,經公共當局許可;(三)資料當事人對處理給予明確許可。”第 7 條第 4 款規定“四、如處理與健康、性生活和遺傳有關的資料是醫學上的預防、診斷、醫療護理、治療或衛生部門管理所必需的,只要由負有保密義務的醫務專業人員或其他同樣受職業保密義務約束的人進行,並根據第二十一條規定通知公共當局和採取適當措施確保資訊安全,得處理有關資料。”
  • 澳門學刊 11 當然,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1 條還規定“自動化處理”應採“通知”規制,而無論當事人是否同意,但是該通知義務已被澳門當局特許免除。澳門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考慮到疫情防控工作的廣泛性及基於便捷、經濟和有效原則”,根據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1 條第 2 款,於 2020 年 4 月 15 日發出“為執行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措施而收集與處理進出場所人士的個人資料”免除履行通知義務的《第01/2020 號許可》,並追溯至 2020 年 1 月 1 日生效。1 這正好說明,澳門當局為健康碼互認偏好知情同意規則,豁免通知或許可規制,打通合法性的道路。2 (三)小結 綜上,雖然“跨境強制”存“合理使用”可能,但“粵澳模式”偏向“知情同意”的行政契約機制。筆者認為,這具有合法性。值得注意的是,“知情同意”與“合理使用”不是非此即彼,並非競合選擇。相反,兩者是同時存在,供健康碼選擇。但“先禮後兵”,“知情同意”是優先規則,“合理使用”是兜底規則。可見,“跨境強制”推導的“合理使用”,並非“無齒之虎”。當“跨境強制”場景下相對人拒絕知情同意規則與行政契約機制,或者相對人違反行政契約而虛假健康申報,那麼內地《民法典》第 1036條溝通內地《國境衛生檢疫法》第 16 條,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7 條聯繫澳門《傳染病防治法》第10 條證成合理使用,保有行政優益權,並分別基於內地《國境衛生檢疫法》第 20 條,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2 條至第 33 條、澳門《傳染病防治法》第 30 條設置法律苛責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三、跨境數據規制的合法性 前文論述“個人資訊保護”。這與“跨境數據規制”是什麼關係?筆者認為,前者是後者的原因之一,然而後者還需考慮國家安全等諸多因素。當然,粵澳健康碼互認場景在“一國兩制”背景下展開,由廣東省政府與澳門特區政府推動,故而國家安全因素姑且不論。為此,本文聚焦在個人資訊保護與跨境數據規制的溝通上,從而論證基於後者的合法性。從“後臺服務不作互聯”的粵澳實踐出發,筆者從兩方面判斷合法性:一為互認但不互聯;二為區塊鏈與公私合作。 (一)互認但不互聯 既然粵澳健康碼互認,但後臺服務不互聯。那麼,何為“互聯”?內地法律並無規定,但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對“互聯”(interconexão)術語加以規範,有助理解。3 該法第 4 條第 1 款第 10 項採“實 1 澳門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第 01/2020 號許可 關於豁免及以簡化方式履行通知的義務 為執行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措 施 而 收 集 與 處 理 進 出 場 所 人 士 的 個 人 資 料 》 , 載 於 澳 門 印 務 局 官 方 網 站 :https://bo.io.gov.mo/bo/ii/2020/16/avisosoficiais_cn.asp#gpdp,查詢日期 2021 年 1 月 28 日。 2 那麼,這種“增強合法性”原因,是否可流通到內地法律呢?筆者注意到,內地《個人資訊保護法草案》第二節也區分出“敏感個人資訊”。而且,草案第 13 條採“違法阻卻事由”而非民法典第 1036 條的“責任阻卻事由”,第 32 條對處理敏感資訊,也開放了“行政許可或作出更嚴格限制的端口”。可見,內地《個人資訊保護法草案》與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法理具有“異曲同工之妙”。當然,考慮到前者尚未制定生效,粵康碼偏向“知情同意”規制,還應結合內地《民法典》“責任阻卻事由”的“比例原則”規制,獲得證成。至於澳康碼的偏向,則結合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違法阻卻事由”的“增強合法性”獲得證成。 3 與此對比,內地《民法典》未對“互聯”作出明文規定。《民法典》第 1035 條第 2 款列舉“個人資訊的處理”,包括“傳輸”、“提供”、“公開”,無“互聯”。但是,第 1035 條採“等”術語,乃“非窮盡式列舉”,法意上有包括“互聯”的空間,唯缺乏對“互聯”的特別規範。此外,內地《網絡安全法》亦無“互聯”規定,僅在第 37 條規定,因業務需要,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按照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辦法進行安全評估。筆者認為,此“提供”術語
  • 澳門學刊 12 體聯繫可能性說”,指向數據庫的數據“可能性”聯繫,分為“機構間互聯”與“機構內互聯”兩種類型。值得注意的是,該“可能性”標準在《個人資料保護法》中文版本並未有字面體現,但可結合葡語版本“possibilidade”加以體認。換言之,互聯不以事實性(de facto)為必要,達到可能性即可。 為進一步甄別定義,考慮到澳門法律移植歐陸法律(葡萄牙法),故作比較法分析:一乃葡萄牙。葡萄牙資訊化個人資料保護國家委員會(CNPDPI)在其《第 28/97 號決定》指出,“互聯……容許參與互聯的資料庫間的資料進行系統化及自動化的比較。”1 可見,葡萄牙“互聯”採“系統自動化說”;二乃法國。法國資訊及自由委員會(CNIL)在其《如何判斷互聯》檔中,採“四標準說”,包括連接目的、兩個以上資料庫、自動化程式、為不同目的建立聯繫;2 三乃歐盟。在歐盟《第 R(91)10 號建議》附件中,歐盟當局對“向第三方披露公告部門管有個人資料”進行分析,認為“資料庫的互聯……產生新資料庫,以及……豐富現有資料庫或資料,應予禁止”。3 可見,歐盟“互聯”採“產生豐富說”。 綜上,筆者認為澳門“實體聯繫可能性說”與“系統自動化說”、“四標準說”、“產生豐富說”並行不悖,而似“盲人摸象”,還原“互認”這個新型術語的法意內涵。簡言之,“互聯”旨於數據庫可能地自動化聯繫,從而產生或豐富數據。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4 條第 1 款第 3 項對“個人資料的處理”定義,規定“有關個人資料……的操作,不管該操作是否透過自動化的方法進行……或者以傳送、傳播或其他透過比較或互聯的方式向他人通告……”可見,“互聯”屬於“通告”的一種,而“通告”屬於“處理”的一種。 那麼,“互聯”與“傳送”、“傳播”、“比較”有什麼不同呢?筆者認為,關鍵在於“自動化”。假設存在來源數據庫甲(澳康碼)、目標數據庫乙(粵康碼)。甲自主控制數據 X 和 Y,欲將 X 通告乙。若採傳統模式,包括傳送、傳播,則甲主動,乙被動,甲完成傳送,乙方能取得數據 X 進行比較,但非 Y,故此甲維持對 X 和 Y 的自主控制權。正如“發送電子郵件”場景,收件人能看到所收郵件,但不能看到發件人郵箱裏的其他郵件。但是,若採互聯,則乙“反客為主”,改被動為主動,通過互聯端口,可主動向甲提取數據 X 和 Y,寫入乙數據庫進行比較。故此減損甲數據控制權。正如“電子郵箱客戶端”場景,將多個電子郵箱的數據,通過 IMAP 協議定時提取寫入客戶端數據庫。對比之,“互聯”減損來源數據庫的數據控制權,風險敞口由目標數據庫擴張,故此基於“風險相當”原則,法律需對“互聯”作出特別規制。根據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9 條第 1 款、第 22 條,互聯應取得前文所述的“許可”。 那麼,粵澳健康碼的後臺服務為什麼不互聯呢?筆者認為,關鍵在於合法性。根據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9 條,澳康碼與粵康碼互聯,未由“法律規定或組織性質的規章性規定”,故應向個人資料保護 的法意可能與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4 條規定的“通告”更為切合。因為,“互聯”作為“通告”的特殊類型化,本身即在於特殊規制,而《網絡安全法》第 37 條並非對“互聯”,而是對“跨境“的特殊規制。 可見,就“互聯”問題,澳門與內地法律相比,採更嚴格標準。而且第 37 條側重考慮國家安全,在“粵澳健康碼互認”場景下問題不大。故本文舉重以明輕,集中分析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 1 楊崇蔚等著:《澳門個人資料保護制度》,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5 年,第 196 頁。 2 Commission Nationale Informatique & Libertés. Comment déterminer la notion d'interconnexion?. Available at Website Name: https://www.cnil.fr/fr/comment-determiner-la-notion-dinterconnexion. 3 Feb 2021. 3 Council of Europe, Committee of Ministers. Recommendation No. (91) 10 of the Committee of Ministers to Member States on the Communication to Third Parties of Personal Data Held by Public Bodies. Adapted on 9 Sep 1991at the 461st Meeting of the Ministers’ Deputies. Available at Website Name: https://rm.coe.int/CoERMPublicCommonSearchServices/DisplayDCTMContent?documentId=09000016804c1486. 3 Feb 2021.
  • 澳門學刊 13 辦公室提出請求並取得許可。1 再根據該法第 23 條,許可申請的內容應當包括“個人資料處理中或有的互聯”。若採互聯,那麼如前文所述的“知情同意”行政契約機制,將被重新拉回到“許可”的嚴格標準上。這違背了粵澳健康碼偏好的“知情同意”機理。 具體言之,互聯難以協調“跨境場景”下敏感個人資訊處理。前文已述,根據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7 條第 2 款,“明確知情同意規則”並不免除第 16 條要求的“特別安全措施”。實質上,第 16 條是對互聯的特殊規制,通過強調數據庫在 8 個方面的嚴格控制,包括進入設施、資料載體、輸入、使用、查閱、傳送、引入、傳輸,從而對抗互聯可能導致的控制權減損。許可並不排除非法性,許可後的處理仍需受合法性持續監管,類似於金融機構取得金融許可牌照後仍需接受監管。可見,對敏感個人資訊的互聯尤為嚴格,即使取得許可,亦存違法風險。有人會說,根據第 16 條,即使無互聯,澳康碼也要採取特別安全措施處理敏感資訊,那麼這與互聯有何干系?筆者認為,有的。因“跨境場景”下互聯的風險敞口,導致違法風險增強。例如,澳康碼與粵康碼的後臺服務數據庫互聯,那麼澳康碼是否能確保達到第 16 條的“控制”標準?“跨境數據”場景增加該等風險。假設互聯,運用劉晗的“物理層-邏輯層-內容層”理論分析,2 可見:首先,澳康碼在物理層難以控制粵康碼服務器產生的風險,因為基於“一國兩制”,澳門特區政府難以管轄置於廣東省的粵康碼服務器;其次,澳康碼在邏輯層難以控制輸入、傳送等介面,在內容層難以控制查閱範圍,因這與互聯的機理相悖。 可見,“互聯”與“跨境數據規制”是“一衣帶水”的關係,互聯的風險在跨境中尤為放大,好比“火上澆油”。除了互聯應獲得許可外,跨境數據流動亦需通知或許可。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對“個人資料轉移到特區以外的地方”採三個層級的規制,分而治之:層級一,第 19 條規定“白名單規制”。若澳門個人資料辦公室決定內地法律體系能確保第 19 條的“適當保護程式”,則將內地列入白名單,不需通知或許可;層級二,第 20 條第 1 款規定“通知規制”,採“明確知情同意”或五種“合理轉移”情形,則通知後可轉移到非白名單地區;層級三,第 20 條第 2 款規定“許可規制”,經澳門個人資料辦公室個案許可後,可轉移到非白名單地區。可見,規制力度由弱至強。 首先,目前尚無地區列入白名單,故難以適用“白名單規制”。3 其次,粵澳健康碼互認,基於行政契約偏好“知情同意”,故可在層級二的“通知規制”中舒展開,而不需求諸於層級三的“許可規制”。正如澳康碼采“雙重同意”,健康申報、申領澳康碼為第一重同意,其後申請互認一鍵轉碼為第二重同意,明確條款為“本人知悉將離開《澳門健康碼》並轉接到《粵康碼》;本人並同意將上述資訊加密傳送到《粵康碼》用戶介面。” 因此,粵澳健康碼互認,偏好“知情同意”,正如在合法性的“路基”上搭建一條“高速公路”,故而要避免通知或許可情形的“檢查路障”。為此,跨境數據的互聯帶來不必要的風險敞口,受許可的強監管,因此應當避免。而“個人資料跨境轉移”的“知情同意”,雖法定通知義務,但已被澳門當局特許簡化。根據前述的澳門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第 01/2020 號許可》第 8 條第 2 款,澳康碼的個人資訊跨境轉移可簡化通知。同時,《第 01/2020 號許可》第 5 條強調《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6 條的安全措施,《第 1 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9 條第 1 款規定“一、法律規定或具組織性質的規章性規定未規定的個人資料的互聯,須由負責處理個人資料的實體或與其共同負責的實體根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向公共當局提出請求並取得其許可。” 2 劉晗,葉開儒:《網絡主權的分層法律形態》,《華東政法大學學報》第 4 期,2020 年,第 67-82 頁。 3 澳門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稱“而直至目前為止,本辦公室未將任何國家或地區列入‘白名單’。”參見其官方網站:https://www.gpdp.gov.mo/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27,查詢日期 2021 年 2 月 3 日。
  • 澳門學刊 14 01/2020 號許可》第 6 條強調“不存在互聯”作為簡化通知的前提。這正好能映證前文結論,互認但不互聯的原因,旨於控制跨境互聯的風險敞口,避免許可情形,簡化通知,確保“知情同意”在合法性的康莊大道上暢通無阻。 (二)區塊鏈與公私 那麼,如果不採互聯,其他通告方式可以互認嗎?這合法嗎?粵康健康碼互認,利用區塊鏈技術,構建可信通道。具體而言,互認採用國產開源的區塊鏈底層框架 FISCO BCOS,並使用微眾銀行區塊鏈開源的實體身份認證及可信數據交換解決方案“WeIdentity”搭建跨地區的數據真實性核驗通道,微眾銀行區塊鏈負責人範瑞彬介紹,“將健康碼相關資訊轉化為加密的可驗證數字憑證,兩地機構在後臺不互聯的情況下依然可以驗證資訊的真實有效性。”1 當然,筆者關注點不在區塊鏈技術上,而是在於使用區塊鏈技術進行互認是否合法上。區塊鏈構建可信通道,是邏輯層的技術。筆者嘗試,先回到內容層檢視合法性,再按照“內容層-邏輯層-物理層”的“三階層”機理往下深挖。 其一,內容層。澳轉粵,則澳康碼介面表述為“下載個人資料申請:粵康碼”,並設計點選同意“……加密傳送到《粵康碼》用戶介面”。粵轉澳,則粵康碼介面表述為“請依據以下指引生成澳門健康碼”,並設計為點選同意“粵省事”《用戶服務協議》與《個人資訊保護政策》。可見,基於“用戶感知”標準,在粵澳健康碼互認的介面跳轉過程中,用戶未能感知到區塊鏈技術可信通道的存在。當然,這不違反內地《民法典》與澳門《個人資訊保護法》對“知情同意”的規定,因“知情同意”調整內容層的個人資訊保護,而未深糾到邏輯層的技術應用。值得玩味的是,澳康碼介面所採“下載”“加密”“傳送”術語展現出線索,有助於吾等索引往下,探索邏輯層。 其二,邏輯層。互認的前提,在於互信。區塊鏈用分佈式記賬技術(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 DLT),解決信任問題。這改變對傳統中央記賬的依賴。所謂“互聯”,如“中央統一模式”, 依託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來“中央記賬”,確保可信度,從而互聯打通各地健康碼數據庫。問題在於,粵澳健康碼跨境互認具有特殊性,如前文考慮合法性,難以實行互聯,故而難以中央記賬。原因在於,中央記賬總是伴隨著“哪個數據庫是‘中央’”的問題,從而產生“其他數據庫與中央數據庫如何互聯”的問題。 分佈式記賬是突破口。“WeIdentity”是基於聯盟鏈的解決方案,參考其標準檔,可找到路徑。2 例如,澳康碼與粵康碼搭建區塊鏈網絡,機構作為節點接入。在澳轉粵場景中,澳康碼是數據持有機構,粵康碼是數據使用機構。用戶甲申領澳康碼,按照“KYC”標準生成實體身份標示(DID)。甲申請一鍵轉碼為粵康碼,即授權粵康碼使用甲的數據。那麼澳康碼為發行方(Issuer),為甲“下載”個人數據生成 Hash值,再使用甲的 DID 用戶私鑰“加密”簽名為授權憑證(Credential),“傳送”給粵康碼。粵康碼作為驗證方(Verifier),將 Credential 與公鑰比對解碼,判斷 Hash 值是否相等。若相等,則乃驗證通過,向澳康碼提取甲的個人數據,用於生成粵康碼。可見,澳康碼與粵康碼數據庫並未互聯,而是各記各的,但通過“WeIdentity”分佈式記賬的共識,驗證可信度,而非中央記賬。而且,其在驗證可信後,通過個案數據傳送,而非數據庫互聯,實現粵澳健康碼互認。此中,澳康碼還是保有數據庫控制權,並未受粵康碼減損, 1 《粵澳恢復正式通關 “健康碼互認”保駕護航》,載於光明網:https://m.gmw.cn/baijia/2020-09/28/1301613779.html,查詢日期 2022 年 8 月 12 日。 2 “WeIdentity 是一套分佈式多中心的技術解決方案,可承載實體對象(人或者物)的現實身份與鏈上身份的可信映射、以及實現實體對象之間安全的訪問授權與數據交換。”見張俊麒:《WeIdentity 規範 V0.3.3》,載於網站:https://weidentity.readthedocs.io/zh_CN/latest/docs/weidentity-spec.html,查詢日期 2021 年 2 月 3 日。
  • 澳門學刊 15 因為粵康碼是否能夠提取數據,打開“阿裏巴巴大門”,本質還在於澳康碼作為 Issuer 在個案中發出的Credential“鑰匙”。 那麼,有人可能問,何必大費周章用區塊鏈,莫不如澳康碼直接將個人數據傳送給粵康碼完事?這種方式也不涉及互聯吧?筆者認為,不能想當然。圍繞合法性,採“WeIdentity”技術,原因有二:一方面,乃確保健康申報與核酸(疫苗)證明可信。利用區塊鏈的不可篡改性,將健康申報、核酸檢測證明(尤其是第三方核酸檢測)、疫苗接種證明等原始數據的 Hash 值上鏈,並由澳康碼、粵康碼作 Issuer 簽名,從而確保數據不可偽造,可驗證。另一方面,乃確保“知情同意”可信。粵澳健康碼互認偏好“知情同意”,因此前提還在於“知情同意”是否可信。例如,澳康碼聲稱已獲用戶甲知情同意轉碼(澳轉粵),粵康碼是否確信澳康碼的聲明呢?為此,原始數據的跨機構傳輸需要用戶的授權,而授權記錄上鏈,可節點可驗證。 可見,區塊鏈技術確保粵康健康碼互認的“知情同意”偏好行穩致遠。這是傳統意義上的簡單傳輸(例如發送電子郵件)所不能解決的。這啓示吾等,究合法性難題(如互聯難題),不能拘泥於法律,還可以通過技術尋找答案。這好比監管科技(Regtech)規制金融科技(Fintech),用技術解決技術帶來的法律難題。再者,本文觀察修正了學者對健康碼“中央記賬”中心化的固有映像,因為粵澳健康碼互認乃採區塊鏈“分佈式記賬”的去中心化技術,獲得法律上的合法性。1 其三,物理層。問題在於,誰控制物理架構(如服務器),從而控制數據?在前文,筆者將澳康碼與粵康碼擬制為實體。但深究一層,“剝開健康碼的面紗”,那麼誰是數據實際控制方呢?就澳康碼而言,比較簡單,是澳門衛檢部門,即衛生局。比較有趣地是粵康碼,展現出“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PP),值得琢磨。粵康碼在“粵省事”移動政務服務平臺搭建,後者由數字廣東網絡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數字廣東公司”)開發並運營。於私而言,就數字廣東公司資本結構,騰訊出資 49%,聯通、電信、移動三大電信商分別出資 18%、16.5%、16.5%。2 於公而言,數字廣東公司受廣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監管指導。例如,數字廣東公司於 2021 年 1 月 5 日召開大會,李恆白董事長宣讀關於譚峻峰任職的命令,經董事會批准並報省政數局同意,譚峻峰任數字廣東公司代總經理。3 該公司高管任命需經政府同意,可見一斑。 那麼,“公私合作”意味著什麼呢?首先,通過資本關係調動積極性。例如,前述“WeIdentity”就是由騰訊旗下的微眾銀行自主研發的解決方案。其次,這與粵澳健康碼互認的“知情同意”偏好相通。仔細琢磨“粵省事”的《用戶服務協議》,與普通互聯網平臺的用戶合同風格大致無異。但是,該《用戶服務協議》第 4.1 條又連接並凸顯廣東省政府服務數據管理局《個人資訊保護政策》的優先級效力。雖名為《政策》,但其性質仍為格式化的行政契約(雙向性),而非單方行政決定(單向性),因為尚需用戶在使用粵康碼時勾選知情同意。這正好說明前文結論,即“知情同意”乃優先規則,而“合理使用”隱藏於後,通過行政優益權對行政契約,來保障實施。可見,這種公私合作可通過行政契約理論來實行。若非如 1 許可認為,健康碼關乎建立中心化的用戶數據庫思路。但筆者觀察發現,健康碼互認可採區塊鏈的去中心化思路。當“中國方案 1.0”發展到“中國方案 2.0”,“去中心化”思路就揉雜進來。參見許可:《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數據治理》,《暨南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 1 期,2021 年,第 86 頁。 2 該公司成立於成立於 2017 年 10 月 11 日。見《數字廣東網絡建設有限公司-股東資訊》,載於愛企查數據庫:https://aiqicha.baidu.com/company_detail_32033529472133?rq=es&pd=ee&from=ps,查詢日期 2021 年 2 月 3 日。 3 《數字廣東公司召開幹部大會》, 載於數字廣東公司官網: https://www.digitalgd.com.cn/news/5014/,查詢日期 2021年 2 月 3 日。
  • 澳門學刊 16 此,則這種“公私合作”的“一省定於一碼”可能滑坡到“公私不分”的“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並受內地《反壟斷法》規制。1 正如中央網信辦《關於做好個人資訊保護利用大數據支撐聯防聯控工作的通知》意旨,第 5 點“鼓勵有能力的企業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即鼓勵“公私合作”,但第 1 點又限制解釋合理使用,即除經法律授權外,企業不得未經同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2 因此,“知情同意”規則是“公私合作”的必由之路。 (三)小結 綜上,筆者發現粵澳健康碼採互認但不互聯,採區塊鏈技術與公私合作,都與偏好“知情同意”優先規制的機理相通,和絃而鳴。而且,因“互認”的合法性要避免跨境“互聯”的風險敞口,故粵澳健康碼互認難以採“中央統一模式”。再者,前文論及,因“跨境強制”的合法性需要,故粵澳健康碼互認難以採“地方協議模式”下的“人工化互認”,而僅能採“自動化互認”。這反映出,健康碼跨境互認與境內互認相比,具有特殊性,需品味別緻機理,作合法性判斷。 四、結論 總之,粵澳健康碼互認具有合法性。首先,為了“閉環運作”與“核酸檢測”,互認整合“境內場景”與“跨境場景”的“兩場景”,實現“健康申報”、“流調跟蹤”、“核酸(疫苗)證明”的“三功能”。依此線索,本文合法性的主幹逐漸顯現,即粵澳健康碼互認偏好“知情同意”優先規則的行政契約機制,並以“合理使用”兜底規則與行政優益權保證實施。 為此,筆者兵分兩路,按“個人資訊保護”與“跨境數據規制”切入。於“個人資訊保護”,“跨境強制”區別於“境內自願”,並論證邊境物理架構對法律規制的補強。繼而,“知情同意”區別於“合理使用”:若後者為內地《民法典》的“責任阻卻事由”,則基於“比例原則”避免將“合理使用”抗辯異化為合法性規制;若後者為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違法阻卻事由”,則“知情同意”增強合法性,以避開“通知”與“許可”對“合理使用”的規制泥沼。於“跨境數據規制”,本文論證“互認但不互聯”的合法性,繫於避免跨境場景互聯的風險敞口,與“知情同意”相協調。為此實證採區塊鏈技術解決信任,故採“內容層-邏輯層-物理層”的“三階層”分析之,從而論證區塊鏈與公私合作的合法性,亦與“知情同意”印證。可見,跨境互認與境內互認相比,具有鮮明個性,不採“中央統一模式”,也不採“地方協議模式”的“人工化互認模式”,而採“自動化互認模式”。可見,健康碼跨境互認依賴“知情同意”的康莊大道暢通合法性。 綜上,跨境互認場景有鮮明個性,兩地法律有別緻趣味,但這不阻礙粵澳健康碼互認的合法性證成。不能法律相異,而因噎廢食。粵澳健康碼互認的實踐證明,“一碼通天下”,跨境互認具有合法性的生機。尤其是,澳門法律移植歐陸法律,對個人資訊、跨境數據採嚴格保護,舉重以明輕,既然粵澳健康碼互認具有合法性,那麼與其他法域合法暢通的可能性,則自不待言。本文研究價值,旨於說服諸君,從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角度,以健康碼跨境互認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從“一國兩制”出發,由內及外,“中國方案 2.0”—— 健康碼國際互認機制擁有合法性的前景。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2008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2 《中央網絡安全和資訊化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做好個人資訊保護利用大數據支撐聯防聯控工作的通知》,載於法信數據庫:http://www.faxin.cn/lib/Zyfl/ZyflContent.aspx?gid=A287043,查詢日期 2021 年 1 月 27 日。
  • 澳門學刊 17 ON THE LEGALITY OF CROSS-BORDER MUTUAL RECOGNITION OF HEALTH CODES: TAKING THE "GUANGDONG-MACAO MODEL" AS AN EXAMPLE Abstract:The cross-border mutual recognition of health codes between Guangdong and Macao is legitimate. It prefers the administrative contract mechanism with the "Informed Consent" priority rule and guarantees implementation with the "Fair Use" bottom rule and administrative preference authority. The recognition integrates the "two scenes" and performs the "three functions." In protecting personal information, "Cross-border Mandatory" differs from "Domestic Voluntary." Besides, the physical structure of the border is complementary to the legal regulation, which means the physical structure of the administrative control at the border is complementary to and enhances the regulatory effect of the application of health codes under administrative contracts. "Informed Consent" differs from "Fair Use," which is characterized as a "Liability Exclusion" or "Wrongdoing Exclusion." These exclusions are governed respectively by the "Proportionality Principle" under the Civil Code of the Chinese Mainland and the "Notification-permission Rule" under the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Law of Macao. On the other hand, regarding cross-border data regulation, the legality of "Mutual Recognition but Not Interconnection" aims to avoid the risk exposure of cross-border data. The adoption of blockchain and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to address trust challenges is also in line with the aforementioned "Informed Consent" legality requirement. The nature of cross-border mutual recognition is similar to the "Automated Mutual Recognition Model" of the "Local Agreement Models." Although those laws are different, their inter-application is not impossible. The mutual recognition of Guangdong and Macao health codes is a cross-border mutual recognition under the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policy. It reveals that among the legal differences in the world, the "China Solution 2.0," which means the international mutual recognition mechanism of health codes, has the prospect of legitimacy. Key words: Health Code, Cross-border Mutual Recognition, International Mutual Recognition, Personal Information, Cross-border data 參考文獻: 劉晗,葉開儒:《網絡主權的分層法律形態》,載於《華東政法大學學報》,第 4 期,2020 年,第67-82 頁。 盧震豪:《我國〈民法典〉個人資訊合理使用的情形清單與評估清單——以「抖音案」為例》,載於《政治與法律》,第 11 期,2020 年,第 136-149 頁。 [美] 勞倫斯·萊斯格,《代碼 2.0:網絡空間中的法律》,李旭等譯,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9年。 梅夏英:《資訊和數據概念區分的法律意義》,載於《比較法研究》第 6 期,2020 年,第 151-162 頁。 寧園:《健康碼運用中的個人資訊保護規則》,載於《法學評論》第 6 期,2020 年,第 111-121 頁。
  • 澳門學刊 18 萬方:《個人資訊處理中的「同意」與「同意撤回」》,載於《中國法學》第 1 期,2021 年,第 167-188頁。 王澤鑒:《人格權法:法釋義學、比較法、案例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 年。 許可:《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數據治理》,載於《暨南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 1 期,2021 年,第80-91 頁。 許可:《健康碼的法律之維》,載於《探索與爭鳴》第 9 期,2020 年,第 130-136 頁,第 160 頁。 餘淩雲:《行政法講義》,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10 年。 餘淩雲:《論行政契約的救濟制度》,載於《法學研究》第 2 期,1998 年,第 127-132 頁。 楊崇蔚等著:《澳門個人資料保護制度》,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5 年。 查雲飛:《健康碼:個人疫情風險的自動化評級與利用》,載於《浙江學報》第 3 期,2020 年,第28-35 頁。 學生風采 個人感悟 盧震豪 “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這是我在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實習的第一課。當今乃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法治正義與改革創新乃關鍵所在。作為在內地最高法院實習的港澳青年,我協助知識產權再審審判與司法改革制度調研,有幸接觸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與市場競爭秩序的司法機理。作為清華國際知識產權(IIP)碩士,我被公派到加拿大奧斯古德霍爾法學院訪學。我逐漸認識到,知識產權反思為數字時代的法律秩序提供可欲的觀念類比。因此,我開始清華博士生涯,從跨界視角觀察反思數據治理與資訊隱私的網絡秩序,旨於為中國主體性的數字時代提供觀念歷史與法律圖景。其中,粵港澳大灣區的跨境數據治理導入微觀敘事與田野調查。在導師劉晗教授指導下,我參與多個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在調研過程中思考大灣區的數治現象與法治規範,相應成果獲得教育部港澳獎學金特等獎、亞洲大學聯盟(AUA)亞洲青年經濟學人優秀獎、計算法學國際論壇優秀獎、蔡定劍憲法學優秀獎,並在《政治與法律》等 CSSCI 期刊發表論文。很感謝在研學過程中,獲得諸多老師學友的幫助,通過交叉學科思考,在祖國大地與人民敘事,在歷史經驗與社會文化之間目光流轉。敬期立足中國實踐,心懷法治觀念,放眼世界浪潮。
  • 澳門學刊 19 最高人民法院實習留影 清華國際知識產權碩士畢業留影 日常學習研究留影
  • 澳門學刊 20 影像敘事中的城市形象建構 ——兼談北京對外宣傳片對澳門城市形象宣傳的啟示 方詩敏 吳餘勁* 摘要:本文試圖以北京對外宣傳片為分析對象,提煉出國際都市宣傳片的新思路,為澳門城市形象宣傳配合國家形象推廣、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提供一定的見解。本文認為,國家形象與城市形象是一對“共生關係”,國家形象的塑造與傳播直接或間接影響了城市整體的形象,反之亦然;敘事學的引入為分析宣傳片提供了必要的工具,藉助對北京冬奧 2022 年宣傳片的深入分析,即通過分析故事、話語、策略等層面的內容,指出國家形象、城市形象與澳門之間的宏觀與微觀層面的關聯性。 關鍵字:影像敘事;城市形象;對外宣傳;澳門 隨著全球化的發展,國家形象的塑造和傳播對本國越發重要,而國家形象的直接或間接影響城市整體的形象——換言之,國家形象與城市形象是一對“共生”關係。 澳門在二十世紀末回歸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懷抱。進入二十一世紀後,中國開始了她快速崛起的步伐,而作為中國領土一部分的澳門以“中西文化薈萃之地”、“東方蒙特卡洛”的形象聞名於世;但與此同時,中國的國家形象卻備受爭議——“中國威脅論”四起、周邊國家對中國“虎視眈眈”,中國在國際資訊傳播格局中處於明顯劣勢地位;尤其是在近兩年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下的背景下,西方主流媒體對中國的形象妖魔化尤為嚴重。 需要承認的是,也正是由於新冠疫情,全球經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但由於長期以來的刻板印象、“中國威脅論”等因素的“干擾”,在西方主導的國際話語格局中,中國的國家形象仍處於被動的“他塑”的局面,極大地加深了他國受眾對中國媒介圖景印象與實際客觀形象間的鴻溝(identity-image gap);由此,澳門的城市形象在在此間出現了“割裂”:一方面她作為“東方蒙特卡洛”,自然帶有典型的西方文化特色,另一方面作為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她的城市形象又受到了中國國家形象波動的影響。 作為全球矚目的體育盛事,2022 年的北京冬奧會提供了一個國家掌握對外傳播主動權的窗口,以動態音畫為主的宣傳片是發揮國家軟實力的積極影響與能動作用一條行之有效的管道。通過奧運宣傳片塑造良好國家形象的核心在於有效地向受眾講好國家故事以及正確使用敘事策略。本文以敘事學為視角,將2022 年北京冬奧會的申奧以及倒計時 100 天兩組對外形象宣傳片作為研究文本,通過對其敘事模式的研究梳理北京冬奧宣傳片中國家與城市形象的建構與文化意義,及探討對澳門城市形象宣傳的啟示。 申辦奧運會主辦權是一項複雜、艱巨的系統工程,有別於中國在 1993 年和 2001 年申辦夏季奧運會時的遺憾與不易,由北京牽頭,張家口配合,兩地協同申辦的 2022 年冬奧會的過程中十分順利地通過了奧會評委的審議,獲得眾望所歸的結果。然而,中國在申辦冬奧會的道路其實已經走了很長一段路,早在 2007和 2011 年,哈爾濱和長春均提過申請冬奧舉辦權的提議,並由於各種原因最後放棄了。這一次在 2015 年申辦 2022 年冬奧會是經過深思熟慮後做出的決定,並且以北京和張家口聯合申辦為砝碼來增加成功的機率。時年中國的綜合國力較 2008 年後又有了明顯的提升,國內生產總值總量已超過日本成為當時的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中國的國家形象處於一個較為有利的位置,西方學者約書亞·科蘭茲克(Joshua Kurlantzick)在其著作《魅力攻勢:看中國的軟實力如何改變世界》(Charm Offensive: How China’s soft power is * 作者:方詩敏 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博士生 通訊:吳餘勁 福建師範大學傳播學院 副教授, wuyj18@mails.tsinghua.edu.cn
  • 澳門學刊 21 transforming the world)系統地梳理了中國在全球範圍內運用自己的軟實力的過程及取得的成效。1儘管他寫作的目的是為了提醒美國政府要正式中國影響力提升的現實並及時作出應對,但書中的例子無不從他者視角呈現出其他國家眼中積極正面的中國國家形象。同時,北京夏季奧運會留下的大量體育遺產,包括物質性的現代化的場館硬體,及非物質性的全球人民對 2008 年北京奧運盛會的集體回憶,在冬奧申辦宣傳片文本中均被重新強化和體現,為中國拿下 2022 年冬季奧運會舉辦權提供了最有說服力的保障。 在世界城市體系的定位中,澳門最知名的形象無疑是中國賭城,“東方拉斯維加斯”、“東方蒙特卡洛”,側面印證了澳門城市的文化形象是一種以中華文化為主題的特色鮮明的文化,在“共生”的視域下,中國國家形象的強化對於中國澳門城市形象對外傳播的提升具有一定的啟示意義。 一、國家形象、城市形象與奧運會的“共生”及“融合” “國家形象”是“形象”(Image)這一概念在國際關係與國際傳播領域中的延伸,其概念由美國學者博爾丁(Boulding)於 1959 年正式提出,他將國家形象定義為一個國家對自己的認知以及國際體系中其他行為對它的認知的結合,是一系列資訊輸入和輸出產生的結果。安霍爾特(Anholt)將“國家形象”的研究納入品牌研究的領域,提出了“國家品牌六邊形”作為國家品牌的建設基礎,從品牌的角度審視一國形象。英國學者丁尼(Keith Dinnie)從國家品牌塑造的視角強調文化與品牌差異化對國家身份(Nation Identity)的重要作用,國家形象是包裝後的國家身份呈現。2管文虎在《國家形象論》中認為國家形象是一個“國家外部公眾和內部公眾對國家本身、國家行為、國家的各項活動及其成果所給予的總的評價和認定”。3徐小鴿從國際新聞流動的視角解釋國家形象,指一國在他國新聞媒介的新聞和言論報導中所呈現的形象。4範紅表示國家形象是一種反映國家綜合國力的影響力,基於國家形象的多元構成,國家形象應該由多維的角度塑造。5國家形象是一個內涵豐富、外延寬泛的概念,雖然中西方觀點百花齊放,但學者們普遍指出,媒體是建構國家形象的重要途徑,囊括視聽語言和敘事節奏的宣傳片則是國家對外傳播輸出的一種重要符號形式。 譚震綜合了“城市形象”概念的流變:這一概念由美國學者凱文·林奇最早提出,是人們對城市的主觀看法、觀念及由此形成的可視具象或鏡像,與自然地理環境、傳統文化和區域特色之間有著非常重要的關係。6譚震還指出,國家形象與城市形象存在“共生共塑”關係與“個體——整體”關係,尤其是“鮮明 1 科蘭茲克 J, 陳平:《魅力攻勢 看中國的軟實力如何改變世界 how China's soft power is transforming the world》. 北京: 中央編譯出版社, 2014. 2 Dinnie K.(2016), “Nation Branding:Concepts,Issues,Practice”,Routledge. 3 管文虎:《國家形象論》. 電子科技大學出版社, 2000. 4 徐小鴿:《國際新聞傳播中的國家形象問題》,載於《新聞與傳播研究》,1996(02):35-45. 5 範紅:《國家形象的多維塑造與傳播策略》,載於《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3,28(02):141-152+161. 6 譚震:《城市形象與國家形象建構的關係及功能研究——基於近三年對外傳播優秀城市案例的分析》,載於《國際傳播》,2021(03):80-81.
  • 澳門學刊 22 的城市形象一定是個性化的,並具有強烈的地域特徵。以此來區別於其他城市。 較之於國家形象,城市形象更微觀、多元。”1 國家形象宣傳片是以代表主權國家的政府為主導,基於國家政府推廣本國形象,通過鏡頭將國家形象影像化和具象化,運用特定的形象符號去展示本國的民族特點、人文地理、風土人情和社會風貌,以期達到目標對象的接收、理解和接受,為國家在國際交往中爭取有利的國際環境與輿論氛圍——而這些元素,許多都是基於“城市”這一意象所創造出來的,故此也是城市形象的一種“另類展現”。國家形象宣傳片誕生於 20 世紀初,以美國克裏爾委員會拍攝的國家宣傳片為標誌,從此,形象宣傳片的拍攝展播被視為一個國家主動開啟形象塑造工作的開端。2 二戰時期,德國製造了許多宣傳片與廣告片為納粹的戰爭宣傳營造聲勢,《意志的勝利》正是代表作品。 奧運宣傳片是以奧運題材為內容的影像作品,既展示本國風土人情、人文特徵,又弘揚體育精神以及本國人民對體育的熱愛,詮釋對體育精神的理解。奧運主辦方的形象宣傳片是一種既傳播了奧運舉辦城市的地理、文化、社會等多方面的樣貌,也傳播了本民族文化、樹立國家形象的藝術樣態,在表現國家精神和民族特點、塑造國家形象方面,起著其他傳播手段和傳播平臺無法替代的作用。奧運會作為最頂級、最具有世界共用性的大型體育賽事,其宣傳片是城市傳播中一種形象自塑的手段,同時也是國際傳播中一種常見的國家形象自塑的手段,對傳播積極的城市與國家形象,提升國際社會的認同感,在國際外交環境中獲得更好的發展機會意義重大。“城市形象對塑造國家形象的具象功能、情感功能、體驗功能、認同功能,最終會使一個個特色鮮明的中國城市形象展示出一個豐富多彩、生動立體的中國國家形象。”3 由我國主導的國家形象宣傳片與奧運早有淵源,1993 年中國正式向國際奧會提出舉辦 2000 年夏季奧運會的申請片段《開放的北京盼奧運》被認為是中國第一次系統地組織對外宣傳片,這次經歷讓國家主體重新認識到了國家形象宣傳以及公關戰略的重要性。4至 2001 年北京申辦 2008 年奧運會時,第一次以宣傳片《新北京,新奧運》的方式向世界展示中國的新氣象。2008 年舉國上下團結一心舉辦了一場無與倫比的奧運會,在整個國際社會引起巨大的反向,中國的國家形象一路走高。2014 年,中國再次以《紫氣東來》、《萬事俱備》、《江山代有才人出》、《不虛此行》四段申奧宣傳片向國際奧會遞交北京攜張家口市共同舉辦 2022 年冬季奧運會的申請,並在次年的表決中成功贏得是次冬奧的舉辦權。這次申請也創造了歷史,北京市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既舉辦過夏季又舉辦過冬季奧運會的城市。 二、敘事學的引入 作為一門研究表述形式的學問,敘事學分析涵蓋故事結構、話語表達及敘述方式,為影像宣傳片的研究提供了較為完整的理論體系。敘事學(Narratology)的主流理論源於歐洲,盛於美國,在西方文化研究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人類對敘事的討論幾乎與敘事本身一樣古老,早在 2500 年前,“純敘事”(diegesis) 1 譚震:《城市形象與國家形象建構的關係及功能研究——基於近三年對外傳播優秀城市案例的分析》,載於《國際傳播》,2021(03):82. 2 穆雨:《國家形象宣傳片釋義》,載於《文藝生活》:下旬刊, 2012(3):1. 3 譚震:《城市形象與國家形象建構的關係及功能研究——基於近三年對外傳播優秀城市案例的分析》,載於《國際傳播》,2021(03):85. 4 侯洪:《國家形象宣傳片的界說、發展策略及國際傳播》,載於《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4,(01):95-100.
  • 澳門學刊 23 的概念已經被柏拉圖(Plato)提出,亞裏斯多德(Aristotle)也對“情節”(plot)有過闡述,他提出最好的情節應該“擁有一個開頭、中間和結尾”(詩學,7,2)。1當代敘事學首先產生於結構主義發展勢頭強勁的法國,1969 年,法國符號學家托多羅夫(T.Todorov)對“敘事學”進行了正式命名,法文 “narratologie”,同英文“Narratology”,認為敘事學是“關於敘事結構的理論”。“Narratologie”由拉丁文詞根“narrato”(敘述)加上希臘文詞尾“logie”(科學)構成。在《敘事學辭典》 (Univ. of Nebraska Press, 1987) 中, 普林斯 (Gerald Prince) 將“narratology”定義為:一是受結構主義影響而產生的有關敘事作品的理論。在這一層面,“敘事”聚焦於“故事”與“敘述”兩者之間的關係,探究不同媒介的敘事作品的性質、形式和運作規律,以及敘事作品的生產者和接受者的敘事能力。二是將敘事作品作為對故事事件的文字表達來研究。2 法國文學批評家熱奈特(Genette)為敘事學學科的建立和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他在 1972 年出版的《敘事話語》中創造性地提出了“敘事”的三層含義,包括所敘故事、敘事話語和敘述行為。從熱奈特對敘事的定義可以得出,敘事學的探討層次包括“主體”、“敘述”以及兩者之間的關係三個層次,也是敘述、故事、敘事三者的相互關係。他基於托多羅夫的觀點進一步區分出三類敘事問題:時間(tense)、語式(mood)和語態(voice),就此,熱奈特為敘事話語建立了一個較為嚴謹的體系。3 依據熱奈特敘事學的視角,故事是要將講述的內容,話語是故事的講述方式,敘述則是話語的講述行為,三大要素層層關聯,相互作用。包括奧運宣傳片在內的形象宣傳片都是按照一定的思維模式組織起來的,通過一定情節表現本國文化主張等內涵的文本形式。這類形象宣傳片需要以故事為敘事載體,而故事裡則包含了敘事元素。下文將通過敘事學剖析北京冬季奧運會兩組宣傳品的故事和敘事策略,探究其中暗藏的文化意涵、權利關係和意識形態。 三、2022 冬奧宣傳片的文本分析 國家形象一方面包括國內形象,另一方面包括國際形象。4自 2021 年 2 月 2 日北京冬奧會宣傳正式啟動,其官方嗶哩嗶哩帳號在不到一年內已經發佈超過 700 條視頻。5本文選取的研究對象僅為由北京 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官方攝製,面向國際受眾的重點國家形象宣傳英文 TVC(Television commercial,原指電視廣告影片,互聯網時代來臨後特指高端攝影攝像拍攝的宣傳廣告片),不包含主題視覺介紹(如官方圖示、吉祥物)、歌曲 MV、冠軍盤點和採訪、場館施工進度、明星值日生、體育知識科普、高校志願者合唱等一系列活動等基本面向國內受眾的中文宣傳視頻。在 Beijing 2022 Youtube 官方帳號的眾多英文宣傳視頻中,剔除十秒短視頻、城市風光宣傳片、人物採訪等,最終選取具有代表性的申奧宣傳片《The journey is reward》6(中文版名稱《不虛此行》,2015 年 8 月 7 日發佈)及冬奧會倒計時 100 1 唐偉勝:《範式與層面:國外敘事學研究綜述——兼評國內敘事學研究現狀》,載於《外國語(上海外國語大學學報)》,2003(05):60-66. 2 申丹:《敘事學研究在中國與西方》,載於《外國文學研究》,2005,(04):110-113+175. 3 程錫麟:《敘事理論概述》,載於《外語研究》,2002(03):10-15. 4 孫有中:《國家形象的內涵及其功能》載於《國際論壇》,2002(03):14-21. 5 至 2022-01-19,北京 2022 年冬奧會嗶哩嗶哩官方帳號已發佈 727 條視頻 6 Beijing 2022.The Journey is the Reward (不虛此行) ,載於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2-FuPlxpIA
  • 澳門學刊 24 天宣傳片《100 Days to Go》1(中文版名稱《北京之約》,2021 年 10 月 26 日發佈)進行對比,從敘事學的視角探究兩者在形象傳播策略上的同異。 (一)、 故事層面 敘事學中提到的“故事”被裡萌·肯南(Rimmon Kenan)定義為“按照時間順序重新構造的一些被敘述的事件,包括這些事件的參與者。”2不同的事件組成了所謂的故事情節,而相較於敘事學中典型情節的刻畫,奧運形象宣傳片裡的核心情節並不會直觀呈現,而是通過一系列能夠突出其價值觀主旨的情節構成,並使用大量的文化和符號資源,選擇性地將本民族的語言、風俗、傳統等文化元素排列組合,通過畫面和聲音等符號傳遞主題3。因此,對形象宣傳片進行敘事時,細節刻畫非常重要。要實現宣傳片的故事化,宣傳片裡的故事要情節化,情節要細節化。細節越寫實,情節越生動,宣傳片越打動人心。 申冬奧宣傳片《不虛此行》由張藝謀擔任主導演,片中的情節主要由三個部分組成,從傳統文化和體育活動的交融展示中國形象。其中穿插著幾位元外國友人的畫面串連起片內故事主軸,(圖 3-1)表達外國遊客北京之約對各項民俗文娛活動的參與和感受,首尾“Journey”呼應傳遞相邀情誼。通過對片中主題進行統計,片中的三個情節為第一部分的啟幕序言,以冰雪長城、雪花、故宮等鏡頭引出中國的諺語“不虛此行”;第二部分是篇幅最長的中章,既展現歷史與現代並存的城市風光和文娛活動和大量細節,還有許多鏡頭將冬奧競技項目與中國民俗文化相結合,如將自由式滑雪的瀟灑俊逸比照中國書法的瀟灑走筆等(見圖 3-1a);最後是宣傳片的高潮,將舞獅、煙花等熱鬧歡騰的元素與獲獎時刻的歡欣雀躍組合在一起,並使用 08 奧運盛況的鏡頭再次喚醒觀眾對中國的美好回憶與繁華景象(圖 3-2 b)。 (a) (b) 圖 3-1 《不虛此行》主要人物 1 Beijing 2022.100 DAYS TO GO,載於網站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yJAdtRQKro 2 裡蒙-肯南 RIMMON-KENAN, S. S, 肯南, 姚錦清:《敘事虛構作品》. 北京: 三聯書店, 1989. 3 堯遙:《交融、人文與構建——2020 年申奧宣傳片中的文化傳播》,載於《新聞世界》,2014,(05):324-325.
  • 澳門學刊 25 (b) (b) 圖 3-2 《不虛此行》情節片段 冬奧倒計時 100 天宣傳片《北京之約》由北京 2022 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出品,4A 廣告公司麥肯世界集團(McCann Worldgroup)製作。片中分為兩個故事情節:貫徹始終的表層“滑雪線”以及融會貫通的深層“奧運線”,將團結樂觀、追求快高強的奧林匹克價值觀與中國宣導的“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巧妙地結合在一起。運動員強壯的身體、堅韌的意志和鼓舞人心的奧林匹克精神佔據大部分的故事時長,山水、水墨等顯性的中國元素以輔助性設計的方式融入其中。 “滑雪線”以雪山、沙漠等野外滑雪項目作為主要場景(圖 3-3),出現了豐富的人物類型(圖 3-4),並且大部分不以正面全臉出境,聯合 “奧運線”營造出不分種族性別膚色,世界青年共同迎接冬奧、相聚冬奧、共用冬奧的良好氛圍,從潛意識傳達中國文化與世界文化和諧相融的理念和包容大氣的中國形象。 (a) (b) 圖 3-3 《北京之約》部分場景 (a) (b) 圖 3-4 《北京之約》部分人物 除了情節、人物與環境幾個元素外,影像作品還包括聲音、字幕、色彩、特效等輔助性敘事符號。通過這些符號,我們不僅可以對敘事情節展開鋪墊、進行人物形象刻畫、真實表現環境,還能通過聲效、美術和字幕來烘托故事內容,深化宣傳片主題。詹姆斯·費倫(James Phelan)認為聲音是敘事為達到特殊效果而採取的(修辭)手段。1 作為對外形象宣傳片,《不虛此行》和《北京之約》在編配思路上都選取了電子樂+中國風的風格,但主題曲渲染的情緒色彩和推進節奏有所不同。《不虛此行》依循傳統中國主題 1 費倫 J, 陳永國:《作為修辭的敘事 技巧、讀者、倫理、意識形態》, 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2.
  • 澳門學刊 26 宣傳片恢弘大氣的主題,以“平-動-靜-動”的推進節奏,從中弦樂和鈸等樂器演奏和高調的女聲英文旁白開場,隨後加入西方電子鍵盤音色,中後段出現宛轉悠揚的竹笛和揚琴點綴,結尾加入禮花聲、煙花聲、歡呼聲推向高潮。《北京之約》的聲音軌道注重真實性與感染力,遵循“靜-動-寂-動”的節奏佈局,以呼嘯的環境聲和人的心跳振動開場將觀眾拉入主題,一句“It’time to get together”的女聲歌詞引人注意,動感的鼓點和合唱和聲隨即鋪開故事。隨著畫面人物滑翔至山間雲端,呼嘯的吹風聲再次佔據聲道,絲滑地劃進幾聲古琴與山水間一葉孤舟的謐靜,意境開闊。平實的男聲旁白與“Together, for a shared future” 熱情洋溢的合唱一直到結尾處,全曲以阿卡貝拉人聲合奏為主,輕盈歡快,不刻意製造大起大落和大量使用中樂,卻恰如其分地烘托出動靜交錯、自由灑脫的中國傳統意趣。 在視覺效果上,《不虛此行》大量使用實景拍攝和歷史片段拼接,並未使用字幕與轉場特效,整片色調較為鮮豔濃烈,但在人物服裝、背景、物件等等的配色上較為雜亂(圖 3-5),過度濃豔的色彩與螢光色的使用使得生活細節的觀感與真實有一定差距。 (a) (b) 圖 3-5《不虛此行》部分片段配色 《北京之約》的大量畫面由展現力量與速度的實景高速攝影組成,細節豐富,相關中華文化元素的植入極少直接使用畫面鋪敘,而是通過音效、特效、轉場等輔助性手段出現,如畫面切換間的墨蹟轉場和滑雪軌跡加上水墨特效(圖 3-6)。簡潔的中英字幕出現在宣傳片的開頭 10 秒處,不僅起到瞭解釋段落情節的作用,也起到了轉換場景的功效,促進了宣傳片段落式情節的推進與發展(圖 3-7)。全片調色講究,色調素雅、乾淨簡約,畫面內的配色協調統一、主次分明,以清新明快的節奏展現出沉穩大氣卻不失青春活力的中國形象。 (a) (b) 圖 3-6《北京之約》部分片段特效
  • 澳門學刊 27 (a) (b) 圖 3-7《北京之約》部分雙語字幕 (二)、話語層面 敘事多在特定的社會經濟政治背景下進行,而對外形象宣傳片的話語層面則是對宣傳片的故事進行構建,包括對敘事者和敘事視角進行解讀。 但凡敘事,必然存在敘事者和受述者,敘事者對敘事起主導作用,受述者是敘事活動接受者,二者共同存在。影像作品的敘事者用自己的視角為觀眾提供有關人物的連續資訊,戈德羅和若斯特提出影片中的“大敘事者”操作者各種各樣的影片表現資料,對其做出安排,組織敘事方式,指定其活動策略,以此向觀眾提供各種敘事資訊1。國家對外形象宣傳片的背後敘事者一般可以分為政府部門、宣傳片製作方和宣傳片內的人物,但通常在奧運形象宣傳片內較難找出一個明確的“敘事者主體”。值得關注的是,此類宣傳片的“大敘事者”都是國家政府,宣傳片的製作者僅僅是受國家之托對宣傳片進行情節創作與畫面處理,但國家政府才是通過這個形象宣傳片的載體來表達國家意志與價值觀念,巧妙地通過體育、風光、人文等視覺符號表達國家的敘事意圖。 不論敘事者以何種身份出現,同一個故事運用不同的表達視角,會讓受眾產生不一樣的解讀。敘事視角是指敘事者觀察事物、講述故事的角度。根據敘事者的觀察位置,敘事視角可以被分為外視角和內視角兩類,前者指敘事者是故事的觀察者,內視角則指故事的內敘事者。《不虛此行》(畫外音)和《北京之約》的主要敘事者均獨立於片外,未參與到宣傳片的敘事中,可以說兩部宣傳片都使用了外部的全知視角。另外,《不虛此行》還加入了一條內敘事線,通過首尾和中段幾位外國友人的鏡頭完成了片內“北京之約”的敘事。借助全知視角,宣傳片可以通過多角度來對敘事客體進行呈現,從而引領受眾自然地去觀賞片中的畫面視覺。通過旁白(旁觀者)的角度來對形象宣傳片進行敘事構建和解讀,受眾能產生一種敘事的“客觀真實感”。兩部奧運形象宣傳片從體育運動和人文風景的視角切入,讓觀者在自然隨意的觀影狀態下,以一種貌似不帶偏見與情感色彩的敘事方式,更能吸引海外受眾的注意,進而潛移默化地接受片中所傳遞的價值觀念,感受畫面中傳統和現代的中華文化和畫面外相容並蓄的國家形象。 (三)、敘述策略 通過對兩部冬奧對外形象宣傳片在故事層面與話語層面的解讀,以下將嘗試梳理《不虛此行》與《北京之約》的敘述策略與特色。 1. 可敬的中國:我對你說《不虛此行》 1 戈德羅 A, 若斯特 F, 劉雲舟:《什麼是電影敘事學》. 北京: 商務印書館, 2005.
  • 澳門學刊 28 從整體來看,《不虛此行》在中國特色宣傳片的敘事框架內交出了高分的答卷,但敘事特色優點與缺點都十分明顯。敘事者站在明顯的傳播者的視角向海外他者推薦中國的傳統文化與現代生活,過於急切地展示中國近年所取得的成就以及東方學視域下的中國經典元素,高度抽象的複雜旁白使得說教色彩較為濃厚,這種單向傳播容易引起受眾的逆反情緒。全片採用高飽和度的色調,突出喜慶熱鬧的氛圍和豐富的元素堆砌,但過度濃烈的色彩和生拼硬湊的人物關係反而造成與現實抽離、與觀眾疏離的效果。元素之間的轉換也較為生硬,如打太極的場景的下一幕是冰壺運動,毫無相關的畫面和主題色調之間的切換產生一定的割裂感。中國民俗元素的選擇上呈現強烈的單地域特色,主要圍繞京劇、皮影戲、吃餃子等部分傳統北方文化題材,這些復古的元素對中國現代社會的生活方式和不同地域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蘊未能精准全面地概括,甚至有可能加深西方主流媒體對“中國威脅論”的炒作與海外受眾刻板印象中令人敬畏、古板嚴肅的中國形象。 2. 可愛的中國:我們共赴《北京之約》 相較於呆板的說教,《北京之約》的敘述模式主要通過更加高明的細節展現和同伴呼喚進行,大量環境聲、人聲的使用增強了影片的真實感,動靜相宜、虛實相交的剪輯烘托出影片的鮮活性。影片特意淡化敘事者的國別身份,主體滑雪運動員的選擇上以不同種族、不同膚色、甚至是淡化種族體貌特徵的形式出現,從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角度平等呼喚觀眾一起參與,拉近與全球觀眾的距離。在畫面上,簡約高級的配色、乾脆俐落的實景攝影展現出國際一線商業廣告的表現水準,貼近全球受眾的觀看喜好,簡單明瞭的旁白描述降低受眾的理解難度,容易使來自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受眾產生認同感。在製作上也不吝使用特效,山水連天、水墨濾鏡,旋轉運鏡、酣暢轉場,與情節相配合的輔助性元素大大增強觀眾的視覺體驗,提升視覺審美的同時有助於宣傳片隱含的價值觀念的傳遞。作為一部國家形象宣傳片,故事的主軸和畫面基本圍繞奧林匹克精神和競技體育展開,影片的中國元素以更加柔性的方式植入。影片對中國元素的運用做出大膽的取捨,擯除通過大量的現代化城市景觀、名勝古跡、民俗文化和場館展示的畫面來展示生活畫面和闡明主題思想,僅用射擊運動的子彈穿透與水墨高鐵的串聯就能精准點題中國科技的發展成就。富有辨識度的傳統中國元素克制地只選擇了漁夫山水和水墨轉場,卻也能勾勒出中國文化裡化動為靜、化靜為動的古典旨趣及自由灑脫、無拘無束的精神風貌,讓受眾在愉悅的觀賞中感悟中國特色的價值內涵,感受與時俱進、親切可愛的中國形象。 四、結語:城市形象、國家形象與澳門 澳門城市的文化根系祖國,與中華珠三角地區的文化血脈相連,在民風民俗上傳承和保留了儒、釋、道等中國傳統信仰,也在城市中融匯了後傳入的天主、基督、伊斯蘭等宗教,很大程度上展現了中華文化相容並包的特色。作為我國最早接受歐洲文藝復興運動帶來精神與物質文明的港口,同時也是向歐洲、非洲、拉丁美洲送去東方文明的先鋒,在國際上展示一個良好的澳門城市形象,即是展示澳門作為城市本身的文化底蘊、社會內涵與歷史氣韻的表現,也是表現一個強大祖國的“視窗”。文中分析了兩部我國首都籍國際性活動所製作的對外宣傳片,不僅是向世界推薦了我國城市獨有的旅遊資源和人文風景,更是通過同一主題下,城市對外宣傳片的敘事話語與策略的變遷與改進總結出國際都市宣傳片策劃的思路,冀望能對澳門的城市形象宣傳片如何融入國家定位、敘事腳本的策劃、視聽感官的共鳴等方面產生一些啟示。 從宏觀層面來看,首先,開發澳門本土的豐富歷史文化資源。澳門作為中西文化交匯之地,擁有豐富的東西方文化資源,將這些文化資源進行保護和開發,可作為澳門進行城市影響宣傳的重要基礎;其次,
  • 澳門學刊 29 積極融入粵港澳大灣區文化圈,將澳門自身的文化資源與粵港澳大灣區進行聯動,突出“澳門特點、灣區特色”;最後,澳門的城市形象宣傳應當積極配合國家發展大局、融入“中國特色”,真正做到“中西融匯”。 從微觀層面來看,情節是宣傳片的敘事起點,中國的奧運對外形象宣傳片要靠故事情節來打動受眾,使其接受中國的價值觀念進而塑造良好的國家形象。“故事情節化,情節細節化”,相較於抽象、空洞的生硬敘述,在故事的敘述中適量加入貼近生活的細節,比主題宏大的宣傳片顯得平易近人。畫面上,巧妙利用聲音、字幕、色彩、轉場等輔助性敘事符號結合中國特色提升藝術審美,還能夠讓受眾在愉悅的觀賞中感受到宣傳片的文化內涵。對於經典元素的使用需要把握好分寸,數量太多容易顯得雜亂,簡單的元素拼接只能喚起受眾的標籤化記憶,且容易分散受眾的注意力,不利於主題的凸顯。這種形式也是在進行澳門城市形象宣傳時需要注意的地方——“以故事動人”、“以細節引人”。 由此可以進一步說,“講好澳門故事、也是講好中國故事的體現”——“講好中國故事,不一定要只講中國的故事”。國外民眾是國家形象宣傳片的主要目標受眾群體,宣傳片的創作如果不符合西方受眾的心理習慣與文化偏好,很難獲得良好的效果。而澳門在這方面擁有得天獨厚的優勢,東方文化與西方文化背景的結合,既能夠符合西方受眾的需求,也能夠滿足東方受眾的心裡偏好。故此,在澳門城市形象的宣傳中,既要擯棄迎合西方中心論視角下對東方元素“落後、獵奇”的癖好,也要結合自身的東方文化特點,以真實、親切的細節加強受眾對澳門乃至澳門所背靠的強大的祖國的親近感,以軟性方式向世界的公眾展現澳門與中國的聯繫及發展成就、展示一個“可愛的中國”的國家形象、講好“中國故事”。 Visual narration on city image: Storytelling of Beijing Olympic publicity as an inspiration for Macao Abstract: This paper will select the foreign publicity film of Beijing as the object and try to extracts new ideas for the international city publicity, then provides certain insights for Macao's city publicity in conjunction with national image and integration into the overall situation of national development. We believe that the national image and the city image are “symbiotic relationship”. The shaping and dissemination of the national image directly or indirectly affects the overall image of the city, and vice versa; the narratology provides a necessary tool for the analysis, with the help of in-depth analysis of the Beijing Winter Olympics 2022 video--that is,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stories, discourses, strategies and other levels of content, to point out the macro- and micro-level correlations between national image, city image and Macao. Key words: Visual narration, city image, foreign publicity, Macao
  • 澳門學刊 30 學生風采 春風南渡 花繁於北 方詩敏 在網路時代成長起來的一代人被稱作“數字原住民”。我就是這樣一名經歷了我國民用互聯網從無到有、傳統媒體向新媒體迭代的“數字土著”。猶記澳門讀小學時,我會在午休時奔向電腦室,奔赴五彩斑斕的網路世界,其後閒暇時也愛浸潤在互聯網中……興趣所在,我本科與碩士均選擇在內地就讀新媒體專業,懷揣著高漲的學習熱情和勤勉地思考鑽研,取得了一些不錯的學業成績:多年獲得校級獎學金及保持本專業外招生排名第一,在導師的指導下參與課題並產出發表了一些學術成果。 絕知此事要躬行。在本碩期間我也曾在文化產業鏈條中的創意策劃、內容製作、市場行銷等各生產環節的崗位有過工作經驗,行業廣跨國際頂尖醫藥外企、國內一線互聯網公司、澳門央企文化部門及澳門青年社團等。2021 年受聘於澳門公立高校旅遊學院兼任講師,向本科生開授市場與傳播類課程,積攢一線教學經驗,將學科前沿知識和教研成果融入教學實踐中。 而今邁步從頭越。21 年 9 月回到北京,我開始攻讀新聞傳播學博士學位。這是一個“痛並快樂著”的過程:“痛”,是因為大量詰屈磝碻的專業知識衝擊著我的大腦;“快樂”,則是在每一次過程中“征服”它們的愉悅,還有著身邊好友、師長的鼓勵,使我堅定以學術為志業。生於科技勃興、民族振興、家鄉創興的時代,一路北上求學,行萬裏路,讀萬卷書,祖國之廣袤,風土之瑰麗,文化之精深讓我深深折服,在機遇與努力下,這廣闊的舞臺有時也出現了我小小的身影。 蓮成一家 難忘今宵
  • 澳門學刊 31 “一國兩制”的制度下,澳門回歸以來的巨變可謂讓人“天翻地覆慨而慷”,我們 90 後的澳門人大多親歷了本地經濟的高速增長與民生的持續改善,更是為國家取得的輝煌成就感到自豪,更加堅定對國家發展道路的信心。時值 2019 乃新中國成立 70 周年,亦是澳門回歸 20 周年。對我而言,在這特殊的年份有幸同時親身觀演“慶祝成立 70 周年”與參演“澳門回歸祖國 20 周年”兩場文藝晚會,在一幕幕歡歌與曼舞中瞭解更多祖國與澳門的故事。知史以明鑒,澎湃心潮驅散冬日嚴寒,盛世濠江恰如和熙暖春,高聲放歌與祖國同慶,與家鄉同樂,我倍感鼓舞。 19 年 9 月於人民大會堂參與《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70 周年文藝晚會》
  • 澳門學刊 32 19 年 12 月參演《慶祝澳門回歸祖國 20 周年文藝晚會》,參與演唱《歌唱祖國》 “相信澳門青年人必將成為有為的一代、值得驕傲的一代,成長為澳門和國家的棟樑之才。”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在澳門回歸 20 周年訪澳時對我們澳門年輕人的勉勵。作為澳門青年,我們應不忘初心,不負韶華,把青春奮鬥融入在國家與特區發展的事業中,為廣大人民謀福祉,以青年之我,擔時代之責。身為一名傳播學子,我更立志以筆為媒,提高專業水準和媒介素養,向祖國表達澳門的聲音,向世界傳達中華的思想,為傳播學科與新聞事業貢獻力量。 是先“會學習”還是先“學習好” ——基於澳門與內地的比較性研究1 許欣怡*,吳雨彤*,趙藝豐 1 摘要:元認知是學生對自身認知進行調節、學習的過程,與培養學生高階思維、真正“學會學習”有著密切聯繫。本研究通過對比澳門與內地文化背景、教育模式等差異,旨在揭示兩地學生元認知水準的影響因素。研究發現:學生學習模式與元認知水準存在驅動關係,就讀地文化背景影響學生元認知水準;內地小學生元認知水準高於澳門小學生,澳門中學生元認知水準高於內地中學生;兩地中學生元認知水準存在顯著差異。 關鍵詞:元認知;基礎教育;澳門教育;中國內地教育 學習是學生的主要任務,也是一個終身的過程。基礎教育作為人才培養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內外在基礎教育均投入了大量人、財、物力,期望為學生創設最佳的學習環境,制定適宜的教學策略,目的是讓學生能夠把知識融會貫通,達到泛化的效果。簡單來說,基礎教育的最終目的是讓學生能夠「學會學習」。同時,考試是有效掌握以及評估學生學習情況的重要手段,考試取得的成就對學校、學生個體和家長之間存在寶貴的參考價值,從而導致學業成就通常被視為「學會學習」的評價標準。在社會以及同輩激烈競爭的背景下,各大民間教育機構由此捉住商機,聚焦考試技巧展開各種花樣百出的考試技巧訓練營、培訓班、補習班等等,意圖打造天衣無縫的「學習好」形象,而對於家長以及學校而言,學業成就高低等同於學生是否會學習的評價標準,從而忽略學生個體對知識的理解程度。因此,在當前教育多樣化的大環境下,「會學習」與「學習好」之間的界限愈發模糊,引起各界學者關注。為此,與之相關的元認知研究也應運而生,並引起眾多學者的高度關注。 1北京師範大學教育學部本科生;許欣怡,中國澳門; 吳雨彤,福建;趙藝豐,福建
  • 澳門學刊 33 早在二十世紀,國外學者們已從諸多視角對元認知進行了研究。其中,著名學者 Flavell 和 John 等對元認知概念定義為「個體對自我認知過程的認知」。換句話說,元認知是儲存一切關於自身和他人行動、任務、知識或信念以及這些相互作用如何影響的結果。1具體來看,元認知概念由元認知知識、元認知體驗和元認知監控三個成分組成。因此,元認知是個體對認知活動自我調節和自我意識。2我國許多著名學者也曾對元認知的實質概念進行論述探討,《學記》一書便包含了許多有關元認知的論述,如書中寫到“學然後知不足,教然後知困。知不足然後能自反也;知困然後能自強也;故曰教學相長。”其中的“學”包括了學習、自省、再認識,也就是對先前認知的再加工。多年來,元認知在實踐領域上解決了許多有關學生“學會學習”、智力開發等問題。可見,學習不僅是對學科材料的感知、記憶、思維和想像的認知過程,同時也是對該認知過程進行積極監視、控制和調節的元認知過程。學生作為知識的接受者,其學習過程與教育政策、學校環境以及教師教授模式等各種因素所影響,元認知作為內部機制,等同學生學習過程一般,會根據學生所處的社會環境、教育模式等社會、教育因素產生差異。 元認知與學業成就亦具有密切的聯繫,學業成就主要指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已有研究表明,學生學業成績與學習動機、學習策略以及元認知等因素存在相關關係。34其中,元認知作為學生內在反映機制的存在,使個體能夠控制和重組自身的認知, 在思維的自我調節、學習及問題解決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換句話說,元認知水準可以對學生是否將知識內化進行預測。由此,元認知水準可以反映當前學生個體是純粹「學習好」還是真正達到「會學習」。 此外,元認知作為個體內部機制,學生接受的教育模式對學生個體知識接受程度、接受方式以及內化時長等多方面產生直接影響。從教育模式來看,內地教育在應試教育的大背景下,可選擇的空間較少,通常以灌輸式教學為主要教學模式,一方面教師可把巨大的知識點在有限的時間內進行講授;另一方面家長只需把輔導重點聚焦在統考的龐大壓力上,為學生課餘時間進行針對性的輔導,期望將所有知識點一並掌握。在此模式下學生只需按照制定的學習計劃按部就班進行學習。長久以來,學生雖然可以獲得一定的學習成果,但難以在學習過程中產生知識的遷移,從而造成「為了考試而學習」的現象出現,進而演變成「只是學習好而不是會學習」的問題。隨著學生年級不斷提升,「為了考試而學習」的現象也愈發增多,學生個體已對灌輸教學產生依賴,對日後升讀大學以及就業均有潛移默化的影響。同時,已有研究表明,我國中小學生學習有一定的被動性,自主學習意識相對薄弱。5可見,當前內地教育在社會大環境下更加重視「學習好」。 相較之下,澳門教育屬於中西混合式教育,在傳統灌輸式教育的基礎上增加了多元性,注重學生的知識積累與學習習慣培養,同時關注學生個體發展,致力於為學生尋找屬於自己的「舞臺」。同時,除了傳統的總結性評核外,澳門結合形成性評核為學生提供多元化的評核模式,如個人演講、小組彙報、情景演繹等,從中考察學生自主學習的成效以及綜合能力的水準,讓學生在團隊活動中學會合作的同時,發現自 1 Flavell, John H(1979). Metacognition and Cognitive Monitoring: A New Area of Cognitive - Developmental Inquiry. The American Psychologist, vol. 34, p. 906. 2 董奇:《論元認知》, 載於《北京師範大學學報》,( 01), 1989, 68-74. 3 張宏如,沈烈敏:《學習動機、元認知對學業成就的影響》,載於《心理科學》,(01),2005,114-116. 4 李薈,辛濤,穀生華,申繼亮:《中學生自我效能感、學習策略與學習成績關係的研究》,載於《教育研究與實驗》,(4),1998 ,48-52. 5王建閣:《元認知訓練對提高小學高年級學生元認知水準和應用題成績的影響》,浙江師範大學碩士研究生論文, 2017.
  • 澳門學刊 34 身的優勢所在。同時,學生課餘時間均用於報讀興趣類課程為主,如鋼琴、舞蹈,家長自身對於學生的要求也是以多元發展為主,期望在基礎教育的基礎上發掘個體的優勢,拓展個體思維以及眼界,從而為我國培養多元發展的人才。綜上可見,澳門教育更注重學生身心發展,期望培養「會學習」的人才市場。 基於此,本研究以澳門與內地兩地中小學為研究對象,以量化和質性研究相結合的方式,以元認知組成的三個成分為基礎,對澳門與內地中小學生元認知水準進行橫向對比,並以當地的教育制度以及各項教育政策輔以分析,旨在揭示我國內地與澳門中小學生學習模式與元認知水準雙向驅動關係模式,為兩地教育建言獻策。 一、研究對象與方法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採取方便抽樣的方式對澳門以及內地中小學生進行調查,共選取 771 位被試,其中澳門中學生302 位、澳門小學生 354 位、內地中學生 89 位、內地小學生 26 位。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按照受訪學生年級和認知水準的不同,向小學生發放紙質問卷,線下填寫收集;向中學生發放電子問卷,線上填寫收集。並以線上線下結合的形式進行訪談。 二、研究工具 (一)量表 1. 小學生元認知量表的編制與應用 本量表參照嶽麗霞「小學生元認知自評與他評問卷的編制及試用」中的學生問卷,1針對小學生被試的理解程度進行結構和表達調整進行問卷編制,共 9 題(除基本資訊題目以外),採用 3 級評分(1=「從不」、2=「有時」、3=「總是」),均分越高表示學生元認知水準越高。(見附錄 1) 經檢驗,本量表克隆巴赫 Alpha 系數的值為 0.643,大於 0.6,介於 0.6-0.7 之間,信度可接受;KMO系數為 0.776,大於 0.7,小於 0.8,效度較好。 調查對象為澳門和福建地區的小學(澳門兩所、福建一所)的在讀學生,共收集 380 份問卷,問卷有效率 99.2%。 表 1 小學受訪者就讀地區分佈 N % 澳門 354 93.20 1 王光明, 邱冬, 李健:《小學生數學元認知水準調查問卷的設計與編制》,載於《考試研究》,17(01),2021,70-78.
  • 澳門學刊 35 內地 26 6.80 2. 中學生元認知量表的編制與應用 本量表參照王光明等學者「關於元認知水準的測量工具」中的調查問卷進行編制,1形成包括元認知計劃,元認知選擇性注意、元認知監控與元認知評價四個維度,採用 4 點計分法計算量表所有項目得分的總分,分數越高表示學生元認知水準越高。(見附錄 2) 經檢驗,本量表克隆巴赫 Alpha 系數的值為 0.933,信度良好,KMO 系數為 0.946,效度良好。 調查對象為澳門及福建地區的中學(澳門兩所、福建一所)的在讀學生,共收集 391 份問卷,問卷有效率為 100%。 表 2 中學受訪者就讀地區分佈 N % 澳門 302 77.20 內地 89 22.80 (二)訪談 1. 訪談對象 本研究採取方便抽樣對澳門以及內地中小學學生、教師進行調查,共選取 9 位被試,其中有澳門中學老師 3 位、小學老師 1 位、初中學生 1 位、高中學生 1 位,內地小學老師 1 位、中學老師 1 位、高中學生1 位。 2. 訪談實施程式 本研究訪談部分旨在瞭解澳門與內地的在校學生與教師對於兩地教育模式的瞭解程度、看法及感受。由於疫情,針對不同的訪談對象採取線上或線下的形式開展訪談。 三、數據分析 (一)兩地中學生元認知分析 1. 兩地中學生元認知水準分析 表 3 兩地中學生元認知得分情況及對比 澳門學生 內地學生 t p 元認知總分 55.13 ± 9.41 45.79 ± 15.23 7.04 .000 元認知知識 23.30 ± 4.19 19.00 ± 6.44 7.45 .000 1 嶽麗霞:《小學生元認知自評與他評問卷的編制及試用》,河北師範大學碩士研究生論文,2016.
  • 澳門學刊 36 元認知體驗 9.71 ± 1.74 7.84 ± 3.32 7.06 .000 元認知控制 22.11 ± 4.61 18.94 ± 5.99 5.30 .000 由表 3 可知,澳門中學生無論是總分平均分還是各維度平均分,都比內地學生更高,所以結果表明,澳門中學生元認知水準普遍高於內地中學生。因此,不同的地區的教學模式對學生影響不同,學生元認知水準及其學習態度與地區的教育模式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2. 兩地中學生差異性分析 表 4 兩地中學生元認知得分組統計 就讀地區 N 平均值 標準 偏差 標準 誤差平均值 總分 澳門 302 55.13 9.405 .541 內地 89 45.79 15.226 1.614 採用獨立樣本 T 檢驗的方式進行分析,結果如下: 表 5 兩地中學元認知得分獨立樣本 T 檢驗 萊文方差等同性檢驗 平均值等同性 t 檢驗 F 顯著性 t 自由度 Sig.(雙尾) 平均值差值 標準誤差差值 總分 假定等方差 70.848 .000 7.043 389 .000 9.339 1.326 不假定等方差 5.486 108.500 .000 9.339 1.702 由表 5 可知,F 統計量的 Sig 值為 0.000<0.05,即可以否認方差相等的假設,參照 t 檢驗結果:T 檢驗的雙側 Sig 值為 0.000<0.05,P<0.05,說明不同地區能夠顯著體現學生元認知水準這一特點。 (二)兩地小學生元認知分析 1. 澳門小學生元認知分析 表 6 澳門小學生元認知總分描述統計表 N 最小值 最大值 均值 標準偏差 我可以用自己的話告訴家人上課學了什麼 354 1 3 1.95 .505 如果我不能正確明白一件事情,我會試圖尋找不同的方法 354 1 3 2.30 .580 我用老師教我的方法做作業 354 1 3 2.47 .548 我知道老師想讓我學什麼 354 1 3 2.37 .612
  • 澳門學刊 37 當老師指出我錯誤時,我會試圖找出我為什麼犯錯 354 1 3 2.30 .580 上課前,我會想想我想學什麼 352 1 3 1.69 .670 如果我知道老師明天問我問題,我會提前準備 354 1 3 2.21 .710 當這個資訊真的是重要的,我會注意的 354 1 3 2.58 .568 我知道老師講的內容中,哪些對我來說是更重要的或更有用的 354 1 3 2.37 .612 有效個案數(成列) 354 由表 6 可知,澳門小學生元認知總分的平均值在 1.69 至 2.58 之間,屬於中等至中等偏下的水準。由此可見,澳門小學生在自身認知理解方面處於較為被動的狀態,元認知水準有待提高。 2. 內地小學生元認知水準分析 表 7 內地小學生元認知得分描述統計表 N 最小值 最大值 均值 標準偏差 我可以用自己的話告訴家人上課學了什麼 26 2 3 2.19 .402 如果我不能正確明白一件事情,我會試圖尋找不同的方法 26 2 3 2.38 .496 我用老師教我的方法做作業 26 2 3 2.81 .402 我知道老師想讓我學什麼 26 2 3 2.50 .510 當老師指出我錯誤時,我會試圖找出我為什麼犯錯 26 2 3 2.35 .485 上課前,我會想想我想學什麼 26 1 3 2.27 .604 如果我知道老師明天問我問題,我會提前準備 26 1 3 2.62 .571 當這個資訊真的是重要的,我會注意的 26 1 3 2.65 .562 我知道老師講的內容中,哪些對我來說是更重要的或更有用的 26 2 3 2.77 .430 有效個案數(成列) 26 由表 7 可知,平均值在 2.19-2.81,屬於中等偏上的水準。說明內地小學生對於自身的認知水準有較好的理解。 (三)兩地中小學交互性作用分析
  • 澳門學刊 38 表 8 兩地中小學元認知總分主體間效應檢驗 源 III 類平方和 自由度 均方 F 顯著性 修正模型 194474.772a 3 64824.924 918.197 .000 截距 362598.666 1 362598.666 5135.943 .000 就讀地區 755.489 1 755.489 10.701 .001 年級 60813.222 1 60813.222 861.374 .000 就讀地區 * 年級 2607.734 1 2607.734 36.937 .000 誤差 49137.748 696 70.600 總計 1276880.000 700 修正後總計 243612.520 699 由表 8 可知,就讀地區 sig 值 0.001<0.05,年級 sig 值 0.000<0.05。因此,不同就讀地區和年級對元認知總分影響差異均具有統計學意義。此外,就讀地區和年級對元認知總分的影響存在交互作用,F=36.937,sig 值為 0.000,P<0.05。即當就讀地區不同時,不同年級對元認知總分的影響有統計學差異。 正如圖 1 所示,當就讀地區為澳門(1)時,小學的元認知總分較低,中學的元認知分數較高(見藍色線條),而就讀地區為內地(2)時,小學的元認知總分較高,而中學的元認識分數較低(見紅色線條)。 基於此進行簡單效應分析,結果如下: 表 9 兩地中小學簡單效應分析 年級 (I) 就讀地區 (J) 就讀地區 平均值差值 (I-J) 標準誤差 顯著性 b 圖 1 兩地中小學交互效應分析圖
  • 澳門學刊 39 小學 澳門 內地 -2.803 1.722 .104 內地 澳門 2.803 1.722 .104 中學 澳門 內地 9.339* 1.013 .000 內地 澳門 -9.339* 1.013 .000 基於估算邊際平均值 *. 平均值差值的顯著性水準為 0.05。 b. 多重比較調節:斯達克法。 由表 9 可知,當就讀階段為小學時,由於小學是基礎教育的最初階段,學生認知水準較低,因此就讀地區對元認知總分的影響兩地之間無顯著性差異(P>0.05)。 而進入中學階段後,學生逐漸成熟,學會制定學業目標、規劃人生,兩地學生的元認知總分出現了顯著性差異,Sig 值 0.000<0.05。 (四)訪談詞頻分析 整合內地、澳門兩地訪談內容進行詞頻分析後,選擇頻數較多的詞語用詞雲表示,結果如圖 2、圖 3所示。 圖 2 為內地訪談對象在評論內地教育時表述較多的詞彙,其中頻數最高的是「知識點」、「紙筆」、「高三」、「壓力」、「考試」。可見,當前內地教育著重知識點教學,中考和高考是學生必須經歷的升學關卡,其中高三作為高考前的最後一年,被提及次數較多,多數訪談對象表示學習壓力很大。 圖 3 為澳門訪談對象在評論澳門教育出現較多的詞彙,其中頻數最高的是「學會學習」、「多元」、「自主」、「培養」、「報告」、「興趣」。可見,當前澳門教育以多元化為宗旨,發掘學生興趣,運用如報告、演講等方式培養學生多方面的能力,幫助學生發現自身特點,培養自主學習意識,從而促進全方面發展。 圖 2 內地教育訪談高頻詞分析 圖 3 澳門教育訪談高頻詞分析
  • 澳門學刊 40 四、討論 (一)兩地文化背景對學生元認知以及思想行為均有密切聯繫 本研究發現,內地小學生元認知水準比澳門小學生元認知水準高,澳門中學生元認知水準比內地中學生元認知水準高。而不同就讀地區小學階段學生元認知水準並不存在差異,而中學階段學生元認知水準存在顯著性差異。這表明,學生的元認知水準高低與其教育背景有著密切關係。 1. 澳門教育特點——教育多元與學生發展密不可分 澳門從 1999 年回歸至今,堅持秉持「教育興澳」和「人才建澳」的理念,高度重視教育工作。1由於歷史影響,澳門無論是教育,還是經濟發展上都體現著「多元」。當前澳門教育多元性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辦學主體多元,截止 2021 年 10 月,澳門共有 77 間學校,包括公立學校 10 間和私立學校 67 間。2可見,澳門學校多以私立學校為主,許多學校背後都依靠著各教會或社團組織,如以基督教信仰實施全面教育的聖公會蔡高中學。 (2)教學語言多元,澳門教學語言涉及「三文」和「四語」,其中「三文」是指中文、英文、葡文,「四語」為普通話、粵語、英語和葡語。根據澳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2021/2022 學年學校資料統計表可見,120 間校部內,中文為教學語言有 100 間,英語教學語言 15 間,葡語教學語言 5 間。3 (3)課程多元,根據《印務局第 15/2014 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發現,澳門在基本的教學活動中把品德教育、美育及體育均設為主科,注重培養學生全面發展。4此外,在基礎教育課程計劃中可見,澳門教育要求學生參與課外活動。根據詞雲分析,訪談對象均有提及「課外活動」、「活動課」等字詞。由此可見,澳門教育堅持善用各種學習環境,組織多元化活動,幫助學生獲得全面、均衡以及多元化的學習經驗,從而促進學生全人發展,培養終身學習能力。 2. 內地教育特點——知識點傳授與升學率至關重要 在內地教育中,知識點是必須牢記的重要內容,學生升學取決於知識點的掌握情況。1999 年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明確指出,「實施素質教育就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5時至今日,已有 23 年,應試教育的怪圈似乎仍圍繞著中小學生,更衍生出當前盛行的「內卷」現象。 1 《非高等教育統計 學校資料統計表》, 澳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internet/Inter_main_page.jsp?id=8525&langsel=C , 2021. 10. 26. 2 李樹英,李剛:《澳門教師教育的歷史沿革與未來路向》,載於《現代教育論叢》,(01),2021,52-59. 3 《非高等教育統計 學校資料統計表》, 澳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internet/Inter_main_page.jsp?id=8525&langsel=C , 2021. 10. 26. 4 《第 15/2014 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印務局:https://bo.io.gov.mo/bo/i/2014/26/regadm15_cn.asp. 2014. 06. 30. 5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https://baike.baidu.com/reference/15126679/264eo7pIVa6K7OBMtdghjuBZlRpmC7cOzz4NwXEjkQegAQsAyWtMImg0013Kadtkz8ueCnXeEAfUaXWF3yrvYHmeBmW_BHerE4wd0hla7pAPkZ8wVi3KkzQZlLlkL3_S_3LJP-KnGUYFxPzxXNI.[1999nian . 1999.6.13.
  • 澳門學刊 41 回顧歷史長河,當前內地教育主要由以下幾個因素影響: (1)人口密度過大。「學而優則仕」的觀念幾千年來左右著我國教育的走向。「讀書能夠改變命運」時常出現在父母的嘴邊。自古以來,政府通過統一標準的科舉制度選拔官員,雖然弊端頗多,但從一定程度上確保了公平性。而當今中國作為人口大國,應試教育似乎是唯一能夠讓每位學生都能站在起跑線上公平競爭的方式。訪談發現,內地教師也清楚當前教育模式的弊端所在,表示學生學習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考試,但對此無計可施,因為當前仍沒有一種教育模式能夠在確保公平的前提上取代應試教育。 (2)傳統教育觀念。中華民族深受儒家傳統文化影響,更傾向按部就班,循序漸進的發展方式,在大多數情況下對新事物有天生的排斥。1這樣的觀念也深深影響著教育領域的發展。學生容易陷入長期被動學習的困境,倘若教育模式突然轉變,對於學生而言,反而顯得格外彆扭。以大學為例,當老師讓學生在課堂展示與論文之間選擇時,絕大部分學生都會選擇論文作為自己的作業形式。這是因為學生已浸潤傳統教育觀念、模式多年,課堂教學、課後作業的一些新方法和新形式對他們而言是一種未知的事物,那麼自然而然地,學生便會產生一定的排斥反應。 綜合分析可見,兩地教育背景的不同對學生思想、行為具有重大影響。 (二)兩地中小學生元認知水準差異原因 表 10 訪談高頻關鍵詞彙總表 內地 澳門 小學 中學 小學 中學 教學模式 會學習(8),學習好(3) 老師為主(2)、預習(5) 預習(5) 以學生為中心(2)、思考(3) 評核方式 學業成績(3)、爭章(4) 卷面成績(3)、綜合評定(3) 多元評核(3)、紙筆(3) 多元評核(6)、紙筆(8) 學生情況 不同階段情況不一樣 會學習(3) 點到即止(2)、壓力(3) 會學習(7) 教學重點 方法(7)、基礎(4)、觀察(3)、識字(4) 學業(3)、自主學習(2)、技巧(4) 指標(2)、全面發展(2)、基礎(2) 知識(4)、興趣(7)、自主學習(8) 1.兩地教學模式、評價方式不同 根據訪談內容發現,內地教學普遍以老師講授為主,在教學過程中會盡力同時實現「學習好」和「會學習」。但由於升學壓力,學校仍以學業成績為核心評價機制,部分學校加入社團活動等綜合評定。雖然內地各學校的教學模式之間相差不大,但小學階段和中學階段卻存在明顯不同。內地很多小學已經開始開展多元化教育,培養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而中學比起小學來說相應的舉措較少。雖然部分中學有意識的在創新教學內容與考核模式,在日常活動中強調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但內地中學生習慣灌輸式學習,知識鞏固以習題為主,知識運用多以中高考為目的,難以大面積改革。 1 盧現祥,唐靜芳,羅小芳:《中國應試教育的制度分析》,載於《湖北經濟學院學報》,(06), 2007, 5-12.
  • 澳門學刊 42 而澳門與內地的教學以及評價方式有著明顯不同。澳門地區重視「會學習」,考核由多元評價及紙筆考試構成,既關注知識掌握與運用,也關注個性化發展。但由於澳門學校相互獨立,學習內容和教學方式存在差異,政策實行程度不一,部分學校雖然將傳統教育與多元評價相結合,但由於僅停留在給予學生任務以及驗收評分的階段,並未幫助學生提高自我認知,也未培養學生自我監控、自我調節的能力,所以學生還是存在被動學習、對評價範圍外的學習活動漠不關心的現象,從而導致計劃、監控、反思、調節能力不足。 而近年來內地許多小學已經認識到傳統教育模式的缺陷,並從根本上開始改革,培養學生全面發展,相較於因應試而無法大範圍改革的中學,成效明顯。所以澳門小學的多元教育存在不足,元認知分數明顯低於內地小學,而澳門中學的多元化比起內地中學多元化更深入,元認知分數比內地中學更高。 2.兩地教學重點不同 兩地的小學教育都通過告訴學生「這是什麼」,為後期「這是為什麼」建立學習框架。 澳門教育雖然從小學開始就重視學生興趣,引導學生全面發展,但實際教學種仍以教師為主導,學生缺乏思考,難以產生知識遷移,擁有多元「外殼」而缺少多元「內核」。 而內地小學不僅擁有「外殼」,還關注「內核」。教師在教學中有意識的引導學生觀察、發現規律,並形成屬於自己的學習方法。因此內地小學生的元認知水準高於澳門小學生。 由於「一卷定終生」的機制,為考取更高的分數,升入更好的學校,中小學的學習重點瞄準在學科知識與應試技巧上。雖然該模式飽受爭議,但受限於應試教育的大背景難以進行大範圍改革。而澳門面積小,學校班級數量少,班級學生數量少,教師在教學中更能關注學生,從學生興趣出發引導學生自主學習,舉辦教學活動幫助學生全面發展。因此澳門中學生有更大的自主選擇權,接受的教育更具多樣性,因此元認知分數高於內地中學生。 3.兩地學生學習態度不同 當前澳門教育存在兩個核心問題。第一,知識「點到即止」,許多學校不重視知識教學,鮮少深入講解,導致學生無法深入理解。第二,澳門小學生缺乏競爭壓力,注重興趣發展而非學業成績,這種「溫室」環境導致學生容易得過且過,鮮少主動學習,因此元認知分數明顯低於內地小學生。而澳門中學的多元化比起內地中學的多元化更深入,採用「做中學」結合形成性評價的的教育模式。除考試外,教師會佈置多元化的作業,例如小組合作、話劇演出等,讓學生進行情境代入,讓學生發現自身的優勢。同時,例如英語日、中華文化傳統活動日等活動相對於內地也更具多樣性。 (三)元認知與學業成績驅動關係 1.內地學習模式與學生元認知水準的關係 根據訪談,受訪的內地小學教師表示內地小學生擅長背誦的居多,學生的理解能力尚可,其所任教的小學也不斷在推進素質教育的實施,對教學進行多元化改革。同時,他們在教學過程中更注重幫助學生建立知識框架,引導學生體會作者寫作方法,輔助學生加深公式記憶。而受訪的內地中學教師則表示,整體來看,其所任教的中學擅長數理的學生多過擅長文史的學生。而內地中學教師表示,雖然內地中學也在推進多元化教學,但因為中高考的存在,實際教學以提升分數為主要目標。
  • 澳門學刊 43 綜上,內地小學生更多是通過背誦積累知識,並在老師的輔助下進一步理解知識,進行知識內化。而內地中學生以提升分數為目標進行學習,擅長數理的學生需要通過習題訓練、檢查結果、錯題總結,不斷監控調節。而擅長文史的學生多通過背誦記進行學習。因此擅長數理的學生相較於擅長文史的學生元認知分數普遍更高。 2.澳門學習模式與學生元認知水準的關係 根據訪談,受訪的澳門小學教師的表述與內地小學教師相似,澳門小學生擅長背誦的居多,學生的理解能力尚可。但其表示,澳門小學雖結合紙筆考試與多元評價,有意識培養學生的綜合素養,但澳門學生缺乏競爭意識,對於成績重視度不高,家長更多關注學生的興趣培養。而受訪的澳門中學教師表示,其所任教學校的學生多數擅長數理,學校以學生為中心進行多元化教學,教師在教學中引導學生計劃、監控、反思、調節,養成學習習慣的同時,還重視培養學生的獨立人格。同時,澳門中學教師常在教學活動中針對學生所學科目設計活動。 綜上,澳門小學受限於學生、家長對學習的主觀能動性。因此,澳門小學擅長背誦和擅長理解的學生元認知水準相差不大。而澳門中學的多元化教學使得教師的教學活動更有針對性,使得擅長數理的澳門中學生元認知水準高於擅長文史的澳門中學生。 五、啓示 (一)對內地教育的啓示 第一,改變傳統教學模式,提供多元化教學。大眾對於內地教學的印象為「教師講、學生聽」。教學重在知識灌輸,考試獲得高分,迎戰中高考。學生學習常常受「唯分數論」推動,使學習環境愈發內卷。因此,內地教育可借鑒澳門多元化教學模式,把握自身優勢,為學生提供多元化的學習內容。同時,在教學過程中加入彙報、演講等以學生為主,教師為輔的教學方式,鍛鍊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減少因為填鴨式學習導致的興趣衰退,從而提高元認知水準。 第二,設置課餘活動課。2021 年 7 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 ]提出「雙減」即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減輕校外培訓負擔。雙減政策為學生發展興趣愛好提供了條件。學校可在課後為學生提供多樣的課後服務,例如烹飪、手工、藝術培養等等,讓學生全面健康發展。 (二)對澳門教育的啓示 第一,注重基礎知識培養。澳門多元化的學習模式、教學環境有利於減少學生的學業壓力並促進興趣發展。但未來發展離不開知識,由於基礎知識不扎實,許多澳門學生在升學至內地或國外後常有學習壓力大等感受。基於此,澳門應加強基礎知識教學,將基礎知識與多元教育有機結合,在二者之間尋找平衡點,讓學生得到全面教育,促進未來發展。 第二,借鑒內地教育成果,促進兩地融合發展。雖然內地仍然施行應試教育,但是內地學生的知識儲備量大。因此澳門應廣泛開展與內地學校的交流學習,互相分享經驗,取長補短,並結合實際進行教育改革,從而推進澳門教育發展。
  • 澳門學刊 44 六、結論 本研究對比內地與澳門不同教育模式下學生的元認知水準,旨在揭示兩地不同教育模式對學生元認知水準和學業成績的影響,為兩地教育提供參考,並提出兩地教育改革的建議。結果如下:(1)內地小學生元認知水準比澳門小學生元認知水準高。(2)澳門中學生元認知水準比內地中學生元認知水準高。(3)小學生就讀地區對其元認知水準的影響兩地之間無顯著差異;中學生就讀地區對其元認知水準的影響兩地之間存在顯著差異。(4)學生元認知水準與學業成績存在驅動關係。(5)文化背景與學生元認知水準、學業成績、思想和行為緊密相關。 Whether to "learn well" or "Learn well" First -- Based on a comparative study between Macao and Mainland China HOI IAN I, Wu Yutong, Zhao Yifeng Faculty of Education,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5, China Abstract:Metacognition is a process in which students adjust and learn their own cognition, which is closely related to cultivating students' higher-order thinking and truly "learning to learn". This study aims to reveal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metacognition level of students in Macao and Mainland China by comparing the differences in cultural background and educational model between Macao and Mainland China.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re is a driv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students' learning mode and metacognition level, and the cultural background of the place of study affects students' metacognition level. The metacognitive level of mainland pupils is higher than that of Macao pupils, and the metacognitive level of Macao middle school students is higher than that of mainland middle school students. There are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in metacognition between the two regions. Key words:metacognition; Elementary education; Education in Macau; Education in Mainland China 參考文獻 《非高等教育統計 學校資料統計表》, 澳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internet/Inter_main_page.jsp?id=8525&langsel=C , 2021. 10. 26. 《第 15/2014 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印務局:https://bo.io.gov.mo/bo/i/2014/26/regadm15_cn.asp,2014. 06. 30. 李樹英,李剛:《澳門教師教育的歷史沿革與未來路向》,載於《現代教育論叢》,(01),2021,52-59. 李薈,辛濤,穀生華,申繼亮:《中學生自我效能感、學習策略與學習成績關係的研究》,載於《教育研究與實驗》,(4),1998 ,48-52. 盧現祥,唐靜芳,羅小芳:《中國應試教育的制度分析》,載於《湖北經濟學院學報》,(06), 2007, 5-12.
  • 澳門學刊 45 王建閣:《元認知訓練對提高小學高年級學生元認知水準和應用題成績的影響》,浙江師範大學碩士研究生論文, 2017. 王光明, 邱冬, 李健:《小學生數學元認知水準調查問卷的設計與編制》,載於《考試研究》,17(01),2021,70-78. 嶽麗霞:《小學生元認知自評與他評問卷的編制及試用》,河北師範大學碩士研究生論文,2016. 張宏如,沈烈敏:《學習動機、元認知對學業成就的影響》,載於《心理科學》,(01),2005,114-116.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https://baike.baidu.com/reference/15126679/264eo7pIVa6K7OBMtdghjuBZlRpmC7cOzz4NwXEjkQegAQsAyWtMImg0013Kadtkz8ueCnXeEAfUaXWF3yrvYHmeBmW_BHerE4wd0hla7pAPkZ8wVi3KkzQZlLlkL3_S_3LJP-KnGUYFxPzxXNI,1999.6.13. 《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8/202107/t20210724_546576.html,2021. 07. 24. Flavell, John H(1979). Metacognition and Cognitive Monitoring: A New Area of Cognitive - Developmental Inquiry. The American Psychologist, vol. 34, p. 906. 附錄 1: 小學元認知問卷 題目 從不 有時 總是 1. 我可以用自己的話告訴家人上課學了什麼 2. 如果我不能正確明白一件事情,我會試圖尋找不同的方法 3. 我用老師教我的方法做作業 4. 我知道老師想讓我學什麼 5. 當老師指出我錯誤時,我會試圖找出我為什麼犯錯
  • 澳門學刊 46 6. 上課前,我會想想我想學什麼 7. 如果我知道老師明天問我問題,我會提前準備。 8. 當這個資訊真的是重要的,我會注意的 9. 我知道老師講的內容中,哪些對我來說是更重要的或更有用的 附錄 2: 中學元認知問卷 簡介: 符合:指幾乎在所有情況下你是如此,不是指這個陳述所描述的情況總是發生在你身上。 比較符合:指一般情況下,這一陳述符合你的情況。 比較不符合:指一般情況下,這一陳述不符合你的情況。 不符合:指極少數的情況下你是如此,不是指這一陳述所描述的情況總是不發生在你上。 1. 1. 對比客觀題,我在一些開放性題目上得分更高  符合  比較符合  比較不符合  不符合 2. 我認為,理解比背誦更有利於概念的記憶和運用。  符合  比較符合  比較不符合  不符合 3. 我能夠判斷自己是否掌握學習內容  符合
  • 澳門學刊 47  比較符合  比較不符合  不符合 4. 學完一節課後,我會寫出(或在頭腦中回顧)這節課的重點內容,並與課本進行 對照,以確定自己是否已經理解相應內容。  符合  比較符合  比較不符合  不符合 5. 相比學業成績,我更注重理解學習內容  符合  比較符合  比較不符合  不符合 6. 通過筆記,我可以檢查自己是否已經理解某一題。  符合  比較符合  比較不符合  不符合 7. 當無法理解老師的教學方式時,我會通過自己的方式理解  符合  比較符合  比較不符合  不符合 8. 我能察覺自己在思考而不是背誦學習內容  符合  比較符合  比較不符合
  • 澳門學刊 48  不符合 9. 我更喜歡學習自己感興趣的內容  符合  比較符合  比較不符合  不符合 10.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能瞭解我對知識的掌握情況  符合  比較符合  比較不符合  不符合 11. 每當成功解決一道題目後,我心情也會變得愉悅  符合  比較符合  比較不符合  不符合 12. 升學考試前,我會有計劃地復習考試內容(如重點復習易錯知識點或掌握不牢固內 容等)  符合  比較符合  比較不符合  不符合 13. 我制定了系統的學習計劃  符合  比較符合  比較不符合  不符合 14. 我常將新學習的知識與相似的知識相聯繫  符合
  • 澳門學刊 49  比較符合  比較不符合  不符合 15. 如果感到一種方法難以理解某一內容時,我會嘗試換一種方法來學習它  符合  比較符合  比較不符合  不符合 16. 當我做一件事時,我會考慮我真正需要去做些什麼  符合  比較符合  比較不符合  不符合 17. 當我做一件事情之後,我會考慮我是否真正學到了需要學到的  符合  比較符合  比較不符合  不符合 18. 當我開始學習時,我會籌劃我將去做什麼以至於我能合理地利用我的時間  符合  比較符合  比較不符合  不符合 19. 學習時,我會通過適當的方式檢驗自己還有哪些內容還沒掌握好,比如畫知識結構圖、自我檢測等  符合  比較符合  比較不符合  不符合
  • 澳門學刊 50 20. 在我解答問題之前,我會考慮這個題要考查什麼內容  符合  比較符合  比較不符合  不符合 21. 解完一道題之後,我會考慮:「這個解題方法能夠用來解決類似的問題嗎?  符合  比較符合  比較不符合  不符合 學生風采 個人感悟 許欣怡 個人獲獎成就或學術成果:曾獲北京師範大學京師三等獎學金、港澳臺獎學金二等獎、一等獎勵性助學金。2021-2022 學年參與第十二屆北京師範大學教育學部學工課題「同伴效應對本科生凝聚子群的發展影響研究——基於關係取向視角的社會網絡分析」並順利結項,獲「優秀課題」稱號。2021 年參與北京師範大學寒假返鄉調研工作,調研項目「憶崢嶸歲月,傳紅色基因——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為例」獲二等獎。2020-2021 學年主持校級本科生科研訓練與創新創業項目(創新項目)——「是先“會學習”還是先“學習好”:中小學生元認知水準與學業成績雙向驅動關係研究」。 對我而言,師大生活是學習生涯的一個嶄新開端。我就讀的專業是特殊教育,立志要成為一位「教育人」,並正在為此努力,因為教育不僅是一門學科,更是一項具有重要意義的存在。我目前正在逐步深入學習特殊教育相關的知識,因為我知道,澳門的特殊教育仍以「為特殊兒童謀求最大福祉」為目標不斷努力。因此,我積極參與志願實踐、暑期支教、寒假調研等活動,同時這些經歷也讓我意識到,教育平等困境在我國仍屬於突出問題。生在澳門、長在澳門真的很幸福,但也正因為目前這樣的幸福環境,讓許多澳門學生束縛於「安於現狀」的狀態中,所以澳門教育需突破自我,尋求戰略轉型。基於此,作為未來的「教育人」,我希望澳門未來的教育繼續前進,抓好多元的發展趨勢,在培養創新型人才的基礎上鍛鍊學生的競爭意識以及合作意識,從而為我們國家、我們的城市培養更多針對性的創新型人才,也能加強學生自身在面對升學、就業等各種挑戰時勇於突破的精神和意志。同時,澳門在特殊教育也應繼續完善以及提高普
  • 澳門學刊 51 及性。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對特殊教育的重視程度是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標誌」,澳門作為特區更應該加快推進特殊教育的發展,與祖國攜手合作,共創美好未來。為了這個目標,我也會繼續努力,希望在未來能夠通過扎實的專業知識以及實踐經驗為澳門特殊教育發展提供有力的貢獻。 淺析澳門和橫琴新區發展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 王嘉政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金融系博士生 摘要:本文討論了資產證券化作為融資租賃公司拓展融資管道、聯繫資本市場和促進相關產業變革的重要作用。基於美國和中國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相關經驗,作者淺析了澳門和橫琴新區發展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需求和發展前景,認為探索和發展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具備較強的現實意義。本文強調了澳門和橫琴新區在發展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時在人力資源、產品設計、基礎資產池、融資成本和風控等因素上需要重點關注的經驗。 關鍵詞:澳門,橫琴新區,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
  • 澳門學刊 52 澳門的產業結構問題受到澳門本地到中央政府的長期關注與討論。如何確定、引導和扶持合理的經濟結構,是每一屆特區政府的課題。澳門的融資租賃業務經過多年的發展,已得到澳門各界的重視並被視為澳門未來金融業發展的方向之一 1。在 2019 年 4 月,特區政府訂定了《融資租賃公司法律制度》及《融資租賃稅務優惠制度》,進一步強化行業的發展需要以及在市場上的競爭力,可見澳門發展融資租賃業務已經來到了一個重要階段。在此基礎上,產業的業務模式、監管模式和融資模式的未來發展方向是現階段的關鍵問題,將影響澳門自身以及在國家發展中的整體佈局和戰略定位。目前,澳門融資租賃公司的融資管道仍較少,以銀行貸款為主。融資租賃公司融資困難的情況較為嚴重,加上扶持融資租賃產業的地區和國家近年來逐漸增加,發展更多的金融工具以豐富澳門融資租賃行業的融資管道是當下的一個迫切需求。能否降低融資成本、優化資本結構和提升融資效率將決定著行業的競爭優勢和興衰,決定著澳門能否在國內和國際金融市場環境下找到一條特色金融之路。例如,Shi 和 Xu(2015)對我國租賃行業進行了系統性的梳理。他們提到了我國的租賃公司資金來源不足的問題(通常也是銀行貸款和自籌資金),以及對銀行貸款和貨幣市場的過度依賴導致了大規模的期限錯配,從而嚴重制約了行業的長期發展。並且認為新的融資管道,如保付代理、租賃資產證券化和 IPO 等是這些融資租賃公司的重點發展方向 2。從國外的趨勢來看,雖然租賃業務的融資管道也是以銀行貸款為主,但相關的租賃公司也越來越將證券化市場作為一個重要的融資管道。此外,融資租賃作為澳門特色金融行業的重點業務,其業務模型和融資模型牽動著澳門金融業態的整體發展方向,甚至影響著未來澳門發展證券二級市場的主導產品類型。因此,作者認為澳門和橫琴新區融資租賃企業的融資模式作為目前具有較強現實意義的問題,應得到各界更廣泛的關注以及更為深入的研究和討論。 作者認為,發展融資租賃證券化是針對澳門和橫琴新區發展融資租賃業務和特色金融業的一個重點方向。參考過去美國和內地發展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經驗,這種結構化融資模式有機會讓澳門和橫琴新區的先天條件和當前佈局所帶來的優勢得以充分發揮,尤其在基礎資產池的多元化和融資成本等影響產業發展的關鍵因素上,或有機會為澳門和橫琴新區的金融業取得一定的競爭優勢。資產證券化是現代金融業的主流發展趨勢,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也已經累積了較多經驗和較為成熟的模型,在許多新興產業(如醫療、新能源等)上有較大的應用空間。同時,融資租賃是促進澳門和橫琴新區融入我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的重要產業,因此探索和發展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應成為目前階段澳門和橫琴新區建立現代金融業的重點方向。從人力資源要素累積的角度來看,資產證券化需要多領域和業務人才的,能推動未來金融創新水準。因此,證券化融資模式的產業轉型能扭轉目前人才儲備和規劃上的不足,促進多個專業領域的人才培養和引進,為未來兩地產業結構的進一步發展和調整提供更多可能性。 自 2004 年頒布促進產業多元化政策以來,有許多文章和著作在關於澳門經濟結構轉型或產業戰略選擇方面提出了各類論述,對推進澳門產業政策的規劃、制定和引導有著顯著的貢獻。然而,相關的研究和討論絕大部分集中於宏觀、戰略和發展路徑層面的思考,忽略了相對具體業務發展模式上的分析;亦或是針對某一些細分業務和領域進行討論,忽略了戰略層面和相對系統性的考量,從而難以把握澳門產業結構轉型需要和發展的主要矛盾。另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給澳門帶來前作未有的考驗,令澳門的經濟步入嚴 1 如早年包括前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等在內曾明確表示,考慮澳門的發展、與國家發展戰略契合度以及產業前景,融資租賃是打造具有澳門特色的金融產業和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最現實可行的路徑。 2 Shi, Y., & Xu, X. (2015). Leasing in China: an overview. The Chinese Economy, 48(5), 312-329.
  • 澳門學刊 53 重衰退。三年下來,特區政府抗疫已動用超過 1,600 億澳門元儲備來維持社會的運行 1。面對如此嚴峻多變的發展形勢,澳門和橫琴深合區加快包括融資租賃在內的關鍵產業的探索和佈局可謂刻不容緩。本文旨在提供一個澳門深化發展特色金融行業的思路,並對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結構化融資模式日後在澳琴兩地的發展潛力進行分析,拋磚引玉,為澳門的產業轉型事業做出一份貢獻。 當前階段澳門應以發展資本密集型產業為主,而發展融資租賃業和資產證券化業務能夠成為驅動澳門轉型為資本密集型產業主導的經濟結構的重要舉措。“十四五”規劃和 2035 年願景目標綱要以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中提出,澳門和橫琴深合區將重點發展科技研發和高端製造產業、中醫藥等澳門品牌工業、文旅會展商貿產業以及現代金融產業,明確了澳門適當多元化的主要方向。作為一個以博彩業為支柱,包含少量其他第二和第三產業的開放微型經濟體,澳門對外部環境有著高度的依賴性。博彩旅遊業給澳門帶來了全球前列的財政收入和財政儲備。但與此同時,博彩旅遊業對本地勞動力市場和人力資源也帶來了長期扭曲和負外部性,尤其在教育觀念上導致了“逐底”的觀念,嚴重影響創新和經濟結構升級,這讓澳門社會對未來潛在的“高福利陷阱”問題暴露程度較高。考慮上述澳門當前的土地資源、資本資源和人力資源狀況,作者認為現在轉型階段的澳門應當以發展資本密集型產業為主,以發展勞動力密集型產業和技術密集型產業為輔。即利用澳門的比較優勢(如自由港、整體較高的總儲蓄率和較低的資本成本 2),逐步累積包括人力資源在內的生產要素稟賦後,再進行產業升級或提升技術密集型產業的比例。值得說明的是,以發展資本密集型產業為主並不意味著要在現階段減少對技術密集型產業(如高端製造業和中醫藥產業等)的投入。相反,由於這些產業的需要的生產要素和產業鏈更複雜,發展週期較長,因此必須在此刻便開始為十多年後的澳門產業結構變化提前進行探索和佈局。短中期內專注於資本密集型產業重點在於要抓住澳門目前的主要矛盾和迫切的發展需求,這也是對澳門和橫琴新區的未來產業格局進行補充和過渡。此外,澳門選擇發展的產業必然要融入包含“一帶一路”和促進經濟內循環等在內,國家戰略發展的需要。融入國家發展既是澳門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發展的前提,也是澳門能成為國家對外開放前沿地帶的底氣。因此,澳門在特色金融產業的發展質量和改革深度上都需要進一步提升。 融資租賃是目前國際上非銀金融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多數風險和報酬的租賃。出租人購買租賃資產,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融資租賃是兼具融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的金融模式,租賃的對象一般是使用期限較長、價值較高的資產。在業務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和處置租賃物,因此該業務對資信和擔保的要求較低,這對於融資管道較少、融資成本較高的中小企業而言是非常有利的。作為典型的資本密集型行業,融資租賃業務在澳門特色金融業所規劃的業務中,是目前唯一一個已經初具規模、有相關立法和政策扶持的金融業發展方向。特別在 2020 年中國人民銀行等四部委聯合發佈《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意見》中明確提到“支持澳門發展租賃等特色金融業務,推動建設澳門-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範區”、“支持澳門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加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和“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金融租賃公司等機構按規定在開展相關跨境業務時使用人民幣進行計價結算”,這些都表明澳門融資租賃業務的進一步發展有良好的共識和基礎,可以說具備一定的比較優勢。融資租賃業務的發展也能促進澳門金融行業與粵港澳大灣區和國家戰略的融入。例如,粵港澳大灣區匯聚著大量戰略型新興產業,高端製造、生物醫藥、資訊技術、機器人等高新技術企業 1 疫情記者會快訊. 特區政府 3 年抗疫動用儲備 1,678 億澳門元. https://www.gov.mo/zh-hans/news/628487/ 2 例如,澳門金融管理局發佈的 2022 年第一季澳門元綜合利率為 0.50%。2021 年澳門特區政府財政儲蓄年度收益率為 2.3%,過去 5 年平均年收益率為 3.5%,亦遠低於同期世界主要主權財富基金。澳門跨境融資租賃的年化市場利率也僅約 5%左右。
  • 澳門學刊 54 對融資租賃行業有更多的業務需求和要求,解決創新型、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也是我國經濟發展中面臨的長期重要問題。從“一帶一路”的戰略來看,沿線國家基礎設施建設是戰略的核心,必然涉及交通、能源、電信和城市發展等需要大量資金、材料和設備的項目。跨境融資租賃能為這些海外項目提供穩定、可持續的融資機制,還能帶動我國的製造業產能出口。因此,發展跨境融資租賃業務有望推進澳門在亞投行業務中的參與,從而深化澳門金融行業的整體水準和提升澳門的國際地位。在全球經濟衰退和市場流動性收緊的環境中,融資租賃管道的業務機會和行業價值也會得到進一步的表現。在上述經濟、政策和地緣政治環境的背景下,澳門和橫琴新區需要走在積極探索行業模式與標準的前沿,才能為澳門的融資租賃業務在行業中取得優勢地位。 本文餘下部分的結構如下:第二章簡述資產證券化以及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概念,並回顧了國內外融資租賃和資產證券化的相關文獻。第三章討論和分析澳門和橫琴新區發展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需求和可行性,提供了美國和我國的發展經驗。第四章展望澳門和橫琴新區發展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前景和提出相關建議,包括支持澳門證券交易所的發展和助力人民幣國際化等。 一、 概念簡述和文獻回顧 (一) 、關於資產證券化 資產證券化是通過發行證券來出售基礎資產未來所產生的的現金流的一種融資方式,也是過去五十多年金融領域最重要的創新之一。美國是資產證券化的發源地,也是全世界發展資產證券化產業最發達、規模最大的國家。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發展,最具有代表性的證券化品種包括資產支持證券(Asset-Backed Security,ABS)、抵押支持證券(Mortgage-Backed Security,MBS)、擔保債務憑證(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CDO)以及資產支持商業票據(Asset-Backed Commercial Paper,ABCP),融資租賃資產的證券化屬於 ABS 的一類。資產證券化是將一些流動性較差的信貸以及其他債券類的資產通過特殊目的載體(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進行組合、打包、分層和信用增級等過程,將該資產組合未來的現金流收益權轉換為標準化的、可以在金融市場上交易的債券的技術和過程(薑建清,20041)。資產證券化改變了傳統金融機構的經營模式和風險控制邏輯,對擴大融資能力、提高資管能力、擴大利潤率等方面影響較大。同時,資產證券化提升了信貸、貨幣和資本市場之間的聯動性,提升了金融市場的系統性風險,改變金融監管的邏輯。 在美國 2007/2008 年金融危機以前,與資產證券化的相關文獻將關注點放在資產證券化對經濟運行和金融市場帶來的正面效應。Claire(1996)認為建立一套隔離基礎資產破產清算風險的機制是發展資產證券化的重要驅動因素 2。Rosenthal(1988)提出資產證券化有助於提升融資效率 3。Gorton和 Pennacchi(1990)由資訊不對稱導致的交易損失可以通過資產證券化來緩解 4。DeMarzo(2005)則認為當資產池中的每項 1 薑建清. (2004). 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從貨幣市場走向資本市場. 中國金融出版社 2 Claire, A. (1996). Hill, Securitization: A Low-Cost Sweetener for Lemons, 74 Wash. ULQ, 1061, 1084-1085. 3 Rosenthal, J. A., & Ocampo, J. M. (1988). Analyzing the economic benefits of securitized credit. Journal of Applied Corporate Finance, 1(3), 32-44. 4 Gorton, G., & Pennacchi, G. (1990).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and liquidity creation. The Journal of Finance, 45(1), 49-71.
  • 澳門學刊 55 資產的剩餘風險(residual risk)不是高度相關時,資產池具有的“資訊破壞”和“風險分散”效應能提高所創造的證券的流動性,並解決交易雙方存在的資訊不對稱問題 1。在 2008 年金融危機之後,資產證券化的無序發行所帶來的系統性風險以及相關的監管問題則開始成為重點的研究對象。一系列文獻認為資產證券化提高了金融部門的槓桿率,促進了信貸擴張,降低了發起人的借貸的審核標準,進而影響了金融市場的穩定性(Shin, 20092;Keys 等, 20103;Rajan 等, 20114;Deku、Kara 和 Zhou, 20195)。銀行進行資產證券化的動機也受到關注。倪志淩(2011)認為銀行資產證券化的主要動機是增加銀行資產的流動性而非轉移銀行資產的風險 6。姚祿仕等(2012)的實證結果表面參與資產證券化能提升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盈利能力與效率,同時優化貸款組合結構和降低融資成本,但對流動性風險和貸款組合質量方面的影響並不顯著 7。 許多文獻也強調了資產證券化相較於其他融資方式的一些優勢。Roever 和 Fabozzi(2003)認為金融資產產生的現金流可以用來支持一個或多個證券,因此這些證券的信用品質可能比相關公司的擔保債務更高,從而降低融資成本和多樣化資金來源 8。Nikolova、Rodionov 和 Mottaeva(2016)論證了資產證券化作為創新活動的一個融資來源的特點,闡述了資產證券化與其他融資模式的基本區別,並確定了資產證券化模式在解決銀行資產優化、降低銀行風險和創新融資問題中的應用特點 9。Loutskina(2011)研究了資產證券化在銀行管理中的作用,發現證券化減少了銀行對流動性證券的持有,增加了銀行的借貸能力 10。此外,資產證券化減少了銀行貸款對資金成本衝擊的敏感性。進一步而言,資產證券化會削弱貨幣政策的影響,以及增加銀行在無法從證券市場獲得流動性時受到的衝擊。總體來看,近年關於資產證券化的探討受美國次貸危機的影響較大,資產證券化風險的討論受到更多的關注。而資產證券化所代表的直接融資模式仍然會是金融業的主流發展趨勢,市場也逐步從無序的發展走向有序的探索。 (二) 、關於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 1 DeMarzo, P. M. (2005). The pooling and tranching of securities: A model of informed intermediation. The 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 18(1), 1-35. 2 Shin, H. S. (2009). Securitisation and financial stability. The Economic Journal, 119(536), 309-332. 3 Keys, B. J., Mukherjee, T., Seru, A., & Vig, V. (2010). Did securitization lead to lax screening? Evidence from subprime loans.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25(1), 307-362. 4 Rajan, U., Seru, A., & Vig, V. (2015). The failure of models that predict failure: Distance, incentives, and defaults.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15(2), 237-260. 5 Deku, S. Y., Kara, A., & Zhou, Y. (2019). Securitization, bank behaviour and financial stability: A systematic review of the recent empirical literature.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Financial Analysis, 61, 245-254. 6 倪志淩. (2011). 動機扭曲和資產證券化的微觀審慎監管——基於美國資料的實證研究. 國際金融研究, (8), 75-87. 7 姚祿仕, 王璿, & 寧霄. (2012). 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效應的實證研究——基於美國銀行業的面板資料. 國際金融研究, (9), 71-78. 8 Roever, W. A., & Fabozzi, F. J. (2003). A primer on securitization. The Journal of Structured Finance, 9(2), 5-19. 9 Nikolova, L. V., Rodionov, D. G., & Mottaeva, A. B. (2016). Securitization of bank assets as a source of financing the innovation activit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Financial Issues, 6(2), 246-252. 10 Loutskina, E. (2011). The role of securitization in bank liquidity and funding management.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00(3), 663-684.
  • 澳門學刊 56 融資租賃作為資金密集型行業,其資產證券化的業務流程和模式已相對成熟,融資租賃 ABS 的基礎組合通常包含大量獨立的借款人。例如,一個航運集裝箱租賃 ABS 池可能包括幾十個貨運航線運營商作為承租人,一個汽車融資租賃 ABS 池可能包括數千個購車者,一個飛機租賃 ABS 池可能包括代表許多不同航空公司債務的租約。不同的 ABS 池通過組合、打包、分層和信用增級等流程構成資產組合,並轉換為可交易的債券。根據設計,ABS 債務的投資者並不要求每一個相關的承租人都能履約,以使投資者獲得所有的本金和利息支付。這種多樣化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與個別付款人相關的特質性(違約)風險(idiosyncratic risk)所帶來的損失。 圖 1 展示了一個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典型運作模式。證券化流程中的參與主體包括融資租賃公司(發起人,原始權益人)、受託人(一般為券商或基金子公司,負責設立 SPV,向融資租賃公司購買資產)、託管銀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資產服務機構(通常為發起人,負責發行後的基礎資產管理工作)、承銷機構、擔保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等。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大致流程通常包括:1. 構建基礎融資租賃資產池,可能涉及資產的組合、打包、分層等。2. 受託人設立 SPV,發起人向 SPV 出售資產進行風險隔離。3. 採用增信措施對產品進行信用增級 1。4. 對產品進行信用評級。5. 證券發行和承銷。6. 發行後的資產管理及償付安排機制等。 圖 1 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運作模式 融資租賃企業的融資管道問題近年來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尤其是中國的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問題。陳曉(2014)闡述了融資租賃證券化業務在我國發展的必要性,並強調了證券化直接融資的功能 2。田雲(2015)強調了融資租賃的資產屬性,由於融資租賃業務的物權保障、較高的同質性和標準化程度、相對穩定的長期現金流等屬性,認為資產證券化是較為適合融資租賃企業的融資方式 3。還有其他一系列 1 包括分級結構、超額利差、差額支付、回購、第三方擔保等方式。 2 陳曉. (2014). 論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在我國存在的必要性. 科技資訊(24), 233-234. 3 田雲. (2015). 租賃資產證券化發展現狀及面臨的主要問題. 債券(07), 43-47. 認購證券資金託管服務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信用評級機構承銷機構資產服務機構委託Special Purpose Vehicle融資租賃公司承租人提供融資租賃服務出售/轉讓基礎資產提供中介服務受託人設立投資者/受益人託管銀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支付收益和本金支付收益和本金支付租金擔保機構
  • 澳門學刊 57 文章分析和討論了目前我國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模式的發展建議和主要問題,包括市場基礎設施和制度的建設、基礎資產池質量和分散度、發行利率和市場流動性等問題(嵇可成和趙南,20191;冉莎莎,20192;馬喆,20193;楊婧婧,20204;鄭祖昀和黃瑞玲,20205;聶方義,20226)。Yang 等(2020)全面探討了我國租賃業資產支持證券的定價因素,他們的結果表明除了常規的風險因素,我國租賃 ABS 的發行價與發起人的屬性(國有或非國有企業)以及發起人的利潤率有關 7。大部分的相關文獻都認為資產證券化已經構成了租賃企業在目前階段的總體發展趨勢,然而少有文獻就澳門和橫琴新區在當前環境下發展融資租賃行業的資產證券化的相關問題進行一般性的討論,本文嘗試填補這部分的空白。 二、 澳門和橫琴新區發展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 在本章中,作者將分四個步驟討論和分析澳門和橫琴新區發展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需求和可行性。首先,作者討論了目前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需求和優勢。第二,討論了美國航空業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經驗。第三,討論了我國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經驗。最後,作者簡述了澳門和橫琴新區融資租賃業的現狀和發展條件,並分析了發展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一) 、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需求和優勢 由於 IPO 上市融資等股權融資模式對於一般融資租賃企業來說難度較高,而一些中短期的債權融資模式(如內地的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容易產生流動性錯配的問題,可能導致企業面臨流動性風險和錯失投資機會,因此作者對這兩種融資方式不在這裡做進一步的討論。從融資租賃企業的角度來看,當前階段拓展融資管道的兩個重要方向是發行公司債券和進行資產證券化。企業融資租賃業務的數量和期限受制於其資產規模。發行公司債券在提高企業資產規模的同時也會提高企業的財務槓桿率,企業在未來仍然可能會面臨流動性錯配和融資約束的問題。發行公司債券的債權融資方式基本上是站在資金來源的角度對銀行貸款進行一種替代,仍然是以企業的主體信用評級來貸款獲得資金,對融資租賃企業的運營方式和業務結構影響較小。 相較於發行公司債券,資產證券化模式能給予融資租賃企業的優勢包括:(1)獲得理論上更低的融資成本。這是因為通過分離基礎資產池,高質量資產的信用評級往往要比發起人(融資租賃企業)的主體信用評級更高,以及能採用內部增信措施為產品增信,從而以更低的利率獲得資金。例如,穆迪(Moody)在 2002 年 1 月下調了福特汽車信貸公司的評級,但福特汽車信貸公司在 2002 年 1 月和 2002 年 4 月發行 1 嵇可成 & 趙南. (2019). 我國融資租賃行業資產證券化現狀分析與趨勢展望. 金融發展研究(11), 87-89. 2 冉莎莎. (2019). 租賃資產證券化的業務模式及主要問題. 北方金融(01), 46-51. 3 馬喆. (2019). 租賃資產證券化的問題與發展建議. 中國市場(30), 3-4. 4 楊婧婧. (2020). 融資租賃公司資產證券化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中國商論(04), 53-55. 5 鄭祖昀 & 黃瑞玲. (2020). 租賃資產證券化發展的難點及對策——基於企業 ABS 與 ABN 的比較. 北方金融(01), 20-24. 6 聶方義. (2022). 我國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現狀與未來發展建議. 中國市場(14),78-82. 7 Yang, L., Wang, R., Chen, Z., & Luo, X. (2020). What determines the issue price of lease asset-backed securities in China?.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Financial Analysis, 72, 101583.
  • 澳門學刊 58 的高級汽車支持證券,由於基礎抵押品和其他信用增強措施的力量,令這些證券繼續被評為 AAA 級 1。此外,一個產品可以對多家融資租賃公司的跨境、跨業務資產進行打包,多元化分散風險,這也是相對於發行融資租賃的公司債券的一個潛在優勢;(2)不會提高企業的財務槓桿率。本質上,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是讓企業將所持有的融資租賃資產轉化為現金進行融資,因此不會提高企業的財務槓桿率,同時能緩解企業的槓桿水準約束和融資約束並可能提高股東權益回報率。對於金融機構而言,還能更容易達到監管對於最低資本充足率的要求;(3)企業對於自留風險程度的控制相對靈活。如果企業能通過證券化完全出售其持有的融資租賃資產,則該企業融資租賃業務的自留風險為零,利潤水準能被鎖定。要減少融資租賃企業的自留風險客觀上需要確保基礎資產承租人的資信狀態較好,同時證券化的資產分散化程度較高。在實踐中,發起人通常會自行認購這些融資租賃 ABS(一般是次級證券),從而影響自身保留租賃業務的風險水準。值得注意的是,自留風險的水準達到一定程度後便不能實現租賃資產的“出表”,無法實現破產隔離的效果;(4)證券化的風險分散效果能提升融資租賃企業的行業專業化水準,從而提升企業效率。由於可以通過資產證券化分散持有資產的風險,融資租賃企業可以主動放棄覆蓋所有行業和資產類別的運作模式,選擇專注於某一個或某幾個核心行業進行經營。這可以提升企業團隊對該行業融資租賃業務在資產選擇、交易結構設計、租後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專業化水準,達到降本增效和提升核心競爭力的效果。行業專業化水準提升也有利於增強行業整體的管理能力和業務標準化水準。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在基礎資產池質量要求、整體融資成本、證券市場流動性和發行人道德風險等方面可能會存在一些阻礙和局限性,這些問題和局限性都需要在澳門和橫琴新區的市場基礎設施、市場認知、法律法規、監管和資訊披露體系建設下持續進行探索和改善。但同時,這些阻礙可以化為門檻,成為澳門和橫琴新區發展融資租賃、特色金融業務和證券市場的獨特優勢。 (二) 、美國航空業發展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經驗 在 1978 年美國開始放鬆對航空業的管制之前,該行業主要通過銀行部門以貸款和飛機抵押貸款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融資。幾家大型航空公司在受保護的市場上保持著壟斷地位,行業整體服務水準很高,但全系統負載率(System-wide load factors)僅有約 50%2。放鬆管制允許航空公司之間直接競爭,讓市場來決定航線和票價,同時允許新的進入者,這使航空公司被迫專注於成本控制。在 20 世紀 80 年代,航空公司通過開發收益管理系統,通過價格歧視等方式使特定航班的收入最大化,從而能夠保持了盈利能力的穩定。到了 20 世紀 90 年代,第一次波斯灣戰爭使該行業陷入了為期三年的衰退。隨著航空公司信用的惡化,嚴重依賴企業主體信用的傳統融資管道逐漸枯竭,新的結構演變為更加依賴資產的價值和結構來融資。 1 Sabarwal, T. (2006). Common structures of asset-backed securities and their risks. Corporate Ownership and Control, 2(4). 2 數據來源:the 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s Bureau of Transportation Statistics (BTS) 依赖于企業的主體信用依赖資產風險和結構抵押貸款銀行貸款 ETCs/PTCs EETCs ABS1980年前 1990年後
  • 澳門學刊 59 圖 2 美國航空業從通過主體信用風險到資產風險和結構的融資方式 圖 2 描述了可用於飛機融資的各種選擇,它們的範圍從左端依賴企業的主體信用風險到右端依賴企業的資產和結構。早期融資形式,如銀行貸款和抵押貸款(包括杠杆租賃),主要依靠航空公司的信用水準來融資。設備信託證券(Equipment trust certificates,ETCs)和轉付證券(Pass-through certificates,PTCs)則是結構化融資的初級形式,航空公司在獨立的結構中為每架飛機提供融資。這些初級形式被增強型設備信託證券(Enhanced equipment trust certificates,EETCs)1和飛機租賃 ABS 所取代。銀行逐步退出了對航空公司的直接貸款,這部分空白由各類租賃公司填補,這些企業具有通過積極管理其飛機資產投資組合使商業飛機價值最大化的專業知識。由於航空公司在很大程度上是不盈利的,飛機的所有權通常會轉移到由盈利的母公司擁有的租賃公司。航空業市場的自由化和競爭提高了對靈活資產管理的需求,促使航空公司轉向經營性租賃市場。低通貨膨脹率也降低了持有飛機資產的吸引力,同時租賃的模式能讓航空公司能減少對剩餘價值風險的暴露。 飛機租賃 ABS 市場可以大致分為美國 9-11 事件之前和之後發行的證券。自 20 世紀 90 年代初以來,美國航空公司的飛機所有權比例逐年下降,飛機資產的所有權過逐漸轉移到經營性租賃方和資本市場,飛機租賃資產池的證券化被用來為租賃公司的飛機組合提供資金。美國飛機租賃 ABS 的第一筆交易在 1992年完成,而第一筆 EETC 的交易在 1994 年完成。在 9-11 事件之後,企業信用成分減弱,依賴飛機資產質量的結構化融資成為主流。飛機租賃 ABS 在 9-11 事件後停止發行,到 2003 年飛機租賃 ABS 才重新在以美聯證券(Wachovia Securities)為首的航空資本集團的帶領下回到了市場。美聯證券的這筆交易的補充了一個租賃機制,即在租賃租金低於閾值的情況下為交易的履行提供現金流。同年還出現了對現有飛機租賃ABS 進行重新包裝或使用保險商包裝(monoline wraps)來增加證券流動性的交易。往後數年美國飛機租賃 ABS 每年的發行規模大約為數十億美元,其市場總發行量和流通量僅次於 EETC,成為美國航空業的重要融資模式。 站在今天的角度來看,9-11 事件之前交易的許多原始結構假設已被證明是過於樂觀的,大多數的證券以虧本的價格交易。債券往往以明顯的折扣價格進行交易,而且大多數的次級債券已經停止履行。9-11 事件之後的交易大多採用了單一險種保險業務(monoline insurance),並在結構上採用了較低的杠杆率來為新的飛機進行融資。飛機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領域的所有交易都具有複雜的攤銷公式和對業績惡化的有限保護,因此專業化的租賃企業需要根據獨立得出的假設進行仔細分析。 另一個經驗是,設計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時需要考慮一系列因素(如經濟狀況、底層資產市場情況、市場基礎設施、法律法規、投資者需求等等),在證券的風險(分散程度)和流動性之間進行權衡。EETC和 ABS 雖然都屬於資產證券化,但兩者在資產多元(分散)化程度 2、飛機再租賃風險、飛機估值的風險等方面有一定差異。例如,ABS 在資產多元化程度上要優於 EETC,更多的是面臨著基本價值風險;EETC更像是具有證券化資產某些特徵的公司債券,更多的是面臨著市場價值風險,其市場流動性要高於 ABS。 1 這種證券的增強來自於形成更大的飛機資產池,包含更多的飛機類型,並且對債務進行分層發行。與 ETC相比,EETC 的另一項改進是增加了一個流動性設施,在航空公司違約的情況下,可以繼續支付 18 個月的利息。一般而言,EETC 市場的流動性要比純粹以飛機資產風險來融資的 ABS 更強一點。 2 包括承租人、飛機的型號和運營的地區等,EETC 通常以多元化程度更低的飛機租賃資產池來進行證券化。
  • 澳門學刊 60 在商業航空業以及全球經濟嚴重衰退時,一些較老舊的飛機類型會提前退役或者縮短預期使用壽命,加上區域多元化的價值降低,此時 EETC 市場可能要比 ABS 市場更具有更高的流動性。 (三) 、中國內地發展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經驗 在內地,融資租賃公司也曾受困於融資管道,銀行貸款這種間接融資方式作為主要融資管道也阻礙了我國租賃行業的長期發展(Shi 和 Xu,20151)。隨著我國內地證券化市場的發展,內地融資租賃公司通過證券化市場融資管道的規模逐年遞增。按照監管部門來分類,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可以分為 ABS(由證監會主管)、ABN(由交易商協會主管)和信貸資產證券化(由央行和銀保監會主管)。內資系和外商系融資租賃企業可以在交易所發行 ABS 以及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 ABN,而金融融資租賃企業僅可以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行貸資產證券化。 2006 年,“遠東首期租賃資產支持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畫”(簡稱“遠東首期計畫”)的成功發行是我國融資租賃行業資產證券化模式的里程碑。隨後數年,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一度陷入停滯。這一段時間主要受到美國次貸危機的影響,市場對資產證券化風險的預期較差,同時資本市場活躍度下降,導致了我國資產證券化的推進速度下降。直到 2015 年左右,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市場才重新活躍起來,當年發行規模達到 667 億元人民幣。發行量在 2016 年達到一個小頂峰,2017 年有所回落。近年來發行量再次逐漸提升,2020 年產品發行規模達到 2592.61 億元,其中發行 ABS 達 1624.11 億元,發行 ABN 達 968.5 億元 2。2017 年以來,ABN 的發行數量和發行規模增速較快,主要是由於實力較強的融資租賃公司轉向發行利率更有優勢的 ABN。根據 Wind 提供的數據,截止 2020 年末存量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中,融資租賃的證券化產品佔比接近 16%,僅次於供應鏈金融類證券化產品,可見融資租賃證券證券化的重要性。 但資產證券化在融資租賃行業中的滲透率仍然非常低,開展資產證券化的融資租賃企業數量僅占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總數的 1.14%3。滲透率低的主要原因在於我國融資租賃行業仍處於發展和整合階段,同時能滿足資產證券化監管要求並得到資本市場認可的融資租賃公司數量較少 4。對比發達國家,開拓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模式在我國仍有著較大的發展機遇。 我國具有代表性的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行業是汽車,汽車融資租賃 ABS 已經成為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重要組成。我國汽車融資租賃起源於 20 世紀 80 年代,在 2013 年由新疆廣匯租賃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匯租賃”)發行了首個汽車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匯元一期”專項資產管理計畫。該項專項計畫本金總規模為 11.1354 億元,以廣匯租賃發放的 27,000 多筆客戶的應收租賃款作為基礎資產,以優先級/次級受償機制、利差支持、廣匯租賃差額支付承諾、超額抵押等機制提供信用支持。其中,優先級(A檔)資產支援證券本金規模為 10 億元,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轉讓;次級資產支援證券規模為 1.1354 億元,由廣匯租賃全部認購 5。廣匯租賃的業務在 2013 年覆蓋了 29 個省市,超過 100 個城市,證券化資產 1 Shi, Y., & Xu, X. (2015). Leasing in China: an overview. The Chinese Economy, 48(5), 312-329. 2 數據來源:中國資產證券化分析網 3 資料來源:《2018 年中國融資租賃業發展報告》 4 例如,2020 年只有約 90 家融資租賃企業作為發行方發行了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集中度較高,頭部優勢明顯。 5 廣匯租賃成功發行“匯元一期” 國內租賃公司首嘗資產證券化. http://www.chinagrandauto.com/hk/news.php?id=15
  • 澳門學刊 61 池的風險分散程度能有一定保障。到 2020 年,汽車融資租賃 ABS 占我國融資租賃 ABS 超過 30%1,汽車融資租賃證券化的運作可謂十分成功。 汽車融資租賃之所以能夠成為資產證券化的寵兒得益於許多因素。第一,相對於傳統的工商企業租賃業務而言,汽車租賃業務受外部衝擊和宏觀經濟波動影響較小,市場需求彈性較小。第二,單筆業務的融資金額較小(一般融資額在 10 萬左右),放貸時間較短,現金流穩定且可預測,存在較大的利差空間 2。第三,汽車市場的資產流動性較高,有助於發生不良後的資產處置變現流程,法律風險小。第四,汽車融資租賃業務的區域分散度較高,這種天然分散的特性可以弱化發行主體資質,資產風險極低。最後,我國汽車消費市場的增長、消費主體和消費觀念的轉變、個人征信體系的完善是保證底層基礎資產質量和規模的因素。上述的特點都是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優勢,符合資產證券化的本質。 我國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存在的問題包括市場基礎設施需要進一步完善、增強產品設計實現“真實出表”難度較高、基礎資產池質量和分散程度有待提高、證券化的融資成本需要進一步降低以及證券化產品在二級市場的流動性一般等等。本章內的經驗都有助於澳門和橫琴新區在未來探索下一個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重要底層資產和業務運作模式需要重點關注的因素,這也可以是澳門和橫琴新區發展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和交易所能夠差異化競爭的切入點。 (四) 、澳門和橫琴新區發展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機遇和挑戰 根據澳門金融管理局的資料,澳門目前僅有兩家專門的融資租賃公司,分別為珠光(澳門)國際融資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和工銀金融租賃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珠光(澳門)國際融資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為萊茵大豐(澳門)國際融資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萊茵大豐(澳門)國際融資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 2013 年,標誌著澳門跨境融資租賃行業的誕生。根據澳門金融管局的資料,截止 2021 年底,共有 15家本地銀行經營融資租賃服務,合共的未償還融資租賃金額為 353 億元,同比增長 16.5%,其中內地企業的佔比超過 40%,增長也主要來自於內地的客戶企業。橫琴目前融資租賃公司數量較多,2021 年上半年融資租賃資產餘額為 106.21 億元人民幣 3。兩地融資租賃的業務規模均在增長,而且與內地市場深度綁定,具備未來深耕和擴展內地融資租賃市場的先決條件。 在發展融資租賃行業的政策支持上,澳門和橫琴新區在近幾年也做出了較為密集的部署。橫琴新區在2014 年就推出了《橫琴新區促進融資租賃業發展試行辦法》。澳門政府在 2019 年 4 月頒布了《融資租賃公司法律制度》,對融資租賃公司的定義重新進行劃分並對監管要求做出了適當的放寬,解除了融資租賃公司在資本充足率和單一客戶風險敞口上的限制。同時,將設立融資租賃公司的資金門檻降至 1000 萬澳門元,與其他信用機構做出明確的區分。稅收優惠方面也較為明顯,《融資租賃稅務優惠制度》也在印花稅和所得補充稅兩方面提供了經營便利。這些都有助於緩解目前專門從事融資租賃業務企業嚴重不足的問題,吸引更多合格的市場參與者進入該領域。另一方面,澳門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逐步完善,《證券法》、《信託法》、《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的立法和修法已經進入審議階段,針對融資租賃業務等現代金融業人才的《澳門金融人才儲備建設規劃》也已在制訂中。此外,澳門中央證券託管系統(CDS)也在 2021 年 1 數據來源:中國資產證券化分析網 2 內含報酬率較高,一般 XIRR 在 11-18%之間,還能利用牌照租賃費、GPS 安裝費等額外費用提高整體內含報酬率,能夠覆蓋 ABS 的本息,投資人有機會獲得超額利差。 3 珠海橫琴新區金融和財政局、橫琴新區金融服務中心. 橫琴新區公佈 2021 上半年橫琴金融業成績單. http://www.hengqin.gov.cn/zhshqxqzfmhwz/news/ywdt/hqbb/content/post_2962882.html
  • 澳門學刊 62 末正式上線,可以為市場提供登記、託管和結算等服務。整體來看,雖然過去澳門相關政策的制訂較為滯後,澳門融資租賃業務目前的發展階段也不容樂觀,但相關政策指定方已經開始做出積極的應對。隨著深合區的成立和新牌照的審批,相信澳門融資租賃的經營環境能得到優化。 作者認為,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發展還需要在跨境業務限制、人才引進和培養、證券化配套政策等方面繼續深化。首先,在澳門的資金(賬戶)如何與內地銀行賬戶互動以及資金劃撥問題上仍存在改善空間。在操作流程和匯款劃撥額度上必須有更為明確的指引、協商管道和解決方案,這還涉及匯率風險、資本賬戶、外匯管制等核心問題,需要澳門政府進行積極溝通和開展一系列協議(包括與國家外匯管理局推進特殊協定以及與央行簽訂更大額度的貨幣互換協議等)。 其次,澳門金管局等機構以及在金融人才培養和引進措施提出了相關的規劃,如培訓活動(與其他城市的高校和機構簽署合作備忘錄)、鼓勵本地居民考取相關資格證書(包括促進 CFA 在澳門設立考點)、人才引進和人才回流機制等。但專業人才儲備的可持續發展必然要在本地人才的培育上提早佈局,尤其在學科專業引導上作出更明確的鼓勵機制。例如,可以在高等教育獎學金上將相關學科(包括會計、法律、金融、統計等)納入優先考慮名單上,或者提供更多的考取資格證書的激勵措施。也可以由相關機構共同出資和運作,單獨設立相關學科的高等教育階段的獎學金項目基金,在早期階段便介入鼓勵人才儲備和培養的流程。 最後,證券化配套政策涉及多個領域的全方位實行,政策制定當局需要補齊每一塊短板。例如,證券化流程涉及律師、會計師以及各類金融(尤其是信用評級、風控和承銷)和資產管理等專業服務人才,這部分人力資源的培養和引進必須提前佈局,相關的資格考試也必須提早進行推廣。SPV 的受託人、擔保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承銷機構等專業機構的設立可以考慮與內地和國際金融機構進行合資,引入戰略投資並促進相關技術和人才在本地的發展。當局還可以就融資租賃項目進行直接補貼或稅收減免。除了能吸引更多跨境的融資租賃業務,還能有效提升融資租賃企業資產證券化的融資成本和證券化產品的回報率,吸引投資者。在證券化產品的增信措施上提供一些外部增信的機制(如利用政府財政提供一部分的擔保和背書)能夠有效提升產品的二級市場流動性,這種流動性對於未來在澳門設立交易所市場的早期階段來說尤為重要。在資產證券化的監管方面,需要盡早設立針對資產證券化的跨境監管部門和提供跨境運營的法律支撐。在確保業務規範(基礎資產池的質量、發起人的資質等)和風險可控(基礎資產池的分散程度、發起人的風險控制能力等)的前提下適當放寬監管要求,提升澳門和橫琴新區在開展特色金融業務上的競爭優勢。 十多年發展下來,我國融資租賃承租人已經涵蓋了基建、醫療、礦業、汽車等行業,而航空、醫療、新能源等產業預計將成為我國未來融資租賃重要滲透的領域。我國目前融資租賃市場和對應的資產證券化滲透率對比發達國家仍然較低,新興產業對融資租賃的需求預期也將十分旺盛,這對於澳門發展融資租賃業務和進行資產證券化來說是較大的機會。澳門在地緣輻射、經貿關係國際化、監管要求放開、資金成本和稅制等方面均有一定優勢,能滿足未來我國許多產業和業務的跨境融資需求。也能幫助內地企業“走出去”(如為內地大型設備或者耐用品在外海的銷售提供經營租賃或融資租賃服務),通過拓展國際市場來轉移國內的過剩產能和促進區域經濟一體化。除了本地融資租賃企業資產的證券化,還能拓展提供多種業務模式,如為外地融資租賃資產提供增信業務、經營租賃業務等等。這些方式都能進一步提升基礎資產池的多元化程度,也就是通過提供難以複製的風險分散程度,鞏固證券化業務和特色金融業的發展地位。但這需要澳門和橫琴新區各界共同加速推進制度和基礎設施的佈局以及經營模式的探索,才能把握住增長與轉型的機遇。
  • 澳門學刊 63 三、 澳門和橫琴新區發展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前景和相關建議 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產業鏈還可能在澳門和橫琴新區衍生出一些額外的產業或者發展優勢。第一,資產證券化必然能促進澳門證券市場的發展,為澳門交易所提供了重要的交易產品。截止 2022 年 3 月底,在中華(澳門)金融資產交易股份有限公司(MOX)債券發行上市規模已突破了 3000 億澳門元,包含了涉及以人民幣、美元和港幣計價的國債、金融債、公司債等產品,但整體市場交易量仍然較小。ABS 產品的推出能有效激發證券市場活力,考慮融資租賃的市場規模,還有望發展為標誌性產品,吸引更多證券業務進入澳門和橫琴新區。 第二,發展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還能強化兩地在促進人民幣國際化中扮演的角色。許多研究都認為國家經濟實力和貿易是推進貨幣國際化的主因,而金融功能是貨幣國際化的一個重要補充或調節器,用來對沖貿易中產生的風險以及為所持有的的外匯提供投資選項。我國已經逐步完善了經濟實力和貿易方面的推進,接下來應是人民幣在國際上金融功能的推廣。澳門和橫琴應當把握相關戰略的下一步佈局,為我國相關戰略的執行提供一個額外選項,發展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具備這一潛力。例如,“一帶一路”沿途國家的企業需要購買內地的設備或產品,可以通過澳門的融資租賃企業幫助進行融資,並要求承租人用人民幣還款。或者外國企業需要購買非人民幣計價的設備或產品,融資租賃企業可以用美元購買,並要求承租人用人民幣還款。這樣除了可以促使承租人在未來參與更多涉及人民幣計價的業務,還能打包成以人民幣計價、基礎資產池高度分散化的融資租賃 ABS 產品,吸引更多投資者使用人民幣的金融功能,達到澳門建設離岸人民幣證券交易市場的最終目標。 第三,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必然會促進對基礎資產池多元化的探索來鞏固證券化業務的優勢,這有機會納入澳門自身的特色產業,與其他產業形成協同效應。文化創意產業 1、奢侈品行業、酒店會展業的融資租賃有助於中小企業新項目的開發,發揮澳門作為國際休閒娛樂之都的優勢。從廣義上來看,還能探索無形資產融資租賃的業務的開展,包括專利、IP 版權、賽事轉播權、著作權等等。例如,版權內容的無形資產對於中小企業而言是較為沉重的經營負擔,融資租賃的模式能有效降低融資的難題。其中,投資風控的問題是發展這些產業融資租賃的關鍵問題,需要一定時間進行廣泛的實踐和探索。在這一過程中,對於資產市場價值的評估和確定將在很大程度上幫助澳門和橫琴新區在這些產業中的影響力和話語權,包括主導行業標準和定價權,從吸引更多人才和建立業務壁壘。 最後,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有望帶動本地相關產業人才的培養和引進,為未來澳門主權基金的設立和產業技術轉型鋪路。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線上除了財會、金融、法律類業,後續基礎資產管理或經營性租賃業務對多個學科和專業的複合型人才有需求(如飛機租賃會需要懂航空技術的複合型人才,醫藥行業的租賃業務也會需要有醫學或生物背景的複合型人才)。這種在人力資源要素上的改進對未來澳門和橫琴新區產業結構的演變和調整提供了可能性,也是兩地累積人才要素和改進長期單一產業依賴問題較為理想的路徑。 On the Development of Asset Securitization of Financial Leasing in Macau and Hengqin New Area 1 例如,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資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 2014 年,標誌著我國文化創意產業融資租賃業務的開展。
  • 澳門學刊 64 Ka Cheng Wong (Doctoral student in Finance, Guanghua school of management, Peking University) Abstract: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important role of asset securitization as a way for finance leasing companies to expand their financing channels, bond to the capital market and promote changes in related industries. Based on the experience of asset securitization of financial leasing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need and development prospect of developing asset securitization of financial leasing in Macau and Hengqin New Area, and believes that it has grea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he paper highlights the experience in developing asset securitization of financial leasing in terms of human resources, product design, underlying asset pool, financing cost and risk control to the case of Macau and Hengqin New Area. Key words: Macau, Hengqin New Area, Financial Leasing, Asset Securitization 參考文獻: 陳曉. (2014). 論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在我國存在的必要性. 科技資訊(24), 233-234. 嵇可成 & 趙南. (2019). 我國融資租賃行業資產證券化現狀分析與趨勢展望. 金融發展研究(11), 87-89. 薑建清. (2004). 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從貨幣市場走向資本市場. 中國金融出版社 馬喆. (2019). 租賃資產證券化的問題與發展建議. 中國市場(30), 3-4. 倪志淩. (2011). 動機扭曲和資產證券化的微觀審慎監管——基於美國資料的實證研究. 國際金融研究, (8), 75-87. 聶方義. (2022). 我國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現狀與未來發展建議. 中國市場(14),78-82. 冉莎莎. (2019). 租賃資產證券化的業務模式及主要問題. 北方金融(01), 46-51. 田雲. (2015). 租賃資產證券化發展現狀及面臨的主要問題. 債券(07), 43-47. 楊婧婧. (2020). 融資租賃公司資產證券化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中國商論(04), 53-55. 姚祿仕, 王璿, & 寧霄. (2012). 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效應的實證研究——基於美國銀行業的面板資料. 國際金融研究, (9), 71-78. 鄭祖昀 & 黃瑞玲. (2020). 租賃資產證券化發展的難點及對策——基於企業 ABS 與 ABN 的比較. 北方金融(01), 20-24. Claire, A. (1996). Hill, Securitization: A Low-Cost Sweetener for Lemons, 74 Wash. ULQ, 1061, 1084-1085. Deku, S. Y., Kara, A., & Zhou, Y. (2019). Securitization, bank behaviour and financial stability: A systematic review of the recent empirical literature.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Financial Analysis, 61, 245-254.
  • 澳門學刊 65 DeMarzo, P. M. (2005). The pooling and tranching of securities: A model of informed intermediation. The 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 18(1), 1-35. Gorton, G., & Pennacchi, G. (1990).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and liquidity creation. The Journal of Finance, 45(1), 49-71. Hill, C. A. (1997). Securitization_ A low‐cost sweetener for lemons. Journal of Applied Corporate Finance, 10(1), 64-71. Keys, B. J., Mukherjee, T., Seru, A., & Vig, V. (2010). Did securitization lead to lax screening? Evidence from subprime loans.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25(1), 307-362. Loutskina, E. (2011). The role of securitization in bank liquidity and funding management.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00(3), 663-684. Nikolova, L. V., Rodionov, D. G., & Mottaeva, A. B. (2016). Securitization of bank assets as a source of financing the innovation activit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Financial Issues, 6(2), 246-252. Rajan, U., Seru, A., & Vig, V. (2015). The failure of models that predict failure: Distance, incentives, and defaults.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15(2), 237-260. Roever, W. A., & Fabozzi, F. J. (2003). A primer on securitization. The Journal of Structured Finance, 9(2), 5-19. Rosenthal, J. A., & Ocampo, J. M. (1988). Analyzing the economic benefits of securitized credit. Journal of Applied Corporate Finance, 1(3), 32-44. Sabarwal, T. (2006). Common structures of asset-backed securities and their risks. Corporate Ownership and Control, 2(4). Shi, Y., & Xu, X. (2015). Leasing in China: an overview. The Chinese Economy, 48(5), 312-329. Shin, H. S. (2009). Securitisation and financial stability. The Economic Journal, 119(536), 309-332. Yang, L., Wang, R., Chen, Z., & Luo, X. (2020). What determines the issue price of lease asset-backed securities in China?.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Financial Analysis, 72, 101583. 學生風采 個人感悟 王嘉政
  • 澳門學刊 66 我叫王嘉政,目前在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金融系就讀博士研究生專案,分別在北京大學和中央財經大學獲得了經濟學碩士和管理學學士,在內地求學已有 10 年時間。我在澳門讀小學的時候,從未想到自己還要上近 20 年的學,否則當時的我一定鬱鬱寡歡。只記得那時的澳門守著歲月靜好,安居樂業,普通百姓對教育的追求並不高。那時,正值拉斯維加斯賭業巨頭金沙集團旗下的娛樂場落戶澳門。以賭臺的數量計算,金沙娛樂場堪稱世界第一賭場,東方的賭王們和西方的賭王們在澳門展開了正面較量。往後數年,巨頭們在澳門“下注”的金額越來越高,各路賭場和娛樂設施百花齊放。那時,身邊許多同學的想法便是高中畢業就要加入這場博彩“盛宴”中去,用最快的方式成為荷官賺錢進入社會。我站在東方與西方的交叉口,目睹著這場碰撞中為澳門帶來的高速發展,有一絲迷失,也有一絲不安:迷失於澳門的人均 GDP水準和人類發展指數,社會福利飛速上漲,仿佛人間樂土;不安於博彩業對本地勞動力市場和人力資源帶來的價格扭曲與負外部性,隱隱感覺到大眾在教育觀念上產生了某種“逐底”的觀念,“福利陷阱”的種子已被埋下。這個過程中,我的危機意識只能促使著我去認真感受和努力學習。 來到內地求學,通過多年校內外的活動逐步打開視野,慢慢接觸到更前沿的思維和思想,我才得以瞭解到許多事物的運行邏輯以及問題的存在和內在原因。這激發了我繼續求學的想法,因為我想看看我的新認識和舊認知的碰撞能把我帶到何處,能否解開我的迷思並指出一條道路。幸運的是,我進入了北大的博士專案,能在這裏進一步鍛煉我的思維和打磨我的認知。學術路走得並不輕鬆,但也給了我更多的時間思考自己和澳門的未來。作為祖國對外開放的前沿區域,澳門如何在國家戰略中找到定位?應當做什麼?為什麼?怎麼做?這些思索甚至驅使我親自去了一趟葡萄牙,用實踐來檢驗我的認知。今天,我又一次站在了東方與西方的交叉口,能在更大的舞臺上目睹著世界的變化,這次的衝擊要遠比我過去的經歷來得洶湧、複雜。從創新驅動發展到推進共同富裕,從“一帶一路”倡議到實現人民幣國際化,國家和澳門在經濟和金融上的問題、挑戰與機遇近在眼前。如何把握住這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和時代的主軸是我們這一代澳門人的使命。而這次,我希望能以我所學,努力做到與祖國和澳門同行,在復興之路上有更多的擔當。
  • 澳門學刊 67 淺談澳門和粵灣區中醫差異及兩地中醫藥(產學研)的問題和建議 李國棟* (1.南京中醫藥大學,南京 21029) 摘要:本文將從澳門及粵灣區中醫藥差異和兩地融合發展的視角出發,就以下 3 論點進行展開和建議:1.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發展的優劣勢差異,2.澳門中醫藥產、學、研發展問題,3.澳門中醫生在兩地就業過程中的矛盾與訴求,以供同行及各界人士和政府部門參詳和協助。筆者認為粵澳兩地中醫藥的綜合發展具有時代的重要性和可行性,是澳門發展多元化經濟的重要環節之一;需要從產、學、研、人才引進、民生就業等多方面進行考慮,可從完善法律政策、中醫藥產品審批、打造產業鏈、開發中醫藥生態旅遊區、建造澳門中醫院、調整人才引進方案、協調兩地中醫生就業發展問題、平衡兩地中醫水準和地位落差、完善科研硬體、吸納科研人員、轉化科研成果等方面入手。期望本文能為澳門經濟多元化發展和兩地中醫藥事業提供一些想法和參考價值,共創美好的粵灣區未來。 關鍵字: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產學研;就業;建議 近年來,中醫藥事業的發展迎來了前所未有的春天,國家高度重視中醫藥的發展規劃。從 2015-2020年,相繼出臺《中醫藥法》、《中藥保護和發展規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意見》(黃蓓, 2019)等方案,彰顯了中醫藥在國家戰略裡的重要地位。粵港澳大灣區更是(嶺南地區)中醫藥高地建設的重要靶點,2020 年 10 月,國家進一步發佈了《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高地建設方案(2020-2025)》(秦宇龍, 2020),此舉更突出了兩地在“一國兩制”管理下對中醫藥發展的期望和重視。對港澳中醫藥學子和醫護人員來說是全新的機遇和嘗試,並逐步對規劃產生了相應的思考和感悟;對此,筆者就自身學醫及兩地工作過程中的認識和經歷,淺談兩地中醫藥發展過程中所存在的一些民生問題及建議,望共同探討和建設更好的將來,並為澳門及內地的中醫藥事業貢獻一絲力量、造福人民。 一、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發展的內涵基礎 (一)內地與港澳中醫藥模式的差異 習近平總書記曾對中醫藥的發展工作做出重要指示:“中醫藥學是中華文明的瑰寶,其包含了中華民族幾千年來的醫學養生理念和實踐經驗,是打開中華文明寶庫的鑰匙。”祖國內地的醫療體系有著自身發展的綱要和需求,在中醫的人才培養和臨床應用上以中西醫並行為主;而港澳地區的中醫培養則以傳統中醫(純中醫)模式為主,兩地的中醫底蘊和實用模式存在明顯差異,也因此形成兩地中醫藥的內涵基礎與矛盾差異。 祖國大陸的中醫藥模式以中西醫並用為主,由於過去中西醫之爭及當今社會發展因素的影響下,形成省市區劃分、醫療分級制度、醫療資源分流等管理體系(秦江梅與林春梅等, 2018; 方秉華, 2019)。相應的 * 李國棟,男,(1991-),中國澳門人(祖籍廣東新會),博士研究生,主治中醫師,目前研究方向:針藥結合治療中醫風濕免疫疾病,E-mail:759667736@qq.com。
  • 澳門學刊 68 使得中醫藥高層次人才的發展走向科學化、精准化、量化的科學道路,且臨床與科研培養並重;這變相降低了傳統中醫思維和臨床能力的培養,但提高了醫療整體的應對能力、中西醫結合思維、科研創新能力(安沂華, 2016)。是為適應國家醫療需求而制定的中醫藥人才培養方案,形成了臨床與科研並驅的“複合型中醫人才”而生的獨特環境(曾元兒與汪玉梅, 2016)。 在現代醫學絕對權威的管理下,港澳中醫藥教育和應用模式要求以純化的中醫思維和傳統的中醫治療手段為主,允許中西醫結合的診斷思路以減少誤診率,但不可使用西醫的治療手段(趙永華與項平, 2007)。而港澳地區的中醫市場以中醫診所為主流經營模式,其次是醫院內的中醫門診模式。基於此市場環境,使得傳統的中醫思維和四診技術得到較完整的傳承,形成港澳地區中醫藥的優勢之處。此醫療環境下適合培養 “應用型中醫人才”,是打造社區醫療、中醫全科、養生康復等模式而生的醫療環境(方彭華與閔文, 2017; 唐振宇與馬曉聰等, 2021)。 儘管兩地中醫藥環境存在差異,但筆者認為中醫藥的教育初衷都是為了培養更多優秀、可靠、治病救人、發揚中醫的醫療人員。學習西醫知識是為了提高對疾病的認識與診斷,“懂得和利用”西藥等手段是不相矛盾的兩件獨立事件,“懂和用”不影響中醫、西醫兩種思維的獨立或交融;若因為學習了現代醫學的知識則影響了中醫診療思維,那應該反思自身學習與思考的問題所在,否則易成為一面倒的(中/西醫)極端主義者。而對於中醫思維與臨床能力的培養,筆者認為其難點在於有無臨床實踐與思考效果不佳時的核心靶點。中醫源於經驗累積、更要回歸臨床實踐:“多讀經典、勤於思考、投奔臨床,積累經驗”,方能大醫精誠。故積極提升自身能力,迎合社會發展需求,“以中為主、輔以西學,以臨床為導、輔科研之舉”,弘揚中醫藥的內在職能與實用價值。 (二)兩地中醫藥優劣勢 1.廣東(嶺南)中醫藥優劣勢 中醫講究三因制宜,因人、因時、因地進行養生和治療。廣東地屬五嶺以南,俗稱嶺南地區,有著獨特的文化特色與優勢,如:粵劇、武術、舞獅、湯水、涼茶、嶺南醫學流派等粵區文化底蘊(陳煥鑫與王羚酈等, 2021);嶺南地屬濕熱氣候,嶺南人群體質以上焦多浮熱、中焦多濕蘊、下焦多虛汗等濕熱之象,日久以氣陰兩虛、陽虛等特點為主(徐志偉與吳皓萌等, 2015),是中醫藥因人制宜的典型體現。而嶺南用藥多輕靈,其道地藥材有新會陳皮、化州橘紅、陽春砂仁、德慶何首烏和巴戟天等“南藥、廣藥”,地道中藥的拓展豐富了區域性特產行業(劉信丹與張英等, 2019)。粵區文化也促成了不少馳名藥企和涼茶品牌,如:廣藥集團、大參林、王老吉、陳李濟等中醫藥相關品牌產業鏈,為中醫藥產業提供了可靠的品牌經驗。而醫藥教育上,前有標杆鄧鐵濤國醫大師和諸多省市名老中醫,後有國家首批“雙一流”高校,如廣州中醫藥大學、南方醫科大學、暨南大學等多所高校開展中醫藥學科和名醫經驗傳承教育(陳煥鑫與邱潮兵等, 2020),還有各市的附屬醫院和科研機構作為“守正創新”的堅實後盾,為打造中醫藥高地建設提供研究生人才培養和科研資源儲備(呂東勇與劉雯等, 2021)。廣東的人文底蘊、地道藥材、產品企業、醫療配套、教育師資、科研實力等雄厚而堅固,這都是廣東(嶺南)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優勢之處。 廣東地區的中醫藥產、學、研建設已有數十年的奮鬥經歷,加之廣東多市共同合作與競爭,早已成為(珠江三角區)很有地位和實力的高地。若談其不足之處則需與外省的三大地區(長三角地區、京津冀地區、川渝地區)相比較而言,此四大地區都是由數個省市協同發展而成,均有各自“三因”特點和“產學研”優勢(郭子為與金子開等, 2021);在地大脈搏及高速發展經濟的要求下,使得四個地區的中醫藥事業均可獨當一面,彰顯各自的光彩。但相比較而言,隨著外省三地區的高速發展,粵港澳大灣區要面臨地區挑
  • 澳門學刊 69 戰和競爭壓力(趙中華與林彬, 2022),需要融合發展和考慮(新生代)人才引進和留存問題,人才存留的競爭可能成為廣東的 “劣勢”之處,人才待遇、升遷發展、住房生活、文化環境等因素都是存留的競爭關鍵。 2.澳門中醫藥發展優劣勢 澳門地處廣東沿海處,人群體質特點與粵相似,但更偏輕柔,飲食文化基本與粵一致。其面積雖小,但遺有獨特的“中葡色彩”,回歸後更有“一國兩制”的優勢加持,使得澳門擁有非凡的魅力(孫明霞, 2021)。在博彩、旅遊為主要經濟和發展源動力下,回歸 22 年來為澳門民生帶來了耀眼的飛躍,其中葡語譯、餐飲結構、文化教育、對外交流、貿易傳播、族群包容性等方面都有著獨特的優勢和特色。澳門在傳統中醫藥的守正與應用上保留了“純中醫”的四診精髓,中藥鑒定與使用上保留了傳統的炮製技術與文化底蘊;在澳門醫療政策和商品法律的允許下,傳統中醫藥的炮製、劑型轉換、骨傷手法等都有較好的傳承;而本地及海外中醫藥品牌註冊和內外銷貿易方面都有著便捷的優勢和經驗。在回歸後的中醫教育層面上,憑著兩地高校的教育合作,越來越多中醫生從內地各省中醫藥大學和澳門科技大學畢業;隨著國家的培養制度深化,符合國家要求的高層次中醫藥人才已陸續出現,並投奔於本地或內地各省市從事醫療行業,為兩地中醫藥高地建設提供優質的本地醫療人才。綜上,澳門在傳統中醫藥的應用技術保留、打造本地商品註冊、海外貿易流程、開發中醫藥科技產業園、注重中醫藥人才培養和利用等方面(張燕英與孫志剛等, 2020),都是澳門在中醫藥發展契機上的優點和亮點之處。 粵港澳中醫藥的高地建設離不開人才、政策、硬體設備等多個方面,而發展離不開產、學、研和人才利用等多個協同發展方向(符正平與劉金玲, 2021)。澳門本地高層次人才的利用需要政策給予信任、機會、待遇,外來高層次人才需要良好的政策、待遇和發展可行性。中醫藥“產學研”的打造需要土地資源、硬體設備、企業落實、產品鏈化、政策方案等一應俱全(馬少華與黎友煥, 2021)。目前人才儲備量和醫研硬體設備都未能落實到位,本土的中醫藥產品實體化也存在較多缺口,以上內容都是目前澳門中醫藥發展的劣勢之處。 (三)疫情下澳門中醫藥發展的重要趨勢 新冠疫情至今已持續近 3 年,疫情下的澳門經濟大受挫折,博彩旅遊業的收入下跌,使澳門體會到多元化發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羅伍麗, 2021; 陳章喜與陽星儀, 2022)。而中醫藥的抗疫價值與經濟開發潛能在國家政策的重視下,也備受大灣區和澳門所關注。 我國數千年歷史的中醫藥寶藏,既是治病救人、養生調理的醫學範疇,也是古代天人合一、人文思想的哲學範疇、更是推動經濟、促進交流的社會範疇。加速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的開發、融合中醫藥“產學研”的打造、深化跨專業的多元化合作,以及加強兩地醫療技術的交流和提升、協同抗疫資源和互助互利等等,都是疫情下兩地中醫藥發展的趨勢和價值。 二、澳門和粵灣區中醫藥融合發展淺析 (一)澳門中醫藥產、學、研的發展重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澳門中醫藥產品註冊及轉化問題(產)
  • 澳門學刊 70 澳門中醫藥科技產業園是早期嘗試性的項目之一,其設立初衷是創新的、且具有多元化發展性和吸引力的想法(本刊通訊員, 2013)。希望利用橫琴所提供的合作土地,把相關醫藥設想專案在產業園中實體化,如:澳門本地外用藥酒或內服方藥進行藥品化註冊、藥膳產業鏈、涼茶商品推廣、地道藥材的產品海外註冊,中藥鑒定、中藥炮製產業化、生態旅遊度假村……都是相關可行的中醫藥發展專案,但其中存在許多技術問題和政策矛盾。 就以上具體技術問題與矛盾總結如下:(1)(內服/外用)中成藥製劑的註冊審核;(2)藥品有效性與安全性評估;(3)藥品生產與品質監控標準;(4)兩地藥品法律制度的相容性矛盾;(5)中醫藥商品化及產業鏈相關流程和制度;(6)醫療產品海外註冊方案;(7)中藥鑒定、炮製等技術人才的引進、產業設備的投資和建造問題;(8)度假村的規劃、酒店選址建造、特色中藥養殖、娛樂設施及藥膳拓展問題。 綜上產業問題,包含了人才、技術、資金、建造、經營等多方因素問題,個人認為若單靠澳門自身的力量難以獨立完成,且耗時較長,需要兩地相關行業及部門從長計議。 2.兩地中醫藥醫療、教學、就業矛盾(學) 澳門中醫藥的醫療體系與內地存在明顯的差異,早期的澳門中醫多以師承制或醫學院校畢業後獲得的行醫執業照者,稱為“澳門中醫師”,隨著回歸的教育融合多年,後來的青年中醫學生在完成中醫學本科學歷後,獲得行醫執業照者,稱為“澳門中醫生”。目前也有部分後起之秀同時考取到國家醫師資格證,能於兩地同時行醫工作。筆者認為,前者雖在學歷上不及後期“學院派中醫生”般閃耀,但(中醫內科和骨科)前輩中醫師所擁有的臨床實踐能力、數十年行醫經驗、中藥鑒別及炮製能力、方藥配伍/正骨手法的守中和靈驗,都是值得後者敬佩、傳承、發揚的瑰寶。 隨著早年的《港澳醫師到內地短期行醫管理方案》(2009)推行至今,給予了澳門醫者踏入內地醫療行業發揮所長的機遇,也給予了兩地中醫藥相互交流學習的機會,更是不少澳門年青中醫生的發展新契機。與此同時,隨著內地“住院醫師規培化制度”的成熟,也相繼出現了符合內地醫院要求的(澳門身份)碩博中醫學生畢業,並奔赴於內地公立醫院就職。但以上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一些矛盾、阻礙、困惑,需要高層正視和扶持。 綜上提出相關醫、教及就業問題:(1)澳門中醫師經《港澳醫師到內地短期行醫管理方案》到大灣區多點執業,但醫師級別無法評定;(2)澳門本地優秀(內科、骨科)中醫師的傳承師資評選;(3)澳門(身份)畢業生在省內公立醫院招聘及工作問題,統考招聘、職稱報考和聘任受阻撓等;(4)人才引進(內地-港澳,境外)的身份界定有分歧,人才引進方案因“無戶口”而不受理等障礙;(5)澳門(身份)畢業生在省內公立醫院的職位升遷、編制機會、待遇福利等不公現象;(6)澳門通行證與港澳居住證沒能完全互認,在就業、學分、住房、五險一金、生活起居等問題上有所矛盾。 以上為筆者及部分澳門中醫師在大灣區公立醫院就業及行醫所遇到的民生問題與訴求,希望得到有關本門的正視、協調、解決。 3.兩地中醫藥科研人才的發展機遇與硬體急需(研) 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高地的建設離不開醫藥+教育+科研,科研的創新與醫療的協同發展更是一個地區水準的體現(楊秋榮, 2020)。目前澳門擁有幾所具有科研師資的大學及醫院,若橫澳深度合作區建成科研基地並吸納不同行業的科研人員進駐,成功開展科研與產業的聯動,將會是一次大躍進的盛舉。
  • 澳門學刊 71 醫療科技的進步需要生物科研、臨床試驗、藥物研發等關聯性合作,筆者認為,若要深化科研工作,需要吸納大量高層次醫師、科研學者、藥物研究員、科研資金投入、實驗場所及高端設備等條件。而科研的開展,首先要有基礎的科研設備和條件,這對於橫澳合作區來說是急需,這是“從零到一”的大挑戰。其可行性的相關問題如下:(1)先建造出科研實驗室的基本場所及必須設備;(2)再吸納兩地高校師生、珠海醫院的醫師和科研人員來進行科研工作;(3)出臺具有吸引力的科研人才引進方案以留住人才,讓高層次人才定居於澳門或珠海;(4)硬體及人才都齊聚後,需要時間的投入,最終收穫科研成果的轉化。 醫藥的科研、產品的研發、行銷的推動、多元素的結合,需要時間打造和成果的驗證,希望“以科研硬體吸納人才,以人才力量發展產學研,以產學研推動兩地經濟多元化”。 (二)(琴澳、珠澳)兩地奔赴的澳門中醫人群相容困惑 隨著中醫藥教學的深化,兩地高層次人才也日趨增多,兩地醫生的交流與合作也有所突破。兩地中醫文化的固有差異不可消除,但也在包容中融合。符合條件資格並在粵澳兩地一併執業的澳門中醫群體也將逐漸增多,“兩地奔赴的趨勢”也將成為此類澳門中醫藥人才的新發展模式。 由於兩地醫師的執業要求不同,而獲得兩地資格且需同時兼顧者,則出現不少矛盾。就此類人群的困惑進行總結:(1)兩地同時執業的稅收問題;(2)兩地中醫執業的繼續教育(學分)互通問題;(3)兩地交流講座、進修、工作的平衡關係;(4)兩地同時執業的醫保、社保、報稅等互認問題;(5)兩地就業過程中出現困惑時的聯繫或諮詢仲介人/部門的設立。 三、澳門和粵灣區中醫藥發展建議 (一)澳門中醫藥產、學、研及兩地融合發展 1.中醫藥產品註冊與技術轉化建議(產) 澳門擁有較簡便的海外註冊優勢和經驗,並有政府雄厚的資金作後盾,對於本地或省內品牌方的註冊有便利優勢,但優勢僅見於外用藥酒的註冊和批量生產。而對於內服中藥的專利註冊仍相對困難,還需要經過實驗資料證明有效性-安全性-生產鏈製造-品質監控等一系列流程,並達到內地法律要求才能進駐大陸醫藥市場,這都是澳門與內地中藥品管理間的法律差異(姚東寧與胡豪等, 2021)。澳門本地亦有內科中醫師有著豐富的臨床經驗和有效的中醫方藥,但無奈兩地製藥和審批制度的不同,無法把自身的經驗方轉化為中成藥,服務於更多病人。 個人就上述問題建議如下:(1)出臺合適的法律條文,以協助澳門本地中醫師的成果註冊和藥品/商品產銷。如:清晰化相關成果註冊的流程和藥品/商品產銷、質檢的條件與資格,以便於澳門中醫投入自身成果的專利與量產化。(2)簡化方藥的實驗資料審批流程,內服中藥的效果及安全性在當今社會需要用科學資料量化,這對於新生代的中醫生來說,融合內地的要求統一執行無可厚非,但對於澳門老一輩中醫師的情況下來說,按統一標準要求,無異於放棄其經驗傳承和成果轉化的可能性。(3)提出一個創新想法:建立“澳門中成藥的生產-銷售”與內地“院內製劑”模式的“同化產業鏈”。(即:把整個澳門中醫藥市場看成一所醫院、澳門中醫師為處方執行者、中醫藥產業園打造成澳門製劑房、註冊及生產後的澳門中成藥品投放於內地各醫療試點;經醫師診斷後,再根據病人的需求而銷售應用。)此想法即可促進澳門中醫藥的傳承和發展,又可提高澳門中醫師及本地多元化經濟,但這是一個原創的大膽設想,許多細節需
  • 澳門學刊 72 要有關部門進一步商討。(4)建立互聯網就診或藥物商品的電子平臺。用於加強澳門中醫的遠端醫療或自身商品的推廣。(5)在橫琴建造澳門(三甲)中醫院、中藥鑒定所、炮製加工企業。有助於提高本地中醫、中藥、製劑、護理、康復專業的就業率,同時便於傳承交流發展、並縮小兩地中醫的水準落差。(6)打造中醫藥生態旅遊度假村。中醫藥-環境-文化-旅遊-酒店管理-金融等多專業的聯手合作,這需要大量規劃、設計、政策、投資、經營、時間打造,但其優勢為吸引了各類本地及內地的人才彙聚,提高各行業的就業於發展前景,若能聯手珠海等周邊城市的參與,更可互利共生。 2.兩地中醫藥醫療、教育、就業建議(學) 兩地中醫的合作交流是促進經驗的提高、文化互補的良機。讓澳門中醫生學習內地國醫大師及各地名老中醫的經驗和治療特色,也可以把港澳特色的技術和醫案進行分享探討,加深兩地中醫藥情誼。隨著回歸的時間越長,兩地醫療、教育、就業、民生等趨向統一化,兩地醫療分級、設備、水準等落差,需要進行互補和提高競爭力(劉成昆與孫偉翔, 2020)。 就以上問題的建議如下:(1)對澳門老一輩的內科、骨科中醫師進行“職稱評定”。以年資、經驗、口碑、醫術、醫德等方面評審“澳門地區名老中醫”,以求縮小兩地中醫界的交流落差。(2)澳門各專業畢業生內地招聘、就業、人才引進等具體方案的完善。定居和就業是穩定而長遠的計畫,隨著長三角地區、京津冀地區、川渝地區的經濟發展,諸多新一線城市相繼浮現,不少年青畢業生對生活、事業、追求等未來規劃已經不再局限於北京、上海、廣洲、深圳、香港、澳門等城市,已擴展到內地各省區,如江蘇、浙江、四川、山東等省內各市,其住房、待遇、前景、環境、品質等配套都不亞於粵港澳大灣區,甚至其人才引進的待遇足以讓年輕一輩立足於當地成家立業。對此,縱觀廣東部分地區的人才引進待遇略顯苛刻和難於紮根於此。(3)澳門(中醫)畢業生於(廣東)省內公立醫院就職問題及建議。提議:①調整粵港澳大灣區人才引進的吸引力;②明確港澳(身份)人才引進的待遇、福利、要求等細則;③正視和糾正(澳門)畢業生在公立醫院就業的機會、職稱報考、職位升遷、編制待遇、福利保障、安家住房等不公現象;④協助出臺兩地就業的中醫生報稅、學分、續牌等矛盾問題。(4)建議未符合國家(二級以上)醫院要求的澳門中醫生,可與琴澳、珠澳兩地進行醫療合作。提議:①參與橫琴醫院的多點執業計畫;②若未來建造澳門中醫院,可參與中醫院的門診工作;③與珠海社區醫院或中醫館合作,發揮傳統中醫門診優勢進行診治工作,説明緩解內地醫療等級分流差異較大的問題。(5)設立各專業的兩地交接辦事處、崗位人員。以求解答、傳達、解決未來兩地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困惑和訴求。(6)成立澳門中醫藥人才科研資金方案,以促進醫教研事業的發展。 3.兩地中醫藥科研發展建議(研) 科研基地的建立與成果的產出非一朝一夕,就目前琴澳深度開發區的期望與發展目標來看,筆者認為當務之急是:(1)儘快建成實驗室的硬體設備,包括實驗室的基礎要求、科研所需的高端儀器、實驗動物養殖區、生物技術的相關企業進駐。(2)吸納各地人才引進和定居與珠海、橫琴,人才的存留是地區發展的軟體要求。(3)給予科研資金的投入,資金的投入是科研成果的保障。(4)與周邊高校、醫院進行科研合作,多學科、多人才交流合作,更能推動科研創新的結果誕生。(5)未來把生物醫學、中醫藥學及其他高新科技的技術和成果相結合,有機轉變成臨床價值和經濟效益。(6)平衡全職科研人員和臨床醫生但身兼科研任務的兩者差異,調整臨床醫生在科研任務和職稱評定上的掛鉤程度,以減輕身心壓力。 個人體會與認識:臨床與科研可以共同發展,但術業有專攻;臨床與科研的關係是否可以調整為:臨床中醫生以臨床治病為主,次職為提供臨床實際的科研方向,科研人員根據提供的方向立項並專注於科學
  • 澳門學刊 73 研究。以求臨床醫生和科學家二者配合而行,達到平衡臨床與科研的矛盾與落差問題;也能讓後起的青年中醫把時間投放於學習中醫經典古籍、臨床實踐積累上,以期更好地弘揚中醫藥的簡、便、廉、效等價值。 (二)琴澳深度合作區與珠海的合作共贏 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地區、京津冀地區、川渝地區等都是多市區的共同合作策略,通過多年來的部署和發展以達如今的高度,離不開國家政策與人民的勞動付出。如今澳門的多元化發展綱要,需要橫琴深度合作區和多方人士的共同協助,在國家的扶持下已逐步建設中,從無到有的過程是量和質的開拓,需要時間和實幹沉澱。 筆者認為,橫琴作為珠海市的土地範疇,如今共用合作已是創新的投入,而同為環境旅遊為特色的珠海市,不知能否合力發展,在保留環境旅遊的發展方案下,把城市經濟的核心投放到橫琴中去,共同打造旅遊一體化的線路,讓旅遊不僅局限於澳門或珠海,而是旅遊的同時把“珠海-橫琴-澳門”作為環形線路去開拓,以提高兩地環境旅遊的時長和經濟效益,產生更高的“乘數效應”。珠海借澳門的優勢資源去共同提升城市地位、提高經濟勢頭邁進新一線城市,而澳門借橫琴來拓展多元化產業鏈,提高經濟的多樣性、構建良性的人才生態圈(龔翠豔, 2022),提升國際競爭力和地位等級,盼望珠澳兩地齊頭並進、合作共贏。 四、小結 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高地建設是“一國兩制”下,對嶺南地區和港澳地區中醫藥體系的融合與重視。文化差異造就了文化多元性,正如中醫各流派的百花齊放,但又一脈相傳。傳承與發展中醫藥事業是後疫情時代下,對人民生命健康的堅實保障和存在價值。 橫琴深度合作區與粵澳中醫藥產、學、研的開創都是造就澳門經濟多元化的重點內容之一,其發展存在時代的重要性和可行性,儘管任重道遠。願在兩地醫療就業與實踐中發現問題、提出建議、修正不足、及時監督、轉化成果,讓澳門本地中醫藥產品產業、醫療教育、科研成果都能在未來的日子裡發光發熱。為兩地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引進及建設添磚搬瓦,共築中醫藥前程的堅實堡壘。 望本文從實踐經歷和生活中所收集的相關(中醫藥)就業矛盾及問題,並提出一些粗淺的建議,能為各界人士帶來參詳意義和修正協助,且為今後廣大畢業生及青年中醫藥人才的安居樂業提供一次迴響的叩擊,共創美好的粵灣區未來。 A Brief Discussion on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Chinese Medicine in Guangdong and Macao Bay Area and the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Medicine (industry-academia-research) in Both Places. Lei Kuok Tong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practical problems and makes some suggestions from the differences in Chinese medicine in Guangdong and Macao Bay Area and the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two places. In particular, the following three points are provided for the Chinese medicine doctors, people from all walks of society and government departments: 1.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medicine in the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Bay Area. 2.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medicine industry,
  • 澳門學刊 74 academia and research in Macao. 3. The contradictions and demands of Chinese medicine doctors from Macao in the process of employment in Guangdong and Macao. The author believes that the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Chinese medicine in Guangdong and Macao is of contemporary importance and feasibility, and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parts in the development of diversified economy in Macao. It is necessary to consider various aspects such as industry, academia, research, people’s Livelihood and employment, etc. It can be done by introducing legal policies, approving Chinese medicine products, creating industrial chains, developing Chinese medicine eco-tourism areas, building Chinese medicine hospitals in Macao, adjusting the scheme of introducing talents, coordinating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medicine production and employment in the two places, balancing the difference in the status of Chinese medicine in the two places, introducing scientific research equipment, recruiting researchers and transforming research results. It is hoped that this paper will provide some ideas and reference values for the diversified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Macao and the Chinese medicine business in both places. We will create a better future for the Guangdong and Macao Bay Area. Keywords: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Bay Area;Chinese medicine;industry-academia-research;employment;suggestions 參考文獻: (2009).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醫師在內地短期行醫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公報(03): 1-2. 安沂華 (2016). "淺談醫學研究生臨床與科研能力培養的平衡." 內蒙古醫科大學學報 38 (S1): 207-210. 本刊通訊員 (2013). "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專案推介會在澳門舉行." 中國中醫藥資訊雜誌 20 (08): 71. 曾元兒與汪玉梅 (2016). "高素質複合型中醫人才培養模式的構建與實踐." 中醫藥管理雜誌 24 (04): 23-24. 陳煥鑫與邱潮兵等 (2020). "粵港澳大灣區背景下嶺南中醫學傳承與現代化發展探討." 廣州中醫藥大學學報 37 (09): 1822-1826. 陳煥鑫與王羚酈等 (2021). "粵港澳大灣區背景下嶺南中醫藥文化對外傳播研究." 中醫藥導報 27 (02): 208-211. 陳章喜與陽星儀 (2022). "新冠肺炎疫情後澳門與內地產業鏈關係發展研究." 亞太經濟(02): 146-152. 方秉華 (2019). "打造國家醫學中心和區域醫療中心 完善分級診療制度體系." 中國衛生人才(04): 24-27. 方彭華與閔文 (2017). "獨立學院卓越應用型中醫人才培養平臺建設探討." 藥學教育 33 (06): 11-13. 符正平與劉金玲 (2021). "新時代粵港澳大灣區協同發展研究." 區域經濟評論(03): 51-57.
  • 澳門學刊 75 龔翠豔 (2022). "人才生態系統論視閾下的人才生態治理比較研究——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和珠海市為例." 中國科技人才(02): 38-44. 郭子為與金子開等 (2021). "長三角中醫藥一體化高質量發展路徑研究——基於三大城市群中醫發展特色經驗啟示." 科技風(34): 116-118. 黃蓓 (2019).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印發." 中醫藥管理雜誌 27 (24): 2. 劉成昆與孫偉翔 (2020). 新冠疫情衝擊下的粵港澳大灣區醫療競爭力分析. 新興經濟體研究會2020年會暨第8屆新興經濟體論壇. 中國廣東廣州: 15. 劉信丹與張英等 (2019). "嶺南藥材道地性研究進展." 中國中藥雜誌 44 (11): 2185-2190. 羅伍麗 (2021). "澳門產業多元化發展研究." 合作經濟與科技(11): 4-6. 呂東勇與劉雯等 (2021). "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研究生教育交流合作歷史與啟示——以廣州中醫藥大學為例." 新中醫 53 (20): 226-230. 馬少華與黎友煥 (2021).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醫藥高地的實現路徑研究——基於產業鏈視角." 經濟研究導刊(17): 1-4+21. 秦江梅與林春梅等 (2018). "我國公立醫療機構落實分級診療制度情況分析." 中國衛生經濟 37 (12): 23-25. 秦宇龍 (2020). "《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高地建設方案(2020-2025年)》發佈." 中醫藥管理雜誌 28 (20): 2. 孫明霞 (2021). "中西文明交融的澳門因素與澳門特色." 北方論叢(05): 171-178. 唐振宇與馬曉聰等 (2021). "大健康時代背景下應用型中醫養生學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的探討——以廣西中醫藥大學為例." 廣西中醫藥大學學報 24 (01): 115-117. 徐志偉與吳皓萌等 (2015). "嶺南醫學流派的形成與特色." 中華中醫藥雜誌 30 (07): 2272-2274. 楊秋榮 (2020). "粵港澳大灣區醫療協同發展方略." 開放導報(01): 73-78. 姚東寧與胡豪等 (2021). "澳門特別行政區藥品及醫療器械監管的發展與展望." 中國食品藥品監管(12): 16-25. 張燕英與孫志剛等 (2020). "抓住機遇深化大灣區中醫藥科普事業發展." 中國中醫藥現代遠程教育 18 (15): 166-169. 趙永華與項平 (2007). "探討澳門特區中醫藥教育體系的構建與發展模式." 中醫教育(05): 65-67. 趙中華與林彬 (2022). "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的策略研究." 中國衛生事業管理 39 (02): 139-143.
  • 澳門學刊 76 學生風采 個人感悟 李國棟 【基本資訊】李國棟,男,(1991-),澳門出生,祖籍廣東新會,畢業於南京中醫藥大學:中醫學本科、針灸推拿學專業型碩士、中醫內科學(風濕免疫病)學術型博士在讀,內地主治中醫師、澳門中醫生。 【獲獎成就】2011-2016 年本科期間:擔任班級學習委員、校內社團副社長;共獲各類別獎學金十餘次、校優幹部獎 2 次;參與志願者活動 1 次。2016-2019 碩士期間:共獲研究生獎學金 3 次;見義勇為獎 1 次;參與義診 7 次;2017 年考取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證,2019 年考取國家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證。專碩畢業後於兩地從事臨床工作近 3 年,現回爐深造,為本校 2021 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學術成果】先後發表中文文章及 SCI 共 3 篇、參與出版中醫創新科普書籍 1 本,獲個人實用新型專利 1 項。學習、規培、工作至今,熱衷發揚中醫藥文化價值、提倡針藥結合的醫療模式;積極參與兩地中醫學術交流活動、兩地創新醫療計劃、義診及抗疫援助等事宜。 【成長收穫】回顧已 9 年的中醫學培養和 3 年的工作經歷,在內地學習和兩地就業給予了我豐富的成長收穫。從思想、學習、能力、閱歷上都發生了改變,也更明確了自身對中醫事業的投入和堅定決心。內地和澳門的教育及醫療市場差異較大,個人在兩地來回接受教育成長多年,感受其所形成的思想碰撞及矛盾性雖大,但也更體會到其百花齊放的包容性和創造性。 就個人而言,思維模式上的容錯練就了中、西間不同理念的融合,教育學習上的追求培養了堅韌刻苦的定力,人才能力上的要求界定了理論與實踐的專一性和多元化的平衡,兩地社會環境的差異拓展了人生閱歷的寬度,兩地醫療教育的差異也讓我重新審視了作為醫者的價值等等,總體而言,內地高校的成長和社會工作的歷練給了我難能可貴的契機和奠定人生目標的內涵基礎。 【感悟與責任】「醫路不易」是多年來對醫學生的簡要評價,放之四海皆准,尤重於青年醫者來說。但既然選擇了從醫之路,而且是中醫學的道路,則更不能忘記初心!要發揮多年來所學的中醫知識去治病救人、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瑰寶。 【理想與寄語】對於澳門經濟多元化的發展問題,中醫藥的傳承與發展更是可觀的計劃之一,儘管任重道遠,但相信在「一國兩制」的良好管理下,重視人才引進、給予政策協助、投入時間資金,定能促進澳門中醫藥高地的打造和醫研成果轉化,讓中醫藥價值為兩地市民在醫療、教育、科研、經濟等領域上大放異彩。
  • 澳門學刊 77
  • 澳門學刊 78 論澳門融資租賃制度的雙重屬性與發展展望 宋溦 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 摘要:澳門融資租賃制度的雙重屬性在於其傳統交易屬性與金融屬性,前者主要涉及《澳門商法典》中對融資租賃交易的專章規定,後者則指向澳門金融管理局對融資租賃企業的相關監管性規定。本文認為,融資租賃制度所具有的這兩方面的屬性都是不容忽視的,傳統交易屬性是融資租賃制度的基礎,金融屬性則是助力融資租賃產業發展的更具靈活性的屬性。而展望澳門融資租賃產業的發展,其金融屬性更應當被予以重視,融資租賃交易所具有的金融風險會超出其作為民商事活動所具有的相對性,更會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發展進程帶來不穩定因素。 關鍵字:經濟適度多元化;粵港澳大灣區;融資租賃合同;金融監管 隨著《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深入貫徹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朝著經濟適度多元化的發展目標努力邁進,在 2019 年前後陸續進行了多項制度的變革,包括但不限於人才引進制度、融資租賃制度。澳門的大部分社會資源都要依賴於博彩業,商務會展、休閒度假、娛樂購物介是如此。1在這種背景下,澳門發展以融資租賃為主要表現形式的特色金融業務,就具有格外重要的經濟及社會意義。融資租賃誕生於上世紀五十年代的美國,自改革開放初期,澳門已然對融資租賃制度進行了三十餘載的摸索與運營。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方式,融資租賃為企業盤活資產、技術升級改造提供了強力的金融支持。其自誕生之日起就與買賣、擔保、借貸產生密切關係,並且集融資、擔保、借貸等功能於一身。本文對澳門融資租賃的探索分為兩部分進行,首先探討其雙重屬性,接著在大灣區經濟發展的背景下對其發展進行展望。 一、澳門融資租賃制度的雙重屬性 作為一種頗具活力的商事活動,融資租賃是指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租賃物,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活動,在這個過程中,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其取得或建造則是基於承租人的指示。一方面,由於兼具融資與融物的功能,融資租賃制度具有傳統交易屬性。其在傳統的民商事制度中往往佔有一席之地,對其在合同法中的定位問題,歷來眾說紛紜,至於它本身在交易過程中的法律構造,更是引起了許多學術討論。2另一方面,由於融資租賃公司往往在實踐中也發揮著強有力的資金融通功能,受到金融監管機構的規制,融資租賃制度也自然就具有了金融監管方面的屬性。內地曾經在一段時間內對外資的融資租賃公司作傳統民商事企業處理,強調寬鬆的監管模式,而對內資的公司作金融機構處理,進行嚴格的金融監管。但自 2018 年 5 月 8 日,所有的融資租賃公司都受到銀保監會的統一監管。這也就在事實上確立了融資租賃公司在金融監管上的定位。 對應於上述兩種屬性,在內地的相關規定上,圍繞著民法典相關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形成的法律規則聚焦於第一種屬性。而由銀保監會頒佈的相關檔,對於融資租賃公司的准入資格、監管評級、收取外幣租金等方面的可行性設置相應規則。這就是從金融監管的角度對融資租賃制度進行的專門處理。 1 王萬裏等:《大灣區建設與澳門機遇》,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0 年,第 172 頁。 2 參見高聖平、王思源:《論融資租賃交易的法律構造》,載於《法律科學》,第 1 期,2013 年,第 164 頁。
  • 澳門學刊 79 對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相應的制度設置上的劃分亦條分縷析,十分明顯。《澳門商法典》設專章以“有名合同”的形式對融資租賃合同予以規定。此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以下簡稱“特區政府”)又在金融監管事務方面,回應《綱要》發展特色金融業的號召,於 2019 年制訂了《融資租賃公司法律制度》及《融資租賃稅務優惠制度》,以冀給融資租賃行業的准入等條件提供政策優惠。 (一)傳統交易屬性 早在 1993 年,特區政府就對融資租賃制度進行了探索,而後到了 1999 年,將 1993 年頒行的檔吸納進《澳門商法典》中,在第十六編銀行合同第八章融資租賃設專章處理。在這一點上內地和澳門的法律制度保持一致,都將融資租賃合同視為有名合同,並進行專門的規制。在《澳門商法典》第 889 條的規定中,融資租賃合同的概念可分為三部分來理解:(1)當事人一方有義務將一物供他方暫時享益而收取回報;(2)該物系從承租人本人或按承租人之指示從第三人取得,或按該承租人之指示建造;(3)在約定期間屆滿後,承租人應當按照相應價金,購買該物。(1)中的說法與傳統租賃無異,關鍵在於(2)和(3)。內地的《民法典》第 735 條也是對融資租賃合同的界定,只是僅涉及到了上述的(1)——收取租金和(2)——租賃物選擇,而沒有要求承租人購買。只是《澳門商法典》第 895 條也對(3)的效力進行弱化。其表示,合同屆滿後,承租人可以因任何原因不行使買入之權能。 在租賃物的範圍上,《澳門商法典》第 890 條第 1 款規定,“融資租賃合同之目標得為任何可作租賃之財產。”而對該條款的解釋需要對其進行體系上的解釋,追溯到《澳門民法典》上對租賃的相關規定。根據《澳門民法典》第 969 條之規定,租賃的標的分為動產和不動產。如果想要追問,這種標的物是否可能涉及以知識產權為代表的無體物,那麼將視野放到《澳門民法典》物權編的第 1226 條和 1227 條規定就會發現,《澳門民法典》上所稱之“物”並不包括著作權及工業產權。1相較而言,內地對於融資租賃合同標的的法律限定要少的多。根據內地最高人民法院之規定 2,標的物的性質究竟會否影響到融資租賃合同的界定,需要在具體個案中進行判斷。能否將無體物、權利作為租賃的標的,也仍有探討的餘地,而不當然構成一項符合法律規定的融資租賃合同關係。3因此,在這一點上,內地和澳門有較大差別。 在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方面,澳門商法典與內地民法典上的相關規定差異不大。需要強調的是後述幾點:(1)由於內地民法典上同樣規定了出租人對供應商的義務,因此在這一點上與澳門規定略有差異。4而澳門只是對融資租賃關係中的當事人,即承租人和出租人進行了規定。(2)從條文數量上來看,出租人和承租人所享有之權利以及所互負之義務,內地之規定都較澳門更為詳盡,因此也能較澳門法律在這方面提供更為細緻的保護。(3)澳門商法典上尤為特殊的一點就是“為租賃物投保的義務”,這一點是澳門融資租賃制度中的獨特規定,也是融資租賃中的保險業務開展的規範基礎。 1 但《澳門商法典》1227 條同樣留了個缺口,其在第二款規定“如本法典之規定與商業企業、著作權及工業產權之性質相合,且與為商業企業及該等權利而制定之特別制度無抵觸,則本法典之規定亦補充適用於商業企業、著作權及工業產權。”由於本文的主要討論並不聚焦於此,因此只將相關線索置於引注中。 2 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 1 條第 1 款:“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條的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作出認定。” 3 參見雷繼平、原爽、李志剛:《交易實踐與司法回應:融資租賃合同若干法律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解讀》,載於《法律適用》,第 4 期,2014 年,第 36 頁。 4 參見崔建遠主編:《合同法》(第六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 年,第 356-358 頁。
  • 澳門學刊 80 事實上,在絕大多數融資租賃行業發展成熟及西方的主流國家中,融資租賃都並非一個特殊行業,其與傳統租賃屬性一樣均被歸為一般工商業,並沒有收到額外的監管關注。因此國外對其的研究,多集中於融資租賃民商事關係以及財稅調整方面的問題。德國將之當作特殊性質的租賃合同。1英國在多數時候則將其視為委託代理合同。這些認識都離不開對其風險的評估上,融資租賃相較於一般租賃活動具有更大的違約風險。如果承租人選擇違約的話,出租人就會承擔一定租賃物的經營風險。其不了解該租賃物,也沒有相應的能力對該租賃物進行持續性經營,因此勢必面臨很大的損失。這也就給對融資租賃行業的進行適度金融監管,留下了契機。 (二)金融屬性 自 2019 年 3 月開始,澳門金融管理局陸續修訂法律,並出臺相關政策檔,為融資租賃行業鬆綁,這些檔分別是《融資租賃稅務優惠制度》與《融資租賃公司法律制度》這兩部新法,以及助力融資租賃公司申請的《澳門金融管理局關於開設融資租賃公司的牌照申請指南》。這些金融監管方面的舉措意在調控融資租賃行業的金融風險程度,從而保障澳門特色金融有序穩定發展。另一方面也意在為融資租賃行業的金融創新舉措提供更強動力,發展滿足市場需要的融資租賃金融產品。2 《融資租賃公司法律制度》的變動體現在三個方面:(1)融資租賃公司被重新定義為非信用機構的金融機構,因此,不適用於澳門第 32/93/M 號法令《金融體系法律制度》對信用機構的規定,例如不再適用對信用機構的資本充足率及對單一客戶風險敞口等的限制。雖然其監管在一定程度上比照銀行業監管,但這種定性本身已經使得融資租賃公司在設立等方面的門檻上獲得了寬鬆認定。(2)公司組織形式由原來的股份有限公司拓寬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澳門當地法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最少為三人,而有限公司的股東則最少為一人。該等調整為內地租賃公司後續在澳門投資設立融資租賃公司時的股權關係和公司組織結構架設留有更大的靈活性 ;融資租賃公司的資本要求也進一步降低,由原來的 3000 萬澳門元降低至 1000 萬澳門元。這些都大大降低了融資租賃公司設立的難度。(3)對公司內部管理進行了更為細緻的規定。比如,第 15 條要求融資租賃公司建立本身的會計制度、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的適當程式;第18條要求融資租賃公司修改其章程,須經澳門金融管理局預先許可。最後還有對相關處罰的更具體的要求,對罰款的繳納、歸屬都有了更詳盡的指引。 《融資租賃稅務優惠制度》主要分為印花稅和所得補充稅兩方面。在印花稅方面,融資租賃公司就其自身以及專案子公司的設立及其資本資本的增加或追加行為,以及其他相關活動,豁免相應的印花稅。在所得補充稅方面,作為稅務費用扣減的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最高重置及攤折率調升至三倍;將經營融資租賃企業的呆帳備用金視為經營費用,可用作稅務費用扣減,其最高金額可增至總應收帳款的百分之十。由此可見,澳門對承租人通過融資租賃取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承租人節稅效應)、出租人稅收優惠方面都開出了較大的力度。總體來看,澳門融資租賃制度的監管密度相比內地要寬鬆許多,並且相關的政策檔開列的優惠力度也更甚。只是在目前的審批許可制下,目前澳門註冊在案的融資租賃企業也僅有三家,這些政策優惠所具有的激勵作用體現得並不明顯。 之所以如此強調融資租賃活動本身的金融屬性,並不單純是出於行業監管需要進行的多此一舉的做法,而是因為融資租賃交易本身所具有的金融性。這體現在其資金來源與業務結果兩方面。一方面,融資租賃企業在實際經營中會運用到大量金融工具以籌資,而且籌資規模遠遠大於一般工商業。單就目前澳門規定 1 參見張雪松、李魯陽等:《融資租賃若干問題研究和借鑒》,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2007 年,第 233 頁 2 參見黃鑫雨、黃剛偉:《創建澳門金融創新試驗場的初步構想》,載於《珠江論叢》,第 3 輯,2018 年,第 145 頁。
  • 澳門學刊 81 來看,雖然相關企業的註冊資本要求降到了一千萬澳門元,但是這筆錢如果全部轉化為企業的經營資本的話,是遠遠不夠的。畢竟租賃物通常都是一些大型、昂貴的動產,如船舶、飛機、機械設備。其價值可能遠遠高於法律設定的註冊資本要求。另一方面,在融資租賃中往往是以租金的方式償還租賃物的“本息”,而且其效果與企業獲得相應貸款是類似的,相當於為企業提供了一筆貸款。從這兩面來看,強調融資租賃的金融屬性應無疑義。 (三)兩種屬性的關係 融資租賃交易的傳統交易屬性重在融物,看重其在私法上的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分配,而金融屬性重在融資,看重的是融資租賃產業背後巨大的經濟規模和經濟利益,以及這背後對金融監管的籲求。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融資租賃制度的這兩個屬性是能夠進行截然區分,從而涇渭分明的兩部分。對此,尚需要深入到其制度根據中去追問相應的道理。 私法無疑是法學中最為傳統也最為古老的一部分,上溯至古羅馬時代的經典法律文本,我們都可以看到私法矯健的身影。私法與司法制度本身的消極屬性十分貼合,即不告不理,不會主動介入社會糾紛,而只等到當事人將法律文書遞交到法院之後,才會對相應的糾紛進行權利和義務層面的分析。在這種制度根據下,私法視野中的融資租賃制度所欲回應的是,在這樣一個交易模式下當事人究竟是哪些人,以及承租人、出租人又相互負有何種權利、義務。這些問題又進一步限定了私法圍繞這些問題進行嚴格解釋的作業方式。但是法律並不是架空的人造物,企圖通過一套獨立的設計就回應全部問題本身就是一種奢望。立法者面對法律也往往帶著政策目標去推進某一套立法。但是私法所奉行的不積極干涉的思路無疑與立法者的這種政策導向的做法並不貼合。由此便有了對融資租賃制度的金融屬性的重視,並對這些面向進行專門的規制,以求一方面通過規制來限制融資租賃行業潛藏的金融風險,另一方面也通過規則來引導融資租賃行業持續穩定發展。因此,這兩個屬性便由不同的主體所顧及,傳統交易面向往往交由法院處理,而金融屬性下的規制事項則有金融監管機構(在澳門則是由金融管理局進行監管)來負責。 在這種雙重屬性下,傳統交易屬性是融資租賃制度的基礎,沒有私法方面的規定,也就難以實現對融資租賃活動的定性,從而無法對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進行合理分配。而且如果缺失了這種規定,也表現為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對日常經濟活動的過度干涉,不僅於法無據,也不符合融資租賃本身的事物屬性。而金融屬性是融資租賃制度能夠行深致遠的基礎。雖然相較於一般金融業,融資租賃具有較小的金融風險,這體現為三個方面:(1)可以憑藉自有資金開展業務,而一般金融業務往往主要基於外部資金並實為資金的中轉主體。(2)資金流向精確。傳統金融業中金融機構會有一定的決定幅度,存在更大的資金使用風險。(3)對所融資金的擔保程度不同。傳統金融行業,銀行信貸業務中,銀行僅享有物的抵押權。但是其風險畢竟不等於一般租賃行業,再加上相關的業務在缺少專門的融資租賃公司之前也一直是由專門的金融機構開展的。以澳門為例,雖然澳門在 2013 年才審批通過了第一家融資租賃公司的申請,但此前已有相關業務的安排,只是是由銀行業來開展的。這也就從事實上決定了對其進行監管的必要性。最後,對權利義務的分配本身是需要進一步解釋的,法律文本所能承載的意涵本身也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變動的,因此在對融資租賃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的解釋中,勢必也會用到金融思維、政策思維去進行處理 1,所以兩者毋寧說,是在主管機關上能區分,但事務上卻又一定交叉的可能的。 而且對澳門的發展而言, 1 參見馮輝:《金融法視野下融資租賃中的承租人利益返還請求權》,載於《法商研究》,第 2 期,2022 年,第 124頁。
  • 澳門學刊 82 從事務的重要程度上來看,融資租賃的金融屬性無疑要比其傳統交易屬性,更具活力,也更具可塑性。這也勢必引出下一部分中對這種金融屬性的展望。 二、灣區建設背景下對澳門融資租賃制度的展望 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背景下,我們一方面可以對澳門融資租賃制度方面的革新進行正面意義上的期待,另一方面也要對這種金融業發展背後的監管責任進行適度分析。因此這一部分的分析也主要分成“積極意義”和“監管責任”兩部分。 (一)澳門融資租賃制度革新的積極意義 1.有助於澳門金融業發展,克服擠出效應 博彩業的“擠出效應”體現在人才和資產兩個方面。其中,我們可以用澳門高等教育主修科目的數據來審視一下澳門本地高校在人才培養上的專業側重 1。澳門特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將統計數據按照八個大類進行劃分,在近五個學年的數據中,與博彩旅遊業密切相關的“商務管理及法律、服務行業”這兩個大類在近五年的數字統計中都能占到 50%以上的數額,足見這個人才群體的龐大,也側面反映出博彩旅遊業對於澳門高等教育的“擠出效應”。在吸引資金方面,根據澳門統計暨普查局官網公佈的數據,投向博彩業的外來直接投資額較大。僅 2020 年,博彩業吸引的外來投資就高達 1267.7 億澳門元,占外來直接投資總額的 42.2%。與此存在明顯差異的是,銀行業獲得的外來投資僅為 748.5 億澳門元,占外來直接投資總額的 24.9%,雖然較往年有所增長,但仍然不比博彩業的數據來得漂亮。2由此可以看出,澳門規模龐大的博彩業在資金方面嚴重積壓了其他產業的發展空間。而通過發展融資租賃產業來推動本地經濟的適度多元化,有助於更快更有效地克服博彩業對澳門社會帶來的擠出效應。 而隨著旅遊業在疫情時代的衰頹,博彩業斷崖式減速將澳門 GDP 帶入下行軌道,其他產業都不足以挽救澳門頹勢。從外部環境來看,在“一帶一路”的背景下,相關專案的開發和建設涉及多個領域,對資金及相關金融服務需求巨大。從內部條件來看,澳門人均 GDP 在中國常見居首位,極大的社會財富積累暗示著澳門發展金融行業的巨大潛力。另外,澳門具有開放的制度環境,具有獨立的法律和貨幣政策,沒有外匯管制,稅制簡單、稅負輕,客觀上提供了一定的金融業發展基礎和環境。自 2016 年以來,隨著澳門政府對融資租賃制度進行較大的革新以來,目前澳門已經有 3 家獲得審批許可經營的融資租賃企業。據《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分析報告》(2020)3顯示,至 2020 年年末,融資租賃相關貸款餘額及待收租金按年上升 32.5%至 304 億澳門元。由此可見,澳門融資租賃行業已形成較為可觀的發展規模,而 1 參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育統計數據概覽》(2021),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官網:https://www.dsedj.gov.mo/~webdsej/www/statisti/2020/index.html?timeis=Wed%20May%2018%2016:53:04%20GMT+08:00%202022&&,查詢日期 2022 年 8 月 10 日。 2 參見澳門統計既普查局:《直接投資統計》(2020),載於澳門統計既普查局官網:https://www.dsec.gov.mo/getAttachment/e8e15cb3-3eae-4ce9-a343-f0766ee638fd/C_EID_PUB_2020_Y.aspx,查詢日期 2022 年 8月 10 日。 3 參見澳門統計既普查局:《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分析報告》(2020),載於澳門統計既普查局官網:https://www.dsec.gov.mo/zh-CN/Home/Publication/SIED,查詢日期 2022 年 8 月 10 日。
  • 澳門學刊 83 且在這個過程中,金融業產值在澳門的占比也在逐年增加。所以通過有效的發展融資租賃產業,有助於澳門在一定程度上擺脫博彩及其相關產業所帶來的“擠出”效應。 2.有助於澳門產業發展,促進兩岸經濟聯通 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對澳門產業發展進行描繪,一方面是澳門自身微型社會結構下的產業發展,另一方面則是澳門的對外產業發展。就前者而言,則可能涉及到前面曾經談到的融資租賃物的範圍。有學者提出融資租賃發展的五個模式:簡單融資租賃、創新性融資租賃、經營性融資租賃、租賃的新產品階段、租賃成熟階段。1這五個模式的發展體現在租賃物範圍上就是租賃物範圍大小的擴張。內地學者曾大鵬也認為,租賃物範圍大小是一個變遷的過程。2此外澳門政府頒行的《人才引進制度》就曾提到,澳門未來的發展要側重於大健康產業、高新科技、現代金融、文化體育四個方面,這些都是澳門亟需發展的新興產業,也正對應著澳門立志發展適度多元經濟的決心。在這四個產業中,文化產業與融資租賃行業是存在一定的結合可能的,只不過在目前澳門的融資租賃做法以及相應的制度規定上尚看不到可能性。知識產權融資租賃是最新發展而來的一種融資租賃方式,是金融資本與知識產權相結合的產物,即便是在內地,其市場交易主體、資產規模都較傳統設備租賃差距較大。3而目前澳門融資租賃業務的標的性質為三類,飛機、機器設備、船舶,尚顯傳統。所以目前的融資租賃業務仍然只是停留在“金融的融資租賃”層面,尚沒有到達“產業的融資租賃”層面,稍顯單薄,對澳門本地產業的促進作用亦不明顯。 另外,在前述報告的表述中,澳門的融資租賃發展持續以跨境業務。至 2020 年年末,借款人及合約承租人均屬於外地企業。雖然在澳門跨境融資租賃業務迅速擴大的同時,也暴露出了諸如跨境資金使用受限、存在虛假交易、專門的融資租賃公司不多這三方面的問題。4隨著澳門與內地金融發展一體化程度的穩步提升,跨境融資租賃業務也將在兩地的發展上發揮更大的作用。而且之所以強調這種一體化發展,其關鍵也在於融資租賃業務本身的獨特屬性,它不像傳統金融行業那樣,隨著對杠杆交易和無實物交易的偏好而逐漸呈現出脫離實體經濟的泡沫化傾向,融資租賃業務是圍繞“租賃物”展開的,其與實體經濟緊密相連。只要固守租賃的本質,融資租賃的融資勢必都會流向實體經濟。5 而且,“通過在服務業和製造業二者之間構建一個相對均衡的比例關係,實現產業結構的多樣化,”6也勢必能吸引內地融資租賃企業落戶澳門。這一點從內地銀保監會出臺的相應檔上亦可見一斑,其在澳門融資租賃產業發展的方面,鼓勵內地融資租賃公司入駐澳門,無疑也為澳門融資租賃行業的發展提供了更多的活力。 (二)澳門融資租賃制度革新的監管責任 二十世紀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在開放賭權之後,迎來了博彩旅遊業飛速發展的黃金歲月,此後數年的各項行政方針和教育政策的設定都對博彩旅遊業略有側重。但是隨著新冠疫情席捲全球的惡性後果一同 1 參見[美]蘇迪爾·阿曼波:《國際租賃完全指南》,李命志等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 年,第 13 頁。 2 曾大鵬:《融資租賃法制創新的體系化思考》,載於《法學》,第 9 期,2014 年,第 116-128 頁。 3 2015 年商務部與北京市政府聯合發佈的《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服務方案》中就指出,在文化教育服務領域試點無形文化資產的融資租賃。此舉是內地關於知識產權融資租賃的開先河的做法。 4 參見龐嘉俊:《澳門跨境融資租賃業務的現狀與發展》,載於《現代企業》,第 11 期,2021 年,第 89 頁。 5 廖岷、林謙:《中國金融租賃制度研究》,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17 年,第 1 頁。 6 陳章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澳門:機遇、挑戰與路向》,載於《統一戰線學研究》,第 4 期,2019 年,第 49頁。
  • 澳門學刊 84 展現的是,澳門經濟結構單一且輕量化的問題暴露了出來。在這種背景下去看待融資租賃業的發展,就格外具有意義。其實在不斷談及融資租賃在金融方面的重要性的時候,澳門融資租賃制度中的傳統交易屬性的重要性就大大降低了。因為融資租賃交易本身也是金融創新的一種模式,靈活多變、目的導向的商事活動本身就是民商法制度發展的動力,而不處處受限於法條的行動。另外,因為目前澳門融資租賃行業的業務絕大多數都是跨境業務,因此相關案件可能很多都不會被提交到澳門本地的法院,也不會涉及到澳門本地對融資租賃關係中承租人和出租人權利義務的設定。1因此,這也就進一步降低了澳門融資租賃制度中傳統交易部分或民商法部分的規制的重要性,而將以促進金融發展為目標的金融監管屬性不斷推至臺前。 從目前的發展趨勢上來看,自《綱要》頒行以來,澳門接連對幾項重大制度進行“鬆綁”,如人才引進制度、融資租賃制度及其他相關的產業政策。這就為融資租賃業務的不斷創新式發展提供了源源不斷的活力。畢竟融資租賃本身是金融創新的產物,而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本就是亦步亦趨的關係。在融資租賃發展較為成熟的國家,如美國、英國、德國,並沒有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機構實施專門監管。2但這並不妨礙其對融資租賃業務的規制與調整,也沒有影響到其相關產業的發展。而且隨著融資租賃交易變得越發複雜,如最終選擇條款、提前終止的選擇權、設備翻新和升級、技術更新、加速折舊等方面的新要求,甚至還有未來可行的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中小企業發展融資租賃業務發展,這些可能性勢必會超出目前的監管密度所能涵蓋的範圍,因此在相應的監管上勢必會對澳門的監管政策提出新的挑戰,這些都值得我們進一步展望。 三、結論 在 2019 年的《綱要》中,澳門特別行政區被委以區域發展重任,成為區域發展的核心引擎之一,對周邊區域發展起著重要的輻射帶動作用。融資租賃產業是被中央和澳門政府所看重的身負發展澳門之冀望的諸多產業之一。從制度本身上來看,澳門融資租賃制度起步早,相關結構亦可稱健全。從內地與澳門的發展融合趨勢上來看,融資租賃制度無疑是兩地融合發展的重要橋樑。因此,優質高效地發展澳門融資租賃業,不僅是澳門發展本身所應有之舉,更是澳門融入大灣區建設的必由之路。 A Study on the Dual Attributes and Prospects on Development of Macao’s Financial Leasing System Abstract: The dual attributes of Macau’s financial leasing system lie in its traditional transaction attribute and financial attribute. The former mainly involves the specified chapter on financial leasing transactions in the Macao Commercial Code, while the latter refers to the respective regulatory norms of Monetary Authority of Macao on financial leasing companies. Among the two, the traditional transaction attribute is the basis of the financial leasing system, and the financial attribute is the more flexible attribute that promote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financial leasing industry. In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the financial leasing industry in Macao, the financial attribute of the industry can be given due attention. After all, although financial leasing transactions involve 1 關於涉外融資租賃可能涉及的合同糾紛問題並非本文探討的重點,可以參見歐陽振遠、吳思穎:《涉外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法律問題研究》,載於《法律適用》,第 3 期,2011 年。 2 周凱、史燕平、李虹含:《論我國融資租賃業監管:必要性、監管目標與建議》,載於《現代管理科學》,第 8 期,2016 年,第 12-14 頁。
  • 澳門學刊 85 financial risks compared to the traditional leasing industry, they are different from the general financial industry, and therefore are more effective in promoting the moderate diversification of the Macao’s economy. Keywords: Moderate economic diversification;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financial leasing contracts; financial supervision 參考文獻: 崔建遠主編:《合同法》(第六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 年。 陳章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澳門:機遇、挑戰與路向》,載於《統一戰線學研究》,第 4 期,2019 年。 馮輝:《金融法視野下融資租賃中的承租人利益返還請求權》,載於《法商研究》,第 2 期,2022 年。 高聖平、王思源:《論融資租賃交易的法律構造》,載於《法律科學》,第 1 期,2013 年。 黃鑫雨、黃剛偉:《創建澳門金融創新試驗場的初步構想》,載於《珠江論叢》,第 3 輯,2018 年。 雷繼平、原爽、李志剛:《交易實踐與司法回應:融資租賃合同若干法律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解讀》,載於《法律適用》,第 4 期,2014 年。 廖岷、林謙:《中國金融租賃制度研究》,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17 年。 歐陽振遠、吳思穎:《涉外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法律問題研究》,載於《法律適用》,第 3 期,2011 年。 蘇迪爾·阿曼波:《國際租賃完全指南》,李命志等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 年。 曾大鵬:《融資租賃法制創新的體系化思考》,載於《法學》,第 9 期,2014 年。 張雪松、李魯陽等:《融資租賃若干問題研究和借鑒》,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2007 年。 學生風采 個人感悟 宋溦 十分有幸座下的拙文得以刊載於《澳門學刊》這一優秀的澳門國際期刊,並深感驕傲能夠參與並見證“澳生之家”的創辦。
  • 澳門學刊 86 本人有內地、澳門和葡萄牙的多地多域多語教育背景,對法律的研究涉獵民事、商事、金融法等領域,也曾參與數項與博彩、高校相關的專案研究。在中國政法大學的博士學習生活,是概念與生活的互動跳脫於書本之外的寶貴經驗,它發生於課堂上,也躍然於校園裏。通過對內地和澳門的金融法律制度深入思考,也對兩地發展和兩地關係有了更充分的把握。 作為澳門學子的一員,結合在內地攻讀法律博士學位的經歷,親身體會在一國兩制的背景下,澳門青年應擔負溝通內地和澳門的使命,樹立愛國奮鬥的理想信念,努力提升知識水準和實踐能力,以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為己任,不辜負國家期望、人民期待、民族重托,在立志報國和求真實感的過程中使愛國奮鬥精神真正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凡貴通者,貴其能用之也”,願澳門學子之所學能夠充分成為所祖國與澳門之所用,回應社會所求。
  • 澳門學刊 87 內地高校澳門籍大學生國情教育初探 金鑫 吳荻* 摘要: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澳”方針,需要持續培養澳門青年愛國者,開展適合澳門青年特點的國情教育。在內地高校就讀的澳門大學生群體具備獨特的培養優勢,但也面臨該群體國情教育基礎薄弱、在內地難以適應相關教學課程,教育方法有待拓展和創新。內地高校應會同政府部門實踐創新,在思政教育認同基本理論的架構下,構建適合澳門籍大學生國情教育的供給平臺,為培養青年愛國者探索新路徑。 關鍵詞:內地高校澳門籍大學生;國情教育;供給平臺;認同理論 2022 年 7 月 1 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 25 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發表了重要講話。習近平總書記站在歷史和全局的高度,深情回顧了“一國兩制”豐富實踐的寶貴經驗,強調特別行政區管治權必須牢牢把握在愛國者手中,為“愛國者治港”“愛國者治澳”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指明了方向。 要真正落實“愛國者治澳”的根本原則,就需要有廣泛的澳門青年群體作為人才儲備基礎,並開展針對性的國情教育,反制西方意識形態對澳門青年的侵蝕,才能源源不斷地為愛國者隊伍輸送人才,確保愛國者後繼有人。在內地高校就讀的澳門籍大學生約有 2 萬餘人,是澳門青年愛國者的重要人才儲備。 供給理論最初作為一種經濟學理論,側重考察市場供給和需求之間的關系,實現資源的合理分配。近年來,這一理論也逐漸運用在教育領域,用於考察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間的關系,更加立足於瞭解需求方、受教育者的特點,尊重接受者的主體性、主動性和參與性,進而重新設定供給方、教育者的行為模式,改變過去單向的輸出、說教模式,從而達到更加良好的教育效果,激發和提升受教育者對特定對象的認可度,增強彼此的瞭解融合,達到雙方在情感、價值、利益和政治方面的共鳴和升華。1 內地高校是對該群體開展國情教育的主陣地、主平臺,是國情教育的供給主體,在內地高校就讀的澳門籍大學生則是國情教育的接受者,是供給對象。只有實現主體和對象之間充分交融,使接受者從情感層面認同教育者傳達的價值理念,從理性認知層面升華為情感共鳴,才能真正實現國情教育的成效,實現內地高校這一教育平臺對澳門籍大學生的精准供給。 一、內地高校是培養澳門青年愛國者的重要平臺 * 基金項目:本文為 2022 年度廣東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黨建研究專項)“內地高校港澳籍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精准供給平臺研究”(項目編號:2022JKTZ007)研究成果。 作者簡介:金鑫(1978-),女,江西高安人,中山職業技術學院副教授,哲學博士,北京師範大學訪問學者。研究方向:現當代文學研究,課程與教學論。吳荻(2003-),女,澳門人,中央音樂學院指揮系,本科生。 1 倪瑞華主編:《思想政治教育認同基本理論研究》,北京:中國民主法治出版社, 2021 年,第 95-100 頁。
  • 澳門學刊 88 澳門回歸以來,隨著澳門特區與內地交流的日益緊密,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深入推進,越來越多的澳門青年選擇來到內地高校就讀,目前 2 萬多澳門學生分佈在全國近二十個省市逾百所高校,是培養內地澳門籍大學生的主平臺,具有獨特的培養優勢。 從供給的教育主體即內地高校層面看,內地澳門籍大學生較多就讀於全國“雙一流”高校,包括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中山大學等,這些高校具有很強的教學水準和專業學科優勢,在校園文化、學生管理方面也各具特色,生源的國際化優勢比較明顯,為澳門籍大學生的成長成才提供了優良的學習環境。同時,內地高校的校園生活圈、宣傳輿論圈和老師同學圈對澳門籍大學生產生全方位影響。如設置軍訓、國情教育,組織澳門大學生參與見證國家重大慶典,支教等公益志願服務活動,組織澳門大學生參加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社會實踐等,觀看紅色電影唱紅歌等都是在澳門本地高校,特別是臺灣地區和海外高校就讀的澳門籍大學生所難以接觸到的教育方式和資源。 從供給的接受對象即澳門籍大學生層面看,內地澳門籍大學生通過在內地長時間的學習生活深度融入,切實經歷了兩地文化和體制從“碰撞”“磨合”到“理解”“融入”的全過程,而非常見的澳門青年來內地旅遊那種走馬觀花、蜻蜓點水的淺層體會。同時,這批澳門青年主動選擇來內地,包括首都北京等地就讀,表明其具有較好的家國情懷基礎,在情感上親近國家。在校就讀期間,與內地師生朝夕相處建立情誼,擁有內地的朋友圈和專業圈,對國家發展認同度更高,是培育成為青年愛國者的重要力量。 二、內地澳門籍大學生國情教育面臨的難題 筆者發現,盡管內地高校在國情教育方面展開了許多有益的嘗試,但是仍沒有充分發揮在培養澳門青年愛國者方面的獨特資源優勢,未能從“愛國者教育”的政治高度對該群體進行系統規劃培養,特別在政治教育領域忽略了這一批來自澳門“最好培養的好苗子”,沒有從足夠的政治高度重視對內地高校澳門籍大學生的國情教育。對主動踐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內地澳門籍大學生群體關注極少,對他們所起到的引領示範作用的價值研究幾乎空白。筆者通過問卷調查和個案訪談,發現如下問題: (一)澳門籍大學生國情教育基礎“先天不足” 內地澳門籍大學生有的是小學、初中階段在內地接受教育,有的是小學在內地接受教育,還有的一直在澳門接受中小學教育,也就說他們基本都在澳門接受高中教育。澳門學生在上大學以前接受的國情教育主要側重在學習公民教育以及瞭解澳門地區的發展政策、發展情況,也會對憲法、基本法等法律常識進行學習,也會通過升國旗唱國歌、赴內地考察研學等實踐活動來進行國情教育,培養澳門青年的家國情懷,但都是點到為止,並未深入。這些教育舉措雖然對國情教育認同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是根基還比較薄弱。 特別是在高中教育階段,澳門生與內地學生以高中所接受的思想政治和歷史教育為分水嶺,差距拉大。根據《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課程標准》《普通高中歷史課程標准》(2017 年版 2020 年修訂),內地高中生在這三年裏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基本原理、中外歷史發展綱要有一個系統學習,而且與大學的思政教育進行了有機鏈接。而澳生在高中時期沒有進行過系統學習,始終存在著重大遺漏和缺憾。 正是由於中小學階段澳生的思想政治素養比較薄弱,進入內地讀大學後,各高校考慮到他們的基礎,加上還有專業學習的壓力,於是對港澳生(本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課程實行學分置換政策,也就是可以用專門為港澳大學生開設的國情教育課或者別的科目來置換思想政治課程。澳生們大多在大一選上了他們
  • 澳門學刊 89 在中小學就一直有修讀的《思想道德基礎與法律修養》,這門課側重幫助大學生培養理想信念品德修養,養成法律意識。但大多澳生對《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習近平法治思想概論》《形勢與政策》《軍事理論》等思想政治課程則採用了學分置換。據調研,澳生認為因為以前沒有學習基礎,上述課程偏理論性,認為自己基礎薄弱跟不上教學進度;而且要背很多史料和理論,覺得枯燥,有抵觸情緒。諸如政治的基本理論、思想原理、概念知識、理論觀點等這些理論薄弱環節在大學階段澳門籍本科生依然沒有得到系統提高。 此外,由於澳門籍大學生在澳門地區接觸的互聯網環境和輿論環境與內地不同,有的澳門同學認為自己通過外網瞭解的中國情況比老師還要多,不相信老師所講的道理,甚至相信有些外網把中國思想政治教育汙名化為“洗腦工程”“政治宣傳”,並相信在西方“普世價值”視角下對中國民主和人權狀況的汙名化指控,容易受一些固守意識形態偏見的港澳人和西方敵對勢力輿論的影響。1 (二)教學程式枯燥單一消弱思想政治的“情感引力” 大學生對思想政治課呈消極接受態度,並非是澳門籍大學生所獨有的情況,但這一現象會因為其基礎教育薄弱而更為凸顯。其主要原因就在於有的高校在開展國情教育的時候未能充分尊重供給對象特點,而滿足於“單向輸出”。目前高校逐步推進港澳臺生選修思政課,有利於推進開展政治引領工作。但在教材選用上,港澳生和內地生一致,港澳生在中小學期間缺乏國情教育基礎,直接採用內地教材難以理解教學內容,普遍反映“太抽象”“太理論”“很多概念都不懂”等問題,影響教育效果。除少數高校外,更多高校還未探索符合港澳臺學生特點的思想教育方式,尤其是在考核方式上還是側重在對概念識記方面的考查,影響了思政教育的教學成效,甚至一定程度造成了“反效果”。“沒有人的情感,就從來沒有也不可能有人對真理的追求”,2本就基礎薄弱的澳門籍大學生覺得思政課枯燥晦澀。有不少澳生表示,本來是抱著積極學習思想政治課程的心態來選修這門課程,但是卻發現有的老師採用的是滿堂灌的教學方式,很難讓同學們在聽課的過程中感受到思政教育應有的思想光輝和情感力量,難以產生情感認同,僅僅是為了考試而考試,考完也就忘了。 (三)課程內容對澳門籍大學生缺少針對性設計 國情教育的目標不僅僅是產生情感認同,還應該在價值認同、利益認同、政治認同的合力下,共同建構思政教育認同,3使得澳門大學生對思政教育認同實現從自發階段到自覺階段,從感性階段到理性階段,從理論階段到實踐階段,從內化階段到外化階段,做到知行合一。這要求各高校要針對澳門籍大學生實際情況和現有的教育方式,精准探索適合該群體思想教育的方法並豐富教育方式,拓展和創新思政教育供給平臺,為推進澳門“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培養政治立場可靠、綜合素質過硬的戰略型愛國青年人才。 澳門籍大學生既有和內地青年相同的特性,還有自身青少年時期在資本主義制度環境下成長所具有的特性。但不少高校在開展對該群體的國情教育時,均未重視這一特性。在采訪中,有的學校明確表示,港澳生占全校學生人數“不到百分之一”,實在難以引起太多關注,培養定位是“只要別出事就行”,更不會思考對該群體開展國情教育具體內容的科學化、精准化問題。國情教育課程內容與澳門籍大學生此前所 1 陳傑:《香港回歸以來港人“國家認同教育”的困境及對策研究》,載於《中國教育科學(中英文)》2021 年第 4 期,第 40 頁。 2 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史達林著作編譯局:《列寧全集》第 25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年,第 117 頁。 3 倪瑞華主編:《思想政治教育認同基本理論研究》,北京:中國民主法治出版社, 2021 年,第 95 頁。
  • 澳門學刊 90 處環境契合度不高,沒有結合其殖民歷史和回歸後的發展建設成就來闡釋,讓澳生感到課程內容缺乏歷史感和現實感,進而導致疏離感和隔閡感。此外思政課基本都是課堂教學為主,組織澳門學生參與社會實踐活動偏少。高校與澳門籍大學生就思想教育方面互動少,未形成有效的反饋管道,進而對教學內容加以調整改進。 (四)港澳大學生工作教師隊伍不熟悉港澳工作 筆者通過走訪高校瞭解到,除了部分高校如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師範大學等高校對港澳工作重視程度高,配備較強的師資隊伍,對港澳工作情況較為熟悉,但更多高校將港澳工作視作邊緣工作,相關師資力量配備少,受重視程度低,有的高校對“一國兩制”事業和培養港澳青年愛國者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同時,內地高校輔導員是開展學生工作的一線力量,負責澳生工作的輔導員對相關高校的澳生工作質量具有重要影響。但不少高校存在負責澳門大學生工作的教師輔導員隊伍流動過快、對港澳政策法律法規不熟悉,專業能力不足、工作方法簡單生硬,不重視澳門籍大學生思想狀況等問題,自身也沒有主動學習澳門歷史文化知識,不了解澳門發展現狀和有關政策,需要同學解釋。例如疫情期間,很多老師都將澳門和香港視作高風險區,要求澳生不得返校或要求其隔離。此外,不少老師不了解澳門同學和香港同學在性格文化方面的不同特點,以做內地學生工作的思維做澳生工作,影響思想交流溝通效果。甚至也有老師對中國憲法與澳門基本法之間的關系不是很清楚,這會讓澳門學生產生一種沒把自己當成一家人的感覺,有一種疏離感。 (五)思想教育和現實問題的解決結合不足 不少澳門籍大學生表示來內地學習生活,因為證件和政策性問題,反而比內地同學要面臨更多切實的困難。在辦理銀行卡、就醫、出行等問題上都有各種不便利,並非是“享受特殊照顧”。雖然國家政策層面對澳生在內地出行、就醫、辦證等各類問題都有相應的規定,但從實踐看,許多具體落實部門基本不關心、不了解或者不執行有關規定。如經常出現澳生無法在內地正常就醫,無法正常購買社保,無法使用健康寶,無法購買車票等情況,甚至有的澳門籍大學生僅僅因為澳門身份而被派出所要求定期報備(預防打擊賭博犯罪)等等。 還有的澳門籍大學生表示,學校對其在學習生活中的困難不夠關心,向學校申訴毫無回音,找輔導員反映有時會出現“電話不接,微信不回”的現象,甚至對高校管理產生對立情緒,在朋友圈“吐槽”,影響內地高校在澳生乃至澳門社會的形象。思想教育一定要和現實利益結合起來,這也是中國共產黨密切聯系群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工作方法。馬克思在《神聖家族》中就指出,“思想一旦離開利益,就一定會使自己出醜”。1如果不能真正為澳門籍大學生解決生活中的切實困難,他們更會覺得國情教育是講大話、講空話,講道理但不做實事,進而產生排斥心理,難以達到價值認同的效果。 三、優化澳門籍大學生國情教育精准供給的研究思考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關系到“培養什麼人、怎樣培養人和為誰培養人”的重大理論問題和現實問題。實現“愛國者治澳”就必須思考在不同的環境和條件下,面對不同的主客體,如何將科學的世界觀傳授給特定的教育對象,將擁黨愛國思想真正內化為澳門青年的心中,成為他們自覺主動踐行的 1 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史達林著作編譯局:《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年,第 103頁。
  • 澳門學刊 91 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這樣才能真正達到“精准”的實效。認同則是實現供給主客體真正互動融合的最有效管道橋梁,是打開接受者的情感世界的前提要求。沒有“認同”作為國情教育的前提基礎,或者是,如果教育方式內容等無益於“認同”的建立,國情教育最終只能隔靴搔癢,或者流於形式。因此,筆者在思想政治教育認同基本理論的架構下,綜合內地高校和政府部門在開展實踐探索中的基礎上,從政治認同、情感認同、價值認同、利益認同四個方面,提出構建內地高校澳門籍大學生國情教育精准供給平臺的建議。 (一)理解澳門籍大學生成長的特殊性,建構政治認同 政治認同是人們在社會政治生活中產生的一種與人們的心理活動有密切關系的感情和意識上的歸屬感,或者在一定的社會中確定自己的身份,並自覺地以組織及過程的規則來規範自己的政治行為。1政治認同涉及認同主體、政治體系及其所處的社會環境,政治認同就是在這三者的互動中形成。 澳門特區是資本主義制度,澳門籍大學生在成長過程中對內地社會主義制度存在陌生和隔閡是普遍情況。在西方意識形態霸權影響下,有些澳生還出現了“精神迷失”的現象。“人們一旦感到處於兩個世界之間,感到在社會上處於無根的狀態,他們就不可能具有建立一個穩定、現代的民族國家所必須的那種堅定的認同了。”2 但是澳門青年是未來澳門管治團隊的接班人,要成為愛國者,真正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建立政治認同是起碼的要求,所以更需要借助內地高校、政府等平臺,加強政治認同工作。在實踐中可通過以下方式開展,一是通過國情教育的課堂、互聯網、自媒體及社會實踐等多管道增強澳門籍大學生對我國政治體系、“一國兩制”政策理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等價值理念的理解認知。如開展專題講座,組織參觀扶貧點,瞭解鄉村振興項目等。二是讓澳門籍大學生親身參與政府的政治治理,切實體會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瞭解內地政府運作模式等。如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北京聯絡部近年來會同高校和其他政府部門,組織內地高校的澳門大學生赴中央和國家機關實習,去基層黨政機關掛職等。澳生們積極投身實習崗位,鍛煉自己的業務能力,還在工作之餘,作為志願者參與核酸檢測工作,在做中學學中做,真切感受到理論與政策方針如何落實到工作生活當中。這些舉措受到學生們的歡迎,社會反響好,中央電視臺、《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等也紛紛報道。還可以組織大學生積極參與“三支一扶”實踐活動,讓大學生在基層從事支教、支醫和扶貧工作,讓他們真正瞭解中國農村的實際,真正瞭解黨和政府“鄉村振興戰略”對於解決“三農”問題的指導意義,真正瞭解黨和政府“扶貧攻堅戰略”對於解決中國幾千萬貧困人口脫貧致富的實際意義,進而發自內心真正認同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探索創新國情教育課程模式,深化情感認同 國情教育的情感認同是指受教育者對思政教育具有一種認可、贊同、喜愛並加以追尋的生命態度,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生發出積極的情感體驗和濃厚的興趣,並願意接受其陶冶和影響。情感認同是達到國情教育目的的重要媒介。就國情教育來說,受教育者主要依靠理性領會和掌握教育內容,但可以通過情感使教育內容轉化為自身內在意識和外在行動的仲介。 在教育過程中,課程設計者要深入瞭解澳門籍大學生的思想世界和情感動態,要善於創建良性豐富的情感環境,開展實踐活動,加深情感體驗。參觀愛國主義紀念場館,激發大學生的愛國志和使命感;用藝 1 中國大百科全書總編輯委員會編:《中國大百科全書.政治學卷》,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2 年,第 501頁。下文的情感認同、價值認同、利益認同的概念理解,均出自該書,不贅。 2 [美]魯恂.W.派伊:《政治發展面面觀》,任曉、王元 譯,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 年,第 81 頁。
  • 澳門學刊 92 術薰陶的方式深化澳門籍大學生擁黨愛國的情感認同。針對澳門籍大學生思想政治素養薄弱,對學習史料和理論有畏難情緒,還有的高校結合當下年輕人文化興趣特點,推出“紅色劇本殺”“革命歷史桌遊”,它們作為一種沉浸式遊戲1以其不確定滿足了年輕人求奇求新的心理,在嚴密的邏輯推理和沉浸式的角色演繹中,喚醒埋藏在青年學生內心深處的愛國情感,尤其是“劇本殺”流程中的最後一個重要的“復盤”環節,它讓玩家更好地瞭解故事真相,升華情感,認識自己,在角色情感衍生下開始角色和自我之間的審視,有利於重塑自己的價值體系。通過訪談瞭解到,參與過“紅色劇本殺”《兵臨城下》的澳生表示,通過演繹抗日戰爭時期家國兩難情境下的小人物,在愛國情感的催化作用下激發自己的價值追求,對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有了更深刻的瞭解,能有效抵制歷史虛無主義,走出價值迷失困境。 此外,抓住年輕人渴望展現自我價值的特點,引導學生社團主辦刊物,拓展國情教育的活動形式,提升國情教育的長效性。高校、政府機關加強對北京、上海、廣州等地的澳門學生聯合會主辦的學生刊物指導,積極引導團結澳門大學生表達自己的思想認識、情緒觀念,促進各大學之間的溝通和瞭解,豐富他們的課餘生活;還可以宣傳澳門文化,增強內地同胞對澳生的瞭解,增進內地與澳門學生的交流,培養同學們愛國愛澳精神,推動他們關心社會、回饋社會。通過調研瞭解到,北京(高校)澳門學生聯合會主辦,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北京聯絡部指導的《北京澳門大學生》(冬奧會特刊)影響極大,這給澳門大學生群體極大的鼓舞,鼓舞澳門青年更加積極關心祖國、主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更好建設澳門。 青年情感常表現為熱情而敏感、激烈而易逝,極富情景性的特質,通過文字把他們參與的國情實踐、志願服務、實習鍛煉等體會固定下來、傳播開去,發揮榜樣引領、凝聚榜樣力量,不斷加深他們的情感體驗,讓大學生們在反復的情感體驗中鞏固情感記憶,然後形成深層的、穩定的情感,從而為培育國情教育價值內容提供廣泛堅實的情感認同根基。 (三)應對多元價值環境中的沖突,促進澳門籍大學生的價值認同 價值認同是指個體或社會共同體經由彼此的交往實踐而在觀念上形成的對某一價值或某類價值的認可和共用,既是共同價值觀念的形成和達成價值共識,又是人們對自身在社會生活中的價值定位和定向,確立自己的價值目標指導自己的價值選擇。價值認同具有個體差異性,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價值認同,即使是對於同樣價值的認同,價值認同的產生也存在差異。 針對澳門籍大學生在成長階段較內地同學更多接觸西方意識形態價值觀念的情況,一方面,高校國情教育要針對澳門籍大學生特殊的認知、情感、信念及行為等不同的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引領。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講,“一種價值觀要真正發揮作用,必須融入社會生活,讓人們在實踐中感知它、領悟它。要注意把我們所提倡的與人們日常生活緊密地聯系起來,在落細、落小、落實上下功夫。”2另一方面,對於一些具有真理性的價值,或帶有底線倫理和硬性標准的杆杠,高校國情教育要堅持價值的趨同與統一,不搞“特殊化”。在價值認同上做到靈活性與原則性的辯證統一,從而提升澳門籍大學生對思政教育的認同度,在教育實踐中可以探索創新更多形式,帶動學生參與。 比如,可以推動高校建設澳門籍大學生輿宣隊伍,北大、清華、中國傳媒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復旦大學等等高校有較多新聞傳播專業的澳生,具有較強的實踐能力,未來將成為澳門媒體重要力量。可利用北京新聞媒體優勢資源組織針對性的學習培訓,加強價值理念的認同引領。可加強高校與中央媒體和 1 [美]米哈裏.契克森米哈:《心流—最優體驗心理學》,張定綺,譯,北京:中信出版集團,2017 年,第 61 頁。 2 習近平:《在紀念五四運動 100 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19 年,4 月 30 日。
  • 澳門學刊 93 澳門本地媒體的聯動,深度挖掘內地高校澳門籍大學生優秀人物事跡,樹立勵志榜樣,統領風氣,共擔使命,一起帶領澳門本地青年樹立正向價值觀。可考慮豐富活動形式,帶領澳門籍大學生思考與自身發展密切相關的議題,如澳門如何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橫琴合作區建設等重大問題,引導他們檢視反思阻礙港澳發展進步的西方意識形態和其他落後的價值觀念,促進澳門青年結合澳門事跡思考並追求進步。 (四)關心關懷澳門籍大學生成長成才,實現利益認同 所謂利益認同,就是指對利益滿足和利益分化認可的良性社會心態,它包括兩個不可分割的方面:一是社會利益公平正義的制度規範的確立及其確認;二是個體對社會利益結構、利益合理分配的心理認可及適度利益差別的心理同意。對於國情教育來說,利益認同是指能滿足作為受教育者的利益主體的需要和幫助實現其訴求和期盼,尊重和充分實現個體利益,尤其是滿足青年學生的需要並促進其順利地成長成才。 習近平主席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 25 周年大會上深刻指出,“要特別關心關愛青年人”“要引領青少年深刻認識國家和世界發展大勢,增強民族自豪感和主人翁意識。要幫助廣大青年解決學業、就業、創業、置業面臨的實際困難,為他們成長成才創造更多機會。”因此,內地高校在開展澳門籍大學生國情教育工作中,一定要密切關注該群體的實際利益,實現利益認同。建議可以加強和政府部門的聯絡,共同做好澳門大學生在內地學習、就業、生活等方面政策的落實,利用輿宣平臺向相關部門、高校和澳生群體做好政策宣傳,減少因資訊不暢而造成澳生學習生活不便利的情況。注意收集澳生的意見反饋,為未來政策完善提供參考,解決該群體在生活學習中的“急事難事小事”。此外,可以發揮澳門建制內人士職能作用,如政協委員、青聯委員、海聯會員等,推動其與所在地的澳門大學生交流,收集反饋意見,協助高校做好澳門大學生的管理服務工作。 四、結論和展望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思政課的本質是講道理,要求把道理講深、講透、講活,而要把道理講深、講透,要從講活上發力,針對澳門大學生的國情教育的學習背景,要把思政理論講具象、講生動、講靈活,對抽象的思想、宏觀的結論,書面的理論作出具有說服力、感染力、證明力的邏輯詮釋,這是對這一群體精准建構國情教育供給平臺的依據准則。 本文梳理了當前內地高校在開展澳門籍大學生國情教育中具備的優勢,面臨的問題,從思政教育認同的四種類型,即政治認同、情感認同、價值認同、利益認同方面提出建議。其中,價值認同是情感認同的外在表現,情感認同是實現價值認同的關鍵前提;價值認同的關鍵在於利益認同,而利益認同的本質是價值認同;利益認同是政治認同的核心,政治認同是利益認同的最終結果。 當然,精准建構國情教育供給平臺,不僅需要理論模式的創新,更需要實踐的探索檢驗,要敢於突破思政教育只是課堂教育、理論灌輸的思維,為澳門大學生做好切實的服務,組織澳門大學生招聘會、支持創新創業,以做好服務作為贏得人心和認同的基礎前提。要充分利用好內地高校這一教育平臺,重視內地澳門籍大學生這一特殊群體,積極創新國情教育話語方式,不斷豐富課程設計和話語內容,重新定義和建構供給的主客體關系,用澳門籍大學生們喜聞樂見的語言方式和習慣特點講好“一國兩制”的美麗故事,講好黨和國家的偉大故事,真正做到國情教育的“精准供給”。
  • 澳門學刊 94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national conditions education of Macao s students studying in mainland universities Jin Xin, Wu Di Abstract: In order to fully implement the policy of "Patriots Governing Macao", it is necessary to continuously cultivate young patriots coming from Macao and to carry out corresponding the national conditions education. There is unique potential of developing patriotism in the group of Macao college students studying in mainland universities. However, educational challenges still exist due to the insufficiency in the national conditions education before entrance and the difficulty in adapting to the teaching courses in Chinese mainland, which makes innovations in education methods requisite. Under the framework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dentity theory, innovations in the sectors of mainland universities and governmental departments could provide a targeted supply platform for the the national conditions education of Macao college students and develop a new way in cultivating young patriots. Keywords: Macao students in mainland universities; the national conditions education; supply platform; identity theory 學生風采 個人感悟 吳荻 光陰似箭,⽇⽉如梭。轉眼間,我已完成在中央⾳樂學院⼤⼀學年的學習。回溯整個學年,我參加、觀看學校的星期⾳樂會、國家⼤劇院的演出、各類⾳樂講座、指揮系舉辦的⼤師班……但最終,在我⼼中所留下尤為突出的,是⼀次在學校歌劇廳的藝術節開幕式。 2021 年 10⽉15 號,中央⾳樂學院歌劇⾳樂廳舉⾏了⼀場 “教育振興鄉村,藝術服務⼈民——中央⾳樂學院新時代⽂明實踐全國⾏暨第三屆中央⾳樂學院 10.15 藝術節”開幕式。讓我有所觸動的,是來⾃遙遠的西藏⽇喀則的珠峰少年合唱團。學校以中央⾳樂學院新時代⽂明實踐中⼼為基地,於 2020 年在⽇喀則成⽴了珠峰少年合唱團。在 2021 年,中央⾳樂學院指揮系牽頭負責,聯合⾳樂教育校園,派出兩位學⽣,來到⽇喀則進⾏初步建團訓練與專業指導。開幕式將這群珠峰腳下海拔 4500⽶⾼原的孩⼦們請到了現場,實現了他們想來北京這個“遙遠的夢想”。 孩⼦們在舞臺上,⽤那清澈的嗓⾳演繹出純真質樸,臉上洋溢著的笑容,把我的⼼溫暖了。 看著他們就像看著當初的我⾃⼰,像是⼀顆種⼦,在我的⼼中埋下。我希望,在未來的⽇⼦,⾃⼰也能成為提供溫暖的⼈,溫暖他⼈,再從他⼈⾝上回饋到溫暖。 我從⼩學習⾳樂舞臺表演藝術,參加過許多的重⼤演出和⽐賽,中學就讀於澳門演藝學院⾳樂學校。⽬前就讀於央⾳的我,對於未來發展⽅向的設想,是⼗分豐富的。就我個⼈經歷⽽⾔,從四歲開始學習鋼
  • 澳門學刊 95 琴,七歲學習聲樂,⼗六歲學習指揮,從⼩跟隨澳門少年合唱團參加國內外的⽐賽演出,這些年來持之以恆,從不懈怠。除了需要耐⼼、堅持和努⼒,獲得好的成績更需要好⽼師、好資源。培養⼀個藝術專業⼈才,需要很多年的沉澱和積累。因此,當我在未來學成歸來時,我希望能以⾃⾝所學,回饋社會,回饋祖國,回饋澳門。 在疫情當下,我看到了⾳樂、藝術的重要性。它不是觸⼿可及的客觀物質,但確是⼈類不可或缺的⼀項重要精神⾷糧。除了口罩、消毒酒精、⽅艙醫院等資源在⽣活層⾯上抗擊疫情,⾳樂也是⼈們⼼理層⾯上尤為重要且需要的。這更加堅定了我要學習⾳樂的決⼼。 我認為,對於⼀個城市來說,除了經濟的繁榮發展,⽂化藝術也是不可缺少的,藝術能深刻反映⼀個城市的精神、內涵、⾯貌,甚⾄促成⼀個城市經濟的迭代與發展。我希望有⼀天,⾳樂、表演藝術等能打造成⼀個城市名⽚,甚⾄成為⼤灣區建設的⼀股⼒量。但其所需的時間、⼈⼒、物⼒,則不是我⼀⼈能完成的。因此,我也期待在未來,可以找到更多像我⼀樣的夥伴們,⼀起建設我們所愛的城市,貢獻出⾃⼰的⼀份⼒量和熱愛。不負時代,不負韶華! 個⼈獲獎成就:2011 年獲《德藝雙馨》鋼琴組⾦獎、《2011 澳門鋼琴邀請賽》鋼琴組銀獎;2012 年獲《第⼗⼆屆蒲公英》聲樂專業組銅獎;2013 年獲《2013⾹港國際青少年⽂化藝術節》童聲⾦獎;《快樂陽光》童聲組銀獎;2014 年獲⾹港《亞洲國際⾳樂舞蹈藝術⼤賽》鋼琴組及聲樂組,兩項最⾼獎;2017 年獲《蕭邦紀念獎⾹港國際鋼琴公開賽》三等獎;2018 年獲《2018 亞洲國際⾳樂⼤賽》鋼琴組⼆等獎、初中畢業獲教育暨青年局頒佈《李⽩獎》、《蓮花獎》及澳門演藝學院⾳樂學校頒佈《學⾏⼆等獎》;2019 年獲上海《李斯特國際青少年鋼琴⼤賽》⾦獎;2020 年獲澳門演藝學院⾳樂學校頒佈《學⾏⼀等獎》;2021年⾼中畢業獲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頒佈《李⽩獎》、《蓮花獎》,《澳門基⾦會品⾏優良獎》及澳門演藝學院⾳樂學校頒佈《演藝精英⼤獎》、《學⾏⼀等獎》;同年獲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專助學⾦計畫的特別獎學⾦,升讀指定的⾼等教育課程的學⽣,⽬的在於培養本澳缺乏的專業⼈才。
  • 澳門學刊 96 伊比利亞半島宗教裁判所:“中心”與“週邊”之間互動初探 李子傑 1 摘要: 大航海時代,伊比利亞半島宗教裁判所的產生及其活動與猶太者問題密切相關。西葡兩國宗教裁判所以宗教調查員作為紐帶,與其海外殖民地宗教裁判所構成一個有機整體。在全球史視野下,對伊比利亞半島及殖民地宗教裁判所的歷史進程作簡要梳理,以書信往來和調查員的活動及報告為重點,並結合一些案例,探討“中心”宗主國與殖民地“週邊”之間互動情況,揭示出伊比利亞半島宗教裁判所是一個全球化的宗教法庭的網路,具有適應性、多變性和流動性等特徵。 關鍵字:宗教裁判所;西班牙;葡萄牙;殖民地;審判程式 20世紀末之際,隨著梵蒂岡宗教裁判所檔案的開放,學術界也重新對宗教裁判所的歷史予以高度關注。近多年來,這個領域的研究成果頗豐,相關問題的認識也不斷深化。此外,近年來在全球史觀的影響下,葡萄牙和西班牙海外殖民地的宗教裁判所也逐漸受到國外學術界的重視,形成新的研究路徑。伊比利亞半島的宗教裁判所與殖民地宗教裁判所聯繫密切,以宗教調查員作為紐帶,形成了以宗主國為中心向其海外殖民地週邊延伸的一個具有全球性的帝國宗教法庭的網路。國內學術界對伊比利亞半島及殖民地宗教裁判所缺乏系統性的研究,多散見於教會史、中世紀通史等著作之中。本文在全球史視野下,對伊比利亞半島及殖民地宗教裁判所的歷史變遷作簡要梳理,並以書信往來和調查員的活動及報告為重點,探討“中心”宗主國與殖民地“週邊”之間互動情況,揭示伊比利亞半島宗教裁判所的特點等,以便更加全面地認識它。 一、西葡兩國和其海外殖民地宗教裁判所的建立 一般而言,早期中世紀,伊比利亞半島受異端運動的影響比起法國南部和義大利北部地區較小,在歷史文本中甚少提及在其境內展開鎮壓異端活動情況。在伊比利亞半島首先建立的是西班牙宗教裁判所。15世紀中葉,西班牙境內大部分地區反對猶太改宗者的情緒日益高漲,社會各階層民眾紛紛加入到反猶太改宗者運動中,阿拉貢國王費迪南二世(Ferdinand II, 1479 年-1516 年在位)和卡斯蒂利亞王國女王伊薩貝拉一世(Isabella I, 1474 年-1504 年在位)都意識到這會為國家帶來巨大壓力,並新老基督徒之間關係更加緊張,甚至這種緊張的關係使國家陷入危機2。為了避免國家局勢進一步惡化,他們便向羅馬教皇西克斯特斯四世(Pope Sixtus IV, 1471 年-1484 年在位)進行磋商。1478 年 11 月 1 日,在羅馬教皇發佈 Exigit sinceræ devotionis 通諭下,西班牙王國正式設立宗教裁判所。他們以宗教裁判所作為武器,消滅境內一切與天主教正統教義對立的異教徒和政治異己3。此後,在全國範圍內展開對猶太改宗者鎮壓的活動。在西班牙宗教 1 男,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博一,世界中古史專業,主要研究方向,耶穌會傳教史。聯絡方式:cklei96@sina.cn。 2 Benzion Netanyahu(1995). The Origins of the Inquisition in Fifteenth Century Spain. NewYork: Random House. p.1007. 3 15 世紀末,西班牙人曾經兩次當選為羅馬教皇。西班牙統治者冠以“天主教的”稱謂,他甚至自以為淩駕於教皇之上,伊莎貝拉一世通過支持羅馬教皇平定義大利內亂,從教皇手中獲得了教職任命權,因此控制了教會。宗教裁判所的建立是也為了加強世俗統治者的權力。參見董進泉:《西方文化與宗教裁判所》,廣東:廣東經濟出版社,2004 年,第 154-155頁。
  • 澳門學刊 97 裁判所的壓迫下,大部分的逃亡者都流向近鄰葡萄牙,許多人都獲得進入葡萄牙境內的許可,“其領土由於邊界擴大和過境的便利,因而為他們更容易獲得許可和進入境內作避難所。”1 據拉塞爾(P.E. Russell)估計,“大約有 12 萬至 15 萬的猶太人選擇了放棄了他們的熟悉家園而不是放棄他們的信仰,其中不乏有些非常有影響了的猶太改宗者。”2卡門•亨利(Henry Kamen)認為,“根據不同的資料統計,在驅逐法令下離開西班牙的猶太人數量大約在 16.5 萬到 40 萬之間,只有 5 萬人左右選擇改宗信奉天主教。” 3雖然難以估算確切數目,但可以確定的是,許多猶太人都選擇了離開西班牙境內,也不改宗信奉天主教。 葡萄牙宗教裁判所的建立時間比西班牙晚,也與猶太人相關。葡萄牙國王若昂二世(João II,1481 年-1495 年在位)在位期間,對於境內的猶太人採取比較寬容的政策,大批猶太人一下湧入葡萄牙境內。除了正規合法化入境之外,4還有非法入境情況,尤其是貧窮的猶太家庭和沒有手藝的猶太人。對於當時大約100 萬人口的葡萄牙而言,這無疑會引起一系列社會問題。葡萄牙國內的反猶情緒日益高漲。一方面,猶太人被認為是殺害基督兇手的後裔,他們大量湧入會使國家滅亡;另一方面,有些人出於自私的動機或宗教狂熱,要求像西班牙那樣的建立宗教裁判所。若昂三世(João III, 1521 年-1557 年在位)統治時期,他認為要確保國內政局穩定與宗教統一,就要仿效西班牙建立宗教裁判所採取對猶太人鎮壓。在與羅馬教皇保羅三世(Pope Paul III, 1534 年-1549 年在位)經過多番商議後,教皇在 1536 年 5 月 23 日發佈通諭 Cum ad nihil magis,葡萄牙正式建立宗教裁判所。5在西班牙和葡萄牙兩國的統一進程及隨之而來的海外擴張事業中,宗教裁判所也成為有力工具6。 在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海外擴張與殖民活動中,兩國屬於競爭性關係。15 世紀和 16 世紀,西班牙和葡萄牙是西南歐地區的海上軍事強國,為了爭奪勢力範圍,雙方展開了激烈的海上競賽,在各自所發現的領土上插上其本國的國旗和豎立紋章的石柱,宣稱對這些地區的所有權。當西班牙和葡萄牙發生衝突時,羅馬教皇成為了雙方的仲裁者,兩國國王也同意由羅馬教皇確認其被征服的領土擁有統治權。後來,這有了歷史上著名的“教皇子午線”(Papal Meridian)。 根據羅馬教皇亞曆山大六世(Pope Alexander VI, 1492 年-1503 年在位)頒佈 Inter caetera 通諭,以南北極為起點,穿過佛得角群島以西 100 裏格 7的經線為界限,該線以東發現以及待發現的所有海島和陸地 1 Seeing Alexandre Herculano(2017). História da origem e Estabelecimento da Inquisição em Portugal.vol.1. Lisboa: Bertrand Editora. p.93. 2 P.E. Russell(1793). Spain A companion to Spanish studies. London: Methuen &COLTD. p119. 3 Kamen,Henry(1997). The Spanish Inquisition:An Historical Revision. New Haven and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 p.32. 4 葡萄牙國王若昂二世下令,在邊境上為許多猶太人開放了入境點,向每個入境的猶太人徵收 8 個金克魯賽(cruzados),鐵匠和兵器匠只要繳納半數即 4 個金克魯賽。在一定條件下,他們被允許在葡萄牙暫居 8 個月。若昂二世運用這筆資金作為在非洲作戰的軍費。大約有 600 個來自西班牙富裕猶太人的家庭花了 6 萬金克魯賽的代價,向國王換取在葡萄牙定居權。Seeing Iossif Grigulévitch(1990). História da Inquisição. Lisboa: Caminho. p.294. 5 Ibid. 6 顧衛民:《葡萄牙海洋帝國宗教裁判所的歷史,1536-1821》,華東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 49 期,2017年,第 61 頁。 7裏格(league)是葡萄牙、西班牙和法國使用的距離單位。不同國家裏格長度不一,在英語世界,一般 1 裏格≈5 公里,而葡萄牙 1 裏格≈6 公里,即 100 裏≈600 公里。
  • 澳門學刊 98 授予葡萄牙,以西歸西班牙。只要在 1493 年之前這些地方不屬於任何國家,其他內容與該通諭相悖的歷任教宗特許以此為准。 1529 年,教皇克萊門七世(Pope Clement VII, 1523 年-1534 年),批准了《薩拉戈薩條約》(Treaty of Saragossa),同意以馬魯古群島(Ihas de Maluco)以東 17 度經線作為葡萄牙和西班牙在東半球的分界線,從而進一步劃分明確了西班牙和葡萄牙勢力範圍。兩國第一次瓜分地球,展開一系列征服殖民行動。 西班牙和葡萄牙在航海沿線建立了一些殖民地城市與國家,這些“殖民化”的城市和國家不僅是兩國的海外據點,也組成了兩國的經濟貿易、文化與宗教傳播的重要樞紐。葡萄牙殖民地主要有:“東方航線”——印尼、麻六甲州、印度果阿、中國澳門,以及巴西等。西班牙殖民地主要有:“西方航線”——墨西哥、哥倫比亞、秘魯、牙買加,以及菲律賓等。此後,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海外殖民地不僅是傳教士傳教之地,也是商旅雲集之地,更是猶太改宗者庇護之地。 伊比利亞半島許多猶太改宗者害怕被宗教裁判所打壓而紛紛潛逃至海外,他們大多都隨著葡萄牙或西班牙的商船前往東、西印度等邊緣地區。許多猶太後裔都與當地居民混居,一般難以作區分。實際上,西班牙和葡萄牙王室在早期曾頒佈相關禁止猶太者移民新大陸的法令。1508 年,卡斯蒂利亞王室曾下令禁止猶太改宗者和摩爾人的後裔移民到新大陸。11545 年,葡萄牙國王若昂三世宣佈不允許猶太商旅隨同葡萄牙艦隊或商船前往遠東地區。2然而,這些法令的效果甚微。羅馬教廷、耶穌會總會長經常收到各地區天主教傳教士的回信說到,當地有新基督徒違背天主教信仰的行為。 譬如,遠東巡視員範禮安(Alessandro Valignano)曾在科欽發現許多新基督徒在夜裏到猶太會堂舉行聚會,並且仍然信奉猶太教禮儀。3據報告載,早在 1543 年,在果阿居住的一名醫生迪亞斯(Jerome Dias)被指控在與其朋友談話時,有一些攻擊基督教信仰的言論。果阿教會當局對此事做出調查,結果指控得到證實,這名醫生也移交里斯本宗教裁判所審判。4在這種情況下,西班牙和葡萄牙宗教裁判所的活動也向海外殖民地延伸。 16 世中後葉至 17 世紀初葉,西班牙在美洲的秘魯(1570 或 71)、墨西哥(1571)和卡塔赫納(Cartagena)(1610),葡萄牙在印度的果阿(1560)等地都陸續建立了具有殖民地特色的宗教裁判所。5它旨在一方面提高天主教在海外殖民地的“純潔性”,監管宗教思想的傳播,尤其是防止異端信仰從歐洲傳播到海外各殖民地;另一方面維護宗教正統思想,搜捕那些為了躲避審判而從歐洲大陸逃到殖民地的猶太改宗者或異端者,強迫他們皈依天主教,否則進行審判。 1 François Soyer (2015). Enforcing Religious Repression in an Age of World Empires: Assessing the Global Reach of the Spanish and Portuguese Inquisitions. History: The Journal of the Historical Association.vol.100.Issue 341. p.332. 2 Lucio de Sousa (2017). The Jewish Presence in China and Japan in the Early Modern Period: A Social Representation. Global History and New Polycentric Approaches. Palgrave Studies in Comparative Global History. pp.186. 3 Anthony D’Costa (1965). The Christianisation of Goa Islands, 1510-1567. Bombay: Heras Institute, St. Xavier's College. p.195. 4 Stephen Neill (1984). A History of Christianity in India, from the beginning to AD 1707.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229. 5值得注意的是,當時宗教裁判所將印第安人排除在外,不予管轄。其主要針對的對象是移民、猶太後裔及歐洲其他國家之人等等。
  • 澳門學刊 99 這些海外殖民地的宗教裁判所以宗教調查員作為紐帶,與西班牙和葡萄牙宗教裁判所聯繫起來,形成一個以宗主國為中心往殖民地週邊延伸的全球性的帝國宗教法庭網路。就其機構整體性而言,這應該視西葡兩國宗教裁判所、其殖民地宗教宗教裁判所和宗教調查員三者作為一個有機整體。它的管轄範圍非常遼闊,越洋跨洲,並有權對其管轄區內的所有天主教作出身份調查。例如,當時西班牙統治的菲律賓群島被置於葡屬印度果阿宗教裁判所的管轄範圍內。西葡兩國的政治勢力版圖與宗教勢力版圖幾乎高度一致,涵蓋了東至亞太地區,南抵非洲大陸,西臨大西洋諸島和拉丁美洲。 從這個意義上來看,西班牙和葡萄牙宗教裁判所視為同一類型的宗教裁判所,即伊比利亞半島宗教裁判所,有別於早前“中世紀”宗教裁判所和羅馬教廷宗教裁判所。伊比利亞半島宗教裁判所是具有國家世俗性和世界殖民性的一個全球性的宗教司法機構。當然,各地宗教裁判所的管理政策因時因地制宜而有所差異,這體現出其多樣性特點。 二、伊比利亞半島宗教裁判所的“中心”與“週邊”的互動 近來,學者西爾維婭·塞勒斯-加西亞(Sylvia Sellers-García)的著作《距離與信件在西班牙帝國的邊緣地區》1,是一部關於拉美殖民史的佳作。它通過書信文檔,探討了中心地域與邊緣地域的概念對殖民史的影響,多角度分析晚期殖民地瓜地馬拉由於地域距離處於帝國邊緣所產生的社會問題,從而說明地域距離限制與傳播資訊的條件對於西班牙帝國的運行有著重要的影響。 以下就以兩地往來書信,以及宗教調查員活動和其報告為重點,並結合一些案例,對“中心”宗主國與殖民地“週邊”之間互動情況展開進一步探討。 首先,兩地通信互動問題。在一個通訊科技不發達的時代,文書信件是兩地之間有效傳遞資訊的方式。宗教調查員報告是宗教裁判所的重要檔案,它既是宗主國與殖民地之間互動的重要證據,也是新基督徒猶太教化而受審判的關鍵證據。 關於葡萄牙宗教裁判所的往來信件的研究表明,里斯本、埃武拉和科英布拉的宗教裁判所與西班牙拉丁美洲的宗教裁判所有較為頻繁的聯繫。里斯本宗教裁判所的調查員指出,在 1590 年至 1605 年之間,他們與墨西哥、秘魯和加那利群島互相收發信件。同樣地,在 1587 年至 1635 年之間,科英布拉宗教裁判所的調查員也收到一本信件登記冊,其中包含了墨西哥、利馬和卡塔赫納以及鄰近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來信。2 譬如,1589 年,墨西哥宗教裁判所逮捕了葡萄牙猶太改宗者埃爾南多(Hernando Rodríguez de Herrera),他是葡萄牙豐奧鎮(Fundão)的原住民,罪名是違背天主教教義。墨西哥宗教裁判所將信件發送至里斯本宗教裁判所,其中包括十名與他有關的人員名單。據其他相關信件提到,里斯本里斯本裁判官尋求協助審判,並將埃爾南多的資訊分發至葡萄牙的另外兩個法庭。3有些報告信件能提供相關特定個人資訊,或者案件具體細節,有助於裁判官審理案件,通過不同地區的宗教法庭協同審判,各地區的宗教法庭存在著一定的積極互動關係。 1 Sylvia Sellers-García(2013). Distance and Documents at the Spanish Empire’s Periphery.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 A.N.T.T. Inquisição de Lisboa. livro 18 and A.N.T.T. Inquisição de Coimbra. livro 70. 3 A.N.T.T. Inquisição de Coimbra. livro 70.
  • 澳門學刊 100 但是,有時候在傳送的過程中,有些檔的頁碼順序錯亂,甚至缺頁,更無法得知這些檔在郵船上存放了多久,多久才被送到目的地。幸好有些收信者在處理這些信件時在其空白處注明了收發信件的日期,才能得知具體的信件收發時間,並作為案件整理歸類的先後順序的依據。例如,1614 年 1 月 27 日,馬利宗教裁判所收到了科英布拉宗教裁判所的一封回信。該信是科英布拉回復利馬早前在 1612 年 11 月 12 日,要求尋找涉嫌偽裝成神甫的犯人的背景資訊。1 1698 年 1 月 11 日,秘魯宗教裁判所向埃武拉宗教裁判所發出的一份關於家庭血緣調查的信件。可是,及至 1699 年 8 月 26 日,埃武拉宗教裁判所才對該案件開始作處理。埃武拉並未直接將回復秘魯,而是於1699 年 10 月 23 日轉發給西班牙最高委員會。由最初提出案件至今已超過兩年半了,因此,秘魯宗教裁判所宗教人員提到,至少在 1700 年年底之前不太可能收到埃武拉的回信。2 由於跨洋航行過程漫長,海難事故或海盜船襲擊發生的便會大大增加,這甚至會中斷與各地之間的資訊聯繫。據史料載,在近代早期,海上意外事故屢見不鮮。譬如,1591 年,由里斯本運送至沙特王國的文書信件,在航海的過程中宗教調查員因看管不慎而丟失,該責任由相關負責運送書信的他們一力承擔。3 1625 年,由於發生海難事故,從里斯本宗教裁判所派送至果阿主教區的信件有部分丟失,因此,在不了解澳門教區情況,沒有獲得該名異端者的有力罪證之下,果阿宗教裁判官只好審判延期。4 1796 年,巴西宗教調查員將一封極為重要信件傳送至里斯本宗教裁判所。該信件是用作起訴一名神甫行為不當的重要證據。不幸的是,該船隻在航行途中被法國人強奪而丟失信件。由於里斯本宗教調查院要求他在 1801 年把調查結果發送至里斯本,翌年,他再次把抄本信件發送出去,不幸的是,該信件又在運輸途中遺失了。5 為了解決相關在航運時的延遲的問題,西班牙試圖採取新的郵船航運制度。16 世紀初期,王室建立了小型郵包船(avisos)制度,旨在以便利及加快重要文書信件的傳遞。但是,這種小型郵包船的服務是不定期的,也很容易被海盜攔截下來。許多郵件的送達時間可能取決於加侖艦隊(flota)的年度航行頻率。從 16 世紀 60 年代起,它以護送的方式在西班牙與其海外殖民地之間穿梭航行。後來,西班牙王室意識到雙方來往信件依舊會有所延誤,因而試圖尋求他法,然而,這並沒有成功。直至 1764 年,在哈瓦那和西班牙之間建立起了每月海上郵件服務(correos marítimos)後,通信傳遞的效率才得以改善。6 葡萄牙耶穌會則創立了通信制度,在里斯本設有專門的有關耶穌會信件的收發事務站。該制度使得羅馬教廷、葡萄牙天主教會和宗教裁判所更有效地搜集到來自各地教區的最新情報。一般而言,當時,有些 1 A.N.T.T. Inquisição de Coimbra, livro 70. 2 A.N.T.T. Inquisição de Évora.livro 55.fo. 100r. 3 Miguel Rodrigues Lourenço (2016). A Articulação da Periferia: Macau e a Inquisição de Goa (c. 1582 – c. 1650). Macau: Centro Cultural e Científico de Macau, IP / Fundação Macau. p.138. 4 Seeing Miguel Rodrigues Lourenço (2016). A Articulação da Periferia: Macau e a Inquisição de Goa (c. 1582 – c. 1650). Macau: Centro Cultural e Científico de Macau, IP / Fundação Macau. pp.201-211. 5 James E. Wadsworth (2013). In Defence of the Faith: Joaquim Marques de Araújo. A Comissário in the Age of Inquisitorial Decline. Toronto: 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 .p. 85. 6 Xabier Lamikiz (2010). Trade and Trust in the Eighteenth-Century AtlanticWorld: Spanish Merchants and their Overseas Networks.New York:Boydell & Brewer. pp. 95–100.
  • 澳門學刊 101 往返航線的定期航船每年只有一次,集中把書信送往歐洲去,錯過了只好借用其他經商的船隻,或者等待下一年。1總言之,西葡兩國竭力盡能,提高航運速度與加強護航,提高收發信件效率,有助於各地區宗教調查員收發資訊,便於他們展開調查工作。 其次,兩地宗教調查員活動問題,包括追捕嫌疑人、調查取證和核實其真實身份。宗教調查員在宗主國與殖民地互動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伊比利亞半島宗教裁判所經常委派臨時宗教調查員巡察帝國境內各地區異端活動的情況。如他們在調查途中發現異端活動,則立刻展開調查,追捕異端者,撰寫報告及發送至伊比利亞半島宗教裁判所。1584 年,果阿宗教調查員收到了一封來自葡萄牙最高委員會的回信。其內容說到,“生活在受非基督徒衣著文化影響的地區的葡萄牙基督徒,即便沒有證據證明他們曾穿著這種風格的服飾,也需要對他們像異教徒一般的對待。”宗教調查員遵從葡萄牙最高委員會的指示,對他們作出調查。他在 1586 年 12 月 25 日寫給葡萄牙的回信中說到,找到這些穿著不符合天主教義的基督徒,並正式對他們作出起訴。2 在審判過程中,對於宗教調查員需要核實嫌疑人和犯罪者的真實身份,這成為了“中心”與“週邊”之間互動的主要目的之一。宗教調查員撰寫的報告內容主要是個人基本資訊和身體主要特徵。其內容有助於宗教調查員展開調查工作,以及核實可疑異的猶太改宗者或犯罪者的身份。他們通常使用粗略的縮寫來描述那些可疑的對象,這些稱呼通常指的是其獨特的生理特徵,例如“肥胖”(el gordo)或“金髮女郎”(la rubia),而膚色不作為特徵記錄,或者觀察異端其他的身體外部位特徵如鼻子或腳被用來區分猶太改宗者和基督徒,如宗教調查員通過瑞•佩雷的斯鼻子和大腳判斷,確定為猶太後裔。3 至於那些經常躲避宗教調查員而四處匿藏的犯罪者,盡可能隱瞞其真實身份,甚至有的是更改姓名,如一名 41 歲的葡萄牙籍土著被指控犯有兩次重婚(triplici matrimonio),他將名字擅自更改,原來的名字Don Andres de Mendoza, y Villavicencio 更改為 Andrés Díaz Súarez Nunez。秘魯宗教調查員提供了大量細節資訊,這將有助於安達盧西亞(Lusitanian, 即今西班牙南部)的宗教調查員驗證相關資訊的真實性,同時要求後者將驗證結果的報告傳回秘魯宗教裁判所。4 尤其是當有證據表明,一個嫌疑人已被另一個大陸的宗教裁判所起訴或判刑,對於較早前嫌疑人的審判記錄檔請求復核時,為了審判的嚴謹性,宗教裁判所有必要對資訊進行復核確認程式這一環節。若奧•維森特(João Vicente)是一名葡萄牙籍的皮鞋匠,因涉嫌包庇猶太教徒而被利馬宗教調查員逮捕。他說到,他自己和其一些親戚在 1582 年至 1584 年之間,被埃武拉宗教裁判所起訴。秘魯宗教調查員決定核實此信息。最終,葡萄牙一方能證實了維森特的供詞,使得維森特免於執行火刑。這案件從 1602 年起至 1612 年,整個審判程式竟然持續了十年。5 1 參見戚印平:《遠東耶穌會史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7 年,第 434-450 頁。 2 A.N.T.T. CGSO. Livro 100. 37r. Livro 96. doc. 21.folio 2r. C.f. Toby Green (2012). Policing the Empires: 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on the Institutional Trajectory of the Inquisition in the Portuguese and Spanish Overseas Territories (16th-17th centuries). Hispanic Research Journal.vol 13. Issue1. p.20. 3 AGN. Inquisición.vol.237:458. 4 A.N.T.T. Inquisição de Lisboa. livro 26. fos 2r–2v. 5 The hapless João Vicente was eventually burnt after a third trial, this time by the tribunal of Cartagena de Indias, in 1626. A.H.N. Sección Inquisición, legajo 1,647, doc. 3 and A.N.T.T. Inquisição de Évora. processo 7,629. Seeing also Nathan Wachtel
  • 澳門學刊 102 伊比利亞半島宗教裁判所管轄範圍幅員遼闊,潛逃在各大洲間的猶太改宗者正使得各地宗教調查員相互聯繫。即便在廣闊的的太平洋間,他們也能夠使澳門教區宗教調查員與菲律賓宗教調查員相互聯繫起來。1647年,菲律賓宗教調查員追捕兩名潛逃的葡萄牙新基督徒,他們因猶太教化而被墨西哥宗教裁判所通緝。他們從墨西哥逃亡孟加錫(Makassar,即今印尼),通過菲律賓再到澳門。正在澳門當地執行任務的葡萄牙宗教調查員從當地一名神甫身上得知此消息。他把資訊整理成報告,發送至果阿宗教裁判所。當果阿收到此報告後,便在整理出一份新的報告傳送至葡萄牙宗教裁判所最高委員會。至 1650 年 1 月,葡萄牙最高委員會決議,其中一名嫌疑人因證據不足,而對其取消追捕令;另一名嫌疑人則被果阿宗教裁判所起訴。1有學者指出,整個葡屬殖民地體系當中,只有印度果阿建立了宗教裁判所。2與西班牙帝國相比較,葡萄牙宗主國與其海外殖民地之間差距更甚。果阿宗教裁判所管轄範圍也非常廣闊,是從東非海岸至亞太地區。而澳門教區既是果阿宗教裁判所管轄範圍內邊陲的天主教教區,也是葡萄牙帝國疆域的最邊緣地帶。 接下來,以中國教區主教萊昂納多•德•薩的視角作為切入點,通過宗教調查員活動,探析如何得以實現葡萄牙宗主國與殖民地澳門之間最遙遠的跨越性互動。澳門天主教區成立後,葡萄牙宗教裁判所便對該地猶太改宗者的問題予以高度關注。最近有研究證明,在 1561 年至 1623 年之間,澳門教區至少發生過 17次關於果阿宗教調查員追捕嫌疑人的活動。31577 年 4,葡萄牙天主教會任命萊昂納多•德•薩(D. Leonardo de Sá)為中國教區主教。在他前往澳門教區之前,葡萄牙宗教裁判所最高委員會及其王室任命薩主教為澳門教區宗教調查員 5。他的到來,掀起了澳門教區對異端者調查活動的熱潮。 據若昂•德爾加多•菲格拉(João Delgado Figueira)的報告載,只有兩名澳門居民因猶太化的罪名被逮捕,並且押往果阿宗教裁判所受審。其中一名就是猶太改宗者劉易斯·帕多(Luís Pardo),他定居澳門,有當地居民舉報他在某民居內私密地舉行猶太活動。葡萄牙宗教裁判所得到澳門教區存在異端的相關消息,便下令果阿宗教裁判所派遣宗教調查員前往澳門當地調查帕多一案。1581 年,果阿宗教裁判所委派宗教調查員艾利斯•貢薩爾維斯•德•米蘭達(Aires Gonçalves de Miranda)前往澳門教區調查猶太改宗者帕多。61582年 10 月,他因猶太教化的罪名而被開除天主教教籍及入獄。然而,有史料載,在猶太改宗者帕多一案中,當時澳門薩主教干預了果阿宗教裁判所對該案的審判,之後,帕多最後免於火刑的處罰。可惜的是,在該 (2001).La Foi du Souvenir Labyrinthes Marr. Paris : SEUIL ch. 1; Escobar Quevedo (2008). Inquisición y judaizantes en América. Bogotá : Universidad del Rosario pp. 119-122. 1 Miguel Rodrigues Lourenço (2012).Macau e a Inquisiçãoo nos séculos XVI e XVII– Documentos II. doc. 47. Lisbon. pp. 303–307. 2 Toby Green (2012) Policing the Empires: 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on the Institutional Trajectory of the Inquisition in the Portuguese and Spanish Overseas Territories (16th-17th centuries). Hispanic Research Journal.vol 13. Issue1.p.5. 3 Miguel Rodrigues Lourenço (2011). Macau, porto seguro para os cristãos-novos? Problemas e métodos sobre a periferia da Inquisição de Goa’. Cadernos de Estudos Sefarditas. No.10–11, pp. 451–500. 4 關於萊昂納多•德•薩接受任職的日期說法不一,有的說他在 1577 年受職的,有的稱他在 1578 年 10 月 22 或 29 日受職的。Miguel Rodrigues Lourenço (2014).Bispo da China e Inquisidor Apostólico:D. Leonardo de Sá e os Inícios da Representação Inquisitorial em Macau. Revista de Cultura-Edição Internacional.48. p.49; H.チ一スリク:《キリシタン時代におけゐ司教間題》,第 390—391 頁。轉引吳志良等人編著:《澳門編年史》第一卷,廣東: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 年,第 187 頁。 5 Carta de Bartolomeu da Fonseca, inquisidor em Goa, ao cardeal-rei D. Henrique, a 1 de Dezembro de 1579.António Baião (1930), A Inquisição de Goa. Correspondência dos Inquisidores da Índia ndia (1569-1630), Vol. II, Coimbra: Imprensa da Universidade. p. 80. 6 AGN. Inquisición. vol. 237. fl. 488.
  • 澳門學刊 103 史料上,無從考究澳門薩主教出於什麼原因而干涉果阿的審判。1由於材料的缺失,難以深入瞭解薩主教和果阿宗教調查員米蘭達共商如何應對當地猶太改宗者方案的具體細節。 一般而言,宗教調查員是由地方主教或者地方高級神職人員擔任,其職權不會受到當地的總督和教會約束,一個人負責一個案件。各地宗教調查員的權力均等,他們經常在調查期間因意見不一致而發生矛盾。從帕多的例子說明,當時已經有些宗教調查員不滿薩主教,如果阿宗教調查員魯•索德裏尼奧•德•梅斯基塔(Rui Sodrinho de Mesquita)在首宗關於猶太改宗者潛藏在澳門教區的案件調查結束後,向葡萄牙宗教裁判所最高委員會提出建議,在報告中提到“不僅授予他(薩主教)該教區(中國教區)的主教一職,並且擁有對該區的調查權。”2 他認為葡萄牙宗教裁判所賦予宗教調查員職權的權力過大,薩主教的權力足以能夠與果阿宗教裁判所和果阿教會當局抗衡,他在執行任務時,容易產生更多不必要的矛盾,教區行政工作效率低下。因此,果阿宗教調查員梅斯基塔建議:“宗教調查員委任代表制度和教區的審判制度需要進行改革。”3 當時,多方對中國教區薩主教的不滿和譴責,同時在現實上,地理距離遙遠、工作效率低下、耗費更多資源等多方因素的考慮,葡萄牙國王和宗教裁判所最高委員會代表磋商後,最終於 1589 年,葡萄牙宗教裁判所最高委員會決議將委任宗教調查員的權力和其地區異端案件審判的所有權下放至果阿宗教裁判所委員會。4此後,果阿宗教裁判所有委任遠東教區宗教調查員的權力,從而使得果阿主教區當局便於協助遠東地區的宗教調查員活動,減少歐洲的宗教調查員從歐洲前往遠東地區所耗費的時間,提高了宗教裁判所審判時的工作效率和避免浪費更多的資源。簡言之,中國教區薩主教成為了澳門教區與果阿宗教裁判所的溝通橋樑,同時加強了兩地之間的聯繫,而果阿宗教調查員成為了葡萄牙宗教裁判所獲得遠東地區尤其是澳門教區資訊的重要管道。 綜上所述,在這個具有全球性的帝國宗教法庭的網路中,各地宗教調查員採取了資訊攔截的手段,收集各地區有關異端活動的情報,能作出最快、最有效的分析與處理。在某種意義上來看,宗教調查員通過相互調查的資訊,成功地逮捕那些匿藏在各大洲中的嫌疑人,並且伊比利亞半島宗教裁判所完成了整個審判程式,這無疑是盡最大可能克服地理遙遠的距離,實現跨越性的宗教司法活動,體現出伊比利亞半島宗教裁判所具有多變性,適應性和流動性的特點。就這點而言,是早期現代其他司法機構所無法比擬的。 三、結語 西班牙和葡萄牙宗教裁判所的產生及其活動與猶太人問題有著一定聯繫。在這個意義上,猶太者問題導致了西葡兩國的宗教裁判所的建立。一般認為,由於西葡兩帝國宗教法庭網路管轄範圍十分遼闊,兩宗 1 Duarte de Sande (2009). Diálogo sobre a Missão dos Embaixadores Japoneses à Cúria Romana, Prefácio, tradução e comentário de Américo da Costa Ramalho e estabelecimento do texto latino por Sebastião Tavares de Pinho. tomo I. Coimbra: Imprensa da Universidade de Coimbra e Centro Científico e Cultural de Macau. p.129. 2 Carta de Rui Sodrinho de Mesquita, inquisidor de Goa, ao Conselho Geral do Santo Ofício, de 24 de Dezembro de 1585, em Goa. António (1949). A Inquisição de Goa, A inquisição de Goa : tentativa de história da sua origem, estabelecimento, evolução e extinção. vol.II. Lisboa: Academia das Ciências. p.102. 3Ibid. 4 Miguel Rodrigues Lourenço (2014). Bispo da China e Inquisidor Apostó lico D. Leonardo de Sá e os Inícios da Representação Inquisitorial em Macau. Revista de Cultura. no. 48. p.61.
  • 澳門學刊 104 主國與其殖民地之間的地理距離有著難以逾越的障礙,最終導致“中心”與“週邊”之間互動性並不強。但是,筆者認為此結論較為片面。首先,站在時人角度出發,在一定歷史條件限制下,宗教調查員在追捕、搜集證據及傳遞資訊中發揮了至關重要作用。兩地宗教調查員彼此間加強聯繫,他們通力合作,越洋跨洲成功地逮捕嫌疑人,同時促進了各地區宗教裁判所之間的聯繫得到了進一步加強,盡最大可能克服客觀地理因素所造成的障礙。其次,各地區宗教裁判所的管理政策因地制宜,如葡萄牙把委任權和審判權下放至果阿,這也是“中心”與“週邊”之間互動方式之一。這舉措能靈活地委派宗教調查員到不同的地區執行任務,提高了其行政效率,以及避免浪費更多的資源。再者,在積極方面上來看,西班牙王室力圖尋求其他方法,盡可能去改善去航運制度的不足,提高船隻航運輸送的效率,縮短在航運中的時間與加強護航措施,從而盡最大程度加強兩地間密切合作的聯繫,這一點是給予肯定的。 另外,就審判程式而言,伊比利亞半島宗教裁判所逮捕和審判嫌疑人,先前經宗教調查員在各地區展開大量搜證和嚴謹的核實,並非人們觀念中的“無理與強行歪曲”。正如,托馬斯·F·梅登(Thomas F.Madden)在《宗教裁判所的真面目》中提到,宗教裁判所並不像人們想的那麼惡劣,拷虐並不多見,那些被送到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人中也只有大約 1%被執行了死刑。1雖然伊比利亞半島宗教裁判所是鎮壓迫害的工具,但從審判程式角度來看,還是非常注重程式正義的,對於西方現代司法制度的發展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A Preliminary Study on The Inquisition in the Iberian Peninsula: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Center" and the "Periphery" Abstract: In Age of Exploration, the emergence and activities of the Inquisition in the Iberian Peninsula were closely related to the Jewish issue. The Spanish and Portuguese Inquisitions use religious investigators as a link, forming an organic whole with their overseas colonial Inquisition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lobal history, this paper briefly sorts out the historical process of the Iberian Peninsula and the colonial Inquisition, focusing on correspondence and the activities and reports of investigators, combined with some cases, trying to discuss he Sovereign State of "central" and the "periphery" of the colonies, revealing that the Iberian Inquisition is a global network of inquisitions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adaptability, variability and fluidity. Keywords:Inquisition; Spain ; Portugal; Colony ; Inquiry Procedure 參考文獻: 外文: 1、專著 1閆克芬:《宗教裁判所初論》,《司法》第 4 輯,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 年,第 191 頁。
  • 澳門學刊 105 [1]Alexandre Herculano(2017). História da origem e Estabelecimento da Inquisição em Portugal.vol.1. Lisboa: Bertrand Editora. [2]Anthony D’Costa (1965). The Christianisation of Goa Islands, 1510-1567. Bombay: Heras Institute, St. Xavier's College. [3]António (1949). A Inquisição de Goa, A inquisição de Goa : tentativa de história da sua origem, estabelecimento, evolução e extinção. vol.II. Lisboa: Academia das Ciências. [4]António Baião (1930), A Inquisição de Goa. Correspondência dos Inquisidores da Índia ndia (1569-1630), Vol. II, Coimbra: Imprensa da Universidade. [5]Benzion Netanyahu(1995). The Origins of the Inquisition in Fifteenth Century Spain. NewYork: Random House. [6]Duarte de Sande (2009). Diálogo sobre a Missão dos Embaixadores Japoneses à Cúria Romana, Prefácio, tradução e comentário de Américo da Costa Ramalho e estabelecimento do texto latino por Sebastião Tavares de Pinho. tomo I. Coimbra: Imprensa da Universidade de Coimbra e Centro Científico e Cultural de Macau. [7]Escobar Quevedo (2008). Inquisición y judaizantes en América. Bogotá : Universidad del Rosario. [8]Iossif Grigulévitch(1990). História da Inquisição. Lisboa: Caminho. [9]James E. Wadsworth (2013). In Defence of the Faith: Joaquim Marques de Araújo. A Comissário in the Age of Inquisitorial Decline. Toronto: 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 . [10]Kamen,Henry(1997). The Spanish Inquisition:An Historical Revision. New Haven and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 [11]Miguel Rodrigues Lourenço (2016). A Articulação da Periferia: Macau e a Inquisição de Goa (c. 1582 – c. 1650). Macau: Centro Cultural e Científico de Macau, IP, Fundação Macau. [12]Miguel Rodrigues Lourenço (2012).Macau e a Inquisiçãoo nos séculos XVI e XVII– Documentos II. Macau: Centro Científico e Cultural de Macau I.P., Fundação Macau. [13]Nathan Wachtel (2001).La Foi du Souvenir Labyrinthes Marr. Paris : SEUIL. [14]P.E. Russell(1793). Spain A companion to Spanish studies. London: Methuen &COLTD. [15]Stephen Neill (1984). A History of Christianity in India, from the beginning to AD 1707.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6]Sylvia Sellers-García(2013). Distance and Documents at the Spanish Empire’s Periphery.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7]Xabier Lamikiz (2010). Trade and Trust in the Eighteenth-Century AtlanticWorld: Spanish Merchants and their Overseas Networks. New York: Boydell & Brewer.
  • 澳門學刊 106 2、期刊 [1]François Soyer (2015). Enforcing Religious Repression in an Age of World Empires: Assessing the Global Reach of the Spanish and Portuguese Inquisitions. History: The Journal of the Historical Association.vol.100.Issue 341. [2]Miguel Rodrigues Lourenço (2014).Bispo da China e Inquisidor Apostólico:D. Leonardo de Sá e os Inícios da Representação Inquisitorial em Macau. Revista de Cultura-Edição Internacional.48. [3]Toby Green (2012) Policing the Empires: 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on the Institutional Trajectory of the Inquisition in the Portuguese and Spanish Overseas Territories (16th-17th centuries). Hispanic Research Journal.vol 13. Issue1. 3、論文集文章 [1]Lucio de Sousa (2017). The Jewish Presence in China and Japan in the Early Modern Period: A Social Representation. Global History and New Polycentric Approaches. Palgrave Studies in Comparative Global History. [2]Miguel Rodrigues Lourenço (2011). Macau, porto seguro para os cristãos-novos? Problemas e métodos sobre a periferia da Inquisição de Goa’. Cadernos de Estudos Sefarditas. No.10–11. 中文: 1、專著 [1]董進泉:《西方文化與宗教裁判所》,廣東:廣東經濟出版社,2004 年。 [2]戚印平:《遠東耶穌會史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7 年。 2、期刊 [1]顧衛民:《葡萄牙海洋帝國宗教裁判所的歷史,1536-1821》,華東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 49 期,2017 年。 [2]閆克芬:《宗教裁判所初論》,《司法》第 4 輯,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 年。 縮寫 AGI:Archivo General de Indias. Seville, Spain. AGN:Archivo General de la Nación. Mexico City, Mexico. ANTT: Arquivo Nacional da Torre do Tombo. Lisbon, Portugal AHN:Archivo Histórico Nacional. Madrid, Spain.
  • 澳門學刊 107 學生風采 個人感悟 李子傑 大家好!我叫李子傑(Manuel),是北京師範大學的一名 21 級博士研究生,世界中古史專業。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歷史研究是一切社會科學的基礎。”歷史在現實生活中具有指導性作用,它教導我們如何從前人發生的許多例子中分析事情,總結其經驗。對我個人而言,研讀史書不但獲得歷史知識,而且能提升自我心境,領悟到 “無用之用,方為大用”的道理,應以唯物史觀對歷史事件作分析,而不應妄加評論。事物總是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變化,因而變得模糊不清。探究過去,瞭解現在,成就未來。 學術研究,任重道遠。尤其是研究歷史,要夯實基礎,坐冷板凳。除了平時在學校圖書館裏,通過書本與古人對話之外,有空時也會到故宮博物院、國家博物館等看一些相關文物書畫的特展,增廣有關歷史文化的知識面,並陶冶身心。歷史告訴我們,理論與實踐並重,知行合一。在碩士階段,曾在北京好未來教育機構實習,也曾參與由學校港澳臺辦組織的四川涼山國情考察社會實踐活動、曾赴英國牛津大學參加暑期文化交流活動等,它使我開闊視野,豐富了我的閱歷,及提高自身的能力。在個人學習成果方面,獲得 2019 年全國港澳臺生“同心共築中國夢”港澳臺學生主題徵文比賽三等獎、2020 年全國港澳臺生“民族情復興路”徵文比賽三等獎;19/20 學年北京師範大學港澳臺獎學金三等。 澳門有著獨特的歷史文化背景,作為澳門的一份子,我期望將來學有所成,回饋社會,投身於歷史學術界,續寫澳門故事,傳承中國精神。追逐國夢,爭做時代新人,為澳門、為祖國共同創造更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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