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文社會科學版 2023 年第 1 期編輯委員會主    任: 嚴肇基副 主 任: 李雁蓮  劉澤生委    員: (以姓氏筆畫為序)王利民  王長斌  毛思慧朱  劍  仲偉民  李向玉李長森  李惠芳  李雁蓮吳承學  吳新凡  林子予林發欽  姚  申  高自龍陳志雄  陳慶雲  崔月琴張耀銘  黃貴海  齊鵬飛黎明海  劉  明  劉澤生劉曙光  韓璞庚  韓麗麗謝丹嬋  嚴肇基顧    問: 李向玉總 編 輯: 劉澤生副總編輯: 陳志雄澳門理工大學主辦
  • 目    錄2023 年第 1 期 ( 總第 89 期 ) 1998 年 4 月創刊·名家專論·流動抑或紛擾:民國前期農民離村現象及時人的認知 羅志田  (5)…………………·港澳研究·主持人語 劉澤生  (25)…………………………………………………………………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要素跨境流動研究 符正平  (26)…………………………………跨域服務:澳門社團灣區服務實踐及其治理創新 婁勝華  (39)………………………·動物研究專題·主持人語 陳懷宇  (51)…………………………………………………………………從《魚往世書》看古代南亞動物、人、神之關係 張  幸  (52)…………………………近代以來“麻雀問題”的全球化與滅雀運動 耿  金  (61)……………………………·中西文化·耶穌會士的中國論著與十七世紀末的法國政情 陳  喆  (75)………………………戢隱真威,同人出代———西安崇一堂碑與湯若望《天主正道解略》 丁銳中  (87)……………………經世與轉型:晚清孟子學的近代化 楊  華  (94)………………………………………
  • ·總編視角·主持人語 劉澤生  (105)…………………………………………………………………在兩難之間:論人文社科學術期刊十大關係 劉京希  (106)…………………………國家社科基金期刊資助十年回顧與展望 李  娜  (120)………………………………·文學研究·從蘇辛詞的評賞談小詞中的弱德之美 叶嘉莹  (131)…………………………………一字一音與古代樂譜的寄送 張哲俊  (140)……………………………………………作為“詩可以怨”的《宋詩選注》 周景耀  (150)…………………………………………古代小說抒情研究的可能性、歷程與方法 陶明玉  (159)……………………………·“二次革命”與民初政局 ·主持人語 彭  劍  (169)…………………………………………………………………李烈鈞與中央簡任贛省民政長事件 尚小明  (170)……………………………………“共和”表述與“二次革命”前後革命黨的政治困局 郭  輝  (184)……………………“二次革命”前後日本右翼及其活動 霍耀林  (194)……………………………………本期英文內容提要 (203)…………………………………………………………………徵稿啟事 (208)……………………………………………………………………………
  • JOURNAL OF MACAO POLYTECHNIC UNIVERSITYVol. 26, No. 1 (Serial No. 89), 2023CONTENTSMobility or Disturbance: Perceptions of Peasants Leaving Villages in the Early Republican Period  ............................................................................................................. Luo Zhitian (005)Research on Cross⁃border Data Elements Flow in the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 Fu Zhengping (026)Cross⁃Border Service: Social Service Practice and Governance Innovation of Macao Associations  in the Greater Bay Area............................................. ............................. Lou Shenghua (039)Animals, Gods and Humans in Ancient South Asia: A Reading of the Matsya Purāna  ............................................................................................................. Zhang Xing (052)The Globalization of the “Sparrow problem” and the Sparrow Extermination Movement since  Modern Times.............................................................................................. Geng Jin (061)Jesuits Works on China and French Political Situation in the End of the 17t h Century  ............................................................................................................... Chen Zhe (075)Hiding the True Majesty; Being Born as a Person—The Tablet of Xian Chongyi Tang and 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s Introduction of the Right Way of the Lord of Heaven ............. Ding Ruizhong (087)Statecraft and Transformations: Modernization in the Studies of Mencius Thoughts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Yang Hua (094)A Discussion of Ten Key Issues in Social Science and Humanities Journals.................. Liu Jingxi (106)The Ten Years Retrospect and Prospect of Journal Sponsoring of the National Social Sciences Fund  ..................................................................................................................... Li Na (120)On the Aesthetic Merits of Passive Virtue in Small Lyrics ( Xiao Ci ) Writings with a Perspective  from Su Shis and Xin Qijis Commentaries...................................... Yeh Florence Chia⁃ying (131)One Word, One Sound and the Transmission of Ancient Music Scores................... Zhang Zhejun (140)Selected and Annotated Poems of the Song Dynasty as“Poems can be used to Complain”  ........................................................................................................... Zhou Jingyao (150)The Possibility, Course and Method of Lyrical Research in Traditional Chinese Xiaoshuo  ............................................................................................................. Tao Mingyu (159)Li Liejun and the Incident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Appointing the Minister of Civil Affairs of  Jiangxi Province.................................................................................. Shang Xiaoming (170)The Expression of “Republic” and the Political Dilemma of the Revolutionary Party Before and After  the “Second Revolution”............................................................................... Guo Hui (184)The Japanese Right Wing and Its Activities Around the “Second Revolution”............. Huo Yaolin (194)本期基本參數: ISSN 0874⁃1824∗1998∗q∗A4∗208∗zh∗P∗MOP50∗1350∗17∗2023⁃01本期英文編輯:Áine Ní Bhroin(譚小果) 本期執行編輯:桑  海
  • ·名家專論· 澳門理工學報  2023 年第 1 期流動抑或紛擾:  民國前期農民離村現象及時人的認知羅志田[提  要] 民國前期的農民離村在當時和後來都得到較多的關注,產生了不少調查材料(包括數據和描述)。 然而向被看重的數據其實不甚可靠,使用須仔細斟酌;而調查中的表述和時人的解讀,常帶有負面化的傾向。 從一般言“現代”所本的西歐模式言,現代社會的重心移向城市是一個帶有必然性的發展傾向。 但當時絕大多數人並未把農民離村入城視為因應時代變化的建設性社會流動,即視為一種資源的注入,而更多看作一種表現社會動盪的紛擾。 與歐美工業國家大批農民離村往都市做工不同,中國農民離村是一個複雜而多樣化的現象,它是多向的流動,不限於城鄉,也包括鄉村間的互遷,且有往也有返,有時由城入村的數量還超過由村入城的。 這些事實與迷思以及相關的不同認知和解釋,都還需要進一步的辨析。[關鍵詞]   民國前期  農民離村  人口流動  中國農村[中圖分類號]   K06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874 - 1824 (2023) 01 - 0005 - 20艾森斯塔特(S. N. Eisenstadt) 曾提出“自由流動的資源” ( free - floating resources) 的重要概念。①在近代西方,知識人脫離了封建等級制的羈絆,擺脫了對貴族的依附,在社會身份和思想上都以“自由流動”為特色,而這樣的“自由流動”者也多被視為正面的資源。 但在近代中國,也曾出現農民和知識人離村的流動,卻不被視為人力資源的注入,而被看作一種負面的因素。 這種中西認知的迥異固有文化的差異在,也因“流動”所處的社會環境不同,需要將其置於具體語境中認識。劉咸炘曾觀察到一種世界性的“浮亂”———“離鄉輕家,民浮亂失業,此世界勞動主義所以起。今基爾特主義者已見其弊,而倡愛鄉安土之心矣。” ②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觀察,“浮亂”可以說是“自由流動”的同義詞,雖褒貶大異,卻都與不同程度的“失業”相關。③在很多人眼裡,勞動主義和基爾特主義或有些相近(都傾向社會主義),但劉咸炘看到的是另一種類似,即都有應亂和弭亂的一面。 劉咸炘關注的是世界,而不僅是中國,但強調亂生於“浮”,注意到“離鄉”與“輕家”的共同,似又帶有中國特色。 換言之,民初一度流行的家庭革命④與當時不少人的離村,都伴隨着中國現代性的展開,是所謂“現代”的某種表現。從更長的時段看,離村在中國是一個長期存在的現象。 在中國歷史上,意識層面得到強調的表5
  • 述和實際發生的史事有時存在緊張,如一統始終被強調,而分裂也長期存在。 那些實際存在而沒有得到充分表述的史事,是史家不能忽視的。“離村”就是一個多少被遮蔽的持續現象。 根據在大一統後確立的“編戶齊民”體系,⑤由於牽涉到賦稅(含勞役)的徵收,成規模的農民離村是不那麽容易的。 但在中國歷史上,除了戰亂時的遷避,朝廷(國家)提倡或默許的大規模人口遷徙也屢見於歷史,較近的一個顯例就是從清初開始而長期延續的“湖廣填四川”。⑥還有一種李中清所謂“自發性移民”,似乎悄無聲息,卻以一種積水成淵的方式,在實際流動規模上可能超過政府主導的移民。⑦故以強調安土重遷著稱的中國傳統社會,實際也能為長距離、大規模的人口遷徙提供情感和財力支持。 安土重遷持續呈現於“意識形態”層面,人口遷徙則長期貫徹於行動之中。在明清歷史中,從東南到西南、西北的移民規模宏大,持續時間漫長,涉及的範圍廣泛。⑧這類移民或許是人類歷史上除了移民美洲之外規模最大的“離村”。 考慮到當時的交通條件,遷徙的時空距離是相當可觀的。 且儘管有“賤商” ⑨的傳統在,至少到明清時代,中國其實有着足以支撐人口和商業流通的遠距離信用體系。⑩故我們認知中的鄉村呈現出兩重性,一方面是顯得比較停滯卻也得到較多表述的“常態”,另一方面則是仿佛無聲無息卻至少在數百年時間內不斷的擴展。近代中國一個關鍵性變化,就是城市的興起和城鄉的疏離甚至走向對立。 在後五四時代,一種分業的思路逐漸流行,逐漸形成一個工業城市和農業鄉村對峙的二元化虛擬結構(詳另文)。 受當時反傳統傾向的影響,鄉村的停滯常被詬病,而安土重遷和不鼓勵遠遊的古訓似又被認為表現了鄉村的實際。 在這樣的語境下,離村這一新型遠遊式流動,引起了較為廣泛的注目。顧炎武關於“人聚於鄉而治,聚於城而亂” 的名言,在民初得到較廣的傳播。 蓋近代因尋求富強而重工商,又“誤以各國都市之繁盛為其工商發達之原因,遂群以振興市面為唯一之策劃”,實際偏向今日所謂消費行業,而“於通商惠工之政,反視為緩圖”,使都會成為“交通及銷費之地而非生產之地”。 若鄉村之民“群棄其生利之地而集於銷費之地”,不啻由人民“集中於農村”的“承平之象”轉而為“集中於都市”的“衰亂之徵”,實為“國家之大患”。民國前期 的農民離村,究竟是一種因應時代的流動(故至少可以接受),還是一種影響社會“進步”的紛擾(因而不可接受),以及時人何以會這樣或那樣看待離村,仍是需要辨析的問題。 此前許多人有意無意間是從由村入城這一視角觀察離村的,其實離村首先是多向的流動,固然有很多是入城的,然鄉村與鄉村間的流動也不少見;其次它也是有往有返的循環流動,不僅鄉村間的互遷如此,有時由城入村的還超過由村入城的。 學界對農民“離村”已有相當的關注,唯這一層次豐富的現象非簡單的數據足以表述,還有待發之覆。一、事實與迷思:農民離村現象辨析當年農民的離村,是一個多向的流動。 吳至信在 1937 年曾據“過去若干年之情形”以及“各地農民之地理環境”分析中國農民離村後之出路,分別為謀生海外、移墾邊區、寄跡都市和流為兵匪。華北諸省農民大都以“走關東”為出路,而東南沿海如福建、廣東等省之農民則多到南洋各地謀生。在“靠近工業都市或政治中心之地,農民離村後每視到城市求業為一生路”。 至於西北、西南諸省,則“當兵作匪,幾為農民最要之出路”。 除華北與東南數省之外,“到都市與作兵匪又幾乎為全國各地農民離村後之共有現象”。這個概括大致點出了離村農民的走向,然或許為了彰顯表述的科學性,區分得太清楚,話又說6
  • 得太果決,至少對西北、西南諸省,或不免言過其實。不過他指出離村入城者與“工業都市”和“政治中心”的關聯,雖同樣太果決,卻也不無啟發,因為這兩者在那時的中國其實不多,則走這條路的離村者究竟有多少,或需要進一步的斟酌。就一般所知的社會性格言,農民似乎並非一個富於冒險精神、勇於追逐機會的群體,如果離村形成規模,多半是情形不好所迫。 據陳達當年對 905 家華僑的調查,因經濟壓迫而出洋的約佔70% ,因有南洋關係而去的近於 20% ,則不得已離開家鄉的明顯更多。而南開大學經濟學院對山東農民離村原因的調查,受經濟壓迫離村的比例也近似。兩者皆有很大的不得已成分,離村入城估計也類似。 既然情非所願的比例都較大,從“紛擾”視角看離村現象,也是可以理解的。然而除了負面的被迫出走,這些離村人中或也不乏是為了能掙更多錢的正面追求,似可用“謀生”來概括。 孫本文就說,“離村之人,大都只求謀生,初不問其為城市或鄉村”。蓋“闖關東”和“下南洋”雖有風險,回報確實都不低。 據上海《大晚報》1935 年的報道,九一八事變之前,“每年山東農民由東北銀行、匯款莊、郵局等匯兌機關匯至山東農村之款,可統計者在五千萬元以上,農民由東北回魯自行帶回者尚不在內”。而據福建方面的統計,1925~1938 年間,華僑匯款年均接近六千萬元。當事人在異鄉的辛苦或不為家鄉人所悉知,但掙錢的成功故事應也會鼓勵一些人走上“遠遊”之路。民國前期下南洋的群體究竟有多大,尚乏較準確的數字。 據說 1922 ~ 1939 年間從廈門、汕頭、香港出洋的移民就約 550 萬人,則年均出國約三十餘萬人,絕大部分前往東南亞。 但同期回國的也不少,有些年份甚至歸國者多於出國者。 故淨遷出的人數,年均不過十多萬人。相比而言,闖關東的調查和研究要豐富些。 據統計,1912~1949 年,山東移民東北三省總人數達一千八百多萬人,回返山東一千零四十四萬五千人,回返率為 56.8% ,留住率為 43.2% ,年均淨遷出的人數超過二十萬。因為這些數字多係當時鐵路及港口的統計數字,肩挑步行者以及乘坐民間帆船登陸者都未計算在內,故實際數字應更高。從整體人數言,闖關東這一群體要大不少。據南開大學經濟學院於九一八事變前的實地調查,東三省移民中山東籍者佔全數 90%,其中又有90%是在 1912~1930年間離村,這其中的一半是在 1925~1930年間離村。 在 1927~1929三年中,“內地移入東北人口三百餘萬人,山東人佔全數百分之八十”。那些離村人口特別集中的年份,多因輸出地出現了較大的災荒。 如 1927年一年間“直魯災民之北來者”就有百萬人,而 1928 年還更多,即因直魯出現嚴重的旱災。 九一八事變以後,日本人嚴禁關內人進入東北,移民數量驟降,但從 1939 年起日本人到山東徵招勞工,幾年間移民數又大增至近百萬,移民的產業結構也由農業為主向工礦方面轉化。至少在九一八事變之前,華北很大部分的農民離村是“闖關東”,而在東南沿海則一直是出洋。即使不計這兩個大宗的流向,離村農民中也有很大部分是鄉村間的互遷。 據 1934 年實業部的數據,在鄉村間互遷的比例要大於城鄉間互遷的。而據金陵大學就全國 8 區 101 處 38,256 農家的調查,農民遷徙仍“以由農村到農村者為最多”,超過由農村往城市者。更重要的是,所有這些定向流動本身都存在大量的回流,故就特定走向言,也常常是往返雙向的。 因此,看似較高的離村率是要打折的,因為“一面離村,一面同時亦有來村者;而離村者之中亦有不久回村者”。 當年大型的調查數據有二,一是實業部中央農業實驗所於 1935 年對 22 省離村農戶的調查,一是金陵大學於 1928 年至 1934 年對全國南北 16 省 101 處 38,256 農家遷出、遷入狀況的調查。 根據後者,個人離村的“遷出者佔全數 1.3% ,遷入者佔 1.5% ,遷入兼遷出者佔 1.7% ”,則“農民離村者不如來村者之多”。 孫本文因而強調,“研究農民離村,同時應研究遷入的人數,否則便不能明白其真相”。7
  • 汪疑今就把由農村到農村的遷徙稱為“‘農業的’移民”,而把農民“離開農村而集中於都市及其由都市回到農村的環流”稱為“‘工業的’移民”。“環流”二字特別能表明城鄉之間也是互遷,而非單向的。 在 16 省統計中,“由農村往城市者,反不如由城市來農村者為多”。 而“走入他村者”的人數“比往城市者反多一倍以上”。據實業部 1934 年的數據,由城市回遷鄉村的比例也略高於從鄉村遷往城市者。這道理很簡單,那時中國工業發展有限,城市工業不可能吸納所有的離村農民。惟就離村的整體結果言,由於所謂淨遷出的存在,農民流動仍表現為單向的。 其具體數據,因調查者的不同及調查時間和地域的差別,也有所不同。 據中央農業實驗所調查,離村農民“到城市作工者佔 27.7% ,到城市謀事者佔 20.2% ,求學者佔 17.5% ,到別村做僱農者佔 22.6% ,到墾區開墾者佔 5.9% ”。到墾區開墾的,應也屬鄉與鄉之間的流動。 而據《農情報告》所刊一項 1935 年的調查,全家離村之農民的去處,到城市的約佔 59% ,到別村的約佔 32% ,墾殖約佔 4% 。兩者大致相近,由鄉入城者約佔 60% ,鄉與鄉之間的流動約佔 30% 。孫本文指出,歐美工業國家“大批農民離村往都市作工”是單一的;而在中國,則離村農民“有往都市者,亦有往其他農村者”。這樣的中西差別,是中國農民離村的又一特色。 而時人(以及後人)更關注離村入城這一種流向,或也受到外國的影響。整體言,因為缺乏對城市規模及其容量的針對性的計算,農民離村的規模顯然有所誇大。 實業部中央農業實驗所於 1935 年進行了一次全國性的農民離村調查,在有報告的 1,001 個縣中,農民全家離村總戶數近 200 萬,而有青年男女離村之農家更超過 350 萬戶(後者雖以戶計,但每戶離村的大約就是一二人,而前者的兩百萬戶保守計也達六百萬人,故就總人數言,前者應超過後者),其中遷至城市的約佔 60% 。 不過該報告指出了,第一調查當年黃河、長江流域各省水旱災患奇重,所以逃難人數特多;第二各農情報告員僅統計其所負責的區域,而由甲區移往乙區或由甲村移往乙村,均列入離村之家數中。 “自全縣或全省觀之,其離村之農民,未必有若是之多也”。這種從各地招募報告員的調查,數字可靠性本就存疑,僅能提供參考。 報告沒說這數據是當年的或是積累的。 一般積累的要說明從何時起,故只能理解為當年的,則此數據的參考價值更多是臨時的而非長遠的。 蓋若所反映的趨勢是持續的,青年男女離村按一戶一人計就是三百五十萬人,舉家搬遷的兩百萬戶保守計也達六百萬人,兩項相加幾達一千萬。 當年中國農村人口大約三億多,照這樣流動下去,沒有多少年中國農村人口就所剩無幾了。 實際上,一個以農業人口為主的國家,真出現這樣巨量的人口離家出走,早已是天下大亂,議論蜂起,不會僅有數量不多的人在那裡說空話。而最具迷思的,可能是離村者中進入城市的人數。 據上述調查推測的離村者近千萬的數字,進入城市的 60%即接近六百萬人! 若有這樣的流動量,中國所謂城市化就真要拔世界頭籌了。 具體言,1935 年中國的城市人口是否達到一億尚不敢說,城市要能容納這樣的年流動量———意味着至少提供三百萬個就業崗位(全家離村的 200 萬戶和單身離村的 350 萬戶均按每戶一人算,其 60%即約 330 萬),當時中國城市的工業、商業和服務業(如拉人力車)要吸納這樣規模的待業人口,不知要有多高的增長率,實在有點匪夷所思。實際上,從 1920~ 1936 年期間,全國城市人口增加約 539 萬人,年均不到 32 萬人。而據王士達的統計,1928~1933 年間“上海增加三十五萬七千餘人,廣州、南京各增加二十三萬人,北平增加十三萬人,漢口增加十二萬人,青島增加六萬人”,總計六大都市約增 115 萬人,年均 16 萬人多。全國中小城市數量雖多很多,但各市人口增加量則要少很多,即使按兩三倍計,年均也仍不過 30 ~50 萬人的水平。 這兩項數據與上面推測的近六百萬完全不具可比性。8
  • 稍後吳至信又據中央農業實驗所“最近三年來各地農情報告員之調查報吿”,三年間“離村者竟達一千三百餘萬之眾”,他自己都覺得“言之得毋驚人”!這個“驚人”的數字與前引數字相比已有減退,姑仍以 60%計,每年入城人數也超過二百五十萬,與上引十多年間城市人口不過增長五百多萬的數據相比,仍不可同日而語。故若根據中國城市人口的增長數量來反推農民離村入城人口,即使樂觀地擴大很多倍,那數量也相當有限。 但如果考慮到城鄉之間的流動是雙向的,即有大量的入城農民實際又返回了鄉間,雖仍不足以落實巨量的離村者,城市人口的增長和離村人數的統計就相對接近一些。 可惜時人和後人多更注意離村入城的單向流動,而相對忽視規模並不小的由城返鄉的流動。這樣看來,“農民離村最大的去路,自然是逃往都市” 的說法,既是事實,也是迷思。 事實是這現象的確存在而引人注目,迷思則在於幾乎從一開始各種說法甚至數據都不那麽可靠,表述的隨意性和情緒性相當普遍。 若據以立說,須仔細斟酌。 而時人對數據的解讀,也帶有明顯的傾向性。 其中一個傾向就是忽視了這去路同時也是回路,真正能留在城市的數量是很有限的。而且那時中國工業化程度不高,除“紡織工業尚具相當規模外”,其它工業並不發達。 “略具工業化雛形之省份,不過遼寧、江蘇、河北、廣東、山東、湖北等六省”,其“工業化僅集中於極少數之城市”,分布並不普遍,“殊不足以產生全國農村人口之移動現象”。 故中國農民之離村,主要“並非由於都市工業化之結果”。吳至信這個觀察大體可立,中國是真正的廣土眾民,區域差異原就很大,程度不高的工業,各地發展水平也很不一樣。同時,大城市和小城市可容納的務工人數和類別也不一樣。 竺可楨在 1920 年代所獲的數據,若以一萬人城邑以上之人口為城市人口,則浙江城市人口佔 15% ,而江蘇佔 19% 。以江浙兩省之地(當時上海屬於江蘇),50 萬以上人口城市佔全國三分之一,10 萬至 50 萬與 5 萬至 10 萬人口的城邑也各佔四分之一強。 其城市人口“遠過於全國之平均,而蘇則尤甚於浙”。 不僅上海、無錫、南通“已工業化,即杭、嘉、湖、蘇、常之以蠶桑為業者,亦可謂之工業化,以其能以人工製造品銷行於外,取良好之代價以購飲食起居之必需品”,其整體“工業化之程度甲於全國”。江浙約即前引吳至信說少數靠近工業都市之地,但他關於“農民離村後每視到城市求業為一生路”之說,也還需要進一步的分析。 靠近工業城市的地區,農民入城務工的可能性的確比其他地方更大,然當地的農村受到工業化的衝擊也最大,後者可能恰是造成農民離村的一個重要淵源。薛暮橋曾說,“都市工業品之侵入,實為農村巨變之最大原因”。 在他家鄉江蘇無錫禮社鎮,“滬寧鐵路通車以前,禮社之經濟尚逗留於自足經濟之中。 開明地主每年亦僅入城一次,農民更墨守鄉土,終生未嘗一睹都市文明者十之八九”。 當地“一切主要消費品均屬土製,食土產,衣土布,非唯洋貨不易多見,即京貨、廣貨亦視為珍奇”。 自滬寧鐵路通車“遠道貨物,紛至沓來。 昔之視為珍奇者,今已為日常所必需。 且青年男女之求學都市者,常挾其物質文明以輸入附近農村”,遂“引起鄉村財富之激急流出”。面對“都市工業品長驅直入,首當其衝者為紡織等家庭手工業”,主要副業蠶桑也隨之衰落。由於“家庭手工業及農村副業破產,農民之收入因此大減”,而“都市高利貸資本更假手於鄉村地主而侵入農村”,農村的“自足經濟迅速破壞”。 再加上部分農業已在使用機器,使農村中產生大量“過剩勞動力”。於是農民“不得不打破其墨守鄉土之故習,群集都市,成為產業工人、商舖店員或勞動後備軍”,禮社鎮離村人數佔全人口的 21% 。在走往外縣的 569 人中,“以赴上海者為最多,在 400 左右,其次蘇州”。 而在本縣城區的也9
  • “約計百餘人”。 他們“以紡紗、繅絲及機織工人為最多,麵飯店之店工次之”。 然而中國“都市工業之發展”實“遠不足以吸收此大量之過剩勞力”,故“失業者亦不少”。 許多“流亡農民常因不耐長期失業之困迫而重返故鄉”,儘管返鄉者並“不足以掩蓋農民離村之趨勢”。與無錫類似的變化也發生在鄰接上海的寶山縣,這裡“十多年前,真可說是康寧承平的世界。男子種田,女子紡紗織布”。 但“上海資本主義的煤灰,逐漸破壞了這平靜自足的田園生活,轉移了自來男耕女織的舊習,改變了男人女人謀生的方法”。 過去織布是“中小農的主要副業,收入頗大”,隨着“土布的銷場全被洋布侵奪去了”,“多數女人都拋下梭子,去做‘男人家’的事,即作長工,當‘腳色’,而男人們的勞力反轉漸感多餘無用起來”。這種衝擊是全方位的,寶山本少有大地主,家道中落的小地主和富農不得不“將交通便利地方所有土地,由‘地鱉蟲’做中介,賣給上海有錢的商人和豪紳(此種事實,在近滬之地,更屬顯見)”;有的因子侄兄弟連年析產而分成數家十餘畝的小農,不再需用長工,使“原本靠佃田、做長工或當腳色活命的壯丁,尋不到長年工作”。 許多“無恆產,沒信用,借不到債的貧農,則不得不另行尋找活命的路徑”,於是求親託友,想法跑到上海去掙錢;最普通的是“做廠”、“出店”(給商店當運輸工人,內以米店最多)“吃油水飯”(即在滬上本地館子做堂倌)“擺作台”(即開縫衣店)。 這是民十五六年間的“時髦生意”。 可是上海的飯也難吃,近幾年來,因受不景氣的影響,常有被辭歇的危險;所以跑上海的幻想早已破滅,不像七八年前那樣踴躍了。這類變化在江南似相對廣泛,據一位到江南採集生物標本的人記載:常聞一般老人家談起來,總覺得前清時候是快樂的。 就是甲子年齊盧之戰以前,也還大家容易過日子。 只是近來卻一年不如一年,有產業的漸漸消折了,窮一點的更不用說,千百家中很少有不負着債的,種田的連飯米都沒有,做小生意的也都蝕本;奔向都市謀生,落泊了回鄉,更弄得走頭無路。寶山和無錫相似的變化增強了城鄉的關聯,也強化了農村與都市之間的緊張,使得農民離村不再僅是一個鄉下的問題。 而那位江南觀察者的最後一語尤有餘味,在過日子一年不如一年的背景下,到都市謀生可能就是最後的出路,卻也並不十分鼓勵人,其失敗或許意味着“走頭無路”。而在那些並不靠近工業城市的廣大鄉村,受工業的衝擊雖更小,但入城務工的機會也相應更少。 有人論及江蘇常熟農村貧苦農民“向城市另謀生活之道”說,因“內地城市工業尚未發達,無法容納,大都轉趨大城市”。這是一個重要的觀察,工業不發達的所謂內地城市,能提供的工作數量是有限的。 如廣西全省既“沒有一個超過十萬人的城市”,也“沒有一個超越三百工人的工廠”。 據對永淳等 4 縣 24 村 273 人離村情形的調查,職業以傭工為最多,佔 49.4% ;軍警其次,佔 23.1% ;“工”僅佔 6.7% ,尚不如“商”所佔的 8.55% 。饒滌生就說,“都市所能容納的人口,是有一定限度的”。 而“在帝國主義支配下奄奄一息的民族工業”所“需要的工人,簡直是‘微乎其微’、‘少之又少’的! 因此都市工廠的工人,早已達到飽和點以上,再也不能容納了”。且即使進入大城市,能“入工廠充勞役” 已經是很不錯的,很多進入上海、武漢、南京、天津、廣州各大城市之人,往往“只有拉黃包車充當牛馬”。 湖北孝感離村鄉民去漢口,所操職業也“不外賣力拉車而已”。不過錢智修已指出,農民離村入城趨勢呈“加速度之進行”,固然大都因“生計問題有以驅迫”,而城市在生活狀態方面的吸引力,以及確實有更多發展的機會,也是一個重要原因。有人甚至認01
  • 為,農民離村是受到“都市生活之外面的美麗的誘惑”。 因為“都市之生活,無論從何處觀察,亦比農村美麗繁華遠甚。 衣服住居,固無待論。 就食物一項而論,都市亦優於農村”。 這使“思想見識全無之農民”初與都市接觸,遂感“無不驚奇”,於是受此美麗誘惑而離村。這是比較想當然的見解,尤其“思想見識全無”一語提示出作者是以看“他人”的眼光看農民。 普通的農民可能會羨慕“都市之美麗誘惑”,但因此而棄家離村,或太理想化,人數恐怕有限。也有人把離村農民按貧富區分,以為“富人的離村,多是為憧憬着都市舒適的生活”;而貧民的離村,則“完全是因為生活艱難的緣故”。而據張履鸞在江寧縣楊柳村的調查,由其他職業改入農業的人數是由農業改入其他職業人數的兩倍多。 前者“大都皆係不大得志而略有資財與田產的商人”,見“工商業遠不如農業之穩定”,於是回家耕種,其中“屬於小康級的人數,竟達 75%”;而後者“大抵皆係半由生計之驅迫,半由城市生活之吸引。 富有者較少,而貧苦者較多”。中國固然是廣土眾民,各地發展差別較大,然兩種截然相反的認知提示出,農民受城市生活吸引而入城,更可能是觀察者一廂情願的代言。而且都市未必歡迎農民。 儘管農民以所獲之米穀供給都市,他們若“飢餓流離,轉乎溝壑。 而都人士則並不憐恤之,且恐其侵入都市而為盜也”。在這樣的氛圍下,如果農民真因“都市之美麗誘惑”而離村入城,恐怕在都市很難安居。 故在常規的狀態下,農民進城是一個冒險的行為。 前引“求親託友”反映的是具體現象,前輩或者同鄉的提攜是外來者在城市裡找到足以謀生而且比鄉村收入更好工作的重要前提。如吳至信所言,由於“中國工業化過於遲滯,不能吸收大量勞力”。 而且“廠工大都有組織,貧苦來奔之農民,亦不易插足”。 且“以農民之智識技術,在都市中必難謀較好之地位”,於是只能“充作苦力”,甚至失業。換言之,在城市的工業和商業沒有發達到可以持續使用大量勞動力之前,去了城市並且能留下來的人,在整體農民中所佔的比例應是不大的。 所以有多少進城農民能留下,其實是一個城鄉兩面的問題:首先城市要有這個需求,其次農村去的人要有適當的保障。我們且設身處地從農民的角度想一想,有家累的人離村入城,先要考慮家裡誰來管? 因為家裡的地(不管是租佃來的還是自有的)如果不種了,是沒有多少收入的。 如果進城沒有一個可確定的收入,那如何養家呢? 所以在常態下,農民要進城找工作,一般要有相對的保障才敢去。 那些鄉間沒有家累的青年農民,應該比一般人生活更好,可能也只有實際需求較強(如掙錢娶妻)或者受到某些新思想影響的,才會去冒這個險。 或許兄弟較多尚未分家的家庭可以允許未婚的青年入城,一是本無家累,二是如果他能在城市穩定謀生,不僅可以寄錢回家,而且不用在農村家中分產業了。至於舉家離村,就很有點不歸路的味道了。 農民不到迫不得已,不會輕易走這條路。 但在既存的統計中,舉家離村的比家中一二人離村的少不了多少。 根據法國學者謝諾(Jean Chesneaux)對上海的觀察,這意味着在城市找到工作的人很多都過得不算好。 因為在城市謀生的農民常寄錢回去養家,由於“低工資的不能堅持長期匯款”,因此“在上海經常帶家同住的,正是那些工資最低的,特別是由江北來的工人”。 反而是“有相對穩定職業”而“能保證養活留在農村的妻兒”的人,可以維持單身在城市的生活,而不必舉家離村。貧苦的農民其實也“知道離鄉背井是一件辛苦的事”,並且“和他們的‘安土重遷’的保守的根性是違背的”,所以只有在“萬分不得已的時候”他們才會離開故居。故即使盡量正面地假設離村農民中有三分之一是因為嚮往改善生活而向城市遷徙(這已相當不符合農民心態),其餘三分之二因被迫“亂跑”,也說明鄉村情形確實不好。 既然有相當數量的農民成規模地離村,且多數帶有被迫的成分,可以肯定那段時間農民的生活並不安穩。11
  • 所以吳至信強調,中國農民離村問題不能像西方那樣以工業發展來認識,主要“並非由於都市工業化之結果”,亦非“農村人口壓力之驅使”,而係“天災兵禍所使然”,這是“本問題在中西根本不同之點”。孫本文也認為,“我國近時農民離村現象”與“歐美工業國家由於工商業發達而生的離村運動”不同,主要是“由於荒災貧窮等原因,迫之使不得不離村而別謀生路”。 而中國“離村現象的重要性及其引人注意者即在於此”,因為可據此“看出農村生活的安定與否”。唯當時社會秩序再差,也很難有數百萬人“轉於溝壑”而不引人注目。 除闖關東或有稍大的容納量外,其餘沒有任何去處能容納前引統計出來的離村人數。 故既存對離村人數的統計有明顯誇大,是可以確定的。 即使調查中一些看似“確切”的數字,也是一種無意中的“誇大”。 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新知識人對農村已經不那麽理解了。 故在調查統計中把農村中的尋常現象“也刻板地作為數據的一部分,於是把常態看成了變態。如中國的農村從來是農工商混合的經濟體系,農業雖為主,與農相關的工商也是常規的存在。 居住農村者中間“有一小部分時常出外經商,故終年往來頻繁”,是較平常的事。 而農村女性“因婚姻關係出嫁而離村或入村”的數量很大,據金陵大學調查,“因婚姻而離村者達 23.2% ,入村者達 34.9% ”,是遷入、遷出最主要的原因(遷入者以婚姻為最多,遷出者以婚姻為次多)。 把這些“尋常農村中極自然的現象”考慮進去,就可知“我國農民離村運動,並不如一般人想像的嚴重”。誇張的離村人數引發不少想像性的解讀,隨着五四後讀書人對農村和農民關注的進展,農民離村現象得到了更多的重視以及具有特色的演繹。當年知識人對於農民離村的描述,不論是針對本事還是影響,多少都有些迷思的成分。 在他們的討論中,不論是同情的還是批評的,有意無意間都存在借事表意甚或借事抒情的誇大成分,多少都有些失真。 唯本文不僅是針對這類細節的商榷,畢竟這不是對與錯的問題,而更多是遮蔽與被遮蔽的認知問題。在農村調查興起之前,農村的形象就已趨於負面化,而這些調查無意中分享着類似的思緒,調查產生的描述和數據又提供了某種“事實”,進一步強化了此前的傾向性。 觀念和調查之間的循環和激發,最終構建了鄉村形象的負面“迷思”。 在這段時間裡,鄉村確實受到包括天災、戰亂在內的重大衝擊,特定區域甚至瀕臨崩潰,但即使遭遇眾多接近歷史極值的小概率負面因素疊加來襲,長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到 1936 年也恢復了,最能表現中國鄉村的韌性有多強。故對於當時農民離村的認知和解釋,都要有所辨析。二、資源注入或社會動盪:對於農民離村的不同認知和解釋朱偰曾說,“必有城鎮,然後農業方有所憑藉”,同時城市也是鄉村移民的一個前提。而從一般言“現代”所本的西歐模式言,現代社會的重心移向城市是一個帶有必然性的發展傾向。 如果確實如此,則像農民離村入城這種社會流動,是一種因應時代變化的舉動,似有一定的建設性。 然而時人對農民離村的認知,大體都視為一種造成或至少表現社會動盪的紛擾。 一些人或就是直觀的想像和隨意的感喟,另一些人則做出了學理的論證。如董汝舟把農民離村看作“農村破產的表徵”,而他的依據之一是卜凱( John L. Buck)的研究,說離村者中 10.2%為商人,4.1%為官吏。這數據多半是轉引的,因為他給的出處是錯的。其實這僅是河北鹽山縣 150 戶中 49 個離村者的統計,帶有偶然性, 不能隨意擴大為是在表述整個“中國”。 這且不論,從解讀言,據當日和今天的標準,其中有近 15%的離村者應算是上升性社會變動,離“破產”似尚有些距離。 董汝舟顯然先有負面的態度,然後據以想像,並做出先定的判斷。21
  • 那時一些有意無意間帶有“城市傲態”來觀察農民的人,語及農民則表述常較隨意。如千家駒說“被迫離開土地的農民,若要不在飢餓線上奄奄待斃,就只有流為盜匪,或出外從軍”,就是脫口而出的隨便一說。 如果離村農民真是“只有”如此,則如上所述,社會再亂,所能容納的兵匪數量仍有限,據此兩者統計出的離村農民總數,只會是個很小的數目。陳正謨在 1935 年出版的《各省農工僱傭習慣及需供狀況》廣被引用,他的材料是借用金陵大學農學院在各縣的農情報告員代為查報。 陳先生自己認為在填報調查表之人員中,其觀察分析社會現象之因果關係,或有不如專門學者之精密,然因日日沐浴於其所處之鄉村社會中,其觀察分析其所處社會現象之因果關係,或有過於走馬看花者及坐在讀書房或辦公室中推論者之精密。其實不然。 從被陳正謨引述的報告員原文看,這些在地方的報告員,率多“文學愛好者”,其報告中不乏言過其實,甚至尺水丈波的描述。 如說四川徵兵使“死亡者不知凡幾”,故農工缺乏;又說因為徵兵和民團抽丁,“鄉間所有農工,不是老弱,即係愚庸”。這都是過度描寫的顯例。 四川軍閥間作戰向以不甚嚴酷著稱,其戰死者似不至於到“不知凡幾”的程度。 而 1928 ~ 1937 年間四川人口在四千八百萬至五千萬之間,農村中的壯年男性保守算也有一千萬之譜,焉能盡被徵兵抽丁而去! “愚庸”何所指另當別論,恐怕作者也未必認為被抽徵的都是“智秀”之人,或不過順手寫下,卻多少透露出對農民的輕視。像這樣對入城和留村者分類的描述不少,各有特色。 如有人說,由於農民大多入城,鄉村中“只剩下少量的具有十八世紀頭腦習慣的人在過着十八世紀的生活,用中古的技術求得生產來供給自己”。這位作者是農民的同情者,然“十八世紀”和“中古”用語體現出其自身的“現代”眼光。而其口滑也是顯著的,離村的人再多,也不可能只剩“少量”的人居留在鄉村。又如胡希平說,“強健者多逃入城市,另謀糊口;而所殘留於鄉村者,大都老弱貧病者流”。而在山西安邑,又是“有知識有門路者,均出外謀生;無知識之健壯者,亦棄農當兵”。 江蘇南通也是“稍有能力者多往都市或工廠工作,留在家鄉者是忠厚懦弱的農人”。 但在山東壽光縣,“出外覓食”的才是“賦性誠實、天資明敏者”;留在農村的,則因“人心浮詐,風俗奢華”而“為習俗所染,只想法吃巧食,或當兵,或為匪”。汪疑今甚至一則說城市“在年齡精壯上吸收農村勞動人口,留老弱的劣質人口於農村”;再則說都市“吸收農村精良性質的人口入於工業,又把劣質的人口復返於農村”。 他根據上海某紗廠工人退職表,明確“以怠慢、成績不佳、身長不足、淘汰人員、及負傷而還諸農村者”,皆“無疑地是劣質的人口”。或因有類似優生學的“科學”眼光支持,汪氏可以說出這樣在今日看來非常政治不正確的話。 即使如此,把因工傷殘者算成“劣質人口”,在當時也難脫偏袒資本家之嫌。可以看出,對離村和留村的人做出對應性表述的還較常見,從強弱、智愚到賦性、心習等,各說不一。 唯不論是有意還是無意,其共同傾向是對佔農民大多數的留村人有所貶低。 這些立言者中相當一些人表現出了對農民的同情,但並不妨礙他們實際把留村之人講壞,揭示出其下意識中隱伏着明顯的重城輕鄉心態。 那時的普遍認知是不把農民離村入城看作順應時代發展的建設性社會流動,即並不視為資源的注入,卻又以重城輕鄉的眼光看待離村農民,視作秩序紊亂、社會動盪的表徵,頗有些詭論意味。也有少數人如米迪剛似更多看到農民主動的一面,他認為“目下農村居民中,其性情活動者,因咸思出外謀生”;而“資質謹願者,則仍多樂居鄉土”。楊開道有相似而辨證的看法,他一方面說31
  • 鄉村中“有才智的人,不甘於鄉村工作的勞苦,並且嫌報酬太薄,生活太低,所以紛紛跑入都市,求一種較輕易的工作,較豐的報酬”。 另一方面又說因為“田園耕作的種類和方法”十分繁複,需要據天時人事“計劃農事”,那些“無才智的蠢人”是“難以勝任”的。 而“都市中則有若干甚簡單甚機械的工作,並且有若干共同的工作”,使“作工者有追隨他人及偷閒的機會”。 於是“無才智的人,也都趨入都市來做這樣的工作”。鄉村中有才智的冒險家和無才智的蠢人都群趨都市,頗有些意味深長,但城鄉間的不融洽,也在不言中了。同樣表述隨意而頗費斟酌的,是鄉間農工究竟是過剩還是不足,及其與離村的關聯。 如說山西省臨汾縣農工太多,是“因 3年前山西鈔票倒塌,人人吃虧。 多數人無錢使用,又無特別技能,只得為人做工”。而同省忻縣“因西北方商業停滯,商人失業,回家種田,故農工太多”。 兩皆明顯言過其實,所謂“鈔票倒塌”大概指晉鈔的擠兌和貶值,而金融機構本身及相關行業所僱人員,似不足以影響一縣農工的多寡。而“商人”失業回家種田的,即使充分考慮昔年農與商的密切關聯,怕也難以造成農工過剩。同在山西,又可以發現農工缺乏的現象。 平順縣“感覺農工之缺乏,其原因大都是向來做農工的人,多跑向都會去”。 河北三河縣的農工缺乏,也因“農戶子弟以農家工作過為勞苦,工金又少,俱奔工商二途”。兩地皆距所謂工業都市較遠,據上面的探討,附近的城市或工商容量有限,應不足以造成農工缺乏。 可知這些調查員的表述的確頗為隨意。更費斟酌的是,有時一樣的事可同時成為農工缺乏和過剩的原因,如糧價低賤、農村經濟衰落、兵災匪患等,皆被認為既造成農工缺乏,又造成農工過剩。 委託調查的陳正謨只能勉為其難地把這種“既……又……”的模式做出一種循環的解釋,即城市工商業發達需人,就使鄉村農工感覺缺乏;而一旦城市工商業衰頽,失業者返回家鄉,又使鄉村感覺農工太多。其說似稍順,然如上所述,城市能僱傭的工人和廣大農村的勞動力的數量,根本不在一個數量級之上,前者最多衝擊後者,很難造成缺乏或過剩的結果。對於農工需供狀況調查,有 618 縣填報回饋,其中填報“缺乏農工者計 268 縣,佔 43.36% ;農工過剩者計 228 縣,佔 36.89% ;農工之需供適中者計 122 縣,佔 19.74% ”。 假設這些填報是大體準確的,則“缺乏農工者最多,農工過剩者次之,而需供相稱者最少”。 在陳正謨看來“農工需供之不相應”,是造成中國“農村經濟崩潰”的要因。其實如前所引述,農民離村和入村這樣一種往返循環的流動,雖有因果關聯,卻不必是一種直接的因果關係,或不如說更多體現出廣土眾民的多樣性。 中國各地發展實際不同步,這種異象共存的狀態很難以單一的模式來解釋。儘管洪亮吉在清代中葉已注意到所謂的人地矛盾,吳至信就明確主張中國農民離村不能以人口或耕地因素來解釋。 一般所謂人口密度過高之所以不足為據,是因為中國“近百年來人口增加至微”,而“農民離村乃以近年而越演越厲”,則“其非全由於人口壓力所促成,固顯然也”。 而根據中央農業實驗所對 22 省離村農戶的分析,佃農佔 35% ,自耕農佔 29% ,地主佔 19% 。 其中“地主離村者竟佔若是高之百分數”,也無法“以土地之有無多寡來解釋”離村現象。有意思的是,這類當年設計和從事調查之人(以及後來的研究者)所關心的問題,農民本身似乎並不看重。 今人喻晗根據 1936 年中央農業試驗所的《農情報告》整理出的江西農民離村的原因中,學者關心的名目如“農村金融困敝”僅佔 0.7% ,“耕地面積過小”也佔 0.7% ,而“鄉村人口過密”佔 2.1% 。這些數據不論出自農民本身接受調查還是由農情調查員填寫,都比較支持吳至信的見解。上引這些有特色的調查表述,多少都表現出城鄉的不均及城鄉關係的不融洽。 除了帶想像的感嘆和隨意的表述,時人對農民進城的注重,也受到輸入觀念的影響。 李大釗很早就提及,歐洲資本41
  • 主義成長過程中,“因為小產主的消滅與牧業代替農業的結果,農村的人口也漸集中於都市”。那時雖然尚少見後來所謂現代化的思路,但中國會像歐洲一樣發展,是很多人的預期。 不過錢智修很早就提醒說,“都市集中為工商業發達以後之自然產物”,英法各國是“以工商業立國”,而中國“尚未改其農業國之素質”,故“現在之都市集中,不過一時病的狀態之表見,而非遵工商業發達之順序者”。吳至信稍後也將中國的農民離村與西方國家比較,指出“歐美國家農民離村,由於工商業之吸收,農村生活程度因之提高”;而中國則多是“天災兵禍所造成,農村經濟崩潰所加速”。 故歐美的農民離村是自動的和“常態的”,而中國的則“是被動的不是自動的,是病態的不是常態的”。 這是農民離村“問題在中西根本不同之點”,故“農民離村在西歐國家不成問題,而在中國不僅成為問題,而且因數千年以農立國之故,更成為一嚴重之問題”。1930 年代初南京的一份調查也表明,農民的離村入城並“非因都市直接生產的工商業的繁榮需要勞力而被吸收到都市”,而更多是被“天災、戰爭、匪亂、土地不足等原因”所迫而“亂跑”。 由於作者的調查對象是從各地遷到南京仍然務農的人 ,這一觀察的代表性要略打折扣。 但外地遷徙而來的農民仍然務農,仍從一個側面證明工商業的繁榮及其所需勞力確實規模不夠大。基於類似的思路,當有人試圖阻止“鄉村的人民都向都市遷徙”的趨勢時,楊開道就認為不必,而其論據即“鄉村人民群趨都市”是“都市鄉村人口消長中一種自然的現象”。 將來中國農業學術漸漸昌明,農業機械漸漸輸入,工作效率大增,則多餘下來的農民除一部分去開闢新田地外,“大多數的人,必定跑到都市裡,向工商業中謀生活”。 當然前提是中國“工商業逐漸發達,各種職業所需的人甚多。 足以容納很多的新入都市的鄉人”。從長遠看,“今日之病態的離村轉而為將來之常態的離村乃勢所必然”。這還是以一種長程的樂觀看待農民離村,比他更積極的是廣西的劉宣,他也反對“用政府力量去防止農民離村”,因為“農業包括從種植、製造到販賣的全過程”,若“從眾人的利益、社會的幸福設想”,應認定農民離村對“我國目前的環境是有利而無害的”,是應當獎勵的,否則“中國的農業決難打得出一條出路”。與楊開道仍着眼於由農業向工商業發展的現代化思路不同,劉宣似更側重農業本身,這在當年是很少見的。 而米迪剛則居於其間,他認為農民離或留的兩面皆可以利用,前者可藉以“獎勵移墾,振興工業”,後者則“大可利用發達農村生計”。 故“有一部分青年出外謀生,於國計民生上尤覺相得而益彰”。汪疑今則旗幟鮮明地鼓吹農民入城,以為凡到城市工作的人,“知識風習已進步,脫離鄉村的地方孤立性而和國家或世界接觸,把自己和資本主義世界連繫起來”,已“再不能安心於舊日的傳統秩序之下”,所以是“最有進步意義的人口”。 但這些已“工業化的人口”,要他們“復歸於農業”,也“不能回復勞苦工作的勞動”了。 似乎一旦入城而成為“工業化的人口”,就已走上一條不歸路了。 唯在他看來,不論這些人是促進還是阻礙了“農村生產之進步”,他們都“使農村勞動力脫離舊秩序而自由而社會化,是更深地資本主義化的”,故最終是使農村進步的。上述的觀點背後,都有一個西方發展模式在。 他們雖以西方發展模式為“自然”為“常態”,但通過中西對比,說明中國農民離村主要不是因為城市工業發展的吸引所致,即不是中國工商業發達的自然產物,則只能是一種工商業尚不發達的“非常態”甚或“病態”的現象。 如果中國農民離村不是一種因應時代發展的建設性社會流動,而是一種非常態的負面表現,則將其視為影響社會安定的紛擾,就相對順理成章了。 很多人雖不一定得出這樣的結論,但無意中或分享着類似的思緒。這就引出進一步的問題,即當年農民何以會成規模地離村。 不僅中國傳統強調安土重遷,就是51
  • 從實際考慮,農民也不會輕易離村。 如馮和法所指出的,農業的“一個重要特徵,便是土地不能遷動。 農民非出於不得已的逼迫,是不肯離開其原來的農村的”。 不僅自耕農,就是沒有土地的佃農和僱農,離開熟練的生產方法去另找職業,是很困難的,故“非出自特殊的壓迫”,也不願離開農村。蓋“以中國農民之樂土重遷,忍苦安命”,只要“可以維持他們最低限度的生活”,決不會“源源離村而度無所依藉之生活”。關於農民離村一個廣義的解釋是帝國主義的經濟入侵所致,曲直生注意到,“現在談農村問題,幾乎沒有一個人不以帝國主義侵略為中國農村經濟崩潰的解釋”來陳述。如洋紗洋布的傾銷加速中國傳統經濟的解體的說法就起源較早,吳汝綸認為,清末“畿輔深冀諸州,布利甚饒,紡織皆女工。 近來外國布來,盡奪吾國布利。 間有織者,其紗仍購之外國,故利入益微”。 而南宮等縣,“昔日家庭皆以紡織為正業。 通商以來,為洋布洋線所擠,不敷工本,相率休其蠶織”。比吳汝綸更具現代眼光的翟克說,由於洋貨日銷,取代了“中國農村的唯一副業的手工業”,失去副業的中國農民家庭“生活因之不能維持,所以農村中之少壯者不能不逃到都市去找求工作,以為補助農村家族生活費之一部”。中國傳統農村一向是“耕織結合”,不過那主要是所謂家內生活。 其他小手工業也或為家庭輔助,或供小區域內人員的使用。 能以贏利為目標的紡織等業,僅存在於少數地區。 在陳正謨委託的調查中,“因手工業衰落而引起農工過剩者僅佔 0.82% ”。而喻晗整理出的江西農民離村的原因,副業衰落的也僅佔 0.7% 。而以當年農民的生活模式和農村的實際購買力言,洋貨在農村的銷售仍屬有限。 故若出現廣泛而成規模的離村,帝國主義的經濟侵略可能是一個根本原因,似乎不像是直接的主要原因。饒滌生進而指出,“農民的離村是由於帝國主義和封建殘餘壓榨下的必然結果,因此農民離村問題的解決,必須以打破帝國主義的統治和掃除封建殘餘的勢力為唯一必要的前提”。 只有整個的中國“脫離半殖民地和半封建性的經濟機構”,農民問題才能得到解決。在帝國主義之外加上“封建殘餘”之後,其解釋就更具根本性了。 然而這樣的根本解釋其實針對着整體的中國問題,對那些想要解決農民離村這一具體問題的時人而言,或有些緩不濟急,似也顯得離題稍遠。除帝國主義之壓迫與窺覦之外,翟克所列舉的農民離村原因還有:歷史政治變亂之影響、地主土豪之榨取、土匪猖獗、天災頻發、買辦階級操縱農產物之市價和封建政治之剝削。 這些都是“破壞農村安寧之原因”,也正是農村呈現的“不安之象”導致了農民離村。關於農民離村另一個也較廣義的解釋,即認為農民離村與頗帶虛懸意味的農村破產或崩潰相關。當然,對一些當事人或旁觀者而言,農村破產似也未必虛懸。 畢竟何謂“破產”,並未出現眾皆認可的界定,其實人各有見。 而那些對“破產”有切近感受的,至少說明他們所見所聞的農村情形確實不好,對農民生活有直接的影響。 千家駒語帶感情地說:成千成萬被迫離開土地的農民,若要不在飢餓線上奄奄待斃,就只有流為盜匪,或出外從軍,形成國內軍閥混戰時的血肉工具。 這又轉而促進農村的破產化! 農村越破產則流為兵匪的越增多,兵匪越增多則農村越益加速其崩潰。關於離村農民不為匪即從軍,當然是一種帶有比興意味的表述。 如前所述,實際的兵和匪這兩個群體絕不可能容納人數眾多的離村農民。 但千家駒是通過這樣的誇張描述把農民離村和農村的破產或崩潰聯繫起來。 那時這樣思考的人並不少見,如李景漢曾報告長期作為中華平民教育促進會改造農村實驗區的定縣,農民離村率也一度近於 4% 。饒滌生就驚嘆“農民離村的高度,一至於61
  • 此”! 在比定縣更差的地方,“農民離村的現象,更是報不絕書”。 故“中國農民的離村雖然不自今日始,但是到了現在,農民離村的數量卻隨着農村的破產而形成加速的增加”。 幾年前曾經憧憬過到鄉間讀書的顧頡剛,1933 年在江浙就觀察到“農村破產情形”,主要是“穀賤、匪多、稅重,鄉村有產者大抵均集中都市”。 江浙,尤其浙江,是國民黨統一後能真正實行統治並且進行了某種程度土地改革的地區,卻也出現“南人甚恨國民黨”的情形。我們不要忘記國民黨執政不過幾年,北伐時曾積極擁護國民黨的顧先生此時有這樣的觀感,不可等閒視之。 所謂“南人”不必就是貧苦之人,其不滿在某種程度上似能解釋“鄉村有產者大抵均集中都市”的現象———他們眼中的社會失序或與一般人不同,其集中都市可能就是在躲避國民黨推行的土改。在國民黨真正實現統治的江南出現與國民黨權限不及的華北相似的離村情形,需要予以特別的注意。 與相對虛懸的農村崩潰相比,離村是個更切實的“問題”,在相當一些人看來,兩者是相互推進的。 或許農村崩潰是虛,鄉村無序是實。 如吳至信所說,“農民離村非中國特有之現象,亦非現代始有之現象”。 但中國農民離村“此種事實,以近年更為深刻化”。 可以說,中國農村崩潰之原動力,大都即是農民離村之主因,但不得視農民離村完全是農村崩潰之結果;因離村一事實並非必待農村經濟崩潰之後始有之,每與農村經濟崩潰同時出現;不過農村經濟崩潰之後,越加速農民離村之嚴重化耳。 中國農村崩潰之原因至多,然其中足以造成及加速農民離村者,擇要言之,一為天災,一為兵禍。 天災包括一切非人力所致之災變,而兵禍乃指戰爭土匪與軍閥橫行之種種蹂躪而言。 既然農民離村的原動力“多非由於社會進化之自然趨勢所促成”,則鄉村社會失序應為農民離村的主要原因。 天災和兵禍“予農民之壓力,不僅經濟方面受嚴重之打擊,兼亦危及其生命”。 在其他人的調查中,天災人禍也是農民離村的主要原因。易家鉞稍早曾說,“現在我們的鄉下”簡直就是“土匪世界”———“你講農業他就搶劫,你講復興他要你死”。 他的描述帶有很重的比興味道,然而鄉村的社會秩序紊亂是存在的,“大家不能安居鄉間,自然往城裡跑”。 鄉民離村入城,使城市和鄉村出現對應性的興衰,成為“中國目前一個大問題”。 若要“社會事業繁昌,必先使社會秩序恢復”。 因為“在紛擾的國家中,沒有一事能成功的”。 如果那時的中國確為一個“紛擾的國家”,使其如此的原因是很多的。 既然離村現象被樹立為社會秩序紊亂的一個表徵,則針對性的探索也相應而生。 早在五四學生運動之前,全國教育會就指出,若因“政府失職,不能保護;政治紊亂,盜賊蜂起,鄉村安分之黎庶,不克保其獨立之生活、固有之地位,乃成為流民,走集城市,以求苟活”,是“釀成社會破產之萌孳”。 如果不設法解決,則“驅鄉村之民而群集於都會”必成“國家之大患”。 然欲鄉村之民“歸安田園,則非得確實之保護不可。 今者官治之力已窮,則自治必不容緩”。 應以鄉村自治來保障田園生活的穩定。 這是在國民黨掌權之前,所以“社會”想像力還比較豐富,以為政府既然“失職”,不妨改走一條從鄉村自治到穩定田園生活的路。 這條路其實相當漫長,前者尤其需要維持國家權力不及基層的狀態。到國民黨掌權後,國家( state)前所未有地力圖走向基層,所謂鄉村自治已很無法實現了。所以吳至信特別提出,因社會治安紊亂而致使鄉民離村入城,“政府應該負責”。 這樣一種強調政府責任的持續看法,多少表現出對政府權能的期盼。 但吳至信已經指出農民離村與“農村經濟崩潰”的關聯,政府固然有維持治安的責任,在發展經濟方面具有多大的責任和能力,仍是一個需要探討的問題。可以看出,對於農民離村的認知和解釋既多元又紛歧,但有一個大體共同的趨向,就是多從負71
  • 面認識和解讀這一現象,把農民離村視為一種鄉村出問題的結果,甚至就是問題本身。 前述艾森斯塔特關於“自由流動”說的是資源,農民當然是一種人力資源,但即使對農民離村持負面看法的時人,也很少視為資源的流失,而注重其對鄉村秩序的影響。 同樣,或因饒滌生所說中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特色,因工業發展而從農村吸引大量就業者這一“常態”現象在中國並未出現,也少見人把農民入城看作資源的注入,仍多注意其對城市生活的擾動。只有少數像錢智修這樣的人,很早就指出鄉村之人往“都市集中之為害最烈者,尤在將全國之資本、勞力,吸收於少數之大都會或大事業,使田野荒蕪”。 稍後農復會也認為,“農民流亡失所”和“資金輾轉流入都市”是並行的現象。蓋勞力和資本是兩種可貴的資源,正是它們的單向流動,加劇了發展中的城鄉不平衡,助推了農民的離村。 錢智修的觀察兼顧了兩種處於流動中的重要資源,也提示了可以思考的方向。三、餘論:多種資源的流動錢智修所謂資本的流出,大概與前述地主佔離村者五分之一相關。 如吳至信所說,“此輩在農村中多為放高利貸者,農村金融每賴以資周轉。 今離村而去,一方面造成現金集中都市,他方面農民告貸無人,資本枯絕”。楊開道也說,由於兵災匪禍,“有錢的農民都離開了農村到城市或是租界裡面去過他們‘苟延殘喘’的生活,沒有錢的農民只好仍舊住在農村裡受兵和匪的蹂躪”。昔年人階級觀念不強,地主也包括在農民之中。 這些因避禍而入城的“有錢”農民,多少會帶走在地的流動資金,從而影響鄉村的發展。 故鄉村裡中小地主的沒落貧困,是離村現象中一個需要認真考慮的因素。薛暮橋就注意到,在無錫禮社鎮,“近年因中小地主沒落,要求義莊救濟者日多“,導致“義莊收支失其平衡”。 子女教育和婚姻都是他們的重累,“中等地主之能收支相抵不致淪入債叢者,亦已寥若晨星”。而“少數大地主及高利貸者,則受農民覺醒之威脅,一部分已遷居都市,留守鄉間者僅二三人”。 中小地主本是高利貸的主要承受者,而大地主和高利貸者的遷居則非常明確地點出了資本的流出。這個問題當然不那麽簡單,千家駒在 1933 年就觀察到,最先注意到“中國農村經濟的偏枯”這一問題的是銀行家, 說明鄉村仍是城市金融業放貸的重要對象,故也不排除鄉村資本的流出給城市資本的進入留下了空間。 經濟學家何浩若後來提出,中國本是自給自足的農村經濟,以“男耕女織” 為標識,由於帝國主義的入侵,中國自給自足的農村經濟便被破壞,幼稚的手工業不能與之競爭。 所以中國社會上便產生遊民與遊資:因為由手工業的破產,而機器工業尚未能容納盡量失業群眾,自然便有遊民;而內地工業不發達,一切資源集中都市,而都市中亦不能容納,因此便有遊資。 這一“遊民”與“遊資”並生的概念是值得關注的,資源的“自由流動”本是雙向的,然其帶來的損害似乎農村承受更多,戴季陶很早就說,資產常隨“有資力者”而流動,“農民非有資產,種稻養蠶,其資皆假之富者也。 今地方之有資力者既轉移他所,則農民唯有坐以待斃耳”。 然而資可以有遊也可以歸,若“由地方行政官速開誠布公,召回遷避在外之富民。 地方之有資力者既返其居,而一般農民也、工商也,皆可各安其生”。若遊資能歸,則遊民亦可能歸。 米迪剛就認為,要解決農民離村問題,“須竭力提倡發達農村故有之生計,使人民不致趨重都市生活,坐視田園荒蕪,令數千年之社會基礎忽受動搖”。若農村生計發達,農民乃不勸而自留。 董汝舟也注意到離村入城的農民是貧富都有,“富者仍然享其舒適的生活,貧者改為工廠工人。 農村組織因之破壞,國家基礎逐漸動搖”。此所謂國家基礎的動搖,81
  • 與米迪剛所慮之社會基礎動搖,異曲而同工。早在 1918 年,全國教育會聯合會的一項決案就指出,西方“因資本制度過於發達,小地主、小資本家不克自保其獨立之生活、固有之地位,乃降而為勞傭,走集城市以謀工作,此為釀成社會革命之種子”。 故“國家之大患,莫甚於驅鄉村之民而群集於都會”。 那時中國農民離村現象不顯,所以會議認為中國尚非如此。 但若中國農民也像西方那樣走集城市,就同樣可能成為“社會革命之種子”,或引出新的社會問題。在薛暮橋看來,因都市工業發展不足以吸收鄉村的過剩勞力,許多“沒落地主及失業農民,轉化為流氓地痞等寄生階級,為害鄉里”。是否流氓地痞且不論,“寄生階級”一語則頗道出其間的轉變。 在離村者中,有相當數量的人成為軍警團丁一類。 如前引廣西 4 縣的調查,離村人中軍警佔23.1% 。 這雖可能是個案,且這類人的數額在整體農村人口中所佔比例不會太大,但具體人數應也不少。 陳正謨即注意到,“農工當兵之後,不能再受農工之勤苦與社會之壓迫”。 他們“一經士兵等生活,則不能回復農工勞苦之工作”,的確容易變成為害鄉里的“寄生階級”。瞿秋白進而指出,帝國主義的侵入破壞了中國的宗法社會制度,“所謂‘士紳階級’日益墮落;外貨充斥,原料輸出,農民階級更破產得不了。 於是社會上發生兩種遊離分子:‘高等流氓’與‘下等兵匪’———都是造成軍閥政治絕好材料”。其實讀書人中層次較低的“遊離分子”和農民中“破產”之人,往往也是革命的主要人力資源。 如果農民離村可能動搖社會或國家的基礎,成為“社會革命之種子”,則重要的是讓所謂“遊離分子”安頓下來。既然“遊民”與“遊資”是並生的,潘光旦就強調要“把人才衰落的現象和經濟衰落的現象看作同樣的嚴重,並且要明瞭兩者之間有密切的因果關係”。 不僅“經濟要有着落”,更要“使已經脫離農村生產生活的人還歸到農村裡去”。黃尊生的看法相近,他注意到,“近來一般談經濟復興者,多主張先行復興農村,而尤主張將都市資金歸流到農村去,以此為中國經濟復興的起點”。 而“中國的知識問題當然亦可以這樣看法”,因此他主張“中國的知識分子復歸到社會,復歸到群眾,質而言之,即復歸到鄉村”。 可以看出,農民離村是一個複雜的現象,它是多向的流動,不限於城鄉,且有往也有返;離村的農民也是多樣的群體,有貧也有富,有主動也有被動。 假設艾森斯塔特所說的資源“自由流動”是一種“常態”,蘊含豐富的中國農民離村現象或是一種另類(alternative)的“自由流動”,時人在論及相關現象時常用的“遊”字,就特別能體現這一特色。 人和物都是資源。 “遊民”中“有資力者”的離村多少意味着資本的流出,可能影響鄉村的發展。 而影響鄉村秩序更多的,則是潘光旦和黃尊生所關注的另一群體即“人才”的流出,他們是歸農召喚的主要對象。 關於讀書人特別是新知識人的離村及對其復歸的期盼,當另文探討。①S. N. Eisenstadt, The Political Systems of Empires: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Historical Bureaucratic Societies , Free Press, 1963, pp. 27- 28, 300- 302. 轉引自余英時:《古代知識階層的興起與發展》,《余英時文集》第 4 卷,廣西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 97頁。②劉咸炘:《內書·三寶書·地財》,《推十書》第 1 册,成都:成都古籍書店,1996 年影印,第 554 頁。③讀書人的“失業”是因耕讀關聯的中斷而不得不離棄既存的生活方式,而農民的失業則更多是失去了“本業”而可能趨向於“末業”。 這個問題當另文探討。④關於家庭革命,參見趙妍傑:《家庭革命:清末民初讀書 人 的 憧 憬 》, 北 京: 社 會 科 學 文 獻 出 版 社,2020 年。⑤參見杜正勝:《編戶齊民:傳統政治社會結構之形91
  • 成》,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0 年。⑥參見陳世松:《大遷徙:“湖廣填四川”歷史解讀》,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0 年。⑦李 中 清: 《 中 國 西 南 邊 疆 的 社 會 經 濟: 1250—1850》,林文勛、秦樹才譯,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 94~129 頁,引文在第 107~108 頁。⑧參見葛劍雄等:《簡明中國移民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 年,第 6~ 7 章;張國雄:《明清時期的兩湖移民》,西安:陝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 年。⑨賤商主要是壓抑商人的政治發展可能,除專營門類外於一般商業多任其發展。⑩起源於明代的民信局,其服務就包括銀錢的匯兌(樓祖詒:《中國郵驛史料》,北京:人民郵電出版社,1958 年,第 53 ~ 59 頁)。 其中清代湖廣填四川後出現專為移民服務的“麻鄉約”,在光緒年間每年為四川票號、鹽號、商號匯兌銀子有上百萬兩之多(吳康零主編:《四川通史·清》,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8 年,第 482~483 頁)。顧炎武著、黃汝成集釋:《日知錄集釋》中册,欒保群、呂宗力點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年,第721~722 頁。雪村:《都市集中與農村集中》,上海:《東方雜誌》,第 12 卷第 9 期(1915 年 9 月 10 日),第 6~ 7 頁;《第四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大會決案》 (1918 年 10 月),璩鑫圭等編:《中國近代教育史資料彙編·實業教育、師範教育》,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 年,第215 頁。具體時段限制在全面抗戰爆發前,因為進入全國性的戰爭狀態,便一切都改變了。關於離村,參見王文昌:《20 世紀 30 年代前期農民離村問題》,北京:《歷史研究》,1993 年第 2 期;魯西奇:《中國近代農民離土現象淺析———以 1912—1937年間為中心》,北京:《中國經濟史研究》,1995 年第 3期;彭南生:《也論近代農民離村原因———兼與王文昌同志商榷》,北京:《歷史研究》, 1999 年第 6 期;周應堂、王思明:《近代農民離村原因研究》,北京:《中國經濟史研究》,2011 年第 1 期;王印煥:《1911—1937 年冀魯豫農民離村問題研究》,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社,2004 年。數據當然是一個重要的研究基礎,但當時得到的數據,不論出自朝野,都只具有參考性,只能斟酌而後用。 且離村的數據需要與所去之處的數據進行對比,才能得出相對近真的結果。吳至信:《中國農民離村問題(續)》,上海:《東方雜誌》,第 34 卷第 22 ~ 24 號合刊(1937 年12 月 16 日),第 95 頁;第 96 頁;第 99 頁;第 100 頁;第 98 頁。一個社會再亂,所能容納的兵匪數量總是有限的。不過也要注意,當時“匪”是一個可以附加政治含義的字。 這樣的“匪”性質與尋常的作奸犯科不同,數量也大得多。陳達:《南洋華僑與閩粵社會》,上海:商務印書館,1938 年,第 48~49 頁。王藥雨:《山東農民離村的一個檢討》,天津:《大公報》(1934 年 5 月 23 日),第 3 張第 11 版(經濟週刊)。孫本文:《現代中國社會問題(農村問題、勞資問題)》(1943 年),《孫本文文集》第 7 卷,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 年,第 43 ~ 44 頁;第 40頁;第 39 頁;第 43~44 頁,第 40、43 頁。1935 年 10 月 10 日上海《大晚報》通訊,章有義編: 《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 第三輯 ( 1927—1937),北京:科學出版社,2016 年,第 680 頁;第 898頁;第 893 頁;第 899、901 頁。鄭林寬:《福建華僑匯款》,福州:福建省政府秘書處統計室,1940 年,第 97、117 頁。 當然,這樣的款額是長期積聚的移民所匯,而非統計時段的移民所匯。參見莊國土:《論中國人移民東南亞的四次大潮》,廈門:《南洋問題研究》,2008 年第 1 期;鄭林寬:《福建華僑匯款》,福州:福建省政府秘書處統計室,1940年,第 111 頁;朱國宏:《中國人口的國際遷移之歷史考察》,北京:《歷史研究》,1989 年第 6 期;戴一峰:《近代福建的人口遷移與城市化》,北京:《中國經濟史研究》,1989 年第 2 期。路遇:《清代和民國山東移民東北史略》,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87 年,第 49、63 頁。朱偰:《滿洲移民的歷史和現狀》,上海:《東方雜誌》,第 25 卷第 12 期(1928 年 6 月 25 日),第 10、17頁;吳至信:《中國農民離村問題(續)》,上海:《東方雜誌》,第 34 卷第 22~ 24 期合刊(1937 年 12 月 16 日),02
  • 第 96 頁;路遇:《清代和民國山東移民東北史略》,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87 年,第 51~59 頁。實業部:《中國經濟年鑒(1934)》,上海:商務印書館,1934 年,第 52 ~ 53 頁。 轉引自姜濤:《通商口岸體系的形成與中國近代城市體系的變動———基於人口史的考察》,成都:《四川大學學報》,2006 年第5 期。孫本文:《現代中國社會問題(農村問題、勞資問題)》(1943 年),《孫本文文集》第 7 卷,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 年,第 39、43 頁。 按金陵大學的調查刊登在 1936 年的《中國經濟年鑒》上(第三編第二章第一節)。 汪疑今:《中國近代人口移動之經濟的研究———江蘇人口移動之一例》,上海:《中國經濟》第 4卷第 5 期(1936 年 5 月),第 1 頁;第 5~6 頁;第 8 頁。按所謂“他村”也可能不是真正的“村”,而是被稱作村的小型市鎮。 這個問題當另文探討。章有義編:《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三輯(1927—1937),北京:科學出版社,2016 年,第 898 頁;孫本文:《現代中國社會問題 (農村問題、勞資問題)》(1943 年),《孫本文文集》第 7 卷,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 年,第 43 頁。《各省農民離村調查》,南京:《農情報告》,第 4 卷第 7 期(1936 年 7 月 15 日),第 171~ 181 頁,相關統計數在 173、177 頁。1949 年中國人口五億多,城市人口不足 11% ,即不到六千萬(姜濤:《中國近代人口史》,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 年,第 290 頁)。 即使把戰亂的減損考慮進去,說 1935 年的城市人口達到一億也要相當大膽。 不過據托格雪夫(Boris P. Torgasheff)的計算,當時中國都市人口已達一億。 參見 Boris P. Torgasheff:《中國都市人口之研究》,啟譯,上海:《錢業月報》,第10 卷第 6 期(1930 年 6 月),第 18 頁。何一民主編,黃沛驪、何一民著:《中國城市通史·民國卷》,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2020 年,第 276 頁。此據饒滌生的統計,參見其《日趨嚴重的農民離村問題》,上海:《申報月刊》,第 4 卷第 12 號(1935 年12 月),第 72~73 頁。 王士達原文見《最近中國人口的新估計》,北平:《社會科學雜誌》,第 6 卷第 2 期(1935 年夏),第 191~226 頁(另有 8 頁數據)。吳至信:《中國農民離村問題》,上海:《東方雜誌》,第 34 卷第 15 號(1937 年 8 月 1 日),第 19頁;第 15~16 頁;第 16、20 頁;第 15、17 頁。饒滌生:《日趨嚴重的農民離村問題》,上海:《申報月刊》,第 4 卷第 12 號,第 72 頁;第 76 頁;第 77 頁;第 71~72 頁。今人吳柏均據幾種數據的綜合計算,1925 ~ 1933年無錫萬人以上城鎮的人數月佔總人數的 20% ,大體相近。 不過他算出的蘇南人口市鎮化率要高不少。 吳柏均:《中國經濟發展的區域研究》,上海:上海遠東出版社,1995 年,第 145 頁。竺可楨:《論江浙兩省人口之密度》,上海:《東方雜誌》,第 23 卷第 1 期(1926 年 1 月 10 日),第 108 ~109 頁。參見蘭姆森(H. D. Lamson):《工業化對於農村生活之影響———上海楊樹浦附近四村五十農家之調查》(1934 年),何學尼譯,李文海主編:《民國時期社會調查叢編·鄉村社會卷》,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5 年,第 238~262 頁。本段與下兩段,薛暮橋:《江南農村衰落的一個縮影》(1932 年),《薛暮橋文集》,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11 年,第 1 卷,第 16 ~ 18、22 頁。 此文原載《新創造》第 2 卷第 1、2 期(1932 年 7 月),發表時署名余霖。陳正謨就注意到,原本收穫後需要很多的打米短工,由於機器碾米廠的推廣,工作快而工錢低,他們只能失業,即“許多農工之生命將為進步之農具所吞噬”。 陳正謨: 《各省農工僱傭習慣及需供狀況》(1935 年),李文海主編:《民國時期社會調查叢編·二編·鄉村經濟卷》,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9年,下册,第 1161 頁。 其所據材料出自《申報月刊》第 2 卷第 7 號,第 109 頁。本段與下兩段,陳凡:《寶山農村的副業》,上海:《東方雜誌》,第 32 卷第 18 號(1935 年 9 月 16 日),第 104~105 頁。孝幾:《江南農村一瞥》,上海:《申報月刊》,第 3 卷第 8 號(1934 年 8 月),第 28 頁。殷雲台:《常熟農村土地生產關係及農民生活》,山東:《鄉村建設》,第 5 卷第 3 期(1935 年 9 月),第5 頁;第 5 頁。12
  • 劉宣:《二十四村離村人口之分析》,廣西省政府統計局:《統計月報》,第 9 號(1935 年 9 月),第8、11、13~14 頁;第 12 頁;第 12 頁;第 8~9 頁。堅瓠(錢智修):《都市集中與農村改造》,上海:《東方雜誌》,第 18 卷 17 號(1921 年 9 月 10 日),第 3頁;堅瓠:《都市集中與農村改造》,天津:《大公報》(1921 年 10 月 27 日),第 1 張第 2 版。 兩文有異同。翟克:《中國農村問題之研究》,廣州:廣州國立中山大學出版部,1933 年,第 41 頁;第 249 ~ 250頁;第 250~251 頁。張履鸞:《江寧縣四百八十一家人口調查的研究》(1932 年),李文海主編:《民國時期社會調查叢編·人口卷》,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4 年,第 81 頁。戴季陶:《都市罪惡論》,《戴季陶集》,唐文權、桑兵編,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1990 年,第 418 頁。按照余家菊的觀察,“農民中之生計稍裕者只有‘單身漢’,夠出入相敷的也只有一夫一妻的兩口子的人家”。 余家菊:《農村生活徹底的觀察》,南京:《少年世界》,第 1 卷第 2 期(1920 年 2 月),第 29 頁。關於離村農民把在外收入寄回家中,可參見吳至信:《中國農民離村問題(續)》,上海:《東方雜誌》,第 34 卷第 22~24 號合刊,第 98 頁;張履鸞:《江寧縣四百八十一家人口調查的研究》 (1932 年),李文海主編:《民國時期社會調查叢編·人口卷》,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4 年,第 69 頁;章有義編:《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三輯(1927 ~ 1937),北京:科學出版社,2016 年,第 901 頁。謝諾:《中國工人運動(1919 ~ 1927)》,收入劉明逵編:《中國工人階級歷史狀況(1840 ~ 1949)》,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5 年,第 1 卷第 1 册,第561 頁。當然,如果是逃難式的離村,或意味着臨時性,而因生計困難的離村,就可能相對“徹底”和長久。吳至信:《中國農民離村問題》,上海:《東方雜誌》,第 34 卷第 15 號,第 15 ~ 16 頁;《中國農民離村問題(續)》,上海:《東方雜誌》,第 34 卷第 22 ~ 24 號合刊,第 100 頁。參見羅志田:《認識被化外的自我:後五四時期對鄉村的關注和農村的問題化》,成都:《四川大學學報》,2022 年第 3 期。農民進城的問題實際是後五四時期才逐漸明確的趨勢,早期離村規模應該不很大,要一些較為敏感也敢於冒險的農民才會感覺到進城是一個發展的可能。 然而從民初開始,就有一些文章在討論相關的問題,頗有些未雨綢繆的味道。 這些知識人的憂慮是如何產生的———是帶有輸入因素(例如可能因日本那邊先有類似關注)? 還是觀察力的敏銳? 或是城鄉的不均趨勢逐漸明顯所致? 這些也都還需要進一步探討。一些初步的看法,可參閱羅志田:《認識被化外的自我:後五四時期對鄉村的關注和農村的問題化》,成都:《四川大學學報》,2022 年第 3 期。朱偰:《滿洲移民的歷史和現狀》,上海:《東方雜誌》,第 25 卷第 12 期,第 11~12 頁。董汝舟:《中國農民離村問題之檢討》,上海:《新中華雜誌》,第 1 卷第 9 期(1933 年 5 月 10 日),第 8~10 頁;第 7 頁。 按董汝舟引的是卜凱的名著Chinese Farm Econo-my: A Study of 2866 Farms in Seventeen Localities and Seven Provinces in China ,並且標出了正確的頁碼;實際出自另一本書:An Economic and Social Survey of 150 Farms, Yenshan County, Chihli Provence, China , Bulletin of University of Nanking, College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no. 13, University of Nanking, 1926。 此書有中文本:卜凱:《河北鹽山縣一百五十農家之經濟及社會調查》,未標出版地和出版者,1929 年,第 143 ~144 頁。 並參見章有義編:《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二輯(1912—1927),北京:科學出版社,2016 年,第646 頁。如其中竟有二人為官,不論把官吏界定到如何低的程度,離村者中能有 4%的人出任官吏,實在是個異數。據江西省對 2,020 個離村人口從事行業的調查,經商者計 443 人,佔總數的 21.93% (經濟部江西農村服務區管理處編印:《江西農村社會調查》,1938 年,第73 頁)。 這些人或許原就有些資產,但超過 20% 的經商比例,也表明農民離村不一定標誌着“農村破產”。 不過,董汝舟此文可能表現出一種觀念的過渡:此前一些人的想法,以為外出做工是不得已的救濟舉措,未必是一種正面的“出路”,或許把農民入工廠做工視為一種沒落,然說其代表“破產” 仍太過22
  • 隨意。關於“城市傲態”,參見牟復禮:《元末明初時期南京的變遷》,施堅雅主編:《中華帝國晚期的城市》,葉光庭等譯,北京:中華書局,2000 年,第 114 ~ 115、118頁。 時人在此基礎上的隨意表述,參見羅志田:《認識被化外的自我:後五四時期對鄉村的關注和農村的問題化》,成都:《四川大學學報》,2022 年第 3 期。千家駒:《〈農村週刊〉發刊詞》,天津:《益世報》(1934 年 3 月 3 日),第 3 張第 11 版(《農村週刊》第1 期)。陳正謨:《各省農工僱傭習慣及需供狀況》 (1935 年),李文海主編:《民國時期社會調查叢編·二編·鄉村經濟卷》,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9 年,下册,第 1144 頁;第 1147、1150 頁;第1147 ~ 1148 頁; 第 1158 頁; 第 1148 ~ 1149 頁; 第1150、1157~1158 頁;第 1143~ 1144、1161 頁;第 1158頁;第 1147、1149 頁。陳書農:《四川軍閥混戰與防區制》,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四川省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四川文史資料選輯》 第 43 輯,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 年,第 186 頁。李世平、程賢敏主編:《近代四川人口》,成都:成都出版社,1993 年,第 95~96 頁。 KL:《鄉村頽敗了,到鄉間去!》,上海:《民國日報》(1930 年 1 月 12 日),第 3 張第 4 版。胡希平:《徐海農村病態的經濟觀》,南京:《農業週報》,第 3 卷第 47 期(1934 年 11 月 30 日),第 994 頁。 米迪剛: 《余之中國社會改良主義》 ( 1919年),米迪剛、尹仲材:《翟城村·附刊》,北京:中華報社,1925 年,第 58 頁;第 58 頁;第 58 頁。楊開道:《歸農運動》,上海:《東方雜誌》,第 20卷 14 號(1923 年 7 月 25 日),第 18 頁;第 17~18 頁。此事牽涉到的問題很複雜,尚需進一步探討。洪亮吉:《治平》、《生計》,劉德權點校,《洪亮吉集》,北京:中華書局,2001 年,第 1 册,第 14~16 頁。 參見張蔭麟:《洪亮吉及其人口論》,上海:《東方雜誌》,第 23 卷第 2號(1926年 1月 25日),第 70~72頁。喻晗:《20 世紀 30 年代江西農民離村問題研究》,南昌:江西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21 年 5月,第 16 頁;第 16 頁。李大釗:《我的馬克思主義觀》 (1919 年),中國李大釗研究會編:《李大釗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年,第 3 卷,第 50 頁。堅瓠(錢智修):《都市集中與農村改造》,上海:《東方雜誌》,第 18 卷第 17 號,第 3 頁。吳至信:《中國農民離村問題(續)》,上海:《東方雜誌》,第 34 卷第 22~24 號合刊,第 100 頁;吳至信:《中國農民離村問題》,上海:《東方雜誌》,第 34 卷第15 號,第 18 頁。姚佐元:《南京城內農家之分析研究》 (1934 年),李文海主編:《民國時期社會調查叢編·鄉村社會卷》,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9 年,第 278 頁。南京在北伐後因成為首都而調整轄區,納入江浦縣浦口鎮,故城內也有農田。馮和法:《農村社會學大綱》,台北:黎明書局,1934年,第 361~362 頁。吳至信:《中國農民離村問題》,上海:《東方雜誌》,第34卷第 15號,第 17 頁;饒滌生:《日趨嚴重的農民離村問題》,上海:《申報月刊》,第 4卷第 12號,第 74頁。曲直生:《從樂觀方面觀察中國農業及農村問題》,天津:《益世報》(1934 年 3 月 3 日),第 3 張第 11 版(《農村週刊》第 1 期)。吳汝綸:《深州風土記》第 21 卷、民國《南宮縣志》文,皆收入李文治編:《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一輯(1840~1911),北京:科學出版社,2016 年,第 508 頁。關於農村崩潰或破產的虛懸,參見羅志田:《認識被化外的自我:後五四時期對鄉村的關注和農村的問題化》,成都:《四川大學學報》,2022 年第 3 期。喻晗根據 1936 年中央農業試驗所的《農情報告》整理出的江西農民離村的原因,填寫農村經濟破產的有 3.5% 。 參見喻晗:《20 世紀 30 年代江西農民離村問題研究》,江西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21 年5 月,第 16 頁。 填表者是否了解其所填的意思,頗可存疑,但至少不很高。李景漢:《定縣人民出外謀生的調查》,杭州:《民間》,第 1 卷第 7 期(1934 年 4 月 10 日),第 7~ 8 頁。並參見蔣廷黻:《平教會的實在貢獻》 (1934 年),鄧麗蘭、劉依塵編:《蔣廷黻文集》,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2019 年,第 376~378 頁。朱自清日記,1933 年 9 月 19 日,《朱自清全集》,朱32
  • 喬森編,第 9 卷,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1998 年,第249 頁。本段與下段,吳至信:《中國農民離村問題》,上海:《東方雜誌》,第 34 卷第 15 號。易家鉞:《中國都市問題》,東京:《民鐸》,第 4 卷第5 號(1923 年 7 月),第 21 頁(文頁)。《第四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大會決案》(1918 年10 月),璩鑫圭等編:《中國近代教育史資料彙編·實業教育、師範教育》,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 年,第 215 頁;第 215 頁。 如天津:《益世報》一位讀者就表示“對政府希望並不奢”,其實“只要政府做到不害民不擾民,固不待高喊‘復興’口號,而農村自有蘇息復興之機”。 參見老農守黑:《農民對政府希望並不奢》,天津:《益世報》,1934 年 2 月 24 日,第 3 張第 11 版(《農村問題專頁》 第 8 號)。 此承廈門大學歷史系梁心老師提示。今人彭南生就認為農民大量進城造成了城市中嚴重的社會問題。 參見彭南生:《近代農民離村與城市社會問題》,河南開封:《史學月刊》,1999 年第 6 期。堅瓠(錢智修):《都市集中與農村改造》,天津:《大公報》(1921 年 10 月 27 日),第 1 張第 2 版。行政院農村復興委員會編:《中國農業之改進》,上海:商務印書館,1934 年,第 219 頁。楊開道:《我國農村生活衰落的原因和解救的方法》,上海:《東方雜誌》,第 24 卷 16 號(1927 年 8 月25 日),第 7 頁。薛暮橋:《江南農村衰落的一個縮影》,《薛暮橋文集》第 1 卷,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11 年,第 22~23 頁;第 22 頁。千家駒:《救濟農村偏枯與都市膨脹問題》,上海:《新中華雜誌》,第 1 卷第 8 期 ( 1933 年 4 月),第16 頁。湖南建設廳長何浩若發言,《中國經濟學社第十五屆年會紀錄》 (1940 年),馬大成編注:《馬寅初與中國經濟學社》,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7 年,第153 頁。戴季陶:《今日之國是》 (1912 年 7 月),《戴季陶集》,唐文權、桑兵編,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1990 年,第 443~444 頁。胡希平也認為,“農民離鄉,則農村基礎根本動搖。”胡希平:《徐海農村病態的經濟觀》,南京:《農業週報》,第 3 卷第 47 期,第 994 頁。秋白:《政治運動與智識階級》,《嚮導》18 期(1923年 1 月 31 日),北京:人民出版社,影印《嚮導》週報社彙刊本,1954 年,第 147 頁。潘光旦:《農村復興的一大條件》(1933 年),《潘光旦文集》第 8 卷,潘乃穆、潘乃和編,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 年,第 521~523 頁。黃尊生:《中國問題之綜合的研究》,上海:啟明書社,1935 年,第 514 頁。 此承廈門大學歷史系梁心老師提示。作者簡介:羅志田,1952 年生。 四川大學歷史系畢業,普林斯頓大學博士。 曾在四川師範大學、四川大學、北京大學任教,現任四川大學文科傑出教授。 主要從事中國近代史、近代中外關係史和中國文化史的研究,發表論文多篇。 主要著作有《再造文明之夢:胡適傳》、《民族主義與近代中國思想》、《權勢轉移:近代中國的思想、社會與學術》、《亂世潛流:民族主義與民國政治》、《國家與學術:清季民初關於“國學”的思想論爭》、《裂變中的傳承:20 世紀前期的中國文化與學術》、《近代中國史學述論》、《斯文關天意:近代新舊之間的士人與學人》、《革命的形成:清季十年的轉折》、《風雨雞鳴:變動時代的讀書人》和《經典淡出之後:20 世紀中國史學的轉變與延續》等,並主編《名家治史:方法與示範》等。 曾擔任台北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第四屆新史學講座(2004 年 11 月)、新加坡國立大學 2008~2009 年度吳德耀文化講座(2008 年 12 月)和香港中文大學第五屆余英時先生歷史講座(2013 年 11~12 月)。[責任編輯  劉澤生]42
  • 澳門理工學報  2023 年第 1 期·港澳研究·主持人語:數據在數字經濟時代正成為關鍵的生產要素。 數據要素的跨境流動問題既是數字經濟時代數據要素市場一體化的內生性要求,又是數據資源跨境配置的重大理論問題。 符正平教授《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要素跨境流動研究》一文,敏銳地揭示了這一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在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圖景———借鑒全球數據跨境流動的治理模式與發展趨勢,大灣區可以從制度、數據要素市場、技術體系三個方向,探索既能便利數據跨境流動又能保障國家安全的機制,以求實現數據利用與數據保護的平衡,進而成為數據“雙循環”的戰略支點。符教授認為,數字經濟時代數據成為推動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生產要素,為了充分釋放數據紅利,需積極推動數據要素跨境流動。 粵港澳大灣區呈現出“一國兩制、三法域、三關稅區”的獨特局面,是實現數據要素國際國內“雙循環”的絕佳試驗田,可以結合大灣區的現實情景和制度背景,開展創新性的數據跨境流動路徑探索。 數據有效流動的關鍵是在確保國家數據安全的前提下,通過數據要素市場建設最大化地發揮數據的價值。 符文在分析數據跨境流動的內涵和外延的基礎上,對不同國家/地區數據跨境流動的規制進行了全面的梳理,比較研究了數據跨境流動全球治理的模式與發展趨勢。 粵港澳大灣區作為中國對外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和數字經濟發展程度最高的區域之一,在國家大數據戰略布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 大灣區具有戰略交匯機遇以及制度差異帶來的數字經濟疊加紅利、數字化轉型等發展機遇。 當前,粵港澳大灣區在數字經濟發展基礎條件、數據要素應用需求等多個層面已初具規模。 大灣區“三法域”的特殊背景是中國探索數據要素安全有序流動特有的制度優勢。 作者認為,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加快完善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是推動數字化高質量安全發展的必由之路。相對於符正平的數據要素跨境流動研究,婁勝華的《跨域服務:澳門社團灣區服務實踐及其治理創新》則是另一種值得關注的“跨境流動”。從歷史上看,粵港澳三地一家親———本來就是關係密切的鄰居。 改革開放的新時代賦予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發展、共同富裕的一次極佳的歷史機遇。 隨著灣區建設的推進,近年越來越多的澳門居民前往內地珠海、中山、江門等市居住、養老、就學與創業。 生活在內地的澳門居民產生的服務需求,推動了澳門工聯總會、街坊總會、婦聯等社團組織前往灣區設立服務機構提供跨域服務。 早在2019 年《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發展綱要》正式頒布之前,澳門就有一些主要的社團在國家、廣東省有關部門的支持下進入大灣區設點服務。 澳門社團的跨域服務包括移植性服務與特別服務兩部分,移植性服務包括家庭服務、長者服務、青少年服務、社區服務以及個案輔導等;而特別服務則是根據居住於內地的澳門居民特殊需求而增加的服務,包括疫情防控服務、法律諮詢服務、青年創業就業服務、轉介服務等。 在服務模式上,多數社團延伸澳門服務方式至內地,以自辦方式向住地居民提供服務。 跨境服務突破了行政區域服務的限制,彌補了服務縫隙,實現了多元主體之間的合作,重構了在地服務關係網絡與伙伴關係。 澳門社團的跨境服務機構,有效地連結了兩地資源,對接兩地政府的服務,推進澳門居民融入灣區發展,在某種程度上實現了社會治理的創新。婁勝華教授多年從事澳門社團研究,收穫甚豐。 作者認為,澳門社團的跨域服務已取得較好的實踐效果,澳門主要社團以其非政府性、親民性、靈活性、網絡性與嵌入性,可以成為跨域治理的有效中介與平台,在粵港澳大灣區的跨域服務實踐中值得社會各界更多的關注。     (劉澤生)52
  • 澳門理工學報  2023 年第 1 期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要素跨境流動研究*符正平[提  要]   數據在數字經濟時代成為關鍵的生產要素。 為充分釋放數據紅利,需要在確保國家安全的前提下,通過數據要素市場建設最大化地發揮數據的價值。 粵港澳大灣區面臨“一國兩制,三法域,三關稅區”的局面,為我國超前試驗探索數據跨境流動機制提供了條件,同時大灣區數據流動也面臨制度衝突、市場化機制缺位、技術基礎薄弱的制約。 借鑒全球數據跨境流動的治理模式與發展趨勢,大灣區可從制度、數據要素市場、技術體系三個方向探索既能便利數據跨境流動又能保障國家安全的機制,以求實現數據利用與數據保護的平衡,成為數據“雙循環”戰略支點。[關鍵詞]   粵港澳大灣區  數據跨境流動  數據要素市場化  技術基礎設施[中圖分類號]   F4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874 - 1824 (2023) 01 - 0026 - 13前  言數字經濟的出現賦予數據新的價值,數據因其享有的規模化聚集效益成為繼土地、資本和勞動力後第四種新的要素。 數據要素的跨境流動問題既是數字經濟時代數據要素市場一體化的內生性要求,又是數據資源跨境配置的重大理論問題。 數據的經濟特徵決定了數據必須在更多的維度和更廣的領域實現流動與融合才能產生更高的價值。 企業、政府和個人正在使用數據來創建新的數據服務,如應用程序、人工智能和物聯網。 這些數據驅動的服務依賴於大量的數據、相對自由的跨境數據市場准入以及相對寬容的數據治理環境。①然而,數據跨境自由流動也蘊含了各國對國家安全、風險控制和產業利益的風險擔憂。 跨境數據流動的三大目標存在“三難選擇”的問題,即“數據保護自主權”、“數據安全”以及“跨境數據自由流動”不能同時滿足。②為全面提升數據要素在“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作用,形成數字經濟新業態、新模式和新優勢,需要尋找數據安全和數據利用之間的平衡點,通過數據要素市場化建設最大化地發揮數據的價值,構建有效的數據跨境流動路徑。 粵港澳大灣區呈現出“一國兩制、三法域、三關稅區”的獨特局面,是實現數據要素國際國內“雙循環”的絕佳試驗田。 結合粵港澳大灣區的現實情景和制度背景,開展創新性的數據跨境流動62* 本文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專項資助“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1+N’模式的制度創新及實現路徑研究”(項目號:18VSJ075)的階段性成果。
  • 路徑探索,有助於突破大灣區跨境數據安全有序流動的瓶頸,深化區域數據要素一體化,通過制度創新,完善國家現行法規中數據跨境流動的制度。一、數據跨境流動的內涵與外延數據跨境流動(Trans- border Data Flows),通常也被譯為“跨境數據流動”、“數據跨境傳輸”以及“數據跨境轉移”等。 從國際上來看,國際和區域性條約與框架對數據跨境流動的內涵作出了不同的定義,對數據跨境流動中“數據”以及“跨境”概念的界定也有所差異。 隨着經濟全球化的快速發展,數據跨境流動定義的外延在不斷擴大。 國內學者對數據要素跨境流動的界定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兩類觀點。 第一類觀點認為跨境數據流動應以“數據跨越國境、地區等地理疆域的傳輸”作為判斷標誌。③第二類觀點則認為即便數據沒有跨境,但能夠被第三國的行為主體訪問或瀏覽也應該認定為是數據跨境。④不同國家 / 組織對數據跨境流動的定義概括如表 1 所示。表 1  不同國家與地區對數據跨境流動的定義國家 / 組織 文件 跨境標準 對數據跨境流動的定義OECD(1980)《關於隱私保護和個人數據跨境流動的指南》地域 個人數據跨越國界的流動聯合國跨國公司中心(1982)《關於計算機化的個人數據檔案保護指南》地域跨越國界對存儲在計算機中的機器可讀數據進行處理、存儲和檢索歐洲議會公約(1981)《有關個人數據自動化處理的個人保護公約》第三國的行為主體訪問個人數據經由電腦自動化處理或為電腦自動化處理之目的,經由通信網絡跨越國界的流通美國(1982) 國會報告 地域跨越國境對計算機中的電子數據進行處理和存儲的行為澳大利亞(1988)《隱私法》第三國的行為主體訪問即使個人信息在澳大利亞境內存儲,但是在澳大利亞境外其他主體被訪問,也可以認定為是數據跨境流動歐盟(1995) 《歐盟數據保護指令》 地域 個人數據被傳輸至第三國中國(2017)《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徵求意見稿)》地域數據出境指網絡運營者將在中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提供給位於境外的機構、組織、個人                          資料來源:作者根據相關資料整理由表 1 可總結出跨境數據流動具有以下三個屬性:第一、數據跨境流動以數據為對象。 目前數據跨境流動問題最具爭議的就是個人數據的跨境流動,因而絕大部分國內外的規制以及文獻定義的“跨境數據流動”都是以個人數據為對象。 隨着信息技術的發展,不同國家或地區對流動數據的規制也逐漸跳出個人數據的範疇。 第二,跨境數據流動主要有“跨地域性”以及“境外訪問”兩種方式。 第三,跨境數據流動需要通過數據收集、讀取、存儲和處理等過程。72
  • 本文對數據要素跨境流動的定義界定如下:(1)數據要素跨境流動涉及的“數據”對象不僅包括個人數據,還應包含非個人數據。 非個人數據也蘊含着重要的社會價值及經濟價值,關乎着國家社會安全。 在全球化、信息化變革的背景下,針對數據跨境流動的管理已經從狹義的個人數據拓展到廣義的各類數據資源。 (2)數據具有無形性,傳統的地緣 / 政治邊界(如邊境、國境)等都不能作為數據跨境的唯一標誌,跨境數據流動應以數據行為的發生地作為判斷標誌。 雲計算的分布式存儲技術使得數據遠程訪問和分析成為趨勢,儘管數據沒有發生地理位置的遷移,但依然需要納入跨境數據流動的範圍。 因此,本文對“跨境”的定義不只是跨越物理邊界,也指數據的傳播跨越了信息的存儲與權限邊界等“隱形邊界”。 如果數據能夠在境外被獲取或處理,即使並未發生跨越國境 / 邊境的流動,也應視為跨境數據流動。 (3)數據跨境流動應該涵蓋主體對數據的收集、讀取、存儲和處理以及應用等信息全生命周期。 (4)數據跨境流動涉及國家或自治權的地區、行業協會、企業、個人等多元主體。二、不同國家 / 地區的個人信息保護視角下數據跨境流動的規制模式歐盟、美國和中國是世界三大經濟體,由於不同的文化和歷史背景,三者面對的商業和技術條件均存在差異,在數據跨境流動上採取了不同的政策理念和監管模式。(一)主要國家 / 地區的數據跨境流動規制歐盟對數據跨境流動規制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基於基本權利的個人數據保護,歐盟在個人信息保護中以“知情—同意”作為首要正當性的基礎地位,以立法的形式將個人隱私確定為一項基本權利,賦予數據主體較大的個人權利,嚴格保護個人隱私。 二是實施歐盟數字化單一市場戰略,保證保護標準的一致性,消除境內數據自由流動壁壘。 三是同等保護水平條件下允許數據跨境流動,以充分性認定建立數據跨境傳輸白名單制度。 四是在適當保障措施下提供多樣化多層次的數據跨境流動方式。美國則主張數據流動自由化以促進經濟發展,反對對數據跨境進行不必要的限制。 為遏制戰略競爭對手,美國以保護國家數據安全為由,對敏感數據大規模跨境進行嚴格管控,嚴格限制敏感數據出口,還通過“長臂管轄”擴大國內法域外適用的範圍。 美國政府對個人數據保護主要是基於隱私權的個人數據保護,通過鼓勵行業自律的形式對個人數據進行管理。 此外,美國借助區域貿易協定推廣和開闢新的雙邊或多邊規則,如跨太平洋夥伴關係(TPP)、美墨加協定(USMCA)等,借助 APEC、G20 和 WTO 等平台與盟友一起推行其數據流動主張,限制各國設置數據跨境流動壁壘。綜上可見,“美式模板”更強調自由,“歐式模板”則更強調公平和數據隱私的保護,兩者在跨境數據自由流動的理念上存在分歧。⑤而美歐跨境數據自由流動、數據存儲本地化和個人隱私保護等三大方面的訴求不同是導致美歐貿易規制分歧的成因。⑥受歐盟、美國對數據跨境流動規制的影響,其他國家也紛紛制定了數據跨境流動規制。 日本的跨境數據流動治理基本處於自由、自願和自律的“三自”狀態,大力推動“匿名化處理數據”的跨境數據自由流動規則構建,強調數據主體同意的模式,積極推動與歐美的數據跨境流動。⑦俄羅斯則強調實施數據本地化,通過創建“信息孤島”來保護其公民的隱私,設置嚴密的互聯網准入和監管措施,實施嚴格數據流動限制措施,具有激進的數據本地化政策特徵。⑧澳大利亞則強調數據控制者擔保模式,針對不同類型的數據實施分類管理方式,允許公共數據有條件地跨境流動,禁止一些可識別到特定個體的數據跨境傳輸。⑨82
  • 受不同的價值取向以及立法原則影響,不同國家跨境數據流動規制的數據保護標準、立法形式、規制方式不盡相同。 首先,從立法理念看,目前的數據跨境流動規制主要是以商業利益優先理念主導下的寬鬆立法、個人權利優先理念下主導的嚴格立法、數據主權優先理念下的本地存儲型立法三種模式為主。⑩其次,從規制的模式看,由嚴到寬不同國家 / 地區對數據跨境流動規制的主要模式可大致分為五種,分別是以地理區域為基準的“數據本地化存儲模式”,以充分性原則為核心的“嚴格保護模式”,以問責原則為核心的“寬鬆保護模式”,以利益均衡為導向的“折衷保護模式”,以數據自由流動為首要目標的“低保護模式”。此外,從數據流動規制的路徑類型看,國家層面的數據流動規制路徑類型主要有歐盟以地理區域為基準、以充分性原則為核心的規制路徑;美國以組織機構為基準,以問責制原則為核心的規制路徑;俄羅斯以地理區域為基準、以數據本地化為基本原則的規制路徑;澳大利亞以利益均衡為導向、以折中型為特徵的規制路徑。代表性國家 / 地區數據跨境流動規制的主要內容與特點如表 2 所示。表 2  代表性國家的數據跨境流動規制立法理念 規制模式 規制路徑 代表性國家商業利益優先 寬鬆保護、數據跨境自由流動以組織機構為基準,以問責制原則為核心美國個人權利優先 嚴格保護、柔性禁止流動以地理區域為基準、以充分性原則為核心歐盟、日本個人利益與商業利益均衡折衷保護、柔性禁止流動以利益均衡為導向、以折中型為特徵澳大利亞數據主權優先 數據本地化存儲、剛性禁止流動以地理區域為基準,以數據本地化為基本原則俄羅斯、中國                          資料來源:作者根據相關資料整理(二)多邊數據跨境流動規制1980 年,OECD 理事會的《關於隱私保護和個人數據跨境流動的指南》 (以下簡稱《指南》),強調在全球數據保護與跨境數據流動方面國內(地區)適用的八項基本原則,即收集限制、數據質量、目的限定、使用限制、安全保障、公開、個人參與和責任,《指南》還強調數據在國際或地區自由流通的合法性限制原則,認為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局限在為實現特定目的所必需的範圍內。 OECD 在2013 年通過的《關於隱私保護和個人數據跨境流動的指南建議(2013)》新增“問責制”,不論數據位於何處,數據控制者都應當對其控制下的個人數據負責。亞太經合組織隱私框架(以下簡稱“APEC 隱私框架”),在數據保護原則方面設置了防止損害、限制收集、限制使用等九項原則,要求各成員在防止信息濫用和防止信息主體權益受到侵害的前提下,避免對數據跨境流動設置不合理的障礙。 對個人信息跨境流動規定,由私人信息控制者採取合理措施確保接收者能夠提供與該框架規則相符合的措施,相較於歐盟的充分性保護條件,其對數據跨境流動的門檻更低。 APEC《跨境隱私保護規則》(CBPR)則規定了數據收集目的明確、數據使用範圍限制、安全保障、透明度、個人參與、權利救濟與問責等法律原則。 CBPR 反映美國近年來一直在眾多國際場合推行的數據跨境規則,很大程度上緣於該體系充分體現了美國的政治和經濟92
  • 利益考量。亞太地區已經先後出現了跨境隱私保護規則、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等多個跨境數據流動協議。 CPTPP 於 2019 年在澳大利亞、日本、墨西哥、智利和加拿大等太平洋沿岸的 11 個國家中生效,這些國家同意把數據跨境自由流動作為默認設置(少數例外情況除外),所有簽署方還必須採用最低級別的隱私法規。 CPTPP 專注於減少數據流動壁壘、推進數字貿易便利化、加強國際協作等內容,始終致力於拓展充分市場化的邊界,消除數據流動的實質性阻礙,允許出於商業需要的數據跨境傳輸,禁止數據本地化要求。2020 年,中國與東盟 10 國,以及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共 15 個國家正式簽署《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RCEP 的簽訂為全球實現數據跨境流動破局、構建數據跨境流動體系提供了新方案。 RCEP 中數據跨境流動規則兼顧數據自由流動與數據安全流動的要求,確立了在確保數據安全前提下盡可能促進數據跨境自由流動的規則。 RCEP 將締約國的基本安全利益置於數據自由流動之上,對於跨境數據流動則採取限制和保留態度,即在確保數據安全的基礎上傾向於低程度的數據跨境流動。(三)中國內地數據跨境流動規制目前,歐盟和美國掌握了跨境數據流動規則的主要話語權,相比而言,中國在數據跨境流動規制方面則起步較晚,跨境數據流動的法律法規尚未形成完善的體系。 內地數據跨境規制始終圍繞着數據本地化、注重數據流通安全性以及數據安全評估和行業規範、維護國家數據管理權等主題。具體而言,2017 年《網絡安全法》強調關鍵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應當在境內存儲,確需向境外提供的,須對數據進行安全評估。 2019 年《個人信息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徵求意見稿)》則強調保障數據跨境流動中的個人信息安全,個人信息出境前應當進行安全評估。 可能影響國家安全、損害公共利益,或者難以有效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的,不得出境。 隨着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內地也重視數據價值的釋放,通過逐步放寬數據流通限制,以發揮數據在流動中的產業價值。 2021 年《數據安全法》明確國家堅持維護數據安全和促進數據開發利用並重的原則,強調保障數據安全,促進數據開發利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2021 年《個人信息保護法》的主要內容為保護個人信息權益,確立個人信息“告知—同意”的處理原則;嚴格保護敏感個人信息;規範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條件,促進個人信息合理利用。 2021 年《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徵求意見稿)》主要內容為規範數據出境安全評估活動,保護個人信息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數據跨境安全自由流動。以上法制條例確立了內地對數據跨境流動規制遵循以數據本地化存儲為原則、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為例外的基本框架。 即重要數據原則上應當在境內存儲,確有必要跨境則需要進行安全評估,旨在把控數據出境的安全風險。 體現了內地在數據跨境流動問題上的治理訴求着重強調“數據安全”與“數據主權”,以及兩個價值導向趨勢:一是數據安全,二是數據自由流動。綜合上述對不同國家 / 地區數據跨境流動規制的系統梳理,本文發現數字產業的實力以及數字經濟的發展程度是導致法律規制體系之間衝突的主要因素。 發達國家強調數據自由流動對經濟的重要作用,在確保個人信息保護的基礎上,允許數據自由流動;新興市場國家數據驅動型經濟發展較為滯後,存在淪為全球數字平台的原始數據提供方的擔憂,隨着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發展中國家更加關注數據安全。因此,新興市場國家出於對國家數據戰略資源的保護以及隱私權法律的規定、防範其他國家對數據的處理風險、解決在國外主張數據保護和隱私權中遇到的合規難點、增強03
  • 消費者和個人的信心等方面的考慮,則會更重視國家安全,對參與數據或數據服務相關貿易態度相對謹慎,對跨境數據流動設立較為保守的規制措施。數據跨境流動規制存在由個人數據保護、數據信息跨境自由流動和管轄範圍三個因素組成的三難困境(Trilemma)。主要體現在歐盟關注個人數據保護,促進數據信息自由流動,但國家管轄權受到限制。 美國則選擇了數據跨境自由流動,依託自身的技術實力和商業實力,在信息控制領域擴大管轄範圍,但卻削弱了對個人數據信息的保護。 與歐盟和美國不同,中國傾向於加強保護個人數據和國家數據管轄權,對跨境數據自由流動監管較嚴格。三、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條件與制約因素(一)探索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有效流動機制的條件1. 粵港澳大灣區具備發展成數字灣區的基礎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電子商務、數字貿易獲得高速發展,為中國發展數字經濟提供了良好的機遇。 目前大灣區具備發展數字經濟的科技支撐、產業基礎環境和市場環境。大灣區作為中國對外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和數字經濟發展程度最高的區域之一,在國家大數據戰略布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 大灣區具有戰略交匯機遇以及制度差異帶來的數字經濟疊加紅利、數字化轉型等發展機遇。 大灣區“雙核一廊兩區” (“雙核”即廣州、深圳兩市,“一廊”即廣深科技創新走廊,“兩區”即“珠江三角洲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和“中國製造 2025 國家級示範區”)數字產業集群形成的數字經濟具有突出優勢,數字產業創新生態體系初具雛形。此外,大灣區有騰訊、華為、中興等數字產業龍頭企業,具有大規模的數據需求市場。 大灣區具備數字經濟發展條件,在數據經濟發展的政策支持下,可以拉動共贏共享的數據流動模式的形成。2. 粵港澳大灣區是實現數據要素國際國內“雙循環”的絕佳試驗田大灣區作為中國經濟內循環與外循環的制度、規則、市場結合的對接區,在大灣區內先行先試跨境數據流動,是實現數據要素國際國內“雙循環”的絕佳試驗田。 粵港澳三地在數據保護標準、司法體系以及數據流通技術層面存在的差異所帶來的數據跨境流通限制性因素,與目前中國數據跨境流動國際實踐中所遇到的各國數據跨境流動規制標準不一致、數據多樣性所形成的制約因素高度相似。 大灣區多種制度的存在為中國提供了對照借鑒的直接環境,通過把粵港澳制度的差異之隔變成制度的迴旋之力,為中國取長補短、進行制度創新提供了便利。 國家主導推動建設的粵港澳大灣區,可以作為促進數據要素的內外聯動、優化數字經濟發展帶來廣闊的應用場景,在大灣區層面探索數據要素跨境流動制度創新是較好的選擇。 通過總結探索粵港澳三地數據跨境開放共享及安全管理的經驗,可以促進中國有關數據跨境流動的制度創新。(二)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制約因素隨着大數據時代的到來,數據的傳輸超越國家及地域界限。 然而,國際層面尚未就跨境數據的自由流動與規制目標達成一致意見,跨境數據流動存在“三難選擇”的問題。 具體而言,數據跨境流動依然面臨着數據開放利用與數據保護之間的矛盾、國家安全與個人隱私之間的矛盾、跨境數據存儲本地化和跨境數據自由流動的矛盾。儘管大灣區的創新生態條件在不斷完善,但其在要素流動效率上相比於舊金山灣區、東京灣區等其他主要灣區依然處於劣勢。 大灣區內存在兩種制度、三種不同的關稅制度、多種文化並存等方面的挑戰。 區域內依舊面臨創新要素流通不暢、體制機制轉換對接困難、內部數據互聯互通存在障礙等問題。 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同樣也面臨着“三難選13
  • 擇”。 完善大灣區內部的數據跨境流動需要直面以下三大困境。1. 三地區數據保護法的差異粵港澳三地分屬不同法系和法源,對於數據跨境流動的規制存在不同訴求,存在的顯性以及隱性制度衝突,導致各地只能自行探索相關制度和標準,難以形成完善數據要素市場化建設的有效指導。 具體而言,粵港澳三地數據跨境流動規制對比如表 3 所示。表 3  粵港澳三地數據跨境流動的規制對比粵 港 澳數據跨境流通規則框架1.《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出境安全 評 估 辦 法 ( 徵 求 意 見稿)》;2.《個人信息保護法》;3.《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徵求意見稿)》1.《個人資料(私隱)條例》;2.《跨境資料轉移條例》1.《個人資料保護法》跨境資料轉移條件·前提條件:通過安全評估、獲得相關認證、訂立滿足同等保護標準之協議。·數據出境目的不具有合法性、正當性和必要性,不得出境。 經安全評估認定個人信息出境可能影響國家安全、損害公共利益,或者難以有效保障 個 人 信 息 安 全 的, 不 得出境。·保障資料受到保護,並保障個人資料得以不受限制地從已實施資料保障法例的國 家 和 地 區 自 由 流 入香港。·禁止除在指明情況外將個人資料移轉至香港以外地方,除非符合條例列明的例外情況。·遵循嚴格限制的立場。·個人信息轉移到境外需滿足兩個條件:其一,接收轉移信息當地的法律體系能確保適當的保護程度;其二,信息轉移須同時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其他有關規定。對象數據指任何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對信息的記錄。 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與已識別或者可識別的自然人有關的各種信息,不包括匿名化處理後的信息。資料指在任何文件中資訊的任何陳述 ( 包括意見表達), 並 包 括 個 人 身 份 標識符。個人資料是指資料當事人有關的任何資訊,包括聲音和影像,不管其性質如何及是否擁有載體。 主管機構網絡運營者所在地的省級網信部門香港私隱專員公署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資料來源:作者根據相關資料整理從上表可見,在立法層面,目前大灣區尚未存在統一的數據跨境流動規制體系。 香港、澳門與內地對數據跨境流動的法律條例分別在適用範圍、信息監督管理機構、數據和隱私的範圍界定、數據保護的標準存在較大的區別和差異。 香港承襲普通法系的傳統,其對個人數據保護採取的也是類似英美的隱私權路徑。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作為香港個人數據保護的核心法律文件,圍繞個人數據方面與隱私權進行規制。 其次,澳門立法深受葡萄牙立法影響,具有顯著的歐盟等大陸法系23
  • 特徵,但又體現出兩大法系融合的特色。 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作出了向隱私保護傾斜的微調,即在“一般原則”條款中強調“尊重私人生活的隱私”。 在數據跨境流動條件方面,內地目前對數據跨境流動管理較為嚴格,在政府、法人、社會團體內部都有數據跨境流入流出的審查機制,法務風控等部門也有相關職能,甚至部分企業還設置了數據合規官來負責數據出入境的合規性審查。 而香港的個人數據保護採取的是弱保護模式,澳門則是嚴格保護模式,在個人數據保護法律的位階、廣度和深度上均高於香港。 總體而言,香港和澳門的數據跨境流通環境相對廣東更為寬鬆自由。跨境數據管理的機構方面,粵港澳地區的跨境數據管理機構都相對獨立,內地沒有設立個人數據保護的專門機構,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協調司在一定程度上履行了相關職能,因此,需要加強跨區域跨級別的司法合作交流。 我國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呈現碎片化特徵。 如《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徵信業管理條例》等不同的條例只針對特定行業的個人數據保護,導致個人數據監管機構的多部門化。 例如,網絡通信領域的信息由中央網信辦、工信部監管;個人信用信息受中央人民銀行監管。2. 大灣區內數據要素市場化機制尚未完善數據對生產力的貢獻要在流通中形成,數據要以“流轉”來實現價值創造的循環,數據要素市場化是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現實需要。 而現實中的“數據孤島”、“數據壟斷”現象極大地阻礙了數據潛在價值的釋放。 數據要素的市場配置是由要素確權、交易單位、定價機制、交易市場、交易監管和創新能力等基本流程構成。我國數據交易存在數據權屬界定不明確、數據價值處於不確定狀態等困境,此外,數據要素市場還會產生諸如公地悲劇、“搭便車”、激勵不足等問題。在此背景下,大灣區數據要素的流通利用在實踐中也面臨諸多困境。一是確認數據產權的權利歸屬難度較大。 數據涉及的主體具有多元性,蘊含相關當事人的物權、人格權、民事權、隱私權等多種權力。 此外,在數據產業鏈各環節上,數據融合衍生的新業態和新模式層出不窮,使得原始數據和二次加工得出的新數據之間界限模糊,造成對數據產權進行準確區分存在較高的技術門檻。 在中國數據立法體系中,關於數據權利的規則長期缺失,導致實務及理論界對數據的權利屬性、權利歸屬和權利內容都缺乏共識。二是缺少規範可行的數據定價機制。 數據價值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不同主體對數據的分析挖掘程度,以及基於交易雙方的意願。 由於數據的來源場景化、內容主題化,不容易形成通用的定價標準。 儘管目前有學者對數據資產價值評價指標體系進行了探討,如數據質量指標、數據效用指標以及數據歷史成交價指標等定價方式。然而,由於不同市場主體對同一數據資產的效用感受存在差異,而且數據價值隨時間而變化以及數據外部性的存在,中國依然缺乏統一的數據價值評估標準。三是大灣區缺少數據要素交易平台。 數據交易平台是促進數據融通、交易、設計、服務協同發展的數據交易場所,可以保障數據提供方的變現需求以及拓展數據需求方的數據獲取渠道。2021年深圳公布了《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明確規定應當推動建立數據交易平台,引導市場主體通過數據交易平台進行數據交易,對於數據交易平台的籌備早已開始。 但縱觀深圳條例,因其立法較早,對數據交易方面並沒有具體可行細則,只有僅僅幾條概括性規定,因此還需加強大灣區內數據交易場所立法的探索。 目前,大灣區內並無類似於上海數據交易中心、貴陽大數據交易所等數據交易平台,企事業單位數據交易服務存在不便。 值得注意的是,大灣區數據交易平台的建設還需要考慮數據確權、定價、交易規則、運營模式、治理模式等問題。3. 數據流動技術等基礎設施支撐不足33
  • 粵港澳三地由於制度法規不同,其網絡內部遵循的內部網關協議也存在差異。 現階段,大灣區數據治理領域依舊缺少規模化的數據治理技術方案、數據流動統一的技術標準。 大灣區在數據跨境流動的技術層面,如雲計算、人工智能、供應鏈金融、物聯網等領域存在較大的差異,存在技術標準衝突以及技術布局和戰略的衝突。 具體而言,大灣區的技術標準衝突表現為底層算法代碼的差異、API 數據接口、數據跨境合規審查的嚴格或寬鬆程度有區別、數據標準等差異。 在數據流動的過程中,會面臨用戶隱私保護、數據內容的可信驗證、訪問控制等安全挑戰。 數據在跨境流動的過程中,不僅要保證數據可以流動,也需要保證數據正確的、安全的流動。 粵港澳三地對個人信息的保護規定、審計方式也不盡相同。 在數據的跨境流動過程中,數據從發送點到接收點的過程中,可能會被帶有惡意的第三方竊聽、盜取、篡改等。 目前,大灣區內滿足連通粵港澳等不同制度的跨域數據流通的網絡基礎設施布局與技術支撐還存在不足。 在技術尚未成熟、法規尚未明確、實踐場景和效果尚未標準化的過程中,關於大灣區確保數據安全以及數據利用的技術還需探討。四、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治理路徑粵港澳大灣區與歐盟都屬於跨制度與跨邊界區域,在數據跨境流動治理上面臨着相似的問題,理論上而言,歐盟數據跨境流動規制發展經驗對於探討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存在諸多可借鑒之處。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承認數據的商品性質允許交易,同時賦予數據主體可攜帶權、被遺忘權等權利內容。 借鑒歐盟 GDPR 等規定,內地《個人信息保護法》確定了針對個人信息,在數據主體同意的前提下,提供安全評估、認證、標準合同文本三種機制。 然而,歐盟數據監管模式專注於個人權利,以個人隱私保護為先,容易忽視集體和社會利益。 這種確權方式雖然嚴謹且對個人給予充分的保護,但是加劇歐盟轄區外企業的合規成本,具有阻礙創新、降低數據利用效率等負面作用。 發展數據經濟,企業和研究人員都需要訪問大量數據,所以 GDPR 模式對於當下正大力發展數字經濟的大灣區而言並不適合。持續改善大灣區的數字服務水平是發展大灣區的重要路徑之一,數字服務的很大一部分與數據傳輸有關。圖 1  數據跨境流動管理框架圖隨着大數據、雲計算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數據已成為數字時代的基礎性戰略資源和關鍵要素。 要求在本地處理數據或禁止將數據傳輸到國外,儘管會增加惡意攻擊的成本,但是遭受到惡意攻擊的風險依舊沒有下降。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加快完善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是推動數字化高質量安全發展的必由之路。 2021 年《廣東省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行動方案》作為全國首份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文件,明確了五大方面 24 項任務,意在通過數據參與市場化配置,充分發揮數據要素的基礎性作用,強化與其他要素的融合發展及輻射帶動作用。 大灣區構建自身的數據跨境流動規則和機制,43
  • 需要着眼於促進數字創新,同時兼顧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個人隱私利益。 推動大灣區數據安全有序流通,需要考慮實現數據保護與數據利用之間的平衡,實現個人信息的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公共利益三重價值屬性之間的平衡,實現市場機制和治理體制的互補動態平衡,實現數據規制國內立法與國際規則的平衡。 在此背景下的數據跨境流動管理框架如圖 1 所示。(一)探索構建大灣區包容並蓄的數據跨境治理體系1. 通過軟法為粵港澳大灣區的個人信息保護構築有效的外部威懾保障大灣區內部存在“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特殊情況,導致建立區域統一的數據保護制度會受到諸多限制,尋求軟法治理或許能夠提供新的思路。 軟法具有靈活、可接受性高、契合區域特色等優越性,不失為粵港澳協同治理的可採之舉。 全國人大可以《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為基礎,根據區域特色,中央和粵港澳三地政府創設跨境治理的“第三種制度”,如《粵港澳數據互聯互通促進辦法》等軟法規範,建立完善數據出境安全評估、信息保護認證制度。 通過制定相關標準規範和實施細則,明確數據出境評估對象、評估內容以及評估程序。 借鑒“境內關外”做法,依法暫停有關法律適用,在特定區域逐步放開跨境互聯網訪問,加快推進數據分級分類跨境數據流動監管。 通過制度創新不斷突破消極的制度約束邊界,持續地拓展數據互聯互通、合作共贏的發展空間。2. 創建粵港澳大灣區內數據跨境管理制度及機構的協同治理機制促進不同數據跨境流動部門的監管協調是影響數字貿易的關鍵步驟。 香港和澳門都根據個人信息專門保護法的規定設立了專門的職能機構來保障法律實施,而內地缺少相應機構與其對接。大灣區內缺失一個數據管理職能機構,對大灣區內跨境商務產業的數字經濟產生障礙。 促進粵港澳三地互聯互通,必須協調三地在處理數據事務中產生的衝突與矛盾、通暢三地溝通途徑,而內地監管數據專門機構的設立在這一過程中顯得不可或缺。 為適應灣區對於個人信息保護的高度需求,可通過設立信息監督管理的專門機構(如設立“資料保護委員會”),確保即將出台的法案具有可執行性。 資料保護委員會可以為第三方使用數據的方式提供指導和監督,確保所有相關方在數據保護方面的合規性。 委員會還應有權在專業仲裁員的幫助下,採用快速、有效的非訴訟方式解決替代性爭議。 在安全審查方面,大灣區還可以探索建立“數據海關”,開展跨境數據流通的審查、評估、監管等工作。3. 制定標準的數據跨境交易標準合同條款、建構內部管理型規制的數據保護框架制定標準的數據跨境傳輸交易合同範本可協助企業規範數據跨境業務。 借鑒歐盟 GDPR 的做法,大灣區可以通過交易合同來設立數據跨境交易的管制,在數據交易中使用標準合同範本,通過法律機制來管控數據跨境風險。 此外,有必要加強企業數據合規意識,推動數據產業建立有效的行業自律制度。 通過對數據處理者的企業內部數據保護管理流程進行規制,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型規制,是防範數據分享後的損害風險、營建數字經濟中的組織信任環境的有效路徑。 還可以探索建立數據經紀人資格認證和管理制度,加強對數據經紀人的監管,規範數據經紀人的執業行為。 通過對有關行業、企業、從業者的自律約束、督促、監督來管理信息獲取權限、信息處理方式、信息數據管理等方面的數據信息流通的安全。(二)推動大灣區數據要素市場發展1. 健全粵港澳大灣區數據確權制度大灣區目前的數據流動主要是通過社會契約和關係契約的確認而存在,產權問題尚未得到法律形式的正式確認。 因此需要明確大灣區數據資源的產權安排,從數據生成、使用、採集、存儲、監53
  • 測、收益、統計、審計等環節建立數據的登記確權體系,形成確權基本框架。 通過明確數據交易主體的權利和責任,化解數據產權不確定帶來的利益衝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 在數據確權技術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大灣區在區塊鏈、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等數字化技術方面的優勢,試點結合區塊鏈技術、人工智能和大數據技術搭配使用,形成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大數據確權方法及系統。 精確地評估數據產權的價值、監測侵權行為和計算侵權損失,促進數據產權確權、授權、用權和維權的效率提升與成本降低。 在數據確權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數據資源的交易定價機制,從而完善相關產權安排,通過產權交換讓渡和利用特定數據產權,實現新的數據資源配置。2. 探索適合粵港澳大灣區的數據定價制度目前數據交易尚未形成統一的數據定價方法,已有數據定價方法包括市場法、成本法,以及現金流量折現法。 然而,數據的形態會隨着時間不斷發生轉變,不同數據對於不同的主體也存在不同的價值,目前對跨境數據的價值計算尚未有一個公允的資產估值、交易定價以及成本和收益計量方法。 本文認為構建數據元件這一“數據中間態”可以成為打通數據要素市場化的關鍵路徑,實現數據價值鏈和數字資產鏈“雙鏈循環”。數據元件是通過對數據脫敏處理後,根據需要由若干字段形成的數據集或由數據的關聯字段通過建模形成的數據特徵,通過利用數據元件代替原始數據進行流通交易,實現原始數據與數據應用“解耦”,有效地承載高價值信息。 因此,本文認為可以數據元件為單位,通過數據元件分離數據的“所有權”與“使用權”。 再通過建立專業的數據評估機構制定統一的數據定價標準,通過固定定價、自動計價和實時定價達成交易。 數據元件適用於數據要素市場化規模流通以及數據的安全管控,有助於解決數據要素化過程中確權、估值、定價等痛點。3. 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數據交易平台建設數據中心成為數字灣區建設的核心關鍵抓手。 數據只有與具體的使用場景和任務匹配融合,才能在提升具體任務效率中實現數據的價值,實現數據資產化。 通過數據的資源化、資產化、資本化過程,驅動傳統業務提升效率、轉變經營業態,創新商業模式。 大灣區可以支持政府引導的數據交易平台以及大型互聯網雲平台兩大類平台的建設。 其中,第一類數據交易平台應以政府數據對外輸出為基礎搭建,通過三地政府的協同治理與支持,將數據先行提供到市場上進行交易,保障數據交易合規性。 其次,大灣區可以嘗試以數字經濟行業龍頭企業為基礎,如騰訊、樹根互聯等,搭建平台方和銷售方一體化的數字交易平台。(三)完善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技術體系1. 建設合理的數據資源基礎設施布局數字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既是大灣區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大灣區數字經濟融合發展的直接體現和基礎支撐。 為此,需要加快完善三地間的協調機制,促進數字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對接、標準銜接,圍繞算法算力、量子通信、海量存儲、網絡安全等數字技術前沿領域,推動灣區內超級計算中心、智能計算中心、邊緣計算中心、雲計算中心、大數據中心合作共建、資源共享與科學布局。 還需加大對海底光纜及登陸點的投資建設和土地資源支持,全面聯通、暢通大灣區產業互聯網、智慧交通網、智慧教育網、智慧醫療網等數字化網絡基礎設施,協同提升大灣區數據存儲、傳輸、交換和服務能力,滿足不同市場主體個性化數字計算需求。2. 建立完善的數據安全技術體系大灣區可以按照“流動內容審查—流動安全—流動控制”的邏輯,以大灣區的城市跨域互聯方案為基礎,通過關注數據跨境流動內容審查、內容安全、身份識別、訪問控制、流量控制以及路由路63
  • 徑規劃等內容,構建大灣區跨境數據流動的基礎支撐環境。 一是通過多層分級審查的技術為數據流動內容審查提供支撐。 對於大量的跨境數據,可以依據數據的分級來分層對數據進行審查。 二是把區塊鏈的數據安全策略作為數據交換交易保障技術。 區塊鏈應用於數據安全領域時,將區塊鏈抽象成一個去中心或者弱中心的可信數據庫系統,可以實現不可篡改、不可删除的數據存儲。 三是大灣區可以探索基於聯邦學習的流動路徑為數據流動控制提供技術保障。 訪問控制是實現數據共享的有效控制手段,也是一種引導數據流動的方式,擁有數據訪問權限的用戶可以訪問數據、使用數據和修改數據。 為了提升數據的使用效率,阻止非法的數據訪問,有效的引導數據的流動,需要一套自我學習的路由路徑控制器,聯邦學習可以通過共享模型來達到學習的目的。 四是實施良好的安全標準和加密技術是應對網絡威脅的更有效方式,因此需要統一大灣區內的數據匿名化標準。 通過引入數據沙箱等關鍵技術,加強隱私匿名技術的應用及升級,做到匿名數據的絕對安全,降低信息洩露帶來的風險和成本。 大灣區可以爭取通過以上措施,在技術層面實現對風險核查能力、數據梳理能力、數據保護能力以及數據威脅監控預警能力四大核心能力的建設,在業務層面實現對數據採集、傳輸、存儲、處理、交換、銷毀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五、結語數字經濟對中國的發展具有重要的價值和貢獻,而數字經濟很大一部分是建立於數據流動的基礎之上。 然而,數據流動困境對於大灣區數字經濟生態系統構成了威脅。 目前大灣區的數據跨境流動受到制度、市場化機制以及技術基礎設施等條件的制約,如何促進大灣區的數據要素跨境有效流動,是一個亟待解決的關鍵問題。大灣區內的數據跨境流動機制需要同時兼顧“數據安全跨境流動”和“信息保護標準”。 前者是注重保障數據安全,後者是為了破除大灣區的數據跨境流動之壁壘。 本文建議,由國家網信部門授權在大灣區內成立粵港澳數據辦公室,通過軟法構建多層次的數據跨境流動監管體系,針對不同性質的數據跨境流動可以採取差異化的管控辦法。 數據需經過安全評估,對涉及國家數據安全、個人數據權利保護等不同風險類型的數據出境採取不同的管控措施。 對經過脫敏處理、具有較低風險等級的一般數據出境,可採取“輕監管”模式,合理設定數據傳輸、接收各方的權利義務後,滿足數據出境標準和程序便可允許出境。 如數據出境可能影響個體數據權利保護的,除合理設定各方權利義務、滿足相應的標準和程序外,還需經原數據主體的單獨同意和明確授權,並適當強化監管。通過制定標準的數據跨境交易標準合同深入到企業內部管理,將法律法規要求逐項分解落實到數據跨境流動全過程的各個環節,明確具體責任人並建立問責機制。 個人敏感數據出境或重要數據出境,可能會影響國家安全或具有較高風險等級的,應採取“強監管”模式,結合數據出境的具體情境採取適當的安全保障措施,或在必要情況下禁止數據跨境流動。 此外,本文認為還應健全中國數據確權、定價、交易等體系,完善構建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的方法,從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的角度,探索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要素跨境流動的路徑,建立數據資源產權、交易流通、跨境傳輸和安全保護等基礎制度和標準規範,推進數字產業化。①S. A. Aaronson, “Data is different, and that' s why the world needs a new approach to governing cross- bor-der data flows” , Digital Policy, Regulation and Govern-ance , Vol. 21 No. 5, 2019.73
  • ②黃寧、李楊:《“三難選擇”下跨境數據流動規制的演進與成因》,北京:《清華大學學報》,2017 年第 5 期。③付偉、于長鉞:《數據權屬國內外研究述評與發展動態分析》,長春:《現代情報》,2017 年第 7 期。④何波、石月:《跨境數據流動管理實踐及對策建議研究》,北京:《互聯網天地》,2016 年第 12 期。⑤R. F. Fefer et al., “Digital trade and US trade policy” , Current Politics and Economics of the United States, Canada and Mexico , Vol. 19, No. 01, 2017.⑥彭岳:《貿易規制視域下數據隱私保護的衝突與解決》,北京:《比較法研究》,2018 年第 4 期。⑦張曉磊:《日本跨境數據流動治理問題研究》,北京:《日本學刊》,2020 年第 4 期。⑧周念利、李金東:《俄羅斯出台的與貿易相關的數據流動限制性措施研究———兼談對中國的啟示》,上海:《國際商務研究》,2020 年第 3 期。⑨王偉潔、周千荷:《國外數據安全保護的最新進展、特點及啟示》,北京:《數字經濟》,2021 年第 6 期。⑩胡煒:《跨境數據流動立法的價值取向與我國選擇》,上海:《社會科學》,2018 年第 4 期。魏遠山:《博弈論視角下跨境數據流動的問題與對策研究》,西安: 《西安交通大學學報》,2021 年第5 期。李豔華:《全球跨境數據流動的規制路徑與中國抉擇》,長沙:《時代法學》,2019 年第 5 期。全毅:《CPTPP 與 RCEP 服務貿易規則比較及中國服務業開放策略》,上海:《世界經濟研究》,2021 年第 12 期。冉從敬等:《數據主權視野下我國跨境數據流動治理與對策研究》,蘭州: 《圖書與情報》,2021 年第4 期。沈玉良等:《是數字貿易規則,還是數字經濟規則?新一代貿易規則的中國取向》,北京:《管理世界》,2022 年第 8 期。M. F. Badran, “Economic impact of data localization in five selected African countries”, Digital Policy, Regula-tion and Governance , Vol. 20, No. 4, 2018.Guan Zheng, “Trilemma and tripartition: The regula-tory paradigms of cross- border personal data transfer in the EU, the U.S. and China. Computer Law & Security Review , Vol. 43, No. 2021.肖小愛:《粵港澳大灣區數字經濟發展研究》,廣州:《科技創新發展戰略研究》,2021 年第 2 期。朱金周等:《粵港澳大灣區數字經濟發展特點及對策建議》,北京:《信息通信技術與政策》,2021 年第2 期。王雲等:《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全球視野與理論模式》,北京:《地理研究》,2020 年第 9 期。張繼紅:《個人數據跨境傳輸限制及其解決方案》,上海:《東方法學》,2018 年第 6 期。婁偉等: 《新發展格局下的要素流動與區域合作———以粵港澳大灣區及貴州省為例》,北京:《中國流通經濟》,2021 年第 8 期。安小米等:《歐盟數據經濟戰略分析與啟示》,北京:《電子政務》,2019 年第 12 期。丁曉東:《數據交易如何破局:數據要素市場中的阿羅信息悖論與法律應對》,上海:《東方法學》,2022年第 2 期。蔡莉等:《數據定價研究綜述》,北京:《計算機科學與探索》,2021 年第 9 期。楊豔等: 《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與區域經濟發展———基於數據交易平台的視角》,成都:《社會科學研究》,2021 年第 6 期。A. Bendiek & M. Römer, “Externalizing Europe: the global effects of European data protection” , Digital Poli-cy, Regulation and Governance , Vol. 21, No. 1, 2019.M. F. Ferracane, “Data flows and national security: a conceptual framework to assess restrictions on data flows under GATS security exception” , Digital Policy, Regula-tion and Governance , Vol. 21, No. 1, 2019.陸志鵬:《數據要素市場化實現路徑的思考》,北京:《中國發展觀察》,2021 年第 14 期。作者簡介:符正平,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院副院長,管理學院教授。 廣州  510275[責任編輯  劉澤生]83
  • 澳門理工學報  2023 年第 1 期跨域服務:澳門社團灣區服務實踐及其治理創新*婁勝華[提  要]   近年來,澳門一些社團前往粵港澳大灣區設立社會服務機構,面向跨境生活的澳門居民提供社會服務,這些服務機構具有跨境性、嵌入性與網絡性特徵。 其提供的社會服務主要包括移植服務與特別服務。 在服務模式上,多數延伸澳門服務方式至內地,以自辦形式提供服務。 同時,引入合作提供方式、代理服務及線上服務方式。 跨境服務實踐突破了行政區域服務的限制,彌補了服務縫隙,實現了多主體之間合作,重構了在地服務關係網絡,一定程度上實現了治理創新。 實踐表明,澳門主要社團以其非政府性及親民性、靈活性可以成為跨域治理的有效中介與平台。[關鍵詞]   粵港澳大灣區  澳門社團  跨域服務  治理創新[中圖分類號]   C912.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874 - 1824 (2023) 01 - 0039 - 12自古以來,澳門居民與珠三角鄰近地區往來密切。 相對於鄰近的內地地區,澳門的人口密度高,居住空間較為逼仄,生活成本不菲。 而澳門居民結構中,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高,統計顯示,2020 年底澳門總人口為 683,100 人,其中,65 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佔 12.9% 。 也就是說,澳門已進入老年化社會。 因此,一直以來,一些在澳門無需工作的老年居民會選擇前往鄰近的內地地區居住養老。 而隨着 2019 年《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與 2021 年《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的頒布,澳門與內地關係越來越密切,一些澳門居民即使需要在澳門工作同樣會選擇前往珠海、中山等地居住,過着“雙城”生活。 特別是與澳門一水之隔的橫琴深合區更是成為澳門居民生活的“後花園”。 此外,也有不少澳門青年選擇離開澳門前往粵港澳大灣區創業或就業。 據統計,至 2021 年 4 月,持有珠海居住證的澳門居民約有七至八萬人。 至 2021 年 2 月底,澳門居民在珠海市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11,213 人,參加居民醫療保險 18,418 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6,663 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7,950 人,已經享受養老待遇並按月領取養老金 1,023 人。①其中,至 2022 年上半年,已有 8,906 名澳門居民在橫琴辦理了居住證。 購置物業 9,100 多套,逾 74,000 人次澳人在橫琴就醫。②在 2020 年,每天大約有 800 名以上的澳門居民頻繁往返於澳門和橫琴。③越來越多澳門93* 本文係澳門基金會資助課題“澳門社會治理案例研究”(批准文號:1875/DC/2022)的階段性成果。
  • 居民在橫琴“安家”。對於跨境生活的澳門居民來說,由於脫離了居住澳門時原有的社會聯繫與社會服務體系,因此,必然產生與現居住地社會之間的聯繫以及融入當地的需求。 然而,居住在內地的澳門居民遭遇的最大挑戰就是由於兩地的法律和生活習慣不盡相同,他們需要了解和適應內地的法律制度以及生活環境與社會服務,而內地卻未能充分地回應作為“外來者”的澳門居民的實際需求,況且內地的社會服務體系與澳門並不相同,居住在內地的澳門居民服務需求未必全部納入內地社會服務供給體系內,因此,在服務需求與供給之間存在未能無縫對接的狀況。 而澳門特區政府在鼓勵本地居民融入灣區(指粵港澳大灣區的廣東地區)時,即使願意向居住於內地的澳門居民提供公共服務,卻囿於行政組織的地域性特徵而自身無法自動延伸服務到灣區。 然而,作為民間組織的澳門社團在澳門已是大量公共服務的具體承擔者與提供者,對於現在居住在灣區、過去生活在澳門的居民來說,屬於非常熟悉的身邊組織,也是在澳門時獲取社會服務的基本渠道。 因此,由澳門民間社團前往灣區開辦機構向生活在灣區內的澳門居民提供服務,則既可以有效地成為特區政府與生活在灣區的澳門居民之間的服務輸送與連結,也可以對接灣區生活的澳門居民社會服務需求,甚至成為灣區生活的澳門居民與當地機構聯繫的中介與橋樑,還可以通過將相關服務向灣區本地居民延伸而將澳門社會治理、社會工作及社會服務方式轉介到內地,從而影響與優化內地相關領域的工作。一、跨域服務的主體及組織設置自 2018 年起,澳門一些主要社團開始進入粵港澳大灣區設點服務。 截至 2021 年底,澳門有 4家代表性社團進入大灣區設立辦事處或綜合服務中心,提供不同類型的社會服務。(一)澳門街坊總會廣東辦事處澳門街坊總會是 1983 年 12 月由全澳廿多個區域性街坊會和居民聯誼會聯合成立的基層社團組織,經過近 40 年的發展,現由 4 個分區辦事處、28 個基層坊會、30 多個服務機構、50 多個大廈業主會聯繫會員和社區組織組成。 開辦的社會服務機構包括 2 所學校、3 間托兒所、30 多個不同類型的服務中心、數間學生自修室及 3 間診療所等,形成了一個涵蓋全澳、頗具規模的社會服務網絡。為服務居住大灣區的澳門居民,2018 年,街坊總會於中山市設立了辦事處,其後升格為廣東辦事處。 目前,街坊總會廣東辦事處下轄三個機構,即廣東辦事處中山站、拱北站、橫琴站及橫琴綜合服務中心。 其中,2018 年 11 月 30 日正式運營的廣東辦事處中山站是街坊總會首個在內地開設的聯絡服務點。 2019 年 11 月,街坊總會與橫琴管委會合作,在橫琴開設了集社區家庭服務、養老服務、志願服務、社工培訓於一體的首間綜合服務中心,開創澳門在大灣區與當地政府合作設立社會服務機構之先河。 目前,街總在橫琴的服務中心已擴展為 4 個,從小橫琴社區拓展為合作區四大社區全覆蓋,中心工作人員也從 10 餘名增長到 30 餘名。 而拱北站則是 2020 年 12 月 18 日由珠海拱北街道茂盛社區以購買服務方式引進澳門街坊總會,街坊總會廣東辦事處以設立拱北服務點方式開展服務。目前,街坊總會設在內地機構的職責及服務內容包括聯繫在中山、珠海市養老、創業、工作及學習的澳門居民,向其提供資訊及諮詢服務,組織支持網絡,開展社會服務,將澳門的社會服務經驗與做法引入內地,促進澳門與內地之間的社會服務合作。(二)澳門工聯總會廣東辦事處澳門工會聯合總會(簡稱工聯總會)成立於 1950 年初,是由當時的 12 個職業工會共同發起聯04
  • 合組成的。 經過 70 餘年的發展,現在的工聯總會已有 72 個直屬會員,包括建造業、製造業、服務業、商業僱員、交通運輸業、幸運博彩業、文職人員和公務員等 8 個系統工會。 因應職工需要,工聯總會開辦各類社會服務,並在北區、中區及離島設立辦事處。 目前屬下共有 40 多個涵蓋教育、醫療、老人、青年、幼兒、文化、體育、社區、職業培訓和轉介等服務機構和活動場所。為服務生活在大灣區的澳門居民,2018 年 9 月,澳門工聯總會在廣東省總工會和珠海市總工會支持下,在珠海市設立了澳門工聯廣東辦事處。 該辦事處是澳門首家合法進駐廣東省的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 辦事處致力為在當地生活的澳門居民提供生活、法律、工作、投資、教育等各方面的諮詢以及各種應急性援助,以減低澳門居民在內地生活的不便,助力澳門居民融入灣區發展。(三)澳門婦聯總會廣東辦事處澳門婦女聯合總會(簡稱婦聯總會)成立於 1950 年,屬不牟利婦女組織。 經過多年發展,目前,澳門婦聯總會轄下有托兒所、婦聯學校、家庭服務中心、婦女庇護中心———婦聯勵苑、親子探索館等機構,可以提供家庭服務、青年服務、頤康服務、長者服務、醫療及心理治療等服務。2019 年,澳門婦聯總會與廣州、深圳和珠海市婦聯達成了粵港澳大灣區婦女組織第一階段合作項目。 2020 年 12 月,澳門婦聯總會廣東辦事處暨琴澳親子活動中心在橫琴啟用。 琴澳親子活動中心位於橫琴下村黨群服務中心內,既是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管理機構正式掛牌運作後的首批民生項目之一,也是澳門婦聯總會廣東辦事處在內地首個承接運營服務的項目,致力於為兩地兒童全面發展提供豐富、多元、高品質的社會服務。④(四)民建聯民眾慈善會廣東辦事處民眾建澳聯盟(下稱“民建聯”)成立於 2008 年 5 月 1 日。 目前,民建聯下設八個分區服務處、民眾醫療中心、民眾頤青中心、家庭支援服務中心等服務平台,在社區醫療服務、扶困、康樂、長者及青年事務等方面開展工作。 民眾慈善會作為民建聯的屬會創立於 2011 年,主要為遭遇緊急困難的澳門居民解決燃眉之急。 2020 年,民建聯轄下的民眾慈善會在廣東珠海設立首個辦事處,為生活在廣東省的澳門居民提供社會民生、政府資訊查詢、個案求助等各項服務。上述四個赴灣區設立辦事處的社團都是澳門的代表性社團,適應澳門回歸祖國後融入內地發展及大量澳門居民前赴內地尤其是粵港澳大灣區居住生活的需要,陸續前往內地設立跟蹤居民服務的辦事處,就近服務於澳門居民以及其他當地居民。從機構設置方式看,對於內地來說,儘管澳門已經回歸祖國,可是在管理上仍被視作境外,因此,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進行登記、管理、監督與開展相應活動的規範。 一般在廣東省公安廳登記備案,由內地對口的各相關部門作為業務主管部門,如工聯總會廣東辦事處由廣東省總工會作為業務主管單位,婦聯總會廣東辦事處由廣東省婦女聯合會作為業務主管單位,街坊總會廣東辦事處由廣東省民政廳作為業務主管單位。 各辦事處的具體事務仍由澳門相關社團負責,包括人員派出、資金籌集、活動設計、運營管理等。 辦事處開設的服務點一般設在當地社區的黨群服務中心內。 由此可見,澳門社團設於內地的服務機構是接受多重領導與管理的。 其組織機構與對外聯繫具有跨境性、嵌入性與網絡性特徵。二、跨域服務的內容及模式由澳門主要社團設於廣東的辦事處提供的社會服務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即基本服務與特別服務。 基本服務是以辦事處的母社團在澳門提供的社會服務為樣板,屬於移植性服務,包括綜合性家14
  • 庭服務、長者服務、青少年服務、社區服務以及個案輔導等;而特別服務則是根據居住於內地的澳門居民特殊需求而增加的服務,包括法律諮詢、轉介服務等。(一)移植性服務1. 開展綜合性社會服務一些設於內地的澳門社團辦事處面向生活在內地的澳門居民及部分內地居民提供包括家庭、婦幼、長者、康復、文康、社區等多元化綜合性社會服務。 例如,澳門街坊總會將澳門成熟的長者服務、社區服務、親子和家庭服務、青年服務四大業務板塊“複製”到橫琴,於 2019 年 11 月 8 日與橫琴管委會合作,設立了橫琴綜合服務中心(下稱“街總橫琴中心”)。 該中心設有耆趣室、兒童遊樂室、玩具圖書館、多功能活動室及輔導室等,主要通過康復訓練、認知訓練、戶外活動及個案輔導等,結合先進的設備及新穎的服務手法,讓橫琴的居民體驗到多元的社會服務,為解決“一老一小”照顧難題提供“澳門方案”。⑤其在青少年服務方面,開展“星期六玩什麼”、琴澳青年互訪計劃、新技能GET、主題講座 & 工作坊、個案輔導/小組輔導等。 截至 2022 年 2 月底,街總橫琴中心運營 28 個月,共為琴澳兩地居民 19 萬餘人次提供服務,舉辦活動 2,200 餘場,其服務對象涵蓋各年齡層的橫琴居民,包括澳門及內地居民。⑥2. 提供專業性社會服務社工專業在澳門起步早、資格認證門檻高、持續進修培訓要求嚴。 澳門街坊總會是一家紮根澳門通過專業社工幫扶等方式為街坊鄰里排憂解難的社會服務團體,是澳門擁有較多專業社工的社團。 澳門街坊總會在橫琴設立綜合服務中心後,即向該中心派駐了多位專業社工。 不過,澳門首批社工前赴內地服務時,卻遇到境外社工專業人士在內地執業資格認證問題。 不久,珠海市出台《港澳專業社會工作從業人員在珠海市執業規定(試行)》。 按照該規定,港澳社工通過申請登記和執業備案,即可在珠海市從事社會工作專業服務。 執業資格問題解決後,澳門籍社工被派往內地服務的人數不斷上升,截至 2022 年 2 月底,街坊總會的 7 名澳門社工以認證和備案相結合的方式在橫琴執業,開展心理輔導或康復治療的居民個案近 600 宗。 澳門社工透過專業技能開展工作,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透過個案工作進行干預與心理輔導,以及針對不同社區及服務對象,制訂具針對性的專業服務方案。 實際上,是借鑒澳門經驗、結合兩地優勢,發揮社工專業力量,探索橫琴合作區養老制度的創新,使之成為養老服務示範社區。3. 提供志願服務街總橫琴中心發動澳門居民參與當地社會治理,實現共治共享,成功組建全國首支由澳門居民組成的“志願警察”隊伍。 街總小橫琴居家養老服務站開展“文明養犬齊倡議,和諧社區共建立”義工宣傳活動,組織義工通過入戶及攤位兩種方式,對社區內養狗的居民進行“一對一”文明養犬宣傳教育,並邀請他們在文明養犬倡議書上簽字。 荷塘居家養老服務站開展“義耆更有力量”長者志願者活動。(二)特別服務1. 疫情防控服務2020 年初突然出現的新冠疫情為澳珠兩地生活的居民帶來諸多不便。 從疫情防控出發,設於內地的澳門社團服務機構及時溝通當地管理機關,便利澳門居民辦理相關手續。 例如,2021 年 4月,按照珠海市相關規定,豁免隔離的澳門居民到珠海後,須主動前往居住的社區現場報備出入境及在粵的活動情況。 很多居住橫琴的澳門居民因白天在澳門上班,很難配合要求,到社區居委會現24
  • 場報備。 街總橫琴中心積極向橫琴居委會反映,並開發了一款微信打卡報備小程序,澳門居民只要第一次到社區居委會現場報備,之後都可以通過微信小程序進行遠端報備,得到了社區居委會的認可。 該項措施共協助居住在橫琴的 1,100 餘名澳門居民進行社區報備,充分發揮了琴澳融合的橋樑作用。⑦從 2020 年初開始,受新冠疫情影響,工聯廣東辦事處收到不少涉及防疫政策及醫療衛生方面的線上諮詢及求助,為此,工聯廣東辦事處及時主動了解與配合兩地政府的防疫政策,協助宣傳有關資訊。 通過向相關部門反映協調解決市民需求的同時,替受疫情影響的澳門居民做情緒輔導工作,幫助他們擺脫困擾。 為解決疫情期間在內地居住的澳門居民口罩需求問題,工聯廣東辦事處在2020 年 4 月底舉辦了口罩派發活動,向澳門居民免費派發口罩。⑧2. 協調及法律服務澳門居民前往內地置業、居住與生活,對內地的相關法律不夠熟悉,難免產生一些疑問與糾紛。對此,澳門社團設於內地的服務機構提供協調與法律協助,扮演協調及協助者角色。 對於澳門居民生活中面臨的居住社區物業管理糾紛,街總橫琴中心作為溝通平台,積極呼籲居委會、物業管理公司、開發商、業主代表等各方相關人士及單位舉行會談,共同協商、解決及跟進社區問題。 聯合社區居委會與社區澳門業主代表建立定期會議機制,每月召開一次會議,聽取澳門業主的訴求,協調解決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讓更多業主知悉問題處理進度及情況。⑨此外,隨着大灣區建設、琴澳融合等國家戰略的推進,澳門工聯總會廣東辦事處協助在內地生活的澳門居民解決生活和投資上遇到的疑難問題。 比如,聯合珠海市總工會舉辦“珠澳律師日”與“送法上社區”活動,進入澳門居民聚集社區,向居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無論內地還是澳門的法律問題,都可以向法律服務團隊諮詢,至今為數百人提供免費專業法律諮詢服務。 針對澳門居民對內地法律諮詢的需求,2019 年工聯廣東辦事處組織其法律顧問與珠海市總工會的志願服務律師合作成立了“珠澳法律諮詢服務團隊”,由兩地接近 100 位資深律師組成,為在內地居住的澳門居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⑩3. 青年創業就業等服務工聯廣東辦事處與珠海市總工會、橫琴新區總工會合作,在橫琴青年創業谷設立了珠澳(橫琴)職工之家,加強與內地工會在青年職工服務領域的合作,不斷拓展合作空間,為在橫琴就業創業的澳門青年提供多元優質服務。4. 促進兩地居民交流在與橫琴交流方面,澳門工聯廣東辦事處積極聯動廣東省總工會、珠海市總工會、香港工聯總會,先後在橫琴開設“粵港澳大灣區職工交流服務(珠海)中心”、“珠澳(橫琴)職工之家”等多個服務合作點,從 2020 年底開始每月舉辦珠澳兩地職工交流團,加深兩地職工交流和了解,以此發揮工會職工服務平台作用。 在疫情防控許可的情況下,定期組織澳門居民前往內地參觀交流,辦事處2021 年共組織 16 團約共 640 位澳門居民前往橫琴,藉此幫助更多澳門居民了解橫琴發展狀況。街總橫琴中心通過舉辦出遊活動及文娛活動,一方面,使生活在橫琴的澳門居民與當地居民有更多互相交流、認識的機會;另一方面,組織上千名澳門居民走進橫琴及大灣區,讓更多的澳門居民了解橫琴與灣區,激發澳門居民在橫琴及灣區其他城市生活、發展的興趣。在服務模式上,澳門社團設於內地的服務機構多數延伸澳門服務方式至內地,以自辦方式向住地居民提供服務。 同時,因地制宜地引入合作服務、代理服務及線上服務方式。34
  • (一)自辦服務澳門社團設於內地的服務機構多數以自辦方式向居民提供服務。 2018 年,工聯總會在珠海設立的廣東辦事處,其營運完全由工聯總會支持,為生活在內地的澳門居民提供多種緊急支援服務,同時還提供涉及房屋買賣、司法事務、疫情通關、內地福利等範疇的個案服務和諮詢協助,走進社區為珠澳兩地市民提供普法服務。 目前,工聯廣東辦事處主要推行三類活動,包括多種聯誼活動、街站活動和“送法上社區”活動。琴澳親子活動中心是澳門婦聯總會廣東辦事處在內地設立的首個運營家庭服務的機構。 中心服務對象從初生幼兒起,涵蓋兒童、青少年、長者及家庭,通過親子教育、感官遊戲、工藝創作、戶外活動等形式,為琴澳兒童提供適宜的空間、環境和服務。 琴澳親子活動中心啟用當天,就開設了“自然遊樂”、“彩虹傘傳統遊戲”、“親子曲奇裝飾”等活動,吸引來自社區近 30 個家庭參與。(二)合作服務合作服務可以是澳門社團與當地政府部門的合作,具體表現是由澳門社團設於當地的服務機構接受地方政府部門委託以購買政府服務方式提供相關的社區服務。 例如,2022 年,澳門街坊總會廣東辦事處承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民生事務局 2022 年小橫琴、荷塘和蓮花三個社區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該項目由街總橫琴中心負責開展,下設小橫琴、荷塘及蓮花三個居家養老服務站。合作服務也可以是澳門社團與內地提供服務的專業型民辦非企業單位通過簽訂協議方式進行服務提供。 例如,2021 年 6 月 23 日,澳門街坊總會廣東辦事處與珠海正圓養老服務有限公司在香洲區居家智慧養老服務中心簽訂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將在居家養老服務、社工培訓、諮詢服務、公益活動、健康知識講座、志願服務及承接政府項目等方面建立全面合作夥伴關係,並將灣仔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作為合作示範點。 澳門街坊總會充分發揮技術、人才優勢,為正圓養老公司員工提供培訓服務,正圓養老公司為澳門籍老年人提供服務。此外,通過向內地具體承擔服務項目的機構提供督導與培訓服務也是一種合作方式。 例如,2021 年 2 月 8 日,在珠海拱北養老服務中心啟動的“耆樂融融”關愛拱北高齡獨居老人公益項目。該公益項目是拱北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開發的,項目資金由珠海市夏灣益健名廚海鮮城捐助,服務承接機構是深圳福安養老事業發展中心。 福安養老事業發展中心與澳門工聯總會簽署了珠澳養老項目督導服務協議,並對兩地的合作進行交流探討。 福安養老事業發展中心邀請澳門工聯總會養老領域專家到珠海定期對中心的執行社工和項目人員進行督導服務,引澳門的社區長者服務模式入內地。(三)代理服務代理服務主要指內地政府部門委託澳門社團為澳門居民辦理在內地經商或生活所需的相關行政手續。 例如,基於多年的合作關係,江門市政府相關部門委託澳門江門同鄉會向澳門居民推出代辦相關手續(如工商註冊、社保等),使有意前往江門經商及居住的澳門居民足不出澳就可以辦理在江門的社保等手續,從而使澳門社團成為跨地域政府服務澳門居民的延伸。2020 年 11 月 10 日,街總分別與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珠海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簽訂兩項合作協議,藉由協議協助澳門居民可經由該會申請參加珠海社保。 此前澳門居民想在內地參保,須攜帶港澳居民居住證原件到社保經辦機構、各區居委會或橫琴中國銀行窗口辦理。 現時經簽署協議後委託街總及其屬下分支機構,讓居民“足不出境”即可辦理珠海市社保業務。 此舉無疑為澳門居民辦理珠海社保業務提供更加優質的跨境服務。44
  • 同樣,2021 年工聯廣東辦事處和珠海社保簽署合作協議,在澳門設立 23 個代辦點及內地 1 個代辦點,協助近 3 萬澳門居民辦理內地福利項目。 工聯廣東辦事處還獲得珠海公交集團授權,協助及代辦珠海長者公交卡,將內地開放給澳門居民的福利措施,更便利地帶到澳門,實現了澳門居民在澳門就可以辦理內地的醫保等手續。(四)線上服務互聯網技術可以為實現跨越地域空間直接對接服務對象提供可能性,從而發展出以線上服務替代面對面實體服務的一種新服務形式。 前述內地政府部門委託澳門社團代理的相關服務,大多採用線上與線下雙軌結合方式運行,即通過線上渠道辦理相關業務的同時,保留線下紙本服務。為便利持珠海居住證的澳門居民辦理珠海社保業務,2021 年 1 月 20 日,珠海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與澳門工聯總會及工商銀行分行(包括澳門、珠海、橫琴分行)舉行“協助澳門居民辦理珠海社保業務合作協定”簽署儀式,工聯總會積極聯動工銀澳門拓展內地服務項目,使澳門居民可以在澳門通過工銀“灣區帳戶通”辦理內地人民幣帳戶,滿足澳門居民線上首次參保需提交內地扣費銀行帳戶的要求。2021 年 4 月 5 日,珠海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與澳門民眾建澳聯盟簽訂社保經辦合作協議。 自即日起,民建聯屬下 10 個服務點,為符合條件的澳門居民辦理包括居民養老保險等在內的 10 項珠海社保業務。澳門居民只要關注“珠海社保”微信公眾號,完成實名註冊綁定,即可使用業務辦理、資訊查詢、資料列印和諮詢小助手等服務,涵蓋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社會保障卡等六個類型的 61 項業務。 而辦理相關手續所需的紙本材料,可遞交到代理相關業務的澳門社團,無須前往珠海辦理。自 2021 年 1 月與澳門社團合作提供社保服務以來,珠海社保共為澳門居民“足不出境”辦理業務 5,342 人次,提供諮詢服務 20,002 人次,澳門居民通過“珠海社保掌上辦”線上辦理其他手續11,923 人次。 澳門社團計劃與珠海更多單位及公營事業機構等合作,盡量做到“一部手機辦理相關服務”,也同時保留紙本服務,方便有不同需要的居民。三、跨域服務的實踐效果澳門社團前往內地設立服務機構面向包括澳門居民在內的住地居民提供不同社會服務,取得了一定的實踐效果。(一)推進澳門居民融入灣區及增強家國情懷由於對灣區城市的置業、社保、醫療、教育及社會服務等政策不甚了解,某種程度上增加了澳門居民融入灣區生活的顧慮。 而在澳門生活,除了直接接受政府部門的服務外,大多數社會服務是通過身邊的社團進行的。 因此,當一些原本熟悉的澳門社團前往灣區開辦服務機構提供與澳門相類似的服務時,一些澳門居民在情感上覺得親切,在遇到相關問題時,願意尋求澳門社團在內地開辦的服務機構的協助與溝通。 同時,享受由澳門社團直接提供的多元服務。 因此,澳門社團的跨域服務有利於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制訂的推進澳門融入祖國內地發展的目標,通過為居住在內地的澳門居民提供契合其需要的服務,鼓勵澳門居民融入內地生活,不斷增強澳門居民的家國情懷。(二)連結兩地資源及提升服務水準澳門社團跨境開辦服務機構,得到了澳門特區政府的支持,對於向居住在內地的澳門居民提供的各項服務,特區政府相關部門視同在澳門提供服務的標準進行資助,從而一定程度上保證了服務54
  • 水準與效果。 與此同時,澳門社團開辦於內地的跨境服務機構得到了駐地政府與相關企業的支持。駐地政府向澳門社團服務機構免費提供場地,並購買澳門社團提供的服務,如橫琴深合區民生事務局向街總橫琴中心購買的橫琴三個社區的居家養老服務,從而在資源上保障了澳門社團服務的提供。 一些內地企業也開展與澳門社團的合作,通過提供資金等方式,支持澳門社團開展養老及青少年等相關服務項目。因此,澳門社團前往內地開辦的跨境服務機構能夠較好地連結澳門與內地兩地服務資源,從而保障服務項目的開展與服務水準的提升。 同時,澳門社團具有長期向居民提供社區、家庭、養老、青少年等方面服務的實踐,形成了一整套服務的理念、規則與技術系統,這些社團前往內地設立服務機構,將澳門的服務內容與技術手段帶到內地,為生活在當地的澳門居民及本地居民提供高效、便捷、優質服務,並通過兩地的服務合作,促進內地社會服務水準的提升。(三)對接兩地政府的服務隨着國家政策允許居住在內地的澳門居民辦理內地居住證,並享受當地的社保、醫保、教育等各項福利,在澳門社團的協助下,居住在珠海、中山、江門等灣區城市的澳門居民辦理了居住地的社保、醫保等手續,獲得了來自內地政府部門提供的福利及服務。 與此同時,澳門特區政府制訂了《居住於內地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醫療保險津貼計劃》,向居住在珠海、中山、江門等灣區城市的澳門居民提供醫保津貼。 按照該津貼計劃,澳門居民參加內地醫保費用分為國家補貼和個人繳費兩部分,以珠海為例,珠海市政府承擔醫保計劃中的財政補貼部分(約 590 元/年),剩下的個人繳費部分(成人 410 元/年、學生和未成年人 180 元/年)由參保人承擔,參保人可以申請政府津貼,年齡65 歲或以上,以及具條件申請發放殘疾津貼的殘疾人士,資助金額上限為 490 澳門元;十歲或以下、中小學教育的學生的上限為 220 澳門元。 居住在灣區的澳門居民通過設於當地的澳門社團服務機構向特區政府申請辦理此項醫保津貼,從而使得合資格申請特區政府醫保津貼的澳門居民,基本可以免費加入內地基本醫療保險計劃,免費享受內地醫療保障。(四)促進社工人才流動由於澳門與內地在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上實行不同的法律,因此,過往澳門專業技術人員前往內地執業不能夠直接被認可而需要經過考試等方式才能得到認可。 而 2019 年底,街總首批 4名澳門社工來到橫琴新區執業,標誌着珠海在粵港澳社會工作人才跨境交流合作方面邁出了實質性步伐。 之後,橫琴對來自澳門的社工等專業人員資格實行備案制,由此,澳門社工在橫琴取得了執業資格。 街總橫琴中心來自澳門的社工也從 4 名增加到 7 名。 街總橫琴中心派自澳門的社工將澳門的社工專業服務帶到橫琴,將過往在澳門的服務經驗與橫琴當地的社會實際需求相結合,以專業的服務理念和靈活的服務項目,為澳門居民及橫琴本地居民提供專業化、針對性、精細化的社工服務,並建立起琴澳社工的長效溝通機制,有效提升兩地社工的專業素質,豐富兩地的社會服務模式,其專業的社工元素、新穎的社會服務理念及顯著的服務成效得到琴澳兩地服務對象及社會民眾的認可。四、跨域服務的治理創新澳門社團在內地設立服務機構向居住於內地的澳門居民及當地居民提供社會服務的跨域實踐表明,社團以其非政府性及親民性、靈活性可以成為跨域治理的有效中介與平台。 雖然現有文獻關注到港澳社團在跨域治理中的作用,但是,研究或以個案形式或圍繞非實體性服務展開的,未有64
  • 全面透視港澳社團直接設於灣區服務機構提供實體服務推動治理創新的實踐。 因此,直接觀察澳門社團設於灣區的服務機構提供社會服務而推動的治理創新,無疑更具實踐及學術價值。(一)行政區域限制的新突破傳統治理具有深刻的地域意識,一般是以行政區域為界限的,是在一定的行政區域內對一定的社群及其公共事務進行的管理活動。 即使是討論治理的經典著作,多數仍是將治理局限在某個行政區域內不同主體之間的合作。然而,現代人是流動的,並不總是固定地生活在某一個地域。 對於澳門居民來說,因澳門與珠海陸地相連,且多數澳門居民移自內地,與內地有着天然聯繫,加上澳門的房價及其他生活成本高於內地,因此,部分澳門居民選擇鄰近澳門的珠海、中山等內地城市居住,是較為常見的。 尤其是澳門回歸後,隨着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與橫琴深合區規劃的提出,澳門居民前往內地工作與生活的越來越多。 然而,對於當地來說,澳門居民屬於外來群體,在很長時期內,未有如當地居民一樣視為服務對象,更不用說享受當地的相關福利待遇。 即使是後來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對居住在內地的港澳居民納入當地社保、醫保等的保障範圍,進行一體化服務與管理。 可是,當澳門居民到內地生活,由於內地與澳門在政策法規、行政體系及辦事流程上有較大的差別,因此,遇到需要辦理行政手續或有問題要求助時,常常不清楚找什麽部門,需要進行跟蹤服務。 故而,特區政府推動澳門社團前往灣區向居住在灣區內的澳門居民提供服務,使生活在灣區的澳門居民雖然離開了澳門卻依然能得到特區政府的間接關懷及社會團體的直接協助與支援。 由此,突破了行政區域的限制,某種程度上實現延伸服務與跨域治理。(二)需求導向下的服務縫隙彌補傳統的公共服務一般是面向轄區內居民提供的,而對來自於轄區之外的移民群體服務難免不夠周延。 而隨着越來越多的澳門居民前往灣區工作、居住與生活,這些脫離原居地的澳門居民來到不熟悉的環境工作與生活,需要了解與切身利益相關的政策,並得到相應的社會服務。 而對於境外居民,當地相關部門未能完全將之納入服務範疇,使其一定程度上遊離於服務之外,在服務需求與服務供給方面產生差距,出現了服務縫隙,有待彌補。 澳門社團前往灣區設立跨境服務機構正是基於在內地居住生活的澳門居民產生的服務需求得不到滿足。 反之,需求導向也成為澳門社團設立內地服務機構的動力因素。 相應地,設於內地的澳門社團服務機構提供的政策諮詢、管理溝通、糾紛處理、社區生活、家庭健康等方面的服務彌補了原先的服務縫隙,契合了居住於內地的澳門居民與部分當地居民的服務需求,填補了當地社區服務機構的服務空缺。對於居住於內地的澳門居民來說,澳門社團設於內地的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並非建基於權力,而是建基於信任,因此,更易於被服務對象接納。 較之於當地政府及服務機構更能回應生活於內地的澳門居民的服務需求。 而良好的治理就是要面向服務受眾提供與輸送無縫隙服務。(三)多主體之間的直接合作創新傳統的管理是以政府為中心而展開的,而治理不是單純依靠政府力量,而是強調在公共事務領域中政府、市場、社會、公民的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結成互動多維的合作、協商和夥伴關係。澳門社團設於內地的服務機構本身屬於民間組織,由其提供社會服務屬於民間社團的自主行為,而非政府行為。 但是,提供服務雖然由民間組織主導,然而,通過民間組織,卻將不同社會主體聯結在一起。首先是使兩地政府部門的服務一定程度地實現了對接集中到居住在內地的澳門居民。 作為澳門居民,理應享受澳門特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同時,作為居住地的內地政府對於居住在轄區內的澳門居民同樣需要提供相關的社會服務。 而澳門社團設於內地的服務機構可以通過承接兩地政74
  • 府的委託或代理兩地政府向居住在內地的澳門居民提供相關服務。 對於澳門特區政府來說,實現了對居住在內地澳門居民的跨域服務與追蹤服務。 而對內地政府來說,實現了對移民內地澳門居民的在地服務。 因此,兩地政府通過澳門社團設於內地的服務機構向居住在內地的澳門居民提供服務,本身是一種新型的合作關係,實現了兩地政府服務的轉化。 其次,澳門社團設於內地的服務機構通過與內地非營利服務機構建立合作關係,在服務項目、活動組織、場地提供、人員培訓等方面共同推動服務範圍的拓展與服務水準的提升。 兩地非營利機構之間的直接合作現已成為澳門社團設於內地服務機構與當地服務主體之間進行合作的一種常見形式。 較之於以往兩地服務主體的間接合作,在合作領域、服務技術等方面取得的實效更加明顯。 再次,澳門社團設於內地的服務機構既可以接受來自政府購買服務的資金,也可以接受內地企業或公益基金會提供的公益資金並轉化為服務資源。 通過資源連結,建立起與政府、企業、公益基金會之間的合作關係。 此外,在設立內地服務機構的過程中,澳門社團還與內地的工會組織、婦聯組織等建立對應的合作關係。由上可見,澳門社團在內地設立服務機構可以實現不同社會主體之間的跨域直接合作,包括兩地政府、民間非營利服務機構、公益基金會、企業以及居民等之間的合作,通過合作重構當地的服務關係網絡與廣泛的夥伴關係。(四)政府與居民溝通的新渠道傳統的政府管理是直接面向民眾的,公共物品與公共服務主要是由政府直接向民眾供給。 在內地,雖然某種程度上社會組織也是溝通民眾與政府的橋樑之一,但是,內地政府與居民往往進行直接溝通。 而社會服務機構主要是提供社會服務,且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管。 在澳門,社團作為社會治理的直接參與者,承擔了民眾與政府之間溝通聯繫的中介功能。 因此,對於生活在內地的澳門居民來說,更熟悉澳門社團設於內地的服務機構,也願意通過相關機構反映意見與表達建議。 例如,工聯廣東辦事處曾接到珠海某小區的澳門居民代表投訴,稱該小區非法民宿氾濫,長期帶來衛生、噪音、安全等困擾及隱患。 辦事處在徵集居民意見後,整理出整頓非法民宿的提案並通過工聯的廣東省政協委員提交至廣東省政協。 約半年後,廣東省就推出規範非法民宿的法規,該小區的非法民宿幾近絕跡。工聯廣東辦事處還會定期拜訪不同政府部門,構建恆常的溝通機制,為澳門居民搭建與內地政府部門的溝通平台,更好地將訴求直接向相關部門反映。 可見,澳門社團設於內地社會服務機構已成為居住於內地的澳門居民與當地政府溝通的重要渠道。(五)服務方式的創新傳統的政府管理往往由政府直接解決社會問題,很少向社團轉介個案。 然而,長期以來,澳門社會服務社團與各政府部門之間存在着清晰成熟的服務個案轉介機制。 當政府部門接到相關服務個案時,就會聯繫提供該類服務的相關社團,並向其轉介個案。 社團則接受政府的轉介,提供個案服務,該套機制在澳門行之有效。 澳門社團設於內地的服務機構將澳門的服務個案轉介機制複製到內地,接受當地政府轉介的服務個案,取得了一定的服務效果,豐富了內地的個案服務機制。 在澳門,工聯承擔了部分職業培訓與職業轉介服務,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工聯設於內地的服務機構嘗試舉辦相關的職業培訓與職業轉介服務,尤其是面向有意進入內地(特別是橫琴)工作的澳門居民提供相關服務,提升了接受培訓人員的職業競爭能力與就業機會,豐富了內地職業培訓與轉介的服務形式。在專業社工服務方面,雖然內地也有社工人員,但是,長期以來,社工角色在社會中的普及度、認知度並不高,甚至有認為社工是業餘活動的組織者或志願服務者。 澳門社團設於內地的服務機84
  • 構將過往在澳門的社工服務經驗與當地社會實際需求相結合,建立起兩地社工的長效溝通機制,有效提升兩地社工的專業素質,豐富兩地的社會服務模式,透過嚴謹的專業訓練和長時間的專業實踐,無論是個案服務還是專業服務等不同類型的社工工作水準都得到提升,改善了內地居民對專業社工的認識。此外,珠海、江門等市政府社保部門委託澳門主要社團利用互聯網技術採用線上方式為有當地居住證的澳門居民辦理內地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業務,將線上服務拓展到境外,為線上服務增添了新對象,豐富了線上服務的內容與形式。結  語澳門與內地陸地相連,許多澳門居民選擇進入相鄰的珠海、中山等地居住生活,而作為跨域生活的澳門居民,其服務需求未必完全納入內地社會服務的供給體系,因此,在服務需求與服務供給之間出現某種程度的服務縫隙。 澳門主要社團前往灣區開辦服務機構,可以有效地對接灣區生活的澳門居民社會服務需求。目前,進入大灣區設立辦事處或綜合服務中心的澳門社團包括澳門街坊總會、工聯總會、婦聯總會等代表性社團。 設於內地的服務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進行登記、管理與監督。 一般在廣東省公安廳登記備案,由內地對口的相關部門作為業務主管部門。 例如,澳門工聯廣東辦事處由廣東省總工會作為其業務主管單位。 各辦事處的具體事務仍由澳門相關社團負責,包括人員派出、資金籌集、活動設計、運營管理等。 澳門社團設於內地的服務機構是接受多重領導與管理的。 其組織機構與對外聯繫具有跨境性、嵌入性與網絡性特徵。 其提供的社會服務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即基本服務與特別服務。 基本服務是以辦事處的母社團在澳門提供的社會服務為樣板,屬於移植性服務,包括綜合性家庭服務、長者服務、青少年服務、社區服務以及個案輔導等;而特別服務則是根據居住於內地的澳門居民特殊需求而增加的服務,包括法律諮詢、轉介服務等。 在服務模式上,澳門社團設於內地的服務機構多數延伸澳門服務方式至內地,以自辦方式向住地居民提供服務。 同時,因地制宜地引入合作提供方式、代理服務及線上服務方式。澳門社團的跨域服務取得了較好的實踐效果,某種程度上實現了社會治理的創新。 跨境服務突破了行政區域服務的限制,彌補了服務縫隙,實現了多主體之間的直接合作,重構了在地服務關係網絡與夥伴關係。 通過跨境服務機構,有效對接起兩地政府的服務,鏈結了兩地資源,推進了澳門居民融入灣區發展。 實踐表明,澳門主要社團以其非政府性、親民性、靈活性、網絡性與嵌入性可以成為跨域治理的有效中介與平台。①《與民眾建澳簽訂經辦合作協議 珠社保澳辦理點增至五十四個》,澳門:《澳門日報》,2021 年 4 月7 日。②《近九千澳人領橫琴居住證》,澳門:《澳門日報》,2022 年 7 月 16 日。③《澳門街坊總會理事長吳小麗:橫琴將成為澳門居民走向全國的起點站》,南方網,2021 年 9 月 8 日。④《婦聯廣東辦事處揭牌 琴澳親子活動中心啟用》,澳門:《濠江日報》,2021 年 12 月 8 日。⑤《澳門最大“居委會”成功紮根橫琴一周年》,澳門:《新華澳報》,2020 年 11 月 23 日。⑥《澳門人才匯聚橫琴》,北京:《經濟日報》,2022 年3 月 28 日。⑦《攜手內地居委會便利澳人報備》,澳門:《澳門日94
  • 報》,2020 年 11 月 4 日。⑧《工聯助疫下在粵澳人紓壓解困》,澳門:《澳門日報》,2020 年 8 月 26 日。⑨《吳小麗稱街總在內地設立辦事處獲認同 未來將擴至大灣區其他城市》,澳門:《華僑報》,2021 年 3 月29 日。⑩《工聯廣東辦事處兩個半人服務澳人融入灣區》,澳門:《市民日報》,2022 年 5 月 16 日。《愛國愛澳 維護職工權益 服務社會工聯廣東辦事處竭誠服務澳人》,澳門:《澳門日報》,2020 年 8 月26 日。《婦聯廣東辦事處揭牌 琴澳親子活動中心啟用》,澳門:《濠江日報》,2021 年 12 月 8 日。《珠澳合作探養老新模式》,澳門:《澳門日報》,2021 年 6 月 24 日。《珠澳合作 探索養老服務新模式》,澳門:《新華澳報》,2021 年 11 月 29 日。《與珠簽兩協議利跨境民生 街總助申珠社保料明年實施》,澳門:《澳門日報》,2020 年 11 月 11 日。《澳門人可在指定網點 便利辦珠社保十業務》,澳門:《新華澳報》,2021 年 1 月 21 日。《珠海社保基金委託街總 為澳居民辦理八項社保業務》,澳門:《力報》,2021 年 1 月 27 日。《澳門最大“居委會”成功紮根橫琴一周年》,澳門:《新華澳報》,2020 年 11 月 23 日。姜正宇、路豔輝、祁詣曾:《澳門社會治理模式及愛國社團服務融入灣區發展的路徑探析———以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為例》,廣州:《廣州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22 年第 3 期。吳巧瑜、黃穎:《第三方治理:粵港澳大灣區社會組織跨區域協作治理研究———以 Y 青年總會為例》,廣州:《學術研究》,2022 年第 3 期。詹姆斯·N. 羅西瑙(James N.Rosenau)主編:《沒有政府的治理———世界政治中的秩序與變革》,張勝軍、劉小林等譯,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年;R. A. W. 羅茲(R. A. W. Rhodes):《理解治理:政策網絡、治理、反思與問責》,丁煌等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0 年;B. 蓋伊·彼得斯 (B. Guy Pe-ters):《政府未來的治理模式》,吳愛明等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7 年;俞可平:《治理與善治》,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 年;婁勝華等:《新秩序:澳門社會治理研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 年。埃莉諾·奧斯特羅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體行動制度的演進》,余遜達等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 2012 年; 詹 姆 斯 · N. 羅 西 瑙 ( James N.Rosenau)主編:《沒有政府的治理———世界政治中的秩序與變革》。作者簡介:婁勝華,澳門理工大學人文及社會科學學院教授。[責任編輯  劉澤生]05
  • 澳門理工學報  2023 年第 1 期·動物研究專題·主持人語:動物的命運與人類的命運息息相關,然而不同地區不同文化也發展出對動物的不同認知和態度。 人類的政治、經濟與文化生活雖然主要在人類社會內部發展起來,卻不可避免地受到環境的影響,同時又反過來介入到環境變化之中,並深刻地影響了動物的命運。 在南亞地區,古代文獻留下了有關動物的豐富記載,從中可以看出動物對人類生活的影響,以及人類對動物世界的認知,南亞次大陸三面環海的環境使得人類與海洋動物的接觸機會較多,因為南亞古代文獻也留下了有關海洋動物的一些印記。 雖然南亞的古代文獻帶有很強的宗教色彩,但其背後卻體現出當地經濟生活特別是農業生產中動物所扮演的角色。 而在當代生活中,麻雀雖然是名不見經傳的小型動物,卻曾在人類政治和經濟中登上歷史舞台,成為萬眾矚目的動物。 而人類對待麻雀的簡單粗暴的態度和行為曾在歷史上造成嚴重的生態困局。 本專欄這次收入的兩篇文章所探討的對象都不是動物研究領域備受重視的大型哺乳動物,而主要是魚類和鳥類,體現出當代動物研究不斷走向更為廣闊的天地,而青年學者也能在這一領域不斷提出新見,提升我們對動物、環境、人文相互關係的認識。張幸對《魚往世書》(或《摩蹉往世書》)的研究試圖通過分析這一古代南亞文獻中對動物的描述來理解古代南亞的地理環境和動物及其與人類社會生活的關係。 古代南亞的往世書雖然主要是宗教文獻,但卻對當時南亞的環境、水文頗有涉及,並留下了對動物的詳盡描述。 《魚往世書》的特別在於,其中提到各式各樣的動物參與了人類政治、經濟、社會和宗教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作者註意到它們生存的地理環境空間與氣候水文的關係,從而結合現代科學對這些動物習性的研究,將它們還原到可能生活的地域範圍之內。 比如往世書中提及一些熱帶動物如火烈鳥,可能出自拉賈斯坦等地。 而文中也特別注意到鯨魚和鯊魚的描述則與南亞周邊的海洋環境有關。耿金的《近代以來“麻雀問題”的全球化與滅雀運動》非常有特色,將所謂“麻雀問題”放到宏觀的全球視野中進行考察,細緻系統地梳理了“除四害”運動中轟轟烈烈的滅雀運動。 該文首先回顧了歐美地區對麻雀的認知歷程以及相關的滅雀運動,並指出其背後的排他性政治話語,然後再從醫療和飲食史的脈絡簡述了麻雀在傳統中國社會的地位和作用。 文章的重點是 1950 年代中國的滅雀運動,充分利用豐富的公開發表的報章資料,細緻地考察了滅雀運動的來龍去脈,特別提示了政府高層的指示,鳥類專家的參與,人民群眾的動員,青少年的角色,提供了很多非常生動的細節。最後作者回到 20 世紀全球化背景,將中國與歐美和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地的滅雀運動和農業發展狀況進行比較,揭示了當時人對滅雀運動與農業生產特別是糧食增產之間的關係,認為這一方面是動物種群繁殖與農業生產集約化之間的衝突,另一方面是外來生物物種的入侵導致生態變化,從而形成滅雀運動。 但隨著對糧食問題的重新認識,麻雀被摘去“害鳥”的帽子,滅雀運動終告結束。主持人簡介:陳懷宇,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歷史、哲學、宗教學院與國際語言文化學院合聘副教授,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劍橋大學克萊兒學院、柏林馬普學會科技史研究所訪問研究員。 主要研究興趣為中國宗教史與思想史、絲綢之路文化史、近代思想與學術。 已出版《動物與中古政治宗教秩序》等多種中英文論著,即將出版英文專著《虎蛇之地:在中古宗教中與動物共生》( In the Land of Tigers and Snakes: Living with Animals in Medieval Chinese Religions ,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23)、《中國宗教與科學中的動植物》(Animals and Plants in Chinese Religions and Science , Anthem Press, 2023)。15
  • 澳門理工學報  2023 年第 1 期從《魚往世書》看古代南亞動物、人、神之關係*張  幸[提  要]   南亞研究的動物轉向呼應了當代社會對於生態環境的關注。 《魚往世書》中提及的動物面廣而量大,體現了南亞古代時期的動物多樣性。 這些動物的存在有其特定的環境、氣候條件以及受到食物來源和人類的影響,基於它們與人的關係,可以分為人類經濟生產中的動物、宗教生活中的動物、野生動物等。 藉助《魚往世書》相關研究以及對該著作的文本分析,可整理出其中不同類別的動物描述及其出現語境。 種類繁多、名稱詳盡的動物書寫,詮釋了《魚往世書》的創作思想和創作環境資源豐富,從中可以看出動物和人、神之間存在一種秩序。 動物在人類書寫中不僅直接參與社會文化生活,也以隱喻、象徵的形式塑造人類的歷史。[關鍵詞]   《魚往世書》   南亞研究  吠陀文化  動物與人、神關係[中圖分類號] K903; K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874 - 1824 (2023) 01 - 0052 - 09南亞的動物研究近年來受到學者重視,成果頗豐,呈現出當代南亞研究中一種人文學術的動物轉向(animal turn)。 南亞研究的動物轉向呼應了當代社會對於生態環境的關注,也延伸了區域研究的視域並擴充了議題。 近十年來不僅產生了不少近現代南亞動物史研究的重要著作,也有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重新認識動物對南亞古代文化傳統的塑造。 如休斯( Julie E. Hughes)的《動物王國》,探討英屬印度的土邦統治者在被限制軍事活動的情況下利用狩獵動物作為擴充自己政治資本的手段。①此書將動物研究與環境史、政治史結合在一起,頗具啟發意義。 類似以環境史和政治史為主要切入點的動物史研究著作有特勞特曼(Thomas R. Trautmann)的《大象與國王》,不過這本書並非僅研究南亞地區,也涉及了東南亞乃至近東、北非和歐洲,堪稱一部世界史。②還有一些論著側重環境史與宗教史,比如辛格(Anand Singh)的《行星、植物和動物》,討論佛教中對植物、動物以及生態的論述和“不殺生”的倫理話語。③ 這些論題以往就有學者關注,如查佩爾(Christopher K.Chapple)、塔克爾(Mary E. Tucker)以及施密特豪森(Lambert Schmithausen)1990 年代就已考察過佛教對於植物和動物的看法。④而大沼玲子(Reiko Ohnuma)幾年前出版的《惡趣:印度佛教想象中25∗本研究得到美國哲學會富蘭克林研究基金(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 Franklin Research Grant)支持。
  • 的動物》則主要關注早期佛教本生故事中的動物形象及其話語。⑤有關南亞動物的分類研究,也有不少學者進行過討論並發表相關論著,如史密斯(Brian K. Smith)對家畜和野畜的論述,茨默曼(Francis Zimmermann)對《妙聞本集》中馴化動物與野生動物的研究,康納德(Roswith Conard)對動物考古的研究,以及奧登伯格 (Hermann Oldenberg) 對動物祭祀的研究。⑥ 著名印度學家多尼格(Wendy Doniger)也是比較重視印度古代動物研究的學者,她於 2021 年將其系列講座結集出版,主要探討印度神話與歷史中的馬。 書中所涉時間跨度很大,從上古時期一直到近代,從印歐世界的馬一直到印度河谷的馬,並分析了吠陀時期經典中馬的形象,以及《摩訶婆羅多》、《羅摩衍那》兩大史詩中馬與蛇的關係。 對於往世書中馬的角色和形象,用了一整章的篇幅加以論述,在另一章中則討論了早期佛教中的馬,追蹤了阿拉伯—伊斯蘭文化中的馬文化,進而討論了英屬印度時期土邦對待馬的態度。⑦這本講座論文集延續了她此前在《女性、雌雄同體以及其他神秘動物》一書中對南亞馬文化的研究。⑧陳懷宇在 2021 年也發表了長篇論文對《尼拉瑪塔往世書》( Nīlamata Purāṇa )中的動物世界進行詳細討論。⑨本文正是受到這些論著的啟發,從人與動物關係的視角,考察《魚往世書》 (Matsya Purāṇa )中動物對古代南亞文化的意義。 探討《魚往世書》中動物的產生、分類、功能、角色,包括這部往世書如何書寫動物在其宇宙觀中的地位,書中出現了哪些動物,這些動物是否可以同其他文化中的動物分類一樣,基於人與動物的關係把它們分為人類經濟生產中的動物、宗教生活中的動物、野生動物等。 進而探討一些較有特色的水生動物與當地環境特別是水土和海洋的關係。 動物的生活離不開自然環境,南亞複雜的山川、水域和氣候正是各種動物活躍的空間和條件。 本文還把關注點投向學界尚未關注的海洋動物,討論動物在人與海洋關係中所扮演的角色。一、《魚往世書》相關研究概述《魚往世書》中的“魚”(Matsya)也被音譯為摩蹉、麻蹉、末蹉等,雖直譯為魚,但實際指的是形象為魚或半魚半人的神。 《魚往世書》也並非一部關於 “魚”的往世書,而是古印度關於毗濕奴(Vi ṇu)十大化身之首———魚化身的敘事文獻。 這一化身形象通常下身為魚,上身為人,四只手或分別持海螺、輪盤、杵和蓮花,或兩只手持法器,另兩只手施無畏印和與願印。 這部往世書雖以敘述神的故事為主,卻有不少描寫南亞地區環境以及其中生活的各類動物的內容,包括許多海洋動物。 以書中所反映的動物世界做切入點分析,可以深入了解古代南亞歷史變遷中人與動物關係及其重要意義。《魚往世書》被學界認為是最古老、保存最完整的古印度往世書之一,歷來曾有不少學者從不同角度對其進行研究。 這些研究或側重文本整理,或聚焦在書中的宗教內容,尚未見專注對其中動物的討論,因此,從動物研究角度對書中出現的動物形象與角色及其對歷史進程的影響加以考察顯得必要。 作為十八部大往世書 (Mahāpurāṇa) 之一的 《魚往世書》,可能是位列 《梵天往世書》( Brahmanda Purāṇa )和《風神往世書》( Vāyu Purāṇa )之後最古老的往世書。⑩全書共有 291 章,14,062 頌,內容極為豐富,與前面兩部往世書在漫長的流傳過程中相互間有借鑒之處。 該往世書中的一些內容早期是以口傳形式流傳的,近代學者認為其文獻形式中最古老的部分可能在公元 2 世紀後半葉出現,有五個梵文寫本提到了當時薩塔瓦哈納(Sātavāhana)王朝印度統治者斯里·亞納·薩塔卡尼(Siri Yaña Sātakaṇi)的名字,最終的成書時間被認為是在公元 6 世紀之前。雖然對此尚有不同意見,但非成書於一時一地一人,而是根據不斷收集的不同時代材料匯集編寫而成已是學界基本共識。 1907 年印度浦那的阿南德修道院(Anandashram)整理出版了厚達 400 多頁的《魚往世35
  • 書》梵文本,列為該機構梵文叢刊系列第 54 輯。基於梵文本的英譯本在 1916 至 1917 年出版,收入印度聖書系列叢書第十七卷,分上下冊,主要譯者是奧德土邦的塔盧克達爾 ( Talukdar of Oudh),由梵文學者卡爾(Laht Mohan Kar)撰寫導言。後來陸續有不少學者引用該書的內容進行研究,但以此書為研究主題發表專著始於 1935 年迪克施塔爾(V. R. Ramachandra Dikshitar)的研究。 他著重探討了書中出現的洪水神話,並與世界其他古代文明中有關洪水的記載進行了比較,也討論了《魚往世書》的起源和文本構成,認為可能和南印度以魚為圖騰的部落有關,並推斷成書年代大致為公元前 3、4 世紀至公元 3 世紀。 在闡釋了書中所出現的各種政權形態與建築形式之後,他在最後一章探討該往世書所受到的《風神往世書》影響。1963 年阿格拉瓦拉(Vasudeva S. Agra-wala)發表了更為詳盡的研究,以辭條形式按照原書 291 章的順序總結出 380 多條重要的信息進行討論。 阿格拉瓦拉曾對多部往事書進行過整理,但本著作中並無特定按邏輯結構進行的歸類與總結。2007 年由喬希(K. L. Joshi)主編並做注、多位譯者參與翻譯的《魚往世書》梵英對照兩卷譯本在德里出版,曾在印度不同博物館工作多年的學者納加爾(Shantilal Nagar)為該譯本撰寫導言。這是迄今為止的最新譯本,書中為各章增添了標題式的內容概括,梵英對照的形式為研究者提供了便利,但譯文處理仍不夠細致,文中注釋也顯得欠缺。 2019 年卡利塔 (Kushal Kalita) 在高哈蒂大學(Gauhati University)完成了以《魚往世書》為研究主題的博士論文,全文共九章,除去第一章導論和第九章結論,中間七章分別討論了《魚往世書》的文學、史學、宗教、哲學特徵,以及書中所描述的政權形式、藝術與建築、地理數據等三個專題。可見,雖然學界對該書研究不斷細化,但討論書中動物世界的成果目前缺如。二、《魚往世書》中的動物誕生與基本類別與其他往世書類似,這部《魚往世書》着重討論宏大的宇宙觀和宗教世界,同時也作為古代人們在神廟中進行祭祀儀式的實踐指南。 同樣,書中出現的神祇大都和當時特定的地理環境、山川水域、生產生活密不可分。 而除了獻祭的主體———人類之外,動物等其他生物也以各種形式出現在敘事之中,這使得古代婆羅門教社會形成神—人—動物的複合結構。 我們可以從這種結構中發見動物被塑造出來的形象以及它們在古代生產、生活、宗教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能探究動物在人類書寫中不僅以直接參與社會文化生活的方式改變歷史,也以隱喻、象徵的形式塑造人類的歷史。古印度的史詩和往世書都會描繪宇宙的誕生,將梵天視為宇宙的造物主。 《魚往世書》也不例外,在第四章通過魚神與毗婆斯婆多·摩奴(Vaivasvata Manu)國王之間的對話,描繪了創造之神梵天作為宇宙主宰創造萬物的歷程。 魚神告訴摩奴國王,梵天創造出七個孩子,其中斯婆閻菩婆·摩奴(Svayambhū Manu) 娶阿難提 (Ananti) 為妻,生了普里雅夫拉特 ( Priyavrata) 和烏塔納帕達(Uttānapāda)兩個兒子,後者生下的四個孩子中,陀樓婆(Dhruva)即北極星之主與丹雅(Dhanyā)生下兒子西斯塔( ta)。 西斯塔與火神之女育有五子。 其中第二子育一子查克蘇(Cak u),他的兒子育有十子,長子烏魯( Ūru)又育六子,其中第五子再育一子維那(Vena),生出普里圖(Pthu)王,普里圖王又生兩子,長子的兒子是摩利支(Mārīca),次子有六子。 六子中的長子再育十子,他們創造出眾生之主達刹(Dak a)。 達刹的孩子有些是兩足動物,有些則是多腿動物,有些還有長耳或寬耳,有些則長着類似馬、熊、獅、狗、野豬、駱駝的鬃毛。 達刹也創造了許多女性,給其他天神(Deva)或仙人( i)為妻。 其中 10 位給了達摩(Dharma),13 位給了迦葉波(Ka yapa),27 位給了月神蘇摩(Soma),從而誕生了星系。了解這樣的宇宙發展歷程,有助於理解下文中動物在古45
  • 印度神話中的具體分布位置。《魚往世書》在第五、六章接着描寫了達刹如何在梵天的指令下引入一種新的創造系統,開始創造世界。 當達刹發現已被創造出的天神、仙人和蛇等並沒有同樣的能力助長創造時,他與妻子一起又創造出成千上萬的物種。 達刹的兒子們去考察宇宙的長與寬,因迷失了方向未能返回。 而他的 60 個女兒則嫁給了諸神眾仙。 達摩的 10 位妻子生出了諸神,迦葉波的 13 位妻子生出特徵各異的物種,有些是天神,有些則是惡魔。 迦葉波與妻子塔姆拉(Tāmrā)有六個女兒,其中長女舒吉(ukī)生下鸚鵡( uka)、貓頭鷹(Ulūka)、老鷹( yena)、魚鷹(Kurara)、禿鷲(G dhra)、鴿(Kapota)、鵝(Haṃsa)、鶴(Sārasa)、鷺(Vaka),被視為禽鳥之神。 第四女須羯哩毗(Sugrīvī) 生下了山羊(Ajā)、馬(A va)、羚羊(M ga)、駱駝(U ra)、驢(Gardabha)等,可謂獸類之神。 不過在這裡提到的獸類主要指與古代南亞人們日常經濟活動關係比較密切的被馴化的獸類,還未提到野獸。 迦葉波與妻子維納塔(Vinatā)生下了鳥類之王金翅鳥(Garu a),兒子阿嚕諾(Aruṇa)和女兒索達米尼(Saudāminī)。 阿嚕諾育有二子,商婆底(Sampāti)和阇吒優私( Ja āyu ),小兒子阇吒優私成為各種鳥類的祖先。 迦葉波還與作為眾蛇之母的妻子蘇羅娑(Surasā)和迦德魯(Kadrū)一起創造了不同種類的蛇,與作為眾牛之母的妻子妙香(Surabhī)生出樓陀羅(Rudra)的坐騎公牛(V a),以及奶牛(Go)和水牛(Mahi a)。在這個創世神話中提到的動物種類雖不充分,但仍有啟發意義。 首先,這裡面提到的動物在古代南亞的宗教傳統中十分重要,不僅是祭祀的聖品,也是人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動物。 如鸚鵡、鵝在婆羅門教和佛教中都有重要象徵意義。 馬、羊、牛、驢等則在人們日常經濟活動中有重要作用。而駱駝是西北印度的重要經濟動物。其次,這裡出現的金翅鳥和蛇類,在南亞宗教傳統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後來在佛教宇宙觀中也頻頻出現,並影響了東亞和東南亞的佛教文化。《魚往世書》接下來的部分中又有更多動物出現在不同場合,可以進一步就這些動物體現的功能和角色以及如何分門別類作深入討論。 儘管書中有些動物不是真實的自然界動物,但它們出現在敘事中,體現了當時作者所想象或認知的動物形象。 按照這些動物與人類的關係,書中的動物有野生動物和家養禽畜兩類。 在現代動物學和考古學出現之前,南亞地區的動物在傳統分類學上可以簡單分為家養動物(Pa u)和野生動物(Vyāla),但實際上如果從動物研究的角度來說,基於動物與人類的關係以及動物在人類歷史進程中的地位和角色,其分類則更為複雜,動物不僅存在於人們的日常生活經驗之中,也存在於人們的心理體驗和藝術文學創作之中。 因此,在沒有現代考古依託的古代,人們對於動物的理解和認識也是通過與環境和動物的互動以及通過創作書寫文獻不斷發展變化的。 有些動物可能存在特定的地域,以特定的角色出現,比如在克什米爾這樣遠離海洋的區域,創作於當地的《尼拉瑪塔往世書》等文獻中海洋動物的形象和角色就未能有鮮明表現。《魚往世書》中清晰提到了各類野生動物,該書第 118 章 47~ 61 頌說摩德羅(Madra)國王洪呼王(Purūravā)以其苦行功德得以親眼目睹四季花果,以及林林總總的鳥獸,如孔雀、啄木鳥、麻雀、布穀鳥、鵝、天鵝、田鳧、鹡鸰、魚鷹、麝貓 、鸚鵡、蒼鷺(Bagalā)、紅鵝、山鶉( i ibha)、戴勝(Pu-trapriya)、鷺、山翎鶉(Girivartaka)、鴿、鵲鴝(Sārikā)、鵪鶉、鴨、紅原雞(Raktavartma)、公雞、冠藍鴉、雞雁、蜜蜂、鼠海豚、山雀(Bhūli ga)、烏鴉、鵓、 鷹鵑(Dātyūha)、雲雀、花蜂等等。 而國王自己也擁有眾多野獸:狗、鹿、豹、獅、虎、象、犀、狼、熊、猿、猴、兔、貓、水牛、奶牛、公牛、白驢、野羊(Urab-hra) 、公羊、羚羊、水鹿( ambara) 、野豬、馬、騾、驢等。 還有一些互生敵意而好鬥的動物,或是彼此友好而依戀的動物,書中說國王對此充滿驚奇。 這些動物所生活的地方,被認為是阿底利(Atri)55
  • 仙人的隱修之地。 阿底利仙人也影響了其中一些動物,他們都以進食水果和牛奶為生。第 218 章36~38 頌說國王可從其人民那裡獲得各種動物,而象、蛇、奶牛、驢、駱駝、山鶉、豺、獅、熊、虎、貓、犀、猴、鴿、馬、水牛、鹿等需要國王保護。這裡提及的野獸,按照現在的理解並不全是野獸,比如奶牛、驢和馬,實際上已被馴化,用於人們日常生活。 因此,這種描述並不準確,畢竟當時在書寫文獻時並無意對這些動物進行明確的分類。 《魚往世書》中出現的動物可能都來自廣袤的印度次大陸,以熱帶、溫帶地區的動物為主,未見犛牛、雪豹等北部喜馬拉雅山區較為活躍的動物。 這可以反映出作者熟悉的動物主要生活在熱帶、溫帶等人煙相對稠密之地。 其中對於鳥類的列舉尤其令人驚歎,當時能如此精確區分不同鳥類也體現出日常觀察的豐富經驗以及基於這些經驗的知識積累。除了這些比較集中列舉的動物,還有一些較為稀少的禽鳥類動物出現在《魚往世書》之中,如火烈鳥和孔雀。 不過,火烈鳥出現在對天界的描寫之中,作為裝飾天宮(Vimāna)的鳥類。印度確實有火烈鳥存在,且至少有兩個品種,即大紅鸛和小紅鸛。 火烈鳥與駱駝都主要生活在印度西北地區,尤其是古吉拉特邦(Gujarat),該地區的大卡奇沼澤地是印度火烈鳥的主要棲息地。而在拉賈斯坦邦(Rajasthan)的桑珀爾鹽湖地區也生活着小紅鸛。孔雀在印度神話中是一種特別的鳥類,傳說從金翅鳥的羽毛中生出,象徵不朽,與諸神關係密切,在書中有多處與其他鳥類一同被描述。除了上述野生動物之外,《魚往世書》中還見到大量關於家畜家禽的描述,且在書中提及一些馴化動物時明顯使用了家畜或者凡間的字樣。 第 34 章第 8 ~ 13 頌說,迅行王(Yayāti)對布盧王(Puru)提示節欲苦行時說,他在想到穀物、黃金、家畜、女人等不同形式的世俗恩惠並非應給予個人時變得清醒起來。 其中提到的家畜包括了馬和牛等。在該書第 41 章的對話中,再次提及在凡間有很多森林,森林裡滿是奶牛、馬和鳥等。 迅行王也在與其外孫的對話中提到了一些動物,誇耀自己在施舍出土地後獲得天神們對其善行的認可。 他不僅施舍土地,也施舍了數不清的奶牛、馬匹、大象,以及大量黃金。該書將奶牛、馬匹、大象和黃金都列為財物,可見當時國王應該圈養了不少動物,並將這些動物作為顯示自己身份、地位和財富的工具。 書中多處提到馬被用來拉車,而且馬的種類繁多,僅是毛皮顏色就有白色、棕色、斑點、青色、黑色、紫色、綠色、暗色等各種。 而火星神的大車由黃金打造,有八輪,由八匹紅馬駕馭。除了用於駕車,馬還被國王用於祭祀。多尼格指出古代吠陀文獻裡經常用馬與其他動物的身體對比體現的優越性來反映馬和國王的對應關係,馬可以統帥其他動物,正如國王可以統帥將士一樣。 馬祭則常常是國王登基儀式的一部分。三、《魚往世書》中的動物、人、神互動關係古代南亞的動物與人類關係密切,一般而言,除了在自然環境中的偶遇,動物在人類政治、經濟、宗教生活中也扮演着各種角色。 不過,古代南亞地區的政治、經濟和宗教生活之間並無明顯的界限區分,政治人物常常在經濟和宗教生活中起主導作用,不僅會介入各種生產、貿易、交換等經濟活動,也是宗教儀式的主要資助者。動物作為祭品的使用在吠陀時代非常普遍,《魚往世書》第 17 章 31 ~ 36 頌可見用於祭祀的動物種類詳細描寫,其中提到用於祭祀祖神(Pit )的供品,如供奉魚肉可讓其滿意兩個月,鹿肉可滿意三個月,羊肉可滿意四個月,禽肉可滿意四個月,山羊肉可滿意六個月,梅花鹿(Pārsat)肉可滿意七個月,黑羚(Eṇa)肉可滿意八個月,火腿和水牛肉可滿意 10 個月,野兔和龜肉可滿意 11 個月,奶牛肉、牛乳和牛乳飯可滿意一年,九色鹿(Ruru)肉可滿意 15 個月,獅肉可滿意 12 年。 供奉麻芛(Kāla āka)和犀肉可讓祖神滿意多年,而蜂蜜調和的牛乳、牛乳飯和牛乳制成的無水黃油,即使很65
  • 少的數量也可讓其極度滿足。從中可以看出在火供(Homa)儀式舉行過程中,大量動物會被宰殺,其肉用於祭祀。 這些動物主要以野生動物為主,如鹿、獅、野兔、龜、犀等,而且可以看出,越是難捕捉的野獸,其肉越能使祖神滿意,比如九色鹿、獅、犀等,其次是野兔、龜等,而魚、羊、禽等則相對而言容易獲得。 沒有列出的動物也許也會被用來祭祀,只是可能不如這些動物運用廣泛。 這裡面多次提到牛乳及牛乳制品在祭祀中使用,應該是由於羊乳為婆羅門的禁忌,駱駝乳也不允許使用。 一些五蹄動物也被婆羅門禁止食用,不過豪豬、野兔、野豬、蜥蜴、犀、龜等動物是例外。可以想象,用於祭祀的動物數量和種類會隨着社會等級不同而存在巨大差異,地位高、財產豐裕的家庭能夠獲得動物的數量也會較多,尤其是大型動物。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魚往世書》中的動物也可分為用於祭祀的動物和不用於祭祀的動物兩類。 婆羅門教的牲祭後來遭到佛教的強烈批評。還有一點值得注意,《魚往世書》第 38 章 4~11 頌提到了流行於南亞地區各個宗教傳統中關於有情眾生的四種生命形式:卵生(Aṇ aja)、濕生(Saṃsvedaja)、胎生(Jarāyuja)、化生(Upapāduka),並將它們與蛇類、兩棲動物類、魚類、石頭類、草、木等並列在一起,借迅行王之口說明這些生命體或物質各有其命運。當然,所列並不限於動物分類。 《魚往世書》中並未特別提及蛇崇拜,也未對蛇的種類如眼鏡蛇、蟒蛇等進行仔細區分,只在個別地方如第 160 章 6~8 頌用眼鏡蛇做了譬喻。此外,按照動物的形體特徵和生活習慣,書中的動物也可以分類為森林山地動物、飛行動物和水生動物。 前面列舉的動物中多為森林山地動物和飛行動物,但《魚往世書》中最引人關注的是水生動物,它們體現了當時南亞地區特有的水文和海洋環境。 除了多次提到鯉魚等常見的魚類,還包括許多水生爬行動物和甲殼動物等,比如龜、恒河中的短吻鱷、海龜、鱷魚、蟹、水蛇等。在夏至時分的祭祀活動上,有為水神伐樓拿(Varuṇa)舉行的專門儀式,海龜等水生動物的圖像被安置在正中,念誦完獻給水神的贊歌,再安置梵天、濕婆、毗濕奴的圖像。 書中也提到了伐樓拿的坐騎,羚羊頭魚身的海怪摩羯羅(Makara)。 在第 43 章 26~36 頌中描繪了伽哩陀毗哩耶·阿周那(Kārtavīrya Arjuna)的英姿和神通,說他曾統治地球 85,000 年,能用他的千臂將海水引入河流中灌溉,甚至有能力消除大風在海中掀起的巨浪與泡沫,包括海中的鯊魚等魚類。第 131 章 1 ~ 5 頌說阿修羅摩耶(Maya)設計修建了三座城池(Tripura),阿修羅眾魔攜妻兒和武器進入城池時,如同獅群進入森林,或是眾多鯊魚和鱷魚進入海洋。 第 138 章 6 ~ 21 頌描繪了濕婆攜眾天神與惡魔達那婆(Dānava)們的交戰,天神們攻破了三城,眾魔墜入海中,被鱷魚和海怪拖入深海,而巨型鯨魚則將惡魔們及戰車、馬匹和武器全部吞入腹中。第 140 章 13 頌描繪濕婆率領諸神與惡魔們交鋒時,也提到眾魔紛紛落入聚集着鯊魚、鱷魚和帝彌(Timi gala)大魚的海中。書中記述中僅出現了一次鯨魚,或許是由於帝彌大魚與鯨魚之間存在關聯,有學者認為帝彌可能指的就是鯨魚。在印度近現代語言如孟加拉語和印地語中,帝彌均是鯨魚之意。唐代慧琳法師在《一切經音義》卷 26 中闡釋,帝彌也稱坻彌,或低迷羅,即大身魚,還注明在《法炬經》中稱為低迷宜羅,古人認為巨魚有四類,而這是最小的一類。 竺法護漢譯《生經》中收有一部《佛說譬喻經》,提及大海邊有一國,國王薩和達遇到三年旱災,發誓舍身為眾生祈福,願以福報舍身而生於大海中為大身魚,以肉供養眾生。 後來國王開始絕食,七日後命終,得生為魚,身長四千里,死在海灘上,被饑民分食,免於饑困。這即是佛陀前世為國王舍身為魚救濟眾生的故事。雖然這些敘事都是神話,但從心理層面而言,這些神話也體現了古人對於動物的基本認知,即他們的生活中可能耳聞目睹過這些動物。 在今天看來,當地自然環境中的確曾經活躍着與書中描寫相同或相似的動物,可知這些動物出現在神話中並非憑空臆造。 換言之,神話中的動物也有其特75
  • 定環境和歷史背景,反映了當時人對動物世界秩序的一些基本概念。 在第 135 章 66~ 67 頌描繪摩耶率領眾魔與濕婆交戰時,提到摩耶放出鱷魚、蛇、獅、虎、鹿、蝗蟲和 18 足怪獸沙羅跋(Sarabha)等動物。這大概是眾魔使用的幻術,用於干擾濕婆和諸神,並非真實使用動物,但這其中也反映出當時人們對一些猛獸、害蟲等生物的認知,認為它們是有危險的,會傷及人的性命。《魚往世書》對動物的書寫可以看出動物和人、神之間存在一種秩序。 首先是動物世界和人類世界一樣存在權力統治下的秩序,有些動物地位優越,相當於掌握了權力的人類。 森林中最有“權力”的動物屬於獅子,而海洋中的“權勢”動物則是鯊魚。 書中還在討論一位國王如何應對不同環境而采取不同戰術策略時,以譬喻的方式對動物在不同環境下的“權力”做了很明確的比較。 如第240 章 17~27 頌說在陸地上大象可擊敗鱷魚,而在水中大象則不敵鱷魚;在晚上貓頭鷹可戰勝烏鴉,而烏鴉在白天可勝出貓頭鷹。 因此,明智的國王應審時度勢,在雨季以步軍和象軍進攻,在露季和寒季以騎兵和戰車進攻,在夏季以駱駝和驢進攻,在春季則可減少兵力。 國王在與他的敵人交戰前應充分考慮當前、過去和未來的狀況。動物形象也被用作裝飾來展示權力的象徵,比如陀羅迦修羅(Tārakāsura)用鱷魚、魚、驢、烏鴉、虎、獅等動物形象來裝飾其戰車上的金幡,以展示權威。其次,如同森林中由於有獅虎的出沒會變成危險的地方,海洋水域中也因一些攻擊性動物的存在而潛伏着危險。 當時的人可能見過很多生活於江河海洋中的動物,他們知道攻擊性強的水生動物是鯊魚、鱷魚、帝彌大魚、鯨魚等數種。鯊魚和鯨魚都可以吃人,這對當時人類威脅較大,而帝彌大魚顯然是人們對沒有認知命名的巨型魚類的統稱。 《魚往世書》中對自然地理環境的描述深受吠陀文獻的傳統影響,經常在神話與現實之間徘徊並未加以區分,有濃厚的婆羅門教色彩,整部書的地理特徵描寫基本上出自婆羅門教的宇宙論和世界觀,當然也提及了南亞次大陸的一些自然地理及主要山川。書中出現的動物可以為讀者提供一些環境背景,特別是區域性的動物,它們的存在有其特定的環境、氣候條件以及受到食物來源和人類生活的影響。四、結語《魚往世書》中提及的動物可謂面廣而量大,體現了南亞地區在古代時期的動物多樣性,其中既有森林中活躍的大型陸地動物,也有海洋江河裡凶猛的水生動物。 儘管本文只是初步的動物分類考察,但已反映出迪克施塔爾認為該書受到南印度以魚為圖騰的部落影響的推測尚缺說服力。《魚往世書》中出現如此眾多種類的動物,說明其創作思想和創作環境資源複雜,並非簡單限於一地。 該書雖未提及故事來源地,但關於駱駝和火烈鳥的描述,肯定不是來自南印度,而是和西北印度的拉賈斯坦等地區密切相關。 不過也可以看出,《魚往世書》雖沒有較為鮮明的地域特徵,但其中也並未出現北方寒冷高山地區的動物,如雪豹一類。 古代南亞地區的動物與人類關係密切,在人類政治、經濟、宗教生活中扮演各種角色,在《魚往世書》中動物和人、神之間存在一定關聯和秩序,體現了動物在人類書寫中不僅直接參與社會文化生活,也以隱喻、象徵的形式塑造人類的歷史。①Julie E. Hughes, Animal Kingdoms: Hunting, the Envi-ronment, and Power in the Indian Princely States ,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3.②Thomas R. Trautmann, Elephants and Kings: An Envi-ronmental History ,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2015.③Anand Singh, Planet, Plants, and Animals: Ecological Paradigms in Buddhism , Delhi: Primus Books, 2019.④Christopher K. Chapple, Nonviolence to Animals, Earth 85
  • and Self in Asian Traditions ,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3; “Animals and Environment in the Buddhist Birth Stories,” in Mary Evelyn Tucker and Dun-can Ryūken Williams eds., Buddhism and Ecology: The In-terconnection of Dharma and Deeds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pp. 131 - 148; Lambert Schmithausen, Martrī and Magic: Aspects of the Buddhist Attitude Toward the Dangerous in Nature , Wien: Verlag der Österreichischen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 1997.⑤Reiko Ohnuma, Unfortunate Destiny: Animals in the Indian Buddhist Imagination ,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7.⑥陳懷宇:《動物與中古政治宗教秩序》(增訂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 年,第 53~64 頁。⑦Wendy Doniger, Winged Stallion and Wicked Mares: Horses in Indian Myth and History , Charlottesville: Uni-versity of Virginia Press, 2021.⑧Wendy Doniger O’Flaherty, Women, Androgynes, and Other Mythical Beasts , Chicago and London: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0. ⑨陳懷宇:《無貓之地:〈尼拉瑪塔往世書〉所見克什米爾動物世界》,上海:《世界歷史評論》,2021 年第 4 期。⑩Maurice Winternitz, A History of Indian Literature , vol. 1, Delhi: Motilal Banarsidass, 1996, p. 575.Vasudeva S. Agrawala, Matsya- Purāṇa: A Study (An Exposition of the Ancient Purāṇa- Vidyā), Varanasi: All- India Kashiraj Trust, 1963, p. iii. 斯里·亞納·薩塔卡尼被認為是薩塔瓦哈納王朝最後一位偉大的國王,在當地統治時間約為 29 年。Matsya Puranam of Vedavyasa , Anandashram Sam-skrita Granthavali (Anandashram Sanskrit Series, 1888-1942), no. 54, Puna, 1907.塔盧克達爾(Talukdar)是莫臥兒和英殖民時期印度土地的所有者和管理者,負責收稅,維護法律和秩序,同時有權按比例保留稅收收入。The Sacred Books of the Hindus , translated by vari-ous Sanskrit Scholars, edited by Major B. D. Basu, IMS, vol. 17, part 1 & 2, The Matsya Puranam , Printed by Apurva Krishna Bose, at the Indian Press, 1916- 1917.V. R. Ramachandra Dikshitar, The Matsya - Purāṇa: A Study , Madras: University of Madras, 1935, pp. XVI- XVII.Vasudeva S. Agrawala, Matsya- Purāṇa: A Study .Matsya Mahāpurāṇa , translated by a board of schol-ars, edited with scholarly notes by K. L. Joshi, Delhi: Parimal Publications, 2007.Kushal Kalita, Matsya- Purāṇa: A Critical Study , Ph.D. thesis, Gauhati University, 2019.Matsya Puranam , vol. 1, pp. 12- 16. 關於達刹,儘管《摩訶婆羅多》和其他往世書也有類似的記載,但細節和《魚往世書》略有區別。 在《摩訶婆羅多》中達刹及其妻子分別出自梵天的右腳拇指和左腳拇指;《薄伽梵往世書》中達刹是梵天之子,因惹怒濕婆而被殺死;《梨俱吠陀》 中他與妻子阿底提 (Aditi) 互生。《薄伽梵往世書》、《龜往世書》、《火神往世書》對後來密教發展有影響,參見薛克翹:《印度密教》,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17 年。這六個女兒的名字與《梵天往世書》上的記載略有不同,但兩個版本中蘇吉的名字均被提及。《梵天往世書》中也提到她作為馬、羊、驢之神,見Renate Söhnen and Peter Schreiner, Brahmapurāṇa: Summary of Contents, with Index of Names and Motifs ,Wiesbaden: Harrassowitz, 1989, p. 7. 索達米尼意思為閃電或雷電。 Matsya Puranam , vol. 1, pp. 16- 21. 達刹之女妙香又被稱作如意神牛(Kāmadhenu),是天神攪乳海時出現的第一個寶物,也是奶牛之母與公牛始祖。 這裡的樓陀羅指濕婆的化身,共 11 位。 在早期南亞神話中,鵝被視為鳥類之王;而在早期佛教敘事傳統中,辟支佛又與鵝被放在一起比較,彰顯其單獨飛行的神通力。 Martin G. Wiltshire, Ascetic Figures Before and in Early Buddhism: The Emergence of Gautama as the Buddha , Berlin: de Gruyter, 2013, p. 172. Ilse Köhler - Rollefson, “ Camels in the Land of Kings,” Natural History 104: 3 (1995), pp. 54 – 61; “The Camel Breeds of India in Social and Historical Per-spective,” Animal Genetic Resources Information 10 (1992), pp. 53-64.關於動物存在於人類三層經驗中的論述,可參見:Alan Bleakley, The Animalizing Imagination: Totemism, 95
  • Textuality and Ecocriticism , New York: St. Martin’ s Press, 2000, pp. 38- 40. 可用於制作祭祀儀式中使用的香料。 Richard Alan Miller and Iona Miller, The Magical and Ritual Use of Perfumes , Rochester, VT: Destiny Books, 1990, p. 36. Su ruta and K. R. Srikanthamurthy, Illustrated Su ru-ta Saṃhitā: Uttara Sthāna ,Varanasi: Chaukhambha Orien-talia, 2008- 2010, p. 494.現代學名為 Rusa unicolor,古稱山馬,體型比梅花鹿大,比馬鹿小。 Matsya Puranam , vol. 1, p. 318, p. 290, p. 99, p. 109, pp. 111- 112, p. 353, p. 343, p. 57, p. 103, pp. 113- 114. 全書提到貓的地方不多,第 131 章 40 ~ 46 頌中有描述“像鼠怕貓一樣”。 Matsya Puranam , vol. 2, p. 6.Matsya Puranam , vol. 2, p. 231, p. 4, pp. 22- 23, p. 28, p. 263. 有關南亞孔雀崇拜,參見 P. Thankappan Nair, “The Peacock Cult in Asia,” Asian Folklore Studies 33: 2 (1974), pp. 93- 170。 大紅鸛學名為 Phoenicopterus roseu,小紅鸛學名為Phoenicopterus minor。 Robert P. Allen, The Flamingos: Their Life History and Survival,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the American Or West Indian Flamingo ( Phoenicopterus Ruber ), New York: National Audubon Society, 1956, pp. 59- 60. Seema Kulshreshtha, M. Kulshreshtha, and B. K. Sharma, “Ecology and Present Status of Flamingos at Sambhar Salt Lake, Rajasthan, India: A Critical Compar-ison with Past,” Flamingo Bulletin , Flamingo Spec. Group 18 (2011), 24- 27. 多尼格對馬祭的研究參見 Winged Stallions and Wicked Mares , pp. 36- 43。 有學者認為,火神阿耆尼(Agni)和月神蘇摩創造了祖神,阿耆尼創造的祖神是無形的,而蘇摩創造的祖神是有形的。 Agrawala, Matsya - Purāṇa; A Study (An Exposition of the Ancient Purāṇa- Vidyā), pp. 101-102.George T. Bettany, The Great Indian Religions: A Popular Account of Brahmanism, Hinduism, Buddhism and Zoroastrianism , New York: Cosimo Classics, 2006, reprint, p. 36. I. B. Horner, Early Buddhism and the Taking of Life , Kandy: Buddhist Publ. Society, 1967, p. 5; Anand Singh, Planet, Plants, and Animals , pp. 67- 72.關於古代印度蛇崇拜,參見 Balaji Mundkur, The Cult of the Serpent: An Interdisciplinary Survey of Its Manifestations and Origins ,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83; Binod Chandra Sinha, Serpent Worship in Ancient India , Cornwall, ON: Vesta Publica-tions, 1980。比如《魚往世書》第 58 章 44~ 45 頌提及供養人應將寶石置於金盤之上給婆羅門,同時將魚和短吻鱷放入池塘;見Matsya Puranam , vol. 1, p. 179。 Matsya Puranam , vol. 1, p. 177;如同海龜、鱷魚、蛇、魚等作為金器的形狀,而非動物實體。 J. C. Jain, “Stories of Trading Merchants and Vasude-vahiṇ ī,” Annals of the Bhandarkar Oriental Research Institute 55, no. 1/4 (1974), pp. 73-81. 《大正藏》第三冊,107 頁中欄,竺法護譯《生經》卷五(T. 3, no. 154, p. 107b15- 16)。 Matsya Puranam , vol. 2, p. 16. 虎往往和獅、蛇一起作為危險的動物出現,有時則加上蠍子,見第 217 章3- 5 頌;Matsya Puranam , vol. 2, p. 226. 沙羅跋通常是一種半人半獅的怪物,一般有八條腿,有時數量不同,還可能長角、翅膀和尾巴,十分凶猛。 Matsya Puranam , vol. 2, p. 58,第 148 章 45~51 頌。 類似的說法也見於第 131章 1~5 頌、第 134 章 70~71頌,獅和象在山中,如同鯊魚、鱷魚和帝彌大魚在海中,都是非常危險的動物。 Matsya Puranam , vol. 2, pp. 4, 11.對於往世書中地理信息的梳理,見 Kushal Kalita, Matsya- Purāṇa: A Critical Study , pp. 250- 268。作者簡介:張幸,北京大學東方文學研究中心、北京大學外國語學院南亞學系副教授。 北京 100871[責任編輯  桑  海]06
  • 澳門理工學報  2023 年第 1 期近代以來“麻雀問題”的全球化與滅雀運動*耿  金[提  要]   近代以來,以德英為代表的西方國家率先對麻雀採取大規模滅殺,美國 1850 年從歐洲引進後,因麻雀大量繁殖“威脅”本土鳥類,在 19 世紀末 20 世紀初開展了大範圍滅雀行動。 傳統時期,中國長期將麻雀視為“家雀”,是古人醫藥與飲食的重要來源;1950 年代前未對麻雀有過集體滅殺行動,1955 年麻雀被列入“四害”後遭到集體滅殺。 滅雀行動與國家“以糧為綱”政治方針有關,在南方又成為一些地區雙季稻推廣不順利的“罪魁禍首”。 近代以來人類對麻雀的認知與態度,可以折射人類處理與自然萬物關係之心態,即人類中心觀淩駕於生態系統整體論之上,麻雀被動承受來自於人類的選擇或放棄,並被污名化。 麻雀在近代以後成為全球性問題,根源上與人口快速增長,全球農業迫切要求向高產、集約化發展轉變有關。[關鍵詞]   近代以來  麻雀問題  滅雀運動  農業高產[中圖分類號] K903; K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874 - 1824 (2023) 01 - 0061 - 14目前全球麻雀數量在持續減少,但這似乎很少引起當下人類的關注與重視。 歷史上,特別是近代史上,似乎全球都出現了所謂的“麻雀問題” (The Sparrow Question),以至於世界各地都發生過大規模的集體滅殺麻雀行動。 “麻雀問題”是指近代以來,麻雀給人類所帶來的“麻煩”及人類圍繞麻雀利弊而展開的討論和爭論,以及所採取的相關行動。①麻雀在世界各地廣泛分布,在歐洲屬於本土鳥類,歐洲也是近代較早對麻雀進行數量控制的地區,比如德國以立法控制麻雀數量;19 世紀中葉,英國針對“麻雀問題”在國內展開了廣泛討論,滅殺麻雀持續至 19 世紀末;1850 年代以後,隨着麻雀被引進到美國並在本土快速繁殖,1870 年代開始,美國對麻雀的態度發生極大轉變,大量民眾視之為“瘟疫”。②隨後,美國興起了大規模滅麻雀的討論及行動。 此外,1930 年代蘇聯、1950 年代的中國也都有集體滅雀的歷史。對於 19 世紀英國的“麻雀問題”爭論,馬修·赫爾姆斯(Mathew Holmes)做過討論,其從博物16∗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17~ 20 世紀雲南水田演變與生態景觀變遷研究”(項目號:18CZS066)的階段性成果。
  • 學、鳥類經濟學等知識體系的發展角度進行分析,指出 19 世紀下半葉的博物學的主觀性(即無共識性)和流行導致了一場關於麻雀效用的持續辯論。 到了 19 世紀末,博物學開始衰落,經濟鳥類學家建議對麻雀數量控制,以保護農作物。③美國的麻雀問題卻表現得更激烈,以 19 世紀末的集體滅麻雀行為最為引人注目,諸多學者指出,美國此階段的滅麻雀行動是當時美國對外來移民態度的折射。④在亞洲,中國從 1955 年底到 1960 年全國發起了一場全民滅麻雀運動,成為“除四害”運動的重要組成部分。 運動於 1955 年底興起,1958 年時變成全民運動,經科學家 1956 年冬至 1957 年春、1959 年下半年兩輪批評,尤其是在其惡劣後果充分彰顯之後,終於在 1960 年結束。 對於此次運動的詳細過程以及相關政治史研究成果已十分詳細,⑤在 1950 年代也興起研究麻雀高潮,但其目的在於探知如何消滅麻雀,當然也有鳥類科學家通過實證研究去挽救麻雀命運。⑥目前國內麻雀史研究多基於國內運動過程的史實梳理,缺少全球視角看問題,也未將近代以來全球麻雀問題進行整體性考察。 本文從近代全球麻雀問題與農業生態關係角度,對人類的滅殺麻雀行為進行系統梳理與解析,思考麻雀物種的全球環境史意義。一、近代以來“麻雀問題”的全球化麻雀屬於雀形目中的文鳥科(Ploceidae),文鳥科在全世界有 69 屬 13 亞屬 267 種,分化有 578亞種,麻雀屬(Passer Barrion)是其中之一。 麻雀屬下有家麻雀(Passer domesticus (Linnaeus))、黑胸麻雀(Passer hispaniolensis (Temminck))、黑頂麻雀、西域麻雀(Passer ammodendri Gould)、樹麻雀(Passer montanus (Linnaeus))、山麻雀(Passer rutilans (Temminck))五個亞屬 13 種。 在全世界範圍麻雀都有廣泛分布,麻雀的棲息環境很廣,但一般多棲息在居民點或附近的田野。 大多在固定的地方覓食和在固定的地方休息。 白天活動範圍大都在 2~3 公里內,晚上藏於屋櫞洞穴中或附近的土洞、岩穴內以及村旁的樹林中。 鳴聲極嘈雜,平時總是三五只或更多的群集。⑦麻雀體型較小,除翅膀較小、腳不能步行外,外形與其他鳥類差別不大。 由於翅膀較短,不能長距離飛行,只可跳躍而不可步行,這是其區別於其他小型鳥類的重要特征,中文文獻稱“躍而不步”。⑧麻雀在北半球集中於夏秋兩季繁殖,通常產卵兩窩,每窩產卵 3~7 枚,多為 5~6 枚,個別的可達 9 枚。 卵呈卵圓形,無光澤灰白色,上有棕褐色粗斑及細斑。⑨麻雀為害鳥的定位可以找到諸多文獻證明,但為何進入近代,似乎全球各地都興起了滅麻雀浪潮,其背後的深層邏輯是什麼?(一)歐洲國家的滅雀行為對於西方國家對於處理麻雀的相關文獻,目前主要依據 19 世紀末、20 世紀初發表的期刊文章來進行考察。 相比而言,文獻比較集中討論的區域,歐洲以英國、德國為主,美洲以美國為主。麻雀在歐洲是本土鳥類,據 20 世紀初的鳥類學家研究,歐洲除意大利較少以外,麻雀廣泛分布在歐洲大陸的各個角落。⑩在歐洲國家中,較早開始控制麻雀的是德國,而德國麻雀的數量其實是在 18 世紀才逐漸增多的;从 18 世纪初到 19 世纪初,麻雀集中分布在德国的糧食产区,成为严重的经济问题,当局试图通过征收“麻雀人头税”(poll tax)来控制麻雀數量,即每個公民每年都必須交付一定數量的麻雀頭,清點後焚燒。 1816 年以前,德國確實存在嚴重而持續的“麻雀問題”,在 19世紀中葉以前,穀物是最重要的物資,穀物短缺是對國家安全的嚴重威脅。 19 世紀中葉以後,德意志聯邦中的普魯士開始由上層主導,在國內推廣馬鈴薯主糧化,才幫助普魯士度過糧食危機,並在與法國的戰爭中取得優勢。 19 世紀末,麻雀造成的損失就變得不那麼重要了。 但尽管如此,麻雀一直被滅殺。在 19 世紀末美國系統滅殺麻雀時,歐洲的滅殺麻雀已經開展了至少半個世紀。 當26
  • 1886 年一位美國人訪問英格蘭地區的農民對麻雀的態度時,本地農民對美國引進這種鳥感到困惑,民眾稱英格蘭、威爾士、蘇格蘭花了 50 年的時間和大量的金錢來滅殺這種鳥,到 19 世紀末仍然在持續花錢滅殺麻雀,而美國卻將其引到國內。麻雀問題為何會在 19 世紀的歐洲率先爆發,應當與當時歐洲人口增加、農業生產擴大有關。動物考古學家及動物史學家通過對德國麻雀歷史演變研究後指出,在中世紀,麻雀在德國並不常見。 這或許與當時歐洲存在大量麻雀天敵有關,且 15~17 世紀歐洲氣候進入“小冰期”。 現有研究指出麻雀在 18 世紀以後的歐洲快速繁殖與人口增長、居民點增加、糧食增產有極大關係。 具體而言:1700 年以後,由於耕地和人口的增加,定居地的擴大,加之土豆在 18 世紀中期之後緩慢地被引進,穀類作物繼續作為主要的農田作物;而 18 世紀獵槍的日益普及,導致大量的猛禽和小型捕食動物被殺死,大大減少了麻雀的天敵數量。 這些因素導致麻雀在 18 世紀中後期和 19 世紀初期大量繁殖。 隨着 19 世紀歐洲城市化推進,交通工具中需要大量馬匹,馬糞成為麻雀的重要食物來源,這也導致 19 世紀是歐洲麻雀快速增長期。因此,19 世紀初歐洲即開始滅殺麻雀。(二)美國的滅雀運動隨着歐洲殖民進程的推進,麻雀被引進到新西蘭、澳大利亞和北美。 美國本土最初沒有麻雀,1850 年代後期才引入美國。 剛開始只是作為標本從英國引進 8 對到紐約的布魯克林研究所,但到 19 世紀末 20 世紀初,麻雀已遍布美國全境及加拿大南部地區。 因引進的麻雀主要來自英國,所以在美國,早期習慣將其稱為“英國麻雀”(English sparrow)。最初引進的人認為,麻雀是一種食蟲鳥。 整個 19 世紀 50、60 年代,一直到 1870 年,美國東部都在大量引進了麻雀以遏制毛毛蟲(caterpillars)泛濫。 麻雀繁殖很快,也確實吃掉了一些害蟲。 在1855 年至 1870 年期間,大多數人的意見是,進口麻雀對本地是有利。由於麻雀引進對防治害蟲起到很好的效果,波斯頓還為麻雀修建了紀念碑。 但此後人們發現這種鳥快速繁殖,擠占本土鳥類生存空間,其中以本土的知更鳥最為典型,而本土鳥在控制害蟲上明顯效果更好。加之麻雀搶奪糧食、污染屋頂、管道及建築物牆面,以及破壞雨水供應等。 很快這種鳥的名聲就變得極壞,一些文獻中將其描述為“瘟疫”。美國的麻雀開始時是從城市向鄉村擴散的,一些地方將其稱“城鎮鳥” (Town bird)。這是因為引進這種鳥的初始目的是在城市除害蟲。 因此,美國的麻雀擴散首先從大城市開始,然後是小城鎮,之後是村莊,最後是人口稠密的農業區。1885 年美國《科學月刊》 ( The Scientific Monthly )雜誌的一篇文章或許能代表當時許多美國人對於麻雀的態度:人們發現麻雀比蛇和老虎危害更大,它們是大自然的小偷,趕走了更有益的鳥類。 雖然它們也捕食一些害蟲,但相比而言,其消耗玉米等糧食穀物的量更多,無論往那裡去都帶着禍患。從 1880 年代開始美國民眾對於麻雀的輿論朝着有害轉變,一些州此前保護麻雀的法令也被廢除。1889 年美國農業部出版了關於麻雀的公報,研究了“麻雀”的食物結構,收集了大量抵制麻雀的證據,建議在美國各地消滅麻雀。 1906 年 4 月,A. H. 埃斯塔布魯克(A. H. Estabrook)在美國的一些雜誌上刊登一則公眾對於麻雀態度的調查問卷。 問卷開頭指出:美國農業部門呼籲人們對“英國麻雀”採取行動已有 17 年了,但這十餘年間,麻雀數量雀在不斷增長,希望通過問卷形式來了解民眾對以國家集體形式消滅麻雀行為的態度。 問卷發布在 The Auk 、 Bird - lore 、 American Bird Magazine 、The Oologist 和Maine Sportsman 等雜誌上,問卷內容如下:“你熟悉 1889 年農業部發表的第一號公報《美國的“英國麻雀”》嗎? 是否同意所提出的事實及其結論? 你住的地方有英36
  • 國麻雀嗎? 如果有,它們在數量上是增加還是減少? 你是怎麼消滅它們的? 請列出你認為有效的方法。 你觀察到英國麻雀對本土鳥類有什麼影響? 你們當地的公眾輿論會贊成採取有效措施消滅該物種嗎? 請陳述贊成或反對的事實和論據。”H.埃斯塔布魯克(A.H. Estabrook)對讀者回信進行統計如下:幾乎都同意英國麻雀是一種令人討厭的鳥;從數量與分布上看,英國麻雀在美國落基山脈以東的整個地區大量存在;應對麻雀的方法,大概有摧毀巢穴和幼鳥,射擊和毒殺等幾種,其中毒殺所用的藥劑為士的寧(strychnine);麻雀對本土鳥類的影響最為重要,也是大多公眾關心的問題,部分讀者講到了麻雀搶占、殺死其他鳥類的親身經歷;除非問題變得十分嚴峻,公眾對採取措施消滅麻雀一般表現得無動於衷;對於採取集體行動殺滅麻雀的行動,絕大多數問卷參與者都考慮了本土鳥類面臨的巨大危險,這是要求滅雀的充分理由。 雖然也有幾封信說,在道德上人類沒有權利殺死英國麻雀或任何其他生物。 埃斯塔布魯克認為,雖然已經有很多人在為消滅麻雀作各種努力,但都只是暫時的、小範圍的,要從根本上滅絕麻雀,必須整個國家立刻行動起來。雖然滅殺麻雀行為一直存在爭議,但不影響滅雀行動。 奈德·迪爾伯恩(Ned Dearborn)1917年發文介紹了滅雀的具體方法,包括破壞巢穴、射殺、誘捕和毒殺。 其中,誘捕無疑是最好的。 麻雀很好吃,有營養價值,建議把它們用作食物,可以減少麻雀的數量。 詳細介紹了制網捕麻雀技巧、射擊要點、制人工雀巢誘捕及用士的寧毒殺之詳細方法。為激勵民眾參與滅殺,美國許多州發布賞金計劃,但這導致許多與麻雀相似的鳥類遭到滅殺。在如此縝密的捕殺計劃下,麻雀此後在數量上確實有減少。 在俄亥俄州萊克伍德地區,麻雀數量就有較大的減少。雖然這也與各地區作物種植結構及牲畜飼養變化有關,但人類的大量捕殺無疑是其中重要原因。當時的美國本土生物學家擔心麻雀成為“生態擴張”物種,一些學者認為美國在 1870 年代以後激烈滅殺麻雀,或許是當時“本土美國人”對外來移民反應的折射。 因為在“麻雀戰爭”( the spar-row war)期間,美國有大批的南歐、東歐人,以及日本人和中國人移民。 為了突出麻雀的不端行為,當時的一些學者使用“黃禍” (yellow peril)一詞,該詞流行後又被用來指代來自中國和日本的移民。 在 19 世紀 70~80 年代,對這種鳥類,甚至有人建議出臺一項“排除麻雀法案” ( sparrow exclu-sion act),而 1882 年美國國會即通過了《排華法案》,在對華人的指責中,也有諸如肮髒、搶占本土人工作機會等控訴,這種與麻雀的指控十分相似。 因此,滅麻雀運動就不僅僅只是針對一種鳥類物種的行為,還具有了某種政治訴求的表達,一場物種戰爭就具有了政治色彩。當然,將英國麻雀與美國對待當時的人口移民進行關聯,並不具有必然的合理性,或許這只是一種時代的巧合。進入 1940 年代後,美國的生態學家提倡對引入美國本土的英國麻雀進行深入研究,因為不管時人如何鄙視它們,其已經在北美廣泛繁殖,人們應該學會如何去接受它們,而不是忽視,應該重視對這種鳥的生物學理解。 經過近百年的繁殖,英國麻雀已經在美國自然生態系統中占據自己的生態位,對這種鳥也需要重新評估,而且麻雀也正在適應某些地方的自然平衡,比如在 1944 年春,美國俄亥俄州東北部榆樹因枝葉潰爛而枯萎,因麻雀捕食害蟲而導致這場森林災難得以安全度過。但因為麻雀本身具有的問題(如偷食穀物),仍需要對這種鳥進行控制,而最理想狀態是盡可能地改變有利於麻雀生存的環境。從全部鏟除到逐步改變適宜麻雀生存的環境,從呼籲全民進攻轉為有條件的限制與制約,以達到控制麻雀增長。 此後美國對麻雀之態度也基本如此,未出現如 19 世紀後期、20 世紀前半期的全方位滅殺行為。 1950 年代以後,特別是 1970 年代後,美國公眾和文獻中更多使用家雀(House Sparrow),除在敘述歷史史實時,很少再使用英國麻雀(English sparrow);在近些年的美國城市展覽中,對於麻雀的介紹也以街道和後院的“鄰居” (Neighbors)形象出現。46
  • 表明美國本土對這種鳥的態度在發生變化。除北美以外,新西蘭以及澳大利亞也是麻雀引進後在當地大量繁殖,並帶來嚴重後果的地區。在新西蘭,因為麻雀的數量如此之多,民眾被要求採取協調一致的行動,當地的每個縣都任命了一名特別官員,他們的唯一職責就是消滅麻雀,費用由每個縣征收的特別稅承擔;在澳大利亞,麻雀的數量正以驚人的速度增長,本地人也在奮力滅殺麻雀。相較而言,中國近代以來對麻雀的態度,比較能反應中國傳統文化中的自然觀在近代化進程中的轉變過程。 通過梳理傳統文獻,我們發現,古代中國人對於麻雀之態度是較為複雜的,也並沒有完全要將其滅殺之心態。 相反,我們發現中國傳統文化中更多是與麻雀共生,麻雀與人類共居,人類也將其作為醫藥、食物之源。 但進入 20 世紀以後,這種情況就逐漸轉變,而尤其以 1950 年代最為激烈。二、醫藥與飲食之源: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麻雀形象由於麻雀廣泛分布在全球各地,各地對於麻雀的態度與文化認知各有不同,有些文化中將其視為聖鳥,也有地區將其視為不祥之物。傳統時期,中國文化中並不將麻雀視為完全意義上的“害鳥”,而是偏向於將其視為與人類相伴而生的常見鳥類,這種鳥可以作為醫藥資源,同時還是食用對象,這是中國傳統自然觀的典型呈現。 西方學者對於中國食用動物(野生動物)有諸多批評,包括醫藥中對野生動物的使用。傳統時期,與人同處一個生態系統中的許多動物確實被中國古人作為治病良藥,甚至是美食。 麻雀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就以藥食的形象出現於歷史典籍之中。《說文》中對“雀”有解釋:“雀,依人小鳥也。 從小、隹。 讀與爵同。”有人解釋“雀”乃鳥之通稱,但《說文》中的“雀”解釋為麻雀是較恰當的,依人小鳥與麻雀與人為鄰的生活習性符合。 麻雀乃依人小鳥,築巢於房前屋後。 因此,古人又稱麻雀為“賓雀”,視之為賓客:“髙誘注《呂氏春秋》云:賓雀者,老雀也,棲宿於人堂宇之間,有似賓客,故謂之賓雀。” 晉崔豹《古今注·鳥獸》:“雀,一名嘉賓,言常棲集人家,如賓客也。” 僅從字面意思看,古人將麻雀視如賓客,像客人一般。中國古代對麻雀的稱呼有逐漸從“賓雀”轉向“家雀”之變,這在晚近時期更為明顯。 光緒《米脂縣志》稱“今俗呼為老家雀兒”。民國陝北《安塞縣志》記:“瓦雀,一名賓雀,一名麻雀,今俗呼老家雀兒。” 山東煙臺萊陽縣《縣志》載:“麻雀,一名瓦雀,一名賓雀,以其棲宿簷牙瓦縫間,如賓客然,俗稱家雀。” 總之,麻雀是百姓人家尋常所見之物,因與百姓居住相鄰,逐漸被視為家雀。麻雀肉入藥能治病,很早就被中醫典籍所記載。 早期的醫書典籍中記載麻雀肉對男性疾病及婦科病皆有奇效,但也能引起“亂性”。 《金匱要略方論》中就指出:“婦人妊娠食雀肉,令子淫亂無恥,雀肉不可合李子食之。” 《本草綱目》載:“雀,短尾小鳥也。 ……如賓客然,故曰瓦雀、賓雀,又謂之嘉賓也。 俗呼老而斑者為麻雀,小而黃口者爲黃雀。” 將雀分為兩種:麻雀和黃雀。 一些地方志中也直接將雀分兩種,清同治年間山東地區的《黃縣志》載:“雀,有黃麻二種。” 這種“黃雀”在很多地方志中記載為“黃魚”所化,如光緒年間廣東地區的《吳川縣志》:“黃雀,六月海中黃雀魚所化,十月入海為魚。” 肇慶地區稱“禾花雀”:“禾花雀,似麻雀而小,灰黑色,惟霜降前後數日有之,產硯洲蘆葦中,捕以昏時。 土人以為黃魚所化。” 禾花雀也是廣東地區重要的美食之源。麻雀的這種藥用功效主要表現在“令人有子”上,《本草綱目》載:“冬三月食之,起陽道,令人有子,壯陽益氣,暖腰膝,縮小便,治血崩帶下。 益精髓,續五髒不足氣。 宜常食之,不可停輟。” 除可治不孕不育症,以雀肉煮“麻雀粥”,還能“治老人髒腑虛損羸瘦,陽氣乏弱”。這種粥食療之法也被許多養生書收錄,如清人曹庭棟《老老恒言》中記“麻雀粥”,可“治老人羸瘦,陽氣乏弱。 麻雀炒56
  • 熟,酒略煮加蔥和米作粥。 按兼縮小便,煖腰膝益精髓,食療。” 麻雀肉還特別能治男女“血枯”之症。 血枯並非婦女專症,其病機理主要是肝腎兩傷,精、氣、血俱虛,在女子表現為“月事衰少不來”,在男子表現為“傷精”。李時珍指出,“今人知雀卵能益男子陽虛,不知能治女子血枯,蓋麻雀卵益精血耳”。清方旭《蟲薈》中也載:“卵有斑,能治婦人血枯。” 《本草綱目》中還記載了麻雀肝、頭血、腦、喙、腳脛骨、雄鳥屎入藥之功效,其中麻雀肝治腎虛陽弱,頭血治雀盲,所謂雀盲即指人在“黃昏時無所見,如雀目夜盲也。”取頭血點之。 麻雀腦主治“綿裹塞耳,治聾。 又塗凍瘡。”麻雀喙及腳脛骨主治“小兒乳癖,每用一具煮汁服,或燒灰,米飲調服。” 麻雀糞特指雄雀糞,稱“白丁香”,可治眼疾。明人袁學淵在《秘傳眼科全書》對雄雀糞治眼疾也有記載:“白丁香,即麻雀糞,尖而白成粒者佳,黑頭者不用。 取白者用三黃湯煮過,復用清水飛過,取輕浮者,日幹,其性能爛肉,不可多用,去努肉攀睛及多年老翳膜。” 麻雀的這些藥用價值,也被諸多地方志載入,成為普通百姓常見藥材,如貴州《麻江縣志》中記載:“(麻雀)其色褐,其嗚節節足足,棲宿人家,性貪饒,群聚啄食,叱去輒來,卵味酸溫,主起男子陰痿症”;海南瓊州,乾隆《瓊州府志》稱:“麻雀,又名瓦雀,其糞即白丁香,治眼翳”。除醫藥之用外,麻雀在很多地方還是飲食之源。 中國江南地區,食用麻雀是一道受人歡迎的風味佳肴。 浙江北部,當地人在稻麥黃熟時會到田中捕捉麻雀:“雀,俗呼麻雀,又一種名黃雀。 麥稻熟時,飛集田中,多至千百,土人捕之以為饌中美品。 仁和桐扣山、臨平山,錢塘黃梅山、西塢山、石和尙山、萬松山,海甯葛嶼山、胡家山,於潛岝崿山,多雀。 麥黃時,有細雀漫天而集,土人以絲網育之,美於常味。” 清人袁枚在《隨園食單》中有煨麻雀之法:“煨麻雀。 取麻雀五十只,以淸醬甜酒煨之,熟後去瓜腳,單取雀胸頭肉,連湯放盤中,甘鮮異常。” 而浙江越地的傳統農村,民眾流行專門食用麻雀以祈子、求福、為小孩除病、消災習慣和俗信。 對麻雀食稻穀,當地也態度迥異,寧紹地區認為是麻雀為當地帶來了稻米,麻雀吃稻米是自己吃自己,沒有關係。中國古人並未對麻雀表現出特別的排斥。 從史料記載看,麻雀也有諸多正面形象被載於史書中,諸如麻雀報恩、麻雀治蝗等故事,如咸豐《順德縣志》記載了一位名胡景憲的孝子行孝故事:“景憲甫七歲,母患頭風,醫言:蔴雀可療,倉卒未得,乃登樓跪禱,忽有數雀飛入,獲以奉母,遂愈,人異之。” 因此,一些地方麻雀常被作為報恩情感的指代物。 麻雀充當捕食蝗蟲,救民於水火的故事也比比皆是,如康熙四十二年(1703 年)夏,吳中地區有稱“金姑娘娘”的地方神,取麻雀以驅蝗:“我(金姑娘娘)非人,乃驅蝗使者,即俗所稱金姑娘娘,今年江南該有蝗災,上帝不忍小民乏食,命吾渡江收取麻雀等鳥以驅蝻蝗。” 同治年間的湖北十堰地區的房縣發生蝗災,縣志中也記載了當地麻雀食蝗的故事:“十年春,蝗生月餘,忽有山麻雀無數,啄之,蝗乃盡。” 因此,文獻中不乏人對麻雀啄食糧食卻不撲打的例子,如清人李苞在《敏齋詩草》中有“雀食粟引”詩:“童子自外來,雀飽猶未也。 以眉語童子,莫將麻雀打。” 生動再現麻雀食穀與主人不願打擾場景。晚清民國時期,地方志中記載麻雀為害的史料逐漸增多,宣統《長白彙徵錄》:“(雀)群飛田間,於禾稼熟時,為害尤甚。” 民國《景縣志》載:“(雀)飛則成群啄食禾黍,故農家稱為害鳥。” 民國《新絳縣志》:“麻雀俗名非(讀若西)蟲子,處處有之,且極多,每當田禾熟時,則千百為群而食,故為害鳥之一。” 民國《鎮東縣志》:“(雀)群棲瓦簷下,出食田禾,為農家之害鳥,俗呼鵓鴿。” 一些民間習慣中將其稱為“家賊”:“雀,一名家雀,一名瓦雀,俗呼老家賊。” 捕殺麻雀在古代中國當然是較為普遍的,對麻雀等鳥類的個體捕殺行為一直沒有停止,只是集體性的行為似乎要到 1950 年代。66
  • 三、1950年代的中國“麻雀問題”與滅雀運動歐美國家對麻雀的宣戰行為是否影響了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 特別是農業大國中國,未敢定論。 可以肯定的是,20 世紀初國人對美國的滅雀行動是知曉的,筆者所見民國《息烽縣志》中記載了當時美國的麻雀繁殖情況:“今之談動物者,曰美利堅國,百年以前不見此種,有人攜一千五百頭放養之,未三十年間,已彌布全國,其孳息之強,尤可見矣。” 可見方志編纂者對美國滅雀行動定然也是知曉的,但卻不記載其滅殺行動,只是以“按語”口吻介紹了麻雀在美國的情況,附在麻雀入藥之後,表明當時的中國並不認可西方的滅殺行為。中國 1950 年代的滅雀行為是與“除四害”行動一並開展的。 但“除四害”始於 1952 年初的愛國衛生運動,當時提出“消滅蒼蠅、老鼠、跳蚤、虱子和蚊子等傳染病媒介物(俗稱‘五害’)”,還不涉及麻雀問題。 1955 年 11 月,國家領導人在杭州和天津分別同十四個省委書記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共同商定農業發展“十七條”,並計劃在 1956 年 1 月提交國務院討論。 十七條內容中第十四條為“除四害”,“即在七年內基本消滅老鼠(及其他害獸),麻雀(及其他害鳥,但烏鴉是否宜於消滅,尚待研究),蒼蠅,蚊子。” 此時麻雀進入“四害”行列而正式被滅殺。 “四害”中,其它三種害蟲主要與疾病衛生有關的,麻雀主要影響糧食產量。 對於中國 1950 ~ 1960 年代的滅雀運動雖然已有不少研究成果給予了關注,但為將細節問題更多呈現,筆者還是以《人民日報》1950 年至 1960年發表的社論、新聞、評論為線索對此事再進行梳理。在高層發出全國除麻雀等四害的號召後,很快在各地就掀起滅麻雀運動,而滅殺麻雀的主力為各地青少年。 1956 年 1 月初,北京市郊的火器營鄉就基本消滅了鄉範圍內的麻雀,青年和民兵成為捕殺麻雀的主力。這些青年中的代表,在隨後北京打麻雀突擊動員大會上作經驗分享。共青團江蘇省委也在 1 月 6 日的廣播大會中,號召各地青年積極參加滅雀行動。同樣,陝西富平縣九萬多青少年兩天內就消滅了 77,000 多只麻雀。甘肅高臺、永寧、銀川等十多個縣市的青少年,在一周內即消滅了 23 萬多只麻雀。作為動物學專家,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室研究員鄭作新在 1956 年 1 月 8 日《人民日報》發表文章,以專家身份為滅殺麻雀提供方法指導。 在此時的鳥類動物學專家筆下,麻雀完全等同於害鳥。麻雀雖然在育雛期也吃蟲子,但“從全年的情況來看,麻雀的為害遠遠超過它對農林的一些益處。”這無異給麻雀宣判了死刑。 “消滅麻雀是一個群眾性的工作,必須發動和組織群眾去做,並且要堅持下去,才能大量地殲滅麻雀,達到消除雀害的目的”。隨後在 1 月 12 日的《人民日報》上又刊發了專文《除四害》,號召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群眾性除四害運動。 在社論文章中,再次突出麻雀對於糧食增產之不良影響:“農業生產中的首要任務是保證糧食的增產。 為了提高糧食產量,國家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農民付出了大量的勞動;但是由於老鼠、麻雀和其他害獸、害鳥的破壞,不但大大削減了糧食產量,而且還使已經收獲的糧食遭到大量損耗。 因此,消滅老鼠、麻雀等害獸、害鳥,是減少糧食的損耗,保證糧食和其他經濟作物產量增加的一項基本措施。” “據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室的試驗,一只麻雀一年約吃穀子三升。 全國被麻雀吃掉和損壞的糧食數量不比老鼠少”。在此情勢下,糧食增產,就必須掃滅麻雀。鄭作新是當時國內著名的鳥類動物學家,1930 年代畢業於美國密歇根大學生物學系,回國後從事鳥類區系調查與系統分類學研究。 1950 年,調入中國科學院從事鳥類標本整理工作。作為長期從事鳥類生物學研究的專家,其對歐美國家的滅雀歷史過程不可能不了解,但還是在初期的運動76
  • 中參與鼓吹滅殺麻雀,這或與當時國內聲浪裹挾有關。 他在文章中支持滅殺麻雀,且指出“麻雀對農作物益處不大,而害處卻很大。”但他也部分肯定麻雀在特定季節裡捕食有害昆蟲,肯定“在城市和林區的麻雀,可以不要消滅”的觀點,並認為應該研究如何在農作區控制和消滅麻雀。從 1955 年 11 月開始,全國各地都開展了轟轟烈烈的滅雀運動,有組織地全面推進,形成各地“大戰麻雀”景象。 一首短詩生動再現了當時全民滅雀的震撼場面:“漫山遍野,天羅地網。 樹椏屋角,不准躲藏。 晝夜不休,張弓放槍。 麻雀絕種,萬石歸倉。” 不論白發老人或幼齒孩童,不論工人、農民、幹部、學生、戰士,人人手持“武器”,形成聲勢浩大的“麻雀過街,人人喊打”的局面。就連中科院也有兩千多科學家和工作人員參加了“戰鬥”,“鳥類學家鄭作新一面指揮一面轟趕。 科學家華羅庚、錢學森等今天早晨不到五點就帶着‘武器’進入了‘戰區’”,“麻雀大遭殃,糧食省滿倉”。上海人民也在 1958 年 4 月 27 日開展了一場全面圍剿麻雀的大戰。 早晨五時,在全市滅雀總指揮發布總攻命令後,設在大樓屋頂上、樹上、路旁、田野間無數的崗哨立刻金鼓齊鳴,紅旗飛舞,對麻雀展開了轟、趕、捕、打,共殲滅麻雀和掏毀麻雀蛋二十五萬一千六百二十四只,搗毀雀窩十一萬零六百二十一個。以軍事化戰鬥方式剿滅麻雀在各地普遍開展。1959 年下半年各地出現嚴重的蟲害,促使高層領導人反思滅雀運動與蟲害問題可能存在關聯。 一些生物學家提出要為麻雀平反,1959 年 11 月 27 日中科院向高層領導人提交了麻雀問題的最新報告,報告指出:對於麻雀是益鳥還是害鳥,國內外科學家意見不完全一致,一般認為由於地點、時間不同,益處和害處也不同。 如城市、林區、果園和農作區不同,不同季節也不同,在穀物收獲季節危害最嚴重;有些科學家傾向於提消滅雀害,而不提消滅麻雀;許多生物學家都認為修改後的《全國農業發展綱要》(1957 年修正草案 )還是比較合適的,但有的城市沒有很好執行。 11 月 29日毛主席在報告上批示印發杭州會議參會者。隨後中國科學部於 1959 年 12 月 29 日和 1960 年 1月 9 日召開兩次麻雀問題座談會,成立“麻雀研究工作協調小組”,公推中國科學院生物學部童第周為主任。1960 年 3 月,毛澤東在指示“麻雀不要再打了,代之以臭蟲。” 全國性的滅雀行動開始停止。 1960 年 4 月 10 日在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通過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將除四害中的“麻雀”改為“臭蟲”,轟轟烈烈的滅雀運動到此結束。1950 年代的滅雀運動不僅是一場針對麻雀的滅殺行動,也是一場“訓練人民”的運動,人民在此次事件中表現出的全民參與、行動一致,為此後各種活動開展提供了經驗與模式參考。這種運動的發生當然與領導人的個人經歷與因素有極大關係。但蘇聯在 1930 年代也有過集體的滅麻雀行動,就不能只是簡單的歸結於領導人因素了。 當時的這一行動被介紹到國內時,還被視為奇談:“這真是奇特的命令,聞所未聞的奇特命令。 蘇俄各鄉村的官吏,最近忽從莫斯科的克拉美陵宮(筆者按:克里姆林宮)中,得到捕捉一萬三千五百三十個麻雀的緊急命令。 鄉村官吏,雖則對這突如其來的命令,有些驚奇,但中央政府的命令,誰敢違抗,當然只好奉命唯謹,火速進行。 各處舉行群眾大會,將中央的命令,公布於眾。 各鄉村上的人,得到這命令後,大家也日夜熱狂地捕捉麻雀,認為這是一種愛國的責任。 ……蘇俄人民這樣的熱狂,麻雀當然倒了黴。 有一次有二千個(只)麻雀棲息在積穀倉上,給鄉村上的人一網打盡。” 對蘇聯滅麻雀的出發點與目的,因未見詳細的一手材料,不過多闡述。 20 多年後的中國滅麻雀運動與此何其相似。 無論是美國、蘇聯還是中國,都爆發了集體滅麻雀運動,筆者曾試圖在中國與西方的滅雀行動間找到直接關聯,但一直沒有史料證明其直接相關。 世界各地都發生了大規模滅殺麻雀行為,這本身就是一個有趣而耐人尋味的全球史問題,促使我們從人類社會發展與動物生境角度再審視近代以來的麻雀問題。86
  • 四、近代以來全球農業集約化與麻雀生態工業革命以來,人類改造自然能力極大提升。 人類對地球的環境影響甚至被提升到與大自然力量相媲美的高度。 近些年,學者們將人類改造自然能力提升的新時期稱為“人類世” (The An-thropocene)。“人類世”的人類有強大的自信,改造自然、征服自然成為人類新認知體系。 一切違背人類自身利益的環境要素都可改變,這種思想不僅在歐美國家如此,蘇聯乃至中國也如此。 此外,工業革命以來全球人口的增長速度也持續加快,17 世紀末至 18 世紀末是死亡率持續大幅下降和出生率上升的時期,這推動近代以來全球人口的加速增長,全球人口從 18 世紀中葉的 8 億多,到19 世紀中葉接近 13 億,至 1930 年代接近 20 億。人口增長對於導致人類對於糧食的需求與危機意識更為強烈,人類不斷追求土地高產化、集約化。 而在人類中心主義思潮促動下,對“威脅”農業安全的其他物種集體滅殺。對於 1950 年代中國的滅雀行為,領導人個人意志雖重要,但全球其他國家也出現這種滅雀行動,則表明此階段人類發展中面臨同樣問題。 麻雀命運與近代以來全球農業由個體、低產向高產和集約化發展轉變有關。 中國的滅雀則與國內急切希望提高糧食產量的迫切願望相關。 雖然歐美各國,特別是美國滅殺麻雀運動的原因是多元的,但最核心的問題仍然是麻雀被指控對糧食作物的損害,諸如小麥、玉米、燕麥、水稻、蕎麥等主糧作物。全球農業發展過程中都會面臨兩個棘手問題:農業增產與害蟲矛盾。 傳統時期,農業上的害蟲更多依靠鳥類的捕食。 在歐洲,鳥類是控制害蟲媒介的論說很早就形成,從 18 世紀中葉開始,從本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到伯納丁·德·聖皮埃爾(Bernadin de Saint- Pierre)都認為鳥類在維持自然的和諧平衡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人類應該對其給予保護。 這種看法也是 19 世紀歐洲在向世界各地的殖民地引入鳥類的初衷,即用鳥類消滅害蟲。 麻雀是引進物種中最成功和分布最廣泛的鳥類之一,在阿根廷被用來控制飛蛾,在澳大利亞用來控制各種昆蟲,在美國和加拿大用來控制成熟行道樹上的黏黏蟲和剪刀蟲(cutworms)。美國也正是在此背景下,於 1850 年代開始從東部引進麻雀。 從最初的樂觀態度,到 1870 年代出現不同意見,並展開激烈討論。為了解麻雀是否有經濟價值,美國在 1880 年代還曾對鳥類在農業、生態系統中的作用做過系統調查,並於 1883 年成立了鳥類學家聯合會(The American Ornithologists’ Union ,AOU),在成立的第一年就開展了三項調查研究:一個是關於北美鳥類地理分布,一個是鳥類遷徙研究,第三個即為“英國麻雀”的經濟地位,而第三個研究直接導源於當時國內的麻雀爭論。但開展麻雀調查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學會無力開展,呼籲國會撥款支持。 1885 年大量的調研工作被美國農業部接管,而且美國農業部專門成立了一個鳥類經濟學調查司,為鳥類與農業關係提供了制度上的合法性。 調查人員通過對北美各地搜集的麻雀進行胃部解剖,這種“科學”實證性的調查方式為美國麻雀與農業關係走向奠定基礎。 1889 年美國農業部即在大量調查、搜集證據基礎上發表了一份公報,公報以詳實的數據說服對麻雀還存在非理性情感同情者。有麻雀同情者,表示仍有許多人認可其在防治害蟲上的經濟價值,但 1930 年代這種認可就被農藥殺蟲取代了,即防治害蟲不再依賴於麻雀鳥類,而直接用化學殺蟲劑,這種趨勢在 1940 年代後變得更普遍。 當然,這也導致美國在 1950、1960 年代由於大規模使用殺蟲劑而出現嚴重的生態問題。 蕾切爾·卡遜的《寂靜的春天》在此背景下產生。 而中國 1950 年代對待麻雀時,從一開始就將其視為偷到糧食的竊賊,與國家要求糧食增產的願望產生矛盾。 因此,中國的滅雀行為沒有經96
  • 歷長時間的醞釀與發酵,很快就在全國號召滅殺,這在根本上與國家糧食為綱的戰略目標有關。中國的滅雀行動是在農業發展規劃過程中被提出的,從農業“十七條”到“四十條”,國家一直在強調增加糧食產量。 1955 年 11 月國家提出農業發展十七條,其中第十一條就是要將南北方的糧食畝產量提升,並給了一條標准線:“在十二年內(1955 ~ 1967),平均每畝糧食產量,在黃河、秦嶺、白龍江、黃河(青海境內)以北,要求達到四百斤,黃河以南、淮河以北五百斤,淮河、秦嶺、白龍江以南八百斤”。1956 年 1 月 23 日中央政治局提出《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將農業十七條擴充為四十條,其中涉及糧食增產的內容變化不大,但更為細致。 第十五條提及增產的方式中要擴大複種面積。 即從 1956 年開始,“在 12 年內,按照不同的地區,把耕地的複種指數分別平均提高到下列的水平:(1)五嶺以南地區,要求達到 230% 。 (2)五嶺以北、長江以南地區,要求達到 200% 。 (3)長江以北、黃河、秦嶺、白龍江以南地區,要求達到 160% 。 (4)黃河、秦嶺、白龍江以北、長城以南地區,要求達到 120% 。 (5)長城以北地區也應當盡可能地擴大複種面積。” 此前一些只種一季稻的地區,開始大力推進雙季稻種植。雙季稻在南方試驗種植始於 1950 年代初,1955 年糧食畝產量定額化以後,很多地區開始大力推廣。 比如雲南在 1950 年就開始執行雙季稻種植的政策。由於雙季稻的種植需要保證兩季水稻有足夠的生長時間,兩季接茬節令把握非常重要,稍有不當可能造成兩季都無法有好收成;加之耕作習慣等原因,雙季稻推廣過程比較費勁,一些地方農戶對種雙季稻思想不積極,“一怕牲口吃,二怕把田種瘦了,來年種不夠吃;三怕拖長時間影響明年栽種時間,四怕別的人還說:‘寡婦才吃雙季稻,姑娘吃了要嫁兩個男人,吃不得。’” 農業“十七條”、“四十條”頒行後,地方上對種植雙季稻不再抱試試看態度,開始全面推廣。 但雙季稻種植中所面臨的問題依然存在,在很多地區經常出現頭茬因低溫而大面積出現爛秧。低溫爛秧可以通過調整栽種時間把握,人不能把控者就主要來自於雀害。 因此很多地方都將麻雀損害作為影響雙季稻推廣種植的“罪魁禍首”,比如 1954 年長沙雙季稻推廣種植中,地方工作人員就寫信給科研機構,稱麻雀啄食而導致第一季早稻損失慘重,“受害的稻穗竟達 35% ,也就是說,假設一畝田可收四百斤,麻雀損害的糧食就有 140 斤”。雲南西雙版納地區麻雀對稻米的損失嚴重地區也達到三層左右,“由於品種或熟的早遲不同,所以受雀害的輕重也隨之不同,但有嚴重損失 30%左右。 因雀身小靈敏,人來躲於谷內,人走後又結群而來,所以損失很大,雖用草人嚇,但還不解決問題,只有合理分工,讓老人和小孩親自趕雀,順便也能看管田水。” 再如 1957 年 10 月四川南充專區開展“消滅麻雀,保護晚稻”運動,參加人員包括數萬青少年和一部分成年人。麻雀確實會對早晚稻穀物造成損害,但各地都普遍抱怨麻雀對稻作產量的影響,又有誇大之嫌。只有當意識到麻雀這類鳥不僅僅只是偷食糧的害鳥,還具有其經濟價值屬性,集體滅殺會導致農業害蟲劇增並影響農業產量時,才被緊急叫停。 因此,根本上決定中國境內麻雀命運的不是生物學家的反對意見,也不是生態學意義上的生態保護思想,而是是否影響糧食增產這一根本原則。 滅殺麻雀會影響產量,就停止滅殺。 停止集體滅殺後,將注意力集中在倉庫、糧倉保管上,麻雀膽敢進入糧倉,依舊滅殺:“不要再發動群眾到社會上捕打,應積極加強糧庫的防雀措施,阻止麻雀進入倉庫,對進入倉庫或貨場的麻雀,仍必須迅速驅除或捕殺。” 另外,中國人對待麻雀的態度轉變及 1950 年代表現出的驚人集體力量,與農業發展格局發生根本變革有極大關係。 中國傳統農業一直是小農個體經營為主,但到 1950 年代,中國開展農業集體化合作,土地集體耕種。 從根本上看,小農經濟是個體行為,對於麻雀的態度也是個體行為,糧食07
  • 收割時的麻雀偷食行為只涉及家庭勞動力調配問題,傳統時期農家中的孩童就成為驅趕麻雀的主要力量。 這種小規模的驅趕行為對於麻雀種群構不成威脅,而且驅趕和撲打只是集中在農田區,森林、荒地以及城鎮等緩沖區並未遭受直接影響。 集體化農業後,這種格局發生根本變化。五、結語近代以來,麻雀這種鳥類對於人類生態系統影響兼有兩方面的意義:其一,作為本土物種,其種群繁殖與近代以來農業集約化發展產生矛盾;其二,作為外來物種,麻雀的繁殖在短期內又威脅到本土鳥類的生存,成為生物入侵的典型代表,其中以美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等最為典型。 近代以來人類對麻雀的態度與採取的行為方式,可以作為近代以來人類認知環境、自然及本我歷程之參照。在近代工業文明推動和人類中心觀驅動下,人類對危害或有潛在危害的生物採取滅殺,這是人類發展中過分強調自我而忽視生態系統自身複雜性之體現。 人類對麻雀的這種全球性滅殺行為,不應該作為彼此孤立個案研究,而應該從全人類視角、以長時段來思考。 麻雀是與人類關係最密切的鳥類之一,其與人類的共生關係始於人類農業起源定居之時,人雀關係在很長時間內呈現的是人類與周邊自然環境協同進化。 但在近幾百年的人類發展過程中,麻雀與人的協同演進關係被高速推進的人類文明進程打破,並且人類也在極力拋棄這種長期以來所形成的共生關係。 隨着人與自然越來越遠離,城市化進程中適合人與麻雀共生的環境改變,城市中的麻雀也逐漸減少甚至是滅絕。而在農村廣大地區,由於高效除草劑使用的增加,也意味着許多地區沒有了雜草種子;使用更高效的農業機械,也減少了糧食外漏,這些都促使麻雀數量也在減少。 近代歷史上人類極力想滅殺的麻雀,隨着人類城市化進程的加速以及農業集約化、高農藥化,從人類生活中“自然地”脫離了出去,人類可能要警惕掉入新的“寂靜春天”陷進中。①David Bradshaw,“Wretched Sparrows: Protectionists, Suffragettes and the Irish,”Woolf Studies Annual , 2014, vol. 20 (2014), pp. 41- 52.②W. Howard, “ The English Sparrow in the South-west,” ,The Condor , vol. 8, no. 3 (May - Jun., 1906), pp.67- 68.③Mathew Holmes, “The Sparrow Question:Social and Scientific Accord in Britain, 1850 - 1900,”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Biology , vol. 50, no. 3 (Fall 2017), pp. 645- 671.④Gary Alan Fine, Lazaros Christoforides, “Dirty Birds, Filthy Immigrants, and the English Sparrow War: Meta-phorical Linkage in Constructing Social Problems,” Symbolic Interaction , vol. 14, no. 4 (Winter 1991), pp. 375- 393;Peter Coates,“ Eastenders Go West:English Sparrows, Immigrants, and the Nature of Fear,” Journal of American Studies , Dec., 2005, vol. 39, no. 3, British Association for American Studies 50th Anniversary (Dec., 2005), pp. 431- 462.⑤薛攀皋對 1950 年末的全民滅麻雀運動過程按時間順序詳細梳理,基本還原了此次運動始末。 (薛攀皋:《為麻雀翻案的艱難歷程》,北京:《炎黃春秋》,1998 年第 12 期。)沙葉新強調了 1958 年滅雀運動高潮中的麻雀災難。 (沙葉新:《1958 年的中國麻雀》,長春:《雜文選刊》,1997 年第 11 期。)熊為民詳細梳理此次運動的全過程,並介紹了毛澤東、地方領導、大眾媒體和鳥類學家在推動運動方面所起的作用,分析當時重大公共事務決策的特點。 (熊為民:《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的消滅麻雀運動》,瀋陽:《社會科學論壇》2012 年第 8 期)。 近幾年,劉怡討論了滅雀運動中的話語權轉變及“大躍進”運動中的動員儀式化等問題。 (劉怡:《從“麻雀”到“害人鳥”:五十年代中後期滅雀運動的話語邏輯》,北京:《中共黨史研究》,2015 年第 1 期;劉怡:《“大躍進” 動員的儀式化:以滅雀運動為中心的考察》,上海:《史林》,201717
  • 年第 1 期。)因此,運動的發動過程以及定性都十分清楚,而觸發運動的背後細致邏輯,仍值得以生態史學的研究思路進一步推進。⑥如鄭作新:《防除麻雀的方法》,北京:《生物學通報》,1955 年 12 月號;《麻雀(Passer montanus satura-tus)食物分析的初步報告》,北京:《動物學報》,1957年第 3 期;等等。⑦傅桐生等編著:《中國動物志·鳥綱》第 14 卷“雀形目·文鳥科·雀科”,北京:科學出版社,1998 年,第 1~23 頁。⑧李時珍:《本草綱目》第四十八卷“禽部·雀”,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 年,第 2627 頁。⑨朱連元、韓樹清、賈鴻翊:《麻雀 Posser domesficus繁殖時期的生態學》,呼和浩特:《內蒙古師範學院學報(自然科學版)》,1962 年第 1 期。⑩John C. Phillips,“Notes on American and Old World English Sparrows,” The Auk , vol. 32, no. 1 (Jan., 1915), pp. 51- 59. Bernd Herrmann, Williami,“Woods.Neither bibllcal plague nor pristine myth:a lesson from central european sparrows,” Geographical Review , April 2010, vol. 100, no. 2 (April 2010), pp. 176- 186, pp. 176- 186. Walter Bradford Barrows, The English Sparrow (Passer Domesticus) in North America: Especially in Its relations to agriculture ,Washington,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889,pp.19- 20, pp.18- 22.Clarence Cottam, “ The Fecundity of the English Sparrow in Utah,” The Wilson Bulletin , vol. 41, no. 3 (Sep,1929), pp. 193- 194. Gary Alan Fine, Lazaros Christoforides, “ Dirty Birds, Filthy Immigrants, and the English Sparrow War: Metaphorical Linkage in Constructing Social Problems,” Symbolic Interaction , vol. 14, no. 4 (Winter 1991), pp. 375- 393, pp. 375- 393.A.H. Estabrook, “The Present Status of the Eng-lish Sparrow Problem in America,” The Auk , vol. 24, no. 2 (Apr., 1907), pp.129- 134, pp. 130- 134, pp.129- 130.W. Howard, “The English Sparrow in the Southwest,”The Condor , vol. 8, no. 3 (May - Jun., 1906), pp.67- 68.Frank Thone, “Nature Ramblings: English Sparrow,” The Science News - Letter , vol. 17, no. 461 (Feb. 8, 1930), p.93.Ralphs.Tarr, “The English Sparrow,” The Scientific Monthly , vol. 6, no. 151(Dec.18, 1885),p.563.A.H. Estabrook, “ The English Sparrow Problem,” The Auk , vol. 23, no. 2 (Apr., 1906), p. 246.Ned Dearborn, “ The English sparrow as a pest,” Farmers’ Bulletin 493,Apr.1917,pp.1- 23.Charles B. Cook,“The English Sparrow,” Bulletin 62, May.1889,pp:1- 8.E.C. Hoffman, “Decrease of English Sparrow,” The Auk , vol. 47, no. 2 (Apr., 1930), pp. 258- 259.Warren F. Eaton, “Decrease of the English Sparrow in Eastern Massachusetts,” The Auk , vol. 41, no. 4 (Oct., 1924), pp. 604- 606.Peter Coates, “Eastenders Go West: English Spar-rows, Immigrants, and the Nature of Fear,” Journal of A-merican Studies , Dec., 2005, vol. 39, no. 3, British As-sociation for American Studies 50th Anniversary (Dec., 2005), pp. 431- 462, pp. 462.Ralph W. Dexter, “Banding Studies on the English Spar-row,” Bird- Banding , vol.20, no.1 (Jan. , 1949), pp. 40- 50.Jyoti Trehan Sharma, Harsh Bala Sharma,“Reflecting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Beings and Spar-rows,” Journal of innovation for inclusive development ,vol.2, no.2, 22 August 2017, pp.86- 90.Liz P. Y. Chee,Mao’s bestiary : medicinal animals and modern China , Durham:Duke University Press,2021.王闿運撰,吳廣平校點:《楚辭釋 附卷第十一·高唐賦》,長沙:岳麓書社,2013 年,第 182 頁。焦循:《毛詩草木烏獸蟲魚釋》卷二《雀傅雀之穿屋似有角者》,清咸豐七年刻本。李增傑、王甫輯注:《兼名苑輯注》,北京:中華書局,2001 年,第 128 頁。光緒《米脂縣志》卷九《物產志三》,清光緒三十三年刻鈔本。民國《安塞縣志》卷九《物產·禽屬》,民國三年鉛印本。民國《萊陽縣志》卷二十六《實業·物產》,民國二十四年鉛印本。27
  • 張仲景:《金匱要畧方論》卷下,民國十二年(1923)北京中醫學社據清江陰朱文震原版修補印古今醫統正脈全書本。《本草綱目》第四十八卷《禽部·雀》,第 2626 頁;第 2627 頁;第 2627 頁;第 2629 頁;第2629 頁;第 2629 頁。同治《黃縣志》卷三《食貨志》,清同治十年刻本。光緒《吳川縣志》卷二《物產·動物類》,清光緒十四年刊本。宣統《高要縣志》卷十一《食貨篇二·動物》,民國二十七年重刊本。曹庭棟:《老老恒言》卷五,清文瑞樓石印本。《黃帝內經太素》卷五《血枯》,清光緒十六至二十四年桐廬袁氏刻漸西村舍叢刊本。方旭撰:《蟲薈》卷一《羽蟲》,清光緖刻本。袁學淵:《秘傳眼科全書》卷二,日本寛正刻本,上海圖書館藏。《麻江縣志》卷十二《農利物產下》,民國二十七年鉛印本。《瓊州府志》卷一下《物產·鳥》,清乾隆三十九年刻本。民國《杭州府志》卷八十,民國十一年本。袁枚《隨園食單》卷二《煨麻雀》,清嘉慶元年小倉山房刻本。陳勤建:《越地民間食用麻雀俗信的深層區域文化結構》,《第六屆中國飲食文化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北:中國飲食基金會,2000 年,第 157~170 頁。咸豐《順德縣志》卷二十五《列傳五》,清咸豐刊本。褚人獲:《堅瓠集》卷四《金姑娘娘》,清康熙刻本。同治《房縣志》卷六《事記》,清同治四年刻本。李苞:《敏齋詩草》卷上《雀食粟引》,清嘉慶二十二年刻本。宣統《長白彙徵錄》,清宣統二年刊本。民國《景縣志》卷二,民國二十一年鉛印本。民國《新絳縣志》卷三《物產略·雀》,民國十八年鉛印本。民國《鎮東縣志》卷一《地理·物產·動物》,民國十六年刊本。民國《瀋陽縣志》卷二十《物產》,民國六年鉛印本。民國《息烽縣志》卷十五《動物部·禽畜類》,民國油印本。《進一步開展愛國防疫衛生運動,徹底打敗美國侵略者的細菌戰》,北京: 《人民日報》,1952 年 5 月11 日。《毛澤東選集》 第五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年,第 262~263 頁;第 263 頁;第 262~263 頁。賀甸:《一個消滅了麻雀的鄉》,北京:《人民日報》,1956 年 1 月 2 日,第 2 版。新華社:《北京市最近一周內將基本消滅麻雀》,北京:《人民日報》,1956 年 1 月 8 日。《江蘇省舉行廣播大會動員全省人民除“四害”》,北京:《人民日報》,1956 年 1 月 8 日。新華社:《富平縣九萬青少年,兩天內消滅七萬多只麻雀》,北京:《人民日報》,1956 年 1 月 6 日。新華社:《甘肅省青少年一周內消滅 23 萬只麻雀》,北京:《人民日報》,1956 年 1 月 9 日。鄭新作:《麻雀的害處和消滅它的方法》,北京:《人民日報》,1956 年 1 月 8 日。 《除四害》,北京: 《人民日報》, 1956 年 1 月12 日。熊為民:《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的消滅麻雀運動》,瀋陽:《社會科學論壇》2012 年第 8 期。鄭作新:《談麻雀對農業的益害》,北京:《人民日報》,1957 年 12 月 23 日。吳視:《大戰麻雀》,北京:《人民日報》,1958 年 4月 18 日。《人民首度不容麻雀生存,三百萬人總動員第一天殲滅八萬三》,北京:《人民日報》,1958 年 4 月 20 日。新華社:《首都人民除四害戰鬥一大勝利,三天殲滅麻雀四十萬只》,北京:《人民日報》,1958 年 4 月22 日。新華社:《上海人民大戰一天,滅麻雀掏雀蛋共二十五萬只》,北京:《人民日報》,1958 年 4 月 29 日。《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修正草案)》第二十七條“除四害”中將城市和林區的麻雀排除在滅殺範圍外:“打麻雀是為了保護莊稼,在城市裡和林區的麻雀,可以不要消滅。”見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十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4 年,第 651 頁。薛攀臯:《關於消滅麻雀以及為麻雀平反的歷史回37
  • 顧》,北京:《自然辯證法通訊》1994 年第 3 期。農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關於防除麻雀的研究工作的函·附件》 (1960 農保字第 21 號),1960年 2 月 15 日,雲南省檔案館藏,檔案號:2117- 013-0470- 00001。劉怡:《“大躍進”動員的儀式化:以滅雀運動為中心的考察》。芒:《蘇俄政府捉麻雀的命令》,上海:《東方雜誌》,1931 年第 28 卷第 3 期。Will Steffen, Jacques Grinevald, “ Paul Crutzen and John McNeill.The Anthropocene: conceptual and histori-cal perspectives,” 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 Mathemat-ical, Physical and Engineering Sciences , 13 March 2011, vol. 369, no. 1938, The Anthropocene: a new epoch of ge-ological time? (13 March 2011), pp. 842- 867.Kees Klein Goldewijk,“Three Centuries of Global Popu-lation Growth:A Spatial Referenced Population (Density) Database for 1700- 2000,” Population and Environment , Mar., 2005, vol. 26, no. 4 (Mar., 2005), pp. 343- 367.Walter Bradford Barrows, The English Sparrow (Pass-er Domesticus) in North America: Especially in Its rela-tions to agriculture ,Washington,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889.pp.197- 300.John L. Long, Introduced Birds of the World: The Worldwide History, Distribution and Influence of Birds Introduced to New Environments , New York: Universe Books, 1981, pp. 11- 12.Marianne G. Ainley, From Natural History to Avian Biology: Canadian Ornithology 1860- 1950, Ph.D. diss., McGill University, 1985, pp. 69- 70.Theodore S. Palmer, “A Brief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Ornithologists, Union,” in Chapman and Palmer, eds., Fifty Years , Progress, pp. 7- 13.Matthew D. Evenden,“The Laborers of Nature:Eco-nomic Ornithology and the Role of Birds as Agents of Biological Pest Control in North American Agriculture, ca. 1880 - 1930,” Forest & Conservation History , Oct., 1995, vol. 39, no. 4 (Oct., 1995), pp. 172- 183.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8 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4 年,第 53 頁。西南軍政委員會農林水利處:《關於提倡雙季稻栽培以增稻產的通知》,1950 年 4 月 15 日,雲南省檔案館藏,檔案號:2117- 002- 0004- 009。景谷縣人民政府:《關於雙季稻和再生稻種植情況的報告》(建農字第 42 號),1955 年 8 月 15 日,雲南省檔案館藏,檔案號:2117- 006- 0135- 024。雲南省龍陵棉作試驗場:《龍陵棉所試驗場雙季稻栽培情況》,1955 年 7 月 21 日,雲南省檔案館藏,檔案號:2117- 006- 0135- 035鄭作新:《麻雀的害處和消滅它的方法》,北京:《人民日報》,1956 年 1 月 8 日。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委員會:《關於西雙版納州雙季稻栽種情況總結報告》,1955 年 7 月 20日,雲南省檔案館藏,檔案號:2117- 006- 0135- 030。新華社:《四川南充專區開展消滅麻雀運動》,北京:《人民日報》,1957 年 10 月 28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部:《關於今後防治雀害措施的通知((1960)糧儲保字第 254 號)》,1960 年 9 月 19日,雲南省檔案館藏,檔案號:2120- 002- 0617- 00020。歐洲麻雀衰減的可參見:Lorna M. Shaw, Dan Cham-berlain, Matthew Evans, “The House Sparrow Passer do-mesticus in urban areas: reviewing a possible link be-tween post- decline distribution and human socioeconom-ic status,” J Ornithol (2008) 149:293 – 299;Robyn Dix-on, “Silent Warning? Sparrows are Vanishing Throughout Great Britain,” Los Angeles Times , 12 July 2002。 1950年代滅雀運動後,中國境內的麻雀種群逐漸恢復,但20 世紀後期,麻雀因棲息環境被農藥和城市化破壞,數量又呈減少趨勢。 2000 年 8 月頒布的《國家保護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價值、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將麻雀列入,見《麻雀入選國家保護動物》,北京:《北京日報》,2001 年 8 月 14 日。作者簡介:耿金,雲南大學歷史與檔案學院副教授,博士。 昆明  650091[責任編輯  桑  海]47
  • 澳門理工學報  2023 年第 1 期·中西文化·耶穌會士的中國論著與十七世紀末的法國政情*陳  喆[提  要]   有過在華傳教經歷的耶穌會士是 17 世紀法國上層社會了解中國的重要渠道。 但對耶穌會本身而言,出版關於中國的書籍既是一項文化交流活動,也是一項政治活動。 這些論著體現了修會與王權之間的密切關係,透露出會士們在統治階層中的社交網絡以及對凡爾賽政治局勢的認識,反映了 17 世紀末耶穌會捲入法國政治的廣度和深度,更說明 1700 年在法國登場的中國“禮儀之爭”不僅僅是一場關於中國禮儀是否屬於偶像崇拜的爭論,也是之前一系列政治鬥爭的延續。[關鍵詞]   耶穌會  路易十四  中國  法國  政治[中圖分類號]   B979; K24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874 ⁃ 1824 (2023) 01 ⁃ 0075 ⁃ 1217 世紀 70 年代,在打敗西班牙並重創荷蘭之後,法國成為歐洲第一強國,與東方的貿易、外交和知識交流也迅速發展起來。 1684 年 9 月,返回歐洲的比利時耶穌會士柏應理(Philippe Couplet)攜中國人沈福宗覲見路易十四,大大激發了法國宮廷對中國的興趣。①次年,五位國王數學家的派遣,在中法兩國之間架設起一座連通政治和文化的橋樑。 自柏應理入覲到 1700 年中國“禮儀之爭”在法國進入高潮,耶穌會士們在法國出版了多部關於中國的書籍,如柏應理的《中國哲學家孔夫子》( Confucius Sinarum Philosophus, sive Scientia Sinensis Latine exoisita, 1687)和《一個中國女基督徒的傳記》( Histoire dune Dame Christienne de la Chine, 1688)②、泰利埃(Michel Le Tellier)的《為中國、日本與印度的新基督徒和傳教士辯護》 ( Defense des nouveaux chrestiens et des missionnairesde la Chine, du Japon, & des Indes: contre deux livres intitulez, La morale pratique des jésuites, et lespritde M. Arnaul, 1687⁃1690)、郭弼恩(Charles Le Gobien)的《中國皇帝容教詔令始末》 ( Histoire delédit de lempereur de la Chine en faveur de la religion chrestienne, 1698)、李明(Louis le Comte)的《中國近事報道》 ( Nouveaux mémoires sur létat présent de la Chine, 1696)和《給曼恩公爵的信》57* 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西方政教關係核心文獻整理、翻譯與研究”(項目號:18ZDA216)的階段性成果。
  • ( Lettre à monseigneur le duc du Mayne sur les ceremonies de la Chine, 1700)③、白晉 ( JoachimBouvet)的《中國皇帝的歷史形象》( Portrait historique de lempereur de Chine, 1697)和《圖說中國現狀》( L éstat présent de la Chine en figures, 1697)等。④其中有些專為中國禮儀辯護而作,中西學界已有較為充分的討論。 另一些則是返回法國的耶穌會士獻給國王和顯貴的著作,尼古拉斯·杜(Nicolas Dew)、梅謙立(Thierry Meynard)、柯蘭霓(Claudia von Collani)、周燕等學者先後對之進行了研究。⑤但除尼古拉斯·杜之外,多數學者的目光主要聚焦於文本內容,而其中所展現的耶穌會與法國政治之間的密切聯繫,仍有待進一步探討。一、耶穌會與法國王權波旁王朝建立後,就如何重建社會秩序,國王與巴黎高等法院之間出現了分歧。 高等法院認為維持社會穩定的基礎是法律,主張嚴懲敵對勢力。 亨利四世卻相信寬赦敵對勢力有利於局勢的穩定,而只有超越法律的王權才能頒佈赦令。 此時耶穌會在法國的處境相當不妙。 由於最初的幾任總會長都是西班牙人,高等法院中極端的博學高盧主義者(érudit gallican)公开斥责耶穌會企图顛覆法國社會,分裂法國教會,是執行西班牙陰謀的工具和弑君理論的教唆者。 由於 1694 年刺殺亨利四世(未遂)的兇手曾在耶穌會開辦的學院學習,巴黎高等法院遂以支持和教唆弑君行為為由,宣佈在其管轄範圍內禁止耶穌會活動。 耶穌會因此被視為對抗國法的標誌。⑥然而,亨利四世本人無意驅逐耶穌會士。 相反,他希望通過耶穌會來修復與教廷的關係。 為了將法國團結在自己周圍對抗宿敵西班牙,他默認了巴黎高等法院的行為,卻未發佈上諭表示認可,也未支持巴黎高等法院希望其他高等法院一起通過法令驅逐耶穌會士的要求。⑦隨着國內統治日益鞏固,在頒佈《南特詔令》(Édit de Nantes)之後,亨利四世啟動了迎回耶穌會士的方案。 1603 年《魯昂詔令》(Édit de Rouen)頒佈,耶穌會得以重返巴黎高等法院的轄區活動,前提是服從國王、法律及法國主教的管制。⑧亨利四世並未宣佈耶穌會無罪,也未撤銷此前巴黎高等法院的判決,卻不斷對耶穌會加強扶持。 他不僅把戰亂之後重塑貴族精神的任務交付給耶穌會在法國各省開辦的學院,也將該修會作為勸化新教徒皈依天主教的重要工具。 為方便這些學校補充師資,國王甚至撤銷了《魯昂詔令》中禁止外國耶穌會士進入法國的規定。⑨在個人精神生活層面,亨利四世請耶穌會士考頓(Pierre Coton)擔任自己的告解神父,對之言聽計從,以至於時人戲言國王的耳朵裡塞了棉花。⑩亨利四世去世後,考頓繼續擔任路易十三的告解神父。 他的甥孫拉雪茲 ( François de laChaise)又是路易十四的告解神父。 三位國王均將支持法國耶穌會作為彰顯王權的形式。耶穌會得以重返法國,依靠的是國王的恩典。 與王權的關係決定了耶穌會在法國政治和宗教領域扮演的角色。 一方面,國王對耶穌會的支持成為一種政治標誌,表明他可以越過法律直接施恩於被高等法院定罪的修會。 另一方面,耶穌會士必須以戴罪之身通過順從國王的意志來換取恩典。自中國返回的耶穌會士將自己的著作獻給國王,正是這種特殊關係的反映。 當然,他們也不失時機地結交國王身邊的達官顯貴,獲取生存和發展的資源。二、柏應理的覲見與獻書柏應理出生於今比利時北部弗蘭德(Flandre)地區的梅赫倫(Mechelen),那裡曾是西屬尼德蘭的一部分。 當時耶穌會高盧⁃比利時(Gallo⁃Belgium)教省歸德意志省會長負責。 1672~1678 年,法國通過對荷戰爭奪取了大片西屬尼德蘭領土,不過比利時耶穌會暫未併入法國耶穌會。與多數留67
  • 在西屬尼德蘭的耶穌會士不同,在中國傳教的柏應理不僅要宣誓服從宗座代牧,又受到葡萄牙保教權的限制。 17 世紀中葉以後,葡萄牙在東方的殖民勢力逐漸衰退,而四分五裂的神聖羅馬帝國又不可能為東方傳教事業提供援助,能夠在歐洲和遠東對抗新教國家的只有法國。 在傳教事業上,柏應理無疑需要得到法國國王的支持。與此同時,法國耶穌會和路易十四對在華傳教士必須宣誓服從宗座代牧的要求都有不滿。 拉雪茲神父曾與巴黎外方傳教會創始人陸方濟(François Pallu)達成一致,決定由陸方濟請求教宗同意修會神父在遠東傳教時和在歐洲一樣不受誓言約束,但這一方案因國王特權(Régale)危機的發生而未能落實。 柏應理的覲見帶來了新的契機。 讓尚不隸屬於法國耶穌會的柏應理覲見路易十四,很可能出於拉雪茲神父的精心安排。法國耶穌會和路易十四都打算趁此機會擺脫宗座代牧制和葡萄牙保教權對法國傳教士的束縛。 次年,五位國王數學家的派遣進一步加強了國王和耶穌會的關係。 不久之後,路易十四便開始強化對法國耶穌會的控制,並嘗試讓其脫離羅馬總會。1687 年,柏應理編撰的《中國哲學家孔夫子》出版,成為近代早期西方漢學的經典之作。 尼古拉斯·杜認為該書並非純粹的學術著作,它的出版要歸功於耶穌會、國王和王家圖書館的共同努力。 柏應理把路易十四驅除異端的主張和孔子的教導相提並論,將一個虔信天主教的國王描繪成17 世紀的孔子,除介紹儒家思想外,還致力於宣揚神學政治。梅謙立也注意到了柏應理對路易十四幾近諂媚的恭維,尤其是在序言中祝賀國王取得征伐異端的勝利(即《南特詔令》的撤銷)。 路易十四也希望通過在巴黎出版遠東經典來展示自己的智慧。 既然中國上古經典可以成為皇帝實行統治的合法性來源,那也同樣可以將榮耀帶給法國國王。耶穌會當時在法國的處境頗為窘迫。 會士們對孔子的頌揚和關於中國歷史年代學的觀點已經在教會內外引起爭議。新教徒則將《南特詔令》的廢除歸咎於耶穌會。面對各方攻擊,國王的支持成為修會得以在法國立足的重要保障。 此時路易十四已和曼特農夫人(Françoise dAubigné, Marquise de Maintenon)秘密結婚,對天主教信仰越來越虔誠。 柏應理獻上此書,正迎合國王的心意,同時也可表達自己作為一名比利時耶穌會士對法國的認同。 通過介紹和翻譯儒家經典,將對儒家思想的讚賞和對路易十四的歌頌結合在一起,既顯示了耶穌會士們在漢學研究方面的傑出成就,又是一項重要的政治投資。出版於 1688 年的《一個中國女基督徒的傳記》是柏應理為徐光啟的孫女徐甘第大寫的傳記,頌揚其虔誠的一生。 正文開頭寫着“獻給某侯爵夫人”,封面上並未出現作者的名字,只是在全書最後標注了作者姓名的縮寫及其耶穌會中國傳教團總代理人的身份。 柏應理告訴這位侯爵夫人,徐甘第大出嫁時夫家並未信奉天主教,但教宗准許新皈依天主教的中國信徒與非信徒通婚,以便影響更多的人入教,就像克羅蒂爾德(Clothilde)勸導克洛維信奉天主教那樣。 柏應理稱徐甘第大如莫妮加(Sainte Monique)一般以溫柔、耐心和虔誠影響丈夫許遠度。 她生育兒女八人,並用天主教教義教導他們。 許遠度去世前也在妻子的勸導下信奉了天主教。 徐甘第大不僅勸化家人奉教,還發起信徒聚會,並給予各種支持。 其中最重要的一次聚會中,六十名傳道人在神父的指導下操練如何給孩子們講解教理。 柏應理將徐甘第大比作中國的聖德克拉(Sainte Tecla)。這位侯爵夫人可能是誰? 為何不能直接道出姓名? 而作為作者的柏應理在提及自己的信息時為何如此含蓄? 既然《中國哲學家孔夫子》是獻給國王的,那麼徐甘第大的傳記似乎最適合獻給王后。 不過此時王后瑪麗·特蕾莎(Marie⁃Thérèse dAutriche)已經去世。 之後路易十四未再正式結婚,但拉雪茲神父促成了他與曼特農夫人的秘密婚姻。 《一個中國女基督徒的傳記》中那位不知名的侯爵夫人有可能就是路易十四的秘密妻子曼特農夫人。 曼特農夫人平民出身,祖上是新教徒。77
  • 她曾受國王之托為其撫養私生兒女,並於 1675 年被封為侯爵夫人。曼特農夫人面對的情況和徐甘第大相似,都要在一個宗教氣氛淡薄的環境中為丈夫甚至子女的信仰問題操心。 徐甘第大在一個已經喪失基督教信仰的家庭中通過自己的虔誠與堅定,帶動全家奉教。 同樣,信仰意識淡薄,道德腐化墮落的凡爾賽也非常需要一位和徐甘第大一樣的女性。 將徐甘第大的傳記獻給這樣一位侯爵夫人再合適不過。 柏應理覲見時,儘管曼特農夫人已和路易十四秘密結婚,但由於無法公開婚姻信息,所以她的身份只能是國王的情婦。對神父們而言,向國王的情婦進獻書籍自然不是一件體面的事。 或許因為如此,這部徐甘第大的傳記不能明說獻給哪位侯爵夫人。 如果此書是獻給曼特農夫人的,那無疑也和向路易十四進獻《中國哲學家孔夫子》一樣,是耶穌會政治戰略的一部分。如果說耶穌會勸化新教徒的工作是路易十四統一國內意識形態的重要協助,那麼東方傳教活動對拓展帝國偉業的宏圖而言同樣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哲學家孔夫子》和《一個中國女基督徒的傳記》或許不是柏應理專為討好統治階層而作,但在路易十四致力於推行一個國王、一種法律、一個信仰的理念,並且逐漸展開他的法蘭西帝國夢時,關於中國的知識恰好可以迎合這種需求。 這些知識既是東方傳教活動的重要成果,又可用來奉承對內統一宗教信仰的舉動,向國王表明不論是在國內還是在海外,耶穌會都忠實地遵從了國王的意志。 出版《中國哲學家孔夫子》一書的荷蘭裔書商霍蒂米爾斯(Daniel Horthemels)在現實和利益面前放棄了原先的信仰,轉向與權力合作,將出版業務從加爾文宗《聖經》及新教文學作品轉向天主教書籍。 出版徐甘第大傳記的米什萊(ÉtienneMichallet)既是王家出版商,又是耶穌會書籍印銷商,更體現了修會與王權之間的密切關係。三、《中國近事報道》中的“收信人”與李明的交往圈接受了柏應理的覲見之後,在拉雪茲神父的支持下,路易十四向中國派遣了具有國王數學家身份的耶穌會士。 除塔夏爾被暹羅國王留用外,其餘四人最終抵達中國。 這一舉動引起了葡萄牙方面的不滿。 徐日昇(Tomás Pereira)認為法國耶穌會士來華是對葡萄牙的傷害。 比利時耶穌會士安多(Antoine Thomas)也致函總會長,批評法國耶穌會士張誠(Jean⁃François Gerbillon)的民族主義情緒太高,不利於耶穌會傳教事業的發展。 葡、法耶穌會士在中國的矛盾使得國王數學家們的工作難以為繼。 因此,洪若翰(Jean de Fontaney)不得不派李明回國彙報情況。1691 年,李明離開中國,次年抵達法國,1696 年在巴黎出版了《中國近事報道》一書,此後不僅多次重印,還出現了海牙的盜版和多種語言的譯本。 該書扉頁上是一幅康熙 32 歲時的畫像,之後是李明呈給路易十四的上書,然後是“告讀者”,接下來才是正文。 周燕對《中國近事報道》的內容已有詳細介紹,而且注意到這些書信意在回答柏應理訪問巴黎期間王家科學院提出的一系列關於中國的問題。然而,李明為何不直接出版著作回答問題,而要將答案隱藏在給權貴們的信中? 很有可能,他希望利用關於中國的知識來擴大交往。 在“告讀者”中,李明稱他有幸接觸到了一些達官顯貴,這些信其實是他們之間私人談話的節選。可見,他實際上並未真正給這些顯貴寫過信,而是以書信體形式整理了談話的內容。除國王外,其餘十四位“收信人”分別是蓬查特蘭伯爵(Louis Phélypeaux, comte de Pontchar⁃train)、德·內穆爾公爵夫人(Madame la Duchesse de Nemour)、費爾斯滕堡樞機(Wilhelm Egon vonFürstenberg)、國務秘書克萊西伯爵(Louis de Verjus, comte de Crécy)、負責外交事務的國務秘書托爾西侯爵(Jean⁃Baptiste Colbert, Marquess of Torcy)、德·布永公爵夫人(Marie⁃Anne Mancini, duch⁃esse de Bouillon)、萊斯總主教勒泰利埃(Charles⁃Maurice Le Tellier)、國務秘書菲利波 ( Jérôme87
  • Phélypeaux de Pontchartrain)、德·埃斯特雷 ( César dEstrées) 樞機、德·布永樞機 ( EmmanuelThéodose de La Tour dAuvergne, cardinal de Bouillon)、常任國務秘書魯伊勒(Monsieur Rouillé)、國王告解神父拉雪茲、讓松樞機(Toussaint de Forbin⁃Janson)和修道院長比農(Jean⁃Paul Bignon)。由於《中國近事報道》中的“信件”是私人談話的節錄,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書信,應當有許多談話信息沒有反映在“信件”中。 可能也有一些人和李明進行了談話,但內容未被整理成“信件”收入書中。 還有可能,李明和很多人進行了內容相似的談話,並根據回答王家科學院所提問題的需要,在談話中選擇了與問題相關的內容出版。 但無論如何,這些“信件”在一定程度上顯示了李明回到法國之後的社交情況。蓬查特蘭伯爵時任國務秘書兼海軍大臣,1690 年獲得永久經營法國東印度公司的許可,國務秘書菲利波是他的兒子。 克萊西伯爵是法蘭學院院士,路易十四派往雷斯威克(Ryswick)與奧格斯堡同盟(Ligue dAugsbourg)談判的全權代表。 他的弟弟維爾居是耶穌會士,在巴黎負責法國耶穌會的傳教事務,積極支持修會在中國的活動,並和萊布尼茨有過許多函件往來,通報耶穌會士在暹羅和中國的科學觀測情況。托爾西侯爵是查爾斯·柯貝爾(Charles Colbert, marquis de Croissy)之子,大名鼎鼎的柯貝爾的侄子,1696 年 7 月剛從父親手裡接過外交大臣的職務。 魯伊勒家族分支很多,作為“收信人”的魯伊勒可能是擔任大御前會議參政委員、掌璽大臣公署發言人、巴黎審計法院總檢察長的查爾斯·伊萊爾·魯伊勒(Charles Hilaire Rouillé du Coudray)。德·內穆爾公爵夫人是亨利四世堂弟的外孫女,她的丈夫是勃艮第公爵夫人的祖母薩伏依的瑪麗⁃珍妮⁃巴蒂斯(Marie⁃Jeanne⁃Baptiste de Savoie)的小叔。 德·內穆公爵夫人連通着波旁家族的旁支孔代家族和薩伏依家族,而和薩伏依公國的關係又是路易十四擺脫大同盟戰爭中孤立局面的關鍵。 德·布永公爵夫人是馬扎然( Jules Mazarin)的侄女,也是路易十四兒時的玩伴。 她愛好詩歌,喜歡辦沙龍並大力贊助文學創作,對上流社會頗有影響。費爾斯滕堡樞機早年曾在羅馬跟從耶穌會士學習,是法國在德意志扶持的代理人。 1689 年,萊茵蘭(Rhineland)的戰事迫使他逃離波恩。 作為補償,路易十四任命他在巴黎的聖日耳曼德佩(Saint⁃Germain⁃des⁃Prés)當修道院長。 萊斯總主教勒泰利埃是國防大臣盧瓦侯爵的弟弟。 德·埃斯特雷家族是波旁王朝的顯貴。 德·埃斯特雷樞機的父親是法蘭西元帥佛朗索瓦·阿尼巴爾·德·埃斯特雷(François Annibal dEstrées),而他的姑姑加布里埃爾·德·埃斯特雷(GabrielledEstrées)是亨利四世的情婦,雖未能正式結婚,但亨利四世待之如同王后。德·布永兄弟是法蘭西元帥蒂雷納子爵(Henri de La Tour dAuvergne, Viscount of Turenne)的侄子。 李明離開法國前一年,耶穌會總會長德·諾耶去世,西班牙人貢薩雷斯接任,路易十四和耶穌會羅馬總會之間的矛盾再度激化,曾一度失寵的德·布永樞機重新獲得重用,協同法國駐教廷大使紹納公爵(CharlesdAlbert dAilly, duc de Chaulnes)解決衝突。1692 年,他在凡爾賽主持了曼恩公爵(Louis⁃Augustede Bourbon, duc du Maine)的婚禮。 1697 年,他接替讓松樞機出任法國駐教廷大使。 讓松樞機於英諾森十二世和克勒芒十一世在位期間長期擔任法國駐教廷大使。 比農修道院長的祖父熱羅姆·比農(Jérôme Bignon)是路易十三的老師,他的父親承襲了祖父在高等法院的職位並娶了蓬查特蘭伯爵的姐姐。 比農本人則是金石與美文學會的榮譽會員。從“收信人”的情況看,李明交往的對象有政治家、教會中的重要人物、學者和貴婦。 就選擇哪些談話內容出版,他似乎也有所考慮。 面對掌管法國東印度公司的蓬查特蘭父子,李明選擇了從暹羅到北京沿途的情況、中國的物產及中國人的航海技術。針對外交家,他側重於講述地理、物產和97
  • 中國人的優缺點。 針對女性,他考慮的主要是見聞和習俗。 費爾斯滕堡樞機致力於修繕府邸,李明向他描繪了中國的建築。 萊斯總主教勒泰利埃熱衷於推動教育,訓練神職人員和收集手稿,李明主要和他談論了中國的語言、文字、書籍和道德觀念。 對德·布永、德·埃斯特雷和讓松三位樞機,他側重於敘述中國的政治和宗教,因為他們的意見對教廷的決策有非常重要的影響。 比農修道院長愛好科學,李明主要向他講述了自己在中國進行的天文學和動植物學觀察。 如此,既回答了王家科學院提出的問題,又可以讓這些談話的節錄看上去更像書信。也有一些重要人物,例如王位第二繼承人勃艮第公爵的老師康布萊總主教費內隆(FrançoisFénelon)、總管勃艮第公爵培養工作的布維利埃公爵、巴黎總主教諾阿耶 ( Louis Antoine deNoailles)等,沒有成為李明的“收信人”。 某些人可以通過德·布永樞機的人脈觸及。 德·布永樞機與布維利埃公爵及費內隆關係很好。 布維利埃公爵夫人是老柯貝爾的女兒、托爾西侯爵的堂姐。通過德·布永樞機和托爾西侯爵,就有可能觸及整個柯貝爾家族以及費內隆和布維利埃公爵等勃艮第公爵身邊的人物。 1697 年,勃艮第公爵和薩伏依公國的公主瑪麗·阿德萊德(Marie⁃Adélaidede Savoie)結婚。 年末,李明被任命為勃艮第公爵夫人的告解神父。 可見,他和勃艮第公爵身邊的人關係應當非常融洽。李明看似在達官顯貴中遊刃有餘,其實他的交往圈中包含着相互之間矛盾尖銳的不同派別。有些是耶穌會的盟友,如德·布永樞機;有些則是死對頭,如莱斯總主教勒泰利埃。德·布永樞機和勒泰利埃之間也有摩擦。此外,德·埃斯特雷樞機和讓松樞機也是耶穌會的宿敵。《中國近事報道》中沒有收錄和巴黎總主教的談話。 就職務的重要性而言,巴黎總主教無論如何都不應該被忽視。 前任巴黎總主教阿爾萊於 1695 年 8 月去世,諾阿耶通過曼特農夫人的支持晉升為巴黎總主教,而此前路易十四對他幾乎聞所未聞。 可能性較大的情況是李明在着手將談話內容整理成“書信”時,諾阿耶尚未成為他的交往對象。李明返回法國時,曼特農夫人和耶穌會的關係也已經惡化。 《中國近事報道》出版前一年,在拉雪茲神父不知情的情況下,曼特農夫人慫恿路易十四任命諾阿耶為巴黎總主教,試圖以之取代拉雪茲對國王精神生活的影響。 1696 年初,路易王太子的老師博絮埃主教和勃艮第公爵的老師費內隆之間圍繞富凱(Nicolas Fouquet)的親家居榮(Jeanne Guyon)夫人的主張是否屬於靜寂主義(Qui⁃etism)的問題展開了激烈爭吵。 等到白晉抵達巴黎時,費內隆已經上訴羅馬教廷裁決爭端。 1697年底,當李明受命擔任勃艮第公爵夫人的告解神父時,靜寂主義之爭已在巴黎和羅馬鬧得沸沸揚揚。 法國耶穌會做出了支持費內隆的決定,蓬查特蘭伯爵則堅定地站在了博絮埃一邊。根據耶穌會章程第 823 和 824 條,在基督教君主和統治者中,耶穌會士不應有所偏向,也不能讓人感覺有偏向。 應該包容所有派別,即便他們之間相互為敵。 世俗統治者和權貴的好惡對事奉天主和造福靈魂之門的開合至關重要。 當察覺到一些人,尤其是一些重要人物的友善時,應為他們祈禱,並採取適宜的措施讓他們成為朋友,或至少避免與他們為敵。 這麼做不是出於對矛盾和苛待的恐懼,而是通過所有這些人的慷慨仁慈可以在一切事上愈顯主榮。盡可能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對象,符合耶穌會章程的精神。 但將矛盾尖銳的各方整合在一起,需要高超的處世技巧。 加上耶穌會和王權的關係如此緊密,面對複雜的權力鬥爭,要想獨善其身談何容易。 宮廷顯貴們如何看待李明,目前極少見到可靠材料。 但至少曼特農夫人對他的態度並不友善。 1696 年末,曼特農夫人第一次見到李明。 她告訴諾阿耶,李明神父看似非常令人仰慕,但很難通過一次會面了解一個人。可見,曼特農夫人對李明心存戒備。 1697 年 8 月,曼特農夫人告訴路易十四,李明對費內隆非常崇08
  • 拜。此時,費內隆已經上訴教廷,請求教宗就他和博絮埃之間的爭吵進行裁決。 從巴黎到羅馬,兩派勢力爭鬥激烈。 對李明而言,曼特農夫人的話預示着嚴重的後果。隨着路易十四逐漸步入老年,政教兩界的權貴們開始為將來的利益佈局,最終圍繞三代人形成了三個政治集團,即國王集團、路易王太子集團和勃艮第公爵集團。李明回到法國時,各集團已現雛形。 布維利埃公爵和費內隆既屬於勃艮第公爵集團,又屬於國王與曼特農集團。 博絮埃雖然是路易王太子的老師,這時卻站進了曼特農夫人的隊伍。 1696 年 8 月,他被指派為勃艮第公爵夫人的首席指導神父(priemer aumônier)。次年,李明任勃艮第公爵夫人告解神父一職,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博絮埃對未來王后的影響,激化了博絮埃與耶穌會之間原有的矛盾。 靜寂主義之爭導致了曼特農集團的分化和重組,費內隆被排擠出去,布維利埃公爵與曼特農夫人分道揚鑣。 曼特農集團開始將目標轉向在靜寂主義之爭中支持費內隆的法國耶穌會,而李明首當其衝。 耶穌會士們在法國傳播關於中國的知識,既是一種文化交流活動,也帶有一定的政治目的,故而難免因為這些知識成為政治鬥爭的犧牲品。四、白晉獻給祖孫兩代的書1697 年 5 月 1 日,作為康熙特使的白晉抵達巴黎。 僅僅過了四個多月,他便將《中國皇帝的歷史形象》一書進獻給路易十四。 白晉聲稱自己帶來一幅康熙像,這是他從遠東帶回的物品中最稀有的。 他告訴國王,呈上此像時,他唯一的擔心就是畫師的筆未能忠實於原貌。 不過即便面貌沒有繪製那麼精細,至少可以保證這些特徵是可靠的。但在該書的最初兩個版本中並未見到畫像,倒是 1699 年海牙的盜版中有一幅康熙像,而且和《中國近事報道》扉頁上那張一樣,不過印刷更粗糙一些。 這幅畫像還出現在了萊布尼茨的《中國近事》 ( Novissima Sinica )中,只是換了方向。 英國和荷蘭出版商在翻譯或盜印李明和白晉的著作時用的仍是這幅像,區別僅在方向和精細程度。 而且,幾乎所有的像下面都注明繪製此像時康熙 32 歲。在《中國近事報道》中,李明提到了路易十四畫像在康熙宮廷中引起的轟動,說明國王數學家們很可能把路易十四像帶去了中國。 但白晉和李明的康熙像卻來歷蹊蹺。 根據柯蘭霓的研究,1691 年白晉曾在給讓·波斯米爾(Jean Bosmier)的信中提到他完成了一部康熙的傳記。 信件和手稿本應一同寄往巴黎的王家科學院,但因徐日昇的阻撓,很久以後才被一起呈送給曼恩公爵。 1695年,尚在旅途中的白晉又給波斯米爾寫信,告訴他耶穌會士們向曼恩公爵送上了康熙皇帝像,並簡要介紹了生平。此時,李明已經在巴黎活動。 很可能當時在歐洲流傳的康熙像只有這一幅。17 世紀歐洲出版商們使用的康熙像和中國現存的康熙青年時代的畫像差別甚大。 其風格筆法與後來在清宮任職的耶穌會士們為康熙畫的像也不一樣。 因此,這幅康熙像必定不是照着真人創作的。 很有可能是一個西洋人根據他人對康熙特徵的描述而畫。 中國皇帝沒有賞賜自己畫像的習慣,白晉似乎也很難得到一幅真實的康熙像。 既然畫像不是照着康熙本人畫的,那為何要炮製一幅康熙 32 歲時的畫像,而非其他年齡段的? 1670 年法國宮廷畫師南特伊(Robert Nanteuil)曾畫過一幅路易十四 32 歲時的戎裝像。 當時法國國力鼎盛,路易十四和孟德斯班侯爵夫人恩愛異常,他最寵愛的兒子曼恩公爵也出生在這一年。 可以說 32 歲是路易十四最志得意滿的時候。 因此,一張康熙 32 歲時的畫像似乎也最能引發路易十四對一位據說和他一樣偉大的中國皇帝的遐想,仿佛這位中國皇帝就是自己在東方的投影。 對比兩幅畫像,不難發現兩者有着相似的神態。康熙 32 歲時,白晉等人尚未抵達中國。 因此,將畫中康熙的年齡設定在 32 歲,似乎希望表明18
  • 並非國王數學家們自己憑藉對皇帝的印象炮製了此畫。 耶穌會士們沒有交代畫像的來歷,故而無從知曉是誰在什麼場合下創作的。 這種含蓄的表述展現了他們的一貫技巧。 對耶穌會士而言,特定情況下可以在徹底撒謊和其他形式的詭詐之間做出區分。 正直、誠信和信奉上帝不等於愚蠢,隱藏和保持沉默不算撒謊。換而言之,即通過真話不全講的方式讓讀者自己去理解。 如果他們認為康熙在看到路易十四像後回贈了自己的畫像,耶穌會士們也不必為沒有交代畫像的來歷負責。將康熙畫像帶回法國,自然具有重要的政治意義。 西方君主自古愛好彰顯形象,不僅到處為自己建造塑像,也將頭像印在錢幣上廣為傳播。 除了各個年齡段的畫像外,路易十四還有各種材料製成的像章。 但中西習俗迥異,中國皇帝的形象一般不為普通人所知。 除經常出入宮廷的顯貴和內侍外,極少有人能一睹皇帝真容。 因此,不論出自誰手,在哪裡製成,和真人之間有多大差異,耶穌會士都需要這樣一幅畫像,用西方君主能夠理解的方式來表明他們得到了中國皇帝的青睞。《中國皇帝的歷史形象》一書的內容,柯蘭霓已有研究,故本文不再贅述。 但白晉的另一本書卻很少引起關注,那就是獻給王位第二繼承人勃艮第公爵和公爵夫人的《圖說中國現狀》。 該書其實是一本畫冊,出版於 1697 年。 首頁是勃艮第公爵的彩色畫像,然後是一封致公爵本人的信。 在信中,白晉告訴他書中的畫像都取自中國的上層人物。 中國宮廷絢麗輝煌,氛圍高雅,在亞洲的地位相當於法國宮廷在歐洲的角色。 接下來白晉奉承說中國人的優點在公爵面前會黯然失色,但法國國王有如此出色的孫子不會讓他們懊惱。 他們也許會感謝白晉用公爵作為典範來完善他們中間最顯赫的人。 阿諛之後,白晉用一頁的篇幅講述了中國的概況,告訴公爵中國歷史悠久,歷經 236位帝王而無中斷。 韃靼人雖然征服了中國,並要求中國人剃髮易服,卻推崇他們的制度,故毫無更改。 在“告讀者”中,白晉說明寫作該書的目的是通過圖畫用最生動的方式讓人們對東方最古老的國度及其習俗一目了然。 此外,韃靼和中國婦女的著裝方便而得體,美觀而莊重,值得穿著輕浮的歐洲女性學習。 白晉還介紹了中國的官階制度,並用幾幅畫展現了被韃靼人征服前中國官員的服飾以及清代文武官員的服飾。《圖說中國現狀》一書出版時,勃艮第公爵 15 歲,對於這個年齡的少年而言,一部繪有各種東方宮廷人物的圖畫書無疑很有吸引力。 讓關於中國知識進入王位繼承人的知識體系,自然會對耶穌會的傳教事業有很大幫助。 勃艮第公爵夫人對中國女性的服飾情有獨鍾,據說她為了參加舞會,曾要求李明以最快速度為她設計一套中國女性的服裝。 李明推脫稱他在中國主要和男性而非女性交往。 但公爵夫人執意要他畫出草圖,接着便請來裁縫照圖製衣。雖然最吸引告解人的還只是東方宮廷的奢華外表,不過能夠滿足王室成員的需求,無疑是修會在法國立足的根本。 白晉為編撰此書所花費的精力也沒有完全白費。白晉分別向祖孫兩代獻書,卻忽略了王位第一繼承人路易王太子,這似乎也反映了他對宮廷政治狀況的認識。 根據聖西門公爵的描述,路易王太子慵懶而遲鈍,生性靦腆,愚笨而缺乏智慧。1691 年,30 歲的路易王太子進入御前會議,但在國家治理方面缺乏影響。 儘管可以進入國庫和公文房,但他幾乎從來不去。 尤其是國王處理的事務,跟他沒有關係。 除了特別重大的事情,沒有大臣會告訴他別的信息。與路易王太子相比,他的長子、王位第二繼承人勃艮第公爵不論在性格、知識還是才能等方面,都更像一個未來的國王。 白晉回到法國時,路易十四已經年近花甲。 一旦老國王駕崩,倦怠國事的新國王只能是一個傀儡,未來法國政治的中心便是勃艮第公爵。 白晉為勃艮第公爵編寫的《圖說中國現狀》一書提綱挈領圖文並茂,頗為契合費內隆和布維利埃公爵的教育理念,反映了耶穌會士為贏得未來君主的好感而付出的努力。28
  • 五、結語17 世紀後半期,在打敗西班牙並重創荷蘭之後,法國逐漸成為歐洲第一強國。 一個法蘭西帝國的夢想需要由全球性的貿易、殖民和傳教活動來推動。 柏應理的覲見引發了凡爾賽對中國的關注。 國王數學家們的派遣表明法國開始從戰略高度有系統地了解中國。 他們的往返架設起了一座政治和文化交流的橋樑,滿足了中法雙方對異域知識的需求,不僅成為影響和塑造近代早期法國世俗知識體系的重要環節,也為中國創造了融入世界體系的機遇。 然而,法國的國情決定了耶穌會無法脫離王權的支持而獨立存在。 雖然自亨利四世以來,三代君主都對耶穌會恩寵有加,但《魯昂詔令》畢竟沒有宣佈耶穌會無罪。 恩典能否持續,仍然需要耶穌會士們苦心經營。 他們不僅要通過勸化胡格諾教派皈依天主教來幫助路易十四對內推行一個國王、一種法律、一個信仰的理念,也要通過溝通中西文化助其實現一個法蘭西帝國的夢想。 以後的國王是否還能繼續像路易十四這般施恩於耶穌會,更需要提前佈局。耶穌會士們在利用關於中國的知識爭取資源的同時,自然無法置身於複雜的權力鬥爭之外。他們不僅要在高盧主義和教宗權力至上主義之間左右逢源,更要在各方勢力的矛盾中夾縫求生。李明和白晉在法國出版著作時,博絮埃與費內隆正為靜寂主義問題大起爭執。 表面上看,爭論起於神學觀點上的衝突,背後則是不同集團圍繞王位第二繼承人勃艮第公爵展開的權力之爭。 白晉返回中國後不久,路易十四於 1698 年 6 月罷免了費內隆勃艮第公爵老師的職務,不准其離開康布萊總主教區。 至此,除了布維利埃公爵,勃艮第公爵身邊只剩下一個曼特農夫人不喜歡的人,那就是公爵夫人的告解神父李明。 1699 年,教宗英諾森十二世發佈通諭,對費內隆的主張予以譴責,靜寂主義之爭以博絮埃一方的勝利宣告結束。 1700 年初,博絮埃指使巴黎外方傳教會上書英諾森十二世,批判耶穌會士對中國禮儀的態度,掀起了中國“禮儀之爭”的新高潮,而矛頭所指便是試圖將敵對各方都納入交往圈的李明。 看上去這只是一場耶穌會和巴黎外方傳教會之間關於天主教是否能夠包容中國禮儀的爭論,實際卻是此前一系列權力鬥爭的延續。①根據魏若望( John W. Witek)的研究,法國方面曾經醞釀過一個向中國派遣耶穌會士的方案,因柯貝爾的去世而擱淺。 魏若望:《耶穌會傅聖澤神父傳:索隱派思想在中國及歐洲》,吳莉葦譯,鄭州:大象出版社,2006 年,第 20~26 頁。②1882 年許采白譯為《許母徐太夫人傳略》,由上海徐匯益聞館鉛印。③《中國近事報道》1696 年第一次出版時為兩卷本,1700 年第三次出版時以《給曼恩公爵的信》為主體,形成了第三卷。④意大利耶穌會士衛匡國(Martino Matini)的《中國上古史》 ( Sinicae historiae decas prima )被佩雷蒂埃(Peletier)神父翻譯成法語進獻給負責王位第二繼承人勃艮第公爵(Luise de France, duc de Bourgogne)培養任務的布維利埃公爵(Paul de Beauvilliers),但佩雷蒂埃是聖敘爾皮斯(Compagnie de Saint⁃Sulpice)的成員, 不 是 耶 穌 會 士; 米 歇 爾 · 鮑 狄 埃 ( MichelBaudier)寫有《中國君主宮廷史》 ( Histoire de la courdu roi de la Chine ),但他也不是耶穌會士;卜米格(Michał Piotr Boym)、基歇爾(Athanasius Kircher)和南懷仁(Ferdinand Verbiest)等的著作或書信也被譯成法語出版,不過他們都不是法國人。⑤ Nicolas Dew, Orientalis in Louis XIVs France,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ThierryMeynard, The Jesuit reading of Confucius, the first com⁃plete translation of the Lunyu (1687) published in theWest, Leiden: Brill, 2015; Thierry Meynard, ConfuciusSinarum philosophus (1687), the first Translation of the38
  • Confucian Classics, Rome: Institutum historicumSocietatis Iesu, 2011;柯蘭霓:《耶穌會士白晉的生平與著作》,李岩譯,鄭州:大象出版社,2009 年;柯蘭霓:《皇帝的肖像:1697 年白晉筆下的康熙皇帝》,《世界漢學》第 17 卷,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9 年;周燕:《傳教士與中西文化交流———李明〈中國近事報道〉研究》,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12 年。⑥⑦ ⑨ Eric Nelson, The Jesuits and the Monarchy,Catholic Reform and Political Authority in France(1590⁃1615), London & New York: Routledge, 2005, pp.23⁃34, 42⁃49; p. 52; pp. 107⁃113.⑧《魯昂詔令》規定,在法國活動的耶穌會士必須是法國人(第二款);入會者必須當着在場官員的面宣誓絕不妨礙公務,絕不損害社會安定(第四款);法國耶穌會必須服從王國的法律,在司法上受法國官員的管制(第七款);在聖俗事務上,耶穌會均不得妨礙主教、教士會議、本堂神父及大學和其他宗教組織的活動(第八款)。 Édit de Rouen, Extrait des registres deparlement. 里昂圖書館藏件,無出版時間及出版地。⑩Andrew Stenmetz, History of Jesuits, from the Foun⁃dation of their Society to its Suppression by Pope Clem⁃ent XIV, Vol. III, London: Richard Bentley, 1848, p. 62.在宗教問題上,路易十四要求在法國和法屬殖民地活動的天主教各修會服從法國的聖俗司法裁判權,修會負責人必須是法國人或者說法語的人。 因此,在西屬尼德蘭地區併入法國領土後,當地的耶穌會也接到法國方面的指令,要求他們併入法國耶穌會,但西屬尼德蘭耶穌會士堅決抵制法方的要求,他們更希望留在德意志省會長的管轄範圍內,避免會務過 多 受 到 政 治 干 預。 時 任 總 會 長 德 · 諾 耶(Charles de Noyelle)生於布魯塞爾,是耶穌會首位來自低地國家的總會長,也是第一位母語為法語的總會長。 德·諾耶表示不反對路易十四的意願,但希望保持地理上教省劃分的穩定,維持修會的歷史架構。 儘管拉雪茲神父始終堅持應當滿足國王的意志,但出於對德·諾耶的同情,加之法國對西屬尼德蘭地區的控制取得很大進展,因此在德·諾耶有生之年路易十四並未強制執行要求,甚至還在拉雪茲神父的提議下免除了比利時耶穌會士的所有稅負和軍費攤派。 Jean⁃Pascal Gay, Jesuit Civil Wars—Theol⁃ogy, Politics and Government under Triso González(1687⁃1705), London: Routledge, 2016, pp. 13⁃17;Geor⁃ges Guitton, le Père de la Chaize, confesseur de LouisXIV, Vol. II, Paris: Beauchesne et ses fils, 1959, p. 78.柏應理覲見後不久,拉雪茲神父、法國耶穌會傳教事務負責人維爾居((Levant Antoine Verjus)和巴黎外方傳教會的瓦謝(Bénigne Vachet)便打算趁此機會協商如何處理耶穌會和巴黎外方傳教會在遠東地區的矛盾。 1684 年冬,三人曾一起討論方案。 期間,維爾居對瓦謝大加指責,拉雪茲批評了維爾居,維爾居隨即離去。 拉雪茲則承諾把瓦謝當朋友,保持聯繫,開誠佈公。 Georges Guitton, le Père de la Chaize, con⁃fesseur de Louis XIV, Vol. II, pp. 13⁃14.為了不讓拉雪茲為難,1688 年 10 月,路易十四在拉雪茲缺席的情況下於御前會議中宣佈中斷法國耶穌會和羅馬總會之間的聯繫,次年 5 月底宣佈召回常駐羅馬耶穌會總部的法國省教區長。 Jean⁃PascalGay, Jesuit Civil Wars—Theology, Politics and Govern⁃ment under Triso González (1687⁃1705), pp. 31⁃33.Nicolas Dew, Orientalis in Louis XIVs France, pp.211⁃213.Thierry Meynard, The Jesuit reading of Confucius:the first complete translation of the Lunyu (1687) pub⁃lished in the West, p. 17.E. J. Van Kley, “Europes ‘ discovery of China andthe writing of world history” ,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No. 76, 1971, pp. 367⁃370.根據耶穌會士吉頓(Georges Guitton)的研究,與曼特農夫人秘密結婚和路易十四開始反思自己早年放蕩的生活,希望尋求上帝的寬恕。 與此同時,他需要平息天主教世界對他作為“教會長子”長期與教宗不和的指責。 此外,他還試圖以廢除《南特詔令》為條件,希望教宗在國王特權問題上做出讓步。 路易十四將新教徒的皈依方案交由拉雪茲神父總領。 拉雪茲則擔心不諳世事的耶穌會士們會被誤認為是麻煩的製造者。 Georges Guitton, Le Père de la Chaize,confesseur de Louis XIV, Vol. I, Paris: Beauchesne et sesfils, 1959, pp. 254⁃255。雖然徐甘第大的丈夫許遠度當時尚未奉教,但其祖父許樂善已受洗,不過信仰並不熱忱堅定。 根據48
  • 黃一農的研究,許樂善可能因為家中屢屢白髮人送黑髮人,為求廣嗣故未要求後輩入教。 這也是柏應理為何說許家當時並未信奉天主教的原因。 參見黃一農:《兩頭蛇———明末清初的第一代天主教徒》,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年,第 86~87 頁。Philippe Couplet, Histoire dune dame chrétienne dela Chine, Paris: chez Estienne Michallet, 1688, pp. 11⁃14, 36. 聖德克拉相傳是聖保祿宗徒的女門徒。Veronica Buckley, The Secret Wife of Louis XIV,Françoise dAubigné, Madame de Maintenon, New York:Picador, 2008, p. 192.路易十四和曼特農夫人的秘密婚禮由巴黎總主教阿爾萊(François Harlay de Champvallon)主持,拉雪茲神父協助。 曼特農夫人曾嘗試讓國王公開婚姻,但由於盧瓦侯爵(François Michel Le Tellier, Marquisof Louvois) 的 反 對 而 未 能 如 願。 Marcel Langlois,“Madame de Maintenon et le Saint⁃Siège” , Revue delHistoire Ecclésiastique, vol. 25, Louvain, 1929; Mathieude Vihna, Alexandre Bontemps, premier valet dechambre de Louis XIV, Verseilles: Perrin, 2011, p. 21.Georges Guitton, le Père de la Chaize, confesseur deLouis XIV, Vol. I, pp. 54, 62⁃64;《耶穌會傅聖澤神父傳:索隱派思想在中國及歐洲》,第 54 頁。周燕:《傳教士與中西文化交流———李明〈中國近事報道〉研究》,第 18~26、45 頁。Louis le Comte, Nouveaux mémoires sur létat présentde la Chine, Tome I, p. 23. 上國王書和“告讀者”無頁碼,筆者按順序編定。 Florence C. Hsia, Sojourners in a Strange Land,Jesuits and Their Scientific Missions in Late ImperialChina,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9, p.110; Michael C. Carhart, Leibniz Discovers Asia: SocialNetworking in the Republic of Letters, Baltimore: Johns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2019, pp. 105⁃112.魯伊勒家族的其他重要成員還有皮埃爾·魯伊勒(Pierre Rouillé de Marbeuf)和讓·巴蒂斯特·魯伊勒(Jean⁃Baptiste Rouillé),前者是 1690 年大御前會議的主席,1697 年任駐葡萄牙特別大使;後者在巴黎高等法院當推事。 Rouillé du Courday, pp. 6⁃7 , dans M. leChevalier de Courcelles, Histoire généalogique ethéraldique des pairs de France, des grands dignitaires dela couronne, des principales familles nobles du royaume,et des mainsons princières de lEurope, Tome III, Paris:LAuteur, 1824.Félix Reyssié, Le cardinal de Bouillon, Paris: Ha⁃chette, 1892, pp. 45⁃50; pp. 16, 56, 58. John T. OConnor, William Egon von Fürstenberg,German Agent in the Service of Louis XIV, French His⁃tory Studies, Vol. 5, No. 2 (1967), 119⁃145.1599 年 2 月,亨利四世曾宣佈要在復活節和加布里埃爾·德·埃斯特雷結婚,因加布里埃爾突然去世 而 作 罷。 Yves⁃Marie Bercé, The Birth ofAbsolutism, a History of France, 1598⁃1661, trans. Rich⁃ard Rex,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1996, pp. 5⁃6. Jean⁃Pascal Gay, Jesuit Civil Wars—Theology,Politics and Government under Triso González ( 1687⁃1705) , pp. 56⁃57, 70.Jean⁃Chrétien⁃Ferdinand Hœfer, Nouvelle biographiegénérale depuis les temps les plus reculés jusquà nosjours, Tome VI, Paris: Firmin Didot Frères, 1855, pp.52⁃54.雖然給菲利波的信標題是“中國人的精神特徵”,其實內容大體與之無關,主要是介紹藥用植物(如人參和茶葉)和航海技術等。 Louis le Comte, Nouveauxmémoires sur létat présent de la Chine, Tome I, p. 439.在萊斯大學中,耶穌會開辦的學院不斷壯大,與校方和總主教發生了矛盾。 加上神學和倫理觀點上的差異及人際交往等各方面因素,勒泰利埃和耶穌會的關係日漸疏遠,最後成為莫城(Meaux)主教博絮埃(Jacques⁃Bénigne Bossuet)打擊耶穌會的各項謀劃的心腹。 M. Labbé J. Gillet, Charles⁃Maurice Le Tellierarchevêque⁃duc de Reims, Paris: Librarie Hachette,1881, pp. 342⁃343.其源頭可以追溯到蒂雷納子爵和老勒泰利埃(Michel Le Tellier, marquis de Barbezieux)之間的不和。 為了替子侄們爭奪教會職務,兩人曾鬥得不可開交。 Joseph Bergin, Crown, Church and Episcopateunder Louis XIV,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2004, pp. 196⁃197. Emmanuel de Roy Laudrie, Saint⁃Simon and the58
  • Court of Louis XIV, Chicago and London: Chicago Uni⁃versity Press, 1997, p. 249.Lettre XCVIII, de Bossuet à son neveu (1697.03.08),Oeuvres complète de Bossuet, Tome XVIII, Paris: Out⁃henin⁃Chalandre Fils, 1841, pp. 535.Lettre XXXVII, de Maintenon à Noailles (1696. 01.05) 以 及 Lettre XXXVIII, de Maintenon à Noailles(1696. 01. 09), Lettres de Madame de Maintenon, TomeIII (troisieme édition), Glascow: aux dépens des librariesassociés, 1756, pp. 45, 47; Lettre XCIV, de Bossuet àson neveu (1697.02.25), Oeuvres complète de Bossuet,Tome XVIII, pp. 530⁃531.John W. Pedberg ed., The Constitutions of the Societyof Jesus and Their Complementary Norms, a completeEnglish Translation of the Official Latin Texts, SaintLouis: the Institute of Jesuit Sources, 1996, p. 415.Lettre LVII, de Maintenon à Noailles (1696.11.04),Lettres de Madame de Maintenon, Tome III (troisiemeédition), p. 66.Lettre LVII, de Maintenon à Noailles (1697.08.17),Lettres de Madame de Maintenon, Tome III (troisiemeédition) , p. 94.Emmanuel Le Roy Ladurie, The Ancient Régime,trans. Mark Greengrass, Malden: Blackwell, 1996, pp.224⁃225.Lettre LXVII, de Bossuet à son neveu (1696.08.06),Oeuvres completes de Bossuet, Tome XVIII, p. 503.Joachim Bouvet, Portrait historique de lempereur deChine, Paris: Éstienne Michallet, 1697, p. 4.在上路易十四書中,李明指出中國人非常驕傲,認為世上萬國的君主均以臣服中華帝國為榮,即便來自昌盛國家的使臣,也被視為貢使。 但康熙一見路易十四像,便覺法王相貌威嚴,睿智英武,自此相信在歐洲也有一位偉大的君主,就像在亞洲有他自己一樣。 於是,康熙恭敬地接受了路易十四的像,滿朝轟動。 Louis le Comte, Nouveaux mémoires sur létatprésent de la Chine, Tome I, Paris: Jean Anisson, Im⁃primerie Royale, 1696, pp. 2⁃3, 5, 11, 15. 上國王書和“告讀者”無頁碼,筆者按順序編定。柯蘭霓:《皇帝的肖像:1697 年白晉筆下的康熙皇帝》,耿幼壯、楊慧林主編:《世界漢學》第 17 卷,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9 年。Harro Höpfl, Jesuit Political Thought, the Society ofJesus and the State, 1540⁃1630, Cambridge: CambridgeUniversity Press, 2004, pp. 151⁃155. Joachim Bouvet, LEstat présent de la Chine enfigures, Paris: Pierre Giffart, 1697, pp. 1⁃4. 此書“告讀者”前沒有頁碼。“ Lettre XXI, de Thoulouse” , Madame Du Noyer,Lettres historiques et galantes des deux dames, Tome II,Cologne: Pierre Marteau, 1714, pp. 3⁃4.Louis de Rouvroy ed., Mémoires complets et au⁃thentiques du duc de Saint⁃simon sur la siècle de LouisXIV et la régence, Tome IX, Paris: Gustave Barba, 1856,pp. 171⁃172; p. 177.麥卡比認為,自佛朗索瓦一世設立王家教席之後的一個多世紀中,來自東方的信息不斷形塑和影響着法國的世俗知識體系。 Ina Baghdiantz McCabe, O⁃rientalism in Early Modern France—Eurasian Trade Ex⁃oticism and the Ancient Regime, p. 115.作者簡介:陳喆,中山大學歷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廣州  510275[責任編輯  陳志雄]68
  • 澳門理工學報  2023 年第 1 期戢隱真威,同人出代———西安崇一堂碑與湯若望《天主正道解略》 *丁銳中[提  要]   發現於西安崇一堂的《天主正道解略碑》,刻立於 1643 年,其內容來源於湯若望所撰《進呈書像·天主正道解略》。 《進呈書像》是湯氏借修琴翻譯西文之際呈獻給崇禎皇帝的天主教圖文解釋文本。 《天主正道解略》是其中首篇,文不足千字,然意指天主要旨。 傳教士郭崇仁和梅高繼承湯氏在陝教務,感念其奠基之功,並將其文刻碑流傳。 此外,《天主正道解略》內容在宣傳教義方面的價值也是郭梅二人刻碑的一個重要原由。 值得注意的是,《天主正道解略》後來被收入何世貞的《崇正必辯》和黃保祿的《正教奉褒》。[關鍵詞]   崇一堂碑  湯若望  《天主正道解略》   天主正道[中圖分類號]   B979; K248.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874 ⁃ 1824 (2023) 01 ⁃ 0087 ⁃ 07在中國基督宗教流傳史上,碑刻資料是不容忽視的一個領域。 明末天啟年間在西安近郊出土的《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開啟了基督宗教在華史研究的重要維度。 近年來,經過筆者在西北地區的多次考察,收集了散落在各地上百通教會碑刻。 這些碑刻對西北地區基督宗教史研究有着重要的史料價值。 發現於西安北堂(明末稱“崇一堂”)的《天主正道解略碑》刻於《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發現後的十餘年間。 這通碑刻內容來源於耶穌會士湯若望( 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所撰《進呈書像》中的《天主正道解略》,其內容不過千字,但言簡意賅,直指天主最高主宰性,勸誡人們信仰天主正道。一、《天主正道解略碑》介紹1924 年 5 月 1 日,在西安糖坊街天主堂(一般稱為西安北堂)發現了明末石碑一通,名為《天主正道解略碑》。①該碑出土後,教會曾拓印數份,部分被外國傳教士寄往國外。 原碑一直保留在糖坊街天主堂,後不幸佚失。②20 世紀八十年代,天主教西安教區在恢復重建北堂時,依照該碑拓片,重78* 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秦晉地區天主教珍稀碑刻蒐集、整理與研究”(項目號:20BZJ031)的階段性成果。
  • 新刻製《天主正道解略碑》,並嵌於教堂牆體。碑額刻十字架,周圍有拉丁文頌詩上 DULCE LIGNUM  下 DULCCIA FE左 RENS PONDERA  右 DULCES CLAVOS③碑文:④天主正道解略天主者,天上真主,主天亦主地,主神,主人,亦主百物,譬猶國家之有帝王,罔所不統,理無二上,不容齊耦,勢在必從,不容疑二者也。 試觀普世之人,莫不瞻天敬天。 蓋天非蒼蒼上覆之謂,正以上有真主,人心對之,自然加肅,不敢戲渝。 比之臣民,望九重而叩,叩九重內有聖明,非徒叩也。 且天主者,自立神體,不着形聲,大智全能。 造化萬有,而嘗宰制之。 更於萬有之中,加愛人類。 故當創造初之時,賦以正理,而人各有生之初。 莫不各有當然之則。 所謂性教也,以故趨善避惡,不慮而知。 凡遇忠孝大節,舉仰慕之若渴。 凡遇奸頑大慝,舉疾惡之若仇。 而有疾痛,則呼父母;有患難,則呼天。 人窮反本於茲益著,豈非秉彛同然哉! 獨惜世風日下,人慾橫流,人生其間,漸淪昏罔,而性教不足以勝之。於是,天主大發仁慈,戢隱真威,同人出代,而不着形聲。 天主之體,降寓形聲人體之中。 在世凡三十有三載,闡揚大道,普拯群生,而恩施此尤摯矢。 救世功畢,亭午升真,遺有經典六十三冊,並命宗徒等佈教萬國。 凡遵其教者,必與上升,以享真福。 蓋天主至公,無善不報,此又比之人主,論功行賞,輕重大小,並及靡遺者然。 從此宗徒等奔走四方,流行教法,代有好修樂道之士,上順主命,下重人靈,相繼傳宣,以至今日。 要總之,天主正道,要與釋道等教殊趣,以昭事天地真主為宗,以導人仁睦忠良為本,以悔罪遷善入門,以生死大事有備無患為究竟。 王者用之治國,則俗樸風醇,人心和輯;君子奉之修身,則存順歿寧,永遠吉祥。 誠普世之人,所當其務欽崇,以隆造物之本始,以一人生之歸向者也。 窮西籍充棟,奧義難窮。 茲特陳其大略如此。癸未年仲冬⑤泰西修士  郭崇仁  梅高  立石PP. EUROPAE SOCETATS⑥ ESU.SCULP. Ano DNI⑦ M.DC. 44.⑧極西耶穌會修士於萬曆丙辰入中國建堂闡教,廣化黎民,於兩京十三(省),萬曆後二十三載,⑨刊碑長安,以為記。趙國衛沐手書長安卜棟鐫字立碑者為葡萄牙耶穌會教士郭崇仁( Ignatius da Costa)和梅高(Joseph dAlmeida)PP. EUROPAE. SOCETATS ESU. SCULP. Ano DNI. M. DC. 44.意為“歐洲耶穌會司鐸,紀元1644 年立”。二、《天主正道解略碑》內容探源經過爬梳文獻,比對探研,發現《天主正道解略碑》碑文內容正是來源於湯若望撰《進呈書像·88
  • 天主正道解略》。明朝末年內憂外患,崇禎皇帝有力挽狂瀾之意,但時局發展卻不盡如其所願。 他竟然有閒暇時間看到利瑪竇所進獻之西琴,遂即傳令湯若望修整之,並翻譯考釋琴座所載西文。 湯氏借此機會,欲向崇禎帝闡揚基督大道。 在翻譯琴座西文時,湯若望即將西書一部完整翻譯為中文,與天主畫像一函同所修西琴一併呈進崇禎皇帝御覽。 同時,他還呈進自己所著《書像解略》,“另著有《書像解略》一冊附陳大要幸荷”。⑩進呈皇帝御覽之後,湯氏將西書譯稿、所載本土化處理的畫像與解略文字整理付刻,是名為《進呈書像》。 黃伯祿所撰《正教奉褒》也提到湯若望《進呈書像》成書一事,“崇禎十三年十一月。 先是有葩槐國君瑪西理飭工用細緻羊鞟裝成冊頁一軼,彩繪天主降凡一生事蹟各圖,又用蠟質裝成三王來朝天主聖像一座,外施彩色,俱郵寄中華,託湯若望轉贈明帝。 若望將圖中聖跡,釋以華文,工楷謄繕。 至是,若望恭齎赴朝進呈。”本文所依據的《進呈書像》是巴黎法國國家圖書館藏本。該藏本上並未說明刊書地點,從湯氏自序中所提及“今年春”“本年七月二十三日”及“時崇禎十三年歲次庚辰孟冬朔後一日,耶穌會士湯若望撰”,可知該書於崇禎十三年(1640)十月初二日整理撰序完成,進呈御覽是在同年七月二十三日。 撰刻地點應該在北京,因為湯氏當時一直在北京。巴黎國圖本保存較好,封面有書名“進呈書像”,蓋有耶穌會會徽章(疑為後來所蓋)。 內容依次是《進呈書像自序》、《天主正道解略》、《是像為三王朝獻天主耶穌》、《解書面四像》、《閱西書法》、《總題圖》、《總說》7 篇文字。 正文部分為46 幅圖並配解說文字。 琴座上所載西文具體內容不得而知,據湯氏《進呈書像·自序》中僅數字提及,“原係西古聖讚誦天主詞章”。《進呈書像》首篇文字《天主正道解略》正是《天主正道解略碑》碑文的確切來源。 書中《天主正道解略》在文末還有“臣故不揣荒陋,敢因進書而陳其大略如此,伏惟,聖明垂察焉”。 而《天主正道解略碑》碑文末加有“窮西籍充棟,奧義難窮。 茲特陳其大略如此”。 郭梅二人刪“臣故不揣荒陋,敢因進書而”以及“伏惟,聖明垂察焉”,而增“窮西籍充棟,奧義難窮”。 從上文所提湯氏序文及《天主正道解略》文末字句,可知崇禎皇帝應該看到《天主正道解略》一文。三、郭梅二人緣何將《天主正道解略》刻碑並立於西安崇一堂湯若望於 1640 年十月成書《進呈書像》,三年之後(1643 年十一月)郭崇仁和梅高即以《天主正道解略》為內容刻碑而樹於西安崇一堂。原因何在? 筆者認為這與湯若望在西安傳教並組織營建天主堂有關。天啟七年(1627),在陝西傳教的耶穌會士金尼閣(Nicolas Trigault)被調往杭州。 同年,湯若望受任接替金氏來陝佈道。 湯氏剛到西安之初因傳教就遭遇侮辱甚至牢獄之苦,獲得辯釋後逐漸引導多人受洗入教。 費賴之記述,“已而會中委其管理陝西省教務。 居西安數年,傳佈宗教,研究天文,無時或息。 當時侮謗者眾,且被人訴之於法庭。 受平民之侮辱,士大夫之輕視,外受譭謗,內感艱辛。 若望曾云:南京之牢獄較優於西安之自由,可以見其遭際也。 嗣後反對者皆服其堅忍,侮謗之風遂息。 信教者日眾,士大夫漸善遇之,建築壯麗教堂一所,其費用幾盡出於佈施。 開堂之日,受洗者五十人。”次年(崇禎元年,1628),時已與湯氏在北京結識的涇陽人王徵返籍為父守制,且已奉教十餘年,信德漸篤。王徵積極捐金為教士購置房舍,並且號召西安地區的達官顯赫慷慨解囊以資建造教堂。 經過多方努力,壯麗高大的天主堂建成,名之為“崇一堂”。 “崇一堂”之意取自天主十誡之首誡,即崇拜一天主於萬物之上。 王徵在日記小引中開篇指明,“崇一堂者,向余理維揚98
  • 時,因遠西諸儒振鐸中土,寓我省會,爰置此堂,以為朝夕欽崇天主上帝之所。 蓋天主十誡首云,‘一欽崇一天主在萬物之上’,故嘗謬擬一聯:‘自生天生地生人生物以來,兩間無兩主宰;從有帝有王有聖有賢而後,一總是一欽崇’。 遂取此義名堂,聊旌一念欽崇之意云。”王徵為崇一堂所撰楹聯,“自生天生地生人生物以來,兩間無兩主宰;從有帝有王有聖有賢而後,一總是一欽崇”則體現了他對天主屬性的深切體認。 據說新教堂的屋頂上豎立着一座鍍金的十字架,堂內正中設有基督之像。崇一堂建成後,陝西總督還派人送來牌匾以示祝賀。也就是在這一年的夏季,具體時間為1628 年 7 月 31 日,湯若望在崇一堂舉行了信仰生平中重要而又神聖的耶穌會發永願儀式。湯氏選擇崇一堂作為發永願之地,足見他對該地傳教情感的傾注。 崇一堂也正是湯若望入華後主持營建的第一座天主堂。 在陝期間,湯若望發揮自己在科學方面的專長,成功預測了 1628 年 1 月 21 日的月食,這也為他贏得了一定的名聲,也便於傳揚天主教。湯若望延續着利瑪竇(Matteo Ricci)的路線,通過科學知識贏得認可,進而結交名士,廣揚教旨。 在王徵等陝西籍奉教者的幫助下,湯若望終於立足腳跟,開始為陝西地區的傳教工作奠下重要基石。 “當時所有傳教根據地的建立,都是仰賴奉教官吏們鋪好了路子,他們清除了道路上首要障礙。 陝西傳教區的建立,亦是通過這樣的方式建立起來的。 這些奉教官吏們對於教會之熱心,樂意相助,以及各種傑出的功勞,傳教年報中一旦提及之,則對他們讚不絕口。 因此傳教士是盡心盡力地劝化官吏们奉教。 最終使得传教事業幾乎都是處於有地位的權要保护和幫助之下。 這些奉教官吏的事例對平民很有影響。 甚至沒有奉教的官吏就像他們奉教的同僚們那樣熱烈地關心,並以此推進傳教事業。 這一情形也會在這座中國西北古城裡里重現。”湯若望在陝西傳教時可能主要寓居在西安城內的崇一堂,王徵里居期間從涇陽魯橋出發,前往省城崇一堂與湯若望朝夕論教,“比自維揚歸里,會湯道未先生,寓此堂中,振揚天主聖教。 余間一躬詣,每留連十數日,多聞所未聞。 此則坐間筆記之話言也。 先生每夕坐間,為余譯述西賢苦修會中奇跡一二段,以為日課。”湯若望為王徵講述了出自《沙漠聖父傳》等西文聖傳修道故事,王徵筆記修道內容並做按語心得,最終完成《崇一堂日記隨筆》,後於崇禎十一年(1638)整理刊刻。湯若望還對西安這座古城做了多方面考察,耶穌會士衛匡國(Martino Martini)曾在他的報告中對西安古城有所描述,“這座城市周圍是由二十二尺高的,形成一個正規的、厚重的城牆圍繞的四方形,其自東到西的方面略長。 四面城牆,每面之正中皆有自明初以來所建立之城門一座,四周城門與建於其上的城樓,崇峨壯偉,為一切行旅者所稱讚與誇耀”,據考證衛匡國的這個報告得自湯若望。崇禎三年(1630),因在京治曆的耶穌會士鄧玉涵( Johann Schreck)病重,經徐光啟奏請,崇禎帝詔令准湯若望返京任職於欽天監。 離陝之際,省城西安的官吏們前來向他祝賀,並為他備好了行轎一頂以及馱載行囊和飲食的牲畜若干,沿途官吏亦迎送照料有加。湯若望被召入京修曆以後,西安教務由郭崇仁、梅高二人負責。崇禎十六年(1643)十月,李自成率軍攻破西安,次年正月初一建立大順政權。 起義軍在西安城內搜捕到郭崇仁和梅高,查明事實後,釋放兩位傳教士並予以保護。 費賴之記述,“一六四三年李自成陷西安時,納爵與梅高神父同在城中,共被擒送至自成所,自成嚴詞詰問二神父來此何為。二神父答為西士,來華傳佈唯一真主之教。 自成釋不問,並諭所佈,不得侵犯西士之身體財物。”李自成起義軍佔領西安之際,正是郭梅二人將湯若望《天主正道解略》刻碑樹於崇一堂的時間。 鑒於湯若望在陝教務開展方面的奠基性成績,他的繼承人郭崇仁和梅高兩位神父將其所撰《天主正道解略》刻碑流傳,實為情理之中。 實際上,從《天主正道解略》之內容來分析看,郭梅二人刻立此09
  • 碑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湯若望在《天主正道解略》中闡述了天主的最高主宰性、自在性體的屬性、天主降生救世佈教以及勸誡世人信奉天主正道。對於天主的最高主宰性,湯氏直指天主教所信仰的最高對象是天、地、神、人、萬物的主宰,“天主,亦主地、主神、主人,亦主百物”。他還以類比的方式說明天主是唯一主宰者,“譬猶國家之有帝王,罔所不統,理無二上,不容齊耦,勢在必從,不容疑二者也”。 利瑪竇在《天主實義引》及《天主實義》首篇《論天主始制天地萬物而主宰安養之》中對天主的最高主宰性也進行了類似的闡發,“邦國有主,天地獨無主乎? 國統於一,天地有二主乎?”“能主宰人心……吾因是知乾坤之內,雖有鬼神多品,獨有一天主,始製作天地人物,而時主宰存安之。”利氏分兩步對此進行論述:第一,他以三個論點證明天主是人心與宇宙的主宰;第二,他以三個論點也證明天主是創造主。湯氏所言及人所敬天,是因為天上有主,“試觀普世之人,莫不瞻天敬天。 蓋天非蒼蒼上覆之謂,正以上有真主”,這一論述與利瑪竇在《天主實義》中說法接近,“人誰不仰目觀天? 觀天之際,誰不默自歎曰:‘斯其中必有主之哉!’”湯氏闡述天主之性的理路與利瑪竇在《天主實義》中的方式是一脈相承的。 與利氏詳而推演論述相比較,《天主正道解略》論述雖然簡略,但字字都關涉要義。傳教士的這種宣教方式,直接影響了奉教儒者對天主的認知和接受。 王徵在《畏天愛人極論》中亦對天主的最高主宰性沿用以上所述方式進行了論述,“陡斯者,大主之譯,蓋為生天、生地、生人、生物之一真正大主宰云。 天地間凡物無不有一主宰,而非其大。 喻如一人之身,有一主焉,心神是也。 所以統領五官四體而綱維乎百為者,悉此焉宰之。 推而言之,一家有一家之主,家人之嚴君是。 一國有一國之主,一國之君王是。 天下有天下之主,一世之總王是。 主而至一世之總,王亦大矣。 然果能如心神之宰一身者乎? 不能也。 則必有一大主默宰其間,舉四海萬國之大,視同彈丸,若運旋一掌之內,無所不照臨,無所不贍養,無所不震攝而提扶;而且無遠弗屆,無微弗入,無隱弗燭;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天上地下,總皆臨蒞之區;古來今,渾囿一視之中,蓋心神之宰一身之易之妙,猶未足仿佛其萬一耳。 此非生天、生地、生人、生物原初之陡斯,其疇足以當此?”從利瑪竇到湯若望,他們在引入天主概念時,先以其最高主宰性為突破口,以對應中國人信仰之天,正如有學者指出,“利瑪竇有很獨特的方法,先證明天主是一個‘主宰者’,然後證明祂是一個創造者。 他這樣把次序顛覆是因為他考慮到中國人更容易接受天主是主宰者。”正是在利瑪竇等傳教士的宣教指引下,王徵等奉教儒者才於信仰世界激活了上古時期“天”這一最高主宰概念。湯氏在文中也論及天主自立神體,全知全能,創造萬物。 “且天主者,自立神體,不着形聲,大智全能。 造化萬有,而嘗宰制之。 更於萬有之中,加愛人類。”與此同旨,利瑪竇在《天主實義》中亦指出,“天主則無始無終,而為萬物始焉,為萬物根柢焉。 無天主則無物矣。 物由天主生,天主無所有生也。”可以說,湯氏的闡釋邏輯在一定程度上繼承了由利氏鑿開的傳輸之渠。湯氏在文中認為“性教”可以使人“趨善避惡”、“仰慕忠孝大節”、“疾惡奸頑大慝”、“疾痛呼父母”、“患難呼天”,但面對“世風日下,人慾橫流”,性教則不足以拯救人類於昏罔之中。 這裡所謂“性教”來自朱熹在《中庸章句》的論述。 《中庸》中有,“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 誠則明矣,明則誠矣。”朱熹在《中庸》論述的基礎上,結合張載、程頤等人的論點逐漸形成理學之“性教觀”。 湯若望關於“性教”的闡述觀點及其批判有其合理性,但並未完全抓住“性教”之理。湯氏在文中還簡要介紹了天主降生、救贖群生的教義。 天主降生成人體,“天主大發仁慈,戢隱真威,同人出代,而不着形聲。 天主之體,降寓形聲人體之中”,此即耶穌的誕生。 “在世凡三十19
  • 有三載,闡揚大道,普拯群生,而恩施此尤摯矢。 救世功畢,亭午升真,遺有經典六十三冊,並命宗徒等佈教萬國。”耶穌 30 歲開始傳教。 三年之後,33 歲的耶穌被釘死十字架,後由其門徒走向各地傳播福音。 這一段文中“戢隱真威,同人出代”、“亭午升真”均出自《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1625年,《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在西安府出土以後,其碑文廣受傳教士及奉教者傳習。 湯氏能在《天主正道解略》中摘引《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中的表述語詞,足見他在傳揚教義時善於吸納歷史經驗。景教碑中“戢隱真威,同人出代”、“亭午升真”是從本土化的角度闡述耶穌誕生及升天,湯氏在自己的著文中引用並以此闡發耶穌降生及救贖之理。 另外,亦由此而說明湯若望在西安期間,很可能親自考察過景教碑。在闡述了天主教的基本要義之後,湯氏就開始說明信仰天主的益處,即“凡遵其教者,必與上升,以享真福。 蓋天主至公,無善不報,此又比之人主,論功行賞,輕重大小,並及靡遺者然。”信仰天上真主,並遵其教,才得以享受真福。 在文末中,他始終勸誡人們信仰“天主正道”,“王者”用天主之道可以使國家“俗樸風醇,人心和輯”;“君子”用天主教修身則可以“存順歿寧,永遠吉祥”;“普世之人”應當欽崇天主“以隆造物之本始,以一人生之歸向者也”。經過文獻查蒐,湯氏所撰《天主正道解略》一文被清初天主教徒何世貞收入《崇正必辯》。康熙初年,由楊光先挑動的“曆獄”衝擊了天主教的傳教事業。 作為常熟地區傳道員的儒者天主教徒何世貞,出於護教的赤誠之心,撰寫《崇正必辯》。 該書前集輯錄各種材料以正天主之教,後集則逐條批駁了楊光先的《不得已》。 《崇正必辯》刊刻於康熙十一年(1672),是年楊光先已死三年,《不得已》傳行七年,湯若望等已獲平反。 何世貞摘錄《天主正道解略》附於其書後集下卷《西儒進呈書像,普揚救世主之心》,並將《欽賜湯若望通微教師敕諭》及《御祭湯若望文》等附於後集末,可謂在正教之時,仍然不忘還原湯若望之聲譽。 單從《天主正道解略》內容來看,也正說明其文簡介扼要,闡述天主要義。 正如何氏所言,“湯若望《進呈書像》,陳天主正道,並附及之。 以備參覽。”此外,黃保祿《正教奉褒》中也全文收錄了《天主正道解略》。因此,《天主正道解略》被刻碑、刊書以流行,足見其文在闡述天主之理方面有其重要價值。結  語碑刻資料在天主教史研究領域具有獨特的價值,研究者可以通過一塊碑石發現更多的研究線索和重要信息。 西安崇一堂所刻立的《天主正道解略碑》碑文內容來源于湯若望撰寫的《進呈書像·天主正道解略》。 傳教士郭崇仁和梅高為何將湯氏所撰《天主正道解略》刻碑流傳? 究其因,1627~1630 年間,湯若望在西安地區傳教,曾在奉教儒者王徵等協助下組織營建明末陝西第一座天主堂(崇一堂),且積極弘教,受洗奉教者眾。 湯氏也是在這座教堂舉辦了耶穌會士發永願儀式,並且口授聖傳故事,由王徵筆記完成《崇一堂日記隨筆》。 湯氏在陝有揚教奠基之功,再者崇一堂也是其來華營建的第一座教堂。 當《進呈書像》出版後不久,《天主正道解略》即被刻碑。 郭梅二人此舉也是在情理之中。 不容忽視的是,《天主正道解略》在宣傳天主教義方面具有簡明扼要的特點,文中闡述了天主最高主宰、性體自立的屬性,也宣釋了天主降生、救赎群生的教理。 湯若望在文中引用了《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中的“戢隱真威,同人出代”、“亭午升真”,可見湯氏在西安時應當實地考察過景教碑並仔細讀過碑文,所引碑文都關涉天主降生。 在說理風格上,湯氏行文邏輯在一定程度上沿襲了利瑪竇《天主實義》的論述方式。 此外,就目前查尋結果而言,這篇不足千字的小文具有一定的影響意義,因為其文後來被收入到何世貞的《崇正必辯》和黃保祿的《正教奉褒》。29
  • ①因碑題為“天主正道解略”,故稱《天主正道解略碑》。②見任志平:《明時天主教流行於陝西碑考》,北京:《中國天主教》,1988 年第 1 期。③其意為“負此甘飴之十字架,甘飴之釘,甘飴之任”。④此處錄文據上引任志平文及現西安北堂所複製的《天主正道解略碑》,並參照湯若望:《進呈書像·自序》,巴黎法國國家圖書館藏本。⑤癸未年仲冬即崇禎十六年(1643)十一月。⑥應為 SOCIETATIS。⑦ANNO DOMINI 的縮寫。⑧M.DC.44 即 1644。 這裡顯示拉丁文年份與中文不一致。 疑拉丁文數字是後補刻上去的。⑨明萬曆丙辰(1616)。 萬曆四十八年(1620),明神宗駕崩。 “萬曆後二十三載”,指 1643 年,即跨越萬曆之後天啟、崇禎兩朝時間(1621 ~ 1643 年之間 23年)。⑩湯若望:《進呈書像·自序》,巴黎法國國家圖書館藏本。黃伯祿:《正教奉褒》,光緒甲辰仲秋月(1904 年八月),上海慈母堂排印,徐家匯藏書樓藏本。 另可參見韓琦、吳旻校注:《熙朝崇正集 熙朝定案(外三種)》,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第 275~276 頁。此外,羅馬國家中央圖書館、奧地利國家圖書館、台北中研院傅斯年圖書館等也藏有《進呈書像》。 Alfons Väth SJ, Johann AdamSchall von Bell SJ: Missionar in China, Kaiserlicher As⁃tronom und Ratgeber am Hofe von Peking 1592⁃1666,Nettetal: Steyler Verlag, 1991, p. 111, p. 75; p. 72; p. 84;p. 81; p. 72; pp. 72⁃73; p. 86.湯若望:《進呈書像·自序》,巴黎法國國家圖書館藏本。清初西安城內五味十字天主堂建成後,糖坊街天主堂被稱為“北堂”,五味十字天主堂被稱為“南堂”。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馮承鈞譯,北 京: 中 華 書 局, 1995 年, 第 168 ~ 169 頁; 第225 頁。王徵:《遠西奇器圖說錄最·自序》,明刻清印本;王徵:《崇一堂日記隨筆》,梵蒂岡圖書館藏本。王徵: 《崇一堂日記隨筆》,梵蒂岡圖書館藏本。李奭學:《太上忘情:湯若望與王徵譯〈崇一堂日記隨筆〉》,载《譯述:明末耶穌會翻譯文學論》,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2 年。見《天主正道解略碑》碑文。利瑪竇:《天主實義》,巴黎法國國家圖書館藏本,Chinois 6822。利瑪竇:《天主實義今注》,梅謙立注,譚杰校勘,北京:商務印書館,2014 年,第 15 頁。王徵:《畏天愛人極論》,巴黎法國國家圖書館藏本,Chinois 6868。 可參閱林樂昌編校:《王徵全集》,西安:三秦出版社,2011 年,第 120 頁。朱熹撰:《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 19、33 頁。見《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碑文。何世貞:《崇正必辯》,巴黎法國國家圖書館藏本,Chinois 5002。 見鐘鳴旦(Nicolas Standaert)、杜鼎克(Ad Dudink)、蒙曦(Nathalie Monnet)主編:《法國國家圖書館明清天主教文獻》第十六冊,台北:台北利氏學社,2009 年,第 1⁃194 頁。何世貞,字公介,常熟人,生卒年不詳。 其傳道員身份見周萍萍:《江南傳道員何世貞及其 〈崇正必辯〉》,北京:《國際漢學》,2006 年輯刊。何世貞:《崇正必辯》,巴黎法國國家圖書館藏本,Chinois 5002。作者簡介:丁銳中,陝西省社會科學院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員,博士。 西安  710065[責任編輯  陳志雄]39
  • 澳門理工學報  2023 年第 1 期經世與轉型:晚清孟子學的近代化楊  華[提  要]   孟子學在傳統學術思想中“既經既子”的特殊處境,使其在晚清學術思想轉型中具有重要地位。 在經學與諸子學相關聯的視域中考察,晚清孟子學完成了“由經歸子”的轉型,成為近代諸子學復興的先聲;在中學與西學相融會的視域中考察,晚清孟子學表現出“以子納西”的發展趨勢。孟子思想中求義理、重變通的“諸子學”特質,及其內蘊的近代思想“因子”使其成為溝通中西方文明的重要“介質”。 晚清孟子學在經學、諸子學、西學的關係演變中折射出傳統思想的經世情懷和自我調適,成為探究中國傳統思想近代轉型的“標本”。[關鍵詞]   晚清  孟子學  經學  “由經歸子”   “以子納西”[中圖分類號]   B222.5; K25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874 ⁃ 1824 (2023) 01 ⁃ 0094 ⁃ 11孟子學在晚清思想界具有異常獨特的地位和意義。 先秦以降,《孟子》屬於諸子書,直到唐宋間《孟子》發生“由子入經”的“升格運動”,①成為《四書》之一。 明末清初,孟子及其思想在學術界的地位開始出現變化,清初學人從經學立場出發,重視孟子思想中可與經學互證的內容,將孟子思想視為經學的附庸,《孟子》由《四書》之一逐漸回落到“諸子學”位置,出現“由經歸子”的轉型。②在這一過程中,《孟子》作為諸子思想的特質被進一步發掘,孟子學成為晚清諸子學復興的開路先鋒。道咸以降,在經世思潮、西學思潮的裹挾下,孟子思想求義理、重變通的“諸子學”特質成為溝通、融會西方思想的橋樑,孟子學表現出“以子納西”的發展趨勢。 晚清孟子學的發展軌跡,及其與經學、諸子學、西學的關係變化,對我們思考此期中國思想由傳統而近代的轉型多有裨益。思想是社會環境在意識形態層面的反映。 晚清社會的風雲突變,中國遭遇“數千年來未有之變局”、“數千年來未有之強敵”③,倒映在思想界便有了諸多面相。 19 世紀 60 年代,追求富強成為時代命題,傳統經學卻無法提供應對之策,晚清士人轉而將視野投向西方,雖遭受西方的武力入侵,但西學、西器、西政作為國家富強之術卻備受推崇。 費正清曾言,中國近代史“從根本上說,是一場最廣義的文化衝突。”④近代中西文化的衝突過程是中國傳統思想對西方思想的排斥、吸納,融合的過程,也是晚清中國“向西方學習”的歷程。 “向西方學習”與反抗西方侵略這對既矛盾又統一的命題中蘊含着豐富的時代內容。 甲午戰敗,國難日重,“向西方學習”的範圍不斷擴大。 戊戌維新前後十年間,一批先覺士人已不再把目光停留在聲、光、電、化等層面,而愈加注意到西方的政治制度、政治思想、哲學思想等更深層次內容。 社會科學方面書籍的翻譯和出版在數量上大幅度提升,諸如49
  • 西方的社會進化論,自由、平等、民主等觀念,現代科學方法和思維方式等都在此期譯介並傳播。 以戊戌維新運動為標誌,中國傳統思想文化出現朝向近代的重要轉型。作為中國傳統思想文化主體的經學,在晚清中西文化的衝突中顯得不合時宜而又應對乏術,在“西學東漸”的洪流中日漸喪失話語權與可信度。 晚清中國,精神權威的喪失、價值世界的脫序,不但源於西學的致命性衝擊,亦是知識人對傳統思想反思、批判的必然結果,從而在更深層意義上宣告了經學時代的終結。一、“通經致用”到“通西致用”:晚清諸子學復興就思想體系而言,晚清經學衰落造成傳統社會的意義失落,一元論思想時代終結,多元思想發展成為趨勢,諸子思想重新受到關注。 就社會思潮而言,社會巨變影響下傳統經世思潮應時而起,發生朝向近代的重要轉折,並與晚清諸子學復興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一)晚清的經世思潮及其近代轉型學界通常把嘉道年間經世思潮的復興視為中國近代思想史的開端,從思想發展的邏輯來看,傳統思想近代轉型的萌動應遠在此之前。 乾嘉考據學如日中天之時,章學誠就指出考據學流入歧途的現象,“近日學者風氣,徵實太多,發揮太少,有如桑蠶食葉而不能抽絲”。⑤當時學者只是注重考證典籍中的字、詞、音、義,而不能從中抽繹出經典之義理,實齋一語窺破乾嘉漢學發展的窘境。 有感於漢學的穿鑿破碎、大道迷失,方東樹試圖釐清經典研習中義理與訓詁的關係,“然則訓詁不得義理之真,致誤解古經,實多有之。 若不以義理為之主,則彼所謂訓詁者,安可恃以無差謬也!”“總而言之,主義理者,斷無有捨經廢訓詁之事;主訓詁者,實不能皆當於義理。 何以明之? 蓋義理有時實有在語言文字之外者”。⑥方東樹認為義理思想對訓詁方法具有指導性意義。 清代孟子學的集大成者焦循,主張以“貫通”來實現“由訓詁而通義理”,“古學大興,道在求其通”,提出“證之以實,而運之於虛”⑦的經學研究法。 乾嘉漢學家常常被詬病為“見木不見林”,里堂“博而能貫”思想的提出無疑是針對乾嘉考據學人一意考據、不及義理的弊端,而強調思想研究的“整體性”,並給出具有建設性的建議,他對乾嘉考據學的批判和反思已躍升到更高的層次。嘉道以降,思想界不斷地從為學目的、方法等層面對考據學提出質疑和批判,其謹守書齋、沉溺故紙堆的“無用於世”被進一步放大,而致力於“有用”的經世之學微瀾漸起,思想內部的理性反思開啟了由傳統而近代的轉型之路。 道光六年,魏源編輯的《皇朝經世文編》成書,彙集了當時的經世文章、奏議等,為解決社會現實問題提供思想資源,默深明其旨曰:“書各有旨歸,道存乎實用。”⑧此書先後八次刊印,成為晚清經世思潮勃興的標誌。道咸時代,經世思潮以龔自珍、魏源、林則徐等人為代表,他們普遍具有深刻的社會危機感,傾向於從反思傳統思想入手來探析危機的根源,認為學術與政事、經濟的分離,敗壞了道德人心,引發了社會危機。 魏源曾說,“自乾隆中葉後,海內士大夫興漢學,而大江南北尤盛。 ……皆擯為史學非經學,或謂宋學非漢學。 錮天下聰明知慧,使盡出於無用之一途”。⑨默深認為,學問當以“通經致用”為旨,學問與政事不可二分。 “致用”在當時最直接的價值指向即實現國家富強,默深列舉《易》十三卦述古聖人製作、《洪範》八政,指出“無非以足食足兵為治天下之具”。⑩嘉道年間,變亂迭起,國弱家貧,默深等人憂心國勢,感慨悲憤學無所用,故而倡經世之學以期通過改變學風而轉變世風,由此經世思潮漸湧。經世思潮作為傳統儒學思潮具有強烈的資治意識,以天下治平為己任,通過直接或間接的政治59
  • 參與表現入世精神。 對傳統讀書人而言,經世的路徑是由“通經”而“致用”,只有對儒家經典熟稔於胸、融會貫通之後,才能在應對現實社會問題,尤其是在處理政事時駕輕就熟,實現“致用”。 有學者認為,晚清經世思潮的興起源於中國思想自身的發展;也有學者說,中國近代文化的產生並非完全由“西學東漸”所驅動,有其自身內在的淵源端緒。晚清經世學人有感於社會頹敗之勢,承續清初反思理學空疏學風的傾向,致力於實際社會事務,關注邊疆、輿地、水利等,甚至關注夷務,表現出傳統思想的內部轉型。鴉片戰爭之後國門洞開,西方知識的傳播給當時人以前所未有的衝擊,逐漸加深了國人對西方思想文化的理解,對西學瞭解和熟悉的程度成為朝野衡量士子是否具備經世之才的標準。 魏源《海國圖志》對“經世之學”做出重要創新和推動,反映出傳統經世之學在近代的延伸。毫無疑問,晚清經世思潮源於傳統,但“西學東漸”確然影響了經世思潮在近代的發展,經世思想成為溝通中學與西學、傳統與近代的重要介質,經世學者繼承傳統經世致用的精神,而世變之劇又使他們突破傳統、再造傳統,“通經致用”的經世路徑逐漸向“通西致用”轉變,與這一過程相伴隨的是晚清諸子學的復興。(二)晚清諸子學的復興與西學的傳播在中國傳統思想中,經學與諸子學本為同源。 漢武帝出於統治策略而“獨尊儒術”給予儒家學說高於諸子學說的地位,逐漸形成“經學”。明清之際,雖然傳統經學的權威不容質疑,但肯定諸子學思想價值的學者不乏其人。 從傅山對經子同源的考辨到顧炎武申言諸子思想具備“成一家言”的價值,此等言論在經學一統的時代頗為罕見,卻成為晚清諸子學復興的先兆。 乾嘉時代考據學風靡,考據學人出於證經、補經的需要,考證範圍拓展到史學、諸子學。 余英時認為,對諸子典籍的深入整理,勢必導向諸子思想的再發現,此正是戴震“訓詁明而後義理明”的引申和再發展。從思想發展的內在理路來看,清代學術思想的發展路徑潛藏着對傳統經學的顛覆性意義。清中葉以來荀子思想出現復興。 從盧文弨的《書荀子後》及謝墉的序來看,此期學人多以荀子的傳經之功為頌,並將荀子思想歸入儒家思想之列以體現其思想的重要地位。 戴震借疏證《孟子》而表達對荀子思想價值的認可,“陽孟陰荀”的傳統思想特質已成為學界共識。錢大昕考據荀子之“偽”字是“為”,使荀子性惡論不悖孟子性善思想而得以“自圓”。竹汀認為,荀子是勸人向善,程朱的二分性論實際上是兼取孟、荀性論,其所言“變化氣質”已經蘊涵對荀子“化性”之說的認可。 汪中繼承清中葉以來肯定荀子傳經之功的思想進路,指出荀子之學在儒學思想傳承中的關鍵作用,從而奠定了清代荀子思想地位不斷上升的可能性。 凌廷堪“以禮代理”思想中,更極言“尊孟抑荀”“無乃自放於禮法之外乎!”對荀子傳經、重禮之功的肯定達到了新的高度。 凡此現象暗示着孟子學與荀子學在晚清思想中的地位轉變,更潛藏着晚清學術思想的大變數:與考據學家“以子證經”的初衷相悖,作為諸子之一的荀子思想地位的不斷上升,勢必形成對經學獨尊的挑戰。以孟子學的降格為表徵的經學衰落和以荀子學地位上升為標誌的諸子學復興同步發生,學術之途衰極生變。康有為《孔子改制考》中有《諸子並立創教改制考》,將孔子塑造為一代改革家,卻列孔子為先秦諸子之一,一方面拉低了傳統思想中孔子的地位,經學權威賴以存在的核心無形中被瓦解,另一方面則推動了變革時代諸子學的復興。 張之洞《勸學篇》說,“道光以來,學人尤喜以緯書、佛書講經學。 光緒以來,學人尤喜治周秦諸子。”胡適曾談及晚清諸子學的復興趨勢,他說學者們“竟都用全副精力,發明諸子學”,諸子學竟成專門學問,“豈但是‘附庸蔚為大國’,簡直是‘婢作夫人’69
  • 了”。胡適一語道破諸子學復興之勢。 晚清國運,頹勢日顯,諸多學者力求有益用世之學,研究視域不得不從經學擴大到史學、諸子學,乃至西學。 諸子思想本為社會劇變的產物,晚清的內外交困放大了諸子學應對社會問題的實用性,諸子學作為義理之學、格致之學的一面凸顯了出來。晚清諸子學的復興不僅有傳統思想的內在發展需求與必然,而且與西學的傳入密切相關。 梁啟超在《西學書目表後序》謂,“當知今之西學,周秦諸子多能道之”。他敏銳地發現了諸子學與西學的相通之處。 借助西學傳播而復興的諸子學成為晚清思想界的一支勁旅,胡適認為西學與諸子學的“合流”為新哲學學科的誕生創造了條件。諸子思想就像中國文化接軌世界文化的一台“變壓器”,西方知識像電流一般通過諸子學進入中國思想界進而對中國社會發揮影響。 晚清眾多研究者致力於發掘諸子思想中與近代社會變革相切的思想,彰顯了諸子匡時救世的思想特質。如果說,經學立身、史學求真,那麼諸子學則擅變通、求致用,長於對社會現實的敏銳體察,擅於對社會變革的積極思考。 諸子思想的特性及其在晚清經世思潮中的突出表現,使它成為傳統思想文化接受和融會西方近代思想文化的重要介質,成為傳統思想文化近代轉型的先遣隊。 晚清諸子學復興是經學衰落的伴生物,其過程急劇而複雜,背後的驅動力則是傳統經世理念的延續與發展。二、晚清孟子學的“由經歸子”經學的衰落與經世思潮的湧動共同促成了晚清諸子學的復興,無論當時還是當下學界在論及晚期諸子學時往往對荀子學、墨子學、老子學等予以更多關注,對同樣曾屬於諸子學、後又躋身經學的孟子學關注不足。 然而《孟子》一書具有“既經既子”的特徵:就內容而言,《孟子》發揮己見,與五經不同而類似諸子,故列入諸子。 就體裁而論,《孟子》一書與《論語》相同,又與其他諸子不同。孟子學的這種特殊性與變化使其在晚清學術思想轉型過程中頗具標誌性意義,成為諸子學復興的“先兆”。 梁啟超曾說,就清代各時期學術之爭的核心問題而言,西學的影響不容忽視,卻並不主要體現在西學方面,傳統思想的自我發展與變遷仍是轉型研究的重點所在。 在經學、諸子學、西學相關聯的視域中考察,晚清孟子學出現由“經學附庸”回歸“諸子學本位”的轉型極富時代意蘊,在傳統思想文化的近代轉型和“西學東漸”中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晚清孟子學的重義理傾向清初的實學思潮推動考據學由經學而旁及史學、諸子學,學人秉持“訓詁明而後義理明”治學理念,在校勘、考訂諸子之後,自然走上挖掘諸子思想義理的路徑。 及至乾嘉時期,考據學派如日中天,被公認為考據學大家的戴震卻不得不以考據型題目命名自己本是反對理學思想的義理性著述———《孟子字義疏證》。 但當考據、訓詁的方法被視作理解經典首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方法時,乾嘉學派的發展便頹勢漸顯。 不期然間,經學的權威地位受到質疑和挑戰,而作為“經學附庸”的孟子學也逐漸“降格”回歸到諸子學本位。 戴震著《孟子字義疏證》不以考據為榮而深倡義理,暗示了晚清孟子學的發展路向。 然自焦循《孟子正義》後,清人孟子學著述多是小考、小記,其學術思想價值並不高。 究其原因,大致不外兩端:一是晚清經學權威逐漸衰落,原本作為經學附庸的《孟子》一書的價值也隨之降低,經學範疇內專門研究孟子學的著述日漸稀少;一是延續考據學眼光來看,《孟子》一書實並無多少可考之處。 梁啟超就曾說:“如清代乾嘉學者,對於有錯字的書有許多人研究,對於無錯字的書無人研究。 《荀子》有錯字,研究的有好幾家,成績也很好。 《孟子》無錯字,研究便很少。”79
  • 嘉道以降,國勢愈危,尤其是席捲大半中國的太平天國運動更空前加劇了清廷的統治危機。 急劇衰敗的政局、嚴重停滯的社會、人心不古的世風,身處其中的晚清士子不能不有所觸動。 有識之士痛斥乾嘉老朽只重考據的學問方法“有如桑蠶食葉而不能抽絲”,更鞭笞以此無用之學誤國害政、敗壞人心,遂提倡經世之學,欲改變學界風氣。 由是,在晚清經世思潮的推動下,學術思想研究出現重視義理的傾向。 義理研究作為一種傳統思想的學問方法,其涵義有二,一是思想本身獨具之義理;一是思想與時代產生的“共鳴”,即“時代義理”。 晚清孟子學中重義理的研究方法,一方面表現為重視思想本身之義理,即學人對孟子思想的深度探究與闡釋;另一方面則表現為將孟子思想與時代思潮相呼應,挖掘孟子思想之“時代義理”。晚清學人不再將《孟子》僅僅視作考證經學典籍中字、詞、音、義的引證資料,而對之展開相對獨立的思想研究,孟子學顯現出脫離經學而獨立發展的趨勢。 魏源除了考據類著述《孟子年譜》,還有《論語孟子類編》和《孟子小記》論及孟子思想的文章,潘四農有《讀孟子》,羅澤南有《讀孟子札記》,陳澧《東塾讀書記》有專卷論孟子思想。 雖然同時代仍有學者將《孟子》視為經書之一,如俞樾《群經平議》中的《孟子》卷,但重視孟子之義理思想、倡言經世卻是學風趨勢所在。 羅澤南曰:“孟子勸齊梁行仁政以王天下,蓋驗之天命,觀之人心,必須有一番更張,而後可以靖天下之難也。”他從孟子仁政思想中提煉出變革理念,此種義理思想的“發掘”很明顯與晚清局勢的動盪相關聯。 陳澧說:“孟子論天下,一治一亂,而曰我亦欲正人心。 顧亭林之言,足以暢其旨,……亭林在明末,亦一孟子也。”重人心風俗、綱紀教化是顧炎武思想的特點,東塾將亭林喻為明末之孟子,將孟子思想與時代思潮相呼應,既是對亭林的致敬,又通過重新詮釋孟子思想曲折地表達了對社会治亂的思考。 東塾曾言:“讀經傳之言,固多古今不異,不必訓詁而明者,何不先於此而求其義理乎?”東塾認為,在經典的閱讀中義理解經的方法優於考據解經,錢穆對此評論說,“(東塾)重視經典的義理,一掃乾嘉只重考據而不重義理的學風。”陳澧論學反映出時代學風由重考據向重義理回歸。作為經學的孟子學隨經學的衰落而衰落,旋即又隨諸子學的復興而復興,戊戌時人的孟子學即為例證。 與經學相比,諸子學無疑更重義理,近代治諸子的學者對此多有共識。 章太炎嘗論,“按校勘訓詁,以治經治子,特最初門徑然也。 經多陳事實;諸子多明義理。”呂思勉在論及讀諸子的方法時亦說,“讀諸子書者,宜留意求其大義。”他認為注重名物訓詁、典章制度,不顧諸子思想義理的研究仍是研究經學的方法,而非治諸子學的方法,諸子中孟子尤重義理。 因此,晚清孟子學重義理的研究方法與孟子學的諸子學本質相切,成為晚清孟子學由經學回歸諸子學的重要表現。(二)晚清孟子學的資治精神在晚清經世思潮的浸潤下,孟子學表現出鮮明的資治精神。 以龔自珍《“葛伯仇餉”解》論之。 《孟子》原文的記述,始於論宋君欲行仁政而齊楚攻之,終以“苟行王政,四海之內皆舉首而望之,欲以為君。 齊楚雖大,何畏焉?”孟子思想的原意,是表彰仁政,列舉商湯的仁義之舉,明確肯定宋君的仁政之舉。 焦循《孟子正義》將“葛伯仇餉”解釋為餉者仇葛伯,認為是一種古人文法。 龔自珍則站在葛國的立場,解釋為葛國敢於反抗入侵者,指出商湯是假仁義而真兼併。 龔自珍自幼飽讀詩書,不可能不熟知孟子思想的本意,而他此番闡釋該作何解? 龔自珍有《治學》曰:“……是道也,是學也,是治也,則一而已矣。”梁啟超曾言龔、魏開啟了晚清治道一體的思想進路,“故後之治文學者,喜以經術作政論,則龔魏之遺風也。”若結合龔自珍“治道一體”的思想來看,他沒有從孟子的仁政、仁義思想出發,而借機闡發弱國、小國應勇於抵抗強敵,蘊含着深刻的時代內涵。 若再聯繫89
  • 龔自珍“自改革”的思想主張,以及塞邊、海防思想就更明瞭他肯定葛伯的用意所在。又如,羅澤南論及《孟子·盡心上》“所存者神”,曰:“此‘存’字,非徒存之於心,凡一切政教,我心主張要恁地,即謂之‘存’。 此中有多少事業在,如制田里以厚民生,設學校以復民性,闢以止闢,刑期無刑,皆其心之所存主處神。” 《孟子·盡心章句上》原文,“孟子曰:‘霸者之民,驩虞如也;王者之民,皞皞如也。 殺之而不怨,利之而不庸,民日遷善而不知為之者。 夫君子所過者化,所存者神,上下與天地同流,豈曰小補之哉?’”孟子此節所論為王霸之道。 以性善為基礎的王道統治,民眾從善如流,這不能不說是小的益處。 理想的統治狀態是寓教化於無形,即所謂“神而化之”。 孟子原文並沒有特別言明“存”字何意,但可推斷其所言“過”、“存”均虛指一種性善、德性的存在狀態。 羅山則着重闡釋“存”,將其視為“我心主張”,賦予其主觀意識,使其具有主動性,並說“此種有多少事業在”。 羅山所處的晚清社會,民不聊生、國將不國,有識之士認為非經歷一番大事業才會有所改觀。 同時,羅山預見社會變革即將發生,因此他會將“存”字解讀為包含諸如制田里、設學校等的具體事業,其論學的資治精神並不隱晦。先秦諸子思想蘊涵着士子對當時社會問題的深入思考和透徹分析,其思想的資治、資政精神一直為後世學人所贊許和繼承。 孟子本是諸子之一,其思想同樣反映着那個時代和社會的存在與問題。 晚清士人在經世思想潮湧的背景下研讀孟子思想,時代命題與社會問題會不自覺地投射到他們對孟子思想的理解和闡釋中,在被孟子資治精神所感召的同時,亦因感懷現實問題而有所觸動和抒發。 晚清孟子學繼承了傳統思想中的資治精神而又有所改變。 傳統是由個人內在道德修養提升進而擴大到家國治理的資治精神,在晚清孟子學中表現為更集中於邊疆防守、農田水利建設、工商業發展、國家富強等具體而務實的層面。 晚清孟子學表現出諸子思想“務實”的資治精神而逐漸遠離經學範式,走上“由經歸子”之路。晚清孟子學“由經歸子”的轉型基本是在傳統思想內部實現和完成的。 在經世思潮的影響下,傳統學術思想為了應對現實挑戰,開始全面整合自身的學術思想資源,諸子學因其獨具的經世特點、獨立意識,以及與西學在某些知識性內容方面的契合,成為傳統思想體系內用以應對時變、接洽西學的第一內容,之後受“西學東漸”影響日深,孟子學逐漸出現“以子納西”的趨勢,深刻反映出時人對待中學與西學的態度與思考。三、晚清孟子學的“以子納西”梁啟超曾提及戊戌時代的“新學”主張,“我們所標榜的‘新學’就是這三種原素(西學、經學與諸子學、主觀的理想———引者注)混合構成。”梁啟超將西學與傳統思想中的經學、諸子學思想相整合,重構適應時代“新學”的主張在提示我們:近代中西思想交通之時,傳統諸子思想發揮了重要的媒介作用。 從思想形式而言,西方哲學按照學者、學派來探尋思想觀念發展的路徑與諸子學頗為類似;從思想內容而言,諸子學中關於道德教化的思想性內容,在西方文化尤其是自然科學的影響下,迅速而神奇的轉化為應對西方文化衝擊的知識性內容。(一)晚清孟子學的重知傾向余英時曾將傳統學術思想中重視客觀知識的表現稱為“儒家智識主義”(Confucian Intellectual⁃ism),並將乾嘉考據大家戴震視為“儒家智識主義極盛時代的哲學代言人”。晚清以降,戴震後學秉承其重知精神,受時代思潮之浸染,自然而然走上重視具體之學的路徑,或以尊重知識、求得事物的真實客觀為學術研究之鴻鵠,或將對客觀知識的尊重內化為學術研究之本質特性,表現出重99
  • 視、尊重知識,進而將知識“去道德化”的傾向。人性論仍是晚清孟子學的重要議題。 孟子的性善論本是一種道德向善論,強調人先天具有向善的能力,並輔以後天善徳的感召和教化,最終達到性善,進而實現仁政。 晚清學人則將“性”與“善”分離,突破道德性善論的傳統闡釋,從知識性的層面闡釋“性”。 譚嗣同在《仁學》中將“性”解釋為“以太之用”,他說,“就性名之已立而論之,性一以太之用,以太有相成相愛之能力,故曰性善也。”所謂“以太”,是 19 世紀末流行於西歐的物理學概念,譚嗣同借物理學的“以太”概念詮釋儒家思想,從自然科學角度的闡釋賦予了傳統人性思想“以太”一樣的物質性。 又如,孟子的“浩然之氣”實是一種聖賢氣象,“氣”是虛指而不落實行。 譚嗣同將其解釋為“夫浩然之氣,非有異氣,即鼻息出入之氣。 理氣此氣,血氣亦此氣,聖賢庸眾皆此氣,辨在養不養耳”。將“浩然之氣”解釋為“鼻息之氣”,同樣是賦予其物質性。 譚嗣同的詮釋受到西方物質世界觀的影響,將氣落“實”為一種自然世界的物質之“氣”。 戊戌年以降,大批留日學生陸續轉譯了大量日文的西方書籍,西學在中國的傳播出現高潮。 西方各種思想、觀念漸次湧入,包括孟子學在內的諸子學充當了接納、理解、吸收西學的最初介質。戊戌時期,康有為、梁啟超、譚嗣同等人,在闡釋孟子思想時不僅僅表現為引用西方自然科學的某些名詞、概念,更表現為對西方自然科學知識的重視,將“重知”精神拓展為對西方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知識的重視和引介。康有為論“不忍人之心”與“不忍人之政”時說,“不忍人之心,仁也,電也,以太也,人人皆有之,故謂人性皆善。 ……一切仁政,皆從不忍之心生,為萬化之海,為一切根為一切源……人道之仁愛,人道之文明,人道之進化,至於太平大同,皆從此出。”康有為將“仁”解釋為“電”、“以太”,即世間最根本的組成物質,將“仁政”視為人類文明進化的根源,“仁”和“仁政”遠離了傳統思想道德倫理的範疇,成為可以觸摸、感知的物質和自然規律。《孟子·離婁章句下》中有孟子曰:“惠而不知為政。 ……君子平其政,行闢人可也。 焉得人人而濟之? 故為政者,每人而悅之,日亦不足矣。”不難理解孟子是針對君王統治而言,“平其政”之“平”當為“治理”解,焦循《孟子正義》即釋“平”為“治”。 然康有為說,“孟子明平政之義。 天生人本平等,故孔子患不均……孟子言平世,不言治世,蓋以平為第一義耳。 平政者,行人人平等之政,如井田,其一端也。”康有為從西方思想的視角將“平”闡釋為“平等”的政治概念,一改傳統解釋而賦予孟子思想現代的“平等”色彩。 又如,孟子言“大舜有大焉,善與人同,捨己從人,樂取於人以為善。 ……取諸人以為善,是與人為善者也。 故君子莫大乎與人為善。”(《孟子·公孫丑上》)康有為解釋說,“舜之與人為善,是樂取於人。 但知有善,忘乎人己,所謂大同也。 聞善言,見善行而從之,若決江河,從善取人之勇如此。 孟子無事不法堯、舜,蓋心乎大同故也。”康有為將孟子的“善與人同”解釋為“大同”,但與傳統的大同思想已不儘然相同,更接近西方的政治概念,表現出對西方政治制度、思想、主張的關注與傳播。康有為還將傳統仁義思想與進化論建立聯繫,“(孟子曰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此孟子明人禽之界,即在仁義與不仁義之分,進化退化相去幾希,言之深切,因歷舉諸聖,而自明傳孔子之道也。”傳統儒家思想以“仁義”作為人與禽獸的重要區別,凸顯着人作為社會生物的道德理性,而康有為更進一步指出“仁義”與否蘊含着人類社會、人類文明進化與退化的邏輯,將“仁”與西方進化思想相提並論,認為“仁”的發展也有其應遵循的軌道,康氏更深解進化由量變到質變的循序漸進邏輯,指出“仁”之大小“未至其時,不可強為”,此又與時代的變革思想密切聯繫。001
  • 康有為還以當時的世界歷史知識評說“仁政”,他概述了 1861 年意大利統一的歷史,以當代史強大的說服力和可信度說明“仁政”的重要,其開闊的國際視野反映着西學的影響力。 戊戌維新失敗後,康有為遠走歐美,中西國家、社會之間的差異給他留下深刻印象,康有為不但將中西社會風俗比較,而且將產生差異的根本原因歸結為政治統治中有無“仁政”。 康有為對“仁政”的解析已然突破傳統思想的路徑與束縛,不再局限於從內在的個體道德之“仁”而論“仁政”,不再強調統治者的道德倫理對“仁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斷了傳統儒家思想中“仁”與“仁政”的關聯性,以西方國家的富強文明來論證“仁政”是治理國家的良方。 康氏此論,無形中消解了倫理道德對傳統統治的重要性,對傳統儒學的思維進路而言是深重的背離和破壞。 康有為所言的學術價值或仍待挖掘,而其思想的時代價值卻毋庸諱言,他對西方知識的認同和尊重,為世紀之交的中國傳統思想文化與社會轉型發展提供了智力資源。在經世思潮的影響下,晚清學界逐漸摒棄一味訓詁、考據的學問方法,而繼承乾嘉學派“實事求是”的治學精神,思想方法上的重知傾向與當時西方的“科學主義”存在某種相通之處,便利了西方思想尤其是自然科學知識在中國的傳播與接受。(二)晚清孟子學的“以西釋孟”康有為的《孟子微》受西學影響不僅僅表現在個別西學詞匯和概念的運用上,西方思想及其思維方式也透過具體的知識傳播而逐漸滲入。 戊戌年之後,康有為身歷變法及其挫敗,痛定思痛:為什麼西方行之有效的制度在中國卻不成樣子? 中國傳統中是否存在可以通過“改造”以適應時代需要的類似的“制度”?康有為將孟子“君子平其政”解釋為西方的“平等”概念;將孟子“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解釋為西方的民主思想;將《孟子》桃應問“瞽瞍殺人,如之何?”解釋為西方司法獨立的思想,由論孟子之“仁”而將孔孟之道上升為“人道文明”、“進化之始”,“太平大同之理,皆孔子制之以垂法後世,後世皆當從之,故謂百王莫違也。”正如有學者指出,康有為是一位“世界主義者”,他將孔孟之“仁”的視野和範疇擴充為全人類應有的品質,將傳統思想之“仁”與西方進化思想相聯繫,將“仁”、“仁政”視為社會進化的標準,傳統道德倫理概念被注入西方社會進化的義蘊,孟子搖身變為西方思想在東方的“代言人”。 在康有為看來,孟子思想的重要價值就在於它發展、補充、印證了孔子思想,是“指引了到孔子之路的捷徑”,其中多有與西方思想接榫者。康有為站在這樣一個歷史轉折點而論“仁政”,其思想勢必帶有新、舊時代的烙印,如其言,“仁政不必泥古,仁政不限一端,要之能聚民所欲,去民之所惡者是也。 ……孟子此言仁政之理,尤為得其本源,其餘陳跡,則可斟酌益損,而不必泥之也。”從滿足民之“欲”的層面而論仁政,對傳統儒家思想中被認為是性惡之源的“欲”給予肯定,明顯是受到清初以來肯定人欲正當性思想的影響,同時也是西方國家物質文明程度給康有為留下深刻震撼的結果,使他在變法失敗後仍堅信“變”是當時中國唯一的出路。 因此,他提出“仁政不必泥古”,其中所言之“古”恐怕還含有“中”之意,其時,“古今”與“中西”二詞幾可等同。 同時,康有為主張“仁政不必泥古”還有進化論作為依據,“孔子道主進化,不主泥古,道主維新,不主守舊,時時進化,故時時維新。 ……孟子欲勝進化於平世,去其舊政,舉國皆新,故以仁政新知。”康有為給孔子之道戴上了進化思想的“帽子”,雖不免“張冠李戴”但確實“應景”,其極言維新變法的意旨也躍然紙上。 康有為的“以西釋孟”,反映出晚清孟子學吸納、融會西學的“諸子學”特質。晚清經世大潮湧動,“以佛經世”、用佛教來重建或規範社會秩序是相當一部分讀書人的願望,101
  • 佛學應時而興。 梁啟超的“以佛釋孟”思想使他的孟子學頗具特色。 梁啟超的孟子學著作主要有《讀孟子界說》(成書於 1897 年)、論《孟子》遺稿(成書於 1918 年前後)。 他從方法論的角度分析知識與道德,將孟子修養方法比作大乘法,而荀子的方法如小乘法。 孟子重視“心”的統攝作用,有“先立大本”之說,其修養方法與大乘佛教之“頓悟”所謂的“明心見性”有相似之處,而荀子的修養方法更強調“積累”的循序漸進則與小乘佛教的“漸次修行”有共通之處。 梁啟超還將“人性”比作佛法中的“一心法”,將“善”比作“真如門”,將“不善”比作“生滅門”,從而分論人性觀:告子“無善無不善”即所謂“一心法”;孔子“性相近,習相遠”即所謂“一心法能開二種門,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孟子性善論是“真如相”,即“一心法下所開之心真如門也”;荀子性惡論是“生滅因緣相”,即“一心法下所開之心生滅也”。 梁啟超認為人性善、惡分別是人性共存的兩種表現,並借用“盲人摸象”的典故說明孟、荀性論各有所是,亦各有所非。 若言性論優劣,梁啟超最為推重告子的性論,認為其最接近孔子言性。 梁啟超借用佛教概念闡釋人性論紛爭,在晚清佛學復興的背景下,具有較大的接受面。 佛教作為“西來之學”早已融入傳統思想中,“以佛釋孟”不僅重新闡釋了孟子思想,更在近代中國向西方學習的歷程中具有示範意義。 同時,在梁啟超對告子性論的肯定和對孟子性論的批判中,確然可見西方近代文明的理性意識對儒學獨尊思想的挑戰。 用佛教的“覺悟”闡釋孟子的教育思想是梁啟超孟子學的特識。 教育的目的是培養人,具體而言是培養人的“覺悟”。 如果說荀子主張“積學”的教育思想容易被庸俗化為“苦行僧”,那麼孟子的教育思想則更重視靈感和穎悟。 以梁啟超對儒學的熟稔和佛法的通曉,加之晚清窘迫的社會現實,孟子思想的“先立大本”與大乘佛法“普度眾生”的宏願相結合,自然要比荀子思想的縝密與小乘佛法尋求“個人解脫”的追求更符合梁啟超的經世之志,因此他用大乘佛法的教義闡釋孟子的教育主義,於無形中表彰了孟子思想。 梁啟超借鑑西方思想、觀念對孟子思想的此番“曲解”別有深意,他從現代科學的角度看待傳統思想問題,注重對西學方法論的介紹,指出重演繹而輕歸納的思想方法是“我國古今學者通病”,並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中國近代自然科學的落後。 梁啟超從方法論層面為傳統思想和社會發展“把脈”,將西學在中國的傳播更推進一步———由西學知識的引介深入到西學方法的傳播。佛教在晚清時表現出“經世”、“入世”的傾向,梁啟超更主張“應用佛學”,這既是中國佛教世俗化的表現,又是社會轉型期經學權威衰落而造成信仰空虛的結果。 有學者認為梁啟超的佛學研究是“以近代知識史的方式來探究佛學”,帶有明顯的時代烙印。 梁啟超孟子學的新“援佛入儒”已不再是為了詮釋儒家經典,他的思想重心是如何溝通中西學術,如何挖掘傳統思想中的近代因子;其新“援佛入儒”也部分矯正了晚清由經世理念導致的功利主義傾向。 梁啟超以其對佛教史的精通、對西方知識的瞭解及其跌宕起伏的個人閱歷和開放的世界性眼光,將傳統思想與西方思想相比照,在比較中借鑑西學、反思傳統,反映在其晚清孟子學即為“以子納西”的思想趨向。結  語晚清諸子學雖有較大的發展,但亦存在時代遺留的缺憾。 在治學方法上,仍無法徹底跨越乾嘉考據學的藩籬;在自身價值追求上,亦無法完全拋棄將諸子思想與經義比附的路數,此兩者成為晚清諸子學研究的瓶頸。 有學者指出,“清代的諸子復興,受限於整個時代之學風,雖然表面上看來生趣盎然,其實卻是被動的、毫無自主可言,清季諸子學之所以被譽稱為復興,是相對於二千年來的壓抑情況而論,而非真正有極突出的見識。”在晚清強烈的致用意識下,諸子學很難展開自主的、真正的研究,其獨立的學術地位的復歸仍需假以時日。201
  • 鄧實曾說:“夫以諸子之學,而與西來之學,其相因緣而並興者,是蓋有故焉。 一則諸子之書,其所含之義理,於西人心理、倫理、名學、社會、歷史、政法,一切聲光化電之學,無所不包,任舉其一端,而皆有冥合之處,互關參考,而所得良多。 故治西學者,無不兼治諸子之學。 一則我國自漢以來,以儒教定一尊,傳之千餘年,一旦而一新種族挾一新宗教以入吾國,其始未嘗不大怪之,及久而察其所奉之教,行之其國,未嘗不治,且其治或大過於吾國,於是而恍然於儒教之外復有他教,六經之外復有諸子,而一尊之說破矣。”鄧實所言,道破了晚清經學衰落、諸子學復興與西學傳播之間的複雜關聯。 學界如何處理經學與諸子學的關係,看似是傳統思想體系內的問題,實則關涉如何處理中學與西學的關係,尤其是諸子學與西學的關係。 晚清孟子學的“由經歸子”過程基本是在傳統思想內部實現和完成的轉換,之後受“西學東漸”影響日深,晚清士子迫切希望找到傳統思想與西方思想的相通之處,孟子學內蘊的近代思想“因子”使其成為溝通中西方思想的重要“介質”,孟子學逐漸顯現“以子納西”的趨勢,成為探究傳統思想近代轉型的“標本”。晚清孟子學出現“由經歸子”、“以子納西”的轉型,一方面是近代中西思想文化交流的趨勢所迫,另一方面也在傳統思想的近代轉型中起到先鋒作用,是晚清士人對“中國向何處去”這一時代問題的思考和選擇。 孟子學在晚清表現出的經世情懷與朝向近代化的轉型趨向啟發我們:傳統思想轉型之路必將經歷內部思想資源的重新整合、傳統思想為融會西學進行的自我調適兩個階段,傳統思想回應時代與社會壓力的轉型過程亦是傳統思想走向近代的過程。①徐洪興:《唐宋間的孟子升格運動》,北京:《中國社會科學》,1993 年第 5 期。②楊華:《由“尊德性”而“道問學”———學風轉軌與清初孟學》,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13年,第 27 頁;第 13 頁;第 178 頁。③蔣世弟、吳振棣編:《中國近代史參考資料》,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 年,第 183~185 頁。④費正清、劉廣京編:《劍橋中國晚清史(1800—1911年》(上卷),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編譯室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 年,第 256 頁。⑤章學誠:《文史通義新編新注》,倉修良編注,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 年,第 693 頁。⑥江藩、方東樹:《漢學師承記》 (外二種),徐洪興編校,上海:中西書局,2012 年,第 320~321 頁。⑦焦循:《雕菰樓集》卷十三《與劉端臨教諭書》,上海:商務印書館,1937 年。⑧魏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魏源全集》第十四冊,長沙:岳麓書社,2011 年,第 243 頁。⑨⑩魏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魏源全集》第十三冊,長沙:岳麓書社,2011 年,第 246 頁;第 33 頁。余英時:《中國思想傳統的現代詮釋》,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 248 頁。陳其泰:《晚清社會危機中的學術轉向———魏源對“經世之學”義理的闡發》,長沙:《求索》,2004 年第 1 期。陳旭麓:《近代中國社會的新陳代謝》,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 年,第 57 頁。呂思勉:《經子解題》,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5 年,第 1 頁;第 100 頁。傅山:《霜紅龕集》卷 38《雜記》(三),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 年。顧炎武:《日知錄集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年,第 838 頁。余英時:《現代危機與思想人物》,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2 年,第 185 頁。盧文弨:《抱經堂文集》卷十,王文錦點校,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 (上),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 年,第 545 頁;第 671 頁。錢大昕:《潛研堂文集》卷 27,上海:商務印書館,1936 年。汪中:《述學》,瀋陽:遼寧教育出版社,2000 年,第301
  • 77~78 頁。《新編汪中集》,田漢雲點校,江蘇揚州:廣陵書社,2005 年,前言。凌廷堪:《校禮堂文集》卷十,王文錦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98 年,第 76~77 頁。張之洞:《勸學篇》,上海:上海書店,2002 年,第18 頁。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 “導言”,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 年。馬勇編:《章太炎書信集》,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3 年,第 787 頁。李華興、吳嘉勳編:《西學書目表後序》,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年,第 37 頁。羅檢秋:《西學與近代諸子學的發展》,天津:《天津社會科學》,1994 年第 4 期。蔣伯潛:《諸子學纂要》 “緒論”,南京:正中書局,1947 年,第 4 頁。梁啟超:《亡友夏穗卿先生》,北京:《晨報副刊》,1924 年 4 月 29 日。梁啟超:《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8 年,第 344 頁。羅澤南:《羅澤南集》,長沙:岳麓書社,2010 年,第 277 頁;第 314 頁。陳澧:《東塾讀書記》卷三《孟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年,第 52 頁。康沛竹選注:《尊隱———龔自珍集》,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94 年,第 64~65 頁。龔自珍:《龔定盦全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 年,第 4 頁。梁啟超:《梁啟超論清學史二種》,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85 年,第 63 頁。余英時:《論戴震與章學誠———清代中期學術思想史研究》,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2年,第 23 頁;第 30 頁。譚嗣同:《仁學———譚嗣同集》,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94 年,第 19、224 頁。金觀濤、劉青峰:《觀念史研究:中國現代重要政治術語的形成》,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年,第 8 頁。康有為:《孟子微》,北京:中華書局,1987 年,卷五;卷七;卷一;卷一;卷三;卷三;卷五;卷四;卷一;卷三;卷四。蕭公權:《近代中國與新世界:康有為變法與大同思想研究》,汪榮祖譯,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 370 頁。龔雋:《民國時期佛學通史的書寫》,北京:《世界宗教研究》,2013 年第 6 期。黃聖旻:《王先謙〈荀子集解〉研究》,台北: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06 年,第 29 頁。鄧實:《古學復興論》,上海:《國粹學報》,1905 年第 9 期。作者簡介:楊華,上海政法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博士。 上海  201701[責任編輯  陳志雄]401
  • 澳門理工學報  2023 年第 1 期·總編視角·主持人語:關於學術期刊研究,近年“十大關係”似乎成了一個熱點話題。 據筆者所及,列數其大者,南有朱劍之《徘徊於十字路口:社科期刊的十個兩難選擇》(《清華大學學報》2007 年第 4 期)、《中國知網與入編期刊及其作者關係十論》(《清華大學學報》2022 年第 2 期),北有仲偉民之《緣於體制:社科期刊十個被顛倒的關係》(《南京大學學報》2013 年第 2 期)、《目前社科期刊面對的十個矛盾與難題》(《首都師範大學學報》2022 年第 2 期),各領風騷。 本期呈現在讀者面前的《在兩難之間:論人文社科學術期刊十大關係》,即是劉京希對人文社科學術期刊辦刊實踐中帶有普遍性或共通性的十大“兩難選擇”新的梳理與探索。 諸般話題雖然涉面廣泛因而不免發散,卻無不關涉人文社科學術期刊的自我定位、風格凝練、價值追求等一系列核心問題。 在作者看來,正是辦刊人的主體精神與刊格意識,影響着一本學刊的刊格與個性之差異;甚而至於,由編學關係而言,辦刊人主體精神與刊格意識的有無乃至豐薄,一定意義上也影響着學術思想界整體“研格”之高下。 展望人文社科期刊界的未來,作者研判,人文社科學術期刊界如欲有所突破,在辦刊理念上如何實現價值與追求的層級“升維”,以超越功利之用;在內容建設上如何走出輕飄與浮泛,轉向沉靜與凝重,將是未來一個時期所必須面對且亟待突破的嚴峻課題。 編者以為,京希兄對以上“十大關係”的抉擇是聰明而又略顯無奈的———說其無奈,是因有些根源性問題並非僅靠期刊人的努力就能完全解決的;稱其聰明,是因為期刊人總要有所作為,故只能默認某種存在的“合理性”,盡可能朝着讓期刊發揮更大作用的方向去努力。 本文無疑是來自於作者多年位處名刊編輯實踐之浸潤及其體認,這也許是其他多數期刊之學術地位與學術資源所難以企及的。當然,話雖如此,文章千古事,個中之甘苦得失,見仁見智。 想必讀者諸君,許是了然於胸矣。行文至此,在欣賞京希兄妙論之餘,編者乃感慨繫之———似乎刊界、學界此類“十大”關係與熱點宏論,頗多出自名刊大刊、名編大腕之手筆,究其身家厚重,閱歷宏富,眼光如炬,舉重若輕,此非吾等之輩所能及也。 京希兄投身《文史哲》凡四十年,文中所涉十大關係,皆係編輯生涯之所聞所及,其所思所得,飭而成文,亦屬難得。 然則,不同作者與不同視角,或有不同之感悟,本欄歡迎同道中人,尤其是中青年編輯,直抒所見所得,就相關論題發表高見。《國家社科基金期刊資助十年回顧與展望》則是另一類選題的文章。 作者李娜係來自《中州學刊》的一位年輕編輯,多年來一直持續關注國家社科基金期刊資助項目研究,文章調研、寫作歷時兩年有餘,搜集了大量的數據資料及至相關資助期刊之發展動態,反復論證修訂,遂有此文。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於 2012 年正式實施學術期刊資助工程。 十年來,資助期刊在推動學術繁榮發展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小李認為,以 2016 年為時間點,期刊資助工作經歷了從簡單考核期刊資助成效、閱評期刊辦刊質量到積極創新資助方式、引領期刊高質量發展的轉變。 受資助期刊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經費短缺的壓力,並根據期刊特色,創新辦刊思路,不斷推出辦刊新舉措,精心策劃優質選題,提升學術影響力和社會影響力;聚焦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增強服務決策意識和能力;開展學術共同體建設,發揮學術引領作用,營造良好學術生態;探索數字新媒體傳播方式,提升學術網絡傳播力;積極開展國際交流合作,推動中國學術海外傳播。 李文資料厚實,徵引得當,論證充分,值得一閱。 十年期刊資助,十年探索前行。 未來期刊創新之路還將面臨新的挑戰。 通過刊界同仁的不懈努力,實現期刊更高質量發展———讓我們擁抱共同的精神家園!     (劉澤生)501
  • 澳門理工學報  2023 年第 1 期在兩難之間:論人文社科學術期刊十大關係*劉京希[提  要]   業界對於學術期刊性質及其職能的認知,向有歧見。 就其職能定位而言,學刊存在的價值論意義,在“學”還是在“術”? 就其角色定位而論,學刊乃被動性自在,還是帶有某種學術自覺的主體性存在? 面對紛繁複雜的現實生活世界,學術期刊究當如何觀照? 繼而,學刊選題之策劃,究竟是跟從時潮,還是預流學術以發掘潛在熱點? 面臨迥然有異的兩種學術影響力之判斷路徑,是趨“硬”還是向“軟”? 面對“扶植新人”的責任擔當與“延攬名家”的魅惑,是一身二任還是有所取捨?關涉學刊發展前景的編輯角色選擇,是走職業型專家之路,還是走編學兼修的“雜家”之道? 之於綜合性學刊,其辦刊路徑以學科為導向,還是以問題為導向? 在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之間,又當如何抉擇? 在激烈的同業競爭態勢之下,刊際關係當為“同構化自在”,還是“差異化競爭”? 不同之編輯理念,將決定相異的“關係”乃至其辦刊實踐之轉化。[關鍵詞]   學術期刊  期刊文化  學者辦刊  評價正義  差異化競爭[中圖分類號]   G230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874 - 1824 (2023) 01 - 0106 - 14對於業界中人來說,言及人文社會科學學術期刊的辦刊體驗,可謂酸甜苦辣鹹,任誰都會有一番苦衷想要傾訴。 基於筆者多年編輯實踐的體認以及同業的啟發,本文梳理和討論了人文社會科學學術期刊辦刊實踐之中約略帶有普遍性和共通性的十個不同側面的關係問題。 當然,由於觀察和思考之角度的不同以及主觀判斷的差異,在從業者的心目中,自有其為之所思所慮的不盡相同的“十大關係”,①拙文實難予以精當概括與抽象。 不當之處,還望方家教正。一、期刊職能定位:在“學”還是在“術”?業界對於學術期刊的性質與職能的認知,向有歧見。 學刊乃學術成果發表之園地的“園地說”,因其流布甚廣而在刊界一直佔據主流地位。 近期“引領說”趨於多見。 該說認為,學刊在“園地”之基本職能而外,更被賦予引導學術風尚乃至“預流”之職能,從而具有學術發展之能動屬性。此二說涉及學刊的本質和使命,或謂學刊存在的價值論意義。 理念決定進路,不同的辦刊理念601∗本文係全國高等學校文科學報研究會編輯學重點課題“學術期刊守正創新與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研究”(項目號:ZD2021010)的階段性成果。
  • 造就了期刊絕然相異的精神氣質和外在樣態。 “園地說”主張期刊滿足於“從動”的工具屬性與定位,以反映、轉化和傳播學術成果為其職守;“引領說”則倡導期刊主動承擔“使動”與能動角色,一方面擔負反映、轉化和傳播學術成果之基本職能,一方面又以能動的姿態介入學術研究領域,通過主動發掘和設置議題的方式,引導學術論爭的進程。就其根本意義而言,學術期刊之存在,即在於繁榮和推進學術事業,由此助益於對真理的尋求,以加快人類觀念文明的演化進程。 換言之,學刊的存在價值,端在於通過編、作、讀的多元互動,致力於學術探索、發現與交流,以繁榮學術,尋求真知,進而助推人類文明進程。 丟掉這一宗旨和根本追求,學刊即失去其存在的終極依據。而所謂學術,是對於對象事物及其發展變化之規律與本質的學科論證。 尤其是之於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思想乃學術的靈魂。 因此從理論上說,學術期刊不應僅僅滿足於基本的學術載體職能,更應通過對於“精神之學問”的觀照,成為思想引領、承載與轉化的物化形態。 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業者應把期刊辦成既富學術性同時又不乏思想性的物化存在,以達成學術性與思想性相統一的理想狀態。 學術研究講求系統、整體與創新,但限於學科規範,難免古板而拘謹。 當我們轉而嘗試把思想性代入學術研究之中,學術便有了靈魂,從而直擊人性,打動人心,也就在靈動之中見出深沉,如陳寅恪所謂,透見精深遠大之思。 相應地,作為學術成果呈現之載體,學術期刊也就不再總是那般死板,而是變得更加立體與鮮活,讓人備感親切,其傳播效果自然也如裝載了“功放器”一般,頓顯倍增之效。概而言之,學術之謂學術,既在於其學與術的有機統一,更在於這一有機統一體擔負着人類至高精神追求———追求真知,去偽存真,釀就創見,形塑理念。 此即王元化先生所倡導之“學術的思想與思想的學術”的渾然一體。 而在“學”與“術”之應然關係層面,又以着意於參透義理的“學”為本,以注重於考據箋註的“術”為輔。 換言之,所謂學術,可分為二重境界:“術”與“學”。 學乃術的源泉,術乃學的功用;學乃形上論理,術乃形下歸納。 滿足於詮釋與闡釋他人學理與學說的工作,或拘泥於數據整理、量化研究與經驗總括,是為“術”,屬於技能層次的研究。 我們所追求的理想境界,應當是術中有學,由術而學。 司馬遷寫《史記》,“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以“成一家之言”,在概念範疇與理論建構上有所創發,則屬“學”的境界,當然要高於術。 “有道無術術可求,有術無道止於術!”只有將術與學相結合,有理有據地進行學理創發,成就一家之言,方為至高境界,你的作品因此也才有“嚼勁兒”,從而耐人尋味。 如何達致此一境界,端看你如何儘快找到捷徑了。②此一話題所及,實則是學術生產的機制和邏輯問題。以之觀照當下學術期刊界的辦刊現狀,就思、學、術三者關係而論,受整個社會所彌漫的功利主義與經驗主義的深重影響,對“術”的偏好遠甚於對“學”的沉思,對“學”的追求又遠超於對“思”的終極追問;因此,呈現出術、學、思三個層級逐級遞減的態勢。 其典型表現即在於,辦刊實踐多徘徊於走一步看一步的“看天吃飯”情形,滿足於“飯來張口”的“自在”狀態,而缺乏編輯主體意識介入和理念灌注之“自覺”、“自為”精神,以及深沉的社會關懷和執着的人文情懷。 當然還表現於,以刊文為呈現形態的學術成果,緣於數媒時代的多重便利,近些年雖呈倍增態勢,卻多限於術策之論,看似欣欣然,實則類於高脂“快餐”,缺乏思想的凝重、銳度與耐人尋味,以及對於超驗性普遍價值的不懈追尋。 由此來看,人文社科學術期刊界如欲有所突破,在辦刊理念上如何實現價值與追求的層級“升維”,以超越功利之用;在內容建設上如何走出輕飄與浮泛,轉向沉靜與凝重,將是未來一個時期所必須面對的亟待突破的嚴峻課題!701
  • 二、學刊角色定位:被動性自在還是主體性存在?如上所述,對於學術期刊從業者而言,我們有怎樣的編輯理念,也就是我們怎樣認識和看待學術期刊的本質,決定了我們在編輯實踐之中如何塑造學術期刊。 從對於事物的認知也即認識論的角度來看待學術期刊,它應當是有生命、有性格的鮮活存在,是一種不乏主體性的精神存在。 也就是說,它應當有主格、有品格、有刊格,它應當有自己的學術追求,力圖成為個性化的物質和精神之雙重存在,以完成推進學術事業之繁榮的使命。 因此,就其存在價值和使命而言,學術期刊所最不應當成為的,是從業者藉以追求功利性外在目標的工具性客體———學術期刊這一事物自打出現以來,就未曾被賦予這樣一種被動性角色。就此意義而言,從業者只有以上述的眼界來看待、認知進而經營和建設一本學術期刊,才有可能使之成為富有其本源價值的精神與物質呈現;進而,從業者的存在價值和職業使命才可得到更深層次的發掘與呈現。 在這裡,從業者的存在價值已然與期刊的學術價值合二為一。借用日本政治思想史學者丸山真男的“古層論”,也許可以更加充分地說明學刊之主體性存在及其價值自覺。 “古層論”認為,本土思想既不是域外思想、理論的複製品,亦不是絕對“自發”的產物,而是外來文化的絕對影響和“古層”的執拗性生存之矛盾的統一。 換言之,文化的發展呈現層層堆積的形態,就像地質學中不同岩層的堆疊一樣。 位於頂層的是抽象理論和學說,它們總是伴隨着對外來思想的吸收而逐漸下移至更為古老的古層。 “文化古層所象徵的傳統思想,就像貫穿整個交響樂的一個不和諧的‘低音’,它總是在調和、修正和吸納其他聲音。 傳統文化就是丸山真男所謂的‘執拗的低音’。” ③易言之,“古層論”的意思是說,任何一種文化若保持和維繫其主體性存在而不至於湮滅,必須在其存續過程中做好對於原發“古層文化”的代際傳承、發揚與時代性轉化。之於一本期刊而言,其自身生命進程中的“古層文化”也即自身傳統,是其在眾刊之林卓然而立的無形精神資本和支柱,須臾不可離。 原因在於,“古層文化”是一本學刊的獨特文化符號和身份標識,由之使得一刊之“本我”得以呈現,以區別於他刊,進而在平等而自由的競爭中,成為自身主體性自覺與存在的合法性基礎。因此而言,學刊之主體性自覺需要具備兩個邏輯前提。 一方面,期刊自其誕生之日起,即要着意培育和逐漸養成自身的原發“古層文化”;另一方面,不同輩分的期刊人之間,更需要做好傳承與光大期刊“古層文化”的代際接力工作,使之在與不同時代之現實文化的層累性互動中,由孱弱的幼苗而茁壯成長為參天大樹,以作為一本學刊富有底蘊的精神命脈和軟性標識,最終為同業與外界所廣泛認可。 當然,作為這兩個邏輯理路的先決前提,是有意識地打造期刊的獨特個性和獨有風格。 原因在於,你的“古層文化”就隱含於期刊的獨特個性與獨有風格。 如無獨特個性和獨有風格的形塑,一刊的“古層文化”也就與他刊的“古層文化”別無二致;也因此,一本期刊的存在也就因其雷同於人而失去其根本依據和獨有文化價值。當然,刊界也不乏此類期刊,或者自創刊以來已經初步形成了自身傳統即“古層文化”,但由於後續承接者對此“古層文化”及其價值缺乏自覺認知,自然就談不上賡續與傳承,作為這本學刊的“古層文化”,便逐漸失去其活力而成為“遺跡”;或者是,自創刊以來,一刊就未曾形成自身特色或獨特個性,更談不上着意培育與形塑以個性為基礎和前提的“古層文化”,抑或未曾自發演進出獨特期刊文化進而形成自覺並予以擴展,以致於使得一刊的內質和樣貌,始終處於變幻不定、躍動不居的狀態。 而上述兩種辦刊樣態所存在的共同問題,是因缺乏自身“古層文化”的精神積澱與錨801
  • 定,總是處於某種輕飄無魂的“失重”狀態;儘管辦刊歷史已然長久,卻總是難以形成為讀者所認可的期刊獨有風格和品牌效應。就人文社科學術期刊界的實際情況來看,由於其主辦單位的學術位勢的差異,天然地賦予其以不同的外在品牌位格。 但就軟實力層面來看,對於大多數期刊而言,其在讀者和作者心目中的品牌化地位的確立,無疑須經歷一個漫長的自然演化的歷程。 所謂“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就是一本學刊為讀者所認可的形象化表達。 當然,此間少不了辦刊人對於期刊風格的凝練、個性的養成、傳統的光大所付出的代際努力,以及必要的歷史機遇。 期刊在讀者心目中的品牌地位的確立,便是期刊人代際努力與期刊傳統承續的自然邏輯結果。三、學術期刊之於現實生活:究當如何觀照?其實,此一論題與前述話題不乏密切聯繫。 它所涉及的是學術期刊的定性與定位也即“刊格”這一基本問題。 人有“人之為人”的人格,刊也應有“刊之為刊”的刊格。 人格即人之為人的尊嚴、價值及其意義,刊格也即刊之為刊的本體論意義。學刊的追求究竟為何? 其主體性地位如何方可得以體現和踐行? 這無疑涉及辦刊人的辦刊理念、境界及其賡續與傳承問題,即如何看待學刊的性質、價值及其意義的問題。 換言之,我們是採行超乎經驗現實的形上思維和超驗主義辦刊理路,以學理探討為路徑,致力於對真知和真理的不懈追尋;還是拘泥於經驗現實,以經驗主義為辦刊路徑,急功近利地為經驗現實作註? 換言之,是視期刊為探求真知的目的論存在,還是基於現實需要的工具論存在?學術期刊與現實生活的關係,究竟如何定位? 其實,學術期刊之存在,本身就是現實生活的一種呈現方式。 換言之,學術期刊本就是現實生活的組成部分,它的存在無論如何也脫離不開時代背景的映襯與現實生活世界的約束。 就此而言,那種以追求純然的學術為名,試圖割斷學術期刊與現實生活的內在聯繫的做法,似不足取。 問題在於,學術期刊與現實生活世界的關係,究當如何定位與呈現? 竊以為,學刊作為學術事業之有機構成,必須遵從學術的主體性原則,遵循學術研究之本然規律,進而以之為準則和前提去觀照現實,回應現實之所問。 即是說,學術期刊必須以學術的方式、方法和準則,客觀地關注和研究現實生活世界,進而給出基於學術準則和學術倫理的獨有見解。在這裡,與現實生活世界保持必要的間距,“跳出現實看現實”,就成為求得之於現實生活的客觀性與本真性識見的必要條件。在辯證法看來,前一階段事物的本質總是在歷史發展過程的後一階段才能顯露出來。④就學術研究而言,對於事物之本質與規律,必須是在經歷一定的時空沉澱,待到歷史的塵埃落定之後,經歷冷靜的“回觀”與沉靜的省思過程,方可予以更為充分的揭示。 常言道:“距離產生美。”借之於辦刊實踐,我們可以說:“距離產生真。”人之於事物本質的認知與求解,自然也與“距離”有關。 只是,不同於日常生活世界之“距離”,在這裡,“距離”至少有三重意涵:空間距離、時間距離與利益距離。易言之,學刊之謂學刊,必得保持其獨有品格和純然趣尚,進而與現實生活世界保持三重距離。“空間距離”,自不必解釋;“時間距離”,即以“長時段”的歷史眼光,冷靜地回觀進而評判現實生活在諸領域的實踐;“利益距離”,即盡可能地脫開與現實生活世界的利益糾纏,以普遍性價值規則為指導,以便更為客觀和忠實地作出之於現實生活世界的解釋與評價。 在這裡,所謂“距離”,無疑是主客觀二重距離的有機統一。 1931 年清華大學創辦《政治學報》,其發刊詞如是說:“宇宙須有動的思想,來鞭策時代的前進,同時要有一種靜的智識,作退一步的參考。”這一關涉辦刊理念的思想表901
  • 達,即是主張在辦刊實踐中秉持“動靜結合,以靜制動”的原則。 顯然,之於思想的競爭,當下所呈現的只是思想互動的過程;思想競爭的結果,必有待於長時段學術史與生活史的檢驗。進一步而言,深感人文社科學術期刊當然應以繁榮學術事業為本,因此不能逾越界限而辦成時政類期刊或宣教類期刊。 當然,這並不意味着學術期刊就不應關注現實,就不應有人文情懷和社會責任擔當;而是說,學刊之為學刊,要通過學術的方式、通過思想理念提供者的方式去觀照和審視現實,而不應滿足於做現實生活的詮釋者、註解者。 換言之,應當以知識者的擔當精神,處處顧及當前的問題。 在這裡,重點無疑在“問題”———建設性地發現問題,提出問題,解決問題。 不以“問題”為出發點,學術期刊無疑即失去其存在之意義。 此即學術期刊之於社會生活的“無用之用”。 這個問題涉及學術的獨立性———對現實生活世界抱持不即不離、若即若離的態度,且秉持衡平、持中的客觀理念。 如前述,距離產生真。 只有保持適度的距離,才可窺得事物的全貌,也才更有可能探知事物的本質。 如果說,知識分子乃保健社會肌體的“啄木鳥”,那麽,人文社科學術期刊就是啄木鳥那韌中含銳的喙。就其特性而言,學術是具有獨立追求的目的性存在,而非附屬於其他諸般存在的工具或手段。然而,在當下時代,學術期刊的本有功能面臨異化之虞,有必要重新賦予學刊以“意義”。 常見的現象,是學術期刊違背學術為本的準則,喜好即時性、跟隨性地參與現實,對於現實生活世界的多變性則無所準備,缺乏前瞻與預見。 其典型表現在於,編者對於稿件的擇取缺乏一定之“學規”,從而不時陷於尷尬之境地。 如前些年某些期刊即時性刊發的對於“重慶模式”的研究成果,即因違背“沉澱性”或者“時滯性”原則,而不免難堪;甚而至於,是對自身“刊格”的解構。 在某種意義上,秉持“沉澱性”或者“時滯性”之“以靜制動”的理念與原則,也許正是學術期刊區別於時政類期刊的奧義所在。客觀地看,關於人文社科學術期刊的學術性的尺度把握,確實是個“老大難”問題,於編者而言,通常難以拿捏。 在筆者看來,遵循“沉澱性”或者是“時滯性”原則,為學術研究提供“沉靜的陣地”,以靜制動,靜中觀動,可能會更加合宜地處理好學術性與現實性之間的關係。 從學術觀照的角度言之,只有給事物的發展演進以一定的時間和空間,也就是讓某一事物的發展過程比較充分地完成和展現,並且經歷一個由喧囂到冷卻的必要沉澱期,再予觀察和研判,所得出的結論將更富縱深感,方可更加符合歷史的真實,也才愈加具有體現事物深層結構意蘊的普遍性價值。四、學刊選題之策劃:跟從時潮還是發掘潛在熱點?如上所謂,我們執着於期刊的學術性,強調期刊應辦得厚重深沉;但這並不意味着要把學術期刊辦成不食人間煙火的“世外桃源”。 學術期刊作為超驗思想與理論的園地甚至“助產婆”,天然具有“出世”之情懷;但這並不意味着學術期刊生活於“真空”而不食人間煙火,它終究還是要與現實生活實踐發生密切關聯。 就筆者的視角來看,一個深切的辦刊體會是,期刊人似應以其“出世”與“入世”有機統一的人文情懷,運思於經驗生活與超驗世界之間;進而將其濃厚的入世情結,與干預學術走向的強烈願望,昇華並轉化為超驗理念,作用於期刊的內容建設。 因此,作為刊界中人的另一個體會,就是在辦刊實踐中,力圖站在學術前沿,通過不乏現實情懷的專題策劃,積極主動地介入當下學術界,由學刊視角對學術之思潮予以“預流”,自覺充當當代學術史的創造者。不言自明的是,作為人文社會科學學術期刊,予現實生活世界以學理觀照———這是學術期刊的重要使命和必然擔當;問題在於以怎樣的方式予以觀照。 1988 年,本人曾就治學方法問題專訪政011
  • 治學研究資深專家高放先生。 訪談過程之中,話題涉及學術研究與現實生活的關係問題,高先生給筆者留下印象最為深刻的一個見解,就是“理論研究一定要超前,要有預見性”。 也就是說,我們的學術研究,對於現實生活世界的切入和觀照,應當採取的是前瞻式的創造性介入方式,以知識分子所應具備的深厚的學術素養和敏銳的理論眼光,對社會發展進程予以研判,進而形成學術成果,以自己的獨特方式服務於現實生活實踐;而不是如“馬後炮”一般,僅僅滿足於做一個寡淡無味的現實生活世界的“詮釋者”和跟從者。 老子有言:“無之以為用。”從政治生活的角度看,學術之於政治生活的“用”,不在於其直接、現實之“用”,而在於其“無用之用”———所謂大道無形,大音希聲。 易言之,即在之於諸般現實生活領域的超越性和超前性之“用”。更為理想的辦刊方式,是進行可持續的專題性選題策劃與組織,形成內容上的適度集中和欄目上的集群效應,以實現某一個點位的突破;由之,通過此一亮點,吸引讀者注目,形成眼球效應,進而帶動期刊的整體性發展。 所謂集群效應,就是期刊內容的集中度。 只有提高辦刊內容的集中度,才能形成集群效應,也才能引人注目。 換種說法,這就是在明確風格特色定位前提下的“歸核化經營”。只是,將“歸核化經營”之理念具體落實到選題策劃以及與之相關的欄目設置,似應遵循和堅持“以學為體”的本體論原則,以之觀察與研判現實生活,找尋與發掘“熱點”之所在。 即是說,以學人所應具備的敏銳而又不乏歷史感的眼光和超驗之形上認知能力,預見現實生活之未來走向,測知人所未識的社會生活潛流,進而作出學理性研判,最終凝練而成選題策劃方案,此之謂“預知潮流”和“發掘熱點”。 隨之要做的,是通過專題欄目設置,完成針對現實預期熱點的提前“埋伏”。 由此而成的潛在熱點及其選題,因其屬於預知判斷而極富前瞻性,而不乏超越時空的長時段的“當下”意義,得以長存於相關學科或領域之學術史,而深具學術史價值和意義,因之也便間接延展着期刊自身的學術生命周期。 否則,面對紛繁複雜的現實生活世界,在選題策劃過程中,如果期刊人失卻之於“以學為體”的本體論原則的堅持與篤定,丟掉了對個刊自身獨有個性與風格的堅持,面對光怪陸離的現實生活世界,所作出的選題策劃浮光掠影,亦步亦趨,甚至心猿意馬,如此便被變動不居的時潮所淹沒,從而迷失了自我,甚至丟卻了期刊“我之為我”的獨有存在價值,而難逃被淹沒於眾刊之林的宿命。五、學刊影響力追求:趨“硬”還是就“軟”?有人說:“作者將一本書寫完,並不等於作品的完成,真正完成這部作品的人是讀者。” ⑤這句話是作者之於讀者共鳴的重要性的極為深刻的感慨和認知。 其實,對於學術期刊的編者而言,又何嘗不如此? 一位深富學術情懷與社會擔當的學刊編者,即在於以自身的學養與職業操守,與作者一起,共同完善並成就着一篇文章,共同促進着學術的繁榮,進而接受讀者的評鑒。 同理,編者將一本期刊編輯完成並如期出版,並不等於這一期的完成;這一期的最終完成者,實則是期刊的讀者。 讀者的評價,是學術期刊每一期的編選成功與否的最終標準。 只是,對於學術期刊而言,不同於休閒類期刊,其讀者往往一身二任,既為讀者,又是作者。 不論是在既往的紙媒時代,還是在當下的數媒時代,讀者佔有的多寡表徵和決定着期刊影響力的強弱。 進一步,當讀者身份轉換,由讀者而作者之時,他的學術寫作是否通過呼應、商榷或引註來回應一本期刊及其所刊文章,更是深層次地折射着一本學刊之學術影響力的大小。 正是在此意義上,作者擬就一篇學術文章,並不等於其作品的最終完成;真正完成這部作品的人,非讀者莫屬。111
  • 就學術期刊影響力而言,不可一概而論,更宜把它區分為兩個類別:“硬影響力”與“軟影響力”。 且編者之於二者的追逐,也應保持大致平衡,不可有所偏廢。 所謂“硬影響力”,就是指以二次文獻轉載比率和影響因子為主要量化指標所體現的學術影響力。 此種指標式硬影響力所及,主要限於學術圈層,屬於圈內影響力。 而所謂“軟影響力”,主要指源於期刊的品牌建設和內容經營而產生的口碑式或史載式影響力。 此種影響力不完全能夠通過影響因子等量化指標來衡量與體現,而是由學術共同體甚至學術圈層之外的知識化社會公眾來衡量和品評。 由於它不是通過硬性數據來衡量,而是通過讀者口碑來體現,因而是為軟性存在。 上述兩種評價方式所映射出的期刊影響力,無所謂高下優劣,所以,應兼而顧之,不可偏於一端。 否則,就有可能走向絕對,從而傷及學術期刊,甚至危及學術事業的總體發展與繁榮。 但可以肯定的是,比較而言,從時空延展性的角度予以研判,以被二次文獻轉載比率和即年影響因子、兩年影響因子等為指標的硬影響力,在時間意義上只具有當下性,在空間意義上只具有業內性;與之相反,以載入學術史和超長半衰期為主要標誌的軟影響力,在時間意義上則更具歷時性和延展性,在空間意義上超越業界範疇而具有廣泛的社會性。 換言之,比起“硬影響力”的時空限定性,深具時空穿透力的“軟影響力”更具超時空屬性,因而更為持久和廣泛。 打個不一定恰當的比方,“硬影響力”就像美味快餐,口味極佳但並非耐人尋味;“軟影響力”則類於純糧佳釀,歷久而彌香。 之於“瞬時主義”與“長期主義”兩種影響力,究當如何擇取,決定於辦刊人的不同價值理念追求。人類個體的成長,必然經歷從自然生理成熟到人格逐步成熟的漫長演化進程。 一本學刊的成長亦復如是,同樣要經歷從創刊起步到青葱歲月再到成熟持重直至刊格養成的漫長歷程。 只是由於辦刊人之辦刊理念和境界的差異,而使得同類期刊的不同個體,從創刊伊始的青澀到形成穩定可持續刊格所需要的時間進程大為不同,更不要說形成“軟”、“硬”兩種業內影響力和社會影響力的時間成本了。觀察學術期刊界不同期刊成長發育的客觀進程,即會發現期刊成長的三重樣態:多數期刊不乏外在“自然生理”從青澀到成熟的過程,但缺乏刊格養成、形塑到成熟的內在“精神生理”自覺,因而此類刊人的辦刊實踐也許並非缺乏情感投入,但總是難免給人以“西西弗斯式努力”的感覺;與之相對,少數期刊外在“自然生理”與內在“精神生理”同步共進,最終成長為不乏“軟”、“硬”影響力的名刊大刊;還有一小部分期刊不免令人惋歎,此類期刊內在“精神生理”本已趨於成熟,且已漸成自身風格,因此業已形成一定的美譽度和影響力,但由於未能經受住主客觀因素變動的考驗,輕率地否棄了難得形成的“自我”,“精神生理”重回青澀,一代代刊人辛苦塑就的良好刊譽隨即歸零,着實令人惋惜!六、“扶植新人”與“延攬名家”:一身二任還是各有取捨?學術期刊宜將培養學術新人和延攬大學者的雙重使命與職能有機地結合起來。 因此,作為編者,既要盯緊名家,以組約優質稿件,但又不應患“名人效應”綜合症,過於在乎作者的名號;而是應適度擇優發表學術新秀的作品,為其提供賴以成長的園地。 否則,學術期刊“扶植新人”的社會責任便無以承擔。 擴而言之,失卻學術期刊之於學術新人的扶植,學術事業的接續與傳承便會面臨停滯之虞。 退一步說,一本期刊及其編者如果只是注目於名家,那是否也要捫心自問:名家究竟緣何而來? 名家自非天外飛仙,亦非一夜間所能速成,而是學者主觀努力與客觀造就的邏輯結果。 一本學刊的編者,如果雙眼只是注目於名家,豈不是別人栽樹,你來乘涼,甚至不勞而獲,輕易摘取他人211
  • 的“勝利果實”? 而且,一本學刊如果不能通過“扶植新人”的方式,代際性地培育相對固定的作者隊伍,使之即使成名成家,無論在情感還是理性上仍然自覺地親近你、靠攏你,成為一本學刊賴以形塑自身風格的基幹力量,那麽,某種意義上便意味着期刊經營的失敗。“扶植小人物,延攬大學者”,二者有機統一,相得益彰,是筆者所參編《文史哲》賴以立足刊界乃至學界的一大傳統法寶,也是其引領學術創新的重要途徑,更是《文史哲》七十餘年來賡續不變的辦刊傳統。在《文史哲》的作者隊伍中,固然不乏執學界牛耳的大方之家,但《文史哲》從來不因此而輕視“小人物”。 創刊伊始,《文史哲》就把“扶植小人物”當作自己的學術使命,着意發掘和推舉富有潛質的學術新秀。 華崗社長特別作出規定,每一期的作者之中必須有一名“小人物”。 在《文史哲》的識拔和鼓勵之下,一批青年學者脫穎而出,由此走上了自己的學術研究之路。 李希凡、藍翎、李澤厚、汝信、龐樸、湯志鈞、韋森等著名學者或在《文史哲》發表了其處女作,或在《文史哲》發表了其成名作。 20 世紀 50 年代,李希凡、藍翎“兩個小人物”因為重評“紅樓夢研究”而橫空出世,以及毛澤東因此寫給政治局部分同志的公開信,就是因為《文史哲》扶植小人物、倡導新的研究範式而引發。李澤厚先生的第一篇學術文章《論康有為的〈大同書〉》,就發表於《文史哲》1955 年第 2 期。 2005年李澤厚先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曾說:“你說我在美學大討論中一舉成名,其實在那以前我就很有名了。 我第一篇文章《論康有為的〈大同書〉》,1955 年 4 月發表。 一些老教授很吃驚,不知道這人是從哪兒冒出來的。 有外國朋友來信,稱李澤厚‘教授’,其實我只是個實習研究員。” ⑥著名經濟學家韋森的大學本科畢業論文,也是其處女作,即被分為上下篇連載於《文史哲》雜誌。而今,《文史哲》編輯部正在通過系統性地舉辦“《文史哲》青年學者工作坊”的方式,以及“只認稿件不認人”的“雙向匿名三盲審稿制度”,制度化地發現和扶植“小人物”,以光大“培育學術新人、扶植‘小人物’”這一優良傳統。七、學刊編輯之角色定位:“專精”還是“雜博”?關於編輯角色定位,是走職業型專家之路,還是走編學兼修的“雜家”之路? 結合業界同仁的編輯實踐,在筆者來看,做一名“雜家”,可能更符合編輯實踐的內在角色要求和學術期刊編輯規律。⑦ 尤其是類似筆者這類從事人文類“小綜合”或“大專業”學術期刊的編輯工作,雖然面對的是文、史、哲三科的分科稿件,但由於這三門學科傳統上的合一性與交互性,即對責任編輯的學科背景和知識素養提出了更嚴苛的會通性要求。 社科“小綜合”或人文社科“大綜合”期刊的編輯角色定位亦同此理。 作為一名人文社科綜合性學術期刊的編輯,如果學科出身單一,所受專業訓練過於狹窄,知識結構受限,總會時時感覺到對於本職日常工作的力所不逮。 故而,每逢年度選題策劃等編學互動活動,也就難以發現和提出超越學科的形上問題或話題;當然,也就不能滿足綜合性學術期刊之於編者的角色要求。尤其是,當我們把學術期刊視作一種神聖的精神產品,而不是簡單的“無機拼盤”,進而試圖把編輯的職守發揮到極致,使之成為深具能動性和創造性的高層次精神活動而不僅僅是“修理匠”的時候,學刊編輯活動之於編者寬口徑的學科背景以及相應的學術訓練的高標準要求,自然也便順理成章。由此可見,所謂“雜家辦刊”,隱含雙重內涵。 一是就編輯主體而言,須確立編研結合、編研相長的學科自覺,進而實現“編”與“學”的對象性互助、互補、互長與互成;一是通過一定的人事制度311
  • 改革和相應的約束激勵機制建構,打通編、研、學之間的人為壁壘,實現學者身份與編輯身份的一身二任和有機統一,從而將富有專業學養的專家型學者吸納、充實到編輯隊伍。人才是事業的基礎,學術期刊事業同樣如此。 創刊伊始,《文史哲》就奠定了“學者辦刊”的優良傳統,⑧這一傳統賡續七十餘載而不斷。 也正是得益於“學者辦刊”這一“編統”,《文史哲》才真正成為學術的園地,學者賴以成長的搖籃。 20 世紀 80 年代《文史哲》時任主編丁冠之先生,就是“編輯要當雜家”理念的積極倡導者,而且主張“編輯學者化”,做學者型編輯。 對此主張筆者深以為然。 當然,這是專就職業編輯而言。 職業編輯雖然有自己的專業職守,因此也有自己的專業研究方向,但具體到邀約與編輯稿件,則應打破學科限制,具備跨學科組稿和編稿的技能。 初時,責編可能不太適應此種高標準要求,久而久之,隨着在編輯實踐過程中的不斷學習與磨礪,以及與不同門類專家學者的交往,眼界變得日漸開闊起來,之於相近學科逐漸熟稔起來,自然也便遊刃有餘。 所以,《文史哲》雜誌的責編,往往都是跨學科組編稿件,這由文末責編落款便可明瞭。在編輯隊伍建設方面,《文史哲》雜誌一直以來的做法,即在於編輯人員編輯職能與學者職責的一肩雙挑,形成編研結合、編學相長、編學互成的有機生態結構。 在編輯之餘,責編盡可能地擠出時間從事專業研究工作,編研相長,互為助益。 也正是得益於“編研結合、編研相長、編學互成”的編輯理念,《文史哲》厚重、紮實的辦刊風格,才得以不斷發揚光大。 作為配套措施,一直以來,編輯隊伍的職稱評定都是歸於科研教學系列。 而今,編研結合、編研互長、以研促編,已然成為《文史哲》編輯部的“編統”與“學統”。八、綜合性學刊:“學科導向”還是“問題導向”?緣於工業革命以來知識分工步頻的日益加速,當下時代,學科劃分更趨細密、專業分工日益精細,甚至陷於碎片化窘境。 其社會後果便是,專擅解決部門性技術問題因而“以術為本”的專業匠人如雨後春笋;而以深摯的學養為基礎,從人類整體命運和未來出發,全域性地供給形上理念的“以學為本”的思想大師日漸稀缺,以至於有海外學者發出如此慨嘆:“我們沒有思想了!” ⑨ 尤其是,在細分的學科範式下,探討現代人的時代困境,大多聚焦於哲學、政治學、社會學的專業領域。但是在學科化的限閾裡,生命的意義,歷史的厚度,種種支撐我們的“真實性”也同樣被消解。 在學術日益專業化、人的視野日益狹窄的今天,要看到宏觀趨勢反而更加不易。⑩ 人文社科學界的學科化與專業化分工的日趨細密,必然映現於學術期刊界,其典型表現即在於專業期刊的大量湧現,以及綜合性期刊的普遍萎縮。 物極而必反,“反者,道之動”。 與學科越分越細的趨勢相反,我們感覺到一個以學科融合為內質的綜合的時代即將到來,因為我們所面臨的一系列問題本身已越來越帶有綜合的性質。 也正是學科劃分的日趨細密專精所造成的學術研究的技術化以及相應的視野窄化,使得以學科交叉與融合為主要特徵的“新文科”走上前台。 在此時代背景之下,重新審視與評價綜合性學術期刊的性質與地位,也就恰逢其時。 只是,對於綜合性學術期刊界之辦刊實踐的實然狀態及其應然取向,也需要重新思量與定位,方可真正消解學界乃至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已然形成的對於綜合性學術期刊的負面認知。綜合性人文社科學術期刊的辦刊現狀,呈現出如下幾種不同樣態:其一是以一二級學科為欄目題名的無機化大拼盤,各學科平均用力,互相之間缺乏以主題凝練為線索的內在邏輯關聯,走的是編輯方針趨同、編輯模式趨同、欄目設置趨同,甚至探討的社會熱點問題也趨同的“泛綜合化路子” ;其二是“軟硬菜”大拼盤,即由一兩個主打學科欄目帶動多個附屬學科欄目,勉強見出些微學411
  • 刊特色的辦刊模式;其三是半專業化有機組合,即有意識地向專業化靠攏,但限於所在主辦單位的科研力量以及刊名的約束,尚在半綜合、半專業之間猶疑徘徊;其四是專題化有機組合,即以專題統領學科、以專題融合學科、以專題打通學科藩籬的專題式辦刊模式。 上述四種辦刊模式或樣態,既是對目下辦刊實踐與模式的大略歸類,內中無疑又潛含着一條由低到高、漸次遞進的“升維”路線圖,反映着辦刊人的辦刊理念從不自覺到半自覺再到自覺的線性進程。 其中最後一種辦刊模式,代表着綜合性學術期刊未來發展的新方向與新欲求,體現着辦刊人最為充分的主體自覺意識;同時,它也更有可能滿足學界希圖“看到宏觀趨勢”的心理訴求。 概而言之,綜合性學術期刊的成長與發展,既面對着巨大的挑戰,又面臨着新的機遇。其挑戰在於,“拼盤式”無機組合辦刊模式,所造成的期刊特色不彰;而其機遇在於,轉而以問題為導向,調動多學科的集群優勢,實現學科交叉,凝練創新性學術話題或研究方向。 所以,我們不能只看到綜合性學術期刊的不足,而忽略其為專業性學術期刊所無法比擬的超學科優勢。 當然,這一優勢只不過是一種有待發掘的潛在狀態,而非信手拈來;是否能夠將其發掘與釋放出來,要視乎辦刊人的學術境界和辦刊水準而定。 等而上者,能夠以前瞻性眼光,通過專題性話題的創意、策劃和組織,把綜合刊的不同學科捏合成一個有機整體,以之展現辦刊人的學術追求與情懷;等而下者,則囿於大拼盤的無機層次勉力生存,維持而已。 作為試圖有所作為的編者,當以靈活多樣的組織形式,緊密地參與和融入到學術生產環節,以便更加直接地發掘學術話題,發現潛在作者。 《讀書》2017 年第 5 期發表一篇題為《如何把握我們這個複雜的時代》的文章。 文章認為,當下人文學科存在總體性危機,而總體性危機一定需要相異學科的協同研究,以求得恰切的化解之策。 “由於目前的學科壁壘,在進入各自學科之前,很重要的事情大概是前學科的描述。 對現實的把握是最容易產生對話的地方。 較一致的前學科描述或可彌補各學科間的差異。”這一有關人文學科危機的解決辦法的考量,所給予綜合性人文學術期刊辦刊人的啟發,是必須處理好具體學科與超學科之間的關係,既不能陷於具體學科、糾纏於瑣細問題不能自拔,也不能脫離開具體學科、盲目求大而變得空疏無根。 適宜的操作思路,應當是沿着“前學科—學科—後學科”的路徑,策劃與組織綜合性人文學術期刊的謀篇布局,如此方可找到綜合刊的恰切定位。具體言之,無論是選題、話題還是欄目的組織策劃,都應基於綜合刊的跨學科屬性,從超越具體學科的“前學科”層面,即中觀或宏觀視閾出發、切入與考量;一旦進入稿件的組約環節,則宜從具體學科入手,微中知著,小中見大,尋求專業化的解決方案與答案;而最終的標的,則又是從具體學科中游離出來,進入“後學科”的寬廣視界,尋求超學科的普遍性學術價值和意義。 這一過程,也可以用“抽象—具體—抽象”三部曲來表達。 如此,即找尋到了綜合性人文學術期刊不同於專業性期刊的獨特定位,從而形成與專業刊之間清晰的區分度。在此背景下,人文綜合刊的特色和風格,則靠其歷史沿革、傳統優勢、學科或專題側重的差異來體現。 一個公理性的辦刊原則就是:影響力取決於集中度。 抓住集中度做文章,無疑就抓住了辦好學術期刊的牛鼻子。在綜合性人文社科期刊的辦刊理念上,本人主張進行以主打欄目為核心的“歸核化”經營,即構建以主打欄目為軸心的同心多元體系,形成圍繞同心圓之圓點的“集束簇”及其向心力,從而完成期刊自身的特色化與個性化定位。 而在概念範疇上,則可將“同心多元體系”、“歸核化經營”以及“專題設計集束簇”,視作衡量綜合性學術期刊有機辦刊程度的概念性工具。由於“同心(有機)多元化經營”以主打欄目為軸心,因此,它比“無機多元化經營”———毫無特511
  • 色與個性的一二級學科命名之欄目拼盤———具有更大的競爭優勢;它主張期刊依據自身優勢,進行差異化分工,各自培育不同於他刊的特色優勢欄目,進而形成個性化的核心競爭優勢。 此正謂:“不做第一做唯一。”九、學刊評價:在定量與定性之間無疑,有關學術期刊究當如何評價,是業界近些年來“高燒不退”的熱門話題。是走定性評價之路,還是走定量評價之路,抑或走定性與定量雙結合之路? 顯然遠非辦刊人所能自主抉擇。 一個顯見的事實是,當下的學刊評價,量化為主、定性為輔的基本格局已然形成。 且由於此種評價方式與結果為業務主管部門所照搬,上升為行政性判定標準,走向規格統一化、格式化和定型化,因此對於業界的導向作用更是日加顯明。行政性量化評價導致期刊界功利主義辦刊思維盛行,甚至出現刊界生態危機。 行政性外部評價體系對於刊界辦刊主體性思維的束縛,導致功利主義與策略主義辦刊思維盛行,而以長周期、長時段學術史建構為主導的戰略性辦刊思維嚴重缺失。與戰略性思維缺席相應,策略主義思維在刊界大行其道。 所謂策略主義,是市場主體基於自己的功利性判斷而作出的效用最大化市場選擇。 人文社科學術期刊界作為一個“類市場”,自其進入計量時代始,尤其是當量化評價體系的評價指標與結果被業務主管部門“挪用”而升格為行政性量化評價標準之後,同業之間的高度競爭態勢,用“慘烈”來形容,似也不為過。 為了實現對於影響因子的最大化追逐,進入或保住來源期刊,某些業者難免急功近利,不計成本、不惜代價地採用一切有助於目標實現的技術、策略和手段,而不論其公平、正當與否。 表現為或大幅度減少其刊文篇次,或組織“互引聯盟”,或與作者建立有償引用關係,不一而足,形成事實上的“虛假引用”和因此而生的“扭曲評價”,從而嚴重惡化了行業心理與業界生態。行政性量化評價不分學科屬性,以影響因子“一把尺子量天下”,導致綜合性期刊一窩蜂撲向應用學科,爭相搶佔影響因子“高地”,以至於“零被引”論文被戲稱為“殭屍論文”。 此一趣好進一步傳導至學界,影響所及,冷僻小眾學科乃至獨門絕學的相關研究成果難以見刊,相關研究人才流失,傳統學科遭致嚴重削弱。 反映在績效評估上,就是迫於嚴峻的定量排序壓力,業者極端關注與追逐短時態影響因子指標,甚至出現“影響因子崇拜”症候群。 諸多綜合性學術期刊甚至不惜變更辦刊宗旨與方向,置期刊的既有學科與專業特色於不顧,計不旋踵地向應用型高被引學科變移。 行政性“量化剃刀”的“一刀切效應”,消滅的是事物的自然演化規律與差異化發展格局,尤其不利於只具有“無用之用”、並無現實功利之用的人文學術期刊的生存。 此種“反生態”做法,使得有些名刊為幾代期刊人層累而成的獨有期刊風格這一無形資產,一夕之間坍塌而蕩然無存。帶有濃厚的行政色彩的量化評價,尤其是“兩年影響因子”偏好,過於看重期刊的當下影響力,而不太注重考察期刊的歷時性學術貢獻即學術史價值(量化評價體系所謂“半衰期”),導致刊界唯影響因子是從,一味趨新、媚時,追逐焦點和熱點話題,造成對學術研究發展規律的無視甚至閹割。如此,便在客觀上弱化了期刊的純然學術追求和學術史價值的錨定,更是限制了期刊人對於長遠辦刊思路的謀劃與布局,進而導致戰略性思維大面積缺席。基於行政性量化評價所存在的致命缺陷,我們認為,學術評價應當遵循學術研究自身的邏輯與規律,以及共同體約定俗成的規則性共識。尊重學術期刊發展生態規律乃至學術進步生態規律的評價體系,起碼應當具備這樣的特點:內611
  • 容評價而不單是形式評價;非功利性評價而不是功利性評價;非建構性評價(擴大評價主體基數,實行較大範圍的自發性讀者民主評價)而不單是建構性評價;中長時段評價(着眼於學術史積澱與貢獻)而非短時段評價(以致盲目逐追時潮熱點、諛世媚時)。 其中,最為緊要的一環是:評價方式宜採行同行多元定性評價(“代表作制”及“抽查制”並行)與量化評價相結合、專家(精英)評價與讀者(民主)評價相結合的基本原則。 換言之,超越淺表性、“一刀切”的行政性量化評價。 一言以蔽之,就是以多維、多元複合式評價,取代一維、一元簡單化評價,目的在於回歸學刊的本來面目和本真使命,保護、保守、光大期刊得之不易的自身既有傳統與風格,鼓勵一眾期刊之間各擅勝場的差異化、特色化競爭———合作之中有競爭、競爭之中有合作的互補式競合關係,此之謂合乎生態法則的良性競爭,而非採用不當手段操作數據的惡性競爭。 換言之,它所鼓勵的,應是各個期刊在保有自身既定風格與特色基礎之上的競合格局;它所推動和探尋的,應是整個期刊界的個性化、多樣態發展格局與路向,以最終服務於學術事業的繁榮與發展。 如此,方可實現形式正義與實質正義兼而得之的評價正義。十、刊際關係認知:“同構化自在”還是“差異化競爭”?作為期刊的編輯者,其看待與認知期刊的視角自然不同於界外之人。 換言之,界外之人尤其是學術工作者對於期刊的認知,一般會抱持“工具論”或“園地論”態度,只是把它視為服務於學術研究甚至是某種宏大理論敘事的載體即附屬工具,因而並不關心具體某份期刊的生存論價值或本體論意義———這與業務主管部門通常持有的看法大同小異。 在作者眼中,期刊之間的差異,只在於權威程度的高低、特色的有無和學術影響力的大小。而在學術期刊界,之於期刊的定性和功能定位已如前述,大致有“被動性自在”與“主體性存在”兩種認知或態度。 “被動性自在”觀點的持有者,一般而言也是抱持“工具論”或“園地論”態度,僅僅把學術期刊視為服務於學術研究甚至是某種宏大理論敘事的得力工具,因而覺得無需刻意塑造與凸顯表徵期刊獨特生命價值的刊風與刊格,只要按部就班地做好服務於學術研究的本職工作,就算萬事大吉。 以此辦刊理念為指導的辦刊實踐,體現於編作關係,便是看天吃飯、等米下鍋,並不謀求“走出去”了解學界動向,更不會去積極聯絡作者。 與之相反,富有主體性編輯理念自覺的期刊人,則首先把期刊視作一個有機生命體,一種自有其刊風、刊格與學術意志的主體性存在。易言之,在富有主體性編輯理念自覺的期刊人眼中,學刊首先是一種應當按照一定的編輯理念予以形塑、因而具有自身位格的個性化存在,它應當充分體現和反映期刊人的建構性編輯理念與學術自覺,而非局限於自然成長與演化、因而缺乏主導理念、將“自我”消弭於無形的被動性自在。 如是,在此類期刊人視野中的學刊,便具有了某種獨特而鮮活的生命意義,自有其刊風、刊格與尊嚴,因而必須賦予其存在的獨有生命價值和存在論意義。 以此辦刊理念為指導的辦刊實踐,體現於編作關係,便是以“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積極進行自我營銷,致力於“編作共同體”建構,以培育與期刊風格同聲相應的基幹作者隊伍。期刊人對於期刊性質及其功能的不同認知,決定了期刊人之於刊際關係認知的殊異。 在視期刊為“被動性自在”的期刊人眼中,刊際關係自然就是“同構化自在”,不同期刊只不過是芸芸眾刊中的一員,同類期刊陣營中期刊的增減,不過是數量的變動,並不具有質變的意義。 以此認知為主導,學術期刊的所謂追求,便是作為芸芸眾刊之一員,只須以期刊界的“同構化自在”為基礎,因應學術研究的共同趨向與潮流,而不必去刻意追求自身獨有風格與氣質,以及以此為基礎的個性價711
  • 值。 學刊群體“同構化存在”的客觀實態呈現,便是期刊群體的共性淹沒個性,相互之間的競爭關係往往呈現出“同質化死磕”的樣態。 其典型表現即在於,A 刊與 B 刊所設主要欄目與主打選題幾近雷同,二者之間在內容上的區別度和辨識度極低,讀者只能通過裝幀設計樣態的差異甚至刊名來辨別。 而在視期刊“主動性存在”的期刊人眼中,刊際關係應呈現為以多樣性和多樣態存在為前提的“差異化競爭”關係。 個刊應在契合自身實際的編輯理念的指導下,通過系列化和可持續的選題策劃,刻意凸顯自身的個性化特徵或主體性存在,以實現同業之間在差異化競爭中共生的良好生態。 借用亨廷頓的說法,它不是“馬賽克”式的同質化拼裝,而是“大熔爐”或“番茄湯”式的異質間融會。此種競爭以內容的差異化及其互補為前提,競爭中有合作,合作中有競爭,因此,它在性質上屬於合乎生態法則的良性競爭,它所呈現的必將是各美其美、美美與共的有機辦刊生態。結  語由上述十對關係或十個兩難問題的簡要梳理與分析,或許可以約略性地抽象出人文社科學術期刊的理想樣態。 即是說,它應當是有血有肉、有其刊風刊格和鮮明個性的主體性精神生命存在,而非僅僅是滿足於學術成果機械搬運與轉化的無機化存在。 與之相應,辦刊人也自當有其鮮明的主體精神與刊格意識。 正是辦刊人主體精神與刊格意識的有無,決定着一本學刊之刊格與個性的有無與高下。 甚而至於,由編學關係而言,辦刊人主體精神與刊格意識的有無以及期刊刊格的豐薄,一定意義上決定着學術思想界整體“研格”之高下。無論是綜合性還是專業性學術期刊,理想的辦刊方式,也許是在釐清上述諸般關係的基礎上,進行基於自身獨有風格的、可持續的專題性選題策劃和組織,形成內容上的適度集中和欄目上的集束效應,以期實現某一點位的集約式突破;進而通過這一濃墨重彩的光點與亮色,吸引讀者注目,形成眼球效應,帶動期刊的整體性發展。 只有提高期刊選題與內容的集中度,形成集束簇,才能產生集群效應,塑就獨特優勢和獨有風格。 而所謂獨特優勢與獨有風格,即是“不可取代性”。 如果能夠把一本期刊辦到“不可取代”的高度與境界,作為刊界中人,我們自然也就不必再憂戚會罹患心理焦慮症了。①在本文成稿之際,恰值某同業微信群熱議仲偉民、溫方方《目前社科期刊面對的十個矛盾與難題———社科期刊的外部壓力與內部應對》一文。 有微友覺得該文所討論的實則是刊界十大關係問題。 無巧不成書,拙文所涉恰恰也是自覺較為重要的十對關係性問題或兩難選擇問題。 只是,本文關於“十大關係”的提煉難免有主觀之嫌,未必都是為業界所普遍矚目的“大問題”、“大關係”。 不當之處,敬乞諒察。②劉京希:《從學術期刊角度看學術素養與論文寫作》,澳門:《澳門理工學報》,2016 年第 4 期。③林柳逸:《許紀霖再談“五四”:世界主義的文明比較遮蔽了中國本土文化的主體性》,“界面文化”公眾號,2022 年 4 月 2 日。④鄧曉芒教授的講座“什麽是歷史”,武漢大學“弘毅講堂”系列學術講座第 227 期,2012 年 3 月 6 日。⑤韓秀:《在中國上學插隊的美國人》,北京:《炎黃春秋》,2010 年第 2 期。⑥馬瑞芳:《扶植小人物的〈文史哲〉》,北京:《中華讀書報》,2012 年 11 月 7 日。⑦近年來相關話題的討論及其進展,可參見姬建敏:《新世紀二十年中國高校社科學術期刊研究熱點、問題與進路》,澳門:《澳門理工學報》,2022 年第 3 期。⑧“學者辦刊”或“編輯學者化”,是個頗有爭議的話題。 仲偉民、溫方方認為,“編輯學者化”本非問題,但由於人事制度的原因,人為地在編輯與學者之間製造了一條體制上的鴻溝,主觀上造成部分學術期811
  • 刊編輯尋求學者身份而不得的苦衷;從客觀上講,則體現了目前很多學術期刊逐漸喪失學術品位、盲目追求形式或者技術美的尷尬(仲偉民、溫方方:《目前社科期刊面對的十個矛盾與難題———社科期刊的外部壓力與內部應對》,北京:《首都師範大學學報》,2022 年第 2 期)。 鄒曉東也認為,每一位學刊編輯(學術編輯)都應該不斷歷練“觀察學術潮流,前瞻學術大勢”的能力。 長遠來看,“學者辦刊”的呼聲與實踐會趨於復興(鄒曉東:《論“學者辦刊”———圍繞“高品質的學術期刊就是要堅守初心、引領創新”展開》,北京:《首都師範大學學報》,2022 年第 2 期)。李章印在小範圍討論中對於“學者辦刊”的做法所面臨的問題表達了自己的疑慮:學者總有自己的學術視域,人文學術又不像自然科學那樣有統一的範式,學者化的編輯所能引領的只能是自己研究方向範圍內的事情,超出自己範式的學術論文則可能會受到排斥。 而且,這在根本上是一個無解的問題。 出路只能是,讓遵循不同範式的學者做不同的學術編輯,並以此取得平衡。 田衛平則對“編輯學者化”概念持否定態度,認為編輯學本身就是一門學問,編輯就是學者,何來“編輯學者化”之說? 主編過分追求學者化,帶來的最為突出的問題就是主編職業角色的錯位與缺位(田衛平:《學術期刊主編的角色》,北京:《光明日報》,2004 年 12 月 23 日)。⑨這不是一個思想創造的時代,而是一個思想鞏固的時代。 半個世紀以來,人類幾乎沒有任何重大思想創新,而是在不斷鞏固以往的思想創造。 技術不斷地迭代更新,改變了人們思考的方向,卻並未改變人們思考的深度,反而造成了社會整體的思想濃度不斷下降。 參見少年 X:《以思想史為鏡,可以正三觀》,先知書店 “私產人文” 公眾號, 2022 年 3 月27 日。⑩金觀濤:《消失的真實:現代社會的思想危機》,北京:中信出版集團,2022 年,序言。張耀銘:《學術期刊與學術創新》,鄭州:大象出版社,2021 年,第 98 頁。業界就此問題的研討,可參見朱劍:《鑒往知來:五年來學術期刊研究的十大熱點( 2017—2021)》,太原:《編輯之友》,2022 年第 4 期。劉京希:《學術期刊的學術史價值及其追求———基於〈文史哲〉的辦刊實踐》,濟南:《山東社會科學》,2022 年第 4 期。參見朱劍:《破除“SCI 至上”與學術評價體系的重建》,北京:《行政管理改革》,2020 年第 7 期;劉曙光;《關於“核心期刊” 及學術期刊評價機制的幾點思考》,湖南岳陽:《雲夢學刊》,2004 年第 4 期;陳穎:《學術評價和學術期刊評價若干問題之我見》,武漢:《評價與管理》,2016 年第 4 期;王浩斌:《學術共同體、學術期刊與學術評價之內在邏輯解讀》,北京:《中國社會科學評價》,2015 年第 3 期。劉京希:《化危為機:計量時代綜合性學術期刊的困境與出路》,澳門: 《澳門理工學報》,2020 年第3 期。劉京希:《還“被引半衰期”以應有之位———學術期刊的量化評價》,北京:《中華讀書報》,2021 年 9 月15 日。塞繆爾·亨廷頓:《誰是美國人? 美國國民特性面臨的挑戰》,程克雄譯,北京:新華出版社,2010 年,第143 頁。集群效應是個生物學名詞,它是指同種生物聚集在一起生存所產生的良好生態效應或有利作用。 在此借用於學術期刊建設,集群效應就是指期刊選題之較高的集中度,以及期刊內容建設之“問題導向”的系統性和內在關聯度。作者簡介:劉京希,山東大學《文史哲》編輯部教授,全國高等學校文科學報研究會副理事長。濟南  250100[責任編輯  劉澤生]911
  • 澳門理工學報  2023 年第 1 期國家社科基金期刊資助十年回顧與展望李  娜[提  要]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期刊資助是針對哲學社會科學類學術期刊開展的資助力度最強、資助規模最大、資助持續時間最長、受益期刊分布最廣的學術期刊資助政策。 在堅持學術優先、支持特色期刊發展的理念指導下,期刊資助工作呈現出管理越加規範、考核逐年完善、資助方式不斷創新的鮮明特色。 十年來,資助期刊不斷推出辦刊新舉措,提升學術影響力和社會影響力,成為推動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重要平台。 展望未來,期刊資助應更好擴大引領效應,資助期刊應實現更高質量的内涵式發展,共同為繁榮發展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貢獻力量。[關鍵詞]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  學術期刊資助  學術引領  學術傳播[中圖分類號]   G230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874 - 1824 (2023) 01 - 0120 - 11學術期刊是學術研究成果的重要載體,是開展學術研究與交流的重要平台,是傳播思想文化的重要陣地,在推動學術繁榮發展中扮演重要角色。 為了解決學術期刊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我國哲學社會科學類學術期刊加強自身建設、提高辦刊水平、擴大學術影響,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先後於 2011 年 12 月和 2012 年 7 月兩次啟動國家社科基金學術期刊資助項目,共資助全國 200 家辦刊導向正確、學術水平較高、專業和地域特色突出、社會影響較大的重點學術期刊。 回顧十年來國家社科基金期刊資助政策的發展歷程,分析期刊資助管理工作的特點,總結資助期刊的辦刊新舉措及取得的成效,有助於調整與完善期刊資助管理制度,提升與優化期刊資助工作效能,推動資助期刊更高質量發展,不斷推進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建設。一、堅持學術優先,支持特色期刊發展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學術期刊發展很快,從 20 世紀 80 年代的 400 多家迅速增加到 90 年代的4,000 多家。 進入 21 世紀,學術期刊發展速度開始減緩,質量逐漸提升。 到 2011 年,我國的學術期刊數量達到 6,000 多家,其中,哲學社會科學類學術期刊數量有 2,700 多家。 但從當時的學術評價系統來看,質量較高的哲學社會科學類學術期刊只有數百家,整體數量不多。 如中國社會科學院的《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要覽(2008 年版)》收錄“中國人文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386 家,南京大學的《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2012—2013)來源期刊目錄》收錄“CSSCI 來源期刊”535 家,北京大學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2011 年版)》收錄哲學社會科學類“全國中文核心期刊”750 家。021
  • 深入分析哲學社會科學類學術期刊的整體情況,是提升學術期刊的辦刊水平及其學術影響力的重要前提。 從 2011 年 8 月開始,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就到相關部門進行專題調研。 調研結果顯示,與世界學術期刊強國相比,我國哲學社會科學類學術期刊的學術水平總體不高,國際影響力普遍較弱,進而導致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國際學術影響力不足,國際話語權亟待提升;辦刊模式比較落後,全球組稿能力不足,缺乏對國際學術前沿的了解,缺少海外發行能力和經驗,編輯隊伍建設亟待加強;辦刊經費普遍緊張,一部分學術期刊收取版面費來彌補辦刊經費不足,個别期刊甚至把收取版面費作為牟利手段,學術質量把關不嚴,影響了哲學社會科學學術界的風氣,學風建設亟待加強。①哲學社會科學學術期刊的辦刊目的是刊載、傳播人文社科研究領域的新見解、新觀點、新思想、新學說,以期把研究引向深入,促進學術繁榮和發展。 學術期刊所提供的產品是觀點、思想、理論、學說、社會改革與發展的對策建議等高層次的精神產品,具有重要的社會價值。②學術期刊具有社會公益性,不應該也不可能完全走市場化道路,那麼,其辦刊經費只能由學術期刊的主辦、主管單位或政府有關部門提供。 “學術期刊資助政策是以提升學術期刊辦刊質量和影響力為根本目標、以提供經費扶持為主要形式的公共科技政策,是促進學術期刊事業發展的重要政策工具。” ③從國際上看,加拿大、日本、韓國等國家很早就開始啟動各種形式的學術期刊資助政策。2011 年 12 月與 2012 年 7 月,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第一批、第二批學術期刊資助《申報公告》先後發布,全國各地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全國社科類學術期刊申報。 第一批學術期刊資助計劃資助 80家期刊(在公布時增加到 100 家),規定申報期刊必須同時入選三大核心期刊,即同時入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2010—2011 年)來源期刊目錄》 (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2008 年版)》(北京大學)和《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要覽(2008 年版)》 (中國社會科學院)。 為鼓勵特色期刊申報,平衡地區、學科之間的差距,第二批學術期刊資助計劃資助期刊 100 家,申報時放寬了申報條件的要求,只要入選三大核心期刊中的兩個就具有申報資格。 除了對入選“核心期刊”的要求外,《申報公告》還對期刊的辦刊方針、學術影響力、編輯隊伍、主辦單位研究能力、經費情況、資助後辦刊效果等提出要求:“堅持正確辦刊方向,遵循基本學術規範”,“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較大學術影響,近年來推出了一批具有原創性的代表作,產生了重要的學術和社會影響”,“主編在學術界具有一定的影響力;擁有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編輯隊伍;主辦單位具有較好的社科研究基礎和較強的學術研究隊伍”,“確實需要扶持,且通過資助可以進一步提高學術水平,擴大學術影響力”。針對兩批學術期刊資助項目,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制定了一整套嚴格規範的遴選流程,歷經期刊申報、部門推薦、專家評審等三個環節,以保證期刊挑選過程的科學公平。 在期刊申報環節,兩批申報資助的期刊分别為 347 家、289 家,共 636 家;通過資格審查、獲得申報資格的期刊分别為 265 家、267 家,共 532 家。 在部門推薦和專家評審環節,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要求專家和推薦單位始終遵循學術優先的原則。 根據專家推薦意見,參考期刊綜合排名、申報論證、地區(部門)推薦意見等因素,經網絡公示,最終確定 200 家入選的學術期刊,先後於 2012 年 6 月21 日、11 月 1 日公布第一批、第二批學術期刊資助入選名單。 在秉持“優中選優”原則的前提下,200 家受資助學術期刊呈現出幾個特點:一是堅持學術優先,兩批資助期刊基本囊括了我國社科類各學科最優秀的學術期刊;二是資助覆蓋面廣,兩批資助期刊佔我國社科類學術期刊總數的 7%左右;三是支持特色期刊和小眾化期刊發展,第二批期刊資助向具有辦刊特色的期刊適當傾斜。④2013 年至 2022 年,伴隨着資助期刊退出機制的完善,共有 31 家期刊因為收取版面費、考核不121
  • 合格等被撤銷資助資格。 與此同時,資助期刊管理部門又逐漸按相應標準增加了接受資助的期刊數量。 2015 年增加 1 家,2017 年增加 5 家,2021 年增加 8 家,獲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資助期刊達到 214 家。從出版周期來看,214 家資助期刊中月刊 68 家、雙月刊 129 家、季刊 17 家,分别佔期刊總數的31.8% 、60.3% 、7.9% 。 資助期刊中多數為雙月刊。從地區分布來看,排名前 3 名的是北京(109 家)、上海(13 家)、湖北(12 家),分别佔期刊總數的 50.9% 、6.1% 、5.6% ,這與我國社會科學類學術期刊的地區分布格局類似。 緊隨其後的是江蘇(9家)、吉林(8 家)、山東(6 家)、四川(6 家)、天津(5 家)。 廣東、廣西、福建、甘肅、河南、黑龍江等 10省區各有 3 家。 内蒙古、雲南、貴州、西藏、寧夏、青海等省區各有 1 家。 期刊資助覆蓋了除海南和港澳台以外的所有地區。從期刊分類來看,數量較多的是綜合類期刊(38 家)、大學學報(33 家)、經濟學期刊(26 家),分别佔期刊總數的 17.8% 、15.4% 、12.1% 。 綜合類期刊有 38 家,各地社科院和社科聯學術影響力、社會影響力大的優勢期刊大都獲得資助。 全國共有 33 家大學學報入選資助期刊,涉及近 30 所高等院校。 期刊資助還綜合考慮了學科平衡問題。 傳統優勢學科如經濟學期刊入選較多,統計學、宗教學、世界歷史等冷門學科也都有期刊入選。我國從 20 世紀 90 年代初開始陸續實施各類學術期刊資助政策。 從國家層面看,有中國科學院科學出版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學術期刊專項基金、“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名刊工程”建設項目、“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名欄工程”建設項目、中國科技期刊國際影響力提升計劃、中國科技期刊登峰行動計劃項目、中國科技期刊卓越行動計劃(2019—2023)等。 從地方層面看,有各級地方相關部門為推動該區域内學術期刊發展制定的期刊資助政策,如河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期刊資助、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學術期刊資助、四川省人文社科品牌期刊資助、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重點項目期刊資助等。 在各種類型的學術期刊資助政策中,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期刊資助是針對哲學社會科學類學術期刊開展的資助力度最強、資助規模最大、資助持續時間最長、受益期刊分布最廣的學術期刊資助政策。二、嚴格規範管理,創新期刊資助方式2012 年以來,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資助期刊的管理工作由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成果處負責。 2018 年 1 月,黨中央批准成立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領導小組,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相應調整為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工作職能實現了從主要圍繞國家社科基金工作向統籌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的重大轉變。 因機構改革和人員調整,從 2019 年 3 月起,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資助期刊的管理工作由成果處轉至組織協調處負責。 十年來,無論組織機構和管理部門如何調整,國家對優秀哲學社會科學學術期刊的持續、大額資助始終未變,對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資助期刊的嚴格規範管理始終未變。(一)以嚴格規範考核加強期刊管理從 2012 年期刊資助工作開始,資助工作管理部門在每年的下半年開展年度考核工作,並把考核要求、考核過程、考核結果與處理意見公布在自己的網站上,考核程序嚴格規範,考核結果公正公開。 管理部門根據考核結果和處理意見來確定下一年度的資助計劃。 2012 年,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對 200 家期刊每家資助經費為 40 萬元,期刊資助經費總額 8,000 萬元。2013 年,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根據年度考核情況,特别是期刊受資助後的措施和成221
  • 效,把資助期刊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 個等級,對部分考核優秀期刊追加了資助經費,考核優秀的 23 家期刊獎勵性資助 50 萬元,考核良好的 167 家期刊、考核合格的 6 家期刊年度資助 40萬元,考核不合格的 4 家期刊停撥經費、限期整改。 年度期刊資助經費總額 8,190 萬元。2014 年,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從政治導向、問題意識、選題策劃、欄目建設、論文質量、學術影響、是否收取版面費、匿名審稿制執行情況等方面對資助期刊進行考核,考核優秀的 34家期刊獎勵性資助 60 萬元,考核良好的 139 家期刊獎勵性資助 50 萬元,考核合格的 22 家期刊年度資助 40 萬元,1 家期刊考核不合格資助暫停。 年度期刊資助經費總額為 9,870 萬元。2015年,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根據各資助期刊的自查報告、經費使用和閱評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優良的 177 家期刊獎勵性資助 50 萬元,考核合格的 13 家期刊年度資助 40 萬元,4 家期刊考核不合格資助暫停,2 家期刊未按時提交考核材料不予考核。 年度期刊資助經費總額為 9,420 萬元。2016 年,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對 197 家資助期刊(2015 年新增 1 家)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 191 家期刊資助基礎經費 40 萬元,6 家期刊考核不合格資助暫停。 為充分調動辦刊積極性,引導期刊更好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開展專項經費資助工作,重點資助該年度的特色欄目建設、重要選題策劃、重要學術會議等,64 家期刊獲得額度不等(10萬~35 萬元)的專項資助。 年度期刊資助總額為 8,750 萬元。2017 年,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對 190 家資助期刊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 187 家期刊資助基礎經費 40 萬元,2 家期刊暫停資助、需要整改,1 家期刊考核不合格、撤銷資助;16 家期刊獲得 10 萬元、20 萬元、30 萬元不等的專項經費;考核資助合計 6,470 萬元。 為更充分發揮資助期刊學術研究陣地、意識形態陣地作用,引導和鼓勵資助期刊結合各自辦刊實際,開設研究闡釋黨的十九大精神專欄專題,開設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專欄專題,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對 187 家資助期刊分别撥付 20 萬元專門經費,合計 3,740 萬元。 全年期刊資助總額為 10,210 萬元。2018 年,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對 192 家資助期刊(2017 年新增 5 家)進行年度考核,190 家期刊考核合格,164 家期刊獲得基礎經費 40 萬元,26 家期刊因剩餘經費較多暫緩撥款,2 家期刊考核不合格、撤銷資助;49 家期刊還獲得 10 萬元、20 萬元、30 萬元不等的專項經費;考核資助合計 7,380 萬元。 30 家資助期刊因開設研究闡釋黨的十九大精神專欄專題,開設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專欄專題各獲得 20 萬元專門經費,合計 600 萬元。 全年期刊資助經費總額為 7,980 萬元。2019 年,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提出“打造繁榮中國學術、發展中國理論、傳播中國思想的高端學術期刊集群”總體目標,對 190 家資助期刊進行了年度評估,並對各期刊資助 7 年來的成效進行了全面梳理,在此基礎上遴選了 21 家優秀期刊和 18 篇優秀文章。 185 家期刊考核合格,5 家期刊考核不合格。 年度資助經費總額為 7,860 萬元。2020 年,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加大期刊管理力度,健全完善“能上能下”的淘汰遴選機制,綜合政治導向、辦刊規範、重要舉措、質量效果和資金使用等情況,對 185 家資助期刊進行了年度考核,24 家期刊考核優秀,149 家期刊考核合格,12 家期刊考核不合格;對 173 家考核合格以上期刊進行分類資助。 年度資助經費總額為 6,520 萬元。2021年,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以線上視頻會議聽取陳述與審核書面報告相結合的方式,對 173 家資助期刊進行了年度考核,31 家期刊考核優秀,118 家期刊考核良好,19 家期刊考核合格,5321
  • 家考核不合格期刊被暫停或撤銷資助;對考核合格以上且剩餘經費較少的 144 家期刊進行分類資助,合計 6,360 萬元。 2021 年度增補了 8 家期刊,合計資助 320 萬元。 年度資助經費總額為 6,680 萬元。表 1  2012~2021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資助期刊考核情況年份期刊數量考核結果年度考核 專項資助情況資助費用(萬元)2012 200 — — 8,0002013 200優秀 23 家  良好 167 家合格 6 家  不合格 4 家— 8,1902014 196優秀 34 家  良好 139 家合格 22 家  不合格 1 家— 9,8702015 196優良 177 家  合格 13 家不合格 4 家  不予考核 2 家增補 1 家— 9,4202016 197 合格 191 家  不合格 6 家 64 家獲專項經費 8,7502017 190合格 187 家  暫停資助 2 家 撤銷資助 1 家  增補 5 家16 家獲專項經費187 家獲專欄專題經費10,2102018 192 合格 190 家  撤銷資助 2 家49 家獲專項經費30 家獲專欄專題經費7,9802019 190 合格 185 家  不合格 5 家 — 7,8602020 185優秀 24 家  合格 149 家不合格 12 家— 6,5202021 173優秀 31 家  良好 118 家合格 19 家  不合格 5 家增補 8 家— 6,680共計 83,480數據來源:參見 2013~ 2020 年《國家社科基金資助學術期刊年度考核情況通報》,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網站,http://www.nopss.gov.cn/;2012 ~ 2021 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報告》,“學術期刊資助”、“經費管理”專題報告,北京:學習出版社。綜上,從 2012 年至 2021 年十年間,214 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資助期刊一共獲得總額 8.348 億元資助經費,其中年度資助經費總額 7.914 億元,專欄專題經費總額 0.434 億元。(二)以資助方式創新引領期刊發展觀察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期刊資助十年來的考核情況,以 2016 年為時間點,期刊資助工作經歷了從簡單考核期刊資助成效、閱評期刊辦刊質量到積極創新資助方式、引領期刊高質量發展的轉變。1. 第一階段:以嚴格管理制度促進期刊辦刊規範化在期刊資助伊始,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就制定並公布《國家社科基金學術期刊資助管理辦法(暫行)》(2012 年 6 月 12 日)、《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學術期刊資助經費管理辦法(暫行)》421
  • (2012 年 7 月 9 日),兩個管理辦法的出台促進了期刊資助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 《國家社科基金學術期刊資助管理辦法(暫行)》提出,期刊資助工作的目的是“通過有重點、持續性的資助,促進我國學術期刊改善辦刊條件,提高辦刊質量,擴大學術傳播力和社會影響力”,期刊資助會“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突出學術質量和同行評價”,對資助期刊“實施動態管理、定期考核。 年度考核合格撥付下一年度資助經費;年度考核不合格,停撥經費,限期整改;年度考核連續兩年不合格,或有嚴重違規行為的撤銷資助”。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學術期刊資助經費管理辦法(暫行)》規定,“資助經費開支範圍包括:稿費、審稿費、翻譯費、學術會議費、編輯培訓費、印製費、數字化建設費、管理費等”,“獲得資助的期刊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版面費”。 兩個管理辦法明確了期刊資助經費的用途、支出項目和要求,並對版面費採取“零容忍”態度,給資助期刊劃出“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版面費”的紅線。 這為受資助期刊改善辦刊條件、提高辦刊能力、規範辦刊模式提供了重要保障。從 2012 至 2015 年,資助期刊的年度考核是一種綜合考核,採用同行專家評議為主,參考作者群和讀者群評價、定量指標分析、各期刊自查報告相結合的考核措施,實行定量指標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共性與個性相結合、縱向比較(與期刊自身的不同時間段相比)與橫向比較(與同行期刊相比)相結合、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考核方式,主要考核資助期刊一年内的自身建設情況、提高辦刊質量的舉措及效果、資金使用情況等。 在這三年的考核中,獲得優秀和良好的期刊總數分别為 190家、173 家、177 家,佔該年度資助期刊總數的 95% 、88% 、90% 。 可見,這一階段期刊資助的管理理念主要以全覆蓋為主,肯定了不收取版面費、按照要求完成考核、不斷提升辦刊質量的期刊。2. 第二階段:以資助方式創新引領期刊發展方向2016 年 5 月 17 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明確提出,要“按照立足中國、借鑒國外,挖掘歷史、把握當代,關懷人類、面向未來的思路,着力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在指導思想、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等方面充分體現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不斷推進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建設和創新”;要“更好發揮國家社科基金作用,把財政撥款和專項資助結合起來,把普遍性經費資助和競爭性經費資助結合起來”。⑤經過幾年的資助實踐,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開始調整和完善資助考核機制,創新資助方式。一是下撥專門經費開設研究專欄專題,支持期刊的“陣地”建設。 2017 年 12 月,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對年度考核合格的 187 家期刊下撥專門經費,要求資助期刊通過開設研究闡釋黨的十九大精神專欄專題,開設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話語體系專欄專題等方式,推出更多有價值有分量的研究成果。 2019 年 3 月,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要求資助期刊圍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及知識體系”、“新中國成立 70 周年回顧與展望”等 3 個主題,結合期刊實際開設專題專欄,把專題研究闡釋不斷引向深入。 2020 年 1 月 6 日,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公布了修訂過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學術期刊資助管理辦法》,要求學術期刊“積極開展學術創新創造和知識交流傳播,更好成為研究闡釋黨的理論創新成果的堅強陣地,成為推動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學術高地”。⑥二是探索基本經費和專項經費相結合的資助方式,推動期刊特色化發展。 在 2016 年的考核中,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創新管理手段,將學術期刊資助經費分為基本經費和專項經費兩部分,年度考核合格的期刊獲得基本經費,專項經費重點資助該年度期刊的特色欄目建設、重要選題策劃、重要學術會議等事項。 從 2016 年至 2018 年,先後有 64 家、16 家、49 家期刊獲得專項資助,《管理世界》、《人文雜誌》、《社會科學戰線》、《史學月刊》、《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中國行521
  • 政管理》、《探索與爭鳴》、《新疆師範大學學報(漢文哲學社會科學版)》等期刊連續 3 年獲得專項資助。 這些學術期刊充分發揮自身的特色與優勢,潛心辦刊,不僅獲得了更多的資助經費,还快速提升了期刊的學術影響力和社會影響力。三是增設績效支出,提高期刊編輯待遇。 為解決學術期刊編輯人員待遇低、辦刊積極性不高的問題,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決定在資助經費中增設績效支出科目。 2018 年 11 月 16 日,《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學術期刊資助管理辦法》正式公布,明確提出“資助資金分為基礎資金和專項資金。 基礎資金是為滿足期刊基本辦刊需要開支的經費,每家期刊每年 40 萬元。 專項資金是對資助效果較好期刊追加的經費,每年 10 萬 ~ 40 萬元不等”,在資助資金主要開支範圍内增加了績效支出,並對績效支出的額度進行了限制。 這些創新性舉措提高了編輯人員的辦刊積極性,對防止學術期刊編輯隊伍人才流失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綜上,從 2012 年開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期刊資助管理部門持續深入調研,針對期刊資助效果不斷地進行動態調整和完善,根據新形勢新任務積極創新資助方式方法,持續提升優化期刊資助工作效能,健全完善“能上能下”的淘汰遴選機制,提升資助期刊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水平,引領學術期刊加強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研究闡釋、樹立正確的政治方向和辦刊導向、研究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十年來取得了切切實實的資助效果。三、保持長期資助,推動期刊高質量發展在十年來的持續資助下,全國共有 214 家學術期刊獲得大額經費資助。 資助期刊依規使用資助經費,解決了經費短缺問題,並根據期刊特色不斷推出辦刊新舉措,積極開展學術共同體建設,發揮學術引領作用,提升學術影響力與社會影響力,推動中國學術海外傳播,成為推動加快構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的重要平台。(一)立足自身特色,創新辦刊思路,持續提升學術影響力和社會影響力從接受資助開始,絕大多數期刊都推出了辦刊新舉措,持續加強期刊自身建設,辦刊環境得到改善,取得了比較明顯的辦刊成效。 據不完全統計,僅在 2013 年,就有 135 家期刊提高了稿費標準,89 家期刊提高了審稿費標準,93 家期刊新設了欄目,160 家期刊組織召開了學術研討會,119 家期刊開展了編輯培訓,102 家期刊推進了數字化和網絡化建設,97 家期刊改善了裝幀設計。⑦十年來,資助期刊立足自身歷史與特色,不斷創新辦刊思路,新辦刊舉措形式多樣。 《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在國内哲學社會科學學術期刊中首家試行動態頁碼制改革,從原每期固定頁碼160 頁,改為在確保論文質量前提下,由刊發論文數量和論文篇幅確定頁碼,不再受固定版面限制。《經濟評論》評選優秀審稿人,採取審稿人自我申報、責任編輯推薦、作者推薦、編輯部審核等方式評選出學術嚴謹、評審公正的優秀審稿人,激勵審稿人嚴把稿件質量關。 《音樂藝術》創辦聲像電子版期刊,充分發揮音樂的有聲性特徵,加強音樂學術的聆聽性、可視性與研究性,借助多媒體的技術手段實現電子期刊的聲像化,通過文字、圖譜、聲像三位一體生動表達論文的學術内容。資助期刊切實把好政治導向關、學術質量關和價值取向關,加強選題策劃,主動設置議題,打造重點專欄專題,積極組稿約稿,學術影響力和社會影響力持續提升。 有研究通過 CSSCI 來源期刊中受資助期刊和未受資助期刊的數據對比發現,從 2011 年到 2015 年,受資助期刊刊均發文量和發文總量下降了 25 篇次和 5,097 篇次,降幅達到 14.7%和 15% ;受資助期刊的被引頻次均值和他引621
  • 影響因子均值明顯上升,增幅分别達到 41.6%和 24.9% ;這些數據清晰表明受資助期刊的學術影響力大幅度提升。⑧從 2012 到 2021 年,原 200 家受資助期刊剩餘 169 家,筆者對比 169 家期刊十年影響因子的數據發現,影響因子增長量在 10 以上的有 2 家,在 5 ~ 10 之間的有 10 家,在 1 ~ 5 之間的有 86 家,增長量增幅較高的期刊共 98 家,佔比 58% ;影響因子增長率在 500%以上的有 2 家,在100% ~500%之間的有 101 家,在 50% ~100%之間的有 39 家,增長率增幅較高的期刊共 142 家,佔比 84% ;絕大多數資助期刊的影響因子增幅明顯。 《新疆師範大學學報(漢文哲學社會科學版)》刊發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彰顯社會主義優越性》獲中宣部領導肯定性批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視域下的中國行動、中國倡議與中國方案》被中宣部《出版動態》通報表揚。(二)聚焦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增強服務決策意識和能力資助期刊立足中國實踐、把握學術前沿、聚焦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開展探討與創新活動,緊緊把握國家和時代發展大局,着力提升問題意識,服務決策的意識和能力不斷增強,已經成為研究闡釋黨的理論創新成果的重要陣地、服務黨和國家中心工作的重要載體。 《改革》策劃的“全面深化改革對話”欄目就深化改革中的熱點問題,與來自全國各科研機構、高校的知名專家學者展開深度對話,為中央決策建言獻策,產生了較好的社會效應。 《學習與探索》持續關注東北振興重大課題,開闢“高質量發展與東北振興研究”專欄,以鮮明問題意識為導向,為東北實現高質量發展、全方位振興提供學理支撐。 《學術研究》創辦《南方智庫》(内刊),持續就南海島礁主權維護、粤港澳大灣區城市群建設規劃等熱點問題向有關部門提交研究報告,較好地發揮了思想庫、智囊團作用。(三)發揮學術引領作用,營造良好學術生態資助期刊在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中發揮學術引領作用,以評價研究引導學術健康發展,以中國經驗提升主體性、原創性,以方法創新推動特色學科建設。 《學術月刊》每年開展“中國十大學術熱點”評選,對當代中國學術話語體系建構問題進行深入探討,在此基礎上出版《中國學術熱點趨勢報告》,打造哲學社會科學最新研究成果發布、評議和引導的高端平台。 《文史哲》舉辦“如何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專題研討會,圍繞哲學研究的範式轉換、哲學社會科學體系構建中的法理學、儒家人文與社會科學體系的構建等議題,深入探討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的時代要求和推進路徑。 《方言》加強對地理語言學研究的支持力度,以具有傳統優勢的田野語料調查和音韻研究為突破口,扭轉長期以來漢語方言地理語言學研究集中於日本的局面。 《清華大學學報》設置“清華簡研究”專欄,專門用於展示冷門絕學領域研究成果,填補了相關領域研究的空白。資助期刊推進學術共同體建設,注重搭建多學科學術共享平台,多渠道加強青年學術人才的選拔與培養。 《中國法學》積極倡導各法學期刊形成統一的“法學引註規範”,由該刊推動、20 多家法學期刊及 10 餘家出版社參與制定的《法學引註手冊》出版發行,這是迄今為止法學領域一個比較完善的引註體例。 《中國工業經濟》打造研究資料共享平台,主動提供原始數據、程序代碼及論文評議書等研究資料下載服務。 《探索與爭鳴》積極為青年學者的學術成長搭建平台,通過青年學人優秀論文支持計劃、全國青年理論創新徵文評選、青年學人優秀論文支持計劃、青年學人年度論壇等舉措,發掘和培育優秀青年學者。 《經濟研究》設立中國青年經濟學家獎,獎勵在經濟理論、政策及研究方法等領域做出傑出貢獻的中國青年學者。資助期刊致力於營造良好的學術生態,通過反對學術不端行為、嚴格執行匿名審稿制度、完善規範辦刊制度、增強把關能力、糾正不良學風等多種措施發揮學風引領作用。 所有資助期刊都在封面顯著位置標註“本刊不以任何方式收取版面費”,並公布舉報電話。 《中國社會科學》借舉辦“首屆全國721
  • 人文社會科學期刊高層論壇”之機,組織 65 家期刊簽署了《瀋陽宣言》(即《關於學術期刊加強自律共同抵制學術不端行為的聯合聲明》),呼籲加強期刊自律,堅守職業道德,樹立學術尊嚴,堅決抵制期刊“互引”、“互轉”等學術不端行為,推動建立期刊學術誠信檔案,引導期刊加強自身建設。 《管理世界》社長、總編輯聯合署名的編者按《亟須糾正學術研究和論文寫作中的“數學化”、“模型化”等不良傾向》,就“研究中國問題,講好中國故事”明確提出十大倡議和十大反對,在學界引起強烈反響。(四)探索新媒體傳播途徑,提高學術網絡傳播力資助期刊探索媒體融合發展模式,加大數字化和網絡化建設力度,不斷提升學術傳播力。 《探索與爭鳴》2014 年 5 月率先開通微信公眾號,探索傳統學術媒體與新媒體融合發展新模式,實現期刊、論壇和微信相互接力和深度融合,初步構建了以刊物為主體,刊物、學術論壇、新媒體、文庫、青年學人支持計劃“五位一體”的現代學術媒體發展新格局。 《財經研究》構建新媒體矩陣,提升學術論文的傳播力,並推出“工作論文”制度,待發表論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或官方網站提前查閱,提升了論文使用的便捷性和實時性。 《學習與探索》將高質量文章結集出版,推出《學術中國:改革開放40 年的歷史與現實》電子刊,並增加作者簡介、延伸閱讀、交互鏈接等内容,實現重點專題的數字化出版。 《國際新聞界》採用視頻直播方式,開辦線上公開學術講座,邀請作者詳細講解論文研究寫作過程,積極與讀者進行交流互動。(五)積極開展國際交流合作,推動中國學術海外傳播資助期刊積極開展國際交流合作,傳播好中國學術的聲音。 《歷史研究》與美國《歷史與理論》(History and Theory )建立友好交流機制,互相選登論文摘要;與《美國歷史評論》( American History Review )實現多次學術和工作互訪。 《東北亞論壇》與俄羅斯科學院遠東研究所主辦的《遠東問題》、韓國成均館大學中國研究所主辦的《成均中國觀察》、蒙古國科學院主辦的《蒙俄中經濟合作研究》等期刊建立交流合作機制,拓展以外刊為媒介的宣傳推廣渠道。 《馬克思主義與現實》與法國《今日馬克思》雜誌以及意大利《21 世紀馬克思》雜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資助期刊跨越語言屏障,推動期刊國際化進程,擴大中國學術的國際影響力,提升中國學術的國際話語權。 《浙江大學學報》努力拓展海外發行,延攬國際知名學者與中國學者共同建設專題專欄,與國際學術共同體進行高水平對話,創建國内首個網絡雙語版期刊。 《新疆師範大學學報(漢文哲學社會科學版)》增設了俄文目錄、俄文標題和俄文摘要,分别用漢語、英語和俄語進行傳播,擴大了期刊的俄語學者圈和學術圈,提升了國際學術話語權。 《文史哲》英文版於 2014 年 6 月創刊發行,每期以專題的形式集中討論海内外學界共同關注的重大學術問題,如經學、理學、詩經、唐詩、宋詞、元曲、漢賦、道教、佛教等專題;由編輯部負責選題策劃、組稿約稿和編輯加工,荷蘭博睿(Brill)學術出版社負責出版發行。四、擴大資助效應,推動期刊内涵式發展十年來,資助期刊創新辦刊理念與辦刊機制,辦刊成效突出。 但同時也要看到,仍有個别期刊發展定位不準,辦刊舉措不力,學術影響力不升反降,發展陷入瓶頸。 未來的期刊資助工作和受資助期刊都將面臨更大的挑戰。 2021 年 5 月 9 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給《文史哲》編輯部全體編輯人員的回信中指出:“高品質的學術期刊就是要堅守初心、引領創新,展示高水平研究成果,支持優秀學術人才成長,促進中外學術交流。” ⑨這為資助期刊未來的發展指明了方向。(一)進一步擴大資助引領效應821
  • 通過十年的資金投入,期刊資助管理日趨完善。 未來的期刊資助工作應進一步擴大資助引領效應,擴大資助規模,參與學術期刊評價體系建設,構建聚合類學術傳播數字平台。一是不斷擴大資助規模。 根據前文統計的年度考核數據,目前接受資助的期刊只有 176 家,佔我國哲學人文社會科學學術期刊總數的 6% ,數量還較少。 期刊資助可以繼續增加資助期刊數量,擴大資助規模,涵蓋更多的專業類學術期刊、小眾期刊和研究冷門絕學的期刊,資助期刊佔比或可增長到 10%左右。 同時,資助期刊選擇也需要適當關注我國港澳台地區的優秀學術期刊,鼓勵這些期刊研究重大理論現實問題,發揮國際學術交流中的橋樑紐帶作用,在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建設中貢獻力量。二是積極參與學術期刊評價體系建設。 目前以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行業社團組織、專業研究機構等為評價主體開展的各種學術期刊評價活動,有的以學術質量為基本出發點,有的依靠數量專業分析,種類繁多的期刊評價都推動了我國學術期刊的質量提升和繁榮發展。⑩ 資助管理工作全過程都體現着評價期刊的功用,資助政策本身就是一種期刊評價活動,是學術期刊評價系統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科學化和精準化是我國未來期刊評價體系變革的方向,不僅是在學科的分類上更加科學,還包括對各類期刊評價方法的權重把握得更加精準。 基於開放共享的學術評價理念的產生,亟須利用新技術、新思維、新方法去推動期刊評價理論的創新,破解期刊評價實踐中的既有問題。未來期刊資助應更好地發揮期刊評價功能,積極參與學術期刊評價體系建設,破解期刊評價過程中存在的種種“亂象”與問題,構建有序的哲學社會科學學術期刊評價體系。三是着力構建聚合類學術傳播數字平台。 2013 年開通的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學術期刊數據庫平台,初期以資助期刊的數據庫建設為切入點,目前已經拓展到 2,000 多家精品學術期刊。 數據庫平台體現公益性,是國内最大的社會科學開放獲取平台,實現了學術資源的開放共享,促進了學術成果的社會傳播。 而資助期刊的數字化傳播比較分散,部分期刊有獨立網站、在線投稿系統等,已經搭建相對完善的融合傳播平台。 未來期刊資助應投入資金,從資助期刊入手把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學術期刊數據庫升級為聚合類學術傳播數字平台,打破傳統數據庫拆解紙本期刊成單篇論文的限制,通過學者、期刊、平台之間的共同努力,利用算法、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建構智媒時代的信息聚合類、公益性學術傳播數字平台。(二)推動資助期刊實現更高質量的内涵式發展資助期刊在長期的經費資助下,已經解決了基本生存問題。 為更好地服務國家和社會的發展需求,適應新技術革命和智能媒體的發展要求,應對中國學術國際化傳播的挑戰,資助期刊需要實現更高質量的内涵式發展。其一,突出資助的導向功能,完善期刊内部管理機制。 完善的内部管理機制,是期刊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前提和保障。 期刊内部管理包括出版流程管理與工作制度建設。 出版流程管理涉及審選稿、組稿約稿、選題策劃、編輯加工、校對、出版、印刷、發行、多渠道傳播、平台建設等整個出版工作鏈條,出版周期較短的期刊可能會在同一時間處理多個關鍵流程點,需要理順個體勞動與集體勞動、有形勞動與無形勞動、編輯工作與編務工作的關係。 工作制度建設需要不斷完善並貫徹實施“三審三校”制度、組稿制度、約稿制度、匿名審稿制度、青年學者支持制度、出版制度、學習制度等,進而實現精細化、制度化管理。其二,以資助經費為保障,加強編輯隊伍建設。 編輯隊伍是學術期刊的核心,只有具備一流的學術期刊編輯隊伍,才能辦出一流的學術期刊。 編輯工作實踐性很強,在勞動實踐中,編輯的情懷921
  • 凝結為對出版物内容進步的孜孜追求與執着守護,具化為針對具體出版物内容的選題策劃、審稿判斷、加工處理、宣傳介紹等的高標堅持。新時代學術期刊編輯需要編研結合、以編為主,具備開闊視野、國際視野和創新意識,了解國内外前沿理論和學術動態,熟練掌握數字化編輯技術和融合媒體運營技能。 加強資助期刊編輯隊伍建設,一方面要對編輯高標準嚴要求,加強對編輯的能力培訓,不斷提升其編輯業務水平和學術專業水平。 另一方面,資助期刊主管主辦單位一般是科研部門和高等院校,編輯部大多不是主要業務部門,而是科研和教學的輔助部門,學術期刊出版工作要求編輯投入較多時間和精力,編輯自身的科研就會受影響,在職稱評審、崗位晉升、對外交流等競爭性強的評審中處於劣勢。 從這方面來看,加強編輯隊伍建設,就要保障編輯地位,維護編輯權益。其三,創新資助方式,推動期刊數字化與國際化發展方向。 數字化學術期刊應該以受眾實際需求為出發點,為讀者和作者提供經過優化選擇、編輯加工、内容細分、開放共享的學術資源,加強“編者—作者—讀者”互動,不斷拓展和增強期刊的學術服務功能。資助期刊必須變革傳統辦刊模式,通過信息互通、紙屏互補、網刊互動整合學術資源,探索新型出版模式,實現内容加工和分發精準快速,提升數字化傳播效果。 資助期刊要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深化與國際同行的交流合作,學習借鑒國内外先進期刊的辦刊理念、辦刊經驗與有效舉措,探索試行同專業領域期刊、同地域期刊或策劃有相同選題的期刊聯合推出聚合版英文專刊,加強中英文雙語學術網站建設,着力推出國際學術界認可的高水平學術研究成果,找準適合自身發展特色的國際化道路。①《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報告(2012)》,北京:學習出版社,2013 年,第 108~110 頁。②李太淼:《學術期刊不宜完全市場化———兼與趙文義先生商榷》,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報》,2014 年 4 月9 日。③胡小洋、馬力:《建設世界一流期刊背景下我國學術期刊資助政策體系發展研究》,太原:《編輯之友》,2020 年第 8 期。④《打造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的堅實平台———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負責人就學術期刊資助答記者問》,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報》,2013 年 9 月23 日。⑤習近平:《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北京:《光明日報》,2016 年 5 月 19 日。⑥《關於印發〈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學術期刊資助管理辦法〉的通知》,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網站,http://www.nopss.gov.cn/n1/2020/0106/c362661 - 31536328.html,2020年 1月 6日。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報告(2013)》,北京:學習出版社,2014 年,第 114 頁。⑧朱劍、王文軍:《國家社科基金資助學術期刊的作用與前景———基於 CSSCI 數據的分析》,長春:《社會科學戰線》,2017 年第 7 期。⑨《習近平给〈文史哲〉編輯部全體編輯人員回信》,北京:《光明日報》,2021 年 5 月 11 日。⑩ 高自龍:《多元有序:我國學術期刊評價體系建設展望》,鄭州:《中州學刊》,2019 年第 7 期。江波:《西方期刊評價的現實困境及其啟示》,澳門:《澳門理工學報》,2022 年第 1 期。郭慶華:《論編輯情懷———兼以學術期刊為觀察點》,澳門:《澳門理工學報》,2021 年第 1 期。秦開鳳:《傳統紙媒數字化轉型與學術期刊的應對》,澳門:《澳門理工學報》,2021 年第 1 期。作者簡介:李娜,河南省社會科學院 《中州學刊》編輯。 鄭州   450002[責任編輯  劉澤生]031
  • 澳門理工學報  2023 年第 1 期·文學研究·從蘇辛詞的評賞談小詞中的弱德之美葉嘉瑩[提  要]   《花間集》的出現,使中國文學產生了一種詩和文所不能傳達的獨特的美感特質。 蘇東坡跳出早期模仿《花間集》的小詞,開拓出豪放的詞路,但其表現的是詩之美,而非詞之美。 他被貶黃州後寫的《水龍吟》,表達出幽微隱約難以言說的哀怨,這才是詞的特殊美感所在。 辛棄疾南渡後,空有豪情壯志卻被長期放廢,他把英雄志意和痛苦失落寫進詞中。 在朱彝尊和陳曾壽的詞裡也可以看到類似的美感。 我們或可把詞的美感提煉得更超越一些,把這種痛苦壓抑無法明言、但又持守志意理想的美,稱之為“弱德之美”。[關鍵詞]   弱德之美  蘇東坡  辛棄疾  詞學  美感特質[中圖分類號]   I207.2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874 - 1824 (2023) 01 - 0131 - 09一蘇辛的詞都是以豪放著稱,而我卻要從弱德之美談蘇辛的詞。 “弱德之美”對很多人來說,是一個非常生疏的詞語。 什麼叫做“弱德之美”? 這是我自己所杜撰的一個詞語。 我以為,“弱德之美”是中國的詞這種文學體式的一種基本的美感特質之所在。 選擇這個題目有一個因緣,好像是空中的一條飛龍,最後歸結到一個落腳點,一個結穴的所在。 本來我平常講課,如唐宋詞十七講、陶淵明《飲酒》詩二十首,都是一個系列,我自己有一個想法,自己安排的。 可是這個系列是偶然的機會,是多方面的因素引導我得到這樣的一個結論。 那麼,這些因緣都是從何而來呢?從 2015 年到 2016 年,我接連不斷地被邀去做了一些講座。 第一次是在北京橫山書院講的《從詞的起源看絲路上的文化交流》,我所講的是敦煌曲子詞。 這個題目是橫山書院給我的,讓我講絲路文化,當然敦煌的曲子是從西域的絲路傳進來的一種音樂,這是第一次偶然的機會。 然後還有第二次偶然的機會,這個是在南開大學講的,接着上一次,講絲路文化對中國詩歌體式的演進與美感特質之形成的重要影響。 我在北京主要講的是敦煌的曲子,可是在南開講的是中國詩歌體式的演進與美感特質的形成。 這是一件奇妙的事情,中國的語言文字是單音獨體,一個字一個聲音,所以我們的語言如果本身不是兩個字,一定要加一個字,這是中國的語言文字的特色,比如我說“桌”,聽起來很生硬,要說“桌子”,說“椅”,要說“椅子”。 我們最早所形成的詩歌的體式是四個字一句,二二的停頓,“關關雎131
  • 鳩,在河之洲”。 曲子的節奏與詩的節奏是迥然不同的,它不是二二的節奏,它是音樂的節奏。第三次的講演也是在橫山書院講的,題目是《中印文化的交流對中國詩詞的影響》。 中印文化的交流就有佛經傳入了中國,佛經傳入後就要翻譯,翻譯的時候我們盡量把那些有意義的內容按照意義來翻譯。 可是佛經有很多的偈語,比如說菩薩,菩提薩埵,它是一個印度文,我說南無阿彌陀佛,它有很多是聲音而不是意義。 所以你一定要翻譯這個聲音,因此為了翻譯佛經,中國才開始有了轉讀的要求。 什麼叫做轉讀呢? 轉讀其實就是一種拼音。 但它不是用我們現在的 ABCD 來拼音,因為古代還沒有這些字母,所以它用兩個聲音來拼,比如說“東方”的“東”是德紅切,切就是反切,就是拼音,取上一個字聲母的 d,取後一個字韻母的 ong,德紅切就是東。 我以前曾經到美國法界大學講過陶淵明的《飲酒詩》,我在法界大學住了差不多一個禮拜,他們每天早晨三四點鐘就起來了,在佛殿裡面唱誦,唱誦的時候我也去參加了。 他們所唱誦的經典是《華嚴經》,是中國翻譯的第一部大部頭的佛教的經典。我親眼看到在這大部頭的幾十冊的《華嚴經》的開頭,都是轉讀,都是拼音,所以拼音的轉讀是從中印文化的交流,從佛經傳進來的。 因為這樣的緣故,我們就注意到它有聲有韻。 在南北朝的時候,就有沈約等人的“四聲八病”之說,發現如果用同一個聲母寫一句詩,或同一個韻母,如“西溪雞齊啼”,這樣就很不好聽,讓人家覺得困惑,所以就反省到中國的詩歌,不能平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所以就有平平平仄仄,這是後來的律詩的開始。 本來我們是有古詩,古詩是不在乎平仄的,像《古詩十九首》中的“行行重行行”,五個字都是陽平聲,可是從佛經的轉讀傳進來,有了音韻的分別,才有律詩的興起,才有了像唐朝杜甫的《秋興八首》那樣鏗鏘抑揚而對偶對得如此工整的律詩。我第四次的講演是從《花間集》談起,因為有一個出版社邀我寫一篇序,他們要重印乾隆皇帝讓人搜集很多珍貴版本編成的《天祿琳瑯叢書》。 這是一個很珍貴的版本,是皇家的藏書,而這叢書中有一本是《花間集》,出版社指定讓我為這個《天祿琳瑯叢書》本的《花間集》寫序。 我們說詞是填詞,而詩我們說是作詩,很多人把作詩的“作”寫成做衣服的“做”,這絕對不可以,一定是創作的作。 我們說填詞,是填進一個音樂的樂譜中去,所以詞是受了敦煌曲子的音樂的影響,講求平仄是受了佛經翻譯的轉讀的影響。 只有對偶是中國的語言文字本來就有的,我們說“水流濕,火就燥,雲從龍,風從虎”,對偶是漢語言文字本身所有的,可是把它結合上平仄四聲,那是受了中印文化交流的影響。 儘管有了敦煌曲子的影響,可是那個時候敦煌的曲子都是卷子,都是寫本,藏在敦煌的石窟裡面,並沒有流傳在外面,它只是歌聲偶然流傳,就有文人按照聲音填一首歌詞。 這就是為什麼我說,在中國“詞”的發展中,柳永是很重要的一個作者。 因為我們一般人沒有什麼音樂的修養,只能填《浣溪沙》、《鷓鴣天》,都跟詩的格律差不多。 對於敦煌曲子裡很長很長的調子,那種音樂節拍的變化複雜,一般的詩人因為不懂得音樂就不會填寫,直到柳永出來。 柳永是一個懂得音樂的人,所以他才能夠填寫那麼長的調子,這在詞史上是很重要的,具有開拓性。 本來敦煌曲子是口頭流傳,沒有人把敦煌曲子寫下來。 在五代的後期就有後蜀的趙承祚編了一本集子,是當時的詩人文士為樂曲填寫的歌詞,就是《花間集》。 《花間集》前面有一篇歐陽炯的序言,他說“庶使西園英哲,用資羽蓋之歡;南國嬋娟,休唱蓮舟之引”。①也就是說,我們把有學問的有修養的文人詩客寫的曲子詞編集起來,使得那些美麗的歌妓酒女不用去唱那些庸俗的曲子了。 他的目的不過是一個歌詞的本子,所以《花間集》是Collection of the Songs Among the Flowers ,是在花叢間唱的愛情的美麗的歌詞。天下的因緣好像天上的飛龍,我把它歸納到一個結穴,這些都是天上的飛龍,偶然地有敦煌的曲子,偶然地有《花間集》,我們都沒有想到敦煌曲子對於後代的文學體式———詞產生了這麼重大的影響。 更沒有想到有《花間集》這個集子的出現,使中國文學裡面產生了一種非常獨特的美感特質,是詩231
  • 所不能傳達的,文所不能傳達的,我無以名之,把它叫做“弱德之美”。 這是非常奇妙的一件事情。 後來我還在會稽書院做了一次講演,講的是《談中國詞體的特美》。 我談中國詞體的特美要舉一首詞的例子,因為是在會稽山的會稽書院,所以我就講了一首辛棄疾的《漢宮秋·會稽秋風亭懷古》,這真是奇妙。 當我講的時候,發現辛詞中所表現的真是中國詞的一個最基本的特殊的美感,我給它起了一個名字“弱德之美”。 什麼是弱德之美呢? 我並不是為了講辛棄疾的詞才起了這樣一個名字。 “弱德之美”是當初我講清朝朱彝尊的詞時起的名字,所以這個來源非常複雜。 這些如同是天上各地方飛來的飛龍,今天是要歸結到一個最後的結穴,給它一個歸納。二現在我們就先從蘇東坡談起。 上次剛剛講過柳永和他的那些長調慢詞,蘇東坡和柳永之間有什麼關係,我們先從柳永對蘇東坡的影響談起。 柳永對蘇東坡的影響有正反兩面,這裡引了幾條詞話。一個是蘇東坡給他的朋友鮮于子駿的信,說“近卻頗作小詞,雖無柳七郎風味,亦自是一家。”②他說我和柳永是不一樣的。 還有一條是俞文豹的《吹劍續錄》上說的:東坡在玉堂,有幕士善謳。 因問:“我詞比柳詞何如?”對曰:“柳郎中詞,只好十七八女孩兒執紅牙板唱‘楊柳岸曉風殘月’;學士詞,須關西大漢執鐵板唱‘大江東去’。”公為之絕倒。③這二條詞話都表明東坡和柳永詞的風格是不一樣的。 後面還有一條詞話是《唐宋諸賢絕妙詞選》中所載的:秦少游自會稽入京見東坡,坡云:“久別當作文甚勝,都下盛唱公‘山抹微雲’之詞。”秦遜謝。 坡遂云:“不意別後公卻學柳七作詞。”秦答:“某雖無識,亦不至是。 先生之言,無乃過乎?”坡云:“‘銷魂當此際’,非柳詞句法乎?”秦慚服。④可見當時士大夫之間對柳永是看不起的,上次我們講柳永,講到其實柳永在地方做官的時候,他對地方的治理是非常得到當地老百姓的認可和稱頌的,他直屬的長官屢次向上推薦他,可是中央部門都不給他升官。 這就是為什麼柳永去拜見晏殊時,晏殊問他:“賢俊作曲子嗎?”柳永說“只如相公亦作曲子”,晏殊說我雖作曲子,卻沒有寫“針線閑拈伴伊坐”。 可見柳永當時不被上層的士大夫所接受所容納,所以他儘管地方的政績很好,要推薦他升官,可是中央都不通過,從宰相晏殊那裡就不能通過。 士大夫往往認為柳永的詞不好,都與他劃清界限。 可是蘇東坡又說了一句話,承認發現了柳永的好處:“世言柳耆卿曲俗,非也。 如《八聲甘州》之‘霜風淒緊,關河冷落,殘照當樓’,此語於詩句不減唐人高處。”盛唐的詩具有氣象,“玉露凋傷楓樹林,巫山巫峽氣蕭森”,寫了很高遠、很開闊的氣象,李白的詩也是如此:“朝辭白帝彩雲間,千里江陵一日還。”柳永的詞有兩方面,一種是他給那些歌妓酒女寫的,而且是給市井之間低俗的歌妓酒女寫的,因為柳永當時沒有考中科第,是一個非常卑微貧窮的人,他不像晏殊的宰相家裡面有很多歌妓,他只能與市井間的歌妓交往,給她們寫低俗的曲子。 但是另一方面,柳永的很多詞具有一種開闊、博大的氣象,後來蘇東坡就認識到了這一點。 蘇東坡看到了柳永詞的兩方面,知道他的俗詞的缺點,也知道他的開闊博大的詞的好處。 我還以為,蘇東坡能夠寫出“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是因為有柳永的開闊博大的詞在前。 過去大家的詞都寫的是閨房兒女之情,蘇東坡早期曾經寫過一些兒女之情的詞,我們現在舉一首東坡的詞,《一斛珠》(約作於仁宗嘉祐元年[1056]蘇東坡 21 歲時):洛城春晚。 垂楊亂掩紅樓半。 小池輕浪紋如篆。 獨下花前,曾醉離歌宴。   自惜風流331
  • 雲雨散。 關山有限情無限。 待君重見尋芳伴。 為說相思,目斷西樓雁。⑤大家都沒有想到蘇東坡還會寫這樣的詞。 他還不止寫了這一首,有好幾首這一類像《花間集》一樣的兒女之情的小詞。 這是蘇東坡早期的作品,他還沒有開拓出自己的詞路來,所以也模仿《花間集》。 我在大學讀書的時候,顧隨先生其實所擔任的是詩選的課程,是唐宋詩,他教的並不是詞。 我們的詞選的課程是孫蜀丞先生教的,顧隨先生講課天馬行空,對學生也並不逼迫我們一定要寫詩,是我自己願意寫,就交去給老師看。 可是孫蜀丞先生不然,孫先生講詞是非常嚴格地講詞的格律,而且一定要學生填寫歌詞,所以我也曾經在孫先生的課上填了一些小詞,那真是填詞,就是不必然是我自己的思想和感情。 孫先生開始講的是《花間集》,我也填寫過《花間集》一類的小詞,這是被老師逼出來的,沒有自己真正的思想感受和感情,所以當我編自己的集子的時候,把所有那些填寫的歌詞都刪掉了。 東坡早年也填寫過這樣的花間類的歌詞,他什麼時候很明顯地寫出來跟柳永不同的詞呢? 那就是那首《江城子》,當時蘇東坡在密州的時候,密州大旱,東坡作為地方官,就去常山祈雨,當時都是這樣的。 他祈雨果然就下了雨,而且下得很豐沛,蘇東坡就非常高興,在歸途中他經過黃茅岡,一個有山林的地方,他就帶着人去打獵,他剛剛求雨而且得到雨,滿心的歡喜,就寫了這一首《江城子》:老夫聊發少年狂。 左牽黃,右擎蒼。 錦帽貂裘,千騎卷平岡。 為報傾城隨太守,親射虎,看孫郎。   酒酣胸膽尚開張。 鬢微霜,又何妨。 持節雲中,何日遣馮唐。 會挽雕弓如滿月,西北望,射天狼。⑥這是蘇東坡自覺地要寫出一種豪放的詞,跟柳永的不同。 所以東坡寫了這首詞非常得意,給他的朋友鮮于子駿信中說:“近卻頗作小詞,雖無柳七郎風味,亦自是一家。”⑦因為他跳出了早期所寫的模仿花間的小詞,寫出這樣的開闊博大的豪放的詞,所以他對此是非常得意的。下面我們就看他的幾首豪放的詞,先看他最有名的《水調歌頭》:明月幾時有? 把酒問青天。 不知天上宮闕,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風歸去,又恐瓊樓玉宇,高處不勝寒。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間。   轉朱閣,低綺戶,照無眠。 不應有恨,何事長向別時圓? 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 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⑧不管是學詩還是學詞,一定要把平仄讀對了。 聲音是詩詞的重要的生命的一部分。 音樂的美,特別是詞,聲調是格外要注意的。 而我們有很多古代的入聲字,因為普通話裡面沒有了入聲,只有廣東福建才有入聲,如果我們按照普通話讀就丟掉了、失去了詩詞一半的重要的生命。 很多人就說我,你說話講北京的普通話很標準,你讀起詩詞來怎麼就不一樣呢? 因為詩詞的吟誦你一定要把正確的聲調給那個作品,聲調是詩詞的一半的生命。 有位叫做李雲的同學,她以前來旁聽我的課,有一天她說:“葉老師這首詞我不大明白,老師給我講一講吧。”我的習慣總是先讀然後講,我就給她一讀。 她說:“老師不用講了,你一讀我就明白了。”可見讀是很重要的,所以我們現在要按照平仄來讀詩詞。 你要想學詩詞,首先一定要把聲調讀得正確。這首詞還有一個序言:“丙辰中秋,歡飲達旦,大醉,作此篇,兼懷子由。”是寫給他弟弟的。 蘇東坡寫這首詞是在什麼時候? 當你在仕宦之途,當你遇到挫折的時候,每個人內心都有一種反省,一個反思,我應該對現實的人生社會採取什麼樣的態度? 他這裡說的是“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間。 我欲乘風歸去,又恐瓊樓玉宇,高處不勝寒”。 我不住在人間,我住在哪裡?大家如果到我的迦陵學舍去看,月亮門旁邊有一幅聯語,那是我在大學的時候寫的詩句:“入世已拚愁似海,逃禪不借隱為名。”那時候我特別喜歡寫律詩,我一口氣寫了五首律詩,又另外加上一首,一共六首七言律詩,就拿給我的老師顧隨先生看。 以前我交去的習作,他有評點,可是過了幾天顧先生431
  • 發回來了,這一次他卻沒有修改,也沒有批評,而是和了六首七言律詩。 老師和了我的詩,我本來要答謝,但我作詩有一個習慣,就是一定是真正有感受的時候才寫詩,不喜歡被人逼着去作詩,自己沒有靈感也不希望勉強去作詩,所以當時老師和了我的詩,我就放在那裡了。 等過了一些天,已經從秋天進入到冬天,歲暮天寒,到了臘月下旬,那北風在北京帶着哨子一樣的聲音吹過來,那是什麼年代? 那是七七事變北京淪陷的第四年,從北京一淪陷我就跟父親斷絕了音信。 因為我父親是在航空公司工作,航空公司隨着國民政府一步一步地撤退。 我們淪陷在當時的北平,我父親就斷絕了音信,我母親生病開刀以後感染,在我上大學一年級的時候就去世了,所以我是經歷了很多國危家難。 當我聽見窗外呼嘯而過的帶着哨子的聲音的北風,就寫了一首七言的律詩:盡夜狂風撼大城,悲笳哀角不堪聽。晴明半日寒仍勁,燈火深宵夜有情。入世已拚愁似海,逃禪不借隱為名。伐茅蓋頂他年事,生計如斯總未更。“盡夜狂風撼大城”,整夜聽着呼嘯的狂風好像把整座城都吹動了。 “悲笳哀角不堪聽”,笳是胡笳,角是吹響的號角,這都代表外國的軍隊,代表戰爭。 “盡夜狂風撼大城,悲笳哀角不堪聽。 晴明半日寒仍勁,燈火深宵夜有情。”在風雪之中偶然放晴了半日,可是冬天沒有走,這是“晴明半日寒仍勁”。 我雖然是在這樣的艱難困苦之中,是在淪陷的城中,是母親去世了,是父親的音信斷絕了。 我說“入世已拚愁似海,逃禪不借隱為名”,這就是迦陵學舍月亮門旁邊的那幅對聯。 除非你離開人間,你不再關懷人世,你出世了;你如果不出世,你如果不能出世,那麼你如果入世,你沒有入山修道,你沒有資格談出世。 你在人間就要做人間的事,不管你在什麼崗位上,你既然在人間就要做人間的事,你既然做人間的事就要把人間的事做好。 而當一個人越是負責任工作的時候,責難和批評也就越多,所以我說“入世”,我要過入世的生活,“已拚愁似海”,我就拚了,不怕我將來遭遇多少憂愁和苦難。 但是我身體雖然是在世界之中,我的精神不被世界所拘束,所以我“逃禪不借隱為名”,逃禪就是說可以心定,可以禪定,不被世間所攪擾,你內心可以不被世俗所擊敗。 有學生說葉先生凡是對於現實的生活她都不關心;很多人都覺得越是現實的事情,什麼得失,我越是不關心。 不是說我故意要自命清高,因為“入世已拚愁似海,逃禪不借隱為名”,我不需要到高山上去隱居我的心才能夠安定,這是我寫在月亮門上的大學時候的二句詩。現在回來講蘇東坡。 不入世則已,入世像我教書的比較單純,只要教書就好了;如果入世,古人都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治國平天下,一進了官場那都是陷阱,都是鬥爭,你是離開還是不離開? 所以蘇東坡說:“我欲乘風歸去,又恐瓊樓玉宇,高處不勝寒。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間。”這是蘇東坡內心的掙紮,我是出世呢還是回到世界上來呢? 所以當時皇帝宋神宗看了他這首詩說:“蘇軾終是愛君。”⑨蘇東坡這個人不管受到多少挫折苦難,他也可以跳出去。 可是他回到朝廷來,對於朝廷對於國家對於百姓對於人民,他一直是負起他的責任來的。 可是蘇東坡畢竟受了很多很多的挫折,而且曾經被關到御史台的監獄,幾乎把他處死,就是因為蘇東坡在詩詞裡面發牢騷。 他偶然寫了兩句詩,我偶然寫兩句詩沒有人管我,可是蘇東坡寫了兩句詩就招來了罪名。 他的詩本是詠檜樹的:“根到九泉無曲處”,他說我的樹根一直到黃泉地下,我的根都是直的,我是忠愛正直的。 而且,按照植物學中所說,如果樹的上面是橫着長的,它的根也是橫着長,如果樹上面是直着長,它的根也是直着長的。 檜樹那麼直,所以“根到九泉無曲處”。 可是誰看見你的根了? 根在九泉之下,所以他說“此心唯有蟄龍知”。《易經》中說地下有泉水,有龍,九五才飛龍在天。 蘇軾說因為我的根是在地下,所以我的正直只有地531
  • 下的蟄龍知。 新黨就告了蘇東坡,說蘇東坡有叛逆之心,天子是飛龍在天,他卻說地下還有一條龍,那地下的龍是什麼呢? 所以就說他有叛逆之心,就被下到御史台的監獄,幾乎就要把他斬首了。 後來還是神宗皇帝比較聖明,他說“彼自詠檜,何干朕事”,蘇東坡就是自己詠檜樹,與我有什麼相干,所以蘇軾才逃掉了一死。後來蘇軾就被貶官到了黃州,做黃州團練副使,而且不許他過問公事。 下面我們看他在黃州的一首《水龍吟》,就發現小詞是一種非常微妙的一種文學的體式了。 一定要在你最艱難最困苦、有很多悲哀痛苦而你不能夠明白說出來的時候,你的詞才寫得好。 所以王國維說了一句話:“天以百凶成就一詞人”(《蕙風琴趣》評語),上天要降下來各種的不幸和災難,才成就了一個詞人。 如果蘇東坡只寫“老夫聊發少年狂”,那當然是很豪放,但那並不是真正的好詞,現在我們看他九死一生之後所寫的《水龍吟》。 《水龍吟》是一首和詞,章質夫寫了一首詠楊花的詞,蘇東坡寫了《水龍吟》“次韻章質夫楊花詞”。 這首詞很多選本都選了,但只是作為一首詠物詞,稱贊它寫得如何好,其實這只是表面的看法。我前幾年講這首詞的時候,就講它裡面深藏的那種幽微隱約難以表明的哀怨,我一個當年的學生就說:“老師,他詠楊花就詠楊花,你為什麼要說它有深意呢?”我就給他舉了一個證明。 因為他是和他的朋友章質夫的詞,所以他就寫了一封信給章質夫,信中說:“《柳花》詞妙絕,使來者何以措詞。 本不敢繼作,又思公正柳花飛時出巡按,坐想四子,閉門愁斷,故寫其意,次韻一首寄去,亦告不以示人也。”⑩蘇東坡說這個詞裡我有這麼多的含義,你千萬不要給人看。這真的是一首具有詞的美感特質的詞,“老夫聊發少年狂”雖然是詞的格式,但他表現的是詩的美,不是詞的美。 《水龍吟》這才是東坡的一首好詞,像這種有多少悲哀,有多少痛苦,而在這一種的環境之中你不能夠言說,就是這樣的環境和情思,才是詞這種體裁特殊的美感所在,我現在把它叫作“弱德之美”。 你是處於一個弱者的地位,你是被拋棄的,你是被欺淩的,你是不被重視的,可是你沒有放棄你的理想,你沒有放棄你的志意,這是一種弱德之美。三下面我們看辛棄疾的詞。 東坡的詞還有一個變化,他早年也模仿花間,寫那些男女的愛情的小詞,可是稼軒沒有。 稼軒早年有着英雄豪傑的志意,“壯歲旌旗擁萬夫,錦襜突騎渡江初。 燕兵夜娖銀胡觮,漢箭朝飛金僕姑”。 稼軒是一位英雄豪傑,22 歲從淪陷區來到南宋。 他本來是在敵人統治的北方加入了起義軍,他建議起義軍的頭目耿京與南宋朝廷建立聯繫,才能成就大事,可見稼軒有理想有志意有見解。 可是辛棄疾見到南宋高宗皇帝,一切都聯繫好了之後,卻有一個叫張安國的漢奸把耿京殺死了,投奔了金人。 辛棄疾回來之後發現隊伍發生了變化,就直闖金兵大營,活捉了叛徒張安國,把他夾在手臂之下,一路騎馬把他帶到南宋朝廷獻俘。 他早年真是英雄豪傑,從來不寫詩詞。 等他開始寫詞已經是投奔到南宋以後,一個北方人跑到南方來,南方很多人是主和,但他是主戰的,他一直在被人猜忌嫉恨之中。 現在我們不能詳細講,只看他很有名的一首詞《水龍吟·登建康賞心亭》:楚天千里清秋,水隨天去秋無際。 遙岑遠目,獻愁供恨,玉簪螺髻。 落日樓頭,斷鴻聲裡,江南遊子。 把吳鉤看了,欄干拍遍,無人會、登臨意。   休說鱸魚堪膾。 盡西風、季鷹歸未。 求田問舍,怕應羞見,劉郎才氣。 可惜流年,憂愁風雨,樹猶如此。 倩何人喚取,紅巾翠袖,揾英雄淚。這首詞真是滿懷的悲慨。 南方秋天要吃鱸魚了,當年西晉的張翰張季鷹在北方做官,秋風一起,他就想到了故鄉的美味,他就離開了北方回到了南方來。 辛棄疾在這裡說,你們不要跟我說鱸魚鲙的美631
  • 味。 辛棄疾來到南方,他的家在北方的山東,他已經回不去了。 “求田問舍”也是一個典故,一個叫許汜的人只是求田問舍,想着買房置地,沒有一點遠大志向,劉備就看不起他。 “可惜流年”也是運用《世說新語》中的典故,樹都這麼老了,何況是人呢? 他有多少失意,有多少不得志。 男子在不得志的時候,往往會找醇酒婦人來做安慰,他說我的悲哀我的痛苦我的失意,有何人喚取紅巾翠袖為我擦乾眼淚呢? 稼軒根本沒有求田問舍的心思,他志在收復北方失地,沒有想在江南置辦家產。 可是他 22 歲來到南方,68 歲死去,在南方 40 多年,以他的豪情壯志,卻有 20 年放廢家居。 他每一想有作為馬上就遭到彈劾,馬上就遭到罷免。 稼軒把他這種英雄的志意和痛苦失落都寫進詞中,所以稼軒的詞不僅是長調寫得好,小令一樣也寫得好。 我們再看他的另外一首詞《鷓鴣天·博山寺作》:不向長安路上行。 卻教山寺厭逢迎。 味無味處求吾樂,材不材間過此生。   寧作我,豈其卿。 人間走遍卻歸耕。 一松一竹真朋友,山鳥山花好弟兄。這是他晚年放廢家居時寫的。 “不向長安路上行”,長安指朝廷,沒有人用他,把他貶官了。 所以“卻教山寺厭逢迎”,因為他來得次數太多了,山寺如果有知,都厭煩看到他稼軒每天來。 “味無味處求吾樂,材不材間過此生。”你人生有什麼樂趣,你人生的意義和價值何在? “味無味處”就是在最無味的地方找我的快樂,“材不材間”就像東坡所說的“似花還似非花”,你早年“壯歲旌旗擁萬夫,錦襜突騎渡江初”,你是不是一個有材的人? “寧作我,豈其卿。”我稼軒到底是誰呢? 這還是當初的那個辛棄疾嗎?因為我完全失落了當年的理想和志意。 “人間走遍卻歸耕”,他從北方起義南來,在南方多少地方,他平定了多少戰亂。 “人間走遍卻歸耕”,朝廷把他趕出來了,放廢了幾十年,只好回來種田了,所以他自號“稼軒”。 “一松一竹真朋友,山鳥山花好弟兄。” 我在路上所看見的,每一棵松樹每一棵竹子,是真朋友,山上的鳥啼,山上的花放,是好弟兄。 我們可以看到詞人是在這種挫辱失意之中,而且是不得已,而且是不能說的這種痛苦之中創作的,這種美感我把它叫做“弱德之美”。四我的“弱德之美”,並非為蘇東坡起的這個名字,也不是為辛棄疾起的這個名字。 我提出來弱德之美,是因為在清朝有一個詞人朱彝尊,他寫了一卷愛情詞,叫做《靜志居琴趣》。 朱彝尊有才華有學問,可是他是生在明朝滅亡的易代之際。 一般以忠義自命的人,是不在清朝做官的。 所以他學問很好,但沒有參加科考。 不參加清朝的科考,一個讀書人就無以為生,他家裡非常貧窮,娶不起妻子。 恰好他家鄉裡有一個人家生了五六個女兒,沒有兒子,就把他招贅為婿。 他結婚的對象是這家女孩子中的大姐,這個大姐有一個七八歲的小妹妹,還很小。 家裡就讓朱彝尊教她讀書寫字,這個小妹妹很聰明,所以朱彝尊就對這個小妹妹有了感情。 本來在中國傳統的禮法當中姐妹同嫁一個人是可以的,帝舜二妃娥皇女英就是姐妹,但是朱彝尊的丈母娘不同意,這個小妹妹就被她的母親嫁給另外一個有錢但是沒有感情的人。 朱彝尊就寫了一卷詞叫《靜志居琴趣》,寫的就是這一段難以言說的愛情的故事,裡面有一首小詞《桂殿秋》:思往事,渡江干,青蛾低映越山看。 共眠一舸聽秋雨,小簟輕衾各自寒。清朝是詞復興的時代,不但詞的作者很多,而且作品也非常好。 清末民初時有一位詞學家況周頤,有人問他清朝有這麼多詞人,你看誰的詞最好呢? “或問國初詞人,當以誰氏為冠。 再三審度,舉金風亭長對。”況周頤就說朱彝尊的詞最好。 “問佳構奚若”,他就舉了這一首《桂殿秋》詞。這首詞中說,我最難忘記的一段往事,就是當年我們坐着船,從江上經過的時候。 清朝初年,南方有很多地方起義,滿清也派兵討伐,江南總是有戰亂,揚州十日,嘉定屠城,這都是江南。 當時真是在戰亂之中,所以他731
  • 們全家就在船上避難。 在船上他就看到這個女孩子,我們都在一條船上,我們每個人身下各是一領竹席,身上是一床薄被,我有我的一領竹席,蓋一床薄被,那個女子也有她的一領竹席,蓋一床薄被。 “共眠一舸聽秋雨,小簟輕衾各自寒”,這是他們感情的現實的生活。 你如果把人生比作一條船,在一個城市之中,在一個家庭之中,我們在一個屋頂之下,“共眠一舸”,你有你的悲哀和痛苦,他有他的悲哀和痛苦,不能夠言說,雖然是父母子女之間,很多痛苦,都沒有辦法說出來。 所以這麼一首短小的詞,真是寫出了普世的人間的那種孤獨和哀痛。 “共眠一舸聽秋雨,小簟輕衾各自寒。”每個人都要承擔你自己的痛苦,雖在父母子女也不能夠完全了解。就是這樣一首小詞,如果我講稼軒忠愛奮發,到南方放廢家居,這種痛苦我可以說得出來。 蘇東坡是滿懷的忠義,但是一生流貶到各地,這種痛苦我也說得出來。 可是像朱彝尊這首小詞也很有好處,但當我寫朱彝尊詞的時候我怎麼說,這種美屬於什麼美呢? 他不是忠義奮發被放廢家居,他也不是有理想有志意,一生都在遷貶,這都是說得出來的。 那麼朱彝尊這種悲哀痛苦是沒有辦法說出來的。 所以我當時就自己給它起了一個名字,叫做“弱德之美”,用英文說是 the Beauty of Passive Virtue,就是你在一種強大的壓力之下,在很多的挫折痛苦之中,持守住你的理念,你的感情沒有變,你的志意沒有變。 雖然在痛苦壓力之中,你仍然有所持守,仍然堅守着一個感情,堅守了一個理念,無以名之,我管它叫做“弱德之美”。 我以為這是好的小詞,唯有詞能夠表達的、屬於詞的一種特美。王國維曾說“天以百凶成就一詞人”,我們再看另外一位詞人———晚清的陳曾壽的一首詞。 陳曾壽生於一個詩書的世家,他在朝廷做官,得到末代皇帝溥儀的信任。 溥儀和婉容結婚,陳曾壽是婉容的老師。 清朝的滅亡當然有清朝政治很多的缺點,但是宣統皇帝是以一個無辜的小孩子承受了亡國,而婉容更是一個無知的女子嫁給了亡國的皇帝,陳曾壽不但是在朝廷跟溥儀有了很深的感情,還做過婉容的老師。 當日本要組織偽滿政府的時候,他本來不要去,他不贊成溥儀要成立一個偽政府,但是人常常是“看得破,忍不過”。 他也知道成立偽滿州國是不對的,但是因為他和溥儀、婉容的感情,叫他去的時候他就去了。 我們以前講馮正中的詞為什麼寫得好,一個有志之士生在一個必亡的國家,與一個必亡的國家的君主結合上這麼密切的關係,你放又放不開,忍又忍不過。 陳曾壽就是王國維所說的天以百凶成就的一個詞人。 陳曾壽的詞寫得真的是很好,我們現在只舉他的一首小詞《浣溪沙》:修到南屏數晚鐘。 目成朝暮一雷峰。 纁黃深淺畫難工。 千古蒼涼天水碧,一生繾綣夕陽紅。 為誰粉碎到虛空。南屏晚鐘是西湖的十景之一,陳曾壽晚年曾經在西湖那裡居住,他說我幾生的修行才修到這麼好的一個環境,能夠在這裡聽到傍晚從南屏的山上傳來的一聲一聲的晚鐘。 他是“數晚鐘”,不是“聽晚鐘”,“數”字用得非常好,每一聲的鐘聲都敲在他的心上。 耳朵是數晚鐘,眼睛是“目成朝暮一雷峰”,遠遠看到雷峰塔,早晨也面對着雷峰塔,晚上也面對着雷峰塔。 屈原的《九歌》當中有一句,“滿堂兮美人,忽獨與余兮目成”,滿堂都是美人,但是他沒有看見滿堂的美人,他只看見了我,而且當我們眼光一對,我就知道他是我所欣賞的,他也知道我是他所欣賞的。 你和一個人,你有感情,他也有感情,所以“目成”。 陳曾壽目成的是山上的雷峰塔,雷峰塔怎麼美呢? 我們說雷峰夕照,當落日的餘輝,當滿天的晚霞,那斜日的光輝照在雷峰塔上,“纁黃深淺畫難工”,你看太陽光、晚霞光影的閃動,一下深一下淺,一下紅一下黃,是人畫不出來的顏色。他作這首詞的時候,雷峰塔忽然間倒了,他把這種悲哀的感情都寄托在雷峰塔上,但是雷峰塔卻倒了。 “千古蒼涼天水碧”,指雷峰塔底下的西湖,天上是藍天,地上是碧水。 這句話還有一個隱含的意思,有一個典故,南唐是被北宋滅亡的,南唐宮中的女子曾經把絲綢染成很漂亮的藍色,有一次晾在831
  • 那裡忘記了收回來,經過一夜的露水,發現藍色變得更加鮮明更加美麗,她們給這種藍顏色取了個名字叫“天水碧”,青天碧海之藍。 歷史上喜歡講預言的人就說了,把這個藍色叫做天水碧裡面有預言的性質,“碧”同於逼迫的逼,天水正是趙氏的姓望,那麼“天水碧”就預兆着天水的趙氏要把南唐滅亡了。 “一生繾綣夕陽紅”,繾綣是那種割不斷理還亂的感情,我把我的繾綣的感情交給誰了呢? 投注給什麼了? 我所欣賞的,我所投注的,我所留戀的,就是那個塔的傍晚黃昏的顏色,夕陽之中“纁黃深淺畫難工”的雷峰塔,可是今天雷峰塔倒了。 “為誰粉碎到虛空”,為什麼連這一點安慰和快樂都不給我,為什麼你一下子就粉碎就落下成為了一片虛空呢? 陳曾壽因為生在晚清,就跟馮延巳生在五代十國一樣,很不幸跟必亡的君主必亡的國家結合了這麼密切的關係,他寫的這種詞才是詞中有一種幽約怨悱的感情的好詞。 唐五代的詞人李後主當然是寫的好,李後主已經不是詞人之詞了,李後主是詩人之詞,他像詩人一樣把他的感情直接地說出來。清朝張惠言講到詞的美感特質,他在《詞選序》中有一段話,他說詞:“極命風謠里巷男女哀樂”,所寫的雖然是里巷男女哀樂,但是可以說出來,“賢人君子幽約怨悱不能自言之情,低回要眇以喻其致”。賢人君子是有持守,是有品格的,而他有最幽微、最隱約、最哀怨的、最悱惻的一種感情,難以直說,這是詞特殊的一種美感品質,與詩完全不同。 好的詞是有一種幽約怨悱不能自言之情的,而這種美感我無以名之,張惠言一定要用比興寄托,把賢人君子放進去,可是有的時候我們把它提煉得更超越一點,更抽象一點,單純的一種美感,這種美是什麼美呢? 所以我給它起了一個名字,是“弱德之美”,它是被壓抑的,它是不能夠明說的,它是在痛苦之中的,可是你有你的持守,有你的志意,有你的理想,這種美就是“弱德之美”。[本文緣自南開大學東方藝術大樓詞學講座,經天津科技大學文法學院李雲副教授整理,並由作者審定。 特此致謝!]①趙崇祚編:《花間集》,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 1 頁。②⑦蘇軾:《與鮮于子駿三首》之二,《蘇軾文集》,孔凡禮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6 年,第 1560 頁。③俞文豹:《俞文豹集》,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 42 頁。④黃昇編選:《唐宋諸賢絕妙詞選》,鄧子勉校點,見《唐宋人選唐宋詞》下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 601 頁。⑤⑥蘇軾:《東坡樂府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 年,第 451 頁;第 75 頁。⑧蘇軾:《東坡樂府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 90 頁。⑨陳元靚:《歲時廣記》卷三十一引《復雅歌辭》,見鄧子勉編:《宋金元詞話全編》下冊,南京:鳳凰出版社,2008 年,第 1509 頁。⑩《蘇軾文集》,孔凡禮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6 年,第 1638 頁。謝永芳編著:《辛棄疾詩詞全集》,武漢:崇文書局,2016 年,第 110 頁;第 470 頁。《蕙風詞話 人間詞話》,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60 年,第 124 頁。 陳曾壽:《蒼虯閣詩集》,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17 年。 張惠言:《張惠言論詞》,見唐圭璋編:《詞話叢編》第二冊,北京:中華書局,1986,第 1617 頁。作者簡介:葉嘉瑩,南開大學文學院教授。 天津300071[責任編輯  桑  海]931
  • 澳門理工學報  2023 年第 1 期一字一音與古代樂譜的寄送*張哲俊[提  要]   一字一音與一字多音是從宋代開始一直爭論的問題,當今學界的主流看法認為一字一音是不存在的。 然而一字一音是古代文言與音符的基本關係,即使是今天也存在一字一音的歌曲,因而沒有理由認為古代歌曲不是一字一音。 其實當今學者否定的不是一字一音,而是一音一拍或均等時值。 由於學術界否定了一字一音,也就否定了一字一音的唐宋樂譜,以為一字一音只是歌奏的備忘錄,實際歌奏的旋律需要樂人口耳相傳。 然而文獻記載根據寄送的樂譜,在沒有口耳相傳的情況下可以歌奏出相同或相近的旋律,這說明簡單否定一字一音與均等時值是錯誤的。[關鍵詞]   一字一音  一音一拍  均等時值  寄送樂譜[中圖分類號] I05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874 - 1824 (2023) 01 - 0140 - 10一、一字一音的歷史實踐與可能性樂府的辭樂關係是在樂歌、章解、字與音符和時值等三個大小不同單位層面上建立的,最小的對應單位是漢字與音符、時值。 最小單位的對應關係是音樂文學基本原理的一部分,古今學者一直討論不斷。 漢字與音符的關係無非三種:一是一字一音,二是一字多音,三是並用一字一音與一字多音。 前兩種是基本關係,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質。 第三種結合了前兩種,並不改變前兩種的性質,是最為常見的辭樂關係。 現今學術界常用的用語是一字一音,所謂的一字一音就是一個漢字對應一個音符,一字多音就是一個漢字對應若干音符。 一字一音在古代文獻中主要是作為語言學用語使用的,指一個字有一個發音。 古代文獻更常用的音樂文學用語是一字一聲,或一字一律、一言一律等,聲、律與音都是指音符或音樂因素。 與此相近的用語還有一字一彈或一字數彈,這主要是用於器樂曲,但與歌曲的一字一音與一字數音的意義基本相同。一字一音是學術界爭議最大的問題:一種看法認為一字一音是古代雅樂的對應方式,主張堅守一字一音,這種看法多見於古代文獻。 一種看法認為一字一音大可懷疑,不可能是實際歌奏的旋律。 朱熹持這種看法,現代學者大多持這種看法。 《宋史》記載朱熹的說法: 《大戴禮》言:雅二十六篇,其八可歌,其八廢不可歌,本文頗有闕誤。 漢末杜夔傳舊041∗本文係北京市社會科學重點項目“樂府的音樂文學體制”(項目號:15WYA005)的階段性成果。
  • 雅樂四曲:一曰《鹿鳴》,二曰《騶虞》,三曰《伐檀》,又加文王詩,皆古聲辭。 其後,新辭作而舊曲遂廢。 唐開元鄉飲酒禮,乃有此十二篇之目,而其聲亦莫得聞。 此譜,相傳即開元遺聲也。 古聲亡滅已久,不知當時工師何所考而為此。 竊疑古樂有唱、有歎。 唱者,發歌句也;和者,繼其聲也。 詩詞之外,應更有疊字、散聲,以歎發其趣。 故漢、晉間舊曲既失其傳,則其詞雖存,而世莫能補。 如此譜直以一聲協一字,則古詩篇篇可歌。 又其以清聲為調,似亦非古法。 然古聲既不可考,姑存此以見聲歌之彷佛,俟知樂者考焉。①朱熹所說的“此譜”是《儀禮經傳通解》收錄的《風雅十二詩譜》,此譜為唐開元年間的雅樂樂譜,均為一字一音。 朱熹以為一字一音並非古法,其理由有三:一是晉時雅樂四曲已經失傳,此譜的一字一音當非古樂形式;二是如果先秦雅樂是一字一音,那麼《詩經》篇篇可歌;三是古樂不以清聲為調。 清代李塨《小學稽業》卷五也否定了一字一音:“前儒律呂諸書及文廟樂,一字一音,或一字首尾共幾音,字字如一,無清濁,無高下,無疾徐,無節奏,則從古未有是歌,未有是樂也。” ②李塨以為自古以來不可能有這樣的音樂:沒有高下,沒有節奏,速度均衡,字字如一。 這就徹底否定了古譜及其記載的旋律,看到一字一音的古譜之後確實極易產生一字一音難以成調的感覺,然而古譜的一字一音並不等於“無高下”。20 世紀以來現代學者持續關注這一問題,一直到今天仍有一些學者提及這一問題,但多是持否定的看法。 許之衡以為:“姜夔《白石道人歌曲》,旁注工尺簡字譜,……或謂白石旁譜,皆屬一字一音,宋人唱詞之法,當是如此。 愚細釋之,而疑不盡然也? 嘗考白石歷史,素以通雅樂名,著有《大樂議》。 寧宗慶元中,又上書乞正雅樂。 其歌曲冠以所作《越九歌》十篇,每字旁注黃鐘律呂等字。 附所作詞,注工尺簡字。 均是雅樂唱法,含有矯正時俗之意味,似非宋燕樂之唱法也。 白石旁譜所注,疑用琴曲歌辭法? 故為一字一音者。 ……白石旁譜,當是有意矯俗而非隨俗者,似不用宋燕樂法也。” ③許之衡對樂譜采取了謹慎的態度,以為樂譜是雅樂唱法,文獻記載的是燕樂唱法,這就是既肯定了樂譜是雅樂歌唱旋律的記錄,同時也肯定燕樂歌唱的文獻記載是可靠的,這就等於既肯定了一字一音的雅樂旋律,也肯定了一字多音的燕樂旋律。 然而問題在於兩個矛盾的信息來自於同一本《白石道人歌曲》,《白石道人歌曲》不是雅樂,但記錄的是雅樂唱法,這種矛盾必然引起疑惑。 許之衡以為這是以雅矯俗,以“一字一音”記譜法修正俗樂的一字多音。 然而許之衡的看法是他的主觀分析,《白石道人歌曲》的一些特殊的符號,標記了時值與音符的變化,如果是“矯俗”,那麼應當刪除標記一字多音的特殊符號。夏承燾根據《白石道人歌曲》以為一字一音是無法理解的,這實際上就是否定了一字一音的真實性:“姜譜音節首可疑者,即一字一音,不合當時樂歌之情狀也……而姜詞十七譜,《越九歌》與《朱子十二詩譜》,皆一字一音。 此甚不可解者。” ④夏承燾以為《白石道人歌曲》與《風雅十二詩譜》都是一字一音,與當時歌唱的實際狀態不合,這就是說樂譜記錄的並不是實際歌唱的旋律。⑤任中敏深入地研究了一字一音,亦反對一字一音:“蓋古樂所謂一字一律,亦僅限於譜之體如此,並不限於聲之用為然……近人面對宋譜,如《樂府大全集》、《白石道人歌曲》等,獨不能有同一觸悟,反堅信詞樂一字一聲便了,何歟? 推熹(指朱熹)之疑,宋譜之一字一聲,亦體式而已,非所以限其用。” ⑥任中敏以為一字一音是樂譜的一般體式,並不表明樂人就是按照樂譜歌奏,歌奏時需要在一字一音的基礎上再度創作。 任中敏以為:《樂府大全》所傳數調皆俗樂耳。 其旁譜所以皆簡作一字一聲者,殆因篤於古制,以雅被俗,每曲但示主腔與正板而已;若詳具細腔、贈板之全聲,轉成樂工歌伎之掌中珍秘,141
  • 不輕示人。 師弟之間,甚且全憑口授熟記,不落書面。⑦一字一音是主腔與正板,只記錄了骨幹音與第一拍,實際歌唱時還需要細化和豐富,要增加音符與節奏。 樂工歌唱的細腔與贈板是口耳相傳,不記錄於樂譜。 近來有青年學者的論文重申了這一看法,以為一字一音只是記錄了骨幹音,⑧並不是實際歌唱的旋律,否定了一字一音。 項陽引用和評述馮潔軒的看法時以為:“他從來不認為古人會那麼蠢,將祭祀所用、為神奏樂搞得毫無韻律和音樂之美感,如此才是雅樂。 斯言如是。 誠哉!” ⑨宋代樂譜記錄的旋律毫無韻律與美感,因而無法使人相信如實記錄了實際歌唱的旋律。否定一字一音是主流看法,但也有為數不多的學者肯定了一字一音。 詞學家趙尊嶽以為:姜白石旁譜,一字一律,兼具折掣記注。 ……夫詞樂以一字一律為定制,而歌者行之以折掣,以致再增多律字者,實起於北宋。 追南宋諸家更暢言折掣而不諱,是宋時已大行變體之法矣。 然當時所贈益者,當必不過一律,至南曲始有一字十餘律以成其所謂腔音者。 今即循此制,以讀樂譜,緣知一字一律及間增一律者為宋詞樂,合於宋人歌詞之法。⑩趙尊嶽的看法主要有三點:一是認為一字一音是定制,樂譜的一字一音就是實際歌唱的旋律。 二是認為北宋之前都是一字一音,沒有增律,宋代樂譜幾乎皆為一字一音是正常的。 三是北宋開始在一字一音基礎上增加一音,至多是一字二音。 趙尊嶽所說的折、掣等特殊符號就是任中敏所說的豐富聲腔,是在一字一音的基礎上增加的裝飾音,這樣在一個字音之內旋律出現了起伏揚抑的變化。 林萃青以為一字一音是宋代雅樂特有的辭樂關係:“一字一音的獨特風格是戰略性的。 南宋統治者在帝王的祭壇和神殿中使用鐘磐以及其他古老樂器演奏雅樂,是有意識地制造和渲染該皇權音樂與眾不同的特質。 它的意識形態就是試圖以一字一音的風格‘效仿’古代音樂;它獨特的歌聲與樂器演奏是當時臨安市民難以用他們可以運作的有限的樂人和樂器所能模仿的。 雅樂的古樸的樂音及應用是被護衛着的宮廷特權———未經授權的雅樂制作和演出會被立刻禁止和審訊。 與此同時,雅樂一字一音的風格,不容易上口的旋律以及簡短的音節也很難被當時的臨安市民運用到其私人或公共的宴饗及娛樂活動中。”林萃青以為一字一音怪異獨特,不易上口,也不易於私人或公共的場合,只能用於特別的祭祀儀式,其目的是不讓普通民眾模仿,一字一音專屬於南宋雅樂。 然而《白石道人歌曲》以及《願成雙》顯然不是雅樂,此類俗樂並不需要用於祭祀儀式,但基本上就是一字一音。否定或肯定一字一音都存在一定的問題,否定一字一音的理由主要是一字一音難以成樂,不能形成優美動聽的旋律。 這種說法存在兩個問題:一是一字一音是否能夠成樂,不能靠直覺判斷,這個問題需要實證文獻和歌奏實驗。 遺憾的是堅持這一說法的學者即使提供了文獻,也沒有細致地研究。 二是應當了解一字一音的美學要求是什麼。 大多的學者在否定一字一音之前,已將優美動聽作為了默認條件,然而優美動聽是否可以作為一字一音的默認條件,是需要研究和證明的,不是不證自明的。 如果一字一音主要用於祭祀儀式,那麼其目的未必就是優美動聽,也未必為了防止模仿,而是儀式性。 按照今人的想法,儀式性並不排斥優美動聽,儀式與優美並不衝突。 但這是現代人的看法,重要的是先秦以來古人的認識,先秦以來一直到北宋之前,雅鄭對立就是優美與寡淡的對立,至少可以肯定使人昏昏欲睡的雅樂應當不是優美動聽的音樂。否定一字一音的主要理由是無法形成優美動聽的歌唱旋律,這個問題其實可以分為兩個層面:一是理論層面上一字一音是否具有歌唱性與旋律性的問題;二是在歷史事實層面上是否確實存在過一字一音,是需要借助歷史文獻來探索的問題。 在理論層面上解決這個問題並不困難,只要能夠找到一字一音的歌曲,就可以明白一字一音能否成立。 一字一音的古譜已在前文例舉,這種樂譜241
  • 給人的直覺就是無法歌唱。 其實不少動聽的流行歌曲就是采用了一字一音的辭樂關係,其特徵是歌唱性強,具有着優美動聽、感人至深的旋律。《信天遊》是曾經唱紅大江南北的流行歌曲,是西北風民歌的代表性歌曲。 這首歌曲以陝北民歌特徵的旋律表現了對家鄉黃土地的深摯情感,一種無以抑制的衝動和情感,猛烈撞擊着心靈,回蕩在胸膛,使人深陷其中,難以自拔。 不少的歌手翻唱過這首歌曲,也是卡拉 OK 歌廳經常歌唱的歌曲之一。 此歌基本是一字一音的歌曲,除了個別字之外,幾乎所有的字只有一個音符,一字多音也在一字一音的基礎上稍有變化。 一字多音的字有“我低頭”的“低”字,有 65 兩個音符。 “追逐流逝的歲月”的“歲”字也是一字多音,對應的音符是 2 16,下行旋律與“歲”字的聲調吻合。 “花又落”的“落”字對應的旋律 42 21 6,也是與“落”字的聲調相合。 一字一音與一字多音並用是當今歌曲最常用的辭樂關係,但《信天遊》基本上是一字一音,只是個別字一字多音。 一字多音太少,如果刪除,雖然不如有一字多音美聽,但也不至於完全無法成樂。 一字一音可以創作出優美動聽的旋律,並不是優美旋律的障礙,二者之間並不存在矛盾。 下面比較一下《信天遊》與《白石道人歌曲》的[醉吟商小品] ,看看二者之間究竟存在多大的差異,據此來判斷《白石道人歌曲》的一字一音是否為不能歌唱的原因。這首[醉吟商小品]是楊蔭瀏譯解的樂譜,基本是一字一音,除了正、啼、金、解四個字有裝飾音,一個字對應了兩個音符,其他的字都是只有一個音符。 [醉吟商小品]與《信天遊》的旋律完全不同,但辭樂關係類似,基本是一字一音,在此基礎上稍有變化。 [醉吟商小品]的一字多音都是裝飾音,至多是一字二音。 《信天遊》的一字多音是旋律的正式音符,一字多音的形態更為複雜,有一字二音、三音、五音。 不管[醉吟商小品]的旋律是否能夠成樂,從辭樂關係的角度來說,《信天遊》是旋律優美的歌曲,就沒有理由認為[醉吟商小品]就不能成為音樂。 歌唱《信天遊》並不需要改動樂譜的旋律,不需要再度創作,完全可以按照原譜歌唱。 [醉吟商小品]與《信天遊》的辭樂關係沒有什麼不同,也應當是不需要樂人的再度創作。與一字一音關係最為密切的是雅樂,雅樂是國家祭祀儀式的核心部分,這不只是音樂問題,其實也是政治問題。 由於雅樂的重要性,清代曾做過一字一音的實驗,看看是否能夠成樂。 乾隆皇帝命審定雅樂,其中包括了三個部分:一是審訂《律呂正義》;二是試奏一字一音的音樂,看看是否難以成樂,這也就是實驗;三是區別明代以來所謂古樂與真正古樂的差異。 審訂和實驗的結果發現一字一音能夠成樂,具有典雅莊重的風格,因而用在了朝會大典。 據記載,乾隆曰:“蓋古樂皆主一字一音,如‘關關雎鳩’、‘文王在上’等詩詠歌時自應以一字一音,庶幾合‘聲依永,律和聲’之義,若朱載堉所注歌詩音章譜,每一字下輒用五、六、工等字,試以五音分注,未免一字下而有數音,又援雅而入繁靡也……且如殿陛所奏中和韶樂,從前未免沿明季陋習,多有一字而曼引至數音者,聽之殊與俗樂相近。 經朕特加釐正,俾一字各還一音,目今朝會大典,鐘簴鏗鐄,備極莊雅,業經載入《律呂正義》,彰彰可考,獨不可融洽貫通乎? 着交管理樂部算法館之皇六子永瑢及德保、鄒奕孝、喜常,會同精核朱載堉所著此書,分門別類,務將《樂律全書》較《律呂正義》疏漏歧誤之處,分列各條,公同詳晰訂證。”清朝還原的一字一音是否就是上古雅樂的形態尚有疑問,但完全可以證明一字一音並非不成旋律。清人一字一音的實驗是以元代樂譜為據,清王坦認為元代樂譜可靠:“《樂記》稱清廟之瑟朱弦疏越,一倡而三歎,有遺音者矣。 一倡者,一鼓也。 三歎者,三人歌以和也。 遺者,餘也。 不引而使長,故有餘音。 古琴瑟一字一彈,茲為確據。 《儀禮經傳通解》載趙彥肅所傳《古雅頌十二詩譜》,皆字旁注某律某呂,並無指法,是即一字一彈之舊律。 朱子頗疑其不能成聲,然姜夔《白石詞集》,凡341
  • 詞旁皆注節拍,而所附《琴譜》亦惟注律呂,與趙彥肅譜同。 夔固精於音者也。 熊朋來《瑟譜》因趙彥肅譜而廣之,但於律呂旁添工尺字,亦無指法。 《元史》稱其善鼓瑟,是未嘗不成聲也。 然則朱子疑一字一彈之不成聲,殆考之未審歟? 今詳著其由,俾世知今之《琴譜》無論有詞無詞,所講指法,皆俗調,非古樂也。 (謹案:此條原文泥笙詩無詞之說,誤以無詞之譜為是。 又拘於俗工指法,誤疑一字一彈之不成聲。 不知欽定中和韶樂,正一字一彈,全遵古制。 而《御題朱載堉樂書》諸篇於古樂、俗樂,尤剖析詳明。 謹推衍聖訓,為改正其文,俾後世無惑焉。)” 元代趙彥肅與熊朋來的《瑟譜》只有律呂,沒有指法,認定是一字一音。 指法與音符的對應關係是一字一彈或一字多彈,一字多彈只能是一字多音。 《元史》還稱讚一字一彈的音樂,說明一字一音並非不成聲,文獻記載與實驗結果是相合的。 一字一音的要求可以追溯到北宋初年,《宋史》記錄了楊傑的奏文:惟人稟中和之氣而有中和之聲,八音、律呂皆以人聲為度。 言雖永,不可以逾其聲。今歌者或詠一言而濫及數律,或章句已闋而樂音未終,所謂歌不永言也。 請節其煩聲,以一聲歌一言。 且詩言人志,詠以為歌。 五聲隨歌,是謂依詠;律呂協奏,是謂和聲。《宋史》的記載傳示了兩個非常重要的信息:一是證明一字一音確實存在,樂譜的一字一音就是當時歌唱的實際旋律。 《宋史》的記載與樂譜的一字一音完全吻合,這證明樂譜並非僅僅記錄了骨幹音的備忘錄。 二是一字一音是北宋的主要辭樂關係,雖然已經出現了一言使用數律,但楊傑認為這是不正常的關係。 現今學者認為樂譜記錄的一字一音不是歌唱的實際旋律,其根據是現今樂譜與一般的辭樂關係。 但從唐宋到現在,辭樂關係完全可能發生過變化,不能以現今歌曲的一般辭樂關係來判斷唐宋的詞樂關係,必須根據宋代文獻來解讀宋代樂譜。《信天遊》、[醉吟商小品]與清代的雅樂實驗,在理論層面上證明一字一音是可能的,甚至可以創作出優美的流行歌曲。 古代漢語以單音節字詞為主,一字一音是最自然的辭樂關係,也是古今歌曲的基本辭樂關係。 比較《信天遊》與唐宋古譜,就會發現二者的不同不在於一字一音,而是在於一字一音與一字一音一拍。 《信天遊》基本是一字一音,但不是一字一音一拍,節奏比較複雜多變,並不是只有時值相同的均等節奏。 唐宋古譜基本都是一字一音一拍,只有時值相同的均等節奏,這是二者的最大不同。 這說明問題不在於一字一音,而在於一字一音一拍,一字一音都是一拍,四分音符,沒有其他時值,這就成了問題。 音符的時值必須長短不齊,才能構成節奏。 節奏是構成旋律的基本因素,音符高低與節奏疾緩必須結合,才能夠形成旋律。 沒有節奏的音樂是不存在的,這就是很多文人學者否定一字一音的真正原因。 然而文人學者將一字一音與一音一拍混為一談,否定的是一字一音,而不是一音一拍,否定的內容與對象沒有統一。二、口耳相傳與寄送樂譜的意義既然問題不在於一字一音,而是在於一字一音一拍,那麼應當研究一字一音一拍的問題。 一些音樂史家意識到了一字一音與一音一拍的不同,因而不是否定一字一音,而是否定了一音一拍。 楊蔭瀏、陰法魯以為:“一字一拍,則呆板無味。 詞曲音樂,即使散板,也都是長短參差,決無一字一拍之理。” 楊蔭瀏、陰法魯明確否定了一音一拍,原因是一音一拍不能形成旋律。 散板最為自由,但同樣也是一音一拍,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吳梅以為古譜只是記錄了旋律的大概,細微部分沒有載於樂譜,節奏需要樂人口耳相傳,也是需要樂人自由創作:制譜之法,最不易說明,緣細微曲折之處,非口授不明。 自來文人,但知填詞,不知訂譜,往往脫稿後,付優人樂師,為之點拍而己,反就樂師學歌,於是自己新詞,轉向他人教441
  • 授,不亦可笑之極乎? 故陰陽不分,總不能與語訂譜之道也。細微曲折之處包括了點拍,點拍就是樂人創作節奏,這是樂人二度創作的部分。 文人沒有能力創作節奏,因而需要向樂人學習自己新詞的旋律,從而陷入了極其可笑的境地。 吳梅的說法可以得到古代文獻的證明,唐段安節《樂府雜錄》:“拍板本無譜,明皇遣黃幡綽造譜,乃於紙上畫兩耳以進。 上問其故,對曰:‘但有耳道,無節奏也。’” 此意是說節奏不入樂譜,樂人需要用兩個耳朵聽辯與傳承。 節奏是由樂人來點定的,元稹《何滿子歌》:“何滿能歌能宛轉,天寶年中世稱罕。 ……便將何滿為曲名,御譜親題樂府纂。 魚家入內本領絕,葉氏有年聲氣短。 自外徒煩記得詞,點拍才成巳誇誕。” 元稹的詩歌亦記載樂人點拍,但無一字一音之外還要增加其他音符的記載。 這種傳統一直延續到明代,朱載堉記載:“臣父曰:‘定弦乃琴家先務,而其節奏人各不同,率皆口傳,不編入譜。 俗士輕易之,而不以為事,殊不知定弦、和弦此二者,即古所謂操縵者也。’” 上述文獻很好地解釋了古譜沒有記錄節拍的原因:一是節奏由樂人二度創作,因人而異;二是節奏只能口耳相傳,沒有口耳相傳,就無法了解節奏。表面看來樂人點拍並口耳相傳是可以理解的,但這裡並非沒有問題:節奏是旋律的一部分,如果節奏因樂人而異,旋律必然不同,那麼如何能夠認定是同一首歌曲呢? 保證一首歌曲旋律的同一性也是音樂文學不可缺少的因素,但如果點拍因人而異,如何能夠保持旋律的同一性呢? 宋王灼《碧雞漫志》記載了沒有口耳相傳也能了解旋律與節奏之事,這一記載與樂人口耳相傳節奏的說法完全不同。《文酒清話》云:“唐封舜臣性輕佻。 德宗時使湖南道,經全州,守張樂燕之,執杯索《麥秀兩岐曲》,樂工不能。 封謂樂工曰:‘汝山民,亦合聞大朝音律。’守為杖樂工。 復行酒。 封又索此曲,樂工前乞侍郎舉一遍,封為唱徹,眾已盡記,於是終席動此曲。 封既行,守密寫曲譜,言封燕席事,郵筒中送與潭州牧。 封至潭牧,亦張樂燕之。 倡優作襤褸數婦人,抱男女筐筥,歌《麥秀兩岐》之詞,敘其拾麥勤苦之由。 封面如死灰,歸過全州,不復言矣。”今世傳《麥秀兩岐》,今在黃鐘宮,唐《尊前集》載和凝一曲,與今曲不同。全州太守將《麥秀兩岐曲》記為樂譜,郵送給潭州牧,全州太守與潭州牧及其樂人之間沒有口耳相傳。 但是潭州倡優根據樂譜歌唱了《麥秀兩岐曲》,而且是封舜臣唱過的《麥秀兩岐曲》的旋律,因而封舜臣內心緊張,“面如死灰”。 封舜臣聽到潭州倡優歌唱的《麥秀兩岐曲》旋律,就明白潭州牧已經知道了他在全州燕席上杖打樂工的惡行。 事實上全州太守在郵寄的信中不只是寄了樂譜,還“言封燕席事”,這正是封舜臣恐懼的原因。 封舜臣“面如死灰”的原因似乎還可以理解為潭州“倡優作襤褸數婦人,抱男女筐筥”,然而倡優扮作襤褸婦人,沒有任何針對性,封舜臣不會因此“面如土灰”。 這條文獻記載的最重要信息是在沒有口耳相傳的情況下,潭州倡優歌唱了《麥秀兩岐曲》的旋律,而且與封舜臣唱過的旋律相同或相近。 按照唐宋樂譜的一般形態與口耳相傳的習慣,潭州倡優僅僅依據樂譜是無法唱出封舜臣唱過的旋律,但事實是潭州倡優唱出了相同或相似的《麥秀兩岐曲》。 這說明先行研究對唐宋樂譜的理解並不完整,其中必然暗含着比一字一音更多的信息。 寄譜之事還見於宋朱勝非《紺珠集》:“沈翹翹,文宗時(在位 826~840),宮人有白玉方響,以犀為椎,以紫檀為架。 後出宮歸秦氏。 秦出,翹制曲以寄之,名曰[憶秦郎]。” 宋曾慥編《類說》卷二十九《麗情集》、元陶宗儀編《說郛》卷七十八下元《青樓集》亦有記載,內容相同。 樂譜只記錄了骨幹音,又沒有記錄節奏,這樣的樂譜喪失了樂譜的意義,因而寄譜毫無意義。 但仍然有人寄譜,說明根據樂譜能夠還原出旋律,否則就不會寄譜。。 元熊朋來認為樂譜的意義就是能夠按譜求聲:541
  • “今為《瑟譜》,先之以風雅頌,仍以雅律、通俗譜,使肄者可按譜而求聲,並附釋奠樂章,而補定其譜。” 一般來說樂譜的意義在於記錄旋律與歌辭,能夠按照樂譜可以歌奏。 為了這一目的,熊朋來編制了《瑟譜》。 熊朋來的《瑟譜》也是一字一音,沒有節奏,按照今人的說法,這樣的樂譜是無法直接歌奏的,但熊朋來以為可以按譜求聲。 熊朋來親自試奏唐代樂譜,發現是可以歌奏的:或謂《儀禮經傳通解》以開元詩譜與鐘律俱傳,名之曰詩樂矣。 其曰竊疑云者謂其聲莫得聞也,當時未嘗弦瑟。 而親試其譜,歌詩必以瑟。 今按譜下指則各詩之音應弦如誦,依瑟聲為歌聲可也。 所謂疊字散聲,以歎發其趣者,譜中亦時有之。 至於一聲一字,則郊廟樂章皆然,以鐘磬之譜必如是也。《儀禮經傳集解》的樂譜是唐代樂譜,宋代亦有一字一音不成歌唱的說法,因而宋人以為唐代詩樂“聲莫得聞”。 熊朋來親試歌奏唐代樂譜,發現完全可以依瑟歌唱。 熊朋來以為郊廟樂章都是一字一音,明代雅樂也基本是一字一音,此說與雅樂樂譜是完全相同的。 朱熹、姜白石等人懷疑一字一音,是因為一字多音更為美聽。 其實雅樂歌詩就是如同誦詩,不能因為類似誦詩,就否定唐宋雅樂樂譜。 熊朋來還以為雅樂歌唱是用瑟,而不用琴,瑟與歌的旋律完全相同:“歌詩以六律為之音,故譜中每字各書其律,黃鐘聲下,餘律以漸高,驗其所得律之清濁高下,以瑟聲為歌聲。” 清周中孚以為熊朋來《瑟譜》之功不可沒:“故鄉飲詩譜以雅律通俗音,使人易知易從,金石匏竹可通用也。 今去古雖遠而按譜歌之,必聞誦詩之聲。 倚瑟詠歌,亦興觀之一助。 後之君子有能驗聲氣之元,以求古之律呂,於此當有考而不可忽也。” 如果熊朋來的記載是可靠的,不能不對先行研究產生兩點懷疑:一是唐宋樂譜並非只記錄了骨幹音,二是並非沒有記錄節奏。 如果雅樂就是一字一音,每一音符時值均等,那麼唐宋樂譜確實可以按譜求聲。元楊維楨有關節奏的記載也值得注意,《漁樵譜序》 (《漁樵譜》是元錢霖的詞集)記載:“夫譜之云者,音調可錄,節族可被於弦歌者也。” 按照楊維楨的說法,樂譜記錄了音調、節族,可以按譜歌奏,這與樂譜不記節奏、不可歌奏的說法不同。 所謂的節族就是節奏,漢班固《漢書》:“人民用財侈靡,車馬衣裘宮室皆競修飾,調五聲使有節族(蘇林曰:‘族,音奏。’ 師古曰:‘節,止也,奏,進也。’)” 清方苞《禮記析疑·樂記》卷二十:“凡人出言,或通情款,或道事故,其辭意未有不首尾相應者。 辭意相應,則其聲之或髙或下,或疾或徐,自然而變者,可次以宮商而為之節族,即詩歌曲調之所由成,故曰變成方,謂之音也。 然後以金石絲竹匏土草木比附,詩歌之音以為樂章,而兼配以文武之舞,乃謂之樂。” 楊維楨的說法與宋元樂譜的實際狀態完全不符,樂譜明明沒有記錄節奏,楊維楨卻堅持以為記錄了節奏。 這種矛盾不是來自於楊維楨的錯誤,楊維楨是戲曲家,善吹鐵笛,號稱鐵笛道人,不會不了解樂譜沒有記錄節奏,但他依舊認為樂府記錄了節奏,這其中必有原因。《碧雞漫志》與《漁樵譜序》帶來了巨大的困惑:樂譜本來沒有記錄節奏,楊維楨卻說記錄了節奏,那麼記錄了怎樣的節奏? 口耳相傳是保持相同或相近節奏的條件,可是潭州樂人在沒有口耳相傳的情況下,是如何還原節奏並歌奏《麥秀兩岐曲》的呢? 這兩個問題表面看來沒有關係,但實際上都指向了樂譜隱含的節奏信息和節奏規則的問題:其一,唐宋元樂譜的確沒有記錄節奏,但應當暗含了節奏,暗含的節奏只能是一字一音的均等節奏。 一字一音的時值完全相同,這是沒有逐一記錄每一音符時值的原因。 如果仍然記錄一字一音的時值,那就是畫蛇添足。 一字一音的均等時值是常規節奏,在沒有特殊標記的情況下,每一個字與音符都有相同的時值。 其二,樂人的二度創作與口耳相傳是存在的,也是需要的,但二度創作不是完全自由的。 如果潭州倡優完全自由地二度創作《麥秀兩岐曲》的旋律、節奏,就不可能與封舜臣唱過的《麥秀兩岐曲》相同或相似。 封舜臣與潭641
  • 州倡優的《麥秀兩岐曲》相同或相似,表明二度創作不是完全自由的,其中必然存在約定俗成的節奏規則。 均等時值與節奏規則是從《漁樵譜序》與《碧雞漫志》中可以看到的可能性,是需要進一步調查和驗證的線索。我們應當研究均等節奏與唐宋樂譜形式的關係。 樂譜的主要功能是如實記錄歌奏的旋律,使人能夠按照樂譜歌奏,也使旋律得以傳承。 但唐宋樂譜似乎完全悖離了這一目的,只記錄歌唱的第一個音符,完全省略了其他音符,也完全沒有記錄音符的時值。 這樣的樂譜對於歌奏來說,雖然不是完全無用,但也大大降低了樂譜的實用價值。 根據前文的研究可以明白,一字一音並不一定只是記錄了第一個音符的骨幹音,一字一音完全可以是實際歌唱的辭樂關係。 正如楊維楨所說,樂譜也未必沒有記錄節奏,楊蔭瀏等大多數的文人學者否定了一字一音的均等時值,但均等時值恰恰就是樂譜記錄的節奏。 丘瓊蓀以為:姜譜為聲樂譜,譜字即記在文字旁,一字一聲,一字一拍,其時間即以字為單位,余稱之為“字單位”制,在北宋時即用此制《夢溪筆談》可證。 因一字一聲,一字一拍關係,便無容得再點板眼,只須附加增減時記號以變更其時間,大抵宋代聲樂譜都是如此記法……一個“字單位”時間有多長,未見論述。 歌法又已失傳,欲考無從。 吾人為敘述便利計,不妨假定為一個四分音符,如此則一字相當一拍。丘瓊蓀提出了“字單位”的概念,唐宋古譜皆以字為基本單位,每一個字都有均等時值,這一概念與字數為基礎的一字一音體制完全吻合。 “字單位”的概念沒有包含均等時值的具體時長,丘瓊蓀假定的均等時值是一拍,即四分音符。 但是“字單位”的具體時長並不確定,可能是一拍,也可能是二拍、三拍、四拍,只要保持均等時值就可以了,“字單位”的概念是解譯古譜的權宜之策。 現今學者都把唐宋樂譜的均等時值譯解為一拍,這只是權宜之計,並不表明均等時值就是一拍。均等時值的看法可以得到古代文獻的印證,《白石道人歌曲》延長時值的三種特殊符號,可以證明存在兩種時值,即均等時值與延長時值。 三種符號的延長時值各不相同,有的延時較短,有的延時較長。 然而延長時值必須有基準,沒有基準,三種延時符號就無所適從。 這個基準是存在的,就是一字一音的記錄形式內含的均等時值,也就是丘瓊蓀所說的“字單位”。 延時是以一個字單位的時值為基準,可以延長一字的時值,或延長二、三字的時值,時值的延長或縮短,皆以均等時值為基準。 每一個字與音符的時值相同,就可以作為時值的基準,節奏的概念包括了基準的意義。 這種理解與宋人的節奏概念完全相合,宋史炤《資治通鑒釋文》:“節族:族,音奏。 節,止也。 族,準也。” 所謂的節奏或節族就是時值的基準,這與今天的節奏概念不合,看起來相當怪異,但符合樂譜的記錄與歌唱的節奏形態。 唐宋古譜從第一個音符到最後一個音符連續排列下來,沒有現代樂譜的小節線,如同沒有標點符號的古文。 其原因就在於“字單位”的均等時值,無論是兩個音符為一節,或三個音符、四個音符為一節,都不會改變每一個音符的時值。 沒有小節線,反而凸顯和證明了一字一音的均等時值。三、餘論一字一音是音樂與文學的基本關係,寄送樂譜是瞭解一字一音關係與古代樂譜的重要依據。根據寄送的樂譜能够演唱,説明古代樂譜不是備忘録。 節奏、時值不見於樂譜,但存在根據歌辭的字數、韵字來决定節奏、時值與速度的慣例。 而慣例是樂工耳熟能詳的部分,這就等於有了樂譜的基本因素,因而古代樂工可以根據樂譜歌唱。741
  • ①脫脫:《宋史·志第九十五·樂十七》卷一百四十二,北京:中華書局,2011 年,第 3340~3341 頁。②李塨:《小學稽業》卷五,《叢書集成初編》 第 209冊,北京:中華書局,2011 年,第 452 頁。③許之衡:《中國音樂小史》,王雲五主編:《萬有文庫》第一集,上海:商務印書館, 1930 年,第 163 ~164 頁。④夏承燾:《白石歌曲旁譜辨》,北平:《燕京學報》,1932 年第 12 期。⑤夏承燾:《再與榆生論白石譜書》:“白石詞譜一字一律,弟曩亦疑其不合當時燕樂歌法。 (北宋元豐以前之廟堂大樂,亦以數音歌一字。 見《宋史》楊傑議大樂)曉湘先生謂:‘白石依古樂制曲,其他詞人決不如此。’此與守白先生‘白石有意矯正俗樂,故用雅樂唱法。’若合符契。 然宋代詞譜,白石集外,惟《曲律》載《樂府混成集》殘譜五十餘字,亦一字一律,與白石譜無異。 知宋譜本皆如此,非由用古樂,吾兄所疑甚是。 尊函又謂:‘苟宋詞亦一字數音,可以由樂工自由增減,何以《漁歌子》曲度不傳。 蘇黃以《浣溪沙》、《鷓鴣天》歌之,必依譜改定其句度。’此論尤為精到。弟意白石譜雖一字一律,而纏聲赴拍,並非毫無緩急。”見張璋編:《歷代詞話續編》下冊,鄭州:大象出版社,2005 年,第 850 頁。⑥任中敏:《唐聲詩》,王小盾等主編:《任中敏文集》第六冊,南京:鳳凰出版社,2015 年,第 131~132 頁。⑦任中敏:《唐聲詩》,王小盾等主編:《任中敏文集》第六冊,第 134 頁。 任中敏相當深入地研究了一字一音的問題,極力否定了一字一音的辭樂關係,但其中存在一些問題:第一,舉證了相當豐富的古代文獻與近人研究,證明不存在一字一音。 但其所舉證的有些文獻並不支持否定所持主張,古代文獻記載的“繁音”有兩種:一是一字一音的繁音,一是一字多音的繁音。 前者只會引起節奏和速度的加快,後者會使節奏、速度變慢。 不加區別地使用記載繁音的文獻,顯然是不能證明不存在一字一音的。 第二,唐宋確實有一些文獻記載了一字多音,但此類文獻並不能證明不存在一字一音。 實際上《白石道人歌曲》就有一字二音、一字三音,因而文獻記載一字多音是必然的。 《白石道人歌曲》的主體是一字一音,只有少量的一字多音,這裡涉及的是一字一音與一字多音的關係問題,而不是不存在一字一音的問題。 第三,《秦王破陣樂》等 15 種樂歌的表格不能證明不存在一字一音。 15 種樂歌大多是無辭樂譜,無辭就不存在辭樂關係,也就不能證明一字多音,也不能證明一字一音。 除了日本陽明文庫藏《五弦譜》之外,其他樂譜皆為明清樂譜,明清樂譜已經昆曲化,大量使用一字多音,不能證明唐宋樂歌的辭樂關係。 《五弦譜》不只是沒有歌辭,而且弦樂曲或笛曲等不同於歌唱譜,由於樂器的演奏技法,必然出現一字多彈或一字多音,因而不能用器樂譜來證明歌唱譜。⑧當代學者對這個問題有兩種看法:一、一字一音的音符只是旋律的骨幹音,旋律的其他音符沒有記錄於樂譜:“另外,宋代俗字譜雖然都表現出‘一字一音’的記譜方式,但在真正的演唱中,‘一字’配唱‘一音’則是難以成立的,這從宋代音樂文獻所載有關字、聲(音)關係的論述中也可見一斑。 如陳旸《樂書》云:‘辭少聲多,則虛聲以足曲’;張炎《詞源》曰:‘字少聲多難過去,助以餘音始繞梁’等等。 無論是‘辭少聲多’,還是‘字少聲多’,都表明唱字與音符之間的不對等關係,且唱字少、音符多。 這恰恰與‘一字’唱‘一音’的認識相背離。” (于韻菲:《宋代俗字譜‘一字一音’記譜法研究(上、下)———從外在特徵到內在含義的解讀》(上海:《音樂藝術》,2015 年第 6期、第 9 期)。 這種看法否定了一字一音的對應關係,產生這種看法的原因是一字一音無法構成旋律。二、一字一音的音符並不是基幹音,旋律本身就是如此。 這是承認一字一音為基本的辭樂關係為前提。實際上一字一音是辭樂的最基本關係,因而一字一音就是歌唱旋律,而且是辭樂的基本關係。 田玉琪《依調填詞二論》(江蘇淮陰:《淮陰師範學院學報》,2012 年第 5 期)就持這種看法,但一字一音如何能夠成為歌唱旋律,沒有做更為深入的研究。 楊瑞慶《一字一音和一字多音———淺談詞曲結合的兩種方法》(太原:《黃河之聲》,1995 年第 4 期)只討論了當代歌曲,並沒有研究宋代樂譜的一字一音。⑨項陽:《一把解讀雅樂本體的鑰匙———關於邱之桂的〈丁祭禮樂備考〉》,北京:《中國音樂學》,2010 年第 3 期。⑩趙尊嶽:《讀魏氏樂譜記》,饒宗頤、趙尊嶽、姚志尹等撰:《詞樂叢刊》第一集,香港:坐忘齋,1958 年,第841
  • 125、132 頁。林萃青:《宋代音樂史論文集·理論與描述》,上海:上海音樂出版社,2012 年,第 145 頁。參見第一章第二節“章式與解式的常規對應形態”的“一、章式與解式的對應形態”。劉崇德主編:《唐宋樂古譜類存》第一冊,合肥:黃山書社,2016 年,第 319 頁。慶桂等編纂、左步青校點:《國朝宮史續編》卷八十七,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4 年,第 837 頁。王坦:《琴旨·有詞無詞說》卷下,《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220 冊,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 年,第 125~129 頁。脫脫:《宋史·志第八十一·樂三》卷一百二十八,第 2981~2982 頁。楊蔭瀏、陰法魯:《宋姜白石創作歌曲研究》,北京:人民音樂出版社,1979 年,第 36 頁。吳梅:《顧曲廛談·度曲》,《吳梅詞曲論著集》,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8 年,第 183 頁。段安節:《樂府雜錄》,《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第一冊,北京:中國戲劇出版社,1959 年,第 58 頁。元稹撰、冀勤點校:《元稹集·樂府》卷二十六,北京:中華書局,1982 年,第 309 頁。朱載堉:《樂律全書·律呂精義內篇六上·操縵節奏和弦指法》卷六上,《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二一三冊,第 140~141 頁。王灼:《碧雞漫志·麥秀兩岐》,唐圭璋編:《詞話叢編》卷第五,北京:中華書局,2005 年,第 118 頁。朱勝非:《紺珠集》卷十一,《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872 冊,第 508 頁。[憶秦郎]的本事見於其他文獻,內容有所不同。宋葉廷珪記載:“秦郎:阿翹後出宮,嫁金吾衛長史秦誠為妻。 誠出使新羅,阿翹登樓擊方響寫恨,撰小詞名曰[憶秦郎]。 誠亦於是夜傳其曲拍,歸曰:合之無異。”(葉廷珪“《海録碎事·文學部下·詩門》卷十九,北京:中華書局,2002 年,第 872 頁)明胡震亨記載:“[憶秦郎] [憶秦娥]:一名[秦樓月],一名[雙荷葉]。 文宗宮人阿翹善歌,出宮嫁金吾衛長史秦誠。 誠出使新羅,翹思念,撰小詞名[憶秦郎]。 誠亦於是夜夢傳其曲拍,歸曰:‘合之無異。’後有[憶秦娥],或即出此。”(胡震亨:《唐音癸籖·樂通二·唐各朝樂》卷十三,台灣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第 1482冊,第 601 頁)秦誠出使新羅、夢傳樂譜當為衍生之事,《紺珠集》、《青樓集》等均無此說,只記外出。 秦誠根據寄送的樂譜還原的曲拍,能夠與阿翹所作曲拍完全相合,是不大可靠的說法,但大體相似是可能的。 熊朋來:《瑟譜》卷一,北京:中華書局,1985 年影印本,第 9 頁;第 25 頁。 熊朋來:《瑟譜·瑟譜後錄》卷六,北京:中華書局,1985 年影印本,第 136 頁。 又云:“今增譜諸詩本欲去四清二變,然試之,而難為聽念。 古人居今有不得不隨時者,故依開元譜例,以雅通俗,夫亦以周詩寓唐樂存聲歌之,仿佛不猶愈於他曲哉。” (《瑟譜·瑟譜後錄》卷六,第 136~137 頁) 蘇軾也以為雅不用,蘇軾《雜書琴事·琴非雅聲》:“世以琴為雅聲,過矣。 琴正古之鄭衛耳。 今世所謂鄭衛者,乃皆胡部,非復中華之聲。 自天寶中,坐立部與胡部合,自爾莫能辨者。 或云今琵琶中有獨彈,往往箶有中華鄭衛之聲,然亦莫能辨也。”王耀華、方川寶主編:《中國古代音樂文獻集成》第二輯第 2 冊,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2 年,第 80 頁。周中孚:《鄭堂讀書記·樂類》卷七,黄曙輝、印曉峰標校,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9 年,第 97 頁。楊維楨:《漁樵譜序》卷一,李修生主編:《全元文》卷一二九四,南京:鳳凰出版社。 1998 年,第 150 頁。班固:《漢書》 卷六十四下,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 2809 頁。方苞:《禮記析疑·樂記》卷二十,《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128 冊,第 157~158 頁。丘瓊蓀:《白石道人歌曲通考》,北京:音樂出版社,1959 年,第 42、48 頁。史炤:《資治通鑒釋文·漢紀十》卷二,王雲五等編:《叢書集成初編》第 3483 冊,北京:商務印書館,1991 年,第 45 頁。作者簡介:張哲俊,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四川大學文新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成都 610052[責任編輯  桑  海]941
  • 澳門理工學報  2023 年第 1 期作為“詩可以怨”的《宋詩選注》周景耀[提  要]   1950 年代《宋詩選注》的面世,是現代宋詩接受史上的重要事件,對選注者錢鍾書而言可謂是一個“詩可以怨”的文本。 一方面,錢鍾書借舊體詩寫作表達選注宋詩及刪改《選注》之心態,苦悶之情由詩“曲傳”而出,“怨”意或有流露,論文從不同時段細緻尋繹其詩作與《選注》的這一召喚呼應關係。 另一方面,在《選注》內部,錢鍾書順應“大氣壓力”的同時,努力護持其私人的“衷心嗜好”,表現為他對文學獨立性的堅持,因此《選注》在主流文藝潮流面前具有某種“例外性”。 這種歧出與例外狀態是“詩可以怨”的潛在表達,更是一段特殊時期中國知識分子心靈史的曲折寫照。選注者在詩與政治之間“晦昧朦朧”的狀態,構成一種緘默的否定時趨的美學修辭,《選注》也因此具有了超出一般文本的學術史意義。[關鍵詞]   錢鍾書  詩可以怨  文學本位  心靈史  學術史[中圖分類號] I05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874 - 1824 (2023) 01 - 0150 - 09一1980 年 11 月,錢鍾書隨社科院代表團訪問日本,訪日期間他在早稻田大學教授懇談會上宣講論文《詩可以怨》,同時在日本愛知大學文學部作了一次演講,題目為《粉碎‘四人幫’以後中國的文學情況》。 圍繞上述兩個文本,錢鍾書主要就文學創作和文學研究的問題進行了討論。 文學創作方面,他指出“苦痛比快樂更能產生詩歌,好詩主要是不愉快、煩惱或‘窮愁’的表現和發洩”,這是中國文藝傳統裡“一個流行的意見”,不但是“詩文理論的常談,而且成為寫作實踐的套版”,①能說明這個“意見”的重要概念是“詩可以怨”,在《詩可以怨》一文中他列舉很多材料證明這一點。 觀其所論,錢鍾書將“詩可以怨”理解為創作主體之“有所鬱結”而出“發憤”之音是別有意味的,其用意之一是針對彼時的“傷痕文學”之爭而發。 他說:“‘四人幫’垮台之後,中國人民創巨痛深,吐了一口氣,發出了一些聲音。 不但對‘四人幫’寫出控訴和暴露性的文學,而且對導致‘四人幫’的一些歷史根源也提出了清算,引起了‘傷痕文學’或‘缺德文學’的爭論。 去年這個時候,舉行全國文代大會,我是參加的,在會上這個爭論還是很激烈。”他認為當時的“傷痕文學”作品藝術上雖成熟的不多,但“物不得其平則鳴”卻是“極自然的現象”,從中西文學史來看,“大作品的多數是包含或者表示對社會和人生的不滿的,而歌頌讚美現實的大作品在比例上較少”,②即便是《詩經》裡的讚051
  • 歌,在他看來,骨子裡也是“雖頌皆刺”的“怨詩”。③可見,他這是在理論上為“傷痕文學”辯護,學理之外,“傷痕文學”不也正寄託了他鬱結於心的“怨”情麼? 那麼,“詩可以怨”也就是其自訴衷曲的體現,畢竟歷次運動給他造成了難以忘卻的傷痕,同一時期在為楊絳《幹校六記》所寫的“小引”中,他也不忘添上一筆,認為受冤屈者“也許會寫一篇《記屈》或《記憤》”,④怨憤之情溢於言表。就此而言,將上述訪問日本時的兩個文本乃至其建國後的著述視為“發憤之所為作”是皆有據可證的事實。 在此意義上,我們認為錢鍾書 1950 年代選注宋詩,在適應時代的氣候的同時,也努力甚至是艱難地保持其個人的“衷心嗜好”,因其一再護持的私人性的“嗜好”使得《宋詩選注》 (以下稱《選注》)歧異於主流文藝潮流而具有糾偏或抵抗的意味,這個選本“詩可以怨”的氣質便也不難察覺。 下面結合錢氏彼時詩作,探看《選注》背後之心情。二錢鍾書在《選注》序中曾言:“文學創作可以深挖事物隱藏的本質,曲傳人物的未吐露的心理,否則它就沒有盡它的藝術的責任,拋棄了它的創造的職權。” ⑤錢鍾書深諳文藝之道,假如他選注宋詩時的心情是隱忍的和壓抑的,在《選注》中自然是不易發現的,但詩為心聲,其選注宋詩的“未吐露的心理”與情感,“隱藏”寄託於他那一時期創作的詩作裡,與《選注》相關的“怨”情經由其詩“曲傳”而出,其選注宋詩之心態亦隱約可見。《選注》1957 年脫稿付印,⑥1958 年出版,面世伊始,這個選本即受到廣泛關注,爭議、褒揚與批評一直存在,直接或間接涉及這一選本的論述不可勝數。 這使錢鍾書認識到《選注》 還不夠“趨時”,內心不免忐忑,遂有後來的刪詩之舉,事後自嘲“膽小如鼠”。⑦其心理變化可從其 1957 年至1978 年間所寫的部分詩作中見出,這些詩分別作於《選注》1958 年初版、1963 年再版和 1978 年重印前。 可以說,不光《選注》及其後對之的刪改是適應氣候的“物證”,⑧通過詩這種較為私密性的表達,他寫於那一時期的詩亦是其心態之“物證”。 以詩觀《選注》,我們能從這些詩中清晰地窺見錢鍾書對時局的感受,以及由之產生的對《選注》前後期的不同態度,進而發生對《選注》的調整,以“使自己盡可能適應氣候”。 與此同時,他對時代氣候抵觸的“怨”情亦隱藏其間。我們分不同階段探視錢鍾書選注宋詩的心態。 1957 年《選注》完成為第一階段,不妨從他這一年創作的《赴鄂道中》組詩中體會其完成《選注》後的心情。 其二云:“晨書暝寫細評論,詩律傷嚴敢市恩。 碧海掣鯨閑此手,只教疏鑿別清渾。” ⑨根據詩末自注,此詩寫於《宋詩選注》脫稿付印後,書尚未出版面世。 “晨書”“暝寫”,可見用功之勤奮,態度認真,細加評論,其選注原則是嚴守詩律,不敢以私惠取悅於人,無論詩人大小,皆以詩之藝術性高低決定取舍。 他曾借用朱熹的話形容唐庚煉字、煉句的“寡恩”程度,而這句話也可用來說他自己:“看文字如酷吏治獄,直是推勘到底,決不恕他,用法深刻,都沒人情”,⑩他亦以此為選注宋詩之準則。 後面一聯的理解,可參考楊絳的說法,她指出這首詩“專指《宋詩選注》而言,點化杜甫和元好問名句:‘或看翡翠蘭苕上,未掣鯨魚碧海中’;‘誰是詩中疏鑿手,暫教涇渭各清渾’。 據我了解,他自信還有寫作之才,卻只能從事研究和評論工作,從此不但口‘噤’,而且不興此念了”。以“碧海掣鯨”之才,做“疏鑿”宋詩以“別清渾”的工作,無疑“閑”了寫作之“手”,在他看來未免大材小用,詩句間不滿、委屈與抱怨的情緒不難體察。 在這首詩裡明明散發着“怨”氣與傲氣,有直抒胸臆之意,但為何又突然畏畏縮縮地口“噤”起來? 這需要聯繫同題詩的另外兩首:“奕棋轉燭事多端,飲水差知等暖寒。 如膜妄心應褪淨,夜來無夢過邯鄲。”(其四)“駐車清曠小徘徊,隱隱遙空碾懣雷。 脫葉猶飛風不定,啼鳩忽噤雨將來。”(其五)151
  • 1957 年,錢基博病重,錢鍾書赴武昌探望。 “他有《赴鄂道中》詩五首。 第五首有‘隱隱遙空碾懣雷’,‘啼鳩忽噤雨將來’之句。 這五首詩,作於早春天氣的前夕。 這年六月發動了反右運動,未能再次請假探親”。楊絳說這兩首詩“寄寓他對當時情勢的感受”,錢鍾書是敏感而謹慎的,彼時形勢確是如“弈棋”般變化莫測,多事之秋,暖寒自知,他對形勢的判斷並不樂觀,對 1957 年的“早春天氣”能否持續大概是不存“妄心”的。 或對自己出處的“妄心”已“褪淨”,亦可備一說,畢竟他“曾到中南海親耳聽到毛主席的講話”,“去武昌看望病父時,已感到將有風暴來臨”,第二首詩即體現了其風暴來臨前的感受。 在彼時形勢難測的時刻,他當然是做不到“無夢”的,反而於“小徘徊”中,更多“隱隱”的不安與擔憂,有“懣雷”將至之感。 所謂“脫葉”、“啼鳩”表現的正是知識分子彼時惶惑的難以把握自身命運的存在狀態,“脫葉猶飛”,只是風向“不定”,或風已吹來,雨亦將至,故“噤”者應是不鳴不放之意,是為口“噤”,不再亂說話,或不再說話。 “果然,不久就發動了反右運動,大批知識分子打成右派”,其父亦未能幸免。所以,口“噤”在此應該理解為對政治之口“噤”,不關《選注》,因此時《選注》尚未出版,更未被批判,否則錢氏也不會有“閑此手”的“遺恨”情緒了。也就是說,雖然錢鍾書對政治形勢不存“妄心”,且時時警惕,以默圖存,不鳴不放,還沒有將政治形勢與《選注》聯繫起來,他覺得《選注》在政治上是過關的,畢竟他拿了毛澤東的話做擋箭牌,故在同一組詩中存在着情緒上的反差。 但《選注》中畢竟暗藏着個人之“嗜好”,因此他所謂的“只教疏鑿別清渾”也就需在二元的框架內觀看,若宋詩之“清”者符合意識形態的軌轍,與時代氣候相一致;那麼宋詩之“渾”者則與意識形態相悖,與時代氣候相反,錢鍾書的個人“嗜好”即暗藏其中。 對此,錢鍾書在香港版《選注》前言中進行了說明:它當初不夠趨時,但終免不了付出趨時的代價———過時,只能作為那個時期學術風氣的一種文獻了。 假如文獻算得時代風貌和作者思想的鏡子,那末這本書比不上現在的清澈明亮的玻璃鏡,只仿佛古代模糊暗淡的銅鏡,就像聖保羅的名言所謂:“鏡子裡看到的影像是昏暗的。”它既沒有鮮明地反映當時學術界的“正確”指導思想,也不爽朗地顯露我個人在詩歌裡的衷心嗜好。 也許這個晦昧朦朧的狀態本身是某種處境的清楚不過的表現。他意圖在個人“嗜好”與時代氣候之間兼顧平衡,既欲於選注中表現“正確”的指導思想,也想顯露“個人在詩歌裡的衷心嗜好”,但結果卻可能是“清”“渾”難辨,兩邊皆未能爽朗的呈現,“就像在兩個凳子的間隙裡坐了個空,或是宋代常語所謂‘半間不架’”。於是出現“晦昧朦朧的狀態”,成為一面“模糊暗淡的銅鏡”,爭議便也由此產生。 置於彼時語境下,我們知道文藝為政治服務是時代主潮,不容許個人“嗜好”的存在,文學是為政治主體工農兵服務、為政治服務的工具,詩之“清”者即據此界定,反之,作為寄寓個人“嗜好”之“渾”詩則是刈除與隔離的對象。 “渾”者為何?先按下不表,容後闡論。 就“清”者論,體現為由 1942 年《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以下稱《講話》)延伸出的關於文學從屬於政治的定位,這是彼時不可動搖的法則,主導着 1950 年代文化思想的取向與訴求。 在此處境下,錢鍾書盡可能順應氣候,在《選注》裡引了《講話》,似乎亦以《講話》精神為選注理念,煞費苦心的匿藏起選注者的私家意見,罩上意識形態的外衣,以求趨同於“正確思想”,顯示某種“時代風貌”。 具體到選詩,他常遵循一個固定模式,先選某詩人反映現實的作品,次選留連光景、詠物興懷之作,前者佔多數,後者比例稍低。 就其所選反映現實的詩歌來看,取徑過於狹窄,多集中於農民生活之艱辛、賦稅之繁重、官吏不恤民情等作品上。 如梅堯臣的《田家》、《陶者》便表現出勞動人民艱苦生活,之所以艱苦,是因為辛苦生產的果實“全給剝削者掠奪去享受”,《田家語》、《汝墳貧女》表現出國家徵兵造成百姓“生死將奈向”的無處生存的情狀。 王安石的《河251
  • 北民》、蘇軾的《吳中田婦歎》、文同的《織婦怨》、李耦的《獲稻》等詩是對當時賦稅徭役繁重狀況的反映。 這類反映“舊社會黑暗”的作品在選注中佔據主要部分。 《選注》共選 289 題詩,與上述“現實”有關的作品約佔三分之一,“這是選本的政治標準問題,也是選本的靈魂所寄”。所以胡適讀後才有“故意選些社會問題的詩”的評語。即便費盡心思,1958 年《選注》出版後還是遭到了批判。 也就是說,錢鍾書在“清”“渾”之間進行的“自作聰明”與“別出心裁”的界分,事實上難以並行不悖,作為一明一暗兩套話語,在當時的語境下難以在《選注》中相安無事,除非以“暗”就“明”,變“渾”為“清”,以至“濁流原不異清流”。錢鍾書說:“《宋詩選注》出版了,正碰上國內批判‘白專道路’,被選中為樣品,作為‘資產階級文學研究’的代表作,引起一些批判文章。” “白專道路”是指只專注於學術研究不關心政治的行為,這在當時被視為是一種具有資產階級思想傾向的行為,是要拔掉的對象,因此有“拔白旗、插紅旗”這一對政治概念的形象表達。 這一批判行為針對的主要對象是知識分子,目的是通過對知識分子的所謂資產階級思想的批判,對之進行歷史唯物主義的教育,使之認識到為政治服務、為人民服務的正確性與絕對性。 “拔白旗、插紅旗”是自 1957 年開始“紅專辯論”的延續與深入,也是對從 1951 年開始的知識分子思想改造運動的變相發展,與 1950 年代諸多思想文化領域裡的批判行為在內在邏輯上是一致的。 在此情形下,具有模糊面相的《宋詩選注》遭到批評便在情理之中,批評集中在《選注》不夠“趨時”方面,認為《選注》脫離了馬列主義的指導,是“古典文學選本中的一面白旗”。三時代氣氛使得錢鍾書愈加憂懼謹慎,可通過他作於 1961 年《秋心》詩體會其彼時心境。 “樹喧蟲默助淒寒,一掬秋心攬未安。 指顧江山牽別緒,流連風月逗憂端。 勞魂役夢頻推枕,懷遠傷高更倚欄。 驗取微霜新點鬢,可知青女欲饒難。” 這是《選注》心態的第二階段,第一階段較為直爽的“怨”意此時更顯曲折隱晦。在此之前,1959 年他寫給龍榆生的詩中有“且借餘明鄰壁鑿,敢違流俗別蹊行”的句子,婉勸被打成右派的龍榆生專心讀書,勿有違逆“流俗”的“蹊行”,“流俗”所指不言而喻。 詩雖是寫給龍的,但單就這兩句來看,或許也是自己受過批判後的心情流露。 首聯云“知有傷心寫不成,小詩淒切作秋聲”,寫龍氏詩中情緒,亦可謂自道衷曲,“秋聲”自是發抒於“秋心”,傷毀衰頹之意由此可見。 這首詩的末聯“高歌青眼休相戲,隨分齏鹽意已平”,“隨分”猶言“安命”,“意已平”也許是不得不如此的真心話。 這句詩大概從元好問那裡獲得靈感,元氏七律詩《夢歸》最後一句是“隨分齏鹽萬事休”,結合這句詩,有助於理解錢之詩中“意已平”。 安於“齏鹽”般粗茶淡飯的清苦生活不是問題,其“意”於此是“平”的。 若將其彼時之遭遇聯繫起來看,這個“意已平”多少顯得無奈,當然其中也有些許無可奈何的淒涼,於此而言,其所謂的“意已平”,不免是慰人慰己之語,卻是“意難平”之謂也。 龍榆生之“青眼”高看,當然不乏誠意,在錢也具有被人高看的資本,但在彼時的錢眼裡,“青眼”無異於“相戲”,因為他曾不無自詡的“碧海掣鯨”的本領並未給他帶來好運。 間隔不過兩年,《選注》脫稿時的“只教疏鑿別清渾”的不平為“意已平”取代,不能說,這種轉變與 1958 年批判及與之相伴而來的日益緊張的處境無關。這種“意已平”的哀歎之情,在 1961 年的《秋心》詩裡,表現的分外“淒寒”。 有論者認為這首詩抒發的情感看上去是“屬於所有時代的多愁善感文人的”,這無疑割裂了這首詩和其時代的關係,忽視了其得以產生的極具緊張感的歷史處境。 1958 年批判結束不久,要求知識分子下放改造,錢351
  • 鍾書於 1958 年 12 月初下放昌黎,次年一月底回。彼時國內政治運動一浪接一浪,一次比一次凶猛,左傾思維趨於極端化,“大躍進”運動於此時展開,接着是 1959 年至 1961 年三年經濟嚴重困難時期。 在彼時“樹喧” 不止的情勢下,《秋心》 的作者選擇沉默,但心卻是不安的,其“意” 終究難“平”。 於是有頷聯“指顧江山”時生出的“別緒”,“流連風月”誘發的“憂端”,表現出由“江山” “風月”觸發的濃重愁怨。 這聯詩來自謝靈運的《長歌行》中的一聯:“覽物起悲緒,顧己識憂端”。謝由“覽物”而“顧己”,興起的是光陰流逝“壯志闌”的悲怨之情,錢詩亦流露出這種情緒,這由末聯的“微霜新點鬢”體現出來。 但其所觀者,畢竟是“江山”與“風月”,所憂所歎非僅其一己之自怨自艾而已,這一點可從五、六句中看出消息,“懷遠傷高”的“憂端”大抵是關懷遙深的,聯繫彼時之歷史狀況,所指不難想見。 尾聯意為看到雙鬢如霜點,新生了白發,可知想要掌管霜雪的青女寬恕,是很難的事情。 “青女”句化用李商隱的“素娥唯與月,青女不饒霜”,全詩為:“匝路亭亭豔,非時裛裛香。 素娥惟與月,青女不饒霜。 贈遠虛盈手,傷離適斷腸。 為誰成早秀? 不待作年芳。” 李借早開之梅寓懷,自傷己懷,詩中“有一義山在”,紀昀亦云“純是自寓”。 “青女”是這兩首詩的關鍵“人物”,“青女”典出《淮南鴻烈·天文訓》:“至秋三月,地氣不藏,乃收其殺,百蟲蟄伏,靜居閉戶,青女乃出,以降霜雪”,注曰:“青女,天神青霄玉女,主霜雪也。” 在李詩中青女凝霜,非為增加梅花傲霜鬥雪之品格,而是意在以霜凍梅,是為“不饒霜”也,紀昀所說的“三、四愛之者虛而無益,妬之者實而有損”,正是此意。 青女在詩中以損害他者的形象出現,這個形象定有所指,借由張爾田的評論,或有助於理解,他說:“此調尉時乞假赴涇西迎家室之作。 首句喻祕省清資。 次句喻屈就縣尉。‘素娥’句所得僅此。 ‘青女’句得不償失。 贈遠、傷離,思家之恨。 義山得由令狐,而失意亦由子直,所謂‘為誰成早秀,不待作年芳。’寓意與《有感》一首正同。” 在錢鍾書的《秋心》裡,“青女”同樣無情,誰也不饒過,誰也不赦免。 李於詩中對之尚且流露出淡淡的怨恨,錢詩則憂懼與無奈大於怨恨,面對主宰“霜雪”的女神,赦免已是求之不得,焉敢與之頡頏?詩中時光虛擲、百無聊賴之感或是有的,這些情緒與青女關係緊密,強大的青女的存在使其勞魂役夢,鬢髮成絲,惶惶不可終日。 這不僅是生存的逼迫,更顯現為一種存在的危機感,這源於詩人對彼時歷史敘事的無力回應,詩人在喪失自身本己的歷史形象之際,不得不參與正在進行着的新歷史話語的建構,他沒有能力、也沒有勇氣對抗這一緊張關係,可以選擇的只能是與之妥協,甚至同謀,並在這樣的歷史敘述中重塑自身的歷史,而這種歷史注定是貧乏的,詩人彼時沒有歷史與“家園”。而對“家園”的注目,一直是錢鍾書思想世界的重要主題。 與此直接相關的是,他於 1947 年意味深長的撰寫了一篇英文論文The Return of the Native ,討論“家園”與“還鄉”問題。 在此文中,他從不同層面討論“還鄉”之意蘊,他視“還鄉”為一種隱喻,是漫遊者回歸故土,或浪子回到父母身邊的隱喻,是一種精神還家。 因此“還鄉既是歇息,也是回歸。 心靈已經到達某個終點,它給予的熟悉之感,如財產失而復得”,這是真理的獲得與思想之目的的完成,亦即精神尋求歸宿與安穩的完成,這或是他在這篇文章中最想表達的意思。 我們發現,尋求身心“還鄉”的渴念也鮮明地體現於錢氏 1950 年之前的詩作中,在那時的詩中他尚懷有家園之思、“還鄉”之念、 “江南”之想,希望歸宿有方。 但在他 1950 年代以後的詩裡,家園意識日益稀薄,他一再言及的是心成寒灰話劫毀,不復作“還鄉”“江南”之想了。 “家園”感的喪失,起主導作用的是“青女”,若與張爾田論李商隱詩之隱曲對照閱讀,或有助於我們圖繪詩裡“青女”的形象。 對錢鍾書而言,“青女”是一個高高在上的威脅,他不止一次在詩中流露出“高處不勝寒”之感,或許正是因為此形象的存在才產生了《選注》的一系列改動。451
  • 《秋心》詩後,1963 年 11 月《選注》第二次印刷出版前,錢鍾書有詩寄贈冒效魯,其中一句是“落索身名免謗增”,可見《選注》給他帶來了“身名”之累,刪改之念溢於言表。 這次他對《選注》選目進行了改動,刪去劉攽的《蠻請降》二首、劉克莊的《國殤行》一首、文天祥的《安慶府》一首,並將左緯連同其詩全部刪去,增添劉克莊《雨後池上》一首。 他為什麼要作出這樣的刪改呢?夏承燾指出,《選注》中的“有些詩篇歌頌了有民族氣節的軍人和士大夫,訴說了淪陷區的遺民的心事,《選注》所選的這些作家,誠然都是地主階級和統治階層人物,就他們的階級和他們的時代說,無疑的在世界觀上有極大的限制,他們無法突破這個局限,他們的生活和職業也大多數是必然依靠着統治者的剝削,但是對着那個現實,他們在作品裡‘不得不違反自己的階級同情和政治偏見(恩格斯)’,這一些可珍貴的傾向,在《選注》裡已經有相當分量的表現”。這段話道出選者的良苦用心與適應氣候的努力,但“珍貴的傾向”並沒有在《國殤行》和《安慶府》裡體現出來,因兩首詩表現的內容是屬於歌頌“民族氣節的軍人和士大夫”的,並未寫出對下層民眾的“同情”,以階級鬥爭的標準衡量,這兩首詩無疑是兩條漏網之魚,刪之便在情理之中。 左緯的詩被刪是因為詩題《避賊書事》和《避寇即事》中有“賊”“寇”字樣,錢云“左緯詩中之‘寇’,不知何指,恐惹是非,遂爾刪去。 膽小如鼠,思之自哂”,左緯詩中的“賊”“寇”指的是以方臘、呂師囊為首的民變和陳通兵變,以當時的意識形態論之,前者是農民階級反抗地主階級的革命鬥爭,後者或可理解為下層士兵的“革命鬥爭”,二者都是反抗“統治階級”的正義鬥爭。 1949 年以後,史學界以歷史唯物主義與階級鬥爭學說為指導,重新論述中國歷代農民戰爭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旨在為歷代造反者“平反”,賦予農民戰爭以正義性與革命性。因此,若仍以“賊”“寇”稱之,則是階級偏見,是有違意識形態之舉,所以,錢鍾書刪掉那些詩不是沒有道理。 劉攽的《蠻請降》寫的是“宋跟瀘州的夷族打仗”,最終北宋勝,蠻賊盟誓請降。 這首詩反映的是北宋政府對所謂邊遠“蠻族”的戰爭,這涉及民族關係問題,此問題也是當時史學界熱烈討論且具有意識形態指向的問題。 當時對這一問題的指導思想是“運用階級分析的方法,對它進行具體的分析,辨明其正義與非正義,進步與反動的不同性質。 大體說來,任何民族的統治者對其他民族實行壓迫和掠奪的戰爭,是非正義的,被壓迫民族奮起反抗壓迫和掠奪的戰爭,是正義的”。這種極具意識形態色彩的新史學話語的倡導與成形,是對中國封建王朝正統論歷史敘事的顛倒與否定,若以此史觀論之,《蠻請降》詩中所寫的對少數民族的戰爭則一變而為非正義的了,“理”當刪之。1963 年刪改《選注》是在憂懼、絕望與淒寒的情緒中進行的,其中“怨”不可謂不深,這些情緒彌漫於錢鍾書 1960 年代的詩作中,直到文革結束,其心如寒灰的劫毀感方萌春意。 文革後,錢鍾書對待《選注》的態度是為第三階段。 在這個時期,錢鍾書處境好轉,但憂懼之意未退,他對時局仍保持警惕,所謂“迷離睡醒猶餘夢,料峭春回未減寒”。 餘寒猶在的心情,使之再次“修飾” 《選注》。1978 年再次印刷《選注》時,他在序言中加了一段話:“毛澤東同志《給陳毅同志談詩的一封信》以近代文藝理論的術語,明確地作了判斷:‘又詩要形象思維,不能如散文那樣直說,所以比興兩法是不能不用的。 ……宋人多數不懂詩是要用形象思維的,一反唐人規律,所以味同嚼蠟。’” 此信寫於 1965 年 7 月 21 日,首次發表於 1977 年底的《人民日報》,但重印時,他並未對此進行說明,這就出現了在 1958 年的版本中使用 1977 年才出現的材料的情形,很明顯,他引這段話是為了適應氣候以求自保,其劫後怨恐之狀不難體會,但其情緒卻悄然發生了轉變。 這可從他給《選注》的編輯彌松頤的信中得到證實:“昨天學習《三中全會公報》,忽然想起那本書原序稱‘毛澤東同志’,此次改本易為‘毛主席’,可否仍以恢復原稱為妥? 請酌……”,稱謂不同,心態迥異,此後,他除了對《選注》的注釋進行修改外,再無“適應氣候”之舉。551
  • 四問題並沒有結束,我們不禁要問,錢鍾書除了出於自我保護引用那段話外,這些話是不是暗合了其“衷心嗜好”呢? 錢鍾書借詩抒“怨”,表達“正確”思想給《選注》帶來的壓抑與苦悶,不妨稱之為文本間的相互召喚,這是一種較直觀的“詩可以怨”的方式。 此外,在《選注》內部,錢鍾書對代表個人“嗜好”的“渾”的面相的始終如一的堅持,某種意義上是對作為規範性力量表徵的“清”的面相的有意回避,甚至是反抗,這構成另一種“詩可以怨”的方式。 通過這種方式,有助於解答上面的問題,也就是說,所引之言事實上成為他“詩可以怨”的輔助性力量。余英時的記述為我們的疑問提供了線索。 1979 年春錢鍾書隨中國社科院派代表團赴美訪問時,余就《選注》的疑問徵求錢的解答:“我問他《宋詩選注》為什麼也會受到批判,其中不是引了《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嗎? 他沒有直接回答我的問題。 ……他僅僅說了兩點:第一,他引《講話》中的一段其實只是常識;第二,其中關於各家的小傳和介紹,是他很用心寫出來的”。既然引文是常識,那麼,關於“形象思維”那段話在他看來是不是也是常識呢? 余英時說:“我當時隱約地意識到他關於引用《講話》的解釋也許是向我暗示他的人生態度。”在余看來,“他是一個純淨的讀書人,不但半點也沒有在政治上‘向上爬’的雅興,而且避之唯恐不及”,“1957 年是‘反右’的一年,他不能不引幾句‘語錄’做擋箭牌;而他徵引的方式也實在輕描淡寫到了最大限度”,這個“最大限度”,大概就是錢所說的“常識”。 那麼,引用形象思維那段話在他看來亦應在“常識”的範圍內,而且他對形象思維在理論上有較為深入的認識,同時我們也發現,在《選注》中,形象思維論是錢鍾書選注宋詩的重要詩學準則。形象思維強調以“形象”來思維,注重審美過程的直觀性與想象性,不同於概念推演的抽象思維。 百年來,形象思維論成為定義文學的重要原則,文學因之獲得合法性的解釋與自我言說的邏輯。 當錢鍾書依據這樣一種強調具體直觀、重視主體審美想象的文學觀談詩論藝時,無疑是對強調普遍性和政治化的文學觀的正當性的反動與消解,《選注》序中論及的幾種宋詩反映現實的方式,即是據此對強調社會主義現實主義反映論的糾謬的例證。 與此相應,《選注》中那些反映個人意趣與流連光景的詩,則是通過實例暗示反映論的無效。與此相關的是,錢鍾書強調“詩必取足於己,空諸依傍”的審美獨立的談藝觀念,也即是他追求的為“藝術而藝術”的鑒賞批評,考史與說教皆非“談藝之當務也”。他曾說“我想探討的,只是歷史上具體的文藝鑒賞和評判”,這是指從“具體特殊的審美經驗和事實出發,來進行經驗的描述、一般的概括和理論的推演,從具體上升到抽象,來把握古今中外相同和相通的‘文心’或人類一般的藝術思維”,他念茲在茲的是立足於“藝術思維”以提煉審美規律,強調“以能文為本”,不當以“立意為宗”,這一點非常清晰的體現在他用心撰寫的《選注》中的詩人小傳與注釋裡。 即便《選注》中反映“社會問題”的詩,錢鍾書也沒有放棄對詩藝的追求,也就是說,如果詩僅是“社會問題”的反映,無異於“押韻的文件”,入選的可能性也不大。 以 1963 年《選注》再版時刪掉左緯一家為例,他完全可以更換選目,而不必將左緯及其詩從《選注》中刪除。 就此王水照認為左緯的那兩組詩在宋代詩學史上具有過渡性質,錢鍾書所說的左緯詩在藝術上“能夠擺脫蘇軾、黃庭堅的籠罩”,開南宋人之晚唐體即由那兩組詩體現出來,這是錢鍾書選左緯的真正原因,“而兩組組詩因‘違礙’不得不刪,牽一髮而動全身,左緯一家的入選也失去了根據,小傳原稿幾無一字可留,左緯其人其詩均從《宋詩選注》消失,實屬不可避免”。 如果此說成立,那麼,這也就從反面說明《選注》中反映“社會問題”的詩仍不失其藝術性,讓錢鍾書輕易放棄其“嗜好”看來不那麼容易。651
  • 錢鍾書對文學審美獨立性這一“嗜好”的堅守是一以貫之的。 在他 1930 年代談論文學之始,即認為文學與政治、歷史、社會等的是“平行四出”的關係,不是決定論意義上的因果關係,即其所言“不如以文學之風格、思想之型式,與夫政治制度、社會狀態,皆視為某種時代精神之表現,平行四出,異轍同源,彼此之間,初無先因後果之連誼,而相為映射闡發,正可由以窺見此種時代精神之特徵;較之社會造因之說,似稍謹慎”。即使處於“大氣壓力”巨大的處境下,他的文學觀事實上並未發生根本變化。 如在《選注》中,他認為文學有其獨特性,文學真實不同於歷史事實,因此“不能機械地把考據來測驗文學作品的真實,恰像不能天真地靠文學作品來供給歷史的事實”,這是對文學特質的維護,更是對流行於當時的反映論和實證主義的反駁。 假如其“嗜好”礙於“氣候”,不能爽朗的體現於《選注》,內心鬱悶,不得直言,只能借詩抒憤。時間到了 1980 年代,他終於可以暢所欲言,《選注》暗藏的“衷曲”得以“表白”,他所堅持的和他所反對的一如從前。 在《粉碎“四人幫”以後中國的文學情況》的發言中,認為“傷痕文學”的出現,表示“中國文學創作在內容上開始解放,題材可以多樣化一點”。 同時,在形式技巧方面,也突破“四人幫”垮台以前那種‘社會主義現實主義’而作出新的嘗試”,如此,作品的花樣繁多起來,“姹紫嫣紅”成為文藝發展的狀態。在文學研究方面,他對以唯物辯證法或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文學批評表示不滿,在他看來,假如實證主義忽視了理論,那麼運用馬克思主義進行分析的理論家常常“對資料不夠熟悉”,理論上,二者不可分離。 而一直以來,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在文藝研究方面佔據主導地位,錢鍾書認為“不管研究如何,至少是只此一家,其他像心理學、形式主義的風格學、比較文學等等方法來進行文學研究,是不很受到鼓勵或歡迎的”,他強調批評應該百家爭鳴,“百種禽鳥叫各自的音調,而不是同種的一百頭禽鳥比賽同一音調的嗓子誰高誰低”。這是為文學與文學研究正名,為形式主義正名,當然這也正是《選注》背後難以明確爽朗表達的堅持,他在《選注》中不能“爽朗”表達的“嗜好”,至此不復“晦昧朦朧”。作於同時的《詩可以怨》一文與之相呼應,對實證主義文學批評的態度完全一致。這提醒我們,錢鍾書自始至終皆未變“渾”為“清”放棄“嗜好”,只是在“氣壓”大時,有意“趨時”,使“渾”者似“清”難以辨認,其“嗜好”潛伏的更深罷了。那麼,匿藏在《選注》中的“嗜好”與流行文藝思想之間便形成一種難以調和的緊張關係,而在“曖昧”與“爽朗”、“清”與“渾”之間,錢鍾書以文學為本位的堅持,是再真實不過的“詩可以怨”的表徵。 進而言之,此“表徵”不也正是特殊時期中國知識分子心靈史的曲折寫照麼? 它通過一部詩選,表明一種自律、回避與潛在抵抗的姿態,也因此,特殊處境中產生的《選注》,具有了超出一般文本的學術史意義。①③錢鍾書:《七綴集》,北京:三聯書店,2002年,第 116 頁;第 117 頁;第 7 頁;第 129 頁。②④錢鍾書:《人生邊上的邊上》,北京:三聯書店,2002 年,第 192 頁;第 218 頁;第 100 頁;第99~100 頁;第 192~193 頁;第 194~195 頁。⑤⑧⑩錢鍾書:《宋詩選注》,北京:三聯書店,2002 年,第 4 頁;第 479 頁;第 146 頁;第477~478 頁;第 479 頁;第 24~ 25 頁;第 8 頁;第 3~ 7頁;第 3~4 頁;第 478 頁。⑥⑨錢鍾書:《槐聚詩存》,北京:三聯書店,2007 年,第 119 頁;第 119 頁;第 117 頁;第 119 頁;第121 頁;第 126 頁。⑦張文江:《營造巴比塔的智者———錢鍾書傳》,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1 年,第 76 頁;第 76 頁。楊絳:《將飲茶》,北京:三聯書店,1987 年,第137 頁。751
  • 楊絳:《我們仨》,北京:三聯書店,2003 年,第 134 頁;第 135 頁;第 136 頁;第 138 頁。錢基博是政協委員,“鳴放”期間他給湖北省委領導寫了一封萬言書,指出他們工作中的某些缺點,不意被“引蛇出洞”,反遭批判,是年 11 月 31 日病逝。見傅宏星編撰:《錢基博年譜》,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 年,第 197~199 頁。夏承燾:《如何評價〈宋詩選注〉》,北京:《光明日報》,1959 年 8 月 2 日。胡頌平:《胡適之先生晚年談話錄》,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4 年,第 21 頁。彥火: 《錢鍾書訪問記》,沉冰編, 《不一樣的記憶———與錢鍾書在一起》,北京:當代世界出版社,1999 年,第 198 頁。見胡念貽《評“宋詩選注序”》(北京:《光明日報》,1958 年 12 月 14 日)、黃肅秋《清除古典文學選本中的資產階級觀點———評錢鍾書先生〈宋詩選注〉》(北京:《光明日報》,1958 年 12 月 14 日)、周汝昌《讀“宋詩選注序”》(北京:《光明日報》,1958 年 12 月 28日)等批評文章。元好問:《元好問詩編年校注》(第二冊),狄寶心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11 年,第 698 頁。劉永翔:《蓬山舟影》,上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04 年,第 45 頁。謝靈運:《謝康樂詩注》,黃節注,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58 年,第 4~5 頁。劉學鍇、余恕誠:《李商隱詩歌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88 年,第 305 頁;第 306 頁。方回選評:《瀛奎律髓》 (中),李慶甲集評點校,上海: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2011 年, 第 753 頁; 第753 頁。劉文典:《淮南鴻烈集解》,馮逸、喬華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9 年,第 106~107 頁。錢鍾書:《錢鍾書英文文集》,北京: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5 年,第 360 頁。參見 《還鄉雜詩》 ( 1934 年), 《牛津公園感秋》(1935 年),《牛津春事》、《清音河(La Seine)河上小橋(Le Petit Pont) 晚眺》、 《萊蒙湖邊即目》 ( 1936年),《將歸》 (1938 年),《寓夜》 (1939 年),《遣愁》(1940 年),《故國》 (1943 年),《還家》 ( 1946 年),《叔子重九寄詩見懷余久未答又承來訊即和其韻》(1953 年),《大傑來京夜過有詩即餞其南還》 (1954年)等詩。 見《槐聚詩存》。《槐聚詩存》中寫到“江南”的詩句如下:“秋容秀野似江南(《牛津公園感秋》,1935 年)”、“哀望江南賦不成(《哀望》,1938 年)”、“拈出江南何物句(《巴黎歸國》,1938 年)”、“江南劫後無堪畫(《題叔子夫人賀翹華女士畫冊》,1938 年)”、“懸知此夕江南夢(《發昆明電報絳》,1939 年)”、“江南好山水(《遊雪竇山》,1939 年)”、“猶有江南心上好(《傍晚不適意行》,1940 年)”、“五年逋欠江南睡(《淵雷書來告事解方治南華經》,1959 年)”。錢鍾書:《宋詩選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 284 頁;第 313 頁。金性堯、王水照對這一問題有比較充分的闡釋。見金性堯:《選本的時間性》,《閉關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年;王水照:《〈宋詩選注〉刪落左緯之因及其他———初讀〈錢鍾書手稿集〉》,北京:《文學遺產》,2005 年第 3 期。《建國以來史學理論問題討論舉要》,濟南:齊魯書社,1983 年,第 204 頁;第 319 頁。謝泳:《〈宋詩選注·序〉修改之謎》,《靠不住的歷史》,廣西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9 年。劉仰東:《彌松頤委員的“三生有幸”》,北京:《人民政協報》,2004 年 11 月 1 日。余英時:《我所認識的錢鍾書先生》,上海:《文匯讀書周報》1999 年 1 月 2 日。錢鍾書:《外國理論家作家論形象思維》,《人生邊上的邊上》,北京:三聯書店,2002 年。參見周景耀:《“形象思維”論與錢鍾書的宋詩研究》,北京:《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刊》,2014 年第 3 期。錢鍾書:《管錐編》(第一冊),北京:三聯書店,2007年,第 187 頁。王水照:《走馬唐集》,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6 年,第 277 頁;第 258~259 頁。作者簡介:周景耀,寧波大學現代詩學研究中心副教授,博士。 浙江寧波  315211[責任編輯  桑  海]851
  • 澳門理工學報  2023 年第 1 期古代小說抒情研究的可能性、歷程與方法*陶明玉[提  要]   中國古代小說的抒情性來源於個體性在古代小說中的凸顯和抒情性從詩文向小說的文體位移,並伴隨着古代小說的發展而逐漸加強,是推動古代小說演變和轉型的內動力。 古代小說抒情性及其在中國小說演變史中的重要作用表明了古代小說抒情研究的可能性和價值。 在“抒情傳統”說的影響下,古代小說抒情研究逐漸發生並伴隨着相關研究者的逐漸關注而走向多元可能。 古代小說抒情研究應尊重中國古代小說的文本事實和歷史語境,堅持敘事與抒情並用的研究視角,以中國古代小說的情事理論為方法論依據,並借鑒西方敘述學的合理方法,開辟中國古代小說抒情研究的合理路徑,總結出中國古代小說的抒情特點和審美品格。[關鍵詞]   古代小說  敘事  抒情  情事  研究方法[中圖分類號] I05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874 - 1824 (2023) 01 - 0159 - 10一、古代小說抒情研究的可能性(一)中國古代小說的抒情性無論在中國古代小說中還是在現代小說中,敘事都是小說的本性,也是小說的本體。 而抒情①,無論是在中國古代文學中還是現代文學中,都是詩歌的基本文類屬性。 筆者提出古代小說抒情研究,並非要故作姿態,炫人耳目,而是認識到抒情因素在中國古代小說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包括眾多小說家在內的中國古代作家,在運筆之時總要追摹從屈原“發憤以抒情”到司馬遷“發憤著書”的作家風範。 “在小說家的世界裡,雖然不乏遊戲筆墨之作,但是那些流傳千古的傑作往往是發憤著書的結果。” ②例如,蒲松齡將《聊齋志異》定位為“孤憤之書”,曹雪芹著《紅樓夢》也自稱“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③劉鶚寫《老殘遊記》以哭與淚作為小說的底色。 葉晝說“《水滸傳》者,發憤之所作也”,④《三國演義》常被人看作是“泄憤一時,取快千載” (酉陽野史:《三國志後傳》) ⑤之作,《金瓶梅》的作者也被認為是“無感慨亦必不著書” (張竹坡:《批評第一奇書金瓶梅讀法》) ⑥……這些說法暗示了古代小說抒情性的廣闊世界。 這一抒情性從作家的生命本體擴展至小951∗本文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明清說部詩文輯纂與研究”(項目號:17BZW011)、上海市教委科研創新人文社科重大項目“《全稗文》匯纂、考訂與研究”(項目號:E00033)的階段性成果。
  • 說文體,使得古代小說在主題、修辭、敘事和風格等方面呈現出抒情化的傾向。在承認古代小說抒情因素的同時,不可否認古代小說中也存在着一大批無關抒情或抒情淡化的敘事、說理、博物文類,比如文言小說系統中的筆記小說(包括各類知識性的雜著、叢談、軼事)等,白話小說系統中的歷史演義、神魔小說等。 但是,這些現象最終並沒有取消中國古代小說的抒情特性,反而是從各個方面將中國古代小說的抒情面相凸顯出來。 雖然古代小說中有些敘事文類存在抒情弱化的特點,但也並非與抒情絕緣,如歷史演義中永遠也少不了敘述者對歷史興亡的感慨,神魔小說也總是對生命盛衰與身心超越之道抱有關懷,只是這些抒情因素多半沉潛在文本的深處。 至於那些說理、博物類的筆記小說因其着眼處並非文學性和藝術性,而是歷史經驗和社會知識的客觀呈現,隨着小說演變為文學類型而漸漸被排除在文學世界之外。⑦(二)抒情性與中國小說之演變中國小說史中抒情因素並非與生俱來,而是伴隨着小說發展歷程而逐漸出現並加強的。 中國古代“小說”是一個歷時性的概念,並存在文言與白話兩條分立、交融的發展線索,前者從無關儒家政教之“小道”的統稱發展為以敘事為主要體類兼有說理、博物體類的各類文言小說,後者在民間說話伎藝的基礎上發展為以敘事為主的話本小說和章回小說,雖然二者存在文體之別且各有源流,但有兩大屬性是共通且穩定的。 其一,小說是與正經的大著作相對而稱的;其二,小說是以正史為參照系的“稗官野史”。 因而小說通常被視為“小道”和“稗史”,並長期處於中國古代文類的底層,是子之餘和史之補,一些通俗演義小說甚至被排除在文類體系之外。在中國古代,詩歌長期作為文人士大夫言志抒情的文體,也一直處於文類等級的上層,但因其表現形式的逐漸僵化,自宋代以後越來越難以為繼。 陳子展從情感表現的角度分析詩歌式微的原因:“這種形式未嘗不好,但用得太久太熟了,規律也就愈密愈嚴;一面因其久與熟的緣故,就變成濫調,漸失其感人的力量;一面因其愈密愈嚴的關係,不能任意馳騁,為天才的作家所厭倦。 而且老用這種形式來表現,則所可借此以表現的情感,似乎都為前人表現盡了,不能有新的表現,也不足以動人。” ⑧在此背景下,詞曲、戲劇和小說因運而生,豐富了文學的抒情功能。 可以說,文類升降的根本動力來自抒情性的位移或個體化的凸顯。 正是因為抒情性在中國傳統文類等級中的此消彼長,才使得小說從文類的底層(“小道可觀”)最終成為“文學之最上乘”,這個結果事實上並非是梁啟超振臂一呼發起“小說界革命”的效力,而是因為自唐代以來小說中抒情性或個人化因素的不斷加深、加強而逐漸奠定的。 具體來看,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的搜奇述異發展到唐傳奇的表現個人才情,其中突出的變化就是情感因素的凸顯,在一定程度上,“傳奇精神即抒情精神”。⑨如洪邁《容齋隨筆》所言,唐傳奇“小小情事,淒婉欲絕,洵有神遇而不自知者,與詩律可稱為一代之奇”。⑩唐代小說家的“作意好奇”、“假小說以寄筆端” 開啟了文言小說中的傳奇一脈,它是“小說”的變體,但是在後世綿延不絕。 到了清代蒲松齡的《聊齋志異》 “用傳奇法,而以志怪”,將文言小說推向了藝術高峰,而抒情精神的灌注可以說是其藝術成功的一大關鍵。 抒情精神的影響也繼續促成了清末民初文言傳奇小說的繁榮。 白話小說的發展也與抒情因素的凸顯不可分割。 作為白話小說前源的唐宋講唱和說話藝術都具有濃厚的抒情性,如敦煌變文的一些篇目演述的歷史、傳說不僅為民眾喜聞樂見,其講唱方式也易於感人,例如唐代僧人文敘的俗講“其聲婉暢,感動里人”,而變文中的詩歌吟唱也是一種鮮活的抒情形態,“欲說昭君斂翠蛾,清聲委曲怨於歌” 即是唐人對唐代變文講唱中詩歌抒情的記錄。 宋代說話藝術也繼承了唐代變文的抒情特點,發展出了便於描寫和抒情的帶說帶唱的形式。而且可能有銀字笙等樂器伴唱,其抒情性也可想而知。說話人與聽眾觀眾所處的061
  • 不僅是故事分享的場所,還是情感釋放與共鳴的場域:“說國賊懷奸從佞,遣愚夫等輩生嗔;說忠臣負屈啣冤,鐵心腸也須下淚。 講鬼怪令羽士心寒膽戰,論閨怨遣佳人綠慘紅愁。” 雖然說書人說唱時的情感狀態難以考據,但可以想象也當如所言,“置身於小說之中,隨意調侃,旁若無人,借杯在手,積塊在胸”(《金聖歎批小說說》)。“動情”本身就是中國古代白話小說母體———說唱文學的根本要求。 隨着“小說”從口頭轉向案頭,民間大眾娛樂式的抒情也向文人式的發憤抒情轉變,即更多地表現文人的情感世界和審美追求。 在這一轉變中,雖然小說的抒情場域和抒情方式發生了變化,但是小說的抒情特質卻有增無減。如果將視野擴大到整個中國小說史,就會發現抒情性不僅是古代小說演變的重要趨向和內動力,也是近現代小說轉型的重要因素。在清末梁啟超小說界革命以後,我們不僅能看到社會小說中如吳趼人的嬉笑怒罵、劉鶚的哭與淚,還看到言情小說中如徐枕亞、蘇曼殊等的哀傷情調。 這種古典的哀傷情調甚至彌漫至五四新文學時期而與浪漫主義結合。 從魯迅的呐喊與彷徨到鬱達夫苦悶的自敘傳,從周作人提倡“抒情詩的小說”到沈從文的“抽象的抒情”,雖然傳統小說的抒情模式已被現代作家拋棄,但是抒情的靈魂依然還在,如蕭軍所言:“雖然在解脫着舊詩詞的窠臼,我們的小說家卻並不曾把抒情的成分完全拋棄。” 此抒情聲音既緣於西方浪漫主義的影響,也是中國抒情文學傳統的接續。 現代小說觀念中對個人精神和情感世界的強調,正與中國古代小說抒情化的進程相接合。 也正如有現代學者看到的那樣,抒情是革命、啟蒙之外中國現代性的重要面相。(三)走向古代小說抒情研究不管是從歷史的層面還是從邏輯的層面看,抒情性都在古代小說發展演變過程中佔據了重要地位,發揮了重要作用。 抒情性是中國古代小說本有的重要屬性之一,但卻長期被現代以來小說研究的敘事視角遮蔽。 正是基於中國古代小說抒情性的事實,古代小說抒情研究才具備研究的可能性,因之不能也不應該被排除在中國古代小說研究的視線之外。 而進一步我們可以總結出,古代小說抒情研究之可能性必然包含了歷史與結構兩大方面:古代小說抒情之歷史,包括古代小說抒情(本體、敘述與文體)的發展歷史;古代小說抒情之結構,包括古代小說抒情的本體結構和敘述結構等,並旁及古代小說抒情與古代詩歌抒情諸方面之關係與比較;以及圍繞這兩大方面而存在的諸多個案問題。 這些問題的系統性解決必然將以貼合中國古代小說事實的理論為依據,以及在此理論之上的科學、合理、有效和研究方法為前提。 在探尋中國古代小說抒情研究的方法前,我們不妨先回顧中國古代小說抒情研究作為一個現代學術問題的歷史。二、古代小說抒情研究的歷程(一)“抒情傳統說”刺激下古代小說抒情研究的發生1971 年,陳世驤在美國亞洲研究學會比較文學討論組上的致辭被認為是“抒情傳統說”的起點,陳世驤在致辭中不僅提出了中國文學的抒情傳統這一命題,還指出中國古代小說、戲劇也受到抒情精神的影響:“當戲劇和小說的敘事藝術極其遲緩地登場以後,抒情精神依然繼續主導、滲透,甚或顛覆它們。” 雖然陳世驤對小說的抒情傳統的論說只是粗淺的概說,但是抒情傳統與中國古代小說的關係已經作為一個學術問題而被提點出來。 繼陳世驤之後,高友工進一步將抒情傳統說發展為抒情美典說,並將此抒情美典置於中國文化史的背景下,推及抒情詩之外的其他藝術形式。其《中國敘述傳統中的抒情境界———〈紅樓夢〉與〈儒林外史〉讀法》一文以《紅樓夢》和《儒林外史》為例探討中國詩傳統中“抒情境界”“移植到敘述文類後的延續性,以及在不同規套與遞變的文化161
  • 情況下所導致的內容與技巧之修正”。可以說,高友工的文章將抒情傳統貫穿進敘事文學研究中,為中國古代小說的抒情研究開辟了一個重要的方向,但卻曲高和寡,響應者寥寥。 繼陳世驤、高友工之後,相關學者仍然主要是在着眼於抒情詩領域,對中國古代小說的抒情特性只言片語提及。1993 年蕭馳的博士論文《作為抒情飛地的園林:〈紅樓夢〉之文類研究》 將關注點聚集在明清小說中的園林,將之視為抒情的飛地( lyric enclave),可謂中國古代小說抒情研究的一部力作。 抒情傳統說的學者將目光投向《紅樓夢》等少數文人小說,或許是因其較為明顯的詩性特徵和抒情特點,但自此以後卻再無多少推進,中國古代小說的抒情研究未能打開局面走向更加寬廣的領域。在陳世驤等人從古典文學出發總結中國文學抒情傳統之外,也存在着另一個方向,即站在中國現代文學的立場追溯中國文學的抒情傳統。 我們可以將東歐漢學家普實克的相關論說視為這一方向的起點。 1957 年,普實克在文章中指出“現代文學乍看起來似乎迥異於清代文學,實際上卻是中國文學長期發展並逐漸成形的種種傾向的集中體現”,這些傾向主要是指文學中的主觀主義和個人主義,他主張在清代文學最具代表性的表現形式———小說中去尋找這些傾向,且斷定“清代小說的特徵是具有強烈的主觀性、私密性和個人主義色彩” (後被李歐梵總結為“抒情的”,與“史詩的”相對)。 然而該文只是初步指出清代小說的個人化和主觀性傾向,所舉例證也只限於《紅樓夢》、《鏡花緣》、《聊齋志異》等幾種小說。 雖然普實克沒有系統地闡述中國小說的抒情精神,且是從現代文學的立場出發,但卻目光犀利地指出了中國古代小說中的主觀傾向性,對中國古代小說中的抒情研究起到了指引性的作用。受海外“抒情傳統”說的影響,大陸學者在 1980 年代以後逐漸開始關注中國小說與抒情傳統的關係,但主要是強調現代小說對詩騷傳統的繼承,而非對古代小說抒情性的繼承。每當涉及古代小說抒情性的時候,只是印象式地順帶提及,或對古代小說抒情性持消極態度。這種以現代小說為本位,輕視古代小說抒情特質的傾向在 21 世紀以後仍然持續。 尤其是在北美漢學家王德威“抒情傳統與中國現代性”學術潮流的影響下,中國古代小說的“抒情聲音”慢慢被“抒情與現代”的研究潮流淹沒。 以現代小說和現代性為本位和出發點,雖然也能提供一個古今貫通和演變的視角,但是必然會有意無意地忽視古代小說複雜的文體特徵,更難以認識到古代小說的抒情特性。(二)古代小說抒情研究走向多元可能儘管如此,21 世紀以來,在延續“抒情傳統說”的影響或超出其影響之外,仍有學者做了一些有益的嘗試和探索。 這些研究主要分為三個方向,且仍然預示着古代小說抒情研究的可能走向。 第一,關於中國小說抒情傳統脈絡的梳理。 如陳建華試圖以馮夢龍、徐枕亞等代表作家為線索勾勒出小說抒情傳統的脈絡;張蕾將代表中國現代小說抒情傳統的開端的鴛蝴派小說的哀情敘事追溯到晚清的《花月痕》;朱軍探討了在抒情傳統遭遇性別政治後,近現代文學對《紅樓夢》樹立的文學典範的轉移;這類研究仍然在延續陳世驤、高友工、王德威等人抒情傳統說,試圖以抒情傳統為線索來溝通古代小說與現代小說,但並未完整地梳理出中國古代小說的抒情源流,也未將中國古代小說的抒情流變放置在中國抒情傳統的主流中。而陳才訓等專事於古代小說研究的學者則傾向於從古代小說的歷史源流出發,其文以從史傳到小說的敘事文學中的“以悲為美”的騷體歌賦為中心來考察中國古代小說抒情性的形成,代表了一個考鏡中國古代小說抒情脈絡的可能方向。 第二,對中國古代小說抒情精神的發掘。 如陳文新對唐傳奇和《聊齋志異》的抒情精神的總結,王昕從詩性的角度對《聊齋志異》的作者個人化情感做了相關的總結。這些研究多聚焦在少數文言小說上,並未將抒情精神推向白話小說和中國古代小說的總體。 第三,以古代小說中的詩詞韻文為中心透261
  • 視中國古代小說的抒情性。 詩詞與中國古代小說的關係已有數量可觀的研究,但是這些研究大多停留在對中國古代小說用詩用詞現象、來源和功能層面的描述上,雖不是專門着眼於古代小說的抒情特徵,卻也從側面觸摸到了古代小說的抒情問題。總體而言,這三個方向的研究都較為零散,並未引起多大的反響,也沒有形成古代小說抒情研究的合力,但是卻代表了古代小說抒情研究的幾個可能方向。綜上,中國古代小說的抒情研究主要是在“抒情傳統說”這一學術潮流的影響下發生的,但小說抒情研究主要落腳在現當代小說上,每當涉及古代小說,則舍少數幾部文人小說和小說中的詩詞、抒情精神之外,似乎便無話可說。 且研究成果多以單篇論文和零星片段為主,至今並無一部集中、全面探討中國古代小說抒情問題的專著。 這種現狀一方面反映出學界對古代小說的抒情研究還未充分展開,另一方面也表明了古代小說抒情研究在實踐上的多元可能和廣闊前景。三、中國古代小說抒情研究的方法半個多世紀關於古代小說抒情研究的歷程表明,古代小說抒情研究不僅未受重視,更缺乏科學、有效的視角和方法。 如果我們認可中國古代小說存在抒情特質的話,那麼自然應該將敘事與抒情作為兩種缺一不可的研究視角,並以中國古代小說本有的情事理論為方法論依據,同時借鑒西方敘述學的合理方法,開辟中國古代小說抒情研究的合理路徑。(一)以敘事與抒情作為交融並用的研究視角自西方經典敘述學理論進入中國以來,小說敘述學在幫助建構中國小說的研究範式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遮蔽了中國小說的抒情因素和固有的敘事傳統。 學者們體會到了這種以西律中的齟齬之感,自 1990 年代以後對建構本土化的中國敘事學的熱情高漲起來。 其中,以楊義等在敘述學和文化學的雙重框架內建構的“中國敘事學”,以及董乃斌等在“抒情傳統”參照下建構的“中國文學敘事傳統”最具代表性。 這股潮流或許得益於興起於港台的“抒情傳統”說和海外漢學家的中國敘事學的雙重刺激和啟發。 這些學者在建構“中國敘事學”和中國文學敘事傳統的努力和成就是令人矚目的。 他們的工作不僅啟發我們用本土的眼光來看待中國古代小說,也開辟了一條用敘述學來研究中國抒情文學的路徑。但是,這些努力忽視了中國古代小說抒情研究。事實上,中國文學不僅存在着抒情和敘事兩大傳統,而且二者聯繫十分緊密。 我們不僅應該看到抒情文類如詩詞中的敘事因素,也應該認識到敘事文類如小說中的抒情因素。 中國各類文學如詩、詞、文、戲劇、小說等的發生與發展各有其歷程,雖然各文類間存在較為明顯的文體和等級差異,但各文類間的相互滲透與融合經歷了漫長的歷史階段,呈現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結構和面貌。因此在清人的論述中我們既看到“演事者,則小說家之能事” (章炳麟:《〈洪秀全演義〉序》) 的說法,也能聽到“小說之能事,不外道情”(亞蕘:《小說之功用比報紙之影響為更普及》) 的聲音。 在中國古代小說中,抒情因素與敘事因素不僅是共生共存的關係,有時甚至是抒情因素淩駕在敘事因素之上,統攝着敘事因素。 抒情常在主題、風格乃至結構等層面影響着小說的話語方式,所謂“情生則文附焉”(西湖釣叟:《續金瓶梅集序》),而敘事則在基礎的層面實現抒情。 童慶炳的提醒值得引起學界的注意:“現在中國學者不少人摹仿西方學者在研究中國敘事學,這誠然是很好的事情,但如果看不到中國古代敘事文學的抒情特點,就沒有找到中國敘事文學的根本所在。” 因此,古代小說抒情研究應該將敘事與抒情作為交融並用的視角,在敘事中發現中國古代小說的抒情特質,在抒情中更好地理解中國古代小說的敘事特點。 百餘年前,呂思勉《小說叢話》提出361
  • 文學主客觀之分,對今日研究仍有啟示意義:“主觀主抒情,客觀主敘事。 抒情者,抒發我胸中所有之感情也。 敘事者,敘述我所從感觸之事物也。” 他主張抒情與敘事結合的主客觀的小說,並將“情”作為衡量文學性的根本,“能感人之情者,文學也”,在審美接受上以感人之深為尺度。採用敘事與抒情交融並用的研究視角,不僅可以避免陷入非此即彼的“本質主義”誤區,還能同時吸收敘事與抒情理論的資源優勢。 但我們也應該保持警醒,即使用抒情與敘事的二分法也無法將中國古代小說一網打盡。 在情與事之外,古代小說理論家也時而強調小說的其他質素如“理”等。 因此,在堅持敘事、抒情雙重視角的同時,仍然需要重回歷史現場和文本現場,在中國古代小說的理論體系和文本事實中審視中國古代小說的抒情特性。(二)以中國古代小說情事理論為方法論依據情與事是中國文學的核心要素,情、事關聯的理論不僅見於中國傳統詩學,也存在於中國古代小說。 雖然小說家創作的緣起是多樣化、多源化的,但小說的記事、敘事特點決定了“緣事而發”是小說生成的重要緣由之一。 清代煙水散人《珍珠舶序》曰:“小說家搜羅閭巷異聞,一切可驚可愕可欣可怖之事,罔不曲描細敘,點綴成帙”,不僅指出小說緣事而作,還表明其事在性質上的感人特點。 澹園主人《後三國石珠演義序》也提出“古今傳奇樂府,未有不從死生榮辱悲歡離合中脫出者也。 或為忠孝所感,或為風月所牽,或為炎涼所發,或為聲氣所生,皆翰墨遊戲,隨興所之”。這些“死生榮辱悲歡離合”實際上就是那些動人的故事。 古代小說的“緣事而發”,既可以是作者有感於歷史、社會之事,也可以是作者有感於自己人生、生活之事。 如六朝志怪小說大多為記述社會上的異事異聞而作,唐傳奇的創作緣起也多為某段奇聞,明清章回小說家有感於世風變遷或歷史興亡而創作小說,這些皆屬前者。 而晚明以後許多文人小說家開始有感於人生遭際而著小說,如佩蘅子所言:“英雄失志,狂歌當泣,嬉笑怒罵,不過借來舒寫自己這一腔傀磊不平之氣” (《吳江雪》)。其中,《紅樓夢》的創作頗具代表性,“作者自云曾經歷一番夢幻之後,故將真事隱去,而借通靈說此《石頭記》一書也”,作者夢幻的人生經歷是《紅樓夢》的緣起。 又如《繪芳錄》的作者“欲作小說以自述生乎抑鬱之志”,“實事實情,毫無假借”,這種“自述”既緣於實情也緣於實事。 強調古代小說的“緣事而作”,並非要否定古代小說的其他生成緣由,而是意在說明在古代小說文本生成之前,作家就已經具備了鮮明的情感態度,因感於事而作小說。“緣事而發”是情、事關係在文本生成之前的體現,“述事以寄情”則是情、事關係在文本之中的體現。 小說的敘事特性要求小說抒情不能像詩詞那樣以“意象”的營構為中心,而是以“以事寄情”為主。 因此,古代小說家往往將自己的情思寄托在故事上。 二知道人曰:“蒲聊齋之孤憤,假鬼狐以發之;施耐庵之孤憤,假盜賊以發之;曹雪芹之孤憤,假兒女以發之:同是一把酸辛淚也。” 這一論述揭示了一條規律,小說的情感需要假借具體的故事抒發出來。 如明清才子佳人小說敘寫的有情人終成眷屬的俗套故事,表現的是歡喜團圓的願望,而《金瓶梅》、《紅樓夢》等人情小說則敘寫人生、生命的盛衰之道,表現樂極而悲之情。 不同的事表現出不同的情感。 古代小說不僅“以事寄情”,還“以情敘事”,情與事相輔相成,如亞蕘所言:“其言事也,無一不以情傳之;其言情也,無一不以事附之。 寫兒女之豔麗,着以濃情;寫英雄之事業,着以豪情。”(《小說之功用比報紙之影響為更普及》) 與古代小說的創作緣起和文本生成一致,古代小說閱讀理論也強調情、事的重要性和關聯性。這一情、事相關的閱讀理論可以概括為“感事移情”:讀者閱讀小說“所傳之事,可使人移情悅目”(剩齋氏:《英雲夢傳弁言》),並進而釋放自己的情感。 它具體體現在如下方面。 第一,讀者對故461
  • 事動人性質的期待。 煙水散人提出“小說家搜羅閭巷異聞……點綴成帙,俾觀者娛目,闖者快心”(《珍珠舶序》),雖然是從作者出發,但也折射出讀者在娛目快心的審美期待下對各類有觸感的故事的渴求;第二,閱讀時的移情效果。 故事是激發讀者感情的基礎,而讀者的高度參與是實現文學審美的必要條件。 《文心雕龍·知音》所言“觀文者披文以入情” 是對理想讀者提出的要求,讀者沉浸在情事融合的小說境界中“心開神釋,骨飛眉舞”(湯顯祖:《點校虞初新志序》),而產生移情效果,乃至伴隨強烈的生理反應,“喜而手舞足蹈,悲而掩卷墮淚者”(凌雲翰:《剪燈新話序》),進而進入自省狀態,“不平者見之色怒,自愧者見之汗顏,豈獨解頤起舞已哉” (天花才子:《快心編》)。第三,審美接受的悲感。 娛樂性長期作為古代小說審美的標準,但是明清尤其是清代小說評論家開始強調小說審美的悲感,認為“文章之妙,令人喜而擊節,怒而發指者為難,能令人悲而墮淚者,尤為更難”(呂熊:《女仙外史》)。晚清小說家吳趼人亦提出“小說令人喜易,令人悲難;令人笑易,令人哭難”。梁啟超在《論小說與群治之關係》中說“小說之以賞心樂事為目的者固多,然此等顧不甚為世所重;其最受歡迎者,則必其可驚可愕可悲可感,讀之而生出無量噩夢、抹出無量眼淚者也。” 悲感不僅是中國古代小說家一種自覺的審美追求,也是小說讀者的一種閱讀期待,強調審美悲感代表小說閱讀理論走向了成熟。 第四,審美情感的道德昇華。 隨着中國古代小說閱讀審美社會實踐和理論發展,小說批評家不僅看到由事到情的規律,還發現由情入理的可能性,並由此生成了一套從事到情、由情入理的文學接受邏輯。 自怡軒主人《娛目醒心編序》曰:“無一迂拘塵腐之辭,而無不處處引人於忠孝節義之途。 即可娛目,即以醒心。 因果報應之理,隱寓於驚魂眩魄之內。俾閱者漸人於聖賢之域而不自知。” 娛目”為情感層面,“醒心”為道理層面,讀者感事而“驚魂眩魄”,最終走向“聖賢之域”即道理世界。 閑齋老人《儒林外史序》也強調“俾讀者有所觀感戒懼,而風俗人心,庶以維持不壞也”,概而言之就是“使讀者能興感發之善”。情與事的緊密聯繫是中國古代小說的特色,同時也符合藝術表現的一般規律。 文學情感是藝術化的情感。 這種藝術情感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對意象和事象的憑借。 藝術情感的抒發離不開客觀事物,中國詩學將帶有主觀情感的物稱為“意象”。 但事實上,在文學作品中,除“意象”之外,還存在着“事象”,這在小說中尤為明顯。 情是主觀的,而事則是客觀的。 情感只有經過對象化才能被感知,主觀的情感只有借助客觀的事、物才能表現出來,並為讀者所接受。因此,古代小說抒情研究最關鍵的是分析古代小說情與事的形態和相互關係,尤其是分析古代小說中敘事寄情、敘事抒情、感事移情的方式和意義,即以事的分析為方法,以情的總結為歸途。(三)借鑒西方敘述學的合理方法文學是人學,抒情文學是情感的藝術表現,只有人才能成為抒情的主體。 在小說中,主體的視點和話語是情感呈現的兩個方面,也是敘述的基本內容(即熱奈特所言“誰看”和“誰說”)。視點是敘述中敘述者的觀察點,“無論所描述的事件與人物如何表現出來,都一定會經由一個特定的‘視點’,也就是一個觀察點展現出來”。視點決定了聚焦方式,同時也影響着作者與主體的情感距離。 視點主體意味著作者的情感指向。 一般而言,古代小說中作為視點主體最多的即是主要敘述者或主人公,並代表着作者的情感態度,“敘述者往往是承擔作者自身意識形態、價值觀念等層面的便利的載體”。作者將讀者帶入小說人物、敘述者的視點,在本質上即是召喚讀者以敘述者和人物的方式來觀看世界,以達到“共情”的目的。 此時,主人公的情感即變成了作者的情感,也變成了讀者的情感。 小說家和讀者必須按照這種默契和約定才能實現小說的意義。 因此抒情分析的焦點即是通過分析視點主體(敘述者和主人公)的情志,進而總結出作品中透露出來的主要情561
  • 感。 視點為小說抒情提供最直接的主體和情感表達的方式。 中國傳統章回小說一般採用說書人敘事模式,說書人是主敘述者,以說書人口吻講述故事,不參與情節。 說書人作為視點主體,主要持旁觀、俯視姿態,說書人的情感外在於小說人物。 儘管如此,說書人敘述者也會對講述的人物表達同情或抒發自己的情感,這種情感表達一般滲透在說書人的敘述話語中(如選詞、語調)或者直接通過敘述干預(如詩贊、評論)表現出來。 只是說書人敘述者只出現聲音而缺少形象,故而難以打動讀者。 當說書人視點下移到人物視點時,小說中的情感世界就變得豐富多樣了。 不同的人物視點會折射不同人物的情感,同一人物的視點又因內外之分而各有側重,內視點可以直接呈現人物的心靈世界,外視點則通過動作、言語等外部世界來折射人物的感情狀態。 視點就像一面透鏡,不僅圈定了讀者所接受到的故事,也引導着讀者體驗小說中的情感。 要實現古代小說抒情研究方法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就離不開對視點的分析。小說中的情感表達主要通過主體的話語來實現。 按層級,小說中的話語可分為作者話語、敘述者話語和人物話語;按性質,小說中的話語可以分為敘事話語、抒情話語、評論話語等;不同層級和不同性質的話語有時區別顯然,有時交融難分。 敘述者話語中經常包含着人物話語,而敘述者話語和人物話語又都統一在作者話語之中。 敘事話語中經常隱含着抒情話語、評論話語,抒情話語和評論話語則建立在敘事話語之上。 以話語為中心分析小說抒情特質,最主要的是分析作者、敘述者和主人公的抒情話語。 古代小說中作者的抒情話語一般集中、顯性地出現在小說的序跋和楔子中,雖然篇幅短小,卻決定了小說的情感走向,如《紅樓夢》第一回開篇的作者自白便奠定了小說哀悼、悲傷的感情基調。 而在作者話語之下的敘述者的抒情話語,則伴隨敘述進程的始末,融合在敘事話語中,代表了整部小說的情感傾向。 人物的抒情話語尤其是主人公的抒情話語是小說情感的直觀呈現。 在古代小說中,小說人物經常通過內心獨白或詩詞曲賦來表達情感,內心獨白直觀展現了人物的情感狀態,質樸真實,而人物的詩詞曲賦則將其情感藝術化地表現出來,更耐人尋味和富於藝術美感。 作者、敘述者和人物的抒情話語統一為小說的抒情話語。 抒情話語的語體、風格和言說方式都對小說抒情特質產生重要影響。 例如,詩詞曲賦在中國古代小說中的廣泛運用不僅形成了獨具民族特色的敘事風格,也對古代小說的抒情風格產生重要影響,使得中國古代小說的抒情特點趨向含蓄蘊藉和藝術化。 而白話的發展成熟及其在章回小說中的運用,不僅提升了古代小說的敘事、描寫水平,還為呈現質樸、真實、感人的抒情話語提供了可能。四、結語以上,筆者關於古代小說抒情性及其與古代小說發展歷程關係的總結,以及對半個多世紀古代小說抒情研究歷程的回顧,都意在說明古代小說的抒情研究具備可能性和必要性,而且將是一個廣闊的天地,並預示着古代小說研究走向新突破的可能。 這種突破的可能性乃在於切實回歸中國古代小說的本位和語境,避免西方理論話語體系的框架和尺度。 這種突破的意義則在於還原中國古代小說的價值和面貌,並為建構中國古代小說研究的理論話語體系提供一種可能。正是在此立場上,筆者認為應該尊重中國古代小說的事實,認識到抒情因素在中國古代小說中的重要作用和意義,加強對中國古代小說的抒情研究。 而在方法上,應該堅持抒情與敘事並用的研究視角,以中國古代小說的情、事理論為歸依,同時借鑒西方敘述學關於視點和話語分析的合理方法,避免西方敘述學的絕對框架。 不可否認,自 1980 年代以來,在西方敘述學理論指導下,中國古代小說研究取得了矚目的成就,但這種成就主要偏向於古代小說的敘事屬性,在面對古代小說中的661
  • 抒情屬性時則多失語之弊。 總而言之,通過古代小說抒情研究,或許能在新的視野下更全面地總結中國古代小說的文體特徵和審美品格,並理解抒情性在古代小說文體演變和審美演變中的意義。①“抒情”即抒發心中情志,最早見於屈原《離騷》“發憤以抒情”,《漢書》也有“陳愚心而抒情素”的表達,“抒情”。 後世詩人也多用“抒情”表述詩歌創作,如李商隱詩題《南潭上亭燕集,以疾後至,因而抒情》,李幼卿詩題《……睹物增懷,因之抒情,聊以奉寄》等。 “抒情”與中國古代詩學中的“言志”基本同義。 “情”與“志”都指心之所之、心之所存想。 (楊明:《言志與緣情辨》,上海:《上海師範大學學報》,2007 年第 1 期)而“抒”即抒發、表達,“言”是“抒”的具體方式。 “抒情”與“言志”皆指表達或抒發內心的情志。 雖然“抒情”在古代的使用頻率不及“言志”、“緣情”、“言情”等,但同樣能代表中國古代詩學傳統的核心,而在近現代東西方文論的碰撞、轉化過程中,“抒情”逐漸取代“言志”等概念成為接受度更廣的詩學概念,並被現代學者用以概括中國詩學乃至整個文學的傳統。 因此,“抒情”既是現代詩學中的通用表述,也符合古代詩學的核心理念。 本文所謂“抒情”概念主要指涉中國古代詩學的言志、緣情傳統,兼通現代詩學中的抒情概念。②⑦陶明玉:《小說何以抒情:從古代到當下》,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報》,2022 年 7 月 11 日。③曹雪芹、高鶚:《紅樓夢》,啟功等注釋,北京:中華書局,2010 年,第 1 頁。④施耐庵、羅貫中:《容與堂本水滸傳》,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年,第 1488 頁。⑤《古本小說集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 年,第 3 頁;第 128 頁;第 2 頁;第 1895 頁。⑥⑩黃霖、韓同文選注:《中國歷代小說論著選》,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 年,第 381頁;第 67頁;第 332頁;第 329頁;第 375頁;第 517頁;第329頁;第 187頁;第 106頁;第 524頁;第 467頁。⑧陳子展:《最近三十年中國文學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年,第 164 頁。⑨陳文新:《文言小說審美發展史》,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7 年,第 536 頁。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9 年,第 371 頁。魯迅:《中國小說史略》,北京:東方出版社,1996年,第 166 頁。段安節撰,亓娟莉校注:《樂府雜錄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 年,第 143 頁。彭定求等編:《全唐詩》,北京:中華書局,1960 年,第 3434 頁。胡士瑩:《話本小說概論》,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 9 頁。耐得翁《都城紀勝》載:“說話有四家。 一者小說,謂之銀字兒。”據葉德均、孫楷第等人觀點,銀字兒即應律樂器,與說話中的詩歌演唱伴奏。羅燁:《醉翁談錄》,北京:古典文學出版社,1957年,第 5 頁。陳平原、夏曉虹編:《二十世紀中國小說理論資料(第一卷) 1897 ~ 1916》,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 年,第 34 頁;第 362 頁;第 237 頁;第474 頁;第 441 頁;第 237 頁;第 50 頁。蕭軍:《小說》,天津:《大公報》,1934 年 7 月 25 日。參見王德威:《史詩時代的抒情聲音》,北京:三聯書店,2019 年。陳世驤:《論中國抒情傳統》,張暉編:《中國文學的抒情傳統:陳世驤古典文學論集》,北京:三聯書店,2015 年,第 6 頁。高友工:《美典:中國文學研究論集》,北京:三聯書店,2008 年,第 291 頁。參見 Xiao Chi,The Chinese Garden as Lyric Enclave: A Generic Study of The Dream of the Red Chamber , Washington: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1993。亞羅斯拉夫·普實克:《抒情與史詩》,李歐梵編,郭建玲譯,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10 年,第 11 頁。如王瑤《中國現代文學與古典文學的歷史聯繫》(北京:《北京大學學報》,1986 年第 1 期)談到魯迅及之後的郁達夫、廢名、艾蕪、沈從文等小說作者對中國詩歌傳統的繼承。 陳平原延續了王瑤的觀點而有所推進,在《中國小說敘事模式的轉變》一書中將抒情詩的傳統總結為“詩騷傳統” (在一定意義上與761
  • “抒情傳統”等同),認為五四作家“引‘詩騷’入小說,突出‘情調’與‘意境’,強調‘即興’與‘抒情’”,成為中國小說敘事模式轉變的重要因素。如陳平原指出“詩騷”影響古代小說的兩個層面:“突出作家的主觀情緒,於敘事中着重言志抒情”和“結構上引大量詩詞入小說”。 陳平原:《中國小說敘事模式的轉變》,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 199頁。如方錫德指出:“詩詞在古典小說中往往成了飄浮在水面上的油花,而非融化在水中的乳汁。 這就使得古代小說中抒情與敘事的結合成為異質異構的文體形式的拼接組合,而非統一的有機的文體形式的渾成。”方錫德:《中國現代小說與文學傳統》,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2 年,第 216 頁。參見陳建華:《抒情傳統與古今演變———從馮夢龍的“情教” 到徐枕亞的 〈玉梨魂〉》,長春:《文藝爭鳴》,2018 年第 10 期;周蕾:《〈花月痕〉之“痕”———兼論中國現代小說的抒情傳統》,北京:《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刊》,2019 年第 8 期;朱軍:《抒情傳統遭遇性別政治:〈紅樓夢〉與文學典範的近現代轉移》,上海:《社會科學》,2020 年第 8 期;陳才訓:《楚騷傳統與中國古代小說的抒情性》,北京:《文學評論》,2021年第 5 期。王文生的《中國美學史》以情味論為核心和線索來描述中國抒情文學的發展歷程,但在小說方面卻只論及《紅樓夢》,沒有探究情味論在古代小說中的發生與發展。陳才訓:《楚騷傳統與中國古代小說的抒情性》,北京:《文學評論》,2021 年第 5 期。參見陳文新《〈聊齋志異〉的抒情精神》,《古代小說與小說傳統》,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7 年。王昕:《〈聊齋志異〉:詩性的溫情與偏狹》,北京:《文學評論》,2016 年第 1 期。參見崔際銀《詩與唐人小說》(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 年)、邱昌員《詩與唐代文言小說研究》 (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 年)、吳懷東《唐詩與傳奇的生成》(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08 年) 等。浦安迪《中國敘事學》試圖擺脫西方經典敘事學的框架,總結出適用於中國小說文體的中國敘事學。吳世昌、董乃斌、張海鷗、譚君強等人在理論與實踐方面都有過探索和建樹。童慶炳:《中西文學觀念差異論》,上海:《文藝理論研究》,2012 年第 1 期,第 64 頁。李桂奎:《中國傳統詩論中的“情” “事” 互濟觀念》,上海:《文藝理論研究》,2018 年第 6 期。如沈既濟《任氏傳》:“眾君子聞任氏之事,共深感歎,因請既濟傳之,以志異云。” 又如白行簡 《李娃傳》:“予與隴西公佐話婦人操烈之品格,因遂述汧國之事。 公佐拊掌竦聽,命予為傳。”參見汪辟疆校錄:《唐人小說》,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1955 年。如呂熊有感於明史而作《女仙外史》:“嘗讀《明史》,至遜國靖難之際,不禁泫然流涕,故夫忠臣義士與孝子烈媛,湮滅無聞者,思所以表彰之,其奸邪叛逆者,思所以黜罰之,以自釋其胸懷之哽噎。”見劉廷璣:《在園品題》,黃霖編著:《歷代小說話》,南京:鳳凰出版社,2018 年,第 156 頁。西泠野樵:《繪芳錄序》,章培恒等主編:《近代小說大系:繪芳錄 (上)》,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 1 頁。二知道人:《紅樓夢說夢》,黃霖編著:《歷代小說話》,第 263 頁。劉勰:《文心雕龍注》,范文瀾注,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58 年,第 715 頁。吳趼人:《雜說》,上海:《月月小說》,1906 年第1 期。退思主人:《忠烈俠義傳序》,朱一玄編:《明清小說資料選編》,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 360頁。可參殷學明:《中國詩學中的事象說初探》,昆明:《雲南師範大學學報》,2018 年第 4 期;周劍之:《從“意象”到“事象”———敘事視野中的唐宋詩轉型》,上海:《復旦學報》,2015 年第 3 期。黑格爾:《美學(第一卷)》,朱光潛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8 年,第 366~369 頁。譚君強:《敘事學導論———從經典敘事學到後經典敘事學》,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年,第 290頁;第 206 頁。作者簡介:陶明玉,浙江師範大學人文學院講師,博士。 浙江金華  321004[責任編輯  桑  海]861
  • 澳門理工學報  2023 年第 1 期·“二次革命”與民初政局·主持人語:1913 年,以宋教仁案為導火索,孫文等人再舉革命之旗,是為“二次革命”。 這次革命往往被視為辛亥革命之餘緒,實則在中國革命史上,“二次革命”具有“古今之變”的轉折點意味,不可不察。在中國古代聖賢眼中,人民是第一位的,如果君主不能保護人民、為人民帶來福祉,甚至作威作福,暴戾無道,人民就有權起來推翻它。 “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周易》中的這一句,在幾千年中華文明史中,念念不忘,迴響不絕。 因此,革命乃是中國歷史上循環上演的劇目,並不新鮮。 當然,各代帝王其實都想打斷這一革命的循環,也就是革掉革命之命,以便自家天下能“傳之萬世而無窮”。 但是,歷代帝王的這一追求,卻無一例外,都成了黃粱美夢。19 世紀末、20 世紀初,孫文走上革命道路之後,也繼承了這一主題。 他一面思考如何通過革命手段推翻清朝的統治,一面思考如何革掉革命之命。 據他觀察,革命之所以在中國歷史上循環,是因為英雄豪傑覬覦帝王之位。 如果在革命之後不再建立君主國,而模仿美國和法國,實行共和,沒有帝王之位可爭,自然就不會再有革命了。 他還意識到,歐美各國雖然強大,但“其民實困”,將來一定會發生社會革命。 因此,他提出,中國要防患於未然,提前採取措施。 於是乎,他把自己所領導的革命分為三個層面。 在民族革命的層面上,首要的目標是推翻滿人的統治;在政治革命的層面上,是要建立一個共和國;在社會革命的層面上,則是通過平均地權,防止貧富分化。 這樣,孫文的革命方案,乃是以“雙保險”的方式,革掉革命之命:拿掉數千年來引起紛爭的君主頭銜,消除因覬覦帝位而造成的政治革命;防止貧富分化,消除未來可能發生的社會革命。孫文的這一套設想,尤其是通過建立共和國來消除革命這一點,產生了相當廣泛的影響。 在辛亥革命的進程中,很多社會菁英人物在說明自己何以會擁抱這場革命,就常以建立共和國可以防止“二次革命”為說辭。 言下之意,辛亥革命是中國的第一場共和革命,也是中國的最後一場革命,因為這場共和革命革了革命之命,中國不會再發生革命之事。 這與孫文經常掛在嘴邊的“畢其功於一役”,頗有異曲同工之妙。 然而,事與願違,“一次革命”的帷幕還未完全落下,“二次革命”就粉墨登場了。 人們曾經冀望的永遠不會發生的“二次革命”,居然如此迅速地來到了眼前,這令很多人難以接受。 “二次革命”中,社會菁英中極少支持者,此為要因。另一方面,“二次革命”的發生,其實宣告了孫文革命理想的失敗。 “二次革命”之後,緊接着又有“三次革命”(護國之戰),在君主制下不斷循環的“革命”,在共和制下,很快又循環了起來。對於開啟了共和時代革命循環的“二次革命”,當然值得反復回望,細細品味,深入研究。 在這場革命發生 110 週年之際,我們很榮幸邀請到北京大學尚小明教授、湖南師範大學郭輝教授、青島大學霍耀林教授撰寫專題論文,相信他們的討論能夠引起學界對這場革命更多的關注。主持人簡介:彭劍,1975 年生,湖南寧鄉人。 華中師範大學歷史學博士,南開大學歷史學博士後,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訪問學者。 現為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近代史研究所教授,以辛亥前後史事為學術專攻。 出版專著《清季憲政大辯論———〈中興日報〉與〈南洋總匯新報〉論戰研究》、《清季憲政編查館研究》、《欽定、協定與民定:清季制憲研究》、《清季外官制改革研究》(合著),合編《辛亥革命史資料新編》(第 5 卷),翻譯《大清憲法案》(北鬼三郎作品),整理《章開沅口述自傳》。 曾主持“孫文共同研究班”,現正主持“辛亥革命共同研究班”。961
  • 澳門理工學報  2023 年第 1 期李烈鈞與中央簡任贛省民政長事件尚小明[提  要]   從宋教仁案和善後大借款出發並不能解釋“二次革命”何以首先在江西爆發,這兩大事件發生前贛省與中央圍繞簡任民政長形成的嚴重對立,才是更深遠、直接的原因。 贛督李烈鈞本來已經改變原先極力反對軍民分治的態度,主動電請中央簡任民政長,不料新簡民政長汪瑞闓的到來卻引發贛省國民黨、共和黨以及支持兩方的官紳軍民的嚴重對立,使李烈鈞不得不在歡迎與抵制兩方面竭力調和,而他的國民黨身份使他難免對抵制者有所回護,於是在汪瑞闓被逐後,歡迎者開始對國民黨發起猛烈攻擊,不惜誇大其詞乃至捏造情節,致使中央對李烈鈞形成惡劣印象並產生疑忌。 陸軍部扣留贛省合法所購軍火,則使雙方進一步走向對立。 儘管王芝祥的調解一度使矛盾有望化解,但隨着國民黨在贛省議會選舉中獲勝,他們開始從《臨時約法》角度根本否認中央簡任民政長的合法性,從而改變了鬥爭的方向。 李烈鈞的態度也逐漸轉向強硬,最終汪瑞闓及其繼任者趙從蕃均未能到任。 李烈鈞並在省議會支持下驅逐了聽命於中央的九江鎮守使戈克安,贛省與中央的矛盾已不可調和。 宋教仁案與善後大借款發生後贛省國民黨與袁氏的鬥爭不過是此前鬥爭的繼續而已。 贛省情形表明,“二次革命”不僅是反對袁世凱獨裁統治與維護共和的革命,也是反對革命後既得利益受損的地方紳商勢力反撲的革命。[關鍵詞]   李烈鈞  汪瑞闓  軍民分治  民政長  二次革命[中圖分類號]   K2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874 ⁃ 1824 (2023) 01 ⁃ 0170 ⁃ 14歷來學界關於“二次革命”起因的敘述和討論,都是將宋教仁案和善後大借款視為兩大導火索。 不過,僅從這兩大事件出發,顯然不能解釋這次革命何以首先從江西爆發。 解釋這個問題唯一的辦法是將視線拉回到“二次革命”前贛省的局勢上來,其中最需要關注的,便是贛省與中央圍繞軍民分治與民政長簡任而形成的尖銳對立。 這件事在當時震動全國,但在其後很長時間卻沒有引起學者重視,無論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李劍農所撰《最近三十年中國政治史》(後更名為《中國近百年政治史》),還是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黎澍所撰《辛亥革命前後的中國政治》及陶菊隱所撰《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等,都隻字未提這一事件。 直至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朱宗震等方在編輯《民初政爭與二次革命》資料集時,專門闢出一部分,蒐集了該事件的基本資料。 此後,由李新和李宗一主編、朱宗震等執筆的《中華民國史》第二編第一卷,由胡繩武和金沖及撰寫的《辛亥革命史稿》第四卷,均對軍民分治與贛省民政長事件進行了詳細論述。①與此同時,幾篇相關的學術論文陸續出071
  • 現。②這些成果所持觀點基本相同,即將贛督李烈鈞視為軍民分治的堅決反對者和贛省抵制中央簡任民政長的幕後策動者,並認為李烈鈞贏得了民初革命黨人反袁鬥爭中唯一的一次勝利。 雖然個別論者,如張海鵬主編、汪朝光撰寫的《中國近代通史》第六卷,注意到李烈鈞曾主動打出“軍民分治”旗號,但只提到一句而已,並未展開論述。③而大量原始資料告訴我們,這一事件遠比我們以往所理解的複雜,無論從釐清歷史真相而言,還是從加深對“二次革命”起因的理解而言,都值得再加細緻研究。一、李烈鈞對軍民分治由極力反對到主動要求的變化軍民分治主張是在 1911 年 10 月武昌起義後各省陸續宣佈獨立並建立軍政府的過程中出現的,理由之一是防止都督權力過大,造成“藩鎮”之禍,④不過在當時的動盪局面下,這一主張不可能得到實施。 1912 年 2 月清帝退位後、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前,章太炎正式以中華民國聯合會會長身份致電袁世凱,提出官制改革建議數條,其中之一即軍民分治,也就是將原先總攬軍政民政的“各省督撫、都督等改為軍官,不與民事,隸陸軍部”。⑤由於這一主張正合袁氏加強中央集權的需要,因此袁氏於 3 月 10 日就任臨時大總統後即籌劃軍民分治。 他首先下令將北方未獨立省份督撫一律改稱都督,以與南方獨立各省一致,接着下令各省不得自舉都督,在中央制定並公佈外官制前應維持現狀。⑥按袁氏設想,新的外官制草案將以都督為一省軍政長官,另設民政長為一省行政長官,為此他徵求各省都督意見。⑦副總統兼湖北都督黎元洪最為積極,於 4 月 12 日通電各省痛論軍人秉政之危害,⑧並於數日後宣佈湖北已舉定民政長,實行軍民分治,以此向袁世凱表示願“藉湖北一省,為天下倡”。 袁世凱則覆電大加讚揚,謂“公為先導,其孰敢後”,“一言興邦,公真不朽”。⑨於是,各省都督從不同立場和角度出發,紛紛就此表明立場,或予以支持,或表示反對,或主張緩辦。在這場長達數月的紛爭中,贛督李烈鈞的態度如何? 從現有研究看,結論基本上是一致的,即在革命黨反對袁世凱集權統治的論述框架下,將李烈鈞描述為軍民分治最堅決的抵制者。 而實際上,早在 1913 年 2 月 14 日的一次公開演說中,李烈鈞就非常清楚地表明他對軍民分治的態度經歷過從最初“力為反對”到後來“毅然電請”實施的變化。 他說:夫軍民分治,因各省情形不同,故不無先後之異,但均以國利民福為前提,當亦為各界所贊成。 烈鈞自蒞贛以來,總攬軍民兩政,幸有各統將、各司長以及各界之贊助,言論之鼓吹,得以維持就緒,地方亦賴以安靜,故擬趁此分治,以輕擔負。 惟回思分治之議,倡自湖北,彼時烈鈞以時事上關係,曾力為反對,而各界亦不以烈鈞為不肖,謂烈鈞具有政治知識,相助為理,得以倖免愆尤。 嗣以病勢日增,自顧無兼任能力,於是毅然電請分治。 ⑩李烈鈞所謂最初“力為反對”是指 1912 年 4 月 18 日所發通電,其時距離黎元洪發出軍民分治倡議不到一周,是各省都督中最先表示反對立場的。 當時他認為:革命方法原分三期,即軍政時期、約法時期與憲法時期。 南北統一政府告成後,中央政府雖然由軍政時期進入約法時期,但列強尚未承認民國;而各省秩序未復,亂機四伏,仍然處於軍政時期當中,此時一旦軍民分立,有事之時互相掣肘、互相推諉,將使“國家大政廢墮於冥冥之中”。 因此,他認為“都督一官,日後固不可久存,惟目前決不能驟廢”。 約法時期之都督應統攬一省治權,另設軍務、財政、內務、外交、教育、司法、實業、交通各司分理庶政,各司就主管範圍對都督負責,都督則就一省治安對中央負責;都督不一定要軍人出身,凡軍、紳、商、學各界,只要品學兼優、素孚眾望,便可充任。 迨大局底定後,確定全國軍區、政區,進入憲法時期,彼時再規定全國統一官制,廢都督、設民政長,以收中央集權之效,以成國家統一之171
  • 功。5 月 7 日,李烈鈞又發表通電,指出軍民分治有諸多不便,“當此破壞之初,一切舊制全失効力,政府威信尚未昭孚,惟有力保秩序,漸圖進行”,現在“分治尚非其時”,分治前應先解決省官制,省官制正式確立前,都督應握一省最高政權,對於中央負完全責任。那麼,李烈鈞是從何時開始、因何轉變態度的呢? 《民立報》披露內幕說與 1912 年 12 月 10 日發生的南昌兵變有關。 部分贛軍士兵受土匪煽惑,在南昌城內縱火,意圖乘亂搶劫,但僅一天就被李烈鈞鎮壓,共抓捕槍斃匪黨百餘人。事後《民立報》說:“李都督向來不主張軍民分治者,因某協統於兵變後乘間進言,謂江西兵變太多,由都督一人兼管軍民照料不到所致。 於是,李都督即一變其主張,拍電中央,請大總統簡任民政長。 不知江西兵變,實由某協統之原動力,而某協統之乘間進言,其用意別有所在也。”不過,《民立報》的說法並不準確,因為在兵變發生前兩天,即 12 月 8 日,李烈鈞就已經致電大總統、國務院和各省都督,表達了支持軍民分治之意。 電云:烈鈞以孱弱之躬,膺繁重之任,前因積勞成疾,曾經乞假休養,嗣以時艱任重,未敢自安,故仍力疾視事。 然精神未復,終有顧此失彼之虞,遺誤要公,問心多愧。 竊思軍民分治為治國切要之圖,鄂省行之於前,成效卓著,贛居腹地,庶政既漸就理,自宜接踵實行,以求完備。 惟是烈鈞承乏江右,本由省議會所公舉,大總統所任命,重以桑梓義務,未敢告勞。現在正式議會行將成立,於此數日內,擬即勉為其難,於軍民要政擔負完全責任。 一俟正式國會、省議會成立,即當呈請大總統,分別簡任賢能,以期共臻郅治。 烈鈞亦得藉卸仔肩,息養林泉,享共和國民幸福。可知李烈鈞在南昌兵變發生前,就已經準備接受軍民分治了。 其實,自從 4 月 18 日率先通電反對軍民分治後,李烈鈞就一直非常關注此事進展,曾於 9 月 10 日派第三旅旅長余鶴松和都督府顧問官徐秀鈞、陳家驤作為代表至京城,了解中央的大政方針,為此他向中央提出 15 個問題,其中有好幾個問題與軍民分治直接或間接相關,如:軍民分治與合治,各有主張,應以何者為主義;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京、省關注不同,應如何折衷至當;地方稅、國家稅區分及支配,應如何入手;軍事計劃有的以一省自為區域,有的合數省為一區域,以何種聯絡統一辦法為優;徵兵制度應如何完善。後又派都督府高等顧問官俞應麓到京,向國民黨本部探問中央在省官制改革及軍民分治問題上的用意。顯然,李烈鈞很清楚,實行軍民分治乃大勢所趨,需要隨時做好準備。 隨着越來越多都督表態支持軍民分治,為了不使自己陷於孤立,李烈鈞不能不調整自己的立場。 同時,經過就任都督以來九個月的整治,江西地方秩序也已漸次恢復,初步具備了實行軍民分治的條件。 故他後來說,“向者主張緩分,實因格於事勢,今既時機成熟,自可籌備實行”。不過,按照 12 月 8 日通電,李烈鈞本來打算等正式國會和省議會召開後再實施軍民分治,但根據 12 月 16 日國務院覆李烈鈞“銑電”,內有“寒電悉。 所請選任民政長接任民事,實行軍民分治,具見顧全大局,以國家為前提,但托桑梓治安,並無權利思想,無任喜慰”等語。“寒電”即 12 月 14日電,迄今未見原電,但從國務院覆電可知,李烈鈞發出 12 月 8 日電後,僅僅過了 6 天,就改變主意,迅速電請中央實施軍民分治。 其中緣由則應如《民立報》所言,與 12 月 10 日南昌兵變的發生有關。 《申報》亦謂“贛省李都督自兵變後,知軍民分治之必要,特電請大總統另行簡任民政長”,又謂“李都督於兵變後業經召集會議,提議善後辦法,並電大總統簡任民政長,實行軍民分治,已奉覆電,允准照辦”。至於兵變促使李烈鈞決定提前實施軍民分治的內幕,是否如《民立報》所言,為“某協統”慫恿,目前並無可靠資料印證。 但可以肯定的是,都督府審計廳廳長高巨瑗在這一過程中起了重要推動作用,這從兵變發生後都督府於 12 月 13 日舉行的善後會議可以看得出來。 在這271
  • 次會議上,高巨瑗從民政角度分析了兵變發生的原因,指出:“自都督蒞治以來,軍政之整齊有口皆碑,然猶有此變,況民政向不注意,而欲求內務行政之良好,以冀消弭遊民、土匪之不軌於無形,都督固有兼人之才力而兼人之精神,一有不給,則影響遂及民政。 故鄙人就此次兵變推之,實見軍民分治問題,在贛有萬難稍緩之勢。 況他省行之有效,大勢所趨,又在必行,孰若乘機實行,軍民之責,各有攸歸……事分則職專,職專則政舉,政舉則遊民、土匪自可消納無形。”李烈鈞回應說:高廳長所論分治關係,本督極表贊同。 本督初見地方甫經安定,會匪又復蔓延,軍政、民政在在密切,非相互並行,難期治安。 乃推原此次兵變,多由於遊民勾結,則民政之急待整理,萬不可緩。 本督本擬即日電達中央,請大總統迅簡民政長來贛分治,以期各有專責,共襄郅治,惠我鄉邦。 本督當專軍事,但使能衛我國家,報我人民,即第一旅長、一團長,亦所樂就。就在會後次日,李烈鈞向中央發出了請求簡任贛省民政長的電文。 被簡任為民政長的汪瑞闓後來也披露內幕說:“高巨瑗學問深邃,志切匡時,當李烈鈞電請分治,簡派民政長,實以高巨瑗主張為最先。 元年十二月南昌兵變,李逆謂係遊民土匪勾結使然,着為議案,籌所以防範之策,高巨瑗獨謂民治不修,軍事亦難整理,宜請都督專治軍事,電請簡派民政長,實行分治,李逆深韙其言,遂成分治之局。 其詳載在當時都督府公報政務會議欄。”此可與前引史料相印證。以上史實表明,李烈鈞之所以轉變態度,決定實施軍民分治,根本原因在於軍民分治乃大勢所趨,基本前提在於江西秩序已漸次恢復,而突發的南昌兵變則促使李烈鈞最終下定決心。 同時,在當時爭執不休的民政長應當民選還是簡任問題上,雖然都督府內務司長賀國昌曾提出“簡任、選任尚待國會解決,不如俟諸省議會成立再說”,李烈鈞還是發出了請簡任民政長的電報,可見其主張是相當明確的。 各種論著將李烈鈞描繪成一個堅決反對軍民分治和中央簡任民政長的人物,顯與事實不符。二、李烈鈞對汪瑞闓就任贛省民政長的態度由於一般論著均將李烈鈞視為軍民分治的堅決反對者,因此對中央簡任汪瑞闓為贛省民政長,自然也認為李烈鈞是反對的。 但這與李烈鈞主動呈請中央簡任民政長的事實又自相矛盾,於是李烈鈞的態度遂被描述為暗中或幕後抵制中央的這一任命。 而實際上,李烈鈞在這一事件中的態度相當微妙。李烈鈞電請中央簡任民政長是 12 月 14 日,兩天后袁氏即下臨時大總統令,任命汪瑞闓為贛省民政長。國務院當即向李烈鈞電轉了這一任命,請李烈鈞將民政事務移交汪瑞闓。 電云:“現已任命汪瑞闓為江西民政長,汪與該督本屬舊雨,必能指臂相聯,應即將民政所屬各機關移交接管,該督專治戎政,兼可休養精神,於公私皆有裨益也。”12 月 20 日,汪瑞闓到達南昌。 當時傳言汪瑞闓係李烈鈞所薦,今人也多持此說,但汪瑞闓到贛後說:“鄙人來贛,原為李督之電招,不料甫抵章門,即聞大總統命令來長是邦,無論如何,必當視事,以副李督推誠之摯,人民期望之殷。”李烈鈞則說:“竊以為分治一節關係重要,中央必當派員來贛詳為考查,徵求人民之同意,而後定分治之手續,不料中央竟貿然簡放汪瑞闓來贛。”這就說明,汪瑞闓本來是應李烈鈞之約到江西來相助的,不料進入江西境內後,忽然得知自己被中央任命為民政長,汪瑞闓當然不認為李烈鈞會反對,所以對就任充滿信心;而李烈鈞雖然邀請汪瑞闓來贛相助,但沒有想到汪瑞闓會被簡任為民政長,因此頗感意外。 由於簡任命令下達極為迅速,汪瑞闓又適於此時到達南昌,這就不免引發質疑,如《民371
  • 立報》謂“汪於黑幕中已運動成熟,佈置妥貼,李都督呈請軍民分治之電方達京,而汪瑞闓授為江西民政長之任命即出於總統府矣”,甚至說“汪瑞闓授民政長下命令時,距李都督軍民分治之電達京時,僅四小時之久”。這些說法很難證實,但的確反映了國民黨人對這一任命的質疑,和對汪瑞闓這個人的反感。汪瑞闓來到南昌後,贛省很快出現抵制與歡迎兩種對立情形。 江西廣饒協會和國民黨支部堅決抵制。 廣饒協會通電各報館,抨擊汪瑞闓在前清服官江西時,“仇視革命,剝削黔黎,贛人恨入骨髓”;在江蘇辦理警察時,遍佈偵探於長江流域,誣陷平民為黨人,“種種罪惡,擢髮難數”。 又揭露汪瑞闓在本年四、五月間即運動中央任命其為江西民政長,因各公團反對,未能得逞,現又勾結贛籍國會議員、共和黨人郭同、李國珍,試圖死灰復燃。 此人如果來贛,實非贛幸,因此極力反對、誓不承認。國民黨贛支部則致電該黨本部及交通部,稱汪瑞闓與“秘密賊徒”李國珍、郭同等“共謀勾結兵匪倡亂,藉以推翻李督”,因此才有 12 月 10 日南昌兵變之事,對汪瑞闓“疾馳來贛,居然欲踞有民政長一席”,表示將“誓以死拒”。另一方面,由於汪瑞闓曾在江西辦理文武學堂多年,“門生舊部遍滿贛中”,“通省後起知名之士大半出自門下”,許多人又歡迎他到來。 贛省臨時議會議長劉景烈、副議長宋育德及共和黨、民主黨支部,還有商務總會、農林總會等,一方面通電大總統、國務院及江西各團體、各報館,謂“汪君瑞闓應李督之招,重蒞贛垣,適膺省長任命,各界極表歡迎;都督李公,開誠佈公,力持大體,同深感佩”;另一方面通電批評“行政機關少數官吏,為保全祿位起見”,公然抗拒中央命令。經過最初階段的輿論對抗後,對汪瑞闓的抵制和歡迎開始走向實際行動。 12 月 28 日午,李烈鈞手下軍警兩界百餘人首先在陸軍偕行社召開拒汪大會,公推軍界蔡銳霆(水巡總監)及警界陳廷訓(警視總監)擔任會議主席,蔡、陳及歐陽武、劉士毅、劉世均等發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說。 他們中的一些人在汪瑞闓擔任南昌武備學堂總辦時,就因為提倡革命,與汪感情甚惡,在演說中抨擊汪為官“卑鄙齷齪,無所不至”,而且“以仇殺革命黨之劊子手,惡名遍佈江西、湖南、江蘇各處”,萬無擔任民政長資格。 演說畢即公舉蔡、陳等赴陳列所行署會晤汪瑞闓,勒限兩日出境,否則以武力對待。汪則答以“此刻並不接事,須與李督商議,電達中央,俟得覆電後,再行出境”。支持汪瑞闓的南昌商務總會則聯合共和黨支部及民主黨支部,於當天下午在商會樓設宴歡迎汪瑞闓,到會三百餘人。汪瑞闓在結束與蔡銳霆、陳廷訓等交鋒後參加了歡迎宴會。 參議員李國珍首先演說“李督之賢能,汪君之經驗,分治之必要,福民之關係”。 汪瑞闓接着解釋其不能立刻到任的兩方面原因:“一、贛省軍民分治現方開始,一切政務頭緒紛繁,多須與中央接洽;二、鄙人現患氣喘,尚須靜養,一俟稍愈,即行接任。”可見遭到軍警兩界強力反對後,汪瑞闓開始尋找理由,準備打退堂鼓了。 12 月 30日,汪瑞闓以赴滬養病為由,離開了南昌。從以上兩種立場,很明顯可以看出江西國民黨與共和黨及民主黨之間、革命派與守舊官紳之間,因為汪瑞闓的到來,產生了嚴重對立。 值得注意的是,汪瑞闓的歡迎者此時對身為國民黨人的都督李烈鈞,態度還是很客氣的,甚至是讚賞的。 而李烈鈞此時也沒有從黨派立場出發,支持抵制汪瑞闓,而是竭力想在兩方面進行調和,故他說:“汪氏與烈鈞係屬舊交,其來贛時雖有一部分人反對,而亦有一部分人歡迎,是非與全部反對者可比,於此亦足見汪氏之為人雖不十分過好,亦不十分大壞。”在這種情形下,李烈鈞是不可能抵制汪瑞闓的,迄今論者無一不將李烈鈞視為軍警拒汪大會的幕後支持者,是沒有根據的。 這一點其實從軍警拒汪大會的情形也可以得到證實。 當時歐陽武在演說中謂:“李督既經呈請中央簡放汪瑞闓,我等又從而反對之,自表面觀似屬反抗中央及都471
  • 督命令,其實不然。 蓋我輩所反對者,非民政長也,實反對汪瑞闓個人無民政長之資格耳。”劉世均謂:“今日之事,諸君既贊成此舉,必達到目的而後已,雖粉身碎骨,亦所不辭,方不愧為軍人資格。倘都督禁止,不許開會拒絕,我等須抱定為地方除害之見,百折不回。 都督亦人民公僕之一,斷不致屈公意以伸私見。”由此可知,軍警兩界拒汪大會的召集,並沒有徵求李烈鈞同意,也沒有邀請李烈鈞參加,顯然是為了不讓李烈鈞為難,但也暴露出李烈鈞和屬下在對待汪瑞闓的問題上意見並不一致。汪瑞闓離贛次日,即 12 月 31 日,李烈鈞致電大總統及國務院,報告了汪瑞闓蒞贛情形及離贛緣由。 電云:汪民政長到贛後,烈鈞迭與商議,並飭刊送關防,清釐案卷,諮催即日接事,俾早定分治,共圖上理。 惟汪民政長以分治創始,端緒繁重,不欲倉卒從事,並以病尚未痊,須先赴滬就醫,經鈞一再挽留,堅未允諾,已於昨日束裝赴滬。 汪民政長慎之於始,並非諉卸,詳情業已自行電陳,諒邀鈞鑒。 除仍督同有司趕速籌備劃分手續以期早日實行外,謹以奉聞。電文隻字未提軍警驅汪之事。 1 月 3 日,國務院電覆李烈鈞,轉達大總統令,挽留汪瑞闓,答應給其二十日假期,同時要求李烈鈞“從速籌備劃分事宜,並敦促汪民政長迅行調治,刻期赴任,以專責成而清權限,毋再延緩”。國務院覆電說明,汪瑞闓在向中央“自行電陳”時也未提被逐之事,李、汪二人在此事上顯然是有默契的,都不想把事情鬧大,畢竟驅汪的蔡銳霆、陳廷訓等是李烈鈞屬下,事情鬧大對李烈鈞很不利,而汪瑞闓並沒有明確表示放棄民政長一職,因此他也需要給自己留下後路。可以想見,李烈鈞如果支持驅汪,兩人就不可能達成這樣的默契。然而,汪瑞闓離贛後,輿論逐漸變得對李烈鈞極為不利。 支持汪瑞闓的贛省臨時議會、教育總會、商務總會、共和黨、民主黨等五團體聯合致電袁世凱告狀,其中共和黨和民主黨是國民黨的反對黨,其他三個團體則更多代表了江西地方守舊紳商。 電云:汪瑞闓至贛,全省歡迎。 軍警舊部,全無反對。 惟徐秀鈞、魏斯靈、賀國昌等意在把持,唆使蔡銳霆、劉世均、陳廷訓三人脅制李督,逼限汪君離贛,跡類暴動,勢難約束。 近復命蔡銳霆為全省水巡總監,兼招陸師一團,聲勢愈甚,殺機潛伏,兵心動搖,糜爛立見。 敢乞大總統伏念贛民痛苦,迅派鎮撫使率兵蒞贛,協助李督剪除兇暴,而靖地方。 江西幸甚,大局幸甚!很明顯,這是一封聳人聽聞、別有用心的電報,表面上狀告對象並非李烈鈞,但因所告徐秀鈞等六人均為都督府軍政官員,稱他們“脅制李督,逼限汪君離贛”,這就實際上把李烈鈞卷了進去。 為此,李烈鈞於 1 月 23 日發表通電,詳細講述汪瑞闓從蒞贛至離贛的經過,否認有人脅迫汪瑞闓離贛。電云:汪公於十二月廿日抵贛,雖輿論不甚浹洽,而烈鈞極表歡迎。 於未到之先,即飭各司匯分案卷,以資諮送,並電請中央頒給印信;既到之後,迭次函諮,催其視事。 乃汪公以就治伊始,端緒極繁,倉猝從事,窒礙滋多,且以病體未痊,擬先赴滬就醫,並至京、鄂查考一切,再行履任。 曾以此情電呈大總統。 於時,敝省水巡總監蔡銳霆,因前為武備學生時運動革命,適汪總辦該校,以是斥革。 此次汪公到贛,有開會反對者,蔡曾謁汪,語言或有未周之處。 烈鈞既不敢不維持政府威信,又不敢過拂地方輿情,一再設法調處。 而汪公以病須速治,一面電京請假,一面束裝就道。 瀕行,商將分治事宜由鈞預為籌劃,期於實行。 挽571
  • 留再三,堅不允許。 及汪公去後,中央來電給假廿日,鈞復函電往催,均未得覆。 近又各處謠傳,以汪公去贛,係為受人挾迫。 不知此時分治係烈鈞所贊同,汪民政長既係中央簡任,又為鈞所歡迎,雖一般輿論對於汪公不無微詞,實無挾迫舉動。副總統黎元洪為化解矛盾,特派初守琛、彭禎祥前往南昌調查,二人向黎報告云:“汪於江西各界感情甚洽,經李督屢次邀致,遲遲未至。 嗣奉簡命,未與贛省接洽,電詢實情,即行就道,因此各界疑其有權勢之見,致生惡感。 且因李督電請軍民分治係出於個人之意思,未經各界全體之承諾,不免遷怒及汪,現在非將汪量移他任,恐無轉圜之法。”這一結論較為委婉,一方面證實汪瑞闓之任命不受歡迎,另一方面又表明汪瑞闓被逐與李烈鈞沒有直接關係。 於是,黎元洪發表調解贛事通電云:“據本府派員調查,贛人絕不反對軍民分治,前汪民政長過鄂,亦云都督再三挽留,伊係設詞離贛。”電中所透露的汪瑞闓過鄂時對黎元洪所言,證實李烈鈞 1 月 23 日通電所言汪瑞闓離贛情形屬實。不過,初、彭二人的調查報告也透露了一個重要信息,即李烈鈞電請軍民分治主要出於個人意思,並未充分徵求民意。 李烈鈞稍後也承認這一點,認為中央之所以“貿然簡放”汪瑞闓來贛,“推其原因,想係因烈鈞忝為贛督,以為分治之電出自烈鈞,自是人心一致,故出此獨斷任命。 此咎誠在烈鈞一人,蓋烈鈞電請時失於怱促,不曾公諸輿論,徵求眾意。 以烈鈞之獨斷,致引起中央之獨斷,故咎無可辭也”。至於初、彭謂贛人因此“不免遷怒及汪”,誠或有之,但從歐陽武所云“我輩所反對者非民政長也,實反對汪瑞闓個人無民政長之資格耳”來看,至少反映了軍警兩界大部分人的意見。 換言之,李烈鈞屬下軍警兩界軍官,雖然抵制汪瑞闓就任民政長,但在實施軍民分治一事上,還是支持李烈鈞的。 況且同屬國民黨,李烈鈞不免對他們有所回護,如在 1 月 23 日通電中,他就指出蔡銳霆等拒汪事出有因,並力圖淡化逐汪之舉,僅以“蔡曾謁汪,語言或有未周之處”輕描淡寫。綜上所論,李烈鈞在對待汪瑞闓就任民政長一事上,總的態度是要在抵制者與歡迎者之間竭力維持平衡,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既不敢不維持政府威信,又不敢過拂地方輿情”,只能在兩者之間周旋。 但因身為國民黨,又是蔡、陳上級,有時難免有所偏向。 這種態度實際上讓李烈鈞處在了風口浪尖,而且不為反對者所諒解。 特別是隨着中央扣留贛省軍火事件發生,李烈鈞的應對遭到疑忌,並為反對者利用為攻擊的口實,致使中央對其逐漸產生惡感。三、中央與贛督李烈鈞關係之惡化當汪瑞闓蒞贛之初遭到廣饒協會及國民黨贛省支部通電反對後,袁世凱的第一反應是絕不允許其權威受到挑戰。 他對通電反對者予以斥責,稱任免文武職員是《臨時約法》所規定的大總統特權之一,任命汪瑞闓是“為地擇人”,廣饒協會及國民黨贛支部反對該項任命是藐視《臨時約法》,是“黨同伐異”,要求都督李烈鈞傳知該協會等,“嗣後務遵法律,各守範圍,勿得自滋紛擾,以重秩序”。由於呈請軍民分治及簡任民政長是李烈鈞主動所為,此時的袁世凱自然不會把李烈鈞視為汪瑞闓的反對者,但他要求李烈鈞管束反對者,這就給了李烈鈞一定的壓力。汪瑞闓離贛後,贛省臨時議會等五團體告狀,讓局勢發展開始對李烈鈞不利。 特別是告狀電中聲稱贛省軍隊“聲勢愈甚,殺機潛伏,兵心動搖,糜爛立見”,要求中央“迅派鎮撫使率兵蒞贛”,不能不讓袁氏感到局勢嚴重。 恰在此時,一批由贛省購買的軍火由上海運至九江,這就更增加了中央的疑忌。 這批軍火包括 7,000 支步槍和 300 萬發子彈,是前贛督馬毓寶從上海地亞士洋行訂購的,購運手續齊全、合法。然而,已對贛省產生疑忌的中央完全無視這一情況,於 1 月 15 日由陸、參兩部671
  • 電令九江鎮守使戈克安扣留該批軍火。 這無疑是令局勢急遽走向惡化的一大轉折。 戈克安扣留軍火後,因擔心李烈鈞“以決裂手段對待”,又於 1 月 16 日電請陸、參兩部調集張勳軍隊及海軍兵艦援助。這無異火上澆油。 李烈鈞不勝詫異,但仍竭力保持鎮靜,於 1 月 17 日致電陸、參兩部,只說明贛省所購軍火手續齊全,要求查驗放行,對於中央扣留軍火一節擱置未提。然而,幾天後還是有8 艘兵艦從下游來到九江停泊,另有 2 艘停泊湖口,同時傳聞中央有派張勳或岑春煊來贛鎮撫消息。 於是贛省群情激憤,認為中央對贛“別具心腸”,防贛“幾如寇敵”,贛軍一團遂以加強冬防為名,自南昌開往建昌、南康、湖口等處,以防不測。於是局勢更加緊張。副總統黎元洪派程守箴、鄧漢祥二人前去南昌調和,在了解到贛省購運軍火手續合法齊全以及中央扣留軍火引起贛省疑懼後,黎元洪於 1 月 24 日致電陸軍部,建議放行軍火,同時請中央就有無派遣鎮撫使一事明白宣示,以釋群疑。不料同日李烈鈞等來的卻是陸軍總長段祺瑞的一封告知被扣槍彈已經發給水師軍艦的電報,理由竟是李烈鈞“驅逐民政長,又派兵分駐湖口及水巡總監移駐湖口,顯有抵抗中央之意,此項槍械應即扣留,發給軍艦應用”。這就不但將汪瑞闓被逐完全歸咎於李烈鈞,而且給李烈鈞扣上了“抵抗中央”的嚴重罪名。 李烈鈞的不解和不滿可想而知,於是他致電各報館詳述購運軍火的來龍去脈,再次強調贛省購運手續合法,並未違背定章,警示中央與地方關係密切,“若稍有隔膜,致滋誤會,實非大局之福”。然而,中央並沒有任何化解分歧的表示,反而緊咬民政長被逐一事不放,由國務院於 1 月 26 日電致李烈鈞謂:“該督綏靖地方,著有成效,中央亦甚深知,故雖該省公私各界先後攻訐文電盈箱累篋,而中央始終信任,決不輕事動搖。 惟此次汪民政長蒞任伊始,即有少數暴徒陰謀加害,自不得不派員查辦,以遏亂萌。 前據電陳各節,應令該督將謀害汪瑞闓各人應如何處分之處,迅速先行電覆,以定進止。”電文提醒李烈鈞贛省“公私各界先後攻訐文電盈箱累篋”,可見中央對李烈鈞的“惡劣”印象已經形成;而在贛省民政長被逐一事上,則又添加了“少數暴徒陰謀加害”這樣嚴重的情節,提出要派員查辦,並要求李烈鈞對肇事者予以處分。 這樣一封電報顯然只能讓事情更加複雜,雙方感情更加惡化。與此同時,黎元洪於 1 月 26 日再次發出調解贛事電,表示“據本府派員調查,贛人絕不反對軍民分治”,李烈鈞也未脅迫汪瑞闓離贛,“至謂贛省反抗中央,據報並無此事”,“只因一二懷私抱怨之徒,播弄謠言,挑動惡感”,致使雙方互相猜忌。 為此,黎元洪提議:“非水陸退師,無以保地方之安寧;非發還軍火,無以平贛人之疑慮;非迎回汪民政長,無以重政府之威信。 應由李都督、省議會公派代表往迎汪民政長蒞職……民政長到省後,仍由都督責成各軍警負完全保護責任,並應查明將懷挾私忿、造謠生事之人,量加處分,以除禍本。”黎元洪的提議表面上似較公允,但在贛省部分輿論及軍警反對汪瑞闓的情況下,要求李烈鈞主動迎回汪瑞闓,實際上是給李烈鈞出了一道難題。 倘若李烈鈞答應,那麼他就將失去一大批支持者。 因此,他於 1 月 28 日電覆黎元洪,表示:“反對汪民政長屬於輿論,確非少數人民意思。 烈鈞前為維持中央威信,不肯據實直陳,汪公達人,身歷目睹。在烈鈞固自勉力維持,顧全始終,惟此中詳情,為烈鈞所難盡言。”這就等於婉拒了黎元洪的提議。袁氏接到黎元洪調解電後,在 1 月 26 日國務院答覆李烈鈞電文基礎上添加內容,然後再以國務院傳達大總統令的形式,於 1 月 29 日通告各省。 其詞曰:自上年十月以來,迭接贛、滬來電攻訐李督者甚多,旅京江西紳耆聯名呈訴,又參議院臚列多款備文質問,或以請派鎮撫使為詞,或以特派大員為詰,群情憤激,文電交馳。 政府以李督懲治洪江會匪,為民除害,著有前勞,尚未派員查辦。 適接李督來電,請任民政長接理民事,實行軍民分治,其意甚誠。 方謂民政長簡任得人,群言自息,即李督名譽亦可保771
  • 全。 徧詢各方面,僉云汪瑞闓與李督多年夙契,曾七次邀請到贛相佐,若即任命,必能相得益彰。 是中央所以愛護李督、維持贛省者,不為不至。 李督及省議會亦來電歡迎。 乃蔡銳霆、陳廷訓等數人,懷私報怨,散佈謠言,勾串煽惑,竟有謀害民政長之說,賴李督暗通消息,始得出險。 此種舉動實屬破壞大局,搖惑人心。 嗣據李督電告國務院稱,分治手續條理粗具,正待進行,詢汪蹤跡所在,經覆以汪已力疾來京,究竟該督能否擔任保護,蔡銳霆等如何處治,望即電覆,以憑核辦等語。 迄今尚未據覆。 又探聞蔡銳霆添練兵隊,屯紮湖口,贛省各軍分調要隘,雖稱為冬防起見,而中外環瞻,成何景象! 副總統謂贛省並無反抗中央之事,程都督謂李督熱誠愛國,決不反抗中央,自是公論。 倘按照副總統辦法,由都督、議會公派代表往迎汪民政長蒞職,責成各軍警負完全保護責任,前提既已解決,即他項誤會自可同歸消滅。 本大總統受國民付託之重,但求保全人民之安寧幸福,去暴亂而臻治安,苟反乎此,則國法具存,斷不敢博寛大之名,貽分裂之禍。 區區此心,可表天日。 特將此事始末通告各省,以息浮言。李烈鈞就任贛督以來,對原有軍政人員大加裁汰,又致力於肅清匪患,整頓財政、鹽政及鐵路,結果得罪了一大批官紳,這些人在利益受損後不斷對李烈鈞發起攻擊,此電開頭一句所反映的就是這一情況。 比如,南潯鐵路為前清時江西京官李盛鐸等 100 餘人呈請商辦,李盛鐸、朱益藩等 91 人為名譽董事,梅光遠等 20 人為董事,陳三立先後為總董、總理和名譽總理。 李烈鈞就任都督後改為公辦,委派總監,添派董事,並一度以貪腐罪名將協理羅兆棟送交法庭,這就得罪了一大批既得利益者。又比如,贛省鹽政向由兩江遙制,李烈鈞對於鹽政統一問題不甚贊成,因此不許鹽政總理張謇派委來贛接辦淮鹽總局的贛人夏敬觀等到差,而飭贛省委任黃緝熙認真整頓,這又得罪了一批既得利益者。這些官紳本身勢力非常強大,1913 年 1 月初,李盛鐸、羅志清、朱益藩、陳三立等代表多個團體向參議院請願,羅列了李烈鈞“十四罪狀”,要求臨時政府查辦。參議院共和黨中的贛籍議員則與這些官紳勾結,搖唇鼓舌,沆瀣一氣,故沃邱仲子有“梅、夏皆江西大族,咸為所抑,則結合共和黨之國議員、省議員攻詆之(指李烈鈞———引者)”的說法。特別是郭同其人最為活躍,早在民政長事件發生前,就糾集同黨多人,質問政府為何不嚴辦李烈鈞拘捕羅兆棟的“違法”行為。民政長事件發生後更加瘋狂地攻擊李烈鈞。 由於其人是汪瑞闓任江西高等學堂監督時的門生,這就不能不讓人懷疑其除了黨派利益之爭外,還有借機為汪瑞闓洩憤的動機。 袁氏在並不查實的情況下,即將這些官紳攻訐李烈鈞之事在全國範圍公開,顯然他是站在這些官紳一邊的。 他接受了黎元洪提出的解決民政長事件的建議,即由李烈鈞和贛省議會主動迎回汪瑞闓,並對蔡、陳加以處置,但對黎元洪提出的水陸退師及發還軍火隻字不提,而只批評贛軍駐紮湖口及分調要隘,並以“國法”威逼李烈鈞屈服。 在表面維護李烈鈞的措辭下,事實上讓李烈鈞的聲譽受到了更大損害,也給李烈鈞施加了更大的壓力。 這樣一種處理辦法,只能使雙方矛盾更加尖銳,不可能解決分歧。於是,李烈鈞的態度逐漸轉為強硬。 1913 年 1 月底,他致函北京各團體,痛言自己遭受各方誤解與疑忌,謂“分治之議甫行,而省長之爭突起,迎汪拒汪,各造一說,主分主合,函電紛馳。 遣兵輪而扣槍械,部由誤會以啟猜疑;派水巡而肅冬防,烈鈞因戒懷而蒙罪狀。 其實蜃樓弓影,徒亂人意,水落石出,真相自明”。 又謂“向之不容於滿清政府者,今幾見疑於民國政府;幸能見諒於多數軍民者,又不能求諒於少數紳士。 甚矣! 人情之樂禍也,如大局何!”2 月 1 日,他又致電黎元洪解釋贛事,語氣不再委婉。 首先否認贛軍移兵湖口有反抗中央之意,拒絕撤防,謂“湖口移兵,原為防冬之計;徵兵補額,事始兩月以前。 贛軍雖薄,同隸旌麾,湖口雖偏,莫非守土,責任所在,焉敢逃嫌”,如871
  • 以訛言而撤湖口之防,“是大總統與副總統視烈鈞為重而地方為輕,鈞又何敢故冒不韙耶!”其次為陳、蔡辯護,“至若水巡總監蔡銳霆、警察總監陳廷訓,素明大義,向不以功震管官。 此次汪民政長到贛,輿論雖殊,然當病假引去之先,烈鈞再四挽留,並未通何消息,‘謀害’蜚語,夫從何來? 故聳危詞,冀淆清聽。 烈鈞可以式相好而重中央任命之威信,不能捫眾口而左右輿情。”這實際上是嚴厲批評袁氏不該聽信流言蜚語。 至於黎元洪及中央要求贛督及贛議會迎回汪瑞闓,李烈鈞表示贛省臨時議會停閉已久,待正式議會成立,即“轉交商辦”。顯然,李烈鈞沒有在威逼下屈服,開始與袁氏針鋒相對,甚至反唇相譏。在事態進一步惡化的同時,贛省內部形勢發生巨變。 鑒於贛籍共和黨議員郭同、李國珍、梅光遠等“懷私挾怨”,“在京滬間散佈謠言,構成疑竇”,致使“外間騰喧沸之聲,內部兆恐惶之象,而陸軍部扣留江西軍械、海軍部派赴九江兵艦之事亦因之前後發生”,江西各界、各公團於 2 月 3 日邀請李烈鈞及各司長開聯合大會,參加者千餘人,以各機關辦公人員及國民黨人居多數。 大會決定組成江西公民聯合會,作為省議會成立前代表江西全省公民的臨時總機關,負責處理贛省重要問題。 會議決定電請袁氏提出三項要求:一收回任命汪瑞闓為江西民政長成命;二命令陸、海軍部擲還贛軍所購軍械;三退去兵艦。 又批評袁氏在 1 月 8 日乘參議院休會,擅自以命令頒佈省制及各種文武官制,“顯係出於專制,實有背乎共和,吾民若不抵死力爭,則約法幾等弁髦,民國將成泡影,履霜堅冰,宜防其漸”。 李烈鈞也在會上發表演說,鼓吹民氣,謂“脫離專制,造成共和,人民程度仍屬不齊,若不努力進行,鞏固國基,難免仍為奴隸”。與贛省臨時議會偏向支持中央相比,江西公民聯合會不僅堅決抵制中央自任命汪瑞闓以來的一系列做法,而且另闢戰場,批評袁氏頒佈省制及省官制違背《臨時約法》,從而把鬥爭由江西一省引向全國。 對此,江西共和黨、民主黨、統一黨、自治研究會、政治研究會通電中央及各省,否認該組織的合法性,稱“江西臨時議會現尚存在,該公民聯合會本非法定機關,偶以一部分少數人之結合,冒名總體,淆亂眾聽,察其出言武斷,用意悖謬,恃有黨援為之屏蔽,任情侮法,恣肆橫行,殊非地方之褔,心所謂危,不敢不言”。2 月 15 日,由共和黨參議員郭同提議,李國珍等 20 餘名同黨議員聯署,向參議院彈劾李烈鈞有五大罪狀:一是“反抗中央之用人”,蔡銳霆、陳廷訓等威逼汪瑞闓出境,“明明出於該都督本意”,“該都督實與聞其事”。 二是“侵越大總統統帥全國陸海軍之權”,在南京留守府撤銷後,擅自將原黃興衛隊林虎所部桂軍調駐南昌。 三是“故違參議院議決案及部令”,擅自添練陸軍一團,並違令任命俞應麓為第一師師長、劉世均為第二師師長。 四是“以專制破壞約法”,未經參議院議決,以命令代法律,頒行徵兵令。 五是“欲破壞統一之局”,私購軍火,且藉口冬防,派兵駐紮湖口等處,藉以抵禦中央派兵之來。 郭同等聲稱以上五端皆“大逆不道之罪”,甚至聲揚不能任李烈鈞“帝制自雄”,要求中央懲究。同時,贛省紳士梅光遠、吳宗慈、陳三立、謝遠涵、夏敬觀等又與郭同、李國珍等聯名通電各省都督、民政長,羅列李烈鈞所謂“徇私虐民”、“恃威賊民”、“營私誤國”、“謀逆叛國”四大罪狀,稱李“為二三敗類所聳動,乃唆蔡銳霆、陳廷訓出頭,坐鬧民政長行署,限汪二十四小時內出境,直以敵國使臣相遇”。上述罪名很明顯存在不問因果、曲解事實、偏聽偏信等問題,然而袁氏並不追求真相,在 2 月16 日答覆蔡鍔等來電中表示“一息尚存,總以除暴安良為天職”。可見,矛盾正逐步發展成為國民黨與袁氏及支持袁氏的政黨、官紳之間的鬥爭。971
  • 此時李烈鈞雖然態度比較強硬,但並未失去理智,仍希望通過與中央溝通,解決雙方之間的問題。 為此,他請賀國昌、彭程萬二人為代表,入京會同俞應麓、吳介璋向大總統、國務院等處詳細解釋民政長事件及購運軍火的來龍去脈,並“陳述江西對於中央如何之擁護,如何之服從”。袁氏決定派王芝祥來贛調查。 然而,就在王芝祥到來前,贛省議會於 2 月 24 日正式成立,國民黨因在選舉中獲勝而在省議會中佔據絕對優勢。 李烈鈞在成立會上就中央電催歡迎民政長汪瑞闓一事表示:“今幸省會成立,不日可以移文通告汪為請病假,病癒即可來贛。 歡迎恐屬多事,鄙人以個人資格尚可歡迎,議會主張則非鄙人所能干預。 聞汪確已自請辭退,將來民政長一席,汪即不來,亦當另有其人,究竟簡任、民選,此吾贛之權利,即吾贛之義務也。”可知李烈鈞除了要省議會解決要不要歡迎汪瑞闓的問題外,又提出一個具有根本性且急需解決的問題,即民政長究竟應該簡任還是民選,請省議會研究。 這意味着李烈鈞原先所持由中央簡任民政長的主張業已鬆動。 王芝祥於 2 月 28日到南昌後身段柔和,向記者表示汪瑞闓決不再來,將來民政長由李烈鈞兼署還是另外簡人,暫時還不能確定。 又表示陸軍部委託其查看江西槍彈是否足用,足用則歸中央,不足則發還江西。對王芝祥,李烈鈞則派人遠道相迎,極相優待,向王“力辯毫無他意,從前種種,均係小人播弄,以致中央誤會,致無由自明心跡,深切惶悚,所有九江扣留軍火,現願交軍艦接收,以見其非抗拒政府”。經王芝祥調停,3 月 11 日,袁氏下令,江西槍械窳朽不堪,且不敷一師一旅之用,准將所扣槍械如數發還。 同時任命趙從蕃署江西民政長。至此,民政長事件及軍火扣留兩問題都有望得到解決。然而,就在袁氏下令當天,贛省議會致電大總統、副總統及國務院,代表全省人民就民政長事件表明態度,從根本上否認袁氏簡任民政長的合法性,認為省官制未經參議院議決,袁氏簡任民政長的命令沒有法律依據,未敢服從,請收回成命,仍責成李烈鈞擔負軍民完全責任,待國會制定並頒佈省官制後,再實行分治。3 月 15 日,國務院致電李烈鈞轉江西省議會,對後者予以痛斥,堅持簡任民政長並不違法,認為各省簡任民政長創始於山西,繼之者為湖北、四川等省,參議院與政府往來公牘對此已經承認,“是民政長一職與各省都督、司長、警察總監等官同一性質,雖無官制可據,而政府簡任此項官員,實不能謂其違法。 蓋改革之初,法制未備,約法固必須遵守,而政務未可停止進行。 省官制固須經參議院議決通過,然當未議決通過以前,無論何官,均無根據,則無論簡任何官,均可謂為違法,又豈能因此之故,並各省都督、司長、知事、警官一概停止任命,使我國成一無官無法之國耶! 況議決官制,約法載明惟參議院有此特權。 今參議院對於民政長一職業已承認,而該省議會獨倡言否認,蔑視約法,莫此為甚!”3 月 16 日,袁氏向黎元洪轉發了上述國務院電,強硬表示:“該省會苟能幡然省誤,自可勿庸置議,若仍藉端反對,則惟有執法進行,以維大局”。贛省議會毫不退讓,於 3 月 16 日致電大總統、國務院,表示民政長“無論改委何人,贛民抵死不能承認”,同時通過江西同鄉會轉電趙從蕃,拒絕其就任,請其遵守《臨時約法》,以順輿情。3 月 19日,贛省議會又通電各省議會、都督、各公團、各報館,強硬反駁中央來電,謂:民政長為大總統命令官制中之一,吾人民既絕對不承認此代法律之命令,即當然不承認此命令官制中之民政長。 本省拒汪一案,業經李督諮由本會議決,根據法律,按諸事實,均無承認之理由,已由本會諮覆李督,並電中央查照。 詎中央復簡趙從蕃為贛民政長,命令官制必欲實行,專制進步一日千里。 刪日電覆本會,竟以民政長與都督、縣知事相提並論。 查都督為各省約法所規定,司長、知事等官為臨時議會所議決,當然法律,詎能混牽。本會忝為代表,維持約法,保障民權,是其天職……總之,命令官制,實無效力之發生;民選、簡任,尚為未決之問題。 此次如承認簡任之民政長,其事雖小,因承認民政長而遂已承081
  • 認其命令之官制,其關係實大。 本會不敢冒昧服從,躬為禍首,謹就事實,聊布腹心。 尚祈主持正論,保障約法。 民國幸甚! 江西幸甚!或許出於緩和事態的考慮,或者為了敷衍中央的任命,李烈鈞曾對趙從蕃表示歡迎,但省議會的強硬態度使得贛省與中央之間漸無調和餘地。 李烈鈞在省議會支持下態度也越來越強硬。 鑒於九江鎮守使戈克安聽命於中央,水陸兵權極大,為贛軍肘腋巨患,李烈鈞於 3 月 23 日派軍兵臨九江,命令戈克安將所管砲台交與陳廷訓、蔡銳霆收管,將所轄第九團改歸第一師歐陽武統轄,雙方劍拔弩張,險些釀成戰禍。 在王芝祥調停下,袁氏於 3 月 26 日下令調戈克安回京述職,改由查辦使王芝祥暫兼九江鎮守使。接着,贛省議會又致電王芝祥請其主動密電中央取消九江鎮守使一職,以便李烈鈞統一贛省軍事。王芝祥旋離贛返京,而趙從蕃則怵於風潮,亦始終未敢就任。 贛省在與中央鬥爭中佔得上風。 此時,由於宋案和善後大借款先後發生,國民黨與袁氏之間的矛盾更加尖銳,李烈鈞亦加入抨擊,於是由反對李烈鈞和國民黨的贛籍紳商所捏造的贛省即將宣佈獨立的流言開始出現,袁氏借機派兵南下,進駐湖北,作進攻贛省準備。 6 月 9 日,袁氏下令免除李烈鈞贛省都督職務,該令一開始就列舉所謂憑證,稱“江西都督李烈鈞前經臨時參議院諮送議員郭同等以專制殘毒暨罪惡五端兩次質問,又據江西旅京公益會李盛鐸等、全省商會羅志清等、鐵路股東會朱益藩等、旅滬公會陳三立等,以違法殃民、恣睢暴戾條列十四罪,呈請派委鎮撫使以拯人民等情”。可見袁氏不問青紅皂白,已公然徹底站到了國民黨的反對黨和贛省守舊紳商一邊,李烈鈞和贛省國民黨反袁已無回路可走,不久贛省即率先豎起“二次革命”大旗。結  語“二次革命”爆發起因於國民黨和以袁世凱為首的北洋政府關係惡化,這種惡化並不始自宋教仁案和善後大借款,而是始自更早發生的贛省民政長事件。 由這一事件可以看到,李烈鈞並非如許多論者一直以來所以為的那樣,一意反對軍民分治,而是隨着局勢發展經歷了從堅決反對到主動呈請實施的轉變,對於中央簡任汪瑞闓為贛省民政長,也始終沒有明確反對。 抵制汪瑞闓最初主要是贛省軍警界革命黨人因不滿其人在前清時期曾經鎮壓革命和為官齷齪而發起的,並非針對軍民分治。 李烈鈞雖然竭力想在維護中央威信和照顧贛省民意之間周旋,但最終還是被捲入其中。 先有贛省守舊紳商及共和黨人向袁氏告狀,將李烈鈞牽連進驅汪事件當中,使中央對贛省產生疑慮;接着有陸、參兩部無視購運手續齊全合法,強行扣留贛省軍火,並給李烈鈞加上“抵抗中央”的罪名,導致雙方關係進一步惡化;而袁氏偏聽偏信,以京、滬贛紳及參議院共和黨人之攻訐警示李烈鈞,並以執行“國法”威逼李烈鈞迎回汪瑞闓,則進一步損害了李烈鈞的聲譽,引起李烈鈞不滿。 在此過程中,隨着國民黨在贛省正式議會選舉中獲得絕對優勢,原本只是抵制中央簡任汪瑞闓為贛省民政長的鬥爭,演變為從根本上否認袁氏簡任民政長的合法性,批評袁氏違反《臨時約法》、實行專制,從而改變了鬥爭的方向。 李烈鈞的態度也越來越強硬,最終以統一贛省軍事名義驅逐了聽命於袁氏的九江鎮守使戈克安。 宋教仁案和善後大借款發生後贛省議會和李烈鈞激烈反袁,不過是此前反袁鬥爭的繼續。 如果說宋教仁案和善後大借款提示我們“二次革命”是為反對袁氏獨裁統治和維護共和而被迫發起的話,贛省民政長事件則提示我們袁氏實行獨裁統治的背後有着強大的地方紳商勢力和代表他們的共和黨等國民黨反對黨的支持,袁氏其實是他們的總代表。 從這個角度看,“二次革命”就不僅僅是反對袁氏獨裁、維護共和的革命,也是反抗革命後既得利益受損的地方紳商勢力反撲的革命。181
  • ①李新、李宗一主編:《中華民國史》第二編第一卷上冊,北京:中華書局,1987 年,第 131~139 頁;胡繩武、金沖及:《辛亥革命史稿》第 4 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第 434~464 頁。②李萍:《試論“江西民政長事件”》,南昌:《江西社會科學》,1986 年第 3 期;劉宗靈:《地方場域中的權力博弈———以民初江西民政長事件為個案的考察》,杭州:《浙江學刊》,2009 年第 2 期;朱新蕾:《江西民政長風潮與民初政局》,武漢:華中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9 年;陳明:《集權與分權:民國元年的軍民分治之爭》,廣州:《學術研究》,2011 年第 9 期;呂厚軒:《從“江西民政長事件”看民初的政治生態———兼論民初共和政治失敗的原因》,山東曲阜:《齊魯學刊》,2019 年第 5 期。③汪朝光:《中國近代通史》第六卷,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13 年,第 28~29 頁。④無畏:《敬告軍政府與吾國民》,上海:《神州日報》,1911 年 11 月 7 日;《論都督之地位及其權限》,上海:《神州日報》,1911 年 11 月 30 日。⑤《章太炎條擬官制之要電》,天津:《大公報》,1912年 2 月 26 日。⑥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南京臨時政府遺存珍檔》第 4 冊,南京:鳳凰出版社,2011 年,第 1460 ~1461、1530~1531 頁。⑦《南省亦添設民政長》,天津:《大公報》,1912 年 3月 19 日;《臨時外官制內容之一斑》,天津:《大公報》,1912 年 3 月 22 日;《電催速覆外官制之政見》,天津:《大公報》,1912 年 4 月 3 日。⑧《黎副總統痛論軍政民政電》,上海:《時報》,1912年 4 月 17 日。⑨汪鈺孫編:《黎副總統書牘彙編》卷 1,上海:新中國圖書局,1925 年,第 30~32 頁。⑩《關於贛事之報告·李都督之自言》,上海:《申報》,1913 年 2 月 23 日。周元高、孟彭興、舒穎雲編:《李烈鈞集》上冊,北京:中華書局,1996 年,第 17~19 頁;第 28 ~ 29 頁;第 107 頁;第 108 頁;第 108 ~109 頁;第 113~114 頁;第 114 頁;第 116~ 117 頁;第123~124 頁;第 127 頁;第 132~133 頁。《南昌兵變紀詳》,上海:《申報》,1912 年 12 月16 日。朱宗震、楊光輝編:《民初政爭與二次革命》上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 年,第 180 頁;第 173 ~174 頁;第 192 頁;第 180 ~ 181 頁;第 174 頁;第 175頁;第 175 頁;第 178~ 179 頁;第 182~ 183 頁;第 186頁;第 188 頁;第 176 頁;第 183 頁;第 183~184、187~188 頁;第 187 ~ 188 頁;第 188 ~ 189 頁;第 192 ~ 193頁;第 204 頁;第 206~ 207 頁;第 207 頁;第 209~ 210頁;第 208~209 頁;第 210~211 頁。駱寶善、劉路生主編:《袁世凱全集》第 21 卷,河南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2013 年,第 225 頁。 按《江西都督李烈鈞來電》落款日期“庚”,即 1912 年 12 月 8日,朱宗震、楊光輝編《民初政爭與二次革命》錯標為1913 年 1 月 5 日,給研究者分析李烈鈞對軍民分治態度的變化造成嚴重誤導。《贛省代表赴京大問題》,上海:《申報》,1912 年 9月 15 日。《江西實行軍民分治》,上海:《申報》,1912 年 12月 24 日。《南昌兵變後現狀·實行分治》,上海:《申報》,1912 年 12 月 22 日;《江西實行軍民分治》,上海:《申報》,1912 年 12 月 24 日。《贛垣兵變善後大會議》,上海:《申報》,1912 年12 月 19 日。《汪瑞闓案之最近辯明書》,上海:《申報》,1914年 4 月 13 日。《臨時大總統令》(1912 年 12 月 16 日),北京:《政府公報》,第 230 號,1912 年 12 月 17 日。《南昌兵變後現狀·實行分治》,上海:《申報》,1912 年 12 月 22 日。《汪民政長之一迎一拒》,上海:《申報》,1913 年1 月 5 日。《關於贛事之報告(續)·攻李者之言》,上海:《申報》,1913 年 2 月 24 日;《汪瑞闓案之最近辯明書》,上海:《申報》,1914 年 4 月 13 日。《江西各公團致北京電》(1912 年 12 月 27 日),上海:《申報》,1913 年 1 月 11 日。朱宗震、楊光輝編:《民初政爭與二次革命》上冊,第 177 頁;《汪民政長之一迎一拒》,上海:《申報》,281
  • 1913 年 1 月 5 日。周元高、孟彭興、舒穎雲編:《李烈鈞集》上冊,第106 頁。 按《李烈鈞集》錯標此電時間為 1912 年 12月 30 日,茲予以更正。《黎副總統調查贛事之餘聞》,天津:《大公報》,1913 年 1 月 30 日。《國務院覆江西都督之要電》,天津:《大公報》,1913 年 1 月 27 日。《國務院致黎副總統各省都督電》(1913 年 1 月 29日),北京:《政府公報》,第 266 號,1913 年 2 月 1 日。交通、鐵道部交通史編纂委員會編:《交通史路政編》第 16 冊,南京:交通、鐵道部交通史編纂委員會,1935 年,第 467 ~ 492、537 ~ 538 頁;周元高、孟彭興、舒穎雲編:《李烈鈞集》上冊,第 88~89 頁。《李都督籌畫鹽政要電》,上海:《申報》,1912 年 6月 30 日。《江西都督李烈鈞之罪狀》,上海:《申報》,1913 年1 月 14 日;《臨時大總統令》 (1913 年 6 月 9 日),北京:《政府公報》,第 393 號,1913 年 6 月 10 日。沃邱仲子:《現代名人小傳》卷下,北京:中國書店,1988 年,第 73 頁。《參議院議決案》乙部第 4 冊,參議院編印,1913年,第 118 頁;第 146~148 頁。《贛垣各界聯合大會》,天津:《大公報》,1913 年 2月 17 日;朱宗震、楊光輝編:《民初政爭與二次革命》上冊,第 196~197 頁。《贛事之面面觀·各政團之意見》,上海:《申報》,1913 年 2 月 18 日。《贛事之面面觀·議員提出質問》,上海:《申報》,1913 年 2 月 18 日;《關於贛事之報告(續)·攻李者之言》,上海:《申報》,1913 年 2 月 24 日。駱寶善、劉路生主編:《袁世凱全集》第 22 卷,第 62~63 頁。《贛省歡迎王芝祥志盛》,上海:《新聞報》,1913 年3 月 6 日;《王芝祥查辦贛案消息》,天津:《大公報》,1913 年 3 月 17 日。《贛督解散潯鎮守府始末記》,上海:《申報》,1913年 4 月 1 日。《取消九江鎮守使之結果》,上海:《申報》,1913 年4 月 8 日;《議會電迫取消鎮守使》,天津:《大公報》,1913 年 4 月 16 日。《贛省力辯無獨立之說·贛省會致北京電》,上海:《申報》,1913 年 5 月 21 日;《江西省會之三問題·訛傳江西獨立之解釋》,上海: 《申報》,1913 年 5 月23 日。《臨時大總統令》(1913 年 6 月 9 日),北京:《政府公報》,第 393 號,1913 年 6 月 10 日。作者簡介:尚小明,北京大學歷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北京  100871[責任編輯  陳志雄]381
  • 澳門理工學報  2023 年第 1 期“共和”表述與“二次革命”前後革命黨的政治困局郭  輝[提  要]   1913 年革命黨人發動“二次革命”,反復陳述的理由即袁世凱帝制自為破壞共和,從宋教仁案發生,到大借款案,再到起兵討袁,皆以保障“共和”為重要理由。 革命黨人猛烈抨擊袁世凱種種違反“共和”的罪行,以此為“二次革命”提供合法性和正當性來源。 讓人值得深思的是,“共和”被革命黨當作“二次革命”理由的同時,亦為袁世凱一方所用。 袁世凱一方對“共和”話語表述的爭奪,大大消解了革命黨人正面敘述“共和”的力量。 換言之,“二次革命”期間,革命黨人的“共和”遭受到袁世凱等多方其他“共和”表述的挑戰,出現同樣概念詞匯被不同政治勢力運用於不同語境的現象。 該現象本非奇特,但在“二次革命”期間表現得異常明顯,“共和”表述呈現出工具性,漸成缺乏學理討論的詞匯,其流動性語義有待穩固。 這恰恰表明了革命黨在“二次革命”中所面臨的政治困局,難以尋覓更有力量的政治文化資源作為合法性基礎與對手論爭,也顯示出“二次革命”本身的局限。[關鍵詞]   共和  二次革命  革命黨人  政治困局[中圖分類號]   K258.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874 ⁃ 1824 (2023) 01 ⁃ 0184 ⁃ 101913 年 3 月,中華民國國會擬開會前夕,宋教仁慘遭暗殺,革命黨人遂高舉旗幟興師討袁,史稱“二次革命”。 7 月 12 日,李烈鈞在江西湖口誓師起兵,宣告贛省獨立,其討袁檄告中有言:“民國肇造以來,凡吾國民莫不欲達真正共和目的。 袁世凱乘時竊柄,帝制自為,滅絕人道,而暗殺元勛;弁髦約法,而擅借鉅款。 ……實屬有負國民之委託,我國民宜亟起自衛,與天下共擊之。”①檄文立足辛亥所造“國民”、“共和”等現代政治概念,批袁世凱為“帝制自為”。 出師有名,古來有之,凡興兵動武,皆必以大義為名。 革命黨興兵討袁亦需尋求合法性來源,此即“捍衛民主共和”與“捍衛革命勝果”。 故“二次革命”常被視為革命黨人高舉民主共和旗幟、捍衛辛亥革命成果、反對袁世凱專制獨裁的行動。 深究“捍衛共和”出師之名,革命黨實為利用辛亥革命成果“共和”政治文化。 然實際開展過程中,革命黨對“共和”表述之運用卻頗陷困境。 就古今中外而言,運用歷史記憶服務現實社會實屬普遍現象,舉不勝舉。 但若“‘二次革命’既是辛亥革命的繼續,也是辛亥革命的終結”等說法,②言外之意從“二次革命”回望辛亥具有某種特殊性。 據揚·阿斯曼關於“交往記憶”與481
  • “文化記憶”區別的認識,③辛亥“共和”於“二次革命”前後的革命黨而言,尚屬“交往記憶”而非“文化記憶”,獻力於合法性建構的同時,又體現出複雜性和局限。 本文即分析“二次革命”前後革命黨人如何利用“共和”表述討袁,以及該表述在革命合法性建構上面臨的挑戰和困境,觀察“共和”表述的特徵與“二次革命”前後複雜政局的關係。一、“共和”表述與革命理由“二次革命”中革命黨內部情況異常繁複,大致可據對袁世凱態度差異而派分,這些亦體現於“共和”理解與表述。 革命黨內主張討袁者將辛亥革命後流行開來的“共和”、“國民”、“民權”等話語作為輿論武器猛烈抨擊袁世凱種種罪行,形塑發動“二次革命”的正當性與合理性。宋教仁被刺,革命黨人極為震驚,當時即有憤慨驚訝之言。 國民黨江西支部將宋教仁視為“吾黨最能運用溫和手腕之鉅子”,其遭遇暗殺表明“文明”方式在當時已喪失其市場,國民黨內“熱烈之士”只得“出其最後之手腕,以貫徹其最初之目的”,強調“苟中央官僚依據優勢,竊弄威權,違反民意,則吾黨健兒為驅除共和魔慝,保障民國前途,計當發揮吾黨固有之俠烈精神,出最後之手腕,鞭巨石以入海,遏長江使斷流”。④宋教仁案引起革命黨內不少人士的憤慨,開始考慮以武力為最後手段保護辛亥革命成果,而重要理由即為:袁世凱“違反民意”,革命黨人有責任奮起維護共和保障民國。 時人多憤慨宋教仁死於“大局底定”後而非戰亂,所以將宋被刺身亡視作為民國“建設”而死。⑤如此預設前提,似乎民國已然建成,震怒於尚有刺殺案發生。 實際而言,諸多人士滿懷期望的民國,僅得軀殼而未有其實。 時人難以恰當把握,只因“身在此山中”,有當局者迷之謂。 當時有革命黨人針對宋教仁被刺身亡,發出“宋先生不可負,共和之局不可變更,中華民國尤不可坐視其喪亡。 凡我中華民國愛戴共和之國民,無論為吾黨的異黨的,其速起,速起”的呼籲。⑥如此言論均緣於辛亥革命所造就的中華民國及共和國民遭遇危機。隨着宋案細節越發清晰,革命黨人在進行“共和”表述時更為直接,劍指袁政府,部分革命黨人力主武力解決的態度逐漸明朗。 有人在宋教仁追悼大會上直截了當痛斥袁政府“為專制政府,為假共和”,並伸言此等政府之行為乃是強盜政府,此等政府之機關乃是殺人機關。 “吾人須預備對付之方法,對付不了,則推倒之。 不勝,則繼之以血戰。”⑦“二次革命”呼之欲出,如此才能讓國民獲得真正共和,此亦視“二次革命”為辛亥革命之延續的重要表徵。 徐謙針對“政府謀殺宋教仁”事發表《佈告國民》文,堪稱申明“共和”的檄文,痛陳“吾全國國民以赤血改革之新世界,以生命構成之新國家,當此共和初步,風雨飄搖,險阻艱難,痛深創巨。 政府為國民之公僕,不思付託之重,力盡厥職,乃復狼子野心,盜憎主人,以傾覆新造之民國”。 且“政府謀殺宋教仁,謀殺國民也;謀殺國民,謀叛民國也。 宋教仁者,主張保障民權者也,主張鞏固共和者也,主張實行議院政治者也。 宋教仁之主張共和,國民之主張也,吾全國國民之主張也。 謀殺宋教仁,是反對議院政治也,是傾覆共和也,是蹂躪民權也”。 民國根基“共和”被袁政府“破壞以盡”。⑧如此,袁世凱政府破壞共和擾亂民國,其罪不勝誅。不惟如此,袁世凱在國會反對下依舊行大借款事,激起諸多革命黨人的不滿。 有人稱袁政府專橫,蹂躪國會,導致國會名存實亡,“何言共和”,強調對大借款“惟有抵死力爭,誓不承認”。⑨政府行為實禍國殃民,孫中山對此頗感慨,他在抗議袁世凱政府與五國銀行團締結大借款時表示,若五國銀行團“以鉅款借給北京政府”,使其“充與人民宣戰之軍費”,則勢必重燃戰火,“貽國人以莫大之害”,而國人“既以極大代價換得共和,則今此必當誓死擁護此共和”。⑩“大借款事”遭諸多反對,581
  • 湘贛皖粵四省都督即聯名抗議,認為“借債關係全國人民負擔,無論君主共和,民主共和,凡屬立憲國均須議院正式通過,方能議借。 不意以號稱民國,期限既終之政府,乃有悍然不經院議私借鉅款之事”。當時不少人將借款簽約視作破壞共和違法專權行為,對之極憤慨與不滿。南方多省針對袁世凱專制行徑起兵討袁,其中諸多討袁通電均將維護“共和”視為討袁的合理性來源。 江西討袁軍發佈“公啟”闡述討袁理由,直指袁世凱“帝制自為”、“破壞共和”:“袁氏帝制自為,務期破壞共和,與全國為公敵,橫恣無道,倒行逆施,國民之被其虐者,至慘至酷。 烈鈞等目擊顛危,誠不忍諸先烈鐵血所創之共和民國,斷送於獨夫民賊之手。”故“贛省之戰,為鞏固共和戰,為表示國民反對專制戰,是非贛省一部分之責任,全國國民共同之責任也”。革命黨將“共和”用於口號宣傳,但並未進行深刻的學理闡釋,僅與“帝制”相對。 江西討袁軍在對外通電中也聲明:“茲者袁世凱帝制自為,意圖破壞共和,為全國之公敵。 本軍因國民公意,不得已興師討賊,以靖亂源。”因袁世凱“帝制自為”、“破壞共和”,討袁軍本“國民公意”而將自身起兵置於合法地位。江西省李烈鈞部最早起兵討袁,其在指責袁世凱破壞共和的同時,亦特別強調起兵的直接原因即“北軍南擾”。 江西省議會在討袁通電中指出:“黎元洪則虛與委蛇,實乃變本加厲,秣馬厲兵,黑夜襲擊贛軍。 我贛為緊急防衛計,為保障共和計,不得不亟籌方法,以圖抵制。”正是在此基礎上,強調“袁世凱專橫違法,破壞共和,罪惡昭著,無俟縷述。 此種共和大蠹,民國叛徒,為人民之公敵,人人得而誅之! 我贛不幸,既首蒙兵害,痛切剝膚,禍急燃眉,本主張共和之初心,自當首先聲討”。當時北洋軍南下,予江西李烈鈞部相當壓力,“袁世凱違反約法,蹂躪民權,破壞共和,實行專制,種種不法行為,難以枚舉。 茲復無故派遣重兵,擾亂贛省,實堪痛恨”,迫使李烈鈞部起兵討袁。其實,“北軍南擾”本身即破壞共和的行為,成為袁世凱的罪證。 當江西討袁軍獲初步勝利時,李烈鈞等反應特別強烈,“共和”話語被運用至極致。 李烈鈞等在瑞昌之役告捷電中述說:“袁世凱蓄意破壞,率兵禍贛,我贛為保障共和,聲罪致討。 袁氏罪惡貫盈,神人共憤,親離眾叛,軍無鬥志。昨日瑞昌之役,袁軍大敗,我軍連戰連勝,士氣百倍。 滅此朝食,匪難事矣! 特此告捷。 共和萬歲!”“二次革命”起兵理由即反對袁世凱破壞共和而“保障共和”。不僅江西以“保障共和”為由討袁,黃興在任江蘇討袁軍總司令就職通電中,也強調江蘇討袁為“保育共和”之舉。 他歷數袁世凱的罪行,稱其“倒行逆施,至於此極”,認為北軍之用心在“非至剿絕南軍,殺盡異己不止”,“似此絕滅人道,破壞共和,誰無子孫,忍再坐視”。黃興還明確指出起兵討袁的目的和性質:“今茲討袁之軍,其目的惟在保障共和,維持人道,因此而犧牲一切,亦所不惜。 此次起義,並非新舊戰爭,更非南北決鬥。 除推翻欺陷我民付託之民賊外,毫無自私自利之心”。當然,討袁之役雖非南北決鬥,但北軍南下屬事實,故在有關南京獨立的報道中,“南北”之別被作為重要內容闡述,同時凸顯“共和”。 報道認定“北京政府視南方如寇仇,紛紛派兵駐鄂、駐湘、駐粵、駐贛、駐滬,肆厥淫威,狼吞虎視,殃民禍國,莫此為甚”,這不僅激起江西宣佈獨立,且“江南扼長江之衝,受禍尤為切要,為共和計,為中國全局計,此真有不能不獨立之原因也”。南京獨立後所出佈告中,將袁世凱視為“民賊”,稱其“違叛共和,恢復帝制,兵屠江西,罪大惡極,普天同憤”,所以南京獨立“無非為除暴安良,求真正共和”。陳其美宣佈上海獨立時,也強調“袁世凱違法殃民,逞兵南下,種種罪惡,無非破壞共和。 現在各省繼贛而起者,如響斯應”,故要使“大局早定,真締共和”,只得宣佈獨立。各地獨立事較繁複,如江蘇獨立屢遭破壞,何揚鳴即因袁世凱違反共和兩次宣佈獨立。當時社會借“共和”討袁漸有風行之勢。 公民急進黨沈定一痛斥袁世凱“侮民為政,背叛共和,681
  • 壞法亂紀,辱國妄民,僉壬得朋,黔首無告”,呼籲“凡袁氏所犯者一一戒之,凡民心之所欲者一一順之,凡前此革命諸子不滿於人意者一一恢復之,振我國威,泯我畛域,全我共和,還我自由”。廣東省議會、都督討袁通電羅列袁世凱破壞共和推行專制的罪惡,痛斥袁世凱“假共和之面具,行專制之威權,跡其罪惡,罄竹難書”。省議會聯合會鑒於“袁世凱自秉政以來,蹂躪民權,謀殺義士,違法借款,割棄外蒙,視法律如土苴,置議院於股掌”,導致“立法尊嚴,言論自由,早已莫保”,請國會兩院全體議員“克日南遷,擇地開議,俾伸國法而維大局”。省議會聯合會還推舉岑春煊重立中央政府,“開府江寧,主持中樞”,使“神州之域中,更無共和之魔障”。討袁聲勢頗強大。革命黨利用“共和”表述討袁時,某些言論特強調僅僅針對袁世凱。 歐陽武在討袁表述中區分袁世凱與政府,強調“惟此事實由袁之專制,只須推倒袁世凱一人,還我真正共和,不欲自相殘殺”。從某些表述而言,討袁並不等同於推翻北京政府,蔡元培等在討袁通電中也說:“贛事既起,東南諸省以次響應,皆聲言只對公一人”,而“为公僕者受國民反對,例當引避,而以是非付諸後日”。這些強調推翻和反對袁世凱個人的聲明,正是當時如何理解國家與政府的反映。 柏文蔚在討袁佈告中痛斥袁世凱罪行,稱“袁賊禍國,首破共和,誇武力而縱虎狼,散金錢以收鷹犬,陰謀我元勛,虐殺我志士,盜賣我國土,蹂躪我人民,極惡窮凶,擢髮難數,普天同憤,薄海蒙羞”,為“保障共和維持秩序”只能舉行起義,強調起義“只在推翻首惡之個人,寧忍戕親愛之同種”。其實,明確起義對象後,能消除諸多人士顧慮,使革命黨起兵討袁盡可能少遭反對。 不過,這種僅針對袁世凱一人的嚴格表述在革命黨內並未達成一致,正表明當時革命黨呈群龍無首之狀。“共和”自始至終為革命黨人起兵討袁的預期目標。 白逾桓、居正等為使討袁軍能堅守吳淞要塞,不僅希望“各省義軍迅速掃蕩逆軍,會師江上”,也呼喊出“袁賊推倒之日,即共和告成之時”的口號。“共和”成為義軍目標,以鼓舞振奮討袁行動。 他們還呼籲“各省都督、司令官奮力進戰,速倒民賊,掃除專制,急救共和”。孫道仁有感於袁世凱“假集權之名行專制之實”,且派北軍南下江西,挑起戰端,“自殘同胞”,導致福建“勢必續蒙其禍”,宣佈與袁世凱斷絕關係,“以保守吾閩生命財產、維持地方治安、廓清專制、鞏固共和”,使國民能“共享永久共和幸福”。“共和”表述為“二次革命”理由,實現共和也成為振奮時人的口號。革命黨人在“二次革命”中紛紛圍繞“共和”進行相關表述,袁世凱方“違反共和”,而革命黨人“保障共和”,如此則贏得起兵討袁的合理性。 但值得深思的是,“共和”首先應被準確定義,即獲得“共和”話語權,才有可能真正收獲合理合法性資源,成為正當性來源,不然“共和”有淪為工具的可能和嫌疑。二、另類“共和”與革命遭遇挑戰“共和”被革命黨當作“二次革命”的理由,同樣也被袁世凱方當作反擊革命黨的武器,通過對“共和”表述的爭奪,消解辛亥正面敘事的力量。 換言之,革命黨的“共和”表述受到諸多挑戰,“共和”一詞被闡釋出不同涵義,而為不同政治勢力所用。 該現象本非奇特,但在“二次革命”與“辛亥革命”間表現得異常明顯,或因兩者關係本即微妙。革命黨內部有人主張以法律解決宋案與大借款案,社會上運用“共和”調和南北之風亦頗盛行。 萬國改良會丁義華(Edward Waite Thwing)致電孫中山與黃興,肯定他們“造成民國之偉烈豐功,實為中國五千年來歷史上之獨見”,但對其起兵討袁一事表示不滿:“諸公用盡百折不回之志,造成燦爛莊嚴之共和民國,何來不幸之言,淆亂人心? 必有幸災樂禍之徒,乘機蠱惑”。其言試圖781
  • 緩和革命黨與袁世凱之間的矛盾,求得問題和平解決。 孫中山、黃興駁斥丁義華的主張:“先生為共和先進國之國民,而維持友邦者獨具熱忱,倘能研究真象,發為正論,使世界知有主持公理者在,則頂禮而膜拜之矣”。“共和”似已成為對話交流的重要平台與工具,但持不同立場者對共和實有不同理解。 岑春煊也以“共和”名義發出主張和平解決的通電,強調“各省軍人同是共和國民,尤當不忍遂各方面之感情,互相仇殺,同心同德,極力維持,一秉國民公意,和平解決各項問題”。“共和國民”應據和平方式解決問題。某些人在理解“共和”上存在一定“誤區”,覺得武昌起義後已實現共和,如今應珍惜保護而非破壞,故試圖以忍讓態度處理“宋案”、大借款案等。 上海總商會對“共和”滿懷希望,期待“國會成立,選舉正式總統,為我商民造福”,因而反對戰爭,主張法律解決“宋案”,強調“宋案審判於法庭,借款、選舉取決於議院,自有法律為範圍,豈尚血氣為勝負”。全國商會聯合會也力主和平解決,認為辛亥革命後共和建立,“人心漸定,商業亦有來甦之望,方冀次第建設,福利可期”,但“宋案”後“謠言四起,險象環生”,“商貨停頓,市面凋零”,故希望孫中山、黃興等能表明“素志”,“其有謀為不軌者,一體嚴拿,盡法懲治”。這些言論均立於“共和”已實現,不希望戰亂發生,破壞來之不易的“共和”。 針對此,孫中山等明確指出:“惟是共和時代與專制不同,人人當以國家為前提,即人人有擁護共和之責任。 苟有立心不軌,破壞共和者,眾當棄之,斷不宜姑息養奸,自貽伊戚。”革命黨人針對與之不同的“共和”言論,堅決表明自身的“共和”理解,擁護真正“共和”。當時更有甚者,立足於袁世凱方的言論,將討袁派視為“謀叛民國”,稱孫中山、黃興有意“藉口宋案及大借款簽押,與政府宣戰”。北洋軍人在述及相關問題時,甚至利用“共和”謾駡:“要知四萬萬同胞為求幸福而革命,非為擁戴一二偉人而革命。 我軍人為保衛四萬萬同胞而贊成共和,非為推戴一二偉人而贊成共和。 大總統累歲優容,冀其自悟,而亂謀益急。 我軍人暨我同胞,豈能不自為之計。 自非暴徒死黨,何知有元勛偉人。 亂天下者,與天下共擊之。 我輩軍人向不入黨,只知有國,不知有黨。 只問亂不亂,不問黨不黨。 如有傾覆政府,破壞共和之人,我軍人枕戈而待,不敢言勞。”此種“共和”言論顯然已失去基本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完全淪為論爭工具。 當時甚至有如此說法:“因為前年武漢起義,我們非常出力。 後來贊成共和,推舉袁大總統,所以共和成立一年以來,各處平安。 但是,現在南方尚有幾省不贊成共和,袁大總統非常震怒,大拍桌子,非把他們打破不可。”該言將孫中山等革命黨人置於“不義”之地,視其為破壞共和者。 袁世凱方也在利用“共和”尋求出兵作戰的合法性。副總統黎元洪立於袁世凱方主張和平處理“宋案”與借款,他利用“共和國家”、“永守共和”為袁政府辯護,認為“共和國家既特設此立法、司法兩大機關,人民自當以全權付託。 我輩惟有各守秩序,靜候法庭、議院之解決,以免舉國紛擾。 如其尚有疑猜之黑幕,元洪不難聯合各都督,全力擔保永守共和之責任,以取信於國民,而息無量之憤愾”。當然,某些革命黨人在某種情況下,也希求通過法律和平解決問題,黃興在覆黎元洪的電文中即表示“對於宋案,純主法律解決,借債要求交國會通過”,並承諾“以全力擔保永守共和”。和平相較於戰亂,顯然更易收獲民心。 無論何種政治勢力均將“共和”視若準則,只有如此才能擁有“權威”。 程德全所言道出了大多數主張法律解決者的心聲,他認為辛亥革命建立共和是“為求人民幸福”,而“宋案”引發的紛爭導致“人心恐惶,影響所及,人民已有枕席不安之狀”,希望各方“以國家為重,以人民為心,各自審其權限,各自盡其職守,毋聽讕言,毋逞臆說,毋為逆億之術,毋作忿激之爭”,“宋案當聽法庭解決,借款當聽國會主持”。李準也覺得“大總統電覆各節,詞理甚明”,而“冀同享共和,免遭兵禍”,希望能調和南北。881
  • 北方十七省都督反對推翻借款,以黎元洪為首發出誓言:“當共以銅筋鐵血,擔保共和,着各省之先鞭,為諸公之後盾。 斷不使帝制復生,民權中斬,皇天后土,實聞斯言。”顯然,當時各方人士皆以“保護共和”為底線,從言必稱共和亦可觀測“共和”的強大影響。“二次革命”中諸多地方軍人則頗為反復無常,乃至混淆黑白。 龔鎮鵬致電段祺瑞標榜維護共和,忠於袁政府,提及胡萬泰師長要他“秣馬厲兵,預備北伐”時,復以“現我國外患內憂危乎岌岌,維持尚無善術,豈忍心擾亂共和,力誓不從”。程德全從反袁方叛變,力勸黃興取消討袁,稱“國體既建共和,只宜訴諸法律,無所謂武力解決”。他表面上利用“共和”呼籲民國得來不易,應倍加維護,實質是維護袁世凱統治。 龍濟光試圖出兵平粵時,也以“粵省人心,敬愛共和,維持統一,決無異志,怵於兵力,可稱脅從”為由。湖北有寧調元、熊越山等革命黨人活動,黎元洪在處理該事件時,以“惟念自起義以來,對於政府則擁護統一,對於民國則鞏固共和,固不敢開中央專制之萌,亦不忍見地方分裂之慘”為說辭。隨之,袁世凱也發出命令,通緝湖北亂黨,理由“冠冕堂皇”:“現國會既已成立,法律正待進行,或仍藉口於政治改良,不待國會議定,不由國會監督,簧鼓邪詞,背馳正軌,惟務擾亂大局,以遂其釀奪之謀,陽托改革之名,其實絕無愛國與政治思想,種種暴亂,無非破壞共和。 凡民國之義,人人均為分子,即人人應愛國家,似此亂黨,實為全國人民公敵。”面對革命黨“破壞共和”之輿論,袁世凱方則利用“共和”駁斥革命黨人,標榜自身不願“破壞共和”。南方幾省利用“鞏固共和”起兵討袁,但袁世凱方亦不示弱,以“破壞共和”反擊討袁軍。 袁世凱在敘及李烈鈞湖口起兵時,即稱其“不意逆謀叵測,輒復潛至湖口,佔據砲台,稱兵構亂。 謂非背叛民國,破壞共和,何說之辭”。袁世凱針對歐陽武,也說“共和民國以人民為主體,而人民代表,以國會為機關。 政治不善,國會有監督之責;政府不良,國會有彈劾之例”,而他“竟指國軍為袁軍,全無國家觀念,純乎部落思想”,且“捏詞誣衊,稱兵犯順,視政府如仇敵,視國會若土苴,推翻共和,破壞民國,全國公敵,萬世罪人”。蔡元培等人函電袁世凱,要求其辭職,袁世凱回覆:“當國會成立之日,鄙人即諮請迅選正式總統,而黨派紛歧,迄今未見分曉。 正日日殷盼息肩,而叛徒傾覆共和,破壞民國,幾有亡國不顧之勢。 鄙人有救國救民之責任,當此存亡危急,國民呼號請命之時,斷不敢捨之而去,坐視亂黨之荼毒生靈。”袁世凱將“共和”當作言論工具,回應和攻擊革命黨人。袁世凱立於“合法政府”,通過臨時大總統令解散通緝“非法”革命者。 如解散江西省議會令中,稱其“宣言與中央脫離關係,顯係大違輿論,破壞統一。 此等背叛行為,實非法律所能保護。 本大總統行使約法統治權,應即責成宣撫使段芝貴、護軍使李純勒令解散,一俟軍事稍定,另行依法選舉,以期符合民意”。民國成立後“僭民政治”盛行,“二次革命”中袁世凱方即利用共和、國民等以達派系利益或個人私利。 袁世凱將南方各地獨立起兵討袁,視為“反抗中央,圖謀不軌,居心叵測”,且“破壞民國”。正是在如此語境下,革命黨人“二次革命”的合法性基礎被消解,“共和”表述的工具性凸顯。 “二次革命”失敗後,袁世凱公佈國民黨議員的“助亂證據”,塑造國民黨破壞共和的形象:“我國民自上年革命以來,滿目瘡痍,元氣未復,所望忍痛須臾,以購共和之幸福,乃不意謬託二次革命者之為禍更酷於往時也。 追原禍始,誰實厲階。 我國民痛定思痛,其亦知使我國民之顛沛流離於槍林彈雨之中者,為國民黨黨員及國民黨議員乎。”故“本大總統誓當恪依就任之宣言,刷新共和之政治,俾我國民咸享幸福”。他還發佈解散國民黨令,以“使我莊嚴神聖之國會,不再為助長內亂者所挾持,以期鞏固真正之共和,宣達真正之民意”。“共和”被袁世凱濫用,已完全失其本義,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981
  • 三、多面表述與政治困局“二次革命”中多面的“共和”表述有諸多值得深思之處。 首先,各界人士的“共和”表述中難見深刻學理分析。 該情況與當時具體政治環境有關,各界人士的“共和”表述多出自實際鬥爭活動的需要。 所以,他們的“共和”表述具有強烈針對性和策略性,直接明瞭地服務於現實政治。 故無論討袁者還是袁世凱方的“共和”,均沒有詳細的學理闡述。 革命黨人在起兵討袁宣傳中,多將袁世凱視為“欲令共和消滅,帝制自為”,故需要反袁以使“國賊伏誅,共和永固”。而袁世凱方在反擊革命黨人行動時,亦用“破壞共和,為德不終,深為悲痛”等語對之。細心者則易覺察,雙方均運用“共和”表述,稱對方為“破壞共和”,但未能對之展開具體分析和詮釋。 如此分析,並非貶低革命黨發動的“二次革命”,比較其“共和”認知的高下。 若從當時實際情況出發,對“共和”進行符合環境的評價,則不難理解革命黨人所從事的實際革命行動。 應從革命實踐認識“二次革命”中的革命黨人,正確定位並不影響“二次革命”的歷史意義與價值。革命黨的“共和”表述具有天然合法性,並被他們較準確地把握。 如“宋案”、大借款案等在革命黨的相關表述中反復出現,以確立其“共和”表述的合法性來源和基礎。 此外,雖說革命黨在表述“共和”時沒有進行系統學理分析,但相當具體且詳細地舉證袁世凱罪行,提供了厚實的討袁“共和”語境基礎。 徐謙的一段文字提供了有力說明:“臨時政府之期間,其罪狀已有擢髮難數者。 挾持兵力,要求政權,罪一。 煽亂軍士,窟宅北方,罪二。 任用私人,把持財權,罪三。 唆使軍警,干涉議院,罪四。 私擅借款,數達萬萬,罪五。 預算未成,擅行支出,罪六。 秘密賄買,離間國民,罪七。法案未定,命令先佈,罪八。 嘗勳酬庸,自作威福,罪九。 假託軍事,不法殺人,罪十。 擁兵自衛,坐失外蒙,罪十一。 獎勵盜賊,陰植死黨,罪十二。 浪費金錢,貽誤國政,罪十三。 違背約法,恣睢妄行,罪十四。 固已罄南山之竹,不足以窮其惡矣。”如此基礎上,他繼而道:“然我國民猶忍而受之者,以其猶蒙共和之假面具也。”廣東省議會、都督亦在討袁通電中列舉袁世凱“假共和之面具,行專制之威權”事蹟十二條。正是這些具體而微的事實,為革命黨起兵討袁進行“二次革命”提供了證據和合法性基礎,也充當了他們言指袁世凱“破壞共和”的事實依據。其次,從“二次革命”中“共和”的各種表述,能明顯察覺出“共和”已然成為工具。 “共和”作為當時社會的重要言論資源,受到諸多人士推崇與主張,無論討袁方或袁世凱一方,均需要將之當作自身的言論支撐,若說“言必稱共和”也不為過。 民初政治思想中“共和”具有與“革命”同等重要的地位,且某種程度上“共和”較“革命”更流行,成為政治時髦詞匯之一。 “共和”內涵本應相對穩定,但被當時各方勢力詮釋成各種形態,換言之,他們在該話語場域內爭鬥、整合、合作、分化,皆能找到適合且有利於自身的言說表達。 “二次革命”中的討袁方與袁世凱方均能利用“保障共和”、“擁護共和”、“擾亂共和”等詞匯,作為攻擊對手的話語工具。另外,“共和”成為工具的表徵也體現於“政府”問題,政府良善與否成為言論重點,這正是共和政治的重要特徵。 不少言論使用“政府”為爭論平台,表明政治的現代性,但也從另一方面體現出當時政治資源的局限,短時間內尚無更好的言論武器,僅能在有限的“交往記憶”中尋求資源。 “二次革命”中的政府具有強大權威,革命黨在尊重現代政治制度的同時,也倍感無奈。 黎元洪以調停名義致電李烈鈞,即以“軍人服從中央,是其天職”為理由,當袁世凱發出罷免李烈鈞令後,李不得不以“下野通電”對之,但依舊不忘利用“共和”,希望“借諸公之力,擔保共和”。這顯然是立於“政府”表達自我訴求,但政府良善與共和間的關係問題成為理由。 江西省議會反對罷免李烈鈞,也以091
  • “擁護共和”對付,指出:“謹代人民泣告全國,我贛為擁護共和,先受切膚之痛,務望主持公論,互維大局,民國前途庶幾有豸。”同樣,廣東都督陳炯明辭職時,希望“歸田養母,為共和之幸民”。眾人言說紛紛,均將“共和政府”視為核心話語。最後,“二次革命”是一場較複雜的革命,不少學者指出,“二次革命”失敗是因革命黨內部缺乏統一指揮和領導,當各地起兵討袁後,缺乏強有力的指揮中心。 “二次革命”暴露出革命黨內部諸多弊端,這也恰恰說明革命黨在追尋“革命”資源上的困境,因辛亥革命去時不久,難以形成可供參考的政治文化資源。 換言之,袁世凱在不少場合均言及國會正準備召開,國家各項建設均有序展開,但“二次革命”中斷了正在進行的諸多事項。 “二次革命”既是辛亥革命的繼續,也是辛亥革命的結束,尚在進行之事難以提供穩固的合法性資源。 揚·阿斯曼如此描述“交往記憶”:“群體成員對交往記憶的分有是雜亂無章的,雖然有人知道得多,有人知道得少,而且年長者比年幼者的回憶在時間上的跨度更為深遠,但是,即使有人比其他人知道得更多,群體也並沒有設定專職人員或者專家對這種非正式傳承負責。 對這種回憶所含知識的獲取,是隨着對語言的獲取和對社會交往的參與而同時發生的,對此,群體中的每個人都擁有着同樣的資格。”若將“交往記憶”替換成“共和”,用這段話描述“二次革命”時“共和”表述的具體情形,大意上亦適當。 此正反映出當時“共和”並未成為某些人的特有合法性資源,即每個人皆“擁有着同樣的資格”可對之進行述說。不少地方的討袁勢力在宣佈獨立上出現反復,人們內心搖擺,同時也因辛亥革命去時未久,難以認清袁世凱政府,俗言之:“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共和”記憶未凝固,無法形成持續影響。 譚延闓在湖南宣佈獨立的“示諭”與取消獨立的“佈告”,則是觀察“共和”這一辛亥記憶為“進行時”的典型。 獨立“示諭”稱:“照得中華民國國家,為中華民國人民組織而成,即為中華民國人民所共有。 無論何人,苟有違反共和,陰謀專制,以國家為一家之私產者,即謂之叛賊,謂之大逆不道,人人得而誅之。”而袁世凱“年餘以來,帝制自為,多行不義,摧殘輿論,破壞約法,擅定官制,暗殺元勛,任用私人,結納匪徒,抵押鹽釐,大借外債,侮弄國會,剷除民意,共和政體幾於中斬”,故“誓師討袁”以“保衛同胞之真正共和幸福”。譚延闓投機取消獨立時,依舊利用“共和”:“照得自贛省獨立,各省繼起,吾湘為鞏固共和起見,不能不同聲響應,以維治安。 凡我人民,同此企望和平之心,非以張皇武力為事。 現在閩、粵、寧、皖,已均各取消獨立,大勢所趨,皆以保境息民為主。”且“除飭軍警實力保護外,用特佈告商民人等,各安生業,勿復驚疑,以還熙皞之天,同享共和之福”。譚延闓進行“共和”表述時,體現出的“搖擺”表明“共和”的流動性,這正是交往記憶的特性。 時人的“共和”表述與理解存在自相矛盾之處。“二次革命”中“共和”表述所呈現的特徵,恰恰說明革命黨面臨政治困局,甚難找到更恰當的政治文化資源與對手較量,佔據言論優勢。 換言之,正因“二次革命”前後革命黨面臨各方面困局,才導致“共和”表述難以理直氣壯。 無論哪方面政治勢力面對“共和”,或許皆既愛又恨。學界多認為“‘二次革命’既是辛亥革命的繼續,也是辛亥革命的終結”,如此說法正反映出“二次革命”的困局,從當時各方的“共和”表述則不難窺見時人理解“二次革命”的差異。 “二次革命”中人們進行“共和”表述時,其實多在追述辛亥革命遺產“共和”,但“共和”尚未能形成“文化記憶”,停留於“雜亂無章”階段,也沒有“專職人員或者專家”可以對之進行權威表述,以涵括各方異見。 正是在“每個人都擁有着同樣的資格”的狀況下,“共和”成為缺乏學理討論的工具性詞匯,其流動性語義尚待穩固。 從“共和”表述的語境出發,觀察“二次革命”前後革命黨面臨的政治困局,也能更深刻觀察當時社會的複雜多面,以及“二次革命”本身的局限。 進一步言,“共和”在近代中191
  • 國的生存環境值得人們的更多思考,僅重視“革命”的近代中國,是否尚有“共和”生存空間,為何單剩“革命”迴響,而無“共和”音訊。 “共和”與“革命”本屬辛亥革命成果的孿生兄弟,或正因“共和”被“盜用”而為世人拋卻。①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主編,朱宗震、楊光輝編:《民初政爭與二次革命(下編)》,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 年,第 480 頁;第 545 頁;第 769 ~ 770 頁;第 429 頁;第624 頁;第 740 頁;第 762~763 頁。②劉望齡:《辛亥革命大事錄》,北京:知識出版社,1981 年,第 35 頁。③揚·阿斯曼:《文化記憶:早期高級文化中的文字、回憶和政治身份》,金壽福、黃曉晨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 年,第 41~61 頁;第 47~48 頁。④《國民黨贛支部宣言》,上海:《民立報》,1913 年 4月 7 日。⑤《湘民公會開會記》,長沙:《長沙日報》:1913 年 3月 27 日。⑥海鳴:《刺宋案與各政黨———公共之真是非》,上海:《民權報》,1913 年 3 月 31 日。⑦《昨日之宋先生追悼大會》,上海:《民立報》,1913年 4 月 14 日。⑧徐謙:《佈告國民》,上海:《民權報》,1913 年 4月 27 日。⑨《反對惡政府違法借款之聲》,上海:《民立報》,1913 年 5 月 1 日。⑩《孫中山先生為大借款致各國電》,上海:《中華民報》,1913 年 5 月 23 日。《反對惡政府違法借款之聲》,上海:《民立報》,1913 年 5 月 8 日。《江西討袁軍公啟》,上海:《民立報》,1913 年 7 月18 日。《討袁軍致北京各公使及各商埠領事電》,上海:《民立報》,1913 年 7 月 17 日。《江西省議會聲討袁世凱通電》,上海:《民權報》,1913 年 7 月 18 日。《江西討袁軍捷電》,上海:《民立報》,1913 年 7 月20 日。《江蘇討袁軍總司令黃興發出通電》,上海:《民立報》,1913 年 7 月 18 日。《江蘇討袁軍總司令黃昨致電上海各西報》,上海:《民立報》,1913 年 7 月 22 日。《南京獨立報道》,上海:《民立報》,1913 年 7 月17 日。《南京第二次獨立報道》,上海:《時報》,1913 年 8月 11 日。《陳總司令之通電》,上海:《民立報》,1913 年 7 月19 日。《公民急進黨沈定一宣言》,上海:《民立報》,1913年 7 月 22 日。《廣東省議會都督討袁通電》,上海:《民立報》,1913 年 7 月 21 日。《省議會聯合會請國會南遷電》,上海:《民權報》,1913 年 7 月 20 日。《省議會聯合會推舉岑春煊主持中樞電》,上海:《民立報》,1913 年 7 月 20 日。《歐陽武覆李純函》,上海:《民權報》,1913 年 8 月3 日。《上海蔡元培等上大總統電》,上海:《時報》,1913年 7 月 30 日。《柏烈武再督安徽》,上海:《民立報》,1913 年 8 月2 日。《吳淞討袁軍通電》,上海:《民立報》,1913 年 8 月3 日。《吳淞討袁軍通電》,上海:《民立報》,1913 年 8 月10 日。《丁義華致孫黃兩君電》,上海:《民立報》,1913 年5 月 12 日。《孫黃兩君覆丁義華电》,上海:《民立報》,1913 年5 月 12 日。《岑春煊等主張和平解決通電》,上海:《民立報》,1913 年 5 月 6 日。《願法庭議院毋負我商民》,上海:《民立報》,1913年 5 月 9 日。291
  • 《商界請偉人表明素志》,上海:《新聞報》,1913 年6 月 5 日。《孫中山黃興陳其美覆上海全國商會聯合會函》,上海:《中華民報》,1913 年 6 月 13 日。《國民黨南北派之苦痛》,北京:《亞細亞日報》,1913 年 5 月 2 日。《軍界之慷慨激昂》,上海:《大共和日報》,1913 年6 月 2 日。《第二師南下之傳聞》,上海:《民立報》,1913 年 5月 30 日。《黎宋卿致四督及黃克強電》,上海:《民立報》,1913 年 5 月 14 日。《黃克強先生覆黎宋卿電》,上海:《民立報》,1913年 5 月 14 日。《程都督維持大局之通電》,上海:《時報》,1913 年5 月 19 日。《李準致胡漢民請釋疑電》,上海:《民立報》,1913年 6 月 1 日。《十七省督反對推翻借款電》,上海:《民立報》,1913 年 6 月 1 日。易國幹、宗彝、陳邦鎮輯:《黎副總統(元洪)政書》,台北:文海出版社,1971 年,第 269 頁。《臨時大總統令》,北京:《政府公報》,1913 年 7 月8 日。《臨時大總統令》,北京:《政府公報》,1913 年 7 月16 日。《臨時大總統令》,北京:《政府公報》,1913 年 7 月19 日。《大總統覆上海蔡汪唐等原電》,上海:《時報》,1913 年 7 月 30 日。《臨時大總統令》,北京:《政府公報》,1913 年 8 月7 日。《臨時大總統令》,北京:《政府公報》,1913 年 8 月22 日。《大總統佈告》,北京:《政府公報》,1913 年 11 月5 日。《大總統令》,北京:《政府公報》,1913 年 11 月5 日。黃季陸主編:《二次革命史料》,台北:中央文物供應社,1968 年,第 288 頁;第 287 頁;第 126 頁。《黎副總統忠告李烈鈞電》,上海:《時報》,1913 年6 月 12 日;《臨時大總統令》,北京: 《政府公報》,1913 年 6 月 10 日;《光明磊落之李烈鈞》,上海:《民立報》,1913 年 6 月 12 日。《江西省議會致各省議會、都督、省議會聯合會、〈民立報〉轉各報電》,上海:《民權報》,1913 年 6 月14 日。《陳炯明致袁世凱辭職電》,上海:《民權報》,1913年 6 月 24 日。《譚延闓獨立示諭》,上海:《民權報》,1913 年 8 月3 日。作者簡介:郭輝,湖南師範大學歷史記憶與社會意識研究中心、湖南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長沙  410081[責任編輯  陳志雄]391
  • 澳門理工學報  2023 年第 1 期“二次革命”前後日本右翼及其活動*霍耀林[提  要]   近代日本對中國的“關心”始於中日“同盟”,而其執着“關心”中國的背後,則是按捺不住的侵略野心。 “二次革命”前後是日本所謂“滿洲問題”向“滿蒙問題”發展的關鍵時期,圍繞解決所謂“滿蒙問題”,日本右翼各團體順利實現合流,組成統一的聯合團體。 中國國內“二次革命”的爆發,為日本右翼強硬的行動提供了絕佳的時機。 他們通過各種方式積極行動,謀求“中國問題”的徹底解決,對此日本政府則相對比較克制,堅持與各列強協調,漸次謀求在中國的特殊權益。 由此導致右翼對政府外交的不滿,其赤裸裸的對中國領土的野心亦成為日後日本侵華政策的禍根。[關鍵詞]   二次革命  日本  右翼  滿蒙[中圖分類號]   K258.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874 ⁃ 1824 (2023) 01 ⁃ 0194 ⁃ 09辛亥革命是日本對華政策改變的重要節點,給日本國內政治帶來巨大的影響,不但引起內閣的更迭,還使日本對外政策出現動搖。①關於辛亥革命與日本的研究,已經積累了豐富的研究成果,如這一時期日本的對華外交,②辛亥革命時期日本的對袁外交,③辛亥革命後日本對華外交的轉換④等。 而大陸浪人或右翼⑤研究方面,主要有辛亥革命前後的內田良平,⑥孫中山與內田良平的關係,⑦頭山滿與內田良平的中國觀及對中國革命的參與,⑧辛亥時期日本大陸浪人的對華認知與行動⑨等。 關於“二次革命”,則主要有“二次革命”與日本的反應,⑩日本陸、海軍、外務省在“二次革命”前後的應對等。 和辛亥革命時期相比,有關“二次革命”與日本右翼的研究相對較為薄弱。 事實上,“二次革命”的爆發對日本來說具有非同尋常的意義,它是日本所謂“滿洲問題”向“滿蒙問題”發展的關鍵節點,是日本右翼積極活動的一個重要時期。 “二次革命”不僅為日本的右翼,也為日本政府和各派勢力提供了絕佳的活動時機,是日本日後“執着”於所謂解決“中國問題”的重要節點。一、右翼分子的滿蒙認識日俄戰爭後,日本如願取得了在朝鮮半島的優勢地位,同時獲得了“南滿”的利權,確立了“滿491* 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日本外事警察中共調查研究資料的整理與研究(1921⁃1945)” (項目號:21BDJ083)的階段性成果。
  • 鮮”勢力範圍。戰事甫一結束,日本外務省即派人赴外蒙古庫倫等地調查俄國在該地的活動狀況。1906 年 8 月,三浦稔向外務省提交覆命書。1910 年 10 月,陸軍省軍事課再次命關東都督派人赴滿蒙調查。由此可以看出,日本出於對俄國在滿蒙地區勢力的戒備,對該地區非常關心。辛亥革命爆發後,1911 年 10 月 24 日,日本政府內閣決議:“關於滿洲,暫時維持現狀,為防止侵害,伺機漸次增進利權。 至於滿洲問題之根本解決須待對我最有利之機會,期勝算相當大之時,方為上策。”可見此時日本政府的認識尚停留在所謂的“滿洲問題”之上。 11 月 30 日俄國操縱外蒙乘機宣佈獨立。 外蒙的動向引起日本的擔心,日本陸軍首腦迅速行動,指責政府外交軟弱。1912 年初,受外蒙影響,內蒙、滿洲等地出現動搖,在日本陸軍的授意及支持下,以川島浪速等人為首的右翼積極行動,策動滿蒙獨立,是為第一次滿蒙獨立運動。 雖然該運動由於日本政府的反對而受挫,但由此不難看出陸軍及右翼對“滿蒙”的野心。其後,日俄圍繞內蒙展開多次交涉,同年7 月第三次日俄協約簽署,“滿蒙”一詞自此作為一個新的地域概念正式在日本開始出現。川島浪速不甘心於失敗,在當年 8 月 25 日即向外務省提出《對支管見》,聲稱日本國民一向反對帝國單純無意義的俄羅斯式的侵略政策,日本至少應該取得滿洲的一部及蒙古的東部。他還給出了一堆理由,如“將來無論中國還是亞洲出現任何強國,帝國都可以在滿蒙有穩固的立足之地,可以執亞洲霸權之牛耳,可以控制操縱諸國”,“滿蒙擁有天然之富源”,“人口稀薄”,“中國統一無望”,“到底歸於毀滅”,“必定被世界列強分割”等。 28 日,川島浪速再次致函外務省,提出“帝國應以和平外交從民國收滿蒙之利權,滿蒙是帝國遂行永久理想之急務,對於帝國有充分的價值”。與有策動滿蒙獨立實際經驗的川島浪速相比,日本右翼理論的代表人物內田良平對滿蒙的認識則經歷了不同的過程。1909 年春,內田良平撰寫《清國動亂之機》,論述了中國在政治、外交、財政方面所遇到的危機,認為清政府已病入膏肓,若不斷然進行改革,勢必土崩瓦解。 而東亞是否能保持和平,關鍵在於清國問題的解決。武昌起義後,內田良平更加明確指出,日本政府應確定對清方針,舉國一致,確立在列強中的主導地位,“達成改造中國的大業”,進一步鞏固日本在滿洲的權益,擴大在長江一帶的利益圈,發展日本在大陸的勢力,掌握亞洲大陸和太平洋地區的盟主之權。1911 年 12 月 8 日,內田良平在《支那革命調停案》中寫道:“東邦問題之解決在於支那問題之解決。 支那問題之解決不僅關乎東邦之和平,也關係世界之和平。 ……支那問題如何解決不僅是東邦百年之大計,也是日本永遠之大業。”他認為中國陷入動亂,可能會招致列國的干涉,日本應利用優越的位置,積極“指導”列國,以達成“改造”中國的目的。 日本欲“指導”列國“改造”中國,第一步即應召集革命黨及獨立各省代表組織新政府,承認革命黨政府為交戰團體,同時居於清政府與革命黨政府之間作為調停者,以期中國問題的“解決”。 值得一提的是,內田還在該案的最後指出,有輿論認為應該幫助清政府鎮壓革命黨,以此為條件割佔中國領土。 內田認為這將進一步導致中國被瓜分,不僅有悖於“中國保全主義”,也會讓列國逞饕餮之欲,不僅會讓中國大亂,而且有害於“東邦前途之大計”。此時,武昌起義爆發未幾,內田良平雖然看到了日本在中國擴張權益、確立日本的亞洲盟主地位的時機,但此時似乎尚未將滿蒙聯為一體。 1912 年 7 月,日俄協約簽署,但一方面由於第一次滿蒙獨立運動剛剛遭遇失敗,另一方面中華民國成立,袁世凱控制北京政府,日本右翼分子不得不暫時按捺住向滿蒙擴張的野心。 關於中國問題,內田良平於 9 月指出,“我日本帝國基於現狀及位置,須盡最大努力,迴避、防止中國領土分割,在最後時機到來之時,排除種種障礙。 而今日本羽毛591
  • 未豐,而盲從愚論俗議,怠於軍備擴張,不能進行行政改革……”11 月,內田良平著《日本之三大急務》,明確提出日本應基於建國的國是方針,確定根本政策,喚起國民自覺的精神,充實軍備、整理行政、振作外交,以遂行世界政策。 1913 年 3 月,內田良平進一步就政局調和提出補充財政、制定國防計劃、改革制度以緩和人心等主張,藉以收買政黨、資本家、實業家等人心。此時日本國力不逮,不得不在列強中堅持“協調”及中國的保全。 之後,內田進而在《革命後對支鄙見》中明確指出,中國的富源在南方,南方的利權為列國所垂涎,列國競爭的焦點在長江流域。而日本的經濟勢力範圍在北方,若由於滿蒙問題招致中國民族的反感,則南方的經營亦決不可期;如若日本不能鞏固北方的政治、國防地位,不僅不能制中國分裂之勢,不能期保全東亞大局,南方的和平經營亦到底無望。 故滿蒙問題的解決不僅是鞏固北方經營的基礎,亦是保全東亞大局,和平經營南方的先決問題。 滿蒙問題不僅在政治上、國防上不可等閒視之,南滿、東蒙在經濟上亦是不可棄之要地,不止農業、礦業及貿易上有前途,而且由於帝國每年五六十萬人口的移民,使得帝國在北方可以堂堂正正進行殖民地建設。此時的內田良平已明確指出所謂“滿蒙問題”對日本政治、經濟、國防的重要性。6 月,內田良平進一步指出:“當今之時,解決中國問題,以圖保全東亞大局,是二十世紀帝國的使命,亦是當下最大之急務。 而欲解決中國問題,保全東亞大局,主要是在大陸建設帝國的基礎,與列國保持均勢,這是吾人今日領天下之先奔走於滿蒙問題根本解決的原因。”在內田看來,中國統治的前途無外乎三,一是袁世凱的獨裁統治,二是國民黨的理想民主政治,三則是袁世凱與國民黨的南北分治。 他還通過分析各國在中國建設鐵路的情況,認為中國正在走向分裂,日本應在此時果斷解決日俄戰爭以來的滿蒙懸案,之後採取北守南進之策。到此時,內田良平已經完全拋棄了自己曾經提倡的保全中國論,指出其時正是日本解決滿蒙問題的時機。 而其所謂滿蒙問題之根本解決,不過是將滿蒙的統治經營均歸日本,在他的言說中,此乃列國夙來所默認,也是中國部分“有識之士”所預期,若不斷行解決,則會成為中日兩國紛爭的禍源。1913 年 7 月 26 日,“二次革命”爆發之際,內田良平上書山本權兵衛首相指出:“一、帝國政府承諾滿蒙人在其自由行動之下建設南滿及東蒙獨立政府;二、帝國政府承諾滿蒙獨立的同時,仿外蒙古自治之例,在滿蒙政府與中國政府之間擔當折衝之勞;三、滿蒙海關稅及鹽稅等已擔保外國借款,帝國政府應取之亦為妥當之處置;四、承諾滿蒙政府的同時,帝國政府應與之締結特殊條約,作為我保護國統監之。”不難看出,自武昌起義爆發至中華民國成立,再到“二次革命”爆發,內田良平不僅從“滿洲問題”發展至“滿蒙問題”,還從所謂的“保全中國”進一步發展為日本應“果斷解決滿蒙懸案”,並提出了具體的解決方略。 這種改變一方面體現在國際形勢的改變,更重要的是“二次革命”的爆發,讓這些右翼分子看到了謀求滿蒙特殊權益的機會,並不失時機地向政府提出了要求解決的方略。當然,覬覦到機會的不止是個別右翼分子,還有一直“孜孜”以研究所謂“中國問題”的右翼團體。二、右翼團體的滿蒙認識近代以來,隨着西風東漸,傳統的東亞社會遭遇西方列強的強烈衝擊,嚴峻的形勢下,“同文同種”的東亞內部產了共同抵禦列強的“同盟”論,之後演繹出“文化亞洲”,最後則變異為與“大陸政策”相關的侵略主義。可以說,近代日本對中國的“關心”,正是始於這種“同盟”之論。 從振亞社到興亞會再到亞細亞協會,作為早期亞洲主義的代表,有不少主張侵略的右翼分子混雜期間,其691
  • 主張當然也雜糅侵略中國的思想,為日後亞洲主義的異變奠定了基礎。而自振亞社之後,日本各類東亞研究組織林立,甲午戰爭之後,大陸擴張甚囂塵上,而在日韓合併之後,這些組織團體逐漸從對於東亞的關心轉變為對中國的“關心”,亞洲主義逐漸演變為“支那保全論”。 有學者指出,這不過是“用來束縛其它帝國主義者手腳的一種手段、方法,以使日本這一個後起的殖民國家,能在積聚力量之後,跟其它殖民國家較量”。辛亥鼎革之後,各右翼團體紛紛行動,東亞同文會向外務省提出《對支那經營助成案》,內含 14 條具體方案,如在中國通商港全部設置領事館、設立對中國通商誘導館、日中觀光團誘導、外務書記生特別養成、特種學生養成、中國調查編纂出版、中國內地實地調查、大漢字新聞經營、中國國都派遣駐在員、向各省城派遣駐在員、商工中國學生的培養、在東京中國學生的指導、創設日中俱樂部、設置待賢館等。1912 年 10 月,根岸佶、中野二郎、松平康國、中西正樹等 13 人聯名向日本政府提出《對支那時局卑見》,其中指出:“對於俄國在外面的活動,日本宜收內蒙為勢力範圍”,日本應“收購奉天至新民府京奉鐵道的一部分,將其延長至內蒙,鋪設經庫倫、赤峰至張家口附近的鐵道”,“與俄國交涉使其放棄庫倫至張家口的鐵道鋪設計劃”,收“鋪設吉會鐵道之權”等。1913 年 8 月 1 日,大竹貫一、岡部伊三郎、中西正樹、中井喜太郎、望月龍太郎、五百木良三等致書外務大臣牧野伸顯,希望日本實行自主外交,“以南滿內蒙處分為大陸政策的原則”。 而滿蒙形勢無論如何變化,如維持現狀,將依然在中華民國治下。 日本應乘此機會,進一步發展滿蒙勢力,至少應獲得居住權強制移民,取得勢力範圍之實。不難看出,隨着“滿蒙”成為“問題”,尤其是“二次革命”爆發前夕,標榜研究中國的日本各右翼團體迅速行動起來。 而正如《朝日新聞》所指出:“一直以來,關於中國問題的研究討論團體甚多,合計有十八之多,近時隨着滿蒙問題的浮現,各團體皆爭前恐後提出各自對中國問題的態度,結果卻相反導致輿論的不一。 為此在野的有志呼籲成立統一的團體,以統一的主張喚起輿論。”1913 年 6 月 5 日,犬養、尾崎在築地精養軒主持召開“對支問題發起人預備會”,起草宣言書,並計劃在 13 日召開“對支問題大會”,聯合在野名士發表宣言書,以期改善現政府的對華政策。6 月 29 日,《朝日新聞》報道稱,由大江卓、小川運平、川島浪速、川久保建、田川大吉郎、中村弼、中西正樹、中野常太郎、內田良平、山縣知遠、松村雄之進,肥田景之等 12 人組成的籌備委員會將於 7 月 3 日發起成立“對支研究會”,主要就中國問題等展開研究。這些發起人很多是前述各個中國研究團體的成員,當然也有如川島浪速等業已積極投身滿蒙獨立運動的實踐者。7 月 3 日,對支研究會如期在東京召開成立大會,通過了該會設立旨趣及相關規約。 決議稱“帝國對支那所執之方針政策,首先於滿洲嚴守帝國之優越地位,之後可圖內蒙古之開發,以掣肘列國對支那本土的分割趨勢,南方乃帝國經濟勢力所在,而滿蒙問題之解決乃當今最大急務”。從決議可以看出,對支研究會的成立乃是為推進日本國內對於滿蒙問題的解決。 《東亞先覺志士記傳》也明確指出:“及第一革命成就,與預期相反,天下歸於袁世凱掌中,不獨滿蒙問題的解決陷於困難,其中無視滿蒙之重要性,甚至有人提出了放棄論,因此斷然訴諸輿論,希冀通過國民之力而解決”,對支研究會由此產生。對支研究會成立後,為擴大影響,增強勢力,積極聯合既有研究“中國問題”的各團體。 至 19日,支那同志會、浪人會、健行會、東邦協會、太平洋會、日華實業協會、日東俱樂部、亞細亞義會、立憲青年黨、興龍會等十多個團體均表示贊成對支研究會之主旨。 27 日,在對支研究會倡導下,浪人會、日東俱樂部、日華實業協會、東亞青年協會、太平洋會、大陸會、對外硬青年會、對支同志會、南洋791
  • 協會、健行會、黑龍會、亞細亞義會等 12 團體正式組建對支聯合會。從公佈的“對支聯合會規約”來看,該會之成立目的在於確立日本對華的方針政策,冀圖解決滿蒙問題。而這一目的與之前對支研究會成立之主旨一致。 也即,對支研究會的發起主旨得到了日本國內中國研究相關多數團體的贊同或支持。 由此也可以反映出當時日本國內中國研究各團體的傾向。從對支聯合會成立之旨趣來看,該會相信解決滿蒙問題之時機已經到來,為此糾合各對支團體,以圖國論歸一,進而敦促政府當機立斷解決滿蒙問題。8 月 17 日《朝日新聞》報道,對支聯合會召開大會,與新聞通信記者交換意見,並就活動方法進行協商,針對國內對於滿蒙的經濟價值尚未有充分的瞭解,擬刊行詳細的調查書,使民眾能悉知真相,同時努力喚起輿論。三、右翼的活動及新趨勢1912 年,由外務省政務局長阿部守太郎起草的《關於支那外交政策綱領》指出,“基於日俄協約劃定勢力範圍及帝國於南滿之特殊地位,世人皆叫囂滿洲問題解決論等,近來,隨着第三次日俄協約簽署,勢力範圍擴張至東蒙,原先叫囂所謂滿洲問題解決論者,如今更進一步,開始叫囂滿蒙問題之解決……所謂滿蒙問題之解決,往往意味着領土的獲得,帝國須割取與南滿相連接的內蒙古東部,以解決該方面問題”。由此不難看出,隨着第三次日俄協約的簽署,“滿洲問題”發展成為“滿蒙問題”。 不僅如此,阿部守太郎還清楚地意識到所謂“滿蒙問題”的解決,不過是割取獲得領土而已。 他指出,這方面的企圖既得不到中國的承認,也與保全中國領土主義相衝突,與日英同盟、日俄協約、日法協約、日美協商等明文相矛盾。 如果日本貿然行之,將會累及自身利益。“二次革命”期間,正值日本第一次山本內閣(1913.2~1914.4)時期,時任外務大臣的牧野伸顯在其回憶錄中寫道,其在任雖然只有短暫的一年多,但最焦慮的莫過於對華外交。 其在就任之初,即向支那研究會提出警告,並指出研究中國者的態度非常重要,彼等挾私情,任由感情埋沒理想,不去追求事情的真相,而輕易下論斷,強迫執行,不僅擴大了地理之差,也成為國交之誤的根源。 牧野進一步指出,日本與中國無論在何種意義上都有非常密切的關係,深入評論中國內政雖不可免,但有名望的重要人士毫無顧忌地說三道四,甚至進行諷刺性的評論,不僅對日本毫無利益,而且會招致對方不快,甚至有害國交。牧野對深入評論中國內政表示反感,恰好從側面說明了當時右翼勢力在日本國內掀起的輿論狂潮。1913 年 9 月 4 日,針對“二次革命”期間在中國漢口、兗州、南京發生的三起事件,對支聯合會召開緊急幹事會,批評政府為保持國家威信及保護居留民宜迅速採取強硬手段,根本解決“中國問題”。翌日,外務省政務局長阿部守太郎在街頭被暗殺。 據調查,兩名刺殺者均屬對支聯合會成員,其中主犯岡田滿年僅 18 歲,行刺後躲藏了幾天,9 日出現在律師角岡知良家意欲自首,角岡為此赴警視廳辦理相應手續,而就在此期間,岡田在角岡家端坐在攤開的中國地圖上切腹自殺,還用自己的鮮血把地圖的滿蒙地區染紅。而刺殺事件主要受到了岩田愛之助的教唆,岩田曾參加過辛亥革命,在漢陽的戰鬥中負傷,1912 年 1 月赴天津參加了鎮台爆破事件,後被遣返回日本。就在阿部被刺殺的第二天,其宅邸收到了“憂國男子”寄送的《斬奸狀》,內稱:“我國外交徒行退屈之事,神州之國威遭受凌辱蹂躪,曾經耗費貳拾億鉅資及拾萬同胞的屍山血河用極其悲慘的努力贏得的滿蒙地區亦被置之不顧……”由此可以看出,阿部被刺殺的主要原因即行凶者對日本政府消極的滿蒙政策不滿。而隨着這三起事件掀起的輿論高潮,9 月 7 日對支聯合會在日比谷公園召開國民大會,要求出891
  • 兵中國,散會後人潮湧至外務省,要求面見外務大臣及外務次官。 一直到深夜,未得到滿足的人群還湧至外相牧野伸顯的私宅。9 月 9 日倫敦《泰晤士報》社論稱:“日本過去五十年間的自制力漸衰,民眾的感情較明治時代更難抑制,過去幾日東京激昂的民眾示威暴動即是明證。 吾人並不認為不能對支那人表示憤怒,唯其憤怒已經過度誠乃遺憾。”可以看出,利用此三起事件,右翼在煽動輿論,借助民眾向政府施壓,以貫徹其主張,至少在此時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牧野伸顯認為,部分人士對中國人物的評論或對中國內政的批判,未必是國民一般的輿論,或為一時感情之衝動而未考慮日本永遠和平之言行,或所謂代表日本論者,反而更加深了中國人的誤解。 牧野強調,中國的領土保全乃確保日本永遠和平的根本,應避免破壞此根本的言論和行動。9 月 25 日,對支聯合會在神田小川南明俱樂部召開對支演說會,參與演講者有入山祐次郎、小川運平、笠原文太郎、田鍋安之助、中西正樹、大竹貫一等。10 月 4 日,對支聯合會關西遊說員一行中西正樹、小川雲平、櫛部荒熊、內田良平等在大阪帝國座召開演說會,7 日下午在京都青年會館繼續舉行演說會。24 日下午笠原文太郎、田中舍身、中西正樹等在神田青年會館發表演說。10 月 24 日,對支聯合會召開幹事會,議決滿蒙鐵道問題,就借款、線路、工事三點提出具體主張。11 月 1 日,對支聯合會召開調查會,討論對蘇蒙協議簽署後,日本為保持勢力均衡而對內蒙採取的政策。不僅如此,對支聯合會還先後拜訪政友會、國民黨、政友俱樂部以及新政黨等,陳述滿蒙現狀,希望各政黨能聯合一致採取行動。20 日,對支聯合會幹事伊東知也到訪外務省,就第二大借款向牧野外相提出四個疑問。12 月 20 日《朝日新聞》報道稱,對支聯合會為謀求對支問題的解決,委員中西正樹頻繁拜訪各政黨,希冀各政黨拋棄政派之別,在議會採取共同一致的行動,得到各政黨的允諾。 今後的行動不僅要在議會上提出批判政府外交的失敗,還能與各政黨一道持續研究中國問題。從以上不難看出,夙來“關心”中國的日本各右翼勢力在“二次革命”前後相機而動,組成統一的對支聯合會,積極謀求解決所謂的“滿蒙問題”。 其活動方式也不再是單純的向政府建言,而是轉變為通過組織各種講演會、懇親會等發動輿論,利用民眾向政府施壓,以遂其目的。 對此,日本政府相對比較克制,堅持以日英同盟為基礎,主張與列強“協調”,漸次謀求在中國的特殊權益。1914 年 5 月,川島浪速在總結辛亥前後日本對華外交時指出:“革命發生後,我外交以吾人觀之愈加隱微,幾多失敗,已徹頭徹尾被對手利用,其緣由皆因我外交缺乏自主的精神導致。”他還稱“滿蒙寓北京命運死活之樞機,袁的存亡關係北京之統治,操縱他並不能控制樞機,且早晚會土崩瓦解,支那由帝國最後收拾,以救濟四億萬民,行保全東方大局之天職,唯一的立腳之地即滿蒙”。至此,右翼對解決所謂“滿蒙問題”的“執念”,已經轉化為對政府外交的不滿。 而這種赤裸裸的對中國領土的野心,也成為日後日本侵華政策的禍根。結  論近代日本對中國的“關心”,正是始於中日“連攜”,而其“執着”地“關心”中國的背後,則是按捺不住的侵略野心。 辛亥革命後,隨着日俄協約的簽署,原來所謂的“滿洲問題”發展成為“滿蒙問題”,之前一直“執着”於關心中國的右翼分子及所屬團體率先行動,致力於謀求所謂“滿蒙問題”的解決。 而“二次革命”的爆發,給他們提供了絕佳的時機。 近代以來成立的各中國研究團體,迅速實現合流,組成新的統一的“對支聯合會”,一方面謀求統一日本國內輿論,另一方面還通過各種形式的活動向政府施壓,要求解決所謂的“滿蒙問題”。991
  • 這一時期的日本對華外交政策方面,無論是政策制定者阿部守太郎抑或是外務大臣牧野伸顯,均堅持基於日英同盟的中國“領土保全”主義,與西方各列強“協調”一致,積極謀求擴大在中國的權益,竭力克制過早對於中國領土的野心。 這與右翼的主張及行動形成鮮明的對比。 這也成為“二次革命”期間阿部守太郎被刺殺的根本緣由。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時期無論內田良平還是對支聯合會,均將發動民眾掀起輿論作為活動的重點。 雖然右翼的輿論攻勢及活動沒有實現其徹底解決“滿蒙問題”的野心,但卻推動日本政府的對華政策逐漸走上更加“強硬”的道路,而其執着地謀求所謂“滿蒙問題”的解決,也成為後來日本一系列侵華政策的禍根。 在此意味上,“二次革命”期間日本右翼的活動就具有了非同尋常的重要意義。〔本文初稿曾於 2022 年 9 月 2 日在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近代史研究所彭劍教授主持的“辛亥革命共同研究班”報告,承蒙彭劍教授、承紅磊教授及其他師友無吝賜教,獲益良多,謹致謝忱〕①櫻井良樹『辛亥革命と日本政治の変動』、岩波書店、2009 年;霍耀林:《民國初年日本對華外交的新動向》,江西吉安:《井岡山大學學報》,2017 年第 6 期。②俞辛焞:《辛亥革命期の中日外交史研究》,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2016 年。③池井優「日本の対袁外交」、『法學研究』、1962 年。④霍耀林「辛亥革命後日本対華外交の転換」、『近代日本研究』、2020 年。⑤右翼這一概念產生於法國,明治維新後隨着西方思潮傳入日本。 日本的右翼活動主要是明治維新後,隨着政治上被剝奪封建特權,經濟上陷入困境的舊封建武士反對明治政府展開,對內主要從國粹主義立場出發反對歐化主義,對外把攘夷思想發展為大陸擴張論。 (吳限:《日本明治時期的右翼研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8 年,第 18 頁)日本的右翼絕大多數是舊武士和浪人集團。 與之類似的還有“對外硬”勢力,主要指主張強硬外交、對外強硬的部分人或團體,包括政治集團、社會集團及一些“志士”。 (酒田正敏『近代日本における対外硬運動の研究』、東京大學出版會、1978 年)嚴格意義上,右翼、大陸浪人、志士、對外強硬勢力等概念有聯繫有區分,但這並非本研究主要討論的内容,本研究中的右翼泛指辛亥革命前後主張大陸擴張、對華強硬的個人、團體。 為方便讀者查找及瞭解當時的情況,本文中涉及的日本團體名稱或直接引用之處均採用原日文漢字,如“支那研究會”、“支那問題”、“對支”、“滿洲”、“滿蒙”等均一仍其舊,不作修改。⑥趙軍:《日本“大陸浪人”與侵華戰爭》,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22 年;王柯:《民族主義與近代中日關係》,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5 年;趙軍:《辛亥革命與大陸浪人》,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1 年;趙軍:《辛亥革命前後的內田良平》,北京:《近代史研究》,1988 年第 3 期;初瀬龍平「内田良平と中國革命― 1912まで」『アジア研究』16(3)、1969年、1~25 頁;初瀬龍平「内田良平と中國革命―第一次世界大戦期」『アジア研究』17(3.4)1971 年、24 ~50 頁。⑦姜義華:《日本右翼的侵華權謀與孫中山對日觀的變遷》,北京:《近代史研究》,1988 年第 2 期。⑧趙軍:《“亞洲夢”與日本右翼———頭山滿、內田良平的中國觀及對中國革命的參與》,廣州:《廣東社會科學》,2017 年第 5 期。⑨楊棟樑、王美平:《辛亥革命時期日本大陸浪人的對華認知與行動》,天津: 《歷史教學》,2012 年第6 期。⑩波多野勝「辛亥革命と日本の反応―山本内閣の外交指導について」、日本國際政治學會編『國際政治』第 87 号、1988 年。波多野勝「中國第二革命と日本の反応―山本内閣の外交指導について」、日本國際政治學會編『國002
  • 際政治』第 87 号、1988 年。日本由“满洲问题”向“满蒙问题”的发展可以參考:中見立夫『「滿蒙問題」の歴史的構図』東京大學出版會、2013 年、1~28 頁。 本文着重考察在“滿洲問題”向“滿蒙問題”發展的過程中,日本右翼的活動狀況及日本的對華政策。1910 年第二次日俄協議明確了“南滿”作為日本的勢力範圍,而“北滿”則作為俄國的勢力範圍。 JACAR ( ア ジ ア 歴 史 資 料 セ ン タ ー ) Ref.B02130416700、三浦稔 外蒙古視察覆命書(政⁃92)(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三浦稔畢業於東亞同文書院,曾任日本駐安東外務翻譯生、駐成都領事館翻譯生及代理領事等。「軍事課 満洲及蒙古地方物資調査の件」 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3022990500、密大日記 (3 冊の内中)明治 43 年(防衛省防衛研究所)。『日本外交文書』第 44、45 巻、別冊「清國事変」50~51 頁。1912 年 6 月陸軍參謀本部編成《俄國對滿蒙及新疆的經營》。 「2 満蒙及新疆ニ対スル露國ノ経営」JACAR ( ア ジ ア 歴 史 資 料 セ ン タ ー ) Ref.B03030414500、清國革命動乱後同國辺境ニ対スル露國ノ態度並行動一件(1⁃2⁃1⁃29_00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5 対支管見」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3030267800、支那政見雑纂 第一巻(1⁃1⁃2⁃77_00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9 平和的対支外交ニ対スル私見」 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3030268200、支那政見雑纂 第一巻(1⁃1⁃2⁃77_00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初瀬龍平「内田良平と中國革命― 1912まで」『アジア研究』16(3)、1969 年、1~2 頁。內田良平「清國動亂之機」、內田良平文書研究會編『內田良平関係文書』第三巻、芙蓉書房出版、1994年、57 頁。內田良平「支那改造論」、內田良平文書研究會編『內田良平関係文書』第三巻、112 頁。內田良平「支那革命調停案」、內田良平文書研究會編『內田良平関係文書』第三巻、121 頁。内田良平「帝國の國是に就て」、内田良平文書研究會編『内田良平関係文書』第三巻、162 頁。內田良平「政局調和之機」內田良平文書研究會編『內田良平関係文書』第三巻、165 頁。内田良平「革命後の対支鄙見」内田良平文書研究會編『内田良平関係文書』第三巻、233 頁。內田良平「対支策斷案」內田良平文書研究會編『內田良平関係文書』第三巻、235 頁、251 頁。內田良平「山本権兵衛首相宛対支政策意見」內田良平文書研究會編『內田良平関係文書』 第三巻、259 頁。據學者研究,日本的亞洲主義表現為早期的“亞洲同盟論”與“中日連攜”思想,以後演繹出文化亞洲觀,最後則異變為與“大陸政策”相連的侵略主義理論。 (盛邦和:《19 世紀與 20 世紀之交的日本亞洲主義》,北京:《歷史研究》,2000 年第 3 期)也有學者根據日本亞細亞主義內涵的不同,將其分為“古典亞細亞主義”、“擴張的亞細亞主義”、“侵略的亞細亞主義”、“保守的亞細亞主義”、“新古典亞細亞主義”。(王屏:《近代日本的亞細亞主義》,北京:商務印書館,2004 年)無論如何區分,不可否認的是亞洲主義是日本走向帝國主義時代的產物,是指導日本在亞洲,特別是在中國與西方列強爭衡政策或手段的侵略理論。 雖然有部分關心亞洲前途和命運的日本人士主張“支那革命主義”,但只是極少數,並不能改變亞洲主義的主流。 (戚其章:《日本大亞細亞主義探析》,北京:《歷史研究》,2004 年第 3 期)。振亞社設立於 1877(明治 10)年,成立的旨趣為:振興亞洲諸國,挽回往昔之隆盛。 發起者有曾根俊虎、東次郎、前田謙吉等關心中國及朝鮮半島事務並與海軍有一定關係的人。 1880 年 2 月由曾根俊虎起草,為“聯合亞洲諸邦之士,興正道拯衰退”,振亞社改組為興亞會。 1883 年興亞會改為亞細亞協會,會員以日本人為主,但也包含了來自中國和朝鮮半島的 162 名人士。 翌年為培養通曉中國政治、人情、風俗、語言等方面的人才,在上海設東洋學館。盛邦和:《日本亞洲主義與右翼思潮源流》,北京:《歷史研究》,2005 年第 3 期。汪向榮:《日本教習》,北京:中國青年出版社,2000年,第 269 頁。「10 対支那経営助成案」 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102
  • センター)Ref.B03030268300、支那政見雑纂 第一巻(1⁃1⁃2⁃77_00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7 対支那時局卑見」 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3030268000、支那政見雑纂 第一巻(1⁃1⁃2⁃77_00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11 対支那意見書」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3030268400、支那政見雑纂 第一巻(1⁃1⁃2⁃77_00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対支會大合同説」『東京朝日新聞』朝刊、1913 年7 月 9 日、4 頁。「対支那問題大會」『東京朝日新聞』朝刊、1913 年6 月 9 日、3 頁。「対支研究會発起」『東京朝日新聞』朝刊,1913(大正 2)年,6 月 29 日,2 頁。 「対支研究會成立」 『東京朝日新聞』 朝刊,1913(大正 2)年,7 月 4 日,4 頁。黒龍會 『東亜先覚志士記伝』 原書房、1966 年、552 頁。 『大阪朝日新聞』朝刊,1913(大正 2)年,7 月 28日,2 頁。“本會乃為確立帝國對支那之方針政策,以期謀求滿蒙問題之解決為目的” (內田良平文書研究會編『內田良平関係文書』第三巻、262 頁)。 內田良平文書研究會編『內田良平関係文書』第三巻、,262 頁。「対支連合會の活動」『朝日新聞』1913 年 8 月 17日、2 頁。外務省編『日本外交年表並主要外交文書』 (上)、原書房、1955 年、369⁃376 頁。牧野伸顕『回顧錄Ⅲ』文藝春秋新社、1949(昭和 25)年、26~31 頁。关于此三起事件与對支联合會的行動以及阿部守太郎被暗殺等,可參考:霍耀林「辛亥革命後日本の対華外交の転換」 『近代日本研究』 第 36 号、215 ~251 頁。「対支連合會凝議」『朝日新聞』1913 年 9 月 5 日、2 頁。清原芳治『外務省政務局長阿部守太郎』大分合同新聞社、2003 年。黒龍會『東亜先覚志士伝記』 (中巻)、原書房、1966 年、560 頁、484 頁。9 月 9 日、在英國井上大使より牧野外務大臣宛「中國兵の邦人虐殺に関する日本政府の要求、列強の袁世凱援助政策の成否等に関するタイムズ社説報告の件」第 127 号、『日本外交文書』大正二年、第二冊、482 頁。「対支演説會」 『朝日新聞』 1913 年 9 月 25 日、2 頁。「京都の対支問題演説」『朝日新聞』1913 年 10 月7 日、4 頁。「対支問題演説」 『東京朝日新聞』朝刊、1913 年 6月 25 日、4 頁。「対支連合會の意見」 『朝日新聞』、1913 年 10 月25 日、4 頁。「対支連合會」 『朝日新聞』 1913 年 11 月 2 日、2 頁。「滿蒙問題と各政黨」『朝日新聞』1913 年 11 月 7日、4 頁。「対支同支會と外相」『朝日新聞』1913 年 11 月 21日、2 頁。「対支連合會と各政黨」『朝日新聞』1913 年 12 月20 日、2 頁。「14 対支外交失敗之真因」 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3030268700、支那政見雑纂 第一巻(1⁃1⁃2⁃77_00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作者簡介:霍耀林,青島大學外語學院特聘教授,四川大學文學新聞學院與新華文軒聯合培養在站博士後。 山東青島  266071[責任編輯  陳志雄]202
  • ABSTRACTSMobility or Disturbance: Perceptions of Peasants Leaving Villages in the Early Republican Period ...............Luo Zhitian (005)Abstract: Peasant departures from villages in the early Republican period received a lot of both at the time and later on, pro⁃ducing a lot of survey materials (including data and descriptions). However, the valued data are not very reliable and must beused carefully, while the representations in the surveys and the interpretations of the time often have a negative trend. Fromthe western European model, which is generally referred to as “modern", the shift of the center of modern society from ruralareas to the cities was an inevitable development. However, the majority of people at that time did not see peasants leavingtheir villages for the cities as a form of constructive social mobility in response to the changes of the times, i.e., as an injec⁃tion of resources, but more as a disturbance expressing social unrest. Unlike the industrial countries of Europe and the UnitedStates, where large numbers of peasants left their villages to work in urban areas, the departure of Chinese peasants fromtheir villages was a complex and diverse phenomenon, a multi⁃directional movement that was not limited to urban and ruralareas, but also included inter⁃rural migration, with both leaving and returning, and sometimes the number of people movingfrom urban areas back to villages exceeded that of those moving from villages to cities. These facts and myths, as well as thedifferent perceptions and explanations, need to be further analyzed.Keywords: Early Republican period; peasants leaving villages; mobility of people; rural ChinaResearch on Cross⁃border Data Elements Flow in the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Fu Zhengping (026)Abstract: Data has become a key factor of production in the era of digital economy. To fully release the data dividend, it isnecessary to maximize the data value through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data element market under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na⁃tional security. The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GBA) presents the situation of One Country, TwoSystems, Three Jurisdictions and Three Tariff Zones, which provides conditions for China to explore the cross⁃border dataelements flow mechanism in advance. Further, data flow of the GBA faces the constraints of institutional conflicts, lack ofmarket⁃oriented mechanisms, and a weak technical foundation. Drawing on the governance model and development trends ofglobal cross⁃border data flow, the GBA can explore mechanisms to facilitate cross⁃border data flow and safeguard nationalsecurity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institutions, the data element market and technological systems, in order to achieve a bal⁃ance between data utilization and data protection as a strategy pivot of data dual circulation.Keywords: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cross⁃border data flow; marketization of data elements; tech⁃nology infrastructureCross⁃Border Service: Social Service Practice and Governance Innovation of Macao Associations in the Greater  Bay Area ..............................................................................................................................................................Lou Shenghua (039)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some associations of Macao have set up social service entities in the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to provide social services for Macao residents living in the Mainland. These service entities have thecharacteristics of cross⁃border, embedded and network. The social services they provide mainly include transplantation serv⁃ices and special services. In terms of service mode, most of them extend the service mode of Macao to the mainland andprovide services in a self⁃management pattern. At the same time, the methods of cooperation, agency and online service havebeen introduced. The practice of cross⁃border services breaks through the limitations of administrative regions, bridges theservice gaps, realizes cooperation among multiple entities, reconstructs the local service relationship network. Some govern⁃ance innovations have been achieved. Practice has shown that Macao’s major associations can become an effective platformfor cross⁃regional governance due to their non⁃governmental nature, closeness to the people, and flexibility.Keywords: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Macao Associations; Cross⁃Border Services; Governance In⁃novationAnimals, Gods and Humans in Ancient South Asia: A Reading of the Matsya Purāṇa .................................Zhang Xing (052)Abstract: The shift in the study of animals in South Asia echoes contemporary ecological concerns. The wide range of ani⁃mals mentioned in Matsya Purāṇa reflects the diversity of the animals of ancient South Asia. The existence of these animalshas its specific environment and climate conditions, and is affected by both food sources and human beings. Based on their302
  • relationship with humans, animals can be divided into the following categories: human economic production, religious life,wild animals and so on.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relevant research and organizes the descriptions of different types of ani⁃mals and their context through text analysis. The many types of animals with a variety of types and detailed names interpretthe creative ideas and creative environmental resources of Matsya Purāṇa. From this, we can see that there is an order be⁃tween animals, people and gods. Animals not only directly participate in social and cultural life in human writing, but alsoshape the history of human beings in metaphorical and symbolic forms.Keywords: Matsya Purāṇa ; South Asian studies; Vedic culture; animals, humans and godsThe Globalization of the “Sparrow problem” and the Sparrow Extermination Movement since Modern Times  ........................................................................................................................................................................................Geng Jin (061)Abstract: In modern times, western countries represented by Germany and the UK took the lead in killing sparrows on alarge scale. After the introduction of sparrows from Europe in 1850, the United States carried out a large⁃scale exterminationcampaign in the late 19t h century and early 20t h century due to the large number of sparrows breeding and “ threatening” n⁃ative birds. In traditional China, sparrows were long regarded as “house sparrows” , and were an important source of ancientmedicine and diet. There was no collective killing of sparrows before the 1950s, after which sparrows were listed as one ofthe “ four pests” (四害) in 1955 which prompted their collective killing. They had become the “chief culprit” for the failureof double⁃cropping rice promotion in some areas in the south. Since modern times, human cognition and attitude towardssparrows can reflect the mentality of human beings in dealing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nature and all things. The an⁃thropocentric view is above the ecosystem holism, and the sparrow passively bears the choice or abandonment from humanbeings, thus being stigmatized. After modern times, sparrows have become a global common problem, which is related tothe explosive growth of population since modern times and the urgent need for the transformation of global agriculture tohigh⁃yield and intensive development.Keywords: Modern times; sparrow problem; extermination of sparrows; agricultural productiveJesuits Works on China and French Political Situation in the End of the 17t h Century ......................................Chen Zhe (075)Abstract: The Jesuits who came back from China provided an important channel for the nobles and importers in France tolearn about the Far East. But for the Jesuits, writing and publishing books on China was not only an activity of cultural com⁃munication but also a political means. These books tell us the intimat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ociety of Jesus and royalpower and reflect the observation of the Jesuits regarding the political situation and the goal of their political investment, sothat we can realize the width and depth of the involvement of the Society of Jesus in the political maelstrom of the 17t h cen⁃tury. At the same time, we can understand that the Chinese Ritual Controversy is not only a series of debates about whetherthe rite of China is idolatry, but also the continuance of former political conflicts.Keywords: Jesuits; Louis XIV; China; France; politicsHiding the True Majesty; Being Born as a Person—The Tablet of Xian Chongyi Tang and 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s  Introduction of the Right Way of the Lord of Heaven ................................................................................Ding Ruizhong (087)Abstract: The Tablet of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Right Way of the Lord of Heaven was inscribed and erected in 1643, andwas discovered in Chongyi Tang of Xian. The content of the inscription originates from Adam Schall von Bells JinchengShuxiang , which depicted the Lord of Heaven with words and images.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Right Way of the Lord ofHeaven was the first chapter in the text, which has no more than one thousand Chinese characters, and the theme aims at in⁃terpreting the Lord of Heaven. The missionaries Guo Chongren 郭崇仁( Ignatius da Costa) and Mei Gao 梅高( JosephdAlmeida)carried on with the mission which was built by Adam Schall von Bell in Xian. In order to express their gratitudeto Adam Schall von Bell, they handed down his writing through the inscription. Additionally, the content of The Right Wayof the Lord of Heaven was valuable as a means of circulating Christian teachings, which was also an important reason forthem to erect the tablet. It is noteworthy that the article of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Right Way of the Lord of Heaven wascollected in He Shizhens Chongzheng Bibian 《崇正必辯》and Huang Baolus Zhengjiao Fengbao 《正教奉褒》 .Keywords: The Tablet of Chongyi Tang; Adam Schall;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Right Way of the Lord of Heaven ; TheRight Way of the Lord of HeavenStatecraft and Transformations: Modernization in the Studies of Mencius Thoughts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Yang Hua (094)Abstract: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the unique aspects of Mencius thoughts in both Jing Xue and Zi Xue in traditional402
  • thoughts placed it in a significant position in the transformation of social thoughts. The studies of Mencius thoughts becamenot only one of the typical examples of the revitalization of Zhu Zi Xue , but also an important media to exchange withwestern civilizations. The evolution in studies of Mencius thoughts demonstrated trends such as “ From Jing Xue to ZiXue ” and “ Zi Xue absorbing Western Learning” . It is necessary to explore the studies of Mencius thoughts in the late Qingdynasty to promote the understandings of the exchanges between modern Chinese and Western cultures in the transformationof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thoughts.Keywords: Late Qing dynasty; studies of Mencius thoughts; statecraft; “ from Jing Xue to Zi Xue ” ; “ Zi Xue absorbingwestern learning”A Discussion of Ten Key Issues in Social Science and Humanities Journals ......................................................Liu Jingxi (106)Abstract: There has always been a debate in academia about the nature and function of journals. Does their value lie in thedepth of their erudition or the progressiveness of their art? Are academic journals a passive receptor to the trends of acade⁃mia or can journals take an active role in guiding trends themselves? Choosing topics and articles to publish faces the samedilemma: should journals simply represent what is already out there or can they influence discussion through their choices ofwhat to publish? There is also the question of how to evaluate the influence of a journal. There are what are called “hard”and “soft” metrics. Hard metrics are measurable, such as how many times a given article has been cited by others. The softinfluence is more subjective and more subtle. Certain pieces resonate far and wide upon publication and directly steer publicdebate, regardless of the hard metrics. There is also an important question of what kind of responsibility journals have to in⁃dividual scholars. Some argue that a journal has a responsibility to discover and cultivate young talent, giving relatively un⁃known, yet promising, scholars a platform to make their voice heard. Others are content to side with the more authoritativefigures in academia, allowing established scholars to guide the debates with their expertise. Should journals attempt to worktogether to establish guidelines and practices that could bring about a uniform and fair stage for scholars to converse on, orwould competition bring out the best in everyone? Differing ideas of editorship lead to different perspectives on these key is⁃sues as well as different editing practices. These and many other issues are at the heart of the debate on the nature and func⁃tion of academic journals.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se questions in an attempt to reach a clear and fair understanding of therole of academic journals in society.Keywords: Periodicals; academic journals; scholarship; publishing; impartial evaluationThe Ten Years’ Retrospect and Prospect of Journal Sponsoring of the National Social Sciences Fund ................Li Na (120)Abstract: The journal sponsor of the National Social Sciences Fund, conducted for academic journals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is a kind of academic journal sponsorship policy, with the strongest sponsoring intensity, the largest sponsoringscale, and the longest sponsoring time, and boasting the greatest number of benefiting journals.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sponsoring concept which persists in the priority of academics and supports the development of featured journals, journalsponsorship presents the distinctiv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ore standard governance, the gradually perfect evaluation and thecontinuously innovative sponsoring means. With ten years of development, sponsored journals have grown into important fo⁃rums to drive the quick establishment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by carrying out newmeasures to run journals and improving journals’ academic and social influences. Looking forward, sponsoring journalsshould better give full play to the model and leading effects. Sponsored journals should realize the connotative developmentwith high quality, so that both jointly contribute to the development and prosperity of the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Keywords: National Social Sciences Fund; academic journals sponsoring; academic leading; academic transmissionOn the Aesthetic Merits of Passive Virtue in Small Lyrics (Xiao Ci ) Writings with a Perspective from  Su Shi’s and Xin Qiji’s Commentaries .........................................................................................Yeh Florence Chia⁃ying (131)Abstract: The emergence of the Huajian Ji has given rise to a unique aesthetic quality in Chinese literature that cannot beconveyed by previous poetry or prose. Su Dongpo broke away from the Small Lyrics ( Xiao Ci ) of his early imitations ofHuajian Ji and, developed a bold lyrical generic feature. His expression is of aesthetic merits of poetry, rather than of Ci ,nevertheless. At his deportation to Huangzhou, he wrote Shuilong Yin , which expresses a subtle and inexpressible sorrow,and this is the special aesthetic merits of Ci . After Xin Qiji was deported to the south, he was politically abandoned for along time, along with his heroic ambition. Xin put his heroic ambition and painful sense of loss into his lyrics. A similarsense of aesthetic merits and feature can be seen in the lyrics of Zhu Yizun and Chen Zengshou. We can perhaps refine theaesthetic merits of the lyrics to be more transcendent, and call this painful and repressed aesthetic merit, which cannot be ex⁃502
  • pressed explicitly, but which holds on to the ideal, the aesthetic merits of passive virtue.Keywords: Aesthetic Merits of Passive Virtue; Su Shi; Xin Qiji; Ci studies; aesthetic qualityOne Word, One Sound and the Transmission of Ancient Music Scores .........................................................Zhang Zhejun (140)Abstract: One word and one sound, one word multi tone have been controversial since the Song dynasty. Many ancientscholars believed that there is no one word and one sound, and today’ s scholars have the same view. However, one wordand one sound is the basic relationship between ancient classical Chinese and musical notes. Even today, there are songs withone word and one sound. There is no reason to think that ancient songs were not also one word and one sound. In fact, whattoday’s scholars deny is not one word and one sound, but one sound and one beat or equal time value. Because academiccircles denied every word and every sound, they also denied the Tang and Song music scores, believing that every word andevery sound is just a memorandum for singing, and the actual melody of singing needs to be passed on by musicians. How⁃ever, according to written records, songs can be played with the same or similar melody without word to word transmission,which suggests that it is wrong to simply deny the value of one word and equal time.Keywords: One word, one note; one note, one beat; equal time value; transmission of music scoresSelected and Annotated Poems of the Song Dynasty as “Poems can be used to Complain” ......................Zhou Jingyao (150)Abstract: In the 1950s, the publication of Selected and Annotated Poems of the Song Dynasty was an important event in thehistory of modern Song poetry acceptance. For Qian Zhongshu, a bookmaker, it was a text of“poems can be used to com⁃plain” . On the one hand, Qian used old⁃style poems to express his spirit of annotating Song poems and deleting the Selectedand Annotated Poems of the Song Dynasty . His poems conveyed his pain, and his complaints were exposed. This paper tries todiscover the correspond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his poems and the call of Selected and Annotated Poems of the Song Dynastyfrom different periods of time. On the other hand, in the Selected and Annotated Poems of the Song Dynasty , Qian compliedwith the “atmospheric pressure” and tried to protect his private “heartfelt hobby” , which showed his insistence on the inde⁃pendence of literature, therefore, Selected and Annotated Poems of the Song Dynasty in front of the major trends of literaryand artistic thought has a certain exception. This kind of divergence and exception is the potential expression of “poems can beused to complain” , and it is also a tortuous portrayal of the spiritual history of Chinese intellectuals in a special period. Theauthor’s hazy state between poetry and politics constitutes a kind of silent negative aesthetic rhetoric, therefore, Selected andAnnotated Poems of the Song Dynasty has an academic historical significance beyond ordinary text.Keywords: Qian Zhongshu; Selected and Annotated Poems of the Song Dynasty; “poems can be used to complain” ; literarystandard; spiritual history; academic historyThe Possibility, Course and Method of Lyrical Research in Traditional Chinese Xiaoshuo ...........................Tao Mingyu (159)Abstract: In traditional Chinese Xiaoshuo (小說) there are a lot of lyrical factors, which are reflected in the theme ofthought, style and other aspects, and have become the internal power of the evolu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Xiaoshuo .However, the study of lyricism in traditional Chinese Xiaoshuo has not been paid much attention by academic circles. Underthe influence of “ the theory of lyricism” , the lyricism in traditional Chinese Xiaoshuo has begun to surface as an academicproblem. However, in nearly half a century, traditional lyrical research in fiction has not formed a trend, nor a scientific para⁃digm, which not only indicates the possibility and broad prospect of traditional lyrical research in fiction in practice, but alsosuggests that research on lyrical fiction in fiction needs more scientific, reasonable and effective research methods. Accordingto the fact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Xiaoshuo , the study of lyricism in traditional Chinese Xiaoshuo should adhere to the dualperspective of narration and lyricism, use the method of combining narrative and lyricism aesthetics, and respect the textualfacts and historical context of traditional Chinese Xiaoshuo at the same time, so as to summarize the lyricism characteristicsand aesthetic character of traditional Chinese Xiaoshuo .Keywords: Traditional Chinese Xiaoshuo ; lyrical; method; narrative; aestheticLi Liejun and the Incident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Appointing the Minister of Civil Affairs of Jiangxi Province  ............................................................................................................................................................................Shang Xiaoming (170)Abstract: Proceeding from the assassination of Song Jiaoren and the Great Loan cannot explain why the 1913 Revolutionfirst broke out in Jiangxi. The serious confrontation between Jiangxi province and the central government over the appoint⁃ment of the Minister of Civil Affairs before these two major events was the more far⁃reaching and direct cause. Li Liejun, asthe Governor of Jiangxi province, had already changed his previous attitude of vigorously opposing the separate ruling ofmilitary and civilian, and telegraphed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o ask them to appoint a new Minister of Civil Affairs on his602
  • own initiative, but unexpectedly, the arrival of the newly appointed Minister of Civil Affair,s Wang Ruikai, caused seriousconfrontations in Jiangxi among the Kuomintang, the Republican Party and officials, gentry, soldiers and civilians who sup⁃ported both sides, so that Li Liejun had to try to reconcile the two sides of welcome and boycott, and his Kuomintang mem⁃bership made him inevitably biased towards the resisters. Thus, after Wang Ruikai was expelled, the welcomers began tolaunch fierce attacks on the Kuomintang, not hesitating to exaggerate and even fabricate circumstances, causing the centralgovernment to form a bad impression of Li Liejun and become suspicious. The Ministry of the Armys withholding of armslegally purchased by Jiangxi Province, further antagonised the two sides. Although Wang Zhixiangs mediation had for atime led to the resolution of the conflict, with the victory of the Kuomintang in the Jiangxi Provincial Assembly election,they began to deny the legitimacy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s appointment of the Minister of Civil Affair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Provisional Constitution” , thus changing the direction of the struggle. Li Liejuns attitude also gradually hard⁃ened, and eventually neither Wang Ruikai nor his successor Zhao Congfan assumed office. Li Liejun, with the support of theProvincial Assembly, expelled Ge Kean, the Jiujiang garrison commander who was under the orders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he conflict between Jiangxi province and the central government became irreconcilable. The struggle between theKuomintang and Yuan Shih⁃kai after the assassination of Song Jiaoren and the Great Loan was merely a continuation of theprevious struggle. The situation in Jiangxi shows that the 1913 Revolution was not only a revolution against Yuan Shikaisdictatorship and maintenance of the republic, but also a revolution against the counterattack of local gentry and merchantforces whose vested interests had been damaged after the revolution.Keywords: Li Liejun; Wang Ruikai; separate ruling of military and civilian; the Minister of Civil Affairs; 1913 revolutionThe Expression of “Republic” and the Political Dilemma of the Revolutionary Party Before and After  the “Second Revolution” ...........................................................................................................................................Guo Hui (184)Abstract: In 1913, the Revolutionary Party launched the “Second Revolution” and repeatedly stated that the reason was thatYuan Shikai proclaimed himself emperor and eliminated the republican system. From the case of Song Jiaoren to the GreatLoan case and the rebellion against Yuan Shikai, all of them took the protection of the “Republic” as an important reason.The Revolutionaries lashed out at Yuan Shikais crimes against the Republic, and it provided legitimacy and justification forthe “Second Revolution” . It is worth considering that “Republic” was taken as the reason for the Second Revolution by theRevolutionary Party. Further, it also used by Yuan Shikais party. Yuan Shikais contention for the discourse expression of“Republic” greatly destroyed the Revolutionary Partys positive narration of “Republic” power. In other words, during the“Second Revolution” , the Revolutionary Party members expression of “ republic was challenged by Yuan Shikai and otherexpressions of “Republic” , which resulted in the phenomenon that the same conceptual words were applied in different con⁃texts by different political forces. This phenomenon is not peculiar, but it was very obvious during the “Second Revolution” .In the “Second Revolution” , the expression of “Republic” showed an instrumental character, gradually becoming a wordlacking academic discussion, and its fluidity meaning requires stabilization. It simply shows the political dilemma that theRevolutionary Party faced in the “Second Revolution” at that time. It is difficult to find more powerful political and culturalresources as the basis of legitimacy to argue with its opponents, and also shows the limitations of the “Second Revolution”itself.Keywords: Republican; the Second Revolution; the Revolutionaries; political dilemmaThe Japanese Right Wing and Its Activities Around the “Second Revolution” .................................................Huo Yaolin (194)Abstract:Japans concern for China in modern times began with the “alliance” between China and Japan. However, behindits “persistent” concern for China was its uncontrollable aggressive ambition. Before and after the Second Revolution was acritical period for Japan to develop from the so⁃called “Manchurian problem” to the “Manchu Mongolian problem” . Focu⁃sing on solving the so⁃called “Manchu Mongolian problem” , Japanese right⁃wing groups successfully merged to form a u⁃nited group. The outbreak of the “Second Revolution” in China provided an excellent opportunity for the hardline actions ofthe Japanese right wing. They took active actions in various ways to seek a thorough solution to the “China problem” . Inthis regard, the Japanese government was relatively restrained, insisting on coordination with various powers, and graduallysought special rights and interests in China. This led to dissatisfaction with the governments diplomacy, and the right wingsobvious ambition for Chinese territory became the curse of Japans invasion policy of the future.Keywords: The “Second Revolution” ; Japans right⁃wing; Manchuria and Mongolia702
  • 徵 稿 啟 事    《澳門理工學報》是澳門理工大學主辦的綜合性學術理論刊物,1998 年創刊。 “人文社會科學版”為中文版,季刊,大 16 開本,每期 208 頁。 常設欄目有名家專論、港澳研究、總編視角、中西文化、文學研究、語言翻譯、歷史研究等。本刊熱誠歡迎海內外學界朋友賜稿。 茲就中文來稿規範及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刊係學術理論性刊物,尤其歡迎有原創性的學術論文。 來稿篇幅以 12,000~15,000 字為宜,簡體、繁體文本均可,錄入請採用 Word 軟件。二、本刊注釋一律採用文末注,標號順序採用加圓圈的阿拉伯數字①②③……,並置於正文文字的右上角。 具體標注格式如下: 1. 專著、譯著、論文集的標注順序為:責任者、文獻題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頁碼。2. 學位論文、會議論文、報告的標注順序為:責任者、文獻題名、地點、機構、文獻形成時間、頁碼。3. 期刊文章的標注順序為:責任者、文獻題名、出版地、刊名、年期。4. 報紙文章的標注順序為:責任者、文獻題名、出版地、報名、日期。5. 古籍的標注順序為:責任者、文獻題名、卷次、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或責任者、文獻題名、部類名、卷次、版本。6. 檔案文獻的標注順序為:文獻標題、文獻形成時間、卷宗號或其他編號、收藏地點。7. 外文文獻的標注格式原則上採用該語種通行的引證標注方式。三、參考文獻置於注釋之後,按其重要性或參考的先後順序編號排列。 注釋中已出現的徵引文獻,在參考文獻中不再列出。 參考文獻的標注格式與注釋的格式基本相同,但不標示具體頁碼。四、本刊採用網上投稿,請登錄採編系統 http://MPIJHS.cbpt.cnki.net,在“作者投稿系統”中註冊賬號。 稿件成功提交之後,即可在線跟蹤處理結果。五、來稿需提供 200 字左右的中英文提要、3~6 個中英文關鍵詞及作者中英文姓名。 本刊實行匿名審稿,請作者另紙附上學術簡歷以及聯繫地址、郵政編碼、電話、電子郵箱等相關資料。 基金項目或資助項目請注明具體名稱及編號。六、本刊對擬採用稿件有酌情刪改權,如不同意刪改者,請在來稿時特別聲明。 來稿一經刊用,即付薄酬,並贈送兩本樣刊。 凡刊載於《澳門理工學報》文稿的著作權,均由澳門理工大學和作者共同享有,作者著作權使用費已在稿酬中一次性給付,本刊不再另行支付。 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本刊所授權的相關收錄、上網、下載、轉載或收入論文集等用途,請在來稿時作特別聲明。 稿件請勿一稿多投。 來稿一律不退,敬請作者自留底稿。七、本刊倡導良好學風,嚴格遵守學術規範。 來稿如發生侵犯他人著作權或人身權行為,作者應負全部責任並賠償一切損失。八、歡迎光臨 journal.mpu.edu.mo,免費查閱本刊自創刊以來的各期電子版全文。九、本刊聯繫地址:澳門高美士街澳門理工大學《澳門理工學報》 編輯組。 電話: (00853)85996254。 傳真:(00853)28723786。 電子郵箱:xuebao@mpu.edu.mo《澳門理工學報》編輯組2023 年 1 月 15 日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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