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 社  步  宗旨
  • 服務社羣,建設經濟,提供高效率銀行服務,是我們對澳門之承諾。
  • 目 錄九鼎消息04 九鼎雅集九鼎問古06 九鼎新義本地話題08 從美資來澳的利弊得失說開去12 三論澳門組織文化的提升16 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規範審查制度的思考飛來鴻文22 制度:技術創新的雙刃劍26 媽祖崇祀的現代性闡釋特別視點30 淺析葡萄牙早期對華政策的確立(下篇)台海點擊34 由台灣“立委”選舉說起36 宗教:促進兩岸交流、構建和諧海峽39 澳門特區在台灣設置民間性質辦事機構可行性探討國學論壇42 《四庫全書》與澳門45 從兩位國學大師的命運想到文革48 師道北望奧運49 “新北京”新在哪兒?
  • 生活走筆52 發現皆成文章53 持久的魅力54 星巴克咖啡王國55 梅花淸韻
  • 雅集九鼎《九鼎》於2007年9月9日創刊,隨即由社長陳曉烽於9月1 4日在澳門星際酒店宴請作者,感謝作者們的大力支持,討論刊物發展方向。此後,作者經常聚會,相互交流學術,聯絡感情,截至目前又已相繼舉辦了三次。2007年1 1 月9日的聚會,地點在澳門漁人碼頭,參與雅集的有本澳著名學者教授,還有香港作者遠程趕到,本刊社長和編輯部人員亦有出席,氣氛溫馨。本刊總編輯程祥徽有詩紀盛(圖一),曰:相 逢濠 上1 說青 銅又借橋頭唱大鍾細數銘文三百字2心隨遠古筆生 風圖 一2007年11月9日, 本刊雅聚澳門漁人碼頭,參與的有澳門及香港的著名學 者、教 授和作者 ,氣氛 溫馨。 圖為本刊 社長陳 曉烽先 生(前排中)、總編輯程祥徽先生(前排右)與作者交談甚歡。1 2月29日即將進入新的一年,好事連連,先是澳門特區成立八週年紀念日,隨後是舉世歡慶的聖誕節,接著又迎來2008年元旦。在這喜慶的日子裡,《九鼎》同仁在珠海梅溪的大宅門酒家雅集。《九鼎》同仁與各位作者、友好歡聚一堂,喜迎佳節。九鼎社長陳曉烽與出席的作者款款深談,感謝大家的支持,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為澳門文化事業作出新貢獻,並祝大家身體健康、家庭幸福。本刊顧問黃坤堯教授事後賦詩紀盛,詩曰:
  • 珠海梅溪大宅門 俊才雲集共清樽翩翩濠鏡風雲會 耿耿瑤璣金石言健筆翻騰新氣象 朗吟日月壯乾坤修成天地人神合 九鼎功高鑄國魂踏入2008年,九鼎開始轉為月刊,並於1 月9日出版第三期,九鼎進入新的發展階段。翌日,九鼎同仁與作者再度雅集,預祝戊子春節,滿懷希望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的進步。黃坤堯教授未克前來聚會,卻寄來喜迎戊子年的春聯兩副(圖二為其二)。圖 二圖 三其一戊扶貞幹凝佳氣子始繁花進太平其二戊為本也知人矣子曰學而時習之3任職於北京奧運環保宣傳部門的周家望先生是本刊“北望奧運”欄目的作者,他寄來冬雪的圖片和詩作,給是次雅集增添北國情趣(圖三)。詩曰:梨花香海落英天煢影棲枝憶舊年最怕林間紅刺目雙飛三月到從前■《九鼎》編輯部註釋:1.濠上:莊子、惠子討論哲學命題“子非魚,安知魚之樂”的地方,借來比喻學者相聚濠江。2.銘文三百字:大克鼎等最著名的大鼎刻字二百九十上下,概言三百字也。3.《論語·學而》云: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人之本與。
  • 九鼎新義■ 文/黃坤堯 ( 香 港 )夏禹鑄造的九鼎,象徵九州,也就是統一天下。商、周相繼成為盟主,九鼎成為傳國之寶。秦國想強搶九鼎,一隻沉於泗水,其他就不知所蹤了,到現在還沒有找到。根據《尚書·禹貢》的記載:“禹敷土,隨山刊木,奠高山大川。”“敷”,治也;“奠”,定也。傳說中的堯舜時代,洪水滔滔,可能是當時氣候的暖化,冰川大量融化所致。夏禹繼承父業,兩代專業治水,同時更汲取先人失敗的教訓,疏浚高山大川,終能降伏水患,讓黃河順利出海,不再肆虐人間。其後夏禹即位,整頓水土,將當時的國土劃分為九州: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梁州、雍州,分別考察九州的疆界範圍、山川形勢、田土等級、賦貢物產等。由中央坐北開始,往東,向南,朝西,游走一匝,幅射及於全國。大抵相當於現在河北、山東、江蘇、河南、湖北、四川、陝西七省。這就是最古老、最原始的中國了。當時每州各鑄一鼎,九州合起來就是九鼎,而“奠”有定鼎之意,因此九鼎也就象徵整個中華民族的統一團結了。泗水乃兗州的屬土,在今日的曲阜附近,也就是山東省的西南部。那麼,秦國沉落於泗州的會是兗州鼎嗎?鼎是大型的煮食器具,可見鼎的原意就是養民,並非只限於帝王個人的享樂需要,而是必須考慮整體人民的生活,因此也就是民生問題、經濟問題了。當日夏禹有沒有在九鼎上刻上文字呢?按照目前文字學的說法,當時可能還沒有文字,可能也會有一些表意的符號,很難說。至於長篇累牘的說明文字,當時恐怕是不存在了。不過夏禹的治國理念可能會代代口耳相傳的,成為寶貴的訓典。例如《尚書·洪範》,藉周武王問道於箕子,解釋治國之道及興亡之理,箕子即指出在禹治理洪水之後,“天乃錫禹洪範九疇”之作,“錫”字即“賜”字,也就是管治上的九種手段:“初一曰五行,次二曰敬用五事,次三曰農用八政,次四曰協用五紀,次五曰建用皇極,次六曰乂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徵,次九曰嚮用五福,威用六極。”“乂”即“治”字。這些古老的語言不好理解,用白話來說,一曰五行之性,即首先辨析水、木、土、金、火的特性不同,意即人才各異,用人惟才。二曰五事,即貌、言、視、聽、思,也就是觀人之微,從多個不同的角度考察,人性無所遁形。三曰八政,敘用官員,主要以食、貨二官最為重要,其一掌管民食,其二管理貨財。四曰五紀,即歲、月、日、星辰、歷數,意指頒布曆法,施政合時宜,用今日的術語來說,也就是施政報告、財政預算、市政建設、產業規劃等,要積極關注人民的生活訴求了。六曰三德,指正直、剛克、柔克,這是當政者的品格要求,首要正直不邪,其次就是處事手法剛柔相濟了。七曰稽疑,考核施政的得失及吉凶變化。八曰庶徵,觀測各種社會現象,自有徵兆。
  • 與您一起飛躍更高峰九曰五福,即壽、富、康寧、攸好德、考終命。“攸”即修也,“考”訓老也,考終命謂老而善終,這些都是市民共同的願望。六極則是相反的不好事物,大家趨吉避凶,福有攸歸。上述《洪範》九疇總結古代的施政經驗,刻於九鼎之上,成為治國之道。夏禹的傳說距離我們很遠,真真假假的,可能層層積累的,還加上一些附會的說法。但九鼎的基本理念並沒有改變。其實目前澳門的情況可能跟夏禹時代差不多,現在雖然沒有河水泛濫,但全球暖化的陰霾不散,澳門是世界的一員,早晚恐怕也會殃及池魚,回復洪荒天地。不過地球暖化尚可靠現代科學補救,其實澳門更可怕的是資金泛濫,人慾橫流,小市民醉生夢死之中,如果有幸能分享一些社會的財富,憂患意識一掃而光,連警覺性也逐漸失去了,變成盲目的樂觀,在繁華背後,這又能經得起多少的考驗和折磨呢?此外,另一個階層連續不斷上演的“五一”、“十一”的上街遊行,顯出人心的噪動不安,生活逼人。其實這就是社會的管治出了問題的徵兆,社會貧富不均,下情不能上達,如果不及早關注政制民生的需要,採取疏導政策,萬一洪水橫流,天下滔滔,一個大浪打來,可能又會淹沒很多無辜的老百姓,淪為魚鱉了。九鼎也好,九州也好,為甚麼取九不取十呢?九有不盡之意,所謂三三不盡,六六無窮,而九九歸元,更蘊含了生生不息的契機所在。至於十呢?可能只有極限,表示盡頭之意。乾隆皇帝自稱十全老人,一生有十大武功,近代當政者更往往喜歡用十大建設、十大成就之類,以自相標榜,其實這些都是一些浮誇的言語,好大喜功,著重個人的表演,不切實際。乾嘉盛世一去不返,鋒芒過後,而中國就慘受四夷的凌辱了,這都是血的教訓。澳門人宜謙卑自守、自強不息。《易經》最後兩卦,既濟之後還是未濟,最好還是保持高度的警覺性,不要被繁榮的假象所惑。
  • 從美資來澳的利弊得失說開去■ 文/程惕 潔 ( 澳 門 )一、引言:對待美資的兩種態度博彩業的超速增長給澳門帶來新氣象,但也觸發新問題,對此不同的人可能會有不同感受。如何恰當評估美資進入澳門博彩業所帶來的利弊得失,是人們經常爭論的焦點之一。為引出話題,本文在此先引證兩段傾向性明顯不同的觀點。一個相當嚴厲的批評聲音,來自一篇綜合報導,該文說:今天的強大美資對澳門本土博彩的擠壓已是事實,本土博彩業在這場競爭中已處於相當不利的劣勢,這是已成事實的負面影響。……美資“雄心”不“止”於澳門。一個金沙一個威尼斯人,如兩尊雄獅,盤踞在中國的南大門。一個小小的澳門豈能承載下美國如此大的野心,而美國人盯緊的絕不僅僅是中國大陸遊客的錢袋。美國把這兩艘旗艦式的建築置於中國大門口,坐視中國大陸,審視並尋找著更多機會和更大價值,以不虛此行。佔據澳門,進而控制中國大陸,這是美國資本的又一構想。1另一個聲音發自澳門中國旅行社負責人陳志傑,他認為:外資在澳門的發展很快,導致社會出現了一些問題,例如貧富懸殊、居民的住房、交通等,這是大家備受關注的,但我們並不可以否認外資企業所作出的成績,例如政府的資金儲備由回歸時的20億增加到現在的500億,居民的失業率由6%降低到不到3%,幾乎全民就業等,我們現在雖然處於社會發展的瓶頸階段,但都不是難解決的問題,只要政府制定正確的政 策 , 將 資 源 再 分 配 , 前 景 是 十 分 可 觀的。……只要發展策略和方向正確,現在經濟發展是不需要擔心的,反而最大的問題是人力資源的分配,……澳門有賴於幾個外資公司的加入,其經營手法和海外的關係網絡,令澳門在短時間內搭上經濟發展列車,我們不可以再美資興建的澳門威尼斯人度假村(賭場)在夜幕的籠罩下,充滿著神秘。
  • 緬懷過去那個寧靜的小城市,要適應新潮流的發展。2以上所引觀點,反映了目前澳門社會對待美資來澳的兩種比較有代表性的意見。二、全面評價賭權開放效應在筆者看來,澳門賭權開放的成績是主流,問題是支流。賭權開放,引入外資競爭,把澳門經濟做大做強的整體方向應該充分肯定。眾所周知,壟斷導致腐敗和停滯,競爭才能帶來價格下降、服務改善和品質提高。但有人就是聽而不聞,視而不見,仍然津津樂道賭權壟斷時代的所謂“美好時光”。3賭權開放可以說是特區政府最重要的決策之一,甚至可視為是澳門走的最關鍵一步棋,也獲得了中央支持和民眾擁護,如果對這一政策所取得的明顯成就視而不見,或者估計不足,不但涉及如何評價特區政府施政表現以及決策本身的對錯,更難以分析判斷現存問題的癥結所在,也難以把握未來深化改革開放所應該遵循的正確方向,以及改善施政所應該採取的措施。三、泛政治化有害無益有一種看法認為,外國資本湧入澳門賭博業,是造成目前澳門問題的主要原因;甚至說外資背後有政治動機,那就是取代葡澳舊殖民勢力,掌控澳門經濟命脈,進而影響澳門的政治和社會生態,甚至以澳門做跳板,深入內地搞亂中國等等。這個話題曾經被港澳媒體熱炒過,也曾經引起內地媒體和官方機構的警覺。4但筆者曾與北京的一些權威人士討論過這一問題。這些官員表示(大意):外資進入中國內地也好,澳門也好,不可能沒有副產品,個別懷有政治敵意的個人和組織,也無法完全排除,應該相信國家有足夠的應對經驗;中國對此一是不怕,二是警惕,三是依靠法律手段。由此可見這些官員好像並不大認同以上泛政治化的分析。另一方面,以目前北京所掌握的情況,還不足以得出賭場背後有政治黑手的結論。現在澳門出現的博彩競爭,主要還是經濟利益之爭,新舊管理模式之爭,甚至是新舊文化理念之爭。有競爭就有勝敗,這是必然現象,沒有必要泛政治化,中央不應該也不可能動用政治手段去保護和偏袒哪一方。只要外商外資和所有外籍人士正當活動、合法經營,就應該支持與保護。如果有經濟犯罪,非法行為,甚至間諜情報勾當等等,那當然要運用法律手段,防範打擊,毫不手軟。這一原則不但適用於港澳,在中國內地也同樣如此。不同之處在於港澳有“一國兩制”,只要不涉及外交、國防和主權的事情,特區政府可以全權處理,中央不會介入。5基於以上思路,笔者認為,應正確領會最近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大上所说的“決不允許外部勢力介入港澳事務”這句話。對於這句話的具體涵義,我目前的理解,其中心思想,應該是指有組織的外國政治勢力,以非法手段滲透港澳,從事間諜、情報、顛覆等以損害國家主權為目的的違法犯罪活動,決不是、也不可能指正當合法的政治經濟與社會文化交往,包括商貿、宗教、新聞、教育、文化等領域的合作與交流,當然也包括行使言論出版和集會結社自由等合法權利,因為胡主席在這句話前面還有半句話,是說“堅決支持港澳發展對外關係”。一方面支持港澳發展對外交往,另一方面又不允許外部勢力介入港澳事務,這種看似自相矛盾但實際上內在統一的論述方式,需要港澳人士和各級官員正確理解其內在含義。如果在這個問題上界限不清,其後遺症將難以估量。6 假如有人對所謂“外部勢力”和“介入港澳事務”隨便解釋,任意誇大,無限上綱,那肯定會打擊一大片,從而犧牲“一國兩制,澳人治澳,五十年不變”的既定政策,最終當然也會間接犧牲“和平統一”的千秋大業,對此危險,當政者不可不察。四、深化改革是唯一出路另外,退一步講,即我們同意泛政治化的說詞,同意目前澳門所遇到的問題都是美資進入惹的禍,是賭博業爆炸式增長造成的惡果。那接下來應該怎麼辦?走回頭路嗎?宣佈收回賭權(或者如某些學者所建議的那樣贖買回賭權),把金沙和威尼斯人等豪華賭場炸掉,或者交給一家搞家族式壟斷經營?恢復荷官的低工資制,繼續向賭客索要茶錢等等?先不說這樣的歷史大倒退有無可行性,難道全面倒退,就可以解決澳門所面臨的問題嗎?貧富分化就能縮小?買房難就能緩解?交通阻塞
  • 就能消失?再說,如果大倒退導致大蕭條,倒楣的不是億萬富翁,而是首先失業的勞工階層,那社會矛盾和貧富分化不是將更加嚴重嗎?我想,但凡智力正常的人,都不會認為倒退是澳門發展的最佳選擇方案。相反,只有繼續前進,才是擺脫目前困境的唯一正確選擇。改革開放,是世界大潮流,也是中國內地和港澳特區賴以發展的動力所在。前進中出現的種種問題,與其說是改革開放所帶來的後果,毋寧說是改革開放不徹底或者不配套所造成的副產品。由於改革開放是綜合工程,涉及到體制創新的方方面面,不可能一步到位,“畢其功於一役”,所以才會有不平衡不協調等問題。造成改革開放不徹底或者不配套的原因有很多,起碼可以提出兩條:一是認識方面的原因;二是利益方面的原因。認識問題即理論缺陷和思想誤區,要靠理論創新來解決。按說在沒有思想緊箍咒的時代和充分享受“一國兩制”的澳門,理論創新應該相對容易。但在現實生活中,理論創新其實並不那麼容易,有時候甚至要冒很大的阻力和風險。有能力創新理論的人,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需要有深厚的學術功底;二需要有高瞻遠矚的政治洞察力;三需要有無私無畏的高尚情操。比認識原因更難克服的困難是利益原因,即利益格局的重新調整。社會的發展變化,總會帶動利益格局的調整和重組,變動越劇烈,調整幅度也越大。代表落後的社會勢力,總會利用原先擁有的資源優勢,千方百計阻擋發展和變化,包括扼殺任何對自己既得利益有威脅的理論創新和制度創新;而代表新興的先進的社會力量,也會極力表現自己,為脫穎而出尋找新的理論模式和制度模式。如果說,理論創新需要通過學術爭論和實踐檢驗決定勝敗,那麼,利益之爭則需要通過優勝劣敗的長期博弈過程,才能最終決定歷史發展的方向。過程平緩順利,就是社會改良,過程震盪激烈,則屬於社會革命。以澳門的社會狀況和文化傳統,應該說這裏沒有社會革命的土壤,卻具備社會改良的種種有利條件。7正因為如此,筆者不认为外國賭場參與澳門競爭會帶來大的政治威脅。第一,主權回歸之後的澳門,國防和外交大權由北京掌控,況且還有駐軍做堅強後盾。即使當年葡澳當局殖民澳門數百年,其對中國內地的政治影響也微乎其微。如今幾個美國賭博娛樂公司,即使百分之百壟斷澳門賭業,也不過是吃喝玩樂的旁門左道,其目的不過是掏中國人的腰包,我不相信他們有野心和能力鼓動政變、顛覆政府,更遑論策動內地的動亂了;第二,也不要低估澳門民眾的政治覺悟和愛國立場。決非像某些媒體說的那樣,外國老闆給點錢,他們就會接受煽動,跑到政府門口去靜坐示威。8我不相信澳門民眾如此缺乏是非判斷能力。從歷史經驗看,也許正好相反,澳門百姓中不缺愛國愛澳和起而抗爭的仁人志士,反倒有些無良無德的奸商和貪官污吏,為了金錢利益,什麼都可以出賣,包括賣國賣澳。9五、堅持開放,繼續前進澳門的改革開放應該從什麼地方入手?朝什麼方向前進?這裏不妨提出幾個可以考慮的切入點:第一,召開協商會議。儘快召開一次有廣泛代表性的內部座談會,或者叫做政治協商會,請政府高官、社團領袖、智囊精英和學者專家代表參加,特別要請那些持有不同政見,甚至組織過遊行示威的有影響人士出席。為把會議開好,必須要準備充分,要出題目分小組,認真起草發言提綱,並且規定好發言、提問與答辯時間。會議的目的是百花齊放,百家爭鳴,讓各派政治力量都有充分表達意見的機會和時間。會議只錄觀點,不做表決,更不形成什麼決議。但會後要出版發行一冊兼收並蓄的《協商會議紀要》,讓社會各界和全體市民去評判各自觀點的是非對錯。第二,制定法制規劃。根據民意取向和專家智囊的研究成果,進而委託特區政府相關部門和專業機構,分別制定澳門今後發展的短中長期規劃,包括需要修改和重新制定的法律法規。對於以前出現的法律漏洞和政策失誤,則設立專案調查分析,需要問責的要敢於問責,需要改善的要儘快改善。比如土地批租由內部運作改為公開招標,賭牌分拆的巨額收費究竟應該歸公司還是歸政府庫房,如果應該歸政府,那麼現在是否還可以追討等等,這些重大問題都應該儘快有個結論,不能再無限期地拖延搪塞。第三,加快立法進度,完善立法功能,強化執法力度。澳門的法制改革慢如蝸牛,已經遠遠落後於形勢發展,嚴重阻礙社會的和諧和正常運作。《道路交通法》所引發的混亂和抗爭,只是問題之一。其他落後和空白
  • 的地方還可以列舉出很多,例如勞工權益法,外勞管理法,城市規劃法,移民法,社會保障法,負責任博彩法,土地房產法,物業管理法,性產業監管法,婦女兒童權益法,營業稅和所得稅法等等,要麼原有的立法簡單空泛,嚴重過時,漏洞百出,要麼就是灰色地帶,可做不可說,無法可循。種種法制缺失和執法混亂,不但導致社會行為缺乏規範,而且也讓執法人員難以認真執行。聽說澳門“十一”遊行之後,警員連抄牌也不敢了。長此以往,民粹主義勢必抬頭,法制權威將蕩然無存。第四,堅持改革開放,增強自身的應變能力。改革開放的重點在開放,經濟生活如此,政治社會文化生活也莫不如此。只要堅持開放心態,改革措施就會應運而生,水到渠成。土地批租也好,公屋建設也好,城市規劃也好,人力資源也好,抑制通脹也好,各項社會政策的制定與實施,各項法律的修改與完善,要想避免弊端,堵塞漏洞,取信於民,最好的辦法就是放到桌面上,攤在陽光下,讓民眾看得見,聽得到,摸得著,讓所有批評建議和不滿抗爭,都能有正規的表達渠道。下情上達,上情下達,也正所謂以民為本,執政為民。如能做到心態開放,走出個人和小圈子的狹隘利益格局,以社會公益和國家大局為重,廣開言路,擴大民主,難道還愁找不到改革的具體路徑與方法嗎?總之,目前澳門所遇到的難題並不複雜,也不神秘,根本用不著驚惶失措,自亂陣腳,喪失信心,關鍵還是要堅持改革開放,完善政府機制,增強應變能力,善始善終。六、結語:以民為本,回歸常識新澳門學社等團體於2007年1 2月20日舉行的“回歸日大遊行”,其中提出的口號和訴求包括有反貪污、保民生、爭民主、捉貪官、除黑工、審批地、治交通、建公屋、養老金、專業發展、環境保護等十多條,其中沒有任何一條是針對外資入澳,或者聲討美國的新殖民主義。10這些籌備和參加遊行的人士,主要屬於草根階層和弱勢群體,看來他們所關心的主要議題,還是特區政府如何進一步改革和繼續開放,完善立法、加強執法,儘快落實公平、公正、公開等長期未能落實的施政承諾,以便更加適應快速發展的澳門經濟,而不是排外或者主張關門,更不是逆歷史潮流而動,把澳門拉回到賭權開放之前的封閉保守狀態。11如果我們官員依然信奉“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就應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回歸常識,回歸生活,把政策的立足點,真正落實到群眾福祉的立場上。註釋:1.引 自 封 面 故 事 “ 威 尼 斯 人 帶 來 了 什 麼 ” , 載 《 澳 門 月 刊 》 2007年9 月 號 , 第 9 頁 。2.引自封面故事“澳門企業謀發展,穩中求進是關鍵”,載《鳳凰資訊報》 20 0 7 年 1 1 月 3 0日 , 第 B 1 版。3.懷舊派經常津津樂道澳門傳統社會如何寧靜和諧,好像以前就沒有階級鬥爭,沒有衝突和矛盾,實際情況恐怕不是這樣。據作者記憶,澳門回歸後不久的2002年五一節,就曾經爆發過反黑工遊行示威,失業工人還同警員發生肢體衝突,導致警員施放摧淚瓦斯進行鎮壓。衝突的激烈程度,並不亞於回歸之前。4 .參見紀碩鳴:“美國勢力澳門崛起,北京派員調查應變”,《亞洲週刊》2005年1 1 月1 3日,第1 9卷46期,以及其他港澳台媒體的相關報導和評論。有人說,這些炒做獲得北京高層的重視和肯定,因此才有自由行的逐步限 制,以及 胡錦濤“ 不許外部 勢力介入 港澳事務 ”的政策 聲明。筆者認為,這些推論過於勉強,想當然的主觀成分太多,並不符合我個人觀察分析所獲得的印象。5.此處有必要提及“澳門匯業銀行”事件,詳細分析參見《九鼎》雜誌創刊號2007年9月,第32-37頁。這個事件涉及比較複雜的國際紛爭和地緣政治博弈,其中許多內情直到現在尚未曝光,所以我不想對此妄加評論。但隱約感到,本來這事屬於外交和國家安全事務,應該是北京中央政府的權力範圍,但北京一直沒有公開表態,處理全過程由特區政府大包大攬,與常識和邏輯不符,似乎有越權嫌疑。我認為當事人歐宗傑先生值得同情,他很可能屬於無罪受罰,或者輕過重罰,被美國政客所利用,充當了談判籌碼和替罪羔羊。當然,中國政府和澳門特區對此事件的處理手法也值得批評檢討,是否有遷就美國政客要求,而不惜犧牲無辜商 人的因 素在內 。因此 ,我支持 歐先生 訴諸國 際法庭 ,討還 公道,向相關的國家和地區政府索賠。6.此處有必要談及對所謂基本法23條的立法問題。23條立法之所以難,難在對諸如罪與非罪,言論與行為等概念的界定問題上,就像難以界定“外部勢力介入港澳事務”的具體含義一樣。香港前保安司長葉劉淑儀,曾因賣力推動23條立法而失去香港民意支持,連帶影響到最近她同陳方安生競選香港立法會議員,因三萬多票差距而遭滑鐵盧。澳門特首何厚鏵在2008年施政報告中表示,決心在任內推動澳門的23條立法,我對他能否實現這一承諾表示懷疑。因為這件事非同小可,香港沒做到澳門就能做到?我不認為澳門法律界和立法會目前已有足夠的決心和專業準備,可以保證在不到兩年時間內,能跑在香港之前,率先完成23條立法。7.所謂革命,無非指制度性的品質飛躍。革命還是改良,應該說是個政治問題,而非理論問題。從理論上說,如果社會矛盾和不滿情緒積累到一定程度,而政府的不作為又無法疏緩民怨,觸發革命的可能性就不能排除。2007年1 2月20日發生的澳門回歸紀念日遊行示威隊伍中,赫然出現一條指向北京的標語:“抗議共產黨充當澳門腐敗政府的後台”,儘管我們尚不知道有多少民眾認同這條標語的內容,但其中隱含的革命(或者反革命)意味已相當明顯。8 .引文 同 注1 , 第 1 0 頁 。9.關於“愛國主義”與“賣國主義”的討論汗牛充棟,其中一個觀點提到,所謂賣國,首先是指那些有權有勢者,因為他們有國可賣。而平頭百姓一 無所有, 即使想賣 國,也無 法做到。 因此,有 些打著“ 愛國”旗號的權勢人物,其真正目的是撈取私利,而不是為國捐軀或者毀家紓難。“愛國”能賺錢就“愛”,賣國能賺錢就賣。對於這樣的所謂“愛國主義”,有論者稱之為“賣國的‘愛國主義’”,雖然刻薄,但發人深思。10 .參見 報導 :“ 醞釀 中的 回歸 日大 遊行 ”, 載《 澳門 勞動 報 》200 7年 1 2月 5 日,A 1 版 。1 1 .仔細觀察遊行者所提的標語口號,居然發現有一條針對美國資本:“美式民主搞欺騙,欠薪不還要追究”。細讀之後,才搞清楚原來有承包金沙工程的包工頭,至今拖欠工人工資,具體細節尚不明白。按常識判斷, 應該不是 美資金沙 集團故意 欠薪不發 ,那種行 為在美國 犯法,會威脅到金沙在美國的賭牌。更大可能是本地包公頭從金沙拿到工程款之後,沒有及時向工人發放。應該說,類似問題在澳門時有發生,屬於澳門勞工法的條文和執行漏洞,同美國民主沒有什麼直接關係。相反,如果能夠正確學習美國在這方面的好經驗,或許澳門的欠薪問題能有較大改進。我們總不能說,欠薪是澳門的一項優點吧。
  • 三論澳門組織文化的提升在本刊上期“再論澳門組織文化的提升”的文章中,作者引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振民教授的話,說澳門應該充分利用“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等基本法所給予的自由度,更加接近世界的主流文化,不要被大陸的發展(再加上被香港和台灣的發展)、被世界的發展所邊緣化。那是王教授在2007年10月發言的意思。本文作者深表贊同。兩個月之後,王教授又發言說,澳門特區的政治體制在原則上要保持長期不變。本文作者感到在邏輯上王教授前後有些矛盾,所以特別提出來和他商榷。——與王振民教授商榷澳門的民主化問題■ 文/郝志 東 ( 澳門 )我在上一篇文章中(見本刊第三期《再論澳門組織文化的提升》一 文)講到了領導作風問題,其實這是任何一個組織都會遇到的問題。談到領導作風,通常有三種:威權、民主、放任。威權的好處是使組織比較容易應付緊急狀況,壞處是由於威權所造成的組織內部的矛盾反而使組織平常的工作效率低下。民主正好糾正了威權的問題。就像我在前兩篇文章中提到的那樣,由於領導尊重員工,員工也感到自己的價值得到實現,積極性被調動起來,於是組織的效率也相應提高。當然民主是有成本的,協商是要時間的。但總體來講,民主所帶來的組織效益要超過威權。“放任”的領導作風效果通常不好,因為組織的運作完全由組織中的個人來決定,而個人又是形形色色、多種多樣、不可捉摸的。所以民主的組織文化看來較威權和放任要好一些。但是民主的組織文化要靠培養,要靠制度的約束,這就涉及到整個政治體制的問題。在一個獨裁或者威權的政治體制下,人們很難想像會產生一個民主的組織文化。反之,在一個民主的政治體制下,民主的組織文化就比較容易培養。所以本人的“三論澳門組織文化的提升”就集中在澳門體制民主化這個問題上。恰巧王振民教授又是這個問題的權威,所以感到和王教授商榷,可以把問題談得更透徹一些。下面轉入正題。澳門日報2007年1 2月1 5日以整版的篇幅報導了在一個《基本法》專題講座上陳滋英和王振民(主要是王振民)的發言。我們假設該報導忠實地反映了王教授的觀點。那麼有以下幾點需要和王教授商榷:①關於澳門政治體制,什麼叫“長期不變”?②香港和澳門到底有什麼區別?③什麼樣的政治體制才能更好地解決當地人民的問題?④澳門的民主是什麼時候開始有的?民主的歷史是不是可以決定澳門能否有更多的民主?⑤澳門的民
  • 主是夠還是不夠?⑥《基本法》沒有提雙普選,這是唯一的真理嗎?1、關於澳門的政治體制,什麼叫“長期不變”?王教授在發言中說,根據《基本法》,澳門特區的政治體制進入常態,原則上應保持長期不變,如果確實需要變,也是微調。澳門《基本法》確實沒有明確說普選是澳門的最終目標。但是在附件一,《基本法》明確規定“2009年及以後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基本法》並沒有說如何修改才可以。換句話說,2009年之後行政長官的普選也是一種可能。如此就不是王教授所講的“微調”,更不是“長期不變”。2009年只是澳門回歸十周年,十年恐怕還不能說是“長期”。所以不知道王教授的“微調”到底是什麼意思?能不能請王教授給我們舉幾個“微調”的例子。“長期不變”的內容有哪些,包不包括普選?如果說不包括普選,那麼請問您的根據是《基本法》中的哪一條哪一款?本人的意思絕對不是說明天我們就應該普選行政長官,而是說這個問題根據《基本法》是可以開放讓大家來討論的。至於“微調”還是“大調”應該是討論之後的決定,而不是在還沒有討論就先把結論做出來,讓大家去遵守。這顯然不是民主,也不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這是和王教授兩個月前鼓勵澳門人充分利用“一國兩制”的優勢,大力發展澳門社會的說法相矛盾的。2、王教授認為,港澳在未來政治體制上的不同(換言之,香港可以普選特首,而澳門不可以),原因是兩地的地方文化、風土人情、社會構成、經濟結構、教育狀況、政治傳統、選舉實踐、内外環境、發展程度、法律制度等都有很大差異。首先,沒有任何兩個地方在這些方面都是一樣的,所以並不是說澳門非得變成和香港完全一樣才可以有更多的民主。澳門永遠都不可能在這些問題上和香港完全一樣,那麼澳門就永遠不可以普選特首嗎?再者,澳門和香港在王教授講的這些方面還是有很多相似的地方的:二者都是以中國文化為主,西方文化為輔;風土人情以廣州、廣東特色為主;社會構成無論是階層分化還是政治、經濟精英統治,二者沒有什麼區別;經濟結構是很不同,但是這個因素和民主不民主有什麼關係呢?政治傳統都先是殖民主義的統治,後來先後回歸祖國;在選舉實踐上,現在選特首、立法會議員的方法都很相似;在內外環境上,澳門毗連珠海,香港毗連深圳,如果說真的有外國勢力的干預,那麼兩地也是半斤八兩;法律制度都建立在西方思想的基礎之上。所以我就不明白為什麼王教授會看到兩地的不同是如此之大,以致於一地比另一地可以享受更多的民主?這實在是匪夷所思,好像澳門人是二等公民,不配有更多的民主似的。如果說澳門不應該有更多的民主,請拿出您實實在在的論點和論據來。以上那些論據是遠遠不夠的。3、王教授說世界上沒有一個最好的政治體制。“一個政治體制只要能夠解決那個地方人民的問題,適應當地生產力的發展和生產關係的狀況,能夠給人們帶來福祉,就是一個好的政治體制”。那麼,請問王教授,澳門現行的政治體制能夠解決澳門人民的問題、適應澳門生產力的發展和生產關係的狀況、給澳門人帶來福祉嗎?的確,澳門在回歸之後,托大陸的福,治安絕對好轉,經濟絕對上升,但是問題也不少,像歐文龍這樣的腐敗案件,難道和現行體制沒有關係嗎?博彩業的無序發展導致的交通堵塞、通貨膨脹、社會價值觀向反社會的方向發展,難道和現行政治體制沒有關係嗎?您有什麼根據說現行體制能夠解決澳門人民的問題,是適應了澳門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發展,能給澳門人帶來更多的福祉呢?我們是不是應該增加民主的成分,給民主一個機會,看民主是不是可以做得更好一些呢?在“民主是個好東西”這篇文章中,中共中央編譯局副局長、比較政治與經濟研究所中心主任、北京大學中國政府創新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教授說,“在人類迄今發明和推行的所有政治制度中,民主是弊端最少的一種”。胡錦濤總書記也說,沒有民主,就沒有現代化。所以不知道為什麼說更多的民主對澳門來講,或者說對澳門的現在來講,就不是一個好東西。還希望王教授指教。請王教授拿出實實在在的論點、論據來。4、王教授認為澳門的民主是在回歸之後才有的。在葡萄牙管制澳門四百多年的時間,從來沒有民主可言。言外之意是澳門還需要進一步積累經驗,才有可能再往前走一步。首先,民主這個東西並不是“有”還是“沒有”的問題,而是“多”還是“少”的問題。葡萄牙人在1 6世紀居澳之後就一直有民主選舉議事會的歷史,儘管正如王教授所言,兵頭和總督一直都是任命的。而且,如果說歷史經驗,澳門的立法會的部分議員開放給
  • 當地的中國人來選,儘管始於上世紀70年代,也比香港早了很多年。如果說是民主經驗的多少決定現在可不可以有更多的民主,那麼澳門應該比香港有更多的民主,因為澳門比香港有更多的民主經驗?不是嗎,王教授?5、王教授認為澳門真正的、實在的政治間題不是民主不夠,而是基本法已經規定的民主還沒有很好得落實。那麼是哪些地方落實得不好呢?王教授指出的問題有賄選、 選舉的技術和法律還未完善、行政/立法/司法三者還未磨合好、廉政建設還有待加強、行政法務改革還未完成、公民教育還不夠等。這些問題的確存在。但是說正因為有這些問題,所以澳門人不可以有更多的民主,似乎也不是這個道理。為什麼呢?因為在已經實行民主的政體裏面,賄選還是有可能發生,選舉的技術和法律還是需要繼續完善、行政/立法/司法三者 還要繼續磨合、廉政建設還要繼續加強、行政法務改革還要繼續進行、公民教育更是經年累月的工作。如果說這些問題要先解決,才能有更多民主,那麼請問王教授,這些問題要解決到什麼程度才可以有更多的民主?因為這些問題是不可能完全解決的。那麼澳門就永遠不可以有更多的民主嗎?再者,正如我在上篇文章中所講,這些問題只有在民主的過程中,才能得到更好解決。民主和這些問題的解決是相輔相成的。王教授的立論是站不住腳的。6、王教授說《基本法》中沒有雙普選的提法讓一些人難以接受、面對。但是“真理通常都是讓人難以面對的”。我們暫且接受《基本法》中“沒有講什麼時候澳門可以有雙普選”這件事是一個真理。那麼按照同樣的邏輯,《基本法》規定2009年以後如果需要可以修改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就也是真理了。所以,問題並不是可以不可以修改,而是要不要修改、如何修改的問題。但是如果強調一個真理,而有意忽略另外一個真理,似乎有預設立場之嫌,而不是在討論問題。也很難說服別人。當然如果不討論問題,不需要說服別人,只要下行政命令就可以了,我們也就沒有討論的基礎和必要了。總之,目前我們看到的,包括王教授提到的上面這些關於澳門不需要進一步的政治體制改革的論點都很難使人信服。在文章的後半部分,我還是想重點強調一下民主的重要性,強調一下為什麼澳門需要加大民主的改革步伐,就像王教授在2007年1 0月所指出的,以免被大陸和世界所邊緣化。首先,民主是1 00多年以來中國人夢寐以求的 東西。中國歷史上多少人為之奮鬥、為之流血,還有數不清的人為之犧牲。從1 9世紀末的“百日維新”算起,再到辛亥革命,再到中國共產黨的社會主義革命,哪一個不是為了中國的老百姓能夠當家作主,也就是“民主”呢?請注意,澳門的中國人在支持康梁變法、辛亥革命、社會主義革命方面是出了大力的。他們在殖民統治時期和政府的抗爭,是澳門民主發展的主要動力之一。所以說,澳門人在促進中國的民主發展方面是有深厚傳統的。所有這些人,大陸人也好,澳門人也罷,為民主出力,為民主奮鬥,為民主犧牲,是他們傻嗎?不是的。這是因為,正如俞可平所說,民主確實是個好東西。那麼,其次,什麼叫民主呢?民主到底好在什麼地方呢?俞可平說,民主的實質性概念是“人民當家作主”。它的程式性概念是“公民對政府權力的制約機制”。民主政治的原則是“共識政治”、“尊重多數、保護少數” 。1 民主具體如何操作,民主到什麼程度,的確也正如王振民教授所指出的,要因地而異、因時而異,不能將一個地方的政治體制簡單地移植到另外一個地方來。在民主的概念上大家是沒有什麼分歧的。分歧只是在實行民主的方式和時間上面。在民主是不是個好東西這個問題上,人們分歧也不太大(否則一百多年以來在歷次革命中犧牲掉的那些人的血就白流了)。大家基本可以同意俞可平的基本論述。民主不光可以保障人權,還可以彰顯人權,所以它既是手段,也是目標。正如俞可平指出的,人權這個概念,幾年前還被認為是西方的東西,而現在已經被寫進了中國的憲法裏面。2 可見社會之進步,國家之進步。當然人權的定義可以有許多種,不過,無論是政治、經濟、社會、文化還是什麼更加具體的權力,其實都是人們自由發展的平等權力,即人的個性、人格、創造性和獨立性最大限度地不受阻礙地發展的權力。俞可平認為馬克思主義的最高命題或根本命題,就是“一切人自由而全面的發展”。中國共產黨現在宣導的所謂“以人為本”,就是充分尊重人的個性、尊嚴和權力。這就包括了老百姓選擇自己的領導人的權力。所以說,民主其實不光是有效的政府管理的手段,還是一個終極價值,一個普世價值,是人類發展的目標之一。3第三,從上面這些意義上講,應該說沒有人認為民主是個壞東西。既然民主這麼好,為什麼還有那麼多的
  • 人心存疑慮呢?這主要是因為民主通常需要付出代價,而這些代價是很多人所不願意看到的。其一,正如俞可平所指出的,“在民主政治條件下,官員要通過公民的選舉產生,要得到多數人的擁護與支持;其權力要受到公民的制約,他不能為所欲為,還要與老百姓平起平坐、討價還價。單這兩點,很多人就不會喜歡”。其二,民主有很多不足。正如俞可平所指出的:民主確實會使公民走上街頭,舉行集會,從而可能引發政局的不穩定;民主使一些在非民主 條 件 下很 簡 單 的 事務 變 得 相對 複 雜 和 煩瑣,從而增大政治和行政的成本;民主往往需要反反復複的協商和討論,常常會使一些本來應當及時做出的決定,變得懸而未決,從而降低行政效率;民主還會使一些誇誇其談的政治騙子有可乘之機,成為其蒙蔽人民的工具,如此等等。4這些,我們在最近巴基斯坦、台灣等地的選舉中都可以看到。即使是美國這樣比較成熟的民主國家,也會選出像布希總統這樣不理智的領導人來。但這些並不是民主本身的錯誤,而是人們在學習如何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力時通常不得不付出的代價。在多次付出代價之後,我們應該相信依照普通老百姓的智慧,還是能夠選出比較適合的領導人來的。我相信這是2008年台灣和美國總統選舉中都應該能夠看到的發展。在民主和獨裁、威權之間,民主是問題較少的一種政治體制,但它並不是完美的政治體制。所以人們心存疑慮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為了倒洗澡水連孩子也倒掉,似乎也不合情理。民主是國家和民族的長遠利益所在,是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相信這一點,即使是對民主有疑慮的人也會承認的。那麼與其迴避這個問題,不如迎頭而上,為了國家、為了中華民族、為了澳門的子孫後代,不是僅僅為了自己的私利,而設計出一個能夠保障人權、發展社會的更加民主的制度來吧。第四,王振民教授提到了被大陸和世界邊緣化的問題。我們已經被香港和台灣邊緣化。香港人認為我們是一個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等方面都很落後的地方,台灣人認為我們是非賭即色的聲色犬馬之地。這對曾經是東西文化交流的聖地、擁有世界文化遺產的澳門來說,已經是個侮辱。這一點比較容易理解。那麼在政治體制的改革上面,很少人會認為我們澳門落後於大陸。所以,在這裏做點澄清還是有必要的。首先,澳門政治發展在很多方面都超過了大陸。特首由選舉委員會選出,而不是像澳葡總督或者大陸的省長、省黨委書記那樣基本由中央政府選派,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立法會中有比例較大的民選代表,這也比大陸進步。司法相對也比大陸獨立。這些進步大家都看得見。但是,大陸民主制度最近也得到了很大的發展。溫家寶總理2006年末在接見美國布魯金斯研究所的學者們時說,中國民主的發展,有三個方面:選舉、司法獨立、權力的監督與制衡。5 溫總理講中國的直接和間接選舉將來會由村擴展到鄉、縣和省。溫總理說儘管我們現在還有很多問題,但是我們知道我們前進的方向在哪里。 的確,七億多農民在700,000個村莊已經在選舉自己的村民委員會。那麼澳門有沒有基層組織,他們的領袖是怎麼產生的呢?2003年,深圳已經有1 2位個人參加了區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有兩人勝選。澳門地區人大代表選舉情況是什麼樣子的呢?2006到2007年大陸已經有40,000個獨立個人代表參加了人大代表的選舉,澳門有多少這樣的個人呢?在黨內民主方面,連最近的第1 7屆中央委員會的產生都實行了差額選舉,政治局委員和常委的選舉都事先在幾百個國家高級領導人之間做了民意調查,那麼下一屆澳門特首的選舉難道不應該做一些類似的工作嗎?如此看來,如果澳門不朝更多民主的方向發展,是不是會被大陸邊緣化呢?所以我們講如果澳門不加大政治發展的力度,是有可能被大陸、香港、台灣、被世界邊緣化的。我們在民主發展方面是應做一些事情,至少要先討論起來。只有一個大民主的環境,人們在其中受到民主的啟蒙、民主的薰陶、民主習慣的培養,澳門的整體組織文化才有可能提升。希望本文能夠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註釋:1.見閆健(編)《民主是個好東西:俞可平訪談錄》(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07),頁39,112,142。2.同上書,頁85 。3.同上書,頁100。4.上述兩條引述,同上書,頁2。5.關於溫家寶講話以及下面這些資料,見清華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布魯金斯研究所董事會主席J ohn L.Thornton的文章 ,“Long TimeComin g :The Pr o spects f or Democracy in Chi n a”(終於來了:中國民主的展望),載於2008年1/2月號美國Foreign Af f airs (外交事務)雜誌。
  • 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規範審查制度的思考法制統一,法律規範彼此協調一致是所有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之一,建立某種形式的法律規範審查制度也是現代法治國家不約而同的選擇。作為獨立法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同樣存在著不同效力等級的法律規範,澳門現行法律規範中既有全國性法律,又有本地立法會制定的法律,還有行政機關制定的行政法規等,如何協調這些法律規範之間的關係,既涉及澳門本地政治體制結構問題,又與中央地方關係法治化有著密切聯繫。本文結合具體案例,分析了澳門現有的法律規範審查制度及其問題,並在“一國兩制”背景下,對法律規範衝突的解決機制提出了若干可能的建議。
  • ■ 文/李燕萍 ( 澳 門 )一、引言:由一則案例說起2006年7月20日,澳門特別 行政區( 以下簡稱 澳門)中級法院作出了第280/2005號裁判書,撤銷了澳門經濟財政司拒絕申請人 (×××)臨時居留申請的行政行為。這原本是一起簡單的行政訴訟案件,但是卻在澳門法律界引起了相當大的爭議。原因就在於,法院在裁判書中宣稱第 1 7/20042號行政法規《非法工作規章》違反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和有關法律。首先,法院闡明了行政法規與法律及基本法的關係,指出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與回歸前不同,澳門地區行政長官不享有立法權,行政長官制定行政法規的權利屬於行政管理權的範疇。因此,澳門政府只能在法律設定的範圍內制定執行性的行政法規,而不能制定會增加民間社會在金錢或人身上負擔的行政法規。其次,法院還確認了自身對基本法的審查權,法院認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在中央政府授權下享有高度自治,在自治範圍內對《基本法》進行解釋,解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理解為《基本法》的審查權,當法院認為特區的立法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仍然可以不適用本地的法律……”1針對法院的這些論述,學者進行了回應,並提出了不同的意見。討論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其一,行政法規等行政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文件的性質、地位和內容的考察;其二,法院能否對法律進行審查,進而對相關法律的適用做出選擇?2 這是兩個有關聯但又不完全相同的問題,但後者具有更為重要的意義,因為如果對法律規範之間的不和諧沒有一個有效的處理機制,那麼再多的立法也只能是對法治的傷害而非完善。此外,在“一國兩制”的背景下,澳門地區的法律規範成分又具有相對的特殊性,如何建立起既符合澳門地區發展要求,又滿足國家法治整體發展需要的法律規範審查制度值得特別關注。因此,本文介紹了澳門地區現行的法律規範審查制度,並結合大陸地區相關制度予以比較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發展某種形式的司法審查機制對於澳門地區的法治和推進中國司法審查制度的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二、法律規範審查的一般理論近代以來,立法、行政、司法分工合作是常見的社會管理方式。一般而言,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代表公共利益制定法律,行政機關執行法律,司法機關裁決法律糾紛,各司其職是對權力運行的基本要求。然而,現代工業社會發展迅速,產生了大量的社會事務,需要及時立法進行調控,而立法機關受制于民主立法的低效性和專業技術知識的缺乏,往往不能及時對社會要求作出反應,因而不得不將大量立法事務委託給負責實施有關立法專案的行政機關處理。行政機關制定的法規規章不僅在量上遠遠超過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而且由於部門利益誘導,行政機關可能以扭曲立法原意的方式制定法規,從而導致法規和法律或其他法規之間的衝突。可見,法律規範之間的衝突必然會發生。面對法律規範衝突情況,各國都設置了相應的控制模式。一般而言,法律規範審查是指依據上位法對下級法律規範的審查。法律規範審查是個含義廣泛的概念,既包括依據憲法對法律規範的合憲性審查,也包括根據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對法律規範的審查。前者就是所謂的憲法審查,後者通常由行政訴訟審查。按照審查主體不同,可以分為司法審查、立法審查與行政審查,後兩者可以統稱為非司法審查。3司法審查又有普通法院審查模式和專門法院審查模式。美國在“馬伯里訴麥迪森”案例中首次創建了由普通法院審查立法合憲性的模式。這種體制的特點在於其“分散性”,即任何普通法院都可以審理憲法案件,聯邦最高法院是聯邦憲法的最高解釋者。與美國不同,歐洲國家建立了由專門的“憲政法院”審查立法合憲性的模式,這主要是因為歐洲社會有著不同于美國的憲政體制與文化。奧地利法學家凱爾森認為,美國的司法審查模式具有對法律的確定性不利。司法決定不具有普遍性等缺陷,主張建立“集中性”的司法審查制度。 4受其理論影響,歐洲大陸國家普遍建立起專門憲法法院進行司法審查。總之,即使具體方式有所不同,我們仍然可以看出世界主要憲政國家的法律規範審查方式的一些共性:首先,審查的目的都在於建立有限政府,約束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的行為,保障國家權力的有效行使;審查的主體都具有一定的司法性質,由普通法院或專門法院進行獨立而中立的審查;審查的
  • 對象,既包括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也包括行政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文件。此外,地方法院也可以進行一定程度的司法審查,只是其審查結果並非終局性而已。在中國大陸地區,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進行,為了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全國人大對國務院及地方人大都進行了相應授權,允許進行試驗性立法活動,尤其是在經濟活動層面,形成“一元二級多層次”的立法體制。5因而大陸地區法律規範呈現出豐富多彩的形式,主要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章以下的規範性文件等。與之相應,對於這些法律規範之間的協調統一,建立某種形式的審查制度也成為當務之急。就制度層面而言,目前大陸地區的法律規範審查制度主要體現于憲法、立法法、監督法、行政復議法等法律之中。首先根據1 982年憲法第67條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負責解釋憲法和法律,並監督憲法的實施。因此,確定了我國法律規範審查以立法審查為主的基調。之後,2000年頒佈實施的立法法根據現行憲法設計了相當複雜的法律規範監督制度。根據第88條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撤銷與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以及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國務院有權改變或撤銷不適當的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地方人大常委會有權撤銷本級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適當的規章,上級人民政府有權改變或撤銷下一級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適當的規章等。最後,2007年開始實施的監督法對規章以下的規範性文件參照立法法的規定設立了備案審查制度,根據監督法第29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可以審查撤銷下一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作出的不適當的決議、決定和本級人民政府發佈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此外,行政復議法規定對行政機關頒佈的規定的違法性與適當性進行復議審查,這屬於行政機關的自我審查機制。6可見,大陸地區的法律規範審查基本規則是“上級機關審查下一級機關的規範性文件,立法對立法,行政對行政。”這種方式突出強調了立法機關的審查職責,嚴格遵循“立法至上”原則和“上下級服從與被服從”行政模式。有利於利用等級化管理手段推進法律規範的統一性。然而其中可能存在以下幾個方面問題,其一,法律規範的制定者同時又是審查者,違反了任何人不能做自己的法官的古老法訓;其二,由於缺乏有效的第三者扮演裁判者角色,有可能造成中央與地方的直接衝突,既不利於維護中央法制的權威,也不利於發揮地方的積極性;其三,缺乏恰當的司法程序啟動相關審查機制。綜觀上述法律中設定的審查程序都是通過非司法途徑進行,難以實現公開、公正、透明的程序規則要求。實踐也表明,沒有利害關係人參與的自上而下的審查機制難以得到充分實施。立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主動進行的法律規範審查更是少而又少。值得一提的是,除上述法律規範審查制度之外,大陸地區對法律規範的協調統一還依靠法律解釋來進行。法律解釋中遵循的基本規則是“誰制定誰解釋”,除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可以對自己制定的規範性文件進行解釋之外,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可以對法律的適用作出統一的規範性解釋,因而,法律解釋者與法律規範審查者並不完全一致,這種情況有可能進一步造成法律規範的矛盾與衝突。三、澳門現行法律規範審查機制及其問題1 999年澳門回歸祖國,澳門社會也邁進了法治建設的新階段。主要體現在基本法為澳門構建了嶄新的法治發展路徑。與回歸前不同,基本法對澳門民主政治發展方向設定的框架是:司法獨立,行政與立法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 7,這與內地的立法機關為最高權力機關、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向立法機關負責的制度有很大差別。體現了政治多元化的發展趨勢。根據基本法,目前澳門地區實行的法律規範主要有三類:基本法與若干全國性法律;立法會制定的法律;行政機關制定的行政法規規章等;這裏可能發生的法律衝突主要有:(1)所有這些法律規範的合憲性問題;(2)全國性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3)立法會制定的法律和行政機關制定的行政規章是否符合基本法;(4)行政機關制定的行政規章是否符合立法會制定的法律。對於這些問題,根據澳門現行法律有些已經得到解決,有些部分得到解決,更為根本的問題則有待國家建立統一的法律規範審查制度。下面逐一分析這些問題。首先,對於合憲性問題,儘管基本法通常被稱為“小憲法”,是港澳地區的最高法律,但是從嚴格意義上而言,基本法在性質上仍然只是全國人大根據憲法制定的一般法律,或者更準確的說是憲法性法律。8從法制統一的角度而言,港澳地區的本地立法也不能違反憲法,只是由於基本法的橋樑作用,這種本地立法的合憲
  • 性問題轉化為是否符合基本法的問題。因此,合憲性與是否符合基本法並非是完全相同的問題,合憲性審查似乎應遵循國家目前的憲法審查機制,也許當事人可以在訴訟中質疑基本法的合憲性,但是顯然超出了作為地方法院的澳門法院的審查範圍。這部分可以從澳門《行政訴訟法》中找到答案,《行政訴訟法典》第88條第2款指出,“本章所規範之可對規範提出爭議之制度,不適用於載於行政法規之下列規範:a)違反根本法律所載規範或從該法律所體現之原則之規範……”這裏的根本法律在葡治時期指的是葡萄牙憲法,相應的回歸以後就應該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而非基本法。但是存在的問題是基本法中並沒有規定相應的審查啟動機制,那麼只有依據大陸地區現有的法律違憲審查制度進行調控。其次,對於行政法規的合法性問題,澳門行政訴訟法規定了法院有宣告違法的行政法律規範失去普遍約束力的權力。根據澳門《行政訴訟法典》第88條第1款規定,“對規範提出爭議是旨在宣告載於行政法規之規範違法,而該宣告具有普遍約束力。”第90條第1款還規定,“對在三個具體案件中被任何法院裁定為違法之某項規範,又或属無須透過行政行為或司法行為實施即可立即產生效力之規範,得請求宣告其違法。”這樣,澳門地區建立了一種特殊的宣告失效的司法審查制度。這意味著,某個法律規範即使在個別案件中被宣告違法並不立即失去其普遍約束力,僅對個案而言喪失效力,只有當這個法律規範同時在三個具體案件中被裁定違法之後,才可以啟動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宣告失效程序。9這裏存在的問題是,如果行政法規是基於基本法對特區政府的授權制定的,法院能否對其進行審查?這個問題與接下來的討論密切相關,這裏暫不詳述。最後的問題是所有法律規範是否符合基本法?應該如何進行審查?這裏的法律既包括適用於澳門的全國性法律也包括廣義上的本地法律,即立法會制定的法律和行政機關制定的行政法規等規範性文件。對於適用於澳門的全國性法律,由於基本法與全國性法律均屬於中央立法,似乎應當遵循國家目前現行的法律規範審查制度予以解決;由於基本法雖然是全國性法律,卻主要適用於澳門地區,澳門的司法機關發現這種衝突的可能性較大,因此在啟動制度上適宜由澳門法院提出審查請求。
  • 對於本地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能否由法院進行審查,存在較大爭議。一種觀點認為,法院不能審查本地法律。理由有:根據澳門基本法第1 9條第2款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除繼續保持澳門原有法律制度和原則對法院審判權所作的限制外,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案件均有審判權”,這裏原有法律限制主要體現在1 999年3月葡萄牙總統發佈的第11 8-A/99號總統令和《澳門組織章程》中的相關規定。因此澳門法院不得行使對本地立法的違憲審查權。此外,法理依據在於根據大陸法系憲法審查採用集中模式,因此地方法院依傳統也不能行使憲法審查權。對此,本文認為根據基本法規定,結合兩地現有制度安排,應當區別不同情況處理。對於自治範圍內事項的法律,澳門法院有權依據基本法進行解釋作出是否適用的決定。原因在於:其一,違憲審查權不等於對基本法的解釋審查權。如前所述,基本法雖然是澳門地區最高法律,但是從國家法律位階來看,依然屬於普通法律,其法律地位低於憲法。因此,對基本法的解釋和審查權不能等同於違憲審查權,否則就是對國家憲法的忽略;其二,什麼是澳門原有法律?蕭蔚雲教授明確指出“它包括澳門的法律、法令、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這裏所指的法律是指由澳門立法會依法制定、經總督簽署並頒佈的法律。……通常認為,澳門的原有法律一般不包括延伸來澳門適用的葡萄牙法律,即葡萄牙主權機構專門為澳門制定的法律……”10可見,基本法第 1 9條中規定的澳門原有法律的限制主要是指經過基本法審查合格仍在澳門適用的法律。既不能包括葡萄牙制定法也不能包括已被廢止的《澳門組織章程》中的限制。否則就是用廢棄的法律約束今天的法治發展。此外,基本法對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安排的出發點完全不同於葡治時期的觀念。基本法賦予澳門高度自治權,就是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這種規定本身就蘊涵了地方管理體制的自我完善和創新。事實上,也正是基於允許特別行政區實行不同於大陸地區的政治體制模式,才產生了“一國兩制”理論。11 其三,基本法中明確設置了對立法會法律的審查機制。根據基本法第1 7條規定,澳門立法會制定的法律須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備案不影響該法律的生效。全國人大常委會如果認為立法會制定的法律不符合基本法規定的中央管理事務和中央與澳門關係的條款,經徵詢澳門基本法委員會之後可以發回但不作修改。同時,根據基本法第1 43條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澳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本法關於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通過這些規定,基本法明確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澳門法院根據各自的程序對澳門本地法律進行審查。這種做法既考慮了大陸地區現行的法律規範審查制度又兼顧到澳門地區司法審查傳統,是在現有制度條件下,能夠獲得的較好的制度安排。因此,籠統的說特區法院不能審查立法會法律,容易擴展為所有涉及基本法的解釋問題都應當由中央政府進行,從而變相剝奪了特別行政區法院對基本法的解釋權。違背了“一國兩制”的基本精神。最後,大陸法系傳統中憲法審查集中進行模式不能完全約束澳門法院的法律審查權。因為,澳門法院依據基本法進行審查本地法律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憲法審查,最多屬於“准憲法審查權”,且審查範圍受制於基本法的約束,並不會造成太大的法理困擾。此外,在傳統大陸法系國家也並非完全否認地方法院對立法的審查,只是不具有終局性效力而已。例如,在德國,每個州都有一個憲政法院,以處理涉及本州事務的憲政審查與司法審查 。12 此外,在1 999年香港終審法院在對有關居留權案(吳嘉玲一案)的判決中,提出來的第一個法律觀點:特區法院擁有對違反基本法的司法審查權。判詞指出,在行使基本法所賦予的司法權時,特區的法院有責任執行及解釋基本法,法院有權審核特區立法機關所制定的法例或行政機關之行為是否符合基本法,倘若發現有抵觸基本法的情況出現,則法院有權裁定有關法例或行為無效。對此觀點,雖然基本法並沒有明確規定法院有對違反基本法的司法審查權,但在隨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中並沒有明確提出質疑。13綜上,就澳門地區而言,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合憲性審查似乎要遵循全國性的審查機制,對於本地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問題,遵循澳門地區已有的法律規範審查機制,可以由法院根據法定程序進行審查。四、結語:走向法制統一 的“一國兩制”14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由於特別行政區與大陸地區實行不同的法律規範審查制度,而特別行政區又處於地方位置,因此特別行政區的法律規範審查呈現出相對複雜局面,既要考慮國家整體法治現狀,又應兼顧特別行
  • 政區原有法治傳統,因此基本法才有了前述安排,但是這並非解決了全部問題,其中最大問題在於制度如何得到有效融合,實現真正統一的法律規範審查制度。眾所周知,現代社會的多樣性在法治統一性下得到保障,無論大陸法系還是英美法系的主要國家,都建立了相對統一的司法審查制度,以確保國家法制統一,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然而在具體制度方面卻沒有現成的標準模式,各國都根據自身的特點和需求進行安排。在我國,由於大陸地區與特別行政區的法治觀念,司法機關的地位和作用都有著很大差別,由此發展出“一國兩制”理論,但是隨著社會發展,尤其是大陸地區法治理論的成熟與完善,“一國兩制”完全可以成為中國憲政發展的重要理論生長點,推進憲政法治國家的進程。因此,對特別行政區法律規範審查制度應當置於“一國兩制”的整體框架下考慮,既看到特區作為地方法院的局限性,又看到賦予其終審權與基本法解釋權的法律意蘊,允許特區法院進行司法審查的試驗,可以成為推動法制統一的契機,而非造成更大的隔閡。事實上,大陸地區對於法律規範審查制度的檢討也正在努力中。在行政法學界,結合行政訴訟法的修改,學者們對擴大法院司法審查範圍,將抽象行政行為納入行政訴訟基本達成共識,15並有學者進行了專門 論證 。16換言之,在大陸地區行政法領域,由法院審查抽象行為的觀念在理論和制度上都有了相對充分的認識與準備。17在憲法學界,對於憲法司法化問題則顯得更為謹慎與理性。學者們主要集中於概念辨析與制度介紹,18既有學者開始探討建立某種獨立且中立的審查制度的可能性。19也有學者反對憲法司法化並進行了相關理論闡述。20 在具體制度方面,全國人大常委會載法律工作委員會下設立了法規審查備案辦公室,專門處理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部門規章等法律規範的違憲與違法問題。雖然與世界各國所採取的司法審查模式還有一定距離,但如果可以保證法規審查備案室人員的司法素質,按照司法化的程序來處理憲法和法律爭議,這種不足應當可以得到克服的。21從這些努力中可以看出,由普通法院對抽象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已經得到人們相當程度的認同和接受,並進行了相應的制度探索。但是針對憲法審查機制,則有待進一步的深入研究與思考。基於此,特別行政區法院對本地法律的司法審查經驗完全可以為大陸地區的司法審查制度的展開提供可能的借鑒與交流,尤其是特別行政區法院對基本法審查權的行使,為建立司法化的憲法審查機制提供了一種可能的制度試驗,成為建立全國性法律規範審查機制的前奏。甚至可以展望,等到條件成熟時候,可以建立全國性的中立且獨立的司法審查機構(未必是最高人民法院)來進行違憲或違法審查,也許這就是“一國兩制”法治化的最重要的意義所在吧。( 本 文 寫 作 得 到 澳 門 基 金 會 項 目 資 助 , 特 此 致謝)註釋:1.參見澳門特別行政區中級法院第280/2005號案合議庭裁判書。2.參見:鄭錦耀:《關於中級法院裁判值得商榷之處的若干思考》,《澳門研究》第36期;王禹:《論行政法規的性質和地位》,《澳門研究》第36期;王禹:《澳門法院能否審查立法會通過的法律?》澳門日報2006年11月23日、30日,12月7日、14日。3.張千帆:《建立中國的法律規範審查制度》,載《戰略與管理》2004年第2期。4.張千帆著:《憲法學導論》,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71頁。5.沈宗靈主編:《法理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268頁。:。6.參見行政復議法第7條。7.肖蔚雲著:《論澳門基本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132頁。8.李琦:《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性質:憲法的特別法》,載《廈門大學學報》2002年第5期。9.參見澳門特別行政區中級法院合議庭裁判書第82/2007號案;第280/2005號案。10.肖蔚雲著:《澳門基本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186頁。11.肖蔚雲著,前引書,第21頁。12.張千帆著:《憲法學導論》,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72頁。13.駱偉建:《論基本法實施中的法律爭議及解決途徑》,載《法學論叢——中國區域法問題研討會論文集》,澳門大學法學院2005年出版,第34-36頁。14.需要說明的是,一貫以來,人們對於香港地區法院司法審查權的關注遠遠大於澳門,比較專門性的研究有黃江天:《香港基本法的法律解釋研究》,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2004年版等;同時限於篇幅關係,本文沒有詳細考察香港地區的普通法系司法審查制度,但是結論部分中的有關內容還是可以容納具有類似情況的香港地區的有關問題。此外,這裏所說的法制統一僅指法律規範審查制度的統一,並不涉及其他內容。這是因為社會生活的複雜性要求法律規範內容的多樣性,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實行一模一樣的法律制度,但是法治、自由、民主、保障人權的價值追求得以實現則是所有法律規範應當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則,因而有可能也有必要建立統一的法律規範審查制度以維護這些價值。15.參見行政訴訟法修改建議稿:人民法院可以對行政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進行審查與裁判。16.參見胡錦光:《論我國抽象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載《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5年第5期;胡建淼,高春燕: 《法規合憲性審查在中國——問題與對策》,載《法治論叢》2005年第6期。17.參見應松年、何海波:《行政法學的新面相:2005-2006年行政法學研究述評》,載《中國法學》2007年第1期。18.參見韓大元:《邁向專業化的中國憲法學——以2006年發表的部分法學學術論文的分析為例》,載《中國法學》2007年第1期。19 .張千帆著:《憲法學導論》,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80-183頁。20.翟小波:《代議機關至上,還是司法化?》,載《中外法學》2006年第4期。21.張千帆:《中國憲政時代的開始?》,載法制日報2004年6月28日。
  • 制度:技術創新的雙刃劍■ 文/陳 琳 ( 北 京 )隨著“自主創新”戰略被寫入國家“十一五”規劃,關於技術創新的研究不斷升溫,技術創新問題已經成為人們社會生活中普遍關注的問題。關於如何促進中國企業技術創新的問題,多數學者認為要加快相關制度的建設。主流觀點認為中國相關制度安排的不完善是根本原因,這裏的制度不完善既包括相關法律制度如產權制度和知識產權制度等,也包括市場制度的不完善和政府相關扶持政策的缺位,還包括企業制度的不健全等,似乎“相關制度”缺乏成了技術創新落後的“罪魁禍首”。另一種觀點認為,正是由於人們的行為受到太多的有形和無形的制度框架的約束,人們才在行為上謹小慎微,才不敢去冒險,才不敢“越雷池一步”,才不敢去進行技術創新,於是提出要在全民族範圍內倡導“創新的文化”。兩種看似矛盾的觀點似乎都有道理,到底制度之于技術創新是動力還是障礙,值得深思。一、制度及其功能把“制度”作為分析單位,在經濟學中已有1 00多年的歷史。最早把制度作為正式的分析單位的是制度經濟學的開山鼻祖凡勃倫和康芒斯。凡勃倫在1 899年出版的其成名作《有閑階級論——關於制度的經濟研究》中,第一次從社會學和進化論的角度出發,研究社會經濟關係在制度上或結構上的變化。在他看來,所謂制度“實質上是個人或社會共有的某些關係或某些思想習慣”。他認為,在人類物質生活即經濟生活中,主要有兩種制度:一種是滿足人類物質生活的生產技術制度;另一種是私有財產制度,他尤其強調技術變異對制度演變的意義,這就是所謂的“凡伯倫傳統”。康芒斯是凡伯倫的追隨者,他主要是從法律學的角度分析制度對經濟發展的作用。真正對制度進行廣泛而透徹的研究是從新制度經濟學開始的。作為新制度經濟學的奠基人的科斯從“交易成本”出發,認為制度就是指一系列關於產權安排、調整的規則,制度就是“規則”或“組織形式”1。作為新制度經濟學的主要代表的諾思認為:“制度提供了人類相互影響的框架,它們建立了構成一個社會,或更確切地說一種經濟秩序的合作與競爭關係”2;諾思認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來的規則、服務程式和道德、倫理的行為規範。具體包括企業的組織方式、產權結構、管理體制以及市場規範等。他在《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績效》一書中將制度表述為“為決定人們的相互關係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制度構造了人們在政治、社會或經濟方面發生交換的激勵結構”。在諾思看來,制度的主要功能就在於通過內外部兩種強制力量來約束人的行
  • 為,以防止交易中的機會主義行為、減少交易後果的不確定性,從而幫助交易主體形成穩定的預期,以達到減少交易費用的目的。而新制度經濟學派的另一位重要代表舒爾茨將制度定義為“一種行為規則,這些規則涉及社會、政治及經濟行為。”在他那裏,制度被視為一種具有經濟價值的服務的供給者而存在3。V·W·拉坦也同樣把制度看作用於支配特定的行為模式和相互關係的一套行為規則。另外,斯科特教授認為:制度是由認知、規範和管制結構及活動組成的,它為社會行為提供了穩定性,並賦予一定的意義。德國的柯武剛、史漫飛( W olf gangKas per 、 Man f red E .S t re i t )認為: “制度是人類相互交往的規則。它抑制著可能出現的機會主義的和乖僻的個人行為,使人們的行為更為可預見並由此促進著勞動分工和財富創造”4。Olson M.認為: “制度,無非是形形色色的法律和組織安排以及經濟政策”5。綜上所述,儘管各家對“制度”的界定不盡相同,但仍可以看出,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內容:(1)它是一整套人類行為的規範,它為某一共同體所共同擁有;(2)制度是有結構的,即制度有正式的和非正式的之分,正式的制度如行政政策、法律條文等,非正式的制度如風俗、習慣、價值觀等文化規範;(3)制度的基本功能是減少不確定性,為社會行為提供穩定性。正如林毅夫所指出的: 安全和經濟是制度存在的兩個基本原因 6 ;(4)最後,制度總是借助於對某種積極行為的激勵和對某種違規行為的懲罰來發揮作用的。有效的制度能夠提供一種激勵結構,從而推動經濟增長。與制度的含義很接近的一個概念是“制度安排”。一項制度安排,是“支配經濟單位之間可能合作與競爭的方式的一種安 排”7,制度安排,無論是長期的還是短期的,無論是正規的還是非正規的,其最終目標是“提供一種結構使其成員的合作獲得一些在結構外不可能獲得的追加收入,或提供一種能夠影響法律或產權變遷的機制,以改變個人(或團體) 可以合法競爭的方式。”8例如,使公司合法化的法律就提供了一項制度安排使管理者更有效地指揮和控制企業,並確立了公司組織的合法性以使其能與其他組織展開競爭。可見,制度或制度安排對經濟行為具有約束、協調、激勵和整合的功用。其存在的必要性就在於它要解決人們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如何協調與其他人的利益之間的關係,以及如何協調其與所在的集體甚至整個社會的利益關係問題。總之,制度的功能可以概括為以下兩個方面:1、制約和協調經濟行為的作用每一個經濟主體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但是,對一個集體或一個社會來說,組織的協調發展和利益的重要性超越其成員的利益,如何將成員的利益與組織或社會的利益掛起鉤來,在滿足成員利益最大化的同時,實現組織利益的最大化,這就需要設計一種激勵制度以提供激勵機制。所以,制度能夠協調社會中人與人之間、人與組織之間的利益關係,從而形成一種較穩定的合作與競爭的經濟秩序。正如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所指出的那樣:在人類社會的大棋盤上,每個個體都有其自身的行動規律,和立法者試圖施加的規則不是一回事,如果它們能夠相互一致,按同一方向作用,人類社會的博弈就會如行雲流水,結局圓滿。但如果兩者相互抵牾,那博弈的結果將苦不堪言,社會在任何時候都會陷入高度的混亂之中。2、減少不確定性,形成穩定預期制度的基本功能就是減少不確定性,為社會行為提供穩定性。在缺乏制度規範約束下的人們之間的協作總是不可避免地會產生機會主義行為,人們交往之中存在的這種不確定性和風險性,經濟主體無法對交易物件的行為做出預期,無法做出穩定的決策,致使經濟主體之間的競爭和合作關係無法維繫。二、制度對企業技術創新的促進作用制度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激勵和推動作用為眾多的專家學者所認可。以諾思等人為代表的新制度學派認為雖然技術自身的演進(科學理論的突破及在實踐中的應用)對經濟發展起著重大的影響,是不可選擇的,但技術演進的進程(速度)卻是可以選擇的,即相應的制度安排可以延緩或加速這一進程。制度特別是專利制度對技術創新的作用得到絕大多數學者的肯定。劍橋大學的泰勒和西爾伯特遜在1 973年發表的研究結果表明,專利制度對於研究開發活動的影響因行業而異,在醫藥工業中會影響到64%的研究開發支出,在其他成品和特殊品領域可以影響25%的研究開發支出,在機械工程領域可以影響5%的產出。總起來
  • 看,如果沒有專利制度的保護,大約85%的研究開發支出將會受到影響。關於專利制度在技術創新過程中的重要性,曼斯費爾德在1 985年選取了1 2個產業中的1 00家企業進行研究,並估算了在1 981-1 983年間如果沒有專利保護其發明活動及其商業化應用不會出現的比例,結果發現:在醫藥工業中,如果沒有專利保護,則65%的發明不會被利用,60%的發明活動不會進行;在化學工業,這兩個比例分別為30%和38%。除此之外,辦公設備、汽車、橡膠、紡織品等領域,這兩個比例均為零。這說明,專利保護對於企業的技術進步是至關重要的,它至少是比較有效的技術創新政策工具之一。美國經濟學家N·羅森堡和L ·小泊澤爾在《西方致富之路——工業化國家的經濟演變》一書中,以事實證明了:就科學技術本身而論,直到1 5世紀,中國和阿拉伯國家顯然是高於西歐,但西方國家很快後來居上,在經濟上大大超過東方國家,原因就在於西歐在中世紀中後期建立了一種有利於不斷創新的社會機制(成長體制)。他們指出,產業革命之所以發生,正是以這種增長體制的存在作為基礎的。這種增長體制在中世紀後期的商業革命中逐漸形成起來,例如複式薄記是1 3世紀發明的。公司制度是在1 7世紀初出現的,在荷蘭和英格蘭有效的產權制度在1 8世紀已經發展成熟,而能使資源配置決策權和革新決策權分散化並使成功的革新能獲得足夠報償的市場制度在產業革命以前已經發育比較完全了。美國學者A·薩克森尼安的《地區優勢:1 28公路地區與矽谷》對造成美國在兩個主要高新技術產業基地發展差異的社會經濟文化因素作了深刻的比較分析,令人信服地證明,發生這種差異的根本原因在於,它們的制度環境和文化背景完全不同。正是矽谷的那種合作與競爭的不尋常組合連同其他要素共同構成的制度環境給他們帶來了成功。吳敬璉在一篇名為《制度重於技術——論發展我國高科技產業》一文中指出,“如果我們熱心於發展我國的高科技產業,就首先應當熱心於落實各項改革措施,建立起有利於高新技術以及相關產業發展的經濟和社會制度。只有這樣的制度安排才是推進技術進步和高技術產業發展的最強大的動力”9。周其仁在一篇名為《制度企業家麥高文》的文章中指出:中國顯然是世界上“經濟活動的基本規則在不到一代人的時間內發生根本性改變”的國家之一,制度變化是解釋中國既有經濟增長的基本因素,20多年的改革開放也成就了不少中國本土的制度企業家(即從事制度創新的企業家)。無庸置疑,制度對技術創新有積極的推動作用,無論是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政府的扶持政策、市場的競爭規則,還是企業的產權制度、組織管理制度等,對激勵企業技術創新都可能發揮積極的作用。但我們不能因此斷言當今我國技術創新水準落後的主要原因在於制度,且不說提高技術創新水準和能力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就制度對技術創新的作用本身也存在著不足和局限性。三、制度對企業技術創新的阻礙作用制度在對技術創新發揮積極的推動作用的同時,也有阻礙技術創新在整個社會擴散進而阻礙其他企業以及整個社會的創新效果。正如我國學者王春法所說:專利制度在技術創新過程中的作用是非常複雜的,它既有減少技術方面的不確定性從而促進技術創新過程的一面,也有過分強調保護發明家或發明機構的發明收益而不能為更大範圍內技術創新所產生的技術創新收益提供充分保護而延緩整個社會技術創新進程的一面,而這反過來又會影響到企業研究開發資源的配置10。就專利制度來說,一方面,專利可以為獨立發明家或者從事研究開發活動的企業提供一定的利益保障,進而刺激對研究開發的資源投入,增加科學技術知識的供給,從而有助於減少技術創新過程中技術選擇方面與所獲收益方面的不確定性,在這個意義上說,專利制度無疑是有利於技術創新活動的;然而,另一方面,由於專利制度規定發明者具有在一定時期內獨家使用該發明的排他性權力,這又會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可供交易的科學技術成果供應量,從而減少科學技術成果從潛在生產力變為現實生產力的可能性,延長發明——創新時滯。可見,制度之于技術創新猶如一把“雙刃劍”,既有有利的一面,又有不利的一面。我們從美國1 28公路地區與矽谷的比較中就能得到一些啟示,1 28公路地區的新技術產業誕生在美國最古老的工業基地英格蘭地區,1 28公路地區新技術產業的主要依託是麻省理工學院(MI T),該產業區以政府和大公司為導向,有著成熟的組織和管理制度;而矽谷位於遠離首都的加里福尼亞州,以斯坦福大學為中心,有著注重為小企業提供重要機會的傳統,缺乏比較成熟的管理模式,矽谷的企業
  • 家們擯棄傳統的企業模式,他們力圖把企業建成不存在社會差異的共同體,使每一個成員都把共同的目標轉化為自己的追求,公司工作制靈活並給職工一定的公司股權,這些激勵機制使人才從1 28公路地區甚至從全國、世界各地湧向矽谷。正是矽谷的這種靈活機動的管理體制和不成熟的制度體系,才導致了矽谷較1 28公路地區更具活力。前者擁有成熟的制度和管理體制、具有成熟的組織結構的大公司以及顯赫的成績和地位,這些既是1 28公路地區的優勢和資本,同時又是其與矽谷競爭的包袱、創新的攔路虎。這一結論亦可在大企業與小企業在創新方面的差異方面得到有力的證明。為什麼一般來說小企業較大企業更具創新活力?為什麼企業在初創階段較其成熟階段更具創新性?對這些問題的解答必然是:在一種制度提供經濟和穩定的服務的同時,也帶來了對人們創新行為的束縛。而一種制度(無論是國家層次的,還是企業層次的)的成熟意味著特定的利益集團的形成,一旦發生制度變更勢必要觸及到某些人的既得利益,制度變遷就意味著利益的重新分配,所以其阻力很大,有時甚至是非常殘酷的,況且大企業的官僚體制會窒息企業的技術創新熱情。儘管人們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的目的就是要使得經濟活動得以有序開展,從而使經濟得以發展,但是,在制度越來越完善的時候,大企業和大銀行也逐步失去了活力,因為他們變得越來越依賴于現有的制度而存在,不再開拓生存的空間,守成、短見、專家綜合症開始成為他們共同的症狀,大企業越來越與創新無緣。有研究表明,近30年來的主要發明與產業化幾乎都是民間的個人活動。資訊產業的發展更說明了:恰恰是缺乏強有力的制度約束的經濟活動在制度和技術創新中擔當了關鍵角色,民間力量始終是制度和技術創新的主體。在諾思等人的理論中,制度對經濟增長的作用機制是,制度可以把經濟活動的“外部性”內在化,即制度的作用是將一個人的努力所獲得的成果完全歸他本人佔有,從而能激勵他們有充分的積極性來從事生產性活動。且不說不可能存在盡善盡美的制度,即便是存在著這樣的制度,它對經濟活動的作用也是極其有限的。就拿專利制度(一種典型的產權制度)來說,它的設立是為了縮小發明人的個人利益和社會利益之間的差距、保障發明人的發明積極性的。事實上,如果專利制度能夠完全有效地保護了發明人的利益,那麼發明人的發明積極性就可能趨於下降而不是上升,這是因為有了發明成果和專利的保護,他就可以很容易地壟斷技術,坐享其成,不必去冒創新的風險。正是由於專利制度無法對發明進行完全有效的保護,存在著發明人的成果很快成為其他人獲得利益的新管道,這必然對發明人的長期利益構成威脅,而正是這種威脅才對發明人提供了充分的壓力和激勵,從而不斷地發明新技術以使自己短暫的利益長期化。總之,在處理制度與技術創新之間關係的時候,首先要肯定的是有效的制度在促進技術創新方面發揮著積極的推動作用,因此當前在我國處於轉軌時期,要加快各種相關制度的建立健全;其次對於當前我們亟待解決的是提 高我 國技 術創新 水準 和能 力的問 題, 不能 把“寶”都壓在“制度”建設方面,即便是有效的制度,其作用也是有局限性的,何況制度本身的建設和變革是一個非常緩慢的過程,我們不能坐失創新的良機,而把責任都推到“制度”頭上;再次在積極推進技術創新的制度建設的時候,應牢牢把握制度建設的根本目的是促進和鼓勵技術創新,要兼顧創新者的利益、其他競爭者的利益、消費者的利益以及社會的利益,不要把這種制度建設變成創新者維護既得利益的工具;最後,制度是動態的,制度建設不是一勞永逸的,制度要根據創新的需要不斷變更,當制度不能很好地適應企業創新的需要的時候,就要毫不猶豫地變革制度。註釋:1.參見科斯:《論生產的制度結構》,上海三聯書店1994年的有關內容。2.諾思:《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上海三聯書店,1994年,第225頁。3.舒爾茨:“制度與人的經濟價值的不斷提高”,載科斯、阿爾欽、諾思等主編:《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上海三聯書店,1994年,第253頁。4.(德)柯武剛、史漫飛:《制度經濟學》,商務印書館,2000年,第35頁。5.Olson M .,Development D pe end on Institut ion,1990,見張宇燕:《經濟發展與制度選擇》,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2年,第114頁。6.林毅夫:“關於制度變遷的經濟學理論:誘致性變遷與強制性變遷”,見科斯、阿爾欽、諾思等主編:《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上海三聯書店,1994年,第377頁。7.大衛斯、諾思:“制度變遷的理論:概念與原因”,見科斯、阿爾欽、諾思等主編:《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上海三聯書店,1994年,第271頁。8.大衛斯、諾思:“制度變遷的理論:概念與原因”,見科斯、阿爾欽、諾思等主編:《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上海三聯書店,1994年,第271頁。9.吳敬璉:“制度重於技術—論發展我國高技術產業”,見《走出誤區:經濟學家論說矽穀模式》,中國經濟出版社,2000年,第198頁。10.王春法·技術創新政策:理論基礎與工具選擇——美國和日本的比較研究,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8年,P246
  • 天后殿大門之升龍潛龍及門神。天后宮的建筑物古色古香,雕刻精巧,景致美不勝收。媽祖崇祀的現代性闡釋——以天后宮廟會旅遊文化為例■ 文/蘇慶華 (馬 來西亞)媽祖崇祀的現代性闡釋,乃將媽祖崇祀的意義和價值放在現代社會的角度加以詮釋,使之相應于現代生活場域之所需。事實上,我們從千百年來媽祖信仰源流所歷經的角色更易軌跡中,可清楚看出媽祖崇祀本身具有的靈活性調適功能。經闡釋,媽祖崇祀的調適功能得以發揮,以創新的意義和價值滿足現代人的宗 教需要和精神祈求。前言雪隆海南會館天后宮(以下簡稱 “天后宮” )位處吉隆玻巴生路樂聖嶺山頂,氣勢磅礴、景致幽美。建廟工程自1 980年元月動土儀式始、迄1 986年1 1 月落成,歷時五載。這座耗資馬幣七百萬餘元的建築物,富麗堂皇,古色古香,是東南亞最具規模的廟宇之一。1 989年9月3日正式開幕後,它即成為吉隆坡著名旅遊景點,也作為信眾們膜拜媽祖的重要道場之一。據天后宮披露:蒞訪天后宮的國內外觀光客,平均每年高達50萬人次。天后宮樓高四層,頂樓則為天后宮大殿。每逢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等華人傳統節日,特別是每年的媽祖千秋寶誕,天后宮都舉辦各類活動加以慶祝。天后宮亦設有婚姻註冊處,專門為普羅大眾提供婚姻註冊服務。據報導,每月約有四百對情侶在此辦理結婚註冊手續。天后宮也為新婚夫婦舉行由僧人主持宗教祝禱儀式之集體結婚典禮。天后宮可謂融宗教與世俗性活動(包括社會、經濟、文化諸活動)於一爐。雪隆海南會館領導層顯然對天后宮偏於世俗化的現象有所察覺,乃採取一系列積極和果斷的行動宣導理性宗教信仰,1 並嘗試通過各種途經來提升媽祖信仰文化的內涵與層次。天后宮曾於2002年5月5日(農曆三月廿三日)媽祖寶誕那天自福建湄洲島媽祖祖廟迎回媽祖分身一尊,將之供奉于廟天后宮大殿內。天后宮領導層于謁媽祖祖廟後的次年,即2003年1 0月1 9日正式成立“媽祖文化研究中心”,禮聘學界人士擔任該中心研究員,同時舉辦我國有史以來的第一屆媽祖文化研究國際研討會,並於20 04年 4月 出版 了 《媽 祖研 究 學報 》( 第 一輯 ) 。2005年4月24日,天后宮又將舉辦第二屆媽祖文化研究國際研討會,并出版了《媽祖研究學報》(第二輯)。烏丙安教授主張“把創新的形式納入傳統,再把傳統的內涵引入現代”。2然則承傳和弘揚媽祖文化的崇高目標能否早日實現?本文擬由此觀點切入,探討落實上述建議的可行性。問題 的 提 出檢視雪隆海南會館天后宮管理層於全年舉辦的各類
  • 活動中,除莊嚴隆重的祭祀儀式和恭迎媽祖金身繞境巡遊外,其餘鮮少含媽祖信仰文化之成分。每年到這裏觀光、頂禮的遊客和香客數以萬計。3值得思考的是:如何借重天后宮全年舉辦的其他活動來提升媽祖信仰文化的內涵,進而發揚媽祖精神?要發揚“媽祖精神”,首先得界定所謂的“媽祖精神”。媽祖于宋代在福建莆田的湄洲嶼誕生,生前是位能預知人禍福之“里中巫”。由於死後經常在海上顯靈、救人于危厄,媽祖屢次受到歷代皇朝的封賜、並將她加以“正祀化”。 4作為航海守護神的媽祖于歷朝護航所立的功勞,多得不勝枚舉,例如:宋宣和年間顯靈解救奉旨出使高麗的路允迪;替元代朝廷漕運護航;明代七下西洋的鄭和船隊蒙其庇佑而免於海難;清朝征服台灣的施琅得其湧泉、助戰,而順利完成使命等。憑著上述諸顯赫事蹟,媽祖的神格和地位日益被提升。其封號亦由“神女”、“夫人”、“天妃”一直升至地位最為榮顯的“天后聖母”,而媽祖更成為了舉國上下崇奉的神明。5 鑒於清末的中國生存環境惡劣,中國人迫于無奈只好梯山航海、背井離鄉地投身海外謀求生計。為了祈求海上航行一路平安,他們無不隨身攜帶媽祖香火供奉。于安全抵達目的地後,媽祖又作為早期華人寄居異地辛勞工作,及與陌生環境搏鬥時之精神支柱。移民們成功于所在國安家立戶後,媽祖複進一步演變為鎮守一方、護佑萬民安居樂業的“全能神”。如今,媽祖已成為超越地緣、血緣、業緣甚至國界的世界性神明,其廟宇和信眾幾乎遍佈五湖四海。據不完全的統計數字:全世界當今約有四千座媽祖廟宇;而媽祖信徒人數,估計亦高達兩億之眾!人們對媽祖感佩之餘,當如何將其精神加以承傳和發揚?一般民眾除了向她虔誠頂禮膜拜、慷慨捐輸以表感恩之情外,似乎更強調和重視的是媽祖的靈驗問題。至於如何承傳媽祖文化?如何將媽祖的慈衷博愛精神加以發揚光大?他們顯然毫無概念。雪隆海南會館領導層雖已提出“天后宮(將)是結合旅遊、宗教、文化及教育於一體的大建設”之宏觀願景。6 但具體詳盡的規劃內容,迄今尚有待公佈。茲於下文中進一步說明如何通過媽祖崇祀的現代性闡釋的途徑創新“世俗性”的廟會旅遊文化內涵,使之與“神聖性”的宣揚媽祖精神作有機的結合,從而達至寓教化於娛樂之中的理想“雙贏”目標。天后宮大門之匾額上書“雪蘭莪瓊州會館天后宮”10字,兩旁大柱是伯圓法師的題聯:天心遺愛慈仁孝義揚家國 後德威靈救溺扶危震古今結合天后宮廟會與旅遊文化以達致弘化目標之構想廟會活動對馬來西亞人民來說並不陌生,但也不那麼普遍。與中國傳統的、功能齊全的廟會活動相類似,馬來西亞以寺廟為中心的廟會一般含較濃的宗教色彩。除了氛圍莊嚴而又喧鬧的迎神賽會和神明繞境出巡活動外,許多廟會都具有集市的或商業貿易的功能。因此,也有管廟會叫“廟市”者。另一類型的廟會,乃以廟會為名,借用寺廟前庭院、廣場舉行民俗曲藝表演活動。例如:柔佛巴魯一連四年即以“三月初三鑼鼓響”的宣傳標語作為號召,舉辦了“柔佛巴魯民俗廟會”。這一道新的“人文風景線” ,已 漸成 為 柔佛 巴魯 獨樹 一 幟的 “民 俗廟 會 品牌”,也是“柔佛古廟每年正月遊神活動之外的另一盛會。”7 這一長達三天三夜的“民俗廟會”節目內容包括:潮人文化史料展、潮州美食、潮劇、木偶劇、潮州大鑼鼓、舞龍舞獅、文娛匯演、潮曲“扮唱”等,可謂琳琅滿目、美不勝收。從節目具體內容實質看來,它應屬於小型“潮州文化節”活動的範疇。之所以用傳統廟會的形式來包裝,目的是要增添節慶的氛圍。上述的例子,也讓我們體會出:廟會作為傳統文化載體的多元性和可塑性。雪隆海南會館於1 998年4月榮獲 I S O900 1 國際品質、管理、體系證書,開啟了馬來西亞華團組織朝向現代化管理的先河。館方領導層更再接再勵,努力達致“五化”8 的指標。該館所獲證書之認證範圍之一,乃
  • “設計與主辦宗教崇拜節目”。除了常年的媽祖寶誕慶典與祭祀活動,天后宮於春節期間(特別是元宵節當天)所舉辦的“鬧元宵”節慶活動,頗有傳統廟會的氣勢和氛 圍。以 20 04年主辦 的 “美 猴王 大鬧元 宵” 及2005年主辦的“金雞呈祥喜福來”元宵晚會為例,上述兩個年度的傳統節慶節目內容計有:華燈製作比賽、猜燈謎遊戲、民俗藝術展銷會(包括茶藝、龍鬚糖、花藝、紙粘土手工藝、捏麫人、書法、水墨畫、龍鳳花鳥字等)及戶外露天舞台表演節目(包括舞獅、二十四節令鼓表演及歌星、藝人演唱等)。2004的猴年,還加插了京劇精品“美猴王大鬧龍宮”折子戲之演出。若就其具體內容與前述柔佛巴魯“民俗廟會”比較,二者相似之處在於:舉辦地點均取廟宇場地,同時節目內容雅俗共賞、全無涉及宗教崇祀活動。二者差異之處則在於:天后宮元宵晚會的商業氣息較前者來得濃,節目內容亦較前者輕鬆和具時代氣息,不像前者偏於承傳某一方言群傳統民俗文化之傾向。總體而言,天后宮的元宵晚會目的在於娛眾,以便在傳統節慶的日子與民眾普天同樂;柔佛巴魯民俗廟會的目的,顯然側重在弘揚和承傳固有地緣性民俗文化。但二者之舉辦,在促進地方旅遊業方面相信均能產生一定程度的宣傳實效及帶來經濟利益。站在“承傳媽祖文化,弘揚媽祖精神”的立場,天后宮又將如何通過媽祖崇祀的現代性闡釋(即“五化”中的“觀念現代化”)方式來包裝其活動,以達成這一崇高的神聖性目標呢?筆者認為:天后宮首先有必要規劃出本身“獨特的定位”,讓所有參與天后宮活動的群眾能為之感到興奮,同時以有機會成為活動中的一分子而感到與有榮焉。就我們所熟悉的“佛光”和“慈濟”兩大佛教道場,其成員不但以擁有“佛光人”和“慈濟人”的“特殊身份”而感到光榮,同時以此身份熱心的投入上述兩大道場所動員的各類社服義工陣容當中。“慈濟”道場所宣導的“歡喜做、甘願受”口號,尤令人充分的感受到“慈濟人”那種全心全力投入、捨己為人、同體大悲的大愛精神。這一口號,也無形中成為了“慈濟人”在平常生活中行善、濟世的主要推動力。上述的舉例,只是說明規劃獨特定位和建立自己品牌的重要性。品牌的建立,一方面可讓信眾對天后宮產生歸宿感和榮譽感;另一方面也有助於凝聚信眾的力量,以便共襄善舉。天后宮通過對媽祖崇祀的現代性闡釋而界定的“媽祖精神”蘊含,將作為它創新弘揚媽祖信仰文化理念之指導思想。伴隨著這一創新理念的具體化,由天后宮所主導的、界定的“媽祖精神”內涵,在廣受信眾的認同和擁護下,最終被確立起來。所謂“媽祖精神”,不再是個不可捉摸的空泛概念,它將具“神聖性”的媽祖精神與具娛人的、和經濟功能的“世俗性”廟會活動有機的結合起來,當能成就令信眾引以為榮的、具本身獨特營造模式和品牌的天后宮廟會和旅遊文化。營造天后宮廟會和旅遊文化品牌的必備構件要落實上述品牌之營造,首先必須從齊全天后宮硬體設備和軟體設備這兩方面著手。就軟體設備建設方面,如何以媽祖崇祀的現代性闡釋來推廣正信的媽祖信仰和創新的廟會、旅遊文化的問題,前文中已作出理論性論證。今再舉數實例加以申論。筆者認為:廟會的舉辦形式是多種多樣的,除了娛樂性的節目,亦不妨穿插一些故事情節生動、感人,寓教化于娛樂的媽祖生平事蹟之劇碼。其演出形式,可以是傳統戲劇、歌樂劇,甚至現代性的表演藝術。馬佛光山文教基金會於1 999年間在我國推出的大型“釋迦牟尼傳音樂劇”演出,曾在各階層人士當中引起了很大的迴響。天后宮在營造具宣化特色的廟會文化品牌方面,可以之作為借鑒。不論是傳統戲劇、現代的歌劇表演抑或電影之演出,媽祖傳說中許多生動、感人的忠孝仁義故事,足以豐富相關劇碼演出的題材,通過表演藝術在潛移默化中發揮媽祖信仰的教化功能。就個人所知,南京軍區前線歌舞團和泉州高甲戲劇團曾應澳門中華媽祖基金會邀請,於2001 年的澳門“媽祖文化旅遊節”文藝演出節目中各呈現了大型舞蹈詩“媽祖”和大型神話劇“海上女神”的精彩演出。9 雪隆海南會館天后宮於元宵晚會(亦可改作廟會形式)節目中,不妨大膽嘗試以媽祖歌舞劇為演出主軸,並採用先進的音響系統,呈現高水準的媽祖劇碼表演藝術。就廟宇硬體設備而言,媽祖文物展覽廳的設立,有助於深化民眾對媽祖文化的認識,也是提倡理性崇祀媽祖的最有效途徑。以中國大陸旅遊業為例,幾乎每個著
  • 名旅遊景點都印有介紹該景點的圖冊出售,讓旅客對它有進一步的認識。此外,專業的導遊服務將使遊客對該景點留下深刻的印象。天后宮若能將類似的概念加以創新,利用投射、視聽等先進器材,精簡扼要地向旅客介紹雪隆海南會館天后宮的創建緣起、興建過程等歷史片斷,以及天后宮建築結構和天后宮園林佈局之特色(包括栽 植 百 種中 藥 草 供科 研 用 途和 觀 光 之“ 神 農 圃 ”等),肯定能使他們對天后宮的過去和現在產生興趣,進而感受別開生面的天后宮“媽祖知性之旅”之樂趣。雪隆海南會館天后宮在獲取更多經濟收益之餘,也豐富了媽祖文化的內涵。擬議中的“媽祖文物展覽廳”所展出的歷史文物內容,可分為“媽祖信仰溯源”和“媽祖精神拓殖史”兩大部分。“溯源”部分,用以介紹媽祖信仰源流、媽祖神話傳說及與媽祖文化相關歷史文物。其中,可包括湄洲島和莆田沿海一帶所形成的獨特民俗之一的“媽祖頭”和“媽祖服” 。10 “拓殖史”部分,則用以展示馬來西亞的媽祖廟宇、方言群會館的歷史和文物為主軸。結合媽祖崇祀和華族早期移民本邦的艱辛血淚創業史實,足以使遊客體會華族先輩們下南洋當年所發揮的大無畏媽祖海洋拓殖精神。馬來西亞現存百年以上的媽祖廟宇在地理上之分佈,也見證了本邦華族聚居村落形成之歷程。媽祖廟和相關方言群會館興學辦校之歷史,也體現了媽祖行善布德、普渡眾生之慈悲精神。類此圖文並茂的媽祖文物資料展示和說明,豐富了媽祖慈衷濟世人文精神的內涵。結合華族早期移民史和媽祖信仰演進史而作出的精簡宏觀史實介紹,可使下一代年輕人和天后宮旅遊觀光客對千百年來深受信眾崇奉的媽祖有更進一步的理解,而不致把華族崇功報德的傳統美德視為迷信和落伍的行為。小結顧名思義,媽祖崇祀的現代性闡釋,乃將媽祖崇祀的意義和價值放在現代社會的角度加以詮釋,使之相應于現代生活場域之所需。事實上,我們從千百年來媽祖信仰源流所歷經的角色更易軌跡中,可清楚看出媽祖崇祀本身具有的靈活性調適功能。經闡釋,媽祖崇祀的調適功能得以發揮,以創新的意義和價值相應地滿足現代人的宗教需要和精神祈求。然而,追求宗教需要,對一般華人宗教信眾而言是完全屬於“私人的事情” (v ery perso na l mat t er),他們到廟裏燒香也是來去自由,不受任何教規的約束;不像基督教徒那樣以個人所屬的教堂為依歸,並定時上教堂做禮拜、聆聽牧師佈道。因此媽祖信眾到廟頂禮之餘,如何動員他們定時回來廟宇聆聽教義,從而達成弘揚媽祖精神的目標?這可是件頗費周章的事。筆者于文中提議天后宮有必要規劃出本身的獨特定位和品牌,讓信眾對天后宮有歸宿感和榮譽感。同時,還要具備信眾自願加入義工陣容,熱衷參與天后宮弘揚媽祖教義之宣化活動諸先決條件,方能見其成效。雖然,憑著雪隆海南會館雄厚的經濟勢力和專業管理團隊,再加上領導層嚴格執行“五化”企管指標的決心,筆者相信:經過詳盡的規劃,類此問題當能迎刃而解。註釋:1.例如:規定廟內不設乩童問事服務;不用牲畜為祭品,改以素料供奉神明。2.參閱烏丙安撰〈民俗文化資源的現代化效應 -天津媽祖文化的跨世紀隨想〉,刊蔡長奎主編《媽祖文化論文集》。香港:淩天出版社出版,2002年,頁12-14。3.據天后宮披露的資料,每年來觀光的遊客高達五十萬人次;每逢假期佳節,到此一遊的觀光遊客多達三千至五千人次。4.所謂“正祀化”,即神明的神格和廟宇為官方所認同,並將之納入國家的祭典之範疇,定期派遣官員前往致祭。5.“ 媽祖” 為民間對 天后娘娘 的昵稱 ,她被官 方尊稱為 “天后聖母”,她的廟宇也因此被稱作“天后宮”。6.參閱符家主編《雪隆海南會館史料彙編》,2002年,頁226。吉隆玻:馬來西亞雪隆海南會館出版。7 .參閱《星洲日報副刊》(文化生活版) 7/4/2005相 關資訊報導。柔佛巴魯五方言幫群(潮、福、客、廣、瓊)每年於農曆正月二十至廿二日協力舉辦柔佛古廟眾神出遊盛會,祈求合境平安,迄今已有一百三十餘年的悠久歷史。8.同注4,參閱黃良友草擬《雪隆海南會館ISO9001證書頒發慶典緣起》,頁87-8 8。這裏所謂的“五化”乃指:觀念現代化、管理專業化、組織年輕化、活動多元化及體系制度化。9.參閱《澳門中華媽祖基金會會刊》,n.d.,頁2 8。10.所謂“媽祖頭”乃指:湄洲島及其島北對岸的漁村婦女門千百年來一直流行的一種梳頭裝扮。她們從頭頂到後腦勺、梳著像船帆一樣的髮髻,喻海上的漁船一帆風順。民間傳說這種髮型源自年輕時的媽祖。而“媽祖服”則為紅色旗袍和一條上截紅下截黑的長褲。據說,這是媽祖生活年代湄洲島婦女的裝扮。島上風俗,這種服飾要有丈夫的婦女才能穿;未婚姑娘則留長辮子和穿紅上衣。參閱施友義主編《湄洲媽祖與朝聖旅遊》,1992年,頁42-43。福建:華藝出版社出版。
  • ■淺析葡萄牙早期對華政策的確立(下篇)文/劉然玲 ( 北 京 )三、尋找“秦人”,中葡初次接觸1 6世紀,伴隨著海外擴張,歐洲基督教文化在文明的競爭中已經遠遠超越伊斯蘭文化,並開始向東方文明主要是華夏文明推進。此一時期的中國皇帝正昏然陶醉於“萬邦來朝”的迷夢,對外部世界懵然無知。而西歐的君王們卻已經雄心勃勃,時刻準備著叩擊中國之門。西方文明開始向古老的中華文明挑戰,一場巨大而空前的變革即將到來。(一)尋找“秦人”1 498年(弘治十一年),葡萄牙人抵達印度之後,便開始接觸到他們尚不瞭解的異域人民。為了能將發現的新陸地和當地人民納入其世界概念之中,葡萄牙人便開始對亞洲大陸的地理和人類學進行了浩大系統的資料收集工作,特別集中在沿海地區。 1 51 6年(正德十一年)左右,除了一些零星的文章之外,已經有兩部全面描述亞洲地理狀況的巨著,均由葡萄牙學者編纂。一部是托梅·皮萊資的《東方概覽》(Suma Or ie ntal),或譯 為 《 東 方 簡 介 》 , 另 一 部 是 杜 阿 爾 特 · 巴 波 薩( Dua r te Barbosa) 的 《東方奇聞錄 》 ( L iv ro dasCoisas do Or ien te)。 150 2年(弘治十五年),一位不知名的葡萄牙地圖繪製師還繪製了一幅被稱為坎迪努平面地球圖的地圖,對當時在葡萄牙所有與東方有關的資料進行了系統的歸納,其中在靠近麻六甲附近一段注釋寫著“中國人之地”。1當時的中國對葡萄牙人來講只不過是一個抽象的名字而已,但對“絲綢和瓷器之鄉”的嚮往,激起了一代葡萄牙人的強烈願望。在開始階段,由於對中國的地理、政府結構及軍事實力尚無確切的瞭解,一時間,葡萄牙帝國上下關於征服華夏的高談闊論四起,並出現了一批以領土與精神征服為目的的海外探險者,努力尋找馬可波羅向歐洲人描繪的富甲天下的中國。這一時期,儘管已有一些收集的跡象性資料,但有關中國風物方面的資料幾乎為零,中國在葡萄牙人的地平線上仍是海市蜃樓。1 508年(正德三年),葡王曼努埃爾給迭戈·洛佩斯·德·塞奎拉( Diogo L opes deSequeira)頒佈敕令,為他遠航的東方臣子擬就了一份詳盡的關於尋找“秦人”的調查計畫。敕令如下:
  • 你必須探明有 關秦人的情況 ,他們來自 何方?路途有多遠 ?他們何時到 達滿刺加或他 們進行貿易的其他 地方?他們帶 來什麼商品? 他們每年駛 來多少艘 船?他們 船隻的形 式和大 小如何?他 們是否在 來的當年 就回國? 他們在 滿刺加或其他地方 任何國家是否 設有商棧?他 們是富商嗎? 他們生性懦 弱還是尚勇 好戰?他 們有無武器或火炮 ?他們身穿什 麼樣的服裝 ?他們 的 身 材 是 否 高 大 ? 他 們 是 基 督 徒 還 是 異 教徒 ? 他 們 的 國 家 大 嗎 ? 他 們 是 否 不 止 一 個 國王?他們 國中是否 有與他們 的法律及 信仰不 同的摩爾人( 穆斯林)或 其他民族? 如果他們 不是基督徒, 那麼他們信 仰和崇拜什 麼?他們 遵從 什 麼 樣 的 社 會 習 俗 ? 他 們 的 國 土 擴 展 到 何處?與哪些國家為鄰 ?2這的確可以稱得上是一項大規模的人類學考察計劃。從這份敕令可以看出:葡萄牙人試圖在太平洋構架擴張網的中心,是他們夢寐以求的中國,而最後的支點竟是當時名不見經傳的小漁村——澳門。1509年 (正 德 四 年 ) , 洛 佩 斯 · 德 · 塞 奎 拉(L opes de Sequei ra)到達麻六甲之後,就設法收集有關中國的資訊資料,竭力與在這裏做生意的中國人建立關係。當時在麻六甲經營貿易的葡國商人,在和中國商人打交道時基本上是和睦相處的。他們互相交換資訊,葡人還學習駕駛中國戒克船。當地的一些中國商人還與葡國人一起去葡萄牙做生意。一些葡國商人在給國王堂·曼努埃爾一世的信中,曾將中國人描繪為“我們的朋友”,還有的將中國人描寫為“很有才能,不亞於我們,只是相貌難看,長兩隻小眼睛,衣著和我們差不多,鞋裏面穿襪子,信仰其他宗教,但有傳說他們奉天主教,不知是真假”,甚至還有的人寫道:“他們和我們一樣同是白人”。31 51 0年葡萄牙人佔領印度果阿作為其東方帝國的大本營,這標誌著西方勢力正式侵入亞洲。次年,葡萄牙人佔領麻六甲,並將此作為向太平洋地區擴張的前哨基地,進而又佔據暹羅和巴達維作為商貿活動基地。這件事對中國而言意義深遠。雖然最初葡人東來,只不過企圖擠入朝貢貿易制度,以期更多商業利益,但他們的出現卻對天朝解體產生了催化作用。“他們攻佔滿刺加破壞了南洋地緣政治平衡,切斷了中國產品行銷印度洋的去路,中國在該地區的主導地位受到了嚴重衝擊。”4(二)初次接觸唐·曼努埃爾一世國王為落實尋找“秦人”的計劃, 還 派 遣 使 節 親 自 來 中 國 。托梅 ·皮 萊 資(TomePi rez)是第一位前來與中國皇帝建立外交關係的葡國使臣。他於1 51 2年到達麻六甲,1 51 4年完成了《東方概覽》。書中曾這樣描寫中國的情況:中國物產很多,土地遼闊,人口眾多,寶藏豐富,講究排場,鋪張奢華,使人認為那是我們葡萄牙而不是中國。中國有許多城市和城堡,都是用石頭和白灰建成的。廣州最大, 商業發達。……是中 國的貨物集散地。中 國 人 非 常 懦 弱 , 易 於 制 服 。 常 到 這 裏(麻六甲) 的主要人物都肯定,要把中國置 於我們統治之下, 只需用麻六甲總督的 10隻船,就能上岸攫取中國 。5關於 中葡 之間 的 正式 交往 ,根 據 巴羅 斯記 載 ,1 51 7年(正德十二年),葡萄牙人在艦長費爾南多·佩雷斯·安德拉德和使臣托梅·皮萊資的率領下,自麻六甲來到中國。先泊於屯門島,後經過中國官員的允許,進入廣州。當時中國官員、擔任“署海道事”的顧應祥敍述如下:正德丁丑十二年(1517年),予任廣東僉事,署海道事,驀有大海船二隻,直至廣東 懷遠 驛 , 稱 系 佛 郎 機 國 進 貢 。 船 主 名 加 比 丹(按, 此系艦長Capta in 之音譯)。其人皆高鼻深目,以白布纏頭,如回回打扮。即報總督 陳西軒工,臨廣城。以其人不知禮,令於光孝寺習儀三日,而後引見。查《大明會典》無此國入貢,具本參奏,朝廷許之,起送赴部。6中葡雙方的這次相遇,可以說是近代中西兩大文明首次直接接觸。當時的明朝官吏“惟我獨尊”,在他們眼裏,葡萄牙是一個遙遠國度,文明落後的遠“夷”。“其人不知禮”,竟敢打著炮進入他人土地,嚴重冒犯了中華禮儀,是可忍,孰不可忍!但是,“一種姿態對
  • 一個民族來說表示友好,對另一個民族可能意義相反,表示的是大膽妄為,甚至是進攻。這類陰差陽錯就是葡萄牙人和中國人最初關係的特點”。7根據西方人記載,葡萄牙人對當時中國的富強是深懷仰慕之心,並不像他們野蠻暴力地對待非洲或其他文明程度比較落後的地區的民族那樣。初來乍到中國,要升本國國旗並向空中鳴炮,“銃聲如雷”本是葡萄牙的禮節,以示尊敬。但是中國人的理解則恰恰相反,認為這是一種野蠻行為。為此,葡萄牙人不得不百般解釋和道歉。費爾南1 51 7年的這次“正式”訪問中國,雖因鳴炮“不知禮”而產生了一些誤會,但總體上是成功的。他滿載而歸,離華前還到處宣稱:一旦有葡人傷害他人或拖欠東西不還者,儘管來找他解決,從而給廣東的官吏留下較好印象。然而,中華的禮儀也讓這批葡萄牙人發了瘋。葡國使團為等待前往拜見明朝皇帝的命令,竟等了一年!“做決定為什麼這麼長時間?難道他們永遠不著急嗎?莫非他們以此準備伏擊?”8 待葡萄牙人接到命令,來到南京,又接到莫名其妙的消息:這裏只是皇帝行宮,只能在都城北京才能接見他們。於是他們又開始旅行,先于皇帝到達北京,但又是遙遙無期的等待。直到1 520年,葡人使團在華商通事的鼎力協助下,最終在南京行宮朝見了因“宸濠之亂”到達南京的明武宗朱厚照,成為第一個受到中國皇帝接見的西方朝貢使團。從上述情況看,當時大明帝國對葡萄牙人的態度並非禮貌,而是相當盲目、顢頇。葡國歷史學家依杜瓦杜·巴拉桑 (Ed uar do Brazao)曾說:“托梅·皮萊資得到了葡萄牙派往東方與中國建立友好關係的第一任使節的榮譽,但這個榮譽卻花費了過高的代價。”9在如何對待葡萄牙人這一問題上,明廷集團曾出現過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1 、強硬派:以 御史何鼇為代表 ,是一種拒使 絕交、武力驅逐的態度。這一時期的許多記載、甚至明朝官方函件,都將葡萄牙人描述為虜掠販賣奴隸和掠食小兒的強盜,力圖說服中國人不要與葡萄牙人接觸。據《殊域周諮錄》的記載:別有番國佛郎 機者,前代不 通中國,或 云此喃勃利國 之更名也。 古有狼徐鬼 國,分為 兩洲,皆能食人。……其法以巨鑊煎水成沸湯 ,以鐵籠盛小兒,置之鑊上,蒸之出汗。汗盡,乃取出,用鐵刷 刷去苦皮。其 兒猶活,乃殺 而剖其腹,去腸胃,蒸食之。10諸如類似的記載,不絕如縷。明廷中出現了以何鼇等人為代表的強烈抗議並堅決驅逐葡萄牙人的強硬派,他們的意見迅速地得到了皇帝的同意。當時廣州城門上曾出現過這樣一張金字告示:禁止大鬍鬚、大眼睛、白面皮者進入11正德十六年(1 521 年),明武宗駕崩的消息傳到廣東。何鼇等強硬派官吏命令葡萄牙人退出屯門島。葡人不從,於是中國出戰艦攻擊島上葡人,最終葡人大敗而退。嘉靖二年(1 523年),中葡雙方又發生軍事衝突。這是中國政府與葡萄牙殖民者之間唯一的一次大規模武裝對抗。明軍大獲全勝。從此以後,葡人再不敢聲言以武力對抗的方式推動與中國之間的貿易,對中國官方也多採取恭順的低姿態。2、溫和派:一些在走私貿易中直接或間接受益的廣東、福建與浙江等地沿海的商人、豪門之士,從中葡早期交易中嘗到甜頭,千方百計要保持、發展這種交易,並力圖使之合法化,於是出現了希望與葡人發展貿易交流的“溫和派”。他們在中央和地方政權中的代表們造出另一種輿論。這種輿論的代表人物是林希元。他在《與翁見愚別駕書》中極力為葡萄牙人辯護,不僅為葡人洗刷罪名,而且為他們評功鼓吹:佛 郎 機 之 來 , 皆 以 其 地 胡 椒 、 蘇 木 、 象牙、蘇油、沉、束、檀、乳諸香,邊民交易,其價尤平。其日用飲食 資於吾民者,如米麵 豬雞之數,其價皆 倍于常。故邊 民樂與為市, 未嘗 侵 暴 我 邊 疆 、 殺 戮 我 人 民 、 劫 掠 我 財物。……12林希元對於葡萄牙人掠賣人口的罪行也輕描淡寫:佛郎機雖無盜賊劫掠之行,其收買子女,不為無罪。然而 其罪未至於強 盜。邊民掠誘 賣
  • 與,尤為可惡,其罪不專在彼。13這種輿論背後是沿海地方豪門鉅賈的利益。主張禁絕葡萄牙人的強硬派,竭力主張維護“華夷”秩序、維護古代以中華帝國為中心的西太平洋貿易網。而力主與葡萄牙人交往貿易的溫和派,則站在集團和個人的立場上,追求與新來者交易,以牟取暴利,結果是跌入葡人正在構築的新的近代太平洋貿易體系之中。由此可見,國家利益與地方利益之間並不吻合,這種觀念上的差異在如何對待葡人問題上得到驗證。嘉靖十四年(1 535年),廣東逐步開放海禁,重開朝貢貿易,並將市舶司遷往澳門。嘉靖三十二年(1 553年)後,葡人獲准進入澳門貿易,並逐漸在澳門泊船築屋,終於將澳門作為自己在東亞地區活動的新支點。四、“以柔克剛”對華指導原則的確立1 6世紀初,初來乍到中國的皮萊資曾口出狂言:“用印度總督(阿爾布克爾克)征服麻六甲的1 0艘船便可以輕易控制整個中國沿海”。14 到後來,隨著對中國國情、中華文化的瞭解和接觸,他發覺控制中國沿海,征服中國,遠非像他們征服麻六甲或其他非洲小國那麼容易。緊跟著,葡萄牙殖民帝國開始不斷調整對華貿易的策略,並逐漸轉向以“以柔克剛”的指導原則。自1 51 1 年征服麻六甲後,葡萄牙關於在印度洋和中國海域開闢規模宏大的海上貿易線的計劃,激起了葡萄牙商人及亞洲商人爭奪海上勢力的極大熱情。從那時起,葡萄牙1 6世紀中葉的政治思想特別突出了友好的政治——法律觀念,並成為葡萄牙對外關係的官方支柱之一。這種思想在唐·曼努埃爾時代曾一度達到高潮,並在某種程度上成為葡萄牙帝國思想和印度洋戰略的原則。其主要目的是用於國家之間的初次接觸,以免造成敵對行為。嘉靖元年(1 522年)中葡屯門之戰後,中國各港口全面驅逐葡萄牙人。此後,葡萄牙人為了改善他們給中國人的印象,不斷調整心態和與中國人交往的方式。在對華策略中,更加突出了友好、寬容的戰略思想。唐·若昂三世也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制定了對華政策三原則:1 、實用主義原則。葡萄牙皇室強調,要與所在地的官員接觸中突出富有成效的協作,以便獲得葡萄牙貿易重新進入中國港口的機會,並突出強調要與在中國海做生意的葡萄牙和葡——亞私營商賈的關係中要突出較大的實用主義。2、增加與亞洲商業集團進行交易的方式的容 許度,這是重新打開中國港口,並與其合作的必要條件。3、在選擇與中國的對話者時,葡萄牙皇室表現出極其睿智靈活的現實主義態度。他們認為中國皇帝不是第一目標,各省地方官才是葡萄牙外交的首要目標。15從上述對華三原則可明顯看出,澳門被納入西方視野的最初原因乃是商業利益的誘惑。葡萄牙人通過初期對中國文化、官僚體制的全面考察,堅定認為:葡萄牙貿易進入中國與否,其權力很大程度上掌握在中國地方官員——土皇帝手中。因此對他們來說,重新認識國家政治文化和地方文化顯得同樣重要,這就為中葡在澳門問題上曾一度出現的地方官員受賄等問題打下了伏筆。開埠後,居澳葡人為了能在澳門立足,竭盡迎合、巧取之能事。千方百計適應中國本土文化,積極謀求與明朝地方政府合作,澳葡首屆行政長官佩雷拉更是不遺餘力。嘉靖四十三年(1 564年),他主動請求協助明朝官軍鎮壓柘林兵變。此事說明,葡人入澳門伊始,為了在異國他鄉生存的需要,已經開始對自己的文化進行調適。這種恭順態度和積極配合的做法並非徒勞,此後明朝政府雖拒絕葡使,但最終還是默許了葡人居澳。註釋:1.羅倫索:《葡萄牙大發現文化中的中國形象》,澳門《文化雜誌》中文版23期,1995年夏,第5頁。2.張天澤:《中葡早期通商史》,姚楠、錢江譯,香港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36頁。3.巴羅斯:《諾奥?德?巴羅斯的亞洲 》第二個十年,第六冊第2章,第149頁。4.金國平、吳志良:《1511年滿刺加淪陷對中華帝國的衝擊——兼論中國近代的起始 》,《行政雜誌》,第49期,2000年9月,第939-946頁。5.澳門文化司署編:《16和17世紀伊比利亞文學視野裏的中國景觀》,鄭州大象出版社,2003年版,第9——10頁。6.胡宗憲:《籌海圖編》卷一三,嘉靖四十一年(1562)刊本。7.路易士·德·阿爾布克爾克、安娜瑪利亞馬加良斯等:《葡萄牙的大發現》,範維信譯,葡華印務一澳門,1995年版,第121頁。8.同上, 第122頁。9.Eduardo Brazao: Apontamentos para a Historia das Re1acoesDii plomade Portugal com a China 1516-1753,Lisboa,1949 ,p15.轉引自萬明:《中國融入世界的步履:明與清前期海外政策比較研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189頁。10.【明】嚴從簡:《殊域周咨錄》,余思黎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版,第320頁。11.《葡萄牙的大發現》,第123頁。12.林希元:《林次崖先生文集》卷五,濟南齊魯書社,1997年版。13.同上。14.金國平、吳志良:《過十字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出版,2004年版,第190頁。15.參閱阿爾維斯《澳門開埠後葡中外交關係的最初十年》,澳門文化司署《文化雜誌》中文版第19期,1994年,第71頁。
  • 由台灣“立委”選舉說起■ 文/何瑪麗 ( 澳 門)2008年1 月1 2日的台灣“立委”選舉牽動了世界華人的心。筆者旅居紐西蘭時認識許多台灣朋友,2000年選舉,國民黨因連宋分裂,讓民進黨漁翁得利,許多人痛心疾首,徹夜無眠。翌日與他們茶聚時,很多人都哭腫了眼睛。今次國民黨以81 席大勝民進黨,超過“立法委員”1 1 3席位的三分之二,這就可以修改憲章,罷免總統,我想許多華人朋友對此都會歡喜不已。(左圖)民進黨主席陳水扁為敗選負責,請辭黨主席;謝長廷、蘇貞昌表情凝重。(右圖)國民黨在2008年“立委”選舉中大勝,馬英九拱手感謝民眾支持。台灣連年舉行各種選舉。圖為馬英九在一個選舉造勢晚會上。八年來陳水扁倒行逆施,以台獨路線、撕裂族群來爭奪選票,希望爭取原住民的支持,可是民進黨在立法院的“扔皮鞋”、“大打出手”等暴力行為令世人髮指。民眾期望更多的和諧與經濟興旺。但民進黨臨近選前更以貶低兩蔣,公投入聯來開路,鞕蔣介石屍、封大溪慈湖陵寢,完全不顧及台北縣市有40%以上的外省族群聚居,這些企圖台獨的路線,只會令民進黨付出慘痛代價。慘敗後民主黨內互相指摘,找尋替死鬼,尤以“上杜下謝”和主秘莊國榮成為千夫指,今天台灣人把他們稱為“新三寶”。“杜”是“教育部長”杜正勝,就任 期 間劣 績 屢屢 , 把“ 音 容宛 在 ”錯 寫 成“ 音 容‘苑’在”,讓人驚嘆之外,還拍馬屁地替陳水扁解讀“罄竹難書”;為“去中國化”多次篡改教科書,把孫中山說成外國人。雖說蔣介石是獨裁者,但這段歷史早已過去,民進黨不斷重提歷史傷痕,對社會的族群融合毫無幫助。拆“大中至正”牌匾,弄得天怒人怨,這些抹殺歷史的舉措比文革當年的紅衛兵更紅衛兵。學歷史出身的杜正勝把“大中至正”說是出於清末太監李蓮英墳前的橫聯,可是研究歷史的人知道“大中至正”原出自明代思想家王陽明的《傳習錄》:“不知先生居夷三載,處困養靜,精一之功,固已超入聖域,粹然大中至正之歸矣”,其中“大中至正”指的是“偉大的最高中
  • 2008年,改 為月刊!道”,杜正勝、莊國榮故意扭曲歷史以迎合政治的需要。這些過激行為反而激發了過去不關心選舉的人出來投國民黨的票。筆者一位八十多歲的親戚,此次特地從三藩市乘飛機回台灣來投馬英九的票,相信杜正勝可能也不知道自己已成了馬英九的助選員。馬英九明智地選擇了族群融合,把兩岸政策向中間路線靠攏,符合台灣民眾渴望維持現狀、社會和諧穩定、經濟發展的願望,切合主流民意。這是國民黨此次選舉獲勝的原因之一。選民用選票制裁陳水扁,令他的公投入聯詭計不得逞,用選票向台獨說“不”!粉碎了所謂“陳水扁神話”。“神話”是說他在選舉時的搞的陰謀詭計屢屢得逞,如疑雲重重的“兩粒子彈”,把原來領先的國民黨選票一 下子拉 低。 200 6年 數十萬 紅衫 軍圍堵 “總 統府”,人民針對陳水扁的貪腐問題凝聚憤怒,要把他拉下馬,此時民進黨上下選擇保皇政策,將貪腐問題操作為族群、統獨及南北、藍綠的對抗,企圖讓陳水扁蒙混過關。但是吳淑珍的閃爍鑽戒、百萬名錶、翡翠玉墜,及民進黨的齷齪操作把中間選民從睡夢中驚醒。這股隱性選民在立委選舉中爆發出的強大力量,導致陳水扁與民進黨崩盤。希望在今年三月的“總統”大選中,善良的人們還能不受跛腳鴨阿扁製造意外的愚弄。回想當年民進黨還是“街頭鬥士”之時,以反對國民黨的黑金政治,自稱清廉而崛起。一旦取得權力,立即玩弄權術,貪贓枉法,為個人謀利益而不惜一切,令人嗤之以鼻。歷史的馬車聲隱隱而來,不由得令人想起,太平天國的泯滅不也是因為內鬥和腐化嗎?菲律賓的馬可斯因貪瀆被人民力量拉下台,貪瀆可以令國民黨和民進黨失去政權,令政府失去人民的支持信任。唐魏徵說過:“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澳門的歐案令特首的民望降低是明顯的證明。但是把貪腐現象僅歸因於個人品格操守,只憑道德良知的召喚,期望清廉公正的社會是不可能的。權力高度集中、過大容易造成貪瀆,這都是值得為政者三思的。
  • ■宗教:促進兩岸交流、構建和諧海峽文/佟 洵 ( 北 京 )實現社會的和諧,共享世界和平,是人類的追求,是歷史發展的永恆主題。 祖國的統一、和諧海峽的構建,自然也離不開海峽兩岸宗教人士與廣大信眾的和諧。台灣宗教與大陸宗教同根同源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和多宗教的國家,現有一億多信教群眾在長期的發展中形成了道教、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蘭教五大宗教和諧共存的局面。但是在多樣性中也有同一性,那就是信教與不信教的民眾,信仰不同宗教的信眾,在尊重各宗教信仰的同時,共同為構建一個既有特殊性、又有共性,既有多樣性、也有同一性的充滿活力與生機的“和而不同”的和諧社會而達成共識。這在當今世界亦是極其罕見的。台灣是個“多神之島”,民間信仰普及與盛行,寺廟教堂遍佈,信徒眾多。台灣的宗教依其來源可分成三大類。一是源于祖國大陸的中國傳統宗教,如佛教、道教、回教等;二是由外國傳入的宗教,如基督教和天主教;三是台灣本地高山族原有的宗教,如軒轅教與天帝教。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台灣島內也出現許多新的宗教組織與派別,如新中華理教、新儒教、救世教、天宮教、真空教、存在教、科學人教、統一教、摩門教等。雖然各宗教來源不同,教義和教規也有很大差異,但彼此相互承認與尊重,很少發生宗教衝突。在台灣所有的宗教中,以道教、佛教在群眾中影響最大。國家的統一,是中華民族炎黃子孫的頭等大事。從海峽兩岸來看道教與佛教原本就是同根同源,民眾的心靈根柢都是儒釋道三家思想。台灣地區自古以來受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傳承和薰陶,與大陸有著十分密切的人緣和地緣的淵源關係,中國本土宗教如中國道教、中國佛教等,在台灣的傳播歷史悠久,影響最大,號召力也最大。海峽兩岸宗教的感情是比較牢固的,也是比較容易溝通的。據統計,台灣地區民眾中有90%信仰佛教、道教等各種宗教或民間宗教。
  • 從台灣地區的道教與文化來看,更生動地反映出台灣地區的宗教與文化同整個中華民族文化傳統的一致性和同源性。台灣地區的道教來自祖國大陸,與大陸移民有著密切關係,台灣道教是隨著大陸移民到台後而逐漸形成與發展起來的。從學術界來看,有的學者認為早在唐朝時期大陸道教就傳到了台灣。如連橫在其所著的《台灣通史》中說:在“唐中葉,施肩吾始率其族,遷居澎湖。元和中舉進士,隱居不仕,有詩行世。其題澎湖一詩,鬼市鹽水。足寫當時之景象”。對道教隨施肩吾到台灣而形成之說,清順治時杜臻的《澎湖台灣紀略》一書亦有記載:“前代事不可考。隋開皇中,遣虎賁郎將陳稜帥師至其地,虜男女數百人而還。唐施肩吾有《澎湖》詩云‘腥臊海邊多鬼布,島夷居處無鄉里;黑皮少年學采珠,手把生犀照咸水。’蓋亦嘗有至焉者。”雖然學術界對道教在唐朝時期就傳入台灣的說法並沒有達到共識,認為有待進一步研究。從目前來看,中外學者認為台灣道教是在明朝時期隨著大陸移民的到來而形成的。道教屬於多神的信仰與崇拜,如閩粵一帶尊崇的媽祖、關聖帝君、土地、保生大帝、開漳聖王、三山國王、嶽飛等等都屬於道教信仰的神,台灣地區隨著大陸移民的到來,大陸的神仙便隨之在台灣地區安家落戶、被供奉起來。正如《台灣通志》記載:“台灣之道教來自內地,其與移民相始終。”據統計,目前台灣共有大小道教宮觀8000餘座,神職人員30000多人,道教教徒300餘萬人。其中媽祖崇拜是台灣民間信仰人數最多與最普遍的一種信仰。在台灣幾乎每個村莊都有道教小廟,大的城鎮還有不少規模宏偉的道教宮觀,例如台北市就有道教宮觀75座,其中霞海城隍廟、指南宮、行天宮等規模較大,前來參拜的善男信女也非常多。台灣道教與大陸道教同根同族,台灣道教的祖庭就在大陸。佛教在台灣的影響僅次於道教,台灣佛教與大陸佛教也是同根同源。在明朝末年,來自福建和廣東的大陸移民將佛教傳入台灣南部。主要原因是,在清興明亡之際許多忠於明王朝的民眾紛紛往東南沿海一帶逃避。在1 7世紀40年代,大約有25000戶大陸民眾移徙到台灣。清朝的統一,使佛教在台灣得以進一步傳播與發展。今日台灣佛教已成為一個擁有4000多座寺廟,數千小佛堂精舍,485萬名信徒,3萬名僧尼的泱泱大教,為島內十幾種宗教中的影響最大者。宗教是促進兩岸交流的重要管道近年來,海峽兩岸宗教界交流活動日趨頻繁,而且層次不斷提高。1、台灣佛教與大陸佛教的交流從20世紀50年代至今,大陸佛教界和台灣佛教界往來頻繁,台灣佛教界到大陸朝拜佛祖舍利、並迎請佛祖舍利到台灣供奉的活動促進了海峽兩岸的交流、同時促進了祖國的統一。台灣著名人士星雲大師多次到北京參加佛教法事活動,印順法師於1 994年9月也到北京,曾與中國佛教協會會長趙樸初會晤。台灣印順法師不但是台灣佛教界老一輩著名人士,而且其佛學研究成就為國際佛學界所矚目,其主要著作《中國禪宗史》在大陸的影響很大。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02年2月,供奉在西安法門寺的佛指舍利應台灣佛教界恭迎佛指舍利委員會的虔誠奉請,舉世無雙的佛教聖物、國之瑰寶,佛祖真身指骨舍利於2002年2月23日至3月37日在台灣環島37天,供台灣民眾瞻禮朝拜。是時,有兩架專機在海峽兩岸之間迎送。當佛指舍利抵達台北時,沿途有1 0萬人列隊歡迎。他們手舉佛教彩旗,口誦佛陀聖號,載歌載舞,熱烈歡迎佛指舍利的到來。寶島參拜信眾累計愈300多萬人次。佛祖真身指骨舍利在台灣的這次供奉被稱為“三通未通,佛指先通”,意蘊明確。台灣佛教界與大陸佛教界不但往來頻繁,而且攜手並進。如2005年大陸佛教音樂團和台灣佛光山梵唄讚頌團首次組成中華佛教音樂展演團,分兩個階段赴台灣、澳門、香港地區和美國、加拿大等地進行了九場聯合演出,引起了巨大反響。這次活動對弘揚佛教文化、 加深海峽兩岸佛教徒的民族感情和法緣血緣關係發揮了積極作用。慈航法師1 7歲于福建省泰寧縣峨眉峰慶雲寺(峨眉庵)剃度出家,後期駐錫於台灣,1 954年圓寂於台灣彌勒內院,肉身不壞,成為台灣首尊肉身菩薩,人稱“慈航菩薩”。慈航菩薩生前曾對弟子表示希望有機會可以回歸祖庭,經由慶雲寺住持本性法師牽頭,慈航菩薩的遺願得以實現。2007年9月1 4日由福建省佛教協會主辦的“慈航菩薩聖像回歸祖庭大法會”在泰寧慶雲寺舉行。
  • 2、台灣道教與大陸道教的交流台灣民眾的道教信仰非常普遍,幾乎每個村莊都建有道教廟宇。由於台灣道教與大陸道教同根同源,因此,尋訪祖庭、進香謁祖、彼此互相往來等,成為台灣道教界與大陸道教界交流的一項重要的有益的活動。台灣道教主要源于閩南,又由於台灣的移民多來自福建及廣東,因此,台灣道教對福建本土道教有著特殊的感情。中國沿海各省居民都有媽祖信仰者,而在台灣則是民眾的主要信仰之一,尤其是福建的媽祖信仰更是深入台灣民眾。近年來,隨著兩岸民間信仰者的不斷增多,許多台灣的媽祖信徒,來福建湄州祖廟進香、分靈,一年一度的福建湄州島的“割香”活動,已經成為海峽兩岸道教最隆重的活動。活動時台灣媽祖信眾雲集北港,並且推選出千人的“進香團”,奉媽祖之“金身”,乘船橫渡台灣海峽到福建湄州島“進香”,盛況空前。這一活動歷史悠久,雖曾因日本殖民統治者的統治而中斷,但到20世紀90年代末,台灣道教信眾恢復了到福建湄州島的“進香”活動。道教認為音樂可調氣息、和陰陽,使奉道者進入清虛之境而得到心靈的淨化。音樂還能通神靈,驅邪魔,禳災患。今日之道教音樂,正是遵循這些音樂理論,為人祈福禳災,為國祈禱太平,追求一種樂人、樂治、樂天地、樂神靈的理想境界。由香港蓬瀛仙館發起的、2001 年“北京白雲觀音樂團”在香港舉辦的首屆道教音樂匯演就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受到了廣大觀眾的普遍好評。繼此之後,台灣中華道教總會和大陸中國道教協會在2005年7月1 7日於台灣連袂舉辦了“海峽兩岸道教音樂會”,這次盛會是海峽兩岸道教界半個多世紀以來規模最大的交流活動。宗教學術交流是構建和諧海峽的平台近年來,海峽兩岸高校在哲學與宗教文化方面的學術交流日益頻繁。如中國人民大學與台灣輔仁大學長期合作互派學者、博士生,共同舉辦宗教社會學的學術會議。2004年由台灣中華發展基金會管理委員會主辦、華梵大學哲學系承辦在台灣師範大學國際會議廳舉行海峽兩岸“宗教與社會學術研討會”,在會上華梵大學校長馬遜博士說:“台灣宗教關注貧富問題、注重化解社會矛盾與衝突,提倡和平,在社會生活中起著積極的作用”。海峽兩岸學者的接觸為兩岸廣闊的文化、社會層面的相互瞭解,提供了多層次多管道的對話管道,其作用如下:1、提高中華民族宗教學術研究和人文學術研究水準,進而擴大與世界宗教學術研究和人文學術研究的交流,推進中華民族的團結和統一及中華民族文化立於世界民族文化之林的進程。2、 進一步溝通海峽兩岸的信息,擴展聯誼的管道,為國家以及有關部門制定政策,提供佐證。3、為傳播海峽兩岸道教文化與佛教優秀文化開闢管道,促進海峽兩岸宗教文化的交流。在新的歷史時期,鞏固和擴大海峽兩岸宗教界的聯盟,對增進團結、促進統一祖國、構建和諧海峽無疑是非常重要的。(左、右图)近年來,海峡兩岸宗教界交流活動日趨頻繁,而且層次不斷提高。圖為連戰和宋楚瑜為澳門天后宮主殿落成分別題字。
  • ■以非官方機構名義在澳門設立的“台北經濟文化中心”,隸屬台灣“陸委會”。澳門特區在台灣設置民間性質辦事機構可行性探討文/林 昶 ( 澳 門 )澳台關係是兩岸關係的一個特殊組成部份。按照“錢七條”規定,澳門回歸後與台灣地區兩地間的各項交流交往,應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進行。澳門地區的涉台事務,凡是屬於涉及國家主權和兩岸關係的事務,應由中央人民政府安排處理,或由澳門特區政府在中央人民政府指導下處理。與此同時,“錢七條”又從實際出發,為回歸後繼續保持和發展澳台間民間交流和交往創造條件,預留了寬鬆的空間,並妥善處理台灣在澳門機構和人員的問題,允許其在回歸後以適當的名義繼續留存。澳門回歸八年來,澳台之間的互動關係儘管道路曲折迂迴,但總的趨勢仍是朝著積極、理性而務實的方向發展,澳台雙方在經貿、文化和旅遊等方面還有很多事情可做,並可在兩岸關係發展中起到獨特作用。然而,可能是受制於目前海峽兩岸關係的大氣候,故致使澳門特區政府在台灣地區設立民間性質辦事機構,以便於就近為旅台澳門居民提供服務並維護其切身權益方面,至今仍是處於無所作為的狀態。澳門特區在台灣設置民間性質辦事機構的必要性目前有一萬多名澳門居民在台灣地區打工,及數千名澳門學子在台灣的大學中就讀。而且,台灣已成為澳門居民出外旅遊的其中一個熱門地點。他們在台灣遇到什麼意外,或發生甚麼困難,在舉目無親之下,確實是需要特區政府的派駐人員或機構提供協助,處理問題,解決困難。尤其是在台澳門居民遇到一些涉及公權力的
  • 麻煩事,如被刑事拘留、勞資糾紛官司等,就更需要有一套服務支援機制來為他們提供協助。雖然說,目前澳門特區政府旅遊局在台北設有代表機構,但它的主要功能是向台灣民眾推介澳門旅遊市場,服務對象並非是在台澳門居民。因此,特區政府向台灣派駐機構,向在台澳門居民提供各種服務,在實務上是有此需要的。在台灣工作的澳門居民,除了知識層次較高,具有一定技能,並在都市地區從事金飾、餐飲、點心、洋服等行業的澳門老居民之外,大部份從福建鄉下移居澳門,文化程度以至維權意識都較低。在台灣非都市地區從事建築等行業的澳門新居民,經常受到僱主的欺負,或是在發生工傷意外時,都不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其中有個別有點見識者,曾跑到“陸委會”、“勞委會”申訴,但這些“政府”部門又因他們並非是台灣居民,或以澳門政府並未與台灣當局簽署勞動僱用協議、因而特區政府並未授權他們受理等為由,表示愛莫能助。在台灣“政黨輪替”前,有些澳門勞工曾到“港澳居民在台協會”求助,因其負責人周慶峻是資深的中國國民黨黨員,“政府”相關部門都給其“面子”,故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一些問題。但在“政黨輪替”後,因該民間團體的負責人又以“中華愛國同心會”的名義,經常上街進行反對“台獨”的活動,政治色彩過於濃厚,相關“政府”部門對其頓生“瓜田李下”、“投鼠忌器”之感,故這個民間團體近兩年來在幫助在台灣工作的澳門居民方面,也就使不上勁。值得注意的是,旅台澳門居民對於自己孤立無援的情況,已滋生了對澳門特區政府的不滿情緒,甚至有人聲稱,如果行政長官是由一人一票普選產生,何特首就肯定會想到他們,想方設法解決他們的問題了。因此,如何向旅台澳門居民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協助,這已不單止是關係到貫徹“以民為本”施政理念,充分關懷及照顧弱勢群體的問題,更是關係到更好地維護澳門特區政府的聲譽及形象,將不滿和反對特區政府的情緒及早消彌在萌芽狀態,以至維護“澳門基本法”所設計的政治制度的問題。為此,澳門科技大學可持續發展研究所“澳台可持續發展關係調查研究計劃小組”在其向有關方面提出的六項建議中,第三項就是澳門特區政府可參照“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的模式,在台灣設立類似機構,這個代表機構可以是特區政府授權設立的法人團體“半官方或民間機構”。另外,澳門特區立法會的一些議員,也曾就在台灣設立民間性質的辦事機構問題,向特區政府提出了書面質詢。澳門特區在台灣設置民間性質辦事機構的可行性本來,按照“錢七條”關於澳門特區與台灣地區之間各種名義進行的官方接觸往來、商談、簽署協議和設立機構,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或經中央人民政府具體授權,由行政長官批准的規定,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前提之下,台灣當局要與澳門特區政府建立正常化的聯繫協調機制,及澳門特區政府在台灣設立辦事機構,應是在政策允許範圍之內。當然,這需要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或在中央人民政府具體授權及指導之下進行。然而,由於陳水扁上台之後,一直拒絕承認“一個中國”原則、否定“九二共識”,這又使澳台之間建立正常化的聯繫協調機制,澳門特區政府在台灣設立官方辦事機構,成為不可能。這是因為,雖然澳門特區實行“一國兩制”,享有高度自治權,但畢竟澳台關係是兩岸關係的特殊組成部份,按“錢七條”規定,凡是涉及到國家主權和兩岸關係的事務,應由中央人民政府安排處理,或由澳門特區政府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處理。而澳門與台灣兩地間的官方接觸,是涉及到兩岸關係的問題,就必然受到這一規定的規限。何況,目前中央政府的對台政策,是針對陳水扁拒不承認“一個中國”的原則的情況,而拒絕與台灣當局發生任何官方關係。故作為兩岸關係特殊組成部份的澳台關係,是不能發生官方接觸的。在此情況下,如何既能做到不抵觸中央對台政策底線,又可向在台澳門居民提供各項服務,就需要以“遇到紅燈繞道走”的智慧,設法找出一個兩全辦法來。由此,我們是否可從台灣派駐香港的機構——香港“中華旅行社”,及派駐澳門的機構——“台北經濟文化中心”,是以民間機構出現,並分別獲得北京中央和特區政府承認,使其能為在香港和澳門的台灣居民提供各項服務的現成例子中,找出變通辦法?比如,澳門特區政府也在台北市或澳門勞工較為集中的台灣南中部地區,
  • 設立一個以民間機構出現的商業單位,按照台灣方面的商業登記法規進行商業注冊,但在台灣當局的默契之下,擁有一定的公權力,亦即可與台灣當局相關機構,如“勞委會”、“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及各地警局、羈押非法入境者的收容中心、“教育部”、各家大學、“陸委會”港澳處等,進行業務接觸。由於香港“中華旅行社”和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的存在和運作,即使在陳水扁仍未承認“一中”原則的情況下,也被視為符合“錢七條”的規範,故相信採用類似方式,澳門特區政府在台灣設立非官方或半官方的代表機構,應當是不會被視為抵觸“一個中國”原則及“錢七條”的。如果再加上澳門居民尤其是在台灣工作、就讀的澳門居民有此迫切需要及強烈要求的話,澳門特區政府也就有必要盡早請示中央批准,在台灣地區開設民間性質的派駐機構,為在台澳門居民服務。促進澳台關係發展從法制化制度化做起自國家主席胡錦濤就推動兩岸關係發展發表“四點意見”,及全國人大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後,台海形勢發生了質的變化。透過胡錦濤主席先後邀請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和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訪問大陸並與之會談、發表會談公報,台灣政局已朝向有利於遏制“台獨”及兩岸關係緩和的方向發展,廣大台灣民眾掀起了新的一輪“大陸熱”。面對這一急速而又實質性的變化,作為有責任向台灣人民示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澳門特區,應當思考如何進一步推動澳台關係發展的問題。目前澳台關係各項活動的特點,是自發性、民間性的較多,處於一種隨波逐流的狀態,而缺乏系統性、計劃性的組織安排。這種情況的好處是,可充份發揮民間社團的積極性,並在各社團間起互相激勵及促進競爭的作用,使澳台民間交流呈現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生動活潑景象。但卻同時又呈現“禾雀亂飛”狀態,不利於政策規範管理,而且可能會因活動重疊而浪費社會資源,付出和效益不成正比。使澳門在兩岸關係所能起到的特殊作用未如預期的大,未能用足、用好、用活中央所給予的特殊政策。既然中央政府對澳門特區在推動澳台關係以至兩岸關係中所應起的特殊作用寄托殷切的期望,澳門特區將澳台關係事務納入法制化的軌道及政府行政管理體系,並進行制度化管理,也就是十分有必要的。澳門特首、二任特首應在兩屆十年任期之內對涉台事務有所作為,以昭示及引領後任。為此,澳門特區有必要盡快在中央的指導之下,制定澳台關係交往的行政法規,並成立專責的涉台事務工作辦事機構,或指定一個局級部門兼管涉台事務工作,並聘請專職顧問,對涉台事務進行必要的行政管理。這不但是進一步推動澳台關係既積極而又有序地發展,並藉此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的需要,而且也是與內地各級公權力機關都設置了對台工作機構,香港特區政府也有高級官員專人專責負責涉台事務的實際情況相對應。而且,也有利於在涉台事務發生突發狀況時,能夠及時、準確、妥適地進行應急危機處理,免致屆時慌亂無措、反應不當。否則,這不但無助事情得到妥善解決,而且也將損害澳門特區形象,削弱澳門特區向台灣地區的示範作用。有關上面所指的“專責的涉台事務機構”,可參照內地和香港的成功經驗,並結合“澳門基本法”對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機關的規定及現行架構設置,分為兩個層次:一是涉台事務諮詢組織,其成員由行政長官委派有關部門官員和社會有關界別代表擔任。有關部門應包括勞工局、教育暨青年局、警察總局、旅遊局、澳門基金會、社會工作局、文化局、社工局、民航局、新聞局等;有關社會界別人士則宜包括勞工、工商、文化、新聞、青年、教育、醫護、法律、街坊等界別。二是設置直屬於特首辦的涉台管理機構,以人員精幹為主,並聘請顧問,或是參考香港特區指定政制事務局負責涉台事務的經驗,指定一位司長專責處理涉台事務。如果政策許可,也宜考慮在中央政府指導之下,在台灣地區設立享有公權力的半官方或非官方的派駐機構。以便就近為在台工作、學習、居留、旅遊、商務的澳門居民服務,並及時協助他們解決所遇到的各種意外事故。澳門特區政府應當及早進行調查研究,向中央政府匯報上述有關情況,反映旅台澳門居民的迫切意愿,爭取中央政府批准或具體授權、指導,作出在台灣地區設立辦事或授權機構的決策。我們相信,有“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的指引,有“澳門基本法”作保障,有胡錦濤主席“四點意見”和“錢七條”的指導,特區政府是能夠進一步做好涉台事務工作,推動澳台民間交往交流積極而又穩妥、有序地進行,從而促進兩岸關係順利發展。
  • 《四庫全書》與澳門■ 文/鄧駿捷 (澳門)《四庫全書》的編纂是清朝乾隆皇帝在完成其一統中國的“十全武功”之後,為了顯示“超越漢唐”的文治政策而高舉“稽古右文”大旗下的最為重要舉措。《四 庫 全 書 》收 錄 了 古 籍 圖 書3,500多種、79,000多卷,是歷史上空前未有的巨型叢書,它與明朝永樂年間編成的最大類書《永樂大典》前後輝映,是中國圖書文化史上的兩座豐碑。然而“彈丸之地”的澳門與曠古鑠今的《四庫全書》有著什麼樣的關係?它們之間的因緣又是如何搭建起來的呢?的確澳門與《四庫全書》的編纂貯藏並沒有絲毫關係,但是如果要談《四庫全書》的流傳收藏、影印出版以至古籍數字化等方面,澳門恐怕是不可或缺的一環。因為《四庫全書》的編纂文獻、現存抄本、最早的影印本、最先進的電子本,澳門的圖書館皆有典藏,所以我們可以說誰談到《四庫全書》都不應該忽略澳門——這就是《四庫全書》與澳門的因緣!一切不得不從《四庫全書》的編纂談起。《四庫全書》的編纂分為徵集輯存圖書、整理校閱圖書、抄寫底本、校訂抄本四個步驟。在每一種圖書整理完畢之後(包括沒有抄入《四庫全書》,但“無礙”未毀僅作“存目”處理的圖書),四庫館臣仿照西漢劉向、劉歆父子校書“撮其指意,錄而奏之”的舊例,撰寫提要一篇附於書前,各書提要後來匯輯成著名的《四庫全書總目》和《四庫全書簡明目錄》。清代學者江藩為紀昀撰傳時曾說:“《四庫全書提要》、《簡明目錄》,皆出公手。”(《漢學師承記》卷六《紀昀》)其實情況並非如此簡單,而是由各書的纂修官在輯佚、校閱的同時先擬撰提要,再集中交到總纂官紀昀等人處,他們對入選的提要從內容和文字上進行考證、修改、潤飾,然後分類排纂成編,因此纂修官所擬撰的提要是《四庫全書總目》以至《四庫全書》編纂史上的重要文獻。當年擔任《四庫全書》的編纂並撰寫提要的纂修官有數十人之多,但只有寥寥數人的提要得以保存下來,他們分別是邵晉涵的《四庫提要分纂稿》三十七篇,姚鼐《姚惜抱書錄》八十八篇,余集《秋室學古錄》七篇,翁方綱《四庫提要稿》一千餘篇,以及鄭際唐、鄒奕考、程晉芳等人的提要稿多篇。其中邵、姚、余三家提要早已經整理刊行,唯獨翁氏《四庫提要稿》是一部
  • 合校書筆記、隨筆雜鈔,乃至繕錄說明等內容的稿本。加之提要涉及經史子集四部和叢書,計經部有1 90多條,史部有220條,子部1 80多條,集部1 60多條,叢書90多條,數量龐大,洵為四庫提要稿中最重要的一家。翁方綱纂《四庫提要稿》原稿經歷了兩百多年的輾轉流傳,現正藏於澳門中央圖書館屬下的何東圖書館,此是《四庫全書》與澳門的因緣之一。民國初年,翁氏《四庫提要稿》曾為江南著名藏書家劉承幹嘉業堂收藏,抗戰期間為張叔平所得,其後自上海寄至香港,售於外人,1 950年為旅居澳門的葡萄牙人 J osé Maria B raga 所購得。José Maria B raga 於何東爵士去世後三年的1 958年,將翁氏《四庫提要稿》在內的十六種嘉業堂藏書一併轉賣予何東藏書樓,一直珍藏至今,成為了何東圖書館的鎮館之寶。為了讓世人能一睹翁氏《四庫提要稿》的面貌,澳門中央圖書館交付上海科技文獻出版社整理,於2000年出版線裝影印本兩函十八冊。因為原稿散亂,識讀非易,上海復旦大學吳格教授耗費五年之力,將其標校整理,由上海科技文獻出版社於2005年出版。關於翁氏《四庫提要稿》的流傳、副錄,以至體例、內容、價值等諸問題,吳格教授於整理本《前言》有詳盡精闢的考論,讀者不妨參看。《四庫全書》編成之後,先後抄寫七部,分別藏於北京圓明園文源閣、紫禁城文淵閣、熱河行宮文津閣、盛京文溯閣的“內廷四閣”,以及揚州文匯閣、鎮江文宗閣、杭州文瀾閣的“江浙三閣”。然而鴉片戰爭爆發以後,國事螗蜩,外有列強橫行,內遭太平洋天國之亂,七閣藏書亦於戰火之中損失過半。文淵閣本現藏於台灣故宮博物院,文津閣本現藏於北京中國國家圖書館,文溯閣本現藏於甘肅省蘭州市附近的山洞。其餘的文源閣本於咸豐十年(1 860)英法聯軍攻佔北京焚掠圓明園時,隨圓明園化為灰燼。文宗閣本於道光二十年(1 842)鴉片戰爭之役遭英軍破壞,咸豐三年(1 853)太平軍攻克鎮江,書閣同毀。文匯閣本於咸豐四年(1 854)太平軍攻入揚州時,書閣同毀。文瀾閣本在咸豐十一年(1 86 1 )太平軍二次攻入杭州時損失大半,後經丁申、丁丙兄弟搜集散失,又組織人力赴北京抄補缺失部份,使得復舊觀,因原書只存一半,世有半部《四庫全書》之稱。在散佚的文瀾閣本《四庫全書》中包括南宋人岳珂(岳飛之孫)所撰的《桯史》一冊,現亦藏於何東圖書館,此是《四庫全書》與澳門的因緣之二。岳珂以“公是公非”為寫作目的撰寫《桯史》,全書載錄了北宋至南宋間雜事共1 40餘條,通過許多耳聞目擊的朝野各階層人物的言行,揭露了兩宋政治的腐敗黑暗,南宋統治集團中投降派禍國殃民的罪惡,熱情歌頌愛國軍民的抗金熱忱和氣節。《桯史》經整理後編入《四庫全書》的子部小說家類雜事之屬,提要稱其“大旨主於寓褒刺,明是非,借物論以明時事,非他書所載,徒資嘲戲者比”,有較高的史料價值。翁方綱纂《四庫提要稿》原稿經歷了兩百多年的輾轉流傳,現藏於澳門中央圖書館屬下的何東圖書館,此是澳門與《四庫全書》的因綠之一。何東圖書館所藏文瀾閣本《桯史》,卷一至卷三合為一冊。據周子美先生《嘉業堂鈔校本目錄》所載,“《桯史》存三卷,宋岳珂著,《四庫》本,一冊。”可知即為劉氏當年所收之本。原書曾改為線裝,後裝幀為硬皮精裝。提要共兩頁,卷一共十四頁,卷二共十四頁,卷三共十七頁,合計四十五頁,另有“詳校官學錄臣陳之綱”黃籤一條。提要第一頁右下鈐有“嘉賓藏書”、“吳興劉氏嘉業藏書記”、“何東圖書館藏”三
  • 枚朱文印,卷一第一頁上方鈐有“古稀天子之寶”白文印、右下鈐有“劉承幹字貞一號翰怡”白文印、“吳興劉氏嘉業堂藏書印”朱文印,卷一第三頁右上框外鈐有“何東圖書館印”朱文印,卷三第十七頁上方鈐有“乾隆御覽之寶”朱文印。提要第二頁的“總纂官臣紀昀臣陸錫熊臣孫士毅/總校官臣陸費墀”兩行,有挖補痕跡。全書紙質潔白,筆墨清晰,歷經兩百多年的顛簸流離,至今保存完好,不愧為書中珍品。辛亥革命之後,鑑於《四庫全書》在圖書史、學術史以及文化史上的巨大價值,民國學術界和出版界一直希望將其影印所出版。張元濟先生主持的商務印書館曾多次與當時北洋政府磋商,但因資金等各方面的原因,一直未能付諸實行。“九一八”事變後,北平告急,古物南遷,文淵閣本《四庫全書》運至上海。1 933年商務印書 館 在 教育 部 的 支持 下 決 定 先從 中 挑 選2 3 0種 ,1,960冊影印出版,定名為《四庫全書珍本初集》,分四期印成1,000部,至1 935年7月陸續出齊。《四庫全書珍本初集》是《四庫全書》第一次以影印方式出版,澳門粵華中學圖書館現藏有一套較為完整的《四庫全書珍本初集》,此是《四庫全書》與澳門的因緣之三。粵華中學所藏的《四庫全書珍本初集》,目前經部存37 5冊,史部存20 1 冊,子部存236冊,集部存68 1冊,合共1,493冊,雖有殘缺,卻是澳門地區目前所見的唯一一套《四庫全書珍本初集》。筆者曾向圖書館負責人表示過,如果條件允許可否把此書捐贈予澳門中央圖書館或者澳門大學圖書館等大型圖書館。有關負責人表示會向校方提議,將其捐贈予有專業人士管理的圖書館,以利保存。20世紀80年代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出版了故宮博物院所藏的文淵閣本《四庫全書》,1 98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據以翻印,這是《四庫全書》第一次整套影印出版。隨着現代科技的進步,尤其是電腦技術的發展和互聯網的普及使用,對古籍整理與文史研究帶來了巨大的衝擊,而在古籍數字化的工程中,大型全文檢索數據庫的建設是十分重要的一環,《四庫全書》恰好是古人為我們提供的一個良好基礎。1 999年香港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在影印本的基礎上研發了文淵閣本《四庫全書》電子版,成為了古籍數字化的一個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成果。澳門大學圖書館於2001 年購置了《四庫全書》電子版,隨後又購藏了《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四庫全書存目叢書補編》以及《續修四庫全書》。2006年1 2月,國家政協副主席劉延東女士訪問澳門,適逢澳門大學成立二十五周年銀禧紀念,她贈送澳門大學圖書館一套個人珍藏的吉林出版集團出版的《四庫全書薈要》影印本,使澳門大學圖書館成為了目前澳門地區擁有《四庫全書》各類影印本和電子本最齊全的圖書館。此是《四庫全書》與澳門的因緣之四。《四庫全書》是中國文化的瑰寶,是澳門也是人類的珍貴文化遺產。它折射了中華民族兩百多年來的興衰榮辱,現在又成為了中華古老文明邁向現代化的重要對象。它歷經劫難,分散四方,澳門有幸與其結下不解之緣,身為澳門人應為此深感光榮而又責任重大,最後借用古代藏書印上的一句老話為本文作結——子子孫孫永寶用!2006年12月,國家政協副主席劉延東女士訪問澳門時,贈送給澳門大學圖書館一套個人珍藏的吉林出版集團的《四庫全書蕾要》影印本,使澳門大學圖書館成為了目前澳門地區擁有《四庫全書》各類影印本和電子本最齊全的圖書館。
  • 從兩位國學大師的命運想到文革■ 文/陳 翌 ( 北 京)台北東吳大學校園的西南角,背倚青山,面對陽明山腳下的外雙溪,有一幽靜的院落,院門掛著“素書樓”的木牌,院前臥石上鐫刻著“錢穆故居”四字。錢穆夫婦是於1 967年由香港遷居台北的。他們原備有建房款,選址在翠林幽谷的外雙溪,夫人胡美琦女士親自設計繪製了屋舍圖樣。後蔣經國聞知此事,遂要去圖紙交陽明山管理局辦理施工,然後贈予錢穆。次年,錢穆夫婦搬入這裏命名為“素書樓”,以懷念家鄉母親居住的“素書堂”,並在此居住了23年。從1 968年起,至94歲止,錢穆一直在“素書樓”授課,客廳即講堂。其門生有連續聽課20年者,從學生聽成教授,又帶著學生來聽課的。他常對學生指出:“天人合一是中國文化的最高信仰,文化與自然合一則是中國文化的終極理想”,並因此而最終“徹悟”。看得出錢穆在“素書樓”居住、著述和教書的這23年,是舒心的,可以安居樂業形容之。錢穆字賓四,生於1 895年,卒於1 990年,江蘇無錫人。1 930年因發表《劉向歆父子年譜》一文,挑戰康有為的《新學偽經考》一舉成名。遂被聘為燕京大學國文講師,後歷任燕京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教授。抗戰期間,先後在西南聯大等多家大學任教。抗戰勝利後,任昆明五華書院文史研究所所長、無錫江南大學文學院院長。(上圖)錢穆先生著作等身;(下圖)陳寅恪先生文稿遺墨。1 949年,錢穆隻身去香港,創辦現香港中文大學前身新亞書院。此時的錢穆獨居無侶,生活維艱,1 956年
  • 與在 新 亞書 院 就 讀的 胡 美琦 締 婚 ,始 有 安定 生 活 。1 967年因大陸“文革”浪潮波及香港,錢穆移居台北,入住東吳大學“素書樓”。任中國文化學院歷史所教授、“中央研究院”院士、台北故宮博物院特聘研究員。錢穆著作等身,他是中國近現代著述最豐富的史學家之一,一生留下57部學術著作,在港澳台和海外華文界被視為“一代儒宗”,輯有《錢賓四先生全集》計56種54冊,約1 500萬字。在論及自己的治學經歷時,錢穆曾說:“余對中國傳統文化之深博偉大,所知甚淺。然自問愛國熱忱,則自幼年迄於今茲,從未後人。凡我所講,無不自我對國家民族之一腔熱忱中來。我之生年,在前清光緒乙未,即馬關條約台灣割讓日本之年。我之一生,即常在此外患紛乘,國難深重之困境中。民國元年,我即在鄉村小學教書。我之稍有知識,稍能讀書,則莫非因國難之鼓勵,受國難之指導。我之演講,則皆是從我一生在不斷的國難之鼓勵與指導下困心衡慮而得。”1 986年,錢穆92歲生辰,在“素書樓”講授最後一課,他對學生們的最後贈言是:“你們是中國人,不要忘記了中國!”四年後,錢穆在台北樂天知命,終其天年。1 991 年1 月,錢夫人捧先生靈灰歸葬於太湖西山之俞家渡石皮山,讓他魂歸故鄉母親溫暖的沃土中。關於錢穆的學術道路和成就,他的高足嚴耕望在《錢穆傳》中曾有這樣的評價:“綜觀穆一生治學,少年時代,廣泛習讀中國古籍,尤愛唐宋韓歐至桐城古文,後漸趨向學術研究。壯年以後,偏向史學發展,故史學根基特為廣闊,亦極深厚。再就其治學途徑程式言,先由子學入門,壯年時代,最顯著成績偏在考證功夫;中年以後,以通識性論著為重。但不論考證或通識論著,涉及範圍皆甚廣泛,如政治,如地理,亦涉社會與經濟,唯重心觀點仍在學術思想,此仍植基於青年時代之子學愛好。是以常強調學術領導政治,學統超越政統。”當筆者每次前往“錢穆故居”參訪時,除了對大師表達敬仰外,時常也會想起另一個與錢穆齊名,同為“國學大師”的人物,他就是陳寅恪。這不在於他們只相差5歲,都曾在燕京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西南聯大任教,同是人文領域的“一代宗師”。兩人晚年都患有眼疾,只不過陳寅恪患得尤早尤甚。也不在於陳寅恪曾推崇錢穆的《先秦諸子繫年》,稱讚是書“極精湛”,“據《紀年》訂《史記》之誤,心得極多,至可佩服”。錢穆後來在《師友雜憶》中也曾述及他當年在昆明附近的宜良山中寫《國史大綱》時與陳寅恪的交往,說寒假裏湯錫予偕陳寅恪來訪,並住了一宿。次日,陳寅恪在園中石橋上臨池而坐時,還說了一句很有感慨的話:“如此寂寞之境,誠屬難遇,兄在此寫作真大佳事。然使我一個在此,非得精神病不可。”意謂錢先生能置身離亂之外,而他自己卻做不到。更不在於錢穆對陳寅恪為文的一些評價被認為有失偏頗。而在於思及他們兩人晚年命運際遇的判若雲泥,一個得以善終,一個含冤抱屈歸去,而每每倍感唏噓。進而究其原因,發現關鍵就在於一個遭逢“文革”,另一個卻沒有。由此筆者又想起了現在台商常說的一句話:“不回台灣不知道文革還在搞”。陳寅恪生於1 890年,卒於1 969年,江西義寧(今修水縣)人。清朝著名詩人陳三立的第三子。夫人唐筲為台灣巡撫唐景崧的孫女,兩人在清華園相識,1 928年在上海結婚。光緒28年(1 902年),陳寅恪隨兄衡恪東渡日本,入讀日本巢鴨弘文學院。三年後因足疾輟學回國,就讀上海吳淞復旦公學。1 91 0年考取官費留學,到德國柏林大學,瑞士蘇黎世大學、法國巴黎高等政治學校等名校就讀。後 因第一次 世界大戰 爆發,於 1 9 1 4年回國 。1 91 8年冬又得江西官費資助,再度出國遊學,先在美國哈佛大學隨藍曼教授學梵文和巴厘文。1 921 年,又轉往德國柏林大學、隨路德施教授攻讀東方古文字學,同時向繆勤教授學習中亞古文字,跟黑尼士先生學習蒙古語。留學期間,他勤奮學習、積蓄各方面的知識且具備了閱讀蒙、藏、滿、日、梵、英、法、德和巴厘、波斯、突厥、西夏、拉丁、希臘等十幾種語文的能力,尤精梵文和巴厘文。深厚的國學基礎,加上大量吸取西方文化,使其見解,多為國內外學人推崇。1 925年,陳寅恪回國。適逢清華改制為大學,設立國學研究院,當時的院主任吳宓很器重他,認為他是“全中國最博學之人”。梁啟超也很尊重他,虛心地向人介紹:“陳先生的學問勝過我。”他們都極力向校方舉薦。1 926年,36歲的陳寅恪與梁啟超、王國維一起被聘為研究院的導師,並稱“清華三巨頭”。他既在國學
  • 院指導研究生,又在北京大學兼課,同時對佛教典籍和邊疆史進行研究、著述。1 930年,清華國學院停辦,陳寅恪改任清華大學歷史、中文、哲學三系教授兼中央研究院理事、歷史語言研究所第一組組長,故宮博物院理事等職。由於陳寅恪通曉多種語言文字,為他搜羅中外史料治史提供了很大方便,使他的成就超過了乾嘉時期的學者,對發展中國的歷史考據學作出了貢獻。1 937抗日戰爭爆發,日軍直逼平津。其父三立義憤絕食,溘然長逝。治喪完畢,清華南遷,陳寅恪也於1 938年隨西南聯大遷至昆明。1 939年春,英國牛津大學聘請陳寅恪為漢學教授,並授予英國皇家學會研究員職稱。他也是該校聘任的第一位中國語漢學教授,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被逼暫居香港,任香港大學客座教授兼中文系主任。1 941年1 2月8日,太平洋戰爭爆發,日本人佔領香港,陳寅恪立即辭職閒居,日方持日金四十萬元委託他辦東方文學院,他堅決拒絕。1 942年春,他又一次拒命前往被日軍侵佔的上海授課,並離開香港,取道廣州灣至桂林,先後任廣西大學、中山大學教授,不久移居燕京大學任教。抗戰勝利後,陳寅恪再次應聘去牛津大學任教,並到倫敦治療眼疾,但醫療無效反而雙目失明。懷著失望的心情,陳寅恪辭去聘約,於1 949年初返回祖國。解放前夕,他輾轉到廣州,拒絕了曾任北大校長,時任 台大校長的傳斯年要他去台灣、香港的邀聘,任教於廣州嶺南大學、中山大學。陳寅恪有兩件事至今仍讓國內外學術界折服。一是1 938年日本史學權威白鳥庫吉研究中亞史遇到疑難問題,向德國、奧地利知名學者求助,均未能解決,柏林大學於是向他推薦陳寅恪,經向陳請教,才得到滿意解答。一是前蘇聯考古學家曾發掘出一塊突厥文碑石,結果無一專家能辨識,最後找到陳寅恪,得以準確破譯。1 949後至“文革”前,陳寅恪受到政府的器重和關懷,先後任中國科學院社會科學部委員、中國文史館副館長、第三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等職和中山大學教授。在助手的幫助下,他把《隋唐制度淵源論稿》、《唐代政治史述論稿》、《元白詩箋證稿》以外的舊文,編成《塞柳堂集》、《金明館叢稿》,並完成了專著《柳如是傳》,最後又撰《唐柳堂記夢》。他的助手黃萱曾感慨地說:”寅師以失明的晚年,不憚辛苦、經之營之,鈞稽沉隱,以成此稿(即《柳如是別傳》)。其堅毅之精神,真有驚天地、泣鬼神的氣概”。1 966年“文革”開始,陳寅恪遭到殘酷迫害和折磨,1 969年1 0月7日在廣州含恨離開人世。筆者在這裏詳細介紹錢穆和陳寅恪,是想要說他們是兩個典型,兩個縮影。透過他們,我們看到的不只是兩位國學大師,而且還看到與他們同一年代的很多知識份子,經歷和沒有經歷過“文革”者的終極命運的不同。大陸發生“文革”雖然不幸,代價巨大,但從另一面看卻又是幸運的,這就是獲得了深刻的教訓。因此才有了後來的撥亂反正,有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有了改革開放,有了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有了近30年令世人矚目的成就,有了偉大的復興。台灣沒有發生“文革”是幸運的,也是很多台灣文化人由衷的慶幸的,記得筆者十餘年前隨團前往台灣參訪時,當時任台北故宮博物院院長的秦孝儀先生在會見我們一行時就說過,台北故宮博物院要是碰上“文革”那樣的禍事就慘了。但從另一面看卻又是不幸的,這就是沒有獲得教訓,所以才有了今日的“不回台灣不知道文革還在搞”。說台灣現在在搞“文革”當然只是一種比喻。性質畢竟完全不一樣。但“神”不似卻否定不了“形”似。它們的共同之處是都是在作蘖。意識形態掛帥與當年的政治第一,“口水戰”與當年的“大鳴大放大辯論”;“去中國化”與當年的“破四舊”;經濟上的虛耗,行政上的空轉與當年的“停產鬧革命”;上街“拼選舉”與當年的大遊行,藍綠的對立與當年的兩派對峙;“硬拗”與當年的好壞、黑白不分,經濟衰退與當年的經濟滑落,何其相似乃爾。錢穆先生去世前不久,當時已主政台灣的李登輝接受台北市議員陳水扁、周伯倫的提議,以“非法佔用公產”為由,將當年專門為錢穆修建的“素書樓”收回。其實真正的原因則是,老先生有著濃厚的中國情結。錢穆先生雖說心有不甘,但兩個多月後總算還是得以善終。而台灣的不祥之兆也就從那時開始了。作為一個熱愛大陸和台灣的中國人,一個對“文革”深惡痛絕的人,筆者既祈禱“文革”永離大陸,也祈禱“文革”永離台灣,成為史鑒。
  • 師 道■ 文/吳蔚瑩 (澳門)“由魏、晉氏以下,人益不事師。今之世,不聞有師,有輒曄笑之,以為狂人。獨韓愈奮不顧流俗,犯笑侮,收召後學,作《師說》,因抗顏而為師。世果群怪聚罵,指目牽引,而增與為言辭。”(柳 宗元《答韋中立論師道書》)。這段文字說的是,韓愈奮勇不顧世俗的眼光,甘願承受他人的譏笑和侮辱,招收後進學生,寫了《師說》這篇文章,容色嚴正地當起老師,因此得了狂妄的名聲。是文起八代之衰,道濟天下之溺的韓愈真的患在好為人師,以招狂妄之名嗎?非也!是師道之不傳久矣!士大夫之族,曰師曰弟子云者,則群聚而笑之。問之,則曰:彼與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嗚乎!師道之不復可知矣!縱觀先秦思想家孔聖夫子門下弟子三千,賢弟子七十二,桃李滿門,享負“大成至聖”、“萬世師表”等美名,而弟子對先師的崇敬更有過之而無不及,當有人誹謗孔子時.學生都會站出來為孔子辯護,捍衛孔子的崇高人格。如叔孫武叔毀仲尼時,學生子貢即曰:“無以為也!仲尼不可毀也。他人之賢者,丘陵也,猶可逾也;仲尼,日月也,無得而逾焉。人雖欲自絕,其何傷於日月乎?多見其不知量也”。孔子的弟子中,有些人幾乎是終生陪伴著孔子,其情感之深,勝於父子兄弟,是故“師”道不可不存焉。但反觀在這個道德日漸淪亡,四維八德已被遺忘的社會,尊卑不分、長幼無序的情況比比皆是,那我們又如何學習韓愈那樣道濟師風之溺呢?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無惑?惑而不從師,其為惑也,終不解矣。生乎吾前,其聞道也,固先乎吾,吾從而師之;生乎吾後,其聞道也,亦先乎吾,吾從而師之。吾師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後生於吾乎?是故無貴無賤,無長無少,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根據通鑒漢桓帝延熹七年記載,陳國童子魏昭對郭林宗說:“經師易遇,人師難遭。”所謂經師,即是學有專長,教有師法者。所謂人師,即在學問之外,更以品德為人模範者。集合經師與人師兩種條件,即如韓詩外傳所說:“智如泉源,行可以為儀表者,人之師也”。由此看來,要振興師風,重新定立並提升老師在社會中、在學生中的位置,老師自身必須意誠、心正並樹立良好榜樣,因為意不誠,心不正,又怎能為國家培育英才,繼而做到齊家、治國、平天下呢?更何況為人師表,身教往往比言教重要,正所謂“夫子循循然善誘人,博我以文,約我以禮”,因此為人“師”往往都是任重而道遠。孟子曰:“君子所以教者五:有如時雨化之者,有成德者,有達財者,有答問者,有私淑艾者。此五者,君子之所以教也。”所以老師可說是春風的化身,《淮南子·原道》:“是故春風至則甘雨降,生育萬物。”除此,為師者應以培育人才為終身之計,正如《管子·權修篇》所述:“一年之計,莫如樹穀;十年之計,莫如樹木;終身之計,莫如樹人。一樹一穫者,穀也;一樹十穫者,木也;一樹百穫者,人也。”最後,建立師生間良好的互動關係也是濟師風之溺的重要一環,因為師生交流能有效地促使教學相長,更何況孔子曰:“三人行,則必有我師。”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於弟子;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如是而已。總而言之,老師要被人尊敬就必要有值得被人尊敬之處, 這樣師風才能得以振興。
  • “新北京”新在哪兒?■ 文/周家望 ( 北 京 )7年前,清華大學李希光教授提出了“新北京,新奧運”的申奧廣告語,這句話經北京奧申委確認後,作為北京向國際奧委會的承諾,正式向全世界發佈。7年後的今天,“新奧運”就要來了,“新北京”新在哪兒?2007年有這樣一組官方數字為北京書寫:軌道交通運營里程已達1 42公里;有221 萬平方米的土地實現了綠化;市區空氣品質二級和好於二級天數達到246天;除“鳥巢”外,奧運會30個新建場館已全部完工……如果說這就是我們所理解的“新北京”的全部內容,顯然是草率或片面的,因為北京市民對奧運是否有認同感、北京古都風貌是否得到合理保護、北京城市環境是否有效改善之類問題,應該也在“新北京”的應有答案之內。帶著這樣的一些疑問,筆者展開了一番觸摸式的探訪。永定門城樓遠眺北京市民對將舉辦的奧運普遍持什麼態度?態度決定一切,細節決定成敗。北京市民對舉辦奧運的認同感到底如何?是否關心奧運的籌備情況?是否認為自己的生活現狀會因奧運的到來而有所改變?人們的感受往往是從身邊的事物變化產生的,於是,我們不妨從市容環境這個側面來探詢民眾的態度。2007年,一項由政府部門發起的“我愛北京”城市環境系列社會評選活動,一年間引來了530多萬人次的參與。這是北京人第一次用“海選”的方式,對即將舉辦奧運的城市環境和自己身邊的居住狀況,直接表達自己的看法。市民對這個活動的參與熱情甚至超出了主辦者的預期和想像。目前這項活動已經完成了關於胡同街巷、公交月台、門前環境三個階段的評選,北京市民通過紙質選票、熱線電話、短信投票、網絡投票等方式積極參與此項活動。共有39條街巷胡同被評為特色街巷胡同,1 0個公車站被市民評為“十佳公車站”,還有32條街巷胡同和37個公車站因環境髒亂等問題遭到市民投票舉報,並被活動組委會亮了“黃牌”。這些“黃牌”地
  • 元大都城垣遺址整治前(上图)、後(下图)區直接被刊播在北京的多家新聞媒體上曝曬,旋即令當地居民和轄區管理者受到較強的刺激。這種社會負激勵作用迅速發酵,比如西城區的西四北二條胡同由於無序停車阻礙交通上了“黃牌”,居民們僅用了3天,就把胡同裏的停車秩序梳理了一遍,道路恢復通暢,他們還自發排班負責疏導胡同停車,亂停車問題得到解決。再比如海淀區文慧路曾兩次被亮黃牌,有關部門清理了垃圾場,拆除了小商販一條街,環境明顯改善,市民對此表示讚賞。活動開展一年來,“人人東道主,建設新北京”已經成為北京街頭最著名的公益廣告用語之一。北京市民對舉辦奧運的認同態度,還不僅表現在改善環境上,截至2007年底,報名參加奧運會、殘奧會的志願者已達76萬,城市志願者超過83萬人。參與奧運,共用快樂,成為越來越多的北京人的共識。日本共同社在報導中指出:“北京奧組委主席劉淇呼籲通過市民廣泛的努力來營造美觀、安全的城市。為此,北京市已經開展了排隊乘車、禁止隨地吐痰、文明觀賽等各種提高市民素質的活動。”這些有益城市發展的民眾活動,將在今年上半年達到沸點。北京的古風韻能否活在“新北京”裏?所謂“新北京”,是不是要把北京翻個個兒,重新建一個?筆者在探訪中發現,北京的記憶符碼不僅沒有消失,有些還在沉睡中被喚醒過來。在老北京的什刹海地區東側,有一條著名的煙袋斜街。煙袋斜街位於什刹海歷史文化保護區的核心區內,東起地安門大街,西臨什刹海前海,全長近300米,有商戶近60家。除少數餐館、酒吧之外,還有專營茶具、煙具、漁具、燈籠、風箏、剪紙、古玩等民間工藝品的店鋪和攤位,裁縫鋪、老式浴池等錯落於彎曲狹長的青石街道兩旁。由於這裏年久失修,基礎設施較為落後,街內部分設施與整體風貌相脫節;古老的廣福觀也變成了民居大雜院。2007年5月,煙袋斜街特色商業街建設工程正式開工,整治重點包括“一線、一片、一點、一角”。“一線”即煙袋斜街,“一片”即0.37公頃的試點,“一點”即廣福觀,“一角”即銀錠橋三角地。據西城區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規劃方案,斜街內所有建築都將不超過兩層,簷口高度不超過6米。現在,這裏除了建築外立面和煤改電工程已完成外,正在進行的還有牌匾整治;照明設施改造,調整店鋪外照明及重要節點燈光;桿線入地,使街巷上空不再有嚴重影響景觀的架空線;增設無障礙設施,在街道主要出入口增設殘疾人通道;完善街區標識、導覽標誌、文物及重要景觀介紹;翻建公廁,增設垃圾箱等。修繕後的廣福觀也將調整文物使用功能,增加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展示功能。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古風貌的保護並非零星散落,2007年有246多條胡同得到了保護和基礎設施改善,今年6月底前,還有400條左右的胡同進行保護性修繕。為了實現“修舊如舊”的效果,北京市還出台了《北京舊城房屋修繕與保護技術導則》,今後北京舊城內四合院翻建工程,原則上不得增設地下室,空調室外機、太陽能熱水器、電視天線等也嚴禁架設在臨街一側的坡屋面上。北京舊城有不少舊平房,不少舊房的主人希望修繕一下舊房。不過,修繕工程竣工後,還要由區政府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風貌和工程品質的聯合驗收。也就是說,如果修舊城房子時沒有注意保存歷史遺存和風貌,是不能通過驗收的。舊城不少房子是木結構的,對這些原有中式木構架在維修中盡可能保護加固,挑頂、維修後的屋架應保持歷史原狀。而這些木結構在以舊換新的時候,禁止使用楊木、柳木等易發生脆斷的材質,要使用達到乾燥、規定強度和耐久要求的木材質。“不
  • 明城牆遺址周邊整治前(上图)、後(下图)宜剁斧見新”是說舊房修繕石活兒的。在不影響房屋安全及外觀的情況下,提倡使用從舊房上拆下的舊磚、瓦、石材,特別是石活兒宜儘量保留,不宜剁斧見新。可以通過歸安、拆安、粘補等做法進行維修,達到外觀整齊、堅固。磚雕、木雕、石雕等裝飾性構件應保留,並按原形制進行恢復、修補。此外,舊城有不少“門臉兒”房,這些“門臉兒”房,也就是臨街商業類房屋和中式樓,要恢復傳統匾額,經修繕後在空間形態、體量、高度、色彩、材質等方面與其所處的胡同、商業街、院落的風貌特徵相適合,在維修工程中原則上不得有新開“門臉兒”、店鋪等改變原格局的做法。北京的公共空間得到有效治理了嗎?北京的城市公共空間曾經一度被狂風吹亂,以北京的前三門大街為例,在這條街上,果皮箱的樣式竟然有1 4種,公交候車亭多達76個,連公共資訊亭也有三種之多,如此熱鬧的場面,好像要辦個“城市傢具”的露天展覽一樣。城市的公共空間被無節制地擠佔,公共資源被非法掠奪,附著在這些“城市傢具”上的商業廣告,背後的巨大經濟利益不言而喻。2007年,北京終於向城市公共空間裏的混亂狀況亮出了長劍。根據剛剛制定的《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管理暫行辦法》和《設置規範》,北京市2008環境辦對廢物箱、公車站設施、報刊亭等1 2種城市傢具提出了設置標準,已經拆除了不符合規定的城市傢具5900余件,清理附著在上面的商業廣告8000餘件。按照全市544條重點街區戶外看板匾設置規劃的要求,拆除不符合規劃和存有安全隱患的戶外看板匾3.6萬多塊,規範牌匾標識1.8萬多塊,基本解決了北京市戶外廣告、牌匾標識數量過多、設置太亂和品質偏低的問題。今年,北京將依託城市管理資訊平台,建立聯動監督管理機制,遏制違規戶外廣告發生,保障城市安全、合理、有序的公共空間。北京人的生活環境得到改善了嗎?筆者以為,“新北京”不應僅被認為是那些奧運建築或與奧運發生直接關係的景觀,它至少應該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物質的,即北京城市清潔優美整體風貌的展露;一個是精神的,即北京民眾和諧文明群體風采的顯現。使二者交匯在一起並呈現給世人的,便是北京人的生活環境。常駐北京的英國《衛報》記者華衷說:“在我看來,奧運會改變最多的是北京城市的面貌。”2007年, 至少有1 .2萬棟樓房的居民感受到了生活環境的改善,他們所居住的二三十年的樓房,得到了免費的清洗粉飾,變得煥然一新。還有1 046棟多層樓房戴上了新“帽子”,這項“平改坡”工程解決了樓房頂層住戶“冬冷夏熱”、雨季滲漏等問題,改善了人們的居住條件。在246條胡同的環境整治中,屬地政府把環境整治與改善老四合院內居民的居住條件相結合,翻建了低窪院落危房,改造水錶、電錶,翻建戶廁,改善了平房院居民的生活條件,受到老住戶們的歡迎。2007年,北京中心城區 的1.6萬台燃煤鍋爐全部改造完成,3萬戶住在平房、胡同裏的居民在政府的幫助下告別了煤爐供暖,用上了清潔方便的電暖氣……在尋找“新北京”身影的行程中眼前的林林總總漸漸彙聚起來,清晰起來。她會在奧運季節煥發出清新迷人的風采嗎?讓我們拭目以待。
  • 一灣綠色的水塘漣漪粼粼,曾經倒映著一老一少的身影。發 現■ 文/葉 昌 ( 廣 東)我父親是個農民,去世多年了。時光流駛,許多兒時的記憶,都已淡漠。唯有一端,卻像父親墳前的影樹,年年掃墓,都在長高、增大。我家鄉,大概是人多地少之故,都精耕細作的。我父親可算個農活裏手,犁田、耙地、播穀、插秧……樣樣精通。特別播穀一樁,更是拿手好戲。他兜起半寸長的穀芽,一把一把向空中揚去,此起彼落,活似仙女散花。穀芽撒落秧田,像一粒一粒擺上去的,不疏不密,間隔勻稱。過不幾天,那秧田便成了一幅方方整整的大綠毯。每次播穀我都跟去學藝,黑汪汪的眼珠子,不時閃動著驚異的光。父親能認字,又會算盤,有時,還在煤油燈下給我講段三國故事哩。那時,我心目中,父親文武雙全。我上學了,聽老師講中國農民如何勤勞刻苦,如何偉大。我第一次學到“偉大”這詞兒,一下課回來,便喜沖沖地對父親說:“爸爸,你真偉大!”客觀點說,那時,我該不是出於父子私情的。有一回,我跟父親出田,經過竹林子,父親隨手砍下枝泥竹,給我做了竹管鳥槍,又摘些藤果子做子彈,教我打烏,用來趕走吃秧芽的 麻 雀 。 我 們 走 到 秧 田 埂 上 ,“叭”一聲,鳥兒都飛了。爸爸真好!我倆說說笑笑,走近一 灣 綠色 的 水塘 。 水塘 漣 漪 粼粼 , 倒 映 著 一 老 一 少 的 身 影 。“呼——”一陣迎面夏風,刮掉父親的竹笠。帽隨風轉,直向水塘中央飄去。我急了:“爸,快撈!”父親卻一動不動,雖然看樣子也是著急的。我自報奮勇地:“我去。”“不行!”“為什麼?”“沒頂——不是鬧著玩的。”竹笠一點一點下沉,我不爭辯了。“撲通”一聲跳進水裏,迅速撈起竹笠,笑嘻嘻地站立父親面前,父親也信任地點了點頭。可我打這以後,卻第一次發現了父親的缺陷。又有一次,我跟同學打仗,撕破了對手的衣服,家長告上門來,父親要揍我了。我跑,他追,穿過竹林,眼看被攆上啦,怎麼辦?我猛想起父親的“缺陷”,三步兩步,飛也似的竄入水塘。父親在塘邊上吆喝:“快上來,畜生!”我在塘中央洋洋得意地:“爸,你下來吧,我不跑啦!”父親氣得直跺腳,轉回家裏,把那管竹槍砸得粉碎。我躡手躡腳地挨進家門,發現母親淌淚,想必他們也大吵了一場。我心中自然是慚愧的,但我終於發現:父親也不怎麼偉大了。是的,生活總在催人“發現”,包括對自己最崇敬的父親。今年清明節,我上墳去了,那墳前的影樹果然又長大了許多。
  • ■有鳳來儀■[持久的魅力]魅力之所以為魅力,有幾個基本要素,其一是魅力應有持久性。什麼叫持久性?就是耐看耐用的意思。美麗則不一定有持久性,且可以說一個女人的美麗是階段性的居多。“十八無醜女”,在青春期的階段內,相貌娟好的女郎額外顯得美麗,但“女人三十爛茶渣”,這句話已概括地形容歲月催人,時間是美麗的死敵。我們很難仍以“美麗”去形容一個四、五十歲,甚至年紀再大一點的女人。的確,美貌是有限期的,最耐用耐看的美貌,極其量是二十年。可是,有魅力的女人,是超越年齡限制、不受歲月威脅的。我們一點都不難找到一些上了年紀的女性,依然魅力四射。很多國家元首的夫人看在人眼內便相當的有魅力。一個女人的美貌,必須準備她的這份“資產財富”是有壽終正寢的一天,且可能為期不遠,但女人一旦培養了魅力,就會持久至她本人撒手塵寰也是司空見慣的。故此,與其有美貌,倒不如有魅力。魅力非但是超越年紀時間、有其持久耐看的特性,而且還會有累積的特質在內。有些女人是初 看時並不覺 得怎麼樣, 越看卻越有 味道、越覺標緻、越想多看幾眼。很大可能就是魅力在作祟。魅力不同於美麗的最重要一點是,後者是指外形外貌的好看居多,而前者是發自體內的一份潛質,同化了整個人的神態、舉止、言行和動靜。換言之,美麗是形於外,魅力是發於內。女人模樣兒長到一定歲數就已“定型”,不錯,以後可以依靠化妝及服飾去增加美態,但那種利用物質以栽培出來的成績還是有一個限度的。一個女人加上裝扮之後能美麗到某個程度時,就是終點了,不可能再多戴幾件珠寶玉石,從新剪過髮型,再換過一些新款服裝,就能把分數一直往上推。可是,有魅力的女人就不同。魅力是吸納各種感動別人的優秀氣質而形成的,絕對有無窮無盡的累積性。舉個簡單的例子,女人愛美去整容,最理想的五官給換上了,拿到了九十分,也就是見頂了。可是,女人不斷的栽培自己的氣質,由目不識丁,到琴棋書畫,再到天文地理,再而世界政情,吸納層層知識,整個人的氣質也越來越優雅,無窮無盡的累積下去。感動人的力量也就越來越大了。梁鳳儀 ( 香 港 )香 港 著 名 作 家 , 勤+緣出版社創辦人,出版長篇小說20餘部、散文集20餘本,所製作之電視劇《豪門驚夢》等蜚聲世界華人社會。
  • ■悠然洗心■[星巴克咖啡王國]在加拿大溫哥華的街上看到好多人,手上拿著一杯咖啡,尤其是早上上班那一刻,紙杯上很明顯看到一個品牌——“星巴克”(St ar buc ks)。想起了2007年6月底,北京紫禁城內故宮“星巴克”的咖啡店引起了好多爭議,認為“星巴克”是對中國傳統文化的踐踏,要求關閉,這次文化上的衝突,的確讓“星巴克”難堪。“星巴克”確是世界上最成功的企業,它出現在離溫哥華不遠的西雅圖,由一間小小的賣咖啡豆零售商,發展成為全世界37個國家一萬八千多間分店。1 971 年4月,“星巴克”由一個三人所組成的小咖啡豆售賣店開始,十多年來僅僅是蝸居於西雅圖,淹沒在成千上萬的小零售店中。但一個人的加入,卻完全改變了它的命運,他是1 982年加入“星巴克”的舒爾茨。舒君原是瑞典一家家用電器製造商,一位名不見經傳的紐約分公司副經理。1 981 年,他接到西雅圖“星巴克”公司訂購大批滴泡式咖啡壺,他認為事出有因,由紐約趕到了西雅圖一探究竟。當他喝下第一杯咖啡,大為讚賞,情不自禁一連喝了三杯,並即時決定放棄高薪工作,投奔“星巴克”。一年多,他親嘗咖啡的品味,站櫃台與顧客交談,體會客人所好,學習咖啡零售知識。1 983年,舒君特地前往義大利,尋求一些新知識:他發現義大利好多咖啡店,幾乎能叫出每一位客人的名字,與顧客親切交談,藍領與白領不分你我,儼然成為良好的社交場所,舒君認為“星巴克”也應該如此。當他取得真經後,向其他三位股東提建義,但遭到拒絕。他只好自立門戶,開了一間叫“每日咖啡店”。沒想到1 987年3月,其他三位股東因厭倦往返三藩市與西雅圖奔波之苦,決定以380萬美元將“星巴克”賣給舒君。他首先要保證“星巴克”的優質服務,從店裏擺設,音樂,制服,咖啡香濃,服務員態度,好客,當然包括了咖啡豆的選擇烤制,要求盡善盡美。“星巴克”還在好多分店設特殊座區,供客戶會友聊天,欣賞音樂,並把“星巴克”變成家和辦公室以外的“第三生活空間。”基於這種細緻入微服務,“星巴克”得到了很大的發展空間,由1 987年到1 992年間開設了1 61 間連鎖店,其速度超過了開創初期的麥當勞。1 992年“星巴克”在紐約上市。1 996年在美加開設了1 ,060間分店,並開始向海外發展。它的成功,除了上述各節,還有:在“星巴克”沒有員工,只有夥伴,給員工以實惠,還有尊重,它不多廣告,把廣告費作為員工培訓和福利,還把福利制度擴展到每週工作超過20小時的兼職員工。把員工當作夥伴的策略,為“星巴克”培養了忠誠的員工,也用服務來報答客戶,並赢得了高度忠誠而恒久的客戶。他人的成功之道,可否借鑒?希望後起之秀努力獲得成功。羅浩然 ( 新加坡)東南亞著名僑商、教育家、專欄作家。創辦澳門東亞大學(澳門大學前身)、出版“正義業書”27部。
  • ■暗香浮動 ■[梅花淸韻]歲闌天寒,萬木凋疏,而梅花獨盛,不畏嚴冬,如君子焉未為時勢所屈,兀傲不群。梅花花冠五瓣,色有白、黃、紅、淡紅等,亦有重瓣者。至於白色梅花,開時燦爛似雪,高雅清香,尤為人所愛。江蘇鄧尉山,浙江孤山,吾粵羅浮山諸地之梅花皆有名,亦為歷代所傳頌也。文人雅士愛梅尤甚,或吟詠,或圖繪。賦梅詩以宋林和靖先生所作獨步千古,而以其梅花二律為冠。其一云:“眾芳搖落獨鮮妍,佔盡風情向小園。疏影橫斜水清淺,暗香浮動月黃昏。霜禽欲下先偷眼,粉蝶如 知 合斷 魂 。幸 有 微 吟可 相 狎, 不 須檀 板 共 金樽。”其二云:“吟懷長恨負芳時,為愛梅花輒入詩。雪後園林繞半樹,水邊籬落忽橫枝。人憐紅豔多應俗,天與清香似有私。堪笑胡雛亦風味,解將聲調角中吹。”前人極賞其“疏影橫斜水清淺,暗香浮動月黃昏”一聯,今觀此二律,第二首之“雪後園林繞半樹,水邊籬落忽橫枝”一聯似猶勝之。宋姜白石嘗譜暗香疏影二詞,堪稱為詠梅詞之冠。茲錄其暗香一調,詞云:“舊時月色,算幾番照我,梅邊吹笛。喚起玉人,不管清寒與攀摘。何遜而今漸老,都忘卻春風詞筆。但怪得竹外疏花,香冷入瑤席。江國,正寂寂。歎寄與路遙,夜雪初積。翠尊亦泣,紅萼無言更相憶。長記曾攜手處,千樹壓西湖寒碧。又片片吹盡也,幾時見得。”張玉田《詞源》亦嘗謂“詞之賦梅,惟姜白石暗香疏影二曲,前無古人,後無來者,自立新意,真為絕唱。”此真不易之言也。歷代或專於畫梅花,或兼畫梅花之畫家,而能名重古今者,應近半千。而以元之王冕成就為最。王冕字元章,元末攜妻孥隱居九里山中,手植梅花千樹,日夕徘徊其間,其畫筆真能傳梅花之神髓,而其劇蹟今尚能睹一二。至於宋之釋仲仁,楊無咎,明之金俊明,清湘,八大,清之金冬心,汪士慎諸公,畫梅之造詣亦能為古今論者側目也。時代變易,人之崇尚亦有所改變,然梅花至今猶為人所愛,逾千年未易,不亦奇哉。李國明 (香 港 )香港《嶺雅》主編。其文與畫似,清新可人。有《李國明小品》、《李國明梅花冊》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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