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第三十七卷‧第二期 (總第一百四十四期),二○二四年十一月 目錄 1澳門融入國家發展的實踐路徑 婁勝華 3 粵港澳大灣區跨域數據融合的現實困境與應對策略 陳寶欣 馮澤華 18澳門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政策制定策略研究 陸晴 34特區政府以公共政策實現政府管治目標的參考——新加坡經驗 楊日科 陳慶雲 50澳門城市公廁現狀研究及改善策略 韋正愷 翁琳璐 72澳門公務人員工作家庭衝突狀況及影響因素分析 柯麗香 區耀榮 90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影響因素研究——基於澳門社會情境的實證分析 王雪飛 106英文摘要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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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17 3 澳門融入國家發展的實踐路徑* 婁勝華** 【摘要】 澳門回歸祖國後,就成為中國轄下的地方行政區域之一,並重新納入到國家治理體系,由憲法與基本法構築起澳門特區的憲制秩序,儘管實行“一國兩制” 、“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但是,中央對澳門特區具有全面管治權。因此,嚴格地說,自回歸之日起,澳門特區就開始了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進程。本文回顧與梳理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路徑,主要包括制度路徑、產業路徑、民生路徑與文化路徑。在制度路徑方面,“一國兩制”已成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內容與組成部分,特別行政區制度同樣成為國家制度的基本構成。在產業路徑方面,澳門以旅遊產業優勢並以科技、中醫藥、現代金融、商貿會展等潛在發展產業融入國家產業體系。在文化路徑方面,澳門以其獨具的中華文化為主流、中西文化並存的特色而可以豐富中華文化的包容色彩。在民生路徑方面,國家允許澳門居民參與國家事務,且對生活在內地的澳門居民實行享受與內地居民相同的就業、養老、醫療等民生福利。 【關鍵詞】 制度 產業 文化 民生 融入路徑 Caminhos práticos da integração de Macau no desenvolvimento do país Lou Shenghua Resumo: Após o retorno à Pátria, Macau tornou-se uma das regiões administrativas locais sob a jurisdição da China, reintegrando-se no sistema de governação nacional, com a Constituição e a Lei Básica a constituírem a ordem constitucional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RAEM). Embora em Macau se apliquem os princípios “um país, dois sistemas”, “Macau governado pelas suas gentes” e “alto grau de autonomia”, é o Governo Central que detém o poder pleno de governação sobre a RAEM. De modo geral, desde a data do retorno, a RAEM tem vindo a integrar-se no desenvolvimento do país. Este artigo analisa e revê os caminhos para a integração de Macau no desenvolvimento global do país, principalmente os que se prendem com o regime, as indústrias, o bem-estar da população e a cultura. No que diz respeito ao regime, “um país, dois sistemas” tornou-se um conteúdo fundamental e parte integrante do socialismo com características chinesas na nova era, tendo-se o regime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consolidado como uma parte essencial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17 4 do sistema nacional. Quanto às indústrias, Macau integra-se no sistema industrial nacional, aproveitando, em especial, as vantagens da indústria do turismo e explorando as potencialidades de desenvolvimento nas áreas de ciência e tecnologia, medicina tradicional chinesa, finanças modernas, comércio, convenções e exposições, entre outras. Relativamente à cultura, Macau tem como cultura predominante a sua específica cultura chinesa, que, ao combinar a coexistência das culturas chinesa e ocidental, enriquece a inclusividade da cultura chinesa. No âmbito do bem-estar da população, o país permite que os residentes de Macau participem em assuntos nacionais e garante que aqueles, deles, que estejam a viver no Interior da China usufruam de benefícios sociais equivalentes aos dos restantes residentes do Interior da China, em termos de emprego, aposentadoria e cuidados de saúde. Palavras-chave: Regime, Indústrias, Cultura, Bem-estar da população, Caminhos da integração 中共二十大報告提出,發揮香港、澳門優勢和特點,鞏固提升香港、澳門在國際金融、貿易、航運航空、創新科技、文化旅遊等領域的地位,深化香港、澳門同各國各地區更加開放、更加密切的交往合作。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支持香港、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更好發揮作用。實際上,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是在十九大報告提出的,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粵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等為重點,全面推進內地同香港、澳門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發展的政策措施。”1 可見,自港澳回歸祖國後,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港澳已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是港澳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對於澳門來說,自回歸之日起,就開始了融入國家發展的進程,而實踐中主要選擇與遵循了下列融入路徑。 * 論文在第七屆澳門學國際學術研討會上報告。 ** 澳門理工大學人文及社會科學學院教授。 1 習近平(2017-10-27),《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參見 http://www.gov.cn/zhuanti/ 19thcpc/baogao.htm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17 5 一、制度路徑:以“一國兩制”融入國家制度體系 回歸後的澳門實行“一國兩制”,而進入新時代以來,“一國兩制”已經被確定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 14 個基本方略之一、13 個重要制度體系之一和 13 個歷史性成就和變革之一。也就是說,“一國兩制”是必須長期堅持的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的重要內容。 “一國兩制”是一個完整的制度,必須正確認識“一國”與“兩制”之間的關係。“‘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並統一於‘一國’之內”。2 沒有“一國”就沒有“兩制”。可見,“一國”與“兩制”並非等量齊觀的平行並列關係,更不是“對立”關係。 實行“一國兩制”,符合國家根本利益,符合全國人民共同意願,符合港澳居民利益,符合港澳繁榮穩定實際需要,因此,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一要確保不會變、不動搖。因為只有“一國兩制”,才能夠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前提下為港澳創造無限廣闊的發展空間。二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確保不走樣、不變形。“一國兩制”方針是一個完整的體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一國兩制”的初心與核心要義。 “一國兩制”的初心是實現國家統一,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需要。因此,在維護國家安全上,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澳門回歸以來,始終視維護國家安全為自身職責。2009 年,特區政府制定及頒佈第 2/2009 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如實履行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憲制性責任,填補了澳門特別行政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空白。 然而,在《維護國家安全法》生效實施後,國家安全已從政治、軍事及國土等傳統領域擴展至經濟、文化、社會、科技、資訊和生態等非傳統領域,形成“總體國家安全”,國家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法規已經有 200 多部,從而形成了全方位的法制保障。反觀澳門,2009 年制訂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只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所列舉的七種危害國家安全的傳統犯罪予以規範,其他相關立法配套的步伐未能跟上進度,顯然與“總體國家安全”的實際要求存 2 本書編寫組(2019)。《〈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輔導讀本》。北京:人民出版社。39。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17 6 在明顯落差。有見及此,澳門特區政府從 2016 年開始,相繼展開了在網絡、出入境以及反恐等領域的配套立法工作,完善或填補相關領域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保障;並於 2018 年 9 月 3 日頒佈第 22/2018 號行政法規,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構建起澳門特區有關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頂層架構,協助行政長官就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進行決策和執行協調。與此同時,適應新時代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制需求,澳門特區於 2022 年啟動了《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完善修訂工作。經過一個半月的諮詢,社會普遍支持修改國安法。特區政府及時完成了《修改第 2/2009 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法律草案,並送交立法會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法》的修改完善,可以有效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供強大的制度保障。 國家安全得以實現當然是透過有效執法,但是,全面預防同樣重要。為此,加強對國家安全的宣傳教育就十分必要。故而,自 2018 年起,在每年的國家安全教育日,特區政府與中聯辦聯合舉辦了六次“全民國家安全教育展”。2022 年的第五次“全民國家安全教育展”,展出了超過 420 幅圖片和多段影片,重點展示在總體國家安全觀引領下國家統籌發展與安全,應對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推動新時代國家安全取得的一系列偉大成就,以及特區政府為維護國家安全、推進“一國兩制”穩步向前的各項舉措和成果。豐富的展覽內容吸引廣大居民,以及社會團體、青年組織、學校、公共部門及公私營機構組織人員前往參觀,在為期一個月的展期內,累計逾 58,000 人次入場觀展,專題網站也錄得超過 380,000 瀏覽次數。展覽有效增強廣大市民的國家安全意識,樹牢總體國家安全觀,自覺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同時,特區政府與中聯辦繼續舉辦國家安全主題徵文比賽,以“我心中的總體國家安全觀”為題,面向澳門高等院校及中學的學生廣泛徵集參賽文章。共有 8 所高等院校、40 所中學,逾 9,500 名學生踴躍參與徵文比賽,展現了澳門青少年強烈的國家安全意識和深厚的愛國愛澳情懷。 正確理解“一國兩制”的制度內涵,就必須把維護中央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中央全面管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權之間是辯證統一關係,是和“一國”與“兩制”關係密切聯繫的。實際上,自回歸之日起,港澳已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中國對港澳恢復行使主權是恢復行使包括全面管治權在內的完整主權。中央擁有對港澳特區的全面管治權,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17 7 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權力,也包括授權港澳特區依法實行的高度自治。中央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體現在主權層面;中央授予港澳特區高度自治權,體現在治權層面。中央的全面管治權是授權特區高度自治權的前提和基礎,授予特區高度自治權是中央對特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的體現。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和特區的高度自治權是統一關係,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將兩者割裂與對立起來。對於特區的高度自治權,中央具有監督權力。 回歸以來,中央政府用好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先後任命歷任行政長官和歷屆特區政府主要官員,行使基本法解釋權、重大事項決定權、特區法律備案審查權、全國性法律在特區實施的決定權等,對港澳特區實行了有效的管治。而在特區內部,形成行政主導的權力關係。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依照基本法和相關法律履行職責,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 準確把握“一國”與“兩制”關係,正確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就必須堅持“愛國者治港”“愛國者治澳”原則。而堅持“愛國者治澳”原則,是事關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與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原則,也是超越意識形態的普遍性政治原則。只有堅持“愛國者治澳”原則,才能保障“一國兩制”方針與中央對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得到落實,澳門的長治久安才能得到保證。 2016 年,澳門特區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2013 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 2014 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的四個“有利於”原則修改了立法會選舉制度,增加了相關條款,即《立法會選舉法》第 6 條第 8 項,目的在於避免議員雙重效忠。 為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確保所有參選人必須為“愛國者”,必須“真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必須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不得從事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澳門基本法權威、利用澳門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等。 2021 年,第七屆澳門特區立法會選舉過程中,經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審查,有 21 名候選人“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者“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而被取消參選資格(俗稱 DQ)。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17 8 就該 21 名參選人因不擁護澳門基本法或不效忠澳門特區,被取消參選立法會資格一事,第七屆澳門特區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於 7 月 12 日公佈了七項審查準則,強調立法會選舉參選人必須為愛國者。七條準則包括:一是擁護《憲法》及《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二是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三是防範參選人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滲透特區權力機關;四是尊重《憲法》及《基本法》確立的政治體系,不得抹黑澳門特區;五是不得從事危害國家主權及安全的行為;六是尊重《憲法》及《基本法》賦予全國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權限;七是參選人/候選人不得是上述行為的輔助作用者。隨後,被社會視為“民主派”的三個候選組別(“學社前進”、“民主昌澳門”及“新澳門進步協會”)按照相關規定,向選管會提出聲明異議。惟選管會經分析後,認為該三組參選名單受託人提出的異議理由不成立,並有充分事實證明相關參選人曾作出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為,因此駁回該三份異議。此後,三組再向終審法院提出司法上訴。7 月 31 日,澳門特區終審法院合議庭作出判決,駁回民主派三組 DQ 案上訴,維持澳門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的決議。至此,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中的 DQ 事件落幕。 2021 年 9 月 13 日,經選舉產生 26 名直選與間選議員。9 月 23 日,行政長官委任 7 名委任議員。至此,全部 33 名議員產生。此屆立法會選舉是全面實行“愛國者治澳”原則之後實行的首次選舉,對於完善“一國兩制”制度及維護“一國兩制”成功實踐具有重要政治意義。 為使“愛國者治澳”原則法律化,2023 年,澳門展開了《行政長官選舉法》和《立法會選舉法》的修訂工作。兩部選舉法律的修訂要點之一就是將“愛國者治澳”原則法定化,並完善資格審查機制。規定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參選人、行政長官選舉的被提名人及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資格審查機制,由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審查上述人員是否擁護《基本法》和效忠澳門特區,委員會發出的審查意見書具有約束力,對選舉管理委員會因應意見書作出有關人員不具被選資格的決定,不可提起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從而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上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17 9 二、產業路徑:以“1+4”產業融入國家產業體系 隨着全球經濟發展與內地實行改革開放政策,澳門經濟逐漸形成以博彩業主導的綜合旅遊業為主體的獨特產業結構。而自回歸之後,澳門經濟發展也納入國家發展的總體規劃之內。2006 年,國家推出“十一五規劃”,首次將港澳經濟發展納入其中,提出“支持澳門發展旅遊等服務業,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3,也即表明,在支持澳門旅遊業發展的同時,點題澳門經濟多元發展。2011 年,國家“十二五規劃”正式提出把澳門建設成為“一個中心,一個平台”的經濟定位。4 2016 年國家頒佈的“十三五規劃”提出,繼續支持澳門建設“一個中心,一個平台”,並希望澳門通過“一中心、一平台”建設而推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及可持續發展。5 國家“十四五規劃”進一步將澳門定位豐富拓展為“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在第六十一章“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中提出,“支持澳門豐富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內涵,支持粵澳合作共建橫琴,擴展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功能,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支持澳門發展中醫藥研發製造、特色金融、高新技術和會展商貿等產業,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6 可見,從點題“經濟適度多元”到直接提出“支持澳門發展中醫藥研發製造、特色金融、高新技術和會展商貿等產業”,國家發展規劃為澳門產業及經濟發展進行了準確定位。此外,國家還專門制訂了粵港澳大灣區及粵澳橫琴深度合作區建設規劃,意在推進澳門融入祖國發展及促進澳門產業多元化。 實際上,一直以來,澳門積極配合國家規劃,無論是澳門第一個五年發展規劃與第二個五年發展規劃,還是歷年特區政府施政報告,都在產業發展方面對接國家“十三五規劃”與“十四五規劃”,並制訂政策加以落實。在歷屆政府提出的產業多元化發展方向基礎上,第五屆特區政府在《2023 年財政年度施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2006-3-16)。人民網。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4208451.html 4 “十二五規劃”綱要在第五十七章第一節“支持港澳鞏固提升競爭優勢”中指出“支持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加快建設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 5“十三五規劃”綱要在第五十四章第一節“支持港澳提升經濟競爭力”中指出“支持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積極發展會展商貿等產業,促進經濟適度多元可持續發展”。 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 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第六十一章(2021-3-13)。http://www.gov.cn/xinwen/2021-03/13/content_5592681.htm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17 10 政報告》中提出“1+4”的多元產業結構佈局。所謂“1”,是指按照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目標要求,做優做精做強綜合旅遊休閒業。所謂“4”,是指未來重點發展的四大產業,包括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科技、會展商貿和文化體育產業。通過逐步提升四大產業的產值比重,增強經濟的發展動能和綜合競爭力,着力構建符合澳門實際且可持續發展的產業結構。7 對澳門來說,選擇以“1+4”的產業結構融入祖國發展大局,既體現了澳門傳統的產業優勢,又呼應了粵港澳大灣區與橫琴深合區的產業佈局。 一是基於三年疫情的反思。三年的新冠疫情使澳門產業單一化的風險完全暴露出來,澳門推進產業多元發展,已是刻不容緩的事情。因此,“1+4”的產業新佈局實際是應對三年疫情的重大措施之一。 二是銜接橫琴深合區的產業規劃。澳門提出的未來四個重點產業,銜接與呼應了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產業規劃。橫琴深合區總體規劃提出的四大產業包括科技研發與高端製造、中醫藥、文旅會展、現代金融。而澳門提出重點發展的四大產業中的兩、三個產業都是與橫琴一致的,四大產業中大健康包括了中醫藥,現代金融和橫琴的現代金融是一樣的,高新技術與科技產業、會展商貿及文化體育與文旅會展是差不多的。可見,澳門提出重點發展的四大重點產業呼應了橫琴總體規劃提出的四大產業方向。因為橫琴是澳門實現產業多元化的一個重要的新平台,所以,澳門要想實現新的產業多元化,是需要與橫琴之間相互協作的。 三是澳門的四大產業和大灣區其他城市產業之間形成了一種錯位發展。按照 2019 年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大灣區內城市產業是有一定的佈局和分工的。比如,廣州以基礎工業和重工業為主,佛山主要發展輕工業,深圳主要培育資訊技術、高端數字等新興戰略產業和金融、航運等現代服務業,東莞要發展先進製造業,肇慶要做傳統的優勢產業,中山、江門強化西部製造業,香港是金融、貿易、國際航運中心,澳門提出的四大產業實際上是與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的產業形成錯位發展。 7 澳門特區政府(2022)。《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二○二三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25。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17 11 四是四大產業在澳門已積累了一定的產業基礎。事實上,四大產業也是在澳門多年探索產業多元化基礎上提出來的,也就是說,這些澳門產業都有一定的產業基礎。比如說,現代科技產業,澳門設立有四個國家重點實驗室,有集成電路、物聯網、微電子等研究,所以,如能將研究成果進行轉化,實際上呼應了高新技術產業。而文旅會展商貿產業是從澳門博彩產業延伸出來的,澳門的博彩業是可以延伸出酒店業、商貿零售、會展業、餐飲業等,實際上也是澳門的產業優勢之一。發展特色金融產業,是因為澳門和葡語國家有着廣泛聯繫,所以,在跨境人民幣結算、中葡金融服務平台建設、證券市場等方面,對澳門現代金融業發展都有促進作用的,而澳門的現代金融跟香港的金融以及深圳、廣州的金融也是有區別的,香港是國際性金融中心,澳門的現代金融主要是特色金融,實際上不完全和香港等城市重複,是一種錯位發展的格局。所以,澳門提出四大產業實際在澳門是有一定發展基礎的,是多年多元化探索的結果,也是銜接橫琴的產業規劃,並與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的產業形成錯位發展態勢。 五是四大產業是未來有發展前景和潛力的產業。從世界範圍看,無論是高科技產業,如大數據、人工智慧,還是大健康產業、生物醫藥產業、休閒健康等都是未來的朝陽產業。澳門提出的四大重點發展產業都是未來世界範圍有發展前景的產業。 可見,澳門以其優勢產業及潛力產業融入國家產業體系,以其所長獻力國家所需,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事業貢獻其產業力量。 三、文化路徑:以多元文化融入中華文化體系 澳門作為中國領土的一部份,人口素以華人為多,自古以來就是中華文化的一份子。自 16 世紀中葡萄牙人前來定居後,澳門開始出現兩種文化。由於澳門的兩種文化幾乎是獨立發展,在長達四個多世紀的族群共處中,雖有或多或少的碰撞與交融,卻始終未能在澳門生成一種嶄新的主體文化。而在兩種文化中澳門的主導文化始終是中華文化,即具有歐陸文化特徵的中華文化,是中華文化特別是嶺南文化系統中獨具特色的一個類型。因此,澳門文化的根源與主體是傳統的中華文化,同時,多元文化共存交匯,形成回歸後澳門的基本文化背景。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17 12 以中華文化為主體、多元文化共存的澳門文化融入中華文化體系,需要弘揚中華文化蘊含的國家“大一統”思想、民族責任感與民族凝聚力,支持與擁護澳門回歸祖國,並實行“一國兩制”方針。堅持“一個國家”,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指國家主權不可分割,從而成為保證澳門不被分裂出去的基礎,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視作為落實“一國兩制”根本宗旨的要求。在堅持一個國家主體的條件下,承認不同制度的差異。同時,樹立和堅守“愛國愛澳”的主流核心價值,實現在愛國愛澳旗幟下的廣泛團結,愛國愛澳力量在社會政治生活中始終佔據絕對主導地位。主動融合愛國和愛澳兩種情懷,支持與擁護中央政府落實全面管治權與澳門的高度自治權的統一,實現國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和澳門的整體和長遠利益有機統一。 與此同時,數百年的中西文化交流使澳門成了罕見的多元文化匯聚的地方。中西文化在這裡長期共存與發展。主要表現在語言文字的多元化、教育的多樣化、中西合璧的建築以及宗教信仰的多元化等方面。因此,澳門的文化政策是培育與確立中華文化主體地位,同時,尊重其他多元文化,推崇“和而不同”的包容精神,實現多元文化共存交流的格局。弘揚“一國兩制”蘊含的追求和平統一及多元包容精神,在實現國家統一基礎上,追求和諧共生,尊重多元與差異。 以中華文化為主體、多元文化共存的澳門文化融入中華文化體系中,需要繼續在正規教育與社會教育中加大對中華文化的投入,培育青年及其他社會群體對中華文化的體認,築牢中華文化的社會根基。堅持制度建設,在正規教育中,確立與強化傳統文化的教育內容,將加強中華文化教育納入特區政府的中長期教育規劃及青年政策。在不同教育階段將中華文化教育列入必修必考內容之中,從而在制度上確保中華文化教育的地位。堅持面向廣大市民推廣中華文化傳統的社會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家庭教育傳統,利用傳統節日凝聚民族文化情感,體驗民族文化認同,影響培育澳門居民的國家意識與傳統文化的傳承。 積極推動澳門與內地在文化教育等領域建立更緊密關係,不斷增進兩地的文化交流與合作,促進澳門對祖國的文化融入,加快澳門“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的建設。重視加強與內地文化聯繫與交流,充分利用內地豐富的中華歷史文化教育資源,組織澳門青年與居民前往內地,尤其是與澳門相鄰的大灣區內的內地城市,進行文教與科技等方面的交流,實地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17 13 體驗中華歷史文化的博大精深,在行動中感受和體驗中華歷史文化成就,通過不同的文化交流方式及不同的文化交流平台來不斷增強澳門居民的國家認同、民族認同和文化認同,促進人心回歸及情感回歸。 同時,隨着澳門與內地的文化交流合作日益緊密,文化交流主體不斷擴大,交流渠道不斷拓寬,澳門與內地建立起區域性文化合作機制,攜手共推中華文化走向世界。澳門是 16-18 世紀中西文化交匯的橋樑,也是全球化時代中國的跨文化國際交流平台,可以充分發揮澳門聯繫葡語國家及東南亞等“一帶一路”國家的角色,促進國際人文交流,從而實現《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的“支持澳門發揮東西方多元文化長期交融共存的特色,加快發展文化產業和文化旅遊,建設中國與葡語國家文化交流中心”。8 四、民生路徑:便利澳門居民融入內地生活 澳門與內地陸地相連,長期以來,不少澳門居民選擇前往與澳門毗鄰的大灣區養老、居住、就學、就業等。然而,回歸之前,澳門居民多以客居身份生活在內地。回歸之後,澳門成為國家治理下的特別行政區之一,絕大多數澳門居民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因此,在政治生活中,可以進入人大、政協等國家機構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活動。同時,生活在內地的澳門居民開始逐漸享受國民待遇。 為了吸引與便利港澳居民前往內地居住生活,解決在內地生活的港澳居民就學、就業、出行、居住等方面的問題,中共十九大後,國家與地方陸續制訂了一系列政策,給予生活在內地的港澳居民以國民待遇。 對於澳門居民在內地求學問題,國家教育部推動與支持各地落實義務教育法,向生活在內地的澳門居民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在高等教育階段,2016 年,國家教育部等部門制訂專門規定,在“保證品質、一視同仁、適當照顧”的原則下,規範內地高校招收港澳學生和對港澳學生的教育教學、服務管理工作,保證培養品質,保障港澳學生在就業指導、醫療保障等方面的權益。國家為來內地就讀的港澳學生專門設立獎學金,並大幅提高了獎學金獎勵標 8 中共中央、國務院(2019)。《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第八章第二節。http://www.gov.cn/ zhengce/2019-02/18/content_5366593.htm#1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17 14 準。國家社科基金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決定參照內地居民待遇,向在內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港澳研究人員開放各類基金項目申報。 對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問題,國家教育部要求各高校積極為港澳畢業生提供就業資訊服務,開展就業指導,為有意在內地就業的港澳畢業生發放《就業協議書》,簽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為港澳學生在內地就業提供更多便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取消港澳同胞在內地的就業許可制度,並規範港澳居民在內地參加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問題,支持港澳同胞到內地行政事業單位就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財政部等部門明確在內地就業的港澳居民可以平等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可以通過繳存、使用及提取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辦理流程等與內地繳存職工一致,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接手續。 對於澳門居民在內地出行、住宿等問題,中央相關部門制訂了一系列的便利政策。中國鐵路總公司已在具備條件的火車站設置了可識讀“回鄉證”的自動售取票設備,方便港澳同胞憑“回鄉證”自助購取票。國家文化與旅遊部要求各旅遊住宿企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不得以任何非正常理由對港澳同胞辦理入住設置障礙,為港澳同胞在內地旅遊提供更加優質便利的住宿服務。2019 年,國家移民管理局印發《關於推動出入境證件便利化應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9,全面實現港澳居民出入境證件在公共服務領域的便利應用。將港澳居民往來內地所持“通行證”納入交通運輸、金融、通訊、醫療、住宿等領域認可使用的身份證件選項,可享有類似內地居民身份證明功能,其適用範圍和便利政策涵蓋了 30 多個領域,提供自助辦理、網上辦理等便捷服務。 2018 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是在實行一系列惠及港澳居民政策基礎上,推出的又一項便民惠民措施,讓包括澳門居民在內的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居住時能夠享受到與內地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務和便利。 中共中央、國務院 2019 年印發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與 2021年制訂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是直接支持澳門融入國家發 9 國家移民管理局(2019)。《關於印發〈關於推動出入境證件便利化應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s://www.hmo.gov.cn/xwzx/zwyw/201905/t20190516_20874.html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17 15 展大局的重要文件。其中,對生活在內地的澳門居民在民生福利方面與內地銜接作出安排與規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要為港澳居民在內地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研究開放港澳中小學教師、幼兒教師到廣東考取教師資格並任教。加強學校建設,擴大學位供給,進一步完善跨區域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就學政策,推動實現平等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順利在流入地參加高考。研究賦予在珠三角九市工作生活並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子女與內地居民同等接受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的權利。完善有利於港澳居民特別是內地學校畢業的港澳學生在珠三角九市就業生活的政策措施,擴寬港澳居民就業創業空間。鼓勵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擔任內地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務,研究推進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報考內地公務員工作。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建立港澳創業就業試驗區,試點允許取得建築及相關工程諮詢等港澳相應資質的企業和專業人士為內地市場主體直接提供服務,並逐步推出更多試點項目及開放措施。支持港澳青年和中小微企業在內地發展,將符合條件的港澳創業者納入當地創業補貼扶持範圍,積極推進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實施“粵港暑期實習計劃”“粵澳暑期實習計劃”和“澳門青年到深圳實習及就業項目”,鼓勵港澳青年到廣東省實習就業。支持澳門建設中國與葡語國家青年創新創業交流中心。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直接將“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空間”作為橫琴深合區的戰略定位之一。“推動合作區深度對接澳門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為澳門居民在合作區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營造趨同澳門的宜居宜業生活環境”。10 在“建設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家園”中提出,允許具有澳門等境外執業資格的金融、建築、規劃、設計等領域專業人才,在符合行業監管要求條件下,經備案後在合作區提供服務,其境外從業經歷可視同境內從業經歷。支持在合作區採取便利措施,鼓勵具有澳門等境外資格的醫療領域專業人才依法取得境內執業資格。高水準打造橫琴澳門青年創業谷、中葡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等一批創客空間、孵化器和科研創新載體,構建全鏈條服務生態。推動在合作區創新創業就業的澳門青年同步享受粵澳兩地的扶持政策。完善人才、金融、租金、稅收等方面的政策體系, 10 中共中央、國務院(2021)。《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http://www.gov.cn/ hengce/2021-09/05/content_5635547.htm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17 16 使澳門青年享受到不低於內地青年甚至是優越於內地青年的創業扶持政策。解決澳門青年內地就業中社保、公積金、醫療等生活保障制度。採取多種措施鼓勵合作區企業吸納澳門青年就業。對在合作區工作的澳門居民,其個人所得稅負超過澳門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加快推進“澳門新街坊”建設,對接澳門教育、醫療、社會服務等民生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有效拓展澳門居民優質生活空間。推動全面放開澳門機動車便利入出合作區。支持澳門醫療衛生服務提供主體以獨資、合資或者合作方式設置醫療機構,聚集國際化、專業化醫療服務資源。大幅降低並逐步取消合作區與澳門間的手機長途和跨境漫遊費。 而隨着 2019 年《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與 2021 年《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的頒佈,澳門與內地關係越來越密切,一些澳門居民即使需要在澳門工作同樣會選擇前往珠海、中山等地居住,過着“雙城”生活。特別是與澳門一水之隔的橫琴深合區更是成為澳門居民生活的“後花園”。此外,也有不少澳門青年選擇離開澳門前往粵港澳大灣區創業或就業。據統計,截至 2024 年 4 月,在橫琴深合區生活居住的澳門居民達 15,927 人,同比增長20.6%,就業人數達 5,009 人,同比增長 25.6%。跨境執業專業人士(包括執業醫師、藥學、旅遊、建築、設計五類)1,296 人,較 2021 年增長近 3 倍。在橫琴深合區就讀的澳門學生 274 人,較 2021 年年底增長 103%。2023 年經橫琴口岸通關人數逾 1,670 萬人次,比 2022 年實現翻倍增長。2024 年 1 月至 4 月,橫琴口岸通關客流超 714 萬人次,同比增長 51.4%,港澳居民占通關人數 25%;車輛通關近 70 萬輛次,同比增長 5.6%,其中澳門單牌車數量占 65.8%。11 五、結語 回顧與梳理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實踐路徑,主要包括制度路徑、產業路徑、民生路徑與文化路徑。在制度路徑方面,“一國兩制”已成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內容與組成部分,特別行政區制度同樣成為國家制度的基本構成。在產業路徑方面,澳門以旅遊產業優勢並以科技、中醫藥、現代金融、商貿會展等潛在發展產業融入國家產業體系。在文化路徑方面,澳門以其獨具的中華文化為主流、中西文化並存的特色而可以豐富中華文化的包容色 11“‘琴澳合體’三年大變樣:支撐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成效初顯”(2024-6-19)。《羊城晚報》。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17 17 彩。在民生路徑方面,國家允許澳門居民參與國家事務,且對生活在內地的澳門居民實行享受與內地居民相同的就業、養老、醫療等民生福利。 上述實踐路徑,為澳門融入國家發展提供了現實選擇,也是在國家改革開放與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充分發揮澳門優勢,使澳門同祖國一起共同承擔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責任。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8-33 18 粵港澳大灣區跨域數據融合的現實困境與應對策略 陳寶欣** 馮澤華*** 【摘要】 在“數字灣區”建設背景下,粵港澳三地的人流、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等資源要素加速流動,促進跨域數據融合,打造“數字灣區”成為粵港澳高質量發展的重大課題。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域融合,即粵港澳三地數據在跨境流通中實現有機整合、最大化利用的過程。當前,粵港澳跨境數據共享處於起步階段,公共數據開放不足和數據利用失範成為粵港澳大灣區跨域數據融合的現實障礙。為此,可從三大路徑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融合:第一,可通過制定數據融合示範法、規範大灣區數據運用等方式推進立法;第二,可通過建立大灣區跨境數據共享機制和建立大灣區公共數據協調機制等方式強化行政執法;第三,建立數據質量投訴機制、統一大灣區數據糾紛申訴制度等方式建立糾紛解決機制。 【關鍵詞】 粵港澳大灣區 跨域數據 數字灣區 數據安全 Dificuldades reais e estratégias de resposta à integração de dados transfronteiriços na Grande Baía Guangdong-Hong Kong-Macau Chen Baoxin Feng Zehua Resumo: No contexto da construção da “Grande Baía digital”, o fluxo de pessoas, mercadorias, capitais e informações entre Guangdong, Hong Kong e Macau acelerou, promovendo a integração de dados transfronteiriços. A construção da “Grande Baía digital” é um tema crucial para o desenvolvimento de alta qualidade das três regiões. A integração transfronteiriça de dados da Grande Baía Guangdong-Hong Kong-Macau refere-se ao processo de integração orgânica e à utilização maximizada dos dados de Guangdong, Hong Kong e Macau na circulação transfronteiriça. Actualmente, a partilha de dados entre Guangdong, Hong Kong e Macau encontra-se numa fase inicial, sendo que a falta de abertura e o uso inadequado dos dados públicos  本文是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工程 2022 年度特別委託項目“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要素流通機制研究”(批準號:GD22TWCXGC11)、廣州市哲學社科規劃 2023 年度課題“穗港澳數據要素流通的法治評估機制研究”(課題編號:2023GZGJ215)、2023 年度廣東工業大學校級“本科教學工程”項目“‘邏輯-過程-目標’三維交叉融合的跨境數據法治人才培養策略研究”(項目編號:廣工大教字〔2023〕51 號)的階段性成果。 ** 澳門理工大學博士。 *** 廣東工業大學粵港澳大灣區協同治理與法治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廣州數據法治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廣東工業大學全球治理與區域國別研究院研究員,廣東工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8-33 19 representam obstáculos significativos à integração de dados transfronteiriços. Para mitigar estas dificuldades, podem ser promovidas três estratégias principais: Primeira: incentivar a legislação através da elaboração de uma lei modelo sobre a integração de dados e utilização de dados da Grande Baía; Segunda: reforçar a execução da lei administrativa por meio de criação de mecanismos no âmbito da partilha transfronteiriça de dados e da coordenação de dados públicos da Grande Baía; Terceira: estabelecer mecanismos de resolução de litígios, através da criação de um sistema de reclamações sobre a qualidade dos dados e da uniformização do sistema de queixas referentes a conflitos de dados na Grande Baía. Palavras-chave: Grande Baía Guangdong-Hong Kong-Macau, Dados transfronteiriços, Grande Baía digital, Segurança de dados 一、引言 在“互聯網+”這一重要生產生活抓手的推動下,粵港澳三地的人流、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等資源要素加速流動,促進跨域數據融合,打造“數字灣區”成為當前與下一個時期粵港澳高質量發展的重大課題。例如內地與港澳合作辦學,高校師生如何在廣東的校園跨域使用香港母校的教育數據信息,以及大量定居廣東的港澳同胞就醫、就業時如何跨域調用電子病曆、學籍檔案等。這涉及到粵港澳三地跨域數據融合的諸多內容,三地數據管轄權、法律框架、管理模式等均不同,包括但不限於通訊基礎設施的聯通、數據安全的權責、數據分類的標準及其監管等問題,需要理解不同司法體系、政策環境和語言文化下的數據融合政策之內涵和指向。本文所指的大灣區數據跨域融合,被廣義的數據跨境治理所涵攝,可拆解為粵港澳三地的數據跨域與數據融合兩個方面。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語境下,數據跨域通常指內地與港澳之間的數據流通,因而帶有“跨境性”。數據通常產生於一國境內,卻存在極大跨境流動的可能,“數據出境”由此出現。數據跨境,意指任何正在轉移數據到其他司法管轄區或是轉移到其他司法管轄區之後意圖再轉移的行為。大灣區數據跨域融合,即粵港澳三地數據在跨境流通中實現有機整合、最大化利用的過程。本文在梳理大灣區跨域數據融合脈絡的基礎上,分析跨域數據融合存在的問題及成因,並提出應對策略。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8-33 20 二、粵港澳大灣區跨域數據融合的現實障礙 (一)跨境數據共享處於起步階段 粵港澳三地在政務數據跨域共享上做出了許多有益嘗試,在“放管服”改革浪潮以及“雙區”驅動的重大政策利好之下,廣東省可行使先行先試權,以粵港澳政務服務融合為突破口,通過出台相關政策文件、組建大灣區政務中心以及探索跨城通辦服務等舉措,大力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要素互聯互通。2021 年 9 月,被中央和廣東省多個重大政策文件提及的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中心發布第一期項目建設招標公告,明確將打造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大灣區數據信息環境,建立以“數網”、“數紐”、“數鏈”、“數腦” 、“數盾”為核心的粵港澳大數據中心一體化平台。1 粵港澳大灣區跨域數據共享平台的建設由理論構想成為現實,將革新大灣區數據共享模式。 除了建設相關政務信息共享平台,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粵港澳三地在公共衛生數據對接與共享上的實踐經驗也值得總結,尤其是健康碼治理方面。健康碼是運用數字科技應對新冠疫情的重要媒介,也是實現精準防控的平台支撐。通過大數據技術記錄、監測公民的健康狀況,政府可直接鎖定感染或存在感染性的人群,進而採取相應管理措施,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智能化水平。新冠疫情期間,粵港澳在健康碼互認上打破了“數據牆”,有效實現公民個人健康數據的跨境傳輸。2020 年 5 月 10 日,粵澳正式啟用“粵康碼”與“澳門健康碼”互認系統。其中,“粵康碼”是廣東省開發的健康通行碼,而“澳門健康碼”可用作澳門入境健康申報這一強制性要求。2021 年 12 月 10 日,香港正式啟用“香港健康碼”系統。該系統的目的是讓有需要的用戶自願登記並透過系統提供的轉碼功能,協助用戶把“香港健康碼”相關數據傳送至“粵康碼”系統。可惜的是,這一系統在香港的運行情況並不樂觀,“香港健康碼”更多用於通關人士轉內地健康碼,香港居民使用者寥寥無幾,第五波疫情暴發後,就完全停止運作。2 雖然香港有“安心出行”APP 可以替代,但由於隱私法律對個人信息保護較爲嚴格,“安心出行”APP 只能記錄用戶的行動軌跡,若要將接種記錄和 1 “2.4 億元、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中心(一期)項目:主要採購‘數紐’‘ 數鏈’‘ 數腦’‘ 數盾’等”(2023-12-22)。https://k.sina.com.cn/article_3172142827_bd130eeb01900uuph.html 2 “用數據說話:親身經曆的香港真實疫情,及其對內地抗疫政策的參考(下)”。(2024-4-11)。https://mp.weixin.qq.com/s/3uj_MlQcs2gp4lPSeuJZow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8-33 21 檢測結果保存在 APP,必須用戶授權。這導致實踐中政府較難準確掌握疫情的發展動態,也無法採取全民強檢等措施。 不難看出,儘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粵港澳三地的數據跨域共享仍處於起步階段,其廣度、深度遠不能滿足數字灣區建設的現實需要。深層次看,粵港澳跨域數據共享面臨的是體制、機制、法律的內在張力。珠三角九市雖然存在部門間的利益沖突、地區間的信息化水平差異等堵點,但在廣東省的統一領導下實現平台互聯互通、數據標準統一、體制機制協同還是相對容易。而粵港澳之間對於數據的保護政策、監管標準、合作理念存在較大差異,特別是香港對隱私的保護程度遠高於粵澳,對數據跨境流通、共享的監管也更為嚴格,這降低了數據在大灣區場域的流轉效率。更不可忽略的是,政府作為數據的收集者與保護者,存在“經濟人”的特性,在某些情況下不能避免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傾向。3 (二)公共數據開放不足 公共數據開放是盤活數據資源、挖掘數據價值的關鍵之舉。粵港澳大灣區是我國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進一步提升公共數據開放水平,不僅有利於促進數據要素在灣區流動與運用,更有利於發揮公共數據開放先行地區的綜合優勢,突顯大灣區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支撐引領作用。總體而言,大灣區公共數據開放程度高,但也應注意到大灣區內各城市的數據開放水平不平衡、差異較大。 從當前的實踐來看,大灣區跨境流通乃至全國的數據流通主要分為兩類:其一是企業間的數據交易和共享,主要依靠市場化的運作方式,在保證數據主權與安全的前提下實現商業數據的流通。4 例如阿里巴巴、京東等互聯網企業依托大灣區跨境電子商務建立的數據流通平台“阿里雲”、 “京東雲”等共享數據。其二是粵港澳政府公共數據的開放共享,主要滿足大灣區跨境社會治理、公共服務供給與市場化增值服務等需求。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倒逼下,湧現出“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健康碼”等實踐範例。港澳方面,香港的“資料一線通”平台可供用戶快捷搜索到各部門的年度開放數據計劃,也留存了可按日下載的曆史數據,保證數據的可持續和常態化更新,數據透明度、留存度很高,包括數據字典、個人信息保護、 3 胡建淼、高知鳴(2012)。“我國政府信息共享的現狀、困境和出路——以行政法學為視角”。《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42(2),121-130。 4 殷利梅(2021)。“加速數據流通融合的思考與建議”。《中國國情國力》,12,48-50。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8-33 22 曆史數據集下載等一系列功能對內地公共數據的開放很有啟發意義。2019年 12 月,澳門上線了由行政公職局運維的政府數據開放平台,目前該平台已開放覆蓋逾 40 個部門或實體超過 600 個數據集5,此舉便利公眾通過統一網站獲取政府數據,促進政府數據的及時更新和再開發利用,同時,提供更多智慧應用,加快特區智慧城市建設。 儘管現階段粵港澳公共數據開放已具備相對成熟的技術保障,但大灣區數據開放的綜合協調機制仍然缺位,而且實際開放的數據在內容、標準上並不一致,導致這些數據無法融合利用,甚至阻礙了公共數據的收集。更進一步而言,目前大灣區的公共數據開放呈現出“三足鼎立”的尷尬狀態,廣東、香港、澳門政府在公共數據開放上各自為政、缺乏協調,即本地政府出於上級要求、法律規定等原因開放了各自的公共數據,但三地沒有完全打通彼此的數據庫,導致數據開放的低效,遑論數據開放的協調一致。原因包括以下三個維度:其一是難以短期內打破數據資源共享的壁壘。受限於傳統行政區劃帶來的阻隔,以及各部委分管行業數據的割裂性,數據資源的統籌調度不足,條塊分割問題普遍存在,而且不願整合共享、不敢整合共享、不能整合共享等理念也減緩了數據開放的進程。其二是粵港澳公共數據開放的主體之間欠缺有效的交流協調機制。大數據時代,公共數據開放的內容、種類、格式千差萬別,極易產生高昂的數據融合成本。就目前而言,粵港澳三地在不同的行政管理體制下未能建立公共數據開放的統一平台和協調機制,也未見專門針對公共數據開放的自發行為或社會倡導,缺乏標準化公共數據開放目錄,不利於數據的進一步跨境流動和共享。其三是粵港澳三地在公共數據開放過程中對個人信息保護的力度不同。新冠疫情期間,粵港澳三地就涉疫數據進行了有限的公共數據開放探索,但港澳在通關時仍堅持將自願上傳健康碼作為通關的要件,並不強制用戶進行個人信息的跨境攜帶。6 (三)數據利用失範 儘管三地的數據治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從攜手治理數據的角度來看,當前粵港澳的數據利用規範仍相對區隔,尚未達至制度、人員、模式的統一,制約着大灣區數據跨境流通。 5 參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數據開放平台:https://data.gov.mo/ 6 鄧凱(2022)。“健康碼互認的法理芻議——兼談粵港跨境治理中的數據法治與大灣區數字秩序圖景”。《紫荊論壇》,5,49-57。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8-33 23 第一,大灣區數字生態環境營造不夠。數字經濟、數字政府、數字社會、數據治理等的快速發展,在更大意義面上打造出涵攝整個時空場域的數字生態環境。實踐中,“數字生態”一詞時常見於國家發展規劃和數字經濟政策體系中,體現於數字發展的整體規劃目標。例如“十四五”規劃提出要營造良好的數字生態,近年的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亦指出,加強數字中國建設的整體布局。可見,作為一種數字化環境,數字生態對粵港澳大灣區、對我國數字治理現代化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然而,當前粵港澳大灣區數字生態發展缺乏制度合力,集中體現為數據規範利用的局限性、複雜性和脆弱性。展開來看,數據規範利用的目的在於釋放數據蘊藏的經濟價值,進而形成循環嵌入式的數字生態。但大灣區的數據利用在產業鏈、供給側的滲透不平衡、不充分、不深入,未能構建全場景、多領域、強循環的數據集群。同時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跨法域的獨特場域下,數據跨境流動帶來的個人隱私保護與信息自由流動的平衡問題、知識產權與商業秘密的保護問題、數據流動行為的合規性問題等需加快解決。伴隨傳統物理意義上的國家邊界、行政邊界和技術邊界的弱化,進入到數字虛擬場域的治理理念、模式都亟待公共治理學者探討。 第二,粵港澳跨域數據治理合作機制尚未形成。新一代數字科技賦能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在革新數字化治理效能的同時也產生了系列複雜的跨域治理問題。首先體現在粵港澳大灣區尚未建成集約化政務基礎設施,目前仍缺乏覆蓋整個大灣區的、縱向貫通、橫向聯通的數字政府體系。這導致數據規範利用的多頭申報、多次流轉、多層級審批等情況。例如,儘管廣東省政務服務網站中設置了“粵港澳大灣區服務專區”,但所提供的服務僅限於辦理港澳通行證等基本事項,並未拓展其他跨境政務服務,也即事實上沒有建立起統一的大灣區政務服務平台。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粵港澳大灣區門戶網站中,儘管其以“粵港澳大灣區”命名,但事實上所能提供的數字資料大多來自內地,基本上是中央與廣東省政府的公開政策,並未收集整理港澳的政務數據。再者,受制於粵港澳“三法系三稅區”的制度性障礙,數據治理規則的不彌合、地區發展的不平衡以及治理標準的不統一所引致的內在張力深刻影響着大灣區數據治理實踐。與蓬勃發展的數據跨境流動實踐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大灣區目前缺乏數據治理的區域合作機制,尚未構建數據治理共同體。這尤其體現在粵港澳規範數據利用的過程由於交流與溝通協作機制缺位,容易造成各自為政的不利局面。例如香港、深圳、廣州依托本地區數字經濟發展優勢,打造數據治理格局,間接擠兌了其他相對落後城市的資源和發展空間。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8-33 24 三、粵港澳大灣區跨域數據融合的現實路徑 (一)立法路徑 (1)制定數據融合示範法 粵港澳大灣區數字化建設駛入快車道,金融、醫療、物流等行業的海量數據每時每刻都在生成、收集和處理。不同領域的數據在特殊時空背景下或涉及跨境流通環節,但由於粵港澳三地在交易價格、稅收、認證程序等方面的標準存在較大差異,嚴重制約了大灣區的數據融合。故而有必要通過立法方式統一標準,緩解數據融合的張力。標準的統一首先要充分考慮“一國兩制”背景下港澳擁有的高度自治權。第一,數據立法不涉及《立法法》規定的法律保留事項,因而屬於地方立法機關可以自行立法的範疇。同时,《立法法》也沒有列於基本法附件三中,不在港澳實施。在這種情況下,廣東可積極行使地方立法權,促進粵港澳三地數據融合。第二,在港澳實施的基本法附件三中的所有法律並未提及數據融合的內容,數據立法方面的權限屬於港澳可以行使高度自治權的範圍。港澳特區可積極行使立法權,推動粵港澳三地相關數據規則的銜接與機制對接。可見,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粵港澳可通過分別立法的方式推動大灣區數據融合。 然而,大灣區由多個城市組成,牽涉法域和社會制度不同於內地的港澳地區,統一立法難度太大。互聯網時代,社會各領域的數據更新速度讓人目不暇接,並以幾何級數的方式不斷擴增。基於管理與服務的需要,政府部門掌握了大量與企業發展、公眾衣食住行密切相關的數據,涵蓋健康、教育、住房、就業、醫療、旅遊、養老、消費、交通、稅收、信用、金融等方面。多年前,我國高層已提出推動政府數據共享與開放,數據共享理念得到越來越多的認可,並且在市場化經濟的背景下,推動政府數據共享與開放關乎粵港澳大灣區數字經濟的發展,但各地政府在實際操作中卻大打折扣,未能消除“以不公開為原則,以公開為例外”的傳統觀念,嚴重阻礙數據價值的挖掘。不但對外開放公共數據不力,而且政府之間、政府部門之間的數據共享也舉步維艱。現階段,粵港澳大灣區尤其是珠三角地區的個別政府部門仍然採取“條塊分割”的方式管理數據,政府部門之間“數據壁壘”高築,這不但降低了政府的公共服務效率,動搖政府公信力,還會激發部門矛盾甚至引發幹群沖突,阻礙灣區數字經濟發展。另外,與港澳地區相比,珠三角的數據安全機制建設相對落後,而在傳統觀念的影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8-33 25 響下,香港、澳門特區政府部門對珠三角乃至廣東省政府部門數據安全方面的信任度不足,導致大灣區政府內部跨境數據流通障礙重重。 但是,通過示範法可以使這種多元制度差異的灣區構造形態轉化為制度協同合力,共同化解彼此制度上的差異,從而解決大灣區內部的各種問題。大灣區各立法主體可以根據示範法的規定,轉化立法或者作出其他適應本地具體情況的規則銜接安排。如此,各主體能夠在硬法缺位的情形下,實現積極式的“銜接”,將“靜態的規則銜接”以示範法這一中轉形式,轉化成“動態銜接”,即實施示範法中的規範,以促進“動態”的規則銜接。 以美國的示範法為例,美國的示範法是民間機構指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草案,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制定主體主要為學者、專家或機構等非國家機關,如統一州法全國委員會、法學會、律師協會等專業性組織以及法學專家;二是制定程序松散。示範法的制定無需遵循一般法律程序,可根據實際靈活變通;三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示範法本質為立法的示範,只有經過立法機關的採納方能產生法律效力。以美國經濟貿易領域法律規則銜接為例,美國各州在經濟貿易事務上享有的獨立的立法權嚴重阻礙了美國州際間經濟貿易的發展,各州立法機關急需解決區際規則沖突,採取的有效措施之一便是先通過民間示範法再進行立法。《美國示範州行政程序法》、《美國統一商法典》等均是基於示範法制定的法律規範。以示範法推動規則銜接在區際行政法治協同乃至國際一流灣區建設中均發揮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美國示範法經驗對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融合法的制定有着較大的借鑒意義。 具體到大灣區數據融合而言,在現階段法律規範尚未理順中央和地方立法權力關係的情況下,大灣區可以根據行業分類,由三地高校、法學研究會、律師協會以及地方立法基地等組織的法律專家學者與相關行業的實務工作者組成起草課題組,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按照粵港澳三地政府部門的指引,以先急後緩、先易後難的方式制定灣區數據示範法,為粵港澳三地提供立法範本。數據融合示範法的程序可囊括立項、起草、修改、選用和立法適用五個步驟。第一,立項時,可由粵港澳三地聯合確定數據立法項目,並面向全國高校、律師事務所、民間機構等非官方組織公開招標。符合條件的組織可向粵港澳任一地區遞交申報書,最終由粵港澳三地共同確定起草主體,簽訂起草協議並給予經費支持。第二,非官方組織中標後應當嚴格按照立法項目和起草協議的要求,高質量開展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8-33 26 起草工作,並在規定時間內向立法機關提交示範法草案、起草說明、草案注釋稿和研究報告等。第三,收到非官方組織提供的數據融合示範法草案後,粵港澳三地應及時組織召開立法機關聯席會議,找出示範法草案中存在的問題,必要時可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起草組織應充分吸收三地立法機關的建議,進行修改完善。第四,示範法畢竟是參考性文本,不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採納完全取決於三地立法機關,後者可對示範性文本進行非實質性修改。第五,若三地立法機關決定採用,可通過三地的立法程序將示範法轉化為地方立法,即廣東省人大及其常委會、人民政府或珠三角九市人大及常委會、人民政府按照立法程序,制定地方性法規或地方政府規章,港澳立法會按照立法程序制定本地法案。 (2)規範大灣區數據運用 從進入公共場所須先“亮碼”,到網絡平台利用大數據精準推送個性化商品和服務;從小區利用智能系統引導業主停車,到使用監控全天候自動識別並檢測高空拋物,保護居民人身財產安全……數據正在滲入人們的衣食住行,但也催生了數據濫用、數據壟斷、個人隱私泄露等亂象。規範大灣區數據利用勢在必行。 首先,建立數據共享安全管理制度。數據蘊含的價值不可估量,大量敏感數據與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密切相關,尤其是在粵港澳大灣區這一場域,稍有不慎將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數據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內容,由於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及較大的危害性,愈來愈多國家與地區重視。在粵港澳大灣區,隨着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海量個人、企業、社會的數據等跨境流動,因而確保灣區公共數據共享安全,成為維護國家安全和規範灣區數據治理的重要課題。一是明確數據共享機構職責。粵港澳大灣區各城市政府部門應當積極履行公共數據共享責任,建立健全數據共享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嚴格實施數據共享安全管理各項要求,形成職責清晰、分工有序、協調有力的大灣區公共數據共享格局。二是規範數據共享流程。粵港澳大灣區可以通過兩種途徑實現數據共享,一種是政府部門之間點對點對接,即供需雙方直接共享數據,不涉及中間方參與。另一種是由粵港澳大灣區數據共享平台作為中間方,接受提供方的數據並向需求方傳輸。數據流轉過程中,如果不嚴格規範共性流程,難免會出現“黑客”入侵,威脅灣區數據安全。故而粵港澳三地應當共同規範數據共享流程,確保數據在安全的軌道上運行。三是加強公共數據全周期安全管理。粵港澳大灣區各地政府部門都應當依法對本部門收集、存儲的公共數據實施常態化安全管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8-33 27 理,既可以招聘專業技術人員也可以通過外包數據技術公司的方式,加強公共數據的安全管理。值得一提的是,從數據入庫之日起,各部門就應當實施全過程跟蹤管理。 其次,構建公共數據開放規則體系。無規矩不成方圓。粵港澳大灣區公共數據開放必須在規則範圍內開展。一是遵循權益保護原則與必要限制原則。粵港澳大灣區公共數據開放不得侵犯個人隱私,不得以公共利益為由淩駕於個人合法權益之上,即必須堅持權益保護優先。同時,為保證大灣區公共數據資源的有序利用,應當對公共數據資源的使用劃定限制範圍。例如,公共數據不得用於市場交易,以防止出現市場主體濫用技術、基金或市場優勢,壟斷公共數據資源,排除他人平等使用數據資源,保證大灣區公共數據資源的流通和使用均合法有序。二是明確公共數據一般使用原則。粵港澳大灣區各方主體在使用公共數據時,必須按照法定要求對公共數據資源進行管理、更新和維護,還要為公共數據的使用提供必要的條件。三是制定公共數據特殊使用規則。在使用大灣區公共數據的過程中,不排除有不法分子運用數字科技破解政府的公共數據系統,入侵大灣區公共數據庫,非法收集個人信息、窺探商業秘密、竊取國家秘密。因此,有必要對大灣區公共數據資源的特別使用予以規範,比如要求使用主體必須向政府數據管理部門備案,數據管理部門也應加強日常監管。 (二)行政路徑 (1)建立大灣區跨境數據共享機制 由於粵港澳三地之間的數據堵點還沒完全打通,嚴重阻礙三地人員、貨物、資金等要素的流動。市場經濟時代,數據共享能夠減少交易成本,提高效率,增強粵港澳三地以及粵港澳大灣區的競爭優勢。此外,數據共享有利於灣區數據融合,其既是數據利用的一種表現形式,也是推動數據流通的重要渠道。 首先,建立粵港澳大灣區數據共享交換機制。在內地,為了打破數據壁壘、促進數據流通,數據共享、信息共享的理念已提出多年,並逐漸深入人心。內地政府部門、企業、社會組織也通過體制機制建設推動數據共享。但是,粵港澳三地目前還沒有建立有效的數據共享機制。三地在大部分領域仍通過口耳相傳或傳送紙質資料等方式交換信息,形式落後,與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發展的時代需求脫節。因此,構建數據共享交換機制尤為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8-33 28 重要。第一,粵港澳大灣區應當建設政務雲平台。通過“雲計算”技術,打造大灣區政務雲平台,挖掘、匯集粵港澳三地的數據資源,為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資源融合共享奠定堅實的基礎。由於建設雲平台技術要求很高,而政府部門往往缺乏這方面的專業能力,粵港澳大灣區可以通過政府主導、企業建設運營的方式建設大灣區政務雲平台。以雲為底座,由數字企業發揮專業技術優勢,在不同的應用系統中整合各類數據,並依托平台實現數據交換。7 第二,構建跨政府、跨部門、跨行業的協作機制。充分的技術保障和科學的數據融合理念都離不開具體的主體以付諸實踐。而政府數據共享可以通過簽訂行政協議的方式促成。即要理清政府間以及政府職能部門之間的關系,暢通政府內部數據傳輸渠道,加快重點領域數據的收集與整合,並依托政府間、職能部門間的數據交換與共享平台,促使政府內部數據在大灣區跨城市、跨部門流動,打破“數據孤島”。申言之,粵港澳三地政府簽訂數據共享協議,明確各方職責,並由三地政府督促當地各級政府部門執行,輔以激勵約束機制保障實施。第三,創立數據中介制度。粵港澳三地政府聯合在大灣區內選出專業基礎紮實、技術設備先進的數據企業作為三地政府數據共享的中介,提供數據挖掘、數據分析、安全保障等專業服務。8 其次,建立數據共享責任機制。粵港澳大灣區跨境數據融合,缺少任何一方都是無法實現的。一方面,大灣區某一類數據融合時,如果出現 11市任何一方沒有共享當地的數據,那麼從大灣區的整體性出發,該類數據是殘缺的,難以為灣區數字經濟發展和智慧灣區、數字灣區服務。另一方面,單一數據作用有限,數據價值的凸顯需要多維度數據相融合。例如,分析粵港澳大灣區低碳轉型情況,如果只分析使用煤、石油、天然氣、核能等不可再生能源的數據是遠遠不夠的,還要綜合風能、水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和二次能源的數據,才能對大灣區能源使用數據進行全局性分析。通過建立數據共享責任機制,明確各方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可促使三地政府部門種好共享數據這片“責任田”。具體而言,一是制定數據共享責任清單。“責任清單”是指將政府部門依法承擔的責任進行整理並公開,促使其能有效完成。9 政府內部數據涵蓋地方決策、經濟走向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如果合作過程中只有部分參與方向其他參與方公開其內部數據,那麼政府內部數據交換與共享很可能因事實上的不公平而夭折。 7 孫丕恕(2020-3-23)。“更好實現數據共用 賦能疫情防控”。《人民日報》。 8 侯佳儀、董宏偉(2022-4-15)。“數據共用:打破數據要素市場壁壘”。《人民郵電報》。 9 楊雪冬(2018-5-21)。“中國政府責任機制的鮮明特色”。《北京日報》。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8-33 29 此外,同類數據必須各參與方都共享才有意義,比如探究粵港澳大灣區旅遊發展現狀與未來走向,如果三地各級政府部門不主動共享或不如實分享,那麼作出的判斷與規劃的參考價值有限甚至可能因數據不全或不實造成形勢誤判,導致經濟損失。因此,可制定政府內部數據交換與共享責任清單,灣區內部各級政府按照該清單如實共享自身掌握的數據。當然,該清單只是共享的最低要求,如果主動共享更多更重要的政府內部數據,應該給予肯定和支持。值得一提的是,粵港澳三地數據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商討並確定需要共享的數據,列出清單,按照“誰主管、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要求各方對照清單在規定期限內認真履行數據共享的責任。二是建立趨同化的數據共享申請受理機制。粵港澳三地各城市應當建立較為統一的數據共享申請受理機制,避免因申請受理方式的差異阻礙了大灣區的數據共享。隨着灣區一體化程度越來越高,粵港澳三地人員往來愈發頻密。粵港澳大灣區採用趨同化的數據共享申請受理方式,有利於粵港澳三地居民不管在本地抑或是在異地都能簡單、便捷、高效地申請獲取異地數據,優化粵港澳大灣區營商環境。三地政府部門受理申請後應當出具受理函,對於灣區數據共享的申請,則不宜設置過多的形式化要求。三是健全數據共享供需對接機制。數據共享供需關係既表現在私主體與公主體之間,也表現在不同公權力主體之間。數據共享供需對接應兼顧私主體與公主體。由於政府部門職能分工細化,加之粵港澳三地部門架構和權責存在較大差異,導致大灣區內公私主體向境外政府部門申請數據共享比較困難。因此,一方面,粵港澳三地應當公開本地政府部門的架構設置、職能分工等,方便他方主體明確申請共享數據的主體。當然,也可以由粵港澳三地數據管理部門統籌協調該事宜。另一方面,數據接收方應當在規定期限內作出是否共享數據的決定,並向申請方反饋。 最後,推動數據共享標準趨同化。數據標準化是數據共享的關鍵,但是粵港澳三地採用的數據標準各異,造成粵港澳大灣區數據共享存在標準障礙。因此粵港澳大灣區應推動數據共享標準趨同。一是規範數據格式。規範灣區數據格式可從經濟型數據格式規範和高成本型數據格式規範兩方面着手。比較經濟的數據格式規範方式是由粵港澳管理部門協商制定《粵港澳大灣區數據共享標準化協議》,促進數據共享標準趨同。這種方式較為依賴三地數據管理部門的談判結果,屬於目前的理性型方式。另外,由於粵港澳長期使用不同的數據格式,公共管理部門及其他社會組織使用當地格式規範已成習慣,因此在執行三地協議上難度較大。另一種方式是借鑒港澳地區在公共網站頁面上劃分“中文簡體”、“中文繁體”、“英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8-33 30 文”等入口的思路,由粵港澳三地協同制定數據共享目錄,再通過技術業務外包,設置可兼容三種不同格式數據的共享端口。這種共享方式無需統一灣區數據格式,但需要花費較大的建設成本。二是確定數據共享類型。內地已有多個省市就數據共享進行專項立法,確立了以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的公共數據共享原則,基本將公共數據共享類型劃分為無條件共享、受限共享和不共享數據。廣東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廣東省公共數據管理辦法》,亦將公共數據劃分為無條件共享、有條件共享和不予共享三種。粵港澳大灣區可以沿襲該分類方式,由粵港澳三地政府數據管理部門協商確定數據共享的類型及條件。 (2)建立大灣區公共數據協調機制 第一,建立公共數據開放交流協調機制。粵港澳大灣區跨境數據流通需要各方的積極參與,任何一方缺席都會造成灣區數據無法融合。粵港澳大灣區各城市應當秉持互利共贏理念10,主動交流合作,推動大灣區公共數據開放邁上新台階。一是建立大灣區基礎數據庫和專題數據庫。粵港澳三地政府應當加大資金投入,共建大灣區人口分布、地理空間、電子證照等基礎數據庫,豐富信用、金融、醫療、交通、生態、市場監管、文化旅遊、社會救助、投資項目等主題數據庫。建立大灣區數據庫,能夠避免數據分散,降低冗餘度,有利於大灣區數據的集中控制,提高規模化水平。二是建立公共數據互聯互通平台。粵港澳三地城市應當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則,依托各地現有公共數據平台,聯合打造大灣區公共數據互聯互通平台。數字時代,政府部門應當崇尚開放與共享,主動分享非涉密信息與公共數據,提高灣區行政效率,滿足三地居民的日常需求。所謂建設灣區公共數據互聯互通平台,並不只是平台技術系統的互聯互通,而是粵港澳三地在兼容的前提下提供接口,開放 API,以實質性化解平台間鏈接屏蔽等問題。11 三是建立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機制。為保證國家安全、商業秘密安全和個人隱私安全,公共數據開放前往往需要脫敏。這個流程離不開資金支持,可通過系列程序,由政府部門依法授權具有特定資質的企業或機構運營,借助市場化手段收取適當費用,減輕公共財政負擔。“十四五”規劃提出:“開展政府數據授權運營試點,鼓勵第三方深化對公共數據的 10 楊治坤(2017)。“區域經濟一體化中府際間利益的法制協調”。《廣東社會科學》,6,230-238。 11 周遠方(2024-1-26)。“互聯網大平台互聯互通,我們要準備哪些工具?”。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4716533643136092&wfr=spider&for=pc。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8-33 31 挖掘利用。”12 推動政府數據從共享開放到授權經營,可以有效激活政府的公共數據資源要素,加快大灣區數據資源資產化,推動數據的深度開發,助推粵港澳大灣區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13 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機制,應當明確運營主體權責,保證運營流程公開透明,並制定運營行為規範,明確運營機構退出情形,強化對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監管,防止出現權力尋租。四是建立公共數據分級分類開放體系。當前,內地城市通過立法建立了公共數據分類開放體系,如上海劃分出無條件、有條件和不公開三類;浙江則劃分為無條件、有限制和禁止三類。又如,深圳也劃分為無條件、有條件、不開放三類。按照以往實踐的做法,政府主動開放的數據多是無條件開放類,總體上看,數據價值並不高。為進一步釋放公共數據價值、促進灣區數據交易,應當結合人群種類、數據安全性等方面綜合考慮,劃分為“主動開放類”、“依申請開放類”、“禁止開放類”三種,盡可能將不危害國家安全、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高價值數據向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開放,實現公共數據價值最大化。 第二,構建趨同化的公共數據目錄體系。政府部門掌握海量信息數據,這些數據“深藏閨中”是極大的浪費。數據具有時效性,長時間不被流通、利用不但毫無價值,而且浪費儲存空間。數據的開放依賴於數據流動,而數據流動的前提是公開。故而應當制定粵港澳大灣區公共數據開放目錄,並定期更新,促進公共數據向社會開放,推行數據“社會化”,從而鼓勵和引導市場主體和公眾通過“政用”、“商用”、“民用”深挖數據價值,實現政府、市場主體、公眾“共贏”。過去幾年,內地多個城市已組織開展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的編制工作。粵港澳大灣區可以借鑒內地城市經驗,對粵港澳三地的公共數據進行大普查,摸查當前灣區公共數據資源的基本情況,為確定粵港澳大灣區公共數據開放目錄提供依據。此外,還要明確公共數據資源的分類、元數據、編制要求等內容,為公共數據資源目錄的確定提供更為具體的方法和依據。14 在完成各項準備工作後,粵港澳三地政府應當立足本地實際,協商統一標準和規範要求,分別制定趨同化的公共數據目錄體系。誠然,制定大灣區公共數據目錄體系絕非一勞永逸。隨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 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2021-3-13)。《人民日報》。 13 國脈電子政務網(2024-1-26)。“公共數據授權運營試點的建設要點”。https://www.163.com/dy/article/H7O5O3LV0518KCLG.html 14 儲昭武、李雪凝(2019)。“公共數據資源目錄體系研究及應用”。《信息技術與標準化》,5,10-14。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8-33 32 着經濟社會高速發展,尤其是數字時代的日新月異,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加速演進,政府內部及社會對公共數據的需求在不斷地發生變化。因此,粵港澳大灣區還應建立公共數據目錄動態更新制度,定期對大灣區公共數據開展普查,及時更新三地公共數據目錄,提高公共數據質量。 (三)糾紛解決路徑 (1)建立數據質量投訴機制 數據時代“量”固然重要,“質”才是核心因素。15 政府開放公共數據的目的是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滿足生產、生活各項需求,提高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因而提升公共數據的質量至關重要。低質量的數據不但無益於社會發展,還會造成存儲負擔。為此,粵港澳大灣區應當建立公共數據質量管理機制。一是建立公共數據質量核查和投訴機制。一方面,政府數據管理部門應當對灣區公共數據質量進行常態化核查,發現問題後立即依法整改;另一方面,公共數據使用者往往更能發現問題,所以應當建立灣區公共數據問題投訴機制,給予廣大公共數據使用者反映問題的渠道,問題的受理情況及解決方案須及時向投訴人反饋。二是建立健全大灣區公共數據糾錯機制。粵港澳大灣區現存數據海量,伴隨灣區數字經濟發展,數據還會不斷擴容。數據一旦呈指數級增長,難免會出現錯誤。為了保證大灣區公共數據的質量,應當建立健全公共數據糾錯機制,允許居民、企業、社會組織等主體向政府部門提出糾正錯誤的要求。粵港澳三地政府接到改正或刪除錯誤數據的申請後應及時受理,核實為確須調整的,應立即糾錯並發佈公告。 (2)統一大灣區數據糾紛申訴制度 隨着粵港澳大灣區跨境數據的流通愈發高效便捷,涉及的跨境數據糾紛難免越來越多。申訴制度是糾紛解決機制中較為靈活的一種,程序相對簡便,建立數據糾紛申訴制度,可以降低數據主體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成本。 第一,成立公正、中立的數據糾紛申訴組織。由於數據糾紛的專業性、技術性要求較高,因此更適宜由熟悉數字科技的組織及人員處理灣區數據糾紛。可以由廣東省、澳門特區、香港特區政府的數據管理部門負責人組 15 盤和林(2021-7-12)。“為數字服務確立數據使用規則”。《光明日報》。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8-33 33 成粵港澳大灣區跨境數據流通執行委員會,負責灣區數據糾紛申訴案件。這樣的人員架構配置,旨在保證申訴機構的公正性和中立性,提高處理結果的公信力。 第二,建立科學的數據糾紛申訴流程。數據糾紛申訴程序應當包括申請、受理、調查、審理和作出決定五個環節,其中最重要的是調查和審理。申請者提出申訴後,執行委員會應當及時告知申請者是否受理,不受理的應當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在調查過程中,執行委員會應當多方面收集與數據糾紛相關的材料,秉持獨立、公正、客觀的辦案態度廣泛聽取意見,做到不偏袒。審理案件時,應當保證涉事方的知情權、參與權、聽證權、辯論權等權利,讓數據糾紛涉事主體充分表達意見。聽證程序可以由執行委員會啟動,也可以依涉事主體的申請啟動。舉行聽證應當提前將時間、地點告知涉事主體,給予涉事主體較為充分的準備時間。審理完畢後,執行委員會應當通過類似合議制的方式作出申訴決定並告知當事人,同時,要向過錯方提出糾正錯誤行為的建議。此外,執行委員會應當告知涉事主體所享有的訴訟權利,對申訴處理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4-49 34 澳門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政策制定策略研究 陸晴** 【摘要】 粵港澳大灣區作為國家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青年搭建了更闊廣的發展舞台。本文以 SWOT 分析方法探究澳門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優勢、劣勢、機會和威脅,從而發展有關政策制定的策略,分析主體涵蓋澳門青年的特點、相關的政策扶持措施、大灣區的經濟和體制,以及文化和社會環境等方面。本文認為,澳門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需由政府主導建立全方位的扶持機制、提升灣區人的身份認同感、引導人才政策和高教結合同步發展、加強對青年創新創業意識的培養、設立大灣區青年動態監測體系和互聯電子平台;另一方面,青年需在求同存異的基礎上取得發展的平衡點、將自身職涯規劃與國家發展結合等,透過政府、社會及青年的共同努力,為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凝聚更強大的力量。 【關鍵詞】 澳門 青年 粵港澳大灣區 政策制定 SWOT 分析 Estudo sobre a estratégia de elaboração de políticas para a integração da juventude de Macau nas cidades da Grande Baía do Interior da China Lok Cheng Resumo: A Grande Baía Guangdong-Hong Kong-Macau, como uma componente importante da estratégia nacional, oferece um palco muito amplo para a juventude. Este artigo explora, através da análise SWOT, as vantagens, desvantagens, oportunidades e ameaças da integração da juventude de Macau nas cidades da Grande Baía do Interior da China, com o intuito de desenvolver estratégias para a elaboração de políticas. São abordadas as características da juventude de Macau, as medidas de apoio político relevantes, a economia e o sistema da Grande Baía, bem como o ambiente cultural e social. O artigo defende que a integração da juventude de Macau nas cidades da Grande Baía do Interior da China deve ser liderada pelo Governo, que deve estabelecer um mecanismo de apoio abrangente, fomentar o sentido de identidade dos residentes da Grande Baía e orientar o desenvolvimento simultâneo da política de  本文曾於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澳門理工大學第二屆粵港澳大灣區公共管理論壇上匯報。 ** 澳門理工大學公共政策博士。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4-49 35 quadros qualificados com a integração do ensino superior. Além disso, é fundamental reforçar a consciência da juventude em relação à inovação e ao empreendedorismo, e criar um sistema de monitorização dinâmico, assim como uma plataforma electrónica interligada para a juventude da Grande Baía. Por outro lado, a juventude deve encontrar um equilíbrio no seu desenvolvimento, conciliando a busca por pontos comuns com a preservação das diferenças e integrando o seu planeamento de carreira no desenvolvimento nacional. Através dos esforços conjuntos do Governo, da sociedade e da juventude, será possível reunir uma aliança mais forte para a integração de Macau no desenvolvimento global do país. Palavras-chave: Macau, Juventude, Grande Baía Guangdong-Hong Kong-Macau, Elaboração de políticas, Análise SWOT 一、引言 今年是《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1 (下稱《規劃綱要》)頒布五周年,隨着粵港澳大灣區(下稱“大灣區”)建設的不斷推進,為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和環境保障。在已有的相關研究中,多數集中於政策分析或現況調查,對青年個體的需求、困境及發展路徑缺乏深入探討,特別是針對澳門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研究相對缺少。因此,本文透過收集和分析相關的學術文獻、政策文件和報告,在現有的研究基礎上,進一步使用 SWOT 分析方法,以結合宏觀及微觀的視角,全面探究澳門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政策制定策略,具體問題包括:第一,澳門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有哪些政策扶持措施?第二,影響澳門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因素有哪些?第三,如何制定有效的策略促進澳門青年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藉此為政府部門和相關機構提供針對性的政策建議。 1 中共中央、國務院(2019-2-18)。《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9/content_5370836.htm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4-49 36 二、推動澳門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政策扶持措施 青年是推動澳門參與大灣區建設的中堅力量,在中央及澳門特區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推出了一系列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政策扶持措施。 (一)國家戰略層面 表 1:《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涉及澳門青年發展的內容 序號 內容摘要 1 加快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與國家雙創示範基地、眾創空間建設,支持其與香港、澳門建立創新創業交流機制,共享創新創業資源,共同完善創新創業生態,為港澳青年創新創業提供更多機遇和更好條件。(第四章第一節) 2 支持粵港澳在創業孵化、科技金融、成果轉化、國際技術轉讓、科技服務業等領域開展深度合作,共建國家級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粵港澳青年創業就業基地等成果轉化平台。(第四章第三節) 3 鼓勵港澳青年到內地學校就讀,對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在內地就讀的學生,實行與內地學生相同的交通、旅遊門票等優惠政策。(第八章第一節) 4 支持“粵港澳青年文化之旅”和澳門“千人計劃”等重點項目實施,促進大灣區青少年交流合作。(第八章第二節) 5 在大灣區為青年人提供創業、就業、實習和志願工作等機會,推動青年人交往交流、交心交融,支持港澳青年融入國家、參與國家建設。(第八章第二節) 6 強化內地和港澳青少年的愛國教育,加強憲法和基本法、國家歷史、民族文化的教育宣傳。開展青少年研學旅遊合作,共建一批研學旅遊示範基地。鼓勵舉辦大灣區青年高峰論壇。(第八章第二節) 7 支持港澳青年和中小微企業在內地發展,將符合條件的港澳創業者納入當地創業補貼扶持範圍。(第八章第四節) 8 實施“粵澳暑期實習計劃”和“澳門青年到深圳實習及就業項目”,鼓勵港澳青年到廣東省實習就業。(第八章第四節) 9 支持澳門建設中國與葡語國家青年創新創業交流中心。(第八章第四節) 10 在橫琴設立澳門子弟學校。(第十章第三節) 11 加快推進橫琴澳門青年創業谷和粵澳合作產業園等重大合作項目建設,研究建設粵澳信息港。(第十章第三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2021-2025 年)規劃和 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2(下稱《十四五規劃》)中明確指出,要 2 中共中央、國務院(2019-2-18)。《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4-49 37 積極穩妥推進大灣區建設,便利港澳青年在大灣區城市就業、就學和創業,打造粵港澳青少年交流的精品品牌。另外,在《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2016-2025 年)》3中也提及,要積極創造條件,搭建港澳台青年來內地創新創業的平台,支持港澳台青年在國家發展及海峽兩岸暨港澳經貿融合中尋找發展機會,為港澳台青年就業創業提供便利服務。在《規劃綱要》中,有 49項是直接指向澳門的內容,其中涉及多項關於青年發展的議題,內容主要圍繞創新創業、就業實習、教育合作及文化交流等方面。上述各項戰略均表明,國家高度重視港澳青年融入國家的發展大局。 (二)廣東省層面 自《規劃綱要》發布以來,珠三角九市及周邊城市陸續出台了一系列鼓勵港澳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政策。廣東省政府於 2022 年 5 月 10日印發了《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灣區就業創業的實施細則》4(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該《實施細則》適用於在大灣區內地九個城市就業創業的港澳青年,即年齡在 45 周歲或以下且具有中國國籍的港澳居民。在就業方面,青年可享受最長三年的社保補貼、3,000 元的一次性基層就業補貼、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而定的就業見習補貼,以及對符合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條件的港澳青年給予所得稅優惠財政補貼等。在創業方面,向登記註冊滿 6 個月處於正常經營狀態的初創企業,發放每人 10,000 元的一次性創業資助;每年最高 6,000 元、最長不超過三年的租金補貼;對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入駐的初創項目提供最長兩年,每戶每年 3,000 元的創業孵化補貼;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其中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合夥經營或創辦企業的可按每人最高 30 萬元、貸款總額最高 300 萬元實行“捆綁性”貸款,小微企業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對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評定為省級優秀創業的港澳青年創業項目,給予 5 萬至 50 萬元的資助等。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9/content_5370836.htm 3 中共中央、國務院(2017-4-13)。《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2016-2025 年)》。https://www.gov.cn/zhengce/2017-04/13/content_5185555.htm 4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22-5-10)。《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灣區就業創業的實施細則》。https://hrss.gd.gov.cn/jyzl/zcfg/zcjd/content/post_3935756.html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4-49 38 此外,廣東省政府於 2019 年推出《關於加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的實施方案》5(以下稱《實施方案》),從政策支撑、平台打造、環境營造和機制建立等方面全面推動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目標是在2025 年基本建成“1+12+N”的孵化平台載體佈局。 另一方面,“粵澳勞動及社會保障相關事務合作專責小組”於 2021 年11 月簽署了《粵澳共同研究實施“一試多證”技能人才培養評價模式合作協議書》及《粵澳職業技能人才評價合作之“澳門職業技能認可基準(MORS)”一試多證專項合作協議書》,促進澳門與內地職業技能評價機制的互通共融。同時,雙方亦簽署了《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保障基金關於社會保障服務合作的備忘錄》,進一步深化粵澳社會保障領域合作,為到灣區就業、生活的人士提供更便捷之服務。6 (三)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層面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7(下稱《總體方案》)中明確指出,要高水準打造琴澳青年創業谷、中葡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等一批創客空間、孵化器和科研創新載體,構建全鏈條服務生態;推動在合作區創新創業就業的澳門青年同步享受粵澳兩地的扶持政策;採取多種措施鼓勵合作區企業吸納澳門青年就業;對在合作區工作的澳門居民,其個人所得稅負超過澳門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等,方案對促進澳門青年積極投入合作區發展,展現了全面和多維度的支持策略。 此外,根據《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8(下稱《條例》),澳門居民到合作區工作和生活,可以享有一系列稅務優惠和便利措施;具有澳門等境外執業資格的金融、建築、規劃、設計等領域專業人才,在符合行業監管要求條件下,經備案可在合作區內提供服務,境外從業經歷可視同境內從業經歷;並且建立銜接澳門的教育服務機制,支持在合作區內 5 廣東省人民政府(2019-5-8)。《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http://www.gd.gov.cn/zwgk/wjk/qbwj/yfh/content/post_2469478.html 6 澳門特區政府勞工事務局(2021-11-16)。“粵澳共商勞動及社會保障事務,推進灣區共融”。https://www.dsal.gov.mo/zh_tw/standard/news_detail/article/kw1hgn9b.html 7 中共中央、國務院(2021-9-5)。《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https://www.gov.cn/zhengce/2021-09/05/content_5635547.htm 8 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23-2-8)。《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http://www.gd.gov.cn/gdywdt/zwzt/ygadwq/zxzc/content/post_4091516.html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4-49 39 就業或居住的澳門居民子女,享有與橫琴戶籍同等權利。另外,在合作區就業的澳門居民與內地居民享用相同的“五險一金”勞動保障權益,即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9 為深入貫徹落實《總體方案》,鼓勵和支持澳門青年創業企業高質量發展,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出台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關於促進澳門青年創新創業的辦法》於 202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為澳門青年在合作區創新創業提供全鏈條孵化服務,包括一次性 3 萬元創業獎勵、最長 60 個月的租金減免扶持,以及對評定為優秀的澳門青創企業給予不超過 200 萬元的1:1 配套獎勵等,全面提升了對澳門青創企業的扶持力度。另外,合作區亦推出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明確指出,對設在合作區符合條件的產業企業,減按 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在合作區設立的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企業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四)澳門特區層面 在全面對接國家《十四五規劃》,深入實施《規劃綱要》的基礎上,澳門特區第五屆政府編製《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2021-2025 年)》(下稱《二五規劃》),就積極推動青年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提出了多項措施,涵蓋創新創業孵化、人才培養、文化交流及民生政策等方面,展現了澳門特區政府對青年發展的全面規劃。 另外,根據澳門特區政府於 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布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劃(2024-2028 年)》,當中亦提出了一系列旨在提升青年就業能力、創業機會及教育質量的策略和措施,例如,中醫藥學科建設和大健康人才培養,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及科創孵化支援等,以推動青年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配合“1+4”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策略,特區政府推出各項政策措施以儲備及培育本澳青年人才,例如,為青年舉辦行業講座,讓青年對產業發展趨勢有更深入認識;積極與內地的相關部門和互聯網科技、跨境電商、智能製造、現代金融等領域的名優企業合作,借助內地較完善的產業生態,推出一系列專項實習計劃;支持高等院校建設多元 9 參見粵港澳大灣區就業資訊平台:https://www.dsal.gov.mo/bayarea/zh_tw/standard/laborrights_insurance.html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4-49 40 產業相關學科及課程,以及加強與國內外知名院校合作,提升人才培養成效等。 事實上,推動青年參與大灣區建設已經成為青年工作的重要一環,在《澳門青年政策(2021-2030)》及近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施政報告》中均提及,要助力青年融入區域合作與國家發展,特區政府透過一系列舉措,比如加強愛國愛澳教育,支持青年到合作區創新創業就業,舉辦“澳門青年灣區實習計劃”、“澳門青年專業發展計劃”、“澳門高中學生赴大灣區交流計劃”,落實“中葡青年創新創業交流計劃”,推動粵澳兩地職業技能認定,邀請內地企業來澳參與“青年就業博覽會",以及推出“粵港澳大灣區青年資訊平台”、“大灣區就業資訊平台”等,鼓勵青年將自身規劃與國家發展融合。 由此可見,在跨越國家戰略與地方具體實施層面上,對於促進青年積極參與大灣區建設的重視程度和推動力度都顯得尤為突出。從國家的宏觀規劃到地區的細致政策,均體現出一個共同的目標:培育和激勵青年力量,使之成為推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動力。這不僅涉及到創建更多青年創業和就業的平台,提供更廣闊的職業發展空間,也包括透過教育交流、文化互動等方式,強化青年對於國家發展大局的認同感和參與意識。這種系統性、多維度的支持與引導,展現了國家對年青一代寄予厚望,以及將他們視為區域長期繁榮穩定的關鍵資源的前瞻性思維。 三、澳門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 SWOT 分析 (一)SWOT 分析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SWOT 分析是一種策略規劃工具,早於 1960 年由史丹佛大學的研究項目開發,用於識別和評估組織或個人內部的優勢(Strengths)、劣勢(Weaknesses),以及外部的機會(Opportunities)、威脅(Threats),以幫助決策者全面瞭解當前狀況,制定有效的策略。10 SWOT 矩陣是制定策略的分析工具,在進行內外部分析及定位後,根據判斷結果將優勢、劣勢、 10 Helms, M.M., & Nixon, J. (2010). “Exploring SWOT Analysis – Where are We now? A Review of Academic Research from the Last Decade”. Journal of Strategy and Management, 3(3), 215-251.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4-49 41 機會及威脅四項要素分別列於橫向和縱向,交叉形成 SO、WO、ST 及 WT四種策略。 本文從 SWOT 分析的四個維度,深入瞭解澳門青年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發展中的競爭優勢和不足,以及識別環境中存在的機遇與挑戰,有助於澳門青年在制定個人生涯規劃時選擇合適的方向,避免不利因素對個人發展的影響。同時,透過全面檢視現行政策的推行情況,為政府在促進青年參與大灣區建設的工作建言獻策。 表 2:SWOT 分析矩陣 SWOT 分析矩陣 內部分析 優勢 (Strengths) 劣勢 (Weaknesses) 外部分析 機會 (Opportunities) SO 策略:利用優勢把握機會 WO 策略:克服劣勢抓住機會 威脅 (Threats) ST 策略:利用優勢駕馭威脅 WT 策略:克服劣勢應對威脅 (二)澳門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優勢 澳門與內地的緊密聯繫為青年參與大灣區建設提供了獨特的優勢。由於兩地共享相同的語言和文化,而且地理位置相近,交通便利,人員往來頻繁,澳門青年自然與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居民有深厚的同根同心連結,特別是澳門居民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來自於大灣區內地城市,深層次的文化和情感聯繫有助於建立信任和理解,是青年融入大灣區、促進地區交流合作的重要基石。 根據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2022/2023 學年澳門高中畢業生升學調查簡報資料顯示,學年正規教育高中畢業生選擇升學的國家或地區中,中國內地佔 40.7%11,合計 1,679 人。相關資料顯示,在前往中國內地升學的學生當 11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2023)。《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2022/2023 學年澳門高中畢業生升學調查簡報》第 3 頁。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addon/upload/Upload_viewfile_page.jsp? id=96136&sid=&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4-49 42 中,約有五成學生在廣東地區升學12,反映了選擇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升學的澳門學生佔一定比例。這一現象不僅體現了大灣區內地城市教育資源的吸引力,也反映了澳門青年對於抓緊大灣區發展機遇、深化與內地交流合作的積極態度。此外,隨着大灣區在教育、科技、經濟等領域的快速發展,澳門青年在內地學習交流,可更直接地掌握當地最新的行業發展趨勢和技術成果,為未來的職業生涯提供寶貴的先機。 另一方面,澳門中葡文化交融的背景賦予澳門青年豐富的跨文化溝通能力與國際化視野,使他們能在文化差異中尋求共通點,促進不同背景人士之間的交流,在大灣區這一多元文化且致力於國際合作的發展背景下,這種能力便成為他們獨特的競爭優勢,發揮大灣區與國際間的精準聯繫人的關鍵角色,為大灣區內的企業提供進入國際市場的策略建議,並為國外企業進入大灣區提供本地化服務和指導,從而促進大灣區與世界的連繫,推動區域的全面發展和國際化進程。 (三)澳門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劣勢 大灣區的制度多樣性和互補性雖為其最大特色,但也為青年帶來了融入過程中的挑戰。其一,青年的心理障礙與機會成本是不可忽視的弱點。社會資本網絡對個人的職業發展和社會融合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當青年步入大灣區內地城市創業或就業,未能迅速建立強大的社會資本網絡,在人脈資源的深度和廣度上便會處於劣勢。同時,青年考慮到大灣區發展的機會成本,或會擔心失去在澳門的機遇,除非他們看到自身具有特定優勢。對於有社會經驗的在職青年,離開原有工作的顧慮、薪資和生活保障差異成為其遲疑的原因;對已成家立室的青年來說,家庭責任和安排更是重要考量。上述種種因素都可能成為他們發展路上的劣勢。 其二,是就讀學科與大灣區產業發展需求的不匹配問題。根據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2022/2023 學年澳門高中畢業生升學調查簡報資料,2022/2023 學年正規教育高中畢業生選擇修讀高等專科學位或學士學位的首五個學科分佈依次為商業、行政與法律(20.9%);衛生和福利(20.6%);藝術與人文(13.6%);社會科學、新聞學與信息(12.7%)及教育(9.6%) 13, 12 高等教育局(2019)。《高校統計數據彙編 2019》第 75 頁。https://es.dsedj.gov.mo/ doc/2019/2019statistics_sc.pdf 13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2023)。《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2022/2023 學年澳門高中畢業生升學調查簡報》第 4 頁。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addon/upload/Upload_viewfile_page.jsp?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4-49 43 而選擇修讀信息與通信技術、建築及工程、理學等學科的學生相對較少。這種學科選擇的傾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過往澳門以旅遊博彩業為主導的產業背景,以及高等教育課程設置主要滿足本地市場需求的現狀。然而,當這些學科選擇與大灣區正在快速發展的科技、創新及生物醫藥等產業需求相比較時,顯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匹配。大灣區作為中國創新發展的重要引擎,對信息技術、先進製造、生物科技等領域的高端人才需求極大,而澳門在這些領域的人才培養相對薄弱,導致澳門青年在進入這些高增長潛力領域時處於不利地位。 其三,受限於澳門產業單一及教育資源等因素的影響,澳門青年對於創業的意識普遍不高。以特區政府於 2013 年推出的《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為例,該計劃為擁有創業理想但缺乏資源的本地青年提供一筆免息援助款項,減輕他們在澳門營運的初創企業的資金壓力,然而,根據該計劃的審批資料顯示,於 2019 至 2023 年期間,申請計劃的宗數分別為 222、199、182、171 及 155 宗;而批准宗數分別為 177、144、157、130 及 108 宗,顯示申請及批准計劃的宗數均持續減少14,反映澳門青年的創業風氣並未形成氛圍,對於充分運用大灣區創新創業支持政策及資源的動力相對不足。 (四)澳門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機會 大灣區作為中國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地區之一,擁有超過8,000 萬的總人口和 56,000 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積,其人口密度和市場規模為該區域的發展提供了充足的動力和廣闊的機遇。2023 年大灣區內地九市地區生產總值的總額超過 11.02 萬億15,這不僅顯示了其經濟實力,也預示了其成為國際化灣區的巨大潛力。對於澳門青年而言,這一經濟規模和人口優勢為其創業就業提供了龐大的市場和多元化的選擇,特別是在大灣區未來重點發展的文化創意、生物醫藥、移動互聯和人工智能等大藍海產業中,提供了突破澳門傳統博彩業“一業獨大”的新機遇。 id=96136&sid=& 14 參見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頁:https://www.dsedt.gov.mo/zh_TW/web/public/ln_lsye_sd?_refresh=true 15 參見粵港澳大灣區門戶網:https://www.cnbayarea.org.cn/news/special/numbers/content/post_1227754.html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4-49 44 在當前推動澳門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政策框架下,國家、廣東省政府及澳門特區政府展現了對青年發展機遇的高度重視與支持。這些政策不僅涵蓋了實習、就業、創新創業等職業發展機會,也包括教育合作與生活適應的多層面推動,顯示了中央為澳門特區提供了一個全方位的支持體系,確保澳門青年及其家庭能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無縫融入。 此外,在大灣區區域合作模式下,軟硬件基礎設施聯通,拓展了青年發展的優質生活圈範圍。特別是港珠澳大橋及橫琴口岸的開通,構築起澳門與大灣區其他城市間的快速交通網絡,創新的通關模式提升了口岸通關能力,縮減了城市間的出行時間,促進了人員與物資的高效流動,有利於“一小時生活圈”的形成。國務院於 2018 年推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為澳門居民提供了居住、工作、學習等多方面的便利措施,而“澳門新街坊”建設,尤其是首所澳人子女學校的啟用,以及衛生站、社區服務中心和長者服務中心的投入運作,將更為便利澳門居民在大灣區的生活。這些政策的推動,使澳門青年能在大灣區找到更多的發展機會和生活選擇。 (五)澳門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威脅 澳門與內地的法律及制度差異,可能會成為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威脅。例如,在勞動法律方面,澳門和內地對勞動合同、勞動保護、工時、休假、勞動爭議的處理等有不同的規定和實踐,澳門青年倘不熟悉內地的勞動法規,便不利於對其勞動權益的保護。在刑事法律和司法制度上,兩地之間存在的差異更加明顯,比如刑事責任年齡、法律管轄權、法律程序等方面的不同,不僅會影響澳門青年在大灣區發展的法律適應性,也會增加他們在未能及時瞭解兩地法制差異下,在商業活動和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風險。 在工作文化方面,青年可能會面臨與澳門不同的工作壓力和文化差異。在工作時間和強度上,特別是內地一些新創企業和互聯網公司普遍實行“996”工作制(即早上 9 點上班,晚上 9 點下班,一周工作 6 天),這種高強度的工作模式與澳門相對較為規律的工作時間形成鮮明對比;在職場文化和階級觀念方面,內地職場往往更加強調等級制度和上下級關係,這種文化差異可能使澳門青年在初期難以快速融入內地的職場環境;同時,薪資差距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因素,根據澳門特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就業調查結果顯示,2023 年全年總體就業人口月工作收入中位數為 17,500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4-49 45 元,本地就業居民為 20,000 元16,而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由於經濟發展水平和產業結構不一,薪資水平存在較大的波動,根據《2023-2024 年度廣東省薪酬調查報告》17顯示,2023 年至 2024 年廣東省平均月薪為人民幣 9,100元,其中以深圳的薪酬水平最高,其次是廣州、珠海,可見內地薪資與澳門相比有明顯的差幅,儘管廣東省政府就有關方面提供了就業補貼措施,但金額僅在 3,000 元的一次性就業補貼並未能解決長遠薪資差距的問題。 再者,大灣區內多個城市均有人才引進政策,例如,合作區於 2024 年3 月 21 日印發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支持人才發展若干措施》,全方位為國際人才引進、落地、發展等做好支撐,相關措施雖然為區域發展引入了大量優秀人才,但同時也使澳門青年在尋求高端職位時面臨來自內地及其他國家或地區人才的激烈競爭,對其職業發展構成額外的壓力。 四、澳門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政策制定策略 通過 SWOT 對於澳門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優勢、劣勢,以及外部環境的機會、威脅進行綜合分析,提出澳門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四種政策制定策略。 (一)SO 策略:利用優勢把握機會 SO 是一種樂觀的策略態勢,青年要最大限度地發揮自身的優勢與價值把握外部的發展機會,利用澳門的特殊定位發揮橋樑作用。澳門與內地同文同種,有相同的歷史淵源和血濃於水的關係。澳門與內地的不同之處,在於一國兩制下,澳門根據《基本法》保留各種制度,為一中西文化交融的城市,其“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的定位,有利於發揮“引進來”、“走出去”的雙向平台作用。澳門青年處於上述的“同”與“異”之間,只要能找到自己的目標、興趣與優勢,在求同存異的基礎上取得最佳發展的平衡點,定能在大灣區中創造價值。 對於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升學的澳門青年,其本身對中國內地的社會文化和發展動態有一定的瞭解,使他們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創新和就業方面更 16 參見澳門特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網頁: https://www.dsec.gov.mo/zh-MO/Statistic?id=301 17“廣東省薪酬調查報告出爐這些行業薪酬最高”(2023-10-26)。新華社。http://gd.news.cn/20231026/d14e11b514c741e5bab0a75a88a7207f/c.html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4-49 46 具優勢。因此,可由政府主導推廣“內地高校澳門大學生暑期專項實習計劃”,與有關的高校和企業合作,為在內地就讀的澳門大學生提供面向未來行業的實習機會,並透過各種鼓勵性的政策,引導相關青年群體積極參與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創新、創業及就業活動中,藉此培育一批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發展的先行者,從而透過以點帶面的方式,推動更多的青年投身國家發展大局。 (二)WO 策略:克服劣勢抓住機會 在面對澳門青年融入大灣區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劣勢和機會時,WO 策略的制定關鍵在於如何將澳門青年在身份認同、教育政策和人才發展方面的潛在挑戰轉化為促進其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機遇。這方面首要是強化意識形態和文化認同工作,身份認同是指一個人對於自我特性的表現,以及與某一群體之間所共有的觀念,要打造大灣區利益共同體的關鍵,是在於作為大灣區主體力量的三地居民,必須樹立高度的區民認同感,將澳門人的身份認同上升為灣區人的身份認同,以灣區的利益與自身利益互為相連,共同成長。在大灣區建設的進程中,除了從基礎設施、制度規範、組織機構方面的維度不斷推進外,仍須注重做好思想觀念上的文化建設,構建大灣區的人文思想和氣質,透過宣傳教育和深度交流,發揮潛移默化的作用,將大灣區的精神內化為灣區人的價值與信念。 在教育資源的投入和人才發展政策方面,不僅需因應澳門市場環境進行規劃,更要具前瞻性地放眼大灣區未來的發展潛力,着力在科創、新藍海領域投放更多的資源,包括在課程設置、師資投入、學生生涯規劃、人才回流、高校合作及產學研結合模式等方面不斷優化、完善有關的機制及措施。此外,可因應大灣區未來的發展趨勢及澳門自身的發展定位,檢視現時本澳各類人才的專業背景,並結合市場需求,與大灣區高等院校合作共同培養所需人才,平衡不同行業的人才供需,由政府、企業和學術機構共同建立完善的產學研制度,推動人才培育的規劃和發展策略。這方面可借鑑國外的經驗,制定大灣區研究生聯合培養計劃,打造灣區智庫。例如,在美國舊金山灣區,除了在自然科學、數學和工程技術領域,在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方面也擁有全國數量最多的頂尖級研究生培養計劃。18 藉着澳門在旅遊會展、特色金融、中醫藥等行業具有獨特的優勢,可重點培養有 18 王志章(2014)。“人文社會科學服務科技創新的路徑與啟示——基於美國硅谷的視角”。《社會科學家》,29(1),65-71。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4-49 47 關方面的人才,用人才支撐澳門在大灣區協同發展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充分利用區域合作的資源不斷提升自身的地位,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的高質量發展。 (三)ST 策略:利用優勢駕馭威脅 ST 是利用優勢回避或減輕外部威脅的一種策略狀態,在此情況下,青年必須將強勢資源與核心能力重新調配,以尋求高度的發展機會。首先,青年在應對激烈的人才競爭環境時,應更積極裝備自己,不斷提升自己的能力和專業知識,將自身職涯規劃與國家發展結合,充分利用各項優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尋找適合自己發展的領域和機遇,並爭取參與大灣區相關的實習和專業培訓,增強對國家的歸屬感、綜合競爭力及國際視野。此外,通過參加行業協會、專業論壇、創業比賽等活動,結識行業內的專家和企業家,以獲取更多的資源和機會,拓展在大灣區的人際網絡,以及通過社交媒體、專業博客等管道,積極展示自己的專業能力和成就,建立良好的個人品牌形象,從而提高在人才市場中的競爭力。 政府方面,可設立大灣區青年動態監測體系和互聯電子平台,全面掌握青年在大灣區的流動及發展情況,以利於政策的規劃和調整。當前全球已進入智慧化時代,大灣區城市群的深度融合和高效運作,離不開對信息技術的利用和發展,須透過構建大灣區青年動態監測體系,有效掌握大灣區青年的背景資料,創業、就業、就學情況,發展需求及動態變化,並保持各地的動態聯網和實時更新,提供及時有效的信息,以人工智能和大數據分析大灣區青年發展的最新發展態勢,對未來規劃相關政策提供數據支持及科學依據。另外,通過建設互聯互通的公共應用平台,全面推行電子政務,實現三地居民透過互聯網申請及辦理各種跨區域的民生事務,及匯整大灣區各地的法律制度及社會資訊,為青年參與大灣區建設提供支持。 (四)WT 策略:克服劣勢應對威脅 WT 是一種透過增強抵禦力應對威脅的策略狀態。澳門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發展,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事務,是一項系統性的工程,而政府擔當了主要的協調、監督及管理角色,需要透過粵澳兩地政府協作,設立跨部門、跨區域聯動的專責小組,訂定推動青年融入大灣區發展的短、中、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4-49 48 長期計劃及具體的策略目標,如,參照廣東省全面實施的“展翅計劃”19 訂定的目標,在未來五年内,向港澳青年提供 3 萬個赴大灣區的交流機會、1.5 萬個實習名額和 1.2 萬個就業職位,透過設定具體可測量的目標,能有助共同推進相關政策的落實。 青年選擇到大灣區發展,需要瞭解不同地方的差異所帶來的機會和風險,政府可為有意到大灣區內地城市發展的青年舉辦培訓班,讓青年更深入認識內地的生活文化和環境制度,為融入當地發展做好準備。在創業方面,誠然,澳門青年普遍創業意識較弱,有必要結合教育政策投入更多資源向青年宣導創新創業知識,以及大灣區為其提供的無限商機和發展前景。此外,可借鑒香港的經驗,推出更多的創業扶持和優惠政策鼓勵青年創業,比如設立創業配對基金、青年共享空間計劃等。另建議將現行《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的適用範圍延伸至大灣區,以及推出創業導師計劃,組織經驗豐富的創業導師團隊,為澳門青年提供一對一的指導服務,幫助其克服創業過程中的難題。 另一方面,政府現行的青年融入大灣區交流和實習等培訓措施多集中於大專生及中學生,反之對希望轉業、轉型的在職青年卻缺乏支持,建議政府同時優化持續進修及在職培訓政策,為在職青年提供支援,並適當增加前往大灣區內地實習的名額和合作的企業,鼓勵青年積極前往金融、法律、商貿、科技等不同行業的企業實習,熟悉內地的社會環境和制度,建立人脈和資源網絡。同時,鼓勵澳門的企業設停薪留職的機制,讓青年到大灣區社會歷練和吸取工作經驗,為日後個人的向上流動和企業的業務發展創造更多的可能性。 對於澳門青年前往大灣區內地城市就業面對的工作文化及勞動權益差異問題,可參照香港特區政府於 2021 年 3 月 1 日公布的“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20,該計劃旨在支持香港青年北上就業,鼓勵在香港和大灣區內地城市均有業務的企業聘請香港的大學畢業生,並將他們派駐到內地工作。企業須按照相關法例向受聘的大學畢業生支付不低於月薪 18,000 元的薪酬,而香港特區政府將向這些企業發放每月 10,000 元的津貼,最長可持續 18 個月。經借鑒有關經驗,澳門一方面可鼓勵在大灣區的澳資企業聘用 19“廣東將全面實施港澳台大學生實習專項行動工作”(2022-12-25)。新華網。http://www.news.cn/2022-12/25/c_1129231598.htm 20 參見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網頁:https://www.youth.gov.hk/tc/career-and-study/stories/detail9a56.html?content-id=2393722§ion=CSA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34-49 49 澳門青年實習或就業,另一方面透過薪資補貼措施拉近粵澳之間的收入差距,並進一步將勞動權益申訴機制、家庭友善政策等保障措施延伸適用至大灣區,如此既可促進澳門企業及青年參與大灣區發展,又可拉近兩地的薪資及權益差距。 五、結論與展望 青年在大灣區建設中既是受益者,也是推動者,其融入程度將直接影響大灣區的發展進程。本文從 SWOT 分析的視角出發,探討了澳門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政策制定策略,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結論,對未來的研究和實踐提供了建設性的建議。展望未來,期望相關研究能進一步深化對澳門青年融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探討,加強數據的收集和分析,探索更多的政策制定策略,為大灣區的建設和發展持續貢獻智慧與力量。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50-71 50 特區政府以公共政策實現政府管治目標的參考——新加坡經驗 楊日科 陳慶雲 【摘要】 公共房屋政策一直以來都是許多國家或地區的政府必須面對的社會、經濟及政治的重要議題,因為它關乎着人民的居住需求、社會穩定和政府管治的認受性。在這方面,新加坡的公共房屋(即“組屋”)政策被外界視為成功典範,其制定過程因種種歷史緣故,無不以政治目標,例如維持政權穩定等作主導,無疑為該國帶來了長時間的社會穩定環境、經濟迅速發展及政府管治被受認可等。因此,澳門今天面對內外複雜的政經環境,尤其維護國家安全需要,特區政府在制定公共房屋政策時,也應借鑒以實現政治目標為主導的政策制定模式。在澳門政權回歸祖國、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宏觀背景下,這些政治目標應包括鞏固澳門居民對中國人的身份認同、維護社會穩定和支持特區政府管治等。 【關鍵詞】 公共房屋政策 組屋 發展型政府 居者有其屋 五階梯房屋體系 Referência do Governo da RAEM para a concretização dos objectivos da governação através das políticas públicas: Experiência de Singapura Ieong Iatfo Chen Qingyun Resumo: A política de habitação pública tem sido um importante tema social, económico e político que os governos de muitos países e regiões têm de enfrentar, pois esta política está relacionada com as necessidades de habitação da população, a estabilidade social e o reconhecimento da governação. Neste aspecto, a política de habitação pública de Singapura (flat) é frequentemente considerada, por outros países, um exemplo de sucesso. Devido a diversos factores históricos, o processo da elaboração dessa política foi orientado por objectivos políticos, como a manutenção da estabilidade do poder político. Sem dúvida,  澳門理工大學公共政策博士學位課程研究生、澳門經濟學會理事、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理事、中華文化交流協會理事。 **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全國公共行政教學研究會副會長、全國政策科學研究會副會長,是享受中國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50-71 51 essa política de habitação resultou também num longo período de estabilidade social, rápido desenvolvimento económico e reconhecimento da governação. Actualmente, Macau enfrenta um ambiente político e económico complexo, tanto a nível interno como externo, confirmando a necessidade de defender a segurança nacional. Por esta razão, ao elaborar a política de habitação pública, o Governo da RAEM deve tomar como referência a política de Singapura, com o objectivo principal de, assim, melhor concretizar os objectivos políticos. No contexto do retorno de Macau à Pátria e da integração activa no desenvolvimento do país, estes objectivos políticos devem incluir a consolidação da identidade dos residentes de Macau em relação aos compatriotas, a salvaguarda da estabilidade social e o apoio à governação do Governo da RAEM. Palavras-chave: Política de habitação pública, Flat, Governo em desenvolvimento, Todos os residentes têm a sua habitação, Cinco classes de habitação 前言 澳門的公共房屋政策如何定位,一直以來存在許多討論,主流意見認為公共房屋政策是作為調節房地產市場一項工具,其推出或執行應是保持房市供需平衡為主要目標;但值得指出的是,公共房屋由規劃到興建至少需時三至五年或更長,而房地產市場的起伏亦有一定周期。現實世界中很少會出現房地產市場過熱時,剛好有大批公共房屋完成興建並推出市場,以平衡供需矛盾。更多的情況是,因房地產市場過熱,執政者在巨大壓力下,着手規劃與興建公共房屋,企圖平衡供需矛盾,但數年之後,大批公共房屋興建完成並推出市場時,房地產市場卻陷入低迷狀態,此時大量推出公共房屋變得不合時宜,反而加劇市場不平衡。故此,公共房屋往往不能成為一個調節房地產市場的合適工具。 公共房屋在現實世界中既然不太適合作為一種調節房地產市場的有效工具,當耗資大量公帑及土地資源興建大批公共房屋時,那麼公共房屋就必須要具備其他重要作用。而在澳門回歸祖國和加速融合國家發展大局宏觀背景下,便需要重新探索和改變現時制定公共房屋政策的思考框架,不能僅以經濟效益和平衡市場供需為導向,而是更應注重運用公共房屋政策作為實現各種政治目標的有力工具。本文主要探討新加坡政府如何把公共房屋(即“組屋”)作為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50-71 52 一項有效工具,為其設定明確的政治目標以及制定申請規則時如何推動政治目標的實現,冀能為澳門特區政府制定公共房屋政策時,提供不同思考框架和分析視覺。 一、新加坡確立公共房屋政策的政治背景及發展階段 新加坡在 1959 年從英國獲得自治權後,面臨着嚴重住房危機,既存的公共房屋政策難以滿足不斷增長的人口。據資料顯示,新加坡當時的人口約有 150萬,其中有 25 萬人住在貧民窟,33 萬人住在違法搭建的建築物中,居住條件惡劣。這些住房條件不僅不衛生、不安全,而且不利於社會穩定。李光耀領導的人民行動黨(People’s Action Party)在贏得大選,成立第一屆政府後,把解決住房問題作為首要政治目標之一,並在 1960 年成立建屋發展局(Housing and Development Board,簡稱 HDB),取代了原有的公共工程局(Public Works Department),負責規劃、建設和管理公共房屋。1965 年,隨着建立新馬共同市場成為泡影,李光耀宣佈新加坡“獨立建國”,而在維持此新政權穩定的政策上,擔任新政府總理後的李光耀明確地指出:“……我深信,如果每個家庭都有了自己的住房,國家將會更加穩定。我注意到各國的選民總是傾向於投票反對政府,因此,決心讓新加坡的家庭擁有自己的住房,否則政治就不會穩定。另一個重要的目的,是讓那些兒子必須履行國民服役義務的父母們覺得,新加坡有他們的份,值得其子女去捍衛。如若國民服役人員的家庭沒有自己的住房,那麼,遲早會得出結論:他們所捍衛的是有錢人的財產。所以,有產者有恆心,居無定所者無恆心。”1 就這樣,致力達致“居者有其屋”成為新加坡國防建軍乃至獨立建國的“關鍵”公共政策之一。 而新加坡建國以來的公共房屋發展大致可分五個階段具體如下2: (一)第一階段(1960 至 1975 年) 新加坡公共房屋的起步階段,首要目標是解決住房短缺和貧民窟問題,致力為國民提供基本的住房保障。新加坡建屋發展局在此階段大量建造簡易的低 1 李光耀(2010)。《李光耀回憶錄:1923-1965》。聯經出版事業公司。505-506。 2 Kuan, Cheng-Hsiang. (2000). “The HDB and Public Housing in Singapore: A Study of a Developmental State in Action”. Habitat International, 24(4), 417-439.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50-71 53 層組屋,推出了“居者有其屋計劃”(Home Ownership Scheme),以低於市價出售給國民,此階段的組屋多為一至二房,設施較簡陋,但符合基本的衛生和安全標準。 (二)第二階段(1976 至 1985 年) 新加坡公共房屋的發展階段,隨着社會和經濟不斷發展,主要目標不再是提供基本住房保障,而是提高組屋的質量和多樣性,滿足不同收入人群和家庭類型的住房需求。新加坡建屋發展局開始建造中高層的組屋,推出更多種類的組屋,例如經濟型、標準型、豪華型等,多為三至五房,設施較完善,注重美觀和舒適度。 (三)第三階段(1986 至 1995 年) 新加坡公共房屋的轉型階段,致力於提升組屋的設計和規劃,促進社區建設和社會融合。新加坡建屋發展局實施了 “新生活方式”計劃,推出了更多創新組屋,例如行政型、精品型、花園型等,多為四至六房,設施較豪華,並強調功能和風格。 (四)第四階段(1996 至 2005 年) 新加坡公共房屋的優化期,致力於提高組屋的可持續性和適應性,滿足不斷變化的住房需求和期待。為此,推出更多的組屋改造和改善計劃,例如主動市場平衡計劃3、家居改善計劃4、主人自行改善計劃5等,多為三至五房,設施較智能,允許客製化和個性化。 3 主動市場平衡計劃(Active Market Balancing Scheme, AMBS),旨在平衡新加坡的公共住房市場,確保供需平衡。AMBS 通過調整新組屋的供應量,以及控制二手市場交易,防止市場過度炒作和出現樓市泡沫。 4 家居改善計劃(Home Improvement Programme, HIP),旨在幫助居民改善和升級他們的組屋。HIP涵蓋了許多不同的改善項目,包括翻新衛生間,更換門窗,以及增加新的設施和設備。此計劃對於需要翻新或升級其組屋,但無法承擔全部費用的國民而言,非常有幫助。 5 主人自行改善計劃(Optional Component Scheme, OCS),允許購房者自行選擇其想要的組屋組件,例如門、窗戶和衛生間設施等,從而提供更多靈活性和個性化選擇,使其可根據自身需要和預算,裝修新房。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50-71 54 (五)第五階段(2006 年至今) 新加坡公共房屋的創新階段,致力於提升組屋的品牌和競爭力,打造世界級的公共住宅。例如在 2021 年實施的“未來住宅計劃”(Future Homes Programme)推出更多前沿性組屋,包括智能型、生態型、景觀型等,多為四至六房,設施較為先進,融合環保和美學。 二、以“發展型政府理論”解讀新加坡公共房屋政策 新加坡政府在公共房屋政策在不同發展階段,為實現當時特定的政治目標,制定不同策略及措施,乃是因執政者認為公共房屋政策不應單純是一種社會福利或經濟政策,而是一個實現政治目標的重要工具,透過此一工具提供國民可負擔的自住房屋制度,從而穩定國家形勢,鞏固統治。在此透過亞洲國家或地區的“發展型政府理論”(Developmental State Theory)的視角,進一步理解新加坡政府制定公共房屋政策時其所擔當的角色乃至該政策的定位。 20 世紀中期,西方國家已主導全球政經發展的議程,至力推崇新古典經濟學和新自由主義政策,主張政府減少對社會、政治及經濟的干預,讓市場自由發揮作用,通過貿易自由化、資本自由化和私有化等措施促進經濟發展。但此等理論和政策主張在實踐中沒有帶來預期效果,反而令許多發展中國家陷入債務危機、貧富差距、社會動盪等困境。6 相反地,日本和亞洲四小龍(韓國、中國台灣、新加坡和香港特區)在 20 世紀後半葉經濟出現快速發展,在短短幾十年內,從貧窮落後的社會,發展成為工業化、現代化和富裕的社會,引起全世界乃至學術界的高度關注。於是從事亞洲國家或地區發展研究的學者便對西方主流的發展理論和政策主張提出質疑和反思,並嘗試從歷史、文化、政治和社會等角度,解釋亞洲國家或地區的發展經驗和成就。以美國學者查爾斯·約翰遜(Chalmers Johnson)為代表,在其著作《通產省與日本奇跡的政治經濟學》(MITI and the Japanese Miracle: The Growth of Industrial Policy, 1925-1975)便中提出了“發展型政府”(The Developmental State)的理論。約翰遜認為,政府在經濟發展進程中扮演着關鍵性的角色,東亞國家之所以能夠在短時間內實 6 Cardoso, Fernando Henrique, &Enzo Faletto. (1979). Dependency and Development in Latin America.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78-106.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50-71 55 現工業化,並創造出“東亞奇跡”,很大程度上歸功於政府採取了積極的產業政策。7 約翰遜指出發展型政府的特點是將經濟發展作為首要目標,並為實現這一目標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一方面,政府通過制定產業政策,選擇並扶持戰略性產業,引導資源配置;另一方面,政府還積極投資基礎設施建設,創造有利於經濟發展的條件。8 要實現這一意圖,國家必須掌控在某一領域內能實現其目標的政策手段或工具,即適用於某一或某些經濟活動的特殊政策工具。9 事實上,日本、韓國、中國台灣和新加坡的政府不是採取自由市場模式,而是主動和積極透過特殊政策工具作出干預,引導和促進經濟發展,同時也扮演着策劃、組織和協調各種經濟活動的角色,例如透過產業扶持政策推動經濟增長。10 故此,約翰遜提出的“發展型政府理論”對於理解東亞國家的經濟發展模式具有重要意義,尤其系統地揭示了政府在東亞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並從理論上提出四大要素作為分析框架11,包括官僚組織、政治安全閥、干預方式和導航機構,對政府在經濟發展中發揮的作用予以闡釋和概括。 正是基於對上述個案國家或地區的觀察和分析,學術界也進一步擴展了約翰遜“發展型政府理論”,認為政府應與私營部門合作,並為之提供信貸、出口補貼、基礎設施建設、教育和技術轉移等政策工具來支持,培育具競爭力的產業或企業;此外,亦強調政府應具備高效官僚體系、專業技術人員、強大領導力和良好治理能力,確保政策有效實施、及時調整及政策工具精準運用,例如上世紀 70 年代的兩次世界性的石油危機、1997 年的亞洲金融風暴、或是 2008年的金融海嘯,新加坡都能夠化險為夷,極快地使經濟恢復增長。 有關亞洲國家或地區的“發展型政府理論”的實踐,其影響主要表現在一些亞洲國家或地區對自身發展戰略、政策制定和工具運用上,例如韓國政府在1960 年代和 1970 年代實施一系列工業政策,包括向企業提供低息貸款、補貼 7 Chalmers Johnson. (1982). MITI and the Japanese Miracle: The Growth of Industrial Policy, 1925-1975.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7-18. 8 Chalmers Johnson, “The Developmental State: Odyssey of a Concept”, in Meredith Woo-Cumings (ed.) (1999). The Developmental State, 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38. 9 張振華(2024 年 3 月)。“東亞發展型國家轉型的政治經濟邏輯及其鏡鑒”。《人民論壇·學術前沿》。http://www.rmlt.com.cn/2024/0402/699321.shtml 10 同註釋 9。 11 許瑤(2017)。《國家主導型發展模式研究》。中國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30-67。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50-71 56 和稅收優惠,以支持重工業和出口導向型的產業;中國台灣在 1950 年代實施土地改革,把大型地主的土地分配給小農,從而提高農業生產力,為後來的工業化發展創造條件12;中國內地 1978 年開放改革後便推行經濟特區政策吸引外資和汲取經驗,包括設立深圳、珠海等經濟特區,讓其享有更大的經濟決策自由度,從而創造了廣東省沿海地區的經濟繁榮;日本政府通過投資教育和科研,透過政府機構(通商產業省和新能源與工業技術開發組織)來支持關鍵產業,例如汽車、電子和航空,使之得到高速發展。此等政策均反映了“發展型政府理論”核心觀點,即政府在社會與經濟發展中應當扮演主動和積極干預性的角色,政府應根據自身、本國或本地區的特定情況和需要,靈活地採用不同的政策工具實現既定目標。該理論亦對新加坡政府透過公共房屋政策此一工具實現既定政治目標,提出一個政治分析的視角,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新加坡政府的公共房屋政策旨在為國民提供負擔得起的住房,其起源和演變與新加坡的歷史和社會背景密切相關。新加坡在 1965 年獨立後,如前所述面臨着嚴峻的住房問題。因此,李光耀領導的人民行動黨(People’s Action Party)政府把解決住房問題作為首要任務之一,並於 1960 年成立了建屋發展局,取代原來的公共工程局(Public Works Department),直接負責規劃、建設和管理公共房屋。13 這反映了“發展型政府理論”中執政者面對涉及社會穩定的問題時,不會被動地透過市場機制解決,而是主動和積極干預,以政策作為工具,力圖實現其政治目標。 與此同時,新加坡政府通過提供低於市價出售或出租不同的組屋、不同的財務支持和補助方案,使國民也能負擔得起,其中最重要的一項措施是“居者有其屋計劃”(Home Ownership Scheme)。該計劃於 1964 年推出,允許國民使用中央公積金(Central Provident Fund)的部分儲蓄支付組屋的首期款和按揭貸款。而中央公積金是一個強制性退休金計劃,要求僱主和僱員按一定比例從工資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儲蓄。此計劃使得組屋更容易負擔,也讓國民能把儲蓄轉化為資產。此一舉措也印證了“發展型政府理論”中的政府對市場主動和 12 Amsden, A. (1989). Asia's Next Giant: South Korea and Late Industrializa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3 Tan Shin Bin & Vignesh Louis Naidu. (2014). “Public Housing in Singapore: Examining Fundamental Shifts”. https://lkyspp.nus.edu.sg/docs/default-source/case-studies/public-housing-in-singapore.pdf?sfvrsn=abc1960b_2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50-71 57 積極干預,包括直接規劃勞資雙方在退休保障、僱員個人財富積累、住屋所承擔的角色和責任。 另一方面,新加坡是個多種族和多元文化組成的國家,執政者對種族的交流與融合不是放任自流,為維護社會穩定和凝聚力,直接以有形之手,通過規劃和分配公共房屋、建立和管理社區設施等,促進不同種族、語言、宗教、文化和背景的國民互動交流、彼此尊重、相互包容。14 最具代表性的一個措施是於 1989 年起實施的種族比例配額制(Ethnic Integration Policy),旨在確保不同種族、語言和宗教的國民能平等地分佈在各個組屋區域。這反映了“發展型政府理論”中,執政者對實現其施政目標具有高度干預的企圖心,並直接運用政策工具來實現。 新加坡統計局公佈“2020 年全國人口普查”第二批資料,資料顯示 2020年新加坡有 137 萬戶家庭(包括公民和永久居民),近九成(87.9%)的居民家庭是居住在自己擁有的房屋內,比率高於 10 年前的 87.2%。15 此等數據顯示了新加坡公共房屋政策在提升國民擁有自住房屋的比例上卓見成效,遠超其他國家或地區。例如,根據 2020 年的數據,美國的住房自有率為 65.8%16,而香港地區的住房自有率在 2020 年第四季度為 51.2%。17 三、新加坡公共房屋政策的政治考量 “發展型政府理論”認為執政者為實現政策目標往往主動和積極干預,透過制定相關的政策作為工具來推動實現,而新加坡公共房屋政策亦如此,它是執政者塑造國民身份意識形態的主要工具之一,推動以下四大政治目標的實現。 14 同註釋 13。 15 “新加坡公佈 2020 人口普查第二批資料 近 9 成居民住在自有房屋”(2021-6-18)。央視網。 http://m.news.cctv.com/2021/06/18/ARTIobJ1NHNehHieRqbLoeNm210618.shtml 16 “美媒:美國房地產市場出現 2006 年以來‘久違的火爆景象’”(2021-3-17)。《成都商報》。 17 香港立法會秘書處資料研究組(2021 年 3 月):“自置居所對香港社會經濟的影響”。http://www.legco.gov.hk/research-publications/chinese/2021rb02-socioeconomic-implications-of-home-ownership-for-hong-kong-20210301-c.pdf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50-71 58 (一)以住房為國家建設和民族認同的基石 住房不僅是人的基本需求,也是國家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因此,新加坡政府把解決國民住房問題作為首要任務之一,如前所述,1960 年成立建屋發展局負責規劃、建設和管理公共房屋,又提供優質和可負擔的住房,並推動普及業權(Home Ownership)計劃,為國民創造一個安全和舒適家園,增強對國家的忠誠和歸屬感。18 (二)促進社會穩定和凝聚力 新加坡政府通過規劃和分配組屋,建立和管理社區設施,促進不同種族、語言、宗教、文化和背景的國民之間的交流和互動,建立多元化和融合的國家。此等措施使得新加坡社會能有效處理種族、宗教和文化等潛在的分歧乃至衝突,增強國民間的理解、尊重,也強化了對社會和國家的責任感。 (三)增強國民對執政黨的支持和信任 新加坡政府通過提供優質和可負擔的住房,以及推動普及業權計劃,為國民創造了一個安全和舒適的家園,增強對國家的忠誠和歸屬感,此等措施也使國民提高對執政黨人民行動黨(People’s Action Party)的支持和信任,為其在選舉中獲得廣泛的民意基礎,達到長期執政的目標。 (四)經濟發展和增長創造條件 對一般人而言,房屋不僅是項貴重消費品,也是一項使家庭財富增值的投資品。因此,新加坡政府通過建設和管理組屋,推動公共市場的發展與競爭,促進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更新,創造大量就業機會及收入來源,亦使政府可有效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提升國民生產力、消費能力,從而推動了經濟增長;此外,允許組屋的業主滿足一定條件後,在轉售市場(Resale Market) 18 Ng Kok Hoe (2017). “Public Housing Policy in Singapore”. https://lkyspp.nus.edu.sg/docs/default-source/gia-documents/public-housing-policy-in-singapore_with-graphics%281%29.pdf?sfvrsn=7c4b6c0a_2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50-71 59 上出售或出租其組屋,或利用組屋作為抵押或擔保,獲得額外收入或資金,使有能力的國民可憑此實現自身的財富目標或人生夢想。19 四、公共房屋申請制度設置以實現政治目標為本 新加坡政府以公共房屋政策作為實現政治目標工具時,在設置申請制度上就充份體現出來,以下是一些具體例證: (一)種族配額制度(Ethnic Integration Policy, EIP)20 新加坡是一個由多種族社群組成的國家,包括華人、馬來人和印度人等。為確保各種族在不同社區的分佈與國家人口的種族比例相近,實行一種稱為“種族配額制度”(Ethnic Integration Policy, EIP)規定各種族在每個公共住宅區域的最高人口比例。此配額乃是根據新加坡的種族人口比例設定,定期調整。根據此制度,當一個種族在某一區域的人口比例超過規定的最高比例,屬該種族的國民無法購買或租賃該區域的公共房屋;但若某一種族在某一區域的人口比例低於規定的最低比例,該屬種族的國民會被鼓勵在該區域購買或租赁組屋。儘管此制度在保持種族和諧,防止種族隔離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但亦引起爭議,尤其影響了房屋的轉讓及價格,但執政者不從經濟角度考慮,堅持認為此制度是確保新加坡社會穩定和團結的關鍵所在。 (二)優先分配政策(Priority Schemes)21 新加坡的公共房屋政策中,優先分配政策是為了確保特定群體在公共房屋分配中得到公平對待,針對的是首次購屋者、婚姻子女、多代同堂、親屬同區特殊需求家庭等特定群體,具體而言包括: 19 同註釋 18。 20 新加坡建屋發展局。 https://www.hdb.gov.sg/cs/infoweb/residential/buying-a-flat/buying-procedure-for-resale-flats/plan-source-and-contract/planning-considerations/eip-spr-quota 21 新加坡建屋發展局。https://www.hdb.gov.sg/residential/buying-a-flat/buying-procedure-for-new-flats/application/priority-schemes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50-71 60 (1)首次購屋者優先計劃22 (First-Timer Priority Scheme) 首次購屋者優先計劃通過在新組屋銷售中預留一定比例的單位給首次購屋的申請者,幫助他們更容易踏上房產階梯。這個計劃體現了政府對年輕家庭的支持,有助於緩解首次購屋者在競爭激烈的房地產市場中的壓力。它不僅確保了公共住房資源的公平分配,還為年輕一代提供了穩定的生活基礎。 (2)家庭與育兒優先配屋計劃23 (Family and Parenthood Priority Scheme, FPPS) 家庭與育兒優先配屋計劃是新加坡政府為支持年輕家庭和鼓勵生育而推出的一項住房政策,幫助有子女或計劃生育的家庭更容易獲得公共住房。體現了新加坡政府對年輕家庭的支持和對提高生育率的重視。通過在住房分配中給予這些家庭優先權,政府希望能夠為他們創造更有利的生活條件,進而促進社會的長期穩定和發展。這個計劃是新加坡綜合性人口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應對低生育率和人口老齡化帶來的挑戰。 (3) 已婚姻子女優先計劃24 (Married Child Priority Scheme, MCPS) 已婚姻子女優先計劃旨在鼓勵已婚子女與父母住得更近。申請者可以在父母居住的同一市鎮或附近申請新組屋,這不僅可以提高申請者在抽籤中的優先權,還有助於加強家庭紐帶,方便子女照顧年邁的父母。這個計劃反映了新加坡政府對維護傳統家庭價值觀的重視,同時也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種策略。 (4)第三胎優先計劃25 (Third Child Priority Scheme, TCP) 第三胎優先計劃針對有三個或更多子女的家庭,為他們提供額外的申請機會。這個計劃不僅支持大家庭,也間接鼓勵生育,體現了政府在人口政策方面的考量,同時也強化了傳統的家庭價值觀。它反映了政府對人口結構的長期規劃,並為大家庭提供了更多的住房選擇。 22 同註釋 21。 23 同註釋 21。 24 同註釋 21。 25 同註釋 21。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50-71 61 (5)多代同堂優先計劃26 (Multi-Generation Priority Scheme, MGPS) 多代同堂優先計劃支持多代家庭共同生活,允許家庭申請兩個相鄰的組屋單位。這種安排適用於與父母或已婚子女一起申請的家庭,既保證了家人之間的緊密聯繫,又保留了一定的獨立空間,平衡了傳統家庭價值觀和現代生活方式。 (6)長者優先計劃27 (Senior Priority Scheme, SPS) 長者優先計劃專門為 55 歲以上的年長公民設計,旨在幫助他們獲得合適的住房。這個計劃為老年人提供優先權,使他們能夠購買離子女較近或更適合老年人居住的組屋,從而應對人口老齡化帶來的挑戰,確保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質量。這反映了政府對老年人福祉的關注,並有助於減輕社會福利系統的壓力。 (7)租戶優先計劃28 (Tenants' Priority Scheme, TPS) 租戶優先計劃幫助建屋發展局現有租戶購買自己的組屋。這個計劃為符合條件的現有建屋發展局租戶提供優先權,體現了政府鼓勵租戶向房屋所有者過渡的政策導向,有助於提高公民的房屋擁有率,增強社會穩定性。這不僅提高了住房的可負擔性,還促進社會流動性,為租戶提供改善生活條件的機會。 (四)補助金制度 新加坡的組屋補助金政策是政府通過建屋發展局提供補助金,幫助國民實現安居夢,優先照顧首次購屋者、低收入和多代同堂家庭,同時鼓勵國民逐步升級住房,彰顯了政府提升國民生活質量的決心,促進社會穩定和國民對國家的認同等,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補助金項目: 26 同註釋 21。 27 同註釋 21 28 同註釋 21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50-71 62 (1)公積金購屋補助金29 (CPF Housing Grant) 公積金購屋補助金旨在鼓勵首次購屋者進入房地產市場,提高國民自有住房比例,並支持其組織家庭,而政府是通過向首次購屋家庭和單身首購族提供補助金來實現這一目標,適用於購買 2 房式至 5 房式組屋。補助金金額根據房型有所不同,例如 2 房式至 4 房式轉售組屋的補助金從 5 萬新加坡元增至 8 萬元,5 房式或更大房型則從 4 萬新加坡元提升至 5 萬元。這項政策與公積金制度結合,旨在幫助居民更容易負擔組屋,實現住房夢想,同時促進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期發展。 (2)增強公積金住房補助金30 (Enhanced CPF Housing Grant, EHG) 增強公積金住房補助金旨在幫助首次購房者更容易負擔住房費用,適用於購買新組屋和轉售組屋的首次購房者。對於符合條件的首次購房家庭最高可獲得 12 萬新加坡元的補助,而單身人士最高可獲得 6 萬新加坡元,並於 2024 年8 月 20 日起實施,適用於當日或之後提交的轉售單位申請。新加坡政府通過提供此一較大金額的補助金,明確顯示其支持國民實現住房夢想的決心。 (3)鄰近住房補助金31 (Proximity Housing Grant, PHG) 鄰近住房補助金旨在鼓勵家庭成員住在彼此附近,主要目的是促進家庭關係,支持多代同堂或近距離居住的生活方式,從而強化家庭紐帶和社區凝聚力,促進代際間的相互照顧,以減輕社會福利系統的壓力,還體現了新加坡政府對家庭價值觀的重視。該補助金適用於購買二手組屋的家庭和單身人士。對於選擇與父母或已婚子女同住或在附近購房的家庭,可獲得較高金額的補助。具體來說,與父母或已婚子女同住的家庭可獲得 3 萬新加坡元的補助,而選擇在父母或已婚子女住所 4 公里範圍內購房的家庭則可獲得 2 萬元的補助。單身人士 29 參見新加坡建屋發展局網頁:https://www.hdb.gov.sg/cs/infoweb/residential/buying-a-flat/understanding-your-eligibility-and-housing-loan-options/flat-and-grant-eligibility/couples-and-families/cpf-housing-grants-for-resale-flats-families 30 參見新加坡建屋發展局網頁:https://www.hdb.gov.sg/cs/infoweb/residential/buying-a-flat/understanding-your-eligibility-and-housing-loan-options/flat-and-grant-eligibility/couples-and-families/enhanced-cpf-housing-grant-families 31 參見新加坡建屋發展局網頁:https://www.hdb.gov.sg/residential/buying-a-flat/understanding-your-eligibility-and-housing-loan-options/flat-and-grant-eligibility/couples-and-families/proximity-housing-grant-families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50-71 63 如果選擇與父母同住,可獲得 1.5 萬元的補助,若在父母住所 4 公里範圍內購房,則可獲得 1 萬元的補助。 (五)維護和轉售 新加坡政府對組屋的維護和轉售規定體現了其對公共住房的全面管理與嚴格監控。在維護方面,建屋發展局(HDB)肩負起組屋的日常管理重任,確保居住環境整潔與安全,組屋區內配套設施齊全和環境綠化,而定期的檢查和維修更保障了建築物的質量;此外,組屋區內還推行節能環保措施,以體現可持續發展的理念。轉售方面則實施的“最低住宅期”(Minimum Occupation Period, MOP)32 規定,即屋主必須在組屋內實際居住的最短時間。對於大多數組屋而言期限為 5 年,在此期間不得將組屋轉售或出租,確保組屋的自住性質。此外,對不同地段的組屋也採取了差異化的“最低住宅期”。具體而言,位於優選地段的組屋,如鄰近地鐵站或市中心,“最低住宅期”延長至 10 年33;位處黃金地段如市中心的組屋不僅“最低住宅期”同樣為 10 年,還附加更為嚴格的轉售和出租限制。這種梯度式的管理方式,反映了政府平衡公平與效率的智慧。要指出的是,“最低住宅期”規定並非一紙空文,一旦違反會面臨嚴厲的懲罰,包括罰款甚至被收回組屋。嚴格的執法態度,確保了政策的威懾力和執行力。當然,“最低住宅期”結束後,組屋可在公開市場轉售,這既體現了政府對住房市場的審慎管理,更彰顯其致力追求社會公平與穩定的政治目標。 故此,從上述這些制度的設置看,無不體現了新加坡政府在制定公共房屋政策時的政治考量,包括支持家庭建立、促進種族和諧、維護社會公平與穩定等。因此,其公共住房政策不僅提供了國民所需的住房,也成為塑造國家、社會和政治風貌的重要工具。 五、對澳門公共房屋政策制定的啟示 反觀澳門,在葡萄牙殖民管治期間因殖民政府對澳門管治認受性,受到當時的中國政府和澳門華人所質疑、挑戰,故通過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務、建立社 32 參見新加坡建屋發展局網頁:https://www.hdb.gov.sg/residential/selling-a-flat/eligibility 33 同註釋 32。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50-71 64 會保障制度和構建公共房屋政策等舉措,提升澳門居民對其管治的認受性,同樣有着非常現實的政治需要及目標,此等政治形勢情景有點類似於新加坡建國之初的狀態,即執政者的管治急需認受性。因此,在葡萄牙殖民管治時代便開始構建起來的公共房屋政策,從一開始便不僅是一種社會保障措施,也是一個極為重要政治工具,旨在提升殖民政府在澳門管治認受性。 澳門公共房屋政策的起源可追溯至 1928 年 8 月,當時台山區一個破舊的貧民屋發生大火,造成數百人無家可歸,若救援不及時或善後處理不當有可能會演變成殖民政府的一場管治危機。故此,為救濟受災者,葡萄牙殖民政府在原址重建了一系列小平房安置災民,此乃是澳門最早的公共房屋。34 這些平房的租金很低,主要是滿足低收入或有特殊困難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澳門人口和經濟迅速增長,尤其中國內地開放改革後大量的內地居民來澳定居,帶來了更大的住房需求及壓力。根據澳門的人口統計數據顯示 ,澳門於 1981 年總人口約 247,600 人, 1991 年約 363,800 人,此 10 年間增加了約 46.9%;2001 年澳門總人口約 436,300 人35,較 1991 年增加約 20%,與 1981年相比則增加約 76%。在此時期,中國內地不斷推行改革開放,內地民居移居澳門的人數不斷增長,及至澳門於 1999 年主權回歸祖國後,中央政府放寬內地居民赴澳旅遊或定居的限制,並推出了一系列措施例如家庭團聚計劃、一次性入境許可等,進一步加速了兩地交流和融合,澳門總人口增長更為迅速。 在人口和住屋需求不斷增加的壓力下,澳門公共房屋亦演變為由兩種類型組成,分別是社會房屋及經濟房屋。所謂“社會房屋”主要擔當社會救濟的功能,由政府撥地出資興建,產權為政府所有,以低於市價租金出租給低收入的澳門家團或個人36,租金按家團人數、總收入和資產等計算;至於“經濟房屋”多數由政府撥地出資興建的形式為主,按一定條件、制度等,以低於市價出售給符合具特定收入水平及財產要求的澳門家團或個人,以解決其住房問題。此 34 王于漸、郭國全、蔡小慧、黎寧(2010)。《澳門公共房屋政策研究》。香港大學香港經濟研究中心。https://hkcer.hku.hk/Reports/INTERNET/Macau%20Public%20Policy%20Housing/ Final%20Report%202010-3-10.pdf 35 參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工作局婦女數據資料庫:https://www.womendb.ias.gov.mo/www/ratio/search?ratioId=0cc1515b98d04bd385485f3c6abacc32&lgType=tx-mo# 36 第 17/2019 號法律《社會房屋法律制度》第七條申請要件第一款。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50-71 65 一公共房屋政策在澳門政權回歸後仍然繼續,時至今日,內涵及目標不斷演變及調整,形成自身特點,具體如下: (一)“社屋為主,經屋為輔” 澳門特區政府成立後,在何厚鏵、崔世安兩任行政長官期間,公共房屋政策是貫徹“以人為本”的核心施政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優先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37 其中社會房屋仍以低於市價出租給低收入家庭,保障其基本的居住權利;經濟房屋也是以低於市價出售給中低收入的家團或個人,協助其實現置業的需求,倡導“社屋為主,經屋為輔”的公共房屋政策原則。38 (二) 有序推行階梯房屋政策 在賀一誠任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後,發佈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2021-2025 年)》的政策文本,當中明確提出的公共房屋政策目標,包括落實公共房屋供應計劃、有序開展夾心房屋建設、發展長者公寓、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39,形成了特色鮮明的“階梯式”房屋政策理念。 (三)建立五階梯房屋體系 澳門特區政府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用途房屋政策研究》中全面闡述的公共房屋政策理念,旨在根據不同收入和需求階層,提供不同類型和規格的住宅單位,形成一個涵蓋社會房屋、經濟房屋、夾心房屋、長者公寓和私人房屋的“五階梯房屋體系”。40 目的是為了滿足不同社會階層的人群安居需要和購買能力,並促進房屋市場的平衡和健康發展,主要特點如下: (1)分階段:五階梯房屋體系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同的階梯之間有一定的流動性和轉換性,澳門居民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和生活狀況,選擇適合的房屋類型,並在適當時機轉換到其他階梯。例如,在不可轉讓期屆 37 參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資料: https://www.ihm.gov.mo/ 38 同註釋 37 39 參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資枓:https://www.gov.mo/zh-hant/news/867414/ 40 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2022 年 1 月)。《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用途房屋政策研究》第 27 頁。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50-71 66 滿後,夾心房屋可以進行首次轉讓。首次轉讓時,業主需向房屋局繳付補償,並且出售對象必須是澳門永久性居民,房屋局具有優先購買權。41 故此,夾心房屋出售後所獲得的款項,可成為在私人房地產市場中尋找合適居所購房資金。 (2)分類別:五階梯房屋體系是一個多元化的結構,不同的階梯有不同的目標群體和供應方式,以反映市場和社會的多元需求。例如,社會房屋是針對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賃住房,經濟房屋是針對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自置住房,夾心房屋是針對中等收入家庭提供的自置住房,長者公寓是針對年滿 65 歲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具居家生活自理能力或條件的長者42,符合一定條件下為其提供的租賃住房,私人樓宇則是由市場供求決定價格和數量的自置或租賃住房。 (3)分責任:五階梯房屋體系是一個協調性的模式,特區政府、市場主體和社會各界都有各自的角色和責任,以共同推動房屋政策的實施和監督。例如,特區政府負責規劃、建設、管理和監管公共房屋,並通過法律、稅收、金融等手段調控私人房地產市場;市場主體負責投資、開發、經營和服務私人住宅項目,並遵守相關法規和道德規範;社會各界負責參與、監督、評估和建議房屋政策,並提倡合理消費和節約用地。43 (四)實施動態調整和優化 澳門特區政府在制定和執行公共房屋政策時所遵循的原則是實施動態調整和優化,意味着根據人口結構、經濟環境和市場因素等實際情況和變化,對具體安排作出不斷調整優化,並預留各階梯房屋之間的轉換餘量,適時有序推出各階梯房屋供應。44 41“夾屋法明年 4 月生效 申請收入上下限設定較經屋高”(2023-8-22)。《力報》 42 社會工作局(2023 年 2 月 14 日)。“特區政府持續優化長者公寓先導計劃方案”。https://www.gov.mo/zh-hant/news/961314/ 43 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2020 年 10 月 12 日)。“《夾心階層住房方案》開始諮詢”。https://www.gov.mo/zh-hans/news/310509/ 44 參見新加坡建屋發展局網頁:https://www.hdb.gov.sg/cs/infoweb/residential/buying-a-flat/understanding-your-eligibility-and-housing-loan-options/flat-and-grant-eligibility/couples-and-families/cpf-housing-grants-for-resale-flats-families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50-71 67 (五)公共房屋政策的政治取向 值得指出的是,澳門特區政府在制定公共房屋政策時,雖沒有明確且系統地宣示其要實現的政治目標,但確實也有所曾考慮過,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保障基本住房需求增強管治認受性 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是澳門特區政府房屋政策的基本目標,這也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2021-2025 年)》中明確提出的施政重點45,即堅持“社屋為主、經屋為輔”的公共房屋政策,貫徹“以人為本”的核心施政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資源,積極協助低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問題。如此一來,可間接地增強特區政府管治的認受性。46 (2)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這是澳門特區政府房屋政策的重要目標,也是《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原則的要求。特區政府在制定公共房屋政策的過程中,經常透過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廣泛聽取和收集社會各界例如民間社團等,對公共房屋政策的意見和建議,加強施政透明度和凝聚社會共識。47 特區政府在構建五階梯房屋體系過程中,包括落實公共房屋供應計劃、有序開展夾心房屋建設、發展長者公寓、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等措施48,若相關政策能得到有效實施,某程度上可減少社會不平等和矛盾。 (3)推動與內地融合 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澳門特區政府房屋政策的新時代目標,也是《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和《十四五規劃》的指導方針。特區政府在制定公共房屋政策的過程中,考慮了國家發展和大灣區建設對澳門住房需求和供給的影響和挑戰,尋求與內地合作,典型例子是在橫琴建設“澳 45 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2022 年 1 月)。《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用途房屋政策研究》。第 1 頁。 46 同註釋 45 47 參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https://www.ihm.gov.mo/zh/node-1012 48 參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資枓:https://www.gov.mo/zh-hant/news/867414/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50-71 68 門新街坊”。該項目旨在营造趨同澳門的生活環境,為澳門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安居樂業提供更便利條件,不僅可拓展澳門居民生活空間,還可增強與內地的聯繫和互動,助力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綜上所述,澳門特區政府在制定公共房屋政策時,在一定程度上是有設定其要實現政治目標,以符合澳門的實際情況和發展需要。當然,這些政治目標不是一成不變,而是需要根據人口結構、經濟環境和市場因素等實際情況和變化,對具體安排作出不斷調整。49 六、對澳門公共房屋政策的啟示 “發展型政府理論”強調政府在政治、經濟和社會事務中扮演的主動、積極干預的角色,而政府的主動及積極參與,可促進國家政治、經濟及社會發展;此外,新加坡的公共房屋政策被外界視為成功範例,同樣作為一個現實的案例也值得澳門特區政府參考,尤其新加坡政府在制定申請組屋的規則時,不僅關注公平性和透明性,還充份考慮如何實現其自身的政治目標,例如增強執政者管治認受性、國民身份認同、種族融合、維護家庭倫理等。因此,在理論和現實案例結合相互參照下,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澳門特區政府在制定公共房屋的申請規則時,應充分考慮如何通過此規則實現自身的政治目標。故此,“發展型政府理論”與新加坡公共房屋政策的經驗,對澳門政府制定公共房屋政策具有以下重要啟示: (一)加強對中國人的身份認同 新加坡政府把公共房屋政策視為社會黏合劑,有助於建立國民身份認同。澳門也可將此政策不僅視為調節房地產市場的工具,更是一個政治工具,尤其澳門政權早已回歸,在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大勢下,又面對國內外的政治環境,為低收入和弱勢群體提供可負擔的住房,這對社會穩定和對中國人的身份認同產生重要影響,這是強化國家安全的一個重要舉措。值得指出的是,低收入、 49 王于漸、郭國全、蔡小慧、黎寧(2010)。《澳門公共房屋政策研究》。香港大學香港經濟研究中心。https://hkcer.hku.hk/Reports/INTERNET/Macau%20Public%20Policy%20Housing/ Final%20Report%202010-3-10.pdf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50-71 69 弱勢群體的住房不穩定性已被證實會產生各種政治、經濟及社會問題,包括對國民身份認同的迷失、缺乏階層向上流動機會、公共衛生措施的失效和低層群眾躁動不安等。通過提供穩定可負擔的住房,政府可緩解此等問題,提高社會穩定性,從而加強對中國人的身份認同。而此一政策也可被視為特區政府對澳門居民的承諾,表明無論其經濟狀況如何政府也會關心其福利;同時,為弱勢群體提供穩定可負擔的住房也能促進社會包容性,讓這些群體在社區中穩定生活,形成多元、包容的社區。而政府照顧到社會弱勢群體的基本需求,並實際採取行動改善其生活狀況,此一舉措本身也會增強公眾對政府的信任感,認為政府是代表所有人的利益,不僅是特定階層或群體的利益。但政策的具體實施方式十分重要,若執行不當,例如公共房屋質量低劣或分配不公,難以產生預期效果,甚至引起社會不穩定和國民身份認同的瓦解。 (二)促進社會族群和諧 新加坡的公共房屋政策包括種族配額制度,以確保各種族在社區中的分佈比例,有助於促進種族間的交流和融合,也為澳門提供了一個現成案例作參考,以公共房屋政策為工具,推動社會和諧和穩定,事實上這在政治上有着重要的意義。葡萄牙人或土生葡人在澳門的歷史可以追溯到明朝,他們與亞洲或其他國籍的人士通婚後,在澳門所生的混血後代形成了一個獨特族群,具有葡萄牙語和文化的特徵,同時也能說流利的粵語和接受中國文化,他們人數雖然不是很多,約佔澳門居民人口 2%。50 可以這樣說,澳門也是一個多元文化、多種族共融的社會。故此,確保各族群和諧共處,不僅可增強社會穩定性,也有助提升特區政府的權威性和公信力,並可轉化成特區政府的政治資本,使其在推行其他政策時更容易獲得澳門居民的接受和支持。此外,透過促進族群間的和諧,可進一步強化社會穩定性;一個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對經濟發展更有利;與此同時,若成功實現社會族群的和諧共處並成為模範,對特區政府的國際形象有正面作用,使澳門在國際事務上也可能獲得更大影響力。 50 楊允中(2013)。《澳門歷史的巨變: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 20 週年文集》。澳門: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101。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50-71 70 (三)強化家庭倫理觀念維繫 新加坡的公共房屋政策強調家庭倫理價值觀和社區精神,比如提供更多的優惠給組織家庭的人、鼓勵年輕人住在父母附近等。事實上,無論是新加坡還是澳門,均是以華人為主的社會,故家庭倫理觀念維繫是非常重要,例如尊重長輩、家庭成員互助、對社區的責任和義務等。當公共房屋政策把這些倫理觀念融入其中,並作為申請制度的規定,政治上會產生多方面的好處。首先,這能夠獲得大眾的認同和支持。社會公眾會看到政府不僅關注他們的物質需求如房屋,而且也重視傳統文化和道德價值,必然會轉化為對政府的信任;其次,公共房屋政策強調家庭價值和社區精神時,如通過優惠政策鼓勵年輕人在父母附近居住,能對減少社會問題如孤獨與社區疏離起重大作用,此舉不僅能提升社會凝聚力,而且能使居民對社區有更強烈的歸屬感。長遠來看,這樣的公共房屋政策也能強化倫理觀念,對社會的持續穩定有所貢獻,乃是因為當社區成員感到其價值觀被尊重和實踐時,會更願意為社區的福祉和進步做出貢獻,從而創造一種更加健康和有活力的社會環境。這為特區政府制定公共房屋政策時提供一個實用參考框架,以此來維護和強化社會倫理觀念。 (四)支持政府管治 新加坡的公共房屋政策也被視為支持執政者的一種策略,透過有效的公共房屋政策,執政者可顯示其為民服務的決心和能力,從而贏得國民支持。對澳門來說,這提醒政策制定者,有效的公共房屋政策可提升政府形象,增強居民對政府的信任度。若居民支持政府的管治,會遵守規定,配合和支持政府施政,不僅使政策更有效地達到預期效果,也能降低執行時所需的資源和難度,提升執行效率。另一方面,當政府可有效解決居民高度關注的住屋問題時,對執政者產生的信任是進行有效管治的重要基礎,可為其他施政決策提供更強的支持;此外,當居民支持政府的管治,執政者在制定和施政時會有更大彈性,更能有效地應對未來的挑戰和時局的變化。 總結而言,結合亞洲國家或地區的“發展型政府理論”和新加坡制定時公共房屋政策時的考量,提供了一個制定公共房屋政策及規則的有用思考框架和分析視角,讓公共房屋不僅是一項經濟政策服務於調節房地產供需均衡等,更是一項重要政治工具推動實現明確的政治目標。從理論層面而言,“發展型政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50-71 71 府理論”是針對日本、韓國、新加坡及中國台灣和香港特區等經濟體的成功經驗,作深入剖析而得出的經驗解釋,提倡政府在經濟和社會發展應扮演主動積極干預的角色,從而作長期性規劃,力圖使政策具可持續性。依此理論再結合新加坡公共房屋政策的實踐經驗和效果,為澳門特區政府制定公共房屋政策帶來諸多啟示,使之可更全面地考慮公共房屋政策的政治作用,以達到更廣泛的政治目標。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72-89 72 澳門城市公廁現狀研究及改善策略 韋正愷* 翁琳璐 【摘要】 對澳門這樣一座以旅遊業為支柱的城市而言,公廁不僅是澳門城市文明的象徵,亦是影響旅遊者對澳門整體城市形象評價的重要因素之一。雖然現時澳門公廁優化計劃正在穩步推行中,但由於目前相關研究數量較少,該優化計劃需要更豐富的研究指導來持續推進。因此,本文基於馬斯洛需求層次構建調研提綱,通過實地觀察的研究方法對澳門 50 座城市公廁進行走訪調查以收集一手數據,並從城市公廁的指引服務、衛生環境、服務效能及特色服務建構這四個維度,對澳門城市公廁建設的現狀進行了數據可視化的記錄分析,並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持續完善指引服務、深化特色服務和科技創新驅動服務效能提升等對策建議,以期為後續有關澳門公廁的研究提供有益的參考,助力澳門公廁優化計劃的進一步推進。 【關鍵詞】 澳門 城市公廁 城市建設 政策建議 馬斯洛需求層次 Estudo sobre a situação actual das instalações sanitária públicas de Macau e estratégias de melhoria Wei ZhengKai Weng LinLu Resumo: Para uma cidade como Macau, onde o turismo é um sector primordial, as instalações sanitárias públicas não são apenas um símbolo da civilização urbana, mas também um dos factores cruciais na avaliação da imagem geral, da cidade, pelos turistas. O plano da optimização das instalações sanitárias públicas de Macau está a ser implementado de forma contínua. No entanto, devido à escassez de estudos relacionados, este plano requer pesquisas mais abundantes que possam servir de orientação, assegurando a continuidade do seu progresso. Assim, com base no esboço de investigação da hierarquia das necessidades de Maslow, este artigo realizou, através da observação no local, uma pesquisa sobre 50 instalações sanitárias públicas em Macau, com o objectivo de recolher dados de primeira mão. A partir de quatro dimensões – orientações, ambiente higiénico, eficiência do serviço * 澳門城市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文化產業研究博士研究生。  澳門理工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公共政策博士研究生。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72-89 73 e serviços com suas características próprias –, o estado actual dos sanitários públicos de Macau foi registado e analisado por meio da visualização de dados. Adicionalmente, foram propostas recomendações para enfrentar os problemas identificados, incluindo a melhoria contínua de orientações, melhoramento dos serviços com suas características próprias e promoção da inovação tecnológica para aumentar a eficiência do serviço. O intuito é fornecer referências úteis para futuras investigações sobre as instalações sanitárias públicas de Macau, contribuindo para o avanço do plano de optimização das instalações sanitárias da cidade. Palavras-chave: Macau, Sanitários públicos urbanos, Construção urbana, Recomendações políticas, Hierarquia das necessidades de Maslow 一、 引言 後疫情時代,澳門旅遊業逐漸回暖,愈來愈多的旅遊者來澳旅遊,良好的城市形象不僅能提升旅遊者的旅遊體驗,也與澳門要打造世界旅遊休閑中心的願景相得益彰。而公廁不僅是澳門城市文明的象徵,亦是影響旅遊者對澳門整體評價的重要一環,乾淨舒適的廁所能在滿足旅遊者生理需求的基礎上帶來身心的愉悅從而提升旅遊者對澳門城市形象的感知。澳門公廁建設中存在的問題諸多,如前澳門立法會議員麥瑞權就曾提出澳門市政公廁內部設施較差有損澳門形象。1 此背景下澳門特區政府市政署開始推進市政公廁優化計劃,意在提升澳門市政公廁的人性化水平和衛生標準。2 然而,由於澳門城市公廁建設的問題在近幾年才逐漸開始為人們所關注,目前可搜尋到的相關文獻資料數量較少且主要集中在歷史研究領域,最早的研究可見於澳門學者徐新對清光緒年間《點石齋畫報》的研究,即其中名為《圊稅新章》的圖畫描繪了澳門城中一座有專人收費的公廁,此為有史可考的全中國最早的收費公共廁所;3 陳淑怡和陳鵬之的《澳門公廁小史》則通過大量歷 1 東網(2018-11-6),“公廁無廁紙 議員轟政府損澳門形象”。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81106/bkn-20181106142035439-1106_00822_001.html 2 曾海英(2020)。“優化市政公廁、構建健康城市”。《澳門雜誌》,138,50-55。 3 徐新(1997)。“從《點石齋畫報》看清末澳門”。《文化雜誌》,31,187-212。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72-89 74 史文獻,回顧了澳門公廁百餘年的演變歷程:“從立例規管市政小便池,到清理糞料的專營制度、公廁徵費、建渠接水、覓地建廁,逐步將惡臭又苛索的收費公廁轉變成清潔的免費公廁。”4 這對於借鑒歷史經驗來研究澳門如何在政策層面解决公共廁所問題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筆者亦曾在 2022 年利用 IPA分析法和解釋現象學分析法對來澳旅客之於澳門城市公廁的感知現狀進行研究,並提出相關改善建議。5 但總的來說,能為公廁優化計劃提持續指導的相關實證研究仍較少,故而需要更多地實地調研來獲取有關市政公廁優化計劃和澳門城市公廁建設現狀真實的一手資料,以期為後續澳門公廁的建設提供支撑。 二、研究設計及理論 (一) 研究設計及研究方法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澳門的公共廁所主要由兩個部分組成,一是賭場、商場內修建提供給大眾使用的公共廁所,二是由澳門特區政府市政署建設管理的公共廁所,由於澳門地域面積狹小,不存在封閉式景區,這些城市公廁亦需要承擔旅遊公廁的職責,而本文對於澳門公廁建設現狀研究主要着眼於市政署建設管理的城市廁所。現時,澳門全境擁有市政公廁共 182 間,其中澳門半島127 間、氹仔 27 間、路環 28 間,覆蓋公園、休憩區、街市、服務中心、熱門景點等區域。 其次,由於反映澳門城市公廁建設現狀的一手資料較少,故而筆者選擇採用實地觀察法來進行研究,此方法能够幫助直觀地呈現澳門城市公廁的建設現狀及可能存在的問題,從而為提出切實可行的改善對策提供依據,並且收集的數據能為後續研究的開展打下基礎。6 作為一座旅遊城市,澳門承擔旅遊公廁職責的城市公廁是迫切需要進行優化和改善的,而由於一般情況下,旅遊者較少會前往使用位於政府服務中心、墳場、街市以及居民區大廈中的公廁,故而筆者排除上述範圍內的公廁後還剩餘約 100 座公廁,最後選取出 50 座離知名 4 陳淑怡、陳鵬之(2023)。“澳門公廁小史”。《澳門研究》,3,41-60。 5 韋正愷(2023)。“從旅客感知角度優化澳門旅遊區公廁之研究”。《澳門研究》,2,157-172。 6 劉波、許春麗、許雯佳、張磊(2024)。“基於實地調研的武漢市黃陂區紅聯村公共廁所設計研究”。《福建建築》,2,32-38。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72-89 75 旅遊景點較近且旅遊者可能前往使用的公廁進行實地走訪調查。其中澳門本島32 座,氹仔 14 座,路環 4 座。而受限於澳門第 432/2005 號行政長官批示在法律上禁止對公廁內的狀況進行拍攝或錄像,所以筆者無法利用如照相機、智能手機等科學工具對實地走訪的公廁進行由內到外的詳細記錄,故而筆者選擇在觀察調研提綱的指導下,利用身體的感知及觀察並通過文字盡可能系統地記錄調研結果。7 最後,為了使調研提綱具備科學性,本文在馬斯洛需求層次的理論指導和國內成熟旅遊公廁實地調研提綱的基礎上8,綜合澳門實際情況構建了調研提綱。 (二)研究的理論支撑 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由美國心理學家亞伯拉罕·馬斯洛最先提出,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基於人本主義角度對人的需求層次構建了分析模型,該模型由金字塔層次結構呈現,從底部向上分別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要,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9 本節分析馬斯洛需求層次如何在澳門城市公廁建設中具體體現,並基於此來設計調研提綱。 表 1 調研提綱 生理需求 城市公廁的指引服務 標識系統 交通通達度 安全需求 城市公廁的衛生環境 異味濃度 設施及地面保潔 廢棄物處理 尊重需求 城市公廁的服務效能 廁位數量及比例 配套設施完善度 設施狀況 自我實現需求 城市公廁的特色服務建構 便民服務 信息化服務 文化建設 7 第 432/2005 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並公佈第 28/2004 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所指的補充規則》第四條“適用於設置在公共地方或獨立設置的公共衛生設施的補充規則”。 8 李許可(2019)。“南京市旅遊廁所旅遊者感知評價研究”。南京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11-23。 9 胡萬鐘(2000)。“從馬斯洛的需求理論談人的價值和自我價值”。《南京社會科學》,6,25-29。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72-89 76 (1) 生理需求 生理需求層次要求公廁應滿足人類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即人們如廁的需求。公廁需要快速地滿足使用者的如廁需要,這就要求公廁要方便找尋且能快速使用10,因此需要考察公廁的可得性。 (2) 安全需求 公共廁所在解决基本生理需求的功能外,同時也要保證使用者在使用的過程中不會對身體健康造成傷害,換言之是需要營造一個設施穩定,乾淨整潔的衛生的環境來保障使用者身體上的健康。11 因此,公廁的衛生環境是調研的重要項目之一。 (3) 尊重需求 尊重需求要求公廁在設計中應當尊重社會中的每一個成員,設計不單只是為了滿足大多數人的需求,還需要滿足弱勢群體的需求,以及依據實際情況進行滿足,譬如女廁位需要更多的數量來體現對性別差異化的尊重,景區廁所需要更高效率來滿足遊客的需要。12 體現廁位數量及比例、配套設施完善度、設施狀况等因素的公廁服務效能正反映了尊重需求。13 (4) 自我實現需求 自我實現需求是馬斯洛理論層次的最高需求,同時也是人類區別於其他生物顯著的一點。而作用於公共廁所,則要求公共廁所在使用過程中具備用戶所得感。14 這種用戶所得感可通過交互行為的方式來實現,通過交互行為中的反饋來激發用戶所得感。例如公廁可使用具有澳門特色的裝飾、展示澳門特色文化的符號等,能使旅遊者在使用公廁的同時和當地的文化進行交互,增强其對 10 黃江松、鹿春江、徐唯燊(2018)。“基於馬斯洛需求理論構建宜居城市指標體系及對北京的宜居評價”。《城市發展研究》,5,89-93。 11 吳江、黃欣(2007)。“現代城市公廁設計策略研究”。《包裝工程》,8,76-77+154。 12 周華山(1999)。“公廁的性別意義”。《婦女研究論叢》,4,9-12。 13 董秉坤、鄭陳柔雨、田雨增、楊存棟(2023)。“人居環境視角下城市公廁改造滿意度及影響因素——以呼和浩特市青城驛站為例”。《城市問題》,4,96-103。 14 敖勒、王龍(2024)。“基於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的城市公共設施研究”。《城市建築》,3,64-66。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72-89 77 城市文化的認同感,進而提供給遊客更多自我實現的機會;此外,公廁亦可以擴展所提供的公共服務,提供一些特色服務,如設置互動信息屏,展示城市導覽、文化活動信息,甚至提供緊急求助服務以增强使用者的交互體驗感。通過這些方式,公廁可以成為展現城市文化和可持續發展理念的重要平台,從而為使用者帶來更深層次的滿足和自我實現。 基於上述論述,本文設計的觀察調研提綱如表 1 所示。 三、實地調研結果 筆者對於澳門城市公廁的實地調研起始於 2024 年 4 月結束於 2024 年 6月,本研究實際用時共 2 個月,為了清晰地將實地調結果呈現,本文將採用數據可視化的方法進行呈現和分析: (一)城市公廁的指引服務 本文所研究的澳門城市公廁的可得性包括公廁內外的標識系統是否建設完善;交通通達度是否便利,即如廁者是否容易前往公廁。標識系統是居民及旅遊者前往公廁如廁的重要指引,筆者在進行實地調查時嘗試僅利用標識系統(標識牌等)來尋找公廁,具體調查結果如圖 1 所示。調查的 50 間公廁中,如 M21 大三巴牌坊側公廁等 31 座公廁的指示牌經過翻新,顔色文字清晰,但在人流量較大時,指示牌不易被發現;標識系統清晰度一般的公廁有 19 間。而標識系統模糊和清晰度較低的公廁已難覓踪迹,尤其是筆者在 2022 年調研時所發現的標識系統模糊的 T19 氹仔龍環葡韻公廁,其指引服務已有較大改善。相較於過去體積小、標識牌顏色和背景墻面融為一體,即使走近也難以辨識的情況,現時龍環葡韻公廁門口的標識牌體積增大,顔色與背景形成鮮明對比,並且配有背景燈光突出顯示,使其在較遠的距離便可輕易識別,總體而言其標識系統已變得清晰可見(詳見圖 2)。由此可見,澳門政府在不斷優化改善標識指引系統且已初見成效,但澳門現行使用的公廁標識樣式設計並不醒目,在人流量較大的地方較難找尋。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72-89 78 表 2 實地調研公廁列表 實地調研公廁編號 澳門半島 M1 關閘新邊檢大樓旅遊車停泊區公廁 M4 筷子基北灣休憩區公廁 M7 黑沙環三角花園公廁 M11 筷子基小販區公廁 M15 亞利鴉架街公廁 M19 瑪莉二世皇后眺望台公廁 M20 塔石廣場公廁 M21 大三巴牌坊側公廁 M22 草堆橫街公廁 M23 木橋街公廁 M24 水塘休憩區公廁 M28 大堂街(郵政總局側)公廁 M29 下環街巿公廁 M30 金蓮花廣場公廁 M31 沙井地巷公廁 M32 主教山眺望台公廁 M33 媽閣觀光船碼頭公廁 M34 媽閣船塢公廁 M40 水塘步行徑(近白雲花園)公廁 M41 營地街市公廁 M43 南灣湖 E 區商鋪(政府總部對出)公廁 M44 科學館前地廣場公廁(露天停車場入口) M48 馬六甲街公廁 M50 區華利前地休憩區公廁 JM8 螺絲山公園 JM10 白鴿巢公園 JM12 盧廉若公園 JM13 二龍喉公園 JM22 藝園 JM23 西望洋花園 JM24 何賢公園 JM27 大炮台公園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72-89 79 表 2 實地調研公廁列表(續) 實地調研公廁編號 氹仔 T1 氹仔浮雕公園公廁 T2 氹仔柯維納馬路(四面佛)公廁 T4 氹仔大潭山郊野公園公廁 T5 氹仔街市側公廁 T6 氹仔官也街嘉模墟內公廁 T7 氹仔嘉模公園公廁 T8 氹仔排角路公廁 T9 氹仔大潭山環山徑入口(湖畔公園上面)公廁 T12 橫琴澳大校區大學南(近河邊)公廁 T13 橫琴澳大校區大學北(近旅遊巴站)公廁 T14 氹仔花城公園公廁 T15 氹仔小潭山觀景台公廁 T19 氹仔龍環葡韻公廁 JT1 氹仔中央公園 路環 C4 路環竹灣馬路(巿政街巿側)公廁 C8 路環譚公廟公廁 C10 路環黑沙海灘公廁 C11 路環黑沙龍爪角公廁 資料來源:作者自製。 公廁的交通通達度是指人們從景點、車站等人流量較大的區域往公廁移動的難易程度。澳門公廁的密度非常之高,尤其是澳門半島僅有 9.3 km²的土地面積却擁有 127 間市政公廁。15 這意味着旅遊者在有較為清晰的標識指引的情況下,從車站、景點等區域通過幾分鐘的步行便可前往公廁。儘管相對來說氹仔和路環的公廁密度較低,氹仔和路環的土地面積分別為 7.9 平方公里和 7.6 平方公里,卻只有 27 間和 28 間市政公廁,但經實際調研可知,其主要分布在人流量較大的區域附近,確保了整體的可達性。16 總的來説,澳門城市公廁的交通通達度都較高。 15 曾海英(2020-11-2),“優化市政公廁、構建健康城市”。 https://www.gsaj.gov.mo/zh-hans/news/7531 16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2024-4-5),“地理位置及時間”。 https://www.macaotourism.gov.mo/zh-hant/travelessential/about-macao/location-and-time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72-89 80 圖 1 澳門公廁標識系統情況佔比圖 資料来源:作者自製。 圖 2 優化過的 T19 氹仔龍環葡韻公廁 311905101520253035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72-89 81 (二)城市公廁的衛生環境 公廁的衛生環境是使用者對公廁感知最為直觀的地方,較好的公廁環境會提升使用者對於公廁甚至是城市整體形象的感知,筆者主要針對澳門城市公廁的“異味濃度、公廁及內部設施是否有定期清潔、廢棄物處理情況”進行記錄。 綜上所述,澳門城市公廁的標識系統在經過政府努力後有所改善,但仍有改進空間。而在能得知城市公廁準確位置的前提下,通過步行便能輕鬆地前往公廁,交通通達度較高。 根據圖 3 的實地調研數據所示,在這 50 間城市公廁中有 19 座通風很好,基本無異味,佔比達 38%;且有 31 座公廁的異味可以忽略不計,佔比高達 62%;同時,有 82%的公廁內部設施如便器、廁位隔板、洗手池、洗手台等的保潔工作都做的比較到位,僅地面有水漬。大部分保潔人員都會在 60-90 分鐘對廁所進行一次保潔作業,且未發現廢棄物達到垃圾桶容量上限的情況,這說明澳門城市公廁整體廢棄物處理較為及時。 圖 3 澳門公廁衛生情況統計圖 資料来源:作者自製。 2228094103119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廢棄物不超過垃圾桶容量的1/2廢棄物不超過垃圾桶容量的2/3污漬較多有少量污漬僅地面有水漬通風差,有異味通風一般,異味較少通風好,無異味廢棄物處理設施保潔異味濃度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72-89 82 綜上所述,澳門城市公廁的總體衛生情況是較為理想的。大部分公廁幾乎感知不到異味,設施保潔做的較好,廢棄物的處理也較為及時,市政署的管理巡查也比較有效。此外,雖無傷大雅,但針對如廁者用水後在地板上留下的水漬等情況仍有進一步優化的空間。總而言之,目前澳門城市公廁的衛生環境較好,所帶給如廁者的如廁體驗較好,不會令如廁者產生生理或心理上的不適。 (三)城市公廁的服務效能 本文所研究的澳門城市公廁服務效能包括:公廁廁位數量;廁位男女比例;配套設施(如手紙、廁位門鎖、手部烘乾機、擦手紙、洗手液等)配備是否完善以及這些設施目前的狀况如何。 表 3 澳門公廁廁位數量統計(座) 廁位數量較多,且男女廁位比例達到 2:1 11 廁位數量一般,但滿足 1:1 20 廁位數量較少,且比例不够合理 15 廁位數量較少,且設計不合理 4 資料来源:作者自製。 首先,廁位數量決定公廁服務的人數,是衡量公廁服務效能的重要指標之一。而由於男性同女性之間存在生理性的差異,一般情況來說男性對廁位的利用效率更高,男廁所的空間利用率相較於女廁所也更高,在過往公廁建設中由於不重視男女廁位的比例,實際調查結果表 3 所示,目前有 31 座公廁的廁位數量都達到了 5 個及以上,但是其中 20 座公廁由於地處人流量較大的區域,且男女廁位比例僅為 1:1,所提供的服務效能相對另外 11 座實現男女廁位比1:2 的公廁來說有所欠缺。此外,有 15 座公廁的廁位數量都在 5 個以下,且男女廁所比例不均衡(由於空間限制男廁比女廁多了 1-2 個小便位),服務能力較弱。有 4 座公廁位佈局極其不合理,且皆坐落於周邊人流量較大的區域,以 M41 營地街市公廁的男廁為例,該公廁的男廁僅有 2 個大便位,1 個小便位,小便位夾在兩個廁位之間且間距極小,使用者打開廁位門時稍有不慎便會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72-89 83 碰到小便池的使用者,如廁體驗相對較差,鑒於營地街市公廁地處議事廳前地附近,當前其廁位數量的設置顯然難以應對該區域龐大的人流量,因此整體來看其服務效能不足。 其次,公廁的配套設施如手紙、廁位門鎖、手部烘乾機、擦手紙、洗手液等的配備是否完善以及這些設施目前的狀况也是目前評判公廁服務效能的指標之一。譬如手部烘乾機和擦手紙的設置提供了快速方便的手部乾燥方式,避免了濕手帶來的不便,而感應式水龍頭、感應式皂液機等設備則可以减少故障率和維修需求,提高服務效能。 圖 4 澳門公廁配套設施分析圖 實際調查結果正如圖 4 所示,50 座公廁皆配備有手紙、廁位門鎖、掛鈎、手部烘乾機、擦手紙、洗手液等設施,並且全面配置了諸如感應式水龍頭,感應式皂液機等,僅有 15 座公廁的配套設施完善程度有待改善,如 M1 關閘新邊檢大樓旅遊車停泊區公廁配備的手紙需要從廁所外的自動取紙機上獲取,對於一些着急如廁的人來說容易陷入窘境。此外,有 14 座公廁因建築面積限制未配備無障礙設施。澳門公廁配套設施的狀況大都比較理想,33 座公廁的配套5301702115 1405101520253035設施非常新設施較新設施狀況尚可設施較為陳舊設施齊全、使用便捷設施較為便捷僅確實無障礙設施設施狀況 設施完善程度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72-89 84 設施狀况都處於較新的情況下,17 座公廁的設施雖有較强的使用痕跡但因及時維護未見明顯損壞。 綜上,作為一座旅遊城市來說,澳門城市公廁的廁位數量及廁位男女比例狀況並未達到預期,但這是由於澳門寸土寸金建設公廁用地面積較小的客觀情況導致的,不過在有限的空間內澳門城市公廁仍具有提高空間利用的餘地;與空間受限導致的服務效能不足情況相反的是澳門城市公廁配套設施較為完善,設施狀況也較好,方便使用者便捷地使用。 (四)城市公廁的特色服務建構 隨着全球對公共衛生設施重要性認知的提升,特色公廁服務已成為提升城市公共服務質量的重要一環。關於公廁特色服務的調查應重點考察包含公廁便民服務、信息化服務及文化宣傳服務這三點。便民服務被視為公共服務的一種補充和延伸17,而公廁的便民服務主要指公廁服務的多元化,即公廁在提供解決生理需求的公共服務的基礎上,應成為提供多元化服務的社區節點。經實際調查發現大多數旅遊區公廁除實現了解決生理需求外,較少提供便民服務,僅少數公廁提供了母嬰室。此外,不少公廁雖依附於休憩區而修建,然而除 M43 南灣湖 E 區商鋪公廁以及 JM8 螺絲山公園的配套休憩區外,其餘休憩區大都未配備遮陽設施和補水服務(自動販賣機、小商鋪等),在氣候炎熱的澳門,這顯然是有待改善的。 公廁提供的信息化服務主要涉及移動端廁所位置指引地圖,如廁情況實時統計等方面。通過實地調研可知,現時澳門城市公廁主要通過市政署的“EasyGo 公廁導航”二維碼來為使用者提供信息化服務,該二維碼利用“WeChat”等 APP 掃描即可使用,透過語音和地圖導航至最近的市政公廁,較為便捷。但筆者深度調研後發現仍存在以下問題,宣傳力度有待更進一步增强,仍有旅遊者及澳門居民未聽說過該導航系統;顯示信息太少,僅有簡單的公廁位置和語音導航,未見更多相關信息;定位時而不準,有待優化。 17 黃希廬(2016)。“公共服務延伸與農村社會治理創新——浙江建設村級便民服務中心的探索與啓示”。《 社會學(智庫報告)》,4,7。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72-89 85 圖 5 M4 筷子基北灣休憩區公廁 圖 6 M15 亞利鴉架街公廁 擁有特色文化內涵公廁或是展示城市本土特色文化的公廁能成為城市中一道獨特的風景,甚至能吸引旅遊者前來成為新的旅遊打卡熱點,從而打造新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72-89 86 的城市名片。18 譬如江蘇南京牛首山佛教文化景區的公廁,由於其融入了“禪”思想的建築理念,展現了景區佛教文化的背景,吸引了眾多旅遊者前往打卡。而在實地調研中,筆者發現擁有頗具辨識度及特色建築外形的澳門城市公廁並不在少數,譬如 M4 筷子基北灣休憩區公廁(圖 5)及 M24 水塘休憩區公廁都在頂部設置了太陽能板輔之以綠植搭配,很容易就能令使用者感知到其中蘊含的環保設計理念,C4 路環竹灣馬路(巿政街巿側)公廁體現了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理念;此外,澳門還有運用特色文化符號的公廁,如氹仔官也街T8 氹仔排角路公廁建築外形採葡式建築風格並運用了葡國磚(Azulejo)等特色元素,多種文化元素符號的運用有利於加深如廁者對澳門這座城市文化多元化的認知。而有一些所謂具有特色建築外形的公廁卻很難給人留下深刻的感知,究其原因還是其建築理念無法展現給使用者,如 M15 亞利鴉架街公廁(圖6)處在一眾老舊居民樓中間,但其現代建築的外形顯得十分突兀,帶來不和諧的環境異樣感。 四、對於澳門城市公廁的建設若干對策建議 澳門特區政府於 2019 年開展公廁優化計劃19,時至今日,通過實地調研可知澳門特區政府一直在致力於推進公廁優化計劃,提升公共服務質量。雖然澳門城市公廁的建設已有較大改善,但仍存在可優化的空間。因此筆者基於上述實地調研收集的數據分析,從公共服務的視角提出了以下對澳門城市公廁建設的對策建議: (一)持續完善指引服務,築牢公廁服務基石 公廁是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一環,而公廁的指引服務則是公廁最為基礎且重要的服務。20 在 2023 年 4 月,市政公廁已增設公廁導航服務二維碼並翻新 18 程麟(2015)。“旅遊城市公共廁所景觀設計的經濟價值和文化認同”。《社會科學家》,11,82-86。 19 “全澳八十三公廁翻新陸續開放”(2021-4-27)。《澳門日報》。 20 郭小玉、向建、毆書陽(2010)。“從城市公共廁所調查看政府公共服務的居民滿意度”。《環境衛生工程》,3,60-62+64。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72-89 87 部分指示牌21,截止 2024 年 4 月全澳已設置了超過 200 支公廁方向指示柱,並附上了“EasyGo 公廁導航”二維碼。儘管澳門政府持續在完善公廁標識系統,但經過實地調研仍發現,澳門城市公廁的標識牌設計存在視覺上不易於識別等問題。部分公廁標識牌具有褪色字迹不清等問題。後疫情時代遊客數量增多,尤其是旅遊區公廁的標識牌常淹沒於人流中。因此,澳門市政署應適當更新人流量較大區域公廁的標識牌樣式,增大標識牌體積,採用對比度更强烈的顔色,必要時可為標示牌加裝 LED 燈、電子屏幕以强化標識牌的識別度。 (二)深化特色服務,豐富公廁服務內涵 特色公廁服務能够提升城市公共服務質量,特色公廁在滿足基本的生理需求的基礎上,應結合公廁地理位置,利用公廁建築內外部空間成為展示城市文化、提供便利服務的公共服務平台。 澳門獨特的歷史文化背景鑄就了豐富多元的文化遺產,未來可在優化公廁建設時將澳門獨特瑰麗的文化元素融入公廁特色服務建構,並善加宣傳和推廣,相信將助力澳門公廁成為澳門新的特色旅遊文化景觀,營造新的打卡熱點。譬如在外觀設計上可融入多元的中西建築造型元素,如曼努埃爾式和嶺南風格等;內部裝飾可採用盛世蓮花、葡國磚等城市特色文化符號;並播放粵劇、土生葡人音樂,給遊客視覺、聽覺等多重感官的特色文化體驗。再進一步,可以建設特色主題公廁,譬如以“舞龍、舞獅”為主題,從多感官層面構建特色服務,為澳門公廁增添新的文化內涵。 同時,還應增加綠色公廁數量,展現城市文明環保理念。譬如採用竹木、可降解塑料等環保建材來優化澳門城市公廁建築設計,推廣安裝太陽能板及雨水回收系統實現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期望未來將澳門城市公廁,尤其是旅遊區的公廁,打造成兼具觀賞性及文化價值的城市景觀,豐富文化內涵助力澳門公共服務質量的提升。 而便民服務是公共服務的補充,亦是提升公共服務質量的要素之一。未來澳門的公廁建設可逐步覆蓋免費 Wi-Fi,並在設計上儘量於人流量較大的公廁入口處預留休息等待空間並設置長凳、共享充電寶、自動售貨機 21 市政署(2023-4-28),“市政署持續優化公廁 增設公廁導航服務及指示”。https://www.gov.mo/zh-hans/news/689519/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72-89 88 等便民設施,以緩解旅遊高峰期如廁客流增大帶來的等待難題。使公廁這一公共服務更加人性化,滿足使用者實際需求。 信息化服務方面需要重點加大對“EasyGo”公廁導航系統的宣傳力度並豐富其功能,譬如增加公廁評級、滿意度顯示的功能等,期望結合最新科技提供更多元更現代化的公廁服務。還應當建立反饋機制,鼓勵旅遊者和居民通過小程序或者 APP 對公廁服務提出意見和建議。收集的反饋信息,可通過星級評分展示,便於市政署及時改進公廁設施和服務質量,提升遊客的滿意度和體驗感。 (三)科技創新驅動,優化公廁服務效能 澳門土地面積不足的客觀情況導致了公廁服務效能不足的情況,但有限的土地面積亦形成了城市建築密度較高的特點。現時,數字信息技術已成為有效提高公共服務效能的重要手段之一22,若將澳門建築密度高的特點與數字信息技術的創新應用有機結合,有望提高公廁服務效能,緩解現存服務效能不足的問題。23 調研中發現, 市政署已在 M21 大三巴牌坊側公廁外提供了實時顯示廁位情況的電子屏,方便分析人流量和使用頻率等關鍵數據,這是澳門公廁服務效能提升的有益嘗試。而市政署在 2021 年已將物聯網技術應用於垃圾房,能够實時監控垃圾量,遠端監察自動投入口的運作、垃圾房的使用及清運情況,提升管理效率。24 未來可將該技術推廣至澳門城市公廁,在公廁配備無線環境監測終端(PM2.5、溫度、濕度)及無線氣體監測終端(氨氣、硫化氫),實施監測公廁環境,便於有效分配清潔和維護資源,確保服務效能的最優化。 2024 年,澳門政府已在部署及試行引入人工智能(AI)協助政府的公共服務25,市政署未來可結合 AI 技術的力量,進一步提升公廁管理和服務的智能化 22 鐘莉(2020)。“數字治理視域下地方政府政務服務效能提升策略研究——以廣州‘一窗式’集成服務改革為例”。《地方治理研究》,2,2-11+78。 23 陳宗才、朱昊、馬凱詩(2019)。“基於人性化視角下的城市公共廁所空間環境設計的研究——以重慶市老城區公廁為例”。《中外建築》,12,102-105。 24 市政署(2021-2-26),“封閉式垃圾房自動投入口引入數據化和智慧化功能”。 https://www.gov.mo/zh-hant/news/366835/ 25 “張司:研整合查詢反映意見渠道”(2024-1-10)。《澳門日報》。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72-89 89 水平,通過部署先進的 AI 算法和機器學習模型市政署能够將公廁的使用情況、分析人流量和使用頻率等關鍵數據進行分析處理,並通過智能手機應用等方式向遊客實時反饋,根據遊客的實時位置和公廁的佔用情況,AI 智能規劃路線,引導遊客快速前往最近的空閑公廁或者商場、賭場等內部設施進行如廁。科技的應用將有助於提高遊客的滿意度,也有利於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緩解旅遊區公廁服務效能不足的現狀。 五、結論 經過實地調研,我們發現目前澳門城市公廁建設具有以下優勢:公廁交通通達度較高,使前往公廁變得簡單;衛生環境清潔,能夠為使用者提供良好的使用體驗;配套設施完善且維護良好。針對這三個方面的優勢,澳門應該加强宣傳,以豐富澳門旅遊城市的形象。而現存的主要問題集中於公廁標識系統有待繼續完善、特色服務有待豐富及服務效能較弱這三個方面。 2023 年澳門政府已經對公廁標識系統進行了翻新,包括添加二維碼等優化措施,儘管標識指引已經得到了改善,但是在人流量較大區域的標識牌仍然需要進一步改善,使其更加顯眼醒目;受限於澳門地域面積狹小,公廁用地面積有限的客觀情況,服務效能不足的現狀較難在短時間內解決,但隨着科技進步和智慧城市的體系的完善,可以通過大數據構建一個方便快捷的如廁指引體系,提高公廁服務效能;此外,公廁的特色服務建構也應得到重視,澳門政府可利用本澳中西交匯的特色文化優勢,從多感官層面展現本澳文化與城市文明,亦可採用可再生建築材料,太陽能等新興綠色環保材料體現可持續發展的城市理念。澳門政府還應持續完善信息化服務,助力公廁服務質量的提升。 綜上所述,本文通過實地調研的方式,收集到了有關澳門城市公廁的一手數據並依據觀察數據對澳門城市公廁建設的現狀進行了分析,以期可以填補針對澳門這座城市廁所相關研究的一部分空白,且期望本研究的數據為後續更深入的澳門公廁相關研究提供有益的參考。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90-105 90 澳門公務人員工作家庭衝突狀況及影響因素分析 柯麗香 區耀榮** 【摘要】 基於公務人員工作家庭衝突議題的重要性和研究不足,本文透過調查瞭解澳門公務人員工作家庭衝突狀況,並從性別與家庭觀念、工作生活行為、自我效能、社會支持等方面分析其影響因素和緩解措施。結果發現,少部分公務人員存在工作家庭衝突,當中約三成人認為工作影響家庭,約一成人認為家庭影響工作,而女性受工作對家庭的影響較男性稍大,程度中等;至於家庭對工作的影響,男性和女性相若,程度較低。研究亦發現,性別和家庭觀念偏頗會增加兩性的工作家庭衝突,而上班和下班的通訊設備使用亦會影響工作家庭衝突,但利弊不一,因性別而異。在影響因素中,工作家庭平衡力的影響力最大,有助減少兩性的工作家庭相向衝突,而社會支持則有助減少女性的工作家庭衝突。基此,研究建議鼓勵部門採取生命周期導向及彈性化的管理模式、向人員提供心理輔導和工作家庭平衡力培訓、加強性別主流化的工作,以及制定針對家庭崗位歧視和性別歧視的法律。 【關鍵詞】 澳門公務人員 工作家庭衝突 性別家庭觀念 自我效能 生活/工作連通行為 Análise dos conflitos entre trabalho e família e dos factores influenciadores dos trabalhadores dos serviços públicos de Macau O Lai Heong Ao Io Weng Resumo: Considerando a importância do tema respeitante aos conflitos entre trabalho e família dos trabalhadores dos serviços públicos, assim como a escassez de investigação na área, este artigo procura, através de uma pesquisa, compreender conflitos existentes entre o trabalho e a família dos trabalhadores dos serviços públicos em Macau. Além disso, analisa os factores que influenciam estes conflitos e as medidas de mitigação, abordando aspectos como género e valores familiares, comportamentos no trabalho, auto-eficácia e apoio da rede social. Os resultados revelaram que uma pequena parte dos trabalhadores dos serviços públicos enfrenta conflitos entre trabalho e família. Cerca de 30% acredita que o trabalho afecta a família, enquanto aproximadamente 10% considera que a família afecta o trabalho. As  澳門公務人員聯合總會青年委員會秘書長。  澳門公務人員聯合總會青年委員會副理事長。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90-105 91 mulheres sentem um impacto do trabalho na família ligeiramente maior do que os homens, apresentando um grau médio de afectação. Já no que diz respeito ao impacto da família no trabalho, homens e mulheres mostram resultados semelhantes, apresentando um grau mais baixo de afectação. O estudo também concluiu que preconceitos de género e valores familiares podem aumentar os conflitos entre trabalho e família para ambos os sexos. Além disso, o uso de dispositivos de comunicação durante e após o horário de trabalho também afecta esses conflitos, embora os efeitos variem entre homens e mulheres. Entre os diversos factores, a capacidade de equilibrar o trabalho e a família tem o maior impacto na redução dos conflitos entre o trabalho e a família para ambos os sexos, enquanto o apoio da rede social é especialmente benéfico para a redução dos conflitos das mulheres.Com base nesses resultados, o estudo propõe que os serviços não só adoptem um modelo de gestão flexível e orientado para os ciclos de vida dos trabalhadores, oferecendo-lhes apoio psicológico e formação sobre equilíbrio entre trabalho e família, como reforcem a integração de género e desenvolvam legislação contra as discriminações relacionadas com funções familiares e de género. Palavras-chave: Trabalhadores dos serviços públicos de Macau, Conflitos entre trabalho e família, Género e valores familiares, Auto-eficácia, Vida/Trabalho, Conectividade de trabalho 一、研究背景和目的 隨着社會經濟發展,本澳雙職家庭現象已十分普遍,不少市民需要兼顧工作和家庭職責,面對不少壓力。公務人員亦不例外,面對社會對政府職能和公共服務需求的增加,部分公務人員在非工作時間也需要工作,或者在非辦公時間仍然時刻保持待命工作狀態,對公務人員的家庭生活也會造成影響。此外,隨着科技的日新月異和便利化,預期公務人員非辦公時間使用移動通訊設備工作的情況將會更為普遍,例如,不少部門利用手機通信軟件建立群組,公務人員在工餘時間可能會繼續處理未完成的工作,影響員工的休息和家庭生活時間。這亦容易導致工作和私人時間的界線變得越來越模糊,對其家庭生活的影響也不容忽視。 工作問題會影響家庭生活,反過來,繁重的家庭職責也會影響公務人員的工作。雙職家庭下班後需要處理家中事務,在家傭短缺的情況下,承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90-105 92 擔的家庭壓力會變得更大,工作時也容易分心。因此,近年不少社會意見要求政府優化家庭友善的政策措施,讓員工更好地兼顧家庭和工作。1 由此可見,工作與家庭的雙向衝突是一個值得關注和研究的問題。 概念上,工作家庭衝突是指工作和家庭的需求無法有效兼顧而產生的角色衝突,即工作需求的滿足會影響家庭責任的有效履行,另一方面滿足家庭需求亦會阻礙了工作職責的正常履行。2 研究指出,工作與家庭之間的衝突不僅會導致員工的工作滿意度下降,同時亦會減少其生活幸褔感,十分不利員工的身心發展。3 特區政府一直秉持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積極推進關懷公務人員的政策。鑑於現時有關本澳公務人員工作家庭衝突的調查仍然欠缺,因此,本研究關注公務人員的工作家庭衝突,透過問卷調查分析,瞭解其現況及影響因素,並藉此提出緩解公務人員工作家庭衝突的政策建議,促進社會平衡發展。 具體來說,本研究主要目的包括以下幾點:  瞭解本澳公務人員工作與家庭衝突現況;  分析其工作與家庭衝突的性別差異;  找出導致其工作家庭衝突的主要因素;  根據調查結果,提出相關的政策建議。 二、文獻回顧與研究假設 (一)工作與家庭衝突 隨着經濟發展、勞動力參與率的上升,在雙職家庭現象普遍的社會,工作家庭衝突也日漸受到研究者的關注,因為它不僅影響員工的工作狀況,亦會引起各種各樣的家庭及社會問題。按最早提出工作家庭衝突概念的學者 Kahn 等人的定義,工作家庭衝突是指工作角色對員工的要求與員工的家庭角色發生了衝突,而員工不能夠平衡來自兩方的壓力。4 最被學者引用的是 Greenhaus 和 Beutell 提出的定義,他們認為工作家庭衝突是“一種 1“工聯婦委倡雙管齊下支援家庭”(2022-5-15)。《澳門日報》。 2 Greenhaus, J.H. & Beutell, N.J. (1985). “Sources of Conflict between Work and Family Roles”, 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10(1), 76-88. 3 陸洛、黃茂丁、高旭繁(2005)。“工作與家庭的雙向衝突:前因、後果及調節變項之探討”。《應用心理研究》,27,133-166。 4 Kahn, R. L., et al. (1964). A. Organizational stress. New York: Wiley.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90-105 93 角色間的衝突,來自工作與家庭領域在某些方面是相互矛盾的角色壓迫。也就是說,由於參與家庭(工作)角色,參與工作(家庭)角色變得更加困難。”5 Greenhaus 和 Beutell 將工作家庭衝突分為三種形式:基於時間的衝突,基於壓力的衝突和基於行為的衝突。基於時間的衝突(Time-based Conflict)是指家庭和工作的責任無法在同一時間內有效履行而產生的衝突。基於壓力的衝突(Strain-based Conflict)是指在履行家庭或工作職責時產生的壓力影響到另一個角色職責的履行。基於行為的衝突(Behavior-based Conflict)是指工作角色和家庭角色的行為模式之間發生的衝突。6 Greenhaus 和 Beutell 進一步指出了工作與家庭存在雙向衝突性質,即工作與家庭互為影響。當中,工作對家庭衝突(Work-to-family Conflict)指因工作需要而影響家庭角色的履行;家庭對工作衝突(Family-to-work Conflict)是指因家庭責任的承擔而影響工作績效。7 須要指出,工作與家庭雙向影響程度並不是對稱的,有實證研究反映在華人社會,工作對家庭的影響顯著高於家庭對工作的影響。8 此外,兩者的影響也存在性別的差異,一項跨國研究指出,平均而言,女性比男性面對的工作家庭衝突程度更高9,另一項有關中國社會的實證研究也指出,女性員工比男性員工更易因工作壓力和家庭壓力而陷入更嚴重的工作家庭衝突。10 造成工作家庭衝突的原因有很多,涉及不同層面,包括工作狀況、家庭背景、社會文化、個人性別觀念、人格、經歷等多方面因素。11 本研究將從工作狀況、性別家庭觀念、個人能力和社會支持四方面,分析工作家庭相向衝突的重要影響因素。 5 Greenhaus, J.H. & Beutell, N.J. (1985). “Sources of Conflict between Work and Family Roles”, 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10(1), 76-88. 6 Ibid. 7 Ibid. 8 Lu, L., Kao, S. F., Chang, T. T., Wu, H. P. & Cooper, C. L. (2008). “Work/family Demands, Work Flexibility, work/family Conflict, and Their Consequences at Work: A National Probability Sample in Taiw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tress Management, 15(1), 1-2. 9 張春泥、史海鈞(2019)。“性別觀念、性別情境與兩性的工作—家庭衝突——來自跨國資料的經驗證據”。《婦女研究論叢》,3,26-41。 10 許琪、戚晶晶(2016)。“工作—家庭衝突、性別角色與工作滿意度——基於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的實證研究”。《社會》,3,192-215。 11 羅耀平、範會勇、 張進輔(2007)。“工作-家庭衝突的前因、後果及干預策略”。《心理科學進展》, 6,930-937。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90-105 94 (二)性別家庭觀念 價值觀念會指導人的行為。工作家庭衝突背後往往涉及到男性和女性之間的性別家庭觀念的差異。這種差異在中國文化裏尤其突出,中國傳統的家庭分工是“男主外、女主內”,也就是說男性主力負責工作賺錢,女性主要負責家庭事務,如照顧小孩、父母、做家務等。雖然隨着社會發展,女性教育水平、勞動參與率和收入的上升,以及現今社會倡導男女平等的信念,傳統性別觀念已有所淡化,但仍然影響着不少人的工作和家庭生活。性別觀點會影響男性和女性對家庭和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及兩者重要性的判斷,繼而影響他們在家庭和工作的時間和資源的合理分配,從而引起工作家庭的衝突。例如,有研究發現,越是以工作為重的員工越會將精力、時間投入於工作,並會採取下班在線工作的方式,影響家庭生活時間。12 另外,亦有研究指出,平等的性別觀念會降低勞動者的工作家庭衝突,且對女性的積極作用大於男性。13 因此,我們認為人員的性別和家庭觀念越偏頗,在工作和家庭的資源投入會越不合理,並提出假設1:性別和家庭觀念越偏頗,工作家庭相向衝突會越大。 (三)工作和生活行為 工作狀況是工作家庭衝突的重要原因,其中,工作時間長是最常見和明顯的導致工作家庭失衡的因素之一,因為工時過長會擠壓承擔家務和參與家庭生活的時間。14 隨着通訊科技的發展,工作時間對家庭生活的影響形式也有所改變,尤其是移動通信軟件的普及,很多員工都需要在工餘時間使用通信設備參與工作。一些學者稱之為“工作連通行為”(Work Connectivity)。為易於理解,本文稱之為“下班在線工作”。有分析指出,“下班在線工作”會增加員工的工作壓力、負擔和焦慮,並會影響家庭生活。15 須要指出的是,學術界目前只探討過“下班在線工作”對工作家庭衝突的影響,並沒有調查工作時間使用通訊設備處理家事對工作的影響,本文對應稱之為“生活連通行為”(Life Connectivity)或“上班在線生 12 張曉翔等(2013)。“工作—家庭中心性與心理解脫:非工作時間工作連通行為的中介作用”。《中國臨床心理學雜誌》,6,1008-1012。 13 張春泥、史海鈞(2019)。“性別觀念、性別情境與兩性的工作—家庭衝突——來自跨國資料的經驗證據”。《婦女研究論叢》,3,326-41。 14 羅耀平、範會勇、張進輔(2007)。“工作-家庭衝突的前因、後果及干預策略”。《心理科學進展》, 6,930-937。 15 袁碩、唐貴瑤(2018)。“工作連通行為研究述評與展望”。《外國經濟與管理》,40,112-125。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90-105 95 活”。從另一角度看,通訊科技也有助員工便捷和彈性地處理家庭事務,減低工作對家庭的影響。基此,我們認為“下班在線工作”會增加工作對家庭的衝突(假設2),但“上班在線生活”會減少工作對家庭的衝突(假設3)。反過來,“下班在線工作”因佔用了家庭生活時間,故會減少家庭對工作的衝突(假設4),而“上班在線生活”因佔用了工作時間,故會增加家庭對工作的衝突(假設5)。 (四)自我效能(Self-efficacy) 個人能力對解決問題十分重要,工作家庭衝突問題也不例外。不少研究曾分析個人的自我效能對緩和工作家庭衝突有重要的作用。16 自我效能是指一個人認為自己能否運用自身能力,做到某些事情、達成目標的程度。信心和信念往往會影響一個人的行為和結果,自我效能越高的人,會更能有效地處理工作和家庭的問題,出現工作家庭衝突的情況也相應較少。17 然而,由於目前的大部分研究主要探討自我效能的作用,較少針對特定領域(如工作家庭平衡)的自我效能,故本研究會評估工作與家庭平衡的自我效能(Work-Family Balance Self-efficacy)對工作家庭衝突的影響力,並提出假設6:工作與家庭平衡的自我效能越強,工作家庭相向衝突會較少。 (五)社會支持 工作家庭衝突很多時候是源於家人或同事之間出現誤解、意見分歧等情況,因此,獲得家人和同事的支持和體諒,會更容易就工作和家庭職責之間的矛盾和問題達成共識,找出解決方案,對降低工作家庭衝突十分重要。Greenhaus和Powell的研究更指出,家庭和工作領域的社會支持會產生外溢效應,即家庭的支持能夠提高工作的質量,反過來,來自工作的支持也能提升家庭生活的質量。18 基此,我們提出以下假設:同事的支持度越大,工作家庭相向衝突越低(假設7),家人的支持度越大,工作家庭相向衝突越低(假設8)。 16 陸洛、黃茂丁、高旭繁(2005)。“工作與家庭的雙向衝突:前因、後果及調節變項之探討”。《應用心理研究》,27,133-166。 17 Lapierre, L. M., et al. (2015). “Juggling Work and Family Responsibilities When Involuntarily Working More from Home: A Multiwave Study of Financial Sales Professionals”. Journal of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37(6), 804-822. 18 Greenhaus, J.H. & Powell, G.N. (2006). “When Work and Family Are Allies a Theory of Work-Family Enrichment”.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31, 72-92.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90-105 96 圖1 研究框架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採取問卷調查法,在 2023 年 2 月至 5 月,向部分公共部門和公務員社團的人員發派問卷,亦邀請其從事公職的親友填寫。本次調查共收回 1,364 份有效問卷,涉及不同職級和大部分部門人員。當中,男性和女性分別佔 43.5%和 56.5%。年齡方面,18 至 30 歲佔 5.7%,31 歲至 40歲佔 46.7%,41 歲至 50 歲佔 28.6%,51 歲或以上佔 19%。教育方面,小學佔 2%,初高中佔 12%,專科或學士佔 60%,碩士或以上佔 26%。職級方面,領導主管佔 4.2%,高級技術員佔 20.7%,技術員佔 18.4%,技術輔助員佔 33.2%,技術工人及勤雜人員佔 9.8%,其他專業人員(如翻譯員、教師)佔 13.8%。 在問卷設計方面,性別家庭觀念分別以傳統性別意識(Gender Ideology)和工作中心度(Work Centrality)來測量。前者參考了 Davis 和 Greenstein的研究量表19,設計了五條題目測量,包括:“男人的工作是賺錢,女人的工作是照顧家庭”;“女性應該關注其育兒和家務的責任,而非自己的專業和事業”;“一個模範的媽媽是一個以照顧孩子和家務為主要職責的媽媽”;“女性應該關注其育兒和家務的責任,而非自己的專業和事業”; 19 Davis, S.N. & Greenstein, T.N. (2009). “Gender Ideology: Components, Predictors, and Consequences”.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35(1), 87-105. 性別家庭觀念 工作家庭 相向衝突 自我效能 工作和生活行為 社會支持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90-105 97 “有孩子的女性如果沒有經濟需要,不應該外出工作”。題目以 1-5 分去測量,分數越高,代表傳統性別意識越強。各題目因子負荷(Factor Loading)均大於 0.7,Cronbach’s Alpha 為 0.8。 工作中心度則選取了 Carr 等人的研究量表20的四條題目去測量,當中包括“我生活中最大的滿足來自於我的工作而非家庭”;“發生在我身上最重要的事情涉及我的工作而非家庭”;“整體來說,我認為工作對我的存在比家庭更重要”等。分數越高,代表“重工作、輕家庭”的觀念越強。各題目因子負荷(Factor Loading)均大於 0.7,Cronbach’s Alpha 為 0.85。 工作與生活行為方面,“下班在線工作”會以在非工作時間使用手機或電腦等通訊設備工作的頻率和時間兩方面去測量,同樣地“上班在線生活”也會以在工作時間使用手機或電腦等通訊設備處理家事的頻率和時間去測量。頻率方面,以 1-5 分衡量,分數越高,代表越頻密。時間方面,以 1 至 5 分衡量,1 分代表 1-15 分鐘,2 分代表 16-30 分鐘,3 分代表 31-60 分鐘,4 分代表 1-2 小時,5 分代表 2 小時。“下班在線工作”和“上班在線生活”的題目因子負荷均大於 0.7,兩者的 Cronbach’s Alpha 為 0.73和 0.71。 自我效能方面,選取了 Lapierre 等人21的研究量表中的四條題目去測量工作與家庭平衡的自我效能,例如“我成功地有效平衡工作和家庭生活的需求”;“我成功地同時履行我的工作和家庭責任”;“我能夠安排好時間,使我可有足夠時間應付工作和家庭生活”等。題目以 1-5 分去測量,分數越高,代表工作與家庭平衡力越強。各題目因子負荷均大於 0.7,Cronbach’s Alpha 為 0.89。 社會支持方面,選取 Zimet 等人的研究量表22,同事支持會以四條題目去測量,例如“我的同事們能真正的幫助我”;“在發生困難時我可以依靠我的同事們”;“我能與同事們討論自己的難題”等。家人支持會也有四條題目去測量,例如“我的家人能夠切實具體地給我幫助”;“我能 20 Carr, J. C., Boyar, S. L., & Gregory, B. T. (2008). “The Moderating Effect of Work-family Centrality on Work-family Conflict, Organizational Attitudes, and Turnover Behavior”. Journal of Management, 34(2), 244-262. 21 Lapierre, L. M., et al. (2015). “Juggling Work and Family Responsibilities when Involuntarily Working more from Home: A Multiwave Study of Financial Sales Professionals”. Journal of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37(6), 804-822. 22 Zimet GD, et al. (1988). “The Multidimensional Scale of Perceived Social Support”.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ssessment, 52, 30-41.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90-105 98 與家人談論我的難題”;“在需要時我能夠從家人獲得感情上的幫助和支持”等。題目以 1-5 分去測量,分數越高,代表獲得的社會支持越大。同事支持和家人支持題目因子負荷均大於 0.7,兩者的 Cronbach’s Alpha 分別為 0.87 和 0.91。 工作家庭衝突方面,選取了的 Zhao 等人的研究量表23。其中,工作對家庭衝突由四條題目去測量,包括“我的工作太忙了,沒有時間和我的家人在一起”; “下班後,我太累了,常常做不到什麼家務”;“工作時間長得經常妨礙我照顧家庭”等。家庭對工作衝突同樣有四條測量題目,包括“家務纏身,使我難於做好本職工作”;“ 我做完家務後已經很疲倦了,所以沒有精力去工作”;“ 總是擔心家裡發生了什麼事,使我難於安心工作”等。題目以 1-5 分去測量,分數越高,代表獲工作家庭相向衝突越大。上述題目因子負荷均大於 0.7,兩者的 Cronbach’s Alpha 分別為 0.84和 0.88。 四、結果分析 首先,我們採用 Harman 的單因子檢驗法(Single-factor Test)對資料進行共同方法偏差(Common Method Bias)檢查,結果顯示第一因子只能解釋全部數據變異的 19.4%,低於 40%的門檻,反映問卷答案沒有過度趨同的情況。 (一)描述性分析 整體而言,約三成公務人員認同存在工作對家庭衝突,約一成認同存在家庭對工作衝突。在程度上,按表 1 所示,工作對家庭的衝突(2.9 分)大於家庭對工作的衝突(2.3 分),反映工作與家庭存在非對稱的相互影響,工作產生的外溢影響較家庭事務大。性別家庭觀念方面,傳統性別意識分數為 2.16 分,工作中心度為 2.13 分,反映大部分公務人員持性別平等、以家庭為重的觀念。通訊設備使用方面,“下班在線工作”的程度較遠高於“上班在線生活”的程度,前者為 3.33 分,後者為 2.18 分。社會支持度方面,家人的支持高於同事的支持,前者為 3.59 分,後者為 3.04 分。工作家庭平衡力方面,整體人員的水平較高,有 3.38 分。 23 Zhao, X., Qu, H., & Ghiselli, R. (2011). “Examining the Relationship of Work–family Conflict to Job and Life Satisfaction: A Case of Hotel Sales Manager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ospitality Management, 30(1), 46-54. doi: 10.1016/j.ijhm.2010.04.010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90-105 99 性別比較方面,除了工作家庭平衡力、家庭對工作衝突和家人支持,其餘變量男性和女性都存在明顯的差異。其中,男性的傳統性別意識和工作中心度(2.38 分和 2.2 分)高於女性(1.99 分和 2.07 分);女性面對的工作家庭衝突(2.96 分)高於男性(2.81 分);男性的“下班在線工作”和“上班在線生活”程度(3.4 分和 2.25)都高於女性(3.28 分和 2.13 分)。 表 1 各變量的平均值及性別差異比較 變量 整體 男性 女性 男女差異顯著性 平均值 平均值 平均值 傳統性別意識 2.16 2.38 1.99 顯著 工作中心度 2.13 2.20 2.07 顯著 工作家庭平衡力 3.38 3.40 3.37 不顯著 工作對家庭衝突 2.90 2.81 2.96 顯著 家庭對工作衝突 2.33 2.34 2.33 不顯著 同事支持 3.04 2.97 3.09 顯著 家人支持 3.59 3.57 3.61 不顯著 下班在線工作 3.33 3.40 3.28 顯著 上班在線生活 2.18 2.25 2.13 顯著 (二)迴歸分析 在進行迴歸分析前,我們檢視各變量的信度(Reliability)和效度(Validity)水平。信度方面,各變量的 Cronbach’s alpha(α)和組合信度(Composite Reliability, CR)全部大於 0.7 水平,符合信度良好的要求。效度方面,本研究中各變量的 AVE 平方根均大於變量之間的相關係數(見表2),顯示本研究變量具區別效度(Discriminant Validity)。在收斂效度(Convergent Validity)方面,本研究各量表的 AVE 均大於 0.5,符合收斂效度要求。另外,本研究 9 個變量構成的模型擬合度(Model Fit)指標 SRMR值為 0.04,符合要求。 表 3 是迴歸分析結果,有三個主要變量會顯著增加工作對家庭衝突,分別是傳統性別意識(β=0.1,p<0.01)、工作中心度(β=0.17,p<0.01)及“下班在線工作”(β=0.1,p<0.01);有助減少工作對家庭衝突的是工作家庭平衡力(β=-0.41,p<0.01)、“上班在線生活”(β=-0.08,p<0.01)和同事支持(β=-0.08,p<0.05)。就家庭對工作衝突而言,有增加作用的是傳統性別意識(β=0.19,p<0.01)、工作中心度(β=0.16,p<0.01)和“上班在線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90-105 100 生活”(β=0.13,p<0.01);有減少作用的是工作家庭平衡力(β=-0.33,p<0.01)和家人支持(β=-0.11,p<0.01) 表 2 各變量的相關度和效度指標 序號 1 2 3 4 5 6 7 8 9 1.工作對家庭衝突 (0.82) 2.家庭對工作衝突 0.49** (0.86) 3.傳統性別意識 0.07** 0.23** (0.79) 4.工作中心度 0.09** 0.21** 0.36** (0.82) 5.工作家庭平衡力 -0.41 -0.30** 0.03 0.14** (0.91) 6.下班在線工作 0.10** 0.02 -0.03 -0.01 -.054* (0.98) 7.上班在線生活 -0.04 0.16** 0.03 0.03 -0.01 0.24** (0.99) 8.同事支持 -0.11** -0.09** -0.06* 0.09** 0.20** 0.02 0.08** (0.89) 9.家人支持 -0.13** -0.22** -0.15** -0.21** 0.29** -0.01 0.02 0.32** (0.85) 註:*p<0.05,**p<0.01,括號內字為變量的 AVE 平方根。 表 3 家庭與工作衝突的迴歸分析 自變量 應變量:工作對家庭衝突 應變量:家庭對工作衝突 標準化係數 β p 值 標準化係數 β p 值 性別(對比男性) 0.13 0.00 0.08 0.00 教育程度 0.04 0.22 0.03 0.31 年齡 -0.05 0.09 -0.05 0.06 職位 0.10 0.00 -0.01 0.78 婚姻狀況(對比已婚) 0.03 0.34 -0.08 0.00 傳統性別意識 0.10 0.00 0.19 0.00 工作中心度 0.17 0.00 0.16 0.00 工作家庭平衡力 -0.41 0.00 -0.33 0.00 家人支持 0.05 0.08 -0.11 0.00 同事支持 -0.08 0.01 -0.01 0.83 下班在線工作 0.10 0.00 -0.03 0.26 上班在線生活 -0.08 0.00 0.13 0.00 調整後 R2 0.25 0.00 0.23 0.00 在個人背景因素方面,只有職級和性別有顯著影響。其中,職級越高,工作對家庭衝突越大(β=0.1,p<0.01),而女性比男性更加容易出現工作對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90-105 101 家庭衝突(β=0.13,p<0.01)和家庭對工作衝突(β=0.08,p<0.01)。 此外,為了進一步瞭解上述影響因素是否存在性別差異,我們亦分別對男性和女性樣本進行迴歸分析。表 4 的結果顯示,不論男性或女性,傳統性別意識和工作中心度都會增加工作和家庭相向衝突;工作家庭平衡力則發揮減少作用。其他變量的影響則存在一些性別差異,其中“上班在線生活”有助減少男性的工作對家庭衝突(β=-0.12,p<0.01),但會增加其家庭對工作的衝突(β=0.12,p<0.01)。對女性來說,“上班在線生活”僅會增加其家庭對工作的衝突(β=0.15,p<0.01)。相對來說,“下班在線工作”僅會增加女性的工作對家庭衝突(β=0.13,p<0.01),對男性則沒有影響。 表 4 針對性別的回歸分析 自變量 應變量:工作對家庭衝突 應變量:家庭對工作衝突 男 女 男 女 標準化係數 β 標準化係數 β 標準化係數 β 標準化係數 β 年齡 -0.09* 0.01 -0.10* -0.02 教育程度 0.06 0.04 0.04 0.03 婚姻狀況(對比已婚) 0.05 0.01 -0.11* -0.06 職級 0.07 0.12** 0.02 0.00 下班在線工作 0.07 0.13** -0.08 0.01 上班在線生活 -0.12** -0.03 0.12** 0.15** 傳統性別意識 0.11* 0.08* 0.14** 0.20** 工作中心度 0.21** 0.13** 0.19** 0.15** 工作家庭平衡力 -0.37** -0.44** -0.28** -0.37** 家人支持 -0.01 0.10* -0.07 -0.13** 同事支持 -0.04 -0.12** 0.03 -0.03 調整後 R2 0.26** 0.26** 0.19** 0.29** 註: *p<0.05, **p<0.01 社會支持只會影響女性工作家庭相向衝突,對男性則沒有影響。其中,同事支持有助減少女性的工作對家庭衝突(β=-0.12,p<0.01),家人支持則有助減少她們的家庭對工作衝突(β=-0.13,p<0.01)。值得注意的是,在工作對家庭衝突方面,家人支持的係數(β=0.1)顯著,即有正向影響。我們嘗試刪去工作家庭平衡力再進行迴歸分析,發現家人支持的顯著影響消失,意味着家庭支持的影響可能存在間接作用(Indirect Effect),即家人支持有助提升女性的工作家庭平衡力,從而抵消其負面影響。因此,在控制了工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90-105 102 作家庭平衡力的影響下,其負面影響才呈現出來。 個人背景因素方面,結果顯示年青男性比年紀大的男性較易出現工作對家庭衝突(β=-0.09,p<0.05)和家庭對工作衝突(β=-0.1,p<0.05)。已婚男性較未婚男性有較多的家庭對工作衝突(β=-0.11,p<0.05)。職級高的女性比職級低的女性較容易出現工作對家庭衝突(β=0.12,p<0.01)。 五、討論及建議 本研究針對澳門公務人員工作家庭衝突狀況進行調查,並從性別與家庭觀念、工作行為、自我效能、社會支持幾方面分析其影響因素。研究發現,本澳少部分公務人員確實存在工作家庭相向衝突的情況,當中約三成人認為工作影響家庭,約一成人認為家庭影響工作,而女性的工作對家庭影響較男性稍大,接近中等水平;至於家庭對工作的影響,男性和女性相若,程度較低。此結果與過往一些研究相似。24 與外地比較,本澳公務人員的工作對家庭相向衝突的程度為 2.6 分,低於國內華人社會的一般水平(約 2.6 分至 3.3 分之間)25,但高於歐洲西方社會的水平(約 1.8 至 2.4分之間)。26 一個可能的解釋是,澳門作為中西文化交匯之地,一方面公務人員部分工作和福利模式沿用澳葡時期的規定,具西方特點,但另一方面,他們的工作和家庭事務則受到華人社會文化所影響,故其工作家庭衝突水平亦介乎於兩者之間。 本研究亦分析了工作家庭衝突的影響因素,並發現當中也存在一些性別差異。首先,本研究的假設 1 得到支持,即不論男性和女性公務人員,性別家庭觀念的偏頗都會增加其工作家庭相向衝突,顯示傳統性別文化仍然發揮着重要影響。性別觀念差異會影響人們對工作和家庭角色分配和承擔,並會與異性的期望產生落差,從而造成工作與家庭衝突。 24 Lu, L., Kao, S. F., Chang, T. T., Wu, H. P. & Cooper, C. L. (2008). “Work/family Demands, Work Flexibility, Work/family Conflict, and Their Consequences at Work: A National Probability Sample in Taiw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tress Management, 15(1), 1-2. 25 Xin S, Zheng Y and Xin Z. (2020). “Changes in Work-Family Conflict of Chinese Employees: A Cross-Temporal Meta-Analysis, 2005-2016”. Frontier in Psychology, 11:124. doi: 10.3389/fpsyg.2020.00124 26 Remery C, Schippers J. (2019). “Work-Family Conflict in the European Union: The Impact of Organizational and Public Facilitie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Resource and Public Health. 16(22):4419. doi: 10.3390/ijerph16224419. PMID: 31718072; PMCID: PMC6888593.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90-105 103 其次,在工作和生活行為的影響方面,假設 2 得到部分支持,即“下班在線工作”僅會增加女性的工作對家庭衝突。“上班在線生活”僅會減少男性的工作對家庭的衝突,假設 3 得到部分支持。“下班在線工作”不會減少家庭對工作的衝突,假設 4 不成立。假設 5 得到支持,即“上班在線生活”會增加男性和女性的家庭對工作衝突。上述結果顯示,工作和生活上的科技應用也存在兩面性,對男性和女性的影響也不一。須要指出,就非辦工時間使用通訊設備工作的情況,特區政府曾表示,公務人員超過正常工作時間時,不論在何處收到上司的要求必須計算其超時工作時數,需按照法律對其作出超時工作的補償。27 換言之,公務人員“下班在線工作”可依法獲得相應的工作補償(補錢或補時),這亦有助減低工作對家庭衝突的負面影響。 在各影響因素中,工作家庭平衡力的影響力是最大的,有助減少男性和女性的工作家庭相向衝突,假設 6 成立,這意味着提升公務人員對兼顧工作家庭的能力信心至為重要。社會支持方面,家人和同事支持對男性的工作家庭相向衝突沒有明顯的影響,但對女性則有顯著作用,其中同事支持會減少女性的工作對家庭衝突,而家人支持則會減少女性的家庭對工作衝突,故假設 7 和假設 8 部分成立。這結果亦符合一些研究指出,女性比男性較為重視社交關係和尋求人際支援,在社群關係中得益較多,受到社交因素的影響會較為明顯。28 同時需要指出,家人的支持亦可能會令女性因未能兼顧家庭職務而感到內疚,從而增加其工作對家庭衝突的認知,但由於家人支持亦會增加工作家庭平衡力,從而抵消了這種的負面影響。 此外,研究亦發現部分類別的公務人員面對較大程度的工作家庭衝突,其中年紀較輕或已婚的男性可能因為要兼顧賺錢和顧家的責任而面對較大的壓力;另一類是職級較高的女性,她們的工作任務相對複雜,令其在兼顧家庭職務方面會比其他人有較大的挑戰。 總結上述,我們可得到以下幾點結論: 第一,本澳少部分公務人員工作與家庭是同時存在相互衝突的情況,且其影響人群和因素是各有差異,因此需要針對地採取不同的措施,改善 27 高天賜(2021) ,“正視下班後額外的工作任務,制定措施保障公務人員的基本權益”。 https://www.al.gov.mo/uploads/attachment/2022-01/9820861d6a513d4b0b.pdf 28 Shin, H and Park, C. (2023). “Gender Differences in Social Networks and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Are Social Relationships More Health Protective in Women Than in Men?”. Frontier Psychology, 14:1216032. doi: 10.3389/fpsyg.2023.1216032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90-105 104 人員的工作家庭相向衝突狀況。 第二,不論男性或女性,性別家庭觀念的偏頗都是造成工作家庭相向衝突狀況的不利因素,而工作家庭平衡力則是最重要的、有助減少衝突的正面因素。 第三,通訊科技的使用是一把雙刃劍,對工作家庭相向衝突有利也有弊,如何合理使用十分重要。 第四,來自同事或家人的社會支持對女性公務人員減少工作家庭衝突尤其重要。 基於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一些政策建議: 首先是鼓勵公共部門將人的生命周期融入日常管理之中,針對不同年齡人員的生涯發展情況,採取合適的工作安排和方式,降低其工作憂慮和激發工作動力。 第二,部門在假期、工作時間管理上應更具彈性。例如,容許員工因家事(如看私家醫生)臨時請假而毋需借假;在不影響部門正常運作的情況下,盡量協調員工彈性上班等,以便他們更好地進行時間管理,平衡工作與家庭職務。 第三,在尊重隱私的情況下,主動瞭解有家庭問題的員工狀況。同時,由於同事的支持對改善女性的工作家庭衝突有正面作用,故可安排有經驗的同事對其進行心理輔導或經驗分享。 第四,加強人員對平衡工作和家庭的認知和能力培訓,並按其應對不同狀況的能力差異,調整相關的工作模式,如下班後在線工作或會議的方式。 第五,加強部門性別主流化的工作,從性別觀點及需要評估部門管理對女性和男性的影響,促進兩性平等獲得資源和機會,兼顧工作和家庭。 第六,制定針對家庭崗位歧視和性別歧視的法律,防止人員因家庭崗位和性別差異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澳門居民不因國籍、血統、種族、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思想信仰、文化程度、經濟狀況或社會條件而受到歧視,但仍需要具體的執行和保障機制,因此,建議仿傚香港制定針對家庭崗位和性別歧視的法律。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90-105 105 最後,本研究的調查分析來自單一時間段所收集的數據,故有關橫斷面研究數據存在一定局限,尤其有關工作和生活行為的數據尚未能全面反映實況,未來有需進行縱向性研究和數據收集,以更對公務人員工作家庭衝突狀況及其與影響因素之間的關係作出更客觀的評估。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06-125 106 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影響因素研究 ——基於澳門社會情境的實證分析 王雪飛* 【摘要】 伴随着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理念的提出,社團作為社區治理的重要主體,在增强社區治理力量,提升社區治理效能中發揮着重要作用。本文以 IAD框架為理論基礎,着重從制度環境、共同體屬性兩組外部變量角度出發探索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影響因素,構建了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理論解釋框架。在澳門社會情境的問卷調研數據基礎上,運用多元線性回歸模型进行實證分析,研究發現:制度環境維度下的激勵政策和政府支持均對社區治理有效性產生顯著正向影響,監督制度對社區治理的公共服務提供有效性方面有正向影響;共同體屬性維度下的文化傳統和社會認可均對社區治理有效性產生顯著正向影響 。因此,制度環境和共同體屬性都是實現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解釋變量,二者有利於社團更有效地去參與社區治理,提升其治理能力和水平。最後,提出了相應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 社團 社區治理 影響因素 IAD 框架 Estudo dos factores influenciadores da eficácia da participação das associações na governação comunitária: Uma análise empírica baseada na realidade social de Macau Wang Xuefei Resumo: Com a introdução da ideia de governação social baseada na colaboração, participação e interesses comuns, as associações, como entidades fundamentais da governação comunitária, desempenham um papel crucial no fortalecimento da capacidade de governação e na melhoria da eficácia da governação comunitária. Este artigo fundamenta-se na estrutura de IAD e concentra-se na exploração dos factores que influenciam a eficácia da participação das associações na governação comunitária, analisando duas categorias de variáveis externas: o ambiente institucional e os atributos comunitários. Foi desenvolvido um quadro teórico para interpretar a eficácia da participação associativa na governação comunitária. Com base nos dados de um questionário sobre a realidade social de Macau, foi aplicada uma análise empírica utilizando um modelo de regressão linear múltipla. O estudo revelou que as políticas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06-125 107 de incentivo e o apoio do Governo, na dimensão do ambiente institucional, têm um impacto positivo significativo na eficácia da governação comunitária. Além disso, o sistema de supervisão exerce uma influência positiva sobre a eficácia da prestação de serviços públicos na governação comunitária. Na dimensão dos atributos comunitários, a tradição cultural e o reconhecimento social também demonstraram ter uma influência positiva e significativa na eficácia da governação comunitária. Assim, tanto o ambiente institucional como os atributos comunitários são variáveis explicativas da eficácia da participação associativa na governação comunitária, favorecendo uma participação mais eficaz das associações e o fortalecimento da sua capacidade e influência na governação. Por fim, foram formuladas as respectivas recomendações políticas. Palavras-chave: Associação, Governação comunitária, Factores influenciadores, Estrutura de IAD 一、研究回顧及問題提出 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推進城鄉社區治理,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性工程。隨著我國社會治理重心的不斷下移,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成為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內容。社團作為社區治理的重要主體,在推動社區治理主體多元化發展和提升社區治理有效性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同時,需要指出的是,城市社區治理效果是衡量社區治理現代化水平的重要尺度,探索城市社區治理效果的影響因素,對於提升城市社區治理的能力與水平無疑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進而實現社會“善治”。 從實踐層面看,不同社團參與社會治理的有效性存在較大差異。1 針對這種差異現象,近年來,學界從社團參與社會治理的合法性構建與有效性邏輯、政社關係的複雜性、社團行動策略的多樣性、區域制度環境的差異性等不同角度進行研究和解釋2,由此社團參與社會治理有效性進入研究者的視野,並逐漸成爲一個研究熱點。 * 澳門理工大學博士。 1 管兵(2015)。“競爭性與反向嵌入性:政府購買服務與社會組織發展”。《公共管理學報》,12(3),83-92。 2 李青霞(2021)。“制度環境、組織能力與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有效性——基於定性比較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06-125 108 總體上看,關於社區社團有效性影響因素的研究尚處於初級階段,有效性指標的選擇和測量、影響有效性的核心變量和相關假設都在發展之中。3 從研究方法看,已有研究大多採用定性演繹和案例研究方法,往往更加聚焦於社區社團參與社會治理的主體地位和應有作用的規範研究,缺少對於社區社團參與社會治理具體內容、行爲模式和有效性的科學測量和實證研究。 鑒於此,本文將運用定量分析方法重點研究外部因素對社團參與社區治理的影響。具體而言,主要探討以下問題:社團參與社區治理的外部影響因素主要有哪些?圍繞這一問題,本文基於澳門社會情境,展開問卷調研和實證檢驗,以揭示外部因素對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産生的影響。 二、理論框架及研究假設 (一) 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解釋框架 圖 1:制度分析與發展框架 外部變量 資料來源:Ostrom, E. (2005). Understanding Institutional Diversity.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15. 由埃莉諾·奧斯特羅姆開發的制度分析與發展(IAD)分析框架 ,作為組織制度研究的元語言及制度與政策分析的重要工具,對於促進公共管理 分析方法的研究”。《學習論壇》,433(1),91-98。 3 張潮、張雪(2020)。“組織能力、合作網絡和制度環境:社區非營利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有效性研究”。《經濟社會體制比較》,208(2),90-99。 自然物質條件 經濟社會屬性 通用制度規則 行動舞台 行動情景 行動者 相互作用模式 產出 評估準則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06-125 109 和政策研究中的理論發展做出了非常有價值的貢獻,在經驗研究中獲得了廣泛應用。奧斯特羅姆認為,IAD 框架是一個相互嵌套的複雜系統,由外部變量、行動情景、行動者、相互作用模式、產出及評估準則構成,其中,任何具體的行動情景的結構由三組外生變量所決定:(1)自然物質條件;(2)共同體屬性;(3)通用制度規則,如圖 1 所示。4 受 IAD 框架啟發,本文著重從制度環境、共同體屬性兩組外部變量角度出發探索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影響因素,建立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理論解釋框架。 (1)制度環境 奧斯特羅姆從語法的角度來對制度進行界定,認爲制度是其所涉及群體的共同理解,它是對有關什麽行動(或世界狀態)被要求、禁止或允許的可實施規範的指稱。5 制度可以分爲規則、規範和策略等三種類型。由於個體或者組織的偏好和行動都嵌入在社會結構之中,制度規則對社區各個行動者特別是社團的行為選擇和有效性都有重要的形塑作用。在積極的制度空間下,地方政府通過各種政策工具為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提供合法性身份,以及必要的資源配置。因此,制度環境是社團參與社區治理的核心外部因素。6 從具體構成上看,制度包括各種成文的法律、法規、政策、規章、 契約等。陳成文等認爲要優化宏觀制度環境層面的“國家憲法和其他法律制度對社團的相關制度安排”,以及微觀制度環境層面的“社團的登記制度、管理制度、社會監督制度等地方政府法規的政策性文件”。7 此外,政府支持一方面爲社團注入必要的發展資源,另一方面更是其獲得合法性的重要渠道,獲得政府資助的社團更有可能獲得社會層面的合作機會,贏得社會公眾的認可與支持。8 可以看出,法律制度、激勵政策、監督制度 4 Ostrom, E. (2007). “Institutional Rational Choice: An Assessment of the Institutional Analysis and Development Framework”. In Paul A. Sabatier. Boulder (Ed.), Theories of the policy process (pp. 21-64). CO: Westview Press. 5 Ostrom, E., & Ostrom, V. (2004). “The Quest for Meaning in Public Choice”. American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Sociology, 63(1), 105-147. 6 管兵(2013)。“城市政府結構與社會組織發育”。《社會學研究》,4,129-153。 7 陳成文、黃誠(2016)。“論優化制度環境與激發社會組織活力”。《貴州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50-56。 8 吳素雄、陳字、吳艷(2015)。“社區社會組織提供公共服務的治理邏輯與結構”。《中國行政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06-125 110 和政府支持等是社團制度的主要要素,都可能是影響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因素。 (2)共同體屬性 共同體屬性指的是社會普遍接受的行為價值觀,潛在參與者對特定行動舞台結構的共同理解程度,同一個社群中的人的偏好同質性,社群的規模和構成,以及社群成員的貧富差距等。9 共同體屬性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個社區中的社會資本的發達程度,從而間接影響了社區治理行動者之間集體行動達成的難易程度。因此,共同體屬性是影響社區治理績效的重要因素。 一般認為共同體屬性的構成要素包括價值觀念、文化傳統、 風俗習慣等方面,社會規範和文化價值根植於社會內部,影響整個社會對社團的期待和情感。10 此外,獲得社會大眾認可與支持,對於社團參與城市社區治理績效至關重要。因為只有社團提供的公共產品及服務符合當地文化價值觀,充分滿足社區居民的需求,才能獲得內部合法性,獲得物質資源及情感支持,從而取得滿意的治理效果。 (3)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評價標準 有效性的研究起源於對組織行爲的研究,有學者將有效性定義爲對組織目標達成情况的衡量,指擁有特定使命和價值觀的組織實現符合正常定位的目標的程度。11 李青霞將社團參與社會治理的有效性界定爲:社團針對社會需求做出精準反應並提供社會服務,有效滿足社會需要。12 此外,不同學者對有效性的評價標準進行了各自的闡釋。一些研究指出社團參與社會治理有效性的最本質內涵主要體現在公共服務的提供、公民參與的推動與社會資本的培育三個方面。13 還有研究從鄰里糾紛調解、 管理》,2,49-53。 9 Ostrom, E., & Ostrom, V. (2004). “The Quest for Meaning in Public choice”. American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Sociology, 63(1), 105-147. 10 康曉光(2018)。“古典儒家慈善文化體系概說”。《社會保障評論》,2(4),99-110。 11 Steers, R. M. (1977). Organizational effectiveness: A Behavioral View. CA: Goodyear Publishing Company. 12 李青霞(2021)。“制度環境、組織能力與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有效性——基於定性比較分析方法的研究”。《學習論壇》,433(1),91-98。 13 Guo, C. & Musso, J. A. (2007). “Representation in Nonprofit and Voluntary Organizations: A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06-125 111 推動公民參與以及城市政策倡導三個維度構建評價標準。14 受上述研究啓發,本文認爲,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核心內容是社區治理目標的實現程度,其評價標準包括五個維度,即公共服務提供、公民參與推動、鄰里糾紛調解、社會資本培育以及城市政策倡導。 綜上所述,本文認為影響社團參與社區治理的核心外在因素有制度環境和共同體屬性。其中制度環境的構成要素包括法律制度、激勵政策、監督制度和政府支持;共同體屬性的組成要素包括價值觀念、文化傳統和社會認可。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評價標準包括五個維度,分別是公共服務提供、公民參與推動、鄰里糾紛調解、社會資本培育、以及城市政策倡導。據此,本文構建了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理論解釋框架,如圖2 所示。 圖 2 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解釋框架 資料來源:作者自制 (二) 研究假設 根據以上解釋框架,下面通過理論分析,推演並提出相應的研究假設。 Conceptual Framework”. Nonprofit and Voluntary Sector Quarterly, 36(2), 308-326; Zhang, C. (2017). “‘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 The Emerging Disability Movement and Advocacy in China”. Disability & Society, 32(7), 1096-1101. 14 Li, H., Wen, B., & Cooper, T. L. (2019). “What Makes Neighborhood Associations Effective in Urban Governance? Evidence from Neighborhood Council Boards in Los Angeles”. The American Review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49(8), 931-943.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06-125 112 (1)制度環境對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影響 制度對社團行爲選擇及其有效性都有重要的形塑作用,社團無論是在合法性還是資源獲得方面,都會受到制度的深刻影響。15 制度環境是影響治理有效性的重要外在因素。儘管研究視角不盡相同,但研究者多將社團所處的制度環境視爲研究的基石。16 如前文所述,法律制度、激勵政策、監督制度和政府支持等是社團制度的主要要素,都可能是影響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因素。據此,提出如下假設: 假設 1:法律制度對社團參與社區治理具有正向影響。 假設 2:激勵政策對社團參與社區治理具有正向影響。 假設 3:監督制度對社團參與社區治理具有正向影響。 假設 4:政府支持對社團參與社區治理具有正向影響。 (2)共同體屬性對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影響 共同體屬性是影響社區治理績效的重要因素,主要包括價值觀念、文化傳統以及社會認可等要素。首先,價值觀念是社會行動者做出選擇的內心遵循。17 如果在同一個社區中的所有行動者擁有共同的價值觀,由於相互信任,就能更容易建立一定的規則來有效管理社區。因此,提出如下假設: 假設 5:價值觀念對社團參與社區治理具有正向影響。 其次,地方文化有其自身的獨特性和自主性,地方規範和文化以關聯規則的形式“隱蔽地”引導個體和組織在特定情境下選擇行動框架。18 同時,只有社團提供的服務符合當地的文化、價值的期待,充分滿足社會大 15 Turner, R. S. (1999). “Entrepreneurial Neighborhood Initiatives: Political Capital in Community Development”. Economic Development Quarterly, 13(1), 15-22. 16 黃曉春(2015)。“當代中國社會組織的制度環境與發展”。《中國社會科學》,(9),146-164。 17 陳成文(2020)。“制度環境對社會組織活力的影響——基於貴州、湖南、廣東三省的實證研究”。《社會科學研究》,2(2),115-129。 18 張潮、張雪(2020)。“組織能力、合作網絡和制度環境:社區非營利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有效性研究”。《經濟社會體制比較》,208(2),90-99。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06-125 113 眾的需求,才能取得理想的治理效果。因此,提出如下假設: 假設 6:文化傳統對社團參與社區治理具有正向影響。 最後,社會認可指的是社團的參與行爲因爲符合某種社會正當性而贏得一些民眾、群體、機構的承認、支持乃至參與。19 居民的認可參與程度、媒體的支持程度都會影響社團能否有效地參與社區治理。良好的社會氛圍有利於社團獲得社會、政府有關部門的信任,從而有助於社區治理。因此,提出如下假設: 假設 7:社會認可對社團參與社區治理具有正向影響。 三、研究設計 (一)研究方法 鑒於城市社區治理有效性的影響因素較爲複雜,研究變量較多,本文主要運用多元線性回歸分析方法,即以社區治理有效性爲因變量,以制度環境、共同體屬性兩大維度爲自變量建立多元回歸模型來探討社區治理有效性的影響因素及作用機制。同時,由於開展的研究是社團層面研究,很難從公開渠道如數據庫或網站獲得有關社團發展、治理效果等直觀數據,因此,本文通過調查問卷方式來收集數據。 根據研究命題和構建的解釋框架,在借鑒國內外文獻成熟量表的基礎上結合研究需要進行吸收、修改,最終形成本研究調查問卷。問卷設計了個人基本信息、社團基本信息、制度環境、共同體屬性以及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效果評價等五項內容,共計 35 個問題。研究採用李克特(Likert)五分量表法對問卷進行結構化設計,分值从 1 到 5 表示所對應的答案的程度由低到高,有利於對問卷結果進行量化處理,便於後續統計分析。 (二)數據收集 本研究的數據來源於筆者 2023 年 8 月至 9 月開展的“澳門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研究的問卷調查”,調查對象為澳門 5 個提供社會服務的 19 孫莉莉、鐘楊(2018)。“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績效評估:理論框架和評估模型”。《寧夏社會科學》,5,115-119。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06-125 114 代表性社團專職工作人員,其中傳統社團 3 個,宗教社團 2 個。20 本次問卷共計收回 140 份,通過重複、異常個案分析,剔除無效問卷 6 份,最後得到有效問卷 134 份,問卷有效率爲 95.7%。 (三)變量設定與測量 本研究主要從制度環境、共同體屬性兩大維度考察影響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外部因素,其中,制度環境、共同體屬性是自變量,社區治理有效性是因變量,社團年齡及人員規模是控制變量。 (1)自變量的測量 按照前文關於制度環境的分析,本研究將其轉化爲法律制度、激勵政策、監督制度、政府支持等 4 個可操作化的二級指標。其中,法律制度通過對立法完善性的評價來測量;激勵政策進一步操作化爲規劃政策、培育政策、財稅政策、公共政策和項目支持、招標制度和人才制度等 6 個三級指標;將監督制度進一步操作化爲第三方評估制度、懲處機制等 2 個三級指標21;將政府支持進一步操作化為政社關係密切程度、政府為社團提供經濟資助支持程度等 2 個三級指標。22 共同體屬性可操作化為價值觀念、文化傳統、社會認可等 3 個二級指標。其中,價值觀念通過“社會主流價值觀支持社團的發展”1 個三級指標來測量;文化傳統通過“社會文化傳統有利於社團的發展”1 個三級指標來測量;社會認可通過“服務對象的認可與公眾支持水平”、“媒體支持”等 2 個三級指標來測量。23 (2)因變量的測量 本研究認爲,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核心內容是社區治理目標的實現程度,其評價標準包括五個維度,即公共服務提供、公民參與推動、 20 傳統社團也稱為建制派社團,指的是支持現有建制,對政府的政策舉措一般持讚成態度的社團。 21 陳成文(2020)。“制度環境對社會組織活力的影響——基於貴州、湖南、廣東三省的實證研究”。《社會科學研究》,2(2),115-129。 22 張潮、張雪(2020)。“組織能力、合作網絡和制度環境:社區非營利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有效性研究”。《經濟社會體制比較》,208(2),90-99。 23 李嫣然(2018)。“社會組織成長的影響因素研究”。《東岳論叢》,39(8),36-148。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06-125 115 鄰里糾紛調解、社會資本培育以及城市政策倡導。按照這一界定,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可以具體操作化為公共服務提供、公民參與推動、鄰里糾紛調解、社會資本培育以及城市政策倡導等 5 個二級指標。具體而言,公共服務提供的測量題項主要包括服務質量、服務數量和服務滿意度等 3個三級指標。公民參與推動的測量題項主要包括參與數量、參與意識及政策倡導等 2 個三個指標。24 鄰里糾紛調解主要通過“有效解决社區存在的問題糾紛”1 個三級指標來測量。社會資本培育的測量題項主要包括促使鄰里之間的信任感增加、促使鄰里之間的互惠氣氛提高、促使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增强、增加了居民參與網絡等 4 個三級指標。25 城市政策倡導的測量題項主要包括土地使用、公共服務需求、社區政策以及對政府其它政策提出建議等 4 個三級指標。26 (3)控制變量的測量 除以上自變量、因變量之外,本研究對可能對統計結果產生影響的變量進行了控制,分別是社團年齡和社團人員規模。 首先,社團年齡與社團積累的業務經驗和能力有密切關係。社團成立時間越長,就有可能擁有經驗豐富的領導者、業務嫻熟的管理人員和義工以及相對完善的人際網絡,從而在社區治理中表現得更加突出、高效;其次,人員規模是社團規模的重要體現,是社團提供社會服務的基本保障,是影響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重要變量。根據前期調研結果,本研究將社團年齡、社團人員規模設為分類變量,分別為:10 年以下、10-20 年、20-30 年、30 年以上以及 100 人以下、100-200 人、200-500 人、500 人以上,並以此作為變量值,納入回歸模型。 綜上所述,在本研究中,制度環境和共同體屬性被設定為自變量,其中制度環境可操作化為法律制度、激勵政策、監督制度和政府支持等 4 個二級指標,下設 11 個三級指標;共同體屬性可操作化為價值觀念、文化傳統、社會認可等 3 個二級指標,下設 4 個三級指標。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 24 張潮、張雪(2020)。“組織能力、合作網絡和制度環境:社區非營利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有效性研究”。《經濟社會體制比較》,208(2),90-99。 25 帕特南(2001)。《使民主運轉起來》。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 26 Li, H., Wen, B., & Cooper, T. L. (2019). “What Makes Neighborhood Associations Effective in Urban Governance? Evidence from Neighborhood Council Boards in Los Angeles”. The American Review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49(8), 931-943.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06-125 116 效性被設定為因變量,可操作化為公共服務提供、公民參與推動、鄰里糾紛調解、社會資本培育以及城市政策倡導等 5 個二級指標,具體下設 14 個三級指標。社團年齡和社團人員規模被設定為控制變量。具體見表 1。 表 1 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研究變量測量表 一級指標 二級指標 三級指標 自變量 制度環境 法律制度 立法完善性的評價 激勵政策 規劃政策、培育政策、財稅政策、 公共政策和項目支持、招標制度、人才制度 監督制度 第三方評估制度、監管制度 政府支持 政府與社團關係密切程度、政府提供資助支持程度 共同體 屬性 價值觀念 社會主流價值觀支持社團發展 文化傳統 當地的社會文化傳統有利於社團發展 社會認可 服務對象的認可與公眾支持水平、媒體支持 因變量 有效性 公共服務提供 服務質量、服務數量、服務滿意度 公民參與推動 公民參與數量、參與社區意識、公民公共表達 調解鄰里糾紛 有效解決社區存在的問題 社會資本培育 社區社會資本的增加,如鄰里之間的信任感增加、 鄰里之間的互惠氣氛提高、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增强、 居民參與網絡增加 城市政策倡導 包括土地使用、公共服務需求、城市政策等 控制變量 社團年齡 10 年以下、10-20 年、20-30 年、30 年以上 社團人員規模 100 人以下、100-200 人、200-500 人、500 人以上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06-125 117 (四)信度與效度檢驗 (1)信度檢驗 本研究主要採用 Cronbach’s Alpha(以下簡稱 CA)係數來評價信度,分別對自變量(制度環境和共同體屬性)和因變量(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進行信度檢驗。結果顯示自變量 CA 係數為 0.937,因變量 CA 係數為 0.971,表示量表信度都很高,符合本研究的預期期望值(Cronbach’s Alpha 係數大於 0.6 表示信度可接受)。27 (2)效度檢驗 由於本量表是在借鑒已有成熟量表並結合實地調研情況基礎上制作而成,因此調查問卷的內容效度較為可靠。本研究通過探索性因子分析(Exploratory Factor Analysis, EFA)來檢驗量表的結構效度。 圖3 碎石圖分析 因子數 首先對量表中的所有題項進行KMO和巴特利特球形度檢驗。結果顯示KMO值為0.916,根據Kaiser給出的度量KMO的標準,(KMO值>0.5意味着可以進行因子分析,0.9以上表示非常適合)28,表明量表題項適合做探索 27 Churchill Jr, G. A., & Peter, J. P. (1984). “Research Design Effects on the Reliability of Rating Scales: A Meta-analysis”. Journal of Marketing Research, 21(4), 360-375. 28 Kaiser, H. F. (1974). “An Index of Factorial Simplicity”. Psychometrika, 39(1), 31-36. 特徵值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06-125 118 性因子分析。 因子結果分析如下:碎石圖顯示特徵值明顯較大的因子有三個,第三個之後因子特徵值較小,效度檢驗提取的3個因子與量表預設的三個變量總體保持一致,大部分指標都歸入了理想的維度,效度檢驗結果比較理想,問卷量表的結構有效,如圖3所示。 四、呈現與詮釋 (一)描述性統計 表 2 採集樣本的描述性統計(N=134) 受訪者信息 特徵分類 樣本量 佔百分比 所在社團 傳統社團 A 92 68.6% 傳統社團 B 20 14.9% 傳統社團 C 6 4.5% 宗教團體 D 4 3.0% 宗教團體 E 12 9.0% 性別 男 17 12.7% 女 117 87.3% 年齡 20-35 歲 39 29.1% 36-50 歲 59 44.0% 51-60 歲 35 26.1% 60 歲以上 1 0.8% 受教育水平 中學 58 43.3% 學士 9 44.0% 碩士 16 11.9% 博士 1 0.8% 職位 會長/理事長 2 1.5% 主管人員 25 18.7% 一般員工 105 78.3% 其他 2 1.5% 本次問卷調查對象是 5 個澳門本地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提供社會服務並參與社區治理的代表性社團。調研樣本數據顯示,在受訪者中,男性佔總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06-125 119 樣本的 12.7%,女性佔總樣本的 87.3%。在年齡方面,36〜50 歲的人數最多,佔比 44%;20〜35 歲的人數佔比 29.1%,51〜60 歲的人數佔比 26.1%。受訪者受教育水平在碩士及以上的僅占 12.7%,其他集中在中學及學士階段,佔總樣本的 87.3%。受訪者中,會長/理事長佔比 1.5%,主管人員佔比18.7%,一般員工佔比 78.3%,具體見表 2。 本研究對各變量的統計量進行描述性分析,如表 3 所示。 從表中可以看出,社區治理有效性的五個維度均值分均在 3.7 分以上,這表明大部分受訪者認為自己所在社團參與社區治理總體是有效的。在自變量的各個二級指標中,得分較高的是政府支持和社會認可,表明受訪者肯定政府支持和社會認可對社團發展產生了積極的影響,有利於提高其參與社區治理的效果。下文將會依據回歸檢驗結果做進一步的分析和論證。 (二)樣本獨立性和多重共線性診斷 本研究對各變量進行了樣本獨立性和多重共線性診斷,結果顯示:(1)所有回歸模型的德賓-沃森(D-W值)均接近於2,表明自變量之間不存在自相關性,樣本之間保持獨立性;(2)所有回歸模型的容差均大於0.2,其方差膨脹因子(VIF)均小於5,表明各變量間不存在多重共線性問題。29 (三)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外部影響因素的多元線性回歸分析 本研究以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為因變量,以制度環境、共同體屬性為自變量、以社團年齡、社團人員規模為控制變量建立多元回歸模型來探討外部因素對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影響。具體而言,本研究採用分層回歸建立了 5 個多元回歸模型來比較不同的因素產生的影響大小,統計結果如表 4 所示。 首先,模型 1 顯示,控制變量中,社團人員規模對社區治理有效性有顯著正向影響,而社團年齡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因果關係不顯著。 29 張文彤、鄺春偉(2017)。《SPSS 統計分析基礎教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06-125 120 表 3 各變量的描述性統計 變量名稱 類型 可操作化指標 均值 標準差 最小值 最大值 因變量 社區治理有效性 連續 公共服務提供(包含 3 個題項) 11.82 1.86 6 15 連續 公民參與推動(包含 2 個題項) 7.70 1.22 4 10 連續 調解鄰里糾紛(包含 1 個題項) 3.77 0.69 2 5 連續 社會資本培育(包含 4 個題項) 15.11 2.42 7 20 連續 城市政策倡導(包含 4 個題項) 15.41 2.61 8 20 自變量 制度環境 連續 法律制度(包含 1 個題項) 3.6 0.74 1 5 連續 激勵政策(包含 6 個題項) 20.73 3.88 11 30 連續 監督制度(包含 2 個題項) 7.17 1.31 4 10 連續 政府支持(包含 2 個題項) 7.56 1.23 4 10 共同體屬性 連續 價值觀念(包含 1 個題項) 3.66 0.67 2 5 連續 文化傳統(包含 1 個題項) 3.72 0.64 2 5 連續 社會認可(包含 2 個題項) 7.61 1.21 5 10 控制變量 社團年齡 分類 1. 10 年以下 2. 10-20 年 3. 20-30 年 4. 30 年以上 3.05 1.222 1 4 社團人員規模 分類 1. 100 人以下 2. 100-200 人 3. 200-500 人 4. 500 人以上 2.69 1.323 1 4 其次,模型2和模型5顯示,在制度環境方面,不論以制度環境為自變量,還是將所有變量納入為自變量,激勵政策和政府支持均對社區治理有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06-125 121 效性產生顯著正向影響。換而言之,關於社團的激勵政策越完善,社團參與社區治理越為有效;政府對社團的支持力度越大,社團參與社區治理越為有效。而法律制度對社區治理有效性的影響關係不顯著,即不存在顯著的線性相關關係。因此,假設2、假設4成立,假設1不成立。 再次,模型3顯示,雖然監督制度與整體社區治理有效性之間的因果關係不顯著,但對社區治理的公共服務提供有效性方面有正向影響,表示關於社團的監督制度越完善,社團在公共服務提供方面越為有效。因此,假設3部分成立。 表 4 多元線性回歸分析結果 Model 1 控制變量 Model 2 控制變量+制度環境 Model 3 控制變量+制度環境 Model 4 控制變量+共同體屬性 Model 5 全模型 控制變量 社團年齡 -0.074 -0.037 -0.019 0.051 0.028 社團人員規模 0.292∗∗∗ 0.12 0.134 0.037 0.03 制度環境 法律制度 -0.025 -0.065 -0.019 激勵政策 0.305∗∗ 0.198 0.206∗ 監督制度 0.106 0.257∗ 0.059 政府支持 0.379∗∗∗∗ 0.262∗∗ 0.229∗∗ 共同體屬性 價值觀念 0.046 -0.102 文化傳統 0.149∗ 0.043 社會認可 0.595∗∗∗∗ 0.458∗∗∗∗ R² 0.063 0.499 0.402 0.545 0.606 調整後 R² 0.049 0.475 0.373 0.528 0.577 ΔR² 0.063 0.436 0.335 0.482 0.543 F檢驗值 4.422∗∗ 21.068∗∗∗∗ 14.214∗∗∗∗ 30.707∗∗∗∗ 21.177∗∗∗∗ 註: 1. 模型1、2、4、5的因變量均為社區治理有效性,模型3的因變量為公共服務提供,社區治理有效性五個維度之一; 2. 表格裡的數值為標準化係數Beta; 3. ∗p< 0.10, ∗∗p < 0.05, ∗∗∗p< 0.01, ∗∗∗∗p< 0.001 4. Model 3因變量為公共服務提供 又次,模型4和模型5顯示,在共同體屬性方面,文化傳統和社會認可均對社區治理有效性產生顯著正向影響。也就是說,社會文化傳統對社團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06-125 122 越包容,越能推動社團的發展,其參與社區治理就越為有效;社團受社會認可程度越高,社團參與社區治理越為有效。而價值觀念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因果關係不顯著。因此,假設6、假設7成立,假設5不成立。 最後,分析比較5個模型後可以看出,將制度環境、共同體屬性納入回歸方程後,回歸模型解釋力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只納入控制變量的模型1的R²只有0.063,表明控制變量對社區治理有效性結果的可解釋程度為6.3%;而納入全部變量的模型5的R²為0.606,表明加上制度環境和共同體屬性兩個自變量的可解釋程度為60.6%,提高了54.3%,進一步說明了制度環境和共同體屬性是影響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重要因素,自變量與因變量之間的因果關係可以成立。 五、結論與討論 (一)結果討論 本文從制度分析與發展框架(IAD)出發,構建了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理論解釋框架,試圖探索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外部影響因素。研究以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為因變量,以制度環境和共同體屬性為自變量,在收集澳門當地主要參與社區治理的代表性社團問卷調查數據的基礎上,建立多元線性回歸模型對研究假設進行檢驗。實證研究結果發現,制度環境維度下的激勵政策和政府支持均對社區治理有效性產生顯著正向影響,監督制度對社區治理的公共服務提供有效性方面有正向影響,法律制度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影響關係不顯著;共同體屬性維度下的文化傳統和社會認可均對社區治理有效性產生顯著正向影響,價值觀念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因果關係不顯著。總體來看,部分假設得到驗證,本文的基本結論如下: 一、激勵政策對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產生正向影響。出台配套積極的激勵政策會轉化為社團工作的動力,在參與社區治理方面更加有作為更加高效。為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增進廣大居民的民生福祉,澳門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於優化民生建設,制定了一系列的相關規劃政策和培育政策。比如,在特區政府制定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中明確提出“推動社會服務發展和設施建設”的計劃,如持續統籌和優化社服人員的培訓,提升社工的專業能力及服務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06-125 123 水平;落實《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的各項配套工作,制定專業資格認可準則並實施認可考試制度;加強社工業界交流合作,促進社會工作的專業發展,保障服務使用者的權益等。30 此外,特區政府還出台了財稅、減免稅政策給予相關社團稅收優惠地位。澳門第11/96/M號法律第十條規定,社團或財團一旦獲宣佈為行政公益法人,便享有法律規定的稅務及手續費的免除以及其他優惠,尤其是(1)印花稅、(2)物業稅、(3)營業稅、(4)為履行其目的所必需而以有償方式取得的不動產的登記稅、(5)訴訟費及法院費用、(6)公證署及登記局的手續費,以及免費在《政府公報》上公佈有關通則的修改之優惠。31 二、政府支持對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產生正向影響。在澳門社團資源份額中,來自政府的資助佔有日益重要的地位。政府部門財政資助方式分為偶發性資助與常規性資助,偶發性資助是對社團舉辦的偶發性活動的財政補助;經常性資助則可用於確保私人機構的運作。32 以2022年為例,澳門社會工作局定期資助社團數量達到45個,受資助的人員4,600多人,總資助金額約15億澳門元。33 可以說,政府的經濟資助不僅是社團資源的重要來源和補充,更能塑造其參與社區治理的合法性,從而影響社團參與社區治理的有效性。 三、監督制度對社團參與社區治理的公共服務提供有效性方面產生正向影響。雖然統計分析結果並沒有驗證監督制度對整體社區治理有效性有顯著正向影響,但是監督制度與公共服務提供有效性方面的因果關係得到了驗證,這也說明了對社團有效、有力的監督管理是維護公平競爭環境、確保正確發展方向、促進社團整體走向良性運行的重要制度保障。34 在為社團提供經濟資助的同時,近年來,特區政府更加強化對公共部門向社團發放財政資助的監督35,如澳門社會工作局為受第90/88M號法令監管的社服設施提供與准照相關的服務,包括准照申請、准照更改、准照/臨時運作 30《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2021-2025 年)》,第 44 頁。 31 澳門特區第 11/96/M 號法律。 32 婁勝華(2006)。“澳門社團組織的法律制度分析:歷史與現實”。《行政》雜誌,19(2),459-487。 33 《澳門社會工作局 2022 年工作報告》,第 59 頁。 34 陳成文(2020)。“制度環境對社會組織活力的影響——基於貴州、湖南、廣東三省的實證研究”。《社會科學研究》,2(2),115-129。 35 婁勝華(2006)。“澳門社團組織的法律制度分析:歷史與現實”。《行政》雜誌,19(2),459-487。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06-125 124 許可續期、補發、監管、技術意見諮詢等。36 四、文化傳統對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產生正向影響。從歷史角度來看,澳門社團普遍具有扶貧濟世、自治需要、鄉親互助、愛國愛澳和為救自保的精神,而這些正是澳門社團社會富有公益心和公共理性的傳統文化表現。37 當社會上出現爭議,涉事雙方不能解決的話,通常會有德高望重的社團領袖出面調停,解決問題,從而化干戈為玉帛,促進了社區和諧穩定。 五、社會認可對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產生正向影響。如前文所述,居民的認可參與程度、媒體的支持程度都會影響社團能否有效地參與社區治理。社團只有獲得居民的認可和信任,其參與社區治理的效果就更加顯著。縱觀澳門社團參與公共治理的歷史,不難發現,作為庇護成員、表達訴求的特殊組織,社團歷經“慈善結社”、“賑災結社”、“維權結社”等不同階段,發揮着供給公共物品、社會管理和利益代表等多種功能,受到社會的認可與尊重,成爲政府之外的重要治理主體。 六、法律制度和價值觀念對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影響關係不顯著。本研究的統計結果未能驗證關於兩者與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因果關係的假設,探究可能存在的原因有二:一是兩者的題項設置較為單一,只用一個題項來測量法律制度和價值觀念不夠全面清晰;二是樣本數量相對較小而未具有統計學意義。無論是哪種原因,都有待今後做進一步的研究來論證。 七、雖然本研究結果驗證了大部分假設,制度環境和共同體屬性與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但還不能完全證明自變量對因變量的單向因果關係,兩者之間也可能存在互為因果關係,因此仍需做後續研究來論證。 (二)政策啟示 本研究結論對於引導社團如何有效參與社區治理具有以下兩方面的政策啟示: 36《澳門社會工作局 2022 年工作報告》,第 76 頁。 37 黃兆輝(2013)。《小政府 大社團:澳門的後—後現代性與後傳統生活》。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 《行政》第三十七卷,總第一百四十四期,2024(2),106-125 125 首先,制度環境是影響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重要因素。雖然本研究中法律制度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影響關係不顯著,然而已有文獻研究發現法律制度與社區治理有效性顯著相關。因此,應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激勵政策和監督制度。當前,澳門特區社團法律體主要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結社權規範》(八月九日第2/99/M號法律)、《民法典》有關條款以及與社團相關的行政性規章(如批示)等構成,“弱監管、重自律”是澳門社團法律實踐的重要特徵之一。38 特區政府應進一步完善現有的關於社團的激勵政策,如優化相關規劃、財稅政策以及吸引人才政策;完善監督制度的細則內容,優化社團第三方評估制度,為社團發展提供更多機會,形成更為公平、良好的制度環境。此外,一方面特區政府可以加大對社團的財政資助和技術支持,另一方面社團也應更加積極主動和政府保持良好的溝通緊密聯繫,加強合作,爭取政府支持,從而更加有效的提升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水平。 其次,需重視共同體屬性對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產生的正向影響。應進一步提升主流價值觀對社團的支持度、文化傳統對社團的包容度來提升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水平。鑒於社會認可的正向促進作用,社團可以採取一些策略來提升自身的社會公信力,從而提高街坊對自身的認可度,增強信任感,最終達到有效治理社區的目標。 概言之,本文認為,制度環境和共同體屬性都是實現社團參與社區治理有效性的解釋變量。不論是完善有關社團的法律制度、激勵政策和監督制度,還是加大政府對社團的支持,增強社會對社團的認可,抑或提升主流價值觀和文化傳統對社團的肯定度和包容度,都有利於社團更有效地去參與社區治理,提升其治理能力和水平。 38 婁勝華(2006)。“澳門社團組織的法律制度分析:歷史與現實”。《行政》雜誌,19(2),459-487。
  • 126 On the Practical Path of Macao’s Integration into National Development Lou Shenghua Abstract: After Macao returned to the motherland, it became one of the local administrative regions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China and was reintroduced into the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 The constitutional order of MSAR was established by 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Basic Law. Although the policies of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the people of Macao administer Macao” and a high degree of autonomy are implemented, the central government has overall governance over MSAR. Therefore, since the date of return to the motherland, MSAR has begun the process of integrating into the overall development of the country. This article reviews and sorts out the path of Macao’s integration into the country’s overall development, mainly including the institutional, industrial, and people’s livelihood and cultural paths. In terms of institutional path,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has become the basic content and component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n the new era, and the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system has also become the basic composition of the national system. In terms of industrial paths, Macao integrates into the national industrial system with its advantages in the tourism industry and potential development industries such a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modern finance, commerce, and exhibitions. In terms of cultural paths, Macao can enrich the inclusiveness of Chinese culture with its uniqu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 culture as the mainstream and the coexistence of Chinese and Western cultures. In terms of people’s livelihood, the state allows Macao residents to participate in state affairs and provides Macao residents living in the mainland with the same employment, pension, medical, and other livelihood benefits as mainland residents. Keywords: system, industry, culture, livelihood, integration, path, Macao The Practical Difficulties and Coping Strategies of Cross Regional Data Integration in the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Chen Baoxin Feng Zehua
  • 127 Abstract: In the context of building the “Digital Bay Area”, the accelerated flow of resources-such as people, goods, capital, and information-across Guangdong, Hong Kong, and Macao has fostered the integration of cross-border data, making the creation of a “Digital Bay Area” a key issue for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the Greater Bay Area (GBA). The cross-regional integration of data in the GBA involves the seamless consolidation and optimal utilization of data from these three regions within cross-border exchanges. Currently, cross-border data sharing among Guangdong, Hong Kong, and Macao remains in its early stages, with insufficient public data openness and improper data utilization presenting significant challenges to data integration in the region. To address these issues, three primary approaches can be pursued: First, advancing legislation through the enactment of demonstration laws for data integration and standardizing data usage across the GBA. Second, enhancing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by establishing cross-border data sharing frameworks and public data coordination mechanisms. Third, creating a dispute resolution system, includ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a data quality complaint mechanism and a unified data dispute appeal system for the GBA. Keywords: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cross regional data, digital bay area, data security Research on Policy-Making Strategies for Integrating Macao Youth into Mainland Cities in the Greater Bay Area Lok Cheng Abstract: As a key component of the national strategy, the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GBA) provides a broader development platform for youth. This paper employs the SWOT analysis method to explore the strengths, weaknesses, opportunities and threats related to the integration of Macao youth into mainland cities within the GBA. The analysis encompass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Macao youth, relevant policy support measures, the economic and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of the GBA, and its cultural and social environment. This paper contends that integrating Macao youth into mainland cities within the GBA requires government leadership to establish comprehensive support mechanisms, enhance the sense of identity of people in the GBA, align talent
  • 128 policies with higher education to achieve synchronized development, strengthen the cultivation of young people's awareness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set up a dynamic monitoring system and interconnected electronic platform for youth in the GBA. On the other hand, young people need to find a balance point in their development based on seeking common ground while preserving differences, and integrate their career planning with national development. Through the joint efforts of the government, society and the youth, greater strength can be consolidated for Macao's integration into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framework. Keywords: Macao, Youth,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Policy-Making, SWOT Analysis Implications for Macao from Singapore’s Public Policy in Achieving Government Governance Goals Ieong Iatfo Chen Qingyun Abstract: Public housing policy has consistently been a significant social, economic, and political issue for governments in many countries and regions. It directly impacts people's housing needs, social stability, and the acceptance of government governance. In this context, Singapore’s public housing policy (i.e., “HDB flats”) has been widely recognized as a successful model. Its development, influenced by various historical factors, has been guided by political objectives such as maintaining regime stability. This approach has undoubtedly contributed to long-term social stability,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recognized government governance in the country. Given the complex internal and external political and economic environment Macao faces today, particularly the imperative to safeguard national security, the Macao SAR government should also draw upon the policy formulation model driven by the realization of political objectives when developing public housing policies. Within the broader context of Macao’s return to the motherland and active integration into the overall national development, these political objectives should encompass strengthening Macao residents’ identification as Chinese, maintaining social stability, and supporting the governance of the SAR government.
  • 129 Keywords: public housing policy, HDB flats, developmental state, home ownership, five-tier housing system A Study on Improvement Strategies for Public Toilets in Macao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Field Research Wei ZhengKai Weng LinLu Abstract: For a city like Macao, where tourism is the mainstay, public restrooms are not only a symbol of the city's civilization but also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s affecting tourists' evaluation of Macao’s overall city image. Although the optimization plan of public restrooms in Macao is being steadily implemented, due to the relatively small number of related studies at present, the optimization plan needs richer research guidance for its continuous advancement. Therefore, this paper constructs a research outline based on 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 and conducts field observations to visit and investigate 50 urban public toilets in Macau to collect first-hand data. It records and analyzes the current status of urban public toilets in Macau from four dimensions: guidance services, sanitary environment, service efficiency, and special services. Based on the identified issues, the paper proposes recommendations for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guidance services, deepening of special services, and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driving service performance improvement to provide valuable references for subsequent studies related to public toilets in Macao and support the further advancement of Macao’s public toilet optimization plans. Keywords: Macao, Urban Public Toilet, Urban Construction, Policy Recommendations, 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 The Work-Family Conflict of Civil Servants in Macao and its Associated Factors O Lai Heong Ao Io Weng
  • 130 Abstract: To fill the research gap of the work-family conflict of Macao civil servants, this study uses a survey to investigate their work-family conflict, the associated factors and relief measures from the aspects of gender and family value, working and living behavior, self-efficacy, and social support. The result reveals that a small proportion of civil servants indeed experience work-family conflict, the impact on family is greater than on work and female experience more work to family conflict. Research also finds that unequal gender and family culture exacerbate work-family conflict, and the use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during working or non-working hours also affects work-family conflict both positively and negatively, also with uneven impact on men and women. Among the associated factors, work-family balance self-efficacy is the most powerful factor in reducing work-family conflict, while social support is found to help reduce female work-family conflict. Based on these findings, this study recommends promoting departmental management models that cater to the life cycles and humanity of employees, providing related psychological counseling services and work-family balance training, strengthening gender mainstreaming in the workplace, and enacting family status and gender discrimination laws. Keywords: civil servant, work-family conflict, gender and family values, self-efficacy, life/work connectivity The Study on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Engagement of Civil Associations in Community Governance: Based on the Empirical Analysis in Macao Wang Xuefei Abstract: As the philosophy of social governance based on collaboration, participation, and shared benefits is put forward, civil associations, one of the primary parts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are playing an important role in enhanc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Based on the IAD framework theory, this paper intends to explore the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engagement of civil associations in community governance focusing on the outer variables such as rules-in-use and attributes of community,
  • 131 and constitute an explanatory framework of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engagement of civil associations in community governance. On the basis of questionnaire survey data in Macao, an empirical analysis was conducted by making use of multiple linear regression model. The findings indicate that both incentive policy and governmental support under the dimension of rules-in-use are positively correlated with the effectiveness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and supervision rules are positively correlated with the effectiveness of public service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both cultural tradition and social recognition under the dimension of attributes of community are positively correlated with the effectiveness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Therefore, rules-in-use and attributes of community are regarded as the two explanatory variables influenc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community governance,which will facilitate the engagement of civil associations in community governance in a more effective way and improve the governing ability of civil associations. Finally,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relevant policy implications. Keywords: civil associations, community governance, factors, IAD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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