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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ithMorrison~m~u,fat±1u~~a*!IiJll+:•rHt#draj.ir;iWt~I!ffi~om#ff/Ji/ff•rH~miH~A~J!j!ffi1W~*~'ff1/I#JiimiiiH1W&~:frtUfil~fiif;t;J~0~•••••~~=~~ffl&·~EMW~&&BMMM359393413435443rtitlHJlfffi1WWf=I!:rl'IU!457AlexandreLiborioDiasPereira•r,,J\~ftW:@/IUDJim[Ijc1fSJI~ii~MMr9llif-tRW1W~~-~Jilf!ItJFrn--~~••ma:MM*ft£~~-Mlif-t!)471491527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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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行政》第十八卷,總第六十八期,2005No.2,359—392–––––––––––––––*說明:1.原文為英文,中文本由林媛翻譯。文中注釋為中譯者所加插。2.“QualityofLife”目前因地區差異有“生活質量”、“生活質素”或“生活素質”等多種譯法,本文採用了“生活質量”的譯法。其他有類似爭議的詞語翻譯,均採用了中國內地較常用的釋譯,敬請以英文文本為準。**KeithMorrison教授是澳門校際高等院校副校長,本文是他於2005年1月在澳門國際研究所發表演講後的修訂版本。生活質量指標簡述*KeithMorrison**摘要本文探討了在計劃和實施生活質量研究中,有關指標體系和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問題。文中闡述了生活質量研究的概要,還揭示出在生活質量研究的每一個階段都要解決制約其信度和效度的兩難困境。傳統觀點認為,研究步驟應包括:(a)生活質量研究的目的;(b)借鑒國際主流的範例,探討生活質量研究的內容;(c)指標體系的信度和效度;(d)用於生活質量研究的研究方法,包括可操作性、抽樣和分層、手段和工具、以及倫理觀等;(e)數據分析和說明;(f)報告與傳達。在每一個研究步驟應該注意的關鍵問題也有所提及。許多不同的國際組織都曾發表過生活質量研究的範例,分析這些研究成果,有助於探究澳門生活質量研究中要關注的重點。此外,文中還介紹了生活質量的主觀和客觀的量度方法。也提及主觀和客觀研究方法的混合使用而引起的爭論,要避免簡單的指數集合,為了發展的目的採用分層法進行生活質量研究,其結果遠勝過只列示出毫無意義的數據。前言從一個研究者的角度來考慮,本文探討了計劃和實施生活質量研究的指標體系和研究方法的一些不同觀點。繼而,闡述了該領域的發展概要,雖沒有涉及細節的介紹,但是指出了在生活質量研究的每一L
360個階段,需要解決的一些窘境和制衡問題。傳統觀念認為,研究步驟應包括:•生活質量研究的目的和想達到的結果;•生活質量研究的內容(借鑒國際主流的例證);•生活質量研究的研究方法,包括可操作性、抽樣、方法、測工具以及倫理觀;•指標體系的信度(Reliability)和效度(Validity);•數據分析和說明;•報告和傳達;•後續工作和影響。有關生活質量的研究並不是新生事物,可以從幾方面追溯其源頭。其中,Veenhoven的幸福期望指數(1984,1996)提出“你評定自己是一個幸福的人的程度如何?”“你對自己目前生活的滿意度如何?”等問題。Campbell等人(1976)要求受訪者通過健康、社會和家庭關係、物質財富/福祉以及工作/生產性活動來評估滿意度。20世紀60年代在美國開始推行的“社會指標”、在英國每年進行的“社會趨勢”(SocialTrends)評估,以及在其他地方(例如,澳洲和法國)的研究等都構成了生活質量研究的背景。在1969年,美國曾發佈的《對於一個社會的報告》(TowardaSocialReport)(美國衛生、教育和福利部,1969)中,㢆述了不同的生活質量指標:健康和疾病;收入和貧窮;自然環境;公共秩序和安全;社會流動性;學習、科學和藝術;參與和疏離感等。在198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出版了《生活質量:評估和測量的問題》(QualityofLife:ProblemsofAssessmentandMeasurement)一書。進而在1995年,聯合國提出了“人類發展指數”(HDI,HumanDevelopmentIndex)。由此可見,關於生活質量概念的最新發展,由開始時只關注社會指標到現時已包括市場、商業、經濟以及政策事務等方面的指標。生活質量研究的目的進行生活質量和指標體系研究有許多目的。一些目的是關於某個特定的研究領域,如健康、環境、就業等,但也被包含在更廣泛的目的之中,例如:•評價社會政策的影響力;J
361•對目標行動設定議題並提出建議:針對特定的領域和群體;•構建生活質量指數;•報告生活質量;•瞭解當代社會的性質和需面對的問題;•描述、測量和改善特定的生活領域、社區和社會;•確定需要發展、研究、培訓和善用資源的領域;•推廣在社會和社群中獨立與相互扶持的精神;•為服務供應商提供一種共通的語言;•提出生活質量中的問責和責任;•提供理解社會的途徑;•把生活質量的概念拓展成一種更清晰的理解。因為有許多不同的研究目的和關注的焦點,所以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研究方法和測量工具也不足為奇。然而,衍生出來的問題是,生活質量研究可以實現哪一個目的,又可以滿足多少個目的。究竟是採用單一的研究還是一系列的研究才能充分地實現這些目的(或者,其它的目的),仍有待討論。事實上,有些目的之間是相互制衡的,例如,一些目的側重於評估而另一些側重於發展和目標;用於評估的數據(概括性數據——summativedata)與用於發展和改善的數據(形成性數據——formativedata)是不一樣的,後者蘊涵的意義比前者更為豐富。此外,一些數據較適用於分析全部人口,而另一些數據則注重於目標群體,因不同群體之間的差異會大於群體內部的差異,而這些考慮在全球性的報告和次級群體(sub-group)報告中會被忽略。結合澳門的情㢈,生活質量研究項目的目的可以包括如下內容:1.在澳門的區域內開發一套完整的生活質量指標。2.在澳門的區域內運用這些指標,收集、處理和報告數據的結果。3.提供澳門特區生活質量一般性和特殊性的指數。4.基於指標和數據,描繪澳門的生活質量狀㢈。5.根據全部人口及其特徵進行數據分層。6.建立數據庫,作為今後進行趨勢調研(Trendssurvey)和縱向研究(LongitudinalStudies)的基礎。
3627.確定澳門需關注的領域和需採取的措施。8.向澳門相關團體提出行動建議。9.評估由澳門生活質量研究所引致的衝擊或相關行動的影響。澳門的生活質量研究包含了許多目的,因此也相應的存在著許多研究內容和研究方法。生活質量是一種多元維度的和多層次的現象生活質量是一種多元維度(Multidimensional)的構成。例如,Cummins(1996)鑒別了173種範疇,《澳洲生活質量指南》列出了447種指標。後面還要討論的Calvert-Henderson研究,提出了12個主要的領域。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2001)在文獻《國家的福利:人類的角色和社會資本》(TheWell-BeingofNations:TheRoleofHumanandSocialCapital)中,將個人、社會和國家層面合併分析,並與經濟增長掛籄,指出生活質量不僅僅是多元維度的(包括許多成分),而且是多層次的(如:個人、社區、社會、地區、州、國家)。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在一項早期的研究(1985)中,指出生活質量指標應包括:道德和精神價值、家庭生活;舒適生活帶來的愉快感受;充足的有益健康的食物;娛樂和閒暇時間;自由;平和的心境;個人品質;世界和平;個人發展和成功感;知識;神;穩定的政府;安全感和對長者的照顧;創造力;簡單的生活;公平和公正;音樂;愛;教育;環境;健康;社會關係;金錢和就業。這個研究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它包括的範疇比其它的生活質量研究更廣泛;誠然,近期的研究趨勢傾向於小範圍研究,較注重在有限的指數中進行客觀的數據分析(例如,多是關於經濟表現和成本效益方面)。近期,賓夕法尼亞大學(UniversityofPennsylvania)的RichardEstes(2003)對加權社會進步指數(WISP,WeightedIndexofSocialProgress)的分析包括了教育;健康狀況;女性的地位;國防;經濟狀㙈;人口統計;環境;社會的混亂程度;文化多樣性和福利。Estes在建立加權社會進步指數時採用了把不同渠道收集的數據分別針對每個國家的38個不同方面的因素進行計算和整合。
363世界銀行對“國家財富”(thewealthofnations)的定義,是依據人力資本(60%)、環境資本(20%)和建築資本(20%)(世界銀行,1997)。在1997年,世界銀行的WilliamEasterly使用了95個生活質量指標,涵蓋了以下內容:•個人權利和民主;•政局不穩定和戰爭;•教育;•健康;•交通和通訊;•階級和性別的不平等;•“壞處”:罪行及其環境。Cummins(1996)建議生活質量應包括客觀指標和主觀指標。這個建議隨後被Noll(2000)和Hagerty等人(2001)相繼採用。客觀指標是指獨立於個人評價之外的數據,而主觀指標則清楚地包括個人的理解力、看法和感覺。客觀指標包括如下:•預期壽命;•犯罪率;•失業率;•國內生產總值(GDP);•貧困率;•在校率;•每周的工作時間;•產期死亡率(Perinatalmortalityrate);•自殺率。主觀指標包括如下:•對社區的認同感;•物質擁有;•安全感;•幸福;
364•對於“整體生活”的滿意度;•家庭關係;•工作滿意度;•性生活;•對公平分配的理解(滿足人的需要,公正和平等)•社團參與;•業餘愛好。Veenhoven(1996)最近提出的幸福生活預期指數(HappyLifeExpectancyIndex)是屬於主觀指標測量的一個範例。正如後面要討論的,如果將不同的方法、焦點、次級群體(sub-groups)、客觀和主觀的數據組合成一個單一的指數或是一組單一的指數,就像將油和水混合在一起,是令人難以接受的。通過世界銀行的報告(例如:《世界發展報告》(WorldDevelopmentReport2000/2001),也可以收集到一些生活質量的指標,例如:•貧窮;•嬰兒死亡率;•在校率;•個人的和群體的政治力量和呼聲;•易傳染的疾病和死亡;•經濟定位和失調;•個人暴力;•易受自然災害的威脅。國內生產總值(GDP)經常同真實進步指標(GPI,GenuineProgressIndicator)互相補充來使用的(Eckersley,1999)。前者側重於計算貨幣的積聚或流通變化,計算在一個經濟體內所有產品和服務貿易的總值。而GPI加入了非貨幣因素對經濟的貢獻,例如家庭工作和義務工作,並減去了犯罪、污染、家庭破裂、環境(例如:自然資源的枯竭)等因素。J
365世界衛生組織(1997)把生活質量定義成一個多維的概念,由以下幾項要素組成:‧個人的生理健康(精力和疲乏;疼痛和不舒服,睡眠和休息);‧個人的心理健康(形象和外表;負面的情緒;積極的情緒;自尊;思考、學習、記憶和注意力)‧自立水平(流動性;日常活動;依賴藥物和醫務救護;工作能力);‧社會關係(私人關係;社會支持;性愛活動);‧環境(財政資源;自由、生理安全感和保安;衛生和社會保障:(享有的)途徑和(提供的)質量;家庭環境;獲得新的信息和技能的機會;參與消遣和休閒的機會;自然環境(污染、噪音、交通堵塞、氣候));‧靈性、宗教事務和個人信仰。世界衛生組織在1995年出版的衛生城市報告之《證明都市健康狀況》(DocumentingtheUrbanHealthSituation)(世界衛生組織,1995)中,提供了一個特別關注健康的案例,包括下述的關鍵領域:‧社群評估‧提倡健康‧生活質量(55個生活質量指標,包括:環境;土地使用;衛生護理;酒類;煙草和其他藥物;教育;經濟和就業;商務;住房;文化藝術;消遣和開放空間;交通;社區安全;犯罪;社會福利)‧衛生護理服務的提供‧食物和營養‧青少年在英國,許多郡議會多年以來一直關注生活質量數據的收集和保存。例如,牛津郡議會(2004)根據英國政府審計委員會的指引,公告了下述內容:經濟:技能,教育,就業率,兒童日間看護,收入;L
366社會:安全和有支持力的社群(暴力犯罪),住房(住房價格指數,住房供應,不適合居住的住房);健康(預期壽命);交通(旅行計劃,運輸水平,公共運輸的使用),公眾對居住在牛津郡的看法。環境:氣候(和氣候變化),潔淨程度(例如:道路),國內資源的使用情㙈,國內廢物的處理和循環再造,生物多樣性和郊野地區,土地使用。在該數據分析中,出於發展的考慮進而確定了8項要優先考慮的範疇:‧關鍵的工作人員(從事社會和心理輔導服務)以及住房‧安全和有支持力的社群‧交通‧經濟繁榮‧教育和終身學習‧環境‧健康和福利‧消遣、文化和休閒這是一個很好的例證,通過分析數據來引導出發展要優先考慮的範疇,進而展開行動或介入其中。在2002年,英國政府指派審計委員會負責建立生活質量指標體系,包括界定概念,制定時間框架,並提供“指標指引”。審計委員會確定了分別隸屬於3大類別下的(經濟的、社會的和環境的)32項生活質量指標,並對物質來源的分佈、數據和研究方法的使用、區分出不平等的數據(如:性別或種族等)等提供指引。審計委員會授權MORI(MarketOpinionandResearchInternational)對生活質量指標的20個不同領域進行民意調查(Hatter和Gilby,2001),包括了:瞭解文化的途徑低犯罪率接觸自然的途徑污染程度低針對青少年的活動交通阻塞程度低可負擔的像樣的住房開放的空間乾淨的街道公共交通設施
367社區活動種族提供教育馬路/人行道的維修提供給青少年的設施購物設施衛生護理服務運動和休閒設施工作保護工資水平受訪者需要回答“什麼因素可以使某處成為適合居住的地方?”以及“現在的居住地有哪一個方面是最需要改進的?”等問題,並對上述的20個方面排序來做答。然後,根據受訪者的年齡、性別和居住地(鄉村/城市)來分組,通過圖表來揭示“最需要改進的地方”和“重要性”。Cummins(1997)將生活質量的客觀和主觀指標歸納為7個範疇:‧物質福祉;‧健康;‧生產力;‧親密的行為;‧安全感;‧社區;‧情感的健康狀㙈;在美國,有一項最近很出名的研究使用了Calvert-Henderson生活質量指標,包括了:教育、就業、能源、環境、健康、人權、收入、基礎設施、國家安全、公眾安全、消遣、和住房(http://www.calvert-henderson.com/)。這個研究結合了定量的(quantitative)和定性的(qualitative)指標。作為評估國家發展趨勢的手段,選擇全部的樣本要勝過僅僅選取次級樣本(sub-samples)。澳門是一個小規模社會,有可能收集到全部人口和次級人口(sub-population)的所有數據。2004年,歐洲委員會將Calvert-Henderson的生活質量指標運用於特殊利益集團(SIG1,SpecialInterestGroup)的生活質量建議書中,採用了以下幾個方面:1.Calvert-Henderson生活質量指標。L
3682.歐洲統計局(Eurostat)環境指數(歐洲委員會統計辦公室)。3.國家福利(國際發展研究中心)。4.國家生態系統狀㢈(分析美國的土地資源、水資源和居住資源)。5.2001年環境可持續發展指數(由隸屬於未來環境任務全球領導人組織(theGlobalLeadersofTomorrow’sEnvironmentTaskForce)的協會和世界經濟論壇負責)在歐洲委員會的建議書中,記錄了一個特定現象隨時間發展而變化形成的指數,並將這個指數與社會的和社區的指標結合,側重分析教育、健康、基礎設施(主要為新型的信息或通訊設施)、能源、環境和公共安全等領域。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提供的《人類發展報告》(http://hdr.undp.org/statistics/data/)重點分析人類發展中3個可測量的領域,並報告全球177個國家每年的發展情㢈:•擁有健康和長壽的生活•接受教育•合適的生活標準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還每年公佈人類發展指數(HDI,HumanDevelopmentIndex),其中包括:收入、教育、預期壽命、軍用預算對比國民預算的比率、環境、貧富差距、性別和人權。該報告列舉出87個主要的測量領域和一些次級分類(http://hdr.undp.org/statistics/data/index_alpha_indicators.cfm),需要說明的是這不是一個綜合指數,而且一些數據並沒有及時更新。以香港2004年的報告為例,可以登陸下列網址查詢(http://hdr.undp.org/statistics/data/country_fact_sheets/cty_fs_HKG.html):•人類發展指數(HDI)排序=23/177•人均GDP排序=17/177•HDI值=0.903•預期壽命=3/177,79.9歲•初、中、高等教育整體入學率(%)=89/177,72%J
369•性別相關發展指數(GDI,Gender-relatedDevelopmentIndex)=23/144,0.898•女性行政和管理人員(%)=53位,25.7%•女性專業和技術人士(%)=68位,39.8%•女性收入與男性收入比率=70位,0.56新西蘭生活質量指標項目(2003)列舉出56個主要指標,隸屬於生活質量的11個主要領域(www.bigcities.govt.nz):•人(人口統計)•知識和技能(教育)•生活標準•經濟發展•住房•健康•自然環境•建築環境•安全感•社會關聯性•公民權和政治權利南澳洲企業願景2010有限公司SouthAustralianBusinessVision2010Inc.在2004年提出了生活質量指標的10個主要領域,包括:•積極進取的社群•經濟繁榮和經濟增長•穩定具彈性增減的勞動力•生活質量•健康•參與度•刑事司法•房屋貸款的承受能力•人口•環境
370這份報告每個章節的開始都提出了兩個問題:為什麼這是重要的?我們應該如何進行?每個版面只表述一個數據範疇,清晰明瞭,容易閱讀。英國政府列舉了分別屬於3大類別的15個質量指標:(www.sustainable-development.gov.uk/indicators/headline/index.htm)•經濟增長■經濟產出■投資■就業•社會進步■貧窮和社會排除■教育■健康■住房■犯罪•環境保護■氣候變化■空氣質量■道路交通■河水質量■野生動植物■土地使用■廢棄物從上述一系列的研究中可以發現兩個主要的特點:(a)生活質量研究中關注的焦點領域的認可程度,(b)生活質量研究存在很多的焦點領域。如果以公平的原則為考量,構建公正和嚴謹的生活質量研究,應該採用大規模的研究計劃而非小規模的計劃。要想研究取得滿意的結果,那麼就要把研究工作做到最好,否則只是徒勞而已。生活質量研J
371究涉及大量的資源運用:時間、人力、專家的意見、行政工作、網絡和聯繫、與政府、非政府和其他組織機構合作。總結上述對焦點領域的介紹,澳門生活質量指標應包括:(a)客觀指標1.教育(例如:每個學生的支出;接受高等教育和就業;教育收入;成就感;淘汰率;出席率;科系提供;學校和大學的設置;社會流動性;識字率和識數率;教育的數量、質量和分配,對終身學習的定義,並包括更廣泛關於什麼人學習什麼、在什麼地方、什麼時間、以及如何將學習貫穿整個生命周期的討論)。2.就業(例如:已就業的:全職和兼職;失業和就業不足:全職和兼職;志願的和非志願的兼職;小時工;就業、失業和就業不足按年齡、教育、就業部門、工作年限、性別、種族和特殊需要劃分;職業的類型和部門;根據政府開發和私人研究努力改善的就業結構,需要解釋基本的問題如什麼是‘就業’和‘失業’,當該數字隨著時間波動時是什麼意思)。3.能源(例如:支出;能源生產;動力傳送和消耗;炭的強度、放射和污染;能源被消耗的數量和效益;採取什麼做法可以減少能源消耗對環境的影響)。4.環境(例如:空氣、水、海洋、河流、土壤和生物多樣化的質量;廢棄物:家庭的、工業的和商業的污染物,空氣污染物;臭氧,城市環境;非建築環境;資源:能源、水、物質材料、土地;消費者消費的產品和服務:水、電、煤氣;工業;交通和堵塞;城市化;人口密度;移居;保護區域;生產——消費環節)。5.健康(例如:死亡率和預期壽命;疾病和疾病控制;嚴重的和慢性的疾病;衛生服務的支出和覆蓋面;服務類型和資金流;疾病和死亡率;生理和心理服務;情感和心理衛生;什麼構成“健康”;全部人口的健康情㢈根據年齡、種族和性別劃分)。6.社會福利(社會服務和護理服務;服務開支;服務根據年齡和需要劃分)。
3727.公民權利與義務(例如:個人權利和公眾權利與自由;宗教和集會;隱私權;保護的權利;政治參與和投票的權利;反對壓迫和非法拘留的自由;政治和經濟權利;懲罰和監禁;平等機會和領悟力;居住、移居和公民權;政治黨派的成員;代表權)。8.收入和財富(例如:通過人口統計的特徵:年齡、教育、性別、家庭類型、種族、職業;根據人口劃分統計財富、收入和資產水平;政府的、公眾的、私人的、公司的、個人/家庭的收入;全職和兼職就業的關係;收入來源;貧富差距;稅收水平;貧困;通過職業、性別和年齡來衡量每小時/每週/每月工資比率;通過職業和人口統計等預測收入水平的趨勢;GDP;財富指標:財產;奢侈商品和非必需品;家庭收入的貨幣計算來反映生活水準的改變;家庭收入、財富與分配的趨勢同過去25年來不景氣和不均衡的工資增長的關聯度)。9.基礎設施(經濟方面的:a)高速公路、航空、貨物運輸、公共汽車、小汽車、輸送管道和管道服務、港口和航線;b)通訊、電話、收音機、電視機、電腦、郵政服務;c)公用事業:電、氣、水、液體和固體的廢棄物;社會方面的:健康、安全、教育、醫療衛生、初級和中級的衛生護理服務、消防和警察、保護和發展、公園和娛樂;人力資本;環境方面;物質基礎設施對於經濟的重要性,如何在國民經濟核算中補充一個修訂的資產賬戶以監控物質資產)。10.國家安全(例如:國家和地方:防止、制止、保護、自衛、保持和平;軍用和民用;工業和科技;犯罪和懲罰;對攻擊的防護;法律、司法服務,保護、實施和法津的架構;獲得國家軍事安全的途徑,包括外交策略和軍事策略,並受到公眾的輿論和可察覺到對安全有所威脅的影響)。11.公眾安全(例如:個人:物質泛濫、防止、保護、威脅和減少;意外、傷害和死亡:汽車、家庭的、公眾的、職業的、火災、輕武器、謀殺和自殺;自然災害:保護和自衛;工作環境的衛生與安全;產品安全和消費者保護;疾病和疾病控制,健康;當要面對個人決定、公眾行動、風險和環境中的危險可能導致傷害、甚至死亡等複雜的相互關係時,社會是如何有效處理個人和公眾的安全)。
37312.文娛康體(例如:收入、支出、消費和吸納;設施、科技產品和供應;社區;社會化;年齡和性別的因素;可支配時間和金錢及其使用;消遣的種類;旁觀和參與活動;運動和身體活動;傳媒;遊戲;旅遊;愛好和娛樂;音樂、藝術和戲劇;宗教活動;業餘活動和專業活動;富娛樂性及易令人上癮的物品(例如:酒類);在社會中一步步地實現自我再造,可以使身體和心理都充滿活力,通過休閒和消遣活動重新建立社會聯繫)。13.住房(例如:總量;類型;數量;居住空間;成本;私人的和公眾的;擁擠度和過分擁擠度(每個房間有多少人);共享房間(例如:工人的宿舍,或多過一個家庭共享房間);住房擁有權;無家可歸者;鄰居;負擔能力:價格(購買或租賃);位置;服務(例如:水、電、電話),空置率和佔有率;按類別供應(例如:通過收入、性別、家庭規模和性質、種族和居住的狀㙈、社會經濟地位);貧困;房屋政策如何可以影響更大範圍的社會效益)。14.政府管治(政府的高效率和高效益;法律和審判權;國際關係;政府對於性別的、種族的、年齡的平等施政)。(b)主觀指標1.社區認同感10.業餘愛好和團體參與2.物質擁有11.自我實現3.安全感12.需求自由4.快樂13.心理幸福5.對整體生活的滿意度14.生理健康狀㙈6.家庭關係15.社會福利7.工作滿意度16.物質福祉8.性生活17.社會資本9.對公平分配的理解若要清楚地將所有指標進行加權是困難的,也不需要,即使是對其中的一個指標使用傳統的多次回歸分析(multipleregressionL
374analysis)。多元維度和多層次的生活質量指標需要將數據分層,例如,根據年齡、性別、種族、居住狀㢈、職業、社會經濟地位、收入、家庭規模、教育水平、婚姻狀㢈等,並分別針對個人、群體、社群、鄰居、部分和整體來處理。生活質量研究內容中的制衡問題在考慮生活質量研究的內容時,出現一些相互制衡的問題。第一,需要在太多或太少的數據間建立一個平衡。如果有太多的數據,很難從太多無足輕重的數據中選擇出少數的重要的數據。帕累托原則(Paretoprinciple)1可能是處理這個問題的有效指引。但經過精心處理的太少的數據,可能會導致分析的不可靠和無效。第二,是覆蓋面和便於管理之間的制衡:越傾向於可靠和有效的分析,就需要越多的數據集;但作為一個研究項目或以現實來說——超負荷的數據是一個問題。信度和效度將在後面稍作論述。第三,生活質量是作為一個整體的概念還是作為一個包括了許多不連續成分的集合名詞:研究的分散/霧化與整體的方法是相對的。生活質量研究是處理離散成分的捷徑,儘管我們不得不承認整體分析比各部分的簡單加總有效。第四,複雜性和簡單性的平衡。一方面,生活質量指標是多層次和複雜的,有許多需要考慮的細節。如果研究集中在如此複雜的層面,是難以取得進展的。另一方面,使用簡單的指標是有用的,至少考慮到公眾的理解能力,而且證明沒有違反效度和信度的原則。在抽樣範疇內,如何將複雜的現象使之簡單化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同樣,在沒有削弱這些現象的複雜性之下,決定那些範疇的內容也是困難的。–––––––––––––––1.帕累托原則:經濟學家經常將資源的最大效率配置稱為“帕累托最優”,並將其作為檢驗經濟總體運行效率與社會福利大小的一種準則,它指的是資源的配置已經達到這樣一種境地,無論作何改變都不可能同時使一部分人受益而其餘的人不受損,也就是說當經濟運行已達到高效率時,一部分人進一步改善處境必須以另一些人處境惡化為代價。反之,如果資源配置是低效率的,那麼通過改變資源的配置方法,至少一部分人可提高福利水平,而沒有任何人境㢈惡化。J
375第五,存在於包含/參與和代表性之間的制衡:生活質量研究的一些方法談論到在參與研究的過程中對個人和群體授權;多數的研究方法是傾向於使用樣本而不是研究全部人口,但如何保證樣本的代表性,特別是一些小規模的次級群體和階層。這個問題類似於討論人人參與勝過代議民主,是雙重性的,即:如何保證研究的參與程度與如何保證在所有的階層和群體中具有足夠的代表性。在處理一系列的焦點領域、參與者或類似數據時,任何研究都不能太過限制或太多選擇。如果只希望包括更多的數據來公平地對待所有的參與者和議題,就會導致這個研究越來越難管理。生活質量研究的研究方法方法:可測量或不可測量?研究方法的運用是一個重要的議題。生活質量研究在不同方面需要不同的研究方法,並沒有唯一的方法。下面詳述出為人所熟知的采用定量分析(quantitative)與定性分析(qualitative)所產生的衝突,以及在主觀的和客觀的度量方法之間存在的類似矛盾衝突。用數字來說明生活質量?在我們生活中的數學處理與比例研究好像從沒停止過,但對於質量研究和指標測量的渴望是很難通過即使包括了人類生活每一個方面在內的龐大的數據庫來消除的。對於一些人來說這也許不是一個問題;就如Durkheim和Giddens在上個世紀所提及的,有許多“社會事實”(socialfacts)是存在於每個個體角色的背後之後,行為主義因此提出如果事物存在,那麼就可以被測量。對於其他人來說,對生活的測量方法是積極的社會科學化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必須要堅持的,而且“質量”概念最顯著的特徵——是一種質量,一個抽象的概念,不可琢磨的,無形的,亦即不易受數字的度量方法影響的。許多方法都使用數字度量。在數以萬計已出版的研究報告中,多數研究都是對於國家層面的運作,既有理論也有研究方法(Rapley,2003:103),Rapley針對有關個體層面的研究指出,尤其是那些使用
376了心理度量方法的研究,缺少效度和足夠的度量方法。他還提出定性數據的使用,本質上可作為數字度量的一種基本的補充。此外,在生活質量指標的不同方法中,根據合適目的的原則,可以使用不同類型的數據和數據集。將根據不同的研究方法、設計和測驗工具收集的不同類型的數據結合起來,又應用於不同目的、領域和焦點的生活質量指標,這其實是不公平的。為了公平起見,生活質量指標不傾向於集合太多的數據,但卻堅持將全部的生活質量指數按照個人層面和總體層面進行分類,並按相關的焦點領域歸納。必須意識到的一點是,許多生活質量的數據是收集在數據庫中的,並不是一開始就為了生活質量研究準備的,換言之,當初為了一個目的收集的數據被不同目的的研究採用時就會出現效度問題。多層建模(Multi-levelmodelling)2與整合性分析(meta-analysis)3可以有助於解決這些問題。多層建模提供了處理不同層次數據的方法(從次次級群體到全部樣本),而整合性分析提供了運用數個研究時可以減少錯誤變異的方法,甚至考慮到數個研究的不同嚴謹性,因而,當越來越多的研究結合起來進行時,錯誤變異會減少(Glass&Smith,1978)。HermanSchmid(2004/C78E/0232)在2003年10月寫給歐盟委員會的一份書面報告中指出:“不同的研究方法會產生不同的結果。因此,非常有興趣向委員會提出一個問題:是否考慮任何一個系統都可以有效的、有使用價值的和公平的描述歐盟各成員國的生活質量⋯⋯還有其它的一些關注的不僅僅是經濟和統計數據的測量。”為了答覆這個問題,SolbesMira先生(2003年11月)寫道:“與其盡力去表達一個多元維度的主題,例如生活質量構成一個單一的數字,更好的做法是使用一連串的測量方法來反映這種多元維度,並避免主觀分析,儘管這是以指數為基礎的研究方法中一個無法避免的缺點。”–––––––––––––––2.多層建模(Multi-levelModelling)是一種受到物理學中的思想影響的模型方法,適合於研究類似社會這樣的多層次系統。3.整合性分析,又稱薈萃分析(Meta-analysis):任何應用統計學方法的若干獨立研究所得數據進行整合、分析的系統性方法。J
377包括聯合國在內的組織選用度量系統時,需要考慮生活質量應該包括市民對他們自己生活境遇的期望。只針對少數人需求而不斷提高的標準不會自動導致生活質量的提高。這個觀點是很重要的:用度量的標準引導對生活質量的看法好過反之亦然的觀點,用對生活質量的看法來引導度量的標準是危險的。但是,生活質量是關於質量的,質量是無形的,我們不可觸摸它也看不見它。到什麼程度質量是可測量的?我回想起一個小孩子被要求描述參觀動物園的情㢈,在那裡她看見了一隻大象。她可以評論她看見的事實,大象長著象牙、大耳朵、緩慢地行動、靈活的象鼻和厚厚的皮膚。所有這些是可以度量的(兩隻象牙、耳朵的尺寸、行走的速度、皮膚的厚度)。但是,對一個孩子來說,見到大象帶來的最強烈的感覺是與它的龐大相比,自己的渺小。這是一個龐然大物,舉止優雅而且高貴,但是卻擁有巨大的破壞性力量,從高處輕視著弱小的她,使她更感覺到自己的渺小和易受攻擊。這種質量的描述用文字說明的效果遠勝於數字。僅僅通過數字所表達出的意思是不夠的。世界上所有的度量還不可能描述出這種巨大和微小的感覺。任何人不能對文字描述的優勢視而不見,儘管在使用質量指標的現在,文字說明已經顯得過時。這個觀點明確了生活質量指標的核心問題。從指標的列舉和度量的焦點領域可以發現,非常缺少那些大量的給生活帶來質量的領域,例如:音樂、文化、藝術、對話、靈性和宗教。它們不具有大多數生活質量指數的特徵,然而令人質疑的是,這些領域才真正地給生活帶來質量,而其他已經被包括的領域卻只是出發點而已——在Herzberg的“雙因素理論”(two-factortheory)中提到的“衛生”因素,為建立真正的生活質量提供了一個最基本的基礎。如果我們要把握生活的核心內容,那我們就需要從對話、回應和圖示法(ethnographicmethods)中收集定性的數據。也許需要一種混合的研究方法,包括:(i)從政府和非政府渠道收集的公眾範疇的統計數據;(ii)從現存的和將成立的不同機構和組織中收集由客觀計量得到的其它統計數據;(iii)代表性的趨勢分析和縱向調研數據;
378(iv)以感覺為基礎的數據(例如:滿意度);(v)訪談和對話(定性數據和圖示法);(vi)按照人口成分將數據進行適當的分層;(vii)根據每個領域的加權原理構成全部的生活質量指數(可使用合計、相關關係、回歸分析、主成分分析(principalcomponentsanalysis)、帕累托原則和多層建模等方法);(viii)每一個生活質量指數對應一個領域〔可使用貝他(betas,β)分析和多層建模〕。州立大學維吉尼亞研究所營銷系(DepartmentofMarketing,VirginiaInstituteandStateUniversity)ISQOLS提供了一個很有用的關於生活質量研究的研究方法的網站(http://market1.cob.vt.edu/isqols/HowToMeasureQualityOfLifeInDiversePopulations.html)。另一個有用的資料由Kolenikov(1998)提供,他不僅描述了各種研究方法,而且提出如何計算不同的數據和計算不同的次級樣本,以及考慮如何進行多元共㠬性分析(multicollinearity)。抽樣任何質量研究的成敗都取決於抽樣。抽樣是人口規模的函數,也是研究分析要求達到的程度的函數,需要考慮涉及變數的多少,研究現象的複雜性,需要將人口劃分成多少個層級(例如:根據性別、年齡、收入、種族、教育、職業、家庭類型等)(Eckersley,1999),能取得的樣本,樣本的磨損率,數據的可信度和樣本的代表性。儘管涉及變量的數量越多,樣本就越大,但歸納法中的隨機抽樣方法仍然要求研究人員應考慮選擇大樣本好過小樣本,對少數群體的過量採樣可以通過加權進行調整。這裡需要指出的是,在複雜領域採用的樣本,必然涉及大量的次級群體,樣本量會很大。反之,也為數據收集的資源提出了要求。在保證信度而需要的樣本規模與實用性和研究資源之間形成一個制衡:有效地分析必然需要大量的抽樣,然而大量的抽樣必然導致人力和財力耗盡。因此,需要對樣本分層,比如,如果全部的J
379樣本太大,那麼集群分析法(clusteranalysis)4是一種可選的方案。一項生活質量研究項目如要成功,就必然需要大量的資源。再者,不僅僅是上述所講的對人口和人口分層的抽樣問題,還有抽樣範疇的問題。抽樣範疇的確定不單要確保生活質量所涉及的廣泛的範圍,還要確保在範疇內選擇的抽樣項目是具有代表性的。這個問題已經困擾了統計人員和分析人員好久了,與Cohen等人(2000)所作的檢驗研究和Krippendorp(2004)提出的內容分析法(contentanalysis)中的觀點接近。這裡的重點是在於每一個範疇的分析,以教育範疇為例,要逐項詳細列明,用於生活質量分析時要注意公平和全面地選擇使用,並在範疇內部和範疇間進行適當的加權處理。關於信度和效度這兩個問題,在後面將會有所論述。倫理的問題生活質量研究不是中立的,它是一項受道德約束的研究,同時會保護或揭露不同的個體、群體和團體。生活質量研究可能會使人們受益,但也可能會帶來傷害、受到責備和指責。在生活質量研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不僅要遵守倫理法則,還要制定倫理規章。倫理規章可以提供指引,但指引會因由不同個體的理解而產生不同的解釋,因此還要考慮堅持一致性的原則對指引進行解釋和運用。在任何一項研究中,有關倫理的內容至少應包括如下的考慮:•獲悉受訪者表示同意和參與•把人作為研究對象•誰的看法和定義有價值?•可否聽到每一個人的看法和呼籲?–––––––––––––––4.集群分析(clusteranalysis)是一種邏輯程序,探討如何將欲測對象分為類似的群體。其最主要目的,乃是利用客觀的計量方法,將事物根據某些屬性歸集在各個群體之中,使得在同一個集群內的事物都具有相同的特性(homogeneity),而在不同的集群之間卻有顯著的差異性。如果以幾何圖形來看。同一集群內的分子應聚集在一起,而不同集群的分子應該彼此遠離。
380•保護弱勢和受傷害一方(非罪行的)•保護權利和自由•保護或揭露訴訟、責任、誹謗、疏忽、誤傳、風險、傷害(例如:健康)等•機密性、匿名和不可追查•公民的知情權與個人的隱私權•帶來改善並使之受益(善行)•對於爭論性事務提供科學的合法的態度(例如:流產、安樂死)•使用嚴格的、可靠的、全面的和合法的設計、研究方法、工具、抽樣、數據收集、數據分析、數據說明、報告和傳達•避免誤傳數據、人或群體•公正地使用數據,避免濫用數據•避免負面的“監管”和政府操控的程度•考慮失敗帶來的倫理牽連•考慮隱蔽的和公開的實驗•誰擁有並掌控數據?甚麼時候數據的擁有權會移交(例如:捐贈給政府或第三方)?•有權使用或放棄數據•簽署和執行協議用於使用、控制或放棄數據•考慮報告內容涉及到的人或被報告影響的人•關注許可權、著作權和知識產權列舉如此一長串關於倫理的觀點,不是賣弄學問,而是因為生活質量的整個研究是由倫理搭建而成的。指標體系的信度和效度存在許多關於質量的直接指標,但是,需要認識到“質量”和“生活”都是抽象的概念,可以包括許多的解釋,因此在生活質量研究的許多方面使用了質量的代理指標(proxyindicator),並不是生活質量本身,而只是生活質量的指標。一個指標是對一種更複雜的現象或趨勢J
381的概括性測量(SouthAustralianBusinessVision2010Inc.,2004)。例如,在一些國家,學生如果來自缺乏食物的地區,可以得到學校的免費餐供應。學校免費餐供應的發生率被認定是一個經濟生活狀㢈的指數。在一些國家,大學員工擁有博士頭銜的數量也被認定是一個質量指數,然而,正如我們知道的一樣,擁有博士頭銜的人可能無法教學、不能搞研究、不能出版作品、不能對社會有所貢獻,甚至頭腦中可能沒有一個新穎的想法,所以,這是一個令人高度懷疑的代理指標。在生活質量研究中,比如,嬰兒的死亡率、產期死亡率、車輛排放物和空氣污染是直接指標,而代理指標包括在校率、離婚率、軍費開支、良好的感覺,儘管它們在分別用於衡量學校的質量、幸福的兩性關係、國家安全與健康狀㢈時是令人懷疑的指標。只是簡單地詢問某些人感覺多冷或者多熱,不是一個衡量冷和熱的可靠的指標;IQ測驗仍是一種有爭議的測量智力的方法;詢問一個人他感覺多麼好或他對自己的認識,對於衡量他是否健康或患病都是錯誤的引導。人們沒有足夠的知識或足夠的客觀來正確評估被詢問時的狀態。事實上,當人們的期望較低時會感覺更幸福,而期望高的人會感覺不幸福,而且物質財富、社會經濟地位和幸福之間的相關性是很低的。另外,一些群體可能會故意低估他們的幸福而另一些團體會高估他們的幸福。幸福指數只能提供有限度的解釋,而且有時候是一個不可靠的生活質量指數。更重要的是,一個幸福指數或是一套抽象符號無法指引發展的方向和作為行動的基礎;簡單地說,一個人或一群人關於什麼感覺不幸福,無法告知研究人員從那裡入手或者如何入手,爭論就在於生活質量指標的目的是要能指導發展的計劃和具體的行動。Eckersley(1999)曾報告過一個例子,大約24%的澳洲人認為生活水平提高了,36%的人認為生活水平惡化,還有38%的人認為生活水平沒有變化:這些數據對於具體行動沒有指導作用,只是反應樂觀主義或悲觀主義情緒的指數。確實,在討論“幸福”的時候,有概念理解上的困難,例如,幸福是否可定義為擁有,需求和需要得到滿足,自我實現,與其他相比積極的結果,或者其它等等(Kolenikow,1998:9)。感覺好的因素是具有欺騙性的。在這些主觀理解的背後,有更重要的客觀指標,客觀指標是可論證的,甚至可以驅策研究項目的發
382展。在研究中,主觀的理解傾向於指反應,光圈效應(haloeffects)、情境效應(situationaleffects)、磨損、選擇和結果偏倚的感覺,以及現象的誤傳等。哲學家羅索(BertrandRussell,1959:35)㢆述了一個關於“相信歸納法的雞”(inductivechicken)的故事。一隻雞習慣了農夫每天定時的喂養,感覺很好很安全,在它的知識範圍內就認為會被每天喂養下去,直到有一天,農夫扭斷了它的頸。同樣的道理,“感覺好”這個因素並不能準確衡量事情真正好的程度。感覺好並不是真正地好,我可以感覺自己安全和積極,但並不一定安全。過度信賴生活質量中的“幸福”指數是危險的,前面引用的Veenhoven的論述,也是持同樣的觀點。使用代理指標存在著效度的風險(這些指標是否能表明它們預計要表明的內容)和信度的風險(對代理的指標之間和指標內部的評價是否保持前後一致)。代理指標在分析健康時常會出現問題:健康是否可以用因病產生的缺席率來考察,還是要考慮更多的指標?軍隊的規模和擁有的殺傷性武器,或者警察部隊的規模和水平,是否是衡量安全的有效指標呢?此外,我們能為患上了早期阿爾茨海默氏症(Alzheimer)的病人提供什麼幫助,當她宣稱自己感覺良好、很開心、很健康時?誰能代表那些不能為自己講話的人講話,如何認定他們的判斷是可靠的呢?堅持主張的觀點是很重要的。一旦某人的表述從客觀描述轉變為主觀推斷,就存在違背數據信度的風險,代理指標評價之間的信度不足以保證數據的信度——所有的代理指標評價可能犯了共同的錯誤。用“較好”(goodenough)形容信度也許比完美更恰當。出於便於管理的考慮,許多研究有選擇地使用指標或使用一些有限度的指標來處理一系列複雜的焦點問題,因此折衷達成信度以及結構、內容、可預測的與一致的效度。關於抽樣範疇的問題可參考之前的論述。信度和效度是比較容易被削弱的。很重要的一點是,將準確的、誠實的、完整的、客觀的、一致的、可度量的、可審計的、審慎的、可信任的、可信賴的、認可的、可歸納的、典型的和定性的數據收集並由獨立的第三方本著負責的精J
383神進行核實。一個有用的指標應該是可靠的和有效的,容易理解的,表明趨勢發展,包含豐富的觀點,使讀者容易明白並瞭解其包含的觀點與見解(SouthAustralianBusinessVision2010Inc.,2004)。如果可以獲得可靠的數據,達成效度還需要運用三角驗證法(triangulation)5處理數據、工具、數據來源和數據流、時間、地點、研究人員和次級樣本等等。在一些國家,不是採用類似的體系而是其它的方法,例如,警察調查自己人員時,外部團體會被捲入以保證其中立性。政府必須建立客觀的、完整的和核實的數據體系,不僅需要審核數據庫,而且要審核收集數據的方法以及負責數據收集的機構對效度的保證,這也許意味著對一些外判的工作要在適當的位置建立一套正式批准的程序來接受投標——不僅要考慮報價低的投標書,而且要考慮其計劃能否帶來最高質量的數據。出於信度和效度的考慮,意味著要建立專家確認和投標者確認制度,要反復核對和審核數據、投標者的分析、說明和報告。選擇的標準是不要太多的推論——要數據自己來說話,比經過研究人員主觀的過濾更有用。因為要收集不同類型的數據,這衍生出在每一種數據類型中不同精確程度的相容性問題,因此,專家確認制度和專家組座談是非常重要的——要監督監督者。列舉的效度類型是研究人員所熟悉的;本文僅談到內容、一致性和結構等方面的效度。另外,效度的催化性作用(Cohen等人,2000:111)表現在要應用研究來指導行動,幫助參與者瞭解他們的世界並改善生活。這是一個政治的議題也是研究的議題,對於權利被剝奪或被否定的社會團體而言又是特別適合的。數據分析和說明對統計數字要謹慎統計學是一種技術上的操作。簡單來講,通過調整圖表的數值範圍可以使微小的增長看起來是大幅度的,平均數可以掩飾數值分散度–––––––––––––––5.三角驗證法(triangulation)是整合多個個案深度訪談及現象調查法的研究方法。
384的巨大變化。同樣的,質量的一些方面是不能被測量的,就算測量了,其結果也是毫無意義的。平均來講,一個社會幸福的50%是與污染水平相關的,或者社會中的一個次級群體認為教育質量是七成好的,究竟表達了什麼涵義?它們是數字,但是缺少意義和實用性;人們或許會問,“這是相對的還是絕對的測量?”“作出上述判斷使用的標準、範疇和參考的標準是什麼?”“污染靠什麼計算?”“教育靠什麼計算?”這些測量不能作為評估或發展的基礎,然而數字的誘惑還是普遍存在的。當我們進入統計學的世界時,數字的問題就會相應出現。比如,經常見到在一些重要的雜誌中使用了錯誤的統計數字:運用參數檢驗的時候使用了非參數的數據;統計檢驗的假設為慣性的否定;圖表的數值範圍和刻度可以使事物看起來比它們實際更好或更壞;關係度量(measureofassociation)被替換成因果關係(measureofcausality)計算;簡單的㠬性因果關係計算錯誤地使用了非㠬性和多因多向性的變數;數據沒有被公正地加總;數值的分散度缺少了一個平均值等等。數字的吸引力是不可抵擋的,因為它們具有簡單、直接、不容置疑、絕對和決定性等膚淺的吸引力。過於簡單化的強行使用數字是危險的。例如,許多質量的測量(如:服務質量,消費者滿意度)使用多次回歸的變量,見下面的公式:符號說明:Quality質量指數(百分比)Xi變數i的平均值βi變數的權重(標準的貝他係數)在這裡,對因子進行加權,然後加總成為一個指數。這是質量測量中常見的公式(例如:服務質量指標,SERVQUAL)。然而,這個公
385式有許多問題,不僅在因果關係假設和加權方面,而且在加總方面也有問題,如下所示:•每一個變數本身是次級變數和次次級變數的加總(數據是多層次的);•次級變數和次次級變數使用了不同的度量標準;•全部的指數是無意義的;如果在一次英語測驗中,標點的測驗成績為A,拼寫成績為E,那平均英語成績為C,將離散的和不相關的數據計算平均值是毫無意義的;•分散變異被忽略;•這個指數不能為具體的行動、計劃或發展提供參考;說它是一個形成性指標,不如說是一種概括性指標;•單一的指數可能是直接的和未經修飾的指數(大多數的質量指數避免使用這個方法,儘管Kolenikov(1998)提供了單一指數的構建方法);•數據沒有考慮那些被等式排斥在外的因素(因素分析在這裡可能有所幫助,但儘管如此,也只是計算給出的變異數——這是經濟學家的問題,以“讓我們假設事情是這樣這樣的”聲明來開始)。另外,受人口分層的影響,分析的結果可能與加總的數據不一致,而與非加總的數據一致。儘管這樣的結果可能對發展計劃有利,但對決策人和企圖競選連任的政客是毫無幫助的,政客更傾向於全球性的指數、令人信服的能力、短期的解決方法和介入手段。短期行為對於為了尋求連任的政客更具吸引力,而對於必須要考慮的長遠計劃卻無動於衷,儘管生活質量應該是一項長期的、可持續的研究。對生活質量研究付諸長遠的努力遠勝過立竿見影的行動。但是,政客比較喜歡說國家的全部社會福利提高了一成,而不會說出社會上最窮的一成居民福利下降了25%,社會上最富有的一成居民的福利提高了15%這樣的話;因而最終出臺的政策仍是令富人受惠而剝削窮人。Calvert-Henderson生活質素指標項目的作者(Henderson等人,2000:5-6)也提出了近似的觀點,“請相信,正如我們在Calvert-Henderson生活質素指標中的做法,將蘋果和桔子加起來成為一個指數是不適當的,而且也容易令人混淆”。
386如果使用測量方法(也許令人滿意或不合心意),一定要清楚地知道它們的局限性;所有加總的和非加總的數據一定要列出來,就像必須根據不同的人口群體將數據分層一樣。但也會產生其他的問題,分層的層數和構造一定要清楚和明確,為了確保效度以及有助於未來的發展和計劃而確定的層數越多,就越會使分層不易被了解,越容易總結無用的數據,結果對決策人來說更沒有份量。因此,需要在必須掌握的細節以保證目標的行動、代表性和觀點的覆蓋率與便於管理、公眾的理解力、報告的傳達和政治吸引力之間建立一個制衡。做出判斷只是分析數據是不完善的。如果要正確的評估生活質量,在完成分析後要進行判斷。為了作出判斷,需要制定出清晰的標準,而且要公平地且一貫地堅持這些標準。標準的設立是易產生問題的,許多指標系統不敢冒然地涉及這個領域,除非他們直接詢問受訪者對自己生活質量的看法是什麼或者使用幸福指數。設立標準常發生的問題什麼時候會暴露出來,可以參考下面的例子,當我們需要決定生活質量什麼時候是非常令人滿意的、不是非常令人滿意的或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又或者是處於高標準、中等標準還是低標準。在一種測量方法或一整套測量方法中,是什麼構成高標準、中等標準或低標準。在高標準與中等標準、或中等標準與低標準之間的分界點又是什麼?這與在考試中設定合格㠬相類似,可以任意設定一個數字,比如50%。但為什麼是50%,而不是70%或30%?如果設定一個空氣污染指數,比如125(不論使用哪一種測量口徑),公眾如何了解這個指數設定的是高還是低,屬於可以接受的範圍還是不能接受,是處於危險的範圍還是在允許的範圍內,在做了必要的修正後,甚麼構成可接受的範圍、危險的範圍還是允許的範圍?定義使我們遠離數字而進入抽象,使我們更接近努力要確定的核心問題——什麼真正的是“質量”。一個領域內的高標準如何補償另一個領域內的低標準?因素的加權是靠統計還是靠公眾的輿論來決定(也許是不可能實現的)?許多指標體系傾向於不斷改進和設立目標,而不採用高、中、低,或非常令J
387人滿意的、適度滿意和不接受等標準。又提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哪一種標準可以在判斷數據的時候使用?誰提出的標準可以使用?標準是如何設立並獲得認同?許多指標體系採用的方法是只提供數據,然後讓受益者自己做判斷。儘管這是一種有效趨於民主的方法,但是假定了受益者可能作出令人滿意的判斷時,會促使人們免除承擔本應負有的責任和義務。當然,受益者需要根據指引了解什麼是令人滿意的判斷,但問題是誰可以足夠的專業、中立、不帶任何利益、客觀的為了公眾的利益作出這樣的判斷?在小規模的社會,例如澳門,建議可對外尋求獨立團體或組織的幫助。報告和傳達現在到了要報告研究結果的階段,壞消息經常會被修改,被忽略掉或是被捏造處理,然而好消息則會被誇大。有選擇地報道不受歡迎的消息是不道德的,與過份關注好消息一樣,歪曲了真實的畫面。同樣地,選擇將複雜的數據簡明扼要地摘要,誤傳數據的複雜性和敏感性,來討好政治團體以及應做解釋的和要負責的團體,也等同於不道德的行為。這種說法,也許對某些人來說是難以接受的,但是報告必須公正、完整和詳盡,適當地把握如此重要的效度原則——在使用數據時,不論是用於描述還是作參考,都要公正地對待數據。不公正的且有選擇性的報告一定不能出現;如果報告中出現了選擇性的內容(例如:只關注生活質量的一兩個領域,或一兩個人口中或群體中的次級樣本),那麼它就需要對因由那些觀點和次級樣本而產生的數據做出準確的和公正的表述。報告傳達的信息,如同在英國的法庭,必須“講事實,全部的事實,只講事實”。數據不可以有選擇性地不公平、不準確的或不具代表性地使用,或是在某種程度上曲解觀點,或歪曲全部的數據;必須明確數據的語境和參數,結合數據的置信區間(confidenceintervals)和可信度(confidencelevels),並要求必須避免數據的不可持續性(Cohen等人,2000)。
388公佈數據的時機選擇也是要考慮的;我們知道一些不利的報告會故意選擇在有重大消息發布的時候公佈,以便於隱藏信息。報告的傳達應該考慮多種形式,並邀請眾多媒體的參與,以便公眾可以廣泛瞭解,包括如下的方式:‧報告;‧在項目運作前期、中期和後期舉行的會議與研討;‧學術性和專業性期刊;‧初期的、中期的和總結性的報告;‧書籍;‧報紙和電視的覆蓋面;‧會議、研討會和工作坊;‧建立數據庫和網站;‧技術論文的發表;‧訪談。這些方式要適當地針對不同的群體,如對一般的大眾、特殊利益群體、受益者、政客、決策者、服務供應商、學術和研究團體等。區分傳達的不同方式是必要的,因為要考慮可能帶來的影響和對項目的理解差異。應賦予的責任和義務也要在傳達時公正地報告出來。收集對數據和報告的反饋也是很重要的。可能會出現一個問題,對於同一個數據,一些團體表現出正面的反應,而另一些團體可能是負面的反應。例如,汽車商人認為高的交通密度證明銷售成績好,也就是經濟好的表現;然而另一些團體可能認為這是非常負面的數據,會引致嚴重的空氣污染。這裡提出的問題是,在反饋的信息中,誰的觀點會被採用或者受到左右?對於一個嚴謹的研究來講,什麼方面會受到質疑。我要重複之前提到的觀點:生活質量必須注意到那些可以給生活帶來真正質量的領域:藝術、文化、音樂、文學、戲劇、精神生活、宗教、人際關係等。許多在傳統的生活質量研究中提及的領域很少涉及到這些特徵。我們必須拓寬生活質量研究的範圍,從必須的最低限度發展到可能的或可承受的最大限度,使人類更具人性。
389生活質量在引致生活改善的範圍內是很重要的。數據本身是沒有生命的。在19世紀,馬克思(KarlMarx)在他的《關於費爾巴哈提綱》(ThesesonFeuerbach)中寫到,“哲學家用不同的方法解釋這個世界;而問題在於改變世界”。我們不能以自滿的和簡單的態度去報告研究。自滿會導致失敗。生活質量研究必須要為生活質量和人們生活帶來改善,這才是前進的方向。ReferencesAuditCommission(2002),VoluntaryQualityofLifeandCross-CuttingIndicators.IndicatorsHandbook:RevisedDefinitionsandTimeframes.London:AuditCommission.Campbell,A.,Converse,P.E.andRodgers,W.L.(1976),TheQualityofAmericanLife:Perceptions,EvaluationsandSatisfactions.NewYork:RussellSageFoundation.Cohen,L.,Manion,L.andMorrison,K.(2000),ResearchMethodsinEducation(5thedition).London:RoutledgeFalmer.Cummins,R.A.(1996),Thedomainsoflifesatisfaction:anattempttoorderchaos.SocialIndicatorsResearch.38:303-28.Cummins,R.A.(1997),TheComprehensiveQualityofLifeScale.IntellectualDisability,FifthEdition(COMQol—ID5):Manual.Toorak:DeakinUniversitySchoolofPsychology.Easterly,W.(1997)LifeDuringGrowth.www.worldbank.org/research/peg/wps17/wps17v2.pdfEckersley,R.(1999),QualityofLifeinAustralia.DiscussionPaper23.Australia:AustralianNationalUniversity,NationalCentreforEpidemiologyandPopulationHealth.Estes,R.(2003)WeightedIndexofSocialProgress,WISP.http://caster.ssw.upenn.edu/~restes/worl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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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HaveWeDone?.Oxfordshire,UK:OxfordshireCountyCouncilandOxfordshireCommunityPartnership.Rapley,M.(2003),QualityofLifeResearch.London:SagePublications.Russell,B.(1959),TheProblemsofPhilosophy.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Schmid,H.(2004)WrittenQuestionE-3151/03.OfficialJournaloftheEuropeanUnion(2004/C78E/0232),27.3.2004.SouthAustralianBusinessVision2010Inc.(2004)MakingaDifferencethroughBenchmarking:IndicatorsoftheStateofSouthAustralia.Adelaide,SouthAustralia:SouthAustralianBusinessVision2010Inc.UNESCO(1983),QualityofLife:ProblemsofAssessmentandMeasurement.Paris:UNESCO.UnitedKingdomGovernment(2004)HeadlineIndicatorsofSustainableDevelopmentfortheUK.(www.sustainable-development.gov.uk/indicators/headline/index.htm)UnitedNations(2004),HumanDevelopmentReportshttp://hdr.undp.org/statistics/data/(retrieved18.11,4004).UnitedNations(2004)CountryFactSheets:HongKong.http://hdr.undp.org/statistics/data/country_fact_sheets/cty_fs_HKG.html(retrieved18.11.2004).UnitedStatesDepartmentofHealth,EducationandWelfare(1969)TowardaSocialReport.WashingtonDC:USGovernmentPrintingOffice.Veenhoven,R.(1984),ConditionsofHappiness.Reidel:Dordrecht.Veenhoven,R.(1996),HappyLife-expectancy:acomprehensivemeasureofquality-of-lifeinnations.SocialIndicatorsResearch.33:299-313.WorldBank(1997),WorldDevelopmentIndicators.WashingtonDC:WorldBank.
392WorldHealthOrganizationforEurope(1995),DocumentingtheUrbanHealthSituation:ToolsforHealthyCities.Indianapolis,Indiana:IndianaUniversitySchoolofNursingfortheWorldHealthOrganization.WorldHealthOrganization(1997),WHOQOL:MeasuringQualityofLife.Geneva:WorldHealthOrganization.J
393《行政》第十八卷,總第六十八期,2005No.2,393—412–––––––––––––––*英國倫敦大學東方及非洲研究學院公共政策及管理碩士研究生。1.第3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9期第1組,2005年,第217-218頁。2.MukherjeeR,QualityofLife,SagePublications,1989年。3.周長城等《全面小康:生活質量與測量——國際視野下的生活質量指標》,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北京,2003年。生活素質和社會指標體系陳震宇*一、引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先生把提升居民綜合生活素質作為他連任後的整體施政目標,而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也透過第3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作為項目組而設立。研究中心的首要工作是界定澳門綜合生活素質及設定評估方法,並選定客觀及主觀指標1。Mukherjee認為,生活素質(或稱生活質量,qualityoflife,縮寫為QOL)的研究基本上可分為兩種觀點,一種是“精英”為評價人們的需要而開展的社會指標體系研究;另一種是為“改善人們的生活素質而研究人們想要的東西”的傳統的生活素質研究。2前者可以理解成政策制定者主動開展的生活素質研究,而後者則揭示生活素質的研究範圍可覆蓋不同的學術範疇。另一方面,應當注意生活素質指標的建立視乎建基於何種領域而定,如經濟、社會學或哲學的理論基礎。3一般來說,建基於心理學理論的指標體系在本質上是主觀的,而建基於經濟學理論的指標體系卻又未必與整體生活素質產生必然的聯繫(此點稍後將會探討)。至於建基於社會學理論的指標體系,即社會指標體系,則承認經濟和心理指標體系的缺陷,因此較傾向於同時包括主觀和客觀因素在內。故此,澳門要建立綜合生活素質指標體系,似乎較適合以建立社會指標體系為方向。在西方社會,社會指標體系早已廣泛應用於不同目的,主要是用於政府決策和商業市場開拓方面。就澳門的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而
394言,建立指標體系是貫徹其另一個職能的基礎,也就是“列出並說明影響澳門居民綜合生活素質的社會問題,並建議短期或中長期、糾正問題的措施及工作”4。換言之,綜合生活素質指標體系應為制定政策提供經過研究,甚至是科學的基礎。在澳門,社會指標體系的應用並不是一件新鮮的事物。統計暨普查局已計算由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制定的人類發展指數多年;而在個別的政策和學術研究領域,則有由教育暨青年局委託澳門大學進行的“澳門青年指標體系研究”,以及由澳門基金會贊助,中國人民大學和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共同開展的“澳門國際競爭力綜合指標體系”等。在全國的層次,當時的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今國家改革與發展委員會)在1999年曾開展過“人民生活質量指標體系研究”,研究範圍涵蓋中國內地。即使如此,有關社會指標體系的概念仍需更廣泛的宣傳,以便促進公眾與政府之間的交流,從而能對澳門的綜合生活素質指標體系的內容獲取最盡量廣泛的共識。此外,有關“生活素質”的概念對澳門來說是一件新鮮的事物。當然,同樣為了上述的目的,對這個概念的宣傳就更形重要。由於我們在建立一套制度化的指標體系的經驗不足,建立綜合生活素質指標體系因此是一件開創性的工作。本文透過對現有文獻的選讀,嘗試論述生活素質和社會指標體系的概念,以及兩者在應用時所出現的一些討論。本文亦將引用個案研究,以便對社會指標體系於治理的適用性進行反思。筆者在這㝯無意就澳門建立綜合生活指標體系的方向和具體內容作出結論,反而希望能拋磚引玉,使公眾能從筆者以下所介紹的各項研究結論,來引發討論這個話題的興趣。二、生活素質的定義在探討“生活素質”的定義前,必須強調其與“生活水平”的定義是十分不同的。經濟學者把“生活水平”定義為人均本地生產總值–––––––––––––––4.第3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9期第1組,2005年,第217-218頁J
395(GDP),即把生活水平定性為衡量基本需要,如糧食、衣履和住房的滿意水平的標準。學者和專家在給“生活素質”下定義時,往往都把“生活”和“素質”的意義分開。對於“素質”的意義,一般都不存異議,都將之等同於“等級”,或某一種條件改善或提升與否。至於“生活”的定義,則存在較多的爭論,主要集中於應否單純指精神生活,還是應包括一些環境條件。5生活素質在不同領域內已開展過一些研究。哲學的觀點認為,生活素質是“善”(good)的概念的指南,也是捍衛這個概念的指南。心理學的觀點認為,生活素質能解釋精神健康、主觀幸福(subjectivewell--being)的成因和人類發展的概念。社會科學的觀點認為,生活素質能解釋政府和市場如何能為改善生活素質和大眾素質作出貢獻6。Schuessler和Fisher則指出,生活素質研究在計劃經濟體系㝯特別流行7,但筆者認為兩者並無必然聯繫,因為在已發展的市場經濟體系㝯,生活素質的研究其實更為成熟。目前,世界衛生組織把生活素質定義為“在文化和價值系統的語境下,個人對實際生活中的定位相對於自己的目標的感覺。”8經濟合作與開發組織(OECD)則傾向於不把生活素質下正式的定義,理由是其“較少植根於任何科學領域之中”。該組織反而建議採用“群居福祉”(socialwell-being)來敘述“一群個人的整體福祉狀態”,以及“社會福祉”(societalwell-being)來敘述對一個社會制度結構的評價9。–––––––––––––––5.SchuesslerKF及FisherGA,QualityofLifeResearchandSociology,載於AnnualReviewofSociology,11,1985年,第129-149頁。6.LaneRE,QualityofLifeandQualityofPersons:ANewRoleforGovernment?,載於PoliticalTheory,22(2),1994年,第219-252頁。7.SchuesslerKF及FisherGA,QualityofLifeResearchandSociology,載於AnnualReviewofSociology,11,1985年,第129-149頁。8.澳洲天主教大學生活素質暨社會公義旗艦研究計劃,http://dilibrary,acu.edu.au/resaerch/qlsj/definitions/definitions.htm,資料於2005年3月17日下載。9.SchuesslerKF及FisherGA,QualityofLifeResearchandSociology,載於AnnualReviewofSociology,11,1985年,第129-149頁。
396Lane在給生活素質下定義時,㟚重主觀因素和客觀情況的關係10,其中主觀因素包括“對主觀幸福和個人發展、學習、成長的意識”,統稱為“大眾素質”(qualityofpersons,縮寫為QP),客觀情況包括“給予生活中的人利用的機會”,又稱為“條件素質”(qualityofconditions,縮寫為QC)。因此,“生活素質”是大眾素質和條件素質的“函數”,用函數方程可以寫成:QOL=f(QC,QP)生活素質同時又取決於大眾素質和主觀幸福(subjectivewell--being,縮寫為SWB)。大眾素質和主觀幸福是故意分開的,因為享樂的能力(屬於但又不局限於主觀幸福)明顯不同於達至這種能力的過程(即個人或個性發展,屬於大眾素質)。而大眾素質反過來取決於構成素質本身的因素,這些因素之間的關係以及對包括這些因素在內的特性(qualities)所進行的修正(justification)或推導(derivation)。構成大眾素質本身的因素包括能力(capacities)、信仰和知識(beliefsandknowledge)、情感和評價(emotionsandevaluation)以及狀態(stateofbeing)。人在一生中能較好地發展出個別的這些特性,有一些則發展得沒那麼好。這就揭示了在這些因素之間存在一種互為妥協(trade-off)的關係,以及根據個別需要而形成的優先次序。這種關係無可避免會引伸出等值(commensurability)、排序(ordering)、權重(weighting)和兼容(compatibility)等活動,反過來揭示了這些因素需要透過“曾思考過人類發展的問題的人(所得出)的共識”來進行一些修正。Lane強調,只有具備“適當的大眾素質”的人才能利用那些被認為是構成高條件素質的因素(見下表)。最後要指出的是,大眾素質和條件素質都不是靜態的,而是動態的,兩者的改變最終都會改變生活素質,對主觀幸福亦同。質言之,Lane的生活素質概念就是人對現有事物的行動回應(whatpeopledowithwhatisgiven)。–––––––––––––––10.LaneRE,QualityofLifeandQualityofPersons:ANewRoleforGovernment?,載於PoliticalTheory,22(2),1994年,第219-252頁。J
397表1利用條件素質所需的大眾素質11機會(條件素質)利用機會所需的大眾素質從分的物質支持認知複雜度、對本領的意識、生產力取向有形的安全和保障可給個人施以援手的朋友和群居支援對人際關係的從容度、自尊表達愛的機會對人際關係的從容度、個性統合、自尊能接受實在艱巨的工作的機會認知複雜度、自理意識和本領為創造和鬆弛的康樂活動個人價值的認識社群內可資利用的價值觀倫理導向、個性統合、自尊自身發展的機會個性統合、個人價值的認識、自尊客觀的公道倫理導向這套生活素質的概念,理論上提供方向給政府制定政策和計劃,以促進所需的大眾素質,使大眾能利用那些被認為是構成高條件素質的因素。不過,由於歷史的因素(例如貧窮、宗教和極權主義)、人類發展的因素(例如個人內在對轉變的抗拒)、大眾本身對福祉來源的理論(即能讓他們快樂的事物)缺乏認識、對盈利的重視,以及在心理學、經濟理論、哲學和政治哲學等領域出現的“教條式抗拒”,而令到事實往往並非如此。三、社會指標體系的定義和種類生活素質可根據研究領域從三個方面加以探討,包括對幸福狀態的主觀估計,對工作、健康、人際關係等特定領域的滿意度的主觀估計,以及能反映環境條件的社會指標體系12。同時,聯合國把生活素質–––––––––––––––11.摘自LaneRE,QualityofLifeandQualityofPersons:ANewRoleforGovernment?,載於PoliticalTheory,22(2),1994年,第219-252頁。12.OrangeLM,SkillsDevelopmentforMulticulturalRehabilitationCounselling—AQualityofLifePerspective,載於DisabilityandDiversity—NewLeadershipforaNewEra,TheHowardUniversityResearchandTrainingCenter,1997年。
398的衡量局限於“社會指標體系,而並非收入和生產的‘量化’衡量。”13上述的第一種方法是從醫學的語境衍生出來的,而聯合國的方法則從社會學的角度出發。不論方法為何,上文所敘述的生活素質的定義基本上都包括了主觀和客觀的因素。而社會指標體系似乎是既能同時衡量環境條件,又能衡量幸福的主觀滿意度,以及衡量特定的日常和精神生活領域的唯一途徑。經濟合作與開發組織把“社會指標體系”定義為“監察某一根本的社會問題因時改變的情況及其水平的直接和有效的統計計量制度”14。澳大利亞統計局則將之定義為“社會福祉的計量制度,能為社會狀況提供同時期的觀點,並隨㟚時間監察一系列社會事務領域的趨勢。”15加拿大的一所顧問公司根據資料的來源和以公共財政和經濟學的原則作為出發點,把社會指標體系分為四類:◆社會統計簡編(Compendiaofsocialstatistics),被認為是四種方法中“最簡單的”一種,主要是把一些社會統計數據彙編起來,並根據特定的社會領域,予以公佈;◆複合社會指標(Compositesocialindices),以一個或多個社會事務的特定領域中的幾個變項(variables)為基礎;◆社會模式構建(Socialmodelling),以某一計劃的開支和社會、人口及經濟變項為基礎,解釋某一社會領域中特定的結果(outcomes);–––––––––––––––13.聯合國,GlossaryofEnvironmentStatistics,StudiesinMethods,SeriesF,67,聯合國,紐約,1997年。14.社會問題的定義為“對人類幸福產生根本和直接重要性的,可鑒定和可界定的靈感或問題。”見經濟合作與開發組織:MeasuringSocialWell-Being—AProgressReportontheDevelopmentofSocialIndicators,經濟合作與開發組織,巴黎,1976年;以及經濟合作與開發組織:ListofSocialConcernsCommontoMostOECDCountries,經濟合作與開發組織,巴黎,1973年。15.澳大利亞統計局,NationalProgressofIndicators,為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理事會統計專家工作小組撰寫的報告,1999年。J
399◆矩陣式社會指標體系(Matrix-basedsocialindicators),被認為是四種方法中“最綜合的社會指標體系方法”,主要是把國民經濟核算傳統上對經濟狀況的關注延伸至社會方面。16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講,Land根據衡量的對象,把社會指標體系分為三種:◆標準福利指標(Normativewelfareindicators),用以直接衡量福利(welfare)和闡釋指標的轉變方向,可以是改善,也可以是惡化;◆滿意度指標(Satisfactionindicators),原本與生活素質的概念有直接的關係,尤其是Campbell等把生活素質定義為“某一個人對工作的成就感、對自然和藝術美的鑒賞力,對身處社群的認同感和對潛能的滿足感”17。然而,有意見認為這種社會指標體系未必能成為制定公共政策的唯一標準,而政策行動往往也未能影響到那些被認為是最重要的生活領域;◆描述式社會指標(Descriptivesocialindicators),同時集中於靜態和動態的“社會衡量和分析”,以便增進對社會各主要特徵的理解,以及各特徵之間的相互關係。描述式社會指標“純粹是為(衡量)人口各部分的社會條件及其內在變化的時間性指標。”這㝯所指的“社會條件”同時包括人類在某一社會中賴以生存的主觀和客觀因素。因此,描述式社會指標所涵蓋的範圍,比前述的兩種要大。18由於描述式社會指標把主觀和客觀指標區分開來,因而有必要闡述“主觀”和“客觀”社會指標體系的定義。主觀社會指標體系是“個人對社會條件的感覺(perception)和評價”,而客觀社會指標體系是“代表–––––––––––––––16.EkosResearchAssociates,TheUseofSocialIndicatorsasEvaluationInstruments—FinalReport,,為加拿大人力資源發展部(今加拿大人力資源及技能發展部)撰寫的報告,1998年。17.CampbellA等,TheQualityofAmericanLife—Perceptions,EvaluationsandSatisfactions,RussellSageFound,1976年。18.LandKC,SocialIndicators,載於AnnualReviewofSociology,9,1983年,第1-26頁。
400社會事實的統計數據,並獨立於個人評價”19。下表列出了主觀和客觀社會指標的一些例子:表2主觀與客觀社會指標的例子20客觀社會指標失業率貧窮率每週工作時間夭折率主觀社會指標生活的滿意度、職業的滿意度等與生活領域的關聯對資源公平分配與否的感覺階級界別Noll注意到社會指標體系種類的選擇與福利(welfare)的概念有關。斯堪的納維亞的“生活水平”(levelofliving)概念側重於各項客觀的生活條件和決定這些條件的因素;而美國的“生活素質”概念則傾向於主觀幸福。另一方面,德國的生活素質研究結合了主觀幸福和客觀生活條件。換言之,“良好的生活條件⋯⋯與積極的主觀幸福相輔相成。”21德國的研究方法可利用下表進一步闡釋之。假設其他所有因素沒有改變,人口中處於“幸福”的比例越大,社會的福利程度越高:表3生活素質的類型22客觀生活條件主觀幸福好壞好幸福不協調(Well-being)(Dissonance)壞適應剝奪(Adaption)(Deprivation)–––––––––––––––19.NollH-H,SozialindikatorenforschunginderBundesrepublik—Konzepte,ForschungsansätzeundPerspektiven,載於TimmermannH(編),Lebenslagen,SozialindikatorenforschunginbeidenTeilenDeutschlands,Dadder,1990年,第73-89頁。20.NollH-H,SocialIndicatorsandSocialReporting—TheInternationalExperience,於加拿大社會發展議會《衡量福祉和社會指標體系》研討會上發表,1996年。21.前引文。22.ZapfW,IndividuelleWholfahrt—LebensbedingungenundwahrgenommeneLebensqualität,載於GlatzerW及ZapfW(編),LebensqualitätinderBundersrepublik,Campus,法蘭克福及紐約,1984年,第13-26頁。
401不過,Noll對於這個概念能否回應社會發展目標的實用性,尤其是對自反性現代化(又稱反思的現代化,reflexivemodernisation)和可持續發展等概念,卻提出質疑。他因此也曾經呼籲應隨㟚社會變化的觀察與時並進,對這個概念重新作出審視23。在其較近期的關於建構“歐洲社會指標體系”(EuropeanSystemofSocialIndicators)的研究㝯,他就把“社會凝聚力”(socialcohesion)和“可持續性”(sustainability)包括在內,將之統稱為“社會素質”(qualityofsociety),並與生活素質平衡,作為衡量個人和社會福利的三大維度支柱24。由此可見,生活素質可成為衡量福利的一個範疇,而生活素質指標體系也是更大範圍的社會指標體系的組成部分25。四、社會指標體系的應用社會指標體系起初應用於評價政府的計劃所造成的衝擊(impact)。例如,澳大利亞維多利亞省的社區福利服務部門在20世紀70年代後期曾資助墨爾本大學開展社會指標數據庫的構建工作,為省轄範圍提供描述性統計數據,並根據提供服務的功能種類,發展社會指標體系,然後從這些指標中,訂立需求方程式(needsformulae),用以計算向省內各區應分配的資源數額。不過,這些指標卻因為數據庫的資料與希望評價的政府計劃各項活動之間的距離太大,而被認為作用有限26。–––––––––––––––23.NollH-H,SocialIndicatorsandSocialReporting—TheInternationalExperience,於加拿大社會發展議會《衡量福祉和社會指標體系》研討會上發表,1996年。24.注意“歐洲社會指標體系”並非單純衡量生活素質。該體系也同時衡量社會凝聚力和可持續性(即社會素質),以及包括“價值與態度”(Valuesandattitudes)和“社會結構”(socialstructure)的“社會變化監察”(monitoringsocialchange)。因此,監察“福利”和“社會變化”是建立這套體系的目的。此顯然不在本文討論範圍之內。相關概念可參閱NollH-H,TheEuropeanSystemofSocialIndicators—AToolforWelfareMeasurementandMonitoringSocialChange,於英國巴斯大學“發展中國家福祉”經濟及社會研究理事會資助研究組和德國漢瑟高級研究院舉辦的《發展中國家福祉研究》國際工作坊發表,2004年。25.雖然歐洲社會指標體系同時衡量除生活素質外的其他概念,周長城在論述歐洲社會指標體系時,仍然把該體系翻譯成“歐洲生活質量指標體系”。見周長城等:《全面小康:生活質量與測量——國際視野下的生活質量指標》,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北京,2003年,第22-39頁。26.ArmstrongA等,DifficultiesofDevelopingandUsingSocialIndicatorstoEvaluateGovernmentPrograms—ACriticalReview,於大洋洲估值協會2002年會議上發表,2002年。
402透過回顧美國各項的研究項目,Ferriss確立社會指標體系的多種用途:作為統計時序,社會指標體系用以監察社會系統,協助鑒定轉變,並為介入改變社會變化的路線提供指引。把時序伸延到未來,雖然還是一門尚未完全發展的藝術,社會指標體系使規劃能更切實際。透過生態指標,政府在根據地理分配資源和重新分配資金時更加公平。透過與調節變化速度和方向的計劃活動結合,社會指標體系在社會改革中可以扮演一個角色。社會指標體系“運動”使到社會計量、社會報告和社會核算系統得以改善,也促進了生活素質的衡量。27國際組織,例如經濟合作與開發組織,採用社會指標體系有兩個目的,一個是敘述成員國和地區的社會發展,另一個是界定社會與政府在改變社會結果的效率為何。Noll指出了社會指標體系的兩個功能,一是作為衡量福利的工具,其目標是“衡量和監察個人和社會幸福的改善或惡化程度”;二是監察社會變化,其目標是“衡量和監察某一個社會在現代化過程中的結構轉變,並記下相關的問題和後果。”28另一方面,縱使上文所介紹的各類社會指標體系,都有其各自的優點和缺點,但整體上它們都面對一些共同的問題。首先,大部分社會指標體系都純粹是量化系統,並不存在個人表達評價和判斷的空間。其次,大部分社會指標體系事實上都沒有把社會目標(societalgoals)包含在內,因而會窒礙其對表現(performance)的衡量29。最後,社會指標體系仍然只具備對社會狀況提供啟發的作用。30–––––––––––––––27.FerrissAL,TheUsesofSocialIndicators,載於SocialForces,66(3),1988年,第601-617頁。28.NollH-H,TheEuropeanSystemofSocialIndicators—AToolforWelfareMeasurementandMonitoringSocialChange,於英國巴斯大學“發展中國家福祉”經濟及社會研究理事會資助研究組和德國漢瑟高級研究院舉辦的《發展中國家福祉研究》國際工作坊發表,2004年。29.社會指標體系與表現指標體系的關係,將於餘論部分論述。30.EkosResearchAssociates,TheUseofSocialIndicatorsasEvaluationInstruments—FinalReport,為加拿大人力資源發展部(今加拿大人力資源及技能發展部)撰寫的報告,1998年。J
403澳大利亞學者Armstrong等人,總結了他們在開展維多利亞省的“維多利亞省罪案防治”計劃(CrimePreventionVictoria)時的經驗,進一步闡述了為評價政府計劃而建立和使用的社會指標體系所遇到的困難。該計劃包括建立一套社會指標體系,以便研究罪案防治和社區治理的關係31。這些“固有的”困難包括以下幾種:◆選擇可以指導發展和分析指標的框架,主要包括可持續性、衛生、生活素質、地方民主和社會資本。◆取得跨政府綜合數據庫的途徑。政府各部門所持有的大部分數據都是機密的,或者是敏感的,因而不便發表。此外,還有協調式數據庫的所有權問題,以及現有的已搜集數據往往未必能回應研究的要求。◆數據搜集受不同語境、政策目標和政府計劃的影響。◆對各種構築(constructs)的不同定義,以及對這些定義的運用,會造成自相矛盾的結果。例如經濟合作與開發組織對“相對貧窮”(relativepoverty)的定義為家庭收入少於所在國入息中位數的一半。這個定義雖然令較富裕國家的貧窮線較高,但卻較能“捕捉到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並非單指生計,還有在主流社會參與的能力。”32◆選定指標和計量方法的標準。雖然作者㟚重於表現指標體系(performanceindicators),但有效性、相關性、適當性、健全性和便於管理等標準對於社會指標體系同樣有用。這些標準的定義詳列於下表:表4選擇指標和計量制度的標準及其定義33標準定義有效性指標所意欲反映概念的限度相關性治標與衡量的構築之間呈現明確的邏輯關係一致性–––––––––––––––31.ArmstrongA等,DifficultiesofDevelopingandUsingSocialIndicatorstoEvaluateGovernmentPrograms—ACriticalReview,於大洋洲估值協會2002年會議上發表,2002年。32.經濟合作與開發組織:SocietyataGlance—OECDSocialIndicators,經濟合作與開發組織,巴黎,2001年。I
404適當性能否清晰傳達要衡量的事物反映政府的優先次序和資源分配能否反映研究問題提出的構築和分析前提出的關係假設健全性時序趨勢數據可靠性、可得性和穩定性能否與國內外同類數據比較便於管理數據可得研究隊伍有能力分析和報告數據部門能根據指標和計量制度,隨時準備正確衡量和報告其表現有能力執行研究結果至於指標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或應該使用,也出現不同的意見。如果公共管理的分工是政府界定優先次序,並將資源分配到轄下部門來實現這些優先次序,同時如果已經建立了包括財政和社會指標體系在內的表現指標體系,用以報告達至目標的表現的話,具備不同職能的政府部門基本上就是為了達至共同目標,或政府的優先次序而同心協力。不過可以預見,“政府的優先次序,隨㟚政府甚至部長的改變而轉變,而對政府部門來說,改變方向是昂貴的”,而先前建立的社會指標體系,更有可能由於所搜集的數據未能與新的優先次序相配,而變得不適合。由於設定“成功”的標準會受到搜集數據的種類影響,社會指標體系因此衍生出技術上的困難。此外,對描述社會現象的量化指標,和顯示出現社會現象的原因的質化指標所進行的權重,會影響到目標的設定。指標體系也傾向於顯示結果,而非行動的代價,更難以捕捉一段短時期內結果的變化。同時,由於一個指標的變化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因此也難以分隔導致某一特定轉變的這些成因。最後,用以確定社會目標的社會指標體系,不能與用以確定組織目標的表現指標體系等同起來。34–––––––––––––––33.摘自ArmstrongA等,DifficultiesofDevelopingandUsingSocialIndicatorstoEvaluateGovernmentPrograms—ACriticalReview,於大洋洲估值協會2002年會議上發表,2002年。34.ArmstrongA等,DifficultiesofDevelopingandUsingSocialIndicatorstoEvaluateGovernmentPrograms-ACriticalReview,於大洋洲估值協會2002年會議上發表,2002年。
405Cobb和Rixford總結了美國在應用社會指標體系的經驗,並為刻下欲建立對社會產生影響力的社會指標體系,列舉出12項教訓:◆得出一個數字並不等於建立了一個良好的指標,這是因為“量”能揭示“質”,但“質”的意義永遠是不明確的,因此所有關於“質”的陳述都是臨時的,而不是最終確認的。◆有效的指標體系需要一個明確的概念基礎。在理想的情形下,概念應當在搜集數據之前就已經界定好,但實際上這並不容易。另一方面,雖然測量能幫助澄清一個概念,概念本身不能從數據㝯浮現出來。◆沒有一套指標體系是與價值觀脫鉤的,因為“所有嚴肅的指標體系工作都是政治化的”。從選擇指標到擬定調查問題,都充斥㟚對價值觀的判斷。◆社會指標體系的綜合性會損害到其效用,因為歷史上最有效的指標體系都傾向於專注在單一議題,指導人們思考更深層次的問題。此外,闡明各項指標比單純闡述各項指標更重要。覆蓋小範圍受眾的指標體系一般都更為有效。◆某一個指標的象徵性價值會超過其作為一個確實的衡量,尤其是如果指標的作用是用來當比喻,而並非統計的時候。◆指標不能與事實混為一談,因為“即使是最好的指標,也只不過是對潛在的事實作出部分的衡量。”要克服這個問題,可利用多重的指標來衡量同一個社會現象。◆要民主地建立指標體系,不是僅僅需要良好的公眾參與。㟚重良好的公眾參與是㟚重程序上的公義(proceduraljustice)的結果。要避免實際上扼殺改變現狀的可能,就似乎應㟚重實質的公義(substantivejustice),例如平等機會。◆對某一事物的衡量不一定會導致適當的行動。◆更清晰的資訊會導致更好的決定和結果,但這並不容易,因為指標只對政策的制定產生間接的影響。行為因素的影響更大。
406◆要解決問題,往往需要對某一特定的社會問題具備創新的想法,因為指標具有啟示的作用,在理論上就是引領人們去重新考慮對某個問題的共同理解。◆要採取行動,就應當查找能顯示某一特定社會問題的成因,而並非症狀的指標。單純敘述指標而缺乏對趨勢的見識,通常都會更難擬定補救的行動。◆如果能同時控制資源的話,即如果建立指標體系的人員“與有權力進行實質改變的人士有聯繫”的話,指標體系可作為設定結果的基礎。這能使我們更進一步去界定究竟是誰實際上有權力去採取行動。35五、個案研究:新西蘭的生活素質計劃行政長官在設立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的批示㝯,確立了關於綜合生活素質的主要問題,包括就業、學歷及專業技能、工作報酬及條件、接受教育、衛生護理、社會保障及社會援助、公共安全、居住及環境素質,以及市民對文化、康體和公民活動的參與。36由於澳門特區的城市化程度十分之高,運用城市生活素質(qualityofurbanlife)的觀點來探討澳門居民綜合生活素質也未嘗不可。在這㝯,筆者透過介紹由新西蘭8個主要城市於2001年起聯手開展的“生活素質”(QualityofLife)計劃,希望藉此探索生活素質指標體系如何在公共政策和管理的領域上的應用,尤其是在治理方面得到啟示。新西蘭的8大城市,計有北岸(NorthShore)、懷塔科瑞(Waitakere)、奧克蘭(Auckland)、曼努考(Manukau)、哈密爾頓(Hamilton)、惠靈頓(Wellington)、基督城(Christchurch)和達尼丁(Dunedin)。這些城市的人口比例佔全國的總人口45.9%。人口預測模式顯示,在未來20年全國總人口增長的75%會在城市㝯出現,當中的–––––––––––––––35.CobbCW及RixfordC,LessonsLearnedfromtheHistoryofSocialIndicators,RedefiningProgress,1998年。36.第3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9期第1組,2005年,第217-218頁。J
40760%更會出現在奧克蘭地區的4個城市。37為了保證這些城市以及新西蘭絕大部分人口的可持續發展,探討城市地區的生活素質就顯得相當重要。“生活素質”計劃分3個階段來進行:◆監察階段:工作包括選定指標,並搜集指標數據;◆報告階段:工作包括分析和報告所監察的狀況,並報告監察階段出現的社會與政策上的問題。所提及的問題將並不局限於參與計劃的城市,而是涵蓋新西蘭的所有城市地區,同時與全國其他地方作出比較;◆提倡階段:就報告階段所確立的各項問題提倡政策因應和改變措施。監察階段選定了56個生活素質指標(見附錄),而大部分指標然後會細分為各類計量。各項數據會細分為全國趨勢、8大城市與全國其他地方的趨勢分別,以及個別城市的趨勢。若然適當,各項指標會盡可能根據種族、年齡和性別予以公佈。在《2003年新西蘭8大城市生活素質報告》(又稱《生活素質報告》)中公佈的生活質量指標趨勢,揭示了大量社會與政策問題。茲將有關問題總結如下:◆城市未能持續發展;◆社區安全有所改善,但尚需進一步加強;◆處理多樣性是一項“主要挑戰”;◆市議會在加強社會聯繫(socialconnectedness)未能充分扮演重要的角色;◆社會和經濟上的不利條件對生活素質產生衝擊;◆公眾希望能更多地參與決策過程;–––––––––––––––37.即北岸、懷塔科瑞、奧克蘭和曼努考。載於生活素質計劃,QualityofLifeinNewZealand’sEightLargestCities2003,2004年,第15頁。
408◆生活素質的各項指標需要不斷的監察。38根據上述發現,《生活素質報告》呼籲政府、夥伴組織和市議會要“共同努力”。而在2002年設置的城市事務部長級職務,因而成為了各項行動的焦點。為了支援負責城市事務職務的部長(現時為環境與城市事務部長),新西蘭的環境部下設城市事務組(UrbanGroup),並為之制定確保新西蘭可持續發展的行動計劃,作為該事務組的工作方向。目前,該行動計劃㟚重於在4個領域內應用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包括淡水質量和分配、能源、可持續發展的城市以及對青年兒童發展的投資。由於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是整體的政策執行重點,環境部目前也同時實施與城市有關的下列4個工作計劃。有關工作計劃的最終目標,是使城市能成為“創新和經濟增長的中心”,以及保障城市是適合居住的,並能“維持群居福祉、生活素質和文化認同”:◆新西蘭城市設計協定(TheNewZealandUrbanDesignProtocol)是一份公開讓政府、物業界、設計界專業人士和其他界別人士簽署的志願性文件,以協助城市更具經濟競爭力、更適合居住、更保護環境、更包容(指平等機會)、更能凸顯個性和更善治。協定所列舉的必要“設計品質”(designqualities)包括語境、特性、選擇、連接、創造性、看護(環境)與合作;◆城市事務策略重點聲明(UrbanAffairsStatementofStrategicPriorities)將描述新西蘭所面對的主要城市問題、重點設定的框架和中央政府的重點政策。該聲明由環境部與中央政府其他部門,以及地方當局共同參與,目前正在草擬當中;◆可持續發展城市分區計劃(SustainableCitiesRegionalProgramme)由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共同執行,涵蓋幾個主要方面,例如發展策略、社區發展、新移民環境適應、青年兒童發展、–––––––––––––––38.生活素質計劃,QualityofLifeinNewZealand’sEightLargestCities2003,2004年,第5-6頁。J
409城市設計與發展、運輸以及法律的執行情況。該分區計劃目前在新西蘭最大城市集區,即大奧克蘭地區首先執行;◆2005建築環境年(YearoftheBuiltEnvironment2005),由新西蘭政府主辦,新西蘭建築師學會(NewZealandInstituteofArchitects)和地方政府、業界、研究和專業團體共同參與的特別計劃,目的是為了“探索和讚頌我們的建築環境——我們生活、工作和嬉戲的建築物和空間”和“提高對如何設計建築環境,以創造更適合居住的環境和保障我們所有的都市和市鎮有個可持續發展的未來的認識。”,並將舉辦一系列活動,包括研討會、會議、競技遊戲和步行等。39由此可見,新西蘭政府在開展生活素質計劃時,同時具備明確的目標,也就是保障城市能得以持續發展。這個目標因而影響到監察階段各項指標的選定偏好,例如包括了學生的輟學率、自然環境指標、交通與公共運輸,以及商業機構的增長情況等。而這些指標方面其實也正是在隨後階段發現的問題所在,因此需要行動來解決。同時,整套指標體系㟚重於公共領域的生活素質,只有小部分的主觀指標包括在內,例如對城市的觀感和對安全的感覺等。最後,應注意一些與目前的政策重點沒有直接或即時關係的指標也包括在體系內,例如犯罪率、投票率和懷唐伊條約(TreatyofWaitangi)40的引述情況等。六、餘論:公共政策和管理視角下的生活素質和社會指標體系生活素質不能與生活水平等同起來,而在進行生活素質研究的時候,必須要承認生活素質的主觀和客觀方面。雖然Lane的生活素質概念實際上是一套理想範式(idealtype),而且鼓勵在決策過程中採取唯理的(rational)方法,但是也有可取之處。這套概念揭示大眾素質必須要與條件素質平衡發展,而這種平衡發展是一個動態的、相輔相成的–––––––––––––––39.環境部網頁(http://www.mfe.govt.nz/issues/urban),資料於2005年3月21日下載。40.“一份闡述主要原則的聲明書。英國官員和毛利族首長根據這些原則,達成建立新西蘭民族國家和建立有效運作政府的政治協定或契約”,載於懷唐伊條約網頁(http://www.treatyofwaitangi.govt.nz),資料於2005年3月21日下載。
410過程。在公共政策的視角下,生活素質研究可以縮限於個別的領域,例如城市生活素質、工作生活素質和家庭生活素質,使之與涉及的政策領域更具關聯41。至於社會指標體系的功能,則並非僅局限於衡量和評價社會現象。澳大利亞的“維多利亞省罪案防治”計劃和新西蘭“生活素質”計劃啟發我們,社會指標體系也可以作為推動社會變革和公共行政改革的工具。如果能穩當建立,社會指標體系實際上是可以衡量Lane的生活素質概念中“條件素質”和“大眾素質”部分的。在公共政策的視角下,建立綜合生活素質指標體系的其中一個最終目標就是提高治理水平。這個目標,加拿大安大略省社會發展議會(OntarioSocialDevelopmentCouncil)的論述實在最適當不過,不過其指標體系的涵蓋範圍是否同時適用於澳門,則尚需討論:⋯⋯目的是為社區發展提供一套工具,以便用於監察社區生活素質中包括社會、衛生、環境和經濟方面的主要指標,(並)可經常運用,以評論影響大眾的問題,並在如何提升社區生活素質的公共辯論中起㟚作用⋯⋯生活素質是影響人類和社會發展的社會、衛生、經濟和環境條件相互影響的結果。42在公共管理的視角下,隨㟚“新公共管理”(NewPublicManagement,縮寫為NPM)的出現,政府的部門和執行機構的工作重點轉移為執行政府定下的政策重點。結果,政府的部門和執行機構的目標必須與政府的整體目標一致。作為可衡量社會結果的工具,社會指標體系可與部門的工作表現聯繫起來。Armstrong等便指出,表現指標體系評價個別項目和計劃,而社會指標體系則指向更大範圍的社會目標。事實上,表現指標體系和社會指標體系之間的關係並非如此鮮明,這是因為某一特定的社會問題的複雜性,表示了各政府部門之間往往要經過共同行動才能把問題解決。對某一個政府部門而言,某一–––––––––––––––41.Campbell等,載於Schuessler,1976年KF及FisherGA,QualityofLifeResearchandSociology,載於AnnualReviewofSociology,11,1985年,第129-149頁。42.安大略省社會發展議會,1997年。J
411個政府計劃的結果可視為一個表現指標;但對更高層次的行政當局而言,卻是一個社會指標。因此,在達至計劃結果和組織(或策略性)表現這兩個方面,社會指標體系和表現指標體系之間存在㟚目標重疊(見下表):表5社會和表現指標體系的作用43評價目標社會指標體系表現指標體系確立社會目標√對共同問題採取“整合型政府”(Joined-up√government)的方法認定社區需要√認定出現的社會問題√計劃結果的完成狀況√√組織/策略性表現√√特定計劃的表現√計劃在輸入/過程表現的監察√計劃輸出的完成狀況√無論如何,社會指標體系作為評價工具的角色仍然獲得承認。一項調查加拿大聯邦當局給省的一次性撥款(blocktransfers)對衛生和社會服務的影響發現,社會指標體系可用作評價社會水平(socialstandards)、社會計劃的各方面,例如就業和教育、達至平等的標的組別(equitytargetgroups)以及一次性撥款計劃本身。44而社會指標體系的應用也帶出公共管理和治理的問題,例如在管理跨政府部門計劃時,應需要何種管理架構,以及公眾解讀指標體系的能力建設,使他們能從公佈的指標數據中得出正確的結論。同時,由於指標帶有“規範性因素”(anormativeelement),因此不能成為分配–––––––––––––––43.摘自ArmstrongA等,DifficultiesofDevelopingandUsingSocialIndicatorstoEvaluateGovernmentPrograms-ACriticalReview,於大洋洲估值協會2002年會議上發表,2002年。44.見EkosResearchAssociates,TheUseofSocialIndicatorsasEvaluationInstruments-FinalReport,為加拿大人力資源發展部(今加拿大人力資源及技能發展部)撰寫的報告,1998年。
412資源的唯一基礎,而必須要同時考慮其他的政治制約。決策者的價值觀決定成功的標準,以及政府計劃目標的價值;而這些價值觀絕對是主觀的。利用“價值探究”(valuesinquiry)方法,也即在選擇社會指標時會運用到的同一套方法,是有可能解決問題的,不過這套方法也會受到在社會上各種不同需要之間決定回應的優先次序所影響;而決定優先次序,同樣也是一項主觀的行為。45附錄:2003年新西蘭生活素質指標46人口知識與技能經濟生活水平經濟發展◆人口增長◆兒童早期教育◆收入◆經濟增長◆種族◆學校評級(十分制)◆成本◆就業◆年齡◆休學和輟學◆住戶支出◆商業機構增長數字◆家庭與住戶◆資格水平◆社會剝奪◆零售◆社區教育◆建築申請◆旅遊住房衛生自然環境建築環境◆住戶環境◆人均壽命◆廢物管理及再造◆城市觀感◆住房成本及負擔◆出生體重偏低◆生物多樣性◆城市綠化帶能力◆兒童死亡率◆空氣質素◆塗鴉◆住戶擠逼◆少女懷孕◆海灘、溪流及湖水◆噪音污染◆政府樓房供應◆疾病水質◆交通與運輸◆城市住房集中化◆就醫途徑◆飲用水水質◆公共運輸◆精神衛生及情緒健康狀態◆風險因素變數安全社會聯繫公民與政治權利◆安全感◆生活素質◆懷唐伊條約◆兒童安全◆多樣性◆決策參與◆道路意外傷亡◆社區力量及精神◆投票率◆犯罪率◆電子通訊◆民意代表–––––––––––––––45.ArmstrongA等,DifficultiesofDevelopingandUsingSocialIndicatorstoEvaluateGovernmentPrograms—ACriticalReview,於大洋洲估值協會2002年會議上發表,2002年。46.生活素質計劃,QualityofLifeinNewZealand’sEightLargestCities2003,2004年,第10頁。
413《行政》第十八卷,總第六十八期,2005No.2,413—433–––––––––––––––*原文為英文,由田華中譯。**澳門大學社會及人文科學學院助理教授。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的挑戰和策略*林明基**導言本文調查了美國和英國的公共行政改革,基於他們的經驗並且特別是在Osborne和Plastrik(1997:397)所確定的五項策略的基礎上,分析在2000年到2004年第一屆澳門政府特首何厚鏵在他的任期內進行公共行政改革所獲得的策略及成效。分析指出,雖然已經有了一些進步,但是改革的步伐還是不能令人滿意。阻礙改革向前發展的主要障礙是澳門政府公務員的消極的及保守的文化,這是一個長期受殖民統治所積累下來的問題。公共行政改革:美國和英國的經驗架構在最近的幾十年內,許多國家已經進行或正在進行公共行政改革,美國和英國是出名的範例。在某種程度上,這兩個國家已經成為了其他國家在設計他們改革方面的藍本。因此我們用他們的改革策略來分析和評估澳門的改革。英國的公共行政改革可以被追溯到20世紀60年代的成本利益分析,以及20世紀80年代MargaretThatcher統治下的時代,這時的政府被賦予的要素特徵是:預算持有權的下放;衡工量值式審核;績效指標;往績評估;與績效掛㟝的獎懲制度;以市場作為基準的績效比較等(Bobaird和Gregory)。那時候英國的策略著重於經濟、效率和服務的效益。策略主張把輸出或績效與目標掛㟝,並將績效評估的評估標準由輸入因素而轉移至輸出因素(Carter,1991)。
414Thatcher之後的總理大臣JohnMajor於1991年在英國提出了公民憲章,公民憲章的目的是建立公開且清晰的公共服務的標準,減少公共服務的秘密,向民眾宣傳完整且準確的資訊,為民眾提供更多的選擇,為民眾提供方便的服務,建立公開而易於投訴的渠道(Lo,1993)。公民憲章帶出“績效協議”作為一種評估高級公務員表現的工具。1在那時,英國的經驗與歐洲的一般的行政改革相類似,它強調限制公共部門的增長、分權、改進與公民的關係、增加行政效率(Bouckaert,1996)。公民憲章主要是要改變公務員的價值信念和組織文化。特別是英國的改革設法在公共服務中引入“顧客文化”,也就是公眾應該被當作顧客或者是消費者來對待,而不是懇求者。消費者和懇求者的不同是,懇求者要謙恭地向政府懇求獲得服務,而消費者需要的是感到滿意。換句話說,“顧客文化”要求政府不僅僅是提供社會物資和服務,更重要的是為了使他們的顧客滿意,要盡力滿足他們的期望。在1992年香港立法會的議會中,第28屆港督ChristopherPatter(1992)清楚地解釋了這一思想,他說:“一個逐漸繁榮和複雜的社會,對於由社會資助的公共部門,很合理地是會要求更高的公共和問責性,並會要求一種把他們當作顧客而不是懇求者的官方思想態度⋯⋯我們必須更進一步,探求在公務員隊伍㝯製造一種超越提供基本服務的文化;尋求一種將公眾作為消費者來對待的文化。我們必須找出消費者對公共服務的期望標準,怎樣去判斷那些標準是否被達到,若達不到標準的時候應該怎麼做(翻譯自英文原文)。”隨後,ChristopherPatter在香港創立了“服務承諾”制度,這一制度與英國的公民憲章非常相似。英國和香港改革的主要不同在於,香港的制度對不滿意的顧客沒有提供賠償方案,也沒有設立公務員與績效掛㟝的工資方案(Lo,1993)。直到1998年後的亞洲金融危機後,香港才頒佈了績效與工資掛㟝的方案。–––––––––––––––1.見UKCabinetOffice,“GuidetoperformancemanagementintheSCS”,http://www.cabinet-office.gov.uk/civilservice/scs/documents/pdf/guidancenotes.pdf,p.3;和UKCabinetOffice,“Civilservicemanagementcode”,http://www.cabinet-office.gov.uk/civilservice/managementcode/csmc.pdf,(上網日期:May19,2003).J
415在美國,公共行政改革是以“政府再造”觀念為主要特點的,這一觀念通過1993年AlGore的聯邦政府的國家績效回顧以及1992年Osborne和Gaebler的那本暢銷書開始流行於世(Cheung,1997)。國家績效回顧的目的之一在於對預算的控制,它的主要使命在於創造一個工作更佳、成本更低的政府,並且提出了很多方式和建議,包括以下四點:去除繁文縟節、消費者至上、權力下放、削減基本開支。2與英國的公民憲章和香港的服務承諾相類似的是,美國的改革所強調的重點也是提高績效。1993年美國的參議院通過了政府績效及成效法案,向他們的目標邁出了第一步。法案要求除了美國中央情報局之外的所有的聯邦機構都要向國會遞交年度績效計劃,包括可量度的總目標、分目標和績效目標來作為他們的五年戰略計劃的一部分(Epsytein,1996)。美國和英國的經驗有相似點也有不同之處,其他國家的改革也是如此。然而這些改革表現出來的基本原則很大程度地已包含在Osborne的著作內。Osborne和Plastirk認為改革包含五個策略(Osborne&Plastirk,1997:397),它們包括:•核心策略——這個策略強調在改革中要有清晰的目標,例如建立清晰的長期目標,然後將這些目標轉化成中期和短期成果目標,然後緊接著再轉化成輸出目標。此策略強調了制定政策(掌舵)的重要性,並與生產服務(划船)的功能作出比較,以及提倡將掌舵和划船的功能分開,分別放在截然不同的組織單位中。美國和英國已經採取了這個策略並且強調要有一個清晰的使命,將產出或績效與目標連接起來,還要設定清晰且可量度的目標。•結果策略——這個策略強調創造績效的結果,這和美國及英國所提及的許多想法是一致的,例如績效協議、績效計劃、績效與工資掛㟝、權力下放、衡工量值式審核、績效指標、以績效評估為基本的獎懲系統以及利用市場作為基準的績效比較。–––––––––––––––2.見http:govinfo_library.unt.edu/npr/library/papers/bkgrd/nprtoc.html(上網日期:May18,2005).
416•消費者策略——這一策略強調組織應向他們的消費者或者顧客負責,這與一些先前提及的觀念是相一致的,例如服務承諾、建立服務標準、減少秘密、為公民建立更多的選擇、改善與公民的溝通、開放有效的投訴渠道。•控制策略——這一策略強調減少來自上級和中央的控制,例如私有化、權力下放、預算持有權下放。•文化策略——這個策略包括改變職員的習慣、心意和思想。在Osborne和Plastrik的觀點中,這是最弱的策略,但是它是改革和“改造”公共組織的本質。換句話說,如果改革不能夠改變公務員的習慣、心意和思想的話,那麼來自於其他四個策略所形成的成就最終會被時間和舊習慣腐蝕掉,並將死灰復燃、舊習重生。英國形成的顧客文化策略就是這個策略的例子。很明顯,這些策略的成功實施可以帶來一些改革,將會依次改善服務的效率和效能、增加公眾的滿意程度。Osborne和Plastrik所指出的以上的五個策略是相關的,尤其是核心、結果、消費者、以及控制策略的成功設計和實施,將會有助於在公共服務中建立健康的文化,還會幫助維持改革的成果。背景:澳門回歸以前公共行政的狀況雖然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的策略與Osborne和Plastrik的策略在很多方面有相似之處,但是澳門的改革成果還是不能令人滿意。正如澳門特首何厚鏵在2005年的施政報告中所指出的,官僚政治的文化仍然頑固地存在於一些政府部門之中,他們的服務缺乏“以人為本”的觀念。此外,他還指出一些不受歡迎的管理現象又開始“死灰復燃”(何厚鏵,2004:6)。為了瞭解澳門的公共行政改革所遭遇的難點,首先需要瞭解澳門在1999年底重新回歸中國以前的公務員文化。澳門在殖民統治下是屬於“行政主導”的政府。在澳督的領導下,政府中的權利被高度集中在統治者的手中(余振、盧兆興,2000;吳志J
417良,1999)。在殖民地時期,公務員已經積累了很多的問題,現在解釋如下:(1)在殖民統治下,公務員的晉升是基於很強的政治因素和個人關係的。令人驚訝的是其原因是基於葡萄牙文化多於中國文化。這種文化已經導致了澳門的公務員不願發表他們的見解,特別是在敏感的政治問題上(盧兆興,2000)。因此,公共服務不能向前發展,不能建立好的文化,或者建立一個與公眾之間的信託關係。(2)殖民地政府招收公務員時也缺乏一個標準的系統或一套定型的標準。這樣導致了人們經過“後門”被招進公務員隊伍。一旦在公務員隊伍之中,公務員就會拉幫結派,有權利的人就會有“契仔”(乾兒子)、“契女”(幹女兒)圍在他們的身邊。這樣產生了一種排斥人才、支援不合理競爭的組織文化,並會令到公務員隊伍的士氣下沉(余振、盧兆興,2000)。(3)在殖民地政府移交之前的這段時間內,澳門公務員的數量迅速膨脹。在1999年以前的20年內,公務員隊伍被擴張了四次,但人口數量只是增加了三分之二。在1999年,公務員數量與居民數量的比例是1:24,而那時候香港的比例是1:35。那時候公務員有崗位重疊、職權不明、組織冗餘、協調失效、工作效率低以及極度官僚行為等嚴重問題(余振、盧兆興,2000;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1999)。司法權力不明確以及組織冗餘等問題已經影響到司法服務,導致了“用人者無權管人,管人者卻不用人”的現象(何超明,2000)。(4)貪污是殖民政府的一個嚴重的問題。雖然這一問題有一部分可以被歸咎於澳門舉世聞名的賭博業,但是澳門政府也必須承擔“黑箱”操作的責任,特別是在官員的指定和招募中。政府的“黑箱”操作為腐敗創造了滋生之地(余振、盧兆興,2000)。此外,那時候澳門的審計和反腐敗機構也缺少足夠的權力去監督政府工作,以減少腐敗的行為(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1999)。舉例來說,反腐敗機構沒有獨立調查犯罪的權力、沒有直接主動從政府部門搜查獲取檔案資料的權利,也沒有禁止貪污嫌疑人處置他們的財產的權利(羅文強,2003)。
418(5)在殖民統治下,政府與公民之間的溝通也存在問題,部分原因在於澳門的官方語言是葡萄牙語(余振、盧兆興,2000)。因為統治者不是被選舉產生的,所以政府缺少政治責任感,而且也感受不到來自公民的壓力(新澳門學社,1999)。因此在政府進行移交之前,親中國(親大陸)的組織成為了主要提倡社會利益的組織。一項研究發現澳門人參政率很低(余振,1999)。缺乏直接的政治參與,導致了澳門人的對政治冷感、缺少與政府主動地進行溝通(余振、盧兆興,2000)。因此,澳門也缺乏高質量的公民社會(余振、盧兆興,2000),儘管它有許多的社會團體。綜上所述,殖民地政府缺乏制度程序上和功績表現上的認受性。此外,因為統治者不是被選出來的,殖民政府也就缺少了政治上的認受性(余振、盧兆興,2000;新澳門學社,1999)。由於澳門的公共行政體制與文化在移交前就已經存在,因此,特別行政區政府繼承了很多公務員積累下來的問題。為了解決這些問題,一些學者催促澳門政府改善行政績效、認真的減少腐敗、建立一個集中的招募機構、建立客觀的招募標準、減少組織冗餘、改進與公民的溝通、打擊小圈子政治、重視行政和司法權力的分離、改革選拔過程、改革澳門的法律、形成政策中心或者政策諮詢小組(余振、盧兆興,2000;澳門公共行政改革座談,2000;新澳門學社,1999)。特別的建議有:要求再造地方政府、再造警務機關、建立獨立自主的海關和移民機構,加強審計和反貪機構的功能,擴大澳門公共行政觀察站的功能(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1999;楊仁飛,1999)。核心策略核心策略就是要創造明確的公共行政改革的目的。澳門特首在早期的公共行政改革中,對於政府的改革目的可以說是不是很明確。然而,以下的分析指出,這可能是由於消極和保守的組織文化,使得特首擔心公務員會阻礙改革,因而不能明示清楚的目標,沒有明訂清楚的目標和改革細節,可能是為了減少衝突和負面效果。當然,另一種說法是特區政府成立的時日尚短,故還未能明訂改革方針。J
419作為第一任特首,何厚鏵先生在發表他的第一次施政報告時,慎重地將他的新政府的目標定為“確保連續和穩定的行政”。然而,他也指出“作為一個有責任感的政府,有必要在政府的行為中提出新的觀念”。這句話暗示了新政府可能會帶來一些改變,可能大家稍後就會看到公共行政改革的開端。另一方面,何先生顯然已經意識到改革將遭遇到阻力,就像他提及的改變所帶來的風險一樣,他指出我們需要時間去決定應該做什麼和不應該做什麼。跟著,他又提出了他施政第一年的主題——“它一方面是過去的延續,另一方面又為未來做準備”(何厚鏵,2000:2),也可以說是在他稍候的報告中所提到的“固本培元,穩健發展”(何厚鏵,2000:3,9)。何先生的謹慎可以在他的第二個施政報告中進一步地體現出來,報告中提出政府已經得到了“局部和初步的改善”(何厚鏵,2001:7),迫切需要進行公共行政改革,於是他強調要建立一個“良好服務的現代化政府⋯⋯並非一朝一夕便可實現”(何厚鏵,2001:4)。跟著,他又發表了以下的報告(何厚鏵,2001:14):“我們與廣大市民一樣,清楚瞭解改革公共行政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然而,我們亦必然認識到,在特區成立初期,政府的正常運作、社會治安的改善、經濟復興的實現等都需要相對穩定的行政架構和公務員隊伍。而且,要使關係重大、影響深遠的公共行政改革取得成功,必然要經歷充分的調查研究、客觀地分析、宣傳教育、試點推廣這一循序漸進的過程。在這裏,我想強調,我們既不冒進,亦決不甘於保守,‘穩健發展’才是我們奮鬥的風格。”然而,不管報告講得如何謹慎,他還是清楚地指出大範圍的改革即將來臨,按照規定“整個政府,從中心到邊緣,從司、局到廳、處,都必須承擔這項任重道遠的建設使命。”(何厚鏵,2001,4)在同一的報告中,他闡明了改革的第一步是“政府的行政架構及公職制度進行初步的研究和評估”目標是“調整和完善它們”,並且他強調了以下三個範圍的改革(何厚鏵,2001:3):1、對市民的意見和投訴,盡快做出處理和回應;L
4202、在條件允許之下,盡可能簡化市民辦理有關事項的程序和手續;3、提供各種有效的通訊渠道,便利市民查詢政府的服務訊息和資料,盡量節省市民的寶貴時間。雖然報告已經清楚地闡明了目前改革的目標,但是長期的計劃仍然不明確。在不到兩年之後,何先生闡明了他的改革有兩個方向。在2003年的政府施政報告中,他指出公共行政改革有機制和人員這兩大範疇。他談到機制改革是作為繼續完善內部運作、優化行政程序、促進各部門的溝通和合作,比如提供綜合服務、發展服務承諾、計劃繼續推廣和深化“一站式”服務。人員改革方面,政府將調整公務員的職程、聘用和晉升的有關規定(何厚鏵,2003:14)。在2003年,澳門大學就被委託做一個比較十二個國家和地區的公務員制度的研究來提供改革的建議。雖然特首執行的步驟很謹慎,但是改革還是陷入了舊文化的困境之中。在他當權的第一年之後,何先生認為仍有未完全符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的現象;部分公務員仍未能嚴格落實工作的規定和要求;他們有交差心態;忽視項目質量;內部相互扯皮;效率不高、敷衍了事;對民間意見和建議的吸納尚欠主動;各自為政。(何厚鏵,2001:8)。到了第二年他還是不滿意公務員的做法,因此他做出了以下的聲明(何厚鏵,2002:8):“政府各部門的運作,還是偏向呆板,彈性未夠,創意欠缺,應變能力薄弱,相當一部分主管人員只是機械執行上級的命令,未能積極發揮必需的主動性與靈活性。更有一些人員,力爭文過飾非,互相推諉,甚至將工作責任推向上級。”似乎他的這一報告以及後來的努力使得改革進入較快的發展。在他2003年的施政報告中,特首出現了一些擔心,改革的動作太快可能會出軌,正如他指出的(何厚鏵,2003:15):“我們必須沿著改革的方向,堅定前進⋯⋯不能急於求成一步登天。改革對於每個人帶來的影響,都不會完全相同,甚至存在很大的J
421分別,在改革的同時,我們要充分顧及公務員的情緒和感受,確保他們認同改革、支持改革,繼續以良好的士氣,盡忠職守地做好本質的工作。因此我們不可對改革揠苗助長,否則,不但未能達成改革的目標,還將引發新的弊端,使我們無法向市民作出應有的交代。”他催促各級官員切不可放鬆,必須進一步提升本身的政治智慧和社會觸覺,改善不足,勇於承擔(何厚鏵,2003:8)。他還提倡公務員在完成他們的工作時要有全局意識(何厚鏵,2003:20)。這個全局意識在2004年施政報告中有所強調(何厚鏵,2004:7)。他還批評說一些公務員太重視其領域的一些細節或是問題,然後草率地提出創造新環節或對現有的問題矯枉過正。他也提出一些改革環節已經完成了,但是只有臨時的影響和需要作出修改(何厚鏵,2004:9)。為了設法解決這些問題,他提倡公務員“避免使用抽象或不知所謂的官僚語言去掩蓋不足,避免使用小的成就去掩蓋大的過失,避免用表面的成功去掩蓋過失。”他更加強調政策不能停留在口號和意識形態上(何厚鏵,2004:8)應該是被反復考慮過的、調整過的且被重新組織過的改革計劃,以使得改革“少走彎路、順利前進”(何厚鏵,2004:9)。他也擔心快速的改革會以犧牲質量為代價,為了防止以後發生這種情況,也為了提升政府改正錯誤的能力,他會使用廣泛和客觀的調查研究去避免缺乏方針的改革。他指出避免機械性的改革應該注意更多的細節並且對公眾更有同情心。他暗示要系統化和規範化分散或不連貫的改革,而且各自為政的改革要提升到跨部門的水平(何厚鏵,2004:9)。他進一步指出“培養先見之明,果斷採取主動,是時代服務精神的精要”(何厚鏵,2004:14)。這些觀點進一步在2005年特首的施政報告中被強調出來(何厚鏵,2005:8-11)。特別是,他強調以理性和科學的管理去促進改革,由工作層面深入到決策過程層面,由對外服務層面深入到內部管理層面(何厚鏵,2005:8)。因此,特首慎重且逐步地運用核心政策。他不但擔心消極的公務員文化會抵制改革的努力,而且還擔心缺乏誠意的改革會將小問題變為大問題(何厚鏵,2004:11)。L
422結果策略這個策略強調為績效創造結果,它被Osborne和Plastrik尊為最強大有力的策略。簡單來講,好的績效應該被獎勵,而不好的績效應該被責問或懲罰。在澳門,有嚴重的貪污問題,這一問題是創造一個好政府的主要的障礙。因此結果策略應該被用來抑制腐敗。在特首的第一個施政報告中,他瞭解到貪污問題的嚴肅性,指出廉政公署需要加快處理過去積累的大量案件,透過立法程序和行政指引,促進公共行政優良作風的形成,強化行政申訴機制,弘揚反腐敗意識(何厚鏵,2000:5)。特首在他的2002年的施政報告中指出,一般來講,紀律部隊像警務機關和海關會有更多的貪污機會,他指出公共服務會從形式上進行改革,一個符合基本法的警察總局和新的海關會組建完成(何厚鏵,2002:4)。雖然還不清楚改組是否會有助於抑制腐敗,但是這是一個重塑更好文化的機會。特首也瞭解到了腐敗是需要社會上有人願意支付,公務員有人願意接受才會出現的,所以他強調需要更多的社會工作,正如他所講的(何厚鏵,2003:16):“促進社區警務,密切警民合作⋯⋯深化社區廉政建設,進一步抑制貪污現象的衍生能力。”他進一步地認識到澳門經濟的繁榮會提供更多的腐敗的機會。在2004年的政府施政報告中,他重複強調從社會的內部抑制腐敗,正如他所說的(何厚鏵,2004:10):“社會經濟重新發展,貪污的誘因將更加層出不窮⋯⋯我們必須進一步透過社會合作,使廉潔精神成為一種深厚的倫理力量,對貪污構成有效的抑制。”在2005年的施政報告中,他提醒我們不能由於未有更多貪污案件曝光,就低估了貪污的嚴重性。他提到,為了堵塞貪污漏洞,政府將增加各項政策措施的公開性和公平性,同時決不放鬆偵查案件的行動(何厚鏵,2005:11)。J
423特首的施政報告指出,貪污仍然是澳門的一項嚴重的問題,但是問題的嚴重程度被有些未報告的案件所掩蓋了。如果人們缺乏對政府工作程序的瞭解以及對於政府不信任的話,會對周圍所發生的腐敗案件吞吞吐吐,不知是否應該報告。行政長官處理貪污問題的方式如上文所指出的一樣,由三點構成:改革內部的紀律部隊;提高社會的教育和意識;通過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嚴謹的執行法律來獲得市民的信任。沒有一個國家可以完全去除貪污問題。而在澳門貪污更是一個根深蒂固的問題,需要用時間去慢慢減少它。像以前提起的,澳門的一個問題是反貪污機構缺少足夠的權力(羅文強,2003)。為了使貪污被控制住,只增加廉政公署在促進公民教育和意識問題上的權力是不足夠的3。除了抑制腐敗之外,亦應用其他方法去建立一個良好的政府。政府服務應該被正確且客觀地審核及評估。然而,在殖民統治下的審計署缺乏全面履行職責的權力(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1999)。在2000年的施政報告中,特首指出審計署也應該與公共服務部門合作,要做到“加強節約,提高效率和效益”,並且要善用公共資源,尤其是一些公共與私人組織都被牽涉到的事件(例如公共醫療衛生服務),便應用國際的顧問公司來進行審計(何厚鏵,2000:7)。一年之後,行政長官提出審計部門不僅要做政策依從的審計,更要以“衡工量值式”的原則進行審核(何厚鏵,2001:6)。除了審核公共服務之外,也需要去準確、客觀地評估個人的績效。上文提到,在殖民統治下,澳門的公務員在被決定獎勵或晉升時,個人關係要比有好的績效要更具優勢(余振、盧兆興,2000)。為了實施結果策略,很明顯這個問題需要被重視。特首在2001年施政報告中指出,會引入客觀、科學的績效評估系統以及據此而實行新的獎罰制度(何厚鏵,2001:13)。此外,他認為–––––––––––––––3.澳門日報,21/11/2004,B6。
424只有做出了明確的目標和評估規則,績效才會被正確評估,因此,他說(何厚鏵,2001:15):“對公務員提出更清晰的要求,並實行更嚴格的管理。”在2004年,政府最終揭開了新的績效評估方案。4這一新的方案將評分等級由四級改為五級,並重新定義了每個等級的意義,以便提供更多的空間表揚那些績效優秀的人員,並確保差的績效會被通報批評。新的方案提供了一個新的且更透明的訴求程序,訴求會被中立機構提交上來。以前,直接領導完全可以直接評估一個下屬。新方案提出自我評估及強調連續性的績效監控,也提出了訓練和支持下屬提升他們自己的能力。此外,下屬也可以評估他們上司的績效,雖然這個評估的結果只會被用作參考,不會被用於決定獎懲。這一新的方案,雖然不像績效協議或360度評估一樣有力度,但是它的確是面向新的實踐的一步。但是,這一系統是否能達到“結果策略”的目的,還需依賴一套強力執行的公平獎懲制度。同年後期,特首在2005年施政報告中指出,會提出一個有責任感的系統來改善政府公務員的績效,並且對違規違紀的行為進行處分。5消費者策略這一策略強調公共機構要對人民有責任感。這包括傾聽人民的聲音,並且要有可靠的承諾,就像服務承諾一樣。在2002年的施政報告中,特首強調引入服務承諾的重要性(何厚鏵,2002:3),必須“以民為本”(何厚鏵,2002:16)。到2003年底,他指出每個具備對外服務功能的政府部門都在不同程度上實施了這個服務承諾制度(何厚鏵,2004:2)。然而,儘管這項政策表面上已經取得了成功,但是一項研究已經觀察到明顯的跡象:在制定承諾方面政府官員取易捨難,這樣導致了–––––––––––––––4.澳門日報,6/18/2004,B3。5.澳門日報,11/17/2004,B3。J
425承諾缺乏意義、全面性和合理性。這一項研究也認為公務員消極的組織文化是問題的部分成因(林樂祺,2004:44-54)。因此,只是依靠內部管理公務員來推動公共行政改革的向前發展是不夠的。來自於社會的壓力成為了推動改革的重要因素。在2003年的施政報告中,特首在以下報告中清楚地提出了這一點(何厚鏵,2003:3):“公共行政改革,是一項政府和廣大市民共同努力的事業。政府繼續積極和社會合作,設置或加強相關機制,讓民間力量在不同層次上,對公共行政發揮經常性的監督和促進作用。”為了鼓勵市民參與改革的過程,政府需要與媒體建立良好合作關係。2000年後期,特首已經嘗試與私營媒體進行合作,他認為需要“全面而及時地收集民間的批評和建議”,他希望“傳媒能發揮好監督的功能,以促進政府改進工作,對市民提供更優質的服務”(何厚鏵,2000:8)。特首也認識到為了使壓力變得有效,需要為市民建立一個簡單且公開的投訴渠道。在2001年,他說政府已經為“處理投訴的工作給予獨立的管理,由專人跟進,確保處理的質量、速度和持續性”(何厚鏵,2002:3)。一年之後,他指出每個部門都應該設置接受市民投訴的渠道(何厚鏵,2003:3)。此外,政府應該組成跨部門、跨範疇的專責小組來處理投訴,目前民政總署的管理層除了參加公眾例會外,進展到領導及主管人員前往基層的各區服務站,瞭解實施情況及聽取市民意見。他還允諾要逐步推動更多部門參加ISO的品質管理確認(何厚鏵,2003:15)。在2003年施政報告中,特首試圖使用獎勵的字眼來使得市民對公共事務變得更活躍,他說(何厚鏵,2003:7):“公務員這些可喜的進步,除了他們本身的努力之外,更大大得力於廣大市民長期的監督、愛護和支持。我們相信,在市民的不斷打氣之下,他們一定不會在已有的成績面前止步,而是繼續加油,不停向前。”
426顯然,特首已經設法鼓勵公務員並且鼓動市民,使公務員對市民更有責任感。然而,由於澳門是一個保守而且政治冷感的社會,因此這個策略不得不花費更多的時間才能夠見到實質的效果。控制策略這一策略包括由上層或中心將權力下放和外放,也許最少用於澳門。在殖民歲月中,澳門是一個行政主導的政府(余振、盧兆興,2000;吳志良,1999),並且一直延續到移交的時候。由於澳門的保守的文化,使得政府很難加快改革的步伐。在移交之後,政府與新加坡建立合作去培訓公務員(何厚鏵,2001:13-14)。因為新加坡政府是以中央集權化聞名於世的,因此澳門似乎是不會離開行政主導的模式。在2000年,特首宣佈將澳門的兩個地區議會合併成一個沒有政治性的政府部門——民政總署(何厚鏵,2000:6;2002:4),因此,更加鞏固了政府的權力,而沒有將權力下放。儘管中央集權化,但是澳門政府還是將一些權力和責任委派給了很多公共團體(如自治機構)。在移交之後,為了更加合理地運用公共資源、提供財政援助、促進社會進步,特首將澳門基金會與澳門發展與合作基金會合併成為新的澳門基金會(何厚鏵,2002:4)。2001年,特首要求“政府各部門提出它們本身精簡架構的建議方案,並以這些方案為基礎,迅速落實各部門的架構重組”(何厚鏵,2002:15)。顯然,澳門政府已經試圖改革他們的組織和管理結構。然而,並沒有跡象表明政府會分權。或許,澳門政府猶豫下放權力是有合理解釋的。在2000年,特首指出,澳門的許多法律已經陳舊不再適用了。然而,政府缺乏全面分析或者修訂這些法律的人才(何厚鏵,2001:9)。因此,除了公共行政改革之外,政府也需要改革法律體制。過時的法律不僅包括商法還包括管理公務員的法律。在2001年,特首要求加速分析研究管理公務員的法律規章和制度。他還允諾,一旦研究完成,會盡快改善公務人員J
427的評核、晉升和獎懲體制(何厚鏵,2002:16)。2002年他還指出,行政改革的法規編修工作是重要的優先工作之一(何厚鏵,2003:3)。特別是他警告說(何厚鏵,2003:15):“嚴厲處置違紀、貪污及瀆職行為。研究改進有關的紀律程序,提高阻嚇力,並確保處理公正。”除了改革澳門的法律之外,特首也需要廉政公署進一步簡化行政訴訟程序(何厚鏵,2001:14)。為了更加有效地做好這一工作,公署的權力已經在2004年進行了擴張。在過時的法律環境下,分權以及消極的組織文化會導致更多的腐敗和權力濫用的現象。在這一點上,政府現時不採取分權,是非常合理的,分權至少要等到澳門的法律體制和組織文化已經得到改善才可能實現。文化策略這個策略被認為是五個策略中最弱的一個,但是它是維持改造或改革政府所必需的策略。它包括轉換公務員自身的文化。在移交之前,澳門的公務員有保守、消極的文化(余振、盧兆興,2000)。既然文化是通過信念和長期發展的規範所形成的,所以它未必可以很快地得到改變。的確,改變公務員的文化是改革澳門公共行政最困難也是最必需的工作。然而由於大量的葡萄牙裔公務員在回歸前回歸葡國,導致了大量的年輕公務員迅速升職到中級或高級管理層,而在有限程度上中和了消極保守的文化。很明顯地特首是希望一批年輕的公務員能夠對改變行政事務產生積極的影響,因此他指出(何厚鏵,2000:2):“一批擁有專業知識而又精力充沛的公務員走上領導崗位。行政部門的問責程度和工作效率有所提升。”然而,特首也意識到了雖然這批年輕的公務員有心要改進公共服務,但是他們可能沒有能力肩負重任。因此,他也強調有必要通過專業訓練來提高這些公務員的能力,他提出要更加努力地去評估公務員的人力資源以及發展他們的個人訓練計劃,調整政府部門、理性利用
428資源和技術。他用以下的這段話結束了在施政報告這一主題(何厚鏵,2000:6):“政府尤其重視建立新的公共行政文化,以及能回應市民訴求的公共服務模式,增強公務員的社會責任感。”在2000年,政府開始與新加坡合作培訓計劃,培訓計劃採取自上而下的培訓模式,包括中、高層的公務員培訓(何厚鏵,2001:13)。一年之後,有關課程涵蓋了全體公務人員,協助他們建立整體一致的角色觀念和工作文化(何厚鏵,2002:3)。2002年完成了與新加坡合作的培訓計劃(何厚鏵,2003:4),行政長官指出將繼續強化公務員培訓,尤其是加強領導人員的訓練,提升他們的通才素質和決策能力(何厚鏵,2003:15)。在2005年的施政報告中,特首重申公務員培訓的重要性,尤其是道德規範的培訓。他指出對於表現優秀的公務員,需要提供深造機會,給予重點栽培(何厚鏵,2005:9)。除了培訓之外,特首也會透過改善招聘程序來改進公共服務。在2000年,他指出政府應該“透過開展關於集中招聘、入職考試及試用期等制度的可行性研究和推行有效的管理措施”(何厚鏵,2001:14)。通過擴大澳門公共行政觀察站6的功能,這一計劃已經在2005年開始實施了。特首也希望透過合法的改革,抓緊進行組織文化的改變。他在2001年的施政報告中說(何厚鏵,2002:16-17):“我們將加速檢討現行公職法律制度,盡快改善公務人員的評核、晉升和獎懲制度,既使表現欠佳的人員承擔應有的後果和責任,更讓表現優異的人員,包括經過自我完善而且具有卓越改進的人員在內,獲得應有的獎勵晉升機會,從而推動整個政府服務文化向良好標準看齊,使公僕精神獲得根本的凝聚和鞏固。”在警告公務員,改變公共服務的文化是不可避免的時候,他又試圖鼓勵他們。2000年他提出“在公務員的服務文化中,一些良好的趨勢出現了新的發展”(何厚鏵,2001:3)。他稱讚治安部門的“不懈努力”和“令人滿意的成績”(何厚鏵,2001:5)以及廉政公署的“成效顯著”–––––––––––––––6.澳門日報,11/21/2004,B6。
429(何厚鏵,2001:6)。他繼續表揚公務員在過去一年的表現,說他們勤奮不懈(何厚鏵,2002:3),辦事俐落、態度友善、工作專精(何厚鏵,2002:3)。顯然,他對於改變公務員的文化方面恩威並重。然而他的努力被一些保守思想干擾,公務員們表面表演、實際爭吵,在2000年他已經意識到了這一問題(何厚鏵,2001:9)。在2003年施政報告中他強調需要“提高整體社會的公共生活素質”並且滲透到“公務員的團隊合作中”去(何厚鏵,2003:3)。在2004年施政報告中,他繼續提倡需要團隊精神和互相合作的精神,他還說公務員們應該“榮辱與共”(何厚鏵,2004:8)。如消費者策略所提到的,特首已經試圖從市民處創造壓力來促進公共行政改革。他相信教育最終會創造澳門美好的明天。他提出培訓年輕人對創造美好的澳門是非常重要的一環(何厚鏵,2000:7),特別是在公民道德教育方面(何厚鏵,2003:17)。在2005年施政報告中,他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強調教育,特別是社會科學和人文科學的重要性(何厚鏵,2005:15-18)。或許,改革教育是改變澳門公務員的文化的長遠方法,很明顯這種方法需要很長的時間才有實效。結論在何厚鏵作為澳門特首的第一個任期內(2000-2004),他已經強調了需要進行公共行政改革。在這段時期,政府已經在一站式服務(何厚鏵,2001:11;2004:2)和綜合服務模式(何厚鏵,2002:16)中取得了進展,並通過改造規章制度和標準化來簡化行政程序(何厚鏵,2002:16),而且改善電子政務(何厚鏵,2001:14;2002:5),建立審計署(何厚鏵,2000:7),改造警務及海關機構(何厚鏵,2002:4),建立澳門基金會和民政總署(何厚鏵,2002:4),實現服務承諾(何厚鏵,2004:2),和採用ISO9000品質管理體系(何厚鏵,2001:14)。然而,在特首自己的講話中,2004年底公共行政仍然處於過渡階段(何厚鏵,2005:7),仍然需要改革。在2002年十二月公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報告中(行政暨公職局,2002),提出了公務員改革必須L
430注意以下問題:(1)一些政府部門仍然不瞭解服務改進的觀念,因此只是著重於強調門面功夫而並非真正改進;(2)政府缺乏充分的資源去計劃、調整和實現所有的改革,阻礙了改革進度而不能達到目標,引致一些管理人員將工作增加當作服務改善。(3)在公務員中要灌輸一個公務員改革的決心是很困難的,這需要更多的溝通、更強的組織確認以及先進的組織文化;(4)一些部門太過強調電腦化來作為一種服務的改進,因此最後本末倒置;(5)一些管理者不能把握機會有效地下放權力。這些觀察資料和一些其他方面的研究是一致的,儘管澳門的公務員已經有了一些進步,但是他們仍然有以下的問題:仍然存在官僚政治的因素,人均公務員人數頗高,需要更深層次的結構和功能的改革,需要更進一步的法律改革等(鄭天祥等,2003)。本文分析了特首何厚鏵的施政報告,更進一步地確定了這些問題。分析中一而再、再而三的強調改變澳門公務員文化的重要性,因為這是阻礙改革進步的原動力。特首已經使用了多種方法去解決這一問題,從警告到獎勵,從內部改革法律法規到外部提倡市民參與來對政府產生壓力,從提倡公務員間的互相協作到鼓勵公共媒體監督公共服務。最後,他著重強調以教育作為一種手段來創造澳門更加美好的明天。然而,Osborne和Plastrik(1997:397)指出文化策略需要花很長的時間才能產生重大的影響。無論特首的策略是否會富有成效,我們都需要拭目以待,或許在他第二個任期中就會得到實現。J
431參考書目Bouchaert,G.(1996)“Measurementofpublicsectorperformance:someEuropeanperspectives,”inA.Halachmi&G.Bouchaert(eds.),OrganizationalPerformanceandMeasurementinthePublicSector:TowardService,Effort,andAccomplishmentReporting,Westport,Conn.:QuorumBooks,223-37.Bovaird,T.&Gregory,D.(1996)“Performanceindicators:theBritishExperience”,inA.Halachmi&G.Bouchaert(eds.),OrganizationalPerformanceandMeasurementinthePublicSector:TowardService,Effort,andAccomplishmentReporting,Westport,Conn.:QuorumBooks,239-73.Carter,N.(1991)“Learningtomeasureperformance:theuseofindicatorsinorganizations”,PublicAdministration,69,85-101.Cheung,A.B.L.(1997)“Understandingpublic-sectorreforms:globaltrendsanddiverseagendas”,InternationalReviewofAdministrativeScience,63,435-457.Epstein,P.D.(1996)“Redeemingthepromiseofperformancemeasurement:issuesandobstaclesforgovernmentsintheUnitedStates”,inA.Halachmi&G.Bouchaert(eds.),OrganizationalPerformanceandMeasurementinthePublicSector:TowardService,Effort,andAccomplishmentReporting,Westport,Conn.:QuorumBooks,51-75.Lo,J.M.K.(1993)“ReflectionsonresponsivepublicadministrationinHongKong:theCitizen’sCharter,performancepledgesandbeyond”,AsianJournalofPublicAdministration,15,2,201-224.Osborne,D.&Plastrik,P.(1997)BanishingBureaucracy:TheFiveStrategiesforReinventingGovernment,Reading,Mass.:AddisonWesley.Patten,C.(1992)OurNextFiveYear:TheAgendaforHongKong(addressbytheHongKongGovernorattheopeningofthe1992/93sessionoftheLegislativeCouncil),HongKong:GovernmentPrinter.余振(1999),《九十年代澳門大眾政治文化縱向研究》,余振編,《澳門回歸前後的問題與對策》,第13-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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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行政》第十八卷,總第六十八期,2005No.2,435—441–––––––––––––––*澳門公務華員職工會理事長。澳門特區公務人員應具備的基本素質郭淑華*一澳門特區公務人員要符合新時代的歷史需要,首先是要明確其所處的歷史定位。從1999年12月20日開始,澳門跨進了一個新的歷史時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一國兩制、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的方針政策。因此,澳門特區公務人員必須深入學習和領會中國國家領導人關於“一國兩制、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的方針政策的相關論述,以及行政長官提出的相關要求,明確澳門特別行政區所處的歷史方位。澳門特區公務人員所處的歷史定位是貫徹並執行“一國兩制”方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管治團隊,在兩方面應有明晰的認知,一是“一國兩制”的內涵,二是“澳人治澳”的實踐。江澤民主席在特區成立一周年慶祝大會上指出:“‘一國兩制’是一個完整的概念。講‘一國’,有兩層意思,一是澳門是祖國的一部分。澳門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根據憲法和基本法實行高度自治。二是祖國內地始終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堅強後盾。⋯⋯。講‘兩制’,就是國家主體堅持實行社會主義制度,澳門繼續實行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生活方式不變。”胡錦濤主席日前在澳門指出:“‘一國兩制’是一項開創性事業。在國家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同時,按照‘一國兩制’方針把實行資本主義的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管理好、建設好、發展好,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是中央政府治國理政面臨的嶄新課題,同樣也是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政府面臨的嶄新課題。⋯⋯‘一國兩
436制’作為一個嶄新事物,我們在實踐中難免會遇到一些矛盾。要正確分析和妥善處理出現的矛盾,關鍵是要堅持全面、準確地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持按照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辦事,依法治港、依法治澳,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堅持在愛國愛港、愛國愛澳的旗幟下實現最廣泛的團結,而且團結的人越多越好。”行政長官在特區成立慶祝大會上提出:“通過對中華民族幾千年文明的尋根溯源,我們要穩固地建立起民族認同感和愛國主義情懷。而在實踐‘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過程中,我們有責任將國家的利益與澳門的利益相互結合起來。我們追求的目標,是利國利澳,國家和澳門共同繁榮發展。”行政長官在特區成立一周年慶祝大會上指出:“我們可以引以自豪的是,澳門市民一向擁有愛國愛澳的優良傳統。澳門回歸祖國以來,這一優良傳統繼續成為建設澳門的重要力量。”行政長官在其第二任就職演說中提到:“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堅持過去五年帶引我們走向成功的核心價值和經驗,這就是以愛國愛澳的高度自覺精神,堅定執行基本法,全面貫徹中央政府的方針政策,顧全特區長治久安的政治大局,珍惜、維護社會的團結、穩定和包容,讓廣大市民在特區的發展過程中取得實際的得益。”花大篇幅引述領導人的講話,目的是希望我們進一步加深“一國兩制、澳人治澳”的方針政策及其重要內涵的認識。“一國兩制、澳人治澳”對特區公務人員的素質要求,可以以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來構建其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德是指其思想觀念和行為操守的綜合表現,愛國愛澳,以民為本是德的重要內涵。愛國愛澳是新時代的政治要求,特區公務人員要努力成為一個愛國者,要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和支持祖國統一事業,並以主人翁精神,積極為澳門特區的穩定、繁榮和發展,貢獻自己應有的力量。以民為本是實踐澳人治澳、依法施政的出發點和歸宿。特區公務人員要貫徹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首要弘揚公僕精神,以服務市民為己任。公僕精神應當通過履行職責熱情主動地為民眾服務來得以體現,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為其寫照。J
437能是指其業務能力和工作應變能力;勤是指其工作態度和敬業表現。能與勤都體現在精通政務事宜上。所謂精通政務,具體來說有以下幾個方面的要求:(1)熟識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行政命令;(2)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知識;(3)熟識本崗位業務工作,如業務性質、範圍、職責要求、辦事原則、辦事程序和工作方法;(4)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專業技能;(5)具有處理本職工作所面臨的種種複雜問題的能力,其中包括決策能力、協調溝通能力和應變能力等等;(6)掌握並能靈活運用各種現代管理手段,如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輿論手段等等;(7)明暸本職工作的基本規律;(8)熟識或了解自己的工作對象;(9)不斷學習新知識和新技能,自覺追求卓越與自我完善。績是指其工作數量與質量,以及效益和貢獻。績體現在高效行政。所謂高效行政,主要要求是(1)急民之所急,及時處理公務,按時完成工作任務;(2)保持高效運轉的精神狀態和工作狀態,盡力實現工作時效的最大化;(3)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把握提高工作效率的手段,從而創造行政工作的高效率;(4)注意工作質量,力求準確無誤地達到行政工作的目標。廉要求不謀私利、廉潔奉公。不謀私利是要求公務人員不利用職權謀取法定生活待遇以外的私人利益;廉潔奉公是要求公務人員不貪不佔、不以權謀私、不接受合法收入以外的任何餽贈和賄賂。二澳門特區成立至今已逾五年。五年來,澳門特區的各項建設迅猛發展。“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從偉大構想轉變為成功實踐,基本法得到不折不扣的貫徹實施、以行政為主導的政治體制、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澳人治澳得到全面落實。五年來,澳門特別行政區在中央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行政長官的正確領導下,在包括我們全體公務人員在內的全體澳門市民的辛勤努力下,經濟生機勃勃,社會祥和穩定,居民安居樂業,大家對未來都充滿信心。回顧過去五年,澳門特區公務人員在工作的實踐中得到很好的歷練,愛國愛澳意識、公僕觀念均有所增進,整體士氣穩定,工作踏實
438進取。“澳門回歸以後,在公務人員的服務文化中,一些良好的趨勢出現新的發展。首先是公務人員同社會的聯繫進一步加強,使公務人員更加了解社會的情況和市民的需要,提高了工作責任感。當某些服務過程出現障礙時,公務人員和社會人士透過密切磋商,互相支援,共同跟進,使問題盡快得到合理的解決。在政府決策方面,更多不同層次的公務人員直接或間接地參與了決策的過程,加強了他們的參與感和積極性,使政府領導層對有關工作範疇增加了解,減少施政的盲目性。”“政府工作的改善,反映出各級公務人員經過將近三年的磨練無論從工作的進取精神、工作的能力和效益等方面,都有所增強。”“澳門公務員整體上比較年青,思想開放,可塑性強,素質正在持續提升。”引述的都是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內容,目的是印證特區成立以來,公務人員的進步和成績。無容諱言,特區公務人員還存在不少急需改進之處。諸如:有的公務人員仍舊承襲以前遺留下來的官僚辦事作風和安於現狀、不思進取的陳舊觀念,民本觀念較為淡薄,個別人員瞞上欺下,彼此推脫責任。究其原因,在大的方面,面對澳門特區成立後歷史方位的變化,一些公務人員由於缺乏對中華民族的歷史、內地的社會制度和發展的認知和了解,對“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對作為澳門特區憲政基礎的國家憲法和澳門基本法認識不足。在如何貫徹落實好“一國兩制”方針,處理好“一國”與“兩制”的關係,如何當好“一國兩制”之下的公務員,存在㟚認識不足,適應不夠的問題,因而未能緊跟時代步伐前進,對新時代賦予新的使命缺乏認知。在制度方面:現行的公職法律制度,大多數都是在十幾年前形成,隨㟚時間的推移,雖然經過多次小範圍的調整修訂,但仍有不少內容未能符合現實需要。這些制度在十多年的實踐中,就浮現了不少弊病和亟待解決的問題。如:不同的任用制度所沉澱下來的不公平待遇,人所共知;職程制度紊亂,未能體現分類管理公平性,誘發攀比之風盛行;激勵制度錯位;紀律制度繁瑣;督導機制缺位⋯⋯等等。雖然澳門特區成立已有五年,許多涉及公務員管理和辦理公務的法律法規,仍相對滯後,有些更未能符合現實的需要。近年雖略有改動,但仍屬微調手段,尚未觸及根本。在特區成立初期,要求穩步前進,逐步深化改革,這可理J
439解。預期未來,特區政府將會進一步完善公務員管理和辦理公務的法律法規。三提升公務人員的基本素質,是一項系統工程,同時又是一個持續、漸進的動態過程,特區政府、社會各方尤其是公務員團體和公務人員自身都應㟚眼當前,立足長遠,共同努力。個人有如下的一些建議。(一)在特區政府方面1、應進一步強化公共行政觀察站的角色和功能,加強公共行政改革的規劃性,使其成為一個專責工作委員會兼具政策諮詢和政策研究的機構,要求在指定時限內提出公共行政專題改革報告,為完善公共行政出謀獻策,從而加快公共行政的改革步伐。2、穩步推進公職法律改革。在基本法第一百條中規定,在保持澳門原有關於公務人員的錄用、紀律、提升和正常晉升制度基本不變的同時,明確提出要根據澳門的發展加以改進。因此,應遵循公開競爭、權責明確、紀律嚴明、法制管理等原則和精神,從入職錄用、職程職級、評核激勵、晉升機制、培訓交流、監督管理、獎懲紀律、薪酬福利等方面進行制度改革,推動公務員制度的完善。3、創新公務人員管理機制。應盡快建立起統籌公務人員招聘、選任、調動、培訓的職能部門,強化人事管理工作的系統性、前瞻性和規劃性,優化公務人員成長環境,不斷增強公務人員隊伍的活力。4、強化培訓工作。培訓是公務人員隊伍建設的基礎性工作,是提高公務人員能力和素質重要途徑。培訓工作應根據澳門特區所處的新的歷史方位和公務人員所承擔的新的歷史使命的要求,㟚力提高公務人員的愛國愛澳意識、學習創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務能力,不斷增強公務人員的思想素質、道德素質、知識素質、能力素質和心理素質,以適應新時代新任務的需要。
4405、進一步完善對公務人員的素質要求。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279條規定了澳門公務人員應遵守的義務有:無私、熱心、服從、忠誠、保密、有禮、勤謹、守時、不從事不得兼任之活動等。這些守則成型於上世紀八十年代末,為澳門公務人員基本素質的重要體現。然而,隨著澳門已回歸祖國、特區實行“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政策,澳門特區公務人員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必須與時俱進,增添新的內容和新的要求,才能符合新時代的歷史需要。(二)在公務員團體方面1、公務員團體應該高舉愛國愛澳的旗幟,成為“一國兩制”、“澳人治澳”方針的積極實踐者和推動者。回歸後,澳門與祖國的聯繫更加密切。加強愛國主義教育和增強國家民族觀念、增進認識和了解祖國的發展形勢的活動,是公務員團體大有可為的會務。2、支持特區依法施政,支持特區政府改革與維護公務員應有權益,兩者並不矛盾。問題是如何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3、公務員團體不僅要在公務員與政府之間起橋樑作用,充分反映公務員的合理建議和訴求,依法維護會員的合理權益;同時,更應該為公務員與社會其他階層架起溝通橋樑,推動會員參與社會、服務社群,發揮好社團聯繫社會的作用。4、必須倡導一種從大局出發、用發展的眼光去對待改革的思維方式,認識到凡是改革必然是要付出代價的。5、推動會員加強學習,不斷更新觀念、與時俱進,致力推動廣大公務員團結奮進,更好地服務澳門特區。(三)在公務人員自身方面1、持之以㝱,勤奮學習。我們身處在一個改革和發展的時代,學習應成為每一位公務人員的自覺行動。我們應從自身特點和實際需要出發,區分主次,突出重點,做到基本理論篤學,本職業務深學,修身知識勤學,急需知識先學,增強學習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我們要樹J
441立終生學習的觀念,根據自己的知識結構和工作需要,從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不斷積累知識和經驗,向書本學,向實踐學,向他人學。我們要養成終生學習的習慣,只有不斷學習,長期積累,才能打好深厚的功底,積累良好的素質,才能在工作中擔當重任。2、加強個人修養,不斷超越自我,加強個人修養是提高素質和能力的一條重要途徑。我們要堅持自省,經常在繁忙的工作之餘冷靜地思考,辯證地看待自己的長與短、得與失、成與敗,就能多一點謙虛,少一點盛氣;多一點自勵,少一點自負;多一點成功,少一點失敗。我們要注意加強個人修養,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3、勤於實踐,樂於奉獻。實踐出真知,在實踐中刻苦鍛練是提升自身素質和增長才幹的根本途徑和必由之路。實踐鍛練,貴在自覺,貴在高標準、嚴要求,貴在主觀上不斷努力、不斷總結經驗和教訓、不斷自我提高。“一國兩制”是一項全新的偉大事業,需要特區政府和廣大澳門市民共同實踐和探索。我們必須明確肩負的歷史重任,積極投身到“一國兩制”的偉大實踐,在不同的崗位上服務市民、服務社會,服務澳門的工作大局,為成功實踐“一國兩制”,為創造澳門更加美好的明天和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奉獻出自己的聰明才智。
4402J
443《行政》第十八卷,總第六十八期,2005No.2,443—455葡萄牙的反恐立法經驗何志遠*一、引言2001年9月11日美國爆發了一場空前嚴重的恐怖襲擊,死傷枕藉,重要設施遭受嚴重破壞。恐怖主義再次成為葡萄牙首要的政治議題1,葡萄牙政府隨即面對以下的問題:在政治或立法層面上,應採取甚麼有效措施來避免恐怖襲擊?本人擬藉此文扼要分析葡萄牙就打擊恐怖主義所採取的立法措施,特別是憲法及刑法對恐怖主義現象的回應。二、葡萄牙的恐怖主義“歷史”在葡萄牙法律秩序中,恐怖主義的預防及打擊主要針對1974年革命後國內出現的恐怖主義,以及針對2001年9月11日以原教旨主義為首發動的恐怖襲擊。1974年4月25日,在葡萄牙爆發了一場極右2的恐怖主義運動3,最主要目的是打擊共產主義勢力和極左勢力(主要是PCP-葡萄牙共產黨),及設法阻止設立“社會主義”制度,運動的襲擊目標是葡萄牙共產–––––––––––––––*澳門大學葡文法律碩士研究生,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1.於80年代至2001年間,恐怖主義尚未是葡萄牙政府高度關注的問題,當時主要是關注某些伊斯蘭原教旨主義分子利用本土作為支援基地、後退基地或活動必經之處的可能性。2.CODECO-捍衛西方文明行動指揮部,及ELP/MDLP-葡萄牙解放軍/葡萄牙解放民主運動。3.這場運動實際上稱為反左“炸彈運動”,因為“恐怖主義”一詞是用於獨裁期間進行的非洲國民運動及反法西斯武裝組織,例如,ARA-武裝革命行動,在架構上隸屬於PCP-葡萄牙共產黨、PRP-BR-無產階級革命黨-革命旅、及LUAR-革命行動統一聯盟。
444黨總部及古巴大使館。後來,該運動於1975年11月25日後終於被保守軍事力量鎮壓(PS-社會黨及PPD-人民民主黨),葡萄牙走上了代議民主制及多黨制的道路。另一方面,自1975年4月25日制憲議會選舉開始,社會黨及人民民主黨在接連的選舉中獲勝4,“有利”的經濟形勢及社會局勢(高失業率及高通脹率)引發了極左恐怖主義運動(4月25日人民力量),襲擊對象是與右派有聯繫的企業家及大地主,這場運動導致多名保安部隊人員死亡,並對以下兩宗具特殊影響力的犯罪承認責任:殺害一名初生嬰兒(非故意)及監獄總長(作為報復禁止被拘留的運動成員相互通訊)。無論如何,自80年代後期起,助長極左恐怖主義出現的條件已不復存在:由於加入歐盟及續後各屆政府推行發展政策,失業及通脹均受到控制;隨著1982年修憲5廢除了革命委員會,民主政治得以鞏固,軍人返回軍營,成立了穩定及多數黨的政府。因此,4月25日人民力量最終被瓦解。三、葡萄牙反恐法例的演變(一)《葡萄牙共和國憲法》中關於反恐的規定首先,必須往《憲法》看看葡萄牙法律秩序如何對恐怖主義現象作出回應,可是,1976年《憲法》原文並未載有關於恐怖主義的條文6,然而,如考慮到通過憲法的歷史背景時,這是可以理解的。–––––––––––––––4.獲得了確保在制憲議會擁有席位的結果,社會黨(PS)得票38%,人民民主黨(PPD)得票26.4%,葡萄牙共產黨(PCP)得票12.5%,社會民主中心(CDS)得票7.6%,葡萄牙民主運動/選舉民主委員會(MDP/CDE)得票4%,人民民主聯盟(UDP)得票0.7%。選舉結果導致社會黨放棄由當時的准將VascoGonçalves主持的第4屆臨時政府,第4屆臨時政府亦有葡萄牙共產黨及人民民主黨代表參與。5.透過9月30日第1/82號法律落實的首次修憲,刪除了憲法中較突出的意識形態表述(例如,開首所提及的“過渡到社會主義”,載於第1條),以及結束軍人介入政治程序。在黨團方面,除社會黨(PS)及社會民主黨(PSD)外,是次修憲得到了社會民主中心(CDS)的支持(投票反對1976年《憲法》),但是,葡萄牙共產黨(PCP)則反對修憲(投票支持1976年《憲法》)。這次黨團重新定位〔自首次總統(RamalhoEanes將軍)大選起已有跡可尋〕已奠定了當今葡萄牙政治面貌的傾向,而葡萄牙共產黨(PCP)成為抗拒政府決策的黨派。6.然而,在《憲法》第46條第4款、第163條第1款d)項卻規定了法西斯主義。J
445經歷了國內恐怖主義(持續至80年代初)後,1989年修憲在第210條(現為207條第1款)中首次收錄了“恐怖主義”一詞,並排除了陪審團7參與恐怖主義犯罪審判的可能性。是次憲法修訂旨在使普通公民免受公正實現受質疑的威脅及脅迫。另一方面,修憲的前提是只有法院專業人員才能有義務承擔因審理某些嚴重犯罪而出現的特定風險。有鑑於此,1997年修憲規定陪審團制度的排除延伸至高度有組織犯罪。昔日,葡萄牙對陪審團參與法院審判作出了規定,陪審團由三名職程法官及四名從選民登記冊選出的公民組成(參見12月29日第387-A/87號法律第8條第1款—陪審團制度),陪審團應控方或辯方要求而參與審理任何嚴重犯罪,包括恐怖主義犯罪,理論上,陪審團各人對審理中所出現的事實問題及法律問題的決定具有平等地位。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刑事訴訟法典》繼續設有陪審團制度8,但是該制度在葡萄牙實際上沒有發揮效用。最近一次修憲為2001年(12月12日第1/2001號憲法性法律),即“9.11”恐怖襲擊後9進行修憲,當中第34條第3款收錄了“恐怖主義”的–––––––––––––––7.“自《1826年憲章》起成為葡萄牙憲法法律的傳統,陪審團制度曾於1933年《憲法》生效期間消失,自1974年4月25日後(11月3日第605/75號法令)恢復設立,並再次在《葡萄牙共和國憲法》出現。然而,即使重新設立,但是陪審團制度作用有限,原因在於:(a)成員不僅包括陪審員還有法官;(b)僅就刑事犯罪事宜及‘嚴重犯罪’才啟動陪審團機制,但是‘嚴重犯罪’這一概念嚴密與否可由法律訂明(《刑事訴訟法典》第13條);(c)非屬強制性,因應控方或辯方要求才介入,換言之,因應檢察院、輔助人或嫌犯要求而介入(《刑事訴訟法典》第13條)。事實上,法律上重設該制度並不意味著該制度在實務上再次具有重要性。”參見J.J.GomesCanotilho,VitalMoreira,《葡萄牙共和國憲法註釋》第3修訂版,第803頁,科英布拉出版社,1993年。8.參見《刑事訴訟法典》第13條。陪審團僅限於參與審理特別嚴重的犯罪-危害和平犯罪、違反人道罪和妨害國家安全罪,及可處8年以上徒刑的犯罪。關於陪審團的權限,參見GermanoMarquêsdaSilva,《刑法教程》第一卷,1996年,第158頁及後續頁。9.在國際層面上,建立了一種國際秩序,規定了對支持恐怖主義的國家,視乎活動本身的嚴重性而予以有效及適當的制裁,因此,將恐怖主義行為定性為戰爭行為,並宣佈需要防範性戰爭(或國際防範性防衛),將恐怖主義行為定性為戰爭行為允許了對該等行為予以軍事還擊。因此,一個國家若鼓勵、資助或以人力、物力資源支持恐怖主義行為,很可能成為被襲國家(或國際社會)的軍事還擊對象。然而,恐怖主義行為人及參與者,不論是教唆者或從犯必然不能援用“士兵”身份以獲豁免適用實體刑法或程序刑法的一般規則。防範性防衛在刑法中早已為人所認識,被視
446表述:“任何人均不得未經他人同意而在夜間進入其住所,但屬現行犯的情況,又或屬嚴重暴力或高度有組織犯罪,包括恐怖主義、販賣人口及麻醉品的情況,經法院許可後依法進入住所者,不在此限。”過去,該規範毫不例外地禁止未經許可而在夜間進入他人住所,原因在於獨裁時期的政治警察經常在夜間進行搜索及扣留。在現行犯的情況亦不得介入是不近情理的〔嚴格來說這並不屬實,當考慮到正當防衛(第三人)、緊急避險權與推定同意10的法律制度〕,於是2001年修憲回應了有關批評。然而,考慮到“現行犯”的概念範圍時,JorgeMiranda曾在多次公開發言中批評2001年修憲,鑑於在葡萄牙法律秩序中,不論何種犯罪及其嚴重性,“現行犯”的概念涵蓋“準現行犯”及“推定現行犯”,故出現濫用11的情形。(二)憲法以戒嚴及緊急狀態“回應”恐怖主義為應付民主法治國癱瘓,憲法訂出兩種特別制度:戒嚴及緊急狀態,適用該等措施的前提是遭受外國武力實際或迫在眉睫的侵略、或–––––––––––––––為一種“超法律的正當理由”是一種介乎於本意上的正當防衛(以正在進行的不法侵犯為前提,允許防衛人損害更大的法益-參見《刑法典》第32條及《民法典》第337條)與緊急避險權(屬一種“聲援”的制度,前提是面對危險狀況,允許“緊急避險權人”有限度地犧牲他人明顯較小的法益-參見《刑法典》第34條及《民法典》第339條)的一種制度。但是,防範性防衛的衡量標準較正當防衛嚴格(即使較緊急避險寬鬆):行為人可犧牲相當於或小於擬保存的法益。10.《刑法典》第32條及《民法典》第337條規定了正當防衛,《刑法典》第34條及《民法典》第339條規定了緊急避險權,《刑法典》第39條及《民法典》第340條第3款規定了推定同意。在2001年修憲前,根據前述的條文,執法人員得未經他人同意而進入其住所,以防止作出犯罪,使受法律保護的利益免受危險,甚至保護住所本身業主及持有人的利益。因此,在所有這些情況中,《刑法典》第190條(第378條)所定的符合罪狀的事實均獲得合理解釋〔此外,尚可就第378條規定的犯罪的符合罪狀行為(濫用公務員職務上固有之權力)是否存在提出疑問〕。11.參見《刑事訴訟法典》第256條第1款及第2款。前款規定了本義上現行犯的概念,指出犯罪“正在進行”及準現行犯的概念,即“剛實施”犯罪。後款規定了推定現行犯(不可推翻),例如,“行為人在犯罪後被任何人追截,或被發現持有物件或明顯流露出剛作案或參與作案的神情。”本人認為,在使拘留具正當性方面,推定屬不可推翻,即使隨後或許證明被拘留人沒有作出或參與犯罪亦然。關於現行犯的法律概念,參見GermanoMarquêsdaSilva上指作品第二卷,1993年,第183頁及後續頁。J
447民主憲法秩序受嚴重威脅或擾亂,又或發生公共災難(《憲法》第19條第2款)12。關於戒嚴及緊急狀態的立法權限,值得注意哪些主權機關獲《憲法》賦予立法權限。大致上,眾所周知,共和國議會享有兩種立法權限的保留:絕對保留──由共和國議會方可立法的情況;相對保留──除議會本身外,議會可將有關權限授予政府(參見《憲法》第164條及第165條)。戒嚴及緊急狀態制度均屬於絕對保留的立法事宜,權利、自由及保障、犯罪、刑罰、保安處分及有關前提的訂定、及刑事訴訟等屬於相對保留的立法事宜13。因此,不論有否授權予政府,所有關於反恐立法的工作均屬於議會的權限。可是,一如前述,具體宣告戒嚴、進入緊急狀態及訂出有關措施的具體細節屬於共和國總統的權限。即使須聽取政府的意見及獲議會許可,但“制定施行細則權”仍屬於共和國總統。要強調的是,不能片面地將恐怖主義視為實施戒嚴及進入緊急狀態的前提,然而,應視乎情況而將一起或多起恐怖襲擊作綜合考慮(是否足以嚴重至採取該等措施)以判斷是否出現實施戒嚴或進入緊急狀態的前提。其次,可以宣告在全部或部份國土實施戒嚴或進入緊急狀態(《憲法》第19條第2款),而權利、自由及保障的中止均限制在恢復正常所必–––––––––––––––12.關於戒嚴及緊急狀態,參見JorgeMiranda《憲法手冊》第4卷,《基本權利》第3版,2000年,第342頁及後續頁;GomesCanotilho《憲法及憲法理論》第6版,2002年,第1085頁及後續頁;及GomesCanotilho、VitalMoreira《葡萄牙共和國憲法註釋》第3修訂版,第19條註釋,1993年。13.參見《憲法》第164條e)項、u)項及第165條第1款b)項、c)項。經比照後,令人產生疑問的是僅將刑法事宜納入相對保留的立法範圍內,而其他不太重要的事宜則列入絕對保留的範圍。無論如何,將該等事宜純粹而簡單地歸入共和國議會的專屬權限,剝奪了政府已經少之又少的制定刑事政策的工具(請注意:法院是顯然獨立的,而檢察院是自主的──參見《憲法》第203條及第219條第2款──直至今天,仍經常提及刑事偵查警察的技術自主)。本人認為一種適當的方案就是賦予議會絕對保留的權限,但將提案權保留予政府:政府法律。這種“雙重確認”的嚴格要求與刑事法律一貫所堅持的是相配合的,並遏止了受傳媒推動或為選舉而立法的趨勢。
448需的限度及時間內,期限不得超過15日,可作出需要的續期,但因宣戰而導致宣告者(此情況下,法律可訂定不同的期間),不在此限(第19條第5款)。憲法沒有對戒嚴與緊急狀態作清晰區分,只規定緊急狀態針對較不嚴重的情況,並只能中止某些權利、自由及保障(第19條第3款)。宣告戒嚴或進入緊急狀態應明確指出某些權利被中止行使,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影響生命權、人身完整權、個人身份權、民事能力之權利與公民資格之權利、刑事法律之無追溯效力、嫌犯之辯護權、以及信仰與宗教自由(第19條第6款)。另一方面,宣告戒嚴或進入緊急狀態不得影響主權機關的權限(第19條第7款)。宣告戒嚴或進入緊急狀態的權限屬於共和國總統(第134條d)項),然而,須預先聽取政府的意見及獲共和國議會許可(如共和國議會未召開會議、亦不能即時召開會議,則須獲其常務委員會許可,並應在一俟召開全會時由全會確認之)(第138條)。自1976年《憲法》14生效以來,鑑於明顯地沒有出現宣告戒嚴或進入緊急狀態的前提,故共和國總統從未曾運用這權力。四、葡萄牙刑事法例中關於“恐怖組織”及“恐怖主義”的犯罪80年代初,頒佈了一條反恐法律(8月20日第24/81號法律),首次允許對恐怖犯罪的預備行為作獨立處罰(修改1852年/1886年《刑法典》第263條)。當1852年/1886年19世紀《刑法典》最終被全面廢止時,該條法律成為1982年《刑法典》第288條及第289條的直接淵源,這兩條條文分別規定了“恐怖組織”及“恐怖主義”犯罪15。–––––––––––––––14.事實上,1974年4月25日後的暴動或暴動前的情況均於憲法開始生效前發生:1974年9月28日,當時共和國總統Spínola將軍面對左派的軍事及民眾力量,被迫放棄孤立;1975年3月11日,左派力量強迫推行國有化進程及將右派剔除出權力決策中心(政府及革命委員會);1975年11月25日,主張代議民主制及多黨制的人士以軍事力量迫使激進左派力量(葡萄牙共產黨及“左翼”政黨)。15.該等條文沒有載於1966年草案中,該草案由科英布拉刑法教授EduardoCorreia領導的委員會製作。1974年4月25日後,成為AdelinodaPalmaCarlos主持的第一屆臨時政府教育暨文化部部長的EduardoCorreia,曾是1963年《刑法典》總則草案及1967年《刑法典》分則草案的起草人,他是應當時的司法部部長AntunesJ
4491995年,一部在形式上全新的刑法典開始生效,分則部分主要受到1996年德國《刑法典》AlternativEntwurf影響,可是在實質內容上並非是一部新的刑法典,只是一部對1982年《刑法典》作出深化修訂的法典,是次修訂由FigueiredoDias領導的委員會籌備,嚴格來說,可以說成是一部1982年/1995年《刑法典》。“恐怖組織”及“恐怖主義”犯罪的規定載於《法典》第300條及第301條,但是最近被8月22日第52/2003號法律16廢止。該法律在多方面引入新制度:加重罰則,增加了與恐怖主義相關的犯罪種類,再次對國際恐怖組織及恐怖主義作出規定,以及規範了法人的刑事責任。葡萄牙立法者採用了過去在第24/81號法律、1982年《刑法典》第288條及1995年《刑法典》第300條所使用的立法技術,首先在第52/2003號法律第2條第1款闡明恐怖組織的概念:“第2條恐怖組織一、恐怖團體、組織或集團,係指所有二人或二人以上之集合,其在協同下行動,目的係藉著實施下列犯罪或行為,影響國家完整性及獨立、阻止、變更或顛覆《憲法》所規定的國家機關的運作,或迫使公共當局作出一行為、放棄作出一行為或容忍他人作出一行為,又或威嚇某些人、某人群或一般居民者:(一)侵犯生命、身體完整性或人身自由之犯罪;–––––––––––––––Varela(亦是科英布拉大學法學院民法教授)邀請而參與起草工作,該等草案主要體現了自由的精神,在1982年前從未轉變為法律。當時生效的1886年《刑法典》實質上是1852年《刑法典》──是《Filipinas命令》後首部法典,在1852年《刑法典》引入最新刑事改革後,產生了一部在形式上全新的1886年《刑法典》。關於葡萄牙刑法歷史,參見EduardoCorreia《刑法》(與FigueiredoDias合作),第1卷,1971年(再版),第101頁及後續頁,及ManuelCavaleirodeFerreira《葡萄牙刑法-總則》,第1卷,1981年,第67頁及後續頁。16.通過該法律的原因在於遵守2002年6月13日委員會關於打擊恐怖主義的第2002/475/JAI綱要決定,該決定公佈於2002年6月22日第L164號公報,其目的是使成員國在恐怖主義的立法方面靠攏,並訂出關於恐怖主義刑事違法行為的構成要件及處罰的基本規定。
450(二)妨害運輸安全及通訊安全之犯罪,包括計算機、電報、電話、電台或電視等之通訊;(三)藉著造成火警、爆炸,釋放放射性物質、有毒或令人窒息之氣體,造成水淹或雪崩,使建築物崩塌,弄污供人食用之食物或水,又或散佈疾病、蔓延性禍患、有害之植物或動物等而故意產生公共危險之犯罪;(四)對通訊工具或方式、公共服務設施、供給及滿足居民基本需要的設施作出徹底或臨時、全部或部份破壞行為,又或使之不能運作或發揮正常效用的行為;(五)研究並開發生物武器或化學武器;(六)有使用核能、火器、生物武器或化學武器、爆炸性物質或爆炸裝置、任何性質之燃燒工具、又或有使用設有陷阱之包裹或信件而作出之犯罪,只要犯罪性質或情況得以嚴重影響擬威嚇的國家或居民。”2003年對“恐怖組織”定義作出顯著修改的地方是將研究並開發生物武器或化學武器視為恐怖活動。然而,無法解釋立法者沒有提及研究並開發核武。第2條第2款規定:“發起、創立、加入或支持恐怖團體、組織或集團者,處8年至15年徒刑,尤其是提供資訊或實質工具,又或以任何方式資助恐怖活動......”該規範所作出的真正修訂就是刑罰的下限,過去該刑罰的下限訂為5年。此外,對領導或指揮恐怖團體作出嚴厲的處罰──15年至20年徒刑(第2條第3款)。可是,過往的處罰亦並非不嚴厲,因為舊規定為10年至15年徒刑,如擁有核武、火器、爆炸品,則刑罰之最低及最高限度,均加重三分之一。在減輕情節方面,繼續採用“悔悟”制度,因此,如行為人因己意放棄其活動、排除或相當程度減輕該活動所引起之危險,又或在收集證據方面提供具體幫助,而該等證據係對認別其他應負責任之人之身分或將之逮捕起有決定性作用者,得特別減輕刑罰或不予處罰(第2條第5款)。J
451對於組成恐怖團體的預備行為,處1年至8年徒刑(第2條第4款)。因此,這是對預備行為不予處罰的一般制度予以廢止(《刑法典》第21條),該一般制度是刑罰及保安處分的必要原則的必然結果。(《憲法》第18條第2款、《刑法典》第40條第1款)。“恐怖組織”犯罪17是抽象的危險犯,其既遂方式不取決於具體出現危險事件。立法者以不可反駁方式推定發起、創立、加入或支持恐怖團體的行為均屬危險犯。此外,無需行為人作出具體犯罪才予以處罰。這種犯罪類型的涵蓋面是頗為廣泛的,理由在於:首先,兩個人共同一起組成集團;其次,對集團目的之描述亦頗為廣泛(例如,脅迫任何當局);最後,集團所實施犯罪的種類覆蓋面廣(例如,包括普通傷害身體及恐嚇)。此外,可能出現一種奇特的假設,一個兩人集團因威嚇而打了警員的耳光便構成恐怖組織。然而《刑法典》第300條不會得出這些必然異常的結論,因為所規定的處罰均有程度上的不同以供法院作出必要的判斷。然而,在今天的恐怖組織犯罪的司法數字統計中,仍以第300條所訂的涵蓋範圍為準,儘管從社會上、媒體及國際法本身來看,恐怖組織犯罪已於80年代中期停止下來。除了“恐怖組織”犯罪外(第2條),第52/2003號法律亦規定了“恐怖主義”(第4條)。“恐怖主義”犯罪是指在恐怖組織活動層面上作出上述事實。實施任何這方面的恐怖主義犯罪處2年至10年徒刑。然而,立法者規定了“加重補充”,第4條第1款:如犯罪被別的規範處罰,且刑罰高於2年至10年徒刑,則其最低及最高限度均加重三分之一,即以該刑罰為優先。例如,《刑法典》第131條及第132條規定,–––––––––––––––17.關於“犯罪集團”、“恐怖組織”及“恐怖主義”犯罪的詳盡分析,參見JorgeFigueiredoDias對第299條、第300條及第301條的評釋,載於《刑法典科英布拉評釋-分則》第2卷,1999年(JorgeFigueiredoDias主編)。為更好理解集團犯罪的刑事政策依據,尚需參見同一作者“1982年《葡萄牙刑法典》(第287條及第288條)規定的犯罪集團”,載於《法例及司法見解雜誌》,1998年。
452在未加重三分之一的情況下,普通殺人罪及加重殺人罪的刑罰分別為8年至16年徒刑及12年至25年徒刑,因此,可以對極嚴重的恐怖主義犯罪處最高25年徒刑,25年徒刑是葡萄牙法律秩序所接受的刑罰上限(《刑法典》第41條第2款),在第52/2003號法律開始生效前曾出現此情況。另一革新之處在於規定了“次級”(輔助性)恐怖主義犯罪,該法律第4條第2款規定:加重盜竊罪、搶劫、勒索或偽造行政文件以實施本義上的恐怖主義犯罪,因此,對於輔助性犯罪所處的刑罰,為其最低及最高限度均加重三分之一。此外,立法者對“恐怖主義”犯罪繼續實行“悔悟”制度,規定:“如行為人因己意放棄其活動、排除或相當程度減輕該活動所引起之危險,又或阻止法律擬避免之結果發生,又或在收集證據方面提供具體幫助,而該等證據係對認別其他應負責任之人之身分或將之逮捕起有決定性作用者,得特別減輕刑罰或不予處罰(第52/2003號法律第4條第3款)。”按照司法見解的理解,“恐怖組織”犯罪與“恐怖主義”犯罪之關係是實質犯罪競合,因此,行為人因實施兩者的犯罪而得被處罰(根據《刑法典》第77條所訂的數罪並科的制度)18。面對“全球恐怖主義”的威嚇,2003年作出的其中一項重大修改就是將國際恐怖組織及恐怖主義等同於“國內恐怖組織及恐怖主義”(見第52/2003號法律第3條及第5條)。被害人可以是任何國家或國際組織,包括了獨裁國家及集權國家。這做法理論上可行,例如,可以研究東帝汶抵抗印度尼西亞的運動是否被納入此規範,即使“溯及既往”。事實上,儘管按照《憲法》第21條(抗拒權)及《刑法典》第31條及後續條(正當理由)的規定可排除有關刑事責任,但認為不能拒絕這種法律規定。–––––––––––––––18.關於此問題,1994年5月4日最高法院合議庭裁判曾發表意見。欲全面瞭解關於該問題的司法見解,參見ManuelLeal-Henriques及ManuelSimasSantos,《刑法典》第2卷,1996年,在第300條及第301條的評釋中作出了司法見解上的詳盡論述。J
453再者,對法人、合夥組織及無法律人格的團體(第52/2003號法律第6條)的刑事責任進行規範是一項重要的革新,當法人的機構或代表、又或在機構或代表的權威下,以集體名義且為集體利益實施恐怖組織犯罪及恐怖主義犯罪,對該等集體科罰金(不排除行為人的個人責任)或各種附加刑(法院禁令、暫時禁止從事業務、剝奪津貼或補貼的權利、公開有罪裁判),又或予以解散處罰。刑法在空間適用方面,不論作出事實地為何,新制度必然適用於恐怖組織犯罪及恐怖主義犯罪。假如葡萄牙國家至關要的利益受到質疑,此情況下,葡萄牙法院不得適用外國較有利的刑法,即使事實作出地在國土以外亦然(《刑法典》第6條第2款及第52/2003號法律第8條第2款)。如涉及恐怖組織及恐怖主義的新犯罪,則葡萄牙刑事法律的適用性取決於行為人身在葡萄牙,及不得為執行歐洲拘捕令而將行為人引渡或交還──第52/2003號法律第8條第1款b)項。然而,值得強調的是,該規範並無擴大葡萄牙刑事法律空間適用範圍的意向。事實上,即使關於空間適用的制度沒有被核准,但是如果在葡萄牙實施“國際”犯罪(之所以被定性為“國際”犯罪,是因為被害人是外國或國際組織),根據屬地原則,葡萄牙刑事法律仍將適用於有關個案(《刑法典》第4條)。最後,在程序法方面,值得留意以上所分析的典型定義對解釋關於恐怖主義的程序規定是有效的。可是,只有第52/2003號法律規定的犯罪方適用關於恐怖主義犯罪的程序規定,尤其是獲得證據方法、警察保全措施、強制措施及財產擔保措施(參見經第52/2003號法律第9條修改的《刑事訴訟法典》第1條第2款a)項)。值得注意《刑事訴訟法典》第1條的恐怖主義的定義(透過淮用於第52/2003號法律第2條及第3條而等同於暴力犯罪或高度有組織犯罪),是以下特別嚴格制度的輔助性規定:如即將實施犯罪,刑事警察機關在無需法院命令狀情況下進行搜查及搜索(《刑事訴訟法典》第174條第4款);電話監聽可由電話談話進行地的法官命令或許可,而不一定必須由負責卷宗的法官命令或許可(《刑事訴訟法典》第187條第2款);此
454外,在進行首次司法訊問前,對被拘留人實行禁止通訊制度(但不禁止被拘留人與辯護人通訊)(《刑事訴訟法典》第143條第4款)。至於對審理恐怖主義犯罪有管轄權的法院,需要留意,除軍事法院外(1997年修憲後,軍事法院僅具有權限審理在戰爭時期的嚴格意義上的軍事犯罪──第213條),憲法禁止設有審判特定犯罪種類之專屬管轄法院(《憲法》第209條第4款),藉著該規定,亦禁止設有專屬管轄法院以審判在獨裁時期的政治犯罪,目的是避免專屬管轄法院審判時所經常出現的武斷。因此,對於恐怖主義的犯罪,在以上內容中已強調了其唯一的特點:憲法禁止陪審團參與審判-這項禁止規定亦延伸至高度有組織犯罪的情況(第207條第1款)。在國際管轄權方面,提請注意,關於設立國際刑事法院條約的批准,導致需對1997年修憲所訂的關於引渡的憲法規範進行修改:面對恐怖主義及有組織國際犯罪的情況,在互惠條件下接納對葡萄牙公民的引渡(第33條第3款),以及接受因相應於無期徒刑的犯罪而進行的引渡,但以保證將來不科處或執行有關刑罰為限(第33條第4款)。無論如何,在對關於設立國際刑事法院條約的解釋中,一向認為葡萄牙法律在審理條約中所規定的犯罪時可被適用,並透過實際操作盡量避免執行憲法所禁止的刑罰。除了不存在特別的管轄權,對於恐怖主義犯罪亦沒有訂出特別的訴訟形式,只存在關於獲得證據方法(搜索及截聽通訊)的若干特別要求,該等要求亦延伸至高度有組織犯罪的情況。考慮到適用於恐怖主義犯罪的刑罰,法院以合議庭形式進行審理,而訴訟形式則以普通訴訟程序進行(《刑事訴訟法典》第14條及第381條及後續條)。另一方面,恐怖主義犯罪的嫌犯享有《憲法》及《刑事訴訟法典》規定的一切保障:無罪推定、罪疑唯輕、選擇辯護人的權利、上訴權、刑事訴訟程序審檢分立、供未來備忘用之聲明、預審辯論及審判聽證等均須遵守辯論原則、緘默權、自然法官原則或法定法官原則、禁止以酷刑及侵犯人類尊嚴而獲得的證據(《憲法》第32條)。J
455最後,為本文作一小結,新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對國際恐怖組織及恐怖主義犯罪、法人或等同法人的刑事責任作出規範;而刑罰的加重則只有象徵意義,但實際上作用有限,因為要預防在恐怖主義層面上(經常被深層的政治信仰及宗教信仰的意識形態所主導)的公共犯罪,往往效果受到質疑。
456J
457《行政》第十八卷,總第六十八期,2005No.2,457—469公共健康與經濟自由:化妝用品、同類療法產品及醫療器械市場規範的法律問題AlexandreLibórioDiasPereira*引言化妝用品、同類療法產品和醫療器械方面的法律問題不一而足且敏感。化妝用品是一個品牌薈萃的領域,因此採取了一切手段來防止假冒(例如稀釋和仿造)1。在化妝品方面,仍需指出商業及工業秘密權利的重要性。這是保護這些產品經濟價值的辦法。複雜的知識產權問題,尤其是專利權,在醫療器械方面亦存在,旨在保護技術開發的投資。這些問題,除了競爭者的主觀態度外,還有大眾利益價值的問題,如維護自由競爭2,消費者的權益3,尤其是公共健康4。雖然這些問題不是一成不變的5,我們集中論述化妝用品、同類療法產品和醫療器械的產銷6。在此意義上,我們試圖在本文——它是科–––––––––––––––*澳門大學法學院客座講師。科英布拉大學法學院助教。1.最能說明問題的是迪奧(ChristianDior)案。埃武臘區法院認為,第一個指示的含義是,儘管無法援引銷售法,“但可以證明,考慮到每個案子的具體情況,批發商在廣告中使用這一標識嚴重地損害了這個品牌,”因此,品牌的持有人可以禁止它的使用。(參見埃武臘區法院,1997年7月4日,迪奧香水有限公司及迪奧有限公司告埃武臘有限公司案)。這是我們接受的2001年2月8日里斯本上訴法院和議庭裁判中提出的“品牌稀釋”理論的影響。2.尤其是專營銷售協議,主要是通過所謂的選擇性銷售網。3.例如安全權、物品質量權、資訊權和廣告方式及生產商的責任。4.這些問題,在化妝用品方面,參見ChristopheRoquilly,Ledroitdesproduitscosmétiques,Economica,Paris,1991(儘管歐共體法律有所發展,我們認為,本書仍未過時,它對一些主要問題的系統闡述仍有意義)。5.在薇姿(Vichy)一案中,法院所面臨的問題是,出於保護公共健康原因,這一品牌只在藥房中出售的銷售協議是否有效。另外一個例子是,在其他方面,消費者在公共健康保護措施之內受到保護。6.這些問題,我們將在課程的其他相關處加以論述,請見有關部分。L
458英布拉大學法學院生物醫學權中心組織的第三屆學位後課程內講座的輔助教材一種。捍衛公共健康如何關心限制這些物品的生產和銷售的經濟自由。顯然,歐盟法在此方面的大量規定清楚地表明了這一法律分支所具有的貿易重要性。7一、化妝用品化妝用品和身體衛生品的法規8是一複雜的法系,它橫向調控化妝用品市場的某些方面。(一)首先,要知道甚麼是化妝用品和身體衛生品。法律規定了化妝用品和身體衛生品的功能概念並且通過一個說明單(指示性的)來為化妝用品和身體衛生品分類。這意味著它不是稅收單,也不保密。而且,章程的目的是,通過特殊的功能種類作出規定。的確,第2款a項對化妝用品和身體衛生品作出了一個廣泛的概念定義,它包括任何一種與人體的不同表面部份,尤其是表皮、汗毛和頭髮、指甲、嘴唇及外生殖器,或與牙齒和黏膜接觸的物質或製品,其唯一或主要的目的是清潔、噴香,改變且/或保護或保養或去掉身體的異味。附錄的化妝用品和身體衛生品分類單(以同功能排列)包括油脂、乳化液、化妝水、乳劑、皮膚膏和皮膚油,美容面膜,彩色粉底,化妝粉滑石粉,香皂、肥皂、除臭劑等,香水、男用香水和花露水,祛毛劑,護髮產品,清潔、剃鬍、防曬、唇膏、防皺等產品。雖然很長,不過是一張參考單,包括了適合人類使用的化妝和衛生用品;還包括了所有具有同等作用或用於同等目的,但未包括在名單(第1款第2條)的產品。–––––––––––––––7.關於藥房和醫藥權的立法彙編,可見www.infarmed.pt。8.9月25日296/98號法令,(轉發歐盟理事會93/35/CEE號指示及歐盟委員會6月19日95/17/CE號指示)。J
459因而,決定性的標準是產品的功能是否達到化妝或身體衛生的目的。但要注意,不是一般的化妝或身體衛生產品,僅僅是那些人用產品。這意味著,獸用化妝或衛生用品被排除在外。此外,儘管法律涉及接觸身體不同表面部份的產品,但未區別是有生命體,還是無生命體,因而不知適用於二者,還是僅僅前者。(二)如此定義的化妝或身體衛生用品受治於質量要求(第II章),關於商標和廣告的規定(第III章),輸入市場的規定(第IV章),關於工業生產的規定(第V章),還有管理機構的規定(第VI章),關於違章的規定(第VII章)。我們來大體上看看這些規定的內容。1、首先,法律規定了一系列質量要求,以保護用戶的健康,禁止在正常使用或一般預見情況下,危害使用者健康的產品輸入市場,最主要的考慮是外包裝和標簽。但是,這些禁止不是事先的或預防性的,而是事後或彈壓性的。因而,在輸入市場(投放市場)的要求方面,不必獲得事先的行政批准來將產品輸入市場,即化妝或身體衛生用品可不必先獲得行政批准而輸入市場。換言之,輸入市場無需根據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條例而給與事先批准。情況是,若使用此類產品產生不良反應,製造商或銷售商,或有關專業人員必須將這些反應通告國家藥房藥物局,以建議採取保護公共健康的措施(第2款第2條)。而且,國家藥房藥物局有權要求製造商和銷售商提供適當和充分的資訊,以便採取公共健康所要求的必要措施。因此,國家藥房藥物局有權監察涉及化妝或身體衛生用品方面的公共健康。因公共健康的原因(或未履行法規第22款的規定),國家藥房藥物局應立即建議停止銷售此類產品。2、然而,有成份事先控制和實驗的規定,即儘管從捍衛公共健康的角度無理由,但在立法者看來,事先的行政批准對於不可入化妝或身體衛生用品的成份和有條件限制的成份的單子而言,是必要的9。不–––––––––––––––9.這些被禁物質名單可見3月28日100/2001號訓令(由7月11日151/200號訓令修改)。它規範了化妝品和身體衛生用品的成份及標簽的方式(轉發2月29日第24號2000/
460可入化妝或身體衛生用品的成份和有條件限制的成份單子主要包括氫氧(beta)-acetoxietiltrimetilam3onio(乙醯膽堿)及其嗅鹽,乙醯氨酸二甲氨乙醇,espironolactona,乙酸-[4-(4-hidroxi-3-iodofenoxi)-3,5-diiodofenil]及其嗅鹽,metotrexato,àcidoaminocaprópco及其嗅鹽,辛可芬,其衍生物及其嗅鹽,àcidotiroprópico及其嗅鹽和三氯醋酸。另一方面,產品質量將必須符合控制其成份和原料的分析法,微生物及化學淨度的標準,經科學確認的動物實驗法,還要遵守動物實驗的期限和條件(第5款)。3、產品輸入市場有通報的義務。的確,製造商或銷售商必須將生產地或首次進口歐盟的情況通知國家藥房藥物局(第13款第1條)。通知必須包括(a)製造商和銷售商的名稱和地址,(b)產品的標簽,(c)如果來自歐盟外,必須說明每個產品的技術文獻所在的地址和地點10,(d)製造商的正式證明及每批產品的檢驗證書。這是第16款的規定。4、並且規定必須有一位負責技術員。據此,製造商和銷售商必須有一位合格的技術員全力協助,共同負責遵守有關規定(第17款)。責任技術員必須具有特別資格,擁有藥房或藥劑科學、化學、生物、醫學或化學工程的學士或專科學位(第18款)。5、該法規的另一個方面是規定了產品的標籤(第7款)。它規定,文字必須明瞭,貼於明顯處,而且必須使用葡語(第8款和第9款)。尤–––––––––––––––6/CE指示,3月10日第25號2000/11/CE指示,6月19日2000/11/CE指示和歐盟委員會修改和調整歐盟理事會7月27日76/768/CEE指示確定的單子的技術改進的歐盟委員會6月19日2000/41/CE指示)。它廢除了12月31日的1281/97號訓令,3月16日的81/99號法令,7月15日的267/99號法令和7月11日151/2003號法令,修改了3月28日100/2001號法令,將歐盟委員會4月15日2002/34/CE號指示,歐盟委員會1月6日2003/1/CE號指示及歐盟委員會2月19日2003/16/CE號指示轉入葡萄牙法系。這些指示對歐盟理事會對各成員國化妝品的立法的歐盟理事會76/768/CEE指示的附錄2、3和7作了調整。歐洲議會及歐盟委員會2003年2月27日2003/15/CE號指示修改了歐盟理事會統一各成員國關於化妝品立法的76/768/CEE指示。10.6月9日206/99號法令第1章(轉發歐盟理事會6月14日93/35/CEE號指示及歐盟委員會6月19日95/17/CE號指示)規定了有關技術文獻和化妝及身體用品的標籤上成份保密的問題。它規定了技術說明書應具有的資訊。J
461其必須標明:(a)如果是在歐盟內的生產商和銷售商,應有其名稱或公司及完整的地址和公司所在地。如果是在歐盟以外製造的,應標明產品來源國的名稱;(b)有效期如果低於30個月,應該註明最低有效期,如有必要,還應註明貯藏條件;(c)產品的作用;(d)成份單。至於成份單,要重點指出的是,出於商業保密的理由,生產商或銷售商可以向國家藥房藥物局申請免於在標籤上標明成份(第12款)。的確,這是一個商業秘密的領域,其規則是那句名言——商家訣竅在保密。11此外,它還是一個傳統的知識產權權利保護的問題(作者權、發明權等),但似乎更重要的是個保護秘密和對付不良競爭的辦法。12另一方面,產品的標籤,在其性能方面,不應該對消費者有欺騙性(第10款),除此之外,此類產品的廣告由廣告法化妝品專條所規範(第11款)。6、至於工業生產,特別應該指出的是,半成品的生產廠家有義務根據實驗室的有關規定,通過自己或第三者的質量控制實驗室,保證原料及成品的質量(第15款),成品進口商必須擁有每批產品的檢驗證書,以及生產商實驗室的正式鑒定(第16款)。7、由國家藥房藥物局監督化妝品的有關規定執行的情況(第20款第1條。為此,它有權收集製成品,原材料和包裝材料的樣品(第2)。生產這些產品的企業負責人必須允許國家藥房藥物局的工作人員進入他們所屬的工廠並向他們提供第3款第3條(第3)中所規定的健康保護方面的資料。8、最後,在違章方面,除了立即停止有關產品的銷售之外,對未達到法律規定和特點的情況,可以施以各種違章罰款(第23款)。尤其是經營活動中的違章(第24款)。標籤不當(第25款)。因此,經營包裝標籤不明的法人可能被處以1246.99至44891.81的歐元的罰款。由國家藥房藥物局立違章案,罰款額40%歸屬國家藥房藥物局,其餘歸屬國家。–––––––––––––––11.參見PatrickSusskind《香水》一書。12.6月9日206/99號法令第2章規範了資訊的保密性,規定了申請的標準和條件——不能妨礙消費者的安全。
462二、同類療法產品葡萄牙承認使用同類療法產品的權利,而且它的使用日益增長。13在歐盟範圍內,92/73/CEE指示為同類療法產品作了一個類似藥品的規定,然而考慮到它的有效成份低下,實施臨床試驗的常規方法有困難。(一)在葡萄牙,5月9日的94/95號法令根據9月22日92/73/CEE指令,規定了同類療法產品的制度。這一制度的要點是:(1)為保護公共–––––––––––––––13.然而,對同類療法產品的承認並不意味著同類療法醫學的地位也得到了承認。“證同治同”這便是同類療法的警句。哈尼曼(DrSamuelHanemann)醫生被譽為西方同類療法之父。他在《醫學的邏輯體系》英譯本1833年第6版中指出:“為了獲得一個舊醫學(對抗療法)治療疾病的普遍概念,可以看到它認為是,有時血液過多(多血症——這永遠不存在),有時有致病物質和腐蝕性物質,需要將致病物質排出體外或讓它盡量把致病物質排除乾淨或讓它自行引導(通過催吐劑,瀉藥,刺激唾液分泌劑,催汗劑,利尿劑,膏藥,泄液㠬,排放等)。認為通過上述辦法,疾病會減輕或根除是不切實的想法。實際上,這樣作更增加了病人的痛苦。用這樣痛苦的辦法來進行治療只能是破壞人的體力和治療過程所需的肌體養能。這說明人體本身具有很多醫療能力。長時間內,它不斷迅速變換,且時間持續,但其惡果常常不明顯。發生此種情況時,似乎無法認出,原因是一張處方中有幾種未知物質,長期繼續使用會在身體內出現新的和常常不能根除的可藥治疾病。對病人實行上述療法,可以減緩,但是在短時間內(緩和劑)以逆治(證異治異)隱藏了疾病症狀,但是會使症狀的原因(疾病本身)變得更加嚴重。要考慮到它對身體外部的影響,因為身體外部是它的寄生地,且獨立存在於那裡。有一種無益的假設,如果用治標藥治療了表象,那麼內症狀便會得到重大的補救。當不知道病因,為何產生或增長,舊醫學派同意治㝯,但它不知道如何治,以及用甚麼替代方法。例如,仍然使用破壞肌體的甘汞、腐蝕劑和其他大劑量的含汞製劑。......而後者(同類療法)則很得當。可能容易說服人考慮,人的疾病不是由任何物質或毒性造成的,也就是說,任何疾病問題不僅僅是精神力量(生命源)的精力(能量)的錯亂使然。同類療法告訴我們,治療只有在肌體對所服用的藥品產生反應才能有效,治療積極和迅速是與患者體力的恢復成比例的。因此,同類療法避免一切最輕微程度的減弱,並且盡量減少引起痛苦,因為痛苦會減少體力,並且以它為治療的唯一方法。這可以準確地修改和(動態地)搞亂健康,並且從此找出一病源(可藥治的疾病),以“證同治同”祛除有關自然疾病,並且對患者使用簡單藥方,但使用小劑量,以免引起痛苦或造成衰弱,自然會達到祛病的效果:它將對患者體力的減弱、傷害或折磨降至最低程度,自然疾病會消失,患者恢復體力,因而被治癒——這是顯而易見的,但實際上是麻煩和困難的事情,它需要很多思考,但它可以令患者在短時間內,不遭受痛苦而完全恢復健康——這的確是一個健康和保護的問題。”關於同類療法請見www.homeoint.org、www.homeopathy.com及www.homeopathyhome.com。J
463健康,保證所使用的同類療法產品的質量和安全;(2)保證向使用者提供同類療法產品的性能及其無害性的明確資訊。這一法規規定了人用同類療法產品輸入市場、生產、銷售、標籤的以及廣告的有關規定,根據正式和臨時配方生產的除外。(二)何謂同類療法產品?法律對同類療法產品作出的定義是一般的。為了訂立規定,將其定性為:具有一種或以上的,據歐洲藥典規定的同類療法產品流程,從所謂“同類療法原材料”中獲得的物質。歐洲藥典無規定者,從各成員國的藥典(第2款第1條)。另一方面,根據其性質,法律規定了兩種不同的同類療法產品:同類療法藥品和同類療法藥物。(三)這種區分是重要的,因為第一種產品由人用藥物法規規範,而第二類產品則由5月9日的94/95號法令規範(第3款及第4款)所規定14。15現在我們來看一下規範第一類同類療法藥品的法規,在生產商、批發商、實驗室和藥房,及使用者方面的基本內容。1、關於第一點,人用藥品16批發的法規規定,從事人用藥品批發,必須達到第2款的規定,需要得到國家藥房藥物局行政委員會的批准,必須提出申請,說明從事批發活動的場所(第3款及第4款)。這㝯所謂的場所便是商業設施。在此進行作為主要活動或次要活動的批發(第2款b項)。批准取決於是否遵守某些規定(第5款),由國家藥房藥物局立案(第6款),包括進行檢查(第7款)。批准書的持有人必須承擔某些義務,尤其是必須遵守6月15日348/98號訓令所規定的批發原則和條例。另外一個義務是只能批發給藥房和另外一些人用藥品的批發商(第12款1-e項)。17–––––––––––––––14.同類療法藥品是指任何一種具有治療和預防人體疾病和症狀的產品,其目的是用來進行醫療診斷或恢復,糾正或者改變肌體功能。如此定義的同類療法藥品由人用藥品法規範(第3款第2條)。關於同類療法藥品的定義請見第4款。15.根據梅斯基塔(AbelMesquita)醫生的意見(《藥法》,註釋版,第2版,2000年,第872頁),內部規定這一決定不相符合有關指示。16.6月9日135/95號法令(轉發歐盟理事會1992年3月31日92/25/CEE號指示)。17.同樣,1968年8月27日第48547號法令制定了營業的法規,規定所有制藥廠及批發藥品的機構不能直接向公眾出售這些產品(第103款)。
464另一方面,根據藥法,18在葡萄牙市場銷售藥品必須得到衛生部在聽取了國家藥房藥物局的意見後的批准(第4款),由國家藥房藥物局立案(第4款A項)。申請對實驗室檢驗、免驗及期限都有要求(第5款至第11款)。批准書有效期為5年。根據延長申請,可再延長同樣的年限(第12款及第13款)。常用藥品、免疫藥品、放射藥品、人血或血漿製品有同樣的規定,儘管有一些特殊條款(第19款及以下各款和第23款及以下各款,第29款及以下各款和第6款及以下各款)。如果批准書是在歐盟另外一個成員國申請的,那麼將必須申請互相承認(第41款及以下各款)。而且還規定了一個歐盟中央統一法(第46款)。19還要指出的是,從歐盟以外第三國進口這些藥品必須獲得國家藥房藥物局行政委員會的批准,那些與歐盟簽有免除進口批准協議的國家除外(第59款)。最後,使用未經批准輸入葡萄牙市場的藥品,可根據衛生部部長的批示所規定的範圍,即(1)用於某些醫療症狀的治療和(2)診斷及科研和臨床實驗20專用所必需,可向國家藥房藥物局申請。總而言之,根據規範輸入市場批准的藥法法規,除非在極個別的情況下,生產及銷售人用藥品,投入葡萄牙市場及從歐洲共同體以外的國家進口,必須事先得到批准,因此,它的銷售只有在達到了這些條件後,才是合法的。除此以外,藥法還對直接購買藥品作出了規定。的確,生產商、進口商及批發商只能夠直接向藥房銷售。而後,他們之間的自由藥品買賣不再需要國家藥房藥物局或競爭及價格總局的批准。這也適用於保健機構和非盈利的社會慈善機構,只要它們擁有醫療及藥房服務和住院部,而且所購買的藥品必須是自用(第62款)。2、至於第二點,及同公眾使用者的關係,所提出的問題是,誰可以向公眾出售藥品。人用藥品批發商不可以直接向公眾出售,因為它–––––––––––––––18.由2月8日72/91法令所通過,後有修改。它對人用藥品輸入市場、生產、銷售及國家分擔的價格作出了規定。19.這些過程請見10月23日272/95號法令,第4款及以下各款。20.有關問題,請見8月28日17495/2000號批示。J
465只能向藥房或其他人用藥品的批發商批發。如同我們前面看到的,這是人用藥品批發法規的結果(第12款1-e項)。21在前面我們還看到,1968年8月27日48584號法令規定,所有藥廠和藥品及藥物批發商不能直接面向公眾(第103款)。最後,我們還看到,根據2月8日72/91號法令批准的藥典法有所改變,生產商、進口商及批發商只能直接向藥房出售藥品(第62款)。然而,究竟誰可以直接向公眾出售藥品呢?1968年8月27日48574號法令回答了這個問題。它規範了藥房法規。根據這一法規,只有藥劑師才可以向公眾出售藥品(第1款第1項)。由於藥房只能公開出售某些產品,作為補償,除了藥品以外,還可出售藥房輔助用品和化妝品(第30款)。除此以外,藥房法還規定,按藥方出藥、出售或交付藥品或藥物只能由藥劑師或他的直接合作人在藥房內進行(第29款第1條)。藥房定義是“屬於它的總部、銷售點或流動銷售攤(第29款第3條)。而且,藥房必須具有衛生總局簽發的衛生許可證才可以營業(第40款)22。衛生許可證批發的要求之一便是必須有藥房的名稱及地點(第43款第1條末尾)。23銷售點或流動銷售攤只有在加入它們所屬藥房的衛生許可證後,才可以營業(第42款第4條)。無論如何,藥房應該在將藥品交給顧客時,為他們提供使用藥品的注意事項(第57款第1條)。這意味著必須面交。24–––––––––––––––21.6月9日135/95法令,1992年3月31日歐盟理事會92/25/CEE號指示。22.在此之前,1965年3月20日通過的藥房法規定,藥房必須獲得衛生總局的許可書。許可書係個人名下,只可轉讓給可以成為藥房的物業主者。23.10月22日的936-A/99號訓令規定了藥房的開設及轉讓。它為新藥房的開設提出數個條件,尤其是每區所有的居民數。不得少於4000人,而且在距新藥房250米內不可有第二家,而且區域不可重複(第2款第1條)。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允許設立新藥房,尤其是當航空港或碼頭的商業和服務業區域的抵達和出發客流量證明有此必要,而且在300米內無同類設施。即便在此特別情況下,新開設的藥房必須臨街,而且24小時營業(第3款第1-d項第3點)。開設屬於同區或附近區的流動銷售點需要得到國家藥房藥物局行政委員會的決定(第17款)。另外一個方面是輪值制度。它由3月10日256/81號訓令通過,後有修改。這一法律的主要規定是,所有藥房應該按照輪流表的規定輪流開門(第2款)。24.根據這一法規,似乎在國際互聯網上對公眾銷售藥品是不可能的,因為只允許藥劑師在藥房或被適當批准的流動銷售點或車上銷售。這是因為法律要求,人用藥物的買賣雙方必須同時在場,未對自由銷售和需要醫生處方的藥品加以區別,但
466(四)現在我們來看看同類療法藥品的一些方面。1、同類療法藥品輸入市場必須遵守一簡便登記。應向國家藥房藥物局提出登記申請,並附上證明這批產品的藥性質量及同類療法性能的檔,尤其是產品生產批准書(第5款)。2、同類療法藥品生產的要求由人用藥物法25第3章所規定,詳見第6款第1項。這意味著同類療法藥品生產必須得到國家藥房藥物局行政委員會的批准(2月8日72/91號法令第54款第1條)。3、另外,同類療法生產批准書的持有人必須有技術指導。此種技術指導應該遲久、不間斷,以保證產品的質量(第6款第2條)。4、至於標籤和說明書,要求同類療法藥品的生產商或進口商必須在外包裝、器皿或說明書上註明產品特性和使用注意事項,如使用方法和有效期。(五)由經濟活動總局和國家藥房藥物局負責監察這些要求的實施。任何違反,尤其是無生產及銷售批准書者如果是法人,將遭到500到30000歐元的處罰(第10款)。由經濟活動總局和國家藥房藥物局立案,罰款之60%歸屬國家,其餘40%歸屬有關單位。–––––––––––––––是新的歐盟法要求我們對這禁令作一更有局限的解釋。的確,為了與歐盟法相符合,儘管在藥房外禁止出售藥品未受到影響,各成員國的內部法律必須將在國際互聯網上禁止銷售藥品解釋為限於那些不需要醫生處方的藥品,否則國內法將違犯貨物在內部市場流通的自由。的確,歐盟法院在2003年12月11日C-322/01(DocMorris,DeutscherApothekerverbandeV)案中決定:1.在成員國限制在藥房出售的藥品不得郵購。如同1998年9月7日藥品法§43(1)所規定的禁止,這是一個相當於歐盟條約第28款規定的數量限制;2.歐盟條約第30款解釋各成員國只可以禁止在藥房出售的藥品不得郵購,而且是需要醫生處方的藥品。但歐盟條約第30款未解釋為何絕對禁止在各成員國郵售需要醫生處方的藥品。另一方面,意欲進行電子貿易的藥房,必須遵守1月7日7/2004號法令的要求。它轉發了歐洲議會及歐盟委員會2000年6月8日2000/31/CE號關於資訊社會服務的某些法律方面,尤其是內部市場電子商務(“電子商務指示”)的指示。進一步的闡述,請見我們的〈電子藥房:關於在國際互聯網上的藥品貿易〉,載《葡萄牙健康法雜誌》,科英布拉大學法學院生物醫學權中心(http://www.lexmedicinaeorg/),科英布拉,2004年。製藥企業的正式網站,可參見NicolasP.Terry,Cyber-Malpractice:LegalExposureforCybermedicine.inAmericanJournalofLaw&Medicine,25(1999),327-66,pp.343ss.25.2月8日72/9號法令。J
467–––––––––––––––26.轉發6月14日歐盟理事會93/42/CEE號指示。27.將10月27日歐盟議會和歐盟委員會的98/79/CE號指示,歐盟議會和歐盟委員會的11月16日2000/70/CE號指示和修改6月14日歐盟委員會93/42/CEE號指示的12月7日的歐盟議會和歐盟委員會的2001/104/CE關於醫療器械的指示轉入葡萄牙法律體系。28.關於醫療器械方面法規、醫學和技術醫療,請見Noah/Noah,Law,Medicine&MedicalTechnology,FoundationPress,2002。29.10月24日264/2003號法令通過了可裝卸主動植入式醫療器械及其它主動植入式醫療器械的貿易稅率。30.轉發歐盟議會和歐盟委員會10月27日98/79/CE號指示。31.之前由10月23日的136/95訓令規定的“技術條例”散見於不同法規及2月14日取消了前訓令的30/2003號法令附錄1。三、醫療器械有關醫療器械的法規由10月23日273/95號法令所規定,26近期2月14日30/2003號法令作出了修正。27(一)何謂醫療器械?法律的定義是:任何一種單獨或配合使用的工具、儀器、設備、材料或用品,還包括保證其正常運作所必需的輔助材料。它要達到的主要效果是不對人體使用藥劑、免疫藥品或新陳代謝藥品,儘管它的作用可以得到上述物質的支持,或是生產廠家所生產的可用於某種疾病、損傷或缺陷的診斷、預防、控制、治療或減輕,身體或生理過程的研究、替換或改變,以及節育產品(第3款a項)。28醫療器械可以分為主動植入式和被動植入式兩種。29(二)10月23日273/95號法令適用於一般的醫療器械,然而不適用於其他情況,例如試管診斷。用於試管診斷的醫療器械法規分見於11月11日306/97號法令和8月12日189/2000號法令。30此外,可主動植入的醫療器械是由4月7日78/97號法令所規範的。我們在此僅分析醫療器械的一般規定,試圖探討一下它的主要方面。(三)首先,在輸入市場方面,醫療器械只有滿足了一些基本的要求才可以輸入市場和投入使用,換言之,必須達到一系列的技術標準(第5款)。311、它的基本要求可見附錄的總要求(例如,附錄的第6點規定:有可能發生的不良副作用應該在規定的危險之內)。設計及生產的要求
468(例如,附錄的第7.6點規定:設計和生產器械時,應考慮到將器械釋放的物質有可能造成的對身體的危害降至最低)。此外,由2003年修改增加的第8款-B項中規定了手術用器械體系或總體的有關規定(例如,第1款a項)要求按照製造商提供的資料來測試這些醫療器械的相互匹配性及其置放。也規定了標籤及說明書的要求(第6款第6項要求使用葡萄牙語)。輸入市場負責人的登記(第8款c項1a:必須將其公司總部的地址及器械的詳細情況通知有關當局)。凡是達到了歐盟公報的規定而符合葡萄牙國家標準的器械可以被推斷為符合要求(第8款e項,第3點及第6款)。322、另一方面,還有一個保護條款,給與國家藥房藥物局行政委員會主席某些特別權利。的確,在這一條款中(第9款),國家藥房藥物局行政委員會主席有權決定將對病者或第三者的健康與安全有害的醫療器械及服務停止在市場出售和使用,即便這些產品是按照其原來用途合法輸入市場和使用的。33他的決定可以上訴。34(四)然而,必須考慮設立一個監察機制來控制醫療器械。這應該由生產商和輸入市場負責人來進行,他們應將一切與這些醫療器械有關的事故,尤其是有可能產生和已經產生的死亡,或嚴重損害某個病人、使用者或第三者健康狀況的製造缺陷、故障、性能和作用的改變通報國家藥房藥物局(第13款1-a項)。3月1日196/2004訓令通過了醫療器械監察的國家體系章程。這一章程設立了一個醫療器械的監察機制。通過迅速查找並弱化任何事件和對在生產商提出的條件的益損的評估,對輸入市場的醫療器械及其安全進行監察,以便防止重複出現,進而保護公共健康。為此,考慮到現在越來越全球化的世界上,在消費品的來源和銷售及迅速的資訊流通方面,任何與健康技術有關–––––––––––––––32.另一方面,這些治療器械應該有歐共體(CE)的標誌,除非是用於臨床研究和定製的設備。為此,製造商應該選擇一種達到標準的評估方式。33.應該將闡明理由的決定通知歐盟委員會,以及生產商或其代表。34.我們已經評論以前的行文,我們仍然保持我們的觀點。這一規定似乎有些矛盾,即便承認這些器械投放市場符合一切要求,而且符合它的用途,但是在這種情況下,這些設備器械並未遵守這些基本要求,而且不符合上述條例和專門技術規定。J
469的不良事件越來越廣為傳播,要求有關當局有合適反應的能力,及時按照科技知識,向有關者提供適當的資訊。(五)還要一提的是,對於醫療器械的違章情況規定了處罰條款。例如,不遵守科技資訊保密條款者為法人將受到3000到44750歐元的罰款(第10款)。由經濟活動總局局長立案並由他決定罰款。罰款的60%歸屬國家,20%是根據主動植入式還是被動植入式醫療器械,歸屬經濟活動總局和國家衛生局或國家藥房藥物局(第1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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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行政》第十八卷,總第六十八期,2005No.2,471—489澳門小學教育:回顧和展望阮邦球一、前言澳門回歸祖國,實行“一國兩制”,為澳門的教育改革確定了方向和創造了前景。小學教育是初等教育,亦是學前教育和中學教育之間的銜接點,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份。《澳門教育制度》(第11/91/M號法律)確立澳門的小學教育體系﹔迄2004年止,澳門免費基礎教育包括小學預備班、小學教育及初中教育。本文以澳門小學教育為對象,嘗試用量化的方法進行研究,根據統計數據及相關資料,以探討澳門小學教育的發展規律,討論小學教育所面臨的挑戰,並對澳門的非高等教育改革提出見解和建議。二、澳門的小學教育小學教育是學前教育的延續,同時亦為中學教育作準備。澳門小學的教育是以培養兒童的素質、確保兒童的需要、讓兒童和諧地、全面地發展潛力為方針。澳門小學教育為期六年,年滿六歲的兒童皆可進入小學教育的第一年,而就讀小學的最高年齡為十五歲。小學教育的目標是:讓學童掌握所選擇教學語言的口語表達能力、閱讀與書寫能力;開始學習第二語言;掌握算術、自然與社會環境的基本概念;提高手工藝活動及藝術教育;培養和促進衛生及保健的習慣;認識澳門,促進道德和公民教育。合格完成小學教育者,獲得小學文憑。澳門小學教育的相關法律歸納於表1;而澳門小學教育的特點則整理於表2。表1:澳門小學教育的相關法律法例編號法例名稱第54/90/M號法令《修改中葡教育制度》*–––––––––––––––*澳門大學預科課程中心講師。
472法例編號法例名稱第11/91/M號法律《澳門教育制度》第38/94/M號法令《學前及小學教育之課程組織》第41/97/M號法令《培訓幼稚園及中小學教師之法律制度》第51/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小學回歸教育》表2:澳門小學教育的特點入學要求:年齡限制年齡要求:6歲以上、15歲以下教學年期:為期六年、每年教學活動不得少於一百八十日教學目的:旨在確保適當的條件,能全面地及和諧地發展兒童的潛力教學評核:學年課程考試學歷文憑:合格完成小學課程,將獲頒發小學畢業文憑三、澳門的小學學校澳門的小學學校可按其性質界定為三種類型﹕教育機構的法人、教學的語言及學校的教育範圍,按上述性質分類的小學學校歸納於表3中。至2004-2005學年,共有66間政府或私人教育機構開辦小學課程。表3:按性質分類的澳門小學學校性質類型教育機構的法人官立、私立教學的語言中、英、葡學校的教育範圍小學、幼小、中小、中小幼根據公立(或稱官立、政府)及私立性質、教學範圍和教學的語言統計的小學學校數目,總結於表4中。
473表4:按小學學校性質的統計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小學至至至至至至至至至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公立(中、葡)578877743私立(中、英)2333433私立(葡)000000043總數710111111101086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幼小至至至至至至至至至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公立(中、葡)200011023私立(中、英)31292929362122私立(葡)00000002220總數332929293722222423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中小至至至至至至至至至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公立(中、葡)110000000私立(中、英)78981188109私立(葡)2221111總數10111191299109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中小幼至至至至至至至至至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公立(中、葡)000000100私立(中、英)192020201725252728私立(葡)0000000總數192020201725262728資料來源:http://www.dsej.gov.mo/。澳門教育暨青年局。
474澳門小學學校以私立的幼小和中小幼“一條龍”的教育模式為主。小學學校數目歷年相當穩定,但在2000-2001學年“幼小”數目從29間急升到37間,而“中小”數目則從9間增加12間,其後2001-2002學年,其數目分別減少到22間和9間﹔在1999-2001學年間,一條龍中學先減後急增,由20間減少到17間,再增加到25間。在2002-2004學年間,官立純小學從7間減少到3間,官立“幼小”學校由零增加到3間,而私立一條龍學校則從26間增加到28間。表5:按小學學校性質數字的計算值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小學學校分類至至至至至至至至至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公立(中、葡)888888866私立(中、英)59606160685758私立(葡)22211116360小學學校總數697071697766676966私立小學學校(%)88.488.688.788.489.687.888.191.390.9自1996年到2002年,澳門私立小學學校所佔的百分比介乎於88.1%到89.6%之間,而開辦小學教育的學校,其數量由69間減少至67間,其減少率約為2.9%﹔特別明顯的變化是從1999年的69間增加到2000年度的77間,其增長率為11.6%,從2000年的77間減少到2001年度的66間,其減少率為14.3%。官立小學的數目由2003學年的8間減少到2004學年的6間,其減少率約為33.3%,官校數目的減少導致私立小學學校所佔的百分比超越九成﹔在2002至2004三學年間,澳門小學學校總數先由67間增至69間,再減至66間。小學數目與新校的急增和驟減,不可避免地對教育體系增添了壓力,亦添加了不少變數,政府教育相關部門和辦學團體應慎重處理建立新校事宜。
475四、澳門的小學課程計劃澳門小學教育課程計劃可分為單科目或多科目組別,亦包括輔助課程活動。教學大綱是對教學過程作出指導之工具,用以制定教學目標及實質內容,使教育機構本身之教學計劃得以實施﹔而教學內容及教學方法的選擇是為了符合小學生的心理發展狀況和有關教學階段的目標,同時誘發學童的求知慾及自我發展的興趣。輔助課程活動被界定為多科目或跨科目間的活動,目的在於補足教育機構本身之教學計劃。輔助課程活動之整體大綱主要包括與自然環境、藝術、體育、運動、技術、衛生、互助及自願等有關方面之教育,旨在豐富學生的文化、公民及科學知識以及使其融入社會。而澳門小學教育課程計劃列於表6,其課程組別可分為品德教育、基礎知識、常識、美育及體育和輔助課程五大類。小學課程可分為小一到小四和小五到小六兩個階段,在第二階段中除了保留原有科目外,亦增加了語言、數學及社會常識的課時。表6:小學教育課程計劃組別培訓內容(科目)每週課節(最少及最多課節)一年級至四年級五年級至六年級1.1道德教育品德教育1.2公民教育1-21-21.3宗教教育2.1語言基礎知識2.1.1教學語言18-2019-222.1.2第二語言2.2數學3.1社會3.2自然科學常識3.3健康衛生4-65-73.4歷史3.5地理4.1視覺教育美育及體育4.2手工4-84-84.3音樂4.4體育輔助課程由教育機構訂定由教育機構自行訂定資料來源:第38/94/M號法令——學前及小學教育之課程組織
476五、澳門小學教育的教學語言澳門小學教育的教學語言包括中文或葡語,並配合英語、中葡雙語等。按教學語言與年終小學生的總數目統計於表7,而按小學學生的教學語言所計算的百分率則整理於表8中。表7:按教育教學語言統計之年終小學學生概況教學語言學年年終學生中葡英中葡學生數目學生數目學生數目學生數目1996-19974730040756870355321211997-19984723540975797352619371998-19994826942973607260620831999-2000470594331940329164212000-200145474423503392785-2001-200243709406672942748-2002-200341535384032772855-資料來源:教育調查(1996-2003)。澳門統計暨普查局。自1996年開始到2003年,接受葡文授課的的小學人數比例持續減少,由佔小學生總數的1.84%減少至0.67%﹔接受中文授課的小學人數比例,自1996年的86.2%持續遞升至2001年的93.1%,在2002-2003學年則輕微下調至92.4%﹔接受英文授課的學生比例以1998-1999學年的5.40%為最低,自2000年到2003年,由6.12%逐步增長到6.87%。 表8:按小學學生教學語言數字所計算的百分率學年年終學生中文中文%葡文葡文%英文英文%1996-19974075686.28701.8435537.511997-19984097586.77971.6935267.461998-19994297389.06071.2626065.401999-20004331992.14030.8629166.20
477學年年終學生中文中文%葡文葡文%英文英文%2000-20014235093.13390.7527856.122001-20024066793.02940.6727486.292002-20033840392.42770.6728556.87在1996-2003年間,接受英文為教學語言的學生數目由3553名減少到2855名﹔而接受葡文為教學語言的學生數目由870名減少到277名,它們在佔五位數的小學生總數中分別為四位數及三位數。明顯地,接受葡文教育的學生比例持續下降,至2002學年僅佔小學生總數的0.67%,這是危險的訊號。以中葡雙語為官方語言的澳門而言,無論從法律上、文化上、經濟上考量,必須尋求更有效的策略和措施,推動葡文教育的再發展。1999學年是澳門回歸祖國的年代,亦是澳門語言教育的轉折點,自1996-1999年,接受葡文和英文教育的學生比例持續減少,其後接受葡文教育的學生比例漸趨穩定,而接受英文教育的學生則持續增加。澳門回歸對教育語言的影響是值得進一步研究的課題。六、澳門小學教育的學員出生地澳門中學生的出生地,除澳門外,以內地、香港及葡萄牙為主。年終小學生總數字,按出生地統計於表9,而按小學生出生地計算的百分率則列於表10中。表9:按出生地和年終小學學生總數統計之概況學年年終學生出生地澳門大陸葡萄牙香港其它不詳1996-19974730041285354229615503562711997-1998472354166835552431393376-1998-1999482694134851461541217404-1999-200047059401735309961045436-2000-20014547438763533276875428-2001-20024370937171529566753424-2002-20034153535542480054661478-資料來源:教育調查(1996-2003)。澳門統計暨普查局。
478據出生地的統計,在澳門出生的小學生所佔比例介乎於85.0%與88.2%,在大陸出生的學生比例在7.48%與12.1%之間,在香港出生的學生比例則持續地由3.28%減少至1.58%,在葡萄牙出生的學生比例亦持續地由0.63%減少至0.13%。自1998年至2002年,澳門出生與非澳門出生的中學生平均比例為85.5:14.5。外地出生的小學生比例在澳門回歸前後呈現明顯的變化:回歸前持續減少(由1.31%減至0.76%),回歸後則逐步增加(由0.88%增至1.08%)。 表10:按小學學生出生地數字的計算百分率學年出生地澳門%大陸%葡萄牙%香港%其他%1996-199787.37.480.633.281.311997-199888.27.530.512.950.811998-199985.710.70.322.520.761999-200085.411.30.202.220.882000-200185.211.70.171.921.012001-200285.012.10.151.721.032002-200385.611.60.131.591.08七、澳門小學教育的學員澳門小學教育的註冊學生總數、男女學生人數、學年終學生總數及升級/畢業學生數字,統計於表11中。表11:按註冊小學學生人數統計註冊學生學年間學生學年終成績流動概況學生總數學年留級生轉入轉出升級或留級不詳男女男男女男畢業男女男男女男男女男男女男男女男男女男1996-19974762924764357723383112006403914730024573436342217436662399--1997-19984748324875319620905063257544694723524731433982231936002294--1998-1999467472453429831887220611266844064826925254441342250541352749--
479註冊學生學年間學生學年終成績流動概況學生總數學年留級生轉入轉出升級或留級不詳男女男男女男畢業男女男男女男男女男男女男男女男男女男1999-2000476222496638232555116826794294705924619433072229335022246250802000-200146260243363276210617612196261545474238424209221603318121372011022001-20024443423470302520251447983946843709230814031420795320821851871012002-200341962222163040207211481541236415352196138739200772617180017984資料來源:教育調查(1996-2003)。澳門統計暨普查局。由1996年到2002年,註冊小學生人數由47629人減少至41962人,其減少率為11.9%;在同時期,小學註冊男生所佔的比例,由52.0%增加到52.9%。值得注意的是:在1998-1999學年,學生轉入量突然急劇增加,數值為2206人,達歷年之最,似是由移民所致。註冊小學生人數、學年終小學生人數和男生所佔比例的數字統計於表12中。表12:按註冊小學學生數字的計算百分率學年註冊學生學年終學生男女男男%男女男男%1996-1997476292476452.0473002457352.01997-1998474832487552.4472352473152.41998-1999467472453452.5482692525452.31999-2000476222496652.4470592461952.32000-2001462602433652.6454742384252.42001-2002444342347052.8437092308152.82002-2003419622221652.9415352196152.91.澳門小學學生的升級/畢業率澳門小學生的升級/畢業率介乎91.4%和93.3%之間,而男生升級/畢業率明顯地低於總升級/畢業率,其差額為1.4%至2.3%。澳門小學生的升級/畢業率平均值為92.2%﹔而相對應的男中學生升級/畢業率平均值則為90.3%,它們的平均值相差為1.9%。
480表13:按註冊小學生升級或畢業數字所計算的百分率學年學年終學生升級或畢業學生升級率或畢業率(%)男女男男女男男女(%)男(%)1996-19974730024573436342217492.290.21997-19984723524731433982231991.990.21998-19994826925254441342250591.489.11999-20004705924619433072229392.090.62000-20014547423842420922160392.690.62001-20024370923081403142079592.290.12002-20034153521961387392007793.391.42.澳門小學學生的留級率澳門小學生的留級率介乎於6.3%與8.6%之間,而男生的留級率明顯地高於總留級率,其數值由8.2%到10.9%不等。澳門小學生的留級率平均值為7.4%;而相對應的男生留級率平均值則為9.4%,其差額為2.0%。表14:按註冊小學生升級或畢業數字所計算的百分率學年學年終學生留級學生留級率(%)男女男男女男男女男1996-19974730024573366623997.89.81997-19984723524731360022947.69.31998-19994826925254413527498.610.91999-20004705924619350222467.49.12000-20014547423842318121377.09.02001-20024370923081320821857.39.52002-20034153521961261718006.38.23.澳門小學學生的離校率澳門小學生的離校率約在1.3%到2.1%之間,男生的離校率明顯較高,這現象與男性學員的留級率相似,其數值在1.5%到2.6%之間。澳
481門小學生的離校率平均值為1.6%﹔而男生的離校率則為1.8%,相差值是0.2%。表15:按註冊小學生離校數字所計算的百分率學年學年終學生離校學生離校率(%)男女男男女男男女男1996-199747300245736403911.41.61997-199847235247317544691.61.91998-199948269252546844061.41.61999-200047059246196794291.41.72000-200145474238429626152.12.62001-200243709230818394681.92.02002-200341535219615413361.31.54.澳門小學學生的流動率從歷年數據得悉,澳門小學生轉入數和轉出數俱為三位數,僅1998-1999年的轉入量為四位數(2206人)﹔同樣地,澳門小學生的轉出數量較轉入數量為大,僅1998-1999學年的小學生轉入量異常地大於轉出量。而流動率在1998-1999學年達322.5之數,此增幅確實驚人。轉入量流動率=————————×100%轉出量表16:按註冊小學生轉入/轉出數字所計算的百分率學年轉入轉出流動率(%)男女男男女男男女男1996-199731120064039148.651.21997-199850632575446967.169.31998-199922061126684406322.5277.31999-20001168267942917.119.1
482學年轉入轉出流動率(%)男女男男女男男女男2000-200117612196261518.319.72001-20021447983946817.216.92002-20031148154123621.134.3八、澳門小學教育的總結和分析本文就政府部門公佈的有關資料作出綜合、分析,并對統計數字作出整理和計算,以期為澳門小學教育作出探討和評估。1.澳門開辦小學教育的學校,可分為官校、入網私校和非入網私校;校制以中式為主,亦有英式和葡式;承擔小學教育的學校以幼小及中小幼為主,亦有一條龍式的學校,而以純小學教育型的學校數量為最少。在1999年至2003年之間,除了1998-1999年以外,小學生人數持續減少;小學學校數目保持於約70間左右,僅在2000學年達異常的77間之數;而平均每間小學學校的註冊學生介於600名到700名之間;由1996年到2003年,小學學校的註冊學生中的男生比例穩定於52.0到53.0%之間。表17:按學年統計和計算的小學生及小學學校數字學年1996-19971997-19981998-19991999-20002000-20012001-20022002-2003註冊學生總數47629474834674747622462604443441962男學生總數24764248752453424966243362347022216男生(%)52.052.452.552.452.652.852.9學校總數69707169776667學生數/校690.3678.3658.4690.2600.8673.2626.32.澳門小學生的升級/畢業率介乎91.4%至93.3%之間,而男生升級/畢業率明顯地低於總升級/畢業率。澳門小學生的升級/畢業率平均值為92.2%;而相對應的男生升級/畢業率平均值則為90.3%。男生升級/畢業率較整體小升級/畢業率為低。
483差額(Δ%)=︳男女%-男%︳表18:按學年計算的小學生升級率或畢業率學年升級率或畢業率男女%男%Δ%1996-199792.290.22.01997-199891.990.21.71998-199991.489.12.31999-200092.090.61.42000-200192.690.62.02001-200292.290.12.12002-200393.391.41.9平均值92.290.31.93.澳門小學生的留級率介乎於6.3%與8.6%之間,而男生的留級率明顯地高於總留級率。澳門小學生的留級率平均值為7.4%;而相對應的男生留級率平均值則為9.4%。男生的留級率較整體留級率為高。表19:按學年計算的小學生留級率學年留級率男女%男%Δ%1996-19977.89.82.01997-19987.69.31.71998-19998.610.92.31999-20007.49.11.72000-20017.09.02.02001-20027.39.52.22002-20036.38.21.9平均值7.49.42.04.澳門小學生的離校率在1.3%到2.1%之間,澳門小學生的離校率平均值為1.6%;而男生的離校率則為1.8%,男生的離校率較整體離校率為高。
484在1996年到2003年間,以2000學年的小學生離校率為高(總離校率高2.1%,男離校率為2.6%),而最近三學年的小學生離校率(2000-2002學年),由2.1%減少到1.3%,明顯地得到改善。表20:按學年計算的小學生離校率學年離校率男女%男%Δ%1996-19971.41.60.21997-19981.61.90.31998-19991.41.60.21999-20001.41.70.32000-20012.12.60.52001-20021.92.00.12002-20031.31.50.2平均值1.61.80.25.小學學生的流動量頗為明顯,轉出學生人數較轉入人數為高,1998-1999學年轉入量異常地高達二千多人,遠較轉出量為多。自1999-2003年,澳門小學生的轉入人次平穩於114人到176人之間,而轉入人次則介於541人和962人;由2000-2003年,轉入量和轉出量人數均同步減少;流動率在1998-1999學年達驚人之322.5%。流動率差額(Δ%)=男%-男女%表21:按學年計算的小學生流動率學年流動率男女%男%Δ%1996-199748.651.22.61997-199867.169.32.21998-1999322.5277.3-45.21999-200017.119.12.02000-200118.319.71.42001-200217.216.9-0.32002-200321.134.313.2
4856.澳門小學生所接受的教學語言,以中文佔絕對大多數,佔學生總數的90.4%(平均值),且自1999年以來均超越百分之九十。在1996年到2003年間,接受葡文為教育語言的學生比例持續下降,在2002-2003學年僅佔總小學生人數的0.67%﹔接受英文為教育語言的平均佔有比例為6.55%,近年有所回昇,在2002-2003學年有6.87%的佔有率(表8)。7.自1998-1999學年以來,澳門出生的小學生所佔比例介乎於85.0%與85.7%,在大陸出生的學生比例在10.7%與12.1%之間,在香港出生和葡萄牙出生的小學生比例分別由2.52%減少至1.59%和0.63%減少至0.13%,而其他地方出生的小學生由0.76%逐年增長到1.08%。自1996年以來,中國出生(包括澳門、大陸及香港)的小學生人數所佔比例均在98%以上。表22:按學年計算的小學生不同出生地所佔百分率學年出生地澳門%大陸%香港%中國出生小學生總數%1996-199787.37.483.2898.11997-199888.27.532.9598.71998-199985.710.72.5298.91999-200085.411.32.2298.92000-200185.211.71.9298.82001-200285.012.11.7298.82002-200385.611.61.5998.88.從1999-2000學年到2003-2004學年,澳門小學教育的班數介於1028與1045,小學教師則由1496名增加到1547名,每班學生人數由45.7名減少到37.8名,而師生比則由31.4改善到25.4。由1996年到2004年,每間澳門小學平均承辦13.6到15.6班,平均擁有19.9到23.1名教師,平均教導570.3名到680.2名學生。表23:按學年統計和計算的小學教育數據學年班數教師數學生數校數班數/校教師數/校學生數/校1999-200010281496469336914.921.7680.22000-200110451530452117713.619.9587.2IIIIIIIII
486學年班數教師數學生數校數班數/校教師數/校學生數/校2001-200210371527438866615.723.1664.92002-200310311526415236715.422.8619.72003-200410421547393506915.122.4570.39.從1999-2000學年到2003-2004學年,學生人數由46933名減少到39350名,其減幅為16.2%,而澳門小學教育的班數介於1028與1045之間,每班學生人數由45.7名減少到37.8名,而師生比則由31.4改善到25.4。表24:按學年計算的小學生班數和每班平均學生數學年學生數班數學生數/班數教師數師生比1999-200046933102845.7149631.42000-200145211104543.3153029.52001-200243886103742.3152728.72002-200341523103140.3152627.22003-200439350104237.8154725.4資料來源:教育數字(非高等教育)(2002-2003)。教育暨青年局。10.在2002-2004三學年間,官立純小學學校從7間減少到3間,其減少率為57%﹔官立“幼小”學校從零間增加到3間﹔官立一條龍則從1間減少到零間﹔而官立“中小”學校的數目仍為零。明顯的趨勢是﹕官立學校由純小學向幼小學校轉型,且放棄一條龍(中小幼)模式。表25:按官立小學學校性質在2002-2005學年間的分佈小學學校性質2002-20032003-20042004-2005小學743幼小023中小000中小幼100
487九、澳門小學教育的展望和建議教育具有本身的使命、特點和規律,而社會的變動必然影響教育事業的發展,同樣地,教育必然推動社會的改革。在知識經濟的年代,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對推動社會進步具有關鍵性的作用。基礎教育是澳門長安久治的基礎和保證,作為教育使者,我們必須為政府提供最新信息和出謀獻策,政府宜因應國際局勢的變化和內地政治經濟的發展來制定澳門長遠的教育發展藍圖。教育應該如何配合澳門社會改革?教育應該如何推動社會改革?教育應該如何進行改革?都是值得進一步探究的問題。執政為民的政府是社會成功的保證,社會各界在貫徹施政方針、依據法律行事等事務上,都對教育有不可言諭的影響。小學教育是學生的黃金時期,是義務教育和免費教育的重點,為了提升澳門小學教育的素質,為了配合基礎教育改革的推行,作者建議﹕1.於1990年所頒佈的《修改中葡教育制度》(第54/90/M號法令),與現今的教育發展有頗多相悖之處,嚴重地影響㟚政府學校的法理運作,對官校的發展極為不利,應盡快檢討及修訂。2.普及教育是人權的具體表現。現行的澳門免費教育,範圍包括小學教育預備班(1年)、小學教育(6年)及初中教育(3年)共10年。免費教育在提升整體市民的素質方面,是具效益的,但在普及而不能達到教育目的事宜上,應有所反思、有所改善,特別是在澳門實行免費教育後所衍生的問題上,進行深入的探討。3.在2002-2003學年間,實施小學教育的官校數目從8間減少到6間,減少率為25%。官立學校是實施政府教育理念和推動政府教育政策的基本單元,具有獨特的願景和使命,官立小學的急速減少意味㟚甚麼?政府宜為官立學校明確定位,以保證澳門教育體制的多元化發展。4.學生數目的急速減少對教育體制沉重的衝擊,政府宜訂立政策、機制和措施來應變,力求量減質增,以轉危為機。5.澳門擁有小學、幼小、中小和中小幼四種類型的小學教育學校,它們之間似缺乏橫向的溝通和融合。在現行的入學申請中,學生按各自的需要到各校報考,而各校可自定要求取錄學生。在義務教育
488和免費教育的基礎上,政府部門應有機制來協助學生及家長尋找合適的學校。可行的措施是:要求各小學制定歷年的收生標準、學生申請及錄取數目,以增加社會透明度。6.小學教育是義務基礎教育的重點,應充分利用社會資源,讓學生能全面地成長,使學生在升讀初中前有更好、更充分的準備,繼而施行更有效的政策幫助學生在素質上的提高。在學生留級率及離校率偏高的情㢈下,不宜盲目擴大學校的數目和規模,宜投放資源改善教學管理,尋求學生水平的提高。7.在小學生人數持續減少的情況下,應利用時機調節每班人數,並配合師資培訓,逐步地實行小班教學,推動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現有的小學課程應增加體育課時及課外活動,推動小學生在群育方面的磨鍊,以建立健康的群體生活,並適當地調節過份注重知識教育的課程安排。8.為了改善小學教育,宜加強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互動互諒,推動親子教育,讓學生、家長和老師們共同成長。祇有得到家長的理解、支援和輔助,教育改革和新的教育措施才能得到有效的推展。9.普及教育的成功,基本上排除了新生代的文盲。作為官校的小學回歸教育應重新定位,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配合社區型學校的發展;小學回歸學校亦應逐步地轉型,以融合持續教育和終身教育的發展。10.澳門地少人多,土地資源非常珍貴,政府應謹慎地處理“撥地”建私校事宜,而且社會各界人仕要依法行事。當學校遷移地點或學校結業時,辦校團體必須將地權和相關業權交還政府。11.作為東西方交匯的澳門,內地移民、內外地勞務人員、外資人員等與本澳居民和平共處,在多元化的體制下,澳門教育界有為發展兒童國際學校的需要和空間,宜在行政、立法上先作準備。十、結語教育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小學教育是義務及免費教育的重點。澳門小學教育必須幫助學生建立良好的生活習慣,輔助學生建立終身J
489學習的基礎。小學教育是澳門多元化教育體制的一部分,制定長遠的教育目標,建立具特色的校本課程,才能推動基礎教育的全面發展。祇有在保證基礎教育成功的前提下,澳門才能與時並進,澳門才能拓展多元性的全面發展,澳門才能邁向二十一世紀的學習型社會。參考資料1.第11/91/M號法令。澳門政府。2.第54/96/M號法令。澳門政府。3.第34/SAAEJ/96號批示。澳門政府。4.第34/SAAEJ/98號批示。澳門政府。5.第51/96/M號法令。澳門政府。6.第52/96/M號法令。澳門政府。7.第53/96/M號法令。澳門政府。8.澳門教育暨青年局http://www.dsej.gov.mo/。澳門:教育暨青年局。9.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5-2002),教育調查。澳門: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0.澳門教育暨青年局(2000-2003),教育數字(非高等教育)。澳門:教育暨青年局。
490J
491《行政》第十八卷,總第六十八期,2005No.2,491—526民國時期澳門近代體育的形成與發展湯開建*20世紀初期的中葡歷史有許多近似之處,“葡萄牙與中國兩個末代王朝是同時誕生和滅亡的。1640年開始執政的布拉甘薩王朝1910年被共和國推翻,滿人在1644年建立的清王朝在1911年垮臺。”1這兩場頗具歷史意義的革命並沒有給這兩個國家帶來繁榮與富強,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兩國均陷於內部紛爭的混亂局勢中。這一時期又爆發第一次世界大戰、20年代世界性的工人運動及第二次世界大戰,由於這一系列重大事件的影響,中葡關係發展極不穩定。而處在中葡關係夾縫中生存的澳門基本上是隨著中葡關係的變化而變化。民國初期的澳門界務問題長期未能達成共識,界址未定,雙方爭拗不止,乃至頻頻發生衝突。再加上一戰後世界性的工人運動的影響,粵港澳地區的工人運動也直接衝擊澳門。民國初期的十餘年中,中葡關係一直處於緊張狀態,故澳門社會發展亦受影響。1925年後,中葡關係開始緩和,中國政府認為“外交尚未統一,收回澳土似不易”。2因此提議修訂《中葡和好通商條約》,並於1928年簽訂《中葡友好通商條約》,隨著新的友好通商條約的簽訂,中葡關係由緊張趨於緩和,並走上穩定發展的道路。澳門進入了歷史上又一個“黃金時代”。抗戰爆發後,由於在中日戰爭中葡萄牙所持的“中立”態度,澳門成了中國境內唯一不受戰爭侵襲的“福地”,也就成了中國內地及香港地區人民的避難所。特殊時期的特殊原因導致了澳門社會的特殊繁榮。隨著戰爭的結束及中國方面開展–––––––––––––––*湯開建(1950-),男,湖南長沙人,暨南大學文學院中國文化史籍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中國古代史、西北史及港澳史的教學研究工作。1.(葡)費爾南多.科雷亞.德.奧利維拉著,楊立民、王燕平譯《葡中接觸五百年》,第16章《兩個共和國》,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及東方基金會,1999年,第141頁。2.黃福慶主編《澳門專檔》第4冊,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印,1996年,第576頁。L
492的“收回澳門”運動,中葡關係再度緊張,澳門社會又處於百業蕭瑟之狀。1946年,澳門總督戴思樂(GabrielMauricoTeixeira)以葡萄牙總統代表身份赴穗官式訪問,並一再表示願意和中國和平相處的誠意,遂使當時廣東與澳門的緊張局勢得以緩和。3故在40年代末,澳門社會又呈發展之態勢。民國時期澳門近代體育的發展就是在這一大背景的趨勢下進行的。一、澳門近代體育制度的建立及官立學校體育的發展:1910—19241910年10月5日,葡萄牙爆發推翻封建王朝,建立共和制度的革命。這一革命亦獲得在澳葡萄牙人的積極支持和回應。10月11日,澳門市政廳慶祝共和國成立,10月15日,在市政廳首次升起葡萄牙共和國國旗。隨後,還把在今西灣一帶剛剛開闢建成的道路命名為“民國大馬路”,並決定對澳門華人少年施行教育,設立“民主學校”。隨著共和革命的勝利,封建專制制度的崩潰,政府首先宣佈將教會和國家分離,並頒佈一系列關於“民主、自由”的法令。澳葡政府亦隨之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如頒佈新聞自由法,提出中學教育改革方案,進行人口普查及澳門賭場、工廠的調查等等。4隨著葡萄牙資產階級革命的勝利及葡萄牙共和國的建立,隨著近代西方體育在歐洲的確立、發展及向亞洲各國的廣泛傳播,作為葡萄牙共和國的一個海外殖民地的澳葡政府開始意識到體育運動對國民素質的提高及社會發展的重要性,於是,決定要建立一個機構,來對澳門的體育運動進行指導。1911年1月6日,澳葡政府宣佈:正式成立澳門運動會,並由代理總督馬楂度(AlvarodeMelloMachado)頒佈第15號諭令。5諭令全文如下:–––––––––––––––3.李福麟《澳門四個半世紀》,澳門松山學會出版,1995年,第7章,第156-159頁。4.(葡)施白蒂(BeatrizBastodaSilva)著,金國平譯《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澳門基金會,1995年,第44-49頁。5.《澳門政府憲報》1910年1月6日第1號第11簿,第15號諭令:“派定會員設立澳門運動會”第6頁。
493為促進本省的體育運動文化的發展,決定每年1月31日國慶日時6舉行一次體育運動比賽。現成立一由澳門政府秘書處負責領導下的委員會,其成員包括利宵中學和其他主要學校的體育老師,一名醫療部門的官員,以及每支軍隊抽出的一名軍官組成。比賽由委員會組織。比賽項目由海軍部門的一名軍官選擇匯總後,最終由委員會決定。澳門總督府,1911年1月6日代理總督:AlvarodeMelloMachado這是澳門歷史上第一份關於發展體育運動的正式官方檔案,這份檔案在澳門體育發展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一、1911年建立的“澳門運動委員會”是澳門歷史上的第一個由政府出面組織的對澳門體育進行監管的行政機構;7二、它標誌著澳葡政府在共和制度建立後開始對發展澳門體育運動的重視;三、它標誌著澳門近代體育制度的初步建立。遺憾的是,這一體育運動委員會的成立根本沒有將佔澳門人口絕大多數的華人置於其中,所有委員會成員中無一華人參加,這完全可以說明澳葡政府對華人的歧視。1911年1月6日澳門體育運動委員會的成立還有一個重要的意義就是“決定每年1月31日國慶日舉行一次體育比賽”。每年由政府出面組織一次全澳的體育比賽,這一決定無疑對澳門近代體育的形成與發展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1911年11月29日,由澳門振興學會(APIM)在塔石球場舉辦的一次“學校學生運動會”8應該就是對澳門政府這一決定的回應。雖然,運動會僅局限於學校學生,但據有關資料,這次運動會上還有“軍樂隊助興”,9想必具有一定的規模。由於20世紀初期葡萄牙革命和辛亥革命引發的中國和澳門政局不穩,粵澳之間由於曠日持久的–––––––––––––––6.1月31日為葡萄牙舊國慶日,為葡萄牙人民起義的紀念日。7.黃漢強、吳志良主編《澳門總覽》(澳門基金會,1996年)之《文化篇.體育》第453頁認為:“1955年以來,澳門政府沒有任何的體育監管機構。為了適應澳門體育發展的需要,於1955年才成立體育委員會。”這一觀點明顯是錯誤的,澳門第一個政府體育監管組織乃是1911年建立的“澳門運動會”,而第二個組織則是“學校運動場委員會”(詳後)。8.前揭《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58頁。9.同上。
494勘界談判和民國初年雙方爆發的“葡艦越泊灣仔”、“青洲填海”及“銀坑炮轟中國軍隊”等幾個事件,粵澳關係十分緊張,10再加上第一次世界大戰戰爭陰影的影響,民主革命勝利後的澳門社會經濟仍處於百廢待興之局面。因此,1911年澳門體育運動委員會的成立,原決定由政府出面每年組織一次全澳體育比賽之事很可能出於政治和經濟方面的原因,實際並未能付諸實行。但是1911年葡國革命後,澳門的教育事業則有很大的發展,官立葡文教育在舊有的體制中進行變革並有所發展,教會教育雖然仍由政府資助,但逐步向私立學校方向發展;華人私立教育則由過去的學塾紛紛變為學校;11據1921年的《澳門年鑒》,澳門發展公共教育包括中學、小學達125所,其中政府學校2所(利宵、商業),政府資助學校7所,市政學校10所,教會學校4所,學生總數5477人。12在這一時期澳門的各種類型的學校基本上完成了教育近代化的任務。當時澳門的主要學校大多配有專職的體育教師,並開設體育課,各種體操、田徑、球類活動亦在各學校展開。13利宵中學在20世紀初是澳門的最高學府,該校體育活動十分活躍,1922年,由該校“學苑(學生會AssociaçãoEscolarAAcademia)”組織了一“校際體育活動周”活動,在澳門官立學校間開展校際體育比賽。141922年舉辦的校際體育運動周,參賽學校有:商業學校、聖若瑟修道院、聖母無原罪工藝學校、男子中心中學及國家中學(即利宵)並設立3個獎項:一是“學校杯”,其中包括:自行車賽、越野賽及摔跤比賽;二是“足球杯”;三是“網球杯”。而後兩項比賽,“足球杯”和“網球杯”則“在隨後的幾年一直在校際間舉行”。15為了鼓勵校際體育運動周舉辦體育運動比賽,澳門“視–––––––––––––––10.鄧開頌、吳志良、陸曉敏主編《粵澳關係史》第7章第2節,中國書店,1999年,第383-409頁。11.參閱劉羨冰編著《世紀留痕:20世紀澳門教育大事志》,2002年,第27-34頁。12.前揭《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99)》,第154頁。13.參見拙文《明清時期西洋體育在澳門的傳播與發展》,載《世界漢學》第三期。14.澳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微縮膠卷)AH/A2/P-8660miz.A1023,督署秘書處112號檔,1922年4月12日(原文為葡文)。15.澳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AH/A2/P-8637miz.A1022,澳門督署秘書處301號文件,1922年3月23日。
495學會(InspecçãodeInstruçãoPública)”還專門為運動周網球和足球比賽製作一獎盃。16當時華人學校體育也有長足進步,除了各校均開設體操課外,其他運動項目也有開展。如1914年由澳門樹學會創辦的“澳門英文學校(M.E.C)”,該校不僅有大量的體育器械供學生運動用,而且組織“足球隊、乒乓球隊”。當時澳門尚少懂乒乓球者,而該校之乒乓球隊則為澳門之創舉。17正是由於澳門學校體育運動發展十分迅速,甚至出現許多運動過度而損傷青少年身體的現象。當時即有輿論批評學校,在進行的運動和競賽中“無條理和過度熱衷”,出現“對青少年不適宜的訓練和過度運動”,18當然,這些批評意見並未能影響澳門學校體育運動的發展。由於學校體育運動發展很快,澳門原有的運動場地明顯不足,1919年澳門政府將澳督府花園部份暫借給“中心學校女部學生”作運動場地;191920年,“學校遊園會籌備委員會”負責人喇拿尼(FernandodeLaraReis)申請使用塔石運動場。201921年,喇拿尼還倡議舉辦學生遊園會,並為興建助學會游泳池募捐。211922年喇拿尼再向政府報告申請,在望廈中學內興建運動場。221923年,喇拿尼向政府申請在塔石運動場內興建一足球場。23這一系列體育運動的場地及設施的興建,可以反映,從1910—1923年十餘年間,澳門官立學校體育運動確實發展十分迅速。雖然這一時期的學校之外的體育運動亦有表現,但沒有形成一定的組織和規模。如1911年7月成立的“軍人聯誼娛樂體育中心”–––––––––––––––16.同上。17.王文達《澳門掌故》載於《澳門教育掌故》,《澳門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326頁。18.《澳門政府憲報》第9期,1924年2月28日第71號法令《通過助學會體育運動場規章》。19.前揭《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129頁。20.同上,第146頁。21.同上,第147頁。22.澳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AH/AC/P-08648市政廳243號檔,1922年4月3日。23.澳門歷史檔案館藏民政管理檔第36號卷宗第S-C號文件,轉引施白蒂《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169頁。L
496在1918年就被取消,24同年8月成立的“澳門外人法律網球俱樂部”就被視為非法。251916年左右雖然在澳門已出現華人足球隊及乒乓球隊的活動,但始終局限在極少數人的規模。因此,我們可以說,澳門近代體育形成初期是以澳門官立學校體育為其最主要的內容。正是由於這一原因,澳葡政府根據這一體育發展的走向,頒佈了澳門近代體育發展的第二份重要文件,即1923年10月13日第51號法令:《通過教育局體育運動場規章》。26茲錄文如下:根據1923年10月13日第51號法令:澳門政府已將青年學校體育運動場—塔石球場移交給澳門教育局,並制定相應的必要規章。的確,國家有諸多職能,其中人們的教育是民主國家的主要責任。體育作為教育的一個重要分支,應當給予關心和指導。有意見嚴正指出,漠視對青少年的不適宜的訓練和運動過度的錯誤,主要是在進行的運動和競賽中無條理和熱衷過度,常常損害青少年的身體。據有關運動方面的記錄顯示,在那些體育愛好者、運動員和競賽選手中,已有許多人心臟肥大,嚴重身體損傷的案例出現,甚至因結核病而導致早夭。如上述指出的錯誤重複出現,是應受到譴責的。基於以上原因,澳門總督在聽取了政府委員會的意見後,批准執行教育局體育運動場規章。是為本法令組成部分,由政府秘書處簽署。澳門督署,1924年2月28日澳門總督:R.J.Rodrigues將體育作為教育的重要組成部份來予以支持和發展,但又高度重視過度熱衷運動帶來的副作用。因此,澳葡政府除了全力支持學校體育的發展外,還要求教育當局對當時“過度運動”的現象予以限制。這–––––––––––––––24.前揭《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122頁。25.同上,第56頁。26.前揭《澳門政府憲報》1924年3月1日第9號,1924年2月18日第1號法令。J
497應是這份文檔所表現的澳門體育史上的特殊意義:即,民國初年的學校體育運動發展過熱。澳門政府將當時唯一稍具規模的運動場—塔石球場撥給教育局,作為專門的“學校運動場(C.D.E)”一方面反映當時澳門政府對學校體育運動發展的重視,另一方面,又可證明,澳門學校體育運動已達到了一定的水準與規模。該章程第三款闡述了建“學校運動場”的目的:學校運動場(C.D.E)的基本目的是在校青少年的體育教育。通過體操和競技運動,塑造健全體魄的民眾,以應對生活的挑戰和保衛國家。1.為了達到上述目的,學校運動場委員會在學校中注意發展拳擊、摔跤、劍術和棍術的興趣。2.為促進體育運動的發展,學校運動場委員會應組織各種比賽活動,並予優勝者設立獎項。3.作為良好教育的組成部份,學校運動場委員會應不時舉辦一些有助於社會生活以及會員與家庭之間良好關係的其他各項活動。27這是澳門政府第一份關於學校體育教育的正式文件。在澳門教育局的領導下推動和指導全澳學校的體育教育和學生體育運動。值得注意的是這份文件關於“學校運動場委員會”的會員規定中有“可授予不同民族或外籍成年人士榮譽會員”28一項。可知,這一學校運動場除了葡萄牙人外,是可以允許華人參與的。1924年“學校運動場委員會(即學校體育總會)”的成立,更快地推動了學校體育運動的發展,足球、網球、曲棍球、旱地冰球、拳擊、摔跤、擊劍、棍術、自行車及各項田徑運動均在澳門官立學校中蓬勃開展,田徑主要項目則有100米、400米、1500米、障礙跑、競走、跳遠、撐杆跳高、鉛球等。29在官立學校中,開展體育運動最有成就者–––––––––––––––27.前揭《澳門政府憲報》1924年3月1日第9號,1924年2月18日第1號法令。28.同上。29.梁洪波《澳門田徑發展史》(一),載《田徑》2002年1月頁6-12,據梁氏稱:這些資料從收集歷史資料及訪問資深體育工作者得來。
498首推利宵中學。該校不僅有實力雄厚的“利宵曲棍球隊”及“Melco”少年足球隊,其擊劍隊也是澳門最具代表性的運動隊。30利宵中學體育運動的發達除了當時澳門官立學校普遍提倡體育運動這一因素外,還有兩點是必須指出的:一是利宵中學是19世紀末20世紀中澳門最高學府,1917年時被升格為“葡萄牙國家中學”,31曾一度還被人稱之為“皇家大書院”。32正因為其特殊地位,故該校倍受澳門政府的重視,在資金投入及教師人才的配備上應當有特殊的眷顧;二是該校早期的體育教師如JoãodosSantosFerreira等人,為該校體育人才的培養作出了很大的貢獻。33澳門著名的足球運動員MoraisAlvesLusMadeira、EuriclesBritodeSilva及電燈足球隊的創始人李仁基(HenriquedeBarrosPereira)等,澳門曲棍球天才AlbertinodeAmeida、AugustoJorge、AlfredoNery、AlexAiros等都是利宵中學培養出來的,34故時人稱利宵中學“實際上已成為生產澳門土生葡人著名運動員的工廠”。351922年,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教育部頒佈“新學制(《壬戌學制》)”,並於次年公佈“新學制課程標準”,正式宣佈廢止學校“兵操課”,將“體操科”改為“體育科”。36國內教育體制的改革,勢必影響澳門華人學校的體育教育。故在這一形勢下,澳門華人學校體育在民國建國後的頭十幾年中獲得了很大的發展。但必須指出的是這一時期澳門華人學校雖然也有多種體育運動專項的出現,但由於得不到政府的支助,華人私立學校的經濟財政狀況還無法支持較有規模的體育運動。因此,可以說,1910年葡國革命後澳門的頭十幾年的體育運動主要參加–––––––––––––––30.JosédeCarvalhoeRêgo,FigurasDesportivasdoPassado,PP.199-200、PP.219-220.InstitutoCulturaldeMacau,InstitutodosDesportosdeMacau,FundaçãoOriernte,1996。31.前揭《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109頁。32.《鏡海叢報》1894年10月31日第15號,澳門基金會、上海社科院聯合影印本,2000年。33.前揭,FigurasDesportivasdoPassado,PP.235-237。34.前揭,FigurasDesportivasdoPassado,PP.93、PP.127-128、PP.171-172、PP.199-200、PP.235-237、PP.241-242。35.前揭,FigurasDesportivasdoPassado,PP.199-200。36.何啟君、胡曉風主編《中國近代體育史》第2編第5章第4節第117頁,北京體育學院出版社,1989年。J
499者還是葡人和土生葡人。澳門官立學校對體育教育的重視,學生體育運動的普遍展開及經常性的舉辦校際間的體育比賽,則為20年代末30年代中澳門體育運動的全面發展和整體水準的提高準備了大批人才及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二、澳門近代體育的“黃金時代”及各項運動的全面發展:1925—193620世紀20年代的頭幾年是澳門歷史上極為動盪的日子。1922年,澳門發生“5.29”葡兵殘殺華人事件。該事件引致的嚴重後果即是數萬華人憤離澳門,在澳華商罷市,工人罷工,學生罷課,全澳陷入一片癱瘓之中。澳門華人行動並獲廣東政府及全國人民的支持,粵澳關係十分緊張。37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925年7月省港工人大罷工爆發,雖然澳門沒有大規模捲入這場風潮,但對澳門的衝擊與影響也不小。38從1922到1925年三、四年間,澳門一直處在風雨飄搖的政治風浪之中,經濟十分蕭條,故體育事業也談不上有什麼發展。1925年後,澳門政局漸趨穩定,特別是1928年中華民國政府與葡萄牙政府簽訂的《通商友好條約》公佈後,中葡關係日漸緩和。由於澳葡巴波沙(ArturTamagninideSousaBarbosa)政府對澳門華人採取“誠信相孚”39的政策,對澳門廣大華人“其行政設施皆本友善之精神,務以適合華人性質及風俗習慣為宗旨”,40澳門華人社會內部的反葡、仇葡的情緒也逐漸平息,緊接著粵澳長期爭執不休的勘界問題也不再提及,雙方進入和平共處時期。再加上1929年陳濟棠主掌廣東大權後,經濟上採取對外開放政策,極力爭取港澳商人投資,粵澳經濟聯繫十–––––––––––––––37.前揭《粵澳關係史》第7章第3節,第410-411頁。38.前揭《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183頁:“由於廣州發生暴動,大量難民湧入澳門,澳門人口首次突破10萬人,劇增至193175人。”時在1924年末。還可參考前揭《粵澳關係史》第7章第3節第420頁。39.陸翼南《葡人治澳之政績》,載《澳門年鑒:1927年》,澳門歷史檔案館藏鉛印本,1927年,第104頁。40.陳席儒《澳門年鑒書後》,載《澳門年鑒:1927年》,第105頁。
500分密切。41這也促使了澳門經濟的發展與繁榮。1926年11月7日,澳門首屆工業展覽會在望廈開幕,參觀人數達289,537人,其中有5萬人為外來觀眾。42這一盛況空前的工業展覽會在澳門的開辦,也正是澳門社會經濟繁榮的力證。澳門著名大律師、作家飛歷奇(HenriquedeSennaFernades)有一段話可以說明:1927年,澳門普遍洋溢著一股樂觀的氣氛。整個世界繁榮的光輝映照此地。外港碼頭尚未顯示出喧囂的蠢動,領導人的報告早已預計到沿岸船隻的繁榮,簡直有夢想不到的壯觀場景。捕魚業欣欣向榮。港務廳註冊的船有4千艘以上。人們開口必談澳門的現代化,將它從中國內陸閉塞孤立狀態中解放出來,變成一個美國式的充滿活力的都市。43經濟的發展,社會的繁榮,反映在體育方面則是澳門體育的全面發展。而這一時期澳門體育的全面發展又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獲得證明:(一)澳門體育運動已從過去比較單一的學校體育走向了全社會的體育運動民國初期,澳門的社會體育除了上層社會少部份人流行網球運動外,44其他各項運動項目大都為學校體育。到20年代中期以後,這種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從當時成立的各種體育機構來看,不僅有一批以聯誼、娛樂為目的的體育運動俱樂部的出現,如1926年成立的軍人網球俱樂部和文員網球俱樂部;45而且還有一批專門行業體育會和專業球隊出現,如1926年成立的“澳門祖國體育運動中心”,就是以港–––––––––––––––41.廣東省檔案館編《陳濟棠研究史料》第180頁,廣東省檔案館,1985年。42.前揭《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202-203頁。43.(葡)飛歷奇(HenriquedeSennaFernades)《澳門電影歷史:有聲影片時期》,載澳門《文化雜誌》(中文版)第23期,1995年,第117頁。44.1911年9月1日法國人李革(CharlesRicou)及美樂爾(ArturMilier)成立的“澳門外人法律網球俱樂部”。(參見前揭《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56頁);據澳門歷史檔案館藏AH/A2/P-4819督署秘書處檔案,在1915年間,澳門有兩個冠以“和諧”與“幸福”之名的網球組織要求建網球場進行網球比賽。45.前揭《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197及199頁。J
501務局人員組成;461918年即建有運動房、1935年正式建立的“紅黑(NegroRubro)體育會”,就是由消防人員組成,47這些均是當時成立的行業體育會。再如1926年成立的澳門曲棍球俱樂部、1927年成立的澳門旱地冰球俱樂部則是當時成立的專業球隊。48不僅在專業、行業單位中出現體育會,連澳門街坊民眾也開始組織體育會,如1933年成立的雀聯體育會和公娛體育會,就分別是由澳門雀仔園坊眾和柿山坊眾組成,甚至連歷來保守的天主教組織也開始組織體育會,如1933年成立的“中青體育會”,即是由天主教青年信徒們組成。49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還有以商業贏利為目的具有博彩性質的體育運動機構出現,如1927年成立的“澳門國際跑馬娛樂俱樂部”和1932年成立的“澳門賽狗協會”。50各種行業、各種類型、各種層次及各種目的體育組織如雨後春筍般誕生於澳門這一極為細微的土地上,僅1925年8月至1926年11月一年多的時間㝯,就有九家體育組織誕生,足以說明這一時期澳門體育運動發展速度之快及體育組織發展的繁榮與多元化。特別是雀仔園、柿山街坊民眾組織的體育會出現在20世紀30年代初,這正是澳門體育運動從上層社會走向全社會普及化的表徵,這在澳門體育運動發展史上是頗具意義之事。(二)澳門體育運動已從過去由葡人壟斷體育事業的“清一色”局面變成葡華“平分秋色”的局面民國初年澳門總人口為74,866人,其中葡人為3,526人,華葡比例為21:1。51雖然從人口比例上,華人佔絕對優勢,但在體育事業的發展及參加體育運動的專業人口數上,葡人則遠遠高於華人,除極少數–––––––––––––––46.前揭飛歷奇《澳門電影歷史:有聲影片時期》,第120頁;及《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203頁。47.前揭《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112頁及澳門政府檔案AH/A2/P-4819督署秘書處檔案。48.前揭《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204及228頁。49.袖珍體育章回小說《皇朝興滅記》第21回,載鐵面人編《體育年刊》,1950年,無頁碼。50.前揭《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185及258頁。51.同上,第48頁。
502華人參入到一些傳統國術及乒乓球運動外,澳門體育基本上由葡人壟斷。據各種資料粗略統計,1925-1936年年間,澳門新成立各類體育組織為42家,其中17家為葡人,23家為華人,2家為葡華混合。又據目前掌握資料,1925年以前,僅有幾家華人的國術組織及乒乓球隊。52而在1925年—1936年11年間,純粹華人體育組織已超過23家,(實際上還有很多華人體育組織遺漏統計),而且華人組織越往後發展越快,從數量上大大超過葡人體育組織,完全打破了葡人壟斷澳門體育的格局。其中最著名的早期華人體育會就是1925年由蔡克庭、蔡克漢兄弟組織的澳門“南華體育會”。53該會主要開展以足球為主的各種球類運動與游泳等,54其中尤以“南華足球隊”馳名,出現了著名足球健將蔡克漢、何康聲、吳漢卿等。乒乓球則是華人較早普遍接受的體育運動,最早崛起的有陶英、振僑、僑英、華人、冠南、華南等一批華人乒乓球隊,55其中是陶英與華南最具實力。這一時期華人組織的體育會不僅數量多,而且具有較高的品質,許多項目的體育水準及競技比賽中的表現已不遜於澳門葡人。澳門華人體育運動之所以出現如此迅速的發展,其原因首先是“5.29事件”及“省港大罷工”運動勝利後,華人在澳門的政治地位及社會地位大幅上升;二是隨著粵澳關係的緩和,澳門經濟穩定發展,在20世紀澳門經濟中佔主導地位的華商經濟實力也大大增加;三是從維新運動以來,澳門華人逐步發展包涵有體育教育的新式教育,使澳門華人的文化素質及身體素質也大大提高,在這些新式教育中,也為澳門華人積累了一批體育人才。正是由於上述多方面的原–––––––––––––––52.華人國術組織最早應當是“澳門精武體育會”,該會具體成立時間尚未查到,估計應與1919年香港精武會同時成立(詳見後),“柿山結義堂”1922年開設國術部,是澳門開設的最早武館之一,參見〈澳港柿山結義堂國術健身會〉。Http://www.geocities.com/macaukwngfu/。前揭《皇朝興滅記》第五回載:民國11年(1922)羅定、陳振興、梁植芝組織“天山”乒乓球隊,民國十二年舉辦單人賽。同年該隊即自行解散,不久又有梁植芝組織“振僑”乒乓球隊和官永樂組織“僑英”乒乓球隊。53.上海圖書館藏南華體育會編《南華體育會兩年來工作記》(香港,1933年),載有蔡克漢及蔡克庭兄弟的照片及介紹。54.澳門歷史檔案館藏AH/AC/P-10314(A1071)民國14年(1925)8月1號《澳門南華體育會章程》。55.陳公善《澳門乒乓少林寺—陶英乒乓隊略史》,載鐵面人編1950年《體育年刊》及前揭《皇朝興滅記》第7-12回。J
503因,才會出現廣大華人積極投身到發展澳門體育事業的運動中,也才會出現華人體育蓬勃發展,欣欣向榮的局面。(三)澳門體育已從過去僅擁有個別零星的運動項目到絕大部份體育項目均開始傳入澳門並獲一定程度的推廣發展民國初期,澳門社會除學校體育外,社會上流行的主要是網球運動,乒乓球、足球運動雖已出現,但並未獲得推廣。到20世紀中期以後,不僅網球、乒乓球、足球等項目已獲較大程度的普及與推廣,澳門最具特色的體育專項曲棍球與旱地冰球等已發展到了相當高的水準。56這一時期澳門體育不僅上述幾種球類運動發展良好,而且田徑、游泳、自行車、射擊、拳擊、劍術、棍術及武術等方面體育項目均已在澳門社會展開。甚至連航空、賽車、賽狗等競技、表演活動亦經常舉行。57這一時期籃球、排球、羽毛球、高爾夫球及小型足球雖已傳入澳門,但整體發展水準不高。這一點對於一個面積僅十幾平方公里,人口不足十萬的小城來說,足以說明其體育事業已經走上繁榮之路。同時還可說明,民國時期的澳門仍然充當著歐風東漸之橋樑的角色。曲棍球、旱地冰球、西洋拳擊、西洋擊劍、自行車、遊艇這類體育專項在當時中國內地任何一座小城不可能出現,就是在一些省會城市也是十分罕見之事。特別是在歐洲還剛剛興起的航空運動在20年代的澳門就已多次舉行,這不能不說明,澳門這座小城在中西交流中所具有的特殊地位。(四)澳門體育已從過去單一的埠內校際競賽而逐漸走向埠外的埠際間的比賽,甚至走向國際比賽民國初期,澳門已開展的體育運動項目的競賽均限在埠內的校園和部隊的營地中,1925年以前尚未發現埠際間的體育競賽活動。1925–––––––––––––––56.1935年5月,有幾支外國著名曲棍球隊訪澳,但均被澳門隊一一擊敗。澳門“曲棍球之父”O’Costa被稱為“精彩11號”。(參見前揭FigurasDesportivasdoPassado,PP.79)前揭《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205頁稱:“30-40年代的(澳門)女子旱地冰球隊曾名震四方。”57.前揭飛歷奇《澳門電影歷史:有聲影片時期》關於這一時期的各類體育活動均有較詳細的描寫。
504年後,各項體育運動的埠際間競賽均已展開,有粵澳之間,有港澳之間,還有省港澳三角埠際賽。正如《廣東省志.體育志》所言:“民國時期,特別是二、三十年代,粵港澳體育交往頻繁。廣東歷屆省運會、全省水上運動會,香港都派隊參加,澳門有時也派隊參加。三地足球、籃球、排球、網球、棒壘球、象棋等項目都常有交往。”58我們現在查到的最早的一次粵港澳埠際賽是1928年粵港澳水上運動會,這一次澳門派隊參加,1929年在廣州舉辦的粵港澳埠際乒乓球賽,澳門派隊參加。1928年在澳門舉辦的足球公開賽,則有中山縣翠微鄉足球隊參加。59而且有些比賽則成為一種經常性的定期賽事,如由澳門乒聯與香港乒聯決定從1931年起舉辦“港澳埠際乒乓球賽”,一年一度,輪流在澳門、香港舉辦。60這一比賽除中間中斷幾年外,一直堅持到70年代。更有甚者,澳門個別體育項目在這一時期已經走出澳門,走向廣東,甚至全國,並在廣東省及全國比賽中獲得好的成績。從廣東省第12屆運動會起,澳門一直派乒乓球隊參加,在第12、第13、第14屆省運會上,澳門乒乓球隊一直保持冠軍稱號。1935年在上海舉辦的第6屆全國運動會,澳門派乒乓球隊參加,並奪該項目之錦標,61使澳門體育在全中國有了第一次光榮的“亮相”。澳門曲棍球隊則更是頻繁地舉辦埠際及埠外比賽,由於澳門曲棍球隊實力強,球藝高,故來澳訪問的外埠球隊特別多,德國、蘇格蘭、英格蘭、加拿大、澳大利亞、印度、韓國、日本、新加坡等著名球隊連連訪澳,但均敗於澳門曲棍球隊,至於香港各俱樂部之曲棍球隊則經常來澳門比賽,但亦被澳門隊擊敗,計有香港大學隊、K.C.俱樂部、Duech隊、娛樂隊、軍人隊、Khals隊、香港土生葡人隊等。621935年在吉隆坡的遠東國際運動會–––––––––––––––58.廣東地方史志編撰委員會編《廣東省志‧體育志》之《概述》,廣東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5頁。59.前揭《廣東省志‧體育志》第14章第2節《粵港澳體育交往》,第975-977頁及《民國日報》民國18年(1929)7月27日。60.前揭《皇朝興滅記》第15回及第19回。61.參閱前揭《皇朝興滅記》,陳公善《澳門乒乓少林寺—陶英乒乓隊略史》及前揭鐵面人編1950年《體育年刊》中的《一年來澳門體育‧乒乓球》62.前揭鐵面人編1950年《體育年刊》之《一年來的澳門體育·曲棍球》及前揭FigarasDesportivasdoPassado.PP.235-237。
505上,澳門曲棍球隊擊敗當時遠東最優秀的曲棍球隊—馬來西亞。63一座不足10萬人的小城,其乒乓球能在一個4億人口大國的全運會上奪冠,其曲棍球能在亞洲的國際比賽獲勝,這不能不說明這一時期澳門體育事業的發達與輝煌。(五)澳門體育場地與體育設施較民國初期則是大大地增加和拓展20世紀以前,澳門公共體育場地僅塔石球場一處,屬於私人性質的網球場有一兩處。20世紀中期以後,不僅是公共體育場地獲得了很大的發展,私人體育場所則更顯繁榮。塔石球場1924年改名為學校運動場後,場內設施大大增加,首先是增建一耗用31000公斤水泥的現代化足球場。64望廈中學內亦興建起一大型球場,651930年興建的利宵中學體育館則是當時澳門最為現代化的體育場館,館內各類設施均十分先進。66屬於私人性質的足球場則有南華足球場、章魚(隊)足球場、協和(隊)足球場。此三家足球場均設在沙崗。67另外,澳門體育俱樂部(士砵亭)、警員體育會及利宵中學、聖若瑟中學均建有自己的足球場。68網球場除建於西灣的“陸軍”和“文員”兩個設備一流的網球場外,69塔石球場內還建有三個網球場(其中一個水泥球場,亦用作旱冰運動);70後又在柯高馬路處建一網球場,還有許多私人寓所內附設有網球場。711933年協和體育會(SociedadedaUniãoRecreativa)大廈啟用,其中設有“足球場、網球場、高爾夫球場、籃球場、曲棍球場和一–––––––––––––––63.前揭飛歷奇《澳門電影歷史:有聲影片時期》,第172頁。64.前揭《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166頁。65.澳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AH/A2/P-8648督署秘書處1922年4月3日及AH/AC/P-08660市政廳文件第112號1922年4月12日。66.(葡)施愛萍(AlbinadosSantosSilva)等編《教育影集:澳門教育日誌》第7冊,澳門教育暨青年司,1997年,第98-99頁。67.前揭鐵面人編1950年《體育年刊》之《一年來澳門體育·足球》,無頁碼。68.前揭1950《體育年刊》之《員警體育會》、《僑校體育概況》及前揭FigurasDesportivasdoPassado,PP.199-200。69.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一年來澳門體育‧網球》。70.《澳門政府憲報》1924年3月1日第9期《通過教育局體育運動場之規章》。71.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一年來澳門體育‧網球》。L
506個會員子女使用的兒童樂園。”72雖然1921年澳門助學會與1933年澳門娛樂聯合公司兩次準備修建的游泳池均未成功。73但澳地三面濱海,適宜游泳。每年夏季,南灣新口岸一帶私人團體所設泳棚達十餘座,其中尤以華人華南泳棚、“澳僑”游泳棚74及葡人在㞛仔北安海灣“翡翠宮”泳棚最為著名。75另外,19-27年澳門“賽馬場”和1932年“賽狗場”的修建,76亦為澳門的娛樂體育活動增添更多的樂趣。1925-1936年間新成立的體育組織有46個,其中有幾個體育組織需要我們予以重點關注,它們在1925-1936年間澳門體育事業的發展中曾產生過重大影響。1、澳門南華體育會南華體育會最早發起在香港,1908年成立華南足球會,1916年更名為南華體育會77。南華足球會當時參加全國及遠東運動會,多次奪標,威名大振。其中有足球名將蔡克漢為澳門人,遂與其弟蔡克庭在澳門組織發起,成立“澳門南華體育會”,並於1925年8月1日在政府註冊,會址塔石街63號,78開展足球及其他球類、游泳運動。以稍具規模的體育組織而言,南華體育會是澳門最早的華人體育組織。同時也創建了澳門第一支華人足球勁旅——“南華足球隊”,與另兩支葡人足球隊:士砵亭隊(OSporting)和澳門體育運動協會(A.D.M)並稱20年代澳門足球“三雄”79。澳門南華體育會的成立,標誌著澳門華人體育的崛起,從該會章程看,從成立時起,即已開展“足球、籃球、排球、網–––––––––––––––72.前揭飛歷奇《澳門電影歷史:有聲影片時期》,第160頁。73.前揭《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147頁及飛歷奇《澳門電影史:有聲影片時期》,第160頁。74.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一年來澳門體育•游泳》。75.前揭飛歷奇《澳門電影史:20世紀(1900-1949)》,第122頁。76.前揭《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208及258頁。77.陳喬之、湯開建編《港澳大百科全書(香港卷)》《南華體育會》,花城出版社,1993年,第80頁。78.前揭上海圖書館藏《南華體育會兩年來工作記》及澳門檔案AH/AC/P-10314(A1071)《澳門南華體育會章程》。79.澳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澳門足球運動。J
507球、檯球、乒乓球、游泳及各種棋類”運動80,亦可說明,南華體育會一成立,就展示了澳門華人體育朝著全方位的方向發展。可惜的是,該會存在的時間不長,到1930年,由於該會人才的分散,實力漸衰,遂併入華南體育會81。2、澳門體育運動俱樂部澳門體育運動俱樂部,葡文稱OSportingClubedeMacau,俗稱“士砵亭”。於1926年9月11日成立,是葡萄牙體育俱樂部的第25分支,創辦人MajorAcácioFranciscoLeãoCabreiraHenriques,會址助學會大廈一層。該會展開足球、排球、自行車、游泳及田徑運動,其中尤以足球聞名。82該俱樂部之前身當是“澳門足球俱樂部”,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即已存在,而到60年代,該組織仍然活躍在澳門體壇。可以說是澳門體育史上存在時間最長、影響最大的體育組織。在1924-1925年間,“士砵亭”足球隊曾一度稱雄於澳門,而自行車、游泳及其他田徑活動也開展得十分活躍。後澳門體育運動協會(A.D.M)併入“士砵亭”後,由於缺乏競爭機制,合併後的澳門體育運動俱樂部反而走向衰落,最後導致停辦,直到1950年又開始復辦。833、華南體育會華南體育會成立於1930年夏,會址:監牢斜巷4號,84創辦人鄭樹芳,俗稱“肥仔芳”。為澳門殷商,出於對體育的熱情與愛好,積極支持澳門體育事業,大約在1929年間,合併華人與南華兩體育會,成立“華南體育會”,85將當時較具規模的華人體育會並為一體,成為當時澳門最大的華人體育組織。成立時有會員100多人,到戰後,會員達數千–––––––––––––––80.澳門歷史檔案館藏AH/ACP-10314(A1071)《澳門南華體育會章程》。81.前揭《皇朝興滅記》第11回。82.澳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澳門體育組織名單。83.澳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澳門體育組織名單。1950年。84.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華南體育會》及1938年《澳門指南》第5編《會所及娛樂》,第47頁。85.前揭《皇朝興滅記》第10-11回。
508人。86該會主要體育項目為乒乓球、足球及游泳三項,其中乒乓球隊為澳門實力最強的兩支勁旅(華南、陶英)之一。在澳門乒壇及全國乒壇獲譽不少,乒乓健將除楊錦燦、鄭國榮、官永普、黃永年、黃玉牆、李錦庭、李兆洪、梁國雄、胡錦均、梁國文外,還有一支著名的女子乒乓球隊,其名將有梁福嫦、鄧碧蓮、梁藕雙、鄭靜軒等。第六屆全國運動會華南會與陶英隊合組澳門乒乓球隊為澳門體育界爭榮譽,榮膺錦標;1935年廣東省13屆運動會,華南隊鄭國榮和楊錦燦分別獲男子乒乓球單打冠亞軍。華南會的水上運動在澳門也開展得有聲有色,培養游泳人才甚多。874、亞爾古英雄體育會亞爾古英雄體育會,葡文稱OArgonawta。1931年創建,會址:荷蘭園大馬路27號1層,1933年時會員120餘人,後發展到300人。88創辦人AnísioRómuloLuís。89該會是當時一家唯一被法律肯定的全面發展體育運動的體育組織,也是1931—1933年間內較大推動和發展殖民地體育運動的唯一組織“。該組織經費主要來源於香港、廣州、中山及鄰近國家的捐款,且經常率領體育隊出訪香港、廣州及鄰近地區,為宣傳澳門做了大量的工作。1933年曾要求政府給予每年1000葡幣的常額支助來平衡該組織大量出訪工作帶來的財政赤字,但未獲批准。90該會擁有一支實力極強的足球隊,在30年代,亞爾古英雄隊與另一支葡人球隊黑豹隊(OTenebroso)成為澳門足壇的中流砥柱,挽回了“澳門體育運動俱樂部”衰落後葡人足球的頹勢,91在當時的南中國地享有相當的聲譽。–––––––––––––––86.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華南體育會》。87.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華南體育會》。88.澳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AH/A2/P-1434miz.A1207澳門市政廳第410號1933年6月23日文件。89.澳門歷史檔案館藏:澳門體育組織名單,1950年。90.澳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AH/A2/P-1434miz.A1207澳門市政廳第410號1933年6月23日文件。91.澳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澳門的足球”。J
5095、澳門員警體育會澳門員警體育會,創建於1934年,創辦人為員警廳長鮑立德(LusAugustodeMatosPaletti),會址:員警公共安全大廈,會員大約有620人。92該會是一間全面發展體育運動的體育組織,30年代中期以後直到50年代,在澳門體壇一直具有“無尚之威名”。該會各類體育人才齊備,體育設施在澳門堪稱一流,下轄各枝技藝精湛的體育隊伍,在足球、小型球、籃球、乒乓球、游泳等項目上一直處於領先地位。除此之外,田徑成績也尤為突出。該會參與的單車、長短途賽跑、跳欄、拔河、接力賽跑、舉重、跳高、跳遠、拳術各類體育項目在澳門各次比賽及埠際比賽中,均獲超卓成績。在30-40年代,該會還主辦了一系列體育賽事,包括田徑、游泳及各類球賽,每次精彩的比賽,其激烈程度均引起觀眾極大的興趣,產生了巨大的社會影響力。在社會平均發展的體育運動中,首推小型足球和足球。外埠來澳比賽的球隊,無不以擊敗員警隊為榮,但在對外的無數次賽事中,員警隊則是勝多敗少93。該會的足球隊,初期創辦即有葡人歐巴度、嘉士佳等人,盛時則有嘉華路(葡)、馬蘭地(葡)、譚光華、陳利(葡)、蘇觀奇、盧漢臣等名將;太平洋戰爭期間,由AlbertoRibeirodaCunha領導體育會期間,更有香港南華隊名將,侯榕生,劉慶才,黎兆榮,劉松生,劉松坤、MacSioOn及TzeKangKung等加盟,更使員警隊進入鼎盛。該會著名田徑選手則有ManueldeOliveiraPacheco、AntónioColaço、AlbertoDiasFerreira,AlexandraMendes等。94三、抗戰期間澳門體育的“非常”發展及戰後的沉寂:1937-19491937年7月7日,盧溝橋事變爆發,中國內地進入了八年抗戰的苦難大動盪時期。在當時的國際格局中,葡萄牙政府奉行中立政策,澳–––––––––––––––92.澳門歷史檔案館藏:澳門體育組織名單,1950年編。93.前揭1950《體育年刊》之《員警體育會》。94.前揭1950《體育年刊》之《員警體育會》及FigurasDesportivasdoPassadoPP.56。
510門政府自然在中日戰爭中也持同一立場。95澳門也就成了中國境內沿海地區唯一沒有遭受戰火破壞的“福地”,也就成了中國內地居民躲避戰火的最佳避難所。一批一批的難民紛紛湧入澳門。從1937年起,就有從上海撤退的葡僑和鄰近地區的難民潮,根據1939年的數據,一天最多要進入澳門的難民達2萬人以上。到1941年香港淪陷,香港難民又大批湧進澳門。大批難民進入澳門,導致澳門人口驟增。961937年澳門人口總數為164,528人,到1937年10月後,澳門人口達到245,194人,97到1942年,澳門人口達歷史之高峰,估計最高時已達40萬。98一個十幾平方公里的小城,容納如此眾多的居住人口,物質資源的嚴重短缺就成了影響最大的問題,糧荒、饑饉、瘟疫嚴重地威脅著澳門。99但是,另一方面,由於上海、廣州、香港大批避難者的遷入,而能遷入澳門者,大多是經濟條件較好、文化素質較高的人員。這樣,在這座小城中就彙集了相當數量的各種類型人才。據統計,抗戰期間遷入澳門的中學就有17所,學生過萬人,還有覺民、德基女子、維德等小學,其中不乏廣東名校。100而大批優秀師資也隨學校進入澳門,使澳門教育事業呈現出一片興旺景象。而澳門體育亦同澳門教育一樣,正因為各地優秀的體育教師、學生及運動員進入澳門,也帶來了這一非常時期澳門體育事業的“非常”繁榮。這一時期澳門體育事業的繁榮發展主要反映在如下幾個方面:(一)華人學校體育事業的繁榮1937年前澳門華人學校的體育運動雖已開展,但由於當時澳門華人教育事業受社會發展的局限,整體水準遠遠落後於鄰近的廣州、香–––––––––––––––95.前揭《粵澳關係史》第8章第1節,第438頁。96.(葡)RicarãoPinto著,鄧耀榮譯《中立區的炮火》,載澳門新聞司編《澳門雜誌》1997年第2期,第74-78頁。97.前揭《澳門四個半世紀》第6章《八年抗戰時代》,第142-143頁。98.劉羨冰《澳門教育史》第3章,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07頁。99.前揭《中立區的炮火》,第93頁。100.黎子雲、何冀雲《澳門遊覽指南》,澳門,1939年,第66頁及前揭《澳門教育史》第3章,第108頁。J
511港。雖然也有像粵華、崇實、陶英這些具有相當水準和聲譽的學校,但還有相當多的學校到30年代時還是舊式的“卜卜齋”教育。可以說,先進與保守共存,尚處在從封建教育過渡到現代教育的晚期。101因此,這一時期華人學校的體育教育同官立學校的體育相比,除了陶英的乒乓球運動外,還存在著相當的距離。可以說基本上是官立的葡人學校體育運動佔絕對統治地位。抗戰爆發,隨著大批廣東地區中、小學遷入澳門,澳門華人學校的體育事業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優秀體育師資的輸入,中、小學學生的基數數倍的增加,再加上入澳學生自身的基本素質明顯高於本澳華人學生素質,因此,這一時期澳門華人學校的體育教育發展十分迅速。而大批廣東省中小學體育教師進入澳門,特別是嶺南、中德、培正、培英、廣大等名牌學校的體育教師投身到澳門的體育事業中,則是這一時期澳門體育事業發展的重要原因。如梁松、李朝炷、鄭祖琦本身就是廣東省著名的體育教師,梁碧霞、謝不凡、韋國基、張鐵軍、高朝宗、黎保標、黎勁雄都是受過專門訓練的童子軍體育教練,而其他學校體育教師也大都具有專科或本科高等學歷。102這一大批高素質的體育教師、教練進入澳門,無疑是全面改變了澳門華人學校體育發展的格局。體育運動在澳門華人學校中蓬勃發展。1、中德中學在郭秉琦校長的領導下,積極倡導體育,先後聘請廣州體育教師余兆鸞、梁松、李棣華、崔景星等先生為體育教練,並投入大量的體育經費,設有:單雙杠、浪橋、沙池、籃球場、排球場、鉛球、鐵餅、棒球等設施,後改建三合土標準籃球、排球場,並建燈光球場,耗資達兩千元。學校規定,每學期各班分發籃球兩個;歸自己班保管,讓學生自由練習,故該校籃球運動表現十分突出。103–––––––––––––––101.前揭《澳門教育史》第3章,第106頁。102.前揭《澳門教育史》第3章,第113頁。103.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華僑體育概況》。
5122、孔教中學為澳門舊有的中學。該校素重視體育設施的建設,設有籃球場、排球場、乒乓球室、單雙杠、軟墊、輕板、滑梯等各種器械及其它體育用具,訓練則主要是以球類、田徑、器械為主;該校對球類興趣最濃,故組有男、女籃球隊。1043、培正中學該校對體育課程訓練甚為重視,設備完善,有足球場一所、籃球場三所、排球場二所、羽毛球場一所,還有單、雙杠,跳高、跳遠沙池兩座,足供學生體育活動之用。該校女子籃球隊甚為有名,多次在埠內的比賽中獲勝。1051949年時,該校體育主任李平在培正舉辦校際體育活動,為華人與葡人球隊的友好關係的加強作出了很大的貢獻。1064、廣大附中該校體育部主任黎保標是一位極負責任、學術造詣很深的體育教師。他不僅注意完善學校體育設備,而且十分注重學生嚴格的體育訓練,使得該校每學期的班際賽及個人項目的比賽中,均有優異成績報出。1075、協和中學該校體育素負盛名,曾培植不少優秀人才。壘球一項,尤稱發達,為廣東全運會歷屆盟主,戰時籃球隊曾顯赫一時,極得港澳人士好評。校主任廖鳳潔女士極力倡導體育,該校除依照教育部規定每週授課兩小時外,每日均設有早操,下午課後還有一小時課外活動,管理嚴密,學生不得缺席。該校體育主任即著名教練梁松。該校體育設–––––––––––––––104.同上。105.同上。106.FigurasDesportivasdopassado,pp297。107.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華僑體育概況》。J
513備包括有足球場、籃球場、乒乓球室、羽毛球室及沙池,還有各種田徑賽器械,並經常性舉辦全校班際乒乓球、壘球、籃球賽。1086、嶺南中學該校體育設備完善,有足球場一所、籃球場一所,其他體育器械完備。該校體育教師張錦旋對學生管理十分嚴格,訓練出來的學生中的體育人才相當優秀。1097、粵華中學該校體育活動開展較為普遍,在體育主任瞿耀權先生的領導下,每天施行課外運動,學生自由選習一項運動練習,分球類組、田賽組、器械組和舉重組。該校體育設備堪稱完善,有籃、排、壘球場,田賽場、器械場、健身房和舉重室,後又建築體育館和標準足球場、徑賽場,學生組有籃球隊、排球隊、壘球隊、小足球隊和健身隊;教職員也組織有籃排球隊,經常在校內外舉行各種友誼比賽。1108、聖羅撒女中雖然是教會學校,但學生來源主要是華人。該校主張體育普及化,聘黃壽山先生為體育主任,對該校體育之提倡不遺餘力。體育設施建設方面,校內有水泥大運動場一所,其中有女子籃球場二所,排球場一所,壘球場一所,1937年又增建一巨型草坪田徑場,可容千餘學生運動。每年必舉辦全校運動大會,該校籃球隊在澳門歷次公開籃球賽中,皆榮獲女子組冠軍。1119、聖若瑟中學雖然是教會學校,但學生來源主要是華人。該校歷來注重體育教育,校內設備主要有籃球場三所、足球場一所、還有乒乓球室、跳–––––––––––––––108.同上。109.同上。110.同上。111.同上。
514高、跳遠之沙池、單雙杠、滑梯等,該校體育教師主要有鮑馬壯、黎北古、羅賢海三位。學生組織有健身班、籃球隊、足球隊、乒乓球隊,而且均具有一定實力。112上述各校體育發展情況僅是其中很小的一部份,但可反映這一時期,澳門華人學校的體育事業已較20年代初期的發展水準大大提高,出現了一次短暫的繁榮。(二)體育組織及體育專項的增加與發展20年代中後期到30年代初期是澳門體育組織大發展的黃金時期。在此期間,成立的許多體育組織,雖然曾在澳門產生過很多的影響,但很快就因多種複雜的原因而消失或合併,從而又出現了新的體育組織。如南華體育會,應是澳門華人體育會中最老牌的體育組織,但由於人事的原因,到20年代末,該組織基本上已銷聲匿跡,很多體育人才則併入其他組織。像這樣的體育組織很多,如華人體育會、振僑體育會、僑英體育會、幻影體育會(OFantasma)、戰鬥體育會(OGrupoMilitar)等。113然而,在1937年後,由於澳門城市人口的急劇增加,進入澳門的大、中、小學的學生及教師還有其他各類上層文化人士也大批增加,故愛好體育運動的人口數字也必然增加。因此,各類新的體育組織也隨之誕生。1937-1949年新增加的體育組織達101家,其中漏載的華人小體育組織還應當不少。這101家體育組織中明確為葡人體育組織者僅16家,約為華人體育組織的六分之一。可以反映,這一時期澳門體育事業的“非常”發展,主要表現在華人體育事業的發展。再從上表各體育組織進行的體育專項來看,這一時期新發展的澳門體育運動主要是小足球、籃球、排球及國術,其中特別是小足球,更是這一時期最為熱鬧及最為普及的體育運動。如果說澳門體育運動20年代中到30年代中最具代表性的運動項目是乒乓球的話,那麼30年代末到40年代末最具代–––––––––––––––112.同上。113.澳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澳門足球。J
515表性的運動項目就是小型足球。而乒乓球及小型足球在澳門的發展與普及則與澳門的地理、人口及經濟發展條件亦有很大的關係。這一時期雖然新成立的大大小小的體育組織達百餘家,但其中最具影響的體育組織主要有如下幾家:1、澳門電燈公司體育會澳門電燈公司是一家英資公司,成立於20世紀20年代。該公司職工人員眾多,公司經濟財力雄厚,而且公司總裁嘉利仁(FrederikJohsonGellion)、副總裁李比度(AlbereodeBarrosPereira)也都十分熱心於體育事業。1937年,嘉利仁創辦“電燈公司體育會”,擁有會員達1000餘人,成為澳門最大規模的體育會。114嘉利仁先生還投鉅資完善體育會的各種設施,電燈體育會內設有足球場、網球場、籃球場、桌球室、羽毛球室及乒乓球室,各種設施應有盡有。在網羅人才方面更是不遺餘力,李比度、李仁基兄弟主理電燈體育會時,初期的足球人才即有羅洪禧、潘志華、梁瑞華、姚志強、林漢光、殷里基、俾利喇等;中期又有夏仙、何滿堂、張金海、李國威、鐘景生、梁相偉、趙富等,到40年代末則有鐘標、施興利、黃錦文、李振發、杜連佳、何成、姚志強、湯堯、關光、何滿堂、黃湘友、梁鏡遠、蔡光等。電燈足球隊自成立到40年代末一直是澳門足壇的一支勁旅,參加多次埠內及埠際比賽,均獲優異成績。具有良好的人才,雄厚的實力,高深的藝術來替本身球隊博得顯赫的功名。電燈足球被時人譽之為“球國雄獅”。其他小足球、乒乓球、籃球、游泳等方面均有很強的實力。1152、南中體育會澳門乒乓球聯會在1941年前一直領導澳門乒乓球運動的正常工作。1941年後,一是因為戰爭的關係,二是因為人事問題,乒聯會內部分裂,無法開展正常工作。116澳門乒乓球運動元老人物陳公善先生–––––––––––––––114.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嘉利仁先生》。115.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電燈足球隊》。116.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皇朝興滅記》第37回。
516為了培養體育人才,繼續廣大澳門乒乓球運動,遂聯絡體育界名流容根、容烽、羅國深、楊熾、劉肇華、黃晃等重組南中體育會,並於1945年7月15日正式註冊成立,其班底即陳公善原來創辦的“陶英乒乓球隊”。會址在大三巴百樂門溜冰場。首任會長陳公善、副會長容根。該會設有籃、排球場,乒乓球室、音樂室和圖書館,會員300餘人。發展運動專案有乒乓球、排球、籃球、小球、田徑、游泳及國術,其中尤以乒乓球為重。在戰時乒乓球運動中,南中乒乓球為其中堅。在三烈士獻金杯賽、香港慈善賽及澳門慶祝青年節大會乒乓球團體賽中,俱獲冠軍。117但1948年上海隊訪澳時,南中隊敗於上海隊。1183、旅澳體育教師聯合會抗戰爆發後,原廣東各學校紛紛遷入澳門辦學,一批廣東各學校的童子軍教練及體育老師也隨校入澳,其中著名者有梁松、李朝炷、鄭祖琦、梁碧霞、謝不凡、韋國基、張鐵軍、高朝宗、黎保標、黎勁雄等,在他們的發起與倡導下,旅澳體育教師聯合會正式成立。該會成立後,以推動澳門華人體育運動全面發展為宗旨,在各華校組織發展體育事業,並經常性地組織各校內的體育比賽及校際之間的乒乓球賽、籃球賽、小球賽等,培養了一批各類體育運動人才。由於來澳體育教師中多籃球高手,故在該會的發起下,又組織全澳籃球聯會,對澳門籃球運動的發展貢獻尤多。119戰後,該會會員大都散去。又有何培根,黃壽山、李平、鮑馬壯、黎保標、李朗森等組織澳門體育教師聯誼會,繼續發展澳門學校之體育事業。1204、澳門籃球聯合會澳門籃球運動興起在30年代中,華南、毅社、雀聯、南灣、員警等體育組織均設有籃球隊。戰前,澳門籃球運動已開展得如火如荼,–––––––––––––––117.陳略等編《南中體育會成立紀念特刊》,南中體育會,1945年,第4頁;及1950年《體育年刊》之《南中體育會》。118.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皇朝興滅記》第49回。119.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一年來澳門體育·籃球》、《僑校體育概況》。120.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何培根《本澳應有籃聯的組織》。J
5171937年後,各地籃球高手紛紛來澳,籃球水準日見提高,1938年,由梁鑒波、郭秉琦、羅唐生、方肇麟等發起成立“澳門籃球聯合會”,入會者甚多。戰時舉辦多次公開賽,成績斐然。抗戰勝利後,來澳球員大半離去,人才星散,故暫時停辦。1211950年又開始籌備成立,後改名為華人籃排球協會。5、澳門小球協會1937年隨著大批內地體育人士入澳,小型足球之風漸起,形成各地區性球隊,計有沙崗隊。媽閣隊、進教圍隊、雀聯隊、新橋隊、鯉魚井隊、三巴門隊、望廈隊、關閘隊等,葡人則有紅毛山隊。122香港淪陷後,不少球員來澳,澳門小球發展更快,遂由方肇麟、曹繼道、梁鑒波等人於1940年發起成立“澳門小球協會”,推出雀聯、良友、沙崗、聯義、公娛、星星、精武七個團體為該會籌辦委員,推出理事11名,由鄭雨芬出任協會會長,由梁鑒波負責協會總務。參加籌辦單位的共33個小球隊。123在籌辦同時,即舉辦了首屆“港九澳埠際小型球賽”,澳門隊獲勝。之後,連續舉辦四次比賽,即1940年夏季舉辦舄舄杯會員聯歡比賽,參賽24隊;1940年秋季主辦布英沙督察杯特別賽,參賽15隊;1941年夏,舉辦蒙德宏督察廳長杯公開賽,參賽36隊;1943年春夏間,舉辦戴思樂杯公開賽,參賽24隊。124爾後受戰爭影響,小球協會解體。戰後,李仁基博士重組小球總會,小球運動開展得頗有成績,並開展了多次全澳比賽。1256、澳門排球總會40年代以前,澳門排球運動甚少開展。抗戰爆發後,由於澳門體育人口的增加,喜好排球運動者漸多,排球運動亦漸漸興起。香港東方體育會負責人施利華遂發起成立澳門排球總會。總會於1944年10月–––––––––––––––121.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一年來澳門體育·籃球》。122.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一年來澳門體育·小足球》。123.《澳門小球協會三周年紀念手冊》,澳門華僑報社,1943年,第13-14頁。124.前揭《澳門小球協會三周年紀念手冊》,第40-46頁。125.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一年來澳門體育·小足球》。
51818日正式成立,由布英沙局長擔任名譽會長,施利華任會長。總會成立即籌辦第一屆澳門排球慈善聯賽,共有毅社、中青、西洋甲及聯舊等十隊參加,最後由紅星隊獲冠軍。此次慈善義賽共籌得194,104元。1945年又舉辦全澳排球聯賽。126抗戰勝利後,由於排球球員的散失,排球運動在澳門又漸趨冷落。7、中華乒乓球總會1937年前澳門乒乓球運動已達高峰,並成立有乒乓球聯會。抗戰爆發後,乒乓球聯會會務停頓,戰時曾成立“復興乒乓委員會”,亦曾舉辦公開賽。1949年,在陳公善、容根、官永普、梁堂、馬漢榮等人發起下成立“澳門中華乒乓球總會”,推時任澳門中華總商會理事長、大豐銀號司理的何賢先生出任名譽會長,陳公善任理事長。127何賢為澳門殷商,對澳門體育事業贊助良多,先生尤喜乒乓運動,總會成立後,何賢斥鉅資組織澳門隊赴新加坡比賽,同時還舉辦何賢杯高級男子團體乒乓球賽,及周有杯初級團體賽、高級男子單人賽。1281949年參加港澳埠際乒乓球賽,男子隊獲勝,女子隊敗於香港。129該會後改名為澳門乒乓球總會。(三)頻繁的埠際體育文化交流1937年以前澳門埠際比賽主要出現在乒乓球、曲棍球、旱地冰球等幾個少數項目上。1937年後,各類運動的埠際比賽開始經常性地定期舉行,特別是港澳兩地,一水相依,關係密切,兩地政府之感情和兩地人民之友誼,藉體育賽事得以增進與發展,故港澳之間,各類賽事尤多。而且賽事規模越來越大,水準亦越來越高。各類運動埠際比賽的發達,頻繁地與外埠間進行的體育文化交流亦可反映這一時期澳門體育事業的繁榮。–––––––––––––––126.《澳門排球總會特刊》,澳門排球總會,1945年,第3-7頁。127.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中華乒乓球總會名譽會長何賢先生》。128.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一年來澳門體育·乒乓球》。129.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皇朝興滅記》第67回。J
5191、港澳埠際足球賽港澳埠際足球賽始於1937年4月18日,在澳門舉行。當時的澳門雖有足球總會,但足球整體水準較香港距離甚遠,但香港隊由於輕敵,僅派二流隊員參賽,故澳門隊首戰告捷。1938年5月8日,澳門再接再厲,再次擊敗香港,使香港球壇大為震驚。之後,1939年、1940年兩屆香港隊奮起反擊,連勝兩屆。1941年港澳雙方在澳門決戰,結果澳門隊再勝。太平洋戰爭前,港澳埠際足球賽共舉辦5屆。澳門勝3輸2,反映澳門足球水準的大大提高。太平洋戰爭爆發後,香港失陷,埠際賽被迫中止。戰後1947年恢復,到1949年止,共舉辦3屆,結果是1勝2負。130香港足球在遠東地區素稱勁旅,澳門一彈丸之地,竟能與香港隊抗衡,戰前5屆,勝出3屆,雖主因是內地體育人才進入澳地,但澳門本土足球運動自20年代蓬勃展開以來,極力向香港學習,每年均舉辦各種銀牌公開賽,且經常邀請香港隊來澳作友誼比賽,故澳門中西球員球藝均有長進。特別是1935年足球總會成立,合中西球隊之優異者於一體,澳門足球更上一層樓,再加上內地人才入澳,故在港澳埠際足球賽中,澳門能獲得如此的好成績,以創澳門足壇的光榮史。2、省港澳埠際乒乓球賽省港澳埠際乒乓球賽始於1929年,澳門派隊參加,但未見成績。131港澳埠際乒乓球賽始於1931年,這次比賽在澳門清平戲院舉行,港紳何東爵士、港紳何世耀均出席是屆比賽,當時澳門乒乓球隊實力較弱,故第一次埠際比賽,所有獎品全被港隊囊括。1932年舉辦第二屆埠際比賽,在香港舉行,雖然這一次澳門隊已有乒乓名將鄭國榮、胡錦英、陳國維、梁文煥、楊錦燦、馮茂生等,還招收了上海隊名將黃安邦、劉英池二人,但最後還是鎩羽而歸。132比賽開展兩屆以後停辦,之後於1937年舉辦港澳慈善乒乓球賽和穗港澳埠際男女子乒乓球賽,前者在澳門、後者在香港舉辦,在這兩次比賽中,澳門均獲冠軍–––––––––––––––130.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港澳埠際足球比賽略史》。131.《民國時報》民國十八年(1929年)7月27日。132.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皇朝興滅記》第15回及第19回。
520–––––––––––––––133.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皇朝興滅記》第27、28回及第36回。134.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皇朝興滅記》第44、47、49、50、61、63、67回。135.《澳門小球協會三周年紀念手冊》,第49-65頁。136.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一年來澳門體育.小足球》。137.《澳門工商年鑒》第5編,華僑報社,1969年,第43頁。138.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一年來澳門體育.小足球》。寶座。1940年12月,即香港淪陷前一年,港澳乒聯再次舉辦埠際賽,在香港青年會舉行,結果澳男女兩隊慘敗。1331941到1946年,因戰爭原故,埠際賽停辦。1947年3月恢復,在澳門塔石利宵健身室舉行,澳門隊以4:3險勝。1947年12月25日,在香港再次舉辦。這一次澳門隊以6:1大獲全勝。1948年埠際賽未舉辦。但當年有上海隊及新加坡星華隊來澳的兩場賽事,前者以13:12獲勝,後者則以3:2獲勝。1949年的三場賽事,一是澳門隊赴新加坡與馬華聯軍對陣,結果以8:1大獲全勝。二是穗港澳三角埠際賽,澳門隊以0:7負於香港,後以穗澳聯軍勝香港。三是港澳埠際賽,男女兩隊比賽,結果男子隊勝,女子隊負。埠際乒乓球賽1949年應是最熱鬧的一年。1343、小型足球港澳埠際比賽1940年,澳門小球協會成立後,除舉辦全澳公開賽外,為提高澳門小球球藝,曾多次邀香港著名球隊來澳比賽,如邀香港明星隊來澳作表演賽,為小球協會籌募經費,結果以澳門華僑報隊勝;邀香港星島隊來澳舉辦慈善賽,為貧民募集寒衣,結果以香港星島隊獲勝;邀請香港東方隊來澳舉辦義賽,再為貧民籌賑款,結果東方隊以2:0勝澳聯隊;邀香港光華隊來澳,為賑濟葡國風災,光華隊1勝1平。1351945年,小球協會解體後,仍有不少香港勁旅來澳比賽,“客隊多鎩羽班師”。1361948年正式設立港澳埠際小球賽,澳門以4:0勝香港。1371949年12月上旬,香港記者小球隊來澳,與澳門記者小球隊作一場非正式港澳埠際賽,雙方實力相當,最後澳隊2:1勝香港隊。1384、省港澳員警軍隊間體育比賽省港澳三地員警體育交流始於30年代初。1931年5月21日,廣州員警足球隊訪澳,與澳門中西選手聯隊比賽,廣州隊勝;1931年9月28J
521日,有澳門西洋足球隊(即澳門無畏員警聯隊)訪穗,與廣州員警聯隊作友誼賽。1932年1月7日,廣州員警足球隊訪澳,4戰2勝1平1負。1937年4月7日,廣州員警足球隊訪澳,先後與西洋隊、炮兵隊、員警隊比賽。1391937年又有澳門炮兵足球隊來穗比賽。140戰爭期間省港澳員警與軍隊間的交流中斷,戰後,雙方軍警的體育交流又有恢復。1945年9月,香港英軍足球隊訪澳,以4:2戰勝澳門混合隊,1946年澳門員警隊赴港,以5:2勝香港隊,1947年港澳員警隊比賽,又以3:2獲勝。141從1948年起又定期舉辦“澳港員警足球埠際賽”,第一屆於當年3月28日在澳門蓮峰球場舉行,結果是香港以1:0獲勝;第二屆於1949年4月13日在香港舉行,這一次雙方以2:2賽和。142(5)曲棍球埠際比賽1933年後,澳門曲棍球已進入黃金時代。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韓國、日本及德意志、蘇格蘭、英格蘭、加拿大、澳洲各隊紛紛來澳比賽,但多被澳門隊擊敗。1937年後,外埠球隊來澳比賽者仍很頻繁,據當時人記錄:“從1938年起,每個星期日,孩子們吃完午餐便去球場看打曲棍球,那是澳門曲棍球俱樂部經常會同許多香港球隊舉行比賽”,143如香港大學隊、香港土生葡人隊、K.C俱樂部、Dutch隊、Recreio隊、Khals隊及軍人隊。1938年,還有印度曲棍球隊訪澳,雙方打成平局,同年又一支香港強隊來澳比賽,澳隊以0:1失敗,1939年,港澳埠際曲棍球賽仍在舉辦,雙方戰成平局,1940年港澳埠際賽中澳門隊報了一箭之仇,勝於香港隊。144戰後,每年均有外埠球隊來澳比賽,澳門亦多次派隊赴港等地訪問;1949年來澳比賽的有香港大學隊、荷蘭隊、印度隊、陸軍隊、港聯隊,比賽結果均為澳門隊獲勝。145–––––––––––––––139.前揭《廣東省志·體育志》第14章《國際、粵港澳體育交流》,第975-978頁。140.前揭《粵澳關係史》第7章,第436頁。141.前揭FigurasDesportivadoPassado,PP.103,159-160。142.《八回大戰十四年長》,載於《港澳員警足球埠際賽特刊》,1961年3月19日。143.前揭飛歷奇《澳門電影歷史:有聲影片時期》。144.前揭FigurasDesportivadoPassado,PP.97、179、285。145.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一年來澳門體育·曲棍球》。
522–––––––––––––––146.前揭《粵澳關係史》第7章,第436頁。147.前揭飛歷奇《澳門電影歷史:有聲影片時期》,第180頁。148.前揭《廣東省志·體育志》第14章,第978頁。149.前揭FigurasDesportivadoPassado,PP157,PP173-174及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澳門僑校體育概況》。150.曹嘯虹《記體會球隊訪澳記詳》,載《中國新聞記者體育會會刊》(香港)1950年,第15-16頁。(6)其他體育項目的埠際比賽1934年10月,在廣州舉行省港澳象棋比賽。1461935年,“澳門與香港葡萄牙居民體育交流十分活躍,有桌球冠軍賽和對於澳門來說尚屬新奇的比賽項目:羽毛球賽。”1471936年2月12日,廣州市民體育會網球隊訪澳,先後與飛星小球隊、葡警隊、協和隊比賽,廣州隊獲勝。1481949年香港W.M.C.Y隊來澳,在聖若瑟修道院運動場與澳門土生葡人隊比賽,港隊以42:24獲勝。1949年,培正中學女子籃球隊赴港,先後與香港勁旅南華女子隊及全港校際女子冠軍德明隊比賽,表現甚佳,最後敗歸。1946年,澳門葡軍擊劍隊在澳門同駐港英軍舉行了重劍、佩劍及花劍比賽,葡方Branco及其兄弟Cruz上尉獲勝;同年,日本組織重劍隊、佩劍隊及花劍隊來澳,葡方Branco獲勝。1491949年11月香港中國新聞記者體育會派出籃球、足球及乒乓球三支球隊訪澳,以求聯絡同業感情,並切磋球藝,比賽四場,三敗一勝,顯現澳門新聞界同業的體育實力頗強。150(四)澳門體育界在抗戰時期的慈善救災活動澳門政府在中日對抗中雖然是保持“中立”立場,但澳門人民的愛國熱情並沒有因政府的中立而中立,澳門城內的各項抗日活動開展得如火如荼。其中表現最活躍者,即1937年成立的“澳門學界音樂界體育界戲劇界救災會(簡稱‘四界救災會’)”。該會於1937年8月12日澳門柿山孔教學校成立,體育界是其中重要之部份。首屆理事會共十一人,其中體育界知名人士3人,梁榮光、蕭炳炎均為體育界知名人士,楊錦燦則為乒乓健將。救災會下設體育部,正副主任由梁榮光、蕭炳炎擔任。體育部下設8股:1.排球股:主任李文巨,副主任李偉堂、林寬貴;J
523–––––––––––––––151.黃慰慈主編《濠江風雲兒女—澳門四界救災會抗日救國事蹟》,第10-11頁。澳門星光出版社,1990年。152.前揭《濠江風雲兒女》,第243-244頁。2.籃球股:主任麥荊雷,副主任郭建勳、區華;3.足球股:主任何佑勝,副主任鄭洲、胡雨生;4.游泳股:主任梁潤漆,副主任吳啟洪、黃永年;5.小球股:主任葉炎堂,副主任劉國釗、麥錦堂;6.乒乓股:主任陳公善,副主任鄭國榮、郭冠英;7.場務股:主任鄭佩才,副主任劉狄青、葉碩友;8.國術股:主任黃大坤,副主任陸敘華、蔡妹;151到第二屆理事會後,體育界增加到4人,即增補李文巨為理事,而楊錦燦則任救災部財務部主任之職。152四界救災會成立後,各界人士均以巨大的愛國熱情投入到當時的抗日救亡工作中,而體育界人士進行的主要工作是籌募、宣傳、動員和慰問。其中特別是舉辦體育義演籌募款項方面,為當時的抗日救亡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貢獻。體育界人士在當時的籌募活動中除了參加售旗、售花、售紀念章、義賣、勸捐等活動外,更主要的是舉辦跳舞會、水藝會、各類球賽及埠際體育比賽進行募捐。1937年9月初,該會以遊藝和乒乓球賽形式進行首期籌款活動。9月4日晚在清平戲院主辦遊藝大會,體育界有禤境洲國術團、公娛體育會、協華體育會參加表演擊技,其中有禤達光表演楊家刀,禤洪光表演李家雙銅鎚,禤彥光表演雙龍英槍,陸敘華表演八卦左棍,麥寶洪表演且碌,陳炳然表演梅花凳,何樂田表演黃忠大刀,禤彥光、禤鎮光表演雙刀對纓槍,鍾傑表演七星拳,黃大坤表演龍虎棍,許□表演大扒,陸敘華表演跳豹拳,□順有女士表演雪裡藏梅,冼渭就表演齊眉棍,陸敘華、何啟兆表演白臘棍柝,禤彥光表演雙鞭,何樂田表演梅花挑,麥寶洪表演拋吸,梁中天表演浮水棍,禤彥光、禤鎮光表演
524大刀對槍,禤境洲表演九龍槍。是次表演十分精彩,獲善款達一千餘元。1531937年9月4日至6日,該會假澳門域多利總會舊址舉辦港澳埠際乒乓球賽。香港乒聯派來男女健將有朱繼枝、潘少芳、馮國浩、蕭少球(以上為男)、楊渭濱、潘影鴻(以上為女)等,澳門乒聯則以男乒高手陳國維、楊錦燦、陸那烏、雷學欽及女乒高手鄭靜軒、梁藕艭等相對。三場比賽各有勝負,共籌款1949元。1541937年10月10日,該會又舉辦港澳排球賑災賽,假望德女中球場舉行。香港代表隊對澳門華南隊,李文巨任裁判,最後港隊以21:12獲勝。這次排球賽,澳門華人代表梁後源先生參加。雙十節這一天,該會還舉辦獻國旗國花籌款活動,共組十隊,其中一對即由鄭樹芬夫人率領澳門女子乒乓球選手梁詠秋、何瑞芬、梁藕艭、郭靜軒、陳佩英等參加,三日各隊共募款1600餘元。1551938年9月4日至5日,該會與婦女慰勞會、澳僑體育會舉辦水上遊藝大會,香港鐘聲慈善社派出男女游泳隊來澳比賽及表演,十分精彩,共籌款1670餘元,分別寄給了“非常時期難民救濟會廣州分會”和“戰時兒童保育會香港分會”。156除四界救災會體育界人士的抗日救國活動外,還有澳門小球協會1941年舉辦港澳埠際小球義賽,為全澳宿露街頭貧民募集寒衣,是次比賽澳督戴思樂、員警廳長蒙德宏、督察長布英沙均參加香港星島隊來澳,澳門無畏員警聯隊迎戰,港隊以2:1獲勝,籌款達3000餘元。1571942年中德中學校長郭秉琦發起成立“中華排球聯合會”,為救濟難民,舉辦排球義賽。1581942年,當時任警察局兼市政局長的布沙英–––––––––––––––153.同上,第120-121頁。154.同上,第14頁。155.同上,第129頁。156.同上,第17頁。157.前揭《澳門小球協會三周年紀念手冊》,第55-58頁。158.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澳門僑校體育概況》。J
525–––––––––––––––159.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皇朝興滅記》第41、42回。160.前揭FigurasDesportivadoPassado,PP.239。161.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一年來澳門體育·籃球》。162.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一年來澳門體育·排球》。163.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一年來澳門體育·桌球》。164.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一年來澳門體育·足球》。165.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一年來澳門體育·小型球》。166.前揭1950年《體育年刊》之《澳門乒乓少林寺陶英乒乓球隊略史》。167.前揭《粵澳關係史》第8章,第496-500頁。主持難民營的工作,為充裕救濟經費,發動三角團體乒乓球賽,為難童籌款,參加三團體為華南、華僑及青年隊。賽後還舉辦乒乓球拍義賣。結果青年隊獲冠軍。159在1941-1945年戰爭期間,澳門員警體育會協葡萄牙澳門紅十字會主席FernandodeSenaFernandesRodrigues多次組織曲棍球和小足球賽,為來自香港及上海的葡裔難民募捐。160抗戰勝利後,由於中國內地,特別是廣東省遷入澳門的各類機關和學校大都遷回原地,因此,大部份來澳避難的體育教練、運動員及學生都離開澳門。太平洋戰爭後,亦有部份香港體育人士來到澳門,光復後,他們也返回香港。故到戰後,澳門人口銳減,從戰時最多的40萬人減至15萬人,澳門體育界也出現了人才嚴重缺乏的局面。特別是幾大球類更是如此。如籃球,“直至勝利後,留澳球隊大半復員歸去,人材星散,發展殊難”;161排球則“戰後各人復員,人才星有”;162桌球“勝利後,因乏維持機構,中落多年”,163有些則因戰爭的影響,導致領導機構的停辦。如足球,“至太平洋戰爭爆發,足球總會停頓,因是影響”;164小球則“嗣以戰事影響,小足球協會解體”,165這兩機構直至40年代末才恢復工作。例如,乒乓球最有實力的陶英隊“在此期間(戰爭期間)完全停止進行”,“因戰時停頓,致令造成人材中斷之機會”。166一方面體育人才的嚴重缺乏導致澳門體育運動無法向前發展,另一方面,抗戰勝利後,由於廣東及中國政府兩次提出的“收復澳門”行動,甚至對澳門實行全面封鎖,澳門出現“糧肉價格漲三數倍,工業品價格狂跌,社會秩序紊亂,居民紛紛遷回內地或移居香港”的局面。167澳門經濟不景氣,粵澳關係極度緊張,故1945-1947兩三年間,澳門體育事業出現一片“沉寂”之局面。由於澳葡戴思樂總督及政府不斷作
526–––––––––––––––168.前揭《粵澳關係史》第8章,第501頁。169.當時致力重振澳門體育事業的體育界名流主要有陳公善、容根、方肇麟、李偉堂、何培根、麥荊雷、陳成、黃壽山、鮑馬壯、李平、黎保標、梁松、韋頌、區華、周權等,而大力支持澳門體育事業的中西鉅賈則有嘉利仁、馬爾架、李比度、何賢、高可甯、周有、盧榮錫、黃文生、馮華、葉子如等。170.僅1949年左右成立的新體育組織就有“中華乒乓球總會”、“健華體育會”、“澳門水上活動俱樂部”、“澳門土生葡人體育會”、“澳門體育教師聯誼會”及“賓非加(Benfica)體育會”等。出緩和關係的努力,以及澳門同胞對1947年兩廣地區嚴重水災的大力支持,到1947年底,粵澳關係暫時緩和下來,168同年,柯維納(AlbanoRodriguesdeOliveina)任總督後,推行一系列振興澳門經濟的措施,澳門經濟亦漸有好轉。在這種情況下,澳門本土的體育界名流在中西巨賈的支持下極力恢復澳門體育事業,169故在40年代末,澳門體育運動又呈現出繼續發展之勢。170在本文的寫作過程中,澳門理工學院李長森先生、復旦大學趙利峰先生以及暨南大學港澳歷史文化研究中心的田渝、彭蕙、賓靜和王華豔各位小姐參與了本文葡文檔案的翻譯工作,在此一併致謝。J
527《行政》第十八卷,總第六十八期,2005No.2,527—547種族中心論與辯護:澳門宗教史學之探討蘇一揚*對澳門往昔宗教史感興趣者常常會被邀請回顧天主教視為亞洲“皈依”之初先鋒人物-耶穌會會士聖方濟各.沙勿略。1552年頭幾個星期內,這位西班牙耶穌會會士焦急地等待一艘許諾搭乘他去廣州港的華商帆船的到來。這一許諾從未兌現。從是年9月起,這位耶穌會神甫與三個同伴已在上川島。數十個葡萄牙人,他們的僕人和其他許多輔助人員在此與華商進行利潤豐厚的貿易。這位那瓦拉耶穌會會士在其晚年念念不忘入華的計劃,準備向華人宣教,但他對華人的了解只是通過虛構成分遠遠高於實情的報告而獲得的。11月21日,這位西班牙耶穌會會士見到華商船前來的希望更加渺茫。他曾許諾送給他幾擔胡椒,以換取運載他去廣州。於是患了重疾。翌日,他不得不登上了一條小艇,回到了聖十字號船。這是他的朋友與贊助人迪奧哥.佩雷拉的大船。似乎當時他曾苦楚地抱怨食不裹腹。11月23日清晨,虛弱的沙勿略高燒不退,他要求回到上川島。身體虛弱,病入膏肓的他被帶到了眾多的葡萄牙商人臨時棲身的草棚中的一座。給他放了兩次血,他渾身無力,沒有了胃口,服了瀉藥,但高燒仍然不退,越來越危險。11月26日,方濟各.沙勿略已經說不出話來,認不得忠心追隨他、伺候他的耶穌會會士安東尼奧了。他是華人,在果阿受過教育。如果他的見證屬實,沙勿略在12月1日恢復了一些清醒,但很快又病入膏肓。這位那瓦拉耶穌會會士在來到印度“一帶”努力傳教十載後1,可能於12月3日與世長辭。–––––––––––––––*波爾圖大學教授。1.根據舒馬爾《方濟各.沙勿略其生平及其時代》,第5卷:日本-中國(1549-1552),潘普洛納:那瓦拉政府——耶穌會——那瓦拉主教府,1992年,第797-827頁,簡述了方濟各.沙勿略逝世的歷史。然而,應該說明的是,這位耶穌會歷史家有意將此變為了一種真正的“論死藝術”的教誨,通過沙勿略之口說出了一套重要的“勸告”,幾乎構成了一種精神遺囑。這與文獻記載,甚至當時的編年史不多的證據相悖。當時的編年史將這位西班牙宗教人士的逝世變成了一種聖徒傳教式的教誨。
528宗教播揚從非易事,社會方面常常是孤軍奮戰,文化方面不合時宜。的確,在沙勿略努力途經的各個亞洲沿海地區,他的宣教未帶來很多的皈依。他宣教和儀式的對象主要是兒童和婦女、女奴、“有家室者”中的小部分天主教信徒及他們的“混血”後裔。他企圖提高葡萄牙在亞洲的權力、當局和商人的士氣。然而,他狂熱的天主教鬥志和堅定的道德說教總是未能得到商人世界的接受。它由歐洲人和亞洲人構成,在葡萄牙人控制的不同港口㝯叢生。以至後來被譽為“印度使徒”,但竟然死於孤苦伶仃之中。他的葬禮冷冷清清,軀體掩埋在上川一遙遠之地,遠離葡中交易的海灘。嚴格而說,這位耶穌會神甫不是令人尊敬,而是為這批耐心、精心重建了與中國貿易聯繫的走私分子所敬畏。他們將此種宗教鬥志視為某種可能使同華商的基本貿易複雜化的擾亂因素。儘管這是一個社會因素複雜的情況,為數不多,而且毫無創新的葡萄牙殖民時代亞洲地區天主教傳教史的大部分著作開場時,仍然老生常談,仍然在忙於解釋,辯護和對爭執與宗教儀式進行冗長的討論。那瓦拉耶穌會會士聖方濟各.沙勿略於1552年長逝於中國國門可能照亮了耶穌會會士在東亞後來傳教的道路。奇怪的是,這一史學對這些葡萄牙商人的社會集團未予以任何重視,而沙勿略正是在他們之間冷落去世的。當時這是一批消息靈通、積極踴躍的商人,但不一定對信仰之類的事情感興趣。聖方濟各.沙勿略在其在亞洲海上旅途和在葡萄牙的飛地逗留中的傳道常常得罪了他們。這位那瓦拉耶穌會會士曾多次通過正統的說教去批評歐洲商人及官方代表參與的這種並非永遠施惠於慈善事業的及過分的對大量商業資本的參與。儘管通過他們的活動,這些貿易人士及其資本開闢了道路,締造了後來葡萄牙在澳門的長期存在,尤其是它的經濟及社會環境支持了機構及天主教宗教人士的運作。傳統的宗教史學不無敵意地忘卻了這些驚奇的貿易活動,而對聖方濟各.沙勿略的去世大著筆墨,將其視為天主教差會在亞洲世界主要政策——皈依中國的第一位烈士。反思歐洲宗教史學敘述在華設立天主教差會的這些從未得到質疑的戒律,似乎將聖方濟各.沙勿略視為偉大中國傳教活動的創始人或至少是倡導者的看法十分值得商榷。仔細閱讀一下沙勿略的著作,分析一下他的神操(作為宗教及社會活動的專門術語),看不到他作了那些傳教士的工作。我們知道,這位耶穌會會士在其漫長的海上旅途J
529中,多次被迫大講特講傳道。這些旅行困難重重、危險四在,經常是從亞洲船隻的商人和船東處協商獲得或出錢買來的。對於他們來說,聖人的話語,即便聽得懂,也是與南亞及東南亞居民根深蒂固的宗教信仰是衝突的。還應該承認,聖方濟各.沙勿略時常遇到的在當地組織傳教活動的重重困難,從講解教義到參加禮儀,被動員起來皈依羅馬天主教的人數不多,印度南部有些極少的例外,幾乎總是兒童、婦女,尤其是奴隸。這位鬥志昂揚的耶穌會會士將這些成績不大的事實歸咎於葡萄牙在這些地區當局協助的不力外,還有當地居民的“不開化”及他會宗教人士的缺乏。他甚至捲入了同葡萄牙船長及官員的激烈爭論,例如在其逝世前幾個月,在馬六甲城發生的那樣。無論如何,在聖方濟各.沙勿略傳教獲得的虔誠的歸依中,似乎未見任何有嚴格組織的、持續性的傳教活動。即便這位那瓦拉耶穌會會士在關心亞洲語言教義問答文的傳播時,也未考慮過採取切實的活動來建立未來的教區,為歐亞後裔及常常被迫的皈依努力設立學校。16世紀分佈在亞洲某些沿海飛地中的葡萄牙人勞力的奇缺基本上是由他們解決的。從仍然佔主導的歐洲中心的角度,去敘述葡萄牙亞洲傳教史的宗教史和天主教教會史的手冊與教科書中,開宗明義便會紀念這位神聖的耶穌會會士。不是根據其言的宗教及社會效益,而是通過一些簡短的信札進行了重塑,尤其是通過其聖體的不朽這一杜撰的有效宣傳,將他變成聖堂、聖遺物及崇拜的締造者。這對在亞洲世界通過構造一個能夠以殉難和皈依者歌“東方”的(“西方”)宗教優越性而確立的少數天主教的存在,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這個“東方”沉淪於專制、異教和“古老”的奇怪宗教之中。儘管他在那遙遠的上川島死於疾病,可能是胸膜炎,很快宗教編年史將沙勿略之死昇華為聖潔與殉難,進而塑造了一個主保。以他巧妙地配合證明葡萄牙東方保教權,祝福聖地,大量頒發獎章,擴大誓願,創造了繪畫、教授信仰的英勇精神,用來鼓勵信徒們在最艱苦、最孤獨時的意志。聖方濟各.沙勿略生平傳說的事跡與榜樣逐漸構成了這個“東方”天主教主保的理念。它對基督信仰大有裨益。聖方濟各.沙勿略的遺體在其逝世後兩個月,從上川那貧寒的墓穴中取出後,獲得了不朽之身的盛名。先是隆重安置在馬六甲大堂
530中,然後遷往耶穌會在果阿的本堂安葬。這如同所有的神聖現象,是一種饋贈。如同所有的饋贈,此種傳播在社會及文化層面試圖引起回報、參與和動員。沙勿略的某些耶穌會的同伴幾年後意識到了沙勿略的創造性和符合教規的承認。有些過於樂觀,但將這位神聖那瓦拉耶穌會會士的去世視為應該給與中國的饋贈,等待回報。1554年,耶穌會會士巴雷多在一著名信件中描繪了耶穌會在亞洲的新成就。他甚至寫道宗教人員應該學習方濟各的神聖,因為“士兵應該前往連長逝世之處”2。書信、報告、許諾不一而足。儘管16世紀下半葉,葡萄牙商人,他們的歐亞家庭及奴隸已在澳門立穩了腳跟,但中國的宣教仍無頭緒。更值得玩味的是,仔細翻閱聖方濟各.沙勿略和16世紀活躍在印度和日本之間的耶穌會會士留下的文獻,看不到任何傳教的概念和傳教活動的表現,更不用說通過一批專門的傳教士實施中國差會的計劃。作為宗教或社會範疇的概念在聖方濟各.沙勿略及在亞洲世界從事宗教活動的耶穌會會士的心目中,所使用的葡萄牙語、西班牙語及拉丁語的詞彙中毫無蹤影。史學概念及時代詞彙傳統宗教史學或許“生來”便犯下了一種歷史原罪:時代錯誤。3聖方濟各.沙勿略及活躍於有葡萄牙政治及貿易存在的某些區域的第一代耶穌會會士生平的歷史充斥了理念的宣揚與概念,甚至與其時代不符的言語。先看最“明顯”和類別的詞語:差會與傳教士。首先,我們在方濟各.沙勿略從亞洲不同港口寫出的為數不多的信件㝯找找。居然不見這二字,記錄的正是當時的概念——詞語、詞彙表、思維......這位那瓦拉耶穌會會士在其文、信中大肆使用,藉以計劃和宣揚他的宗教活動和旅行。–––––––––––––––2.韋克(編輯)《印度文獻》,18卷,羅馬,耶穌會歷史研究院,1948-1988年,第3卷,第124頁。參見洛瑞羅《澳門歷史指南》,澳門,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1999年,第37頁。3.我們使用費布雷所做的經典定義的“時代錯誤”的概念,參見《為歷史而奮鬥》,里斯本,存在出版社,1974年。J
531在這位西班牙教士於1542年9月20日以西班牙語寫的第一封信中,以此確定的安排推薦他的傳教活動:“希望我主會讓我明白在此讓他們皈依其聖教的方法”。這一“皈依”活動,按照沙勿略的準確話,具體是“在異教徒中扎根我們的信仰”並應該發動眾多的“員工”。4同時,這位耶穌會會士還寫了另外一封給羅燿拉的信,如同他後來常用的辦法,要求派遣耶穌會人員來進行“懺悔、做終禮並同異教徒交談”5。兩年後,在於1544年1月15日從柯枝城發出的一封致羅馬耶穌會會士的信中,再次使用了他發出的問題“如果有員工的話,多少異教徒將成為基督徒。為此必須尋找和培養那些不循私利,而是為耶穌基督謀利的人。”6這樣的界定。同年,於8月20日從馬納帕爾發出的以葡語寫的致曼西雅的信中,沙勿略介紹了他的宗教活動,寫道:“你們可以看到在這一帶我們有多少朋友幫助我們將這些人皈依為基督徒。”7在另外一封於1544年12月18日從柯枝寫給曼西雅的信中,方濟各.沙勿略對“兩個我們同伴”8的來臨感到高興,再次使用了他的信件中常用的耶穌會會士人士的斷言。自然,它接近耶穌會的概念,卻遠離傳教士理想的任何意義。這位耶穌會聖人同葡萄牙王室的通訊可以幫助我們解釋那個時代的文化、宗教詞彙與概念範圍。在另外一封於1545年1月20日從柯枝寫給國王唐若望三世的信中,沙勿略不無苦楚地寫道:“此處的大量收益充實了王室金庫,殿下僅將小小的一部分用來解決這一帶嚴重的精神需求”,他接著寫道“印度人民心靈的拯救處於何種狀況,在其位者應–––––––––––––––4.《聖方濟各.沙勿略信件及作品》(朱彼亞哥版),馬德里,BAC出版社,1996年,第92頁。本文集的編輯使用的是1994-1995年間《耶穌會歷史文輯》的註釋版。他以“傳教生活的甘苦”為總標題簡述了這些概念。5.《聖方濟各.沙勿略信件及作品》,第96頁。編者的概述寫道:“需要佈道人員,需要傳教士來皈依異教徒和教徒。”6.《聖方濟各.沙勿略信件及作品》,第111頁。編者這樣進行了概述:“總督對差會和耶穌會顯示了友好。”7.羅莫《聖方濟各.沙勿略的葡語作品》,布拉加,米紐大學,2000年,第451頁;《聖方濟各.沙勿略信件及作品》,第137-138頁。編者這樣簡括:“差會的贊護者不多”。8.羅莫,前引書,第458頁;《聖方濟各.沙勿略信件及作品》,第152頁。編者將信的這部份以此標題簡括:“新傳教士抵達印度”。
532謀之。”9無論通過此番話是否可以對當時佔主導的葡萄牙商人的活動語彙進行一初步的分析,似乎重要的是可以重建聖方濟各.沙勿略嚴格用來設想“心靈的拯救”的概念。於是,在一封於1545年1月27日從柯枝寫給羅燿拉的著名標準信件中,對應招而來的傳教士進行了規定。這位那瓦拉耶穌會會士請求耶穌會的創始人發動更多的耶穌會會士來印度,並規定下了他們的特徵:“無天賦聽懺悔、佈道或輔助耶穌會的人,在完成其靜修和從事幾個月的雜務後,如果體魄和精神堅強,在此大有用處;因為在這些異教徒的地方無需許多文化,只要會教祈禱和牧訪各地,為新生兒洗禮便可,因為許多新生兒由於無人為他們施洗,出世未洗禮就夭折了,我們無法顧及所有的地方。因此,那些不宜入會的人,可以到各地施洗和教授祈禱者,就派他們來此,因為在此他們能更好地服務於我主上帝。”10這是一篇重要的文字,它揭示了一種有局限的宗教活動——教授懺禱和洗禮——主要巡牧天主教佔少數的地方並對遠離任何知識中心的地方進行組織。儘管有必要與不同的地方宗教進行辯論,但同時還要同東南亞流行的伊斯蘭爭取新教徒的熱忱進行鬥爭。的確,沙勿略於1546年5月10日從安汶島發出的信中,正是考慮到要揭露伊斯蘭教,再次強調了要緊急動員派往亞洲地區的耶穌會“人員”的特徵:“無文才、天才進入耶穌會的人,如果有志來此與這些人同生死,還是綽綽有餘。如果每年來十幾個,要不了多少時間就會摧毀這個邪惡的莫哈默德教派,將所有人歸依為基督徒”。11之前,在1546年2月2日從柯枝發給羅德里格斯的信中,他再次強調說:“皈依異教徒不需要太多的知識,因為這一帶的人很不開化、無知;稍有一些知識、品德好、體魄強健便可為我主上帝大效其力。”123年後,一回到印度,在1549年1月12日從柯枝寫給羅燿拉的信中,沙–––––––––––––––9.《聖方濟各.沙勿略信件及作品》,第157頁。編者為信文加了如下標題:“國王過問差會的義務”和“全部差會的狀況”。羅莫,前引書,第459-460頁上有一不全的葡語版本。10.《聖方濟各.沙勿略信件及作品》,第162頁。編者喜歡起這樣的標題:“印度傳教士應有的品德”。11.《聖方濟各.沙勿略信件及作品》,第193頁。編者選擇了如下標題:“印度希望有更多的傳教士”。12.《聖方濟各.沙勿略信件及作品》,第294頁。編者認為應這樣標題:“在印度的傳教士身上品德高於技藝”。J
533勿略再次呼籲動員耶穌會會士:“我會中某些無文才、無佈道能力的人,羅馬和其他地方均不乏其人,只要受過磨難,經驗豐富,有其他幫助這些異教徒的品德,尤其是貞潔,有年紀和體力在此從事繁重的工作,我認為在此可以更好地為上帝服務。”13這位那瓦拉耶穌會會士再次強調體力、受苦的能力,現在又加上了貞潔,但在這些限制的要求中,無任何宗教活動的字眼,而它卻是當時傳教士開闢差會時不可或缺的字眼。在1549年1月14日的一封信中,沙勿略向羅燿拉堅持向亞洲派遣宗教人士的必要性,在條件中,重覆了貞潔的重要性:“對於那些將在異教徒中工作的人來說,考慮到他們的皈依,不需要很多文才,但需要很多品德:服從、謙虛、頑強、忍耐、愛人、完全貞潔,因為有許多可以墮落的機會。必須頭腦清醒,身體適合工作。”14方濟各.沙勿略對招募耶穌會會士來亞洲世界從事宗教活動做出了專門的規定,在其他幾封信中還加進了“佈道者”的概念。1546年5月16日,這位耶穌會會士從安汶島致函唐若昂三世國王,正是強調了“印度亟需佈道者,正是因為缺少佈道者,我們的聖教在葡萄牙人中損失了許多信仰。”15對定居在葡萄牙飛地及一些歐亞商業流通地區中的天主教少數人的宗教及道德培養的迫切性是動員耶穌會宗教人員的主要因素之一。在1548年1月20日從柯枝致羅德里格斯神甫的一封信再次肯定了“佈道者”的概念:“設法派遣我會的佈道者,目前在印度亟需他們。”16如果我們對在歐洲以外從事宗教活動的第一代耶穌會會士的文獻和信件進行系統研究的話,很難找到傳教士履行其差會職責的文獻。嚴格來說,這類傳教士顯得對16世紀在亞洲活動的耶穌會會士的官方文獻文化無所知之。可疑的是,系統的調研也無法在當時其他任何地理區域見到這一概念。尚需在歐洲官方文化的其他領域研究這些概念的出現,從政治到宗教,具有不同的作品,包括史學和神學研究,涉–––––––––––––––13.《聖方濟各.沙勿略信件及作品》,第271頁。14.《聖方濟各.沙勿略信件及作品》,第275頁。編者為文字加的標題是:“前往印度的傳教士的品德”。15.羅莫,前引書,第466頁;《聖方濟各.沙勿略信件及作品》,第201頁。16.《聖方濟各.沙勿略信件及作品》,第240頁。
534及在南歐天主教國家廣泛閱讀的宗教及神修文學。對印刷文字的偏好顯然佔主導地位。17自然,要進行深入的調研,非一人一力可以完成,需要制定研究小組計劃,還要是國際性的,營造一個通過學科整合、系統性可以說明問題的研究環境,研究當時所確定的在歐洲以外空間的天主教宗教工作的時間及流通的範疇和概念。儘管無此種調研的努力,至少應瀏覽從文藝復興以來不斷出版的書籍給與的啟迪。這些書籍以傳統的拉丁語古典概念為準,確定了各歐洲標準語言的語彙。這些概念通過其威望及“科學”基礎也規範了耶穌會成員的學習計劃。”18迅速探查一下字典出版的情況,幾乎不可避免地會涉及15世紀末、16世紀初的一些工作。它使得歐洲一些最負盛名的人文學家致力於拉丁語語言——歷史能力的恢復。在這些文藝復興人文研究的大師中,有一個名字、一本著作在伊比利亞的知識分子、教師和學生中產生了廣泛影響,使人競相閱讀——內布利加的語法及詞彙學著作。在其眾多的研究及數次出版的拉丁語字典中,這位偉大的西班牙人文學家為一批專門的讀者,主要是教士和啟蒙的宗教人士十分準確而簡明地界定了拉丁語傳教士的概念。從字面上翻譯為西班牙語是“為派遣的業績”19。在葡萄牙出版界,16世紀後半葉出版的拉丁-葡語字典,尤其是卡爾多佐編纂的諸卷偏愛遵循這一定義。在拉丁-葡語字典的各版中將“傳教士”乾脆譯為“派遣”20。這一普遍的定義,在17世紀初的所有歐洲詞彙中比比皆是。如果要找到相反的情況,看看從俗語到拉丁語的翻譯,葡萄牙的情形類似。譬如,在許多例子中,可以列舉寇爾托納的必讀之作。它將“派遣”一詞譯為“傳教士”。21一個多世紀–––––––––––––––17.蘇一揚《(1501-1700年間葡萄牙神修文學編年書目數量研究的某些可能性》,波爾圖,《迪亞斯及其時代國際會議》,1989年。18.奧馬雷《首批耶穌會會士》,畢爾巴鄂、信使出版社,1995年,第279頁。19.內布利加《字典》,薩拉曼卡、瓦雷塔出版,1516年。20.我們參閱了如下版本:卡多索《拉丁-葡語字典》,科英布拉,巴雷拉出版,1570年,第129頁反面;里斯本,塞克拉出版,1592年;里斯本,阿爾瓦雷斯出版,1601年;里斯本,克拉斯貝克,1613年;里斯本,克拉斯貝克出版,1619年及里斯本,克拉斯貝克出版,1630年。21.科爾多納《俗語-拉丁語字典》,威尼斯,貝爾塔多諾出版,1596年,第c.528,39頁。J
535後,18世紀出版文化的勃興使我們在呈現給當時葡萄牙文化階層的各種字典內看到了給差會和傳教士所下的最後定義。此時他們完全進入了葡萄牙語詞彙。於是在那個不幸的1755年,席爾瓦在里斯本的印刷所㝯印刷出售了由福克曼編寫的權威的《葡語——拉丁語字典》。這一著作將拉丁語的“傳教士”翻譯為“宗座傳教佈道者”22。這一定義也進入了俗語的語彙。在1783出版的“利馬字典”中,將“差會,傳教士”理解為“送發上帝之言的活動”。23但不要以為這一理解是萬無一失的,因為在其拉丁語字典中,如著名的馮賽賈編寫的字典仍明顯地堅持“差會,傳教士”的古典概念,仍使用西塞羅“派遣活動,派遣”的含義。此外,還加上了“士兵的傷亡”和“向投降的鬥士免死”的幾乎軍事意義的詞義。24無論如何,儘管有這些特殊情況,差會和傳教士的概念,從18世紀開始在葡萄牙固定了下來,沿用至今。其含義是:一種在不知“聖言”的居民和地區傳播“聖言”的宗教傳播活動。這一定義,值得一提的是,儘管簡單,卻涵蓋了各種教會和體系的宗教的爭取新教徒的活動,從天主教到佛教,從伊斯蘭教到印度教。允許跨越地界傳播信教和宗教文化,而且允許由專門的人士來傳播。的確,差會,尤其是傳教士的概念與基督教教會的“海外”努力緊密相連,從羅馬天主教到各種新教開始,將歐洲殖民主義同差會聯繫在一起。將差會視為教會的文明傳播者、教團、學院和司鐸。這些新傳教士很快為殖民文學及19世紀的遊記所利用,將其視為滑稽的人、“民俗家”、崇高道德的“楷模”。後來的紀錄片、電影或1930-1940間的漫畫,如“丁丁在剛果”(葡語初譯為“丁丁在安哥拉”)加以了重塑。通過天主教報紙產生,傳播開來。25進一步的研究可以發現,一大批西方出版物一起使人單方面覺得傳教是基督爭取新教徒的內在結構,把它介紹為在歐洲文藝復興擴張歷史中有著深厚的根源,同時將差會視為一種和平、傳播文明和高尚的組織。無論如何,無任何東西可傳播整個19世紀和20世紀頭幾–––––––––––––––22.福克曼《葡語-拉丁語字典》,里斯本,科斯塔出版,1755年,第272頁。23.利馬《葡語字典》,里斯本,布永內斯印刷所,1783年,第443頁。24.馮賽賈《拉丁詞彙》,里斯本,王家印刷所,1788年,第451頁。25.不應忘記的是,最早的丁丁歷險記深有意味地刊登於比利時的天主教報紙《20世紀兒童報》。
536十年所形成的思想和範疇來證實天主教差會的史學,這是一種辯解時代的循環性的思維,搖擺於罪孽和拯救之間,鑲嵌於一種從本質上來看術語掛靠歷史的概念。對其而言,文化或社會差別毫無意義,突出的永遠是歷史的㠬性,不同的情節總是圍繞無可迴避的正史的軸心展開。可以辯解說,聖方濟各.沙勿略和第一代耶穌會會士的宗教活動是這一永㝱差會的一部分,因此履行了傳教工作。傳教士如同最初基督教教會的傳教團,是所有宗教人士說來說去要重新借鑑的參考與靈感。這不僅是評論或宗教史學的主流看法,而且是首批耶穌會會士出版物和信件中的主流看法。內㝯充斥的疑問、註釋和標題滿是傳教士字眼的稱呼。然而,即便不去質疑這一明顯與歷史的神學思維聯繫並充滿了信念和信仰的概念,需要從史學準確的角度強調的是,差會和傳教士這樣的字眼並不是聖方濟各.沙勿略和早期在亞洲活動的耶穌會會士詞彙的部分。由於他們的活動不是以這些概念表現和組織的,更不是以從19世紀確立的對“差會”的理解為基礎的。這些概念的文化傳播和社會——宗教適應的分期仍未得到研究。可以建議說的是,在步入17世紀時,“差會”一詞開始充斥文字、編年史和文件,用來概括歐洲宗教人士的活動。此時已經不單單出自葡萄牙和西班牙,企圖擴大天主教在海外領地的擴張。在龐大的通信集中,有一葡萄牙著作可被視為編年的起始,其題目冗長“耶穌會神甫及修士從日本及中華王國從1549至1580年寫給印度及歐洲同會的信件,1598年刊印於埃武臘”。26有幾十封信件,某些是冗長,信息豐富,文筆嚴謹的文獻,但找不到一個“傳教士”的字眼。然而具有深意的是,在這個集子由埃武臘主教唐布拉干薩撰寫並獻給聖方濟各.沙勿略和羅德里格斯的前言中,卻再次出現了第一代耶穌會會士以“作皈依工作”思想為核心的經常的概念,而且在這第一本印刷的葡萄牙文獻–––––––––––––––26.《耶穌會神甫及修士從日本及中華王國從1549至1580年寫給印度及歐洲同會的信件,1598年刊印於埃武臘》,(加爾西亞作序影印版),馬雅,卡斯托利瓦出版社,1997年。J
537中,第一次將差會的活動列入這一概念。27在我們感興趣的地理區域內,“差會”一詞於1600年才出現在澳門耶穌會的年報中,用來界定在華的宗教人士,如龍華民或利瑪竇的努力。一封1600年1月6日從耶穌會澳門學院發給羅馬的信中,描寫了“中國差會目前的狀況”。28從17世紀上半葉的耶穌會通信開始,差會的概念在某些葡萄牙耶穌會會士以其自身經驗為基礎的某些論述中穩穩地下了根。這些論述用來描寫中華帝國和耶穌會在其版圖內的宗教活動。耶穌會會士曾德昭在於1642年以西班牙語出版的《大中國志》中精心安排了第二部分“論中國基督教”29,經常使用差會的概念,卻仍未見傳教士一語。該文繼續偏用這個時代的詞彙,有時用些不同的形式,如“葡萄園的園丁”、30“這一事業的鬥士”、31“員工”、32“中國神甫”33、“基督教神甫、34“同伴”35、“我們人”36,不斷強調神甫這個明瞭的概念。四分之一世紀後,耶穌會會士安文思的手稿,即後來的《中國新志》繼續偏愛使用差會一語,卻仍然不用傳教士一詞,僅僅承認在中國活動的耶穌會會士為“神甫”。37值得慶幸的是這部手稿的刊印幫助我們了解傳教士概念突–––––––––––––––27.“您們可以看到,他們在令人懷念的教皇保羅三世的派遣及在上帝的懷抱中安息的、十分虔誠的基督教國王唐若昂三世的請求,後來在神的命令下,他們二人來此王國,準備前往東印度做皈依那些大省份的工作。在上述國王的特別關照好下,給您們二人作了分工,一個乘船出發,另外一個留在王國,雙方保持通信,在您們宗教的第一所科英布拉王家學院中培養完美無比的宗教人員。它們擯棄了世俗,準備從事任何工作,面對任何危險、受難(在那一帶的人隨時有此危險),以同樣的精神,同樣的拯救心靈的熱忱,繼續同樣的征服。”(《聖方濟各.沙勿略信件及作品》,第[I]頁。28.《澳門學院年報(1594-1627)》,(奧利維拉及平托編輯),澳門,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澳門基金會,1999年,第93頁。29.曾德昭《大中國志》,高美士版,澳門,教育暨青年司、澳門基金會,1994年,第289-410頁。30.同上,第290頁。31.同上,第290-291頁。32.同上,第295頁。33.同上,第296頁。34.同上,第301頁。35.同上,第303頁。36.同上,第305頁。37.安文思《中國新志》高美士版,澳門,教育暨青年司、澳門基金會,1997年。
538出的文化及宗教背景。起初,安文思手稿的題目是“中國12優點”,1668年左右完稿。在這位葡萄牙耶穌會會士於1677年在北京逝世後,他的手稿可能由中國差會的經理員、柏應理攜帶至羅馬。後由貝爾諾修道院院長譯為法語,於1688年在巴黎以《中國新志》為題出版。38正是這個法文文本刊印了“中國差會傳教士、耶穌會神甫安文思生平及逝世簡錄”。在這從北京於1677年由他的西西里同伴利類思發出的其聖徒傳式傳記的法譯中,將差會和傳教士聯繫了起來。39傳教士的出現,尤其是這個概念所強加的差會的宗教思想是一種文學、史學,甚至是17世紀法國政策的實施。正是通過對這些至16世紀末仍為伊比利亞兩國保教權廣泛控制的亞洲及美洲差會的操縱(亦包括其經濟及貿易地區......)凸現了法國在國際宗教競爭發展中的作用。在諸多17世紀法國的政治——宗教及編年文獻中,差會的概念被明顯用來反對葡萄牙和西班牙的保教權。40宗教文獻,還有世俗文獻說明,差會的概念通過交流有利於確定將常去的地區。又可以將它與正史所賦予的神聖職責的履行緊密聯繫起來。這一理解在政治上以路易十四的極端專制主義為基礎。他資助法國傳教士,尤其是由教廷任命的乘坐法國船隻出發,無人能夠阻止他們在遙遠的亞洲地區,如廣東登陸。18世紀中,差會和傳教士的概念在教規上,也進入了教廷的概念範圍。不應忘記的是,在1568年,教皇庇護五世還任命了一個由4位樞機主教組成的委員會,專門負責當時稱為“皈依異教徒”的一切事宜。稍後於1600年,克列門八世竟將這一委員會變成了傳信部,匯集了10位之多的紅衣主教,但西班牙菲利伯三世的代表援引通過伊比利亞王室合併,西葡聯合的保教權,於1604年得以將其取消。1621年2月9日獲選的皇戈列高利十五世後又重拾傳信計劃,成立了著名的傳信部。它於1622年1月6日的愛批法尼亞節正式成立。傳信部於1622年1月14日隆重召開第一次會議,目的是“不是通過暴利,而是聖靈溫和、慈善的途徑:話語、教育、優秀榜樣、宣揚、齋戒,獲得神聖的悲憫”來傳播–––––––––––––––38.伊列娜.皮《一位17世紀在華葡萄牙耶穌會會士安文思》,巴黎,高秉根基金會葡萄牙文化中心,1979年。39.安文思,前引書,第51頁。40.葛諾《巴黎外方傳教會》,巴黎,法亞爾出版社,第198頁。J
539基督教信仰。41這些豁達、精神高尚的話語很快與葡萄牙和西班牙的保教權發生了衝突。當時兩國在菲利伯王朝的堅定治理下,這迫使傳信部自籌資金和安排宗教人士的旅行。1822年之前,從無實現。然而,留下了傳信部專門討論題目和問題,思想與概念的重要文件、會議記錄和報告。它那勤勉的首任秘書英格利神甫於1625年、1628年和1644年寫了3份長長的報告,描寫了令人擔心的差會的狀況:天主教不同會團成員之間的紛爭不絕,有時是激烈的;在派往海外的神甫及宗教人員的選擇及培養方面存在嚴重的放懈;不懂當地語言及本地教士的缺少十分嚴重;教會人士干預民政事務及世俗當局干涉宗教事務的情況很普遍;再加上在外的宗教人士嚴重不足,缺乏條件和資金;這些問題已經很嚴峻,加上無馬德里和里斯本的請求書,教廷的決定根本無法在當地頒佈和執行,問題就更加嚴重了。澳門,差會的十字路口目前,已經無法通過混亂的界定來嚴格地考查出澳門在天主教傳教士在亞洲的努力中的歷史作用。脫離這些詞彙及當時的文化-社會意義,很難事先決定研究的範圍和策略。這使得研究不得不屈從於某種辯護性傳教史學。這種史學植根於永遠的基督教的末世學的時代,對社會、政治、文化,甚至其他的宗教表現無動於衷。此種選擇繼續下去,只能使研究者在這共知的歷史中再添入例子、名稱、傳記、事實。通常位於簡潔聖徒傳敘述的邊緣,充滿了十分特殊的倫理與楷模說教。從信件方面而言,欲強調的決裂有著十分簡單的理解:在一個宗教團體看來,從教規和本質的神聖方面而言,差會是可以解釋的,而對同一時代、同一區域對所面向的社會區域和人口集團而言,卻是一種侵犯,而且通常是深重的,從文字的文化和道德的“侵犯”到社會與經濟的征服。同樣,在16和17世紀的葡萄牙和西班牙王室看來,是無可爭議的保教權,不僅對當地居民與社會,而且對其他歐洲政治及宗–––––––––––––––41.《傳信部文獻集》,羅馬,1907年,第1卷,第2頁。
540教競爭而言,是一種統治權和派別觀念。幸好,歷史如同它試圖理解的往昔社會有著不同面,顯然是多方面的。除了社會及文化層面外,還有許多取決於可變性的方面。還可從社會區域的多樣性擴展到宗教區域的多樣性。因此,儘管越來越緊迫的全球化進程佔主導,試圖獲得不幸的文化同一性,我們無權將我們的區域強加於人,更不用說將我們民族區域的歷史強加於古往今來構成多元文化世界的不同人民、社會和文化。然而,尚無致力於澳門地區在文化、宗教及社會間關係的整體研究,需要全面地回顧一下一些以辯護方式啟動的題目——不用說是令人疲倦的——如以中國天主教差會為基礎的宗教史學,開列澳門地區的宗教作用,似乎永遠忘記了當地有多種宗教表現形式與不同的宗教思維及表現。手冊、專著和論文強調說,自16世紀50年代葡萄牙人定居澳門以來,耶穌會將這一飛地變為了令人可喜的日本差會的輻射中心。這些差會在當地取得了大量的皈依,跟進了以日本白銀交換富麗的中國絲、瓷的航路及貿易。同時,天主教宗教人士入華仍如聖方濟各.沙勿略那些雄心勃勃,但最終失敗的計劃那樣困難。皇帝的指令,通過區域性的官員體系仍然拒絕允許宗教人士進入中國領土。這一切崇拜、宗教、禮儀及社會——宗教態度足以提升皇帝的神聖性質及其對廣闊中國超然的政治統治。其次,這些傳教史學解釋說(這改變了宣教的清規戒律,嚴格而論,對華人世界不存在,僅僅對澳門的天主教少數來講存在),耶穌會東方巡視員范禮安(1539-1606),1577-1578年途經澳門時,可能啟發耶穌會會士要習華語和華習。421583年,定居於澳門的耶穌會會士終於獲得廣東中國官員的批准在肇慶立足。17世紀初,著名的利瑪竇(1552-1610)神甫抵京,在那㝯建立了遠非後來主要人物所說的耶穌會會士差會的基礎,得以皈依了一些京城高官,如徐光啟或李之藻。43於是為17和18世紀來華工作的900多名耶穌會會士開闢了空間。然而,虧得傳教士得到的中國文人及宮內人在知–––––––––––––––42.馬愛德《范禮安(1593-1606)耶穌會赴華工作的決策人》,載《文化雜誌》,澳門,第2系列,第21期(1994),第51-66頁。43.比得信《楊廷筠、李藻、徐光啟為何會成為基督徒》,載《文化雜誌》,澳門,第2系列,第21期(1994),第79-92頁。J
541識方面的接受及他們對朝廷精英文化的適應,從服飾到體態,從使用官話到傳播用於占卜和曆書的天文、數學知識,他們是被接受的。在對中國帝國精英的調適或文化適從44之外,還可加上精通地圖、鐘錶、天文及算學的耶穌會會士的“科技”威望。這確保了他們在明朝(1368-1644)傾覆後被滿族軍事佔領的北京的居留。滿軍於1650年攻克廣州後,尊重了澳門的貿易作用45。澳門同以湯若望(主持修改中國曆書,欽天監監正)為首的中國差會耶穌會會士傳教士的宗教聯繫在澳門與新的清朝(1644-1911)的和解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至18世紀遭到鎮壓,耶穌會會士的在華宗教活動具有明顯的上層路㠬性質,從上而下,企圖通過中華帝國社會中較高社會集團精英的入教來形成一場皈依天主教的社會運動。利瑪竇在中國朝廷社會發動的宗教辯論的勝利使得3名位居高官的著名學者徐光啟(1562-1633)、李之藻(-1630)和楊廷筠(1557-1627)皈依了天主教。46他們很快成為了耶穌會會士活動強而有力的宮廷施主和保護人。這些皈依是為耶穌會會士言傳的西方科學知識所驅使的。耶穌會會士吸引帝國朝廷的是新奇之物、思想及科學器具的實用。從上述精英的皈依開始,有明一代近200宮人入教,尤其是太監和內宮后妃。這是一批特殊的基督徒。儘管接受了洗禮,很難實行基督徒教的道德。尤其在家庭與性生活方面,很難放棄他們的群妾或一夫多妻的做法。同時,首批耶穌會會士也經歷了改朝換代,許多人仍忠實明朝,追隨倉皇南渡。這一時期內,皇室內出現了皈依:永歷帝的皇后、母后、其長子及其嫡母接受了洗禮,取用了基督教名字。47絕望、逃亡,這批皇室新皈依者最後求援於耶穌會總長和羅馬教皇,請求他們禱告挽救在滿族勢如破竹的攻勢前已經垂危的明朝。從1644年起,在京的傳教士企圖向新的清廷獻技。這一舉動為新皇帝所接受,但在漢族學者、官員中引起了反對和–––––––––––––––44.埃拉《早期在華耶穌會傳教士對“文化溝通”的論述》,載《文化雜誌》,澳門,第2系列,第21期(1994),第117-127頁。45.吳志良《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澳門,澳門成人教育協會,1999年,第98-99頁。46.比得信,前引文,第79-92頁。47.科恩《北京的六分儀》,紐約-倫敦,諾爾頓出版公司,1999年,第67頁。
542反感。這些爭權奪利在以靠近天子得寵的朝廷中是家常便飯。48從1630年起,朝廷大員不見再有皈依者,儘管學者和下級官員中不乏其人。17世紀中葉,中國某些階層的基督教化不再具有明末那種初次接觸的特性。許多中國基督徒不過是繼承父母的宗教。此種遺傳仍未脫離儒家的孝道。這在為數不多的中國基督徒的社會思維中是一種根深蒂固的文化背景。他們努力以天主教的教義和倫理來調合儒家的五倫: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及五常之德:仁、義、禮、智、信。這一特性增強了他們作為多元文化接觸的中介及澳門這一最重要的歷史戰略要地文化及道德溝通的作用。在此背景下,澳門在此過程中的作用之一便是收留、培養,尤其是從旅行到設備,贊助這些“傳教士”,特別是耶穌會會士前往日本和中國的差會,其次才是前往東南亞其他地區。得到相當世俗權力支持的主教權包括在葡萄牙王室保教權內的堅定贊助。因此,必須簡略地回顧一下這一保教權之所以在16和17世紀被定義為教廷給與葡萄牙王室在那個泛稱為印度的在傳教和教會管理方面的護教權。這個地區從好望角延伸至日本,沿途有葡萄牙的港口城市、碉堡和商站。從嚴格的文獻角度而言,這些保教權複雜地散見於1418年至1690年的文獻及教諭中,規定了葡萄牙保教權在非洲和亞洲的特權及限制。經過國際政權和教權的多次周旋,有過修改和新規定。無論如何,在17世紀初,這些特權最重要的一點便是教皇的決定,任何前往印度的歐洲傳教士必須在葡萄牙國王的明確同意下,從里斯本乘葡萄牙船隻起航。進一步加強保教權的另一特權是,准許葡萄牙王室任命或確認對亞洲的空缺主教或其他高級教職的提名。這實際上給與了葡萄牙王室任命主教的權利。泛泛而言,保教權企圖建立一種宗教和教會方面的壟斷,以作為葡萄牙在印度洋商業統治的補充。就歷史方面而論,保教權顯然是對教會的利用:主教不得與羅馬直接聯絡。只有在“到宗徒的門檻去”述職訪問期間才可以同教皇聯繫,這是因為鑒於海外領土的距離,無法聯繫;差會的宗教人士一般由受到王室殖民統治管理的教會工資單支付;而後,進入17世紀,傳教士的數目不僅僅要滿足地區差–––––––––––––––48.同上,第67頁。J
543會的需要,還要更多地滿足葡萄牙殖民統治的需要。49保教權將教會,從宗教人士到其學院,從主教到其他教階置於王室的嚴密控制之下,深化了差會的垂直從屬性,協助傳播王室保教權的規模。保教權成為了王室真正信教的一種表現形式。從1571年起在菲律賓出現的西班牙殖民政權是對葡萄牙壟斷權的第一次挑戰。西班牙王室任命的官員拒絕中國海一帶所有地區的保教權。於是馬尼拉開始同澳門在領導及派遣遠東的差會方面進行競爭。這一競爭很快變成了一場真正的爭名位和傳教代表權的鬥爭。立足馬尼拉的托缽僧和集中澳門的耶穌會會士展開了文戰,付諸了行動。為了挽救伊比利亞王室合併的脆弱的社會及貿易穩定,菲利伯二世從1595年起決定禁止在馬尼拉的各有組織的宗教人士在中國和日本傳教,只有扎根在華南葡萄牙飛地澳門的耶穌會會士才可以在上述地區傳教。儘管這些措施規定,如有必要向上述地區派遣更多的宗教人士,破例允許馬六甲的方濟各會修士前往。這些命令未產生比禁止馬尼拉-澳門之間貿易命令更大的效果。50如同澳門與馬尼拉居民之間的那種鬧騰騰的非法貿易,不少宗教人士,特別是托缽僧和奧斯丁會士前往上述地區。51揭發和制止很容易說明了此種逾越。例如,在1596年,澳門主教唐馬爾廷斯被迫抗議8名西班牙方濟各會會士在日本傳教。他造成了更激烈的事件。他動員澳門的民政當局驅逐和監禁來自菲律賓的宗教人士。的確,為捍衛葡萄牙朝廷的東方保教權,澳門總督於1686年決定逮捕幾個從菲律賓啟程前往柬埔寨的幾個西班牙教士。更嚴重的是,在教皇特使安提阿宗主教鐸羅在1707年從北京返回時,將其匡啷入獄。這說明了葡萄牙國王保教權下,當地當局與被認為是羅馬教廷對保教權的危險干涉之理解的差距。定居澳門的耶穌會–––––––––––––––49.對殖民地天主教教會的利用,從其結構到差會這個問題在奧爾納爾托、格立極及本諾的《巴西教會史.人民看法研究》(佩特羅普利斯,聲音出版社,1992年,第35-39頁。50.施莉蘿《權利、社會及貿易.16至18世紀之間的澳門與菲律賓歷史關係》,載《文化雜誌》,澳門,第7期(2003),第46-58頁;羅利多《葡人居澳,西人居馬尼拉——窺視中國》,載《文化雜誌》,澳門,第7期(2003),第23-45頁。51.特謝拉《從菲律賓派往16至17世紀在東南亞葡萄牙地區的差會》,載《文化雜誌》,澳門,第7期(2003),第68-79頁。
544–––––––––––––––52.王賓《“上帝”與“天”》,載《文化雜誌》,澳門,第2系列,第21期(1994),第51-66頁。53.歐陽平《中國大業.從無敵艦隊到馬尼拉大帆船》,巴塞羅那,阿坎迪亞多出版社,2002年。會士、商人及葡萄牙官員認為,這只能給取得的同中華帝國的脆弱溝通帶來麻煩。他們只服從皇帝。這一平衡因在中國領土提醒對羅馬教皇的服從而將遭到驟然破壞的危險。澳門,文化的十字路口這些宗教矛盾和傳教競爭形成了一個更大的十字路口。它基本上是文化的,是在澳門作為中華帝國和歐洲貿易實例的葡萄牙政治及貿易存在之間跨文化對話的戰略區域的過程中真正形成的。澳門及中國天主教傳教傳統史學研究、討論最多的一個題目便位於文化邊界,造成了一個複雜的問題,充滿了從中國主權概念到社會關係明顯的禮儀,通常稱其為中國禮儀問題或禮儀之爭。不應忘記的是,通常被天主教宗教史學尊為北京差會創始人——著名的利瑪竇及其早期的耶穌會會士同伴,從實際的角度強調在孔子道德論及基督教倫理之間無本質的矛盾。52紀念聖賢及先人的禮儀被這些定居在帝國朝廷中的耶穌會會士——顯然是努力進行社會適應和文化生存——認為是世俗的,無任何宗教意義。但一小撮分佈在澳門和北京之間的耶穌會會士接受利瑪竇那巧妙的看法,即歷代孔子的追隨者相信一個普世上帝。從歷史神學的角度來看,只能是基督徒的上帝,同時解釋說祭祖的正確理解是一種社會和家庭紀念死者的方式。利瑪竇的解釋受到了耶穌會會士思想家,如龍華民和陸若漢的質疑,亦引發了其他會團宗教人士的激烈反對,尤其是那些競相在馬尼拉立足的會團。這一位在17世紀遭到激烈反對的主要人物是後來成為安第列斯聖多明各主教的西班牙多明我會會士閔明我。他編寫了一些引起爭論的論述,指控耶穌會會士作假、違反貞潔願、腐敗。更嚴重的是指控耶穌會會士企圖通過軍事武力在宗教上征服中國。53J
545一是擴大具有宗教性質的歐洲在亞洲的殖民競爭,二是深化天主教各個會團之間的傳教競爭。在此雙重背景下,17世紀末,教廷將中國差會分為3個主教區:北京、南京和澳門。澳門主教區獲得了對廣東和廣西省的“有限”管轄。這一教會的重組企圖將差會概念的區域範圍具體化,合法確立澳門主教的最後任命。他的前任,從卡內羅開始正式被任命為澳門及中國主教,駐扎澳門。第一任主教唐卡札爾試圖保持保教權的基本權利,與企圖改革中華帝國差會神學、道德和紀律秩序的教皇代表團進行了鬥爭。1705年,教皇特使鐸羅在本地治理及馬尼拉之行後,抵達澳門。他受命進一步加強教皇對容忍孔教禮儀的耶穌會傳教士的譴責。澳門主教未承認鐸羅的權威,理由是未得到葡萄牙國王的批准,而這是保教權的教諭規定的。主教拒絕頒佈教皇特使已於1707年1月在南京公佈的譴責中國禮儀的通諭,命令所有的澳門教會當局不服從宗主教,將其的任何申訴或革除教門視為無效。起初,唐卡札爾主教得到了佔澳門少數的天主教教徒,從宗教人士到民政當局的廣泛支持,但爭論的繼續使得先是奧斯丁會,後是多明我會決定支持教皇特使。最後,於1711年在果阿總督的命令下,將主教押離澳門。儘管耶穌會會士和強大的康熙皇帝(1662-1722)的反對,教皇企圖繼續強加對禮儀的譴責。這是通過1715年3月在羅馬頒佈的“從那天起”教諭強烈揭露的。第二年8至11月間傳至廣東和北京的天主教教徒中。在澳門,教會及宗教當局從教皇的新特使亞歷山大宗主教嘉樂手㝯接到了這些譴責。他謹慎地從里斯本乘葡船,在葡萄牙國王的適當批准下來澳門。嘉樂得以進入京廷,受到年邁的康熙皇帝的接見。在聽取了特使的解釋和“從那天起”教諭的翻譯後,天子下諭旨說,歐洲人心胸狹窄,無法深入理解孔子哲理,將羅馬天主教傳教士比作迷信的和尚和道士。在耶穌會會士的解釋和京廷接待失敗的影響下,嘉樂僅在1721年11月4日發佈了一條錯誤的指示,允許耶穌會會士無視教皇的要求。後來,教皇本托十四世於1742年7月14日,通過“自從上主聖意”教諭強迫在華及周邊國家的傳教士明確具簽,反對禮儀。如果澳門方濟各會出身的主教羅薩教士1748年致函國王,彙報他的同事南京主教威特伯教士抱怨耶穌會傳教士煽動他教區的基督徒反對教皇簡諭一事可信的話,即便這一強烈的聲明亦未能給這場爭論劃上句號。耶穌會會
546士的態度說明了為何教廷反對確認若昂五世任命的北京主教索智能。這個問題還表明了葡萄牙王權的集中與耶穌會會士宗教及社會權利之間的劇烈對抗。在彭巴爾時期便爆發了,其激烈程度人人皆知。這一爭論題目繁多的文獻54揭示出圍繞“差會”的真正中心問題還有廣闊的研究領域,要系統地交叉研究中國皇權的普遍性和耶穌會傳教士適應策略的多元文化方式55。如何幫助澳城在很長時間內充當了中華帝國當局官僚和受到天主教教育的歐洲精英文化科技能力之間橋樑的重要腳色。從文化史的角度來看,這方面的研究仍顯不足。近年來,此種關係得到了進一步的研究,用來審視澳門的政治史,尤其是理解她同時作為近代和當代中國及歐洲政治和經濟文化之間的橋樑與邊界的多重功能,將澳門解釋為一個真正的生存十字路口。56澳門:文化及宗教歷史的挑戰對澳門歷史的進一步探問迫使對其獨特的文化及宗教生存提出新的問題。不僅僅要回顧它的天主教景觀,還要強調其他古老中國宗教的活力和佔主導的人民性。通過廟宇、祝願、神靈、算命及其他神的顯靈,設立了不同的景觀。歷史研究一直過多地針對“天主教城”。這在時間上,尤其在由其他中國宗教和信仰存在構成的逼迫及邊界的空間是無法完全理解的。多元文化及多元宗教的研究表明,重要的不僅僅是理解各種權利交叉過程的一面,如圍繞中國禮儀之爭的始末,還要準確描寫,然後總結以宗教文獻和活動為基礎的澳門社會與文化多–––––––––––––––54.薩安東《葡萄牙及耶穌會參與中國禮儀之爭及康熙皇帝與教廷關係研究及文獻集》,里斯本-澳門,澳門東方葡萄牙學會,2003年。55.黃啟臣《澳門是16-18世紀中西文化交流的橋樑》,載《文化雜誌》,澳門,第2系列,21(1994),第153-178頁。56.霍啟昌《葡萄牙人居澳研究》,里斯本-澳門,葛拉迪瓦出版社-澳門海事博物館,1996年;張海鵬《澳門史研究:前進和困難》,載《文化雜誌》,澳門,第2系列,第27-28期(1996),第5-23頁;羅理路《澳門尋根》,澳門:澳門海事博物館,1997年;洛瑞羅《貴族、傳教士與官員——16世紀葡中關係》,里斯本,東方基金會,2000年及吳志良《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澳門,澳門成人教育協會,1999年,第98-99頁。J
547元形式。這一歷史仍然待寫,必須從書信的角度,對以往的澳門宗教歷史的研究及出版物進行重新定義。澳門宗教歷史通常被認為是其獨特的文化生存以外歷史的一章,將其納入過時的殖民和帝國的史學。因此,基本的是要在文化與宗教歷史的範疇內,研究、討論和出版。而這一範疇是一種專業的領域,它可以交叉研究不同的思維、表現、習慣及不同的文化及宗教團體區域及社團的形成。要科學地強調一個明顯的跨學科研究的領域,從人類學到歷史,比較、交叉、聯繫、重建並解釋一種徹底遠離了“僅僅”是宗教史學狹小的通道。此種宗教史學受制於辯護和解釋,失之譴責和贖罪,充滿了爭論和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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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行政》第十八卷,總第六十八期,2005No.2,549—562–––––––––––––––*中葡關係史及和澳門歷史研究者1.鄂法蘭(FrançoiseAubin)〈鄭和——回族或中國穆斯林的英雄(ZhengHe,hérosethniquedesHuioumusulmanschinois)〉,蘇爾夢(ClaudineSalmon)及普塔克(RoderichPtak)《鄭和:形象與理解(ZhengHe:Images&Perceptions,Bilder&Wahrnehmungen)》,HarrassowitzVerlag,威斯巴登(Wiesbaden)出版社,2005年,第57-73頁。2.確切死因史無記載。可能死於與古里王的衝突,關於這個問題,請見金國平、吳志良〈500年前鄭和研究一瞥——兼論葡萄牙史書對下西洋中止原因的分析〉,《澳門研究》,2005年2月,第26期,第144-148頁。緬懷歷史,展望未來:紀念鄭和下西洋600周年金國平*一整整600年前,也就是1405年,一支由數百艘遠洋巨艦及幾萬名士兵組成的巨大中國皇家船隊,在鄭和率領下,駛向東南亞和東非海面。這是一次世界歷史上神秘而驚人的航行。在中國歷史上,令人難忘,它促進了人類文明的進步。鄭和1371年出生於雲南省昆陽的一個穆斯林家庭1。他的家族來自中亞,其歷史可以追溯到宋朝(969-1279)。他原名馬和。12歲時,在一次戰爭中被俘,後來成為太監。被帶到明朝當時的首都南京後,追隨了當時的燕王朱棣(1360-1424),就是後來的永樂皇帝(1403-1424),參加了幾次軍事戰役,尤其是靖難之役。後成為了永樂的親信。1404年賜姓鄭,所以,開始叫鄭和。鄭是中國一個非常普通的姓氏,和的意思就是和諧。從1405年到1433年,鄭和以監軍太監的身份,率領船隊七下西洋,訪問了亞非數十個國家。在28年辛苦的海上生活之後,鄭和可能於1433年死於古里2。
550二中國是一個具有悠久海外貿易傳統的國家。3本文中,我們來簡單地回顧一下元朝(1279-1368)和明朝(1368-1644)的海外貿易。成立了元朝的蒙古人,除了橫掃歐亞大陸的陸地征服之外,也努力發展海外貿易。當時的海外貿易有三種形式:使臣貿易,這是一種通過派遣使節而進行的外交貿易;斡脫貿易(蒙古語Ortoq的譯音。義為官商);還有官本船貿易。在元朝,宮廷經常派遣使節,前往海外購買皇室所需要的奇珍異物。當然,鄭和的船隊也繼承了這種為皇室採買的作用。斡脫貿易是由社會上層人士所進行的,條件是必須按法遵守國家的稅務。官本船貿易是由市舶司組織的,由官方提供船隻和資本,然後選擇商人進行海外貿易。所獲利潤70%屬於官方,其餘歸屬具體從事者。同時,還提倡官本船貿易。此種貿易最早始於1296年。後於1296年及1314年又重申了禁止私人海外貿易的政策。儘管如此,那些從事海外貿易的豪門,對此禁令置若罔聞,普通商人仍然繼續違法出海。這種情況已經超出了朝庭控制的範圍。1323年,元朝被迫撤銷了私人海外貿易禁令,而且取消了官本船貿易。官方壟斷海外貿易的企圖由此而失敗。我們應該承認的是,向國外派遣使團召來貢使不是暴利行為,儘管是一種不平等的外交活動。根據這一慣例,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在洪武元年(1368),便不失時機地派遣了外交使團到國外。一是宣佈他的登基,二是召來朝貢使團。還有一個目的就是勸說貢國不要給被推翻的元朝的殘餘勢力支持。在這一朝,30多個國家向中國派遣了朝貢使團。洪武末年,朱元璋下令將中國周邊15個國家定為不征之國。這意味著放棄了元朝的黜–––––––––––––––3.張天澤(Tien-TsêChang)《Ocomérciosino-portuguêsentre1514e1644:umasíntesedefontesportuguesasechinesas》,澳門,東方葡萄牙學會,1997年,第1-37頁。J
551武主義。元朝的黜武主義,在征伐日本和爪哇時遭到了徹底的失敗。因此,鄭和的遠航無領土征服和侵略的企圖。這是在外交與和平貿易範圍之內的使團。然而,如果需要動武消滅海盜、保持秩序,那麼也是會毫不猶豫地動武的。洪武朝初期所採取的積極、正面的海外政策,從其中期開始,便出現了巨大的倒退。從1383年起,設立了勘合4制度,用來嚴格控制和限制朝貢使團事務。同時海禁政策亦趨嚴厲。正是在此期間,由於日本海盜的騷擾,以及1384年所發生的一次嚴重的中日外交事件,中國同日本斷絕了外交關係。這種外交關係直至短暫的建文年間(1399-1403)才得到了恢復。除此以外,還有一些中國的使節在爪哇和三佛齊被殺。另一方面,三佛齊海面的海盜活動嚴重地影響了外國商人來華貿易的渠道。鑒於此,在1394年終止了一切朝貢使團,只保留琉球、占城、暹羅的使團。在洪武末年,已經出現了一種朝貢使團缺乏的局面,鑒此,海外奇珍異貨也越發缺乏。這種情況只有在鄭和下西洋期間得到了改變。為甚麼如此壯大的海上航行,突然開始,又突然結束了呢?這一偉大舉動的開始令許多人敬佩萬分,但是它的放棄又使許多中國人感到十分惋惜。在敬佩與惋惜之中,這一歷史事件變成了一種神話。而且在中國人的集體記憶中,由於歷史資料的缺乏,更加神話化了,所以對整個事件還有很多的疑問,尤其是它為何中止。看來似乎沒有甚麼明顯的原因。官方檔案史料的銷毀使得關於鄭和下西洋開始和終止原因的探討變得更加神秘莫測,籠罩在一片歷史和史學的疑團之中。派遣鄭和下西洋的人是明朝的第三個皇帝永樂。他登基時,中國的國家經濟已經得到了鞏固。經濟曾受到歷時三年的靖難之役和20萬人攻打越南戰爭的損害,再加上從南京遷都北京也有破費,因此,他–––––––––––––––4.羅瑪麗(MariagraziaRusso)、金國平《葡萄牙唐若望五世國王遣雍正帝使團(EmbaixadadeD.JoãoVdePortugalaoImperadordaChina,Yongzheng(1725-1728))》,里斯本,東方基金會,2005年,第314-315頁。
552放棄了其父的海禁政策,而大膽地開放。這種開放的表現形式便是鄭和下西洋。這是一種新的政策的起始和重要內容。我們知道,在15世紀初,鄭和下西洋是一種國家行為,其中包括了政治、外交、軍事及經濟原因。初看起來,鄭和下西洋好像是中國外交範圍內的行動,目的是將永樂皇帝登基的消息傳播給中國的朝貢國,但是實際上,除了這一外交層面外,還有一種更迫切的國內需要,也就是說,要中國人承認永樂皇帝登基的合法性,因為他是篡奪其侄子建文的皇位(1377-?)而登基的。各國來朝貢的使團表明了一種準確無誤的政治承認,如同葡萄牙歷史學家巴羅斯所分析的那樣:“這些被征服的王國,作為對中國的承認,從那時起直至現在,每隔3年,遣使中國,進呈禮物。”5尋找建文帝的理論看來似是而非。我們現在來看一些可以排除這種可能的細節。為了準備像鄭和船隊這樣龐大的艦隊,需要相當長的時間,至少需要幾年。鄭和的第一次航行始於1404年5月。這也就是意味著說,要使船隊在這個日期起航,那麼這項計劃至少在兩年或三年前便開始制定了。這便排除了尋找逃亡的建文帝的理論的可信性。或許是我們可以提出這樣的一種假設:當時鄭和船隊,在建文皇帝統治期間便已開始預備了。篡奪皇位的叔叔利用了侄子已經開始的工作。在鄭和下西洋的頭幾次航行中,可能有這個尋找建文帝的秘密使命,但是,鄭和下西洋持續了將近三十年。這便不能說明一直有這種秘密使命了,而且這種航行一直到遙遠的東非海岸。至於經濟情況,永樂在登基的初年,便下令重設三個市舶司,而且為番貨規定了關稅。隨貢使團來的貨物需要付6%的關稅,不是隨貢使團來的要付雙倍,也就是說需要付12%。這極高的稅率對於商人來講,是一個很沉重的負擔,但它表明了中國傳統的、嚴格的朝貢貿易打開了一個缺口,意味著海禁政策的取消。儘管如此,經濟原因和政治原因並非鄭和下西洋成功的唯一因素,還有一些其他的因素,例如,中國當時擁有的先進航海和科學技術,從唐朝(618-907)以來積累–––––––––––––––5.《巴羅斯亞洲旬年史之三》,里斯本,1563年,第46頁。J
553下來的近、遠洋航海經驗等都是要加以考慮的因素。鄭和的船隊沒有發現的使命。儘管未發現新航線,但鄭和船隊的功績在於將已知的航線聯絡了起來,形成一個統一的海上交通網絡,將中國和東非之間廣闊的海域變成了“中國的地中海”。6從經濟的角度來看,中國東南沿海經濟的迅速恢復造成了新的政治及經濟格局的出現。這為鄭和的遠航創造了有利條件。越來越多的絲綢、瓷器和茶葉需要新的外貿市場,因此,鄭和的遠航也是中國貨物向東南亞和印度洋市場銷售的官方渠道。無論是通過皇帝的贈禮,普通的送禮,還是一切按照中國傳統政治化的直接貿易,而且從深層而言,所謂貢國帶來的貢品,實際上是一種官方商業交易,但是對於中國有著十分巧妙的心理、政治及外交作用。鄭和下西洋的頻率之高正說明永樂帝多麼渴望從鄭和船隊的航行中得到經濟活動的利益。除了取消海禁政策外,永樂皇帝還以很大的政治智慧建立了國家壟斷貿易,來打擊私商的利益。永樂皇帝利用國家的資源組織了由鄭和帶隊的七下西洋,目的是彌補貢使團不來所造成的缺乏,將所有的外貿活動控制在國家手中,而且把這個重擔交給一個他信賴的人。這一切措施都起源於元朝,對此我們在前面已經有所分析。如果說鄭和遠洋有經濟目的話,如前面分析過的那樣,這些經濟目的不是持久的,也不是像歐洲海外擴張那樣長久的。除了這個原因外,中國船隊的軍事力量,對於周邊國家來講,是一種威懾力量,尤其是對於那些企圖入侵中華帝國的周邊國家而言。我們這一論斷的論據在於,為了完成已經計劃的經濟、政治及外交任務,不需要如此龐大的武裝力量。裝備精良的鄭和船隊,從軍事戰略的角度來看,可以具有攻守兩種性能。一是保護本身船隊船員的安全,二是保護所運載的昂貴貨物。所運載的貴重物品說明,鄭和下西洋具有經濟性質。但是,威懾作用是主要的。監視船上將近三萬名船–––––––––––––––6.孟席斯(GavinMenzies)描寫的中國船隊環球行航㠬只存在於他的腦海中,毫無根據。漢語圖文史料說明鄭和船隊未超越莫桑比克和索法拉。具體考證見金國平、吳志良〈鄭和航海的終極點——比剌及孫剌考〉,王天有、萬明編《鄭和研究百年論文選》,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260-273頁。
554員是鄭和及其它太監的主要任務。這說明篡奪其侄子皇位的永樂帝無法信任其他官員,只能信任他周圍的宦官。這些是他信得過的人。因此,在中國歷史上,宦官第一次開始直接握有軍權。這將成為後來罷下西洋的原因之一。主要是文武官員對太監有嫉妒,藉口遵守以前的規定來以避免太監干涉朝政。一方面來說,鄭和的遠航,在中國的外交及防務中具有巨大戰略重要性。蒙古人是優秀的騎兵,他們橫掃了中亞、東歐、以及中東,開創了“蒙古和平”時期,大大方便了通過北部草原所進行的陸地國際貿易,但是他們在征伐日本、安南和爪哇的海上軍事行動中,卻大受挫折。為了有效地對付北部草原的蒙古人(當時他們對於明朝的國家防衛來說,是一個經常不斷的威脅),永樂皇帝將帝國的首都南京遷往了他以前的封地北京。以北京為基地,他篡奪了其侄的王位。明朝定都北京後,在北部邊疆集結了大量軍隊,對蒙古族五次用兵,目的是為了阻止他們再次侵入明朝的地界。在南方,同時也攻打了安南。在這種情況下,鄭和的遠航具有平定亞洲海上各國的目的。同時,向蒙古人示威中國的軍事力量。以此來向他們傳達一個非常微妙的資訊:如果我們有能力進行海上遠征的話,那麼更有能力,更加容易進行陸地征伐。對於安南人來說,鄭和的遠航,也是一種威懾力量。這一切的目的是為了避免以後有可能征戰或者是佔領而帶來的巨大軍費開支。總而言之,明朝的軍事的重點是北邊的防務,防止被趕下臺的蒙古人捲土而來。他們需要在中國的南部創造一個和平的國際環境。他們不能夠同時在兩個方面開戰。也許這是中國海上擴張的主要戰略目的。許久以前,人們便提出了這樣的設想:如果中國人繞過了好望角,那麼對於全世界的海外發現來講,航海能力不是唯一的決定因素。還有其他一些因素,例如航海的原因、地圓說,以及航海技術。在大航海時代,在東方,像中國和穆斯林世界這樣的封建社會,已經達到了它們的發展頂端。這也同時意味著,開始走向衰落。在西方,一個文藝復興後的歐洲,正在沖出中世紀的黑暗。通過伊比利亞的三桅帆船,創造一個新的貿易時代。這些帆船帶著強烈的經濟及宗
555教動力,進入了以前由中國帆船航行的水域。當達伽瑪的船隊進入印度洋時,鄭和的下西洋已經成為了歷史的回憶。達伽瑪的船隊儘管在船數上和人數上遠遠小於鄭和的船隊,但它是一種具有活力的基督教文化的先驅,因而代表了一個新的時代。鄭和的船儘管數量多,而且是當時最先進的船隊,可它已經在上演中國千年海外擴張的最後一幕。儘管永樂朝具有擴張的性質,將中國的領土一直擴張到了克魯倫河和黑龍江,但是沒有從海陸進行領土擴張的需要,因為中國皇帝自認為是天下一切已知或未知東西的主人。對蒙古人和越南人的討伐,是為了保護中國的國家安全,因此,鄭和遠航也有同樣的目的。這實際上反映了一個傳統的中國人的戰略思想──遠交近攻。在第一種情況下,為了節省用於長途征戰可能帶來的巨大軍費開支。在第二種情況下,是為了消除最緊迫的危險。由於中國從來沒有過國家宗教,因此,沒有傳播信仰的明確任務。這與達伽瑪的船隊是十分不同的。一系列深刻而複雜的原因造成了這種形勢。我們認為,鄭和下西洋最主要的原因在於——明初,在中國傳統的農業封建社會內部,還沒有重商主義的萌芽,也沒有外部市場的很大需要。於是,鄭和的遠航沒有明確而持久的原因和目的,但是永樂朝是一個特殊的情況,一切取決於皇帝個人的意志。因此,許多政治、外交、軍事性質的使團,隨著皇帝的改變而一個一個被中止了。要將鄭和下西洋開始及中止的特點和原因,按其重要性做一排列的話,即便說是不可能的,也是很難的,因為在不同的時期,重要性的位置有所不同,根據情況而有所改變。鄭和曾為三個皇帝服務,他的航海事業,在某種程度上來講,是屬於全國性和皇帝的,即便如此,未得到應有的繼續。葡萄牙歷史學家巴羅斯,在16世紀便企圖對鄭和下西洋中止的可能原因做了一些分析。他說:“但當他們從陸地或水路前來印度時,(前有所述),其行動必比希臘人、羅馬人、迦太基人尤為小心謹慎。華人因征戰他國,遠離故土,竟然一度失去了自己的祖國,但無意
556重蹈覆轍。相反,看到他們在印度勞民傷財,與四鄰兵戎相見且時有敗北時,他們發覺自己的土地上有金有銀,其他金屬不一而足,自然財富如此豐富、百工技藝如此高超。人人從中國得益,但她從未從他人處獲益,為何他們要流血征服他人之地?在當時一位賢明君主的命令下,華人重返家園,實行務實的防務,但詔令不得出海,違者以死論之。”7中國史料也把人員的損失、經濟的損耗作為鄭和下西洋中止的兩個原因。這位葡萄牙歷史家說的很准。自然,這位葡萄牙編年史家,受到當時時代思想的局限,把中國人下西洋認為是“流血征服他人之地”,但鄭和下西洋的意圖更加微妙,而不是簡簡單單的領土征服與佔領。如果我們做一個綜合的分析,鄭和下西洋是國家海外貿易、中國皇帝環視世界之雄心及軍事威懾行動的巧妙結合。近600年以來,鄭和下西洋無緣無故地被人們遺忘了,因此,鄭和下西洋變成了一種神話。在皇帝的命令下,鄭和下西洋被禁止了,曾經穿越太平洋和印度洋的船隻,毀爛於中國南方的港口中。甚至連皇帝的造船廠都已經失去了寶船的尺寸。隨著鄭和的逝世,下西洋也壽終正寢。然而,在伊比利亞國家的海外發現中,出現了無數的哥倫布,無數的麥哲倫,可中國的歷史上卻再也沒有出現過第二個鄭和。這難道不是很說明問題嗎?在民間,鄭和下西洋已經成為了一種神話傳說,但正史卻沒有給他應有的地位。鄭和被人們所遺忘,不是一種偶然的疏忽與巧合。它是對歷史價值主觀評估的一種表現形式。鄭和這個偉大人物的形象,儘管在中國受到了遺忘,但是在東南亞的中國人社團中,他一直受到紀念,已經將他神化。他們把鄭和尊為保護神。8–––––––––––––––7.《巴羅斯亞洲旬年史之三〉,第46頁反面。8.ClaudineSalmon〈三寶太監在印尼及“西洋記”的馬來語譯本(SanbaotaijianenIndonésieetlestraductionsmalaisesduXiyangji)〉,《鄭和:形象與理解(ZhengHe:Images&Perceptions,Bilder&Wahrnehmungen)》,第113-118頁J
557三長125米、寬50米的神話般的“寶船”是由李約瑟、李露曄和孟席思9在西方傳播開來的。我們看到的是,一艘小小的歐洲三桅帆船在前,後面背襯的是一艘巨大的中國式帆船。這張圖片10傳遍了世界。根據某些中國史料,鄭和寶船的尺寸是“長四十四丈四尺,闊十八丈”。這㝯基本的尺寸是尺。明代花雕明尺是0.283米,因此44丈4尺長,18丈寬相當於125.65米和50.94米。如果用相當於現在的0.32米的營造尺(就是所謂的建築用尺)來丈量的話,那麼是142.08米和57.6米。這些尺寸的可靠性,受到了現代中國和世界造船業的質疑。11中國現在的造船業至今沒有能力可以造出不用金屬結構的這樣大的一艘木質仿古船。這樣,中國學術界也對這些史料的可靠性提出了質疑。根據最新的研究,這樣大的寶船,如果曾經存在過的話,可能是用於儀式的大駁船,只能夠在江河內航行。皇帝在這種船上送別將遠航的船隊。這種船決不能作為遠洋船隊的旗艦。根據一塊有關鄭和船隊的石碑記載,最大海船是2000料。12一艘2000料的船相當於61.2米長,13.8米寬。最近,在以前為鄭和船隊造船的6個船塢中進行了考古發掘。這些船塢長500米、寬40米、深6米。根據這些資料,以及另外兩個出土的–––––––––––––––9.孟席斯《1421年—中國發現世界(1421:TheYearChinaDiscoveredtheWorld)》,倫敦,BantamPress,2002年。這是一本徹頭徹尾的偽書。值得一提的是,DanBrown的《達芬奇代碼》與此書出自同一書商。最近,負責梵蒂岡宗教理論事務的TarcisioBertone紅衣主教稱《達芬奇代碼》為“一口袋的謊言”。這也適用《1421年—中國發現世界》。參見金國平、吳志良〈“1421年—中國發現世界”中葡萄牙史源之分析〉,《過十字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2004年,第322-368頁。葡語評論文章,可見席爾瓦醫生(Dr.ManuelLucianodaSilva)的網站:http://www.dightonrock.com/commentsandrebuttalsconcering142.htm。10.李露曄(LouiseLevathes),《當中國稱霸海上時(WhenChinaruledtheseas:thetreasurefleetoftheDragonThrone1405-1433)》,紐約,SimonandSchuster出版社,1994年,第21頁。11.關於這個問題較全面的論述可見SallyK.Church〈鄭和巨船:圖像或現實?(TheColossalShipsofZhengHe:ImageorReality?)〉《鄭和:形象與理解(ZhengHe:Images&Perceptions,Bilder&Wahrnehmungen)》,第155-176頁。12.一種中國古代的造船容積單位。
55811丈左右的舵(一個是1957年出土的,一個是2003年出土的),蘇明揚先生現在提出了這樣的尺寸:長70米,寬14米,船深7米,吃水5.3米。舵高11米。考慮到前面說過的2000料船的碑文,這些尺寸是可以接受的。而且在卡特蘭地圖中描繪的中國式帆船的長度是60瓦拉,相當於51.154米。無論如何,兩個足球場這樣大的鄭和寶船是不可能具有可航性的。可能只是一種神話傳說,而且是由明史保存下來的一種傳說。但我們不應該忘記,明史是在18世紀中葉才成書的。四如同歐洲的海外發現那樣,鄭和下西洋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文化傳播作用。中國是人類最古老的文明之一。鄭和的船隊將中國的文化傳播到了南洋。同時,也將其他文化帶到了中國。這樣,形成了一種文化交流和文化融和的高潮,成果累累。鄭和船隊在30年中,構成了一個貫通亞非的海上貿易網絡。這在中國古代世界地理上,豎起了一個歷史豐碑,開闊了中國人的眼界,將中國人的視野投向了東非。虧得這條穩定的航線,尤其是通過瓷器和絲綢,構成一個巨大的商業網,它將中國文化隨鄭和船隊航行而傳播到所至各地。除了傳統的沿岸航行之外,中國船隊還使用了指南針和天文航行來穿越波斯灣。在15世紀初,相當多的亞非國家與中國相比,仍然處於一個不太發達的階段。他們的社會文化發展遠遜於中國。根據隨同鄭和數次到過錫蘭國的隨行人員龔珍的記錄:“此處人皆巢居穴處,男女亦體如禽獸然,無寸衣著膚。”13。溜山國“其人皆巢居穴處,不著衣衫,只以樹–––––––––––––––13.鞏珍《西洋番國誌》,向達整理,中華書局,1982年,第32頁。J
559葉遮蔽前後。平生不食米穀,惟於海中捕魚蝦而食之。”14除此以外,許多國家,如爪哇、南巫里和浡淋邦這些同中國關係密切的國家使用中國製錢為貨幣,而在暹羅、孟加拉還使用貝幣。中國銅錢的傳入,大大方便了貿易交流。我們並不是說,中國金屬錢幣是由鄭和傳入到這些地區的。的確,鄭和的船隊加強了中國貨幣在這些地區更廣泛的大量流通。至於日曆,這些國家同中國相比,也相當落後。例如在占城,“不解朔望,但以月生為初,月晦為盡,不置閏。分晝夜為十更,⋯⋯”15在帝汶“不知年歲”16。葡萄牙史學家巴羅斯有這樣的評論:“不僅上述王國,正如前述,暹羅中包括的大大小小諸國,如位於勃固北部的梅里台(Melitay)、堡高(Bacam)、茶蘭瓦拉固(ChalamVaragu)及其他與其相臨的內陸王國,或多或少地保存華人的宗教、華人的自然科技知識:他們將年分為12個陰曆月份,在黃道圖中使用12宮及天體運動的其他知識。因為華人在其征討之地,傳播了他們的文化。”17在日常生活當中,中國常見的普通生活用品,例如床、板㟕、筷子、勺子、盤子、杯子等等,在鄭和船隊訪問過的國家和地區,之前也是不會使用的。中華文明在這些地方的輸入,加速了當地的社會發展。這是中國文化對人類文明及世界歷史的巨大貢獻。中國人的海上擴張,具有文化傳播的作用,同時還具有商業作用。它的影響未隨著鄭和船隊的停止而消失,一直保存至今。五很早以來,中國15世紀的海外航行,便引起了西方世界的興趣。葡萄牙人一到達東方,便出於戰略的目的,搜集了關於中國人海上航–––––––––––––––14.同上,第22頁。15.《明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8392頁。16.張燮《東西洋考》,中國史學叢書35,臺灣學生書局,1985年,第151-152頁。17.《巴羅斯亞洲旬年史之三〉,第46頁。
560行的資料。在葡萄牙作家巴羅斯、費爾南•洛佩斯•德•卡斯塔聶達(FernãoLopesdeCastanheda)、加爾西亞•達•奧爾塔(GarciadaOrta)及杜瓦爾特.巴爾伯薩(DuarteBarbosa)等著作中,有許多關於中國船隊的情況18。這些是歐洲最早的關於15世紀初中國海上擴張的資訊和研究資料。最早的西方研究論文,可以追溯到19世紀末。這便是1874年和1875年間,由英國駐華外交官梅輝立(WilliamFrederickMayers)在《中國評論》雜誌上發表的〈十五世紀中國人在印度洋的探險(ChineseExplorationsoftheIndianOceanduringtheFifteenthCentury)〉一文。這篇文章被認為是當代西方最早的鄭和研究論文。迄今為止,鄭和研究的國際書目19,已經相當可觀,但是,最新一本,也是第一本有關鄭和的專著是蘇爾夢(ClaudineSalmon)和普塔克(RoderichPtak)主編的《鄭和:形象與理解(ZhengHe:Images&Perceptions,Bilder&Wahrnehmungen)》。六鄭和的一生可以說是一個悲劇。不僅僅是他個人的悲劇,而且也是中華民族和中國人的悲劇。他的業績是這樣輝煌,但是後來卻被人們所遺忘了。這種無知將他神化了,將鄭和下西洋變成了一種神話。直到20世紀初,中國人才再次發現了鄭和。20當時,中國正在深重的衰落之中,已經沒有任何希望恢復。同西方文明相比,已經十分落後。鴉片戰爭給中國人留下的創傷和屈辱仍然十分深刻。緬懷過去的光榮,這種光榮的體現正是鄭和下西洋,中國人開始試圖回答這樣的–––––––––––––––18.金國平、吳志良〈葡萄牙史料中所見鄭和下西洋之史實述略〉,《東西望洋》,澳門成人教育學會,2002年,第212-246頁及阿爾維斯(JorgeM.dosSantosAlves)〈預言之聲:關於鄭和航海的16世紀前半葉的葡萄牙史料(Lavoixdelaprophétie:Informationsportugaisesdela1emoitiéduXVIesurlesvoyagesdeZhengHe)〉,《鄭和:形象與理解(ZhengHe:Images&Perceptions,Bilder&Wahrnehmungen)》,第39-55頁。19.金國平《鄭和下西洋與“1421年—中國發現世界”》,2004年12月7日於葡萄牙海軍科學院演講稿(印刷中)。20.關於鄭和研究的優秀述評,可見蘇爾夢和普塔克《鄭和:形象與理解(ZhengHe:Images&Perceptions,Bilder&Wahrnehmungen)》,第9-35頁。J
561問題:在人類歷史上,中國有過如此之多的發明,改變了世界的進程,為甚麼具有悠久歷史的中華文明讓位於西方文明?這便是十分有名的李約瑟命題。為甚麼中國企圖以孔孟之道德化世界,但是沒有使世界中國化,但是卻被西方西方化了?為甚麼世界海外地理大發現的重擔落在了伊比利亞人的肩上?同伊比利亞海外發現的偉大時刻相比,鄭和下西洋給中國人留下了一些遺產,這是驕傲和悔恨。驕傲的是過去的光榮,悔恨的是這種驕傲曇花一現,不再出現。中華民族在這種矛盾中將近生活了一個世紀。中國人在仔細、認真、客觀考慮這些問題的時候,從來沒有能夠尋找到回答這些問題的答案。驕傲總是曇花一現的,而且明顯地帶有一種潛藏的痛苦。悔恨卻是不斷的,永遠折磨著中華民族。中國永遠不會忘記輝煌的15世紀。這個世紀之初以中國為世界大舞臺,但是結果卻讓位與伊比利亞人。在這一個世紀中,一切都改變了。15世紀初,中國的船隊航行於印度洋,但是在15世紀末,卻看到了新世界的發現和印度海道的開通。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巨大的中國退出了世界舞臺,讓位於葡萄牙這樣一個小國。而卻卻是這樣一個小國,開闢了一個巨大的海上帝國,一個多元文化的、多種族的洲際海上帝國。鄭和的遠航在中國,以及世界航海史上,是一史無前例的偉大壯舉。但也必須承認,鄭和的遠航不是發現,也不是探險。21當明朝中止了海上擴張時,葡萄牙這樣一個位於伊比利亞半島的小國,開始了她世界性的發現。這些發現,完全改變了世界的走向及人類的命運。葡萄牙的海外擴張開始了全球化,創造了一種新的秩序,這種新的秩序便是以堅船利炮為基礎的。他們在印度洋、東南亞橫行一時。然後出現的是西班牙帝國、大英帝國和山姆大叔帝國。這是從羅馬帝國消失以來世界上最強大的帝國。鄭和下西洋未開創一個新的時代,但它卻代表了一個時代的結束,這個時代便是15世紀。–––––––––––––––21.張箭〈鄭和下西洋與西葡大航海的比較〉,《中西文化研究》,澳門理工學院,2004年12月,第2期,25-34頁。
562不是葡萄牙戰勝了中國,而是中國文化在孤芳自賞的中華帝國中心主義中迷失了,讓位於文藝復興後的歐洲文化。鄭和下西洋的停駛,給中國帶來了災難性的後果。由於中國自動退出了世界舞臺,閉關鎖國,中國整整用了600周年,才作為全權成員再次重返國際社會。也許這是我們應該從鄭和在那個遙遠的1405年首航中應該得出的最大借鑒。在歡樂的時刻,中國人情不自禁地會想到鄭和的下西洋。這是令中國人激動、振奮的事情。但是在逆境中,中國人也會想到鄭和那淒慘的命運。鄭和下西洋既是一種光榮,又是一種惡夢。它在不知道多少年中,困擾著中國人。正是帶著這種複雜而矛盾的心情,中國人在慶祝鄭和首下西洋600周年。如今,對於中國人來講,鄭和下西洋不再是一個簡簡單單的歷史事件,而且已經成為了中國文化的一種象徵,成為了一種開放的借鑒。為中國(書面)歷史所遺忘的鄭和下西洋正在被現代中國所再次紀念。現代中國已經十分意識到閉關鎖國的巨大危害。如同西班牙人在1992年大肆慶祝哥倫布、葡萄牙人在1998年慶祝達伽瑪,中國人在非常隆重地慶祝鄭和下西洋600周年。從這些活動中,可以看到某些民族主義,是一種積極的、令人向上的民族主義。中國這樣一個大國,在沉睡了六個世紀以後,再次重返世界舞臺,這說明了一個古老的民族獲得了新生。在鄭和下西洋中,凝聚了多少中國人往昔的夢想,寄託了中國人所有的集體記憶,使他們想起了15世紀初那個強大的帝國。同時,也為中國的未來找到一個歷史借鑒。願中國緬懷紀念鄭和下西洋,面對21世紀的挑戰,更加全面開放。只有這樣,600年來鄭和的悲劇、中國的悲劇才不會重演。J
563《行政》第十八卷,總第六十八期,2005No.2,563—564編後語今年是中國偉大航海家鄭和“揚兵異域,示中國之富強”下西洋600周年,世界各地都有不同形式的紀念活動。澳門作為早期全球化的結晶,當然不應例外,一些機構正在籌備一個國際性研討會,本刊也選登一篇文章,供讀者參考。關於鄭和七下西洋的動因、過程以及在中外交流史上的地位、作用及其對人類文明發展的貢獻,已經有許多論述。談論比較少的,是鄭和下西洋的“空前絕後”對中國社會發展帶來的震撼以及留給我們的感傷。鄭和下西洋之初,是明朝國力鼎盛之時,至鄭和下西洋之末,明朝國勢已呈下降之象。令人遺憾的是,在長達28年的下西洋時期以及此後至西人遠來的近百年時間裡,明朝中國本來可以繼續揚帆,創新科學和完善管理,甚至最早發明出蒸氣機和開發出航空母艦,抑或重新思考和調整國家發展的策略,保持強盛不衰,然而,朝野內外除開對鄭和壯舉之質疑並最後令其無疾而終,竟然沒有對國家長遠發展方略進行深度、理性、有建設性的討論,沒有抓住千載難逢的經濟社會轉型和發展機遇,接受時代的挑戰,相反,簡單地採取了閉關鎖國的政策,回歸自然經濟社會,使得鄭和下西洋壯舉變成中國古代航海偉大事業的絕唱,更令明朝中國錯過了一次在“同一起跑線”上與世界其他國家競爭進步的機會。而這次錯失,成為中國屈辱近代史的肇始。歷史沒有“如果”,也不能重寫,但以史為鑑仍然深具現實意義。當一個社會快速發展到歷史轉折點時,我們更應該保持高度清醒的頭腦和警覺,時時反省,深入思考未來發展的方向和策略,否則,千載難逢的機遇會一閃而過,成為子孫後代的感傷和歷史學者的悲嘆。或許,我們不能苛求生活在早期全球化萌芽時期的鄭和那一代人。他們邁出早期全球化的步伐,已經難能可貴。但是,生活在全球化信息時代的我們,便沒有理由劃地為牢,固步自封,我們必須順應時代潮流,參與國際競爭。在當今世界,一個國家或地區要可持續健
564康發展,放眼世界、開拓視野、居安思危、自強不息是必要的條件,也是㝱久不變的真理。這話說來容易,因為實行起來,不僅要我們改變思維、更新觀念,還要求我們身體力行,從我做起。然而,傳統根深蒂固,改變心理和行為模式在某種意義上還要部分地否定自己,是一個十分痛苦的過程。因此,除非被逼得別無選擇,人們都不願意改變自己,更不會犧性眼前利益而成全長遠目標。歷史告訴我們,社會轉型大多是在走頭無路的情況下完成的,且要付出沉重的代價。澳門經過回歸之後五年的固本培元,正在步入一個全新的發展時期。博彩業的開放,適逢全球經濟復甦和內地經濟快速增長以及中央政府推出“自由行”政策,大量外資和遊客的進入,令小規模經濟跳躍式地增長,城市面貌也發生巨大的變化,帶動澳門進入一個飛躍發展的時期,也令澳門全方位迅速朝㟚國際化城市方向演進。換言之,澳門正在大步邁開現代化的進程,正在展開一次社會的大轉型。這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遇,也充滿了挑戰。開放的大門已經敞開,無法關上;發展的步伐已經邁出,也難以退縮。況且,澳門以旅遊博彩業為主的經濟獨特形態,已經開始受到周邊地區的正面競爭,如果不趁勢做大做好,就可能永遠失去了這個機會。我們沒有退路,也不應有絲毫的退讓,只能勇往直前了。然而,我們也應充分意識到,現時的發展速度的確太快了,出乎大多數人的意料,無論從市民心理還是社會結構、基礎設施上,澳門並沒有足夠的時間去適應,沒有足夠的準備。澳門一向被視為傳統、保守、封閉、自足的鄉土型社會,且長時間的封閉性生活令人們習慣了一種特定的思維模式,也令社會習慣了一種固有的運行方式。如何從傳統走向現代、從封閉走向開放、從保守走向進取,如何從外力帶動過渡到內力推動的發展模式,需要一個心態調整和能力適應過程,需要政府和市民的共同努力,才有可能應對經濟改革和社會開放帶來的各種衝擊,解決經濟社會的協調和諧發展問題。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