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權徹底分離。分離的結果,使債權人確信交易的另一方當事人是公司而非股東,從而增強了債權人的交易安全感。但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無論是法律還是人們的觀念,公司法人格獨立和股東有限責任都被絕對化了。這種絕對化使其呈現為一柄雙刃劍,一方面,它將股東責任控制在一個合理的矩度內,成為奮發進取者的保護傘;另一方面,當公司成員濫用有限責任的時候,它又變為敲詐舞弊者的護身符7 。因為有限責任在任何時候都可能被濫用於不適當的用途和不誠實的目的,特別是在公司負債累累的狀況下,股東完全有可能抽逃資金,逃避債務,而在因濫用公司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時,控制者卻往往以公司為法人,應由公司獨立承擔責任,股東責任有限,不應承擔公司責任為擋箭牌 ,從而 逃避法 律的 追究。 這種情 況有悖 於設 立公司 法人制 度的 初衷,也 是和法 律必須 確保 相關利 益主體 之間的 利益 均衡的 理念和 維護 公平、正義的價值觀相背離。為了保證公司制度的健康發展,確保交易安全和社會經濟秩序穩定,克服公司制度的弊端,美日等國都規定了事後救濟措施。“一旦出現此種違反法律和公共政策目標而濫用‘實體’概念的情形,法院將考慮無視公司人格的單一實體性而直接追及法人‘外殼’或公司‘面紗’掩蔽下的股東個人責任,以防止欺詐和實現衡平”8 。日本最高法院在昭和48年1 0月26日的一份判決中寫道:“設立新公司,其營業財產、商號、代表董事、營業目的、從業員等與原有公司完全相同,即使形式上進行了新公司的設立登記,而新舊兩公司在實質上完全同一,乃以新公司之設立為免除舊公司債務之手段,屬於公司制度之濫用。因此,公司之交易對方,依誠實信用原則,可不主張新舊兩公司為分別人格。應解為交易對方可對新舊兩公司中的任一公司追究債務責任。”9 。這種法理,在大陸法國家被稱為“公司法人格否認”(disregard of corporate personal i t y ),在英美法國家則叫做“刺破公司的面紗”(pi e rc i ng t he corporate v ei l)。1 07.參見前引任爾昕:《公司人格否認法理及其在中國之適用》,第28頁。8.前引陳現傑:《公司人格否認法理述評》,第81 頁。9.參見梁慧星:《民法解釋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 995年1 月第1 版,第31 0頁。1 0.“刺破公司的面紗”這一概念的萌芽最早可以追溯到1 809年Bank of Uni ted St at es V.Deveaux案。在此案中,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沒有考慮公司的獨立人格,而根據公司股東的身份決定聯邦法院對案件的管轄權。“刺破公司的面紗”這一形象的術語則是自1 91 2年沃姆瑟(Wormse r )在《哥倫比亞法律評論》(Columbia Law Rev i e w)發表《刺破公司的面紗》(Pierci ng the Vei l of Corporat e Ent i t y)一文之後開始普遍使用。721
二、公司法人格否認的一般原理及意義公司法人格否認,是指在具體的法律關係中,基於公司股東濫用公司獨立人格和有限責任地位等特定事由,法律(法院)應忽視其與公司各自獨立的法人格,將其與公司視為一體,並責令其與公司對外承擔連帶責任的一種法律制度1 1 。公司法 人格 否認出 現於 1 9世 紀末 的美 國,現 已為 英、德 、日 等國 繼受,成為公司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幸 的是 , 大多 數 意見 認 為, 有 限責 任與 之 相反 的 “刺 破 公司 的 面紗”,是公司法全部領域中最混亂的部分1 2 。所謂刺破公司面紗,乃是“由比喻和形容詞構成的法理”是“脫離商業現實的一個智力結構”,其比喻不過是一 些結論 性詞句 ,既 無助於 對作為 法院行 為基 礎的政 策與事 實考 量的理解,也未對預測未來案件的結果有所助益。“其結果是,我們面對著成百上千相互齟齬而又完全不可理解的判決。”1 3 既如此,該法理的意義又 何 在 呢 ?日本學者通常是從補充現行法的不完備從而作為“一般條款”的意義上來論證其必要性;美國學者則從經濟分析法學的角度,認為有限責任原則和“刺破公司的面紗”法理兩者均具有其價值功能,兩者屬公司法結構中的一般規則與例外的關係1 4 。1 1 .關於公司法人格否認的定義,各學者表述不 ,具體可參見蔡立東:《公司人格否認論》,載梁慧星主編:《民商法論叢》第2卷,法律出版社1 994年1 2月第1 版 ,第327頁 ;朱慈蘊:《論公司法人格否認法理的適用要件》,載《中國法學》1 998年第5期,第73頁;姚志堅:《濫用公司人格與公司人格否認原則在經濟審判實踐中的適用》,載《審判研究》(南京)1 996年第4期,第31 頁。12.Easte rbrook&F i s chel :G L i m i t ed L i abi l i t y and the Corpo rat i on The Uniue rs i ty of Chi cago LawRe v i ew(52∶891 985)P.89.轉引自前引陳現傑:《公司人格否認法理述評》,第89頁。13.Phil l i p Blumberg ,The Law of Cor por at e Groups:P roblems i n the Law of Parent and Subs i di ar yCor por a t i ons(1 983)P.8.轉引自同上。1 4.有關日本和美國學者觀點詳見前引陳現傑:《公司人格否認法理述評》,第89-92頁。根據前述公司法人獨立性原則,其作為獨立法律實體的法人性質通常都應受到尊重即應當被承認而不是否認。基於此,否認公司的法人性質就只能作為例外而非一般規則。美國司法判例中對此有經典的表述:“……作722
(一)如何判斷一人公司是否存在需要刺穿公司面紗的情形美國法院在審理具體案件時,主要是根據股東與公司的關係,公司從事業務的風險大小,以及公司與其他公司的關係來確定是否要讓股東個人來償還公司的債務。具體來說有以下幾種情形20 :1 、代理或工具(過分控制)。如果股東控制公司的各種事務,並且任意干預公司的運作,法庭會認為公司實際上成了股東的“代理”(agent )或“工具”(i ns t rumen t a l i t y)。從廣義上來說,股東既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擁有子公司 股份的 母公司 。股東 對公司 事務的 控制和 干預主 要有以 下幾種 形式:(1 )股東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2)公司的董事和高級職員由母公司的董事和高級職員兼任;(3)公司的流動資本和營業費用主要是靠公司的主要股東“臨時”墊付,而不是長期投資;(4)子母公司用相同的名稱營業;及(5)公司的資產不足以償還公司的債務。2、傀儡公司。所謂“傀儡公司”(dummy Corpor at ion),就是實際上由股東個人經營管理的公司。也有人將傀儡公司稱為股東的“替身”(a l t erego)或“外殼”(shel l )。如上所述,公司的特點之一是可以由專業人員集中管理,股東可以通過投票選舉董事會來對公司的管理施加影響。如果股東過分地參與或包辦公司的管理,躲在幕後操縱管理機構,法庭就可以認為公司成為 了股東 的傀儡 。3、非法行為。股東不得以公司作為外衣從事“非法行為” (i l l ega l i t y)。例如,一位業主想剽竊別人發明的成果,但是又怕承擔侵犯專利權的民事賠償責任和刑事責任,於是註冊成立一家資金不足的公司,讓該公司出面侵犯專利權。專利侵權一旦東窗事發,業主即宣佈侵犯專利的公司破產,為了使專利權持有人得到應有的賠償,法庭可以將公司和股東同時作為被告,追究股東個人責任2 1 。20.參見胡果威著:《美國公司法》,法律出版社1 999年1 月第1 版 ,第84-85頁。21 .Crown Co r k & Seal Co.v.Br ookl y n Bot t l e Stopper Co .,(1 91 1 )1 90F323。22.加藤良三著:《學說·判例股份公司法Ⅰ》,第24頁。與美國一樣,日本也將為回避法律適用的目的而濫用公司法人格的現象概括列舉為以下幾種22 :725
損害的典型案例中完全接受了這一觀點42 。我國也有學者在論述侵權責任構成要件時認為“過錯是一個主客觀因素相結合的概念。這就是說,過錯意味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應受非難性(impu tab i l i t y ),客觀行為具有非法性和不正當性,這就決定了對過錯可以採取客觀標準來衡量。在許多情況下,也可以採取過錯推定的辦法來確定行為人的過錯。”43 只有通過上述方法認定行為人有過錯,才能適用法人格否認之法理追究行為人責任。否則,如果不是公司或股東一方的過錯,而是交易對方在明知一人公司為“空殼公司”或資本不足仍“故意地”與其交易,事實上“自願”承擔了交易失敗的損失風險時,法院則無理由干擾這種由當事人雙方通過其相互對應的談判締約權力對損失風險所進行的分配,受損害一方也無權提請適用法人格否認法理追究一人股東的責任,因為在這一交易上,一人股東是無任何過錯的,而事實上在契約領域,“空殼公司”即資本不足的公司的獨立存在通常都得到了承認。但是如果股東誤導第三人使其相信公司具有比其實際所有更多的資本,則資源的風險分配因素就消失了;根據“虛偽陳述”的性質(即“過錯”—— 筆者注),作出虛偽陳述者應獨立地對其詐欺負責,法院據此可“刺破公司的面紗”而直接要求作出虛偽陳述的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44 。42.參見範健、趙敏:《論公司法中的嚴格責任制度》,載《中國法學》1995年第4期,第72頁。43.參見王利明著:《侵權行為法歸責原則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 992年2月第1 版,第4 0 7 頁。44.參見前引陳現傑:《公司人格否認法理述評》,第83頁。733
不同於私營機構的行政;5、它在為社會提供服務方面與許許多多的私人團體和個人發生密切的聯繫。”美國錫拉丘斯大學馬克斯維爾公民與公共事務學院德懷特·沃爾多教授在1 968出版的《公共行政學》中指出;公共行政的過程就是實現政府意圖的或願望的種種行動。因此,公共行政就是政府的持續不斷地活躍著的“業務”工作,這種業務工作是通過一系列組織和管理程序,同法律執行聯繫起來的。就其作為一個過程而言,公共行政的歷史是與政府同樣悠久的。公共行政就其自身之動態的意義上講,就是政府過程。“政府過程”,即英文government at proces s或process of government ,是現代政府學的一個重要概念,也是我們研究公共行政的一個獨特視角。具體地說,所謂“政府過程”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去把握:其一,“政府過程”中的政府是“大政府”。就是說,是指國家機構的總體、總和(甚至在一定意義上還要包括執政黨的有關機構),即人們常說的“當局”。其二,“政府過程”中的政府是“現實的政府”。即是指在現實社會中實際發揮作用的政府。從政府的運行層次,或者說從操作層次上觀察,任何政府都是“過程中的政府”,都沒有達到政府行為的絕對理想化。但是,政府過程不放棄對“理想政府”的追求,不允許政府行為的隨意化,而強調依法行政;它之所以重視政府過程的現實性,旨在尋求政府行為、特別是政治經濟調節行為的“適度”,這又正是行政倫理所要解決的基本問題。其三,“政府過程”中的“過程”是指政府的實際動作活動。主要包括:1 、政府的活動、運動過程,強調政府權力系統各分支間的關係,政府與政黨、政府與社會之間的相互作用,如決策過程、執行過程、政務信息傳輸過程、監督與反饋過程等;2、政府機構與政府官員的操作性活動,即工作程序;3、政府活動中較為重大的變化過程,如立法程序、預算程序、組閣程 序 等 。其四,“政府過程”實際上也是特定的“政治過程”。在當代,不論是政治過程,還是政府過程,其涵蓋的對象都是政府、軍隊、政黨和其他正式的或非正式的社會團體的活動,以及它們相互關係;它們的活動、它們的作用都是圍繞政權進行的,借用西方政治學的概念就是都力求“接近”政765
不久的 中華人 民共和 國的 立場大 多取決 於蘇維 埃聯 盟及美 國所擺 出的 態度。面對此兩超級勢力,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東、西歐的關係狀況是受戰略優勢的邏輯所支配。歐洲方面,歐洲各國政府避免開展缺乏超級勢力保證的 對 外 政 策 。然而由於韓戰,美國強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障礙,引致中國需要對現視為科技、資金及市場的重要來源地的西歐國家重新定位。在中國與西歐之間經濟及政治靠攏的過程中擔當了重要角色的兩件事情為:1 952年莫斯科國際經濟會議及有關韓國及印度支那的1 954年日內瓦會議。這兩次會議的其中一個正面結果是西歐一些國家(1 9 53年英國及 1 95 7年丹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了外交關係,巴黎協調委員會向多個共產主義國家所提出的一些限制結束了。在這背景下,中國對西歐貿易網絡的依附致使中蘇關係逐 漸惡化 並於 1 9 6 0年 中斷外交 關係 5 。20世紀60年代期間,西歐對中國的經濟多樣化戰略扮演了關鍵角色。在年代中期西歐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有力的貿易伙伴,約佔其總出入口值的四分之一。從這時期起,很多進口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製成品都是來自西歐的。然而這依附的出現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需要情況(由於離開了超級勢力),多於因為歐洲對中國的貿易潛力的真正興趣。事實上,在 1 96 0年中國佔現今組成歐盟的1 5個國家的出口的 1 . 5%,然而於1 97 0年此百分率縮減為1 %6 。 1 95 8年至 1 97 2年之間,歐盟國家與中國之間的貿易往來額出現一個微增的趨勢,由5.74億歐元增至7.87億歐元7 。至於政治方面,由於地理、文化及意識形態的差距,中國與西歐之間的關係維持著很雛形的模式。實際上,對於歐洲一體化行動,北京抱著一種懷疑的姿態,認為共同市場是西歐6國的壟斷集團之間的一項安排,目的是緩和它們之間的差異。然而中國卻準備就緒以幫助任何有意對蘇維埃聯盟進行 大包圍 的行動 。5.1 999年Rout l edge出版,Chris t ophe r M.Dent 所著的《The European Union and East Asia:aneconomi c rel at i onshi p》,第29頁。6.1 960至1 970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刊物,《Di rec t i o n of Trade St at i st i cs Yearbook》,第1 31頁。7.1 994年 Club de B ruxe l les出版之《L’economie chinoise et les relat ions entre la chine et l’UnionEuropeéne》 ,第 8 6 頁。792
20世紀60年代末,由於文化大革命,中國與西歐之間的外交關係出現了新的約束。但這負面的結果並不維持很久,疏遠情況在數年後便遭到反對,這是由於 1 9 7 1 年中美關係正 常化,這足以影響中國與其他國家的 關係,尤其是西方國家。故此,於1 97 1 年後,當曾在文化大革命事件後撤回大使的國家重建與中國的外交關係時,一些西歐國家亦首次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 8 。中國被國際孤立的結束,實際上帶來了在歐共體與中國之間經濟關係 的貿易 新機會 。一方面,由於北美對東南亞,尤其印度支那的姿態,中美關係繼續表現得極不穩定;另一方面,北京顯得恢復興趣去推動多極國際體系,並對在西歐進行的地區一體化採取一個比較贊成的立場。因此,在 1 97 3年加入歐共體的國家數目的擴大獲得北京的接受,作為一個用以引起兩極狀態的新群體,然而中國亦知曉其被視為一股強大的經濟力量的出現多於被視為一致的政治力量。另一個令北京鼓舞的因素是透過一些工具的設立,如1 9 7 1 年的普遍優惠制,1 97 4年的歐阿對話及1 97 5年的洛美協定等加深了歐共體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關係。中國對歐共體的發展及有關活動恢復興趣,促進了北京與布魯塞爾之間談判的開始。根據Ch r is topher Dent 的分類,一種被稱為“交際外交”的外交開始了,其後出現一種“探察外交”,在此階段出現了中國與一些歐洲國家的領導人之間的更高層次會晤,目的是探察對歐共體方面倘可建立外交關係的機會9。運作期正式開始於1 973年底歐洲委員會副主席S i r Chri s topher Soames訪京。8.現為歐盟成員的國家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的,依次為:丹麥於1 950年5月,英國於1 954年6月,荷蘭於1 9 5 4年1 1 月,法國於1 9 6 4年1 月,意大利於1 9 7 0年1 1 月,比利時於1 97 1 年1 0月,希臘於1 9 7 2年6月,德國於1 97 2年1 0月,盧森堡於1 97 2年1 1 月,西班牙於1 9 7 3年 3月,葡國於1 9 7 9年 2月及愛爾蘭於1 9 7 9年 6月。9.Rout l edge於1 999年出版,Ch r i stophe r M.Dent 所著之《The E uropean Union and Eas t Asia:an economic relat ionship》,第 1 3 2 頁。由於歐共體成員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雙邊貿易協定於1 9 7 4年末解除,1 97 4年 5月歐共體部長理事會同意日後與中國的談判由歐洲委員會領導,作為推動共同貿易政策的途徑。北京政府在同年1 1 月接受了歐共體793
1 99 1 年1 月歐洲委員會提交第一份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年度報告,內容集中在地方民主發展的問題。伴隨著本地經濟運作的重大衝擊,歐盟一香港特別行政區合作協定於1 999年6月1 日生效。2000年5月1 8日委員會第二份關於香港的年度報告則集中在特區法律系統和“一國兩制”原則。關於澳門,1 9 9 9年 1 1 月歐洲委員會採納了“歐盟與澳門:超越200 0年”通告,該通告規定了製作跟進該地方的年度報告書。在布魯賽爾設立了經濟貿易辦事處和開展了不同的合作計劃後,澳門與歐盟的關係得到鞏固。政權移交後,歐洲共同體與澳門於1 993年簽訂的貿易與合作協定的規定完全無改變,繼續有效,歐洲共同體一澳門混合委員會維持其每年的會議 44 。20 00年6月30日歐洲共同體一澳門混合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在布魯賽爾舉行,分析了歐洲委員會 1 9 9 9年 1 1 月的通告,強調需找出新的方法,以促進雙邊貿易、投資和合作4 5 。在歐盟一中國關係中的澳門澳門在21 世紀可以作為通往歐洲的橋樑,其基本要件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功貫徹和有效實行第二制 46 。在此背景下,若著重以歐盟作為其戰略伙伴,用作加強與國際聯繫和其區域地位,澳門將肯定獲益。所以,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於2001 年6月第一次官式訪問歐洲委員會。在歐盟方面,應採取承擔的姿態和合作的主動戰略,使澳門可以真正實現其潛能。目前歐盟與澳門的關係,無論在經濟或文化方面都進展很少。一個為重新 開展 歐盟 一澳 門合 作關 係的 重要 文 件, 是自 1 9 9 3年 1 月開 始生 效 ,1 999年1 2月之後繼續有效的貿易與合作協定。根據協定第4條,合作的範圍有:工業、貿易、科學及技術、能源、運輸、電訊、資訊、知識及工業產權、規範及標準、環境保護、社會發展、旅遊、金融服務、漁業、關稅問題 及 統 計 。44.同上。45.ht t p://eu ropa.eu.int/comm/ext ernal _ r e l a t ions/mac a u/i n t ro/eu _macau_meet ing.h tm。46.指以歐陸法為基礎的澳門法律體系的戰略位置,此被視為澳門獨特性的關鍵標誌 。見Emi ne n t Persons Group .Maca u i n t h e con t e x t o f EU-Ch i na re la t i o n s .Mar c h 1 9 9 9 , 第1 0頁。807
歐盟與澳門的合作計劃每年有1 0 0萬歐元的資助。在眾多現行的計劃中包括 有公 共行政 培訓 計劃 及歐盟 一澳 門法律 合作 計劃 。值得一提,200 0年 1 1 月歐洲議會代表團曾 訪問澳門特別行政區, 以及歐洲委員 會的一項 建議獲得 通過,由 200 1 年 4月 1 0日開始 生效,豁 免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進入申根 4 7 公約地區的簽證。如果 細小 的 澳門 可 以藉 一 些增 值 的優 勢, 為 中國 大 陸的 發 展作 出 貢獻,而這些優勢得到中國中央當局的看重,那麼歐盟的合作將提高歐盟和澳門在地區上的地位及加強其意義。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為傳統進出貨物、人 員和資 本的港 口如 澳門和 香港, 帶來新 的挑 戰,在 這新的 地區 環境,新的比較優勢應被發展起來。事實上作為貿易集中地和自由港,澳門可以吸引歐洲企業,尤其中小企業,以其作特定的服務中心;這裏的法律體系是歐洲傳統的,提供高度的可預見性和安定性。歐洲發起的多邊計劃框架中的多項創設性活動中的兩項至為重要,第一項,依照亞洲一投資計劃,於200 1 年 9月在澳門召集了歐洲和中國企業家,來參加由當地中國一歐洲企業家俱樂部組織的“澳門2001 年,亞洲一企業”創設性活動。約有1 20家中國企業和代表歐盟 48 8個國家的9個商會的60家歐洲企業出席了會議。繼此次創設性活動後,今年6月亦舉行新的交流會,期間有不少來自歐盟4 9 各國的中小企業家出席。47.見F i rs t A nnual Report by the European Comission on the Macao Sepc i a l Adm in is t r a t i v e R egion.COM(2001 )432 f i na l 。48.二○○一年九月十七日澳門論壇日報(葡文)。49.二○○二年三月五日澳門論壇日報(葡文)。50.E L O雜誌一合作與發展,第3 3期,2000年7 /9月,第1 7頁。為鞏固澳門作為歐洲與亞洲間的合作平台,泛歐洲尤里卡網絡的接觸亦是不可缺少的,尤里卡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國際合作,支持歐洲企業在工業、技術的研究和發展等方面的競爭力。200 0年5月第二屆尤里卡在澳門集合了企業家和研究人員,他們分享經驗,探討共同有興趣的領域。認定了1 20項合作計劃的意念,組織了專題會議,60位歐洲和亞洲專家提交了計劃,其中與環境有關的佔多數。此項創設性活 動是在葡萄牙擔任尤里卡創設性活動主席期間開展的,而且第一次有中國 50 的參與。此次活動的 成808
書 目《歐盟與第三國的協定(中國)》,I C E PClub de Bruxel les, L’economie chinoise et les relat ions ent re la chine et l’UnionEuropeene,1 994Dent,Chr i s t o phe r M., T he European Union and Eas t As ia:an economicrela t i onship,Rout ledge 1 999Eminent Persons Group,Macau in t he contex t of EU-Chi na relat ions,March1 999F i rs t Annual Repo r t by t he E u ropean Comiss ion on t he Macao Specia lAdminis t rat ive Region,Com(2001)432 f inal關於通告執行報告 書“與中國發展全 面的伙伴關係”, COM(200 0)552 f inalSchul ler,Margot,Perspek t i ven der europaisch-chines ichen W i r t sc haf t s-beziehungen ,1996《阿姆斯特丹條約》,第3版,阿爾梅迪納書店,科英布拉—— 1 9 9 9Wei Dan,《中國與世界貿易組織》,阿爾梅迪納,200 1期 刊澳門論壇日報E LO雜誌 ——合作 與發 展, 第33期, 20 0 0年 7 / 9月互聯網ht t p://e u r opa.e u.i n t/c omm/ex te rna1-re l at i ons/macau/i n t ro/eu-macau-meet i ng.htmh t tp://europa.eu.int/eur-lex/pt/l i f/dat/1985pt-285A0919-01.htmlh t tp://www.ecd.org.cn/pr/press01/0521e.htmh t tp://www.ecd.org.cn/pr/press01/0906e.htm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