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作條件封 面 設 計 :江連浩統籌執行工作 :馬亨利《行政》 雜誌公開接受有興趣人士合作供稿。但保留不採用認為內容在精神、目的及範圍上有不宜者。同樣地將不採用認為未有足夠處理及撰寫水平之作品。除了採用或簡單地拒絕之外,作品在刊登前,亦可由雜誌編輯委員會向有關作者提出修改之建議 。有意向《行政》雜誌提供合作之人士可與本雜誌聯繫或將作品直接送交本雜誌 。刊於《行政》雜誌之作品將按其研究價值獲得相應的稿酬 。
  • 行 政澳門公共行政雑誌二○○二年,澳門711
  • 行政澳門公共行政雑誌每年四期社 長:朱偉幹執行社長:薛尼路編輯部:林瑞光梁惠芬編輯委員會:朱偉幹馮若儀趙永新(代任)高舒婷蘇朝暉所有權:澳門政府出 版:行政暨公职局社址、編輯及行政部:水坑尾街一六二號二十六樓(亞洲)澳門郵箱463電話:323623 圖文傳真:(853)594000電子郵箱:paulolam.safp@informac.gov.mocatar inal.safp@informac.gov.mo發行及訂閱 電話:9871 01 5/9871 01 4排印:澳門特别行政區印务局印行:2500本I SSN 0872-91 74712
  • 第十五卷·第三期(總第五十七期),二○○二年九月目 錄法律一人公司與法人格否認 71 9王天鴻試論基本法實施過程中的監督途徑 735趙國強一個國家的正當理由 749黎曉平公共行政行政倫理與公務員行為規範 761王偉經濟經濟結搆轉型下,政府如何保障失業工人的生活 781孫家雄歐盟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關係 789AndréFilipe Reynolds Castel-Branco da Silveira文化當代社會的中國女性 81 5歐安娜高等教育澳門高等教育二十年 829劉羨冰713
  • 社會保障社會保障的“三增一减”方案 849鄧玉華翻译与传译澳門的翻译與傳譯 859施佩玲………摘要 1093714
  • 小 啟本刊社長李麗如學士已離任。然而,在六月十四日前,她已經完成了所有第 57 期雑誌的凖備工作,因此確保了在九月份能出版這期刊物 。她於本刊工作多年,期間表現能幹及竭盡全力,其對本刊所作之貢獻將銘留於册 。在《行政》雑誌刊登之署名文章,文责由作者自負 。原则上,其他刊物可转载或翻译原刊于《行政》之文章,但要指明出处及原作者,并須获得有关許可 。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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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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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 》第 十五 卷, 總第 五十 七期 ,20 0 2 No . 3 , 7 1 9 7 3 3一人公司與法人格否認王天鴻*一人 公 司是 社 會經 濟 發展 變 化的 產 物, 是 公司 制 度的 重 要發 展 。 自1 9 2 5年列支敦士登率先承認一人公司以來,世界上已有很多國家(如德國、法國、日本等)相繼承認了一人公司。我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在《澳門商法典》第四章第四節對“一人有限公司”也作了明確規定:任何自然人得設立有限公司,其公司資本以獨一股構成,且在公司設立時僅以其為唯一之權利人;……以及適用於在90日內仍未重新設立多名股東而後來轉為一人公司之有限公司1 。可見,《澳門商法典》對待一人公司的問題上亦採取了肯定的態度,不僅承認設立時的一人有限公司,而且還承認設立後的一人有限公司。不過,《澳門商法典》僅對一人有限公司的存在給予肯定,對於其他公司形態(如股份有限公司等)的一人公司則不予承認;只承認自然人可設立一人公司,而不准法人設立一人公司2 。儘管如此,但畢竟《澳門商法典》承認了一人公司的獨立法人格,並承認了一人股東的有限責任。而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無論是法律還是人們的觀念,公司法人格獨立和股東有限責任都不能被絕對化。特別是在一人公司的場合,一人公司往往由一名股東直接控制並親自行使管理權,缺乏有效的制約機制,更易發生公司法人格和股東有限責任地位被濫用的現象。如何有效地規制一人公司濫用法人格的行為,確保債權人和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就成為當今亟待解決的一 個重要 課題 。*法學博士,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副院長。1 .《澳門商法典》第390條。——《商法典中文版》,澳門政府印刷署1 999,第1 42頁。2.參見冷鐵勛著:《澳門公司法》,澳門基金會1 999年1 1 月第1 版,第1 53-1 54頁。719
  • 一、公司法人制度的價值與缺陷在英美法中,公司的法人格和股東的有限責任一般被確認為商業公司的基本法律內涵。公司法人格獨立和股東有限責任的基本含義是:在法律上,股東和公司各具獨立人格,股東僅以自己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財產責任,公司則以基於股東出資而形成的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公司不能將其債務轉嫁給股東,債權人亦不得請求股東承擔超過其出資義務範圍的責任。即在公司制度當中,有利益衝突的股東和債權人之間被拉上了一層有限責任的“面紗”,借助公司法人格這層“面紗”,就把股東與公司債權人隔離開來。在通常情況下,法律亦不能透過這層“面紗”要求股東直接對債權人承擔責任3 。3.參見任爾昕:《公司人格否認法理及其在中國之適用》,載《甘肅政法學院報》1 997年第2期,第28頁;李宏:《“公司人格否認”法理與我國公司制度規範化》,載《河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 997年第4期,第1 7頁。4.關於有限責任的價值功能,參見陳現傑:《公司人格否認法理述評》,載《外國法譯評》1 996年第3期,第90-91頁。5.也有學者認為,從這個意義上說公司本身承擔的責任是無限的。參見劉大洪:《公司有限責任制度負面效應的法律思考》,載《中央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1 997年第5期,第32頁。6. 人公司大都表現為單獨股東是公司的直接經營者,即業務執行人 。也有將一人公司的經營委託給第三人的情形,如在單獨股東有疾病等經營障礙的場合就產生了委託經營的必要性。—— 參見鳥山恭一:《法國一人公司的法制化》,《商事法務》NO.1 085期,第7 7 頁。公司法人格獨立和股東有限責任原則的確立是企業制度的一場重大革命,它有力地推動了經濟的發展。其價值功能在於4 :一是公司責任有限,即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在有限責任下,由於股東不以出資額以外的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公司資產成為公司債務的唯一總擔保,從而決定了公司信用基礎只能是公司的資產總額(既包括股東投資,也包括公司經營資產 5),而與股東個人信用無關;二是股東責任有限,即股東僅以其認購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對公司債務不承擔個人責任。由於有限責任將股東的經營風險限定在一個可以預先設定的範圍內,從而有效保障了投資者(股東)的安全,增強了其投資的積極性;三是公司法人格 獨立和 股東有 限責 任決定 了公司 設立和 經營 必須遵 守一個 基本 原則,即公司和股東徹底分離的原則。這種分離不僅表現在公司財產和股東財產的徹底分離,而且表現為股東遠離公司的經營管理6。股東的財產權和720
  • 公司經營權徹底分離。分離的結果,使債權人確信交易的另一方當事人是公司而非股東,從而增強了債權人的交易安全感。但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無論是法律還是人們的觀念,公司法人格獨立和股東有限責任都被絕對化了。這種絕對化使其呈現為一柄雙刃劍,一方面,它將股東責任控制在一個合理的矩度內,成為奮發進取者的保護傘;另一方面,當公司成員濫用有限責任的時候,它又變為敲詐舞弊者的護身符7 。因為有限責任在任何時候都可能被濫用於不適當的用途和不誠實的目的,特別是在公司負債累累的狀況下,股東完全有可能抽逃資金,逃避債務,而在因濫用公司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時,控制者卻往往以公司為法人,應由公司獨立承擔責任,股東責任有限,不應承擔公司責任為擋箭牌 ,從而 逃避法 律的 追究。 這種情 況有悖 於設 立公司 法人制 度的 初衷,也 是和法 律必須 確保 相關利 益主體 之間的 利益 均衡的 理念和 維護 公平、正義的價值觀相背離。為了保證公司制度的健康發展,確保交易安全和社會經濟秩序穩定,克服公司制度的弊端,美日等國都規定了事後救濟措施。“一旦出現此種違反法律和公共政策目標而濫用‘實體’概念的情形,法院將考慮無視公司人格的單一實體性而直接追及法人‘外殼’或公司‘面紗’掩蔽下的股東個人責任,以防止欺詐和實現衡平”8 。日本最高法院在昭和48年1 0月26日的一份判決中寫道:“設立新公司,其營業財產、商號、代表董事、營業目的、從業員等與原有公司完全相同,即使形式上進行了新公司的設立登記,而新舊兩公司在實質上完全同一,乃以新公司之設立為免除舊公司債務之手段,屬於公司制度之濫用。因此,公司之交易對方,依誠實信用原則,可不主張新舊兩公司為分別人格。應解為交易對方可對新舊兩公司中的任一公司追究債務責任。”9 。這種法理,在大陸法國家被稱為“公司法人格否認”(disregard of corporate personal i t y ),在英美法國家則叫做“刺破公司的面紗”(pi e rc i ng t he corporate v ei l)。1 07.參見前引任爾昕:《公司人格否認法理及其在中國之適用》,第28頁。8.前引陳現傑:《公司人格否認法理述評》,第81 頁。9.參見梁慧星:《民法解釋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 995年1 月第1 版,第31 0頁。1 0.“刺破公司的面紗”這一概念的萌芽最早可以追溯到1 809年Bank of Uni ted St at es V.Deveaux案。在此案中,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沒有考慮公司的獨立人格,而根據公司股東的身份決定聯邦法院對案件的管轄權。“刺破公司的面紗”這一形象的術語則是自1 91 2年沃姆瑟(Wormse r )在《哥倫比亞法律評論》(Columbia Law Rev i e w)發表《刺破公司的面紗》(Pierci ng the Vei l of Corporat e Ent i t y)一文之後開始普遍使用。721
  • 二、公司法人格否認的一般原理及意義公司法人格否認,是指在具體的法律關係中,基於公司股東濫用公司獨立人格和有限責任地位等特定事由,法律(法院)應忽視其與公司各自獨立的法人格,將其與公司視為一體,並責令其與公司對外承擔連帶責任的一種法律制度1 1 。公司法 人格 否認出 現於 1 9世 紀末 的美 國,現 已為 英、德 、日 等國 繼受,成為公司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幸 的是 , 大多 數 意見 認 為, 有 限責 任與 之 相反 的 “刺 破 公司 的 面紗”,是公司法全部領域中最混亂的部分1 2 。所謂刺破公司面紗,乃是“由比喻和形容詞構成的法理”是“脫離商業現實的一個智力結構”,其比喻不過是一 些結論 性詞句 ,既 無助於 對作為 法院行 為基 礎的政 策與事 實考 量的理解,也未對預測未來案件的結果有所助益。“其結果是,我們面對著成百上千相互齟齬而又完全不可理解的判決。”1 3 既如此,該法理的意義又 何 在 呢 ?日本學者通常是從補充現行法的不完備從而作為“一般條款”的意義上來論證其必要性;美國學者則從經濟分析法學的角度,認為有限責任原則和“刺破公司的面紗”法理兩者均具有其價值功能,兩者屬公司法結構中的一般規則與例外的關係1 4 。1 1 .關於公司法人格否認的定義,各學者表述不 ,具體可參見蔡立東:《公司人格否認論》,載梁慧星主編:《民商法論叢》第2卷,法律出版社1 994年1 2月第1 版 ,第327頁 ;朱慈蘊:《論公司法人格否認法理的適用要件》,載《中國法學》1 998年第5期,第73頁;姚志堅:《濫用公司人格與公司人格否認原則在經濟審判實踐中的適用》,載《審判研究》(南京)1 996年第4期,第31 頁。12.Easte rbrook&F i s chel :G L i m i t ed L i abi l i t y and the Corpo rat i on The Uniue rs i ty of Chi cago LawRe v i ew(52∶891 985)P.89.轉引自前引陳現傑:《公司人格否認法理述評》,第89頁。13.Phil l i p Blumberg ,The Law of Cor por at e Groups:P roblems i n the Law of Parent and Subs i di ar yCor por a t i ons(1 983)P.8.轉引自同上。1 4.有關日本和美國學者觀點詳見前引陳現傑:《公司人格否認法理述評》,第89-92頁。根據前述公司法人獨立性原則,其作為獨立法律實體的法人性質通常都應受到尊重即應當被承認而不是否認。基於此,否認公司的法人性質就只能作為例外而非一般規則。美國司法判例中對此有經典的表述:“……作722
  • 為一般 規則, 在沒有 相反 的充分 理由出 現時, 公司 將被視 為一個 法律 實體,但 當法律 實體的 概念被 用於挫 折公共 利益, 實施違 法行為 ,保護 詐欺,或者替犯罪辯護時,法律將視公司為多數人的聯合……”1 5 。這種一般規則及其例外,就是被法院運用於校準或大或小各種公司法人的司法規制形式。由此可對“公司法人格否認”法理在美國普通法上獲得如下認識:其一、它是一種司法規制而非立法規制,是事後的救濟而非立法的預設,是體現平均的正義以補充分配的正義。其二、它不是對公司實體特性的一般性否認,毋寧說它恰恰是對這一“實體”內涵的嚴格恪守。因為在一定條件下對公司實體的否認最終是以要求公司股東或成員就該具體法律關係對公司債務或行為直接承擔責任為其實質性後果的,因而它並未否認“實體”法則所確立的公司獨立性原則,而是在追求法律關係的具體妥當性和實質正義性基礎上的一種“反思性平衡”;其三、公司法人格被否認,意味著“在某些情形下由公司形式所豎立起來的有限責任之牆上被鑽了一個孔;但對於被鑽孔以外的所有其他目的而言,這堵牆依然矗立著。”1 6 最後,“公司法人格否認”法理還體現了一定的成本效率觀念。公司的設立是一項具有很大風險和需要很高成本的活動。因此,美國各州公司法一般並不隨便否認公司法人格以增加社會成本,相反,即使是對有缺陷的公司設立,公司法上亦得以“事實上的公司”原則和“禁止反悔的公司”原則承認其法人性1 7 。對於已經有效設立的“法律上的公司”,在例外情形下“刺破公司面紗”或“敲開公司外殼”,並不導致公司法人格的一般性消滅。這些都體現了儘量減少司法干擾以避免增大社會成本的思想。1 5.轉引自前引陳現傑:《公司人格否認法理述評》,第81頁。1 6.同上。1 7.同上。由此可見,公司法人格否認的法理的意義在於:(1 )有助於實現利益均衡和公平、正義這一法律之基本理念。確立公司法人格獨立和股東有限責任的最初目的是避免股東過大的投資風險,但其在發展過程中很快就成為形成資本聯合的有效法律機制,並進而分化出集資、固化公司財產和實現產權結構的優化等功能。但有限責任制度從本質上就是對債權人債權的限制,它賦予公司成員以一種超然的優勢地位,一旦公司成員濫用這一優勢地位,就會使處於利益天平兩極的公司成員和債務人的法碼明顯地傾向公司成員這一極,從而給債權人帶來不合理的損失。公司法人格否認正是矯723
  • 正這種利益不均衡的現象和實現公平正義的最佳手段。(2)正是因為公司法人格 否認是 對公司 法人格 獨立和 股東有 限責任 絕對化 矯正而 非全面 否定,因此從經濟分析的角度來看,它可以減少有限責任的社會成本。根據各國立法和判例,公司法人格否認不是對公司法人格全面、永久地否認,其效力範圍僅限於特定的關係,在通常情況下,公司法人格在某方面被否認,但在其他方面仍是一個獨立的由股東承擔有限責任的法人實體。也就是說,公司法人格否認實際上是公司法結構中的一個例外規則。從經濟學上看,這種例外規則對於誘導公司更好地平衡社會與成員之間的利益具有特殊意義。因為公司法人格獨立和股東有限責任雖然為公開持股公司的專業化功能的有效運作提供了方便,但同時使公司在某些情況下將從事風險經營的成本外在化。例如當公司無充足的資產以償付債權人的請求時,實際上是讓從事風險經營的股東享有全部利益而不承擔全部成本,債權人承擔了這部分成本。這實際上增加了有限責任的社會成本。在這種情況下,若在從事過度風險活動誘因最大的地方將公司法人格和股東有限責任這堵高牆鑽一個孔,則可以給股東等公司成員以震懾,促使其為避免因非法目的而造 成公司 法人格 被否 認而採 取有效 措施, 防止 風險經 營成本 的外 在化,從而有效地減少有限責任的社會成本1 8 。三、公司法人格否認法理對一人公司的規制根據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律教授羅伯特·湯普森(Rober t B Thompson)先生主持的一項關於“揭開公司面紗”的實證分析資料表明,在有限責任公司判例中,一人公司的這類訴案被揭開面紗的比例佔50%,超過了股東為2-3人的閉鎖公司46%的比例。而這個比例在股東人數為3人以上時,就只有35%了19 。這意味著在一人公司情形下,由於一人公司往往直接由一人股東控制並親自行使管理權,缺乏有效的制約機制,公司法人格和股東有限責任地位被一人股東濫用的可能性遠遠超過了非一人公司的場合,適用法人格否認法理的機率也就相應地提高。1 8.參見前引任爾昕:《公司人格否認法理及其在中國之適用》,第29-30頁。1 9.轉引自朱慈蘊:《公司法人格否認法理與一人公司的規制》,載《法學評論》1 998年第5期,第61 頁。724
  • (一)如何判斷一人公司是否存在需要刺穿公司面紗的情形美國法院在審理具體案件時,主要是根據股東與公司的關係,公司從事業務的風險大小,以及公司與其他公司的關係來確定是否要讓股東個人來償還公司的債務。具體來說有以下幾種情形20 :1 、代理或工具(過分控制)。如果股東控制公司的各種事務,並且任意干預公司的運作,法庭會認為公司實際上成了股東的“代理”(agent )或“工具”(i ns t rumen t a l i t y)。從廣義上來說,股東既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擁有子公司 股份的 母公司 。股東 對公司 事務的 控制和 干預主 要有以 下幾種 形式:(1 )股東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2)公司的董事和高級職員由母公司的董事和高級職員兼任;(3)公司的流動資本和營業費用主要是靠公司的主要股東“臨時”墊付,而不是長期投資;(4)子母公司用相同的名稱營業;及(5)公司的資產不足以償還公司的債務。2、傀儡公司。所謂“傀儡公司”(dummy Corpor at ion),就是實際上由股東個人經營管理的公司。也有人將傀儡公司稱為股東的“替身”(a l t erego)或“外殼”(shel l )。如上所述,公司的特點之一是可以由專業人員集中管理,股東可以通過投票選舉董事會來對公司的管理施加影響。如果股東過分地參與或包辦公司的管理,躲在幕後操縱管理機構,法庭就可以認為公司成為 了股東 的傀儡 。3、非法行為。股東不得以公司作為外衣從事“非法行為” (i l l ega l i t y)。例如,一位業主想剽竊別人發明的成果,但是又怕承擔侵犯專利權的民事賠償責任和刑事責任,於是註冊成立一家資金不足的公司,讓該公司出面侵犯專利權。專利侵權一旦東窗事發,業主即宣佈侵犯專利的公司破產,為了使專利權持有人得到應有的賠償,法庭可以將公司和股東同時作為被告,追究股東個人責任2 1 。20.參見胡果威著:《美國公司法》,法律出版社1 999年1 月第1 版 ,第84-85頁。21 .Crown Co r k & Seal Co.v.Br ookl y n Bot t l e Stopper Co .,(1 91 1 )1 90F323。22.加藤良三著:《學說·判例股份公司法Ⅰ》,第24頁。與美國一樣,日本也將為回避法律適用的目的而濫用公司法人格的現象概括列舉為以下幾種22 :725
  • 1 、利用法人格的潛在脫法行為,包括(1 )規避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2)假裝解散以規避有關禁止不當勞動行為的法律;(3)規避禁止取得自己股 份 的 規 定 。2、契約上義務之回避及債務之避免,包括(1 )為回避契約上的不作為義務而設立公司;(2)為避免舊公司交易上的債務而設立新公司;(3)債務人為避免強制執行,以自己的財產作為實物出資而設立新公司等。3、回避不法行為責任或分散危險,如:(1 )回避由對舊公司從業人員的加害行為產生的僱傭者責任而解散舊公司,設立在組織、營業內容上與之完全相同新公司。(2)由於企業風險較高而預先分立公司以圖分散賠償責 任 的 情 形 。對於一人公司是否存在法人格濫用和法人格形骸化現象,我國也有學者提出要以客觀標準來判斷,並指出通常應考慮以下幾種因素2 3 :(1 )一人股東全部或大部分控制公司的經營權、決策權、人事權等;(2)一人股東與公司之業務、財產、場所、會計記錄等相互混同;(3)公司資本顯著不足,即一人公司之股東無充足資本就從事營業,根本無法負擔公司經營風險和公司債務,若允許該股東以如此薄弱之財產而擺脫其個人責任或母公司的責任,實屬不公平;(4)詐欺。其實,上述四個客觀標準並非只是判斷一人公司是否是法人格形骸化或法人格濫用所獨有的標準,但其中第二種情況僅在一人公司中存在。當一人公司與其股東或者全資子公司與其母公司之間發生全部的財產或業務連續性混同時,不僅嚴重地背離了分離原則,而且也導致公司與股東人格差別客觀上不明了,財產的獨立化程度與權利義務歸屬點的法技術不對稱,法人獨立存在的根據喪失。依據此種狀況,法院極易作出公司法人格形骸化的判斷而視公司與股東為一體。(二)各國關於法人格否認法理適用要件的學說23.參見前引朱慈蘊:《公司法人格否認法理與一人公司的規制》,第61 頁。從上述美日及我國學說或判例所確定的規則來看,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均採取列舉式的判斷標準,由於社會經濟活動是不斷變化的,列舉式最大的特點就是不能囊括現實社會經濟生活中的所有的法人格濫用及形骸726
  • 化的現象,易給執法留下漏洞。因此,各國學說或判例試圖用概括式的標準來判斷是否需要適用法人格否認法理。在美國,“刺破法人面紗”法理在契約、侵權、破產、稅收等領域有著廣泛的適用,而適用該法理所必要的事實多發生在一人公司。法院就當前事案需要“刺破公司面紗”時,首先要考慮各領域的法律和公共政策目標。其次要求公司實體能通過以下兩種測試,即2 4 :(1 )股東的行為表明他們在進行活動時從未對公司實體的“獨立性”加以考慮,並且(2)一旦法院不否認公司實體將導致不公平。前者稱為“獨立性”測試也叫“多變自我”測試。就該測試而言,假如法院發現公司被其股東僅僅當作一種可以不斷改變的“自我”無視其獨立性,則公司實體將會被否認。後者稱為“不公平”測試也叫“資本不足”測試。假如債權人能證實公司是在沒有充足的股份資本以應付經營業務上可能遭受的風險的情況下設立的,法院就能據以“刺破公司的面紗”。大多數法院正是依靠 顯示公 司資本 不充 足的事 實來證 明公司 設立 的不公 平性。 判例 表明,在判定債權人是否可能直接要求股東承擔責任而否認公司人格時,獨立性測試和不公平測試兩種測試都必須使用。由於各法律領域內的政策目標不同,因此對兩種測試的具體要求亦不同25 。在日本,關於法人格否認法理的適用範圍,在學說、判例上有以下四說26 :第一說(中義說),以昭和44年(1 969年)2月27日最高法院判決為依據,即(1 )法人格只不過是純粹的形骸的場合以及(2)為了回避法的適用而濫用法 人格的 場合 。24.參見韓德雲編譯:《美國公司法綱要》,第1 2-1 3頁(西南政法學院經濟法系企業法教研室教學參考資料)。25.詳見前引陳現傑:《公司人格否認法理述評》,第82-85頁。26.參見同上第87頁 ;井上和彥著:《法人格否認法理》,千倉書房昭和59年9月1 5日初版,第96-1 02頁。第二說(廣義說),除上述最高法院判決承認的兩種場合以外,還包括(1 )具有基本意義的社團性法規在其法規目的不允許被間接侵害的前提下所適用的場合(例如禁止取得自己股份的商法第21 0條與由子公司取得母公727
  • 司的股份的情形)以及(2)當事人在法律上不是而事實上是另一人,以此為前提的法規的解釋成為問題的場合(例如,租賃不動產的個人企業主將其企業當作公司組織的情形和租賃契約的轉讓和租賃物的轉租)。第三說(狹義說),即前述最高法院判決承認的兩種情形中僅限於法人格濫用的場合承認法人格否認法理的適用。第四說(最狹義說),是受德國影響而將法人格否認法理限定在最狹小的適用範圍內的學說。其中最有力的學說將該法理的適用限定於:作為具體的法規定形成之前的進程的必要場合;作為限於該場合的當事人間的衝突調整方法的必要場合以及舉證困難的場合。多數學者贊同第三說即狹義說,其理由在於2 7 :第一,作為該法理在實定法上的根據,多數學者認為從民法第1 條第3項禁止權利濫用的規定類推適用中去探求方為正當。第二,在法人格由實定法所賦予的場合,對其否認應視為不得已的例外,將其限定於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予以承認的場合實屬當然。第三,根據最高法院判決,在法人格濫用情形之外,法人格純屬形式的情形亦在適用之列。但日本學者田中誠二等反對僅憑法人格純屬形式的根據就主張否定法人格,認為在日本國內實質上是個人企業的公司為數甚多,以此為據顯然增加了法人格否認法理適用的場合,有危害法的安定性之虞。即使引用這一根據,亦應再加上法人格被濫用的證據方為妥當。法人格濫用的要件為:(1 )法人格的利用者對公司具有實質的支配力;(2)法人格的利用在客觀上不被社會觀念所容認(即違反社會目的)28 。按照民法第1 條第3項通說性解釋,權利濫用應有對他人加以損害的目的作為主觀要件,但有學者認為這在舉證上有困難,而主張客觀的濫用說29 。27.參見前引陳現傑:《公司人格否認法理述評》,第87頁。28.參見前引井上和彥著:《法人格否認法理》,第1 04頁。29.參見田中誠二:《公司法研究》第2卷,千倉書房昭和56年5月版,第51 77頁。30.參見田中誠二·崛口亘·川村正幸共著:《新版商法》(九全訂版),第1 01 頁。上述限制被有的學者稱為第一限制30 ,它明顯地帶有大陸法系民商法學者的思 維特 徵,即 第一 、力圖 將法 人格否 認法 理的適 用範 圍類型 化; 第二、並為其尋找實定法上的法理依據,以嚴格該法理適用的構成要件,從而為避免該法理的濫用制定統一的適用標準。在借鑒美國法中的“刺破面728
  • 紗”法理時,又儘量嚴格限制其適用範圍,這是德日等大陸法國家的共同特徵31 。除上述第一限制外,該法理的適用尚受如下限制:1 、第二限制,能夠主張該法理適用的人,不包括作出上述第一限制中濫用公 司人格 的當事 人,而僅 限於其 對方當 事人及繼 承該當 事人地 位的 人 。2、第三限制,多數人主張,該法理的適用僅限於交易行為。但判例亦有承認在交易行為以外適用該法理的情形3 2 。在我國大陸地區,隨著近年來公司法律實踐的發展,公司法人格否認的一般成立要件也成為一項重要的研究課題。有的學者認為,公司人格否認的一般成立要件有四:(1 )公司設立合法有效且已取得獨立人格;(2)股東客觀上濫用對公司的控制權;(3)股東的控制權濫用行為,客觀上損害了債權人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4)股東不能為自己的利益而主張否認公司人格33 。有的學者認為,公司人格否認的一般成立要件有三:(1 )外在控制關係的存在;(2)外在控制達到一定程度;(3)利用所控公司進行規避法律和逃避契約義務34 。有的學者認為,公司人格否認的一般成立要件即嚴格責任的適用要件有四:(1 )嚴格責任的主體是公司股東;(2)導致嚴格責任的行為的內容是對分離原則的背離;(3)導致嚴格責任的損害行為是違反法律規定或違背善良風俗和誠信原則的濫用行為;(4)嚴格責任的主觀要件是公司股東的主觀故意35 。31 .參見前引井上和彥著:《法人格否認法理》,第42-53頁。32.同上,第1 05-1 08頁。33.前引蔡立東:《公司人格否認論》,第330頁。34.張國明:《公司人格否認原則研究》,載《當前民法經濟法的熱點問題》,人民法院出版社1 994年版 ,第28 3頁。35.範健、趙敏:《論公司法中的嚴格責任制度》,載《中國法學》1 995年第4期,第70-72頁。有的學者認為,一人公司以及一般的公司人格否認制度本質上是一種特殊的責任制度,其性質如同刑法中的刑罰,刑罰以犯罪為事實前提,同樣,一人公司人格否認制度以侵害公司的獨立人格的行為為事實前提,犯729
  • 罪的成立具有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同樣,侵害一人公司獨立人格的行為的成立亦具有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具體如下:(1 )行為的主體,即侵害一人公司獨立人格之行為的實施者,它也是一人公司人格否認制度的責任主體;(2)行為的主觀方面,即侵害一人公司獨立人格之行為的實施者的主觀過錯;(3)行為的客體,即侵害一人公司獨立人格之行為的侵害對象;(4)行為的客觀方面,即侵害一人公司獨立人格之行為造成的後果。 36有的學者認為,公司法人格否認法理的適用要件有三個方面,其一為主體要件,強調適用該法理,一方面要有濫用公司法人制度的控制股東;另一方面要有因此而受到侵害的相對人,即公司債權人或其他相關利益群體,只有他們有權提起適用該法理之訴。其二為行為要件,這一要件將控制股東濫用公司獨立人格和股東有限責任的具體情況加以歸類,以便於實踐中對濫用公司法人制度行為進行準確判斷。其三為結果要件,這一要件強調公司債權人或其他相關利益群體因控制股東的濫用行為所致損害,必須由該 控制股 東直接 負責 ,才可 獲得補 償。而 公司 法人格 否認法 理的 適用,必須要求上述三個要件同時具備37 。由此可見,我國學者對於法人格否認法理之適用要件作了比較深入而又有益的探討和研究,取得了可喜的成績,特別是有的學者針對一人公司法人格的適用要件作了大膽的設想。但筆者認為,一人公司法人格否認是一般法人格否認之特殊形態,其適用要件一般來說無多大差別,但也不能完全一致。另外,法人格否認的適用是針對某一具體法律關係中的某一具體行為而言,即該行為是否構成了需要對公司法人格進行否認的事實,該事實只涉及到行為人的行為、損害事實、行為與損害事實有因果關係、過錯四個方面,完全可運用民法中侵權行為構成要件來判定。至於有學者用犯罪構成理論來規範法人格否認的適用要件,可能理論的上的鴻溝難以逾越,因為刑與商、公與私兩大法域的原則、法理及技術規範均有很大的不同。至於有學者將“公司法人格否認的主張者”作為主體要件列具,由於這是訴訟法中訴訟主體的問題,因此與實體法中法人格否認的適用要件不能混為一談。當然作為法人格否認法理運用的一種限制(如日本)也未嘗不可。36.參見王湧碩士論文:《 人公司的法律性質和法律責任研究》(南京大學),第54頁。37.參見朱慈蘊:《論公司法人格否認法理的適用要件》,載《中國法學》1 998年第5期,第7 3 頁。730
  • (三)關於一人公司法人格否認法理適用要件的重構具體來說,筆者認為一人公司法人格法理適用要件有四:其一是行為人濫用法人格的行為。這一要件強調的是一人公司法人格之利用者必須實施了濫用公司法人格的行為。按照法律規定,權利的行使必須在一定的範圍內行使,否則就是權利濫用。一人公司法人制度最積極的意義即是通過這種企業形式,授予投資者利用公司獨立人格和股東有限責任的權利,有了這種權利,投資者可以將自己的投資風險限定在一個預先設定的範圍內,從而有效地保障投資者的安全,增強其投資積極性。但由於公司都是為了追求利潤的最大化,而一人公司又往往是由一人股東直接控制和操縱,很容易滑出正常的公司運作軌道,實施濫用公司法人格的行為,如為了回避契約和法律上的義務,一人股東設立一個以上的一人公司,將負有義務的一人公司資產轉移到自己名下或其他自己控制的一人公司,等等 38 。其二是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這一要件是指一人公司法人格利用者濫用公司法人格的行為必須給他人或社會造成損害。如果一人公司法人格利用者沒有給他人或社會造成損害,即使有濫用行為,如設置“空殼公司”,公司財產與股東財產混同,公司業務與股東業務混同,自我交易等,都不構成一人公司法人格否認的適用要件。這首先是因為法人制度中的公司人格獨立,股東有限責任以及公司法人格否認的宗旨,都在於如何將利益和風險公平地分配於公司的出資者和公司的債權人或其他相關利益人之間,實現一種利益平衡體系。如果公司法人格被濫用,勢必使公司法人格合理利用狀況下原本應該平衡了的利益體系失衡,當這種利益失衡到一定程度時,就可能導致公司債權人受到傷害。其次是因為公司外部的債權人或其他相關利益人並不關注也無法關注一人公司利用者是否濫用公司法人格,他們所關注的只是自己遭受了損失,而這種損失與股東濫用公司法人格有關,所 以需要 通過公 司法人 格否認 來追究 濫用公 司法人 格的股 東等的 責任,實現一種利益補償 39 。38.參見前引朱慈蘊:《論公司法人格否認法理的適用要件》,第76-79頁。39.同上,第80頁。731
  • 其三是濫用公司法人格的行為與造成的損害之間有直接的因果關係。這一要件要求受損害的當事人必須能夠證明其所受損害與濫用公司法人格的不當行為間存在因果關係。所謂因果關係,是指自然界和社會中,客觀現象之間所存在的一種內在的必然的聯繫。因為任何現象都是在一定條件下由另一種現象引起的,引起後一現象出現的現象就是原因,後一現象則是結果。這種原因與結果之間的聯繫,就是人們所說的因果關係 40 。濫用公司法人格的行為與造成的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係就是原因與結果之間的內在的必然聯繫。這種聯繫是客觀存在的,並不以任何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如果某一損害事實是由某一濫用法人格行為所引起的,某一濫用法人格行為是某一損害事實發生的原因,則可以認定某一濫用法人格行為與某一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在一人公司場合,如果不是一人公司的利用者(包括一人股東和其選任的業務執行人等)的濫用行為,而是公司本身的行為造成相對第三人的損害,並且相對第三人對此明知時,不得對該行為要求適用公司法人格否認的法理追究一人股東等的連帶責任41 。因為一人股東等利用者沒有濫用公司法人格的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也不可能有什麼因果關係。除非受害者能證實所造成的損害是一人公司利用者的濫用公司法人格行為所造成的 。40.參見馬原主編:《中國民法教程》(修訂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 996年版,第293頁。41 .參見前引井上和彥著:《法人格否認法理》,第1 05頁。最後是行為人有過錯。這一要件是指行為人具有侵害一人公司獨立人格,濫用公司法人形式,謀求不正當利益的主觀過錯。如何認定行為主體的主觀過錯?有兩種理論可供參考,一是主觀濫用說,即認為主體必須在主觀上具有濫用的故意,才構成主觀過錯。德國學者舍裏克(Ser i c k)在其著作《法人的法律形成和現實》(1 980)中闡述了這一觀點,他認為:“法人的法律地位如被有意濫用於不正當的目的時,則不被考慮。”其二為客觀濫用說,即不以行為主體的主觀故意為主觀方面的要件,它主張只要行為主體客觀上從事濫用行為,即推定其主觀方面的要件成立。客觀濫用說具有較強的 可操 作性 ,因為 在某 些濫 用公司 人格 的情 形下, 由於 形式 相當 隱蔽,債權人要證明股東具有主觀上的故意十分困難。所以,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避免舉證責任上的困難,德國理論界一直積極主張法院在這種情況下放棄對主觀要件的審查,但直到最近,德國法院才在有關延期破產732
  • 損害的典型案例中完全接受了這一觀點42 。我國也有學者在論述侵權責任構成要件時認為“過錯是一個主客觀因素相結合的概念。這就是說,過錯意味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應受非難性(impu tab i l i t y ),客觀行為具有非法性和不正當性,這就決定了對過錯可以採取客觀標準來衡量。在許多情況下,也可以採取過錯推定的辦法來確定行為人的過錯。”43 只有通過上述方法認定行為人有過錯,才能適用法人格否認之法理追究行為人責任。否則,如果不是公司或股東一方的過錯,而是交易對方在明知一人公司為“空殼公司”或資本不足仍“故意地”與其交易,事實上“自願”承擔了交易失敗的損失風險時,法院則無理由干擾這種由當事人雙方通過其相互對應的談判締約權力對損失風險所進行的分配,受損害一方也無權提請適用法人格否認法理追究一人股東的責任,因為在這一交易上,一人股東是無任何過錯的,而事實上在契約領域,“空殼公司”即資本不足的公司的獨立存在通常都得到了承認。但是如果股東誤導第三人使其相信公司具有比其實際所有更多的資本,則資源的風險分配因素就消失了;根據“虛偽陳述”的性質(即“過錯”—— 筆者注),作出虛偽陳述者應獨立地對其詐欺負責,法院據此可“刺破公司的面紗”而直接要求作出虛偽陳述的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44 。42.參見範健、趙敏:《論公司法中的嚴格責任制度》,載《中國法學》1995年第4期,第72頁。43.參見王利明著:《侵權行為法歸責原則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 992年2月第1 版,第4 0 7 頁。44.參見前引陳現傑:《公司人格否認法理述評》,第83頁。733
  • 734
  • 《行政》第十五卷,總第五十七期,20 0 2No. 3, 7 3 5- 7 4 8試論基本法實施過程中的監督途徑趙國強*眾所周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是“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具體化和法律化。在澳門回歸後,如何正確理解和實施基本法,直接關係到“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全面貫徹執行,也直接關係到澳門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為此,在基本法的實施過程中,從法律上明確各有關機構對實施基本法所負有的監督職能,無疑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本文的宗旨,即在於根據基本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試圖就基本法實施過程中的監督途徑問題談幾點個人的看 法 。一、憲制性法律的一般監督模式*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所謂憲制性法律的一般監督模式,是指憲法或其他憲制性法律在實施過程中,對違憲的現象和行為如何進行監督並加以糾正。通常來說,對違反憲法或其他憲制性法律的現象和行為進行監督可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審查憲法或憲制性法律之下的法律是否合憲,凡是不符合憲法或其他憲制性法律所規定的原則精神的法律,均為無效;二是審查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政黨組織及全體公民的行為是否合憲,這也是監督憲法或憲制性法律實 施的 一項重 要內 容;三 是審 查各種 或各 級國家 機關 之間的 權限 爭議,不允許超越憲法或憲制性法律的規定行使職權。但是,在監督憲法或735
  • 憲制性法律實施的過程中,究竟哪種機關才享有此項監督權力,則各國採取的做法不盡一致。綜而觀之,主要有以下幾種監督模式:(一)國家最高司法機關監督模式由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對違憲活動進行審查,是許多國家採用的一種監督模式。這種監督模式的理論依據主要是“三權分立”學說,而最早採此監督模式的國家則是美國。1 80 3年,美國最高聯邦法院馬歇爾首席法官對馬狄孫一案的判決,開創了由聯邦最高法院行使違憲立法審查權的先例,並詳細論述了“議會不能用普通立法程式以變更憲法”、“違憲的法律不是法律”以及“闡明法之意義乃是法院的職權”等重要思想。1 不過,為了避免與國會和總統發生公開衝突,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也確立了若干自律原則,如必須審理具體案件才能審查所適用的法律或法令是否違憲,也就是採用“不告不理”的原則;聯邦法院對政治案件不表示意見,因為處理政治問題的權力屬於國會和總統;判決只適用於當事人,對其他人沒有約束力(其實,由於美國是實行判例法,所以法院一旦裁定“違憲”,那麼該“違憲”的法律客觀上已被廢除)。2自美國之後,不少國家也仿照美國的司法監督審查模式,將違憲審查的權力授予司法機關。例如,日本憲法明確規定,“最高法院為有權決定一切法律、命令、規則以及處分是否符合憲法的終審法院”。3 在日本,雖然理論上認為下級法院無違憲審查權,但在實踐中,下級法院往往行使對法令的合憲性審查權,日本最高法院在1 950年2月1 日的刑事判決中曾明確指出:“憲法第81 條確定最高法院是具有違憲審查權的終審法院,而並沒有否定下級法院的違憲審查權”。4(二)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監督模式1 .參閱林紀東:《比較憲法》第499頁至第502頁,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參閱孫丙珠主編:《西方憲法概論》第80頁,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 990年版。3.參閱戴學正等編:《中外憲法選編(下冊)》第27 9頁,華夏出版社1 994年版。4.參閱孫丙珠主編:《西方憲法概論》第 1 93頁,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 9 90年版。採此監督模式的國家主要是前東歐一些社會主義國家。如 1 91 8年的俄羅斯社會主義聯邦蘇維埃共和國憲法規定,全俄蘇維埃中央執行委員會作736
  • 為國 家最 高權 力機 關的 常設 機關 ,有 權統 一協 調立 法工 作和 管理 工作 ,並負責監督蘇維埃憲法的實施情況。 5 其實,在前東歐社會主義國家的政治架構 中,國 家最高 權力 機關也 就是國 家唯一 的立 法機關 ,由國 家最 高權力 機關 負責 監督 憲法 的實 施, 無異 於由 立法 機關 行使 監督 權。 因此 ,在這種 情況下 ,立法 機關 對自己 制定的 法律是 否違 反憲法 ,根本 無法 行使監督 權; 所謂對 憲法 實施的 監督 ,實際 上是 對低效 力層 次的法 規是 否違憲而言的。比如, 1 9 7 5年的羅馬尼亞憲法規定,大國民議會是國家 最高權力 機關, 也是國 家唯 一的立 法機關 ,它有 權對 憲法的 實施情 況執 行一般監督,並單獨決定法律的合憲性。 6 1 96 8年的前東德憲法更明確地規定,人 民議會 是國家 最高 權力機 關和唯 一的立 法機 關,對 法規是 否符 合憲法產 生疑 問時 ,由人 民議 會裁 決。 7 1 9 7 2年的 匈牙利 憲法 與前 東德 一樣,一 方面 規定國 民議 會是國 家最 高權力 機關 和立法 機關 ,另一 方面 又規定國 民議 會負責 監督 對憲法 的遵 守情況 ,也 就是有 權廢 除其他 與憲 法相矛盾的或損害社會利益的法令。 8(三)專門機關監督模式5.參閱何華輝:《比較憲法學》第1 09頁,武漢大學出版社1 988年版。6.參閱戴學正等編:《中外憲法選編(上冊)》第460頁,華夏出版社1 994年版。7.同上,第496頁。8.同上,第520頁。9.參閱戴學正等編:《中外憲法選編(下冊)》第7 4頁和第7 5頁,華夏出版社1 994年版。1 0.同上,第1 07頁。所謂專門機關監督模式,就是指對憲法實施情況的監督,由憲法明文規定的專門機關負責。此類專門機關的名稱不完全相同,有的叫憲法委員會,有的叫憲法法庭,有的叫憲法法院,但不管叫什麼,都具備上述監督職能。比如,根據1 95 8年的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憲法規定,憲法委員會負有對憲法實施的監督許可權,所有的組織法在公佈前,所有議會兩院的規章在施行前,都必須提交憲法委員會,憲法委員會應就其是否符合憲法作出裁決。9 1 9 4 7年的義大利憲法規定,憲法法庭有權就國家與區政府制定的法律以及法令的合憲性問題作出裁決。1 0 1 97 6年的葡萄牙憲法規定,憲法法院為 一有權 限專掌 憲法 法律性 質事宜 之司法 法院 ,審議 違憲性 及違 法737
  • 性。1 1 1 97 4年前南斯拉夫憲法也有關於設立憲法法院的規定,其最重要的職權就是裁決法律是否同南斯拉夫憲法相抵觸。1 2綜上所述,各國關於對憲法和其他憲制性法律的實施進行監督的模式不完全相同,究其原因,主要還是國情不同。這也說明,對憲法和其他憲制性法律的實施採取什麼監督模式,不能脫離本國或本地區的實際情況。以上三種監督模式並不是絕對的,社會在向前發展,一個國家的政治體制也會發生相應的變化,在上述三種監督模式之外是否還有其他什麼監督模式,這都要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去尋找答案。二、基本法的監督途徑從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來看,對基本法的實施進行監督,其途徑是多元化的,同上述幾種監督模式有著很大的區別。之所以會這樣,關鍵在於“一國兩制”是其他國家所沒有的。為此,對基本法的實施進行監督,當然不能機械地套用其他國家的監督模式。產生基本法的歷史背景,是中國在恢復對港、澳行使主權時,實行的是“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這一歷史背景決定了對基本法的實施進行監督必然具有二個方面的特點:其一,體現了中央對地方的監督。無庸置疑,“一國”是“兩制”的前提,講“兩制”,首先要講“一國”。這一關係表明,中央在澳門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前提是要實現國家的統一,“兩制”不能取代國家主權。基本法對國家來說,只是一種基本法律,而非憲法;制定基本法最根本的目的是實現國家的統一,維護國家的主權。因此,作為中央,必須對基本法在澳門的實施進行監督,以切實保證國家的統一和主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得到全面落實;這種監督的實質,也就是中央對地方的監督。1 1 .參閱澳門法律翻譯辦公室譯:《葡萄牙共和國憲法》第223條和第225條。1 2.參閱戴學正等編:《中外憲法選編(上冊)》第443頁,華夏出版社1 994年版。其二,體現了地方自治層面上的監督。這種監督,無疑是為了適應“兩制”的需要。因為基本法對澳門特別行政區來說,是一個憲制性法律文件,738
  • 其法律效力要高於本地區制定的任何法律文件。而根據基本法的規定,為了體現“兩制”,澳門特別行政區又是實行高度自治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享有本地區的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以及基本法所規定的對外事務方面的自治權。所以,對基本法所規定的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治範疇內的事務進行監督,應該體現自治的特點,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自行進行監督;這種監督的實質,也就是地方自治層面上的監督。以上 二種 特 點, 充 分反 映 了對 實 施基 本法 進 行監 督 ,是 一 種縱 橫 交錯 、 中 央 和 地 方 相 結 合 的 複 雜 關 係 。 縱 者 , 是 中 央 對 地 方 的 監 督 ; 橫者,是 地方的 自治監 督, 但兩者 進行監 督的側 重點 不同。 中央的 監督 主要是側 重於基 本法中 關於 中央管 理的事 務或中 央和 澳門特 別行政 區關 係的條款 ,而地 方自治 監督主 要是側 重於基 本法中 關於地 方自治 事務的 條款。下 面, 本文 根據 基本法 的有 關規 定, 對這二 種監 督分 述之 。(一)中央的監督從基本法的規定來看,中央的監督也就是指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即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在澳門的實施進行監督。這種監督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 、審查監督。所謂審查監督,是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澳門原有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進行審查監督。根據基本法第8條和第1 45條規定,澳門原有的法律、法令、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只要與基本法相抵觸的,都不予保留;至於這些澳門原有法律是否抵觸基本法,其審查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並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時宣佈哪些澳門原有法律抵觸基本法。凡全國人大常委會沒有宣佈為抵觸基本法的,則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但是,如果以後當全國人大常委會發現被保留下來的澳門原有法律中還有抵觸基本法的,仍可依照基本法規定和法定程式修 改或 停止 生效 。上述但述規定表明,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澳門原有法律是否抵觸基本法的審查權並不隨著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成立而消失。即使是現在,只要全國人大常委會發現保留下來的澳門原有法律中還有抵觸基本法的,一樣可以自行作出決定,宣佈該法律抵觸基本法而使其失效;當然,全國人大常委739
  • 會也可以將此事交給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處理,由立法會按照法定程式對該法律作出修改或將其廢除。此項審查監督主要適用於被保留下來的澳門原有法律,不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之後新制定的法律。2、立法監督。所謂立法監督,是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新制定的法律在某一方面是否符合基本法進行立法監督。根據基本法第1 7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新制定的法律,都要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備案雖不影響該法律的生效,但如果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為這些法律中的任何一項法律不符合基本法關於中央管理的事務及中央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時,就可將有關法律發回,但不作修改。凡經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回的法律立即失效。不過,該法律的失效,除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另有規定外,無溯及力。這一規定表明,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和立法機關,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享有立法監督權。在理解此項立法監督權時,應注意幾個問題:一是監督的範圍,即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進行監督,只限於審查是否同基本法中關於中央管理的事務及中央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相抵觸,至於這些法律是否同基本法中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的條款相抵觸,則不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監督範圍之內。基本法之所以作這一限制,顯然是為了體現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二是監督的程序,即全國人大常委會一旦認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與基本法相應條款相抵觸,也只是原樣發回,不作修改,具體如何處理,是修改還是宣佈廢除,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自行決定。這樣做的目的,也是為了照顧到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地位。三是監督的後果,即發回的法律原則上都會失效,但沒有溯及力,除非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另有規定。基本法作出這樣的規定,既符合法律適用的一般理論,也具有相當的靈活性。因為從理論上講,法律無溯及力是一項基本原則(有利於當事人除外),基本法不宜捨棄;但如果真的有違反基本法的法律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回之前已生效了一段時間,並依照此法律作出了某些行為或某些事,不予糾正有損基本法的權威時,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就可適時頒佈法律,予以糾正。3、解釋監督。所謂解釋監督,是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享有解釋權。根據基本法第1 4 3條規定,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740
  • 解釋 權和 監 督權 之間 , 在判 斷違 憲 問題 上, 往 往具 有十 分 密切 的 聯繫。有學者認為,違憲立法審查權之行使,始於對於憲法之解釋;因為只有對憲法條款之含義有一個清楚的解釋,才能判定其他法律或法令是否違憲。13 從這一意義上說,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所享有的解釋權,無疑也是對實施基本法的一種監督權。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權,有二個問題值得注意:一是解釋的時間問題。從理論上說,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進行解釋,是不受任何時間限制的,只要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即可對基本法中的某個條款作出解釋。二是解釋的範圍問題。有人認為,既然全國人大常委會已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基本法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那就意味著全國人大常委會就不能再對基本法中的此類條 款進 行解釋 。筆 者認為 ,這 種看法 是不 正確的 。因 為這裏 的授 權不同於基本法第2條關於全國人大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的授權,它 的授 權前 提是首 先明 確肯 定基本 法所 有條 款的解 釋權 都屬 於全 國人大常 委會 ,在 此前提 下, 考慮 到澳門 特別 行政 區的自 治需 要, 才作 出授權規 定。因 此,就 基本 法的規 定來看 ,全國 人大 常委會 對基本 法的 解釋是不 受範 圍限 制的, 無論 是澳 門特別 行政 區自 治範圍 外的 條款 ,還 是澳門 特 別行 政 區自 治 範圍 內 的條 款 ,全 國 人大 常 委會 都 可以 作 出解 釋 。此外, 從實 際操作 來看 ,全國 人大 常委會 也應 當對基 本法 關於澳 門特 別行政區 自治 範圍內 的條 款享有 解釋 權。因 為, 根據基 本法 規定, 澳門 特別行政 區法 院只 有在 審理 案件 時, 才可對 基本 法關 於澳 門特 別行 政區 自治範圍 內的 條款進 行解 釋;由 此推 理,如 果認 為全國 人大 常委會 對基 本法關於 澳門特 別行政 區自 治範圍 內的條 款無解 釋權 ,那麼 ,這豈 不意 味著當澳 門特別 行政區 法院 不審理 案件時 ,就沒 有哪 一個機 關可以 解釋 基本法 關於 澳門 特別 行政 區自 治範 圍內 的條 款了 嗎? 這顯 然是 不現 實的 ,也是不 可能的 。當然 ,這 只是一 種理論 上的分 析, 旨在論 證全國 人大 常委會對 基本法 的解釋 權是 廣泛的 ,不受 限制的 。至 於在具 體行使 解釋 權時,筆 者相信 全國人 大常 委會作 出解釋 的側重 點仍 然是放 在基本 法關 於澳門 特 別行 政 區自 治 範圍 外 的條 款 上 。1 3.參閱林紀東:《比較憲法》第498頁,五南圖書出版公司出版。741
  • (二)地方的監督如上所述,地方監督屬於一種自治性質的監督,基本法之所以要規定這種地方自治監督,政策依據就是“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取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地位。根據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對基本法在澳門的實施進行地方監督的本地機關包括立法會、行政長官和司法機關。1 、立法會的監督。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對實施基本法進行的監督可以分為二個方面:一是事先審查。根據基本法第52條規定,立法會有權拒絕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或行政長官認為關係到澳門特別行政區整體利益的法案。這一規定實際上賦予了立法會對政府提交的法律草案享有依照基本法進行審查的權力。如果立法會認為政府提交的某個法律草案在某個方面不符合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就可以拒絕通過或要求政府作出修改。當然,為了防止出現僵持局面,基本法也規定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行政長官可以解散立法會;但行政長官在一任內只能解散立法會一次,並要冒辭職的風險(即解散立法會後,重選的立法會仍拒絕通過有爭議的法律草案);當第二次再發生這樣的情況,就只能依照立法會的意見處理了。二是事後審查。這裏講的事後審查,是指立法會對行政長官頒佈的行政法規是否符合立法會制定的法律具有審查權,如果立法會認為某項行政法規不符合自己制定的法律而抵觸了基本法,就可以要求行政長官進行修改或廢除,也可以自行宣佈該項行政法規無效。筆者的這一觀點是以法律效力層次理論為依據的。因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唯一享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其制定的法律文件的效力要高於行政法規,為此,低層次的行政法規是不能抵觸高層次的法律的,就如立法會制定的法律不能抵觸基本法一樣,抵觸者無效。值得注意的是,筆者之所以認為立法會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唯一的立法機關,是有著充分的理論、政策和法律依據的。首先,就理論而言,在西方的三權分立理論中,行政管理權、立法權和司法權是三項相互聯繫又相互制約的政治權力;立法機關制定法律的權力稱之為立法權,政府或政府首腦制定行政法規的權力乃是政府或政府首腦行使行政管理權的產物,並非指立法權;有學者將其稱為“行政立法權”,但明確指出,此種“行政立742
  • 法權”的性質仍屬於行政管理權的性質。1 4 由此可見,立法機關制定法律的權力和政府或政府首腦制定行政法規的權力分屬於立法權和行政管理權,不能混為一談。其次,就政策而言,在中葡聯合聲明附件一中方所作的具體說明中,十分明確地指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權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由當地人組成,多數成員通過選舉產生。15 這些表述充分說明,只有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才享有立法權 ,而澳 門特別 行政區 的立法 機關是 由多人 組成的 機構, 不是一 個人。顯然,行政長官不是立法機關,不享有立法權。最後,就法律而言,基本法不僅在第67條中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而且在第8條、第1 1 條中,也是將法律、法令、行政法規分述之,這也說明立法者是將行政法規同法律和法令相區別的,只有法律和法令才是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文件,行政法規則為行政管理權的產物。正因為這樣,筆者在有關文章和著作中,特別強調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體制是“單軌立法制”,而非回歸前的“雙軌立法制”。16 不少學者在有關著作中也明確指出,基本法規定立法會是唯一行使立法權的機關,避免了過去那種雙軌立法體制帶來的行政機關代替立法機關立法的弊病。1 72、行政長官的監督。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行政長官具有雙重身份,一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二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這兩種身份是不同的,前者是地區的代表,後者是行政機關的首腦。行政長官對實施基本法負有一定的監督權,是就第一種身份而言的。1 4.參閱王叔文等編:《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導論》第238頁,中國人民公安出版社1 993年 版 。1 5.參閱中葡聯合聲明附件一第二、三、四項規定。1 6.參閱拙作:《基本法與區際司法協助》第98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參閱拙作:《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ABC》第9 0頁,五洲傳播出版社1 9 99年版。1 7.參閱王叔文等編:《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導論》第265頁,中國人民公安出版社1 993年 出 版 。根據基本法第50條規定,正因為行政長官具有地區首長的身份,所以凡是立法會通過的法律草案,必須由行政長官簽署公佈後,才能成為發生效力的法律文件。為此,基本法又規定,行政長官如認為立法會通過的法案不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整體利益,可發回重議,甚至解散立法會。這一規定如同立法會拒絕通過政府提出的法律草案一樣,同樣賦予了行政長743
  • 官依照基本法審查立法會通過的法案的權力;因為違反基本法,就是不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整體利益。當然,行政長官在行使這一監督權時,同樣要冒辭職的風險;當行政長官在一任期間解散立法會一次後,再發生這種情況,只要立法會以不少於三分之二的多數再次通過發回重議的法案,行政長官就只能簽署,或辭職。3、司法機關的監督。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司法機關包括法院和檢察院。在基本法中,關於司法機關對實施基本法的監督也主要表現為法院的監督和檢察院的監督:一是法院的監督。法院的監督表現為通過對基本法進行解釋來行使監督權。根據基本法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基本法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至於其他條款,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也可解釋,但如涉及基本法關於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而對該條款的解釋又影響到案件的判決時,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對案件作出不可上訴的終局判決前,應由終審法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解釋,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引用該條款時,要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為準。關於 法院 的監 督 ,很 值得 注意 的 一個 問題 就是 如 何來 判斷 條款 的 性質,即什麼樣的條款才是屬於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這個問題直接關係到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的解釋權範圍。筆者認為,解決這一問題要從二個方面考察:其一,就理論而言,應當明確最後的決定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因為基本法的解釋權本來就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現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把這個解釋權也授予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但作出了相應的限制;所以,對該種限制本身如何解釋,也就是哪些條款是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哪些條款是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外的條款,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其二,就實際操作而言,還是要有協商,也就是當涉及的基本法條款模棱兩可、難以認定時,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應及時同全國人大常委會溝通,通報情況,徵求一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意見。如果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為可以由澳門特別行政區 法院自 行解釋 的話, 則解釋 之;反 之,則 提請全 國人大 常委會 解釋。這樣做,就可以避免出現被動局面。744
  • 2、檢察院的監督。說到檢察院對實施基本法的監督,基本法並不是直接作出規定,主要還是從檢察院本身的職責來論證的。因為根據基本法第90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獨立行使法律賦予的檢察職能,不受任何干涉;而檢察院的組織、職權和運作由法律規定。這一規定說明,檢察院是否具有對實施基本法進行監督的權力,關鍵是看規定檢察院權限的法律是否 賦予檢 察院此 項監督 權。有 規定, 就說明 檢察院 有監督 權;無 規定,就說明檢察院無監督權 。1 999年1 2月20日澳門回歸當天,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就通過了《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這個法律第56條明確規定,訴訟法律應規定檢察院在何種情況下行使監察基本法實施的權限。由此可見,從基本法和《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的相關規定來看,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同樣享有對實施基本法 的 監督 權 。由上觀之,基本法對其本身在實施過程中的監督問題,自身已作了相應的規定。這種監督體現了多元化、多途徑的特點,既有中央的監督,也有地方的監督;地方監督中既有立法機關的監督,也有行政長官和司法機關的監督。這種監督模式顯然同世界上其他國家對憲法或憲制性法律的監督模式存在著很大差別,而導致這一差別的根本原因在於“一國兩制”是一種新生事物,在行使監督權時,既要考慮國家的統一和主權,又要考慮地方自治,還要考慮地方的政治體制特點。因此,可以說,基本法所規定的對其本身實施過程中的監督功能,無疑是從中國的國情出發,是一種具有中國“一國兩制”特色的監督體制。三、思考與完善由於基本法對澳門特別行政區來說是一個憲制性法律,許多規定,包括監督功能方面的規定都比較抽象,只具有一般的指導作用,缺乏實際可操作性,因此,對有些問題,還需要深入研究,必要時,應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自行制定可操作的法律,促使基本法所規定的這些監督功能得以真正發揮作用,以確保基本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得到全面、正確地貫徹執行。基於此,筆者就以下幾個問題作一些探討。745
  • (一)關於全國性法律與基本法的關係問題根據基本法第1 8條規定,全國性法律除列於基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凡列於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徵詢其所屬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可對列於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作出增減。列入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應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依照基本法規定不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法律。鑒於上述規定,有學者擔心,如果這些在澳門生效的全國性法律一旦與基本法發生抵觸,應該怎麼處理?因為基本法並無這方面的規定。這種擔心並非沒有道理,但從基本法的上述規定來看,這種情況應該是不會發生的。首先,全國性法律在列入附件三之前,必須經過一定的審查程序,即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徵求其屬下的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再徵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最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研究決定。經過這樣一些程序後,筆者相信,這些涉及國防、外交等事務的全國性法律如果裏面真有與基本法抵觸的地方(假設),那這些與基本法抵觸的條款一定會被審查出來,不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生效,因而也不會與基本法的實施發生衝突。其次,退一步說,即使有“漏網”者,也可依照基本法的有關規定處理。比如,對通過公佈的方式來實施的全國性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可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研究,只要屬實,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對附件三作出修改;如果是通過由當地立法的方式來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也可在備案審查時予以發回。總之,從概率來說,這種情況原則上是不會發生的 。(二)關於自治條款的審查問題根據基本法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進行備案審查監督,其範圍只限於被審查的法律是否與基本法關於中央管理的事務及中央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相抵觸,至於被審查的法律是否與基本法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相抵觸,則不屬於審查的範圍,也就是說全國人大常委會不管。全國人大常委會之所以不管,當然是出於尊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地位。但是,問題在於,如果被審查的法律中,真的出現與基本法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相抵觸的情況,應當怎麼處理呢?746
  • 上述問題確實值得研究。在這種情況下,行政長官既然已經簽署公佈了該項法律,就難以實施監督權;而法院既然不是審理案件,也無權作出解釋。如此一來,客觀上就沒人管了。筆者認為,從確保基本法的正確實施和完善法制的角度考察,這種情況應該有人管;考慮到是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管的方式應當是地方監督,而非中央監督,也就是應當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某個機構來管。由哪個機構來管呢?依筆者之見,可將此項監督權納入終審法院的權限之中。有的國家的憲法,對此有明文規定。如本文前面提到的日本憲法就明確規定,最高法院也就是有權決定一切法律、命令、規則以及處分是否符合憲法的終審法院。為此,在有關規定終審法院權限的法律中,可以賦予其決定本地區制定的所有法律、法令、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是否符合基本法的權力。這樣做既不違反基本法,因為這是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也可以填補上述漏洞。(三)關於法院審查的效力問題所謂法院審查的效力,也就是指當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院通過解釋基本法或如上面所說通過行使審查權,宣告某個、某條或某些條的法律不符合基本法時,這些不符合基本法的法律是馬上失效,還是有限制地失效。關於這個問題,筆者認為要區別對待。1 8.參閱林紀東:《比較憲法》第525頁,五南圖書出版公司。從各國關於法院的違憲審查權的理論和規定來看,其審查的效力通常分為二種情況:一是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違憲問題進行審查,如美國。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只能在審判訴訟案件之際,附帶審查其所適用的法律或法令是否違憲;因此,某項法律或法令即使被宣告違憲,也僅限於該訴訟案件上不能適用,而非表示該項法律或法令失去效力。二是法院在一般性審查法律或法令是否違憲時,是以法律或法令本身是否違憲為審查物件,因此,一旦法院宣告某項法律或法令違憲,該項法律或法令自宣告之日起失去效力,如義大利;也有的國家,如澳大利亞,則規定某項法律或法令被宣佈違憲後,需經過一段時間後,才失去其效力。18 為此,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對實施基本法進行監督,其審查效力也要有所區別:當法院是通747
  • 過解釋基本法宣告某項法律或法令不符合基本法時,該項法律或法令只在該訴訟案件中失去效力,不予適用,但不意味著該項法律或法令本身已經失效。當法院如果享有(現在還沒有)“違基(基本法)審查權”而宣告某項法律或法令不符合基本法時,則該項法律或法令自宣告之日起失效。(四)關於檢察院的監督作用問題如上所述,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對實施基本法具有監督權,這是無可爭議的。問題是法律對檢察院監督權的規定太抽象,僅表明將由訴訟法律規定檢察院在何種情況下行使監察基本法實施的權限。但是,據筆者所知,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哪個訴訟法律,包括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勞動訴訟等法律,對此有所規定。這樣一來,檢察院對基本法的監察權就得不到落實,等於變成了一句空話。事實上,依筆者理解,這一規定主要是表明,檢察院在各種訴訟過程中,有權就當事人的權利保護、法院適用 法律等 問題, 依照 基本法 進行監 察,如 有違 反基本 法規定 的原 則的,就可以提出異議,行使其法律監督職能。為此,筆者認為,立法機關有必要對檢察院的法律監督作用給予應有的重視,要落實司法組織綱要法所賦予檢察院對實施基本法的監察權限,在各種訴訟法或相關法律中,明確規定什麼情況下檢察院可以就基本法的實施行使監察權,並明確規定檢察院提出異議的程序以及法律後果。最後,值此本文結束之際,筆者想要說明的是,關於基本法實施過程中的監督問題,本文只是作了一些粗淺的探討,其中定有不成熟或片面之處,希望能以此拋磚引玉,最終目的,就是祝願基本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開出“一國兩制”的豐碩之果。748
  • 《行政》第十五卷,總第五十七期,20 0 2No. 3, 7 4 9- 7 5 7“一個國家”的正當理由黎曉平*將“兩種制度”統一於“一個國家”之中,足顯“國家”的重要;在一個國家中實行“兩種制度”,實屬偉大國家才有的特性。在本文主題的範圍內,我想先回答兩個問題;為甚麼需要國家,而且是“一個國家”?“一個中國”,作為偉大的國家,究竟意味著甚麼?在文章的最後部份,我將談談與“一個國家”相關的台灣問題。一、為甚麼“一個國家”?論及國家,自然需要提到傳統政治哲學所揭示的那些古老而簡樸的真理。儘管人間蒼桑,世道流變,這些真理依然令人難以置信的真實可靠。*法學博士,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根據傳統的政治哲學,在最一般意義上,國家的重要性在於:人不能在國家之外生活,換言之,人命定要過國家生活。我們知道,此乃亞里士多德的名言“人在本性上是政治動物”所表達的意思。在這種觀念中,人與國家是對立的嗎?當然不是。這一觀念更深一層的涵義是甚麼呢?那便是“人獸之辨”,便是對人類之生存和發展的關懷。人之異於“獸”者,亞氏謂“政治動物”,中國偉大的思想家荀子謂“能群”,聖托馬斯謂“社會動物”。這些說法的意思是一致的。他們洞悉人類本性,倡揚人的尊嚴。不過,這些偉大的思想家們並未就此停留,他們還要進一步為“人”找尋、設定安生立命的的場所。這樣,我們可以理解,為甚麼他們的學說總是不斷地在探討理想的國家或國家的理想。這些學說認為,如果說社會是人類的特性,749
  • 國家則是社會之最集中和最高的表現形式。社會生活,也就是國家生活,而在國家中的生活,乃是人類生活方式最本質的體現。人只有在社會(國家)生活中,才能自由發展和履行職責,才能展示其價值和特徵。觀念在進展著。新的觀念告訴我們,人不只是“政治的”或“社會的”動物,人還是“理性的”動物。理性賦予人以獨立和自主。的確,個人主義的哲學在這裏獲得了靈感。近代以來的西方主流哲學就把自己置於“理性”這一基礎之上。這些哲學照料的,已不是“社會的”人或“國家的”人,還是孤獨的、了無牽掛的“個人”,並賦予他以平等自由之權利。這些孤獨自由平等的“個人”無處安身,只好先把他們安置在一種假設的“自然狀態”裏。“自然狀態”有好有壞,既然是一種假設,故全憑你的想像。不過,英國思想家霍布斯對“自然狀態”的描繪,卻透露著令人震驚和可怖的真實。據霍氏稱,在那裏,人們自私、兇殘、粗暴而短命,人與人的關係就像狼與狼的關係一般,爭鬥不息。那是人無論如何也不能生存下去的狀態。因而,對包括霍布斯在內的所有近代思想家而言,均如盧梭所指出的那樣,根本問題是要找到一種聯合的形式,使自然孤獨的“個人”轉化為社會聯合的人。換言之,人必須放棄“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建立國家。為此目的,根據霍布斯,人既使出讓自己全部的自然權利,只要能獲得安全,哪怕將自己置身於國家—— 一只兇殘專橫的怪獸“利維坦”的控制之下,也在所不惜。霍氏的著作《利維坦》真正的良苦用意,不正是反證國家的必要性嗎?後來的自由主義者們很難讀懂這一點了。盧梭則不同,他以為自然狀態很是 美好, 但卻是 遙遠 的不可 追及的 記憶了 。在 他看來 ,人要 免於 墮落,獲得自由和完善,還是要過國家生活才行。盧梭的理想是,“通過社會契約”的方式,建立起一個國家聯合體。在這個聯合體內,每一個人都不斷地在維護著整體,而在整體得到維護時,其本身也就得到了維護。後來,黑格爾在其《法哲學原理》一書中繼續發揮這種思想,認為國家才是自由的現實或實現。對霍布斯、盧梭和黑格爾的這些觀念,晚近自由主義思想家表示了不滿,斥之為國家主義或專制主義的淵藪。但在我看來,這不過是一家之言,實屬片面的認知。一切真實的而不是虛幻的觀念總是融合了人類生活的偉大原則,如果審慎地考察那些近代哲學家的學說,可以發現,他們承續了前述古老的觀念,只是在這些觀念中注入了自由的理想。國家並非是“個人”異己的存在物,亦非“自由”之不共戴天的敵人,恰恰相反,它是個人及其自由的存在形式。如果說人不能在國家之外生活,無疑地,750
  • 他同樣不能在國家之外獲得並實現自由。好了,我們可以總結說,理性自由的人照樣離不開國家。說到“理性”,我還想強調一點:其實,“理性”在古典哲學中同樣得到重視。“人類的靈魂追求甚麼”這一問題和“為的是過美好的生活”這個答案是從哪裡來的,難道不是來自論國家的第一部偉大著作嗎? 英國 哲學家 鮑桑 葵在《 關於 國家的 哲學 理論》 一書 中如是 自問 自答。是 的,我 也可以 肯定 地回答 說,那 是一部 理性 之光映 照千秋 的論 國家 的 著 作 。至此,我們已經可以明白何以需要國家。但我們的問題是,對中國而言,為甚麼“一個國家”?民族國家是人類生存競爭的結晶體。在世界歷史上,面對嚴峻的生存抉擇和嚴酷的生存考驗,曾經創造了輝煌文明的巴比倫、埃及、印度、希臘等古國,不是突然中斷,就是驟然消亡,它們沒有一個能夠堅持到今天並繼續堅持下去。在今天的世界地圖上,中國是唯一的擁有悠久的歷史和遼闊的疆域的國家。我們知道,中國至遲在商代就已經建立了國家,時間大約在公元前十六世紀。到公元前二二一年,秦始皇建立起一個疆域遼闊的統一的中央集權國家。從此,儘管出現過分裂、民族戰爭或改朝換代,但以漢族為主體的中華民族完整地保留了自己的國家形式,頑強地拓展了國家的生存空間,最終凝聚為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有人說,民族國家是一個現代話語,國家生存及其意義應該用現代的國家觀念來度量。以這種觀點,似乎中國人在近代以前,在西方人提出“國家”的概念以前,既沒有國家的觀念,也沒有自己的國家,或者,中國人的“國家”算不上真正的“國家”。事實上,這樣的說法對西方人來說,才是真實的。因為在近代以前,他們的確不曾擁有自己的國家。我們知道,直到十六世紀至十九世紀,西歐各國,如法、意、德、奧、西班牙等,通過長期的慘烈的戰爭,才基本上確定了各自的疆域,形成了各自的民族國家。所謂現代意義的“國家”概念,正是源於這個鐵血的時代。本來,中國人的國家觀念與西方人的國家觀念分野頗大,對其定義不宜一味求同。例如,中國國家觀中的世界主義、大同主義、和平主義和人道主義等內涵,就是所謂的現代意義的西方國家觀所不能涵蓋和無法提供的。這是因為,西方的“國家”在本質是一個政治的和法律的概念,遠不是一個哲學的和倫理的概念;它是實證主義的和形式主義的,告知我們的751
  • 是國家的形體,還不是國家的理性,是國家的存在,還不是國家的目的。雖然,這樣的國家概念不能幫助我們了然事物的全部意義,但的確能助益於我們對國家的政治法律分析 。現代意義的國家概念奠基於這樣一幅圖景之上:整個世界都被不同的國 家 所 分 割 佔 據 著 , 幾 乎 所 有 個 人 都 被 這 些 國 家 管 轄 權 所 控 制 著 。 因此,有 必要劃 分一國 的疆界 ,分清 一國所 管轄的 人群, 確立一 國管轄 和控制其 疆域和 人群的 權力。 為了使 這些具 有意義 ,也就 是法律 上的有 效性,各 國間彼 此還需 相互承 認。正 是在這 個基礎 上,現 代意義 的國家 概念揭示 了國家 構成的 形式 要素: 人民、 領土和 主權 ,以及 國家的 法律 意義一 一國 際承 認 。根據這項概念,“中國”意味著甚麼呢?可以這樣表述:中國就是指具有包括大陸、台灣、香港、澳門在內的領土、在該領土上定居的居民、管理國家的政府、對內最高對外獨立的國家主權的國家。在這裏,我以為了解了這一國家概念對回答“為甚麼一個國家”便已足夠,故不想套用它對我們的主題進行全面而詳盡的分析。這不僅因為關於這方面的論著已經足夠的多了,更主要的是很多問題是自明的,無須任何人再耗 費精力 去進行 雞零狗 碎式的 定義或 枉費心 機的曲 解。不 過,在 稍後,我必須在此基礎上討論一下台灣問題。二、“中國”意味著甚麼?人們談論著中國。談論著她輝煌的文明、悠久的歷史、純樸的人民,富饒的土地、遠大的前程,但很少有人去體驗、感悟和闡揚“中國”的意義。難道中國僅僅只是一個歷史事實,一個由土地和人民結合在一起的國家形體 嗎?當 然不是 。那麼,“一個國家”,也就是我們的中國、我們的民族、我們的祖國,對我們來說,一直意味著甚麼呢?我不能說得很周全,但至少可以說意味著“仁愛、和諧、公義和統一”。這些在我看來,一直就是我們文明的特質、民族的精神和國家的事業。如果借用中國古典哲學的概念,可以說這就是中國之“道”。752
  • 中國之道,與中國文化的概念是合而為一的。它所蘊涵的,是歷盡蒼桑的生存智慧、飽滿激揚的生命狀態、純正浩大的人間善業。它在我們民族的生存態和生命體中深植入骨,流轉交融,循循引路。我們的民族和國家因之而綿延於不絕,再立於既倒,浴火而重生,生生不息,至於永遠。“中國之道”是中國人之人生與人心的需要、追求和向往,是一條我們民族和國家之生命的唯一路徑,是我們歷史和文明無可回避的現實道路。中國之道,也就是“仁愛、和諧、公義和統一”,我已經說過,一直是我們文明的特質、民族的精神和國家的事業。我想進一步說,它一直而且永遠是我們文明的方向、民族的信仰和國家的理想,儘管我不敢斷言這種說法對整個人類是否有效。在現代社會,每個國家都制定一部憲法來規定相關的事項。在法學意義上,根據我的理解,中國之道也就是我們國家的大憲章。毫無疑問,這樣的大憲章與現代國家的憲法是不能等同看待的。它不是任何立法的作品,不是一時一地的一項政治宣言,也不是對某種可憐的個人主義或稱自由主義或其他甚麼主義的詮釋。它甚至不知道國家權力機構的劃分與組合。在這理解之下,你可以說它根本就不是甚麼憲章。但我依然認為它是憲章,而且是大憲章。它形成於久遠的年代,除了文明和文明的歷史而外不會有其他創作者;除了神聖的宇宙秩序和人生與人心的需要、追求與向往而外不會有其他淵源;除了引導、規範人們過與自然秩序和人類本性的偉大法則相符合的生活而外不會有其他的內容。的確,將這樣的憲章稱為國家憲法,顯然不甚合適。因之,我稱之為“文明大憲章”。其實,賦予其甚麼樣的名稱並不重要,它只是自然秩序和文明秩序的體現,所以必須被遵守。它的有效性甚至在人們對之棄而不顧的情形下也不會有絲毫減損。它的使命在使文明得到長久的維繫,沒有了它,人類社會和文明都將遭到毀滅,人類自身也將退化為野蠻人或動物。故《春秋》有云:“不若於道者,天絕之”。總之,它賦予我們的文明、民族和國家以真實的、合理的、不朽的基礎和法則,它循循引導我們通向生命通向善德的事業,不可抗拒,不可潛越,不可背離。孔子曰:“道也者,不可須叟離也”,說的就是這個意思。要對中國文明大憲章釋義,離我們的主題或許遠了些,我將在別處進行這項工作。現在我們回到“中國意味著甚麼”這一問題上來。現在很清楚了。“中國”對於中華民族、對每一個中國人而言,不但是生死歌哭之地,賴以生存的家園,也是他們生命中的血脈,精神中的信仰753
  • 和事業中的理想。也可以這樣說,中國是中國人的命脈,中國是中國人的信仰, 中國是 中國人 的夢 想。難 道還有 甚麼更 為正 當的理 由為“ 一個 國家”,也就是我們的中國辯護嗎?難道一個中國還需要辯護嗎?一切自私的分裂分子,一塊兇殘的海內外所謂“逢中必反”的勢力,其行為或活動均構成對每一個中國人的侵害,踐踏了中國人良心的界限。三 、台灣問題在目前的情形中,對“一個國家”構成重大傷害的,是台灣問題。儘管於道義有違,於情理有悖、於歷史有背,以及為法理所不容,台灣分裂勢力的“台獨”活動卻日見猖獗,正在通向危險和毀滅的深淵。的確令人驚心和 痛 惜 。在一系列的“台獨”活動中,走得最遠的,莫過於對中國文化斫根截脈,從根本上抵斥分離與中華民族歷史文化的認同和傳承關係。台獨分子宣稱,由於台灣與大陸分離了五十年,已往形成了不同於中國文化的“台灣文化”,不同於中華民族的“台灣民族”。據報道,“台獨”當局將對小學一年級到高中三年級學生進行全面系統的“台灣文化”教育,以所謂的“台語”(實際是閩南語)進行教學,讓學生學習沒有“中國”內容沒有“中華民族”字樣的歷史、地理、人文等知識。這是台獨分子“去中國化”,拔除兩岸和平統一的文化因素的最新步驟 。如果對“台獨”分子這些不可理喻的觀念及行為進行學理之爭,簡直是浪費筆墨。但我們必須嚴正地指出:避談歷史,數典忘祖,人們怎麼能指望台獨 分子能 對我們 的台 灣同胞 及其後 代負責 。因 為台獨 分子的 所作 作為,已無異於“引頸自戕”,從根本上走上了一條自絕於民族文化的源頭活水,自絕於祖先和子孫的不歸路。同時,台獨分子利用所謂的“台灣文化”作為分裂的手段,以製造人們在感情上的疏遠和對立,在根本上違背了文化之為文化的本質,其結果只能是反文化。我說過,中國的歷史和文化是無法撼動的,中國之道是無可迴避的。“台獨”分子在提出“台獨”的主張或者是在為台獨辯護時,往往以“民主”為依據。西方的“民主”在他們那裏,成了分裂國家和走向獨立的道義基礎與手段。且不說美好的“民主”理念在台獨分子那裏變了味,即“台獨的民主”,若對他們的主張稍作梳理,其荒謬便照然若揭了。754
  • 本來,海峽兩岸同出一源,有著共同的歷史和文化傳統。為了繞開民族的同一性這一根本事實,也為了規避世所道循的聯合國憲章保護主權國家領土完整的法律原則,根據該項法律原則,任何旨在部分地或全面地分裂一個國家的團結和破壞其領土完整的企圖都是與聯合國憲章的目的與原則相違背的,台獨分子杜撰了一個“住民自决”的概念,主張由台灣島居民實行“全民公决”揸定台灣是否獨立。在台獨分子看來,只要通過“民主”投票,就可以决定是否成立一個獨立國家。但即使是根據西方的政治哲學和國際政治實踐的經驗,民主投票也只能决定既定政治體內部的事務,卻不能用於决定政治體的邊界,因為民主投票的 多數 原則的 計算 ,已經 預設 了大家 共同 接受的 政治 體的邊 界。 同時,民主投票首先還要確定投票的範圍。投票的範圍不同,其結果的合法性可能會大相經庭。那麼,甚麼來决定投票範圍呢,換言之,甚麼來决定一國的邊界呢?是歷史和文化傳統,還是某一部份當代人的當下意願?答案是白明的,即是前者還不是不者來决定投票的範圍。更為重要的是,任何一項涉及公共事務的投票,只有所有利害直接悠關的人都參加,並且獲得他們的一致同意時,才會有效,從而也才具有合法性。根據這些道理,有學者提出,如果有一個决定台灣是否獨立的全民公决,其範圍應是 所有的中國人 。看看台獨分子自絕於和平統一,抗拒“一國兩制”的言論和行為,其“民主”訴求更是散發出“獨味”的惡臭和自私的氣息。“台獨”的所謂“民主”,其本質是“獨立”,亦是說,是台獨分子的意願和主張。台獨分子說,“統一就是吞併台灣”,“中共一個中國的主張是要矮化我政府為地方政府”,“一國兩制就是將台灣變為香港一樣的地方政府”,等等。這樣的說法似乎與大陸“一國兩制”的政策目標相去甚遠。“一國兩制”不僅意味著要保留各自的原有制度,而且還意味著本地人的高度自治。這已為香港、澳門回歸後的實踐所證明。根據鄧小平的說法,台灣的自治要高於香港的自治,即台灣可以保留自己的軍隊,因此根本談不上“吞併台灣”。而所謂“地方政府”云云,則和老百姓的利益無關,只與某些政客的沉浮相關。當今世界的大多數國家都存在多級政府結構,人民的福祉不會因為自己所屬地方的政府升格為中央政府而有所提高。因此,關於“矮化”的說法,讓人們懷疑並不是“民意”,而是“官意”,是台灣某個政治利益集團 的 意 願 。755
  • 現在讓我們換一個角度,即國際政治關係的角度,來看看“台獨”的實質。有學者指出,統獨之爭,就是中國近代以來與西方強權抗爭的一個組成部分,“台灣獨立”的主張始終擺脫不了與美日某些利益集團的國際戰略的關係。而在台灣這一方面,其實是克盡其扮演或充當美日棋子的角色罷了。換言之,“台灣獨立”從一開始就缺少真正的獨立精神,從來就受到外來勢力的影響和利用的。事實上,“台灣獨立”的主張,最初也是由某些美國人提出的;有些台獨意識又是日本統治時期“皇民化”的結果;所謂“五十年的兩岸分治”,也是美國的武力介入造成的“事實”。美國人年復一年地銷售給台灣大量的武器,說是為了保持兩岸“軍事平衡”。令人驚心的是,台獨分子極力迎合某些外國的國際戰略,企圖靠對一干強人的依附來實現其獨立,甚至不惜“認賊作父”,褻瀆歷史正義。台灣前領導人李登輝的親日睸日的言論和行為就是這種情形的表現。更有甚者,據報道,“馬關條約”簽訂一百周年之際,一些台獨分子到日本去請願,要求日本政府支持他們的台獨運動。在他們的心目中,似乎台灣獨立的歷史合法性起源於“馬關條約”。面對台獨分子堪稱醜惡的表演,無怪乎有人嘆道:中華民族歷史上,愛國的仁人志士固然層出不窮,但漢奸民賊也俯拾皆是,然而,像台獨這樣數典忘祖、認賊作父、寡恩薄義、喪心病狂的大規模漢奸群體,卻實在令人不得不慨嘆時代的更新往往不等同於廉恥的進步!進一步說,這樣的“台獨”,“獨”則獨矣,又如何“立”得起來!所以說:“台灣獨立”缺乏“獨立”性,在這裏,“獨立”便走向了其反面,即“依附”。在另一方面,我認為台灣的獨立,對中國來說,是不可能被接受的。對我們的國家而言,戰爭的創傷可以愈合,破碎的經濟可以重建,一切有價的事物可以購買,唯有主權的完整和領土的歸屬不可動搖和轉讓。它們是我國我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即使出現最不利的局面,台灣在美日等外國勢力 的支持 下獨立 了, 第一次 格鬥我 國失利 ,請 相信我 ,還會 有第 二次、第三次更為頑強勇猛的反擊,直到粉碎“台獨”及其支持者或者直到一切有血性的中國人的壯烈殉國。這便是中國的底限、中華民族的底限。當然,中國沒有權利等到那最後的時刻。事實上,中國以其發揮到極致的政治智慧和對台灣島居民的深切關愛,用“一國兩制”來化解兩岸的分歧,從而實現祖國的和平統一。儘管“一國兩制”的實踐可能導致國家主權的損缺或縮減,但為了中華民族長遠而根本的利益以及兩岸人民實在而珍貴的福祉,中國表現了最偉大的寬容精神。不過,為了不致發展到最後的756
  • 時刻,中國有義務有責任有權力更為有效地制止“台獨”,採取包括法律的和軍事的 等必要 的手段 。最後,我想說明一下這一篇文字的原由。在時下一些流行的觀念中,“一個國家”或與之相聯繫的祖國、民族、統一等等崇高的概念不再被相信,取而代之的是“個體”、“自我”和“獨立”。我們被告知,每一個人都是絕對的“個體”,具有至上排他的價值,不屬於任何被賦予凌駕於個人之上的權威的國家,沒有任何“祖國”、“民族”、“歷史和文化”的羈絆;我們還被告知,“一個國家”是虛幻的,祖國是“未來的”;我們觀察到,在大陸,“純正的自由主義者”們以否定中國的文化傳統反對民族主義或愛國主義為已任,在香港所謂的自由民主人士的使命據說是“逢中必反”,而在台灣,就是上文提及的分裂主義者所從事的依附於外國勢力的台灣獨立運動。這種種的觀念和現象,都會對“一個國家”,對每一個中國人造成傷害,甚至帶 來 災 難 。“人們喜歡把愛國精神理解為樂於作出未經別人要求的巨大犧牲的精神。但是,真正的愛國精神是把國家看作我們生活的本質目的和基礎的日常習慣”。(鮑桑葵《關於國家的哲學理論》)。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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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第十五卷,總第五十七期,20 0 2No.3, 7 6 1 - 7 7 7行政倫理與公務員行為規範王偉*與時俱進,要體現時代發展的要求,賦予公務員制度新的時代精神。這其中包括根據江澤民同志提出的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緊密結合起來的重要思想,借鑒一些國家注重行政倫理建設的經驗,切實加強公務員隊伍的行政 倫 理 建 設 。一、關於行政倫理的界說重視行政倫理的理論與實踐方面的建設,已經成為世界性潮流。近年來,我國關於行政倫理的培訓與研究也開始起步。這裏,我們首先對“行政倫理”這一範疇進行研究。(一)法、道德與倫理倫理、道德和法是當今社會中使用頻率很高的概念。要想深入地探討行政倫理,需要研究倫理、道德和法的相互關係。在一般意義上,倫理與道德常常通用,甚至“倫理道德”有時連在一起變成了一個概念。從古至今的許多著名的思想家和學者,也都認為倫理學就是道德哲學,或倫理學就是關於道德的科學。從倫理思想的發展角度觀察,我們在充分肯定倫理與道德有著緊密聯繫的前提下,如果再把握住倫理與道德之區別;在充分注意倫理、道德與法之間存在區別的基礎上,如果再深入地把握住三者之間的內在聯繫,將有助於推進法治與行政倫理建設的發展。*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倫理學會副會長761
  • 通觀中外思想發展史,對法、道德與倫理這三者關係做出最深刻的辯證分析之人當屬黑格爾。喬治·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1 7 70-1 831 )作為德國近代著名的辯證法大師,他的倫理思想是非常深刻的,其代表作是1 821 年出版的《法哲學原理》。恩格斯指出:“黑格爾的倫理學或關於倫理的學說就是法哲學,其中包括:(1 )抽象的法,(2)道德,(3)倫理,其中又包括家庭、市民社會、國家。在這裏,形式是唯心的,內容是現實的。法律、經濟、政治的全部領域連同道德都包括在這裏。”(《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232頁)黑格爾之所以將他的倫理學稱之為“法哲學”,基本原因在於:法是倫理學的總綱、總題目;道德、倫理,乃至國家利益等都是獨特的法的體現。《法哲學原理》由三篇構成,標題分別就是:“抽象法”、“道德”、“倫理”。在黑格爾看來,法是客觀外界的法,是人格的定在,是意志的普遍性。道德是主觀內心的法,是內心信念的規定,自我的特殊規定,是意志的特殊性。倫理則是客觀法與主觀法的統一;它調整主觀和客觀、內在和外在、普遍和特殊之間的關係,並在倫理的關係中實現人格的定在。這三個階段不是孤立的、並列的,而是有機聯繫的、由低級向高級不斷豐富和充實的過程。從一定意義上講,倫理學就是要研究主體自由的發展和實現,即研究道德和倫理的發展和實現的環節和規律。主體自由發展的上述三個階段是一個統一的、由低級向高級的過程,是一個善的逐步完善的過程。正是基於對自由所作的深入、辯證的考察,黑格爾建立了以實現主體自由為最高道德理想的倫理學體系,並至今給予我們以深刻的啟示。在我們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法、道德和倫理的內涵儘管與黑格爾所說的不盡相同,但在深層次上並沒有脫離黑格爾所揭示出的辯證內涵。同時應該看到,近年來,無論在學術領域,還是在實際生活中,我們對法、道德、倫理三者關係的把握都前進了一大步。一方面,在法與道德、倫理的關係上,我們在注意它們之間相互區別的同時,開始強調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與相互補充。中國古代社會的傳統傾向是重德輕法,因此從總體上講古代中國屬於人治的國家;這種歷史的傳統,至今仍然在阻礙著現代中國社會更健康更快速地發展。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法治建設的加強,又出現了重法輕德的傾向;這種傾向也不利於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正確的態762
  • 度,應該是科學地擺正法、道德、倫理在現實社會中位置,使之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補充地共同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在治國層面上,“我們要把法治建設與道德建設緊密結合起來,把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緊密結合起來。”江澤民同志指出:“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要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依法治國,同時也要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以德治國。對一個國家的治理來說,法治與德治,從來都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廢。”另一方面,在道德與倫理的關係上,我們在充分肯定它們之間內在的緊密聯繫的前提下,要認真研究二者之間的區別。基於 長期 以 來人 們已 經 比較 習慣 於 將道 德與 倫 理視 為大 致 一樣 的 概念,我國通用的道德概念已經超出黑格爾所界定的道德範疇,包括了倫理的一些 內涵。 “所謂 道德現 象,就 是指人 類現實 生活中 由經濟 關係所 決定,用 善惡標 準去評 價, 依靠社 會輿論 、內心 信念 和傳統 習慣來 維持 的一類社會現象。”這裏所說的“道德”,實際上指我們通常使用的“倫理道德”這個大的概念。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才可以說“倫理學就是關於道德的科學”。儘管如此,我們依然應該重視並研究倫理與道德的區別,以增強行政倫理建 設的科 學性。 簡要 地說, 倫理與 道德的 區別 主要表 現在以 下三 個方 面 :其一,倫理是道德發展的高級階段。其二,倫理是法與道德的統一。法律與道德都是調整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行為規範。二者相比,法律規範的基本特徵是他律。道德規範的基本特徵是自律。對於社會關係的健康發展來說,他律與自律都是不可或缺的。所謂倫理是法與道德的統一,主要就是指倫理具有法與道德的兩個基本特徵,即他律與自律的統一,客觀性與主觀性、外在性與內在性的統一。其三,倫理是道德活動現象、道德意識現象和道德規範現象的統一。所謂道德活動現象,主要是指人類生活中環繞一定善惡而進行的、可以用善惡標準評價的群體活動和個體活動。所謂道德意識現象,是指在道德活動中形成並影響道德活動的各種具有善惡價值的思想、觀點和政府體系。763
  • 所謂道德規範現象,則是指一定社會條件下評價和指導人們行為的準則。道德現象的三個部分之間是緊密聯繫的。其中,道德活動是形成一定道德意識的基礎,並能使已經形成的道德意識得以鞏固、深化和提高。道德意識一經形成,對人們的道德活動便具有指導或制約作用。道德規範是在一定的道德活動和道德意識的基礎上形成和概括的,同時又約束或制約著人們的道 德意識 和道德 活動 。而倫 理或倫 理現象 ,從 所包含 內容和 範圍 上講,正是道德活動現象、道德意識現象和道德規範現象的綜合與統一,因而更具有全面性和完整性 。簡言之,倫理是一種包含著道德,同時又高於道德的一類社會現象。(二)行政、公共行政與行政倫理我們所研究的行政倫理是公共管理領域,準確地說是公共行政領域中的 倫 理 。著名的《布萊克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關於“行政”這一概念所作的界說中,“行政”既可以被解釋得極為廣泛,如“行政就是對生活進行管理”;也可能被界定的相當狹窄,如“指最高指導性工作人員的工作”。相比之下,作為漢語“行政”一詞,從其產生之日即有了相當明確的內涵。據歷史文獻記載,中國是世界上最早使用“行政”一詞的國家。遠在兩千多年前的《論語》,以及後來的《史記》、《綱鑒易知錄》中均有這樣的記載:公元前841 年的西周時期,周厲王因“國人發難”被迫出逃,因太子靖年幼,遂由“召公、周公二相行政”。戰國時期撰寫的《左傳》中亦有“行其政事”、“行其政令”的說法。上述史籍中出現的“行政”一詞,其涵義均為執掌政務、管理國家的意思,故後人亦皆以此意來理解“行政”的內涵。中國關於“行政”概念的傳統界說,與現代西方國家關於“公共行政”的概念簡直是一脈相傳。不妨看看美國居於領導地位的公共行政學教科書關於“公共行政”的定義。菲利克斯·A·尼格羅和勞埃德·G·尼格羅在《公共行政學簡明教程》中寫道:“我們可以用一種簡要概括的形式表述公共行政的特點,亦即構成了公共行政的定義。所謂公共行政:1 、是在公共環境中共同協作的集體努力;2、它遍布於三大政府部門一 行政、立法、司法—— 並存在於它們的相互關係之中;3、它在公共政策的形成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因而它就是政治過程的一個組成部分;4、它在很多重要方面明顯764
  • 不同於私營機構的行政;5、它在為社會提供服務方面與許許多多的私人團體和個人發生密切的聯繫。”美國錫拉丘斯大學馬克斯維爾公民與公共事務學院德懷特·沃爾多教授在1 968出版的《公共行政學》中指出;公共行政的過程就是實現政府意圖的或願望的種種行動。因此,公共行政就是政府的持續不斷地活躍著的“業務”工作,這種業務工作是通過一系列組織和管理程序,同法律執行聯繫起來的。就其作為一個過程而言,公共行政的歷史是與政府同樣悠久的。公共行政就其自身之動態的意義上講,就是政府過程。“政府過程”,即英文government at proces s或process of government ,是現代政府學的一個重要概念,也是我們研究公共行政的一個獨特視角。具體地說,所謂“政府過程”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去把握:其一,“政府過程”中的政府是“大政府”。就是說,是指國家機構的總體、總和(甚至在一定意義上還要包括執政黨的有關機構),即人們常說的“當局”。其二,“政府過程”中的政府是“現實的政府”。即是指在現實社會中實際發揮作用的政府。從政府的運行層次,或者說從操作層次上觀察,任何政府都是“過程中的政府”,都沒有達到政府行為的絕對理想化。但是,政府過程不放棄對“理想政府”的追求,不允許政府行為的隨意化,而強調依法行政;它之所以重視政府過程的現實性,旨在尋求政府行為、特別是政治經濟調節行為的“適度”,這又正是行政倫理所要解決的基本問題。其三,“政府過程”中的“過程”是指政府的實際動作活動。主要包括:1 、政府的活動、運動過程,強調政府權力系統各分支間的關係,政府與政黨、政府與社會之間的相互作用,如決策過程、執行過程、政務信息傳輸過程、監督與反饋過程等;2、政府機構與政府官員的操作性活動,即工作程序;3、政府活動中較為重大的變化過程,如立法程序、預算程序、組閣程 序 等 。其四,“政府過程”實際上也是特定的“政治過程”。在當代,不論是政治過程,還是政府過程,其涵蓋的對象都是政府、軍隊、政黨和其他正式的或非正式的社會團體的活動,以及它們相互關係;它們的活動、它們的作用都是圍繞政權進行的,借用西方政治學的概念就是都力求“接近”政765
  • 府。因此,所謂政治過程一般是以政府活動為主要的、核心的內容,而所謂政府過程又要以整個社會政治生活為基本活動領域;就是說,政治過程側重強調政府活動的廣泛的政治生活背景,政府過程則側重強調政府活動在政治活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對行政、公共行政以及政府過程做了考察之後,我們可以說,所謂行政倫理,就是公共管理領域中的倫理,準確地說是公共行政領域中的倫理,是政府過程中的倫理,是關於治國的倫理。這個概括表明,行政倫理沒有只是屬於自己的獨特的領域,但是它滲透在行政、公共行政與政府過程的方方面面,體現在諸如行政體制、行政領導、行政決策、行政監督、行政效率、行政素質等等,直到行政改革之中。這當然不是說行政倫理沒有自己的獨立體系。相反,經過數千年行政歷史的陶冶和現實社會行政實踐的千錘百煉,行政倫理已具有豐富的內涵、鮮明的特色和獨特的功能。二、行政倫理的基本內涵所謂 行政 倫 理, 有著 非 常豐 富的 內 涵。 我們 可 以從 行政 倫 理的 主 體性、政治性、層次性、職業性、現實性、體系性等幾個角度,來把握行政倫 理 。從主體性的角度分析,行政倫理包括兩個方面的內涵。在公務員個體作為主體的意義上,行政倫理是指公務員的行政倫理意識、倫理活動以及倫理規範現象的總和;在群體的意義上,行政倫理是指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國家機構和其他公共管理部門在從事各種領導、管理、協調、服務等公共管理,特別是公共行政中所應遵循的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行為規範的總 和 。從政治性角度分析,行政倫理在本質上就是一種政治道德。在中國傳統道德中,政治道德曾居於核心地位。當時凡講道德的文獻著述,幾乎無不涉及政治道德。這反映了中國傳統道德重在“治國、平天下”的特點。在道德規範的意義上,中國傳統的政治道德既包括一般德政的要求,也包括從政者的道德品行要求,其中不僅包括一般官吏的道德要求也包括對帝王的道德要求。其內涵可以概括為以下六個方面,即克明俊德、以民為本、立身為 正、明 道善策 、舉 賢任能 、教而 後刑。 資產 階級在 其登上 政治 舞766
  • 台,特別是在奪取政權之後,曾非常重視資產階級政治道德的建設。1 8世紀末法國大革命時期的“偉大的革命者”羅伯斯庇爾在建立新政權之際,即向議會發表了《關於政治道德的各項原則》的施政演說。他在詳細論證了資產階級政治道德之後向議會呼籲:“請命令把剛才闡述的政治道德原則用你們的名義在共和國內外宣佈吧!”與封建階級和資產階級的政治道德相比,無產階級的政治道德是有史以來最崇高的政治道德。因為,把政治道德建立在歷史唯物論的科學基礎上,公開宣佈政治道德是為保障無產階級解放和全人類的根本利益,這只有無產階級能夠做到。當前,黨中央強調的“公務員一定要講政治”,即具有極其深刻的政治道德內涵。馬克思主義認為,政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只有善於從政治上觀察問題、分析問題、處理問題,才能保證和促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健康、順利地發展。在這裏,具有決定性意義的便是黨、國家機構和全體公職人員一定要講政治,一定要在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觀點、政治紀律、政治鑒別力、政治敏銳性等方面保持清醒和堅定。從層次性角度分析,行政倫理包括社會主義道德和共產主義道德兩個層次的內涵。就是說,黨、國家機構和全體公職人員不僅要模範履行廣大社會成員都需要遵守的社會主義道德,而且要身體力行共產主義道德。共產主義道德這個概念是列寧在 1 9 2 0年首次提出來的。它作為一種道德 類型,是從無產階級的完整利益中引伸出來的,適應於生產資料公有制為基礎的社會經濟形態的,以忠於共產主義事業的集體主義為根本原則的人類最進步的道德體系。共產主義道德萌芽於資本主義社會中自為階段的無產階級道德,它在無產階級和廣大勞動人民爭取解放的鬥爭中向前發展著,並在馬克思列寧主義和無產階級先進政黨的指導下,逐步形成完備的科學體系。共產主義道德的發展分為三大階段:在無產階級奪取政權時期,共產主義道德具有鮮明的無產階級的階級性,具體表現在無產階級的先進分子身上;在社會主義社會,共產主義道德獲得長足發展,取代了資產階級道德而成為社會上佔主導地位的道德,並逐步為社會上越來越多的社會成員所實 踐;到 了共產 主義社 會,共 產主義 道德將 成為全 體社會 成員的 道德。儘管我國還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但建設現代化的社會主義強國,仍然需要作為全社會價值導向的共產主義道德。因此,黨、國家機構和全體公職人員率先履行共產主義道德,便成為應有之義。鄧小平同志強調指出:“黨和政府愈是實行各項經濟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政策,黨員尤其是黨的767
  • 高級負責幹部,就愈要高度重視、愈要身體力行共產主義思想和共產主義道德。”(《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367頁)從職業性角度分析,行政倫理要求公職人員成為優秀的職業公民,其核心內涵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就普遍意義上講,社會主義職業道德都具有人民性這一共同特徵。就特殊意義上說,行政倫理尤其必須強調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毛澤東同志在黨的七大報告中指出:“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一刻也不脫離群眾;一切從人民的利益出發,而不是從個人或小集團的利益出發;向人民負責和向黨的領導機關負責的一致性;這些就是我們的出發點。”(《毛澤東選集》第3卷第1 094頁)當前,黨、國家機構和全體公職人員特別要深入理解鄧小平同志所提出的“領導就是服務”這一重要論斷的倫理內涵。一定要明確:在黨、國家機構和全體公職人員與人民群眾的關 係上, 人民群 眾是主 人,黨 、國家 機構和 全體公 職人員 都是勤 務員。人民群眾所以需要黨、國家機構和公職人員,就是因為它們能為人民群眾服務。“只有我們時刻記住黨和人民群眾的這種關係,我們才能自覺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把我們的一切工作的重心始終放在人民群眾身上。”(《張聞天選集》第569頁)從現實性角度分析,行政倫理的主要內容就是黨中央所明確要求的“廉潔奉公,勤政為民”。廉政,作為黨政管理領域的特定關係,在行政倫理建設中具有基礎性的價值意義。中國宋代的著名清官包拯說過:“廉者,政之本也,民之表也;貪者,政之禍也,民之賊也。”中國還有“公生明、廉生威”,“廉者倡、貪者亡”等具有深刻倫理內涵的古訓。這些道德觀念在當代中國行政倫理建設中人依然有著重要的現實價值。我們在改革開放的全過程中,一定要堅持不懈地加強黨風和廉政建設。黨、國家機構和全體公職人員 ,特 別是高 級公 務員更 要帶 頭廉潔 自律 ,“反 對腐 敗,搞 廉潔 政治”。在行政倫理中,廉政是價值基礎,勤政是價值核心,即要在廉政的基礎上再向前進,做到“勤政為民”。建設社會主義現化代,實現經濟體制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要求黨、國家機構和全體公職人員改進思想方法,轉變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所有公職人員都要注意克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和浮誇作風,密切聯繫群眾,勤奮工作,不尚空談,全心全意為人民 服 務 。從體系性角度分析,行政倫理的內容包括行政倫理的價值體系,行政倫理的規範體系,行政倫理的監督體系,行政倫理的養成體系,行政倫理768
  • 的品德體系,行政倫理的評價體系,行政倫理的選擇體系等。下面,我們結合公務員行為規範談談行政倫理的規範體系。三、公務員行為規範公務員行為規範是行政倫理規範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公務員必須遵循的從政倫理準則。從規範形式來看,公務員行為規範有這樣三類:一是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法律;二是黨和國家機構制定的公務員行為標準和活動的政令、政策、條例、制度、規定、規則、守則等,這些都具有行政效力,具有行為規範的性質;三是長期存在於社會活動中並被社會公認同時也為 廣大公 務員內 心認 可的紀 律、習 慣、規 矩等 。前兩 類規範 是成 文的,並且是以國家強制力為後盾,採取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強制執行的,違者要追究責任,受到處分、處罰,其至要依法懲辦;第三類規範大多是不成文的,也有成文的,是在公務員制度和行政法規中規定的規範,但大多不是附有制裁措施的強制性規定,主要通過公眾輿論、習慣約束、內心信念等 形式 保証 實施 。從行政倫理規範體系的角度,公務員行為規範包括以下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公共行政倫理觀,其核心內涵是樹立“永做人民公僕”的公共行政價值 觀與權力觀 。江澤民同志1 9 93年為國家行政學院題詞:“永做人民公僕。”公僕精神,是公務員倫理觀、價值觀與權力觀的核心內涵,是公務員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的集中體現 。江澤民同志在中央紀委第七次會議的講話指出:對公務員來說,打牢思想政治基礎,築嚴思想政治防線,最根本的就是要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在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中,世界觀是基礎,是起決定作用的,有甚麼樣的世界觀,就有甚麼樣的人生觀、價值觀。在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中,權力觀是基礎,是起決定作用的,有甚麼樣的權力觀,就有甚麼樣的地位 觀、 利益 觀 。769
  • 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最根本的是要解決好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的問題。全黨同志要十分警惕和防止出現濫用手中權力而脫離人民群眾的現象。對腐敗問題,不僅要從經濟上看,而且要從政治上看。貪污受賄,貪贓枉法,固然是腐敗。但是,如果長期執行以後我們的幹部喪失了當年奪取政權和建設初期那樣一種蓬勃朝氣,那樣一種昂揚銳氣,那樣一種浩然政氣,而變得明哲保身,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嚴重,以至濫用權力使黨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損害,那麼最後必然失去最廣大人民的擁護和支持。這是歷史興亡的規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對這個問題,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警醒。公務員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必須正確認識我們手中權力的性質。只有把這個問題真正搞明白了,我們才能正確地看待和運用手中的權力。必須認識到:第一,我們黨在革命戰爭時期是代表人民並領導人民去奪取政權的,革命勝利以後則要代表並領導人民掌握和行使好國家的各項權力。第二,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社會主義國家的一切權力,都是來自於人民的。公務員手中的權力說到底都是人民賦予的。第三,公務員必須運用人民賦予的權力為國家的安全、發展和富強服務,為人民群眾的團結、富裕和安寧服務。一句話,必須始終用來為國家和人民謀利益,而絕不能把它變成謀取個人或少數人私利的工具。第四,一代一代的公務員都必須始終信守為人民掌握和行使權力的正確原則,同時要始終自覺地接受黨和人民對自己行使權力的監督。以上這些,應該成為我們正確的權力觀的重要內容。我們黨從一個領導人民為奪取全國政權而奮鬥的黨成為領導人民掌握著全國政權並長期執政的黨,從一個在受到外部封鎖的狀態下領導國家建設的黨成為在全面改革開放條件下領導國家建設的黨,這種客觀實際向我們提出了兩個問題,需要全黨同志尤其是公務員保持清醒的認識。一是各級公務員手中掌握著這樣那樣的權力,這同我們黨執政以前的情況是完全不同的;二是社會環境複雜,公務員受到外部各種消極東西的影響會日益增多。在這樣的情況下,公務員要堅持正確的權力觀,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的確是很不容易的。努力使各級公務員樹立正確的權力觀;要作為黨的一項長期的重大任務,堅持不懈地抓下去。第二 個層 次 是公 務 員在 公 共管 理 過程 中所 應 遵循 的 具體 的 行政 倫 理規 範 。770
  • 公務員行為規範的具體內容,是由其領導工作的職責所決定的。朱鎔基同志提出並經國務院文件正式發佈的“五項要求”,就是關於公務員行為規範基本內容的準確、深刻的概括。1 9 98年3月24日,朱鎔基同志在國務院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本屆政府的任務十分艱巨,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國務院組成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和旺盛的鬥志,堅定信心,奮發圖強,埋頭苦幹,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和工作方式上有一個大的轉變。為此,他特別提出五項要求,與 大家共同遵循 。第一,要牢記自己是人民的公僕,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我們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必須對人民負責,對黨和國家負責,用好這個權力。每個政府工 作人員 都要想 人民 之所想 ,急人 民之所 急, 誠心誠 意為人 民辦 實事、謀利益,不能搞特殊化。要克服官僚主義,密切聯繫群眾,堅決改變那種“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惡劣作風,切實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各級政府都要自覺接受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主動加強與人民政協的聯繫,認真聽取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民主人士和各人民團體的意見。集思廣益,博採眾長,提高決策水平。第二,要恪盡職守,敢於說真話。國務院的所有組成人員都要依法履行職責,在各自職權範圍內,認真負責地做好工作。很重要的一條,就是敢於說真話,養成說真話的習慣。要說老實話,做老實事,當老實人,反對說大 話、空 話、假 話、 套話, 反對形 式主義 ,嚴 禁弄虛 作假。 要講 大局,講 正氣 ,加 強團 結, 互相 配合 ,不 要回 避矛 盾、 推倭 扯皮 。第三,要從嚴治政,不怕得罪人。各項法律法規、文件規定、會議決定,一 經發佈 傳達, 就要 嚴格執 行,真 正做到 令行 禁止, 政令暢 通。 決定的事 就一定 要落實 ,要 加強檢 查督促 ,健全 工作 報告制 度和監 督檢 查制度。 工作突 出的要 表揚, 做得不 好的要 批評, 反對自 由主義 和庸俗 作風。“有容乃大,無欲則剛”。沒有私欲就能剛強,就能堅持原則,就不怕 得 罪 人 。第四,要清正廉潔,懲治腐敗。黨、國家機構和全體公職人員首先自己要公道 正派, 廉潔奉 公,作出 表率, 才能堅 決懲治腐 政。對 自己的 秘書、子女、家屬都要嚴格要求,互相提醒,互相監督。古人云:“民不服我771
  • 能,而服我公;吏不畏我嚴,而畏我廉。”“公生明,廉生威。”公正才能明察秋毫,廉潔才能威行四海。要按照中央部署和政府工作的特點,標本兼治,嚴厲打擊和清除腐敗分子,絕不讓腐敗分子有藏身之地。要結合政府機構改革,全面清理各部門開辦的公司、諮詢及評估機講,在人、財、物等方 面徹底 脫鈎, 這是 這次機 構改革 成敗的 關鍵 之一。 要發揚 勤儉 節約、艱苦樸素的作風,反對鋪張浪費。現在許多方面講排場、比闊氣,各種形式的開幕式、紀念會、慶功會越來越多,場面越搞越大,大吃大喝,屢禁不止,引起群眾的強烈不滿。必然堅決制止這種揮霍奢侈之風。第五,要勤奮學習,刻苦工作。做好政府工作,必須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現在新東西、新事物層出不窮,例如,東南亞的金融危機及其對我們的影響,我們過去沒有碰到過。只有靠勤奮學習,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首先要深入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特別是鄧小平理論,用鄧小平理論武裝頭腦和指導工作,還要努力學習科技知識、市場經濟知識、法律知識和其他專業知識。要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敢於開拓創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反對因循守舊、得過且過。要謙虛謹慎,一絲不苟,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國務院組成部門必須執行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依法行政。(參閱《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0-282頁)朱鎔基同志提出的五項要求可以看做是行政倫理規範的核心內容,是黨、國家機構和全體公務員都應遵循的基本的行為規範。此外,公務員行為規範的內容還可以具體分為以下五個方面:第一個方面:公務員和所有公民一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之必須遵守國家的憲法以及各項法律、法規。同時,公務員還必須遵從社會要求的其他基本規範,如中央頒發的《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等。這是最基 本 的 要 求 。第二個方面:公務員必須遵守有關公共行政的各項法律法規,如必須遵守《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特別是履行其中所規定的公務員八項義務。第三個方面:公務員必須遵守所在公共管理領域的特殊規範要求,如人民警察系統的公務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772
  • 第四個方面:每一個公務員必須遵守本人所在職位的具體規範要求。第五個方面:公務員特別是高中級公務員還要遵守標準更高的行為規範,如《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2002年2月,人事部印發了《國家公務員行為規範》,內容如下:一、政治堅定。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共產主義理想信念,堅持黨的基本理論 、基本 路綫和 基本綱 領,堅 定地走 建設有 中國特 色的社 會主義 道路,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綫、方針、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忠於國家。熱愛祖國,忠於憲法,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的團結,維護政府形象和權威,保證政令暢通。遵守外事紀律,維護國格、人格尊嚴、嚴守國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國家利益的言 行 作 鬥 爭 。三、勤政為民。忠於職守,愛崗敬業,勤奮工作,鑽研業務,甘於奉獻。一切從人民利益出發,熱愛人民,忠於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密切聯 繫群眾 ,關心 群眾 疾苦, 維護群 眾合法 權益 ,體察 民情, 了解 民意,集 中民 智, 珍惜 民力 ,力 戒形 式主義 、官 僚主 義, 改進 工作 作風 ,講求工 作方法 ,注重 工作 效率, 提高工 作質量 ;自 覺做人 民公僕 ,讓 人民 滿 意 。四、依法行政。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規定的職責權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職責、執行公務,依法辦事,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不濫用權力,不以權代法,做學法、守法、用法和維護法律、法規尊嚴 的 模 範 。五、務實創新。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理論聯繫實際,說實話,報實情,辦實事,求實效,踏實肯幹。勤於思考,勇於創新,與時俱進,銳意進取,大膽開拓,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六、清正廉潔。克己奉公,秉公辦事,遵守紀律,不徇私情,不以權謀私,不貪贓枉法;淡泊名利,艱苦奮鬥,勤儉節約,愛惜國家資財,反對拜金主義 、享樂主義 。773
  • 七、團結協作。堅持民主集中制,不獨斷專行,不搞自由主義;認真執行上級的決定和命令,服從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團結一致,勇於批評與自我批評,齊心協力做好工作。八、品行端正。堅持真理,修正錯誤,崇尚科學,破除迷信;學習先進,助人為樂,謙虛謹慎,言行一致,忠誠守信,健康向上;模範遵守社會公德,舉止端莊,儀表整潔,語言文明,講普通話。第三個層次是公務員在公共行政過程中所應遵循的行政倫理範疇。從公務員規範體系的角度分析,公務員行為規範還應包括行政理想、行政態度、行政責任、行政技能、行政紀律、行政良心、行政榮譽、行政作風等八個主要行政倫理範疇 。什麼是行政倫理範疇呢?從廣義上看,所謂行政倫理範疇,就是反映和概括行政倫理現象及其特性、關係、方面等的本質的基本概念。從狹義上考察,在行政倫理學中作為專門問題納入行政倫理範疇體系加以系統研究的倫理範疇,只是上述廣義倫理範疇中具有特殊涵義的一部份。具體地說,它 需要同 時具備 三個基 本特徵 :其一 ,它們 必須是 反映社 會中最 本質、最普遍、最主要的行政倫理關係的基本概念;其二,它們的規定性必須體現社會對公共行政的基本倫理要求,顯示人們認識和掌握行政倫理現象的一 定發 展階段 ;其 三,它 們應 該是作 為一 種信念 存在 於公務 員的 內心,並能時時指導或制約公務員的行政行為。因此,準確地講,所謂行政倫理範疇,就是指那些概括和反映行政倫理主要本質、體現特定社會整體的行政倫理要求,並成為公共行政主體特別是公務員的普遍信念而對公共行政行為發揮重要影響的基本概念。現在,我們就具體看看行政倫理的八大範疇:行政理想。恩格斯說過:“外部世界對人的影響表現在人的頭腦中,反映在人的頭腦中,成為感覺、思想、動機、意志,總之,成為‘理想的意圖’,並且通過這種形態變成‘理想的力量’。”行政理想作為特定的道德理想和倫理理想以及特定的政治理想和社會理想,是行政倫理的靈魂,在行政實踐中表現出理想的力量。其核心內涵,就是要求各級政府、行政機關和其他公共行政主體以及全體公務員都要努力做好公共行政工作,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永做人民公僕”。774
  • 行政態度。從本質上講,行政態度就是工作態度,是各級政府。行政機關和其他公共行政主體以及全體公務員對社會、對人民履行各項公共行政義務的基礎。行政態度具有政治學、經濟學和倫理學的意義,它不僅揭示各種公共行政群體和全體公務員在公共行政活動中的地位和參與公共行政工作的方式,同時也反映其主觀態度。行政態度是在各種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其中包括“職業的三要素”,即維持生活、發展個性和服務社會。應該承認,這“三要素”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公共行政行為選擇中都是需要的。但是,政府、行政機關和公務員在自己的行政態度中,應該把服務社會放在首位。為此,必須大力倡導以忠於職守、認真負責、公正公平為基本內 容的行 政態度 。行政義務。行政義務就是行政責任,包括各級政府、各類行政機關的群體責任與公務員的個體責任兩大部分。行政義務作為行政責任,首先是“應該做的”,但是,這種“應該做的”行政責任,只有被公務員認識之後才能自覺去履行。因此,作為行政倫理基本範疇的行政義務,不是一般的行政責任,而是自覺意識到的行政責任。行政技能。行政技能是履行行政義務的基本保證,也是行政理想和行政態度的具體體現。公務員工作責任重大,往往是代表國家,歸根結底是代表人民掌握和行使公共權力;公務員工作角色多樣,既是群體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又是群體意志的體現者和執行者,還是群體關係的設計者和協調者;公務員的工作對象特殊,面對各行各業的人、財、物,涉及社會生活各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戰略,從根本上從事的是使社會有機體得以健康有序地運行所必須的領導、管理、協調、服務等精神性活動。基於這些職業特點,公務員的行政技能不但在公共行政實踐中具有極其重要的倫理價值,而且必然成為公務員行為規範體系中不可缺少的基本範疇。行政紀 律 。 行 政紀 律 是公 共 行政 工 作順 利 進行 的 制度 保 證。 一 般 地說,行政紀律就是行政行為規範,它要求黨政機關和公務員遵守秩序、執行命令、依法行政,是調節黨政機關和公務員與社會、與人民群眾以及公共行政領域中局部與全局關係的重要方式。具體地說,行政紀律是行政機關和公務員在利益、信念、目標基本一致的基礎上所形成的高度自覺的新型紀律。這種自覺的紀律是社會主義法規性和道德性的統一,成為行政倫理的重要方面。換句話說,行政紀律雖然有強調性的一面,同時還有為各級黨政機關和公務員內心信念所支持、所自覺遵守的另一面,而且是更重775
  • 要的一面,從而具有深刻的倫理內涵。自覺的意志表示與堅定的行政要求這兩種 因素的 統一, 構成了 社會主 義行政 紀律的 基礎。 所以列 寧特別 指出:“在共產主義者看來,全部的道德就在於這種團結一致的紀律和反對剝削者的自覺的群眾鬥爭。”行政良心。行政良心是對行政義務(行政責任)的自覺意識。行政良心在公共行政生活中有巨大的作用,它貫穿於公共行政過程的各個階段,左右著黨政機關和公務員行為的方方面面,成為公共行政工作的重要精神支柱。它不但成為公務員行為規範的本質內容之一,而且是公務員行為選擇的基 本動 因之 一 。行政榮譽。如果把行政榮譽與行政義務、行政良心聯繫起來考察,那麼可以看到,行政榮譽就是黨政機關和公務員在模範地履行了自己的行政義務與行政責任後所獲得的社會的肯定性的評價以及自己內心中善的價值認同,它是黨政機關和公務員的行政義務和行政良心的價值尺度。從主觀方面看,行政榮譽是行政良心中的自尊心、自愛心、知恥心的表現。它能使行政機關和公務員自覺依法行政,寧願作出自我犧牲也要保持行政尊嚴和行政人格。在這個意義上,行政榮譽還鮮明體現著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行政理想和忠於職守的行政態度。從客觀方面看,行政榮譽是社會和人民對行 政機關 和公務 員履 行行政 義務的 德行和 貢獻 所給予 的肯定 性的 評價,是行政行為的價值體現或價值尺度。同時,行政榮譽還要求黨政機關和公務 員掌握 並提高 現代 化行政 管理的 技能, 模範 遵守行 政紀律 。簡 言之,行政倫理之以重視行政榮譽,主要目的在於,把社會和人民對於行政行為的外在評價,通過行政榮譽(包括行政良心)轉化為黨政機關和公務員的自我評價,從而使其更好地履行行政倫理的各種職責。行政作風。所謂行政作風,是指黨政機關和公務員在長期的行政生活中所表現出來的一貫態度。從其形成的角度分析,行政作風是上述七個範疇即行政理想、行政態度、行政義務、行政技能、行政紀律、行政良心、行政榮譽相互作用所結出碩果。從其價值的角度分析,好的行政作風作為一種習慣勢力,具有積極的潛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它好比一個大熔爐,能把新的成員迅速地培養成為合格的公務員,使老的公務員繼續保持優良行政品質 。黨 政機關 一旦 形成優 良的 行政作 風, 就可以 互相 教育、 互相 學習、互相監督、互相促進。行政作風具有極其巨大的倫理價值,說到底,公務員作風就 是行政倫理 。776
  • 參考書目王偉主筆:《行政倫理概述》,人民出版社2001 年出版。777
  • 778
  • 經濟779
  • 780
  • 《行政》第十五卷,總第五十七期,20 0 2No. 3, 7 8 1 - 7 8 7經濟結構轉型下,政府如何保障失業工人的生活孫家雄*近年國際經濟貿易的持續不景氣,加上本地經濟結構轉型所衍生的結構性失業問題,使澳門就業市場遇上了極大的衝擊,整體失業率徘徊於超過百分 之六的 高水平 ,失 業人口 達一萬 四千多 人, 特區政 府對此 甚為 關注。改善就業狀況,紓緩失業工人的困難是今年特區政府的施政重點。由於全球經濟尚未完全復甦,加上去年美國“9.1 1 ”事件的影響,令外向型的澳門經濟發展更顯得步履維艱,要即時妥善處理好失業問題實在是不可能。然而,不能夠忽略的是,澳門其實擁有不少獨特的優勢,再加上市民的努力和決心,特區政府政策的配合,種種因素都對保障失業工人,增加就業機會有著正面和積極的作用。(一)經濟前景中國的優勢1.中國經濟持續強勁增長*勞工暨就業局局長根據世界銀行預測,中國經濟發展狀況是全亞洲最好的國家之一,估計在未來 1 0年內均會持續有百分之六以上的增速,而到202 0年,中國的781
  • 經濟總產量亦將會上升至世界第二位。澳門背靠祖國,地位優越,在內地持續強勢的經濟增長環境中,加上中央政府對澳門特區的大力支持,各項政策均切實回應了我們的需求,因此,可以肯定,澳門的經濟必然可以從中 得 益 。2.中國入世後為澳門帶來無限機遇中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亦將會為澳門帶來無限的機遇,但這些利好的因素不會在短期內浮現,因此我們不能盲目樂觀,必須以實事求是的態度,改善現存的不足,加強配套,迎接挑戰。中國入世之後,我們可以憑藉澳門自由經濟體系、自由港及與國際較易接軌的法律體制等這些有利條件,努力加強對外聯繫和主動融入整個珠江三角洲的區域合作,在內地與國際貿易大幅增加的過程中,積極發揮中介角色的地位,爭取發展澳門在人流、物流和金融流的作用,使澳門除了以博彩旅遊業為龍頭的發展方向帶來優勢之外,令澳門的經濟得以長期和持續發展。賭權開放1.經濟發展有清晰的方向和目標今年,澳門博彩業正式引入競爭機制,而以博彩業為龍頭,服務業為主體,各行業協調發展的澳門產業結構亦已逐漸形成。隨著賭權開放,政府稅收因為新稅率及溢價金而有所增長,令可用於社會的資源增加,使有需要幫助的人士獲得更多支援,當然,失業人士亦會是其中的受惠者。2.為經濟轉型注入強大的推動力三間博彩公司已承諾在本地區投入逾百億元的資金,可以預期,隨著未來各項大型投資計劃的落實,會帶動本澳的建築工程業進一步發展,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從而刺激內部消費,令經濟環境好轉。同時,投資計劃所興建的設施,亦會大大加強澳門的旅遊吸引力,旅遊、會展及相關的周邊行 業將 會得益 ,可 望有長 足發 展,逐 步讓 本澳朝 著亞 洲地區 最先 進的、最有特色的綜合性博彩旅遊中心的目標邁進。782
  • 吸引外資1.營商環境的持續改善可吸引更多外來投資隨著不同基建的開展和各項軟硬設施的完善,澳門的營商環境繼續優化,預 計可吸 引更多 外來 資金投 入本地 區,為 各行 各業創 造更多 就業 機會 。2.外來投資促進服務行業更多元化發展特區政府將會致力研究制定和簡化有關投資政策和措施,鼓勵外來資金發展資訊科技行業、中藥業、物流業、離岸服務業、會展業、電子業以及創意產業等新行業,並積極配合和支持科技創新及科技孵化中心運作,期望在本地區發展更多不同行業的職位。(二)政府政策公共工程1.啟動廿多項公共工程,創造就業職位6000個為了紓緩就業困難,政府在今年內會有序的啟動廿多項公共工程,總投資額逾十四億元,預計可創造就業職位6,000個。這些工程包括景觀整治、基礎建設、運輸工具、社區設施、政府部門新址,以及五項較大型、跨年度的200 5年東亞運動會體育設施興建工程,新邊檢大樓、路氹城基建等 。2.明確規定聘用本地工人,保障就業權利所有公共工程,明確規定除本澳缺乏的專業技術人員外,有關的承批公司必須優先聘用本地工人,因此,相信建築行業的失業情況將會得以進一 步 緩 解 。783
  • 職業培訓1.職業培訓的力度需要大大加強結構性失業是經濟轉型的必然結果,為了糾正這個局面,職業培訓的力度需要大大加強。除了已經設有之課程,包括職前培訓的學徒培訓及專業資格培訓,以及延續培訓的再培訓、進修培訓和在職培訓外,政府今年特別動用了4億元,向沒有完成中學學業的失業人士、服務行業的失業人士和尚在待業的高等院校畢業生,額外提供400 0個較規範和較具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課程名額,藉此提升澳門勞動人口的知識和技能,幫助失業人士早日重投勞動市場。此外,政府還合共提供4千萬元開辦文化進修課程,就讀該課程人士或其家團會獲發培訓或生活補助津貼,除可藉以減輕失業人士的困難外,還可使其就業競爭力有所提升,增加再就業機會。2.職業培訓要結合經濟結構調整的方向政府會進一步強化職業培訓統籌機制,重視職業培訓與就業的結合。就澳門經濟結構調整的方向、行業發展的趨勢,設置和組織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前瞻性的培訓課程,使培訓與就業互相促進,協調運作。尤其會加強博 彩和服 務行業 的職 業培訓 ,計劃 從高等 教育 及職業 培訓兩 方面 著手,雙線培訓博彩從業員,一方面會由政府牽頭,安排高等教育機構開辦專門課程,培訓博彩、旅遊及會展人才。另外,亦會積極研究設立博彩職業培訓中心,設置技術性為主的課程,以提升和確保本地博彩人力資源質素;同時,政府在200 2年還會撥出約60萬元,用以資助飲食業舉辦在職員工培訓課程,預計可提供學額二千個。就業選配1.繼續強化就業選配和求職服務為失業者提供的就業選配和求職轉介服務將會繼續強化。去年底,勞工局推出的網上招聘及就業選配服務,利用電腦有系統地建立了職位空缺和登記求職人士的資料庫,使僱主和求職人士可以通過互聯網迅速傳送和檢索到所需的職位空缺和履歷資料,簡化和加快了就業選配的工作效率。今年,電話求職登記續期服務亦將會推出,使已登記的求職人士無須再親自前往勞工局辦理續期的手續,減省了市民的時間。784
  • 2.加強與勞、資團體溝通,促進就業機會勞工局會繼續致力與勞工、僱主團體合作,提供就業介紹,盡力為更多的失業人士尋找工作機會。削減外勞1.嚴格落實《就業綱要法》,保障本地工人權益嚴格落實《就業綱要法》,加強和完善輸入外勞管理,保障本地工人的權益,是特區政府的一贯宗旨。根據資料顯示,去年第四季的外勞統計數字是25,925人,較2000年同期的27,221 人減少4.8%。非本地勞工只是作為補充本地人力的不足,已是社會的共識,政府會謹慎審批每個外勞的申請個案,並繼續削減非必要的非技術性外勞。2.2002年首季外勞數字比去年底減少 5.5%截至今年首季的外勞人數為24, 49 3名,較去年底的外勞數字減少了1,432名(5.5%)。打擊黑工1.繼續加強打擊僱用黑工,保障本地工人就業權益政府會繼續依法嚴厲查處僱用非法勞工的行為,保障本地工人的就業機會。去年,治安警察局聯同其他政府部門執行打擊非法勞工的聯合稽查行動共計有3,7 1 7次,稽查勞工總數33,653人,發現非法勞工的人數有1 7 3人,在 許可地 點以外 工作的 外勞有 34人 ,移交 檢察院 的被拘 者則 有1 1 6人 。2.2002年首季查獲黑工數字比去年同期增加一成多在今年首季的聯合稽查行動,查獲非法勞工3 1 人,移交檢察院的被拘者亦有31 人,分別較去年同期增加1 0.7%及24%。785
  • 社會保障通過繼續發放特別撥款,保障失業工人生活失業人士除了可以依法享有現行社會保障制度所設之失業津貼外,特區政府還因應社會的實際情況,繼續發放特別撥款,透過社會保障基金設立多項 不同的 援助項 目,包 括培訓 津貼、 失業救 助金、 使失業 者就業 津貼、聘用初次求職青年津貼、幫助有缺陷之失業者就業津貼等方式,向特別有經濟困難的失業人士施以援助,減輕他們的困難和壓力。減免稅收及撥款援助實施各項減免稅收及撥款援助計劃,紓解民困在200 2年,政府亦採取了一系列短期措施,希望可以直接幫助市民及營商者渡過逆境,這些措施包括有:—— 減 收全 體就 業市 民2 5% 的職 業稅 ;——減 收每 一住戶 房屋 稅50 0元 ,少 於50 0元 者可獲 豁免 繳納 ;—— 各商戶免納營業稅,招牌稅及各酒樓、餐廳免納旅遊稅;——額外增撥一千萬元,對單親家庭、傷殘人士和長期病患者所屬家庭 予 以 特 別 援 助 ;——增加一千萬元預算,以加大對貧困學生的援助力度。結語1.政府繼續積極完善營商環境,創造就業機會我們都清楚明白,就業機會畢竟要由私營企業創造,以上的各種條件和措施並不能完全解決失業人士現時面對的困難,其根本的辦法是必須加速澳門經濟的復甦和發展,就業職位才會增加。786
  • 澳門未來的路向是清晰和樂觀的,市民對前景是充滿信心和憧憬的,而特區政府係會以負責任的態度,一方面積極完善本地的營商環境,推動和協助產業升級,另一方面,亦會採取措施,創造就業機會,抱著以民為本的宗旨,對有困難的人士提供必要的支援。2.不斷自我充實,掌握新知識,幫助澳門產業成功轉型雖然現時良好的氣氛是令人鼓舞,但是美麗的藍圖是有賴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夠實現。我呼籲每一位澳門市民,大家都要先從自己做起,必須持續學習,不斷自我充實,掌握新知識、新技術,以配合世界知識經濟的發展,上下一心,團結起來,幫助澳門產業結構成功轉型。我深信憑著澳門市民堅毅、勇敢、互助的傳統精神,大家一定能夠真正分享到社會發展的成 果 。787
  • 788
  • 《行政》第十五卷,總第五十七期,20 0 2No. 3, 7 8 9- 8 1 1歐盟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關係André Filipe Reynolds Ca st el -Branco da S i lveir a*索 引緒言一、 1 97 5年以前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歐洲之間的關係狀況二、 1 9 7 5年至 1 98 9年間歐共體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關係A ——經 濟 關 係 加 深B ——中歐關 係的政 治發 展三、 1 9 8 9年之後歐共體/歐盟與中國的關係A ——始 於 9 0年 代 的 經 濟 關 係B —— 歐 盟面對 中國的 政策界 定結語*獲得里斯本技術大學社會及政治學高級學院國際關係學士學位。789
  • 緒 言本研究的中心在於闡述自西歐、歐共體以至歐盟,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經濟關係的特徵,並且分析近年歐盟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關係狀 況 的 演 變 。在歐共體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關係狀況中,兩者的經濟規模及政治模式明顯不相稱成為兩者之間關係的主要特徵之一。事實上,經過二十多年來的經濟改革,中國在顯現出其作為輸出國的重要性的同時亦一直被肯定為較吸引外資的市場之一。當然這些事實對其與其主要經濟伙伴之間的關係狀況 會有所影響 。在對歐共體與中國的關係中經濟規模進行分析時,發現兩者的關係是在特有的機構的背景下發展的,並一直透過深入研究歐洲一體化進程和自1 97 8年開始中國一直在加強的經濟改革進程而成形。因此雙方談判人的談判態度一直受到機構演變的影響。事實上,歐洲機構的演變過程及其專有權限的鞏固,一直以來都受到歐盟與其他國家或政治及經 濟 1 實體的外在關係的影響。有些作者認為歐盟的對外政策的重點在於歐共體的權限範圍,透過共同決定機制執行共同政策,而不在於在共同對外和安全政策框架內已商妥的行動及立場,該框架要求任何決定均須以一致為基礎。雖然歐洲委員會及成員國的權限界線的界定方面仍存在著矛盾,但上述因素使歐共體在歐盟內的對外行動的戰略潛 力得 以提 高 。1 . 透過1 992年馬切爾條約創立的歐洲聯盟由三個“支柱”組成,各自具有不同的權限和決定程序。之前賦予三個歐洲共同體(歐洲經濟共同體、歐洲煤鋼業共同體 、歐洲原子能業共同體)的權限,如固有的制度和以制度的平衡為基礎的決定程序,現時歸納為名叫歐洲共同體(歐共體)的“第一支柱”的權限。上述條約補充性地通過了一項共同對外及安全政策,成為具有為較複雜的程序採取決定和確定其一致性的原則這一權限的“第二支柱”。由於受到各成員國在不同的對外政策中極少有共識的局限,表露了這個共同政策在運作上的困難。於馬切爾內,還設立了“第三支柱”,目的是回應處理共同體內的司法及內部事務等問題時的共同需要。在這背景下,我們接著會扼要地引述屬於歐盟的對外關係範圍內,並設定其行動手段的有關法律規定。首先,1 986年的歐洲單一文件致使設立了一個對外關係的系統化框架,將對外關係劃分為對外經濟關係和對外政790
  • 治關係。馬切爾條約及阿姆斯特丹條約強化了這樣劃分並逐一表明歐盟各機構的角色。委員會在單一市場的運作方面及在對外經濟關係方面均獲賦予中心角色,展開及監督共同貿易政策並且訂定歐盟的對外關係的戰略方針。歐共體條約第 1 3 1 條至第1 3 4條訂明共同貿易政策的範圍及廣泛地授權予委員會。透過歐共體條約第 1 3 3條及第300條授權歐洲委員會擔當國際談判人,而歐共體條約第302條使委員會承擔維持與國際組織關係的責任 2 。因此,對外經濟關 係及國際談判地位都是 歐洲委員會的工作成果 。根據歐共體條約第301 條,委員會也有權向理事會提議中斷與第三國家的經 濟 關 係3 。除了貿易政策外,發展合作在歐盟對外關係中亦擔當著一個重要的角色,正如歐共體條約第 1 7 7條至第 1 8 1 條所載:除“發展中國家的可持續的經濟及社會發展”、其和諧地融入世界經濟及對抗貧困等主要目標外,共同體的政策亦需有助於民主及法治國家的發展及鞏固,這是尊重人權及其基本 自由 的要 件 4 。雖然存在一大堆高度發展的法律條文,但是歐盟代表著一群國家,並在建立了程序以管理及執行所協定政策的共同機構內採用一種複合的決定制度。所述的機構是由成員國的代表組成,他們維護其國家的利益並幫助發展具體的跨國利益。雖然歐洲的機體能夠使在進程中的經濟規模有所擴充及使共同經濟及貿易的發展政策有所演進,但它在政治方面沒有起到作用,當中統一仍是歐洲政治的基礎。亦由於這原因,歐盟的對外關係具有在經濟及政治兩方面的比重明顯不平衡的特徵,此特徵還與冷戰後的背景有關,當中有關的地緣政治學見解趨向讓步予地理經濟決定論。一、1975年以前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歐洲之間的關係狀況2.委員會獲授予任何事情的倡議權力,最後決定則由理事會以其建議為基礎而作出。3.所述條文部分涉及阿姆斯特丹條約所採用的編號。4.1 99 9年科英布拉Al med i n a書店出版之《阿姆斯特丹條約》,第3版,第1 39頁。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背景及冷戰的新國際形勢引致中歐關係狀態的深深改變,尤其是經濟方面。在20世紀50年代初的首數年間,歐洲對成立791
  • 不久的 中華人 民共和 國的 立場大 多取決 於蘇維 埃聯 盟及美 國所擺 出的 態度。面對此兩超級勢力,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東、西歐的關係狀況是受戰略優勢的邏輯所支配。歐洲方面,歐洲各國政府避免開展缺乏超級勢力保證的 對 外 政 策 。然而由於韓戰,美國強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障礙,引致中國需要對現視為科技、資金及市場的重要來源地的西歐國家重新定位。在中國與西歐之間經濟及政治靠攏的過程中擔當了重要角色的兩件事情為:1 952年莫斯科國際經濟會議及有關韓國及印度支那的1 954年日內瓦會議。這兩次會議的其中一個正面結果是西歐一些國家(1 9 53年英國及 1 95 7年丹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了外交關係,巴黎協調委員會向多個共產主義國家所提出的一些限制結束了。在這背景下,中國對西歐貿易網絡的依附致使中蘇關係逐 漸惡化 並於 1 9 6 0年 中斷外交 關係 5 。20世紀60年代期間,西歐對中國的經濟多樣化戰略扮演了關鍵角色。在年代中期西歐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有力的貿易伙伴,約佔其總出入口值的四分之一。從這時期起,很多進口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製成品都是來自西歐的。然而這依附的出現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需要情況(由於離開了超級勢力),多於因為歐洲對中國的貿易潛力的真正興趣。事實上,在 1 96 0年中國佔現今組成歐盟的1 5個國家的出口的 1 . 5%,然而於1 97 0年此百分率縮減為1 %6 。 1 95 8年至 1 97 2年之間,歐盟國家與中國之間的貿易往來額出現一個微增的趨勢,由5.74億歐元增至7.87億歐元7 。至於政治方面,由於地理、文化及意識形態的差距,中國與西歐之間的關係維持著很雛形的模式。實際上,對於歐洲一體化行動,北京抱著一種懷疑的姿態,認為共同市場是西歐6國的壟斷集團之間的一項安排,目的是緩和它們之間的差異。然而中國卻準備就緒以幫助任何有意對蘇維埃聯盟進行 大包圍 的行動 。5.1 999年Rout l edge出版,Chris t ophe r M.Dent 所著的《The European Union and East Asia:aneconomi c rel at i onshi p》,第29頁。6.1 960至1 970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刊物,《Di rec t i o n of Trade St at i st i cs Yearbook》,第1 31頁。7.1 994年 Club de B ruxe l les出版之《L’economie chinoise et les relat ions entre la chine et l’UnionEuropeéne》 ,第 8 6 頁。792
  • 20世紀60年代末,由於文化大革命,中國與西歐之間的外交關係出現了新的約束。但這負面的結果並不維持很久,疏遠情況在數年後便遭到反對,這是由於 1 9 7 1 年中美關係正 常化,這足以影響中國與其他國家的 關係,尤其是西方國家。故此,於1 97 1 年後,當曾在文化大革命事件後撤回大使的國家重建與中國的外交關係時,一些西歐國家亦首次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 8 。中國被國際孤立的結束,實際上帶來了在歐共體與中國之間經濟關係 的貿易 新機會 。一方面,由於北美對東南亞,尤其印度支那的姿態,中美關係繼續表現得極不穩定;另一方面,北京顯得恢復興趣去推動多極國際體系,並對在西歐進行的地區一體化採取一個比較贊成的立場。因此,在 1 97 3年加入歐共體的國家數目的擴大獲得北京的接受,作為一個用以引起兩極狀態的新群體,然而中國亦知曉其被視為一股強大的經濟力量的出現多於被視為一致的政治力量。另一個令北京鼓舞的因素是透過一些工具的設立,如1 9 7 1 年的普遍優惠制,1 97 4年的歐阿對話及1 97 5年的洛美協定等加深了歐共體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關係。中國對歐共體的發展及有關活動恢復興趣,促進了北京與布魯塞爾之間談判的開始。根據Ch r is topher Dent 的分類,一種被稱為“交際外交”的外交開始了,其後出現一種“探察外交”,在此階段出現了中國與一些歐洲國家的領導人之間的更高層次會晤,目的是探察對歐共體方面倘可建立外交關係的機會9。運作期正式開始於1 973年底歐洲委員會副主席S i r Chri s topher Soames訪京。8.現為歐盟成員的國家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的,依次為:丹麥於1 950年5月,英國於1 954年6月,荷蘭於1 9 5 4年1 1 月,法國於1 9 6 4年1 月,意大利於1 9 7 0年1 1 月,比利時於1 97 1 年1 0月,希臘於1 9 7 2年6月,德國於1 97 2年1 0月,盧森堡於1 97 2年1 1 月,西班牙於1 9 7 3年 3月,葡國於1 9 7 9年 2月及愛爾蘭於1 9 7 9年 6月。9.Rout l edge於1 999年出版,Ch r i stophe r M.Dent 所著之《The E uropean Union and Eas t Asia:an economic relat ionship》,第 1 3 2 頁。由於歐共體成員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雙邊貿易協定於1 9 7 4年末解除,1 97 4年 5月歐共體部長理事會同意日後與中國的談判由歐洲委員會領導,作為推動共同貿易政策的途徑。北京政府在同年1 1 月接受了歐共體793
  • 這方面的建議,一般來說,其接受態度是正面的10 。故此,1 9 7 5年 5月建立了正式的 外交關係 。二、1975年至1989年間歐共體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關係A.經濟關係加深外 交 關 係 正 式 化 才 3年 , 1 9 7 8 年 4月 歐 共 體 就 能 夠 與 一 個 計 劃 經 濟(於國際貿易法命名為非市場經濟),即中國達成第一個貿易協定。談判過程中,曾出現有關中國在歐共體的共同貿易政策內的資格的疑問,是發展中國家抑或是計劃經濟國家。中國經濟的低收入使中國有資格享用普遍優惠制,這是歐共體對發展中國家的幫助計劃,而中國最終在1 98 0年 1 月受惠於該制度,儘管如此,中國被接納為第二種假設的資格1 1 。透過此協定,同時亦設立了歐共體一中國聯合委員會,負責每年跟進在兩個伙伴間可能會出現的貿易方面的任何問題。歐共體一中 國經濟關 係的法律 架構由 1 9 7 9年達 成的紡織 協定作了 補充,並分別於 1 98 4年及1 9 8 8年作出兩次修改,狹義來說,此兩次修改代表了貿易政策的變化。事實上,當歐共體內結構的衰落開始時,紡織工業一直是中國出口的動力。因而從1 97 9年起,定期出現了為對抗包括紡織業及其他行業的中國出口而提出的反傾銷措施。歐共體貿易保護主義政策的加強與鄧小平所提出的經濟改革有密切的關係,改革帶來了中國生產力未知指 數 的 增 長 。1 0.中國要求官方保證,保證歐共體不會尋求與台灣建立官方關係,組成談判主席團的委員會代表接受了此條件。1 1 .這制度於20世紀70年代在聯合國貿易及發展會議中設立,目的是增加出口收入,推動工業化並加速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增長。此制度所給予的優勢,如降低稅收、不存互惠性質、不強制受惠國家對共同體的產品以任何海關便利作為酬謝。由於中國的迅速發展,從1 998年 1 月1 日起,按照共同體的對外名單,某些工業產品被刪除,由於該些產品已沒有空間再適用稅收縮減。794
  • 1 97 5年至1 985年間當歐共體與中國之間的貿易額迅速地倍增時12 ,作為貿易伙伴的西歐對中國的重要性嚴重地減低。在1 97 5年,現組成歐盟的1 5個國家佔中國入口的25.6%及出口的1 4.6%。而在1 985年,這些百分比則分別為1 7.1 %及9%。這趨勢源自中美關係正常化及香港工業的迅速發展,香港被斷言為入口中國的根源,尤其入口新的經濟特區,並且是中國經濟的轉口主要渠道。在上述期間日本持續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要貿 易 伙 伴 。圖表 1 -自 1 9 7 9年起歐盟面向中國的貿易來源:Eurostat1 2.根據上述作品第1 34頁“E u ros t a t ”一文,1 975年歐共體與中國的貿易交易額為1 7.1 7億歐元, 1 980年為35. 1 億歐元及1 985年為1 1 1 . 1 7億歐元。795
  • 關於歐共體在中國直接投資的數值方面,在中國經濟改革開始後,其趨勢大致相同。在1 9 8 4年至 1 98 7年期間,當歐共體的企業的國外直接投資額增加了5倍時,投資在中國的國外直接投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同一期間則由1 3.6%下降至6.7%,而美國、日本及香港卻成為中國外資的主要來源的基地1 3 。雖然經歷如此變化,可是歐共體在80年代中期仍為中國最主要的技術供應者,同時亦為其重要的財政援助來源,援助的資金主要來自德國、比利時及意大利等國家,而中國則承諾以交換形式進口由資金援助國家生產的工業機械及其他物品。不過,當時由歐共體機構所保證提供的財政援助金額相對來說實在太少,而且都集中於農業及能源項目方面。B.中歐關係的政治發展當時,在政治關係上有一些重要的發展對歐共體和中國的經濟關係帶來正面的影響,其中主要的是 1 9 84年《中英聯合聲明》的簽訂及 1 9 8 5年5月21 日簽署並於同年1 0月生效的《貿易合作協議》14 (〔歐盟〕第261 6/85號規定) 。有關的法 律文件現時 仍然生效, 他們的合作 關係越來越 廣泛,在 貿易方 面的經 濟合 作,主 要有農 業、工 業、 科技、 能源、 交通 運輸、通訊、環境保護等,還包括與其他第三世界國家 1 5的合作。聯合委員會根據實際需要進行運作,並輪流在布魯塞爾及北京召開年度會議。1 61 3 .上述作品第1 35頁。1 4 .倘無任何協約方要廢止該協約,為期五年的協約在默示的情況下可能再實施一年。1 5.1 9 8 3年底,經濟援助主要針對農業及能源方面,達到1 600萬歐元。而在1 984年至1 98 8年期間,僅在農業方面的經濟合作就有3340萬歐元,這個增長與新的《經濟貿易協議》有 關 。16 .第285A091 0(01 )號文件見於網址:http://europa.eu.i n t/eur-lex/pt/l i f/da t/1985/pt285A09190 1 .h tm l 。1 7.德國是首個與中國完成投資雙邊協定(1 983年)的成員國,繼後的還有法國(1 984年5月)、比利時及盧森堡(1 984年6月)、意大利(1 984年1 2月)、丹麥(1 985年4月)、荷蘭(1 985年 6月)及英國 (1 986年) 。在80年 代,歐盟 各成員國 紛紛與 中國成功 簽訂雙邊 投資協定 1 7 。 當時,各成員國高層代表到北京訪問,目的都是為了表明他們在促進西歐與796
  • 中國的貿易關係上作出了努力18 。 1 988年,歐洲委員會代表團亦以同樣方式到中國展開促進歐盟與中國的經濟及外交發展的活動。不過,自從 1 9 89年 6月天安門廣場事件之後,全部經濟合作程序都中止了。由於該事件的影響,在1 98 9年 6月馬德里召開的高峰會上,歐共體決定對 中國採 取即時 的經 濟制裁 行動, 諸如中 止售 賣武器 合約和 軍備 合約,以及凍結所有對中國的財政援助。三、 1989年之後歐共體/歐盟與中國的關係A.始於90年代的經濟關係1 9 9 0年 1 0月 22日,歐共體各外貿部長於盧森堡召開會議,決定中止對中 國的 經濟 制裁 行動 及 於 1 9 9 1 年 恢復 歐 共體 與中 國的 關。 1 91 9 9 3年 4月舉行的首次經濟及貿易事務聯合工作小組年度會議,集合了中國與歐盟的專家共同研究貿易平衡、知識產權、財政機關以及其他各個方面的問題。 20在1 9 9 0年至 1 9 9 7年期間,歐共體與中國之間的經濟互換的發展再次蓬勃起來,從中國進口的貨物價值(由每年1 06億歐元增至373億歐元)及出口到中國的貨物價值(由53億歐元增至 1 6 4億歐元)激增三倍2 1 。而在1 9 97年,中國實際上已成為歐盟第四大主要貿易伙伴 22 。1 8.當時,許多成員國均成立了貿易促進代表團,諸如“Chi na-Bri ta i n Trade Group”、“Comi téF rance Chine”及“Deutsch-Chinesiche Wirt schaf t vere in i gung”。19.《L’economic chinoiseet les re lationsentre la chine et l’Urion Europeene》,“Club de Bruxel les”編著, 1 994年, 第86頁 。20.對話的展開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美貿易的發展情況。而歐盟亦在其他貿易上對區內國家採取另 種 對 策 。21 .請參閱表一。22.《The European Union and East As ia:an economic re l at i onship》,Chr i stophen M.Dent 著,Rout l edge, 1 999年 ,第 1 3 7 頁。不論是歐盟,抑或是美國,他們當時都要面對逐年遞增的巨大貿易逆差的問題。在1 9 90年至 1 99 7年期間,歐洲的赤字差不多增長四倍,由53797
  • 億歐元增至209億歐元,是繼日本後第二個赤字最多的地方。至於歐盟在中國的直接投資數值,亦同樣出現重要的絕對增長。1 9 85年,歐盟在中國的投資值為 1 5 51 萬美元,而到1 99 3年就有643 0萬美元。之後的數年有關數值亦增加了三倍,到1 996年已達到22634萬美元23 。然而,同時間歐盟在對中國的外來直接投資總值亦有少部份是下降的,由6.7%降至4.8%。根據一項由歐洲與中國企業協會以歐洲委員會的名義在1 998年所作的研究,當中提出了五個歐洲投資者主要擔憂的問題:關稅過重、中國的有關規定和法律欠缺透明度、入口配額和准照、市場和批發的限制以及知識產權受到侵犯。以上種種都是歐盟與中國進行高層次的外貿活動時所遇到的問題。這些問題亦直接跟中國要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所要確立的必要條件有關。這次研究亦衍生了一項有關財政機構及兩個重要的環保合作計劃的初步協議,目的在於鼓勵雙方更嚴格地採取一些保護環境的措施。此外,雙方亦制定了一些重要的貿易許可協議。1 99 8年4月,終於踏出了重要的一步,歐盟中止對中國所作的《計劃經濟》(非經濟市場)規定,並為了中國修改關於反傾銷的強制性措施的決定的程序。這樣,那些有關反傾銷措施的決定在較少限制的情況下被實現了24 。1 998年,由於中國經濟受亞洲金融風暴的影響,經濟增長放緩,來自鄰近的亞洲經濟地區的直接外來投資下降,可是歐美的投資者反而受到吸引,增加對中國的投資。為了平衡中國經濟發展的負面後果,諸如失業率高漲及社會內部的不穩定,維持外來投資量是必須的。23.同上。24《The European Union and East As ia:an economic relat i onshi p》,Christopher M.Dent 著,Rout l edge ,1 999年,第1 43頁。25.《Perspekt iven der europa isch-chinesichen Wirt schafts bezi ehungen》,Margot Schül l er,1996年,第1 5 8至 1 6 1 頁。然而,相對來說,歐洲方面的投資沒有顯著的增加,歐盟的投資者在中國的投資明顯地及不上美國和亞洲的投資者。有些著者針對這種情況,列舉了一些原因:諸如要冒風險、歐洲中型企業的資金受到限制、地域距離及中國企業文化資料的缺乏 25 。對此,歐洲委員會進行了有關歐洲企業在中國投資的推廣工作,主要是透過幫助投資者建立合資企業的“歐洲投798
  • 資伙伴計劃”26 ,以及協助投資者辨清中國中小企業的經濟伙伴身份的“亞洲投資計劃”27 。1 998年,“中國與歐盟的企業對話”開始了,目的在鼓勵中國與歐洲企業團體建立關係,而藉著中國與歐盟的年度高峰會的機會,繼續進行類似的接觸。 1 9 9 9年 1 0月,另一項重要工作發展了。經過長時間的籌備,駐北京的歐盟委員會代表團及歐洲企業團體在北京成立歐盟商會。該會宗旨是幫助會員辨清投資夥伴的身份,為會員清除打入中國市場的障礙↑2↑8以及推介在中國設立的歐洲企業 。現時歐盟是中國貨品第二大出口地,2001 年的金額為75.4 1 0百萬歐元,它亦是中國入口貨品的第五大來源地,其銷售量為29.790百萬歐元。29B.歐盟面對中國的政策界定1 994年,中國與歐洲互換公函,確認了中國在國際舞台上具有的發展潛力, 雙方 在政策 上的 對話也 正式 展開。 當時 ,開始 了一 系列不 同級 別(外交部長、代表團團長及地方領導)的正式接觸。26.這項計劃於1 999年完成,目的在於促進中小企業在新興市場的建立,有關計劃在中國推行一直都獲得良好的效果。1 998年底,所有關於E CI P計劃的百分之十六的財政活動均與中國有關,當中建立了約六十家合資企業。27.為了在貿易合作上有所準備和建立中小企業之間的合作伙伴關係,這項計劃得到了歐洲和亞洲企業團體作為支助途徑,這些團體有“Business P r im ing Fund”及“As i a I n t e rpr i se”。《歐盟及第三世界國家協議(中國)及I CE P》,第4頁。28.《歐洲委員會報告》內關於執行 “跟中國合伙經營的發展問題”通告(COM(2000)552最後部份,第1 1 頁)一事。29.Eurost at in DG Trade AZ/CG/SG/WB。30.諸如成立一個與中國及在中國各省主要城市設立“歐洲之家”有關的專家小組。至 1 9 9 5年 7月 , 歐 盟對 中 國的 首 個政 治 策 略是 歐 洲委 員 會所 公 佈 的《中歐關係長期政策》(委員會文件(1 995)279-後部份),它表明了歐洲人企圖在與中國的關係上找尋一個新定位,他們最初是希望中國能融入國際。基此,市場經濟原則被建立了,種種架構的建立成為了反壟斷的最佳方法,因為中國市場的壟斷情況是欠缺外來投資和外國產品所致。在上述文件中,建議進行一些新的工作,以促進中歐 30 的經濟關係,以及對關於799
  • 歐盟在中國31 投資的策略性資料作出一些改善。當時,定出了五個進行新合作計劃的具體範疇,這些範疇主要關於社會和經濟改革、環境合作、人力資源發展、工業合作以及減少城鄉貧窮問題。雖然歐洲委員會發佈的新文件意味著中歐在經濟關係上邁進了重要的一步,然而,仍有重重障礙需要跨越。事實上,在整個談判中權力代表的問題是其中一個重要難題。一方面,中國代表不理解歐盟權力架構的一些情況,特別是在對外共同政策事務上的國家權限的代表團,它阻礙了作為超國家組織的歐盟與中國關係的發展。另一方面,歐盟在聯繫中國當局及其代表時亦面對同樣的困難。實際上,中國自1 9 7 8年已開始權力下放,因而歐洲企業及機構的代表對哪個當局有權知會他們有關企業經營規章等事情 存 在 著 疑 問 。1 9 9 8年 3月發佈的另一份歐洲委員會的文件《同中國建立全面伙伴關係》(委員會文件(1 998年)1 81 ——後部份)再次表明中歐關係發展的迫切性,這是更新自1 99 5年定下的長期政策。該文件是以影響中歐發展重要關係的事件的性質及取向等觀察資料為依據,當中包括香港主權的移交、亞洲金 融危 機、歐 盟經 濟及金 融的 準備工 作以 及其向 東方 拓展的 準備 工作, 1 9 96年 3月亞歐部長會議開展的程序增添了的中歐關係的跨域範疇。由於當時一些新的實際情況,上述的委員會文件推動了中歐更高層次關係的整體聯繫 32 。對於未來的中歐關係,現今仍生效的五大目標如下:—— 讓中國接近國際社 群,致力加強政治對話 ;—— 協助中國過渡成為一個法治及尊重人權的開放社會;—— 中國加入世界經貿體系,同時推動中國的可持續發展;—— 在與華合作的項目 33 上充分利用歐盟的資源;—— 更 廣泛傳 播歐盟 的資訊 。31 .1 994年1 1 月在上海的中國及歐盟商業學校展開活動。32.1 998年1 2月簽署了一份全新且重要的《科技合作協定》,致力拓展中歐合作的領域。33.根據對外關係委員彭定康透露將投放2.5億歐元於至2005年中歐合作的項目上。可參閱htt p://www.ecd.org.cn/pr/press01/0521e.htm,2001 年5月對外關係委員彭定康在中國之歐洲商會的講話。800
  • 與此同時, 1 9 98年 4月在倫敦舉行首次政府領導層的歐中高峰會,它使中歐雙邊對話提升到與美國、俄羅斯或日本等國並列的水平。然後在澳門特 別 行 政 區成 立 初 期 , 1 9 9 9年 1 2月 2 1 日 及 2 0 0 0年 1 0月 2 3日 又 在 北京分別舉行了第二次及第三次歐中高峰會。這些高峰會對於對話及合作是一個重要的工具,創造了一個雙方在利益問題上闡明立場的良好契機,如人權、經貿事務、在多邊組織內的雙邊合作以及區域政治及經濟的發展。1 996年在曼谷舉行的亞歐部長會議34 的進程是推動中國進一步參與國際社群的其中一個工具,也是1 998年《同中國建立全面伙伴關係》(委員會文件(1 998年)1 81 —— 後部份)的主要目標。該會議發展成為一個歐亞伙伴在 政治 及技術 層面 上深入 討論 的廣闊 論壇 ,並促 成一 系列的 合作 活動,這是由於該會的架構性質屬於非正式的以及處理多元化的問題。亞歐部長會議在中歐關係上開拓了新領域,這個新的跨域框架內,中國在經濟合作活動方面一直採取非常積極的態度,至於在政治性質的活動方面,中國所持的態度一向是非常謹慎的。中國 舉 辦各 項 有關 亞 歐部 長 會議 的 活動 中 ,我 們 可提 及 1 9 9 9年 6月在北京 召開 的人權 研討 會。中 國亦 在其他 領域 的合作 活動 上給予 極大 協助, 如 1 9 9 9年 1 0月 在 北 京召 開 及 接 待亞 歐 部 長科 技 會 議 ,而 在 改 革 金融業及社會政策程 序的範疇上,中國 向亞歐部長會議信 托基金捐贈了5 0萬美元 35 。在亞 歐 部長 會 議內 , 亦有 討 論亞 洲 的可 持 續發 展 、亞 洲 區域 海 上 安全、打擊毒品的買賣、穩定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控制軍備及其擴散等問題,歐盟還嘗試推動中國採取一個更積極的態度。34.歐盟的政策應是廣泛分析歐洲對亞洲的策略的題材。1 994年7月歐洲委員會提交了首份以《走向亞洲新戰略》為標題的官方文件。2001 年9月委員會發表一份名為歐亞的新文件:《改善伙伴框架策略》(委員會文件(2001年)469—— 後部份),以便更新歐亞關係策略性的框架。為了加強歐洲在亞洲的存在性,提倡下列六個方針:在政治及安全上堅守承諾及加強聯繫 ;加強雙向的貿易關係及投資流量 ;有效協助亞洲擺脫貧窮 ;推動民主政制的模式 ;推行良好的管治及促進法治。35.《同中國發展整體伙伴關係》文件的執行報告,委員會文件(2000年)552 ——後部份第4 頁 。801
  • 歐盟一直參與東南亞國家聯會區域論壇的部長會議,而她亦是成員國 36之一。這個論壇對於解決中國南海的紛爭及拓展亞太地區在安全問題上的對話,一直作出極大的貢獻。然而,中國對推動東南亞國家聯會的多邊進程,則採取保守的態度,並在與鄰國 37 關係中保持給予雙邊外交特權的傳統 立 場 。200 1 年 5月歐洲委員會發佈新文件,當中重新釐訂 1 9 98年執行目標的策略。在《歐盟走向中國的戰略》文件中:執行1 998年發佈的文件及更有效發揮歐盟政策的未來步伐(委員會文件(200 1 年)265—— 後部份)的目的是強調1 998年所訂定的長期目標的重要性;提出歐盟與中國發展的主要項目,以祈改善中歐關係;分析1 9 98年政策的執行情況;最後,致力協助更全面修訂歐盟中短期目標及中國履行歐盟政策的合作及對話機制。因此,在文件內制定的中短期務實而具體的措施是有助於有效執行 1 998年訂定的 長 期 目 標 。200 1 年 9月在布魯塞爾舉行最近一次的中歐高峰會,出席者包括中國總理朱鎔基及以歐洲理事會38 主席身份出席的比利時首相蓋伊·費爾霍夫施塔特。他們在討論六項重要事情上,採取共同的立場,特別是: 39·應拓展 中歐 政治 對話 ,雙 方應 深入 磋商 ,並 在各 個層 面上 交換 觀點,尤其在中歐關係以及在國際、區域安全問題上的雙方利益,特別是軍備的不擴散、控制及裁軍等方面需要舉行更多的高層次代表及專 家 的 雙邊 會 議 ;·雙方同意需要在人權方面繼續保持對話,並強調在平等及互相尊重的基礎上,堅守承諾以達至正面及具意義的成果;36.現時該論壇的出席國有:澳大利亞、汶萊、達累斯薩拉姆、柬埔寨、加拿大、中國、歐盟、印度、印度尼西亞、日本、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大韓民國、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蒙古、新西蘭、巴布亞新幾內亞、菲律賓、俄羅斯聯盟、新加坡、泰國、美國和越南 。37.請參閱上指文件第六頁。38.歐洲代表團仍是由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歐盟高層代表哈維爾 ·索拉那、歐盟委員會主席羅馬諾·普羅迪、歐盟對外關係委員彭定康及歐盟貿易委員斯卡爾 ·拉米所組成。而中方則由外交部部長唐家璇及對外經濟及貿易部部長出席該會議。39.2001年9月6日在北京舉行第四屆歐盟-中國領導人會議。請參閱ht t p://www.ecd.or g.cn/pr/press01/0906e.htm。802
  • ·雙方領導人強調打擊非法移民和販賣人口政策的重要性,尤其加強合 作 的 重 要 性 ;·關於貿易問題公開及強化對話的重要性,以及行業間特別在企業政策及其規章、資訊社會、環境、能源、科技和衛星導航等方面擴展對話的 重要性 ,都得 到確認 ;·雙邊貿易額及歐盟在中國直接投資水平的長足增加受到關注;論及歐盟貿易逆差的問題,雙方同意努力達致貿易平衡;關於反傾銷措施和數量限制,雙方同意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規範辦事,進行有關諮 詢 ;·歐盟滿意促成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工作獲得成功,雙方表達了強烈支持以平衡利益原則惠及所有組織成員的新一輪多邊談判。2 0 0 2年 3月 1 日 歐 洲 委 員 會 通 過 了 一 份 2 0 0 2年 至 2 0 0 6 年 歐 盟 在 華合作戰 略行 動報告 書。 這一國 家戰 略文件 訂立 了一組 旨在 貫徹眾 多既 定目標的措施。以約2.5億歐元的預算支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的計劃,報告 書還 訂定 指 導、 評估 及修 正 歐盟 援助 的機 制 。關注到中國面臨的挑戰和其他援助者的活動,歐盟提議三個行動的優先領域 :·經濟和社會改革:預算中的大約50%將支持改革,特別關注強化機構及其能力,幫助中國履行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義務;在這一領域還援助改革社會保障系統,以減少貧窮和將來自改革的負面效果減到 最 低 ;·可持續性發展:預算中的大約30%將用於幫助在環境保護、社會發展和經濟 增長之 間取得更 大平衡 ;·完善管治:預算的其餘20%將用於促進法制建設的原創項目,以便支持基層民主、公民社會及保護經濟、社會、公民及政治權利。歐盟與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突顯了歐盟在面對中國時採取的政策的一個問題,至少自1 9 95年,即創立世界貿易組織及歐洲委員會首次公布界定一項長期關係策略的《中歐關係長期政策》通告那年起便出現了這問題。803
  • 歐盟的支持理由建基於全球和雙邊秩序。一方面,將一冒起於新多邊秩序的 超級經 濟力量 邊緣 化,對 國際經 濟體系 來說 是一個 嚴重危 機。 作為巨大 的貿 易力量 ,中 國同樣 遵守 其貿易 伙伴 遵守的 規則 是重要 的。 另一方面 ,當中 國未加 入世界 貿易組 織,經 濟事務 的談判 空間只 限於雙 邊的 尺 度 。事實上中國的經濟改革以平穩和可預期的方式發展使歐盟成員國感到很大興趣。中國產品在歐洲市場的競爭力度可觀地增加,事實可證諸逐漸增加的反傾銷措施數目。還有進入巨大的中國市場的明顯利益。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來說,應預計納入國際貿易體系的利益及其成本。在中國經濟實行互相開放原則,意味著在管理及技術上廣泛不切合與外國企業自由競爭需要的國營商業和工業結構的消失。此情況將可能造成嚴重的失業問題和使沿海地區和內陸地區間的差距加大。訴諸多邊貿易規則和規範的可能是諸種加入組織的必然好處之一,這些規則和規範對來自中國主要經濟伙伴的單方壓力構成保護。同時,由於經濟和政治比重的增長,這樣中華人民共和國將可在多邊貿易議程加入新議 題 。對風險作了評估後,北京於1 9 8 6年 7月烏拉圭回合談判開始前夕向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 T - Ge n e r a l A g r e emen t o n Tr ade and T a r i f f s)正式提出成為 會員的 申請。 具體來 說,中 國意圖 恢復在 關稅及 貿易總 協定的 地位,而不是技術上加入,因為中華民國早在1 94 8年已是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的創始成員,而台灣在1 950年退出協定的決定被視為不正當,因它並不代表全體 中國 人民 。 1 9 8 7 年 3月在 關稅及 貿易 總協 定內設 立了 一個 工作 小組,以 便研 究該 問題, 十年 後中 國仍然 等候 批准 加入關 稅及 貿易 總協 定(1 9 95年被性質更為廣泛的世界貿易組織取代)。遲緩的原因—— 遲至我們今天—— 是兩個方面的。一方面為中國經濟的眾多行業脫離市場規律運作,另一方面則為中國經濟的急速增長及其相對於世界主要經濟的貿易順差的急速增長,在國際貿易體系裏顯示強大衝擊力。實際上,歐盟及美國的巨額貿易逆差使此兩強大勢力對華的苛刻程度增加,及實現雙邊協定的時 間 延 宕 。作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應遵守的原則和基本規範之中,有無歧視原則——包含最惠國待遇條款(與一成員的談判減讓延伸到804
  • 其他成員)、國民待遇(外國產品不得藉適用有異於本國產品的規章或稅項而受損)和限制實施關稅和非表列措施。這樣,一成員的義務是其他成員的權利,反之亦然40 。為了遵守加入的要件,中國需要對政經結構作必要的調整,這樣,逼使要解決權力下放,中央政府難以識別各省有違世界貿易組織的做法或難以解決阻礙中國法制良好運作的問題等課題。不能在 1 99 5年世界貿易組織創立前加入關稅及貿易總協定,逼使中國須根據多邊機構新的規範,以雙邊談判為基礎,與世界貿易組織成員談判加入;此一雙邊談判給予組織成員很大的空間,從而獲得談判利益,而這些利益循最惠國原則的效力伸延到所有組織成員。對歐盟來說,與中國談判議程的主要議題有以下各點:—— 藉關稅的可觀減免,取消所有配額和有違世界貿易組織做法的非分類表壁壘,更方便進入中國農業及工業產品市場;——消除在對外貿易領域現存的壟斷,使中國人與外國人在入口和出口市場 有同 樣的 機會 ;——開放服 務業、電訊 、旅遊和醫 療服務市場 ;——逐 步開放 金融 業(銀 行和保 險) ;——改善 外國企業 在中國 設立程序 的條件 ;——調整中國工業政策,包括關於補貼及國營銷售慣例的規章,使之適合世 界貿 易組 織的 要求 ;——貫 徹 知 識 產 權 協 定 、 資 訊 技 術 協 定 、 公 共 代 理 人 協 定 及 民 航法 典 。2000年5月 1 9日歐盟與中國圍繞世界貿易組織的談判結束,歐洲委員會與中國當 局協議, 在3至5年 期間逐漸 開放在各個 領域的市 場。這協 定代表歐洲企業的投資環境及他們的產品輸往中國的條件得到可觀改善。40.Wei Dan,《中國及世界貿易組織》,Alme d i na ,2001 ,頁1 1 5805
  • 自200 1 年 1 2月 1 1 日起中國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開始歐盟一中國雙邊貿易關係的新一階段。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將強化中國在促進其貿易制度的透明、公平和開放的力量。同時,具獨立性質的、決定具約束力的世界貿易組織解決紛爭機制將使或有的貿易問題得到 有 效 解 決 4 1 。克服了加入世貿組織談判的挑戰後,因須有效貫徹已簽署的協定,中國現在再次面臨新的、多方面的巨大挑戰。歐盟方面提出了一項重要的合作計劃,旨在技術方面幫助及跟進在這一新進程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已準備了2,200萬歐元作為在2002年至2006年間 42 落實一系列共五個計劃之用。歐洲委員會決意與中國分享在世界貿易組織中的經驗,提供幫助使其完成必須的改變及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經濟過渡4 3 。使中國能全面受惠於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好處的基本條件之一,是落實體現透明、無歧視、高效行政和司法獨立等原則的法制建設。制定新的法典應有助中國的社會、經濟和法律體系進步。在這樣的背景下,有需要一提歐盟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合作計劃,這是中國對外合作的同類計劃中最龐大的。中國的法律體系由十九世紀末開始逐步演進,跟隨歐陸的法律傳統,與同一區域內的其他以系統化的規範法典為基礎的法律體系,諸如日本的或澳門的體系有相同的基礎。隨著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歐盟一中國的合作將在組織內擴大到未來談判的範圍,例如目的為將促進經濟增長、就業、減少貧窮和可持續發展,以及促進自由化、規範和發展之間的平衡納入為組織的基本發展目標的多哈 議 程 。歐盟與落實澳門和香港的自治歐盟 的機 構 一直 跟 進中 國 兩個 特 別行 政區 基 本法 的 落實 , 特別 在 行政、立法和司法權的自治和獨立。41 .最近當美國不理會國際自由貿易的規條而向其入口的鋼徵收重關稅(為30%)時,中國便首次在世界貿易組織內使用這個解決紛爭的機制。42.這涉及金融服務業結構改革、統計資料的收集和處理、公共競投的透明度、發展一有效保護知識產權的系統等。43.見ht tp://www.ecd.org .c n/press01/0521e.htm。806
  • 1 99 1 年1 月歐洲委員會提交第一份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年度報告,內容集中在地方民主發展的問題。伴隨著本地經濟運作的重大衝擊,歐盟一香港特別行政區合作協定於1 999年6月1 日生效。2000年5月1 8日委員會第二份關於香港的年度報告則集中在特區法律系統和“一國兩制”原則。關於澳門,1 9 9 9年 1 1 月歐洲委員會採納了“歐盟與澳門:超越200 0年”通告,該通告規定了製作跟進該地方的年度報告書。在布魯賽爾設立了經濟貿易辦事處和開展了不同的合作計劃後,澳門與歐盟的關係得到鞏固。政權移交後,歐洲共同體與澳門於1 993年簽訂的貿易與合作協定的規定完全無改變,繼續有效,歐洲共同體一澳門混合委員會維持其每年的會議 44 。20 00年6月30日歐洲共同體一澳門混合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在布魯賽爾舉行,分析了歐洲委員會 1 9 9 9年 1 1 月的通告,強調需找出新的方法,以促進雙邊貿易、投資和合作4 5 。在歐盟一中國關係中的澳門澳門在21 世紀可以作為通往歐洲的橋樑,其基本要件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功貫徹和有效實行第二制 46 。在此背景下,若著重以歐盟作為其戰略伙伴,用作加強與國際聯繫和其區域地位,澳門將肯定獲益。所以,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於2001 年6月第一次官式訪問歐洲委員會。在歐盟方面,應採取承擔的姿態和合作的主動戰略,使澳門可以真正實現其潛能。目前歐盟與澳門的關係,無論在經濟或文化方面都進展很少。一個為重新 開展 歐盟 一澳 門合 作關 係的 重要 文 件, 是自 1 9 9 3年 1 月開 始生 效 ,1 999年1 2月之後繼續有效的貿易與合作協定。根據協定第4條,合作的範圍有:工業、貿易、科學及技術、能源、運輸、電訊、資訊、知識及工業產權、規範及標準、環境保護、社會發展、旅遊、金融服務、漁業、關稅問題 及 統 計 。44.同上。45.ht t p://eu ropa.eu.int/comm/ext ernal _ r e l a t ions/mac a u/i n t ro/eu _macau_meet ing.h tm。46.指以歐陸法為基礎的澳門法律體系的戰略位置,此被視為澳門獨特性的關鍵標誌 。見Emi ne n t Persons Group .Maca u i n t h e con t e x t o f EU-Ch i na re la t i o n s .Mar c h 1 9 9 9 , 第1 0頁。807
  • 歐盟與澳門的合作計劃每年有1 0 0萬歐元的資助。在眾多現行的計劃中包括 有公 共行政 培訓 計劃 及歐盟 一澳 門法律 合作 計劃 。值得一提,200 0年 1 1 月歐洲議會代表團曾 訪問澳門特別行政區, 以及歐洲委員 會的一項 建議獲得 通過,由 200 1 年 4月 1 0日開始 生效,豁 免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進入申根 4 7 公約地區的簽證。如果 細小 的 澳門 可 以藉 一 些增 值 的優 勢, 為 中國 大 陸的 發 展作 出 貢獻,而這些優勢得到中國中央當局的看重,那麼歐盟的合作將提高歐盟和澳門在地區上的地位及加強其意義。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為傳統進出貨物、人 員和資 本的港 口如 澳門和 香港, 帶來新 的挑 戰,在 這新的 地區 環境,新的比較優勢應被發展起來。事實上作為貿易集中地和自由港,澳門可以吸引歐洲企業,尤其中小企業,以其作特定的服務中心;這裏的法律體系是歐洲傳統的,提供高度的可預見性和安定性。歐洲發起的多邊計劃框架中的多項創設性活動中的兩項至為重要,第一項,依照亞洲一投資計劃,於200 1 年 9月在澳門召集了歐洲和中國企業家,來參加由當地中國一歐洲企業家俱樂部組織的“澳門2001 年,亞洲一企業”創設性活動。約有1 20家中國企業和代表歐盟 48 8個國家的9個商會的60家歐洲企業出席了會議。繼此次創設性活動後,今年6月亦舉行新的交流會,期間有不少來自歐盟4 9 各國的中小企業家出席。47.見F i rs t A nnual Report by the European Comission on the Macao Sepc i a l Adm in is t r a t i v e R egion.COM(2001 )432 f i na l 。48.二○○一年九月十七日澳門論壇日報(葡文)。49.二○○二年三月五日澳門論壇日報(葡文)。50.E L O雜誌一合作與發展,第3 3期,2000年7 /9月,第1 7頁。為鞏固澳門作為歐洲與亞洲間的合作平台,泛歐洲尤里卡網絡的接觸亦是不可缺少的,尤里卡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國際合作,支持歐洲企業在工業、技術的研究和發展等方面的競爭力。200 0年5月第二屆尤里卡在澳門集合了企業家和研究人員,他們分享經驗,探討共同有興趣的領域。認定了1 20項合作計劃的意念,組織了專題會議,60位歐洲和亞洲專家提交了計劃,其中與環境有關的佔多數。此項創設性活 動是在葡萄牙擔任尤里卡創設性活動主席期間開展的,而且第一次有中國 50 的參與。此次活動的 成808
  • 功得到推許,中國科技部與葡萄牙科技部簽訂了一項聯合聲明,決定每兩年在澳門舉行一次同樣的活動。希望今年內可以實現多一次尤里卡創設性活 動 。結 語總結在不同時期中國一歐洲關係的主要特點, 1 9 5 0及 1 9 6 0的兩個十年間,中國 與西歐的 關係完全建 築於經濟 為優先的基 礎上,7 0年代國 際關係進入新的時期,形勢使西方在政治與中國靠近,尤其在該年代中期外交關係的建立。中國有興趣與歐洲共同體建立緊密的經濟聯繫,很大程度上是源於地緣政治的目的,在兩極化的國際社會中尋找多一個選擇。另一方面, 80年 代末歐 洲共同 體實質 地加 強了對 中國經 濟改革 進程的 支持 ,歐洲地緣政治的利益同樣地亦使這個進程得益。歐洲社會需考慮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他們的雙邊關係裏、在國際經濟體系以至全球環境平衡水準中的衝 擊 作 用 。關於歐盟一中國關係的官方範疇,在整個90年代獲意義深遠的改善,特別由於歐盟以長期的戰略眼光發展與中國的關係。然而,歐洲共同體一中國外交活動(無論透過設立新的對話渠道,還是透過增加包括在雙邊合作議程內的題材的數目均可看到)深遠發展,與如日本和美國那些佔有越來越大部份中國市場的經濟潛力相比較,出現了其作為中國的經濟伙伴的相對重要性減退的情況。與中國這些其他經濟伙伴比較,歐盟現僅保持作為技術及財政支 援來源的優勢 。51 . 一個例子是歐洲共同體對1 989年6月在天安門使用暴力對付抗議事件的反應。在此個案由於德國和意大利經濟利益集團的壓力共同體的政策無實質改變。歐盟和中國的關係在不同的領域裏已達到高制度化的台階。經濟上的互相依賴增加到意義深長的情況,並明確地主導了政治 對話 5 1 。這 樣, 歐盟的政策被指控為不連貫,在經濟領域和對外關係領域之間被要求取得更好的平衡。這是一個結構性問題。該問題與歐洲一體化程序,以及與衡量由共同決定所支持的經濟外觀和衡量必須一致通過的政策要旨這兩者間清晰的效能差距有關。中國得知歐洲對外政策的不一致,以及知道歐洲與美809
  • 國之間的競爭,他們希望透過與中國在經濟或政策上加深關係而得益。這兩個原因均用以促進中國的外交利益,因此經常傳遞的信息是,將與歐洲企業的經濟關係和如人權及貿易政策等問題分開處理是有利的。在分析中歐關係的演變時,還需強調一些正面或負面地影響其性質的問題。西歐和中國的關係,尤其在1 9 7 5年之前的期間,是集中於各國所擔當的角色及其本身的目標,這是他們極力專注於觀望中國的政策的一個原因 。於建立中歐關係的某些階段裏,各國均擔任一個關鍵角色。由法國付出的、務求策略性地保護其國家利益的努力,大大促進了歐盟與中國之間初期關係的建立。其他成員國,如英國亦在發展與西歐的經濟關係中擔當重要的角色。英國這樣做極大原因是由於香港。在建立外交關係後,各成員國均繼續為歐共體的工作作好準備,這一點從他們於1 98 5年簽署貿易及經濟合作協議之前所定的一些雙邊經濟協議便得以證實。現時,一群新的、非國家的或從屬國家的活動者一直以越見明顯的方式來影響中歐的關係。中國權力分散的進程給與各省政府決定其本身對外經濟政策的一些自由。那麼,歐盟在繼續與北京直接談判一些中心問題的同時,其談判代表還須考慮與當地政府談判的前提,尤其有關外國直接投資制度方面。另一方面,歐洲企業代表團在雙邊關係中亦同樣取得額外的重要性。在50年代拉近歐洲和中國關係中擔任了主要的角色後,企業交往的新集團藉貿易網絡和歐洲-亞洲投資一直以來發展了相當多的業務,並對跨國發展 作出了貢獻 。在此情況下,考慮到(各)國家的重要角色以及非政府性質的活動者的日漸 增加的 重要性 ,加上 又顯示 出經濟 政策和 政治策 略之間 的互相 依賴,落實歐盟對外關係的政策和加強其工作能力是必不可缺的。810
  • 書 目《歐盟與第三國的協定(中國)》,I C E PClub de Bruxel les, L’economie chinoise et les relat ions ent re la chine et l’UnionEuropeene,1 994Dent,Chr i s t o phe r M., T he European Union and Eas t As ia:an economicrela t i onship,Rout ledge 1 999Eminent Persons Group,Macau in t he contex t of EU-Chi na relat ions,March1 999F i rs t Annual Repo r t by t he E u ropean Comiss ion on t he Macao Specia lAdminis t rat ive Region,Com(2001)432 f inal關於通告執行報告 書“與中國發展全 面的伙伴關係”, COM(200 0)552 f inalSchul ler,Margot,Perspek t i ven der europaisch-chines ichen W i r t sc haf t s-beziehungen ,1996《阿姆斯特丹條約》,第3版,阿爾梅迪納書店,科英布拉—— 1 9 9 9Wei Dan,《中國與世界貿易組織》,阿爾梅迪納,200 1期 刊澳門論壇日報E LO雜誌 ——合作 與發 展, 第33期, 20 0 0年 7 / 9月互聯網ht t p://e u r opa.e u.i n t/c omm/ex te rna1-re l at i ons/macau/i n t ro/eu-macau-meet i ng.htmh t tp://europa.eu.int/eur-lex/pt/l i f/dat/1985pt-285A0919-01.htmlh t tp://www.ecd.org.cn/pr/press01/0521e.htmh t tp://www.ecd.org.cn/pr/press01/0906e.htm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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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第十五卷,總第五十七期,20 0 2No. 3, 8 1 5- 8 2 5當代社會的中國女性歐安娜*一、緒言傳統 社 會的 中 國女 性 ,地 位 卑微 。 女性 屬 陰, 代 表幽 暗 、黑 夜 、 隱晦,象徵著冷色的月光。她們一生言行慎微,深居簡出,完全降伏於三從四德的清規戒律之下。政治上男權至高;家庭中夫綱至上;宗教上上天主宰。人世間所信奉的上天正是仿效凡塵政治社會結構塑造出的男性官僚形象。當然,世上所供奉的神亦有女性的化身,例如媽祖、觀音就是很好的例子。然而,在以男性為主導的人類世界中,她們的法力卻受到極大的囿限和束縛。她們僅能以庇佑之心、慈悲為本去普度眾生。至於社稷、高官厚祿、自身命運,則由其他神靈所掌管,諸如文曲星、福祿壽三星等。傳統上,男性為了官運仕途往往需祈求於這些神靈。讓女性接受教育,便意味著要讓她們積極接觸社會,因此慣常不會讓女性受教 育。更 確切地 說,封建 社會的 女性只 能接受專 為她們 所著的 典籍,以便讓她們在有限的生活空間中受到性情、藝術的陶冶。也有貴族女性通曉音樂、書法及詩詞,但歸根結底,在男性的世界中女性僅僅是作為一種附庸而已。她們可讀的書籍都是經過嚴格挑選的,尤其是儒家學說的著作,如《孝經》或《禮記》,都是標榜以服從為美德來教導女性的。除此之外,一系列的教條、女性的文集、婦女與菩薩的傳記等書籍,均是宣揚良善、無我、慈悲等德行。這樣,除了這些典籍外,女性的讀物還有樹立女性楷模的典範作品,例如:漢朝班昭撰寫的《女誡》及劉向撰寫的《列女傳》;唐代撰寫的《女論語》以及明初出現的《內訓》。*葡萄牙教育部高等技術哲學系碩士,現為澳門理工學院教職員。815
  • 對 婦 女 的 封 建 思 想 統 治 持 續 至 十 九 世 紀 末 。 正 如 明 代 作 家 馮 夢 龍(1 57 4-1 646)撮於著名的格言:“男子有德便是才,女子無才便是德”。神話傳說中早已為女性塑造出十分鮮明的行為舉止的模式,婦女在社會中的角色亦已經定型,而且早已出現在各種流行的神話中。女性可以效法女媧造人傳說中作為母儀典範的女媧,亦即女羲。女媧為造人之神,人面蛇身。有些傳說塑造她單獨出現在人間;另有說法是她得到三 皇中 的伏羲 氏的 幫助。 伏羲 氏可能 是她 的丈夫 ,亦 可能是 她的 兄長。女性唯一的選擇是作為家庭婦女。女性想成為以女媧為典範的家中主母,就必須一如神話中所描述的“女媧煉石補天”一般,在家中為男人打理好零亂 的家,方 能成事 。傳說中塑造的另一個典型的母儀形象,就是夏帝禹的女人,即他的妻子女嬌。禹帝獻身於社稷,為整家治國離家十三載;忠貞的妻子,全心全意支持丈夫,並寫出了中國的第一首情詩:“妾盼之君兮,汝知否歲月堪長 … … ”1 。還有一個廣為流傳的神話故事就是“牛郎織女”,講的是一位為了愛情不惜觸犯天條的女子,成為備受後人稱頌的女性典範。織女是天帝的女兒,她長年為父王的朝臣織造雲錦。織女每日於玉帝家中編織雲錦,猶如生活在監牢中。某日,織女下來凡間,邂逅牛郎並與之私奔,後來還生下兩名子女,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但好景不常,她被父王召回天庭,遵從父命,恪守著織女的職責,被迫與凡間的家庭分離。還有一類為人們所接受的人物,就是常見的妾侍。通常這類人物都被塑造成善良、美麗的形象,以妾侍的身份與諸神締結良緣,過著琴瑟和諧的生活。這就是商朝的姬人湘竹二妃。傳說她們是美麗脫俗的水中仙子,被許配予舜帝,共侍一夫,至死不渝。舜帝最後禪讓王位。下面所闡述的是要讓女性引以為戒的各類型人物:叛逆 的女 人 。《 嫦 娥奔 月 》神 話 中所 塑造 的 代表 中 國月 神 的女 性 形象,其本質是帶有反叛性的,由於其越軌的行為而受到懲罰。1 .作者Charle s Meye r :中國女性。四千年之力量,L at t es 出版,1 986。816
  • 禍水紅顏,一般指的是傳說中帝王的愛妃。由於妃嬪的絕代美色,加上其任性妄為,往往造成社會秩序大亂,甚至國破家亡。貪戀於這些禍水女人美色的古代人物事例計有:商朝第三十代帝王帝辛,為著要滿足美艷的妃子妲己,用極殘暴的手段折磨不幸之臣;周幽王為博寵妃褒姒一笑,甚至連 江山都 放棄了 。怪誕。怪誕神話中的神和人。這些人物容貌各異,通常都是怪譎的,有的行 為詭秘 ,甚至 荒誕 離奇。 如天命 注定的 或具 反叛性 格的女 人, 這類人物 往往 是令人 避之 則吉的 。著 名的西 王母 娘娘便 具雙 重面貌 ,且 是雌雄同 體, 只要病 人見 到她, 便會 不藥而 癒。 她將長 生不 老的仙 丹贈 予他人, 例如送 給了箭 神后 羿。但 若人們 心存惡 念, 則必遭 懲罰, 她可 以遍施咒法於各地。另一個怪誕的神話就是《女兒國》。這個民族並非是中國 人 , 她 們 的 特 徵 是 身 材 高 大 , 皮 膚 白 晢 , 滿 身 毛 髮 , 甚 懼 龍 的 傳 人(中國人)。另外,她們整族都是女人,個個驍勇善戰,但所生的男孩不到 三 歲 便 會 死 去 。另外有一類人物,就是巾幗不讓鬚眉、馳騁沙場的女性。她們為便於加入男 性的 群體中 ,往 往女扮 男裝 。例如 代父 從軍的 花木 蘭、近 代的 秋瑾,膾炙人口的愛情小說《梁祝恨史》的主人公;易服護家財的女商賈等。列舉了上述例子,便可著手分析神話故事中所塑造的各類女性。本人相信,由中國古代流傳至今,甚至將繼續活躍於中國、澳門、甚至遠至葡國的當代文學作品中的主角,中國女性仍為首選。在第二部分中,當代文學作品 為我 提供了 一個 了解現 代中 國女性 地位 的探索 園地 。我以 各地 作家,特別是中、澳、葡三地女作家為核心,闡述我對當代女性主流行為的見解。談及當代女性,當然不得忽略她們背後的女性的歷史。因此,我要先介紹當代文學的歷史,以便後面專注於現代文學的分析。總而言之,我所憧憬的將來,是充滿著美好的幻想和無限的希望。二 、往昔的形象產生於中國及澳門的中、澳、葡作家的文學作品,尤其是女作家江道蓮、Mar ia Pacheco Borg es 及Ondina Braga,男作家飛歷奇等創作的作品,都集中描寫了往昔女性的形象,而且一直流傳至今。她們不僅擺脫不了古817
  • 代神話塑造出的形象,如今更以女性獨特的生存方式將其重新定位。過往的女性三步不出閨門,但亦有人能走出深閨高閣,甚至邁向世界。家庭婦女舊時代的女性以家庭為中心。她們是妻子,是結髮妻子,是主婦,甚至是具有權威的婆母、真正的大母,是養育家族子孫的強力支柱。但舊日的女性有些是童養媳,自幼紮腳,像蓮花般出污泥而不染,保持著貞潔,有的新婚守寡甚至殉節。她們不屬美麗漂亮一類,只是屬於平庸一族。一般來說,這類女性恪守著強烈的倫理道德觀念,常常以崇尚自我犧牲精神的 形 象 出 現 。作家Maria Pacheco Bo rges ,在她的《守寡新娘》中,描寫了女主角賽氏因丈夫新婚即逝,被迫以名存實亡的媳婦身份留在婆家苦度餘生。女人嫁入夫家後,長期順服於丈夫及婆母的權威之下。家婆常被描繪成極之惡毒的婦人。但是,亦有受人稱讚的祖母,例如作家Ond i na Braga在《死亡的女人》這個故事中所描寫的祖母,便是一個菩薩心腸的善良婦女。故事說的是一個甚具獅威的女人驟然喪偶,但仍能撫養十個子女,十個孫兒,成為當時社會的典範 。舊時閨中女子自殺的情形最為典型。孝順、服從父母的溫順女兒,迫於盲從父母,無權自己選擇配偶。中國的傳統婚姻並不是建基於愛情之上的,而是基於家庭甚至社會的利益需求。很多年青女子為免負上忤逆的恥辱罪名,最終走上殉情的不歸路。作家江道蓮的《亞蓮的復仇》和《情思所繫》這兩篇小說,都是描寫這類故事的。流離失所的婦女在流離失所的婦女中,妾侍是其中的一類。她們通常是在有悖正室意願的情 形下 被帶入 家門 的。妾 侍通 常是頗 有姿 色的, 有的 甚至是 紅顏 禍水,至少迷戀她們的丈夫是這樣認為的。當時,自殺行為在即將被納為妾侍的女子中並不鮮見。她們對美好將來的渴望,對戀人忠貞不渝的愛情,令她們無法面對屈居於傳統上的次等地位。正如江道蓮在她的《翡翠戒指》這篇小說中所描寫的那樣。妾侍始終屬於守舊的中國女性世界,從該名女818
  • 作家的小說《內心的衝突》中便可有所了解。現代,接受教育的女性日益增多,逐漸地她們不能容忍丈夫的這種肆意的行為。很多小說都將妾侍描寫成敗家的,甚至累及丈夫沒落潦倒。流離失所的女子中,有些是因為被拋棄而流落街頭的。她們或遭丈夫拋棄,或生逢不幸,甚至還拖兒帶女,無助地聽任命運擺佈,縱使她們已習慣於貧窮。江道蓮的《淚與米》和《那個女人》等小說就是以這類悲慘的遭遇為主題。當時之所以出現為數不少的單親家庭,歸根結底都是因為貧窮。她們必須撫養兒女,但因沒有受過教育,簡單地說,她們根本沒有在社 會立 足的 技能 。在社會上工作的女性,無論有沒有丈夫,她們在一定程度上能接觸到所處的社會階層。她們勞動、賣藝,甚至生活在外國人的社會裡,其中包括被販賣的女性以及澳門人所稱的“妹仔”雖然以前很少女性外出工作,但我們可以知道,無論農村或城市,低下層社會中總有這樣的女性。自十九世紀起,隨著工業在中國的興起,就開始有女工的出現。她們雖然經濟上能獨立,但仍堅守著一貫的傳統家庭觀念。婚後,她們一心一意服侍丈夫,養育兒女;假若是堅持獨身的,便要奉養 父母 。因此 ,經 濟獨立 這種 事情在 她們 身上永 遠不 會實現 。作 家Maria Pacheco Borges 的《小婦人》這篇小說便是一個很好的寫照。故事的主角美美是一個相貌娟好的女工,受到管工的追求。正當一切都顯示著前面是通向幸福目標的坦途時,這段婚姻遭到未來婆母的反對,準新郎因此而死,於是,遺下了孤苦伶丁的母親。此時,美美毅然承擔起寡婦新娘之名,不但原諒了管工的母親,又將她接來與自己同住,服侍奉養。藝妓,大部分感情豐富。她們並非出自富貴人家,而是因生活所迫淪落為娼妓。飛歷奇對往昔澳門福隆新街的名歌妓有過細膩的描寫。走上社會工作的女性,有一些與外國人通婚。然而這些女子往往都沒有好的結局,尤其是貧窮的女子。在澳門,她們最終多被這些海外來客所拋棄。她們不會餓死,因為她們始終是勞動者。這令我想起飛歷奇的小說《蛋家妹亞珍》。亞珍戀上一個葡國水兵。但這名水兵在澳門服役期滿,必須返回葡萄牙。亞珍為他生下了女兒,這個男人不想把女兒留給她的母親而獨自回國,他怕女兒將來會受貧窮、捱飢餓甚至要過蛋家的生活。亞珍819
  • 最後諒 解了這 一切, 同意 他的決 定。從 此,亞 珍將 無限的 痛苦埋 藏在 心底, 獨 自 生 活 。最後,要講一下“妹仔”。這些農村的少女被父母賤價賣出當奴婢。當她們被帶入富貴人家時,便負上了下人和妾侍的雙重身份。很多“妹仔”難以忍受命中注定的不幸而過早地離開人世。江道蓮的《桂妹之夢》中就有這樣的描述:生活在農村的雙親,非常貧困。一次遭遇水災,他們僅有的財物都被冲走了。父母無奈,只好將桂妹賣予一名有錢的婦人做下人。桂妹每天要去泉邊挑水、上山打柴、幹活。十四歲那年,她又被轉賣給另一婦人,生 活更 苦。於 是, 她逃了 出來 。有一 個小 販看中 了她 ,將她 納為 妾侍。但 她受 到其他 女人 的敵視 。在 她懷孕 期間 ,丈夫 去世 了,她 成了 寡婦,之後生下一名遺腹女。她去工廠做工撫養女兒。女兒漸漸長大了,長成了一名漂亮姑娘。可桂妹卻捱壞了身子,染上肺癆。最後在醫院裡,她幻想著女兒的未來,面帶微笑離開了人世。對於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婦女來說,她們對生命特別無奈:她們苦命地掙扎,生命卻飽受摧殘。有的成為被人玩弄的對象;有的無家可歸;有的無端遭人拋棄,最終孤獨地死去。三、當代的女性形象自十九世紀末,受很多基督教教會,尤其是基督教傳教士的影響,許多中國 有識 之士開 始醒 悟到需 要重 新認識 女性 在中國 社會 的地位 。民 國建立後 ,政 府負起 了婦 女解放 鬥爭 的責任 ,制 定法律 時明 顯關注 到婦 女的婚姻 、財產 的分配 ,但 在很多 具體個 案中, 這些 只是形 同虛設 ,更 從來沒有 落實 到農村 ,即 使在城 市, 也僅限 於受 西方影 響較 深的主 要城 市才 能 實 行 。婦女運動興起之初,正如我提過的,是深受西方的影響,這一點早已體現於中國的特色之中。因此,婦女解放運動,一方面依照西方的模式發展起來,婦女爭取提高的教育水平,獲得公民和經濟的權利;另一方面,又形成了更多有志向的婦女衝破束縛,加入革命主義者及民族主義者行列的原因。對於很多中國女性來說,無論是受各朝代的影響或是受外國的影響,婦女解放事業必須結合更廣泛的國家解放運動才具有意義。最終,中國共產黨統領了受婦女解放思潮影響的婦女革命事業。自一九四九年起,820
  • 婦女在新中國的革命事業中佔了半數地位,這一現象應歸於新的意識形態的建立,尤其是經濟開放,她們亦將會是紅色中國的一股模範的生產力。在社會 工作的 中國女 性現 時佔有 相當的 比重, 尤其 是在城 市。她 們男 性化,越來越堅強,由聽命於自然到對逆來順受、痛苦的過往的反思,以至趨向獨立。但是在農村,由婦女擔負起家務及勞動的沉重擔子的這種狀況卻得不到改善,婦女們繼續把自殺視為解脫痛苦折磨的最佳選擇。在本節內,我主要通過分析澳門及中國內地的中國女性文學作品,來研究生活於當代社會的中國女性的地位。由於往日的很多行為模式沿襲成規,所以我仍按慣常的形式將舊日女性形象分類。據對比過往和現代女性的形象所得,在分類上與前述的或從神話歸納出來的分類並末有明顯的差異,反而是類別的排列次序有所倒置。即是說,時至今日,主要是走上社會工作的女性佔首位,家庭婦女次之,最後,女性流離失所的情況會日漸消 失 。走上社會工作的女性。走上社會工作的女性繼續是職業女性、藝人,總之是在外工作的日益增多。澳門的華人女作家沈尚青,在她的小說《他們思考女性的甚麼》中,對女性的形象作了全面的剖析。這些女性在現時的中國社會備受推崇和接受,這也是社會的趨勢。現代女性特徵的排列次序是:聰明、有幽默感、獨立,因為現時的男性不喜歡多愁善感、妖艷或不健康的女性,因此美麗的標準也要從健康方面重新釐定,而且自信也很重要。在澳門這座城市,完全嗅不到農村的氣息。人人都希望女性能接受教育、活潑、經濟獨立、健康、誠信,而人們所關心的以及可能引起矛盾的就是女性應該具備所有時代的特徵。但是,不要忘記,正如該女作家在《年齡的驚訝》一文中所說:“雨會繼續落在地上,女性會走進夫家,人亦會變老,命運如此,奈何奈何。” 22.澳門的七顆星星。女性散文選集第69頁。她在《給女兒的信》中對一位現代的模範母親說,給女孩子最大的財富,莫過於讓她受教育,因為內在美比外在美更重要。一名女藝人或任何一位女性,若只顧追求美麗的容貌、窈窕的身材,必然注定失敗,這是舊時代的 思想。 美麗固 然令人 響往, 但也提 醒了中 國女性 要與妾 侍制度 抗爭,這種制度是女性在社會上沒有經濟能力又懦於反抗家庭的那個時代的821
  • 產物,她們只能屈服於她們厭惡的生活模式之下。時至今日,這類事例還是很多。林中英批評藝人葉子媚憑著“大胸脯”進入電影界。但現今的女性已摒棄了 這種念頭了 。新中國婦女離婚的現象不斷出現。她們自願走入社會的工作階層,成為專業 人士 ,在各 大公 共及私 人機 構中擔 當著 高職位 。她 們工作 十分 認真、勤奮,但也由於她們恪守著規矩和規條,顯然缺乏靈活性而成為別人的笑柄。她們是反抗舊制度的鬥士,具有雙重性格,穿起男裝,擔任著通常由男人所擔當的職位。她們被描繪為單親家庭中嚴厲的家長,忽略了對兒女的教育,最終兒女讀書不成。女作家張欣她的《並非巧合》的小說就描寫 了這 樣的 情景 。家庭婦女當代 婦女 被 視為 獨 立的 職 業者 , 尤其 對在 社 會工 作 層面 上 的形 象 而言。婦女學會了控制情感意識,如丁露在她寫的小說《現今婦女》中描述的那樣。女人不想生兒育女,想從傳統的角色中解放出來,因此,婦女日益強調要投身於社會工作,要謀求個人利益。“現今女性的單身貴族(…)有助減 低人 口的 膨脹 ”3 。但是,也有很多女性正設法在事業與家庭之間尋求一種協調、平衡的關係。她們被傳統封建禮教所束縛,所以更加痛苦不堪, 凡事 都以維 繫正 常家庭 為大 前提, 縱使 與丈夫 意見 衝突也 在所 不惜。久而久之,她們在精神上飽受困擾,同樣累及她們周圍的人也受困。女作家陸星兒在她的《同一屋簷下》4 中所講述的就是這樣的故事。新時代的家庭婦女常常被生活中極大的危機感所籠罩,因無力與舊的婚姻制 度抗 衡,往 住順 服於丈 夫所 施加的 種種 心理和 生理 壓力。 另一 方面,她們難於適應生活的改變,難於抵受新社會對離婚的看法,最後,她們選擇了獨身,自力更生,自食其力。以往,若走出家庭進入社會工作,總會冒 上自殺 的風險 。3.Ob.C i t .第162-163頁。4.六位當代中國女作家。今日,已婚婦女,縱使留守家中,處身於農村,也嚮往感受一點新時代的文化氣息,渴望接受教育。因此她們放眼世界,了解世界新事物。在822
  • 作家鐵凝的小說《孕婦與牛》中便可以找到這結論。主人公婚姻幸福,受到丈夫家上上下下的親切對待,事事稱心如意。她還養了一頭母牛,視牠為老朋友。不過,她有一個夢想,就是能夠讀書識字。寡婦和寡婦新娘的自殺情況現在已日漸減少,因喪夫而自殺更不聞已久。因為她們有能力獨立謀生。至於寡婦新娘,她也會有新的希望,因為困於樊籬的守舊思想獲得了解放。正如江道蓮女士在她那篇小說《金妹的新年》裡有過 這樣的描寫 。流離失所的婦女時至今日,無論在澳門還是在中國,婦女帶著孩子被遺棄而流落街頭的情形已少見。貧窮和被遺棄似乎已轉移到老人身上,此事不足為奇。因為現時的核心家庭漸多,尤其是在中國的大城市中。澳門街頭仍可見到甚多的年邁乞丐。另一方面,由於被遺棄的婦女可以得政府的幫助,她們通過工作而自我保障,更會力爭同工同酬。妾侍有能力的女性不再依靠有錢男人的“鐵飯碗”,簡單而說,她們有才幹,不會再為“鐵飯碗”而壓抑自己的感情。江道蓮的《沈莉的受情》這篇小說中便是描寫這樣的故事的。在中日戰爭中沈莉父母雙亡,遺下了識不了幾個字的她活在世上。後來,她結識了一名識文斷墨的男人。這個已有家室的男人迷戀上了沈莉,但卻要她接受做他的地下情婦。沈莉拒絕了他。最後,作者安排了一個大團圓的結局,沈莉與一名有錢商人結了婚,成為一個名正言順的妻子。抗拒為妾的事例於中國當代文藝作品中層出不窮,但亦有例外。舊時未婚女子自殺的情形,江道蓮在《翡翠戒指》中也有這類的描述。新時代的新思想似乎更為新一代的女性所接受。有些女性選擇終身獨身,寄情於工作,不但能維持生計,還獲得了精神上的支持。她們寧願獨立,在人前昂首挺立,不願插足別人的生活,自己亦泰然自若。記得作家葉梅在《機智舞孃的片段》中,講述主角玉蓮是出身於封建貴族階層,她戀上了一個漁民,經歷了一連串悲喜波折,終於解放自己,全情投入工作。823
  • 四、結論:對未來的瞻念我 曾 讀 過 一 篇 令 人 讚 嘆 的 小 說 , 就 是 范 小 青 的 《 回 到 世 紀 前 的 生活》。故事主人公慧文是一間庵堂的女住持,在新的政治階級鬥爭後,於一九五○年被趕下台。後來,該庵堂經修繕後重開,她亦復職。不過,我認為該故事中最令人關注的人物,是一名叫徐美芳的少女。她年輕時已在社團中擔當重要的職位。她當上了街坊委員會的主任。正如作者向我們描述的那 樣,她 被提升 為支 部書記 。因此 ,她掌 管著 街道居 民的經 濟、 行政、人事、文化、教育、社會治安及家庭計劃等事務。很多人驚訝於這名年輕的女性辦事能力平平,為何能取得這重要的職位。事實上,縱使人們如何難明,或人們認為她處事呆板,但她仍執著地為這小社區工作著。當要對別人予以嚴重批評時,她總是給犯錯者一次機會。因此,她雖年輕,卻有一顆善良之心,且毫無顧忌地表露出來。她無需以官腔作掩飾,亦不會嚴厲、強硬地像男人那樣依權仗勢,她僅僅是身居要職而已。我認為可將她樹立為女性在社會上、事業上未來的楷模,無需掩飾她的直率及富感情的本性。徐美芳一直未能找伴侶,即未有正式的男朋友,亦因此引來了不少追求者。然而,她依然我行我素,甘於孤寂。我相信,當代中國女性之所以有人選擇繼續獨身,是因為未能找到一個真正心儀的對象。我深信有一日中國女性亦能暢抒己懷,傾吐情感,衣著隨意,脫去男性化外服,無需為追求女人的自覺而付出高昂的代價。她們經過多個世紀積澱出的奉獻及忘我的精神,為人類的繁衍作出新的貢獻。在必要時,與所有世俗抗爭。若中國現時能鼓勵性地給予女性重要的職位,中國一定會從中獲益。中國會因消除官僚化、社會上自發性的情感得到釋放而得益。我們知道,中國社會充滿著仁愛、善良、寬容、慷慨以及文藝作品中所歌頌的所有美德,正因如此,在龍的傳人的神話傳說以及文藝作品中,這些往往假託女人公的角色得到了充分的表現。824
  • 參考書目Bo rges,Mar i a Pachec o:《中國女性》,澳門文化司署,東方葡萄牙學會 , 1 9 9 5 。Br aga,Mar ia Ondi na :《中國靠邊站》,澳門文化司署,1 991 。江道蓮:《旗袍》,澳門文化司署,東方葡萄牙學會, 1 9 9 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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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第十五卷 ,總第五十七期, 20 0 2No . 3 , 8 2 9- 8 4 5澳門高等教育二十年劉羡冰*1 98 1 年澳門東亞大學成立。1 98 7年中葡聯合聲明簽署。1 99 9年 1 2月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正式成立。澳門地區在這個關鍵的時間內,高等教育的發展是一個十分關鍵的問題。在這關鍵的問題上,中、葡雙方政府都採取了許多特別的措施,澳葡政府也作了部署規劃,民間積極性又充分調動起來,澳門人才培養問題有了較好的解決 。下面是三次人口普查數字,可以看到20年間,具高等學歷的人口增加了8.49倍。如減去當時在澳工作的、現已回葡的千名高學歷葡人,20年來人數增加約十倍。更可喜的是3 1 4 25人中,中國籍的共有2558 7人,佔81 .42%。表一 三次人口普查澳門高等學歷人數統計統計普查司數字*澳門中華教育會監事長、澳門教育委員會委員、澳門學歷認可委員會委員。829
  • 不少人(包括本地人和外地朋友)向我問及澳門高等教育,其發展變化的多元和高速,我很難準確回答。2001 年為《學位及研究生教育》研討會搜集資料,才有多些了解;為窺全豹,再搜集資料寫成本文。一、本澳高等教育概況澳門進入後過渡期後,高等教育數量上有較急速的發展。首先,成立於1 981 年的私立東亞大學,被一分為三。澳葡政府收購的三個學院,大部分課程歸入“澳門大學”,並分出部分學系與其他課程合組新的“澳門理工學院”;未被收購的東亞大學公開學院,於1 99 2年與葡國公開大學聯合成為一所大學,即今“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為培訓華人保安部門管理人員,保安司於1 988年成立“澳門保安部隊高等 學 校 ” ;已合併於“理工學院”的旅遊課程,經政府批准,獨立為“旅遊學院”;聯合國大學國際軟件技術研究所於1 992年得澳葡政府提供校址在澳門運 作 ;原鏡湖護士學校於 1 9 9 9年 1 1 月 1 6日經澳葡政府批准升格為“澳門鏡湖 護 理 學 院 ” ;經澳葡政府批准澳門天主教教區開辦了“澳門高等校際學院”;1 995年成立的“澳門歐洲研究學會”所設研究項目,被澳葡政府承認為 研 究 生 課 程 ;澳門回歸後,“澳門管理專業協會”原培訓課程,獲特區政府批准,於2 0 0 0年 7 月 升 格為 “ 澳 門 管 理 學 院 ” ;200 0年 3月經特區政府批准成立“澳門科技大學”,以及200 1 年 8月被特區政府批准宣佈成立的“中西創新學院”。830
  • 表二 2000-2001年度高等教育註冊學生人數(按學位及文憑分)說明: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統計資料至2 00 1 年 8月 止, 澳門 高等 教育 機構 共有 1 1 所, 學生 1 2 7 4 9人 。 平均每3.5萬左右的人口即有一所高等院校。香港人口為澳門的十多倍,香港高 等院 校 也只 有2 1 所, 1 平 均 30多萬 人 才擁 有一 所 。當前澳門高等教育的質量成為關注的焦點是必然的,特別是公立的四所。(即表二中前四所為公立大專)二、本澳高等教育的特點(一)規模小。平均每所高等教育機構僅得千人,學科系統必然受局限。(二 ) 男 女 生 均衡 。 ( 見 表 三a) 男 生 6 5 0 3人 , 佔 5 1 . 0 1 % ; 女 生6246,佔48.99%。但是本地學生中,女生佔了60%以上。這是多年來本地高中畢業生女多於男的現象的延續。(見表三b)1 .見貝磊、古鼎儀:《香港與澳門的教育與社會》第67頁。831
  • 表三(a)2000/2001年度高等教育註冊學生人數(按性別分)(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資料)表三(b)2000/2001年度高等教育註冊學生人數(按本地生及外地生分)(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資料)832
  • (三)外地生佔四成五。本地生7067人,佔55.43%;外地生5682人,佔44.57%。東亞大學在 1 9 81 年在澳門創辦,一直到1 98 6年度學生的主要來源都是香港和東南亞。 1 9 8 7年度開始,本地學生首次超過半數。近年,外地學生又有所增長,其中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簡稱公開大學)以外地生為主,佔了85%以上。其次是科技大學的外地生,也超過了半數。(詳見表三b)( 四 ) 學 士 學 位 後 的 學 生 超 半 數 。 ( 詳 見 表 二 ) 其 中 博 士 學 位 佔0. 1 3%,碩士學位佔43.93%,學位後文憑課程佔6.93%,合起來是50.99%。其中尤以熱門學科MBA-工商管理碩士外地生一枝獨秀。(五)修讀方式靈活。以日夜兼讀的最多。其中全部日間上課的不足三分之一,日夜兼讀的佔了45.45%。其實除鏡湖護理學院由於課程具較多日間實習,必須日夜兼讀以及管理學院一貫是兼讀課程之外,最明顯的是公開大學98.97%的學生都是日夜兼讀的。(見表四)表四 2000/2001年度高等教育註冊學生人數(按修讀方式分)(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資料)833
  • (六 ) 多 元 性 。 澳 門 1 1 所 高 等 教 育 機 構 , 已 形 成 辦 校 實 體 、 辦 校 宗旨、教育對象、教學語言、課程等各有側重的多元格局。(七)競爭性。澳門高中畢業生在20世紀90年代每年僅二千人左右,其中85%能順利升上大專院校。海峽兩岸及本地是三條升大的主要渠道。學生有充分選校機會。全國重點大學、面向華僑華人子弟的暨南大學、華僑大學以及與澳門關係密切的東北大學、汕頭大學,每年均免試接受本澳中學保送的優秀學生,內地大學又在本澳設考場;台灣各大學也同樣接受保送和設澳門考場。因而一直以來,大多數本澳高中畢業生不以本地大學為首選。由於連續六年社會經濟不景,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近三年開始提前接受各中學保送,又減學費,因而2001 年度首次出現二千多畢業生過半數在本地升學的現象。有競爭有進步,希望導向良性競爭,競相提高質 量 。(八)雙向的開放性。從20世紀80年代初至今,澳門高等教育向持開放態度,已形成對外的互促互補的雙向開放格局。三、高校急速發展的因素(一)政治因素。 1 9 99年1 2月 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在澳門行使主權,是促進澳門高等教育發展的重要因素。(二)國際影響。知識經濟顯示學歷和學力的重要,澳門經濟轉型,市民覺醒到必須終身學習,充實提高個人文化素質和專業知識。(三)地緣優勢。因鄰近地區專上學位緊張,澳門有發展空間。(四)學歷被承認。用人市場特別是政府公務員崗位近十多年歡迎高學歷,在機遇較多的客觀條件下,在職青年、中年求學積極性大大提高。學歷本地認可,且基本合理,這一問題容後詳述。(五)民間積極性充份調動。20年來越來越多好學之士在職兼讀, 官方、民間團 體提供助學 。834
  • 四、離澳升學受優惠(一)報考中國內地大學增長迅速1 97 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宣佈恢復高考招生,同年即接納澳門學生到拱北報 考,檢 驗體格 ,當 年中山 大學亦 錄取澳 門考 生一人 ,也就 是七 七屆。自此,每年均有澳門學生通過入學試回內地升學。1 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直屬的兩所對外開放的大學,重點在港澳招生,報考和入讀的學生逐年增加。(詳見表五)成為澳門專業人才培訓的兩個大搖籃,其中暨大醫學院、華大建築工程,是20世紀80年 代中連續十多年的吃香學科,客觀上滿足了該兩行業人才培訓的需要,也補充了澳門本地大學科系的不足 。表五 澳門學生報讀中國內地大學及被錄取人數統計表(澳門中華教育會統計資料)835
  • 1 987年,中葡簽署了關於澳門的聯合聲明後,中、葡政府均在治澳人才培訓方面作出積極回應,成為澳門高等教育迅猛發展的政治因素。1 98 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委員會為配合澳門過渡期工作計劃的需要,大力協助澳門地區專業人才培養,全國重點大學聯合在澳設入學試場向澳門學生開放;1 995年開始,另每年免試接納澳門各中學推薦的優秀畢業生,平均每年百人。其中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山大學、复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中科技大學等每年均免試錄取澳門優秀高中畢業生各 五 人 。在澳門興建國際機場期間,祖國特准南京航天航空大學專門為澳門培訓人才;為加速澳門公務人員本地化進程,廣州中山大學連續兩屆為澳門開辦在職兼讀公共行政碩士研究生班……。20年來,本澳學生到內地升學的,從個別發展到每年超千人。(二)報考台灣大學人數穩步提升澳門學生報考台灣各大專院校由來已久。中國內地文革期間,更成為澳門學生升大專的主要渠道。1 994年台灣高考在澳門設考場,升讀人數在穩定中亦按澳門高中畢業生人數遞升,從500左右升至200 1 年近80 0人。(詳見表六)澳門學生選擇赴台升學原因約有下列幾項:1 .校園、設備、管理和師資水平穩定;2.繼續深造渠道通暢;3.費用較國外為低,學校鼓勵工讀。表六 澳門學生報考及被錄取統計*本表為台灣大專入學試澳門考區提供836
  • 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澳門80%的高中畢業生升大形成當地及海 峽兩岸三條主要渠道。這既有文化、地緣、人緣三者的自然因素,也反映澳門文教多元化的實況。因此,澳門已經長期存在兩種機制的互動:優秀學生自由擇校的機制與名牌學校自由選擇澳門優秀學生的機制。這兩種機制的健康互動,對澳門人才培養和高等教育的發展都是積極的因素,我們應該十 分 珍 惜 它 。(三)往其他地區升學及政府民間助學表七 向我 們 提供 另 一個 角 度看 澳 門人 才培 養 的多 渠 道。 澳 葡政 府 從1 982年開始,每年通過學生申請,行政官員評審發放助、獎、貸學金資助本澳高中畢業生赴外地升學。從表七可見1 9 82年,發放名額第一位是赴葡國的,依次為台灣、中國內地和香港。1 98 7年中葡聯合聲明公佈後,在本澳大專就讀學生首先登上榜首,此後一直排第一位;其次往中國內地升學學生人數逐年增加,到1 995年開始獲資助人數也佔第二位。獲資助往葡國升學的學生從最多名額到 1 987年已降為第四位了。據官方解釋,此項僅為對華人赴葡就讀提供的資助,以及個別依章頒發的獎學額。澳葡政府決策通過助學確為本地高等教育留住本地學生產生一定效果,在社會經濟不佳時期, 效果更 顯著些 。除政府助學金之外,各高等院校也設有助學辦法。澳門基金會對在職兼讀研究生課程的關注較多。(見表八)澳門大專基金會還以幫助赴葡就讀法律的學生作為重點,確保對過渡時期人才的培養,有針對性地作出了貢 獻 。澳門大專基金會成立於1 9 86年,向高中畢業生升學作出資助,分助學及貸學兩類。從 1 98 6至 20 0 1 年間,“共發放十六次助貸學金,總金額為港幣 1 85 5多萬元,受助學生有245 7人(筆者註:應為人次),已完成學業回澳工作的有63 1 人。……先後送出六批約七十人往葡國讀法律和其他專業,……也在國內中山大學和汕頭大學開辦法學專業澳門本科班。” 22.唐志堅:《澳門大專教育基金會成立十五周年紀念特刊·獻詞》第1 9頁。837
  • 表七 澳門教育當局大専助學金(包括奬學、貸學金)發放按就讀地區統計(1982 2000年)838
  • 五、引進外力,加速在職培訓人才澳門高等教育起步遲,為解決人才培養以適應過渡期的需要,民間積極性的發揮,還走出一條引進外力、在職大面積培訓專業人才的道路。1 984年,澳門中華教育會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委支持與廣州華南師範學院(即今華南師範大學)簽約,於1 9 85年開始為澳門教師開辦教育專業課程,並爭取澳葡政府資助學費。由此開闢了引進外力,通過在職兼讀,有力地促進教師隊伍專業水平的提高。同類課程由於適應社會客觀需要,逐步擴展到社會各個領域。澳門業餘進修中心適應社會需要,從 1 9 8 5年至200 1 年,先後引進華南師大、中山大學、暨南大學、北京大學等開辦了十六項針對社會需求的課程,如中國文學、會計學、行政學、社會學、刑法學、計算機應用、電子商務、圖書管理專業……。其中地籍測量與土地規劃專業專門向氣象台職員提 供。 這些課 程包 括大專 、本 科學士 學位 及碩士 學位 課程, 十多 年來,先後入讀 的達240 0多人,已畢業 的也近千人 。引進外力為本澳培養研究生方面也出現了澳門有史以來的熱潮。從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內地大學開始在本澳招收在職兼讀研究生。1 994年之前,被錄取的零散的個別招收, 1 994年開始,由澳門基金會統籌,該會還提供助學金的申請。(詳見表八)七年間被內地錄取的澳門在職兼讀研究生共1 0 98人,其中博士生1 1 0人;另外,廣州暨南大學1 9 9 6至 20 01 五年間在澳又錄取了研究生259人,合計 1 3 5 7人,以七年計平均每年近200人。表八 國家教委、廣州暨大在澳招收研究生發展情況以上數字分別由澳門基金會及暨大招生辦提供839
  • 六、學歷認可制度本地化1 989年3月1 日,澳葡政府頒佈DL 1 4/89/M號法令,成立澳門學歷認可委員會,認可在本澳及以外取得的學歷。認可分四級:小學畢業、初中畢業、高中畢業以及大學畢業。申請者絕大部分準備投身公職。澳門官方成立的學歷認可委員會,打破了高等教育全部由葡國認可的慣例;也廢除了初中畢業學歷認可要在澳門參加葡國語言和文化考試的制度,而四級學歷都採官方在諮詢委員會後批准申請的辦法。從 1 9 8 9年 1 2月 8日 至 1 9 9 5年 6月 3 0日 共 認 可 高 等教 育 3 4 0 2份 , 中學 1 0 2 5 7份,小學448 7份。而高等學歷獲取地以中國佔首位:表九a 1 989年6月 1 日至 1 995年6月30日申請高等教育學歷認可資料來源:《在澳門本土之學歷認可》P.108,1995(政府出版物)表九b 2000、2001 兩年高等教育學歷認可資料資料來源: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七、澳門高等教育的成效澳門教育 在20世 紀前半葉 發展緩 慢,60年代靠民 間力量逐 步普及 初等教育,7 0年代逐步發展中等教育 ,80年代初由港人來澳辦高等私立 大學。因而在 1 9 87年進入過渡期,人才培養就成為十分迫切而嚴峻的任務。如前所述,為了加快培養人才,中、葡雙方通過聯絡小組取得共識,各自840
  • 主動推行特別政策。另一方面,又通過全日制與在職兼讀兩大途徑,通過本地大專學院與外地高校兩大渠道充分激發民間積極求學的熱情。高學歷人口20年增加 十倍。 是澳門 開埠四 百年來 ,專才 成長最 快速的 20年 。(一)大大提高公職人員的學歷:有利特區施政1 9 8 7年統計,澳門公職人員的學歷結構很不理想(見表十)。 1 9 8 8年,僅小學畢 業及以下程 度的佔了整 體的40% ;有初中畢 業程度的, 佔37.28%;具專上學歷的僅1 1 .1 8%,而其中多數還是從葡國聘來而正逐步離職回葡 的(見表 十一) 。從表十的對比,我們可以看到從 1 9 8 8到 20 0 0年十二年間。公職人員具專上學歷的從896人增至448 2人,增加了358 6人。這大幅度的高學歷公職人員的增加,不但補充了離澳返葡近千名高學歷者,還把高學歷比例從1 1 . 1 8%提升到20%,大大有利於特區政府的創建與運作,在專業水平上提供了一個基礎。雖仍未理想,但成績是很大的。表十 1 988-2000年澳門公職人員學歷對比①②①1988年數字來自行政暨公職司。Bachare lato譯成學士是錯的。②2000年6月數字取自《澳門公共行政之人力資源》P.1 1-19頁Bacharelato已譯為“高等專科學位”。此項數字與不頒授學位的高等課程(Curso Sup.S/Grau Aca.)合計算於高等專科類 。841
  • 表十一 葡籍公職人員及在葡聘公務員離開公職人數統計(二)提高整體居民文化素質和社會服務水平1 .教師專業知識的普及與專業水平的提高除公職人員之外,全澳在職教育工作者通過在職進修、先後獲高級專業文憑、學士學位、研究生學位的千多人,加上高中畢業生在本澳以及外地接受教育專業教育然後投身於中、小、幼教師隊伍的,使全澳教師的專業水平有明顯的提高,1 983年度本澳教師具專業資格的僅佔23.67%↑3,至今已基本達到法定要求。在職教師具有實踐經驗,經連續近20年的在職兼讀大學課程,不但補足了教育科學的基本理論,也更新了教育觀念,提高了專 業精 神 。表十二 1985-2000年 廣州華南師範大學澳門班各級資料3.劉羨冰《提高教師的專業地位是教育團體的中心任務,時代使命》1 997《海峽兩岸暨港澳地區教育研討會》論文。842
  • *本表資料由澳門中華教育會提供1 5年來,報讀華南師大教育専業課程的彙計有 1 5 5 1 人,取得専科 文憑的有 1 0 2 4人,獲大學畢業的有431 人,其中236人獲頒學士學位。(詳見表 十二 )2.護士専業知識得到更新與専業資格提高20世紀末,在醫療科技一日千里的挑戰下,鏡湖護士學校持續了十多年更新課程,以適應社會發展需要,1 991 年實行提高考生學歷水平,統一招收高中畢業生,經三到四年的専業培訓,頒發専業文憑,可以在本地區合 法 執 業 。從1 99 4年開始,由澳門護士學會與澳門業餘進修中心聯合,協助暨南大學在澳門開辦護理大専班。自此以後,本澳在職護士大多數利用工餘時間進行進修、提高専業水平,配合了澳門醫療現代化的發展。本澳先後有三所護士學校: 1 9 2 3年成立的鏡湖護士學校、 1 9 3 9年成立的聖辣菲護士學校以及1 96 4年成立的官立護士學校(詳見劉羨冰:《澳門教育史》P.1 61 -1 76),向收初中畢業生,不少在職護士有必要提高文化水平,更需要更新醫護専業知識和技能,因而上述課程普遍受歡迎,也大大激發該業同仁進修的積極性。(詳見表十三)。跨進2 1 世紀,全澳護士達大専程度的已佔絕大多數,其中具學士學位的約佔20%,個別未達的只屬行將 退休 的人 士了 。843
  • 表十三 澳門在職護士進修課程統計以上資料由澳門護士學會提供由於回歸效應和學習社會、終身學習等新理念的建立,如上所述,本澳公職人員、教師、護士以及各行各業人士自我充實、自我提升的積極性充分調動起來,以較少的資源、較短的時間、較大面積的提高人口的文化水平,不但為特區的建立提供了更好的智力資源,也在最關鍵的時刻作出最關鍵的貢獻:開發了“人礦”。高等教育的發展是澳門教育史四百年來最高 速 、 最 有 成效 的 2 0年 。八、結語澳門在離巢1 50年後(1 849-1 999)回歸祖國,在此時機,高等教育在特定的、具體的條件下有所發展,學校數量增了多倍。高等教育國際化已是不可阻擋的世界潮流,打破地域界限辦教育在澳門已是歷史悠久;交錯培訓人才也是自由流動的必然現象,同時是一種符合低成本、高效益的途徑,更可以說是互補互促的國際、區際合作。由於澳門地緣優勢和特區的高度自治,更應打出自己的優勢,為高等教育作出民族的、世界的貢獻,同時接 受祖 國和國 際的 關懷, 發展 自己, 更好 地培養 人才 ,提高 人口 素質。有競爭,有進步;但要避免惡性競爭。在職兼讀提高人口素質也是世界潮流,有利終身教育的建構與發展。今後,如何充分發揮澳門一國兩制的優勢,充分發揮本地有限資源的實際效益,而又保證上述的學校擇生自由與學生擇校自由,更好地為人才844
  • 培養提供最優化的政策,以我的淺見,應以提高高等教育的質量為首義。在高等教育國際化的今天,靠捐獻、靠政策傾斜等等只能奏一時之效,大學要靠實實際際的積累、靠質量的保證,才能贏得雪亮眼睛的青睞。澳門人期望 公立大 學面向 社會, 為居民 提供優 質的教 育,可 延續性 的智力 發展,渴望有伯樂,渴望建設一支具有高風亮節、胸襟廣闊、真才實學而對培養澳門人才有誠意的師資隊伍。希望他們能融入澳門社會,在教學、科研和推動社會文化學術上發揮更多作用。澳門高等教育的發展,靠官方、民間兩個積極性。在職兼讀也帶出社會良好學風,不少公職人員、教育工作者、醫護工作者、各個專業領域的從業員通過苦讀,不但掌握了專業知識,拓展了視野,還逐步投入研究領域也推動了學術交流和出版事業。其中不少畢業後組成同學會、校友會,開展學術活動,提倡高雅生活情趣,均對澳門社會有正面影響。但必須指出,在職兼讀的優勢是具備實踐經驗,學習吸收能力強;但學時不足,有些理論問題學得不夠深和廣,還需要在學養上不斷進修拓展才能適應工作要求,這也是一個質素提升的問題,有賴每個個體自身終身努力。845
  • 846
  • 社會保障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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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 》第十 五卷, 總第五 十七期 ,2 0 0 2 No . 3, 8 4 9 - 8 5 5社會保障的“三增一減”改革方案鄧玉華*引言澳門供款式的社會保障制度已確立了十一年,使市民在履行義務後能享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權利,對穩定社會、促進經濟發展作出了一定的貢獻。是項制度經過長時間的實踐後,當中優劣亦漸已分明,如2000年社會保障基金當年的收支出現了收支相約的情況(見表五),更為此制度敲響了 警 號 。在200 2年的澳門特區政府施政方針中,提出了檢討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和政策(施政報告,第49頁,20/1 1 /2001 )。藉此時機,筆者嘗試提出一點改革本澳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議,一個“三增一減”的改革方案,以期推動 有 關 改 革 。“三增一減”的建議方案所謂 三增 , 即為 社 會保 障 基金 收 入來 源增 收 ,津 支 金額 增 加, 在 諮詢、決策機制中增設專家、學者成員。所謂一減,就是減少一些非社會保障責任範圍的項目。以下會逐點作解釋:(1)增加社會保障基金的收入*南京大學社會學系博士研究生目前社會保障基金的收入來源主要有三方面,即勞資雙方供款、政府在每年財政預算中撥款和投資利息收益。當中政府撥款所佔的比例最大,以2000年為例,政府撥款佔45.5%,勞資雙方供款佔39.1 %(見表一)。849
  • 而勞資雙方供 款為定額式 ,每人每月 供澳門幣4 5元(以下 金額均指澳 門幣),分別是勞方 1 5元,資方30元(見表六)。至於投資收益,雖然按穩健原則進行,但總有風險存在,在1 9 97年亞洲金融風暴和2000年的情況,投資收益就比預期低得多(見表一)。基於收入來源相對穩定,但開支郤增長較大,以2000年與 1 99 0年作比較,十一年來的收入增幅為3.2倍,但開支增長則為1 7倍(見表三),隨著人口老化,經濟持續低迷,企業經營困難,失業持續高企,開支方面仍會快速增加,故此,必須研究增加基金的收入,建議:(1 )取消政府的撥款1 %的限制。事實上,經濟財政司長曾表示政府有能力和願意為社會保障作承擔(澳門日報,B1 2澳聞,1 2/7/2001 ),而近兩年政府實際已多撥預算用於特別失業援助和貧困津貼上。(2)增加勞資雙方的供款額。這方面當然會遇到不少來自勞資雙方的阻力, 尤其是 資方, 供款增 加定然 增加營 運成本 。勞方 的阻力 可能會 較少,主要是經過十一年實施,工人們已感受和享受到此制度對他們帶來的好處,從金額上簡單計算,工人每月供1 5元計,一天當他們領受一次每月1 ,1 50元養老金時,這金額已相當於其過去供款的77個月,即相當於6年多的供款。另一方面,每月 1 5元的供款,僅佔人收入中位數(200 1 年第二季為4,600元)的0.33%,供款可看成為“象徵式”,與保障額相比根本微不足道。至於增加供款的原則,可考慮與薪金收入掛鈎,釐定供款上、下限,以體現社會保障的個人責任和此制度的互濟性質。(2)增加津支金額目前,保障的重點給付項目養老金和殘疾恤金為每人每月1 ,1 50元(見表二)。這金額是否足夠一個人每月的基本開支呢?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會答“不夠”,若以統計暨普查局於1 998/99年所作的“住戶預算調查”住戶雙周平均消費開支為4, 75 3元,而當時家庭平均人口有3.03人,如此,每人每月開支約為3,361 元。明顯地,1 ,1 50元是很難維持一個人的基本生活開支,儘管對於赤貧者而言,他仍有其獨特的過活方式。對此,我們不妨比對一下貧困的指標。於2001 年,政府開展了一項有關本澳貧窮情況的研究,具體結果至交稿日尚未知悉,而按國際習慣計算貧窮指標方法有多種,其中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 CD)提出的一般以 收850
  • ★入中位數的二分之一來介定貧窮線。按此計算,以2001 年為例,個人收入中位數二分之一為每月2,300元(見表四),與上述每月津支金額相差甚遠,剛好只及指標的一半,就算以個人收入中位數三分之一即 1 ,532元計算也相差了33.2%。對於有積蓄、有為自己將來作好打算者,這1 ,1 50元可能只視作“生果金”,可以多買點補品或多點消遣,但對於處於貧困的老人而言,1 ,1 50元實難維持每月基本生活需要,為此,建議:應適當逐步調高主要項目的津支金額。中期(五年)指標是增加至收入中位數的三分之一;長期指標應考慮在增加基金收入來源後,按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研究有序地將金額向收入中位數二份之一調整。(3)在諮詢決策過程中加入專家意見綜觀現時的社會保障相關體制中,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和社會保障基金行政委員會的組成,都有以政府委任方式安排勞、資雙方代表參與,對政府諮 詢勞資 雙方和 協調 雙方的 意見有 很大的 作用 。來自 勞、資 雙方 代表,所反映和維護的畢竟集中在自身和所代表的利益團體上,而社會保障作為全體市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應多聽市民的意見,除應廣泛進行公開的諮 詢外, 在相關 的諮詢 、決策 機制內 ,不妨 加入相 關範疇 如社會 保障、社會學、社會工作、經濟學、法律專業等專家、學者意見,使諮詢、決策過程更客觀、理性。為此,建議:調整 社 會協 調 常設 委 員會 的 組成 , 除政 府 和勞 資 雙代 表 外, 加 入 專家、學者成員,當中社會學範疇的專家們,應可提供深入的社會動態和靜態觀點,減低出現社會不能承受的情況,避免因制度上的改變而產生新的問題。至於各類成員之組成比例,建議以平均作四分,即官、勞、資、專家各佔四分之一,並容許設有無表決權的外邀人士列席發表意見,使這諮詢過程更民主、 決策更科學化 。(4)減少一些非社會保障範圍的項目目前 ,社 會保 障 項目 共十 項, 分 別是 養老 金、 殘 疾恤 金、 社會 救 濟金、失業津貼、疾病津貼、殮葬津貼、肺塵埃 著病之補償、因勞動關係而產生之債權、出生津貼和結婚津貼(見表二)。首先,我們得清楚社會851
  • 保障的作用,它是為社會上個人在生活上可能遇到任何變故時,單憑個人及親密群體的力量均不能解決時所提供維持基本生活的需要。那麼上述十項中,出生和結婚應不屬所謂生活上遇到的變故,而應看成為個人/家庭生活上的計劃。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財政來源包括幾方面,故 此,本 著責任 分清、 專款專 用的原 則,某 些屬個 人生活 計劃的 事情,理應由個人承擔,而毋須從特定的公共資源中額外補貼。養老其實也涉及個人生活計劃,但它來得較長遠,為恐很多人未有為自身長遠退休計劃作好打算,由政府以強制制度規範之亦有其道理。至於一些看來應是僱主責任者,如“因勞動關係而產生的債權”似乎很難理解為何要交由有勞方供款的基金負責,而這方面的支出,可能會因一少部份不良“僱主”有預謀地安排企業倒閉而使社會保障基金出現大數額的支出。至於社會救濟金,無異於對社會上貧困人士的支援,任何社會/國家均由政府承擔,而本澳的社會保障制度在建立之初,考慮到有少部份未供款滿60個月而退休的65歲或以上人士,作為一種“過渡”的安排,尚可 以接受,但其“過渡”的歷史任務理應在合理時間內結束。凡此種種,十項的社會保障項目是否合宜,實在值得檢討。在此,謹建議:將某些項目刪除,以更符合專款專用,責任分清的原則和社會保障制度 的 目 標 。結語按2002年政府施政方針,保障制度的改革研究已被提上工作日程。一項制度的改革,必須經過週詳的研究,全面作出調整和整合,這裡所提的“三增一減”方案,主要是帶出改革的原則或方向性的重點,當中必須還有其他配套,如必須與其他社會保障、社會援助項目配合;必須同時考慮醫療改革當中的“用者自付”的問題;必須因應社會環境轉變考慮改革的時機與步伐,衡量社會的承受能力,避免產生新的社會問題。任何改革,都應多聽 取民 意,而 上述 所提的 方案 ,只希 望能 喚起更 多的 理性討 論和 研究 。852
  • <附表><表一>社會保障基金歷年 收入狀況百萬澳門元計資料來源:澳門手冊,澳門日報出版,1998,P.174及社會保障基金2000年年報,p.42及61<表二>歷年社會保險項目發放金額之變化853
  • <表三>社會保障基金歷年 支出狀況百萬澳門幣計資料來源:澳門手冊,澳門日報出版,1998,P.1 74社會保障基金2000年年報,p.32及66<表四>澳門市民近年收入中位數資料來源:澳門特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854
  • <表五>歷年支出佔收入的百分比*上述收入未包括一些政府特別撥款<表六>勞、資雙方每月供款額之變化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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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第十五卷 ,總第五十七期, 20 0 2No. 3 , 8 5 9- 8 7 6澳門的翻譯與傳譯*施佩玲* *第一部分翻譯部門和翻譯職程的發展沿革翻譯員一直是澳門歷史舞台上的一個角色。為什麼這樣說呢?如果我們經歷一次澳門歷史回顧之旅,自會明白箇中 原 因 。如眾所知,澳門不管過去或現在都是東方的一個中西文化交匯點。公元1 553年,即明朝嘉靖32年,葡萄牙人來到澳門的時候,澳門只是個小小的漁村,民風純樸,饒富中國傳統文化色彩。自葡萄牙人登陸後的四個多世紀以來,澳門經歷了商貿等領域的發展道路,呈現出比較獨特的文化面貌,方方面面都顯現著中葡文化觸碰後形成的特質,正因如此,她有著與眾不 同 的身 份 。在探究這個結果的由來之時,我們不應忘記耶穌會傳教士在當中扮演的角色。耶穌會的傳教士早在1 6世紀已經踏足澳門,並在後來經澳門進入中國大陸傳教。其實,可以說這些傳教士是出現於中國的首批翻譯人員,因為他們在傳教的同時,把多部中國經典著作翻譯成西方語言,並把很多西方的知識帶進中國社會,令源自兩個截然不同的世界的兩種文明、文化乃至 語言 互相 交流 。*本文為作者於3月1 8日至3月23日期問舉行的《新千禧翻譯工作坊》上所發表的講話。**行政暨公職局公共行政翻譯中心主任。859
  • 除了傳教士之外,當時住在澳門的土著所擔當的角色也起到一定的重要作用。他們憑其極有限的葡語能力來幫助葡人與本地人溝通。後來,因葡人與華人通婚而出現了土生葡人,他們自然而然地成為了共處於澳門的中葡兩個社群傑出的溝通橋樑。隨著 時間 的推 移, 首個 華語 傳譯 隊 伍在“鑑於澳門當局與中國朝廷交往日趨密切以及澳門市本身人口的特殊性,有需要存在一個勝任華語傳譯工作的隊伍”1 這 個倡 議下 ,由 刊 登於 1 865年 1 0月 9日 《澳 門憲報》的同年7月1 2日國令產生。該隊伍由一名第一傳譯員、一名第二傳譯員和兩名 傳譯 學員 組成 。十七年後即1 881 年,《澳門華務專員公署規程》經刊登於1 882年3月1 3日《澳門及地捫省憲報》的1 881 年1 2月22日國令修訂,將該傳譯隊伍納入了該個專員公署的第一科。當時,除了第一和第二傳譯員外,該隊伍還有兩名一等傳譯學員及兩名二等傳譯學員,兩名通譯員(l íngua),一名中文文案以及一名助 理中文文案 。其 後 , “隨著近年來澳門中國居民劇增,由華務專員公署第一科負責的華務工作不斷增加,(……),因此,絕有必要將該個處理華務的科脫離華務專員公署,成為一個專責於上述事務的獨立部門,並由合資格的、負責任的和數量足夠的傳譯員去應付當地法院及各公共部門的工作要求”2。在這種情況下,一個名為華務局的部門通過刊登於1 886年3月22日《澳門及地捫省憲報》的1 885年1 1 月2日國令而誕生。關於該局的職責/權限、人員組成、招聘條件及其他福利和義務等法例也相繼頒佈,廢止了《華務專員公署規程》內的有關條文。根據資料顯示,當時的華務 局由以 下人員 組成 :三名 一等華 語傳譯 員, 其中一 名為第 一傳 譯員,任局長;一名第二傳譯員,任副局長;一名第三傳譯員;三名二等華語傳譯員;一名中文文案及一名助理中文文案及兩名中文謄寫員。1.1 865年1 0月5日第41 期《澳門憲報》。2.1 88 6年3月22日第1 1 期《澳門及地捫省憲報》副刊。1 91 4年,當時的澳門總督向中央政府提議重整華務局的人員編制,訂明他們的職責。這個提議後來分別由1 91 4年 1 1 月 30日第 1 ∶ 1 1 8號國令及860
  • 1 91 5年7月22日第1 ∶786號國令所頒佈的首個華務局及華語學校規章付諸落實 。該規章其中一個創新點在於採用了“I n térpret e - t radutor ”這個葡文名稱。如 果 有 留 意 , 以 前 , 擔 任 這 個 專 業 工 作 的 人 士 其 葡 文 稱 謂 都 是“I n térp ret e”,而非“I ntérpret e- tradutor”。隨著上述規章的頒佈,擔當溝通橋樑角色的專業人士開始被冠以“I ntérp re t e -t radutor”的稱謂,而中文則一直都稱為“翻譯員”。當時,該局副局長及較資深的翻譯員還會以三年一任的方式被派到在北京的葡國大使館以及在廣州及上海的葡國領事館擔任工作3 。之後 , 華務 局 在“鑑於澳門的特別情況以及有關總督的建議,殖民地若干部門有重組的必要”4 這個前提下,經當時澳門總督建議,由刊登於1 945年《澳門政府憲報》的1 941 年 1 2月8日第31 ∶7 1 4號國令撤銷,該局的職務轉由中央民政廳的一個特別科來擔任,除局長之外,所有人員亦隨之 轉 入 該 廳 。華務局納入中央民政廳後不久,1 946年5月4日第1 8號《澳門憲報》頒佈了一個由第928號法規核准的《澳門華務特別科章程》,這個做法除配合了當時的法例規定之外,還修訂了前華務專理局及其學校的章程。二十二年後 即 1 9 6 8年,“由於有需要令華務工作更能配合省的特定條件以及因應時下的需求,認為是時候也適宜對該科作出改動”5 , 根據1 968年6月5日第48∶420號國令的規定該科易名為華務處,人員編制亦隨之擴大,下設技術科及諮詢科以及翻譯員學校。儘管該部門有了新名稱,但仍是民政廳屬下的一個單位。直至1 9 7 6年,社會環境又是另一番景象。因應需求,澳門政府意識到必須擴大和重組華務處,以使該處的工作更見成效,遂通過1 0月30日第47/76/M號法令把該個處級部門再次升格為一個獨立的廳級部門,並改名為華務 廳 。華務廳的章程同時也由該個法令核准。3.1 91 4年1 1 月30日第1 ∶1 1 8號國令第五章第32及33條。4.1 945年1 2月31 日第52期《澳門憲報》第二副刊。5.1 968年6月1 5日第24期《澳門憲報》。861
  • 自此直至1 984年,華務廳基本處於穩定的狀態,僅由8月1 2日第1 6/78/M號法律及1 月1 2日第2/80/M號法令對本身章程引進了少許修改,以及通過4月1 8日第3/81 /M號法律擴大了人員編制,旨在適應及配合社會、政治及經濟環境以及葡國和中國建交的情勢。1 984年,由於頒佈了關於訂定澳門公共行政組織架構總基礎的8月1 1 日第85/84/M號法令,有需要將本地區的廳級部門等同於司級部門。當時的高斯達總督以1 2月29日第259/84/M號訓令,將華務廳升格為司級部門,由此誕生了華務司及其技術學校 。隨著華務司的誕生,更加上6月25日第51 /85/M號法令訂出了專業職程制度,因此就產生了翻譯員職程、文案職程及口譯員職程,前兩者為縱向職程,後者為 一個橫向職程 。當時,華務司設有以下的職位:為使華務司具備必需的技術及人力資源以履行本身的職責,而且為了進一步完善該司的組織,1 986年以1 2月29日第57/86/M號法令重組了華務司的架構,改為下設一個技術廳,並將技術學校等同於處級單位。至於翻譯員、文案及傳譯員(口譯員)等職程,只設於華務司人員編制,不設於其862
  • 他公共部門的編制。華務司人員可以通過徵用、派駐或定期委任等方式到其他公 共部 門擔任 這項 專業職 務, “甚至按照澳門地區與葡萄牙共和國之間簽定的協議,應葡萄牙共和國政府的要求,以定期委任方式到葡國使節團擔任工作”6 , 其實 , 這 些 外交 層 面 的職 責 也 曾見 於前 述 章程 。該年,華務司人員編制如下:重組數年後,傳譯員(口譯員)及見習翻譯員這兩個職位被撤銷,正式制定了本部分最後所提到的翻譯員職程。1 987年,中葡兩國政府就澳門問題簽定了《中葡聯合聲明》,澳門隨之進入了歷史進程中最重要的時期,即過渡期。除了其他重要事項之外,三大問題,即公務員本地化、法律本地化以及中文官方化是當時最為突出的問題。6.參見1 2月29日第57/86/M號法令第1 7條。為了新政府能夠暢順地運作,當時的政府意識到有需要把各大法典、法律和法例翻譯成中文,以及在行政領域內積極推廣中文的使用。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翻譯員的培訓政策在 1 9 8 7年政府計劃中佔有了重要的 位863
  • 置。於是,設立了由華務司技術學校舉辦的翻譯員速成培訓班及基礎培訓班,前 者為期 十八個 月, 後者為 期三年 ,當中 包括 了三個 月的專 業實 習期。因此,自 1 9 9 0年起,有大量翻譯員進入公職,投身於翻譯及傳譯 這項 艱 辛 的 工 作 。不久,一個名為法律翻譯辦公室的部門按照已由6月21 日第30/93/M號法令廢止了的1 月1 3日第8/GM/88號批示的規定成立,其一般的職責是協調、策劃及執行法律翻譯工作,編制雙語法律文件以及在立法程序和法院內推廣 使用 中文 。自此之後,華務司不需擔當狹義的法律翻譯工作,主要專責其他性質的翻譯 及傳譯 工作 。與此同時,由中文官方化問題引致的問題及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規範的雙語制問題,成為當時整個行政當局的一大問題。為應對這個問題,也鑑於高等教育範疇定下了組織與發展的法定條件以在文化、科學、技術與專業方面培訓優質人員,1 993年,成立了語言及翻譯學校,並根據3月2日第1 6/92/M號法令的規定,把技術學校納入了澳門理 工 學 院 。1 9 9 4年 , 鑑 於 “調整公共行政當局之結構以滿足過渡期挑戰之需要,此乃從事行政之組織、行政現代化、程序之簡化、縮短與市民之距離及從本地化之角度出發正確管理人力資源之公共機關致力達到之主要目標。7 ”;又鑑 於“負責翻譯及傳譯(……)之部門,應成為行政暨公職司之從屬機構,同時,將不符合行政暨公職司基本任務之某些職責及權限轉移予其他機關。8 ”;按照5月9日第23/94/M號法令的規定,華務司併入了行政暨公職司,並易名為公共行政翻譯中心(CTAP),全體人員亦按原來的職級和職階轉入該 司 。7.參見 1 994年5月9日第九期 《澳門政 府公報》 第二組的 5月9日 第23/ 94/M號法令 。8. 同 上 。864
  • 自此 ,翻 譯部 門 進入 了一 個新 階 段, 這情 況將 在 本文 第二 部分 專 門介 紹 。翻譯職程及文案職程都是中葡文傳譯及翻譯範疇的特別制度職程,受由4月24日第1 8/95/M號法令修訂的1 2月21 日第86/89/M號法令所規範。按照現行法例規定,翻譯職程的發展如下:進入職程須經文件審閱或知識考試 。進入第一職等須具備澳門理工學院翻譯課程資格或前華務司技術學校之基礎課程或 速成課程資格 。進入第二職等則須具備澳門大學翻譯學士學位或獲行政暨公職局經聽取高等學歷認可諮詢委員會意見而認為適當之其他學士學位。至於進入第三職等須具備以上各項所指任一資格且兼備適合於將任職範圍之有 關之學 士學位 。晉升至顧問翻譯職級,須具學士學位。如果拿我們的職程跟高級技術員職程相比,可以看出我們的職程發展較高級技術員職程為佳。因為,我們除了若干職階的薪俸點較高外,還有第六職等即顧問翻譯這個職級,這是高級技術員職程中沒有的。一般來說,翻譯員是透過文件審閱或知識考試的方式晉升至較高一職級的,當然,條件是必須符合1 2月21 日第86/89/M號法令規定的一般晉升要 求 。865
  • 第二部分翻譯工作的現狀翻譯員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繁榮進步“不可或缺”的元素。對翻譯員的需求不僅過去存在,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之後也依然存在,而且需求還很大。這是因為新政府的運作不可能在短期內有極大的轉變,仍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和進行或有的改革或改動。因此,在一定時期內很多方面的事項還會維持下去,例如過去在公共行政內主要使用的葡語依然會繼續使用,而且,根據《基本法》和《正式語文通則》的規定,葡語是澳門正 式語言之一 。一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述,隨著1 99 4年5月9日第23/94/M號法令的頒佈,除 了與 本身 主要任 務不 相稱 的部分 外, 華務 司的職 責都 併入 了行 政暨 公 職 司 。由那時起,公共行政翻譯中心(CTAP)除了執行由行政暨公職司及其附屬單位 要求 的翻譯 及傳 譯工作 之外 ,還擔 當並 承繼了 前華 務司的 一切 職責, 例如 :第二條9“j )確保不屬其他機關負責之中葡文翻譯及傳譯之工作,應官方及私人實體之 要求 提供對 以該 等語言 寫成 之文件 之官 方鑑定 ,以 及認證 私人 翻譯件。”9.1 994年5月9日第九期《澳門政府公報》第一組的5月9日第23/94/M號法令。866
  • 第十八條“一、公共行政翻譯中心(葡文縮寫為CTAP)之權限尤其為:a)應公共或私人實體之要求,確保不屬其他機關負責之中葡文翻譯及傳 譯 工 作 ;b)以中葡文進行連續或即時傳譯工作及對文件進行口譯工作;c )在行政翻譯及傳譯之領域上,向公共行政當局之部門提供所需 之協 助 ;d)在官方會議或公開儀式上,確保翻譯及傳譯之服務;e)根據現行或將訂立之議定書,向外交或領事使團提供技術輔助;f )提供中葡文本兩者是否相符之官方鑑定服務,並認證私人翻譯件。二、公共行政翻譯中心得以翻譯小組形式運作,該小組成員主要為技術員、翻譯員及文案,並得以項目組形式組成。”初步分析了我們的職責與權限之後,可以發現,公共行政翻譯中心與公共行政當局其他翻譯部門基本上不存在職能重疊的情況,因為我們是確保應公共或私人實體要求提供不屬於行政當局其他部門承擔的兩種正式語文的翻譯及傳譯服務。換言之,凡不屬於某個公共部門職責範圍內的翻譯和傳譯工作,公共行政翻譯中心就有責任去執行。因此,可以坦言,雖然因為部門合併的關係而使行政暨公職司產生一個新的組織架構,但公共行政翻譯中心作為一個向整個公共行政當局提供翻譯及傳譯協助的這個主要角色,絲毫無變。反之,在澳門的社會、政治及經濟環境下,其使命與角色於澳門的歷史進程中尤其是在過渡期以及在新千年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伊始之時,愈加彰顯。回首過渡期,其間幾乎所有文件及事項都必須進行中葡雙語的翻譯或傳譯工作,與此同時,隨著雙語制在公共行政領域的積極推廣,衍生出各個公共部門及機關對配備本身的翻譯員的這個需要,以加強兩種正式語文在公職範圍內的使用以及提升對公眾的回應及接待能力。為了這個目的,頒佈了4月24日第1 9/95/M號法令,目的是提高翻譯職程 內 專 業 人 員 的 可 調 動 程 度 , 根 據 於 1 9 9 4年 為 此 所 做 的 專 項 調 查 顯867
  • 示,在34個公共部門及機關的人員編制裏設立了1 3 7個翻譯職位及37個文案 職 位 。因此,由前華務司轉入行政暨公職局的總共1 85名翻譯員在不斷減少,根據紀錄,由1 995年至2002年1 月1 日為止,共有1 40名翻譯員及1 1 名文案先後根據第87/89/M號法令第32條及第1 9/95/M號法令的規定、通過某些部門的入職考試、或被任命擔任司法領域及其他公共官職而脫離了行政暨公職局編制,轉到其他公共行政或司法部門及機關工作。*上述的翻譚員中,約16人轉任了例如司法官、顧問、高級技術員、登記局局長、公證員等其他職務,有三人已退休或脫離了公職。868
  • 公共行政翻譯中心除了確保提供翻譯和傳譯工作之外,還經常應各個公共部門的需求和按本身的調動能力以各種方式調派人員到各個公共部門及機 關提 供協 助 。截至200 2年 1 月 1 日,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內共有59名翻譯員。然而,在行政暨公職局工作的翻譯員的實際人數只有32名,因為除了前述的轉職情況之外,還有一定數目的人員通過以下方式被調到不同的公共部門及機關工作:另方面,有7名編制內的專業人員被調派到行政暨公職局內其他附屬單位工作,4名處於短期或長期無薪假期,1 名被委任為公共行政翻譯中心主任。因此,在 59名翻 譯員中, 實際上 只有25名在公共 行政翻譯 中心內 工作,當中包括:1 名主任翻譯、3名首席翻譯、1 1 名一等翻譯、及1 0名二等翻譯 。由此可見,公共行政翻譯中心的大部分人員(二等及一等翻譯)還是屬於比較稚嫩的一群,因為要成為一個有一定水平和經驗的翻譯員,非要在這個專業連續投放十年以上的時間不可。在工作範圍內,我們集中於以下幾個主要領域:——官方翻譯(應官方實體的要求);——私人翻譯(應私人實體的要求);—— 同聲傳譯(亦稱為即時傳譯)及接續傳譯。如上所述,我們的職稱中文稱為翻譯員,但葡文名稱則包含傳譯和翻譯雙重意思,換言之,按在法律規定翻譯與傳譯是不分家的,幾乎所有的同事都 要從事 不同種 類的 文件翻 譯,包 括法規 、政 府各個 委員會 的會 議錄、專業技術文件、官方或私人實體交來翻譯的中葡文文件等,另外還有接續傳譯和同聲傳譯工作,前者多見於陪同中葡兩國及澳門政府主要官員以及其他人士出席各類型會議、儀式和活動,後者則多見於不同主題的會議、研 討會 和講 座等 。869
  • 談到工作,我們也不應忽略文案在當中的重要作用。在翻譯工作中,文案是協助翻譯員完成工作的一員,他們主要負責修飾譯自葡文的中文文稿,或每當翻譯員對中文文件內容有不明瞭的地方,予以 協助 解釋 義意 。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內有文案十一名,當中三名以徵用方式在其他公共部門及機關工作,八名留在公共行政翻譯中心內工作。公共行政翻譯中心的文案還會應行政暨公職局其他單位的各種需要提供協助,也曾被派往前總督辦公室、前立法會、前政務司以及前政府或現政府其他公共實體內向翻譯員提供協助。另方面,因應現時中文在公共行政領域內的重要性,文案在公共行政翻譯中心所擔當的角色也愈形重要,比如對中文在行政架構內應用及標準化做調查/研究工作,並編制有關的建議書,製作有關的文件等。除了中文文案之外,我們還設有兩名擔任葡文“文案”工作的高級技術員,負責修飾譯自中文的葡文文稿,還在其他工作領域內提供專業協助。此外,鑑於翻譯的文件數量頗大,公共行政翻譯中心針對這個情況特設了一個規模比較小的電腦工作小組,負責電腦打字和文書處理以及其他電腦 資 訊工 作 。可見,我們的翻譯員並不是獨力工作,而是在不同的技術員的協助下工作的,因此工作也更具效率和效益。此情況也見於某些公共部門,他們為翻譯工作提供了較佳的人力物力條件,這當然是基於這些部門的領導對翻譯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但更多的部門卻鮮見這個情況,那裏的翻譯員得不到技術協助,因而往往令他們在工作上失去自信,或者無法及時回應一些迫切的要求,更因而感到氣餒。第三部分數據比較與分析下面,是公共行政翻譯中心最近六年來的工作統計數字,通過這些數據,我們可以對目前翻譯員和翻譯市場的狀況有更準確和更客觀的認識。870
  • A.行政暨公職局現職翻譯員人數比較 10*2002年1月1日有兩人脫離編制,四人處於無薪假期。從中可見,公共行政翻譯中心目前的現職人數僅為1 996年時的3/4。B.公共行政翻譯中心翻譯員擔當各個範圍工作的人員分佈情況 1 1該表的數據是根據近來翻譯員主要獲分配的工作分析得出的。一般來說,公共行政翻譯中心的所有人員都要做各種類型的工作,但實際工作中是按難度以及視乎每個人員的能力來分配的,此舉的最終目的是向服務使用者提 供優質 的服務 。10.數據是每年12個月的平均值,因為翻譯及傳譯隊伍在這些年來一直都在變動。1 1 .每年的數據與A表的數據會有不吻合的情況,因為有些翻譯員需兼任多個範圍的工作。12.在此範圍我們只記錄了中葡及葡中接續傳譯員的數字,因為普通話接續傳譯的申請次數並不多。13.在此範圍我們只記錄了中葡及葡中同聲傳譯員的數字,因為普通話同聲傳譯的申請次數並不多 。871
  • C.筆譯工作的比較 14根據上表顯示的工作量並與B表進行比較,我們可以得出以下數據每名翻譯員平均接到的官方文件翻譯量:·1 996年-20.2次申請·1 997年-21 次申請·1 998年-34.1 次申請·1 999年-31 .4次申請,完成譯文1 45.3頁·2000年-29次申請,完成譯文222頁·2001 年-27.3次申請,完成譯文21 2頁每名翻譯員平均接到的私人文件翻譯量:·1 996年-80次申請·1 997年-1 88次申請·1 998年-1 66次申請·1 999年-1 67次申請,完成譯文230頁·2000年-1 57次申請,完成譯文300頁·2001 年-89.3次申請,完成譯文296頁14.1 996年、1997年及1 998年的數據只有申請次數。872
  • D.傳譯工作的比較1 5*2001年人數有所減少,因為我們縮減了派去在會議中擔任同聲傳譯的每隊的人數,由以前的每隊三人減為現時的每隊二人或每隊僅有一人,由於很多會議時間重疊致使人手不足,難以應付。參見上表中的數據並與B表比較,我們可得出以下結果:每名翻譯員應官方或私人實體要求進行口譯(同聲傳譯或接續傳譯)的平均工作量 :·1 996年-21 .3次應官方或私人實體的要求每名翻譯員進行同聲傳譯的平均工作量:·1 997年-29.8次·1 998年-29.2次·1 999年-34.6次·2000年-50次·2001 年-53次應官方或私人實體要求每名翻譯員進行接續傳譯的平均工作量:·1 997年-7.6次·1 998年-1 1 .6次15.1 996年的數據沒有將同聲傳譯和接續傳譯分開統計。873
  • ·1 999年-1 1.1 次·2000年-5.28次·2001 年-5.28次從以上一系列數據我們可以見到,儘管筆譯服務的申請次數在2000年度有所減少,同1 999年比較,官方文件的跌幅在1 0%以下,私人文件的跌幅在1 /3以下,但實際上完成的譯文頁數則多於1 999年。2001 年,情況出現了變化,官方文件的翻譯申請次數再次上升,儘管申請次數仍未反彈至回歸當年的水平,但完成的譯文頁數比1 999年有大幅的增加。這個事實足以說明在行政當局內筆譯工作的需求還是相當之大,事實也是如此,有很多事項還是需要以兩種正式語文來處理,因為不論執行權或在立法或司法機關的各個級層中,僅懂一種官方語言的人士依然存在,因此,不可能缺少翻譯這類專業人士所提供的專業協助。必須說明的是,每項申請可以是一頁,也可以是一百頁,因此,在官方實體的申請這個欄目內,並不可以將申請次數視為一個絕對的指數。另方面我們還要注意到文件內容的難度和技術性。有時,一頁文件可能需三天才能完成翻譯,而十頁的文件可能只需五天便可完成翻譯,皆因前者的內容較 後者 複雜 。私人文件翻譯方面,我們顯然可以見到有持續減少的現象,跌幅約為2/3。這個跌幅不應被視作一種負面現象,反之,應以正面態度來對待。因為私人文件翻譯是一項向公眾、市民提供的服務,通常市民需要到本地官方實體或鄰近甚至外地官方實體辦理私人事務時,便會將有關文件拿來要求翻譯 為中 文或葡 文, 因為在 本地 的公共 部門 中,中 文的 應用已 廣為 普及,在接收或發出中文文件時不再要求附同葡文文本,理所當然,這方面的工作便會相應減少。從另一個角度去看,也反映出行政當局在整體上提升了對公眾的回應能力和落實了雙語制這項原則。回說 傳譯 方 面, 工作 量 減少 及增 加 的情 況均 與 官方 文件 翻 譯的 情 況相 若 。200 0年,同聲傳譯申請次數減少約25%,但200 1 年已再次上升。其實, 1 9 9 9年對兩個國家來說都是 非常特別的一年,尤以對澳門前政府 為然,該年舉行過很多會議、解釋會、記者會等等。874
  • 2001 年所錄得的增長,令我們可以斷言市場上對同聲傳譯的需求量仍是相當大。如果比較接續傳譯的數據,口譯工作是朝向同聲傳譯的方向發展的,因為採用同聲傳譯,既可節省會議時間又可令會議運作比較暢順。接續傳譯工作量減少的另一個原因是,其他公共部門的翻譯員已有能力擔當這項工作,所以,我們的參與便相對減少。然而,同聲傳譯的情況就並非 如 此 。第四部分對未來的前瞻通過這些數據的比較,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反映出政府對翻譯工作有一定的需求,當然,也有例外的情況。根據資料顯示,很多公共部門的翻譯員,現時的工作量多於特區成立之前,並認為需要更多這方面的專業人員來與他們並肩工作。這個訴求不僅出於翻譯員,甚至公共部門的負責人也提出過 ,而 且曾多 次向 公共行 政翻 譯中心 要求 徵用該 中心 的翻譯 員。 其實,主要問題不僅在於雙語制的真正落實所引致的工作量增加,還在於有很多這方面的專業人員已轉從別業,出任了前述的其他職務。再者,一些例如中國加入世貿等國家大事,為澳門帶來商貿與投資的挑戰; 又或者 本地區 的大 事,例 如博彩 業的開 放、 東亞運 動會的 即將 舉行、澳門發展成為旅遊及會展中心、發展成為物流產業中心等,都是對翻譯及傳譯員的需求日趨增加的原因,這個需求不僅來自於公共行政領域,也來 自私 人界 別 。其實 眾 所 周知 , 要 落實 如 此 之多 的 項 目和 要 達 至公 共 事 務的 各 項 目標,必然需要建立諸多的合作關係。因此,不僅公共行政當局必需採取行動和措 施去 面對由 回應 社會及 其他 夥伴或 外來 投資者 的要 求所帶 來的 挑戰,私人實體也有必要抓住機遇去發展自己的事業。如今,在公共及私人界別均缺乏翻譯員的情況下,我深信,現在及可見的將來,翻譯和傳譯將會繼續是一種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因此,所有有意投身成為公職翻譯員的人士,除可到公共行政翻譯中心工作之外,還可獲其他公共部門及機關聘用;在私人界別的工作前景亦會 相 當 理 想 。875
  • 為面對未來的挑戰,不論正擔任這項專業工作還是將投身這個行業的人士,都應該不斷磨練自己的專業技術,吸取更多的知識,永遠要以敬業樂業的精神去面對工作,只有這樣,方可踏上成功之路。我不敢對遙遠的未來抱有奢望,因為世事難料,但我可以肯定,現今翻譯專業的工作者或他日將投身於這個行業的新一代,在未來都會擔當一個非常重 要的角 色,無 以替代 !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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