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澳門省政治行政章程》(Es ta tuto Polít i co-Admini s t r a t i vo da Provínc i ad e Maca u),當代政治、行政組織逐步形成。4)地區自治時期:1 976年《澳門組織章程》頒佈至今。澳門政治、經濟社會發展也是從此起步的。特別是1 979年中葡建交後,葡萄牙在某種意義上獲得中國授權管理澳門,澳門政治法律地位明朗化,澳葡政府逐步建立管治權威,適碰中國內地開始推行改革開放政策,澳門經濟因而受惠加速增長,人口也急劇增加,社會結構產生變化並日趨複雜,政府管治能力亦隨之增加,功能和範圍都擴大了,以應付和解決新形勢下出現的問題。所以,行政架構在80年代急速擴充(Cas t r o,1989),公職人員增加三倍多,從1 981年5063人急增至1 991 年的1 5371 人。截至1 996年1 2月31 日,澳門公職人員總數已達1 6992人。需要指出的是,政制發展分期略異於政治發展分期。從政治發展角度,我們將殖民管治期的開始定在1 849年,因為直至1 849年中國駐澳衙門和官員的撤走,澳門都處於華洋共處分治的局面,即居澳華人由中國當局管轄,並不受葡人管治,相反,葡人內部管治權受到中國當局不同程度的制約甚至干預。即便是1 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簽訂後,葡人獲得了永居管理澳門的權利,但由於界址未定,澳門政治法律地位沒有完全明確,粵澳關係不時陷入緊張狀態,葡人對澳門、特別是對居澳華人的管治權的行使也不甚穩定,況且澳門經濟財政狀況長期未能改善,一直到本世紀中,澳葡政府的行政管治能力和範圍都大受限制,基本上局限於治安、財政、工務、公立教育、官辦慈善事業等領域。澳門政府(實指政治)架構自本世紀20年代至70年代的擴展非常緩慢。80年代以來,特別是1 988年進入過渡期後,澳門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快速發展,政府對經濟貿易、文化教育、社會福利、經濟房屋、公共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的介入越來越多,行政架構日漸枝葉繁茂,更加科層化、專業化,至近年趨於穩定。無疑,行政架構的擴充,是經濟增長和社會複雜性增加導致政府加強社會干預和參與的自然結果,公共支出歷年雖有增長,且增幅通常高於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但長期處於生產總值的20%左右,與大多數西方國家相比,澳門政府尚可稱為“小政府”。然而,現存的行政架構有沒有最大效用地合理使用公共資源,所提供的公共服務與公共支出相稱與否?是否最適合澳門社會現實及其發展的需要?能否與《基本法》充分銜接?三 、澳門宏觀行政架構的發展及其與《基本法》的銜接澳門《基本法》對宏觀行政架構的規定甚是靈活,並無具體設計,為未來留下巨大發展空間。在“行政機關”一節中,只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首長是“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設司、局、廳、處”(第61 、62條)。換言之,只要將現在的政務司、司、廳、處、組、科6級壓縮成為司、局、廳、處4級以及依《基本法》第59和60條規定分別將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高級專員公署和審計法院改名為廉政公署和審計署,並從立法會和法院系統轉向行政長官負責,原則上,現有行政架構便可銜接過渡。141
” ””公共行政作為一門學科,出現過不少學派,但60年代以來興起的新公共行政(new pub l i c admini s t ra t ion)理論、尤其是公共選擇學派(publ i c cho ice school)和新管理主義(neo- m ana geria l i sm)對公共行政的管理哲學和手段及其結構性變化帶來最深遠的影響。新公共行政理論是70年代後期西方國家推行私營化浪潮的延續,其主導思想是質疑公共部門的效能,相信私人部門即市場機制的優越性,該理論主要特徵為:1)由“政策 導向轉為“管理 導向;2)重視表現評估和效率準則的量化方法;3)把傳統的公共官僚機構分解為半獨立的管理單位,它們之間日益在用者付費的基礎上互動;4)增加公共服務領域內的競爭,如透過“代市場 式機制(sur r oga t e mar ke t s )和公開投標等做法;5)強調成本削減;6)在公營部門內引進私人企業管理措施,傾向於使用可供量度的產出指標、強調金錢化的誘因和管理自主性等(Hood, 1 991;張炳良,1 997年)。雖然公共行政的最終目的不是管理效率,而是社會公義,即如何令社會更公平、公正、開放,最大限度地滿足作為個體及其組織構成集合體的社會的需要,調解他們之間的分歧和衝突,但是,龐大官僚系統效率下降及其預算的最大化,使得某些公共服務造成資源浪費和超量供應,公共選擇學派認為解決這些弊端的方法便是走向市場化,壓縮官僚部門,讓市場按供求規律去決定服務的供給,最大化地滿足社會個體的需求,只有市場無法提供某項貨品或服務時,如執行法律、維持治安等,公共行政才應召上場,在市場壓力、競爭和挑戰下,便可建立簡約國家(minimal s t a te,Buchana n,1986)。當然,沒有一套理論可完全適用於一個國家和地區。澳門的公共行政制度,深受葡萄牙的影響,具有濃厚的人文主義色彩,其價值取向偏重社會公義和福利主義,在操作性、控制成本效益和行政效率方面則欠佳。雖然澳門的管理水平和市場機制都不夠發達,但是,新公共行政理論並非在澳門公共行政中全無影響,1 984年的《澳門公共行政組織架構總綱》已在前言中提出結構制度化的新行政理念:1)各機關和部門的結構,服務於已明確確定的目標,使其與自身管理責任水平相適應;2)增強人力資源的協調和管理措施,以提高公務員人事制度有章可循的尊嚴;3)公共管理的意義和實踐,旨在做到統籌安排,尤其是在行政當局現有人員方面 。以及實現的目的:1)使行政機器的增長符合實際需要,防止過分膨脹的傾向;2)在結構的精簡和明確方面採取切實措施。同時,設立法律機制創設享有行政、財政和財產自治權的機構,例如公共企業、公共社團、具法人資格的公共機關、行政或行政財政自治機關等,使行政管治摒棄僵硬的模式而更具靈活性。可惜,這類機構通常徒具其名,在成本效益和效率管理上並無擺脫傳統政府部門的模式,儘管在制度上有私營化的方便,但在“經營”上仍未應用公司化的手段,而這些部門人員墨守陳規的公務員心態仍然如故,官僚作風十分嚴重,政府運作並未因此受益,行政法例和手續還是那麼繁瑣,行政效率還是那麼低下,行政效益也被忽視,從而令公共部門及其服務常常受到市民批評。有感於此,澳門當局在1 0年後再頒佈《行政程序法典》,旨在:1)規範公共行政當局的組織及運作,使各部門的活動合理化;143
2)在尊重被管理者的權利及正當利益下,對行政當局意思的形成作出規範;3)在形成與各利害關係人直接有關的決定時,容許各利害關係人參與,並確保向其提供有用與適時的資訊;4)避免官僚化,以及使各公共部門親民;5)總體確保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及對公民權利的尊重。為此,《行政程序法典》訂定了公共行政運作的總原則:1 )合法性原則;2)謀求公共利益及保護公民權益原則;3)平等原則;4)適度原則;5)公平原則及公正無私原則;6)與私人合作原則;7)參與原則;8)參加原則;9)作出決定原則;1 0)非官僚化原則及效率原則;1 1)無償原則;1 2)訴諸司法機關原則。其中第1 0條“非官僚化原則及效率原則”這麼規定:“公共行政當局應以使部門親民為目的,且以非官僚化之方式,建立架構及運作,藉此確保其能快捷、以經濟方式及有效率作出決定”。這部吸收了現代公共行政理論的養分的法典已於1 995年3月1日生效。市民期望,公共行政運作可以有所改善。香港的經驗較為成功。面對政府社會責任的增加,1 973年,香港政府便接受“麥健時報告”(Mckinsey Repor t)的提議,強調管理和策劃的效率和資源調用的成本效益,在架構和程序上理順行政系統的性質、分工和運作。1 989年,再推出《公營部門改革》方案,成立獨立法定組織(如房屋委員會)或以公司化形式(如九廣鐵路)或以合約形式招標外判私人公司(如停車場管理)提供服務,又或成立一些營運基金部門(trading f und dep ar tment s)來執行公務。至1 995年,更引進全面品質管理(Total Quali ty Management)所提供的生產管理策略,來提高部門的服務質素和成本效益(余偉職,1 997年),高效率、低成本地提供公共服務,回應市民(顧客)的要求。由此可見,香港政府為了維持高效運作,也不斷銳力進取變革。其建立的行政架構,除開個別名稱上的改變,與人員一起基本上原封不動地過渡到特別行政區政府。這套可借鑒的行政架構,縱橫層次分明(楊奇,1 993年)。縱向有3個層次:1 )第一層是整個行政系統的政治性高層決策中樞,由布政司(現稱政務司長)、財政司(現稱財政司長)領導,形成集行政決策和執行職能於一體的統籌領導機制;2)第二層是制定政府政策並規範政府行政行為的中層決策機構,形成具有應變反應能力的政策——規劃機制。這一層由各政策科(Pol icy Branch) 的司長(現稱局長)領導。3)第三層是行政執行機構,即各署(處)級部門。橫向層次也有3個系統:1)政務管理系統,包括布政司直接領導的幾個輔佐機構和政治顧問辦公室,以及憲制事務科、保安科、政務總署、公務員事務科及其相應的政府部門。這個系統主要負責政府內部運作、香港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關係、社會治安與安全、香港地方行政以及公務員等方面行政管理事務的決策和執行。144
參考書目1)Buchanan,J.M.,L i b e r t y,Mar ket and St a t e:Pol i t i ca l Economy in the1980 s.NewYor kUn iver s i t y Pres s,New Yor k,19862)Cas t r o,António Tavar es de,《廿世紀最後廿五年間澳府組織結構》,載行政暨公職司《行政》雜誌第6期,澳門,1 989年3)Gournay,Bernard,L'Adminis t ra t ion,7eéditio n ,Pres se s Un iver s i t aire s de Fra n ce,Par is,1986.中文版由江振霄譯,商務印書館,北京,1995年4)Hood,C.,A publi c ma na gement for al l s ea sons?InPubli c Adm in is t r a t ion,69(1),19915)行政暨公職司,《澳門公共行政'97》,澳門,1997年6)行政暨公職司,《澳門公共行政之人力資源》,澳門,1997年7)余偉職,《公共行政:人類文明的基石抑或絆腳石》,載鄭宇碩、羅金義編《政治學新論——西方學理與中華經驗》,中文大學出版社,香港,1997年8)吳志良,《澳門政制》,澳門基金會,澳門,1995年9)張炳良,《公務員制度:不斷演變中的典範》,載鄭宇碩、羅金義編《政治學新論—— 西方學理與中華經驗》,中文大學出版社,香港,1997年10)楊奇主編,《香港概論》(下卷),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香港,1993年148
《行政》第十一卷,總 第三十九期,1 9 9 8 No·1 ,1 6 1 - 1 6 9漢字符號Ana Cr i stina Alve s*一 、漢字是中國文明的主要印記我們相信漢字是最能代表中國文化的印記之一。漢語,特別是它的文字,是瞭解中國文明以及曾受其影響的諸如日本或韓國等國家的文化的首要渠道。我們從所確認的事實中認識到,可以透過研究漢字,去瞭解“龍的國家”人民的思維。然而,這句話談何容易。早在我之前,已有很多人認為,一種語言,尤其是這種語言中難以翻譯的一些短語甚或語句,能十分清晰地反映出這個民族的思維方式。本人認為這正如詩人Pe s s o a 或Te ixe i r a de P a s c o a e s 為維護語言工作所表述的那樣,後者曾在《 Ar te d e s e rPor tuguês》1 一書中提及葡萄牙語的特徵是蘊藏在“思念”一詞中:我們的語言特徵就是它具有表達對生物及非生物思念情懷的獨特秉性 2 。然而,我們說漢語是瞭解中國人思維以及其他曾受其影響的民族文化的首要渠道,並不表示僅僅某些慣用語或特別的漢字就具有這種能力,而是指整個語言系統。這個系統與現今世界上的大部分語言系統截然不同。著名漢學家Marcel Granet 在《La Pensée Chinoi se 》一書裏認為這個體系是:(……)屬漢藏語系的單音節象形文字 3 。另一傑出的漢學家 Jo s e p h Ne ed ham在《Sc ie nce and C i v i l i z a t ion in C h i n a》一書中將漢字字形分為六種 4 。* 現代哲學碩 士(里斯本 大學)、 澳門理工學 院客席講 師1.Pa s c o a e s , Te i x e i r a : 《Ar t e de s e r Po r t u g uês 》,里斯本,Rog e r De l r a u x 編印,1 978。2 . 同 上 , 第 9 5 頁 。3. G r a n e t ,M .:《La Pe nsée C hinoi s e 》,巴黎 ,L a Re n a i s s a nc e du L iv r e ,1 9 3 4,第3 3頁 。4 . Ne e d ha m,Jo s eph:《S c i e nc e an d C i v i l i z a t i on in Ch i na 》,第Ⅰ冊,劍橋,劍橋大學出版社,1 954,第32頁,有 關內容亦可 參閱A . L i Chi n g 的《漢語 語言結構》 ,里斯本, 東方基金會 ,1 994。161
—— 象形字。從字面理解,就是描摹實物形狀的字。這些字與我們眼見的物體形狀非常相似,如“木”就是一棵樹,表示木的意思,“山”字表示山,而“日”則為太陽的意思;——指事或表意文字。即以象徵符號,如數目字去表示某些意思,例如“一”;—— 會意或合體表意文字。從字面理解,這種字是由幾個簡單的字形所組成,能恰當表達較為複雜的意思,如“明”這個表示明亮意思的字,是由表示日和月的兩個字所組成;—— 形聲字或意音文字。這種字通常由表示字義類屬的主要偏旁和表示字音的偏旁所組成。按此情況,“糖”這個字就可分成兩部分,首部分為“米”字,此字為主要偏旁,與穀類有關,表示米的意思,而另一部分則為“唐”字,表示該字的讀音;—— 轉注字。引伸已有的一些字的象形意義,用來表達另一新事物,這樣的字即為轉注字,如“网”字。此字原指網的意思,後延伸指蜘蛛網、網狀物以及其他有着相同意義的事物;—— 假借字。借用已有的但原意已消失而讀音依舊的字來表示另一新意義,即為假借字。如“來”,以前是一種穀物的名稱,而現在則借以表示動作“來”了。無論M .Gra ne t 還是J .N e e dha m均注意到一項事實,就是漢字並不適用於表達一些抽象的意念,因為漢字不具備有助學習及理解語言的字母。漢字屬一種表意、象形、方塊式的文字體系。在象形文字中,雖然指定為某物名稱的字與該物有着非常密切的直接或間接的聯繫,然而,每個主要具有象徵意義的文字都有其自身的價值,而且還衍生出其他無數的意念。這種建基於獨特意象的具體語言並無受普及化,更理想的說法是並無受標準統一化所影響,反之,卻為通往包羅了萬千意念的世界開闢了無數途徑。據 P.J e s u sGue r r a所言,每一個漢字都代表着一個意念,甚至含容了多個語句的意義,所以每個中文字就是一個盛滿概念的袋子5 。他還說:有謂中文字(漢字)並非爲閱讀之用,而是作觀賞之用 6 。事實上,漢字仍保留着象形文字的特性,而其他文字例如日文已漸漸失去了此方面的特性。就象形文字而言,儘管漢字形狀仍盡量在視覺上與實物的形態相像,然而,所表達的意義卻十分廣泛。如果說漢字的象形特性束縛了意念的發展,倒不如說它是意念萌芽的催化劑。5.Gue r r a ,J .:《字母式的中文》,里斯本,里斯本地理協會簡報單行本,1 960,第66頁。6.同上,第66頁。有些漢學家聲稱,中文在表達抽象意念方面不如其他拼音文字,對這點我們不能贊同;我們認為漢字有助於表達思想甚至促進思維的發展,因為每當我們瞠目注162
八十一歲所生,正如他的名字,意思是老年所得之子。他是一位哲學家。後來,這位哲學家給我們留下了一部充滿哲理性的著作:《道德經》。從字面理解即是道和德的經典,正如道和從道衍生的萬物。能夠依照“道”的規律辦事,就能夠如聖人一樣。所說的“道”實際上亦有特別的形象,即“水”:大道汜 1 3 。因此,真正的智者不僅要永遠與水共存,亦要與水的形象相映。然而,源自“道”的學問與清澈、純潔、晶瑩及更接近良知智慧的水的形象並不相符,恰恰相反,是黑暗、混沌、腐朽、愚笨的形象,就如母體的羊水一樣,豐富但無良知。然而,智者的本性並非拒絕一切學問,拋棄一切智慧,而是積累智慧甚至貢獻於社會。道家崇尚自然、簡單、樸素和慈祥,或以愛心將哲理神話化。因此,老子讚美水: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 14 。道家富於想象,結合大自然創造出聖人、神話和神仙世界,主張棄智、靈活、守柔,正如《道德經》第二十二章中的格言“曲則全者” 15 。水的品格,柔能勝剛,柔弱的水可衝擊堅硬的岩石。水支配着女性、直覺、和與大自然中寒冷、黑暗、無知、有疾有緩周行不殆的形象有關的神秘的聯想。這種哲學凸顯出一種精神,緩解由根深蒂固的規律、無知和夢想所產生的理性的力量。至於第三種亦即是最後一種思想,我們將會研究“氣”。氣,顧名思義,是介乎身體和精神之間的元素,氤氳變化、流貫不息,因此,其消極的一面,是幻想及逃避;而積極的一面,是上升和修行。佛教並不是從中國的思想文化中萌生的,而是源自印度,中國人將其中國化,使之盡量適合周圍事物,帶有一點務實和樂觀主義。Cree l 在《Chinese Thought f rom Confuciu s to Mao Ts e-Tung》一書中闡述,這種宗教思想公元前已經在印度形成,更具體地說是在公元前六世紀的560年直至公元前480年由佛陀(Gautama )創立,以後,約自基督紀元起由印度北傳入中國。佛教的誕生,是源於印度教的再生理論,亦就是生命變幻無常及無恒,即生命是“無恒”的。佛陀被認為是第一位開宗的佛祖。他二十九歲結婚,育有一子,而他卻放棄家庭和王國步入宗教生活,是因他在開明樹下沉思時,受到夢境的啟發。他的一句名言是:“再生破壞,我不須再環看這個世界 16”。1 3.老子:《道德經》第三十四章,第1 04頁:“大道汜”。1 4.同 上,第 八章, 第40頁:“上 善若水 水善利 萬物而 不爭處眾 人之所 惡故幾 於道” 。1 5.同上, 第二 十二章 ,第 76頁 :“ 曲則全 者” 。1 6.C r e e l ,H.,上述著作,第1 90頁 。166
數世紀後,佛教和尚所崇尚的生命信念是獨身、行善及靜修,為了達到涅槃,只有無欲無求,這亦是頓悟所必需的條件。佛教可以分為小乘佛教 ( Hi n a y a n a ) 或最原始佛教,以及大乘佛教(Maha y a n a ) 。後來逐漸發展,特別是自基督紀元起,後者的宗教思想最終廣為流傳。佛教由誕生至興起,不僅被當作一種祀祠甚至近於神仙方術,而且是清虛無為的。由於菩薩(bodh i s a t t va )不同,便產生出兩個不同的派別。主張以涅槃為理想境界的是原始佛教。大乘佛教信徒不主張個人達到涅槃,認為小乘佛教是十分自私的。因此大乘佛教的信徒為了眾生平等,自願放棄這種權利,目的是為了繼續活在世上,普渡尚未頓悟的眾生。佛教在基督紀元初期傳入中國。最初被翻譯成漢語的佛教經文是小乘佛經,之後,於公元二至五世紀期間,準確地說是自五世紀起,才有大乘經。佛教的傳入在民間影響深遠。公元五至六世紀期間,出現了信佛的皇帝,例如在509年至549年間當朝的梁朝始祖武帝。首位推崇佛教的思想家是牟融,他於公元200年提倡將佛教與道教合流,並成為該宗教思想的追隨者之一。佛教在中國的影響日大,特別在漢末的動盪時期。牟子自己承認為了逃避世間的痛苦和紛爭,已皈依該宗教。佛教在三至六世紀期間最為鼎盛,這時亦正是中國社會政治動盪的時期。因此人民便追尋另外的生活方式,謀求福利和幸福,這種情況並不足為奇。因此,在中國形成的宗教思想,與該國的特性妙然契合,成為了中國的佛教或禪宗。“禪”在梵文中的意思是“靜慮”、“禪定”禪宗更切合中國人務實、樂觀及出世的思想特徵。因此,按照中國的佛教宗派,主張一切眾生皆有覺悟自己以至拯救自己的佛 性 。佛教思想以“氣”為象徵,可以完全體現出這種元素的兩重性:一方面“氣”顯示事物的無形及常變,為佛教教法中的痛苦和世上幻覺開創空間;另一方面,是精神上的,亦是不可逆轉的,即是由清澈、升騰和明亮的光,引向一個更純凈的現實。相等於佛教信徒所強調的達到涅槃的境界。因為世界仿如一團熾熱、強烈及殘酷的火,而佛的精神,就猶如席捲地面的風。這風並不是吹旺火焰,而是橫掃人類靈魂中的塵埃:正如火一旦燃起直至燃料耗盡才熄滅,佛祖的憐憫之心直至世上的苦難消滅才乾涸。正如清風掃塵埃,佛祖的憐憫之心蕩滌人類肉體痛苦的塵埃 17 。1 7.《The Te a ch in g o f Budd h a 》,日本,佛教推廣基金會,1 996,第54頁。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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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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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第十一卷,總第 三十九期,1 998No.1 ,1 7 3-1 8 4赴教廷日本使團對話錄中關於別人的問題Manuel Afonso Cost a *一該文內容敘述四位日本青年往歐洲的旅程。其中兩位1 是由Qiuxu 島的三位大名(領主)派遣的,這些領主在當時已與耶穌會傳教士和葡國商人建立良好關係。該四名青年在另外兩名青年以及Diogo de Mesquita和范禮安(Al e s s and roVal i g n ano)兩位神父陪同下,於1 583年由日本啟程,直至1 584年才抵達里斯本。當Nobunaga與世長辭時,使團尚未離開澳門,很可能,大使和其隨行人員在抵達果亞時,又或離開澳門不久之後才得知他的死訊。使團於1 585年獲教宗額我略十三世接見,1 586年由里斯本啟程回國,1 590年返抵日本。在此本人應提及的是,范禮安神父與使團一同由日本出發,但當到達果亞後便在該地停留下來,直至使團在回程途經果亞時再與他們會合。因此,被學者一致認為是該旅程倡議者的范禮安神父,只在旅程開始和終結時才陪同各大使一起。本人認為范禮安之所以逗留在果亞是與他由耶穌會視察員的身份晉身為該會省會長(Provinci a l )有關,而同時亦與Nobuna ga的死訊 2 不無關連。在使團籌組的所在地,即位於日本西南端的Qiuxu島,葡萄牙人早已於四十年前踏足此地。具體來說,葡萄牙人於1 543年便已登上那屬於Sa t suma大名的種子島(Tana gash ima )。*澳 門 大學 法 學院 導 師1 .某些作家認為只有兩名青年是大使,其餘的是隨行人員。其他作者則認為大使其實有四名。然而, 這問 題 對本 文 的重 要 性不 大 。2.在果亞,范禮安 被 Nuno Rodr i g ue s 神 父 取 代 ,Nuno 當 時 是 耶 穌 會 果 亞 修 院 院 長 。 須 注 意Nobunag a 的死訊可能對傳教士構成一個很大的挫折,因為他對傳教士的態度相當友善,而任何轉變亦 可導 致事 情惡 化, 正如接 踵而 來所 發生 事情 。在那個年代,Qiuxu島是由兩龐大家族管轄:Shimazu 和 Otomo。前者是Sat suma 的領主,後者則是Bungo的領主。令人感到奇怪的是,雖然葡萄牙人首先173
生活比起君主、王子及其他貴族的奢華生活不遑多讓。如果他們這樣的生活方式令我們感到驚訝的話,那麼我們不要忘記,那正是他們當時的心態,希望透過閱讀和聆聽,給日本人留下這樣一個印象 。”(第1 3頁本人曾在其下劃綫的語句)“透過閱讀和聆聽,給日本人留下這樣一個印象”這句話足以證明該文是受到范禮安和Sa nde兩人在意識形態上的影響而產生的。其實,這一章確實與青年大使扯不上任何關係。Américo da Cost a Ramal ho與我看法一致,只不過他沒有明言。這本由拉丁文譯成日文,曾作為拉丁文及弘揚基督徒德行的手冊,並成為歐洲社會政治歷史指引的著作,其目的究竟是甚麼?由始至終,自大使團開始籌組,其目的就是為日本人描繪出歐洲及基督信仰的崇高形象,藉以消除當時耶穌會神父帶給日本人對歐洲的一個貧困甚至赤貧的形象。因此,將此目的與上述那目的協調起來並不容易,更何況在一本篇幅不多的著作裏,將教義的弘揚和辯護性兩者在形象上協調一致是完全不可能的,因這是兩種互相對立的價值觀:謙卑和富裕。在第22、23、24節對話,這個矛盾尤為凸顯。本可引述其中數段加以證明,但我建議應閱讀全文,那樣,讀者將會如我一般感受到耶穌會神父透過Migue l Ching iva 所說的話所帶來的衝擊。“……能真真正正地、極不尋常地以及超乎人性地深深感動我們心靈的,並且超凡地激發我們虔敬之心的就是教宗那無法解釋的威嚴。他端坐在莊嚴的寶座上,向信眾宣揚其大能充滿天地間的基督。終於,他感動我們的靈魂,要我們全心全意去愛天主,捨棄屬於塵世和人性的一切。”9 如此,這一篇所談及的威嚴只能理解為雄偉、奢華、富裕和權力。三這篇對話看法的探究:A)亞洲對歐洲的看法?當然不是,因為該文只有少部分是有關那些組成大使團的日本青年。涉及他們的主要是一些實況和有趣事情。不是這個敘述角度引發我們的興趣,透過這個角度只會對另一方產生好奇,而不會發人深思。B)歐洲對亞洲的看法?也不是,因為文章很少論及日本,論及的都是為了與歐洲作出比較。不錯,確實有談及日本,因為總好過沒有,但只是絕無僅有。除此之外,我認為這個看法並不可信,因為是虛假的,是由那些日本青年過濾過的,更何況,以我個人看法,根據上述一切,這過濾也是不真實的。9.Sande Duarte;同上,第21 7頁。C)事實上,這是歐洲對歐洲的看法。當中所採用的觀察手法頗具技巧性,由Duarte Sande神父說出他所想說的和他想別人知道的事物。為達到此目的,於是178
利用那些日本大使,特別是 Miguel Chingiva 這個人物,正如我一直所強調者。透過這種技巧,神父可隨意刪減內容或誇大其詞,在某些情況甚至顛倒黑白。就是這個貫穿全文的看法讓我推斷出這本著作的內容並非談及對不同事物的看法,而是講及一些與本身有關的事情,或者更好地說,本意是談論別人的事,但始終卻未能擺脫自己的影子。每當談論別人的時候,便以第三者身份出現,既不是日本人,也不是歐洲人。事實上,著作是涉及一些相異性的範圍,但主要內容在整體的“突出性”方面所起的作用只是微乎其微。D)這些虛假失實的看法互相交錯,令我難於作出判斷。如果當中的說話是出自日本青年口中,那麼,當他們對其他民族、文化及風俗作出評論,尤其是一些偏見性的評論,以及表現出狹隘心態是情有可原的;但如果是由S ande神父說的,我認為必須予以嚴厲批評。理由很簡單:那些剛成為基督徒的青年,他們本身和他們的新信仰同樣因日本沒有一個超越地域偏見的傳統而受到局限。但這些理由並不適用於Duart e Sande的情況。原因是:著作的年代是十六世紀末,當時葡國已與各不同民族進行接觸,累積了相當多經驗,而這些經驗最終在我們人文主義文化具有人類比較學特徵的著作中體現出來,而且在某些情況甚至比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文化還要前衛。我要強調的是,前衛主義與葡國人航海所累積的經驗是息息相關的,不只限於葡國人所開拓的地理、地圖繪製和天文等領域,而且亦包括人類學領域。以下列舉的一些例子,足以證明Sa nde神父與當時歐洲極先進文化相距甚遠:Miguel Ching iva在第43頁說:“……正如他們的皮膚是黝黑的,他們的智力頗低,本質傾向於邪惡。”大使團前往里斯本,沿途行色匆匆,停留過不少地方,這樣又怎可能令Miguel 得到一些只有民族學家透過累積豐富經驗才可擁有的知識。因此,只有耶穌會San de神父才會說出這樣的話。試問這類偏見可以接受嗎?現在就讓我們在這方面探討一下,同時,亦提供更多有關資料。在第59頁,我們可讀到如下一段話:“……困難就在於爲不同種族的人出現不同膚色尋找答案。有人認為這個現象歸因於神的公義,又或是上天對某些罪行的懲罰。那些人又斷言,據聖經所載,洪荒之後,挪亞受到其一名為CHAN的兒子不尊重對待,他於是憤慨地詛咒他和他的後代,結果便產生不可磨滅的烙印。……然而,非洲人不單只膚色黝黑,而且容貌一般亦較抑鬱沮喪,脾氣較暴躁、橫蠻、缺乏人性表現,性格又兇悍殘暴,這些事實讓我得出結論,就是類似懲罰的確曾發生過,同時亦相信,由於其先民曾犯過失,這個種族的人確曾受詛咒。”對於這些在中世紀時期成為學說的荒謬說法,我們還可找出更多有關這方面的胡言亂語的說法。我更不能不提及作者為了向我們灌輸有關地球兩極附近地帶缺乏陽光的知識而作出的解釋。他說,當太陽不在時,幸而有大量樹木,“地球上於是出現大火和火焰,光芒尤勝日光。”這是眾多例子其中之一。而最嚴重的應該是第61頁所載:“……我們可以說,一般膚色黝黑的民族,都是胡作非為,無宗教信仰的,因為他們不受義務的履行、既定法例或宗教規條的約制,他們的行徑儼如大自然中的爬行動物,只顧滿足口腹之慾(Salús t io)、貪婪、邪惡,完全未開化和缺乏理性。因此,正如一位歐洲哲學家所言,這類人天生就是要替別人勞役”(我特別強調此點)。因此,對我而言,Dua r t e Sande神父在這方面遠遠不能代表當時歐洲及基督徒社會觀念。179
這些立場出自一名伊比利亞半島人即葡國人口中是很難令人接受的,因為許多 涉及歐洲人與其他民族的關係的問題在當時已備受關注。因此提倡新伊比利亞半島 經院哲學學說(Segunda escolástica peninsular,1520-1600)的學者,在他們的研究 及所寫的書籍裡,便大量探討這些問題。這學說在法學層面上尤為凸顯,導致自然 法 得 以 革 新 和 深 化 ,尤 其 在 Salamanca、Valladolid、Coimbra 及 Évora 這 幾 所 大 學出現一些比較著名的作者和教授,例如 Francisco Vitória、Domingo de Soto 及 Luís de Molina以及兩名葡國人Fernando Rebelo及Baptista Fragoso10。新世界的發現結 合航海事業,為歐洲較先進文明的觀念增添兩個一致性的信念,這兩個至今仍未為 人所摒棄的信念就是:承認人類文化中的極度差異性和多樣性;同時又發現人類本 質的單一性,因此中世紀古典文化中的諸多錯誤和神話便毫無疑問地受到質疑。亞 里斯多德有關世上並存智愚兩類人的概念不能確立。特別在十六世紀明顯佔盡優勢 的基督教文化承認人類單一性的概念,這個概念在 1537 年教宗保祿三世所頒的 《SublimisDeus》通諭中予以正式確認,至今一般人依然接受。儘管在文明程度上可 分辨出各不同層次的民族,就像我們的 João de Barros 所說的“政治民族”和“未 開化民族”。一如我們所看到的,Duarte Sande 就沒有這種腔調。低等民族觀念對 歐洲以及向來將宗教利益與世俗政治利益混淆不清的基督教世界起著推波助瀾的作 用,確認可透過武力去征服其他民族。這類立場為聖奧斯定(S.Agostinho)極端主 義所接受。伊比利亞半島經院運動高舉聖托馬斯(S.Tomás)的旗幟,反對長期以 來作為煽動十字軍和聖戰的理據的這類解說。聖托馬斯認為,“整個大自然所包含 的秩序是天主仁慈的恩物。” 11本人未能詳加探討有關這方面的問題,認為在此只 談及 Villey 的立論較為適宜。這立論得到 António Hespanha 的肯定,並可透過聖 方濟各的唯名論將聖奧斯定(S.Agostínho)與路德(Lutero)連繫起來。如果這個 觀點是恰當的,那麼以下說法更為恰當:聖托馬斯成為抗衡基督教這個極嚴重傾向 的一個適當工具,同時也是曾被錯誤地稱為反改革的天主教改革運動的最佳工具。 因為正如Villey 12所指,Vitória自 1512 年即路德革命前五年,在Salamanca大學 開始一創新教學法。在此大家應留意有關莫利納(Molina)與莫利納學說的突破性 成功。該學說以一個樂觀主義形式出現,而為伊比利亞半島經院學說容納在其較開 放的傾向方面,這樂觀主義很快便被當時 Jansenista 運動特別是帕斯卡(Pascal)稱 為道德放縱主義(Laxismo)。這個在聖托瑪斯的“Summa Teologica”有所記載並 10. Hespanha,António Manuel;Panorama da história institucional e jurídica de Macau,Fundação Macau, Macau 1995 pág.31。 11.Villey,M;La formation de la pensée juridique moderne,éd Montchrestien,Paris 1968。 12.上述著作第 339 頁。在此本人亦贊同 Hespanha,António Manuel 的說法,可參閱 Panorama da história do direito europeu,Lisboa,Macau 1994-1995;然而,Hespanha 強調要注意 Villey 較嚴格 概述的某些輕微差別。因此他要我們注意以下兩主要方面:1.學說融合人文主義在文化及哲學 上的貢獻,這貢獻與本人一向的見解並沒有抵觸。2.某些作者堅持忠於聖方濟各思想任意立場 (Occam e Scoto)這個事實,該思想強調天主公斷意願的實質權力。 關於此點,某些作者較接受聖奧斯定多於聖托馬斯的消極想法。本人認為這個立場正是 Hespanha 本人的立場,而並不是伊比利亞半島經院學說領域中最有影響力的思想,可以肯定也 不是我們將會提及的莫利納學說的立場。本人亦注意到莫利納是耶穌會教士,因此,與 Duarte Sande 屬同一修會,而並非 Vitória 和 De Soto 那樣是多明我修會教士。(參閱 Hespanha ob.cit. 第 77 頁註解) 180
本人考慮到這問題所導致的一連串困境,因為問題已由其自然棲所轉至另一個雖不致於不適合但最低限度未能活動自如的棲所,即是由感性和情感轉為理性。相異性問題是屬於內心感情問題多於思想問題。人的自我作出判斷,即是作出理解和解釋,永遠是從一個文化歷史位置開始。人的自我永遠是在一個特定處境中,亦即是說,在一個被意義網絡纏繞不清的處境中作出判斷,而意義一一以形式化的方式出現,人就在其中浮沉、思索和活動。綜合而言,人永遠不能以一個絕對中立的觀點去判斷事物。中立性是不存在的,特別是涉及別人的問題。人的自我是以評定自己的相同類別作為評定別人的準則。在極端情況下,甚至歪曲事實或顛倒是非。另一方面,人的身份永遠是在一個對釋義有先入為主的理解的環境中出現,那就是,永遠處於一個存在歸屬的情況:完全分離是不可能的,因為所有或任何選擇都涉及倫理道德價值,而這些價值是先於主體的自主性存在。因此,如果釋義學循環構成人類本體論,那麼,人的一切必然在其價值論觀念中同時以自由和限定條件出現。就是這兩個強制才能把意識形態和理想同時連繫起來。與別人的關係受制於意識形態所確定的保守觀念,而同時亦不會從因意識形態未能滿足而產生的理想空隙中溜走。綜上所述,與別人的關係必定超越理性。Cl if ford Geer tz曾說:“……人是懸掛在其編織成的意義網絡中的動物。”18這正好說明Geer t z將釋義學循環的問題由存在主義領域轉至認識論領域,並將之應用在他認為屬於符號性質的文化世界裏。因此,認識一個文化就是將它的符號解碼,但解碼就要靠人,因為人是這些符號的製造者。談論至此,我們可見到些甚麼?答案就是,人是被一個符號網絡重重圍困著。無法由此脫身。18.Geertz,Cl i f ford;La i nterpre tac i on d e l a cu l tur a,Ged is a,Mexico,1991。19.Finki elkr aut,Alai n;La s ag e s se de l’amour,Gal l imard,Par i s,1984。20.Levin as,Emmanuel;Tota l i d ade e in f i n i to ,Ed 70,Lisboa,1988。雖然在哲學上所引發的疑問一直無法得到解決,但並不等於作為出發點的有關人類本質的探討是毫無價值的,現提出以下兩種選擇:其一,人的本質是單一的,與別人接觸有助於出現一個同性質的大同世界,另一,人的本質是多元化,對文化相對主義較為重視,但文化相對主義往往矛盾地導致種族歧視。亦即是說,與別人溝通在一體化策略和抗衡性策略之間猶豫不定,兩者本身都會導致出現僵局甚至陷入死胡同。任何一個思維較清晰的讀者都可以推斷出,西方文化的微妙性即使沒有把與別人的溝通扼殺,起碼也將之弄至奄奄一息。文化交往以及與別人對話在西方文化的複雜而微妙的思想網層內垂死掙扎,而懷疑態度和破壞性就正好體現它的複雜性和微妙性。缺乏善意是文化交往步向滅亡的開始。因此突顯了實用主義或外交手段這兩種方式,確認對話在本體論上的挫敗。從某些西方思維19 角度來看,我認為當人類意識到一種更新而強大的靈性湧現時,文化交往將會重現,因為與別人溝通是仁愛、兄弟情誼、互相關懷和照顧。“……人的自我是別人的守護者”20 ,因為人的自我明白到永遠無法將別人據為己有,亦無法將分隔開彼此的無限空間縮短,這無限空間就是神的超然存在,而相異性就是神超然存在的最佳體現(tot a l it e ra l i t e r )。帕斯卡(Pasca l )曾說:“心靈擁有理智所未能參悟的理性,因此心靈重拾它的權利是刻不容緩的。”只有這種將感情凝聚化為訴求的目光,只有這種將無限182
著社會學和哲學,人類與相異性這個難題的解答之間的距離從未如此接近。儘管如此,最開明的智慧都一直在普世論與相對主義之間猶豫不定,普世論是鼓吹極權化和佔有,而相對主義即使不是鼓吹抗衡起碼都是鼓吹懷疑論和冷漠態度。對Levin a s 而言,與別人的關係是透過外表和目光注視的現象學所建立。目光是超然的。透過目光的現象學(Levinas ),人的自我與別人的溝通體現於訴求和接納。就是在彼此的目光中展開溝通和對話。人的目光將你置於別人的同等超然性上,從而使你更接近神。在神的監視下,罪惡是無所遁形。凝視人的眼眸深處便不會動念置人於死地。今天我們處於一個為技術而技術、為藝術而藝術,以及資訊普及化的時代,雖然資訊是無足輕重的;我們這個奉行虛無主義和庸俗狹隘的時代將會跨越時空局限,在建設未來世界這項大業中找到自我超越的路向,但這無可避免需要透過對別人真締的頓悟(Lev ina s)。184
地砍伐樹木,然而該論調卻旋即不攻自破;大氣污染或源自人類活動產物的大氣污染;臭氧層的破壞或變得稀薄— — 臭氧層是維持土地平衡的基本同溫層水平;水源、河流及海洋污染—— 儘管這些系統擁有自我淨化能力,內陸水域及海洋仍被各種累積的殘渣污染;土地污染—— 由於各種與新科技有關的原因導致土地結構的徹底改變;所謂的噪音污染或噪音1 —— 噪音就是一些破壞人們安寧且雜亂無章的聲音,是現代社會常見的現象;生物的滅絕——大多數是由於人類跟某些野生生物的關係起了重大的變化;最後的就是人口膨脹—— 自本世紀初,該情況多集中在地球的某些地帶。人口膨脹同時帶來破壞生物間及地球平衡的嚴重問題,導致生產提高以及廢物累積——消費社會最棘手的問題之一—— 以及不是無盡的大自然資源的逐步耗損。我們身處的這個時代,所有這些異常現象已達到人類重新思考其本身與地球的關係,被視為與生死攸關的地步。關注環境是人類自身及其後代賴以生存的手段。二 、被視為法益的環境1.希望用以上的序言概述今天的環境問題,正因有關問題的主角是人類,於是環境在法律上的概念,在法律範疇上不容置疑的重要性以及為保護環境2 而制定的綜合性規範便應運而生。然而序言亦同樣帶出作為一門獨立學科的環境保護是頗為新鮮的論題。而環保跟近數十年的社會巨大變遷有着緊密的關係。世界在瞬息間有着極大的改變。儘管實體法高速地產生以應付在它權限範圍裏不斷出現的新事物,但作為法律基礎的有關理論卻不能以所需的節奏趕上。此外,最近各國的法例制定工作以及自數十年前起就有關環境而制定的國際法律文件——雖然也許仍然非常不足——一方面由於在該方面理論上的缺點,一方面由於它們純為適應現實的法律修辭——但至少表示承認環境在法律中的地位。甚至可以說我們面對的是一個世界性的且無人會否定其高度重要性的課題,而把對環境的權利說成是人類其中一項不可抹殺的權利亦是恰當的,當中雖然各法規以不盡相同的模式來處理,然而其內涵始終是一致的。這樣,事物在法律世界裏的多種和根本面貌便按照人類為中心的基本原則被區分。我們面對的另一問題就是對環境概念的界定。正如任何其他具有法律義意的問題,處理的方法是把由法規賦予保護權益的對象跟權益本身的目的,即是人類的全部行為聯繫起來。31.在《Tr a ta do de Der echo Ambi ent a l》,第二冊第605頁,按Raman Mar t in Mat eo所定的詞義,噪音可以是連續的,波動的,短暫的或是震蕩的。2.注意環境一詞今天被含糊地解釋為‘ 自然界的事實和社會結構’。在Er s i l iagr az ia Spata fora的第四十五冊《Enci c loped ia del Dir i t t o》百科全書,第441頁,該詞有更詳盡的解釋。3.在國際上被稱為共同權利的環境權利,作為由已知範疇產生的新權利,——該擁有權可賦予人民、國家、各地區的法團或國際團體本身——在由 Conse lheir o Lopes Rocha 法官所著,並刊登於一九九五年,七月至十二月,第十一/十三號,第三年,《市民》雜誌的文章中有概括的探討。188
在這包含多個目標和各種形式利益所形成的極之複雜的環境中,要把複雜的環境現象分門別類和這種現象整體而統一的概念二者調和起來是困難重重的,這個願望在過度星離雨散的紛雜環境中變得遙不可及。在要整合各種權利和利益及把支離破碎的資料重新組合起來的前提下,有些學說雖殊途但對這前提確有同歸之效,於是,令環境保護的部門得抱一憲法性的靠碇 。對此,我們當然深以為然。因為我們所面對的環境,在充滿現代化色彩的各種體系中,應能對由監督一切法律的大法,作為第一戰線的保護把各種基本權利的微妙圓環加以扣合,從而,一個特殊且複雜的規範便為一切開啟新路,另闢門徑。3.關於葡萄牙法律體系方面,共和國憲法除明文規定“各種社會權利和義務外”,也規定“保護健康的權利”和“享有一個有益的和生態平衡的人類生活環境的權利”,這兩種權利在以“基本權利與義務”為題的第一部分中已有規定,雖然這個標題有別於“權利、自由及保障”這個標題。然而,這情況並不是指—— 如第一印象般—— 這些社會權利全然獨立於“權利、自由和保障”本身制度領域以外。正如Gomes Canot i lho和Vi t a l Mo r e i r a 1 0 所說“‘權利、自由和保障’的特別制度的不適用只可理解為這些權利受一套不同的制度所約束,而非理解為這些權利不屬於由帶有‘權利、自由和保障’所衍生的憲法/法律效果的基本權利……那怕就本身而言的社會權利,它們也享有若干憲法性的保障,也正是這些保障賦予它們基本權利的性質。”他們曾說過:“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簡稱為社會權利)的規範既非純是務實的規範,也非只是組織性的或把某些權限賦予國家的規範;既非減少體制性的保障,也絲毫不是把這些社會權利與在一般情況下與聯繫在一起的憲法規定相混淆”,那些憲法專家便作出結論:“總言之,社會權利是真正的權利,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它們與國家的真正義務相符,而且應像傳統的權利和自由一般,以公民的公共主體權利去看待 11 。”因此,葡萄牙的憲法在本世紀三十代開始至五十年代一直在發展着,其間所堅持的“人權的第三代” 12 便在其中面世以至鞏固,這是各民族的真正權利,保護各種價值的舊規因這種權利的完備而被摧毀。這權利植根於一種嶄新的概念,就是保存一種經理性轉變的遺產。13也正是此賦予業已因環境法而自主化的一系列規範的一種非常特殊性質,這種性質清楚見證了一種具有公民素質新概念的獨特公民文化的出現。1 0 .《憲法的依據》第1 20頁及續後各頁,一九九一年,科英布拉出版社。1 1 .同一著作第1 27-1 29頁。1 2.所以稱為第三代是因為於一七八九年取得的政治權利一代和經濟、社會權利一代之後,從廣義來看,這代包含了現代討論的課題。1 3.這個意念在前述的研究中,憲法專家Lop e s Roc h a 說:對環境的權利由於其範圍,必然破壞傳統法律的籃圖,並要求出現一些新的概念。倘若這些概念不能容於現有的模式中,就必然要構想其他的模式,人類對環境的權利經確定和識別後,便應在第三代所指的各種權利中脫穎而出,且應在整個人權目錄中佔一席位。193
2.1根據市區和離島的各個監察站所提供的資料來評估本地區的空氣質素,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曾論述過,其結論是:“……扼要地說,我們可以認定澳門的地表空氣被懸浮粒子輕度污染,儘管澳門北區受到繁忙交通所產生的懸浮粒子的嚴重污染,但污染物質大部分是來自大陸。有關降雨方面,可以確認澳門的降雨一般屬酸性……”(Vi s e u, 1 997年,第21 頁)。文中亦提供了有關1 991 年至1 996年總懸浮粒子、可吸入懸浮微粒子、二氧化硫以及雨量酸碱度( pH)的演變資料。環境資料統計(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 995,1 996b,1 997年)提供了1 994、1 995和1 996年關於這方面及其他空氣污染物(尤其是鉛、沉澱粒子、懸浮黑煙及伽瑪幅射)的詳細資料,而這些資料乃是按照香港、美國和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數值來計算的。瞿國英(1 997年)提出下列事實:1 988至1 989年以及1 992至1 995年,九澳區空氣中的二氧化硫濃度低於中國居住區大氣中的允許值;1 989至1 995年沙梨頭區空氣中二氧化氮濃度在某些時間高出中國對居住區所限定的數值;1 990至1 995年間在黑沙及黑沙環地區空氣中所測得的飄塵濃度高出中國限定的數值。王志石和鄧宇華(1 997年)在澳門錄得空氣中含有超過三十種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其中有些更被視為危險污染物;四十一種多環芳烴污染物,這些物質以高比率出現在有毒的空氣中,尤其是在泥土的表層。它們主要是來自機動車所排出的廢氣。澳門祇有21 .5平方公里的面積,然而卻有八萬六千輛機動車行走,再加上幾十台工業內燃機器,使澳門的空氣容易產生化學污染(和一定程度的噪音污染),正如Ba r re t o和Ba síl i o(1997年)這兩位作者呼籲人們正視機動車所排放的氣體的性質:烴、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及總懸浮和可吸入的粒子。Almei d a(1 997年)抱怨澳門的空氣質素差,這是由於大量的機動車在少數的道路網上行走所致,他在Lui s a S chmid t 的著作《綠色——白中黑》中整理了一份機動車排放污染物質(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汽油微粒和鉛)的清單以及它們對健康、環境和文物所造成的主要影響。這份清單中與Bar r e t o和B a síl i o(1997年)所說的有很多相同之處,除了王志石和鄧宇華(1 997年)所提及的之外,可能還有其他污染物,例如某些氯和溴的化合物(來自不潔淨的物質及燃油添加劑),再加上一氧化氮及可揮發的有機化合物,便會產生出臭氧。2.2至於海水方面,李金平(1 996年,第525頁)在有關海洋的報告中指出,“……本澳海域,筷子基、內港、西灣、黑沙環污染比較嚴重,已超過Ⅲ級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所訂標準),屬不安全範圍;澳氹之間水域和路環市區則所受污染稍輕,為Ⅲ級,此區的海水祇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和港口用水,而路環面臨南海的竹灣、黑沙灣則為Ⅱ級,水質較好,適合作為海水浴場及風景旅遊區……”。作者更提到離島以東的水質良好,與氹仔北面的情況剛巧相反。作者將該等水域污染物的來源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由前山河河水所帶來的,它們經過珠海市然後再經澳門內港流入大海;第二類是來自本澳的液體排放物,它們不但影響上指水域,影響範圍更包括以下地區:雞頸山垃圾處理站水域,澳門半島198
庫,但由於礦物組織和嚴重的斷裂以及天氣的影響(Ri be i r o等人,1 992年),使到構成斜坡的岩石受到急劇的侵蝕形成侵蝕的生成物,後因侵蝕嚴重或水流作用,生成物最後被帶到水庫的底部,久而久之令蓄水能力大幅減小。至於石排灣水塘,由於水藻的大量繁殖,引致水質出現問題,需要定期清理沉積水底的沉澱物(統計暨普查司,1 997年)。2.4澳門的地形有了很大的改變,且改變速度很快,尤其是最近十年。其原因是由於都市化,各種大型土木工程以及填海所致。因此澳門的土地面積亦有所增加,例如由1 992至1 996年土地便增加了9%,總面積由過去的1 9.3平方公里增加至21 .45平方公里(統計暨普查司,1 994年;1 997年)。在Ri be i r o等人(1 992年,第7頁)的講話中大略地提到1 989至1 991 年期間“……增加了土地,亦摧毀了大片區域……”,那些增加的土地是由填海或淤塞而得來,例如厚望聖母灣,就是興建路氹連貫公路而導致淤塞。按照那些作者所編製的澳門地質圖所示,大片區域實際上是由人工沉積物(填海)造出來的。這些人工沉積物是由海沙、花岡岩石塊及瓦礫所組成。花岡岩和少量的沙、淤泥及砂岩是現存的另類岩石。根據該地質圖所示澳門半島的人工沉積物多於花岡岩,而路環島的情況則剛巧相反。另一方面,形成氹仔島的這兩種岩石原料比例大致相同,至於上述所提到的另類岩石祇可在離島找到,澳門半島卻找不到。很奇怪,根據那些作者指出,今天填海所用的岩石多年前已發現,例如沙丘和沖積土的沙,前者在Cos t a和Sous a (1 964年)的地質圖,後者在Marque s (1 988年)的地質圖中有記載。由此可見,澳門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一處由人為造成的地質活動劇變的地區。對這一點,尤其是沿海一帶必須謹慎地衡量,否則重要的例如沙灘等自然資源,就會消失或失去價值。總而言之,關注澳門和周圍地區環境的地質結構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清楚那裏蘊藏的物料及其他地理資源,以及那裏發生和曾發生的地質變化過程(參看Sha w和Fy f e,1 992年),會有利於在建築方面採取適當的行動,亦有利於消除或防止污染和某些自然危險,例如土地流失,這種情況在氣候與澳門相若的地方是常見的。下面的例子足以支持這種論據:1 )在澳氹大橋興建期間,在某些地點打樁時,發現由於有一定數量的大花岡岩石塊存在,祇得借助特別的設備才可鑽穿海床(Cout i n h o, 1 993年)。2)Ri be i r o等人(1 992年,第42頁)指出,由深圳——五華向澳門的斷裂帶的地震活動將會增加,因此“……在興建大型建設時應加以注意……”。3)由前山河沖積而來的固體和水溶性物質(污染性或非污染性)是受海岸的自然地形和前述的填海造地工程所影響。2.5Ribe i r o等人(1 992年)描述路環島某些地點蘊藏有大量的可作裝飾用的花岡岩(光滑的飾板),包括現時唯一主要開採工業用石(碎石、石片等)的礦石場 。本地的花岡岩是一大片的(岩基),一直向北延伸大約50公里,因此從商業角度來看,澳門的岩石並非獨一無二的,不應有特殊的吸引力。根據S aúde(1 997年)所載,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裝飾用岩石尤其是花岡岩的出產地之一,由於多個經濟開放發展地區建築業興旺,如廣東省,中國因而成了該類產品的一個龐大市場,但僅指那些中國國內沒有出產的岩石。200
礦石場是礦產資源,通常開採礦石會對環境造成負面影響(塵埃、噪音、地面的輕微震動、風景區景色改變、植被的破壞等),在某些方面,即使將來不再開採這些礦場,但影響還會持續下去(加上發生意外的危險,如山石滑落和礦石場水浸時造成的溺水事故),除非將這些地點恢復原狀,但這卻不是擁有者或經營者所希望的,或者經濟上亦未必允許他們這樣做。可以發現,基於以上種種和其他原因,在過去幾十年中澳門礦石場的數目不斷減少。另一方面,那幾位作者亦提及澳門的沙泥,不論是海沙或內陸沙,在作為建築業的原料被開採時所帶來的問題,包括對林木區及整體環境的損害。開採業在澳門的發展中似乎並非是一個重要的角色,原因不單是之前所提出的,亦由於澳門並沒有蘊藏可供氹仔水泥廠使用的主要礦產原料(黏土及石灰石) 。一般來說,水泥廠是污染的源頭,不僅因為它會在大氣中釋放出礦物粒子,而最終這些粒子大部分會飄落到周圍的地區,於是這些地區便被一層薄薄的白色灰塵所覆蓋。同時,二氧化硫( S O2 )及氮氧化物(NOx)亦會被釋放出來。原因顯而易見,所以如果有可能,水泥廠都會建於鄰近蘊含石灰石的地方,而石灰石是製造水泥的主要原料。由於上述原因,在澳門便無須考慮這個問題,所以澳門水泥廠的選址和興建必須經過周密的研究,在考慮其他各種因素時,要顧及到盡量減少對環境的影響。2.6澳門由於農業活動規模細小,無須顧慮可耕土地的保存問題,情況恰恰與中國相反,根據Gep ing 教授所述,中國正面對着這方面的巨大難題。保護和保存植被及植物的多樣化有賴各種因素,其中包括土壤的保護和保存。對於澳門來說,在改善景觀和環境方面,這個課題是值得我們思考的。與路環島相比,氹仔的形勢更為迫切,因為那裏所承受的都市化壓力愈來愈大“……環境平衡處於危險的境地……”(環境技術辦公室,1 997年,第40頁),以及有更多原因致使綠化區在城市中慢慢消失(Es táci o , 1 982年)。鑑於澳門的降雨通常是酸性的,pH值達到3.38,酸雨對植物造成影響,當局亦應該正視這個問題。由於高樓大廈林立以及工業的發展,在澳門要看到一塊塊真正的泥土地已是愈來愈難,相信祇有在開山劈嶺的地區才可見到真正的土壤,而非在填海所得的土地上可見到。為此,土壤污染對澳門來說並不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然而,有關官員亦應該警惕舊有的鴨涌河垃圾站及雞頸山垃圾堆填區的土地被染污的可能性。三、本地的法律、立法和行政與環境Geping 教授在講話中強調,由1 973年起,除了刊登一系列有關環境保護的法規和詳細指引外,中國更頒佈了四項環保的法例和八項關於保存自然資源的法例;這些措施,連同其他行政措施的制定,是為了使國家的迅速發展(這是拜經濟改革和實施“開放政策”所賜並從國內生產總值的顯著增長而得到證實)和人口的增加不會導致環境遭受破壞。201
Qu Geping 教授在其工作報告中提到設立國家、地區和地方的機關,這機關是“……環境管理的強大法律工具……”(Gepi ng , 1 995年,第1頁) 。3.1葉士朋教授在一篇有關中國的法與權的精彩而嚴肅的作品中作出結論,對近期兩者的發展關係描述如下:“……所以,毫不令人感到驚奇的是,社會主義制度……在法律西方化的過程中走了回頭路……因此,一大堆開放的意念……對中國的政治及法律思想之傳統觀念的核心思想產生着影響……”更——說明這些思想:“……一方面,它首先表現在權力的教育(或再教育)之職能上……現在屬於黨;而教育通常……不單祇被理解為作為解釋黨的方針,亦是解釋國家的法律和法規……。其次表現在其法律深深地扎根於人民大眾對公平正義的堅信中……這樣,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就被看作為涉及全社會的某種東西,祇有通過正確地解決這些衝突,整個社會才能夠保持穩定。最後是表現在其提倡運用仲裁來作為解決各種衝突之正常手段,運用相應的民眾法院機構和並不是法學工作者的法官和顧問來作為居間調解衝突之人員上……”(葉士朋,1 996年,第440頁)。可以肯定Qu Gepi ng 教授所提的保護環境的法例最終能在澳門佔主導地位,預料將來本地亦會效法葉士朋教授在作品中所述的教育工作。關於這一點,Huawa n(1 997年)在報告中指出,自1 980年起,在廣東省所推行的環境教育計劃,包括了一些以環境教育為專題的在各所小學推行的培訓課程,使學生們明白到環境保護法例所規定的每一個公民應負的責任;此外,在全省的初中和高中的地理統考中,亦加插了環境保護和環境法例的知識考試。這種做法,無非是為了普及環境法例的有關知識。3.2關於澳門環保法例方面,最近在向立法會提交的關於環境委員會重組的建議中,務求使該委員會擁有“……融合公共架構和由公民社會管理的社會模式的特徵……”,這就是“……主要由公民社會對國家公共部門的干預……”,該委員會並且“……向澳門政府建議將一套環保法現代化……”(董樂勤,1 997年,第5頁)。這是澳門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司董樂勤在講話中所提及的。澳門環境的基本法律(第2/91/M號法律)在各方面都須要現代化,而且必須是配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而制定的。此外,在澳門生效的有關環境的法律、刑法典、民法典和葡萄牙憲法內,所載的條例對保護和捍衛環境顯然是有效用的( 有關空氣的情況請參考1 997年,Red i n ha ) ,而在將來,相類的規定會順理成章地成為在未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 RAEM) 生效的條例。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所有土地及自然資源均屬國家產業,而在特區成立前被確認為私人的土地則除外。這些土地和資源是由特區政府負責管理、使用和發展,亦可出租或批給予自然人或法人使用或發展。(經修改的)環境基本法律有必要增添有關空氣、水、噪音等法例來作補充,而且很可能將來的立法者會很關注這方面的問題,並會訂定規章並——列明,務求與中國其他地區所實施的規章相統一。順帶一提,現時“……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台在本地區所作的空氣質素測量及關於空氣污染的報告並非以澳門法律的標準為依據,而是參考其他國家或地區,如香港、歐盟等的標準……”(Red i n h a , 1 997年,第1 2頁) 。然而,值得強調的是,瞿國英在有關污染和健康的文章中,將這些測量數字和按中國規定的限制數值202
作比較,而李金平工程師在評定澳門海域的水質時,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標準為參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特區政府可自行制定適用於澳門的各類科學技術標準和規格(第1 24條)。根據蕭蔚雲(1 993年,第330頁)“……《基本法》須就市政廳和海島市政廳兩方面作出規範:a)……市政機構不是地方政府亦非擁有行政強制力的機構……;b)市政機構應政府委托在文化、文娛、環境及公共衛生等方面為市民服務,並就該些範圍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給予諮詢的意見……”市政機關以服務市民為職責,不容置疑,其工作不但以《基本法》為準則,且需根據現行和補充規章的基本環保法律的規定。這情況和Gepi n g 教授所描述的有些分別,且和中國比較亦不盡相同。正如以上所提及的中國有不同等級的行政機構,包括地區性和地方的,是一個強大的司法管理工具。3.3澳門空氣和海水的污染並非完全來自本地區,根據Vi s e u (1 997年)在其著作中所提到的,大部分空氣中的懸浮粒子均來自大陸,而李金平(1 996年)的著作中亦指出海水污染是來自前山河。在此要強調有關在澳門海事管轄範圍內棄置及排放有害物質的最新管制法例(第35/97/M號法令)涵蓋在此管轄範圍內和外的所有船隻和設施所造成的污染。澳門的經濟發展和珠江三角洲,特別是珠海經濟特區息息相關( Cés a r , 1 993年;魏美昌,1 993年;Ch i l i e n , 1 993年;Q i a n g , 1 996年) ,澳門就環境問題與中國其他地區,尤其是珠海市交換訊息變得很重要,這一點李金平(1 996年)和Inác i o(1 997年)已經提過,他們建議就環境的保護、監督和控制等方面作出跨地區的協調工作,並且和珠海合作清除前山河和澳門周圍水域的污染。四 、都市化 、基建、交通及環境問題Gep i ng 教授對中國環境問題有着精闢和獨到的見解(Gepi n g , 1 995年,第2頁) :“……自實施改革開放政策以來,都市化的步伐很快。全國城市的數目由1 979年的1 93個增至1 989年的450個。這些城市的基礎建設仍未發展起來,以氣體取代煤作為家居和中央暖氣系統的燃料已逐漸普及但仍有局限。浪費食水的裝置和垃圾亦是需要改善的領域。此外,很多工業城市差勁的整體規劃和貧乏的管理都綜合損害這些城市的環境,尤需注意空氣、水、垃圾的處理和噪音……”。在其工作報告的序言部分,作者指出自八十年代開始,中國某些城市的環境情況已得到改善。4.1 在一篇關於論述塔石及塔石青年中心球場的精彩的文章中,An tón i oAresta 清楚地道出了澳門都市化的壓力:“……而它,運動場,仍然一如既往地、驕傲而孤獨的呆在那裏,漠然面對周遭的變化……”,並且諷刺性提出球場不被污染的解決方法“……在運動場所在地建一座高四十八層的巨型住宅樓宇,然後把長方形的運動場移到這座大廈的頂層……;建造這樣一座超巨型大廈好處多:除了天台可作運動場外,還可建一個停車場、一間賭場及開設各式各樣的店舖;……”( Arc s t a , 1 997年,第46頁) 。203
這類都市化壓力的問題,隨着海島市的都市化發展而出現,前海島市市政廳主席李安道上校亦曾被問及這方面的問題(環境技術辦公室,1 997年)。4.2澳門人口的增長(例如比較1 995年和1 993年的統計年鑑,居民人數增加了二萬九千名)和社會經濟的發展(本地生產總值增加;該期間每年約有六百萬名遊客)對本地區形成了很大的都市壓力,尤其是過去十年更為顯著,因此,必須要開發更多的地方供居住、工業和服務之用,同時亦要興建更多的交通基建(國際機場、新澳氹大橋、九澳港、港澳碼頭)和衛生基建(污水處理站,垃圾焚化中心)。以上種種原因,不單促使本地區自八十年代末開始大興土木(在1 991 至1 994年間水泥的表面消耗明顯地增加了一倍)(Cout i n ho, 1 993年) ,而且因此更出現了很多環境和其他問題。首先,都市壓力致使出現水浸,這是由於土地表面部分的不滲水性(行人道、樓宇等)妨礙了雨水的滲透,這個問題在受熱帶風暴影響的地區,例如本澳,更見嚴重。然後,大型工程本身亦會對環境帶來負面影響。按照李金平(1 996年)指出的以下情況:a)路氹填海工程及橫琴填海工程一方面使原來的十字門水道減緩;而另一方面,路氹間填海320公頃,使原先在路氹灘塗的大片紅樹林頻於滅亡,生活在此區內的魚類和海洋生物急劇減少;b)南灣人工湖海堤對澳門海域的海潮流向有一定的阻礙作用,不利於澳門污水的入海。此外,作者還指出雞頸山垃圾堆填區的海水含有大量的含碳有機物,並提出需要將地下水道網絡和污水處理站連接,否則後者便不能完全發揮作用。最後,作者提到,澳門國際機場飛機起降的噪音和震動,對水中的海洋生物會造成滋擾。污水處理站及北安垃圾焚化中心(焚化中心辦公室,1 993年)—— 該中心不打算焚化某些醫院廢物——的興建成為改善本澳環境情況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因素。它們完全投入使用以及長期運作,可確保本地區相當一部分空氣和海域的污染得到緩解。在澳門地區和珠江口因建設基建所產生的海洋地質和(港灣、海岸)工程等重要問題是先前提過的1 992年國際會議所討論的課題(第2.2節)。4.3至於交通方面,機動車輛是一個人所共知的澳門空氣污染的污染源,正如瞿國英所說:“……空氣污染對市民的健康造成影響,相信隨着城市和經濟的發展,空氣污染會進一步惡化……”。(瞿國英,1 997年,第40頁)。空氣污染物(氣體、飄塵、酸雨)加上海水污染物,對環境造成的損害,從文物建築,尤其是那些用光身石所建成的建築物可見一斑,本地區官員應對此提高警覺。這種情況,有賴行政當局和駕駛者迅速採取適當措施才能有所改善,正如Bar r e t o和 Ba síl i o(1997年)的建議;亦可以考慮其他革新的建議,如Bol i na(1997年)所述,引入電動車輛。在國際機場方面,一方面除了上點所指的滋擾外,另一方面,飛機起降所造成的噪音亦是一個問題,這一點,相信本地區的居民已經作好心理準備,接受這些因基建利益而產生的後果。204
五、工業、能源與環境據Gepi ng教授所述,中國面對的兩大問題是:要使國家近二十年所經歷的工業高速增長與一般的污染管制發展保持平衡,以及必須使國家能源(煤炭)的較充分使用率與空氣污染管制保持等勢。有關第二個問題,他促請人們注意在中國的許多城市,烟(粒子)的密度已超出了法定界限。而在中國的西南部的某些地方已出現酸雨效應,這一切都直接或間接的與使用煤炭有關。至於第一個問題,他指出中國的污染管制發展緩慢,其原因是由於污染管制方面的投資趕不上工業增長的步伐;在環境易受破壞的地區建設污染工業;以及把新工業設於環境技術和基本輔助設施都不足以應付那些工業所產生的大量污染物的地區。5.1 根據最近的統計資料(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 994年;1 996年a),澳門的主要工業有自七十年代起大量生產,遠遠拋離其他工業的紡織、成衣及皮革業,和電力生產及供應;其次是加工工業(其中當然以玩具製造業為主)如機器製造、造紙、印刷及化學工業等。由於澳門並非依靠燃煤而是以燃燒碳氫化合物以及焚化從北安中心所收集的垃圾(焚化中心辦公室,1 993年)來發電,因此不會出現上述的問題。澳門各種潛在污染,尤其是空氣(氣體、微粒及噪音)和水的污染(重金屬)都與工業有關。Vi s e u(1 997年)提到本地數十台工業用機器,以及李金平(1 996年)對工業污染源進行監管的建議,使人揣測澳門的工業生產最低限度對空氣和水造成一定的污染,但污染的程度仍不為人知。倘若李金平提出的處理工業廢水措施(廢水經過處理後才排入公共下水道網絡)一旦落實,企業肯接受政府這方面的技術協助,以及有關工業廢水排放的新法例的實施,情況將會大大改善。李金平(1 996年)指出,本澳水域的海洋生態系統一直受到水質污染的影響。水質污染對捕魚業,海產捕撈和蠔田養殖業帶來負面的衝擊。因此,一旦禁止向海洋排放污水及有害物質的法例得以實施,除對捕魚業的發展有利外,亦將惠及生態系統。5.2值得注意的是,在1 990與1 993年間,就澳門大氣污染問題在工業廠房進行的一次職業噪音調查,顯示出66%測量結果都超出了警戒水平(勞工暨就業司,1 994年),當中以紡織及建築業為最大的污染源。六、教育、研究與環境Gepi ng教授在其報告中多次提及環境的教育和研究,強調中國擬致力推行這兩方面的教育工作。他指出:“……我們應當鼓勵環保科學商業化和工業化,發展環保工業,設立環保科學及工業園以鼓勵環境科學的研究……”以及“……應加強有關環境的教育。我們應盡力提高中國人的環保意識。除了在大學設立環境科學的專門205
學系外,在中小學亦應設有基本的環境教育課程,推動社會逐步建立及完善宣傳環境保護的教育網絡……”(Ge ping , 1 995年,第3、4頁) 。〈廣東中小學環境教育十年回顧〉一文的作者指出“……環境教育在廣東省各中小學及幼兒園已經普及……”(Huawan,1 997年,第1 2頁)。他闡述了從1 980年起在潮州開始推行的環境教育的宗旨、工作計劃及教學方法,期間有超過二百五十萬的中學生,八百萬以上小學生以及一百七十萬以上兒童接受過環境教育。在中國,無數的大學機構(如北京地球科學大學的環境學院)設立了有關環境的高等教育及科學研究,許多附屬機構(如北京中國科學院地質學院以及湖北環境科學院)亦進行有關研究。1996年,Peopl e to People In ter na t i onal 代表團(總部設於華盛頓斯波坎市的非政府組織)應中國國家環境保護辦公室的邀請,前往北京、蘭州及上海訪問。這些來自多國的關注環境技術的代表在各地訪問期間會晤了多個部門的專家。類似的訪問活動有:中國大學畢業生或研究生與設有環境科學課程的外國大學進行交流,在中國舉行環境研究專題的國際會議,一切顯示中國向世界科學團體敞開大門和中國科學家希望交流意見和經驗的意願。6.1正如前海島市政廳主席李安道在回應轄下的環境問題時所強調“……關鍵在於學校,那裏環保意識可得到最大程度的強化……”(環境技術辦公室,1 997年,第39頁)。在訪問中,李安道還提到當局應與學校攜手教育及鼓勵學生關注大自然及環境,此外更強調其他機關與市民大眾參與改善離島環境質素的重要性。最近,衛生司技術學校設立了衛生技術人員培訓課程(第181/97/M號訓令),這是一項重要的措施。該課程培訓出來的人員將擔負起確保本地的環境及食水衛生以及防止職業噪音等責任。單從課程大綱列明的“廢棄物料之衛生管理”和“環境衛生管理”兩個科目,便知道當局對環境問題的關注。6.2澳門大學科技學院設有一所密切關注環境調查研究的部門級以上的機關,這一點在王志石和鄧宇華(1 997年)的文章中亦已提到。與中國的大學或非大學機構合作進行環境研究計劃是一項順理成章的事;接着,就是由澳門政府資助無數的澳門學生前往中國學習。(黎祖智,1 996年)筆者認為在大學設立環境科學的學位課程是不足夠的,有必要設立環境研究的學位後課程,並斷言不僅要在科學技術方面研究,還要在環境法律方面研究,這方面在全世界已勃然而興。系統地收集環境資料是澳門物理暨氣象台的一項最基本的工作,這些資料不僅能對不同的地點和時段的環境進行科學鑒定(Vi s e u , 1 997年),而且亦可作技術上和科學上的應用(瞿國英,1 997年)。正如李金平(1 996年)所提交的有關澳門海水和 Ribei ro 等人(1 992年)所介紹的澳門地質學的學術報告,他們的結論並非恒久有效的,因情況往往與最初的看法有異,所以有關工作應定期並在專責化驗室的協助下進行。這是由於本澳位於亞熱帶的三角洲地帶,大自然環境改變迅速,加上澳門本身是人烟稠密的活動中心,正如大家所見,它一直倍受環境因素影響,預料這種情況將延伸至未來。206
七、結論與珠江流域和廣東省連為一體的澳門,作為特別自治區,與珠海經濟特區相接壤,這意味着將與珠海市共同分享地區中的各項發展,從目前的形勢來看,佔大比重的服務行業(旅遊、貿易)對地區發展的貢獻肯定比工業更大。現在,我們就對有礙發展的絕大部分的環境問題進行分析,並預測那些將來可能損害發展的情況,以便在地區中實施適當措施來減輕或消除因交通、城市基建、工業等方面而造成的污染。假若在澳門佔優的旅遊業(博彩、表演、建築文物)是與大自然完全扯不上關係的話,那麼,就值得考慮即將成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所在區域的自然資源(自然財產,水上資源等)的潛力,藉此向另一形式發展,以補充現有的旅遊業。(參閱Yi ng l i ang , Guoxua ng 和Xin gqi ng , 1 992年)。此外,亦應該避免、控制或消除對環境有負面影響的活動。向年青一代推廣環境教育及開展有關環境領域的高等教育和研究肯定成為將來區域發展的重要環節。澳門作為文化薈萃之地,在這方面肯定會有所作為。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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