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澳門基金會編輯出版
  • 2‧澳門回歸二十五周年 ‧地方性與自主性:澳門教育未來發展的政策基礎····················································································· 郭曉明澳門特區電子政務建設:制度框架與實踐成效············································································ 婁勝華 趙友制度與制度變遷對澳門博彩旅遊業發展的影響:回顧與展望····················································································· 蕭志成回歸後的澳門經濟:經濟增長、勞動市場的發展和經濟多元化············································································ 陳志誠 關鋒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的系統回顧:歷史視角、當前研究及未來方向····················································································· 劉雋敏5編輯部··················································································編者語1988 年 3 月創刊2024 年第 4 期總第 113 期季刊論文456581257
  • 3‧教育研究 ‧澳門特區政府對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庭支援政策—— 基於家庭背景對家長教養模式影響的實證分析 ··············· 董志文‧社會研究 ‧誰人信任警察?回歸後香港和澳門的警察信任水平分析 ············ 黃偉棋‧經濟研究 ‧澳門莊荷職業生涯的影響因素研究 ····························· 周金泉 黃子穎‧法律研究 ‧論澳門特別行政區應急法制建設之動因、基礎、挑戰與對策············································································ 尤樂 王曉然澳門博彩衍生債務在中國內地司法追償的困境及解決路徑—— 以粵澳司法銜接中的區際法律衝突為視角 ························ 詹杰其他《澳門研究》2024 年總目錄····················································································· 編輯部97117127147162176
  • 4JOURNAL OF MACAU STUDIESQuarterly574565971471761621178112725Editor’s Note ······································································· Editorial BoardLocality and Autonomy: On the Policy Basis for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in Macao ····················································································· GUO Xiaoming The Construction of Electronic Government in the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and Practical Effectiveness ···················· LOU Shenghua, ZHAO You Impacts of Institutions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s on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A Review and Outlook ······················································ Ricardo Chi Sen SIU Macao’s Economy after the Handover: Economic Growth, Labour Market Development and Economic Diversification ········································ CHAN Chi Shing, KWAN FungA Systematic Review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Development in Macao: Historical Per-spectives, Current Research, and Future Directions ·································· LIU Junmin The SAR Government’s Support Policies for Families with Children with 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 in Macao: An Empirical Analysis Based on the Impact of Family Background on Parent-ing Patterns ······································································· TONG Chi Man Who Trusts the Police? An Analysis of Police Trust in China’s Hong Kong and Macao SARs ···················································································· WONG Wai Kei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Career Development of Table Game Dealers in Macao ·································································· ZHOU Jinquan, HUANG Ziying On the Motivation, Foundation, Challeng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Emergency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in the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 YOU Le, WANG Xiaoran The Predicament and Solutions of Judicial Recovery of Macao Gambling-derived Debts in Mainland China: From a Perspective of Interregional Legal Conflicts Arising from the Judicial Assistance between Guangdong Province and Macao ·································· ZHAN JieIndex for 2024 ······································································ Editorial Office
  • 5編者語本刊策劃和徵集“澳門回歸二十五周年”的專欄論文,經匿名審稿後,本期刊出五篇,內容涵蓋教育、公共行政、博彩旅遊、經濟和文遺發展等不同領域,包括:郭曉明的〈地方性與自主性:澳門教育未來發展的政策基礎〉認為澳門回歸以來基於本地教育的特殊歷史與環境自主採取有效的政策措施,使教育獲得良好發展,澳門未來的教育政策應在“一國”的前提下發揮好“兩制”的優勢,地方性與自主性應成為澳門教育未來發展的政策基石;婁勝華和趙友的〈澳門特區電子政務建設:制度框架與實踐成效〉疏理澳門電子政務建設的制度框架(法律體系和管理體系)、相關實踐歷程和成效,並提出推進構建“一站式”政務網站、建立電子政務績效評價體系等改進建議;蕭志成的〈制度與制度變遷對澳門博彩旅遊業發展的影響:回顧與展望〉參考制度經濟學中對研究制度和制度變遷所採用的分析框架和論點,探討 2000 - 2024 年間推動和局限澳門博彩旅遊業發展的因素,該文以英語原文刊出;陳志誠和關鋒的〈回歸後的澳門經濟:經濟增長、勞動市場的發展和經濟多元化〉探討回歸後澳門經濟增長、勞動市場和經濟多元化的情況,認為澳門過去二十五年的增長經驗應是以主導行業(博彩)通過分享資源和分攤成本下拉動其他行業發展的橫向多元選擇;劉雋敏的〈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的系統回顧:歷史視角、當前研究及未來方向〉對現有關於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英文學術文獻進行調研,揭示了研究主題、方法論以及在不同遺產項目中的分佈情況。本期的論文尚有“教育研究”中董志文的〈澳門特區政府對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庭支援政策 —— 基於家庭背景對家長教養模式影響的實證分析〉,該研究透過問卷調查的方式瞭解家庭背景因素對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教養模式之影響,結果顯示家長出生地、家長年齡、家長與孩子關係等 9 個家庭背景可能是影響家長教養模式的因素。“社會研究”中黃偉棋的〈誰人信任警察?回歸後香港和澳門的警察信任水平分析〉通過對第七波世界價值觀調查中香港和澳門警察信任水平的數據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結果顯示港澳的警察信任處於較高水平,學歷不高的基層老人、教育水平較高的中上層青年人為港澳警察信任極值的主要人群。“經濟研究”中周金泉和黃子穎的〈澳門莊荷職業生涯的影響因素研究〉以半結構深度訪談的方式研究莊荷職業生涯的影響因素,結果包括:疫情對莊荷職業環境產生的新變化、在環境層面對組織與個體的影響、工作特徵與組織特徵是莊荷職業生涯感知的重心等。“法律研究”中尤樂和王曉然的〈論澳門特別行政區應急法制建設之動因、編輯部
  • 6基礎、挑戰與對策〉認為澳門以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性的行政規劃等構成的法治化的應急法制體系已趨完善,同時以應急法制體系為依據建立的行政應急體制也已成熟,並提出了進一步的改進建議;詹杰的〈澳門博彩衍生債務在中國內地司法追償的困境及解決路徑 —— 以粵澳司法銜接中的區際法律衝突為視角〉從案例評析、規則解析、學說評述等方面着手,論證了在琴澳司法銜接過程中,應擴大域外法的適用並審慎適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則,在一定條件下支持和認可澳門博彩衍生之債。
  • 7作者簡介:郭曉明,澳門城市大學教育學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教育學博士;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①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十四五”時期教育強國推進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社會〔2021〕671 號),2021 年 5 月 20 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5/20/content_5609354.htm,2024 年 6 月 18 日讀取,該文件提出“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2022 年 10 月中共二十大報告也提出“加快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參見新華社:〈習近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 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團結奮鬥——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2022年10月25日,https://www.gov.cn/xinwen/2022-10/25/content_5721685.htm,2024 年 6 月 18 日讀取。②郭曉明、蘇朝暉:〈優質教育的制度保障:澳門教育制度變革的內在價值〉,單文經、林發欽主編:《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教育卷》,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澳門:澳門基金會,2009 年,頁 28。地方性與自主性:澳門教育未來發展的政策基礎郭曉明[ 摘 要 ]澳門回歸二十五年來,教育獲得良好發展,其中最重要的經驗就是基於澳門本地教育的特殊歷史與環境,自主採取有效的政策措施。澳門未來的教育政策要堅持地方性和自主性,這既是“一國兩制”的要求,也是澳門教育的特點和教育現代化規律所要求的。為此,未來在教育政策上要防止政府全能主義,探索澳門特有的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包容性的愛國愛澳教育,在高等教育領域走少而精的發展之路,並積極探索橫琴的教育發展策略。[ 關鍵詞 ] 澳門 教育政策 政策基礎 地方性 自主性一、前言2024 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五周年,也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二十五周年。回歸以來,澳門特區譜寫了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華彩篇章,其中,教育起到了先導性的重要支撐作用。教育“高質量發展”既是時代的主題和強國建設的核心方向,也是澳門教育未來進一步服務特區發展的根本要求。①澳門回歸以來,隨着免費教育的推行和出生率的下降,基礎教育與 20 世紀 90 年代相比最重要的一個變化,就是發展重點“已由‘量的擴張’轉變為從整體上提升澳門教育的質量”。②經過二十五年的發展,分別於 2006 年和 2017 年頒佈實施第 9/2006 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和第 10/2017 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2018 年生效),以及相關的配套法規,為澳門建立了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新體制,學生發展和高校的國際排名都穩步提升。但是,澳門教育如何在新時期進一步高質量發展,依舊是一個需要仔細思考的問題。‧論文 | 澳門回歸二十五周年 ‧
  • 8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育系統展現高韌性和適應力 學生素養和教育公平稱譽全球〉,2023 年 12 月 5 日,https://www.gcs.gov.mo/news/detail/zh-hant/N23LEK4dDq?keyword=PISA,2024 年 6 月 4 日讀取;Cheung, Kwok Cheung, et al. Macao-PISA 2022 Report: Assessment of Mathematical, Scientific, and Reading Literacy Performance of 15-year-old Students from An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Perspective. Educational Testing and Assessment Research Centre, University of Macau, 2023.②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PISA 2022:澳門學生表現優秀〉,2023 年 12 月 18 日,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internet/Inter_main_page.jsp?id=100962&search_data=PISA%252B2022&,2024年 6 月 4 日讀取。澳門是一個高度開放、多元的微型社會,在教育國際化呼聲越來越高,“一國兩制”實踐中“趨同”的指向日漸顯現的情況下,澳門教育發展未來的最大隱憂是同質化,包括區域內原有多元化教育的同質化,以及與其他地區教育的同質化。未來在政策方向上需因地制宜、實事求是,把握好澳門教育的特點,重視多元、自主、開放和發揮民間力量作用的辦學傳統,在“一國”的前提下發揮好“兩制”的優勢。地方性與自主性應成為澳門教育未來發展的政策基石。二、回歸二十五年教育的發展與經驗(一)發展澳門回歸二十五年來,教育發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績。在基礎教育方面,這主要反映在學生的成長上,尤其是學生在“國際學生能力評估計劃”(Programme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 Assessment,簡稱 PISA)等國際測試中的良好表現,澳門學生的總體表現是不斷進步的。PISA 是一項由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策劃的國際研究,旨在評核全球 15 歲中學生應對現實生活中的挑戰和機遇的準備程度,始於 2000 年,每三年為一個測試周期,澳門從 2003 年開始參加此測試。該測試關注的焦點是一個現代人在未來的個人和社會生活中所應具備的關鍵素養和能力,主要涵蓋閱讀、數學、科學三個領域。2022 年 PISA 的評核焦點是數學素養,共 81 個國家/經濟體的 69 萬名中學生參與,澳門有 4,441 名學生參加了正式測試。根據 2023 年 12 月 5 日 OECD 公佈的研究結果(表 1),在參與的 81 個國家/經濟體中,澳門學生的“數學、科學和閱讀素養均表現出色,在 PISA 素養排名表上分別位列第二、第三和第七,尤其是作為本屆主要測試領域的數學素養,澳門學生更首次位居全球第二,是歷屆 PISA 測試所取得的最佳成績”。此外,澳門確保了幾乎全體 15 歲學生的三個核心素養都達到了有效參與社會事務的基本能力(即達到基準水平 2),並有機會充分發揮潛能,實現自己的目標;同時,澳門高表現學生比例“在數學有 28.6%,科學有 14.7%,閱讀有 8.9%”,明顯高於 OECD 國家的平均數。①更為難得的是,從 2003 -2022 年,澳門在參加的七屆 PISA 測試中,是全球少數幾個在數學、科學和閱讀三個領域15 歲學生的素養均“保持穩步向上的趨勢”的教育系統之一。 ②
  • 9①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育系統展現高韌性和適應力 學生素養和教育公平稱譽全球〉,2023年12月5日,https://www.gcs.gov.mo/news/detail/zh-hant/N23LEK4dDq?keyword=PISA,2024年6月4日讀取。②PISA將教育公平(Education Equity)視為一個重要的目標,同時考慮公平(Fairness)和包容(Inclusiveness),前者是指不論學生背景如何,都應給予均等的機會讓他們充份發揮學習潛能,包容則是指確保所有學生,特別是來自弱勢家庭或傳統意義上被邊緣化的學生群體,都能接受優質教育並獲得最基本的技能。表 1 PISA 2022 三項素養排名前 15 個國家/經濟體的平均成績排名 國家 / 經濟體數學素養平均分國家 / 經濟體科學素養平均分國家 / 經濟體閱讀素養平均分1 新加坡 575 新加坡 561 新加坡 5432 中國澳門 552 日本 547 愛爾蘭 5163 台灣地區 547 中國澳門 543 日本 5164 中國香港 540 台灣地區 537 韓國 5155 日本 536 韓國 528 台灣地區 5156 韓國 527 愛沙尼亞 526 愛沙尼亞 5117 愛沙尼亞 510 中國香港 520 中國澳門 5108 瑞士 508 加拿大 515 加拿大 5079 加拿大 497 芬蘭 511 美國 50410 荷蘭 493 澳洲 507 新西蘭 50111 愛爾蘭 492 新西蘭 504 中國香港 50012 比利時 489 愛爾蘭 504 澳洲 49813 丹麥 489 瑞士 503 英國 49414 英國 489 斯洛文尼亞 500 芬蘭 49015 波蘭 489 英國 500 丹麥 489OECD 平均 472 OECD 平均 485 OECD 平均 476資料來源: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育系統展現高韌性和適應力 學生素養和教育公平稱譽全球〉,2023 年 12 月 5 日,www.gov.mo/zh-hant/news/1030471/#&gid=1&pid=3,2024 年 6 月 4 日讀取。此外,澳門還被 OECD 認為是“實現卓越和公平的典範”,澳門“學生的素養表現與其社經地位的關係最弱”,“澳門社經弱勢學生的素養表現領先不同國家/經濟體中具有相似社經背景的學生,甚至超過了許多參與國家/經濟體的最優勢學生”。①因此,OECD稱澳門的學校系統既有非常卓越的素養表現,又有很好的教育公平以及高度的包容性。②澳門 15 歲學生在不斷提升 PISA 測試的各項素養的同時,澳門學校教育系統及特區政府過去 25 年間在致力降低學生留級率方面亦取得了明顯的進展。2003 年的 PISA 測試結果顯示,澳門留級學生的比例遠高於國際平均水平。近年來,特區政府推出了澳門學生評核制度,並向學校和公眾宣傳透過改善學生學習成效和幫助學生學習成功,逐步取代留級政策的必要性。下圖顯示澳門 15 歲學生在 PISA 2022 測試中的年級分佈,澳門學生就讀高一者最地方性與自主性:澳門教育未來發展的政策基礎
  • 10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多(69.3%),93.0% 的學生就讀初三或以上,就讀初一和初二的學生比例則下降至 7.0%。① 在高等教育方面,回歸以來最重要的發展是教育規模顯著擴大。澳門目前有 10 所高等院校,從 2000/2001 - 2023/2024 學年,在校學生總人數由 12,749 人增加至 55,611 人,增長了約 3.36 倍(表 2)。尤其是外地學生有很大增長,在學生總數中的比例從 2011/2012學年的 31.1%,增加至 2023/2024 學年的 72.5%,其中,2019/2020 - 2023/2024 學年的比例更從 55.8% 增長至 72.5%(表 3),說明澳門高等教育的吸引力迅速增加。表 2 澳門高校學生人數的變化學年 人數2000/2001 12,7492004/2005 26,3242008/2009 31,2492012/2013 27,7762016/2017 32,7502020/2021 39,0932023/2024 55,611資料來源: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歷年公佈的〈教育統計數據概覽〉整理,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internet/Inter_main_page.jsp?id=85814,2024 年 12 月 30 日讀取。表 3 澳門高校近年本地生和外地生人數及百分比的變化學年本地生 外地生總人數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2011/2012 18,056 68.9% 8,161 31.1% 26,2172015/2016 18,421 37.6% 13,549 42.4% 31,9702019/2020 15,969 44.2% 20,138 55.8% 36,1072023/2024 15,275 27.5% 40,336 72.5% 55,611資料來源: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歷年公佈的〈教育統計數據概覽〉整理,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internet/Inter_main_page.jsp?id=85814,2024 年 12 月 30 日讀取。澳門高等院校高等教育課程數目在回歸以來也有很大增長,②從 2000/2001 學年的 187個增加至 2023/2024 學年的 363 個,增長了 94.11%。這其中,研究生課程增長最快,僅在2012/2013 - 2023/2024 學年間(表 4),博士課程從 51 個增長至 84 個,增加了 64.71%,碩士課程從 72 個增長至 143 個,增加了 98.61%;相同時間裏,兩類課程的註冊學生人數更是分別從 772 人和 4,379 人,增長至 6,838 人和 14,849 人,分別增長了 7.86 倍和 2.39 倍,遠高①張國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澳門 PISA 2022 結果解讀與啟示〉,《澳門教青雜誌》(澳門),第 3 期,2024 年,頁 26 - 32。②澳門的高等教育課程除本地院校開設的課程外,還有外地高等教育機構獲批准在澳門開設的課程,此處僅限於本地高等院校開設的高等教育課程。
  • 11於學士學位課程數和註冊學生數的增長幅度。①可見,澳門回歸以來高等教育的整體規模有很大發展,尤其研究生教育發展更快,在學生總人數中的比例由 2012/2013 學年的 18.5% 上升至2023/2024 學年的 39.0%,這是高等教育結構的重要轉變,表明澳門高教朝研究型方向提升。表 4 澳門高等院校高等教育課程數目的變化學年博士學位課程碩士學位課程學位後文憑課程學士學位課程學士學位補充課程高等專科學位課程文憑課程 總計2000/2001 / 1872003/2004 / 2132004/2005 / 2522012/2013 51 72 6 104 19 17 3 2722013/2014 56 71 6 109 17 16 3 2782014/2015 57 77 6 103 15 10 6 2742015/2016 57 83 6 101 11 3 7 2682016/2017 56 87 8 102 3 2 9 2672017/2018 58 91 9 100 3 0 11 2722018/2019 62 98 7 101 2 0 10 2802019/2020 62 110 7 108 2 0 11 3002020/2021 88 122 7 115 0 0 10 3422021/2022 80 123 8 115 0 0 11 3372022/2023 89 129 7 112 0 0 10 3472023/2024 84 143 4 122 0 0 10 363資料來源:2000/2001、2003/2004 及 2004/2005 三個學年的數字,參見龐川、馬早明、林廣志:《澳門高等教育研究(1999 - 2019)》,澳門:文化公所,2019 年,頁 124。其他學年的數字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歷年公佈的〈教育統計數據概覽〉整理,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internet/Inter_main_page.jsp?id=85814,2024 年 12 月 30 日讀取。除辦學規模擴大外,特區政府推行新的高等教育體制,強化和提升院校自身的管治水平,並建立高等教育素質保證制度,澳門高校在多個世界大學排行榜、學科排行榜的排名持續上升。在全球高等教育研究機構(Quacquarelli Symonds,簡稱 QS)公佈的 2025 年世界大學排名中,澳門大學在 1,500 所大學中排名第 245 位,較 2024 年上升 9 位;澳門科技大學的排名亦從全球第 505 位升至第 464 位,較上 2003 年上升 41 位。②而在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簡稱 THE)公佈的 2024 年世界大學排名中,共有 1,904 所① 2012/2013 - 2023/2024 學年,澳門本地高等院校開設的學士學位課程數目和註冊學生數目分別增長了 24.0%和 63.2%,資料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歷年公佈的〈教育統計數據概覽〉整理,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internet/Inter_main_page.jsp?id=85814,2024 年 12 月 30 日讀取。②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特區政府持續推動高等教育發展 澳門高校國際排名上升〉,2024年6月5日,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internet/Inter_main_page.jsp?id=700251&,2024年6月5日讀取。地方性與自主性:澳門教育未來發展的政策基礎
  • 12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高校上榜,澳門大學首次躋身世界前 200 強,排名第 193 位,在亞洲大學排名第 36 位,在全球年輕大學排名升至第 14 位;澳門科技大學全球排名第 251 - 300 位,在亞洲大學排名第 58 位,在全球年輕大學排名升到第 38 位。其他院校也表現不俗,澳門理工大學在 2023 年泰晤士高等教育(THE)全球大學影響力排名中,“可持續城市和社區”指標及“就業與經濟增長”指標均居於全球第 101 -200 位。澳門旅遊大學在 2023 年的 QS 世界大學排名中,款待及休閒管理學科居全球第 10位和亞洲第 1 位。(二)經驗(1)加大教育投入澳門回歸後經濟的快速發展為教育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特區政府持續加大教育投入,非高等教育的公共開支總數從 2002 年的 10.07 億澳門元,增長至 2022 年的 77.68 億澳門元,學生人均年公共開支更從 10,153 澳門元增加至 89,104 澳門元。①在免費教育方面,從 1999 年的 10 年免費教育,到 2006 年歷史性地宣佈實施 15 年免費教育,包括幼兒教育、小學教育、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的所有年級;同時,將免費的範圍由“學費”拓展至“補充服務費和其他與報名、就讀及證書方面有關的費用”,制度不斷完善,就讀“免費教育學校系統”學校的學生從 1999/2000 學年的 61.7%,提升到 2023/2024 學年的 92.8%,②覆蓋了全澳絕大多數學生。表 5 公共教育開支及其佔本地生產總值和政府公共總開支的比例年份公共教育開支(千澳門元 )公共教育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百分率公共教育開支佔政府總公共開支百分率2018 11,630,000 2.6% 14.5%2019 12,755,000 2.9% 15.6%2020 12,243,000 6.0% 12.3%2021 11,934,000 4.8% 12.9%2022 11,729,000 5.9% 10.1%註:公共會計制度(適用於本地區內部比較):政府一般綜合帳目採用現金收付制會計編制,反映特定機構以外,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預算執行結果和財務情況。資料來源: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育統計數據概覽(2024)〉,頁 38。就整體教育投入而言,公共教育總開支(包括高等教育和非高等教育)即便在新冠疫情最嚴重的 2021 年和 2022 年,都維持了較高水平,其絕對數及在政府公共總開支中所佔的比例雖有所下降,但在本地生產總值中所佔的比例卻明顯上升(表 5)。正是因為教育①郭曉明、王敏:《澳門學校課程與教育變革 ——19 世紀以來文化傳承的視角》,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澳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局,2024 年,頁 148。②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內部資料。
  • 13投入的大幅增加,為回歸以來教育的發展和素質提升提供了保障,優先發展教育的政策值得長期堅持。(2)發展符合澳門本土特點與需要的教育制度制度是教育發展的基礎。澳門回歸後教育改革的重點方向之一,就是發展符合澳門本土特點與需要的教育制度。在基礎教育階段,1999 年頒佈的第 42/99/M 號法令訂定義務教育範圍及有關制度,標誌着澳門教育從“政府要不要參與”演變成“政府如何參與”。回歸後,特區政府於 2006 年頒佈實施的《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調整了教育的目標,改革了學制,完善了教育經費投入機制,擴大了免費教育的範圍,突出了課程與教學的重要性,強化了政府的課程領導權,加強了對學生的援助及教師專業地位的保障,並力圖強化學校管理的多元參與。以此為基礎,澳門的非高等教育法進入了系統調整期,在教師制度方面,2010 年公立學校實施了新的教師職程制度,2012 年特區政府訂定了《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從法律層面提升了私立學校教學人員的專業素質和職業保障。2014 年及 2015 年起先後頒佈了《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和《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基本學力要求》行政法規,以及幼兒教育、小學、初中和高中各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初步建立起本地的課程基準。澳門基礎教育的制度實現了系統性的、深刻的變革。在高等教育方面,特區政府 2003 年前後開始推動高教領域相關法律的修訂,第10/2017 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最終於 2018 年生效。該法給予高校更多自主權、專業和課程設置上更多的靈活性,以及資源上的支持,包括師生教學、科研方面的多種經費資助。同時加強高校內部管理,要求高校設立董事會,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實施高等教育素質評鑑制度,構建澳門高等教育品質保障體系。 此後,特區政府先後頒佈了《高等教育基金》、《高等教育委員會》、《高等教育規章》、《高等教育素質評鑑制度》、《高等教育學分制度》等一系列配套行政法規,新的高教體制基本形成。制度的全面完善,為澳門教育的發展奠定了基礎。(3)重視教育規劃的作用澳門回歸前從未制定及實施過教育發展規劃,但教育政策要長期有效,就須有一定的預見性。2009 年,澳門特區第三屆政府提出“科學決策”,決定訂定非高等教育發展中長期規劃,2011 年 11 月以特區政府《施政報告》附件的方式正式頒佈《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2011 - 2020 年)》。該規劃以“提高品質、邁向優質教育”為根本目標,按照“優先發展、提高品質、育人為本、促進公平”的方針,在十五年免費教育的基礎上,推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的發展,加快實施小班制,建立高素質師資隊伍,形成符合時代發展需要的課程與教學體系。規劃為澳門 2011 - 2020 年非高等教育的發展確定了基本政策方向,成為促進教育發展的重要動力。2021 年,特區政府又先後頒佈了《澳門特別行政區非高等教育中長期規劃(2021 -地方性與自主性:澳門教育未來發展的政策基礎
  • 14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2030)》①和《澳門高等教育中長期發展綱要(2021 - 2030)》,②描繪接下來的十年教育發展藍圖。非高等教育領域提出四個重要發展方向(培養家國情懷與國際視野、發展學生軟實力、提升幸福感以加強創意與科技教育),以及九種重要措施;高等教育提出建成更完善及更市場化的院校運作機制,優化生源及課程結構,並配合產業適度多元的要求,發展更多特色品牌學科,打造中葡雙語人才培訓基地及粵港澳大灣區旅遊教育培訓基地,形成更具區域競爭力的高等教育體系,為社會進步提供有力的支撐。同年,特區政府還頒佈了《澳門青年政策(2021 - 2030)》,③要求培育既有家國情懷,又具國際視野,且身心健康、競爭力強、德才兼備、志存高遠的新一代,並提出三大政策方向與目標。上述規劃和政策指引了第五屆特區政府的相關工作,其引領作用還將延伸至 2030 年。(4)抓住學校課程和師資兩個關鍵因素優質教育最終需要有優質的課程教材和師資隊伍。由於歷史原因,澳門基礎教育的課程缺乏基本標準,完全依賴外地教材,師資也缺乏完整的專業培訓和穩固的工作保障。針對上述情況,特區政府回歸後積極強化課程與教材建設,並透過立法夯實教師隊伍的制度基礎。在課程與教材方面,首先是設立本地的課程基準。2006 年頒佈的《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規定由政府規劃“各教育階段的課程框架”,訂定學生須達到的“基本學力要求”,學校在遵守上述法規的基礎上,方可自主發展其校本課程。這是課程決策領導機制的一次重要轉變,改變了眾多私立學校課程絕對自主的狀況,提升了政府的影響力。隨後,2014至 2017 年先後頒佈的《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基本學力要求》,以及幼兒教育、小學教育、初中和高中教育的“基本學力要求”,共同構成澳門基礎教育階段的課程基準。其次,緊緊抓住本地教材編寫的主導權。隨着“課程框架”和“基本學力要求”的實施,特區政府第一次系統開展了本地教材的編寫和出版,與人民教育出版社合作編寫及出版《品德與公民》、中學《歷史》、《澳門地理》教材,委託廣東教育出版社編寫小學、初中和高中《中國語文》教材,還分別與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和澳門筆會合作,編寫及出版《小學常識》教材和《書寫我城》初中文學補充教材。在校長和師資隊伍建設方面,2004 年開始關注骨幹教師培訓,2005 年實施“校本培訓資助計劃”,2007/2008 學年實施“脫產進修”和“休教進修”政策。2006 年頒佈的《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對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規定,2010 年頒佈實施的《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員職程制度》以及 2012 年推出的《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為澳門建立起系統性的教學人員制度,尤其是私立學校教師的職級制度、校長和學校主管人員的培訓和任職資格制度,優化了公、私立學校教師的職業保障,推出教師評核制度和專業發展時數的規範及其審核準則,還成立了“教學人員專①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澳門特別行政區非高等教育中長期規劃(2021-2030)》,2021年 6月。②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高等教育局:《澳門高等教育中長期發展綱要(2021 - 2030)》,2020 年 12 月。③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澳門青年政策(2021 - 2030》,2021 年 6 月。
  • 15業委員會”。上述舉措有效促進了校長和教師隊伍建設。(5)吸收教育社團參與教育治理澳門是一個社團社會,在一個本地人口大約僅有 50 萬人的微型社會裏,各種社團早已超過一萬個。故在社會的治理上,必須引入“市民社會”的視角,政府不可全能化,而應主動整合和發揮民間等團體。在教育界,特區政府非常重視發揮教育社團的作用,其中,最有影響的是澳門中華教育會、天主教學校聯會和公職教育協會等團體,吸收他們的代表參與教育諮詢組織,如過去的“非高等教育委員會”、“高等教育委員會”和“課程改革與發展委員會”,以及現在的“教育委員會”、“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和“教師培訓專責小組”中,都有他們的代表。此外,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定期與這些團體會面,就最新的教育政策聽取他們的意見,讓他們提出自己對教育的關切或訴求。這種機制令政府在發揮教育主導作用的同時,與教育界保持良好的溝通,順利推動各項教育政策。三、地方性、自主性及其限度回歸以來澳門教育獲得良好發展的眾多經驗,歸結為一點,就是基於澳門本地教育的特殊歷史與環境,自主採取有效的政策措施,積極促進教育發展。其中的關鍵在於,一是要深入理解和把握好澳門教育的特點和地方性,而非簡單套用外地的經驗;二是堅持政策的自主性,以“我”為主研究和規劃澳門教育的發展,而非機械貫徹上層的政策要求。(一)地方性、自主性的必要(1)法律依據國家對澳門的基本方針政策,已由中國政府在《中葡聯合聲明》中予以闡明。其所以強調澳門教育政策的地方性和自主性,首先是由“一國兩制”的制度決定的。《澳門基本法》的“序言”明確指出,考慮到澳門的歷史和現實情況,國家決定按照“一國兩制”的方針,不在澳門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具體到教育領域,《澳門基本法》第 121 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制定教育政策,包括教育體制和管理、教學語言、經費分配、考試制度、承認學歷和學位等政策,推動教育的發展”;第 122 條進一步規定,各類學校“均有辦學的自主性,依法享有教學自由和學術自由”,可繼續從澳門以外“招聘教職員和選用教材”。所謂特區政府“自行”制定教育政策,即中央不具體干預,內地或澳門的其他實體也不可介入。可見,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教育屬於特區“高度自治”的範疇,既是高度自治的體現,也是其具體內容之一。中央將澳門的教育政策定位為地方教育政策,尊重其特殊性,不直接干預,中央的教育政策更不直接適用於澳門,在澳門不具有等同於內地其他地區的約束力。“一國兩制”要行穩致遠,既要強調和落實“一國”的要求,也須正視“兩制”的區別,不僅是資本主義制度與社會主義制度的區別,而且包括兩地的歷史、文化和教育現實地方性與自主性:澳門教育未來發展的政策基礎
  • 16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情況的差異。澳門教育須把握好自身的特殊性,避免“只有‘一國’,沒有‘兩制’”的思維模式,針對澳門教育發展的問題,依據澳門社會的民情和條件,提出有利於澳門教育長遠發展的政策,充分發揮澳門教育特有的優勢。這是實事求是的要求,也是彰顯“兩制”之利的必然選擇。(2)澳門教育的特殊性強調澳門教育政策的地方性和自主性,更根本的原因還是澳門教育所具有的特殊性。首先,澳門是一個典型的微型社會,其教育系統也是一個微型系統。世界銀行將人口在 150 萬之內的國家劃為微型國家,聯合國在 2009 年召開的“國際教育規劃研究所政策論壇”上則將人口在 300 萬以下的國家視為微型國家。①澳門無論從人口規模、土地面積還是經濟總量上看,都是世界上為數不多的微型社會之一,而且是一個語言、文化及族群多元的社會。微型社會在運作上有許多不同於大、中型社會的特點,例如微型社會範圍較小,個體、族群和社團的影響在有限的“圈子”中容易被放大。澳門目前總人口大約 68.7 萬,除去 18.1 萬外勞,本地人口只有 50.6 萬人。②在這種情況之下,基礎教育的學生人數從1999/2000 學年的 9.6 萬人降低到 2023/2024 學年的 8.8 萬人,最低的 2013/2014 學年只有 6.9萬人;教師總人數雖然一直增加,但至 2023/2024 學年也僅有 7,883 人。③規模小,這是澳門教育的一個基本特點。這給澳門教育帶來很大影響,例如,由於人口基數小,學生人數有限,因而教材市場小,很少有出版機構願意專門為澳門編寫和出版中小學教材。故 20世紀以來,澳門歷來缺乏系統的本地教材,學校往往習慣選用周邊地區的教材,20 世紀20 - 40 年代以中國內地民國時期的教材為主,50 年代開始引入新中國的教材,90 年代則基本採用香港教材,直至回歸前夕,發展本地教材方成為澳門教育界談論的重要課題。其次,澳門教育歷來具有中西合璧的特質。由於四百多年來澳門是東西方經濟、文化、宗教的交匯地,因此中西合璧的特點也滲透於教育。今天在澳門可以看到不同文化背景的學校,既有中文學校,也有葡文學校和英文學校;既有社團學校,也有公立學校和國際學校;既有本地教師,也有來自世界各地的教師;澳門基礎教育的學制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裏也是多元的,直到 2006 年新頒佈的教育制度才將其統一。第三,澳門教育系統以私立學校為主。2023/2024 學年,在基礎教育階段的 73 所學校中,公立學校僅有 8 所,私立學校則有 65 所,佔學校總數的 89%。更為特別的是,澳門絕大多數私立學校都加入“免費教育學校系統”,其經費的主體部分都來自政府提供的公帑。換言之,澳門的免費教育主要是通過私立學校承擔的,而這些學校在財政、行政和教學上都依法享有自主權。澳門的高等院校在數量上也以私校為主,10 所院校中 6 所為私立院校。受人口基數小的影響,澳門學校的規模通常也較小。基礎教育階段即便是中、小、①許振光:〈微型社會背景下的微型教育探究〉,《教學與管理》(太原),第 36 期,2014 年,頁 51 - 53。②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2024 年第 2 季人口統計〉,2024 年 8 月,https://www.dsec.gov.mo/zh-MO/Statistic?id=101,2024 年 8 月 7 日讀取。③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育統計數據概覽(2024)〉,頁 9。
  • 17幼各教育階段都有的“一條龍”學校,2023/2024 學年學生最多的濠江中學也只有 5,567 人,200 人以內的學校就有 17 所。佔 21.25%;高等院校的規模也不大,2023/2024 學年 10 所院校學生總共 55,611 人,平均只有 5,000 餘人,超過 1 萬人的僅有澳門科技大學、澳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①學校規模小,且以私立學校為主,對學校的運作以及政府教育經費的投入,都有深遠影響。最後,澳門學校非常自主,從幼兒教育、小學、初中到高中都沒有統考,現在高中畢業升學有一個“四校聯考”,其實不是真正的統考。學生升大學的途徑是多元的,以2022/2023 學年為例,高中正規教育畢業生留在澳門升學的 44.6%,前往內地的 40.7%、台灣的 5.5%、香港的 1.7%、其他地區(包括歐美)的佔 7.5%。②總而言之,以澳門、內地和台灣為主要升學地,但也面向世界各地。沒有統考以及升學途徑的多元化,為學校辦學提供了廣闊空間,而政府的許多政策則必須以軟性的方式發揮作用。(3)教育現代化的邏輯現代化通常指發展中國家或地區在社會、政治、經濟和文化等方面向發達國家或地區學習以及達到相同發展水平的過程。澳門從經濟上看顯然早已屬於發達地區,但教育的進步仍然是必要的,尤其在觀念、方法、教育技術和師資隊伍的能力等方面。盛行於 20 世紀 50 - 60 年代,以美國社會學家帕森斯(Talcott Parsons)為代表的結構-功能主義學派認為,現代化是發展中國家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變的過程,通過接受西方發達國家的先進技術、科學文化以及思想觀念,發展中國家克服傳統的障礙,走上與發達國家相同的道路。這一理論過分強調向發達國家學習,而忽視了多樣性的事實及價值,因而自 20 世紀 60 年代後受到依附理論的批評。現在一般認為,教育現代化既要引入發達地區的成功經驗,也要基於本地區的特點和現實,選擇最符合自身發展需求的路徑。因此,堅持教育政策的地方性和自主性是更好地推進教育現代化須遵循的基本邏輯之一。(二)地方性、自主性的限度需要指出的是,澳門教育政策的地方性、自主性不是絕對的、沒有邊界的,須處理好“一國”與“兩制”的關係,其基本限度是將維護“一國”作為最根本的原則。必須看到,在“一國兩制”的總體背景下,澳門的教育治理包括相互關聯的兩個層次,不僅有特區政府和澳門社會對教育的管治,《澳門基本法》授權特區政府管理澳門教育,按照“行政主導”的原則實施管治,而且有中央對澳門教育的監督和參與。不僅立法會制定的所有涉及教育方面的法律,必須送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中央也可以提請特區留意某些重要議題,確保“一國兩制”的實施,尤其是辦好國民教育。③總之,要協調好中央與特區在教育領域的關係,尤其澳門須認同和尊重中央在教育領①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育統計數據概覽(2024)〉,頁 26 - 27、30 - 37。②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內部資料。③郭曉明、謝安邦、朱世海、王敏:〈澳門回歸以來加強教育治理的經驗〉,《港澳研究》(北京),第 3 期,2020 年,頁 49 - 58、95。地方性與自主性:澳門教育未來發展的政策基礎
  • 18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域的地位和作用。當然,中央對澳門教育的關切也以“維護‘一國’的原則和國家整體利益”為重點,不干涉特區符合這一原則的具體政策和教育活動。 四、未來關鍵領域和環節無論從澳門回歸二十五年以來教育發展的經驗,還是“一國兩制”的政策框架看,澳門的教育政策都須在維護“一國”原則和尊重中央管治權的前提下,堅持地方性和自主性。然而,作為一個微型社會,面對教育國際化的衝擊以及國家和周邊地區的影響,澳門教育失去自主性的風險越來越高。要避免區域內教育的同質化以及與其他地區教育的同質化,未來須在一些關鍵領域和環節保持定力。(一)防止政府全能主義在政府與社會的關係上,澳門歷來奉行“低稅制、小政府”的治理模式和理念,重視發揮市場和社會的作用,這是澳門公共行政的重要特點,得到市民的擁護。與此相反,“政府全能主義”則視政府為全能者,將幾乎所有民生和社會治理工作都扛在自己肩上。這必將導致政府與社會失衡,政府不堪重負,也令社會不滿,不宜在澳門推行。在教育領域,回歸二十五年來,特區政府透過修訂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制度,適度加強了政府在教育事務上的影響力。例如,無論是 2006 年《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對於課程領導制度的調整,還是“課程框架”和“基本學力要求”的頒佈實施,以及政府主導的多項本地教材編寫計劃的實施,都是政府加強其課程影響力的體現。但政府仍給學校的課程自主留出了較大的空間,“非本地學制”的私立學校可以選擇不跟隨政府頒佈的“課程框架”和“基本學力要求”,“基本學力要求”對於課程內容的規範遠也低於內地和台灣地區的課程標準,也低於香港的課程大綱,學校還可自主選用教材,教科書的編寫和出版也不受任何限制,澳門也沒有真正統一的考試制度,學校在教學上有較大的發揮空間。特區政府未來要繼續把握好政府與社會的邊界,適當分權給社會,防止政府全能主義。在教育方面,政府主要承擔兩方面的責任,一是提供充足的教育經費並監督其得到有效及合理使用,完善學校系統以及教育空間與場地,改善辦學條件;二是持續制定教育規劃,實時完善教育制度與法律,為教育發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和政策指引。而教育的具體活動與過程,則應交給學校和社會去負責。首先,要在辦好公立學校的同時,正視澳門以私立學校為主的事實,從制度上肯定其法律地位,保障其發展所需,並充分發揮其作用。其次,要肯定不同類型學校的作用,特別是教會學校、葡語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的作用。正如有學者所指出的,“澳門一直具有教會、葡人與華人共負興學責任的傳統,而且在課程事務早已形成多元並進的特色。”①①單文經、黄素君、宋明娟:〈三十年來澳門地區課程政策的理論反思〉,《西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重慶),第 4 期,2009 年,頁 75 - 84。
  • 19①郭曉明:〈論政府對澳門教科書制度的有限介入》,《全球教育展望》(上海),第 7 期,2005 年;郭曉明、王敏:《澳門學校課程與教育變革 ——19 世纪以來文化傳承的視角》,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澳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局,2024 年,頁 333 - 348。② OECD. Education at a Glance 2023: OECD Indicators. OECD Publishing, 2023, pp. 296, 331. ③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2023 統計年鑑》,2024 年,頁 397;〈2024 澳門資料〉,2024 年,頁 19。④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育統計數據概覽(2024)〉,頁 38。第三,在課程領導方面,要把握好“為”與“不為”的力度,既依法有效地發揮好自己的職能,也在課程決策中為社會的多元參與提供空間,尊重學校的課程決策。目前,澳門在課程領域不存在“政府全能主義”的風險,但時不時也聽到社會傳來“統一課程”、“統一教科書”要求。對此,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界都不可模糊視線,政府應強化服務學校課程發展和民間課程事務的職能。例如在教科書方面,澳門自身的教材開發能力有限,需要外來教材的自由競爭給教科書市場提供活力,所以澳門的教科書不能控制得太嚴格,但也不能對教材沒有任何品質要求。內地在過去的 20 多年裏已由國家統一編寫、指定使用的“國定制”走向編審分離、適度放開教材編寫的“審定制”,澳門的教科書的編寫和出版更要繼續放開,實行比較自由的“認定制”,以確保教材的多樣性。政府負責設立教科書認可基準及機制,將獲認可的教科書列入書單,推薦給學校選用。特區政府不獨攬教科書的認定權,而是設立機制,鼓勵並支持出版商、發行商,成立行業協會,推舉代表參與教科書的認定,從而實現政府與教科書出版者、使用者在教科書認定中的良性互動,保證教科書認定的公開、公正。政府主動為教科書的編寫、出版、發行、選用及推廣提供資訊和技術等方面的支持。 ① (二)教育經費的特別保障機制政府教育經費佔國民生產總值(GDP)和政府財政總支出的比例,是國際上兩個衡量政府教育投入水平的通行指標。以 2020 年為例,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國家政府教育經費佔 GDP 的比例平均為 4.6%,佔政府財政總支出的比例平均則為 9.2%。②而發達國家政府教育經費佔 GDP 的比例,通常會達到 5.8%。如前所述,特區政府回歸以來大幅提升了教育經費的投入,2022 年的總投入達到 117.29 億澳門元,分別佔 GDP 和政府財政總開支的 6.6% 和 10.1%,兩者均高於 OECD 國家 2020 年的平均值。但對於澳門這樣的微型經濟體而言,僅看某一年的比例是不夠的。因為微型社會的經濟總量小,加之澳門的產業極為單一,經濟容易受國際及周邊地區因素影響而出現大的起伏,政府亦難以通過增加貨幣供應量、大規模發行公債等手段控制和優化財政情況,每當整體經濟下行,政府的教育投入就難以保持穩定甚至出現負增長。以近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為例,澳門的本地生產總值由 2018 年的 4,455.27 億澳門元,減少到 2022 年的 1,973.13億澳門元,2023 年也僅恢復至 3,794.78 億澳門元。③相應地,政府的公共教育開支也由2019 年的 127.55 億澳門元,減少到 2022 年的 117.29 億澳門元,減幅超過 8%。④ 回歸以來,特區政府的教育政策從未對教育投入的比例作出具體規定。2012 年頒佈的《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2011 - 2020 年)》,僅承諾“每年的財政預算優先安排非高等教育財政投入具一定的增長比例”,將非高等教育的開支在政府公共總開支中所佔的地方性與自主性:澳門教育未來發展的政策基礎
  • 20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2011 - 2020 年)》,載於《2012 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2011 年,頁 126。②何偉鴻:《發達微型經濟體財政預算過程研究 ── 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啟示》,澳門:澳門基金會;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2 年,頁 156 - 157。③郭曉明、王敏:《澳門回歸以來教育發展與經驗》,廣州:廣東經濟出版社,2020 年,頁 74 - 75。④郭曉明:〈澳門中學歷史課程與教材的變革〉,《港澳研究》(北京),第 4 期,2018 年,頁 20 - 28、92。比例“提高到理想水平”,而有關“透過分階段財政撥備,有步驟地增加教育發展基金的規模,充分發揮其教育經費的儲備與調節功能”的設想則從沒有實施過。① 2021 年頒佈的《非高等教育中長期規劃(2021 - 2030)》也僅籠統地表示“保障公共教育開支在相對穩定的經濟條件下維持理想的資源投入水平”,同年推出的《澳門高等教育中長期發展綱要(2021 - 2030)》則對教育財政投入未作出任何規劃,反而要求“高等院校逐步朝着市場化方向發展”,逐步“提高財務自我保障能力”。其所以出現上述情況,是由於澳門的政府教育投入不能簡單引入其他地區或國際性的指標,尤其不能僅與上一年的 GDP 或下一個年度的政府財政總支出掛鈎,否則必將隨經濟起伏而出現周期波動,與教育經費須長期、穩定增長的需求相悖。教育是民生領域的經常性剛性支出,在經濟容易出現周期性波動的情況下,政府要保證教育經費的持續、穩定投放,須考慮建立“中期財政或預算框架”。②例如,按一定比例與過去三至五年本地 GDP或政府財政總支出的平均數掛鈎;或拓寬教育基金的職能,每年將一定比例的財政收入注入教育基金,以發揮其教育經費的儲備功能,當政府某年的預算難以保障教育所需時,可用該基金的儲備金予以補足。上述方案考慮了澳門教育投入的特殊環境,也是教育界長期以來對政府的希望。(三)實施包容性的愛國愛澳教育愛國愛澳教育是澳門教育政策的永恆主題。在“一國兩制”背景下,既不能簡單地用內地的標準要求澳門,也不能將內地習慣的教育模式直接套用在澳門,而必須具有“包容性”:包容澳門歷史和現實環境的特殊性,肯定澳門居民在政治權利、個人生活方式、社會運作機制以及情感歸屬等方面的差別和合理關切。③包容性的愛國愛澳教育首先要有澳門的標準。尤其是品德與公民、歷史、中文以及小學常識等科目的“基本學力要求”,須不違背“一國”的原則,但在具體要求上要考慮澳門的實際,在一定程度上區別於內地的課程標準。以品德與公民科為例,國家認同涉及“文化中國”與“政治中國”兩個方面,澳門的課程標準與內地一樣強調“同宗同源”和對文化中國的認同,但在政治認同的內容和程度方面有必要作調整。 其次,要考慮澳門社會和教育環境的特殊性。澳門教育參與者的文化和政治譜系與內地明顯不同,既有社團學校和公立學校,又有為數不少的教會學校、葡文學校和國際學校,政府一方面須要求所有學校落實愛國教育,但要允許教會學校繼續開設宗教課,在歷史教材中不回避宗教的特殊地位,照顧葡裔社群對澳門史某些議題的合理關切。④另一方面,如果條件允許,澳門在愛國教育方面的要求可高於內地。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 21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只要求將相關教育活動納入中小學,而澳門由於早在回歸初期幼兒教育就已完全普及,並於 2006 年納入免費教育,所以特區政府多年來一直鼓勵學校從幼兒教育階段開始組織學生參加升國旗、奏唱國歌活動。此外,包容性也意味着需避免絕對主義和單向思維。以身份認同為例,認同的關鍵在於求同存異,既要“求大同”也須“存小異”,有時甚至是“存大異”。如在對待資本主義和宗教的態度上,在對民主選舉、憲政體制和三權分立的認識與感情上,就有必要“存大異”。國家認同教育不能“只談成就,不談缺失”,只有實事求是,開誠佈公,認同才會是深刻的、持久的和道德的,粉飾太平只會適得其反。①有學者在談到地理教學時,認為須“平衡教學內容”,在介紹澳門與中國內地的關係時,客觀準確地呈現相關歷史和現實情況,避免過度渲染和誇大;教師應當提供多方面的信息和材料,讓學生能夠全面瞭解澳門的地理、歷史和文化,形成客觀的認知。②這樣的態度值得肯定。(四)高等教育要堅持走“小而精”的特色發展之路如前所述,澳門高等教育的規模回歸以來有很大的發展,在校學生人數增長了約 4.4倍,2023/2024 學年達到 55,590 人。5.5 萬多人雖然不是一個大的數字,尤其與內地相比,甚至僅相當於一所大學的規模。但對於澳門這個人口不到 70 萬、地域十分狹小的城市來說,10 所高等院校、5.5 萬多在校學生已經是一個相對飽和的規模了。澳門未來高等教育的發展,不能以規模取勝,而要走“小而精”的特色發展之路。這是由澳門作為微型經濟體和微型社會的現實決定的,它無法支撐規模龐大的高等教育。“小而精”首先是對政府高等教育發展策略的要求。如前所述,《澳門高等教育中長期發展綱要(2021 - 2030)》要求高等院校“逐步朝着市場化方向發展”,“提高財務自我保障能力”,這意味着政府對包括公立院校的經費投入已有所保留,並準備逐步降低在高教總投入中的比例;而學校要強化經費自我保障能力,重要策略之一就是增加學生人數。長期而言,這條路是走不通的。澳門幾乎所有高校的校園空間都非常狹小,有的幾乎沒有自己的校園,即便未來在橫琴為澳門部分高校設立新校區,教育規模的增量也是有限的。政府高教政策的重點,應該調整結構,包括調整專業結構和不同層次課程的結構;同時,繼續提升教育質量,真正做到小而精、出精品,提升地區和全球影響力。“小而精”也是對學校的要求。澳門高校多年來普遍選擇走小而精的道路,以澳門大學為例,2023/2024 學年學生人數只有 13,652 人,全職教師僅 658 人,③比其他地區的許多院校少很多,但在 2024 年泰晤士高等教育大學排名中卻躋身世界前 200 強,其成功的策略就是不追求大而全,重點發展自己的優勢學科,同時適度控制學士學位課程的規模,加快發展研究生教育。特色化的另一方面,就是學校間的差異化。澳門旅遊大學多年來一直聚①郭曉明、王敏:《澳門學校課程與教育變革 ——19 世紀以來文化傳承的視角》,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澳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局,2024 年,頁 331 - 332。②馮業楓:〈中學地理教學如何實施愛國主義教育 —— 以澳門東南學校為例〉,《澳門日報》(澳門),2024年 6 月 26 日,頁 C9。③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育統計數據概覽(2024)〉,頁 26。地方性與自主性:澳門教育未來發展的政策基礎
  • 22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焦於旅遊教育、旅遊科技和國際化的旅遊培訓,依託澳門強大的旅遊產業,充分利用相關資源,並與世界旅遊組織和國際一流旅遊高校合作,已發展成為亞洲地區極具影響力的旅遊高等教育機構。澳門理工大學多年來將自己定位為東亞高等教育領域的葡語教育及培訓中心,並努力發展工科和藝術教育。未來,澳門高等教育機構須相互配合,在專業及課程設置上錯位發展,發揮各校的品牌效應。同時,繼續組成院校聯盟,在設施設備、圖書資源、對外推廣、活動安排以及通識教育課程等方面,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特區政府近年來透過教育基金資助高校的“圖書館聯盟”統一購置部分圖書和各種資料庫,既節約了資源,又極大地增加了圖書資料的種類。這在澳門可以做到,也是澳門高校特色發展的成功之道。(五)積極探索橫琴深合區教育發展新問題 澳門教育政策最大的特殊性是如何在“一國兩制”下辦好教育,而橫琴的教育發展是“一國兩制”教育實踐中從未嘗試過的新課題。2021 年 9 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將橫琴定位為“粵澳深度合作區”,開發的主要目的是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和長期繁榮穩定;2023 年 12 月,經國務院批覆同意,國家發改委印發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以下簡稱《總體發展規劃》),要求橫琴着力構建“與澳門一體化高水平開放的新體系”,不斷健全“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體制”。上述“新體系”“新體制”都涉及教育,即在屬於內地的一塊土地上,在國家的教育法律、制度和政策仍然適用於該區域的情況下,如何通過制度和政策創新,逐步構建與澳門銜接、主要服務在橫琴生活的澳門居民的教育體系,這是新時期澳門教育須解決的特殊課題。在高等教育領域,首先須解決的問題是如何允許澳門高校在橫琴辦學。如前所述,澳門高校亟須在橫琴拓展辦學空間。《總體發展規劃》要求橫琴“建設高水平人才集聚地”,“允許已獲教育部批准具有在內地招收本科生資質的澳門高校,在合作區開展與培養本科生及研究生相關的教學及實驗,其聘任的愛國愛澳澳門教師可在合作區開展跨境教學”,“推動設立微電子學院、醫學院、金融學院等特色學院”,“ 大力開展旅遊管理、中葡雙語、跨境電商、金融科技等職業技能培訓,培養一批急需緊缺人才”。上述規定表面上很具體,但按照內地的《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及其實施辦法以及 CEPA 等法規和政策,澳門高校只能以與內地機構合作的方式在橫琴辦學,而不允許獨立辦學,澳門高校的優勢難以發揮。這與橫琴主要服務於澳門長遠繁榮穩定的定位存在落差,甚至是矛盾的。2024 年,澳門特區政府與粵澳深度合作區執委會合作,已在橫琴為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大學和澳門旅遊大學三所公立大學劃定建設新校區的用地,並開始建設發展。澳門大學已明確宣佈正籌建橫琴新校區,以進一步推動產學研結合,希望 2028 年正式運作,增收8,000 名學生,其中 4,000 名為研究生,並招聘 500 名教師。新校區將設立醫學院、工學院、信息學院和設計學院等,以滿足橫琴深合區對高科技、大健康、金融等方面人才的需求。①①〈澳大橫琴新校區擬二八年運作〉,《澳門日報》(澳門),2024 年 6 月 18 日,頁 B2。
  • 23因此,特區政府和教育部應盡快協商,爭取讓有招收內地本科生資質的澳門高校,以先行先試的方式在橫琴設立校區獨立辦學,初期可開設理工類專業和院系,開展跨境教學。其次,是橫琴合作區發展基礎教育的需要。據橫琴教育部門統計,在深合區就讀的澳門學生從 2021 年秋季學期 122 人,增至 2024 年春季學期 274 人,學生人數成倍增長。①截至2024年8月,該區基礎教育階段已開設15所教育機構,其中公辦學校9所(含幼兒園3所、小學 4 所、初中 2 所),民辦教育機構 5 所(含幼兒園 1 所、九年一貫制學校 2 所、高中 2所),澳人子弟學校 1 所。②這所唯一的澳人子女學校,就是為“澳門新街坊”配套的濠江中學附屬橫琴學校。該校由特區政府建設,交由澳門濠江中學辦理,獲廣東省教育廳批准設立。該校的辦學規模為幼兒園 12 個班、小學 18 個班,幼兒園和小學自 2024/2025 學年開始招生;中學已全面啟動建設,預計於 2026 年落成並交付營運,屆時將可提供從幼兒園至高中的“一條龍”教育服務。按照《總體發展規劃》的要求,到 2029 年和 2035 年,在橫琴居住的澳門居民將分別達到約 6 萬人和 12 萬人。可以預見,屆時澳門居民在橫琴接受基礎教育的需求將進一步增加,澳人子弟學校也不可能只有濠江中學附屬橫琴學校一所。目前,橫琴澳人子弟學校有一系列政策問題需要梳理、明確和解決。首先是學校的性質和招生範圍。濠江中學附屬橫琴學校於 2023 年 11 月 24 日在橫琴完成法人登記,登記證書顯示,該校是“民辦非企業單位”,在性質上非以盈利為目的,顯然是私立學校。但在橫琴教育行政部門的統計中,該校既不是公立學校,也不屬於私立學校,而是單列一個類別,這在教育政策的適用上就會遇到問題。同時,該校目前只能招收澳門居民學生,長遠看不利於澳門未來年青人與橫琴居民的融合,也不利於整體規劃橫琴的教育系統,充分發揮澳人子弟學校的效益。其次是批准學校設立的權限和依據。濠江中學附屬橫琴學校是經廣東省教育廳批准設立的,在橫琴作法人登記的發證機關為“廣東省人民政府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工作辦公室社會事務局”。目前,橫琴澳門人子弟學校雖然可經廣東省教育廳批准設立,但主要是參照 1995 年“國家教育委員會”頒佈的《關於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的暫行管理辦法》,以及 2015 年教育部出台的《關於做好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有關工作的意見》批准的。顯然,澳人子弟學校不能等同於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有必要從制度上為這類學校的設立確立恰當依據。而且要下放審批權限,簡化行政手續。最後是澳門和內地教育政策的適用問題。澳人子弟學校的學生既然主要是澳門居民,因而基於教育平等的原則,特區政府應為學生提供基本的教育服務,並在學校建設、運作和發展方面提供種類和力度都與澳門本地的私立學校基本相當的支持。對於濠江中學附屬橫琴學校,特區政府已推出第 21/2024 號行政法規《二零二四 / 二零二五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就學財政支援》,規定向辦學實體發放“學生就讀津貼”,以免除學生的“學①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內部資料。②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民生事務局:〈教育資源概況〉,https://www.hengqin.gov.cn/livelihood/msgk/jyzy/gk/index.html ,2024 年 12 月 30 日讀取。地方性與自主性:澳門教育未來發展的政策基礎
  • 24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費及相關費用”,使“該校的本澳學生享有趨同本澳免費教育津貼制度的待遇”,同時向該校學生發放“學習用品津貼”;澳門除免費教育津貼外,還有教育基金支援學生發展活動、學校硬件建設等,橫琴的澳人子弟學校亦會獲得與澳門同類學校標準相同的支援;在橫琴聘請的教師要按當地法律制度及教師要求,同時需符合澳門的要求,但在當地聘請的教師不可享有澳門教師津貼福利。當然,辦學實體須遵守相應的義務,如優先錄取本澳居民、向特區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會計帳目及審計報告,課程設置及學生評核也須符合澳門相關法規的要求。① 但是,內地的教育政策是否全部適用於此類學校,以及如何與澳門的政策相協調,則有很多方面均需要研究。例如,澳門私立學校的中學教師允許非師範學士學位的持有者任職,內地則必須有師範培訓;更重要的是教材的選用,是必須用內地出版的教材,還是在澳門可用的教材橫琴澳人子弟學校均可使用;還有學校的建設標準,包括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體育活動場地及其他各類設施設備,是遵守內地的標準還是澳門的要求。這些都是未來須進一步研究和解決的。五、結語澳門作為一座東西方文明交匯已長達四百餘年的城市,教育既具有開放的氣質,不斷引入、學習東西方的先進經驗,又堅守自己的傳統,立足本地的需要,表現出強烈的自主性。回歸二十五年來,澳門的“一國兩制”實踐成功譜寫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華彩篇章,這是研究澳門的特殊性和地方性、堅持自主實踐的結果。強調“一國”不是要否定“兩制”,更不是為了將澳門變成一座與內地沒有區別的城市。恰如澳門的歷史城區,面對現代化和全球化的潮流,必須依靠自身因歷史沉澱而得來的特質,方能保有那份獨特的奪目光芒。澳門未來必須用心把握好教育的地方特色和發展需要,自主制定教育政策,積極推動教育發展。〔責任編輯 宋永豪 陳超敏〕〔校對 何仲佳 葉蘅如〕①〈深合區澳校趨同澳免費教育〉,《澳門日報》(澳門),2024 年 6 月 15 日,頁 A3。
  • 25‧論文 | 澳門回歸二十五周年 ‧澳門特區電子政務建設:制度框架與實踐成效婁勝華 趙友[ 摘 要 ] 電子政務是指政府運用資訊技術,優化公共服務流程與自身組織結構,最終達到提升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的目的。澳門的電子政務建設起步較早,1997 年便開始以建設政務內網的方式提升政府內部溝通效率。進入 21 世紀後,澳門的電子政務穩步發展。在法律層面,通過了《電信綱要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打擊電腦犯罪法》及《電子政務》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組織架構方面,形成以行政公職局為核心、郵電局及其他部門配合的管理模式。實踐成效方面,雲計算、大數據技術的引入助力澳門電子政務發展,推動政府治理水平提升、數據經濟發展以及公共服務優化。未來,澳門特區政府應在推進構建“一站式”政務網站、建立電子政務績效評價體系、持續優化“一戶通”服務功能等方面積極探索。[ 關鍵詞 ] 電子政務 制度 實踐 澳門一、引言進入 21 世紀後,隨着新興科學技術的蓬勃發展,美國、英國、新加坡等發達國家開始率先運用電子信息、電腦、互聯網科技於政府管理與公共服務,推出政府電子政務系統。電子政務一詞也越來越多地出現在各類國際場合。2001 年,世界銀行在《電子政務與世界銀行》的報告中指出:電子政務是指擁有信息通訊技術系統的政府部門,利用該系統改變政府與公民、私營部門以及其他政府部門之間的關係,以強化政府的責任性、透明度、工作效率以及服務的傳遞能力,促進公民的自我實現。① 2002 年,聯合國經濟與社會事務部將電子政務定義為,政府為提高效率、透明度以及公共政策制定的品質與科學性,將信息通訊技術手段應用於公共管理,以建立政府之間、政府與公民,以及政府與社會、社區之間的良好關係,提升公共服務品質與廣泛的社會參與度。②在此背景下,澳門也開始嘗試運用互聯網技術於政務管理,如 2007 年建立了用於公務人員內部溝通的“公務人員網站”,2010 年建立“政府數據中心”,初步實現政府內部數據的集中管理及資源分享,2012 年開始佈局“天眼”監控項目以強化治安管理。作者簡介:婁勝華,澳門理工大學人文及社會科學學院教授;趙友,澳門理工大學人文及社會科學學院公共政策博士生。①何元增:〈電子政務視野下的政府公共服務創新〉,《遼寧行政學院學報》(瀋陽),第 5 期,2010 年,頁 11。②金湘軍:〈國外電子政務與政府管理創新研究概述〉,《國外理論動態》(北京),第 5 期,2010 年,頁 38。
  • 26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隨着雲計算、大數據技術的大規模普及與應用,推動一些發達國家內部電子政務向更高層次發展,澳門也加快電子政務建設的步伐。2015 年,澳門特區政府制定《2015 年-2019 年澳門特區電子政務整體規劃》,旨在推動電子政務快速發展,明確澳門電子政務未來五年的發展目標、原則、策略,以及各部門應承擔的責任。2017 年,澳門特區政府與阿里巴巴簽署《構建智慧城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根據協議,澳門特區政府與阿里巴巴將共建政府專用“雲計算中心”,深化在多領域的高新技術成果產出,助力澳門智慧城市建設。澳門特區政府與阿里巴巴基於雲計算、大數據技術的合作,拉開了新階段澳門電子政務發展序幕。二、澳門電子政務建設的制度框架(一)法律體系構建(1)基礎法律2000 年始,澳門的電子政務建設進入到了快速發展期,相繼通過多項重要法律法規,構建起相對完善的電子政務法律法規體系。首先是起步階段,《電信綱要法》及其相關法規的發佈與生效。2001 年 8 月,第14/2001 號法律《電信綱要法》發佈,該法律訂定電信政策綱要與建設、經營電信網絡與提供電信服務的總體框架,對電信、電信服務與電信網絡等進行法律定義,提出推動公共部門使用電信網絡提供更優質服務品質的目標。2002 年 8 月,第 15/2002 號行政法規《電信碼號資源的管理及分配》發佈。該法規訂定電信號碼資源的管理及分配制度。2004 年12 月發佈的第 41/2004 號行政法規《公共電信網絡互連制度》確立公共電信網絡在公平競爭環境下的互聯制度,確保以合理成本實現互聯。《電信綱要法》及其相關法規發佈與生效,為澳門電子政務的發展奠定制度基礎。其次是《電子文件及電子簽名》與相關法規的發佈與生效。2005 年 8 月,第 5/2005號法律《電子文件及電子簽名》生效。該法律的核心是訂定電子文件與電子簽名的法律制度,明確電子文件具有與紙質文件相同的法律效力和證明力,並對合格電子簽名認定、電子文件傳輸等方面作出了法律規定。同月生效的第 14/2005 號行政法規《電子簽名認證業務行政違法行為處罰制度》明確在電子簽名業務範圍內,發生違法行為的處罰標準。《電子文件及電子簽名》及其相關法規的發佈與生效,為電子政務的發展提供條件,標誌着澳門的電子政務建設進入快速發展階段。(2)安全保障2005 年 8 月,第 8/2005 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發佈。該法律訂定個人資料處理及保護的法律制度,核心是保護個人的隱私權,保護自然人有關的任何信息,不管其性質如何以及是否擁有載體,明確了當個人資料被侵犯時,侵犯者將承擔相應的行政處罰。《個人資料保護法》為個人電子信息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 27澳門特區電子政務建設:制度框架與實踐成效①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第 3/III/2009 號意見書》,2009 年 6 月 17 日,頁 11,https://www.al.gov.mo/uploads/lei/leis/2009/11-2009/parecer_cn.pdf,2023 年 10 月 15 日讀取。②陳思晶、酆達:〈探討澳門網絡安全風險管理與應對機制〉,《刑偵與法制》(澳門),第 3 期,2021年,頁 2-13。③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司法警察局:〈發佈通用技術規範明確網安義務要求〉,2020 年 6 月,https://www.pj.gov.mo/Web/u/cms/www/202006/15111015x3sv.pdf,2023 年 10 月 15 日讀取。2009 年 7 月,第 11/2009 號法律《打擊電腦犯罪法》發佈,旨在訂定電腦犯罪以及設立在電子載體中搜集證據的制度,對不當進入電腦系統、不當獲取電腦數據等違法行為設定量刑標準。該法律的制定參考歐洲委員會《打擊網絡犯罪公約》,該公約是電腦犯罪方面最重要的國際法文書依據,澳門雖未加入公約且不受其約束,但仍追隨該公約所倡議的一個基本目標,即從實體刑法層面作出立法上的配合。① 2020 年,澳門特區政府透過第4/2020 號法律修改第 11/2009 號法律《打擊電腦犯罪法》,重點增加操縱“偽基站”屬獨立犯罪行為的內容,規定該犯罪行為最高可處 5 年徒刑,同時增加澳門以外的電腦數據副本可作為刑事訴訟程序證據、不正當揭露電腦安全嚴重漏洞屬獨立犯罪行為、強化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及其他重要實體電腦系統刑法保障的法律規定。2015 年特區政府成立跨部門網絡安全工作小組,啟動網絡安全法律的立法工作。2019年 6 月,第 13/2019 號法律《網絡安全法》發佈,並於同年 12 月生效。該法律旨在建立和規範澳門特區網絡安全體系,保護關鍵基礎設施、公共及私人營運者的信息網絡、電腦系統及電腦數據,訂立特區網絡安全管理體系組織架構。其中信息網絡中的電子通訊網絡特指第 14/2001 號法律《電信綱要法》所定義的電信網絡,電腦系統及“電腦數據資料”與第 11/2009 號法律《打擊電腦犯罪法》所定義相同。由此可見,特區政府的電子網絡法律體系是相互關聯、互為基礎的。根據《網絡安全法》第 27 條制定的第 35/2019 號行政法規《網絡安全委員會、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及網絡安全監管實體》於 2019 年 12 月生效,對特區網絡安全委員會、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網絡安全監管實體的構成和運作方式等進行補充性規範。《網絡安全法》作為網絡安全法制建設的重要舉措,並未對營運者履行網絡安全義務作出具體的技術和行為規範。②自 2018 年起,由司法警察局、行政公職局及郵電局聯合組成的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根據《網絡安全法》第 3 條開啟網絡安全規範性法規的立法工作。③ 2020 年 5 月,由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制定的《網絡安全 —— 管理基準規範》及《網絡安全 —— 事故預警、應對及通報規範》生效,兩則規範屬於通用性網絡安全技術規範,適用於澳門特區內的各領域營運者。《網絡安全法》及兩份技術規範的落實生效,對於特區政府防範各類風險,優化網絡安全防護能力具有重要意義。《個人資料保護法》、《打擊電腦犯罪法》、《網絡安全法》及其修訂、補充的法律與規範,達到保護個人和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電子數據,預防與打擊網絡犯罪,規範行業行為的目的,為澳門電子政務建設提供網絡安全層面的保障(圖 1)。
  • 28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圖 1 澳門網絡安全法律體系(3)核心法律2020 年 9 月 27 日,第 2/2020 號法律《電子政務》以及第 24/2020 號行政法規《電子政務施行細則》生效。《電子政務》訂定公共部門以電子方式作出行為和手續的規定,主要在電子證明、數碼證照、數碼化接待、電子通知四個方面對公共部門進行詳細規範。《電子政務施行細則》是《電子政務》法律的補充規定,主要明確行政公職局是推行電子政務活動的責任實體,並明確其職權範圍,同時增加電子證明、數碼證照、電子通知等方面的具體規範。《電子政務》與《電子政務施行細則》的發佈與生效,對特區的電子政務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推動澳門特區運用電子方式取代傳統方式處理政務的歷史進程,促進各部門間“信息孤島”問題的解決,為公共服務電子化和數字政府建設提供法律依據,相關法律體系框架如下圖(圖 2)。網絡犯罪侵犯個人侵犯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打擊 打擊個人資料保護法網絡安全法打擊電腦犯罪法打擊
  • 29圖 2 澳門電子政務法律體系框架(二)管理體系架構(1)行政管理澳門特區電子政務的管理,目前採取“由上而下”的模式。所謂“由上而下”,指的是在特區政府的領導下,統籌行政公職局電子政務廳、郵政局和電信管理局推進澳門電子政務建設。① 2017 年,郵政局和電信管理局合併,設立郵電局。行政公職局是推行電子政務活動的責任實體。根據第 24/2011 號行政法規《行政公職局的組織及運作》規定,行政公職局研究及參與制定電子政務政策,並對政策的實施作出統籌及支持。根據《電子政務施行細則》規定,行政公職局統籌協調各公共部門負責規劃、發展電子政務,同時各公共部門應配合行政公職局推進電子政務的工作。電子政務廳轄下電子政務規劃及基礎建設處與電子政務資訊應用及發展處,主要職能為研究、推動電子政務發展戰略,完善電子政務基礎建設及信息系統。行政公職局電子政務廳是澳門特區電子政務建設的核心行政部門。根據《電子文件及電子簽名法》規定,郵電局作為澳門特區政府認可的唯一認證實體,一直為個人、機構及政府實體簽發合法的電子證書。長期以來,郵電局先後推出郵政電子郵件、電子認證“雲簽”服務、電子證書等公共服務,推動文件電子化以及電子政務建設。核心法律法規奠定基礎安全保障掃清障礙電子文件及電子簽名電子簽名認證業務行政違法行為處罰制度個人資料保護法網絡安全委員會、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及網絡安全監管實體網絡安全法 打擊電腦犯罪法網絡安全:管理基準規範網絡安全:事故預警、應對及通報規範電信綱要法公共電信網絡互聯制度電信號碼資源的管理及分配奠定基礎電子政務電子政務施行細則①張毅:〈從集中式到分散式集群架構:澳門電子政務系統的構建〉,《澳門研究》(澳門),第 1 期,2017 年,頁 169。澳門特區電子政務建設:制度框架與實踐成效
  • 30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圖 3 澳門電子政務管理機構圖根據電子政務管理機構圖(圖 3)可以發現,單純依靠“一局一廳”模式,顯然無法協調澳門眾多局級、廳級部門,從而導致電子政務發展的協調困境。因此,“由內而外”構建政府內部一體化平台,打破部門本位主義,解決各部門間“信息孤島”問題顯得尤為重要。(2)安全管理第 13/2019 號法律《網絡安全法》與第 35/2019 號行政法規《網絡安全委員會、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及網絡安全監管實體》訂定特區網絡安全體系,體系由網絡安全委員會、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網絡安全監管實體三部分構成,並明確各自權限與職責(圖 4)。網絡安全委員會是澳門特區維護網絡安全的頂層機關,具有決策和監督功能。委員會由特區行政長官擔任主席、保安司司長擔任副主席,負責制定澳門網絡安全的總體戰略規劃,監督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與網絡安全監管實體的運作情況。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由司法警察局、行政公職局及郵電局組成,司法警察局負責統籌總體工作與接收有關信息。該中心圍繞網絡安全風險預警、網絡安全事故應急協調、行政及技術支持三大核心業務,建立一個包含網絡事故預防、網絡事故應急、網絡事故事後改善的全方位管理循環。①根據《網絡安全法》規定,關鍵基礎設施的營運者分為公共營運者與私人營運者,公共營運者的監督責任由行政公職局行使,私人營運者的監管責任由《網絡安全委員會、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及網絡安全監管實體》法規指定的公共實體行使,如市政署、經濟局與海事及水務局等。①陳思晶、鄷達:〈探討澳門網絡安全風險管理與應對機制〉,《刑偵與法制》(澳門),第3期,2021年,頁2-13。特區政府郵電局電子政務廳司級部門行政公職局 其他局級部門其他廳級部門電子政務規劃及基礎建設處電子政務資訊應用及發展處其他處級部門其他廳級部門
  • 31圖 4 澳門特區網絡安全管理架構澳門特區政府修訂第 5/2006 號法律《司法警察局》與第 35/2020 號行政法規《司法警察局的組織及運作》並於 2020 年 10 月 12 日生效,進一步明確司法警察局的組織架構、打擊電腦犯罪和維護網絡安全的權限,並在資訊及電訊協調廳下增設網絡安全處。司法警察局網絡安全處具有事前的網絡安全態勢感知、事中的事故預警及通報、事後的技術支持及協助三大核心職能,同時還輔助網絡安全委員會的工作,服務澳門特區網絡安全建設。①三、澳門電子政務建設的實踐成效(一)雲計算技術推動電子政務跨越式發展澳門電子政務起步較早,1997 年開始通過公共行政資訊網推進政府內部的信息共享,但是,此後十幾年發展較慢,僅有如“政府數據中心”、巴士報站等少數有效成果產出。自 2017 年起,澳門特區政府與阿里巴巴進行合作,開始佈局雲計算、大數據等先端技術的應用與推廣,推動澳門電子政務的快速發展。雲計算是一種計算模式,用於支援利用互聯網技術,便捷、隨時隨地、按照自身需求訪問共享資源池。②雲計算融合互聯網科技、分散式運算、數據管理等先端科技的集成,其數據中心是電腦集群,利用網絡將分散數據集中成共享資源池,以服務的形式向使用者提供雲計算資源。對於電子政務而言,雲計算技術更是建立新時代電子政務體系的基礎和動力。雲計算可為電子政務提供安全有效的數據存儲中心,降低電子政務數據資源分享的實現成本,擴大數據共享範圍,滿足用戶的個性化需求。③“政府雲計算”是政府利用雲計算技術,實現政務數據的集中管理與共享利用,提①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司法警察局:〈貫徹三個警務理念全力維護網絡安全 —— 訪司法警察局網絡安全處處長何永堅〉,《刑偵與法制》(澳門),第 2 期,2021 年,頁 9 - 13。② Mell, Peter, and Timothy Grance. The NIST Definition of Cloud Computing.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 U. 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2011, p. 2.③呂元智:〈基於雲計算的電子政務信息資源共用系統建設研究〉,《情報理論與實踐》(北京),第 4 期,2010 年,頁 107。澳門特區電子政務建設:制度框架與實踐成效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網絡安全委員會網絡安全監管實體監督決策領導司法警察局 行政公職局郵電局 行政公職局 指定公共實體
  • 32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2022 聯合國電子政務調查報告》,2022 年 9 月,頁 152,https://desapublica-tions.un.org/sites/default/files/publications/2023-01/UN%20E-Government%20Survey%202022%20-%20Chinese%20Web%20Version.pdf,2023 年 10 月 20 日讀取。②阿里巴巴集團:〈阿里雲以雲計算大數據助力澳門轉型智慧城市項目初步成果發佈〉,2018 年 12 月 13 日,https://www.alibabanews.com/aliyunyiyunjisuandashujuzhuliaomenzhuanxingzhihuichengshi-xiangmuchubuchengguo-fabu/,2023 年 10 月 20 日讀取。③〈善用“城市大腦” 澳門發展有“智慧”〉,人民網,2019 年 12 月 27 日,http://hm.people.com.cn/n1/2019/1227/c42272-31526212.html,2023 年 10 月 20 日讀取。④〈利用雲計算應用大數據技能 —— 打造澳門成亞太區智慧城市典範〉,《力報》(澳門),2017 年 8 月 7 日,https://www.exmoo.com/article/37812.html,2023 年 10 月 20 日讀取。⑤〈“一戶通”整體預算一億〉,《澳門日報》(澳門),2022 年 4 月 12 日,頁 A30。⑥劉權:〈政府資料開放的立法途徑〉,《暨南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廣州),第 1 期,2021 年,頁 93。高政府效率與治理水平現代化。目前世界各國都很重視雲計算在電子政務領域的開發和應用。如英國的國家級雲計算平台“G-Cloud”已實現向全英大部分企業提供雲計算服務的跨越式突破。早在 2011 年,美國就發佈《聯邦政府雲計算戰略》,強調聯邦政府的數據化技術應優先使用雲計算技術以提升政務能力,同時美國以雲計算技術建立聯邦政府網站。2013 年韓國發佈《泛政府雲計算促進信息化戰略》,指出中央政府部門要加大對於雲計算技術的應用,節約政府行政成本,提升政府工作效率。《2022 聯合國電子政務報告》指出,雲計算提供的計算基礎設施可以實現安全的處理不同機構的數據,提升各國公共服務的品質與效率,促進數字化政府轉型。①2017 年 8 月 4 日,澳門特區政府與阿里巴巴簽署《構建智慧城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按照協議,該項目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從協議簽訂起至 2019 年 6 月,完成雲計算中心建設以及政府數據整合工作;第二階段是 2019 年 7 月至 2021 年 6 月,除繼續完善基礎設施外,雙方深化在各個領域的大數據合作。該合作框架協議實際是阿里巴巴通過雲計算技術,促進澳門轉型為全新智慧城市。②政府雲計算中心和大數據技術項目的建設,加快澳門特區建設數字引領科技、智慧服務民生的智慧城市步伐。③澳門特區通過有效利用阿里雲計算和大數據平台,可以讓政府有橫向及縱向的改變,進一步優化各項民生措施,破除政府部門間的“數據孤島”效應。④雲計算中心建成以來,特區政府以雲計算中心提供的穩定大數據資料為基礎,不斷優化電子政務建設。如“一戶通 1.0”版本和“一戶通 2.0”版本的設計與推出,便是特區政府與阿里巴巴合作協議的成果,其項目預算約一億澳門元。⑤澳門特區政府與阿里巴巴共建的政府專用雲計算中心,為新一階段澳門的電子政務建設提供堅實基礎與穩定保障,助推電子政務集約高效發展。(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1)打通政務“信息孤島”與“數據煙囪”政務“信息孤島”與“數據煙囪”是指在政府部門內部,信息與數據被分割存儲在不同部門的信息系統中,無法實現有效整合利用與互聯共享。⑥各部門信息數據的“深藏閨中”,不僅降低政府效率、給企業與居民帶來不便,還可能會造成各部門之間各自為政的“部門主義”問題。因此,打通政務“信息孤島”與“數據煙囪”,搭建政府各部門共享
  • 33①蔡志龍:〈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的課題之一 —— 關於建設“電子政府”或“電子服務”問題的討論〉,《行政》(澳門),第 4 期,2002 年,頁 110。②張銳昕、鐘芸、于錦文:〈澳門特別行政區電子政務建設 20 年:回顧及反思〉,《中國行政管理》(北京),第 8 期,2021 年,頁 63。③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公職局:〈關於立法會施家倫議員書面質詢的答覆〉,2018 年 12 月 27 日,http://www.al.gov.mo/uploads/attachment/2019-01/487785c3ef4e7ee34f.pdf,2023 年 10 月 22 日讀取。④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公職局:〈“智慧政務”取得初步成果〉,2018 年 12 月 13 日,https://www.gov.mo/zh-hans/news/228896/,2023 年 10 月 22 日讀取。⑤〈19 個部門參與政府數據開放平台〉,《力報》(澳門),2021 年 9 月 17 日,https://www.exmoo.com/arti-cle/183438.html,2023 年 10 月 22 日讀取。⑥〈電子政務優化減少紙張〉,《澳門日報》(澳門),2023 年 3 月 26 日,頁 A30。的信息數據平台,促進信息數據的流動與共享,對於建立高效政府及提升政府滿意度具有重要意義。回顧澳門特區政府打破部門信息數據壁壘的過程,1997 年投入使用的公共行政資訊網利用 Novell 網絡連接起了三十多個政府部門,以實現信息的及時交換。① 2007 年 3 月,由行政暨公職局製作的公務人員網站正式啟用,實現部門間電子化公函的傳遞,合計提供 464份可下載表格。②此後,特區政府便加快搭建協調政府內部信息數據互聯互通平台的步伐。首先是政府數據中心投入使用。2010 年 11 月,由行政暨公職局籌建的政府數據中心投入運營,主要提供託管服務、安全服務、聯網服務及應用服務四個方面服務,各部門可共同享用中心的網絡系統、伺服器、軟件等,改變各部門自設數據中心的做法,完善電子政務所需的支持設備,為電子政務發展提供有效基礎設施。其次是政府專用雲計算中心的投入使用。根據特區與阿里巴巴的協議,雲計算中心的建設分為兩階段,首階段建設“臨時雲計算中心”(簡稱“試點雲”),2018 年特區政府在黑沙環綜合服務大樓完成“試點雲”的建設,第二階段在“試點雲”的基礎上完成“雲計算中心”的建設。③“試點雲”的投入運營,有利於促進政府各部門信息數據的共享,通過數據採擷得到的分析結果可服務於政府的科學決策。④特區政府於 2019 年在北安碼頭最終完成“雲計算中心”的建設,位於黑沙環綜合服務大樓的“試點雲”將在日後用於其他開發與測試用途。雲計算中心於 2019 年投入運作後,於中心內部部署政府專用數據資源平台及數據開放平台,將數據進行分類和訂立目錄,為政府各部門之間共享數據提供統一規範。⑤再次是“公文及卷宗管理系統”與“公務人員 APP”的投入使用。為推動澳門特區部門間公函往來行政效率及政務電子化進程,特區政府於 2020 年 8 月推出“公文及卷宗管理系統”,並從 9 月 27 日起正式使用該系統收發非審批性公文。截至 2023 年 3 月,該系統已收發超過 65 萬份公函。⑥ 2022 年,特區當局推出“公務人員 APP”,公務人員可通過該 APP 登陸“公務人員管理及服務平台”(G2E),通過“G2E”公務人員可進行公文收發或流轉、查看出勤等與公職相關工作,提升公務人員的辦公效率,以及政府各部門間溝通效率。公務人員網站於 2022 年 9 月 16 日停止運作,相關業務轉移到“公務人員管理及服務平台”(G2E)。“公文及卷宗管理系統”與“公務人員 APP”的開發與應用,有效的提升政府內部信息數據的交互流通。澳門特區電子政務建設:制度框架與實踐成效
  • 34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許鴻英、張了了:〈擁抱智慧革新警務〉,《澳門警察》(澳門),第 10 期,2020 年,頁 5。②陸泳濤、陸晴:〈探討在高新技術發展趨勢下智慧警務的建設方向〉,《刑偵與法制》(澳門),第 3 期,2020 年,頁 11 - 20。③許鴻英、張了了:〈擁抱智慧革新警務〉,《澳門警察》(澳門),第 10 期,2020 年,頁 6 - 7。④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安司司長辦公室:〈2022 年財政年度施政方針 —— 保安範疇〉,2021 年 11 月,https://www.gss.gov.mo/pdf/2022SS.pdf,2023 年 10 月 25 日讀取。⑤〈第五階段 298 支“天眼”週四投入使用〉,《正思今日澳門》(澳門),2023 年 3 月 1 日,https://macau-todaynews.com/home/index/detail/id/9273.html,2023 年 10 月 25 日讀取。綜合來看,“政府數據中心”、“雲計算中心”、“公務人員 APP”與“公文及卷宗管理系統”有效提升政府內部信息數據交流共享,為澳門特區政府向社會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奠定基礎。(2)強化智慧警務建設2012 年,澳門當局通過第 2/2012 號法律《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開啟“天眼”系統建設,第一批 219 支鏡頭於 2016 年 9 月開始使用。“天眼”系統的建設加快電子化引進警務系統的步伐。隨着大數據、雲計算等新一代資訊科技的發展,以及 2017 年澳門政府與阿里巴巴集團簽署的共同推進澳門雲計算中心及大數據庫等基礎設施建設的協議,揭開澳門“智慧警務”建設的序幕。2017 年,保安當局開啟充分應用雲計算、互聯網與大數據等技術,推進智慧警務的研究工作。澳門特區政府在《2019 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強調智慧警務需以大數據中心、大數據綜合平台與數據雲技術為核心,強化各部門溝通聯繫,創造公共安全治理新模式。2018 年保安當局成立智慧警務跨部門工作小組。2019 年,在保安司司長支持下,智慧警務跨部門工作小組積極投身於智慧警務的建設,①開展短、中、長期三個階段目標分別為數據驅動、應用驅動、智慧驅動。首先是構建“警務數據中心”與“警務數據資源服務共享平台”。警務數據是實現智慧警務的基礎與保障,智慧警務跨部門工作小組的目標之一便是以雲計算中心與大數據警務平台為框架,協調保安司轄下各部門,實現局內數據與信息共享。②保安部隊事務局在 2019 年開啟“警務數據中心”的建設工作,工作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 2019年保安部隊事務局將原有數據機房擴容一倍,並進行技術升級,升級後的數據中心被稱之為“智慧小腦”;第二階段是在另一場地建設規模更大的、技術更為先進、可承載所有警務應用系統的“智慧大腦”。③為更好的滿足警隊需求,保安部隊事務局計劃按照每年約60% 的速度為“警務數據中心”持續擴容,並謀劃在第三場地建設獨立的“數據備份中心”。2021 年,保安當局構建“警務數據資源服務共享平台”,並制定相關規範指引,在“警務數據共享及治理”領域實現初步智慧化運作。④“警務數據中心”與“警務數據資源服務共享平台”助力警務大數據資源的流通與共享,強化澳門警務建設。其次是建設一系列重點智慧警備。第一是“全澳城市電子監察系統”(俗稱“天眼”)的建設工作。“天眼項目”是澳門安全城市的重點工程,截至 2023 年已分五個階段在澳門不同位置安裝 1,701 支鏡頭。⑤“天眼”技術可強化監視和控制社會的能力,威懾違法犯
  • 35①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交通事務局:〈“智慧交通”初步成果發佈〉,2018 年 12 月 12 日,https://www.gcs.gov.mo/news/detail/zh-hant/N18LLkh0Yb;jsessionid=75EFBB5F7C4CCF519B16A528446C19C7.app12,2023 年 10 月 25 日讀取。②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局:〈衛生局公佈“智慧醫療”初步成果〉,2018 年 12 月 10 日,https://www.ssm.gov.mo/docs/15143/15143_bf05a2c8d9324c7c85078025b04dc9cd_000.pdf,2023 年 10 月 27 日讀取。③陳曉紅、李楊揚、宋麗潔、汪陽潔:〈數字經濟理論體系與研究展望〉,《管理世界》(北京),第2期,2022年,頁 211。罪分子。第二是澳門海關建設海域智慧監察系統與無人機小隊。海域智慧監察系統通過在澳門半島關鍵位置設置全景熱能攝像機,配合無人機小隊的巡邏能力,強化澳門對於海上和近岸安全異常狀況的預警和追蹤能力,有效打擊偷渡等跨境違法行為。第三是消防局引進“智慧消防視覺化業務管理系統”和“消防系統數據庫”,利用大數據分析技術手段提升消防能力。除此之外,還有司法警察局推進掌紋數據共享項目提升對犯罪分子識別、司法警察局建設警政資訊管理平台等。綜合來看,澳門當局利用雲計算、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不斷強化警務系統技術能力,進而開發出更加完善、有效的智慧警備,助力澳門長治久安。(3)打造協同便捷的智慧交通體系為提升澳門交通效率,交通事務局一直推動自動化交通系統建設工作。澳門特區政府與阿里巴巴的《構建智慧城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簽署以來,交通事務局以阿里巴巴先進的雲計算、大數據處理等技術手段,加快智慧交通體系建設。①智慧交通體系建設,主要體現在“四個應用”:第一是交通態勢分析及預測應用,通過收集汽車上的 GPS 數據,分析當前和預測道路的擠塞情況。第二是巴士服務需求分析應用,通過客流、線路等方面的大數據分析,實現對巴士的合理調度。第三是智慧交通燈優化應用,通過大數據計算分析道路交通狀況,為交通燈配時優化提供基礎,緩解道路擁堵現象。截至 2022 年 4 月,澳門約有 40 個交通燈配有自動配時功能。第四是交通事件智慧感知應用,通過人工智慧及雲計算,感知區域內發生的交通事件,並作出警報及總計分類,優化交通部門管理工作。(4)提升醫療政策決策能力電子政務提升澳門當局醫療政策決策能力,主要體現在澳門醫療大數據平台的構建。衛生局在阿里巴巴團隊協助下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於 2018 年完成澳門醫療大數據平台的構建工作,同時制定醫療數據規範標準,通過數據轉換工具將衛生局數據按標準轉化至雲端上,用以支撐醫療大數據分析工作,通過安全去私隱技術將醫療數據去除可識別身份資料,最終達到提升醫療科學決策水平的目標。②(三)促進澳門數字經濟及助力經濟適度多元數字經濟包含數字化信息、互聯網平台、數字化技術、新興經濟模式和業態四種關鍵要素。對於數字經濟而言,數字化信息為其關鍵資源,互聯網平台為其主要載體,數字化技術為其主要牽引,包括雲計算、大數字等,新興經濟模式和業態為其具體經濟活動的表現形式,傳統實體經濟與數字技術融合的創新產業。③ 2021 年澳門發佈的“二五”規劃中提出,要加快澳門數字化城市建設,鼓勵挖掘數字價值,推動數字經濟發展。行政長官賀一誠在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上強調,澳門致力於推動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澳門特區電子政務建設:制度框架與實踐成效
  • 36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行政長官賀一誠:推動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融合發展為“一帶一路”高品質發展貢獻澳門更大力量〉,2023年 10月 18日,https://www.gov.mo/zh-hans/news/720238/,2023年 10月 27日讀取。②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2023 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2022 年 11 月,頁 8,https://www.gov.mo/zh-hant/wp-content/uploads/sites/4/2022/11/2023_policy_c.pdf,2023 年 10 月 27 日讀取。③黃益平、黃卓:〈中國的數字金融發展:現在與未來〉,《經濟學(季刊)》(北京),第 4 期,2018 年,頁 1489。④張勳、萬廣華、吳海濤:〈縮小數字鴻溝:中國特色數字金融發展〉,《中國社會科學》(北京),第 8 期,2021 年,頁 35 - 36。⑤〈葉桂平:澳門要把握金融創新機遇推動現代金融業發展〉,21 財經,2022 年 1 月 11 日,https://m.21jingji.com/article/20220111/herald/2aca5a231001738e1154ef886be1a7aa.html,2023 年 10 月 28 日讀取。⑥〈橫琴“電子圍網”來了!跨境資金自由流動漸行漸近〉,《南方日報》(廣州),2023 年 8 月 11 日,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2308/11/c7985938.html,2023 年 10 月 28 日讀取。⑦〈澳門中央證券託管系統正有序與國際對接〉,搜狐網,2022 年 11 月 30 日,https://www.sohu.com/a/611804500_121119246,2023 年 10 月 29 日讀取。濟融合發展。①澳門特區政府《2023 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指出,本屆政府首要的施政任務是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②澳門在推動電子政務建設的過程中,通過推動雲計算技術的創新發展,加快金融、旅遊領域的數字化轉型,建成澳門特區政府數字開放平台,促進澳門數字經濟發展,獻力澳門經濟適度多元。(1)數字金融建設數字金融泛指互聯網公司與金融機構,利用數字技術,以實現投資、支付、融資及其他金融業務新模式。③數字經濟最為重要的組成部分是數字金融,數字金融可以提升金融的便利性與包容性,降低金融准入門檻,促進創業以及緩解信用約束。④澳門促進數字金融發展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構建澳門移動支付互聯互通體系,加速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資金自由流動。2021 年澳門金融管理局推出電子支付聚合平台“聚易用”,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7 月中小企“聚易用”交易金額共計近九十五億澳門元,截至目前已覆蓋澳門九成商家。“聚易用”助力澳門移動支付的快速發展,促進澳門數字經濟。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表示,移動支付是通往數字經濟的“第一條鑰匙”。⑤ 2023 年 8 月,中國人民銀行發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多功能自由貿易(電子圍網)帳戶業務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首次確立橫琴“電子圍網”的“施工圖”,明確跨境資金流動的管理原則,為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資金自由流動奠定基礎,助力澳門現代金融業發展。⑥其次是鞏固金融平台建設,服務企業發展。2021 年 12 月“中央證券託管系統”正式運營,主要從事證券登記、清算、結算等相關服務。截至 2022 年 11 月中,已完成 14 筆債務證券託管服務,累計發行總額約 146.4 億等值澳門元。⑦在全球城市金融市場中,“中央證券託管系統”是不可或缺的關鍵金融基礎,有利於擴大國際投資者規模,豐富澳門離岸人民幣金融產品。特區政府於 2021 年下半年推出“產學研線上配對平台”,助力打破產業界與學術界壁壘。澳門的企業和科研機構可通過此平台發佈需求並進行配對,配對成功後澳門企業可通過“企業產學研配對資助計劃”向科技基金申請經費資助。最後是強化金融保障。澳門政府將在政府專用雲計算中心內構建“金融基建數據中
  • 37①〈打造國際金融服務平台〉,《力報》(澳門),2022 年 11 月 24 日,https://www.exmoo.com/article/210665.html,2023 年 10 月 29 日讀取。②劉成昆:〈加速佈局和推進澳門數字經濟發展的策略分析〉,隋廣軍、石佑啟、申明浩、楊永聰:《粵港澳大灣區協同發展報告(2022)》,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3 年,頁 47。③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加快智慧旅遊發展 三項目投入使用〉,2019 年 3 月 26 日,https://www.dst.gov.mo/zh-hant/about-us/press-release/e899ce930e7b4256b48e9926d9b56e1a.html,2023 年 11 月 2 日讀取。④楊東、黃尹旭:〈元平台:數字經濟反壟斷法新論〉,《中國人民大學學報》(北京),第 2 期,2022 年,頁 117 - 127。⑤楊東、毛智琪:〈公共數據開放與價值利用的制度建構〉,《北京航空航太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北京),第 2 期,2023 年,頁 40。⑥李重照、黃璜:〈英國政府數據治理的政策與治理結構〉,《電子政務》(北京),第 1 期,2019 年,頁 23。⑦陳疇鏞:〈韓國數字政府建設及其啟示〉,《信息化建設》(杭州),第 6 期,2018 年,頁 33。心”,其具有“7X24”雙啟動備份功能,2023 年年內完工。①金融基礎數據中心將保障各項金融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助力澳門數字金融發展。(2)數字旅遊建設隨着科技發展,數字旅遊已經是旅遊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對澳門而言,推動旅遊產業的數字化轉型能夠加快澳門數字經濟發展。②2012 年澳門旅遊局推出“感受澳門”APP,提供最新及熱門旅遊資訊,還具有實境(AR)及行程策劃功能。2019 年 3 月 26 日,政府旅遊局與阿里巴巴合作推出“旅遊資訊交換平台”、“旅客洞察應用”及“智慧客流應用”3 個項目。三個項目以政府雲計算平台為基礎,結合大數據分析手段,促進旅遊資訊在旅遊業界的共享,方便當局及時掌握訪澳旅客的遊覽行為,同時為旅客提供前、中、後三個階段的旅遊服務,助力澳門旅遊業的發展。③澳門旅遊局與阿里巴巴基於雲計算、大數據技術手段達成的合作成果,為進一步推動澳門旅遊業的數字化轉型,打造澳門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貢獻力量。(3)建立政府數據開放平台政府在管理過程中,各部門採集、儲存大量數據,及時公開政府數據為社會所用,不僅可以提高政府效率,有利於個人與企業獲取信息,還能夠推動數字經濟可持續發展。④政府開放數據所提供的數據資源為數字技術創新提供重要原料和基礎,降低數字技術創新的成本,為數字經濟的運行發展提供重要數據支撐和決策依據,可進一步擴大數字經濟規模,拓寬數字經濟治理和監督管道。從世界數字經濟發達國家看,美國一直是政府數據開放領域的先行者。2009年,美國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政府數據開放網站“data.gov”,推出配套中繼數據標準以提高數據可用性,同時通過《開放政府數據法案》(OPEN Government Data Act)要求所有部門需公開“非敏感性數據”,充分利用數據流動來推動數字經濟發展。⑤ 2009 年,英國政府發佈“讓公共數據公開”的倡導,開啟政府數據公開的步伐。2010 年 “data.gov.uk”正式創建,該網站公開所有部門的開放數據。英國政府還強調為實現公共數據價值最大化,開放由財政支持的所有研究數據。⑥韓國直接將“信息共享、數據開放”作為其建設數字政府的核心,致力於通過信息共享、數據開放,為民眾提供個性化服務,構建透明型政府。⑦此外,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相繼推出國家政府數據開放網站,並將開放政府數據納入到國家戰略中。澳門特區電子政務建設:制度框架與實踐成效
  • 38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呂元智:〈基於雲計算的電子政務信息資源共用系統建設研究〉,《情報理論與實踐》(北京),第 4 期,2010 年,頁 106 - 107。②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公職局:〈關於立法會施家倫議員書面質詢的答覆〉,2018 年 12 月 27 日,http://www.al.gov.mo/uploads/attachment/2019-01/487785c3ef4e7ee34f.pdf,2023 年 11 月 3 日讀取。③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一戶通:〈特區政府持續拓展電子服務 橫跨公共及私人服務領域〉,2023 年 7 月 20 日,https://www.gov.mo/app/zh-hant/event/533,2023 年 11 月 3 日讀取。④〈一戶通出示駕照 明起推行〉,《澳門時報》(澳門),2022 年 10 月 14 日,http://www.jornalsisi.com/news-cd.asp?id=62150,2023 年 11 月 3 日讀取。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10 月中“一戶通”可出示駕照、車保車主可預先掃碼綁定新發出保單 〉,2022 年 8 月 15 日,https://www.gcs.gov.mo/news/detail/zh-hant/N22HOOIuNX;jsessionid=EFED130FE-94C651A9665C805CDBF3D0E.app03?menu=%E5%9C%96%E6%96%87%E5%8C%85,2023 年 11 月 3 日讀取。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公職局:〈特區政府鼓勵市民使用“一戶通”辦理2024年度在生證明及繳納行車稅〉,2023 年 12 月 29 日,https://www.gov.mo/zh-hant/news/1034932/,2023 年 12 月 30 日讀取。⑦〈“水晶魚”2023 民防演習即日起接受報名〉,《正報》(澳門),2023 年 4 月 6 日,http://chengpou.com.mo/dailynews/222161.html,2023 年 11 月 5 日讀取。對於電子政務信息資源分享系統而言,雲計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雲計算可為系統建設提供可靠的數據存儲中心、必要的設備與技術以及擴大資源分享範圍的能力,滿足用戶個性化需求。①澳門特區政府數據開放平台是以政府專用雲計算中心為基礎完成構建。②2019 年,澳門特區政府數據開放平台“data.gov.mo”正式開放運營,目前已開放 654 個數據集,涉及 39 個部門/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數據開放平台的開放運營,為澳門居民和企業提供豐富數據材料,推動澳門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等先進科技的廣泛應用,推動培育一批以數據為核心的創新型科技企業。(四)助推政府公共服務進階優化(1)“一戶通”平台的應用與推廣“一戶通”是特區政府發展電子政務與提供公共服務的工具,也是實現統一電子帳戶與電子平台策略目標的核心。同時,也是特區政府與阿里巴巴基於雲計算與大數據科技的合作成果。2019 年 1 月,澳門特區政府與阿里巴巴合作推出“一戶通 1.0”版本,個人和實體均可註冊開通,但是,礙於相關法律配套未到位以及政府跨部門電子政務推動力度不足,導致初代版本功能較少,各部門仍有各自的電子平台,未完全達到“一站式”的效果。2022年 4 月,推出優化升級版的“一戶通 2.0”版本,新版本以“使用者導向、優化體驗、便民服務”為核心,進一步強化雲計算中心的運作。截至 2023 年 7 月,一戶通的開戶人數已逾 52 萬人,提供逾 270 項公共服務,涵蓋交通出行、社會福利、就業求職等多領域。③根據“一戶通”官方網站,目前“一戶通”服務內容受眾較廣的有以下幾類。第一是車輛服務。截至 2022 年 10 月,已有逾 13 萬輛車,即超過半數的澳門車輛已綁定“一戶通”。④2022 年 10 月 15 日第 6/2002 號法律《以電子方式出示駕駛車輛所需文件》生效,車輛駕駛者可通過“一戶通”以電子方式出示駕照和民事責任保險證明(車保)。⑤ 2023 年共有逾 15 萬輛車通過“一戶通”繳納行車稅,佔電子方式的近 85%。⑥第二是在生證明辦理。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有逾 16.3 萬人已辦理該年度再生證明,其中 9.2 萬人通過“一戶通”線上辦理在生證明,佔年度整體電子辦理量的 67%。⑦第三是獲取醫療服務。“一戶通”用戶可通過“我的健康”預約各衛生中心保健門診初診、非預約門診取籌等業務。“我
  • 39①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局 /行政公職局:〈一戶通拓展衛生範疇服務 增加醫療機構候診資訊及專業卡證〉,2022 年 11 月 8 日,https://www.gov.mo/zh-hant/news/942132/,2023 年 11 月 5 日讀取。②〈“電子身份”已有逾 28 萬居民綁定〉,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 11 月 1 日,https://www.tdm.com.mo/zh-hant/news-detail/895448,2023 年 11 月 5 日讀取。③〈“一戶通”續拓電子服務 可報名全運會澳門區志願者〉,《力報》(澳門),2023 年 3 月 3 日,https://www.exmoo.com/article/215849.html,2023 年 11 月 6 日讀取。④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公職局 / 身份證明局:〈特區政府持續拓展電子服務 橫跨公共及私人服務領域〉,2023 年 7 月 20 日,https://www.gov.mo/zh-hant/news/1000366/,2023 年 11 月 6 日讀取。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2023 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2022 年 11 月,頁 34,https://www.gov.mo/zh-hant/wp-content/uploads/sites/4/2022/11/2023_policy_c.pdf,2023 年 11 月 8 日讀取。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交通事務局:〈交通資訊站推Android版及手機版 增巴士點對點查詢及即時交通訊息〉,2012 年 7 月 4 日,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12GDj8K75,2023 年 11 月 8 日讀取。⑦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交通事務局:〈巴士報站 App 新增避險中心資訊〉,2019 年 7 月 10 日,https://www.gov.mo/zh-hant/news/292516/,2023 年 11 月 8 日讀取。⑧〈澳門交通局推視障人士乘巴 APP〉,中國盲人協會,2018 年 4 月 8 日,https://www.zgmx.org.cn/newsdetail/d-67368-0.html,2023 年 11 月 8 日讀取。⑨〈澳門出行 APP 推正式版增功能〉,《澳門日報》(澳門),2022 年 11 月 15 日,頁 A30。的健康”服務自 2019 年 3 月推出至 2022 年 11 月,已有 260 萬人次使用。①第四是使用“電子身份”功能。自 2023 年 6 月 30 日“一戶通”推出“電子身份”以來,至 11 月已有逾 28萬人進行註冊,可供市民到 42 個公共部門使用,1.3 萬多宗使用醫療券,受到了市民的廣泛歡迎。②第五是使用“電子卡包”功能。電子卡包主要功能是將政府或特定機構發出的卡納入到 APP“我的卡包”中。截至 2023 年 3 月,已有 16.4 萬名用戶綁定 51.1 萬張卡。③第六是使用生活繳費服務。“一戶通”除了可以繳納行車稅、房屋稅等外,還可繳納水、電、天然氣、CTM 與中國電信的費用,截至 2023 年 7 月,“一戶通”的繳費功能共繳納金額逾 3.5 億澳門元,總使用數量 10.7 萬。④綜合來看,“一戶通”已成為澳門政府推進電子政務的工作核心,目前居民使用率較高的項目有車輛服務、辦理在生證明、健康醫療服務、“電子身份”服務和“電子卡包”服務。澳門當局也很重視對“一戶通”應用的優化提升工作。如特區政府 2023 年在“一戶通”平台打造“一件事”集成化服務。⑤(2)推動多領域公共服務品質提升在交通出行方面,交通局服務大眾便捷交通,推出幾款手機應用程式,提升居民出行體驗。近年來,交通事務局為配合智慧交通的應用,先後推出“交通資訊站”、“巴士報站”、“視障助乘巴士報站”、“澳門出行”四個手機應用程式。2012 年推出的“交通資訊站”可提供即時的巴士路線資料以及交通事務局的通告、新聞等訊息。⑥ 2016 年推出的“巴士報站”,可向市民提供即時的巴士報站諮詢,同時還可查詢澳門 A 級道路交通狀況、巴士滿載情況、最後巴士班次等訊息。⑦ 2018 年 1 月推出的“視障助乘巴士報站”,可透過手機觸發語音信息,協助失明、弱視和長者等視力障礙人士知悉巴士到站、途經站點等情況。⑧ 2022 年 11 月,交通事務局發佈“澳門出行”正式版,不僅提供澳門實時路況地圖,還具有巴士、的士及步行的公交出行方式,方便市民更好的規劃行程。⑨在教育領域,澳門教青局於 2020/2021 學年推出的“智慧校園”、2022/2023 學年推出“智慧教學先導計劃”,即利用人工智慧與大數據技術,構建包括智慧批卷、組卷、批改澳門特區電子政務建設:制度框架與實踐成效
  • 40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澳門如何迎接人工智慧新時代?專家:澳門人工智慧發展尚處於起步階段,需創設人工智慧學習和交流的平台〉,《澳門月刊》(澳門),2023 年 10 月 16 日,https://www.163.com/dy/article/IH6AJLM30550TXTJ.html,2023 年 11 月 10 日讀取。②〈教青局新學年推智慧教學冀減負增效〉,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 5 月 13 日,https://www.tdm.com.mo/zh-hans/news-detail/690815?isvideo=true&lang=zh-hans&shortvideo=0&category=all,2023 年 11 月 10日讀取。③〈“雲逛”澳門樂趣多〉,《人民日報海外版》(北京),2022 年 4 月 16 日,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wb/html/2022-04/16/content_25913171.htm,2023 年 11 月 12 日讀取。④〈澳門文化局推中文古籍電子書〉,香港新聞網,2023 年 5 月 3 日,http://www.hkcna.hk/docDetail.jsp?id=100349463&channel=4372,2023 年 11 月 12 日讀取。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局:〈澳門世界遺產監測中心正式揭幕 藉科技監測完善澳門世遺保護機制〉,2022 年 11 月 16 日,https://www.culturalheritage.mo/detail/102638,2023 年 11 月 12 日讀取。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局:〈“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先導計劃自助登記服務明日開通〉,2018 年 4 月15 日,https://www.ssm.gov.mo/apps1/ehrpp/ch.aspx#clg11429,2023 年 11 月 13 日讀取。⑦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局:〈中藥配方顆粒智慧調配系統於衛生中心使用 為居民提供免煎中藥配方顆粒首日運作暢順〉,2022 年 8 月 29 日,https://www.gov.mo/zh-hans/news/642215/,2023 年 11 月 13 日讀取。⑧〈8 月起可以電子身份方式使用醫療券〉,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 7 月 19 日,https://www.tdm.com.mo/zh-hant/news-detail/859697,2023 年 11 月 14 日讀取。等教學等功能於一體的服務平台。①“智慧教學先導計劃”旨在實現師生減負增效,提升教師教學效率。②在文化領域,文旅部門持續推動文博資源數字化,提高澳門旅遊業競爭力,為居民與遊客提供更優質服務,促進文物資源保護。首先是推進博物館和文化遺產的數字化工作。目前已有“五館二遺”推出線上虛擬參觀專題網站,“五館”分別為澳門博物館、龍環葡韻生活館、路氹歷史館、冼星海紀念館、典當業展示館,“二遺”分別為東望洋炮台、鄭家大屋,虛擬參觀專題網站可讓遊客與居民足不出戶便可“雲逛”澳門,遊覽知名景點。③其次是推出中文古籍電子書。澳門文化局推進館藏數據數字化工作,致力於優化公共圖書館電子書服務,目前已將 16 種“清劉承幹嘉業堂藏書”、清乾隆版《香山縣志》合計 654冊古籍製成電子書,方便居民閱覽的同時對古籍原本進行保護。④再次是提升文化事業管理。2019 年,文化局在國家文物局及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的支持下,啟動了“澳門世界遺產監測中心”項目的建設工作,並於 2022 年 11 月 16 日正式投入運作。監測中心運用專業監測儀器及通訊網絡,將“澳門歷史城區”內 22 幢主要世遺建築及 8 個廣場前地作為監測對象,及時匯總監測數據發送到監測中心數據平台進行分析,供文化局即時掌握文物保護動態,制定相應保護性措施。⑤在醫療領域,澳門衛生局積極推動電子化醫療服務。2018 年,衛生局推出“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先導計劃,凡年滿 18 歲且具行為能力的澳門居民均可透過自助服務完成登記,通過該計劃可實現衛生局轄下仁伯爵綜合醫院、衛生中心和鏡湖醫院的病歷數據互通,為病人提供更精確的治療方案。⑥ 2022 年 8 月 29 日,衛生局在下環、青洲及湖畔嘉模三間衛生中心推廣使用“中藥配方顆粒智慧調配系統”,推動實現中藥顆粒的精準稱量、合理調配、規範封裝。⑦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居民可通過一戶通“電子身份”使用醫療券,提升居民就診便利性。⑧
  • 41①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2022 聯合國電子政務調查報告》,2022 年 9 月,頁 22,https://desapublica-tions.un.org/sites/default/files/publications/2023-01/UN%20E-Government%20Survey%202022%20-%20Chinese%20Web%20Version.pdf,2023 年 11 月 14 日讀取。②劉密霞、高斯芃:〈“互聯網+政務服務”國際比較研究與實踐〉,《中國市場》(北京),第9期,2018年,頁15。③龐宇:〈英國電子政務的發展轉型及經驗啟示〉,《電子政務》(北京),第 2 期,2018 年,頁 62 - 70。④徐國沖、吳筱薇:〈“數字丹麥”建設:戰略、特點與啟示〉,《學習論壇》(鄭州),第 2 期,2021 年,頁 73。四、推進澳門電子政務發展的政策建議(一)整合建立“一站式”政府門戶網站根據《2022 聯合國電子政務調查報告》,全球有 138 個國家通過“一站式”門戶網站提供各種政府服務。①可見,建立具有“一站式”服務功能的政府門戶網站已成為大勢所趨。目前,電子政務發達的國家普遍建立功能完備的“一站式”政府服務網站。美國的“usa.gov”將政府提供的服務信息按照主題進行分類,打破辦理單個事項的限制,使得政府網站與各部門網站無縫連接起來,減少民眾的查詢成本。韓國的“gov.kr”網站以公眾需求為核心,將政府服務分為信息和應用兩類,應用類可直接線上申請辦理,信息類則通過搜索功能將政府服務按公眾需求進行整合。② 2007 年,英國中央政府網站由 951 個縮減到 26個,2012 年又將 24 部級部門的線上服務整合到“gov.uk”上,“gov.uk”取代原來冗雜的1,700 個政府網站,每年可節省 6,000 萬英鎊政府支出,大幅度提高政府電子政務效率。③丹麥則建立了服務外國企業與人民的“denmark.dk”網站和服務本國國民的“borger.dk”網站,充分體現“公民無國界”的理念,並且丹麥政府服務網站設計具有北歐獨特的極簡風格,可以讓使用者一目了然的獲得所需要的公共服務,在辦理具體事項時還附帶有辦理攻略。④綜合來看,電子政務發達國家的“一站式”政府門戶網站注重諮詢與服務相結合,提升公眾使用的整體感。未來,澳門特區政府應將各部門網站進行優化重組,建立整合類服務,全新統一的澳門特區政府門戶網站,為居民、企業、雇員和遊客等提供優質的“一站式”服務。(二)優化政務數據共享開放政府數據開放共享有利於促進電子政務發展、擴大數字經濟規模、提升政府透明度。澳門的政府數據開放平台已運行多年,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進。第一,及時發佈“動態”數據,提升數據時效性、可用性。特區政府數據開放平台,主要透過 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檔案、網址三種方式提供數據。API數據有較高的實用性,但是,目前開放的 654 個結果中,僅有 55 個以 API 方式提供。在時效性要求較高的公共交通範疇,52 個開放結果中僅有 11 個為 API 方式提供。在醫療衛生、城市環境等領域,數據更新不及時現象嚴重。未來,特區政府數據開放平台應充分利用技術手段對開放數據進行及時更新,為進一步激發個人與企業活力創造基礎。第二,添加視覺化統計數據。統計信息的視覺化,可提升用戶的體驗感,更好的服務個人與企業。如新加坡政府數據網站“singstat.gov.sg”將統計資料按照經濟與價格、行業、貿易與投資、人口、家庭和社會六個主題進行分類,每個大類下面針對不同領域,都製作澳門特區電子政務建設:制度框架與實踐成效
  • 42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2022 聯合國電子政務調查報告》,2022 年 9 月,頁 123,https://desapublica-tions.un.org/sites/default/files/publications/2023-01/UN%20E-Government%20Survey%202022%20-%20Chinese%20Web%20Version.pdf,2023 年 11 月 15 日讀取。②李重照、黃璜:〈英國政府數據治理的政策與治理結構〉,《電子政務》(北京),第 1 期,2019 年,頁 23。③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2022 聯合國電子政務調查報告》,2022 年 9 月,頁 101,https://desapublica-tions.un.org/sites/default/files/publications/2023-01/UN%20E-Government%20Survey%202022%20-%20Chinese%20Web%20Version.pdf,2023 年 11 月 15 日讀取。④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2022 聯合國電子政務報告》,2022 年 9 月,頁 108,https://desapublications.un-.org/sites/default/files/publications/2023-01/UN%20E-Government%20Survey%202022%20-%20Chinese%20Web%20Version.pdf,2023 年 11 月 15 日讀取。了詳細的視覺化統計圖表。第三,添加弱勢群體的數據。根據聯合國電子政務報告的定義,社會弱勢群體包括婦女、老人、殘障人群、移民難民、年輕群體及少數族群等。政府追蹤、記錄弱勢群體數據有助於瞭解該群體的數量和構成,同時弱勢群體數據的公開,有利於相關機構承擔相應責任,健全政府問責機制,增強政府透明度。①第四,強化數據獲取工作。公共數據存在種類多、規模大的特點,因此在實際採集過程中應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如委託高校科研機構、優秀專業的民營機構來協助進行數據獲取,提升開放數據的廣泛性。最後,強化管理架構建設,完善政策體系。特區政府目前在政府數據開放領域缺少明確管理架構和政策規劃。在行政管理領域,澳門政府應指派或成立明確部門負責政府數據開放工作。如,英國的政府數字服務局專門負責推進政府數據開放,透明委員會則負責制定公共部門數據開放的標準。②因此,特區政府應盡快制定關於數據開放的相應法律法規,並制定相關規範,明晰各方主體的責權邊界,使政府數據開放工作規範化、制度化。(三)拓寬“一戶通”公共服務功能“一戶通”應以服務居民為核心,持續進行優化改良與功能拓展,具體應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功能優化。首先,堅持“不讓任何一個人掉隊”原則,拓寬“一戶通”服務功能。“不讓任何一個人掉隊”是聯合國《2030 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核心主旨。③對於電子政務而言,“不讓任何一個人掉隊”是指政府必須為社會所有人,尤其是弱勢群體,提供平等接受數字服務的機會。對於澳門而言,弱勢群體包括老人、殘疾人,以及其他邊緣而無法或需付出很大努力才能接觸到電子信息或電子服務的人群。筆者認為,為拓寬“一戶通”的服務受眾面,應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優化。第一,增加“語音版一戶通”。在殘疾人群體中,通常手部殘疾和視覺障礙患者使用電子產品具有很大障礙,因此開發具備語音辨識協助工具的“語音版一戶通”可為上述人群提供便利。第二,在“一戶通”中增加“申請殘疾金”和“申請疾病津貼”功能。澳門社會保障基金官網中,“申請殘疾金”和“申請疾病津貼”均需本人或代理人親臨社會保障基金服務點進行辦理,這無疑增加殘疾及疾病患者的負擔。第三,增加老年人和殘疾人申請長期護理的線上信息。在現實中,老年人和殘疾人大多獨居,而社交媒體平台可減少他們的孤獨感。根據聯合國 2022 年的調查數據,全球共 109 個國家提供有關老年人如何申請長期護理的線上信息。④建立護理溝通平台,還能起到提升澳門
  • 43社會醫療保健效率、強化老年人和殘疾人健康信心的作用。第四,增加舉報任何形式的歧視現象的窗口。社會中,某些人群因文化缺失、種族歧視、不合理的勞動壓榨等因素而形成弱勢群體,這些群體或多或少的會成為社會邊緣人群,甚至會降低接受公共服務的意願。因此,增加舉報平台可以有效幫助這些人群走出陰霾,進而獲得更多的社會公共服務。其次,推進“一站式”服務。根據 2022 年 12 月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公佈的《澳門青年對電子政務的意見調查》結果,有 16.1% 的受訪者不滿意未能在“一戶通”上“一站式”線上辦理業務。①未來,“一戶通”應向“一站式服務”目標邁進,可參考浙江“浙里辦”APP程式,按主題將政府服務進行分類,開設“一站式”服務專欄,為澳門居民常用的結婚就業、辦理身份戶籍等事項提供一站式服務,實現一件事可在“一戶通”上全部辦妥的目標。再次,增加地理信息服務功能。如今,隨着地理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地理信息的產品和服務也變得越來越多樣化。政府向民眾提供地理信息數據已成為大勢所趨。例如,新加坡政府推出的“One Map”應用,使用者可通過應用得到不同部門的空間地理信息,獲取準確的地理數據。因此,建議在“一戶通”中增加“地理資訊應用”,將匯聚澳門各政府部門、名勝古跡、醫院、垃圾箱等數據的地理信息地圖分享給“一戶通”用戶。最後,增加政府數據開放專欄。政府數據的及時開放、用之於民,可促進數字信息的快速流動,推動數字經濟、科研創新、企業轉型,實現社會整體發展。因此,建議在“一戶通”中增加數據開放專欄,供使用者隨時調用。(四)探索建立澳門電子政務績效評價體系電子政務績效評價體系是以科學、量化方式,衡量政府電子政務的建設成效和資金使用情況。通過績效評價可以及時發現電子政務建設的各種問題,同時部門間的量化評價,還可以促進部門間相互學習,及時查漏補缺,共同推進電子政務建設。在世界範圍內,由於國情不同,電子政務績效評價體系尚無形成公認的評價模式。但是大多數電子政務發達國家,採用引進第三方評估機構的方式,評估政府的電子政務建設情況。②如,加拿大政府與埃哲森合作開發了基於“結果”的電子政務評價系統。澳門特區政府可以建立政府主導、引入第三方評價機構的電子政務績效評價體系。具體地說,澳門的電子政務績效評價體系可分為兩個步驟:首先,政府可將澳門電子政務平台劃分為:基礎設施、應用服務、管理機構三類。基礎設施包括政府專用“雲計算中心”、“政府數據中心”、“警務數據中心”等,包括電腦房、雲資源池等終端設備。應用服務主要是政府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各類 APP 及電子服務終端,如電子政務的核心“一戶通”,交通類的“巴士報站”、“澳門出行”等。特區政府可在終端內部添加評價功能,及時接受社會回饋,以此作為績效評估的重要依據。管理機構可分為行政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機構兩類。行政管理機構包括行政公職局和郵電局。安全管理①《澳門青年對電子政務的意見調查專題研究行政摘要》,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2022 年 12 月 15 日,頁 2,https://my.org.mo/images/20221215.pdf,2023 年 11 月 18 日讀取。②王偉玲:〈中國數字政府績效評估:理論與實踐〉,《電子政務》(北京),第 4 期,2022 年,頁 59。澳門特區電子政務建設:制度框架與實踐成效
  • 44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機構包括網絡安全委員會、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網絡安全監管實體三類(圖 5)。其次,在分層分類基礎上,建立橫向對比績效評估體系。堅持以結果為導向、以提升業務品質效率為目標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圖 5 電子政務績效管理“分層分類”圖五、結語澳門的電子政務建設起步較早,1997 年開始以建設政務內網的方式提升政府內部溝通效率。進入 21 世紀後,澳門的電子政務事業穩步發展。在法律層面通過了《電信綱要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和《打擊電腦犯罪法》等一系列基礎法律,以及《電子政務》等核心法律。在組織架構方面,形成以行政公職局為核心、郵電局及其他部門配合的管理模式。澳門通過引入雲計算、大數據技術推動電子政務發展在實踐中取得成效,政府治理水平不斷提升、數字經濟發展以及公共服務優化。未來,澳門特區政府應在推進構建“一站式”政務網站、建立電子政務績效評價體系、持續優化“一戶通”服務功能等方面積極探索。〔責任編輯 陳超敏 張少鵬〕〔校對 林曉文〕雲計算中心 政府數據中心 警務數據中心雲資源池 電腦房一戶通 巴士報站 澳門出行 感受澳門行政公職局 郵電局網絡安全委員會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網絡安全監管實體基礎設施應用服務管理機構行政管理安全管理
  • 45Impacts of Institutions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s on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A Review and OutlookRicardo Chi Sen SIUAbstract: The factors that drive and limit the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from 2000 to 2024 are examined in this article with reference to an analytical framework and arguments on insti-tutions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s in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Specifically, the impacts from the tug of war between the efficiency-enhancing attempts of the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Macao SAR) government and integrated resort operators, and the ceremonially warranted behavior of existing beneficial groups on the business routines and path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before 2020 are explicated. In addition, self-undermining instead of self-enforcing forces generated from the practices of the unique third-party-operated VIP room business model throughout the expansion process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are analyzed. It is recognized that despite the enviable growth in monetary return, various adverse and crowding out effects were also generated from the expansion of casino tourism to the economy and society. To ensure the sustained growth and development of this industry, radical actions taken by the Macao SAR government in 2021/2022 and onwards clearly reinstitute the organi-zation and business routines in the market, hence enhancing the instrumental efficiency of the industry. While these latest changes have unarguably launched a new era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it is argued that effective and proactive roles taken by the government to enforce the new rules are indeed necessary to ultimately ensure progressive changes for this industry.Keywords: casino tourism, Macao, ceremonial values, institutional changes, instrumental values, in-strumental efficiency‧論文 | 澳門回歸二十五周年 ‧Author: Ricardo Chi Sen Siu, Associate Professor of Department of Finance and Business Economics, Faculty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University of Macau (China).
  • 46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制度與制度變遷對澳門博彩旅遊業發展的影響:回顧與展望蕭志成[ 摘 要 ] 本文參考制度經濟學中對研究制度和制度變遷所採用的分析框架和論點,探討2000—2024 年間推動和局限澳門博彩旅遊業發展的因素。具體而言,本文闡釋了 2020 年以前澳門特區政府和綜合渡假村營運商為提高產業效率所作出的努力與當時利益群體由傳統儀式上所認同的商業行為之間的博弈對產業經營常規和發展路徑產生的影響。此外,也分析了由獨特的第三方經營之貴賓廳商業模式在澳門博彩旅遊業擴張過程中所產生的自我削弱而非自我強化的力量。此使人認識到,儘管博彩旅遊業的擴張從金錢上帶來了令人羡慕的增長,但其擴張也為經濟和社會帶來了各種不利影響和排擠效應。為了確保產業的可持續增長和發展,澳門特區政府於 2021、2022 年及其後採取了根本性的舉措,明確地重塑產業的組織和經營常規,從而提高產業的工具效率。雖然這些新的改變無疑為澳門博彩旅遊業的發展開啟了一個嶄新的時代,但是特區政府採取的有效和積極主動的措施來執行新的法規對確保這個產業得以最終達到有進步的發展是確實有必要的。[ 關鍵詞 ] 博彩旅遊業 澳門 儀式價值 制度變遷 工具價值 工具效率作者簡介:蕭志成,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金融及商業經濟學系副教授。
  • 47Impacts of Institutions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s on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A Review and OutlookIntroductionIn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the impact of institutions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s rather than sim-ply the market forces offer a comprehensive and practical basis to examine and understand the path of development of an economy and its industries. This argument is especially relevant to better under-stand the development and changes in the organization of socially controversial industries like casino tourism. Actually, the observed behavior of market participants and performance of firms in casino tourism reflect the consequences of their interactions with a set of formal and informal institutional factors in society. To a large extent, the modern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provides in-teresting and real-life evidence that supports these arguments. In turn, when scrutinizing the evidence through the perspective of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some essential cause-and-effect relations associated with the changing phenomena during the progression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can be explicated ob-jectively. These provide valuable insights for decision-makers, including the government and industry practitioners to design effective policies and implement the necessary adjustments/revisions to ensure the sustained growth and development of this important industry in Macao.The notions of institutions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s are highlighted in the first section in light of the above considerations. With reference to the key literature in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a paradigm is constructed to describe the forces that inte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an industry and related busi-ness routines of firms in a society. Based on the rationale as specified in the paradigm, the footprint and major changes in the path of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from 2000 to 2024 are explicat-ed in the second section by referring to the particular contextual settings in Macao and an institutional change during this period of time. In Section 3, the counterforces generated at the same time from the rapid but controversial expansion and business routines of casino gaming in the 2000s and 2010s to its sustained growth and impacts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and the Macao economy are exam-ined. In Section 4, the motivation and need for institutional changes to enhance efficiency that would ensure the sustained growth and development of this industry, and the impacts from the radical actions taken by the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on Region (Macao SAR) government between 2020 and 2022 to revise the gam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are analyzed. Finally, it is concluded that while a new era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has begun through a radical revision of the formal rules, the ceremonial values associated with the traditional ways of doing business may still require time to change. In practice, whether a progressive institutional change can really be attained from the latest revisions of the formal rules greatly depends on their enforcement (i.e., the cause) and their actual im-pacts (i.e., the effects) on the changes in the traditional ways of doing business by the market partici-
  • 48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 Bush, Paul Dale. “ The Theory of Institutional Change”, Journal of Economic Issues, vol. 21, no. 3, 1987, p. 1076.② In this article, I adopt the concept of “practice” (and “practical”) from Dolfsma (2023, 1355) who cites from Rawls that it is “any form of activity specified by a system of rules [(set of) institutions] which defines offices, roles, moves, penalties, defenses, and so on, and which gives activity its structure”. see Rawls, John. “Two Concepts of Rules.” The Philosophical Review, vol. 67, no. 2, 1955, p. 3.③ North, Douglass C. Institutions,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pp. 36-60.④ Bush, Paul Dale. “The Theory of Institutional Change.” Journal of Economic Issues, vol. 21, no. 3, 1987, p. 1080.⑤ Bush, Paul Dale. “The Theory of Institutional Change.” Journal of Economic Issues, vol. 21, no. 3, 1987, pp. 1079-1080.pants in this industry. For this, practical policy suggestions are provided for further exploration.Role of Institutions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s in Industrial DevelopmentBroadly speaking, institutions can be conceptualized as various sets “of socially prescribed pat-terns of correlated behavior”. ① From a practical stand point, ② the prescribed patterns of correlated be-havior are nurtured and driven by informal constraints (i.e., culture and social norms) and formal rules (i.e.,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their enforcement characteristics as explicated by Douglass C. North. ③ These arguments actually provide the essential grounds to show the organization of an industry and business routines of firms and their interactions with consumers in the markets in a given period of time. In a dynamic environment, existing institutions will change when new knowledge and standards (i.e., “instrumental values” as Bush ④ argues) are introduced by any social entity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existing ways of doing business or address the insufficiencies and resolve the problems in society that are dominated by social behaviors to adhere to long-established beliefs and traditions (i.e., “ceremonial values” in society).⑤ Thus, while the instrumental values pursued by individuals generate the forces for change, ceremonially warranted behavior held by other social members are the counterforces. In prin-ciple, if instrumental efficiency in a society is enhanced through changes in the existing institutions, a progressive institutional change will result. Thereby, institutional changes will unarguably alter the path of development of an industry. Taking into consideration the differences in the attributes between culture and laws in the real world, influences from their respective changes and their interplays on the development of an industry are largely determined by the specific contextual settings in a society. To explicate how institutions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s inte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a general paradigm is formulated at the outset which is shown in Figure 1. In this paradigm, the three double headed arrows ( , a1, a2 and a3) shown at the bottom of Figure 1 repre-sent the interplays between the specific culture, social norms, political and legal system in a society. An arrow ( ) denotes the force exerted from an institutional factor (e.g., b1 represents culture, b2 social norms, b3 political system and c the attributes of the market forces) to the evolution of a socially prescribed behavior for the development and business routines of the industries. On the other hand, an
  • 49open arrow ( ) that points in the reverse direction of an arrow represents the feedback effect generat-ed from the process of industrial development to a corresponding factor/force which leads to its change in the succeeding stage. For example, the open arrow through b1 shows the feedback effect from indus-trial development which may change the existing culture in certain areas like social/moral standards in a society towards or against the practices of a business routine. In a dynamic environment, interplays between the various institutional factors and industries will also generate ongoing changes in the de-mand and supply behaviors of the market participants (i.e., represented by the open arrow through c). Figure 1 General institutional paradigm for industrial developmentSource: This paradigm is constructed based on previous analyses of the author on the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See Siu, Ricardo C. S. “A New Epoch in the Macau Economy and Its Gam-ing Industry.” Journal of Macau Studies, no. 26, 2005, pp. 54-61; Siu, Ricardo C. S. “Evolution of Macao’s Casino Industry from Monopoly to Oligopoly: Social and Economic Reconsideration.” Jour-nal of Economic Issues, vol. 40, no. 4, 2006, pp. 967-990; Siu, Ricardo C. S. “Formal Rules, Informal Constraints, and Industrial Evolution - The Case of the Junket Operator Regulation and the Transition of Macao’s Casino Business.” UNLV Gaming Research and Review Journal, vol. 11, no. 2, 2007, pp. 49-62; Siu, Ricardo C. S. “Back to the Future: Constructing Macao As a World-Class Casino Tourism Destination Under New Gaming Laws.” Gaming Law Review: Economics, Regulation, Compliance, and Policy, vol. 21, no. 7, 2023, pp. 326-342; Eandington, William R., and Ricardo C. S. Siu. “Between Law and Custom - Examining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Legislative Change and the Evolution of Ma-cao’s Casino Industry.” International Gambling Studies, vol. 7, no. 1, 2007, pp. 1-28.Impacts of Institutions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s on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A Review and Outlook
  • 50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 North, Douglass C. “The Contribution of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to an Understanding of the Transition Problem.” Wider Perspectives on Global Development, edited by A. B. Atkinson, Palgrave Macmillan, 2005, pp. 1-15. ② Lei n.º 16/2001 (Law No. 16/2001), which was amended and replaced by Lei n.º 7/2022 (Law No. 7/2022) in 2022.③ Siu, Ricardo C. S. “Evolution of Macao’s Casino Industry from Monopoly to Oligopoly: Social and Economic Recon-sideration.” Journal of Economic Issues, vol. 40, no. 4, 2006, pp. 967-990.Other than informal constraints, the path of development of any industry is largely guided/influenced by formal rules (i.e., laws and regulations through the route of arrow b4 shown in the para-digm), while the contents and enforcement characteristics of the formal rules which frame the business routines of firms are determined by the political/legal system through the force exerted from arrow b5 in a society. In turn, the practices of business firms (especially large corporations) will also generate feed-back effects which lead to changes to the formal rules as a result of changes in political inclinations/in-terests (i.e., see open arrows on b4 and b5). Nevertheless, “while formal rules can be changed overnight by the polity, informal constraints change very slowly”. ① In other words, the real impacts and time needed for changes to formal rules as a measure to introduce new instrumental values on existing ways of doing business of firms are generally determined by the tug-of-war between the enforcement charac-teristics of the legal system and societal traditions (i.e., ceremonial values). To a large extent, the afore-mentioned arguments shown in Figure 1 provide a realistic foundation to show the roles of institutions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s in the evolution and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especially from 2000 to 2024 and evaluate its future road map and prospects. Indeed, the findings from this study serve as valuable reference points to decision markers to formulate realistic measures and assume an effective role to ensure the sustained growth of this industry and its ongoing contributions to Macao. Specific Contextual Settings and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As a pecuniary industry albeit a socially controversial one, the path of the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has been largely influenced by its particular social, cultural, political and economic settings. As for the landmark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in 2002, it was indeed initiated by a change in a formal rule. Follow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Macao SAR of China under a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policy (which is actually an institutional change to Macao as a whole at the outset) in December 1999, the Macao SAR government started to explore possible improvements in the structure of this “dragon head” (describes an entity with a leading position) industry of Macao in 2000. Thus, the government made an important decision (i.e., instrumental change) by revising its gaming law in 2001 ② to replace the over six-decade-long monopoly structure with an oligopolistic structure based on three 20-year gaming concessions (i.e., licenses) that were approved in 2002. ③ In other words, the change in the political system of Macao and hence the orientation of the government
  • 51① More details of these changes can be found on the official website of the Gaming Inspection and Coordination Bureau (n.d.) under the section “Gaming Liberalization after the Handover” on the page of “Macao Gaming History”; Business Intelligence. “A Complicated Process.” Macau Business, 25 Apr. 2012, https://www.macaubusiness.com/a-complicated-process-2/. Accessed 16 June. 2012.② Simply speaking, this is a revenue sharing business model. Under this model, some of the major gaming agents enter an agreement (a kind of informal contract) with a gaming license holder to operate their own casino gaming business in certain specified gambling rooms within the properties of the license holder (these groups of gaming agents were also the gambling room contractors/operators). Then, through a wide network that comprised a large number of other gaming agents in various hierarchies to bring in players to spend in these VIP rooms, the gaming revenue received would be shared among the various parties according to pre-determined informal contracts which were not legally covered nor recognized. Leong, Angela V. M. “The ‘Bate-Ficha’ Business and Triads in Macau Casinos.” 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Law and Justice Journal, vol. 2, no. 1, 2002, pp. 83-97.③ Leong, Angela V. M. “The ‘Bate-Ficha’ Business and Triads in Macau Casinos.” 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Law and Justice Journal, vol. 2, no. 1, 2002, pp. 83-97.in modifying a formal rule shows the forces exerted from the arrows of b4 and b5 as depicted in Figure 1 which turned a new page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is industry. To implement the change, a license was granted to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a former gaming monopoly and another two were approved to firms with a globally recognized reputation and experience in the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mainly from Las Vegas). Unarguably, this decision created new dynamics in the industry through the potential contributions of the new players, while stability during the re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could be ensured by reserving a license for the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the incumbent. The Macao SAR government then exercised its authori-ty bestowed by an executive-led political system to approve the requests from the three new gaming license holders that one shareholder from each party could develop their business individually under a “sub-concession” context in December 2002, April 2005, and September 2006 respectively. ① This change largely illustrates a specific case of influence from the interplays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casino operators through b3 in Figure 1 in the course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Despite the controversy of this administrative decision, this “3+3” change did not simply double the number of casino tourism operators in Macao, but indeed allowed Macao to reap the rewards from an immense amount of capital investment through the six operators hereafter in non-gaming facilities and attrac-tions, which has framed Macao as an attractive casino tourism destination globally. Nevertheless, while the industry structure at the macro level was modified through the forego-ing changes in the formal rules, and administrative decisions, the business organization and routines of casino gaming at the micro level hardly changed in the following one or two years. This is because the industry practices are largely framed by the unique culture and social norms of Macao (i.e., the forces exerted from the ceremonial values held by the existing market participants through arrows b1 and b2 in Figure 1). In the case of Macao, this mainly refers to the long-existing and socially recognized business routines under a third-party-operated VIP gambling room model ② (hereinafter “VIP rooms”) which involved a large number of interdependent gaming agents who had been operating their business in a grey (or even lawless) area in the 1980s and 1990s. ③ From this, various social problems like crime and Impacts of Institutions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s on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A Review and Outlook
  • 52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questionable business activities long-associated with the practices of the VIP rooms and gaming agents in the 1990s emerged, which were a major consideration of the Macao SAR government in eliminating the monopoly structure of the industry when the government took office at the end of 1999. Nevertheless, it has been observed that the contents and enforcement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under the legal and regulatory system in Macao are insufficient. Thus, the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is largely done in an environment that wavers between the law and historical customs. ① In other words, culture and social norms (i.e., b1 and b2 in Figure 1) are the dominant forces over po-litical interests and formal rules (i.e., b3 and b4) in influencing the path of development and business organization and performance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Over time, these forces also evolved in con-gruence with changes in the formal rules to preserve their dominance and changed the business routine of the firms (i.e., impacts from the dynamic context through the interplays as shown by a1, a2 and a3 in Figure 1 on the changing forces as represented by the various arrows). Actually, the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underwent five major phases ② in the 2000s and 2010s; see changing role and practices of the VIP rooms and their interactions with the formal rules, as recapped in Table 1. Macao has embarked on a new path of development since 2023.Phase Key Feature(1) 2000-2009 Tug of war between new and traditional ways of doing business(2) 2010-2013 Lucrative yet controversial expansion (3) 2014-2016 Change in policy and in-depth adjustment(4) 2017-2019 Adjustment of business routine to compromise with new requirements(5) 2020-2022 Unexpected/unprecedented shock and radical reinstitutionalization(6) 2023-present Initiation of a new path of developmentTable 1 Major phas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from 2000 to 2024 Phase (1) can be categorized as a tug-of-war between the new (instrumental) and traditional (ceremonial) ways of doing business. Following the approval of the new casino tourism operators from ① Eandington, William R., and Ricardo C.S. Siu. “Between Law and Custom - Examining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Leg-islative Change and the Evolution of Macao’s Casino Industry.” International Gambling Studies, vol. 7, no. 1, 2007, pp. 1-28; Newsdesk. “Visible Gaps in Macau Gaming Regulation: Academic.” GGRAsia (Macao), 9 July 2014. https://www.ggrasia.com/visible-gaps-in-macau-gaming-regulation-academic/. Accessed 18 Oct 2014, Godinho, Jorge. “Casino Gaming in Macau: Evolution, Regulation and Challenges.” UNLV Gaming Law Journal, vol. 5, no. 1, 2014, pp. 1-26.② The range of years in this table is for approximate reference of various major phases which are not necessarily fixed to any exact days from January 1 to December 31, or any exact years. Also, in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ne phase can overlap with its preceding and succeeding phases.
  • 53Las Vegas to launch their business in Macao, the Macao SAR government also promulgated new laws and regulations ① in its attempts to better regulate and supervise the business activities of the gaming agents of the VIP rooms. Accordingly, it was observed that the proportion of the mass gaming market (i.e., gaming businesses operated by the casino licence holders rather than relying on the third-par-ty-operated VIP rooms) in the gross gaming revenue (GGR) of the industry increased while that of the traditional VIP room segment declined from a record high of over 77% of the market in 2003 to around 63% in 2005 (measured by the contribution of “VIP baccarat” ② to the industry GGR as depicted in Figure 2) after the opening of the first Vegas-style casino in 2004. Nevertheless, in view of the con-siderable and increasing monetary benefits associated with the expansion of the industry, the gaming agents were clearly incentivized to invest in the VIP rooms by speculating on and determining the like-lihood that the new laws and regulations would actually be enforced by the government. Figure 2 Contribution of various gaming business segments to gross gaming revenue (2001-2023)Source: Gaming Inspection and Coordination Bureau, Macao SAR. Information: Gaming Statistics, 2001-2023, https://www.dicj.gov.mo/web/en/information/index.html. Accessed 18 May 2024.① These mainly included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first regulation in Macao to supervise the gaming agent business (i.e., Regulamento Administrativo n.º 6/2002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 No. 6/2002) which was replaced by a new law in 2022) and the first law for guiding the casino credit business (i.e., Lei n.º 5/2004 (Law No. 5/2004) which was revised in 2024). ② Among the GGR statistics of Macao, the breakdown of “VIP baccarat” refers to the GGR derived from the operations of the VIP gaming rooms. Other categories like “baccarat” and “slot machines” refer to the mass market operations. Impacts of Institutions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s on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A Review and Outlook
  • 54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 Newsdesk. “Revenue Sharing Revealed.” Inside Asian Gaming, 25 Mar 2007, https://www.asgam.com/index.php/2007/03/25/revenue-sharing-revealed/. Accessed 12 May 2007.As shown in Figure 2, the share of VIP baccarat in the GGR rose again between 2006 and 2009 while the mass market exhibits the reverse trend. Parallel to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new business model by the new operators to cultivate the mass gaming market, the long-existing VIP rooms and re-lated gaming agents also adjusted their business practices to cope with a new environment and sought to find opportunities to regain their businesses in different ways like different forms of joint venture. ① Other than the traditional VIP rooms, a major evolution of the third-party-operated gaming business segment in this phase was derived from the expansion of the so-called “satellite casinos”. Unlike the VIP rooms which were set up and operated by individual third parties within the properties of the gam-ing license holders, “satellite casinos” were separate small-/medium-scale casino hotels with their own non-gaming facilities and operated by third parties outside the property of the gaming license holders. In practice, gaming businesses carried out in these “satellite casinos” were regarded as part of the busi-ness of the gaming license holders. From 2003 to 2009, it was estimated that the number of “satellite casinos” doubled from around 10 to 20. Besides, the practices of these “satellite casinos” also included their respective VIP rooms and mass gaming venues. Indeed, the dualistic features exhibited in this phase following the change in the formal rules did convey a realistic signal to the market participants that parallel the interest of the government in developing Macao as a world-renowned casino tourism destination, drawbacks in the regulatory system especially its insufficient enforcement, offered various opportunities for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traditional and controversial ways of doing business and even their further expansion.Rapid Expansion and a Self-undermining ProcessWhile Phase (1) represents a transition period following an instrumental change in the for-mal rules in which the new and existing market participants were in the process of establishing and reestablishing their business organizations and routines, their efforts did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the market with lucrative returns. As depicted in Figure 3, the GGR more than doubled from 2005 to 2009. With increasing business turnovers and positive market expectations, the opening of new and com-prehensive mega casino resorts (i.e., integrated resorts (IRs)) during this phase not only significantly increased the non-gaming hospitality capacity and tourism attractions of the industry, but also assigned new trademarks and high-quality facilities to the gaming agents to promote their VIP room business to tourists, especially those from mainland China. Despite the conspicuous growth in this phase, however, the business scale of the gaming agents was still restrained owing to their concerns about the possible
  • 55changes in the enforcement of the new laws and regulations by the Macao government and policies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such as the visa requirement for the mainland Chinese to visit Macao. Figure 3 Change in gross gaming revenue of industry (2005-2023)Source: Gaming Inspection and Coordination Bureau, Macao SAR. Information: Gaming Statistics, 2005-2023, https://www.dicj.gov.mo/web/en/information/index.html. Accessed 18 May 2024.(USD1 ≈ MOP8)Parallel to the entrepreneurial and opportunistic efforts made by both the casino licensed and VIP room operators (and their associated gaming agents) to increase business turnover, an unexpected and controversial opportunity emerged in 2008 and 2009, coincidentally, which accelerated the growth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from 2010 to 2013 (i.e., Phase (2) as stated in Table 1). As depicted in Figure 3, the annual GGR of Macao surged rapidly in 2010 and peaked in 2013 (the GGR of Macao in 2013 was 7.8 times that of the Las Vegas Strip, or 4.3 times that of the state of Nevada as a whole). With increasing GGR and hence financial power, a huge amount of capital investment was made by the IR operators continuously in this period of time which unarguably contributed to the rapid expansion of various world-class non-gaming hospitality and entertainment faciliti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a-cao as an attractive casino tourism destination. Actually, this expansion came as a surprise to the industry. The expansion originated from the outbreak of the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in mid-2007 and the reaction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o intro-duce expansionary fiscal and monetary policies in 2008 and 2009 to minimize the possible shocks to its economy. To a large extent, the insufficient enforcement of formal rules is a commonly observed fact in mainland China and its Macao SAR during that period of time. Thus, when the Chinese government implemented those policies by injecting money into the markets, insufficient supervision of the flows of funds actually provided an opportunity for individuals to expand questionable/illegal business ac-Impacts of Institutions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s on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A Review and Outlook
  • 56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 The Economist. “A Window on China.” The Economist, 10 Dec 2011, pp. 61-62;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Bureau for International Narcotics and Law Enforcement Affairs. “Money Laundering and Financial Crimes.” 2016 In-ternational Narcotics Control Strategy Report, vol. 2, 2016, http://www.state.gov/documents/organization/253983.pdf. Accessed 28 Apr 2016.② In principle, the mass gaming market comprises different business segments which are differentiated by the required minimum bet per hand, hence the variety and quality of service received by the players are different. For example, while the minimum bet of a baccarat table located in the low-end mass gaming floor can be MOP200 (USD25), a premium market table is MOP2,000 (USD250) or higher.; Fong, Kenneth, and Daisy Lu. “Macau Gaming - 2013 Outlook: Struc-tural Growth Should Drive Multiple Expansion; Re-rating may Come in February.” J. P. Morgan, 18 Jan 2013, https://markets.jpmorgan.com/research/EmailPubServlet?action=open&hashcode=lohdcrln&doc=GPS-1029435-0. Accessed 2 Feb. 2013; Tang, Karen. “Focus on Premium Mass - Top Picks Galaxy & MPEL.” Deutsche Bank Market Research, 17 Sep 2012, http://view.microbell.com/upfilel/201209/2012918143620459.pdf. Accessed 6 Oct 2012.③ Williams, Martin John. “Premium Mass Becoming the New VIP In Macau.” Gambling Compliance, 14 Dec 2012, https://www.igamix.com/wp-content/uploads/2019/06/Premium-Mass-becoming-the-new-VIP-in-Macau-l.pdf. Accessed 8 June 2024.tivities to reap the monetary benefits/profits. At the same time, the observed inflow of gaming and lux-urious tourism expenditure from mainland China to Macao significantly increased from 2010 to 2013. Besides, it was also suspected that the expanding casino gaming activities in Macao were associated with the capital flight from mainland China to the outside world. ① In Phase (2), another key feature observed is that in 2012, the increment of the mass gaming market rose faster while the absolute business turnover from VIP rooms continued to rise. Thus, the re-ported GGR from VIP baccarat as a percentage of the industry GGR fell and mass market baccarat rose (as depicted in Figure 2). In fact, this change reflected the attempts of the casino operators to diversify their business to the mass market instead of continuously focusing on the VIP rooms (which also repre-sented their willingness to meet the expectation of the government to diversify the composition of this industry). To thi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emium mass instead of the general mass market ② was em-phasized to ensure business turnovers. In this process, it was observed that the business routine of the VIP room operators and their associated gaming agents also evolved after expanding their efforts and networks to approach high-end patrons and introduce them to the premium mass market ③ to share the gaming revenue directly or indirectly through certain forms of predetermined commissions from the casino operators. However, an undeniable fact observed/identified was that to increase the absolute scale of the business turnovers in the VIP rooms and the “VIP” (high-end) players in the premium mass market segments over time, “Very Inappropriate Practices” of business activities were involved and escalated. Indeed, capital flight from mainland China through the casinos in Macao and their VIP rooms, and social and political problems caused by the gambling activities of the mainland Chinese had caught the attention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in China. Accordingly, the expansion of these “VIP” activities accumulated counter forces by themselves (through the open arrows b3, b4 and b5 shown in Figure 1) which set the stage for the government to intervene directly. The changes might be all about timing and
  • 57① North, Douglass C. “The Contribution of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to an Understanding of the Transition Problem.” Wider Perspectives on Global Development, edited by A. B. Atkinson, Palgrave Macmillan, 2005, pp. 1-15. ② Munro, Susan. “China.” The Anti-Bribery and Anti-Corruption Review. 4th ed., edited by Mark F Mendelsohn, Law Business Research Ltd., 2015, pp. 28-40; Yan, Sophia. “China’s Anti-corruption Drive Eats into Growth.” CNN Busi-ness, 30 Jan 2014, https://money.cnn.com/2014/01/28/news/economy/china-anti-corruption/. Accessed 15 Feb 2014. ③Calculated with data derived from the official website of the Gaming Inspection and Coordination Bureau, Macao SAR.④ Inside Retail Asia. “Macau retail sales slump.” Inside Retail, 27 May 2015, https://insideretail. asia/2015/05/27/ma-cau-retail-sales-slump/. Accessed 21 June 2015; Inside Retail Asia. “Macau luxury slump projected.” Inside Retail, 15 July 2015, https://insideretail.asia/2015/07/15/macau-luxury-slump-projected/. Accessed 5 Aug 2015.the likelihood of the government to remove these activities. When the market participants were cele-brating the fact that the GGR had new record highs continuously between 2010 and 2013, a change in the leadership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in 2013 actually generated a critical change in the political orientation which reduced tolerance of corruption and the extravagant spending behavior of the com-munity at the nationwide level. As a SAR of China in which the growth of its casino tourism had in-creasingly relied on inappropriate business activities related to mainland China, the necessary changes in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became inevitable which indeed exemplifies the general argument of “path dependence” in institutional change. ① Consequently,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entered a period of ex-tensive adjustment (i.e., Phase (3) as stated in Table 1) from 2014 to 2016. Following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anti-corruption and anti-extravagant policies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in 2013 to re-instill the integrity of government officials and business firms ② , hence en-suring real progress of its society and economy, decisive actions were taken to check the capital flight from mainland China (particularly through Macao and Hong Kong), casino gaming in Macao slumped (see Figure 3). For example, on top of tightening the visa policy for the mainland Chinese to visit Ma-cao and strengthening the supervision of fund flowing outside the mainland, arrests of gaming agents who were organizing and encouraging the mainland Chinese to spend on casino tourism trips to Macao largely depressed the “VIP” activities. Therefore, the reported GGR declined by 49.5% ③ from the first quarter of 2014 to the second quarter of 2016. In this period, the VIP rooms were undoubtedly hard-hit which plunged by 59.1% while the mass market fell by 32.6%. Meanwhile, turnovers of the high-end non-gaming tourism business segments in the IRs also notably fell. ④ On the other hand, it is worth-while to highlight that the fall in the mass market was largely due to the adjustment in the premium mass market segment while the general mass market was not affected or even exhibited growth (which can be traced in Figure 2). In this phase, although monetary returns reported by the industry fell sig-nificantly, removal of the controversial (or even illegal) business activities actually reinstated a more sustainable found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acao as a world-class casino tourism destination. Under the premise of the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policy and considering the importance of casino tourism in the Macao econom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clearly continued to support the Impacts of Institutions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s on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A Review and Outlook
  • 58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 Before 2003, Hong Kong was the largest source of visitor arrivals to Macao. Thanks to the supportive policies like the individual visit scheme introduced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o facilitate tourism in Hong Kong and Macao in 2003, mainland China became the largest source of visitors to Macao. Nevertheless, owing to the expansion in facilities and attractions of the casino tourism industry, the absolute number of annual visitor arrivals from Hong Kong continued to increase between 2003 and 2011. development of Macao, both socially and economically. Thus, in view of the trend that the market dis-cipline improved, related restrictive policies were relaxed in mid-2016 and the industry also entered a recovery period (i.e., Phase (4) as stated in Table 1). Entering into this phase of development, clear sig-nals were conveyed by both the Chinese and Macao SAR governments to the market participants that the long-existing and questionable VIP room business model and its variants would not be tolerated. Thereby, although evidence (see Figure 3) shows that attempts were made by the VIP room operators in 2017 to bounce back, the contribution of “VIP baccarat” to the GGR of the industry for the first time fell below 50% in 2019 also with a decrease in the absolute scale. This change actually reflected the ef-forts made by the industry practitioners to adjust their business organization and routine to compromise and comply with the increasingly more requirements for clarity and enforcement of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by the government. Other than the need to improve the business routine associated with the VIP rooms and the questionable/somewhat illicit gaming agent business activities, the industry mainly focused on find-ing ways to encourage mainland Chinese visitors to spend on luxury items in the 2010s which also required scrutiny to ensure the balanced and sustained growth of the various business segments in the industry. Specifically, parallel to the rapid growth of visitor arrivals from mainland China in the 2010s, the source of visitor arrivals to Macao indeed became more monotonic. For example, as shown in Figure 4, the absolute number of visitor arrivals from Hong Kong was greatly reduced from 2011 to 2017/2018, ① and fell from close to 7.6 million in 2011 to around 6.2 million in 2017 (which represents a compound annual growth rate of negative 7.5%). To a large extent, subsequent to the expansion of the VIP room and premium mass gaming segment, the costs associated with entertainment and tourism, like the minimum bet per hand in casinos and non-gaming services like hotel room rates, dining costs, etc. rose significantly in Macao. Thus, the propensity of many Hong Kong residents to visit Macao was clearly reduced. In other words, the inclination of the industry to focus on reaping profit from high-end mainland Chinese visitors indeed “crowded out” tourists from other places and hence increased the business risk if policies in mainland China changed (which actually did occur).
  • 59Figure 4 Monthly visitor arrivals to Macao (2008-2019)Source: Statistics and Census Service, Macao SAR. Visitor Arrivals, 2008-2019, https://www.dsec.gov.mo/en-US/Statistic?id=402. Accessed 24 June 2024.Radical Change in Formal Rules and ProspectsWhen the market participants were revamping their business routines in Phase (4) between 2017 and 2019, the Macao SAR government also started to review its gaming law in 2019 owing to the expiration of the existing gaming licenses in mid-2022. However, the outbreak of the unprecedented COVID-19 virus at the end of 2019 led to a three-year-long meltdown of the industry from 2000 to 2022 (i.e., Phase (5) as shown in Table 1 and the impacts on the performance of the industry is depicted in Figure 3). During this period of time, highly consistent and cooperative measures were taken by the Macao SAR government to minimize the potential adverse impacts of the pandemic on society ① even while anti-pandemic policies like travel restrictions were strictly imposed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hence, there were basically no inbound tourists to Macao. Despite the negative impacts,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o rectify the corruptive and illicit activities (including gambling and related activities) of the increasing number of the Chinese officials and the general public in the 2010s indeed persisted. Thus, it was observed that more comprehensive efforts had to be carried out by the Macao SAR government to amend the contents of its gam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which had been in practice for two decades since the beginning of the 2000s. In fact, a large part of these laws and regula-① Siu, Ricardo C. S. “Policy Pragmatism Key to Macau’s COVID-19 Success.” East Asia Forum, 30 Sep 2020, https://eastasiaforum.org/2020/09/30/policy-pragmatism-key-to-macaus-covid-19-success/. Accessed 6 Oct 2020.Impacts of Institutions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s on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A Review and Outlook
  • 60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tions had been found to lag behind the progress of the industry and were hardly enforced effectively. On the other hand, when the Macao SAR government was amending its gaming laws,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lso completed the revision of Article 303 of its Criminal Law which was promulgat-ed in March 2021. Under this revision, anyone who coordinated mainland Chinese residents in their participation of gambling activities outside mainland China (i.e., including Macao) would be subjected to criminal charges and imprisoned. ① Accordingly, the Macao SAR government had to be more cau-tious under the new clauses of Article 303 at the country level and spent a longer time as expected for its own amendment. Radical changes were made ultimately in the new gaming laws and related regu-lations in 2022 which were implemented in 2023. ② To these changes, the most critical legal issues that were historical remnants and inhibited the real advance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were basically resolved. Besides, while new guidelines were introduced to remedy the controversial aspects of the business organization and routines in the industry, the new laws and regulations were also found to be enforced more often. ③ First, through a public consultation process in the second half of 2021, the Macao SAR gov-ernment obtained consensus from Macao residents to formally approve a maximum of six casino gaming licenses through an open re-tendering arrangement instead of retaining the “3+3” mode for the industry. As a result, each of the six incumbent operators submitted their tenders respectively and successfully obtained their new ten-year gaming licenses from 2023 to 2032. On top of this change, the most critical amendments made in the gaming law for the new licenses were actually presented in three highly interrelated layers. They are: i) Termination of third-party-operated VIP rooms; ii) Resolving the legal status and business organization of the “satellite casinos” by providing a three-year period starting from January 1, 2023 for them to either phase out or transform to a kind of ① Moura, Nelson. “Gaming operators, junkets, and private citizens should carefully study new mainland penal code amendments - Report.” Macau News Agency, 30 Nov 2021, https://www.macaubusiness.com/gaming-operators-junkets-and-private-citizens-should-carefully-study-new-mainland-penal-code-amendments-report/. Accessed 14 Dec 2021.② These mainly include Lei n.º 7/2022 (Law No. 7/2022) “Regime jurídico da exploração de jogos de fortuna ou azar em casino (Legal regime for the operation of games of fortune or gambling in casino)” which replaced the preceding version of the gaming law promogulated in 2001. In addition, a new law, Lei n.º 16/2022 (Law No. 16/2022) “Regime da actividade de exploração de jogos de fortuna ou azar em casino (Legal regime for the operation of games of fortune or gambling in casino)” was promogulated which does not simply replace the first regulation issued in 2002 to supervise the gaming agent business (i.e., Regulamento Administrativo n.º 6/2002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 No. 6/2002), but specify the relationships an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between the major business parties involving the casino gaming business; and providing a regulatory framework at the operational level with more details. In practice, Lei n.º 16/2022 (Law No. 16/2022) is not only more enforceable than Regulamento Administrativo n.º 6/2002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 No. 6/2002), but complements and strengthens the enforceability of Lei n.º 7/2022 (Law No. 7/2022). Siu, Ricardo C. S. “Back to the Future: Constructing Macao As a World-Class Casino Tourism Destination Under New Gaming Laws.” Gaming Law Review: Economics, Regulation, Compliance, and Policy, vol. 21, no. 7, 2023, pp. 326-342.③Siu, Ricardo C. S. “Back to the Future: Constructing Macao As a World-Class Casino Tourism Destination Under New Gaming Laws.” Gaming Law Review: Economics, Regulation, Compliance, and Policy, vol. 21, no. 7, 2023, pp. 326-342.
  • 61“management firm” of a casino license holder; and iii) Retaining but enhancing supervision of the gaming agents and their business services pro-vided to the casino license firms. As the third-party-operated VIP rooms were formally eliminated, the associated controversial and illegal business activities used to be carried out by a large number of gaming agents in the grey area of the legal system will unarguably be contained. Thus, integrity of the industry and sustainability of its growth and development will likely be assured in the long run although the reported GGR of the industry will be negatively affected right away. Even so, the observed impact from the removal of the VIP rooms on the business performance of the industry is lessened by the three-year-long meltdown of the industry during the pandemic period. In addition, fully supported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radi-cal amendment of the formal rules by the Macao SAR government to reinstitute (reform and improve) the organization and business routines of the industry, hence the “prescribed behavior” of the market participants would unquestionably initiate a new path for its development (i.e., Phase (6) as shown in Table 1). In the new era starting from 2023, development of the mass market directly by the casino gaming licensed operators has been expanding while gaming agents are only allowed to continuously provide recognized services to facilitate the business turnovers in the industry. As depicted in Figure 2, the contribution of VIP baccarat in the GGR in 2023 (i.e., the first year that the market recovered from the pandemic and the new gaming laws were implemented) was less than 25% as compared to over 50% to 60% before 2019. To the recovery of the mass market in 2023, although the contribution of “baccarat” to the GGR fell slightly, business turnovers derived from “others” rose (see Figure 2) which implies that the composition of the mass market as a whole was diversifying in terms of the variety of the games that the patrons spent their money on. Likewise, recovery in the mass market contributed to slightly over 75% of the rebound in the GGR from 2022 to 2023 and the VIP rooms only less than 25%. To emphasiz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ass market, it is observed that the casino-licensed oper-ators (who are also the IR operators) are restructuring the non-gaming hospitality and entertainment facilities in their IRs simultaneously to attract the mass-market patrons. The radical changes in the formal rules and government efforts to strengthen their enforce-ment at the outset,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of the firms and the local community in Macao were also influenced and first showed changes in 2023 and 2024. In particular, on top of diversifying the compo-sitions of the gaming and non-gaming facilities within the IRs, the casino operators also showed their willingness and responsibility under the new gaming licenses to contribute and collaborate with local firms for the re-development of tourism sports in Macao. To a large extent, a number of the local tour-Impacts of Institutions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s on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A Review and Outlook
  • 62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ism sports have rich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resources that are unique to Macao. Over a long period of time, however, the lack of capital investment and innovative and strategic plans to increase the attrac-tiveness of these resources and generate business value from them have led to a monotonic structure of tourism in Macao which was dominated by casino gaming or focused on the newly constructed IRs. Using the business capacity of the IR operators, realiz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Macao as a casino tourism destination with unique tourism resources is also ensured by the changing role of the Macao SAR government from its traditional hands-off approach in economic affairs to positive interventions (plans) for the progressive changes in the industry. In practice, these changes are not only embodied in the enforcement of new laws, but positive incentives like tax benefits for the IR operators to diversify the source of their patrons, and direct actions taken by the Macao SAR government to promote the tourism attractions of Macao in the world markets through the support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For example, a series of positive “road-show” promotion programs were organized by the Macao Govern-ment Tourism Office (MGTO) and shown in Hong Kong, various cities in mainland China, and Asian and European countries in 2023 and 2024. ① In light of the aforementioned evidence and facts, it is reasonable to conclude that through the new path of development initiated by the change in formal rules in 2023 and the efforts of the Macao SAR government and the IR operators, a clear and more promising trend has unfolded for Macao to become a truly and competitive global casino tourism destination. This will unarguably contribute as an indispensable element of its development as a “world-class tourism and leisure center”. Neverthe-less, note that the particular contextual settings of Macao mean that the government has to continue ef-forts to enforce the new formal rules effectively and reinstitute the traditional ways of business carried out by the market participants. In principle, these efforts will ensure that the downsides associated with the rapid expansion of the industry in the 2010s will not re-emerge, hence increasing the likelihood for the sustainable growth and development of this industry and its real contributions to the Macao econo-my in the long run. Conclusion and RemarksIn this article, the interactions of various forces as specified in the institutional paradigm in Figure 1 which alter and influence the path of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from 2000 ① Macao Government Tourism Office. “Expand Southeast Asia Market: Experience Macao Roadshow Enjoys Popularity in Bangkok.” 17 June 2024, https://www.dst.gov.mo/en/about-us/press-release/630f405c138f44afa67341c5bf43fff9.html#:~:text=Roadshow%20attracts%20190%2C000%20spectators%20in%20Bangkok&text=Incorporating%20the%20meaning%20of%20%E2%80%9CMa,Macao%20in%20their%20own%20language. Accessed 22 June 2024; The Macao News. “Five Macao Tourism Roadshows Have Been Scheduled Across the Next Three Months.” The Macao News, 5 Apr 2024, https://macaonews.org/news/business/mgto-roadshows-macau-macao/. Accessed 2 June 2024.
  • 63to 2024 are explicated. It is clear that as a pecuniary industry albeit a socially controversial one, the business organization and performance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are not simply reflected by the preference of the market participants (or exchanges between suppliers and consumers in the market), but their interplays with a set of informal constraints and formal rules that are specific to the contextual settings and their changes in Macao society over time. As revealed by the empirical evidence, the mile-stone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in 2002 was realized from a change in the formal rules (i.e., introduction of new instrumental values) at the outset. Under an executive-led political system, changes in the government orientation and decision-making immediately changed the overall structure and direc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Nevertheless, the actual path of development and change in the ways of doing business carried out by the market participants thereafter went through a long process and their changes were indeed encapsulated by various existing social and cultural forces (i.e., persistence of the ceremonial values) in society. As noted, changes in the business organization and routines in the progress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and hence the performance of this industry in the 2000s and 2010s reflect the interplays be-tween the market participants with the informal constraints framed by the unique culture and social norms specific to Macao society and its particular connection with mainland China. In the process, owing to the insufficiency and enforcement of formal rules, practices of casino tourism are obviously dominated and driven by some of the power groups (mainly the VIP room operators and the associated gaming agents) who have established their own traditions and ways of doing business successfully to reap the considerable monetary benefits made available in the grey area of the regulatory system. By directly and indirectly sharing the monetary benefits between various groups in society over time (e.g., gaming taxes received by the government and job opportunities and social welfare given to the local community, etc.), the practices of the VIP rooms and the related gaming-agent business activities have hence evolved as somewhat socially accepted (or at least not against) and informally prescribed behav-iors, despite their controversy at so many levels. Yet, it is evident that the accumulated downsides from the opportunistic transformation and expansion of the VIP room business model (including the practices of the “satellite casinos” and the gaming agents) to reap the monetary benefits should hardly be tolerated continuously from a political standpoint when society advances. In fact, a slew of negative feedback from the business practices as-sociated with the VIP rooms have led to critical counter forces in the political system to strengthen the contents of the formal rules and their enforcement characteristics in the second half of the 2010s. Con-sequently, another new era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has unfolded in 2023. De-spite the introduced positive changes, it is still necessary to emphasize that due to the particular social Impacts of Institutions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s on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A Review and Outlook
  • 64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attributes of Macao and its connection with mainland China, the considerable monetary rewards asso-ciated with the practices of this industry would always incentivize individuals to seek different (irregular or even illegal) means of reaping the potential benefits. Thus, to ensure that the changes being formally launched in 2023 would not be affected by any variants of the traditional opportunistic and irregular activities undertaken by the gaming agents, law enforcement authorities like the Gaming Inspection and Coordination Bureau and the police force of the Macao SAR government need to take a proactive role. From this, other than routine supervision, efforts to identify any signs of the re-occurrence of ir-regular/illegal activities have to be done to avoid their resurgence in different forms. In a nutshell, it is obvious that the business organization and industrial performance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have gone through dramatic changes in the quarter of a century follow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Macao SAR at the end of 1999. In this process, the monetary return did enhance the financial power of the IR operators to invest in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arge-capacity and world-class non-gaming facilities for the industry while a large portion of the considerable business turnover was derived through the unique VIP room business model and the controversial business activities pursued by the gaming agents. Nevertheless, owing to the self-undermining nature from the practices of the third-party-operated VIP room business model, the decision of the Macao SAR government to termi-nate this business segment through a formal change in the rules in 2022 unarguably launched a process that enhanced the instrumental efficiency of the industry for its long-term success. Nevertheless, to en-sure that a progressive long-term vision from the change initiated in 2023 (i.e., to realize a progressive institutional change), continuous efforts made by the sixth Macao SAR government starting at the end of 2024 are definitely necessary to continue to drive the initial changes. Specifically, on top of improv-ing the business integrity and real efficiency of casino gaming, strengthening the interplays between casino gaming and the non-gaming tourism sectors for the sake of constructing Macao as a truly com-petitive and sustainable casino tourism destination require the continuous efforts of the Macao SAR government to reframe (re-institute) the informal constraints for the practices of the industry through effective enforcement of the formal rules. 〔責任編輯 陳超敏 黃 珊〕〔校對 宋永豪〕
  • 65作者簡介:陳志誠,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研究員、經濟學博士;關鋒,澳門大學經濟系助理教授、澳門研究中心禮任助理教授、亞太經濟與管理研究所研究員。①“澳門宏觀經濟模型”是一個大型季度聯立方程計量模型,目前包含澳門經濟中七個主要部分 —— 消費、投資、對外貿易、價格、政府部門、就業市場以及金融系統,共有 301 個變數和 87 條方程式,所用數據由 1998年第 1 季開始,模型估算會隨着數據發表而定時更新,提供及時和有用的澳門經濟分析,協助決策者對未來作出合理的規劃。此模型由澳門大學榮譽博士、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詹姆士莫里斯教授(Prof. James Mirrlees)和經濟學系老師開發,課題組成員包括陳志誠、何偉雄、關鋒和黃嘉基,項目現由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管理。本文的相關資料和數據,如無特別註明,即由“澳門宏觀經濟模型”提供。‧論文 | 澳門回歸二十五周年 ‧回歸後的澳門經濟:經濟增長、勞動市場的發展和經濟多元化陳志誠 關鋒[ 摘 要 ] 本文探討回歸後澳門經濟增長、勞動市場和經濟多元化的情況。澳門作為一個小型開放經濟體,其增長深受外圍因素影響。過去二十五年澳門經濟的升跌波幅驚人,而且轉變迅速。要減低經濟波動所帶來的不確定性,實行產業多元化,減少依賴特定行業,是澳門其中一個發展方向。但勞動力問題限制新興行業的快速發展,令它們只能佔澳門經濟一小部分。澳門的多元化道路似乎是在以主導行業(博彩)通過分享資源和分攤成本下拉動其他行業的發展,這種以博彩業之協同效應推動的橫向多元選擇似乎在澳門過去二十五年的增長經驗得到初步的實證結果。目前澳門面對的最大挑戰是如何讓增長的格局導出產業的某程度多樣化,使經濟增長的道路走得更穩健。澳門宜借鑑研究其他小型開放型經濟體選取支柱行業之邏輯和運作經驗,制定合適產業政策鼓勵扶持新的主導行業發展,通過區域合作在博彩繼續帶動經濟發展的同時,逐步提供其他行業生存和發展的空間,務使澳門的發展在增長和穩定中達到中長期的平衡。[ 關鍵詞 ] 澳門回歸 經濟增長 勞動市場 經濟多元化 澳門博彩業 主導行業2024 年是澳門回歸二十五周年的日子,澳門經濟在這段時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本文利用澳門大學“澳門宏觀經濟模型”所收集的數據,①集中深入探討經濟增長、勞動市場和經濟多元化三個議題。一、經濟增長作為一個小型開放經濟體,澳門的增長深受外圍因素影響。在回歸前的 1997 年,亞洲出現金融危機,雖然澳門金融體系沒有受到正面衝擊,但因為來自鄰近地區的旅客迅速減少,加上房地產泡沫爆破,澳門經濟出現衰退,在 1997 -
  • 66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1999 年,本地生產總值錄得負增長,由 -4.6% 至 -0.3%,在 2000 年回歸後,澳門經濟才慢慢回升(圖 1)。圖 1 1997 - 2023 年澳門本地生產總值實質增長率(%)數據來源:澳門大學“澳門宏觀經濟模型”。2003 年上半年,鄰近地區爆發“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SARS),澳門亦錄得少量確診個案,第二季訪澳旅客大幅下跌,本地生產總值收縮,幸好在下半年疫情減退,本地生產總值急速反彈,整年亦錄得 11.6% 的正增長(圖 1)。2002 年澳門特區政府鋭意改革博彩業,引入更多競爭,改變由單一集團的經營模式,吸引世界著名博彩企業在澳門大展拳腳。2004 年新博彩場所落成,同時中央政府亦推出“港澳個人遊”計劃,①讓收入正在快速增長的內地居民,更容易到澳門旅遊,內地訪澳旅客大增,2004 年澳門本地生產總值增長 26.6%,舉世矚目(圖 1)。自此以後,內地旅客便成為澳門旅客最主要的來源地,佔比長期超過一半,有個別年份更高達七成或以上,澳門亦變得非常依賴他們的消費(圖 2)。隨着旅客的快速上升和賭場及大型 渡假酒店的大量興建,澳門的增長持續至 2007 年(圖 1)。①“港澳個人遊”是一個准許內地居民以個人的方式前往港澳地區旅遊的計劃,自 2003 年 7 月 28 日起推行。一般情況下,只要在計劃範圍內的城市,就可以透過簡單的簽注(特別簽證)手續前往香港及澳門。參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事務署:“個人遊計劃”,https://www.tourism.gov.hk/tc/visitor_ind.php,2024 年 4 月 15 日讀取。
  • 67回歸後的澳門經濟:經濟增長、勞動市場的發展和經濟多元化圖 2 1999 - 2023 年澳門整體入境旅客及中國內地旅客數目(萬人次)數據來源:澳門大學“澳門宏觀經濟模型”。2008 年美國出現次級債券按揭問題所觸發的環球金融海嘯,全球經濟深受打擊。澳門經濟增長放緩,連續兩年只錄得 3.4% 和 1.3% 實質增長(圖 1)。隨着中央政府應對環球金融海嘯而實施大規模刺激經濟措施,澳門亦因此受惠,經濟增長在 2010 - 2013 年維持在 9% 以上(圖 1)。中央政府在 2014 年開始嚴厲執行的反貪腐措施,內地居民到澳門的消費減少,澳門博彩業出現深度調整,2015 及 2016 年的博彩毛收入下跌(圖 3),2014 - 2016 年的本地生產總值出現負增長,為 -21.5% 至 -0.7%(圖 1)。2017 年澳門經濟反彈,本地生產總值上升 9.9%,但整體經濟仍未穩定,2019 年博彩毛收入再度收縮(圖 3),本地生產總值下跌 2.6%(圖 1)。圖 3 2002 - 2023 年澳門博彩毛收入(億澳門元)數據來源:澳門大學“澳門宏觀經濟模型”。
  • 68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新型冠狀病毒在 2019 年 12 月爆發,隨後傳播到中國各地,後來更擴散至全球。在2020 年 1 月 22 日,澳門出現第一宗境外輸入確診個案,澳門特區政府宣佈自 2020 年 3 月25 日起,除了中國內地、香港和台灣地區居民,在入境前 14 天曾到外國的非澳門居民禁止入境,入境人士亦需要接受隔離及醫學觀察。全球個案不斷上升和嚴厲防疫措施令訪澳旅客大幅下跌,2020 年整體旅客由 2019 年的 3,941 萬人次急跌至 590 萬人次(圖 2),博彩毛收入則由 2019 年的 2,933 億澳門元大降至 610 億澳門元(圖 3),而本地生產總值收縮 54.3%(圖 1)。2021 年中國內地疫情轉趨穩定,內地訪澳旅客有所反彈,由 2020 年的 475 萬人次上升至 705 萬人次(圖 2),博彩毛收入則由 2020 年的 610 億澳門元回復至 2021 年 876 億澳門元(圖 3),而本地生產總值增長 23.5%(圖 1)。但 2022 年新型冠狀病毒出現新變種,中國內地疫情急劇惡化,澳門在下半年的本地個案亦大幅攀升,訪澳旅客再次下跌,整體旅客由 2021 年的 771 萬人次下降至 570 萬人次(圖 2),博彩毛收入由 2021 年的 876 億澳門元再降至 2022 年 428 億澳門元(圖 3),而本地生產總值再度下跌 21.4%(圖 1)。澳門特區政府於 2023 年 1 月 8 日起,將新型冠狀病毒列為“風土病”,全面放寬防疫措施,令外地旅客可以無需檢疫而入境,整體旅客由 2022 年 570 萬人次回升至 2023 年 2,821 萬人次(圖 2),博彩毛收入則由 2022 年的 428 億澳門元回復至 1,837 億澳門元(圖 3),而經濟活動逐步回復正常,本地生產總值急升至 80.5%(圖 1)。基於澳門只有數十萬人口,人均本地生產總值會較高,以美元計算,回歸後的 2000 年,澳門人均本地生產總值僅為 1.6 萬美元,經過一段時間的經濟高速增長,澳門人均本地生產總值,在 2012 - 2019 年,都超過 7 萬美元,2019 年人均本地生產總值 8.2 萬美元,為 2000 年的 5.2倍,在世界排行第三。①但在新冠疫情的影響下,人均本地生產總值大幅縮減,在 2020 - 2022年僅為3.5-4.5萬美元,在2023年新冠疫情過後,人均本地生產總值回復至6.9萬美元(圖4)。圖 4 2000 - 2023 年澳門人均本地生產總值(萬美元)數據來源:澳門大學“澳門宏觀經濟模型”。①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GDP Per Capita, Current Prices: U. S. Dollars Per Capita. IMF, https://www.imf.org/external/datamapper/NGDPDPC@WEO/OEMDC/ADVEC/WEOWORLDZ. Accessed on 15 Apr 2024.
  • 69二、勞動市場正如上文提到,在 1999 - 2003 年,澳門經濟低迷,勞動需求薄弱,整體失業率高達 6%,單以本地居民計算,失業率徘徊在 6.6 - 7.2% 之間(圖 5)。隨着 2004 年新博彩場所落成和“港澳個人遊”計劃推出,勞動需求大增,整體失業率持續下跌,在 2012 -2019 年更在 2% 或以下,勞動市場極為緊張,本地居民失業率亦低於 3%,達到全民就業的水平(圖 5)。但 2020 年出現新冠疫情,經濟活動大受打擊,勞動需求萎縮,整體失業率攀升至 2.5%,2022 年更達到 3.7%,2020 - 2022 年本地居民失業率則在 3.6 - 4.8% 之間(圖 5)。隨着新冠疫情過去,2023 年經濟活動逐步恢復,勞動需求再次上升,整體失業率下降至 2.7%,本地居民失業率則為 3.4%(圖 5)。圖 5 1999 - 2023 年澳門整體及本地居民失業率(%)數據來源:澳門大學“澳門宏觀經濟模型”。基於澳門本地居民人口較少,勞動人口從 1999 - 2023 年都只在 18.1 - 29.4 萬人之間(圖 6),而面對龐大的勞動需求,勞動供給極為不足,澳門需要大量輸入外地僱員。回歸後的澳門經濟:經濟增長、勞動市場的發展和經濟多元化
  • 70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圖 6 1999 - 2023 年澳門本地居民勞動人口(萬人)數據來源:澳門大學“澳門宏觀經濟模型”。在 1999 - 2007 年,非本地居民就業人口的佔比為 9.9 - 19.9%。2008 年的佔比開始超過兩成,在 2008 - 2023 年,佔比長期維持在兩至三成之間,並未太受經濟周期的影響(圖 7)。圖 7 1999 - 2023 年澳門本地居民及非本地居民就業人口佔比(%)數據來源:澳門大學“澳門宏觀經濟模型”。基於澳門高等教育發展迅速(圖 8),令到低技術的工作職位難以吸引澳門本地居民,因此在外地僱員中,非專業和家務工作的外地僱員佔比長期超過九成半(圖 9)。
  • 71圖 8 1999/2000 - 2022/2023 學年澳門高等教育註冊澳門學生人數(萬人)數據來源: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育統計數據概覽〉,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internet/Inter_main_page.jsp?id=85814&langsel=C&。圖 9 2011 - 2023 年澳門專業外地僱員及非專業和家務工作外地僱員佔比(%)數據來源: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勞工事務局:〈勞動範疇統計〉,https://www.dsal.gov.mo/zh_tw/standard/download_statistics/folder/root.html。隨着高等教育迅速發展,更多澳門的就業崗位由高等教育畢業生佔據。在回歸前的1998 年,澳門僅有 2 萬的高等教育畢業就業人口,佔比只有 10.0%(圖 10)。其後高等教育畢業就業人口不斷增加,佔比亦持續上升,到了 2023 年,高等教育畢業就業人口為16.4 萬人,佔比更高達 44.9%(圖 10)。回歸後的澳門經濟:經濟增長、勞動市場的發展和經濟多元化
  • 72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圖 10 1998 - 2023 年澳門高等教育畢業就業人口(萬人)及佔比(%)數據來源:澳門大學“澳門宏觀經濟模型”。正如上文提到,在 1999 - 2003 年,澳門勞動需求薄弱,整體失業率高企,僱員工作收入亦受影響,總體僱員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由 1999 年的 4,920 澳門元下跌至 2003 年的4,801 澳門元(圖 11)。2004 - 2007 年經濟高速增長,勞動需求急劇上升,僱員工作收入亦連帶上升,總體僱員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由 2004 年的 5,167 澳門元增加至 2007 年的 8,000澳門元(圖 11)。雖然 2008 年的環球金融海嘯令到澳門經濟增長放緩,總體僱員每月工作收入沒有增加,但隨後數年,僱員工作收入持續上升,澳門總體僱員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由 2008 年的 8,000 澳門元上升至 2019 年的 17,000 澳門元(圖 11)。2020 年出現新冠疫情,勞動需求萎縮,澳門總體僱員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下跌至 15,000 澳門元,在疫情期間,澳門總體僱員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維持在 15,000 - 15,800 澳門元(圖 11)。隨着疫情過去,2023 年經濟活動逐步恢復,勞動需求再次上升,總體的僱員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為 17,500澳門元(圖 11)。
  • 73圖 11 1999 - 2023 年澳門總體僱員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澳門元)數據來源:澳門大學“澳門宏觀經濟模型”。三、經濟多元化在討論經濟多元化前,我們首先分析博彩業在澳門經濟的重要性。澳門博彩業有一段很長的發展歷史。早在 1847 年,澳葡政府為了增加澳門税收及發展經濟,正式把澳門博彩業合法化。1937 年,澳葡政府決定,將所有博彩業專營權集中,進行統一承投。在 1961 年,葡萄牙政府批准澳門成為“恆久性的博彩區”,令澳門成為以博彩及旅遊為主要經濟發展項目的低税制地區,而澳葡政府亦決定,將已合法化之幸運博彩經公開競投方式批給專人承辦。博彩業長期佔據澳門經濟一個極重要的位置。在 1991 - 2002 年,博彩業在本地生產總值的佔比都超過三成;在賭權開放以後,佔比更大,在 2009 - 2014 年,佔比更高達一半或以上(圖 12)。但在新冠疫情期間,因為旅客大減,博彩業產出急劇萎縮,佔比由2019 年的 51.2% 急跌至 2020 年的 21.2%,2022 年更只有 15.2%(圖 12)。回歸後的澳門經濟:經濟增長、勞動市場的發展和經濟多元化
  • 74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圖 12 1991 - 2022 年澳門博彩業在本地生產總值的佔比(%)數據來源:澳門大學“澳門宏觀經濟模型”。基於博彩業是一個服務行業,需要大量員工,因此除了在本地生產總值中舉足輕重外,它在勞動市場亦很重要。在回歸前的 1998 年,有 1.2 萬人從事博彩業,佔整體就業人口 6.0%(圖 13)。但隨着賭權開放,博彩業就業人口大增,2004 年達到 2.3 萬人,佔整體就業人口 10.5%,其後持續增長,到了 2019 年,達到 8.5 萬人,佔整體就業人口 22.0%(圖 13)。其後出現新冠疫情,博彩業就業人口逐步減少,2023 年為 6.8 萬人,但佔比仍有 18.7%(圖 13)。
  • 75圖 13 1998 - 2023 年澳門博彩業就業人口(萬人)及佔比(%)數據來源:澳門大學“澳門宏觀經濟模型”。基於博彩業中一個重要職位 —— 莊荷只容許本地居民任職,它在本地居民的勞動市場更為重要。在 2013 - 2023 年,本地居民從事博彩業的人數為 6.5 - 7.9 萬人,佔整體本地居民就業人口 23.0 - 29.0%(圖 14)。圖 14 2013 - 2023 年澳門本地居民博彩業就業人口(萬人)及佔比(%)數據來源:澳門大學“澳門宏觀經濟模型”。回歸後的澳門經濟:經濟增長、勞動市場的發展和經濟多元化
  • 76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基於博彩企業需要得到政府牌照才能營運,並長期獲得龐大盈利,因此它們被要求履行“社會責任”,給予員工更高的工資。在 2004 年,博彩業僱員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為 7,804澳門元,而總體僱員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只有 5,167 澳門元。其後博彩業僱員工作收入逐步上升至 2019 年的 20,000 澳門元(圖 15)。雖然出現新冠疫情,但博彩業僱員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並未減少,仍然維持在 20,000 澳門元(圖 15)。在疫情過後,博彩業僱員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再次增長,2023 年為 20,500 澳門元(圖 15)。圖 15 2004 - 2023 年澳門僱員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澳門元)數據來源:澳門大學“澳門宏觀經濟模型”。博彩業不單在勞動市場有一定影響力,對澳門政府的財政收入更是舉足輕重。在回歸前的 1998 年,博彩稅收為 51 億澳門元,佔當年澳門政府的財政收入 32.7%(圖 16)。其後不斷增加,2003 年已超過 100 億澳門元,佔超過一半財政收入(圖 15)。2012 年博彩稅收更超過 1,000 億澳門元,在 2012 - 2019 年維持在 844 - 1,367 億澳門元(圖 16)。而在 2010 - 2019 年,博彩稅收佔澳門特區政府財政收入超過七成。在新冠疫情期間,基於博彩收入大減,博彩稅收亦急跌,只有 191 - 339 億澳門元,佔澳門特區政府財政收入 17.5 - 35.8%。在疫情過後,博彩稅收回復至 653 億澳門元,佔澳門特區政府財政收入65.0%(圖 16)。基於博彩稅收提供龐大財政收入,澳門特區政府可以在其他方面實行低稅率政策,也可運用這些收入提供服務,改善居民生活。
  • 77①相關係數是反映兩個變數之間關係密切程度的統計指標,其數值介於 -1 與 1 之間,數值為正時,代表兩個變數同時增加或同時減少;反之,數值為負時,代表兩個變數走向相反;絕對數值越大,關係越強。圖 16 1998 - 2023 年澳門博彩稅收(億澳門元)及佔比(%)數據來源:澳門大學“澳門宏觀經濟模型”。既然博彩業在澳門經濟佔主導的地位,值得我們考察它與其他行業的關係。表 1 展示由 1992 - 2022 年之間博彩業產出增長與其他行業產出增長的相關係數(Correlation Coefficient)。①澳門博彩業主要服務旅客,旅客除了博彩外,亦會留宿、購物及飲食,因此批發及零售業、酒店業及飲食業的產出增長跟博彩業的產出增長相關較大(相關係數超過 0.6)。博彩業的興衰不單關係其企業和僱員,亦會影響批發及零售業、酒店業及飲食業的企業和僱員。表 1 1992 - 2022 年澳門博彩業產出增長與其他行業產出增長的相關係數製造業 0.20水電及氣體生產供應業 -0.04建築業 0.20批發及零售業 0.86酒店業 0.69飲食業 0.80運輸、倉儲及通訊業 0.59銀行業、保險及退休基金 0.48不動產業務 0.36 (接下頁)回歸後的澳門經濟:經濟增長、勞動市場的發展和經濟多元化
  • 78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租賃及工商服務業 0.51公共行政 0.24教育 0.17醫療衛生及社會福利 0.26其他團體、社會及個人服務及僱用傭人的家庭 0.57數據來源:澳門大學“澳門宏觀經濟模型”。綜上所述,澳門經濟多元化的狀況可作全面分析。在衡量一個經濟體的多元化時,我們有兩個常用指標: 一 個是赫芬達爾指數(The Herfindahl Index),另一個是熵指數(Entropy Index)。①在回歸前的 1991 - 1998 年,澳門經濟體的集中度保持平穩,1999 年集中度開始增加,隨着賭權開放,博彩業佔比加大,集中度不斷上升,在 2011 - 2013 年達到高峰(圖 17)。中央政府在 2014 年開始嚴厲執行反貪腐措施,澳門博彩業出現調整,集中度有所下降,2020 - 2022 年更出現新冠疫情,博彩業比其他主要行業收縮更多,集中度進一步減少,兩個指數數值更回到回歸前水平(圖 17)。圖 17 1991 - 2022 年澳門經濟體的赫芬達爾指數及熵指數數據來源:澳門大學“澳門宏觀經濟模型”。從赫芬達爾指數和熵指數過去三十年的走勢基本上確認大部分時間段高度集中(2020 - 2022 年疫情例外),也就是說,澳門的產業沒有明顯多元化;再從博彩業產出的增長與其他行業產出的增長之相關係數分析,可知批發及零售業與餐飲業的關聯度最H = 2=1 E = ln ( )=1①假設一經濟體內有 n 個行業,每個行業的佔比為 Si,赫芬達爾指數定義為 ,其數值越大,經濟集中度越高。而熵指數則定義為 ,ln為對數函數,熵指數值越大,經濟集中度相應越低。
  • 79高,博彩業作為主導行業的角色沒有因為經濟發展而產生根本性的改變,且也確認以博彩業帶動相關服務業增長從而帶動澳門經濟增長的邏輯與現實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四、總結2020 年新型冠狀病毒肆虐做成全球經濟危機,澳門是一個小型開放城市,主要經濟活動是服務旅客,難免受到嚴重影響,經濟活動急劇減少並出現大衰退。事實上,澳門並非首次因為外圍因素而帶來大幅的經濟波動,過去二十五年澳門經濟的升跌波幅驚人,而且轉變迅速。要減低經濟波動所帶來的不確定性,實行產業多元化,減少依賴特定行業,是一個發展的方向。澳門特區政府早在 2006 年提出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發展不同的新興行業。但澳門的產業多元化進展不大,經濟仍然依賴博彩業,進展不大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澳門的勞動力問題。對新興行業如綜合旅遊休閒業、中醫藥大健康產業、現代金融業、高新技術產業、會展商貿及文化體育產業,要讓它們達到一定規模,是需要大量勞動力。而自 2012 年起,澳門已經接近全民就業,並沒有很多剩餘勞動力。要容許大量勞動力進入新興行業,一是讓現有勞動力離開現存的行業,一是尋找新的勞動力。對於勞動力離開現存行業方面,一些現存行業,例如批發及零售業,長期空缺率偏高,如果讓勞動力離開這些行業,更會加劇企業的人手短缺問題;再者這些行業是否有大量的勞動力願意轉入新興行業仍是一個未知之數。而尋找新的本地勞動力方面,又會遇到另一個問題,就是澳門跟鄰近地區一樣,出生率長期偏低,澳門人口日益老化,年輕人口增長緩慢,越來越少澳門本地居民進入勞動市場,難以滿足新興行業的勞動力需求。另一個獲得新勞動力的方法是引入外地僱員,這並不是新的做法,事實上,正如上文提到,非本地居民就業人口佔比長期維持在兩至三成之間。但要更大量地引入外地僱員便需要處理他們的居住及生活問題,而澳門土地有限,這些問題短期內都很難解決。勞動力除了數量,還有質素的問題。新興行業中如中醫藥大健康產業、現代金融業、高新技術產業中重要職位都需要一定的知識和經驗,雖然澳門高等教育發展迅速,高等學歷的就業人口亦有增加,但未必能完全滿足這些行業的專業要求,需要另外的培訓,而培訓是需要時間,而在上文亦提到,現時引入外地僱員中,專業外地僱員的數目都很少,都不能在短期內解決人力資源的問題。勞動力問題限制新興行業的快速發展,令它們只能佔澳門經濟一小部分。概念化來説,澳門的多元化道路似乎是以主導行業(博彩)通過分享資源和分攤成本下拉動其他行業的發展,在此選擇下,博彩經營者在加大博彩規模,以降低成本來誘導發展會議展覽業、酒店業、零售業、觀光業等,這種以博彩業之協同效應推動的橫向多元選擇似乎在澳門過去二十五年的增長經驗得到初步的實證結果,也許鞏固和推動主導行業的回歸後的澳門經濟:經濟增長、勞動市場的發展和經濟多元化
  • 80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關鋒:〈澳門經濟多元路向之再思考〉,《香港社會科學學報》(香港),第 6 期,2019 年,頁 5 - 21。②關鋒、謝漢光:〈“一帶一路”與澳門的發展機遇〉,《港澳研究》(北京),第 2 期,2016 年,頁 68 - 74。進一步發展是澳門未來經濟增長的重要考慮。博彩業的發展,既可以增加本地生產總值之產值和份額,又可以分攤生產其他旅遊產品的成本,最重要是發展博彩業有利透過協同效應下幫助發展新的主導行業。①縱觀而言,以總量和增速來説,澳門實踐了一條以博彩業和相關行業為主幹的經濟發展規律;在政策的誘導和民間的努力下,此發展模式取得一定成果,也帶出長久議論的隱憂。目前面對的最大挑戰是如何讓增長的格局導出產業的某程度多樣化,使經濟增長的道路走得更穩健。所謂增長格局的優化,可以理解為在給定的要素稟賦下利用比較優勢促使生產要素的有效運用,從而改變產出組合,使長期經濟增長創造最大的社會福祉。澳門宜借鑑研究其他小型開放型經濟體選取支柱行業之邏輯和運作經驗,制定合適產業政策鼓勵扶持新的主導行業發展,通過區域合作在博彩的繼續帶動經濟發展的同時,②逐步提供其他行業生存和發展的空間,務使澳門的發展在增長和穩定中達到中長期的平衡。〔責任編輯 陳超敏 張少鵬〕〔校對 林曉文〕
  • 81作者簡介:劉雋敏,澳門城市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助理教授。① Petronela, Tudorache. “The Importance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the Economy.” Procedia Economics and Finance, vol. 39, 2016, pp. 731-36.②Chu, Cecilia L. “Spectacular Macau: Visioning Futures for a World Heritage City.” Geoforum, vol. 65, 2015, pp. 440-450.③例如,林發欽主編:《人法地:澳門土地神壇調查報告》,澳門:澳門理工學院,2021 年;林發欽主編:《傳承出新: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澳門:澳門理工學院,2019 年;江淳、溫學權編:《傳承出新: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影像實錄》,澳門:澳門理工學院,2019 年;等等。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的系統回顧:歷史視角、當前研究及未來方向劉雋敏[ 摘 要 ] 本文系統地回顧了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英文研究的現狀。文章首先概述了全球和中國範圍內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和實踐的歷史演變,隨後考察了澳門地區獨特的文化景觀,以及澳門政府通過立法、設立清單及名錄等舉措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努力。本文通過對現有關於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英文學術文獻進行調研,揭示了研究主題、方法論以及在不同遺產項目中的分佈情況。本文指出現有的英文相關研究在國際視野和研究範圍等方面存在挑戰,並提出了未來的研究方向,如擴大國際合作、優先進行對從業者的實地研究、強調動態權力關係等。本文的系統梳理旨在全面理解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發展現狀,並確定未來研究的路徑,以確保其豐富文化傳統的可持續保護。[ 關鍵詞 ] 澳門 中國 非物質文化遺產 遺產管理 文獻綜述一、引言非物質文化遺產在連接過去、現在和未來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從而為社會結構的延續和演變作出貢獻。①在澳門這個以中葡文化交流而聞名的城市中,由於博彩產業擴大的影響和澳門文化身份的侵蝕產生了共同關注,對遺產保護的重視不斷增強。②為了振興和推廣這些文化實踐,採取了各種各樣的舉措,包括設立文化中心、組織研討會和培訓項目,以及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納入教育課程。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和保護雖然起步較晚,但在過去的十年已取得諸多進展。例如,澳門理工大學中西文化研究所與多個民間團體及媒體合作,持續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研究,主持出版了多本中文專著。③儘管學者們已經致力於管理澳門的遺產資源並將其納入更廣泛的發展目標中,但在英文學術領域,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研究依然不足,且缺乏對相關英文學術研究的系統回顧。本文旨在填補這一空白,通過聚焦於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的英文研究文獻,描述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歷史軌跡,評估其當前的‧論文 | 澳門回歸二十五周年 ‧
  • 82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研究狀況,突出現有的挑戰,並提出未來的探索與研究方向。二、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CH)的概念源於對文化多樣性重要性的日益認識,以及保護和保存文化表達形式超越物質對象的需求。①該概念的發展可以追溯到 20 世紀末出現的各種倡議和運動。②它們旨在將焦點從物質對象轉移到社區文化身份中不可或缺的生活實踐、知識和技能上。③基於這些發展,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起了一系列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討論和磋商。④這導致了 2003 年通過《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該公約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可、保護和推廣提供了國際框架,強調了社區作為自己遺產的傳承者和實踐者的角色。根據公約,非物質文化遺產指的是:“被各社區、群體,有時是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社會實踐、觀念表述、表現形式、知識、技能以及相關的工具、實物、手工藝品和文化場所。這種非物質文化遺產世代相傳,在各社區和群體適應周圍環境以及與自然和歷史的互動中,被不斷地再創造,為這些社區和群體提供認同感和持續感,從而增強對文化多樣性和人類創造力的尊重。”⑤自公約通過以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在全球範圍內得到了廣泛認可和接受。它承認文化遺產不僅限於物質對象,還包括塑造社區身份和貢獻人類遺產豐富性的生活表達、實踐和知識。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The Representative List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Humanity)和《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The List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Need of Urgent Safeguarding)成為展示和增強對全球各地多樣文化實踐意識的重要平台。然而,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及其在本地實施方面,也存在相當多的批評,包括權力失衡的強化、文化挪用和商品化、缺乏社區參與、資源和支持不足等。⑥① Kirshenblatt-Gimblett, Barbara. “Intangible Heritage as Metacultural Production.” Museum International, vol. 56, no.1-2, 2004, pp. 52-65.② Aikawa-Faure, Noriko. “An Historical Overview of the Preparation of the UNESCO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Museum International, vol. 56, no. 1-2, 2004, pp. 137-149; Aika-wa-Faure, Noriko. “From the Proclamation of Masterpieces to the 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tangible Heritage, edited by Laurajane Smith and Natsuko Akagawa, Routledge, 2009, pp. 13-44.③ Chen, Zhiqin. “For Whom to Conserv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he Dislocated Agency of Folk Belief Practi-tioners and the Reproduction of Local Culture.” Asian Ethnology, vol. 74, no. 2, 2015, pp. 307-334.④ Schmitt, Thomas M. “The UNESCO Concept of Safeguarding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ts Background and Mar-rakchi Root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eritage Studies, vol. 14, no. 2, 2008, pp. 95-111; Hafstein, Valdimar Tr. “In-tangible Heritage as a List: From Masterpieces to Representation.” Intangible Heritage, edited by Laurajane Smith and Natsuko Akagawa, Routledge, 2009, pp. 93-111.⑤ UNESCO 數字圖書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3 年 10 月 17 日,unesdoc.unesco.org/ark:/48223/pf0000132540_chi.,2024 年 12 月 31 日讀取。⑥ Waterton, Emma, and Laurajane Smith. “The Recognition and Misrecognition of Community Heritag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eritage Studies, vol. 16, no.1-2, 2010, pp. 4-15; Harrison, Rodney. Heritage: Critical Approaches. Routledge, 2013; By-rne, Denis. “A Critique of Unfeeling Heritage.” Intangible Heritage, edited by Laurajane Smith and Natsuko Akagawa, Rout-ledge, 2009, pp. 229-252; Lixinski, Luca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International Law.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3.
  • 83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的系統回顧:歷史視角、當前研究及未來方向中國在公約通過後的一年內迅速批准了該公約。截至 2024 年終,中國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上列出了令人矚目的 44 項,①鞏固了其作為全球最受關注的國家地位。此外,中國政府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表現出堅定的承諾,引起了全國範圍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廣泛熱情。這一承諾通過 2006 年設立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組織眾多研討會和會議、指定國家文化遺產日(每年六月的第二個星期六)以及 2011 年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得以體現。中國的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目前包括 1,557 項,分為五批,還有更多的項目被列入省、市和縣級等較低級別(圖 1)。②此外,中國還啟動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機制,這是對聯合國“人類活瑰寶”體系(Living Human Treasures)的中國式獨特改造。③通過該機制,文化從業者被不同級別的政府認定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承載者”,並被授予“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官方稱號。圖 1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不同等級三、澳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澳門位於珠江三角洲西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自 16 世紀中葉葡萄牙人抵達以來,澳門在葡萄牙管治下延續了四個多世紀,直到 1999 年 12 月 20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行使主權。截至 2023 年終,澳門總人口為 683,700 人,面積為 33.3 平方① UNESCO. “Elements on the List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UNESCO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https://ich.unesco.org/en/state/china-CN?info=elements-on-the-lists. Accessed 31 Dec 2024.②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博物館:〈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https://www.ihchina.cn/project#target1,2024 年 12 月 31 日讀取。③ Maags, Christina. “Struggles of Recognition: Adverse Effects of China’s Living Human Treasures Program.”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eritage Studies, vol. 25, no. 8, 2019, pp. 780-795.
  • 84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公里,①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區。澳門常被稱為“東方的拉斯維加斯”,以其富麗堂皇的賭場和充滿活力的娛樂場景而聞名。自 21 世紀以來,旅遊博彩業一直是該地區經濟的支柱。然而,除了其耀眼的聲譽,澳門還提供了豐富的文化體驗,反映了其歷史和遺產。澳門一百二十餘年的殖民管治(1849 年至 1975 年)給澳門的文化留下了深刻的烙印,使其涵蓋了多樣的傳統、習俗和實踐。②它融合了中西方影響,錯綜複雜地交織在一起,形成了獨特的文化畫卷,被稱為“文化的揚努斯之門”(Cultural Janus)。③遺產保護和展示通常被視為現代化和發展的強大工具。在澳門,人們認為該地區可以通過將旅遊和博彩業與創意城市的關鍵特徵相結合,最有效地實現其發展目標。④因此,澳門政府越來越注重保護和推廣城市豐富的文化遺產。2005 年,澳門歷史城區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名錄》,正式獲得世界遺產地位,符合普世價值標準中的 ii、iii、iv和 vi 項。⑤自此,世界文化遺產地、物質文化遺產及相應的遺產旅遊逐漸成為學者著重關注的澳門相關研究課題。⑥2013 年,第 11/2013 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公佈。⑦該法律採取了全面的方法,包括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為保護提供了“更具連貫性的法律框架”。⑧該法律第 2 條將文化遺產定義為“具重要文化價值的文明或文化見證、且應特別加以維護和弘揚的財產”。這種包容性的方法使其區別於國際法律通常將物質和非物質遺產區分的做法,有助於更統一和有效地保護文化遺產。根據 2003 年《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該法律第 71 條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分為五個領域:①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統計數據〉,https://www.dsec.gov.mo/zh-MO/Statistic?id=101,2024年 12 月 31 日讀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地理位置及時間〉,https://www.macaotourism.gov.mo/zh-hant/travelessential/about-macao/location-and-time,2024 年 12 月 31 日讀取。② Vong, Louis Tze-Ngai, and Alberto Ung. “Exploring Critical Factors of Macau’s Heritage Tourism: What Heritage Tourists Are Looking for When Visiting the City’s Iconic Heritage Sites.” Asia Pacific Journal of Tourism Research, vol. 17, no. 3, 2012, pp. 231-245; Wong, IpKin Anthony, Bob McKercher, and Xiangping Li. “East Meets West: Tourist Interest in Hybrid Culture at Postcolonial Destinations.” Journal of Travel Research, vol. 55, no. 5, 2016, pp. 628-642.③ Cheng, Christina Miu Bing. Macau: A Cultural Janus.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1999, p. 4.④ Greenwood, Verity Anne, and Larry Dwyer. “Reinventing Macau Tourism: Gambling on Creativity?” Current Issues in Tourism, vol. 20, no. 6, 2017, pp. 580-602.⑤ ii. 體現着某一時段或世界某一文化區域內,人類價值及其表現手法在建築學或技術領域,在不朽的藝術創造、城鎮規劃或景觀設計等方面發展進程中的相互交流與影響價值的重要交替;iii. 包含對一種文化傳統或依然存在或已經消失的文明的獨一無二或至少是不可多得的證明;iv. 是標示人類歷史某一個或幾個重要階段的某類建築物,或建築群體,或技術組合,或景觀的傑出例證;vi. 與重大事件或生活傳統、與思想或信仰、與具有突出的普遍重要性的藝術和文學作品直接或明顯相關。⑥例如:Vong, Louis Tze-Ngai, and Alberto Ung. “Exploring Critical Factors of Macau’s Heritage Tourism: What Heri-tage Tourists are Looking for when Visiting the City’s Iconic Heritage Sites.” Asia Pacific Journal of Tourism Research, vol. 17, no. 3, 2012, pp. 231-245; Ung, Alberto, and Tze Ngai Vong. “Tourist Experience of Heritage Tourism in Macau SAR, China.” Journal of Heritage Tourism, vol. 5, no. 2, 2010, pp. 157-168; Leong, Aliana M. W., and Jacky X. Li. “In-teractive Strategies for Cultural Heritage Tourism and Macau City Development: The Tourists’ Perspective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sian Business an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vol. 1, no. 4, 2010, pp. 1-19; Lee, Maria Younghee, and Hae Un Rii. “An Application of the Vicious Circle Schema to the World Heritage Site of Macau.” Journal of Heritage Tourism, vol. 11, no. 2, 2016, pp. 126-142.⑦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第 11/2013 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images.io.gov.mo/bo/i/2013/36/lei-11-2013.pdf。⑧ Neuwirth, Rostam J., and Zhijie Chen. “The Guangdong - Hong Kong - Macao Greater Bay Area: Cultural Heritage Laws as a Bridge between Past and Future.” Hong Kong Law Journal, vol. 50, no. 2, 2020, p. 767.
  • 851. 傳統及口頭表現形式,包括用於傳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語言;2. 藝術表現形式及屬表演性質的項目;3. 社會實踐、宗教實踐、禮儀及節慶;4. 有關自然界及宇宙的認知、實踐;5. 傳統手工藝和技能。根據澳門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局和澳門文化遺產委員會等機構在實施旨在保護和推廣文化遺產的政策和倡議中起着關鍵作用。此外,通過創建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和隨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來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清單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基礎,進行調查以識別和保護各種非物質文化遺產元素;隨後,具有重要社會傳統體現的表達形式等具有重要價值的項目被列入名錄,以加強它們的保護。截至 2020 年,澳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共記錄了 70 個項目(2017 年有 15 個項目,2020 年有 55 個項目)。其中 12 個項目被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圖 2)。①此外,澳門有 11 個項目被列入中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不包括苦難善耶穌聖像出遊及花地瑪聖母聖像出遊等項目,但包括土地信俗(僅在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中)(表 1)。②圖 2 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不同等級①〈非物質文化遺產〉,澳門文化遺產網,https://www.culturalheritage.mo/detail/102318,2024年 12月 31日讀取。②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博物館:〈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https://www.ihchina.cn/project#target1,2024 年 12 月 31 日讀取。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的系統回顧:歷史視角、當前研究及未來方向
  • 86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表 1 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及其分類編號 項目 種類是否被列於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1 粵劇2. 藝術表現形式及屬表演性質的項目是2 南音說唱 是3 道教科儀音樂 是4 土生土語話劇 是5 媽祖信俗3. 社會實踐、宗教實踐、禮儀及節慶是6 哪吒信俗 是7 魚行醉龍節 是8 苦難善耶穌聖像出遊 否9 花地瑪聖母聖像出遊 否10 涼茶配製5. 傳統手工藝和技能是11 木雕-神像雕刻 是12 土生葡人美食烹飪技藝 是13 土地信俗 *3. 社會實踐、宗教實踐、禮儀及節慶是* 未列入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僅列入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不同的非遺清單和名錄中特定元素的包含或排除往往能夠反映文化保護的複雜性,且能體現不同層級管理機構的不同觀點。例如,澳門名錄中包含西方起源的苦難善耶穌聖像出遊及花地瑪聖母聖像出遊,表明澳門的文化景觀受到中西方傳統的共同影響。通過包括這些西方起源的項目,澳門承認其與西方的歷史聯繫和文化交流的重要性。另一方面,這些西方起源的項目在中國國家級名錄中的缺失則表明中央政府採取了較為不同的非遺視角。此外,中國國家級名錄中包含土地信俗,而該非遺項目僅列入澳門非遺清單,而非澳門名錄,這也引發了有趣的問題。土地指的是澳門所崇拜的地方神明,與社區認同和領土保護有關。這種包含與排除的差異背後的原因值得進一步探討。這些清單和名錄的差異反映了歷史、政治和文化因素之間複雜的相互作用。它們突顯了文化保護工作的動態性,以及不同地區或司法管轄區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可和推廣所形成的不同觀點。進一步的研究和分析可以更深入地瞭解這些差異背後的動機和意義。四、關於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英文研究現狀Su、Li 和 Kang 利用分析軟件對 Web of Science 上 249 篇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期刊文章進行了文獻計量分析。①該文作者根據他們的分析得出了幾個重要結論:首先,研究人員之間、研究機構之間以及涉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的國家之間缺乏實質性的合作;論文作者的高發表率與高引用率之間的關係是不一致的(即高產作者不一定有高引用率、高引用學者不一定高產);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非遺研究領域的國際分佈並不均衡,中國、英國、① Su, Xinwei, Xi Li, and Yanxin Kang. “A Bibliometric Analysis of Research on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Using CiteSpace.” SAGE Open, vol. 9, no. 2, 2019.
  • 87澳大利亞、美國等一小部分國家在佔據主導地位。其次,目前的研究領域主要圍繞着非遺保護、非遺空間、非遺管理、非遺政策以及非遺的國際化等主題展開。然而,近年來,研究重點明顯轉向探索創意非遺旅遊、社區參與非遺保護與發展以及非遺真實性概念等方面。目前,澳門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方面尚缺乏全面的綜述。儘管如此,學術界對澳門的文化身份和文化資源在城市進步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一直表現出濃厚的興趣,而非遺作為一種獨特的文化表現形式,承載着特定社區、群體或個人的歷史傳統和價值觀,與人們對自己文化身份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密切相關。例如,Chung 研究了澳門城市遺產價值的動態演變,包括多樣化的保護方法和機制。①此外,該研究探討了在澳門持續性和轉型的背景下,對城市遺產和發展不斷變化的關注點。同樣,Lam 認為,澳門的後移交時期特點是融合了本地、國家和國際元素的身份。②澳門被描繪為歷史、殖民和文化影響的獨特融合體,同時又作為一個經濟實體存在,對這些多元身份組成部分的有意融合和推廣受到特別強調。自 21 世紀初以來,澳門特區政府致力於將該城市從主要以博彩為重點的旅遊目的地轉變為全球知名的旅遊熱點。③澳門城市品牌塑造和重新塑造已成為決策者、學者和行業專業人士的重要關注點。特別是在澳門歷史城區被列為世界文化遺產之後,人們開始關注這一負有盛名的世界(物質)遺產城市地位如何促進澳門的城市發展並增強其國際聲譽。④正如 2013 年《文化遺產保護法》所證實的那樣,要全面瞭解澳門的文化景觀,需要採用包容性的方法,包括對物質和非物質遺產的保護和欣賞。⑤下面提供了截至 2023 年 12月發表的關於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學術文章的簡要概述(見附錄)。筆者使用谷歌學術(Google Scholar)、Web of Science 資料庫的核心集(Core Collection)及 Scopus三大文獻資料庫作為主要資料來源收集相關文章,使用關鍵詞 Macau/Macao +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進行搜索,並限定文檔類型為英文出版的期刊文章/書籍章節/會議論文(Journal Article/Book Chapter/Conference Paper),但不包括博士或碩士學位論文。為確保資料準確性,筆者逐個審查了所有相關文章的標題和摘要,以確保所收集到的資料符合要求。文獻搜索及審查過程主要在 2023 年 11 - 12 月進行,並於 2024 年 1 月進行了二次搜索,以確保搜尋文獻之全面性。① Chung, Thomas. “Valuing Heritage in Macau: On Contexts and Processes of Urban Conservation.” Journal of Current Chinese Affairs, vol. 38, no. 1, 2009, pp. 129-160.② Lam, Wai-man. “Promoting Hybridity: The Politics of the New Macau Identity.” The China Quarterly, vol. 203, 2010, pp. 656-674.③ Sou, Joey Pek U, Thea Vinnicombe, and Tiffany Chang Han Leung. “Rebranding Macau: Views of Cultural Industry Insider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ulture, Tourism and Hospitality Research, vol. 10, no.1, 2016, pp. 91-104; Pan-chapakesan, Padma, Alvaro Rosa, and Marta Fevereiro Carvalho. “City Branding: Macao.” 2015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Business and Information, 2015; Wei, C. X. George. Macao - The Formation of a Global City. Routledge, 2013.④ Chu, Cecilia L. “Spectacular Macau: Visioning futures for a World Heritage City.” Geoforum, vol. 65, 2015, pp. 440-450; Huang, Chia-Hui, Jen-Ruey Tsaur, and Chih-Hai Yang. “Does World Heritage List Really Induce More Tourists? Evidence from Macau.” Tourism Management, vol. 33, no. 6, 2012, pp. 1450-1457; Fung, Ivan W. H., Y. T. Tsang, Vivi-an W. Y. Tam, Y. T. Xu, and Edmund C. K. Mok. “A Review on Historic Building Conservation: A Comparison between Hong Kong and Macau Systems.” Renewable & Sustainable Energy Reviews, vol. 71, 2017, pp. 927-942.⑤ Neuwirth, Rostam J., and Zhijie Chen. “The Guangdong - Hong Kong - Macao Greater Bay Area: Cultural Heritage Laws as a Bridge between Past and Future.” Hong Kong Law Journal, vol. 50, no. 2, 2020, pp. 743-780.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的系統回顧:歷史視角、當前研究及未來方向
  • 88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圖 3 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英文文獻發表數量截至 2023 年 12 月,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英文研究文章總數為 38 篇(不包括重複項目),這表明在這一領域進行的研究起步較晚,且數量相對有限(圖 3)。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數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受到的關注較少,其中有 8 個項目只有 3 篇或更少的文章專門研究。學術界對這項研究的參與主要集中在廣東、澳門和香港地區,表明其國際範圍相對較窄。此外,文章的分佈顯示出對各種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研究工作分配不均,某些項目比其他項目引起了更多的關注。值得注意的是,土生葡人美食烹飪技藝成為研究最廣泛的項目,共有 16 篇文章專門研究。緊隨其後的是魚行醉龍節,共有 9 篇研究文章。相比之下,道教科儀音樂和木雕神像雕刻缺乏相關的研究文章。南音說唱和涼茶配製分別只有一篇研究文章,表明學術界對這些話題的關注相對較少。五、當前研究的重要主題當前的學術研究中確定了幾個關鍵主題和問題。這些包括文化復興和遺產旅遊、本土身份和社區參與以及跨學科的出現。為了便於對相關文獻進行分析,還使用了開源的搜索結果聚類引擎 Carrot2。①聚類結果以樹狀圖形式呈現在下圖中(圖 4)。① Su, Xinwei, Xi Li, and Yanxin Kang. “A Bibliometric Analysis of Research on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Using CiteSpace.” SAGE Open, vol. 9, no. 2, 2019.
  • 89圖 4 相關英文文獻聚類結果(一)文化復興和遺產旅遊有學者在旅遊經濟計量分析的背景下,探討了世界遺產地對澳門旅遊業發展的影響,其實證結果表明,世界遺產地對於旅遊業的促進作用相對較為短期,且與亞洲遊客更為相關。①相較來説,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提供了一種超越本地地點或有形遺址的獨特身份來源。②對澳門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文化旅遊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實踐如何增強整體旅遊體驗的研究已經進行了廣泛的探討。例如,Chen 等人通過訪談調查了在哪吒廟會期間進行共同創造體驗的利益相關者合作,對大型文化活動的管理進行了深入研究。③ Imon 通過民族志實地調查探索了節日空間如何為當地社區的傳統延續作出貢獻。④可以通過文化共用來促進旅遊,而不僅僅依賴商業方法。然而,在考慮本地優先事項的同時,在訪客偏好和真實性之間取得平衡是一個重大挑戰,正如在對真實性實踐進行包容性重新定義時所出現的緊張關係所表明的那樣。⑤① Huang, Chia-Hui, Jen-Ruey Tsaur, and Chih-Hai Yang. “Does World Heritage List Really Induce More Tourists? Evi-dence from Macau.” Tourism Management, vol. 33, no. 6, 2012, pp. 1450-1457.② González, Miguel Vidal. “Intangible Heritage Tourism and Identity.” Tourism Management, vol. 29, no. 4, 2008, pp. 807-810.③ Chen, Zhaoyu, Brian King, and Wantanee Suntikul. “Co-Creation of Value for Cultural Festivals: Behind the Scenes in Macau.” Tourism Recreation Research, vol. 45, no. 4, 2020, pp. 430-444.④ Imon, Sharif Shams. “Relationship between Cultural Spaces and Continuity of a Tradition: The Case of Drunken Dragon Festival in Macao.” Revisiting Kathmandu: Safeguarding Living Urban Heritage: Proceeding of an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Kathmandu Valley, no. 25-29, UNESCO Publishing, 2013, pp. 237-242.⑤ Xie, Philip Feifan. “Tourism Promotion Through the Unesco Creative City of Gastronomy.” Journal of Gastronomy and Tourism, vol. 5, no. 4, 2021, pp. 195-206.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的系統回顧:歷史視角、當前研究及未來方向
  • 90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二)本土身份和社區參與許多研究強調將社區觀點納入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和保護工作中的重要性。Choi 等人對澳門居民進行調查,以瞭解有關節日轉型的不同觀點,區分了參與者和非參與者。①這種方法認同捕捉各種本地意見的必要性。其他研究採用了定性方法來提升基層知識。通過在節日場所進行的民族志實地調查,Imon 深入瞭解了普通居民對傳統的感知和體驗。②類似地,Ren 等人與餐館經營者進行了深度訪談,以確定對烹飪真實性的威脅,借鑑了那些最密切參與其中的人的觀點。③此外,Io 和 Chong 探討了居民對粵劇表演的享受,以瞭解文化活動如何吸引本地社區並為其身份感作出貢獻。④他們還反思了在不同時空中,任何被指定為文化遺產的項目如何能夠容納不同人群之間的多重意義,並促進居民的參與。這承認了遺產含義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多樣性。(三)新興的跨學科性學者們在研究方法上超越傳統的檔案方法,採用了一系列方法,包括定量、定性、參與性和技術方法。Lam 和 Ieong 對土生土語戲劇進行了深入的語言分析,探討其歷史影響和語言特點。⑤ Wah 運用民族音樂學方法通過研究盲女南音演唱來復興獨特的融合傳統。⑥此外,研究人員還採用了人工智慧(AI)和虛擬現實(VR)等創新技術,這些技術已經被年輕一代接受,旨在增強不同代際之間在文化實踐中的學習和參與。⑦六、挑戰與未來方向澳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着一些挑戰,這些挑戰妨礙了其全面理解和發展。本節討論這些挑戰,並提出了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的未來方向。(一)學術關注不足和地理範圍有限目前,澳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所受到的學術關注仍然不足,主要集中在澳門和香① Choi, Suh-hee, Sharif Shams Imon, and Ubaldino Sequeira Couto. “Negotiating with Authenticity to Ensure Sustain-ability of Traditional Cultural Festivals: Residents’ Perspectives about Macao’s Drunken Dragon Festival.” Sustainabili-ty, vol. 12, no. 3, 2020, p. 885.② Imon, Sharif Shams. “Relationship between Cultural Spaces and Continuity of a Tradition: The Case of Drunken Dragon Festival in Macao.” Revisiting Kathmandu: Safeguarding Living Urban Heritage: Proceeding of an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Kathmandu Valley, no. 25-29, UNESCO Publishing, 2013, pp. 237-242.③Ren, Lianping, Henrique Fátima Boyol Ngan, Fiona X. Yang, Ka Kui Yan, and Rob Law. “An Anatomy of the Dilution of a Local Cuisine in a Post-Colonial Destination–Evidence from Macao.” Journal of Tourism and Cultural Change, vol. 22, no. 3, 2023, pp. 1-17.④ Io, Man-U., and Daniel Chong. “Determining Residents’ Enjoyment of Cantonese Opera as Their Performing Arts Heritage in Macao.” Annals of Leisure Research, vol. 25, no. 2, 2022, pp. 273-290.⑤ Lam, Johnny F. I., and Wai In Ieong. “Translanguaging and Multilingual Society of Macau: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Asian-Pacific Journal of Second and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vol. 7, no. 1, 2022, p. 39.⑥ Wah, Yu Siu. “Ng Wing Mui (Mui Yee) and the Revival of the Sineung (Blind Female) Singing Style in Cantonese Naamyam (Southern Tone).” Chinoperl, vol. 33, no. 2, 2014, pp. 121-134.⑦ Xu, Song, Peng-Wei Hsiao, Chen Li, and Jinyu Zhang. “Drunken Dragon Cyber Dance: Application of Augmented Reality Technology in Drunken Dragon Cultural Heritage Education.” 2022 2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ocial Sciences and Intelligence Management (SSIM), IEEE, 2022, pp. 36-40; Luo, Yan-Jing, and Peng-Wei Hsiao. “Design of Interactive Learning Materials with Concept of Sustainability Integrated into Macau Drunken Dragon Dance.” Engi-neering Proceedings, vol. 38, no. 1, 2023, p. 12.
  • 91港的學者身上。為了克服這一局限,有必要鼓勵國際間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領域的合作。通過與具有不同文化背景和專業知識的學者合作,研究可以從更廣泛的視角和方法中受益。此外,儘管已經進行了一些澳門、香港和廣東之間的比較研究,但強調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大灣區內的橋樑的作用至關重要。在 Neuwirth 和 Chen 的工作基礎上,未來的研究應加強澳門的獨特地位,並探索其文化遺產如何促進更廣泛區域背景下的聯繫和合作。①需要進一步發展更全面的概念化,並明確文化遺產管理與更廣泛城市現象之間的關係。②思考中國傳統中公民參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經驗,可為其他領域和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提供參考。③(二)缺乏特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實地研究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面臨的另一個緊迫挑戰是對特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實地研究有限。儘管道教科儀禮樂和宗教木雕神像雕刻被認定為官方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但相關研究文章很少。這個研究空白可以通過優先進行深入訪談和參與性研究,涉及傳承人和當地文化從業者來解決。直接與這些利益相關者進行互動,將為研究人員提供有關積極參與保護和傳承文化實踐的人們的生活經歷和觀點的寶貴見解。通過彌合學術界與從業者之間的鴻溝,為澳門實施創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提供機會。學術界和從業者網絡的整合可以促進制定綜合性政策戰略,兼顧文化、經濟和旅遊的觀點。通過系統地連接各種觀點的證據,澳門可以加深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理解,並採取有效的措施進行保護和推廣。(三)強調錯綜複雜的關係與權力動態雖然澳門現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已經承認了中西交流的重要性,但還需要進一步強調社區、不同層級政府和專家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與權力動態。未來的研究應該探索不同層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存在的差異,揭示地方社區、政府當局和專家之間複雜的相互作用。此外,強調澳門文化遺產的當地語系化,在全球化背景下突出澳門的獨特特點是至關重要的。在人口和空間發生變化的過程中,如何可持續地保護文化遺產並擴大參與,並重新定義真實性概念,仍然存在問題。通過考慮這些動態,研究人員可以提供更加細緻入微的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社會文化和政治維度的理解。(四)加深理論和實證分析澳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已經融入了“體驗景觀”等概念框架。 ④然而,有必要通過與國際遺產研究進行對話,加深理論和實證分析。通過借鑑國際視角,研究人員可以豐富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理解,並擴展其分析中採用的理論框架。為實現這一① Neuwirth, Rostam J., and Zhijie Chen. “The Guangdong - Hong Kong - Macao Greater Bay Area: Cultural Heritage Laws as a Bridge between Past and Future.” Hong Kong Law Journal, vol. 50, no. 2, 2020, pp. 743-780.② Guzmán, P. C., A. R. Pereira Roders, and B. J. F. Colenbrander. “Measuring Links between Cultural Heritage Manage-ment and Sustainable Urban Development: An Overview of Global Monitoring Tools.” Cities, no. 60, 2017, pp. 192-201.③Yan, Wen-Jie, and Shang-Chia Chiou. “The Safeguarding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ivic Participation: The Informal Education of Chinese Embroidery Handicrafts.” Sustainability, vol. 13, no. 9, 2021, p. 4958. ④ Chen, Zhaoyu. “Visualizing Experiencescape - from the Art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Current Issues in Tour-ism, vol. 25, no. 4, 2022, pp. 559-578.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的系統回顧:歷史視角、當前研究及未來方向
  • 92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點,研究人員必須與當地利益相關者充分合作。這種合作方法包括與文化組織、當局和教育工作者密切合作。通過與這些利益相關者合作,研究人員可以利用他們的專業知識和當地知識,確保更全面和準確地呈現澳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此外,未來的研究應該探索參與性方法論,並利用社交媒體平台的潛力,促進共同概念化、文檔化和傳統保護。通過採用自下而上的方法,研究人員可以積極地將從業者、社區和公民納入研究過程中。這種方法將非物質文化遺產視為一個動態過程,涉及學術界、從業者和公民網絡之間的多向知識交流。通過採用這些合作和參與的方法,研究人員可以為澳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提供更加全面的分析。該方法認識到多樣化的視角、本地知識和積極的社區參與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推廣中的重要性。七、結論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發展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涉及到多樣化的文化表達的保護、振興和推廣。該地區的法律框架、機構支援、清單工作、文化振興計劃以及將非物質文化遺產融入旅遊和文化產業,在保護和推廣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然而,當前的挑戰需要持續的努力和合作的方法,以確保這些文化實踐對未來世代的持續性和活力。本文通過考察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歷史背景、當前實踐和學術研究,對其發展進行了系統回顧。儘管澳門政府已經採取了一些措施來保護和推廣各種非物質文化遺產表達形式,但仍然存在一些挑戰,如學術關注不足、對特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研究有限,以及需要加深理論分析。展望未來的研究方向包括擴大國際合作,與從業者開展更多的參與性實地研究,強調關係和權力動態,採用合作的方法論來吸納各種利益相關者。只有通過綜合理解,融合學術、從業者、公民和政策的視角,澳門才能實現其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全面和可持續發展。〔責任編輯 陳超敏 葉蘅如〕〔校對 張少鵬〕
  • 93附錄編號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相關英文研究文獻 英文文獻數1 粵劇1. Lam, Nga Li. “‘The Song of Selling Olives’: Acoustic Experience and Cantonese Identity in Canton, Hong Kong, and Macau across the Great Divide of 1949.” China Perspectives, no. 3, 2019, pp. 9-16.2. Io, Man-U. “Understanding the Core Attractiveness of Performing Arts Heritage to International Tourists.” Tourism Geographies, vol. 21, no. 4, 2019, pp. 687-705.3. Io, Man-U., and Daniel Chong. “Determining Residents’ Enjoy-ment of Cantonese Opera as Their Performing Arts Heritage in Macao.” Annals of Leisure Research, vol. 25, no. 2, 2022, pp. 273-290.32 南音說唱1. Wah, Yu Siu. “Ng Wing Mui (Mui Yee) and the Revival of the Sineung (Blind Female) Singing Style in Cantonese Naamyam (Southern Tone).” Chinoperl, vol. 33, no. 2, 2014, pp. 121-134. 13 道教科儀音樂 / 04 土生土語話劇1. Eusébio, Maria Elisabela Larrea Y. “The Voice on the Postcolonial Stage.” The Newsletter, no. 64, 2013, pp. 32-33.2. Wong, C. U. I. “The Preservation of Macau’s Intangible Colonial Heritage: The Case of Patúa.” Tourism Culture & Communica-tion, vol. 14, no. 2, 2014, pp. 91-102.3. Stoffel, Ana Mercedes, and Isabel Victor. “Museums and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Lusophone Countries.” The Routledge Companion to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edited by Michelle Stefano and Peter Davis, Routledge, 2016, pp. 402-417.4. Lam, Johnny F. I., and Wai In Ieong. “Translanguaging and Multi-lingual Society of Macau: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Asian-Pa-cific Journal of Second and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vol. 7, no. 1, 2022, p. 39.45 媽祖信俗1. Couto, Ubaldino Sequeira, Chao Wang, and Anna Litwin. “Ex-ploring Hallmark Events through Benchmarking: The Case of Macau.” ATLAS Annual Conference 2016, 2016, pp. 27-40.2. McGill, Jenny. “Visualising Folk Religion and Ancestor Worship at A-Ma Temple in Macau, China.” Visual Studies, vol. 35, no. 1, 2020, pp. 76-79.3. Chan, Kwok Shing. “Attractiveness of a Religious Theme Site: The A-Ma Cultural Village in Macau, China.”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Religious Tourism and Pilgrimage, vol. 8, no. 8, 2021, pp.12-29.4. Wu, Shengzhen. “Study on the Evolution of Main External Styles of Mazu Temple? A Case Study of Fujian, Guangdong and Ma-cau.” Knowledge Innovation on Design and Culture, 2021, pp. 313-316.5. Chen, Zhaoyu. “Visualizing Experiencescape - from the Art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Current Issues in Tourism, vol. 25, no. 4, 2022, pp. 559-578.56 哪吒信俗1. Chen, Zhaoyu, Brian King, and Wantanee Suntikul. “Co-Creation of Value for Cultural Festivals: Behind the Scenes in Macau.” Tourism Recreation Research, vol. 45, no. 4, 2020, pp. 430-44.2. Chen, Zhaoyu. “Visualizing Experiencescape - from the Art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Current Issues in Tourism, vol. 25, no. 4, 2022, pp. 559-578.2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的系統回顧:歷史視角、當前研究及未來方向
  • 94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7 魚行醉龍節1. Imon, Sharif Shams. “Relationship between Cultural Spaces and Continuity of a Tradition: The Case of Drunken Dragon Festival in Macao.” Revisiting Kathmandu: Safeguarding Living Urban Heritage: Proceeding of an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Kathman-du Valley, 25-29 November 2013, UNESCO Publishing, 2015, pp. 237-242.2. Couto, Ubaldino Sequeira, Chao Wang, and Anna Litwin. “Ex-ploring Hallmark Events through Benchmarking: The Case of Macau.” ATLAS Annual Conference 2016, 2016, pp. 27-40.3. Choi, Suh-hee, Ubaldino Sequeira Couto, and Sharif Shams Imon. “Participating and Non-Participating Resident Perceptions and Attitudes towards Macao’s Drunken Dragon Festival.” Confer-ence Proceedings of Beyond the Waves: The 4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Events (ICE2017), 2017, pp. 133-143.4. Chen, Zhaoyu, Brian King, and Wantanee Suntikul. “Co-Creation of Value for Cultural Festivals: Behind the Scenes in Macau.” Tourism Recreation Research, vol. 45, no. 4, 2020, pp. 430-444.5. Choi, Suh-hee, Sharif Shams Imon, and Ubaldino Sequei-ra Couto. “Resident Attendees of Macao’s Drunken Dragon Festival: A Cluster Analysi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vent and Festival Management, vol. 11, no. 3, 2020, pp. 375-393.6. Choi, Suh-hee, Ubaldino Sequeira Couto, and Sharif Shams Imon. “Participating and Non-Participating Resident Perceptions and Attitudes towards Macao’s Drunken Dragon Festival.” Confer-ence Proceedings of Beyond the Waves: The 4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Events (ICE2017), 2017, pp. 133-143.7. Chen, Zhaoyu. “Visualizing Experiencescape - from the Art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Current Issues in Tourism, vol. 25, no. 4, 2022, pp. 559-578.8. Xu, Song, Peng-Wei Hsiao, Chen Li, and Jinyu Zhang. “Drunken Dragon Cyber Dance: Application of Augmented Reality Tech-nology in Drunken Dragon Cultural Heritage Education.” 2022 2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ocial Sciences and Intelli-gence Man-agement (SSIM), 2022, pp. 36-40.9. Luo, Yan-Jing, and Peng-Wei Hsiao. “Design of Interactive Learn-ing Materials with Concept of Sustainability Integrated into Macau Drunken Dragon Dance.” Engineering Proceedings, vol. 38, no. 1, 2023, p. 12.98苦難善耶穌聖像出遊1. Couto, Ubaldino Sequeira. “Catholic Processions in Macau.” Rituals and Traditional Events in the Modern World, edited by Jennifer Laing and Warwick Frost, Routledge, 2014, pp. 100-110.2. Couto, Ubaldino Sequeira, Chao Wang, and Anna Litwin. “Ex-ploring Hallmark Events through Benchmarking: The Case of Macau.” ATLAS Annual Conference 2016, 2016, pp. 27-40.3. Chan, Ka Yin Caspar. “Heritage, the Illusion of Inheritance and the Volatility of Memory: A Reflection on the Procession of the Pas-sion of Our Lord the Good Jesus, Macau.”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tangible Heritage, vol. 18, 2023, pp. 31-48.39花地瑪聖母聖像出遊1. Couto, Ubaldino Sequeira. “Catholic Processions in Macau.” Rituals and Traditional Events in the Modern World, edited by Jennifer Laing and Warwick Frost, Routledge, 2014, pp. 100-110.2. Couto, Ubaldino Sequeira, Chao Wang, and Anna Litwin. “Ex-ploring Hallmark Events through Benchmarking: The Case of Macau.” ATLAS Annual Conference 2016, 2016, pp. 27-40.2
  • 9510 涼茶配製1. Hsu, Fu Chieh, Elizabeth Agyeiwaah, and Noel Scott. “Under-standing Tourists’ Perceived Food Consumption Values: Do Different Cultures Share Similar Food Value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Gastronomy and Food Science, vol. 28, 2022, pp. 1-10.111 木雕-神像雕刻 / 012土生葡人美食烹飪技藝1. Yang, Zhang, and Ching Lin Pang. “From Home Food to Macanese Cuisin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Tourist Branding and Cultural Identity.” Sociology Study, vol. 2, no. 12, 2012, pp. 934-940.2. Wang, Ying-Chuan. “A Study on the Influence of Electronic Word of Mouth and the Image of Gastronomy Tourism on the Inten-tions of Tourists Visiting Macau.” Tourism: An International Interdisciplinary Journal, vol. 63, no. 1, 2015, pp. 67-80.3. Wang, Xin, and Ting Meng. “The Research of Customers Satisfac-tion and Public Policy & Marketing Design in Special Interest Tourism - Macao Culinary Tourism.”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vol. 11, no. 1, 2015, pp. 124-135.4. Vong, Fanny. “Application of Cultural Tourist Typology in a Gam-ing Destination - Macao.” Current Issues in Tourism, vol. 19, no. 9, 2016, pp. 949-965.5. Caballero, Gabriel Victor. “Crossing Boundaries: Linking Intan-gible Heritage, Cultural Landscapes, and Identity.” UP Visayas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Intangible Heritage, 25-26 May 2017.6. Yu, Chung-En, and Runsheng Sun. “The Role of Instagram in the UNESCO’s Creative City of Gastronomy: A Case Study of Ma-cau.” Tourism Management, no. 75, 2019, pp. 257-268.7. De Matos, Patrícia Ferraz. “Colonial Representations of Macao and the Macanese: Circulation, Knowledge, Identities and Chal-lenges for the Future.” Portuguese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vol. 19, no. 1, 2020, pp. 61-82.8. Lai, Ivan Ka Wai. “An Examination of Satisfaction on Word of Mouth Regarding Portuguese Foods in Macau: Applying the Concept of Integrated Satisfaction.” Journal of Hospitality and Tourism Management, no. 43, 2020, pp. 100-110.9. Jackson, Annabel. The Making of Macau’s Fusion Cuisine: From Family Table to World Stage.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20.10. Si, Lei Weng, and Ubaldino Sequeira Couto. “Food, Culture, and Food Tourism.” Food and Society, Elsevier, 2020, pp. 323-339.11. Yu, Chung-En, and Xinyu Zhang. “The Embedded Feelings in Local Gastronomy: A Sentiment Analysis of Online Reviews.” Journal of Hospitality and Tourism Technology, vol. 11, no. 3, 2020, pp. 461-478. 12. Xie, Philip Feifan. “Tourism Promotion Through the UNESCO Creative City of Gastronomy.” Journal of Gastronomy and Tour-ism, vol. 5, no. 4, 2021, pp. 195-206.16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的系統回顧:歷史視角、當前研究及未來方向
  • 96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12土生葡人美食烹飪技藝13. Hsu, Fu Chieh, Elizabeth Agyeiwaah, and Noel Scott. “Under-standing Tourists’ Perceived Food Consumption Values: Do Different Cultures Share Similar Food Value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Gastronomy and Food Science, no. 28, 2022, pp. 1-10.14. Hsu, Fu Chieh, Su Zhang, Yang Zhang, and Timothy J. Lee. “Decision-Making Behavior in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ourism.”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urism Research, vol. 24, no. 6, 2022, pp. 800-812.15. Wan, Yim King Penny, and Suh-hee Choi. “Food Tourists and Food Image in a Creative City of Gastronomy in Macao, China.” Journal of China Tourism Research, vol. 18, no. 2, 2022, pp. 376-396.16. Ren, Lianping, Henrique Fátima Boyol Ngan, Fiona X. Yang, Ka Kui Yan, and Rob Law. “An Anatomy of the Dilution of a Local Cuisine in a Post-Colonial Destination - Evidence from Macao.” Journal of Tourism and Cultural Change, vol. 22, no. 3, 2023, pp. 44-60. 13 土地信俗 *1. Zhu, Tianshu. “Earth God Worship in Macao.” Macao - The For-mation of a Global City, edited by C. X. George Wei, Routledge, 2013, pp. 33-50.2. Couto, Ubaldino Sequeira, Chao Wang, and Anna Litwin. “Ex-ploring Hallmark Events through Benchmarking: The Case of Macau.” ATLAS Annual Conference 2016, 2016, pp. 27-40.2總計(包括重複項目) 48* 尚未列入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僅列入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
  • 97* 本論文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於 2019 年所委托的研究項目“澳門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教養模式、家庭支援需求與獲得現況之研究”的階段性研究成果,研究項目於 2021 年修訂完成。作者簡介:董志文,聖若瑟大學教育學院訪問學者、澳門城市大學教育學院兼任學術人員、教育學博士。①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第 9/2006 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https://bo.io.gov.mo/bo/i/2006/52/lei09_cn.asp,2024 年 1 月 5 日讀取。②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工作局:〈澳門兒童數據資料庫〉,2023 年 8 月 23 日,https://www.childrendb.ias.gov.mo/www/ratio/search?ratioId=354b5dbb87e24a6a9122edb404405cac,2024 年 1 月 5 日讀取。③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澳門特別行政區 2016 至 2025 年康復服務十年規劃》,2016 年 10 月,http://www.ias.gov.mo/wp-content/themes/ias/tw/download/leaflet_cwz.pdf,2024 年 1 月 5 日讀取。‧論文 | 教育研究 ‧澳門特區政府對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庭支援政策——基於家庭背景對家長教養模式影響的實證分析 *董志文[ 摘 要 ] 為澳門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提供家庭支援,改善有關家長的教養模式,是特區政府對弱勢社群支援的一個重要體現。然而,一些潛在因素可能會影響特區政府在有關方面的支援。本研究旨在瞭解家庭背景因素對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教養模式之影響。研究以問卷調查的方式,共取得 950 個澳門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樣本,通過“獨立樣本 T 檢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統計,結果顯示:家長出生地、家長年齡、家長與孩子關係、家長教育程度、家長與配偶年齡差距、家長與配偶關係、家庭每月收入、家庭經濟感受、家庭子女數目等 9 個家庭背景可能是影響家長教養模式的因素。最後依據結果給出建議,以作為澳門特區政府制訂有關家庭支援政策的參考。[ 關鍵詞 ] 澳門 特殊教育 家庭支援 教養模式 家庭背景一、問題的提出(一)研究背景與動機改善與提高家長的教養模式,一直是澳門特區政府在教育的家庭支援政策之一,在特殊教育領域更是如此。尤其在 2006 年,特區政府頒佈了第 9/2006 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當中第 12 條強調了特殊教育作為非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區政府有責任向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提供各項教育協助與家庭支援,①因此,為有關家長提供家庭支援,改善他們對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教養模式,可以算是近年特區政府在特殊教育改革上的一個重要指標。而近十多年,澳門特殊教育需要孩子數目正在持續不停增加,從 2012/2013學 年 至 2022/2023 學 年 期 間, 有 關 學 生 數 目 從 1,098 人 上 升 到 3,329 人, 升 幅 驚 人。②有見及此,特區政府早於 2016 年頒佈《澳門特別行政區 2016 至 2025 年康復服務十年規劃》,強化學校對有關特殊孩子教育的政策。③家長方面,特區政府在 2020 年頒佈了第
  • 98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第 29/2020 號行政法規《特殊教育制度》,https://bo.io.gov.mo/bo/i/2020/30/regadm29_cn.asp,2024 年 1 月 5 日讀取。②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家長手冊》,2021 年 12 月,https://www.dsedj.gov.mo/capee/cappee08/se/specedu_parents_handbook_202112.pdf,2024 年 1 月 5 日讀取。③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2022 年全方位協助孩子成長”系列家長培訓》,2002 年 6 月,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addon/allmain/msgfunc/Msg_funclink_page.jsp?msg_id=89014&langsel=C,2024 年 1 月 5 日讀取。④ Bronfenbrenner, U. “Ecology of the Family as a Context for Human Development: Research Perspectives.” 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vol. 22, no. 6, 1986, pp. 723-742.⑤董志文、李嵩義:〈發展遲緩的危險因素及早期介入策略:以澳門的早期療育為例〉,《心理學進展》(武漢),第 9 卷,第 2 期,2019 年,頁 345 - 355;鈕文英:《擁抱個別差異的新典範:融合教育(第 2 版)》,台北:心理出版社,2015 年,頁 273 - 274。29/2020 號行政法規《特殊教育制度》,當中提及有關家長的教育職能,①於 2021 年出台《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家長手冊》,為家長提供基本的特殊教育資訊。②此外,也於 2022 年推出了“2022 年全方位協助孩子成長”系列家長培訓,③目的是改善有關家長對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教養模式。然而,影響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教養模式因素眾多,其中家庭背景可能是一個影響因素。根據生態系統理論(Ecological Systems Theory)的觀點,父母的工作、家庭環境等背景,會影響家長對孩子的教育,繼而對孩子發展產生間接影響,④家庭社會經濟狀況(即社經地位,Socioeconomic Status)、家庭系統成員的特徵,例如家庭中的子女數目、大家庭、核心家庭等,亦可能影響家長在子女教育上的參與。⑤因此,在實施有關特教政策期間,特區政府需要瞭解影響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教養模式的因素,瞭解哪些家庭背景可能對家長的教養模式產生影響,這樣才能結合社會形勢動態修正特殊教育的家庭支援政策。尤其是經歷多時的新冠疫情後,澳門經濟出現一定程度的波動與下滑,很多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孩子,他們的家庭環境、家庭經濟狀況有可能變得更差。當家長為生活奔波、家庭經濟出現改變的時候,會否影響他們對有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教養模式?依據上述有關理論觀點,本研究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以下簡稱教青局)共同合作,開展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孩子之家庭背景對家長教養模式的研究,為未來特區政府修訂特殊教育的家庭支援政策,提供重要的現實意義。(二)研究目的根據上述研究背景與動機,本研究之研究目的如下:(1)探究澳門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庭背景對其家長教養模式的影響;(2)就上述探究所得出的結果,對未來特區政府的特殊教育家庭支援政策,提出改善建議。(三)研究問題由於家庭背景在本研究設計中是一個離散型變量(Discrete Variable),家長的教養模式在本研究中是一個連續型變量(Continuous Variable),因此依據研究目的,在探討家庭背景對有關家長教養模式的影響時,將會採用比較平均數(Compare Means)的差異性統計,以瞭解不同家庭背景在有關家長教養模式中是否存在顯著差異,若存在顯著差異,則
  • 99澳門特區政府對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庭支援政策 —— 基於家庭背景對家長教養模式影響的實證分析①張桂貞 :〈身心障礙幼兒父親的親職壓力、社會支持與親職參與之相關研究〉,碩士論文,輔仁大學,2012年,頁 23 - 25。②洪于筌、賴翠媛:〈談特殊學生之家庭支援服務〉,《雲嘉特教》(嘉義),總第 15 期,2012 年,頁 17 - 23。③張素玉:〈高屏地區國小聽障學生支援服務之研究〉,碩士論文,高雄師範大學,2004 年,頁 55 - 60。④郭書廷:〈高屏地區國小特教班學生家庭需求及家庭支援服務獲得現況之調查研究〉,碩士論文,屏東教育大學,2011 年,頁 10 - 12。有關家庭背景可能是影響的因素。參考教青局的建議,本研究針對以下家庭背景設定相應的研究問題:1. 不同出生地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其家長教養模式是否具有顯著差異?2. 不同年齡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其家長教養模式是否具有顯著差異?3. 與孩子不同關係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其家長教養模式是否具有顯著差異?4. 不同教育程度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其家長教養模式是否具有顯著差異?5. 不同工作狀況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其家長教養模式是否具有顯著差異?6. 不同宗教信仰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其家長教養模式是否具有顯著差異?7. 與配偶不同年齡差距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其家長教養模式是否具有顯著差異?8. 與配偶不同關係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其家長教養模式是否具有顯著差異?9. 不同家庭每月收入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其家長教養模式是否具有顯著差異?10. 不同家庭經濟感受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其家長教養模式是否具有顯著差異?11. 不同家庭子女數目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其家長教養模式是否具有顯著差異?12. 不同特殊孩子數目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其家長教養模式是否具有顯著差異?二、文獻探討(一)家庭支援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父母所承受的親職壓力十分巨大,他們在親職教養的過程中都會面對不同程度的教養壓力。①因此,家長很自然會有不同程度的家庭支援需求。②而特殊教育中的家庭支援,是指提升父母在教導特殊教育需要子女的各項效能,包括政府、學校、特殊教育的民間組織以整個家庭為服務中心,向具有身心障礙、特殊教育需要的家庭提供所需要的諮詢、資訊、親職教育、輔導、資源等各項支援服務。③若從“家庭系統理論”(Family System Theory)的“多元架構模式”(Multidimensional Framework)來看,家庭結構(Family Structure)、家庭功能(Family Functions)、家庭生命周期(Family Life Cycle)是特殊教育需要家庭支援服務的三個關鍵要素;其中家庭結構包括家庭規模、文化背景、身心障礙類別與程度、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宗教、意識形態、價值觀、面對障礙子女的態度、家庭關係等各類家庭背景範疇;家庭功能則涉及家長對孩子的照顧、教養、就醫、就學、社交等需求範疇;家庭生命周期則涉及特殊教育需要孩子在成長中不同階段有其待解決的問題。④
  • 100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董志文:〈特區政府對澳門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庭支援政策研究:基於 IPA的實證分析〉,《行政》(澳門),第 2 期,2023 年,頁 81 - 100。②鈕文英:《擁抱個別差異的新典範:融合教育(第 2 版)》,台北:心理出版社,2015 年,頁 273 - 274。③吳克振、郭妙雪、黃志成、張義雄:〈青少年自我中心,父母教養態度與憂鬱傾向之相關研究〉,《教育與家庭學刊》(台北),第 7 期,2016 年,頁 117 - 145。④李品靜:〈嬰幼兒動作發展與家庭環境關係之研究〉,碩士論文,台北護理健康大學,2014 年,頁 62 -64;白華枝、張麗君:〈以生態理論觀點探討幼兒語言能力發展之因素〉,《南台學報》(台南),第 4 期,2013 年,頁 207 - 228。⑤羅毓芳:〈特殊學校高職部學生父母教養與學校生活適應之相關研究〉,碩士論文,南華大學,2016 年,頁 46 - 51;柯惠香:〈高職智障學生家庭功能、主要照顧者教養態度與其職業相關問題之研究 —— 以“國立”彰化啟智學校為例〉,碩士論文,新竹師範學院,2004 年,頁 66 - 67。⑥林虹伶:〈父母教養方式與智障者社會適應行為之相關研究〉,碩士論文,彰化師範大學,2005 年,頁86 - 88。由此可見,特殊教育需要的家庭支援所關注的部分涉及眾多範疇,一個城市、地區為特殊教育需要孩子提供家庭支援政策時,當地政府必須要從學校、非牟利組織、醫療、康復、外圍經濟、法律、政策、文化等多個不同的環境體系中為家長提供全面支持,①只有從多方面範疇提供多類型不同的專業支援,才可以符合“家庭系統理論”對特殊教育需要的家庭支援,也才能符合這些家庭的現實需要。繼而身心障礙及特殊教育才會有更好的發展。上述所提及的眾多範疇中,有關家庭結構的一些要素,如家長意識形態、價值觀、面對障礙子女的態度等,可能會影響家庭功能中對特殊教育需要子女的教育,②亦即家庭結構、家庭背景可能會影響家長對障礙孩子的教養模式,從而最終影響家庭支援的成效。因此,改善這些家長的教養模式,將會是特區政府提高特殊教育需要家庭支援服務質素的一個重點。(二)教養模式所謂家長的教養模式,是指家長養育、教導孩子時的一種態度與行為模式,自孩子成為家庭成員之一,家長便履行其對子女保護、照顧和教養的工作,家長對待孩子的教養模式將會是形塑孩子早期人格的主要關鍵,孩子通過對家長的言語行為來學習和模仿社會之規範。③過往有兒童發展的研究顯示,家長與孩子的互動環境、教養模式會與孩子的語言、動作等發展有緊密的關係。④由此可見,家長的教養模式,與孩子的成長、發展密不可分。在特殊教育方面,早期的研究已顯示,父母的教養模式、教養態度可以對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學業、人際適應產生顯著影響,也可以有效預測障礙子女的職業態度,⑤而且高反應、高要求的家長教養模式也能正向影響障礙子女的自主能力和社會能力。⑥所以,家長教養模式對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發展來說,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因此,特區政府在特殊教育需要的家庭支援政策上,就需要針對有關家長的教養模式作出支援。在家長教養模式的測量方面,目前的研究傾向採用三種向度來進行測量,分別是單向度(Single-dimension)、雙向度(Two-dimension)及多向度(Multi-dimension)的測量模式;其中單向度測量是將教養模式直接劃分為若干個測量層面,家長在該層面的分數就表示該名家長在某種教養模式的得分,是心理測量中比較傳統的方法,雖然劃分上比較狹隘,但其測量具有單一化特質,比較有助於家長察覺自己對某些教養模式的理解;雙向度測量是
  • 101①陳奕瑆:〈以心理健康觀點探討新住民子女自覺家長管教方式對其學業成績之影響 —— 以萬里區某國小為例〉,碩士論文,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2018 年,頁 37 - 40。②周新富:〈社會階級對子女學業成就的影響——以家庭資源為分析架構〉,《台灣教育社會學研究》(台北),第 1 期,2008 年,頁 1 - 43。③李曉茹:〈新北市國中生父母管教態度、親師互動、與自我學習效能之相關研究〉,碩士論文,中國文化大學,2013 年,頁 142 - 144。④陳亞麗:〈經濟弱勢兒童家庭主要照顧者的教養方式〉,碩士論文,屏東科技大學,2016 年,頁 51 - 122。⑤蔡孟錦:〈家庭所得與家庭結構對教育支出之影響 —— 台灣實證分析〉,碩士論文,高雄應用科技大學,2017 年,頁 11 - 18。依據要求、回應等兩點來把教養模式劃分成專制權威型、開明權威型、忽視冷漠型、寬鬆放任型等四個象限,其劃分比較貼近現實;多向度則綜合多方面來區分教養模式,雖能精確區分教養模式,但分類過於複雜,以至許多層面難以進行整合測量。①為了便於清晰地測量出澳門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在某個教養模式層面的得分,我們與教青局商議後,結合澳門實際情況,本研究決定採用單向度方式來對家長教養模式進行測量。(三)家庭背景對孩子發展及家長教養的影響孩子的家庭背景,尤其是孩子父母的社會經濟地位,如父母收入的多與少、父母學歷的高與低,可能對子女的教養模式、學業成就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有量化研究發現,家庭經濟的好與壞,對子女學業成就、家長教育模式等具有一定程度的影響。例如,周新富的研究發現,影響孩子學業成就最主要的變量是家庭經濟資本,家庭經濟資本越高,則孩子學業成就越高,反之越差。②李曉茹的研究顯示,高、中高及中社經地位的家長,與中低、低社經地位的家長相比,他們所採取的教養模式有顯著差異,社經地位較高的家長其教養模式趨於正向,而社經地位較低則反之。③相關質性研究顯示,經濟處於弱勢的家長,他們會受教養心情、經驗影響而各具有民主、專制、放任、寵溺的教養方式,由於經濟弱勢的家庭受限於環境因素中資源缺乏、低學歷等,對父母的教養模式產生不良影響。④此外,家庭子女數目對教育也會產生影響。一些文獻顯示,家庭組織型態對子女學業成就的影響,可以解釋為家庭的社會資本,倘若家庭子女數目較多,則教育支出的總費用會隨子女人數而增加,但平均計算,每位子女所獲得的教育資源卻會隨着子女數目增加而減少,⑤因而子女數目更多的家庭,其孩子平均獲得資源較少,從而其學習、各方面發展也會受到不良的影響。綜上所述,家庭背景因素不單對孩子學業產生深遠影響,也會對家長教養模式產生不同影響,間接影響孩子發展。然而,上述實證研究中,研究對象都是非高等教育的普通學生。對這些家庭背景因素,是否也會影響澳門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教養模式呢?有關問題目前仍然是不清楚的。尤其是家庭經濟收入、家庭經濟感受、家長的學歷程度等多樣的家庭背景,是否也會對家長的教養模式產生顯著影響呢?因此,基於以上觀點,本研究假設是:不同家庭背景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教養模式具有顯著差異。澳門特區政府對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庭支援政策 —— 基於家庭背景對家長教養模式影響的實證分析
  • 102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吳明隆 :《SPSS 操作與應用:問卷統計分析實務(第 2 版)》,台北:五南圖書,2016 年,頁 84 - 86。② Survey Monkey:〈樣本數量計算器〉,2023 年 9 月,https://zh.surveymonkey.com/mp/sample-size-calculator/,2024 年 1 月 6 日讀取。③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工作局:〈澳門兒童數據資料庫〉,2023 年 8 月 23 日,https://www.childrendb.ias.gov.mo/www/ratio/search?ratioId=354b5dbb87e24a6a9122edb404405cac,2024 年 1 月 5 日讀取。④吳明隆 :《SPSS 操作與應用:問卷統計分析實務(第 2 版)》,台北:五南圖書,2016 年,頁 84 - 86。三、研究設計(一)研究對象本研究在研究對象的抽樣上,全是澳門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家長可以是父親、母親或家庭中的其他主要照顧成員。由於本研究是調查類的量化研究,在研究對象的抽樣數目上,首先按統計學者吳明隆的觀點,依據以下公式來進行樣本量的計算:①公式中,n= 取樣數,N= 母群數,α=0.05,P=0.5,k=1.96。按這公式推算,運用此公式的網上樣本計算器,②以本研究進行時的 2020/2021 學年澳門共 2,922 名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作為母群數來計算,③可以得出本研究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取樣數目為 340 人。由於真正的研究對象不是障礙孩子,而是家長,研究者採取保守的方法,假定每名特殊教育需要孩子都有兩名主要照顧者,因此家長取樣數為 340 人的兩倍,即為 680 名。所以本研究的對象是以 680 人為樣本數目的下限。研究者在教青局的協助下,向包括離島區在內的澳門學校、早療復康機構發出邀請信函,最終從 13 所參與融合教育的私立學校、3 所特殊教育學校、6 所公立學校收取了 1,002 份問卷(此問卷含有本研究中測量家長的教養模式量表),以 SPSS 27.0 對遺漏值進行數據預處理,去除 52 份無效問卷,得到家長填寫的有效問卷為950 份,回收問卷後的有效率為 94.81%。即使以 2022/2023 學年增至共 3,329 名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為母群來推算,按上述準則得出家長的樣本數下限仍只為 690 人,少於抽樣數目的 950 人。因此,本研究的抽樣數目達到統計學的要求。(二)研究工具本研究為調查的量化研究,研究工具為問卷。問卷分為 12 項家庭背景資料、10 項孩子背景資料及 3 份量表,這 3 份量表分別為“特殊教育需要孩子家長教養模式量表”、“特殊教育需要孩子家庭支援需求量表”、“特殊教育需要孩子家庭支援獲得量表”。由於本研究的目的是探討家庭背景對有關家長教養模式的影響,因此只陳述問卷中的 12 項家庭背景變量,以及陳述“特殊教育需要孩子家長教養模式量表”,茲述如下:(1)背景資料與教青局商議後,本研究首先將每個家庭背景變量細分為多組,以便能夠細緻地找出不同家庭背景在家長教養模式中的差異。而在回收問卷後,會依據“比較平均數差異”所要求的每組人數在 30 人以上的觀點,④研究者會將不夠 30 人的組別進行合組。最後得出
  • 103①柯惠香:〈高職智障學生家庭功能、主要照顧者教養態度與其職業相關問題之研究 —— 以“國立”彰化啟智學校為例〉,碩士論文,新竹師範學院,2004 年,頁 29 - 34;楊騏嘉:〈中部地區父母教養態度相關因素之調查研究〉,碩士論文,台中教育大學,2008 年,頁 25 - 29;呂慧玲:〈家長教養模式與學童幸福感〉,碩士論文,南華大學,2014 年,頁 12 - 13。每個背景變量的組別如下表所示(表 1):表 1 各背景變量組別之分佈狀況背景變量名稱 變量中的組別家長出生地 1)澳門;2)內地;3)香港或其他家長年齡 1)30 歲或以下;2)31 - 40 歲;3)41 - 50 歲;4)51 歲或以上家長與孩子關係 1)父親或其他人;2)母親家長教育程度1)小學程度或以下;2)中學程度;3)大專程度;4)學士程度;5)碩士或博士程度家長工作狀況1)不輪班全職;2)不輪班兼職;3)需輪班全職或兼職;4)未就業家長宗教信仰 1)有宗教信仰;2)沒有宗教信仰家長與配偶年齡差距1)3 年或以下;2)4 - 6 年;3)7 - 9 年;4)10 - 12 年;5)13 - 15 年;6)16 年或以上家長與配偶關係 1)十分好;2)良好;3)普通;4)不好;5)十分不好家庭每月收入總和(澳門元)1)14,200 元或以下;2)14,201 - 28,400 元;3)28,401 - 42,600 元;4)42,601 - 56,800 元;5)56,801 - 71,000 元;6)71,001 元或以上家庭經濟感受 1)十分充裕或充裕;2)剛好夠用;3)沉重;4)十分沉重家中所有子女數目 1)一個;2)二個;3)三個;4)四個或以上家中特殊孩子數目 1)一個;2)二個或以上(2)特殊教育需要孩子家長教養模式量表本量表採用單向度測量模式,量表參考柯惠香研究智障學生主要照顧者之教養態度的研究,結合楊騏嘉、呂慧玲在教養態度、教養模式的研究觀點及內容後,綜合制訂具有四個層面的教養模式。①這四個層面包括 “愛護”(1 - 6 題)、“民主”(7 - 12 題)、“放任”(13 - 18 題)、“嚴厲”(19 - 24 題)教養模式。其中,“愛護”、“民主”是正向題,“放任”、“嚴厲”是反向題。“愛護”是指家長會找時間與孩子溝通、互動,對孩子所做事情感興趣,教導孩子做正確的事,並會對孩子的好表現有正向回應;“民主”是指家長會尊重孩子的意見、感受與需要,強調只要是合理,會讓孩子有選擇權;“放任”是指家長只以孩子想要的為中心,不理會是否合理,只讓孩子做他想做的事,家長做到有求必應;“嚴厲”是指家長沒有理會孩子的感受與需要,要求孩子必須聽從家長的要求與指示,不會讓孩子有決定權。量表為一份五點式量表,有關題項答案的選項從“從未如此”、“很少如此”、“有時如此”、“經常如此”到“總是如此”,依次給予 1 分、2 分、3 分、4 分、5 分(反向題則在統計中進行反向的統計處理)。“愛護”、“民主”分數越高,則代表家長在這兩層面的教養模式越好;“放任”、“嚴厲”分數越高,則代表家長在這兩層面的教養模式越不放任、越不嚴厲,相應這兩層面教養越好;而“整體教養模式”則是上述澳門特區政府對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庭支援政策 —— 基於家庭背景對家長教養模式影響的實證分析
  • 104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四個層面分數的平均。預試使用 SPSS 27.0 軟件實施,因素分析採用 “限定抽取共同因素法”萃取四個因子。結果顯示,各題項因素負荷量在 0.508 - 0.867 之間,解釋總變異量為 62.179%。信度分析採用 “內部一致性檢驗”,結果顯示“愛護”、“民主”、“放任”、“嚴厲”及整份量表的 Cronbach α 係數依次為 0.839、0.833、0.793、0.684 及 0.787,因此本量表具有比較穩健的效度與信度。(三)資料收集及分析本研究向有關學校發出邀請信函,附以紙本形式的問卷來收集研究對象資料,待學校集齊填寫好的問卷後,研究者再逐一向學校回收問卷,然後以 SPSS 27.0 軟件輸入問卷資料,首先進行反向題預處理,然後再進行遺漏值預處理,目的是盡可能保留所得到的資料進行統計分析。在分析資料上,針對本研究中的所有研究問題,由於分析家庭背景對家長教養模式的影響,實際上就是探討離散型變量在連續型變量中的差異,因此數據分析上會採用“獨立樣本 T 檢驗”(Independent Sample T-Test)、“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進行統計,統計時,除了使用 SPSS 27.0 軟件進行分析外,也同時以 JASP 0.18.1軟件進行驗算操作,以確保最終統計結果的準確性。在分析時,當背景變量只有兩組的情況,會採用“獨立樣本 T 檢驗”,並根據變異數同質性檢定(Homogeneity of Variance Test)的結果再決定採用不同的 t 值。若統計上 t 值達到顯著(p<0.05),則表示兩組是有顯著差異;反之,若統計上 t 值沒有達到顯著(p>0.05),則表示兩組沒有顯著差異。當背景變量為三組或以上時,則會採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分析前先進行變異數同質性檢定。倘若變異數同質性檢定沒有達到顯著(p>0.05),則直接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統計;“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中,若有關 F 值達到顯著(p<0.05),則代表各組間至少有兩組會有顯著差異,這時將採用 Scheffe 法或 LSD 法進行事後檢定(Scheffe 法中找不到組別有顯著差異時,會以 LSD 法進行事後檢定),以判別各組的差異情形。倘若有關 F 值沒有達到顯著(p>0.05),則代表各組間沒有顯著差異,無需進行事後檢定。此外,倘若一開始變異數同質性檢定達到顯著(p<0.05),則須以 Welch 法進行統計,若 Welch 法中有關近似的 F 值達到顯著(p<0.05),則代表各組間至少有兩組會有顯著差異,這時將採用 Games-Howell 法進行事後檢定,以判別各組的差異情形;倘若有關近似的 F 值沒有達到顯著(p>0.05),則代表各組間沒有顯著差異,無需進行事後檢定。四、研究結果統計結果顯示,上述投入的 12 個家庭背景變量中,共有 9 個家庭背景的家長教養模式存在顯著差異,即是研究假設大部分都成立。茲述如下:(一)不同家長出生地在家長教養模式的差異下表顯示了家長出生地的不同,其家長教養模式的得分差異情況(表 2)。其中“愛
  • 105護”、“民主”、“整體教養模式”的 F 值分別為 1.013、0.149、2.308,p>0.05,統計沒有達到顯著,顯示不同家長出生地在“愛護”、“民主”、“整體教養模式”的得分中沒有顯著差異。“放任”、“嚴厲”的 F 值分別為 4.602(p<0.05)、6.809(p<0.01),統計達到顯著,顯示不同家長出生地在“放任”、“嚴厲”的得分中具有顯著差異。LSD 法顯示,“放任”上,內地出生的家長比澳門、香港或其他地方出生的家長分別高 0.116 分、0.252分,顯示內地出生的家長在教養上相對沒有那麼放任;“嚴厲”上,內地出生的家長比澳門、香港或其他地方出生的家長分別高 0.127 分、0.280 分,顯示內地出生的家長在教養上相對沒有那麼嚴厲。可見,內地出生的家長,其部分教養模式會顯著比澳門、香港或其他地方出生的家長要好一些。表 2 不同家長出生地在家長教養模式的差異性分析教養模式各層面的平均值 ± 標準差組別 愛護 民主 放任 嚴厲 整體教養模式1) 3.929±0.599 3.725±0.603 3.209±0.716 3.046±0.655 3.546±0.3402) 3.877±0.584 3.724±0.639 3.324±0.709 3.173±0.660 3.580±0.3673) 3.949±0.648 3.675±0.544 3.072±0.845 2.893±0.619 3.479±0.393F 值 1.013n.s 0.149n.s 4.602* 6.809** 2.308n.s比較 / / 2>1, 3 2>1, 3 /註:組別(人數)1)澳門(454 人);2)內地(444 人);3)香港或其他(50 人)n.s 代表 p>0.05;* 代表 p<0.05;** 代表 p<0.01(二)不同家長年齡在家長教養模式的差異下表顯示了家長年齡的不同,其家長教養模式的得分差異情況(表 3)。其中“民主”、“放任”、“嚴厲”的 F 值分別為 0.742、1.477、0.511,p>0.05,統計沒有達到顯著,顯示不同家長年齡在“民主”、“放任”、“嚴厲”的得分中沒有顯著差異。“愛護”、“整體教養模式”的 F 值分別為 6.240(p<0.001)、3.391(p<0.05),統計達到顯著,顯示不同家長年齡在“愛護”、“整體教養模式”的得分中具有顯著差異。Scheffe 法顯示,“愛護”上,51 歲或以上的家長比 30 歲或以下、31 - 40 歲的家長分別低 0.262 分、0.276 分,顯示年齡比較大的家長,在特殊教育需要子女的愛護上會比較差;“整體教養模式”上,51 歲或以上的家長比 31 - 40 歲的家長低 0.133 分,顯示年齡比較大的家長,在總體教養模式上會比較差。可見,年齡比較大的家長(如 51 歲或以上的家長),其整體教養模式及 “愛護”教養模式會顯著較差。澳門特區政府對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庭支援政策 —— 基於家庭背景對家長教養模式影響的實證分析
  • 106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表 3 不同家長年齡在家長教養模式的差異性分析教養模式各層面的平均值 ± 標準差組別 愛護 民主 放任 嚴厲 整體教養模式1) 3.957±0.575 3.655±0.581 3.190±0.759 3.162±0.673 3.550±0.3492) 3.970±0.569 3.740±0.610 3.243±0.722 3.082±0.637 3.578±0.3443) 3.860±0.606 3.728±0.651 3.313±0.699 3.103±0.655 3.562±0.3594) 3.695±0.645 3.665±0.581 3.159±0.748 3.055±0.723 3.445±0.375F 值 6.240*** 0.742n.s 1.477n.s 0.511n.s 3.391*比較 4<1, 2 / / / 4<2註:組別(人數)1)30 歲或以下(93 人);2)31 - 40 歲(449 人);3)41 - 50 歲(317 人);4)51 歲或以上(84 人)n.s 代表 p>0.05;* 代表 p<0.05;*** 代表 p<0.001(三)家長與孩子不同關係在家長教養模式的差異下表顯示家長與孩子關係的不同,其家長教養模式的得分差異情況(表 4)。其中“民主”、“嚴厲”的 t 值分別為 0.842、-0.165,p>0.05,統計沒有達到顯著,顯示家長與孩子的不同關係在“民主”、“嚴厲”的得分中沒有顯著差異。“愛護”、“放任”、“整體教養模式”的 t 值分別為 -3.856(p<0.001)、-5.246(p<0.001)、-4.481(p<0.001),統計達到顯著,顯示家長與孩子的不同關係在“愛護”、“放任”、“整體教養模式”的得分中具有顯著差異。比較發現,“愛護”上,父親或其他人比母親低 0.170 分;“放任”上,父親或其他人比母親低 0.279 分;“整體教養模式”上,父親或其他人比母親低 0.118分。由此可見,當家長與特殊教育需要子女的關係是父子、父女關係或其他親人關係時,其家長的整體教養模式或部分教養模式會比母子、母女關係的家長較差。表 4 家長與孩子不同關係在家長教養模式的差異性分析教養模式各層面的平均值 ± 標準差組別 愛護 民主 放任 嚴厲 整體教養模式1) 3.778±0.637 3.747±0.615 3.045±0.682 3.092±0.626 3.469±0.3402) 3.948±0.575 3.709±0.618 3.324±0.721 3.100±0.670 3.587±0.357t 值 -3.856*** 0.842n.s -5.246*** -0.165n.s -4.481***比較 1<2 / 1<2 / 1<2註:組別(人數)1)父親或其他人(240 人);2)母親(708 人)n.s 代表 p>0.05;*** 代表 p<0.001(四)不同家長教育程度在家長教養模式的差異下表顯示了家長教育程度的不同,其家長教養模式的得分差異情況(表 5)。其中“放任”、“嚴厲”的 F 值分別為 1.336、0.748,p>0.05,統計沒有達到顯著,顯示不同家長教
  • 107育程度在“放任”、“嚴厲”的得分中沒有顯著差異。“愛護”、“民主”、“整體教養模式”的 F 值分別為 17.315(p<0.001)、5.531(p<0.001)、11.335(p<0.001),統計達到顯著,顯示不同家長教育程度在“愛護”、“民主”、“整體教養模式”的得分中具有顯著差異。Scheffe 法顯示,“愛護”上,小學程度或以下的家長,比中學程度、大專程度、學士程度、碩士或博士程度的家長分別低 0.370 分、0.525 分、0.547 分、0.810 分,中學程度的家長也比學士程度、碩士或博士程度的家長分別低 0.177 分、0.440 分;“民主”上,小學程度或以下的家長,比中學程度、大專程度、學士程度、碩士或博士程度的家長分別低 0.254 分、0.329 分、0.363 分、0.456 分;“整體教養模式”上,小學程度或以下的家長,比中學程度、大專程度、學士程度、碩士或博士程度的家長分別低 0.209 分、0.259 分、0.276 分、0.426 分,中學程度的家長也比碩士或博士程度的家長低 0.217 分。可見教育程度較低的家長(如小學或以下程度的家長、中學的家長),其整體教養模式或部分教養模式相對較差。表 5 不同家長教育程度在家長教養模式的差異性分析教養模式各層面的平均值 ± 標準差組別 愛護 民主 放任 嚴厲 整體教養模式1) 3.498±0.614 3.451±0.602 3.227±0.850 3.018±0.774 3.338±0.3212) 3.868±0.569 3.705±0.603 3.286±0.732 3.079±0.657 3.547±0.3503) 4.024±0.543 3.780±0.647 3.163±0.692 3.165±0.621 3.597±0.3434) 4.046±0.573 3.814±0.613 3.197±0.652 3.113±0.627 3.614±0.3405) 4.309±0.559 3.907±0.535 3.387±0.741 3.067±0.657 3.764±0.392F 值 17.315*** 5.531*** 1.336n.s 0.748n.s 11.335***比較1<2, 3, 4, 52<4, 51<2, 3, 4, 5 / /1<2, 3, 4, 52<5註:組別(人數)1)小學程度或以下(70 人);2)中學程度(538 人);3)大專程度(135 人);4)學士程度(169人);5)碩士或博士程度(30 人)n.s 代表 p>0.05;*** 代表 p<0.001(五)家長與配偶不同年齡差距在家長教養模式的差異下表顯示了家長與配偶年齡差距的不同,其家長教養模式的得分差異情況(表 6)。其 中“ 放 任 ”、“ 嚴 厲 ”、“ 整 體 教 養 模 式 ” 的 F 值 分 別 為 0.888、1.307、1.908,p>0.05,統計沒有達到顯著,顯示家長與配偶不同年齡差距在“放任”、“嚴厲”、“整體教養模式”的得分中沒有顯著差異。“愛護”、“民主”的 F 值分別為 2.351(p<0.05)、2.607(p<0.05),統計達到顯著,顯示家長與配偶不同年齡差距在“愛護”、“民主”的得分中具有顯著差異。LSD 法顯示,在“愛護”上,與配偶年齡差距在 3 年或以下的家長,比與配偶年齡差距在 4 - 6 年、10 - 12 年、13 - 15 年的家長分別高 0.113 分、0.165 分、0.223分;在“民主”上,與配偶年齡差距在 3 年或以下的家長,比與配偶年齡差距在 4 - 6 年、澳門特區政府對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庭支援政策 —— 基於家庭背景對家長教養模式影響的實證分析
  • 108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10 - 12 年、16 年或以上的家長分別高 0.102 分、0.199 分、0.260 分。可見與配偶年齡差距較少的家長(年齡差距在 3 年或以下),某些教養模式會優於年齡差距較大的家長。表 6 與配偶不同年齡差距在家長教養模式的差異性分析教養模式各層面的平均值 ± 標準差組別 愛護 民主 放任 嚴厲 整體教養模式1) 3.968±0.565 3.781±0.593 3.232±0.692 3.097±0.612 3.587±0.3312) 3.855±0.605 3.679±0.616 3.300±0.748 3.072±0.670 3.539±0.3483) 3.887±0.604 3.717±0.660 3.230±0.747 3.212±0.757 3.563±0.4194) 3.802±0.656 3.581±0.732 3.292±0.777 3.170±0.716 3.510±0.3835) 3.745±0.646 3.728±0.628 3.240±0.727 2.951±0.707 3.482±3.9226) 3.832±0.672 3.520±0.635 3.213±0.861 2.970±0.596 3.451±0.394F 值 2.351* 2.607* 0.888n.s 1.307n.s 1.908n.s比較 1>2, 4, 5 1>2, 4, 6 / / /註:組別(人數)1)3 年或以下(471 人);2)4 - 6 年(216 人);3)7 - 9 年(101 人);4)10 - 12 年(57人);5)13 - 15 年(34 人);6)16 年或以上(45 人)n.s 代表 p>0.05;* 代表 p<0.05(六)家長與配偶不同關係在家長教養模式的差異下表顯示了家長與配偶關係的不同,其家長教養模式的得分差異情況(表 7)。其中“放任”的 F 值為 0.489,p>0.05,統計沒有達到顯著,顯示家長與配偶不同關係在“放任”的得分中沒有顯著差異。“愛護”、“民主”、“嚴厲”、“整體教養模式”的 F 值分別為 28.189(p<0.001)、21.421(p<0.001)、4.879(p<0.05)、11.304(p<0.001),統計達到顯著,顯示家長與配偶不同關係在“愛護”、“民主”、“嚴厲”、“整體教養模式”的得分中具有顯著差異。Scheffe 法顯示,在“愛護”上,與配偶關係處於十分好的家長,比與配偶關係處於好、普通、不好、十分不好的家長分別高 0.305 分、0.463 分、0.454 分、0.426 分,與配偶關係處於好的家長,比與配偶關係處於普通的家長高 0.158 分;在“民主”上,與配偶關係處於十分好的家長,比與配偶關係處於好、普通的家長分別高 0.291 分、0.406 分;在“嚴厲”上,與配偶關係處於好的家長,比與配偶關係處於十分好的家長高 0.181分;Games-Howell 法顯示,在“整體教養模式”上,與配偶關係處於十分好的家長,比與配偶關係處於好、普通、十分不好的家長分別高 0.135 分、0.225 分、0.225 分,與配偶關係處於好的家長比與配偶關係處於普通的家長高 0.090 分。由此可見,除了 “放任”沒有顯著差異,家長與配偶的不同關係在整體家長教養模式及其他教養模式層面中均有顯著差異,而在“嚴厲”層面上稍為不同外,基本上與配偶關係屬於十分好的家長,其有關教養模式呈現較佳表現,反之則較差。
  • 109表 7 與配偶不同關係在家長教養模式的差異性分析教養模式各層面的平均值 ± 標準差組別 愛護 民主 放任 嚴厲 整體教養模式1) 4.182±0.564 3.958±0.634 3.230±0.795 2.988±0.689 3.684±0.3982) 3.877±0.574 3.668±0.613 3.264±0.707 3.169±0.628 3.549±0.3253) 3.719±0.536 3.552±0.556 3.277±0.658 3.085±0.670 3.459±0.3354) 3.728±0.686 3.824±0.640 3.368±0.771 3.099±0.640 3.559±0.3435) 3.756±0.655 3.624±0.527 3.162±0.769 3.085±0.699 3.459±0.307F 值 28.189*** 21.421*** 0.489n.s 4.879* 11.304***比較1>2, 3, 4, 52>31>2, 3 / 2>11>2, 3, 52>3註:組別(人數)1)十分好(240 人);2)好(382 人);3)普通(211 人);4)不好(47 人);5)十分不好(34 人)n.s 代表 p>0.05;* 代表 p<0.05;*** 代表 p<0.001(七)不同家庭每月收入在家長教養模式的差異下表顯示了家庭每月收入的不同,其家長教養模式的得分差異情況(表 8)。其中“放任”、“嚴厲”的 F 值分別為 0.734、0.455,p>0.05,統計沒有達到顯著,顯示不同家庭每月收入在“放任”、“嚴厲”的得分中沒有顯著差異。“愛護”、“民主”、“整體教養模式”的 F 值分別為 9.560(p<0.001)、2.919(p<0.05)、4.801(p<0.001),統計達到顯著,顯示不同家庭每月收入在 “愛護”、“民主”、“整體教養模式”中都有顯著差異。Games-Howell 法顯示,在 “愛護”上,家庭每月收入在 14,200 元(澳門元,下同)或以下的家長,比家庭每月收入在 28,401 - 42,600 元、42,601 - 56,800 元、56,801 -71,000 元的家長分別低 0.290 分、0.391 分、0.475 分,家庭每月收入在 14,201 - 28,400 元的家長,比家庭每月收入在 28,401 - 42,600 元、42,601 - 56,800 元、56,801 - 71,000 元的家長分別低 0.145 分、0.246 分、0.330 分;LSD 法顯示,在“民主”上,家庭每月收入在 14,200 元或以下的家長,比家庭每月收入在 28,401 - 42,600 元、42,601 - 56,800 元、56,801 - 71,000 元的家長分別低 0.165 分、0.261 分、0.219 分,家庭每月收入在 14,201 -28,400 元的家長,比家庭每月收入在 42,601 - 56,800 元的家長低 0.175 分;在“整體教養模式”上,家庭每月收入在 14,200 元或以下的家長,比家庭每月收入在 14,201 - 28,400 元、28,401 - 42,600 元、42,601 - 56,800 元、56,801 - 71,000 元、71,001 元或以上的家長分別低 0.078 分、0.134 分、0.173 分、0.196 分、0.128 分,家庭每月收入在 14,201 - 28,400元的家長,比家庭每月收入在 42,601 - 56,800 元、56,801 - 71,000 元的家長分別低 0.095分、0.118 分。可見,家庭每月收入比較低的家長(如在 28,400 元或以下的組別),其整體教養模式及部分教養模式都比較差。澳門特區政府對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庭支援政策 —— 基於家庭背景對家長教養模式影響的實證分析
  • 110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表 8 不同家庭每月收入在家長教養模式的差異性分析教養模式各層面的平均值 ± 標準差組別 愛護 民主 放任 嚴厲 整體教養模式1) 3.686±0.620 3.599±0.611 3.266±0.782 3.056±0.700 3.453±0.3582) 3.830±0.581 3.685±0.625 3.279±0.675 3.098±0.660 3.531±0.3673) 3.975±0.503 3.764±0.577 3.253±0.721 3.071±0.647 3.587±0.3124) 4.076±0.587 3.859±0.586 3.183±0.776 3.076±0.613 3.626±0.3465) 4.160±0.600 3.817±0.665 3.149±0.721 3.178±0.611 3.649±0.3516) 3.881±0.710 3.737±0.680 3.330±0.780 3.138±0.734 3.581±0.412F 值 9.560*** 2.919* 0.734n.s 0.455n.s 4.801***比較1<3, 4, 52<3, 4, 51<3, 4, 52<4/ /1<2, 3, 4, 5, 62<4, 5註:組別(人數)1)14,200 元或以下(125 人);2)14,201 元- 28,400 元(321 人);3)28,401 元- 42,600 元(241人);4)42,601 元- 56,800 元(109 人);5)56,801 元- 71,000 元(75 人);6)71,001 元或以上(58 人)n.s 代表 p>0.05;* 代表 p<0.05;*** 代表 p<0.001(八)不同家庭經濟感受在家長教養模式的差異下表顯示了家庭經濟感受的不同,其家長教養模式的得分差異情況(表 9)。其中“放任”、“嚴厲”的 F 值分別為 1.012、0.273,p>0.05,統計沒有達到顯著,顯示不同家庭經濟感受在“放任”、“嚴厲”的得分中沒有顯著差異。“愛護”、“民主”、“整體教養模式”的 F 值分別為 2.890(p<0.05)、4.992(p<0.01)、4.092(p<0.01),統計達到顯著,顯示不同家庭經濟感受在 “愛護”、“民主”、“整體教養模式”中都有顯著差異。Games-Howell 法顯示,在“愛護”上,剛好夠用的家長,比十分充裕或充裕的家長低 0.136分;LSD 法顯示,在“民主”上,剛好夠用的家長、沉重的家長、十分沉重的家長,比十分充裕或充裕的家長分別低 0.158 分、0.150 分、0.304 分;在“整體教養模式”上,剛好夠用的家長、十分沉重的家長,比十分充裕或充裕的家長分別低 0.098 分、0.123 分;由此可見,家庭經濟感受一般或較差的家長,在上述有關教養模式會較差,而經濟感受處於十分充裕、充裕的家長,他們在整體教養模式,以及在部分教養模式會比較好。
  • 111表 9 不同家庭經濟感受在家長教養模式的差異性分析教養模式各層面的平均值 ± 標準差組別 愛護 民主 放任 嚴厲 整體教養模式1) 4.017±0.626 3.858±0.603 3.255±0.768 3.120±0.653 3.633±0.3662) 3.881±0.566 3.699±0.596 3.229±0.704 3.080±0.640 3.535±0.3473) 3.892±0.565 3.708±0.611 3.322±0.703 3.103±0.685 3.569±0.3324) 3.791±0.763 3.554±0.756 3.352±0.786 3.139±0.788 3.510±0.432F 值 2.890* 4.992** 1.012n.s 0.273n.s 4.092**比較 2<1 2, 3, 4<1 / / 2, 4<1註:組別(人數)1)十分充裕或充裕(199 人);2)剛好夠用(530 人);3)沉重(156 人);4)十分沉重(58 人)n.s 代表 p>0.05;* 代表 p<0.05;** 代表 p<0.01(九)不同家庭子女數目在家長教養模式的差異下表顯示了家中所有子女數目的不同,其家長教養模式的得分差異情況(表 10)。其中“民主”、“放任”、“嚴厲”的 F 值分別為 1.115、0.487、1.474,p>0.05,統計沒有達到顯著,顯示不同家庭子女數目在“民主”、“放任”、“嚴厲”的得分中沒有顯著差異。“愛護”、“整體教養模式”的 F 值分別為 8.345(p<0.001)、2.770(p<0.05),統計達到顯著,顯示不同家庭子女數目在“愛護”、“整體教養模式”中都有顯著差異。LSD 法顯示,在“愛護”上,只有一個子女的家長,比有二個子女、三個子女、四個或以上子女的家長分別高 0.123 分、0.240 分、0.380 分,只有二個子女的家長,比有三個子女、四個或以上子女的家長分別高 0.117 分、0.256 分;在“整體教養模式”上,只有一個子女或有二個子女的家長,比有四個或以上子女的家長分別高 0.165 分、0.131 分;由此可見,家中所有子女數目較少的家長(如只有一個或二個子女),他們在整體教養模式及“愛護”教養模式上會較好,反之子女數目較多(3 個或以上),相關教養模式會較差。表 10 不同家庭子女數目在家長教養模式的差異性分析教養模式各層面的平均值 ± 標準差組別 愛護 民主 放任 嚴厲 整體教養模式1) 4.025±0.567 3.751±0.606 3.215±0.682 3.092±0.675 3.592±0.3482) 3.902±0.573 3.737±0.591 3.262±0.746 3.071±0.642 3.559±0.3503) 3.785±0.632 3.662±0.706 3.298±0.722 3.187±0.679 3.530±0.3804) 3.645±0.633 3.617±0.545 3.234±0.694 3.000±0.621 3.428±0.300F 值 8.345*** 1.115n.s 0.487n.s 1.474n.s 2.770*比較1>2, 3, 42>3, 4/ / / 1, 2>4註:組別(人數)1)一個(272 人);2)二個(479 人);3)三個(156 人);4)四個或以上(35 人)n.s 代表 p>0.05;* 代表 p<0.05;*** 代表 p<0.001澳門特區政府對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庭支援政策 —— 基於家庭背景對家長教養模式影響的實證分析
  • 112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穗港澳台青少年親子關係、父母管教及子職角色需求調查〉,2023 年 3 月 8 日,https://www.ymca.org.hk/zh-hant/parentingresearch2023,2024 年 1 月 15 日讀取。②吳秋鋒:〈父母的教育程度、職業與教養信念及參與子女學習之相關研究〉,碩士論文,嘉義大學,2002 年,頁 50 - 85。③曾智豐:〈家長社經背景對子女教養行為的影響 —— 以個人價值觀與教育目的認知為中介變項〉,《嘉大教育研究學刊》(嘉義),總第 31 期,2013 年,頁 85 - 118。④吳瓊洳、蔡明晶:〈新住民母親親職效能感、配偶及公婆共親職與學齡子女生活適應關係之研究〉,《嘉大教育研究學刊》(嘉義),總第 35 期,2015 年,頁 1 - 34。五、綜合討論(一)結果討論本研究顯示,不同家長出生地在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教養模式中有顯著差異,主要表現在內地出生的家長在教養上相對比澳門、香港或其他地方出生的家長來說沒有那麼放任和嚴厲。有兩岸四地的研究顯示,澳門、香港的小五至中六學生與父母的衝突上,顯著比內地嚴重,而且在正面回應與規範要求上,澳門的家長表現是最差的。①因此,即使在特殊教育領域,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出生地為澳門或香港等地,他們的一些教養模式比內地出生的家長差。本研究發現,教育程度較低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如小學或以下程度、中學等的家長),其整體教養模式相對較差,而教育程度較高的家長,其教養模式較好。此外,研究也發現,當家長與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關係是父子、父女關係或其他親人關係時,其家長的教養模式相對母子、母女關係的家長差。台灣地區的研究顯示,父母教育程度會影響他們對子女的教養信念,也會對他們參與子女學習的程度構成影響,教育程度越高的父母會越重視孩子的特質發展,以及重視外在環境經驗的累積對孩子的影響,對教養越正向;反之則越不重視外在經驗、環境對孩子的影響,對教養會比較負向;而且該研究也發現,母親傾向孩子的特質發展的教養上會優於父親,顯示母親在孩子的某些教養模式上可能會比父親更佳。②而本研究雖然是以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為研究對象,但也發現到類似的結果,說明家長的教育程度,以至受訪家長的性別(即父子/父女關係、母子/母女關係等),極可能是影響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教養模式的兩個重要因素。本研究顯示,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年齡之不同,他們在教養模式上會出現顯著差異,當中年齡比較大的家長(如 51 歲或以上的家長),其整體教養模式及“愛護”教養模式會顯著較差。同時,與配偶年齡差距較少的家長(如夫妻年齡差距在 3 年或以下),其教養模式相對較好。過往有文獻顯示,影響家長對子女的教養模式除父母個人發展史外,其他影響因素包括父母的年紀。③其次,有文獻顯示,如果夫妻年齡差距較大,價值觀上比較不一致,容易影響教育的一致性,最終對教養產生負面影響,反之則對教養有正面的影響。④而本研究則從特殊教育的角度說明影響障礙孩子的家長教養模式其中兩個因素與家長年紀有關,也與夫妻的年紀差距有關。年紀較大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可能因為教育程度、自身體力,繼而在整體教養模式上較差;相對而言,如果家長與配偶的年紀
  • 113①董志文:〈家長參與之實證分析 —— 以澳門融合生家長為例〉,《澳門研究》(澳門),第 4 期,2020 年,頁 50 - 65。②鄭磊、祁翔、侯玉娜:〈家庭對子女教育的代際影響效應:理論、方法與證據〉,《社會發展研究》(北京),第 3 期,2018 年,頁 177 - 202。差距較少,則可能在價值觀上比較相近,有利於對孩子的教養,反之,則大家在教養價值觀差異上可能較大,不利對孩子的教養。本研究顯示,除了“放任”不顯著外,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與配偶關係處於十分好、好的狀況,其教養模式相對較佳;家庭每月收入較低的家長(如 28,400 元或以下的組別),其整體教養模式及一些教養模式都較差;經濟感受處於十分充裕、充裕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他們在整體教養模式,以及在某些教養模式會較好。本澳有研究顯示,與配偶關係處於十分好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他們在孩子的家庭參與、社區參與及整體家長參與上都較多,而且與經濟感受處於沉重及十分沉重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互相比較下,經濟感受處於充裕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其家庭參與會較多。①從另一角度看,研究說明夫妻關係越好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或者家庭經濟越好的有關家長,他們可能因為相處和諧,教育觀值觀容易一致,或者資源更多,從而在子女的教育參與會較多,令他們的教養經驗更多,教養模式變得更好。因此家長與配偶關係的好與壞、家庭每月收入的多與少、家庭經濟感受的好與壞,這三點可能是影響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教養模式之重要因素。過往有文獻從資源稀缺理論(Resources Dilution Model)的觀點作出解釋,父母生育子女的數目,會對同胞之間的教育產生差異,當父母的子女數目越多,每個子女平均接受教育投資的數量、質量會減少,對子女的教育構成負面影響,反之,孩子得到的資源更多,他們得到父母的教育投入會更多。②而本研究以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為研究範圍,發現子女數目較少的特殊教育需要的家庭(如有關家長只有 1 個或 2 個子女),他們在整體教養模式及“愛護”教養模式上會較好,反之亦然。說明家中子女數目是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所不能忽視的問題,家中子女數目可能影響家長對特殊教育需要子女的教養質量。(二)研究限制本研究是以 950 名的澳門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長為研究對象,運用問卷、量表的調查方式,通過統計分析以找出影響有關家長教養模式的家庭背景因素。然而,運用這方法找出的 9 個家庭背景變項,只可以說明影響家長教養模式的“可能”背景因素,還不能算是真正的影響因素。只有通過更複雜的實驗設計,或者更多類似的特殊教育實證研究,我們才能夠確實找出影響家長教養模式的家庭背景因素。此外,本研究結果的解釋也只是通過文獻作出支持,真正的影響因素還需要綜合其他研究結果,通過效果量(Effect Size)計算對眾多類似的研究作出後設分析(Meta Analysis),又或者需要通過質性訪談,利用訪談分析來對本研究的量化統計結果加以印證。澳門特區政府對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庭支援政策 —— 基於家庭背景對家長教養模式影響的實證分析
  • 114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 House, J. S. “Social Support and Social Structure.” Sociological Forum, vol. 2, no. 1, 1987, pp. 135-146.(三)政策建議依據本研究統計分析的結果,可以得知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庭背景包括以下 9 種情況:家長出生地為澳門或香港、家長年齡較大、家長與子女的主要親子關係為父子(父女)或其他關係、家長為低學歷、家長與配偶年齡差距較大、家長與配偶關係較差、家庭每月收入較低、家庭經濟壓力感受較大、家庭子女數目較多,這 9 個可能就是有關家長教養模式的需注意因素。因此根據這些統計結果,研究者提出以下建議:(1)制訂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庭背景資料庫政府需要設立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庭背景資料庫,讓相關公共部門共享個案資料,以利後續跟進。每位疑似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孩子,不外乎經過衛生局、教青局、社工局、兒童綜合評估中心等不同政府部門的一系列診斷與鑑定後,再評定該孩子是否具有身心障礙及特殊教育需要,又或者是否需要特殊教育的教育安置。尤其是教青局,他們在為孩子進行教育安置評估前,往往在諮詢時需要孩子的家庭、學校提供詳細的成長紀錄檔案。這些成長紀錄檔案,載有孩子自出生後的家庭結構、家長年齡、家長與配偶關係、家庭經濟、家長學歷與工作性質、家庭社經地位等家庭背景資料。上述特區政府相關部門在獲得不同障礙孩子的成長紀錄檔案時,有需要進一步對孩子的家庭實行有系統、有序的跟進,也需要更快捷地、更系統地針對具有比較危險背景因素的進行追蹤。基於此,特區政府可安排以教青局為主要部門,建立家庭背景資料庫,一旦確實疑似孩子具有特殊教育需要,在得到有關家長同意後,需要將孩子的家庭背景資料輸入資料庫中,並須持續跟進具有上述 9個危險背景因素的家庭,做到防範於未然。按個案的需要,資料庫可以與社工局下設的復康服務處及衛生局共享,再由這些公共部門互相協調為有關家庭作出專業支援。(2)對危險背景因素家庭提供支援的通報機制政府需與學校建立支援的通報機制,完善對孩子及家庭的支援。例如,教青局下設的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以下簡稱特教中心)對孩子進行教育安置,當諮詢流程完結後,工作人員可以將孩子的家庭背景作出歸類,當發現某個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庭背景是上述 9 個危險背景因素的一種,在得到家長同意下,特教中心的工作人員可以向孩子所屬的學校作出通報,並針對該孩子的家庭狀況制訂有關的“家庭支援指引”進行跟進,讓學校作出配合支援孩子和家長。(3)指導持份者依家庭支援指引為孩子及家庭提供社會支持政府需要制訂“家庭支援指引”,指導如學校、社工局、非牟利社團等持份者依指引為有關家庭提供社會支持。前面所述的“家庭支援指引”,建議可交由特教中心作出制訂。根據社會支持理論(Social Support)的觀點,指引應該涵蓋“實質性”、“情感性”、“訊息性”三大部分,①這個指引讓學校來執行,也可以讓社工局的復康服務處、非牟利復康社團來執行。“實質性支持”可要求學校為個案制訂合適的“個別化教育計劃”(Individualized
  • 115①庄玲玲、鄞益奮:〈理解澳門家庭友善政策〉,《行政》(澳門),第 2 期,2023 年,頁 65 - 79。②〈2175 算什麼?照顧者津貼何去何從〉,《正報》(澳門),2021 年 10 月 8 日,http://www.chengpou.com.mo/dailynews/205268.html,2024 年 1 月 15 日讀取。③澳門婦女聯合總會:〈黃潔貞促進一步優化照顧者津貼的發放〉,2022 年 12 月 12 日,https://www.macau-women.org.mo/ 黃潔貞促進一步優化照顧者津貼的發放 /,2024 年 1 月 15 日讀取。Education Program),除根據孩子的學習需要制訂有關計劃,提供合適的課程、教學、評量外,還需要為孩子制訂合適的心理、情緒、行為與品德的支援,減輕家長教養壓力;同時,指引依據個案的家庭經濟情況,通過家庭背景資料庫或學生成長紀錄檔案,讓社會工作局提取個案資料作出跟進,為個案家庭提供經濟的直接支援;“情感性支持”可建議學校在與家長溝通時,強調溝通的準則與技巧,尤其是需要發揮人與人之間互動的“同理心”,對家長為孩子的付出給予合適的肯定;對一些低學歷、年齡較大、與配偶關係較差、家庭經濟壓力感受較大的家長,建議社工局將個案轉交非牟利復康社團,由社團為該個案家庭提供心理支援及情緒支援;“訊息性支持”可建議學校為家長提供各類親職教育講座、工作坊,政府可向學校提供親職教育的資源申請流程;同時,持續資助非牟利復康社團舉辦各項親職教育活動,提升家長的教養技巧。(4)完善照顧者津貼完善照顧者津貼的申請機制,為低收入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庭提供實質的經濟支持。本研究顯示,經濟壓力感受較大、經濟收入較差的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庭,其家長的教養模式較差,反之教養模式會較好。因此適當改善家庭的經濟狀況,可改善家長的教養模式。有文獻顯示,“家庭友善政策”的其中一個重點,需要為雙老家庭、殘疾人士等弱勢社群提供照顧者津貼。2020 年,澳門特區政府推出為期一年的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向包括殘疾人士在內的弱勢社群發放每月 2,175 澳門元,以解決弱勢群體的經濟困難。①然而,依據學者蘇文欣的觀點,資助對象範圍不應只是面向重度殘障、重度智能不足,資助金額應該以最低工資作為參考線,從而提高障礙人士照顧者的參與,減低院舍的宿位,降低將來的支出。②此外,議員黃潔貞表示,精神殘疾中僅有重度或極重度自閉症人士屬合資格對象,還有一些特殊病患、特殊教育需要兒童及殘疾類型人士,對有需要長期照顧或治療需要的人士,未能納入照顧者津貼的資助範圍,資助金額亦應該提高到 3,000 澳門元。③由此可見,降低收入門檻,納入更多對象範圍,才能完善照顧者津貼的經濟支援。雖然津貼已納入恆常性制度,但本研究仍建議:1)對近四年申請的工作進行檢討,分析申請者的數據,檢討現資助制度的不足之處;2)從近四年申請的特殊教育需要的個案中,找出某些障礙類別也需要被資助、但目前未能符合條件的申請者;3)通過調查訪問、諮詢的方式,瞭解不同障礙類別的需要,然後根據特別個案設立特別申請資助的審查機制;4)資助制度儘量和最低工資、最低維生指數掛鈎,適當提高津貼金額。(5)通過後續和跨地研究進行跟進最後,特區政府需要持續檢視港澳與內地的家長教養模式的不同之處。隨着內地經濟發展、人民素質的提高,內地家長的教養模式有更多值得港澳兩地借鏡的地方,然而本研澳門特區政府對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庭支援政策 —— 基於家庭背景對家長教養模式影響的實證分析
  • 116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究並沒有深入瞭解內地家長教養模式較佳的原因。因此,未來特區政府可與國內高校進行內地與港澳的特殊教育需要家長教養模式的比較研究,深入瞭解內地與港澳家長教養模式的差異,並借研究結果吸取內地家長在教養模式中的優勢。〔責任編輯 陳超敏 張少鵬〕〔校對 林曉文〕
  • 117‧論文 | 社會研究 ‧作者簡介:黃偉棋,中山大學政治學博士、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① Wong, Kam C. Policing in Hong Kong: History and Reform. CRC Press, 2015, p. 17.②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警務處:〈推動社群參與 警民合作無間〉,2023 年 7 月,www.servicexcellence.gov.hk/tc/exemplary_services/2015/page-15.html,2025 年 1 月 2 日讀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繼往開來 ——社區警務聯絡機制〉,2013 年 6 月 27 日,www.gov.mo/zh-hant/news/106469/,2025 年 1 月 2 日讀取。誰人信任警察? 回歸後香港和澳門的警察信任水平分析黃偉棋 [ 摘 要 ] 香港近年警民關係的變化和衝突,成為了國際關注的案例。反觀澳門,儘管回歸前澳門的治安問題十分嚴重,警察公信力較低,然而在回歸後的一系列改革後,澳門市民對警察的認可度有增無減,形成了鮮明對比。本研究基於現實的觀察提出研究問題“在香港和澳門,誰人信任警察?”,通過對第七波世界價值觀調查中香港和澳門警察信任水平的數據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嘗試對兩地的差異進行分析和解釋。結果顯示香港和澳門的警察信任處於較高水平,學歷不高的基層老人、教育水平較高的中上層青年人為香港和澳門的警察信任極值的主要人群,並對未來可研究的方向進行了討論。[ 關鍵詞 ] 香港警務處 香港警察 澳門治安警察局 澳門警察 警察信任警民關係作為保持港澳長期繁榮穩定、社會和諧、經濟發展的基石,對於國家發展戰略、“一國兩制”方針行穩致遠必不可少。高績效的香港警察作為警察信任研究的經典案例之一,在回歸前已完成了對警察的改革,成為一隊高效、廉潔的警察隊伍,且公眾對警察的政治信任一直保持在高水平,被稱為亞洲最佳。①然而,香港近年警民關係的變化和衝突,成為了國際關注的案例,其中尤其是受到了國內外社會科學相關學科的研究者和實務部門的重點關注。反觀澳門,儘管回歸前澳門的治安問題十分嚴重,警察公信力較低,然而在回歸後的一系列改革後,澳門市民對警察的認可度有增無減,形成了鮮明對比。在香港、澳門兩地的歷史發展中,無論是官方還是民間,港澳兩地一直保持不錯的關係,擁有相類似的受殖民管治的經歷、相類似的政治制度、相同的母語及流行文化,而回歸初期國家的港澳政策亦未有分開,均是以“港澳”為單位出台有關政策,因此兩地在回歸後的發展理應相似。在社會穩定上,港澳兩地的警務工作均以 20 世紀 70 年代因警政改革而興起的“社區警務”(Community Policing)為方向,分別以“社群參與”、“社區警務”加大與社區的聯繫,②但事實顯示兩地的發展方向越走越遠,警民關係的破裂也直接影響到香港的社會穩定。面對香港現時對立的警民關係,過往社會的主要討論大多集中於改善前線警員的服務態度、心理狀況、工作規章等,未能從管治的角度,回答一些深層次、
  • 118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香港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歷史簡介〉,2023 年 3 月 16 日,www.icac.org.hk/tc/about/history/index.html,2024 年 3 月 21 日讀取。②(葡)白德安:〈澳門黑社會犯罪及其對策〉,《刑事偵查及司法雜誌》(澳門),第 10 期,1999 年,頁14 - 21。③ Alison Dakota Gee、Paulo Azevedo:〈好警察、壞警察〉,《刑事偵查及司法雜誌》(澳門),第 9期,1998年,頁 102 - 104。④東周刊:〈綿羊殺手行動升級買起司警一哥〉,《刑事偵查及司法雜誌》(澳門),第 9 期,1998 年,頁95 - 98。結構性的矛盾,也未能回答甚麼因素導致兩地的警民關係出現如此大的差異,以及誰不信任警察、為甚麼不信任警察、兩地是否具有差異等問題。由於警察職務的工作性質及保密性,社會大眾對警察這個職業的瞭解不多,有關警察的公開資料較少,資料取得的難易度亦導致學術界的研究者難以將警察作為對象研究。實務討論的匱乏也導致學術界較為缺乏針對香港警察的研究成果。考慮到過往未有針對香港和澳門警察信任水平的影響因素進行研究,也較為缺乏相關資料。因此,本研究基於現實的觀察,從區域研究、警政研究的角度提出研究問題,即:在香港和澳門,誰人信任警察?並嘗試對兩地的差異進行分析和解釋。在研究方法上,本研究選擇以描述性研究出發,通過對第七波世界價值觀調查(World Value Survey,簡稱為 WVS)中香港和澳門警察信任水平的數據進行描述性統計(Descriptive Statistics)分析,並嘗試回答這一研究問題。一、回歸前後香港和澳門社會的基本情況首先,關於回歸前香港和澳門社會的基本情況,香港自 1960 年代開始已出現了一股俗稱“收片”(即貪污受賄)的不良風氣,在呂樂等總華探長(或稱華人總探長)的牽頭下,即使是負責調查警察貪污的反貪部亦與其聯手,令香港警隊失去了其原有的角色及功能,轉而成為一個與黑幫勾結及合謀貪污,令香港的黃、賭、毒方面發展得十分猖獗的組織。直到 1974 年時任港督麥理浩(Murray MacLehose)成立“廉政公署”,以及警隊內部進行一系列的改革後,才得以出現一段穩定發展的時期。①回歸前,澳門由於賭場的合法化,大量利益導致各方勢力分配不均,進而引起多次的黑幫鬥爭,令社會治安問題一直受到市民的關注及擔心,黑社會勢力如“14K”、“水房”、“和勝義”等一直控制着澳門社會的各行各業,在澳葡政府的不作為、澳葡政府警察人手不足的情況下,市民只能活在擔驚受怕的生活中。②即使在回歸前夕,澳門的黑社會勢力依然針對警務人員與政府人員發動了多次的暴力、凶殺行為,特別在 1998 年,時任澳門司法警察司司長白德安(António Francisco Marques Baptista)在開車期間,受到了炸彈的威脅,雖然最終未有受傷,但也驚動了社會大眾及澳葡政府的神經。③其後亦再發動一連串的炸彈威脅,澳門治安一直保持不穩定的狀態,④直到回歸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的進駐,以及粵港澳三方聯合針對黑社會進行的一系列打擊行動,澳門社會才慢慢穩定起來。回顧這段不和平時期的歷史,由於港澳兩地回歸前的社會治安穩定程度具有明顯差
  • 119①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行政長官:政府重視市民依法表達的合理訴求〉,2007 年 5 月 5 日,www.gov.mo/zh-hant/news/66926/,2024 年 3 月 21 日讀取。②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政府撤回主要官員離任保障法案 公開諮詢聚共識冀完善制度建設〉,2014年 5 月 29 日,news.gov.mo/archive/showNews.php?DataUcn=78969,2024 年 3 月 21 日讀取。③香港民意研究所:〈身分類別認同 —— 廣義中國人〉,2021 年 1 月 27 日,www.pori.hk/pop-poll/ethnic-iden-tity/q001-broadchinese.html,2024 年 3 月 21 日讀取。④白小瑜:〈香港本土主義的轉折與匯流〉,《當代港澳研究》(廣州),第 1 期,2017 年,頁 149 - 166。⑤香港民意研究所:〈市民對香港警務處表現的滿意程度〉,2019 年 6 月 18 日,a2022.pori.hk/pop-poll/disci-plinary-force/x001.html,2024 年 3 月 21 日讀取。異,造成兩地市民對回歸的看法不同,也明白到現時的社會治安穩定來之不易。港澳兩地的警察均作為主體,對社會治安穩定有着重中之重的影響力,亦間接影響到政府的管治能力。另一方面,從港英政府時期的貪污情況中更可體現出警察的兩面性,警察亦不一定作為正義的存在來保護社會,假如沒有領導者/外部的監管機制,警察也有機會與社會上的其他壞份子同流合污。在上述的歷史背景下,自 1997 年香港和 1999 年澳門回歸祖國以來,港澳特區均渡過了一段不錯的穩步發展時期,尤其是澳門社會普遍支持愛國愛澳的方針,一直主動融入國家的發展大局,在多個發展的關鍵節點抓緊機遇,才能從過往的小漁村搖身一變,成為國際化城市。雖然澳門曾出現過小規模的社會運動,如 2007 年的“五一遊行”事件①和 2014年“離保法”事件,②但在當時特區政府的領導下,均優先以尊重民意、吸取教訓的方針處理事件,加上澳門社會一向較為和諧穩定,較少出現對抗性的社會衝突,澳門社會一直保持着較為穩定的發展。但另一方面,香港的情況相對來說則複雜得多,回歸初期便已面對多件重大事件,如1997 年的亞洲金融風暴、1999 年的居港權爭議、2003 年“SARS”(即嚴重急性呼吸道綜合症,又稱沙士)、2006 年的“雙普選七一遊行”等事件,這些事件雖然也出現了部分的警民衝突,但市民還是在法律的基礎下,行使他們的權利,以遊行、示威等和平的方式表達訴求。在這背景下的香港各方面依然有不錯的發展,而根據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現為香港民意研究所)的數據,於 2008 年北京奧運後,香港市民在廣義的中國人身份認同上還是保持十分高的水平,顯示這些大事件在香港社會中在根本上沒有改變香港人的身份認同。③但自 2010 年政改方案爭議、2014 年的“佔中運動”、2016 年香港立法會選舉本土派大勝及 2019 年的“修例風波”,香港已從過往“和理非”(即和平、理性、非暴力)的表達模式轉變為“勇武”、“攬炒”、“暴徒”的表達模式,訴求亦從過往的爭取普選轉變為分離主義,④這個變化也體現於受香港警務處委託、香港民意研究所進行的“市民對香港警務處表現的滿意程度”調查中,調查數據顯示公眾對香港警察的不滿意度由 2010年的 7% 上升到 2019 年的 28.1%。⑤這種模式的轉變,間接令警察成為市民的政治訴求與政府之間的磨心,市民更把矛頭轉向警察,為了表達對警察在公眾示威遊行中的管理手法的不滿,更進一步對現職的香港警察進行“起底”、騷擾和不合作,令香港的警民關係變成了勢不兩立的敵對關係,嚴重影響香港管治。誰人信任警察?回歸後香港和澳門的警察信任水平分析
  • 120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 World Values Survey Association. World Values Survey Wave 7 (2017-2022), www.worldvaluessurvey.org/WVSDocu-mentationWV7.jsp. Accessed 2 Jan 2025.② Jackson, Jonathan, and Ben Bradford. “What is Trust and Confidence in the Police?” Policing: A Journal of Policy and Practice, vol. 4, no. 3, 2010, pp. 241-248.③ Sunshine, Jason, and Tom R. Tyler. “The Role of Procedural Justice and Legitimacy in Shaping Public Support for Policing.” Law & Society Review, vol. 37, no. 3, 2003, pp. 513-548; Tyler, Tom R. “Procedural Justice, Legitimacy, and the Effective Rule of Law.” Crime and Justice, vol. 30, 2003, pp. 283-357; Reisig, Michael D, Jason Bratton, and Marc G. Gertz. “The Construct Validity and Refinement of Process-Based Policing Measures.” Criminal Justice and Behavior, vol. 34, no. 8, 2007, pp. 1005-1028.二、數據分析上述的討論已為回歸後香港和澳門社會的現況提供了一定程度的背景知識,然而為了回答本研究具體的研究問題:在香港和澳門,誰人信任警察?考慮到需選擇與研究問題具有相關性的題項、數據信效度良好,且分別對香港和澳門均有進行調查的國際數據庫,本研究將基於世界價值觀第七波的調查數據(版本號為 WVS_Cross-National_Wave_7_stata_v4_0),①透過 2018 年收集的香港數據、2019 年收集的澳門數據這兩個截面數據,對香港和澳門的警察信任情況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以及針對其特定的人口統計學特徵進行梳理,具體分析結果分為現狀概括、人口統計學比較和極值下的人口統計學特徵等多個部分。(一)現狀概括基於現有研究對警察信任的討論,學術界的主流觀點認為信任和信心可看成一個整體,認為公眾對警察的信任有三個方面:相信警察制度及警察個人是公平的、有效的,並展現出與社區相同的價值觀、利益和承諾。②此外,在目前討論警察公信力(Police Legitimacy)的文獻中,在測量時也是以警察信任作為測量變量。③說明目前無論在日常語言使用或是學術研究中,事實上大多研究均將兩者看作同一事物(Trust and Confidence),公眾在回答時,自己也未能有清晰的答案,大多把兩者看作同一事物。綜上所述,本研究選擇把信心與信任理解為同一概念,並在警察信任的變量操作化上,以世界價值觀第七波調查問卷中針對公眾對警察機構信心水平的問題來測量警察信任,即問卷題號為 Q69 的“我將列舉一些團體組織,就每個組織請告訴我你對它們有多大信心,是十分有信心、頗有信心、不大有信心,還是完全沒有信心?”(香港與澳門的問卷題號均為 Q69),同時把警察信任的數據進行重新編碼,將最大值(十分有信心)賦值為 4 分,第二大值(頗有信心)賦值為 3 分,第二小值(不大有信心)賦值為 2 分,最小值(完全沒有信心)賦值為 1 分,具體結果如下表所示(表 1)。表 1 香港和澳門的警察信任現狀地區 變量名稱 觀測值 均值 標準差 最小值 最大值香港 (n=2,075) 警察信心 (Q69)2,065 2.704 0.758 1 4澳門 (n=1,023)1,016 2.854 0.709 1 4註:均值、標準差均取小數點後三位,四捨五入。
  • 121如表 1 的調查數據結果所述,香港和澳門的警察信心的均值(Mean)分別為 2.704 分和 2.854 分,與世界價值觀第七波調查中警察信心的均值 2.57 分比較(滿分為 4 分),顯示香港和澳門公眾的警察信任處於不錯的水平。而標準差(Standard Deviation)則分別為0.758 分和 0.709 分,說明了相對於澳門警察信任來說,香港警察信任的內部差異較大,分化更為明顯。具體針對其佔比進一步分析如下(表 2)。表 2 香港和澳門的警察信任佔比情況警察信心香港(n=2,075) 澳門(n=1,023)觀測值 百分比 累計百分比 觀測值 百分比 累計百分比十分有信心 244 11.82% 11.82% 156 15.35% 15.35%頗有信心 1,100 53.27% 65.09% 592 58.27% 73.62%不大有信心 587 28.43% 93.52% 232 22.83% 96.45%完全沒有信心 134 6.49% 100% 36 3.54% 100%總計 2,065 100% 1,016 100%均值 2.704 2.854註:均值取小數點後三位,四捨五入。根據表 2 的數據顯示,社會信任警察(包括十分有信心和頗有信心)的累計百分比為 65.09% 和 73.62%,說明香港和澳門兩地有約六成到七成的公眾均對警察表示信任。針對最大值(4 分,十分有信心)的數據進行比較,香港和澳門的兩地分別為 11.82% 和15.35%。針對第二大值(3 分,頗有信心)的數據進行比較,香港和澳門的兩地分別為53.27% 和 58.27%。即相對於香港公眾,澳門公眾對警察抱有最大值的信任比例高出 3.53%,第二大值則高出 5%。說明雖然香港和澳門兩地信任警察的公眾均為六成到七成左右,但顯然澳門公眾對警察的完全信任程度比香港公眾更高。而針對最小值(1 分,完全沒有信心)的數據進行比較,香港和澳門兩地分別為 6.49%和 3.54%,意味着香港和澳門兩地公眾在警察信任的極值(Extremum)上出現明顯差異,可進一步探討港澳警察信任極值下公眾的個人背景因素是否有具體特徵或明顯差異。為了進一步瞭解警察信任相對於其他政治機構信任所處的水平,本研究選擇與政府自身(即行政機關)、議會(即立法機關)、法院(即司法機關)和軍隊(香港和澳門的軍隊指的是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駐澳門部隊)四個政治機構進行比較,具體情況如下表所示(表 3)。對於香港和澳門兩地不同政治機構信任的比較,澳門不同政治機構信任程度總體均比香港要高,但法院信任的情況是香港高於澳門的(香港法院信任的 3.023 分、79.95%,高於澳門法院信任的 2.884 分、75.96%),說明法治作為香港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有力支撐,讓代表法治的法院獲得了香港普遍社會的高認同和高信任。誰人信任警察?回歸後香港和澳門的警察信任水平分析
  • 122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 Rothstein, Bo. “Creating Political Legitimacy: Electoral Democracy Versus Quality of Government.” 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 vol. 53, no. 3, 2009, pp. 311-330.表 3 香港和澳門警察信任與其他政治機構信任現狀地區 變量名稱信任 百分比觀測值 均值 標準差 最小值 最大值香港 (n=2,075)警察信心 65.09% 2,065 2.704 0.7581 4政府信心 55.03% 2,057 2.544 0.683議會信心 30.99% 2,049 2.200 0.722法院信心 79.95% 2,050 3.023 0.713軍隊信心 53.20% 2,030 2.544 0.789澳門 (n=1,023)警察信心 73.62% 1,016 2.854 0.7091 4政府信心 66.08% 1,014 2.711 0.676議會信心 64.23% 1,015 2.673 0.762法院信心 75.96% 1,015 2.884 0.700軍隊信心 67.56% 1,014 2.817 0.747註:信任百分比受訪者表示“十分有信心”與“頗有信心”之和。均值、標準差取小數點後三位,四捨五入。針對香港不同政治機構進行比較,在五個政治機構中,信任水平高低依次為法院、警察、政府、軍隊、議會;而針對澳門不同政治機構進行比較,在五個政治機構中,信任水平高低依次為法院、警察、軍隊、政府、議會。如羅斯坦(Rothstein)的研究所述,瑞士的一項調查顯示那些由選舉產生領導人的機構(如政黨、議會和市議會等),所產生的信心比那些公眾對領導人的產生沒有話語權的機構要低(如法院、警察等)。①顯示香港和澳門兩地對不經由選舉所產生、專業化的機構抱有更高水平的信任。此外,雖然香港和澳門兩地不同點在於政府與軍隊的排序,但在分數上兩者差距較微(香港:政府 2.544 分、軍隊 2.544 分;澳門:政府 2.711 分、軍隊 2.817 分),在信任百分比上也並沒有巨大差異(香港:政府 55.03%、軍隊 53.20%;澳門:政府 66.08%、軍隊 67.56%),說明香港和澳門兩地的公眾對於不同政治機構的信任程度是基本一致的。在不考慮軍隊信任的情況下,可以得出香港和澳門均最為信任法院、第二信任為警察,第三信任為政府,最不信任議會的基本結論。(二)極值下的人口統計學特徵極值情況(即十分有信心與完全沒有信心)作為信任研究的分析重點之一,尤其是低信任水平的情況,代表着民眾與機構漸行漸遠、政治分歧明顯、難以合作導致治理困難。為了探討極值情況的人口統計學特徵,本章節將簡化世界價值觀調查中年齡組的分類為 3 類,分別為年輕人(即 16 - 29 歲)、青年人(即 30 - 49 歲)和老年人(即 50 歲或以上);社會階層的分類為 3 類,分別為基層階級(即低下層級、勞動層級和低下層階級)、中產階級(即中上層階級)和上層階級(即上層階級),方便進一步透過不同年齡組、不同教育背景、不同社會階層等具有明顯差異的個人背景因素,分析對警察十分有信心與完全沒有信心的兩個極值群體,具體如下表所示(表 4、5)。
  • 123表 4 對警察十分有信心的群體的人口統計學特徵地區 教育水平年輕人(16-29 歲) 青年人(30-49 歲) 老年人(50 歲或以上)小計基層 中產 上層 基層 中產 上層 基層 中產 上層香港基礎教育 - - - 7 5 1 45 14 3 75中等教育 1 - 1 5 9 5 12 17 6 56高等教育 - - 2 - 6 6 2 5 7 28小計 4 44 111 159澳門基礎教育 - - - 2 2 - 10 15 6 35中等教育 - - - 1 5 7 3 7 3 26高等教育 - 1 1 1 6 12 - 2 4 27小計 2 36 50 88針對對警察十分有信心的群體,基於表 4 的資料顯示,無論是在香港還是澳門,年輕人並非是對警察十分有信心的主要群體。在香港,對警察十分有信心的人群順序為老年人(111 人)、青年人(44 人)與年輕人(4 人),老年人中大多數為只接受過基礎教育、基層階級的人群,共 45 人/ 111 人(40.54%)。青年人中則為中等教育、中產階級的人群佔大多數,共 9 人/ 49 人(20.46%);在澳門,對警察十分有信心的人群順序為老年人(50 人)、青年人(36 人)與年輕人(2 人),老年人中人多數為只接受過基礎教育、中產階級的人群,共 15 人/ 50 人(30.00%)。青年人中則為高等教育、上層階級的人群佔大多數,共 12 人/ 36 人(33.33%)。針對對警察完全沒有信心的群體,基於表 5 的資料顯示,無論是在香港還是澳門,年輕人並非對警察完全沒有信心的主要群體。在香港,對警察完全沒有信心的人群順序為青年人(31 人)、老年人(26 人)與年輕人(4 人),青年人中大多數為高等教育、中產階級的人群,共 10 人/ 31 人(32.26%)。老年人中大多數為只受過中等教育、基層階級的人群,共 7 人/ 26 人(26.92%);在澳門,由於觀測值數量較少,未能對警察完全沒有信心的群體進行人口統計學特徵的分析。表 5 對警察完全沒有信心的群體的人口統計學特徵地區 教育水平年輕人(16-29 歲) 青年人(30-49 歲) 老年人(50 歲或以上)小計基層 中產 上層 基層 中產 上層 基層 中產 上層香港基礎教育 - - - 1 1 - 5 - - 7中等教育 - - - 5 7 1 7 3 2 25高等教育 - 2 2 2 10 4 2 6 1 29小計 4 31 26 61澳門基礎教育 - - - - - 1 - 3 - 4中等教育 1 1 - 1 1 - - 1 - 5高等教育 - 1 - - - - - - - 1小計 3 3 4 10誰人信任警察?回歸後香港和澳門的警察信任水平分析
  • 124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關於上述香港和澳門極值群體的人口統計學特徵,具體如下表所示(表 6)。除了在澳門對警察完全沒有信心的人群未能分析外,分析結果顯示在香港和澳門對警察最有信心的是學歷不高的基層老人,在香港對警察完全沒有信心的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中產青年人。表 6 香港和澳門極值群體的人口統計學特徵警察信任極值 香港 澳門十分有信心 基礎教育、基層階級的老年人 基礎教育、中產階級的老年人完全沒有信心 高等教育、中產階級的青年人 未能反映(觀測值較少)(三)小結在對港澳警察信任的基本情況進行分析後,主要有以下的兩點發現:第一,香港和澳門的警察信任處於較高水平。基於公眾信任警察的數據顯示,約七成香港和澳門的公眾對警察表示信任,其中澳門公眾的信任程度比香港高。與香港和澳門的其他政治機構信任水平進行比較,香港和澳門兩地的警察信任均僅次於法院信任,作為第二信任的政治機構。第二,學歷不高的基層老人、教育水平較高的中上層青年人為香港和澳門的警察信任極值的主要人群。針對香港和澳門的警察信任的極值進行分析後,在香港,對警察十分有信心的人群順序為老年人、青年人與年輕人。老年人中大多數為只受過基礎教育、基層階級的人群,青年人中大多數為中等教育、中產階級的人群;而對警察完全沒有信心的人群順序為青年人、老年人與年輕人。青年人中大多數為高等教育、中產階級的人群,老年人中大多數為只受過中等教育、基層階級的人群。上述情況說明在香港,出現警察信任極化的人群主要為學歷不高的基層老人、教育水平較高的中產青年人。在澳門,對警察十分有信心的人群順序為老年人、青年人與年輕人。老年人中大多數為只受過基礎教育、中產階級的人群,青年人中大多數為高等教育、上層階級的人群;在對警察完全沒有信心的群體中,由於澳門的觀測值數量較少,未能對警察完全沒有信心的群體進行人口統計學特徵的分析。上述情況說明在澳門,出現警察信任極化的人群主要為學歷不高的基層老人、教育水平良好的上層青年人。三、結果與討論上述基於數據分析所得出的兩點發現,回答了本研究中“在香港和澳門,誰人信任警察”這一研究問題,學歷不高的基層老人與教育水平較高的中上層青年人這兩個明顯群體,也說明了有關部門在提升警察信任的相關工作中,可以對這兩個群體進行進一步的深入分析。總結上述的兩點發現,香港和澳門的警察信任的水平在國際上處於較高水平,然而內部差異性較大,且除了出現不同群體之間的差異外,即使是在同一群體中也出現了部分差異,這一情況在未來的研究中需要受到關注。而香港和澳門的警察信任極值的主要人群分
  • 125別為學歷不高的基層老人、教育水平較高的中上層青年人,這一發現也為未來研究的後續分析提供了相關參考。然而,由於本研究所使用的數據第七波世界價值觀調查是一個截面數據,分別是 2018年收集的香港數據、2019 年收集的澳門數據,因此只能反映該年的警察信任情況,未能對香港近年警民關係的突然變化進行解釋。關於本研究的未來改進方向,假如要更好地對香港近年情況進行解釋,我們可以從警察信任的急速下滑、警察信任的影響因素兩個角度出發進行討論。第一,關於警察信任的急速下滑,目前實務上的解釋主要可參考北愛爾蘭過往出現警民衝突的情況和解決方法。北愛爾蘭由於歷史遺留問題,既有天主教與基督新教之間的宗教衝突,又有聯合主義(Unionism)的歸英派和愛爾蘭民族主義(Irish Nationalism)的歸愛派這兩種不同意識形態的政治矛盾,長久下來已積累了主權、種族、階級和宗教、警察濫暴等多個領域的矛盾。並自 20 世紀 60 年代起已爆發了多次政治衝突,也讓皇家阿爾斯特警察(Royal Ulster Constabulary, RUC)與信奉天主教的民族派(Nationalist)的警民關係成為了完全敵對狀態,在約三十年的期間一直有持續性的衝突、傷亡和談判。直到 1998 年,英國、愛爾蘭和北愛爾蘭三方達成了和平協議,簽訂《貝爾法斯特協議》(Belfast Agreement),而港英政府時期的末代總督彭定康(Christopher Francis Patten)在香港回歸離任總督後便被派駐到北愛爾蘭領導新成立的北愛爾蘭治安獨立委員會(Independent Commission on Policing for Northern Ireland),並於 1999 年 9 月發表通稱為“彭定康報告”(Patten Report)的《新開始:北愛爾蘭的治安》(A New Beginning: Policing in Northern Ireland),其中一共提出了 175 項有關警隊改革的政策建議,如把警隊從舊有的皇家阿爾斯特警察更名為北愛爾蘭警察(Police Service Northern Ireland, PSNI)、成立獨立非部門的投訴和審裁處(Police Ombudsman)、調整天主教和新教徒的警員比例、設立地區警察合作委員會等。①在有關政策建議得到階段式的落實後,目前已解決了北愛爾蘭持續三十多年的警民衝突。參考北愛爾蘭司法部公佈的 2020/2021 年的調查數據,目前約 75% 的公眾在總體上對警察有信心,②意味着北愛爾蘭已重建了公眾對警察的信任,成為修補警民關係的成功案例。基於上述對北愛爾蘭案例的情況梳理,導致警民關係撕裂、警察信任突然下降的原因,現時從歷史所得出的普遍解釋認為,在基於族群衝突的政治事件中,溫和的社會運動逐漸異化成暴力的騷亂活動,然而在警察的介入和控制中,警察形象從社區秩序的維護者轉變為國家、政府強制力的執行代表,在警務工作的執行過程中與公眾的訴求產生矛盾,最終導致警民關係的惡化。③上述所描述的北愛爾蘭情況與香港的情況基本一致。另一方面,① Independent Commission on Policing for Northern Ireland. A New Beginning: Policing in Northern Ireland. Indepen-dent Commission on Policing for Northern Ireland, 1999.② Department of Justice. Findings from the 2020/21 Northern Ireland Safe Community Telephone Survey. 11 Mar 2022, www.justice-ni.gov.uk/publications/findings-202021-northern-ireland-safe-community-telephone-survey. Accessed 21 Mar 2024.③洪建軍:〈北愛爾蘭衝突的由來〉,《國際資料信息》(北京),第 1 期,2002 年,頁 13 - 18;許彩麗:〈塵埃落定 ——《復活節協議》簽訂後的北愛爾蘭局勢分析〉,《國際論壇》(北京),第 2 期,2008 年,頁 74 - 78、81;林曦:〈北愛爾蘭族群衝突背景下的警務改革及啟示〉,《北京警察學院學報》(北京),第 1 期,2021 年,頁 82 - 88。誰人信任警察?回歸後香港和澳門的警察信任水平分析
  • 126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王智軍:《警察的政治屬性》,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 年,頁 54 - 56。從警察職能的視角來看,學術上的解釋也認為當社會秩序受到破壞時,警察就會以公共權力的執行角色出現,在出現矛盾衝突的場域中擔任協調者、調停者和裁判者,過程中必然表現出權威性、管理性等政治特徵,影響警察與公眾之間的關係。①第二,關於警察信任的影響因素,這一角度並非僅僅討論單一時間節點的警察信任,而是主要從宏觀、長期的視角去理解警察信任的變遷,相對來說是一個更為複雜、更為與理論相關的一個研究方向。雖然學術界對於警察信任的影響因素已有不少的研究成果,但是大多數研究是從犯罪學的視角出發進行討論。過往研究較少從政治學的視角出發,以政治信任來理解警察信任,並對公眾對警察的政治信任進行分析。“甚麼因素影響着警察信任”?這一實務上和學術上均更為重要的問題,未來尚待對更多的研究和文獻進行系統性的討論,尤其是從國家治理的視角、跨學科的視角出發。最後,儘管在過往學術研究中,香港和澳門一直作為天然的比較對象,兩地具有相類似的歷史背景、相類似的人口結構、相類似的產業規模,在回歸祖國後,國家大多數的發展策略也是以“港澳”為單位來推行,理論上兩地的發展並不會具有明顯差異。然而,在本研究的數據分析中,不難看出港澳兩地各自呈現出與當地社會文化相契合的情況,說明港澳兩地的社情民意還是具有一定程度的差異,未來在進行比較研究時需要重點考慮案例選擇、案例可比性等有關問題。〔責任編輯 陳超敏 葉蘅如〕〔校對 宋永豪〕
  • 127‧論文 | 經濟研究 ‧澳門莊荷職業生涯的影響因素研究周金泉 黃子穎 [ 摘 要 ] 澳門博彩開放二十多年來,莊荷作為澳門博彩業中的主要勞動力構成,對澳門博彩業的發展貢獻非凡,但對其職業生涯的研究還為空白。本文對 16 位研究參與者進行半結構深度訪談,並使用 Nvivo 12puls 軟件對訪談內容進行編碼和分析。研究顯示莊荷職業生涯影響因素主要包括:疫情對莊荷職業環境產生的新變化,在環境層面對組織與個體的影響;工作特徵與組織特徵是莊荷職業生涯感知的重心;組織中的不公平感知以及組織對莊荷的弱支持力度使莊荷出現消極的情緒反應、離職意向以及個體特徵的消極反應。最後本文從政府、博企及個人視角分別提出改善建議。[ 關鍵詞 ] 莊荷 職業生涯 博彩 人力資源 娛樂場一、莊荷職業發展現狀與問題(一)莊荷職業發展與澳門博彩業莊荷(Dealer, Croupier)又稱為“荷官”,是指在賭場內負責發牌、殺(收回客人輸掉籌碼)、賠(賠彩)的一種職業。在亞洲地區,負責一張賭台上的遊戲程序和籌碼處理的都稱為莊荷。由於澳門獨特的行業結構,莊荷成為單一職業佔比很高的人群,是澳門勞動力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為澳門經濟發展貢獻巨大。澳門特區政府為保障本地人就業優先,採取“荷官不允許輸入外勞”政策,①因此莊荷的人力資源需求自賭權開放起至疫情前都十分緊張,2007 年有 914 個莊荷職位空缺(表 1)。②當時有不少年青人為早日加入高薪酬、入職要求低的莊荷,放棄升讀大學的機會,甚或剛滿 18 歲就輟學,因此社會對青少年過早涉足博彩業詬病不止。澳門特區政府於 2012 年 11月 1 日立法規定禁止未滿 21 歲的人在娛樂場內從事職業活動(第 10/2012 號法律《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從而遏止了青少年過早就入賭場工作的狀況。2008 年 9 月金融風暴爆發,博彩業立即暫停擴張,莊荷的年空缺急跌至僅 28 個;當時多間賭場要求員工放無薪假,或者強制減少上班日數,甚或停薪留職。2008 年下半年,澳門博彩業的升勢漸變緩慢,隨後 2010 - 2013 年莊荷的年空缺由 2,121 個緩慢下降至 1,064作者簡介:周金泉,澳門理工大學博彩旅遊教學及研究中心副教授、博士;黃子穎,澳門理工大學博彩旅遊教學及研究中心碩士研究生。①澳門特別行政區第 21/2009 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法》。②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2000 - 2020《統計年鑑》,https://www.dsec.gov.mo/zh-MO/Home/Publi-cation/YearbookOfStatistics,2021 年 8 月 31 日讀取。
  • 128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個。2014 - 2016 年,國內打貪反腐行動,莊荷的需求劇減,至 2018 年才回升至年缺職位445 個。① 2017 年,博企提升了莊荷在學歷及經驗方面的入職門檻。2019 年底,隨着新型冠狀病毒(以下簡稱“新冠”)的爆發,遊客銳減,此期間,博企採取無薪休假、休 1 送 1、勸退等不同方式方法減少莊荷的工作時間或人數。至 2021 年,國內的新冠疫情得以控制,澳門博彩業稍有起色,但前往澳門的遊客數量受國內各省、市、地區及本澳的新冠疫情變化而上下波動。2021 年第二季的博彩業人力資源需求調查結果顯示,任職莊荷人數按年減少 701 名,對比 2020 年第四季,減少的比例由 18.2% 擴大至 41.4%;疫情的影響仍存在,總體的博彩業的人力資源需求仍處較低水平;② 2021 年 8 - 10 月,澳門本地接連發現新冠病例,博彩業回復低潮,博企開始對莊荷推行自願離職補償計劃。表 1 莊荷與澳門博彩業發展資料表年份本地就業人口(人)莊荷(人)莊荷佔比(%)莊荷年終空缺(人)博彩毛收入(百萬澳門幣)博彩毛收入佔GDP 比例(%)娛樂場(間)賭台(張)2004 / / / / 43,511 52.62 15 1,0922005 / / / / 47,134 50.71 17 1,3882006 / / / / 57,521 49.90 24 2,7622007 300,400 19,456 7 914 83,847 54.59 28 4,3752008 235,000 18,196 8 28 109,826 66.16 31 4,0172009 241,000 18,274 8 114 120,383 70.77 33 4,7702010 251,500 19,015 8 2,121 189,588 84.73 33 4,7912011 258,600 22,345 9 1,504 269,058 91.60 34 5,3022012 263,700 23,895 9 1,209 305,235 88.88 35 5,4852013 270,100 25,331 9 1,064 361,866 87.52 35 5,7502014 276,600 25,818 9 180 352,714 79.79 35 5,7112015 278,800 24,619 9 0* 231,811 63.92 36 5,9572016 276,900 24,039 9 保密資料 224,128 62.57 38 6,2872017 279,100 24,453 9 100 266,607 65.45 40 6,4192018 283,300 24,719 9 445 303,879 68.34 41 6,5882019 281,800 25,459 9 77 293,312 65.90 41 6,7392020 279,700 25,164 9 0* 61,047 31.40 41 6,080數據來源: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2000 - 2020《統計年鑑》,https://www.dsec.gov.mo/zh-MO/Home/Publication/YearbookOfStatistics,2021 年 8 月 31 日讀取。*:澳門統計暨普查局未有數據提供。①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2000 - 2020《統計年鑑》,https://www.dsec.gov.mo/zh-MO/Home/Publi-cation/YearbookOfStatistics,2021 年 8 月 31 日讀取。②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2021年第2季博彩業人力資源需求及薪酬調查結果〉,2021年8月20日,https://www.gov.mo/zh-hans/news/514945/,2021 年 8 月 31 日讀取。
  • 129澳門莊荷職業生涯的影響因素研究賭權開放的初十年,莊荷待遇相比其他行業及職位仍然優厚,不少父母十分支持子女成為莊荷。但時至今日,莊荷收入優勢漸失。2004 年,由於未有官方數據,參考網絡資料,莊荷月收入為澳門幣 14,000 元,①是當時的總體月收入中位數澳門幣 5,167 元的 2.7 倍。2019 年澳門的 GDP 是 2008 年的 2.68 倍,而莊荷的平均收入則為 1.5 倍。②隨着時間推移,莊荷的月收入與總體月中位收入的差距越來越少(表 2)。數據顯示,直至 2019 年(本研究訪談開始之前),莊荷的平均月收入收窄至總體月收入中位數 1.24 倍。③表 2 澳門莊荷收入與性別比年份 莊荷總數 女性 女性佔比 男性 男性佔比國民生產總值(GDP)(百萬澳門幣)總體月收入中位數(澳門幣)荷官月平均薪酬(澳門幣)2007 19,456 10,663 55% 8,793 45% 149,457 8,000 13,1632008 18,196 10,237 56% 7,959 44% 166,010 8,000 13,9472009 18,274 10,432 57% 7,842 43% 170,161 8,500 13,2702010 19,149 10,996 57% 8,153 43% 223,743 9,000 13,6102011 22,345 13,058 58% 9,287 42% 292,091 10,000 14,7002012 23,895 14,258 60% 9,637 40% 343,416 11,300 15,9902013 25,250 15,856 63% 9,394 37% 411,865 12,000 19,1202014 25,752 16,488 64% 9,264 36% 442,070 13,300 18,0002015 24,619 16,037 65% 8,582 35% 362,641 15,000 18,7802016 24,039 15,794 66% 8,245 34% 358,200 15,000 18,8402017 24,453 16,176 66% 8,277 34% 405,790 15,000 19,8502018 24,719 16,639 67% 8,080 33% 444,666 16,000 20,4502019 25,459 17,208 68% 8,251 32% 445,118 17,000 21,0802020 25,164 17,028 68% 8,136 32% 194,398 15,000 19,800數據來源: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2000 - 2020《統計年鑑》,https://www.dsec.gov.mo/zh-MO/Home/Publication/YearbookOfStatistics,2021 年 8 月 31 日讀取。(二)莊荷職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莊荷作為澳門博彩業第一線員工,一直僅被視為“發牌員”,包括個體、博企及政府在內的各方從未將其視為應擁有長期職業生涯規劃的職業,長期的不受重視,沒有完善的職業生涯規劃及安排,直接影響莊荷的整體職業發展。①新澳門博彩員工權益會:〈希望特區政府和博企為博彩員工提供更多元化的培訓和職位拓展的機會,為將來面臨挑戰時做好更好的準備!〉,Facebook,2021 年 6 月 27 日,https://www.facebook.com/520Macau/posts/4366580306706582/?locale=zh_HK,2021 年 8 月 31 日讀取。②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2000 - 2020《統計年鑑》,https://www.dsec.gov.mo/zh-MO/Home/Publi-cation/YearbookOfStatistics,2021 年 8 月 31 日讀取。③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2000 - 2020《統計年鑑》,https://www.dsec.gov.mo/zh-MO/Home/Publi-cation/YearbookOfStatistics,2021 年 8 月 31 日讀取。
  • 130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在個體方面,澳門居民投身莊荷是以金錢及薪酬滿意為主要原因,①因為學歷低及缺乏其他技能,造成雖然他們不喜歡莊荷的工作但不會離開它的狀況。②同時,他們在人際交往能力上表現較薄弱,影響到莊荷的工作滿意度。③在工作方面,面對憤怒的客戶時,莊荷需要情緒抑制、容易工作緊張,引至工作投入度低、負面工作滿意度。④輪班工作、較長的任職時間,容易令莊荷產生職業倦怠,導致離職意向的增加,對工作滿意度產生負面影響。⑤賭場工作環境對引發莊荷酗酒、賭博上癮、吸煙等職業健康問題有影響。⑥但是,前線的莊荷承受這些來自客戶、長時間緊張工作、工作環境及公司管理制度等不同的壓力很大程度上沒有被組織所解決。⑦在博企的管理中,男性莊荷認為自己遭遇分配和程序上的不公正比女性多。⑧莊荷感覺在工作不太受上司的賞識、晉升機會不樂觀,即使工作積極但感覺職業成功率較低,⑨對自己未來前景感負面時,容易對工作滿意度產生不滿和出現倦怠情況。⑩二、莊荷職業生涯及其影響因素的相關研究(一)莊荷職業生涯職業生涯為一個人終身經歷的所有職位的整個過程,是指一個人一生從事工作經歷的總稱,特別包括其職位變遷、職務變化以及個人通過工作實現理想和願望的發展歷程。⑪職業生涯的定議雖有不同,但主體都圍繞着職業/崗位有關的活動或經歷這兩部分。① Tang, Catherine So Kum, Anise M. S. Wu, and Joe Y. C. Tang. “Gender Differences in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 Treatment-seeking Problem Gamblers.” Journal of Gambling Studies, vol. 23, no. 2, 2007, pp. 145-156.② Kuok, Angus C. H. “Are Work Engaged Employees Perceive Career Success? A Study of Hospitality at Macau.” Jour-nal of Hospitality, vol. 2, no. 1-2, 2020, pp. 30-48.③ Gu, Zheng, and Ricardo Chi Sen Siu. “Drivers of Job Satisfaction as Related to Work Performance in Macao Casino Hotels: An Investigation Based on Employee Surve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Hospitality Management, vol. 21, no. 5, 2009, pp. 561-578.④ Rogers, Jerry D., Kenneth E. Clow, and Toby J. Kash. “Increasing Job Satisfaction of Service Personnel.” Journal of Services Marketing, vol. 8, issue 1, 1994, pp. 14-26; Taormina, Robert J., and Angus Chin Him Kuok. “Factors Related to Casino Dealer Burnout and Turnover Intention in Macau: Implications for Casino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Gam-bling Studies, vol. 9, no. 3, 2009, pp. 275-294.⑤ Chan, Simon Tak Mau, Clara L. Y. Kwok, and Johnny Y. N. Siu. “The Macau Family-in-transition: The Perceived Im-pact of Casino Employment on Family Relationships among Dealer Families.” The Open Family Studies Journal, vol. 7, no. 1, 2015, pp. 86-95.⑥ Hu, Sydney Xiao, Andrew Ieung Luk, Carmen Leong, Cecillia U, and Florence Van. “The Correlations of Work Con-ditions with Unhealthy Lifestyles and Occupational Health Problems of Casino Croupiers in Macau.” Journal of Gam-bling Studies, vol. 29, no. 2, 2013, pp. 255-268.⑦ Tiyce, Margaret, Nerilee Hing, Grant Cairncross, and Helen Breen. “Employee Stress and Stressors in Gambling and Hospitality Workplaces.” 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s in Hospitality and Tourism, vol. 12, issue 2, 2013, pp. 126-154.⑧ Wan, Penny Yim King, and Chan Joanne Sow Hup. “Perceptions of Casino Dealers toward Organizational Justice: Are There Any Gender Differences?” 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s in Hospitality and Tourism, vol. 17, issue 3, 2018, pp. 271-295.⑨ Kuok, Angus C. H. “Are Work Engaged Employees Perceive Career Success? A Study of Hospitality at Macau.” Jour-nal of Hospitality, vol. 2, no. 1-2, 2020, pp. 30-48.⑩ Taormina, Robert J., and Angus Chin Him Kuok. “Factors Related to Casino Dealer Burnout and Turnover Intention in Macau: Implications for Casino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Gambling Studies, vol. 9, no. 3, 2009, pp. 275-294.⑪ Arthur, Michael B., and Denise M. Rousseau. “A Career Lexicon for the 21st Century.” Academy of Management Per-spectives, vol. 10, no. 4, 1996, pp. 28-39.
  • 131澳門莊荷職業生涯的影響因素研究莊荷的職業經歷方面,澳門莊荷的職業晉升階梯由低至高為:莊荷、監場主任、區域經理、值班經理、娛樂場經理和娛樂場營運總經理。外資博企進入澳門的同時亦帶來西方管理制度,博企開始為正式上崗後的莊荷定期提供培訓,培訓資格視乎員工個人的表現決定,表現優異突出者會被優先選取,進行其他培訓。此外,博企對來自高校修習博彩管理專業、畢業後選擇進入博彩業發展並從莊荷做起的大學生相當重視。該部分員工的職業發展較前輩及同輩莊荷更為成功。他們同樣須由莊荷做起,但依循一條既定的、晉升相當快的路線發展,大約兩三年的時間,就可以升到中階經理:任職六至九個月莊荷可升監場主任,再任職六至九個月便可升區域副經理,再繼續工作一段時間就可升到值班經理。但經過近二十年的發展,娛樂場內管理架構已固定,職位亦趨飽和,且不再有大規模的新娛樂場建成並營運,因此現時莊荷的垂直發展空間大不如十年前,一份針對博彩從業員生活狀況的研究發現莊荷對自己職涯的發展信心較為負面。①莊荷的職業活動方面,Morris 和 Feldman 指出,在員工與客戶的互動中,一個人的真實感受與組織認可的情緒之間經常存在衝突,如果需要控制個人的真實感受,工作就會變得更加苛刻。這種情況迫使員工進行“情緒勞動”,即努力調節或抑制自己真實情緒的表達。他們還發現,壓抑真實情緒與較低的工作滿意度顯著相關。②莊荷經常與客戶密切接觸,由於娛樂場中的博彩遊戲獲勝的機率總是對賭場有利而對玩家不利,③因此經常遇到因輸錢而發怒的客戶,此時莊荷必須壓抑自己的情緒,④並需要“永遠不要展示任何可能被解釋為消極或不友好的肢體語言”,⑤因此處在壓力條件下工作,容易倦怠。澳門莊荷薪酬相對較高,但莊荷對整體工作滿意度較低。⑥研究發現,工作緊張(例如與憤怒的客戶互動)與工作滿意度低有關;⑦情緒抑制(賭場莊荷被要求的行為)是工作滿意度的強烈負面預測因素,是倦怠的積極預測因素,且與工作投入呈負相關和預測。⑧澳門賭場員工中度疲憊;性別、年齡、婚姻狀況、職業長度、輪班工作和工作職位與職業倦怠有關,倦怠增加離職意向並對工作滿意度產生負面影響。⑨①澳門博彩研究學會研究小組:〈澳門博彩從業員生活狀況研究〉,《澳門博彩》(澳門),總第 9 期,2012 年,頁 47 - 74。② Morris, J. Andrew, and Daniel C. Feldman. “Managing Emotions in the Workplace.” Journal of Managerial Issues, vol. 9, no. 3, 1997, pp. 257-274.③ Gu, Zheng. “Which way to go? Analysis of Gaming Revenue Enhancement Approaches for Macau.” Journal of Reve-nue and Pricing Management, vol. 6, 2007, pp. 33-39.④ Taormina, Robert J., and Angus Chin Him Kuok. “Factors Related to Casino Dealer Burnout and Turnover Intention in Macau: Implications for Casino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Gambling Studies, vol. 9, no. 3, 2009, pp. 275-294.⑤ Sallaz, Jeffrey J. “The House Rules: Autonomy and Interests among Service Workers in the Contemporary Casino In-dustry.” Work and Occupations, vol. 29, no. 4, 2002, pp. 394-427.⑥ Zeng, Zhonglu, David Forrest, and I. G. McHale. “Happiness and Job Satisfaction in a Casino-dominated Economy.” Journal of Gambling Studies, vol. 29, no. 3, 2013, pp. 471-490.⑦ Rogers, Jerry D., Kenneth E. Clow, and Toby J. Kash. “Increasing Job Satisfaction of Service Personnel.” Journal of Services Marketing, vol. 8, issue 1, 1994, pp. 14-26.⑧ Taormina, Robert J., and Angus Chin Him Kuok. “Factors Related to Casino Dealer Burnout and Turnover Intention in Macau: Implications for Casino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Gambling Studies, vol. 9, no. 3, 2009, pp. 275-294.⑨ Chan, Simon Tak Mau, Clara L. Y. Kwok, and Johnny Y. N. Siu. “The Macau Family-in-transition: The Perceived Im-pact of Casino Employment on Family Relationships among Dealer Families.” The Open Family Studies Journal, vol. 7, no. 1, 2015, pp. 86-95.
  • 132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莊荷的工作必須按章按流程、缺乏自由,工作性質涉及密集的前線工作。Frey 和Carns 觀察到,莊荷的工作安全性低,晉升前景渺茫,並且已經“常規化”(莊荷可以互換),因此賭場幾乎不關心莊荷的需求。① Wan 等對澳門旅遊及酒店業的學生調查表明,工作性質與職業前景沒有顯著關係;然而,工作性質是影響該行業社會地位的重要因素。此外,社會地位對學生對職業前景的看法有影響,而對職業前景的看法是學生對行業承諾的重要決定因素。②Frey 和 Carns 指出,由於賭場管理層必須擔心玩家聯合莊荷的作弊,莊荷與他們的主管之間存在相互不信任的關係,且莊荷缺乏晉升的機會,因此從主管和晉升中學到的新東西很少。③《澳門博彩從業員生活狀況研究 2011》報告顯示,澳門博彩從業員感覺上司及工作方面有壓力;雖然受訪者和上司的關係良好,而且投入工作,但工作不怎麼受到上司賞識;晉升機會不樂觀。④ Kuok 研究發現澳門莊荷雖然工作積極,但主觀上職業成功率較低、莊荷不喜歡他們的工作但不會離開它,金錢價值、薪酬滿意度是莊荷持續承諾的正相關因素;組織支持是情感承諾的最強預測因數,而莊荷對金錢的重視是持續承諾的最強預測因數。⑤女性高比例的博彩業中,性別差異在各自職業生涯中有不同看法,Wan 特別研究了性別差異在莊荷是否存在、差別待遇的性質和程度以及感知差異對莊荷工作態度的影響等問題。研究結果表明,女性莊荷在工作中比男性同行更具優勢。⑥對於組織的認同,組織社會化過程對組織的理解至關重要,通過培訓轉化為更好的工作技能,改善員工在組織中辦事的方式以達到更好的績效。⑦當同事的支持度很高時,與同事的合作會產生更有效的績效;當心懷不滿的莊荷離開賭場時,提供良好組織社會化的賭場經理可以提高莊荷的工作滿意度,減少莊荷的倦怠以及包括賭場經理和博企培訓新員工的成本。⑧此外利益相關者認為,整個博彩業對商業和就業機會以及社區發展的貢獻最大,但對① Frey, James H., and Donald E. Carns. “The Work Environment of Gambling Casinos”. Anthropology of Work Review, vol. 8, no. 4, 1987, pp. 38-42.② Wan, Penny Yim King, Anthony Ipkin Wong, and Hong Kong Weng. “Student Career Prospect and Industry Commit-ment: The Roles of Industry Attitude, Perceived Social Status, and Salary Expectations.” Tourism Management, vol. 40, 2014, pp. 1-14.③ Frey, James H., and Donald E. Carns. “The Work Environment of Gambling Casinos”. Anthropology of Work Review, vol. 8, no. 4, 1987, pp. 38-42.④澳門博彩研究學會研究小組:〈澳門博彩從業員生活狀況研究〉,《澳門博彩》(澳門),總第 9 期,2012 年,頁 47 - 74。⑤ Kuok, Angus C. H. “Are Work Engaged Employees Perceive Career Success? A Study of Hospitality at Macau.” Jour-nal of Hospitality, vol. 2, no. 1-2, 2020, pp. 30-48; Taormina, Robert J., and Angus Chin Him Kuok. “Factors Related to Casino Dealer Burnout and Turnover Intention in Macau: Implications for Casino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Gam-bling Studies, vol. 9, no. 3, 2009, pp. 275-294.⑥ Wan, Penny Yim King. “Minding the Gap in the Gaming Industry: Perceptions of Gender Disparity at Work among Female Casino Dealer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Hospitality Management, vol. 26, issue 1, 2014, pp. 130-153.⑦ Taormina, Robert J. “Organizational Socialization: A Multidomain, Continuous Process Model.”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election and Assessment, vol. 5, no. 1, 1997, pp. 29-47.⑧ Taormina, Robert J., and Angus Chin Him Kuok. “Factors Related to Casino Dealer Burnout and Turnover Intention in Macau: Implications for Casino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Gambling Studies, vol. 9, no. 3, 2009, pp. 275-294.
  • 133澳門莊荷職業生涯的影響因素研究環境保護和負責任賭博的貢獻最小,這些企業社會舉措的更好表現會帶來更好的財務表現和更有利的就業選擇。① Chan 等就賭場就業對其家庭關係的影響研究結果表明,儘管家庭財務狀況出現了不可否認的積極變化,但這並沒有改善家庭紐帶,也沒有導致家庭關係朝着更加和諧和功能性的方向發生大規模轉變。然而,儘管在賭場工作對其配偶、父母和整體家庭關係的感知影響方面存在不同的觀點,但研究參與者普遍同意,賭場工作導致的疲勞和排程不協調給他們的父母角色帶來了重大挑戰。②(二)莊荷職業生涯影響因素職業生涯過程中,個人的年齡、性別、人格特質、興趣、受教育程度以及個人價值觀都起到不同程度影響。莊荷在澳門是一份低門檻而高薪的職業,十分吸引青少年,但部分澳門青少年視博彩行業只是賺錢的途徑;大部分已入職博彩業的青少年並不以博彩業為長遠發展的目標。③賭權開放早期的一份研究顯示高中以下學歷的澳門學生有超 30% 願意到賭場工作,具大專及學士學歷的學生,更有超過 40% 願意在賭場工作。④ Wan 和 Kong的研究發現,澳門博彩管理專業大學生總體對博彩行業及其職業前景持中立態度,大多數學生表示打算在畢業時進入該行業。在各年級學生中,三年級學生對博彩行業的負面傾向更多。⑤ Tang 等的研究顯示,澳門居民投身莊荷主要是由於金錢因素,且對於 45 - 54 歲和55 - 64 歲年齡段、受教育程度(高中或以下)的女性往往更有可能在博彩行業工作,⑥而莊荷在工作中女性比男性同行更具優勢。⑦在人格特質方面,擁有更穩定情緒的莊荷能夠在壓力較大的情況下保持冷靜,並在工作中表現良好,從而提高整體工作滿意度。⑧在組織因素中,組織文化、組織制度以及組織社會化對職員的職業生涯起到重要影響。組織的有效運作、訓練有素和整合良好的勞動力至關重要。培訓不足可能會削弱莊荷在工作中的表現,博企通過適當的培訓,可以提高莊荷的工作技能,幫助他們更有效地工作,從而在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功,並產生更滿意的員工。⑨ Kuok 和 Taormina 的研究表明,組織社會化、組織支持、上司誠信與莊荷的情感承諾呈正相關,其中組織支援是情感承諾的① Vong, Fanny, and Anthony Ipkin Wong. “Corporate and Social Performance Links in the Gaming Industry.” Journal of Business Research, vol. 66, issue 9, 2013, pp. 1674-1681.② Chan, Simon Tak Mau, Clara L. Y. Kwok, and Johnny Y. N. Siu. “The Macau Family-in-transition: The Perceived Im-pact of Casino Employment on Family Relationships among Dealer Families.” The Open Family Studies Journal, vol. 7, no. 1, 2015, pp. 86-95.③黃雁鴻、阮建中、崔恩明:〈博彩業迅速發展後的澳門青少年價值觀探析〉,《澳門理工學報》(澳門),第1期,2007 年,頁 10 - 23。④呂開顏、劉丁己:〈澳門青少年對博彩業衝擊的認知調查〉,《和諧社會建設與青少年發展研究報告》,天津:天津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7,頁 271 - 279。⑤ Wan, Penny Yim King, and Frances Kong Weng Hang. “Career Perceptions of Undergraduate Gaming Management Students.” Journal of Teaching in Travel & Tourism, vol. 11, no. 4, 2011, pp. 367-391.⑥ Tang, Catherine So Kum, Anise M. S. Wu, and Joe Y. C. Tang. “Gender Differences in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 Treatment-seeking Problem Gamblers.” Journal of Gambling Studies, vol. 23, no. 2, 2007, pp. 145-156.⑦ Wan, Penny Yim King. “Minding the Gap in the Gaming Industry: Perceptions of Gender Disparity at Work among Female Casino Dealer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Hospitality Management, vol. 26, issue 1, 2014, pp. 130-153.⑧ Taormina, Robert J., and Angus Chin Him Kuok. “Factors Related to Casino Dealer Burnout and Turnover Intention in Macau: Implications for Casino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Gambling Studies, vol. 9, no. 3, 2009, pp. 275-294.⑨ Taormina, Robert J. “Organizational Socialization: A Multidomain, Continuous Process Model.”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election and Assessment, vol. 5, no. 1, 1997, pp. 29-47.
  • 134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最強預測因數。① Li 和 Kim 研究顯示,管理層承諾對前線莊荷的工作能力有積極而顯著的影響;主管支援和群體信任對管理承諾與莊荷工作能力之間的關係具有調節作用。② Kuok的研究發現組織社會化(培訓、理解、同事支持、未來前景)、職業道德、分配公平與主觀職業成功和工作投入呈正相關和預測。③Taormina 和 Kuok 調查了澳門的 172 名賭場莊荷,發現情緒抑制(賭場莊荷要求的行為)是工作滿意度的強烈負面預測因素,培訓、分配公平和成就需要則是積極的預測因素。情緒壓抑和神經質是倦怠的積極預測因素,未來前景和工作滿意度是倦怠的負面預測因素,工作滿意度與職業倦怠的兩個方面都呈負相關,並且是它們的負預測因數。薪酬滿意度也與這兩個組成部分呈顯著負相關。此外,未來前景和理解組織社會化的維度對離職意向有負面預測。④職業生涯的發展還受宏觀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環境、行業環境、價值觀和家庭等的外部環境影響。21 世紀初,澳門是亞太地區唯一合法賭博地區,造就了澳門博彩業的獨特經營優勢。經過二十年,周邊國家或地區如新加坡、韓國、菲律賓等已合法設賭,但澳門現在仍是中國唯一合法賭博的地區,澳門博彩業面對周邊國家或地區日益激烈的競爭,特別是 2020 年開始至今,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為澳門博彩旅遊業帶來前所未有的挑戰。直至2021 年第二季,六大博企僅“銀娛”轉虧為盈。⑤現時,中國中央政府及澳門特區政府正大力推動澳門經濟多元發展,以改變高度依賴博彩業的現狀。2022 年,透過新的賭牌重新投標的機會,特區政府力求推動社會產業多元化,澳門博彩業將向新方向發掘潛力。博彩業是澳門經濟的支柱產業,為澳門特區政府的主要稅收來源,澳門四分之三以上人口從事博彩業或與其相關的營生。⑥澳門博彩業經過近二十年的迅猛發展,澳門“賭城”的形象得到進一步強化,澳門社會對“賭博”的的看法由原來的“偏門”漸變為“娛樂”,⑦加之社會人士、立法會議員等對博彩業的支持,都增強了青少年在心態上對博彩業的認同感。⑧ Wan 和 Kong 的研究顯示,教職員工和教師以及與博彩相關的工作經驗,對澳門博彩① Kuok, Angus C. H., and Robert J. Taormina. “Conflict between Affective Versus Continuance Commitment among Casino Dealers.” Evidence-based HRM: A Global Forum for Empirical Scholarship, vol. 3, no. 1, 2015, pp. 46-63.② Li, J., and Jong-Hyeong Kim. “A Cross-level Analysis of Management Commitment and Work Ability among Senior Casino Dealers in Macau.”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Hospitality Management, vol. 31, no. 5, 2019, pp. 2095-2113.③ Kuok, Angus C. H. “Are Work Engaged Employees Perceive Career Success? A Study of Hospitality at Macau.” Jour-nal of Hospitality, vol. 2, no. 1-2, 2020, pp. 30-48.④ Taormina, Robert J., and Angus Chin Him Kuok. “Factors Related to Casino Dealer Burnout and Turnover Intention in Macau: Implications for Casino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Gambling Studies, vol. 9, no. 3, 2009, pp. 275-294.⑤ “Recent Study Reveals More Than a Third of Global Consumers are Willing to Pay More for Sustainability as De-mand Grows for Environmentally-friendly Alternatives.” Business Wire, 14 Oct 2021, https://www.businesswire.com/news/home/20211014005090/en/Recent-Study-Reveals-More-Than-a-Third-of-Global-Consumers-Are-Willing-to-Pay-More-for-Sustainability-as-Demand-Grows-for-Environmentally-Friendly-Alternatives.⑥陳章喜:〈澳門博彩業發展:現狀、問題與對策 —— 基於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特徵的分析〉,《新華澳報》(澳門),2017 年 2 月 9 日。⑦婁勝華:〈1931 - 1945 年澳門救亡賑難社團的興盛與轉折〉,《民國檔案》(南京),第 1 期,2007 年,頁 68 - 74。⑧黃雁鴻、阮建中、崔恩明:〈博彩業迅速發展後的澳門青少年價值觀探析〉,《澳門理工學報》(澳門),第1期,2007 年,頁 10 - 23。
  • 135管理專業大學生的職業決定有最大的積極影響。①三、研究設計為探求澳門莊荷職業生涯的影響因素,本文採用問卷訪談的方法。為取得較為全面的資料,研究對象包括博彩從業人員以及非博彩從業人員兩大部分。博彩從業人員包括莊荷(包括現職莊荷、莊荷主管和已轉業莊荷)、博企人力資源主管;非博彩從業人員包括工會的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士、教育界研究博彩業的學者和高校在讀博彩專業的學生。16 位接受訪談邀請的受訪者於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2 月完成訪談。研究者對受訪者進行一對一單獨訪問。訪談地點應受訪者建議分別安排在餐廳、公園、學院課室、圖書館或受訪者工作場所中的訪客室等不受外界影響的在獨立空間進行。研究者以訪談大綱引導受訪者分享經驗、表達情緒及想法。訪談期間使用錄音筆收錄採訪內容作為後續研究分析的原始資料。16 位受訪者之訪談時間總計逾 12 小時,平均每人訪談時間約 45 分鐘。訪談轉錄文本共計約 184,499 字,平均每人的訪談錄音轉錄文本約 11,531 字,相關訪談大綱及受訪者描述性資料如下(表 3、4)。表 3 訪談大綱訪談對象 訪談大綱莊荷任職經驗背景的問題大綱:請您談一下當時您為甚麼選擇進入莊荷?您怎麼看莊荷這份工作?在您莊荷的工作中,有甚麼情況或事情會影響到您的工作表現、加薪或晉升機會?以您莊荷多年的工作經歷,您現在怎麼看待莊荷的將來?博企人力資源主管組織層面的問題訪談大綱:貴公司招聘莊荷時主要考慮哪些方面?貴公司在莊荷和用人、育人、留人方面採取了哪些方法或措施?貴公司對莊荷將來的發展是怎樣考慮的?同業的競爭、外部環境多變等情況對貴司莊荷的人力資源政策有甚麼影響?工會的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士社會人力資源及勞方代表的工會的訪談大綱:請您談談莊荷這職業的現狀?莊荷這一職業現時發生了甚麼變化?您認為是甚麼原因造成了這些變化?以您多年的經驗來看,發生甚麼情況或事情會影響莊荷職業決策和莊荷職業發展機會?您對將來莊荷的職業發展機會有甚麼看法?為甚麼?教育界研究博彩業的學者博彩業專業研究者的訪談大綱:從您的專業角度來看,現在莊荷的職業發展是怎樣?為甚麼會出現這些狀況?您對修讀博彩專業的學生日後在莊荷的職業生涯發展有甚麼看法?從莊荷的職業教育、培育、發展的角度來看,您認為現在的支持能否幫助莊荷勝任行業將來發展的要求,甚至更具競爭力?在讀博彩專業的學生莊荷職業選擇的訪談大綱:您為甚麼選擇就讀博彩專業課程?您畢業後會進入博彩業任職莊荷嗎?為甚麼?您對莊荷該職業有甚麼想法或計劃?為甚麼這樣想或計劃?澳門莊荷職業生涯的影響因素研究① Wan, Penny Yim King, and Frances Kong Weng Hang. “Career Perceptions of Undergraduate Gaming Management Students.” Journal of Teaching in Travel & Tourism, vol. 11, no. 4, 2011, pp. 367-391.
  • 136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表 4 受訪者基本資料滙總類別 編號 現時職業 性別年齡段(歲 )任職莊荷年資(年)經濟狀況 婚姻狀況在職並具莊荷工作經驗人士a1 監場主任 男 31-40 10-13家庭經濟支柱之一已婚a2 莊荷 男 31-40 7-10家庭經濟支柱已婚a3 監場主任 男 31-40 13+家庭經濟支柱已婚a4 莊荷 男 31-40 13+家庭經濟支柱已婚a5shift man-ager男 31-40 13+家庭經濟支柱之一已婚a6 pit manager 男 41-50 13+家庭經濟支柱之一已婚已離職莊荷a7 教師 女 50+ 10-13非家庭經濟支柱已婚a8 教師 女 50+ 13+家庭經濟支柱已婚a9已離職莊荷女 31-40 5-7非家庭經濟支柱未婚a14主管(角子機)男 31-40 5-7家庭經濟支柱之一已婚在讀學生a10 學生 女 / / / /a11 學生 男 / / / /學者a12教育界學者男 / / / /a13教育界學者男 / / / /工會 a15 工會 男 / / / /博企人資專家 a16人力資源副總裁男 / / / /四、結果分析(一)問卷分析與驗證為了瞭解各受訪者面臨的交互環境,瞭解他們的關鍵信息點,研究者通過紮根理論(Grounded Theory)對此予以提取和概念化。利用 Nvivo12 plus 軟件,嚴格遵循紮根理論的編碼程序,對訪談資料進行分析。針對經過以上整理完畢的訪談文本逐字逐句信息提取並進行範疇化命名,通過訪談案
  • 137澳門莊荷職業生涯的影響因素研究例原句和節點形成不同的範疇或抽象概念類屬關係。研究者首先對 12 份訪談文稿進行開放編碼,共得到 232 條有效語句,經過範疇化後共抽象出 168 個相對獨立的初始概念(圖 1)。通過主軸編碼,相關文本形成了個體特徵、工作自主性、離職傾向、情緒反應、轉行壁壘、自我意識、工作壓力、技術趨勢、學科特點、公平性感知、客戶關係、上下級關係感知、同事關係、領導風格與行為、組織支援、組織忠誠度、家庭環境、勞動力市場、信息感知、行業環境、政策環境、疫情衝擊、多元評價、福利待遇、崗位輪換、管理實踐、培訓支援、職位晉升等 28 個主範疇。圖 1 概念詞彙計量圖譜最後,選擇性編碼是將開放編碼和主軸編碼程序中產生的各種類別和主軸編碼形成的模型進行整合,選擇理論覆蓋率強的模型,整合從資料中發展出來的概念和類別,形成更大的理論解釋框架,通常有一個核心類別。經過對主要類別的不斷對比,本文所確定的核心類別是“個體認知、工作特徵、人際互動、團隊層面、形成環境、疫情驅動、組織特徵”。理論飽和度檢驗方面(表 5),採用 “ 交叉檢驗法 ” 對剩餘未進行編碼的 4 份訪談材料進行驗證。結果表明,沒有新的概念範疇,現有的範疇能夠有效詮釋莊荷職業影響因素。
  • 138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表 5 理論飽和度檢驗表主範疇 開放式節點 原始語句自我意識 工作身心封閉 那時候是坐在那裏幹活,就感覺好像很困住自己,有那一種感覺。多元評價 出勤率考核因為每個人做的都差不多,可能它上面升職的話,資料就是看你出勤率多少。技術趨勢 電子賭台應用也有更多就是電子賭台的出現,那麼對這個莊荷也出現了影響;一些是它的需求也會產生一些個影響。行業環境 入職年輕人較少入職的年齡或者入職的對象相對年輕人的較少,都可能一些中壯年為主,希望可以進去做(莊荷)。培訓支援 師徒制培訓師徒制培訓就是師傅帶領學生,可能手把手的教,在實踐中的學習,當然對學生的教學效果是比較好。福利待遇 薪資水平高問:你進去的時候給到的人工是多少?答:13,000(澳門元)。問:你就毫不猶豫的進去了?答:是。那時候每一個人都想進去的,就剛好我做的那家。技術趨勢 虛擬技術合作將來通過現在的技術,比如說一些個虛擬實境技術來解決,我們可以通過和一個校企的合作,讓他拿出一些方案來。職位晉升 學歷測評關聯就是例如中學畢業呀,大學畢業啊,就是總之就中學和大學剛剛畢業的這一類,這兩批人是優先考慮的。勞動力市場 莊荷供給多其實我們莊荷目前來說都是供過於求的,所以我們現在,會提供很多機會給員工報名,你願不願意轉做別的部門。不公平感知 評估感受失衡那就肯定都覺得好像不是很公平。所以就有些人,不請假、不早退;就沒遲到的,接着就按病假又少的來衡量。同事關係 同事關係融洽 不差的,都 ok 的,跟同事都挺好的。政策環境 本地培養要求其實他們現在主要可能是,主要應對一些叫人才培養的一些政府要求,或者培養本地人的要求。家庭環境 家庭經濟壓力而且我當時候沒有家庭經濟壓力,所以我當時離職都還是比較輕鬆的,如果那些有家庭壓力的,可能就未必這麼樣就可以離職了。政策環境 教學公職批准 教公職人員如果要經過賭場的話,要經過特區政府的特別批准。行業環境 社會地位吸引 覺得這個職業的社會地位是否吸引他們,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信息感知 校園巡迴講演我去了澳門二十五間中學巡迴演講,那時候真是講到喉嚨破了的。巡迴演講二十五間中學,我全部見齊他們,見齊他們每一班的畢業生,每一間學校都約定他這樣,熱心去他禮堂做演講。政策環境 政府裁員限制政府和企業真的不希望有裁員的情況,因為一裁員就比較麻煩,尤其是博彩業那個體系大、人口多。疫情環境 疫情衝擊市場像這一次最近來的新冠疫情,那麼這些疫情的影響使澳門的博彩產業的整個的發展受到了一個暫時的這麼中斷也好,阻斷也好,或者是一個突然的新的這麼一個打擊。職位輪換 工作職位輪換公司方面會做出人力資源方面的一些調整,它的調整主要就是說是進行了一些個輪換,甚至安排了一些學習等一些一系列的活動。職位晉升 晉升空間縮小 對莊荷的大量需求以及職位的晉升空間來講,現在的空間比較小。(二)結果分析本研究通過對 16 位受訪者的訪談資料分析,發現影響澳門莊荷的職業生涯有以下幾個因素,為保障受訪者的隱私,訪談中的 16 位受訪者分別以代號 a1 至 a16 代表,莊荷工作的場所以 H1 至 H14 分別代表不同的賭場、C1 至 C6 分別代表六大博企。(1)政府政策的影響莊荷職業生涯受到來自政府的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政府通過人力資源政策實施、勞工法的完善以及一些法律和法令方式以外的壓力給予博企,因而影響到莊荷在就業、福利待
  • 139澳門莊荷職業生涯的影響因素研究遇、工作表現及晉升機會上的機會。以下是來自莊荷(a2 和 a6)、博彩業研究學者(a12)以及博企人力資源專家(a16)的訪談內容摘錄:a2:它(政府)最重要的政策就是不輸入外勞,這就是關於人口競爭力的問題……要保持就業水平,這是保就業、穩定民生,這是政府的重任……但是我做久了,瞭解同事之後,他們絕大部分是學歷真的不高的人,他們職業的規劃都是沒有的,基本上就是希望做到退休等等之類。他們也不求甚麼重大的改變,所以慢慢時間長了,他們與外界是脫節的,所以必須靠政府不輸入外勞這個政策來保護他們。但是這個會導致他們個人上升的積極性大大減低。a6:所以政府出了這個法例,如果真的通過了,其實莊荷都是有點岌岌可危的。政府只是保障一樣 —— 他莊荷的職位是只請本地不請外勞,但是他沒有說不可以炒本地人。所以現在莊荷都很害怕,害怕一旦收(賭)台的時候,你就糟糕了。a12:因為政府有鼓勵博企,嗯,要盡量幫助澳門的員工向上流動要求,因此博企也都盡量配合政府的期望,因此我們的莊荷的話,莊荷相對其他地方的晉升機會是多一些。a16:2003、2004 年博彩業呢就開始蓬勃發展啦,因為又發了幾個賭牌啦,引入好多外資、好多競爭,那有競爭才有進步。那當時來講呢,整個業界呢,那個招聘莊荷呢,就產生過極度的困難。(2)行業環境的影響莊荷職業生涯中的入職決策、薪金、晉升受到行業環境及政策環境的很大的影響。10位具莊荷工作經驗的受訪者中,6 位在職的莊荷及 2 位已離職莊荷的入職時間在 2002 -2012 之間。該時期正是澳門博彩業蓬勃發展時期,很多莊荷在這個時期入職並得到晉升的機會。一名莊荷(a3)對自己當時入職的回憶的經歷:a3:因為我入行的時候,莊荷算是一個剛新起的,即,這一行是剛興起的,薪酬是高了,平常的三倍,就是正在讀書,你也會跑去做的。莊荷主管(a2 和 a6)講述自己當時晉升的情況:a6:05 年的時候,沒正式升 super(監場主任),還沒升 super,所謂學做 super,學了大半年左右,然後我就正式升 pm(Pit Manager)了。對了。為甚麼?因為那個時候開放期,實在太過搶人了,所以變成公司覺得有一些潛質的員工,他不希望他們走,所以變相很多,公司認為有潛質的(員工)全部都晉升了。a2:所以以前已經升了的,就是在 2013 年之前,很暢旺的賭廳在開的時候,每家企業的市場定位不一樣的。你看C3(博企)的市場定位,它是以VIP為主的。所以,他 VIP 是一個 super 看一張台,當有其他的賭廳,中介人進去公司開賭廳的時候,它就會馬上升一批人去應付他的人手的需要。博彩業研究學者(a12)對博彩業自開放至今共二十多年的總結,反映出莊荷的職業發展空
  • 140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間受到行業環境的影響:a12:以前的話在博彩業高速發展的時候,不斷的開新的度假村,那麼機會就不斷有。但是現在市場已經進入比較成熟了,嗯,再有很多晉升機會的可能性就小了。隨着大環境的變化,特別是 2020 年開始爆發的疫情,莊荷的職位空缺及晉升機會停滯。莊荷主管(a5)講述現時的莊荷晉升空間:a5:但它會因應環境的晉升機會,就已經壓縮的比較厲害了,就算現在今時今日,過去這五、六年,無論你是外向型、充滿熱誠還是內向型,其實工作機會就像剛才你提的問題,會不會他是充滿熱忱、工作很好,就會更多的發展機會呢?現在就沒有了這一個情況了。主要是整個行業的晉升機會幾乎接近 0 了,接下來,就剩下來你是屬於正面熱誠的,還是屬於內向型低調的?分別,對於發展來說,分別都不大了。博企人力資源專家 a16 講述企業面對困境時停止招聘莊荷的情況:a16:曾經最最最艱難的時期是怎樣?我們就一個 H4(賭場),就多了五百個莊荷出來。是呀,要怎樣來消化呢?幸好我們本身有超過二十個賭場啦,我們就會首先停止招聘,停止新招聘。(3)外部突發公共事件的影響自賭權開放後,對澳門博彩業產生最大影響的外部突發公共事件是 2020 年初開始並延續逾兩年的新冠疫情。在前所未有的市場低迷情況下,莊荷的勞動市場需求、晉升機會出現停滯,莊荷亦因此真正出現危機感,從而更加珍惜現有的工作,工會專家(a15)表示:a15:因為他們現在這個年齡和他們現在這個技能,重回社會是絕難找到工作。而且找回差不多工資的,基本上是難上加難。所以大家於對於職位的是相對珍惜的……在行動上,莊荷表現得更加配合上司提出的工作要求,莊荷主管(a6)表示:a6:所以反而覺得這兩年,這些班長(即莊荷)反而覺得與之前態度是有點轉變,反而好了。我不知道為甚麼……我們的關係,就是高層和莊荷的關係好像密切了。好像他們理解到你們為甚麼這樣做,你又理解到為甚麼他們會乖了。因為,彼此大家都珍惜,在這個不是太好的時間出了這些問題。我覺得,現在的莊荷,你跟他說的時候,他很快就做到你的要求,就不像以前那樣,你一來他就馬上跟你犟起來:“ 你怎麼淨說我,你怎麼不說他。他也是這樣。” 這樣(情況)現在就很少。同時,莊荷在求知慾望上展現出良性改變,會主動進修學習以應對將來的變化,工會專家(a15)及莊荷主管(a6)表示:a15:金融海嘯的那段時間是第一次我們所謂的這樣的一個衝擊。但整體來說,都叫作透過各方的努力都渡過了。那段時間之後,大家的危機是有的,危機意識是有的,就等於我們開了大量的培訓班,因為他們有空,他們放假,就開了電腦,有些語言、有一些其他技能方面的班,報到爆(滿)不夠位的,不夠位的,開了幾年。
  • 141澳門莊荷職業生涯的影響因素研究a6:其實,現在我反而覺得多了人去讀書,真的多了人去讀書進修。為甚麼?不知道是不是在害怕自己要轉型,所以怕自己的條件不夠。所以,我在排期的那兩場人,普遍性的都起碼有不少,不說多,都有 10 個 8 個開始進修、讀一下書。甚至不只是莊荷這層級,而是 super(監場主任)、PM(pit manager)都去讀書進修。我都不知道為甚麼,可能他們都怕環境變化,所以真的跟以前不同了。(4)上司的影響本研究發現上司的表現對莊荷的工作表現及情緒有着正向的影響,且不同管理風格的博企的上司對莊荷的工作態度有着很大影響,莊荷(a2)表示:a2:你與不同的上司合作,當時間久了,你就會知道不同的上司有不同的工作性格,不同的工作態度,我們做下屬的一定要精明醒目,你要與不同的人合作,做不同的事。此外,上司對待下屬採用不公平的管理手法,令下屬產生的不公平感,加強了莊荷對組織的對立情緒,監場主任(a3)表示:a3:我覺得拉關係是很重要的,例如,好像經常(監場)主任跟 PM 熟,比如有時候說你上一下洗手間,一去就半個小時才回來,其實都不是上廁所,但他們(之間)熟,他就不說你。但有一些沒有關係的人,真的是上洗手間,去了 10 分鐘回來,PM就說你去那麼久幹嘛!呵呵 ( 無奈笑 ) !這個,所以關係都是很重要的……那個對立面是很強很強的(強調語氣),對立到……就是那些人是很憎(恨)、很憎(恨)公司。就算它(指博企)做了一件,做了一件好的事,來幫我們員工的,但是那些人聽到一定就覺得它是有陰謀的,那些人永遠是這樣的。真的,真的對立面十分強!與上司關係的好壞對莊荷的晉升機會影響頗大,莊荷對上司的感知反映到其工作中,甚至採取消極的工作態度,工會專家(a15)總結自己工作中遇到的案例表示:a15:可能我又會基本英文,有很多培訓的證書,但可能跟一個沒有這些證書的,或者那個只是跟上司好關係點,欸,我反而沒得晉升了,那個反而就升了職。所以現在一般,他們(覺得)我讀來都沒用,因為我拿那個證書回去,加人工也不會多加一點,加人工公司大家一起加那麼多;向上流動,大家都是到某一個年資,就升 super 2,接着到 super 1 這樣。這樣變成那個動力,大家動力少的。(5)薪酬的影響本研究顯示薪酬待遇成為莊荷選擇入職、留職或是否轉職的重要考慮因素。受訪的 10位具莊荷工作經驗人士(6 位在職,4 位元已離職)全部表示自己的入職原因是當時莊荷的薪酬可觀。而莊荷在工作中雖然感到怠倦並出現轉職想法,但仍然選擇留職的原因也是因為轉職後將失去現時所有的薪酬水平,工會代表(a15)表示:a15:他們會覺得自己純是工資高,他們就覺得就算了,為了看在工資的分上,到外面也未必找到(同等工資水平),那很多唯有硬啃。
  • 142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隨着近年莊荷與社會其他行業的薪酬水平拉近,造成現時莊荷的年齡結構偏大,工會的代表(a15)表示:a15:新的莊荷工資只是一萬來塊,大概是一萬五六左右,新進去的莊荷做久了有年資的才一萬八、二萬多這樣,但是在外面找一份普通的文職也有一萬三四,又不需要上午夜班,還有一些私人的時間。變成了這個選擇多了,與剛剛 2007 年,大家找不到工作,可能找一份文職才只有四五千、五六千,一進去做莊荷就有一萬二三,或者一萬四,差距會是大囉!所以這裏是,現在整個莊荷的結構,會覺得年齡偏大的。年青一輩擇業時開始將職涯上升空間加入考慮因素,莊荷主管(a6)說到自己工作場地上的莊荷對自己職業生涯的規劃:a6:現在的(莊荷)真的……進到來(博企)真的有很明確的目標。有些人定了(目標),我 5年要去到甚麼(職)位,如果不行的話,他們真的會跳走的轉行,完全轉行,不在這行發展,轉去另一行業。而受過一定教育的年青人不再優先考慮任職莊荷,高校在讀博彩專業學生(a10)講到自己的擇業看法:a10:我就覺得他入職也就是 14,000 一個月,其實我去做文職,畢業兩三年就可以有 2 萬的人工。但是莊荷一出來,要等到好久才能升職。(6)個人心理素質的影響莊荷工作長時間面對賭客,要具備強大的心理素質來處理來自上司及客人帶來的負面情緒。莊荷一旦無法消除負面情緒,累積下來,則會對本職工作產生厭惡,以消極的情緒應對工作,最終產生離職意向。持有正向及積極的態度,可以更有效解決來自客人的衝突,處理客戶間的關係。在受訪的 6 位在職莊荷中,4 位提及自己以樂觀的心態對待工作中遇到的不愉快事情和以同理心去服務客人的工作。監場主任(a1)講述自己處理與客戶的爭執的方法:a1:因為,在工作上,我自己的心態是多會站在公司的角度去想,比如說如果有客人跟你爭執,你自己也會有一個控制,不會跟他有爭執。你的心態,就你的心態會站在公司的角度去想。持有正向的心態,可以令自己保持良好的心境應對繁複的工作及人際關係。莊荷主管(a6)就以“厚面皮"來形容如何應對來自客人的侮辱:a6:所以,有很多都是忍受不了,忍受不了那個所謂被客人罵的那種感覺,所以那時候做莊荷雖然價單(收入)是高的,但就,都要很厚臉皮才可以做得到。對於應對來自上司的不合理責難,莊荷主管(a6)亦表示:a6:不要理他。你的心態一定要很強的,有些東西你自己要懂得去區分,聽完了之後不要放心上。
  • 143澳門莊荷職業生涯的影響因素研究通過對 16 位受訪者的訪談資料整理及分析,研究結果顯示:形成環境與疫情驅動在環境層面對組織與個體的過程有着宏觀維度的影響,尤其是疫情驅動體現了在突發性公共事件的衝擊下,莊荷職業環境產生的新變化。工作特徵與組織特徵是莊荷職業感受的軸心點,即對莊荷職業生涯感知的重心所在;人際關係與團隊層面作為橫向維度是從互動行為角度展開,即在組織中所得到的不公平感知以及組織對莊荷的弱支持力度等作用於莊荷的個體認知反應。個體認知作為最終影響的維度,其主要體現的有消極的情緒反應、離職意向以及個體特徵等(圖 2)。圖 2 本研究的莊荷職業生涯影響因素理論模型
  • 144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五、結論與建議(一)研究結論通過 16 位受訪者的訪談證實到莊荷職業生涯存在於個人及組織的問題。例如,在莊荷個人方面,由於工作所需的情緒抑制、單一刻板的工作及輪班產生的負面情緒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累積後,就產生職業倦怠及離職意向,但因缺乏其他技能和莊荷的薪酬優勢,令莊荷即使感到不喜歡該工作卻不會離開它。在組織方面,博企長期忽略莊荷承受來自客人、身體健康、上司的壓力及不公的壓力的做法,令莊荷產生消極工作態度,甚至強烈抵制情緒。沒有機會向上流動,使莊荷對自己的職業前景發展感到氣餒,以消極方式面對工作。本研究綜合已證實的問題及通過本次訪談內容的研究分析,總結了影響著莊荷職業生涯的六大因素。首先,形成環境對莊荷的職業生涯起着決定性的影響。形成環境主要包括政策環境和行業環境。在政策環境方面,澳門特區政府推行的人力資源政策、對博企營運的監管,以及來自政府對博企各方面的口頭呼籲,都影響着博企的人力資源制度、培訓制度和晉升制度,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有重要影響。澳門特區政府某些干預政策,例如一些保護政策,改變了在自然條件下原本加入該行業的人數,同時亦令到部分莊荷缺乏危機意識感,工作及學習其他技能的動力不足。在技能培訓上,缺乏對莊荷在心理素質方面的培訓,導致莊荷不懂釋放來自工作中帶來的負面情緒及心理壓力,經過時間的累積,莊荷在無能力改變現狀的情況下,以消極態度面對工作。其次,在行業環境方面,博彩業的行業環境直接影響莊荷職業生涯中各階段的狀況及機會。博彩業處在上升及發展階段,莊荷供不應求,大量勞動力進入,當時莊荷的薪酬福利、入職機會、轉職機會、晉升機會以及晉升速度均是社會其他行業職位所不能比擬的。當行業處調整期及疫情時,莊荷的入職機會及晉升機會呈斷崖式下降,而該狀況與學者的研究發現,即各行業員工流失率與員工僱用率(行業機會)之間正相關一致。①第三,持續的疫情改變了莊荷的職業環境。疫情令莊荷的入職及晉升機會的處停頓狀態的同時,也令莊荷與上司彼此間的關係有所調和,雙方均變得互為體諒。疫情還令莊荷產生危機感,部分莊荷開始考慮自己的將來,並積極參加各種技能的學習或學業進修,以提升面應對日後市場環境變化的能力。第四,組織的管理制度、晉升制度不完善,造成莊荷感受到不公平待遇而又投訴無門,因而採用離職或以消極態度應對公司及工作。學者們的研究顯示,管理層支援可以令員工工作績效提高,辭職意願降低,②而本研究顯示,不公平感、上司的責難、組織弱支持強烈影響莊荷的工作表現,其中,晉升不公平感更是直接影響莊荷的求知進修意願。①周金泉、 蘇金福、李少聰、梁釗浩:〈澳門博彩企業莊荷職業認同分析〉,《澳門研究》(澳門),第 4 期,2017 年,頁 100 - 108。② Wan, Penny Yim King, and Joanne Sow Hup Chan. “Casino Employees’ Perceptions of Their Quality of Work Lif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ospitality Management, vol. 34, 2013, pp. 348-358.
  • 145澳門莊荷職業生涯的影響因素研究第五,組織中的人際關係。莊荷在工作中與同事、上司及客戶間的互動,以及工作中承受的壓力均對莊荷對自我職業生涯產生不同的感知,從而影響莊荷的工作心態及處事方式。第六,莊荷個體的自身因素對其職業生涯發展起着最終的作用。首先,持有樂天、積極性格的莊荷會更發自內心地主動款待客人,並在款客的過程中與客人取得良好的互動,可見當個體個性類型與其職業類型相一致之時,個人能充分地施展其能力與價值觀,承擔令人愉快的工作和角色。其次,自我意識是莊荷職業生涯發展上極為重要因素,自我意識強的莊荷會堅定走自己的路而不易受身邊負面環境或情緒的影響。同時,莊荷社會認知及工作認知對其工作心態、工作態度、工作中處理衝突的表現都有重要影響。社會認知足夠的莊荷顯現的情商相對較高,對自身能力及條件能作出合理及正確的定位,面對工作中產生的不滿,能發現平衡的方式,能快速釋放負面情緒;有能力妥善處理與客人衝突,與客人的關係良好。而社會認知不足的莊荷,情況剛好相反,部份產生離職意向,而更多莊荷則是以消極態度應對工作。(二)建議政府層面。由於莊荷的職業發展直接受政策環境及行業環境影響,因此政府在宏觀政策上應訂立博彩業長期發展藍圖,以循序漸進的方式推動博彩業發展及變革,避免執行令行業大起大落的法令法規。在微觀層面上,政府應減少對莊荷過度保護的行政行為,以自然的競爭環境推動莊荷增強自身競爭力。在針對莊荷的培訓課程設計上,增加莊荷入職前的職業生涯指引,特別是客觀地披露莊荷工作的特性,讓入職者對莊荷工作有恰當的認知,建立良好的職業態度。此外,本研究結果發現,身體健康和心理素養對莊荷工作表現及職場發展都有重要的影響,而現時政府尚未有關於職業心理素養培訓及職業服務意識培訓的課程,有待增加。最後,建議政府多方鼓勵並協助莊荷學習多元技能,提升莊荷的綜合能力。博企層面。首先,建議在晉升制度上建立清晰的、完善的橫向及縱向晉升制度,以幫助莊荷擬定清晰的努力方向。組織公正影響員工承諾,管理層在執行晉升制度上,必需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減少因管理人員的私人喜好而產生的偏頗情況,令莊荷感受到個人努力的價值,增強奮發向上的意願。其次,在組織支援層面上,建議在管理方式上給予莊荷更多人性化的關懷及支援;人性化處理莊荷合理的訴求,以減少莊荷的消極對抗情緒,增強向心力;為莊荷提供心理壓力舒緩的支援,以減少莊荷工作中負面情緒的累積。第三,為莊荷提供職業生涯規劃輔導,幫助莊荷擬訂職業生涯目標及方向,訂立可行的實施方案,在莊荷的職業生涯過程中提供適時的指引,從而達到有效引導莊荷職業生涯良性發展。第四,在培訓制度上建議,增加莊荷心理素質培訓、職業素養培訓,以及正能量培養的相關課程。心理素質培訓課程有助提升莊荷處理人際關係衝突、調適壓力的能力。職業素養培訓如正能量培養課程可以從本質上改善莊荷的工作表現,提升工作績效。最後,建議博企支持莊荷學習工作技能以外的其他技能,為有意學習其他技能的莊荷提供學習便利,並在
  • 146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可能的範圍內提供實習機會。如此,不僅可以幫助莊荷橫向發展,同時得以填補博企其他技能人資的需求。莊荷層面。在入職前必須讓莊荷對其職業的工作特徵有全面的瞭解,對應自身條件作出正確的入職決策。其次,參加心理素質培訓課程、職業素養培訓及服務質量培訓課程,提升個人心理素質、壓力承受力以及工作中的處事能力,將自己的負面情緒產生來源減至最少。此外,學習多元技能,增加社會認知,提升個人應對環境變化的能力。最後,建議莊荷摒棄個人偏見,多以同理心考慮管理方的處事方式,以降低對其的對立情緒,令自己保持愉悅心情工作。(三)理論與實踐意義澳門本土學術對莊荷職業生涯方面的研究有限,尤其關於莊荷職業生涯影響因素的研究為空白,本研究補充該學術空白,從個體、組織和社會的視角下研究莊荷職業生涯的影響因素,得出了莊荷職業生涯影響因素理論模型,為澳門博彩產業的研究提供新方向,開闢博彩業人力資源管理研究的新視角。本研究對澳門莊荷職業生涯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建議,有助莊荷在理性認知職業生涯中的各種影響因素,令莊荷的職業生涯向良性及可持續方向發展。同時,本研究對政府及博企的博彩業的人力資源培訓與開發提供客觀及具實質操作性的建議,而使莊荷的職業生涯健康發展對澳門整體社會穩定具有積極意義。〔責任編輯 陳超敏〕〔校對 林曉文〕
  • 147作者簡介:尤樂,深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曉然,深圳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深圳 518055①莫于川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釋義》,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7 年,頁 14。②《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24 年)第 2 條第 2 款: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恢復與重建等應對活動,適用本法。③《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24年)第2條第1款:本法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④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現代漢語詞典》(第 6版),北京:商務印書館,2015年,頁 1618。‧論文 | 法律研究 ‧論澳門特別行政區應急法制建設之動因、基礎、挑戰與對策尤樂 王曉然[ 摘 要 ] 澳門歷史上多有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回歸後,以第 11/2020號法律《民防法律制度》為核心,由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性的行政規劃等構成的法治化的應急法制體系已趨完善;同時以應急法制體系為依據建立的行政應急體制也已成熟,各個行政組織及其權限均得到明確,但是近年的各種災害又為澳門應急法制體系帶來挑戰。為此,澳門特區政府通過開放式許可、行政資助、法律授權和行政委託等行政行為,通過供給行政等為生存權提供保障,同時各種防治災害的信息得以公開和流通亦符合法治文明的本質,是可供關注和借鑑的亮點,但是仍應該建立個別情況下醫學觀察費用的豁免機制,以體現信賴利益保護和對財產權的保障,並且在必要啟用時,將本地數據系統與中國內地省份的系統一樣,接入國務院政務服務平台,實現“雙向互認互免”,在提高抗災減災效能的同時,以符合《澳門基本法》和本地法律的要求。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應以粵港澳大灣區為重點,與中國內地省份建立整體性的應急區域合作。通過災害應對機制的改進,綜合提高澳門應急法制體系的發展水平和完備程度。[ 關鍵詞 ] 應急法制 行政收用 行政委託 供給行政 系統接入 區域合作“應急法制”之意,在於行政機關的應急行為和應急管理策略以及公共應急法制的法律屬性。①一方面,“應急”的法律淵源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年)的第 2 條等,②並且通過該法第 3 條之“突發事件”,③將應急處置的客體或應急法制建設的需要,展現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另一方面,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的表現各異,如自然災害往往表現為野外火災、水災、風災等現象,事故災難往往表現為海難、空難、建築物火災等現象,公共衛生事件往往表現為瘟疫或疫病等現象,不僅會對人的生命和財產等造成侵害和損失,而且與災害(“自然現象和人類行為對人和動植物以及生存環境造成的一定規模的禍害,如旱、澇、蟲、雹、地震、海嘯、火山爆發、戰爭、瘟疫等”)的特徵相符,④即三者產生的原因均在於自然環境或條件引發、
  • 148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參見第 11/2020 號法律《民防法律制度》第 2 條。②參見第 11/2020 號法律《民防法律制度》第 1 條、第 11 條等。③(德)伯陽:《德國公法導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 年,頁 24。④以第 11/2020 號法律《民防法律制度》第 11 條之“核准民防總計劃”為依據。⑤雖然澳門《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災減災十年規劃(2019 - 2028 年)》將社會安全事件納入 “ 災害 ” 的範圍中,但是鑑於前述《現代漢語詞典》(第 6 版)對 “ 災害 ” 的定義,以及澳門《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災減災十年規劃(2019- 2028年)》將社會安全事件描述為恐怖襲擊、重特大刑事案件,不屬於本文的 “自然環境或條件引發、生產生活中技術性人為因素造成,或者二者的交互作用 ” 的特徵描述,故本研究不以澳門的社會安全事件為對象。另,2007 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在經過 2024 年的修訂後,仍然將突發事件分為 “ 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國家減災委協助澳門“天鴿”颱風災害評估專家組的工作報告》,2017年,頁 3- 21。⑦〈 澳 門: 颱 風“ 天 鴿 ” 過 後 善 後 工 作 加 緊 進 行 〉, 央 視 網,2017 年 9 月 14 日,http://news.cctv.com/2017/09/14/ARTIujMdIaPmWw24bOhDHvSQ170914.shtml,2021 年 12 月 27 日讀取。⑧澳門消防局:《澳門消防年刊(2003 - 2004)》,澳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消防局,頁 15 - 18。⑨葉桂平、孟靜文:〈澳門特區建設安全韌性城市路徑研究〉,《中國應急管理科學》(北京),第12期,2020年,頁 30 - 36。⑩澳門是國際著名的博彩業發達的城市。生產生活中技術性的人為因素,或者二者的交互作用。相較於中國內地使用的“應急”概念,澳門特別行政區(以下簡稱“澳門”)法律將其歸入“民防”,即特別行政區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持續性和跨領域活動,①同時以特區法律(如第 11/2020 號法律《民防法律制度》)、行政法規(如第 31/2020 號行政法規《民防法律制度施行細則》)等為主體組成的規範體系構建應急法制,②並且鑑於“如果某個法律章節的內容受其標題的限制,則該章節中的某項規定亦受此限制”,③特區政府在政策性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災減災十年規劃(2019 - 2028 年)》中,④不僅將突發公共事件描述為“災害”,而且在其 2.1 部分中亦將災害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作同樣的分類。⑤自然災害者,如 2017 年 8 月的“天鴿”颱風造成澳門 10 死 244 傷⑥和 125.45 億澳門元的損失;⑦事故災難者,如 2003 年 8 月 6 日的青洲非法危險品倉庫爆炸,係由鐵皮搭建、無符合標準的安全設施,造成危險品在高溫下洩露、揮發;⑧公共衛生事件者,如 2020 年 1月出現的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以下簡稱“疫情”)。澳門自開埠以來,歷經澳葡政府和特區政府,所累積的災害應對經驗,如基礎設施、應急管理、社會協作、公眾意識、科學運行等,⑨以及持續完善中的應急法制基礎和在近年應對公共衛生事件挑戰中的反思與對策,對其自身和中國內地,尤其是大灣區的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和應急法制建設具有借鑑作用。一、澳門應急法制建設的動因澳門處於珠江口之西側,南臨南中國海,與隔海相望的香港距離 60 公里,屬於亞熱帶季風氣候,兼有熱帶氣候的特點,加之海島性、山地性的地質特徵,開埠以來自然災害頻發,引致具有人為因素的其他事故,屢屢殃及性命和財產受損,並且作為開放型的國際都會或城市,⑩運輸線路稠密、人員往來密集、建築物鱗次櫛比,歷史上也備受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如瘟疫或疫情)的困擾。首先,自然災害之颱風所害為巨。每年 5 月中旬起至 11 月是熱帶風暴與颱風影響澳
  • 149論澳門特別行政區應急法制建設之動因、基礎、挑戰與對策①曾榮青:〈澳門氣候及主要氣象災害〉,《華南師範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廣州),第 2 期,2001 年,頁 100 - 104。②陳偉明、孫智雯:〈近代澳門災害的歷史狀況與特點(1840 - 1849)〉,《文化雜誌》(澳門),總第 97 期,2016 年,頁 1 - 24。③岑智明、鄭楚明、李子祥:〈香港天文台的早期歷史〉,香港桂冠論壇網頁,2021 年 10 月 4 日,https://hklaureateforum.org/zh-tw/early-history-of-the-hong-kong-observatory-tc,2023 年 11 月 25 日讀取。④岑智明、鄭楚明、李子祥:〈香港天文台的早期歷史〉,香港桂冠論壇網頁,2021 年 10 月 4 日,https://hklaureateforum.org/zh-tw/early-history-of-the-hong-kong-observatory-tc,2023 年 11 月 25 日讀取。⑤參見〈澳門光遠炮竹廠爆炸慘案續訊、男女死傷達二百餘名、全場男女工人二百餘人非死即傷、三家村亦受波及、全場工人死傷、類皆焦頭爛額〉,《天光報》(香港),1936 年 3 月 15 日,頁 3;〈澳門光遠炮竹廠、失慎爆炸大慘劇三誌、男女工人死者已達四十七名〉,《天光報》(香港),1936 年 3 月 16 日,頁 3。⑥〈澳門夜總會沖天大火災兩死一傷 市民目睹職員攀窗待救墮樓慘況 群情洶湧指責救人無方 消防官稱難以接近現場〉,《星島日報》(香港),1992 年 10 月 5 日,版 1。⑦〈1764 到 1786 年,澳門額船共有 22 艘在海難中沉沒〉,2019 年 1 月 15 日,澳門記憶網頁,https://www.macaumemory.mo/entries_68fd4afe220d4024ae0cd975d623ff13,2023 年 11 月 25 日讀取。⑧〈香港客船撞上防波堤 70 多人受傷〉,BBC 中文網,2014 年 6 月 13 日,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a/2014/06/140613_hk_ferry,2023 年 11 月 25 日讀取。⑨鄭亮、陳以樂:〈澳門城市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期間的狀況及對策分析〉,《城市住宅》(北京),第 1 期,2021 年,頁 98 - 103。⑩莫世祥等編譯:《近代拱北海關報告匯編(1887 - 1946)》,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 年,頁 64 - 302。⑪鄭亮、陳以樂:〈澳門城市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期間的狀況及對策分析〉,《城市住宅》(北京),第 1 期,2021 年,頁 98 - 103。⑫楊森:〈澳門近代歷史的災害與應對(1840 - 1949)〉,《都市文化研究》(上海),第 2 期,2021 年,頁 197 - 209。⑬張中鵬、李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下的韌性城市建設——以近現代澳門為例〉,《貴州社會科學》(貴陽),第 1 期,2021 年,頁 135 - 142。門的季節,如 1952 - 1997 年的 45 年間,中心距離澳門 120 公里以內並且影響澳門的熱帶風暴、颱風共有 94 次,平均每年為 2.08 次,最多的年份達 8 次 (1980 年)。①雖然與香港相比,澳門地域不具備山嶺密佈、徑流豐富的地質特點,但二者均具有風災之災害類型及其造成的輪船傾覆、水災、房屋倒塌、山泥傾瀉等災害情況,如發生在 1841 年 7 月 20 -21 日的颶風暴雨中,澳門就曾“海面浪大如山,船艇沉沒,溺傷人命。在澳門附近英美等國船隻,有六艘沉沒,其他失事及沖上岸的船隻有二十多艘,有人員傷亡”;② 1874 年 9月 22 - 23 日,橫掃香港、澳門和香山縣(今日之中山市)的強烈颱風(史稱“甲戌風災”),就造成澳門 5 千餘人死亡;③ 1923 年 8 月 18 日的“癸亥風災”中,“許多船艇沉沒,死傷數十人”。④其次,事故災難亦多有損害。火災者如 1936 年 3 月 12 日澳門氹仔光遠炮竹工廠發生爆炸,大火造成 47 人死亡、約 150 人受傷;⑤ 1992 年 10 月 4 日澳門永亨銀行大廈大火,造成 2 死 1 傷;⑥作為臨海城市,海難亦屢屢作祟,從 1764 - 1786 年共有 22 艘澳門船隻沉沒,⑦近現代情況雖有好轉,但也時有發生,如 2014 年 6 月 13 日,幸運星號噴射客船在外港航道入口撞向南邊堤壩,造成 70 多人受傷等等。⑧再次,公共衛生事件中,以瘟疫為例,常有人命傷亡。先後在澳門出現的各類傳染性疾病包括天花、霍亂、麻風病、鼠疫、腦膜炎等。其中,1878 年出現 62 例麻風病患者之後,該疫一直持續至 1885 年;1895 年鼠疫造成 1,295 名患者死亡,1898 - 1900 年造成 1,094人死亡,1907 - 1909 年造成 1,500 人死亡,⑨僅 1907 年 6 月就有千餘人死亡;⑩從 1927 -1942 年,霍亂的死亡人數達到 2,403 人,⑪僅 1941 年就造成 435 人死亡;⑫1918 年 6 - 12 月,流行性感冒造成 120 人死亡。⑬
  • 150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澳門舊樓倒塌壓塌貨車無人傷 巨響嚇壞街坊〉,2010 年 3 月 15 日,中國新聞網,https://www.chinanews.com.cn/ga/ga-sszqf/news/2010/03-15/2169311.shtml,2024 年 2 月 17 日讀取。②諶旭彬:《大變局:晚晴改革五十年》,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24 年,頁 269,轉引自張嘉鳳:〈十九世紀牛痘的在地化 —— 以〈英咭唎國新出種痘奇書〉、〈西洋種痘論〉與〈引痘略〉為討論中心〉,《史語所集刊》(台北),第 78 本 4 分,2007 年,頁 755 - 812。③(美)大衛.約翰.法默爾(David John Famer),吳瓊譯:《公共行政的語言——官僚制、現代性和後現代性》,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 年,頁 181。④ Naylor, John. Management. Pitman Publishing, Ltd., p. 6.⑤第 11/2020 號法律《民防法律制度》第 3 條:突然發生並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破壞或社會危害,並危及公共安全和環境的情事。⑥經第 26/2020 號法律及第 1/2017 號法律修改。因此,風災、火災及生的山泥傾瀉、樓宇倒塌;①海難、瘟疫等等災害的成因既有惡劣、複雜、強烈的自然因素,亦有人類在對抗自然、改造自然、建設城市、發展宜居的過程中的伴生現象(如新型災害之網絡危機)、技術缺陷、管理失位(疏忽)、設施(設備)不足等人為因素。從澳葡政府管制期間,如 1805 年 9 月,澳葡政府就曾邀請率領艦隊路過澳門的西班牙宮廷御醫巴爾密斯(Francisco Javier de Balmis)協助,為澳門居民接種牛痘,②到回歸後的特區政府,不僅從“公共行政領域所關心的乃是公共性的供給和需求”的角度,③逐漸建立起一個行之有效的應急行政組織和權力架構,而且一套應急法制體系亦隨之成熟;更為重要的是,通過應對 2020 年 1 月出現的疫情,澳門特區政府不但憑藉既有法規範體系,如第 2/2004 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嫻熟地應對公共衛生事件的挑戰,而且制定的措施和運用的對策亦可借鑑於中國內地對突發事件的應對方法。二、澳門應急法制建設的基礎應急處置固然屬於地方治理的必然範疇和城市管理中的應有內容,應該秉承“管理是組織在某種變動的環境中,通過權衡效率、效能、公平等三項價值,努力將有限資源和人員加以統合,從而達成目標的過程”,④但是價值與目標的達成與對策研究和擬定,都需要以行政法制方面的內涵界定、組織(權限)依據為基礎,只有將澳門特區政府在災害應對方面的法制發展歷程和現有基礎加以釐清,才可能理解其在各種災害帶來的挑戰中,作出政府決策或者制定行政政策的法治化背景和涵義。(一)法律基礎澳門有關應急處置的法律由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負責起草,並已以此機構形成規範體系。一者,作為一般的行政性法律的第 2093 號法律《民防組織基礎》(1961 年),於2020 年被變更為第 11/2020 號法律《民防法律制度》,後者不僅包括相應的行政組織規範,並且將突發公共事件⑤的應對或處理歸於民防活動範圍;同時在特殊的行政性法律方面,有關應急處置的具體授權規範散見於各種法律中,如第 8/2021 號法律《酒店業場所業務法》、第 13/2019 號法律《網絡安全法》、第 18/2019 號法律《輕軌交通系統法》、第 9/2002 號法律《內部保安綱要法》⑥、第 2/2004 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 7/2020 號法律《動物
  • 151①王明揚:《英國行政法》,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 年,頁 85。②(日)鹽野宏,楊建順譯:《行政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年,頁 70。③(葡)蘇樂治(Rogério Guilherme Ehrhardt Soares),馮文莊譯:《行政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 年,頁 199。④楊建順:《日本行政法通論》,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1998 年,頁 563。⑤第 11/2020 號法律《民防法律制度》第 3 條:有效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確保相關行動受到統一領導、指揮及協調而預先編製的一系列策略性、技術性、組織性及程序性文件。防疫法》、第 12/2022 號法律《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第 15/2021 號法律《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第 13/2021 號法律《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等;二者,鑑於“議會沒有能力,也不適宜於考慮技術細節,不能不授權行政機關制定法規補充之‘委任立法’”,①行政機關在行使緊急處置權時得以制定實施細則(By-laws)、指導方針(Guidelines)、行為指南(Codes of Conduct)、計劃等,澳門特區政府則以上述法律為依據,基於“國家機能的擴大和靈活性對應的必要性”,②在具體的適用方面制定技術性規範,包括相應的行政法規、決議、命令、行政長官批示等規範性文件,如第 31/2020 號行政法規《民防法律制度施行細則》等;三者,在民防施政領域中行使職權的行政機關是保安司,它的應急處置情況被反映在政府《施政報告》的內容中,並且接受立法會議員的詢問和質詢,以體現特區政府必須向立法會負責,尤其在制定普遍性的具體規則時,其緊急處置權的行使仍然能夠在法律授權的內容、範圍、條件和方式之內。故而,澳門立法會雖然尚未如中國內地一般,制定一部專門性、一般性的應急處置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但是仍然能夠基於應對各種災害事件的經驗疊加,通過各個專業行政領域的法律制定,在行政組織和行政行為方面分別確定應急處置的權力主體和措施權限,借助立法機關的意志,體現出依法行政方面的積極意義。通過“為一機關設定職責之規範(由此需要行為),以較大或較小程度之準確性設定其權限,即可支配之權力”,③使得統一指揮、專業負責的職能分配在法律框架內得以明確和具體,從而為有效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打下規範性基礎。(二)政策基礎雖然無法律無行政乃為通識,但法律亦必須承認行政自治下必然存在的行政裁量,即公共行政往往體現對法律目的實現的積極性、科學性、技術性特點,一般性地承認和允許行政機關能夠按照自身對所面臨事項或問題的處置判斷而“自行其是”,在追尋目的與措施相適應的政策理性的同時,一方面,透過行政規劃之涵義 ——“行政廳要預測未來,並根據廣泛的行政政策性裁量判斷作出政策決定”,④彰顯應急法制中對行政規劃的不可或缺;另一方面通過制定行政規劃,迎合法律的安定性、明確性和預測性,如澳門消防局根據第 15/2021 號法律《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第 17 條而制定相應的應急計劃。故而,澳門特區政府依據第 11/2020 號法律《民防法律制度》中的民防規劃的定義,⑤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災減災十年規劃(2019 - 2028 年)》,各個行政機關再據此制定一般性的行政規劃,可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領域,根據各自的職權管論澳門特別行政區應急法制建設之動因、基礎、挑戰與對策
  • 152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 年,頁 405 - 406。②〈澳門抗疫兩年消耗近千億財政儲備,預計明年仍是赤字預算〉,21 世紀經濟報道網頁,2021 年 11 月 6 日,http://www.21jingji.com/article/20211106/herald/bb7d8adebf35a2b235d7e370103d6be9.html,2021 年 12 月 28 日讀取。③ Bingham, R. D. editor. Managing Local Government: Public Administration in Practice. Sage publications, 1991, pp. 171-347.④呂育誠:《地方政府管理 —— 結構與功能的分析》,台北:元照出版公司,2006 年,頁 139。⑤〈澳門特區成立突發事件應對委員會〉,人民網,2021 年 11 月 5 日,http://hm.people.com.cn/n/2012/1105/c42272-19500870.html,2021 年 12 月 28 日讀取。⑥警察總局下設治安警察局和司法警察局。⑦行政機關或特別法人等等。⑧參見《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災減災十年規劃(2019 - 2028 年)》1.5(基本原則)。⑨段津舟:〈澳門防疫抗疫經驗〉,天大研究院網,2021 年 7 月 22 日,https://tiandainstitute.org/2021/08/13/%E6%BE%B3%E9%97%A8%E9%98%B2%E7%96%AB%E6%8A%97%E7%96%AB%E7%BB%8F%E9%AA%8C/,2021 年 12 月 28 日讀取。轄範圍制定相應的專門性的行政規劃,以應對各種災難風險與挑戰。更為重要的是,澳門特區政府的政策基礎並不僅限於上述一般性和專門(領域)性規劃,還包括其他下位、具體和臨時性的專業計劃、實施計劃,①如“保障口罩供應計劃”和“八項支援措施”(包括僱員及自由職業者援助款項計劃、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等)等。②(三)組織基礎政府事務除國民住宅、地方經濟發展、社區發展、文化休閒、運輸系統、基層建設、廢棄物處理以外,就是公共安全,③由於不同地域之間存在客觀條件的差異性,“不同地方事務處理方式,可能取決於不同地方政府機制;而不同地方政府功能表現,則可能是受到內部不同職位設計,以及各職位間權責關係等結構特性所影響”,④因此澳門特區政府的應急法制必須建立在相應的組織基礎之上。澳門的應急組織架構略顯複雜,一方面,特區政府成立突發事件應對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衛生局、社會工作局、土地工務運輸局、新聞局、法務局、治安警察局、消防局的局長;⑤另一方面,根據第 31/2020 號行政法規《民防法律制度施行細則》第 2 條,警察總局⑥負責執行民防政策,並和專項應變計劃中直接負責處理特定突發公共事件的實體(組織)⑦一起,設立相應的突發公共事件預警系統(第 3 條),通過行政能力與專業技術的結合,實現“在行政長官的領導下,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及各部門、各單位的作用……採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決策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裝備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⑧如受行政長官網絡安全委員會監督,由司法警察局統籌,聯合行政公職局、郵電局成立的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其職責包括網絡安全風險預警、網絡安全事故應急協調以及行政及技術支援;由衛生局成立、受行政長官監督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負責全面規劃、指導和協調各公共及私人機構關於預防、控制和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工作。該應變協調中心的設立為疫情期間,澳門特區政府在公共衛生事件應對工作上的果斷決策、即時應變和迅速反應打下組織和制度基礎,從疫情始發至結束,在澳門經歷的每波次衝擊中,特區政府均得以快速啟動重大公共衛生防控機制,實施社區衛生防護措施,有效防止疫情在社區之間的傳播,並持續推進傳染病防控體系建設。⑨因此,進入特區政府時代,經過回歸後二十餘年的建設,澳門的應急機制已經夯實行
  • 153①莫于川、莫菲:〈行政應急法治理念分析與制度創新 —— 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行政應急行為爭議為例〉,《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成都),第 4 期,2020 年,頁 123 - 137。②〈澳門五個“首次”應對颱風“山竹”效果理想〉,中國新聞網,2018 年 9 月 19 日,https://news.cctv.com/2018/09/19/ARTI0nEfLUKbpufZhbGMH9Ql180919.shtml,2024 年 6 月 7 日讀取。③澳門特別行政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颱風“山竹”對澳門造成的經濟損失修正估算〉,2019 年 5 月 9 日,https://www.gov.mo/zh-hant/news/285785/,2024 年 6 月 7 日讀取。④澳門特別行政局政府新聞局:〈貨船遇風浪險沉沒 海事局和海關到場救援〉,https://www.gov.mo/zh-hans/news/81437/,2024 年 6 月 7 日讀取。⑤〈民航現首份“熔斷”,多航司要求乘客登記前核酸檢測〉,澳門國際機場網頁,2020 年 6 月 16 日,https://www.macau-airport.com/zh/media-centre/news/18758,2021 年 12 月 29 讀取。⑥〈澳門特別行政區 —— 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的經濟援助措施〉,德勤亞太網頁,2020 年 4 月 9 日,https://www2.deloitte.com/content/dam/Deloitte/cn/Documents/tax/hk-tax-news/deloitte-cn-tax-hktn-macau-sar-relief-measures-zh-200414.pdf,2021 年 12 月 30 日讀取。⑦(英)威廉.韋德(William Wade),徐炳等譯:《行政法》,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7 年,頁 26。政組織架構和功能方面的基礎,從而形成“防範為主、常備急需、先行處置、尊重程序、及時報告、專業處置、比例協調、嚴格問責、注重宣教”的成熟制度體系,①其在 2020 年1 月初現疫情時,能夠從短暫的啟動和“試車”狀態,迅速進入有條不紊地處置的表現,足以使社會公眾對澳門特區政府應對今後可能不斷出現的災害挑戰的能力產生信賴。三、澳門應急法制建設的挑戰與對策回歸後,雖然繁榮穩定、昇平日久,但是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仍然為澳門特區政府帶來種種應急方面的挑戰,而澳門特區政府在防止害人性命、損及財產方面的應對和處置能力也顯著提高。在自然災害應對方面,如 2017 年 8 月的颱風“天鴿”之後,在中央人民政府派出的專家團隊的幫助下,澳門特區政府根據《澳門“天鴿”颱風災害評估總結及優化澳門應急管理體制建議》,逐步完善應急管理機制並取得顯著效果,僅僅時隔一年之後,2018 年 9 月的颱風“山竹”帶來的危害被降低為 40 人受傷②和 17.36 億澳門元的財產損失;③在事故災難處置方面,如 2013 年 11 月貨船“羊城 8 號”因機械故障失去動力,在錨地等待維修時遭遇猛烈的風浪而大量進水,並有側翻或沉沒的危險,海事局和海關迅速展開救援,安全轉移 7 名船員並固定事故船隻;④在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方面,除 2003 年的 SARS 之外,2020 年 1 月始現的新冠疫情,給澳門已有的應急法制秩序帶來持續性和強烈的衝擊。由於特別行政區的特殊地理位置和行政區域建制,以及在域內法制體系中的獨特地位、角色、功能,澳門特區政府面對疫情變化時,不得不隨時採取和調整各種應對措施,在發現和治療本地感染病例的同時,也在防止和控制外地輸入確診個案,如以澳門民航局於 2020 年 6 月 16 日發出的第一份“熔斷指令”為標誌,⑤用以截斷由地區性往來航班形成的疫情傳播鏈,其他如強制檢測、自行監察、指定醫學觀察酒店、疫苗接種、封關(關閉面對中國內地的口岸)和經濟援助措施等。⑥上述各種行政措施的背後,無疑都是行政權基於對公民權利的限制性和促進性的行使。鑑於“必須努力在需要公正有效地行政與需要保護公民免受行政專斷之間作出平衡”,⑦應該針對具體措施或事例,發現各種應急情況對澳門現行應急法制帶來的挑戰並尋找法治化的對策,在實現權利保障的論澳門特別行政區應急法制建設之動因、基礎、挑戰與對策
  • 154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姜明安、余凌雲主編:《行政法》,北京:科學出版社,2010 年,頁 385 - 386。②澳門記憶:《澳督柯高以政府名義徵用好景酒店》,澳門記憶網頁,2019 年 1 月 15 日,https://www.macaumemory.mo/entries_0b8fe579e5944028b87ee9cf8c149a65?token=XrU+tjRekDq7/vp8uss2Bw==&lgType=zh-cn,2024 年 6 月 7 日讀取。③即在規定時間段(如 14 天,從規定日期起算)內從發生中、高風險疫情的特定地方(包括外國和中國內地、台港)前來或返回澳門後,均必須在政府分批指定的酒店(部分可供選擇)接受一般為期 14 天至 21 天的醫學觀察並自行付費。④林明鏗:《德國新行政法》,台北:五南出版社,2019 年,頁 9。⑤參見第 2/2004 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 15 條之“強制隔離”。⑥翁岳生主編:《行政法》上,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20 年,頁 327。⑦參見史尚寬:《行政法論》,台灣,自行印刷,1953 年,頁 63。同時,提高澳門行政體系的綜合應急效能。首先,行政收用的挑戰與財產權保護的對策。行政收用指行政主體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從行政相對人處強制獲取一定財物並給予其補償的行政處理,包括徵收和徵用兩種基本形式,前者指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取得自然人和法人財產的所有權的行為,後者是取得財產使用權並在使用結束後予以返還並補償的行為。①早在 1901 年時任澳門總督的柯高(José Maria de Sousa Horta e Costa),就曾下令徵用西望洋山坡南面的所有建築物和土地,包括好景酒店等。②根據經第 12/2020 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 90/99/M 號法令及其核准的《海事活動規章》第 91 條第 1 款,海事及水務局局長應該“在有需要時,徵用屬澳門特別行政區之船舶、有關人員及物資”(a 項),同時該款 c 項之“使用停泊在港口內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登記之船舶所能提供之一切資源”亦能形成行政徵用之關係;徵收者,澳門特區政府在疫情中實施指定醫學觀察酒店措施時執行自費政策。③由此可見,在未來各種應急中,均有可能產生政府與財產權人之間的徵用關係和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徵收關係。前者,固不待言,應給予財產權人以補償;後者,則有可能存在徵收豁免的情況。鑑於行政法治應以“個案之‘法律適用’為重心”,④應以在特區政府發出特定政策前合法離開(取得出境許可)並在許可規定的期限內返回人士為對象,以其在指定酒店接受觀察之錙銖為事例,探討在應急法制中發現徵收豁免內容的合法性。一者,醫學觀察見諸於第 2/2004 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 14 條之“在指定的時間及地點接受醫學觀察或醫學檢查”並可能附隨行政強制措施,⑤而採取的必要的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基於行政組織法方面所遵循的法律絕對保留原則,即“行政組織法制必須清楚地劃分不同公權力主體、各機關之間的行政任務、管轄權限”,⑥只能由法律授權的行政機關作出強制決定,決定權不能委託於行政機關之外的組織;二者,被指定的醫學觀察酒店並非基於公法而設立的組織,鑑於“公司團體或個人受國家特定事物之委託者,謂之委託行政”,⑦指定酒店實施的醫學觀察是其接受政府的行政委託而進行的執行性(行政強制措施)的事實行為,則其收費就不屬於指定醫學觀察酒店與消費者之間的民事法律關係性質,而是具有公法關係特徵、限制財產權的行政徵收。被指定的醫學觀察酒店所收取的費用,既是代徵之行政性收費,又是自身取得的行政補償,形成由行政性收費直接轉為行政補償的“簡易程序”;三者,出入境管制作為行政許可,處於信賴利益保護原則的適用範圍之內。澳門居民經申請取得的出入境許可,足以使其相信在許可期限內返回不會遭遇行政機關對
  • 155①《2022 年度現金分享計劃》,透過銀行轉帳或郵寄劃線支票兩種方式,分批向約 697,000 名澳門永久性居民每人發放 1 萬澳門元,以及向約 42,000 名非永久性居民每人發放 6 千澳門元。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財政局:〈紓解民困,關顧民生:2022 年度現金分享完成發放〉,2022 年 5 月 16 日,https://www.gov.mo/zh-hant/news/891603/,2024 年 12 月 31 日讀取。②第 12/2020 號行政法規《海事活動規章》第 91 條第 2 款:如使用非澳門特別行政區之物資及人員,有關費用由被拯救之船舶之所有人、船長或受託人支付;如有合理理由,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按照預先協定或服務收費表支付;如無預先協定或服務收費表,則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按照海事及水務局局長所作之估價支付。③第 12/2020 號行政法規《海事活動規章》第 91 條第 3 款:如使用屬澳門特別行政區之物資,而上級不免除有關費用,則須支付等同物質損害之金額,但財產獲安全拯救之情況除外,在此情況下,澳門特別行政區之船舶具有與私人船舶等同之權利。④外國人和中國內地居民,如果根據第 16/2021 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第 20 條(入境的一般條件)取得入境許可,在政策發出前已在前來的路途中(如飛機已經起飛),且在政策實施後被允許而非拒絕入境(第 24 條),則亦應基於人權的普遍保護而在隔離期間獲得費用的豁免,即應由特區政府承擔。第 24 條中可拒絕非居民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拒絕相關簽證及許可的申請的情况包括“非居民拒絕第 2/2004 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條第一款及第二款所指的任一要求,又或可對其實施該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三)項及(四)項規定的任一特別措施”等。⑤第 31/2020 號行政法規《民防法律制度施行細則》第 33 條:因執行本行政法規而引致的負擔,尤指聯合行動所產生的負擔,由登陸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的款項承擔。⑥第 2/2004 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 16 條規定:“衛生局和社會工作局應對接受上條所定強制隔離措施的人給予一切必要的輔助,尤其是給予心理輔導。”該條之意旨在於,除心理輔導之外,亦可給予金錢補償,以使被進行醫學觀察之相對人得到生活上的輔助。⑦《澳門基本法》第 39 條:澳門居民有依法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勞工的福利待遇和退休保障受法律保護。⑧《澳門基本法》第 40 條第 1 款:《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澳門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予以實施。其財產權採取不利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徵收)及其他不利之法律後果(如行政處罰等),而出境期間目的地是否發生意外之疫情均非私人個體所能預測和知悉,不能損及信賴利益保護原則的適用;同時澳門居民對指定醫院觀察的服從,是作為個體在行政優先權的作用下,履行配合、忍耐、服從、執行之義務的行為,是為維護公共安全,防止疫病結果的發生或者疫情的擴大而做出的特別貢獻或者犧牲,如澳門特區政府的“現金分享計劃”可一定程度地起到補償作用。①故而,法治在於規範和細節。前者,如經第 12/2020 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 90/99/M 號法令及其核准的《海事活動規章》第 91 條第 2 款②和第 3 款,③是涉及在事故災難拯救中行政徵收和費用豁免的條款;後者,對上述處於特殊情況之澳門居民,一方面,法律不溯及既往的效力亦能規範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否則政策所應具備的法律效力的明確性和預測性將蕩然無存;另一方面,限制人身自由就應以正義而彌補,如若再行收費則有違信賴利益保護原則並溯及既往,同時使被收費的澳門居民以其私人承擔成本、行公共利益維護之事,④則應豁免收費。對此,第 31/2020 號行政法規《民防法律制度施行細則》第 33 條能夠在體系性解釋方法下提供相應理據,⑤並且根據第 2/2004 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 16 條,⑥給予適當之行政補償,包括誤工費用和隔離期間、長期面對封閉空間的精神損害等,方合乎尊重和保障財產權及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的正義之道。此種情況下,澳門特區政府可以為之指定符合基本人權保障要求的醫學觀察酒店,亦可視情況並因個人付費而承認其自選醫學觀察酒店的權利。其次,生存權保障的挑戰與給付行政的對策。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都將對人類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產生侵害的作用,公共衛生事件更是直接將人的生命安全置於危險當中,並且禍及人類持續並健康存在的可能性。既然《澳門基本法》第 39 條⑦和第 40 條第 1 款⑧論澳門特別行政區應急法制建設之動因、基礎、挑戰與對策
  • 156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日)蘆部信喜;林來梵、凌維慈、龍絢麗譯:《憲法》(第 6 版),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18 年,頁 215。②(日)藤田宙靖,楊桐譯:《日本行政法入門》,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12 年,頁 75。③第 2/2004 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 13 條第 1 款:公共或私人醫療機構負責人或醫生在執行職務中知悉有人感染或懷疑感染傳染病時,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控制感染措施,並作出申報。④第 2/2004 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 18 條第 1 款:公共或私人醫療機構負責人、醫生及其他工作人員,對在執行職務時所知悉的內容負有保密義務,但下列三種情況除外:……⑤如澳門特區政府衛生局 2021 年 8 月 16 日發出的指引,“要求所有醫療機構的醫生,包括私人診所的醫生,接診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等疑似新冠病感染的病人後,均需在衛生局專門網頁上作出申報,同時指示或安排病人接受新冠病毒檢測”,“指示或安排”均具有命令的性質或涵義,如疑似病例不加聽從,可由治安機關依法進行強制。參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局:〈衛生局推出措施加強到私人診所就診的有發燒等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狀病人的篩查〉,2021 年 8 月 16 日,https://www.ssm.gov.mo/docs/19910/19910_9af01567b4cc408f943690e0f45377d8_000.pdf,2021 年 12 月 30 日讀取。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局:〈衛生局推出措施加強到私人診所就診的有發燒等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狀病人 的 篩 查 〉,2021 年 8 月 16 日,https://www.ssm.gov.mo/docs/19910/19910_9af01567b4cc408f943690e0f45377d8_000.pdf,2021 年 12 月 30 日讀取。⑦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 年)、《傳染病防治法》(2013 年)和《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 [2022]71 號)相關條款及其體系性的解釋。⑧(德)哈特穆特.毛雷爾(Hartmut Maurer),高家偉譯:《行政法學總論》,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年,頁 38。使生存權具有具體權利性質,並且“對國家課以必須確保國民之生存的政治性、道義性的義務”,①那麼行政機關實施給付行政、予以滿足勢在必行,即澳門特區政府應該以公益為取向、在公共衛生事件應對中通過授益性的行政活動,如採取法律授權和行政委託、開放式許可、資金助成等形式,提供社會、經濟(資助)、文化的服務或者利用公共設施進行生活保護或保障等。一者,法律授權和行政委託方面,前述之《海事活動規章》第 91 條第 2 款和第 3 款基於“一個行政行為可能同時兼備前面所述的行政行為類型中兩個以上的性質”,②而可以對其內容作包含行政委託的理解和適用,以滿足在事故災難應對時採用技術性手段的需求;公共衛生事件應對領域中,集中體現在私人實體(私人診所和私人醫療機構)對病毒感染的檢測和篩查方面。澳門的第 2/2004 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 13 條第 1 款③中的“採取必要的控制感染措施”和第 18 條第 1 款④中的“執行職務”即表明私人實體(私人診所和私人醫療機構)是法定授權的主體,可以自己名義作出個案性的傳染病初步判斷並且採取相應的具有強制性措施支持的“指示或安排”,⑤如移送到專門的公立醫院治療;同時,在技術性的行政委託方面,澳門特區政府衛生局亦一直將私人實體(私人診所和私人醫療機構)直接作為實施檢測、篩查的主體對待。⑥法律授權和行政委託下的私人實體(私人診所和私人醫療機構)能夠起到促進提高疫情檢測篩查的覆蓋性和及時性的作用。⑦二者,開放式許可(豁免)方面,政府採購固然以與私人訂立行政契約的形式解決行政必需之物質條件的供應問題,但是“行政機關在選擇適用私法規範時不得拋棄公法的約束”,⑧可見行政許可的實施也應貫穿在應急物資的政府採購過程中,而澳門特區政府在實施應急物資進口許可方面,則持續保持開放的狀態,如在自然災害應對方面,早在 2018年,澳門特區政府就已接納《澳門“天鴿”颱風災害評估總結及優化澳門應急管理體制建議報告》中的建議,開始着手解決“統籌研究粵港澳三地信息共用、物資調配、人員交流培訓等應急管理有關重大問題”,在專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合作機制中建立前述建議報告中
  • 157①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局:〈澳門新冠疫苗接種情況和接種後不良事件每月簡報〉,2024 年 12 月 9 日,https://www.ssm.gov.mo/apps1/covid19vaccine/ch.aspx#clg18752,2025 年 1 月 1 日讀取。②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記者會快訊(新冠肺炎疫苗的採購進展)〉,2020 年 12 月 14 日,https://www.gcs.gov.mo/news/detail/zh-hans/N20LNCSI7Z;jsessionid=E5B797346B5A97347422FD8AF8FCBDED.app10?category=%E5%8C%BB%E7%96%97%E5%8D%AB%E7%94%9F,2025 年 1 月 1 日讀取。③(日)南博方,楊建順譯:《行政法》,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 年,頁 33。④澳門基金會:〈“8.23 風災特別援助計劃”援助約 5.8 億、批准約 6,000 宗申請、水電補貼各 21 萬戶〉,2018 年 8 月 12 日,https://www.gov.mo/zh-hant/news/251006/,2024 年 6 月 8 日讀取。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工作局:〈社工局持續支援廣福祥火災住戶〉,2019 年 11 月 14 日,https://www.gov.mo/zh-hans/news/270157/,2024 年 6 月 8 日讀取。⑥〈澳門特區政府公佈消費補貼計劃執行詳情〉,新華網,2020 年 3 月 16 日,http://www.xinhuanet.com/2020-03/16/c_1125719755.htm,2021 年 12 月 30 日訪問。⑦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勞工事務局:〈疫情期間鼓勵僱主聘用本地待業居民臨時性補助計劃〉,2022 年 5 月 30日,https://www.dsal.gov.mo/zh_tw/standard/employment_incentive_subsidy.html,2023 年 11 月 25 日讀取。⑧黃異:《行政法總論》,台北:三民書局,2006 年,頁 7。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循序漸進調整防疫 積極準備過渡期應對預案〉,2022 年 12 月 8 日,https://www.gov.mo/zh-hant/news/948882/,2023 年 11 月 25 日讀取。⑩新華社:〈國務院發改委:全面推進內地同港澳合作〉,人民網,2018 年 11 月 12 日,http://hm.people.com.cn/n1/2018/1112/c42272-30394556.html,2021 年 12 月 30 日讀取。的“救援物資儲備與共用”;在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方面,疫情處置中的疫苗(mRNA)供應商包括 BioNTech(簡稱 BNT)①、復星和國藥中國生物北京。②澳門特區政府不僅採取開放之採購方式,市場主體進口並在市場銷售抗疫產品(如口罩等)亦被開放對待,二者的核心就在於政府作出准予進口許可決定的過程中,認可物資(疫苗、藥品、口罩等)生產地的資質(許可),如中國內地藥監局的批文、歐盟和美國 FDA 的批准文件。三者,資金資助方面,行政機關基於公共需要,如保障市場主體經營的安定性和持續性,以及保障個人日常生活的正常和平穩,通過行政資助,“而對業界團體、私人、私企業提供資金及其他財產性利益的行政作用”。③在自然災害應對方面,如 2018 年 8 月“天鴿”颱風後,澳門基金會根據行政長官的指示啟動涉及金額約 5.8 億澳門元的“8.23 風災特別援助計劃”;④在事故災難應對方面,2019 年 11 月,社會工作局向受火災影響的廣福祥花園住戶提供 42 萬澳門元的應急經濟援助和臨時安置等支援措施;⑤在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方面,澳門特區政府在疫情中為刺激內需、提振經濟而發放 3,000 澳門元的電子消費卡,⑥疫情期間鼓勵僱主聘用本地待業居民臨時性補助計劃(第 22/2022 號行政法規)。⑦以補貼而形成的僱主與僱員之間的夥伴關係、廠商與消費者之間良性互動的作用。澳門特區政府以“無形的手”施以調控,避免市場崩潰、社會動盪的有效措施。故而,以上措施不僅解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應對中的種種技術性難題,而且“維持與改善人民的生存”,⑧使澳門社會能夠在日常生活的波瀾不驚中,發揮專業人士和組織在各種應急處置中的支撐作用,如“特區政府訂購的應對病症防疫包已經到位,可開始分階段向全澳居民免費提供……根據預案。各部門已進行了相關的物資儲備,系統組態,場所設置,人員培訓等工作”,⑨以生存權的實現,在給付行政領域建立法治化的權力制約機制。再次,澳門與中國內地應急處置合作中的挑戰與對策。回歸後,“港澳發展與國家發展更加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全面推進內地同香港、澳門互利合作不斷邁上新台階”。⑩論澳門特別行政區應急法制建設之動因、基礎、挑戰與對策
  • 158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 新 華 社:〈 內 地 輸 送 大 批 救 災 物 資 助 澳 門 渡 過 難 關 〉,2017 年 8 月 26 日,https://www.gov.cn/xinwen/2017-08/26/content_5220650.htm,2024 年 6 月 8 日讀取。②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海事及水務局:〈珠澳海上聯合搜救演習 加強事故聯動救援合作〉,2017 年 8 月 22 日,https://www.gov.mo/zh-hans/news/106244/,2024 年 6 月 8 日讀取。③人民網:〈粵港澳大灣區地震救援聯合演練舉行〉,2024 年 6 月 7 日,http://www.zlb.gov.cn/20240607/b384b308ca514b2a8971023281200835/c.html,2024 年 6 月 8 日讀取。④香港特別行政局政府旅發局:〈2020 年 10 月訪港旅客統計〉,2020 年 11 月,https://www.discoverhongkong.com/content/dam/dhk/intl/corporate/newsroom/tourisum-statistics/tourism_stat_10_2020.pdf,2023 年 11 月 25 日讀取。⑤〈10 月訪港旅客 9353 人 按年升 19.6%〉,大公網,2021 年 11 月 11 日,http://www.takungpao.com/travel/ywtj/2021/1117/655818.html,2023 年 11 月 25 日讀取。⑥〈2019 年國慶長假內地赴港旅客人數同比暴跌 56%〉,中國新聞社網頁,2019 年 10 月 8 日,https://www.chinanews.com.cn/tp/hd2011/2019/10-08/907018.shtml,2021 年 12 月 27 日讀取。⑦〈“十一”黃金周進入中段,入境澳門內地旅客有所增多〉,中國政府網,2020 年 10 月 5 日,https://china.gov.cn.admin.kyber.vip/xinwen/2020-10/05/content_5549379.htm,2021 年 12 月 27 日讀取。⑧〈今年 5 月入境澳門旅客較去年同期增長逾 52 倍〉,新華網,2021 年 6 月 18 日,http://www.xinhuanet.com/2021-06/18/c_1127577349.htm,2021 年 12 月 27 日讀取。⑨〈封關兩年內地訪客量僅剩 0.1%,香港與內地通關在即〉,民航資源網,2021 年 11 月 25 日,http://news.carnoc.com/list/573/573613.html,2021 年 12 月 27 日讀取。⑩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新冠肺炎疫情對澳門社會影響與政策評估》,澳門: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2021 年,頁 87。⑪〈澳門正與內地溝通逐漸恢復正常通關〉,新華網,2020 年 8 月 6 日,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0-08/06/c_1126335205.htm,2023 年 11 月 26 日讀取。⑫已接入廣東省的“粵省事”系統。⑬陳穎婷:〈疫情下的“碼上生活”如何更有序〉,《上海法治報》(上海),2022 年 5 月 25 日,頁 4。在自然災害應對方面,如 2017 年 8 月“天鴿”颱風重創澳門之後,中國內地緊急向其輸送鮮活農副產品和垃圾袋、編織袋、口罩、勞工手套、鐵鍁、垃圾車等救災物資;①在事故災難應對方面,如早在 2017 年 8 月,兩地就開始演練海上聯合搜救。②2017 年 8 月的“天鴿”颱風之後,澳門特區政府就在《澳門特別行區防災減災十年規劃(2019 - 2028 年)》中強調“粵澳、港澳應急管理合作和突發事件應急聯動機制”,“健全三地(粵港澳)應急管理合作機制”,“加強與內地搶險隊伍的合作”,並且仍通過與中國內地的協作致力於提高應急處置水平,如“粵港澳大灣區地震救援聯合演練”;③在公共衛生事件應對中,其處置措施體系雖具靈活性且具有成效,但是仍有完善的空間。一方面,及時調整與中國內地往來政策效果顯著。2020 年 10 月內地訪港旅客為 4,855人,④ 2021 年 10 月內地訪港旅客為 6,680 人,⑤與 2019 年“十一”長假期間內地訪港旅客約 67 萬人次形成天差地別的對比;⑥與之相反,同在疫情之下,2020 年“十一”假期的前三天,內地訪澳旅客達到 55,089 人次,⑦ 2021 年 5 月內地訪澳旅客達到 795,389 人次,⑧其原因之一就在於澳門特區政府及時調整通關政策,區別於“從中國內地前往香港的人士需要接受 14 天集中隔離,已完成疫苗接種的人士也需要接受 7 天隔離。儘管有‘回港易’‘來港易’等措施,仍給往返內地和香港的旅客帶來較大時間和經濟成本”。⑨故而,澳門在今後的應急處置中保持與中國內地的順暢往來具有重要意義,如“通過搭建‘粵港澳醫療共同體’針對衛生及疾病防控聯合調整措施”,⑩實現兩地互認醫學觀察結果和互相豁免醫學觀察式的往來(以下簡稱“雙向互認互免”)。另一方面,在公共衛生事件應對中,實現雙向互認互免醫學觀察前提下的“正常通關”問題。⑪疫情期間,澳門特區政府曾啟用“澳康碼” 系統,⑫中國內地省份也在同時使用健康碼系統,⑬如廣東省的“粵康碼”。雖然隨着 2022 年 12 月 7 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
  • 159①〈13 日 0 時起 行程碼正式下線〉,新浪網,2022 年 12 月 12 日,https://k.sina.com.cn/article_2311077472_m89c03e60057022vln.html,2023 年 2 月 8 日讀取。②國務院政務服務平台中曾使用防疫健康信息碼的名稱。③參見《關於深入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五個一”服務行動的通知》(國衛規劃發〔2020〕22 號)。④〈國家衛健委正推進健康碼互通互認 推動實現核酸檢測結果、疫苗接種記錄等健康碼相關核心資料全國統一共用〉,北京青年報網頁,2022 年 9 月 3 日,http://epaper.ynet.com/html/2022-09/03/content_404227.htm?div=-1,2023 年 2 月 8 日讀取。⑤〈通知:加強審核查驗,杜絕造假行為〉,外交部網頁,2021 年 1 月 14 日,https://www.fmprc.gov.cn/ce/cgla/chn/gdxw/t1846532.htm,2021 年 12 月 30 日讀取。⑥《澳門基本法》第 12 條。⑦澳門與內地的人員往來屬於中央與澳門關係範圍內的行政事項,應該服從中央的管理。既然國務院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參見《憲法》2018 年修訂的第 85 條),且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那麼特區政府建立的防疫系統接入國家系統亦符合“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參見《憲法》2018 年修訂的第 3 條第 4 款)。⑧王振民:《“一國兩制”與基本法 —— 二十年回顧與展望》,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17 年,頁 156。⑨(英)彼得.萊蘭(Peter Leyland)、(英)戈登.安東尼(Gordon Anthony);楊衛東譯:《英國行政法教科書》,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 年,頁 2。⑩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行政長官發信呼籲社會各界攜手抗疫〉, 2020 年 2 月 5 日,https://www.gov.mo/zh-hant/news/317042/,2023 年 11 月 25 日讀取。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13 號),行程碼已於 2022 年 12 月 13 日零時下線,①但是防疫健康信息碼(簡稱健康碼)系統仍然保持備份使用的狀態。②在今後處置公共衛生事件時,澳門應該按照中國內地各個省份的通行做法,將必要時使用的“澳康碼”接入國務院政務服務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碼系統,或實現其他技術類型的連結,在中國內地與澳門之間實現“區域一體化信息聯通、互認共用服務”,③從而納入國家衛健委“賦碼資料全國共用……推進健康碼互通互認”進程,④即為處置公共衛生事件必要而使用健康碼或其他技術手段時,從中國內地無須進行醫學觀察之地區的赴澳旅客,或在中國內地已進行醫學觀察的赴澳旅客,只需持有中國內地的健康碼或其他技術性標識,即無需在本澳再行實施醫學觀察;反之亦然。如此與中國內地實現一體化管控標準,既能方便旅客往來、提振澳門經濟、構建澳門與大灣區和內地其他省份的無障礙交流體制,又能以現代科技手段杜絕檢測情況和檢測結果的造假行為,⑤其依據就在於《澳門基本法》中的“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條款,⑥以及澳門與中國內地的往來屬於中央與澳門關係條款的作用範圍。⑦因此,面對突如其來的種種應急挑戰,如疾風暴雨、海潮洶湧、病毒傳播迅速、物資準備未及充分、民生凋敝等,澳門特區政府均能迅速採取各種應急措施,如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應對中的救援與行政資助等,公共衛生事件應對中的指定醫學觀察、封關、採購、行政資助等,雖然具體方式或有待細節性的調整,如雙向互認、互免和收費豁免,未來必要時將本地資料系統連接國務院政務服務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碼系統等,以體現“特別行政區參與管理全國性事務的權利”,⑧但其有效防治和控制效果有目共睹、無可厚非;同時,澳門特區政府為追求建立“責任、透明度和有效性”的法治化災害應對模式,⑨而對應急處置及其信息保持公開討論和流通的做法,亦值得關注。前者如 2020 年 2 月 5 日行政長官賀一誠發出公開信,承諾特區政府會優先保障醫護人員、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前線人員得到充足、全面的裝備防護;⑩後者如“新聞局充分發揮職能……透過各平台以多樣化的形式,論澳門特別行政區應急法制建設之動因、基礎、挑戰與對策
  • 160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①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2022 澳門年鑑》,2022 年 10 月,頁 83 - 86。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新冠疫苗安全性資料充分 應變協調中心今起調整接種不良事件公佈方式〉,2021 年 6 月 12 日,https://www.gov.mo/zh-hant/news/485491/,2023 年 11 月 25 日讀取。③陳偉明、孫智雯:〈近代澳門災害的歷史狀況與特點(1840 - 1849)〉,《文化雜誌》(澳門),總 97 期,2016 年,頁 1 - 24。④葉桂平、孟靜文:〈澳門特區建設安全韌性城市路徑研究〉,《中國應急管理科學》(北京),第12期,2020年,頁 30 - 35。⑤閔洲民:〈香港應急管理體系值得借鑑〉,《滬港經濟》,第 4 期,2017 年,頁 58 - 60。即時發放抗疫資訊和新聞信息。全年共直播 111 場新聞發佈會及製作了逾千則‘快訊’、461 輯防疫圖文包和 53 輯防疫政策宣傳視頻”。①澳門特區政府網站亦在其設置的抗疫專頁內增設疫情專頁,持續公佈個案和群體感染報告、疫苗資訊、防疫指引,以及對疫苗接種不良事件的公開報告,②加之澳門特區政府衛生局和新聞局對政府指定醫學觀察酒店及其批次、疫苗供應商和產品名稱、生產批次的信息公開等,都是其法治化應急機制中值得關注和借鑑的亮點。四、結語開埠於 16 世紀的澳門在步入近代之後,原本狹小地域中的人口密度日漸稠厚,建築物亦日漸擁擠,雖然災變類型主要集中於風災、火災、疫病和海難等,但是呈現“災害頻度密集、災害烈度高強”的狀態。③為提高抵禦能力,澳門在澳葡政府時期的應急法制建設成果包括第 2093 號法律《民防組織基礎》(1961 年)、第 1587 號立法性法規設立民防隊(1963 年)、第 29/79 號法令《民防規則》(1979 年)等。回歸後,隨着第 11/2020 號法律《民防法律制度》、第 31/2020 號行政法規《民防法律制度施行細則》的制定、頒佈和實施,澳門應急法制中的法律基礎、政策基礎和組織基礎已趨完善,尤其在遭遇 2017 年 8月超強颱風“天鴿”襲擊後,澳門特區政府針對此次應急中所暴露出的災前預警、災中處理和災後管理中的問題,編制《澳門“天鴿”颱風災害評估總結及優化澳門應急管理體制建議》並加以演練,其成效在 2018 年 9 月應對“山竹”超強颱風中得到印證,而在此基礎上編制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災減災十年規劃(2019 - 2028 年)》更為澳門特區政府的“構建安全韌性城市的願景和目標實現”提供應急法制方面的保障。④雖然注重“應急預案演練”、“應急宣教培訓”、“信息發佈及時”、“發揮專家作用”、“應急指揮中心建設和應急裝備的配置”,⑤並且在“山竹”颱風和疫情等的應急處置中,澳門現有的應急法制建設成果及其規範性基礎和法治文化積澱正在發揮調適、糾正和改造具體措施體系的作用,尤其是在應對公共衛生事件後的總結和評估中,不僅可以發現澳門應急法制中值得關注和借鑑的亮點,也會突顯澳門特區政府仍然可能在今後的應急處置中面臨預判的準確性、處置的及時性、效果的有效性等不盡符合公眾期待和災難處置技術性要求的問題,從而通過不斷應對中的改進,提升澳門整體應急法制的發展水平。
  • 161作為值得關注和借鑑的亮點,一方面,開放式的應對機制,如通過法律授權、行政委託和資質認可,①使得市場主體能夠廣泛參與疫情檢測(私人診所或私人醫療機構)、醫學觀察防控(指定相應酒店)和物資採購(國外進口和中國內地輸入疫苗和防護裝備),切實以供給行政對生存權進行保障;另一方面,立法會的授權和監督體系,如法律制定、財政撥款、質詢和詢問等,使得澳門特區政府能夠一如既往地尊重和保障過程性和交涉性的信息公開和流通,其體現程序公正的種種積極作為,不僅對澳門特區政府起到防止恣意、追究責任的作用,②而且表明“程序的完備程度可以視為法制現代化的一個根本性指標”及其借鑑意義。③更為重要的是,澳門應將公共衛生事件應對中的改進映射或融入整體應急法制建設當中。一方面,基於《澳門基本法》中的“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條款和“中央與澳門關係條款”的規範和作用;另一方面,輔之以第 11/2020 號法律《民防法律制度》第5 條第 2 款中的直接授權,④澳門特區政府不僅得以在突發事件應對中請求和接受中央的援助,而且助力澳門的數據系統能夠與中國內地省份的系統碼一樣,在必要情況下啟用時接入國務院政務服務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碼系統,實現雙向互認互免,使得“個人健康碼不但用於阻止有病症人士入境和進入公共場所,更便於監察、追蹤懷疑個案以及密切接觸者,還能在大數據的支援下更準確掌握疫情發展,制定下一步應對措施”,⑤否則不能保障生存權等權利之下,會形成類似於“中國大陸便成為了‘他者’(the other)”的窘境;⑥同時,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澳門特區政府應該“不斷提升自身的區域合作能力……努力使澳門融入國家發展戰略”,⑦即與中國內地諸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政府簽署共同應急處置方面的區域合作協議,雖以大灣區為重點,卻非僅僅限於“在大灣區建立‘公共衛生危機的管理機制’”,⑧如此亦能夠為澳門應急法制帶來綜合性的創新和應急處置時的便利和支持,也為建立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應對中的區域合作機制起到示範和支持的作用。〔責任編輯 宋永豪 陳超敏〕〔校對 葉蘅如〕①對藥品、疫苗和防疫裝備生產商或供應商在所在國、國際組織、中國內地已取得的許可文件的認可。②如“天鴿”颱風後,時任澳門氣象局局長的馮瑞權辭職。參見〈澳門氣象局局長馮瑞權辭職〉,央視網頁,https://m.news.cctv.com/2017/08/24/ARTIydwukzKcagqCUNa5fzZ5170824.shtml,2024 年 1 月 1 日讀取。③季衛東:《法律程序的意義 —— 對中國法制建設的另一種思考》,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4 年,頁 27。④第 11/2020 號法律《民防法律制度》第 5 條第 2 款:上款(三)項所指的統一指揮原則不影響當局在極端的情況下請求提供協助時,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任何實體透過合作協議訂立的特別關係。⑤黃雁鴻:〈澳門公共衛生的發展與進步:從鼠疫、SARS 到新冠肺炎〉,《行政》(澳門),第 1 期,2021 年,頁 1 - 17。⑥陳弘毅:《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法治探索》,香港:中華書局,2014 年,頁 169。⑦婁勝華:〈澳門特區公共行政改革:進展與不足〉,《行政》(澳門),第 1 期,2020 年,頁 1 - 17。⑧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新冠肺炎疫情對澳門社會影響與政策評估》,澳門: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2021 年,頁 86。論澳門特別行政區應急法制建設之動因、基礎、挑戰與對策
  • 162澳門博彩衍生債務在中國內地司法追償的困境及解決路徑——以粵澳司法銜接中的區際法律衝突為視角詹杰[ 摘 要 ] 隨着澳門博彩業的快速發展,由此產生的民事糾紛亦隨之增多。因澳門博彩業而衍生的債務在中國內地的追償一直是社會關注的話題,亦是粵澳兩地司法銜接的重要內容,但是學界對此觀點不一,法院對該類債務的處理原則亦不一致,在涉及準據法適用及公共秩序保留原則的適用等方面仍存在較大爭議。隨着粵澳兩地交往日益頻繁,尤其是橫琴粵澳深合區兩地居民交往日益密切,區際法律衝突尤其在民商事領域的衝突問題也必將日益突顯。本文從案例評析、規則解析、學說評述等方面着手,通過在憲法對區際法律衝突的協調作用、法理上的正當性價值取向、兩地發展融合的現實需求、適度適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則等角度進行考量,論證了在琴澳司法銜接過程中,應擴大域外法的適用並審慎適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則,在一定條件下支持和認可澳門博彩衍生之債。[ 關鍵詞 ] 博彩衍生債務 區際法律衝突 司法追償澳門回歸以來特別是 2002 年“賭權放開”後,澳門博彩業一直呈現飛速發展的態勢,並以絕對優勢領先於澳門其他產業。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數據顯示,至疫情前的 2019 年,博彩業總收益達 2960.9 億澳門元,博彩稅已經佔澳門特區政府總體稅收的80% 以上。①但隨之而來也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和法律問題,如產業擠佔導致產業失衡、“問題賭博”、②博彩業中介人員缺乏監管、博彩債務增多、加劇內地貪腐及洗錢行為等,而根據內地法律制度,賭博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在澳門博彩引發一系列社會及法律問題的背景下,內地從觀念到制度均對博彩之債持否定態度。隨着粵港澳大灣區以及橫琴粵澳深合區建設的推進,針對內地與澳門在博彩之債上的區際法律衝突,內地如何擴大域外法的適用?在“一國兩制”下不同法域如何更好地銜接規則、融合發展,是一個嶄新課題。③作者簡介:詹杰,澳門大學法學院博士生、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二庭庭長。①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2019 年博彩業調查結果〉,2020 年 9 月 11 日,http://gov.mo/zh-hans/307383,2024 年 9 月 5 日讀取。②馮家超、伍美寶:〈負責任博彩:澳門模式及經驗〉,《港澳研究》(北京),第 4 期,2015 年,頁 57 -65。問題賭博指的是賭客賭博成癮,既投入博彩的時間或金錢超出了個人承受範疇並進而影響其正常的生活與工作,更嚴重者則被稱為病態賭徒。張春興:《張氏心理學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2 年,頁127。病態博彩為 “ 沉溺於博彩,不能自拔,參與博彩已經成為強迫性的行為,以致演變到影響職業或者傷害到家庭的地步”。③最高人民法院於 2022 年 1 月印發《關於支持和保障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的意見》第 2 條第 3 項,http://gongbao.court.gov.cn/Details/fa1d271d24c0ea9237e7670dae42ff.html。‧論文 | 法律研究 ‧
  • 163本文擬以澳門博彩衍生之債在內地的司法追償為視角,對琴澳司法銜接中的區際法律衝突問題進行研究。一、案例評析層面:澳門博彩衍生之債在中國內地的司法追償狀況本文擬以內地法院的三個案例來分析內地法院對涉及澳門博彩之債的審理所存在的特點及問題,並結合筆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及廣東法院内部審判系统網搜索的同類型案例,對澳門博彩衍生之債在中國內地的司法追償狀況進行評析。案例一:申請人高某向珠海中院申請認可和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初級法院作出的編號為 CR4-14-0130-PCC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分(根據該判決,程某應向高某支付 309,000 澳門元,並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按年利率 29.25% 支付利息至付清之日為止)。被申請人程某辯稱,人民法院不應認可上述生效判決,因為這個是賭債。當時程某去賭錢,輸了很多,高某的人看見了就問要不要借錢,程某也沒有拿到現金,高某給的是“利碼”,而這種碼是不能換現金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初級法院作出的編號為 CR4-14-0130-PCC 的刑事判決確認事實:程某利用費某沒有留意之機,在沒有使用相關籌碼進行賭博的情況下,將被害人交出的 30 萬港元籌碼帶離現場,其目的是逃避被害人的追尋,從而將相關籌碼據為己有且不予歸還。珠海中院裁定認為,案涉澳門特別行政區初級法院的刑事判決內容中民事賠償的部分是基於程某騙取賭博籌碼 30 萬元的事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以下簡稱《安排》)第 11 條第 6 款的規定,本案中認可和執行該判決民事賠償部分將實質上導致對博彩籌碼財產權益的認可,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因此,對澳門特別行政區初級法院作出的編號為 CR4-14-0130-PCC 的刑事判決中有關民事賠償部分的內容依法不予認可。申請人高某不服上述裁定,向廣東高院提起覆議。廣東高院認為,案涉債務產生於侵權,並非產生於賭博,不能等同於賭債,也不能等同於博彩借貸,不屬於《安排》第 11 條第 6 款的情形,從而認可和執行上述澳門初級法院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①案例二:原告陳某強為澳門居民,曾為澳門某娛樂場的荷官,訴稱被告應某洪於 2022年 2 月向其借款 2 萬港元,請求被告予以償還。被告應某洪辯稱該款項是賭博借款,雙方約定由陳某強本人賭博,如贏了陳某強提取 20% 報酬,輸了由應某洪承擔,所有款項都被陳某強換了籌碼賭輸了。橫琴粵澳深合區法院經審理,認定案涉借款用途為用於賭博,違反公序良俗,不能得到保護,故駁回了陳某強的訴訟請求。陳某強沒有上訴,判決生效。②案例三:堯某影在澳門遊玩期間,於 2018 年 7 月 30 日向吳某借到價值 190,000 元人①〈(2020)粵 04 認澳 1 號民事裁定書〉、〈(2020)粵認覆 2 號民事裁定書〉,信創版審判系统:新審判系統 3.0,http://146.1.9.166/portal/static/v1/home.html,2023 年 11 月 5 日讀取。②〈(2022)粵 0491 民初 2750 號民事判決書〉,信創版審判系统:新審判系统 3.0,http://146.1.9.166/portal/static/v1/home.html,2023 年 11 月 5 日讀取。。澳門博彩衍生債務在中國內地司法追償的困境及解決路徑 —— 以粵澳司法銜接中的區際法律衝突為視角
  • 164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民幣的籌碼用於賭博,堯某影向吳某出具借據約定於 2018 年 8 月 15 日前還清。堯某影到期未償還借款,吳某遂訴至法院。湖北漢川市法院經審理,認定本案適用澳門法律,在澳門博彩為合法行為,因此而產生的債務亦受到保護,但中國內地法律對賭債的規定截然不同,若承認此債務合法並對其加以保護,違背內地的公序良俗。故依法仍以中國內地法律作為處理本案的法律依據和判斷標準,認定本案借款合同因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而無效。堯某影應當返還或折價返還所取得的財物,故判決堯某影償還本金。堯某影不服,提起上訴。湖北孝感市中級法院二審認定,本案應適用履行義務最能體現賭債特徵的博彩機構經常居所地及與賭債最有密切聯繫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博彩為合法的行為,因此產生的債務亦受保護。堯某影訴稱的涉案債務應適用中國內地法律,駁回吳某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①上述案例均涉及澳門博彩業所涉“籌碼”而衍生的債務在內地是否能得到司法認可和追償的問題,其實質是內地與澳門之間區際法律衝突的問題,該問題的研究對於解決橫琴粵澳深合區與澳門之間民商事規則銜接問題具有一定意義。從上述三個案例來看,內地法院對涉及澳門博彩之債的審理存在幾個特點及問題:一、在內地審理的澳門博彩衍生之債案件中,幾乎均為當事人在澳門賭場博彩行為中關於籌碼或現金的借貸,部分涉及合作投資賭場經營借貸業務,也即均與博彩借貸有關(案例一和案例二);部分案件為申請對與澳門博彩相關債務的澳門判決提起的認可訴訟(案例一)。二、內地法院的部分法官對於澳門博彩之債的法律性質並不熟知,對澳門博彩之債是否屬於法定之債、自然之債或非法債務不加區分,一律認為澳門賭債在澳門均為合法債務,如案例二中當事人在賭場內借貸用於博彩並收取高額回報,案例三中當事人之間借貸標的物為賭場的籌碼,上述行為在澳門是否屬違法行為?該債務適用澳門法律是否能得到保護?法官並未作考量。三、對於是否適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則的標準在審判實踐中並不清晰,如案例三中二審改判不適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則,既無事實理由,亦無相關法律規定作依據。四、有的認定澳門博彩衍生之債違法而徑行駁回全部訴訟請求,如案例二,有的則認定澳門博彩衍生之債無效,以無效返還為由支持本金返還,如案例三的一審裁判結果。此外,從筆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搜索的其他案例看出,近年出現部分支持澳門博彩衍生之債有效並予支持的案例,②如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終 152 號民事判決書,認定“宋某所主張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發生的賭債即使屬實,在沒有證據表明當事人約定適用其他法律的情況下,亦應適用履行義務最能體現賭債特徵的博彩機構經常居所地及與賭債有最密切聯繫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認定其法律效力。對宋某主張應當適用中國大陸地區法律認定《借款協議》及案涉系列股權轉讓協議因基於賭債發生而無效的主張,本院不①〈(2019)鄂 09 民終 363/364 號民事判決書〉,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217BMTKHNT2,2023 年 12 月 22 日讀取。②〈(2016)最高法民終 152 號民事判決書〉,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217BMTKHNT2,2023 年 12 月 22 日讀取。
  • 165澳門博彩衍生債務在中國內地司法追償的困境及解決路徑 —— 以粵澳司法銜接中的區際法律衝突為視角予支持”。①該案例並未適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則以內地法律認定澳門博彩衍生之債無效,而是直接適用澳門法律認定相關債務有效,故多次被主張賭債有效的研究論文所引用。但是,大多數案例都顯示內地法院包括與澳門聯繫緊密的珠三角法院均不支持澳門博彩衍生之債有效,而以澳門博彩衍生之債為賭債,認定債務違法並予以駁回全部訴訟請求,包括案例二。②當然,也有認定澳門博彩衍生之債無效,以無效返還為由支持本金返還的,如江蘇無錫中院(2021)蘇 02 民終 4970 號民事判決書,認定“因賭博違反我國內地公序良俗,且屬違法行為,嚴某奇明知萬某平借款用於賭博,根據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案涉借貸行為應當無效,但萬某平仍應向嚴某奇返還借款本金”。③從以上案例的裁判結果來看,內地法院對於澳門博彩衍生之債的裁判尺度未能取得一致,對於如何適用準據法、適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則的標準等問題均存在重大分歧,且由於內地對於澳門博彩法律制度並不熟悉,盲目認為適用澳門法律,所涉博彩衍生債務均為合法債務,而導致本應適用澳門法律認定為非法債務的,卻認定為合法債務而錯誤予以保護。目前,珠海及橫琴法院一直以來秉持“賭債非法、不予支持”的審判原則,④在橫琴及珠海地區審理的澳門博彩衍生之債案件中,幾乎均為當事人在澳門博彩過程中關於籌碼或現金的借貸,涉及澳門博彩衍生債務的訴訟主要分為民間借貸糾紛訴訟及申請對澳門博彩有關判決的認可訴訟。隨着澳門博彩行業持續發展,從趨勢角度來說,博彩衍生債務本應該呈增長狀態。但據筆者向橫琴法院和珠海法院審理涉澳案件的法官們所作瞭解,由於珠海及橫琴法院一直以來秉持“賭債非法、不予支持”的審判原則,近五年涉及澳門博彩衍生債務的訴訟在橫琴及珠海地區呈下降趨勢,尤其是沒有澳門賭場及合法中介人請求債務人清償澳門博彩信貸債務的案件。同時,也導致一些涉及澳門博彩衍生之債的糾紛轉由其他方式解決,如:澳門博彩信貸合法中介人通過層層“疊碼仔”出借籌碼給內地賭客,以規避赴內地追償債務的法律障礙,由此滋生更多博彩非法債務;私力救濟,通過追債公司、黑惡勢力追討,該方式經前幾年內地的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後漸漸式微;更多的是發生債務後通過補簽借款合同、出借人走帳給借款人後取走現金編造實際轉帳證據等方式規避在賭場借籌碼或借現金購買籌碼用於賭博的事實,部分案件因認定賭債證據不充分,而得到支持,這也實際造成部分當事人以不誠信的方式贏得訴訟造成實際的司法不公。隨着粵澳兩地交往日益頻繁,尤其是橫琴粵澳深合區兩地居民交往日益密切,如何解決琴澳在民商事①〈(2016)最高法民終 152 號民事判決書〉、〈(2019)鄂 09 民終 364 號民事判決書〉、〈(2019)鄂 09民終 1204 號民事判決書〉,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217BMTKHNT2,2023 年 12 月 22 日讀取。②〈(2019)粵 03 民終 359 號民事判決書〉、〈(2022)粵 0491 民初 2750 號民事判決書〉、〈(2022)粵0491 民初 3717 號民事判決書〉,信創版審判系统:新審判系統 3.0,http://146.1.9.166/portal/static/v1/home.html,2024 年 1 月 5 日讀取。③〈(2015)黔高民三終字第 7 號民事判決書〉、〈(2021)蘇 02 民終 4970 號民事判決書〉,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217BMTKHNT2,2023 年 12 月 22 日讀取。④〈涉澳民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公眾號,2018 年 9 月 28 日發佈;〈在澳門借錢给他人賭博,能去法院起訴要求還款嗎?〉,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公眾號,2023 年 11 月 20 日發佈。
  • 166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領域規則適用的區際法律衝突問題是一個嶄新課題。在博彩業為澳門支柱產業的情形下,對澳門博彩衍生之債追償問題如何解決成為研究在“一國兩制”下不同法域更好地銜接規則、融合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二、規則解析層面:兩地博彩衍生債務的法律淵源之比較(一)賭博與博彩的概念“賭博”一詞最早出現在唐宋時期,《唐律疏議》中“諸博戲賭財物者,各杖一百”將“博”與“賭”置於一個法律條文中,可以說是“賭博”一詞的雛形。北宋晏殊的〈珠玉詞 ‧ 山亭柳 ‧ 贈歌者〉云:“家住西秦,賭博藝隨身。”蘇軾的《東坡集 ‧ 奏議十四 ‧ 乞降度牒修定州禁軍營房狀》云:“城中有開櫃房(坊)者百餘戶,明出牌榜,召軍民賭博。”以上文中的“賭博”標誌着賭博一詞的最終形成。① “博彩”一詞出現於清中後期,從 19 世紀 70 年代開始已逐步在報章上應用,且已具賭博含意,到 1960 年代已普遍應用於港澳報章。澳葡政府從 1847 年開始將博彩稅收列為法定收益,標誌着博彩的合法化。1961 年 2 月,葡國政府海外部部長發佈第 18267 號訓令,以法律文件確認澳門博彩合法化,同年 7 月,澳葡政府發佈第 1496 號省立法條例《幸運博彩營運章程》,把“幸運博彩”概念引入澳門,使澳門賭博的產業化和商業化逐漸擴展。②1982 年 5 月,澳葡政府立法修改通過第 6/82/M 號法律《幸運博彩之批給的法律制度》,將賭博娛樂批給制度由“專利制度”改為“特別准照制度”,並採取類似美國賭城拉斯維加斯的方式,引入多家公司經營競爭,擴大產業化規模以增加政府稅收。“博彩”及“幸運博彩”的概念逐漸成為港澳地區對合法賭博的代稱。而在內地,1987 年,內地為籌集公益金推出福利彩票,此後又發行體育彩票,才逐漸有了“賭博”、“博彩”的形式區分。從這以後中國政府逐漸把“賭博”翻譯成以前的“gambling”,將“博彩”翻譯成“gaming”,以示二者的區別。因此,博彩一詞的出現更多是為了迎合賭客“博得彩頭”和“博得頭彩”的願望,更是隨着賭博產業化和商業化的逐漸擴展,出於賭博院外集團(Lobbying Group)為賭博業塗脂抹粉的需要,為賭博找的一個好聽的詞語。③人們的認知中也形成了約定俗成的概念:博彩指代合法的賭博行為,賭博則泛指違法的打賭行為。由此可知,賭博與博彩二者在內涵和外延上其實是相同的,賭博、博彩沒有天然的好與壞,在政府的界定下分為合法賭博與非法賭博、合法博彩與非法博彩。博彩業是商業博彩遊戲作為產業發展的結果,由於博彩是特殊行業,世界各國的法律都規定了一定的准入制度,澳門的博彩准入制度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利用批給制度甄選博彩經營者,利用資①羅新本、許蓉生:《中國古代賭博習俗》,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郭雙林、肖梅花:《中華賭博史》,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 年。②黄文輝:〈“博彩”與“幸運博彩”溯源 —— 兼論澳門旅遊娛樂業現代轉型〉,《澳門研究》(澳門),第4 期,2023 年,頁 98 - 110。 ③王五一:《世界賭博爆炸與中國的經濟利益》,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5 年,頁 5。
  • 167格審查制度甄選進入博彩業的個人。澳門回歸之後,博彩業雖然仍實行批給制度,但已通過有限度的競爭,而改變了過去的壟斷經營狀況。①(二)兩地關於賭博及博彩的相關法律制度在中國內地,賭博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刑法》第 303 條規定,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根據該條規定,犯賭博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②《治安管理處罰法》第 70 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③但同時,內地也並非沒有博彩行業,根據《彩票管理條例》第 3 條規定:“國務院特許發行福利彩票、體育彩票。未經國務院特許,禁止發行其他彩票。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行、銷售境外彩票。”④在內地博彩業包含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其他種類的博彩則都是被禁止的。由此可知,在內地除了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衍生之債,其他與博彩或賭博相關的債務均為非法債務。在澳門法律制度中,博彩也有合法與非法之分,由此產生的債務分為法定債務、自然債務和非法債務。澳門《民法典》第 1171 條規定:“特別法有所規定時,賭博及打賭構成法定債務之淵源;涉及體育競賽之賭博及打賭,對於參加競賽之人亦構成法定債務之淵源;如不屬上述各情況,則法律容許之賭博及打賭,僅為自然債務之淵源。”上述特別法包括經第 121/2022 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第 16/2001 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 16/2022 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和第 7/2024 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信貸法律制度》,即填補了澳門《民法典》第 1171 條中“特別法”規定的賭博及打賭,《娛樂場幸運博彩信貸法律制度》裏所規定的合法信貸主體依規而產生的債務,即屬於法定之債。澳門第 8/96/M 號法律《不法賭博》則規定了各類不法賭博行為,對不被法律許可而具有牟利性質的博彩活動定性為不法行為,行為人須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由此產生的債務屬於非法債務,即非法賭博或在娛樂場非法借貸在澳門也是被法律禁止的,其產生的債務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由此可見,雖然內地對於合法博彩的種類及範圍僅限定於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且為公益性博彩,而澳門合法博彩業所涉種類及範圍則繁多,多為商業性博彩。但是,內地與澳門對於博彩衍生債務的法律淵源其實在本質上是相似的,即對於法律允許的博彩活動所產生的債務均歸屬於法定債務,而不被法律允許且具有牟利性質的博彩活動所產生的債務則歸屬於非法債務。①王長斌:〈回歸後澳門幸運博彩監管法律制度的創新與發展〉,《港澳研究》(北京),第 3 期,2020 年,頁 39 - 48。②《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3 法信匯編版),信創版審判系統:新審判系統 3.0,http://192.0.100.106:8085/search/GeneralLawSearch.aspx,2024 年 1 月 5 日讀取。③《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信創版審判系統:新審判系統 3.0,http://192.0.100.106:8085/search/GeneralLawSearch.aspx,2024 年 1 月 5 日讀取。④《彩票管理條例》,信創版審判系統:新審判系統 3.0,http://192.0.100.106:8085/search/GeneralLawSearch.aspx,2024 年 1 月 5 日讀取。澳門博彩衍生債務在中國內地司法追償的困境及解決路徑 —— 以粵澳司法銜接中的區際法律衝突為視角
  • 168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三、學說評述層面:對博彩衍生債務處理原則之借鑑探討學界及港台地區司法實踐對於澳門博彩衍生債務的處理原則,或許可以為我們研究內地對澳門博彩債務追償問題提供借鑑與思考的素材:(一)非法說中國內地尤其泛珠三角地區的司法實踐長期對澳門博彩衍生之債作非法債務處理,非法說堅持賭債非法和公共秩序保留原則,對澳門博彩衍生之債不予保護。該觀點來源於內地《刑法》及《治安管理處罰法》關於賭博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的相關規定。其實,我們從前述對於兩地博彩衍生債務法律淵源的比較可以看出,內地法律上的賭博概念僅限於非法博彩,內地與澳門對於博彩衍生債務的法律淵源其實在本質上是相似的,即對於法律允許的博彩活動所產生的債務均歸屬於法定債務,而不被法律允許且具有牟利性質的博彩活動所產生的債務則歸屬於非法債務,非法說更多是一種概念上的誤解。關於內地持非法說觀點的主要現實理由,一是制度差異,即澳門是不同於內地制度下的博彩業,內地的根本制度不能允許賭博合法化;一是賭博、高利貸等行為蘊藏着大量不穩定因素,法律缺乏強而有力的干涉,將為不法行為的滋生創造條件,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另一個重要理由就是澳門博彩業與內地存在經濟衝突,例如賭客通過地下錢莊、非法匯兌或虛假關聯交易等導致賭資外流,衝擊內地金融秩序;加劇內地貪腐及洗錢行為等。①但其實,內地對於上述現實因素,完全可以通過打擊地下錢莊、強力反腐、掃黑除惡等社會治理手段減輕在經濟上對內地的影響。(二)無效說無效說觀點來源於台灣地區學者王澤鑑的觀點,對於賭博究竟是法令禁止之行為還是違背公序良俗之行為,他認為兩者可以並存,即賭博即使不是因為違反禁止性規定無效,也會因為違背了公序良俗而歸於無效。無效之法律行為自始、確定、當然無效,不發生法律效力,也不產生任何債權債務關係。所以賭博是違反法律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不產生債的關係,賭債非債,贏家無請求“賭債”之權利,輸家無給付“賭債”之義務。②由於內地民法界的主流觀點很多來源於台灣地區,上述觀點亦成為部分內地學界及實務界的觀點。在內地的民法原則中,因無效民事行為取得的財產應予返還,如前述江蘇無錫中院(2021)蘇 02 民終 4970 號民事判決認定因賭博發生的借貸行為無效,作出返還借款本金的處理。(三)有效說學界中部分內地學者,③尤其是港澳學者④一直呼籲澳門博彩衍生之債應在內地得到司①王志平:〈澳門博彩借貸法律問題研究〉,碩士論文,中山大學,2010 年,頁 49。②〈賭債與不法原因給付〉,王澤鑑:《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2),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頁 131。③劉曉兵:〈澳門博彩債務在內地的司法追償研究〉,《首都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北京),第 3 期,2015 年,頁 56 - 65;盧頌馨:〈中國內地對於澳門地區因博彩而衍生之債務的追償問題研究〉,《法治社會》(廣州),第 6 期,2017 年,頁 24 - 30。④涂廣建:〈港、澳回歸後的我國區際私法:成就、反思與展望〉,《國際法研究》(北京),第 2 期,2021 年,頁 123;李肇明:〈澳門博彩之債在中國大陸的司法追償問題研究〉,碩士論文,澳門科技大學,2016 年;王長斌:〈澳門賭債在大中華地區的追償〉,《澳門法學》(澳門),第 3 期,2011 年,頁 43 - 57。
  • 169法確認或支持,這些觀點認為,根據《澳門基本法》第 118 條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據本地整體利益自行制定旅遊娛樂業的政策,這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形式承認澳門發展“娛樂業”合法,內地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援引澳門地區的法律進行判決不存在影響內地司法權威的問題,司法實踐中否認澳門賭債的合法性,實際上是相互矛盾的。澳門法院作出的賭債判決在內地應當在《安排》下得到承認與執行,否則澳門特別行政區參加此《安排》的期待可能會大部分落空,因為博彩業是澳門的支柱產業,娛樂場所合法信貸產生的賭債判決將是澳門希望在內地得到承認與執行判決的重中之重。有效說的一個重要依據來源於香港及台灣地區的審判實踐:香港跟內地一樣不允許開設賭場與非法賭博,香港於 1977 年出台的《賭博規例》規定賽馬和六合彩的投注與贏取獎金合法,除此之外因賭場賭博或打賭所形成的債務均為非法債務,香港法院不予支持。由於每一年香港的賽馬會和六合彩投注都有以億計的資金進入公共財政,香港政府將此博彩收入的資金投入市政建設、廉租房建設和市民社區改造等,回饋到社會的公共福利中。因此,整個香港社會在觀念上並不將賭博視為一種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作為判例法地區,香港法院在審理澳門博彩債務的跨境訴訟中採取了適用澳門法認可支持的原則。在永利(澳門)訴孟亨利的案件中,①香港法院認為適用澳門法律認定博彩債務不違反香港社會的公共秩序,香港法院在博彩合同的裁判上採用英國普通法規則,根據《戴西、莫里斯和柯林斯論衝突法(第 14 版)》中關於賭博合同適用書中的第229 條規則,②法院認為,如果一個賭博合同的準據法是外域法,依照該法合同是生效的,那麼這個合同在香港也是生效合同,並且可以在香港申請強制執行。最終,香港法院以澳門法律為準據法,判決孟亨利向永利(澳門)清償澳門博彩債務。從上述案例可知,香港法院在博彩合同的裁判上,是以適用合同履行地的準據法來確認合同效力的,並且不適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則。台灣地區一直對賭博持否定態度,社會整體上對賭博和博彩行業是較為排斥的,不如香港寬容。台灣地區現行的“刑法”,即頒佈於 1935 年的原“中華民國刑法”,其在第二十一章以四個法條詳細規定了賭博罪。③台灣地區現行的“民法”,即頒佈於1929年的原“中華民國民法”,也認為賭博屬於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如因賭博而訂立的契約無效。④而台灣地區《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8 條規定適用外地法律時,如其適用之結果有背於台灣地區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則不適用。因此,如果當事人約定適用澳門法律,則會出現適用澳門法律是否會違反台灣地區的公序良俗的問題。但是,台灣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兩個案例明確作出與上述觀點完全相反的判決:在台灣高等法院 101 年度重上字第 163 號判決中,上訴人陳正忠認為,本票是其因清償賭債而簽發,其票據原因關係為賭博契約,因①Wynn Reorts(Macau)S.A.vs Mong Henry, HCA 192/2009, The High Court of Hong Kong SPR, Court of First Instance.②《戴西、莫里斯和柯林斯論衝突法(第 14 版)》,北京:商務印書館有限公司,2012 年,頁 1825 。③頒佈於 1935 年的原“中華民國刑法”第 266 - 270 條。④頒佈於 1929 年的原“中華民國民法”第 71 條:“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但其規定並不以之為無效者,不在此限。” 第 72 條:“ 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澳門博彩衍生債務在中國內地司法追償的困境及解決路徑 —— 以粵澳司法銜接中的區際法律衝突為視角
  • 170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賭博契約違反台灣法令之禁止規定及公序良俗而無效。對於準據法的選擇問題,法院認為“法律行為發生債之關係者,其成立要件及效力,依當事人意思定其應適用之法律。當事人意思不明時……行為地不同者以發要約通知地為行為地,如相對人於承諾時不知其發要約通知地者,以要約人之住所地視為行為地”。①對於公共秩序保留原則的適用問題,該判決的觀點認為,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的公共秩序保留原則並非是以域外法為價值評判對象,該案中的上訴人明知娛樂性賭博行為是澳門法律所允許的行為,在澳門博彩消費就應該遵守澳門行為地的法律和相關制度,其行為應該受到規範管束,沒有適用台灣地區法律予以保護的必要。該判決最終選擇以澳門法律為其適用的準據法,而認定賭債合法。台灣最高法院 83 年台上字第 130 號判決亦持上述觀點,“認為縱使台灣法律原則上不承認賭博債權,亦不影響在外地依當地法律合法所生之債權關係”。上述觀點後來在台北地方法院的多個判決中均得到沿用,②台灣學界也逐漸認可並成為通說,③台灣司法界甚至將相關案例作為律師考試題目。④對於非法說和無效說秉持的公共秩序保留原則,有效說採納台灣地區上述案例中的觀點,即如果適用外地法律的結果,“並不因此使在台灣境內致賭博行為合法化,就不違台灣之公序良俗”,⑤該觀點值得內地借鑑。四、路徑選擇層面:擴大域外法的適用並審慎適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則在考察內地和澳門兩地博彩衍生債務的法律淵源,同時在評析不同學說觀點以及借鑑港台地區對於澳門博彩衍生債務追償規則的前提下,筆者認為應率先在橫琴粵澳深合區支持和認可澳門博彩衍生之債,亦是在琴澳司法融合過程中擴大澳門法律適用的良好探索。雖然港台地區的實踐不能放之內地沿用,但筆者贊同有效說,具體理由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從憲法對區際法律衝突的協調作用來考慮中國是單一制國家,也是複合法域的國家。《澳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澳門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同時,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來自於《中國憲法》以及《澳門基本法》的特別授權,這種特殊的制度設計將中國的區際法律衝突與國際法律衝突區別開來。與其他複合法域國家相比,對於區際法律衝突的解決,中國沒有一個最高的司法機關在各特別行政區法院之間進行協調。根據《澳門基本法》,澳門特別行政區有自己的終審①台灣高等法院 101 年度重上字第 163 號判決、台灣最高法院 83 年度台上字第 130 號判決,司法院裁判書系統,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2023 年 12 月 23 日讀取。②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100年度訴字第 1104號、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100年度訴字第 1506號、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100年度訴字第 1671 號,司法院裁判書系統,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2023 年 12 月 23 日讀取。③陳榮傳:〈國際私法上賭債之問題〉,《月旦法學教室(2):私法學篇》,台北:元照出版公司,第 6 期,1999 年,頁 3 - 9。④ 2003 年台灣地區律師考題。⑤台灣最高法院 83 年度台上字第 130 號判決,司法院裁判書系統,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2023 年 12 月 23 日讀取。
  • 171法院,獨立於內地和其他地區的法院。憲法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複合法域國家區際法律衝突的產生、範圍及其解決。有學者認為,處理“一國”和“兩制”的關係,“一國”要求不同地方尊重其他地方的立法和司法權威,不因其他地方的立法或司法制度與本地區不同而拒絕承認和執行外地區的法律和司法判決,“兩制”則體現在不同地區立法和司法機構各自保持獨立性,不強求一致。①也有學者認為,“一國兩制”是亞洲立憲主義的一個新發展,是以亞洲人的憲法觀解決亞洲社會裏存在的憲法現象的原理與規則的一次實踐,是中國尋找適合自己道路的國家治理模式的一種自我覺醒。既維護了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也應秉持繼續保持香港和澳門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保持繁榮穩定和經濟發展的原則。亞洲社會普遍存在着義務本位和國家至上的思想,在這種政治倫理下,中國的儒家傳統強調包容與尊重差異。“一國兩制”在解決國家統一的前提下,不僅在制度上體現出不同的法律體系與生活方式的不變,而且還包括在尊重意識形態、政治信仰與價值觀念的不同。②在“一國兩制”的前提下,不同法域的社會制度、立法權及司法權均由《中國憲法》所確認,而不同國家之間對他國的社會制度及司法制度的認可更多出於國與國之間的禮讓,一國沒有義務遵循他國法律規定,對於其他國家的法律在本國適用的後果會更嚴格地審查,因此,中國的區際法律衝突的法律適用應當不同於國際間法律衝突的適用標準。尤其對於民商事領域的爭議,隨着內地改革開放以及澳門與內地的日益融合,在面臨內地和澳門之間關於賭債追償問題的區際法律衝突時,尊重與認可,更符合“一國兩制”的憲法性原則。即從立法層面充分尊重澳門地區關於賭債問題的立法效力,從司法層面承認澳門法院或仲裁機構對賭債案件的裁決效力。在“一國兩制”的包容與尊重下,在普通民事領域,承認和執行個案中所保護的博彩業經濟制度並不會對內地的法律制度產生巨大衝擊,適用澳門法律的結果並不由此導致賭博行為在內地合法化,因此並不違背內地之公序良俗。而在橫琴率先制定規則銜接規定,支持和認可澳門博彩衍生之債實則為促進“一國兩制”實踐和粵港澳深度融合提供制度創新之探索。(二)從法理上的正當性價值取向來考慮法的妥當性(即合法性)與法的正當性(即合理性)是法的前提性概念,二者在本質上是統一的。一份司法判決其本身的價值意義不但須具備合法性,也應當具備合理性即正當性。在內地因博彩衍生之債所引發的案件中,固化的司法觀念很常見,內地法院的部分法官對於澳門博彩之債的法律性質並不熟悉,對澳門博彩之債是否屬於法定之債、自然之債或非法債務不加區分,直接將博彩等同於內地的賭博行為。這種固化的思維主要源於對博彩行為的道德判斷,對澳門合法的博彩行為缺乏明確統一的判定標準,很容易進入“道德審判”的誤區。司法判決必須建立在正當的基礎之上,這種正當除卻客觀的司法訴訟過①袁發強:〈論我國區際法律衝突的憲法協調〉,《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武漢),第5期,2006年,頁 589 - 595。②王禹:〈“一國兩制”:亞洲立憲主義的一個新發展〉,《“一國兩制”研究》(澳門),第 4 期,2012 年,頁 8 - 15。澳門博彩衍生債務在中國內地司法追償的困境及解決路徑 —— 以粵澳司法銜接中的區際法律衝突為視角
  • 172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程外,更注重的是人的觀念,由理性支配的人作出的一種價值判斷。正當理念可直接導致判決的公正與否,真正有效的裁判結果必須得到人們內心的信服,因此,實現司法公正,裁判者必須持有正當理念,使判決結果得到民眾的認同,更是為了實現最終的正義目標。在強調“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普遍觀念中,忽視財產權利的觀念難以被認定為是一種正當的價值觀念。因而,在民法領域奉行私法自治原則,即權利和財產的轉移和處分完全由當事人自己決定,這已被歷史證明為是正當的,於是一直以來,各國裁判者無論是在衡量利益還是最終判決時,都考慮到了私有財產應受保護這一正當的價值觀。博登海默(Boderheimer)就指出:“我們應當堅持認為,社會取向如果要在裁判法律問題方面起到一種適當尺度的作用,就應當有一種強有力的和佔支配地位的趨勢。如果這種取向與一種相反的趨勢構成均勢,又如果這種取向中所反映的社會原則正處於變動和極不確定的狀態之中,那麼法院就應當謹慎行事,不可輕率地將這種取向提升到一種調整司法訴訟的規則的地位。”①當相應博彩債務的債權人所主張的博彩衍生之債屬於澳門法律確認的法定之債時,其在內地通過訴訟主張權利是對自身合法權益的維護,如果不支持債權人的主張顯然不符合一般民眾對合理正當的認識,既不利於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也容易助長債務人的投機心理。《公安部關於辦理賭博違法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通知》中,除去兩種例外情況,②對內地居民赴澳參與博彩的行為並未作違法定性,其實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內地對澳門博彩行為合法性的一種認可。因此,對於澳門博彩衍生的法定債務,應當依照公正的程序為雙方當事人尋求平等保護,同時應該拋棄固有的“道德判斷”思維,在依照法律的同時盡可能地立足當事人利益保護的角度進行考慮,將平衡個案公正與維護社會公序良俗協調一致。(三)從兩地發展融合的現實需求來考慮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必須將個體行為置於社會整體利益之中來加以認識,與之相適應,司法職能應當由最基本的解決個體之間糾紛的功能逐漸擴大到社會秩序的綜合控制功能和公共政策的調整功能,相關裁判應當為經濟發展提供激勵與導向,並對社會資源的配置作出良性影響。現實權利的形成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過程,它交織着政治、經濟、文化等因素,並受這些因素影響和制約,均衡的形成必然是各種利益相互博奕的結果。“時代改變了,公共政策也必定隨着改變。今天被相信為與公共福利相一致的一項原則,明天可能就與之不相一致。人們的道德觀念、那些一般最通行的慣例、以及關於甚麼促進福利及生存的意見也會慢慢地隨着時間、環境而逐漸改變”。③隨着粵澳兩地融合的不斷深入,大量的新的利益不斷派生出來,一切不符合社會資源優化使用和配置的利益選擇必然為法律所不容。①(美)E.博登海默(E. Boderheimer)著,鄧正來譯:《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7 年,頁 492。②《公安部關於辦理賭博違法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通知》第 2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通過計算機網絡、電話、手機短信等方式參與境外賭場賭博活動,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赴境外賭場賭博,賭博輸贏結算地在境內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③(美)A.L.科賓(Corbin Arthur linton)著,王衛國等譯:《科賓論合同》下冊,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7 年,頁 723。
  • 173“在各種影響司法決定的因素中,決定本身可能帶來的經濟和社會後果也是其中之一。無論作出決定的法律論據多麼振振有詞,但這一裁決可能使汽車製造、鋼鐵、石油等主要工業停擺時,大多數法官是會躊躇的”。①因此,在對當事人的利益進行判斷和衡量時應該有新的評價角度,需要根據個案所涉及的利益主體、利益範圍以及該案處理所涉及的社會效果等進行新的界定,將社會整體利益最大化作為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只有這樣,才能使判決結果發揮社會秩序的綜合控制功能和公共政策的調整功能。早在 2003 年,中央政府就通過《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國務院批覆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 - 2020 年)》,明確提出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目標。2019 年 2 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了澳門的發展定位:“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② 2021 年 9 月 5 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2023 年 12 月 10 日,經國務院批覆發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明確將橫琴定位為“一國兩制”下探索粵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範區。上述關於橫琴發展建設的方案和規劃對於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增進澳門同胞福祉,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注入了新動力。隨着粵澳兩地交往日益頻繁,尤其是橫琴粵澳深合區兩地居民交往日益密切,對於澳門博彩衍生之債的法律衝突問題,應當放到粵澳融合發展的社會整體利益的大背景下來加以解決。澳門回歸以來,中央政府加強對澳門的扶持,放寬內地居民赴澳旅遊,鞏固和發展其旅遊博彩業;出台政策支持和引導澳門更加深入廣泛地參與泛珠江三角洲的合作,對澳門經濟發展都起到了重大促進作用,澳門正在積極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的經濟與社會發展。博彩業是澳門的支柱產業,因博彩而產生的法定債務在橫琴得到承認與支持,亦是對澳門社會資源優化使用和配置的保護,將極大滿足粵澳兩地融合的社會整體利益最大化需求。(四)對公共秩序保留原則的考量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於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佈施行的《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人民法院審理涉港澳商事糾紛司法規則銜接的指引(一)》(以下簡稱《指引》)對粵港澳大灣區法院就跨境商事糾紛案件的管轄、訴訟主體、司法文書送達、證據審查及域外法律適用等訴訟規則銜接問題給出了一些新的探索和創新,但是該指引對於適用域外法時的公共秩序保留原則並未作特殊規定。有學者很早就呼籲“對公共秩序保留的限制與其存在本身一樣具有必要性和自身價值,這種限制有助於內地和澳門的不斷融合,有利於維護司法正義和當事人權益,促進①(美)羅杰.希爾斯曼(Roger Hilsman)著,曹大鵬譯:《美國是如何治理的》,北京:商務印書館,1986 年,頁 189。②詳見《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第三章“空間佈局”之第二節“完善城市群和城鎮發展體系”,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9/content_5370836.htm。澳門博彩衍生債務在中國內地司法追償的困境及解決路徑 —— 以粵澳司法銜接中的區際法律衝突為視角
  • 174澳 門 研 究 2024 年第 4 期兩地交往,同時也符合國際發展的大趨勢”。①“公共秩序保留(Reservation of Public Order)是指一國法院依據衝突規範本應適用外域法時,因適用該外域法會與法院地國家或地區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道德的基本觀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而排除其適用的一種國際私法制度”。②適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則在內地法院對澳門博彩衍生之債的審理中,是不予保護博彩衍生之債的唯一理由。筆者認為,公共秩序保留原則在所有澳門博彩債務追償案件中予以適用,是值得商榷的。其一,內地案例顯示,內地法院對澳門博彩之債是否屬於法定之債、自然之債或非法債務不加區分,一律認為澳門賭債在澳門均為合法債務,對於部分如在賭場非法放貸的債務,本可適用澳門法律認定債務非法而不予保護,卻亦適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則適用內地法律認定債務非法。導致當事人以及外界形成法律理解的誤區,即債務不被保護只與是否與博彩相關,而無須遵守澳門博彩法律制度。該現象特別不利於粵澳兩地司法規則的銜接。如前所述,澳門博彩衍生債務中亦存在法定之債、非法債務及自然債務,而內地對於法律允許的博彩活動如體育彩票、福利彩票等所產生的債務亦歸屬於法定債務,兩地對於博彩衍生債務的法律淵源在本質上是相似的。那麼,對於澳門博彩債務中的法定之債不適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則,並不違背內地的基本法律淵源。其二,博彩業在澳門屬於旅遊休閒的商業項目,博彩法定債務就是在這一商業過程中產生,這種商事糾紛不可能對內地的道德觀念和法律制度造成實質性衝擊。博彩業是澳門的支柱產業,亦是合法產業,澳門各方都希望娛樂場所合法信貸產生的賭債能在內地得到承認與執行,如果繼續誇大澳門的合法博彩及其法定博彩債務的非道德性,並將其與內地的利益、政策相對立,是不合時宜的,亦不利於粵澳兩地融合發展。對於澳門博彩業對內地的消極現實影響,完全可以通過打擊地下錢莊、強力反腐、掃黑除惡等社會治理手段予以減輕。因此,對博彩債務這樣的商業糾紛完全不必適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則。其三,我們可以從香港和台灣地區的司法實踐中得到借鑑,香港和台灣地區雖然法域不同,但司法界尤其作為大陸法系的台灣地區對於澳門博彩衍生的法定債務追償不適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則的理由,值得我們借鑑,即如果適用域外法律的結果並不由此導致賭博行為在本地境內合法化,就不違背本地之公序良俗,故可以不適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則。在橫琴粵澳深合區兩地居民交往日益密切的情況下,筆者建議率先通過指導性案例在橫琴粵澳深合區對於澳門博彩衍生之債不適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則,對於澳門博彩法定之債適用澳門法律予以支持和認可,對於自然債務和非法債務亦適用澳門法律予以駁回。這樣既能有利於內地法官更加充分地瞭解澳門的博彩法律制度,區分澳門博彩衍生債務中的法定債務、自然債務和非法債務,也能有利於解決異質區域之間的協調與相容問題,符合兩地多方合作、多元協同的現實需求。①黃進:〈論憲法與區際法律衝突〉,《法學論壇》(濟南),第 3 期,2003 年,頁 54 - 58。②劉曉兵:〈澳門博彩債務在內地的司法追償研究〉,《首都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北京),第 3 期,2015 年,頁 56 - 65。
  • 175五、結語澳門博彩衍生之債在中國內地的司法追償目前未統一見解,尤其是司法實踐領域,對於澳門博彩衍生之債應當得到認可和追償的觀點尚未達成共識,但是,無論從憲法、基本法以及法律淵源等法律基礎,還是從粵澳兩地規則銜接、經濟融合等發展需求,澳門博彩法定債務得到認可和追償是有其理論基礎和實踐基礎的。這既是順應在“一國兩制”下不同法域更好地銜接規則、融合發展的時代需求,也是對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增進澳門同胞福祉,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法律保障。只有充分尊重澳門法律本土性以及澳門博彩法律制度,摒除固化的司法觀念及道德判斷,才能切實解決兩地之間對於澳門博彩衍生之債的區際法律衝突。〔責任編輯 陳超敏〕〔校對 林曉文〕澳門博彩衍生債務在中國內地司法追償的困境及解決路徑 —— 以粵澳司法銜接中的區際法律衝突為視角
  • 176歷史研究珠江口“貿易(諸)島(Ilha(s) da B(v)eniaga)”蠡探:位置與名移····································· 金國平(110:006-021)從澳門到北京的內河航線圖 —— 歐洲所繪粵道地圖譜系考釋(1655 - 1815)····································· 楊迅凌(110:022-057)十七世紀初西方國家在日本的對弈 —— 英荷對西葡的挑戰····································· 肖飛燕(110:058-078)蔡敏騋革命事蹟發覆 —— 以《蔡挹暉堂族譜》為中心···························· 吳青 杜贇梅(110:079-088)澳門商會的成立:辨析和考證····································· 陳震宇(111:006-020)民國時期葡籍華商在廣州房地產投資的時空分佈特徵················ 吳宏岐 戴源 張超凡(111:021-035)1912 年港澳總督互訪密議鴉片貿易探究····································· 莫夢笛(111:036-048)從馬歡到平托:多源文獻中近代早期的穆斯林商旅與南海貿易····································· 劉旭康(111:049-068)文化研究澳門公廁小論························· 陳淑怡 陳鵬之(110:089-105)翻譯研究翻譯澳門:歷史中的知識網絡····傑佛瑞‧C‧岡恩(Geoffrey C. Gunn)著 吳玉嫻譯(110:106-121)經濟研究近三十多年中國內地關於澳門經濟與旅遊的研究狀況與熱點分析 —— 基於 Citespace 可視化圖譜分析········································ 張艷(110:122-141)基於鑽石模型的澳門文化產業競爭力影響因素研究···························· 陳艷偉 王忠(110:142-158)澳門金融業與博彩業耦合互動發展的實證研究—— 基於 2001 至 2021 年數據的分析···························· 黃金穗 毛艷(111:089-103)澳門莊荷職業生涯的影響因素研究························· 周金泉 黃子穎(113:127-146)區域研究大灣區民生數據跨境的障礙、策略與技術研究—— 以醫療康養數據跨境為例············· 金雨心 馬晨曉 應作斌(110:159-172)澳門青年前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就業意願研究························· 吳偉東 陳建新(111:143-154)城巿規劃基於健康影響評估的澳門公共服務設施佈局現況分析···· 胡祖杰 王涵 謝俊民 王冬妮(110:173-192)教育研究晩清至民初澳門的女性教育····································· 鄭振偉(111:069-088)澳門特區政府對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家庭支援政策—— 基於家庭背景對家長教養模式影響的實證分析 ····································· 董志文(113:097-116)‧其他 ‧《澳門研究》2024 年總目錄(括號內前一數字是期數,後一數字是頁碼)編輯部
  • 177《澳門研究》2024 年總目錄社會研究澳門社會保障基金指數測算與比較研究·················· 薛力菲 劉璐 婁世艶 陳洋 張偉光(111:104-142)誰人信任警察?回歸後香港和澳門的警察信任水平分析····································· 黃偉棋(113:117-126)宗教研究澳門佛教界的愛國傳統及對佛教文化的傳承························· 宋漢曉 譚經宇(111:155-168)法律研究一國之內的兩部民法典 —— 論《中國民法典》與澳門《民法典》的精神氣質與體系特徵····································· 唐曉晴(112:007-025)新時代 “ 楓橋經驗 ” 對澳門調解制度發展的啟示············· 邱庭彪 李宇昊 毛光海(112:026-036)澳門刑事電子數據的留存、通訊截取與在線搜索制度研究 —— 基於對歐盟法和德國法的考察····李哲 羅伯特‧埃塞爾(Robert Esser) 歐陽楚欣(112:037-051)《信託法》視角下的澳門《投資基金法》修訂:背景、問題與進路····································· 畢經緯(112:052-062)傷者親屬的精神損害賠償 —— 回歸二十五年來的澳門司法見解進展····································· 吳奇琦(112:063-081)中國內地與澳門商事法律規則的特徵對比與銜接建議 ········································ 馬哲(112:082-098)澳門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法的主要內容及立法啟示 ····································· 黃玉葉(112:099-114)澳門環境法的二十五年:回顧與展望····································· 歐志丹(112:115-130)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採購法律制度的改革進程和規範模式····································· 鄧達榮(112:131-151)澳門《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的改革與完善 ····································· 鄭嘉瑤(112:152-162)“ 一國兩制 ” 語境下區際反腐敗合作研究 —— 以內地與澳門特區為視角····································· 范雪珂(112:163-175)論澳門特別行政區應急法制建設之動因、基礎、挑戰與對策···························· 尤樂 王曉然(113:147-161)澳門博彩衍生債務在中國內地司法追償的困境及解決路徑 —— 以粵澳司法銜接中的區際法律衝突為視角 ········································ 詹杰(113:162-175)澳門回歸二十五周年地方性與自主性:澳門教育未來發展的政策基礎····································· 郭曉明(113:007-024)澳門特區電子政務建設:制度框架與實踐成效···························· 婁勝華 趙友(113:025-044)制度與制度變遷對澳門博彩旅遊業發展的影響:回顧與展望····································· 蕭志成(113:045-064)回歸後的澳門經濟:經濟增長、勞動市場的發展和經濟多元化···························· 陳志誠 關鋒(113:065-080)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的系統回顧:歷史視角、當前研究及未來方向····································· 劉雋敏(113:081-096)學術筆記“法治進程與澳門回歸二十五周年:挑戰、成就與未來方向”研討會綜述······················ 歐陽楚欣 張雨虹(112:176-186)其他編者語 ································ 編輯部(110:005)編者語 ································· 編輯部(111:005)回歸以來澳門經濟類相關著作出版情況····································· 王國強(111:169-185)編者語 ··························· 編輯部(112:005-006)編者語 ··························· 編輯部(113:005-006)《澳門研究》2024 年總目錄····································· 編輯部(113:176-177)
  • 178ABSTRACTSNo. 4JOURNAL OF MACAU STUDIESDec 2024QuarterlyLocality and Autonomy: On the Policy Basis for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in MacaoGUO Xiaoming · 7 ·Abstract: In the 25 years since Macao’s return to China, education in Macao has achieved good development. The most important experience is to independently adopt effective policy measures based on the unique history and environment of local education in Macao. Macao’s future education policy must adhere to localism and autonomy, which is not only the requirement of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but als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Macao’s education and the principles of education modernization. Therefore, in the future, in terms of education policy, we must prevent government omnipotence, explore Macao’s unique education funding guarantee mechanism, implement inclusive education that fosters love for China and Macao, pursue a path of quality over quantity in the field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actively explore Hengqin’s education development strategy.Keywords: Macao, education policy, policy basis, locality, autonomyThe Construction of Electronic Government in the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and Practical EffectivenessLOU Shenghua, ZHAO You · 25 ·Abstract: Electronic government refers to the government’s us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o optimize public service processes and its own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ultimately achieving the goal of improving work efficiency and providing high-quality services. The construction of electronic government in Macao started early, in 1997, it began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internal government communication by building a government intranet. After entering the 21st century, Macao’s electronic government has progressed steadily. At the legal level, a serie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have been passed, including the Telecommunications Framework Law, the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Law, the Law to combat computer crime, and the Electronic Government Law.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a management model has been formed with the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Civil Service Bureau as the core and the Macao Post and Telecommunications Bureau and other departments cooperating. In terms of practical effectiveness, the introduction of cloud computing and big data technology has helpe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electronic government in Macao, advancing the level of government governanc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data economy, and the optimization of public services. In the future, the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government should actively explore the construction of a “one-stop” government website,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electronic governmen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ystem, and the continuous optimization of the “Macao One Account” service function.Keywords: electronic government, institution, practice, Macao
  • ABSTRACTS179Impacts of Institutions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s on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A Review and OutlookRicardo Chi Sen SIU · 45 ·Abstract: The factors that drive and limit the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from 2000 to 2024 are examined in this article with reference to an analytical framework and arguments on institutions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s in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Specifically, the impacts from the tug of war between the efficiency-enhancing attempts of the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Macao SAR) government and integrated resort operators, and the ceremonially warranted behavior of existing beneficial groups on the business routines and path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before 2020 are explicated. In addition, self-undermining instead of self-enforcing forces generated from the practices of the unique third-party-operated VIP room business model throughout the expansion process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are analyzed. It is recognized that despite the enviable growth in monetary return, various adverse and crowding out effects were also generated from the expansion of casino tourism to the economy and society. To ensure the sustained growth and development of this industry, radical actions taken by the Macao SAR government in 2021/2022 and onwards clearly reinstitute the organization and business routines in the market, hence enhancing the instrumental efficiency of the industry. While these latest changes have unarguably launched a new era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asino tourism in Macao, it is argued that effective and proactive roles taken by the government to enforce the new rules are indeed necessary to ultimately ensure progressive changes for this industry.Keywords: casino tourism, Macao, ceremonial values, institutional changes, instrumental values, instrumental efficiencyMacao’s Economy after the Handover: Economic Growth, Labour Market Development and Economic DiversificationCHAN Chi Shing, KWAN Fung · 65 ·Abstract: This article explores Macao’s economic growth, labour market and economic diversification after the handover. As a small open economy, Macao’s growth is deeply affected by external factors. The ups and downs of Macao’s economy over the past 25 years have been astonishing and the changes have been rapid. To reduce the uncertainty caused by economic fluctuations, economic diversification and reducing reliance on specific industries is one of Macao’s development directions. However, labour problems limit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merging industries, causing them to account for only a small part of Macao’s economy. Macao’s diversification path seems to be based on the leading industry (gaming) driving the development of other industries by sharing resources and cost sharing. This horizontal diversification choice driven by the synergy of the gaming industry seems to be the Macao’s growth experience in the past 25 years. The biggest challenge facing Macao at present is how to introduce a certain degree of diversification of industries from the growth pattern, so as to make the path of economic growth more stable. Macao should learn from the logic and operational experience of other small open economies in selecting industries, formulate appropriate industrial policies to encourage and support the development of new leading industries, and gradually provide for th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f other industries while gaming continues to drive economic development through regional cooperation. This will ensure that Macao’s development achieves a mid- to long-term balance in growth and stability.Keywords: Macao’s handover, economic growth, labour market, economic diversification, Macao’s gaming industry, leading industry
  • 澳 門 研 究1802024年第 4期A Systematic Review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Development in Macao: Historical Perspectives, Current Research, and Future DirectionsLIU Junmin · 81 ·Abstract: This article systematically reviews the current state of research on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CH) in Macao. It begins with an overview of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of ICH concepts and practices globally and within China. An examination of Macao’s cultural landscape and the government’s efforts to preserve various ICH expressions through legislation, lists, and initiatives is then provided. An extensive survey of existing academic literature on Macao’s ICH reveals the research themes, methodologies, and distributions across different heritage items. Key challenges such as limited international scope and research gaps are identified. The article proposes future research directions like expanding collaboration, prioritizing fieldwork with practitioners, emphasizing relationships and power dynamics, and adopting participatory methods. The systematic analysis aims to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understanding of Macao’s ICH development and identify pathways for future research to ensure the sustainable safeguarding of its rich cultural traditions.Keywords: Macao, China,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heritage management, literature reviewThe SAR Government’s Support Policies for Families with Children with 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 in Macao: An Empirical Analysis Based on the Impact of Family Background on Parenting PatternsTONG Chi Man · 97 ·Abstract: Providing family support to parents of children with 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 in Macao and improving the parenting model of the parents concerned is an important manifestation of the SAR government’s support for disadvantaged groups. However, some potential factors may affect the SAR government’s support in relevant aspects. This study aims to understand the impact of family background factors on parenting patterns of children with 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 The study used a questionnaire survey to collect 950 samples of parents of children with special education needs in Macao, and conducted statistics through “independent samples t-test” and “one-way anova”.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parents’ birthplace, parents’ ag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arent and children, parents’ education level, the age gap between parent and spous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arent and spouse, family monthly income, family economic feelings, and the number of children in the family are factors that affect parenting patterns. Finally, recommendations are given based on the results to serve as a reference for the Macao SAR government in formulating relevant family support policies.Keywords: Macao, children with 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 family support, parenting model, family background
  • ABSTRACTS181Who Trusts the Police? An Analysis of Police Trust in China’s Hong Kong and Macao SARsWONG Wai Kei · 117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changes and conflicts in Hong Kong’s police-community relations have become a case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 On the other hand, in the neighboring city of Macao, although the problems of public order in Macao were very serious before the post-transition period, the legitimacy of the police was relatively low. After a series of police reforms, the recognition of the police by the Macao people has increased rather than decreased. From a practical perspective, this research aims to examine the research question “Who doesn’t trust the police in Hong Kong and Macao?”, using the data of World Value Survey Wave 7 (2017-2022) through descriptive statistical analyses, and trying to explain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wo SARs. Findings identified that “police trust in Hong Kong and Macao is at a relatively high level”, and “the lower-class elderly with low-level education” and “the middle class/ upper-middle class young people with high-level education” are two main groups of people who have extreme police trust in Hong Kong and Macao. The possibility of future research was also discussed.Keywords: Hong Kong police force, Hong Kong police, Macao public security police force, Macao police, police trustFactors Influencing the Career Development of Table Game Dealers in MacaoZHOU Jinquan, HUANG Ziying · 127 ·Abstract: Over the past twenty years since the opening of the gaming industry in Macao, table game dealers have been a significant part of the workforce, contributing greatly to its development; however, research on their career development remains limited. This study conducted semi-structured in-depth interviews with 16 participants, with data coded and analyzed using Nvivo 12 Plus software. Findings reveal that the primary factors influencing dealers’ career development include changes in the working environment due to the pandemic-affecting both organizations and individuals - along with work characteristics and organizational features that shape dealers’ career perceptions. Additionally, perceived unfairness within organizations and inadequate support for dealers result in negative emotional responses, intentions to leave, and adverse reactions. The paper concludes with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the government, gaming operators, and individuals.Keywords: table game dealers, career development, gambling, human resources, casino
  • 澳 門 研 究1822024年第 4期On the Motivation, Foundation, Challeng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Emergency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in the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YOU Le, WANG Xiaoran ·147 ·Abstract: Macao has experienced many natural disasters, accidental disasters and public health incidents throughout its history. Following Macao’s handover, the legal emergency legal system, centered around the Civil Defense Legal System as the core and consisting of other laws,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and policy-based administrative plans has been gradually improved. At the same time, the administrative emergency system has been established based on the emergency legal system, and each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 and its authority have been clarified. However, various disasters in recent years have brought challenges to Macao’s emergency legal system. In response, the Macao SAR Government provides protection for the right to survival through administrative actions such as open licensing, administrative funding, legal authorization and administrative delegation. The disclosure and circulation of various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formation is in line with the essence of rule of law civilization, which is a highlight worthy of attention and reference. However, a mechanism for exemption of medical observation fees in individual cases should still be established to reflect the protection of reliance interests and the guarantee of property rights. When necessary, the local data system should be connected to the State Council’s government service platform, just like the systems of mainland Chinese provinces, to achieve “two-way mutual recognition and exemption”, to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mitigation while complying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Basic Law and local laws. Under the unified leadership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overall emergency regional cooperation should be established with mainland Chinese provinces, with a focus on the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Through the improvement of disaster response mechanisms, the development level and completeness of Macao’s emergency legal system will be comprehensively improved.Keywords: emergency legal system, administrative collection and expropriation, administrative delegation, supply administration, system access, regional cooperation
  • ABSTRACTS183The Predicament and Solutions of Judicial Recovery of Macao Gambling-derived Debts in Mainland China: From a Perspective of Interregional Legal Conflicts Arising from the Judicial Assistance between Guangdong Province and MacaoZHAN Jie · 162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acao’s gambling industry, the resulting civil disputes have increased. The repayment of debt derived from Macao’s gambling industry in the mainland of China has always been a topic of social concern and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judicial connection between Guangdong and Macao. However, the academic circles have different views on this matter, and the court has inconsistent principles in handling such debts. There is still a great dispute in terms of the application of applicable law and the applic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public order retention. With the increasing frequency of exchanges between Guangdong and Macao, especially the increasingly close exchanges between residents of the Guangdong-Macao In-Depth Cooperation Zone in Hengqin, inter-district legal conflicts, especially in the field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affairs, will be increasingly highlighted. This paper starts from the aspects of case review, rule analysis, theory review, etc., Through the consider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al coordinating role of inter-regional legal conflicts, the legitimate value orientation of jurisprudence, the realistic needs of the integr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wo places, and the principle of moderate applic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reservation of public order, this paper demonstrates that in the process of the connection between the courts in Hengqin and Macao, the application of extraterritorial law and the principle of reservation of public order should be expanded to support and recognize Macao’s gambling derivatives under certain conditions.Keywords: gambling-derived debts, interregional legal conflicts, judicial recov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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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113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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