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BOLETIMDEESTUDOSDEMACAUJOURNALOFMACAUSTUDIES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編輯澳門基金會出版
編者語..............................................................................................................................編輯部5‧特別推薦‧澳門《新城區總體規劃方案》之建議..................................................................高武洲李傳義FranciscoVizeuPinheiro7‧經濟社會建設‧“一帶一路”與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陳章喜25港珠澳大橋收費標準與定價模型預測...............................................楊少華李洋32‧法律研究‧略論澳門刑法中的銀行卡犯罪..................................................................................趙國強42內地與澳門企業所得稅法比較.............................................................張富強劉中原49‧文學及語言學研究‧跨界與融合──2016年澳門文學發展新動向....................................................................趙皙59二十一世紀澳門青年詩群的崛起.............................................................................莊文永65後回歸時期的澳門博彩話語建構與發展...........................................潘韓婷張美芳731988年3月創刊澳門研究季刊2017年第2期總第85期6月15日出版
‧宗教及來華傳教士研究‧晚清來華傳教士與西方經濟學的輸入....................................................................李丹88成敗與興衰:傳教士調停咸同“回亂”與黔西南“布依族歸化運動”........曾志輝101晚清貴州教區教務長童文獻考.............................................................郭麗娜鄭瑩114國難教育與精神教育︰“九一八”事變後中國基督徒知識分子的集體反思...................................................................................................................................張龍平125‧澳門學‧從翻譯官公所到譯務署──澳葡政府翻譯機構沿革考論.....................................................................張廷茂132晚清政局下的口岸知識分子──鄭觀應及經元善的關係研究.....................................................................邵建144《瀛環志略》︰華盛頓紀念塔漢文贈碑考.............................................................施存龍156澳門學著作提要(二十七)........................................................................................曾金蓮160‧澳門作品評析‧一部里程碑意義的澳門學巨著︰《天朝異化之角﹕16-19世紀西洋文明在澳門》述評......吳青朱湘娣165《神州在望》︰二十世紀澳門錯位的記憶.............................................................周夢媛179
JOURNALOFMACAUSTUDIESQuarterly2017Editor’snote...........................................................................................................................EditorialOffice5SuggestionsontheNewTownMasterPlanforMacau...............................................................................GaoWuzhou,LiChuanyi,FranciscoVizeuPinheiro7“OneBeltAndOneRoad”toBuildMacauintoaCentreforWorldTourismandLeisure........................................................................................................................................CHENZhangxi25StudyontheForecastingModeloftheHongKong-Zhuhai-MacauBridgeChargesandPricing.........................................................................................................................YANGShaohua,LIYang32BriefReviewofBankCardCrimesinMacauCriminalLaw..............................................ZHAOGuoqiang42AComparativeStudyonEnterpriseIncomeTaxLawbetweenMainlandChinaandMacau.........................................................................................................ZHANGFuqiang,LIUZhongyuan49CrossoverandIntegration:NewTrendsofMacauLiteratureDevelopmentin2016......................ZHAOXi59TheRiseoftheMacauYoungPoetsCommunityinthe21stCentury.......................CHONGManWeng65ConstructionandDevelopmentofMacau’sGamingDiscourseinthePostHandoverEra.............................................................................................................PANHanting,ZHANGMeifang73TheProtestantMissionariesandTheCommunicationofWesternEconomicsduringtheLateQingDynasty......................................................................................................................................................LiDan88SuccessandFailure:theMissionaries’Mediationinthe“HuiPeopleRiot”andthe“MouvementdeConversions”oftheBuyiPeopleintheSouthwestofGuizhou.............ZENGZhihui101ResearchontheKouy-tcheouDiocese’sProvostPaul-HubertPernyintheLateQingDynasty.......................................................................................................................GUOLina,ZHENGYing114NationalCrisisEducationandSpiritEducation:TheCollectiveReflectionofChineseChristianIntellectualsafterthe“9.18”Incident............................................ZHANGLongping125FromtheCorpodeIntérpretesdaLínguaSínicatotheRepartiçãodoExpedientSínico:ResearchontheEvolutionoftheTranslationAgencyofthePortugueseGovernmentinMacau...................................................................................................................................ZHANGTingmao132AStudyoftheRelationsbetweenPortIntellectualsintheLateQingDynasty:TakingZhengGuanyingandJingYuanshanasaCaseStudy.................................................SHAOJian144YingHuanZhiLue:CriticizingtheChineseTabletofCarvedStoneattheWashingtonMonument............................................................................................................................................SHICunlong156LiteratureReviewonMacaology(PartTwenty-seven)................................................................CENGJinlian160AMonumentalWorkofMacauStudies:ReviewonATouchofAlienationintheCelestialEmpireWesternCivilizationinMacau,16-19Centuries.......................WUQing,ZHUXiangdi165AChinaFicaaoLado:MemoryDisplacementofMacauinthe19thCentury...............ZHOUMengyuan179
5編者語無論是從經濟還是民生角度而言,土地問題一直是澳門社會發展的潛在隱憂。2009年11月,國務院正式批覆同意澳門特區政府填海造地350公頃,似可為此問題帶來一片曙光。新城區自海上拔地而起,制肘極少,自由度甚大,如果規劃得宜,將是澳門未來城巿發展的一個重要的補充區域,甚至肩負了今後多元經濟發展、居民安居樂業的重要責任,因而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密切注視。然而,新城區的建設不應是個孤島,它必須與澳門未來的總體規劃相輔相承,甚至,它即為澳門未來總體規劃的一個有機的組成部分。因此,本期將《澳門〈新城區總體規劃方案〉之建議》一文列作“特別推薦”,希望拋磚引玉,引起讀者對此問題的關注和思考。除了一貫的“澳門學”欄目外,本期尚設“經濟社會建設”、“法律研究”、“文學及語言學研究”、“宗教及來華傳教士研究”及“澳門作品評析”專欄。在“經濟社會建設”中,有《港珠澳大橋收費標準與定價模型預測》一文,在港珠澳大橋快將啟用通車的時間點上,可堪當局參考;而《“一帶一路”與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冀為澳門建設世界級旅遊休閒中心提供內涵與特徵分析。在“法律研究”中,《略論澳門刑法中的銀行卡犯罪》根據澳門刑法的相關規定討論利用刷卡套現等實施的銀行卡犯罪應以何種罪行論處;《內地與澳門企業所得稅法比較》則分析和比較內地與澳門企業所得稅法的立法模式、徵稅機關、納稅主體、課稅對象、計稅依據、稅率等內容,對完善兩地企業所得稅立法具有一定的意義。而在“文學及語言學研究”、“澳門作品評析”的《跨界與融合──2016年澳門文學發展新動向》和《一部里程碑意義的澳門學巨著︰〈天朝異化之角︰16-19世紀西洋文明在澳門〉述評》中,均提及了一個特殊的現象,即澳門學術之間的跨學科研究趨勢,表明了澳門學術學科之間的壁壘正在不斷地被打破,開放型學術視野的澳門學科學正在積極地建設之中。值得注意的是,“宗教及來華傳教士研究”是本期的特設欄目。大約1555年(明嘉靖三十四年),西班牙傳教士岡薩雷斯(GregorioGonzalez)受到索薩(LeoneldeSousa)船長與廣東海道副使汪柏議和的鼓舞,首次進入澳門傳播天主教,成為澳門乃至整個中國天主教傳教事業的拓荒者和開創人。二十餘年後的1576年(明萬曆四年),澳門葡萄牙主教區成立,下轄中國、日本、朝鮮和所有毗連島嶼,隨後羅明堅(MichaelRuggieri)、利瑪竇(MatteoRicci)等意大編者語編輯部‧名家視界‧
6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利籍耶穌會士抵達澳門,正式揭開中國內地天主教傳播史的帷幕。耶穌會、方濟各會、多明我會、奧斯定會、遣使會、巴黎外方傳教會、教廷傳信部等歐洲天主教修會或傳教團體紛紛通過澳門進入中國內地。有學者在論述澳門天主教在華傳播上的地位與作用以及其與中國內地天主教發展之關係時指出,澳門是歷史上(尤其明清之際)天主教傳教士進入中國內地最重要的渠道、中國內地各天主教修會傳教的後勤供應站、中國內地天主教傳教事業培訓人才的最重要基地、中國內地民眾信奉天主教的進教地,也是中國內地天主教傳教士的療養院與庇護所。從這一意義上而言,中國天主教事業實際上是從澳門出發的。天主教如此,基督新教何嘗不是?1807年(清嘉慶十二年)9月,英國倫敦會傳教士馬禮遜(RobertMorrison)抵達澳門,作為第一位基督新教來華傳教士,馬禮遜的到來同樣標誌着中國基督新教傳播史的開始,中國基督新教事業實際上也是從澳門出發的。為此,關注澳門史,不能不探掘澳門與天主教和基督新教在華傳播的內在關聯,不能不研究澳門在明清以來中外文化交流、中學西傳和西學東漸上的重要地位及其所扮演的歷史角色。這些縱向性的考察,對於今天更好地發揮澳門在中外文化交流上的作用,塑造澳門的城市精神和文化認同,無疑具有異常重要的指導和警醒作用。是以,本刊精選有關基督新教、天主教及來華傳教士的文章組成本欄目,以供讀者品鑑。
7澳門《新城區總體規劃方案》之建議[摘要]澳門新城區的發展需有一個與現今社會發展相協調的總體規劃。隨着《城市規劃法》的實施,總體規劃成為澳門發展法定的、至關重要的指導性文件。澳門特區政府為新城區發展提出了總體方案,並進行了第三階段的公共諮詢,但到現時為止,該規劃方案仍有可優化的空間。首先,新城區規劃方案需要從澳門總體發展目標、人口政策、指標體系、國家和地區發展等整體層次上進行分析;其次,需要規範澳門各種資源、設施、建築和交通的標準;再次,在各範疇的專項規劃上,也需要同步進行考慮。[關鍵詞]總體規劃規劃標準專項規劃新城區是澳門未來城市發展的重要區域,肩負了今後多元經濟發展、居民安居樂業的重要使命。特區政府在2015年6月30日開始了歷時60天的“新城區總體規劃第三階段公眾諮詢”,向社會公佈新城區總體規劃方案的意見並進行公開諮詢,該方案提出了一些重要且原則性的規劃要點和構思。筆者分析了相關的規劃研究,並結合了不同地區的經驗,對規劃方案中尚未提及的內容、數據、指標和觀點進行了一些探討。此外,特區政府於2016年9月8日頒佈了《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年)》,筆者擬結合此文本,從宏觀上對新城區規劃的標準、專業技術等方面提出一些建議。一、對新城區規劃方案的整體分析回歸後,澳門經濟社會發生的巨大變化,對城市空間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城區總體規劃”(以下簡稱為“新城區規劃”)是2011年底第二階段規劃草案的延伸。從公眾諮詢和規劃方案的文本中,可以看出是次規劃方案既是上一階段草案的延伸,又針對了近幾年的社會變化進行調整,既保持了原規劃草案的總體區域劃分,又提出了新的規劃指標。澳門《新城區總體規劃方案》之建議高武洲李傳義FranciscoVizeuPinheiro作者簡介︰高武洲,中國華南理工大學建築學博士;李傳義,國家一級註冊建築師、教授級高級建築師;FranciscoVizeuPinheiro(樊飛豪),聖若瑟大學助理教授、建築與建築工程博士。‧特別推廌‧
8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一)明確新城區總體發展的目標、規劃原則、規劃策略新城區規劃需要根據澳門發展的方向、目前的經濟和社會狀況進行適度的調整。是次新城區規劃提出的重要概念,包括九個規劃目標、四項規劃原則、八條發展策略。在“規劃目標”上,第三階段與第二階段相同。在“規劃原則”上,第三階段增加了“彈性適應原則”──規劃以公共設施、公共空間、公共交通為主幹,保留彈性,應對日後因外部變化而出現的功能及容量的調整。在“發展策略”上,第三階段延續了第二階段的八項內容,其中有兩項內容進行了修改。一是將“把握區域合作機遇,共建澳珠十字門戶”修改為“把握區域合作機遇,迎港珠澳大橋落成”。澳門與珠海的連接有拱北口岸、橫琴蓮花口岸、跨境工業區和規劃中的拱北新關口,十字門與澳門並沒有直接的陸路口岸連接,從長遠規劃上看,未必宜再增設口岸和通道。它反映了規劃方案中把原來澳門注重與十字門水道的聯繫,調整為注重與港珠澳大橋的聯繫,是與現實發展相吻合的修正。二是把“公交優先綠色出行,打造雙環雙軸路網”修改為“公交優先綠色出行,加強整體交通對接”。“雙環雙軸”屬於全澳總體規劃範疇,取消了對其交通網絡的陳述,可調整交通規劃的最終確定性,能保留一定程度的靈活性。(二)結合澳門的總體規劃,提出整體發展的目標和數據新城區規劃需要反映澳門的城市空間發展方向,並服從於澳門整體發展的目標。特區政府提出把澳門建設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而中央政府也已經明確鞏固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地位(《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新城區規劃同樣地承擔了這一任務,根據澳門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的數據,2015年3月澳門的總陸地面積為30.3平方公里,新城區規劃方案涉及的面積為3.5平方公里,相當於目前總陸地面積的11.5%,這一面積也等同於路氹填海區2000年後15年內的填海面積,可以預見,新城區規劃涉及的填海造地對澳門各方面的影響將會是巨大的。如何通過設定新城區規劃的環境質量指標,提升澳門整體的環境素質,是規劃的重要課題。作為整體的一部分,新城區規劃方案應對澳門全境進行整體性的規劃概述。由於現時尚沒有發佈涵蓋全澳的總體規劃,新城區規劃中也沒有提及今後澳門總體規劃的內容、指標和數據,故暫時未能看到它是否與宏觀的、以全澳統一發展為目標的總體規劃相吻合。故在目前的計劃中,可補充新城區與澳門其他區域,尤其是氹仔、路氹及路環南部等的關聯性。從應對目前及未來面臨的挑戰來看,長遠的規劃是必要的,規劃方案應考慮目前、2030年、甚至到2050年的發展願景,應與澳門五年規劃的短、中、長期目標相結合,以建立與總體規劃、總體發展各方面相一致的指標依據。此外,應詳細、全面、深入地分析和提出涵蓋各個方面的規劃指標(包括人口、交通、醫療和教育、生活配套、環境保護、城市景觀等)。(三)配合人口政策設定新城區建築規模的指標體系新城區規劃需要與澳門人口發展和政策相協調。隨着澳門博彩業調整後的穩健發展,大型旅遊休閒項目相繼投入使用,市場對勞動力的需求應會繼續增加,人口將會進一步增長。人口數量確定了建築、道路、教育、醫療、服務設施等的容量。根據澳門統計暨普查局的數據,2016年第4季人口約為64.49萬人,而2015年7月30日特區政府公佈的《澳門人口政策研究報告》預計,2025年澳門總人口將達到75萬人,比目前增加約11.7萬人(圖1)。新城區規劃需要配置足夠的建築容量、確定其綱領性指標,以滿足人口不斷增長對住宅的需求。根據澳門統計暨普查局的數據,2016年底澳門住宅單位數量為21.9萬個(圖2),按過去
9澳門《新城區總體規劃方案》之建議10年總增長19.9%的速度計算,通過正常市場增長,2025年住宅單位可能為25.5萬個。而新城區規劃提出將興建5.4萬個住宅單位、容納16.2萬人口,可以判斷,此數據能滿足通過歷史資料推測的人口增長需求。當然,澳門人口增長的居住問題,並不應僅僅以新城區規劃來解決,此仍然需要在全澳範圍內探討。圖22004-2016年澳門住宅單位數量資料來源︰澳門統計暨普查局。圖12000-2016年澳門人口數量及2025年預計數量資料來源︰澳門統計暨普查局。
10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然而,每一住宅單位應有多大?每一澳門居民、每戶應有多大的住宅和公共綠地?應配置多少停車空間?這些都需要一套完善的指標體系,並在規劃中體現出來。一些研究提出可因應澳門的人體尺寸、傢俱尺寸和傳統生活經驗設定“住宅套型面積舒適度指標”,即:T0:46平方米,T1:61.5平方米,T2:75平方米,T3:93平方米。如果結合澳門人口數量的預測、家庭和住宅單位需求等數據,將有助新城區住宅樓宇分配的規劃。人口增長是循序漸進的,建築容量增加也應循序漸進,但各項配套設施需要一次性規劃,以循序漸進地建造。人口政策及預測指標使我們認識到城市各項服務職能的分佈、環境品質變化等問題,不宜把某一類型的建築(例如公共房屋)集中在某一特定時期、某一地域(例如A區)大量建造,宜分期、分步驟、分批量的開展,以使各項設施均衡配置。澳門城市發展需要考慮各類設施系統,在新城區規劃中提供符合澳門數量、質量要求的各類型設施,完善土地利用,通盤考慮新城區和全澳的醫療、教育、居住、交通等規劃。(四)新城區規劃應突顯澳門城市特色和歷史文脈的傳承澳門是中國近代中西文化交流的橋頭堡,五百年的城市建設歷史已經成為亞洲城市的優秀代表。澳門歷史城區自2005年起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其城市地位更為世人所矚目。因此,新城區規劃一定要繼承澳門悠久的歷史文化,它只能靠我們來傳承,也只有這樣才能使澳門有別於世界其他城市。具體下落到城市規劃層面,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一是要在道路系統規劃中充分考慮“前地空間”的佈局與穿插,讓其成為城市機動車交通與市民活動的緩衝帶。這種“灰空間”彷彿是“城市客廳”,是澳門獨有之特色,在高容積率的城市環境中給人們的交往活動帶來舒適與安全感。二是在街道空間的組織上一定要堅持“騎樓空間”的連續與貫通。“騎樓空間”極具嶺南特色,是另一形態的城市“灰空間”,它與“前地空間”巧妙組合,在繁華的城市中將構成人性化的慢行交通系統,給城市注入生命與活力,這是澳門城市之魂。三是適當加寬人行道,改變現時老城區人行道交通擁擠的局面,並增設非機動車道,為綠色環保交通出行創造條件。四是道路鋪裝(地介面)可沿用具澳門特色的小料石、葡國石和透水磚等材料,以豐富的動植物海洋圖案、色彩、波打線來體現澳門城市地介面特色,同時,道路交通指引與標識系統要堅持老城區特色。(五)貫徹國家“一個中心”的規劃思路澳門正貫徹國家“十三五”規劃的“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簡稱“一個中心”)的發展定位。特區政府正致力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以繼續保持經濟穩定、社會和諧。為了實現“一個中心”的設想,特區政府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年)》中,提出了設立土地儲備、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創建易行環境、加強環境保護、建設安全城市等的要求,這正是新城區總體規劃所需的要素。其中,新城A區的填海和建設、原水管道工程、輕軌工程、新的跨海通道、垃圾焚化和固化飛灰堆填區、離島綜合醫院、傳染病大樓等基建工程,都需在新城區總體規劃中被確立,並以總體規劃的法定形式確保實施。二、規劃標準方面的建議(一)醫療、教育機構等主要設施的配置標準為了對應人口的增加,新城區規劃需要配置大量的醫療服務設施。就公立及私立醫院的各類高武洲︰《基於住宅價值模型的澳門高地積比住宅發展研究》,華南理工大學博士學位論文,第152頁。
11澳門《新城區總體規劃方案》之建議型病床而言,可參考香港特區政府2016年6月修訂及公佈的《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當中以每1,000人設5.5張病床為標準,並建議每興建一所醫院時,設置一所專科診療所/分科診療所。未來,澳門人口將達到75萬人,病床總需求將為4,200張。對於新城區規劃的16.2萬人,則需配置約900張病床,此規模將大於仁伯爵綜合醫院的病床數目(2015年底,仁伯爵綜合醫院病床總數為836張),接近2016年全澳醫院病床總數1591張病床的六成。。普通科門診/健康中心服務方面,建議按全澳每不多於10萬人設置一所普通科診療所/健康中心為規劃目標。醫管當局宜在規劃和發展各項公營醫療服務及設施時考慮多項因素,包括醫療服務的提供模式、區內人口增加和結構的變化、服務對象的分佈、區內醫療服務的供應,以及對公營醫療服務的需求等,根據各區服務的需求,推算和籌備多類型發展計劃,包括翻新、擴建醫院及興建新醫院。建議邀請醫管當局參與前期的規劃,以及時地選定醫療服務規模、檢討場地規劃、建築容量、預留發展空間等。澳門的教育機構場地狹小,因此,提高教育設施、辦學條件和標準應為新城區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特區政府推行小班制教學,幼小每班人數約25-35人、中學每班人數約35-45人。而學校場地沒有統一的規劃標準,澳門大學科技學院編寫的《2007學校空間和環境調查研究報告》顯示,澳門學生人均建築面積小學及幼教為10.0-10.8平方米,中學為13-14平方米;人均課室面積小學及幼教為2.1平方米,中學為2平方米。根據教青局《學校建築和設備指引》,學生人均建築面積幼教為4平方米,小學為5平方米,初中為5.5平方米,高中為6.5平方米。在學校用地面積上,澳門暫時沒有有關方面的標準,香港的資助小學和中學的地段面積設定為6,200平方米(適用於設有30個課室的標準小學)及6,950平方米(適用於設有30個課室的標準中學)。以此數據作參考,新城區規劃應合理配置教學機構場地,設定學校的面積、分佈和服務半徑。此外,從統計暨普查局的數據可知,澳門2014年嬰兒出生數量達到7,360人(圖3),而在澳門幼兒、小學及中學裏,澳門出生的學生逾85%,這反映了澳門出生的嬰兒將佔非高等教育的大部分學位。數據顯示,2012年幼兒、小學、中學的註冊學生有70,048人,接受高等教育的學生有25,212人。按調查數據預測,到2025年,澳門將會有幼兒、小學、中學註冊學生共85,000人,需要幼稚園三個年級共500班課室、小學六個年級共1,000班課室、中學六個年級共1,000班課室,比現在多需要逾500班課室,這個數目相當於約11、12所擁有45班課室學校的規模。新城區是為澳門提供全新教學場地的理想區域,因此,建議在規劃中明確地增加教育機構之規劃標準和場地等內容。《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第三章社區設施“3.2.1”,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規劃署,http://www.pland.gov.hk/pland_tc/tech_doc/hkpsg/full/ch3/ch3_text.htm#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2016澳門年鑑》第十章“衛生和社會福利”,第284頁。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醫院病床”,http://www.dsec.gov.mo/TimeSeriesDatabase.aspx?KeyIndicatorID=23。《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第二章教育設施“2.2.15”,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規劃署,http://www.pland.gov.hk/pland_tc/tech_doc/hkpsg/full/ch3/ch3_text.htm#2。
12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圖32000-2016年澳門嬰兒出生數量資料來源︰澳門統計暨普查局。(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滿足居民住宅數量需求澳門宜適當提高住宅容量標準,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以滿足居民的居住需求。一方面,由於澳住宅建造量少,價格保持十年的急速上升,社會上渴望能通過新城區填海迅速獲得大量住宅或公共房屋供應。另一方面,中產階層由購買第一所房產到置換到條件更良好的房產,都要求社會能提供又多又優良的住宅。除了居住條件急需改善的少部分低下階層外,澳門居民普遍有改善居住條件的現實需求。根據統計局暨普查局的數據,澳門2015年人均居住面積僅為實用面積20.26平方米,居住條件在亞洲地區中處於下游(表1)。在資訊發達、工作人口流動加大的現今社會,居民增加人均居住面積的需要也同時日益呈現出來。根據澳門統計暨普查局調查資料,澳門平均每一家庭為3.1人。新城區以填海為主,提供了一定量的土地,有條件相應提高住宅的面積標準。若每一住宅單位達到90平方米(T3),將能提高澳門居民的居住品質。表1亞洲地區人均居住面積城市台灣廣州北京東京澳門上海香港人均居住面積45.1534.4029.2623.8020.26(平方米/人)(218平方呎/人)17.3015.00《台灣平均居住面積每戶平均46.02坪》,《中央網路報》(台北)2010年11月2日,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20&docid=101338240。劉倩、伊曉霞︰《廣東城鎮人均住房建築面積34.4m2你達標了沒》,《南方都市報》(深圳)2013年2月27日,http://gz.house.163.com/13/0227/06/8OMVDLDA00873C6D.html。北京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北京市201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3年2月7日,http://www.bjstats.gov.cn/tjsj/tjgb/ndgb/201511/t20151124_327759.html。張志剛、方舟︰《十年建屋宏圖拓地借鑑沙田》,《香港經濟日報》(香港)2013年9月6日,http://paper.hket.com/article/129311/。澳門特別行政區統計暨普查局,“人均居住面積”,2017年4月25日,http://www.dsec.gov.mo/PredefinedReport.aspx?ReportID=41。上海巿統計局、國家統計局上海調查總隊︰《2012年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十四”,2013年2月26日,http://www.stats-sh.gov.cn/sjfb/201302/253153.html。《港人平均居住面積15平米較北京上海等大幅落後》,《中國新聞網》,http://www.chinanews.com/ga/2013/05-06/4789054.shtml,2013年5月6日。
13澳門《新城區總體規劃方案》之建議一些觀點認為,高層樓宇會影響澳門的城市景觀,高地積比的高層住宅樓宇體量大,會形成較擁擠的城市空間,環境條件不夠理想,但高層樓宇卻是在澳門範圍內解決居住問題的唯一出路,新城區規劃住宅樓宇維持高地積比的現實無可選擇,也應是今後住宅樓宇建設的主流。(三)利用C、D、E區和其他區域發展高地積比綜合社區新城區的填海在2017年還未完成(特區政府的計劃是2016年完成),而按照填海沉澱期和樓宇發展審批約5-8年、住宅建造週期2年計算,填海區可建成住宅的時間最早為2022年後,故住宅總量未能在短期內增加。而高地積比樓宇可考慮設置在C、D、E或路氹、路環等區域。A區是港珠澳大橋與澳門連接的區域,沿岸擁有松山燈塔等澳門的著名地標,也是船隻到達澳門外港的門戶。因此,新城區填海A區除考慮城市的經營外,還需要考慮捍衛澳門歷史文化的責任。氹仔北岸現已擁有高層樓宇,適宜調整C、D、E區的樓宇容量和高度,發展成高地積比區域。此外,新城區規劃應結合整個澳門的實際情況,進行各項功能性的配置,對於解決居住問題,可以放眼到澳門全境,甚至是鄰近地區,如:(1)深化氹仔都市化進程,增加包括氹仔城區、北安在內的住宅地積比率;(2)利用路氹填海區,在酒店建築周邊增加住宅、辦公樓宇配置的數量,形成綜合都市社區;(3)開展專項規劃研究,發展路環沿海地段。在保護現有山體不受破壞的基礎上,開發沿海岸平坦土地;(4)向橫琴借地,採用澳門大學的土地租借模式,向中央申請劃撥更多土地,用於發展澳門民生事業。(四)控制覆蓋率和建築間距,改善環境和空氣品質澳門的空氣品質日漸惡化。路環水泥廠區域的飛灰現象、澳門半島城區和氹仔高地積比住宅區域街道的私家車和電單車尾氣、路氹城的重型運輸車輛等,都是澳門空氣品質惡化的元兇。2016年,澳門流通的機動車輛高達249,000輛,成為空氣污染的主要源頭。空氣污染會增加各種疾病的風險,例如呼吸系統疾病和心臟病。建築容量大的澳門城區,汽車廢氣易於積聚(圖4、5)。因此,新城區規劃需要考慮城市空間形態,對建築密度、容量、建築間距進行控制,在減少或控制汽車通達新城區數量的同時,創造條件讓空氣流動,利用沿海氣流帶走污濁空氣。為了適應澳門未來的發展,新城區規劃這一實行大量填海造地的方案,無可避免地會對澳門全境的空間、空氣流動、日照、視線景觀等造成一定影響,特別是澳門半島與氹仔之間的間距將被縮短(B/C/D/E1區),因此建議設定新城區環境、空氣流動、日照等方面的指標。避免建築物在高地積比化過程中造成城市空間擁擠、“屏風樓”和連續裙樓(圖5)的有效方法,是在規劃階段設定覆蓋率或設定建築密度、間距指標,保證樓宇之間的足夠空間。建議在土地規劃中增加對建築覆蓋率、圖片來源︰作者根據柏林官網(Berlin.de)相關資料製作,http://www.stadtentwicklung.berlin.de/umwelt/umweltatlas/ed311_05.htm。圖4汽車廢氣積聚與城市空間
14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建造密度或建造間距的控制指標。持續的城巿化將加強澳門的城市熱島效應,水域生態也將受到影響,要平衡發展與保護的關係,必須設定適當的環境、空氣流動、日照的規劃的指標和要點,使規劃有章可循,城市、建築、環境的設計有據可依。圖5連續裙樓與無裙樓城市空間的空氣流動圖片來源︰作者(FranciscoVizeuPinheiro)繪製。(五)新城區交通與澳門交通規劃的協調居民和遊客出行的便利與否,影響着澳門這一國際旅遊城市的聲譽和未來的發展。新城區規劃除了要解決自身的交通問題外,還需肩負着疏導和解決澳門現有城區、氹仔和路環、港珠澳大橋接駁的交通任務。新城區規劃的人口密度為4.6萬人/平方公里,2倍於全澳2.05萬/每平方公里的指標,3倍於世界第二人口密度的摩洛哥(1.68萬/平方公里),其建築容量、交通流量所帶來的巨大壓力可想而知。因此,建議採取以下規劃手段,以降低各方面所帶來的負面交通影響:(1)填海A區的土地面積、建築容量是新城區中最大的,因此產生的車流、人流也相應是最大的。與此同時,A區還是港珠澳大橋聯通澳門半島的必經之路,因此將產生的巨大的車流量。建議為港珠澳大橋帶來的交通流量提供外圍快速通道,使外來車輛通過直接、順暢的高速道路、橋樑、地鐵等連通到澳門半島和氹仔,使車流迅速離開A區。(2)設定新城區車流量與道路容量的指標,並確保指標與澳門全境相協調。通過比較澳門和其他城巿(地區)的車流量與道路容量的比值(V/C),核定新城區交通服務水平。對於填海人工島與原陸地(包括澳門半島、氹仔)之間的連接橋樑、道路的車道數量,也需要計算“基本通行能力”、“可能通行能力”、“實用通行能力”等方面的指標,指導下一步的深化規劃設計。(3)由於道路密度和間距是城市空間和交通規劃的重要組成要素,影響到車流和人流量。為了維持澳門各區域車行的暢通,避免出現瓶頸,建議未來車行線維持在澳門沿用已久的數量,雙向不宜超過4線。(4)規劃新城區立體交通系統,分流車行和人行通道。借鑑香港中環的交通規劃方式,設立
15澳門《新城區總體規劃方案》之建議架空的立體交通系統,步行車行絕對分流。可考慮把地面設計為車行道,地下為車庫/公共交通接駁的場站,架空的為連通的步行/自行車交通系統和綠化空間。由於填海新區可通過提前的規劃和城市設計確定其立體交通系統方案,在土地批給合同中設定配合/負責立體交通系統建造的“特別負擔”。因此這類型的大型綜合發展是可行的。(5)特區政府在2016年7月公佈了第四條跨海通道的建築方式,即以橋樑形式連接新填海A區和氹仔區,而第五條跨海通道正研究以兩條隧道的形式在嘉樂庇總督大橋兩側興建。聯通A區和氹仔,應同時配置軌道交通的聯繫,以快速轉運港珠澳大橋送達的外地人流和新區人流,並形成澳門輕軌走線外環聯通的格局。(6)增加嘉樂庇大橋的旅遊、非機動交通工具的通行能力。嘉樂庇大橋歷史悠久,目前,其汽車的交通量已經受到很好的控制,故可考慮把嘉樂庇大橋作為一個旅遊元素和綠色自行車道,形成澳門氹仔之間連續的自行車通道。(7)優化公共停車場、私人停車場的標準。對比澳門現狀,新城區樓宇容量、車輛數量將大量增加,停車場地、公共交通轉乘場地都需要擬定與之相適應的標準。為解決停車問題,機械停車庫已經在日本、台灣等地大量運用。建議澳門制定有利於機械車庫發展的的規劃和相適應的法規,在新城區規劃中逐步推行。(六)A區臨水面應增加應急逃生碼頭由於A區人口規模將達到96,000人(且不包括流動人口),按總用地138公頃計算,其人口毛密度將高達69,565人/每平方公里。按照現時只有八個疏散出口通道之交通疏導規劃,總體疏散寬度不到100米,從消防緊急疏散及災害預警逃生規劃來看,都是遠遠不夠的。在如此高密度人口的島上生活,必須解決城市應急與防災逃生長效機制的問題。建議在臨水面增加多個應急逃生碼頭,或在臨澳門本島一側增加人行涉水疏散通道,以應急疏散和緩解現時八個規劃出入口的壓力。三、專項規劃方面的建議(一)新城區能源專項規劃澳門地少人多,無論是人口毛密度還是淨密度都是世界最高的城市。全球平均建築能耗約佔32%,而澳門的建築能耗遠遠高於這個指標。據2014年澳門特區政府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以及綠色建築與節能協會的統計資料,澳門建築每平方米之電耗為150度,(主要是寫字樓、賭場、酒店的空調溫度太低、耗能太大,圖6、7),人均能耗指標遠遠高於許多國家和地區。因此,建築耗能成為澳門能耗的主要部分,交通耗能及工業產業耗能則次之。澳門的燃煤、石油、天然氣完全依賴進口,電力供應30%以上依靠內地輸入。能源及水資源結構性短缺看來將持續加劇,碳排放國際壓力空前加大。舊城區建設中對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幾乎空白。因此,在新城區的建設中,必須將能源規劃納入重中之重,必須按區域預留相應的用地,用集約方式建設分散式能源站來緩解電網壓力。建議引入清潔能源天然氣(LNG)發電,優先採用聯合迴圈節能機組實現冷、熱、電三聯產(圖8)。充分實現能源的梯度利用,這樣既達到良好節能效果,又杜“特別負擔”︰澳門土地批給合同和規劃條件的專用名詞,意即“需特別承擔的責任”。
16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絕各自分散建設加大耗能弊端。日本東京之新宿及馬來西亞吉隆玻雙子塔區早在20年前即已採用分散式能源站,而這種新能源在美國的應用更是普遍。圖6澳門建築耗能分析圖資料來源︰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能源業發展辦公室、綠色建築與節能協會。圖7澳門高耗能建築圖片來源︰作者拍攝。
17澳門《新城區總體規劃方案》之建議身的能源產業,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尋找出路。對於B、C區等小型地塊之能源解決方案,建議採用水源熱泵技術。建設小型分散式能源站來解決冷、熱供應。利用澳門周邊豐富的海水水域作為冷源,用低溫水壓縮製冷既可省掉冷卻循環系統,還可節電30%以上。更重要的是降低了碳排放,開澳門節能減排之先河(圖10、11)。圖9珠三角地區天然氣管網規劃圖圖片來源︰廣東省政府網站“珠三角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規劃(2009-2020)”,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008/P020100810404727815486.jpg。國家西氣東送管網及廣東海氣管網已覆蓋珠海及澳門周邊,具有充裕的氣源,澳門新城區完全具備引入條件(圖9)。天然氣發電可實現碳的零排放,且新城區建築密度高、用戶集中,會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目前珠海橫琴島已建成一座天然氣能源站,澳門可借鑑其建設經驗。今後,特區政府亦可引入PPP社會化建設及運營模式,從而形成一個服務自圖片來源︰北京燃氣熱力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圖8熱電冷三聯供原理圖
18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圖10a水源熱泵原理圖(夏季)圖片來源︰陳曉︰《地表水源熱泵理論及應用》,北京︰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11年。圖10b水源熱泵原理圖(冬季)圖片來源︰陳曉︰《地表水源熱泵理論及應用》,北京︰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11年。
19澳門《新城區總體規劃方案》之建議圖11橫琴天然氣熱電冷三聯供電廠圖片來源︰現場拍攝。(二)新城區城市地下綜合管溝專項規劃由於歷史的原因,澳門舊城區城市道路常年拉鏈式開挖,嚴重影響城市形象,干擾市民生活。因此,新城區的建設必須結合新區規劃,一次性地建設好地下綜合管溝並形成管廊,將給水、供電、通信、消防、供冷、供熱管線集中鋪設在地下管溝中,便於日後長久維護與擴建,杜絕重複開挖。應用現代技術綜合解決好防災、消防、運營監控等問題,確保安全運行。城市地下綜合管溝方面,建議由特區政府一次性地投入和建設,把建設成本統一地納入土地開發成本之中(圖12),並建議對地下綜合管廊進行立法,規範各系統運營商的使用與分攤、運行與維護。圖12城市地下綜合管溝示意圖
20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圖片來源︰廣州大學城地下綜合管溝橫斷面圖、模型。(三)城市防災及低影響開發(LID)專項規劃低衝擊開發(lowimpactdevelopment,LID)是近來在美國新興的、關於城市雨洪管理的新技術。它是在市政工程及景觀工程設計中,通過置換土壤、植物搭配、路面鋪裝、綠地配置、雨水收集、水利水文設計等手段來改善地面排水的一種方式。通過分散的、小規模的源頭控制來降低暴雨期間雨水徑流系數。LID是對常規傳統排水方式的有效補充,不僅從源頭裏去除雨水的營養物質、病原體及重金屬離子,而且能減少城市的不透水性地面比例。LID設計“以滲為主,以排為輔”,降低暴雨期間地下排水管網的壓力和地面雨水徑流系數,增強城市的“彈性特徵”,以“韌性城市設計”方法規劃各種資源,提高城市的防災能力。此技術建議主要應用於城市的以下區域:(1)自然滯留式排水系統:城市主要幹道及次幹道之綠化帶(圖13)。(2)雨水花園:城市集中綠地及區域性綠地,雨水管網壓力大的區域(圖14)。(3)生態濕地:濱海區及護岸。(4)下窪式綠地:區域綠地及私家花園(圖15)。(5)屋頂花園(生態屋頂):主要公共性建築。(6)透水地面鋪裝:所有人行道及非機動車道、私家支路。
21澳門《新城區總體規劃方案》之建議圖13生態滯留式排水系統斷面圖圖片來源︰作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2014年,第35、36頁製作。
22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圖14雨水花園剖面示意圖圖片來源︰作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2014年,第33頁製作。
23澳門《新城區總體規劃方案》之建議圖15下窪式綠地與屋頂綠化示意圖圖片來源︰作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2014年,第24、32頁製作。
24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四)智慧城市專項規劃智慧城市規劃是當今大數據時代城市設計必須考慮的應對措施,澳門新城區建設應該從城市管理、社區政務、資訊基礎建設三個層面,深入挖掘和利用公共資訊資源。智慧城市規劃應集中建設城市綜合運營管理中心平台、數據資源雲承載平台及統一基礎數據庫,以便日後通過三大平台的數據分析,實現資訊資源的共用與交換,支撐城市的管理與運維。利用城市地理資訊系統(GIS)技術,通過測繪與遙感資訊化手段,建立城市地上地下三維資訊模型,實現智慧化城市管理。按照綠色低碳生態城區的建設要求,智慧城市的規劃應實現以下約束性指標:(1)智慧交通監控覆蓋率:100%(5)安防視頻監控覆蓋率:100%(2)靜態交通監控覆蓋率:100%(6)智能建築覆蓋率:100%(3)智慧照明監管覆蓋率:100%(7)資訊與大數據共用率:80%(4)用戶能耗監測覆蓋率:100%(五)綠色建築與綠色市政專項規劃澳門新城區建設應秉持高起點,把目標定位為21世紀國際化的綠色低碳生態示範區,區內所有建築必須強制性實現綠色建築全覆蓋。對於綠色建築之星級比例與佈局,可根據日後建設規劃與具體業主進行商討。澳門可以在美國(LEED)、德國(DGNB)、香港(BEAM)及內地選擇一個標準,以對新城區建設項目進行綠色建築評價。如果選取內地《中國綠色建築評價標準》,則按居住建築及公共建築進行分類評價。採取能耗效益法、星級頒發,從建築的建造方式、生態環境、物理環境、綠色生態技術、視覺景觀、建築類型等方面開展星級標準評審。綠色建築星級比例可由高到低定為:三星級10%、二星級30%、一星級60%。建議新城區建設之初,應編制《澳門新城區綠色建築設計指引》,尤其要強調建築設計之主體節能率。澳門作為亞熱帶冬暖夏熱地區,可運用被動式節能設計來改善建築的室內熱環境。例如,嶺南地區的架空層可以改變局部通風環境,庭院、天井、冷巷可以改變局部小氣候;遮陽技術、屋頂花園、垂直綠化可以降低太陽熱輻射,這些被動式節能技術應在新城區建設中得到推廣。現時,澳門已經成立了正式的綠色建築評審機構(澳門綠色建築協會),並已頒佈《澳門綠色建築評價標準》,這些機構都可作為社會專業機構參與這項工作。新城區之綠色建築評價建議分為兩個階段進行,設計階段認證通過後將頒發綠色建築設計標識。項目建設完成投入運行一年後,展開運營階段評審認證,認證通過後,將頒發綠色建築運營標識。特區政府應將其認證審核納入入則審批程序,業主必須在建築入口懸掛認證標識,強化市民對綠色環保的認識。綠色市政規劃還應包括慢性交通系統規劃、公共交通系統規劃、城市中水利用規劃,城市防洪排澇規劃等。按照綠色生態城區的建設要求,綠色市政之約束性指標宜按以下標準控制︰(1)市民生活飲用水定額:20升/人/日(5)慢性交通系統覆蓋率:100%(2)非傳統水源利用率:20%(6)無障礙設施覆蓋率:100%(3)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100%(7)城市防洪潮標準:100年一遇(4)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100%新城區總體規劃的確定,將成為澳門城市發展十分重要的內容,它關係到澳門每一產業、每一市民的方方面面。總體規劃中的標準和準則將影響着今後澳門整體發展的規劃方式和結果。澳門各範疇都凝聚着豐富的人才,澳門特區政府宜吸取各方意見,利用自身和各方面的能力,創造出符合澳門現實和未來發展需要的新城區總體規劃。[責任編輯陳超敏]
25“一帶一路”與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摘要]“一帶一路”戰略是中國構築全方位立體型對外開放新格局和國際合作新架構的重要戰略平台,對於發揮中國在區域經濟合作中的引領功能、形成以中國為主導的國際區域經濟合作新局面,具有不可忽視的積極作用。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建設,是中國國家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分析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內涵和特徵,可以發現,“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將對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建設產生積極的影響,也是澳門應對這一戰略機遇應選取的適當有效的路徑。[關鍵詞]一帶一路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2013年中國政府提出“絲綢之路經濟帶”、“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簡稱“一帶一路”)區域發展戰略,得到了沿線國家的積極支持和熱烈回應。“一帶一路”戰略作為國際區域經濟合作的新模式,以中國“走出去”為主要特徵,統籌中國各領域全方位對外開放,將對中國各產業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作為第三產業支柱的旅遊業也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澳門是古代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節點,“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將激活澳門具有的區位、歷史、人文、政策等方面的潛在優勢。順應時代發展,國家根據社會發展的新趨勢和澳門經濟運行的特點推出一系列政策,推動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2008年,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發佈《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首次把澳門定位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2010年11月,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提出“支持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2011和2016年,《粵澳框架合作協議》、國家“十二五”和“十三五”規劃等均明確提出“支持澳門構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從這些政策的內涵來看,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建設已被納入到國家的發展戰略中。因此,對“一帶一路”戰略下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問題進行研究,具有理論和實踐上的意義。目前,國內外對“一帶一路”戰略的理論研究,主要涉及政治、經濟、歷史、文化、地理等相關領域,研究內容涵蓋“一帶一路”戰略的理念、內涵和影響等方面。筆者將對“一帶一路”戰略的旅遊休閒元素進行剖析,系統分析其對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產生的影響,並提出相“一帶一路”與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陳章喜作者簡介︰陳章喜,暨南大學特區港澳經濟研究所教授、經濟學博士。廣州510632*本研究得到暨南大學經緯粵港澳經濟研究中心、廣東產業發展與粵港澳台區域合作研究中心資助。‧經濟社會建設‧
26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應對策,以此拓展“一帶一路”戰略的研究內容與範圍,為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提供理論支持。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基本內涵與特徵(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基本內涵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建設正在推進中,與此相應,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着眼於旅遊休閒產業的開發,越來越多專家學者和政府官員對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研究投入了高度關注。陳慶雲認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是指滿足世界各地遊客,通過旅遊形式,實現以休閒為基本需求,具有世界中心位置的國際化城市或地區。“核心休閒、形式旅遊、立足世界、定位中心”是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四個基本特質,四個內涵元素相輔相成。這一觀點對於合理把握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內涵具有重要的啟發作用。根據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基本內涵和構成要素的研究,筆者認為,所謂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在其動態的意義上,是指以休閒為導向、國際化為依託、旅遊為形式,在世界旅遊格局中具有中心地位的區域。根據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基本內涵,可以將之分為兩大類,即大都市綜合型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和都市特色型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前者以美國紐約、法國巴黎、英國倫敦、中國香港和上海等為代表,後者的典型代表有美國拉斯維加斯、意大利威尼斯等。(二)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共性特徵(1)市場規模較大從世界著名旅遊休閒中心的發展情況來看,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均具備了一定的市場規模。美國拉斯維加斯面積340平方公里,人口210萬,以博彩業發展為契機逐步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根據LVCVA(LasVegasConventionandVisitorsAuthority)統計,拉斯維加斯作為現代化的沙漠城市,每年到訪的遊客達4,000萬人次。2014年,拉斯維加斯的博彩收入約為172.11億美元;意大利威尼斯面積不到7.8平方公里,每年接待的遊客量超過1,500萬,旅遊總收入超過126億歐元;中國香港面積約為1,104平方公里,人口711萬人,據香港旅遊發展局公佈的統計數據,2014年訪港旅客達6,083.88萬人次。(2)國際化程度較高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均具備國際化程度高的特點。首先是客源結構國際化,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一般都具有較大的開放度,通常是以國際遊客為目標市場,國際遊客在遊客總數中佔有較高的比例,國際旅遊收入在旅遊總收入所佔的比例也較高。2014年拉斯維加斯吸引了4,112.65萬遊客,其中超過20%的遊客是國際遊客。2014年香港接待國際入境遊客884萬人次,外國入境遊客佔入境遊客總量的14.5%;其次是有較高的國際知名度,目前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國際知名度均較高,總體形象和旅遊資源具有鮮明的個性,對遊客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如中國香港作為國際化大都市,被譽為“東方之珠”,美國拉斯維加斯被譽為“世界娛樂之都”,意大利威尼斯被譽為“亞得里亞海海上明珠”。陳慶雲:《對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理論思考》,《澳門理工學報》(澳門)2011第4期,第24-33頁。陳章喜:《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模式比較與澳門的選擇》,《澳門理工學報》(澳門)2015第4期,第31-39頁。
27“一帶一路”與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3)基礎設施完善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都具備完善的旅遊基礎設施,“食、住、行、遊、購、娛”是休閒旅遊的六大要素。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具備飯店、賓館、交通、景區點、購物街、娛樂消遣等主要的旅遊休閒設施,而且還擁有相應數量和配套完善的諮詢服務中心、代理商、集散中心站、停車場等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除此以外,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還擁有高素質的旅遊服務人才。例如,拉斯維加斯雖然位於美國西部荒涼的沙漠腹地,然而卻擁有全世界最為奢華的酒店、賭場和餐廳;香港擁有完善的公共交通網絡,車輛24小時川流不息,其地下鐵路、海底隧道幾乎都是世界最繁忙的交通網絡之一。(4)休閒資源豐富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具備豐富多彩且獨具特色的旅遊休閒資源,包括一定的休閒場所及能滿足遊客多樣性需求的旅遊休閒產品,如觀光遊覽、娛樂消遣、文化體驗、養生度假旅遊休閒等項目。美國拉斯維加斯形成了以賭博業為中心的龐大旅遊、購物、度假產業資源;意大利的威尼斯是世界著名的水上城市,118個島嶼被縱橫交錯的177條運河和400多座橋樑聯成一整體,有“因水而生,因水而美,因水而興”的美譽,其特有的水上生活情趣吸引着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作為獨一無二的水上城市,威尼斯的旅遊休閒資源豐富,城內古跡眾多,有各式教堂、鐘樓、男女修道院、博物館和宮殿共450餘座,除此以外還有四通八達的獨特的水道,無可替代的風景和豐富的藝術寶藏。綜上所述,可將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共性特徵歸納如下(表1)︰表1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共性特徵比較旅遊休閒中心模式分類面積(km2)基本特點紐約大都市綜合型1,214國際大都市;豐富的休閒旅遊資源;完善的基礎設施;強的經濟實力;經濟、金融、交通、文化中心拉斯維加斯都市特色型340國際博彩中心;豐富的休閒旅遊資源;完善的旅遊設施巴黎大都市綜合型2,845國際大都市;政治、經濟、文化和交通中心;豐富的休閒旅遊資源;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完備的旅遊基礎設施威尼斯都市特色型小於7.8國際文化中心;旅遊休閒資源豐富,有特色;旅遊基礎設施完善香港大都市綜合型1,104國際大都市;經濟、金融、會展、服務業、航運和貿易中心;旅遊休閒資源豐富;旅遊基礎設施完善資料來源︰作者整理所得。二、“一帶一路”戰略中的旅遊休閒元素(一)旅遊休閒產業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發展的必然選擇隨着科學技術的進步、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閒暇時間的增多,越來越多的人們將對物質生活的追求轉向對精神享受的追求,人類也將花費越來越多的時間和收入在旅遊、娛樂、運動等各種休閒項目中,且更青睞高品質的休閒旅遊活動。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正是一國經濟文化不斷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產物。進入21世紀,世界上不同國家和地區或上演着不同層次的休閒化進程,或已經邁入休閒旅遊的不同階段。休閒旅遊已成為各國經濟新的增長點,人類正逐步
28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進入休閒旅遊時代。根據美國學者格雷厄姆‧莫利托(GrahamMolitor)的預測,2015年前後,主要發達國家將相繼進入“休閒時代”,發展中國家也將緊隨其後。以娛樂、旅遊、體育健身、文化傳播等為主的休閒產業在2015年左右將主導世界勞務市場,在世界GDP總額中佔有一半份額,成為世界經濟發展的支柱性產業。休閒旅遊將成為21世紀全球經濟發展的五大動力源之一,無可置疑,休閒旅遊將成為世界旅遊發展的主要趨向,旅遊休閒產業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實現民心溝通的重要紐帶。(二)旅遊休閒產業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合作的突破產業首先,旅遊休閒產業是槓桿型產業,能發揮綜合功能,觸發、刺激和帶動一系列相關產業的跟進與發展,創造大量的就業崗位,促進經濟成長。據WTTC(WorldTravelandTourismCouncil,世界旅遊業理事會)發佈的數據,2013年世界旅遊業佔GDP的比重達9.5%,對就業的貢獻超過10%;其次,旅遊休閒產業是民心型產業,發展旅遊休閒產業有利於保護和傳承優秀文化,提升民眾生活質量和文明素質,是實現“民心相通”的直接途徑;再次,旅遊休閒產業是資源型產業,不管是陸上還是海上絲綢之路,旅遊資源都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優勢資源。旅遊休閒產業易起步、見效快,能促進生態環境的改善。與工業項目必須等到項目建成投產才能獲得收益不同,旅遊休閒產業的收益與遊客可同步發展。旅遊休閒產業的這些特徵和規律,決定了旅遊休閒產業必定成為“一帶一路”戰略中率先啟動、先行先試和早期收穫的產業之一。在中國,旅遊休閒產業已被定位為國民經濟的戰略性支柱產業。2014年8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將絲路旅遊上升到國家高度。該《意見》明確指出,要通過建設“一帶一路”推動區域旅遊一體化,增強旅遊發展動力。國家旅遊局於2015年啟動了“2015絲綢之路旅遊年”,預計在三年內推進60項旅遊活動,深化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的旅遊合作。(三)旅遊休閒產業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促進互聯互通的需要從輻射範圍來看,“一帶一路”沿途大多為新興市場或發展中經濟體,正處於經濟發展的上升期,後發優勢強勁,但迫切需要解決交通、電力、信息等基礎設施嚴重不足的難題。據亞洲開發銀行估計,“一帶一路”區域未來10年的基礎設施投資需求將達8萬億美元。發展旅遊休閒產業能極大地促進互聯互通,提高基礎設施的利用率,加快基礎設施投資回報的速度。從實踐上看,旅遊休閒產業發展到位的地方,其區域一體化趨勢也非常明顯。如區際、國家間的無障礙旅遊,直通航線的開闢,簽證通關手續的優化,免稅和離境退稅政策的實施等,都能夠促進更高水平的互聯互通,進一步拉動投資、貿易和消費。與旅遊人流相伴隨的,是信息流、資金流、文化流、物流的不斷運動。可以預想,隨着“一帶一路”旅遊合作戰略的不斷推進,“一帶一路”區域必將成為旅遊的熱點區域。格雷厄姆‧莫利托(GrahamMolitor):《五大引擎推動下一波經濟增長》,《經濟展望》(上海)2005年第8期,第41-44頁。曹秋秀:《“一帶一路”視野下的海南旅遊新機遇》,《今日海南》(海口)2015年第2期,第10-11頁。巴曙松、王志峰:《“一帶一路”:香港的重要戰略機遇》,《人民論壇(學術前沿)》(北京)2015年第9期,第53頁。
29“一帶一路”與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四)旅遊休閒產業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拓展經濟空間的推手旅遊休閒產業發展具有極強的區域聯動效應。從地理位置上看,“一帶一路”沿線貫穿亞太、歐洲、非洲等多個經濟圈,是世界上跨度最大、最具發展潛力,同時其發展也較具挑戰性的經濟走廊。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以點帶線,以線帶面,將串起連通東盟、南亞、西亞、北非、歐洲等各大經濟板塊的市場鏈,發展面向南海、太平洋和印度洋的戰略合作經濟帶。絲綢之路經濟帶東邊牽着亞太經濟圈,西邊繫着發達的歐洲經濟圈,在空間走向上初步形成以歐亞大陸橋為主的北線、以石油天然氣管道為主的中線、以跨國公路為主的南線三條空間路線。“一帶一路”旅遊休閒區的形成,將進一步促進沿線國家的貿易與投資往來,推動經貿合作區的落地實施,催生大量產業轉移、園區建設、跨境投資、貿易結算、貨幣流通、法律服務等需求。未來區域內貿易和投資可望保持較高速度的增長,從而拓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經濟交往空間。三、“一帶一路”戰略將影響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一)“一帶一路”戰略將影響澳門的旅遊市場規模澳門是世界知名旅遊休閒勝地,博彩旅遊業在城市經濟中佔有重要地位。澳門土地面積30.4平方公里,2016年人口已逾60萬。2013年,澳門的入境旅客人數為2,900萬人次;2014年,澳門的入境旅客人數達3,150萬人次,博彩收入3,515億澳門元;2015年,澳門的入境旅客人數3,071萬人次,博彩收入2,308億澳門元。但是,按照成熟世界旅遊休閒中心要求,澳門的旅遊市場規模偏小。“一帶一路”戰略的全面實施,必將對澳門的旅遊市場規模產生影響。“一帶一路”戰略的重點之一就是加快實施自貿區戰略,這必將推動中國與沿線的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構建一套更加適用於廣大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的經貿規則。隨着自貿區的擴大,這些規則將逐漸擴展為多邊經貿規則,這不僅有利於扭轉沿線國家被現有規則體系排斥在外的局面,增加發展中國家在全球經貿規則中的話語權,而且能夠促進廣大發展中國家深度參與和融入全球化。因此,澳門旅遊市場的規模將會不斷擴大。實際上,澳門特區政府近年特別重視發展與“一帶一路”沿線東盟國家的經貿關係和旅遊合作,通過系列會展服務充當東盟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的橋樑。2012年,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印尼、新加坡已經成為澳門排名前10位的主要境外遊客來源地,佔入境總人數的4.3%。(二)“一帶一路”戰略將影響澳門的國際旅遊客源“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必將影響澳門的國際旅遊客源。澳門獨特的文化旅遊資源具有吸引國際遊客的潛在優勢,但澳門客源結構近年來沒有顯示出國際化的特徵,中國大陸仍是澳門主要客源市場。2014年,中國大陸訪澳遊客達2,100萬人次,佔澳門入境遊客總人次的67%。2015年第一季度,中國大陸旅遊消費為108.1億澳門元,佔入境旅遊總消費的80.91%。“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總人口44億。高速的經濟增長創造出了龐大的市場需求,日益擴大的需求和龐大的供給能力,對世界造成了積極的“需求衝擊”和“供給衝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以發左曉安:《粵港澳合作轉型與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演進方向協同發展》,《廣東社會科學》(廣州)2015年第4期,第97頁。
30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展中國家為主,近年來這一區域的經濟增長尤為顯著。1990-2013年間,“一帶一路”區域整體GDP年增長速度均達到5.1%,相當於同期世界經濟增速的兩倍。2010-2013年,全球經濟緩慢增長期間,“一帶一路”區域的年均增速達到4.7%,高於世界平均的2.4%,在此期間,“一帶一路”區域對世界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到41.2%。“一帶一路”區域的經濟發展,會創造更多的旅遊休閒供給與需求。(三)“一帶一路”戰略將影響澳門的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澳門土地面積狹小,隨着經濟的發展和人口的增多,澳門建設國際旅遊休閒中心對土地的需求與日俱增,可供開發的土地緊缺,土地供需嚴重失衡,澳門在建設國際旅遊休閒中心過程中受土地資源約束的情況會更加突出。“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必將影響澳門的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按照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政策溝通”、“道路聯通”、“貿易暢通”、“貨幣流通”、“民心相通”五個方面的要求,要積極推進中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在通道方面的建設,應提升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水平,這是“一帶一路”戰略實施的重要內容。緊緊抓住新一代信息技術、高鐵、新能源等第三次工業革命興起的機遇,在利用和完善現有交通基礎設施的基礎上,提升“一帶一路”通道的運載能力,提高其運行速度、運行效率,擴充其運載內容,提升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水平勢成必然。可以預計“一帶一路”戰略的基礎設施建設,會給澳門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提供機遇。(四)“一帶一路”將影響澳門的旅遊休閒資源開發澳門旅遊休閒資源開發以博彩業為主體。博彩業不同於一般產業,在道德上備受爭議,具有明顯的特異性:一方面表現在自身的暴利性質,它一旦發展為經濟體的主導產業,往往成為吸納生產要素的“窪地”,擠壓其他行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進而扭曲經濟結構、增加社會成本,導致經濟結構極端化,發展風險劇增;另一方面,博彩業是一個政策依賴性極強的外向型產業,發展好壞不僅取決於設賭地政府的開賭政策,更取決於客源地政府的禁賭政策。同時,澳門旅遊休閒的文化資源由於對外宣傳的力度有限,被世人所知的程度不高,部分遊客對澳門的歷史建築、中西融合的文化和飲食不甚瞭解。因此,“一帶一路”戰略的全方位實施,必將會對澳門的旅遊休閒資源開發產生積極影響。四、“一帶一路”下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路徑(一)擴大旅遊休閒市場規模旅遊市場規模能夠創造出良好的規模經濟效益,是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的重要目標。美國紐約2014年接待遊客達5,640萬人次,創造了613億美元的經濟收入,為當地帶來了37億美元的稅收,帶來了35.9萬個旅遊相關的就業崗位。澳門在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的動態過程中,要抓住“一帶一路”的戰略機遇,通過旅遊休閒產業的“走出去”與“引進來”行動,擴大旅遊市場規模,在“一帶一路”戰略尤其是在海上絲綢之路戰略中找準定位。“一帶一路”沿途是世李丹、崔日明:《“一帶一路”戰略與全球經貿格局重構》,《經濟學家》(成都)2015年第8期,第68頁。陳章喜、稂欣:《澳門房地產業:經濟地位、香港元素與產業合作》,《產經評論》(廣州)2015第6期,第115頁。
31“一帶一路”與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界上典型的多類型國家、多民族、多宗教聚集區域,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猶太教等也發源於此,澳門要充分利用多元文化融合的優勢,拓展其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發展空間。(二)拓展國際旅遊客源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旅遊客源國際化。巴黎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接待遊客中41%為外國遊客(2013年統計),其接待國際遊客比例居全球之首。紐約2014年接待的遊客中,有超過20%的遊客來自海外。在澳門世界旅遊休閒產業發展中,必須有效地調整博彩旅遊客源市場結構,突破博彩旅遊客源市場“內地化”趨向,在“一帶一路”戰略下,走“多元化、國際化”的發展道路,以其國際性旅遊休閒中心定位為基礎,充分發揮“三個商貿中心”(中葡中小企業商貿服務中心、葡語國家食品集散中心、中葡經貿合作會展中心)的作用,加強澳門休閒渡假和歷史文化形象的宣傳,優化旅遊資源,大力發展主題多樣、特色多元的旅遊休閒業,吸引更多的世界各地遊客,特別是東亞、南亞、歐美等地區的遊客,建設具有國際高知名度的“旅遊休閒之城”。(三)完善旅遊基礎設施旅遊基礎設施完善是考核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的重要指標。如紐約作為世界上公認的大都市綜合型國際旅遊休閒中心,擁有世界上最大的天然港口之一紐約灣,旅遊基礎設施完備舒適,旅遊交通十分發達,公交、地鐵、航空系統縱橫交錯,規模龐大。澳門應借鑑國際經驗,根據“一帶一路”戰略部署,按照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的要求,建設和完善交通基礎設施,構建高效、快捷的交通運輸體系,加快市內道路交通網絡建設,解決市內交通擁擠問題,完善對外交通設施,加快國際機場的建設和通關便利化,延長遊客逗留時間。同時,澳門應積極推進粵港澳三地旅遊合作發展機制,特別是加強與珠海橫琴新區的合作,從比較優勢理論出發,把價值鏈相關的行業延伸至珠海橫琴,擴大澳門旅遊休閒區域,共同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四)開發旅遊休閒資源旅遊休閒資源獨特多樣是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的基礎。法國巴黎擁有兩千多年的悠久歷史,有眾多歷史遺跡和藝術建築,如埃菲爾鐵塔、凱旋門、巴黎聖母院、亞歷山大三世橋、盧浮宮、凡爾賽宮等,對世界各國的遊客有極強的吸引力。美國紐約旅遊資源極為豐富,尤其是曼哈頓區的百老匯、華爾街、帝國大廈、中央公園、聯合國總部、大都會藝術博物館和歌劇院聞名於世。澳門應以“一帶一路”戰略為統領,利用“一帶一路”相關國家是古代“四大文明古國”誕生地的優勢,擺脫單一“賭城”形象,加強旅遊文化和休閒度假旅遊的推介,擴大澳門世界文化遺產的知名度,形成以文化遺產為依託,以建築文化、歷史文化、宗教文化為主題,以歷史建築群為重點,構建特色鮮明、主題突出的旅遊形象,以澳門的博彩、獨特的歐陸小鎮風光和中葡文化風情三者並重來吸引國際旅客,推動澳門綜合性旅遊產業的發展。[責任編輯陳超敏]
32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摘要]港珠澳大橋是世界上最長的跨海大橋,對港珠澳和珠江西岸地區經濟的發展具重要戰略意義,在大橋將要完工之際,大橋收費定價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問題。本文運用平均成本定價原理研究大橋收費的定價問題,結合標準車當量換算系數得到各車型的收費區間,對比國內知名大橋檢驗定價的合理性,並對影響大橋收費標準的因素進行靈敏度分析,以在定價的基礎上對大橋的收費標準進行預測,最後提出優化收費定價的政策建議。[關鍵詞]港珠澳大橋平均成本收費定價區間估計靈敏度分析收費模式港珠澳大橋(以下簡稱大橋)全長49.968公里,主體工程長達35.578公里,被稱為“海中橋隧”,設計時速為100公里,按照雙向六車道高速公路的標準建設,全線橋涵採用公路I級設計汽車荷載等級,設計使用壽命120年。大橋三方投資比例為香港佔50.2%、內地佔35.1%、澳門佔14.7%,大橋投融資方案將採用三地統一投資建設,按照各自效益費用比相同的原則,由三方分擔費用或補貼,資本金以外的部分建設資金,由項目法人(港珠澳大橋管理局)根據內地適用法律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其功能是解決內地、香港及澳門三地之間的陸路交通需求。目前,港珠澳大橋沉管隧道已接頭並成功安裝,港珠澳大橋珠海連接線拱北隧道已全線貫通,預計2017年年底建成通車,屆時,珠西區、澳門與香港之間的陸路交通將由三小時縮短至半小時。如何確定合理的收費標準以確保大橋的通行費收益,對大橋後期研究尤為重要,本文將在這方面進行深入研究。港珠澳大橋收費標準與定價模型預測*楊少華李洋作者簡介︰楊少華,暨南大學國際商學院、港珠澳服務業發展研究中心教授、經濟學碩士;李洋,暨南大學國際商學院學士。廣州510632*本文為2015澳門基金會資助項目“港珠澳大橋對澳門經濟影響的定量研究”的階段性研究成果。港珠澳大橋管理局:《大橋簡介》,2009年6月8日,http://www.hzmb.org/cn/bencandy.asp?id=2,2016年11月12日。該資料由港珠澳大橋管理局提供。《港珠澳大橋主橋昨貫通通行時間由3小時變為半小時》,2016年9月28日,http://gd.qq.com/a/20160928/009503.htm,2016年11月12日。‧經濟社會建設‧
33港珠澳大橋收費標準與定價模型預測一、港珠澳大橋收費標準研究的理論依據(一)港珠澳大橋屬性的界定橋樑是國家的主要基礎設施之一,屬於公共產品,具有準公共產品特性,一般由政府財政投入建設並向社會各界供應相關服務。但港珠澳大橋耗資巨大,僅由政府出資建設會對財政造成巨大的壓力,經過討論後,大橋由政府財政投資、社會融資以及銀行借款投資建設,兼具公共產品和個人產品的消費特徵,在地理位置及可實用性上具有自然壟斷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張光遠的《收費公路市場結構與定價機制研究》一文中提出,一些公共物品可以通過技術手段實行限制消費,使其具有私人物品消費的排他性,又具有公共物品消費的獨立性,即會產生外部的影響或溢出效應,由此變為準公共產品。就港珠澳大橋而言,其特性有二︰一是大橋具有自然壟斷性。首先,大橋是一個固定資本投資巨大而可變運營成本相對較低的項目,其邊際成本較低,但單位產品上負擔的固定成本較高,隨着車流量的增大,固定成本的攤銷逐步降低,具有明顯的壟斷產品特徵;其次,大橋在地理位置上具有固定性和壟斷性,同一區域的三地之間不可能再有相同的第二條橋樑;最後,大橋在運輸上有着水路無法替代的優勢,極大地縮短香港、澳門和珠江西岸地區之間往返的時間,與其他道路以及運輸方式相比,大橋的使用者可以獲得極大地級差效應。二是大橋為“一國兩制”的政治橋。大橋是在“一國兩制”之下粵港澳合作共建的超大型基礎設施項目,東接香港特別行政區,西接廣東省珠海市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是國家高速公路網規劃中珠江三角洲地區環線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及跨越伶仃洋海域、連接珠江東西岸的關鍵性工程。因此,它在完善國家和粵港澳三地的綜合運輸體系和高速公路網路,聯繫珠江西岸地區與香港的經濟社會,改善珠江西岸的投資環境,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和佈局的優化,拓展經濟發展的空間,促進珠江三角洲地區綜合實力的發展,保持香港和澳門地區的持續繁榮穩定等方面,均具有重大的社會以及政治意義。三是大橋的經營模式為收費還貸型。由於投資結構與管理目標不同,許多橋樑的管理部門收費的目的也有着較大的差異,就投資結構而言,收費的目的可以分為三類:收費還貸、收費經營以及收費控制。其中,償還貸款性收費在制定收費費率時,應以本息額、還貸期、交通需求、經濟發展水平、未來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因素確定費率;經營性收費必須根據交通量的需求、期望回報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確定費率;收費控制則是為了減少道路擁擠而保證道路通行能力而進行的。由於大橋具有明顯的準公共產品性、壟斷性,並且有着極大的政治意義,其經營模式應該為收費還貸型。(二)收費還貸型道路通行收費的理論依據大橋屬於收費還貸型非經營性橋樑,它主要由政府財政投資興建,收費的目的是在規定期限內收回貸款的本息。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還貸期限以及預期未來的交通流量對收費標準的制定均有重大的影響。在實施收費制度時所收取的通行費收入,補償了大橋所需要的養護與管理開支後,餘額將用於償還貸款的本息,一般不用於大橋的建設以及改造投入。當在還款期限內,清償張光遠︰《收費公路市場結構與定價機制研究》,《中國物價》(北京)2004年第8期。港珠澳大橋管理局:《大橋簡介》,2009年6月8日,http://www.hzmb.org/cn/bencandy.asp?id=2,2016年11月12日。
34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全部貸款本息時,則停止收費,因此,本文以在收費期限內實現成本的收回為目的,通過運用平均成本定價模型,對大橋建成後的收費水平進行預測。為了實現收支平衡,盡可能實現經濟福利的最大化,可以通過平均成本定價理論對大橋的收費標準進行研究。假設企業的總收入為I=PQ,其中P為價格,Q為供給量;成本函數為C(Q),收支平衡的條件為I-C(Q)=0,結合邊際成本定價理論可得:(1)I-C(Q)=0(2)為了實現社會經濟福利的最大化,引入拉格朗日乘數λ,目標函數變為:(3)為了實現目標函數的最大化,對目標函數求導數:(4)C(Q)是邊際成本,經整理後得到:(5)假設,,則上式變為:(6)最終計算得到的價格為:(7)其中,R是指在邊際成本遞減的產業,為了減輕財務負擔,將價格定在略高於邊際成本水平,高出的程度與需求彈性相關。二、港珠澳大橋收費定價的影響因素成本是影響大橋供給方面的主要因素,是大橋定價的基礎。根據現行的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大橋收費定價的成本分投資成本、營運成本和養護成本三類,其中,投資成本屬於固定成本投資,運營成本、養護成本屬於變動成本投資,大橋收費收入中必須有一部分用於公路養護以及經營管理支出項目。(一)投資成本投資成本包括建設項目的全部投資,分為初始投資和追加投資。初始投資額是項目開工到建成通車階段的投入,而追加投資是指項目建成後因工程改造、擴建等原因而由審計部門確認的投入。大橋是由香港、澳門、內地政府共同出資建設,三方投資比例:香港佔50.2%、內地佔35.1%、澳門佔14.7%。到2016年初時,大橋投資方案所確認的總投資為人民幣726.67億元,其中,口岸及連接線部分由粵港澳三地政府投資興建,總投資約人民幣350億元。主橋部分總投
35港珠澳大橋收費標準與定價模型預測資約人民幣376億元,中央政府和粵港澳三地政府共同出資人民幣157.3億元,佔大橋主橋項目費用的42%,其餘的218.7億元則向銀行貸款,貸款年限為35年,分期還本付息。考慮到大橋的經營模式為收費還貸,因此,與收費定價相關的投資成本只包含銀行貸款部分,政府財政撥款作為公共事業支出不在收費定價成本的考慮範圍之內。(二)管理成本管理成本屬於非生產性耗費,由行政管理費用以及財務費用組成。其中行政管理費用是指因管理部門而產生的費用支出,包括職工工資、勞動保險、待業保險、諮詢費、審計費用、訴訟費用等;財務費用是指因籌集資金而產生的各項費用、營業期間的利息淨支出、匯兌損失、買賣外匯差價、金融機構手續費等。根據港珠澳管理局所提供的資料,大橋貸款利率在中國銀行的帶領下給予降低10%的優惠,實際的貸款利率在3.8-4.5%之間。(三)營運養護成本營運養護成本是指大橋建成通車後,因維護道路通暢而產生的日常養護費用、專項養護以及維修費用。預計通車後,隨着營運時間的推移以及交通量的不斷增長,大橋路面及相關設備的使用頻率增加,其相關設施會出現一定的磨損,為了維持大橋的正常的運行狀態以及服務品質,必須定期投入一定的養護成本。營運成本就是對大橋及其基礎配套設施進行維護和保養,以及徵收通行費所產生的費用,主要包括路面維護成本、安全和通訊設備維護成本、災害預防和搶修成本、收費業務成本等。養護工程根據工程性質、複雜程度以及規模大小可分為小修、中修和大修。根據相關專家的預測,大橋的年運營成本主要包括管理費用、大橋日常維護費以及大修費用,預計營運本初期約人民幣4.6億元,到還清貸款時增至近人民幣5.8億元,預計每年費用增長2%。(四)收益因素包括車流量因素、收費年限、稅率和投資收益率等因素。其中,車流量的預測直接關係到收費的水平,收費的年限與稅率則與國家的相關規定直接相關,由國家相關部門制定和監督。(五)車流量公路、橋樑所對應的車流量主要由趨勢車流量、誘發車流量以及轉移車流量構成。其中趨勢車流量是在本工程影響的區域內,按時間序列自然增長的車流量在本工程上的分流,是該道路車流量的主要組成部分;誘發車流量指由於新道路建成激發的新增交通需求而產生的新增交通量,是公路車流量的重要組成部分;轉移車流量是指由於新建道路的影響,從其他的交通路線以及交通方式轉移至該道路所帶來的交通量。要實現大橋的總車流量的預測,必須對上述三種車流量進行精確的預測,然而,由於需求、偏好等因素的不確定性,以及存在時間序列的非平穩性,要在真正意義上精確預測新建成的一座港珠澳大橋管理局:《大橋簡介》,2009年6月8日,http://www.hzmb.org/cn/bencandy.asp?id=2,2016年11月12日。港珠澳大橋管理局:《大橋簡介》,2009年6月8日,http://www.hzmb.org/cn/bencandy.asp?id=2,2016年11月12日。余一村:《高速公路合理通行費定價標準研究》,華南理工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0年,第35頁。中國新聞網:《港珠澳大橋營運成本年均逾5億10年需大修一次》,2009年11月11日,http://www.chinanews.com/ga/ga-gaynd/news/2009/11-11/1958433.shtml,2016年11月12日。
36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大橋的交通流量,難度極高。查閱相關文獻可知,六車道高速公路年平均日交通量為45,000-80,000輛(以當量小客車為準),結合目前眾多學者對港珠澳大橋交流預測的實際情況,以及大橋建成初期交通流的實際特點,取平均交通量為40,000輛/日當量小客車為標準的交通流量,在此基礎上進行大橋的收費標準預測。(六)收費年限理論上,道路的收費年限以及收費標準應該根據投資回收期來確定,投資回收期是指從項目的投建之日起,用項目淨收益償還原始投資所需要的年限,但在道路收費管理時,政府在確定公路車輛通行費標準的過程中通常規定收費年限,一般而言,高速公路最高收費期限為30年。大橋收費年限亦由政府主管部門規定,考慮到大橋的設計使用年限達到120年,投資額將超過人民幣1,000億元,銀行貸款額也將高達人民幣218億元,銀行貸款的還款期限為35年,大橋收費期限定為50年。(七)車輛時間價值車輛時間價值指旅客、貨物在途的時間價值。根據測算,中國一類車車輛的時間價值取為每小時人民幣10.65元。(八)稅率收費型橋樑、道路收費徵稅的種類一般包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城建稅、教育附加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路經營企業車輛通行費收入營業稅政策的通知》,公路經營企業收取的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入統一營業稅為3%,2016年內地稅制改革,營業稅變為增值稅,對高速公路的徵稅稅率沒有很大的影響。大橋的經營模式為政府收費還貸型,大橋通關手續、收費均由政府負責,雖然部分文獻顯示政府收費還貸型道路需要交納營業稅,但經查證後,發現可以忽略大橋的企業所得稅、經營稅、城建稅等,因此,大橋在實際運營中各類稅率均為0。三、港珠澳大橋收費定價與模型預測(一)定價與模型預測平均成本定價理論既可以保證收支平衡,又能促進經濟福利的最大化,是公共產品定價機制中實用性較強的定價方法。根據平均成本定價理論,最終得到的價格,從消費者剩餘的角度,加入了收支平衡的約束條件,但邊際成本的確定較為困難,實際定價中難以得到,因此,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一般採用成本分攤的方法,從收支平衡的角度對模型進行修改。假設工程建設期為N,收費期限為n,工程年現金支出量為Ci,工程收費期內年現金流入為百度文庫:《年平均日交通量》,2012年11月20日,http://wenku.baidu.com/link?url=15W9FQ9DNxdJNcHUXVabJ6IiQEElBCelJJk576YS2Qzj5FU2kfWD7bhi_0F5TbrSMXUxJy0UbdUfktuqkHPSRTJadxSgQYVgMTEy18-5-3C,2016年11月12日。鄭佳欣、徐林、戎明昌:《港珠澳大橋將收費50年》,《南方日報》(廣州)2008年3月9日,第3版。孫楚文:《高速公路收費定價問題研究──以廣東為例》,廣州暨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7年,第37頁。
37港珠澳大橋收費標準與定價模型預測Bi,每標準車次的通行費用為P,收費期內每年的交通量為Qi,相應的綜合稅率為T,貸款的年利率為i。因此,在工程修建到收費期截止的時間內,總現金流出現值為:(8)現金流入現值為︰(9)根據平均成本定價理論以及收支平衡原理可得到:(10)因此,最終標準當量小客車的收費價格為︰(11)每年的現金流出量Ci由投資成本、營運養護成本、管理成本、稅金構成,建設期為7年,收費期限為50年,稅率不予考慮,貸款期限為35年,根據上述資料,收費標準估算模型可得到結果:(1)當貸款利率為3.8%時,根據改進後的平均成本定價模型計算,大橋的收費定價資料如下(表1):表1貸款年利率為3.8%時定價資料(單位︰元/人民幣)年份Qi(1+i)-t營運養護成本貸款付息貸款還本現金流出量現值201814065510.64.6E+088.31E+081.14E+092.342E+09201913550588.244.69E+088.31E+081.14E+092.265E+09202013054516.614.79E+088.31E+081.14E+092.19E+09202112576605.64.88E+088.31E+081.14E+092.118E+09……20523957723.8039.02E+088.31E+081.14E+097.79E+08……20672261961.3511.21E+091.88E+08總和324685227.63.891E+102.91E+103.99E+105.27E+10根據上表資料可得到,在貸款年利率為3.8%時,以標準當量小客車為標準的大橋收費價格為人民幣162.34元。根據上述收費價格結合車當量換算系數,可得到各種車型的收費標準,車當量轉換系數表如下(表2)︰
38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表2以小客車為標準的車當量換算系數車輛類型換算系數微型車:私家小汽車、小型麵包車、吉普車、三輪摩托車0.5小型車:小客車、<2.0t貨車1.0中型車:2-5t貨車、中型客車(小於45座)2.0大型車:>5t貨車、大客車(大於45座)2.5特大型車:鉸接式公共汽車、拖掛車3.0根據表2的換算系數,參考珠海市統計年鑑以及高速公路定價標準中對車輛的分類,估算出銀行貸款利率為3.8%條件下的大橋收費標準如下(表3)︰表3貸款利率為3.8%時各車型的收費標準(單位︰元/人民幣)車輛類型收費標準取整微型車:私家小汽車、小型麵包車、吉普車、三輪摩托車81.1714181小型車:小客車、<2.0t貨車162.3428162中型車:2-5t貨車、中型客車(小於45座)324.6856325大型車:>5t貨車、大客車(大於45座)405.8571406特大型車:鉸接式公共汽車、拖掛車487.0285487(2)當貸款利率為4.5%時,根據改進的平均成本定價模型計算,得到大橋收費定價資料如下(表4):表4貸款年利率為4.5%時定價資料(單位︰元/人民幣)年份Qi(1+i)-t營運養護成本貸款付息貸款還本現金流出量現值201813971291.874.6E+089.84E+081.25E+092.581E+09201913369657.294.69E+089.84E+081.25E+092.478E+09202012793930.424.79E+089.84E+081.25E+092.379E+09202112242995.624.88E+089.84E+081.25E+092.285E+09……20523128114.859.02E+089.84E+081.25E+091.34E+08……20671616360.891.21E+09總和288525313.63.891E+103.445E+103.99E+105.197E+10根據上表資料可得,在貸款年利率為4.5%時,以標準當量小客車為標準的大橋收費價格為人民幣180.13元。根據表2所示的換算系數,得到銀行貸款利率為4.5%條件下的大橋收費標準(表5)︰嚴健民:《車輛換算系數和標準小客車當量》,http://www.doc88.com/p-7488843338851.html,2016年11月12日。
39港珠澳大橋收費標準與定價模型預測表5貸款利率為4.5%時各車型的收費標準(單位﹕元/人民幣)車輛類型收費標準取整微型車:私家小汽車、小型麵包車、吉普車、三輪摩托車90.06373690小型車:小客車、<2.0t貨車180.12747180中型車:2-5t貨車、中型客車(小於45座)360.25495360大型車:>5t貨車、大客車(大於45座)450.31868450特大型車:鉸接式公共汽車、拖掛車540.38242540而在銀行貸款利率為3.8-4.5%之間時,港珠澳大橋的收費標準區間估計如下(表6)︰表6貸款利率在3.8-4.5%之間各車型的收費標準區間估計(單位﹕元/人民幣)車輛類型收費標準區間微型車:私家小汽車、小型麵包車、吉普車(81,90)小型車:小客車、<2.0t貨車(162,180)中型車:2-5t貨車、中型客車(小於45座)(325,360)大型車:>5t貨車、大客車(大於45座)(406,450)特大型車:鉸接式公共汽車、拖掛車(487,540)根據港珠澳管理局的資料,大橋主體工程起自粵港分界線,止於珠澳口岸人工島,全長約29.6公里,其中隧道6.7公里、橋樑22.9公里。當銀行貸款利率為3.8%時,對應大橋以標準當量小客車為標準的每公里收費額為人民幣5.48元,對應的私家小汽車每公里收費額為2.74元人民幣;當銀行貸款利率為4.5%時,大橋每公里的收費額為人民幣6.1元,對應的私家小汽車每公里收費額為3.05元人民幣。將以上大橋每公里收費水平的估算與國內著名的大橋每公里收費標準進行對比(表7),可驗證模型結果的合理性。表7國內著名大橋的收費資料大橋名稱里程(公里)收費/小汽車(元/人民幣)每公里費用(元/人民幣)舟山大橋23.0411054.56杭州灣大橋36802.22東海大橋32.5200.615青島跨海大橋41.58501.2廈漳跨海大橋9.33252.68虎門大橋4.6408.69根據表中的資料對比可知,港珠澳大橋以私家小汽車為準的每公里收費區間為2.74或3.05元人民幣,與虎門大橋、舟山大橋相比,收費水平較低;與東海大橋、青島跨海大橋、杭州灣大橋、廈漳跨海大橋相比,收費水平較高。綜合來看,大橋的定價水平適中,也說明本文對港珠澳大橋的定價模擬非常貼近實際,預測結果具有較高的參考價值。(二)大橋收費定價影響因素靈敏度分析靈敏度分析是指對系統或事物因周圍條件變化而顯示出來的敏感程度的分析,當模型的某一項或幾項參數發生變化時,模型的結果是否發生變化以及如何變化,是靈敏度分析要解決的主要
40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問題。在經濟問題中是指經濟因素的不確定性對定量或定性模型輸出的不確定性影響。本文中,由於工程尚未完全完工,對應的各項工程費用極有可能發生變化,導致與實際的估算結果有所差距,在這種情況下,通過靈敏度分析,可給出某一要素在變化了一單位時對大橋收費價格的影響。在未來的工程中,找出與確定對收費價格影響最大的因素,可對該因素進行成本控制,逐漸穩定大橋收費價格標準。由於大橋定價影響因素在大橋完工之前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確定性,因此,需要對各影響因素進行一定的靈敏度分析,在一定程度上為大橋的定價提供了相關的變動性信息。根據靈敏度計算方法,在保證其他影響因素不變的情況下,使某一特定的影響因素改變一單位而得到收費的變化量,其計算結果如下(表8)︰表8大橋收費影響因素靈敏度分析結果影響因素定價變動/元人民幣變動i=3.80%i=4.50%投資成本0.0532514640.06189250.1億營運養護成本0.9975619610.97324890.1億車流量-0.404822355-0.449193100輛/天銀行貸款利率2.4941668812.59918610.10%根據表8可知,對於各種影響因素而言,大橋收費標準對銀行貸款利率的靈敏度非常高,當利率為3.8%時,如果利率變動0.1%,收費變動人民幣2.49元;利率為4.5%時,收費變動人民幣2.6元。但對於投資成本而言,靈敏度相對較低,當利率為3.8%時,每變動0.1億元人民幣,收費變動人民幣0.05元;利率為4.5%時,變動人民幣0.062元。結論與建議本文綜合採用平均成本定價原理、現金流量折現等方法,較精確地預測了大橋建成後的收費定價標準,得出了在銀行貸款利率變動區間內,大橋收費定價的區間。其次,利用靈敏度分析對影響大橋收費定價的各項關鍵因素進行了分析,得到了大橋收費定價標準對各因素的敏感程度。為了進一步優化大橋的定價結構,完善定價機制,本文提出以下建議:(一)合理的收費標準要以投資主體效益和社會經濟效益雙贏為目標大橋收費標準按車型分不同檔次,既是定量計算中保證大橋通行費收益的最優收費標準,同時要為粵港澳合作與區域發展帶來可觀社會經濟效益。從以上的研究來看,當銀行貸款利率在3.8-4.5%之間時,大橋收費定價區間為﹕私家小汽車、小型麵包車、吉普車人民幣81或90元;小客車、重量小於2.0t貨車人民幣162或180元;2-5t貨車、中型客車人民幣325或360元;重量大於5t貨車、大客車人民幣406或450元;鉸接式公共汽車、拖掛車人民幣487或540元。大橋作為目前世界上最長的跨海大橋,使用期限為120年,屬鋼筋和混凝及海底工程等特殊構造物,其維護成本和運營成本較高,本文測算,運營管理和養護費支出每年約需4,000萬元人民幣。若按十年一次大修考慮,運營期內共需支出大修費用為人民幣40,000萬元,因此收費標準按以上幾個檔次考慮較為合理。
41港珠澳大橋收費標準與定價模型預測(二)注意在運營工程中選擇多階調整政策由於大橋的建設將會對珠西區過去的水運以及其他陸路交通通道的交通流量產生一定的分流作用,同時將產生誘增交通量,大橋的實際交通量的估計具有不確定性,因此,在實際運行過程中,相關部門可以嚴密監控大橋交通流量的變化,適時的調整收費水平,以合理控制大橋的交通流量以及傳統運輸方式與大橋的競爭情況,保證港珠澳之間交通運輸業內部的協調發展,共同促進港珠澳地區的發展和繁榮。(三)根據三地收入水平的不同考慮差別收費策略人均GDP是一個地區生活水平和消費水平的側面反映,2015年澳門人均GDP為565,301澳門元,折合人民幣489,989.5987元;香港人均GDP為港幣328,117元,折合為人民幣292,674.1593元;珠海市人均GDP為人民幣124,700元;中山市人均GDP為人民幣94,030元;廣東省人均GDP為人民幣67,503元。上述資料反映出港珠澳地區存在着嚴重的發展不均衡,因此,在大橋收費定價過程中可以考慮採取差別定價策略,把港珠澳三地居民收費差異化,以實現大橋價值的最大化,確保公平性。(四)對辦理年卡的車主提供收費優惠為了吸引港珠澳常住居民使用大橋,可以考慮實行收費優惠,對於大橋的經常使用者給予一定折扣,借鑑從哥本哈根到瑪律默的厄勒海峽大橋(ØresundBridge)的收費優惠政策,港珠澳大橋可以通過對辦理年卡的大橋使用者提供一定的折扣優惠,鼓勵港珠澳地區居民使用大橋,優化大橋收費結構。(五)優化多元化經營以增加收費來源為了進一步優化大橋的收費結構以及還貸能力,大橋的經營管理部門應積極拓展大橋的收入項目,避免單純的收取通行費的還貸模式,建議拓展大橋廣告、大橋觀光旅遊、大橋免稅店經營、大橋內部參觀遊覽等其他收入,確保大橋的還貸能力,同時可以適度的調低收費標準,利國利民。此舉可為大橋的多樣化發展提供持續的動力,實現一定程度的經營收入多元化。[責任編輯葛家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人均本地生產總值(2015)(澳門元)》,2016年,http://www.dsec.gov.mo/Statistic.aspx?NodeGuid=b35edb8a-ed5c-4fab-b741-c91b75add059#.2016-11-12。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統計處:《國民收入》,2016年11月11日,http://www.censtatd.gov.hk/gb/?param=b5uniS&url=http://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250_tc.jsp?tableID=030&ID=0&productType=8,2016年11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珠海市統計局:《2015年珠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6年3月30日,http://www.stats-zh.gov.cn/tjzl/tjgb/201603/t20160330_325988.htm,2016年11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山市統計局:《2015年中山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6年4月1日,http://www.zsstats.gov.cn/tjzl/tjgb/ndgb/201604/t20160401_326083.html,2016年11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局廣東調查總隊:《2015年廣東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6年2月29日,http://www.gdstats.gov.cn/tjzl/tjgb/201605/t20160516_327975.html,2016年11月12日。
42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摘要]根據澳門刑法的相關規定,利用刷卡套現實施的銀行卡犯罪,應以“電腦詐騙罪”論處,利用假信用卡實施的銀行卡犯罪,應以“與偽造貨幣者協同而將假貨幣轉手罪”或“將假貨幣轉手罪”論處,利用假借記卡實施的銀行卡犯罪應以“詐騙罪”或“電腦詐騙罪”論處。此外,澳門刑法將信用卡等同於貨幣的立法例存在着很大的弊端,要克服這種立法弊端,最根本的辦法就是廢除澳門《刑法典》分則第257條,並將利用信用卡和利用借記卡實施的犯罪合在一起作特別的規定,甚至可以專門制定一部懲治利用銀行卡犯罪的單行刑事法律。[關鍵詞]銀行卡信用卡借記卡電腦詐騙盜竊隨着電腦和互聯網的普及,以各種各樣的信用卡和借記卡為主的銀行卡已經成為廣大市民用於金融消費的最常見的“消費工具”。據澳門金融管理局統計,截至2015年8月,透過本地區認可機構直接或間接發放的個人信用卡總數已超過87萬張。銀行卡的使用與發展一方面極大地便利了民眾的日常消費,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會帶來一些負面的影響,尤其是在犯罪領域,形形式式的涉及銀行卡的各種犯罪現象應運而生,如何有效地打擊和預防此類犯罪,已成為立法者在制訂刑法時必須考慮的一個現實問題。筆者擬結合澳門刑法的相關規定,就銀行卡犯罪的類型與定罪作簡要的介紹與評析。一、利用刷卡套現實施的銀行卡犯罪據2015年8月9日《澳門日報》載,2014年9月某日,澳門司法警察局接獲某酒店舉報,指有人在酒店房內非法刷卡,司警隨即出動,在酒店房內拘捕了涉案的兩男一女,未幾在酒店外又拘捕了另一涉案男子。在這次行動中,司警共查獲五部“有料終端機”以及流動無線上網裝置略論澳門刑法中的銀行卡犯罪趙國強作者簡介︰趙國強,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澳發87萬張信用卡增2.7%》,《澳門日報》(澳門)2015年8月9日。本文所指之銀行卡犯罪,是指利用信用卡和借記卡實施的犯罪。‧法律研究‧
43略論澳門刑法中的銀行卡犯罪和交易單據,尚有20多萬澳門元現金。司警通過調查發現,被拘捕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均受僱於犯罪集團,他們在獲分發上述儀器後,在過去三個多月來一直遊走於本澳不同酒店尋找客人,並於酒店房內使用互聯網,繞過在澳門地區進行交易的正常程序,進入銀聯卡的中國內地交易平台,然後從中賺取大額手續費差額。因為如果進入銀聯卡的內地交易平台刷卡套現,每筆交易手續費只需要人民幣26元,但如果正常地使用在澳門地區申請的銀聯卡終端機平台進行刷卡套現,每筆交易手續費則為刷卡額的1.4%。上述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兩地刷卡套現手續費之間的差異,在中國內地利用互聯網“做手腳”後進入銀聯卡的內地交易平台,令銀聯機構以為刷卡者是在內地交易平台刷卡,從而繞過了澳門地區正常的支付程序,犯罪嫌疑人則從中賺取大額手續費差額。以套現1,000萬元為例,“做手腳”使用銀聯卡的內地交易平台只需付26元的手續費,但若使用銀聯卡的澳門交易平台則需13-15萬元的手續費,正是這種巨大的手續費差異使犯罪嫌疑人“有利可圖”。據司警調查,在此案中,犯罪集團以此方式替客人非法刷卡523次,刷卡額達3,000多萬澳門元,銀聯方面報稱損失6萬多澳門元。由於澳門的博彩業相當發達,進入賭場的客人又以中國內地居民為主,其中不乏來自內地的“豪客”,故類似的案件在澳門頻頻發生,犯罪嫌疑人攜帶內地銀聯終端機以及手提式上網設備,經常在酒店徘徊並騷擾客人,詢問對方是否需要刷卡,其刷卡套現數額動輒數千萬,甚至過億,銀聯方面的損失少則數萬元,多則數十萬元。利用銀行卡刷卡套現本為銀行所允許的合法行為,但是,如果繞開正常管道,利用異地刷卡套現手續費之間的差異而獲取“不當得利”,則其刷卡套現的行為在澳門地區就具有了刑事違法性。當然,對此類非法刷卡套現的行為究竟應定甚麼罪,則需按照澳門刑法的相關規定。從表面上看,此類案件似乎符合了澳門《刑法典》分則第211條“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例如,客觀上犯罪嫌疑人無疑是使用了隱瞞真相的欺騙行為,使作為受害人的銀聯機構誤以為犯罪嫌疑人是在中國內地刷卡套現,故只按內地刷卡套現的相關規定收取手續費,致使自己的財產受到損失,而主觀上犯罪嫌疑人又具有不當獲利的意圖。但是,必須注意的是,在此類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完全是利用了電腦在互聯網上的運作來達到不當獲利之目的,於是,這就涉及到刑法中一個比較有爭議的問題,即電腦作為一種機器是否可以成為被詐騙的對象。關於這個問題,在大陸法系刑法理論中,確實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和立法例,從而影響到司法機關對具體案件的定性。一種觀點認為,作為普通的詐騙罪,其詐騙行為指向的直接對象(客體)只能是自然人,機器不能成為被詐騙罪的對象,這一觀點在日本和德國刑法理論中佔據着主導地位,尤其是在日本,“機械不能陷入錯誤”乃是司法實踐適用的通說。舉例來說,按照日本司法判例,如果行為人是使用假的信用卡或借記卡從取款機中取款,法院不會定詐騙罪,而會定盜竊罪,其依據就是機器不會受騙。另一種觀點則認為,作為詐騙罪,其詐騙行為指向的對象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機器,因機器代表的是人。舉例來說,在中國內地,如果使用假的信用卡或借記卡從取款機《狂碌逾三千萬,銀聯損失六萬》,《澳門日報》(澳門)2014年9月9日。《狂碌逾三千萬,銀聯損失六萬》,《澳門日報》(澳門)2014年9月9日。
44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中取款,就會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其依據就是機器也能成為被騙的對象。我國台灣地區的刑法典雖然沒有專門規定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的罪名,但台灣地區的學者及司法實踐都認為,使用假的信用卡或借記卡從取款機中取款的行為,仍然可以構成普通的詐欺罪。由上可知,在澳門,對利用刷卡套現獲取不當得利的行為究竟能否定普通的詐騙罪,關鍵是看澳門刑法在上述兩種觀點中的取向,關於這一點,我們從澳門《刑法典》分則關於詐騙類犯罪的條款中就可以得出明確的結論。例如,澳門《刑法典》分則第211條規定的是普通詐騙罪,而第213條規定的則是“資訊詐騙罪”,對“資訊詐騙罪”來說,其中一條罪狀就是指“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正當得利,藉介入資料處理之結果,……而造成他人財產有所損失”的行為。毫無疑問,這裏講的“藉介入資料處理之結果”,是指利用電腦對各種資料進行處理的結果,這就非常清楚地表明,在澳門《刑法典》的立法者看來,機器是不能被騙的,如果行為人是利用電腦對資料進行處理的結果來獲取不當得利,那就不能構成普通的詐騙罪,而應按“資訊詐騙罪”論處。舉例來說,甲發現提款機出了錯,取1,000元只從其信用卡中扣除1元,於是便瘋狂地從該取款機中多次取款,從而利用電腦的錯誤獲取了十多萬元的不當得利。像這種行為,在中國內地就會按盜竊罪論處,定罪的依據當然離不開機器也會被騙的觀點,但在澳門,這種行為顯然不能構成普通的詐騙罪,而只能構成“資訊詐騙罪”,因立法者已從法條上排除了機器也會被騙的觀點。依此推理,利用刷卡套現來獲取不當得利的行為既然也是通過電腦處理的結果來獲取不當得利,那麼依照澳門《刑法典》分則第213條規定,理應按“資訊詐騙罪”論處。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澳門立法會通過了第11/2009號法律即《打擊電腦犯罪法》,該法律第11條規定了“電腦詐騙罪”,並明確規定廢除澳門《刑法典》分則第213條規定的“資訊詐騙罪”,其實,就具體犯罪內涵來看,《打擊電腦犯罪法》第11條並沒有改變“資訊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只不過是將“資訊詐騙罪”移到《打擊電腦犯罪法》中統一規定,將“資訊詐騙罪”改稱為“電腦詐騙罪”。因此,從澳門現行的刑法規定來看,凡通過“介入電腦資料處理的結果”來獲取不當得利的,都應按“電腦詐騙罪”論處,刷卡套現的行為既然是通過“介入電腦資料處理的結果”來獲取不當得利,理應按《打擊電腦犯罪法》第11條來定“電腦詐騙罪”。二、利用假的信用卡實施的銀行卡犯罪據2011年7月14日《澳門日報》載,2010年7月,三名男子(一名香港居民,一名巴拉圭公民,一名印度公民)利用假信用卡在多家賭場兌換籌碼,或到珠寶店購物,作案時行為人會取出假卡及護照給職員核對,以掩飾真偽。7月14日晚,三名男子在金沙賭場以相同手法兌換籌碼,成功取得三萬元後到櫃檯兌換籌碼,其時,職員發現信用卡有可疑並立即報警,其中二人在這種情況下,使用假信用卡或借記卡從取款機中提款的行為實際上既符合普通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也符合信用卡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唯兩罪屬於包容重合的法條競合關係,故應以特別法條即“信用卡詐騙罪”論處。筆者認為,在澳門刑法中,普通的詐騙罪與“資訊詐騙罪”之間不存在包容性質的法條競合關係,因為利用電腦處理資料的結果來獲取不當得利的行為本身是不能構成普通的詐騙罪的,既然不能構成普通的詐騙罪,當然就不可能與“資訊詐騙罪”存在法條競合關係了。
45略論澳門刑法中的銀行卡犯罪逃脫,一人被抓獲。2012年6月,澳門司警又成功搗破了一個假卡集團,拘捕四名無業保加利亞男子,起獲了36張假提款卡和信用卡,以及150張“白卡”。該犯罪集團四日內瘋狂地在不同銀行的自動櫃員機提款超過150次,至少有41次成功,涉款47,000澳門元。司警接報後,趁犯罪嫌疑人再度作案時將其一網打盡,並在電腦內又起獲1,800多組懷疑是通過盜竊取得的客戶資料,司警相信至少仍有四名犯罪嫌疑人在逃。另據報載,某國際假卡集團利用復活節長假,派出“車手”帶同大量載有歐美銀行客戶資料的“白卡”來澳,向銀行櫃員機“大舉進攻”,連日“㩒機”。本澳有三家銀行合共在櫃員機內發現30張“白卡”,其中一家銀行在翻查櫃員機資料時,發現“車手”瘋狂使用假卡達200多次,成功提取31萬澳門元。又據報載,俄羅斯假卡犯罪集團於2014年派“車手”來澳,以偽造的銀行卡到本澳各區的提款機提現或套現,司警接獲本澳銀行舉報後展開偵查,發現當年二月該犯罪集團已開始犯案,同年五月再次成功犯案及逃脫。司警掌握涉案俄羅斯人的資料後,在2016年6月29日,當兩名涉案男子再來澳犯案時,即時將其拘捕,並從其中一人的行李內搜出逾百張偽造的銀行卡,以及製造假卡的電腦和讀寫卡設備,電腦內藏有大量海外盜取的銀行卡客戶資料。由上可知,在澳門,利用假銀行卡實施犯罪主要表現為在賭場內兌換籌碼,或從提款機中直接取款,或在商場購物,就其實施犯罪的人而言,且有國際犯罪勢力不斷滲透的趨勢。那麼,根據澳門刑法,對此類利用假卡實施的銀行卡犯罪,如果假卡(包括“白卡”)屬於信用卡的話,究竟應當如何定罪呢?如同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刑法典一樣,在澳門《刑法典》分則中,也有關於犯罪對象為貨幣的各種犯罪的規定,但頗能反映澳門刑法特色的,就是將信用卡等同於貨幣的規定,因為根據澳門《刑法典》分則第257條規定,擔保卡或信用卡等同於貨幣,有關涉及貨幣犯罪的具體罪名一樣可以適用於以信用卡作為犯罪對象的犯罪,這些罪名包括“假造貨幣罪”(第252條)、“使硬幣價值降低罪”(第253條)、“與偽造貨幣者協同而將假貨幣轉手罪”(第254條)、“將假貨幣轉手罪”(第255條)和“取得假貨幣以使之流通罪”(第256條)。然而,在上述五個與貨幣有關的罪名中,筆者認為,就信用卡的性質而言,“使硬幣價值降低罪”實際上不可能適用於信用卡犯罪,真正能適用於信用卡犯罪的,其實就是除上述第253條以外的四個罪名。舉例來說,對偽造信用卡的行為,可按“假造貨幣罪”論處;對與偽造信用卡者聯手而以任何方式使用假信用卡的行為,可按“與偽造貨幣者協同而將假貨幣轉手罪”論處;對僅僅是以任何方式使用假的信用卡的行為,可按“將假貨幣轉手罪”論處;對僅僅是幫助他人取得假的信用卡或幫助他人將假的信用卡帶入澳門的行為,可按“取得假貨幣以使之流通罪”論處。目前,從澳門的司法實踐來看,對涉及使用假信用卡的犯罪行為,無論是在賭場兌換籌碼還是直接從提款機中取款或在商場購物,通常都是按“與偽造貨幣者協同而將假貨幣轉手罪”或“將假貨幣轉手罪”論處。例如,對在澳門使用假信用卡且屬製造假信用卡犯罪集團成員的可按“與偽造貨幣者協同而將假《三男子假卡換碼一罪成》,《澳門日報》(澳門)2011年7月14日。《四保漢假卡提款就逮》,《澳門日報》(澳門)2012年6月6日。《司警拘假卡集團車手》,《澳門日報》(澳門)2012年4月13日。《兩俄漢涉假卡提款就逮》,《澳門日報》(澳門)2016年6月3日。
46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貨幣轉手罪”論處;對僅作為“車手”被犯罪集團僱用而在澳門使用假信用卡的則可按“將假貨幣轉手罪”論處。筆者認為,在澳門的司法實踐中,法院之所以對涉及假的信用卡的行為一般不定“假造貨幣罪”,主要是考慮到取證困難,尤其是對那些在澳門境外偽造信用卡後帶入澳門使用的行為,即便使用者為犯罪集團成員,也很難就其偽造信用卡的行為取證,至於對那些僅屬“車手”的使用者,就更不能定“假造貨幣罪”了。目前,從澳門的司法實踐來看,對使用假信用卡實施的銀行卡犯罪儘管在定罪時沒有碰到甚麼障礙,但筆者認為,就澳門《刑法典》分則第257條關於擔保卡或信用卡等同於貨幣的規定在立法上是否合理而言,很有研究的必要。眾所周知,信用卡作為一種消費工具,其功能與貨幣並不是完全一樣的,信用卡的發放、報失、透支也不是貨幣所能置換的,正因為如此,涉及信用卡的犯罪在形式上必然會超出以貨幣為對象的犯罪,如果在立法上僅僅是簡單地將信用卡等同於貨幣,雖然可將偽造信用卡和使用假的信用卡的行為按偽造貨幣或使用偽造的貨幣的罪名定罪處罰,但卻很難涵蓋所有涉及信用卡方面的犯罪,如惡意透支的行為。為此,筆者建議,基於信用卡使用的普及性,為了更好地維護市民大眾的切身利益,保障正常的金融秩序,澳門立法者實在有必要參照世界上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相關立法例,就信用卡領域的犯罪作特別的規定,同時廢除澳門《刑法典》分則第257條規定。三、利用假的借記卡實施的銀行卡犯罪據2011年7月28日《澳門日報》載,中國內地有一犯罪集團專向他人詐稱可合作做生意,並使用詐術套取對方提款卡密碼,然後偽造提款卡及身份證明文件,指示“車手”到澳門多家押店或珠寶店提取現金或消費,此案前後共有五名男子為假卡集團充當“車手”,提取現金或消費的總額達700多萬澳門元。2011年7月27日,澳門初級法院對五名“車手”被告分別定以普通盜竊罪和加重盜竊罪。因為主審法官認為,此案涉及的假銀聯卡並非信用卡,而只是屬於借記卡,其性質不同於信用卡,無法令銀行透支,只能直接從事主戶口中提取款項,所以檢察院以“將假貨幣轉手罪”起訴並不恰當,故而直接改判為普通盜竊罪和加重盜竊罪。然而,無獨有偶,過幾天後,另據2011年8月1日《澳門日報》載,澳門檢察院日前完成了兩宗銀聯卡詐騙案的初步偵訊工作,其中涉案的兩名嫌疑人已被分別採取羈押候審、定期報到、禁止離境的強制措施。首宗案件涉案的一名中國內地男子涉嫌同另一內地男子在澳門某押店使用偽造的銀聯卡及身份證件刷卡套現澳門幣853,300元;次宗案件涉案的一名中國內地女子涉嫌將一張假的銀聯卡交付其同夥刷卡套現澳門幣342,380元,並從其身上查出五張銀聯卡和四本偽造的通行證。承辦檢察官認為,此兩宗案件的嫌疑人已分別涉嫌觸犯詐騙罪和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罪。很顯然,在上述案件中,涉案的銀聯卡實際上是借記卡,而非信用卡。於是,在澳門,對偽造借記卡和使用假借記卡的行為究竟如何定罪,便涉及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借記卡是否可以像《五“車手”罪成重囚一緩刑》,《澳門日報》(澳門)2011年7月28日。《兩銀聯卡詐騙案疑犯落網》,《澳門日報》(澳門)2011年8月1日。
47略論澳門刑法中的銀行卡犯罪信用卡那樣等同於貨幣,二是如果借記卡不能等同於貨幣,那麼,對使用假借記卡的行為究竟應該定盜竊罪還是定詐騙罪,抑或是定其他相關罪名。首先,關於借記卡是否可以等同於貨幣的問題,澳門的司法機關目前已取得共識,即借記卡不能像信用卡那樣等同於貨幣,其主要理由是借記卡雖然也可以作為貨幣進行消費,但因不能透支,故不能與信用卡相提並論。考慮到澳門《刑法典》分則第257條僅僅是將信用卡視作貨幣,因此,如果將借記卡也視作貨幣,就是一種不合理的擴張解釋,會違反罪刑法定原則。正因為如此,在上述案件中,澳門初級法院糾正了檢察院起訴的罪名,將使用假借記卡的行為從“將假貨幣轉手罪”直接改判為盜竊罪和加重盜竊罪。其次,從上述案件來看,既然借記卡不能視為貨幣,那麼,對使用假借記卡的行為究竟定甚麼罪,法院的觀點和檢察院的觀點顯然存在分歧,法院認為應按盜竊罪或加重盜竊罪論處,而檢察院則認為應按普通的詐騙罪論處。筆者認同借記卡不能與信用卡相提並論故不能視為貨幣的理念,但並不認同法院將使用假借記卡的行為按盜竊罪或加重盜竊罪論處的觀點,同時也不完全認同檢察院按詐騙罪論處的觀點。筆者認為,對使用假借記卡行為的定罪,應當區分兩種不同的情況:第一種情況是使用者用假借記卡直接從提款機中取錢。在這種情況下,對使用者應按“電腦詐騙罪”論處。關於這一點,正如筆者在解釋刷卡套現行為之所以應按“電腦詐騙罪”論處時所指出的那樣,關於機器能否被騙的分歧,在澳門奉行的是“機器不能被騙”的理念,所以澳門《刑法典》分則才會在詐騙罪之外單獨規定“資訊詐騙罪”,並被“電腦詐騙罪”取代。毫無疑問,使用假的借記卡直接從提款機中取錢,在性質上完全與刷卡套現一樣,是通過“介入電腦資料處理的結果”來獲取不當得利,故不符合普通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應按《打擊電腦犯罪法》第11條規定的“電腦詐騙罪”論處。第二種情況是使用者用假的借記卡在賭場向職員兌換籌碼或在商場消費。在這種情況下,對使用者應按普通的詐騙罪論處,而不應按盜竊罪或加重盜竊罪論處。筆者認為,澳門初級法院的法官之所以對使用假借記卡的行為按盜竊罪或加重盜竊罪論處,很可能是受到日本司法實踐的影響。因為在日本的司法實踐中,由於“機械不能陷入錯誤”乃是日本司法實踐適用的通說,而日本刑法中又沒有類似於通過介入電腦資料處理的結果來獲取不當得利而構成的“電腦詐騙罪”,因此,在日本的司法實踐中,如果行為人是不正當地使用撿到搶來或偽造的卡(包括信用卡、借記卡、CD卡或其他各種可以作為貨幣使用的卡),冒用他人名義從取款機中取款,法院基於機器不存在受騙的理念,都會按盜竊罪論處,而不會定普通的詐騙罪。但是,如果行為人是使用檢到、搶來或偽造的卡購物,情況就會不同,這樣的行為不僅具有隱瞞購物者非持卡人本人真相的詐欺性質,而且詐欺行為直接指向的對象是營業員,人的判斷作用介入,故應按普通的詐騙罪論日本在1987年對刑法典作出了修改,在原第246條“詐欺罪”之後,增設了第246條之2,罪名為“使用電子電腦詐騙罪”。但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刑法典》規定的“使用電子電腦詐騙罪”只適用於通過向電腦輸入虛假資訊或不正當指令實施詐騙的行為,不包括通過電腦自行處理資料的結果來獲取不當得利的行為。例如,行為人通過電腦將他人賬戶內的存款劃入自己的賬戶,或者銀行職員通過電腦向自己的賬戶內輸入子虛烏有的存款資料,其行為就會構成“使用電子電腦詐騙罪”;但是,如果行為人是用檢來、搶到或偽造的卡直接從機器中取款,因他人的資訊在電腦中是真實的,機器不存在受騙,故不會構成“使用電子電腦詐騙罪”。
48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處,至於營業員是否利用機器進行結算,這並不影響詐騙罪的成立。由此可見,在澳門,使用假的借記卡直接從提款機中取款的行為因符合“電腦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故必須按“電腦詐騙罪”論處,但使用假的借記卡在賭場向職員兌換籌碼,或在商場使用假的借記卡購物消費,則因有人的因素介入,其欺騙的直接對象是人而非電腦,故應按普通的詐騙罪論處。顯然,澳門初級法院法官將此類使用假的借記卡的行為按盜竊罪或加重盜竊罪論處,無疑是因日本司法實踐而產生的誤解。最後,應當說明的是,筆者雖然認同借記卡不能與信用卡相提並論故不能視為貨幣的觀點,但就立法而言,此種觀點存在着明顯的弊端。舉例來說,因信用卡被視作貨幣,所以偽造信用卡的行為會按“假造貨幣罪”論處,此罪法定最高刑為10年徒刑,但對偽造借記卡的行為來說,因借記卡不能等同於貨幣,故只能按“偽造具物別價值之文件罪”(第245條)論處,此罪法定最高刑為5年徒刑,這是否合理呢?難道僅僅因為借記卡不能透支,偽造借記卡的法定最高刑居然可以比偽造信用卡減一半?再舉例來說,使用假的信用卡而構成“將假貨幣轉手罪”的法定最高刑為5年徒刑,但使用假的借記卡而構成“電腦詐騙罪”或普通詐騙罪的,法定最高刑則為10年徒刑,這又是否合理呢?難道使用假的信用卡比使用假的借記卡危害要輕?筆者認為,凡此種種不合理皆表明在立法上簡單地將信用卡等同於貨幣存在着很大的弊端,而要解決這些不合理的立法弊端,最根本的辦法就是廢除澳門《刑法典》分則第257條規定,將利用信用卡和利用借記卡實施的犯罪合在一起作特別的規定,甚至可以專門制定一部懲治利用銀行卡犯罪的單行刑事法律。[責任編輯葛家傑]如果是通過電腦直接兌換籌碼,則應按“電腦詐騙罪”論處。在澳門地區,利用制定單行刑事法律的立法方式來懲治某些特定犯罪,如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妨礙公共衛生的犯罪、洗錢罪、恐怖主義犯罪等等,已成為一種立法傳統。
49內地與澳門企業所得稅法比較[摘要]內地有關修訂《企業所得稅法》的呼應日益強烈,而1978年頒佈的澳門《所得補充稅章程》歷經多年的修訂也得到不斷的完善。企業所得稅法作為調整國家或地區與企業之間分配關係的重要法律規範,既影響到企業間的公平競爭及有效經營機制的形成,又關係到企業的稅後利潤及其分配,更對企業發展和政府財政收入的取得產生重要的影響。內地與澳門實行不同的社會、經濟、法律制度,在兩地發展聯繫日益密切的背景下,比較及分析內地與澳門企業所得稅法的立法模式、徵稅機關、納稅主體、課稅對象、計稅依據、稅率等內容,對完善內地與澳門企業所得稅立法具有重要意義。[關鍵詞]澳門中國《企業所得稅法》《所得補充稅章程》一、內地與澳門企業所得稅立法的發展歷程企業所得稅,是以企業為納稅人,以企業在一定期間內的純所得額為計稅依據,依照法定程序徵收的一種所得稅。歷經幾個世紀的發展,企業所得稅已發展成為市場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的主體稅種,在其財政收入中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企業所得稅的存在和運行,在本質上表現為企業創造的經濟利益或財富在國家與企業之間的一種分配,是國民收入分配的一種重要形式,同時也是國家調節經濟的一種重要手段。企業所得稅作為內地稅收收入的第二大稅種,屬於直接稅的主體稅種,是內地稅收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2015年內地企業所得稅收入佔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21.72%。從歷史沿革論,內地企業所得稅立法始於清末宣統年間。當時清政府起草《所得稅章程》,包括了對企業和個人所得徵稅的內容,但在未審議通過前,清政府即被推翻。民國成立以後,於1914年1月頒佈《所內地與澳門企業所得稅法比較張富強劉中原作者簡介︰張富強,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劉中原,華南理工大學經濟法碩士研究生。廣州510006*本文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稅收公平正義價值下房地產稅立法的頂層設計研究”(14BFX098)和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基金項目“營改增試點擴圍與國民收入分配正義價值的實現”(13YJA820065)的階段性成果。張富強主編:《稅法學》,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348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編:《中國統計年鑑2016》,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16年。‧法律研究‧
50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得稅條例》,因政局混亂,也未真正施行。1936年10月,國民政府制定《所得稅暫行條例》,後經多次修訂並於1946年修法改為分類綜合所得稅制,包括對營利事業所得、財產租賃所得及證券存款所得等內容。1949年新中國頒佈的全國稅收基本方案,規定了企業所得稅及其徵收辦法。1950年原政務院頒佈《工商業稅暫行條例》,開始建立以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收入為徵收對象的工商業稅制。至1958年工商稅制發生重大改革,所得稅成為一個獨立的稅種,稱作“工商所得稅”。改革開放以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1980年制定第一部涉外稅法,即《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次年又制定了《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內地涉外稅收制度也得以初步建立。隨後,內地對國營企業實行“利改稅”,國務院於1984年9月通過《國營企業所得稅條例(草案)》,此後國有企業根據稅法規定向國家繳納企業所得稅,而不再採用上繳利潤的方式。為了適應經濟體制改革和集體企業的發展,1985年國務院頒佈《集體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對集體企業的生產經營及其他所得統一徵收集體企業所得稅。1988年國務院又頒佈《私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對私營企業徵收企業所得稅。至此,內地按不同的資金來源和企業性質分別立法,在整體上形成了“內外有別”格局下內資企業“三稅並立”的局面。但另一方面,伴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加深,外資規模不斷擴大,為解決原有涉外企業所得稅法滯後性的問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1991年4月整合出台《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統一了涉外企業所得稅徵收的法律規範。此外,由於內資企業“三稅並立”格局的背後是稅率和稅收優惠等方面的巨大差異,為解決各類企業之間稅負的不公,國務院1993年12月整合制訂的《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進一步對內資企業所得稅制進行改革,消除了各類內資企業間所得稅之間的差異,標誌着內地所得稅制度改革向法治化和規範化的方向邁出了重要的步伐。隨着內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發展以及“入世”後國內市場的進一步開放,對企業所得稅進行“兩法合並”,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成為大勢所趨。公平稅負是國家課稅正當性的理論基礎。2007年全國人大和國務院先後通過《企業所得稅法》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終結了外資企業超國民待遇的“內外有別”格局,實現了內資外資企業對企業所得稅法的統一適用。澳門對企業所得徵收純利稅,創設初期被視為營業稅、職業稅和房屋稅的補充稅項,故亦稱“所得補充稅”。作為澳門主體稅種之一,2015年澳門所得補充稅收入佔澳門財政總收入的比重為4.95%,僅次於博彩稅收收入。縱觀澳門的稅制發展,由於曾在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內被葡萄牙管治,因而其稅收立法不可避免地受到葡萄牙的影響。從19世紀中葉至20世紀60年代,澳門稅制處於從屬葡萄牙稅制階段,沒有自己獨立的稅收制度,基本上都延伸適用葡萄牙稅收法律,自身的企業所得稅立法更是無從談起。而葡萄牙與西歐其他發達國家一樣,很早就立法課徵企業所得稅,並將其定位為國家稅。澳門的純利稅制度始於1964年,其依據為1635號立法條例,即《超額純利稅章程》。該章程沿襲了葡萄牙稅法對私人收益分別徵稅的傳統,充滿了濃當時規定,除國有企業外,凡是國內從事工商業等經營活動、有利潤所得的經濟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工商所得稅。劉劍文:《統一企業所得稅法的必要性、改革趨勢及其影響》,《法學雜誌》(北京)2007年第2期。施正文:《新企業所得稅法的立法精神、制度創新和實施問題》,《涉外稅務》(北京)2007年第7期。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2015統計年鑑》。張富強、吳一帆:《內地與澳門房產稅法的比較研究》,《澳門研究》(澳門)2012年第3期。第1635號立法條例《設立超額純利稅暨核准其章程》,《澳門政府公報》1964年6月2日第22期。
51內地與澳門企業所得稅法比較重的葡萄牙稅制色彩。1976年葡萄牙新憲法首次明確澳門是葡萄牙管制下的中國領土,同年葡萄牙立法機關制定的《澳門組織章程》又賦予了澳門地區立法自治權,並將稅務的要素、每種稅項課徵主體與客體、稅率等內容規定為澳門立法會的專屬權限。這使得澳門自主進行企業所得稅的立法成為可能,也為澳門本土法律體系的發展奠定了基礎。此後,澳門法的自主性和獨立性加強,真正屬於澳門本地的澳門法律在繼承葡國法傳統與適應澳門社會變遷的基礎上開始逐漸形成。1978年,澳門立法會頒佈了一系列直接稅之稅務法律,其中就包括第21/78/M號法律,廢止1964年第1635號立法條例所准之《超額純利稅章程》及有關法例,重新頒佈了新的《超額純利稅章程》,並於197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999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祖國後,根據澳門《基本法》第2條和第106條的相關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享有立法權及實行獨立的稅收制度,有權自行立法規定稅種、稅率等稅務事項。之後,澳門在保持自身稅法體系穩定的基礎上,基於合理性原則不斷地對《所得補充稅章程》進行修訂,以適應澳門不斷變化的政治、經濟發展形勢。如2005年,澳門立法會頒佈第4/2005號法律,對《所得補充稅規章》進行修訂,簡化了課稅收益的級別與稅率等內容。近年,澳門立法會主要通過歷年的《財政年度預算案》,對所得補充稅的豁免額部分作出適度修訂。二、內地與澳門企業所得稅立法模式的比較企業所得稅立法模式是指有關企業所得稅收法律規範的表現形式,其選擇和確立與一國或地區的稅收制度密切相關,受到政治、經濟及歷史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就世界範圍的企業所得稅立法模式而言,可分為“單獨立法模式”與“綜合立法模式”。目前,大多數國家或地區實行“單獨立法模式”而制定“公司所得稅法”與“個人所得稅法”,內地便屬於此例,而澳門則有所不同,實行“綜合立法模式”來制定《所得稅補充章程》。內地所得稅制實行獨立課稅制,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採“單獨立法模式”,分別制定《企業所得稅法》與《個人所得稅法》。從內容上來看,企業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嚴格區分,適用不同的稅收法律規範,保持了立法之間的協調一致,也與國際通行的所得稅收立法模式相銜接。在形式上,內地針對企業所得稅,在法律層面上,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企業所得稅法》;同時為增強其可操作性,依據《立法法》的相關規定,國務院又制定頒佈《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細化企業所得稅法的內容,使之更易貫徹實施。此種形式與內地立法機關常常傾第1/76號法律《核准澳門組織章程》,《澳門政府公報》1976年3月1日第9期(副刊)。康驍:《管治時期澳門法制探析》,《法律史評論》(成都)2014年卷。第21/78/M號法律《核准超額純利稅(所得補充稅)章程──取消一九六四年六月二日第1635號、一九六五年二月十三日第1659號、一九六五年六月十二日第1668號、一九六六年九月十日第1718號、一九六九年三月一日第1787號、一九七零年三月十四日第1814號等立法條例及三月十二日第7/77/M號法令》,《澳門政府公報》1978年9月9日第36期。第4/2005號法律《修改〈所得補充稅章程〉》,《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2005年7月18日,第767-768頁。澳門的所得補充稅針對個人而言可被視為個人所得稅,針對團體而言可被視為企業所得稅,參見于鼎丞:《港澳台稅制》,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77頁。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65條規定,行政法規可為執行法律的規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規。
52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向於在法律中僅作原則性規定,具體內容留待法規、規章甚至是司法解釋去規定做法緊密相連。其合理性在於,內地社會經濟發展變化較快,法律規定得越詳盡就越容易滯後。但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尤其是對涉及國家與納稅人財產分配關係的稅法而言,過於原則性的法律規範不能為納稅人提供一個較為確切的預期,應有的法律效果得不到發揮,終將損害法律的權威。與內地不同,澳門之稅制是由各種按收益、財產或財富、資產及服務之消費課徵之稅項組成。澳門法律不存在就自然人或法人之整體收益徵稅之稅項,而是對私人所得按收益類型分別徵稅。澳門實行分類所得稅制,就企業所得稅而言,澳門採用“綜合立法模式”制定《所得補充稅章程》,對在澳門地區取得工商收益的自然人或法人徵收所得補充稅。所得補充稅的構思沿襲葡萄牙早期稅制而來,但葡萄牙已於1989年進行稅制改革,轉而徵收法人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所得補充稅章程》在內容上不區分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不僅不符合國際通行稅制的劃分,在部分個人所得稅與企業所得稅適用相同稅率的情況下,其稅收公平性也值得質疑。從形式上而言,澳門稅法通常表現為一個稅種只制定一個統一的稅務章程,如《所得補充稅章程》,其內容也是兼具實體法與程序法,並且高度細化和複雜,具備較強的操作性和較高的權威性。相較而言,內地將所得稅劃分為企業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並採用“單獨立法模式”,清晰地界定了個人所得稅與企業所得稅的範圍,利於稅收公平的實現和稅收管理效率的提高;但內地《企業所得稅法》在內容上不如澳門規定的詳細,在今後的修訂中應借鑑澳門的立法經驗,盡可能細化稅法的相關內容,增強其可操作性。澳門則可以嘗試進行所得稅制的改革,將所得補充稅中屬於個稅的部分與職業稅合併,轉而分別制定相應的稅收法律來徵收企業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以實現稅制的科學設置與稅收公平。三、內地與澳門企業所得稅徵稅機關的比較稅收的徵管是國家徵稅機關行使稅權指導納稅人和其他稅務當事人正確履行納稅義務,並對稅收活動進行組織、管理、監督和檢查等一系列相互聯繫的活動。企業所得稅的徵管不僅直接關係到企業所創造的經濟收益在企業與國家之間的重新分配,也深刻地影響着國家的經濟利益和企業的生產效率。而稅收管理能否獲得有效的運作,與稅收管理機構的設置有密切的關係。稅收管理體制是劃分中央和地方之間稅收管理權限的制度,其核心是稅收管理權限。內地實行分稅制的財政管理體制,與之相適應,中央政府設立國家稅務總局;省及省以下稅務機構分別設立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兩個系統。內地以稅收管理權和支配權的主體為依據,將企業所劉劍文:《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現實路徑》,《政法論壇》(北京)2015年第3期。[葡]黎溢年(RatoRainha):《對澳門稅制之檢討:發展及前景》,《行政》(澳門)1992年第1期。李莉娜:《澳門稅法制度》,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4年,第215頁。徐孟洲、徐陽光:《稅法》,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10頁。張富強、吳一帆:《內地與澳門房產稅法的比較研究》,《澳門研究》(澳門)2012年第3期。樊靜:《中國稅制新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20頁。
53內地與澳門企業所得稅法比較得稅定位為中央和地方共享稅,收入分享比例按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執行,由國家稅務局系統和地方稅務局系統共同負責徵收管理。在企業所得稅徵管範圍的劃分上,國家稅務局負責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公司總公司集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央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還有中央與地方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銀行、非銀行金融企業以及部分企業、事業單位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海洋石油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等的徵收管理。而地方稅務局負責部分企業、事業單位企業所得稅的徵收管理。但是,“一稅兩管”在實踐的過程中產生了許多矛盾,如國、地稅務機關徵管爭議屢有發生,納稅人無所適從,影響了稅務機關的執法形象,增加了納稅遵從成本。與內地複雜的稅收管理體制相比,澳門作為中國一個獨立行使稅權的特別行政區,由於地域狹小,沒有像大多數國家那樣採用中央和地方的分稅制管理體制,而是實行一級稅制,即在澳門特區政府的一級財政體制下,相應設置一級稅務機關,無論營業稅、職業稅、房地產稅、所得補充稅、物業轉移稅、專利稅等直接稅或是消費稅等間接稅,都由財稅機關實行一級開徵。澳門的稅收管理體制十分簡單,澳門統一作為一個稅區,稅務機關為財政局,其性質與職責為:組織“公共會計系統”及“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促進並指導其運作及執行,以及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之正常管理;進行澳門特別行政區之稅務管理,促進其與稅務法律之配合,並在公共利益受侵犯時,維護及重建公共利益;執行稅務政策,不斷評估其在財政、經濟及社會範疇內之效益;在稅務及公共財政方面進行監察,以預防及糾正異常狀況等。財政局下設公共會計廳、財稅廳、公共審計暨稅務稽查訟務廳、研究暨財政策劃廳等機構。其中所得補充稅(A組)執行單位為公共審計暨稅務稽查訟務廳,所得補充稅(B組)執行單位則為澳門財稅廳。內地與澳門在徵稅機關的設置上差別較大。內地以分稅制為基礎,對企業所得稅實行“共管”模式,帶來了徵收成本增加以及國稅系統與地稅系統矛盾難以協調等問題,嚴重影響了稅收效率原則。此外,同一地區、同一行業的納稅人可能因不同徵管部門的執法力度、人員素質等問題,造成稅收負擔的差異,也不符合稅收公平原則。澳門則結合自身的地理、經濟情況,統一稅收徵管權,由財政局負責所得補充稅的徵收管理,稅收徵管工作高效便利。內地徵稅機關的設置,應以稅收效率為原則,借鑑澳門經驗,改革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徵管權,盡快實行國地稅兩大機關的合併,由國家稅務局統一負責稅收徵收事務。四、內地與澳門企業所得稅納稅主體的比較納稅主體又稱納稅義務人和納稅人,指依據稅法規定,在稅收法律關係中負有直接納稅義務企業所得稅分為中央企業所得稅與地方企業所得稅,分別由國家稅務局與地方稅務局負責徵收管理。《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組建在各地的直屬稅務機構和地方稅務局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3]87號),1993年12月9日。為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深化改革,國務院決定,從2004年起中央與地方所得稅收入分享比例繼續按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執行。《國務院關於明確中央與地方所得稅收入分享比例的通知》(國發[2003]26號),2003年11月13日。“總局概况-行業概况”,國家稅務總局網站:http://www.chinatax.gov.cn/n810209/index.html,2016年9月8日。王海勇:《新企業所得稅法中的幾個徵管問題》,《涉外稅務》(北京)2007年第8期。“關於財政局-性質與職責”,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財政局網站:http://www.dsf.gov.mo/,2016年9月20日。
54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的單位和個人。內地企業所得稅法明確建立法人所得稅制度,在對納稅人的具體規定上,又按照通行的國際慣例,引入“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的分類。澳門所得補充稅的納稅主體則包括自然人和團體,進而又細分為A組納稅人與B組納稅人。內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境內,除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外的企業,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主體,按照稅法的相關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在納稅主體的具體劃分標準上,採用通行的國際稅法慣例,以“登記註冊地標準”和“實際管理機構地標準”相結合的雙重標準,將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並承擔不同的納稅義務。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與內地規定有所不同的是,澳門所得補充稅的納稅主體並未區分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而是依據納稅人不同的組成形式、資本規模、利潤幅度,以及是否具備適當的賬目等指標,將納稅人分為A組納稅人和B組納稅人。A組納稅人指根據其適當編制並經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在財政司註冊的會計師或核數師簽名及核對的會計而核定的實際利潤課稅的團體,具體包括:不具名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合作社;任何性質的公司,其本身利益與股東個人利益並無混同,且資本不少於一百萬元或可課稅利潤在近三年平均達五十萬元以上者;其他的個人或團體,備有適當組織的賬目,經透過至有關稅項年度的12月31日提交聲明列入此組者;但倘在該年度最後一季開始其業務者,則有關聲明得延至翌年1月31日提交;B組納稅人指A組以外並根據估定其所得利潤課稅的個人或團體。兩地在企業所得稅納稅主體的劃分上採用了不同的標準,內地以“登記註冊地標準”和“實際管理機構地標準”將納稅人分為居民企業與非居民企業,既利於企業性質認定又明確了稅收管轄權;澳門以是否具備適當組織的賬目等多重具體標準將納稅人分為A組和B組,在納稅人的認定上無統一標準且較為複雜,也未直接體現其稅收管轄權。因此,在納稅主體的劃分標準上,澳門可以參考內地採用國際慣例,統一將納稅人劃分為居民企業與非居民企業。五、內地與澳門企業所得稅課稅對象的比較課稅對象也稱課稅客體,是指稅法關係所針對的行為與財產,反映的是稅收的具體內容,也是一稅種區別於另一稅種的最重要標誌。每一個稅種都有其特定的徵稅對象,課稅對象的差異也體現出課稅範圍的不同。內地企業所得稅的課稅對象是指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澳門所得補充稅的課稅對象則是自然人和法人在本地區從事工商活動所取得的總收益。內地以屬地原則為主,屬人原則為輔,同時實行居民管轄權和地域管轄權。居民企業承擔無限(全面)納稅義務,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原則上劉劍文:《納稅主體法理研究》,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6年,第7頁。廖益新:《中國統一企業所得稅制改革評析》,《中國法學》(北京)2007年第4期。《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2條。《所得補充稅章程》第4條。樊靜︰《中國稅制新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9頁。
55內地與澳門企業所得稅法比較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只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在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對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即非居民企業在此限度內又負有全面納稅義務。內地企業所得稅法將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確定了內地稅收管轄權的範圍和形式,也限定了各種企業各自不同的納稅義務的範圍,體現了與國際慣例的銜接。從所得的類別來看,具體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但“其他所得”的表述不清、概念模糊,明顯不符合稅收要素確定原則的要求。與內地課稅對象的規定不同,從稅收管轄權的選擇來看,澳門結合自身的經濟發展需要和地緣特點,遵循屬地原則,實行單一的來源地稅收管轄權,只對自然人和法人在本地區從事工商活動所取得的總收益課稅。就團體所得而言,《所得補充稅章程》第20條規定,為對可課稅利潤的核定,納稅人因正常或偶然的、主要或次要的活動致生任何交易或經營之所得,尤其是從下列經營之所得,概視為業務收益或利潤:主要經營之所得,如貨物產業銷售或提供勞務之所得;次要或附屬經營之所得,包括為員工福利提供勞務之所得;除任何公債的收益外,保留作儲備或享用的收益,財產或有價物;財務性質活動,如利息、股息、貼現、紙水、匯費、匯率差價和發行債券和其他證券的佣金;權利金或其他同類性質之所得;科學或技術性質的服務。另外供企業本身使用而自行建造的建設,設備或投資的其他產業,其數值當作有關負而列為營業費用時,亦將視為收益或利潤。此外,所得補充稅總收益中將房屋收益排除在外,將其留待《市區房屋稅章程》來調整。兩地在課稅對象的界定上都肯定了地域管轄權制度,但由於內地還實行居民管轄權,因此較澳門的課稅範圍更為廣泛;澳門實行單一的來源地稅收管轄權,則較為利於稅收的計徵管理和國際經濟競爭力的提高。在具體課稅對象上,兩地均採取列舉的方式將課稅對象予以具體化,如都對貨物、勞務及利息等所得徵稅;但內地還規定有兜底性條款,舉例來說,澳門有對科技服務所得徵稅,內地即使沒有規定這類所得,也可將其歸類為其他所得進行徵稅。兜底性條款的存在與兩地稅收指導思想的差異密切相關,澳門強調輕稅富民思想,只對法律明確規定的利潤徵稅,內地則實行稅收財政原則,強調應收盡收。可見,內地應當重視立法的科學性、明確性,規範稅收法律的表述方式,進一步細化課稅對象這一稅收基本要素,切實貫徹稅收法定主義原則。六、內地與澳門企業所得稅計稅依據的比較計稅依據也稱計稅標準、徵稅基數或稅基,即是應稅客體的數量,反映的是在某徵納關係中具體“可稅”的量化的收益額度,是從量上來限定課稅對象,屬於量的規定性。它與課稅對象有着密切的聯繫,並直接決定應納稅額的大小,影響着納稅人最終稅負的承擔。內地《企業所得稅法》第5條規定,企業每一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所得稅稅前成本費用等支劉劍文:《試論和諧社會構建進程中財稅立法的若干策略──基於對〈企業所得稅法〉立法經驗的總結》,《政治與法律》(北京)2007年第3期。滕風華:《稅收法定原則下我國稅制改革的路徑選擇》,《中國財政》(北京)2015年總第22期。劉劍文主編︰《財政稅收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275頁。
56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出的扣除辦法和標準,直接影響企業的實際稅負,直接關係到企業所得稅的稅基。計算應稅所得額的扣除原則是,凡與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均不得扣除。《企業所得稅法》第8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允許按照稅法規定的範圍和標準扣除的項目,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進行扣除。此外,為鼓勵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也准許扣除。同時,《企業所得稅法》第10條明確規定企業所得稅稅款、罰金及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等不得扣除。企業在實際扣除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和成本後,以“純所得”來實際衡量企業的稅收負擔能力,利於實現企業間的公平稅負。此外,允許企業虧損的彌補結轉,實質上也是一種稅收優惠,目的在於減輕企業的稅負,促進企業的發展壯大。澳門企業所得稅立法依據納稅主體的不同,對A組和B組納稅人設定了不同的計稅依據的核定規則。其中A組納稅人,其可課稅利潤係指根據適當會計原則而編制的營業結算或損益帳所示的盈餘,即是有關課稅的上一營業年度任何來源的收益或利潤減除同年度的費用或損失後所得的數額;B組納稅人的可課稅利潤,當估定其在上一年度的收益超過費用時,將根據兩者間的差額核定,或根據指數方法核定。澳門《所得補充稅章程》第21條對營業費用或損失作出規定,為取得可課稅收益或利潤,及為維持生產而須付出的負擔,即如下列事項,概視為營業費用或損失:主要的、附屬的或次要的經營所引致與生產或購置貨物或產業或享用勞務有關的負擔,例如採用的原料或輔助物料、勞力、能源或與製造、保養及維修有關的其他一般開支;經銷及出售貨物所引致的負擔,包括運輸費、廣告費及推銷費;財務性質的負擔,包括經營上運用他人資金所生的利息、貼現、紙水、匯率差價所生的損失、信用活動的使費、追收債款的使費、發行股息、債券及其他性質票據的使費及回佣;管理性質的負擔,包括薪金、津貼、退職補助金、日用品、運輸、交通、租金、司法使費及保險費,但自由投保人壽險的保險費除外;有關分析、改良、研究及諮詢的負擔;納稅人須繳納的稅項及附加的負擔;可損耗資產的攤折;備用金;因不能投購保險的意外所引致對他人的賠償。澳門與內地都一致規定與取得課稅收益相關的費用或損失才允許扣除,如已完納的所得補充稅和罰款等無關費用,則不允許扣除,但其納入營業費用或損失的項目較內地更多。有關公益性捐贈扣除方面,澳門的扣除力度也遠大於內地,其將給予本地區和市政區或其任何機關、場所及組織的捐贈,即使以個人名義者,也全部視為營業費用或損失。在企業虧損的結轉彌補上,澳門則規定A組納稅人最多可將虧損彌補結轉三年,B組納稅人的有關虧蝕可在該營業年度內扣除。相較而言,兩地在計稅依據上,都對企業所得、扣除項目、虧損的彌補結轉等作出規定,並具有較高的相似性。不同的是,在具體內容上,內地有關應納稅額的規定不夠簡明確實,實踐中需要結合相關的稅法解釋來落實,而澳門有關計稅依據的規定更為具體和細緻,操作性較強。從整體上來講,澳門規定的扣除項目較內地多,且力度也更大。內地可以參考澳門的做法,細化計稅依據的相關內容,為納稅人提供便利,並相應增加准許扣除的項目及力度,降低納稅人的稅負。劉劍文:《新〈企業所得稅法〉:八大制度創新》,《涉外稅務》(北京)2007年第8期。《所得補充稅章程》第19條。
57內地與澳門企業所得稅法比較七、內地與澳門企業所得稅稅率的比較稅率是應徵稅額與課稅對象數量之間的比例,是計算稅額的尺度,反映的是徵稅的深度,也是稅制的中心環節。國際上通行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主要有兩種:即比例稅率和累進稅率。稅率的高低直接關係到國家財政收入和納稅人的負擔。比例稅率是指對同一徵稅對象,不分數額大小,規定相同比例的稅率。這種稅率優點有二:其一,使同一課稅對象的不同納稅人稅收負擔相同,有利於調動生產者的積極性,促進公平競爭;其二,便於計算,有利於稅收的徵收管理。內地企業所得稅實行的就是比例稅率,其中稅率有普通稅率和優惠稅率之分。《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的普通稅率為25%,有利於不同類型的企業在一個平等的起點進行競爭。此外,《企業所得稅法》第28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這是內地立足於稅收的調節作用,以產業為導向,對符合一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與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規定的優惠稅率。超額累進稅率是指根據課稅客體數額的不同級距規定不同的稅率,其特點是累進幅度緩和,稅收負擔較為合理。澳門實行超額累進稅率,把收益共分為六檔,所有企業無差別地享受32,000澳門元的免稅額,然後以此為起徵點,根據企業可課稅的年收益超出的金額不同適用3-12%不等的稅率,可課稅年收益300,000澳門元以上適用12%的固定稅率。此外,為扶助企業應對經濟調整的困難和挑戰,澳門將提高免稅額作為一項優惠措施政策,以支援中小企業健康持續發展。澳門自2007年度起,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免稅額,如2013年度就將所得補充稅的豁免額提高至300,000澳門元,2014年度又進一步將豁免額提高至600,000澳門元,並於2015年度予以維持。豁免額的不斷提高導致所有的團體實質上都只適用12%的固定稅率。相較而言,在稅率形式上,內地與澳門分別實行不同的稅率形式,內地選擇比例稅率,為不同企業創造了平等的稅收競爭環境,便於徵管,在一定程度兼顧了公平和效率的要求;澳門則比較重視納稅人負擔的輕重,選擇了具有較強稅負調節效果的累進稅率,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會抑制納稅主體創造財富的積極性。從稅率水平上來看,內地普通稅率為25%,即使是針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的15%的優惠稅率也遠高於澳門最高的12%稅率。由此可見,內地企業的稅收負擔整體要高於澳門,更何況澳門還設有一定數額的免稅額。因此,內地應進一步適當降低企業所得稅的稅率,降低企業稅收負擔,提高國際稅收競爭力。同時,澳門在近年來維持較高所得補充稅豁免額的情況下,可以將稅率形式由累進稅率改為比例稅率,並設置合理的稅率水準,即可以保障特區政府的財政收入,也可以調動相關企業創造財富的積極性。八、完善內地與澳門企業所得稅立法的幾點建議企業所得稅作為國家調節社會經濟的重要槓桿和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對促進經濟發展穩定、保障財政收入和確保社會分配公平具有重要意義。法是保障稅收功能順利實現的制度。作為第13/2013號法律《〈2014年財政年度預算案〉》,《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2013年12月31日,第2832-3678頁。第5/2015號法律《修正〈2015年財政年度預算案〉》,《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2015年6月8日,第303-410頁。
58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以國家和企業間的利益分配關係為調整對象的企業所得稅法,必須是能平衡這一利益分配關係,很好地規範國家的徵稅權和保護納稅人權利,符合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一部良法。內地和澳門的企業所得稅收法律規範都還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但也都有很多成功的經驗和做法,內地和澳門可以互相借鑑,以完善兩地的企業所得稅收法律規範。就內地企業所得稅法的未來修訂而言,至少有以下幾點可以借鑑澳門地區的立法經驗:第一,堅持稅收法定原則。澳門稅收立法權由立法會專享,針對一項稅種只制定一部稅務章程加以規範,內地也應該堅持稅收法定原則,明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是行使稅收立法權的唯一主體,以避免出現行政法律規範對稅收法律的變相修改。第二,統一企業所得稅徵管權。內地應改變目前企業所得稅“一稅兩管”的局面,由國家稅務局統一進行徵收和管理,以提高稅收徵管效率,降低徵稅成本。同時,還要完善所得稅分享制度,保障地方政府的財權與事權相統一,以減少國稅地稅機關之間的稅收利益競爭。第三,細化課稅對象的具體內容。稅法作為調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財產分配關係的重要法律規範,其內容理應明確和詳實,以提供給納稅人穩定的預期。有關企業所得稅課稅對象這一重要的稅收基本要素,內地的規定過於概括,應學習澳門稅法高度細化的特點,落實稅收法定,進一步將“其他所得”的規定予以細化,增強企業所得稅法的可操作性和權威性。第四,完善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澳門所得補充稅的計稅依據規定具體明確,扣除項目較多,內地可以進一步明確計稅依據的內容,落實稅收要素確定原則,適當地加大扣除力度,為企業發展壯大提供稅收法律保障。第五,降低企業所得稅稅率。澳門因較低的稅率而具有較強的經濟競爭力,內地企業所得稅稅率較高,企業稅負相對較重,其應適當降低稅率,減輕企業稅負,吸引投資,提高稅收競爭力。就澳門企業所得稅法的未來修訂而言,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完善:第一,改革現行稅收制度。澳門現行稅法對私人收益所得分別徵稅的做法,其實質仍然是葡萄牙早期稅法觀念的沿襲,由此帶來的稅制結構性缺陷已經顯現,因此澳門應該與國際通行稅制接軌,進行稅制改革,為具體稅法的修訂提供稅制保障,以推動澳門法律本土化的進程。第二,實行單獨立法模式。改革現行稅收分類的方式,實行按私人之整體收益來徵稅的做法,與國際立法慣例相銜接,將職業稅與所得補充稅整合為企業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單獨制定相應的稅收法律,以便更好地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第三,科學劃分納稅主體。澳門納稅主體的界定複雜且分類較多,應該借鑑內地的做法,引入居民企業與非居民企業的劃分,簡化對納稅主體的界定和劃分,明確其稅收管轄權,以提高稅收徵管效率。第四,改革現行稅率形式。所得補充稅豁免額的大幅提高,導致澳門所得補充稅的稅率實質上變為了一種比例稅率,澳門應借鑑內地的做法,順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將稅法中現有的累進稅率改為比例稅率,增強法律的穩定性。[責任編輯陳超敏]
59跨界與融合──2016年澳門文學發展新動向[摘要]縱覽2016年澳門文學創作及研究的發展情況,不難發現澳門文學的概念正呈向外不斷延展的態勢,從而使澳門文學始終保持生長力,形成了創作和研究雙向的新角度。無論是從澳門文學到澳門學的跨學科研究視點,還是從“本土-殖民-國族”的對立性到跨文化立足點,抑或是從文學與載體的融合關係上來看,均顯示出澳門文學日益豐滿的新姿態。[關鍵詞]澳門文學跨學科文化間性媒介融合一、從多元混融到學科的間際整合近來,研究者進一步關注澳門文學的生存語境,而這種關注是在跨學科思維的背景下展開的。跨學科思維與澳門文學的鏈接行為,不僅深化了以往澳門文學多元化的研究,同時也讓澳門文學進入研究者的視野時,更具整體性和層次感。2015年底,澳門大學中文系主任朱壽桐就反覆強調澳門文學與澳門學之間的關係,他指出,“澳門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問,在逐漸產生影響力的情況下,不僅針對澳門歷史這一方面作出研究,也不單是澳門的歷史、政治、社會、經濟等方面的集合研究,而“是關於澳門的全部學術的總和”。澳門學涵蓋澳門文化、藝術、文學等諸多綜合領域,同時,這些領域也是建構澳門學整體結構的骨骼,“是澳門學學術構成中的題中應有之義”,而其中,澳門文學對於澳門學的學術構成,則是異常重要的部分。與此同時,朱壽桐分別從澳門的文化特色、文學生態和話語空間三個方面闡述澳門文學對於漢語新文學、中國文學史結構以及社會歷史的意義。朱壽桐的觀點明顯是建立在打通學科之間壁壘的開放型學術視野基礎之上,並將澳門文學置於歷史學、社會學、語言學等多種學科的間際整合之中,具有顯著的跨學科意識。因此,澳門文學、澳門文化乃至澳門學本身的跨學科研究,不僅豐富了澳門學的跨界與融合──2016年澳門文學發展新動向*趙皙作者簡介︰趙皙,徐州工程學院人文學院講師、文學博士。徐州221018*本文係徐州工程學院2016年度校級科研項目(編號:XKY2016204)的階段性成果。朱壽桐:《從澳門學到澳門文學》,《光明日報》(北京)2015年12月21日第13版。‧文學及語言學研究‧
60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內涵,還對澳門文學的外延作出具有系統視角的延伸,顯示出當下澳門文學研究的整體趨勢。回到歷史場景中去挖掘現場價值,是目前澳門學研究的一種被普遍認同的方式,但是,想要回到真實的歷史場域中,需要澳門文學的一臂之力。通過還原澳門文學的基本生態,從文學及相關史料中得到獨特的歷史文化記憶,可為其提供確鑿的歷史依據。如此看來,將文學研究置於澳門研究的整體視野中,是必然也是必要的。吳志良明確提出建構澳門本土知識體系的必要性,他認為澳門學研究已經有了一個明顯的轉向,即從以往對中葡關係的集中考察結果中探究澳門的地位和作用,描述澳門的歷史及文化發展過程,以及為澳門特區政府的執政策略,為澳門社會的發展和人文建設提供理論支持,“逐漸轉向在全球視野下回歸澳門社會、歷史、文化的本質,重新發現澳門的人文意義和普遍價值,構建澳門本土知識的理論體系、解釋體系和話語體系”。他不僅強調澳門主體性的價值體系建構,更着重清理作為一個主體的研究對象之內部的社會、歷史及文化之間的有機關聯。其中,“以澳門史研究話語權的回歸為標誌,以澳門自身為主體的研究取向漸趨凸顯”,並注意到了研究結果在研究視野、資料史觀、論點論據、研究成果、人才資源等諸多方面呈現出的“由外及內、由表及裏的”變革,澳門文學乃至澳門學在研究主體、研究主題、研究意識、研究方法及學術規範等一系列因素上日益呈現出以本土化為基準,“歷史知識的取得從過去由境外學者主導轉為由本土學者主導,研究主體轉向內部社會規律的演進”。在此基礎上,他還指出今後的研究目標──“明確澳門學研究對象的主體性,構建澳門學研究的話語體系,建立澳門學的解釋體系”,進一步展現出立足本土,將澳門本身視為主體的本土性意識,並注重主體內部要素的有機互聯。二位學者的觀點,不無印證了當下研究的新趨勢,即將“多元化”現象進行系統整合,走出學科間的困囿。二、從簡單並置到文化間際的有機互聯“澳門學本土話語體系的整合與構建,不僅對於豐富澳門本土知識和理論具有重要的意義,對於豐富全球人類文明史、推進區域秩序穩定和社會治理也具有重要的啓示”,這樣的觀點已經充分預示着澳門研究,尤其是澳門文學及文化研究的新風向──關注本體,從文化的特性描述走向文化間性的有機整合。“文化間性”(inter-culturality)在德國哲學家哈貝馬斯(JürgenHabermas)的交往行為理論的基礎上發展而來。聯合國教科及文化組織大會認為“不同文化的存在與平等互動,以及通過對話和相互尊重產生共同文化表現形式的可能性”,便是文化間性的實質。作為21世紀全球化與本土化雙向互動的必然結果,文化間性理論展現了新世紀異質文化與不同人員在加速互動下所面臨的文化碰撞,表現為間性理論在文化領域具體形式的展現。無論是內地還是本地,越來越多的澳門文學研究者將澳門文化視為獨立的主體,而並非將殖民與本土吳志良:《全球視野下澳門本土學術話語體系的構建與闡釋》,《澳門研究》(澳門)2016年第4期。吳志良:《全球視野下澳門本土學術話語體系的構建與闡釋》,《澳門研究》(澳門)2016年第4期。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公約》,2005年10月20日,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第三十三屆會議。參見中國人大網2007年公報,http://www.npc.gov.cn/wxzl/gongbao/2007-02/01/content_5357668.htm。
61跨界與融合──2016年澳門文學發展新動向簡單並置,或者以泛“多元化”的論述用作萬能理論,這種趨勢不僅體現在本土作者的創作中,在各類研究者的視點中,甚至逐步擴展至澳門文化的研究中來。例如,澳門藝術節與冠以“國際”二字的“澳門國際音樂節”相比,明顯有了本土的自主性意識,其有意將本土為主、外來為次的理念貫穿其中,在本身仍具國際化的慣性之下,本土與外來作品在合作的機制中互相借鑑。雖然取材、審美之中仍保持着國際化的影子,但是這種趨勢已呈逐漸壯大的勢態。周小蘭認為,澳門文學尤其是20世紀80、90年代的澳門小說中,有一個明顯的標誌,就是在澳門葡萄牙政府殖民的四百多年歷史背景下的以流浪敘述為主的“過客文學”,該時期出現在澳門的文學作品,主要是一種“植入”,而非“根生”,尤其關注土生葡人作家身體和精神上的雙重流浪;並認為,從“過客文學”到“難民文學”,“澳門小說家一直沿着中國傳統寫實手法進行創作,他們盡力描寫澳門的人和事,是想在流浪中融入澳門本土文化中去,在澳門找到自己的歸屬,這種情感的歸屬需要建築在身份認同上”。然而,在澳門經歷的跨文化經驗中,澳門作家逐漸在精神放逐的焦慮與不安中尋找到精神歸屬與身份認同。作者在對華洋雜處、多元混融的敘述中,體現出其對澳門殖民文化內部的實質性的把握,以及對澳門本土文化主體性的逐步認同。黃萬華從其建構的台灣文學史,香港、澳門文學史,和海外華文文學史的“三史”思維中,提出了“旅外”和“在地”這兩種華文文學的基本形態概念。他認為,由作家構成的文化遷徙群體“都將自身原先擁有的文化資源‘旅外’遷移至現時文化空間,以‘在地’的方式與原先的在地文化相遇、對話、交融,產生華文文學關係的變動性、開放性”,並認為,“‘旅外’和‘在地’兩者之間包括轉化在內的變動往往成為各地華文文學形成自身傳統的過程,既反映出中華文化傳統播傳中的新變,也呈現出中華文化接納各區域華文文學得以豐富的樣貌”。黃萬華分別從“在地”、“旅外”二者與華文文學的整體建構、中華文化的精神內蘊以及跨語言書寫三個方面進行論述,以此觀照澳門文學研究,可以更加明晰地看到研究者們可以如何對澳門文學內涵的深化及外延進行的拓展,同時也體現了“文化間性”的運轉原理──“所謂‘在地’是就華文文學與所在地關係而言,它往往是‘將自己置身他者之間’,落實於所在地‘本土’之中;而‘旅外’則就華文文學與離開地關係而言,前述文化遷徙群體都可視為其出發地的‘旅外’群體”。的確,一個地方的旅外文學實為另一個地方的在地文學,一國一地的華文文學往往也包括在地文學和旅外文學兩種成份,這中間並非簡單的並置關係,也非純粹的從屬關係,而是一種文化異質成份相互滲透、相互影響的複雜狀態。三、從媒介關注到澳門文學的交互性拓展自2012年澳門葡文報紙《句號報》(PontoFinal)創辦第一屆澳門文學節以來,澳門文學在這一年一度的文學節中逐步釋放活力。2016年3月4日至19日,長達半月之久的第五屆澳門周小蘭:《澳門小說中的流浪與歸屬情結──以20世紀80、90年代小說文本為例》,《華文文學》(汕頭)2016年第2期。黃萬華︰《在地和旅外:從“三史”看華文文學和中華文化》,《廣東社會科學》(廣州)2016年第6期。
62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文學節在澳門舊法院大樓舉行。此次文學節依舊延續往屆“雋文不朽”的主題,號稱“全球首個讓中國和葡語系國家進行文學藝術交流的盛會”,在此期間,各小說家、詩人、出版人、翻譯家、音樂人、電影人等來自世界各地的文化界知名人士紛紛出現,相聚於澳門這座小城,共同對這裏的文學、文化進行交流和研討。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文學節首次分別向中國和葡萄牙的兩位文學大家──湯顯祖和詩人庇山耶(CamiloPessanha)致敬,在中國與葡萄牙的跨時空對話中,飽含着濃厚的文化間際意味。2016年是明代戲曲家湯顯祖逝世的400週年,他曾於1591年到訪澳門,被視為“第一位在澳門與外國人接觸的中國作家”,又留下了敘寫澳門的幾首作品,讓澳門“在他的作品中獲得另一種永生”;此外,此次文學節亦向另一位土生葡人作家庇山耶致敬,這位生於澳門,逝世於澳門的葡萄牙詩人,留下了包括詩集《滴漏》(Clepsidra)在內的大量佳作,受到幾代澳門文學研究者的關注。由此看來,文學節的設定是為東西方文化兩端的杰出人物提供對話的機會,不僅如此,在活動期間,主辦方還邀請國內外知名的視覺藝術家、電影人及音樂人,通過“作家座談、工作坊、音樂會,以及走進校園交流等活動,帶來各地精彩作品,共享文學與藝術盛會”。在多元化的展出內容及形式面前,我們不難看出主辦方對文學傳播方式的關懷,每年一度的順利舉辦也透露出澳門人意欲通過藝術表達、影視等一系列媒介的帶動能力,促進文學本體發展的迫切願望。重視傳播媒介與文學本體之間的互動關係的理念,除了從文學節運轉機制的不斷成熟中可以看到外,在其他文學獎項、本土期刊等方面亦有顯著體現。不僅有澳門文學節,“澳門文學獎”這個獎項也已在澳門成功舉辦了十一屆,每兩年舉辦一次,涉及的獎項按照文體劃分為小說、散文、現代詩歌和戲劇四個組別,“澳門文學獎”是澳門最具權威性的文學獎項(由澳門筆會、澳門基金會合辦)。效仿於“香港文學雙年獎”的成功機制,“澳門文學獎”立足本土,面向世界,得到來自文學界乃至整個社會越來越多的認同,參賽作品的數量與質量也逐步提升,足見澳門文學日趨活躍的氛圍。澳門文學和與之相關的活動及獎項互為拓展,共同促進本土文學的生態發展,創造了良好的交互氛圍。文學獎的設立以及文學節的舉辦均以活動形式為澳門文學創造了的“活血”的機會,但是文學發展的內部要通過“造血”尋求真正的生存動力。伊江客(許均銓)介紹了當下澳門文學幾份重要刊物,作為活躍於澳門文壇的緬甸華人中生代作家,他敏銳地感知到傳播澳門文學所依托的媒介及其重要性。對《澳門筆匯》、《澳門寫作學刊》、《澳門作家文集》、《故事/原創小說》(季刊)和《澳門中華詩詞》等純文學刊物的來源、主編、刊出時間、總期數以及主要內容作出介紹。雖然澳門很多文學刊物的壽命並不長,但是從不斷有新的刊物湧出這一情況來看,澳門文學期刊所代表的澳門文學生命力仍相當頑強。其實,澳門文壇不乏年輕作家,作品層出不窮,亦有本地年輕作家跨越地界,於外地出版個人作品。例如依靠商業出版的專業推廣方式出版《救贖》而獲取好評的小說家紫寧,2016年又《第五屆澳門文學節揭幕》,《澳門日報》(澳門)2016年3月6日第A03版。《第五屆澳門文學節揭幕》,《澳門日報》(澳門)2016年3月6日第A03版。《第五屆澳門文學節揭幕》,《澳門日報》(澳門)2016年3月6日第A03版。許均銓:《淺談澳門文學刊物》,《紅豆》(南寧)2016年第9期。
63跨界與融合──2016年澳門文學發展新動向在香港出版長篇小說《KilLers弒》,這部懸疑偵探小說因為題材新穎,敘述別致,又綜合了目前各種流行文學的元素和傳播方式,相當符合年輕讀者的審美趣味,因此受到青年人的追捧;來自澳門本地“別有天詩社”的四位成員於同年在台灣出版個人詩集,有邢悅的《日子過得空白一點也不錯》、洛書的《燕燕於飛》、譚俊瑩的《我喜歡我是現在的樣子》和雪堇的《香水的餘地》,他們用嶄新的作品形態向世人展示澳門文學新生力量所帶來的新氣象。該詩社早前在網絡上十分活躍,證明了傳播媒介對澳門文學重要的助推作用,以作品的成就說明澳門文學的實力,又在台灣舉行新書發行活動,更是以實際行動向外推廣澳門文學。寂然曾表示︰“新一代的作家顯然各具視野,他們重視的,不單純是一份官方資助的出版經費,他們更在意作品以甚麼方式推出,可以發行到甚麼地方,能在多少間書店與讀者見面。”從重視內容、到內容與形式並重,可見澳門文學的新生力量對文學載體形式的掌控力度。由於澳門文學作品在澳門本地的發行力度十分有限,因此在如何提高作品“能見度”方面,年輕作家頗有自己的見解。“看見前輩的書慘遭冷待,他們有理由擺脫既有的運作模式,自資出版也好,跨海出書也罷,圖的是一個較為完善的發行網絡,畢竟,自己的書能在誠品、博客來公開發售,感覺絕對比擺放在本澳門某大書店的陰暗角落好一萬倍”。澳門新晉作家對新媒體的接納度很高,能夠懂得讓文學的精神內核搭載媒介的外在傳播方式,加上他們對於文學本身有不同程度的解讀方式,於是讓文學融入澳門文化這個大範疇中,就有了更為豐富的互動形式。再說出版方面,2016年底澳門基金會與作家出版社、中華文學基金會聯合推出的“澳門文學叢書”第三輯終於亮相,可謂澳門文學界一大要事。這套叢書對澳門文學的重要性絲毫不亞於同年出版的《香港文學大系1919-1949》之於香港文學的重要性。這是繼2014年第一輯、2015年第二輯出版之後,澳門文壇老、中、青三代作家又一次在內地的群體演出。“這套叢書小說、詩歌、散文、評論諸體皆備,生活能見度清晰,情感傾向性鮮明,皇皇56部著作,洋洋千餘萬言,以一塊與澳門人息息相關的靈魂高地,展示了澳門文學在堅定的文化自信中穩步前行的實績”。李觀鼎表示,澳門言論自由的氛圍一向是本地人引以為榮的。因此,從澳門文學中流露出的文化自信,中和了文藝商品化對文學純粹性的影響。“它尊重資本,但不屑於當金錢的奴僕,它冀望暢銷,卻不肯為此而媚俗;它拒絕靈魂的降解,在精神貶值處張揚精神價值;它拒絕消費主義慫恿,於物慾中堅守文學本真”。如此道出了澳門文學獨有的溫度,該叢書記載了1986-2016年這30年來澳門文學場景的變化,也在其中埋藏了純真、樸實的情感。自2012年啓動“澳門文學叢書”項目以來,短短的幾年已經出版了三輯,是澳門文學發展水平和實力的一次集中展示,無論從數量還是質量上來看,均體現了澳門文學的活力,而在內地出版的形式同時也具有“讓澳門文學走出澳門”的文學傳播意義。寂然:《改善澳門文學的能見度》,《澳門日報》(澳門)2016年8月24日第E05版。寂然:《改善澳門文學的能見度》,《澳門日報》(澳門)2016年8月24日第E05版。李觀鼎:《“澳門文學叢書”第三輯出版:在堅定的文化自信中穩步前行》,《文藝報》(北京)2017年1月4日第6版。李觀鼎:《“澳門文學叢書”第三輯出版:在堅定的文化自信中穩步前行》,《文藝報》(北京)2017年1月4日第6版。
64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詩歌、小說和散文創作均有向多種媒介(如網絡)借力的現象,而日益崛起的文學評論更是抓住了各類文學活動的交流平台,充分挖掘資源。戲劇方面找到了文學與其他藝術形式跨界發展的機會,使之得到新生。例如,史詩京劇《鏡海魂》,是由澳門女作家穆欣欣擔任編劇,講述澳門一百多年前的一段真實的歷史事件。這是澳門首次與內地劇團以這種形式進行的深度合作,由江蘇省演藝集團京劇院與澳門基金會共同完成,曾經在內地多個城市和澳門巡演,這部為澳門量身打造的歷史大系“充滿澳門元素”,觀眾除了可以看到大三巴碑坊、葡國盾徽界碑石、蓮峰官廟、聖安多尼教堂等標誌性極強的澳門城市景觀外,還能有一睹“澳門醉龍”這種澳門傳統特色的民間表演項目。從澳門到內地,從歷史故事到京劇表演,從平面劇本到立體舞台,《鏡海魂》的成功跨越了文學與藝術的界限,得到了澳門及內地觀眾的喜愛。由此可見,彈丸之地並非沒有文學種子播撒,雖然這座城市商業氣息濃厚,多數情況下掩蓋了它的文學氣息,但是在文學作品內容與傳播媒介(刊物、出版、網站、活動、公共展示空間)的創新方式有機結合之下,從單純的媒介關注走向常態化的交互運作模式,這種借助商業成熟的環境發展自身的方式無疑是澳門文學特殊的生長路徑。將文學的內外部要素不斷拓展,巧妙地連接,形成了其獨特的文學生態。在這樣的生態系統中,文學、文化與產業之間模糊了邊界並相互融合,從發展主題到文化格局,澳門文學始終顯示着澳門人不屈服於現狀,努力攀登高峰的正能量。澳門的文化境遇複雜,但從未出現真正的斷裂,從近幾年的本土文學發展的趨勢來看,澳門文學正在進入平穩發展的時期,文學形態或許有所改變,但其中一貫飽含的精神內蘊始終長存。[責任編輯陳超敏]
65二十一世紀澳門青年詩群的崛起[摘要]21世紀的澳門新詩可以說是上世紀新詩的延續,但時代不同、生活不同,表達的文化主題自然也不一樣。在詩歌表現和探索精神方面,一些詩人在藝術形式上的求異求新,突顯自身的抒情個性;其次,注重對文化主體意識的強化和開放,有着明顯的時代特徵;再次,詩歌寫作隊伍壯大,除了部分20世紀80年代的詩人之外,其他為數眾多的新一代詩人在新時代的文化環境中,對藝術進行追求、探索,成為其寫作的內在旋律。21世紀澳門詩歌創作出現的新審美視野,首先表現在對其生存體驗的關注,其次是對現實問題的關注。[關鍵詞]澳門青年詩人藝術多樣性本文主要以2000年以來有結集的青年詩人作為分析對象,希望藉此勾勒21世紀以來澳門新詩的發展流向。一、20世紀80年代澳門詩壇的回顧自新世紀以來,澳門新詩的創作及理論批評都取得不俗的成績,湧現了許多新人及新作。在描述新世紀已走過15年的新詩發展態勢之時,我們可回首一下20世紀80、90年代,從詩中,我們仍然可以強烈地感受到那個時代澳門詩人們的心靈衝擊。或許只有從那個年代走過來的人,才能刻骨銘心地感受它的精神啟示、生活意義及生命體驗。如果說新世紀的澳門詩歌是20世紀80、90年代詩歌精神延伸的話,人們肯定會以足夠的歷史距離感對它進行不同的解讀,並突顯出其各自不平凡的意義。不可諱言,20世紀80、90年代的澳門新詩創作是一個具有挑戰性的話題,當然也是一種值得探討的文化現象。該年代澳門詩人群體在特定的歷史語境下,有明顯的時代特徵,並與當時的社會生活和文化背景息息相關。可以說,該年代澳門詩歌無疑是最為活躍和最具衝擊力的文學樣式,在澳門當代詩歌史乃至文學史上的重要地位和意義不言而喻。同樣地,倘若說該年代澳門詩歌值得重新審視、回望和探討,那麼作為當時“在場”的詩人群體的詩歌作品,可被視為一種二一世紀澳門青年詩群的崛起莊文永作者簡介︰莊文永,澳門理工學院藝術高等學校副教授、文學博士。‧文學及語言學研究‧
66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特殊的文化景觀。20世紀80、90年代是澳門社會發展的黃金時代,也是新詩史上的黃金時代。由於這一時期的經濟發展迅速,澳門從小漁村開始邁向現代化都市,各種不同文化隨着經濟大潮湧入,新詩也隨着南來北往的詩人之不同的文化選擇而展列奇觀,各自以不同的生活經歷構建着澳門的新詩殿堂,推動澳門新詩隆隆上升。回望20世紀80年代初期,澳門詩壇由於國內及東南亞移民詩人的加入,一時間異軍突起。國內移民詩人如高戈、淘空了、流星子、雲獨鶴、駱南僑等人,他們大都在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受到中國新詩潮的影響,而東南亞移民詩人如陶里、玉文、胡曉風等人,他們生活在南洋,較早地接觸到西方現代主義,尤其是20世紀60、70年代台灣的現代詩派影響。這些國內外移民詩人將中國新詩潮的藝術創作手法、西方現代主義和台灣的現代詩的創作手法帶來澳門;加上本土詩人如韓牧、汪浩瀚、葦鳴、陳達昇、梯亞、江思揚、懿靈、凌楚楓、羅大明、金浪等,他們都受到20世紀80年代初中國新詩潮和西方現代主義的潛移默化,直接或間接地促進了澳門新詩的發展。該年代,澳門詩壇百花齊放,藝術風格各異,各自以自己的生活經歷和文化感情去進行創作。誠如李鵬翥為澳門五月詩社出版的《五月詩侶》(十一人合集)的序言中所說:“五月詩社的各位新老詩人抒寫的內容,追求的藝術風格並不一致,這似乎與歷史原因同一詩風而聚合的詩社不同。但處於這個多元化的社會,一個詩社成員的詩風多元化,正是反映複雜社會和思想的好事情。”由此可見,該年代澳門詩壇出現了多元化的新格局,橫向和縱向地大力吸取各種現代藝術形式,以各種不同的創作手法去抒寫情志,凸現了特殊的文化火花,出現了獨具一格的藝術形態。雖然,在當時澳門詩壇上並沒有甚麼流派和宣言,但詩人們都自覺地去對詩歌藝術進行實踐和探索,追求創新、變革,並大力提倡現代主義的創作流向,對澳門詩壇的重鑄和自我改造,以及自覺深化作出不懈努力。不管是傳統詩和現代詩,該時代的詩歌都表現了當時的生活,顯示出一種生機勃勃的活力。詩人們熱情、積極弘揚生命的價值和意義,自覺地吸取了現代詩派哲學,突破了傳統詩歌藝術規範,使新詩創作邁上了新的步伐。總而言之,該年代澳門新詩的發展並非偶然,是在一定的文化氛圍和時代的土壤中產生出來的,具有鮮明的時代性。二、21世紀澳門青年詩人群體21世紀的澳門新詩可以說是上世紀新詩的延續,但時代不同、生活不同,表達的文化主題自然也不一樣。當我們重新打量現今的澳門詩壇,雖然存在了環境、時代和社會變革的諸多因素,但是當今的澳門詩人們仍然守護着這個特殊空間的文化自尊。詩人們體現在詩歌表現和探索精神方面,有一些值得我們關注的地方。首先,一些詩人在藝術形式上的求異求新,突顯自身的抒情個性。其次,注重對文化主體意識的強化和開放,有着明顯的時代特徵。再次,詩歌《五月詩侶》(十一人合集),澳門︰澳門五月詩社,1992年。
67二十一世紀澳門青年詩群的崛起寫作隊伍壯大,除了部分20世紀80年代的詩人之外,其他為數眾多的新一代詩人在新時代的文化環境中,對藝術進行追求、探索,成為其寫作的內在旋律。這些我們都可以從他們的作品和出版的詩集中看到。呂志鵬在《回顧2000-2008年澳門詩壇發展及新詩創作特色》中提到近十年來澳門新詩發展的狀況,無論是新詩社團、詩人群體、詩集出版和詩歌評論等方面,都取得驕人的成績。例如,近幾年來澳門新詩社團有暨南大學的風蹤詩社(1998年成立),主要負責人為許文權和梅仲明,並出版了《風踪》合集及刊發專輯,成為了本土以外澳門的校園詩棲息地;2002年由賀綾聲、邢悅、觀雲、眉間尺和甘草等組織的“別有天詩社”在網路成立,為澳門新詩開創了一片網路天地;2005年幾經休整的“如一詩社”正式在澳門註冊等。除了新詩社團湧現之外,新一輩的創作者有黃文輝、林玉鳳、盧傑樺、寂然、凌谷、毛燕斌、賀綾聲、許文權、陸奧雷、袁紹珊、太皮、再旭、S、自由落體、陳淑華、瑋嵐、劉潔娜、駱嘉怡、翼、譚俊瑩、告白、關曉泉、吳詩婷、龔玉冰、張嫵、岑淑平、溫俊華、阿歪、沙子、烙痕、鍾桃華、顏泉發、邢悅、紅雪、趙榮莊、黛西、鄭錦洋、凝、靜曦、小榆、夏原、樂雪、文曾、劉潔娜、黃燕燕、小荷等等。而澳門新詩在新世代的結集出版亦不少,如2000年有《危闌高處》;2001年有《誰的語言打碎桌上的杯子》、《瞬間的旅行》;2002年有《風蹤合集》;2003年有《過澳門歷史檔案館》、《舒望短詩選》及《高戈短詩選》;2004年有《彩繪集》;2005有《時刻如此安靜》、《集體死亡》及《集體遊戲》;2007年有《澳門現代詩選》上下冊、《當魚閉上眼睛》、《南灣湖畔的天使們》、《等火抓到水為止》、《我的愛人》、《詩.想》、《新悅集》;2008年有《太平盛世的形上流亡》、《詩人筆記》等。呂志鵬認為澳門詩壇幾乎已全由新生代組成,從前韓牧那些“(澳門)新詩的支柱,或者說主要力量,是老年和中年”的擔心已煙消雲散,而且,值得注意的是2007年的詩集除了《澳門現代詩選》上下冊及《當魚閉上眼睛》之外,其餘五冊均由澳門日報出版社出版,由此更可見澳門日報出版社的影響力,至於其他詩集則較為零散,分別由澳門九九學社、澳門基金會、別有天詩社、銀河出版社等不同機構和學會出版。新時期的新詩活動則有“澳門情懷──仲夏朗誦夜”、“五詩人互評會”、“詩歌龍門陣”、“第二屆當代詩學論壇暨張默作品研討會”、“詩‧歌‧集──港澳現代詩多媒體朗讀會”、“利氏學社雅集(中葡澳詩人朗誦會)”、“詩/歌之間”、“鄭愁予講座──三級跳的鄉愁”等等。而在新詩評論方面,有李觀鼎2002年出版的《論澳門現代文學批評》、2005年黃文輝的《字裡行間──澳門文學閱讀記》、2008年饒芃子主編的《邊緣的解讀──澳門文學論稿》,當中有不少涉及澳門新詩的精闢評論,其他有關新詩的論述還有陳遼的《新詩.現代詩.新現代詩──論澳門新詩的發展軌跡》;黃曉峰的《澳門與詩歌批評:一篇有關“澳門文學稗史”的隨筆》(1999年成稿、2000年發表);梅仲明的《追求存在的終極美麗──黃文輝詩歌美感之我見》、《詩人以夢發光──賀綾聲詩作和澳門文學半日遊》;區仲桃的《記憶的詩學:論台灣現代主義詩歌中的“虛構記憶”》、《另一種旅人:試論歸來者的身份》、《不斷移動的場地:解呂志鵬:《回顧2000-2008年澳門詩壇發展及新詩創作特色》,《中西詩歌》(澳門)2009年第3期。
68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構余光中的故鄉》、《“翻譯”現代主義:論鄭愁予、羅門接受現代主義的情況》;鄭寧人的《淺論澳門八十年代新移民詩人的人文精神》;許文權的《走近商禽詩路的軌跡──關於商禽與其詩風》、《黃昏裏的唱晴者──淺論澳門詩人淘空了的詩歌語言及風格》;劉居上的《詩為甚麼分行》;莊文永的《愛的生命體驗──讀黃文輝的詩集〈我的愛人〉》;懿靈的《從大三巴到旅遊塔真空的都市場景V.S.存在的都市觀照──早期澳門都市詩的初探》;熊輝《知識分子情懷的詩性言說──澳門詩人姚風作品的特質》;盧傑樺的《論澳門新生代詩人作品》、《普羅米修斯的死亡遊戲──淺論懿靈的〈集體死亡〉和〈集體遊戲〉中的放逐意識及其他》;呂志鵬的《懿靈研究──〈集體死亡〉、〈集體遊戲〉看懿靈詩歌創作特色》等等。從上述我們可以看到,近年來澳門詩壇集中了不少的優秀詩人和出版了不少詩集,形成為特殊的詩歌氣場。詩人們的寫作對澳門當代詩歌進程的影響日益顯露,尤其是年青一輩寫作的日趨成熟。其中,有的在20世紀90年代詩壇可被視為羽毛未豐的“文學雛鷹”,如今他們的騰飛姿態和大膽探求的精神和藝術表現卻具有重大的意義和代表性。近15年來,不少青年詩人不斷出版詩集。值得一提的是,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澳門詩歌的強勢崛起,尤其是現今新一代青年詩人的成批湧現,與澳門一些文學引領者的辛勤努力和大力推動分不開。這必須提到已故的《澳門日報》前社長李成俊先生和李鵬翥先生,他們是澳門文學和詩歌發展的有力的推動者。李成俊和李鵬翥是澳門文壇的前輩,一直以來都關心和推動澳門文學發展,20世紀80年代初在澳門日報創辦《鏡海》文學副刊,之後又創辦《澳門筆匯》期刊,為澳門有限的新詩發表園地提供了一個難得的寫作舞台。他們一直在為澳門文學發展辦實事,努力扶植文學新人,對澳門新詩發展功不可沒。可以說,澳門詩歌今天的繁榮景象,某種程度上得益於這幾位有思想、有眼光、有能力的前輩的不懈努力。三、展示一個嶄新生活景觀的文化場域也許有人會問,21世紀澳門為甚麼會出現了為數不少的詩人和優秀的詩歌作品呢?在筆者看來,這個繁盛景象並非偶然。澳門自回歸以來,社會穩定、賭權開放、經濟高速發展,促使澳門產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從而形成了一個嶄新的生活景觀和文化場域,當中,也無可避免地出現一些隱性或顯性的社會問題,從而攪動着詩人們的熱情、理想和不安的靈魂。當他們置身在澳門這個經濟高速發展的歷史時期,在面對現實生活的審視和疑問的同時,那些鮮活的意念就會隨着情緒的波動在心靈深處激蕩迴旋,這些都是詩歌創作的源泉。可以說,21世紀澳門詩歌發展的巨大收穫,與上述各種因素息息相關。詩歌是情感的藝術,是對生活的領悟和對生命意義的認識。雖然,這是一個喧囂的時代,物質生活的潮浪衝擊着我們心靈的寧靜,精神的生存空間毫無疑問的變得異常狹窄,我們的情感和生命體驗也正在變得日益苦悶。但是,詩人們在面對這個浮躁的時代時,仍然寫出我們心靈中的真實性情和時代生活感覺。在筆者看來,21世紀澳門詩歌創作出現了新的審美視野。呂志鵬:《回顧2000-2008年澳門詩壇發展及新詩創作特色》,《中西詩歌》(澳門)2009年第3期。
69二十一世紀澳門青年詩群的崛起這首先表現在對生存體驗的關注。澳門近年來的詩歌創作承續了這一創作追求,年輕詩人們把個體的生命經歷和生存體驗看作是詩歌創作的主要精神來源。作為詩歌創作的價值,不同的只在於其各有側重的表現角度:有的側重與表現原始的生命欲求;有的側重與表現在日常生活和生存體驗中感悟的生命和生存意義;也有的側重與表現一種愛的情感體驗,從中去體會愛情神聖與崇高的境界。其次是對現實問題的關注。近年來澳門或國內外發生的一些大大小小的政治、軍事和一般社會生活事件,如伊拉克戰爭、“非典”疫情,以及一些社會弱勢群體的生活和生存問題等,這些也觸動了詩人的心靈,成為了詩歌創作的題材。在對生存體驗的關注方面,不少澳門青年詩人做得比較成功。賀綾聲的詩歌流溢着浩蕩的氣韻和深沉的思考,他常以長句來抒寫情懷,詩中將理想、夢幻和對社會的關注沉靜地寫出,其深沉、厚重的詩句令人心潮激蕩、感動不已。收錄在《時刻如此安靜》詩集中的《為了告別的聚會──記某次遊行》充分顯示了賀綾聲情感傳達的功力︰“我們的年代啊/總是有太多的集體聚會/電視機裏長期充斥着覆雪的新聞/曖昧的美學,在誰/都不注意的時候紛紛圍起來/民主們哦,一則則的靠近火爐/發表一生中最炫的政見/光,將被解封。”詩中對本澳現實的關注,以冷色調抒發,寫出了情感上真實。除此之外,賀綾聲還擅於將心中的情感藏在詩之外,“冷抒情”在平靜中蘊涵躁動,於沉穩中讓我們覺得情緒緊張、血壓噴漲,透不過氣來。如《第七首哀歌》:“21世紀我們便成了一則湮沒地球很久的神話/飽滿淚的愛溶在水裏永遠地一乾二淨,疲軟的夢和玫瑰/不斷漂流、改變、寄居彷彿綿密而無味/浩浩蕩蕩,但是dears/濕漉漉腐爛的樹幹再次浮現我們眼前/體內初生之悅強迫我們呼吸着落地生根的真實/海上七天,我們繞過倒下的石碑,棄置無用的金幣,離開變種的病疫/通過渺小和孤寂認識死亡。”我們可以從詩中感受到詩人生命的一次次衝刺與對內心世界的獨白,在靈魂與現實的搏鬥和角力中,一種焦躁而迫急的生命呼喊與成長渴望的歌聲更具穿透力。對於詩歌而言,不同的生命體驗有不同的抒情方式,不同的抒情方式表現着不同的人生期待,不同人生期待有不同的人生主題,不同的人生主題又會折射出不同的生命意識。顯然,在筆者看來,凌谷的詩較為輕快抒懷,沒有賀綾聲那樣厚重。從他的《新悅集》中我們可以看到,凌谷採用浪漫主義直抒胸臆的策略,來表現現實生活和對生命意義的思考,這在《花語》中可見一斑︰“在感觸淙淙的小溪中/想說句清涼話/你的吻/花蔭輕顫/於是/一縷光/把我還原成銀河兩岸的/琴聲/不可解的只能成蝶/而花瓣上的露珠/繼續把你搖曳。”又如《春節隨想》:“一個紅包/飽滿憐憫/一聲炮竹/若無其事/人生是/燈下經過的影子/當你認清自己的輪廓/你已在淡化。”再如《夜靜思》︰“床前已經沒了明月/只有一地的路燈/照亮着思緒/走向透明/我把它看作/沒有形狀的/天堂/黑暗/是溫柔的/祝福。”凌谷用輕快文字來體悟人生,平實的詩句呈現出哲學般的思考,令人久久回味。賀綾聲:《時刻如此安靜》,自資出版,2005年,第94頁。賀綾聲:《南灣湖畔的天使們》,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2007年,第32頁。凌谷:《新悅集》,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2007年,第24頁。凌谷:《新悅集》,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2007年,第36頁。凌谷:《新悅集》,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2007年,第63頁。
70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盧傑樺以現代主義的藝術手法,通過象徵和意象移情入景來抒寫現實世界的生活圖景。《等火抓到水為止》中懿靈的序言說︰“傾聽被社會遺落的聲音,為苦難者幕後代唱,為人類找回純真自我、潔淨心靈而吟詠,是盧傑樺這個年青熱血教師的詩歌形象。”盧傑樺詩歌有強烈而鮮明的主觀色調,詩人的寫作意圖和思想情緒的表達十分明顯。《9月11號自彈自唱》這樣寫道:“澳門,一道門,有豐富的文化在裏面,卻又被更多的馬路插滿/我親愛的路人啊!你們需要一個詩人?你們需要一個歌者?你們需要一堆文化嗎?為何你們只斜着眼看我們且歌且謠……”詩歌不僅是情感的寫真,更是詩人在對宇宙人生的觀照中捕獲的內在隱秘的藝術呈現。而“象徵出淤泥而不染的蓮花/從來都是靠着濁水生長/象徵樸素的小島/如今連樸素也升了幾個價位/誰也不願意走來時的路/海的遠處刮來一陣風,海水自遠處/輕柔地蕩來一句/只屬於古老的預言”(《小島上,水一樣的漫長》)。詩意氛圍中散發着濃郁而深沉的批判意識。黃文輝和林玉鳳是澳門五月詩社成員,當年與馮傾城、謝小冰、鄧駿捷、郭頌陽等人都是五月詩社的主要成員,被稱為“新生代”,引人注目,現在已成為澳門詩壇的中堅力量。黃文輝和林玉鳳兩人於2007年分別出版詩集,各自以不同書寫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情感世界,建構了一個新的詩歌精神空間。黃文輝的組詩《我的愛人》,其“愛人”意象究竟是作者現實中的“愛人”還是精神中的“愛人”?不同的讀者有不同的解讀,詩云︰“我的愛人/你是等候起飛的機場嗎/為甚麼我老找不到/你感情的登機口/是命運尚未發出/愛情的簽證/還是你情感的領空/拒絕入境。”詩中較好地把握了自我的情感世界,用“機場”、“登機口”、“簽證”、“入境”等的現代詞彙來象徵對愛情的熱望,意象鮮活、新鮮別致。而對於我們所處的現實世界,他也有自己與眾不同的感受,“這是狗世界/或者說,這是個/狗的舌頭,與/狗的雞巴/世界……故而,狗眼/越來越看低/人/因為,文明進步了/書讀得多了/也越來越狗,或/不如狗。”我們不難看到,在存在與虛無的生活中,人有一種可怕的自我裂變,詩隱喻與象徵交織,在辯證思忖中流溢出現代人活着的沉重與無奈。林玉鳳以女性的敏感來呈現自我意識,她的詩歌有着特定立場與角度,寫出了現代女性的獨特人生理解與生命感受。她的詩集《詩‧想》中大部分都在關注澳門的政治和社會文化生態,且有很濃的個性色彩,“我來自這樣一座城市/來的時候/城市廣處/世紀正在告別/導演着一幕又一幕抹淚手勢/去了又來,來了又去/燈塔的獨眼只好不語/因為他早己看穿/這一切不過是/記錄者和被記錄者的謀生玩意”(《城市‧我〈三‧如此而己〉》。詩中富於辯證法的思考,在澳門這個有限的時空中思索存在價值,給人深刻的反思。雪堇《香水的餘地》以其主體審美經驗與“八十後”女性的內心與情感彼此互動、相互滲透,所營造出的意境躍動着一種帶有啟示性的東西,不僅能夠增進我們對於“愛”的形象理解,而且可以激發我們對於詩歌寫作的深度思考和關注。“塵土沒有停止紛飛/我們可以一直牽着手盧傑樺:《等火抓到水為止》,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2007年,第28頁。盧傑樺:《等火抓到水為止》,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2007年,第30頁。盧傑樺:《等火抓到水為止》,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2007年,第54頁。黃文輝:《我的愛人》,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2007年,第34頁。黃文輝:《我的愛人》,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2007年,第42頁。
71二十一世紀澳門青年詩群的崛起嗎/讓相握的手盤繞成根/繞出沒有邊界的地圖/一如我們從沒停止吟唱/就在石級和石級之間/長出彼此的太陽”(《梯邊小花》)。她以這樣的方式觀照自我內心的情感世界,通過“小花”這個意象,增加了生命的歡愉。而“在懷裏細看那熱情花色/卻對上突兀的一點白/細長的花被管裏/是否埋着你深藏的心事(《簕杜鵑》)。我們都能從詩中感受到雪堇那種柔性而美麗的憂傷,也可以從她對愛情的詩性言說中,感受到女詩人身心交融的詩情畫意。我們同時也可感受到,雪堇“深藏的心事”在快樂和憂傷中、在多彩的自然天地間、在多重的想像中任意遊走,在營造諸多生動多姿的詩境過程中,盡可能打開一個女性所體驗到的情感世界,同時蘊藏着自己對於生活和人生的深刻感知和思索。除了上述青年詩人群外,還有一些詩人必須提及,他們是陶里、淘空了、高戈、流星子、懿靈、玉文、葦鳴、姚風、齊思、王和等等。他們和上述青年詩人一起,共同組成了澳門當代詩歌龐大的陣容。正因為有這麼多老中青詩人的辛勤耕耘,共同努力,澳門詩壇才出現了星光璀璨、爭妍鬥艷的繁盛景象。四、期待唱出更富時代精神的歌聲詩是甚麼?它是現實的觸動,是生活的折射。複雜多樣的現實生活永遠是我們最重要的創作源泉。詩歌如果不關注現實,就會被現實所淹沒。澳門詩歌處於中西文化交融的環境中,詩人們也身處在全球文化的視野下,故此種多樣化文化的吸納促進了美學風貌的多樣性。然而,雖然如此,詩人們也需要進一步深度開掘,寫出獨具地域特色的新詩。法國史學家丹納說過︰“偉大作品的產生取決於時代精神和周圍的風俗。”當代藝術應該反映當代人的生活、思想和情感,把世界進步潮流、時代精神與現代表現方式、地域文化有效結合起來。所以,澳門新詩創作要把握全球化與地域文化的關係,緊扣時代脈搏,創作出具有時代性、創新性、地域性的作品。雖然新世紀的澳門詩歌呈現出欣欣向榮的氣象,青年詩人在涉足澳門題材時有不少相對成熟的作品,但仍必須繼續深度開拓下去。在反映澳門人的生活、思想和情感時,要用現代意識來引領自己的思考。那就是說,不能只對我們的生存狀態作欣賞式的展示,也要以批判性的眼光審視我們生活上的不足。因此,澳門新詩必須真實反映時代的轉變,表達出市民大眾的呼聲,才可能在創作上取得更大更輝煌的成就。澳門詩歌要不斷開拓創新,以滿足時代發展變化的多方面的審美需要。因此,在中西文化的環境中、詩人們處於全球文化視野下的多樣文化吸納的同時,澳門詩歌還需進一步進行開拓︰首先,澳門新詩要加深本地題材的深度開拓,要由表象淺層描摹走向澳門文化的深度闡釋。澳門題材的深入抒寫就是要由澳門獨特的社會歷史和人文背景入手,通過表現澳門特有的文化心理,揭示澳門市民所面對的共同的生存境遇,追索生活的意義和生命的價值。因此,澳門新詩必須真實反映時代的風貌和人的精神狀態。雪堇:《香水的餘地》,新北︰斑馬線文庫,2016年,第39頁。雪堇:《香水的餘地》,新北︰斑馬線文庫,2016年,第59頁。[法]丹納(HippolyteAdolpheTaine):《藝術哲學》,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8頁。
72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其次,學習其他的流派和技巧,熔鑄古今、中西結合、提高自己。澳門新詩在創作應保持大眾化和平民化,否則,詩歌文本不僅對業餘讀者構成了閱讀接受上的巨大障礙,也會對許多有較高詩學素養的專業讀者構成了閱讀接受上的障礙。所以,在語言運用、意象設置及詩思方式上,詩歌不能偏離閱讀規範與審美習慣。雖然詩人在創作中追求深度與風格的獨特性是符合藝術的要求的,他為自己的內在精神需求而寫作,當然不必遷就讀者的閱讀習慣與審美趣味的。但是,詩人的創作不能無視讀者的閱讀習慣與審美趣味,否則會大大地削減新詩讀者的數量,不利於新詩發展。再次,要不斷開拓創新。創新是詩的生命,是為了不斷滿足時代發展變化的多方面的審美需要。詩人要有自由心態、開拓精神、探索勇氣和創新智慧,在題材領域、思想境界上不斷地創新,在藝術手法、語言運用、風格技巧等方面也要不斷地出奇制勝,才能進一步豐富和完善澳門的新詩發展。此外,詩人們應有崇高的審美心靈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詩歌的意識形態中的現代性主題、詩歌的現實關懷與終極關懷、詩人的藝術使命和歷史責任等等,這都需要澳門年青詩人們加以關注。除此之外,新詩評論與新詩創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相互關係,不間斷的理論創新和新詩評論是保持澳門新詩發展的重要途徑。顯然,澳門的文學批評尤其是新詩評論還十分欠缺,有需要進一步加強。我們知道,文學批評不能以貶低文學創作的地位為代價,批評者和創作者之間應該是平等的。澳門文學批評的加強需要創作者和批評者的共同努力,創作者要有氣度,評論者也要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質和理論素養,評論的功能是扶植新人,重在以建設為目標。於是,加強文學評論便有利於澳門文學及其新詩更好的發展。新世紀已走過了近20個年頭,回顧過去是為了更好地面對未來,衷心希望澳門青年詩人能不斷磨礪自己的詩藝,開拓更廣闊的創作前景,以更具感染力的聲音在新世紀的詩壇,唱出更富有時代精神的歌聲![責任編輯葛家傑]
73後回歸時期的澳門博彩話語建構與發展[摘要]本研究借助費爾克勞夫三維度批評話語分析框架,輔以語料庫手段,考察澳門回歸後十年間(2000-2011)博彩話語的建構與發展,具體研究博彩關鍵詞及其翻譯的變化,探討博彩話語的建構與社會變遷之間的關係。研究表明,澳門博彩話語不僅存在歷時變化,亦存在不同文本生產領域的共時變化。例如,“賭博”一詞通常搭配貶義的修飾語如“問題賭博”和“病態賭博”等,而“博彩”通常搭配中性或褒義的詞彙,並用在較為積極的語境如“博彩業”、“發展負責任博彩培訓”中。在公共領域及與博彩相關的政策背景下,對“博彩”和“gaming”的引用,也成功地將澳門居民的注意力從“賭博”的負面影響轉移到“博彩”所帶來的機遇當中,這些變化既是話語與社會文化語境互動的結果,也是話語建構社會結構、社會主體的途徑。[關鍵詞]批評話語分析賭博博彩澳門翻譯澳門回歸以來的十多年間,特區政府希望改變人們對澳門的刻板印象,於是採取了一系列的改革,隨之帶來了地理風貌、社會結構,甚至是話語的改變,後者便是本文的考察重點。2002年是澳門回歸後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轉捩點。就在這一年,特區政府開放賭博經營權,打破了當時“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一家獨大的局面,國際投資者如永利、拉斯維加斯金沙和銀河娛樂等爭相進駐澳門市場。新的投資者帶來了國際先進的管理模式,傳統的賭攤逐漸被大型賭場及與之配套的綜合度假村所替代。在永利、威尼斯人、銀河等現代建築群裏,不僅有賭場,還有購物中心、餐館、電影院、劇院、展廳以及會議廳等娛樂休閒及會展設施。除了以上所述能看得見的改變外,還有一種改變在社會話語中悄然進行。“賭博”不再是澳門這一古老行業的唯一關鍵詞。產業話語出現了新的關鍵詞──博彩。在特區政府的宣傳中,“博彩業”替代“賭博業”成為更加“標準”的行業稱呼。博彩業、博彩話語,以及澳門社會文化的變化,隱含着話語與社會文化實踐之間的互動。即澳門博彩話語的建構與發展一方面受到社會文化因素的制約,另一方面也反映並推動了社會文化實踐的發展。基於這個理論假設,筆者擬對澳門回歸後十多年間的博彩話語變化展開研究,調查範圍包括澳門特區政府公文、媒體報導和後回歸時期的澳門博彩話語建構與發展潘韓婷張美芳作者簡介︰潘韓婷,中山大學外國語學院博士後、英語語言學(翻譯研究)博士;張美芳,澳門大學英文系教授、博士生導師、翻譯學博士。廣州510275‧文學及語言學研究‧
74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本地學術機構報告等三大範疇,通過考察關鍵詞“賭博”、“博彩”及其英文對應詞“gambling”、“gaming”在上述文本中的使用情況,對結果進行歷時與共時比較,以期探討話語如何表現世界,以及如何用意義建構世界。鑑於考察的文本數量龐大,筆者使用了語料庫來反映關鍵詞的使用頻率及使用語境,研究問題包括:(1)在不同範疇的文本中,“賭博”和“博彩”及其英文對應詞的呈現和表達;(2)關鍵詞及其搭配反映的社會文化語境;(3)澳門博彩話語與社會變遷之間的關係。這些問題涵蓋了語言學和社會研究兩個領域,因此,筆者採用了費爾克勞夫(NormanFairclough)所提出的辯證關係方法,作為理論基礎來分析資料及探討結果。一、理論基礎、研究資料與範圍“話語”是一個複雜且模糊的概念。不同學術背景的學者對“話語”有不同的定義。例如,費爾克勞夫從社會理論角度討論話語的概念;布朗和耶魯(Brown&Yule)從功能主義的角度來討論話語;富勒(Fowler)等從批評語言學角度討論;文戴克(vanDijk)從批評話語分析的角度討論等等。功能語言學者認為,話語就是“使用中的語言”,因此研究話語就是研究語言的使用。根據功能語言學理論,語言研究離不開探討語言在人類生活中的使用目的和功能。以功能語言學及社會研究相結合為基礎的批評話語分析(criticaldiscourseanalysis,簡稱CDA)更把語言看作是一項社會實踐,認為語言使用的語境至關重要,這裏引用一個CDA研究者的定義:CDA認為,話語──包括口語及書面使用的語言──是“社會實踐”的一種形式。把話語當成一項社會實踐,意味着一個特定的話語事件及形成該事件的情景、所涉機構及社會結構之間存在辯證的關係。這些語言外的因素影響了話語事件的發生;反過來,話語事件的發生也影響着這些語言外因素。即是說,話語既建構社會,也受社會制約。話語建構了情景、知識,以及個人和群體的社會認同及相互關係。話語的建設性表現在話語有助於維持及再生社會現狀,也表現在話語能夠促進社會演變。CDA語言及社會分析並重的研究方法,與本研究的訴求比較吻合。不過,CDA內部有很多不同的理論分支及分析方法。在本文,筆者選擇了深受韓禮德(MichaelA.K.Halliday)系統功能語NormanFairclough,CriticalDiscourseAnalysis:TheCriticalStudyofLanguage,London:Longman,1995.MichelFoucault,TheArchaeologyofKnowledge:AndtheDiscourseonLanguage,London:TavistockPublications,1972.GillianBrown,GeorgeYule,DiscourseAnalysis,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3.RogerFowler,BobHodge,GuntherKress,TonyTrew,LanguageandControl,London:Routledge&KeganPaul,1979.TeunA.vanDijk,“SocialCognitionandDiscourse,”inHowardGiles,W.PeterRobinson(eds.),HandbookofLanguageandSocialPsychology,NewYork:JohnWileyandSons,1990,pp.163-186.RogerFowler,BobHodge,GuntherKress,TonyTrew,LanguageandControl,London:Routledge&KeganPaul,1979,p.1.NormanFairclough,RuthWodak.“Criticaldiscourseanalysis,”inT.A.vanDijk(ed.),DiscourseasSocialInteraction,London:Sage,1997,pp.258-284.
75後回歸時期的澳門博彩話語建構與發展言學影響的社會符號途徑,其代表人物是CDA的奠基人之一的費爾克勞夫。費爾克勞夫以韓禮德的系統功能語言學為文本分析理論基礎,同時引入了福柯(Foucault)的話語理論及一些新馬克思主義理論。費爾克勞夫認為,“任何一項話語事件均可同時視為一項實踐活動、話語實踐及社會實踐”。換言之,分析任何一個話語事件,不應單純從語言學的角度作文本分析,而應考慮以下三個維度:文本分析、解釋文本產生過程的話語分析,以及社會文化語境分析,從而探討話語與社會之間的關係。對費爾克勞夫而言,話語“建立、維持並改變權力的關係,改變存在這些權力關係的主體(階級、社區、群體等等)”。總的來說,費爾克勞夫的三維度批評話語分析方法探索了語言使用及社會政治文化語境之間的聯繫,特別是關注對社會現實、文化關係、身份認同、權力和意識形態的考察。從這三個維度對文本進行描述和對話語實踐進行解釋,有助開闊研究者的視野,增強話語分析的解釋力。本研究收集的文本代表了一系列與澳門博彩業發展相關的話語事件。根據三維度分析方法,筆者規劃了以下步驟:(1)資料調查,考察博彩關鍵詞及其搭配的語義建構、使用頻率及使用語境;(2)分析影響博彩話語呈現的社會文化因素;(3)討論澳門博彩話語與澳門社會變遷之間的關係。本研究的資料調查時間自2000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鑑於2002年是澳門博彩業的一個重要轉捩點,筆者將通過資料分析,考察在話語層面上是否也同樣地具有相應的重大轉折。研究採用的資料主要來源於以下三個領域:政府、學術機構和新聞媒體。政府領域的資料,筆者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官方網站,收集了歷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回歸前為《澳門政府公報》,以下簡稱《公報》)全文及歷年的《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以下簡稱《施政報告》)全文。澳門印務局官網上可查到的最早一期《公報》發表於1976年,形式為中葡雙語。《施政報告》也是以中葡雙語撰寫,英文版本基於中文版本翻譯,帶有“translationcopy”(翻譯副本)的標記。學術領域的資料包括澳門大學圖書館開發的“澳門會議目錄及論文索引”與“澳門中文期刊論文索引”中的論文標題。“澳門會議目錄及論文索引”收錄了自1992年起在澳門召開或與澳門相關的學術會議,以及在會議上發表的論文的相關資訊,如會議名稱、主辦單位、論文發表日期、題目、作者等。“澳門中文期刊論文索引”收錄了在澳門發表的所有中文期刊的論文資訊,包括發表年份、期刊名、論文題目、摘要及作者等。新聞媒體的資料則通過“慧科”(Wisers)電子新聞剪報服務系統收集。“慧科”涵蓋了中國內地、香港、澳門以及台灣地區約四百多種報刊及雜誌所刊發的各類新聞和文章。筆者從中選取了澳門本地中文報刊的新聞標題作為資料調查內容,並選用資料庫中的英文新聞標題作為參考。以上資料組成了本研究的澳門博彩話語語料庫(表1)︰NormanFairclough,CriticalDiscourseAnalysis:TheCriticalStudyofLanguage,London:Longman,1995.NormanFairclough,DiscourseandSocialChange,Cambridge:PolityPress,1992,p.4,67.NormanFairclough,DiscourseandSocialChange,Cambridge:PolityPress,1992,p.4,67.
76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表1澳門博彩話語語料庫澳門博彩話語資料來源項數字數政府機構《公報》1976-201123398,241《施政報告》2000-201124317,589學術機構“澳門會議目錄及論文索引”2000-2010*3287,710“澳門中文期刊論文索引”2000-2010*4856,566新聞媒體澳門本地博彩相關的中文新聞標題2000-201110,055237,391博彩相關的英文新聞標題2000-201111,286115,108*項目開展時,可查的索引資料僅到2010年止。根據費爾克勞夫的理論,筆者把文本理解為一種社會實踐以探討政府、學術機構和新聞媒體這三個不同領域之間的關係,以及它們各自對博彩業的態度。本研究中的“文本”泛指上述三個領域所產生的所有涉及“賭博”或“博彩”的文本,以關鍵詞在不同年份的變化為考察話語變遷的核心,並在適當的地方考察關鍵詞的翻譯。通過檢視博彩話語及其翻譯,可瞭解話語與社會變遷之間的關係,以及翻譯在其中扮演的角色。由於文本層面需要處理大量資料,筆者在文本階段採用了語料庫輔助的研究方法。CDA的優勢在其解釋力,但也存在着一定的主觀偏見。通過語料庫大量檢索資料,有助修正CDA的主觀偏見,使分析結果更加客觀。而單純的語料庫方法則在解釋力上略顯單薄,加入CDA的方法可以使資料的解釋更加辯證、更具批判性。因此,筆者一方面把資料作為一個整體來考察,另一方面,通過領域細分,橫向比較三個不同領域的資料,特別是關鍵詞的共時變化,同時,通過年份細分,縱向比較不同年份的資料,特別是關鍵詞的歷時變化。本研究還參照韓禮德的語義分析模式,特別是概念功能和人際功能,着重考察以下三個方面:(1)關鍵詞頻率︰關鍵詞頻率分析可以顯示不同的文本生產者對關鍵詞所代表事物的態度。本研究中的關鍵詞分析不僅僅停留在單詞如“賭博”、“博彩”、“gaming”、“gambling”的層面,還包括關鍵詞翻譯的各種可能性,如將“賭博”譯為“gambling”或將“賭博”譯為“gaming”,將“博彩”譯為“gaming”或“gambling”等等。(2)關鍵詞搭配︰關鍵詞的搭配可顯示文本生產者給關鍵詞設定的隱含意義。(3)關鍵詞文本對齊︰文本對齊提供關鍵詞所處的語境。語境對理解關鍵詞的含義至關重要。考慮到翻譯是對原文的再理解,筆者在此階段還考察了不同語境中關鍵詞的翻譯轉換(translationshifts)。二、資料分析及研究結果澳門博彩話語的一對重要的關鍵詞是“賭博”和“博彩”,英文對應詞為“gambling”和“gaming”。根據相關文獻,賭博是“一種不正當的娛樂活動”,“將勝負與財富、金錢的獲取、喪失聯繫起來”。照《說文解字》“新附字”的解釋,賭“從貝,者聲”,意思是“使性兒地用錢比輸贏”,“博”則有“獵取”、“換取”之意。這些定義對“賭博”有幾個關鍵解釋,M.A.K.Halliday,AnIntroductiontoFunctionalGrammar,London:EdwardArnold,1994.戈春源:《賭博史》,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2010年,第3頁。[漢]許慎:《說文解字:附檢字》,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
77後回歸時期的澳門博彩話語建構與發展首先是“不正當”,其次是“金錢”,最後是“換取”。這些定義說明,“賭博”的結果隱含着“非法”和“風險”。相對於歷史較為悠久的“賭博”一詞,“博彩”是個新詞,是“賭博”和“彩頭”結合在一起的衍生詞。《漢典》認為,“彩頭”意為“好運氣的預兆;好處/財物”。單從字面來看,“博彩”減弱了“賭”的負面影響,多了些喜慶的效果,涵義比“賭博”積極得多。“Gambling”和“gaming”這一對詞也有此差異。“Gambling”是“gamble”的名詞化,“gamble”意為冒險去獲得利益。“Gaming”是“game”的名詞化,“game”原指的是一種娛樂休閒活動,也可用作動詞,充當“gamble”的隱晦說法。可見,“gaming”的涵義也比“gambling”來得積極。那麼,不同的社會角色如何利用這兩對涵義有異的關鍵詞來建構澳門的博彩話語?下面將以費爾克勞夫的三維度分析模式,對資料展開三個方面的考察︰(一)關鍵詞頻率分析本研究的關鍵詞頻率主要是為了展示關鍵詞在不同年份、不同領域的活躍程度,無需進行標準化計算,因此,本研究中的關鍵詞及其翻譯的頻率統計一律基於原始數目。下面將依次介紹政府、學術機構及媒體機構這三個領域文本中的關鍵詞檢索結果。在政府文本方面,筆者主要檢索了《公報》和《施政報告》這兩個來源。澳門特區政府定期以中葡兩種官方語言發佈《公報》,由於資源所限,本研究不考慮葡文,僅考察中文《公報》。檢索結果顯示,《公報》中極少使用“賭博”一詞,相比之下,更常使用“博彩”,特別是在1999-2002年期間。《施政報告》則是每年發佈一次,共有中、葡、英三種版本,其中英文版本是由中文版本翻譯而成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首任行政長官就職後的第一份《施政報告》,其發佈時間是在2000年。檢索結果發現,從2000-2011年,《施政報告》中對“賭博”和“博彩”這兩個詞的使用呈大致上升趨勢。《公報》對“博彩”一詞的使用,分別在2002、2004、2007及2010年出現了小高峰。而“賭博”則在2005年首次進入《施政報告》,代表該詞頻率的曲線逐步上升,在2010年達到頂峰(圖1)。英文方面,“gambling”比“gaming”更早出現在英文的《施政報告》中。不過從2002年開始到2004年止,“gambling”就從《施政報告》悄然淡出,直到2005年才重新出現在《施政報告》中。在此期間,“gaming”的使用頻率逐年上升。2005年以後,這兩個英文詞的頻率曲線基本保持一致(圖2)。《漢典》“彩頭”,http://www.zdic.net/c/9/10e/292266.htm。OxfordEnglishDictionary,“Gambling,n.,”OxfordUniversityPress,retrievedonJune222013,http://www.oed.com/view/Entry/76450?rskey=7sybi0&result=1#eid.OxfordEnglishDictionary,“Gaming,n.,”OxfordUniversityPress,retrievedonJune222013,http://www.oed.com/view/Entry/76505?rskey=IJxAKh&result=1#eid.
78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圖1《施政報告》中“博彩”與“賭博”使用頻率的歷時變化(2000-2011)資料來源︰作者整理所得。圖2《施政報告》中“gaming”與“gambling”使用頻率的歷時變化(2000-2011)資料來源︰作者整理所得。兩對關鍵詞在中英不同版本《施政報告》中使用頻率的差異,可能是由不同的翻譯方法造成的。根據選詞法,譯者可以選擇不同的英文對應詞來翻譯同一個中文詞。比如“賭博”可以譯為“gambling”,亦可譯為“gaming”;“博彩”可以譯為“gaming”,亦可譯為“gambling”(當然,如此一來當中隱含的感情色彩及評價意義就會有所不同,下文會有專門分析討論)。從資料形態來看,2000-2011年間,關鍵詞“賭博”和“博彩”的英譯詞在不同的時間段均出現變化。以2002年為分界點,之前的“博彩”英譯偏好是“gambling”,在2002年之後,“博彩”統一翻譯為“gaming”。而“賭博”從一開始就被譯為“gambling”,只有2008和2009年的《施政報告》中各有一例譯為“gaming”。總括說來,2002年之後的《施政報告》趨向於將“博彩”譯為“gaming”,“賭博”譯為“gambling”(圖3)。
79後回歸時期的澳門博彩話語建構與發展圖3《施政報告》中關鍵詞翻譯的歷時變化(2000-2011)資料來源︰作者整理所得。學術文本方面主要考察“澳門會議目錄及論文索引”中的資料。筆者以2000-2011年間在澳門舉辦的會議、研討會中發表的論文題目作為語料進行檢索。結果顯示,最早在題目中明確提出博彩或賭博的主題的論文可追溯到2002年。至2004年,以博彩或賭博為主題的論文發表量達到頂峰(圖4),兩個關鍵詞在2002-2011年期間呈現出相似的形態,不過,代表“博彩”的曲線始終高於代表“賭博”的曲線,這說明學術論文題目對“博彩”一詞的使用頻率高於“賭博”。圖4“澳門會議目錄及論文索引”中“博彩”與“賭博”的使用頻率歷時變化(2000-2010)資料來源︰作者整理所得。在英文方面,“gambling”的使用頻率趨勢基本與“賭博”一致,但“gaming”的使用頻率卻比“博彩”低得多(圖5)。這說明了在翻譯論文題目時,“賭博”和“博彩”都可能被譯為“gambling”。這在我們對論文題目翻譯的考察中得到證實︰將“賭博”譯為“gambling”的論文
80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比將“賭博”譯為“gaming”的多;將“博彩”譯為“gambling”的論文也比將“博彩”譯為“gaming”的多(圖6)。考慮到有些題目的原文是英文,後來才譯為中文,故筆者同時考察了其翻譯中的選詞趨勢。結果發現,所有的英文題目均將“gaming”譯為“博彩”,近三成的題目還將“gambling”譯為“博彩”。而在2004年的數據中,將“gambling”譯為消極含義的“賭博”的頻率遠高於將其譯為積極色彩的“博彩”的頻率。然而在2006年的數據中,“gambling”譯為“博彩”的頻率反超譯為“賭博”的頻率(圖7)。圖5“澳門會議目錄及論文索引”中“gaming”與“gambling”使用頻率的歷時變化(2000-2010)資料來源︰作者整理所得。圖6中文會議論文題目中關鍵詞翻譯的歷時變化(2000-2010)資料來源︰作者整理所得。
81後回歸時期的澳門博彩話語建構與發展圖7英文會議論文題目中關鍵詞翻譯的歷時變化(2000-2010)資料來源︰作者整理所得。在媒體文本方面,筆者通過“慧科”(Wisers)電子新聞剪報服務系統收集了2000-2011年間澳門本地報紙的中文新聞標題,共計10,055條。關鍵詞包含了與“博彩”、“賭博”同義的關聯詞,例如“賭”、“賭博”、“賭業”、“賭博業”、“博彩”、“博彩業”等。其中,“賭”和“博彩”是新聞標題中最常用的關鍵詞(圖8)。在2000-2011年,“賭”的使用頻率甚至高於“博彩”。但從對產業的稱呼來看,在“賭業”、“賭博業”及“博彩業”這三個詞中,“博彩業”和“賭業”是比較常見的稱呼,而“賭博業”的使用次數則非常少,僅各一次出現在2000、2001及2002年,後來更從新聞標題中消失。不過當指向具體行為時,“賭”的使用頻率就高於“博彩”,特別是在2002年之前,這種情況更常見。圖8澳門本地中文報刊新聞標題中的關鍵詞歷時變化(2000-2011)資料來源︰作者整理所得。
82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澳門本地報刊以中文報刊為主,直到2004年才有第一份英文報章《澳門郵報》(MacauPost)。不過,在此之前,周邊地區如香港和新加坡的英文報章經常報導澳門博彩業的資訊。從2000-2011年澳門及周邊地區英文報刊中對澳門博彩(賭博)的報導可知,2003年以前多用“gambling”,2003年之後則多用“gaming”,這兩個詞的頻率隨着相關報導的逐年增多而逐年升高(圖8)。圖9澳門及周邊地區英文報刊中與博彩相關的報導數量歷時變化(2000-2011)資料來源︰作者整理所得。從以上分析和比較可知,總體而言,政府領域在選詞方面最為一致,堅持使用“博彩”和“gaming”來指代相關產業,而學術領域和媒體則是“賭博/賭”和“博彩”兼而用之,但要解釋這個現象,還需要繼續考察關鍵詞的搭配。(二)關鍵詞搭配分析通過語料庫檢索關鍵詞“賭博”和“博彩”的搭配,在政府文本方面,可以發現政府公文極少使用“賭博”一詞。在僅有的幾例“賭博”中,其常用的搭配為“病態賭博”,“問題賭博”等貶義詞。而“博彩”的情況剛好與之相反,“博彩”通常與中性或褒義的詞彙搭配,比如“博彩業”用於指代產業,以及衍生的“博彩收益”等等。這種搭配趨勢似乎在暗示,所有不良的問題都來源於“賭博”或“gambling”的個人行為,而收益和積極效應則來源於“博彩業”的發展。因此政府公文更傾向於使用“博彩(gaming)”。在學術文本方面也有類似的情況,“博彩”通常與“業”搭配,用於指示相關行業、產業。用於指示行業時,“博彩”的搭配詞彙都比較積極,比如“發展”和“合法”(見表2中的例句)。“賭博”則常用於描述賭徒的行為,其常用搭配包括“病態”、“問題”、“非法”等貶義詞(見表3中的例句)。可以發現,在學術語境中,“非法賭博”與“合法博彩”通常構成強烈對比。
83後回歸時期的澳門博彩話語建構與發展表2學術論文標題中“博彩”及其搭配的例子序號例子(論文標題)發表時間1以博彩業為龍頭多元化發展文化產業2002.05.262盛世危言與澳門博彩業早期發展史2002.07.263博彩:澳門的龍頭產業2003.09.224澳門中小企業隨開放博彩業後所面對的挑戰與機遇初探2004.07.165澳門博彩業發展的機遇、挑戰與對策2005.12.086赴澳旅客博彩消費淺析2005.12.087多元途徑:規範澳門合法博彩的思考2006.11.178構建和諧社會中的博彩文化傳播2007.12.019澳門居民博彩業態度與人格特徵的相關研究2008.11.2210挑戰與機遇:博彩業的經濟狀況2009.02.0611澳門博彩業文化創意產業的融合2010.01.28資料來源︰作者整理所得。表3學術論文標題中“賭博”及其搭配的例子序號例子(論文標題)發表時間12有賭博行為的澳門青少年對其家庭的影響2003.08.0613如何打擊非法賭博2003.09.2214負責任博彩與病態賭徒問題2004.07.1615病態賭博的預防2004.12.0616青少年正面發展︰預防青少年成為問題賭徒2005.12.08資料來源︰作者整理所得。但在媒體文本方面,情況與其他兩個領域稍有不同。“賭”在新聞標題中的使用比較頻繁。當指稱行業或產業時,新聞標題一般使用“賭業”。在描述行業巨頭時,也是使用“賭王”而非“博彩王”。這種做法顯然沒有遵從筆者在政府、學術領域所發現的“‘賭博’搭配貶義詞,‘博彩’搭配中性或褒義詞”的規律(其原因將在下文再作討論)。關鍵詞搭配的考察結果表明,不同的文本生產者(在本研究中具體為澳門特區政府、澳門學術界、澳門本地及周邊媒體)對博彩關鍵詞均有自己的理解,並形成了一套自有特色的話語。例如,在特區政府的公文中,“賭博”通常與貶義的定語搭配,《施政報告》甚至刻意回避“賭博”一詞,說明特區政府視“賭博”為負面的事物。學術界亦視“賭博”為負面事物,只有在媒體報導中,“賭博”和“博彩”的界線沒有被劃分得那麼清楚,對相關產業的稱呼,大多數標題還是沿用“賭業”的說法。(三)關鍵詞翻譯翻譯是對原文的解讀,筆者通過語料庫文本對齊,考察了四個關鍵詞──“賭博”、“博彩”、“gambling”、“gaming”在具體語境中的翻譯轉換。筆者着重考察政府文本中的《施政報告》。《施政報告》以中文為原文,英文為譯文。結果表明,從2002年開始,《施政報告》中的“博彩”一詞統一譯為“gaming”,但在2002年之前的報告中,“博彩”譯為“gambling”。特別是在2000年的《施政報告》中,譯者將“博彩業”譯為“gamblingsector”和“gambling”(見例17,ST代表原文,TT代表譯文,下同)。在同一個文本的另外一個例子中(見例18),“博彩收益”中的“博彩”亦譯為“gambling”。
84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例17︰ST︰博彩業的發展,是社會關注的焦點。政府將加強對該行業的管理,同時,將積極進行客觀全面和細緻的分析研究,並在此基礎上制訂長遠的博彩業政策,從而促進該行業繼續向前發展。TT︰Stepupinvolvementinmanagementofthegamblingsectorandalsocarryoutgeneral,in-depthobjectivestudiesandexaminationswhichcanbeusedinformulat-ingalongtermpolicyforgamblingwithaviewtofosteringitscontinueddevelopment,sincethissectorhasattractedalotofpublicattention.例18︰ST︰旅客人數和博彩收益具有較明顯的增長。TT︰Therehasbeenobviousincreaseinthenumberofvisitorsandgamblingrevenue.在《施政報告》中,“賭博”的譯法也相當統一,幾乎都譯為“gambling”。只有兩處例外地譯為“gaming”。“賭博”的大多數搭配都帶有貶義,比如“病態”、“問題”等。對於“問題/病態賭博”現象,2005及2007年的《施政報告》採用了“病態賭博”(pathologicalgambling)的說法,而2008年的《施政報告》則採用了“問題賭博”(problemgambling)的說法,至2010年,同時採用了“病態賭博”和“問題賭博”,並在英文版本中分別譯為“pathologicalgambling”和“problemgambling”,以示區別。在翻譯中,除了選擇不同的詞之外,《施政報告》的翻譯中還有不少增詞、刪減的現象。例如,譯文中多個地方增添了帶有積極色彩的“gaming”。相反地,帶負面色彩的“gambling”不僅沒有增添,還遭到刪減。學術文本方面,筆者重點考察了“澳門會議目錄及論文索引”中的論文標題。這些標題的原文有的是中文,有的是英文,所以翻譯也有中譯英和英譯中這兩種類型。從學術文本的中譯英例子中,可以發現“博彩”並沒有統一譯為帶積極色彩的“gaming”。不過“賭博”的譯法基本都是帶消極色彩的“gambling”。在英譯中的例子中,“gaming”統一譯為“博彩”,“gambling”在少數情況下也譯為“博彩”,多數情況下則譯為“賭博”或“賭”,譯法有所差別,但也算比較統一。在英譯中的例子中,筆者還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當語境與澳門相關時,譯文有去負面的傾向,即將帶負面色彩的“gambling”譯為“博彩”。例如,將“thegamblingcity”譯為“博彩城市”,將“changinggamblingpolicyinMacao”譯為“改變中的澳門博彩政策”。而當語境與澳門以外的地區如加拿大、新西蘭、香港等有關時,譯文則保留原有關鍵詞的負面色彩,將“gambling”譯為“賭博”(見例19、20)。例19︰ST︰PromotingcommunityawarenessofproblemgamblingandtheOntarioproblemgamblingstrategy.
85後回歸時期的澳門博彩話語建構與發展TT︰提高社區對問題賭博的意識及安大略問題賭博策略例20︰ST︰DevelopmentofAsianproblemgamblingservicesinNewZealand.TT︰亞裔問題賭博服務在新西蘭的發展。綜上所述,博彩話語中的關鍵詞頻率、搭配及翻譯轉換機制均隨着年份、語境的不同而產生變化。這些變化說明人們對博彩/賭博的認識正隨着時間的推移和社會的發展而改變,也說明不同的文本生產者有自己的立場,對博彩/賭博相關的產業、行為及事物有着不同的看法。三、博彩話語與澳門社會變遷(一)語境控制話語的生產與解讀費爾克勞夫指出,話語實踐通過文本生產和文本解讀得以實現。澳門博彩話語的分析結果顯示,文本生產和文本解釋均受到社會語境的制約。在不同時期的澳門社會語境中,人們對博彩話語的生產和解讀也產生了相應的變化。早在19世紀50年代,澳門就以賭城聞名。在賭權開放之前,澳門的賭博生意掌控在幾個家族企業手上。至20世紀,何鴻燊家族一家獨大,控制着整個澳門賭業。在很長一段時間裏,當人們提及這個產業時,幾乎都只用“賭”、“賭博”、“賭徒”、“賭場”、“賭王”這些帶負面色彩的詞彙來指稱。21世紀初,特區政府宣佈對外開放賭博市場,至此,“博彩”、“博彩業”等詞彙才開始進入人們的視野。2002年2月,特區政府將賭牌分別批給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及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現代博彩管理體系下的博彩業,不再是單獨的賭場,而是以綜合度假村的形式,涵蓋藝術表演、購物、觀光和會展等不同的元素。因此,過去指代產業的“賭博”一詞已顯得不合時宜,特別是在政府用語中,“賭博業”一詞漸漸淡出歷史舞台。從2002-2004年,即賭權開放的前三年間,《公報》和《施政報告》全然不見“賭博”的蹤跡,取而代之的是“博彩”的廣泛應用。政府公文的用語向來是輿論的風向標,藉由“博彩”一詞而傳達的產業新理念,自然是特區政府經過深思熟慮的決定,不同的選詞亦說明了特區政府的政策轉變。不過,相對於政府公文的謹慎用詞,學術文本和媒體文本則擁有更多自由發揮的空間。例如,新聞報導傾向使用“賭”字,報導內容亦多與賭博的負面影響相關;學術文本則傾向探討“博彩”產業的正面意義和“賭博”行為的負面影響。隨着博彩業的發展,一些由過快的產業發展所帶來的問題也進入人們的視野。描述這些問題的新詞彙有“病態賭博”、“病態賭徒”和“問題賭博”等,它們陸續出現在政府公文、學術文獻和媒體報導的文本中。2008年澳門的賭場經營收益首次超過拉斯維加斯而排名世界第一,這個事件引起了“博彩收益”(gamingrevenue)一詞在不同文本中的大量使用。NormanFairclough,DiscourseandSocialChange,Cambridge:PolityPress,1992.
86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從以上所述的話語及其相關的社會事件中,不難發現不同時期的博彩話語之產生,受到了該時期的社會語境及話語使用者的文化背景所制約。同時,不同的博彩關鍵詞體現了不同的話語使用者之文化背景與態度,它們與不同情景語境下的受眾的解讀一起構成了完整的話語實踐。(二)博彩話語再現和建構社會主體及各主體之間的關係首先,話語是一種行動的方式(amodeofaction),通過對話語的解讀,人們之間、人與社會之間可以互動。以表2中的例1“以博彩業為龍頭多元化發展文化產業”和例5“澳門博彩業發展的機遇、挑戰與對策”為例,我們可將這些話語所呈現的主體和關係作如下解讀:a)澳門將博彩業作為龍頭產業;b)澳門在發展博彩業之外還發展其他多元化文化產業;c)博彩業為澳門居民帶來更多的就業機會;或,澳門居民有更多的就業機會;d)博彩業面臨挑戰和困難;e)澳門人正在尋找應對博彩業發展所帶來的問題的解決方法。以上的解讀顯示了話語的作用不僅僅在於傳遞資訊,更重要的是再現和建構社會主體和社會關係。例1和例5再現了這樣的一個社會現實,即博彩業是澳門的龍頭產業,為澳門人帶來了更多的就業機會,但與此同時,這個產業也給當地社會造成了很多問題。面對這些問題,特區政府和澳門人民一同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例如通過發展多元化文化產業以平衡澳門的經濟生態。其次,將話語視為社會實踐,這意味着我們正在考察話語與社會結構之間的辯證關係,更確切地說,是社會實踐與社會結構之間的關係。例如,特區政府的博彩政策和領導架構既是博彩話語產生的條件,也是博彩話語的影響結果。這種雙邊互動關係也同樣適用於學術領域和媒體領域的博彩話語。例如,學術界通過像例7“多元途徑:規範澳門合法博彩的思考”、例11“澳門博彩業文化創意產業的融合”等話語表達他們對產業的擔憂。在此影響下,特區政府和產業陸續採取了一系列行動及措施來回應相關問題(例17),例如修訂與博彩相關的法律法規,在博彩經營場所開闢更多用於娛樂表演的場地,利用部分博彩收益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等等。今天,博彩巨頭與世界藝術大師的合作在澳門已是屢見不鮮,例如新濠天地(一個經營博彩的綜合度假村)的大型水上舞蹈表演《水舞間》,就是這樣的一個合作典範,該表演項目已經成功地吸引了世界各地成千上萬的旅客前往觀賞。本研究結果顯示,“賭博”通常搭配貶義的修飾語,例如“不法賭博”(illegalgambling)、“問題賭博”和“病態賭博”等,而“博彩”通常搭配中性或褒義的詞彙,並用在較為積極的語境中,例如“博彩業”、“發展負責任博彩培訓”、“澳門娛樂場博彩和旅遊”等。公共領域日益增加之下對“博彩”和“gaming”的引用,成功地將澳門居民的注意力從“賭博”的負面影響轉移到“博彩”所帶來的機遇當中,也因此將產業導向健康的發展軌道。回顧澳門過去的發展歷程,不難發現,最初澳門“為賭而賭”的賭場經營方式給社會帶來了很多問題,但改革後的澳門賭場經營與服務業、旅遊業及其他相關產業攜手共進,社會的發展也呈現出良好健康的形態。過去,很多澳門人羞於在賭場工作,認為只有不會讀書的人才會去賭場做“荷官”、“安保”等工作。而現在,大學畢業生都爭相進入博彩行業,體驗不同的工作,例如市場行銷、人才部門、安保等。如今的安保工作與過去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語。賭場的安全保衛
87後回歸時期的澳門博彩話語建構與發展工作和很多崗位一樣,需要具備較高科技水平和專業知識的人才擔任。(三)博彩話語帶來新知識在20世紀或更早的時候,世界對澳門的認識還只是停留在“賭城”上。每當人們談起澳門,都會不由自主地想到“番攤”、“賭館”、“賭徒”,還有“苦力皮條客”。一直到21世紀初,開放賭權才使澳門有了新的博彩管理系統和行業話語。在過去的十年間,博彩相關的話語已經滲透到了澳門人的生活當中。如果說“番攤”、“賭館”、“賭徒”、“苦力皮條客”等都是舊時代“賭博”的產物,那麼新詞彙如“度假村”、“娛樂表演”、“博彩收益”、“博彩行銷”、“博彩業”、“博彩培訓中心”、“現代商業博彩”、“博彩心理學”等的出現,便是澳門引入現代化博彩業的結果。博彩業帶來的新知識也改變着人們對世界的認知,改變着社會結構和社會主體。2002年之後,各類博彩研究中心應運而生,高等教育機構如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澳門科技大學等均設立了與博彩相關的專業和研究中心。特區政府也設立了與博彩相關的監察和研究機構。無論是特區政府、學界、媒體,甚至是民眾都在熱烈地討論“博彩業的收益分配”、“澳門博彩經濟的最低社會工資”等話題;從普通民眾到學者,大家都在關心“現代博彩業的得益和代價”以及“澳門博彩業的戰略發展”等問題。所有這些新的術語和概念刷新了人們對“賭城”的認識,如今的“賭城”不再是無家可歸的賭徒被人蛇當苦力抵債的地方,而是擁有現代化綜合娛樂設施,可供“負責任”(responsible)的玩家、一家大小旅遊度假的好去處。賭場經營者的形象也轉變成企業家,甚至是全國政協委員和慈善家。他們將部分賭場收益投入到文化發展、公共福利、學術研究及學術會議等公益活動中,這些都一一刷新着人們的觀念。(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學院社會學系郝志東教授在本文撰寫過程中提出了寶貴意見,特此致謝。)[責任編輯陳超敏]
88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摘要]西學東漸是晚清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內容,而西方經濟學說的在華傳播乃重中之重,影響了近代中國各種經濟思想的形成、變化及社會的發展與變遷。來華傳教士在西方經濟學在華傳播過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正因為他們在19世紀初首次將“通商有益”及“自由貿易”等西方經濟學說輸入中國,鼓動了中國開闢利源,影響了部分士人思想。19世紀中葉前後,受中國自強運動影響,來華傳教士又輸入了西方各種經濟政策,翻譯了一系列經濟學著作,大力宣揚並在教會學校中開展經濟學課程教育,促進了西方經濟學在華傳播,對當時中國的“富強”思潮及變法運動造成了一定影響。[關鍵詞]晚清來華傳教士西方經濟學18世紀後期,英法逐漸形成以研究財富為宗旨的政治經濟學,19世紀中葉,以亞當‧斯密(AdamSmith)為代表的古典政治經濟學派在歐洲學界佔據主流,並影響着各國國內經濟政策與對外貿易政策。19世紀初期,西方政治經濟學中的部分經濟學說早已藉着來華傳教士輸入中國,在赫德(RobertHart)和丁韙良(W.A.P.Martin)等人的籌劃下,經濟學在19世紀中葉通過京師同文館課程設置與經濟學譯著的方式輸入中國。來華傳教士在整個19世紀始終是經濟學在華傳播的主體,他們通過著述、文教活動輸入經濟學說內容,引入經濟學課程教育,介紹經濟學科學,翻譯經濟學著作,既對中國19世紀各階段的社會思潮產生極大影響,又促進國人對經濟學的認識和重視,影響了20世紀經濟學在華傳播的模式。目前學界已對近代西方經濟學的在華傳播過程有所研究,但多集中於梳理來華傳教士的部分經濟學譯著,對傳教士在輸入西方經濟學說、推廣經濟學課程教育層面的內容與作用研究還不夠深入。本文將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全面介紹來華傳教士輸入西方經濟學的內容與影響,與學界各位同仁探討。晚清來華傳教士與西方經濟學的輸入李丹作者簡介︰李丹,中山大學南方學院綜合素養學部副教授、歷史學博士。廣州510970戴金珊:《試論西方經濟學在中國的早期傳播》,《世界經濟文匯》(上海)1985年第4期;李浩、梁永康:《外國來華傳教士與晚清經濟思想的早期近代化》,《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廈門)2008年第2期;梁捷:《傳教士與西方經濟學在中國的早期傳播》,http://www.china.com.cn/international/txt/2008-06/20/content_15861543.htm,2008年6月20日;張登德:《求富與近代經濟學中國解讀的最初視角──〈富國策〉的譯刊與傳播》,合肥:黃山書社,2009年。‧宗教及來華傳教士研究‧
89晚清來華傳教士與西方經濟學的輸入一、通商有益、自由貿易、財富學說等經濟學說的輸入19世紀初期,西方經濟學並非以科學的形態輸入中國,而是以其中部分經濟學說如“通商有益”、“自由貿易”思想等率先輸入。此時中國對西方的瞭解甚少,清朝對外實行有限通商,將與西方國家的貿易限於廣州一口,並施行壟斷的公行制度對之進行嚴格管理,雙方在廣州矛盾頻生、糾紛不斷。19世紀前後新教傳教士先後來到中國傳教,他們時常在報刊書籍中介紹西方的各種經濟現象與常識,強調中外通商、自由貿易之益,試圖促使中國轉變觀念,改變通商制度。19世紀初期新教傳教士們首先向華人闡述的是通商有益的思想。《東西洋考每月統記傳》多次強調國家間貿易乃自然之理,“天下之方產,諸地之生物,各有不同。是以國者須相交易以補自用”,“天之所覆,地之所載,日月所照,凡有血氣者,莫不以貿易為生業也”。該刊於道光十八年(1838)二月至九月每月刊登名為《貿易》(五月為《貿易論》)的文章,詳細論述貿易的起源、種類、貿遷之法及貿易之益,三月至七月更以故事的形式強調通商有益。此外,這些文章還介紹與貿易相關的各種組織,如西方保險和貿易通商應有之原則等。學者指出,《東西洋考每月統記傳》的《貿易》篇內容源自於英國著名經濟學家、李嘉圖經濟學派下的約翰‧雷姆賽麥克庫洛赫(JohnRamsayMcCulloch)的書籍。此外,自由貿易思想也零星輸入,該思想是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派的代表性理論之一。《東西洋考每月統記傳》創刊之初在介紹新加坡時就指出自由貿易之益,稱“大英國之官,不納餉稅,准各人任意買賣貿易,無防範、無勒索”,因而“安然秩然發財”。其後還對自由貿易政策進行專門論述,稱“通商有二者,一曰約束,一曰放縱”。約束政策不利於通商,約束嚴而徵稅重,或導致富戶不敢出錢從商,投資少通商亦少。約束政策也不利於國家稅收,導致偷稅、走私嚴重。“放縱”政策乃君王“薄其稅斂,開口准商船赴諸埠頭,不專設洋行,而允各人買賣,任其自主以經營也”。於是百姓得財,政府徵稅亦易,國家可享長久之治。此文所論“放縱”政策應是西方的自由貿易政策。《遐邇貫珍》稱英國對外貿易在1834年東印度公司壟斷結束後反而日見昌盛,因而悟得一理:自由貿易形成競爭而有益於貿易。“試將貿易置之一會內,或置之數人掌握,而杜絕他人,必不能騰茂增盛”,而若實行自由貿易,“誠以凡欲利益貿易者,則人人獨操本權,必能振作其膽志,鼓勵其精神,爭先競進”。鴉片戰爭後清朝不斷戰敗,隨着中外交往深入,中國開始“自強”運動。隨着“富強”思潮《歐羅巴列國之民尋新地論》,愛漢者等編︰《東西洋考每月統記傳》“道光丁酉年五月”,黃時鑑整理,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二三四下頁。《橋》,愛漢者等編︰《東西洋考每月統記傳》“道光丁酉年八月”,黃時鑑整理,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二六六下頁。熊月之:《郭實臘〈貿易通志〉簡論》,《“西學東漸與儒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廣州,2009年,第28頁。《新埔頭或息力》,愛漢者等編︰《東西洋考每月統記傳》“道光癸巳年十月”,黃時鑑整理,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四六上頁。《通商》,愛漢者等編︰《東西洋考每月統記傳》“道光丁酉年十二月”,黃時鑑整理,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三零一上下頁。《公司原始後篇》,《遐邇貫珍》1854年5月第5號,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6年,第1-3頁。
90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的興起及來華傳教士所辦報刊逐漸增多,在“富強”的議題下,西方各種經濟現象及常識也被介紹給國民,通商有益思想被大肆宣揚。英法古典政治經濟學派針對重商主義的以金錢為財富的主要觀點,提出“勞動”是衡量財富的主要標準,自然之利不是財富,人工之物才是財富,主張利用人力對自然進行開發獲取財富,發展農工商礦業。這些財富學說在來華傳教士所介紹的富強經濟政策中相當明顯。如《教會新報》刊登的《富國說》就稱,財富不僅是金幣等錢財,還有各種天然之利,“國之富非富於金幣,富於百物也”,強調國家獲得財富的辦法是竭盡人力取得自然之利,自然之利經過人工才是財富。該文指出西國天時、地利均不如中國,但卻比中國富強,其原因在西國竭力講求天文、地理、格致之學,並利用各種知識開發天地自然之利:“發礦產以充材用,假物力以便經營,精創制以大規模,廣貿易以裕財用。”文中建議中國應通過開礦、鐵路、電報、機器等途徑興利。該文稱當時中國進行的洋務運動“固不得竟謂之無法也,然法之未行、未盡者正復不少”,中國亟需開礦、建造鐵路、建設電報,效仿西方各種借用物力的新方法,如借用水力興工建築,借用火力運用火藥開山通河,借用蒸汽之力蒸汽機器等製造機器、造槍造炮。其後,美國傳教士林樂知(YoungJohnAllen)在《萬國公報》刊登的《論謀富之法》更稱天然之利、人工之利,在未經“勤”之前都算不上“真富”:“所謂富者何哉,中西之富不專恃天時地利,不專恃人之四肢百體也,更不專恃山有五金煤之藏也。如以五金與煤藏於山者為富,則今之美國未立國以前不過土人居住而已,土人所食者不過野獸而已,迨立國之後而富足非常,非猶是土人所有之地乎,而土人何獨窮而不富也。”只有通過各種善法以“勤”謀富,才能實現謀富。何為“勤”,即“天以金木水火土谷付於人,欲人自取之而自用之耳,天以心思財力賦於人,欲人能用心思才力耳,人各竭其心思才力,取五金之材料,各隨其材料而置為器皿,此勤之謂也”,而“勤以行法,法以輔勤”,由是才可以謀“富”。林樂知在論述完財富的相關概念後則從農、工、商、士四個層面講述謀富之法,總結出種植、製造、貿易、格致等為中國“富強”之四大端。其認為“農”則“多種多出,除本國需用外,運出各口亦一大交易也,再加以西國新法,揀選嘉種,精益求精”,使農民提高效率,餘出的時間拿來讀書識字;“工”則宣揚製造,稱英國致富本在製造、通商兩大端,“英國由他國運來材料,製造成物,復運往他國出售,貨不停而利自生,宜其大富大強天下莫與京焉”,中國正可用本地材料製造成物,即是在本國內出售亦能致富;“商”者最重要的就是貿遷之法,建鐵路、行輪船、建公信局、建電報、開礦均是富國利民之良法。其強調農、工、商三者相輔而行才能生財,謂“農工無商則有貨不行,商無農工則無貨可行”;“士”則中國需要探究格致之學。林樂知此文對“勤”、“謀富”的闡述與西方經濟學財富學說中的勞動創造財富理論頗為相近,“勤”很可能即是對應“labour”一詞。其後林樂知更作《強國利民略論》三篇、《強國利民論》六篇,詳細論述以上觀點。他在《強國利民論》中把這種人類利用、改造周圍環境的行為改稱之為“人工”,指出中國地大物博、人口眾多,為何比歐洲貧窮,原因在前者“人工”不及後者,不行“人工”或“人工”之法不善,天生《富國說上、下》,[美]林樂知(YoungJohnAllen)主編︰《教會新報》第203-204冊“1872年”,台北:華文書局,1968年,第2017-2019、2031-2034頁。《論謀富之法》、《再續論謀富之法》,[美]林樂知(YoungJohnAllen)主編:《萬國公報》第357、358卷“1875年10月”,台北:華文書局,1968年,第1555-1558、1582-1585頁。
91晚清來華傳教士與西方經濟學的輸入之材猶棄也。最後提出中國需講究格致之學,農、工、商均用新法。林樂知這些文章在一個較早的時間段上,從士、農、工、商四個層面總結西方富強政策,頗有重要意義。在清廷開展自強運動時期,傳教士建議中國開利源的言論比較多見,但其農工商的具體發展內容,多不出林樂知所述範圍。甲午戰爭前後中國變法思潮頓起,不少來華傳教士直接向官員、士紳獻議,還出版大量政論性書籍,將大量開利源的西方經濟政策輸入中國,在政治層面上對清廷的決策產生影響。以廣學會為例,該機構從清末一直致力於通過出版與教育普及西方知識,在促進西學東漸的層面上功績顯著。光緒十三年(1887),韋廉臣(AlexanderWilliamson)、慕維廉(WilliamMuirhead)、丁韙良、艾約瑟(JosephEdkins)、德貞(JohnDudgeon)等人於上海成立同文書會(1892年更名為廣學會,1905年英文名從SocietyfortheDiffusionofChristianandGeneralknowledgeamongtheChinese改為TheChristianLiteratureSocietyforChina),該會從建立之初就重視對士紳傳播西學知識。李提摩太(TimothyRichard)認為“交涉之益”、“商賈之益”、“運貨之法”、“格致之學”、“行善之效”是西方富強的主要原因,在其主持之下,廣學會更是注重向中國士人及官員們介紹西方的“富國養民之新法”、“興利除弊之良策”等“國計民生之學”,以期促使中國進行政治改革。廣學會在甲午戰後出版的各種政治、政論性書籍,內容大多建議中國進行改革,並提供各種治國之法,內容除了政治教化思想外,其所包含的經濟思想則多暗合西方經濟學說的觀點。此類書籍文字簡單,發行量較大,如《自西徂東》一書共發行了54,000本,《興華萬年策》先後發行了40,000冊,《時事新論》先後發行17,000冊,在當時變法背景下對中國思想界有一定影響,其中《自西徂東》較具代表性。《自西徂東》著者為德國傳教士花之安(ErnstFaber),其人在華活動時間極長,留下諸多作品。該書“發明泰西之事,將此比較中國”,以助中國興利除弊。《自西徂東》論述頗有特點,略有士人筆風,多結合儒家倫理道德談論西方各法,因而頗受時人歡迎。《自西徂東》將西方國家內政、外交、經濟、文化教育等各方面之善法歸之於《仁》、《義》、《禮》、《智》、《信》各集中,《義》集中有《慎理國財》、《修治道途》、《整飭關稅》章,《智》集中有《農《強國利民略論》(第二次),[美]林樂知(YoungJohnAllen)主編:《萬國公報》第393卷“1876年6月”,台北:華文書局,1968年,第2565頁。《強國利民略論》(第三次),[美]林樂知(YoungJohnAllen)主編:《萬國公報》第394卷“1876年7月”,台北:華文書局,1968年,第2594-2596頁。[英]李提摩太述(TimothyRichard)、鑄鐵盦主譯:《廣學會第六年紀略》,[美]林樂知(YoungJohnAllen)主編:《萬國公報》第60冊“1894年1月”,台北:華文書局,1968年,第14119-14121頁。孫稻蓀代稿:《廣學會答問》,[美]林樂知(YoungJohnAllen)主編:《萬國公報》第42冊“1892年7月”,台北:華文書局,1968年,第12918頁;[英]李提摩太述(TimothyRichard)、鑄鐵主譯:《廣學會第六年紀略》,[美]林樂知(YoungJohnAllen)主編:《萬國公報》第60冊“1894年1月”台北:華文書局,1968年,第14119頁。王樹槐:《清季的廣學會》,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編輯委員會︰《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4期上冊“1973年5月”,第224頁,腳注74。[德]花之安(ErnstFaber):《自西徂東》,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台北:文海出版社,1996年,第6-9頁。
92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政善法》、《機器利用》、《開礦富國》、《國貴通商》章,都是有關西方農、工、商、礦的經濟政策。現舉其《慎理國財》為例,該章主要講述政府理財,提出開源節流各法,並強調國富重在民富。《慎理國財》為《義》集第十四章,開篇就論“仁”、“義”,指出理財必須立足在“義”:“義也者,所以佐仁而理也……理財亦必資乎義,准之以義,夫而後財用足而國用於以不窮。”稱生財之道有三:一為開天地自然之利,如開礦、農、林、畜、牧、漁之利;二為求人工器物之利,如輪船、火車、電線等有利貨物、信息流通之物,及各項製造、農用機器,均為生財之大道;三為人事權衡之利,即介紹西方國債之法,並介紹西方的財政公開制度,財為國之共有,取之於民,仍用之於民。文末稱“財為世上有益之事……由此國家應使一國之美利,令國民均沾,如此才能盡理財之義”,觀點十分明確,政府理財需注意滿足國民需求,講究民富、國家富而非個人富,要以追求民富之義為本。總之,來華傳教士通過各種途徑宣揚西方的財富學說,大多主張中國開發利源,並從農、工、商、礦着手進行經濟改革與建設,這些學說不僅影響士人對國家經濟改革層面的認識,甚至對清廷經濟層面的實踐也有所影響。二、經濟學科學的介紹與譯著的輸入18世紀末至19世紀前期,經濟學在西方已經成為一門科學,19世紀前期來華傳教士輸入各種經濟學說時,也輸入了少量西方經濟學譯著,如郭實臘(KarlFriedrichAugustGützlaff)《制國之用大略》(1839)和《貿易通志》(1840)分別對西方國家的財政、貿易制度進行專門論述;鮑留雲(SamuelBrown,又名布朗)《致富新書》(1847)闡述西方經濟學基本原理。不過他們都未對經濟學這門科學給予明確的介紹,時人亦未將那些富強主張、改革建議視為經濟學說內容。根據目前的相關記載,直到19世紀60年代,在華西人才有意識地將經濟學科學引入中國。1864年,赫德剛升任海關總稅務司,他在日記中稱打算用海關積存的罰沒資金實現某些計劃,其計劃之一便是讓同文館教習丁韙良翻譯的“穆勒《政治經濟學》……設置一個有國際法、政治經濟學、法律等藏書的圖書館;以及,最後,勸政府奏請並獲得一道上諭,使所有應試科舉的人應盡義務學習此類書籍”。從其計劃可見,赫德意圖將西方“politicaleconomy”科學引入中國,而且該計劃還頗為遠大,除翻譯相關著作、建立圖書館外,還試圖通過科舉制度將包含政治經濟學在內的法科學輸入中國。赫德通過科舉制度讓中國士子們學習政治經濟學的計劃無法實現,因兩年後(1866)總理衙門擬讓正途士子們學習西洋天文、算學之舉尚鬧得沸沸揚揚,引起諸多士人非議,更何況其他學科。但讓丁韙良翻譯經濟學著作這一計劃則得以施行。丁韙良與赫德關係密切,他在19世紀60年代翻譯了西方國際法、科學的一些著作,這些作品曾在赫德的努力下由清政府出資印刷。據同文館題名錄(英文版)記載,丁韙良1867年被聘為“political[德]花之安(ErnstFaber):《自西徂東》,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台北:文海出版社,1996年,第62-68頁。[美]費正清(JohnKingFairbank)等編:《赫德與中國早期現代化──赫德日記(1863-1866)》(下)“1864年7月5日”,陳絳譯,北京:中國海關出版社,2005年,第192-193頁。
93晚清來華傳教士與西方經濟學的輸入economy”教習,1869年回到中國後亦被赫德推薦為總教習,負責講述一些物理學(physics)及政治學(politicalscience)的知識,這裏所謂的政治學很有可能就是國際法以及一些政治經濟學知識。赫德數人早有設置講授政治經濟學課程之念,而政治經濟學於1876年果以“富國策”為名被列入同文館的課程中。同時,在19世紀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丁韙良在同文館學生汪鳳藻的協助下將一部對“politicaleconomy”這一科學有所定義、且有系統理論的經濟學著作輸入中國,開啟了經濟學系統地輸入中國的歷史。《富國策》在1880年出版面世後,來華傳教士又陸續推出多本經濟學譯著(表1)。表1晚清傳教士的經濟學譯著表譯者、著者經濟學譯著(首版)譯作之外文藍本丁韙良、汪鳳藻譯《富國策》(1880)[英]HenryFawcett,ManualofPoliticalEconomy(1874)傅蘭雅、應祖錫譯《佐治芻言》(1885)[英]W.&R.Chambers,Chambers’sEducationalCourse:PoliticalEconomy,forUseinSchools,andforPrivateInstruction(1852)艾約瑟譯《富國養民策》(1886)[英]WilliamStanleyJevons,PoliticalEconomy(1878,1ed,又名PrimeronPoliticalEconomy)傅蘭雅編輯《富國須知》(1892)有可能選編自《富國策》李提摩太著,蔡爾康譯《生利分利之別論》(1894)無傅蘭雅、徐家寶譯《國政貿易相關書》(1894)[英]ThomasHenryFarrer,TheStateinItsRelationToTrade(1883)卜舫濟著《稅斂要例》(1894或1895)無傅蘭雅、徐家寶譯《保富述要》(1896)[英]JamesPlatt,Money:ATreatiseonCurrency,Banking(不詳)馬林、李玉書選譯《富民策》(1899,140頁)[美]HenryGeorge,ProgressandPoverty(不詳)馬林、李玉書選譯《足民策》(1899,54頁)[美]HenryGeorge,ProgressandPoverty(不詳)山雅各、蔡爾康譯《富國真理》(1899)[英]G.T.Gardner,PoliticalEconomy(不詳)謝衛樓選譯《理財學》(1902)[美]AmasaWalker,TheScienceOfWealth:AManualOfPoliticalEconomy(不詳)從內容上看,傳教士多選擇編譯有關闡述經濟學基本原理的著作,例如《富國養民策》,此著譯自傑文斯(WilliamStanleyJevons)的PrimerOfPoliticalEconomy(《政治經濟學入門》),傑文斯是英國19世紀後期的著名數理學派的代表人物,而此書是一本經濟學知識的普及讀物,內容通俗易懂。傑文斯在PrimeronPoliticalEconomy一書的序言中表示,該書之目的在於普及政治經濟學之真知(“popularized……thetruthofpoliticaleconomy”),他根據自己在培訓經濟學啓蒙教育教師的經驗,一方面為那些教員提供合適的經濟學書籍,另一方面也為一般大眾提供基本的經濟學讀本,因而,這本《政治經濟學入門》類似於師範教育的教材。該書章節按照財富的生產、分配、交換、稅收四個部分來進行論述,分有100小節,每小節有簡短的標題。與原書相較,《富國養民策》(1897)的章節相同,也分為16章100小節,內容與原書的符合度較高。[美]丁韙良(W.A.P.Martin)編:第一次《同文館題名錄》英漢合璧SuperscriptionofTongwenguanChineseandEnglish(英文版),1879年,第34、32頁。WilliamStanleyJevons,PrimeronPoliticalEconomy,2ed,London:MacmillanandCo,1878,pp.5-6.
94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這些譯著輸入了西方經濟學著作對政治經濟學科學的定義與解釋,翻譯了各種相關的專業詞彙與概念,使經濟學這一科學明確地進入國人視野,而其傳播的思想與概念也影響着近代國人的思想與表達。例如“politicaleconomy”一詞,也許正是亞當‧斯密將這一科學定義為對國民財富性質及原因的研究,因此,大多數西方經濟學家也把政治經濟學定義為研究“wealth”(財富)的學問。中國古代早有富國策的中文語境,故在當時討論富強的時代背景下,丁韙良、汪鳳藻找到了連接點,他們將英國經濟學家“法思德”(HenryFawcett,今譯福賽特)的ManualofPoliticalEconomy譯為《富國策》。該“富國策”並不僅是法思德著作的中文譯名,後來還專指西方“politicaleconomy”一詞,該譯名既符合古典派早期對政治經濟學的定義,同時也很貼近中文語境。《富國策》一書對“富國策”這一學問的定義如下:“富國策所論述者生財、用財、貨殖交易之道。”此定義正是西方古典經濟學派對經濟學研究財富的生產、分配、交易、消費等的典型定義。但是,《富國策》在1880年出版後,各種經濟學譯著也先後出版,由於西方不同經濟學家對“politicaleconomy”有不同定義,故在華傳教士將這些經濟學著作引入中國時,也輸入了西方學界對經濟學不同的定義和對“wealth”及“value”、“divisionoflabor”等各種經濟學概念、原理的不同觀點。然而,值得注意的是,19世紀中葉以後,隨着各國各經濟學派的不斷發展和相互影響,經濟學研究的範圍不斷擴大,其門類不斷增多,西人對經濟學門類形成了一定的認識,而來華傳教士對經濟學的認識還多停留在古典政治經濟學的階段。例如在華傳教士把“politicaleconomy”翻譯成“富國”、“富民”等不同的中文表述,把經濟學定義為財富的研究和把其研究範圍劃為財富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部分,都是古典政治經濟學派學說的特點。《富國策》面世後不斷再版,丁韙良以“富國策”為名將西方之經濟學推到時人面前,但在最初,富國策並未成為在華西人及士人都接受的譯名。如19世紀80年代,艾約瑟將“politicaleconomy”對譯為“富國養民策”,而《富國養民策》一書的翻譯也與赫德有關。赫德在1880年讓艾約瑟翻譯西方一些啓蒙書籍,其中就有英國經濟學家傑文斯(WilliamStanleyJevons)的《政治經濟學入門》(PoliticalEconomy:SciencePrimer)。艾約瑟給“politicaleconomy”選擇了另一個與“富國策”相近但又不完全相同的名詞“富國養民策/學/之道”,該書於1886年面世。《富國養民策》對經濟學的定義是“論辯財之一門學術”,其主要內容為論“理財之道、用財之理、生財之法、分財之義”。艾約瑟既以“富國養民策”專指“politicaleconomy”,其在《富國養民策》中也根據表達的需要混用富國養民策、富國養民學、富國養民之道、富國養民書,似都指政治經濟學。除與“富國”、“富民”等相關名詞外,在華傳教士還在不同文獻中使用“理財”一詞以對應政治經濟學。1875年林樂知在提倡中國應設立儲才館時介紹應講之西學,其以“理財富國之[英]法思德(HenryFawcett):《富國策》,[美]丁韙良(W.A.P.Martin)、汪鳳藻譯,第1頁,見[清]東山主人輯:《新輯各國政治藝學全書》,1902年袖海山房版,宏寶書局石印。[英]艾約瑟(JosephEdkins)譯:《富國養民策》,[美]林樂知(YoungJohnAllen)主編︰《萬國公報》第43冊“1892年8月”,台北:華文書局,1968年,第12997頁。[英]艾約瑟(JosephEdkins):《批閱西學啓蒙十六種說》,《格致匯編》1891年夏季卷,上海:上海格致書室,第49頁。
95晚清來華傳教士與西方經濟學的輸入法”對應西方之經濟學,傅蘭雅(JohnFryer)、應祖錫的譯著《佐治芻言》,即以“理財之事”對應英文藍本中的“politicaleconomy”。來華傳教士也以“經濟學”以命名政治經濟學或經濟學,目前研究多認為“經濟學”一詞乃中國人引自日本,其實不然,這個詞在中文出版物中的出現時間更早。如艾約瑟在1892年的《萬國公報》上有《賦稅原理新談》一文,該文中就有“經濟學”一詞,據其上下文內容可以確定,此經濟學很有可能即指“politicaleconomy”或“economics”,該文涉及德國經濟學家及亞當‧斯密等在賦稅財政理論上的不同見解。此外,另一特點是來華傳教士的一些經濟學譯著更多的是從道德、仁義角度向中國人介紹這一科學,給予西方經濟學以一種救人於貧苦或均貧富的道德意義。如謝衛樓(DavelleZ.Sheffield)在《理財學》(1902)的序言稱:“此學以仁義為本,非為一人之益,乃萬人之益,人以仁義之心,行工商之事,必能相助為理,萬人均得其益也,倘飾詐行私,但求利己,必至群相效尤,風俗頹敗,通國皆將窮之矣。”馬林(WilliamsEdwardsMacklin)在其《富民策》中贊成亨利‧喬治的觀點,認為“富國不如富民。富一二有資本之民,不如富天下無衣食之民”,也將解決社會貧富不均的問題視為“富民策”(即政治經濟學)的研究重心。對於經濟學是否屬於科學(格致學),在華傳教士也經歷了認識上的變化。早期不少傳教士並不將經濟學視為科學範疇,如丁韙良在其《格物入門》中,將此“格物”對應為“NaturalPhilosophy”(自然科學之古語),包含“水學”、“汽學”、“熱學”、“電學”、“力學”、“化學”、“算學”等等,政治經濟學並不在內。1886年艾約瑟出版西學啓蒙十六種書,富國養民策等屬“經濟”(經世濟民)類西學而非格致之學。傳教士所主張的“格致”概念對當時中國人無疑有較大影響,形成格致對應聲光化電等學的一般認知。直至19世紀80、90年代,部分傳教士才逐漸將格致學擴大為具有廣義含義的“science”或“knowledge”,並將經濟學、政治學等社會科學也納入格物之學。傅蘭雅與應祖錫將錢伯斯兄弟、巴頓等所編著的西方經濟學著作譯成《佐治芻言》,將“science”一詞譯成“格致學”(且原英文書作者也認為政治經濟學是科學而非藝學)。或許正是受該書的影響,傅蘭雅在介紹19《再續論謀富之法》,[美]林樂知(YoungJohnAllen)主編︰《萬國公報》第358卷“1875年10”,台北:華文書局,1968年,第1584頁。[英]傅蘭雅(JohnFryer)、應祖錫譯:《佐治芻言》,上海:江南製造局,1885年,第74頁;W.&R.Chambers,Chambers’sEducationalCourse:PoliticalEconomy,forUseinSchools,andforPrivateInstruction,Edinburgh:W.andR.Chambers,1852,p.49.目前學界大多把1896年12月第14冊《時務報》中的《日本名士論經濟學》一文視為最早出現的、具現代含義的“經濟學”一詞的中文出版物,也有學者以1890年黃遵憲《日本國志》“經濟學”一詞的出現,表明現代含義之“經濟學”最早出現於1890年,其實黃遵憲在1887年已寫成《日本國志》,只是在1890年才將該書付與廣州羊城富文齋書局,而該書直到1895年才正式出版面世。見方維規:《“經濟”譯名溯源考──是“政治”還是“經濟”》,《中國社會科學》(北京)2003年第3期,第181頁;李長莉:《黃遵憲〈日本國志〉延遲行世原因解析》,《近代史研究》(北京)2006年第2期,第62頁。[美]謝衛樓(DavelleZ.Sheffield):《理財學》,上海:美華書館鉛印本,1902年,第2頁。[美]卓爾基亨利(HenryGeorge):《富民策》,[加]馬林(WilliamsEdwardsMacklin)、李玉書譯,上海:美華書館,1911年第3版,第3-8頁。[美]丁韙良(W.A.P.Martin):《格物入門》,北京:同文館存版,1868年,第1-3頁。[英]傅蘭雅(JohnFryer):《西學述略》,上海:圖書集成印書局鉛印本,1898年,第3頁。[英]傅蘭雅(JohnFryer)、應祖錫譯:《佐治芻言》,上海:江南製造局,1885年,第74頁;W.&R.Chambers,Chambers’sEducationalCourse:PoliticalEconomy,forUseinSchools,andforPrivateInstruction,Edinburgh:W.andR.Chambers,1852,pp.49-50.
96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世紀中葉英國著名的自由主義者理查德‧科布登(RichardCobden)的《高布敦記略》一文中稱,科布登“自少時便考求富國之法”,其雖非“有名之格致學家,然其富國之謀獻亦可視為格致學之一門而與格致並行於世也”。又,1890年傅蘭雅出版的一套供初、中等教育使用的“格致須知”叢書,其中不僅有自然科學,還有社會科學,《富國須知》即在其中。20世紀初期,在華傳教士明確將政治學、經濟學等社會科學納入格致之學範圍。英國傳教士馬林在《萬國公報》上有連載《格致進化論》,格物即“knowledge”或“science”。這裏的“science”已不再局限於自然科學,還包括研究人與社會的學問,經濟學、政治學亦在其中。1904年林樂知在《歐美十八周進化紀略》中就直接稱在18世紀歐洲各國各項“格致之學亦日出而不窮”,除地理學、植物學、天文、算學等,還有“富國策新學,最為有益於人”,直接將“富國策”納入格致學之類。總之,西方經濟學經歷一定的發展歷程,來華傳教士對經濟學也形成了自身的認識,這些均對經濟學的在華傳播有一定程度的影響。三、經濟學課程教育的推廣與實踐19世紀中葉,歐美學校大致形成“小學-中學(分古文、實用文兩種)-大學”的階梯制度,經濟學課程設置於大學文科或法科門下,此外,培養商人的專門學校也有部分實用經濟學課程在華傳教士對教育十分重視,大多認為興學乃國家富強的主要途徑,早在19世紀中期,他們就宣揚“格致之學”是國家製造、農事、礦業等各種生產行業技術創新、生產力提高的直接源泉,是國家富強的重要途徑。19世紀後期,經濟學課程逐漸推及至中初等教育,19世紀末20世紀初,中國人試圖變法,興學校、講求新學的呼聲高漲,在華傳教士介紹西方各國學校制度、課程,西方學校的經濟學課程設置也由此輸入。1883年,美國基督教長老會傳教士、京師同文館總教習丁韙良就在《西學通考》介紹,西方諸國皆有學校,名稱不一樣,但是其要則分為五等,即“孺館”、“蒙館”(又名“小學”)、“經館”、“書院”、“太學”,其中各國“書院”課程大多不外天文測算、格致諸學,間或講解富國策、萬國公法、性理諸學。“太學”課程分四途:道學、法學、醫學、製造,其中的“法學院”、“法科”設置四種課程:“刑名”、“通商”、“紀綱”、“公法”。“通商”一項應屬經濟學課程。花之安在《萬國公報》上刊登系統介紹德國學校的文章,由於德國學校制度亦被中國人認為“最為精密”,故其後該文以《西國學校》、《學校略論》等名多次出版,有一定影響。花之安將德國學校分為“鄉學院”、“郡學院”、“實學院”、“仕學院”、“太學院”[英]傅蘭雅(JohnFryer)︰《高布敦記略》,《格致匯編》1889年第二卷,上海:上海格致書室,第13-15頁。[加]馬林(WilliamsEdwardsMacklin):《格致進化論第八章:論進化自然》(CivilizationaNaturalResultofScience),[美]林樂知(YoungJohnAllen)主編︰《萬國公報》第169冊“1903年2月”,台北:華文書局,1968年,第21528、21560-21561頁。[美]林樂知(YoungJohnAllen)輯,任保羅述:《歐美十八周進化紀略》,[美]林樂知(YoungJohnAllen)主編︰《萬國公報》第188冊“1904年9月”,台北:華文書局,1968年,第22830頁。[美]丁韙良(W.A.P.Martin):《西學通考》,北京:同文館聚珍版,1883年,第9-10、16頁。[清]徐惟則:《增版東西學書錄》,熊月之主編:《晚清新學書目提要》,上海:上海書店,2007年,第35頁。
97晚清來華傳教士與西方經濟學的輸入及各類教育組織。德國太學院有四種學問,一為“經學”,二為“法學”,三為“智學”,四為“醫學”。在“法學”所教為“教事”與“政事”,“政事”學習國家治理各法,如賦稅、商政、戶口、法律等各種內政及外交諸事,賦稅包含三個方面,即“地所產物之多寡”、“人所作之工多寡”、“計銀所入之息多寡”,論及諸民納稅之法,商政則論“貿遷之道”。花之安所介紹的“法學”,應是當時德國大學中與“經學”、“智學”、“醫學”等並列的一個專門院系,其中的“政事”中所教的賦稅、商政等,從其內容上來看應為應用經濟學中的財政學與商業政策。丁韙良、花之安此“孺館-蒙館-經館-書院/太學”、“鄉學院-郡學院/實學院-仕學院/太學院”的學校制度,似可與現在的“學前教育-小學-中學-大學”、“小學-中學-大學”相對應,根據丁韙良及花之安的介紹,說明在西方高等教育系統中普遍有“富國策”即政治經濟學的課程設置。據目前的資料來看,政治經濟學課程是專門課程而非公共必修課程,其大多屬法學院課程。西方國家除大學教授富國策外,專門培訓商人的學校也教授相關課程,傳教士也將西方商業教育的狀況輸入中國。李提摩太曾稱“商賈之事原非一朝一夕所能習,故延名人著書專論五大洲生意如何辦理之法,令人讀而習之,以備將來為商之用”,此種教授商家之事的學校就是“商賈學塾”。花之安則詳細介紹西方商賈學校的情況,稱這種專門培養商人的學校為“通商院”,稱該學校具體教授八方面的內容︰一為各國語言文字;二為數學;三為“訓各國土產,某處易消某物,水陸何程,運費若干,輸稅則例,電報費值,各國政治,各國合約”;四為“貿易源流、歷代沿革、古今異同”;五為“貨物品類分辨、美惡真偽”以及如何補修損害貨物;六為各國度量衡;七為各種“登簿條規、清單、則例”之法;八則是教授“銀紙、匯單、公司保險”等事,並稱西國商人大多經過“通商院”系統性學習所致。德國“通商院”以及法國商業學校應是更重視專門訓練的初、中等商業教育,這種商業教育在西方各國從18世紀以來已有一定發展,但由於商業教育的課程較具針對性,是為培養從商人員而設,故其課程也多是技術性、操作性的技藝,理論經濟學課程不多,與大學教育同一等級的高等商業教育直至19世紀後期才逐漸發展起來,才設置較多的理論經濟學課程。同時,部分傳教士也將西方中學經濟學課程設置輸入中國。美國北長老會教士狄考文(CalvinWilsonMateer)曾介紹西方學校制度,指出除大學有經濟學課程外,中學也有“富國策”課程。狄考文將學館分為二等,一為“公學”,二為“特學”,“公學”中有“童蒙學”、“文會學”、“總學”,當中,“童蒙學”大致應該是現在的“小學”,“文會學”應該是現在的“中學”,而“總學”則是現在的大學,其中“文會學”、“總學”的課程中就有“富國策”,“特學”則是現在的各種職業學校。李提摩太1889年在《萬國公報》上刊登《新學》一文,之後[德]花之安(ErnstFaber):《太學院》,[美]林樂知(YoungJohnAllen)主編︰《教會新報》第285冊,台北:華文書局,1968年,第3168頁。[德]花之安(ErnstFaber):《西國學校》,1894年,見[清]東山主人輯︰《新輯各國政治藝學全書》,1902年袖海山房版,宏寶書局石印,第1頁。[英]李提摩太(TimothyRichard):《救世教益》第七章,[美]林樂知(YoungJohnAllen)主編︰《萬國公報》第36冊“1892年”,台北:華文書局,1968年,第12515頁。[德]花之安(ErnstFaber):《太學院》、《通商院》,[美]林樂知(YoungJohnAllen)主編︰《教會新報》第285、299期,台北:華文書局,1968年,第3168、3367頁。[美]狄考文(CalvinWilsonMateer):《振興學校論(新法)》,[美]林樂知(YoungJohnAllen)主編︰《萬國公報》第656卷“1881年9月”,台北:華文書局,1968年,第8397-8401頁。
98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該短文曾以《七國新學備要一覽》由廣學會出版,其部分內容又以《速興新學條例》由廣學會出版。李提摩太介紹英、法、俄、德、日、美各國學校情況,並為中國建設新學提供建議,其所介紹的西國學校制度與狄考文相似,也稱在中學、大學都有經濟學課程設置。傳教士不僅介紹西方教育體系中經濟學課程設置的情況,還在教會學校中實施經濟學課程教育。1876年,同文館所公開的課程表中,不論是由洋文求諸學還是由中文譯本求諸學的人,其課程中均有“富國策”一項(表2)。表2同文館課程表(1876年頒佈)課程(由洋文求諸學)第一年認字寫字淺解辭句講解淺書第二年講解淺書練習文法翻譯條子第三年講各國地理讀各國史略翻譯選編第四年數理啓蒙代數學翻譯公文第五年講求格物幾何原本平三角弧三角練習譯書第六年講求機器微分積分航海測算練習譯書第七年講求化學天文測算萬國公法練習譯書第八年天文測算地理金石富國策課程(由中文譯本求諸學)第一年數理啓蒙九章演算法代數學第二年學四元解幾何原本平三角弧三角第三年格物入門兼講化學重學測算第四年微分積分航海測算天文測算講求機器第五年萬國公法富國策天文次算地理金石此課程表有一定影響力,後來林樂知在上海創辦中西書院,其課程表以及諸教會學校的學制、課程表都與同文館該表相差不大,反映出在華傳教士在如何將西方教育模式引入中國的問題上具有共識。在此共識中,除京師同文館外,傳教士自己開辦的教會學校中也開始有“富國策”的課程設置。鴉片戰爭後中國門戶大開,西方各種教會勢力均在中國創辦各種學校,從鴉片戰爭前後到1898年,西方國家基督新教各勢力在中國所創辦的類似於西方小學的蒙學堂有1,766所,學生30,046人,而稍微高級一些的學校(highereducationalinstitutions)則有105所,學生4,285人,兩者合共有1,771所學校,學生34,331人。截至1901年,天主教共有各種學堂975所,[清]徐惟則:《增版東西學書錄》,熊月之主編:《晚清新學書目提要》,上海:上海書店,2007年,第35頁。[英]李提摩太(TimothyRichard)編輯:《新學》,[美]林樂知(YoungJohnAllen)主編︰《萬國公報》第2冊“1889年3月”,台北:華文書局,1968年,第10221-10224頁。目前,已知中國本土上最早設立經濟課程的學校是京師同文館,該課程的設置與赫德及丁韙良有很大關係,前已述及。[美]丁韙良(W.A.P.Martin)編:第一次《同文館題名錄》英漢合璧SuperscriptionofTongwenguanChineseandEnglish(中文版),1879年,第41-45頁。“StatisticsofProtestantMissionarySocietiesinChinafor1898,”TheChineseRecorder,Vol.XXX,No.3(1899年),pp.144-145.
99晚清來華傳教士與西方經濟學的輸入學生18,057人。在19世紀80年代以前,這些教會學校大多為初級、中級教育,19世紀80年代以後,各教會試圖建立類似於西方大學的學校,將原來創辦的中西書院、潞河書院、登州文會館、匯文書院、英華書院、中英書院、宮巷中西書院、育英書院等合併或發展成為更為正式的大學。20世紀初期創辦的齊魯大學、聖約翰大學、燕京大學、之江大學、滬江大學、東吳大學、南京金陵大學、廣州嶺南大學、華中大學、華西協和大學、華南女子文理學院、金陵女子文理學院、北京輔仁大學、天津工商學院(津沽大學)、上海震旦學院等,在晚清時都設置有政治經濟學課程,不少學校也曾進行過一定程度的教學,為中國經濟學課程教育體系的形成奠定了一定基礎。其中,美國長老會教士狄考文所創辦的登州文會館可視為代表,該文會館一向被稱為中國第一所現代意義的大學。與此時大多數的教會學校一樣,登州文會館的西學教育經歷了從小學程度的蒙養學堂再到中學程度,最後轉變成大學的過程。其在1864年創立,名為蒙養學堂,1873年增設中學課程,1877年正式改名為文會館,1881年以後逐漸具有大學水平,1895年狄考文卸職,1902年山東各教會勢力將所辦學校聯合起來成立山東基督教大學,文會館與青州的廣德書院合併,改名為廣文學堂,該學堂又與青州神道學堂、濟南醫道學堂合併為合會學府或差會聯合學府(英文名為山東新教大學,1909年改為山東基督教大學)。1904年,廣文學堂遷到山東濰縣,1917年廣文學堂、神道學堂遷往濟南與濟南的醫道學堂,同時其他醫科學校併入,山東基督教大學易名為齊魯大學,分文理學院、神學院、醫學院三院,而登州文會館即後來的廣文學堂,則是該齊魯大學文理學院的主體。登州文會館在較早的時候就已設置了政治經濟學課程,在登州文會館時期、山東基督教聯合大學時期、齊魯大學時期都有一定程度的教學活動。登州文會館時期“富國策”課程設置在“正齋”(按︰文會館有備、正齋之分)第六年,此課程設置雖然是在1891年印行公佈,但狄考文實際早在1881年後便逐漸增加高等課程,其形成與教學上的實踐可能要早於1891年。1902年文會館與廣德書院合併,改名為廣文學堂,分正班、選班。正班學生直接從中學學堂畢業學生中選拔,其課程雖然同之前的“正齋”課程一樣包含中、高等課程,但西學課程明顯增多,同一學年中,正班所學習的西學程度也比較高,經濟學被列為第三年所學之課程,名為“理財學”,一周上課三次,只在上學期開課,顯然並非重要課程。文會館除了設置經濟學課程外,其圖書館也有少量經濟學藏書,這些書籍大多是當時在華西人的有關經濟學的譯著,如《稅斂要例》、《保富述要》、《理財節略》、《佐治芻言》、《國政貿易相關書》、《工業與國政相關論略》等。至於該校的經濟學教習,由於自成立以來至1913年,該校都沒有專門的經濟學教師,故課程專門教習不多,並都是由非經濟學專業出身的監督或教習承擔。1895年前,該校大部分的課程都是由狄考文承擔,在1895年辭去文會館監督《海關十年報告之二》,徐雪筠等譯編:《上海近代社會經濟發展概況(1882-1931)──〈海關十年報告〉譯編》,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85年,第115頁。史靜寰:《狄考文與司徒雷登──西方新教傳教士在華教育活動研究》,珠海:珠海出版社,1999年;[美]郭查理(CharlesH.Corbett):《齊魯大學》,陶飛亞、魯娜譯,珠海:珠海出版社,1999年。王元德、劉玉峰編:《文會館志》,山東濰縣:廣文學校印刷所,1913年,見《蓬萊歷史文化研究》(蓬萊)2007年總第8期,第22-23、33、34頁。王元德、劉玉峰編:《文會館志》,《蓬萊歷史文化研究》2007年總第8期,第26頁。
100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後,由美國長老會教士赫士(WatsonMcMillanHayes)繼任監督一職,亦曾承擔“理財”一門課程。總之,從19世紀中後期到20世紀初期,以在華傳教士為主體的西學引介者,首先將西方的經濟學課程設置情況介紹到中國,以京師同文館、教會學校為主體的晚清高等學堂都將經濟學列入高等課程安排之中,並逐漸實施了經濟學教學。但此時由於中國人西學程度普遍不高,因而不論是官方學校還是教會學校,在課程上均以最基礎的語言及自然科學為主,而類似於政治學、經濟學、國際法等社會科學,往往並非學校課程設置中的重點,再加上專門經濟學出身的教習較少,在此階段,經濟學在高等學堂的教學實踐情況並不理想。無論如何,在華西人對西方經濟學課程的引入及嘗試還是有其意義,至少在所輸入的學堂課程模式上對中國人有一定影響,如時人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期創辦學會、學堂時,均視富國策為應當引入的西學之一,而將之列入在西學課程規劃之中,為後來中國大學開設、講授經濟學課程奠定了一定基礎。結語傳教士對西方經濟學的輸入與傳播對中國形成了較大影響。西方的富強主張大多為開發利源,從農、工、商、礦、教育着手,對中國社會思潮產生較大影響,亦成為19世紀後期中國“富強”社會思潮的主要內容。19世紀50年代,在上海傭書的王韜與洋人交往密切,雖承認“西人船堅炮利,制度精良、所造火輪舟車,便於遠行,織器田具,事半功倍”,但依舊認為“中國所重者,禮義廉恥而已……奇技淫巧鑿破其天者,摒之不談,亦未可為陋也”。但西國富強主張在華傳播歷時頗久,漸漸為士人所接受,並成為後者討論中國富強的主要內容,到1880年,連郭嵩燾也感嘆,“今言者動曰取法西洋製造乃能致富強”。但這種影響也受中國發展局限,19世紀後期中國也開始重視商業,鐵路、電報、公司等事物也逐漸出現,經濟學書也陸續出現,國人對經濟學形成一定的認知,但在當時影響最大的還是諸如開公司、修鐵路等富強經濟政策,《富國策》、《富國養民策》經濟學書中所論述的諸如“生財”(財富的生產)、“分財”(財富的分配)、“用財”(財富的消費)等經濟學基本原理和概念在中國人的論說中仍相當少見。直至20世紀前後,中國開始自發地引入西方經濟學譯著,推廣經濟學課程,並將知識制度化,影響了社會制度,《申報》、《大公報》的文章才開始使用西方經濟學原理分析中國經濟問題,士人才試圖對國民進行經濟學啓蒙,開始將西方經濟學說中的富強經濟政策和簡單的經濟學原理通過白話報刊的形式向社會底層傳播。總而言之,經濟學課程教育雖在晚清得以建構,但此時雖有雛形,卻多僅有骨架而無血肉,中國的經濟學界和經濟學教育至民國時期才逐漸發展與充實起來。[責任編輯陳超敏][清]王韜:《咸豐九年正月二十五、四月四日》,《王韜日記》,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81-82、112-113頁。[清]郭嵩燾:《光緒六年四月十八日》,《郭嵩燾日記》卷四,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45頁。
101成敗與興衰:傳教士調停咸同“回亂”與黔西南“布依族歸化運動”[摘要]晚清咸同年間,傳教士胡傅理和任國柱受布依族教徒所請,徵得交戰雙方同意,先後擔任貴州督撫與回民起事將領之間的調停人,沿着黔滇驛道,南下前往戰事陣地黔西南的安順府和興義府,執行招安納降和巡視教務的雙重使命。調停事件之所以成行,既是布依族“拜主”的動機,又是布依族“拜主”的結果,這促使“布依族歸化運動”達到最鼎盛時期。然而,因主客觀因素所限,這次調停注定失敗,又使得這批數量龐大的布依族拜主者,不久即紛紛背棄天主教,宣告這場“布依族歸化運動”最終停止。傳教士調停任務的成功與失敗,直接影響着“布依族歸化運動”的出現與停止。這段來去匆匆的短暫地方史事,既可看作“回耶對話”的另類個案,亦可突顯出天主教在黔西南山區傳播的“布依族化”特質。[關鍵詞]黔西南“布依族歸化運動”咸同“回亂”傳教士調停人天主教在貴州的正式馳禁,始於第二次鴉片戰爭後簽訂的《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從此,巴黎外方傳教會(SociétédelaMissionEtrangèreàParis)傳教士得以在貴州公開進行傳教活動,並受到地方官府保護,天主教已不再像民間教門那樣處在地下秘密的傳播狀態。如此寬鬆的社會政治環境,本應有助於貴州教務取得較大的發展;然事與願違,咸同年間的貴州,正處在太平天國起義的大背景之下,各地農民起義連續不斷,根本無法保障傳教士的生命安全,並引起一系列教案:咸豐十一年(1861)青岩教案、同治元年(1862)開州教案、同治四年(1865)募役司本地神父被殺案件、同治五年(1866)興義府城孟穆勒被殺案。為此,傳教士無法定期深入各地進行有序的傳教活動,在此階段,貴州教務呈現出一種緩慢發展的勢態。儘管如此,挑戰與機遇始終相形並存。回、漢、布依族各族農民起義黔西南,儘管有礙於興義府、安順府教務的發展,並給貴州天主教會帶來嚴峻的挑戰,但與此同時,也給傳教士提供了一次難得的、發展當地布依族教務的機遇。戰事期間,代牧主教胡傅理(BishopLouis-SimonFaurie,又名胡縛理)、外事司鐸任國柱(LéonardVielmon)受當地布依族教徒所請,徵得交成敗與興衰:傳教士調停咸同“回亂”與黔西南“布依族歸化運動”*曾志輝作者簡介︰曾志輝,廣東財經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華南商業史研究中心研究員、歷史學博士。廣州510320*本文是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天主教與近代黔桂滇邊布依族社會變遷研究(1844-1952)”(項目編號︰14CZS031)的階段性成果。‧宗教及來華傳教士研究‧
102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戰雙方同意,先後擔任貴州督撫與起義軍回民將領之間的調停人,從貴陽出發,沿着黔滇驛道,南下前往戰事陣地黔西南的安順府和興義府,執行招安納降和巡視教務的雙重使命。傳教士本希望通過調停戰亂、恢復和平來滿足當地布依族“拜主者”的皈依動機,使之領洗入教,完成其所謂的“布依族歸化運動”;但無奈,各種主客觀因素決定其無力勝任其職,調停最終失敗、戰事重起,“布依族歸化運動”宣佈破產。一、“白旗起義”:咸同年間回民起事黔西南咸豐元年(1851),太平天國起義爆發,貴州各族農民應聲而起,引來轟轟烈烈的各族農民大起義,其時間之長,範圍之廣,影響之深,為貴州歷史上所罕見,史稱“咸同貴州各族農民大起義”。其中,作為“綜合了民族矛盾、階級矛盾等多種因素在內的民間教門起事”──咸同年間貴州號軍起義的持續時間最長,影響範圍最廣。此外,貴州各民族地區亦發生區域性的農民起義,出現了“千里苗疆莫不響應”的局面。其中,在黔南、黔東南地區,1854年春獨山縣布依族農民楊元保發動的、以布依族為主體的黔南農民起義,揭開了貴州各族農民大起義的序幕。1855年,台拱廳苗族農民張秀眉領導黔東南苗民起義;1855-1869年,黔南潘新簡領導水族農民起義;1855-1862年,姜映芳領導侗族農民起義;羅光明領導齋教起義軍;李文彩領導太平軍餘部。在黔中,貴定縣苗族農民潘名杰領導苗族起義,聯合太平軍將領曾廣依部隊圍攻貴陽。在黔北,1854年9月,有以桐梓縣楊龍喜為首的漢族農民軍起義;而劉儀順等領導號軍起義。在黔東,徐廷杰、梅濟鼎等領導的紅號軍於1855年在銅仁府起義。在黔西北,1860年由陶新春領導苗族農民軍在威寧州起義。具體到黔西南布依族山區來說,咸同年間爆發的“黔西南回民大起義”的影響最為深遠。這場長達十四年,以回族為主體,雜有布依族、漢族、苗族各族農民的武裝起事,因以白色方旗為幟,史稱“白旗起義”。黔西南回民“白旗起義”可分起義、擴佔、對峙及失敗四個時期:1858-1859年為起義期。1858年11月普安廳大坡鋪回民張凌翔和馬河圖揭竿起義,當地回民紛紛前來參軍,並分途聯繫貞豐苗族楊九和布依族陸王松、文濟才等餘部,共同反清。1859年11月,起義軍佔領新城(今興仁縣),以此為根據地,建立大元帥府,公推張凌翔為大元帥,馬河圖副之。1860-1864年為擴大佔領期。1860年,太平軍曾廣依部從廣西進入黔西南,牽制大量清軍,使得回民起義軍乘機發展。1861年2月佔領普安縣城,3月16日佔領貞豐州城,4月起義軍布依族部將王元興佔領王母縣城,11月19日佔領冊亨州同;1862年3月25日攻佔興義府城,8月8日攻佔普安廳城,9月24日攻佔安南縣城,9月29日佔領興義縣城,12月24日佔領歸有關研究成果,可參見貴州民族研究所編:《太平天國革命時期貴州各族農民起義論文集》(內部刊印),1979年5月;何長鳳:《粗論咸同貴州各族農民起義》,《貴州文史叢刊》(貴州)1984年第2期,第22-34頁;何長鳳:《咸同年間貴州農民起義的特點》,《貴州師範大學學報》(貴州)1982年第2期,第66-74頁。歐陽恩良:《民間教門與咸同貴州號軍起義》,《貴州師範大學學報》(貴州)2005年第6期,第74頁。何仁仲編︰《貴州通史》第3卷,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2002年,第340頁。2002年7月,新城回民起義大元帥府被授予“貴州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位於興仁天主堂左側100米處。田野時間:2009年9月11日。
103成敗與興衰:傳教士調停咸同“回亂”與黔西南“布依族歸化運動”化廳城。1863年1月16日佔領羅斛。至此,興義府屬八個州縣城鎮,均被白旗軍佔領,引來清軍大規模鎮壓,戰爭陷入對峙階段。1864-1871年為對峙期。1864年湘軍攻佔天京,太平天國失敗,清政府得以調集更多軍力鎮壓各地起義。1864年10月,起義軍興義府駐將馬忠降清,張凌翔和馬河圖聞變,親率部隊前往。馬忠棄城而去,後領大隊清軍反撲,張、馬二人寡不敵眾,陣亡於城郊。失去核心領導之後,各將領齊聚新城,商討善後事宜,公推金萬照為經略大臣總理全域,推回首張定中、布依族將領陸王松、苗族將領楊九和田泰祥為元帥,分守原駐各處。金萬照領導的起義軍採取運動防禦的戰術,應對清軍的主動進攻,雙方陣地交替,戰況瞬息萬變。1871-1872年為失敗期。1871年5月,清廷調遣滇桂湘三省兵力入黔圍剿回民起義。1871-1872年,湘軍總兵何世華相繼攻克安南、貞豐,進逼起義軍大本營新城;滇省巡撫岑毓英鎮壓雲南杜文秀回民起義之後,率軍攻佔興義縣、興義府,形成南北夾擊新城之勢。清軍圍攻新城近兩年,起義軍首領金萬照見大勢已去,遂出城與黔軍提督周達武議和,於1872年10月17日被押送貴陽,判處死刑而被殺害。11月底,清軍佔領起義軍最後據點冊亨,至此,咸同黔西南回民“白旗起義”宣告失敗。二、傳教士調停“回亂”始末同治四年(1864),正值軍事雙方對峙焦灼之際,“胡主教被請作調停人,安順至興義一帶奉教者風起雲湧”。法國傳教士調停回民起義軍與清廷之間的衝突,是近代貴州地方史和近代中西文化交流史的一個罕見案例,個別學者雖有所關注,然所用史料單一,基本史實不清。下文將結合調停人傳教士胡傅理、任國柱的法文信件,貴州督撫上奏文書及回民將領信件三方史料,梳理這段調停事件的基本史實,瞭解其來龍去脈,論述其對黔西南布依族教務發展進程的影響,分析其成敗原因。(一)調停事件之緣起1863年5月13日,長達近四年的開州和青岩教案終於審理結束,仇教者、前任貴州巡撫田興恕離開貴陽充軍新疆。不久,對教會抱有好感的兩廣總督勞崇光調任雲貴總督,負責平定雲貴回民叛亂。為扭轉之前緊張的政教關係,勞崇光落實保護教會的各項措施:1863年11月公佈《北京條約》和《天津條約》有關保教條約;1863年12月按照教案審判規定,移交田興恕官邸給教會;1864年2月首付教案賠款1,100萬両銀子;1863-1864年間多次造訪主教府,稱讚教會所辦的慈善事業。通過以上舉措,勞崇光獲得傳教士的青睞,胡傅理稱其為“大恩人和最值得尊重的官員”。勞崇光調任雲貴總督,使貴州教區與地方督撫之間的親密互信關係得以建立,這是傳教士擔任調停人的前提條件。[清]羅文彬編:《平黔紀略》,貴陽:貴陽文通書局,1928年;凌惕安編:《咸同貴州軍事史》,上海:中華書局,1932年;貴州省興仁縣民族事務委員會編:《太平天國時期黔西南白旗起義史料匯編》,貴陽:貴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感謝貴州普安縣青山鎮清真寺桂錦龍阿訇贈送此書。范介萍:《貴州開教以來大事年表》,《世光雜誌》1946年第5卷第5、6合期,第7頁。秦和平:《基督宗教在西南民族地區的傳播史》,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2003年,第127-140頁。AdrienLaunay,HistoiredesMissionsdeChine:MissionduKouy-Tcheou,T.2,Paris,1907,pp.173-181.
104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在此之前,咸豐三四年間(1853-1854),地處安順府屬郎岱與鎮寧交界處軍事分界線的養馬、石頭、蜜蜂等四十餘寨布依族民眾相繼為亂,加入反清鬥爭。該處佔地寬約五六十里,“仲民”聚族而居,深處山區懸崖峭壁,險峻異常,“進路甚險,左挾萬丈峭壁,右臨不測深溪,一線羊腸,渺空切漢,一夫當關,萬夫莫開”。清軍連年進攻,僅“徐觀察河清,乘其不備攻破一次”,日後再無得進者。這批布依族反抗者中,即有因盧廷美傳教引起的“夷人歸化運動”而信教的天主教徒,隸屬募役司堂口管轄。經歷近十年的圍剿與反抗之後,不少布依族教徒反抗者,漸有“厭亂之心”而“亂極思治”,他們“欲反正”,請求傳教士代為傳達投誠歸降之意,成為以後教會調解衝突事件的遠因。(二)胡傅理主教調停議和之行(1864年7月11日至1864年9月30日)1863年,回民起義軍中回族和布依族軍事首領,得知天主教會與地方官府之間的密切互信關係後,致函教會說明他們對漢人的不信任,並邀請胡傅理“在新任的總督面前做調停人”。胡氏向勞總督報告此事,並提出兩個要求:“1、既往不咎,無論普通士兵還是起義軍首領必須寬大處理,禁止濫殺。2、免收當地一年稅款,因為在秩序混亂的地區預徵稅款是貪官進行貪污的最佳機會。”在徵得勞總督同意及各位省府官員無異議的情況下,胡傅理經過考慮後,最終接受這個“謀求公共利益結合傳播福音”的和平使者之工作。1864年7月,傳教士李萬美(LionsFrançois-Eugène)亦有記載:“一方面我們由回族人那裏得到一些禮物,另一方面,布依族、苗族和其他民族希望歸順天主教,他們不歸順他們不敢信任的官員們。這是勞崇光(Lao)和張亮基(Tchang)知道的,他們授權給主教安排這件事情。”胡傅理本打算7月4日起行,但因途中兵痞匪徒的騷擾,延誤一周於7月11日動身。他路經清鎮縣和安平縣(今平壩縣),於7月13日晚到達安順府。7月17日,胡傅理派遣傳道員周保祿(PaulTcheou)向回民起義軍首領遞交親筆信件:可敬的回教徒領袖:人勿論何教,總以在天之主宰為尊;勿論所居何國,總以君上之恩德為重;勿論所行何事,總以出言之信義為先。此情此理,想回教中亦必以為然。本主教九萬里航海而來,為行善功,救人靈魂,捨生命,費銀両,人所共知。不求名,不求利,惟求國家四方安寧,聖教大行,乃為本心。奈數年來,兵連禍結,家有焚掠之苦,人有死亡之蹉。誰實為之,以致如此。每一念及,淚下如雨。竊思各處隙端,各有各情,種種不一。止有回教中人,素守教規,安分守法。大清國二百餘年,並未外視回教。即回教之人,亦皆相安無事。何以至於近日,竟有如此之禍烈乎。在回教必有不滿,必有不願,並有非常冤屈事,方至如此。倘肯將所受冤屈,告之上憲,達之朝廷,則國家自有善處之道,又何須兵連禍結乎?又恐當日有情有理,不能上達,屈中受屈,怨中受怨,故有如此之禍烈也。《勞崇光奏請法國主教胡傅理辦理興義回匪情撫局》,《教務教案檔》第1輯第3冊,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4年,第1481-1482頁。JournaldelaMission,25Juin1864,中文譯稿見貴陽市檔案館館藏案卷《貴州天主教史》,案卷號41-1-105,第6-7頁。文後簡稱“貴陽市檔案卷號41-1-105”。A.M.-E.,Vol.549,p.1039,中文譯稿見“貴陽市檔案卷號41-1-105”,第7頁。
105成敗與興衰:傳教士調停咸同“回亂”與黔西南“布依族歸化運動”本主教目睹時艱,事權不屬,未敢越俎而謀。惟上念天主愛人之心,並念斯民流離之苦,止有自為隱泣而已。及回教公眾來函並永寧州(按︰法文原文為Hin-yfou,應為興義府)信,始知回教大有悔禍之心,仍願相安無事,罷兵歸農。但恐地方官格外作難,求本主教作保,並有信為憑。本主教雖不干預公事,然聞穩回教有向善之心,又有兩院憲招撫確據,本主教情願以身耽承,在兩院憲前為爾作保。請即賜覆,或着一二人來永寧會商更善。本主教已選有公正有德紳士前來,與眾相見面談,如果需要,我親自來亦可。各宜速知悔悟,念國家二百年厚待之恩,投戈返正,是為至要。本主教一秉至公,倘有絲毫不利中國之事,雖死不為。爾等宜共諒此心。此覆,即候眾安不一。貴州代牧主教胡傅理周保祿攜帶此信,經由滇黔邊界的黃泥河(Houang-ngy-ho)進入起義軍大本營新城縣,準備遞交給金萬照,但被李阿訇(LyA-houng)拒收,建議其前往貞豐交給馬河圖(Ma-ho-tou)。與此同時,胡傅理在安順逗留五天後,7月18日晚抵達鎮寧州,24日下午抵達鎮寧州屬陳家堰(Tchen-kia-iuen)看望附近七八個村寨的五百多個布依族信徒,26日抵達募役司,忙於該堂區布依族教務,直到8月8日離開。上述養馬寨、石頭寨和蜜蜂寨等反清布依族民眾,知曉胡傅理正在探望募役司堂口所轄布依族教徒之後,“將其迎入寨中,以願投誠之言向訴”,並表示“願奉教,守規矩,從此不復造反”。這正和胡傅理勸降和議之使命,遂“乘機開導,曉以大義,喻以禍福,俱各欣然領受,真心向化數千人,一時概行發”。勸降這批布依族反清者之後,胡傅理一面向勞崇光匯報此事,一面派遣另一位隨從傳道員陳類斯(LouisTcheou)前往貞豐拜見馬河圖。事有凑巧,當陳類斯到達貞豐晉見馬河圖之時,馬氏正在閱讀周保祿帶來的胡傅理的親筆信。逗留募役司十三天後,胡傅理於8月8日晚到達雙方的軍事分界線永寧州城(今關嶺縣永寧鎮),等待回民起義軍的答覆。8月20日左右,他終於收到起義軍首領馬河圖從貞豐寄來的回信,表示拒絕和談:胡主教大人:近接來信,信中談到欽崇天之主宰、聽皇帝之命令、善待他人,這些不必奉勸,我們回教徒從古至今,總沒有缺過。主教遠航而來是為行善事,救人靈魂,你們不忍心見百姓受災,這一切證明你們不僅想到自己,還有心造福他人。我們回教徒,自唐朝遷來中國……施仁愛滿佈天下,使真道在各時代大放光彩,保護國家與人民,世代忠心朝廷。回教徒中並不缺乏偉大人物,但晚清政局卻十分糟糕。法文原稿見JournaldelaMission,Juillet1864,pp.238-239,中文譯稿見“貴陽市檔案卷號41-1-105”,第23-24頁。亦可見,朱金甫主編︰《清末教案》第1冊,北京︰中華書局,第497-498頁;貴州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貴州省志‧宗教志》,貴州︰貴州民族出版社,2007年,第394-395頁。《胡傅理奏請法國公使李梅函件》,《教務教案檔》第1輯第3冊,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4年,第1507-1508頁。
106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當權者驕奢淫逸,朝廷爾虞我詐,人才未得錄用,賣官鬻爵,官吏欺騙皇上,壓迫人民,不尊法規,於是各種災患,戰爭、疫病、饑荒均臨危國家……此非清朝滅亡之兆乎?清廷建朝已有兩百年,現已動蕩不亂,凌亂不堪,我們不禁自問怎樣才能重振秩序……我們自告奮勇去肩負重擔。為甚麼我們要樹起反抗旗幟?一是積怨已久,一是被逼無奈……目前,我們將繼續反抗,直至消滅妖魔種族。如此才能保護善人,我們殺惡人為救善人,這合乎情理。至於您主動獻身背負和平使命,甘為保證,以作調停,此係您熱心行為,但上天尚未滿足造亂者,世上無人能使其停止。您見到家破人亡,流離失所的戰亂災民,你會痛心。此證明您有同情之心,可惜您未有勇氣放手和我們一起反抗,行動起來。至於您不願插手和平使命之外的事,證明您有先見之明。如果您也願意反抗,請到貞豐住上幾日,我們可隨意面談。敬祝順利。安好。回民部隊大元帥馬河圖8月25日,胡傅理又接到駐守新城的首領金萬照的回信,內容與馬河圖回信幾乎一樣,都表示拒絕接受和談。信中反問胡傅理:“如果有人殺了天主教徒如同殺了回教徒一樣,我看你們是否要起來反抗?”胡氏對此回應道:“可憐的人,根本沒有認識清楚我們天主教會”。馬河圖和金萬照兩位回民起義軍將領連續拒絕議和,嚴重挫傷胡傅理對完成調停任務的信心,他決定返回貴陽等待其他起義軍將領的回覆。他途經募役司、鎮寧、安順,順便巡視當地布依族教務,9月30日返抵貴陽,結束其為期82天的調停戰局與傳播“福音”的行程。(三)外事司鐸任國柱招安納降之行(1864年11月至1865年9月)1864年10月,胡傅理返抵貴陽不久,駐守興義府城的起義軍回民將領馬忠,致函胡傅理“懇其擔保投誠”。起義軍首領張凌翔和馬河圖聞變馳往,欲以勸阻,馬忠不聽並斬殺兩人。馬忠遂派遣兩位回民士兵送函至永寧州,知州汪維翰派差將該回民轉送至省城。兩人在主教府,以教會禮節拜見胡傅理,並遞交馬忠的親筆信。隨後,胡傅理攜信前往督撫衙門,拜訪勞崇光和巡撫張亮基。經三人協商決定,派遣貴州教區外事司鐸任國柱為官府代表,攜帶四品頂戴、花翎一枝前往興義府,為馬忠授職,實地考察其投誠真偽,以便招降更多起義軍部將。形勢所迫,新城縣起義軍將領張定中,亦開始有“輸誠納款”之意。出發之前,胡傅理主教囑咐任國柱,在招安納降之餘,順便巡視沿途各處教務,並重起興義府城的教務。法文原稿見JournaldelaMission,Juillet1864,pp.238-239,中文譯稿見“貴陽市檔案卷號41-1-105”,第23-24頁。亦可見,朱金甫主編︰《清末教案》第1冊,北京︰中華書局,第497-498頁;貴州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貴州省志‧宗教志》,貴州︰貴州民族出版社,2007年,第395-396頁,JournaldelaMission,25Auot1864,中文譯稿見“貴陽市檔案卷號41-1-105”,第29頁。JournaldelaMission,30Sept1864,pp.245-255,中文譯稿見“貴陽市檔案卷號41-1-105”,第30-40頁。《勞崇光奏請法國主教胡傅理辦理興義回匪情撫局》,《教務教案檔》第1輯第3冊,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4年,第1482頁。AdrienLaunay,HistoiredesMissionsdeChine:MissionduKouy-Tcheou,Paris,1907,p.263.
107成敗與興衰:傳教士調停咸同“回亂”與黔西南“布依族歸化運動”1864年11月25日,任國柱與傳道員徐本篤(BenoitSu)、修生韓仙哥(HanSien-ko)和兩個教友僕人,以及王哲賓(Ouangtse-pin)和楊繼武(YangKi-ou)兩位官員,一行七人在官府衛隊的護送下離開貴陽前往興義府城,開啓為期十個月的招安納降之行。11月30日,他途經清鎮、安平、安順和鎮寧,到達軍事邊界永寧州,開始着手談判事宜。12月20日,馬忠派其侄子馬金貴(MaKin-koui)到永寧與任國柱協商並迎接其前往興義府。1865年1月2日,任國柱到達安南縣大坪(Ta-pin),新城回民將領張定中派遣張福喜、馬良壁(MaLeou-pi)來到此地與任國柱協商和議條約。1月4日,雙方達成《三教招撫十四條和約》:凡三教人民如果傾心投誠者,不准傷害一人,至從前所犯,概不追究。凡三教人民自招撫之後,即行剃髮;至各夷教本蓄髮者,聽之。彼此暫行止退兵練。凡三教人民自招撫之後,倘敢抗拒不投者,誅之。(按﹕法文條約中無此條)凡投誠無業三教人們,按定每戶若干人口安置,與以田產,連為屯堡,任其耕種,仍自納糧上草。凡三教人民在未投時所佔城鄉田地房屋,如有原主者,另將無業絕業照人口安置。自投誠之後,免納一年丁糧。凡文武官員,不准擅取投誠分文。三教人民原歸故土者,聽其自便。如無所依歸者,各具名冊,注明戶口人丁,以便安置。招撫之後,須要安設文武員,不准其官向民苛求。各教人們自投誠後,倘犯各條律例,必由地方官辦理;如地方官辦理不公准其上控。招撫之後,必須隨處設立小團,清查土匪。每事必由官府主裁,不得以團抗公。若回教願入天主教者,隨民自便,總不相欺。三教人民,永相和合,勿得挾嫌爭鬥。張定中表示願意接受上述十四條和約,並邀請任國柱前來新城與其面談。1月8日,任國柱抵達新城。3月11日,任國柱與張定中進行首次談判,雙方以《三教招撫十四條和約》為框架,完善了議和條款的細節內容。在獲得貴州督撫兩院的批准之後,《三教招撫十四條和約》得以在新城縣內公佈,新城縣得以短暫歸降清政府。新城縣歸降之後,任國柱便動身離開新城,途經興義縣前往興義府城。3月28日,他在路上遭到興義縣軍事官員劉鴻魁(LieouChe-tchou)的暗殺,但有驚無險地逃脫,後被張定中接回新城。他亦只好另取他道,前往興義府城。任國柱寫給胡傅理的20封信,參見AdrienLaunay,HistoiredesMissionsdeChine:MissionduKouy-Tcheou,T.2,Paris,1907,pp.262-324,中文譯稿見“貴陽市檔案卷號41-1-105”,第50-77頁;以及貴陽市檔案卷《貴州教區史》,案卷號為41-1-113,第123-175頁。AdrienLaunay,HistoiredesMissionsdeChine:MissionduKouy-Tcheou,T.2,Paris,1907,pp.282-283,中文譯稿見“貴陽市檔案卷號41-1-105”,第74-76頁。“三教人民”是指儒家(漢族,Chinois)、回教(回族,Musulmans)、夷教(布依族,Indigènes)。
108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4月7日,他抵達興義府城,受到當地回民部將馬忠和新任興義府知府孫清彥的歡迎。經過三方協商,達成以下和約並張貼在興義府城各處:辦理興義府屬六縣投誠事宜之公告:幾年來,興義府只見刀光劍影,百姓流離失所,人煙稀少,家破人亡,田土荒蕪,真是可哀可泣。幸好,爾等首領馬忠將軍,極為忠直,拒絕惡徒,保衛善人,拋棄叛逆,隨從正義。他四處平亂安民,並懇求我將其投誠之意秉呈總督撫台。兩院大人,極感快慰,深加思考後,派我來此地辦理事務。在多次收到新城起義者的投誠禀帖後,我不得已在來爾等處之前,先到新城,並把那裏的投誠之事辦理好。新城百姓棄惡從善,剃了頭髮,首領等得到皇上賞賜的頂子,平息了當地各種紛擾。為同一目的,仰城鄉三教人等遵照,各須痛改積習,同歸於善,切勿意存兩歧,妄生猜疑。其田產房屋,地方官自有善策辦理。至從前所犯,概不追究。願爾等從此悔改,永為良民,農工商賈,各安本業,共樂升平,以體各大憲恩待寬侑之至意。此又本司鐸所厚望三教人們者也。禀此道行。特委法國傳教士任國柱新城縣城和興義府城雙雙投誠之後,回民起義軍駐冊亨將領亦派代表到興義府城拜訪任國柱,希望給以相同的歸降條件以表投誠。另一軍事重鎮貞豐,由反對議和的金萬照阿訇遙控,未有議和之意。對此,任國柱記載道:“阻止貞豐投誠的人不是別人,就是金萬照阿訇及其同黨,為了證明他們是當地絕對需要的人物……我說過多次的,如果要得穩定持久的和平,就應當使這些人離開新城,最迫切需要離開的就是金萬照,需要他離開,需要他離開,絕對需要他離開。”完成興義府兩處教產的裝修及祝聖典禮,任國柱發現短時期內無法勸降貞豐縣與興義縣,便於9月初返回貴陽。返程途中,他先後探望新城、鎮寧和安順等地的布依族信徒,促進了當地布依族教務的發展。9月14日,在返抵貴陽之前,任國柱在安順致信胡傅理,客觀地總結這次招安納降之行:主教,去年接手的這項和平使命的任務已結束,您一定希望知道我對此事的意見……明顯的,我們在這次活動上做了一件好事。我們恢復了地方上的和平,流離失所的人家得以重圓,我們阻擋了流血,我們救了多數人的命,更珍貴的是我們救了許多人的靈魂,只要我們打發更多傳教士到途經的各處教友點,我保證新教友的數目將大大增加,超過我們的期望的。……大多數官員妒忌一個外國傳教士,手拿十字架,在一天之內為百姓做的好事,恢復和平。因為這是他們多年內應該做卻沒做到的事。然而,我們不必太計較他們的惡意,仍要繼續我們救人靈魂的事業,這比他們的政治事業更為高尚,更讓人得到安慰。AdrienLaunay,HistoiredesMissionsdeChine:MissionduKouy-Tcheou,T.2,Paris,1907,pp.311-312,中文譯稿見“貴陽市檔案卷號41-1-105”,第157-158頁。亦可見朱金甫主編︰《清末教案》第1冊,北京︰中華書局,第504頁。A.M.-E.,Vol.546,p.2513,21Mai1865,中文譯稿見“貴陽市檔案卷號41-1-105”,第159頁。AdrienLaunay,HistoiredesMissionsdeChine:MissionduKouy-Tcheou,T.2,Paris,1907,pp.323-324,中文譯稿見“貴陽市檔案卷號41-1-105”,第174-175頁。
109成敗與興衰:傳教士調停咸同“回亂”與黔西南“布依族歸化運動”至此,從形式上來說,胡傅理和任國柱兩位傳教士的調停之行取得初步成功,各起義軍將領基本接受上述協議,朝廷命官還入駐興義,恢復清廷統治秩序。但是,從實質上來看,短暫的和平背後蘊藏着許多不穩定因素,起義軍內部、地方官府與教會、起義軍與清軍之間都猜忌重重、矛盾疊加,勢必再釀仇殺。(四)調停失敗及其原因黔西南興義府城和新城縣的短暫歸降,最終因為1865年12月勞崇光離黔返滇,1866年4月興義府城將領馬忠被金萬照設計殺害等事件的發生而導致戰爭重起,調停任務最終宣告失敗。箇中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勞崇光與張亮基對招撫和教會的不同態度,昭示着調停事件的失敗結果。無論是勞崇光還是張亮基,招撫起義軍都只是權宜之計,是不得已而為之。然而,勞崇光基於利用教會而欲達招撫起義軍的目的,態度是認真的。他對胡傅理“製作火藥火器,匯兌軍餉,收養難民,代管育嬰堂、及幼堂,設法聯團保護春耕”等事抱有好感,善待教會。他批評“黔省官場習氣,自己不能辦事,反深嫉能辦事之人。其養寇自重之團練,藉端苛斂之強團,惟恐撫局辦定,賊匪蕩平,無從漁利,極力騰謗阻擾”,而對兩位調停人則大加褒揚,“胡傅理、任國柱以局外之人,無所希冀,無所營求,徒以濟物為心,力肩此事,欲仗口舌,以消殺運而靖地方,亦屬有益無損”。他對和約協議的制定及執行,抱着積極主動的態度,應是整個調停事件的決策者和支持者。與勞崇光態度相反,張亮基對天主教“痛恨入骨,聲為田興恕報仇。凡聞天主教之名,即必恨之”。他認為傳教士的調停是教會干預地方內政,告誡胡傅理“務遵和約,不得興聞地方公事及剿撫事宜”。他認為部分起義軍將領投誠是詐降,是在玩弄緩兵之計以積蓄力量反攻,堅信“撫局不成”。同時,他反對勞崇光善待教會的行為,“臣與督臣相處兩年,深知其性情偏執,持才愎練,是非臧否,每多任意顛倒,而於天主教奉若神明,動以天主聖教稱之。故胡傅理凡有所言,無不唯命是聽,尤非他人所能搖奪”。1865年12月,勞崇光離黔返滇,之後,貴州實乃張亮基“獨當一面,恩威專在一人”。督撫之爭以勞崇光的失敗和張亮基的勝利告終。其次,督撫之爭的結果,促使興義府屬命官進一步採取仇教反教和“明撫暗剿”的措施,使和議無法落實,迫使投誠軍民重新反抗。在張亮基的慫恿之下,興義知府孫清彥“出示不還土地,不還人婦女,故意阻擾投誠”;普安知州錢塤“所有回民產業,皆經錢壎私賣肥己。今回匪已投誠,自當還其產業,而錢壎吞食不吐,以致投誠回民,無所歸業,實恐有再變之虞”。另外,錢塤“改天主教為天誅教,出示禁止”;興義縣遊擊劉鴻魁和普安廳遊擊易飛雄,“皆以田興恕練勇署理,奪人田產,佔人妻女,營私累萬,道路側目,稍一榭動,即必生變”。為表和《勞崇光奏請法國主教胡傅理辦理興義回匪情撫局》,《教務教案檔》第1輯第3冊,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4年,第1486-1487頁。《法國公使李梅轉呈貴州主教胡傅理奏摺》,《教務教案檔》第1輯第3冊,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4年,第1494頁。《張亮基秘陳黔省回務夷情奏摺》,《教務教案檔》第1輯第3冊,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4年,第1464-1466頁。《法國公使李梅轉呈貴州主教胡傅理奏摺》,《教務教案檔》第1輯第3冊,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4年,第1493頁。
110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談誠意,平息投誠軍民和傳教士的不滿,勞崇光曾試圖撤銷上述貪官污吏,但遭到張亮基極力反對,難以實施。再次,調停期間,傳教士亦關注當地布依族教務的發展,執行傳播福音與恢復和平雙重使命,以期拯救當地“三教人民之靈魂與生命”。這種“一心二用”的做法,削弱了其本身就不強的調停力量,以及雙方對其的認可和威信。最後,1866年4月,起義軍主戰派回首金萬照誘殺興義府投誠將領馬忠,重新佔領興義府城。形勢所迫,新城投誠將領張定中決定放棄和約,繼續反抗清軍。之後,冊亨等投誠將領以效仿興義和新城,紛紛重新揭竿而起,和談破裂,戰爭重起。正因起義軍內部多次叛變和內訌嚴重影響士氣,人人自危,終使清軍能將之逐個擊破。1872年11月底,清軍攻破最後據點冊亨,最終以武力而非和談的方式鎮壓了此次“回亂”。三、調停“回亂”成敗與“歸化運動”興衰傳教士調停“回亂”事件,是近代貴州地方史一件特殊的歷史事件,不僅影響到咸同年間黔西南回民起義的歷程,且還影響到貴州布依族傳教事業的發展進程。調停結果的成功與失敗,導致近十萬布依族“拜主者”的出現與消失,並決定着與此同時發生的“布依族歸化運動”的起始與停止。(一)拜主者:未領洗的信教者與普通天主教徒一樣,布依族教徒亦可領受洗禮、堅振、聖體、告解、終傅、婚配、神品等人生七大聖事。教會規定,洗禮、堅振和神品三大聖事,每個教徒只能執行一次,婚配聖事一般也一次。因此,教會慣常所說的領受聖事多指聽告解與領聖體兩大聖事。七大聖事中,所有人都有資格領受洗禮聖事,其後六件聖事只能由受過聖洗的人領受。為了保證教徒的信仰質量,教會規定在領洗前,對信徒進行三個月到三年不等的考察,由本堂神父根據其對信徒在教義要理、宗教禮儀、言行舉止等各方面的考察結果決定是否授予洗禮。考察期間,這些未領洗的信徒被稱為“拜主者”,民國時期多稱為“望教者”或“保守教友”,現今教會多稱為“慕道者”。每一位願意入教的貴州平信徒,首先都必須進行拜主禮儀,而後成為拜主者,完成入教流程中第一個步驟。對這個拜主禮儀的具體程序,傳教士進行了比較詳細的描述,以便讓我們瞭解晚清西南地區天主教徒入教聖事禮儀:外教者被證明確實願意奉教,這才叫他實行拜主禮,拜主禮者是實行過拜主禮的外教人。拜主禮程序如下:當一個外教人得聽教理後,願意信仰天主,願意作一個教徒,人們便教他劃十字。當他學成劃十字後,便帶他到教友家祭桌上點一對蠟燭,外教人跪下,手裏拿着一張印有經文的單子,一個老教友在旁跪着領經。以“因父及子及聖神,阿門!”開頭,再叩五拜並念五拜經:一拜信天主一切都棄絕。二拜信天主寬恕我罪過。三拜愛教至尊至善於萬有之上。四拜一心痛悔我之罪過永生不改。五拜傾訴聖母轉達天主恒移懸佑。再念:我信全能者、救我者聖父、萬福瑪利亞、天主十戒等……結束後再念五謝禮經:“一謝天主生養照顧之恩。二謝天主降生救贖之恩。三謝天主贖罪賜寵之恩。四謝賜我信教,引我升天之恩。五謝天主自生至今無數之恩。因父及子及聖神,阿門!”禮畢後,新拜主者拜謝教友們,引他進聖教會。教友們亦還拜,祝福他,
111成敗與興衰:傳教士調停咸同“回亂”與黔西南“布依族歸化運動”鼓勵要恒心。從此以後,拜主者才被視為教友,可以參加彌撒典禮,遵守教會規誡……拜主者停留在此階段,幾月或幾年不等……當傳教士確實相信他們有真誠,然後吸收他們成為保守教友……再經過一段時間的考驗,才能給他付洗。拜主禮儀只需若干領洗教友參與,不需外國傳教士或中國神父在場,程序簡單,把關鬆弛。這使得凡能結識教徒,抱有不同信仰動機而願意信教的民眾,絕大部分都被教會接納為望教者,成為進入考察期而等待洗禮的準教徒。當信教者的皈依動機摻雜許多世俗功利色彩,完成拜主儀式後確實能滿足其利益要求時,往往會引起“奉教者風起雲湧”,即被傳教士讚嘆為“歸化運動”(mouvementdeconversions)。與此相反,當完成拜主禮儀後,發現教會並不能滿足其世俗利益,他們自然會背離或放棄天主教信仰。傳教士將此遺憾地描寫為“歸化運動停止”(cessationdumouvementdeconversions)。(二)十萬布依族拜主者及其“拜主”動機傳教士調停期間,黔西南安順府正經歷一場由李萬美開啟,胡傅理主教親自參與的“布依族歸化運動”,產生近十萬布依族拜主者,但不久絕大部分都背棄教會。1864年,“胡傅理被雙方請作調停人,安順至興義一帶夷人奉教者風起雲湧”;1864-1865年間,“任神父調停回亂……鄉村奉教者眾多,但不久皆背教”。數量龐大的布依族拜主者為何來去匆匆?為此,巴黎外方傳教會修院總部特意致函胡傅理質問:“根據你的報告,有十萬新奉教的人(拜主者),而你登記的新教友僅為511個,接受領洗的僅300個,這是怎麼回事?”胡傅理回覆說:“答案是,忽然之間他們的回頭停止了,背教或棄教的成千上萬,幾個禮拜之後,幾乎全部都消失了。”胡主教並沒有給出直接答案,屬下的傳教士卻給出了自己的解釋,對布依族拜主者和“拜主”動機有所記載:開創“布依族歸化運動”的傳教士李萬美認為,這些布依族拜主者,“是無知的、虛偽的、野心勃勃的、詐騙的、魚龍混雜的,他們試圖渾水摸魚,乘機報復仇人,或想發財,或想晉升官職,絕大多數對天主教一無所知……他們像無頭蒼蠅一樣,教會在哪裏,就到何處……活動迅速,拜主團隊數量龐大,成百上千的奉教……達到十萬之眾”。之後,李萬美分析這些布依族信教者的拜主動機,認為,“布依族(Tchong-kia-tse)過去和現在信教的唯一理由,都是為了擺脫漢人們的壓榨和剝削……貧苦受迫的布依族,看見主教戰勝田大人,又是勞總督的朋友,就認為教會是他們的救星。他們錯誤的認為,自我保護最好的舉措就是去奉教,所以公開宣布要拜主。這個動機無可厚非……在理論上,是可以接受的……他們認為去見主教,參加天主教,就可以得到所需要的一切”。歸化運動中心地區──安順堂口的本堂神父納密的日記記載到:“1863、1864、1865年三年內,當地布依族(Yi)大規模的集體來拜主,他們不是AdrienLaunay,HistoiredesMissionsdeChine:MissionduKouy-Tcheou,T.2,Paris,1907,pp.155-157,中文譯稿見“貴陽市檔案卷號41-1-105”,第67-68頁。LettersàM.Albrand,1866,中文譯稿見“貴陽市檔案卷號41-1-105”,第130頁。范介萍:《貴州開教以來大事年表》,《世光雜誌》1946年第5卷第5、6合期,第8頁。AdrienLaunay,HistoiredesMissionsdeChine:MissionduKouy-Tcheou,T.2,Paris,1907,p.348,中文譯稿見“貴陽市檔案卷號41-1-105”,第119頁。AdrienLaunay,HistoiredesMissionsdeChine:MissionduKouy-Tcheou,T.2,Paris,1907,p.350,中文譯稿見“貴陽市檔案卷號41-1-105”,第122頁。
112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很明白為甚麼信奉天主教。一位奉教的布依族對我說,信教可以避免漢人的蹂躪,尤其在他們的對外交涉事故上,主教和傳教士是他們有力的靠山。”胡傅理認同李萬美和納密的描述和分析,最後總結到:“布依族集體歸化,並非出於信仰誠意,而是帶着切身利益和政治上的意義;他們根本沒有信德,見我們能夠有效地保護他們,就以教友身份安心的散居在他們的居住地。”胡傅理認為,獲得“切身利益”是大多數布依族信教者的拜主動機。然而,在不同歷史環境下,“切身利益”的具體表現形式有所不同,從而影響到他們拜主動機具體形式的變化。對於地處軍事交界線的眾多布依族拜主者而言,他們最大的“切身利益”莫過於最基本的生命安全。無論是鎮寧境內養馬寨、石頭寨、蜜蜂寨等布依族反清者,還是未揭竿起義的布依族普通民眾,他們之所以紛紛湧入教堂,準備奉教,加入“拜主者”教友群體,都是為避免戰亂之禍,獲得基本生存保障。正因如此,為獲得和平環境以求自保,這些布依族反清者,一方面紛紛加入“拜主者”行列,出現“布依族歸化運動”的現象;另一方面,請求傳教士充當軍事雙方的調停人,希望和平談判取代武裝對抗。因此,傳教士兩次調停之旅之所以能夠成行,既是布依族“拜主”的原因,又是布依族“拜主”的結果。李萬美把“布依族歸化運動”分為四個階段,其中鼎盛時期,即為他們調停期間的1864年9月至1865年8月。(三)布依族拜主者棄教原因:調停失敗期盼和平、以免戰禍是布依族拜主者最“切身利益”的動機。這直接決定了一旦傳教士調停失敗,戰事重起,他們將迅速放棄“拜主者”身份,背離教會,而導致“布依族歸化運動”的停止。面對着這些對天主教一無所知,沒有信德,只為獲取其切身利益的拜主者,胡傅理在1864年12月發佈一道主教通諭:“重新審查拜主者的信教動機,剔除有官司纏身者;當地人希望成為拜主者,必需至少有一位傳道員在場主持拜主禮儀並考察其有無官司纏身;外地人來堂區‘拜主’,必需有教友介紹,有充足的信德表現,及本堂神父親自批准。”這些嚴格審查舉措的實施,剔除了不少已拜主的布依族信徒,領洗入教的布依族教徒數量有所減少。對傳教士的調停行為,巡撫張亮基自始自終都認為其是“干預地方內政”、根本無法達到目的之舉措,只能是姑息養奸,後患無窮。調停期間,仇教官員張亮基着手強力打壓教會,採取了一系列反教行為。1864年12月,暗殺來興義縣執行調停任務的任國柱未遂,監禁興義縣內9名教徒。1865年3月,殺死興義教友趙若瑟、周伯多祿、張伯多祿和劉姓教友。1865年5月,張亮基派遣林子清(LinTse-tsin)藉口剿匪,屠殺部分布依族教友村寨,以羊毛寨(YangMao-tchai)最為慘烈。1865年8月1日,募役司本堂神父楊通緒被殺,整個“回亂”時期都未有神父接任其職。A.M.-E.,Vol.549,p.459.JournaldeGan-chouens,parLamy,中文譯稿見“貴陽市檔案卷號41-1-105”,第121頁。LettersàM.Albrand,25Novembre1865,中文譯稿見“貴陽市檔案卷號41-1-105”,第130頁。AdrienLaunay,HistoiredesMissionsdeChine:MissionduKouy-Tcheou,T.2,Paris,1907,p.356.LettersàM.Vielmon,13Décembre1864,中文譯稿見“貴陽市檔案卷號41-1-105”,第131頁。
113成敗與興衰:傳教士調停咸同“回亂”與黔西南“布依族歸化運動”楊神父之死使募役司及附近成千上萬的布依族拜主者無法進行宗教聖事,從而陸續疏離教會,不久,起義軍佔領了這個小城,能幸免於難的信徒都逃亡四處。這個在胡傅理和任國柱調停時期曾被寄予厚望的布依族堂口就這樣沉陷下去。與此同時,張亮基一直認為,起義軍將領的歸降是詐降,從未想過履行調停和約的內容,反而積極部署進攻,以圖武裝剿滅起義軍。1865年10月,得知勞崇光將離黔赴滇時,他公開發動反攻起義軍的戰事,戰爭重起,調停任務最終失敗,布依族拜主者紛紛背教。對此,傳教士亦有記載。1865年10月10日,胡傅理寫道:“戰爭又開始了,十萬以上的拜主者,其中有十分之九被迫舉起武器,又重建自己的防禦陣地。”安順堂口的李萬美,在1865年11月25日記載到:“一個破壞性災難到來,我的歸化幻想已不能實現……到處是欺騙、背離、崩潰和災難……漢人新教友可能還剩一兩千,至於布依族(indigènes),那就更少,只剩四五百個寨子仍宣稱是教友……這麼多的寨子中,之前近十萬剩下不到一萬,我還不敢肯定他們能全部皈依。”在鎮寧,“布依族(Tchong-Kia-tse)重新叛亂,毫無信任,從官府迅速投奔到反亂者,放棄了天主教,取消了當初的承諾”。在興義,“新教友來的快,去的更快,老教友面對着重起的戰亂,四處逃散了。興義府城200個布依族(indigènes)新教友中只剩下10個;整個堂口原有800-900名,1865年底,其數不到200名”。勞崇光離黔赴滇後,仇教官員張亮基進一步打壓教會和圍攻回民起義軍的兩項措施,使得更多的布依族信徒,紛紛背棄天主教,重新拿起武器以自衛。綜上所述,傳教士調停事件之所以成行,既是布依族“拜主”的動機,又是布依族“拜主”的結果,這促使“布依族歸化運動”達到最鼎盛時期。然而,因各主客觀因素所限,這次調停注定失敗,又使得這批數量龐大的布依族拜主者,不久即紛紛背棄天主教,宣告這場“布依族歸化運動”最終停止。傳教士調停任務的成功與失敗,直接影響着“布依族歸化運動”的出現與停止。這兩大歷史事件,在為期僅幾年的歷史進程中,使得安順府與興義府交界處的近十萬布依族拜主者群體,經歷一個來也匆匆、去也匆匆的短暫過程。[責任編輯陳超敏]AdrienLaunay,HistoiredesMissionsdeChine:MissionduKouy-Tcheou,T.2,Paris,1907,pp.328-332,中文譯稿見“貴陽市檔案卷號41-1-105”,第78-85頁。A.M.-E.,Vol.546,p.2319,LettersauxDirecteursduSéminairedeM.-E,10Octobre1865.LettersàM.Albrand,25Novembre1865,中文譯稿見“貴陽市檔案卷號41-1-105”,第130頁。AdrienLaunay,HistoiredesMissionsdeChine:MissionduKouy-Tcheou,T.2,Paris,1907,p.355,中文譯稿見“貴陽市檔案卷號41-1-105”,第130-131頁。
114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摘要]童文獻是晚清著名的法國入華傳教士,也是19世紀法國傑出的漢學家、博物學家和思想家。他在1853-1860年間擔任貴州教區教務長,採取若干具有明顯入世傾向的新措施來發展天主教會,穩固了新生貴州教會的根基。此外,他利用在華宣教之便向歐洲提供了大量中國物種,返回法國後倡議在漢口成立歐洲科學院,並積極推廣中國語言和文化,提出“中國優越於法國”的觀點。考察童文獻的文化活動,可知19世紀下半葉的中法文化關係是相當複雜的。[關鍵詞]童文獻貴州天主教“中國優越於法國”童文獻是巴黎外方傳教會(SociétédelaMissionEtrangèreàParis)在中國西南的傳教士,法文名為保祿-於貝爾‧佩爾尼(Paul-HubertPerny,1818-1907),出生於法國杜省(Doubs)蓬塔列市(Pontarlier),畢業於貝藏松大神學院(GrandSéminairedeBesançon),1843年4月15日晉鐸,擔任蓬塔列市聖母教區副本堂神父,1846年11月11日加入巴黎外方傳教會,1847年7月5日赴貴州傳教,主要在興義府、遵義、綏陽、湄潭和石阡等地活動。1853年4月22日,貴州教區主教白斯德望(E.Albrand)去世,他生前指定貴州神修院院長胡縛理(L.Faurie,1824-1871)為新主教,但胡縛理認為自己資歷尚淺,未敢接受任命。在這種情況下,先於胡縛理入黔的童文獻以教務長的身份對貴州教區行使實際管理權,直至1860年胡縛理被羅馬任命為貴州主教為止。童文獻是個備受爭議的人物,其一生頗為傳奇。他主理貴州教務期間,採取了若干新措施發展教會,但也因新措施與巴黎外方傳教會主張的傳教方式相左而遭到該會傳教士的抵制,於是,他於1872年脫離巴黎外方傳教會,以天主教會教士的身份繼續活躍在法國思想界,協助歐洲著名思想家、《基督教哲學年鑑》(AnnalesdePhilosophieChrétienne)主編伯納提(A.Bonnetti,晚清貴州教區教務長童文獻考*郭麗娜鄭瑩作者簡介︰郭麗娜,中山大學外國語學院教授、歷史學博士;鄭瑩,中山大學外國語學院博士後。廣州510275*本文為廣東省社科基金項目“19世紀法國思想界的中國形象”(批准號:GD14CWW01)的資助研究項目。“Paul-HubertPerny,”ArchivesdelaMEPASIE,No.532.http://archives.mepasie.org/notices/notices-biographiques/perny.‧宗教及來華傳教士研究‧
115晚清貴州教區教務長童文獻考1798-1879)對耶穌會馬若瑟(P.Prémare)的遺作進行整理、翻譯和注解,編輯成《摘自中國典籍的主要基督教理遺芳》(VestigesdesPrincipauxDogmesChrétiensTirésdesAnciensLivresChinois)一書並於1878年出版。1880年,童文獻自創《天主教哲學新年鑑》(NouvellesAnnalesdePhilosophieCatholique),1884年出版《殉道者之所》(LaSalledesMartyrs),介紹貴州教徒郝開枝等人的事跡。此外,童文獻是法國馴化協會成員、博物學家,熱衷於中國語言和文化研究,曾化名萊昂‧貝爾當(L.Bertin),抨擊法國經院漢學大權威德理文(H.deSaint-Denys)曲解中國典籍,因而“聲名狼藉,在1874年9月30日被凡爾賽教化法庭處以500法郎罰金,入獄6個月,上訴後减為2個月”,從而遭到法國漢學界的孤立,至2005年西方漢學雜誌《東方和西方》(EastandWest)才承認他是“一個被遺忘的東方學家”。童文獻曾在巴黎公社期間被國民軍扣押,作為人質的他歷劫生死,後出版回憶錄,譴責巴黎公社的暴行。1906年,即法國通過《政教分離法》(LaloiConcernantlaSéparationdesÉglisesetdel’État)的次年,他署名“童文獻”在《天主教世界雜誌》(RevueduMondeCatholique)上連載長文《中國優越於法國》,以一名中國人的身份表達他對法國社會道德缺失和文化撕裂的憂慮。童文獻作為法國人、傳教士和漢學家,其內心的複雜和糾結與19世紀下半葉錯綜複雜的法國社會狀況和雲譎波詭的中法關係不無相關。對他的主要活動和思想狀況進行研究,既可以深化對中國天主教會史特別是貴州教會史的研究,揭示某些以前被一筆帶過的史實,也可以加深對近代中法關係嬗變的理解。鑑於國內目前尚未有專文涉及此重要人物,本文將根據南志桓(AdrienLaunay)的《貴州傳教史》、巴黎外方傳教會的相關文獻、法國各種協會的期刊和童文獻的著作,追蹤童文獻的行蹤,解讀其觀點,並討論其影響。一、貴州教區的新傳教舉措1846年3月8日,貴州脫離四川教區,成為宗教代牧區,川東主教范若瑟(E.Desflèches)被教宗庇護九世(PieIX)任命為貴州代牧主教。但是川東教務繁重,范若瑟無法兩頭兼顧,遂向羅馬推薦白斯德望。白主教是一位相對保守的傳教士,堅持用傳統的“口對耳福音”(apostolatdeboucheàoreille)方式傳教。他出任貴州主教期間(1849-1853),適逢巴黎外方傳教會在兩廣教權問題上與澳葡方面發生衝突,由於法國天主教會在華南和西南的利益是GustaveVapereau,DictionnaireUniverseldesContemporains,Paris:Lahure,1893,p.1234.HenriCordier,E.Chavannes,“PaulPerny童Tong,”T’oung-Pao,S.II,Vol.8,No.1(1907),pp.125-127.LionelloLanciotti,“AForgottenOrientalist,”EastandWest,Vol.55,No.1/4(Dec2005),pp.467-471.AdrienLaunay,HistoiredesMissionsdeChine:MissionduKouy-Tcheou,T.1,Paris:MissionsÉtrangéresdeParisandLesIndesSavantes,2002,pp.172-175.“EtienneAlbrand,”ArchivesdelaMEPASIE,No.398.http://archives.mepasie.org/notices/notices-necrologiques/albrand-1805-1853.ClaudeSoetens,L’EgliseCatholiqueenChineauXXeSiècle,Paris:Beauchesne,1997,p.40.陳靜:《〈黃埔條約〉簽訂後法國教會在粵活動研究(1844-1885)》,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09年,第12-24頁。
116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為一體,所以白主教不得不將部分精力放在支持本會與澳葡的抗爭工作上,促成香港主教會議的成立,這也多少影響到了貴州本地教務的發展。1853年,童文獻以教務長身份接手貴州教務之後,立即提出一系列發展教會的計劃,涉及傳教、教育和醫學。他準備“籌辦一所他稱為師範學校的大型機構,內設三個主要教學部門……向我們認為有能力履行職責的新教徒灌輸信仰,規範生活和進行宗教辯論。有人將來專事佈道,有人專攻有利於聖嬰事業的醫學,第三類人是要教育年輕一代”。童文獻還鼓勵基督徒學童學習漢語,他在呈總會的報告中解釋道:“為了讓我們的貴州學生能夠精通他們自己的語言,我聘請了一位中國文人為他們授課……那些天資聰慧的孩子更要學習這一語言,如有可能,要考取功名,您難道不覺得這更有利可圖嗎?將來會有一大批有文化和信仰堅定的神父為傳教事業做出貢獻。”1856年,童文獻將神修院遷至貴陽六沖關,為貴州修生楊通緒等人晉鐸,並制定出華籍神父的日規、月規和年規,同時規範傳道員的每日義務和巡視義務,保證整個傳教體系在精神上的虔誠和信仰上的堅定。此外,童文獻還創辦《傳教報》(JournaldelaMission)和開設圖書室。他向總會解釋道:“新生教會的歷史應該如實傳於後人。”《傳教報》除了記錄貴州教區的主要傳教事件之外,還有相當長的篇幅保留給“科學材料,包括歷史、地理、奇聞、當地的自然科學、該省的風俗習慣”。這份報紙在貴州教區堅持創辦了12年,成為巴黎外方傳教會檔案學家南志桓撰寫《貴州傳教史》的重要文獻之一。1857年,童文獻返回歐洲,遊說巴黎總會和羅馬傳信部,為開展相關計劃籌集資金和招募人員。不可否認,童文獻是一名相當有抱負的年輕傳教士。他的新舉措在當時未必能夠一一實現,但還是極大地推動了貴州教務的發展,鞏固了新教區的根基。巴黎外方傳教會在其生平略傳中肯定“他注重培養教徒,特別是醫學方面的培養工作,1855年在貴陽開辦了一個新診所,在大定也開辦了一處,兩年後在廣順也開了診所,1857年在貴陽開辦男童和女童救助所各一處”。南志桓在《貴州傳教史》中對童文獻主持貴州教務期間貴陽孤兒院的成績也給予高度評價,指“這一做法的效果立竿見影,從異教徒兒童的受洗人數上可以看出來。1854年的數字比1852年增加了4,000人”,此後基本上逐年增加,1855年總人數達到15,424人,1856年26,012人,1857年20,085人,1858年30,553人,1859年29,767人。“EtienneAlbrand,”ArchivesdelaMEPASIE,No.398.http://archives.mepasie.org/notices/notices-necrologiques/albrand-1805-1853.AdrienLaunay,HistoiredesMissionsdeChine:MissionduKouy-Tcheou,T.1,Paris:MissionsÉtrangéresdeParisandLesIndesSavantes,2002,p.372.Ibid.,p.413.Ibid.,p.416-428.Ibid.,p.451.Ibid.,p.452.“Paul-HubertPerny,”ArchivesdelaMEPASIE,No.532.http://archives.mepasie.org/notices/notices-biographiques/pernyAdrienLaunay,HistoiredesMissionsdeChine:MissionduKouy-Tcheou,T.1,Paris:MissionsÉtrangéresdeParisandLesIndesSavantes,2002,p.450.
117晚清貴州教區教務長童文獻考從上述新舉措中,我們也不難看出童文獻的傳教理念相對開明,具有明顯的入世傾向,與巴黎外方傳教會的原教旨主義和“內斂式”傳教模式格格不入。首先,教會創辦學校是新教的做法,天主教其實並不提倡,直至20世紀初,天主教會內部仍有不少人“認為辦學的努力不利於真正福音的傳播”。其次,巴黎外方傳教會早在“中國禮儀之爭”時譴責過拜孔祭祖,不鼓勵天主教徒考取功名和參與習俗活動。因此貴州其他傳教士如梅西滿(S.Mihière)、李昂(F.E.Lions)和胡縛理等人原先均支持童文獻出任教務長,後來都改變態度,持保留意見。到了20世紀初,南志桓在編寫《貴州傳教史》時,仍明確表示“我們不能贊同佩爾尼的意見(指鼓勵學童參加科考)”。1860年,胡縛理出任貴州主教,他致函總會,稱“儘管佩爾尼先生在未徵得本會兄弟同意的情況下採取了一些行動,但我們不會撤銷其所為,因為最明智和最溫和的做法是不要否定既成事實的行為,而只是知會本會長上:鑑於內外部的戰爭,時機尚未成熟”。不過胡縛理在隨後的工作中還是慢慢地淡化童文獻的影響,比如刪去《傳教報》中科學研究部分的內容,僅保留宗教部分。1861年,童文獻向兩廣教區主教明稽章(Ph.Guillemin)申請到廣西傳教。當時兩廣教務急速擴張,明稽章手頭十分缺人,但“梅西滿到廣州旅行時,就廣西教務和明稽章做了長談”,此後明稽章拒絕童文獻的請求,捨近求遠,要求巴黎總會派遣新傳教士到廣西工作。1862年,童文獻離開貴州到川東,不久返回法國,專心從事漢語專著的編寫。1872年,童文獻脫離巴黎外方傳教會,以天主教修道院院長(l’abbé)的身份繼續參與法國國內思想界的活動。二、引進中國物種、倡議在漢口成立歐洲科學院童文獻在貴州傳教時,正值法蘭西第二帝國時期,工業革命興起,各種地理勘探和動植物馴郭麗娜:《清代中葉巴黎外方傳教會在川活動研究》,北京:學苑出版社,2012年。ClaudeSoetens,L’EgliseCatholiqueenChineauXXeSiècle,Paris:Beauchesne,1997,p.61.AdrienLaunay,HistoiredesMissionsdeChine:MissionduKouy-Tcheou,T.1,Paris:MissionsÉtrangéresdeParisandLesIndesSavantes,2002,p.413.Ibid.,p.471.Ibid.,p.531.AdrienLaunay,HistoiredesMissionsdeChine:MissionduKouang-Si,Paris:LibrairieVictorLecoffre,1903,p.102.南志桓在《貴州傳教史》(第一卷第531頁)中交代了童文獻的部分後續文化活動,提及他在注解馬若瑟的作品時使用了西奧奈神父(A.Sionnet)這一筆名。西奧奈神父確有其人,是著名的法國耶穌會士,生卒日期未詳,主要活躍於19世紀上半葉,因在1845年出版《論本堂神父及其在教會中的權利》(DesCurésetdeLeursDroitsDansL’Église)一書而著名,也曾在1839年注解過馬若瑟的文本。而童文獻的注解版本出版於1878年,出版時使用的是自己的本名。另外,筆者查閱了19世紀法國的主要宗教期刊,如《宗教和國王之友》(L’AmidelaReligionetduRoi)、《宗教、歷史和文學研究》(EtudesReligieuses,HistoriquesetLittéraires)和《基督、基督主義和未來的宗教》(LeChrist,leChristianismeetlaReligionde1’Avenir)等,都沒有找到西奧奈神父在19世紀下半葉的活動信息;再者,巴黎外方傳教會亞洲教會網上檔案資料、瓦貝魯(GustaveVapereau)主編的《世界當代名人辭典》(DictionnaireUniverseldesContemporains)的“佩爾尼”條和1907年考狄在《通報》上為童文獻撰寫的訃告中都沒有“童文獻使用西奧奈筆名”一說,由此筆者推斷南志桓的說法有誤。
118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化協會紛紛成立,涉洋尋找原材料和推銷商品。法國外交人員和傳教士遠赴海外,有機會進行實地考察,因此成為各協會招攬的成員。童文獻、明稽章和胡縛理等人都是法國馴化協會成員,但是明稽章和胡縛理更加關注傳教利益,明稽章在籌建廣州石室教堂時對拿破侖三世說:“廣東沒有法國的貿易,法國在那只以天主教士而出名。”相反,童文獻驚嘆於中華帝國的地大物博,熱衷於動植物研究和標本搜集,主張系統地研究中國的物產、社會制度、經濟制度和農工商業。據《里爾地理學會會刊》(BulletindelaSociétédeGéographiedeLille)記載,童文獻先後向法國各動植物培育協會寄回8,000多種中國物種,並試圖引進到法國,改良歐洲物種。陸南也提及童文獻研究過廣西植物,“佩爾尼說龍眼是euphoria(即龍眼的拉丁名)”。此外,童文獻還向帝國動物馴化學會贈送過多種可食用植物、可染色植物以及多種動物蠟和昆蟲蠟,委托過里昂皇家獸醫學校主任勒科克(Lecoq)帶回狂犬病藥物的樣品。童文獻非常推崇中醫哲學和中藥療效,認為中國的地理、氣候和種群的特性決定了中國不需要外科醫學,中醫瞭解植物的特性和療效,善於利用自然界一物降一物的道理來治病,其治療法比西醫更加高明。這引起了西醫名家馬提農(Matignon)與著名外科醫生、里昂科學院院士歐仁‧萬森(EugèneVincent)的強烈不滿,後者認為“中醫沒有希波拉底的醫學那般智慧和科學”,不滿“佩爾尼鼓吹中國的治療法和藥典”。在童文獻引入歐洲的中國物種中,柞蠶令他在生物學史上留名。柞蠶是以柞樹葉為食料的吐絲結繭昆蟲,蠶絲產量大,屬鱗翅目大蠶蛾科,學名為“AntheraeapernyiGuérin-Méneville”,其中“pernyi”正是童文獻的法文姓氏讀音,“Guérin-Méneville(蓋蘭-梅內維勒)”則是法國著名的蠶種馴化專家。19世紀上半葉,法國里昂絲織業在歐洲已享有盛名,商會多次委托赴華傳教士和外交人員搜集中國養蠶業的資料。1849-1850年間,法國駐滬領事敏體尼(LouisCharlesdeMontigny)將一批蠶蛹從上海寄回法國農業部;在同一時期,童文獻也從貴州往里昂寄出500多顆蠶蛹。這兩批蠶蛹都在1851年寄達法國,但由於氣候條件的限制,大部分無法成活。1855年,敏體尼又將一批蠶蛹寄給法國國家馴化協會,由動物學家蓋蘭-梅內維勒負責培育。1855年5月25日,蓋蘭-梅內維勒向法國國家馴化協會宣佈培育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協會會刊寫道:“蓋蘭-梅內維勒先生帶來了柞蠶的新消息。他建議將此品種命名為‘佩爾尼蠶’,目前有四隻雄蟲破繭,EudoredeColomban,LePremierÉvêquedeCanton,Pékin:[sn],1928,p.87.ParisSociétédeGéographie,BulletindelaSociétédeGéographiedeLille,T.2(1883),p.184.AdrienLaunay,HistoiredesMissionsdeChine:MissionduKouang-Si,Paris:LibrairieVictorLecoffre,1903,introductionp.6.SociétéImpérialeZoologiqued’Acclimatation,BulletindelaSociétéImpérialeZoologiqued’Acclimatation,T.5(1858),p.109.Ibid.,p.292.TongOuen-hian,“LaChineSupérieureàlaFrance,”inRevueduMondeCatholique,T.11(Juillet-Septembre1906),p.282.EugèneVincent,LaMédecineenChineauXXeSiècle,Paris:G.Steinheil,1915,p.162.SociétéNationaled’AcclimatationdeFrance,BulletindelaSociétéNationaled’AcclimatationdeFrance,A.2,N.7(Juillet1855),p.364.
119晚清貴州教區教務長童文獻考他展示了其中兩隻。”此後童文獻多次參與野生蠶的培育實驗,並向帝國動物馴化協會贈送野生柞蠶繭。1858年7月18日,童文獻借返法闡述傳教理念之機,在動物馴化協會進行了關於“貴州柞蠶的專題報告”,詳細地介紹了貴州養蠶業的狀況。19世紀60年代,蠶微粒子病(pébrine)流行,幾乎摧毀了法國塞文山脈的養蠶業,童文獻引進的柞蠶成為了拯救法國蠶絲業的希望之一。1861年4月4日,蓋蘭-梅內維勒正式向法蘭西帝國和中央農業協會提議將新蠶種命名為“BombyxPernyi(即佩爾尼蛾)”,“以紀念虔誠和真摯的佩爾尼閣下,中國中部貴州省的傳教士,是他第一個寄來活蠶繭”。由於“柞蠶卵的孵化需15-20天,冬天化為蠶蛹”,難以適應冬天相對寒冷和漫長的歐洲氣候,所以整個馴化過程十分艱難。到了70年代,歐洲才普遍養殖柞蠶,並進行中日蠶種雜交試驗。為了鼓勵優良蠶種的培育,法國國家自然保護協會還設立獎項,“將於1880年獎勵佩爾尼蠶的最佳培育者一枚價值1,000法郎的獎章”。不過1869年蘇伊士運河開通之後,中國絲綢產品逐步進入法國市場,造成競爭,不少法國絲織廠紛紛倒閉,養蠶人逐漸消失,而人造絲出現之後,法國的繭絲綢業就一蹶不振。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成立之後,童文獻以前貴州教務代理人的身份向法國科學界倡議在漢口成立歐洲科學院。他在寫給動物馴化學會主席德‧劉易斯(DrouyndeLhuys)的信函中說“中國是自然物產最豐富的國家之一”,需要“在中國內地成立一個永久性機構”,來“從方方面面地瞭解中國,推動這一龐大帝國的奇異和有用產品的出口”。他提出詳細規劃,準備聘請3-4名在中國生活超過20年的法國傳教士、3-4名中國博士或翰林、3-4名中國藥劑師、3名有經驗的中國醫生、2-3名歐洲博物學家和2名歐洲繪圖員。具體分工是:傳教士主持科學院的工作;中國博士負責搜集百科全書和釋義;藥劑師負責鑑別草藥,赴各地搜集標本;醫生提供草藥的資料、藥性和功效等信息;歐洲博物學家對草藥進行科學分類,並管理科學院的博物館和圖書館;繪圖員為刊物製圖。科學院將和各省法國傳教士保持密切聯繫,每月出版一期刊物,按以下20個門類輪流刊登成果:植物、動物、礦物、歷史、哲學、宗教、法律、經濟、語言文學、地理、醫學、農業、技藝、錢幣、藝術、軍事技術、商業、名人傳記、中國或歐中書目,以SociétéNationaled’AcclimatationdeFrance,BulletindelaSociétéNationaled’AcclimatationdeFrance,A.2,N.7(Juillet1855),p.389.SociétéImpérialeZoologiqued’Acclimatation,BulletindelaSociétéImpérialeZoologiqued’Acclimatation,A.2,N.7(Juillet1855),p.198.SociétéImpérialeZoologiqued’Acclimatation,BulletindelaSociétéImpérialeZoologiqued’Acclimatation,A.2,N.7(Juillet1855),pp.314-319.SociétéImpérialeetCentraled’Agriculture,BulletindesSéancesdelaSociétéImpérialeetCentraled’Agriculture,S.2,T.16(1861),p.233.Ministèredel’InstructionPublique,RevuedesSociétésSavantesdelaFranceetdel’Etranger,Paris,S.3,T.3(1860),p.635.Sociétéd’Acclimatation,BulletindelaSociétéd’Acclimatation,S.3,T.1(1874),p.CIII,298-299.Sociétéd’Acclimatation,BulletindelaSociétéd’Acclimatation,S.3,T.1(1874),p.XXX.Ibid.,pp.726-727.Paul-HubertPerny,Projetd’uneAcadémieEuropéenneauSeindelaChine,Paris:JulesBoyer,1874,p.6.
120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及土人或苗子的研究。出版物將免費贈予贊助人,其餘的作銷售盈利以維持科學院的正常運作。科學院擬選址漢口,因為漢口“在最近的條約中向歐洲人開放……位於長江上,正處於中國的中心”,交通發達,法租界已在1869年劃定,非常便於各方溝通,促進科學研究的開展。童文獻的計劃不乏前瞻性,但是法國當時尚未走出色當戰敗的陰影,巨額的戰爭賠款令保守派政府大為頭痛,根本沒有財力支持計劃的實施。各學術機構無法評估風險,馴化學會表示“已提交委員會討論”後,便沒有下文;其他學會也婉言謝絕。即便如此,童文獻仍不餘遺力,四處推銷研究中國文化的理念。1882年12月14日,他身着中國傳統長褂,到法國北部最大工業城市里爾的地理協會宣講,推介《西語譯漢入門》(DictionnaireFrançais-Latin-ChinoisdelaLangueMandarineParlée)和《西漢同文法》(GrammairedelaLangueChinoiseOraleetÉcrite),介紹中國的基本國情、儒家學說、政治制度、各種技藝和動植物學,重申要尊重中國文化的觀點。他在演講中說:“我們經常以最不公道的方式把中國人說成落後民族,絲毫沒有想到他們比我們提早20個世紀擁有這一切。”三、編撰漢語專著和提出“中國優越於法國”的觀點19世紀下半葉,西方中心主義和殖民主義思潮喧囂,不少西方學者鼓吹語言決定論,認為中國人使用孤立語,是原始落後的種族。法國哲學家、歷史學家和語文學家勒南(E.Renan)曾斷言“漢語無語法結構,無組織形式,不正反映出使用這種語言的人思想貧瘠嗎?漢語只足以應付日常生活的需要、手工技術生產的需要、一種輕浮低級和不上檔次的文學的需要,所以漢語排除一切哲學、科學和宗教”。神學家吉里(A.Gilly)稱“漢語的句子缺乏統一性,沒有章法,不足以形成話語,無法反映深邃和細膩的思想”。法國東方學界也普遍把漢語神秘化和低級化。里昂學院的希伯來語教授吉諾(Guinaud)認為“漢語的構詞方式有限,這種語言極端貧瘠。秦人的後裔只有450個語言音節……這種幼稚的語言只具有言語的初始形態,用來表達成人的豐富思想時,注定了人們必須進行艱苦的智力操練”。對此,童文獻十分反感。他指出“由於這些偏見的存在,直至雷慕沙時代,‘中國語言’仍是‘無法解開的秘密’的同義詞,也和‘中國人’一起作為‘可笑’的代名詞。現在這一偏見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根深蒂固”。他認為孤立語一點也不遜色於屈折語,漢語偏旁具有意義,造字法簡單合理,“通過偏旁就能組成新字,根本不需要向其他語言借詞”,即使象形文字轉化成bid.,p.7.Sociétéd’Acclimatation,BulletindelaSociétéd’Acclimatation,S.3,T.1(1874),p.784.SociétédeGéographiedeLille,BulletindelaSociétédeGéographiedeLille,T.2(1883),pp.181-185.ErnestRenan,Del’OrigineduLangage,Paris:MichelLévyFrère,1859,p.195.AlfredJeanGilly,LaScienceduLangage,Paris:CharlesDouniol,1865,pp.269-270.Guinaud,Originedel’Alphabet,inPaul-HubertPerny,GrammairedelaLangueChinoiseOraleetÉcrite,Paris:Maisonneuve,1873,p.12.Paul-HubertPerny,GrammairedelaLangueChinoiseOraleetÉcrite,Paris:Maisonneuve,1873,p.7.
121晚清貴州教區教務長童文獻考拼音文字,也不會損害漢語的統一性。漢語“最完美的統一體現在造字上,字可以被讀懂,但無需知道它的音和調”,從欣賞的角度來看,歐洲語言是通過耳朵來識別的,而漢語是通過眼睛來品味的,更加回味無窮。童文獻認為,要促進法中相互瞭解,必須先向法國人講解漢語的機制,讓法國人明白“中國語言和任何語言一樣簡單易學”。他從中國帶回大批文獻,和法國經院漢學家保提愛(G.Pauthier)保持頻繁的學術往來,並從保提愛處得到法國耶穌會士湯執中(Pierred’Incarville,1706-1757)的漢語詞典手稿,在巴黎博物館負責人的協助下對中國文獻進行梳理。1869-1876年間,童文獻用在華傳教時向美國長老會購買的漢字模具,先後在巴黎出版了四套漢語專著,分別是:《西語譯漢入門(及附錄)》(DictionnaireFrançais-Latin-ChinoisdelaLangueMandarineParléeetAppendice,正文部分在1869年出版;附錄在1872年出版);《中國俗語》(ProverbesChinois,1869);《拉漢對話錄》(DialoguesChinois-Latins,1872);《西漢同文法》(GrammairedelaLangueChinoiseOraleetÉcrite,口語部分於1873年出版,書面語部分於1876年出版)。在這些專著中,影響最大的是《西語譯漢入門》和《西漢同文法》。這兩套書自成體系,又渾然一體,其出版目的是要促進法中相互瞭解,展望法國“和天朝的商貿發展迅速,尤其是帝國郵船公司的火輪班次正常化之後,我們將有更多的國民來到中國,加入貿易大潮”。因此與同一時期巴黎外方傳教會和法國經院漢學家所編寫的漢語詞典和教材相比,這兩套書具有以下特點:其一,內容豐富,包羅萬象,已遠遠超出了漢語教材的範疇,實際上是一套關於中國語言和文化的百科叢書;其二,兩套書都以普及中國的共同語為己任,排除方言的因素;其三,兩套書都採用耶穌會的漢語拼音方案,並對個別注音作出適合法國人拼寫習慣的修改,以方便法國人學習。從西方漢學發展史來看,早期西方漢學家受馬禮遜的影響,在漢語教材和詞典的編寫中表現出明顯的“重文輕語”傾向,不重視口語學習。相反,童文獻的漢語專著在向法國經院漢學家和耶穌會士靠攏的同時,進行了適合法語正字法的變通,有利於法國人學習和領會漢語口語,因此,《西語譯漢入門》和《西漢同文法》的編寫可以說是法國漢語教學首次從重“文”向重“語”的轉變。TongOuên-hién,“LaChineSupérieureàlaFrance,”inRevueduMondeCatholique,T.11(Juillet-Septembre1906),pp.237-238.Paul-HubertPerny,GrammairedelaLangueChinoiseOraleetÉcrite,Paris:Maisonneuve,1873,p.8.保提愛當時正在對小德經的《漢字西譯》(DictionnaireChinois,FrançaisetLatin,1813年出版,西方漢學界認為該詞典是小德經抄襲自葉尊孝的)進行增補,在1867年出版了《增補漢字西譯》(DictionnaireÉtymologiqueChinois-annamiteLatin-français)。“Paul-HubertPerny,”ArchivesdelaMEPASIE,No.532.http://archives.mepasie.org/notices/notices-biographiques/perny.Paul-HubertPerny,DictionnaireFrançais-Latin-ChinoisdelaLangueMandarineParléeetAppendice,Paris:LibrairiedeFirminDidotFrères,1869,pp.5-6.巴黎外方傳教會在華傳教期間,編寫了大量中國方言詞典和教材。參見郭麗娜︰《法國巴黎外方傳教會的中國學研究及其影響》,《汕頭大學學報》(汕頭)2010年第3期。楊慧玲:《19世紀漢英詞典傳統──馬禮遜、衛三畏、翟理斯漢英詞典的譜系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2012年,第103頁。郭麗娜:《童文獻的漢語研究》,蒲志鴻等主編:《中法關係與交流》,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184-194頁。
122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在童文獻編撰漢語書籍期間,法國巴黎公社起義爆發。童文獻因外出未隨身攜帶護照而被國民軍拘捕,被錯當成“和凡爾賽勾結的”耶穌會士而先後被囚禁於臭名昭著的瑪匝斯監獄(Mazas)和拉羅凱特監獄(LaRoquette),期間多番申訴無果,並目睹大量未經審判的秘密槍決和非人道折磨,後來在大屠殺中僥幸逃生。兩個月的非人道經歷使童文獻開始質疑以理性主義為核心的西方文明,並進一步對東方文明表現出好感。他後來在回憶錄中寫道:“在我們的國家,恰恰相反,野蠻行為竟然如此精心策劃,執行方式登峰造極。我們從中感受到了一種極端先進的文明,它脫離正軌,正大踏步回歸野蠻。”回顧在華傳教的經歷,雖然充滿曲折,卻未曾遭遇牢獄之災,沒想到“這一人生空白竟然要在第四次遠涉重洋返回自稱文明搖籃、普世道德引路人的人們中間得到填補”。他抨擊巴黎公社的激進行為,指“‘破壞、摧毀、打砸、撕裂、搶掠、沒收、恐怖、堵住人民的嘴、消滅、抹去、製造禽獸般的仇恨、瘋狂的懷疑、隨意的逮捕、頒佈缺乏理智的政令、發動隨意的屠殺,如此等等。’正是巴黎公社的慣用詞彙”。他也批評某些西方人嘩眾取寵,歪曲東方文明,“這些書籍不僅在法國的普通民眾中,而且在上層社會,包括學術機構和學者團體中形成了一種關於中國人的錯誤看法”,其實“歐洲人的生活充滿了無數人為的需要。從這一角度看,亞洲人比歐洲人更加幸福”。童文獻認為中國五千年文明得以延續,是受個人主義影響而社會分化的法國所不能比擬的,中國並非絕大多數入華巴黎外方傳教會士所說的“迷信、落後”,而是秩序混亂和文化撕裂的近代法國社會的對蹠點,對中國進行全面的研究,應該可以尋找到糾正近代法國社會弊病的良方。因此,在後期出版的著作中,童文獻一再強調:“這些古老人群的文明程度一點不比我們低,儘管他們不懂得使用屈折語……中國遠古時期的編年史雖然相當含糊,但是不論大家持何種觀點,漢語毫無疑問是目前地球上最古老的口頭語言之一……”“人們用這種語言寫下內容豐富和資料翔實的百科全書。這至今無一民族能夠超越的……藝術、科學、文學在中國繁榮了五千多年。不論從哪個方面看,這個帝國都走在我們的前面。這是不容辯駁的事實……”所以法國人需“先學好語言,再做評論”。1905年,法國激進派政府通過《政教分離法》,徹底完成政權世俗化的過程。1906年2月11日,羅馬教宗發佈通諭予以譴責,法國國內出現了新一輪社會衝突。童文獻憂慮《政教分離法》使法國社會再度分裂,自4月1日起在《天主教世界雜誌》上連載《中國優越於法國》,充分肯定中國文明的優越性,試圖通過提出尊重文化多元來呼籲法國社會團結。《中國優越於法國》一文共28章,提出28條理由,指出從文明發展的角度來看,中國都優越於法國。這些理由Paul-HubertPerny,DeuxMoisdePrisonSouslaCommune,Paris:AldopheLainé,1871,p.6.Ibid.,p.25.Ibid.,p.58.Ibid.,p.60.Ibid.,p.65.Paul-HubertPerny,GrammairedelaLangueChinoiseOraleetÉcrite,Paris:Maisonneuve,1873,p.5.Paul-HubertPerny,ProjetD’uneAcadémieEuropéenneauSeindelaChine,Paris:JulesBoyer,1874,pp.3-4.Paul-HubertPerny,GrammairedelaLangueChinoiseOraleetÉcrite,Paris:Maisonneuve,1873,p.14.DominiqueBarjot,Jean-PierreChaline,AndréEncrevé,LaFranceauXIXeSiècle,Paris:PUF,2011,p.240.《中國優越於法國》可能已於1905年在巴黎阿瑟‧薩瓦埃特出版社(ArthurSavaète)出版。
123晚清貴州教區教務長童文獻考分別是:中國比法國更古老;國土更遼闊;人口更多;政治更清明;文明更悠久;君主制的歷史更古老;政府架構更簡單;政治和社會體制更穩定;公民更自由;風俗和文明具有歷史延續性和一致性;中國比法國更早立法,律法有連續性和一致性;更早提出和實踐社會經濟理論;文明更加平和;注重道德和哲學教育;敬重祖先;婚姻制度健康,宗法制度健全;漢語比法語更古老和統一,更通用,更豐富;教育自由;更早成立公共救助機構,而且數量更多;中醫學研究和治療法比西醫更古老;國民教育到位,社會風氣良好,中國人彬彬有禮;文化、科學和藝術更加古老,博大精深;自由藝術發達;天文學的歷史悠久;農業成熟、園藝業精緻、養魚業發達;尊重權威,社會有序;優先發展實用性的藝術、職業和工業;最後是礦產豐富。童文獻認為,中國地大物博,具有許多先天的自然優勢,經濟理論先進,主張重農主義,政治制度以儒家學說和德治主義為基礎,倫理思想體現出融法律與道德為一體的特色,彰顯人性。即使是備受詬病的家族宗法制度,也有其正面的政治意義,有助於簡化政府管理和維護社會穩定,因為“中國家庭在政府行為之外自治”,人口逐漸增加,而社會秩序井然,“儘管中國實踐純粹的君主制,但她比法國和其他徒有‘共和’虛名的國家都要民主得多”。在文章的最後,童文獻仍不忘用大量的篇幅來羅列中國的奇珍異產,從動植物到礦產資源,種類繁多,再次展望從經濟貿易角度來發展法中關係。從法國當時的政治和社會環境來看,童文獻此舉似有借肯定中國君主政體的社會成效來否定法國民主政治和主張教權主義的嫌疑。但實際上,法國天主教會自治論(gallicanisme)肇始於法國大革命時期,當時法國政府將大量天主教產充公,導致法國和羅馬的關係緊張。1801年7月,拿破崙和羅馬簽訂《教務專約》,雙方達成諒解。《教務專約》的三大基本原則是:加大國家對主教(évêque)的控制;擴大主教對本堂神父(curé)的權力;國家試圖對法國主教行使與教宗對於主教一樣的控制權。根據這些原則,主教由羅馬提名,國家任命;本堂神父由主教任命,但需徵得國家同意。從表面上來看,法國政府和羅馬之間因此形成了相互制約關係,但實際上由於法國政府是直接的管理者,所以羅馬對法國天主教會的控制力是遭到削弱的,這為1905年法國政教分離做好了準備。19世紀歐洲民族主義興起,在法國國家世俗化的過程中,一般主教因代表羅馬而反對世俗化,而本堂神父卻因代表法國天主教會的利益而主張自治,因此,法國天主教會自治論在當時已成為主流,並在普通天主教士團體中形成共識。法國史學家安科維(A.Encrevé)指出:“19世紀末法國政府決定讓學校世俗化,然後政教分離,儘管兩者都受到教宗和主教們的嚴厲譴責。但這些創舉仍然得到一個絕大多數自認為是天主教徒的選舉群體的支持。”童文獻並非主教,而是普通天主教徒,因此《中國優越於法國》與其說是一篇維護教權參見TongOuên-hién,“LaChineSupérieureàlaFrance,”inRevueduMondeCatholique,T.10(Avril-Juin1906),pp.478-639,755-765;TongOuên-hién,“LaChineSupérieureàlaFrance,”inRevueduMondeCatholique,T.11(Juillet-Septembre1906),pp.56-71,234-245,269-294,447-468,574-593,701-706;TongOuên-hién,“LaChineSupérieureàlaFrance,”inRevueduMondeCatholique,T.12,N.1(Octobre1906),pp.207-221.TongOuên-hién,“LaChineSupérieureàlaFrance,”inRevueduMondeCatholique,T.10(Avril-Juin1906),pp.631-633.DominiqueBarjot,Jean-PierreChaline,AndréEncrevé,LaFranceauXIXeSiècle,Paris:PUF,2011,pp.235-294.DominiqueBarjot,Jean-PierreChaline,AndréEncrevé,LaFranceauXIXeSiècle,Paris:PUF,2011,pp.246-247.
124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主義的檄文,倒不如說是童文獻終其一生思考東西方文明關係的最後總結。文章發表次年,童文獻辭世。結語綜上所述,童文獻不能被簡單地定義為一個為西方帝國主義開路的傳教士。他的一生經歷了法國社會動蕩、思潮湧現的時期,以及現代國際關係正在形成的複雜階段。19世紀的法國處於從傳統向現代轉型的陣痛之中,大革命以摧枯拉朽的方式終結了封建舊制度,但啟蒙所宣揚的自由、平等和民主卻無法一蹴而就,“大革命摧毀了舊的社會秩序,讓個人相互分開,但同時也使社會陷入了支離破碎的泥坑”。在社會世俗化的過程中,法國人經歷了一個社會分化、文化撕裂和價值觀重塑的漫長時期。在此背景下,童文獻是複雜和多面的。首先,作為貴州教區教務長,童文獻強調教育和醫學對於傳教的作用,這是一種對巴黎外方傳教會入華以來中國天主教呈現出明顯“鄉村面貌”的改變的嘗試,並取得一定成效。胡縛理出任貴州主教之後,雖然童文獻的影響被不斷淡化,但其新傳教主張仍是20世紀天主教會在華宣教方式轉變的先聲。其次,作為漢學家,童文獻不同於閉門造車的法國經院學者,他有豐富的人生閱歷,與達伯理(Dabry)等法國駐華外交官關係密切,理念相近,對中國文化有相對客觀的認識,且清醒地意識到理性主義的弊端,所以更加嚴肅和深刻地思考東西方文明的差異和關係,主張文化多元,呼籲法國走下文明教化者的神壇,探索一種基於經濟貿易的雙邊關係。當然,作為法國人和天主教徒,童文獻在肯定中國文化的正面意義的同時,難免流露出其民族主義的一面。他說過:“對科學、宗教和祖國有利,是我的唯一希望。”為此他積極引入中國物種,主張建立漢口歐洲科學院,並憂慮法國的前途。總之,童文獻是19世紀法國傑出的漢學家和思想家。從他身上我們可以窺見19世紀下半葉的中法文化關係比我們想像中複雜得多,其中仍有不少細節需進一步研究。[責任編輯陳超敏][法]讓-皮埃爾‧里烏(Jean-PierreRioux)等主編,安東尼‧德‧巴克(AntoinedeBaecque)等著:《法國文化史》卷三,朱靜、許光華譯,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178頁。ClaudeSoetens,L’EgliseCatholiqueenChineauXXeSiècle,Paris:Beauchesne,1997,p.39.Paul-HubertPerny,Projetd’uneAcadémieEuropéenneauSeindelaChine,Paris:JulesBoyer,1874,p.7.
125國難教育與精神教育:“九一八”事變後中國基督徒知識分子的集體反思[摘要]“九一八”事變喚醒了人們對於國難與教育關係的反思,國難教育思潮興起,中國基督徒知識分子群體積極響應並參與其中。然而,基督徒的特殊身份以及基督教一直以來對於和平主義的追求,直接影響到他們對於基督教應當以何種方式救國的選擇。隨着民族危機的加深,民族主義的選擇幾乎代替了一切,中國基督徒知識分子群體轉而反省自身,提出以精神教育作為應對國難的基本主張。這是中國基督徒的固有使命,也是基督教教育社會化的必然結果。[關鍵詞]國難教育精神教育基督徒知識分子反思“九一八”事變後,國難教育思潮興起,作為在中國同樣從事教育工作的中國基督徒知識分子群體,無論是從國際道義、宗教情懷還是民族立場出發,他們都積極地參與這場教育救國行動。然而,基督徒的特殊身份以及基督教一直以來對和平主義的追求,直接影響到他們對於基督教應當以何種方式救國的選擇。隨着民族危機的加深,民族主義的選擇幾乎代替了一切,中國基督徒知識分子群體轉而反省自身,提出以精神教育作為應對國難的基本主張。學術界對於此階段之基督徒知識分子個體的主張、基督教思潮、基督徒救國實踐等問題已有不少研究,本文擬以“國難教育”問題為中心,考察“九一八”事變後至“七七”事變前中國基督徒知識分子群體的思想與選擇,以展現其在抗戰前後的貢獻。一、“國難教育”的提出近代中國多災多難,國難接踵而至,而真正將其與教育問題聯繫起來的,則主要從“九一國難教育與精神教育:“九一八”事變後中國基督徒知識分子的集體反思張龍平作者簡介︰張龍平,暨南大學社會科學部副教授、歷史學博士。廣州510632相關研究可見邢福增:《基督信仰與救國實踐──二十世紀前期的個案研究》,香港:建道神學院,1997年;劉家峰、劉天路:《抗日戰爭時期的基督教大學》,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3年;吳梓明:《基督教大學華人校長研究》,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1年;姚西伊:《中國基督教唯愛主義運動》,香港︰基道出版社,2008年;李韋:《吳雷川的基督教處境化思想研究》,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10年;劉家峰:《近代中日基督教和平主義的命運──以徐寶謙與賀川豐彥為個案的比較研究》,《浙江學刊》(杭州)2007年第2期。姚西伊:《曠野中的呼聲──20世紀前半期中國基督教和平主義運動與思潮》,許志偉主編︰《基督教思想評論》第七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李烜:《“國家興亡,教會有責”──吳雷川的基督教救國思想評析》,《理論界》(沈陽)2009年第2期。‧宗教及來華傳教士研究‧
126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八”事變開始。事實上,自“九一八”事變後不久,中國教育界已經開始反思國難與教育的關係,有關討論常見諸報端,如:“中國之國難,一般人都認為是自九一八以來開始的,其實中國自鴉片戰後,沒有一年不是受帝國主義者之壓迫,如戰敗、賠款、割地,以及其他喪權辱國的條約,不可勝紀。考其原因,雖由於政治之腐敗,軍閥之橫暴,成年累月的作無謂內戰,但其實還是因為國家教育上之缺陷,以至釀成今日不可收拾之狀態。”“自前年九一八國難發生以來,我國東北遼吉黑三省被蹂躪,去年一二八江蘇上海寶山等處,又被屠殺,今一月三日山海關又告失守,並被將有歷史意義的明代嚴嵩所書‘天下第一關’的匾額,運東京獻俘陳列,以誇耀其侵略我國之武功。最近三月四日熱河又被侵佔,平津動搖,全國震驚,國家滅亡之禍,迫於眉睫。而所謂國際正誼,國際公約,有成為不兌現的支票之勢,國家與民族存亡問題,時時刺激國人的心目中;但抗日救國,喚醒民眾,須賴教育,因此國難教育之呼聲不霎時而充滿全國了。”社會學家潘光旦在《國難與教育的懺悔》一文中也談到:“國難的形成,自有它的內因外緣,若就其內因而論,我始終以為教育要負很大的責任。教育沒有教一般人做人,更沒有教一些有聰明智慧的人做士,沒有教大家見利思義,安不忘危,沒有教我們擇善固執,矢志不渝,也沒有教我們諒解別人的立場而收分工合作之效。我以為近代的教育不知做人造士為何物,是錯了的,錯了,應知懺悔。”既然國難的形成跟教育有莫大的關聯,那麼中國教育界對於國難的應對自然會落到教育上,於是“國難教育”便成為“九一八”事變後教育救國的主要聲音。所謂國難教育,即指“用教育這一武器挽救國難”,“要用教育的力量啟發大眾,訓練大眾,組織大眾,使大眾參加救國工作,挽救中華民族危機,爭取中華民族的自由平等”。在此前後,中國教育界提出了各種各樣的國難教育方案,其中最為著名的是教育家陶行知代表上海文化界救國會提出的國難教育方案。該方案對於國難教育的目標、對象、教師、課程、組織、文字工具、方法以及從事國難教育工作者應有的認識等八個方面進行了系統性的介紹。該方案提出:“中國已到生死關頭,我們要認識只有民族解放的實際行動才是救國的教育,為讀書而讀書,為教書而教書乃是亡國的教育。”因此,要“在行動上取得解決國難真知識,立刻把它傳給大眾,使它在解決國難上發生力量。甲、推動報紙雜誌戲劇電影說書人無線電播音積極針對民族解放之宣傳。乙、變通各校功課內容,使適合於解決國難之需要。丙、運用縣、市、鄉現有組織及集會,宣傳民族危機及解決國難的線路。丁、推動家庭店鋪組織國難討論會讀書會。戊、開辦或參加識字學校,使此種學校對解決國難發生效力。己、長途旅行,喚起民眾組織起來救國。庚、必要時遊行示威。”該方案在中國教育界引起了較大反響。此後,上海的生活教育社出版的《國難教育實施法與指導》成為中國教育界踐行國難教育的主要指南。二、中國基督徒知識分子對於國難教育的回應對於中國教育界的國難教育主張,中國基督徒知識分子,特別是從事教育工作的基督徒給予吳自強:《中學校實施國難教育之我見》,《江西教育旬刊》(南昌)1933年第5卷3、4期合刊,第10頁。熊壽文:《國難教育與救國》,《江西教育旬刊》(南昌)1933年第5卷3、4期合刊,第6頁。潘光旦:《國難與教育的懺悔》(1936),《政學罪言》,上海︰觀察社,1948年,第151頁。王正:《救國陣線與國難教育》,《國難教育》(上海)1936年第1卷第1期,第2版。陶行知:《上海文化界救國會國難教育方案》,《大眾生活》(上海)1935年第1卷第9期,第218頁。生活教育社:《國難教育實施法與指導》,上海︰生活書店,1937年。
127國難教育與精神教育:“九一八”事變後中國基督徒知識分子的集體反思了積極的回應。事實上,自“九一八”事變以來,中國基督徒知識分子無論是出於國際公義、宗教精神還是民族立場,已對日本侵華的罪惡表達過自己的主張,並號召廣大基督徒參加救國運動。如燕京大學宗教學院院長趙紫宸在“九一八”事變後不久即撰文提出五大主張:“一、將此次事實之真相,宣告於世界信眾,並聯合世界信眾,特別是日本的信眾,一致反抗日本帝國主義侵犯中國、擾亂世界的罪惡;二、為中國政府與人民懇切祈禱,求上帝賜予團結的勇猛,同心的智慧,以對付國家當前的危難,也為世界一切主持公理者祈禱;三、徹底覺悟基督教對於中國民族精神上的貢獻,因此而加深信眾人格的訓練,以備國家的需用;四、本耶穌的精神,提倡對於日本經濟絕交及國民絕交。中國基督徒要主張凡是中國人民,在此壓迫與恥辱之下,絕對的不與日本人民有任何的合作。我們並不恨惡日本人民,但我們要日本人民知道我們對於日本帝國之罪痛心疾首,深願日本有覺悟的分子也起來主張公道,使其國家表示誠確的悔改;五、本耶穌的精神及信徒自己的理解參加救國運動。”然而,當時的中國信徒對於採取何種方式救國一事卻存在很大的理解問題,基督教追求和平主義,此精神使廣大信徒產生了不少的困惑。“九一八”事變前後一度作為中國基督教唯愛主義的代表人物──時任基督教青年會全國協會幹事吳耀宗曾提出:“我們絕對不參加一切戰爭,因為我們信戰爭永遠不能解決問題。我們並且反對一切從恨惡與報復心裏發生的武力。”“唯愛主義主張人類一切關係都應當以愛為原則,並且要用不違反這個原則的一切手段。這個愛是無條件的愛,愛一切的人,連仇敵都在內。”上海滬江大學校長劉湛恩也認為日本侵華給中國基督教學校造成嚴重的精神與物質上的影響,但基督教教育必須堅持國際和平與正義,不能隨便憎恨外國與外國人。一方面要自我反省,要認識到內戰和內部問題是中國遭受詛咒和外來侵略的原因,建議發起“和平主義運動”,抵制內戰;另一方面要鼓勵學生加入自強運動,做好為國犧牲的準備。於是,“基督教救國主義”與“基督教和平主義”便成為當時中國基督教界應對國難的兩大主張,但這兩種不同主張在教會內部的長期存在,不可避免地影響着中國基督徒的抉擇,所以教會內部才有人指出:“基督教裏的團體和個人對於國難的問題,一般來說,向來是持着一種不大清楚的態度的。”國難當前,中國基督徒卻“不大清楚”,這無論是對中國基督教界的整體形象,還是中華民族的抗戰大業都會產生不良影響,特別是1935年華北危機後,中華民族已經到了亡國滅種的關鍵時刻,各種各樣的救國主張紛紛提出,中國基督教界不可能無動於衷。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基督徒在普世基督徒的宗教身份與中國國民的民族身份之間,不得不再次作出清醒的定位,也就在這時,不少曾經主張和平主義的基督徒的思想出現了轉變。吳耀宗便激烈地批評了這種“不大清楚”的態度,他認為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中國基督徒對於“基督教與政治的關係問題”認識不清、“基督教與救國手段的問題”認識不清,以及基督徒自身的“畏懼與惰性”。他認為:“宗教與政治是絕對分不開的。基督徒個人不但可以參加救國運動,也可以參加直接的政治工作,至於基督教團體,它不應當變成一個政黨,也不必與某一政黨達成一片,但它可以從超然趙紫宸:《基督徒對於日本侵佔中國國土應當持甚麼態度》,《真理與生命》(北京)1931年第6卷第1期。吳耀宗︰《唯愛社信條和主張的一個提議》,《唯愛》(上海)1931年6月15日第1期,第17頁。吳耀宗︰《吳耀宗覆倪清源》,《唯愛》(上海)1931年10月15日第3期,第18頁。HermanC.E.Liu,“ChristianEducationandTheNationalCrisis,”TheEducationalReview,Vol.XXIV,No.3(July1932),p.225.吳耀宗:《基督教教育與國難教育》,《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1936年第12卷第2期,第42頁。
128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的立場,去參加一切對於政治有直接關系的工作……我們對於別人提倡的運動,除了那些我們認為是絕對反動的以外,都應當積極的參加……畏懼與惰性都是由於認識的不清楚和修養的缺乏。”吳耀宗“積極參與”的看法在當時教會內部頗具代表性,時任上海滬江大學國文系主任王治心認為:“基督教是主張世界和平的,然而應該知道要求和平的實現,必先要掃除和平的障礙。同時要積極地謀求自強,有抵抗侵略的力量與決心。對於擾亂世界和平的帝國主義,不怕犧牲,期望真正和平的實現,這便是我們基督教教育界所應擔負的責任。”基督教青年會全國協會文字幹事張仕章認為:“我們要實施這種非常時期的基督教教育,就非先打破基督教中遺傳的成見不可。這種成見就是說耶穌基督是一個絕對無抵抗主義者或不參戰主義者;而基督教也是絕對不幹涉政治問題的或不贊成社會革命的。”江蘇省立教育學院教務主任童潤之認為:“中國的問題不是如何圖強以侵略他人,而是如何自衛以防他人的侵略。基督教固然反對戰爭,但不反對維持正義與救護同胞。犧牲一己的幸運而謀大眾的福利與安全,這是自衛教育的理想!也就是基督教教育的真諦!”在宗教思想上理清了“基督教和平主義”與“基督教救國主義”的關係之後,廣大的中國基督徒非常清楚地知曉,中國基督教界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反對救國,其分歧的關鍵在於救國的方式,而民族危機加速了人們對於基督教救國的理解。陶行知等人的國難教育方案引起中國教育界的熱議,在中國同樣從事教育工作的中國基督徒知識分子群體也積極地參與起來,他們反思國難與中國人及教育之間的關係。福建協和大學校長林景潤認為,國難之所以到這種嚴重地步,“一方是因為帝國主義者的急迫侵略,一方是因為我們本身過於慵弱無能。帝國主義者受政治經濟欲的驅使,用武力來威脅我們。我們的守土者斤斤於名位地盤的保持,或不能臨難不苟,或竟流為漢奸,以致國土日蹙,國命垂危。國內則因政治不修,百事不振,經濟崩破,災亂頻仍;加以民族意識薄弱,社會精神潰散,外患愈深,喪志墮落愈甚。而歸結在於國人營私心重,為善膽小的病根……現在帝國主義者所以敢長驅直進中國的,並不是全因我們戰爭的機械不堅,倒是以為國人肯為正義公道奮鬥犧牲的人太少。”王治心認為要實施國難教育必須先弄清造成國難的原因,他認為造成國難的原因有:“一、中國人的個人自由太多,團結的力量非常缺乏,所以一遇外患便無力抵抗;二、中國人對於學問的研究,向來注重形而上的義理,看輕科學為形而下的技術,是以科學落後,不能與世界各國抗衡;三、中國人自私自利之心太重,讀書人只知道謀自己的升官發財,圖豐富的享受,所以弄到讀書人不肯勞苦,勞力人不會讀書,形成了只知有己不知有國的毛病。”曾任燕京大學哲學院院長的徐寶謙也持類似看法,他認為要“使受教育者明白國難之所以構成,一方面固然由於各國的侵略,然我國人之不振作、不合作、自私,實為其主要因素。所以,救國當從自救自強着手”。吳耀宗:《基督教教育與國難教育》,《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1936年第12卷第2期,第42-44頁。王治心:《我對於國難教育的意見》,《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1936年第12卷第2期,第40頁。張仕章:《基督教教育對於國難教育的貢獻》,《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1936年第12卷第2期,第36-37頁。童潤之:《非常時期的基督教教育》,《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1936年第12卷第2期,第46-47頁。林景潤:《基督教教育與國難教育》,《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1936年第12卷第2期,第35頁。王治心:《我對於國難教育的意見》,《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1936年第12卷第2期,第40頁。徐寶謙:《基督教教育與國難教育》,《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1936年第12卷第2期,第41-42頁。
129國難教育與精神教育:“九一八”事變後中國基督徒知識分子的集體反思既然國難的造成跟中國人,尤其是跟中國人的精神世界出現問題有關,那麼教育──特別是基督教教育──便能充分地彰顯其歷史使命。事實上,在“九一八”事變後,趙紫宸就已提出過類似觀點:“我們認定中國的病態心理──中國的罪孽──是由精神物質雙重原因所致使,所以我們也認定中國今日的急務在於改造心理與環境兩事同時進行……但基督教的使命則在建設心理,脫度人生,創造人生……我們因鑒於教育對於建設新中國心理的重要,不能不懷疑現在教會教育的不切實不深邃,而思有以補救之。我們可以斷言,基督教的能否為中國創造新心理新精神,全視乎基督教教育的能否感化人格,栽培人格,聯絡學校與社會的實際生活,以為斷。”到1935年前後,民族危機加深,越來越多的基督徒知識分子認識到基督教教育應當在國難之中扮演更大的角色,陳子初提出:“吾國民族佔全世界民族之大多數,然以力量而論,則萎靡不振,精神渙散,此實因過去之教育對於民族的真實力量少有切實的訓練。即以吾基督教教育而論,平素以勇於犧牲,樂於服務,忠於國家為教育之中心,而成效未能特著,即在乎少下切實工夫。現在國難教育之實施,即應以全力積極灌輸吾中華民族最需要的根本力量。此種根本力量是內心的,不是物質的;是潛藏的,不是浮表的;是磨而不磷,涅而不緇的;放之則彌六合,卷之則退藏於密。而吾基督教教育對於此種民族根本力量的培植,實負有重大的使命。果能根據基督教教育的特色,即勇於犧牲,樂於服務,忠於愛國三點上努力,切實的做去,我深知吾基督教教育對於國難教育──中華民族復興的教育,必有極大的貢獻。”因此,廣大基督徒知識分子認為在國難之中,以“精神教育”為特色的基督教教育可以發揮其特殊作用,基督徒救國除了“戰爭”之外,也能在自己熟悉的領域找到其用武之地。三、精神教育:中國基督徒知識分子的國難教育之道既然基督教教育對於國難教育有極大的貢獻,那麼如何加強與改進中國的基督教教育?這便成為中國基督教界應對國難的關鍵所在。事實上,改革基督教教育是近代以來,特別是1920年代非基督教運動中中國基督教界早已形成的共識,“更中國化、更有效率、更基督化”是改革的方向,日本侵華戰爭更是極大地推動了基督教教育的改革。趙紫宸在“九一八”事變後認為:“我們今日必須要改革基督教教育,第一要精選教員;第二要縮小範圍,縮短戰線,有關門的,合併的學校,然後可以有精深而刻勵的教育;第三要使教育與宗教在精神上打成一片,要使學校與社會在生活上冶在一爐,如此則組織可嚴密,精神可專一,團契可深刻,人格可造就,而青年們可以得活潑而紀律化的引導。此是根本之論。”趙紫宸認為改革基督教教育的關鍵在於整合資源、凝聚力量,着重精神教育。1936年3月,南京國民政府教育部頒佈《特種教育方案》,提出在國難時期中國的教育應:“一注重體格訓練;二改進精神訓練;三在知識與技能方面注重生產能力與特種教材。”對此,張仕章認為:“基督教教育對於國難教育只有一種特殊的貢獻,那就是《特種教育方案》內所提趙紫宸:《基督教與中國的心理建設》(《真理與生命》,1932年),《趙紫宸文集》第三卷,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年,第468-469頁。陳子初:《基督教教育對於國難教育之貢獻》,《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1936年第12卷第2期,第38頁。趙紫宸:《基督教與中國的心理建設》(《真理與生命》,1932年),《趙紫宸文集》第三卷,北京︰商務印書館,2003年,第469頁。童潤之:《非常時期的基督教教育》,《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1936年第12卷第2期,第46頁。
130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的第二種基本目標:‘改進精神訓練’。”他認為現在全中國的基督教學校都應當特別認真地訓練學生,使他們具有“為世界和平而奮鬥的精神,為人類正義而犧牲的精神,又為民族生存而團結的精神。”因為只有這種精神教育才“可以指導民眾認清世界的公敵,分辨國家的友人,消除黨派的紛爭,結成聯合的戰線以促進反帝反戰的運動,而完成救國救世的使命。”所以他確信基督教教育在國難時期中的貢獻在於精神教育。由此,注重精神教育便成為當時國民政府乃至中西教育界,特別是基督教教育界應對國難的基本主張。因此,在實踐中倡導和落實精神教育便成為抗戰前後中國基督徒知識分子的主要救國方式,討論精神教育的具體內涵和方式便成為他們面臨的新課題。徐寶謙認為在國難之中,基督教教育應當:“一、使受教育者明白國難之所以構成,一方面固然由於各國的侵略,然我國人之不振作、不合作、自私,實為其主要因素。所以,救國當從自救自強着手;二、使受教育者認識本國文化之偉大、正史之悠久、遺產之豐富,藉以恢復民族固有的自信力。使之急起直追,擔任艱巨。不但從事救國運動,且將發揮中國民族對於世界和平固有的使命;三、使受教者知道一個民族要圖自強,要恢復其自信力,不必以損害他國仇視他族為條件。使他們知道世界,所以紛紜擾亂,正是因為人們不明白這個道理;四、使受教者知道我們不但不應仇恨別人損害他國,遇有相當機會時,反而應當幫助我們所謂之敵國敵人,使他們也能走上公義、友愛、和平的道路;五、使受教者知道自衛的戰爭,在理論上固然可以成立,然在實際上,純粹自衛的戰爭,歷史中例子甚少甚少。況且凡是戰爭,沒有不與仇恨報復的心理,虛偽的宣傳,及殺戮的行為相連的。因此,以戰止戰是絕不可能之事;六、使受教者知道仇恨報復的心理,既然不能救國,我們應當於戰爭制度之外,另找救國的途徑,以期打破國家的難關,根本解決國際間的難題。據作者個人的信念,深覺聯合各國同志(包括所謂敵國),作成國際陣線,共同反對惡勢力,扶植善勢力,是今日一種切要之圖;七、使受教者深知救國的任務,各標語口號及一時的興奮努力所能勝。必須平日對於人格、志願,及學問、能力有長期的修養與準備,然後才能為國家社會造福,尤須勝過私慾,終能為民服務為國犧牲。”基督教青年會全國協會的江文漢提出:除了盡量採用一般國難教育的內容以外,基督教教育“要將一向所提倡的人格教育,作更大的發揚,基督教的精髓,就是服務和犧牲兩點,國難期中,正需要養成一班能為大眾服務能為正義犧牲的青年”;“要格外看重思想自由與獨立的訓練,根據各國的經驗,施行國難教育時,最不可避免的危險,就是思想統制,基督教教育原是建立在信仰自由的原則上的,我們絕對不可讓統制的狂熱,斷傷了青年思想自由發展;“要努力培養民族的信心,現在中國的國難,如此嚴重,許多沒有志氣的青年,容易走上頹廢和灰心的路,基督教應該運用他所特具的希望與喜樂的福音,去抬高民族自救的情緒。”總結起來,中國基督徒知識分子提倡的精神主要側重於國際層面的公義、友愛、和平精神;側重於國家層面的自救、自強、自信精神;以及側重於個人層面的自由、獨立、服務犧牲的人格精神。對於如何增進以上精神的教育,基督徒知識分子們紛紛發表意見、提出看法。王治心提出:“一、宜注重團結合作的訓練,養成有紀律有秩序的精神。實行軍事管理,俾一班青年,進能執干戈以衛社稷,退能操勞役以服務社會;二、宜努力研究科學,迎頭學上去,不但希望在科學能張仕章:《基督教教育對於國難教育的貢獻》,《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1936年第12卷第2期,第36-37頁。徐寶謙:《基督教教育與國難教育》,《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1936年第12卷第2期,第41-42頁。江文漢:《基督教教育與國難》,《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1936年第12卷第2期,第39頁。
131國難教育與精神教育:“九一八”事變後中國基督徒知識分子的集體反思有相當的準備,而且能夠生活科學化;三、宜普遍地灌輸國家意識,有犧牲小我的決心,謀大我的發展。”童潤之提出:“基督教是富有社會性的,所以基督教學校也當社會化。以往的學校大都是寺院式的,與社會不發生關係,久已失卻學校的主要功能。非常時期的教會學校,除訓練在校學生外,應負起推進一地社會事業之責;如組織民眾,訓練民眾,改善民眾的生活!提高社會文化等工作,均應努力進行。”上海麥倫中學校長沈體蘭提出青年要有“社會的意識、集團生活、特種訓練”,要讓他們“認識時事、到民間去、戰時訓練”。儘管他們的看法不完全一致,但他們都提到了一個關鍵詞──“社會”,即基督教教育應當積極的走出教會,參與到中國社會的生活中來,基督教教育“社會化”不僅可以解決基督徒救國的困擾,也可以成為增進精神教育的主要途徑。結論自1922年巴敦調查團(ChinaEducationalCommission)提出基督教教育要“更有效率、更中國化、更基督化”以來,特別是經歷1920年代的非基督教運動,中國的基督教教育社會化進程已經全面開啟,並在各個方面加速與中國社會的融合,而1930年代日本侵華更進一步加深了這一進程。當國難來臨,全國民眾討論救國大計,中國基督徒知識分子積極參與其中、表達立場、反省自身,並提出以精神教育作為應對國難的主要策略,這種行為本身就是基督教教育的社會化。正如時人所言:“基督教教育以培養博愛、犧牲、服務的人格為中心工作。其教義是以建設天國為目標,以人類一家,做出發點。所以反對弱肉強食,和互相殘害的戰爭事件而勉勵信徒為正義真理奮鬥,雖至犧牲個己生命亦所樂為。對於窮苦受迫負重的民家則必扶助救援使得豐富的生命。三千年來基督徒所以能負此濟世使命的,則在其根本信仰宇宙間惟一主宰的存在,而且這個主宰是公義、仁愛、大公無私。樂善厭惡的。所以善必終勝,惡必終敗。凡人從這原則立身行事即是與上帝同工,共參天地化育於無窮。這種信仰,和能應用這信仰於社會國家問題上的人格,不但是解除國難的最急需條件,也是理想世界所能造成的要素。”“更基督化”是基督教入華的最終目的,“更中國化”被認為是實現“更基督化”的可能途徑,而“社會化”則是實現“中國化”的必然趨勢,這一邏輯鏈條是自1920年代以來中國基督教界解決自己困境的主要方式,1930年代的“精神救國”也沒有脫離其軌道。“打鐵還需自身硬”,從某種程度上說,從精神思想層面解決中國人自身的問題是共度國難的最長效的辦法,然而國難畢竟是短暫的,而精神教育卻要付出長久的努力不可,這或許是部分民眾詬病中國基督教界抗戰保守的主要原因。儘管如此,作為全民族抗戰的一員,中國基督徒知識分子的努力不應被忽視。[責任編輯陳超敏]王治心:《我對於國難教育的意見》,《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1936年第12卷第2期,第40頁。童潤之:《非常時期的基督教教育》,《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1936年第12卷第2期,第46-47頁。沈體蘭:《非常時期之基督教學校》,《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1936年第12卷第3期,第42-43頁。林景潤:《基督教教育與國難教育》,《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1936年第12卷第2期,第35頁。
132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摘要]本文利用大量葡語原始文獻考察了澳葡政府官方翻譯機構早期的建制沿革。因應管治澳門華人社會以及中葡交涉等對翻譯工作的需求,澳葡當局經葡國政府批准,於1865年設立翻譯官公所,繼而改設華政衙門譯務科,至1885年設立專門的翻譯機構譯務署,直至1926年被併入民政廳。文中對歷次沿革的背景、人員編制、組織歸屬、職責分工、名稱變化、人材培養、職能轉變等方面進行系統闡述,澄清了某些學術界已有成果中的錯訛,較大程度地豐富了對澳葡當局官方翻譯機構早期發展進程的認知。[關鍵詞]澳葡政府中葡互譯翻譯官公所譯務科譯務署鴉片戰爭後,在英國割佔香港的背景下,澳葡當局開始對澳門地區實施武力擴佔,並逐步建立起以澳門總督為首、具有完整部門體系的海外省政府,對整個澳門地區實施殖民管治。在此過程中,因應與華人社會的溝通以及官方文件的翻譯需要,澳葡當局漸次建立了一個專門從事中葡文獻互譯的翻譯機構。1865年設立翻譯官公所,隸屬於理事官署,1877年改設為華政衙門譯務科,1885年譯務科升格為譯務署,1914年依法進行改革,1926年《澳門組織章程》實施後改為民政廳轄下的華務專理局。政府翻譯機構的存在構成澳葡政府機構沿革史的顯著特色,而由其所主導的政府翻譯事業更是澳葡當局管治澳門的重要內容。因此,不論從澳葡殖民政府建制沿革角度,還是從中外翻譯史的角度來說,澳葡政府翻譯機構都是一個值得認真研究的課題。據目前所知,最早關注該機構的是葡萄牙學者文德泉神父(PadreManuelTeixeira)。他在《澳門的教育》一書中,提綱挈領地述及1885年譯務科(SecçãodoExpedienteSínico)與華政衙門(ProcuraturadosNegóciosSínicos)分離而成為單獨的部門──譯務署(RepartiçãodoExpedienteSínicodeMacau);1926年,依照《澳門殖民地組織章程》(CartaOrgânicadaColóniadeMacau),譯務署改為華務專理局(RepartiçãoTécnicadoExpedienteSínico),隸屬於澳門民政廳(OsServiçosdeAdministraçãoCivil)。從翻譯官公所到譯務署──澳葡政府翻譯機構沿革考論張廷茂作者簡介︰張廷茂,廣州暨南大學歷史學系教授、歷史學博士。廣州510632PadreManuelTeixeira,AEducaçãoemMacau,Macau:DirecçãodosServiçosdeEducaçãoeCultura,1982,p.136.相關漢語名稱詳見下文。‧澳門學‧
133從翻譯官公所到譯務署──澳葡政府翻譯機構沿革考論1994年,另一位葡萄牙學者何思靈(CelinaVeigadeOliveira)發表《葡中關係背景下的華語學校》一文。作為華語學校建立的背景,文章述及葡萄牙海事暨海外部部長班德拉(MarquêsdeSádaBandeira)於1865年頒令要在澳門建立一個翻譯機構,並談及該機構的人員構成以及學習翻譯官的津貼等。由於該文的重點是論述華語學校,加之文章太過簡短且沒有文獻注釋,故對該翻譯機構的建立和沿革所提供的歷史資料十分有限。對澳葡政府翻譯機構的較為詳細的論述,見於前語言暨翻譯學校校長高曼娜(MariaManuelaGomesPaiva)所著的《共處的和諧與衝突:翻譯員在澳門社會中的角色》一書。該書重點是研究華語學校的歷史,但也用一定的篇幅論述了澳葡當局翻譯機構的建立及其沿革,內容涵蓋了翻譯機構創設的背景,1865年翻譯機構的建立以及該機構的人員編制,譯務署的建立及其與華政衙門譯務科的繼承關係,1914年第1118號敕令從建制目標、人員編制、任職資格與錄用辦法等方面對譯務署進行的改革等。我國學者較早涉及澳葡當局翻譯機構的是吳志良博士。他先後在博士論文《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和為《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所寫的前言中,簡要地述及該翻譯機構的設立。其次,論述澳葡政府翻譯機構較多的是李長森博士。他先後發表系列文章,對澳門中葡翻譯課程的百年滄桑歷史進行了較為全面的研究,在學術界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其中,《百年搖籃,樹老花香──澳門理工學院中葡翻譯課程百年滄桑》一文全面研究了澳葡當局華語學校的歷史。鑑於內容上的邏輯聯繫,該文亦在多處穿插敘述了澳葡政府翻譯機構的發展演變,如:1865年班德拉頒令建立翻譯機構以及該機構的組成和目的,1885年11月2日頒佈法令將華人事務辦公處(SecçãodeExpedienteSínico)升格為華務署(RepartiçãodoExpedienteSínico),1914年第1118號法令提出辦學的三個目標等。中外學者對於澳葡當局翻譯機構雖有一定的論述,但均是作為由其主管的翻譯學校的研究背景而穿插敘述,而非全面系統的專門研究。是故,較多重要文獻未予徵引,相關環節論述欠詳;而中國學者的有關陳述,似乎主要是參考葡萄牙學者的成果,而非直接來自對原始文本的研讀。從學術研究發展的趨勢來看,有待進行的工作是全面搜索有關文獻,尤其是載於《澳門憲報》(BoletimOfficialdoGovernodeMacau)等官方文獻,直接依據原始文本對澳葡當局官方翻譯機構的沿革進行一項專門研究。張廷茂︰《澳門譯務署譯學館建置考》,《文化雜誌》(澳門)2014年總第91期(夏季刊)。CelinaVeigadeOliveira,“AEscoladeLínguaSínicanoContextodasRelaçõesLuso-Chinesas,”inRevistadeCultura,EdiçãoemPortuguês,N.o18,IISérie,1994,p.218.MariaManuelaGomesPaiva,EncontroseDesencontrosdaCoexistência-OPapeldoIntérprete-tradutornaSociedadedeMacau,Macau:LivrosdoOriente,2004,pp.27,28-29,31-32,33-34,38.吳志良:《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澳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1998年,第105頁;吳志良:《翻譯的神話與語言的政治》,《〈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1850-1911)》“序”,澳門:澳門基金會,2002年,第VII頁。李長森:《百年搖籃,樹老花香──澳門理工學院中葡翻譯課程百年滄桑》,《澳門理工學報》(澳門)2005年第3期,第48、49頁。“BoletimOfficialdoGovernodeMacau”為澳葡當局以葡文出版的政府公報,葡文名稱多有變化,但行文一般簡稱“BoletimOfficial”,1880年出現報頭漢名“澳門地捫憲報”,澳門與帝汶分離後稱“澳門憲報”。本文行文統稱《澳門憲報》,注釋則用“BoletimOfficial”,跟進標註卷次、期號、日期和頁碼。
134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一、翻譯官公所的創立鴉片戰爭後,隨着對澳門的武力擴佔與殖民管治政策的推行,澳葡當局亦開始組建政府的翻譯員隊伍。1847年3月17日,澳門總督亞馬留(JoãoMariaFerreiradoAmaral)發佈第7號總督訓令,委任當時的華文翻譯官貢薩維斯(intérpretedalínguasínicaJoãoRodriguezGonçalves)率人對三街商業區(bazar)的街道和胡同進行登記,並對那裏的房屋進行編號。而同年4月12日的第10號訓令則對政府部門職員的薪俸標準作出規定,其中在理事官署項下列有3名翻譯:1名負責教授華語的翻譯官貢薩維斯、2名普通翻譯官羅薩里奧(JozéJoãodoRozário)和雷梅迪奧斯(FlorentinoAntóniodosRemédios)。同年5月27日,亞馬留總督分別任命了一等、二等和三等普通翻譯官。1855年1月25日,澳葡政府任命了1名二等翻譯官(segundointérprete)充任理事官署的職員。1865年2月8日,澳門總督任命了2名學習翻譯官(alumnosintérpretesdalínguachina),4月25日,此項任命得到了葡萄牙中央政府的批准。同年6月22日,根據公開考試的結果,澳葡政府任命羅巴茨(JoséThomasRobarts)為理事官署二等翻譯官(segundalingua)。至此我們看到,因應形勢發展的實際需要,澳葡政府已經具有了一支翻譯官隊伍:1名一等翻譯官、1名二等翻譯官、3名普通翻譯官和2名學習翻譯官。1865年7月5日,葡萄牙政府透過海事暨海外部頒佈了專門針對華人管理機構的法令。該法令確認了澳葡當局現行章程的法律效力,即1852、1862和1863年澳門總督訓令所制定的華政理事官章程,這意味着華政衙門作為一個獨立於議事公局而隸屬於省政府的政府部門,已得到了葡萄牙中央政府的批准,標誌着澳門華政衙門的基本形成。在此背景下,1865年7月12日,葡萄牙政府透過海事暨海外部頒佈敕令,決定“在澳門設立一個華語翻譯機構(umcorpodeintérpretesdalínguasínica)”(第一條)。敕令開篇首先闡述了設立此機構的必要性:“考慮到澳門的形勢、本澳當局與中華帝國的頻繁關係、其人口的特殊性,澳門有必要設立一個華文翻譯機構(umcorpodeintérpretesdalinguacynica),以履行其應盡的職責。”起初,澳葡當局將“intérprete”一律漢譯為“翻譯官”,後來使用的“intérprete-tradudor”則漢譯為“翻譯員”或“譯員”。本文從之。“PortariaN.o7de17deMarçode1847,”inBoletimOfficial,Vol.II,N.o11,20deMarçode1847,p.42.“PortariaN.o10de12deAbrilde1847,”inBoletimOfficial,Vol.II,N.o15,17deAbrilde1847,p.59.“PortariasN.os17,18e19de27deMaiode1847,”inBoletimOfficial,Vol.II,N.o21,29deMaiode1847,p.82.“PortariaN.o6de25deJaneirode1855,”inBoletimOfficial,Vol.II,N.o17,10deFevereirode1855,p.65.起初,澳葡當局將“alumnosintérpretesdalínguaChina”譯為“學習翻譯官”,後來譯為“學習翻譯員”或“翻譯學生”。本文從之。“PortariaRegiaN.o25de25deAbrilde1865,”inBoletimOfficial,Vol.XI,N.o26,26deJunhode1865,p.103.“PortariaN.o7de22deJunhode1865,”inBoletimOfficial,Vol.XI,N.o26,26deJunhode1865,p.103.張廷茂:《晚清澳門華政衙門源流考》,《韋卓民與中西方文化交流──“第二屆珠澳文化論壇”論文集》,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年,第228-230頁。“Decretode12Julhode1865,CreandoumCorpodeIntérpretesdaLinguaCynicanaCidadedeMacau,”inBoletimOfficial,Vol.XI,N.o41,9deOutubrode1865,p.163.
135從翻譯官公所到譯務署──澳葡政府翻譯機構沿革考論敕令中所謂“澳門的形勢”,應該是指澳門政治地位和治權的變化。1844年葡萄牙政府已將澳門納入葡萄牙海外省體制,1849年清朝官員被迫撤往前山後,澳門半島實際上已被置於葡人的管轄之下,管理華人已經成為澳葡當局至關重要的任務。因此,葡萄牙政府確認了華政衙門的成立,同時也認識到需要一個官方的翻譯機構來完成治理澳門過程中日益增長的葡漢互譯工作。與此同時,葡萄牙政府的對華政策,將中葡之間的交涉真正提升到了國家關係的層面。葡萄牙對華政策的實質是要擺脫中國政府的管轄,確立葡萄牙對澳門的主權。根據當時的國際慣例,葡萄牙人對澳門事實上的管治必須得到中國政府簽署條約的批准才能獲得承認。因此,圍繞澳門地位問題而展開的交涉便成為了中葡關係的核心內容;中葡之間的語言溝通和文獻互譯也必將成為一項十分重要的任務。所以,在葡萄牙政府看來,“與中華帝國的頻繁關係”亦構成了建立澳葡官方翻譯機構的重要因素。至於澳門人口的特殊結構,更是澳葡當局治理澳門過程中所要直接面對的現實問題。根據有關研究,鴉片戰爭之前,澳門城內的華人已經六倍於葡人。隨着管理範圍向城外村落和島嶼的拓展,華人人口更佔據了澳門地區人口的絕大部分。治理一個人口結構如此特殊的區域,語言溝通和文件互譯的任務必然變得日益繁重。因此,華人佔絕大多數的人口結構特點,成為了設立政府翻譯機構的尤其重要的因素。為了確保翻譯人員專心學習華語,該敕令的主體部分對該翻譯機構的人員構成及其薪俸與津貼的發放標準作出了具體的規定:該機構由1名正翻譯官(primeirointérprete)、1名副翻譯官(segundointérprete)和2名學習翻譯官組成(第二條)。正翻譯官年薪1,150,000厘士,副翻譯官年薪800,000厘士(第三條)。2名學習翻譯官根據各自的進步和表現,每人每月可得不低於20,000厘士、不高於30,000厘士的津貼(第四條)。2名學習翻譯官要獲得這些資助,必須在華政衙門(Procuratura)或輔政司署(SecretariadoGoverno)實習;倘若他們提供了有效的服務,亦應在所屬等級的酬金分配(distribuiçãodosemolumentos)中獲得同等的份額(第四條附款)。此外,敕令在闡述設立此機構的必要性時,曾有“考慮到培訓人員以補充該機構編制的必要性”一語,因此第五條規定:“倘若二等翻譯官和學習翻譯官的職位出現空缺,可將相應的薪水和津貼用於資助學習華語的青少年。”然而,這裏只是規定將空缺職位的薪水和津貼用於資助青少年學習華語,並非設立專項資金。由此可見,從青少年中培養後備翻譯人員的安排還帶有隨意性,尚未成為制度化的規定。1862年8月13日,中葡兩國草簽《通商互換條約》,後因中方要求先修改其中第九款然後再換約,最終換約未成,條約流產。敕令提及此翻譯機構的設立與中葡關係的發展有關,意味着中葡交涉文件互譯也屬該機構的工作範圍。不過,由於當時葡萄牙並未在北京設立公使館,所以,章程並未規定該機構應“承擔向葡國駐北京、上海、廣州等地的使領館派出翻譯員的任務”,參見李長森:《百年搖籃,樹老花香──澳門理工學院中葡翻譯課程百年滄桑》,《澳門理工學報》(澳門)2005年第3期,第48頁。“real”,葡萄牙貨幣,複數為“réis”,澳葡當局漢譯為“厘士”。關於它與中國“両”、“墨西哥元”的換算,參見張廷茂:《晚清澳門番攤賭博專營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2011年,第107、109-110頁。“Decretode12deJulhode1865,CreandoumCorpodeIntérpretesdaLinguaCynicanaCidadedeMacau,”inBoletimOfficial,Vol.XI,N.o41,9deOutubrode1865,p.163.
136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該敕令第一條僅規定“在澳門市設立一個華文翻譯機構(umcorpodeintérpretesdalinguacynica)”,並未確定這個機構的專有名稱和所屬關係。敕令也沒有制定該機構的具體規範,而是要求“澳門總督制定一份有關該機構運作、培訓與擢升的章程,提請中央政府批准”(第六條)。此後,澳葡當局便依照該敕令維持該機構的人員編制。直到1869年3月17日,應澳葡總督陳請葡萄牙政府發佈敕令,決定在澳門華文翻譯機構增設二名學習翻譯官,每人每年可獲200,000厘士的資助,並遵行1865年7月12日敕令第四款附款的規定。由於1865年7月12日敕令並未規定該翻譯機構的所屬關係,我們並不清楚它究竟是一個獨立部門,還是一個部門的單位。華政衙門的職員採取公開競聘方式擇優錄用,有關的競聘公告提供了其翻譯機構人員編制的信息,據此可以窺探翻譯機構與華政衙門的關係。例如1870年11月12日,澳葡總督發佈第79號訓令,應華政衙門法庭需要,公開招聘正、副翻譯官(1.ºe2.ºintérpretesdalinguasinica);1871年2月10日,澳葡總督發佈第13號訓令,公開招聘二等學習翻譯官(alumnosintérpretesde2.aclassedalinguasinica)。1873年5月8日,華政理事官在一份工作報告中提到,該衙門的職員有翻譯官數名(intérpretes)、書吏(escrivão)、華文書吏(escrivãoChina)、文書(amanuenses)、衙役(officiaesdiligencias)等。這些資料似乎提示着我們:敕令決定設立的翻譯機構屬於華政衙門的一部分。在稍後出現的官方文件中,我們獲得了可以判別翻譯機構所屬關係的直接證據。1876年12月31日《澳門憲報》第53期刊佈了“1875-1876年華政衙門法庭辦理公文摘要”、“1876年翻譯官機構(RepartiçãodosIntérpretesSinólogos)工作摘要”和“1875年翻譯官機構工作摘要”。三份統計表落款均為華政衙門,且由理事官簽署。由此我們可以確信兩點。其一,這個翻譯官機構已有了它的確定名稱:“RepartiçãodosIntérpretesSinólogos”。數月之後的1877年5月3日,澳葡當局透過華政衙門在《澳門憲報》刊佈了葡漢對照的澳葡政府機構名稱表,其中“RepartiçãodosIntérpretes-Sinólogos”的對應名稱是“翻譯官公所”,由此我們獲知了這個翻譯機構的官方漢語名稱。其二,翻譯官公所已被併入華政衙門,屬於華政衙門內的一個單位,接受華政理事官的領導。由此可以進一步看出,在澳葡當局看來,政府翻譯事業自始就是其管治澳門的所謂“華政”的一部分。“Decretode12Julhode1865,CreandoumCorpodeIntérpretesdaLinguaCynicanaCidadedeMacau,”inBoletimOfficial,Vol.XI,N.o41,9deOutubrode1865,p.163.“Decretode17deMarçode1869,”inBoletimOfficial,Vol.XV,N.o19,10deMaiode1869,p.97.“PortariaN.o79de12deNovembrode1870,”inBoletimOfficial,Vol.XVI,N.o46,14deNovembrode1870,p.192;“PortariaN.o13de10deFevereirode1871,”inVol.XVII,N.o7,13deFevereirode1871,p.27.“RelaçãoSobreosServiçosdaProcuraturadosNegociosSinicosdeMacau,DuranteosAnnosde1871e1872,8deMaiode1873,”inBoletimOfficial,Vol.XIX,N.o19,10deMaiode1873,pp.73-74.“MappaSynopticodoExpedientedaRepartiçãodosSinologos,Desde1.odeJaneirode1876,Até15deDezembrodoMesmoAnno”e“MappaSynopticodoExpedientedaRepartiçãodosSinologosDuranteoAnnode1875,”inBoletimOfficial,Vol.XXII,N.o53,30deDezembrode1876,p.214.“NomesdasRepartiçõesPúblicasdeMacau,”inBoletimOfficial,Vol.XXIII,N.o19,12deMaiode1877,p.78.
137從翻譯官公所到譯務署──澳葡政府翻譯機構沿革考論二、華政衙門譯務科1865年7月12日敕令曾要求澳葡總督制定一部有關該翻譯機構運作、培訓與擢升的章程,提請葡萄牙中央政府批准,但是,這樣的章程卻一直未曾出台,直到十餘年後,我們才在《華政衙門章程》中看到關於這個翻譯機構的具體規範。經過長期的遲疑、研討之後,澳葡當局終於在1877年6月11日發佈第59號總督訓令,制定了一部內容較為全面的《華政衙門章程》,並報請葡萄牙中央政府批准。章程的第一章“華政衙門及其構成與職責”首次對華政衙門的性質、組織結構、人員編制以及相關部門和職位的職責作出了全面清晰的規定。鑑於澳葡當局已將翻譯機構併入華政衙門,關於翻譯部門的規範便構成了華政衙門章程的組成部分。首先,《華政衙門章程》第四條明確規定:“華政衙門分設兩科:一為譯務科(secçãodoexpedientesinico);二為行政與司法科(secçãoadministrativaeforense)。”這條規定顯示,先前在政府機構名冊中被單列的翻譯官公所,已被確定為華政衙門的一個組成單位,由原來的一個“repartição”(部門)變成了另一個部門(華政衙門)的一個“secção”(科)。這樣,政府機構的科層劃分較之前更加清晰和規範。這個專責翻譯的機構在華政衙門體制內運作,受華政衙門章程的制約。該章程第五條對譯務科的人員編制和職責範圍作出了明確規定:“第一科(即譯務科)由翻譯官、學習翻譯官、寫唐字先生(letradoChina)、華書識(amanuensesChinas)和華人衙役(officiaesdediligenciasChinas)組成,其任務是從事華語和葡語文件的互譯;工作範圍既包括本部門(即華政衙門)的專門文件,也包括本省總督或陛下政府部門與中華帝國政府交涉的高級事務的文件。”此處明確將中葡交涉文件的翻譯列入譯務科的工作範圍,但依然沒有規定譯務科應“承擔向葡國駐北京、上海、廣州等地的使領館派出翻譯員的任務”。章程第五條的五項附款進一步明確了該科及其主要人員的責任與分工:附款一,翻譯工作應始終由翻譯官完成並核對,且須對譯文的準確性負責。附款二,該科負責歸檔並保管來自中國當局的文件或外交文書的原件以及回覆中國當局的漢語文本完全一致的抄件;同樣必須歸檔和保管的還有與本部門之工作有關且不應併入或附於司法程序的一切漢語文書。附款三,正翻譯官為檔案室(archivo)和該科一切工作的責任人。附款四,正翻譯官主持陪審員秘密會議(sessõessecretasdosjurados),但無表決權。附款五,正翻譯官負責學習翻譯官的教育和成長;他必須特別關注學員的教育和使用。附款六,副翻譯官全面協助正翻譯官開展工作,並在後者遇到障礙時代替之。“CodigoeRegimentodaProcuraturadosNegóciosSínicosdeMacauAprovadopelaPortariade11deJunhode1877,”inBoletimOfficial,Vol.XXIII,N.o24,16deJunhode1877,p.97.《澳門憲報》刊出的官方漢譯名先後有“寫唐字先生”、“華文先生”、“華語文案”等。本文從之。《澳門憲報》刊出的官方漢譯名先後有“華書識”、“華繕錄生”等。本文從之。“CodigoeRegimentodaProcuraturadosNegóciosSínicosdeMacauAprovadopelaPortariade11deJunhode1877,”inBoletimOfficial,Vol.XXIII,N.o24,16deJunhode1877,p.98.“CodigoeRegimentodaProcuraturadosNegóciosSínicosdeMacauAprovadopelaPortariade11deJunhode1877,”inBoletimOfficial,Vol.XXIII,N.o24,16deJunhode1877,p.98.
138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這些規定彌補了1865年敕令的不足,為譯務科的運作提供了較為具體的規範。那麼,譯務科的具體人員編制是多少呢?我們來看該章程第二條的規定:“華政衙門由下列人員構成:華政理事官(procuradordosnegociossinicos),1名正翻譯官,1名副翻譯官(segundointérprete),2名一等學習翻譯官,2名二等學習翻譯官,1名一等口譯(primeirolingua),1名二等口譯(segundalingua),2名文書(amanuese),1名文書助理(segundoamanuese),2名衙役,1名寫唐字先生(letradoChina),2名華書識(amanuesesChinas)(特設),3名華人衙役(officiaesdediligenciasChinas)(特設)。”華政衙門的法定編制合共為20人,參照第五條對譯務科組成人員的規定可知,譯務科的人員多達12人,佔了華政衙門編制的一多半,足見語言翻譯工作在澳葡治理澳門中的重要地位。1877年12月20日,葡王頒佈王室敕令,對澳葡總督上呈的《華政衙門章程》稍做修改後加以頒佈。澳葡當局在接到經過修改的章程後,覆奏朝廷,請將其中數款修改。由於新章尚未“奉到諭旨”,舊章“現仍通行”。直到1881年12月22日,葡萄牙政府才頒佈敕令,核准了新的《華政衙門章程》。1881年敕令核准的《華政衙門章程》依然規定譯務科為華政衙門的第一科,維持原章程所確立的職責範圍和人員分工,僅對人員構成略為調整。第十二條規定:“第一科由翻譯官、學習翻譯官、寫唐字先生及其幫辦、文書組成。”與澳督上呈的章程相比,增加了一名唐字先生幫辦,減少了華人衙役。核准的新章程對華政衙門的人員編制有所調整。第二條規定華政衙門由下列人員構成:華政理事官,1名正翻譯官,1名副翻譯官,2名一等學習翻譯官,2名二等學習翻譯官,2名口譯(每人薪水300,000厘士),2名司法公證員兼文書(tabelliãeseescrivães,每人薪水450,000厘士),1名文書(amanuese),同時兼任會計員(contador)和分配員(distribuidor,薪水450,000厘士),1名行政文書(escrivãodaadministração,薪水450,000厘士),二名衙役,一名寫唐字先生(letradoChina)與一名幫辦(umajudante),二名華人文書,三名華人衙役。新章程將華政衙門的人員編制由20人增加至22人,而譯務科的人員則縮減為10人。但從僅增加1名唐字先生幫辦而將3名華人衙役劃歸司法行政科來看,新核准的華政章程對譯務科的骨幹力量並無實質性的改變。尚有一個不容忽視的議題是這個翻譯部門的漢語名稱。由於沒有出版官方的漢譯文本,對這“CodigoeRegimentodaProcuraturadosNegóciosSínicosdeMacauAprovadopelaPortariade11deJunhode1877,”inBoletimOfficial,Vol.XXIII,N.o24,16deJunhode1877,p.97.“PortariaProvincialN.o5SobreoRegulamentoparaProcuraturadosNegociosSínicosdeMacau,de23deJaneirode1880,”inBoletimOfficial,Vol.XXVI,N.o5,31-01-1880,pp.28-29.“RegimentodaProcuraturadosNegóciosSínicosdeMacau,AprovadoPeloDecretode22deDezembrode1881,”inBoletimOfficial,Vol.XXVIII,SupplementoaoN.o10,13deMarçode1882,pp.84-85.《澳門憲報》刊出的官方漢譯名稱有“傳話”、“口譯”、“傳譯”等。本文從之。“RegimentodaProcuraturadosNegociosSinicosdeMacau,AprovadoPeloDecretode22deDezembrode1881,”inBoletimOfficial,Vol.XXVIII,SupplementoaoN.o10,13deMarçode1882,pp.84-85.
139從翻譯官公所到譯務署──澳葡政府翻譯機構沿革考論個科的漢語名稱長期以來存在不同的譯法。作為葡人管理華人社會之“華政”的一部分,澳葡當局的翻譯工作均由葡人承擔。雖然具體工作是葡中互譯,但從葡語人士的角度來看,似乎都是在進行華語翻譯。所以,他們將翻譯人員叫做“intérpretedalínguasínica”(意為華語翻譯官),將1865年成立的翻譯機構稱為“RepartiçãodosIntérpretes-sinólogos”(意為華語翻譯官公所),而將華政衙門內這個專責公文互譯的部門命名為“SecçãodoExpedienteSínico”(字面意思是“中國公文科”或“漢語文書科”)。從該科的人員構成和主要職責來看,它實質上是一個翻譯部門,直接來源於1865年設立的翻譯官公所。因此,根據華政衙門兩科的職能分工,並參照澳葡當局後來將升格後的“RepartiçãodoExpedienteSínico”譯為“譯務署”的事實,華政衙門內這個從事翻譯的部門恰當的漢譯名應該是“譯務科”。三、譯務署的設立華政衙門按敕令照核准的新章程運行了幾年之後,海事暨海外部部長(MinistroeSecretariod’estadodosNegociosdaMarinhaeUltramar)於1885年11月2日提出報告,要求對華政衙門進行改組,組建一個獨立的翻譯部門。該報告主要從四個方面陳述了改革的必要性。其一,業務量劇增與人手短缺之間的矛盾。報告稱:“隨着近年來澳門華人人口的迅速增長,由華政衙門第一科(譯務科)所負責處理的公文也大幅增加,致使回應澳門總督關於因人手不足而不能正常開展工作的陳請已刻不容緩。《澳門憲報》上刊佈的所有旨在規範華人權利與義務的文件急需翻譯為中文,以便公正地履行其中的規定;向政府各部門頻繁提交、數量龐大的以華文書寫的文件亦必須譯為葡文。”其二,工作中存在的翻譯遲緩、譯文不可靠等問題。報告指出:“這些文件翻譯的遲緩,會帶來無可挽回的損失;由缺乏技能和責任心的人進行翻譯會導致譯文缺乏可靠性,學習翻譯官協助譯務科僅有的二名翻譯官進行翻譯時就出現這類情況。”其三,學習翻譯官邊學邊幹模式的效率低下。報告指出:“由於學習翻譯官缺乏對公職的信心,他們的一切工作都需要經受翻譯官認真仔細的檢查與核實,然而,由於文件量太大,這一點往往做不到……那些學習翻譯官的協作是不持久的,他們在接受培訓之後往往放棄工作,到政府以外尋找待遇更優厚的職位,卻並不賠償政府曾對他們所提供的資助。”其四,由華政衙門兼管翻譯工作之現行體制的缺陷。報告認為:“華政衙門章程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理事官應對翻譯員的行為負責任;但由於理事官只能根據那些翻譯員的資料才能評判翻譯吳志良:《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澳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1998年,第105頁;吳志良:《翻譯的神話與語言的政治》,《〈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序”,澳門:澳門基金會,2002年,第VII頁;李長森:《百年搖籃,樹老花香──澳門理工學院中葡翻譯課程百年滄桑》,《澳門理工學報》(澳門)2005年第3期,第48頁。“RelatoriodoMinistroeSecretariod’estadodosNegociosdaMarinhaeUltramar,2deNovembrode1885,”inBoletimOfficial,SupplementoaoN.o11,22deMarçode1886,p.85.“RelatoriodoMinistroeSecretariod’estadodosNegociosdaMarinhaeUltramar,2deNovembrode1885,”inBoletimOfficial,SupplementoaoN.o11,22deMarçode1886,p.85.“RelatoriodoMinistroeSecretariod’estadodosNegociosdaMarinhaeUltramar,2deNovembrode1885,”inBoletimOfficial,SupplementoaoN.o11,22deMarçode1886,p.85.
140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工作,他所負的責任在某些情況下是難以履行的。所以,應該終止這種責任。”針對上述情況,報告認為“必須將譯務科從華政衙門內分離出來,建立一個單獨的翻譯部門,建設一支人員充足、資質合格和負責任的翻譯員隊伍,以滿足華政衙門法庭暨其他部門對翻譯工作的要求”。為此,報告者懇請中央政府批准他所提交的法令草案(projectodedecreto)。同日,葡萄牙政府通過海事暨海外部發佈敕令,批准了該部部長所提交的法令草案。法令對澳葡當局的政府翻譯機構作出了一系列調整和改組。首先,對原譯務科的升格。譯務科屬華政衙門內的科級單位,翻譯工作由理事官兼管,往往難以有效落實其監管職責,也無法滿足日益增加的翻譯工作的需求。因此,法令第一條規定“將譯務科從華政衙門中分離出來,組建一個獨立的部門(umarepartiçãodistincta)澳門譯務署(RepartiçãodoExpedienteSínico),在與華人的聯繫方面向澳門省政府各部門提供協助”。由此,譯務署升格為一個與華政衙門平行、面向所有政府部門的獨立部門,克服了由華政衙門監管不力的缺陷,為滿足日益增加的翻譯工作的需求提供了體制上的保障。第二,編制內的結構調整。為應對翻譯工作日益增加的需要,法令將升格後的譯務署的人員編制作出了較大調整。第三條規定譯務署人員編制包括:3名一等翻譯官,其中第一位為署長(ochefedarepartição,又譯正翻譯官),第二位為副署長(sub-chefe),第三位為一等翻譯官;3名二等翻譯官;1名華文先生(letradoChina)及1名華文幫辦(ajudante);2名華書識(amanuenseChina);1名華人辦事員(continuoChina)。可見法令除增加1名華人辦事員外,未顯著增加編制總數。但是,對翻譯機構的骨幹人員則有顯著改變。鑑於學習翻譯官翻譯技能欠佳、責任心不強、工作不連貫等問題,法令撤銷了4名學習翻譯官的編制,增設了1名一等翻譯官和3名二等翻譯官。這樣的安排強化了翻譯隊伍的專業性,有助於提高譯文的品質。第三,職責的具體化。敕令第二條從七個方面規定了譯務署的具體職責:(1)漢語文件的葡譯和葡語文件的漢譯之全部翻譯工作,既包括有關本省總督分內事務和陛下政府部門與中國當局關係的文件,也包括澳門、氹仔、路環公共部門之專門事務的文件;(2)遵照總督的規定,每次口頭翻譯必須以粵語和官話譯出;(3)根據總督的決定,派遣華語口譯到澳門之外進行翻譯工作;(4)上述部門的長官因不便將需要翻譯的文件送來譯務署而提出要求時,可派翻譯人員前去進行翻譯;(5)指派譯員前往任何有中國官員在場的部門完成官話口譯;(6)將來自中國官府的公文原件,與送來華文原件完全一致的抄件,以及所有未刊於本省《憲報》和未在其他部門歸檔的文件的華文譯本加以歸檔;(7)翻譯應在《憲報》以華文刊佈的官方文件,並校對排印校樣(provastypographicas)以便出版。“RelatoriodoMinistroeSecretariod’estadodosNegociosdaMarinhaeUltramar,2deNovembrode1885,”inBoletimOfficial,SupplementoaoN.o11,22deMarçode1886,p.85.“RelatoriodoMinistroeSecretariod’estadodosNegociosdaMarinhaeUltramar,2deNovembrode1885,”inBoletimOfficial,SupplementoaoN.o11,22deMarçode1886,p.85.“Decretode2deNovembrode1885,”inBoletimOfficial,Vol.XXXII,SuplementoaoN.o11,22deMarçode1886,p.85.“Decretode2deNovembrode1885,”inBoletimOfficial,Vol.XXXII,SuplementoaoN.o11,22deMarçode1886,p.85.“Decretode2deNovembrode1885,”inBoletimOfficial,Vol.XXXII,SuplementoaoN.o11,22deMarçode1886,p.85.
141從翻譯官公所到譯務署──澳葡政府翻譯機構沿革考論按照此法令規定,譯務署完全承襲了譯務科的工作職能,涵蓋了澳葡當局各級部門的文件和中葡關係的文件兩大類,並且作出了具體歸納,頗具可操作性。需要指出的是,譯務署的工作範圍雖然包含了中葡關係文件的翻譯,但是,法令僅規定受資助的學員在獲得資格後可在葡萄牙的某個駐華領事館為政府服務(第十二條第六項),並未規定譯務署應“承擔向葡國駐北京使館派出翻譯員的任務”。第四,錄用方式與任職資格。法令規定譯務署職員的錄用繼續採用公開競聘方式,而且首次對任職資格作出了明確規定:譯務署職員之職位必須通過由總督任命之陪審團(jury)監督的公開競聘、並根據書面及口頭材料來任命,華人文案的職位只須提供書面材料,華人辦事員的職位無須通過競聘。附款:同等情況下下列人士獲優先錄用:(1)該部門的現有在編人員;(2)以前在其他部門工作過;(3)具有更好的文學修養(habilitaçõeslitteraria)(第四條及其附款)。作為履行職責的必備技能,一等翻譯須完全掌握:(1)華語書面語;(2)華語官話;(3)粵方言;(4)英語和法語(第五條)。二等翻譯須完全掌握:(1)華語書面語;(2)粵方言(第六條)。二等翻譯須學習華語官話,並在其進入編制後的首三年內每半年進行相應的考試(第八條)。附款一:這些考試須在正翻譯官署長(ochefedarepartição)的監督下進行;附款二:倘若二等翻譯在連續兩年內華文考試被判不及格,本省總督可根據正翻譯官的通知將其辭退。華文先生及其幫辦必須是能夠教授華文官話者(第七條)。該法確定了職員的法定任職資格,為譯務署運作效率的提高提供了法律依據,有助於翻譯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和譯文品質的改善。第五,職員經濟待遇的提高。務署科升格為譯務署後,職員的經濟待遇有所提高。第九條規定,譯務署職員按照該敕令附表中的規定得到一份薪水,並依照1881年12月22日法令所核准之《華政衙門章程》相關表格內的規定得到一筆酬金。此外,已經屬於由1885年7月12日敕令所設之學習翻譯官機構(corpodealumnosinterpretes)的二等翻譯,每年獲得100,000厘士的額外酬金;本署職員被差往澳門以外地區從事翻譯工作者,有權得到一份由公物會決定的出差補貼。被派往氹仔和路環的譯員每月可得10,000厘士的出差補貼(第九條附款)。第六,人材培養模式的改變。鑑於由學習翻譯官在署內邊學邊幹的模式運行效果不佳,法令在取消學習翻譯官職位的同時,改變了譯務署後備人材培養的舊模式。第十二條規定:為了培養人材充實本署的人員編制,本省政府將資助兩名少年,令他們在公立或私立學校學習華文書面語。資助金額為每人每月10,000厘士,此項資助的發放需滿足下列條件:(1)年齡不低於12歲;(2)初中教育成績優異;(3)須參加由翻譯官主持的年“Decretode2deNovembrode1885,”inBoletimOfficial,Vol.XXXII,SuplementoaoN.o11,22deMarçode1886,p.86.“Decretode2deNovembrode1885,”inBoletimOfficial,Vol.XXXII,SuplementoaoN.o11,22deMarçode1886,pp.85-86.“Decretode2deNovembrode1885,”inBoletimOfficial,Vol.XXXII,SuplementoaoN.o11,22deMarçode1886,p.86.
142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度考試,若考試被判不及格,則停止發放資助金;(4)須學習英語和法語;(5)五年內掌握華語書面書,資助金的發放以五年為限,五年屆滿或在此前,須接受三名翻譯官的考試,若考試合格,則被視為具備競聘本部門職位的能力;(6)獲得資格後為葡萄牙政府服務五年,盡其所能履行其義務,在譯務署、葡萄牙駐華領事館或澳門政府的其他任何部門均可,其年薪不低於300,000厘士;(7)倘若工作不足五年而離職,須向政府賠償其所得到的全部資助金;但在獲得資格後六個月仍未被按照前條之規定錄用者除外。顯然,法令所確立的新模式不是“要求設立一個政府翻譯人員的培訓教育機構”,而是採用了由本署資助、署外培養、公開競聘、擇優錄用的方式。這種人材培養模式運行了30年,直到1914年才被第1118號敕令改變。行文至此,我們尚須對這個翻譯機構的漢語名稱作出說明。由於譯務署是一個以葡人為主的具體的工作部門,相關的法令規章鮮有以華語刊佈,所以,有關中文論著對於這個機構的漢語名稱也說法不一。其實,它有一個官方使用的漢語名稱:“譯務署”。在1890年出版的《澳門指南》所開列的政府機構中,稱“RepartiçãodoExpedienteSínico”為“翻譯房”。但這個漢語名稱並未在《澳門憲報》等官方文件中重複出現。在1894年5月18日訂立的《盧九承充澳門番攤合同展期六年合約》的漢語譯本中,有“督理漢文譯務正翻譯官”一語,對應的葡語是“chefedaRepartiçãodoExpedienteSínico”。稍後,在1895年訂立的《蕭登承充路環番攤合約》中譯本中,出現了“督理漢文譯務署”之名,對應的葡語同樣是“chefedaRepartiçãodoExpedienteSínico”。1898年5月5日,澳門輔政司署奉督憲之命在《澳門憲報》發佈招考公告,內稱:“照得譯務署(RepartiçãodoExpedienteSínico)現有華書識(umlogardeamanuenseChina)一席懸缺待補。”從此,“譯務署”就成為澳葡政府翻譯機構官方的通用漢語名稱,直至1926年《澳門殖民地組織章程》實施後為“華務專理局”所代替。結語因應管治澳門華人社會以及中葡交涉的需要,澳葡當局建立了一個專門從事翻譯的機構。作為澳葡政府組織系統中的特殊部分,它所經歷的沿革也能夠成了澳葡當局治澳過程的顯著特色。筆者利用大量首次徵引的葡語原始文獻,系統考察了澳葡政府翻譯機構的建立及其沿革,較大程“Decretode2deNovembrode1885,”inBoletimOfficial,Vol.XXXII,SuplementoaoN.o11,22deMarçode1886,p.86.李長森:《百年搖籃,樹老花香──澳門理工學院中葡翻譯課程百年滄桑》,《澳門理工學報》(澳門)2005年第3期,第49頁。吳志良:《翻譯的神話與語言的政治》,《〈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序”,澳門:澳門基金會,2002年,第VII頁;李長森:《百年搖籃,樹老花香──澳門理工學院中葡翻譯課程百年滄桑》,《澳門理工學報》(澳門)2005年第3期,第48頁。DirectoriodeMacauparaoAnnode1890,Macau:ImprensaNaciolnal,1890,p.5.張廷茂:《晚清澳門番攤賭博專營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2011年,第198頁。ArquivoHistoricodeMacau,AHM/Finanças/n.o425,fls.29v,31v.Mic.A0587.“AnnunciodaSecretariaGeraldoGovernodeMacau,5deMaiode1898,”inBoletimOfficial,Vol.XLIV,N.o19,7deMaiode1898,p.170.
143從翻譯官公所到譯務署──澳葡政府翻譯機構沿革考論度地豐富了關於澳葡政府官方翻譯機構早期發展史的認知。從組織體系上看,翻譯機構經歷了由附屬於華政部門而升格為獨立部門的轉變。1865年翻譯官公所建立時,依附於華政理事官署而存在,1877年改設為華政衙門譯務科,作為它的一部分,受華政衙門章程的規範,在理事官領導下運作。1885年,譯務科升格為譯務署,成為一個與華政衙門平行、面向政府各部門、直接受澳督府領導的部門,直至1926年併入民政廳。從編制內部結構看,經歷了由小到大、骨幹力量漸強的發展歷程。翻譯官公所建立時僅有2名翻譯官和2名學習翻譯官;改設譯務科後編制增至10人,即2名翻譯官、4名學習翻譯官和4名輔助人員;升格為譯務署後,編制僅增加一人,但顯著變化是裁撤4名學習翻譯官而將翻譯官增至6名,翻譯人員已經超過了輔助人員。這個變化的過程顯示了譯務署內部結構的優化趨勢。從人事制度來看,經歷了從無到有、逐步完善的過程。翻譯官公所建立伊始,並無用人制度上的安排;譯務科依照華政衙門章程,採用公開競聘方式錄用職員,但無更多細則;譯務署建立後出台了任職資格的規定,形成了較為完整的補任晉級規程,顯示了譯務署用人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從培訓模式來看,經歷了由署內傳授、邊學邊幹,到本署資助、署外培養,再到附設學校、專業培訓的轉變。從翻譯官公所到譯務科,實行由翻譯官對學員教授華語、邊學邊幹的學徒式培養模式;譯務署建立後改為本署資助、署外培養的方式;直至1914年的改革,確立了由署內附設學校依照課程規劃進行的專業培訓模式。從職能轉變來看,隨着澳葡當局管治澳門進程的推進和中葡關係進程的發展,經歷了多元化的過程。起初主要負責華政部門葡中文件的互譯和歸檔,繼而為澳葡當局所有部門提供與華人社會溝通和文件互譯服務,並兼及中葡交涉文件的翻譯。顯然,政府翻譯機構經歷了一個職能多元化過程。從政治特性來看,具有顯著的殖民管治色彩。中葡語言的互譯原本是一種技術工作,然而在澳葡當局管治澳門的進程中,官方翻譯機構的設立及其翻譯人材的培養等,卻打上了鮮明的殖民管治的烙印。所謂“在與華人的聯繫溝通方面對本省各部門提供協助”之責,實則暗含了對華人社會加以干預和控制的政治內涵。在葡萄牙官方看來,所有的翻譯工作均因管理華人社會而起,理所當然屬於澳葡當局管治華人社會之所謂“華政”的一部分,因此,翻譯機構的骨幹和主體必然由作為管理者的葡人組成,而翻譯隊伍的後備人材也是從葡人中間培養。從華政衙門譯務科到升格後的譯務署,翻譯官和學習翻譯官均由葡人擔任,華人僅僅充當抄寫工或在翻譯官教授華語時提供輔助,而在華語教學方面,也沒有華人的一席之地。伴隨着澳葡當局澳門管轄步伐的推進,由“字遵漢文”到“以西洋文為正”的轉變便不可避免。因此,從本質上看,這個翻譯機構是澳葡政府藉以推行葡語為唯一官方語的語言政策的工具;而堅持葡語的唯一官方語地位,必然堅持葡人的主導地位。總之,澳葡當局對澳門華人進行殖民管制的性質所決定了這個官方翻譯機構的宗旨、構成,乃至其附屬培訓機構的辦學宗旨和培養對象。[責任編輯陳超敏]
144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摘要]晚清時期,口岸知識分子身處中西交衝最前沿,因其商業性、現代性等特質,逐步成為引領中國近代化的開明士紳群體,彼此間形成了較為複雜和廣泛的社會關係網絡。一些政治觀點和利益訴求相對一致的知識分子走到一起,在良好私交基礎上形成利益共同體。但是,由於社會與政局巨蕩,此種利益共同體並非都能經得起政治高壓和各種利益糾纏的考驗。晚清商界思想界巨擘鄭觀應與經元善的關係在其社會關係網及政商兩界人物的交往中具有典型性,其社會地位中等,涉及官、商、教等領域,二人關係的演進及最終的矛盾重重,顯示了該時代口岸知識分子之間交往的真實性、現實性和利益性,並由此反映了歷史人物在時代背景下的無奈與悲涼。[關鍵詞]口岸知識分子鄭觀應經元善關係近代以來,隨着國內外局勢的變化以及中西間持久交流和文化融合,此前陌生的文明逐漸為大多數人認知。國人對西方科學、技術、制度以及近代文明的瞭解不斷加深,特別是身處於中西交衝最前沿的口岸知識分子,以其得天獨厚的思想和區位優勢,逐步成為引領中國近代化的開明士紳群體,彼此間也形成了較為複雜和廣泛的社會關係網絡。所謂的口岸知識分子(intellectualsintreatyportcities,即“條約口岸知識分子”)是指“生活在最早開埠的通商口岸、與西方文化發生密切接觸且在中外文化關係的思考方面有所心得的中國士人”,與傳統士人相比,口岸知識分子具有鮮明的時代性,與西方文化有較為直接的接觸和相對深入的理解。其中,一些政治觀點和利益訴求相對一致的口岸知識分子走到一起,在良好的私交基礎上形成利益共同體。但是,由於社會與政局巨蕩,他們之間形成的利益共同體並非都能經得起政治高壓和各種利益糾纏的考驗。關係網的經營與維持,一般說來遵循互惠原則。或者說,互惠是關係網的潛在規則。關係的兩端總是存在着一定的交換行為,或為物質,或為精神。在晚清商界名流鄭觀應、盛宣懷、王之春、鄧華熙的關係中,鄭觀應有其弱勢之處,即其政治地位較低;但他也有其優勢之處,即他熟晚清政局下的口岸知識分子──鄭觀應及經元善的關係研究邵建作者簡介︰邵建,上海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副研究員、歷史學博士。上海200020條約口岸知識份子概念由美國學者柯文(PaulCohen)最早提出,可參閱王立群:《中國早期口岸知識分子形成的文化特徵──王韜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澳門學‧
145晚清政局下的口岸知識分子──鄭觀應及經元善的關係研究悉洋務事宜,瞭解企業運作和西學,在思想界有一定地位──這也是他與這些大員維持關係的根本原因。在鄭觀應與自稱得到陳致虛上陽真人(即陳抱一祖師)真傳的萬啓型等道教“師尊”的關係中,他所求的是道教的靈丹妙藥和長生不老之道。他以其財富和社會聲望,獲得萬啓型的周旋應對,而對萬啟型來說,有鄭觀應這樣的社會名流參與,道教肯定會擴大它的社會影響和得到經濟上的資助。感情是維繫關係網中的另外一種資源。鄭觀應的親緣、地緣關係網,以及他與鄭廷江等人的關係紐帶,一開始主要是親情與鄉情。親情與鄉情通常會有非功利色彩,但有時也與功利聯繫、糾纏在一起。鄭觀應與徐潤本屬同鄉,鄭觀應進入買辦圈子得徐潤家族幫助頗多,但日後因股票等問題弄得很不愉快乃至鬧翻,這是鄉情與利益糾纏在一起的典型例子。關係網的建立與維繫,具有鮮明的時代特點。在傳統時代,科舉成功人士的師生、同年關係是重要的內容,這在曾國藩、李鴻章、翁同龢等人的關係中有明顯的表現。但是,在鄭觀應的關係網中,這些因素不甚明顯,反而,企業管理技能、洋務知識、西學知識、與外國商人的關係等近代因素,在其關係網中佔有重要地位。傳統時代的社會分工較為簡單,人口流動性不大,人們關係網範圍也比較狹小。近代社會分工漸趨複雜,人口流動性加大,關係網也比較大。鄭觀應關係網中的重要人物如盛宣懷、王之春、鄧華熙、萬啓型等,都不是香山和廣東人士;與鄭觀應義結金蘭的謝家福、經元善,也都不是廣東人,而是江浙人。假如不是闖蕩上海,鄭觀應與他們結交的機率幾乎為零。這也是鄭觀應關係網中的近代因素。關係網是近年史學研究中較受關注的課題。學術界對蔣介石、胡漢民等政治上層人物的關係網作出較多的研究。本文擬以鄭觀應與經元善為主線,研究一個社會地位中等,但涉及官、商、教等領域的人物的關係網,冀為相關研究提供另外一種關係網的類型。這既有助於理解鄭觀應這一特定人物,也有助於理解近代史。一“澳門之子”鄭觀應作為近代中國洋務派以及民族資產階級的著名代表人物,在晚清商界、洋務派企業和思想領域上均取得很高的成就,其原因除了他的天賦、勤奮與機遇外,很重要的一萬啟型(?-1919),江西豐城人,字雯軒,道號式一,晚清舉人,曾知寶應縣、甘泉縣。民國後卸任,始修道,自稱得到陳致虛上陽真人,即陳抱一祖師真傳,“授以天元秘旨,囑為廣傳大道”【夏東元編:《鄭觀應集》(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3頁。】,潛心修煉,終得龍虎大丹成道。後在揚州創設修真院,廣招修道門徒。鄭觀應(1842-1921),本名官應,字正翔,號陶齋,別名杞憂生、慕雍山人、羅浮偫鶴山人(有時也自稱待鶴)等,祖籍廣東香山縣。鄭觀應是近代中國洋務派以及民族資產階級的著名代表人物之一,是中國近代最早具有完整維新思想體系的理論家和揭開民主與科學序幕的啟蒙思想家之一,也是近代中國著名的實業家、教育家、慈善家和熱忱的愛國者。先後擔任過英商寶順洋行買辦和太古輪船公司總買辦,之後進入上海機器織布局、上海電報局、輪船招商局、漢陽鐵廠和商辦粵漢鐵路公司等洋務派企業擔任高級管理職務,是一個從買辦轉變為民族資產階級的代表人物,其主要著作《救時揭要》、《易言》和《盛世危言》,對近代中國思想界產生過巨大的影響。經元善(1841-1903),原名高泉,字蓮珊(後也作蓮山),號居易子、居易居士,晚年號剡溪聾叟,筆名滬濱呆子、汨羅江後學等,浙江上虞人。父經緯是上海富商,因接濟軍餉功,清廷授主事加員外郎銜。經元善首創協賑公所,受清廷嘉獎十餘次。後涉足洋務企業,成為成功的洋務企業家。熱心教育,創辦經正女學,開中國女學先河。後因通電反對慈禧太后“已亥建儲”遭清廷通緝。
146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點就是他擁有廣泛的社會關係網絡。鄭觀應是一個善於交際的紳商,無論是在同鄉圈子、江浙士紳圈子,還是在晚清的商界、政界、學界,乃至道教界,都有私交甚好的朋友,故他能坐擁能量巨大的社會關係網絡。社會關係網的構建、經營與維繫是一把雙刃劍,構建良好的關係網,對個人事業的發展有明顯的促進作用,但另一方面,囿於政見、觀念和利益等問題,當中的關係也會發生變化,甚至勢不可免地疏離與交惡。知己之交漸行漸遠,甚至產生巨大的矛盾,是人與人之間交往的正常現象,但是發生在如鄭觀應、經元善等歷史人物身上,則會與當時的經濟社會環境密切相關。鄭觀應與經元善的關係演變及原因頗為複雜,但二人關係之建立與演化軌跡則較為清晰,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二人義結金蘭、水乳交融的時期。鄭觀應與經元善相識於賑務工作之中,確切時間難以考證,但不會遲於1870年代中期,也不會早至1860年代後期。隨着1860年代中後期上海逐漸成為整個江南的商業和文化中心,江南傳統的賑務活動中心也轉移到上海。沒有資料能確切證實鄭觀應在何時加入到江浙士紳所主導的賑務活動中──至少在徐潤自敘年譜記錄同治七年(1868)所羅列的、歷年參加賑災活動的名單中還找不到鄭觀應的名字,直到1870年代中後期,擔任太古輪船總買辦的鄭觀應才成為其中一員。到了這個時候,鄭觀應的經濟實力和社會地位已顯著提升,不但熱心籌集賑災資金,還為賑務活動的宣傳投入了大量精力,他撰寫的各種賑務廣告,為勸捐而刊發《富貴源頭》、《成仙捷徑》等宣傳因果報應的刊物,為連年開展的賑務活動之運行發揮了積極作用,也逐步結識了江南賑務活動中處於中心地位的江浙士紳,其中就有余治、李金鏞、謝家福、經元善、盛宣懷、沈善登、沈善經等。賑務工作的進展順利產生了良好的效果,鄭觀應與他們的關係不斷加深,與經元善等人創辦的上海協徐潤︰《徐愚齋自敘年譜》,第15頁,記錄有“歷年同辦公益善舉之友:余蓮村、謝綏之、施少欽、嚴佑之、陳竹坪、胡雪岩、盛杏蓀”一欄。見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續編第五十輯》,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年,第29頁。余治(1809-1874),江蘇無錫人,字翼廷,號蓮村、晦齋、寄雲山人,晚署木鋒先生,近代著名慈善家、戲曲作家。早肄業於江陰縣暨陽書院,五應鄉試不中。1858年,由附生保舉訓導,後充廣方言館監督。余治專於戲曲創作,作品甚多,內容多為勸人行善,宣揚忠孝節義,主要作品有《後勸農》、《活佛閣》、《同胞案》、《義民記》、《海烈婦記》、《岳侯訓子》、《英雄譜》等。另著有《草小學齋集》、《得一錄》。生平事跡見吳師澄《余孝惠先生年譜》及俞礎所撰墓志銘、彭慰高所撰墓表。余治病逝後,鄭觀應曾為其收集戲譜刊印《庶幾堂今樂》。李金鏞(1835-1890),江蘇無錫人,字秋亭,號翼御。少時務農,不久赴滬經商,熱心救災及家鄉公益事業,後因賑災工作出色,得到朝廷嘉獎,獲候補知府。1882年,由吉林將軍銘安奏請,擔任吉林府第一任知府。1883年,代理長春廳通判。1887年,李鴻章調其赴黑龍江籌建漠河金礦,直至積勞成疾,病逝於此,為東北乃至中國金礦業的發展作出了很大的貢獻。李金鏞去世後,鄭觀應作為《挽李秋亭太守》一詩,讚揚他“千秋業已垂青史,一字褒須定紫陽”。【夏東元編:《鄭觀應集》(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278頁。】謝家福(1847-1897),江蘇蘇州人,字綏之,號桃源主人、望炊樓主人、蘭階主人等。他是清代洋務運動的積極參與者,是開拓和推進中國交通電信事業的先驅者之一,早年在上海輿圖局從事分校各國地圖工作,著有多部有關軍事、通商、外交等方面的書籍,創辦了聞名電報界的“蘇州電報傳習所”(又稱“蘇堂”),是蘇州電報通信的創始人。沈善登(1830-1903),浙江桐鄉人,字谷成,號未還道人、豫齋,近代著名易學家。1868年,入京會試中式貢士殿試二甲,授進士出身,朝考一等翰林院庶吉士,後寓居蘇州讀書著述。著有《需時眇言》、《論餘適濟編》、《經正民興說》、《報恩論》,合刊為《沈谷成易學》。沈善登胞弟。
147晚清政局下的口岸知識分子──鄭觀應及經元善的關係研究晉賑公所也設在太古輪船公司,與經元善、謝家福、沈善登、沈善經結拜為異姓兄弟,他與盛康、盛宣懷父子結交且過從日密。如此,鄭觀應與在滬江浙士紳之間的關係得到很好的拓展,成為其日後構建和經營龐大社會關係網的重要基礎。1879年《申報》刊登的《上海協晉公所同人啟》云︰“公所銀錢收解,公議以鄭陶齋官應、葛蕃甫繩孝、李玉書麟策、胡小松培基、經蓮珊元善、沈味畬善經、王介眉宗壽七人經手,以重責成。”負責協晉公所的七人名單中,鄭觀應名列首位,足見其在江浙士紳中的影響力、融入度和關係。鄭觀應、經元善因創辦賑務相識,二人年齡相仿、志同道合,在諸多事情上有共同語言,故關係迅速升溫為至交好友,之後又與謝家福三人結為異姓兄弟。由二人聯手與衆紳商一起創辦上海協晉賑公所,再到創辦津滬電報以及籌建織布局的相互合作和支援,都是良好私交之下進行成功商務合作的典範。義結金蘭之後,鄭、經二人更加相互提攜與扶持。1880年春,戴恒一班人意欲重新邀請鄭觀應進入織布局,鄭當即表示“在新太古,未能專注於此。因謂戴云,如得經某同局,合志任事,我方敢預聞”,戴恒在明確了鄭的態度之後“特赴津籲懇傅相……後見傅相果有是諭”,鄭觀應意在將經元善引薦到織布局的籌辦工作中來,並為其謀求職位,之後,李鴻章果然給予了經元善會辦織布局的札委。當被李鴻章札委為上海電報分局會辦的謝家福不能常川駐局之時,鄭觀應不失時機地與謝家福一起向其建議由經元善代任,甚至,鄭觀應還以身兼輪船招商局和機器織布局兩個要職為由,直接向李鴻章辭掉上海電報局總辦職務並建議經元善接任。由此可見,在機器織布局和上海電報分局兩企業的人事安排上,鄭觀應對經元善用心提攜。經元善曾回憶這段時間的二人友誼,謂“弟與陶齋、綏之(家福)均因蘇滬創辦義賑獲交,自戊寅至癸未六年中陶齋言聽計從,交融水乳,謝、鄭、經三人遂訂金蘭……辛巳元日又添二沈結五人之義,盟詞俱在”。二鄭、經二人關係發展的第二階段是心生間隙。從交融水乳到心生間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其表徵性事件大概是鄭觀應機器織布局虧耗案發。當鄭觀應應彭玉麟奏調赴粵,將機器織布局巨額虧耗的爛攤子留給盛宣懷以後,經元善臨危受命接辦局務清理前帳。據經元善稱,對於鄭觀應挪借巨款導致虧耗之誤,經起初還是有意着力袒護的,甚至故意回避其挪用局款的行為,並意欲將此行為上升至整個領導層。這種一味偏袒是招致了龔壽圖的強烈不滿,並將具體情況,特別是鄭觀應挪用局款導致巨額虧耗之事上告到李鴻章處。龔壽圖為人早有惡聲,如薛福成曾經致函李鴻章說:昨接杏蓀觀察來函,論上海織布局一事,似在事諸君多因畏避龔仲人而諉卸者。龔仲人係藹人廉訪之弟,其浮誇揮霍之習,藹人亦深以為病。前在山東頗知之,凡辦一鄭觀應對江浙士紳感情頗深,且高度認可,有詩為證“滬上善士多,江浙人猶勁。募捐合萬金,好義群欽敬”。【夏東元編:《鄭觀應集》(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385-1386頁。】《申報》1879年7月15日。[清]經元善︰《經元善集》,虞和平編,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1988年,第286頁。光緒二十三年冬《經元善致某某函》,易惠莉:《鄭觀應評傳》,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218頁。生卒年不詳,時為機器織布機會辦,江蘇候補道,鄭觀應去職後代為總辦。
148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事,數人成之而不足,一人攪之而有餘。龔如在局,恐又致散場,最妙莫如撤去,否則勿假以事權。對於有着這樣惡名的龔壽圖的狀告,換作以前,李鴻章也許會棄之不理。但是,在這件事情上,龔壽圖無疑有理有據,織布局巨額虧耗的事實就擺在面前,李鴻章不得不重新審視他所看重並信任的鄭觀應以及經元善的工作匯報。據經元善說,這讓他頗為被動,但還是為了顧全鄭觀應而忍氣吞聲。經元善在多年之後對此曾有這樣的回憶:弟會同滬道邵筱帥清理前帳,因欲顧全陶齋,被龔仲人誣控,在北洋大告一狀,嚴札筱帥查辦。弟無端受此不白之冤,因仍欲解鬆陶齋,不敢與龔大開旗鼓,屈氣下場……當時陶瓮正在香港為越石父,我若辯清,陶齋更無地自容,豈非投井下石。那麼,經元善在清理賬務的過程中到底採取了哪些措施?對鄭觀應造成的虧耗及追索又持何種態度?是不是如經元善所說着力維護?要弄清楚這些,得從鄭觀應造成的織布局虧耗說起。1883年對於鄭觀應來說是非常特殊的一年。這一年,中法戰爭陰影籠罩全國,上海經濟風潮席捲而來,鄭觀應事業發展的頂峰背後蘊藏着無限的危機。危機在何處,鄭觀應心知肚明,那就是上海機器織布局。這陣子,他的世交同鄉兼生意夥伴、有上海“地產大王”之稱的徐潤,以及有“紅頂商人”之稱的巨商胡雪岩都在年底宣告破產,連一向投資謹慎且視為商界領袖的唐廷樞也深陷經濟泥潭,岌岌可危。儘管當時的危機對於鄭觀應來說還沒有到達爆發點,但他在籌辦機器織布局過程中資金運作的失誤,以及私自挪用局款謀利所引發的巨額虧耗,卻行將浮出水面。並不知曉織布局巨大危機的李鴻章在已經對唐廷樞、徐潤二人失去信任的情況下,依然對鄭觀應寄予厚望,任命他以總辦身份接手輪船招商局。可是,李鴻章怎麼也想不到,鄭觀應已經處於危機四伏的驚恐之中,哪裏還有心思和精力全面接手被徐潤拖累的千瘡百孔的輪船招商局?對於李鴻章的一番提攜,已經坐在火山口上的鄭觀應根本無心應對,兩度婉言推辭。此時,擺在鄭觀應面前的當務之急,既不是輪船招商局的事務,更不是電報與內河小火輪,而是如何解決織布局的資金漏洞問題。不幸的是,經濟風潮引發了股票價格大跌、錢莊倒閉、資金周轉不靈等一系列連鎖反應,導致織布局資金虧耗的數額逐步增大,據鄭觀應自己的初步估算,無法收回的資金大約有23萬両銀之巨。據鄭觀應於次年3月移交的賬冊來看,欠項與存項、應收項相抵之後,賬面資金的缺口仍有205,400両銀。其中,從鄭觀應移交賬目中的一筆股票抵押款記錄來看,鄭以72,600両銀抵進的織布局1,472股股票顯然屬個人行為,相對於每股100両的價格,鄭以半價資金操作1,472股股票的交易,其中746股為個人收進,其餘726股大概是通過其他渠道被他人收進,很可能包括鄭的弟弟與叔父。鄭觀應的做法無疑是利用職務便利,以較低的價格吃進光緒十年九月二十三日《薛福成致李鴻章函》,陳梅龍編:《盛宣懷檔案資料選輯之六‧上海機器織布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05頁。光緒二十三年初冬《經元善致某某函》,夏東元編著:《鄭觀應年譜長編》(下),上海︰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501-502頁。光緒十年一月二十九日《鄭觀應至盛宣懷函》,易惠莉:《鄭觀應評傳》,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328頁。光緒十年二月《鄭觀應移交賬冊》,陳梅龍編:《盛宣懷檔案資料選輯之六‧上海機器織布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73-74頁,。鄭思齊、鄭思賢與鄭觀應的有關織布局債務的糾紛,大概就是因其中的一些股票引起。
149晚清政局下的口岸知識分子──鄭觀應及經元善的關係研究在價格上有很大上漲空間的股票。織布局經濟虧耗案發後,鄭觀應又不得不將這些股票原數奉還,可為映證。至於其他資金運作手段,例如以股票抵押錢莊現款、將地產高額抵押織布局等,皆是鄭觀應利用職務之便而從中謀利。其中,一塊織布局地基,即“布朗地基”案,不但讓鄭觀應陷入被動,其不光彩的資金運作也暴露無遺。在多年以後,即光緒十四年七月二十日《盛宣懷致李鴻章禀》中,盛對此進行了詳細敘述:上海縣裴令遵飭查勘……鄭革道以局中公款三萬二千八百両押得布朗地基一區,稽之賬目既有此項出款,且有付給看地之費,乃契紙被鄭革道藏匿,並宜切實查究,應由上海縣裴令出示曉諭,限三個月招人承認繳契。如有人願繳銀三萬二千八百両歸入布局,即聽其執業。如期滿無人承認,即將此產由江海關道署補給契據,斷歸布局,以重股商血本……職道伏讀之下,不勝詫異。查光緒五年,前辦織布局董唐霡溪等將虹口原置潘和記洋樓地基一所,憑中徐雨之,即徐道潤,鄭陶齋即鄭道官應等抵押湖北煤鐵礦局存典生息公款規銀四萬両,一分起息……光緒七年十月初七日,經彭器之,即彭道汝琮,及鄭道官應來局,面稱有一洋商布朗願購此項基地,請將原契照上海租界章程過戶洋商名下,方可轉售……旋經彭器之等出面,將前項基地破屋公議出售,作價規銀六萬両,詎料過戶洋商之後,仍無人買,不得已將此房地歸於盛、鄭兩家買回執業。因盛處押借四萬両,倍於鄭處,契據仍存盛處。光緒七年十二月(注:應為光緒十年),鄭陶齋因需款孔急,自願將其應得三分之一地價銀二萬両歸並售於職道……復經鄭陶齋挽托謝紳家福前來熟商,以鄭陶齋現有應還織布新局之款,可以無需現銀,只要收回織布股票銀四百六十股,俾得歸還該局抵款……即憑中謝紳家福等書立憑據,將織布局股四百六十股換回鄭陶齋地基三分之一……所有職道應交鄭陶齋地基三分之一,更換織布(局)股票四百六十股,上年龔道壽圖來函索取,當已由經元善轉交清楚。今據查明該局賬上有鄭陶齋將布朗地基抵押銀三萬二千両,自係從前鄭陶齋將其地基應執三人之一懸空抵押,以少押多,原屬非是。嗣後將其地基三分之一更換布局原股本銀四萬六千両,以之劃還該局抵款數目,有盈無絀,應由鄭陶齋與該局結算。至賬上有付給看地之資,因鄭陶齋從前本有三分之一在內,是以此支款應由鄭陶齋繳還該局。此鄭陶齋以地基三分之一列抵局款,而以地基換回股票本銀四萬六千両之情由也。再對照光緒十年五月初九日《鄭觀應致謝家福函》及其所附《地產轉賣合同》:所云杏翁地基合同,弟似於癸歲交出,並已立還信據……至存合同草稿。茲立還筆據,粘於草稿□寄,乞轉致盛杏翁收存為禱……【附】地產轉賣狀據立賣地據人鄭陶齋,今因需銀孔急,自願將集成公司所買上海虹口舊織布局之地基鄭陶齋名下應得股本銀二萬両,轉賣與盛杏蓀觀察管業,或轉售他人。鄭陶齋股本銀當已如數收回。此後低價漲跌,與鄭陶齋無涉。因原立合同議據業已遺失,故立此賣據,粘貼於原擬合同草稿之後,交盛杏蓀觀察收執為據。如日後原立合同議據搜出,當作廢紙,或被竊圖賴歸陶齋理直,均無異言。恐口無憑,立此親筆為據。光緒癸未年臘月廿光緒十四年七月二十日《盛宣懷致李鴻章禀》,陳梅龍編:《盛宣懷檔案資料選輯之六‧上海機器織布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34-136頁。
150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五日,立賣地據人鄭陶齋狀。又據當時奉命核查該處地基的葉滋熊時候寫給鄭觀應的信:杏公遣友來邀代查布局地基,既承諄囑不能不少留二三日,當於次日同杏公之友人前往布局勘查地畝並檢討契據,所開之單大略相同,惟畝數據單開者多有三十畝,此三十畝即係我公當年另購之地耳。特此附陳。三函對照便可判斷盛宣懷所言不虛,鄭觀應以2萬両銀吃進了“布朗地基”的三分之一,又將其抵押給織布局,獲得現款銀32,000両,等於無端賺進12,000両銀。盛說他“懸空”抵押,實際上就是指他以少押多。此後,鄭又將價值2萬両的地基,轉讓盛宣懷,換回460股織布局股票,儘管當時股價已經大為跌價,縮水一半以上,但以460股原始股,劃抵46,000両織布局的賬面虧損,鄭觀應還是很合算的。鄭觀應的這些違規之舉,最終為李鴻章徹底瞭解,引起了他的無比驚訝與震怒,其在致盛宣懷函中大駡鄭觀應,並表示要追查到底:鄭革道……喪盡天良,厥咎甚重。豈得聽其置身事外,不追既往……該道於奉飭確查要件,一味含混瞻洵顯有不實……究竟鄭官應現在避匿何處,應由上海龔道、裴令並責成該道克日查明,禀請核辦。經元善也曾回憶李鴻章大駡鄭觀應的情形,“乙酉(1885)因事赴津見傅相……大駡布局總辦假仁假義”。由此可見,經元善在清理局賬時無論採取何種態度已顯得並不重要,因為織布局虧耗的確是鄭觀應一手造成的,鄭此前種種努力換來的李鴻章對他能力和人品的信任與賞識,此時幾已喪失殆盡。此後形勢對於鄭觀應來說可謂急轉直下,這在其民國三年所立遺囑中有所交待:癸未年機器織布局各友押款計共十餘萬金,因中法之戰股票跌價不贖,經手未能清理,迭被北洋大臣追索,迫如星火,幸龔藹人方伯從中調停,而王爵堂方伯集資代為清理。織布局虧空案發,李鴻章急令追債,沒有絲毫顧及舊情,一時間逼得鄭觀應非常被動,經元善作為李鴻章清理織布局的代理人,其所持態度和做法對鄭觀應來說尤為重要。而從上海圖書館館藏《盛宣懷檔案》所存當時有關織布局的往來信函及電文中,可以發現經元善自稱的所謂“顧全”與“解鬆”基本不屬實。實際上,對於鄭觀應在工作中的過失,經元善等人從一開始就已經向盛宣懷、李鴻章據實禀告了,而不是有所顧全。例如告訴盛“局中公牘隨時由陶翁主稿,弟等不過隨例畫諾,一應局吳倫霓霞、王爾敏合編:《盛宣懷實業函電稿》(上),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93年,第124-125頁。(光緒十九年)某月十九日《葉滋熊致鄭觀應函》,上海圖書館館藏《盛宣懷檔案》(以下簡稱《盛檔》),索取號031915。此事也可以看作是盛宣懷在危難之中幫助了鄭觀應。光緒十四年七月二十日《李鴻章致盛宣懷函》,陳梅龍編:《盛宣懷檔案資料選輯之六‧上海機器織布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37-138頁。《中國創興紡織原始記》,[清]經元善︰《經元善集》,虞和平編,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1988年,第287頁。夏東元編:《鄭觀應集》(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484頁。
151晚清政局下的口岸知識分子──鄭觀應及經元善的關係研究務,概未所聞。不意上年市面大壞,陶翁於銀錢出入,措置失當,以致目前情形瀕於決裂”、“陶翁此局壞到如此,亦關係氣數也,奈何,奈何”。再如,除向李鴻章禀明織布局籌辦工作“瀕於潰決”為“鄭道措置失當”之外,還列明鄭家兄弟所欠布局銀款的具體數量。對於鄭觀應、其兄弟和叔父秀山所欠銀款,經元善也是“連次函催”。此後,經元善因清理織布局時困難重重,並隨時可能引火燒身,他還通過盛宣懷催促鄭觀應本人返回上海“原手料理”。經元善此番做法基本上還是屬於公事公辦,但細讀該時經元善寫給李鴻章、盛宣懷等人的信函,在匯報鄭觀應的工作失誤、挪用局款以及迭次催款未果之時,箇中態度語氣很難看出他與鄭係“交融水乳”的結義兄弟。例如,經元善在向盛宣懷表明心跡時說“陶翁固無足惜”;在向李鴻章表明心跡時,非常直白地稱鄭觀應為“憤事之鄭道”;在料定鄭觀應不敢來滬料理局事時不無諷刺地說“諮催轉飭陶翁回滬,自是正辦……惟以情勢揆之,陶翁必仍不來……陶翁既未必來,來亦無濟”;在說到催還鄭氏三兄弟欠款時,經元善寫信給盛宣懷,除了一再表明織布局欠款唯有鄭家三兄弟未歸還之外,對三兄弟帶有明顯的嘲諷,信文如下:(織布局)今餘戶皆已清了,所收之款早已入不敷出,而鄭氏三昆季尚有三萬左右,任催罔應(濟東除已收尚欠九千餘両,陶齋連經手欠一萬六千餘両,曜東欠五千両,共約三萬両)。濟則謂繳已過半,陶處有賬五千両劃抵,其餘要將自入股分數十股沖銷。陶則自認只有四千餘,皆經手轉屬局中代催。曜東則始終推賴,云已交還陶手。弟於此三戶,久已筆舌交敝,即被渤海誣禀後,求退已決,且明知濟曜諸公聞此風聲,必更觀望,然仍未稍稍放鬆,總因丹科處付款實難再緩,不得不然。十一月內,特屬葉山苞赴九江坐催濟款,並詳告以洋訟將興急迫情事,年底回來,僅收到四百餘金。有回信一函,閱之直可發笑。陶處自頻頻力催後,去冬來書,曾有年內措匯三四千,無論如何誓不食言等語。乃直至年底,寄來股票四十股,屬為收賬,如何能收?曜款經筱丈由道委員賫咨守提侯至三月之久,仍持覆文股票回滬銷差。弟以明係會票借款,禀明應收實銀斷難含糊遷就,仍請筱丈將票諮回發還追繳。曜東近日來信,仍持前說。弟光緒十年正月二十九日《蔡鴻儀、李培松、經元善致盛宣懷函》,陳梅龍編:《盛宣懷檔案資料選輯之六‧上海機器織布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68-69頁。光緒十年四月十一日《經元善致盛宣懷函》,陳梅龍編:《盛宣懷檔案資料選輯之六‧上海機器織布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76頁。光緒十年五月十四日《經元善上李鴻章禀》,陳梅龍編:《盛宣懷檔案資料選輯之六‧上海機器織布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77-79頁。光緒十年七月十日《經元善致盛宣懷函》,易惠莉:《鄭觀應評傳》,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342頁。光緒十年五月二十二日《經元善致盛宣懷函》,陳梅龍編:《盛宣懷檔案資料選輯之六‧上海機器織布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94頁。光緒十年九月十九日《經元善致李鴻章函》,陳梅龍編:《盛宣懷檔案資料選輯之六‧上海機器織布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01頁。光緒十一年正月初二日《經元善致盛宣懷函》,陳梅龍編:《盛宣懷檔案資料選輯之六‧上海機器織布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12頁。即龔壽圖。即邵友濂。
152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曾以曜說函詢陶翁,復稱盡可據票向收。昨又書來,提及則已作回護之詞。此三戶情形,至此直令令人無計可施。而局中可收之款,惟此三項。電局挪借二千有零,亦指此歸款,奈何,奈何。想必經元善的這種態度與做法,鄭觀應是明顯感受得到的。二人作為結義兄弟,又前後接辦織布局事務,對於清理織布局虧耗事宜,按理說應有頻繁的通信以作商量,但事實上,這段時間二人鮮有通信,從此來看,二人之間已缺乏必要的溝通,其中原委可能已心照不宣。總之,織布局的事情使得鄭、經二人的關係發生了非常根本的變化。此後,二人表面上儘管還能和睦相處,在諸多大事上還能勉強維持表面上的一致,但已缺乏進一步的溝通。可見,無論鄭觀應在機器織布局巨額虧耗的事情上應負多大責任,經元善公事公辦、嚴加追索的行為,成為兩人關係轉化的重要因素。三織布局虧耗案以後,鄭、經二人關係迅速發展為第三個階段,主要特徵為溝通不暢、積怨加深乃至最終情誼難存。1885年初,鄭觀應通過謝家福為其籌款,請在滬各好友助會時列了一個擬借款名單,其中也有經元善之名,但鄭卻在他名下加注了“難允”二字,不知是何緣故。此後經元善到底有沒有出錢助會,則無從查證,但這也許可以視為二人關係處於微妙狀態的暗示。反觀盛宣懷還曾在鄭觀應經濟困頓之時送上洋300元以解其燃眉之急,不能不說明鄭、盛二人的關係遠勝於鄭、經二位結拜兄弟之間的關係。1897年,當經元善計劃創辦女學堂,向盛宣懷、鄭觀應二人籌款之時,鄭觀應雖然贊同此舉,但卻沒有捐款,以“窮得很”應付了事。此事終於讓經元善忍無可忍,遂向某友人致信揭發,傾訴了自己的委屈與不滿:弟聞(鄭)每年所入有近萬,係舊歲問杏公:陶齋是否捨輪專鐵?杏公筆談云:鐵甚苦,輪花紅外歲入穩有九千金,豈可使其捨甘就苦。陶齋女學堂捐冊樂助數目,以伊之身份欲□人望,至少創捐二百元,常捐二十元,既陶有“窮得很”三字,諒有難言之隱。從鄭觀應不願為經元善籌辦女學堂捐錢以及經元善致信友人揭發兩樁事情來看,二人關係已經到了非常僵持的地步。經元善在兩年之後,即1899年6月10日連續致信與鄭觀應等人討論電報局、織布局、女學堂等諸事,議論和痛批官督商辦,諷刺盛宣懷“一隻手撈十六顆夜明珠”,沒想到鄭觀應卻將經元善的幾封信函直接轉交盛宣懷。鄭觀應此舉等於是直接將經元善賣個乾淨,光緒十一年正月十五日《經元善致盛宣懷函》,陳梅龍編:《盛宣懷檔案資料選輯之六‧上海機器織布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13頁。例如,當1897年初有人在《蘇報》上發表《總辦得人》的文章詆毀鄭觀應時,經元善還與盛宣懷、徐潤等人署名在《蘇報》上刊登《不平則鳴公啟》批駁前文。參閱夏東元編著:《鄭觀應年譜長編》(下),上海︰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491-492頁。光緒十二年三月二十九日《鄭觀應致盛宣懷函》,夏東元編著:《鄭觀應年譜長編》(上),上海︰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198頁。光緒二十三年初冬《經元善致某某函》,夏東元編著:《鄭觀應年譜長編》(下),上海︰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502頁。
153晚清政局下的口岸知識分子──鄭觀應及經元善的關係研究鄭藉此進一步惡化盛、經二人關係,其用心顯而易見,於情於理,鄭觀應的這種行為都算不上光彩。籌辦女學堂事鬧得不愉快之後,由“己亥建儲”引發的“經元善案”又接踵而至。“經元善案”中鄭觀應的所作所為、發生作用及其引發的鄭、經關係的惡化更具特殊性,長期以來都是學術界關注的重點。該事件大致可分為四階段。第一階段是通電反對“己亥建儲”,1901年1月24日,慈禧以光緒帝身體虛弱為由,決定冊立端郡王載漪的兒子、15歲的溥俊為大阿哥,準備在農曆庚子新年讓光緒帝舉行讓位典禮。26日,時任上海電報局總辦的經元善領銜1,231位旅滬文人、紳商,通電要求光緒皇帝“力疾臨御,勿存退位之思”,同時發表《布告各省公啟》,要求各省共同力爭並發出“工商通行罷市集議”的倡議,上海各大報紙密集報道,天下嘩然。同時,各國公使提出警告拒絕入賀。第二階段是事態失控,經元善逃往澳門。通電後,事情的發展超出了所有人意料,意識到事態嚴重的盛宣懷對經元善還是持保護態度,即勸其避走澳門。第三階段是深宮追查,御史彈劾,盛宣懷態度隨即轉變,經元善在澳門被拘。慈禧“廢立”圖謀未能得逞,由此震怒,2月8日發出上諭嚴令盛宣懷將經元善逮捕知罪,否則“定惟盛宣懷是問”,同時上諭直接點明“經元善即於二十八日挈眷潛逃,難保非有人暗通消息,嗾使遠遁”,也就是告訴盛宣懷難逃關係。2月20日,御史余誠格參劾盛宣懷,要求盛緝拿經元善。至此,盛宣懷只能“棄車保帥”,撇清與經元善的關係,轉而設法捉拿經元善歸案,最終導致經元善被拘於澳門大炮台。第四階段是清政府引渡經元善圖謀失敗。清政府意圖控告經元善“拐款逃走”,欲將其作為刑事犯引渡,後經各方支援,澳葡當局最終正式照會宣佈有關經元善拐款逃走之控告不實,拒絕了清廷引渡要求,不久予以釋放。在整個過程之中,鄭觀應有三個行為與該事件直接相關。一是着力安排經元善出逃。收到盛宣懷密令的鄭觀應,安排經元善攜眷南下,先抵香港後安全逃至澳門,與此同時,鄭觀應還去函托付何穗田和澳門招商分局葉侶珊照顧之。對於出逃經過,經元善敘述甚詳︰“乃二十八日之晨,承督辦盛京卿密電,囑鄭陶齋觀察,楊子萱太守諸君,勸我辭差離局,並慫恿我家屬挾之遠避。二十九日趁英公司輪南行,正月初二抵香港,初八日到澳門。”在此事上,鄭觀應看來是盡心出力的。二是鄭觀應在盛宣懷態度反轉後,極力配合盛宣懷誘捕經元善。先是盛宣懷捏造經之電報局經濟問題,緊接着葉侶珊帶領澳門警察將其誘捕。對此,經元善曾說“與葉素昧平生,今誑言計誘而下此毒手者,想必奉命不得不爾”。奉誰之命,葉侶珊受何人指示,自然明見光緒二十五年五月三日《經元善致陶齋、長卿、子萱函》、光緒二十五年五月十六日《鄭觀應致盛宣懷函》,夏東元編著:《鄭觀應年譜長編》(下),上海︰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525頁。[清]經元善︰《經元善集》,虞和平編,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1988年,第311頁。李提摩太(TimothyRichard)曾回憶經元善逃亡澳門一事:“起草電報的人叫經元善(ChingLien-shan),是上海電報局的總辦,也是第一所女學的校長。三天以後,夫人在電報局一位職員的陪同下,來我家拜訪我,請求我幫助一下她的丈夫。我建議他去日本或者澳門暫避,並替他給我在香港的朋友寫了介紹信。”【[英]李提摩太述(TimothyRichard):《親歷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華回憶錄》,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50頁。】李提摩太到底給誰寫了信?為經元善安全逃往澳門創造了甚麼條件?發揮了甚麼樣的作用?目前不得而知,有待史料的進一步挖掘。葉侶珊時任招商局澳門分局總辦,鄭觀應姻親。[清]經元善︰《經元善集》,虞和平編,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1988年,第338頁。[清]經元善:《答原口聞一君問》,《經元善集》,虞和平編,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1988年,第287頁。
154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顯不過,就連李鴻章都知道“密詢鄭陶齋及港局廖委員,必知其蹤跡”。可見,在經元善澳門被拘一事中,鄭觀應毫無疑問發揮了重要作用。三是鄭觀應刻意與經元善劃清界限。在李鴻章親自過問參與緝拿經元善、盛宣懷態度大反轉後,鄭觀應寫信給盛宣懷表明立場:經守元善久蒙督辦栽培,不知圖報,反如狂如醉聽從報館主筆幹此彌天大罪,累己累人。然聞列名者大多並不知情,由經擅為開列上達,督辦電飭拘留,請繳公款,經早遠逃。官應當時不知其欠巨款急於出亡。在信中鄭觀應痛斥經元善對盛宣懷不知圖報,且偏聽報館主筆之言、擅自開列名單通電反對慈禧太后釀成彌天大罪,而後又因為侵挪電報局公款急於出逃的行徑,將自己與經之間徹底劃清了界限,並表示自己並不知情。但事實上,就在數日之前,盛宣懷幕僚王洵在寫給盛的信中所描述的情況,與鄭觀應所述之情截然相反,汪說:其實此事始終皆陶齋一人作俑,蓮珊之電亦其主謀,有親筆信云:朝事如此,公忠憤素著,能合十八省士民電奏,事可挽回。蓮珊始各處發電……蓮珊之行,陶齋為電澳門知新報館並送程儀數百元,派家人料理,其為縱逃無疑。如果王洵所說屬實,那麼鄭觀應寫給盛宣懷信中所說的一切都是不實之言,不僅如此,經元善牽頭千名士紳通電之事,鄭觀應也理應被視為背後的主要支持者之一。回顧整個事件,盛、鄭、經三人,特別是鄭、經二人的關係本就較為脆弱敏感,就如紙窗戶一般一觸即破,而唯一能夠讓後人寬慰和理解的是,在絕對政治高壓之下的明哲保身之舉的確實屬無奈。易惠莉認為,此事件導致經元善與盛宣懷演變至相互傾害的地步,而鄭觀應在其中扮演了甚為可悲的角色,至後三人的私人友情徹底完結,但同時又認為在此事件及矛盾中,並沒有必要過分苛責其二人。夏東元也認為,事發之後,鄭及盛的態度轉變及所作所為是二人為了在慈禧太后製造的政治迫害中保護自己,完全可以諒解。同時,夏東元還認為,鄭是經元善事件最初發生的始作俑者和最終理想結局的導演者,即鄭在得知經欲返滬並向兩江總督投案後,採取了由葉侶珊誘捕經元善的“保護性拘留”。無論其中真實的情況如何,此事件發生之後,經與盛、鄭二人的友情已徹底完結。李向東認為鄭觀應投井下石、反噬同類的行徑不但可以理解,且與其在啓迪人們思想方面的貢獻相比還是微不足道的,只能是白璧微瑕而已。“經元善案”最終由於澳門方面拒絕引渡而趨於平靜,1902年經元善得朝廷豁免後返回上海,1903年病故,時年僅62歲。作為曾經的結義之交,經元善的去世似乎並沒有引起鄭觀應的太多關注,在鄭觀應所著的《羅浮偫鶴山人詩草》、《羅浮待鶴山房談玄詩草》以及《待鶴山人晚年紀念詩》中,除了一首早年之作《贈經蓮珊太守》收入《羅浮偫鶴山人詩草》之外,未見《李鴻章致盛宣懷電》,光緒二十六年正月二十一日午刻到。見中山市人民政府編:《鄭觀應志》,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74頁。光緒二十六年二月五日《鄭觀應致盛宣懷函》,《盛檔》,索取號074748。吳倫霓霞、王爾敏合編︰《盛宣懷實業朋僚函稿》(下),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7年,第1679頁。易惠莉:《鄭觀應評傳》,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584頁、587頁。夏東元編著:《鄭觀應年譜長編》(下),上海︰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530頁。李向東︰《淺談鄭觀應的兩次不義之舉》,《安陽師範學院學報》(安陽)2001年第3期,第80頁。該詩未收入乙酉本,對此鄭觀應應是有考慮的,足見在其心目中二人關係早已終結。
155晚清政局下的口岸知識分子──鄭觀應及經元善的關係研究有悼念經元善的詩詞出現,反觀鄭的其他友人如盛宣懷、彭玉麟、王之春、龔易圖、張振勛、唐廷樞、鄭藻如、謝家福、李金鏞、韋文圃等人過世後,鄭均作有悼亡詩詞或挽聯,僅從這個角度來看,足以說明經元善在鄭觀應心中的地位,二人情誼已不復存在。結語儘管鄭觀應有着忠厚誠信的一面,但在面對利益糾葛和性命攸關時,也與一般常人無異,多年的好友也可能最終形同陌路。當年,經元善在織布局的作為無疑為今後二人關係的交惡埋下了很深的隱患,經元善回憶二人關係時曾說“陶齋總辦織布及進輪局,與弟蹤跡漸疏”。這句話內涵豐富,也許對我們理解二人關係的演變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鄭、經二人年紀相仿,出身相近,經年長一歲,二人都與洋務派有密切的關係,並先後進入洋務企業擔任要職,但鄭觀應在事業上卻步步領先。在人與人的實際交往中,地位、出身懸殊的人之間很少存在競爭或暗自較勁的情況,而出身相近、地位相當的同齡人卻容易形成競爭關係,雙方都容易存在暗自較勁的心態。經元善的上海機器織布局總辦及上海電報局總辦職位都是由鄭觀應推薦而獲得的,在具體的工作配合中,鄭觀應可能也長期處於主導地位。此外,鄭在向上爭取資源和人脈時,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疏遠和隔閡了經元善,從而導致經元善頗有微詞。繼而,經元善在織布局虧耗案中的表現,應是導致二人關係走向另一端的關鍵原因。這也給了鄭觀應在“經元善案”中採取了前後截然不同的表現另一個注腳。鄭觀應與經元善的關係在整個社會關係網及政商兩界人物的交往中具有典型性,鄭、經二人關係的演進及最終的矛盾重重,不能說責任全部歸於某一方,從最初的結義,到最後情誼難存,既是人與人之間交往的真實性所在,也體現了那個時代的歷史人物在面對政治高壓、選邊站隊或利益糾纏時的無奈與悲涼。晚清以來,包括買辦在內的一大批知識分子迅速匯聚到以上海為代表的口岸城市,形成了在中國近代史上相當重要的口岸知識分子群體。在某種程度上而言,這些人成為了影響中國時局發展和近代化的決定性力量。他們在特定的歷史環境或政治局勢中,由於共同的政治或利益訴求相聚,形成相對牢固的利益共同體,有些還能形成團體甚至黨派,但是隨着時局的不斷變化,又或不同的政治追求、壓力或者是無法回避的政治選擇,人與人之間、人與團隊之間,甚至是人與政治信仰之間的關係都會發生各種各樣的變化,無論是親密、疏離、矛盾或反目,應該都可以算作一種基於人性的正常選擇,唯一不同的就是大家都會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不同的代價或得到不同的結局。[責任編輯陳超敏]光緒二十三年初冬《經元善致某某函》,夏東元編著:《鄭觀應年譜長編》(下),上海︰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501頁。
156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筆者於《〈瀛環志略〉與澳門──兼論徐繼畬的是非功過》一文中,分析《瀛寰志略》應為《瀛環志略》,但北岳文藝出版社1994年出版的《徐松龕先生繼畬年譜》中浙江寧波基督教徒鐫送給美國華盛頓紀念塔之碑文又刻着“徐繼畬所著《瀛寰志略》曰……”,似乎又證明了《瀛寰志略》的可信性,本文擬考證這個問題及該書中所附的“華盛頓紀念塔石刻中文碑碑文”影印件的真實性。為便於對照,碑文如實抄錄如下(圖1)︰欽命福建巡撫部院大中丞徐繼畬所著瀛寰志略曰按華盛頓異人也起事勇於勝廣割據雄於曹劉既已提三尺劍開疆萬里乃不僭位號不傳子孫而創為推舉之法幾於天下為公駸駸乎三代之遺意其治國崇讓善俗不尚武功亦迥與諸國異余嘗見其畫像氣魄雄毅絕倫嗚呼可不謂人杰矣哉米利堅合眾國以為國幅員萬里不設王侯之號不循世及之規公器付之公論創古今未有之局一何奇也泰西古今人物能不以華盛頓稱首哉大清國浙江寧波府鎸大清國咸豐三年六日此影印碑文與筆者所見的其他著作不同︰該書正名是《瀛環志略》,為甚麼卻採用《瀛寰志略》?人們著書具文,各人可以各寫不同認知的書名,但同一塊碑文怎麼可能有兩個樣子呢?2009年,筆者赴美參觀旅美華人團體為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的、在華盛頓廣場草坪舉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升旗儀式,並同日前往華盛頓紀念塔考察,得見碑文實物,抄錄如下(圖2)︰欽命福建巡撫部院大中丞徐繼畬所著瀛環志畧曰按華盛頓異人也起事勇於勝廣割據雄於曹劉既已提三尺劔開疆萬里乃不僭位號不傳子孫而創為推舉之法幾於天下為公駸駸《瀛環志略》︰華盛頓紀念塔漢文贈碑考施存龍作者簡介︰施存龍,原中國交通部水運科學研究所(現稱院)學術委員。北京100088施存龍︰《〈瀛環志略〉與澳門──兼論徐繼畬的是非功過》,《澳門研究》(澳門)2016年第4期。徐崇壽︰《徐松龕先生繼畬年譜》,太原︰北岳文藝出版社,1994年。‧澳門學‧
157《瀛環志略》︰華盛頓紀念塔漢文贈碑考乎三代之遺意其治國崇讓善俗不尚武功亦迥與諸國異余嘗見其畫像氣貌雄毅絕倫嗚呼可不謂人傑矣哉米利堅合眾國以為國幅員萬里不設王侯之號不循世及之規公器付之公論創古今未有之局一何奇也泰西古今人物能不以華盛頓為稱首哉大清國浙江寧波府鐫耶穌教信輩立石咸豐三年六月初七日合眾國傳教士識對比兩幅碑文,《徐松龕先生繼畬年譜》本碑文影印本(以下簡稱《年譜》本)與筆者公佈的位於美國華盛頓塔的影印本(以下簡稱“公佈本”)的不同處如下︰(1)格式不同“公布本”碑文“欽命”兩字抬頭兩格,而《年譜》本不抬頭。有抬頭才是符合封建社會嚴格的等級制行文格式。“公佈本”碑文,第一行字數,從“欽命”至“志畧”止,而《年譜》本卻從“欽命”至“頓”止。“公佈本”從第二行至第九行每行均為18個字,而《年譜》本每行均為25個字,因而行數也就少了。(2)字體、異體字不同“公佈本”碑文用柳體,《年譜》本用顏體。“公佈本”碑文用“劔”、“畧”、“傑”、“鐫”(據碑文內容加),《年譜》本用“劍”、“略”、“杰”、“鎸”。(3)字數不同“公佈本”碑文的正文末行在“華盛頓”之後有一“為”字,而《年譜》本卻缺少“為”字。(4)用詞不同“公佈本”碑文用“氣貌”,《年譜》本用“氣魄”。(5)書名不同“公佈本”碑文為“《瀛環志畧》”,《年譜》本為“《瀛寰志略》”。(6)落款不同“公佈本”碑文“在寧波府鐫”後面還有“耶穌教信輩立石”、“合眾國傳教士識”,《年譜》本則無此兩句,且還有別的短缺。(7)日期不同“公佈本”碑文日期一行之末為“初七日”,而《年譜》本最末錯寫成“六日”;把應寫“月”處寫成了“日”,而少了“初七日”;“公布本”碑文日期前未冠有“大清國”。由上可見,北岳文藝出版社這本書上的碑文不符真實存在的碑文,且該書未註明出處,未知來歷,應由該作者和出版社向社會作負責任的實事求是的說明。
158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圖1《徐松龕先生繼畬年譜》華盛頓紀念塔石刻中文碑碑文
159《瀛環志略》︰華盛頓紀念塔漢文贈碑考圖2位於美國華盛頓紀念塔的石碑[責任編輯陳超敏]
160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一、PadreManuelTeixeira,MigueldeArriaga(《》),Macau:ImprensaNacional,1966.著者文德泉神父(PadreManuelTeixeira,1912-2003)是一位傑出的澳門教區傳教士和歷史學家。他大半生居於澳門,1912年出生於葡萄牙北部省,1924年抵達澳門,入讀聖若瑟修院;1948年離澳,在新加坡和馬六甲傳教;1962年返回澳門,至2001年重回葡萄牙里斯本,2003年卒於當地。他在傳教的同時,致力於澳門歷史資料的整理和研究,發表和出版論著有一百多篇冊,其中著作《澳門的軍隊》(OsMilitaresemMacau)和《澳門地名錄》(ToponímiadeMacau)先後獲得古本江基金會(FundaçãoCalousteGulbenkian)的歷史獎。文德泉神父在澳門期刊史上也功不可沒,他自1932年始負責《澳門教區月刊》(BoletimEclesiásticodaDiocesedeMacau)的編輯工作,長達十三年之久,通過邀請若干著名學者撰寫稿件,使該刊聞名於世。隨後,他創辦《號角》(OClarim)月刊(1942),協助籌辦《聯合》(Unìão)周刊(1942),擔任《澳門檔案》(ArquivosdeMacau)和《賈梅士學會公報》(BoletimdoInstitutoLuísdeCamões)兩刊物的社長。文德泉神父所著《嚦》一書為人物傳記。傳主MigueldeArriagaBrumdaSilveira(1776年3月23日至1824年12月13日)出生於葡萄牙亞速爾群島法亞爾,獲科英布拉大學法學學位。自1800年起,擔任里斯本里貝拿區(BairrodaRibeiro)刑事法官,後升任巴西上訴法院上訴庭審判官。1802年,以中級法院審判官身份前往澳門,同年6月22日抵達澳門。翌澳門學著作提要(二七)曾金蓮作者簡介:曾金蓮,廣東工業大學政法學院講師、歷史學博士。廣州510090‧名家視界‧
161澳門學著作提要(二十七)年,正式就任澳門王室法官,直至1824年底於澳門病逝。在澳門的二十多年裏,傳主以傑出的政治才華,加上1808年娶得澳葡富商女為妻,叱吒政商各界。因其聲望和能力均蓋過議事會理事官和澳葡總督,以致能代表澳門處理各重大事件,且與清朝官員直接交涉。因此,清朝官方文獻大量記載其相關事宜,將傳主葡文姓名音譯為‧帶嚦吃㗎‧咘‧嗲‧士喱喴嚹,簡稱“”、“嚦”、“‧嚦吃㗎”,稱其澳門王室法官職務為“判事官”、“蕃差”、“蕃使”、“欽使”和“西洋國使”等。《嚦》一書主要參考葡文文獻,重點論述了傳主設立獎學金、擊破英國佔領澳門的陰謀、協助清朝招安海盜頭目張保仔、阻撓澳門自由主義運動、恢復“澳門-錫安”兩地貿易關係等重大事件。葡文文獻的局限、中文史料的缺位,使著者在論述某歷史事件時,觀點難免偏頗,誇大了葡方的影響力。例如,在協助清朝招安張保仔一事上,著者忽視了大量相關的中文檔案史料,而認為清朝毫無作為,全靠嚦超乎常人的談判技巧才招安成功。因此,如要全面反映和評價嚦,必須充分挖掘中葡文史料,進行比照考證研究。該書共209頁,分為前言、正文十四章、文獻資料九章、附錄一章、參考文獻一章和目錄。前言(3頁)寫於1996年1月,言明本書的撰寫是為了客觀地再現嚦的主要生平事蹟。正文第一章(5-9頁)“嚦家族”、第二章(11-15頁)“大法官嚦的孩子們”和第三章(17-28頁)“後代”,介紹嚦祖輩、兒女和後代。第四章(29-32頁)“嚦的履歷”在簡述其履歷後,指出後人對其的溢美之詞。第五章(33-38頁)“疫苗接種”通過考證自1805年9月16日疫苗接種傳入澳門的歷史,糾正以往認為嚦把疫苗接種引進澳門的錯誤觀點。第六章(39-41頁)“獎學金”論述嚦設立獎學金,以培養牧師以外的通識人才,甚至將獎學金的受惠者擴大至中國學生,主要資助他們學習數學和醫學。第七章(43-55頁)“英國人佔領澳門”,論述1808年英國打着保護澳門不受法國侵略的旗號,駐兵並企圖佔領澳門,期間嚦與當時的澳葡總督聯手,以出色的外交技能周旋於葡中英的談判中,除粉碎英國的陰謀外,還慷慨地將英方翻譯羅德里戈牧師(RodrigodaMadredeDeus)從中方監獄中解救出來。第八章(57-60頁)“嚦肖像受損”和第九章(61-76頁)“海盜們的潰敗”詳細論證了嚦於1809-1810年協助清朝招安張保仔(1786-1822)的歷史經過。第十章(77-80頁)“代任判事官”,論述1810年由於嚦平定海盜張保仔事務繁雜,故將其判事官職務暫時交由若昂‧巴普蒂斯塔‧吉馬良斯‧佩肖托(JoãoBaptistadeGuimarãesPeixoto)替任而產生糾紛。第十一章(81-82頁)“鴉片”探討嚦處理鴉片貿易事宜和第十二章(83-86頁)“嚦與新聞界”內容頁碼缺失,僅存目錄。第十三章(87-126頁)“自由主義運動在澳門”佔全書最大篇幅,本章詳細論述了1820年葡萄牙自由主義運動在澳門所引起的巨大反響(1822-1823年),牽涉嚦、議事會和總督等重要人物,對澳葡政局影響甚大。第十四章(127-136頁)“位於錫安的葡萄牙商行”,論述澳門自由主義運動前後,嚦籌劃致力在錫安建立一座葡萄牙商行,以恢復兩地間貿易關係。第十五章至二十三章為文獻資料,具體為第十五章(137-141頁)“錫安葡萄牙商行目前狀況及與葡國政治經貿關係之情報(1829年10月14日)”,第十六章(142-143頁)“錫安港口及比鄰港口商品、產品及當前價格之報告(1829)”,第十七章(144-149頁)“嚦參議員於1819年寫給錫安國王之信函記錄”,第十八章(150頁)“嚦參議員呈給錫安國王之債務文獻的記錄(1820)”,第十九章(150-152頁)“議事會總委員會告知全澳逮捕嚦參議員及其他人(1822)”,第二十章(153-169頁)“嚦的辯護(1822年6月28日
162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議事會會議記錄)”,第二十一章(169-183頁)“議事會給嚦的回信(1823年1月20日)”,第二十二章(185-188頁)“政府授予嚦的頭銜”,第二十三章(189-191頁)“澳門給宗主國的捐款”。第二十四章(193-203頁)“嚦家族附錄”,第二十五章(205-206頁“參考文獻”。最後為“目錄”(207-209頁)。二、PadreManuelTeixeira,MacaunoSec.XIX:VistoporumaJovemAmericana(《十九世紀的澳門:一名美國女孩的見聞》),Macau:DirecçãodosServiçosdeEducaçãoeCultura,1981.《十九世紀的澳門:一名美國女孩的見聞》是文德泉神父眾多論著中的一部。該書疑似與其他三部編著《十六世紀的澳門》(MacaunoSec.XVI)、《十七世紀的澳門》(MacaunoSec.XVII)和《十八世紀的澳門》(MacaunoSec.XVIII)為同一時間序列的編年史,但實際上,其副標題卻將該著限制為一名美國女孩所聞見的19世紀初澳門史。該女孩名哈麗特‧洛(HarrietLow,1809-1877),她出生於美國麻薩諸塞州塞勒姆(Salem),1829-1833年旅居叔叔威廉‧亨利‧洛(WilliamHenryLow,1795-1834)的澳門家中。因叔叔時任美國旗昌洋行(Russell&Company)高級合夥人,乃舊中國貿易的先鋒者之一,所以哈麗特居澳期間見聞甚廣,展現了澳門豐富的社交生活圖景。哈麗特將之撰寫成7卷日記,後來其女兒整理成冊,取名《我母親的日記》(MyMother’sJournal),於1900年出版。文德泉神父借助哈麗特日記的真實性,或引以為據,或作為引子,論證某些歷史學家的錯誤觀點,考究澳門史地掌故,補充相關的澳門歷史人物事件,大大豐富了對19世紀初澳門歷史的正確認識。該書篇幅短小,共59頁,分四十一個標題,若干個標題組成一個完整的敘事。序言通過記述約見哈麗特的兩位後裔,引出哈麗特其人其事。前6個標題(其一“哈麗特‧洛”、其二“居所”、其三“家族”、其四“旗昌洋行”和其五“窗外”(1-8頁)以美國旗昌洋行為歷史背景,論述哈麗特來澳原因,家族與旗昌洋行的淵源,位於澳門大堂斜巷高處大堂圍2號居所的情況及透過居所窗戶所能欣賞的景色。標題“颶風”(8-10頁)內容為哈麗特在1831年9月23日至24日日記中記述颶風對澳門所造成的破壞。標題“賈梅士洞”、“白馬行”、“東方基金會會址”、“RevuedesDeuxMondes”和“南灣大屋”(10-14頁),文德泉神父以哈麗特1829年10月18日日記對賈梅士洞的記述為引子,考證並進一步擴充相關歷史人物事件。依據日記對賈梅士半身塑像的真實記載,論證了歷史學家關於1840年首次由馬忌士(LourençoMarques)將半身塑像立於洞內的觀點是錯誤的。對日記所載在東方基金會會址舉辦的茶飲、晚宴和芭蕾舞會盛況中多番提及的克里斯托弗‧費倫(ChristopherFearon)夫婦,文德泉神父補充了夫婦倆白馬行公司的歷史及地名掌故。還追溯了東方基金會會址物業轉售情況,重點論述被轉售給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前因後果。探究英國東印
163澳門學著作提要(二十七)度公司在澳門置辦的物業,其中着重梳理南灣大屋的歷史。文德泉神父隨後以標題“賽馬”、“英國東印度公司的晚宴”(14-18頁)和“芭蕾舞會”(22-24頁),記述了昔日英國人在澳門的風光的社交活動。在標題“哈麗特家的晚宴”、“參議員俾利喇(ConselheiroManuelPereira)”、“俾利喇的兒女們”、“俾利喇家族”、“曼努埃爾‧費利什‧俾利喇(ManelFélixPereira)”和“俾利喇家宴”(18-24頁)中,文德泉神父以日記所載哈麗特家晚宴的出席者葡萄牙人俾利喇為切入點,梳理了他的家族史。標題“惡語”、“她的惡語”、“戀人”、“基督教神甫”、“她對天主教徒、女僕和風箏的印象”、“復活節前一周”、“土生葡人的女僕”、“風箏”、“宗教巡遊隊伍”、“聖母瑪麗亞巡遊”、“復活節巡遊”、“克萊里薩宗教巡遊”、“華人巡遊”和“天后”(24-39頁),論述了哈麗特對澳門外國人群間惡語的體會、感情生活以及對中葡宗教巡遊的觀察。標題“科爾奇肖像”、“科爾奇醫生”和“科爾奇的婚姻”(40-44頁),指出哈麗特喜歡前往位於鵝眉街12號之錢納利家中觀看其繪畫。錢納利(GeorgeChinnery,1774-1852)是著名的英國畫家,為英國東印度公司外科醫生助理托馬斯‧科爾奇(ThomasR.Colledge)繪了一副特別的家庭畫,其華人妻子、兒女和傭人均唯肖唯妙。標題“灣仔野炊”、“野炊地點”和“浪漫之行”(44-47頁)在記述哈麗特野炊經過的基礎上,補充了灣仔史地歷史。標題“廣州之行”和“商行”(47-52頁)敘述了哈麗特廣州之行的所見所聞,重點介紹商行的運作。標題“麗貝卡‧徹斯‧金斯曼(RebeccaChaseKinsman)從澳門寄往美國家鄉塞勒姆的家書”(53-57頁)。最後是目錄(58-59頁)。三、AugustoCarlosCardosoPintoOsoria,HistoriadeumaAdministraçãoUltramarina(《海外屬地行政史》),Lisboa:TypograhpiadeJ.G.deSousaNeves,1879.該書於1879年在里斯本出版,著者AugustoCarlosCardosoPintoOsoria生平不詳。內容主要通過論述澳葡總督施理華(CarlosEugénioCorreiadaSilva,任期1876-1879)任內在政府財政、司法行政和審判等方面的事例,總結出葡萄牙海外屬地行政的優缺點。該書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帶有強烈的個人主觀色彩,但仍能較為全面、深入地展現近代澳門政治、經濟和社會的錯綜複雜的人事網絡關係。開篇“紀念那沙利”(ÁMemoriadeSantosNazareth,3-4頁)以朋友的身份,用第二人稱,沉痛地渲染了那沙利所遭遇的不公審判。前言(5-6頁)進一步抨擊澳門存在危害宗主國法律和利益的衆多事實,尤其是若干毫無愛國心的公務員的所作所為。那沙利全名JoséJuliodosSantosNazareth,被葡萄牙1877年1月16日敕令任命為“大西洋欽命澳門理事官辦理華政事務”,隨着澳葡總督施理華同年5月23日頒佈的第57號政府訓令而正式在澳門上任。那沙利理事官任期僅一年多,最後在審判專營承充案中,被冠上侵犯澳門公物會權力並可能危及澳葡政府財政收入的罪名,由總督1878年8月14日發佈第51號政府訓令停薪撤職,接受澳門按察司衙門調查。大西洋欽命管理水師軍務兼管外洋屬地政務部尚書多馬斯‧利未羅(TomásAntonioRiberioFerreira)同年12月10日發佈第124號部令,批准撤除那沙利的理事官職務。著者以那沙利好友自居,在開篇便為那沙利被撤職一案而鳴不平,並以此為契機,記述澳葡總督施理華施政期間的種種“不公正”事實。作者還在結束語(225頁)中呼應,指出那沙利返回里斯本,被
164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降級授予海關寫字(escrivãodaalfandegadebenguela)職務,於1879年3月22日乘船前往非洲赴任,不幸在船上殉職。全書並無章節目錄,僅將完整事件列為一章,共有十七章,外加總結、結束語和摘錄ABCD四則(227-244頁)。第一章(7-18頁)認為,對於海外屬地組織系統而言,總督的選任關乎屬地福祉、發展和未來,因此詳細論述總督的選任方式、能力和相關職責,並與英屬香港殖民地總督制進行比較,指出葡國海外屬地總督制存在嚴重問題,需要大加改革。第二章(19-30頁)簡述澳葡總督施理華的生平,以諷刺的筆觸渲染他在非洲、印度乃至澳門任職內的種種傲慢、偏執和自大等言行,從而展現葡萄牙海外屬地軍政府的管治弊端。第三章(31-54頁)評議澳葡總督施理華處理選舉、與清朝地方官員交涉海關問題;以及回應涉及中英葡三方的火藥軍需物資出口等事宜。第四章(55-60頁)通過披露1877-1878年初澳葡政府機構職員間的親屬關係,澳葡總督施理華不滿葡萄牙指任澳門按察使而想方設法阻止,著者藉此指責總督任人唯親。第五章(61-68頁)描述1878年初澳葡總督施理華出使暹羅時,其親屬在政治上遭受的一場重大危機,公物會管數官狀告公物庫房司庫長(總督之親屬)涉及該公物庫房的“失竊”案,但此事後來因總督干涉司法而獲得化解。第六章(69-75頁)論述1878年中旬總督干涉澳門按察使判案一事,指陳葡萄牙輕信澳葡總督。第七章(76-82頁)記述澳門法官和主教在處理一宗關涉教會的案件時的不同表現。第八章(83-93頁)通過講述澳葡總督施理華利用職務及在公物會安插的親屬職位之便,獲取大筆錢財,指出葡萄牙海外屬地秘書處輕信總督及對其管治的不到位。第九章(94-109頁)披露闈姓承充過程中官商勾結的內幕,指出澳葡總督施理華利用此手段營造政府財政收入增長的假象,以獲得葡國信任的政治資源。第十章(110-130頁)通過若干判例,揭露華政衙門法庭在審判華人案件時,未經詳細取證,僅憑借總督的口頭命令,便定罪判決。第十一章(131-144頁)展現在審判華人Hong-achiong一案上,華政衙門法庭和按察司衙門等司法機構人員與總督的衝突。第十二章(145-170頁)和第十三章(171-181頁)詳述華政衙門理事官那沙利被總督下令停職、調查的經過。第十四章(182-188頁)記述為爭取取消對華人的體罰而引發的一場動亂。第十五章(189-200頁)通過總督在文讞公會(JuntadeJustiçaCivil)和武讞公會(JuntadeJustiçaMilitar)等下達的指令,揭露他行政無能,還以“王子”自居,在他妻子爺爺去世時降旗致哀。第十六章(201-205頁)論述總督對一名少尉不公正的審判經過。第十七章(201-216頁)敘述總督抵澳後查封葡文報刊《獨立報》(OIndependente),審判後又非法任命該報主編為葡萄牙駐上海領事的經過,指出總督在司法行政和公共財政上任意妄為。最後一章為總結(217-224頁),總結了葡萄牙海外屬地行政軍國尚武主義的種種特點。[責任編輯陳超敏]
165一部里程碑意義的澳門學巨著:《天朝異化之角:16-19世紀西洋文明在澳門》述評[摘要]《天朝異化之角》是一部澳門史學研究的巨著,也是中國學者第一次如此大規模使用中西語言原典檔案文獻進行深入研究而形成的學術成果,它將16-19世紀時期澳門的政治、司法、軍事、城市建設、宗教、科學技術、教育、醫療衛生、語言文學、藝術、體育及社會習俗緊緊地連貫起來,以一種宏大歷史敘事的觀念、全方位圖景式的視野,系統地闡述了傳入澳門的西洋文明風貌。此著治學風格嚴謹、考據精確,提出了諸多新問題、新結論,例如對“澳門直街”和“堂區”的考證、批判了學術界流行的耶穌會在澳門設立“宗教裁判所”的說法、探討了莎士比亞傳入中國的時間等。[關鍵詞]澳門治史風格新問題新史料《天朝異化之角》湯開建在中國歷史的變遷中,海洋是兩千多年來歷史動力的逆轉力量。地理大發現加強了世界的整體性,海洋、海峽、海岸、海港一躍成為最重要的人地關係要素,誰擁有了海洋,誰就擁有了世界。從海洋到海岸,再到內陸,這是新的文明在地球上擴展的順序。澳門瀕臨南中國海和珠江口,其獨特的地理位置體現在它作為中華帝國最南端的極小岬角,是海洋文明形成的一塊中華帝國的異質文明“飛地”。1557年澳門開埠之前,澳門被稱為“壕鏡”或“濠鏡澳”。葡萄牙人寓居澳門後,這一極小的岬角不僅迅速發展成為一座萬商雲集的國際貿易港,也成為歷史上中華帝國最早與西方文明接觸的地方。澳門地域細小,其古城面積不足兩平方公里,但卻是解讀早期東西方文化交流歷程不可忽視的一座城市。從16世紀中葉到19世紀中葉的三百年中,以葡萄牙人為首的大批西方人口不斷湧入,澳門逐漸成為中西文化匯集之地,其在中西交往中的地位也越來越重要。16世紀以來,幾乎每一次中西文化的接觸與碰撞可以說都源自於澳門或者與澳門相關,澳門成為了當時中國與西方世界聯繫與交流的橋頭堡。因此,澳門被時人美譽為“世界型的土地和海洋”,其無可替代一部里程碑意義的澳門學巨著:《天朝異化之角:16-19世紀西洋文明在澳門》述評吳青朱湘娣作者簡介︰吳青,暨南大學中國文化史籍研究所副教授、哲學博士;朱湘娣,暨南大學中國文化史籍研究所碩士研究生。廣州510632唐曉峰:《地理大發現、文明論、國家疆域》,劉禾主編:《世界秩序與文明等級》,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6年,第23頁。[葡]潘日明:《殊途同歸:澳門的文化交融》,蘇勤譯,澳門:澳門文化司署,1992年,第135頁。‧澳門作品評析‧
166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的特殊中心位置一直持續到第一次鴉片戰爭結束。可以說,在1842年《南京條約》簽訂之前,澳門不僅是大航海時代東西方貿易的樞紐,更是東西方文明交融匯合之城。毫無疑問,在地理和主權上,澳門屬於中國,但在早期全球經濟貿易網絡和東西方文化交往的意義之中,澳門則屬於世界。對於澳門,人們多將其視為西洋文明傳播的橋樑和孔道,看到和關注的只是西洋文明如何通過澳門進入中國內地,而忽略了它在作為西學東漸的必經過道的過程中,同時也曾以“近水樓台”的方式積澱和承載更多的西洋文明。澳門大學歷史系湯開建教授於2016年5月出版的《天朝異化之角:16-19世紀西洋文明在澳門》(以下簡稱《天朝異化之角》),是一部澳門史學研究的巨著,也是中國學者第一次如此大規模使用中西語言原典檔案文獻進行深入研究而形成的學術成果。該著探討了西方文明在澳門的傳入、形成、傳播、發展及其影響,徵引了千餘種東西方語言文獻。在立意上,它的最大亮點是其不同於以往僅將澳門作為東西方文化橋樑和溝通媒介,而着眼於東西方文化交往過程中承載和積澱在澳門的西洋文明。誠如作者所言:“人們看到的和關注的只是西洋文明如何通過澳門進入中國內地,而忽略西洋文明不僅通過這一橋樑與孔道傳入中國內地,更重要的是,澳門本身就成為東來的西洋文明承載之地和積澱之地。”以這一全新視角而切入的中西關係研究,其所關注的重點就不再是中國和歐洲,而是這兩者相匯合之處──澳門。因此,《天朝異化之角》這部學術專著應該是目前澳門歷史研究中的一項重大突破性成果,不論從歷史的涵蓋規模與內容,還是公佈與利用的中西文獻檔案之繁富,以及學術研究質量之超邁,均堪稱澳門歷史研究領域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學術巨著,故此也應成為我們認識16-19世紀中西文化交流的重要歷史文獻。一、《天朝異化之角》所展現的宏大歷史述事作為最早接受西洋文明的地方,澳門自16世紀到19世紀中期始終是整個“天朝”中國西化程度最高的地方。以葡萄牙人為首的大批西方人口的湧入,給澳門帶來了西方的政治文明、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等,這些西洋文明在澳門落地生根,逐步融入澳門社會。《天朝異化之角》立足澳門,從澳門的視角看待東西方文化交流以及西洋文明在澳門呈現的種種情態。正如書名所傳遞的意義那般,鴉片戰爭之前的明清王朝不論是在最高統治者還是卑賤下民的心目中,均是一個“天朝上國”的形象,其體制承載着數千年儒家文化的傳統。然而,就在這一“天朝上國”最偏遠的一個角落,澳門正接受和浸潤着來自遙遠西方的文明。“天朝”指的是明清帝國,而澳門這塊承載西洋文明的“飛地”,則是一個令國人瞠目、外人稱羨的“異化之角”。“角”字點明了澳門獨特的地理位置,“異化”則表明了其在“天朝”的中國文化傳統土壤上開始接受並由小及大地逐漸擴散着西洋文明。澳門西洋文明的研究是湯開建教授二十餘年來澳門學研究生涯中始終關注的一個課題。《天朝異化之角》則是在他以往的相關研究的基礎上,加以整合並補充更多新鮮史料所進行的一次更為全面系統和深入的研究。全書分上、下兩冊,長達一千四百餘頁,共兩百萬字,可謂鉅制宏篇、篇次分明、體例貫一。該著構建了一個龐大的敘史體系,指涉時間為從16世紀中葉澳門開埠到19世紀中後期香港取代澳門的三百餘年,涉及的方面包括政治、法律、軍事、城市建設、湯開建:《天朝異化之角:16-19世紀西洋文明在澳門》“前言”,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1頁。
167一部里程碑意義的澳門學巨著:《天朝異化之角:16-19世紀西洋文明在澳門》述評宗教、科技、教育、醫療、文學、藝術、社會風俗等。這樣龐大而複雜的敘史體系,建構起來並不容易,湯教授表示:“由於本課題研究歷史時間長達350年,所涉內容包括十幾個領域,涉及面極為廣泛複雜,而且有很大部分內容屬原創新作,再加上徵引的各種檔案文獻,牽涉中西多國語言文字,無不增加了本研究的學術難度。”第一章為“闖入澳門的西洋人”,也是全書比重最大的一章。考慮到西洋文明的傳播首先要從“西洋人”的角度切入,因此,作者將所有進入澳門的西洋人列入全書的首篇,可謂匠心獨運。該章分兩節考察了19世紀前來澳門的葡萄牙人及其他非葡籍西洋人,展現出生活在澳門的歐美西洋人的整體圖景。第一節關注的是葡萄牙社群的人口數量和構成、開拓澳門的葡萄牙人先驅,以及逐漸在澳門形成和發展的土生葡人家族,同時分析了葡萄牙人社群和土生葡人家族不同時期發展的不同特點。作者認為,多元化的葡萄牙社群是澳門西洋社會的主體,澳門混合型葡人社群形成和發展於16世紀中葉至17世紀中葉,而17世紀中葉至19世紀中後期則是澳門葡人社會的衰落時期,這也是以往的研究著作中很少有人提及的。第二節的研究對象主要是入居或者經停澳門的非葡籍西洋人。這一節作者所耗費的精力遠超他對葡萄牙人社群的研究,因為16-19世紀中葉進入澳門的非葡籍西洋人範圍太過廣泛,包括了歐美十幾個國家,如英國、荷蘭、法國、西班牙、意大利、德國、丹麥、瑞典、奧地利、瑞士、波西米亞、匈牙利、波蘭、南斯拉夫、立陶宛、俄羅斯及美國。其中英國人最多,統計人數達到一千數百人;西班牙、法國、意大利、美國居其次,均在數百人以上。作者從數百種文獻檔案中搜羅出這些居住在澳門的非葡籍西洋人名單,其目的就是要突出“人”,正因為如此大規模的非葡籍西洋人經停和入住澳門,才導致16-19世紀澳門既傳入了伊比利亞半島及亞平寧半島傳統的南歐天主教文明,同時又出現了剛剛興起和發展的西歐、北歐的基督新教文明,甚至工業革命以後英、美資本主義文明也展現在澳門這一小城之中。第二章為“澳門的西方政治、法律與軍事”,該章分別介紹了澳門的西方城市制度、澳門總督制及澳督集權制的形成、西方司法與法律制度、西方軍事及警察制度。全面展示了西方政治、法律、軍事及警察制度移植到東方的過程。澳門參與並見證了地理大發現以來,以中華文化為代表的東方文明與西方文明中的伊比利亞文明相互接觸與交流的過程。中國人從西方人在澳門的行政管理經驗、地方自治經驗、法治傳統以及人的自由、權利、尊嚴等方面獲得了許多有益啓示。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書中所介紹的議事會的民主選舉制度、西方的警察制度及律師制度,都是在中國土地上第一次出現的西方政治制度與司法制度,在中國政治制度史及司法制度史研究中應具有特殊的借鑑意義。第三章為“澳門城市建設中的西洋文明”,該章分五節分別介紹了澳門的直街與前地、城堡及炮台、堂區及教堂、西方公共建築、西洋式私家住宅花園。從文獻檔案及古圖像資料中真實地還原古代澳門城市建設中的西洋元素及其變遷。該章最為珍貴的地方是公佈了大量的澳門城市建築的各類圖像資料,通過截圖與文獻的相互印證,將16-19世紀澳門城市中出現的主要西洋建築進行了詳細地考證,不僅清楚地說明城市西洋建築的歷史演變,而且非常直觀地給讀者提供了湯開建:《天朝異化之角:16-19世紀西洋文明在澳門》“前言”,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3頁。婁勝華、潘冠瑾、趙琳琳:《自治與他治:澳門的行政、司法與社團(1553-1999)》,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年,第418頁。
168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每一類建築不同時期的形態,既敘述了城市歷史的發展,也提供了建築歷史的審美。第四章為“澳門的西方宗教”,作者首先描述了天主教澳門主教區的建立過程及教區建立後天主教的發展與衰落,其次詳細介紹了耶穌會、方濟各會、多明我會等在澳門的天主教修會和教會機構,接着又介紹了仁慈聖母兄弟會、羅薩里奧聖母教友會等數十個澳門天主教社團以及他們所從事的宗教活動,此外,特別對澳門歷史上天主教徒的禮拜和彌撒、八大瞻禮、主保神紀念及聖像巡游的節慶活動進行了細緻的考察,而這些內容多為以往的澳門史研究著作所漏載或缺載的。最後,還對天主教掌控下的澳門其他西方宗教如基督新教、瑣羅亞斯德教、伊斯蘭教等進行了全面介紹,以表現16-19世紀時期在“天主聖名之城”的澳門仍然具有一定程度的多元西方宗教。第五章為“澳門的西方科學技術”,該章探討了16-19世紀時期的天文學、地理學、動物學、植物學,以及西方築城術、鑄炮術、造船術、鐘錶技術、望遠鏡、印刷術和科技書籍等西方科學技術在澳門的傳播與發展,解答了在西學東漸過程中西方科學技術傳進澳門的數量問題。以往,這一類型的研究大多關注這些科學技術通過澳門這一橋樑對中國內地產生的影響,較少關注這些技術在澳門的傳播與沉澱。因此,這一章的大部分內容都為前人所未涉及。第六章為“澳門的西方教育”,介紹了澳門西方教育的三大類:天主教教育、基督新教教育和公共教育。作者認為天主教教育是16-19世紀澳門教育的主體;基督新教教育在澳門時間不長,規模不大,但在澳門教育史上仍產生了重大影響;公共教育起步晚,至18世紀70年代後才出現,但卻以多種辦學的形式逐漸替代澳門的教會教育,最終促進和推動了澳門近代教育制度和體系的形成。第七章為“澳門的西式醫療與西方醫學”,介紹了澳門天主教背景下的西方慈善醫療、服務於世俗社會的公共醫療、基督新教醫學傳教與澳門醫療的近代化、“澳門的西方醫學、藥物及流行病”。第一節介紹了澳門的慈善醫療,從貧民醫院、麻風病院、耶穌會聖保祿學院的診所和藥房、聖方濟各會的診所和藥房、傳教士醫生五個方面進行分析;第二節介紹了澳門的公共醫療,從政府醫生的產生、制度化及制度的執行來表現公共醫療的不斷完善,對於政府醫生制度,以往學者關注不足,該著進行了詳細的考證和論述;第三節介紹了澳門近代醫療體系的形成及初步發展;第四節從整體上介紹了澳門的西方醫學、外來藥物及流行病,特別是對外來藥物和流行病的研究,其內容填補了澳門醫療史的空白。第八章為“西方語言、文學在澳門”,該章從語言和文學兩方面入手,介紹了16-19世紀澳門西洋語言及西洋文學的傳播與發展。第一節介紹了葡萄牙語、土生葡語、拉丁語、英語、洋涇浜英語以及其他西方語言在澳門的傳播;第二節為西洋文學在澳門,以時間為順序,從早期的《遠遊記》與《葡國魂》開始,介紹了傳教士們與歐美社群帶來的西方文學,以及18-19世紀在澳葡人的文學創作。以往澳門的西洋文學研究只有首尾而無中間,只知道早期的《遠遊記》、《葡國魂》,接下來的就是晚近以後的澳門土生葡人文學,較少研究17-19世紀歐洲天主教文學及近代西方文學在澳門傳播這一問題,該著從多方面搜集資料,填補了澳門文學研究史上的這一空白。第九章為“澳門的西洋美術、音樂、戲劇及體育”,該章分四節分別介紹了傳入澳門的西洋美術、音樂、歌舞戲劇和體育。第一節以時間順序分述16-19世紀西洋美術傳入澳門以及中國內地的各個階段;第二節介紹了天主教音樂、西洋音樂以及世俗西洋樂的發展及傳播;第三節論
169一部里程碑意義的澳門學巨著:《天朝異化之角:16-19世紀西洋文明在澳門》述評述了早期葡萄牙人、英國人以及土生葡人的歌舞戲劇;第四節記述了葡萄牙人帶來的騎士體育、東印度公司的紳士體育以及這些西洋體育傳入後在學校的傳播。此章主要是來自作者以往的論文成果,但明顯增添了不少翻譯自葡、法、英、日等國的新材料和新內容。第十章為“澳門西洋社會生活及風俗”,從婚姻禮俗、喪葬風俗、服飾穿戴、飲食行住及交際禮儀等方面展開。婚姻禮俗一節介紹澳門葡人的婚姻制度、觀念、形式、形態以及英美基督新教徒的婚姻及禮俗;喪葬風俗一節介紹天主教徒和基督新教徒兩者的喪葬習俗及墓園;服飾穿戴一節分別介紹了葡萄牙男人和女人的服式、髮飾和配飾,還特別介紹了16-19世紀葡萄牙女子服飾發展的特點,尤其是後期英美婦女服飾對澳門葡人服飾的影響;飲食一節則從澳門葡人的飲品、食品、西餐與宴會四個角度進行介紹,當中有對很多飲品和食品傳入澳門的考證,尤具學術難度;行住及交際禮俗一節介紹了澳門葡人的出行、居住以及交際禮儀三個方面。這一章的絕大部分皆為以往學者未有研究的新內容,表現形式特別細膩。《天朝異化之角》一書通過以上十個章節,章章相連,環環相扣,以西洋文明這一條紅線,將16-19世紀時期澳門的政治、司法、軍事、城市建設、宗教、科學技術、教育、醫療衛生、語言文學、藝術、體育及社會習俗緊緊地連貫起來,以一種宏大歷史敘事的觀念、全方位圖景式的視野,系統地闡述了該時期傳入澳門的西洋文明風貌,反映了西洋文明傳入澳門後深深扎根於澳門這塊小小土地之上的歷史史實。二、《天朝異化之角》極具個人學術風格湯開建教授治學四十餘年,其學術風格嚴謹、崇尚考據,喜以排山倒海的方式徵引史料,寧繁毋簡羅列證據,且中西並舉相互比勘,所引史料力求原典,不論是在西夏學、西北輿地學,還是澳門香港學、中西交往史及中國天主教史的領域中,這一風格始終未有半點改變。而《天朝異化之角》更是一部充分體現他這一獨特個人風格的學術著作,其討論如下︰(一)窮源畢流,竭澤而漁史料是歷史學研究的根基,無徵不信是史家所恪守的準則。陳垣給學生上課時常講的一句話就是“竭澤而漁”,意即史學作者就一個問題搜集材料時,盡量不要有所遺漏。在治史的過程中,湯開建教授始終注重對史料的搜集與整理,其治學的最大特點是崇尚實證,力求完備無遺地搜集史料,在此基礎上,盡量使用第一手資料,這正是“窮源畢流,竭澤而漁”的清儒家法。“窮源畢流”自古以來便為文人所道,如顧炎武就非常反對主觀臆斷,主張以客觀的方法關注學術研究的材料基礎,尤其重視對一手材料的利用。《天朝異化之角》使用的絕大部分為一手史料,例如,第一章關於明清時期澳門葡人人口發展與興衰的描述,幾乎囊括了全部葡文文獻、英文文獻及中文文獻中有關澳門人口的記錄,並利用當時的第一手資料對各個時期的人口發展和興衰進行比較、考訂,從而得到十分清晰的明清時期澳門葡人人口數據;第二章論及葡萄牙海外殖民地總督制時,全文徵引了大量的澳門政府歷史檔案館出版的第一手葡文檔案ArquivosdeMacau(《澳門檔案》);“澳門王室大法官”的部分引用了十多種第一手葡文檔案文獻;第四章王學典:《20世紀史學進程中的“乾嘉範式”》,《新史學與新漢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44頁。王學典:《20世紀史學進程中的“乾嘉範式”》,《新史學與新漢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43頁。
170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澳門天主教社團及其宗教活動部分,則全部採用葡萄牙學者文德泉(ManuelTeixeira)所編纂的大型澳門天主教檔案史料集MacaueaSuaDiocese(《澳門及其教區》)及白樂嘉(JackM.Braga)編纂的檔案集AVozdoPassado:RedescobertadeaColecçãodeVarioFactosAcontecidosNestaMuiNobreCidadedeMacao(《往昔的聲音:近年來在這座光輝的城市──澳門所發生的真實事件系列藏書》),利用第一手葡文檔案,系統研究澳門的天主教社團及其宗教活動;第六章關於聖保祿學院研究的部分,全面利用了葡萄牙學者奧利維拉‧柯斯塔(JoãoPauloOliveiraeCosta)編輯的CartasÂnuasdoColégiodeMacau:(1594-1627)(《聖保祿學院年報1594-1627》),並輔以日本學者高瀬泓一郎的《キリシタン時代の文化と諸相》(《天主教時代的文化與各種現象》)中所提供的日語資料,其中對葡文原始檔案史料的使用率更是高達60%以上,而這尚不包括已經被他人翻譯出版的部分;再如在第八章西洋文學傳入澳門這一節中,作者通過對美國姑娘哈麗特‧洛(HarriettLow)日記中所記錄的第一手資料進行整理,查出哈麗特‧洛在澳門的四年多的時間內閱讀了歐美小說65種、回憶錄12種、歷史著作15種、遊記著作9種、傳記5種、日記1種,涉及的作家國籍包括英國、法國、西班牙、美國,其中被稱為“歷史小說鼻祖”的著名英國小說家沃爾特‧司各特(WalterScott)的作品在澳門反覆出現,從而得出19世紀歐美西洋文學在澳門傳播的大量史實,此認知足以顛覆以往學術界的結論。《天朝異化之角》是一部以大量翔實史料為根基構建起來的學術巨著,書中所表述的所有史實皆有據可查,而第一章的表格最能體現作者“竭澤而漁”的治史理念。這些表格需要參考大量書籍,由各國人員名錄、人口數量變化、抵澳船隻數量等諸多要素構成,其內容龐大,敘述精確,其中尤以對16-19世紀來澳和居澳西洋人的系統性統計,為史學界首次之舉。舉例來說,書中的《16-19世紀居住於澳門的英國(含愛爾蘭)商人名錄》共計43頁,參考中、葡、英、美、法等五個國家的書籍數量多達四十餘種,可見其內涵的豐富和複雜。(二)考據精確,中西並舉清人戴震倡導的“每識一字,當貫群經,本六書,然後為定”,郭沬若稱:“欲論古人或研究古史,而不從事考據,或利用清儒成績,是舍路而不由。”除了前賢們對考據重要性的肯定外,如今史學界也更是與時俱進地提出了“e考據”,可見在歷史研究中,對考據的重視是貫穿始終的。湯教授不僅一貫注重考據,他還提出了在中西交流史中“兩條腿走路”的治學理念,他說:“兩條腿走路的方針必不可少,一條腿必須站在堅實的中文檔案的基礎之上,另一條腿則必須邁進浩瀚無涯的各種西語檔案文獻的海洋之中,缺一不可。”這種中外史料互證互補的原則正是將歷史學研究推進到嚴謹科學研究的最為必要的手段。因為同樣的歷史事實,不同的社會階層、文化傳統、宗教信仰和價值取向的人,特別是採用不同語言記錄的人,往往會留下大相徑庭乃至截然相反的記錄。尊崇考據是湯教授治學的一貫特點,系統梳理和精確考證則是《天朝異化之角》一書的特色。書中利用一些中文文獻對澳門歷史進行考證勘比,且某些史料也是作者最先使用於歷史敘述中的。澳門歷史背景複雜、記錄多樣,不僅散佈各經史子集當中,還有用多種語言書寫的外文史孫培清:《中國教育思想史》第2卷,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5年,第434頁。郭沫若:《讀〈隨園詩話〉札記》,北京﹕作家出版社,1962年,第88頁。崔維孝:《明清之際西班牙方濟會在華傳教研究(1579-1732)》“序”,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2頁。
171一部里程碑意義的澳門學巨著:《天朝異化之角:16-19世紀西洋文明在澳門》述評料。正因為文字資料歧義甚大,文獻之間又有抵牾和矛盾,故不同史料之間的相互印證便十分必要。如何系統完整地搜集和利用中西文獻有關澳門的史料並互相印證,是該著完成的第一前提。澳門史研究的史料分為中、西兩大部分,明清中文文獻一直是其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中文文獻中關於澳門的記錄不僅時間跨度長,且範圍極廣,遍佈於傳統文獻的經史子集諸部,各種史料的匯集、考證與索隱,本身就是對澳門歷史研究的挑戰與擴張。這些史料是中國學者在進行澳門史研究中最常使用到的,對於澳門史研究的中國學者而言,中文史料的優點首先在於語言的共同性。然而,除了大量的中文文獻外,澳門史研究領域的倉儲中還“沉睡”着難以數計的外文史料,如葡萄牙文、西班牙文、拉丁文、意大利文、法文、俄文、日文等,但大部分學者都未真正大規模地發掘和利用這些第一手西方語言文獻檔案,而《天朝異化之角》在這方面下了苦功,始終注意中西史料同時並舉互證,在史實的求證過程中盡量平衡歷史的客觀性。該著運用中文史料和葡文史料相互勘比,徵引澳門外文主體檔案,通過引用西方其他國家的商人、旅行家、傳教士等留下的各種語言文字的傳記、遊記、日記、回憶錄等進行補正,甚至以多種中西史料來論證同一歷史事實,如在第一章關於澳門葡萄牙家庭人口及澳門葡人社群中的“葡化華人”問題上,先訪尋明高汝栻《皇明續紀三朝法傳全錄》及清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關於華人“漸化為夷”的論述,再引述葡萄牙學者萊薩(LessaAlmerindo)《澳門人口:一個混合社會的起源和發展》、印度學者桑賈伊‧蘇拉馬尼亞姆(SanjaySubrahmanyam)《葡萄牙帝國在亞洲(1500-1700):政治和經濟史》及美國學者衛思韓(JohnE.Wills)EmbassiesandIllusions:DutchandPortugueseEnvoystoK’ang-hsi,1666-1687(《使團與幻想:康熙時期荷蘭與葡萄牙的貢使(1666-1687)》)所徵引的外文檔案進行補正。在第二章議事會創建的時間及創建者的問題上,由於創建議事會的原始檔案並無存留,無明確的關於議事會創建的時間及創建者的記錄,故出現了1583年、1584年及1585年三種說法,該著利用《1592年1月基爾‧馬塔請求國王陛下賜予澳門城權力及組建政府》檔案、1623年澳門議事會書記官迪奧戈‧雷戈(DiogoCaldeiraRego)在《澳門的建立與強大記事》、德禮賢(Pasqualed’Elia)《利瑪竇全集》、龍思泰(AndersLjungstedt)《早期澳門史》、博克塞(C.R.Boxer)《熱帶葡萄牙社會》及潘日明徵引《市政廳古文獻》1862年澳門市政廳主席弗朗西斯科‧德‧阿西斯‧基瑪良士致澳門總督基瑪良士(IsidoroFranciscoGuimarães)的書信進行詳細考證,最後得出明確的結論,即澳門議事會建立的時間為1583年4月,並證明了薩主教(D.LeonardodeSá)為澳門議事會的創立者而非賈尼勞(D.BelchiorCarnieroLeitão)。同章在關於仁慈堂內興建育嬰堂和孤兒院的問題上,既徵引《澳門記略》、《墺門記》、《澳門竹枝詞》、《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藏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及《澳門憲報》中的中文資料,同時又徵引LuísGonzagaGomes(高美士)的EfeméridesdaHistóriadeMacau、C.R.Boxer(博克塞)的PortugueseSocietyintheTropics:TheMunicipalCouncilsofGoa,Macao,Bahia,andLuanda,1510-1800、施莉蘿的《社會救濟活動及權力機制:仁慈堂之起源》、JohnE.Wills(衛思韓)的EmbassiesandIllusions:DutchandPortugueseEnvoystoK’ang-hsi,1666-1687、龍思泰《早期澳門史》中的葡文檔案予以佐證,而將仁慈堂的育嬰堂和孤兒院從創建到興衰的過程基本考證清楚。第三章關於澳門直街及澳門城牆修建始末問題,該著在梳理十餘種中文文獻的基礎上,再輔以數種17世紀葡文檔案以及歐洲學者的研究成果,將原本十分模糊的直街問題及澳門修城問題考證的十分
172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清楚,即“從龍嵩正街到營地大街也就構成了直街的最核心部分,成為古代澳門的主街”。第五章關於各類西方科學技術在澳門的傳播及外來動植物的引入的考證,更是中西史料相互比勘的典型,每一類科學技術的傳入既採中文史料記錄,又用西方史料比證,從而得出令人信服的結論。三、《天朝異化之角》中的新問題、新結論和新史料史學研究的生命力在於不斷地挖掘新材料和發現新問題,展開新研究,得出新認識。《天朝異化之角》一改大多數通史型著作中只敘述而無考證的寫作方式,在煌煌兩百萬文字中,不僅平實地敘述了從16世紀西洋文明在澳門的出現到17-19世紀之間的發展以及隨後的衰落這三百餘年的歷史史實,且在敘述史實的同時夾辯證考據於其中,使敘述、論證、考據三者錯陳相雜,融為一體。該著在龐大的敘史體系的園圃中,綻開出萬紫千紅的創新花蕾,填補空白,訂訛糾謬,推陳出新。揭櫫書卷,創新之處,不勝枚舉。(一)新問題以往治澳門史者中涉及澳門西方文化的研究並不少,而領域多集中在其西方政治、宗教、建築、教育、醫療、語言、音樂、美術、體育等諸多方面。然而,其中依然存在着很多未被人開墾的處女地。即使是上述已經為人涉獵的西洋文明諸方面,仍有一些問題和研究或語焉不詳,或一筆帶過,或無據出論,以致仍為“空白”。究其原因,很可能是中西史料龐雜,難以融合匯聚,而研討上述問題,最需解決的卻是葡文檔案的翻譯與解讀問題。誠如前言,作者在這一方面進行了充足的準備才開始進行研究,他以十餘年的時間積累澳門中文檔案文獻資料,然後又組織了一個規模較大的西方檔案文獻翻譯學術隊伍,在此基礎上,他的研究大膽地提出了一些前人未曾開發或容易被人忽略的新問題,填補了澳門歷史研究中一個又一個的空白。因此,該著涉及澳門史研究各領域中的很多空白問題,其中包括:警察制度、軍事防禦制度、律師制度、市政建設、16-19世紀天主教社團及其宗教活動、16-19世紀的流行病、18-19世紀西方文學在澳門的傳播、澳門天主教的婚喪習俗、澳門葡萄牙人的衣食住行習俗等等。一些如澳門西方政治中的總督制度、司法制度、軍事制度等,曾被一些學者所關注,但從沒有人對王室大法官制度、議事會中的普通法官及孤兒法官制度的形成與發展進行過認真的考證和系統的論述,而這幾項司法制度是澳門司法發展中最為核心和關鍵的問題,在現存的大型的澳門通史著作中,這些問題都是一筆帶過,以致學術界對這幾項澳門最具特色的司法制度基本上沒有瞭解,甚至帶來完全相反的錯誤認識。而該著則以三、四萬字的篇幅,利用數十種中西文獻檔案,將這一些問題進行了條分縷析地考述。其次,在澳門城市建設發展中對“澳門直街”的考證與研究,不能不說是這一領域提出的新問題。該著將中文文獻中記錄的“畏威懷德”四街考證為東西向的大街,亦即為澳門直街。這一新穎觀點的提出不僅令人訝其大膽,且認真考索和比證中葡檔案文獻,才能意會到這一新結論的在理。又如其對澳門城市建設中“澳門堂區”形成與發展的關注,也是以往研究中未有人涉及的,作者搜集大量的中葡檔案文獻,對澳門堂區的起源、形成進行了細緻的考證,通過1576年8月18日耶穌會士克里斯托旺‧達‧科斯塔(CristóvãodaCosta)神父的信件,發現在1576湯開建:《天朝異化之角:16-19世紀西洋文明在澳門》(上),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471頁。
173一部里程碑意義的澳門學巨著:《天朝異化之角:16-19世紀西洋文明在澳門》述評年,澳門大堂、聖老楞佐堂和花王堂三個堂區已經設立,1633年增加望德堂區,後因城內基督徒的減少,17世紀後期又被裁撤,因此18世紀後期在澳門只見到三個堂區的記錄。除此以外,作者還對“堂區”作出定義,他認為澳門的“堂區”除了是天主教的“堂區”外,亦是澳門的“行政區”,因為澳門的堂區是教會聖統制下的堂區,行政劃分與教會劃分一致,這也正是葡萄牙國家行政劃分的特色。第五章澳門的西方科學技術、第六章澳門的西方教育、第七章澳門的西方醫療及第十章澳門的西洋風俗等章節中,作者提出了很多以往學術界不曾有人問津的問題。如澳門的西方造船業,作者根據明羅大紘《紫原文集》,日近藤守重《亞媽港紀略稿》、平托《遠遊記》、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以及英人《芒迪遊記》等文獻,提出了澳門開埠以後就形成了自己的造船工業,即所謂的“亞媽港船”,但由於明清政府對於澳門造船工業的扼制,致使其發展受到極大的限制。入清以後,澳門葡萄牙人又在對面山、灣仔等地建造船塢,修造船隻,但仍受清政府的嚴格管治。直到嘉道以後,由於歐美商人在澳門住冬,故在澳門開辦多家造船廠,生產“巴爾的摩”式縱帆船,將歐美的先進造船技術傳進澳門。鴉片戰爭後,由於澳門護航業的發展,加上清政府無法再控制澳門,致使澳門內港的造船業走向巔峰。作者將這一問題進行了完整細緻的考述,無疑增添了澳門西方科學技術發展史的分量。又如作者在澳門專門教育部分對澳門航海學校的起源、發展及興衰進行了詳細的研究,從創辦於18世紀80年代的澳門航海學校、後來的皇家航海學校、一直到20世紀初的澳門新航海學校,其歷史詳情一直鮮為人知。作者利用文德泉神父整理出來的澳門教育史檔案,清楚地論述了這一學校發展的各個階段,為澳門的西方教育增添了許多新的認識。又如在澳門的公共醫療方面提出的“政府醫生”和其政策的制度化問題,也是澳門史研究中提出的新問題。作者依據ArquivosdeMacau(《澳門檔案)》、文德泉神父和蘇亞雷斯(JoséCaetanoSoares)醫生整理出來的葡文資料,對這一問題展開了極為細緻的考證和研究。再如荷蘭薯、咖啡樹、西紅柿、巧克力等物種的引進,也是前人著作未曾解決的問題。(二)新結論作為中西方文化交流的橋頭堡,澳門在中西文化交流方面所擁有的中外史料多而紛雜。多即數量浩如烟海,令人難以搜尋;紛雜即十餘種中外語言文字的記錄雜錯相陳,使同一記錄歧見迭出,令人難以準確把控。因此,在研究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各種訛誤。而對已有的史料和結論進行新的分析、整理和辨別即該著中最有價值的地方之一。例如,第三章關於議事亭建築風格的考證,很多學者都認定早期的議事會是一座明朝官方所建的中國式庭園建築,但作者翻閱《澳門記略》、1590年代“亞馬港全圖”記錄的議事會、1632年“澳門要塞圖”等資料,發現早期澳門議事亭的建築並非中國式的庭園建築,而是一座完全西洋風格的西式建築。《澳門記略‧議事亭圖》將澳門議事亭繪成為一座飛檐畫棟的中國庭園式建築,應是沒有見過議事亭原型的中國畫工的誤作。這一新結論不僅具有眾多的中西文獻作憑據,且也與歷史的事實與邏輯統一。在第四章中,作者否定和批判了學術界流行的耶穌會在澳門設立“宗教裁判所”的說法。他認為不能因為果阿宗教裁判所有權對澳門所有的異端行為進行調查和處罰,進而得出澳門有宗教裁判所的結論。在歐洲,長期以來都是由多明我會組建宗教裁判所,耶穌會無權在澳門組建宗教裁判所。葡萄牙本土和果阿均設有宗教裁判所,但從澳門城初建到葡國於1821年廢除宗教裁判所制度,裁判所都未在澳門土地上設立法庭。而關於在澳門的宗教裁判員,他們只是果阿宗教裁
174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判所派遣到澳門工作的官員,並非都享有很高的權威。作者通過對大量葡文史料的梳理,列舉了多個歷史事例,證明了耶穌會在澳門設立宗教裁判所這一結論的謬誤。在第五章望遠鏡在澳門的傳播一節,作者大膽地提出利瑪竇有可能將望遠鏡帶入中國這一假設,他認為不能僅以伽利略創製的天文望遠鏡的時間來否定利瑪竇帶千里鏡入華的中文記載,因為在伽利略創制天文望遠鏡之前,歐洲其他國家已經先後成功地發明了多種望遠鏡,而在利瑪竇之前也有使用望遠鏡的記錄。此外,在利瑪竇逝世前後,中西文獻均已明確記錄望遠鏡已經傳入中國。作者通過全面系統地搜集中西史料,發現了眾多望遠鏡從澳門傳入中國的記錄,由此得出望遠鏡的傳播應是葡萄牙人將其帶到澳門,並由傳教士等將其傳入中國內地及周邊地區。第八章關於莎士比亞傳入中國的時間,歐洲文學史家認為“莎士比亞的名字最初是隨着《四洲志》的問世被偶然引入中國的”,也就是說莎士比亞是在1839年林則徐組織人翻譯《四洲志》時候傳入。但作者發現,澳門東印度公司圖書館1819年的書目中已經存有《莎士比亞戲劇集》,1829年澳門的英美社群還進行了莎士比亞戲劇《威尼斯商人》的演出。而翻譯《四洲志》的梁進德也曾經在澳門居住,他在編譯《四洲志》之前很有可能就在澳門聽說過莎士比亞,而並非學界認識的那樣是在《四洲志》時期才第一次提到莎士比亞。在第九章西洋體育傳播一節,一般論著均將澳門賽馬活動始於1842年香港的英國人借澳門馬場舉行的賽馬,但未進行過過深入的考證,作者在翻閱史籍的過程中發現賽馬的傳入遠早於1842年,乾隆時葉廷勛、葉廷樞兄弟的詩集就已記錄了澳門的賽馬。之後1828年的葡文資料、1834、1835、1836年的英文資料都非常清楚地記錄了在澳門關閘附近的黑沙環建有賽馬場,並多次舉行賽馬。據這些中西文獻史料所載,可知澳門關閘的賽馬活動早在1789年之前已經開展,這比以往澳門賽馬活動始於1842年香港的英國人這一結論推前半個多世紀。(三)新史料在《天朝異化之角》之中,作者將其二十餘年治澳門史所發掘、整理,以及組織隊伍翻譯的、為量甚巨的各種新史料都運用其中,當中有些是近年來新發現的、前人未在澳門史研究中使用過的中文史料,如劉承範《利瑪傳》、沈《南宮署牘》(日本內閣文庫本)、畢方濟《坤輿全圖》、湯若望《坤輿格致》、羅大紘《紫原文集》、徐時進《鳩茲記》、何喬遠《鏡山全集》(日本內閣文庫本)、韓霖《委黎多〈報效始末疏〉》、趙《植品》、秦元方《熹廟拾遺雜咏》、劉世馨《粵屑》、范景文《戰守全書》、鄭文郁《經國雄略》、茅元儀《督師記略》、余應虹《鐫古今兵家籌略》、查慎行《人海記》、王廷鈐《(道光七年)香山縣下恭常都十三鄉採訪冊》、揭暄《璇璣遺述》、佚名《拜客訓示》、佚名《敬一堂志》、馬光啓《嶺南隨筆》、林則徐《紅毛番書》、佚名《澳門番語雜字全本》、佚名《紅毛買賣通用鬼話》、佚名《紅毛番話貿易須知》、趙學敏《本草綱目拾遺》、盛鴻燾《南溪盛氏家譜》及吳旻、韓琦《歐洲所藏雍正、乾隆朝天主教文獻匯編》、安雙成《清初西洋傳教士滿文檔案譯本》等。這些中文史料都是作者在1999年《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文獻卷)》出版以後新發現的澳門歷史資料。然而,該著翻譯和利用最多的新西文史料當屬葡語檔案文獻。我們知道,在中國學者的澳門歷史研究中,難度最大的就是葡語資料的利用與翻譯,可以說,葡語資料的利用已經成為中國學者研究澳門歷史時最為艱難的“瓶頸”。作者雖然沒有專門學習過葡語,但當澳門歷史研究深入到一定的層次以後,他深深地意識到,如果再不對現存的規模巨大的葡語檔案文獻進行整理與翻譯的話,將不能深入地進行澳門歷史的研究工作。因此,不管是在澳門還是中國內地,他總是奔
175一部里程碑意義的澳門學巨著:《天朝異化之角:16-19世紀西洋文明在澳門》述評走呼籲,希望澳門學界能展開一場16-19世紀葡萄牙語檔案文獻翻譯運動。在其能力範圍之內,他已經組織了數十名精習葡文的博士、碩士對相關的澳門歷史檔案文獻進行翻譯。《天朝異化之角》最可貴的就是大規模地利用了他所組織的團隊,翻譯了許多第一手的葡文檔案和文獻,例如ArquivosdeMacau,1a-3aSérie(《澳門檔案》第1到第3系列)、ArturTeodorodeMatos,DocumentosRemetidosdaIndiaouLivrosdasMonções(1625-1736)(《季風書1625-1736》)、JoãoPauloOliveiraeCosta,CartasÂnuasdoColégiodeMacau:(1594-1627)(《1594-1627年聖保祿學院年報》)、ElsaPenvalva,MiguelRodriguesLourenço,FontesparaaHistóriadeMacaunoSéculoXVII(《17世紀澳門史料》)、JackM.Braga,AVozdoPassado:RedescobertadeaColecçãodeVarioFactosAcontecidosNestaMuiNobreCidadedeMacao(《往昔的聲音:近年來在這座光輝的城市──澳門所發生的真實事件系列藏書》)、AntóniodeGouvea,AsiaExtrema(《遠方亞洲》)、ElsaPenalva,MiguelRodriguesLourenço,FontesparaaHistóriadeMacaunoSéc.XVII(《澳門17世紀歷史的原始資料集》)、AntóniodeGouvea,CartasAnuasdaChina(1636,1643a1649)(《中國年信》)、JosédeJesusMaria,ÁsiaSínicaeJapónica(《中國和日本的亞洲》)、A.M.MartinsdoVale,OsPortuguesesemMacau(1750-1800)(《澳門的葡萄牙人1750-1800》)、EduardoA.VelosoeMatos,ForçasdeSegurançadeMacau(《澳門的保安部隊》)、JoséCaetanoSoares,MacaueaAssistência,PanoramaMédico-Social(《澳門與福利──社會、醫療統觀》)、AnaMariaAmaro,IntroduçãodaMedicinaOcidentalemMacaueasReceitasdeSegredodaBoticadoColégiodeSãoPaulo(《澳門西方醫學與聖保羅學院藥房秘方導論》)、JorgeForjaz,FamíliasMacaensesVol.I-Vol.III(《澳門土生葡人家族》第1-3卷)、C.R.Boxer,MacaunaÉpocadaRestauração(《復國時期的澳門》)、ManuelTeixeira,MacaueaSuaDiocese(《澳門及其教區》)、ManuelTeixeira,OsOuvidoresemMacau(《澳門王室大法官》)、ManuelTeixeira,MacaunoSéc.XVI(《16世紀的澳門》)、ManuelTeixeira,MacaunoSéc.XVII(《17世紀的澳門)、ManuelTeixeira,MacaunoSéc.XVIII(《18世紀的澳門》)、ManuelTeixeira,PrimórdiosdeMacau(《澳門的起源》)、ManuelTeixeira,LealSenado(《澳門的議事會》)、ManuelTeixeira,OsMilitaresemMacauVol.I-Vol.II(《澳門的軍人》第1-2卷)、ManuelTeixeira,AEducaçãoemMacau(《澳門的教育》)、ManuelTeixeira,ToponímiadeMacauVol.I-Vol.II(《澳門的地名》第1-2卷)等等。除此以外,書中還有相當數量的史料來源於當時的葡文報刊,如AAbelhadaChina(《中國之蜂》)、J.F.MarquesPereira,Ta-Ssi-Yang-Kuo,ArchivoseAnnaesdoExtremo-OrientePortuguês(1863-1866,1889-1900)(《大西洋國1863-1866、1889-1900》)、BoletimEclesiásticodaDiocesedeMacau(《澳門教區通訊》)、BoletimdaProvínciadeMacaueTimor(《澳門和帝汶省政府憲報》)、OMacaense(《澳門土生報》)等等。以上所列僅僅為部分書中所徵引之葡文文獻,從徵引外文文獻的層面上來說,《天朝異化之角》一書應是中國學術界真正走進國際澳門學研究前沿的代表性著作。此外,與葡語檔案文獻相比,本著的英語報刊文獻及研究著作的利用也毫不遜色。粗略計之,反覆徵引的重要英語文獻不下數十種,如C.R.Boxer,SouthChinaintheSixteenthCentury(1550-1575):BeingtheNarrativesofGoaletePereira,Fr.GaspardaCruz,O.P.,Fr.MartindeRada,O.E.S.A(《16世紀中國南部行紀:伯來拉、加斯帕‧達‧克路士神父、馬力陳神父
176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的記載1550-1570》)、C.R.Boxer,FidalgosintheFarEast,1550-1770:FactandFancyintheHistoryofMacao(《葡萄牙貴族在遠東:澳門歷史中的事實與逸聞1550-1770》)、C.R.Boxer,ThePortugueseSeaborneEmpire:1415-1825(《葡萄牙海洋帝國1415-1825》)、C.R.Boxer,PortugueseSocietyintheTropics:TheMunicipalCouncilsofGoa,Macao,Bahia,andLuanda,1510-1800(《熱帶地區的葡萄牙社會:1510-1800年果阿、澳門、巴伊亞、羅安達的議事會》)、C.R.Boxer(ed.andtrans.),SeventeenthCenturyMacauinContemporaryDocumentsandIllustrations(《17世紀的澳門文獻與圖畫》)、C.R.Boxer,MaryandMisogyny:WomeninIberianExpansionOverseas,1415-1815,SomeFacts,FanciesandPersonalities(《聖母瑪利亞和厭女症:伊比利亞海外貿易的擴展中的女性:史實、逸聞與個案》)、LiamMatthewBrockey,JourneytotheEast:TheJesuitMissiontoChina,1579-1724(《東遊記:1579-1724年來華的耶穌會士》)、PeterMundy,TheTravelsofPeterMundyinEuropeandAsia:1608-1667(《彼得‧芒迪歐亞遊記,1608-1667》)、EmmaHelen-RobertsonBlairandJamesAlexander(eds.),ThePhilippineIslands:1493-1898(《菲島史料1493-1898》)、HoseaBallouMorse,TheChroniclesoftheEastIndiaCompanyTradingtoChina1635-1834(《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1635-1834》)、C.J.A.Jörg,PorcelainandtheDutchChinaTrade(《陶瓷與中荷貿易》)、JohnE.Wills,EmbassiesandIllusions:DutchandPortugueseEnvoystoK’ang-hsi,1666-1687(《使團與幻想:康熙時期葡萄牙與荷蘭使團(1666-1687》)、MatteoRipa,MemoirsofFatherRipaduringThirteenYears’ResidenceattheCourtofPekingintheServiceoftheEmperorofChina(《供職於中華帝國的馬國賢神父在北京宮廷居住十三年的回憶錄》)、LuísFilipeBarreto(ed.),TomásPereira,S.J.1646-1708:Life,WorkandWorld(《耶穌會士徐日升生平、工作及他的世界》)、PaulA.VanDyke,TheCantonTrade:LifeandEnterpriseontheChinaCoast:1700-1845(《廣州貿易:中國沿海的生活與事業,1700-1845》)、PaulvanDyke,TheCanton-MacaoDagregisters,1762-1764(《廣東澳門日志1762-1764》)、HarriettLowHillard&ArthurW.Hummel(au.),NanP.Hodges(ed.),LightsandShadowsofaMacaoLife:TheJournalofHarriettLow,TravellingSpinster(《澳門生活的光與影:旅行姑娘哈麗雅特‧洛的日志》)、JohnFrancisDavis,TheChinese:AGeneralDescriptionoftheEmpireofChinaandItsInhabitants(《中華帝國及其居民概論》)、LindsayRide,MayRide,BernardMellor,AnEastIndiaCompanyCemetery:ProtestantBurialsinMacao(《東印度公司墳場:澳門新教徒墳墓》)等等。上面提到的5種博克塞澳門史研究著作,基本上都是用16-18世紀葡萄牙文、西班牙文、荷蘭文及拉丁文檔案文獻編纂的史料集,其中很多檔案史料至今不存。而《菲島史料》、《陶瓷與中荷貿易》和《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1635-1834》則是用英語翻譯的西班牙、荷蘭與英國對華交往與貿易的檔案史料集,這裏面所保存的西班牙文、荷蘭文和英文檔案資料極為珍貴。而《東遊記:1579-1724年來華的耶穌會士》一書主要是利用了葡萄牙阿茹達圖書館所藏的JesuítasnaÁsia(《耶穌會士在亞洲》)和羅馬耶穌會檔案館所藏的Japonica-SinicaCollection(《日本和中國檔案集》),而這兩套檔案都是手稿,因此,徵引《東遊記》一書仍然可以為我們解決很多中國學者對澳門史研究的艱難之處。此外,幾部新近翻譯的英語著作也為此著提供了許多極為珍貴的澳門新史料,如[美]范發迪著、袁劍譯的《清代在華的英國博物學家:科學、帝國與文化遭遇》(BritishNaturalistsinQingChina:Science,Empire,
177一部里程碑意義的澳門學巨著:《天朝異化之角:16-19世紀西洋文明在澳門》述評andCulturalEncounter)、[美]雅克‧當斯著;周湘、江瀅河譯的《黃金圈住地──廣州的美國商人群體與美國對華政策的形成,1784-1844》(TheGoldenGhetto:TheAmericanCommercialCommunityatCantonandtheShapingofAmericanChinaPolicy,1784-1844)、[英]喬治‧馬戛爾尼、[英]約翰‧巴羅著;何高濟、何毓寧譯的《馬戛爾尼使團使華觀感》(AnEmbassytoChinaTravelsinChina)、[英]亨利‧埃利斯著;劉天路、劉甜甜譯的《阿美士德使團出使中日志》(JournaloftheProceedingsoftheLateEmbassytoChina)、[美]衛斐列著;顧鈞、江莉譯的《衛三畏生平及書信──一位美國來華傳教士的心路歷程》(TheLifeandLettersofSamuelWellsWilliams)、[美]愛德華‧V‧吉利克著;董少新譯的《伯駕與中國的開放》(PeterParkerandtheOpeningofChina)、[英]詹姆斯‧奧朗奇編著;何高濟譯的《中國通商圖:17-19世紀西方人眼中的中國》(TheCharterCollection:PicturesRelatingtoChina,Hongkong,Macao,1665-1860)、[美]菲利普‧查德威克‧福斯特‧史密斯著;《廣州日報》國際新聞部、法律室譯的《中國皇后號》(TheEmpressofChina)等等。還有書中對19世紀在廣州和澳門出版的英文報刊也有大規模地引錄,如TheCantonRegister(《廣州記錄報》)、TheFriendofChina(《中國之友》)、ChineseRepository(《中國叢報》)、TheCantonPress(《廣州周報》)、DespatchesfromUnitedStatesConsulsinMacao,1849-1869(《美國駐澳門領事館領事報告1849-1869》),這些內容極為豐富的英語報刊資料真實地反映了19世紀澳門社會歷史。除葡、英兩語以外,還有其他語種的檔案文獻,西班牙文檔案文獻有SinicaFranciscana,Vol.VII-XI(《中國方濟各會傳教志第7-11卷》)、JoséMariaGonzález,HistoriadeLasMisionesDominicanasdeChina(1632-1700),(《多明我會中國傳教志1632-1700》);法文檔案文獻有LouisDermigny,LesMémoiresdeCharlesdeConstantsurleCommerceàlaChine(《查爾斯‧嗊士噔中國貿易回憶錄》)、JeanFrançoisdeGalaup,ComtedelaPérouse,VoyagedelaPérouseAutourduMonde(《拉布魯斯世界環遊旅行記》、EtienneMarchand,VoyageAutourduMondePendantlesAnnées1790,1791,1792,TomeIII(《1790、1791、1792三年的世界旅行》)、AdrienLaunay,HistoiredesMissionsdeChine:MissionduSe-Tchoan(《巴黎外方傳教會,中國四川傳教史》);日文新翻譯的資料則有近藤守重的《亞媽港紀略稿》,它是一部用日文記錄的澳門歷史文獻,其價值可媲美清中期印光任、張汝霖的《澳門記略》。作者徵引《亞媽港紀略稿》中從日本人的角度觀察澳門所獲得的新史料,並首次運用到澳門歷史研究中來。結語澳門歷史研究雖已走過百餘年的歷程,但作為一門“澳門學”的專門學科,卻還是一門剛剛起步的新學科。20世紀末,隨着澳門回歸祖國,其歷史研究雖然進入了十分熱鬧的高潮期,但由於這一時期的研究論著質量參差,且政治意義遠大於學術意義,受到很多學者的批評。進入21世紀,澳門歷史研究回歸平靜,其內容卻引向縱深,且被納入到“澳門學”這一學科發展建設中來。中國學者一部又一部精深專到的學術著作開始出現,促使了澳門學的蓬勃發展。然而,其研究很快地就進入了“瓶頸期”,湯教授對此表示:總結以往澳門歷史研究的經驗,如果還是那樣不痛不癢的寫幾篇文章,“海納百
178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川”地拼幾本大雜燴式的著作和論文,已經非常不利於澳門歷史研究的發展。以余所知,已經公佈的中西文獻檔案,絕大部分已被人們闡釋解讀,凸現的重要問題在已浮現的資料面上大多清晰。如再不啓動大規模的西語文獻翻譯工作,還是零零星星地翻幾則檔案,譯幾段史實,我們永遠也只能停留在歷史的碎化和真相的表層。沒有16-20世紀西語文獻檔案中澳門資料的徹底清底,一切談“澳門歷史”的研究者只能是片面的、膚淺的,甚至可以說是危險的。非如此,澳門歷史研究無法繼續深入往下走。鑑於此,余以為,西語文獻檔案翻譯資料的短缺,實際上已經成為澳門歷史研究進退維谷的“瓶頸”。我不想危言聳聽,但我希望我的話能引起不管是理論派還是史料派的重視。澳門歷史研究中出現的困頓與異化,其根源在於材料的單一與斷裂,欠缺第一手資料的支撑,形成了眾多澳門歷史時期的斷層,即使是研究“香火”十分鼎盛的早期澳門史,其空白和缺略仍然不少,甚至留下了許多永遠無法解開的“歷史之謎”。要走出這一“瓶頸”,必須對16-19世紀中西文檔案文獻展開系統而全面的搜集、整理與翻譯,必須將西語檔案文獻整理與翻譯落實到操作層面,而《天朝異化之角》在一定程度上則是對16-19世紀西文檔案文獻整理與翻譯的落實,這一點,對於推進澳門學學科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以往學者對於澳門西洋文明之研究,由於原始文獻徵引的缺失和基本史實的疏漏,以致出現大量的根本性錯誤。該著大規模而深入地發掘和利用第一手中西語言檔案文獻,一定程度地對過往的錯誤之處進行了訂誤與完善。澳門地方雖小,但16-19世紀澳門歷史發展的內涵卻覆蓋甚廣,從政治、宗教、城市建設到社會風俗,可以說無所不包。因此,從這一角度而言,澳門歷史研究亦是一門跨學科的研究。不可否認,各學科的交流互通一直是促進學術進步的重要途徑,尤其在當今多元並包的文化氛圍之下更是如此。《天朝異化之角》正是澳門歷史跨學科研究的一個典型範例,從其展現出的澳門歷史上西洋文明的多學科知識體系而言,它就是一部16-19世紀的澳門西洋文明史,而分拆開來,則又是澳門西方政治史、西方法制史、西方軍事史、西洋城市發展史、西方宗教史、西方教育史、西方醫療史、西方語言發展史、西洋文學史、西洋美術史、西洋音樂史、西洋體育史及西洋社會風俗史。[責任編輯陳超敏]湯開建,《走出瓶頸:澳門歷史研究現狀與前瞻》,《澳門理工學院》(澳門)2013年第2期,第27頁。
179《神州在望》︰二十世紀澳門錯位的記憶[摘要]瑪利亞‧翁蒂娜‧布拉加因其對澳門社會獨到的解讀而成為澳門葡語文學中不可忽視的一位作家。她的作品《神州在望》描述了20世紀的澳門,特別着重刻劃了那些處於現實與過去的十字路口中的、尋找自我的人物形象。時間點之間的錯位最終構成了記憶的錯位,更影響了這些人物在新的社會中身份認同的重塑過程。布拉加在本書中對記憶的特殊敘述更使人物在這一過程中的思想特點更加突出。[關鍵詞]澳門瑪利亞‧翁蒂娜‧布拉加身份認同文化錯位文化記憶一、何為“錯位”又為何“錯位”瑪利亞‧翁蒂娜‧布拉加(MariaOndinaBraga)是葡萄牙20世紀一位傑出的女作家,她的諸多關於澳門以及中國的文本都成為了研究澳門葡語文學不可或缺的資料。其作品《神州在望》(AChinaFicaaoLado)於1968年出版,後由金國平先生譯為中文並於1991由澳門文化署(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局)出版。著名的葡萄牙文學評論家烏魯華洛‧達華烈斯‧羅德禮傑(UrbanoTavaresRodrigues)對該書曾作出這樣的評價︰“她身處東西方交匯點──澳門。作者的博愛精神,作者的脈脈溫情,作者對周圍人問題的獨到見解使她得到了素材,進而為我們塑造出了一系列性格各異的人物形象。”在筆者看來,這一系列的人物雖然性格各異,但他們都有共同的成長背景──中國大陸。他們在其生命或早或晚的階段,因為各種原因來到澳門,因此,我們可以把他們視為生活在兩種文化、宗教、政治的夾層之中。霍米‧巴巴(HomiBhabha)的“夾層性空間”(in-betweenspaces)概念認為︰“諸種二元對立(如階級、種族、性別等)的認同思維必須揚棄,他考察不同文化接合之處的‘夾層型空間’,並稱之為‘夾縫’,指稱存在於《神州在望》︰二世紀澳門錯位的記憶*周夢媛作者簡介︰周夢媛,澳門大學葡文系碩士研究生。*本文為澳門大學主辦的“自傳文本及歷史構建國際研討會”(MemorialistDiscoursesandtheBuildingofHistory)會議論文。ThepaperisconnectedwithtwoUMprojects-MemorialistDiscourseandtheBuildingofHistory:TheCaseofMacau(RefNo.:SRG2015-00003-FAH/UM)andLiteratureofMacauinPortuguese-ThePostcolonialApproach(MYRG2014-00016-FAH).[葡]瑪利亞‧翁蒂娜‧布拉加(MariaOndinaBraga):《神州在望》(AChinaFicaaoLado),金國平譯,澳門:澳門文化司署,1991年。‧澳門作品評析‧
180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理性規劃空間之中的各種混亂、差異、疊合、並存的元素,可鬆解行動主題相互之間對於國族、共同體利益、文化價值的單一想像。”而在這樣的夾層底下,他們都在不同程度地經歷着某種錯位。這裏的“錯位”(displacement)有兩重含義。其一為地理和情感上的錯位。書中很多人物都背井離鄉,戰亂或者社會環境迫使其離開熟悉的家鄉,逃到澳門這個陌生的城市,地理上的變換或多或少的造成了情感上的錯位,進而影響了他們對自身個體回憶的處理。類似的情節我們似乎並不陌生,白先勇先生的《台北人》一書中刻劃的也是一群因國民黨戰敗退守台灣的“大陸台北人”。“書中人物形體都生活於現在的台北,但精神上卻以當年大陸的生活記憶而存活着,有些人幾乎完全生活在‘過去’裏,即使能接受現在,適應環境的人物,也保持着對‘過去’的濃厚懷念,而不能釋懷,隨時會想起過去的生活、排場,處處拿現在的台灣跟過去的大陸相比”。《神州在望》中的人物又何嘗不是如此呢?他們有些完全活在過去,不肯面對現實;有些活在當下,卻不能忘懷過去的故鄉、故人;有些成長在澳門,但祖輩口中對過去的記憶,帶給他們的更多的是對自己身份的迷惑。在另一個層面,這種“錯位”如何體現在對人物記憶的敘述上,這也是布拉加本著中最為人稱道的地方。在傳統敘述中,對記憶的敘述幾乎都被用來鞏固人物外在的現實以塑造現實中人物的形象。換言之,記憶在敘述中更多的是作為一種文化指涉來豐富當下的人物。讀者通過敘述者或回憶主體,以回憶的敘述來瞭解當下的人物形象。這種記憶的敘述功能曾多次出現在諸多作品中。例如普魯斯特(MarcelProust)《追憶似水年華》(ÀlaRechercheduTempsPerdu)中對“瑪德琳蛋糕”的“非自主性記憶”回憶,主人公的記憶是“被動的”被外界的事物或者感官上的體驗所喚起的。最經典的莫過於當主人公嚐到瑪德琳蛋糕時的場景,蛋糕的香氣牽引出一連串與主人公相關的記憶和所有過去。我們通過這種“非自主性回憶”來一點一點地瞭解當下主人公的形象。另一類非常典型的記憶敘述方法是納博科夫(VladimirNabokov)的“自傳體式”回憶或者稱為“自主性”回憶敘述。在其作品《洛麗塔》(Lolita)中,主人公亨伯特對於洛麗塔以及二人相處時的種種細節的主觀回憶,為讀者全方位地展示了主人公的性格特點。但無論是普魯斯特式或是納博科夫式的回憶敘事,對記憶的敘述與小說人物塑造之間都是互相肯定的關係。回憶的目的在於更好地感受現實,通過回憶對現實的指向,作者對人物當下的塑造便更加豐滿、真實。然而,在瑪利亞‧翁蒂娜‧布拉加的作品中,回憶卻不以相同的形式呈現出來。在《神州在望》中,作者摒棄了傳統意義上的回憶在幫助塑造人物現實的功能,轉而將其作為敘述的主體,並通過回憶與現實的衝突、割裂、否定,來展現人物內心的衝突。在此,筆者選取《神州在望》中的《太陽之子》、《風神》和《瘋女》三種敘述典型來進行分析。三個故事中,對過去的回憶李承機、李玉霖:《“帝國”在台灣──殖民地台灣的時空、知識與情感》,台灣:“國立”台灣大學出版中心,2015年,第51頁。楊馥菱:《歷史記憶的召喚與國族認同的消解──評白先勇的〈臺北人〉》,《成大中文學報》(台南)1998年第7期。鍾麗茜:《“非自主記憶”的詩學功用──從〈追憶似水年華〉看審美回憶》,《溫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溫州)2007年第20卷第2期,第31頁。秦起秀:《記憶與人物形象﹕以〈洛麗塔〉為例》,《世界文學評論》(武漢)2010年第1期,第90頁。
181《神州在望》︰二十世紀澳門錯位的記憶或擾亂我們的現實、或完全取代現實、或在對記憶的敘述中完全失語。本文旨在結合上述兩個層面的“錯位”進行分析,以瞭解瑪利亞‧翁蒂娜‧布拉加是如何運用不同於傳統意義上的敘述方法,去展現人物在空間和情感上錯位後產生的文化錯位現象,進而探究不同的人物在中葡兩種文化交融中如何重建自身的身份認同。二、《太陽之子》──虛幻的現實與真實的記憶事件真真切切地發生在我們身邊,本應是最真實的,而回憶作為不可考證的經歷載體,本身就存在不可靠性,我們通常見到的文學作品中的回憶都是如此。但在《太陽之子》中,一切似乎都被顛倒過來。故事發生在聖誕夜,講述了一位身懷異族骨肉的女人的故事。文中幾乎所有與當下有關的描述都是超現實的。那些平日朝夕相處的好友,那怪誕的聖誕之夜,都變得極其陌生:“為甚麼人們這樣盯着我?姑娘們……好像從未見過我似地……我有些頭暈目眩。要是失去知覺怎麼辦?”老師與學生之間的舞蹈也帶着詭異的氣氛,“在聖嬰耶穌基督降生圖模上的蠟燭的光亮下,那組師生在半莊嚴半是敵對的氣息中別別扭扭地在交誼”,蠟燭昏暗的光亮下,“人們的臉都奇怪地拉長了”,就連對大廳的描述都瀰漫着奇怪的感覺,“瓷磚地上顯出了十分明顯的十字圖案,頂棚、四壁、門都變了形,消失在夜的黑口之中”。所有身邊的人、現實的環境,在主人公的敘述下都給人以不真實的感受。儘管真真切切地身處於當下,但主人公的存在卻好像是置於這個真實世界之外的“他者”。與此同時,當回憶開始登上敘述舞台的時候,一切又出乎意料地變得真實了。在回憶家鄉的生活時,主人公有這樣的一段文字︰“她的故鄉在世界的盡頭,那裏有雪景,家人在那個夜晚一定很懷念她,也許會給她寫信,也許會給她寄禮品,家鄉的飯菜,杯子的叮噹,中斷的交談,歡聲笑語。”此刻,我們擁有的是與之前虛幻的現實的鮮明對照。對過去回憶的敘述,讓人感覺到某些東西好像就近在眼前、伸手可觸。飯菜、歡聲笑語,甚至是杯子的叮噹響動都歷歷在目。現實卻像是抓不住的魅影,遙遠神秘。除此之外,文中另一個人物,與主人公來自同鄉的男子,在敘述者的敘述上也獨具特色。與開頭怪誕的教師與學生不同,這位來自北方的男子出現時便讓讀者感到現實的存在──“那人身上發出一股清幽的檀香味……多聰明的人!修長的身材,中國北方人?在那些身材矮小,粗魯無禮的廣東人中,他可稱得上佼佼者……他的雙唇吻過她,濕潤了她,鼻中的氣息噴射到她的皮膚上”。她甚至希望這中國男人是她腹中異族孩子的父親。我們可以把這種親近理解成對自身矛盾心理的寫照,一方面是過去以及其本身中國文化身份的懷念,但同時另一方面又懷有一個象徵着當下和西方文化的孩子。這難道不是澳門極其恰當的寫照嗎?自己中國母親的身份與現實葡萄牙的統治,不正是彼時的澳門所處的境地嗎?[葡]瑪利亞‧翁蒂娜‧布拉加(MariaOndinaBraga):《神州在望》(AChinaFicaaoLado),金國平譯,澳門:澳門文化司署,1991年,第47頁。[葡]瑪利亞‧翁蒂娜‧布拉加(MariaOndinaBraga):《神州在望》(AChinaFicaaoLado),金國平譯,澳門:澳門文化司署,第47頁。[葡]瑪利亞‧翁蒂娜‧布拉加(MariaOndinaBraga):《神州在望》(AChinaFicaaoLado),金國平譯,澳門:澳門文化司署,第48頁。[葡]瑪利亞‧翁蒂娜‧布拉加(MariaOndinaBraga):《神州在望》(AChinaFicaaoLado),金國平譯,澳門:澳門文化司署,第48-49頁。
182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在故事的字裏行間,我們可以清楚地感受到主人公對於天主教這一西方產物的厭惡之情,例如她對腹中孩子的抗拒︰“她腹中懷着一個異族的血骨,是一個她從未相識,從未愛過的人的兒子(此人出生在她來到世間前的幾千年)是不知羞恥帶來的虛偽的雜果。”在天主教的背景下,我們很容易聯想到耶穌基督降生的故事。作者將聖經中聖母瑪利亞由上帝托夢懷上耶穌的故事運用到一個中國女性的身上,並用她對這個孩子的恨間接烘托出對西方文化的抗拒。作者在文中運用意識流的手法為我們編製出交錯的現實與記憶、喜與悲、真實與夢幻。這一段,我們讀到的是主人公與中國男人相處時的欣悅,但緊接着的下一段便可能是她內心灰暗的描寫。由此,虛幻的現實與具體化的回憶、對西方文化的抗拒與對家鄉中國有關的一切的親昵,都造成了人物在記憶層面的錯位,同時也是文化層面的錯位。記憶在本文中,不再是對現實的指涉,而是影響着我們對現實生活、對人物認同的理解。更加真實的記憶是我們看到了主人公內心深處最真實的想法,她深愛的仍是故鄉的一切,仍是那抹不掉的美好的過去。最終,主人公從教會學校辭了職,也是用這種方式來與自己不願面對的現實作出了斷。這種拒絕對現實的指涉同時否定現實的敘述方式實在少見,主人公的性格特點不再有賴現實的經歷去塑造,而依賴於過去。這種敘事方法更好地突顯了像文中女主人公一樣在新澳門社會中不願接受西方文化的人們的內心選擇。三、《風神》──丟失的記憶如果說《太陽之子》中記憶與現實的關係,是雙方交織之下記憶不斷否定現實的話,那麽《風神》中對現實的敘述幾乎缺席,使得記憶佔據了主要地位。文中,對於三姑當下現實的描寫少之又少,但在她去世前風雨飄搖的那個夜晚,我們卻窺探到她的記憶。文章的開頭,三姑就已經奄奄一息,但奇怪地是,當死亡一步步逼近,她卻“反而顯得很幸福”。從這裏,文中開始了對颱風來臨前凶猛風暴的描寫,這“宇宙萬物發狂之夜,也許是世界末日的預演……一條沙船着了火,另外一些繼之,火光片片”。正是在這絕望之際,祖母竟迴光返照,對過往的點點回憶也從她的喃喃之語與全知敘述者的評述中交叉地娓娓道來。從三姑那雙三寸金蓮,彼時大家閨秀的象徵,足見三姑曾是達官顯赫之後,甚至“曾同王公貴族有過交往”。然而,戰爭的顛沛流離以及中國內地的長期無政府狀態,迫使她全家背井離鄉,成為難民──而這一悲慘的歸宿與三姑本身對自己身份的執着也成為了後文中孫子的感嘆︰“難道你不知道嗎,帝國已經不復存在了,氏族、領主都統統沒有了?難道……”[葡]瑪利亞‧翁蒂娜‧布拉加(MariaOndinaBraga):《神州在望》(AChinaFicaaoLado),金國平譯,澳門:澳門文化司署,第48頁。[葡]瑪利亞‧翁蒂娜‧布拉加(MariaOndinaBraga):《神州在望》(AChinaFicaaoLado),金國平譯,澳門:澳門文化司署,第41頁。[葡]瑪利亞‧翁蒂娜‧布拉加(MariaOndinaBraga):《神州在望》(AChinaFicaaoLado),金國平譯,澳門:澳門文化司署,第41-42頁。[葡]瑪利亞‧翁蒂娜‧布拉加(MariaOndinaBraga):《神州在望》(AChinaFicaaoLado),金國平譯,澳門:澳門文化司署,第43頁。[葡]瑪利亞‧翁蒂娜‧布拉加(MariaOndinaBraga):《神州在望》(AChinaFicaaoLado),金國平譯,澳門:澳門文化司署,第43頁。
183《神州在望》︰二十世紀澳門錯位的記憶如今,或許是敘述者,或許是三姑的孫子,面對這種錯位都發出一聲嘆息︰“死神在降臨,莊嚴肅穆,彌留之際壓倒了人間的一切恩恩怨怨。沒有祖國,沒有信仰,沒有族徽,死神在哪裏代表了一切。”與《太陽之子》中主人公對現實中的西方文化的反抗不同,《風神》中的三姑並沒有怎麼去接觸現實,她在主觀上不願嘗試去接受新的文化,而其結果也極具象徵意義──她在一個風雨飄搖的暴風雨之夜與一艘船一起消失在風雨裏,且隨她而去的,還有她那揮之不去的記憶。正如霍爾(StuartHall)的評論︰“ThePastContinuestoSpeaktoUsButItNoLongerAddressesUsasaSimple,FactualPast”孫輩在新的社會文化環境下成長,祖母一輩的記憶在錯位後失去了繼續傳承的土壤,因此,其記憶在孫輩身上得不到認同,終將隨着她的離去,一同沉入記憶之海。廖咸浩先生對“身份”一詞曾有這樣的定義:“身份”其實是由“文化情感”與“現實策略”交織而成。文化情感之中帶着一種無以名之、仿若天生的固執,而現實策略則壓低包括情感在內、較為偏向“本質”的因素,強調以福祉或利害為依歸。身份的形成,便是建立在這兩種態度的辯證發展上。這裏的“文化情感”我們可以理解為對過去的執着,而“現實策略”則是對當下的妥協。身份的形成便是在過去的執念之於現實之下不斷妥協而形成的結果。對於祖母一代來說,她們的身份認同在這個妥協過程中傾向了對過去的執念,而現實則顯得微不足道,故此她們的認同如同三姑一樣,到死都是記憶中的曾經擁有的一切。反觀孫輩們,他們生在澳門,又或在記憶並不清晰時就被帶到澳門,他們的對過去的記憶,早已和澳門兩個字分不開了。因此,在文化情感上,他們很大程度都認同了澳門這個新的社會文化,祖母一輩的記憶已經不復於他們的記憶中存在了。四、《瘋女》──失語的記憶不論是《太陽之子》中的中國女人還是《風神》中的祖母,她們都對記憶有所敘述,因為過去還實實在在地存在於他們的腦海中,故仍有存在的意義。但在《瘋女》中,缺席的不僅是現實,更是記憶主體本身。《瘋女》的主人公是一個逃難到澳門的女人,因一系列的打擊而最終發瘋,夜夜守在埋葬自己兒子的沙灘上,等待着永遠也不會再出現的丈夫。丈夫、兒子、故鄉等所有她與過去的聯繫都被一劍斬斷,剩下的只有她孤獨一人,無家可歸,無鄉可還。生活的打擊使她無法面對現實,也無法在澳門這個新的社會中從新找到自己的位置,這也注定了她的毀滅︰“將愛子掩埋在河灘上後,每當夜幕降臨時便來此等候丈夫。她也是從夜色中逃出來的,丈夫也應該趁夜色出逃,夜色中死者可復活,每天晚上瘋女都在那裏等待。”[葡]瑪利亞‧翁蒂娜‧布拉加(MariaOndinaBraga):《神州在望》(AChinaFicaaoLado),金國平譯,澳門:澳門文化司署,第43頁。PatriciaBrettErens,“CrossingBorders:Time,Memory,andtheConstructionofIdentityinSongoftheExile,”CinemaJournal,Vol.39,No.4(Summer,2000),pp.45.張琴鳳:《華人新生代作家邊緣意識和身份構建比較論──以中國大陸、中國台灣、馬來西亞為例》,《山東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濟南)2009年第2期,第152頁。[葡]瑪利亞‧翁蒂娜‧布拉加(MariaOndinaBraga):《神州在望》(AChinaFicaaoLado),金國平譯,澳門:澳門文化司署,第85頁。
184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埋葬的不僅是她兒子的屍體,更是她自己的肉體和靈魂,就像是文中女傭善萊所說︰“她不會再死了。實際上,她已經是行屍走肉……她忽是血肉之軀忽是行屍走肉,她已沒有任何價值。”只有在凌晨︰“她那已出竅的靈魂又回到她身上。這時,她才會明白丈夫不會來了,孩子也不再屬於她了。這是痛苦、醒悟、失落的嚎叫……”在作者筆下,所有有關瘋女的敘述都由第三敘述者完成。我們所見到的現實,好像只有一個坐在海邊的背影,所有人物身上的血與肉都是“道聽途說”,由別人口中轉述而來。不同於《太陽之子》和《風神》中主人公記憶中對過去故鄉生活的美好回憶,瘋女在他人口中的這僅存的過去,也只限在她來到澳門之後的種種不幸,而瘋女本身並未開口講述過一句自己的過去──一個與過去的聯繫被完全砍斷的人的記憶“失語”了。不論是心理還是地理上的錯位,無數人對過去記憶的承載物都消失了。親人的離去、故鄉的傾覆,那些曾經的記憶變得像風中的沙,無處停泊。而這又何嘗是個特例呢?同樣的題材也曾在澳門土生作家江道蓮的短篇小說《旗袍》中出現。江道蓮筆下的瘋女因其家鄉被日本人佔領,丈夫被日本兵殘忍殺害,故無力在戰亂年代撫養幾個孩子,只能眼睜睜看着孩子們一個個活活餓死。在接連的打擊下,她和布拉加故事中的瘋女一樣變得神志癲亂,在絕望中盼望着永遠不會復生的丈夫和孩子回來團聚。然而,不同的是,在布拉加的《瘋女》中,回憶的主體並沒有參與到回憶敘事中,也沒有提供現實的參照。除此之外,與《旗袍》中的全知視角敘述相比,布拉加的故事探用了第一人稱敘述,而這本身就增加了敘述的不可靠性。這種不可靠性的敘述也正是布拉加整部小說所強調的人物在新社會中的“身份認同危機”的映射。結語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布拉加筆下的這些人物幾乎無一例外地都好像在澳門這個社會中處於“他者”的位置。這不僅反映了這些初到澳門的中國人對新社會、新文化的態度,同時也側面反映出布拉加作為一個生活在澳門的葡萄牙人所觀察到的中、葡雙方文化交流中的種種錯位的現實。在錯位的過程中,瑪利亞‧翁蒂娜‧布拉加用一種不同於傳統的敘事手法,為讀者塑造了一個個鮮活的人物。在他們身上,對記憶的敘述不再為當下服務,而是變成了故事的主題,處於中心位置。在20世紀澳門中西文化交融的大背景下,這樣的敘事手法讓我們看到了記憶在人物內心,以及身份認同重構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角色,無論是對當下的否定,還是不願與當下對話,抑或放棄敘述過去的權利,我們看到的都是在那個特殊歷史環境下人物內心的掙扎、困惑與無助,這也讓我們從記憶這個敘述主題的新角度解讀《神州在望》一書。[責任編輯陳超敏][葡]瑪利亞‧翁蒂娜‧布拉加(MariaOndinaBraga):《神州在望》(AChinaFicaaoLado),金國平譯,澳門:澳門文化司署,第86頁。江道蓮:《旗袍》,姚京明譯,澳門:澳門文化司署/花山文藝出版社,1996年,第115-118頁。
185ABSTRACTSJOURNALOFMACAUSTUDIESQuarterlyNo.2June2017ABSTRACTSSuggestionsontheNewTownMasterPlanforMacauGAOWuzhou,LIChuanyi,FranciscoVizeuPinheiro•7•Abstract:Macau’seconomyandcityisdevelopingrapidly,andthedevelopmentofanewtowncannotgoaheadwithoutamasterplanwhichisincoordinationwithcurrentsocialdevelopment.WiththeimplementationofaLawforUrbanPlanning,amasterplanhasbecomeanormativeandcrucialguidingdocumentforthedevelopmentofMacau.ThegovernmentofMSARhasputforwardtheNewTownMasterPlanandproceededtothethirdstageofpublicconsultation.Therearestillsomeimprovementsthatcanbemadetothenewtownmasterplan.First,thenewtownmasterplanneedstobeanalyzedwithrespecttotheoveralldevelopmenttargetofMacau,populationpolicy,indexsystem,nationalandregionaldevelopmentpolicy,andsoon.Secondly,allresources,facilities,constructionandtransportationstandardsshouldbedeveloped.Meanwhile,thespecialplanningforallcategoriesneedstobeconsideredatthesametime.Throughtheabovesuggestions,westrivetoprovidemorespaceforthinkingandfeasibleideasfortheprofessionalswhoaredevelopingthemasterplanandwhoareconcernedwiththedevelopmentofthenewtownofMacau.Keywords:Masterplan,Planningstandards,Specialplanning“OneBeltAndOneRoad”toBuildMacauintoaCentreforWorldTourismandLeisureCHENZhangxi•25•Abstract:TheOneBeltAndOneRoadstrategyisanimportantstrategicplatformtobuildChinaanall-round,multi-layerednewpatternofopeninguptotheoutsideworldandanewframeworkforinternationalcooperation.ItplaysaratherpositiveroleforChina’sleadingfunctioninthecourseofregionaleconomiccooperationaswellasformulatinganewinternationalregionaleconomiccooperationdominatedbyChina.TheconstructionoftheMacauSpecialAdministrativeRegionasacentreforworldtourismandleisureisanimportantcomponentofChina’snationaldevelopmentstrategy.Basedontheanalysisofthefeaturesofaworldtourismandleisurecentre,wefindthattheimplementationofthisstrategywillbringpositiveimpactsontheconstructionofMacauasacentreforworldtourismandleisurethustheMacauSARgovernmentshouldtakeaneffectiveapproachwithregardtothisstrategicopportunity.Keywords:Onebeltoneroad,Macau,WorldtourismandleisurecenterStudyontheForecastingModeloftheHongKong-Zhuhai-MacauBridgeChargesandPricingYANGShaohua,LIYang•32•Abstract:HongKong-Zhuhai-MacauBridge(hereinafterreferredtoasthebridge)istheworld’slongestcross-seabridge,whichisofgreatstrategicsignificancetotheeconomicdevelopmentofHongKong-Zhuhai-MacauandthePearlRiverWestBank.Nowtheconstructionofthebridgewillbecompleted,pricingofbridgechargeshasbecomeahotissueinsociety.Thispaperusedtheprincipleofaveragecostpricingtostudytheproblemofbridgepricecharging,andcalculatedthevarioustypesofcartollintervalcombinedwiththestandardcarequivalentconversionfactor.Bycomparingthewell-knowndomesticbridgecharges,thispaperverifiedtherationalityoftheresults.What’smore,sensitivityanalysisoffactorsinfluencingthetollpricingofbridgeiscarriedout.Finally,somesuggestionsareputforwardtooptimizethepricingpolicy.Keywords:HongKong-Zhuhai-MacauBridge,Averagecost,Pricecharging,Intervalestimation,Sensitivityanalysis,ChargingmodeBriefReviewofBankCardCrimesinMacauCriminalLawZHAOGuoqiang•42•Abstract:Bankcardcrimes,asdiscussedinthisarticle,refertothosecrimeswhicharecommittedbyusingcreditcardsanddebitcards.Itissuggestedinthisarticlethat,inaccordancewiththerelevantprovisionsinMacaucriminallaw,differenttypesofbankcardcrimesaretreatedindifferentways:crimesinthemannerofusingbankcardsforcash-out,shallbeconvictedas“computerfraud”;crimesinthemannerofusingfakecreditcards,shallbeconvictedas“transferofcounterfeitcurrencyincooperationwithcounterfeiter”or“transferofcounterfeitcurrency”;crimesthatusefakedebitcardsshallbe
186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convictedas“fraud”or“computerfraud”.ThisarticlealsoarguesthatthereisanobviouslegislativedrawbackofMacaucriminallawtotreatcreditcardsthesameascurrency;andinordertoovercomesuchalegislativedrawback,thefundamentalsolutionistoabandontheruleinarticle257oftheMacauPenalCode,andthentoplacecrimesbyusingcreditcardsanddebitcardsunderthesameregulatorysystem,orevenformulateaspecificstatutetofightagainstcardcrimes.Keywords:Bankcards,Creditcards,Debitcards,Computerfraud,TheftAComparativeStudyonEnterpriseIncomeTaxLawbetweenMainlandChinaandMacauZHANGFuqiang,LIUZhongyuan•49•Abstract:ThevoicesarguingforanamendmenttotheenterpriseincometaxlawhavebecomemoreandmorestronginMainlandChina,andafteryearsofrevision,Macau’sregulationsonprofittaxwhichpassedin1978havealsobeenconstantlyimproved.Theenterpriseincometaxlawisanimportantlegalregulationtoadjustthedistributionrelationbetweencountriesorregionsandenterprises.Itnotonlyaffectsthefaircompetitionbetweentheenterprisesandtheformationofaneffectiveoperationalmechanism,butalsoaffectstheenterprise’safter-taxprofits,enterprisedevelopmentandgovernmentrevenue.ThoughMainlandChinaandMacauimplementdifferentsocial,economicandlegalsystems,withgraduallyclosercontactbetweenMainlandChinaandMacau,itisofgreatsignificancetoperfectthelegislationofenterpriseincometaxintheMainlandandMacaubycomparingandanalyzingthelegislativemodel,taxationagency,taxpayer,taxobject,taxbasisandtaxrateoftheenterpriseincometaxlawofMainlandChinaandMacau.Keywords:MainlandChina,Macau,EnterpriseIncomeTaxLaw,RegulationsonProfitTaxCrossoverandIntegration:NewTrendsofMacauLiteratureDevelopmentin2016ZHAOXi•59•Abstract:ItisnotdifficulttofindoutthattheconceptofMacauliteraturehasbeenextendedcontinuouslyin2016,sothatMacauliteraturehasmaintainedtheforceofitsgrowthandhasformedanewperspectiveoncreationandresearch.WhetheritisfromMacauliteraturetoMacaustudy,orfromthelocal-colonial-nationaloppositiontothecross-culturalperspective,orfromthepointofviewoftheconnectionbetweenliteratureandmedia,theyhaveallshownthatMacauliteraturehasimprovedenormously.Keywords:Macau,Literature,Cross-subject,Inter-culturality,MediaintegrationTheRiseoftheMacauYoungPoetsCommunityinthe21stCenturyCHONGManWeng•65•Abstract:Macau’snewpoetryinthe21stcenturycanberegardedasacontinuationoflastcentury’snewpoetry.However,duetothedifferencesinerasandlives,itisnaturaltofindthatculturalthemesbeingexpressedinthepoetryarenotthesame.Intermsoftheembodimentofpoetryandthespiritofexploration,somepoetsareseekinginnovationintheartisticformssoastomanifestthepersonalfeatureoflyricism.Meanwhile,moreattentionhasbeenpaidtotheopeningandenhancementofconsciousnessofculturalsubjectivity,whichisadistinctcharacteristicofthetimes.Inaddition,thepoetrywritingcommunityhasfurtherdevelopedandstrengthened.Exceptforthepoetsofthe1980s,thenewgenerationofpoets,takingalargenumberofthecommunity,havepursuedandexploredartsundertheculturalenvironmentofthenewagethusmakingitintotheinnerrhythm.ThenewaestheticperspectivereflectedintheMacaupoetryofthe21stcenturyisfirstshownthroughitsconcernstowardslifeexperienceandtheninmorerealisticissues.Keywords:Macau,Youngpoets,ArtisticdiversityConstructionandDevelopmentofMacau’sGamingDiscourseinthePostHandoverEraPANHanting,ZHANGMeifang•73•Abstract:ThisstudybasedonFairclough’sthree-dimensionalmodelofcriticaldiscourseanalysisandtakingacorpus-assistedapproach,investigatestheconstructionanddevelopmentofMacau’sgamingdiscourseduringtheperiodfrom2000to2011,inparticularthechangesofthegamingkeywordsandtheirtranslations,whichcouldleadtoadiscussionontherelationshipbetweenMacau’sgamingdiscourseconstructionandthelocalsocialchanges.TheresearchfindsthatbothdiachronicchangesandsynchronicchangesinMacau’sgamingdiscourseappearacrossdifferentsocialdomains.Forexample,“gambling”usuallycollocateswithnegativemodifierssuchas“problem”and“pathological”,while“gaming”withneutralorpositivemodifiersandusedinsomemorepositivecontextssuchas“gamingindustry”and“developresponsiblegamingtraining”.Theincreasingpublicityofthegamingpolicyinthepublicdomaincontributestotheincreasinguseof“bocai”and“gaming”,andalsosuccessfullydirectstheMacaulocals’attentionfromthenegativeimpactofgamblingtotheopportunitiesbroughtbygaming.Thechangesaretheresultsoftheinteractionbetweenthediscourseandthesocio-culturalcontext,andalsothediscursivemeansforworkingonconstructingsocialstructureandsocialentities.
187ABSTRACTSKeywords:Criticaldiscourseanalysis,gambling,gaming,Macau,translationTheProtestantMissionariesandTheCommunicationofWesternEconomicsduringtheLateQingDynastyLIDan•88•Abstract:Thehistoryof“WestLearningSpreadingtotheEast”wasanimportantpartofSino-foreignculturalexchangeactivitiesduringthelateQingdynasty.CommunicationofwesterneconomicsinChinawasoneofthemostimportantsubjects.IthadanimpactontheformationandchangesofmanyeconomicthoughtsinmodernChinaaswellasonsocialdevelopmentandevolution.Protestantmissionariesthroughnewspapers,booksandotherchannelscommunicatedWesterneconomictheories,aswellasbeneficialtradeandfreetradeideasintoChinabeforecommunicationofthesystematicWesterneconomicknowledgeintoChina,whichhasfurtherboosteddevelopmentandinfluencedsomescholars’thoughts.AftertheSecondOpiumWartheProtestantmissionariescommunicatedWesternsystematiceconomicpoliciesintoChinaandatthesametimetheytranslatedWesterneconomicsworks,providingpoliticalandeconomiccoursesforChinesestudentsinthemissionaryschool,whichhadanimportanteffectonthethoughtsoftheModernizationofChinaandotherrelevantmovements.Keywords:thelateQingdynasty,Protestantmissionaries,WesterneconomicsSuccessandFailure:theMissionaries’Mediationinthe“HuiPeopleRiot”andthe“MouvementdeConversions”oftheBuyiPeopleintheSouthwestofGuizhouZENGZhihui•101•Abstract:DuringthereignofXianfengandTongzhi,Louis-SimonFaurieandVielmonLéonardsuccessivelyservedasthemediatorbetweenthelocalgovernmentandtheleadershipoftheHuiPeopleRiotfollowingtheinvitationoftheBuyiCatholicsandtheagreementofthewarringsides.TheyarrivedattheAnshunandXingyiPrefecturealongthepostroadofGuizhouandYunnan,offeringamnestyforrebelsandinspectingtheaffairsofthechurch.TheBuyiPeople’sworshipwasthemotiveaswellastheresultofthemediationwhicheventuallyledtotheheydayofthe“MouvementdeConversions”oftheBuyiPeople.However,themediation’sinevitablefailure,duetosomeobjectiveandsubjectivefactors,causedalargenumberofBuyiconvertstoabandontheirfaith,endingthe“MouvementdeConversions”.Asaspecialcaseof“dialoguebetweenCatholicismandtheMuslimculture”,thisshortlocalhistoryhighlightsthespreadofCatholicisminthemountainousSouthwestofGuizhou,anddeservesfurtherresearch.Keywords:SouthwestofGuizhou,“MouvementdeConversions”ofBuyipeople,theHuipeopleriotduringreignofXianfengandTongzhi,Missionary,MediatorResearchontheKouy-tcheouDiocese’sProvostPaul-HubertPernyintheLateQingDynastyGUOLina,ZHENGYing•114•Abstract:Paul-HubertPerny(TongOuen-hian)wasaFrenchmissionaryoftheParisForeignMissionSociety.Hewasalsoarenownedsinologist,naturalistandthinkerandheservedasprovostofKouy-tcheouDiocesefrom1853to1860,adoptinganumberofnewmeasureswithclearaccessiontothedevelopmentoftheCatholicChurch,whichsolidifiedthefoundationofanewdioceseinKouy-tcheou.Inaddition,heintroducedalargenumberofChinesespeciestoEurope,proposedtheestablishmentofaEuro-ChineseAcademyinHankou,generalizedChineselanguageandculture,andpresentedtheideathat“ChinaissuperiortoFrance”(LaChinesupérieureàlaFrance).TheresearchcoveringhismainactivitiesandthoughtsrevealsthegreatcomplexityoftheSino-Frenchculturalrelationshipduringthesecondhalfofthe19thcentury.Keywords:TongOuen-hian,Paul-HubertPerny,Kouy-tcheouDiocese,Catholicism,“LaChinesupérieureàlaFrance”NationalCrisisEducationandSpiritEducation:TheCollectiveReflectionofChineseChristianIntellectualsafterthe“9.18”IncidentZHANGLongping•125•Abstract:The“9.18”incidentcausedChinesepeopletoreflectontherelationshipbetweenthenationalcrisisandeducation.ChineseChristianEducatorgroupsactivelyrespondandparticipate.However,thespecialstatusofChristiansandChristianity’slongpursuitofpacifismdirectlyaffecttheirchoiceasaChristiantheoptiontosavethenation.Asthenationalcrisisdeepened,thenationalistalternativealmosttriumphedoveralltheotherchoices,ChineseChristianEducatorgroupsthenturnedtoreflectontheirown,andputforwardthepropositionthatthespiriteducationshouldbethebasicprinciplethatcanhelpdealwiththenationalcalamity.ItistheinherentmissionofChineseChristiansaswellastheinevitableresultofChristiansocializationofeducation.
188澳門研究2017年第2期Keywords:Nationalcrisiseducation,Spiriteducation,Christianintellectuals,ReflectionFromtheCorpodeIntérpretesdaLínguaSínicatotheRepartiçãodoExpedientSínico:ResearchontheEvolutionoftheTranslationAgencyofthePortugueseGovernmentinMacauZHANGTingmao•132•Abstract:Thepresentpaper,basedontheprimarydocumentsinPortuguese,investigatestheinstitutionalevolutionoftheofficialtranslationagencyoftheMacauPortuguesegovernmentinitsearlystage.WiththegrowingdemandfortranslationregardingtheadministrationoftheChinesecommunityinMacauandthedevelopmentofaSino-Portugueserelationship,thethenauthoritiesfunded,undertheapprovalofMacauPortuguesegovernment,theCorpodeIntérpretesdaLínguaSínicain1865,afterwardstransformeditintoSecçãodoExpedienteSínicaoftheProcuraturadosNegociosSinicosdeMacau,andthenin1885,establishedaspecialtranslationagency-theRepartiçãodoExpedienteSínicoin1885,andfinally,incorporateditintotheDirecçãodoServiçosdeAdministraçãoCivilin1926.Thispapersystematicallyexaminedseveralimportantaspectsrelatedtoitsevolution,suchasthebackground,personnelorganization,organizationalcommitment,divisionofresponsibilities,changeofname,divisionofjobs,personneltraining,andfunctionaltransformation,therebyclarifyingsomemistakenaffirmationsinthealready-publishedstudies,andamplifyingknowledgeoftheearlydevelopmentalprocessofthetranslationagencyofthePortugueseGovernmentinMacau.Kayworlds:PortugueseGovernmentinMacau,TranslationofChinesetoPortugueseandvice-versa,CorpodeIntérpretesdaLínguaSínica,SecçãodoExpedienteSínica,RepartiçãodoExpedienteSínicoAStudyoftheRelationsbetweenPortIntellectualsintheLateQingDynasty:TakingZhengGuanyingandJingYuanshanasaCaseStudySHAOJian•144•Abstract:InthelateQingDynasty,theportintellectualswereattheforefrontoftheChineseandWesternexchanges.Owingtocommercialityandmodernization,theybecametheenlightenedgroupsleadingthemodernizationofChina.Theyformedacomplexandextensivesocialrelationnetworkwitheachother.Intellectualswhosharedrelativelyconsistentviewsandinterestscometogethertoformacommunitybasedontheirgoodpersonalrelationship.However,duetoagiantswinginsocialandpoliticalcircumstances,notalltheintellectualscouldwithstandpoliticalpressureandtheentanglementofvariousinterests.TherelationshipbetweenZhengGuanyingandJingYuanshanservesasatypicalcaseintheanalysisofthethensocial,politicalandbusinessrelationship.Asmembersofthemiddleclass,theirrelationshipcoversareasofpolitics,businessandeducation.TheevolutionandincreasinglygrowingcontradictionsbetweenthemdemonstratethetruthandinterestsinvolvedbetweenportintellectualsinthelateQingDynasty.Byselectingtheircaseforresearch,thepaperfurtherclarifiestheprocessofevolutionoftheirrelationship,andthusreflectsthehelplessnessofthehistoricalfiguresinthisperiod.Keywords:Portintellectuals,ZhengGuanying,JingYuanshan,RelationshipAMonumentalWorkofMacauStudies:ReviewonATouchofAlienationintheCelestialEmpireWesternCivilizationinMacau,16-19CenturiesWUQing,ZHUXiangdi•165•Abstract:“ATouchofAlienationintheCelestialEmpire”isamonumentalworkonthestudyofMacauhistory.ItisthefirsttimethatChinesescholarshavemadeacademicachievementsbyusinglarge-scaleoriginalarchivesinChineseandWesternlanguages.Itcontainspolitics,judicature,military,urbanconstruction,religion,technology,education,medicalhygiene,language,literature,art,sportsandsocialcustomsofMacauinthe16-19thCenturiesandtheyarecloselyrelatedtoeachother.ItsystematicallydisplaystheWesternCivilizationinMacau,withagrandhistoricalnarrativeconceptandall-roundview.Thisbookembodiestheauthor’sstrictstyleofscholarshipandaccuratetextualresearch.Moreover,italsobringsforwardmanynewproblemsanddrawsmanynewconclusions.Forexample,theresearchon“Macaustreet”and“parish”,thecriticismofthepopularviewthatitistheJesuitswhoestablishedtheInquisitioninMacau,thediscussionofthetimeofShakespeare’sentryintoChinaandsoon.Keywords:Macau,Historystyle,Newproblems,Newhistoricaldata,ATouchofAlienationintheCelestialEmpire,TangKaijianAChinaFicaaoLado:MemoryDisplacementofMacauinthe19thCenturyZHOUMengyuan•179•Abstract:OwingtoherdistinctinterpretationofMacausociety,MarioOndinaBragahasbecomeanon-negligiblewriterinMacauPortugueseliterature.Herwork,AChinaFicaaoLado,depictsMacauinthe19thcentury,focusingonfigureswhoareatthecrossroadsofpresentandpastandlookingfortheirownidentify.Thedisplacementoftimeintheendturnsintomemorydisplacementandevenfurtherinfluencestheirprocessofre-constructionofpersonalidentityinthenewsociety.TheuniquedescriptionofmemoryMarioOndinaBragapresentsinthebookhasmadethefigures’ideologicalcharacteristicsmoreprominent.Keywords:Macau,MarioOndinaBraga,Identify,Culturaldisplacement,Culturalmemory
189《澳門研究》是澳門基金會與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合作編輯出版的綜合性學術刊物。自1988年創刊以來,已出版逾80期,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為推動本澳學術研究與交流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進一步提升刊物質量,擴大澳門學術研究的影響,經編委會研究決定,自2010年起,即由第56期始,本刊作出了如下改革:(1)由雙月刊改為季刊,於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的15日出版;(2)設置政治法律、經濟管理、澳門學(歷史文化)、社會縱橫、熱點話題、學術前沿、青年園地等欄目;(3)加強學術規範,參照和借鑒國內外優秀期刊的編務程序,規範引文註釋。改版後的《澳門研究》,繼續以“研究澳門,服務社會”為宗旨,進一步凸顯多學科相容並蓄,國際性、理論性、創新性與前瞻性相結合的學術風格,為澳門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搭建學術平台,為繼續繁榮澳門學術貢獻力量。“創建學術名刊,推動澳門研究”是本刊的追求。而刊物質量的提升,離不開海內外專家學者的關心與助力,離不開本地學者的扶持與獎掖。為此,本刊誠摯邀請海內外社會賢達、專家學者惠賜大作。來稿要求:(一)本刊原則上刊登有關澳門政治、經濟、法律、社會、歷史、文化等領域的中文研究成果,亦歡迎與上述領域相關的新理論、新方法、新技術的介紹和探討。(二)選題新穎,突出前沿問題、重點問題、難點問題和熱門話題,現實性和針對性強;突出新理論、新視角、新觀點,具原創性和理論深度。(三)稿件署名作者應為合法著作權人,作者排序以原稿為準,文責自負。(四)來稿須提供300字以內的中英文摘要、3─6個關鍵詞和英文標題;附上作者的中英文姓名、出生年月、職務職稱、學術簡歷、工作單位以及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和電郵。(五)有關稿件的引文、註釋規範,請參考“《澳門研究》關於規範引文註釋的規定”。(六)論文所涉課題如係資助項目,請於標題頁左下方標註。如:“資助項目:基金資助(編號)”,並附資助證書影印件。(七)論文一經發表,本刊有權將之以其他形式出版;任何外界的轉載、摘要、翻譯、出版等均須徵得本刊許可。(八)編輯部對來稿有權作文字修改、句段刪節或提出意見請作者修改;凡不願意者,請予以註明;修改期為一個月,逾期按自動退稿處理。(九)本刊不接受一稿兩投或多投,三個月內未接獲採用通知,即可自行處理;來稿一經刊發,即奉薄酬。(十)本刊秉持學術規範精神,倡導嚴謹學風,拒絕任何抄襲剽竊和弄虛作假行為;如有侵犯他人著述版權及人身權等行為,作者應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一切損失。《澳門研究》編輯部2017年6月15日徵稿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