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門研究封面書脊封底22015BOLETIM DE ESTUDOS DE MACAUJOURNAL OF MACAU STUDIES封面紙200g出 版編 輯主 編執 行 主 編編輯部地址電 話傳 真電 郵封 面 設 計 植 字 排 版印 刷出 版 日 期定 價:澳門基金會 :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吳志良 郝雨凡:林廣志:澳門 仔徐日昇寅公馬路 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853) 88228139:(853) 28860009:cms.info@umac.mo:馮文偉:嘉華印刷公司:嘉華印刷公司:2015年6月15日:澳門幣80元二○一五年第二期 總第七十七期澳門研究2015年第2期 總第77期編輯委員會(以姓氏筆畫為序)朱壽桐 李向玉 金國平 范息濤 梁文慧 莫世健 湯開建 黃竹君 楊允中 靳洪剛 趙 偉 駱偉建 蘇育州  António Vasconcelos de SaldanhaISSN 0872—8526澳門研究出版ISSN 0872-85269 770872 852007馮小姐您好,從77開始,「澳門研究」編輯委員會有所改變(共十五人)如下︰編輯委員會(以姓氏筆畫為序) Vol. 65改內頁200pp 紙改100g書脊11.5mm, 造13.5mmVol. 74書號加ISSN 0872-8526封面造上網File,在另存新檔,然後選Adobe PDF
  • 22015澳門研究BOLETIM DE ESTUDOS DE MACAUJOURNAL OF MACAU STUDIES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編輯澳門基金會出版
  • ‧ 名 家 視 界 ‧構建澳門學術研究的創新高地──楊允中教授訪談錄 .....................................................................楊允中 劉景松 5‧ 澳 門 與 抗 日 戰 爭 ‧口述歷史視野下抗戰時期的澳門社會 ....................................................................林發欽 17游擊隊員:山河破碎赴國難 ......................... 李成俊 口述 林發欽 訪談及整理 23烽火歲月:求學讀遍省港澳 ......................... 冼為鏗 口述 林發欽 訪談及整理 30孤島滄桑:艱難的社會生活 ......................... 黃就順 口述 林發欽 訪談及整理 34走難童年:處處無家處處家 ......................... 劉羨冰 口述 林發欽 訪談及整理 47《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問題、實踐及發展 ....................................................涂廣建 54澳門幣與港幣的關係研究──基於商品、金融及實際資本市場的融合程度視角分析 ........................王 森 64構建澳珠城巿優質生活圈──人居環境宜居度視角 ................................................................. 陳章喜 稂 欣 701988年 3月創刊澳門研究季刊2015年第 2期總第 77期6月 15日出版
  • ‧ 澳 門 學 ‧中西文化交流中的澳門研究 ......................................................................................卓新平 77十九世紀中期至二十世紀初的美國與澳門關係 ..................................................徐 藍 82早期澳門的美國商人社區與十九世紀美國對華政策的形成 ............................何思兵 90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藏清代乾嘉道時期美國與澳門關係之中文檔案釋文 ...........................................................................................................湯開建 102從書信看衛三畏在澳門的活動(1 8 3 5 - 1 8 4 4)...................................................顧 鈞 117清代中期澳省間的秘密郵路──以美國“太平洋商人號”商船信件為例 ............................. 冷 東 阮 宏 126澳門學著作提要(十九).............................................................................................葉 農 144澳門幼兒教育課程變革︰背景、進展與問題 .......................................................郭曉明 148他者的眼光︰ 1956 年港澳主教何明華內地之行及其宗教解讀 .......................吳 青 157中華基督教教育會與《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請求認可辦法》..............................張龍平 167‧ 青 年 園 地 ‧澳門與廣東長者教育之比較與啟示 .........................................................................楊源哲 179論國際法中對抗措施的均衡性原則 .........................................................................張博一 187澳門學視野中的地域文化建構──評《中國地域文化通覽‧澳門卷》.............................................................林廣志 195
  • JOURNAL OF MACAU STUDIESQuarterlyConstructing an Innovative Highland for Macau Studies— An Interview with Prof. Ieong Wan Chong ....................... IEONG Wan Chong, LAO Keng Chong 5Life in Macau during the Second Sino-Japanese War ............................................................... LAM Fat Iam 17During the Second Sino-Japanese War: Being a Guerrilla ...................................................... LEI Seng Chon 23During the Second Sino-Japanese War: The Tough School Life ............................................... SIN Wai Hang 30During the Second Sino-Japanese War: Macau as an Isolated Island ................................. VONG Chau Son 34During the Second Sino-Japanese War: Displaced and Seeking a Refuge in Her Childhood.......................................................................................................................................... LAU Sin Peng 47“The Arrangement between Mainland China and Macau regarding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Civil and Commercial Judgments”: Problems, Implementation and Development .............TU Guangjian 54A Stud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taca and HK dollar - an analysis based on the integration ofcommodity, finance and actual capital markets ...................................................................... WANG Sen 64Constructing the High-quality Life Circle between Macau and Zhuhai:the Perspective of Residential environment Livability ................................... CHEN Zhangxi, LANG Xin 70Macau Studies in the Sino-Western Cultural Exchange .........................................................ZHUO Xinping 77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cau and America from the mid-19th Century to theBeginning of the 20th Century ................................................................................................... XU Lan 82The American Mercantile Community in Early Macau and the Shaping of American China Policy in theNineteenth Century ................................................................................................................. HE Sibing 90The Chinese Files of US-Macau Relations in the Qianlong, Jiaqing and Daoguang periods of theQing Dynasty that were stored in Arquivos Nacionais da Torre do Tombo ....................... TANG Kaijian 102Samuel W. Williams’ Life and Work in Macau(1835- 1844)as Seen from His Letters ......... GU Jun 117The Secret Postal Route between Macau and Guangdong Province in the Mid-Qing Dynasty—Taking the Letters of American Vessel Pacific Trader as an Example ......... LENG Dong, RUAN Hong 126Literature Review on Macaulogy (Part nineteen) .............................................................................. YE Nong 144The Reform of Macau’s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Curriculum: Background, Process and Problems........................................................................................................................................ GUO Xiaoming 148In the Eyes of the Other: Bishop Ronald Owen Hall’s Visit to Mainland China in 1956 andHis Religious Interpretation ....................................................................................................... WU Qing 157The Disputes of “More Chinese”: China Christian Educational Association during the Promulgating of“the Regulations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for the Recognition of Mission Schools”................................................................................................................................... ZHANG Longping 167A Comparison of the Elderly Education between Macau and Guangdong ........................... YANG Yuanzhe 179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in the Law of International Countermeasures ........................ZHANG Boyi 187The Construction of Local Culture and Environment in Macaulogy ...................................... LIN Guangzhi 19522015
  • 5構建澳門學術研究的創新高地──楊允中教授訪談錄【編者按】 楊允中教授乃著名經濟學家、法學家、“一國兩制”理論研究領域的權威學者,其學術活動時間長、涉獵廣、貢獻大且影響深遠。楊教授主編大型工具書4部,完成政治、經濟類著述 40餘部;發表法學、經濟學、社會學、語言學等學科論文逾 500篇,先後主持編撰大型學術期刊逾 60期、各級研討會論文集和研究報告逾 50部。他主編的《澳門百科全書》、《“一國兩制”百科大辭典》、《澳門特別行政區常用法律全書》被譽為澳門相關學術領域代表性成果。其專著《‘一國兩制’與現代憲法學》、《‘一國兩制’︰實踐在澳門》、《微型經濟︰定位與發展》、《微型經濟與微型經濟學》等在兩岸四地學術界產生了廣泛影響。楊教授擁有法學博士學位、經濟學博士學位,曾任澳門大學校長高級顧問及澳門研究中心代主任、《澳門研究》主編、澳門理工學院“一國兩制”研究中心主任和《“一國兩制”研究》主編。參與發起創建澳門學術團體——澳門社會科學學會、澳門經濟學會、澳門學者同盟,先後受聘為北京大學、南開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山大學等高校的兼職教授。楊教授曾是第九、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十屆天津市政協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第一、二屆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現為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副會長、澳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監事長、澳門學者同盟會長、澳門經濟學會會長、中國大百科全書總編委會委員。因其長期以來所取得的成就與貢獻,於 2003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專業功績勳章。構建澳門學術研究的創新高地──楊允中教授訪談錄楊允中  劉景松劉景松(以下簡稱劉):楊教授您好!您長期活躍於學術研究第一線,數十年如一日默默耕耘於學術園地,為推動澳門學術的向前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作為本刊前任主編和現任編委,您能接受採訪令我十分高興。不少讀者對您的學術經歷與治學風格深感興趣。您的法律類專著《澳門與澳門基本法》、《“一國兩制”與現代憲法學》、《論回歸意識》、《澳門基本法釋要》、《“一國兩制”:實踐在澳門》、《“一國兩制”與澳門成功實踐》、《論正確實踐“一國兩制”》、《論“一國兩制”澳門實踐模式》、《我的‘一國兩制’觀》、《‘一國兩制’理論縱橫》等,經作者簡介︰楊允中,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顧問、教授,法學博士、經濟學博士;劉景松,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編輯、文學博士。‧ 名 家 視 界 ‧
  • 6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濟類著述《轉型中的澳門經濟》、《澳門與現代經濟增長》、《論澳門產業轉型》、《微型經濟:定位與發展》、《微型經濟與微型經濟學》、《澳門2020──未來20年遠景目標與發展策略》,以及英、葡文專著《“One Country, Two Systems”and the Macao SAR 》、《Anotações À LeiBásica Da RAEM》、《Macao-a Model of Mini-economy》、《A Comprehensive Study on Mini-economies》在學術界有較大影響。其實,在來澳之前、在系統開展“一國兩制”與“澳門基本法”理論研究以及提出“微型經濟學”等學術理論之前,您已在學術園地辛勤耕耘了多年,並展現出自身良好的學術潛質與發展前景,但謙遜的您甚少向外界透露個人的學術活動軌跡與學術成就。能否談談您的學術歷程的起點,您早期所涉及的領域與專業研究方向都有哪些呢?楊允中(以下簡稱楊):首先,我要感謝《澳門研究》編輯部的盛情安排,我是一個十分平凡、十分普通的澳門中國人,當然也可以自認為是一個長期關注並參與其事的澳門本地學者。您的讚譽,實不敢當。應該說,我的一生、我的經歷和我們國家半個多世紀的變化發展具有很高的關聯性。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那場抗美援朝戰爭改變了我的發展方向,早年的軍校培訓和軍旅服務令我懂得獻身國家和嚴格要求自己的重要性,長期在對外宣傳部門從事專業性工作,養成了力求規範、嚴謹、精益求精的事業心態。早在 20 世紀 60 、 70 年代,我就先後三次參加過大型工具書的編撰工作,在老領導、老專家指導下逐漸明白做學問、做人都是沒有止境的追求過程。70年代後期,有幸轉入新建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在其屬下的民族研究所擔任學術編輯並從事世界民族研究。1980年代之初來澳,時值回歸這場歷史性變革進入啟動期,在這之後的三十五年間,無心插柳,竟被時代大潮捲入其中,成為有份見證這段歷史並參與某些主要環節的成員之一。於我而言,這絕對是個千載難逢的歷史性機遇和平生最大的幸運。回首往事,衹能說基本上沒有錯失機遇,沒有虛度光陰。應該說,來澳前的二十多年雖然也經歷一些變動,但基本上未有放鬆自我要求、未有放鬆必要的學術積累。是澳門的寬鬆大環境,是澳門這場歷史大變革,令我真正見了世面,真正感到時不我待、機不可失。因此,如果說在澳門的三十多年學術上有些許成就,那首先要感恩於這特殊的時代,感恩“一國兩制”基本國策的出臺,感恩澳門這塊學術富礦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巨大潛能。劉:應該說,豐富的人生閱歷、扎實的學術功底以及矢志於學術鑽研的幹勁,鑄就了您今天開闊的學術視野與宏大的思想格局,也決定了您所能達到的學術高度與成就。當然,澳門相對自由寬鬆的學術生態環境,也是一種不可多得的“地利”因素,為您的刻苦鑽研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優越條件。您在“一國兩制”領域長年累月鑽研,發力甚猛,成績斐然,是這方面的權威型專家。請問您是甚麼時候開始展開“一國兩制”的系統研究的?能否談談您對“一國兩制”理論的基本內涵及其核心理念的認識與理解?楊:我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認知與理解,是隨着基本法起草工程的展開和深入而逐步積累與拓展的。起草基本法這項中外法制史上罕見的系統工程,其層次之高、投入人力物力之多、時間之長、正式頒佈與正式生效之間提前量之大、創新價值之高等均為中外法制史所罕見。起草與諮詢過程本身就是一個知識密集與理念更新的大課堂,本人作為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處負責人,沒有錯失這段歷史機遇。在完成基本法起草與諮詢的各項例行工作同時,我也有意加大對現代法治與憲政創新的理解力度。1992年在一篇論文中,本人提及基本法的成功起草標誌着
  • 7構建澳門學術研究的創新高地──楊允中教授訪談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自我完善和成熟化。 1996年在一部專著裏正式提出“一國兩制”憲法學的命題,主張在全面深入宣傳基本法過程中要適當加大對“一國兩制”的系統研究,強調“一國兩制”屬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政的理論創新和制度創新。應該說,二三十年來跟蹤歷史的腳步和特區實踐,不斷地加深對“一國兩制”的理解和思考,已經成了我魂牽夢縈的一個生活主題。根據鄧小平等國家領導人倡導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特別行政區活生生的現實,我認為,“一國兩制”理論至少應包涵以下八大核心理念︰ “一國兩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政的劃時代創新; “一國兩制”理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主要內涵之一; 特別行政區制度有條件列為國家基本政治制度之一; 愛國愛澳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第一核心價值; “一國兩制”既是特別行政區上下,而且也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事業; 要堅持“一國兩制”澳門實踐模式,在實踐中提高實踐水平; “一國兩制”是中華文化、東方文明的一大制高點,最有條件形成新的獨立學科並作為一門顯學得到全面推廣; “一國兩制”體現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兩大社會制度的嫁接優勢,特別行政區某種意義上說是社會主義利用、改造和駕馭資本主義的示範場。劉:對於“一國兩制”,普羅大眾和市民最簡單直接的理解就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所謂“馬照跑、舞照跳”,保持港澳地區原有資本主義制度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您以學者的視界與立場,對“一國兩制”做了扼要而精到的理論闡發,對於社會各界加深瞭解與認識“一國兩制”,具有提綱挈領的導向作用。轉眼間,澳門回歸祖國已經十五年,縱觀這十五年來澳門社會方方面面的發展,應該說,“一國兩制”在澳門的實踐是極為成功的。您怎樣看待“一國兩制”的澳門實踐模式?“一國兩制”與現代法治之間有着怎樣的關聯,其現實意義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將起到怎樣的示範作用?楊:您說的符合實際,澳門特區第一個十五年被認定為正確理解、正確實踐“一國兩制”的十五年,是實事求是的判斷。我曾把這十五年分成三個依法施政期,即奠基、拓展、攀登三個階段加以評估。當然,從另一方面觀察,澳門特區已進入一個全新發展階段,一方面,實踐“一國兩制”站在新的起跑線上再出發,另一方面,新矛盾與新問題還會接踵而來,其中博彩業收入持續下滑就很有挑戰性。故此,進一步做好自身發展定位,力求走出“一國兩制”澳門實踐模式是非常必要、非常現實的課題。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中,“一國兩制”的橫空出世並迅即規範化、制度化(以兩部基本法及其規範的特別行政區制度為標誌),直接造就了一種新政權、一種新型社會生態、一種新型文明體系、一種新型動力來源。“一國兩制”理論的涵蓋面極大、包容量極大。它涉及國家結構和主權理論、兩制兼容理論、本地人高度自治理論、制度創新與示範理論、和平發展理論等諸多方面。“一國兩制”體現的是求同存異、互利共贏思維,是對立統一、辯證唯物思維,知行合一、勇於實踐思維,它非但沒有也不可能動搖原有經典權威理論,反而構成了對正統的科學社會主義,特別是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的劃時代創新。甚至可以說,它已將人們對現代科學社會主義真諦的認知提高到了一個空前的成熟化高度。早在十多年前,本人即主張“未來的澳門,有望成為四大中心,除人們公認的國際經營水平
  • 8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的博彩旅遊娛樂中心、有良好國際信譽的多重中介服務中心外,它也應成為功能進一步擴充的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和具有巨大說服力的‘一國兩制’展示中心”。涉及經濟領域的前兩個中心,同當前特區政府倡導的“一個中心 一個平臺”即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和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服務平臺基本相同,後兩個中心則有待各界形成新的共識。所謂“一國兩制”展示中心即是:政治上尊重中央、維護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確保特區長期繁榮穩定,循序漸進地推進民主;經濟上做好定位,一心一意抓發展,切實有效改善民生;文化上倡導愛國愛澳、多元包容、自由開放、誠信友善;社會上堅持精品型、健康型、法治型、創新型導向機制。這表明澳門特區應力爭成為“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現實博物館,其示範價值是任何理論與文件無法取代的。劉:要全面準確理解“一國兩制”,不能不對我們國家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有一些基本的認知,能否就此作一些必要提示?楊:這確實是一個非常有價值的課題。當前,正確認識當代中國已經成為一門擺在各國、各種政治勢力面前的難以逾越的必修課。步入改革開放新政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面成功帶來的震撼則是劃時代的。它不僅令佔人類五分之一的中國各族人民在經濟上逐步步入小康即中等發達水平,文化上堅定了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和制度自信,而且也令現有發展中國家和待發展國家的億萬民眾看到自身的發展方向和奮鬥前景,甚至也令當今發達國家政界、學界有識之士感到研究中國道路、中國思維、中國模式的必要性。怎樣理性地看待現實版社會主義,當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最有資格被列為成功個案。當代中國和平崛起令人信服地表明: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承前啟後、繼往開來,同時肯於自我完善、與時俱進的社會主義;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既是開放型社會主義,又是創新型社會主義;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符合中國國情和東方文化傳統的社會主義;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堅持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科學認識論並遵循普遍發展規律的社會主義;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推行“和”文化,倡導互相尊重、平等交往、互利共贏並承諾永不稱霸的社會主義;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人類文明史上創造奇跡最大、改變面貌最快的社會主義;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迴避現存矛盾並力求以理性思維加以回應,是倡導天人合一、多元共存的社會主義;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當代最正統、最權威的社會主義。作為當代中國人,我們要感謝鄧小平等老一代領導人在歷史轉折關頭痛定思痛及時推出改革開放新政;作為生活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中國人,我們更要感謝“一國兩制”基本國策的出臺,是“一國兩制”令澳門在短短十多年間發生了歷史性巨變,也令澳門人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命運主人。澳門的順利回歸是祖國日益強大和基本國策正確指引的的結果;澳門的“一國兩制”正確實踐為中國特色主義事業的興旺發達提供了富有想象力和震撼性的驗證實例。故此,在推動“一國兩制”事業健康發展進程中,對國家意識、民族意識、時代意識的堅守,一時一刻也不能放鬆。劉: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是實行法治的國家管治總章程,自有其權威性、不可置疑性和不可動搖性。而基本法則是特別行政區根本大法,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基本政治制度、經濟制度和社會制度”的總匯。站在憲政史的發展角度看,從憲政憲法到基本法,無疑是中國憲政史上的一項制度創新與政治智慧。釐清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對於新興特別行政區制度的認知與判斷,有莫大幫助。
  • 9構建澳門學術研究的創新高地──楊允中教授訪談錄楊: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長逾三個五年施政期的實踐與驗證表明,“實行‘一國兩制’不是出於權宜之計而是一項長期基本國策;不是無原則消極讓步而是富有創意的積極進取;不是簡單的新舊更迭而是構思精密的基因再造;不是通常意義上的新人新事而是前無古人、世所未聞的大建構、大開拓、大開放、大創新”。我依然堅持多年前做出的上述判斷。這是當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制度的成功改革與自我完善,也是科學社會主義經典理論在新形勢下的發揚光大。理解它、認同它、捍衛它、研究它,不僅直接對特別行政區而且對全國人民乃至國際社會都具有極大的現實意義,認定“一國兩制”是現代憲政與法治文明的制高點絕不誇大。“一國兩制”實踐進程中得到全面拓展的特別行政區制度即“一國兩制”政治制度,業已構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政發展與完善的一個形象化與價值獨特的新型政治制度。如果能在不久的將來被認定為原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共領導下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之後的另一個基本政治制度,應該說已具備越來越充分的理據。把特別行政區制度列為國家基本政治制度的好處很多,擇其要者有:一是標誌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政創新進入成熟階段;二是有助於豐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三是有助於港澳居民愛國愛港、愛國愛澳意識的增強和自主建港、自主建澳意識的提升;四是有助於臺灣同胞增進對“一國兩制”的正確理解;五是有助於中央與特別行政區關係的良性互動和全國人民與特別行政區居民間相互關係的持久改善。實踐證明,在當今特別行政區,保持原有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絕不意味着特區的政治經濟文化各領域都原封不動地自動延續原有一套,不僅政治體制上是全新設計、全新定位,而且文化上以愛國愛澳為導向的核心價值觀成為居民的主體意識,因此認定特區是“一國兩制”政治、“一國兩制”文化、“一國兩制”經濟,理由充足。劉:談論“一國兩制”,自然離不開基本法。您曾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也曾以學者身份擔任第九、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第一、二屆委員,還是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的發起人之一。能否談談《澳門基本法》制定的前前後後與基本法的總體實施效果以及所起的示範作用?楊:港澳兩部基本法的制定,是“一國兩制”理論實現法制化、規範化、具體化,是不同法系走向互補互濟、取長補短的重要標誌。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長達十五年或以上的成功實踐,不僅驗證了由基本法設計的特別行政區制度的合理性、正當性,而且也驗證了“一國兩制”理論的系統性、成熟性。從澳門特區第一個十五年的成功實踐,至少可以得出以下一些規律性認知: 心懷祖國、感恩中央、感恩時代,堅持與維護中央與特別行政區關係良性發展,這是澳門十五年成功實踐“一國兩制”的首要經驗; 民主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是民情民意理性化的源泉,也是民怨民怒的調節器,但民主發展必須循序漸進而且有序有控; 三大選舉(行政長官選舉四次、立法會選舉四次、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四次)事關澳門政治民主化進程,選舉民主與協商民主相結合是現階段澳門政治生活一大特點,提升居民對選舉的正確認知十分重要; 關心中產、穩定中產的重要性日漸凸顯,中產佔社會大多數,進入發達社會後中產將成為社會主力軍,也是和諧穩定的風向標,中產穩則社會穩、中產不穩則社會難穩; 經濟結構的優化與產業適度多元要抓住不放,
  • 10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2014年博彩業毛收入開始下滑波動,其多重原因有待總結分析,但對未來發展信心不能動搖;基本法宣傳推介、“一國兩制”理論研究、愛國愛澳核心價值觀教育都行之有效,應堅持再堅持,改善再改善; 文化與教育是實實在在的綜合素質和軟實力來源,既事關優勢開發,也事關對外形象,更事關居民綜合素質的提升,作為功能進一步擴充的中外文化交流中心,澳門是典型的“小劇場大劇目”,是“一國兩制”展示博物館; 強政府與強社會缺一不可,政府與社會雙強良性互動、公權力機關自身建設與公民社會建設同步推進、高發展指標與社會分享適當兼顧、特區健康形象與居民幸福指數相得益彰。劉:您曾在文章中反覆倡導要建立“一國兩制”文明,對此可否順便作些闡述?楊:在推進“一國兩制”事業的歷史進程中,一種新型文明形態不僅呼之欲出,而是基本定型,這就是“一國兩制”文明。這個文明至少應包括:一是愛國觀,愛國愛澳業已成為特區居民的核心價值觀之一,要認真做到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中央行使對特區全面管治權,不做有損特區繁榮穩定的事;二是是非觀或價值觀,要力求做到核心價值觀不被扭曲,基本行為保持理性化,這是正確做人、做事的起點;三是開拓觀或競爭觀,事業成功與生活美滿要靠奮鬥,不能被依賴思維綁架;四是生存觀或健康觀,要追求生理和心理雙健康;五是榮辱觀,積極人生靠自尊自重、靠自我完善。澳門特區第一個十五年實踐週期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生活在特區的居民和學者最清楚,“一國兩制”的驗證既經歷了正面異常豐富的推進過程,也面對過負面少數人以及外部別有用心勢力的責難、設障、叫板、挑戰。事實證明,“一國兩制”航船設計先進、性能卓越、航向正確,啟航後便乘風破浪、滿帆前行。“實踐發展永無止境,解放思想永無止境,改革開放永無止境”。正確實踐的前提是對“一國兩制”、對基本法的正確理解,是對回歸這場歷史變革的認知到位與自我心理調整到位,是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的客觀理性認識。在實行“一國兩制”的特區新時空,國際化、多元化日益拓展,無可置疑,人們的行動自由和言論自由得到充分保障。但一切有愛國良知、胸懷寬廣人士也時時刻刻、分分秒秒不能忘記:要堅持國權國格、維護私產人權;要堅持公平正義,維護法治善政;要堅持愛國愛澳,維護公序良俗;要堅持理性務實,維護民主開放。這也表明,作為享有國家“一國兩制”基本國策保障的特區居民,實有必要堅持“一國兩制”文明,做一個真正有時代感、使命感的特區新人,把新一輪“一國兩制”實踐不斷推向更高水平、更高實效。劉:香港 2014年“佔中”鬧得沸沸揚揚,有人對“一國兩制”白皮書也不以為然,這背後似乎有一股勢力。請問“一國兩制”的正確理解、正確實踐到底應該如何把握?楊:首先必須肯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十八年來實行“一國兩制”總體上看是成功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國第一個實行“一國兩制”的地方,也是國際化、自由度最高的中心城市。香港不僅在經濟上是世界著名金融中心、貿易中心、航運中心、旅遊中心,在文化上是中西交匯最成功、最典型的範例,而且在政治上開創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先河,有效地維護了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成為新時代新形勢下思維創新、制度創新的風向標。當然,十八年來在香港也一再出現一些並非人們願意看到的消極現象。兩大社會制度之間最直接、最有代表性的嫁接、集成在這裏發生,兩者之間的消極碰撞、對抗也從未停息。應該說,香港的巨大變化不容
  • 11構建澳門學術研究的創新高地──楊允中教授訪談錄否定,香港的率先垂範作用不容低估,香港一再發生的非理性現象也值得高度關注並引以為戒。至於講“兩個正確”的相互關係,顯然,正確實踐來源於正確理解。其實,中共十八大報告早已對正確實踐“一國兩制”作出了十分精確的簡述,即“一個宗旨 三個結合”:“中央政府對香港、澳門實行的各項方針政策,根本宗旨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必須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權力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發揮祖國內地堅強後盾作用和提高港澳自身競爭力有機結合起來,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為確保對“一國兩制”的正確理解,倡導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進行深入系統研究已成為擺在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面前的一項莊嚴歷史使命和現實課題。所謂研究,並非普遍要求撰寫長篇大論,而是要懂得特區政權性質,懂得“一國兩制”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相關性,要懂得及時總結基本規律、基本經驗。當然,政府高端人士和相關領域學者如能適時把握時代脈搏,在關鍵性領域、關鍵性問題上作出開創性探索也是十分必要的。澳門十五年實踐“一國兩制”的歷史進程表明,澳門社會愛國愛澳思維的持續提升是正確理解的必然結果,而澳門官員和學者千方百計推動正確實踐,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就是關注並堅持“一國兩制”研究。為確保“一國兩制”事業後繼有人,確保“一國兩制”實踐沿着正確方向走實、走穩、走遠,一個十分重要而迫切的課題就是要緊緊抓住青少年一代的培育這項系統工程。當然,中老年人士也要看準形勢、看清目標、自強不息、孜孜以求。因為每一個特別行政區居民都是“一國兩制”價值符號。劉:1999年 11月澳門回歸前夕,您的專著《微型經濟:定位與發展》出版。您關於澳門經濟發展特別是關於微型經濟理論的研究與探索,是觀察澳門、認識澳門、研究澳門的重要成果,涉及產業結構調整、大型工程建設、人口優化、文化旅遊、區域合作等方面的議題,其中尤以關於澳門的定位、發展思路、發展策略等立論與闡述,新意迭出、亮點處處。楊:所謂“微型經濟”或“微型經濟體”是本人對澳門經濟、社會實際觀察思考並參照同行相關認知得出的一個基本判斷。上世紀 80 年代經《中葡聯合聲明》確認,澳門即將實現一場歷史大變革即回歸祖國,進入過渡期,除了政治上的公務員本地化、法律本地化、中文官方地位化要加緊推動外,經濟上要保持基本繁榮穩定,令中方接管的不是一個爛攤子,這也十分重要。在這種特定時代背景與所面臨的挑戰下,有強烈愛國心並有一定思辨能力的專家學者,不能不加大對澳門各領域事務關注的廣度和深度。怎麼看當時的澳門經濟與社會發展、怎樣纔能確保政權順利交接平穩過渡,學者和廣大居民都責無旁貸,要主動關注、擴大參與。基於上述認知,本人自上世紀80年代中後期就多次提出要認真做好澳門發展定位,進而推出對微型經濟的思考。從全球範圍觀察,在大約200多個國家、地區中,屬於微型經濟體系的共有60至70個,均佔總數三分之一。所謂微型經濟體系, 1992年本人在《澳門與現代經濟增長》一書中提出的界定標準主要有三個: 人口不超過100萬; 經濟運行體制具相對獨立性; 對外相對自主的地位受國際社會認可。之所以強調要從理論上加以界定,是因為自亞當‧斯密開創經濟學研究200多年來,尚未有學者涉足對微型經濟體的研究,這是一;通過參照全球其他微型經濟體,對澳門經濟的深入系統研究,可以找出澳門與其他微型經濟體之間的特殊性和共同性,特殊規律和一般規律,這是二。用微型經濟理論觀察澳門祗是增加一個新視角、新工具,絕不是
  • 12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企求成為唯一,不具排他性。如今,澳門已步入全球微型經濟體系中的第一梯隊,澳門所受關注程度和影響力有望進一步有序上升。澳門的當前發展環境是特定歷史形成的,當代澳門人的使命和任務是把進入新時代的這塊寶地管治好、發展好、建設好。這中間,看準形勢、看準方向並做好發展定位,是不可繞過的一項基本要求。劉:記得您在三十年前即提出“澳門是博物館型社會”的命題,回歸前夕您又提出“小劇場大劇目”的判斷。在澳門這一方小劇場可以上演史詩般的大劇目。正確實踐“一國兩制”就是長盛不衰的大劇目。確實,如果將澳門微型經濟置於全球化視野中來把握,回歸以來,澳門經濟社會發展一日千里,每天都在上演大大小小賞心悅目、精彩紛呈的戲種與劇目,“澳門智造”、“澳門現象”,是世界經濟發展史上無法繞過的重要篇章與內容。澳門是一個微型經濟體,卻是微型經濟世界中熠熠生輝的一個版塊,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楊:1985 年本人在澳門社會科學學會會刊《濠鏡》創刊號發刊詞中提出過“澳門是博物館型社會”的判斷, 1999 年澳門回歸前夕講過澳門是“小劇場大劇目”。其實,如今澳門特區已成為一個不折不扣的“一國兩制”博物館,澳門上演的“一國兩制”大劇,精彩紛呈、史無前例。如果說從理論上還難以認定甚麼是“一國兩制”、甚麼是特別行政區、甚麼是特別行政區制度的話,那麼,你親自到澳門走一走、看一看,一個有生命力和競爭力、有優越性和可行性的新型發展模式、新型社會生態就活生生地展現在眼前,這裏有不容扭曲、不容誤解的價值判斷,更有體現改寫歷史、改變命運的突出發展成果。當然,在快速發展中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甚至不盡人意的負面現象,有待完善的空間還很大。我在前一時期提出評估澳門特區第一個十五年的“八字”概念,即經濟領域“兩大”(總量大擴充、民生大改善)、政治領域“兩新”(新政治體制、新施政理念)、社會領域“兩高”(高和諧度、高穩定度)、文化領域“兩有”(綜合素質有所提升、核心價值觀有所調整)。從深層次觀察,除了產業相對多元尚不到位外,“四缺”也較具普遍性:缺公平競爭、缺公民意識、缺創新思維、缺對基本法的正確理解。瑕不掩瑜,主流不可動搖,次流不容忽視。以下展示一組具體數據,據政府公佈, 2009 - 2014 年澳門人均 GDP 由 39,775 美元增至 89,333 美元,淨增49,558 美元,即年均增 8,259 美元;同期人均本地居民總收入由 36,044 美元增至 72,685 美元(2013 年),淨增 36,641 美元,即年均增 7,328 美元。人均 GDP 和 GNI 連續五年以上有 8,259美元和7,328美元增長,這可能在國際統計史上尚未出現過,即使扣除通脹因素,其修正值仍然十分顯眼。無論如何,這是澳門的一項“曾經擁有”。如果按地均GDP觀察,2014年本地生產總值為 4,432.98 億澳門元即 555.5 億美元,折 18.3 億美元/km2 ,即使按環比物量(2012 年)計算,該數值為 15.66 億美元/km2 ,不僅全中國最高,國際上也罕見。雖然餅已做大,起點已升高,但任何時候觀察與思考都不應有盲目性,何況近一年多博彩業下滑已敲響警鐘。開拓探索永遠充滿着不確定性,永遠充滿着對意志、品質、智慧的考驗,相信擁有巨大發展優勢並有不俗積累的澳門特區和特區人,定能走好“一國兩制”新征程。劉:雖說數據的排列是枯燥的,但數據指標又是最具說服力的。從您對回歸以來澳門經濟強勢增長的學術審視看,似乎可以用“濠鏡風景獨好”來形容澳門的經濟成就。 2006年 11月,以您為總主筆的《微型經濟與微型經濟學》一書以及該書英文修訂版《A Comprehensive Study on
  • 13構建澳門學術研究的創新高地──楊允中教授訪談錄Mini-economies》又隆重推出。該書“力求全面探討微型經濟的主要特徵、發展規律及其未來發展方向,對澳門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一些科學而實用的建議、嘗試,對整體經濟學理論的拓展提出一條可行的研究方向”。這兩本新著,就像“微型經濟學”的姊妹篇,夯實了微型經濟學的理論基礎,豐富了微型經濟學的內涵,為讀者加深認識澳門與微型經濟體中間的聯動關係提供了翔實可信的學術範本。書中對於全球化大潮下的微型經濟體共性的概括、微型經濟體存在的隱憂乃至澳門微型經濟體的優勢與劣勢等闡述客觀、理性,對新時期微型經濟體的生存之道與發展戰略的展望適切、可操作性強。該書還極具前瞻性地發出“加快創建區域性自由貿易區”等呼聲,彰顯了經濟學家的前瞻慧識。楊:前面已提及,澳門這個微型經濟體是優勢微型經濟體系,其發展定位可以突出四個方面,即 微型經濟體系中位居第一梯隊、較具代表性的一個成員; 擁有博彩經營權的獨特產業結構載體; 財政自主、稅收不上繳中央、享有自由港政策的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交換基地; 成為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高人均指標的國際參照體。應該說,上述四大指標,經過十五年來特區上下共同努力,已經基本實現,這也表明認定澳門已正式進入發達社會,儘管是初級階段的判斷,是適宜的、合理的。澳門不僅有國際上罕見的高指標、高記錄,也有遠超人口和面積比例的國際影響力;不僅有快速積累的財政儲備,也有廣大居民穩步提升的基本福祉和幸福指數。小舞臺大劇目、小市場大經濟、小城市大發展以及小投入大產出、小市民大思維、小人物大貢獻,這些濃縮詞彙已基本上具有可信的數據支撐,而並非信口開河。說澳門已經站在一個更高的起點,進入一個全新發展階段,在某種意義上是成立的。當然,不能不看到的另一面是,澳門經濟二元特徵依然十分明顯,製造業的萎縮、中小企的不振、舊城區改建的滯後,以及居民社會結構優化的缺位都有待全面關注和深入論證。近年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進一步擴大了博彩業一業獨大,擴大了財政收入對博彩業的依賴,擴大了其他行業和中小企的經營難度,甚至擴大了收入分配的貧富差距。這表明澳門產業結構的合理化或適度多元化的任務十分艱巨。澳門要進一步突破發展制約、跨越新挑戰,必須付出更大的決心、更大的勇氣和更大的智慧。劉:受多種因素影響,2014年澳門經濟先升後挫,迄今賭收連續12個月下跌,這是繼2008年、2009年受國際金融海嘯影響之後,本澳首次出現經濟實質負增長。賭收的持續下滑,給澳門的經濟運行帶來較大影響,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問題顯得更加突出。目前,澳門社會面臨着新形勢、澳門經濟將步入新的轉型和發展時期。隨着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今後幾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內,澳門經濟亦將由此前的超常高速增長逐步轉為常態化的低幅增長。如何研判澳門新形勢、如何深入認識澳門經濟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如何進一步規範及提升博彩業的發展、如何看待澳門經濟新常態與增長方式轉變之關係、如何制定推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戰略、如何進一步與內地緊密配合並在區域合作發展中找到契合點,進而推動澳門與內地同步發展等問題,都應該予以高度重視。楊:澳門特區第一個十五年整體經濟包括博彩業超高速增長,令人目不暇接,但 2014 年 6月至今博彩業毛收入已連續12個月下滑,這確實不是積極現象。怎樣正確看待澳門當前經濟形勢,對政府對社會都是無法迴避的現實課題。原因不是單一性的,有外因更有內因,有結構性也
  • 14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有週期性因素。當務之急是做好理性務實判斷,力求抓住實質性問題作出認定,不能被表面的現象嚇到,更不能自亂陣腳。首先,超過十年超高速增長,特別是近五年的亮麗成績,不僅是澳門發展史上所未有,甚至在國際上也極為罕見,所謂“曾經擁有”一次,也令政府庫房儲備有不俗擴張。其次,要在理順關係前提下進一步提升對博彩業性質、地位、功能、作用的科學認定。博彩業是特種服務產業,或者說是服務產業的特殊門類。它事實上已構成現代服務業的一個特殊而必要的組成部分。在澳門在內地,有關博彩業科學定位的討論仍有待提升,達成共識。《澳門基本法》第 118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據本地整體利益自行制定旅遊娛樂業的政策”的規範顯然是包括博彩業的,即它應屬依法經營的法定產業。如果加以理性對待,權衡利弊得失,可以看出它是利大於弊、得大於失,故不宜簡單地否定其存在價值。再次,博彩業開放以來,不少項目需要認真反思總結,監管力度也要進一步加大,但這些年來運行機制基本正常,用通俗的話講,即使近期繼續出現負增長,但澳門以單一城市計,依然是全球博彩業“一哥”。祗要能在業已微調的水平上保持常態化或有限的低幅上下波動,應可認定是可以接受的。最後,應正確把握調速不減勢的機遇,利用博彩業疲軟補強之際,認認真真地把產業相對多元發展以及區域合作推向新水平。總之,發展的不確定性是任何經濟體難以完全排除的挑戰。在祖國內地由高速發展轉入中高速常態化新形勢下,澳門自身經濟似乎也進入了一個新的非常時期。船小好掉頭,相信在“一國兩制”優勢保障下,澳門有條件有可能變被動為主動,盡早走出疲軟狀態,重振微型經濟體領頭羊的雄風。劉:推進“一帶一路”建設,中國將充分發揮國內各地區比較優勢,實行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加強中西互動合作,全面提升開放型經濟水平。在這一波建設浪潮中,澳門應當如何面對、如何發揮自身的獨特優勢作用、如何積極主動參與其中,助力“一帶一路”建設,並在此過程中謀求自身經濟利益的最大化?楊:“一帶一路”和亞投行啟動以來,各界反響極為熱烈,一方面,表明這兩項重大戰略舉措科學可行,旨在開創新世紀國家之間以至大洲之間的新型互利合作關係,另一方面,則同步反映出中國綜合國力和國際信譽的大幅提升,中國有能力有智慧逐步完善原有國際秩序,把更多相關地區和國家,納入命運共同體和利益共同體。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下增速有所下滑,但淨存量和淨增量都是前所未有的高指標。當然,未來征途上還可能遇到各種預期或不期而然的矛盾和挑戰,要有知難而上、迎難而進的鬥爭策略和心理準備。毫無疑問,這兩項重大戰略舉措為澳門發揮和參與也提供了新的空間和機遇。歷史上,澳門曾經是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支點。當今,澳門聯繫葡語國家的特殊平臺正闊步前行。在構建現代版海上絲綢之路方略中,澳門應該也有條件扮演一個樞紐港中心港的角色。故此,澳門有必要通過適度研究論證,提出一個全面參與的可行性計劃,同時,也應對廣大市民加強有關事宜的宣傳與推介。跟上國家發展大勢,同國家同向前行,同正確理解“一國”與“兩制”的關係一脈相承,應成為特區政府和廣大市民的一項必然選擇。劉:在目前國際性研究機構所公佈的關於全球城市競爭力排行榜中,澳門每每位居前列,有着極為耀眼的表現,受到學者們的高度重視。作為一個以博彩旅遊業為主的經濟結構單一的小型
  • 15構建澳門學術研究的創新高地──楊允中教授訪談錄城市,澳門的競爭力優勢來自哪裏?在經濟全球化的競爭時代,今後將如何保持既有的優勢?應從哪些方面入手制定提升澳門國際競爭力的發展策略?楊:競爭力經濟學或競爭力研究是推動產業現代化、國際化、信息化進程中的一個重要領域。現代經濟是競爭經濟,因而,培育國家、地區綜合競爭力,培育行業、企業競爭力,培育經濟活動參與實體的競爭力,其現實意義與價值自不待多言。十多年前我在澳大澳門研究中心工作時,曾會同中國人民大學競爭力與評價研究中心合作完成一項《澳門特別行政區國際競爭力研究》(廣東人民出版社2005年出版)。研究自身競爭力和發展潛質是做好發展定位、確保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手段和可行舉措。正因為澳門屬於典型的微型經濟體,資源和發展空間有限,就更應該強調科學規劃和合理定位,力求以我為主、揚長避短,走出一條有自身特點的發展之路。中國社科院連續 13 年發佈的城市競爭力排行榜中,澳門綜合競爭力基本上保持前 10 名之內, 2014年綜合競爭力則為全國294個地級城市中的第9位。思考澳門的發展策略,理所當然要把原有競爭優勢擺在適當位置,其中,背靠中國大陸、借勢借力、水漲船高效應亦即“一國兩制”綜合優勢十分關鍵,不失時機地加以開發利用,就可彌補發展空間的不足,因此,在規劃未來發展大計時,一定要把握住同國家同向同步發展、借勢借力發展的機遇和潛質。從澳門內部觀察,培植核心競爭力(或軟實力)無疑應列入思考的基礎和施政的前沿。其中,在科技和人力資源開發兩大領域,更應以長效機制思維抓住不放,一抓到底。講科技,澳門應有規劃、有目標、有切實舉措,抓住重點可行項目,揚長避短,形成小高精局面;講人力開發,澳門有“澳人治澳”大原則保障,也有寬鬆包容、高自由度的社會環境,故人才薈萃,百家爭鳴,前景可期。習近平不久前講話中要求澳門“沿着正確方向走實、走穩、走遠”,其實,為了能“走實、走穩、走遠”,恐怕還要看準、看深、看遠,就是說要真正建立現代發展思維,推動整體社會有公平競爭環境,社會個體既勇於競爭又善於競爭,從而確保自上而下全社會都能保持在科學高效、公平合理機制內有序運作。劉:當前,世界經濟融合發展加速,區域合作方興未艾。如何積極利用既有合作機制,以誠相待,促進雙邊合作,實現互惠互利、合作共贏已經成為共識。多年來,囿於種種歷史原因及利益因素,澳門與周邊地區尤其與廣東珠海等地的協同發展雖有進展,但總體成績不盡如人意,有頗大的檢討與改進空間。其發展瓶頸在哪裏?如何突破?如何做到求同存異、和而不同?如何深入認識未來實現粵澳、珠澳區域合作的有效路徑與基礎?楊:應該說,珠澳合作也好,粵澳合作也好,在過去三十多年來曾有過不俗的記錄。改革開放之初,澳門資金、管理、信息曾是珠海以至廣東發展的重要因素。其中,珠海香洲毛紡廠和石景山旅遊中心曾是全國示範性的澳資合作企業。何賢、馬萬祺等牽頭推動珠三角幾座大橋的興建是改革開放初期外資合作樣板。廣東和珠海在確保澳門副食品、淡水、日用品供應上,在支援澳門填海造地、打擊犯罪等方面都不遺餘力加以支持。改革開放第一個十年之後,廣東即成為全國第一經濟大省,至今已領先全國二十年之多,其中的港澳因素早已為各界認同並載入史冊。廣東發展提速,更是直接構成香港、澳門政權順利交接平穩過渡的重要外圍因素。這是真正的血溶於水的親情相待,也是優勢互補、共創雙贏的實施典範。珠澳合作、粵澳合作是粵港澳區域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而粵港澳合作機制則是國家實現兩
  • 16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個一百年、實現中國夢宏偉藍圖的主要組成部分。因此,要有國家戰略視野,要有21世紀全球一體化、科技化、信息化和互利共贏思維,要懂得在全新起點上再開發、再創造的價值和意義。對於粵港澳,特別是珠三角核心區的發展定位、戰略構想、政策導向,多年來研討論證雖不曾中斷,但至今仍然機遇與挑戰並存,願景與現實脫節。港澳也好,廣東也好,都已進入各自發展的嶄新階段,進一步做好各自發展定位和三地共同願景定位依然存有必要。一方面,三地各自優勢突出,成績斐然,另一方面,在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合作共贏原則下尚難言已形成最大合力。三個合作方恐多少都要承擔一定責任,怕吃虧,不尊重別人,總想搶先佔先等思維有時還是合作共進的攔路虎。所以,簡單一點講,一要少講空話、大話、套話、官話,要把講科學、實事求是、理性務實思維進一步培植起來,二要真正建立起現代發展觀,包括科學定位觀、借力借勢觀、互補優勢共贏觀等思維。相互之間要力求真正建立起體現大開放、大合作、互尊互讓、共同獲益的命運共同體和利益共同體。劉:2015年3月24日,中央審議通過廣東、天津、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由於地緣與人緣的因素,廣東、福建與澳門的經貿關係歷來密切。十多年前,在針對天津城市定位、濱海新區如何加快發展等問題,您曾提出建設性意見與建議,不僅得到了天津市各級領導,以及各大高校研究機構學者們的認同,某些建議甚至上報到中央,得到高度重視。楊:繼上海浦東自貿試驗區後,國家又推出粵、津、閩三個自貿試驗區,從而形成沿海開放帶的四個示範龍頭。這是國家原有改革開放舉措的升級版,也是承載三十多年改革開放經驗總結和國人對新時期更協調更科學發展願景的回應。其中,廣東自貿區包括同澳門接壤的橫琴,其發展的提速指日可待,這無疑為澳門新一輪發展增加了一種新的助推力。同時,廣東自貿區三片中最大的南沙以及陸上咫尺之隔的翠亨新區和江門大廣海灣,都向澳門伸出雙手。憑地緣優勢,澳門又有不俗的財政儲備,理論上開發空間不可限量,當務之急是正確認識與判斷這些送上門的合作發展機遇,積極穩妥、實事求是、量力而行,走好同周邊地區互利雙贏之路。天津也是新批三個自貿試驗區之一,天津區位重要,潛質優厚,進入新世紀以來,由於濱海新區定位為國家級發展示範重點,十多年來一躍成為全國發展龍頭之一。1997年,本人曾受澳門大學派遣前往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兩所知名大學講學半個月,期間曾提出國家發展的 “反 E字型”戰略,即鑑於國家之大和國情複雜,建議制定由東部沿海三個龍頭牽引的發展戰略。當時廣東已走在全國前列,廣州或廣州聯同香港是一龍頭,中部上海浦東開放大局已定,而北部的最大中心城市天津或天津/北京也宜定位為另一個龍頭。此議曾受到兩校和市委市府領導的高度重視,並報呈中央政府。在本人擔任天津市第十屆政協委員的新世紀之初,一次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時,得知當年天津 GDP 總量約為人民幣 2,000 億元,在大會發言時,我有感而發地說:希望在我有生之年或未來十年內,這組數字能折成超越同等數額的美元,會場旋即響起長時間的掌聲。如今,時序已跨過十年,而天津經濟總量早已超越我當時所期盼的大約8倍的總增幅。這是改革開放成功的最有效例證,我為天津經濟近年的突飛猛進深感欣慰。 [責任編輯 陳超敏]
  • 17口述歷史視野下抗戰時期的澳門社會【編者按】從2014年起,澳門理工學院中西文化研究所主持開展“澳門與抗日戰爭”口述歷史研究,先後深度訪談了五十位八十歲以上經歷過抗戰歷史的老澳門人,整理出口述歷史文稿二十多萬字。受訪者以普通民眾為主,以“平民”視野反映出戰爭罪行對人民生活帶來的災難。每位受訪者都有不同的戰爭故事,同時又有共同的戰爭回憶,五十位老人的“集體記憶”足以重構一個苦難年代的社會生活細節。透過對這五十位戰爭倖存者訪談紀錄的分析和總結,輔以文獻史料,特別是戰時報章報導的佐證,寫成本文,並選輯附上李成俊、黃就順、冼為鏗、劉羡冰四位戰爭親歷者的訪談筆錄,可補充傳統文獻史料未及詳盡披露的戰時澳門社會生活圖像。適逢本年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七十週年,本刊謹以專欄紀念在八年抗戰中慘烈犧牲的千千萬萬抗戰英烈和無辜平民,毋忘戰爭,珍惜和平。口述歷史視野下抗戰時期的澳門社會林發欽 傳統歷史研究以文字史料即文獻和檔案為主要證據,忽略對實物史料和口述史料的應用。口述歷史是研究現代史和社會史的一種重要方法,澳門抗日戰爭研究長期以來偏重在葡萄牙的“中立”政策、國共兩黨在澳門的活動、澳門支援祖國抗戰和民間社團賑難救濟等重大問題上,對戰時澳門社會生活的研究較為單薄。這是因為除了報章外,傳統的檔案和文獻缺乏對百姓日常社會生活的描述,而報章又是大宗的文獻史料,如不連續閱讀抗戰八年的多份報章,衹看一時一報,也難以準確地從海量的報導中提煉總結出戰時社會生活的具體情況。口述歷史正可補充文獻記載的不足和文獻本身不具備的功能,提供新的史料形式“口述史料”,也提供新的研究方法“口述訪談”。事實上,口述歷史已成為近年研究第二次世界大戰和中國抗日戰爭的重要方法,在戰時社會生活領域的研究,更具有無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可喜的是,在澳門歷史研究中,口述歷史日漸受到重視,並已有機構和個人在這方面作出了不同的努力和嘗試。在抗戰口述歷史研究方面,先後出版了《抗戰時期的澳門》和《口述歷史—抗日戰爭時期的澳門》兩書。 前者是“抗戰時期的澳門”專題展覽的成果,訪問了一批上層社會人士,雖然沒有轉錄為文字稿,嚴格來說算不上是一本專門的口述歷史專著,但由於出版時間相對較早,且開展了口述訪問,所以有關項目應被視為澳門口述歷史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後者直接以口述歷史為名,內容和字數雖然不多,但卻是本地正式出版的第一部澳門抗戰口述歷史專作者簡介︰林發欽,澳門理工學院中西文化研究所所長、副教授、歷史學博士。傅玉蘭主編︰《抗戰時期的澳門》,澳門︰澳門博物館,2001年;蔡珮玲主編︰《口述歷史──抗日戰爭時期的澳門》,澳門︰澳門東亞大學公開學院同學會, 2005年。‧ 澳 門 與 抗 日 戰 爭 ‧
  • 18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書。 這些成果為澳門抗戰史的研究奠定了基礎。澳門理工學院中西文化研究所從2014年起開展大規模的“澳門與抗日戰爭”口述歷史研究,試圖透過一定數量受訪者的口述歷史,重構戰時的澳門社會狀況。研究最終成功深度訪談了五十位經歷過抗戰歷史的澳門人,他們大多數是平民百姓,有的在澳門土生土長、有的戰時避難澳門、有的在戰後移居澳門,受訪時以“澳門人”的身份和經歷,憶述烽火歲月的艱苦生活。每位受訪者的具體經歷都是獨一無二的,所以每個故事都充滿“個性”;但所有故事,卻又離不開20世紀 30、 40年代的戰時社會“共性”。他們都親歷戰爭,其深刻印象和負面影響延續至今,伴隨一生;他們的回憶在檔案文獻以外,提供了另一個全新的視野──平民的聲音,直接反映了戰爭對人民的影響,控訴了戰爭的殘酷和日本軍國主義對被侵略國家的摧殘。透過對此五十位戰爭倖存者訪談紀錄的分析和總結,可質性地描述抗戰時期的澳門社會生活圖像︰(一)避難澳門由於葡萄牙奉行所謂中立政策,戰時日本並無佔領澳門,因此使澳門成為各國難民(尤其是內地難民)的避居之地。 1938及 1941年,廣州和香港相繼淪陷,大量難民湧入澳門。陳既平說:“1938年,即抗戰開始之後,執信中學搬來澳門,於是我和爸爸兩個就跟着一起來了。爸爸是執信中學的教師,所以要來,我是學生,也都要來澳門。”事實上,澳門成為當時廣東部分學校遷徙的目的地,因此有大量師生湧進。然而,前來澳門的路途千辛萬苦且充滿危險,傅日光回憶:“我們的經歷很辛苦……當時陸路不好走,要從水路到澳門,那個教員帶上我們,在江門海皮一起坐艇, 經過小欖、石岐、前山,纔到澳門。走那段水路是很慘的,一有飛機經過,就要立即回岸邊,泊在一些蔗田裏,我們會伏下,因為怕有機關槍,他們見到有船就會掃射下來。”九十高齡的傅日光說起這些死裏逃生的童年經歷,依然記憶猶新,一切彷如昨天。劉羨冰憶述:“在日軍開始空襲中山的時候,我記得我們家的人把窗門全都黏上紙,不透出光來,飛機來到的時候就叫我們躲到桌底下……我記得逃難來澳門之前,曾經兩次逃到中山附近的窮鄉僻壤,害怕日本人入城的時候跟他們硬碰硬。”處處無家處處家,走難成為今天老人家共同的童年記憶,他們之所以能還活着,就是因為走難成功。(二)饑荒香港淪陷後,難民激增,周邊地區都被佔領,使澳門成為名副其實的“孤島”。糧食供不應求,澳門的自然環境又欠缺耕地,終於爆發了大規模的饑荒。饑餓成為那個年代澳門社會最主要的特徵。劉羨冰的爸爸是秘魯華僑,有外匯接濟,生活相對安穩,但她也回憶:“我們也是要吃雜糧的,要吃些發脹了的米飯,讓你吃了半碗就覺得飽。這些一會兒使人又覺得餓的飯,我們叫它作‘神仙飯’。我最記得我們有時又饑餓,又沒有甚麼東西好吃,到收到爸爸匯來的錢時,媽媽就讓我們開心一下,給我們一毫子去美國樓餐廳買一個餐包吃,大概我們每個月都有一次吃餐包。”如果家庭環境不怎麼好,生活就更艱難了。林福棣回憶:“當時家中沒有甚麼可以吃的,衹有一種葛薯開了花結了果,沒有其他東西吃,沒有辦法了,就把葛薯的籽炒來吃,吃到我差不多要死了。隔壁鄰居看到我這樣,就說,‘快去找一把米,炒香它,浸在水裏,給他喝’,飲兩有關澳門口述歷史的發展以及《抗戰時期的澳門》和《口述歷史──抗日戰爭時期的澳門》兩書中應用口述歷史的詳細情況,請參閱林發欽:《口述史料與澳門歷史研究》,《澳門日報》2005年3月27日D7版;林發欽:《澳門口述歷史研究的回顧與思考》,程祥徽主編:《澳門人文社會科學:回顧與前瞻──首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大會論文集》,澳門:澳門基金會, 2007年,第 241- 247頁。“海皮”,即海邊。
  • 19口述歷史視野下抗戰時期的澳門社會次,纔救回了我。”羅佩芳說:“在‘日本仔’來的時候, 是吃不飽的。我們已經算比較好了,還可以把番薯、芋頭摻到米飯中吃。有些人真的非常饑餓,食粟米、 番薯、 芋頭,有人甚至連這些東西都沒有。”各種糧食供應不足,尤其是米荒,政府實行配給制,使富裕階層也不容易買到糧食。陳既平說:“到後來貴的時候,就完全沒有得賣了,有錢都買不到。”極度饑餓之下,許多平民百姓要從糞便中找尋未消化的食物殘渣進食,以保存性命。極度饑餓之下,許多平民百姓要從糞便中找尋未消化的食物殘渣進食,以保存性命。譚明東說:“我對粟米有很深的印象。當時市面上有很多乞丐,不少人就在街角住宿、煮食。一次,我在街上看到有人煮食,他們是在煮一粒粒的粟米。那些粟米是從哪裏來呢?原來有些人身體差,吃了硬粟米不能消化,便將一粒粒粟米拉屎排出來。那些饑民在極其饑餓的情況下,在屎中把粒粒粟米撿出來洗淨再煲,以作充饑。”陳桂勤說:“那時候在澳門,從石牆街到白鴿巢的路上,很多人隨便在路旁排便,先前進食的玉米粒沒有消化直接排出,大雨過後,衹剩下玉米,街上就有人把玉米撿起,然後進食。‘日本仔’的時候,這是沒有辦法的。”林顯富說:“當時有人吃了喂馬的粟米,拉出沒有消化的玉米屎,這都有人會搶,搶了洗乾淨再來吃。有些人說這未免太誇張了吧,但這是真的!這是我小時候見過印象最深刻的事。當時我在同善堂讀書,學校煮粟米派給一些人,我在同善堂,即是現在爐石堂那附近走過,旁邊有一些橫巷,有一些人拿了吃完以後,因為很難消化,便拉出來一粒粒的粟米,但是拉出來之後便接着有人去搶,搶了洗乾淨後再煮來吃。我真的親眼看到。”總之,饑餓或半飽半饑是戰時澳門社會生活的常態。冼為鏗說:“家裏因為兄弟姐妹多而沒有飯吃,衹有地瓜、芋頭、神仙糕吃。甚麼是神仙糕呢﹖就是將硼砂‘發’大那些米, 然後蒸成一個米糕,表面上好像很大,但是吃不飽的。而且每頓飯我的繼母是要用秤的,每人幾両幾両,計口授量,不是任你吃的。我們一般都處於半饑半飽的狀態。”(三)輪米糧食緊缺,澳葡政府實行大米分配制度,並禁止囤積糧食。輪米是戰時澳門社會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陳既平說:“我們家也是要輪米的, 1941年香港剛剛淪陷時,在望廈那邊有一大個操場,就在那兒輪米,晚晚半夜就要去的了,拿着一張凳子,坐到天光就可以輪了。”傅日光回憶:“沒有糧食,就衹有幾両米,那時有個糧食證的,調查每家每戶有多少人,然後發糧食證,就去望廈那邊輪米。當時望廈、觀音堂、高士德大馬路都是很荒僻的,衹有幾両米要給一家人食。買一個鹹乾麵包也要去中國麵包舖排隊,要排長隊輪麵包,一個人可以買一個鹹乾包,即現在的豬仔包。有些人懂得說兩句葡文,可以直接進去買,也不需要排隊,那時就是這樣刻薄。我記得中國麵包舖是在水坑尾的,排隊排到現在的葡國領事館,排到斜路那兒,非常遠。”非常時期,社會秩序並無保證,輪米時人踩人的事件時有發生。譚明東回憶:“我當時是七八歲,有一次也和姐姐半夜去排隊買糧票。由於澳葡處理不好,沒有適當安排,輪米的人又不守秩序,人人都想爭先買到糧票,衝入去,造成人踩死人。以後家裏就不讓我們去輪米了。”冼為鏗憶述道:“抗戰那時,我有時還去‘輪米’,地點好像是現在觀音堂的附近,即望廈那裏。‘輪米’時,他派到給你,你纔有,但是我兩次都輪不到,輪到前面就已經派完了。派的米是用較低的價錢賣文中某些敘述者稱日本人為“日本仔”,是該歷史時段人們對之的特有稱呼,為尊重敘述者,故原文錄之。“粟米”,即玉米。“番薯”,即地瓜。“發”,即使用硼砂把米脹大。“輪米”,即排隊輪候米糧。
  • 20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的,那時候澳門的米好像賣到四五百元一擔,在當時是很貴的。因為那時候幣值很低。租屋衹是十幾元一個月,你可以想想五百元的米價是多麼厲害。租金便宜,米卻貴。”“米站消息”是戰時澳門報章的重要內容,反映“輪米”是民眾重要的日常生活,這些報導與戰爭倖存者的回憶是一致的。(四)餓殍遍野糧食供應長期不足,饑荒爆發,導致大量居民和難民餓死。高峰時期,政府要出動收屍隊處理屍體,並在氹仔北部開挖“萬人坑”埋葬大量遺體,成為戰時澳門最悲慘的社會境況。劉羨冰回憶得非常詳細:“街頭上的一些慘劇我也知道,因為大人看了報紙會說。我未必看到報紙,但我都會知道,例如鵝眉街有人吃人;有報導說有一個人未斷氣便有人割了他大腿的一塊肉;有一個媽媽喝用死掉的嬰兒來煲的湯(不知是誰拿來煲湯給她喝,說是用來保養的)……這些人間慘劇差不多每天都聽到。所以我說自己思想上早熟,是因為我作為七八歲的兒童就聽到這些人間慘劇。講起‘萬人坑’,就是澳葡政府每天出黑箱車,在街上執撿死屍,甚至有一些是還沒斷氣的,但他們都要撿。聽說因為工作人員認為‘反正一會兒都要回頭再撿一次,倒不如現在就撿了他,不然今天的工作就做不完了’。澳葡政府會把死屍載去氹仔的萬人坑,那就是現在澳門大學圖書館下來的地方。它之所以叫做‘萬人坑’,是因為埋藏了不止一萬個死屍,人人都是這樣叫的。那裏倒了全部死屍,是亂葬崗來的。埋去萬人坑的人絕大多數是餓死的。當時的物資非常非常缺乏。因為澳門原本是十二萬人口,但走進來的就有三十萬人,香港淪陷後,再湧入一些學校、學生。有些人來到澳門後已沒有人接濟,便餓死了。如果我們不到廣西去,我們也會餓死。”饑荒使部分難民離開澳門,願意冒着炮火的危險回到戰區尋找一方可以溫飽的土地,因為饑荒的殘酷不比戰火小。羅佩芳回憶:“當時周圍很多人都餓死了。經常見到街上的人瘦骨嶙峋,雖然瘦小,但腳卻是腫脹的,非常難看。我年紀雖然小,但都看到。”黃就順說:“用垃圾車收集了死屍以後,便運到氹仔靠近現時澳門大學下面的海灘,那裏挖了一個很大的坑,沒有棺材和其他東西,就將死屍扔下去。那裏叫做‘萬人坑’,也不知道葬了多少人,挖一個大坑填下去,十尺八尺的沙灘,埋了就罷了。那時候沒有橋,就找木船載到那裏。氹仔的人口很少。”絕境中的難民逃過了戰火的威脅,原以為在澳門找到了一方和平之地,卻想不到有人最終卻死於因戰爭而引致的饑餓。(五)搶食為求生存,香港淪陷後的“風潮時期”搶食之風甚烈,許多敘述者都有相近的記憶。羅佩芳說:“如果你上街,手上有餅之類的食物,你千萬不要在街上吃,那些人已經餓得連自尊都沒有了,沒有東西吃,他們就一手把你的食物搶過去,當時的環境就是這樣。為了活命,他們沒有東西吃,衹有搶。”在戰爭災難面前,人性和尊嚴有時會很脆弱。陳既平回憶:“當時在街上搶東西的特別多,一些可以食的東西都會被人搶走的,我也有被人搶過。被搶都沒辦法,他一搶走你的麵包,首先就先咬一口,這樣即使你要回也沒用了,就乾脆讓他走了。”劉羨冰說:“關前後街有很多巷子能轉上大三巴街,我親眼看到一個饑餓到不得了的人搶了別人的麵包塞進口裏,使勁地吃,那人打他、揍他,他就隨便你打,打頭也好,打身也好,打哪裏都好,他也不理,一直到吃完麵包為止。”黃就順說了一個故事:“我姐夫在港務局工作,他們政府人員每個月發薪水是有米的。他住在三盞燈,辦公的地方在媽閣廟上面,他要用人力車,由媽閣廟將那袋米載回三盞燈。走到工人體育館,即現在工聯總會時,饑民就走出來用刀一‘ ’ , 米就傾瀉到地上,“ ”,即用刀在米袋上劃一個口子。
  • 21口述歷史視野下抗戰時期的澳門社會饑民一擁而上來搶米,但這有甚麼辦法?又不可以打他們!當然,那些米就被搶光了。”區天香有切身的感受:“搶食物的事是最常見的。最慘的是我嬸嬸經歷過的一件事︰舊時有油炸糉,是糯米加碱水弄成的,黏些麵粉來炸,那些就叫做油炸糉,一來可以充饑,二來也挺好吃的。那時我嬸嬸就買了一個拿在手上吃,有一個小朋友走過,一手搶我嬸嬸的糉就塞進嘴裏吃,那個糉很熱很熱,他就在那裏跳,燙到他嘴都腫起來了,都爛了。我嬸嬸說,你不要這樣,你吃吧,你吃吧。看到心都酸了。街上經常有搶東西的,你在街上拿東西要拿得好好的,否則他一手就會過來搶。有時都不是大人搶的,大多數是一些十歲左右的小朋友來搶,你也不捨得打他,又不捨得罵他,就唯有作罷。”這些平民社會生活細節是重要的史料和證據,顯示戰爭的罪行應不止於直接的殺戮。(六)僑匯不通戰時很多華人壯丁出國謀生,把錢寄回家養妻活兒。但在日軍佔領區,僑匯往往受阻。香港被佔領後,居住在澳門並依靠海外親人寄錢回來接濟生活的平民,經濟來源很不穩定。劉羨冰一家就因為僑匯不通而決定暫時離開澳門:“香港淪陷後,澳門的環境更差,而且我的爸爸能否再寄錢接濟我們?我們的接濟方式是我爸爸把錢寄到香港,我的姨丈在大東酒店做總管,他實際上是中轉人,把秘魯一大批華僑的錢中轉出去,他通過很多方式分別把錢匯給我們,現在香港也淪陷了,那麼還能接濟我們嗎?”戰爭的影響無遠弗屆,戰火蔓延還一度使劉羡冰一家中斷了與父親的通訊聯絡,失去最大的生活依靠。陳既平說:“我讀書的那間學校,原來在廣州是屬於較好的貴族學校,裏面的學生很多都是華僑,他們就可憐了,因為華僑匯款不通,我們自己同學就幫助他們,給他們一些米。”(七)驗糞戰時澳門人如要離澳到日佔地區,必須驗糞。“驗糞”成為抗戰時期澳門最不堪回憶的恥辱之一。李虹對此有詳細的記憶:“在澳門的人要回到國內,‘日本仔’就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他們說怕傳染大腸桿菌和其他細菌,要驗糞。任何人出入境都要驗……我明天要出去了,必須先來驗糞。要有驗糞紙,纔給你進入。你這張驗糞紙衹是幾天有效的。每個人脫下褲子,撅起屁股就驗。到底當時日本人有沒有真的化驗?天曉得,就是幫你插進去,哪有空幫你驗?他們都不當中國人是人命,幫你弄一個手續而已,驗糞纔能回去。但其實日軍是派人來驗的,執行這任務的都是中國人。”許多老人回憶起驗糞這事兒,受屈受辱的感覺仍然揮之不去。黃文添說:“在舊時代的澳門,如果要去大陸,就要去驗糞,日本人拿着一個東西向你的肛門捅下去,這就叫驗糞。有驗糞所,地點在盧九花園那邊。‘日本仔’要求中國人必須那樣驗,要拿了驗糞紙纔可以去大陸。捅入肛門這樣驗,你說,這是不是污辱我們中國人嗎?”劉羨冰也說:“準備走難,先要走出關閘。我印象深刻的是,出關的時候,每一個人都要拿一條竹枝去‘撩’些糞給他們檢驗,很麻煩的。難道我們在任何時候都一定拉得出糞來?看守關閘是日本兵,不是葡兵。那些日本人很兇惡,‘蝦蝦霸霸’, 我們都挨過。我記得我們整群人都要‘督’一些糞出來給他們檢驗。 老實說,每個人都覺得這是一種侮辱。但是在他們的淫威底下,是不能不做的。他規定你要這樣做就一定要這樣做。小朋友都不能豁免,我當時大概九歲。”兒時的戰爭記憶,特別是屈辱的記憶,伴隨着那一代人的一生。(八)社會生活很多難民從內地走難來澳,對澳門狹小的生活居所和多元化的族群結構,要經歷一個長時間“蝦蝦霸霸”,即欺負他人。“督”,即挑。
  • 22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的適應過程。陳既平說:“在廣州住的房屋很大,來到澳門便要租別人的一廳一房,本來是兩房的,但業主要自己住一間房,幸好我們人數不是太多,衹有爸爸、媽媽、弟弟和我四個人。我們不習慣有太多外國人,但那時葡人、印度人……隨街都是……印度人是每條街都有的。初時覺得很怪,不太習慣。”戰時生活難苦,經濟條件極差,澳門產業不發達,加上戰爭禁運,使澳門大量居民失業。炮竹業是當時重要的手工業之一,為幫補家計,很多兒童也要參加工作。在炮竹廠大爆炸中被炸瞎了一隻眼睛的炮竹工人黃二蓮說:“後來我就來澳門了,跟着水客坐船下來。那時是氹仔炮竹廠請我們來工作的,學做炮竹,做夠時間了,便響鐘食飯,就是這樣捱生活的。工作不足,所以幾間炮竹廠我都走去做過。很艱苦,別人看見我的手腳(伸出一雙非常粗糙的手),都可以見到我是捱得很辛苦的。我經歷過炮竹廠大爆炸,那次炸死了二十多人,我算是命大,衹炸瞎了一隻眼,保住了命。”黃文添說:“因為那時候的漁船是用風帆的,煤油、汽油很緊張,衹能用風帆,但漁民還是能夠捕魚。”劉羨冰:“當時澳門一方面紙醉金迷,我看過中央酒店樓上的大家閨秀吊籮下來買番攤、 買骰寶,在中央大酒店一進門的右手邊有一個大廳,下面的普通人就在賭博。年初一至年初三,白天的馬路通道上都擺了骰寶來賭博,這些我也看過,鴉片煙館叫做茶話室我都知道。當時澳門成為一些漢奸、走狗、暴發戶,甚至日本人來渡假、花天酒地的場所……”“回憶”是口述歷史的基礎,但一般都認為回憶是難以確保其準確性的,因為它既包含着事實,也可能包含着想像。部分歷史學家以為記憶“不可靠”,提供口述證詞的受訪者在回顧過去的時候,無論他的記憶如何鮮明和生動,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如訪談者與受訪者的個人偏見、懷舊情緒、童年的不幸遭遇、對親人的感情以及健康的妨礙等,這些都可能導致記憶被不同程度的扭曲。這些觀點使口述歷史在傳統歷史科學中找不到應有的位置,也妨礙了歷史學的多元發展,口述歷史學家致力發展一套評估口述歷史記憶真實性的指南,以回應實證主義歷史學家的抨擊。從社會心理學和人類學的角度,記憶的偏見與不可靠是可以處理的。根據社會學的研究方法,抽樣方法可以確保訪談對象的代表性;根據歷史學的考據方法,口述與文字史料的互證可使口述歷史研究比單純的文獻考證更立體全面。口述史料在現代史研究中的價值並不比文字史料低,戰爭倖存者的親身回憶,為我們呈現出真實可感的戰時澳門社會生活狀況。從烽火歲月中走過來的澳門老人,限於記憶褪色和個人生活視野,有個別內容也許並不完全精準,但作為一個親歷戰爭,從戰火中走過來的群體,他們的集體記憶卻出奇地一致,都有一大串共同的關鍵詞:避難澳門、饑荒、輪米、餓殍遍野、搶食、僑匯不通、驗糞、和平歡欣等,構成一幅幅豐滿的戰時澳門社會生活圖像。這幅圖像,就是他們那個時代的集體回憶;或者反過來說,他們的集體回憶重構了那幅戰時澳門社會生活的圖像。這就是口述歷史的價值,透過這些故事,我們可以質疑餓死的具體人數,但卻肯定了餓死很多人;我們可以不相信骨瘦如柴的善良小孩竟然要當街搶食,但卻無法不承認饑荒之下人性和尊嚴的脆弱。隨着口述歷史理論與方法的不斷發展和完善,口述歷史作為歷史學的一個分支和一項研究方法,其學術地位正日漸受到認同。然而,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隨便開展口述歷史研究,也不能把隨意的訪問視為口述歷史。加強理論學習和史學訓練,建立操作規範和質量評鑑,將是未來澳門口述歷史發展的必由之路。[責任編輯 陳超敏]“吊籮”,即把籮筐後樓上懸吊下樓。
  • 23游擊隊員:山河破碎赴國難李成俊, 1926年在澳門出生。父親做牲口買賣,曾擔任鏡湖慈善會的值理。 1944年,他投筆從戎,率領十多位同學到中山敵後游擊區,並任路西《新大眾報》採編。抗戰勝利後重返澳門, 1958年籌辦《澳門日報》,任經理兼第一副總編輯。 1978年任總編輯,將報社全面革新,成為澳門第一大報。 1985年任社長兼總編輯,現擔任董事長。我叫李成俊,1926年在澳門出生。我的父親是做牲口買賣生意的,擁有現今沙梨頭一帶的那些“欄”,後來賺了一點錢,做過鏡湖慈善會的理事,當時叫做“值理”。一、求學時期我小學是在崇實學校讀書的,這間學校現在已經結束了。抗戰時期,大概是 1938 或 1939年,我入讀了“孫中山紀念中學”(即私立總理故鄉紀念中學,現稱中山紀念中學,位於中山巿翠亨村)。當時因為戰爭,這間學校已搬到澳門來,所以我就由崇實學校轉校去了。我父親是一個商人,他後來當上了商會的值理(現在叫董事),他對國民黨的元老很是崇敬,因此力主我前往中山翠亨村的“孫中山紀念中學”就讀。我父親與崇實學校的校長梁彥明是好朋友,梁彥明是國民黨人,後來我們知道他是國民黨的書記員。在我的記憶中,梁彥明的思想算得上開明,他雖然教古文,但主張白話文可以寫得開放點,如果能夠寫到像梁啟超那樣便最好。梁彥明後來被漢奸暗殺,那個漢奸叫黃公傑。梁彥明教我們游擊隊員:山河破碎赴國難李成俊 口述  林發欽 訪談及整理作者簡介︰李成俊,澳門日報集團董事長;林發欽,澳門理工學院中西文化研究所所長、副教授、歷史學博士。 “欄”,即店鋪或攤檔,賣水果的稱“果欄”,賣魚的稱“魚欄”。‧ 澳 門 與 抗 日 戰 爭 ‧
  • 24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作文,但不是按照書本死教的。他的書法也寫得很好,雖然我們都有字帖,但他主張不要拘泥於字帖,要自主思考,他管這叫“先與古人合,後與古人離”,即如果一生都拘泥於古人,就沒有意思了。他常常叫我們在課上練習,自己則一個一個地跟進及批改。他是沒有書本的,隨意發揮,會由書法家的故事說到澳門近來發生的事情。當時,孫中山紀念中學的校址在澳門的南灣,很是漂亮,大概是天主教的修女在主持的。初期的校長是掛着孫科的名字,代校長叫司徒優,司徒優是美國留學生,教育家,四邑人。一兩年後,戴恩賽繼任校長,他是孫中山的女婿,好像曾參與見證總理遺囑。太平洋戰爭爆發的那年,我正在讀高中,應該1941年,冬季,大概是12月。同年8月,香港有一間華僑中學準備搬來澳門,很多同學都慫恿我轉校。我讀了那學校一個月的夏令班,覺得師資不錯,專門講中國文學史,我非常有興趣。在我準備轉入華僑時,有紀中高年班的同學聯繫我,叫我不要轉校,要在紀中生根,大約意思是說“個個都走了,怎麼辦”?我其實已經知道了他是在做愛國工作的。他說讀書,除了增加知識外,交朋友也很重要,學問不衹是在讀書上,不停慫恿我回紀中。我讀書興趣最濃的時間,應該是高中以後吧,那時正值太平洋戰爭爆發,香港淪陷。有幾個老師我印象深刻,一個叫做連聲海,以前當過孫中山的秘書,教國文的。他有兩個老婆, 在民國過渡到社會主義時期,有很多像這類有兩個老婆的人。他上課有時會帶他的小老婆來,就在課室門口,坐在凳上等着,有時會進來倒茶給連老師喝。那時夏天沒有抽氣、風扇之類的東西,她就會幫他打扇。連聲海給我很大的鼓勵,他同樣主張寫白話文學,推崇梁啟超,與梁彥明正好相同,都叫我們讀《飲冰室文集》。他給我最大的鼓勵是作文,我做過一篇作文,他出的題目,是吳祖光的劇本名──《風雪夜歸人》,是在一首詩裏截出來的。由於澳門沒有雪,都是憑想像寫的,我就把它寫成一篇簡單的印象小說,類似速記之類的,他很是欣賞。學校本身地方不多,他把它貼在入口門兒那裏,別人的其他東西標注的是“貼堂”二字,而他在我的文章上刻了個印,管這叫“傳觀”。其實這篇《風雪夜歸人》寫的是我晚上回家,見到“路有餓死骨”的情況。那時候有很多難民走來澳門,沒有東西吃,睡在街頭。最後寫到了深夜,我的同屋開門給我,他是一個教師,我記得他是在教宗學校教小學,他拉着我說︰“我知道你未必能幫到我,不過我要跟你說一聲,想你幫我想想辦法,我這個月沒有錢交租,上個月也沒有,馬上就沒有地方住了。你可以幫我多少就幫多少,我慢慢還給你。”我便把我的錢給他,說︰“拿去吧。”他很高興,說︰“想不到你身邊都有些錢。”我說這都是我自己存下來的。我這篇《風雪夜歸人》寫就是這個窮困的教師,而老師的評語則是“亂世人有如此俠氣,值得推許”。於是,它在學校正門的一塊板上被貼起來,連聲海蓋了個自己刻的印“傳觀” (圖1)。 “老婆”,即太太。
  • 25游擊隊員:山河破碎赴國難圖 1 抗戰期間本澳教育事業艱難關於紀中,我很懷念圖書館,那時在南灣,一入門口,右邊是教務處,左邊差不多“打通”了幾個室作圖書館, 有很多書,五四時期的出版物都有。於是我就養成了喜歡看書的習慣,上體育課點名後有自由活動時間,我便去那兒看書。最驚心動魄的是有一個名叫何明珠的訓導主任,她後來去了臺灣,是國民黨的書記之一,我們學生給她改了個“花名”叫“何老大”, 當時有個漫畫就叫《何老大》。別人看課外書,是看巴金之類的文藝書,也算是很進步的書了,但我倒楣,不知為何,同學借給我一本《評中國之命運》,我喝采至極,把它抄下來纔還給人,在我準備把它傳給同學看時,被她撿起,約我談話,說︰“你現在在萬丈(懸崖)的邊緣,我要拉你回來。”她說得那麼嚴重,我想我這次是劫數難逃了,不過幸好最後沒有被記缺點,她說這第一次,衹當是警告我。這間學校有自由的學風,人們總體來說感覺都是開明的。我們總務主任把那些顯微鏡拿去當舖典當,學生查出過很多這些事情,高中時生物課需要看顯微鏡,但是就沒有可用的。別人推舉左起︰《大眾報》1943年 8月 1日第三版、《大眾報》1944年 7月 20日第三版、《大眾報》1944年 6月 13日第三版。 “打通”,即把幾個相連的房間的牆壁拆走,合成一個大房間。 “花名”,即外號。
  • 26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我作代表,我說︰“我可能隨時會被‘記過’哦。” 別人說︰“不怕,校長的侄女戴慕蓮在此,你們兩個一起去。”那時還年輕,就懂得為真理、為正義鬥爭,還要有“計”, 懂得策略,於是聽他指揮,與戴慕蓮兩個人一起找校長,說我們覺得總務主任太過份了,學校或許有困難,但不應該拿顯微鏡去典當。校長接見我們時也很虛心,最後沒有被記缺點,反而保護了我們。我思想的轉變是受高年級同學及書本的影響。我最早接觸並且抄下了陳伯達的《評中國之命運》,傳給同學,他們都說︰“這是好東西,我們都發現不到,蔣介石的《中國之命運》原來有這麼多東西是在裏面的。”那時有個教導員說以為我們抄些黃色的色情東西,原來不是。他對此沒有讚,亦沒有“彈”。 所以我說這間學校亦有不少開明的人士。二、抗戰生涯高中時候,已經有很多同學在外面聯繫我、教導我。1944年,我高中畢業,帶着一批同學上五桂山去。為甚麼我會這樣做呢?原來那時候山區派來了一個人,是搞學生運動的,叫鄭秀。她是女的,三鄉人,真名好像叫鄭潔梅。鄭秀做過學生工作,1944年春節前,她看過我在學校演出的話劇,於是就以此為藉口,通過同學約我。因為那時不習慣去餐廳、茶樓飲茶,所以便去了我家聊天,還聊得很開心,最後,她問我有沒有看過那些油印報,我說斷斷續續有看過,此後如果有一些油印報、油印刊物,她都拿來給我。畢業上山,應該是 1944 年“三八”以後的事。同學們都在醞釀出路,家人當然希望我繼續升讀大學。當時粵北大撤退,日本人南下,如果要繼續讀書,唯一的選擇就是中山大學,暨大當時好像也停辦了。但去粵北的交通較為困難,要經過四邑一路直上,而我家庭的經濟在太平洋戰爭時又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情況變得很困難。當年初中升高中時,那位勸我不去華僑中學、留在紀中的同學,初中剛畢業便去了中山參加部隊,我用“勇敢”二字來形容他。後來他託鄭秀傳些小冊子給我,我高中畢業他就寫信叫我動員人們上去。最初是想開一個青年學習班,講授中國近代革命史,我認為這個題目很好。這個青年學習班,據說是黃雲主持的。黃雲解放後曾經擔任過廣西革命委員會的副主任。他是當年青年訓練班的主持人,這個青年訓練班,我記憶中應有十一二人,以澳門人為主,部分是由中山遷來的,有些是由香港避難而來的。去五桂山的時候,鄭秀叫我改一個另外的名字,因為她篤定我是會返回澳門的。我的意願是不想回澳,因為家裏經濟很困難,但她說︰“哎,你畢業自然有工作,不會那麼困難的,改個名字吧。”當時匆匆忙忙,就改叫“李嘉”。後來一回澳門,用甚麼名字都沒用的,大家都記得讀書時的名字,所以後來還是用“李成俊”,用“李嘉”的時間很短。 “記過”,即記缺點,是學校的一種處罰方式,記若干缺點即被勒令離校。 “計”,即計謀。 “彈”,即貶斥。
  • 27游擊隊員:山河破碎赴國難這個青年學習班的內容很好,黃雲講述中國近代革命史,歐初講述部隊的歷史,有個人叫張賓,是在四邑過來的,講青年問題。青年學習班結束後,我們一班同學很多都留下了,他們叫我回澳門。我回澳後找不到事做,便教書。我曾在濠江中學執教一年,但當時濠江遇到經濟困難,發不出工資。後來又轉到一間國民黨的學校──知行學校──做過一段時間的小學教導主任。校長羅智致是國民黨的幾個書記之一,跟廣大中學的校長陳律平齊名,但他在學校裏還算開明,不會管我們的活動。1945 年 1 月 1 日,五桂山的部隊成為了珠江縱隊的第一支隊,原來的大隊人數很少。如按編制,一個大隊有三個縱隊,一個縱隊大約有一百人,即大約三百人,但實在不足額啊,因為有些人犧牲了,有些又受傷了,一時之間補充不到人手,可幸宣傳的工作做得很好。第二支隊是鄭少康廣游第二支隊,廣遊是廣州郊區游擊隊,司令是林將軍,即解放後的省工會主席。鄭少康他是支隊長,以前在濠江中學教體育,是濠江的老校友,這部隊中有不少澳門人的。還有一個隊人數不夠,叫南三獨立大隊,在南海和三水邊界活動,這堆人中也有很多是澳門人,大隊長是葉惠文,澳門崇實學校的學生,政委是林楓秋,後來在暨大,改名叫林楓,他們都是澳門人。兩個支隊,一個大隊,屬於珠江縱隊。東江縱隊人數較多,抗戰勝利後發展得很快,最後有十一支隊,但當然支隊的人數還是不太足額的。我為甚麼會去東縱呢?原來那時有一個漢奸叫黃公傑,天網恢恢,他被東縱海上部隊捉住,交來珠江縱隊審訊,是歐初審問他的,他說他手上有一份暗殺的名單。那時暗殺情況很要緊,被暗殺的這些人其實不難查訪,十之八九都是做教師。於是領導就跟我說︰“你有可能會被查到,不如去東縱吧。”雖然後來有些人認為實際上不需要撤退,但我那時已經去了東縱。到了東縱,我的很多朋友都被分配到部隊中,而我當時比現在還瘦,眼睛近視,便被分配到東江縱隊路西區,即港九鐵路以西的督導處。督導處的主任是譚天道,辦有報紙,叫《新大眾報》。我去後不久,《新大眾報》的領導人徐晴親自下香港買白報紙,不幸犧牲了。按那時的規矩,越過鐵路軌時,雙腳是不能踩到路軌的,一踩上路軌,那些機槍就會射下來,當時又有狼狗探視,徐晴又近視,唉!就這樣便犧牲了。當時還未勝利,日軍還佔據着香港。他是位好同志。徐晴犧牲了後,群龍無首。我們報社中,我年紀算是小的,其餘的都是女同志。有人說︰“現在到你擔旗了。” 我說︰“這不合適,上面也沒有委我做甚麼。”但他們說︰“我們總需要有個頭兒,總之是我們大家推舉你了。”。後來他們來《新大眾報》都是找我的多,但我是沒有名義的,我不是總編輯,因為並沒有被委任。後來珠縱的政委約我,說︰“你的關係還是在珠江縱隊的,是借調過去東縱而已。”便通知我回來澳門。我聽聞黃公傑在大革命的時候,在上海參加過共產黨,後來叛變,來了澳門。他的大本營在俾利喇街,聽說最盛時有五六十人,食飯要敲鐘的,很“巴迫”。 他能自己持槍,我曾經見過他手插着衫袋,穿着黑大褸,在馬路上走。那時別人曾在耳邊跟我說︰“這個人就是黃公傑。” “擔旗”,即領導。 “巴迫”,或“巴閉”,即厲害。
  • 28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抓住他的時候,已經是抗戰勝利的前夕。 1945 年 9 月 3 日,日本宣佈投降,他知道自己罪大惡極,便徵調了一隻很大的漁船,找十個八個佩槍的人跟隨他,在海上“宣佈”起義。東江縱隊有海軍,他們很清楚,斷定他是假起義,因為起義的條件是要放下所有武器,但他不是,他衹放下駁殼槍,左輪還藏在衣服裏面。後來縱隊收繳了他們的武器後,把他們一堆人關起來。東江縱隊審問他的時候,他承認將澳門幣制的基金(很多是黃金)運了去日本,造成澳門很大的經濟損失。當時的黃金是很金貴的,由黃金做基金,他全部收走,葡萄牙人也無可奈何。此外,好像有好幾條罪狀,例如打死過幾個國民黨人等。那時已經抗戰勝利,但仍是兵荒馬亂,東縱將黃公傑交給了珠江縱隊,歐初審問他。我看過一份供辭,他承認迫害愛國人士、損害澳葡政府經濟利益等。我問歐初,為何要把他交回給澳葡政府?歐初說他的口供已經問得七七八八,澳葡政府要求拿這個人。他們詢問了領導,大家都認為澳葡是不會放過他的,他與澳葡的矛盾比較深,因為他做的事影響到澳葡的統治,他把黃金全運去日本。葡方是慕拉士審問黃公傑的,慕拉士認為他的供詞不老實,逼他纔講一點點,但是該說的都說了,不需要留他。當時在澳門螺絲山一帶有一個監倉,近西洋墳旁邊的斜路,在深夜兩三點鐘,澳葡說要調動監倉,綁起黃公傑坐上囚車。當然這些都是後來有關監警透露的。車走到斜路時,他們便開慢了車,一腳踢他滾下去,然後他們跳車下來,從背後亂槍掃射他,理由是說他要逃跑。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澳葡的法律講的是“人道主義”,沒有“槍斃”(圖 2)。圖 2 黃公傑的下場三、澳門淒景抗戰時期,在澳門最使人驚心動魄的,是饑餓!最高峰的時候,澳門每天餓死三百人,那真左起︰《華僑報》1942年 8月 15日第五版、《華僑報》1945年 12月 30日第二版、《大眾報》1946年 1月 14日第二版。有關黃公傑被抓、受審及被殺的史事,坊間流傳說法和報章報道不盡相同,有待結合檔案詳考。
  • 29游擊隊員:山河破碎赴國難是非人的生活!我目睹過有人餓到去搶別人的食物。他們會搶在雲吞麵鋪走出來的人的食物,他們會用一個“兜”, 將你的食物一扣,扣入他的兜後一拎就跑。他的兜令他即使跑,食物也不會弄瀉出來。而我家庭亦起了變化,我父親1937年過世了。他在世後期已不算太有錢,衹是小康之家。我們一家四個兄弟,兩個姐妹,我排第四。父親逝世後,大哥不大懂得做生意,第二個哥哥就把責任全部都攬到身上,他因為曾讀過幾年英文,所以電力公司錄用他做職員。我目睹家庭的變化,原來是“餐粥餐飯”,後來變為每天衹有兩餐粥,很是淒涼。我家姐負責去輪米(圖3), 我多是負責去麵包鋪買政府發的麵包,那時早點去排隊還是有的。當時澳門的生活主要是食不飽,很多人餓死。我心深處不禁說句︰“長安雖樂,不宜久居。”圖 3 抗戰期間本澳居民領證購米[ 責任編輯 陳超敏]“兜”,即一個口袋形的器皿。“輪米”,即輪候米糧。《華僑報》1942年 3月 13日第二版。
  • 30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冼為鏗,1931年在佛山出生。父親在香港做當鋪掌櫃。為躲避戰亂,他和家人逃去香港,投奔父親。1941年香港淪陷,經歷日本飛機轟炸,死裏逃生,全家避來澳門。中學時代即參加澳門學聯籌建工作。1950年高中畢業,進入勞工子弟學校擔任教師30年,1981年進入澳門南光公司工作,後來擔任澳門新華社宣傳文體部副部長, 2000年退休。我叫冼為鏗,1931年在佛山出生。在七個兄弟姐妹中,我排行第三。在我之上有大哥和二哥,在我之下有四弟、五弟,在五弟前有兩個妹妹。我爸爸在香港中環兩益當鋪任職掌櫃。我媽媽是家庭主婦。我小學一年班時在佛山節芳小學讀書,校長是我的姑丈,讀一年班的時候大概是1938年,那時廣州已經淪陷。我讀完一年班,升二年班的時候,就開始走難了。在佛山上船,經內河即是順德的河道走難,當時乘坐的船叫“垃圾船”,以前可能是裝垃圾的,然後洗乾淨,給一群人坐裏面。不衹是我們一家人,整條船都坐得滿滿的。然後我們家走難到香港,因為我爸爸、爺爺都是在香港工作,我爺爺是做當鋪掌櫃的,我爸爸都是一樣,是在香港中環兩益當鋪做掌櫃。據我估計,那個老闆可能不單止有兩益的當押鋪,他還有同德,在電車路他也有兩間鋪。後來香港遭轟炸的時候,我們曾經在金門酒店隔壁那間當押店避過難。去香港之後,我就在南華耀庭學校繼續升學,一直讀到三年班,讀到1941年12月8日,那就是太平洋戰爭爆發的時候。我當時住在海邊,上學的時候,就沿着海邊回到學校,學校在銅鑼灣,我住在灣仔,那天早上一路上學,見到對面的飛機在轟炸,我還以為是軍事演習,站在那裏看了一會,日本飛機炸啟德機場,我們在那裏看得很清楚。烽火歲月:求學讀遍省港澳冼為鏗 口述  林發欽 訪談及整理作者簡介︰冼為鏗,退休教師;林發欽,澳門理工學院中西文化研究所所長、副教授、歷史學博士。‧ 澳 門 與 抗 日 戰 爭 ‧
  • 31烽火歲月:求學讀遍省港澳回到學校之後,校長便宣佈:“日本已經侵略過來,它現在轟炸了香港的啟德機場,現在學校停課,你們要趕快回家。”結果我拿回書包就回家了。回到家以後,陸續有日本的飛機來轟炸。我最記得當時除了我媽媽之外,她的妹妹賽姨(因為我媽媽叫周靜金,她妹妹叫周賽金,所以我叫她做賽姨),她怕極了,那些飛機“嗚嗚……轟”,一聽到“嗚嗚……”聲,她就趴下,掩着耳朵喃喃自語:“喃嘸阿彌陀佛,喃嘸阿彌陀佛,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我們又怕被飛機轟炸,又被她喃到心都亂了。後來我爸爸覺得家人住在海皮, 家門又是木門,太危險了,就叫我們全家都搬到電車路的那間當鋪。因為當鋪裏有很多別人典當的棉胎, 就把兩重的棉胎封住門口,又在當押的櫃檯後面掛放棉胎,我們在櫃檯後面睡覺和生活,所以看起來比家裏安全得多,就算在街上有炸彈,有幾重的棉胎隔着,心理上也感覺安全得多,所以我爸爸就叫我們全家去那裏避難。有一天早上,除了飛機轟炸之外,日軍已經侵佔了九龍,港島英軍還在堅守着,日軍就在隔岸用大炮炮轟扯旗山的山頂。我們第一天當然害怕,之後就有了經驗,知道“V”一聲,那炮彈是會飛得很遠的,就不害怕了,還打開窗戶,看一下炮彈飛到哪裏去,因為經過很多日子了,都知道怎樣的炮彈聲是近的,怎樣的聲音是遠的。有一天,沒有聽到“V”一聲,而是“轟”一聲,我就知道是轟炸了對面廣生行即“雙妹嘜”了,那裏就在我們當鋪的對面。第二天早上炮彈轟炸了隔壁的金門酒店,金門酒店是街口的第一間,當鋪是第二間,剛剛炸着金門酒店,便炸穿了一道牆,那些煙攻進當鋪裏面來,所有夥計和我們全家人都走了,轉去同街一間叫“同德押”的當鋪避難,都是同一個老闆。但我哥哥就在那時“呀呀呀”地尖叫,他走不及,我們大家都擔心他會不會被炸傷。在同德吃完中午飯後,覺得好像回復平靜了,下午又回去當鋪,纔知道我大哥不是傷得很重,衹是傷了背脊,被流彈片擦傷了少許──因為它炸穿了牆,威力不是很大──它不是打中我們當押鋪,而是打中金門酒店。那間當鋪有獨立的當樓,好像是三層,很堅固的,二樓和三樓都用來擺貨物,地下有高一層的是人們來典當的,例如手錶、玉石等等,舊衣服、一些漂亮的故衣甚至棉被都可用來典當,所以它的地方很大,不然的話擺不了那麼多的貨物。到聖誕節時,日軍已經侵佔整個港島,我最小的弟弟冼為焯,就在聖誕節左右出生,出生不久,我媽媽因為貧血而去世。 1942年初,我十歲多,讀三年班時,就已經沒有媽媽了。日軍侵佔香港之後,我們還繼續在香港生活了幾個月。1942年,我們就逃難到澳門,因為我爸爸覺得,在敵偽侵佔之下是不安全的,他也不知道日本仔是怎樣的,他們橫行霸道,聽別人說經過大佛附近都要鞠躬,還要搜身,甚至動不動就要摑你,說你鞠躬不夠深。我們聽到這些話,也覺得在香港生活不安全。所以我爸爸就跑過來澳門,在恒盛金鋪做掌櫃,那就在新馬路和十月初五街交界的單邊,隔壁叫恒益銀號。在來澳門之前,我們在香港日佔時期生活了幾個月,那時候根本沒有書讀,已經停課了。我最記得在停課之前,在南華耀庭讀書時,我曾經考過第一名,獎過一匹布,我弟弟考第二,就獎半匹布。我讀三年班,他讀二年班。後來過來澳門,就去濠江讀四年班。讀到五年班上學期時,我第一學期考第二,我爸爸就罵 “海皮”,即海邊。 “棉胎”,即棉被。
  • 32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我:“您整天顧着玩蠶蟲,現在就考第二了。”因為我一直都考第一的,考第二他就不高興。我記得那時有一個新生,他很聰明,也很勤奮,我不防備有一個新生是那麼聰明的,他居然考第一。我還記得他的樣子,有一點點雀斑,打乒乓球也很棒,所以五年班上學期我考第二,他就考第一。我爸爸的朋友梁光華,他是打乒乓球的,在紀中附小教體育,他勸我爸爸叫我去考紀中。紀中就是“紀念總理孫中山附屬小學”(即私立總理故鄉紀念中學,現稱中山紀念中學,位於中山市翠亨村),它的校址在南灣,即現在公教中心現址,八角亭和中華廣場對面的位置。那時是木的圍欄,裏面有一個建築物,校長是戴恩賽。紀中本身不是基督教學校,衹有個別老師信教,因為它是紀念中學,既不念經,也沒有聖經堂,是一間正常的學校。當時我是讀五年班下學期。我是從五年班下學期由濠江附小轉去紀中附小的(圖1)。下學期中段我已經考第一了,我記得班主任叫鄭秀梅,她的妹妹是鄭秀華,跟我們同班。我覺得這個班主任非常好,和同學的關係非常融洽,她每個星期六或星期日都帶我們去新口岸釣魚,我們一群人,有四五個人。釣完魚有收穫她就請我們食晚飯,一起煲魚湯、蒸魚。這個老師的床底藏了一本叫《西行漫記》的書,她拿出來借給我看。那間學校組織了“小朋友團”,有一個教師叫黃就平,是黃就順老師的堂兄,他負責組織和指導“小朋友團”的工作。“小朋友團”相當於學生自治會,但因為是小學的關係,便不使用學生自治會的名稱,叫“小朋友團”。他要我做團長,搞學術、康樂、風紀隊等,黃就平老師經常叫我到他家商量工作,他家就住在連勝馬路消防局附近,一所與消防局隔着小巷的單邊屋三樓,地下前面有一個種花的小地方。他還獎給我一個小小的長方形銀牌,這個小銀牌,右上角刻着“為鏗學棣留念”,右下角刻着“黃就平贈”,正中是直排分兩行的四個大字“止於至善”,全部用陰文雕刻。那時候是1943年,澳門沒有戰爭,但我家裏很困難。我一放學,還要回家黏火柴盒,或者用一架小型木制的機器搓炮竹。那時我大哥已經出來工作了。我大哥應該比我年長六歲,我二哥大兩三歲,我排第三。後來沒多久他們兩個都到香港工作了。那時候,我、我妹妹和我四弟都要黏火柴盒、搓炮仗來幫補家用。家裏兄弟姐妹多,沒有飯吃,衹有地瓜、芋頭、神仙糕吃。甚麼是神仙糕呢?就是將硼砂“發”大那些米, 然後蒸成一個米糕,表面上好像很大,但是吃不飽的。而且每頓飯我的繼祖母是要用秤的,每人幾両幾両,計口授量,不是任你吃的。我們一般都處於半饑半飽的狀態。抗戰那時,我有時還去“輪米”, 地點好像是現在觀音堂的附近,即望廈那裏。“輪米”時,他派到給你,你纔有,但是我兩次都輪不到,輪到前面就已經派完了。派的米是用較低的價錢賣的,那時候澳門的米好像賣到四五百元一擔,在當時是很貴的(圖2)。因為那時候幣值很低。租屋衹是十幾元一個月,可以想像五百元的米價是多麼的厲害。租金便宜,米卻貴。當時澳門的市面上,有人說有死屍,但是我看不到,可能我經過的都是大街大巷。我聽別人說下環街的橫街窄巷有餓死的死屍等等。我那時住在柯利維亞街,去濠江附小上學很近,後來去紀中附小也不遠,它在南灣那裏。當時人的生活顯然很困苦,我自己穿的衣服都是很舊的,鞋也舊,不會有新衣服穿,因為家裏窮(圖 3)。 “發”,即使用硼砂把米脹大。 “輪米”,即排隊輪候米糧。
  • 33烽火歲月:求學讀遍省港澳圖 1 抗戰時期澳門學生人數銳減      圖 2 抗戰時期澳門分區設證領糧 《華僑報》1942年 9月 1日第五版。 《華僑報》1942年 1月 28日第三版。 《華僑報》1942年 10月 3日第三版。圖 3 抗戰期間善長捐助貧民[ 責任編輯 陳超敏]
  • 34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黃就順,1927年出生在澳門賣草地街。抗戰期間,他在澳門讀中學,親歷澳門淪為孤島的全部過程。抗戰勝利後回中國內地升學。讀完大學以後回到澳門,在聖約瑟學校執教 18 年,教初、高中地理課程。 1967 年起,擔任澳門培正學校地理科專任教師,兼任該校校務委員、教務委員及社會科主任,歷經 50 多年的教學生涯。我叫黃就順,1927年出生在澳門賣草地街。幼年時期,我先在宏漢讀書,是類似於私塾式的學校,在那裏讀了一年,然後轉去粵華讀書,在粵華讀了15年。抗戰勝利後我去了國內升讀大學。那時候我是去遲了,大學考試都已經考完,於是我便暫時在文化大學讀書,一讀就是四年。1949年剛好是中國解放,我就回來在澳門聖約瑟學校教書,教了18年。因為政局的變遷,聖約瑟被貼了大字報,所以我便去了培正教書,教了36年,就退休了。退休以後,我去了澳門大學教育學院執教三年,教地理教學法,後來正式退休了。我歷經 50多年的教學生涯。澳門賣草地街那裏,那時房子現在還存在,沒有被拆,可作為歷史文物保存下來。我五六歲的時候,因為房子向西,住起來很熱,很不舒服,所以便搬了去澳門三盞燈二號,在那裏我住了52年。大概 80年代,纔搬到荷蘭花園大廈居住。一、在宏漢讀私塾我在宏漢讀書,那是一家像是私塾式的學校,相信在澳門找一個這樣讀書的人是很少有的。先說開學儀式,現在年輕人是沒有經歷過這個儀式的。我開學的時候,有一個藤造的小書包,裏孤島滄桑:艱難的社會生活黃就順 口述  林發欽 訪談及整理作者簡介︰黃就順,退休教師;林發欽,澳門理工學院中西文化研究所所長、副教授、歷史學博士。‧ 澳 門 與 抗 日 戰 爭 ‧
  • 35孤島滄桑:艱難的社會生活面有一本紅字簿,印了一些字:“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等。我拿着書包去到學校,書包裏除了有那一本“上大人”外,還有筆、墨和一根蔥,蔥表示我讀書要很“聰明”,取其諧音。到了宏漢,便把書包交給一個老師,老師幫我打開書包後便磨墨,握住我的手寫了“上大人”三個字,這就叫做“開筆”。“開筆”之後,我爸爸就發給那個老師紅包,老師當然很歡喜,開學的儀式就結束了。接着我要去孔夫子的“像片”那裏跪下, 要拜孔夫子。孔夫子是中國人老師的老師,讀書一定要對孔夫子恭敬,要學習孔夫子,所以要拜孔夫子。那間學校衹有兩個課室,一個在三樓,一個在地下,衹有兩個班。樓上是一、二、三、四年級,都在同一個課室,課室是很長的。下面是小五、小六。我在樓上課室學習的時候,課室裏有一個女孩,她是校長的孫女,她將椅子移到我身邊緊逼着,貼着我,我都呼吸不到。她欺負我,我向老師投訴,老師都不敢干涉,因為她是校長的孫女。一入學她就已經欺負我了,每天都要這樣貼着,在後面撞着。最難受的是有一個教英文的老師,就是最近去世的劉光普的姐夫,他是很凶的,拿着一條沙藤上課,他問問題,如果回答不了,他就打你,有些學生被他打到腳都流血了,打得很厲害,我很害怕。我爸爸請校長不要管我的成績,隨便我怎樣就怎樣。我那時年紀很小,一上英文老師的課,他打人我很害怕,便走到樓下去我姐姐那裏。我姐姐讀五年級,我走去我姐姐的課室,躲在她的桌底下,她掩護着我,等英文老師上完課,我再走回去,一整個學期都是這樣躲在姐姐那裏。現在哪還會有這樣的事?讀了一年之後,我爸爸就把我轉去粵華讀書。在當時來說,粵華是一間新式的學校,有幼稚園、小學、初中、高中,是一個很有規則的學校。粵華在得勝馬路租了兩間屋子,後來在旁邊的那條街買了一個單位,便在那裏辦學。由於校長在美國留學回來,她知道現代的辦學方式是怎樣,是新的方式,有活動、唱歌等,辦學又有成績,澳門最有錢的人都送子女去粵華讀書,甚至有些香港有錢人的子女都來讀書。由於這樣,她要開辦男女生宿舍。辦宿舍一定要有舍監,她聘請了一個女人做舍監。那個舍監平時挺凶的,有些男孩子說要試試女舍監怎麼樣,於是就在晚上的時候,找來一張墊子包着頭裝鬼,嚇那個舍監。那個舍監不哼聲,那班同學以為可以嚇到她,第二天晚上又多叫了一點人,要更厲害一點,誰知道她收起一條沙藤,拿來不斷地打學生,那些學生啊、男孩啊、女孩啊,走也走不及,以後都安靜下來,不敢捉弄她了。廖奉基校長辦學辦得非常成功,她想建一間新的校舍,五層樓高的,因此要捐錢。因為學生都是家裏有錢的,好像畢侶儉、李際唐這些有錢人,都捐了很多錢,我們那些學生都捐錢支持學校。那時不是說捐多少錢作標準,是捐“磚頭”﹕五塊錢一塊磚頭,你捐五塊錢就是一塊磚,也會在牆壁上寫着我們爸爸的名字,捐多少塊磚這樣。當時大家都非常熱心地幫助這間學校,整個禮堂是李際唐捐錢的,所以叫做李際唐禮堂。二、澳門成為孤島1941年以後,太平洋戰爭爆發,日軍攻打香港,發動東南亞戰爭。日本要控制糧食,那時“像片”,即相片或圖片。
  • 36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候香港、中山、拱北等地方都被日軍包圍,衹有澳門沒有被佔領。日本人不佔澳門的原因,有好幾種說法,其中一種是說巴西有很多日本的移民,因為那時日本有很多人口,但不論農業還是礦產,資源都非常缺乏,所以就要侵略外國,也有很多日本人移民去了巴西。葡國跟日本說,如果日本攻打澳門,葡國就會趕那些僑民回日本,但那時日本打仗,已經沒有錢了,再增加人口是沒法子生活的。但這說法有一個問題,就是當時的帝汶也屬於葡國,當時的日本也佔領了帝汶。有一個原因是真實的,澳門是一個孤島,但澳門與盟軍友好,可以通過盟軍取得一些物資。日本如果佔領澳門,就拿不到很多資源了,例如一些軍用的物資、電油等。當時的香港是用軍票,但在澳門可間接使用港幣,那時的英國、美國都承認港幣,所以日本可以在這裏買一些他們沒辦法拿到的東西。有些人說日本利用澳門這個空間去爭取兩件東西,其中一件是白銀,兩毛錢一個白銀。日本政府想將這些白銀全部拿回日本,紙幣他不要,因為銀是金屬,他們規定澳門買米時一定要使用白銀。那時候我們真的很慘,這裏就講到吃的問題了。太平洋戰爭的時候,日本和漢奸控制着米糧,一擔米售八百元,而我們的薪水衹有三四十元,怎麼能夠買得到米呢?於是澳葡政府便在新西洋墳場的斜坡那裏,搭了一些茅寮做米站,由天主教的神父去管理賣米。其他的人怎麼買得起八百元一擔米?我們衹有幾十元,天主教神父從政府那裏拿些米回來,價錢是六毛錢白銀,即是三個白銀一斤米、六毛錢一小袋米。買一擔米真的不行,每一個家衹有一張證,證明可以買米,澳門人可以買六毛錢的米。但是一家人一斤米怎麼夠吃?他也不管你家庭有多少口人,都衹發一張證。巿面買不到米,但天主教會手上有,老師要吃飯,沒有飯吃,學校辦得再好也沒有用的,於是粵華的廖奉基校長逼於無奈,要(將學校)放手交給神父,神父有米,可以每個月發給老師。所以,那時粵華就歸了天主教,培正有兩個老師去了粵華教書,一個是歷史的專家韓一英老師,一個是以前在香港培正做副校長的數學老師,是數學專家。他們兩個在粵華可以拿到米,在培正就沒有。這口米很重要,就算一家人都吃粥,六毛錢還是不夠的。有時,人們會去高士德馬路撿那些榕樹的種子(高士德馬路有很多榕樹的,種子掉下來就去撿),還有那些芭蕉樹的蕉芯,現在賣的緬甸面就是用那條芯去煮的,以前要去取那個芯來煮飯,生活是很慘的,要吃雜糧。我講一個故事,讓大家知道那種慘況,我姐夫在港務局工作,他們政府人員每個月發薪水是有米的。他住在三盞燈,辦公的地方在媽閣廟上面,他要用人力車,由媽閣廟將那袋米載回三盞燈。走到工人體育館,即現在工聯總會時,饑民就走出來用刀一“ ” , 米就傾瀉到地上,饑民一擁而上來搶米,但這有甚麼辦法?又不可以打他們!當然,那些米就被搶光了。後來,姐夫搬了去鵝眉街住,但是我們有很多張米券換米,因為姐夫在港務局工作,控制了海上用艇運送的糧食,那些艇是流動的。姐夫就給了很多張米證給我們,把我們當作漁民,我們就買到米,可以煮粥。有一件事令我終身難忘。我讀高中的時候,有一次去“輪米”, 輪到我進去的時候,交給他三個銀雙毫,即六角錢,誰知賣米的人收錢之後,硬說我的錢中有一個是銅銀,把我趕走。是不是銅銀我不知道,但是他趕我走,說我使用銅銀,沒收了我的錢。即使這是一個銅銀,其他兩“ ”,即用刀在米袋上劃一個口子。“輪米”,即排隊輪候米糧。
  • 37孤島滄桑:艱難的社會生活個銀毫他也應該還給我吧?但他就是趕我走。那時候我們很慘,因為澳門的居民衹有那麼少錢,不一定有工作做,那我們如何生活呢?所以,我們經常捱餓,有時連吃的雜糧都沒有。我親眼看見,在新橋勝記,那裏有一個買糕餅的,有人去買,付了錢,手拿着糕餅,後面有人過來,一手搶了塞到口裏。他肚子餓,搶了別人的東西人也不走,因為他已經餓得沒有氣力走了。如果有人要打他,他便任由你打,任憑你可能打死他,他已經餓得全身發軟,那怎麼樣?唉,也就只能作罷了。還有一次,就在營地大街,那裏有一間製衣鋪,在旁邊,我看着有一個人拿着一包用報紙包住的東西,別人以為是餅乾,就一手搶來,塞進嘴裏,那個人叫也叫不住他。其實那是“番梘”, 他已經吃下肚子了,你根本也不敢打他。還有在浸信,即星光書店,有一個人搶了別人的一包食物,他捉住搶東西的那個人,按在地上打他,人們就喝止他,叫他不要打了,他根本就沒有力氣走,任由他吃完罷了。當時那些饑民很慘,在工人康樂館,即是工聯的總部對面一間戲院,上面有一個“騎樓”,這個空間最多饑民,那裏已經沒有人走動,經常有十個八個饑民聚在那裏。那時候澳門的人口是15萬左右,但是外地來的難民一直增加,人口達到40萬,沒有工作可做,那些人便躺在這裏,找不到工作,又沒有東西吃,所以很瘦,直至餓死。因為沒有東西吃以致餓死的,我親眼見過。我住在三盞燈,後面有一個打球的操場,操場以前是打籃球的,我大哥和李偉堂、盧漢臣那些最有名的健將曾在那裏打球,打仗的時候就沒有了。有些人找些鐵皮搭起屋子居住,人死了便拉他出來,第二個人又進去,我每天都看到有人死在那裏。當時每一天有一輛垃圾車,好像貨車那樣,死屍被兩個人扔進車上,一天最高的紀錄是400人餓死,這個數字是真確的,真恐怖。用垃圾車收集了死屍以後,便運到氹仔靠近現時澳門大學下面的海灘,那裏挖了一個很大的坑,沒有棺材和其他東西,就將死屍扔下去。那裏叫做萬人坑,也不知道葬了多少人,挖一個大坑填下去,十尺八尺的沙灘,埋了就罷了。那時候沒有橋,就找條木船載到那裏。那時氹仔的人口很少。本身是澳門人,又是餓死的,我知道的很少,因為澳門人大多數與珠海有關係,可以拿東西回去珠海賣,買些東西回來,維持生活。譬如,像我姐夫那樣,他沒有工作,但是他每天買一瓶可口可樂瓶子大的火水, 拿去珠海賣了後便可以賺點錢,可以維持生活。三、艱苦生活在大環境下,我家裏相對比較富裕一點。在戰前,我爸爸去十月初五街米鋪買米,每次都買兩包、三包甚至四包,家裏有一個很大的木箱,將米倒進去,米箱有三格。我爸爸最怕的就是沒有米,所以在打仗前已經預先買米,但是總要吃光的。我媽媽雖然不識字,也沒有文化,但是我們後來知道,我家屋頂是瓦的,下面有一層木板,我們在下面居住,媽媽她一有錢就買黃金,找 “番梘”,即肥皂。 “騎樓”,即類似“陽臺”的空間,沿建築物邊緣突出建成的,一般在二樓或以上。 “火水”,即煤油。
  • 38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人偷偷揭起屋頂木板,挖一個洞,悄悄放些黃金進去,我們就是依靠這些黃金,維持了很久。其次,我爸爸是美國海軍,以前香港還沒有戰爭的時候,他每個月都去香港美國領事館領退休金,拿的是美金,到打仗的時候就沒有了。但是後來美國領事付託澳門的英國領事發薪給我們。當時我爸爸已經退休,但是一直有退休工資拿。打仗了,衹好付託給澳門的英國領事發薪給我們,英、美是同一聲氣的。所以我們每個月都有錢,衹是沒有以前那麼多,但仍然能維持生活。最不好的,就是那時華僑都是由英國領事發薪的。有華僑在澳門賭錢,月初有飯吃、有錢,月尾因為賭錢輸了沒有飯吃,於是有人對英國領事說,不要把錢給中國人,就給他們買飯吧,讓他們拿飯吃,這樣由月初到月尾他們都有飯吃了。但是我們家庭不是這樣的人,我們沒有去賭錢。至於去哪裏拿飯呢?那時在關前街有一個地方是派飯的,但派的是甚麼人?煮給誰吃呢?其實,那是煮給監犯吃的,給那些犯人煮一些菜,當然不會有甚麼肉。我們要吃飯,就跟着一起去拿,每天中午去拿一次飯回來。監犯都是澳葡政府管的,飯是煮給監犯吃,那時英國領事跟他們商量﹕“我有這些人要吃飯,你多煮一點吧。”對我們來講,沒有錢,衹能吃監犯的飯,也吃得很差。但米賣到八百元一擔,不是那麼容易買到米的,因此真的很艱難。當然澳門沒有米,但有一點很有趣,是澳門有麵包賣。一個很大的麵包,早上在和隆街排隊等着買,十個人一行,五六點鐘開始,排到八點鐘就有澳葡政府的警官過來。麵包是哪裏來的?是俄國麵包公司,就是水坑尾一直走上去的一條斜路,一直走到大炮臺轉彎位的那裏,有一間俄國麵包公司,兩毛錢買一個大麵包。八時,澳葡警官便會過來,他不是按照誰早來誰先買的,他來到選這一行,這一行十個人便能進去買,選那一行,那一行十個人便能進去買。我們發現,他都會挑有美女的那一行。以後凡是看到有美女,我們就站過去,一定會買到的。那個麵包很重要,兩毛錢這麼一大個。有些人五點鐘去排隊還排不到,就垂頭喪氣的走了,不是排第一就一定有的。這些麵包是澳葡政府給麵粉做的。排隊買麵包,就好像中國人排隊買米一樣,因為中國人吃米,他們外國人吃麵包而已。有時候也買不到,不一定的。那時候我媽媽說:“你不去買,你沒有東西吃。”沒有辦法了,一定要去買,那時候糧食非常緊張。我家裏不是每次能都吃飯,衹能夠把雜糧混進去,最初想到把番薯加到飯裏,番薯吃時是很飽肚子的,但誰知道吃完番薯後會餓得更快。那怎麼辦呢?我們就放些眉豆,因為吃了眉豆會有消化減慢的感覺,很飽肚子。其實眉豆有很多維他命B,我曾經患過腳氣病,現在想來就是因為營養不良,去看西醫,那時有一個英國醫生,但是沒有藥,因為澳門封閉了,沒有飯吃了,哪裏還有藥呢?有些人就教我們,用眉豆煲禾蟲乾吃。 禾蟲乾也是維他命B最豐富的,將兩種東西煲水,或者混到飯裏煮,但是禾蟲乾我是不吃的,他們煲了,把禾蟲乾收起來,我看不到就吃了。吃了一段時間,腳氣病就好了。那時候,漁船早上出去,晚上回來,捕獲了很多魚,在永樂戲院側面一個很闊的地方擺賣,有蟹和不同的魚類,我們可以去那裏買,很便宜,黃花魚、鰣魚很多,還有花蟹等等,用來補充“煲”,即煮。
  • 39孤島滄桑:艱難的社會生活營養。而豬肉、牛肉根本是極少,因為本地沒有豬,國內戰爭的時候,還有一樣東西是可以補充肉類,那就是兔子,土耳其種的紅眼睛兔子。在吃方面,我們遇到的問題最主要是米,買米的地方,後來由新西洋墳場搬到鏡平學校的後山,現在已經鏟平了,以前那個山坡是葡國軍隊駐紮的地方,要買米就得到上面買,比較困難,因為要走路上去。瓜菜由國內農民輸入澳門,但是日軍在拱北守着,一出一入,一定要向他鞠躬,如果你不向他鞠躬,他一生氣就用刺刀刺人,沒有甚麼道理可言,或者要我們罰站,站幾個小時。我自己不敢去拱北,三年零八個月,我沒有走出過澳門。當時,有一個美國領事叫David,原本住在我們三盞燈旁邊的房子裏,他有兩個小孩,一個他太太。租住在我們家裏二樓的一個單位,還有一個是美國女護士,沒有結婚,收養了一個十歲大的中國女孩做伴。香港淪陷後,有一個晚上,那個女護士跟我爸爸講:“我今天晚上要走了,離開澳門。”她跟那個美國領事夫妻、兩個小孩一起走。我說:“你怎麼離開?”因為出了澳門之外,就是日軍的勢力範圍。美國領事、護士扮成漁民、漁婦,穿黑膠綢衫,戴一頂竹帽,我覺得好笑到不得了,她一脫帽子就是個外國人的樣貌啊。我不作聲,衹希望他們能夠順利通過。結果那天晚上他們真的走了,他說去斗門,由斗門去廣西,再經貴州去重慶。他們能不能走得成功?我不知道,幾十年了,也不知道他們怎麼樣。居住的話,我們本地居民問題不大,如果是外來的人,他們就麻煩了。他們要在空地搭建鐵皮屋來住,譬如我們三盞燈,四周有很多空地,長滿野草,以前用來曬炮仗紙,他們在荒野搭一些房子來住,或住在“騎樓”底下。外來的學生、老師、家人就住在學校,譬如在培正,便搭了一些茅棚在盧九花園住。如果是嶺南學校,就在上面搭一些屋,比較簡陋。培道就在街口羅利老馬路,有兩層樓給他們住。老師的問題不大,當然小孩子便要住得擠逼一點。澳葡政府對於臨時搭建的這些居屋,例如木屋、葵屋等並不理會,也不會提供方便或資助,他們根本沒有錢。那時候,我們夏天多數穿黑膠綢,有些是絲質的,出汗的時候,因為有鹽分,就會變成白色。用水洗一洗,放個把小時,就會乾,然後又可以穿,一件衣服可以穿一整天。冬天就要穿棉的,棉的成本較高,當沒有錢的時候,可以拿這些衣服去當鋪典當。當時有一個新的行業叫故衣業,舊的衣服可以拿去賣。現在,這個行業已經沒有了,因為衣服太便宜了。窮的人會住茅寮或鐵皮屋,如果再窮困一些的,就睡在街邊。澳門的樓房當時一般都是兩層樓的,很少高樓大廈,高樓大廈是戰後纔有的,最有錢的人住在南灣、西灣。別人問你住在哪兒,住在西灣就證明你是有錢人,如果住在青洲、台山,都是窮人了。我住在三盞燈,那裏也是有錢人住的。現在已經拆掉了。房子很大,我住在二樓左邊,爸爸住在右邊,三姐姐、四姐姐住在樓下,剩下的都出租。我爸爸用 9,000塊錢買下來,那時候 9,000塊錢是不得了的事。四、孤島金融當時澳門成為一個孤島,葡國也與澳門隔絕了關係,我舉一個例子,澳門的銀紙應該是從葡國運來的, 後來卻越用越爛,怎麼辦?衹能在澳門印銀紙,五毫子、拾元,都是澳門自己印的。“銀紙”,即紙幣。
  • 40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郵票也是,以往是從葡國運來的,現在郵票用完了,怎麼辦?在鏡湖馬路最末尾的地方有一間“先進印務局”,有些郵票是在那裏印刷的。我們都很清楚,哪些郵票是從葡國來的,哪些是在澳門印的。其實最主要是看齒孔,郵票四邊都有齒孔,但是澳門的機器打不好。不是很漂亮的齒孔,一看就知道是澳門的,葡國來的那些齒孔都很清楚。當時在澳門,極少用澳門幣買東西,一般都是用白銀,如果不用白銀就用港紙,買甚麼都用港紙, 買樓、買東西吃等等都是。香港淪陷之後,澳門除了用白銀之外,就是用中國的大洋。這中間就出現一個問題,日軍在香港要用軍票,日本政府自己出的鈔票,他強逼人們一定要收,港紙在香港基本上不允許運用,他們就拿港紙來澳門買東西。你不用,他就用港紙去買外國來的汽油、火水、煤等等,港幣反而受重視。汪精衛政權推出了儲券,紙質很差,在珠海流通,很少人用,不能在澳門買東西,但可以用來賭錢。那時有一個漢奸住在我家樓下,他有一個個的麻包袋,是用來裝儲券的,他在珠海、中山的地方勒收來了行稅,他勒收的錢拿到澳門賭博,賭場一樣會收。賭場會拿回去國內,用儲券換回澳門幣或大洋。現在我要講一個很有趣的事,叫“洗銀紙”,真的用水來洗。當時在澳門有船,快艇叫做“電扒”,由這裏去廣州灣,廣州灣是法國的佔領地,運中國銀行的銀紙來澳門。當時中國有中國銀行、中央銀行發行銀紙,其中一個是由英國公司印的,中國銀行是由兩間美國印刷公司印的,銀紙的質地非常好,很堅韌,水浸或水洗都不會爛,但銀紙肯定會用到非常污糟的。那時在廣州灣運銀紙來澳門,農民也在珠海、中山運農產品來澳門,就在現在果欄街附近將農產品變賣了,但是他們衹要中國銀行或者中央銀行的銀紙,他不要軍票,不要儲券,也不要港紙,衹要這些中國銀行的銀紙。這樣,我姐夫就去澳門銀行買或者拿些銀紙回來,先扔到水裏浸兩個小時,濕了之後,污糟的銀紙就放在玻璃上面用水棉和番梘來刷,洗乾淨它後把它燙直,變成一張一張新的銀紙。但是有一個地方沒有辦法洗掉,就是紙邊,銀紙的邊“污糟邋遢”,我們就找一把刀片、一把間尺,將它“界”出來, 銀紙縮小了,不過一般人留意不到。洗乾淨之後,一整疊,從哪個角度看都好像新的一樣。農民喜歡乾淨的銀紙。從十月初五街走到末尾有一個南屏雅敘,我跟我姐夫就蹲在角落轉彎處。銀紙洗乾淨之後,農民就走過來買,一疊一疊的,他們很歡喜這種整疊像新的一樣的銀紙。他們會給一點錢讓我們賺,由我們去“洗”,然後讓我們將錢交回去銀行。我們把叫這做“洗銀紙”。五、資源緊缺在戰爭時期,澳門的醫療藥物供應緊缺,我去看英國醫生時(他是香港過來的醫生),他也衹能給我普通的藥,如安眠藥、退燒藥等等,其他較特別的病就沒有藥了。藥都是從中國偷運進來的。我們中國人不可以去山頂醫院看病,衹有葡國人去看。一般中國人病的時候會去看中醫。鏡湖醫院以前規定衹能看醫生,不能夠做手術。柯麟在抗日戰爭的時候,跟葡國政府爭取做手術 “港紙”,即港幣。 “污糟”,即骯髒。 “界”,即用刀把邊緣的部分裁出。
  • 41孤島滄桑:艱難的社會生活的權利,後來葡國人就讓他做手術了。打開這個缺口的確是一件好事,因為舊時盲腸炎是要做手術的,衹有去白馬行醫院做,他不跟你做,你就會痛死,也沒有話可以說。我小時候曾經去找柯麟看過病,他那時在板樟堂的天主堂旁邊。柯麟的大兒子是跟我是同班的同學,名叫柯小麟。交通方面,當時的汽油很缺乏。澳門當時的交通工具是人力車,有些人叫東洋車,還有三輪車,用來載老人及貨物。人力車及三輪車很缺乏,因為它的輪胎運不進來。澳門很多斜路,人力車的車夫很辛苦,要一個人拉一個人推,三輪車都是要兩個人的。例如去鏡湖醫院生小孩,那一定需要三輪車,一個人拉一個人推。澳門的山和屋都不是很高,但有很多斜路,交通多數都是人力及走路。海上的交通則使用帆船,由香港到澳門要兩日。在香港坐帆船到大嶼山要一日,由大嶼山來澳門要一日。大部分人都坐帆船由香港逃難到澳門。稍微安定之後,日本就有輪船由香港來澳門,需要四個鐘。由早上開到晚上,一日來回一班船。記得1941年12月,我爸去香港,剛剛登陸時,日本就轟炸啟德機場,我爸爸不能回來,他不敢搭帆船,因為怕遇到日軍,會搶光他的東西,他們就把自己的財產、金銀珠寶塞進棉被內。差不多大半年以後,我爸爸纔能坐正式的輪船回來。除了帆船,後來有一種船叫“電扒”,那些是去湛江、斗門、中國內陸的。那是木船,運的東西不是很多,用來裝一些貨物,來來往往。這是中央酒店的老闆傅老榕開辦的,船在媽閣塘那邊製造。媽閣塘有一個船廠,1943年,我在媽閣塘做過5個月學徒,那時剛剛高中畢業。當時,澳門的燃料供應非常缺乏。要從越南鴻基運煤過來,在新口岸今賽車場那兒堆起一個大山,當時澳門用煤來發電,不過到了晚上十點鐘,全澳門已經沒有燈,連街燈都沒有了(圖1)。在家裏,沒有電時,我們都有酒精燈(即煤油燈)。酒精燈很小,如果一般人家,就用食用的生油,倒進一個小小的碟,然後放進一條燈芯,這樣燈芯就會吸油上來燃點着,但燈芯比酒精燈的光量更小,我們點燈過夜就用燈芯。除了煤以外,還燒柴,那時柴也很難找。本來在沒有風潮時,我們會燒新加坡柴或西江柴,廣西那兒有很多樹木,砍了些柴,用船運到澳門。我們家裏有一個柴房,新加坡柴最好燒。但交通斷了,沒有柴,衹能燒草,在鄉下擔一些草運來澳門,我們買了拿來煮飯(圖 2、 3)。圖 1 抗戰時期管制用電《華僑報》1942 年 7 月 5 日第三版。
  • 42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當時澳門有賣滾水的店鋪, 叫“泡水館”,因為沒有柴,如果想“慳”點, 就去泡水館買滾水,現在已經沒有這個行業了。一毫子就有幾條竹籌, 憑籌去打水。泡水館裏燒的不是草,也不是柴,是穀殼。燃燒些穀殼,慢慢燒些滾水(圖 4)。圖 4 抗戰時期飲水短缺圖 2 抗戰時期柴薪短缺 圖 3 抗戰時期柴薪昂貴《華僑報》1942 年 12 月 3 日第三版。《大眾報》1943 年 8 月 15 日第三版。“滾水”,即開水。“慳”,即節省一點。“一毫子”,即一毛錢。《大眾報》1943 年 4 月 27 日第三版。
  • 43孤島滄桑:艱難的社會生活六、澳門教育當時澳門社會中,有很多人是逃難來的,連飯都沒一口,又怎會有錢讀書呢?所以有很多義學,像同善堂、鏡平學校等,很多學校都是義學。我在粵華讀書,當然是最好的學校,可是連課本都很缺乏。沒有新的課本,因此都是用舊的。我念高中一時,高中二的學生會拿他們的課本賣給舊書攤,我要升高二時就去買舊課本。連續這樣用幾年,課本已經很爛了,可是那些舊書攤都不理會,我們買回去後,會發現缺少幾頁,那幾頁有時即使自己抄都抄不到,這就會造成買方與賣方之間的爭執,我要買一本完整的,為甚麼會變成一本爛的呢?但這都沒辦法,越用越爛,唯有自己去抄缺失的部分,那時學生都很辛苦。學校裏的體育活動,最初時有球類,打排球、籃球,足球就沒有了。籃球是皮造的,裏面有一個塑膠造的膽,要泵氣的,泵漲就可以用來打。但越打越爛,皮就會被磨蝕,要再補一塊皮,這樣就有問題了,最後的結果就是連膽及皮都爛了。學校還要繼續上體育堂,於是就請了武術老師來教打拳,我們那時請了個姓馬的老師來教打醉拳,我們小孩子借醉打人一拳,這樣就叫上體育課。除了澳門本地的學校,還有很多從別的地方逃難來的學校,叫僑校。像培正、培道、越山中學、中德學校、知用學校、嶺南學校,培英……很多從廣州來的,它們當中都在戰爭結束後搬回原地。還有從中山來的紀中,以及廣大。我們本地的多是天主教學校,如鮑思高、聖若瑟,還有陶英、粵華、濠江等。當時的師資非常好。因為當時有香港著名的英文學校──喇沙──的老師來教英文,而數學老師則由廣州的“四大天王”來澳執教,教歷史最有名的是韓一英老師。廣州、香港等地的很多 《華僑報》1942 年 9 月 18 日第三版。圖 5 抗戰時期教員以米資薪名師都為生活來澳門教書,包括一些大學的教授都降低身份來教學。為了生存,他們也不管工資多少,最主要是要米。米比錢重要。天主教學校,政府有米給他們,所以發工資是給米的,當時我哥哥在粵華當圖書館管理員,也是領米的,生活不成問題。培正有兩個最著名的老師為了米,就來粵華教書,當培正有米時,他們就回去教了(圖 5)。
  • 44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七、各種勢力聚孤島先講日軍在澳門的情況。日本有很多重要的機構是駐澳門的,例如特務機關、海軍司令部,在南灣那邊有一個《西南日報》,宣傳東亞共榮圈,還有日本人辦的日語學校。很多日本的機關想控制澳門,以宣傳日本的德政,當然這些都沒有人相信。當時的日語學校在南灣,培道旁邊的一間古老大廈,在那兒辦報紙、辦學校。而在雅廉坊那兒就有日本人的特務機關,在新橋那裏有日本的海軍司令部,日本人控制着澳門,表面上沒有,但實際是有的。雖然沒有軍隊,但有日本的領事館,在距離粵華學校不太遠的地方。曾經有一次,盟國的飛機來炸澳門的機場,它見到日本領事館的旗,即皇都酒店後面的那間屋,距離我們大約 100米──我們那時讀高三,就在粵華的最高層,我們未曾見過飛機,同學們都走出去看──誰知飛機用機槍掃射日本領事館,我們有個姓葉的同學穿着棉衣,被子彈射穿了衣袖。幸好沒有被打傷。我們都害怕了,就趕快走入課室。雅廉坊那兒是特務機關。我們經過時,見到了都不敢走過去看。我們在離很遠的地方看到他們早上拿着武士刀在練習,不敢走過去,萬一被他們捉住便不得了。日本政府衹是點的佔據,沒有線的佔據,例如由廣州到石岐、中山,他在廣州有軍隊,在中山有軍隊,但沿線都沒有,所以要靠偽軍去保護那條線。那時中國有些游擊隊,你說他是偽軍也可以、游擊隊也可以,他可能早上是偽軍,晚上是游擊隊。那條線都是交給偽軍管的,但偽軍沒有錢,他們就拿支槍去勒索市民。坐船時,人們要經過,他們就會在岸上拿個竹簍給他們,人們要把錢放在竹簍裏,他們纔讓你走(圖 6)。圖 6 日軍侵華海道不靖沿途勒索 《華僑報》1942 年 9 月 18 日第三版。
  • 45孤島滄桑:艱難的社會生活在澳門,最有錢的就是漢奸,他們會勒索農民的收穫,勒索很多市民的錢,然後去賭錢、玩女人。他們食得最好,在中央酒店金門餐室,他們食的麵包、西餅,我們衹能遠遠望着,好的東西都是他們的。那時有個漢奸租住我們的房子。他住在樓下左邊的一間,是抽大煙的。 那時的大煙,瓦做的是小盅,大的就用銅,銅是很貴的。我見過他在家抽大煙,因為出門就不能抽大煙,所以這個漢奸在我家裏花園種鴉片煙,當罌粟花成熟了後,他就用刀片割開,有白色的汁液流出來,他就用條布抹去,最後就用個銅勺,把吸滿汁的布放進去,浸在水裏,再把那些汁液煮出來。那個銅勺裏都是鴉片煙水,他把它放進小樽內,帶在身上,出門時就當藥水飲。有一次,我在樓上走下來時,不小心一腳踢翻那個裝鴉片水的銅勺。我非常害怕,因為他是有槍的,他的槍很細小,白色的,叫白銀朗。我嚇到不敢下樓,怕他生氣打死我。那些汁要吸很久纔能變成煙水,卻被我一腳踢翻了。後來我有個堂姐在他家做工人,幫我說情,他有個太太,有個孩子,就說“算了吧”,這場危機纔過去。漢奸黃公傑他們的據點,是在現在柯高馬路(即現在的高士德馬路)與俾利喇街交界處的一棟樓,現在好像是賣手機的。有一次他們在三樓打槍出來,向葡警撩是鬥非, 於是葡警就找來了一架裝甲車,開到我們家門口,正對着他們。如果在我們家那兒打起來,真會打死我們。黃公傑見葡警那麼生氣,就走去找日本人來跟他們談話,這樣就沒事了。還有一次,在勞工局後面又打槍出來,於是澳葡政府找來了一支重型機槍擺放在我們的花園,叫我們走到地下的小屋躲起來。我們都很害怕,一打起來,那些子彈是不長眼睛的。結果又是日本人來說幾句就沒事了。葡警肯定是很生氣的,到了日本人投降後,就捉往了黃公傑,表面上說放他走,讓他下車,跟着藉口說他要逃跑,在羅利老馬路打死了他。在和平後的第二年,我們在婦聯學校附近見到那個租住我家的姓黃的,衣衫襤褸,又沒有錢,他的老婆和孩子都不見了,我們也沒有問他。澳門的報紙是對日本很不滿意,澳門有很多抗日的團體和游擊隊。澳葡政府對報紙的管制非常嚴格,有一個叫“華視學會”的機構,報館在晚上時要送報紙給他們檢查,例如《華僑報》、《市民日報》、《大眾報》,都要給他們檢查,假如報紙上有說“天皇”、“皇軍”、“納粹”、“日本侵略”的字眼,他們一定會在報紙上打交叉;如果說中國在哪兒打敗了日本,就會被整段抽起,我們就叫“開天窗”。凡在報紙上見到打交叉,都知道是甚麼意思(圖 7)。 “大煙”,即鴉片。 “撩是鬥非”,即挑釁。
  • 46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圖 7 報紙“開天窗”八、勝利時刻我記得當時在下午宣佈日本無條件投降,那時沒有電視,是在電臺宣佈的。一宣佈後,全澳門的人都非常高興,不停地燒鞭炮,平日的鞭炮沒人買,那天全澳門,無論是青洲、台山、西灣、南灣,家家戶戶都燒鞭炮。到了第二天,就有勝利巡遊,主要是學生。那時我還是粵華的學生,在這個巡遊中,我用紙做了一個大的中國地圖,在每一個省的省會放上一個小燈泡,點起它們,找一架木頭車來推,但太多燈泡,用電池是不行的,於是就租了一個汽車的蓄電池,那個電池能讓燈泡很亮,在晚上進行巡遊,證明我們中國打勝仗了。那時全澳巡遊首屈一指就是粵華,巡遊的路線是從南灣到白馬行,繞一個圈。[ 責任編輯 陳超敏]
  • 47走難童年:處處無家處處家劉羨冰, 1934年出生於中山石岐的一個僑眷家庭。抗戰時期,全家逃難,從中山到澳門,再到廣西,經歷了幾次死裏逃生。和平後重拾學業,並完成中學。 1950 年,全家再次來到澳門。 1952年,毅然放棄升讀大學,任教澳門勞工子弟學校,從此開始教師生涯,直至 2000年退休。我是1934年4月4日出生的,我的家庭是一個僑眷的家庭,因為我爸爸是秘魯的華僑,他出了國,回來結婚後陸續生下我姐姐、哥哥跟我。我對爸爸完全沒有印象,衹是從相片中知道哪一個是我爸爸,在信中跟他交流。我是在媽媽“母代父職”或者母親充當父母雙職的情況下長大的。抗戰時,我爸爸一直在秘魯。我們一直要跟他取得聯絡,他在經濟上接濟我們,並且要按照他的指示去走難。一、兒時戰爭記憶在日軍開始空襲中山的時候,我記得我們家的人把窗門全都黏上紙,不透出光來,飛機來到的時候我們便躲到桌底下。有些人打麻將,他們把所有的麻將都包了邊,沒有聲音。印象中這就是戰爭的狀態了。我記得逃難來到澳門之前,曾經兩次逃到中山附近的窮鄉僻壤,因為害怕日本人入城的時候跟他們硬碰硬。我五六歲的時候,全家就逃到澳門了。當時澳門已有幾十萬難民,澳門人口由十二萬增加到四十萬,在香港淪陷之後就更多,那時可能達到四十萬,你想想,多了三倍,是非常擠逼的。走難童年:處處無家處處家劉羨冰 口述  林發欽 訪談及整理作者簡介︰劉羨冰,退休教師、澳門中華教育會資深會員;林發欽,澳門理工學院中西文化研究所所長、副教授、歷史學博士。‧ 澳 門 與 抗 日 戰 爭 ‧
  • 48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我記得我剛來到澳門的時候,住在下環街,那裏有一間已經結業了的毛巾廠。它有一個很大的廠房,我們十幾人就在毛巾廠的一個廠房裏面,有很多張床,起碼六七張,一家人一張床,就這樣在這裏住。記得有一晚,有一隻老鼠走到我床頭,很令人害怕的。我們家是一個大家庭。我爸爸排第四,最小的是十一叔。這麼多人之中,很多都是因為在家鄉很難生存和發展,一個一個出國謀生。我記得我的八叔、九叔和屘叔全在秘魯, 他們協商六叔留在家鄉照顧整個大家庭。他在中山開了一個魚欄,可能不是全資,是合資的。我爺爺原本是一個耕家,自己耕自己的田。走難來到澳門的時候,就是這樣的一個大家庭,很多家人、叔叔、嬸嬸、堂姐姐、堂弟弟等十幾二十人走難來澳門,每個家庭都有一個傭人,是這樣的一個生活條件。當時我們的經濟條件比其他人好一些,我記得我每日有四個仙做早餐兼零用錢,有時在家裏吃早餐,四個仙衹是用來買擦膠、筆或其他東西。那時候一毫子就有十個仙, 我們每個小朋友都拿着家裏人準備好的四個仙上學,當時有一個名伶叫薛覺先,花名就叫做“四個仙”,所以我家的傭人經常說笑,早上又是“薛覺先”啦。現在的京都酒店,原來就是我的母校──雨芬小學,是鄭雨芬校長開辦的,學校原是在廣州,逃難後遷到澳門繼續開辦。我記得我哥哥去讀四年班,讀了三年他便小學畢業,我從小一開始,連續三年讀完小三。那時候常常考第一的是班長,考第二的是一個男生,我就常常考第三。教我們的老師,特別是一些年輕的男老師,他們都是熱血沸騰的,進行了很多愛國教育,說很多故事給我們聽,還教我們唱抗日的歌曲。其中一首我印象很深刻,就是“中國不會亡,你看,八百壯士的好榜樣”,這對我們有很大的激勵,使我們知道,中國人是好樣的,中國人是會挺身抵抗的,我們不會做亡國奴。這個思想意識我們是比較深刻的。後來到我研究教育史時,讀到我們澳門的抗日英雄──李福伍師父(李教頭)如何在水戰中用大刀斬日本人的頭時,我便會記起那首歌。大刀如何跟洋槍洋炮對抗,而且又得到勝利呢?看到這個故事,我回憶起唱的那首《大刀進行曲》,那歌詞是“大刀向鬼子們的頭上砍去”,大刀怎樣贏洋槍洋炮呢?原來那場水戰是黑漆漆的,脫光上衣,摸到有穿着衣服的是日本仔,就大刀向鬼子頭上斬,摸到無衣服穿的是自己人,所以海戰就取得勝利了。在戰時,澳門的抗日教育相當普遍。因為當時我是讀一、二、三年級,在三年裏面,我哥哥讀四、五、六年級,他接觸的東西當然比我多。我姐姐讀高中,她的同學來到時,大家就暢談國事。所以我從小的思想就“超班”了,因為我聽我哥哥和姐姐的同學說時事、談問題,再加上走難的切身體會,所以我受的影響比較多。那時候我還記得,澳門的人吃人、萬人坑、街上撿死屍等,很多東西我也親眼看過。例如,關前後街有很多巷子能轉上大三巴街,我親眼看到一個饑餓到不得了的人搶了別人的麵包塞進口裏使勁地吃,那人打他、揍他,他就隨便你打,打頭也好,打身也好,打哪裏都好,他也不理,一直到吃完麵包為止。你想想,饑餓是多麼嚴重。我們也是要吃雜糧的,要吃些發脹了的米飯,讓你吃了半碗就覺得飽。這些一會兒使人又覺得餓的飯,我們叫它作“神仙飯”。我最記得我們 “屘叔”,即排行最小的叔叔。 “一毫子”,即一毛錢。
  • 49走難童年:處處無家處處家有時又饑餓,又沒有甚麼東西好吃,到收到爸爸匯來的錢時,媽媽就讓我們開心一下,給我們一毫子去美國樓餐廳買一個餐包吃,大概我們每個月都有一次吃餐包。我有一個堂姐讀初中,我親姐姐讀高中,因此會聽很多朋友說起不同的事情。他們不單講時事,還談到當時的北京、上海和廣州的情況。我是一個孩子,很好奇的,很喜歡聽大人們說話,所以對整個抗日的情況都有一些瞭解。再加上澳門當時也有抗日的電影放映,家人都很重視,會帶我們去看。當時澳門一方面紙醉金迷,我看過中央酒店樓上的大家閨秀吊籮下來買番攤、 買骰寶,在中央大酒店一進門的右手邊有一個大廳,下面的普通人就在賭博。年初一至年初三,白天的馬路通道上都擺了骰寶來賭博,這些我也看過,鴉片煙館叫做茶話室我都知道。當時澳門成為一些漢奸、走狗、暴發戶,甚至日本人來渡假、花天酒地的場所,我也知道。街頭上的一些慘劇我也知道,因為大人看了報紙會說。我未必看到報紙,但我都會知道,例如鵝眉街有人吃人;有報導說有一個人未斷氣便有人割了他大腿的一塊肉;有一個媽媽喝用死掉的嬰兒來煲的湯(不知是誰拿來煲湯給她喝,說是用來保養的)……這些人間慘劇差不多每天都聽到。所以我說自己思想上早熟,是因為我作為七八歲的兒童就聽到這些人間慘劇。講起“萬人坑”,就是澳葡政府每天駛出黑箱車,在街上執撿死屍,甚至有一些是還沒斷氣的,但他們都要撿。聽說因為工作人員認為“反正一會兒都要回頭再撿一次,倒不如現在就撿了他,不然今天的工作就做不完了”。澳葡政府會把死屍載去氹仔的萬人坑,那就是現在澳門大學圖書館下來的地方。它之所以叫做“萬人坑”,是因為埋藏了不止一萬個死屍,人人都是這樣叫的。在那裏傾倒了全部死屍,是亂葬崗來的。埋去萬人坑的人大多數是餓死的。當時的物資非常非常缺乏。因為澳門原本衹有十二萬人口,但走進來的就有三十萬人,香港淪陷後,再湧入一些學校、學生。有些人來到澳門後已沒有人接濟,便餓死了。如果我們不到廣西去,我們也會餓死。二、走難見聞香港淪陷後,澳門的環境更差,而且我的爸爸能否再寄錢接濟我們也是一個問題。我們的接濟方式是我爸爸把錢寄到香港,我的姨丈在大東酒店做總管,他實際上是中轉人,把秘魯一大批華僑的錢中轉出去,他通過很多方式分別把錢匯給我們,現在香港也淪陷了,那麼還能接濟我們嗎?在這個情況之下,爸爸就提醒我們,希望我們到不是日本人的佔領區,去國民政府的區域,之後就能夠繼續與我們聯絡通訊、接濟。準備走難,先要走出關閘。我印象深刻的是,出關的時候,每一個人都要拿一條竹枝去“撩”些糞給他們檢驗,很麻煩的。難道我們在任何時候都一定拉得出糞來?看守關閘是日本兵,不是葡兵。那些日本人很兇惡,“蝦蝦霸霸”, 我們都挨過。我記得我們整群人都要“督”一些糞出來給他們檢驗。 老實說,每個人都覺得這是一種侮辱(圖 1、 2)。但是在他們的淫 “吊籮”,即把籮筐後樓上懸吊下樓。 “蝦蝦霸霸”,即欺負他人。 “督”,即挑。
  • 50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威底下,是不能不做的。他規定你要這樣做,就一定要這樣做。小朋友都不能豁免,我當時大概九歲。 圖 1 抗戰期間華人回鄉檢便(一)   圖 2 抗戰期間華人回鄉檢便(二)開始走難的時候,我們有時要坐船偷渡出境,白天是不開船的,到了夜晚纔開船,要在船上住很多天。所以當我讀到我的老師歐陽韶詩中說的“八日艇為家”時,我也很有共鳴。我其實不記得有沒有“八日艇為家”,但是記得我們生活在艇上,而且會聽到槍聲,家人就叫我們不要作聲。我最記得的是,我們自己的衣服是不穿的,要找一些窮人的衣服來穿。我們每人有一個褲頭帶,走難時,大人會在我們的褲頭帶藏一個首飾,金戒指或是玉戒指之類,總之是能賣錢的。這是為了萬一走失,我們可以把這東西換成食物,有些人會很好心,把戒指給他,他會給我們一頓飽飯吃,不會餓死我們。如果我們懂得賣出去,可能有幾頓飯吃。經過了走路、坐船,我們很辛苦地纔來到廣西。當時我們走難的時候,我姐姐已有一個男朋友,他陪着我們,當時有些青年學生也陪我們一起走。為甚麼呢?因為他們是想繼續學業!我記得爸爸曾經說過,三個子女一定要讀大學。所以我姐姐高中畢業那時,一是要避免在澳門這樣環境下餓死,二是為了讓她升讀大學,我們全家走難的原因,是想去自由的地區繼續學業,於是幾個男女高中生就搭伴在一起。就這樣,我們一群老弱病殘,便由年青力壯的人帶着走難。我有一個嬸嬸和堂姐,還有一個在澳門過世的嬸嬸的兒子,即是我的堂弟弟,跟我們一起到廣西。我的六叔不跟我們走,因為他在中山做生意,他帶着他的兒子和女兒回中山。我的九叔母也在澳門過世,她的兒子跟着我們。我們三家人,又加上我姐姐的朋友,很多人一起走難到廣西。 《華僑報》1942年 2月 6日第二版。 《華僑報》1942年 7月 14日第二版。
  • 51走難童年:處處無家處處家走難途中,認識了很多新東西,例如,很多人都不知道甚麼叫做“縴夫”,我就知道,因為我在走難時,親眼看到七八個人從岸上拉着一條繩拖一艘船,有些細小的船需三個人拖,小艇就一個人拖。他們發出“嗨喲”、“嗨喲”的聲音來拖船,逆流而上,就叫縴夫。從這點說,我覺得走難並不是百分之百負面的,它增加了我生活的常識,開闊自己的眼界,而且膽量也較大些。三、廣西親歷空襲我們到廣西梧州的時候,就好像是鄉巴佬出城一樣,去到一個文化與我們差異較多的地區,而且我們也有一些錢,我媽媽有些儲蓄、首飾等等,所以我們覺得東西很便宜,生活比較充裕一點。廣西的人很奇怪,他們不懂得吃豬牛的內臟,我們便很開心,去買豬心、豬肝、豬肺來吃,很便宜。最初很好奇、很新鮮,都有些生活的樂趣。誰知道第一晚就遇到空襲了。我記得我們租的是一間磚的平房,聽到一個炸彈,聲音大到不得了,“砰”一聲,好似要炸到我們自己的房子似的,定一定神,纔知道還不是我們的那間,是炸到了隔壁的一兩間。我媽媽很緊張,對當時和我們走難的幾個大男子說,叫他們帶自己的兒子走,讓我們劉家留下一點血脈。我們整群婦孺都走不了,我記得媽媽和哥哥躲在檯底下,我媽媽央求那個人拖我哥哥出去。我哥哥當時衹有十二三歲。他們還沒到門口,又有炸彈下來,給果他們衹得走回來。解除警報時,我們走出去看,原來距離我們很近的一幢四層高的樓,被投下了一個燃燒彈,在那裏燒得通了天。別人就說,幸好是燃燒彈,如果是炸彈,它會飛起來,附近的平房一定會倒塌,說不定我們都會被炸死。那時纔知道這是很令人害怕的事,原來有可能會就這樣全部都死去,“一鑊熟”。我們開始知道了日本軍隊不停轟炸的那種可怕。為了要逃避轟炸,我記得我們在梧州搬了好幾次家,最後搬到山腳的一座兩層高的別墅。唉!當時無時無刻都要走,警報來得很密,剛解除了,又響起警報聲,又要走了。炸得最厲害時,躲空襲甚至好像上學一樣,日日上山,日日去防空洞,甚至叫家中有傭人回去煮飯,拿來給我們在山洞裏吃。解除警報後,她就回去煮飯,我們也懶得再走回去,因為上山的路很辛苦,下來了還得再上去,所以有時候我媽媽就帶着我跟我哥,就在防空洞裏等飯吃。我們經歷第二次嚴重的空襲,是在防空洞裏面。我記得防空洞是挖出來的,我長得矮,能站起來,我媽媽都能站起來,但有些很高的人就不行了。那一回,在防空洞裏,我和我哥分別在我媽媽的兩側睡覺,我媽媽抱着我們打瞌睡。突然間防空洞門口被炸,濃煙滾進來,在洞口附近的人馬上湧了進來,差點被踩死!幸好我們是在遠離洞口的地方,有人要走,我們就跟着走,所以我們能走得掉,有些人真的被踩死了,有些人是炸死的。那次如果我們走得慢一點的話,說不定會被濃煙焗死或被人踩死。那次大家都覺得大難不死。還有一次空襲是我快要回到家門口時。我家門前有一個花園,我快要回到那裏時,就看到飛機在我頭頂上,沒有辦法了,我就趴在地下,聽到它投下了炸彈。投的炸彈有遠一點的,也有靠 “一鑊熟”,即一起遇難。
  • 52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近我們的,有一些東西通天在飛,原來是在投下傳單。傳單裏面有很多字,我記得上面寫着一首歌,叫《何日君再來》。當時我們不知道那首歌的背景,但每個人都覺得那首歌是日本人的,是日本侵略中國的宣傳東西,我印象很深刻,因為是日本飛機投下來的。這首歌給我的第二個印象,就是和平之後,出現了川島芳子的案件,知道這首歌是當時川島芳子唱的,她是日本特務,一定是日本人宣傳的東西。後來,到了 80年代初,有一次我們教育界去旅行,去到一個地方吃飯,吃飯時播放《何日君再來》,杜嵐校長便說︰“這是日本人侵略中國的歌,劉羨冰,叫他不准再播。”我還沒走幾步,畢漪汶校長又在說︰“哎,《何日君再來》啊,不讓它播。”我說:“行了行了,我正在去。”我去到跟那些人說,我們教育界有些老校長不希望你播這些歌,這些都是日本侵略軍的歌,他們就停了。現在我們去做研究,知道這首歌其實是抗日電影裏面的插曲,但真的是由川島芳子唱的。我最近寫過一篇文章,介紹川島芳子對日軍侵華是有反省過的,她的身世也很坎坷。四、逃避日軍的追殺和丟失財物記憶中最驚險的一次,是和日軍相差兩個山頭,我和全家人都餓了兩天。那時候我們好像是逃到一個農村,便聽說日本人進入了我們的村子,大家就猛走猛走,都不敢拿很多東西,衹能夠拿幾件衣服,我們小孩子跟着大人一起走。我記得爬過很多個山頭,走過很多山路,總之跟着村民的大隊一起走。走了第一天,餓了一天,誰都不敢走出去,到了天黑時我們也不敢停。後來有人說日軍已經停步,怕有人埋伏,所以天全黑的時候,他們不敢再追進來,我們就走遠一點,在山頭裏面過了一夜。到了第二天,我們也不敢出去,不知道日軍會不會繼續搜索我們的山頭呢?到了第二天很晚的時候,有些村民出去探路回來,又有一些人出去安全了,然後我們纔叫家裏兩個人回去煮飯,煮了飯就擔到山頭裏吃,都不敢回家吃。到了大隊都回去的時候,我們纔回去,在山頭露宿一個晚上,前後兩天。走難途中,不止一次丟失財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一次,那是我們去梧州的路上。但是後來在路途中,我居然看到我們的衣物在街上出賣,我就跟我媽媽說︰“媽,那些東西是我們的。”但我們有甚麼辦法呢?我們要走難,就得快點走,沒辦法去跟人家理論。另外一次就很嚴重。日本人可能快要追來了,那時候我們聽我姐姐的高中生朋友的意見,他替我們接洽,跟一些商人一起逃到一個叫鴨腳塘的鄉村。去到那裏,就有人幫我們租了房子,在窮鄉僻壤裏住下。誰知半夜三更有土匪來打劫,搬走我們朋友的貨物,我記得其中有些是新聞紙,有些是捲煙面上的紙,一些比較貴的印書紙,以及我們家人的財物,我自己最喜歡的東西都給他們搶清光。後來我們便報警,來了一些國民黨的士兵,我們又要給他們錢作報酬。又擾攘了一段時間,算是幫我們追回了一些不值錢的賊贓,但是最值錢的東西都沒有了。後來我們的走難生活都受影響,我們要變賣自己的衣物、首飾,我、我媽媽、我哥哥也要賺錢來養自己。所以我覺得,通過這些曲折、磨難,使自己多了一些謀生的本領。
  • 53走難童年:處處無家處處家我會做很多事,我可以拿一把柴刀走入樹林裏,砍兩棵松樹回來當柴,夠燒一段時間的,回來後,也知道要怎麼鋸開和砍開它,晾乾它,給家人燒。我自己學會“納鞋底”, 他們還說我手工相當好,找我訂做。織冷衫、冷帽和冷襪,都是我巧手會做的東西,當時我在全家裏面,算是很能賺錢的。當然我媽媽還做很多針織、女縫,別人都是一整批的交給我們做。我哥哥也去打工,全家人都要去賺錢。在走難期間,我姐姐結婚了,生了小孩,所以不能工作,就靠我們三母子去工作。後來我們終於跟我爸爸聯絡到,那時我們已在容縣,因此走難的最後一站在容縣。五、勝利時刻在三年走難的日子裏面,我的學習靠《新兒童》,所以我對黃慶雲(兒童作家)很有印象,我很熟悉“雲姐姐”的信,還有冰心的“寄小讀者”等等,就靠這些,作為我的課本。跟我一起走難時有一個朋友,姓胡的,他是做生意的,夫妻倆和一個兒子跟我們一起走難。去到容縣時,我們跟他們合租了一間房屋住。他有一個表親,是他兒子的表姐,他兒子比我小三歲,從小就叫我姐姐,我就當他是弟弟。他表姐幫他補習,也幫我補習。她沒有課本,手上有甚麼就教甚麼,例如《長恨歌》。因為沒課本,她記得甚麼就教甚麼,還教我們算術。當然她是晚上幫我們補習的。我記得那年的 8月 15日,我們正在一起補習,突然間聽到街上很吵鬧,又有炮竹聲,是甚麼事情呢?我們兩個小孩很喜歡到街上看看,好奇啊,但老師沒說去,我們就不敢動。結果老師帶着我們兩個到門口看,看見所有的人非常高興,全是歡騰的樣子,聽說是日本投降了!我們回到家裏,說給家人聽,大家都非常高興。走難這幾年,最高興的就是這件事了。勝利後我們回到廣州。我爸爸對我家姐不再讀書的事情感到很失望,要求我和哥哥一定要以學業為重。當時我哥考到黃埔中正中學,從初中一讀起。我當時已經十二歲了,如果再讀四年級怎麼辦?而且我覺得我一向成績很好,又有補習,於是就大着膽子去報考六年級下學期,一跳就跳了兩年半。我當時回到廣州中華中路居住,就是現在的解放中路,附近有一間叫金陵女子中學,媽媽不讓我去那麼遠讀書,我便因為近而去那裏讀附小六年級下學期。後來升中學時,媽媽也不讓我去遠處,又在原校升讀中一。在金陵讀完初中一,我就深刻地體會到這間學校很差,因為李鳳鳴把校長的位置傳給了自己的女兒陳若勤,她們說自己是國大代表,一些同學就寫“國大兩舞女”──母親和女兒,說她們兩個都是國民黨的人民代表──國大兩代表,母女兩代表,就是說校長這個人不夠正派。大多數同學都轉校,當時我就轉到明德中學初中二,媽媽說比較近,就同意了。1949 年 7 月我讀完初中三時,北京就解放了。我爸爸的意見說是要安全,便要求我們回到中山跟六叔生活,我們在中山還有自己的田地,起碼每年還可以收到幾籮穀,也不會餓死。在中山時我跟我哥都讀中學,我在中山一中讀高一,我哥哥好像讀高三。1952年,我爸爸叫我們全家再出來澳門,方便接受外匯。[ 責任編輯 陳超敏]“納鞋底”,即用針錢縫鞋底。
  • 54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摘 要]《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已於 2006年 4月 1日起開始生效和實施。相比起內地與香港的相應安排,該《安排》雖然有很多可取之處,但在有關公共政策和舉證責任方面的規定存在了一些缺陷。該《安排》實施八年以來的實踐表明︰(一)它總體上來說可以並將會在內地法院司法實踐中得到有效的適用。(二)雖然內地判決仍可在澳門得到認可與執行,但該《安排》很大程度上卻沒有被澳門法院司法實踐所接受。展望未來,為了進一步完善該《安排》,內地法院可以考慮認可與執行澳門的賭債判決,並加入一條有利於認可與執行非本地判決的一般性條款。[關鍵詞 ] 民商事判決 安排 中國 澳門澳門回歸後,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之間各方面的交流日益增多。為了進一步促進兩地一體化、節約司法資源、保護跨境民商事主體的合法權利, 作為兩地民商事領域司法合作舉措之一的《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以下簡稱《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或《安排》),於 2006 年 2 月 28 日簽署,並於 2006 年 4 月 1 日起在兩地正式生效和實施。 《安排》規定了雙方相互認可與執行民商事判決的範圍、程序、條件及其他一些相關事項, 填補了長期以來的法律空白, 創造了一地法院的判決能及時、合理、有效地被另一地法《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問題、實踐及發展涂廣建作者簡介︰涂廣建,澳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黃金龍:《〈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的理解與適用》,《人民司法》(北京)2006年第 05期。詳見最高人民法院第2/2006號司法解釋、澳門特別行政區首席執行官第12/2006號公報、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第24條。內地與澳門先後於 2001年 8月簽署了關於“文書送達”和“調取證據”的安排, 2007年 10月簽署了關於“認可與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這些安排詳見澳門印務局網址︰http://cn.io.gov.mo/Legis/International/3/29.aspx(最後存取時間:2014年3月30日)。關於“文書送達”和“調取證據”的安排的介紹,詳見邵文虹、于曉白:《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司法文書送達與調取證據的安排》,《人民司法》(北京)2001年第12期。有關本安排的概述,詳見HUANG Jin, SONG Lianbin, LI Qingming and LONG Weidi, “Chinese Judicial Practice in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2006,” 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8, No. 3 (Oct 2009), p. 715;宋連斌、楊娟:《對〈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相互認可與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的解讀》,《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佛山)2007年第 03期。不論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前還是成立後,在安排簽署以前,兩地都是各自依據其域內法來處理對方的判決。葡萄牙作為澳門以前的殖民者,並沒有針對此問題與中國內地簽署任何可能曾延伸適用於澳門的國際協議。
  • 55《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問題、實踐及發展院予以承認和執行的機制。 《安排》預計能為內地和澳門帶來雙贏,且對澳門尤為有利,因為澳門過去依據其本地相對寬鬆的規定,已經單方面認可與執行了大部分來自內地的判決,而內地則囿於域內法中有關認可與執行域外判決的嚴格規定,未能給予澳門判決對等的待遇。 迄今為止,該《安排》收到了許多正面的評價,尤其是將其文本與內地及香港的相關安排相比,越能突顯其優越性。然而,在肯定該《安排》的價值的同時,我們也不能否認該《安排》本身存在着一些缺陷。 筆者試圖結合兩地域內法及八年來的司法實踐,探討其中存在的兩個主要問題︰即內地的“公共政策保留”與澳門的賭債判決、《安排》中所規定的“舉證責任分擔”與澳門傳統的司法實踐相衝突的問題,並提出一些完善該《安排》的可行性建議。一、《安排》中兩個固有的問題(一)內地“公共政策保留”與澳門賭債判決的衝突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內地與澳門位於同一主權國家之內,理論上來說,兩地之間不再有主權障礙,因此,有些學者甚至認為,內地與澳門之間的區際法律衝突不再需要國際法律衝突中常見的“公共政策保留”原則。 受一些國家實踐的啟發(諸如在美國某一州一般不能運用“公共政策保留”原則,來拒絕認可與執行其他州的判決),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談判的過程中,上述學者們建議不需寫入“公共政策保留”原則。 然而,一些學者則認為,“一國兩制”政策中的“兩制”應當允許兩地各自維持自己的特色,並在較長的時間內以自己的方式自由發展。鑑於詳見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長黃松有在關安排簽署後的新聞發佈會上的講話︰《內地與澳門將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 2006年 2月 28日, http://old.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96671, 2014年 3月 30日。《內地與澳門將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 2006年 2月 28日, http://old.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96671, 2014年 3月 30日;黃金龍:《〈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的理解與適用》,《人民司法》(北京)2006年第 05期。澳門在認可與執行非本地判決問題上的較開明制度的具體分析,詳見Guangjian Tu,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Non-local Judgments in Macau: A Critical Review,” HongKong Law Journal, Vol. 42 (2012), p. 633.《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相互認可與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以下簡稱《內地與香港判決安排》)與《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的對比及各自的優劣,詳見Xianchu Zhang and Philip Smart,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Conflict ofLaws: On the Arrangement of Mutual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in Civil and Commercial Mattersbetween Mainland China and Hong Kong SAR,” Hong Kong Law Journal, Vol. 36 (2006), p. 553;于志宏:《內地與澳門、香港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安排的比較及評析》,《太平洋學報》(北京)2009年第05期;江保國: 《內地與港、澳民商事判決認可和執行安排比較研究──以香港的實踐為視角》,《法學論壇》(濟南)2007年第05期。黃金龍:《〈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的理解與適用》,《人民司法》(北京)2006年第 05期;宋連斌、楊娟:《對〈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相互認可與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的解讀》, 《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佛山)2007年第 03期。黃金龍:《〈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的理解與適用》,《人民司法》(北京)2006年第 05期;宋連斌、楊娟:《對〈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相互認可與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的解讀》,《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佛山)2007年第 03期;Arthur Taylor von Mehren,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Sister-State Judgments: Reflections on General Theory and Current Practice in the EuropeanEconomic Community and the United States,” Columbia Law Review, Vol. 81, No. 8 (Jun 1981), p. 1054.
  • 56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內地與澳門在社會結構、經濟制度、文化傳統和法律原則上還有相當的差異,在區際法律衝突中接納“公共政策保留”制度,能確保各自法律的獨立性,並保證各自法律制度下人們的一些生活習慣不被打亂。 經過激烈的討論和慎重的考慮,大家最後一致認為,儘管在一個主權之下應尋求更緊密的司法合作,但在現行的政治體制下,“公共政策保留”在區際法律衝突中仍有存在的必要。 因此,與我國許多其他區際司法合作安排中規定一樣, 內地與澳門《安排》中的第11條第(6)款規定了公共政策條款,該款規定:“﹝內地法院可以拒絕認可澳門判決,如果﹞在內地認可和執行判決將違反內地法律的基本原則或者社會公共利益;﹝澳門法院可以拒絕認可內地判決,如果﹞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認可和執行判決將違反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原則或者公共秩序。”從該條款可知,在面對對方法院的判決時,即便該判決滿足了認可與執行的其他所有條件,內地或澳門法院仍有可能以“公共政策保留”原則為由,拒絕認可與執行對方的判決。需要特別關注的是︰內地法院是否仍應該、或可運用“公共政策保留”條款,來拒絕認可與執行來自澳門的賭債判決?眾所周知,博彩業是澳門的支柱產業,根據澳門法律,一些賭債是合法且可以通過訴訟追償。 相關資料顯示,澳門博彩業 60- 70%以上的稅收來自賭場中的VIP房(即貴賓廳),而這些房間大多為顧客(或者說賭徒)提供諸如“先借後還”等的賭場信貸服務。 澳門賭場信貸在 2004年被合法化, 現在,VIP房間中的顧客大多來自內地。如果由於某種原因,賭債不能通過其他的方式追回,賭場可在澳門的法院進行起訴,澳門法院對此所作的判決,有可能要前往內地去認可與執行,因為賭徒大多在澳門並無或沒有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但在內地可能仍擁有財產。 然而,內地的傳統觀念對賭博強烈反感,這在相關公法的條款中有明顯的反映。 與這些公法條款相呼應,內地民事法律中規定為賭博提供信貸是非法的,不享有黃金龍:《〈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的理解與適用》,《人民司法》(北京)2006年第 05期;宋連斌、楊娟:《對〈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相互認可與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的解讀》, 《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佛山)2007年第 03期。Guobin Zhu, “Inter-regional Conflict of Laws under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Revisiting Chinese LegalTheories and Chinese and Hong Kong Law,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Judicial Assistance,” Hong Kong Law Journal,Vol. 32 (2002), p. 615.詳見內地與澳門關於“文書送達”和“調取證據”的安排第 8條第(2)款。詳見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第 11條第(6)款。認可與執行的其他條件,詳見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的第11條。《澳門民法典》第1171條規定:“特別法有所規定時,賭博及打賭構成法定債務之淵源;涉及體育競賽之賭博及打賭,對於參加競賽之人亦構成法定債務之淵源;如不屬上述各情況,則法律容許之賭博及打賭,僅為自然債務之淵源。”詳見王長斌:《澳門賭債在大中華地區的追償》,《澳門法學》(澳門)2011年第 2期。王長斌:《澳門賭債在大中華地區的追償》,《澳門法學》(澳門)2011年第 2期。詳見第 5/2004號賭場賭博和打賭條例第 4條,該條規定:“賭場中依法提供的信貸構成法定債務之淵源。”關於追償賭債的其他方法,據筆者瞭解,在部分案例中的確存在訴諸暴力,內地賭徒債務人有被打致殘廢甚至被殺的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3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70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 57《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問題、實踐及發展追償請求權。 此外,還有更明確具體的規定:為非法行為(這裏顯然包括賭博)提供借貸不但不受法律保護,相反,借方和貸方都將受到懲罰。 因此,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的實施,在賭債判決問題上將可能出現兩難困境:如果允許內地法院以“公共政策保留”為由拒絕認可澳門法院的賭債判決,那麼澳門博彩業甚至整個澳門將可能遭受巨大的損失;如果不允許,這將明顯有違內地的公共秩序。令人遺憾的是,在協商、談判該安排的過程中,雙方代表都沒有提及這個在實踐中非常重要的問題。不過,筆者認為,由於博彩業是澳門的支柱產業,該產業的發展離不開內地市場,所以澳門賭債判決在內地的認可與執行,是司法實踐中必然出現的難題,也是直接影響澳門未來發展的一大問題。澳門賭債判決與內地公共政策的衝突和解決,我們遲早都得面對。(二)《安排》中所規定的“舉證責任分擔”與澳門傳統司法實踐的抵觸在民事訴訟中,人們普遍認為應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對於外國判決的認可與執行,一般也應由提出請求認可與執行的當事方證明相關條件已經具備,另一方如果要反對,則應證明這些條件不具備。 內地與澳門的判決安排則規定,申請認可與執行的當事方除了應當提供生效判決書副本,或經作出生效判決的法院蓋章的證明書外,還應提供證明無行為能力人的合法權利已得到保護的文件,在必要的時候,也應提供相關文件,以證明作出判決的法院已按第11條第(4)款的規定,依合法程序傳喚被告。 雖然《安排》沒有對其他事項的舉證責任作出明確的規定,然而筆者的理解是︰從安排的整體框架來看,要麼是申請人,要麼是被請求方法院應當承擔。申請人可能需要承擔所有其他條件的舉證責任,或者至少要承擔第11條第(2)、(3)、(5)款規定的舉證責任,而被請求方法院則可能須承擔第 11 條第(1)、(6)款規定的舉證責任。 根據《安排》的第 9 條,拒絕認可與執行的一方當事人要想成功反駁另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就應進行抗辯並證明所涉判決被認可和執行的條件沒有完全得到滿足。 由此可見,上文提到的舉證責任分擔的一般原則,基本被《安排》所採納。內地法律在處理認可與執行外國(非本地)判決的舉證責任問題上,也是遵循了上述的一般原則, 但澳門法律對這個問題的處理方法卻非常特別。不論回歸前還是回歸後,根據《澳門民事訴訟法典》和澳門法院的實踐,在認可和執行非本地判決時,首先都假定那些認可與執行的條件業已具備,如︰該非本地判決是否終局判決、作出判決的非本地法院對案件是否有合法的國際管轄權、被告是否被合法傳喚、本地法院是否不存在受理在先的平行訴訟、本地法院是否已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 58條第(5)款規定:“與公共利益相違背的法律行為無效。”《中國合同法》第52條第(5)款規定:“與法律或行政法規中的強制規則相違背的,合同無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相關意見》第11條規定:“貸款人明知借款人將貸款用於非法目的的,借貸關係不受法律保護。涉案人民法院應懲罰雙方當事人……”Graeme Johnston, The Conflict of Laws in Hong Kong, Hong Kong: Sweet & Maxwell, 2005, p. 551.詳見《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第 7條和第 11條第(4)款。詳見《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第 3至 9條和第 11條第(1)、(2)、(3)、(5)、(6)款。詳見《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第 9條。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 64條和第 235條。
  • 58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出或認可與所涉判決相衝突的判決等。 換句話說,申請認可與執行非本地判決的當事方,不需要證明非本地判決符合法定認可和執行的條件,而是反對認可與執行的當事方,如果他想成功反對的話,必須證明所涉非本地判決不符合法定的要求而應當被拒絕認可和執行。澳門本地的法律、司法實踐與《安排》之間就舉證責任分擔的衝突似乎不應該成為一個問題,因為《安排》生效後,當內地判決需要在澳門得到認可與執行時,澳門法院理應直接依據《安排》的規定,放棄本地的傳統做法,對內地的判決予以認可和執行。但是,鑑於澳門本地法中設定的認可與執行外來判決的條件,並不比《安排》中規定的要求高, 因此,《安排》生效後,對申請人的舉證責任的要求反而變高,這將會使內地判決依《安排》而在澳門的認可與執行變得更為困難(而非更容易)。這樣一來,便有違締結該《安排》的初衷。二、《安排》八年來的實踐(一)《安排》在內地的實踐眾所周知,內地繼承了大陸法法系的傳統,它沒有建立起像英國或香港這些普通法法系國家/地區那樣規範的案例報告制度。為了提高判決的透明度,同時也為了便於互相借鑑,尤其是不同區域間互相參考,內地最高法院近年來鼓勵下級法院公開其判決,但筆者至今卻沒有找到任何內地法院依據《安排》認可與執行澳門判決的公開報導。 不過,筆者通過學術交流,得到了一份內地法院依據《安排》作出的認可和執行澳門判決的裁決書副本,這是從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獲取的。珠海市是離澳門最近的內地城市,也是可能找到這類案件的最理想的地方。這是一起涉及一名來自珠海的被告,在澳門實施殺人行為的案件,澳門一審法院判處被告有期徒刑18年,並同時須向被害人的繼承人賠償損失。 由於這名來自珠海的罪犯在澳門沒有財產(而在珠海有),澳門法院判決中民事賠償的部分被提交到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並要求認可和執行。 經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確認後,該案是屬於《安排》的適用範圍。 儘管澳門判決對詳見《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 1200條和第 1204條、澳門回歸前澳門高等法院二審 786/1998號案件、澳門終審法院002/2006號案件、澳門中級法院057/2000和099/2005號案件。Guangjian Tu,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Non-local Judgments in Macau: A Critical Review,” Hong Kong Law Journal, Vol. 42 (2012), p. 633. 該文系統闡述了澳門認可與執行非本地判決應滿足的條件和舉證責任的分擔。通過比較《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 1200條和《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第 11條,即可發現《安排》中規定的認可與執行的條件,基本上是以澳門法律中的規定為範本。對澳門認可與執行非本地判決條件的論述,詳見GuangjianTu,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Non-local Judgments in Macau: A Critical Review,” Hong Kong Law Journal,Vol. 42 (2012), p. 633.近些年來,雖然內地最高人民法院為了給下級人民法院提供更多的司法實踐上的指導,已越來越多地公佈一些典型案件,但是像在普通法系國家那樣所實行的系統化的案件報告制度,在中國內地仍沒有建立起來。從《安排》可知,在內地 衹有中級人民法院纔有權認可與執行來自澳門的判決,詳見《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第 4條。詳見澳門一審法院 2008年 12月 4日作出的CR2-08-0153-PRC號判決,筆者存有該判決。詳見珠海中法 2010年民執字第 1號。詳見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第1條第(2)款,該款規定:“……本安排亦適用於刑事案件中有關民事損害賠償的判決、裁定……”
  • 59《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問題、實踐及發展被害人人身損害,及被害人丈夫和女兒精神損害的確定賠償額度,遠比珠海法院就同一案件可能作出的判決賠償額高出幾倍, 但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還是毫不猶豫地裁定認可與執行澳門法院判決中的民事賠償部分,而並未考慮“賠償額過高”的問題。在裁決過程中,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僅簡單地指出《安排》中規定的認可與執行的條件已經得到滿足,而並未對一些細節問題作太多分析,如:是否符合管轄權要求、依據內地實體法或內地衝突法規則指定的實體法判決中的賠償額是否過高而可能違反了內地的公共秩序等。迄今為止,筆者尚未發現內地法院以“公共政策保留”為由拒絕承認澳門法院賭債判決的直接報導。不過,筆者在大眾媒體上卻發現了幾起與這個問題密切相關且值得關注的案件,這些案件都很類似︰即原告在內地法院起訴被告,要求追償在澳門產生的賭債。 在這些案件中,內地法院都根據內地法律以賭債為非法債務、違背內地“公共政策”為由,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如果案件正式進入了司法程序的話,即便根據內地的衝突法規則,這些案件還是要適用澳門這一認為賭債合法的地區之實體法為準據法。據此,基本可以推斷的是,在司法實踐中,內地法院很可能會同樣以“公共政策保留”為由,拒絕認可和執行來自澳門的賭債判決。(二)《安排》在澳門的實踐一般來說,澳門中級法院和終審法院的判決,可在澳門法院系統專屬官方網站上查到。 因此,如果有澳門中級法院審理的關於認可和執行內地判決的案件,在這個網站應該都能找到。筆者通過系統搜索,發現從安排簽訂到現在,確有一批依據《安排》進行處理的案件。 依澳門法院不同的處理方式,這些案件大概可分為三類情形︰第一類 在這些案件中,《安排》完全被忽略。儘管法官應該知道《安排》的存在且知曉其應當被適用,但法官並沒有對此予以關注,仍然衹像《安排》締結前一樣,僅適用澳門域內法澳門判決確定被害人人身損害的賠償額為120萬澳門幣,被害人丈夫及女兒的精神損害賠償額為40萬澳門幣。如果本案在內地審判,衹可能判決上述數額的四分之一或更少;詳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而在外國的情況,如果一外來判決確定的賠償額“過高”,很有可能得不到本地法院的認可與執行,詳見 Dieter Martiny,“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Money Judgments in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American Journal ofComparative Law , Vol. 35, No. 4 (1987), p. 721.有關一起珠海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和一起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審判案件的報導,詳見《涉澳案件增多珠海中院巧破兩地法律差異審判難點》, 2010年 11月 10日, http://news.jcrb.com/jxsw/201011/t20101110_464329.html, 2014年 3月 30日。此外,《法制日報》2010年 11月 9日也報導了珠海的案件,《人民法院報》2010年 9月21日也報導江蘇的案件。更多此類案件詳見王長斌:《澳門賭債在大中華地區的追償》,《澳門法學》(澳門)2011年第 2期。其他學者也持相同的觀點,詳見 Jie Huang, “Inter-regional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Civil and CommercialJudgments: Lessons for China from US and EU Laws,” Journal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2010, p. 109.澳門特別行政法院網址︰http://www.court.gov.mo/c/cdefault.htm 。一般而言,澳門初級法院審判的案件並不對外公佈,因此在這個網站上找不到初級法院的判例。《內地與澳門安排》和澳門域內法都規定,澳門中級法院對認可內地判決的案件有管轄權,澳門初級法院有權執行已被澳門中級法院認可的內地判決,詳見《內地與澳門安排》的第4條、《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第36條、《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 24條和 1203條。筆者找到了幾十起這樣的案件。
  • 60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的相關規定,來處理來自內地的判決。 這類案件佔一半以上。第二類 在這些案件中,法官在判決的推理階段開始時確實提及了《安排》,以表明他們在做決定時考慮到了《安排》的規定,然而,情況也就僅此而已。在簡單提及《安排》後,法官堅決認為澳門本地法中對承認非本地判決的要求和方法必須得到遵守。因此,在後面的推理中,包括承認的條件以及這些條件的舉證責任的分擔,都又回到了《安排》締結前的做法, 法官們仿佛是為了提及《安排》而提及。儘管他們都知道有新的相關區際法律文件需要予以考慮並遵守,但他們卻仍然沒有真正接納它。這類案件大概佔 20% 左右。第三類 在這些案件中,法官一併考慮《安排》和澳門域內法,並將《安排》放在首要位置。他們首先考慮《安排》第 11 條中的條件,然後參考《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 1200條中的條件,最後考慮《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 1204條關於舉證責任分擔的規定。在這之後,儘管法官最終會思考案件是否同時滿足了《安排》第 11 條和《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 1200條,但其對案件的處理手法,看上去更加像是在適用澳門域內法而非《安排》。 從表面上來看,法官們仿佛在認可內地判決時極力想使《安排》和澳門域內法同時得到滿足,但這樣做勢必存在邏輯問題。這類案件約佔 25% 。從上述實證研究可以發現,雖然《安排》在簽署後本應被適用,但在司法實踐中,澳門中級法院卻並沒有真正運用它來認可來自內地的判決。不過,值得慶幸的是,雖然澳門法院主要依據澳門域內法來處理上述案件,但上述內地判決還是在澳門得到了認可和執行。三、分析與建議像在其他領域的司法合作一樣,一般情況下,內地法院請求澳門法院給予司法協助的數量,遠比澳門法院請求內地的要多,因為內地在人口、地域、法院數量上都比澳門要多(大)得多。因此,我們理應看到,較多的內地判決和較少的澳門判決需要得到對方的認可與執行。 上文的實證研究也驗證了這一點,即《安排》簽署後,內地法院有幾十個判決需要請求澳門法院予以認可與執行,而筆者僅找到一個澳門判決在內地法院得到了認可和執行的例子。詳見澳門中級法院第520/2007、184/2009、355/2010、438/2010、444/2010、450/2010、487/2010、694/2010、247/2011、 671/2011、 761/2011號案。在隨機抽取的 20個案件中有 11個屬於此類情形。詳見澳門中級法院第 99/2005號、 16/2008、 415/2009、 118/2010號案;澳門終審法院第 43/2009號案。在隨機抽取的 20個案件中有 4個歸為此類情形。詳見澳門中級法院第703/2010、731/2008、140/2011、590/2011、 613/2011號案。在隨機抽取的 20個案件中有 5個歸為此類情形。關於內地與澳門 2001至 2012年,在“文書送達”和“調取證據”方面司法協助的情況和統計資料,詳見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2013年出版的《司法年度年報》,筆者保存了該年報。當然還有其他一些因素,諸如當地司法習慣和本地法的一些特別規定,會影響一地請求另一地提供司法協助的數量。理論上講,由於內地法院的報告機制不完善,我們不能完全確定是不是真的僅此一個案例,但筆者相信文中的陳述基本正確。
  • 61《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問題、實踐及發展由於歷史原因,內地在域內法中尚未建立起成熟的、關於認可與執行外國(非本地)判決的機制。碰到外國 (非本地) 判決時,內地通常採取較生硬的、非此即彼的做法:如果兩國(地)之間存在條約義務或在實踐中存在互惠,就直接認可與執行外國(非本地)的判決;如果不存在條約義務或互惠,一概不予認可與執行。 然而,沒有歷史的傳統,也就沒有歷史的包袱,缺乏成熟的域內法機制有時也不失為一種優勢,因為一旦內地加入了國際(區際)協議,就會忠誠地履行協議的義務,而不需顧及本地法傳統的做法。此外,在政治上而言,內地一直致力於向澳門傳遞一種寬仁和支持的姿態,所以筆者相信,更多的內地法院將會像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樣,根據《安排》對來自澳門的判決予以認可和執行,即使有些法院不願意這樣做,最高人民法院也會促使其如此。因此,可以預期的是,雖然至今還沒有太多關於此類案件的報導,但《安排》在內地必將得到普遍、成功的實施。儘管如此,筆者擔心由於內地法院相對欠缺處理外國(非本地)判決的經驗,將來或會有一些法官在沒有合理地調查、質詢案件的具體情況下,盲目地根據《安排》而承認來自澳門的判決,或就認可與執行澳門判決中出現的具體問題(因為《安排》中沒有規定)而無所適從。因此,內地法院將如何解決諸如澳門判決賠償額過高、澳門法院基於過度管轄權所作的判決等具體問題,仍有待觀察。實施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地一直強調和追求較高的社會倫理、道德標準。因此,內地法律對賭博及類似行為產生的債務持一種“厭惡”和“不能容忍”的態度。由此可知,雖然目前沒有案件能直接證明內地不會承認來自澳門的賭債判決,但從澳門的賭債在內地不能訴諸法院得到追償的事實,基本上可以推斷澳門法院所作的賭債判決將在內地得不到認可和執行。但是,如果我們能冷靜思考一下的話,賭債判決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可怕,實際上,一些法域包括香港都能認可和執行賭債判決。 從衝突法一般理論的視角來看,本地法院認可與執行外國(非本地)賭債判決的行為,並不等同於本地法院作出支持賭債的判決的行為。正如一國雖不能准許一個來自允許一夫多妻制的伊斯蘭教國家男子,與本地女子在本地重複結婚,但卻可以接受他們在伊斯蘭教國家締結的一夫多妻制婚姻在本地的效力,一國法院可以認可與執行另一國法院作出的將賭債視為合法的判決,哪怕被請求法院自己並不會在本地做出賦予這種法定權利的判決。 換句話說,即便一法域不能在本地創設某項權利,但其他法域依法設定的該項既得權利,在本地應可得到認可和執行。博彩業是澳門最大的產業,這個產業的主要收入來源是賭場信貸。因此,內地認可與執行來自澳門的賭債判決,將是祖國對澳門最真切、最現實的支援,也能很大程度上實現澳門締結該《安排》的真正目的。內地認可與執行澳門的賭債判決,也可以避免內地賭徒在澳門贏錢後能把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 265條和第 266條。詳見《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第 11條第(1)款。 王長斌:《澳門賭債在大中華地區的追償》,《澳門法學》(澳門)2011年第 2期;趙斐︰《賭場信貸的法律研究》,碩士學位論文,澳門大學,第 102- 155頁。趙菲共研究了 12個法域對外國賭債判決的認可與執行的情況。黃進、郭華成:《澳門國際私法總論》,澳門︰澳門基金會,1996年,第159頁。黃進、郭華成:《澳門國際私法總論》,澳門︰澳門基金會,1996年,第159頁;James Fawcett, Janeen Carruthers,Peter North, Cheshire, North & Fawcett: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14th ed., Oxford: OUP Oxford, 2008, pp. 24- 26.
  • 62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據筆者的瞭解,一些案件中內地的賭債債務人因不願或不能償還賭債而被殺或被嚴重致殘, 如果有合法的救濟途徑,這種情況將會減少或避免。通過比較《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1199至1205條和之前適用於澳門的《葡萄牙民事訴訟法典》第1094至1102條,便很容易得出這個結論。Guangjian Tu,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Non-local Judgments in Macau: A Critical Review,” Hong Kong LawJournal, Vol. 42 (2012), p. 633.黃金龍:《〈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的理解與適用》,《人民司法》(北京)2006年第 05期;于志宏:《內地與澳門、香港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安排的比較及評析》,《太平洋學報》(北京) 2009年第 05期。澳門代表團提出的“大膽”文本內容包括:公證債權文書應得到相互認可與執行,一方的判決應被另一方自動認可,除非所涉判決需要在請求方被執行。另外,在談判“文書送達”和“調查取證”的安排時,澳門代表團甚至建議可以到對方直接送達,詳見邵文虹、于曉白:《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司法文書送達與調取證據的安排》,《人民司法》(北京)2001年第 12期。詳見《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第 24條。《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1199條規定:“澳門以外地方之法院或仲裁員所作關於私權利之裁判,經審查及確認後方在澳門產生效力,但適用於澳門之國際協約、屬司法協助領域之協議或特別法另有規定者除外。 ”于志宏:《內地與澳門、香港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安排的比較及評析》,《太平洋學報》(北京)2009年第 05期。錢帶回內地,而輸錢後賭債卻在內地不能追回的不平衡現象。如果我們不能讓當事人通過合法的途徑追回賭債,甚至會促使賭債的追償人訴諸暴力,導致一些惡性案件發生,這顯然不是我們希望看到的。 綜上所述,筆者建議內地法院在實施《安排》時,可以考慮不以“公共政策保留”為由排除澳門的賭債判決在內地的認可和執行。澳門回歸後,認可與執行非本地判決的法律制度,基本上與之前的澳葡時代一樣。 法院的司法實踐基本上也跟從了過往的一些做法,大多按照老方法來對法條留下的空間予以填補。這些因素促使澳門形成了一套相對成熟的認可和執行非本地判決的制度。 雖然在協商、談判《安排》的過程中,澳門政府代表團表現出非常積極的態度,甚至草擬和提出了一些相當“大膽”的文本, 但習慣於舊式葡萄牙傳統的澳門司法系統(法院),則持截然不同的觀點和立場。有人甚至質疑《安排》本身的合法性和對澳門司法系統的約束力,因為《安排》是由行政法務司司長而非澳門特區政府行政長官簽署的。 正如上文的論述,我們可以看到《安排》也被澳門一些法官完全忽略,整體上來講,它並沒有真正在澳門法院得到運用。澳門法院在處理來自內地法院的判決時,仍主要運用已有的舊制度和老一套的做法。但是,澳門法律卻明確規定,澳門締結的國際條約或區際協議優先於其本身的域內法。 澳門法院一方面認為有義務優先適用區際協議,另一方面又不願放棄自己的法律傳統,這種矛盾心理導致了上述一些判例中,《安排》雖被提及甚至被置於本地法之前,但卻並沒有實質性地被適用。很不幸的是,澳門法院對傳統規則依賴的惰性,戰勝了適用新安排的衝動。由於《安排》對認可與執行對方判決的條件,基本上是以澳門法律中的規定為範本, 因此,有人認為澳門法院不適用《安排》的關鍵原因,是在於《安排》對舉證責任分擔的不同規定。不過,所幸的是澳門域內法對舉證責任分擔的獨特規定,實際上使內地判決在澳門的認可與執行比不適用《安排》更為容易,這不但不違背《安排》簽訂的目的,反而更一致,當然這實屬巧合,否則,澳門法院將不得不調整其實踐做法,以適應《安排》。然而,雖然內地判決依據
  • 63《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問題、實踐及發展例如德國已加入的一些雙邊判決,承認和執行的條約中就有此類“有利認可”的原則的規定,詳見Dieter Martiny,“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Money Judgments in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American Journal ofComparative Law , Vol. 35, No. 4 (1987), p. 726.詳見《內地與澳門判決安排》第 23條第 2款。張憲初:“澳門對中國民商事區際司法協助發展的貢獻及其特色”,《比較法研究》(北京)2010年第 3期。澳門原域內法實踐來處理會更為有利,但澳門必須解決域內法與《安排》之間存在衝突的邏輯問題,《安排》的法律效力層次,顯然要高於澳門的域內法。筆者認為,如果將來有機會修訂《安排》,最好的方法應當是在《安排》中加入一條有利於承認與執行對方判決的一般性條款,該條款內容可設計為:“如果被請求方的域內法規則的適用能使對方的判決更容易在本地得到認可和執行,被請求方的域內法規則可以得到適用。” 由於內地域內法對認可與執行外國(非本地)判決的嚴格規定,即便存在這樣的條款,我們可以預見,來自澳門的判決仍會依據《安排》而得到認可與執行。毫無疑問,內地與澳門有關民商事判決認可與執行的《安排》的簽署,使我國在區際司法合作上向前邁了一大步。這對澳門方面尤為有用,因為依據《安排》,澳門的判決可在內地得到認可與執行,但《安排》自身也存在一些缺陷。雖然《安排》中有條文規定內地與澳門應該每年就《安排》的實際執行情況進行通報, 可是至今為止,筆者尚未看到任何有關此方面的官方公報。 筆者所作的實證研究表明,《安排》仍有一些有待改進之處,展望未來,內地應當考慮認可與執行澳門的賭債判決。為解決澳門域內法實踐與《安排》的邏輯矛盾,《安排》中應該加入一條有利於認可和執行的一般性條款,為澳門法院提供一條“退出”路徑。若果如此,兩地居民的私人權利將可以通過《安排》得到更好的保護。[ 責任編輯 陳超敏]
  • 64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摘 要] 應用PPP-UIP-RIP模型檢驗,對澳門與香港之間商品市場、金融市場以及實際資本市場的融合程度進行分析,證明了在實際資本流動方面,澳門與香港、美國之間的融合程度非常低,此結論為改變澳門幣目前的匯率制度和深化澳門的金融制度改革提供了科學依據。為此,應改革澳門的匯率制度,實施澳門幣與港幣脫鈎並與人民幣掛鈎;建立澳門人民幣離岸市場,強化澳門的葡語國家聯繫平臺作用,大力推動金融產業發展;充分利用國家建設橫琴新區的機遇,將橫琴作為三幣流通的試驗區,拓寬澳門幣的流動範圍,從而改變澳門幣的弱勢地位,並為中國資本項目的全面開放提供經驗。[關鍵詞 ] 澳門幣 港幣 PPP-UIP-RIP模型 實際資本流動一、歷史考察澳門幣與港幣的起源不同,形式也不同。最初的澳門幣是紙幣,誕生於1906年;而最初的港幣則是銀元,誕生於1866年。1872年,香港政府授權滙豐銀行印發紙幣,代替銀元在市面上流通。隨着時間的推移,兩者的演變歷經蹉跎,形成了現在花開兩朵的局面。追溯歷史,1905年9月4日,葡萄牙大西洋銀行與當時的澳門政府達成了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協議,即由該行代表澳門政府發行澳門貨幣。 1906年 1月 27日,首批面額為 1元和 5元的澳門紙幣在澳門市面上正式流通。 1952年 6月,澳門的鑄幣也應運而生。 1961年 2月 1日, 1945年版的正面印有牌坊圖案的 500、 50、 10元面額及印有賈梅士(Luís de Camões)像的 25元鈔票停止流通。澳門幣在維護澳門經濟金融穩定發展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然而,在澳門幣發行的初期,澳門居民仍習慣使用銀元,不認可澳門幣,甚至到銀號以“貼水”形式兌回銀元。澳門幣衹在日常交易中充當小量流通的支付貨幣。到了抗日戰爭時期,澳門作為中立區,幸運地免遭戰爭的蹂躪。澳門穩定的社會經濟背景,立即吸引了大批香港商賈來澳門經商定居,港幣也隨之大舉流入。抗戰結束後,港幣與澳門幣在澳門同時流通的格局基本形成。直到現在,隨着港澳兩地人員往來日趨頻繁,加上兩地經濟總量的差距持續增大,作為體現等價值物的澳門幣背後的經濟規模甚為渺澳門幣與港幣的關係研究──基於商品、金融及實際資本市場的融合程度視角分析王 森作者簡介︰王森,暨南大學國際商學院教授、經濟學博士。珠海 519070
  • 65澳門幣與港幣的關係研究──基於商品、金融及實際資本市場的融合程度視角分析小,澳門幣在市場流通量上顯然無法與港幣抗衡,這使得港幣在澳門的流通地位越來越鞏固。20世紀60年代以後,香港資本大規模進入澳門經濟的各個領域,帶動了兩地以貨幣為基礎的全面合作。70年代中期以後,香港經濟成為澳門經濟起飛的重要動力。港澳貿易在澳門進出口貿易總額中一直佔較大的比重,而香港一直是澳門出口加工業的最大投資者,澳門現代出口加工業在很大程度上是香港製造業的延伸。澳門幣與港幣也因此經歷了一個因香港經濟快速增長而同步發展的過程,當中產生的貨幣替代情況也越加深入。 1980年 1月,澳葡政府進行金融體制改革,建立了澳門官方發行機構,並與大西洋銀行達成協議,新發行的澳門紙幣繼續冠以大西洋銀行的頭銜,由大西洋銀行代理發行,而鑄幣則由新成立的澳門發行機構負責發行。澳門幣在1980年代已開始與港幣實行聯繫匯率制度,以 1.03澳門元兌換 1港元。 由於港幣與美元實行聯繫匯率制度,所以澳門幣與美元間接掛鈎,匯率約為1美元兌8澳門元。澳門沒有管制澳門幣與外幣的進出境,遊客可在澳門的酒店、銀行、兌換店等地自由兌換貨幣。儘管當初澳門幣的發行目的,更多是為了體現殖民主義者的意志,但作為澳門經濟的杠杆,澳門幣經過了一百多年的的演變後,逐漸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即維持澳門幣與港幣掛鈎並間接與美元掛鈎的固定匯率制度,為維護和提高澳門幣的信用地位和可兌換性而保持充分的儲備基礎起了積極作用。在歷史的長河裏,澳門幣的發展一直比較穩定,在包括2007年在內的歷次經濟危機中並沒有受到太大的衝擊,實屬貨幣發展史上的一大奇跡。一個值得注意的情況是,澳門幣的發展一直比較疲軟。澳門回歸前的1998年底,港幣在澳門M1和M2貨幣供應量中的比重分別是 48.1%和 52.8%,比澳門幣的 42.0%和 29.9%高出許多,港幣的強勢替代效應使澳門幣在流通領域和貨幣供應上都處於弱勢。近十年來,澳門幣與港幣是負相關狀態。統計數據表明,澳門幣的廣義貨幣供應量呈下降趨勢,而港幣的廣義貨幣供應量在穩定上升,且總量已大幅超過澳門幣,為澳門地區貨幣供應總量的50%以上。在澳門居民的儲蓄貨幣中,港幣的比例幾乎是澳門幣的一倍,換句話說,對於幣值穩定性來講,澳門居民對港幣的信任度遠遠大於澳門幣,港幣在澳門的潛在流動能力是持續擴大的,因此澳門幣的走弱幾乎已成定局。在港幣的替代效應穩定擴大和人民幣強勢的雙重背景下,澳門幣迫切地需要找出強化的新路徑。二、實證分析筆者利用 PPP-UIP-RIP檢驗框架(購買力平價-非拋補利率平價-實際利率平價模型)對香港與澳門之間的商品市場、金融市場以及實際資本市場的融合程度進行分析。由於港幣與美元掛鈎,在研究香港和澳門經濟融合的時候,需要加入對香港和美國經濟關係的分析,從而更嚴謹地得出兩地經濟融合的程度,更清晰地看出澳門幣與港幣的關係。(一)PPP-UIP-RIP分析框架PPP-UIP-RIP模型由 Yin Wong Cheung、Menzie D. Chins和 Eiji Fujii在 2003年提出,又在 2006年完善的一種分析框架,他們把任意兩個經濟體之間的事前實際利率差異用公式表示為:1983年9月27日,澳葡政府宣佈:兌換港幣的聯繫匯率制度於當日起,以1.03澳門元兌換1港元的標準,實施固定聯繫匯率制度。
  • 66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1)其中, 代表一個經濟體在 t期對第 t+k期的預期實際利率,上標 e表示該變量是事前預期的變量, *表示該變量代表的是另一個經濟體。事前實際利率等於對應的名義利率 it, k減去同期內的預期通貨膨脹率 。整理(1)式右端可以得到:(2)方程(2)中的幾個變量是事前預期變量,而非事後實際值,假設經濟主體的預期為理性預期,則預期值為實際值的無偏估計,此時可用事後方程式進行檢驗。其中, 表示預期貨幣的貶值率,由下式決定:(3)方程(3)中, st和 分別表示貨幣在 t期匯率和預期 t+k期的匯率,二者皆為對數形式。由匯率理論可知方程(2)中, 代表對非拋補利率平價的偏離(下文用UID表示),非拋補利率平價的成立是依靠在外匯市場和貨幣市場上的套利實現的,它描述的是資金流動的自由程度;而 代表對相對購買力平價的偏離(用 PPD表示),購買力平價的成立是依靠在商品市場上的套買套賣實現的,它刻劃的是商品自由流動程度。因此兩個經濟體間的實際利率差異(用RID表示)可分解為兩種平價偏離之差,在經濟學理論中,實際利率被視為實物投資的成本,如果兩個廠商可以自由選擇在兩個經濟體進行投資,即實際資本可以自由流動,則兩個經濟體之間的實際利率差異應該為零,因此實際利率平價可以用來檢驗兩個經濟體之間的實際資本流動狀況。(二)數據來源筆者使用的數據為2001至2011年的月度數據,為了考察美國次貸危機對經濟的影響,以危機產生時的2007年為界限,將整個樣本劃分為兩個子樣本。其中,通貨膨脹率用CPI指數進行計算,香港CPI數據來自香港政府統計處、澳門CPI數據來自澳門統計暨普查局、美國CPI數據來自美國勞工部(Department of Labor)。香港名義利率由香港滙豐銀行提供,為港幣存款大於或等於 15萬的 1年期儲蓄存款利率;澳門名義利率來自澳門金融管理局,為金融匯票 1年期利率;美國名義利率為聯邦基金利率,來源於Wind數據庫。香港與澳門、美國的匯率數據均來自ONADA數據庫。(三)檢驗分析根據平價條件,運用計量經濟學中的平穩時間序列概念進行檢驗可知:如果兩個經濟體間的平價偏離序列在統計上是平穩的,不存在單位根,即任何對平價的偏離都是短暫而不可持久的,偏離序列存在着均值復歸的傾向,則可以認為該平價條件是成立的。反之,若某平價偏離序列存在單位根,則認為該平價條件不成立。常見的時間序列檢驗方法較多,筆者採用的是檢驗功效相對較高的 KPSS檢驗。(1)購買力平價檢驗(表 1)。通過檢驗 2001至 2011年香港與澳門、美國之間通貨膨脹率的偏離,得出三地商品市場的融合程度(香港與美國之間的數據作為參照值)。
  • 67澳門幣與港幣的關係研究──基於商品、金融及實際資本市場的融合程度視角分析表 1 購買力平價檢驗港幣/澳門幣 美元/港幣檢驗形式 統計量 檢驗形式 統計量PPD(2001-2007) (I) 0.060547 (IT) 0.109804PPD(2008-2011) (I) 0.257204 (I) 0.256150PPD(2001-2011) (I) 0.188786 (IT) 0.109235表中符號解釋:(1)( IT )表示檢驗方程中含截距項和趨勢項,( I )表示檢驗方程中衹含截距項。(2)數據均可以在 5 % 的顯著性水平上接受序列平穩的原假設。(3) 的值通過兩地貨幣與美元間匯率換算所得,並不是固定匯率值相減。(4)* 表示在 5 % 的顯著性水平上不可拒絕原假設。表1的檢驗結果說明,香港與澳門、美國之間的購買力平價檢驗在三個時段的檢驗結果基本相同,即在統計上都無法拒絕兩個平價偏離序列具有平穩性的原假設,在長期內,港幣與澳門幣、美元的購買力平價是成立的。事實上,香港和澳門均是一個高度開放的經濟體,兩地商品可以自由在市場上流動。兩地國際貿易程度高,對外貿易依存度不斷上升(除了香港 2008年有小幅下滑)。其次,兩地地理位置臨近、商品運輸成本低廉、商品進出口關稅逐步降低等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加上港幣與澳門幣採用固定匯率制進行兌換,兩幣幣值相差較少,兩地居民來往不受限制,使兩地相對物價水平趨於一致,從而實現港澳購買力平價關係。儘管香港經濟越來越依賴於中國內地,但美國仍然是香港重要的交易夥伴,香港經濟對美國經濟的依賴性在短期內難以改變,加上自1983年10月以來,香港一直實行釘住美元的聯繫匯率制度,兩地相對物價水平受匯率影響。因此,香港和美國的商品市場融合程度仍然較高。研究表明,雖然2007年美國爆發次貸危機,但這顯然沒有對香港與澳門、美國之間商品市場的融合造成影響,這也說明三地商品市場融合程度高、相對物價水平趨於一致,基本滿足購買力平價理論。(2)非拋補利率平價檢驗(表 2)。通過檢驗 2001至 2011年香港與澳門、美國之間名義利率的偏離,得出三地金融市場的融合程度(香港與美國之間的數據作為參照值)。表 2 非拋補利率平價檢驗港幣/澳門幣 美元/港幣檢驗形式 統計量 檢驗形式 統計量UID(2001-2007) (I) 0.424231 (IT) 0.138172UID(2008-2011) ( IT) 0.216203* (IT) 0.188382*UID(2001-2011) ( IT) 0.156247* (IT) 0.211414*檢驗結果如表2所示,2001至2007年香港與澳門、香港與美國之間的非拋補利率平價關係均成立,但從2008年開始,香港與澳門、美國之間利率平價出現偏離,以整個樣本區間進行檢驗,兩個平價偏離序列不具有平穩性,即兩個非拋補利率平價關係均不成立。港幣是自由兌換貨幣,不存在資本管制,資金可以自由進出香港貨幣市場和外匯市場。當市場上的港幣對美元的匯率與兩個經濟體利率的關係偏離平價時,就會產生套利機會。此時,巨額的資金套利活動將迅速改變貨幣、外匯市場上的資金供求關係,從而調節港幣的市場利率,使之滿足平價,因此聯繫匯率機制本身將保證利率平價的基本成立。但由於2007年美國次貸危機爆發,進而引發歐洲主權債務危機,人民幣預期升值趨勢不斷
  • 68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上升,大量國際資金流入香港,導致數以千億計的資金停留,至今仍未流出,壓低港幣的貨幣市場利率,使港幣與美元之間利率走勢呈現出明顯的背離趨勢──香港與美國間利率平價關係不成立。自2009年後,此次金融危機對全球經濟帶來的消極影響有所放緩,各國經濟開始復甦,從2010至 2011年香港與澳門、美國非拋補利率平價檢驗(表 3)可知, 2010年起,香港與美國金融市場融合程度符合利率平價關係,也表明導致2008至2011年平價偏離不具有穩定性的原因,主要為次貸危機時期人民幣的升值預期影響港幣利率。表 3 非拋補利率平價檢驗港幣/澳門幣 美元/港幣檢驗形式 統計量 檢驗形式 統計量UID(2009-2011) ( IT) 0.172383* (I) 0.230006UID(2010-2011) (I) 0.194653 (I) 0.394918基於澳門幣與港幣掛鈎的關係,而港幣又在聯繫匯率的制度下與美元掛鈎,澳門幣利率遂大致上跟隨港幣及美元的利率而變動。表3顯示,2009至2011年香港與澳門非拋補利率平價關係不成立,而香港與美國非拋補利率平價關係成立,2010至2011年,兩個平價關係均成立。由此可知,香港與澳門的金融市場關係受香港與美國的金融市場關係的影響。其次,澳門屬於一個各方面發展都較為細小的經濟體,國際資金更傾向流入香港而不是澳門,造成澳門存款利率暫時偏離香港的利率水平。(3)實際利率平價檢驗(表 4)。通過檢驗 2001至 2011年香港與澳門、美國之間實際利率的偏離,得出三地實際資本市場的融合程度(香港與美國之間的數據作為參照值)。表 4 實際利率平價檢驗港幣/澳門幣 美元/港幣檢驗形式 統計量 檢驗形式 統計量RID(2001-2007) ( IT) 0.306867* (IT) 0.236948*RID(2008-2011) ( IT) 0.214942* (IT) 0.206228*RID(2001-2011) ( IT) 0.168311* (IT) 0.207240*檢驗結果如表 4所示,兩個實際利率平價關係在整個樣本區間和兩個樣本子區間內均被拒絕,即澳門與香港、美國之間的實際資本市場融合程度低。根據上述檢驗,可得出以下結論:一是香港的投資方向轉移。香港與內地相互投資熱情持續高漲,導致香港對澳門投資傾向的弱化。香港製造業從 20世紀 80年代開始逐漸向內地(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區)遷移,內地成為香港製造業最重要的基地, 2010年港商在內地直接投資額較 2001年翻了將近四倍。按比例計算,內地對香港的投資額位居第一,遠遠超過美國在港的投資額。同時,在香港接受的主要投資國家或地區當中,內地在港投資逐年穩健上升,也基本位居第一。相反,美國在港投資額排在前十後面,甚至遠遠低於這些經濟體。二是澳門與內地的經濟關係的密切程度超過香港。儘管港澳經濟關係密切,但隨着中國大陸的強勢崛起,香港在澳門的投資發揮作用較小。另一方面,隨着港澳回歸後CEPA的簽署和“一帶一路”等戰略的實施,加快了澳門與內地的交流和合作。相比起香港,中國內地對澳門的經濟
  • 69澳門幣與港幣的關係研究──基於商品、金融及實際資本市場的融合程度視角分析依存度的影響更加突出,香港已經失去了在澳門資本流動第一的地位。三是在實際資本流動方面,澳門與香港、美國之間的融合程度低。在商品市場方面,三個經濟體的融合程度高,這與開放型經濟背景緊密相關;在金融市場方面,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市場之一,與美國市場之間的融合程度高於澳門。澳門金融市場的融合之所以還受香港與美國金融市場融合程度的某種影響,主要是因為澳門幣透過港幣間接與美元掛鈎,導致澳門利率隨着香港與美國的利率變動而變動。然而,模型檢驗結果顯示,在實際資本流動方面,澳門與香港、美國之間的融合程度非常低。實際資本流動作為確定匯率制度的關鍵指標,表明了澳門現行的匯率制度是不合時宜的。三、建議和對策研究表明,博彩業一枝獨秀的特殊產業格局,導致身為法定貨幣的澳門幣對澳門經濟的影響程度開始減弱,這種情況應使港幣與人民幣對澳門幣產生的替代效應進一步擴張。澳門幣急需尋找新的生存和成長空間。為了改變澳門幣的弱勢地位,筆者提出以下建議:第一,革新澳門的匯率制度,實施澳門幣與港幣脫鈎並與人民幣掛鈎。由於澳門是一個貨物依賴型的地區,生產原料缺乏,無論是居民的日常消費,還是城市建設中所需的生產資源,幾乎都完全依靠進口貿易。目前,中國大陸是澳門進口貨物來源的最主要地區,當人民幣升值時,與美元掛鈎的港幣必定會隨之貶值,澳門幣亦如此。使用相同數量的澳門幣,卻不能用來獲得與過去同等的消費價值、購買同等量的生產資源,成本便增加了,帶動了最終消費品價格的上漲。實施澳門幣與人民幣掛鈎,一方面促進了澳門經濟的發展,澳門幣與港幣脫鈎相當於脫離了美元的影響,避免了澳門受國際經濟波動而帶來的各方面衝擊,有利於澳門經濟的穩定;另一方面,澳門幣與人民幣掛鈎,脫離了港幣的主導,澳門幣由弱勢貨幣變成強勢貨幣,有利於澳門幣的幣值穩定,同時使得澳門居民的資產不至於縮減,生活水平也得以提高。第二,建立澳門人民幣離岸市場,強化澳門的葡語國家聯繫平臺作用,大力發展澳門的金融產業,使澳門的金融產業成為澳門的另一個支柱產業。貨幣作為開放型經濟的基礎,有助於澳門經濟體強勢發展。目前,由於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迅速增長,海外人民幣存量規模不斷擴大,穩步構建人民幣離岸市場體系已經成為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未來,政府可考慮建立澳門人民幣離岸中心,專門強化澳門與葡語國家的聯繫。同時,與香港的離岸市場一起形成犄角之勢,分別對英語國家和葡語國家建立緊密的經濟聯繫,為人民幣國際化建立雙向戰略通道。建立澳門人民幣離岸中心不僅進一步推動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也為澳門的金融業升級提供了良好的金融經濟背景,有利於澳門金融體制的革新、豐富金融產品以及金融監管的完善,從而促進澳門經濟的多元化發展和產業結構優化,達到澳門幣由弱變強的目的。第三,充分利用國家建設橫琴新區的機遇,將橫琴地區作為三幣流通的試驗基地,為中國資本項目的全面開放提供經驗。事實上,橫琴主要肩負改造澳門產業單一和區域發展狹小等局限的歷史性重任。澳門幣作為經濟發展的血液,是澳粵合作雙贏的基礎。研究表明,在加強珠海和澳門的合作中,貨幣金融在所有產業合作中佔有核心地位。由此,筆者大膽提出,在橫琴地區實現人民幣、港幣以及澳門幣的同時流通,創立一國境內三種貨幣同時流通的試驗地。事實上,橫琴新區使用三種貨幣流通和結算,當中擴大了澳門幣的使用範圍,必然會為改變澳門幣的弱勢地位起到積極的作用。[ 責任編輯 陳超敏]
  • 70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摘 要] 從人居環境宜居度的視角對澳門和珠海合作構建城市優質生活圈進行分析,可知兩地在自然、經濟、人文與社會資源上有同有異。獨特的自然環境、互惠互補的旅遊產業、同源又自有獨色的人文環境、特殊的制度環境,都是兩地合作構建城巿優質生活圈的優勢;然而,澳門填海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兩地經濟發展和結構的差異、珠海創新精神的下降、制度不對等,卻是兩者合作的阻礙。長期來說,兩者應加強自然環境、經濟產業、高校教育、口岸通道等合作。[關鍵詞 ] 優質生活圈 澳門 珠海 人居環境構建優質生活圈是可持續發展理念的具體化,追求的是區域系統生產、生活與環境之間的協調與平衡。 其核心思想可描述為:從全新的地理空間視角出發,在充分尊重區域生態、人文、可持續發展以及人的需求的基礎上,通過建設快捷方便的區域交通、信息網絡以及合理的區域產業分工,從而實現區域間的資源分享及優勢互補,改善區域整體人居環境。在經濟全球化和區域一體化發展的背景下,構成城市複合生態系統的經濟、生態、交通等問題日趨區域化。要構建優質城市生活圈,打造優美的宜居人居環境,不能僅局限於社區、城市的層面,還必須站在區域協調合作的角度,去審視城市之間的內在聯繫,從而推動整個城市區域的發展。單個城市難以達到“完美”的宜居狀態。澳門與珠海是緊密相連的城市個體,加強對澳門珠海共同構建優質生活圈的研究,理論與實踐意義不可低估。澳門與珠海同屬珠江三角洲地理區域,是珠江口西岸的兩個連體城市,陸路相連,水路相望相通,最近處相距不過百餘米。澳門和珠海的城市合作不僅具有深厚的地緣、親緣和史緣關係,廣泛的共同經濟利益和文化共通也是其合作的重要基礎。推動澳珠優質生活圈的構建,是實現兩地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戰略舉措。構建澳珠城市優質生活圈──人居環境宜居度視角 *陳章喜  稂 欣 作者簡介︰陳章喜,暨南大學特區港澳經濟研究所教授、經濟學博士;稂欣,暨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助理研究員。廣州 510632 本研究得到廣東廣東省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廣東產業發展與粵港澳臺區域合作研究中心資助。邵源、李貴才、宋家驊、趙一斌:《 大珠三角構建優質生活圈的“優質交通系統”發展策略》,《城市規劃學刊》(上海)2010年第 4期。‧ 行 政 績 效 研 究 ‧
  • 71構建澳珠城市優質生活圈──人居環境宜居度視角一、澳珠城市優質生活圈構建的人居環境宜居度理論及總體判斷構建優質生活圈離不開宜居的理論思想。所謂“宜居”,顧名思義是指適宜人類居住,讓人們感受到城市是他們生活和居住的樂土和家園。在動態的意義上,宜居是一個不斷發展、相對的概念。從柏拉圖的“理想國”、霍華德的“田園城市”到近年來興起的“新田園城市”、“新都市主義”等理論,都從不同角度對宜居城市的理念進行完善和強化,並使之成為世界的共識。根據國內外的研究,宜居的城市人居環境不僅包括和諧優美的自然環境,也包括舒適安全的社會人文環境;應是經濟繁榮穩定、社會和諧穩定、文化豐富厚重、生活舒適便捷、景觀優美怡人、公共秩序井然有序之地,適宜人們居住、生活、就業;且需要協調和兼顧不同群體的利益、需求。 基於這些已有的研究成果,筆者從城市自然環境、城市經濟環境、城市人文環境、城市社會環境四個方面,分析有關城市人居環境宜居度的理論內涵。(一)城市自然環境宜居︰優美的自然環境是構建宜居人居環境的基礎。人們所有的生產生活活動以及人居環境建設活動,都是在一定的自然環境背景下進行的,所以說城市的自然環境宜居是構建優質人居環境必不可少的因素。新鮮空氣、潔淨水源、廣闊空間、宜人的氣候和綠色環境是必備要素。(二)城市經濟環境宜居︰飽滿的經濟活力以及充足的就業機會是吸引人們聚集到城市的最大因素。城市人居環境宜居的核心便是擁有一個良好的經濟環境,給居住於其中的居民們提供優越的經濟環境和物質保障。(三)城市人文環境宜居︰人是人居環境的核心,宜居人居環境的構建必須以人類居住的綜合需求為出發點,因此,需創建一個富有人情味的人文環境。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認為,人有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和歸屬的需求、尊重需求以及自我實現需求,這五類需求依次從較低層次到較高層次。當基本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得到滿足後,人們對情感和歸屬的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等方面的人文需求,將變得更為迫切和重要。因此,宜居城市人居環境的靈魂是城市人文環境宜居。(四)城市社會環境宜居︰社會環境是人居環境的構成要素,隨着人們的居住環境在龐大的人口壓力下不斷惡化,人居社會環境成為一個備受關注的問題。在全世界範圍內,人居環境領域都面臨着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如城市交通擁擠、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不足、城市居民住房條件有待提高等。因此,必須積極推進社會公共事業的建設,完善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創造宜居的人居社會環境。澳門不僅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同時也是一個國際性都市和經濟自由港,經濟起步較早並發展迅速,旅遊博彩業是其支柱產業。2013年,澳門的人均本地生產總值達91,376美元,人均GDP超越瑞士,在全球排名第四。此外,澳門便利的城市交通,完善的基礎設施以及優越的人文環境和自然環境,都極大地提升了澳門的城市宜居度。但是,地域狹小、人口密度大、資源缺乏、自然環境逐漸惡化、住房緊張等問題,亦不利於澳門宜居城市的構建。侯典安:《 區域宜居城市建設研究》,碩士學位論文,蘭州大學, 2007年。吳智勇:《淺析珠海市對外貿易的內外部環境及其影響》,《國際貿易問題》(北京)2002年 05期。
  • 72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珠海是我國最早成立的四大經濟特區之一,是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珠海經過多年發展,已成為環境良好、土地開發強度小、地段產業集聚少、人口密度或是人口素質均衡的地方。其良好的人居環境為珠海獲得了很多榮譽,如“聯合國改善人居環境最佳範例獎”、“衛生城市”、“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十佳城市”、“國家級生態示範區”、“中國十佳和諧可持續發展城市”和“中國十佳休閒宜居生態城市”等。但珠海的資金和信息缺乏、國際市場狹小,經濟總量一直偏小,相對於珠江口西岸地區來說,其發展速度不足,區域帶動作用不明顯,這些因素又限制了珠海市對城市人居環境的優化。比較澳門和珠海在自然、經濟、人文、社會環境等方面的資源條件(表1),可見,澳門和珠海不僅在自然地理、經濟結構、行政體制等方面上存在差異,在文化教育,休閒景觀資源、城市公共服務等方面也具有多樣性,它們都具有眾多的宜居要素,但也各自存在一些影響宜居的因素,若能進行優勢互補、資源分享,聯手打造宜居城市區域,將比單個城市更能提高其人居環境宜居度,從而有條件構建成為極具魅力和特色的世界級城市優質生活圈。表 1 澳門與珠海自然、經濟、人文與社會資源比較指標 澳門 珠海陸地面積海域面積海岸線長度城市綠化率人均公園綠地面積GDP(2012年)人均 GDP(2012年)第一產業(2012 年)第二產業(2012 年)第三產業(2012 年)居民消費價格總指數人口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高校在校學生數目高等教育就學率空港海港行政級別開放度關稅地位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目失業率資料來源:作者整理。自然環境經濟環境人文環境社會環境31.3 平方公里沒有明確規定“海域管理界線”52.6公里21.5%12.6平方米4,135 億澳門元87,306 美元無以建築業、製造業為主,佔本地生產總值的 6.2%以旅遊業、博彩業、酒店業和金融業為主,佔本地生產總值的 93 . 8%123.48%54萬19,50027,776人61.9%澳門國際機場澳門港:港區狹小;只能泊 2 , 5 0 0噸以下的小船;水深 3 至 3 . 5 米特別行政區自由貿易區,經濟、社會、文化上享有自主獨立關稅區2.51.8%1,688 平方公里5,965 平方公里16 6 公里52.15%16.12平方米1,662.38億人民幣16,960 美元佔本地生產總值的 2 . 6 %以建築業、食品飲料製造業、紡織業等為主,佔本地生產總值的 51.6%以批發及零售、旅遊、酒店餐飲、交通運輸等為主,佔本地生產總值 45.8%102.8%149萬902123,20646.57%珠海機場珠海港擁有 8 個港區:其中高欄港水深 1 5 米,是南中國最佳國際大海港之一經濟特區;省地級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無3.072.35%
  • 73構建澳珠城市優質生活圈──人居環境宜居度視角二、澳珠城市優質生活圈構建的優勢考察(一)自然環境的獨特性︰生態環境因素是評價優質生活圈的重要指標。珠海自然條件得天獨厚、環境優美,近年珠海市在環境保護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它位於珠江入海口西岸,瀕臨南海,是一座山水相間、陸島相望、風景秀麗的海濱城市。珠海屬於南亞熱帶與熱帶過渡型海洋性氣候,冬夏季風交替明顯,全年溫度較高,雨量充沛,氣候宜人。 同時,珠海是珠三角城市中海岸線最長、海島最多、海洋面積最大的城市。它擁有長達691千米的海岸線,大小島嶼共146個,佔廣東省海島總數的 19.6%,其中,面積大於 500平方米的島嶼有 128個,享有“百島之市”的美譽。珠海境內水網密佈,土地類型多樣,以丘陵(58.68%)、平原(25.5%)為主,兼有灘塗、低山等,形成山、海、城相互交融的獨特生態景觀。其優良的生態環境為構建優質生活圈提供了生態基礎,2010年,珠海建成區綠化率高達50.25% ,市區人均公共綠地面積19.09平方米,全年飲用水源水質達成率 100%,一年中空氣品質級別為一級(優)的天數為 225天,空氣污染指數常年保持在50以下。珠海在水環境、大氣環境、聲環境、生態環境方面在全國均處於領先水準。 澳門面向大海,綠化環境好,自然和人文資源豐富,也為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及澳珠城市優質生活圈提供了便利的自然條件。(二)經濟環境的合作性︰澳門和珠海陸地相連,毗鄰而立,兩地之間交流合作頻繁,有利於兩地的經濟發展及區域一體化進程。這種優越的地理空間,為兩個城市的發展都帶來了機遇。改革開放以來,憑藉毗鄰澳門的先天優勢,珠海成為我國最早成立的經濟特區之一,依靠優惠措施和特殊政策,大力發展外向型經濟和第三產業,推動城市經濟迅猛發展。而澳門的發展過程也離不開與珠海的合作,藉着內地改革開放的良機,通過珠海這個窗口,澳門充分利用珠江三角洲區域豐富的土地資源和充裕廉價的勞動力,結合其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等條件,獲得了低成本的競爭發展優勢。此外,澳門具有獨特的中西合璧的人文資源,其蓬勃發展的文化旅遊業,與珠海要建設成為“東南沿海重要的風景旅遊城市” 的發展定位不謀而合,所以說,澳門與珠海在產業發展方向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與互補性。由此可見,地理鄰近帶來的經濟合作是構建澳珠城市優質生活圈的經濟基礎。(三)人文環境的相似性︰澳門和珠海的歷史淵源深厚,它們曾同屬廣東香山縣,澳門人的祖籍多為廣東,兩地有共同的歷史、文化淵源。嶺南文化是澳門和珠海城市文化的根源,從根本上來說,澳珠的文化深層結構及其空間表現是一致的。但是在城市發展過程中,由於不同的城市經歷、政治體制和社會經濟制度,兩地逐漸形成了各自的特色。澳門在殖民統治和自由資本主義的土壤中,形成了中西結合的多元文化特色,而珠海則致力於對嶺南文化進行傳承和創新。 兩地同源但又各異的獨特文化,有利於兩地居民的文化認同,同時又為構建一個具有多元文化的城市生活圈提供了良好的人文環境。(四)社會環境的特殊性︰澳門作為自由港和特別關稅區,具有豐富的先進社會管理經驗,在城市生活圈的社會環境建設方面具有良好基礎,可供珠海借鑒。澳門受限於狹小的土地面積,李燕、司徒尚紀:《港澳與珠江三角洲文化特色及其關係比較》,《人文地理》(西安)2001年 01期。徐涵、李枝堅、姚江春、程紅寧:《打造“優質生活圈”,建構大珠三角宜居城鎮群》,中國城市規劃學會︰《生態文明視角下的城鄉規劃── 2008中國城市規劃年會論文集》,大連︰大連出版社, 2008年,第 10頁。閻小培、楊帆:《珠海─澳門社會經濟一體化發展初探》,《地理學與國土研究》(石家莊)2000年 02期。
  • 74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住宅建設強度高、社區綠化空間有限,人均住房面積不足,但房價卻比珠三角地區高出數倍。而珠海的土地開發強度小、地段產業集聚少、人口密度小、資源豐富。因此近年來隨着兩地的交流與合作,不少澳門人到珠海跨界生活。除工作原因外,養老、定居、休閒等需求趨於上升,跨界生活停留時間也不斷增加。因此,在城市社會環境建設中,珠海可作為澳門部分城市社會功能(如醫療、養老、教育、居住等)的適當延伸、甚至轉移的區域。三、澳珠城市優質生活圈構建的劣勢分析(一)自然環境︰澳門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區之一,衹有31.3平方公里的土地,這還是包括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在內,如此狹小的土地上卻有 53 萬人口,人口密度約 1.95 萬/平方公里。城市土地資源的嚴重短缺制約着澳門的發展,使其難以支持過多的城市功能。澳門通過填海造地的方式暫時緩解了城市的土地矛盾,但是填海造地破壞生態環境,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看,也不能滿足澳門長期發展的土地需求,因此它並不是解決澳門人地矛盾的最好方案。此外,澳門作為一個經濟自由港,具有便利的地位和條件,卻沒有構築深水港的自然條件;而具備深水港,擁有較為完善港口設施的珠海,受限於政策和制度,卻沒有充分利用好優良的自然條件。(二)經濟環境︰兩地產業結構上的差異會影響優質生活圈的建設。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珠海經濟呈現良好的健康發展態勢,產業結構趨於合理,第一產業比重持續下降,第二產業佔主導地位,第三產業發展勢頭強勁。 2012 年,珠海市的三大產業比重為 2.6:51.1:46.3。在澳門的經濟結構中,第一產業的地位微不足道,衹有有限的漁業,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第二產業地位薄弱,衹佔本地生產總值的6.2%,而第三產業則處於絕對的優勢地位,佔本地生產總值的93.8%。由於珠澳產業結構不一致,重點發展產業不同,容易使雙方在優質生活圈建設過程中產生矛盾。(三)人文環境︰作為我國改革開放的“試驗田”和“排頭兵”,珠海憑藉着敢闖敢拼、“敢為天下先”的精神,推動了珠海城市發展的大跨越。改革創新是珠海立市的根基和靈魂,也是推動珠海未來可持續發展的根本辦法。然而,在目前的發展過程中,珠海改革創新的開拓精神正在不斷衰減。其表現在於某些政府部門明顯地表現出創新激情不足、拼勁闖勁不夠的情況,在遇到困難的情況下,不是立足自身、實際挖潛增效,而是習慣強調客觀因素,在缺錢、缺人、體制不順上找原因,推脫責任,安於現狀,不思進取。顯然,這樣的人文環境狀態將嚴重影響澳門珠海共建優質生活圈。(四)社會環境︰政治體制上的不對等會使雙方政府在共建優質生活圈時造成一定障礙。澳門特區政府直屬中央政府,相當於省級政府的地位,具備和中央政府直接對話的資格。而珠海經濟特區雖由國務院設立,但屬於廣東省管轄,衹是一個省地級市,在處理與澳門政府間的事務時,需先通報廣東省,再由廣東省上報中央,由中央駐澳門聯絡辦公室負責協調安排,如此繁瑣的程序將大大地降低兩地政府合作的效率,形成交流障礙。此外,澳珠兩地政府的合作協調不足,缺乏整體性和全域性的視角。澳珠兩地合作缺乏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策略,兩地之間一直存李婉鈺:《城市合作背景下珠澳同城化研究》,碩士學位論文,湖南大學, 2013年。湯元明:《CEPA架構下粵港澳經濟一體化進程的研究》,碩士學位論文,吉林大學, 2011年。
  • 75構建澳珠城市優質生活圈──人居環境宜居度視角在“小而全”、自成系統的思想,還沒有樹立合作共贏的意識。 例如,珠海和澳門在興建機場的問題上時互不相讓,最終使雙方的利益共同受損。假如在全域性經濟項目或重大經濟問題上,兩地不能抱着合作的態度和整體性的觀點,兩地將會失去合作共贏的機會,阻礙澳珠城市優質生活圈的構建。四、構建澳珠城市優質生活圈的政策路徑(一)加強自然環境建設方面的合作︰加大環境保護力度,為優質生活圈的構建提供良好的生態自然環境。充分挖掘澳珠邊界的旅遊資源,發展生態旅遊產業。充分利用橫琴與澳門相連的地理位置和口岸相通的優勢,吸引澳門和海外投資,依託蓮花大橋口岸,大力發展口岸服務業,發展休閒度假主題公園,建立國際性會議商展區。以橫琴為核心,打造一個集旅遊、會展、商貿為一體的國際多元化旅遊休閒中心,以延伸澳門的旅遊產業鏈,提升澳門的區域輻射力,實現互惠雙贏。應該注意的是,從20世紀20年代至今,澳門累計填海面積已達到17.6平方公里,幾乎所有適宜填海的內港和沿岸地區都用上了,大規模的填海工程嚴重破壞近海生態,造地所得主要用於城市建設和產業發展,各種污染物將增加,增大了紅潮發生的概率。近年來,中國沿海地區多次出現大規模紅潮,不僅對近海生物鏈構成威脅,導致物種減少,而且給沿海的海水養殖業和海洋漁業帶來巨大危害。圍海還直接改變了魚群棲息地的地形地貌,破壞了魚類的棲息地環境,導致相關海域近年漁業資源急劇衰退。圍海造地可能使海水潮差變小,潮汐的沖刷能力降低,加快了港口的深水長航道淤積速度。因此,澳門填海造地造成的生態破壞,應採取有力措施予以改善。(二)加強經濟環境建設方面的合作︰(1)促進澳珠產業協調發展,為優質生活圈的構建創造就業環境。目前澳門博彩業一業獨大,但在充滿風險與競爭的社會,這種畸形經濟很難長久繁榮,而珠海則製造業發達,高端服務業發展緩慢,資源利用相對不足,因此必須利用兩地產業結構的互補性,發掘澳珠兩地在物流、金融、旅遊、會展等服務業的合作空間,逐步走向產業多元化,實現兩地的長期穩定的可持續發展,為構建澳珠城市優質生活圈提供良好的經濟基礎。(2)推動金融合作,為優質生活圈的構建創造服務環境。利用政策優惠等措施,積極吸引澳門以及全國其他地區的金融機構在珠海設立金融研發創新中心、資料處理中心、軟件研發中心等後臺服務,將珠海打造成一個全國性的金融後臺服務區;放鬆對澳門金融機構在橫琴設立分支機搆的限制,吸引澳門金融機構進駐橫琴;在珠海推行面向個人的人民幣與澳門元、美元、港元和其他外幣的雙向兌換試點工作,提升個人外幣兌換服務的效率。(3)加強澳珠兩地交通建設,為優質生活圈的構建提供便利條件。首先要建設層次分明的綜合交通運輸網路,積極推進廣珠城際快速軌道及延伸至澳門段、珠澳大橋、廣珠西線高速公路等項目的建設;其次,要積極推動澳門和珠海各種交通方式、城市內和城市間交通線路的銜接,提高兩地交通效率,強化交通樞紐的功能。客運樞紐要優化空間佈局,合理設計換乘流程,實現“零距離換乘”;貨運樞紐則要加強各種交通運輸方式下貨運設施間的銜接協調,實現貨物換裝的無縫銜接。(三)加強人文環境建設方面的合作︰(1)加強教育合作,為城市優質生活圈的構建創造人白潔:《關於新時期珠澳政府合作的深層思考》,《理論前沿》(北京)2003年 13期。
  • 76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才環境。珠海的大學園區已形成了一定規模,目前有8所高校、7家科技創新公共實驗室和5個產學研基地,具備與澳門進行教育合作的基礎,澳門的教育機構可考慮將其業務延伸至珠海。同時,澳門具有強大的師資力量,珠海要積極開展與澳門的師生交流合作,拓展兩地師生的國際視野。(2)加強邊界口岸和通道的合作,為優質生活圈的構建提供通關環境。目前,澳珠之間車輛往來還欠方便,出入境的檢驗程序繁瑣,通關效率較低。因此,對於那些由於車輛管理方法、交通法規的差異而造成的交通不便,可以在對跨界車輛的車輛保險,跨界兩地車牌與駕駛執照的審批、發放、年審、檢驗、過境檢查等問題上進行簡化。同時,在橫琴口岸實行車輛一站式通關,分流拱北口岸的車流和人流;延長口岸的通關時間,最終實現拱北口岸24小時通關;逐步實現珠海居民可持身份證自由往來澳門的制度,並最終實現“落地簽證”。(四)加強社會環境建設方面的合作︰(1)組建兩地合作協調機構,為優質生活圈的構建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澳門和珠海由於在行政級別、社會制度、思想觀念、經濟水平等方面都存在差別,兩地在構建城市優質生活圈時必然會遇到一些合作上的矛盾。如果有一個能相對獨立,且具權威和專業知識的協調組織存在,監督和管理澳珠在構建城市優質生活圈過程中的整體佈局、利益分配等方面問題,可減少並化解城市間合作的矛盾。可考慮組建一支由澳門和珠海兩地的政府官員、專家和民間人士組成的“智囊團”,成立構建澳珠城市優質生活圈發展委員會及其他類似的機構,集中民智,共同探討並解決兩地合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2)加強醫療養老合作,為優質生活圈提供健康環境。醫療與民生息息相關,是影響城市宜居度的一個重要因素。在CEPA框架內,應鼓勵澳門醫師在珠海行醫和在珠海投資醫療衛生事業,珠海則要放寬相應的限制,允許醫生私人或小規模執業,逐漸促進兩地的醫療融合。此外,還需完善兩地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合作機制、傳染病疫情諮詢通報機制,農產品衛生事件互通協查機制。珠海自然環境優美,土地利用空間較大,且公共基礎設施完善,是建立養老院或養老社區的理想場所,可以彌補澳門在受限於狹小的地理空間而難以發展的養老服務的缺陷,實現兩地資源的優勢互補。(3)加強公共信息合作,為優質生活圈提供信息平臺。推進電信服務合作步伐,加快建立跨區域立體交通網絡及區域信息網絡平臺,制定在澳珠範圍內使用的電子商務數位憑證的交叉認證、電子簽名、電子交易服務提供者等方面的政策,最終實現公共信息一體化。[ 責任編輯 陳超敏]
  • 77中西文化交流中的澳門研究[摘 要] 澳門是歐洲宗教改革以來中國對外開放的最早視窗,基督宗教中古之後的對華傳教史亦始於澳門,故此澳門對明朝以來的中西文化交流有着重要意義。近代中西文化交流多以基督宗教在華傳播的形式來展開,天主教傳教士利瑪竇和新教傳教士馬禮遜等人,都是先到澳門,在此經過學習或休整後再進入內地,他們因在澳門學習的中國知識而得以傳教成功。此外,中國文化的西漸,也是通過基督宗教這一便捷媒體而暢通,近代西方因而得以貼近東方、認識中國。於是,在國際漢學的發展及中西交通史學的形成中,澳門研究成為其重要組成部分。從澳門研究的形成及其與基督宗教的關係,以及對其他宗教的涵括來探究中西文化交流,澳門研究在其中有獨特的作用與意義。[關鍵詞 ] 澳門研究 宗教 中西文化一、澳門對外開放的意義在歷史研究中,人們曾提及明朝中國有過資本主義經濟的萌芽,出現了從古代封建主義到現代新型經濟形態的緩慢轉型,而這種轉型的肇始,則與澳門有着直接和內在的關聯。明朝中國曾是一個非常封閉的社會,其統治者因無“海洋文化”意識,故以“農耕文化”之傳統觀念來自設“海禁”,關閉海疆,禁止與外界的一切交往。然而,當時以西班牙、葡萄牙為首的南歐國家,則以“地理大發現”的“大航海時代”而進入了其“海洋文化”發展的鼎盛時期,其船艦駛至美洲,覬覦東方,在闖開印度、日本之際亦想染指中國,躍躍欲試,企圖進入這塊對之頗為神秘的土地。不過,在澳門開埠之前,這些西方來華商船衹被允許在廣東沿海的上川島短暫停留,從事簡單的商貿生意,而對試圖傳教的西方傳教士則更是拒之千里,決不允許。故此纔有作為耶穌會“遠東開教”先驅的方濟各‧沙勿略(St. Francisco Xavier)客死上川島的悲劇。沙勿略並非為經濟利益而來,其傳教之舉在深層意義上乃旨在思想文化的交流,他通過接觸從事中國沿海商貿活動的葡萄牙等歐洲商人以及日本民眾,感悟到這可能是一個偉大的民族,文化燦爛輝煌,故冒死前往。他以“遠東殉教”的方式拉開了基督教明清來華傳教之漫長而曲折的序幕。一般而言,經濟的交往通常伴隨着文化的交流。 1553年以後,葡萄牙人被允許在澳門暫中西文化交流中的澳門研究卓新平作者簡介︰卓新平,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長、哲學博士。北京 100732‧ 澳 門 學 ‧
  • 78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住,標誌着中西社會文化交流這一劃時代史實的悄然開始。與葡萄牙商人一同進入澳門的是歐洲天主教傳教士,當中以較為開明、開放的耶穌會士最為活躍。在此後約“三十年間,計有三十二位耶穌會士,二十二位方濟會士,兩位奥古斯丁會士以及一位道明會士先後作同樣性質的嘗試”。 因耶穌會士在對華交往中的靈活性,加上長期的努力,歐洲傳教士終於得以在澳門建堂傳教,從此打開了中西思想文化交往之門,也使中國明朝緊閉的大門出現縫隙、吹入西風。至1576年澳門教區成立,當時的澳門天主教徒已經達到五六千人,因此澳門的文化從一開始便有着濃厚的宗教文化色彩。與過往以陸上絲綢之路為主的中歐文化交往不同,澳門文化有着明顯的海上絲綢之路的特色。西方商賈和傳教士來到澳門,一方面使澳門成為西方經濟、文化進入中國的橋頭堡,另一方面則使之成為中國文化輸入西歐的中轉站。其頻仍的來往形成當時中西海上絲綢之路的繁榮,也使中國人的眼界慢慢得以拓展。澳門的開放讓中國人可以近距離地瞭解西方人的生活和精神文化,對中國自身的世界定位有所反思。一些人不再從“世界中心”來看待“中國”,而開始意識到中國乃世界眾多國家中之一。西方海洋文化的闖入及其影響的浸潤,也直接刺激中國傳統的陸地文化,使之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和壓力。本來,取代元帝國的明朝在其興盛期亦曾萌生海洋意識,如在澳門開埠百年前“鄭和下西洋”的壯舉,但這與當時西方興起的“海洋文化”還是有着質的不同。雖然鄭和曾為海上絲綢之路增添光彩,但其“壯舉”仍為“大陸文化”的展示或炫耀,其所下“西洋”也非後來通常所指之“西方”(歐洲)。西方“海洋文化”從一開始就有着“擴張”、“佔有”的性質。鄭和時代對西方仍然知之甚微,基本上乃是遙遠的傳說。然而,百年之後的澳門則不然,對當時的中國而言,可從這一扇敞開的視窗“近距離”認識西方,進而瞭解世界。澳門展示着的西方社會生活,對於中國觀察者而言已成事實、不再為傳說。所以說,澳門的開放客觀上代表着中西文化關係在近代歷史上出現的重要轉折,而澳門的社會形態、民風習俗和精神面貌也給當時的中國人一種耳目一新的感覺。澳門由此成為16世紀以來中西文化相遇、碰撞、接觸、瞭解、融合的一個緩衝地帶和過渡方式。在這種特定的歷史環境中,中國的對外開放翻開了重要一頁。澳門在“鴉片戰爭”之前的中外文化交流中,有其雙向溝通的獨特甚至唯一性。從這種意義上,澳門文化亦與當時開始形成的國際漢學結下不解之緣。可以說,國際漢學的最早雛形或早期形態就是“澳門學”最初所涵括的內容,這種意義的“澳門學”應為國際漢學之始。二、澳門研究與中西宗教研究澳門文化的一大特點是宗教文化,它濃縮性地體現出當時的中西宗教對話。眾所周知,澳門的西文表述“Macao”,本身就是對中國民間宗教信仰“媽祖”的一種理解。 16世紀澳門的開埠和澳門教會的建立,使西方宗教社會在當時的中國得到了最為精準全面的展示。在這種中西文化交流的“澳門模式”中,宗教文化佔有很大的比重,這就決定了澳門研究的宗教探索之必然和側重。當然,由於西方天主教傳教士不可替代的作用,澳門研究中對天主教的研究也佔有很大的比羅光主編:《天主教在華傳教史集》,臺中:光啟出版社,臺南:徵祥出版社,香港:香港真理學會,1967年,第 10頁。
  • 79中西文化交流中的澳門研究重,由此亦帶來了中西宗教比較研究的必要性。例如,國際漢學最初乃為“海外漢學”,發軔於經澳門入華傳教的西歐耶穌會傳教士。為了傳播來自西方的宗教信仰“福音”,這些傳教士首先必須學習中國語言文化,因此,後來被人稱作“漢學”的學問,最初卻是信仰傳播的基礎學科和傳教士所必須具備的基本功。這樣,“漢學”與“神學”就有了最初的關聯,而這種在澳門所學習的“神學”,從一開始就必然是涵括“漢學”內容的“比較神學”。基於這種傳統,國際漢學在其海量涵括中就已經有了比較宗教學的意蘊,充滿中西宗教比較研究的內容,其肇端乃與澳門研究有着必然關聯。無論是其知識的積澱,還是其思想的進出,都必須經過澳門的“中轉”和“消化”。西方人的“走進來”與中國人的“走出去”,在很長的一段時期內基本上都衹有澳門這唯一的“出入口”。所以,澳門研究從一開始就是中西文化、宗教的比較研究。在中西交流史的研究中,自明朝以來的研究基本上都始於這種以澳門為輻射核心的跨文化研究、跨學科研究。澳門學之所以成為可能,就在於其最初就已經定位的開放性、跨學科性研究上,由此決定了澳門學的多學科性質,其體系所涵容的多學科之間的“科際交流”、“科際整合”,使這些學科得以超越其“邊緣性”而整合為一門專門、獨立學科。反之,澳門學向廣泛領域多學科的開放關聯,亦是其學科本質所決定的。其中,我們應看到澳門學與中西宗教、語言研究的獨特聯繫。最早進入中國內地傳教的耶穌會士羅明堅(Michaele Ruggieri),實際上也是最早的漢學家。他在 1579年抵達澳門後,形成研習漢語、掌握中國文化的風氣。所以說,“漢學”最初被視為來華耶穌會的一門學問,早期漢學的實施並不是在“海外”,而是在澳門,真正的“海外漢學”其實源於“澳門漢學”,隱含在“澳門學”之中。由“澳門漢學”、“傳教士的漢學”發展成為今日博大精深、歷史久遠的“國際漢學”,這種學問並不純為“中國”的學問,而夾雜和充滿着西方人的理解、體會、領悟和解讀,使之充滿中西宗教元素。直到今天,澳門仍是中外宗教共聚同生的示範之地,天主教雖佔優勢,但並沒有排拒其他宗教。羅明堅以其在澳門獲得的中國語言及文字知識,使用漢語寫成《天主聖教實錄》一書,結果獨佔鰲頭,成為天主教在中國出版的第一部漢語著作,這部書也代表着歐洲人最早用漢語寫成的天主教教義綱要。羅明堅率先運用“天主”等詞作為其宗教術語的表達,從而形成了當時傳教士在中西比較中的“話語權”和“話語體系”,其影響在今天仍有一定程度的保留。中國的“話語”構建及與之相關的“話語開放”,大致經歷了三次高潮。第一次為公元初前後佛教的傳入和隋唐鼎盛的《佛經》翻譯所導致,第二次為明清天主教傳入和中西經典翻譯所推動,第三次則為“新文化運動”前後中西文化交流和明治維新後日本漢譯西方術語的引進所影響。其中第二次始於澳門,形成了前後關聯,曾起着中樞作用。今天我們是否又進入了“中國話語”的新構建期和開放期?其研究及結論亦應以上述歷史為借鑑。當時,澳門的中西宗教比較對話不衹是教會的傳教實踐,也是學術研究及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當時西方傳教士在澳門創辦的如聖保祿學院等神學院,實際上乃是澳門高等教育的雛形,其特點是宗教教育與世俗教育結合,中國思想與西方精神共構。相關研究者曾總結:“四百年前,傳教士在澳門創辦了遠東第一所大學,培養了數百名傳教士,澳門教育為東西方文化交流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而事實上,這種對傳教士的培養無意中也是對“漢學家”的培養,即培養了熟馮增俊主編:《澳門教育概論》“序”,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 1999年。
  • 80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悉中西文化的“雙向性”、“複合型”的人才。例如,對海外漢學的奠立作出傑出貢獻的利瑪竇(Matheo Ricci),就是在當時澳門的天主教教育體制中培養出來的。利瑪竇在澳門曾“埋頭書案,一心學習中文”,其學習的重點不僅有天主教神學、宗教理論和西方文化知識,還包括中國的語言文化、思想精神及風土人情,甚至對當時中國的政體結構亦有觸及,可謂門類齊全,搜羅廣泛。後來在來華耶穌會中較為通行的“利瑪竇方式”並非憑空而降,而是得益於澳門天主教教育當時所強調的“入境而問俗”的立意。利瑪竇對中西文化要素有着創造性發揮,其“廣交朋友”和“巧送禮物”之道,成為其在華官場及文人圈中暢通無阻的秘訣法寶。此外,與利瑪竇同進北京的耶穌會士龐迪我(Diego de Pantoja)同樣也先在澳門學習,在研習漢語和獲得必要的神學訓練後,纔被派往中國內地。在這些由澳門神學生發展而成的著名傳教士兼漢學家中,還有湯若望(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畢方濟(Francisco Sambiaso)、艾儒略(Julio Aleni)等人。此外,澳門的神學高等教育在培養中國雙向人才上也功不可沒,不少中國知識分子在澳門生活和學習,由此眼界大開,甚至走向世界。明清之際在澳門求學的華人包括鍾鳴仁、康瑪竇、黃明沙、游文輝、徐必登、鍾鳴禮、石宏基、法類斯、鄭瑪諾、吳漁山、陸希言、龔尚實、崔保祿等人。其中,吳漁山等人成為了中國近代著名的文化名士,鄭瑪諾從澳門走出國門,遠渡重洋赴羅馬深造,實際上是中國近代第一位留洋學生,也是中國近代第一位遊學歐洲的中國人,其時間遠遠早於 18世紀初因“中國禮儀之爭”赴法的黃嘉略。明清華人留洋外出,在學術知識、思想精神和信仰層面上都打破了當時的“閉關鎖國”之狀。涓涓細流匯成江河,中國的對外開放從此越走越遠,勢不可擋。所以說,“澳門對中西文化交流的重要貢獻之一,是它提供了良好的條件,把許多西方人培訓為中國通,使之有可能成為漢學家,同時又把許多中國人培訓為通曉西學的人才。承擔這種培訓使命的聖保祿學院,可以說是培養漢學家和西學人才的搖籃”。 基於澳門的經驗,中國近代以來的高等教育研究不可能與宗教教育研究截然分開,而其宗教教育之聯結,又開創了中國人近代海外留學之先河,形成國內教育與海外教育之關聯。這種神學教育與世俗教育的複雜共融,在此後的中國教會大學教育史中得到了更為全面和深入的展開。以天主教為主,在歷史的進程中澳門相繼傳入了多種宗教,如基督新教、伊斯蘭教、巴哈伊教等。對中國近代發展影響巨大的基督新教以澳門為其傳入中華的第一站,馬禮遜(RobertMorrison)於1807年9月先至澳門、後抵廣州,在澳門招收了中國第一位新教徒蔡高(蔡軻),按立了中國第一位新教傳教士梁發。馬禮遜來往於澳、廣兩地,從事漢譯《聖經》和中英文詞典等出版活動,為以澳門為基點的中西宗教文化交流增添了新的內容,來華西人稱他為“英國賢士”、“萬世不朽之人”,澳門基督教墳場馬禮遜墓碑上寫道﹕“當其於壯年來中國時,勤學力行,以致中華之言語文字,無不精通。迨學成之日,又以所得於己者,作為《英華字典》等書,使後之習華文漢語者,皆得藉為津梁,力半功倍。” 馬禮遜逝世後,美國新教傳教士布朗(Samuel Robbins Brown)在澳門創辦了馬禮遜學堂,該校之中國學生容閎、黃寬、黃勝,隨布朗赴美國留學,成為“鴉片戰爭”後第一批中國留學生。在西方宗教東傳的背景下,中國傳統宗朱維錚主編:《基督教與近代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4年,第 323頁。馬禮遜墓碑碑文,詳見張西平主編:《中國叢報》第十五卷“1846年 2月”,顧鈞、楊慧玲整理,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2008年,第 105- 106頁。
  • 81中西文化交流中的澳門研究教不單在澳門能得以保存,甚至還在中西文化相遇及交往中得到恢復和加強。儒、佛、道三教的發展,民間宗教和信仰的傳播,這種傳統都保留至今,使澳門成為各種宗教和諧共存的典型之地,也為我們研究宗教對話、宗教比較和多元宗教同存之社會共同體構建,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重要的啟迪。從學術意義上,我們可以通過宗教體悟到“澳門研究”所表達的、以“參會東西聖賢之學術”為旨的深刻蘊涵。三、澳門研究對反思中西文化交流的意義中國近代吃了“封疆鎖國”政策的大虧,當時統治者實行“海禁”、排外自封、拒絕吸納外來思想文化,使本來頗為強大的中國逐漸走向衰敗,失去了傳統優勢。本來,“澳門模式”給我們提供了見識“海洋文化”、走向開放的機會,澳門因此有機會成為中國人自我反省的“鏡子”、認識世界的“櫥窗”。然而,當時的封建中國反應遲鈍、感覺麻木、目中無人,因此失去了一次中華民族認識世界、自我復興的絕好機會,此後遂有上百年一蹶不振的民族磨難。雖然當時中國封閉關門,但澳門的特殊存在卻透露了一絲從外在世界照射進來的“微光”。可惜,衹有少數受傳教士影響而皈徒天主教的中國士大夫對之有所反應,例如徐光啟,他堅決主張“苟利於國,遠近何論焉”,強調吸納西方文化,並曾親臨澳門考察、研習神學,時間雖短卻收穫頗豐。他提倡引進“西學”,冀藉以“富國”、“強政”,最終達到對西方的“超勝”。在這一意義上,徐光啟的澳門經驗使他成為當時打開國門、“放眼看世界”的第一人。“澳門模式”與“鴉片戰爭”後發展起來的香港有明顯的不同,它更多地體現出多元文化匯聚的特點,能為我們提供另一種中外交流的方式,從而少一些撞擊、多一些平和及緩衝,這些都是今天的澳門研究中應該注意的。回顧歷史,中西文化交流一路磕磕碰碰,頗多溝坎,這一條路走得非常複雜和艱難,這一處境迄今並沒有得到根本改變。中西雙方仍留有這一個心結,使兩者在今天的相遇和交流糾結頗多,文明衝突的感覺似乎大於文化融合的期盼。今天的中國確實強大,中國意識的回歸使我們有了文化自知、自覺、自強、自信,也使我們憧憬社會文化更為富強的“中國夢”,面對亂世時有着“風景這邊獨好”的自豪與陶醉。不過,審視歷史,洞若觀火,當時之明清帝國亦曾強貫世界,但其沾沾自喜、不思進取,最終遭致了中國近代史上拖得太久的一蹶不振,迄今仍未真正完全恢復元氣。反觀自身,我們在現代發展中的社會問題不少,許多矛盾潛伏,將成為未來的危機。我們今天要走向世界,在文化構建中補入海洋元素,拓展當代的陸上和海上絲綢之路,顯然已遇到很大的挑戰和阻力。中國自身和諧社會的構建中,我們遇到了各種諸如民族、宗教、非政府組織、華僑、對外關係等新的難題,需要觀念、思想、戰略、政策等方面的正確選擇和及時調整。因此,我們必須居安思危,保持開放的態度,吸取他人之長處。為此,澳門研究對中西文化交流的反思,其真正現實意義在於以史為鏡、以史為鑑,讓我們能抓住機遇,拒絕錯失,從而不斷奮進和警醒、告誡和激勵。[ 責任編輯 陳超敏]
  • 82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摘 要] 在中美關係的早期歷史上,澳門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澳門獨特的區位優勢,使之成為美國與中國大陸之間經商和傳教等活動的中轉站、西學東漸的橋頭堡。在美國與清朝建立直接外交關係後,澳門逐漸喪失其原有作用,經濟開始轉型,鴉片走私、苦力販運和博彩業等偏門產業迅速發展。美國從苦力貿易和鴉片走私中獲利甚巨,後隨着形勢的發展,美國轉而與清政府合作,打擊澳門的非法貿易活動。另一方面,美國基督教傳教士則通過開辦印刷所、出版翻譯書刊、設立醫館、興辦教育等手段,以達到傳教之目的,澳門也因此成為中西文化交流的中心之一。[關鍵詞 ] 澳門 美國 苦力貿易 鴉片貿易 基督教傳教士 中西文化交流自16世紀中葉葡萄牙人租居澳門以來,澳門憑藉其優越的地理位置和相對寬鬆的管理,逐漸發展成一個國際貿易商港。鴉片戰爭前,澳門既是東西方貿易的中轉基地,更是外國人在華唯一的長期居留地。因此,澳門在東西方文化交流的歷史畫面中,有着相當重要的位置。國內外學者對澳門歷史地位的研究,已經有許多成果問世;近年來,學術界對美國與澳門早期關係的研究,也有新的重要研究出版。 筆者擬借鑑已有的研究成果,梳理早期美國與澳門在經濟和文化上的一些關係,敬請方家指正。九世紀中期至二 世紀初的美國與澳門關係徐 藍作者簡介︰徐藍,首都師範大學歷史學院教授、歷史學博士。北京 100089在國外,新近出版的著作有Yufan Hao, Jianwei Wang, Macau and U.S - China Relations, Maryland: Lexington Books,2011。在澳門有陳青:《澳門之路:美國企業進入對澳門的影響》,澳門:澳門商報國際傳媒集團有限公司,2008年。在國內也有一些論著出版,如:查燦長:《轉型、變項與傳播:澳門早期現代化研究(鴉片戰爭至1945年)》,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6年;林廣志、夏泉、林發欽主編:《西學與漢學:中外交流史及澳門史論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湯開建、顏小華:《美國長老會傳教士早期澳門活動述略》,《中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武漢)2006年第 1期;顏小華:《美國傳教士婁禮華及其筆下的近代澳門與香港》,《蘭州學刊》(蘭州)2006年第 7期;高黎平:《晚清美國傳教士在澳粵的翻譯活動》,《韶關學院學報(社會學科版)》(韶關)2006年第 8期;曾嶸:《十九世紀上半期在澳門的美國女性的日常生活:以夏洛特‧洛(1809-1859)為例》,碩士學位論文,中山大學,2006年;王毅耘:《澳門社會中的美國因素:平行外交理論框架內的探討》,博士學位論文,中國人民大學, 2008年; 賀雪平:《早期美國人眼中的澳門》,碩士學位論文,中山大學, 2010年;[澳]杰弗里‧C‧岡恩(Geoffrey C. Gunn):《澳門史(1557- 1999)》,秦傳安譯,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 2009年;崔志海:《美國政府與清末禁煙運動》,《近代史研究》(北京)2012年第 6期,等等。‧ 澳 門 學 ‧
  • 83十九世紀中期至二十世紀初的美國與澳門關係一、美國與澳門關係的展開在中美關係的早期歷史上,澳門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早在美國獨立戰爭結束後的第二年,即 1784 年 2 月 22 日,美國就派遣一艘商船前往中國,並特地將這艘船命名為“中國皇后號”(Empress of China)。該船於 8 月 25 日抵達澳門,從而開啟了中美交往的歷史。 1843 年 7 月23 日,美國派出首任駐華公使顧盛(Caleb Cushing)出使中國,他於 1844 年 2 月 27 日到達澳門。同年7月3日,顧盛和耆英在澳門望廈村的一個觀音廟裏簽訂了中美關係史上第一個條約──《望廈條約》,自此到 1862 年美國在北京設立公使館之前,美國公使館一度臨時設在澳門。回溯美國與澳門關係的歷史性起始,是為了表達兩個觀點:第一,美國與澳門關係的展開,是因為美國要通過澳門,與中國建立聯繫。無論是經商、傳教還是建立外交關係,澳門衹是一個中轉站,最終的目的地是其身後的中國大陸。第二,澳門之所以能成為東方貿易的重要國際商港,成為西學東漸的橋頭堡,是因為澳門有其獨特的區位優勢。這種區位優勢可以形象地概括為“不遠不近”︰即地理位置上“不遠”,但在中央政府對澳門的管控上來說則“不近”。具體而言,澳門在東方貿易中的重要性乃因其緊鄰廣州這一中國傳統貿易大港而獲得的。清初廣州一口通商體制確立後,澳門便作為廣州的“副港”得以發展。洋商在廣州的活動雖然受到諸多限制,但早在明朝末年葡萄牙人即於澳門居住並獲得了一定的自治權,歷史的因循使清政府對澳門的管控比較寬鬆。為了遮罩西方對廣州的影響,清政府勒令洋商在非貿易時期在澳門“住冬”,“夷婦”衹能在澳門活動,不得進入廣州。葡澳當局攫取澳門的管理權後,清政府更加鞭長莫及。第一次鴉片戰爭後,中國門戶洞開,這對澳門產生了極大的衝擊。不過,澳門這種“不遠不近”的優勢依然存在,衹不過其內涵和表現形式有了很大的變化,甚至是本質性的變化。在美國與清朝建立直接外交關係後,澳門開始喪失作為與清政府發展關係的中轉站或基地的作用。相反,美國因顧忌與清政府的關係,或者在清政府的請求下,其政策往往對澳門不利,諸如廢除苦力貿易和鴉片貿易等。香港、廣州、上海等港口陸續開埠,使澳門在對外貿易方面急劇衰落。1880 年澳門進出口貿易貨值總額為 23,855,078 澳門葡元, 1892 年則為 27,915,868 澳門葡元,增長十分緩慢,這種情況到20世紀初仍沒有很大改善。 與此同時,傳教士的活動也陸續向這些新的港口轉移,以期更有利地向內陸發展。傳教機構、教會學校、一些西文報刊也陸續遷出澳門。為了回應這些變化,澳門經濟開始進行轉型。澳門的經濟一方面由面向海外轉向面向內陸,尤其是粵西海岸與西江流域這一“粵西南經濟圈”; 另一方面則依靠鴉片貿易、苦力貿易、博彩業等偏門產業充實財政。據說這次商業冒險以12萬美元的投資獲得了百分之三十的利潤。Clarence L. Ver Steeg, “Financing and Outfitting ofthe First United States Ship to China,” Pacific Historical Review, Vol. 22, No. 1 (1953), pp. 1-12.朱偰:《澳門之過去與將來》,《國風》(上海)1933年第 3卷第 10期;繆鴻基、何大章:《澳門地理》,廣州︰廣東省立文理學院出版組,1946年,第 75頁。查燦長:《轉型、變項與傳播:澳門早期現代化研究(鴉片戰爭至1945年)》,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 116頁。
  • 84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二、美國與澳門偏門產業的關係澳門經濟的轉型使鴉片走私、苦力販運和博彩業等產業迅速發展,原因之一,也是由於其“不遠不近”的優勢。自開埠以來,為了逃避關稅、官員盤剝和各種嚴苛的限制措施,澳門與珠三角地區的走私貿易一直比較猖獗。澳門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雖讓位予香港,失去了獨佔優勢,但澳門、廣州、香港之間的交通仍非常便利,其區位優勢依然存在。在走私貿易中,除英國的省港澳輪船公司外,美國輪船也參與其中,如“以卡斯蒂洛為船長的美國輪船‘星火’號每週三次航行於廣州、黃埔、金星門和澳門之間”, 這些往返於省港澳的內河輪船之營運問題,成為了“需要 (美國──引者注) 領事關注的美國人的活動之一”,當美國輪船與英國輪船發生競爭時,要“為他們爭取到美國政府‘庇護’”。 同時,廣州、上海等通商口岸雖陸續開埠,但這些口岸容易受到民眾排外活動和動盪局勢的影響。例如,1852年民眾因反對苦力貿易而發生騷亂後,“澳門很快便成為販賣苦力出洋的最大港口”; 在太平天國運動和義和團運動期間,澳門也成了傳教士等洋人戰爭避禍和休養避暑之地。 尤其是澳門對外貿易衰落後,葡澳當局對這種鴉片走私、苦力販運活動持默許甚至寬縱的態度,相比起清政府對廣州、廈門等口岸的管控,以及港英政府對香港的管控,澳門這種寬鬆的環境優勢十分明顯。香港於1868年禁止苦力貿易後,幾乎衹有澳門一地繼續進行苦力販賣,無疑成為這一特種貿易的中心。澳門經濟這種面向內陸的轉型,既有利也有弊。澳門的進出口貿易主要面向中國內地,容易受到國內局勢的影響,而鴉片走私、苦力販運和博彩業等偏門支柱產業,也會隨着國內局勢和政策轉變而變化。以博彩業為例︰ 1875年,廣東官府禁止在該省進行“闈姓”賭博活動,遂使澳門得以開設“闈姓”彩票,專擅其利;1885年,廣東官府一度開放賭禁,“澳門壟斷‘闈姓’博彩的地位被廢除”,當年上繳葡萄牙的財政款項便從353,000銀元大幅減至36,000銀元。 至於鴉片走私和苦力販運等非法貿易,也由於損害了清政府的統治而遭到禁止和打擊。對澳門來說,這種打擊自然是“雪上加霜”,使其不能作為中轉站而在中國與美國等西方國家的關係中獲利。此外,美國等國因為顧忌與清政府的關係,往往會配合其打擊澳門的非法貿易活動。19世紀末至 20世紀初,美國與澳門關係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處理苦力販賣和鴉片走私問題。對於苦力貿易,美國實際上持兩方面的態度。一方面,美國根據自身的利益需要,積極參與這場擄掠人口的“苦力貿易”活動。美國經濟的發展和中西部的開發,特別是 1848年加利福尼亞金礦的發現,使美國急需修建橫貫大陸東西海岸的大鐵路。為了滿足這種勞動力的需求,美國An Anglo-Chinese Calendar for 1855, p. 84,轉引自聶寶璋編:《中國近代航運史資料(第一輯)》(上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3年,第 238頁。E. Griffin, Clippers and Consuls, 1938, p.140, 轉引自聶寶璋編:《中國近代航運史資料(第一輯)》(上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3年,第 149頁。陳翰笙主編:《華工出國史料匯編》第四輯,北京:中華書局, 1981年,第 399頁。吳寧:《美南浸信會澳門活動考述(1836- 1937)》,林廣志、夏泉、林發欽主編:《西學與漢學:中外交流史及澳門史論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9年,第 120- 140頁。查燦長:《轉型、變項與傳播:澳門早期現代化研究(鴉片戰爭至1945年)》,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 133頁。“闈姓”賭博活動是猜估科舉考試中榜者的名字的一種賭博活動,清末流行於兩廣,是中國的一種早期彩票。詳見《1887至1891年拱北關貿易報告》,莫世祥、虞和平、陳奕平編譯:《近代拱北海關報告匯編(1887-1946)》,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8年,第 26頁。
  • 85十九世紀中期至二十世紀初的美國與澳門關係資本家除了招引大批歐洲勞工外,也到中國拐騙大批廉價的勞動力,即中國勞工。19世紀40至80 年代,約有 30 萬的華工先後被掠販到美國,他們對開發美國西部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1877年,美國政府承認加利福尼亞和太平洋沿岸各州的資源,由於利用中國人的廉價勞動力而獲得迅速的開發和發展,而中國人入境的結果是大大地增進了美國西部的物質繁榮。 另一方面,一些美國人對“苦力貿易”持反對態度,澳門作為苦力販賣的主要基地,自然首當其衝。 1867 年 3月 18 日,美國駐華公使蒲安臣 (Anson Burlingame) 在致國務卿威廉‧西華德 (William H.Seward)的信件中寫道:“被嚴峻的規章趕出了中國各口岸的華工貿易掮客,在澳門找到了安身之處,而且澳門現在已經成為這行生意的中心。” 反對苦力貿易的美國人,主要出於幾點考慮:其一,罪惡的苦力貿易“既違背基督教義,又違反人道”,美國人直接參與其中,是“對我們國家的尊嚴來說是污辱”。 1856 年 1 月 10 日,美國駐華公使伯駕(Peter Parker)在寫給美國駐中國通商口岸領事的通知中說︰“回顧中國苦力販運的歷史,在過去幾十年中,就美國或其他國籍船隻載運情況而言,充滿了違法、不道德、使人憎惡和不人道的暴行,同以往年代的非洲奴隸貿易極為相似。有些還超過‘大西洋中段航道’的恐怖。”其二,美國駐華公使列衛廉(William Bradford Reed)等人之所以“密切注意”這一問題,更在於他們不願因為美國人參與這一貿易而損及美國與清政府的關係。中國民眾對苦力貿易極為憤慨,“中外商民相視若仇,幾致激成事端”。但是,廣東地方當局乃至清政府均無法直接向澳葡當局施壓,因此衹能向各國駐華公使館施壓,並冀望通過外國領使向澳葡當局施加影響。如1859年美國投機商在廣州黃埔一帶停泊躉船拐騙華工,但在廣東民眾的強烈反對下,當時的兩廣總督勞崇光曾向美國公使華若涵提出六次抗議,要求將所拐華工交出,而美國商人卻連夜把部分“苦力”轉移到澳門。 隨後,美國駐澳門領事小奈伊在致澳葡政府的公函中說,“美國公使閣下認為,這個問題有損於貴我政府同中國政府的關係”。其三,美國朝野對苦力貿易最激烈的批評來自以反對非洲黑奴貿易聞名的廢奴主義者。一些出版物尖銳地指出,大部分運送苦力的船隻並非為南方蓄奴州的公司所有,而是反奴情緒正熾的北方各州商人所有。廢奴刊物《解放者》(Liberator)稱這項活動為“新式奴隸貿易”,參與的商人要麼是偽君子,或者更惡劣,是南方(蓄奴)的支持者。 在國內廢奴運動浪潮的推動下,陳翰笙主編:《華工出國史料匯編》第四輯,北京:中華書局, 1981年,第 239- 240頁。China Despatches, Vol. XXIV, NO. 130, 轉引自姚賢鎬:《中國近代對外貿易史資料》第二冊,北京︰中華書局, 1962年,第878頁。值得注意的是,正是這位公使在1868年與清政府訂立的《中美天津條約續增條款》,當中訂明“大清國與大美國切念民人前往各國,或願常住入籍,或隨時來往,總聽其自便,不得禁阻為是”。這樣,美國就取得了掠販中國人的“合法權利”。於是,美國在中國各地設立“招工機構”,任意招募華工。詳見王鐵崖︰《中外舊約章匯編》第一冊,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1957年,第 262頁。《美國首席檢察官布萊克給國務院的信》,轉引自陳翰笙主編:《華工出國史料匯編》第三輯,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83頁。Jules Davids, American Diplomatic and Public Paper: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Series I: The Treaty System andthe Taiping Rebellion, l842-1860, Scholarly Resources, 1973, p. 16.梁碧瑩:《美國與中國的“苦力”貿易︰兼論十九世紀中國旅美“苦力”華工》,《中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廣州)1985年第 1期。《美國駐澳門領事小奈伊致澳門政府會議公函》, 1860年 1月 23日,轉引自陳翰笙主編:《華工出國史料匯編》第三輯,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 209頁。[美]埃里克‧傑‧多林:《美國和中國最初的相遇:航海時代奇異的中美關係史》,朱穎譯,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4年,第297頁。
  • 86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1862 年 2 月 19 日,美國國會通過《禁止美國公民使用美國船舶從事苦力貿易法案》,林肯總統簽署了這項法案後,美國由此成為第一個禁止這項貿易的西方國家。但是,這一法案有很大的局限性,它並不禁止美國商人利用其他國家的船隻從事苦力貿易,事實上,美國商人也從來沒有停止過這一活動。此外,大量華工的到來與美國本地工人產生了競爭,也有政客欲借此積累政治資本,將華工問題發酵成為一個美國的全國性問題。 19 世紀 70 年代至 20 世紀初,美國的政治、經濟情況發生變化,不再需要大批中國勞動力,因而改變了對華工的政策,掀起了一股強烈的排華浪潮。排華問題成了這一時期清政府與美國政府交涉的最重要的議題之一。對澳門來說,苦力貿易也由此走向衰落。鴉片貿易也是這一時期美國與澳門關係中的另一主要問題。鴉片走私在澳門一直存在,美國人參與其中,獲利甚巨。不過,隨着鴉片交易合法化,其他外國商人的經營成本降低,導致競爭加劇,美國的份額迅速下降。到了19世紀80年代末,美國人已經完全退出鴉片貿易。雖然仍有不少美國商人從事此項活動,但更多的人則擔心鴉片貿易帶來的白銀外流會影響美國商品的銷售。福布斯指出,“如果能廢除鴉片貿易,毫無疑問,製造品可以賣得更多,完全可以彌補損失,因為中國會有更多的可支配現金,也會有更多的產業去支付這些產品”。與此同時,大量的鴉片膏從澳門流向三藩市,以及後來美國的殖民地菲律賓。鴉片作為19世紀最主要的一種麻醉品,在南北戰爭和美西戰爭期間大量使用,以緩解傷患的疼痛。加上受在美華工吸食鴉片的影響,鴉片成癮逐漸擴散到白人階層。以1883年為例,該年輸入澳門的鴉片總數為 9,295.2 擔,輸出至澳洲及三藩市的鴉片膏為 2,779.2 擔, 其中又以銷往三藩市為最。從澳門向三藩市出口的精製鴉片業務直到 1909 年 4 月 1 日纔終止,這項業務佔澳門鴉片包稅區經營者總貿易額的 70% 。隨着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反麻醉品運動的興起,美國政府和相關人士也注意到遠東的鴉片問題。同時,隨着菲律賓成為美國的殖民地,當地華人的鴉片吸食問題也成為其治理的一個重要問題。 1903年,美國組織了一個委員會,專門調查菲律賓周邊國家和地區的鴉片貿易和吸食問題,並逐步推出了一些禁止鴉片貿易和吸食的法令。 1906年 7月,菲律賓鴉片調查委員會會員、大主教布倫特給羅斯福總統寫信,建議“鴉片問題應通過國際行動來解決……邀請英國、法國、荷蘭、中國和日本的代表共同調查遠東的鴉片問題”。 中國民眾對鴉片流毒自然深惡痛絕,尤其是清末“新政”時期,在朝野輿論的一再呼籲下,清政府自 1906 年 9 月始頒佈了一系列的禁煙上諭和法令,並與英國等相關國家進行禁煙交涉,以解決外國人在租界內公開銷售鴉片等問題。1908年 5月,美國國務卿羅脫(Elihu Root)代表總統,建議國會發起遠東鴉片會議,認為 [美]埃里克‧傑‧多林:《美國和中國最初的相遇:航海時代奇異的中美關係史》,朱穎譯,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4年,第285頁。姚賢鎬:《中國近代對外貿易史資料》第二冊,北京︰中華書局, 1962年,第 857頁。[澳]杰弗里‧C‧岡恩(Geoffrey C. Gunn):《澳門史(1557- 1999)》,秦傳安譯,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9年,第124頁。崔志海:《美國政府與清末禁煙運動》,《近代史研究》(北京)2012年第 6期。崔志海:《美國政府與清末禁煙運動》,《近代史研究》(北京)2012年第 6期。蘇智良:《一九○九年上海萬國禁煙會研究》,《歷史研究》(北京)2009年第 1期。
  • 87十九世紀中期至二十世紀初的美國與澳門關係雖然美國一直致力於避免美國公民追隨中國人吸食鴉片,並運用了各種可能的辦法禁止菲律賓使用鴉片,但“由於這個問題涉及廣泛而複雜的貿易關係,因此,如果沒有商業大國的一致行動和鴉片氾濫的東方國家人民的合作,要有效地解決這個問題是不可能的”。 最終,萬國禁煙會議於1909年1月1日得以在上海舉行,會上通報了澳門等地的毒品和禁毒情況。之後,為了使“上海禁煙會議決議具有國際有效性並得到國際的認同”,在美國的建議和聯絡下,又於1911年12月在海牙舉行了第一次海牙國際鴉片會議。會議通過的《鴉片國際公約》規定︰“與中國有約國家將與中國政府一道採取必要措施,避免將生熟鴉片……私運中國及他們在遠東的殖民地和在中國佔領的租借地。” 直到1936年,主要在美國的壓力下,葡萄牙當局壓制了鴉片專營的運作,涉及交易的某些官員被定罪或被解職,就連澳門總督也被迫辭職。三、美國傳教士在澳門的活動晚清時期,中國與西方貿易不斷發展,西方列強企圖在中國進行經濟、政治和文化擴張。在此過程中,美國基督新教傳教士也來到中國,並以澳門和廣州為落腳點展開傳教活動。 1830年,第一批來華美國傳教士裨治文(Elijah Coleman Bridgman)和雅裨里(David Abeel),由美國海員教友會及美國海外宣教委員會(American Board of Commissioners for Foreign Missions,又稱美部會)指派前來廣州,1833年,同一組織派出的傳教士衛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到達澳門,成為第一個在澳門進行傳教的美國傳教士,並配合廣州的裨治文等人展開活動。至1839年鴉片戰爭前,裨治文已經有六位美國同事, 而陸續進入澳門的美國長老會傳教士則有十幾位。然而,在鴉片戰爭前,清政府明令禁止基督新教傳教士的傳教活動,即使對遠離朝廷的澳門和廣州也不例外。因此,美國傳教士不得不秘密傳教,他們“關門,而且經常是鎖門”地為中國人舉行宗教儀式。 由於語言交流的困難和中美兩國迥異的文化背景,他們的傳教並不能吸引中國人。為了與中國信徒進行更好的交流,他們在傳教過程中,不得不將重心轉移到開辦印刷所、出版翻譯成中文的傳教書刊、設立醫館、興辦教育,以及參與中美外交事務活動等間接服務的手段上,以達到傳播基督教義的最終目的。1832 年,裨治文在廣州創辦了一份《中國叢報》(The Chinese Repository)月刊(舊譯《澳門月報》或《中國文庫》)。裨治文通曉漢語,衛三畏具有印刷技能,他們兩人擔任編輯和主要“Message from the President, 7th May 1908,” in U.S. Department of State (ed.), Papers Relating to the Foreign Relationsof the United States (1908), Washington: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12, pp. 88-89.崔志海:《美國政府與清末禁煙運動》,《近代史研究》(北京)2012年第 6期。[澳]杰弗里‧C‧岡恩(Geoffrey C. Gunn):《澳門史(1557- 1999)》,秦傳安譯,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9年,第129頁。[美]韓德:《中美特殊關係的形成── 1914年前的美國與中國》,項立嶺等譯,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 1993年,第 27頁。吳義雄的著作中有美國長老會早期抵達澳門的傳教士名錄。詳見吳義雄︰《在宗教與世俗之間──基督教新教傳教士在華南沿海的早期活動研究》,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 2000年,第 525頁。[美]韓德:《中美特殊關係的形成── 1914年前的美國與中國》,項立嶺等譯,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 1993年,第 28頁。
  • 88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撰稿人。該刊物的內容涵蓋中國的政治、經濟、語言文學、宗教文化、天文地理、自然科學、中外關係、亞細亞各國狀況等。1839年,該刊物易地遷往澳門,成為美國傳教士在澳門出版的第一份雜誌。1844年,該刊物遷往香港,然後又遷回廣州。自創刊到1851年停刊期間,該刊物成為向傳教士和其他人士提供有關中國事務信息的獨一無二的視窗。 除了創辦《中國叢報》,裨治文還翻譯和出版了不少有關中國文化、世界史地類的書籍,例如他於 1841 年在澳門出版的《廣東方言撮要》(Chinese Chrestomathy in the Canton Dialect ,又稱《廣東方言讀本》、《廣東語模範文章注釋》等),該書以中英文對照的形式,介紹中文、商務、機械、建築、農業、礦產等事項,幾乎包羅萬象。此外,裨治文還將中國的《三字經》、《千字文》、《孝經》等翻譯成了英文。為了便於傳教,早在鴉片戰爭前,衛三畏就在澳門創立了“布魯因印刷所”(The BruinPress),主要負責刊印《中國叢報》和宣傳宗教內容的小冊子。他不僅是《中國叢報》的重要撰稿人,還在 1848 年出版了他本人撰寫的《中國總論》(The Middle Kingdom),其副標題是“中華帝國的地理、政治、教育、社會生活、藝術、宗教及其居民概觀”。該書是一部兩卷本的著作,凡23章,對中華帝國的政治、經濟、外交、文化、歷史、地理、教育、藝術以及宗教等方面作出系統性的論述。從某種意義上說,該書是美國第一部關於中國的百科全書,是當時美國研究中國最早且最具權威性的著作,堪稱早期美國傳教士在中國作出的東學西譯的典範。為了方便來華傳教士和其他外國人在華傳教和參與西學翻譯、傳播等文化活動,衛三畏還編譯出版了《簡易漢語課程》(Easy Lessons in China , 1842 ,又稱《拾級大成》)、《官方方言中的英漢用詞》(An English and Chinese Vocabulary in the Court Dialect , 1844 ,又稱《英華韻府歷階》)、《中國地志》(A Chinese Topography , 1844)、《中國商業指南》(A Chinese Com-mercial Guide , 1844)、《英華分韻撮要》(A Tonic 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inthe Canton Dialect , 1856)、《漢英拼音字典》(A Syl lable Dict ionary of the ChineseLanguage,1874)等,這些書籍被外國人視為研究中國的必備工具書, 衛三畏因此被稱為美國的“漢學之父”。鴉片戰爭後,美國長老會的傳教士也從事印刷工作。 1844年 2月,長老會傳教士麥嘉締牧師(Divie Bethune McCartee)和印刷工柯理一起來到澳門,並帶來了印刷機器和中英文字模。這批機器和字模成為澳門美國長老會印刷所的基礎。該印刷所經過幾個月的準備後很快便投入使用,該年6月已經印製出一批傳教教材。 翻譯介紹西方的醫藥知識並開辦醫館,是美國傳教士為了傳教而進行的一項重要活動。 1835年,美國第一位醫療傳教士伯駕(Peter Parker)在廣州開設了“廣州眼科醫局”;1838 年,他在澳門也開設了眼科醫院,這是美國傳教士在澳門開設的第一家醫院。該醫院除了治療眼疾外,也治療其他各科疾病。1838年,美國南浸禮會傳教士羅孝全(Issachar Jacox Roberts)來到澳門,他將一本英文的西藥小冊子(Domestic Medicine)[美]韓德:《中美特殊關係的形成── 1914年前的美國與中國》,項立嶺等譯,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 1993年,第 30頁。1856年,衛三畏在第二次來華後辭去了傳教士之職,專任美國駐華公使館秘書和翻譯,他曾任《中美天津條約》談判的翻譯,並擔任過代辦,完全投身於美國對華的外交事務。湯開建、顏小華:《美國長老會傳教士早期澳門活動述略》,《中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武漢)2006年第 1期。
  • 89十九世紀中期至二十世紀初的美國與澳門關係William Warder Cadbury, At the Point of a Lancet: One Hundred Years of the Canton Hospital, 1835- 1935, Shanghai:Kelly and Walsh Ltd, 1935, p. 280,轉引自高黎平:《晚清美國傳教士在澳粵的翻譯活動》,《韶關學院學報(社會學科版)》(韶關)2006年第 8期。[美]韓德:《中美特殊關係的形成── 1914年前的美國與中國》,項立嶺等譯,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 1993年,第 21頁。譯成中文,書名為《家用良藥》。該書於 1850年在廣州出版,雖然內容衹有 40頁,但卻是外國新教傳教士在中國譯介的最早之西醫西藥出版物之一。 此外,麥嘉締牧師來到澳門後,也在香港醫院進行過一段時間的醫學學習和傳教工作,然後在澳門行醫。開辦以傳播基督教義和西學為目的的西式學堂,是外來傳教士在澳粵兩地的另一項重要活動。 1839 年,勃朗(R. S. Brown)在澳門創立的“馬禮遜學校”(Morrison School)是美國傳教士在澳門開辦的第一所西式學堂。他否定晚清時期的教育,結合中國的漢語,擬定了一套傳播基督教義和西學知識的課程,包括代數、幾何、生物、地理、化學等,力圖將西方的教育模式移植到中國。同年,美國浸禮會派遣來華傳教士叔未士夫婦(J. L. Shuck)在澳門開辦了一所義校。1844年,抵達澳門的美國長老會傳教士哈巴安德(A. P. Happer)也開辦了一所男子寄宿培訓學校,從事教育兼傳教工作。該校最後錄取的學生有27人,並用英語教學。後來,這所學校隨哈巴安德遷往廣州。此外,一些美國傳教士運用自己的漢語技能,為美國的一些公司和外交部門工作,充當翻譯,甚至成為外交官。例如,傳教士伯駕在19世紀50年代初的兩年就曾擔任了美國駐華代辦。傳教士的一個重要工作,是向美國介紹中國的情況。婁禮華(Walter Macon Lowrie)是鴉片戰爭後來華的美國長老會傳教士,他在澳期間對當時的港澳社會進行了詳細的描寫和刻劃,不僅成為當時美國人瞭解中國的一個途徑(儘管這個途徑相當片面),也成為今天研究近代港澳社會的一份珍貴歷史文獻。關於這個問題,國內學者已有專門研究,這裏不再贅述。結語梳理自 1784年“中國皇后號”抵達澳門至 20世紀初的這段美國與澳門的歷史,不難發現,澳門由於其地理位置和管理體制上“不遠不近”的優勢,在中美早期關係史上影響重大。鴉片戰爭前,美國立足澳門,得以在貿易、傳教和外交上逐漸向中央王朝靠近;鴉片戰爭後,由於澳門的鴉片貿易、奴隸販賣等損害了清政府和美國的利益,雙方合作共同扼制乃至禁止了這些非正當貿易的在澳發展。美國在澳門的上述活動,是使澳門成為中西貿易和文化交流中心的原因之一。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無論是美國的商貿活動,還是早期美國傳教士在澳門所做的工作,其最終目的,都是開拓中國大陸的市場,並逐漸博得中國人的信任,由此為他們逐漸接受基督教乃至接受美國的價值觀鋪平道路。因此,美國的商人、傳教士乃至政府一直關注中國大陸,一有機會即向大陸進發。由於清政府一直對西方國家在中國的經濟活動,以及基督教在大陸的傳播採取或明或暗的限制措施,因此,為了賺取利潤的美國商人、企業家、政客,以及傳教士便成為美國對華門戶開放政策的重要支持力量,並具有持續不衰的影響力。其中,傳教士對該政策形成的影響不能低估。(本文得到首都師範大學姚百慧副教授的大力幫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 責任編輯 陳超敏]
  • 90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摘 要] 18世紀末至19世紀初,從事廣州貿易的美國商人聚居澳門,使之成為中美經濟、文化最早的交匯地。隨着19世紀美國在東亞的經濟勢力迅速擴張,對華貿易商人形成了一個強大的利益集團,他們最終促使美國政府與中國簽訂通商條約,建立外交關係,以保障他們的利權。回顧澳門在廣州對外貿易體系中的地位,以及美國商人、傳教士在澳門地區的活動,闡述澳門及望廈地區在19世紀中葉的國際地位問題,可凸顯兩國選擇在澳門半島談判和簽訂第一個中美條約的因由,而從國際法和美國外交史的角度,亦可重新探討《望廈條約》的歷史意義以及美國對華政策的起源。[關鍵詞 ] 澳門 美國 自由貿易 非正式帝國 《望廈條約》 領事裁判權澳門在早期中英關係中所起的作用,早已為史學研究者所注意。例如,英國學者奧斯丁‧科茨(Austin Coates)於 1966 年出版的專著《澳門與英國人, 1637 - 1842》,便記述了從 1637年威德爾(John Weddell)率領英國船隊到達澳門至 1842 年中英《南京條約》簽訂,這兩個世紀裏英國人在澳門地區的活動,也考察了英國是如何從覬覦澳門到佔據香港的。葡萄牙學者普加(Rogério Miguel Puga)近年對這一課題又作了進一步的研究。在早期中美關係史的研究領域中,研究者以往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廣州, 而澳門在中美關係發展過程中所起的作用,沒有引起學術界足夠的注意。關於美國人在澳門的活動,近年雖然已經出版了一些個案研究和專題論文,從不同的側面記述了鴉片戰爭前寓居澳門的英美人士的社會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探討了美國人在澳門的活動與早期中美交往等。 但是,總體來說,對美國商早期澳門的美國商人社區與 九世紀美國對華政策的形成何思兵 作者簡介︰何思兵,獨立學者、美國邁亞密大學歷史學博士。Austin Coates, Macao and the British, 1637-1842: Prelude to Hong Kong,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6; Reprint, 1988; Rogério Miguel Puga (au.), Monica Andrade (trans.), The British Presence in Macau, 1635-1793,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13.關於廣州與早期中美關係的專題研究,可參閱Jacques M. Downs, The Golden Ghetto: The American CommercialCommunity at Canton and the Shaping of American China Policy, 1784-1844, Bethlehem, PA: Lehigh UniversityPress, 1997.Rosmarie W. N. Lamas, Everything in Style: Harriett Low’s Macau,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6;Paul A. Van Dyke (ed.), Americans and Macao: Trade, Smuggling and Diplomacy on the South China Coast, Hong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12.‧ 澳 門 學 ‧
  • 91早期澳門的美國商人社區與十九世紀美國對華政策的形成人、傳教士和外交官在澳門活動的綜合研究仍然付之闕如。澳門回歸中國以後,澳門與美國的商務和文化交往日益密切,美國已經成為澳門最大的外國投資者之一。在澳門與美國經濟和文化關係處於新的發展時期的今天,全面地回顧澳門在早期中美關係的形成和發展中所起的作用,很有必要。一、澳門模式、廣州體制與中美貿易肇始(一)清帝國的海洋貿易管理制度18世紀末,從事廣州貿易的美國商人聚居澳門,使之成為中美經濟、文化最早的交匯地。美國在東亞的經濟勢力在19世紀迅速擴張,最終促使美國政府制定了向亞洲擴張的對華政策。要理解這個歷史進程,有必要回顧美國商人在18世紀80年代介入對華貿易以前,廣州和澳門的貿易環境。自隋唐以來,廣州一直是中國對外通商的重要港口。早在 1684 年(康熙二十三年),粵海關就設立了澳門關部行臺,稽查來到澳門的外國船隻,監控粵澳貿易。 在澳門設立的這個海關總口,一直運作到1849年纔被澳葡當局強行關閉,被迫遷往黃埔的長洲。 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清政府頒佈法令,規定廣州為全國唯一對外貿易港口,從江、浙、閩、粵四口通商改變為一口通商。實行一口通商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實施嚴格監督的海洋貿易管理制度,限制外商的活動範圍和影響力,以防止西方人與內地不良分子勾結,對清帝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在實行一口通商的同時,清政府恢復了廣州的公行制度,由行商充當貿易經紀人。他們既是清政府的代表,又是外商的代表,成為控制中外貿易的壟斷集團。兩廣總督李侍堯於 1759 年頒佈的《防範外夷條例》,確立了清政府對廣州貿易監督管理的一系列嚴密的制度。這個從 18 世紀中期到 1842 年間實行的海洋貿易管理制度,西方人稱之為“廣州體制”(the Canton System)。由於珠江三角洲特殊的地理和水文環境,以及廣州毗鄰澳門,有利於監控來華貿易的外國商船,廣州作為對外貿易口岸的地位是其他口岸不可替代的。廣州貿易管理體制承襲了明代官府在澳門的外貿管理政策。清政府選擇廣州為全國唯一對外貿易港口的主要原因,是從明中葉以來,廣東官員在澳門附近地區早已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監視和防衛機制。將外國商人限制在這個嚴密監控的珠江三角洲地區裏進行貿易,可以防止西方人向內地滲透,確保清帝國的安全。在這個貿易體系裏,澳門作為廣州的外港是必不可少的有機組成部分。為了監控在澳門進行貿易的西方商船和商人,廣東官員從16世紀50年代開始便在澳門建立起一個周密的防禦機制。這一政策體系被稱為“澳門模式”(the Macao Formula)。這套細金國平、吳志良︰《早期澳門史論》,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7 年,第 208 頁。“兩廣總督徐廣縉奏摺,道光二十九年閏四月八日(1849年5月28日)"、“寄諭兩廣總督徐廣縉,道光二十九年五月九日(1849年6月28日)"。兩者均詳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中國古籍整理研究會編︰《清宮粵港澳商貿檔案全集》第九卷,北京︰中國書店, 2002年,第 5132- 5139、 5147- 5148頁。鄭德華︰《“一口通商"與“澳門航道"》,《學術研究》(廣州)1999 年第 12 期。關於西方學者近年對廣州體制的研究,可參閱 John M. Carroll, “The Canton System: Conflict and Accommodationin the Contact Zone,” 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Hong Kong Branch, Vol. 50 (2010), pp. 51-66; Paul A.Van Dyke, Merchants of Canton and Macao: Politics and Strategies in Eighteenth-Century Chinese Trade, Hong Kong: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11, pp. 1 - 30; Gang Zhao, The Qing Opening to the Ocean: Chinese MaritimePolicies, 1684 - 1757,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13, pp. 169 - 186.
  • 92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緻的外貿管理機制,不僅用來監管前來經商的西方商船和商人,也用來控制與外國人貿易的中國人。根據廣州貿易管理體制訂立的條例,前往中國進行貿易的外國船隻必須先在澳門錨地(Macao Roads)停泊,經澳門海防同知驗明後領取進港牌照,並由在南灣引水館委派的“澳門引水人”(也稱帶水)的領航下,經虎門到廣州的外港黃埔灣泊。外商還得僱用一名通事,並從行商中選定保商。保商要為外商及船員在中國逗留期間的行為負責,並擔保外商繳納規定的稅費。清政府通過保商、引水人和通事對外國商人進行監控。外國船隻裝卸貨物前,必須預先照會澳門海防同知確切的返航日期,以便安排在澳門的勘察。清政府又規定,來華外商衹能在貿易期間留在廣州的商館區,其他時間(從 4月到 8月)必須離開廣州到澳門暫住或離開中國。廣州成為一口通商口岸後,澳門重新恢復了作為轉口港的重要地位,使澳門進入了自1639年對日本貿易終止以後的第二個黃金時期。(二)“中國皇后號”首航澳門與中美直接交往之肇始美國獨立之初,在經濟上困難重重,亟需發展對外貿易以振興國內的工商業。 1783年,美英《巴黎和約》簽訂後,英國雖然承認美國獨立,但英國國會制定的新航海條例,禁止美國船隻進入英屬西印度群島的港口,並對進入英國其他港口貿易的美國船隻徵收重稅。這個新誕生的國家,要脫離一直賴以生存的大英帝國世界經濟體系而獨立生存,必須開拓新的海外市場。由於歐洲列強在傳統國際貿易的壟斷地位,美國商人難以與之競爭,因此,他們不得不在全球各地尋求新的商機。他們後來發現前往廣州進行貿易,可以與英國和其他歐洲商人在商業上進行平等的競爭。1784 年 2 月 22 日,排水量 360 噸的商船“中國皇后號”(Empress of China)裝載着人參、皮貨、棉花等貨物,從紐約出發,穿越大西洋,繞過好望角,經過六個月的航行,終於在8月23日到達澳門水域,完成了具有歷史意義的遠航。 法國是美國獨立戰爭中的盟友,因此在澳門的法國人對第一批抵達的美國人特別熱情。根據船上的商務代理山繆‧蕭 (Samuel Shaw ,又譯作山茂召)日記的記載,法國領事在第二天早上就來到停泊在澳門錨地的“中國皇后號”船上,歡迎他們的到來。法國領事還邀請山繆‧蕭到澳門作客。據山繆‧蕭的觀察,澳門的環境宜人,歐洲商人在澳門住得很好,他們在廣州的生意一結束就馬上回到澳門,等待下一個貿易季的到來。8 月 25 日下午,僱請的澳門領水人來到船上,“中國皇后號”便啓程前往黃埔。 8 月 28 日上午,這艘美國商船到達黃埔,受到停泊在那裏的法、英、丹麥、荷蘭、孟加拉等國商船的歡迎。 8 月 30 日,山繆‧蕭在法國商人的陪同下到達廣州。“中國皇后號”到達廣州口岸之際,正值清政府嚴格管制對外貿易之時,但是根據山繆‧蕭的回憶,美國商人一到廣州,廣州行商就Fok Kai Cheong, “The Macao Formula: A Study of Chinese Management of Westerners from the Mid-sixteenthCentury to the Opium War Period,” PhD diss., University of Hawaii, 1977.Edward D. Graham, “American Ideas of a Special Relationship with China, 1784 - 1900,” PhD diss., HarvardUniversity, 1968, p. 7。關於歐洲各國早期對華海洋貿易,詳見John E. Wills, Jr. (ed.), China and Maritime Europe,1500-1800,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Philip Chadwick Foster Smith, The Empress of China, Philadelphia, PA: Philadelphia Maritime Museum, 1984,pp. 147 - 148.Samuel Shaw, The Journals of Major Samuel Shaw, Boston: Wm. Crosby and H. P. Nichols, 1847, pp. 162 - 163,242, 245 - 246.
  • 93早期澳門的美國商人社區與十九世紀美國對華政策的形成熱情地接待他們。美國商人留下的書信和回憶錄等資料顯示,儘管在嚴格管制之下進行貿易,在整個廣州貿易體制時期,美國商人總的來說對貿易環境滿意,他們與中國行商建立了良好的商務和私人關係。 年復一年,西方商人接踵而來,貿易額不斷攀升,這證明西方商人可以接受廣州體制,儘管他們渴望廣州成為自由貿易港。“中國皇后號”滿載着茶葉、瓷器、絲綢和肉桂等貨物,於 1785 年 5 月 12 日回到紐約。這次航行的盈利實際上並不大,總共衹有32,000美元,約為投資額的25%,但這足以激發起美國商人參與廣州貿易的熱情。“中國皇后號”首航廣州的成功,開闢了美國對外貿易的新市場,建立了中美之間直接的交往,標誌着美國獨立開展對外經濟的開端。美國政府於是把目光轉向東亞,希望通過對華貿易,刺激美國國內經濟的增長。在國會及地方政府的一系列優惠政策的鼓勵下,對華貿易迅速發展。在“中國皇后號”於 1786年再次啓航前往中國前,隨船的商務代理山繆‧蕭被任命為第一任駐廣州領事。到了1800年,已經有100艘美國商船前往廣州貿易。波士頓、紐約和費城等城市成為對華貿易的主要港口。二、澳門美國商人社區與美國對華政策的起源(一)澳門美國商人社區之出現在中美貿易的早期,美國商人通過委託隨船的商務代理進行對華貿易。隨着貿易的擴展,一些商務代理進駐廣州,從經營一家委託商的商務,逐漸發展為同時為多家客商提供服務,並在廣州建立起自己的代理商行。首任美國駐廣州領事山繆‧蕭於 1786 年建立了第一家美國代理行Shaw & Randall 。 1800 年,外商已經在廣州設立了四十多家代理行。 1815 年以後,隨船商務代理逐漸為駐廣州的代理行所取代。1741年,清政府規定,來華外商衹能在貿易期間於廣州的商館區居留,其他時間必須離開廣州到澳門暫住。但是,這個規定到1765年纔開始嚴格實施。1757年,澳葡當局放寬了外國人在澳門居住的限制。19世紀初期,一些從事廣州貿易的外國商人整年都居住在澳門,並在澳門設立商行,以澳門作為對廣州貿易的大本營。外商還把家眷接到澳門居住,這樣便出現了外國商人社區,澳門逐漸轉變為一個國際化的多元文化城市。按照澳葡當局的規定,到澳門居留的外國人要向澳葡總督報到,並向遠在印度次大陸的果阿(Goa)或歐洲里斯本的葡萄牙政府申請居留許可。但是,由於公文往返需要三年的時間,這種規定實際上難以執行,澳葡總督一般都默許外國人在澳門居住。然而,在1803年,新上任的澳葡總督聲言將不允許未獲葡萄牙政府許可的外國人在澳門居住。為此,美國駐廣州領事斯諾(Samuel Snow)致函美國國務卿麥迪遜(James Madison),要求通過美國駐里斯本公使與葡萄John Murray Forbes (au.), Sarah Forbes Hughes (ed.), Letters and Recollections of John Murray Forbes, Vol. 1,Boston: Houghton Mifflin, 1900; Reprint, New York: Arno Press, 1982, p. 86; William C. Hunter, “Fan Kea” atCanton before Treaty Days, 1825-1844, London: Paul Trench and Co., 1882, p. 24.Yen-p’ing Hao, “Chinese Teas to America: A Synopsis,” in Ernest R. May & John King Fairbank (eds.), America’sChina Trade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p. 15; Foster Rhea Dulles,The Old China Trade,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1930, p. 210.John King Fairbank, Trade and Diplomacy on the China Coast: The Opening of the Treaty Ports, 1842 - 1854,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3, p. 61.
  • 94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牙政府交涉,允許美國人在澳門居留。美國商人通常不理會澳葡總督對他們在澳門居留的限制令,因為他們很清楚,葡萄牙人對澳門的管治權是很有限的。如果澳葡總督要求他們離開澳門,美國商人會向廣州當局請願,因為中國政府允許他們在澳門居留。 1808年,美國商人卡靈頓(Edward Carrington)在澳門設立了他的商行,充任美國駐澳門領事代理,並在澳門升起美國國旗。從 1784 到 1842 年,大約有 200 名美國商人曾在澳門和廣州居住。從 1830 年第一位美國來華傳教士裨治文到達澳門後,直至 1844 年,美國新教教會共派出 19 名傳教士到澳門和廣州傳教,而每年經澳門到達黃埔港的英美海員估計多達2,000至3,000人。1837年,澳門和廣州地區共有 37 名美國商人和 4 名美國傳教士。 1842 年,粵港澳地區的美國男性增加到 49 人,他們代表着11個商行和幾個傳教機構。除了駐廣州領事外,美國還在澳門派駐副領事。由於清政府禁止外國婦女進入廣州,因此美國商人的家屬常年居住在澳門。 1829年 9月,旗昌行新股東威廉‧婁 (William H. Low ,又譯威廉‧洛) 與他的妻子和 20 歲的侄女哈麗特(Harriett Low)來到澳門。哈麗特在澳門的五年間寫下了九卷日記,是瞭解 19世紀澳門英美人士社會生活的珍貴原始資料。 英國人和美國人有着共同的盎格魯撒克遜人(Anglo-Saxon)種族優越感,他們在澳門自然地形成了共同的社區,社交生活非常豐富。在1834年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對華貿易壟斷特權被廢除之前,這家公司在澳門的豪華商館是西方商人社交活動的中心。舞會經常在那裏舉行,業餘劇團和交響樂隊也在那裏上演戲劇和音樂會,歐洲的專業歌劇院也到澳門巡迴演出,但商人們最喜歡的活動還是賽馬。1822年,在包括葡萄牙人在內的澳門外國居民中,女性是男性的三倍,這對單身的外國商人和海員來說,無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從事廣州貿易的美國商人,利用從鴉片貿易賺取的豐厚利潤,住在南灣舒適的豪宅裏,役使着成群的中國傭人,過着比他們在美國的家要奢華得多的生活。因此,不少美國商人樂不思蜀,不願意離開澳門回國。 1838 年 10 月,剛到達澳門的旗昌行商人羅伯特‧福布斯 (Robert B.Forbes)給他在波士頓的新婚妻子的信中寫道:“你想像不出這裏有多美。我在這裏唯一的目標就是要賺大筆的錢,以便在這裏永遠快樂地生活下去。” 有的美國商人回國後對澳門戀戀不捨,又返回澳門;有的在澳門退休,一住幾十年;有的商人把中國厨師、傭人和傢俱帶回美國,以便延續寓居澳門時的生活方式。Harriet Low (au.), Katherine Hillard (ed.), My Mother’s Journal: A Young Lady’s Diary of Five Years Spent in Manila,Macao, and the Cape of Good Hope, from 1829 - 1834, Boston: George H. Ellis, 1900, p. 86; William W. Wood,Sketches of China, Philadelphia, PA: Carey and Lea, 1830, p. 20.Hosea B. Morse, The Chronicle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Trading to China, 1635 - 1834, Vol. 3, Oxford, U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26 - 1929, p. 81.Curtis T. Henson, Jr. Commissioners and Commodores: The East India Squadron and American Diplomacy in China,University, AL: The University of Alabama Press, p. 4; Austin Coates, Macao and the British, 1637-1842: Preludeto Hong Kong,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6; Reprint, 1988, p. 125; “List of Foreign Residents inChina,” Chinese Repository, Vol. 13 (Jan 1844), pp. 3-7; “List of Foreign Consuls in China,” Ibid., p. 9.Harriett Low Hillard (au.), Nan P. Hodges and Arthur W. Hummel (eds.), Lights and Shadows of a Macao Life: TheJournal of Harriet Low, Travelling Spinster, 2 vols., Woodinville, WA: History Bank, 2002.Hans Derks, History of the Opium Problem: The Assault on the East, ca. 1600-1950, Leiden: Brill, 2012, p. 97.“Robert B. Forbes to Rose S. Forbes, 6 October 1838, Macao,” in Robert B. Forbes (au.), Phyllis Forbes Kerr (ed.),Letters from China: The Canton-Boston Correspondence of Robert Bennet Forbes, 1838 - 1840, Mystic, CT:Mystic Seaport Museum, 1996, p. 57.
  • 95早期澳門的美國商人社區與十九世紀美國對華政策的形成澳門不僅是歐美商人享樂、度假的勝地,也是個繁忙的轉口港。大量鴉片在澳門成交後,運到伶仃島和南澳島等走私中心,再由中國鴉片販子載運到內地。美國商人從19世紀初開始,便利用澳門轉運土耳其鴉片。 1817 年 5 月 31 日,一艘美國商船在澳門錨地遇襲,船上的 5,000個銀元和16箱鴉片被海盜掠去,五名美國船員被殺。應美國領事和遇襲船長的要求,清政府捕獲了十多名逃往萬山群島的疑犯,其中五人審判後被處死。中國官員向美國船長歸還了搜獲的銀元,但拒絕賠償鴉片的損失,並飭令這艘美國船“既興販鴉片,此後亦永不再來”。根據兩名通事的證詞,美國商船經常載運鴉片。 哈麗特在 1832 年 10 月到 11 月之間,從澳門到停泊在伶仃島附近的旗昌行鴉片船上居住過,親眼目睹了那裏繁忙的毒品走私貿易。 據旗昌行股東亨特(William Hunter)的記載,旗昌行在 1837年從澳門一次就運出了 300箱價值 30萬西班牙銀元的鴉片到南澳。這些記載顯示,美國人在 19世紀上半期,一直通過澳門走私鴉片。(二)美國傳教士在澳門的活動澳門也是依附於商人社區的美國傳教士的居住地。1806年,清政府下令要求兩廣總督及廣東巡撫 “飭知地方官,於澳門地方嚴查西洋人等,除貿易外,如有私行逗留講經傳教等事,即隨時飭禁”。 然而,儘管清政府不允許外國傳教士在澳門居留,英美傳教士仍在寓居澳門的對華貿易商人的協助下,利用這塊葡萄牙居留地,作為向中國傳教的基地。從1830到1844年,在廣州和澳門傳教的美國傳教士共有19人。最早來到澳門和廣州的美國傳教士裨治文在1832年5月創辦了《中國叢報》(The Chinese Repository ,又稱《澳門月報》)。這份月刊在創刊時以介紹中國傳統文化為主,也提供中國及當地外僑社區的動態和商業信息,除了粵港澳地區外,還在二十多個國家和地區發行。 為了排除在中國傳教的障礙,在澳門的傳教士利用《中國叢報》等出版物,與對華貿易商人一起,鼓吹通過武力推行自由貿易,開放中國市場,並游說他們的政府派遣外交使團來華,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美國傳教士衛三畏(Samuel W. Williams)於1833年來到廣州,學習中文,設立印刷所,並協助裨治文編輯和出版《中國叢報》。1836年,他把印刷所搬到澳門,繼續印刷《中國叢報》和其他傳教資料。他租用的房子有三層,共 14個房間,僱用了 8個差役。這所房子成為美國傳教士在澳門的據點。在1837年,這所房子也用於收容由於海難而不能歸國的日本海員。衛三畏向這些日本海員學習日語,為前往日本傳教作準備,但是,其遣返日本海員、伺機傳教的行動最後William W. Wood, Sketches of China, Philadelphia, PA: Carey and Lea, 1830, pp. 36, 211; Hosea B. Morse, TheChronicle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Trading to China, 1635-1834, Vol. 3, Oxford, U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26 - 1929, pp. 163, 179, 318 - 320.“兩廣總督蔣攸銛奏摺,嘉慶二十二年六月六日(1817年7月19日)",詳見《清代外交史料‧嘉慶朝》第六卷,北平︰故宮博物院, 1932 年版,第 43 - 45頁。Harriet Low Hillard (au.), Nan P. Hodges and Arthur W. Hummel (eds.), Lights and Shadows of a Macao Life: TheJournal of Harriet Low, Travelling Spinster, Woodinville, WA: History Bank, 2002, pp. 454- 460.“寄諭兩廣總督吳熊光,嘉慶十年十一月十二日(1806年1月1日)",詳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中國古籍整理研究會編︰《清宮粵港澳商貿檔案全集》第七卷,北京︰中國書店, 2002 年,第 3622 - 3625 頁。Michael C. Lazich, E. C. Bridgman, 1801 - 1861: America’s First Missionary to China, Lewiston, NY: EdwinMellen Press, 2000, pp. 92 - 93, 98 - 100.Murray A. Rubinstein, “The Wars They Wanted: American Missionaries’ Use of The Chinese Repository Before theOpium War,” American Neptune, Vol. 48, No. 4 (Fall 1988), pp. 281-282.
  • 96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以失敗而告終。裨治文編輯的《中國叢報》在 1839 年也從廣州搬到澳門。裨治文、衛三畏在澳門從事翻譯和出版工作,不但向中國傳播基督教,也向美國和西方世界介紹中國。他們撰寫了大量評介中國經典和傳統文化的文章,發表在《中國叢報》上,為漢學的發展作出了卓越的貢獻。衛三畏先後出版了十多部關於中國的書籍,內容涉及政治、經濟、歷史、文學、文字等多個學科。裨治文等傳教士從澳門和廣州發回美國傳教會的大量書信報告,通過教會的出版物在美國廣為流傳。可以說,在 19世紀上半期,美國人是通過在澳門和廣州的傳教士瞭解中國的。1834 年 6 月,畢業於耶魯學院的醫療傳教士伯駕 (Peter Parker),受美部會 (AmericanBoard of Commissioners for Foreign Missions)的派遣啓程前往中國。透過行商伍秉鑑的贊助,伯駕於次年的 11 月在廣州十三行新豆欄街開設了被稱為“新豆欄醫局”的眼科診所,通過提供免費醫療服務傳教。他把治療病人作為他的首要任務,傳教次之。到1838年,伯駕已經診治過6,000多名病人。但是美部會要求他把主要精力放在直接傳教上,而伯駕則堅持,作為醫療傳教士,他的首要職責是解除病人肉體上的痛苦,然後纔是救贖靈魂。在美部會於1837年停止資助其診所後,伯駕與裨治文及英國醫生郭雷樞(Thomas R. Colledge)一起,在 1838 年 2 月於廣州發起成立醫學傳道會(Medical Missionary Society),向當地的英美商人募捐籌款,以維持廣州醫局的運作。同年5月,伯駕為醫學傳道會在澳門創辦了一所醫院。伯駕的義診活動,深受當地民眾的歡迎。1839 年 2 月,伯駕的耶魯學院校友、教育傳教士勃朗(Samuel Brown)來到澳門,於同年11 月在澳門聖保祿教堂遺址附近,創辦了馬禮遜學校(Morrison School),招收澳門及鄰近地區的學童。該校於1842年11月遷到香港,擴大了招生範圍。 馬禮遜學校的課程設置中西文化教育並重,他的開拓性教育實驗和理念,對晚清和民國時期外國傳教士在華開辦的教會學校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第一位畢業於美國大學的中國人容閎,便是馬禮遜學校早期的學生。容閎為香山縣南屏村人,1840年11月入學,1847年隨勃朗夫婦到美國繼續學業, 1854年在耶魯學院畢Frederick Wells Williams, The Life and Letters of Samuel Wells Williams, New York, 1889, p. 83; Chinese Repository,Vol. 6 (Sep 1837), p. 210; Murray A. Rubinstein, The Origins of the Anglo-American Missionary Enterprise in China,1807 - 1840, Metuchen, NJ: Scarecrow Press, 1996, pp. 329 - 331; G. Thompson Brown, Earthen Vessels andTranscendent Power: American Presbyterians in China, 1837-1952, Maryknoll, NY: Orbis Books, 1997, p. 363.Edward V. Gulick, Peter Parker and the Opening of China,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3,pp. 19-20; Guangqiu Xu, American Doctors in Canton: Modernization in China, 1835-1935, New Brunswick, NJ:Transaction Publishers, 2011, pp. 24-26; Jonathan Spence, “Peter Parker: Bodies or Souls,” in To Change China:Western Advisers in China, 1620-1960, Boston: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969, pp. 34-56; “Tenth Report ofthe Ophthalmic Hospital, Canton, Being for the Year 1839,” Chinese Repository, Vol. 9 (Apr 1840), p. 628;MurrayA. Rubinstein, The Origins of the Anglo-American Missionary Enterprise in China, 1807 - 1840, Metuchen, NJ:Scarecrow Press, 1996, p. 336- 337.“Benevolent Societies,” Chinese Repository Vol. 10 (Jan 1841), p. 53; “The Third Annual Report of the MorrisonEducation Society, 29 September 1841, Macao,” Chinese Repository, Vol. 10 (Oct 1841), pp. 567 - 572; “TheFourth Annual Report of the Morrison Education Society, 28 September 1842, Macao,” Chinese Repository, Vol. 11(Oct 1842), pp. 546 - 550; “The Fifth Annual Report of the Morrison Education Society, for the Year Ending Oct.1, 1843, Hong Kong,” Chinese Repository, Vol. 12 (Dec 1843), pp. 622-628.關於勃朗的生平事跡,詳見 William Elliot Griffis, A Maker of the New Orient: Samuel Robbins Brown, PioneerEducator in China, America, and Japan, New York: Fleming H. Revell, 1902.
  • 97早期澳門的美國商人社區與十九世紀美國對華政策的形成業後回到中國。勃朗在1843年曾經預言,他在馬禮遜學校這些為數不多的中國學生心中播下的種子,將會開花結果,廣為傳播。他悉心栽培的弟子沒有辜負他的期望。在自強運動中,容閎向清政府提議派出幼童到美國留學,學習西方的科學技術。在晚清重臣曾國藩、李鴻章的支持下,容閎的建議為清政府所採納。他組織並選拔了120名大部分來自廣東的學童,從1872年起,分三批送到新英格蘭地區學習。儘管這個海外教育項目由於清政府中的保守官吏反對而中途夭折,絕大多數學童還未完成學業,便在1881年被召回中國。但是這些歸國留學生仍為中國的現代化事業作出了巨大的貢獻。在大清現代海軍中擔任艦長等要職的歸國留美學生中,有七人在中法、中日海戰中為國捐軀。這批包括民國第一任國務總理唐紹儀和著名鐵道工程師詹天佑在內的歸國留學生,不僅把先進的科技文化介紹給國人,而且把西方的憲政理念傳播到中國,對中國現代化進程的影響至為深遠。 如果說這些早期傳教士在傳播基督教方面不甚成功,到了1850年,入教華人的數目仍然屈指可數的話,那麽,他們在中國傳播西方科技文化、開辦慈善事業、促進中美教育交流方面卻成績斐然。(三)對華貿易商人與美國對華政策的形成在廣州和澳門從事對華貿易的美國商人,形成了第二大外國人社區。1824年在廣州成立的旗昌洋行(Russell and Company)是19世紀美國商人在東亞建立之最大的商行。1834年,英國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的壟斷被廢除後,旗昌行成為僅次於英商怡和洋行(Jardine, Matheson &Co.)及寶順洋行(Dent & Co.)的第三大鴉片走私商。旗昌行在澳門設有商館,從 1839年起,廣州商館的商業檔案和金庫都轉移到澳門。旗昌行澳門分行的重要性已不亞於在廣州的商館,其商業運作顯示了澳門在廣州貿易體系裏的重要地位。在鴉片戰爭期間,旗昌行利用英國人暫時退出廣州貿易的機會,進一步擴大經營規模。1840年,旗昌行成為在華的第二大外國商行,地位僅次於英商怡和行。旗昌行的股東與波士頓商業集團及華盛頓政要均有密切關係,鑑於旗昌行在美國對華貿易中的支配地位,從 19 世紀 30 年代起,旗昌商人便自然地被推舉為在華美商的首領和美國在華利益的代言人。在19世紀中葉,旗昌商人囊括了美國駐中國主要通商口岸的領事職位。1839年春,在中國政府禁煙運動的強大壓力下,旗昌行不得不宣佈放棄鴉片貿易。福布斯等八名旗昌商人在繳出鴉片後,於 1839年 5月聯名向美國國會請願,希望政府派遣商務代表到中國談判商約,以確保美國人享有英國在中國謀求的同等權利。他們譴責林則徐收繳鴉片的行動,要求美國政府派遣海軍到中國水域保護美國的利益。他們還建議美國政府立即採取行動,聯Edward J. M. Rhoads, Stepping Forth into the World: The Chinese Educational Mission to the United States, 1872-81,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11; Xu Guoqi, Chinese and Americans: A Shared History, Cambridge,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4, pp. 74 - 104.Robert B. Forbes, Personal Reminiscences, 2nd ed., Boston: Little Brown, 1882, pp. 344-345; “John M. Forbes toSamuel Russell, 23 August 1836”; “John C. Green to Samuel Russell, 20 October 1836,” Records of Russell andCompany, Manuscript Division, Library of Congress; Robert B. Forbes (au.), Phyllis Forbes Kerr (ed.), Letters fromChina: The Canton-Boston Correspondence of Robert Bennet Forbes, 1838 - 1840, Mystic, CT: Mystic SeaportMuseum, 1996, p. 145; Jacques M. Downs, The Golden Ghetto: The American Commercial Community at Canton andthe Shaping of American China Policy, 1784 - 1844, Bethlehem, PA: Lehigh University Press, 1997, p. 177, 183,422n.Sibing He, “Russell and Company, 1818 - 1891: America’s Trade and Diplomacy in Nineteenth-Century China,”PhD diss., Miami University, 1997.
  • 98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合英、法、荷等國,迫使中國與別國建立公正的商務關係。在對華貿易利益集團的敦促下,泰勒總統(John Tyler)命令東印度艦隊駛往澳門。 1842年 8月,中英《南京條約》簽訂後,在澳門的美國東印度艦隊司令克尼(L a w r e n c eK e a r n y)馬上要求美國駐廣州副領事、旗昌商人迪雷諾(Warren Delano)將條約抄本帶回華盛頓。克尼在給海軍部長的信中,要求增強在華的海軍力量,以震懾中國。而傳教士伯駕從 1840 年起已在美國到處演講,游說美國政府藉中國戰敗的時機,派遣使團到中國談判,建立友好關係,以求獲得更多在華傳教和商業的利益。 1842年12月30日,泰勒總統向國會提交特別諮文,宣佈太平洋及夏威夷為美國的勢力範圍,將《門羅宣言》(Monroe Doctrine)的原則擴大到太平洋地區,並於次年任命與旗昌商人有密切關係的顧聖(即顧盛, Caleb Cushing ,圖 1)率領使團赴華, 為第一個中美條約進行談判。為了做好出使的準備工作,與旗昌行商人有密切關係的國務卿韋伯斯特 (Daniel Webster)向在美國的對華貿易商人徵求意見。以旗昌行股東為首的商人積極回應。根據這些商人的建議,韋伯斯特制定了給全權公使顧聖的訓令。根據這個訓令,顧聖的使命有三項:(一)獲得與英國商人同等的在華通商權利。(二)前往北京向道光皇帝遞交國書,但這個目的不一定要達到,進京的要求衹是用作談判的籌碼。(三)談判簽訂中美條約,以保證美國人獲得與英國人同等或更優惠的在華待遇。 這個訓令是美國政府的第一個全面的對華外交政策文件,奠定了 19世紀美國對東亞外交政策的基礎。三、顧聖使華與《望廈條約》的歷史意義(一)顧聖使華與《望廈條約》的簽訂1844 年 2 月 24 日,顧聖乘坐的“布蘭迪彎號”(Brandywine)戰艦到達澳門錨地。在此旗艦上,顧聖召見伯駕,並任命他和當時在香港的裨治文為使團的中文秘書。兩天後,顧聖決定進駐澳門,不去香港。在給國務院的報告中,他解釋決定留在澳門,是因為這塊葡萄牙居留地在中“A Memorial from the American Merchants at Canton, 25 May 1939,” US House Document, No. 40, 26th Congress,13th Session, Serial Number 364, in Paul H. Clyde (ed.), United States Policy Toward China: Diplomatic and PublicDocuments, 1839 - 1939 , New York: Russell and Russell, 1964, pp. 3 - 6.Edward V. Gulick, Peter Parker and the Opening of China,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3, p. 108.“顧聖"是美方使用的Cushing之中文名字,見於美國駐中國公使函件及《望廈條約》中文本簽字頁。Cushing在澳門使用的名刺(相當於現在的名片)上的名字也是“顧聖"。但輯錄於《籌辦夷務始末》的耆英奏摺等文書,卻用“顧盛" (兩字均加上口字旁) 一名。這可能是因為清朝官員認為,外夷的名字不能用“聖"字。“Daniel Webster to Caleb Cushing, 8 May 1843,” in Kenneth E. Shewmaker (ed.), Papers of Daniel Webster, Series3: Diplomatic Papers, Vol. 1, Hanover, NH: Dartmouth College and University Press of New England, 1983-1988,pp. 922 - 926.圖 1 《望廈條約》的簽名頁抄本
  • 99早期澳門的美國商人社區與十九世紀美國對華政策的形成英戰爭中是一個中立地帶;如果進駐香港,中國人會認為美國站在英國一方。為了保持美國人在清朝官員中的良好印象,顧聖在表面上要與英國人保持一定距離,以便談判順利進行。此外,使團在澳門還可以得到美國商人和傳教士的協助。 在租賃了位於南灣的前澳葡總督的官邸作為使團的駐地後,顧聖於 2月 27日登岸,開始與中國政府交涉。經過與廣東當局長達近四個月的文書往來,加上顧聖派遣旗艦闖入珠江內河,並在穿鼻洋面部署兩艘戰艦,又以北上進京要挾後,顧聖終於在6月9日接到欽差大臣耆英將前往澳門的通知。 6月18日,耆英前往美國使團在澳門的駐地並與之首次會面。顧聖邀請耆英參觀他的旗艦,並讓他的艦隊司令出席談判,有意向耆英展示美國的海軍實力。雙方商定,談判在耆英的駐地望廈村以及顧聖在澳門南灣的住處兩地輪流舉行。1844年的澳門仍然是在中國政府管治之下的葡萄牙人居留地。雖然清政府在1783至1844年間已部分地喪失了澳門的領土管理權,但是,葡萄牙人仍然每年向中國政府繳納地租。鴉片戰爭後,清政府一再拒絕澳葡當局提出的豁免地租和將居住區擴展到關閘的要求。澳門城內仍然設有中國海關稅館,在城外的望廈村設有香山縣丞衙署,望廈地區也完全在清政府的控制之下。耆英選擇在澳門談判,顯然是因為這裏是清帝國的邊陲地帶,而把美國人限制在葡萄牙人和其他外國商人居留的半島,可以把外夷對國人的影響减至最低。把行轅設在清政府控制之下的望廈村,既可以確保安全,又便於與澳門城內的美國人談判。廣州本來也可以作為談判的地點,但由於當時的粵人“民風強悍”,鴉片戰爭後廣州紳民一直強烈抵制英人入城,所以耆英到達廣州後,決定馬上到澳門與顧聖談判,惟恐把美國使團和軍艦引來廣州,引起民眾騷亂。在談判中,耆英最為關切的是顧聖要北上進京的問題。他的主要任務是按照道光皇帝的旨意,阻止顧聖前往北京。耆英提出以訂約作為顧聖放棄北上的交換條件,為此,耆英輕易地接受了美方提出的領事裁判權等條款。其實在韋伯斯特給顧聖的訓令裏,到北京向道光皇帝遞交國書並非首要任務,這衹是用作談判的籌碼。當耆英接受了美方提出的主要條款後,顧聖便放棄了進京的要求。因此,談判進行得相當順利,整個談判過程衹用了十天。7月3日,雙方在望廈村的普濟禪院簽訂了第一個中美條約,即《望廈條約》。(二)《望廈條約》之歷史意義的再探討《望廈條約》建立了中美兩國的外交關係。這個條約包括了對華貿易商人提出的所有條款。美國不僅根據利益“一體均沾”原則(Most-favored Nation Clause),獲得了英國在《南京條約》中取得的同樣特權,而且《望廈條約》的許多條款比《南京條約》規定得更為明確和具體。與《南京條約》比較,《望廈條約》增加了四項重要內容︰(一)擴大了領事裁判權,美國人無論在民事和刑事方面都按本國法律處理。(二)規定了兩國官吏文書往來,均以平等之禮相待。(三)給予美國人在通商口岸建立醫院、教堂、公墓的權利。(四)規定十二年後可以修訂條約。“Cushing to Upshur, Macao Roads, 26 February 1844,” Despatches from United States Ministers to China, 1843-1906, National Archives Microfilm Publications, Washington, DC: National Archives, 1958.“Qiying to Cushing, received by Cushing on 9 June 1844,” Despatches from United States Ministers to China, 1843 -1906, National Archives Microfilm Publications, Washington, DC: National Archives, 1958.“欽差大臣兩廣總督耆英奏摺,道光二十四五月八日(1844 年 6 月 23 日)",《籌辦夷務始末‧道光朝》第七十一卷,北平︰故宮博物院,1930年,第30頁。關於廣州的反入城運動,可參閱 Immanuel C. Y. Hsu, The Rise ofModern China,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0, pp. 248 - 250;毛建海︰《關於廣州反入城鬥爭的幾個問題》,《近代史研究》(北京)1992 年第 6 期。
  • 100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關於《望廈條約》的研究非常之多,大部分中國學者的關注點都在條約對中國的影響上。然而,筆者更欲強調《望廈條約》在美國對外關係史中的重大意義。韋伯斯特的訓令沒有指令顧聖談判領事裁判權(Extraterritoriality),此為顧聖自行决定加進條約的。《望廈條約》的34項條款中,有8項屬於領事裁判權。顧聖不滿足於“一體均沾”《南京條約》有關領事裁判權的規定,認為有必要進行修改、補充,使之更加明確和具體。在條約簽訂後,顧聖在給國務院的報告中,陳述了把領事裁判權寫入條約的理由。他比較英國人、葡萄牙人和美國人在中國的處境,認為英國通過《南京條約》確立的領事裁判權,使她的國民擺脫了中國的管轄,葡萄牙則由於獲得了澳門作為其僑民的居留地,也使其臣民擺脫了中國的管治。因此,美國也必須使其國民免於中國的司法管轄,把領事裁判權載入條約,事關美國的國家榮譽。顧聖又回顧領事裁判權的歷史,指出其起源可追溯至基督徒在奧斯曼帝國(O t t o m anEmpire)的宗教豁免權。基督教國家有共同的準則和習慣,有以基督教文明為基礎的國際法。但是,這些國際法準則不適用於非基督教的半野蠻國家。此外,美國已經與一些北非穆斯林國家(Barbary States) 簽訂過包含領事裁判權的條約,儘管中國是個文明程度較高的國家,但領事裁判權在那裏也同樣適用。但是,根據比較國際法學者 Teemu Ruskola 最近的研究,顧聖所列舉的美國人在海外享有領事裁判權的先例,與歷史事實不符。美國與北非穆斯林國家達成的領事裁判權是對等的,即那些北非穆斯林國家的國民在美國也同樣享有領事裁判權,而《望廈條約》的領事裁判權則是片面的。美國在1833年與暹羅簽訂的條約規定,在暹羅的美國國民受暹羅的司法管轄。顧聖對此避而不提。從1826到1842年間,美國與四個太平洋島國簽訂的條約,也沒有給予美國人領事裁判權。《望廈條約》在美國外交史上開創了建立片面領事裁判權的先例。以《望廈條約》為範本,美國從1850到1886年分別與婆羅洲(Borneo)、日本、薩摩亞(Samoa)、朝鮮和湯加(Tonga)等國家簽訂了包含片面領事裁判權的條約。1856年又通過修訂條約,迫使暹羅接受片面領事裁判權。由《望廈條約》開創的美國在亞洲國家的片面領事裁判權,使亞洲人民蒙受耻辱。美國在中國的領事裁判權直到1943年1月纔被廢除。但在同年5月,美國與國民政府又簽訂了一個關於處理在華美軍人員刑事案件的條例,規定美軍人員在中國犯罪,仍然歸美軍軍事法庭及軍事當局裁判。而時至今天,美國與一些亞洲國家簽訂的駐軍地位協定(S t a t u s o f F o r c e sAgreements),仍然可見領事裁判權的陰影。事實上,美國在亞洲國家的領事裁判權,已經成為亞洲人民反美情緒的一個根源。結語《望廈條約》標誌着美國走上了在亞洲太平洋地區擴張的帝國主義道路,其最終在 19 世紀Teemu Ruskola, Legal Orientalism: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and Modern Law,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Press, 2013, p. 137. Warren I. Cohen and Nancy Bernkopf Tucker, “America in Asian Eyes,” in “AHR Forum: Historical Perspectives onAnti-Americanism,”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Vol. 111, No. 4 (Oct 2006), pp. 1092-1119.
  • 101早期澳門的美國商人社區與十九世紀美國對華政策的形成末,通過美西戰爭(Spanish-American War)把菲律賓據為殖民地,完成了從非正式帝國 向殖民帝國發展的進程。 近年美國外交史學界對美國對華政策的起源進行了新的探討。費正清等前輩學者以往強調,在19世紀之際,美國在中國一貫採取與英國合作的政策。但近年發表在美國外交史學者協會會刊上的一篇具有代表性的論文卻認為,英國企圖獨霸亞太地區和中國市場的咄咄逼人的態勢,迫使美國政府在第一次鴉片戰爭後制定了第一個對華政策,並向中國派出使團。《望廈條約》是英美在亞太地區激烈競爭的產物。 不過,在筆者看來,這一論斷是站不住腳的,因為那些有關英美商行商業文書和政府外交檔案的研究結果均顯示,寓居澳門和廣州的美英商人和傳教士在他們的共同社區裏關係融洽,美國外交官員根本沒有把英國看作競爭對手。顧聖到達澳門後,便馬上與香港的英國總督聯繫,徵詢與中國談判的意見。港英總督為顧聖提供了中英《虎門條約》作為談判的參考。 顧聖在到達澳門後寫信給美國駐英國公使,也報告了英國文武官員對出使中國的美國外交官員的熱情款待和友好態度,並由此作出判斷,在中美商約的談判中,英國人不會從中作梗。 事實證明,他的判斷是準確的。雖然當時英國在北美領地問題上與美國存在糾紛,兩國關係緊張,但在對華貿易上,並沒有阻撓美國分享英國通過戰爭獲取的利權的行為。怡和、旗昌等洋行的商業文書顯示,在廣州和澳門地區的英美商人雖然在商業上是競爭對手,但在推進自由貿易、開放中國市場的共同事業上卻緊密合作。 英美兩國在亞洲並沒有激烈的利益衝突。從“中國皇后號”首航澳門到《望廈條約》簽訂的六十年間,身處澳門和廣州的美國商人,與波士頓地區的美國對華貿易商業家族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利益集團,他們最終促使美國政府制定了向亞洲擴張的對外政策,與中國建立正式的外交關係,以確保他們的利權。在中美早期關係演進的過程中,澳門這個傳統的轉口貿易港和歐洲人在中國沿海唯一的居留地,成為中美政治、經濟、文化的接觸點,在兩國關係形成的過程中起了重要作用。[ 責任編輯 陳超敏]非正式帝國 (Informal Empire),指的是西方列強通過與弱國簽訂自由貿易條約,在海外建立的勢力範圍。西方列強往往通過武力威脅,強迫弱國接受“自由貿易"。關於非正式帝國的經典研究,可參閱 John Gallagher andRonald Robinson, “The Imperialism of Free Trade,” Economic History Review, Second series, Vol. 6, No. 1 (1953),pp. 1 - 15.Teemu Ruskola, Legal Orientalism: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and Modern Law,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Press, 2013, p. 117; Michael H. Hunt and Steven I. Levine, Arc of Empire: America’s Wars in Asia from thePhilippines to Vietnam, Chapel Hill, NC: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2012, pp. 10-63.Macabe Keliher, “Anglo-American Rivalry and the Origins of U.S. China Policy,” Diplomatic History, Vol. 31, No. 2(Apr 2007), pp. 227 - 257.“Caleb Cushing to Henry Pottinger, Macao, 7 March 1844,” Despatches from United States Ministers to China,1843-1906, National Archives Microfilm Publications, Washington, DC: National Archives, 1958.“Caleb Cushing to Edward Everett, Macao, 8 March 1844,” Despatches from United States Ministers to China, 1843 -1906, National Archives Microfilm Publications, Washington, DC: National Archives, 1958.James Fichter, So Great a Proffit: How the East Indies Trade Transformed Anglo-American Capitalism, Cambridge,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0; Sibing He, “Russell and Company and the Imperialism of Anglo-American FreeTrade,” in Kendall Johnson (ed.), Narratives of Free Trade: The Commercial Cultures of Early US-China Relations,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12, pp. 83 - 98.Sibing He, “The Cushing Mission to Macao and US Imperial Expansion in Nineteenth-Century Asia,” in C.X. GeorgeWei (ed.), Macao-The Formation of a Global City, London: Routledge, 2014, pp. 121-139; Sibing He, Macao inthe Making of Early Sino-American Relations, 1784 - 1844, Instituto Cultural do Governo da R.A.E. de Macau,2015.
  • 102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摘 要] 原藏於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的十五份早期美國與澳門關係的檔案,是研究早期澳美關係極為重要的資料,應引起學界的重視。它們包括︰(1)關於調查乾隆五十六年入澳美國船是否攜帶海龍皮事件的處理;(2)關於嘉慶九年寄泊潭仔的兩艘英美船隻的處理;(3)關於嘉慶十年美國遇難空船漂入澳門事件的處理;(4)關於嘉慶十二年美國嗲吧 船在澳門 咑館儲存銅條事件之處理;(5)關於嘉慶十八年將灣泊於澳的美國吻嘰船驅逐出澳一事之處理;(6)關於美商 道光二十三年抓獲竊賊佘亞求要求中國官員處理之事。結合其他中西文獻,對這十五份檔案展開細緻的考實,可挖掘部分早期澳美關係的不被世人所知的史實。[關鍵詞 ] 美國 澳門 澳美關係 中美關係美國人第一次進入澳門,始於1784年“中國皇后號”前來廣州進行貿易。據山茂召(SamuelShow ,又譯山繆‧蕭)的《航海日記》, 1784 年 8 月 23 日,“中國皇后號”抵達澳門氹仔下錨;24日,“中國皇后號”船上的主要人員山茂召等進入澳門城,並住宿法國領事館和瑞典領事館官邸;25日,由引水員引領離開澳門,駛向廣州, 這是美國人第一次來到澳門和廣州。1786年,美國政府派山茂召為駐廣州領事,故在1787年時,山茂召獲准在澳門居住。 此後,美國船隻來華者日多,據馬士《美國船隻輸入廣州貨物表(1804- 1828)》記載,從 1804至 1828年的二十餘年間,每年來到廣州的美國船隻平均在 30 艘左右。 而根據清政府的“住冬”政策:“夷商不得在粵住冬,應變通舊章,隨時防範也。查原定章程,夷船五六月間在粵收泊,九十月間回國,不得留寓省城,探聽物價,置買獲利,及與內地民人往來交接,夤緣為奸。如有行貨未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藏清代乾嘉道時期美國與澳門關係之中文檔案釋文湯開建 作者簡介︰湯開建,澳門大學歷史系教授、博士生導師。[美]福斯特‧史密斯(Philip Chadwick Foster Smith)編︰《中國皇后號》,《廣州日報》國際新聞部、法律室譯,廣州︰廣州出版社, 2007年,第 162- 166頁。[美]馬士(H. B. Morse):《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一、二卷,中國海關史研究中心組譯,區宗華譯,林樹惠校,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 1991年,第 468頁。[美]馬士(H. B. Morse):《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四、五卷,中國海關史研究中心組譯,區宗華譯,林樹惠校,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 1991年,第 404頁。‧ 澳 門 學 ‧
  • 103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藏清代乾嘉道時期美國與澳門關係之中文檔案釋文清,情願暫留澳門居住者,聽其自便,等因。” 管理美國貿易的美國人必須在澳門居住,故從1787年後,來澳居住的美國人越來越多,以致形成在澳門居住的美國人僅次於英國人、成為澳門第二大外國人社群的局面。始於18世紀末的美國與澳門關係,到19世紀上半葉愈顯密切。但是,關於中美早期關係,其資料多見於歐美檔案文獻之中,中文文獻及檔案著錄甚少。中文最早記載美商來華的文獻是道光二年(1822)成書的《廣東通志》:“咪唎 國,俗稱花旗,屬北亞米利加,與加那大、英吉利接壤……據英吉利云,其屬國也。咪唎 ,乾隆五十二年進口,近年來舶甚多,幾與英吉利相埒。其舶較他國差小,隨時可至。” 其後,梁廷枏《粵海關志》與湯彝《盾墨》均將《廣東通志》的這段話抄錄入書。 阮元、梁廷枏、湯彝三種較早的中文文獻,都記錄美國商船首次來廣州貿易的時間為乾隆五十二年(1787),而實際上,乾隆四十九年(1784)美國第一艘商船“中國皇后號”來廣州貿易在西文文獻檔案中著錄甚明,這樣的誤差是因為乾隆四十九年(1784),“中國皇后號”到廣州貿易時,作為保商的潘啟官為了便利,並沒有將英國人和美國人的區別告知粵海關,所以粵海關將“中國皇后號”登記成了一艘英國港腳商人船。 此事直到王之春《清朝柔遠記》時纔獲得改正,稱:“乾隆四十九年米利堅來購茶。” 然而,關於澳門與美國關係的中文檔案文獻則更是鳳毛麟角, 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Arquivos Nacionais da Torre do Tombo)收藏了一批清代乾嘉道時期澳美關係的中文檔案,共十五件。這批檔案雖然不成系統,但卻是現存澳美早期關係唯一存世的中文檔案,值得研究者注意。這十五份檔案,分別記錄了六件事情:(1)關於調查乾隆五十六年入澳美國船是否攜帶海龍皮事件的處理;(2)關於嘉慶九年寄泊潭仔的兩艘英美船隻的處理;(3)關於嘉慶十年美國遇難空船漂入澳門事件的處理;(4)關於嘉慶十二年美國嗲吧 船在澳門 咑館儲存銅條事件之處理;(5)關於嘉慶十八年將灣泊於澳的美國吻嘰船驅逐出澳一事之處理;(6)關於美商道光二十三年抓獲竊賊佘亞求要求中國官員處理之事。以上所記錄的早期澳美關係之史實,均不見於歐美檔案,極為珍貴,並可補早期澳美關係史實之缺略。下面茲根據檔案原文,對有關事實予以詮釋。[清]梁廷枏︰《粵海關志》卷二十九《夷商四》,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2年,第 562頁。[清]阮元︰《(道光)廣東通志》卷三百三十《列傳》六十三《外番附》,道光二年刻本,第 236 頁。[清]梁廷枏︰《粵海關志》卷二十四《市舶》,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2年,第 476頁;湯彝︰《盾墨》卷四《市舶考‧西洋通市諸國》,道光刻本,第 6頁。[美]福斯特‧史密斯(Philip Chadwick Foster Smith)編︰《中國皇后號》,《廣州日報》國際新聞部、法律室譯,廣州︰廣州出版社, 2007年,第 174、 199頁。[清]王之春︰《清朝柔遠記》卷五《乾隆十七年至乾隆五十五年》,趙春晨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第131頁。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的《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一冊及第二冊中涉及1805至1840年“咪唎堅”的檔案有第420號、第436號、第438號、第440號、第443號、第462號、第468號、第477號、第486號、第524號、第558號、第581號、第582號、第585號、第595號、第598號、第667號、第670號、第689號、第690號、第694號、第699號、第701號、第702號、第703號、第718號、第732號等27份,其中內容均未涉及澳美關係;英國國家檔案館還有幾份澳美關係的中文檔案,如 《嘉慶十九年閏二月十二日署澳門軍民府佛山分府官為稟報事》,其中提到咪唎堅喇志時商船在氹仔雞頸洋面灣泊;《嘉慶十九年署澳門軍民府官諭英吉利大班臣益花臣知悉》,其中提到咪唎堅小夷船飄風入澳事件。
  • 104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一、關於調查乾隆五十六年入澳美國船是否攜帶海龍皮事件的處理這是澳門同知韋協中於1792年4月29日發給澳門議事會理事官的一道諭令,當時的澳門議事會理事官為若阿金‧卡內羅‧馬沙度(Joaquim Carneiro Machado), 茲錄文如下:軍民府韋,諭澳門夷目 嚟哆知悉:現據引水人王紹禹稟稱:上年八月內,有咪唎 國夷船一隻,來至雞頸洋面,隨駛往大井地方灣泊。查據該船伙長嗚咧 稱:由伊國來港口貿易,因風不順,漂壓前來,船上並無貨物,船主亦經病故,俯俟修好 索等項,即行回國。等情。業經稟報在案。今該船 索修理完好,於本月初五日開行回國,所有該船水梢、砲械,俱與原報相符,理合稟明等情。到本分府。據此,查上年八月二十二日,據該夷目稟報:該船帶有海龍皮四百張。等情。前來。業經前署府通稟。奉此:押令該船回國,不得片刻停遛。等因,兹該船出口,所有前帶海龍皮四百張,曾否原船帶回,而該夷目並無隻字稟報,礙難核轉,合亟諭查。諭到該夷目,立即查明該船果否隨帶海龍皮四百張回國,刻日稟覆本分府,以憑通報,毋得稍遲干咎。速速。特諭。乾隆五十七年四月初九日諭此處提到的“引水人王紹禹”,據《澳門記略》載:“一洋船到日,海防衙門撥給引水之人,引入虎門,灣泊黃埔。”又稱:“洋船進口,必得內地民人帶引水道,最為要緊,請責縣丞將能引水之人詳加甄別。如果殷實良民,取具保甲親鄰結狀,縣丞加結申送。查驗無異,給發腰牌執照准充,仍列冊通報查考。” 每一艘來到廣州貿易的外國船隻,都必須由澳門海防同知撥給引水員,由引水員帶領進入黃埔。此事是據引水人王紹禹的報告,在上一年的八月內,有一艘美國船來到雞頸洋面,並駛往大井地方灣泊。“雞頸”即“氹仔”之別名,“雞頸洋面”即“氹仔外洋”。清政府在氹仔島西沙地方設碇泊所,外國船隻前來廣州貿易,先在氹仔碇泊所灣泊,然後向粵海關澳門分關申報領票,再由澳門同知派引水員往氹仔碇泊所引外國船進黃埔港。此處的“大井”,又稱“澳外大井洋面”, 當為十字門外洋靠橫琴島處。而按照清政府的規定,大井洋面是不允許外國船隻逗留灣泊的。為了防止外國船隻在澳外停泊走私,故規定“夷船來廣貿易,立即具文通報,一面押令進埔灣泊,報驗輸稅,毋許逗遛洋面”。檔案中提到有美船伙長嗚咧 ,“伙長”,據張燮《東西洋考》卷九稱:“其司針者名火Manuel Teixeira, Os Ouvidores em Macau, Macau: Imprensa Nacional, 1976, p. 201.劉芳輯:《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下冊)第 1342號《澳門同知韋協中為飭查美船是否隨帶海龍皮回國事下理事官諭(乾隆五十七年四月初九日)》,章文欽校,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9年,第 689頁。[清]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畧校注》上卷《官守篇》,趙春晨校注,澳門︰澳門文化司署,1992年,第78頁。劉芳輯:《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下冊)第 1371號《香山知縣許敦元為押令逗留澳外大井洋面外船進埔報驗輸稅事行理事官牌(乾隆五十七年五月十九日)》,章文欽校,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9年,第 706頁。劉芳輯:《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下冊)第 1371號《香山知縣許敦元為押令逗留澳外大井洋面外船進埔報驗輸稅事行理事官牌(乾隆五十七年五月十九日)》,章文欽校,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9年,第 706頁。
  • 105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藏清代乾嘉道時期美國與澳門關係之中文檔案釋文長。” 司針者即海船上掌羅盤的人。據美國船伙長嗚咧 稱,該船從美國來華貿易,被風吹至澳門,而且該船船主已經去世,船上也沒有貨物,他希望等到船修好後於四月初五開行回國。他所報告的這艘船的水手、船上的炮械都與原報相符合。但據議事會理事官馬沙度的報告稱,這艘船曾帶有海龍皮四百張,而現在卻是空船,因此澳門同知下令徹查該船是否有帶海龍皮四百張回國。美國對廣州的皮毛貿易興起於1787年,而到1812年左右,皮毛貿易基本結束。 這份檔案正是早期美國商人到廣州和澳門進行皮毛貿易的中文文件。“海龍皮”即海狗皮,產於美國西北海岸。當時來華貿易的美國船隻,每船所載皮貨多為一萬或數萬餘件,而此船僅載海龍皮四百張,可以反映這應是一艘較小的美國船。據賴德列(Kenneth Scott Latourette)稱,從美國來華從事皮毛貿易是“非常冒險的,並且需要經驗,貿易之權落入了幾家大商號之手,如伯金斯‧蘭姆斯‧多爾父子、庫里治‧萊曼斯‧斯托吉斯家族,這些巨賈都是波士頓的,還有布里斯托爾城的德渥夫以及其他幾家……小商人們偶爾冒險出航,不過就有很大可能遭受沉船,特別是遭受土著襲擊的威脅。衹有那些有幾艘大船的商行能夠經得起這種難於避免的偶發事件的意外損失”。 這艘於 1791 年遇風浪的美國船,大概就是賴德列所指的“小商人”之列。此事最後的處理結果如何,未見其他檔案記錄。二、關於嘉慶九年寄泊潭仔的兩艘英美船隻的處理這是代理香山知縣狄尚絅發給澳門議事會理事官的一道諭令,當時的澳門理事官是馬努埃爾‧佩雷拉(Manuel Pereira), 茲錄文如下:代理香山縣正堂狄,諭夷目 嚟哆知悉:現准前縣金移交:本年八月二十日准戎廳呈:據引水人劉啓芳稟稱:八月十三日,有咪唎 國夷商吩哪船一隻,來至潭仔洋面。據該船主稱說,衹帶有銀子來廣買貨,船內並無貨物。小的不敢帶引進埔。又據引水人陳有勝稟稱:八月十七日,有 咭唎國噹船一隻,來至潭仔洋面灣泊,船內並無貨物。據該船主稱說,係帶書信來投伊國大班,俟大班回信,然後開行回國。等情。到廳。呈報前縣,移交前來。查 咭唎國之船止帶書信者,應即飭令開行回國。其咪唎 國之船既帶銀子買貨,難保別無他貨,且買貨即須上稅,亦未便由澳開行,自應飭令進埔。除移戎廳飭遵外,合諭防範。諭到該夷目,即將該二夷船小心防範,毋許番梢人等上岸滋事。仍查明寔在有無貨物?各船隻現泊何處?立即稟覆本縣,以憑核辦,毋得刻遲。特諭。嘉慶九年八月廿四日諭[明]張燮︰《東西洋考》卷九《舟師考》,北京︰中華書局, 2000年,第 171頁。[美]賴德烈(K. S. Latourette):《早期中美關係史(1784 - 1844)》,陳鬱譯,北京︰商務印書館, 1963 年,第 30- 36頁。[美]賴德烈(K. S. Latourette):《早期中美關係史(1784 - 1844)》,陳鬱譯,北京︰商務印書館, 1963 年,第 31頁。Manuel Teixeira, Os Ouvidores em Macau, Macau: Imprensa Nacional, 1976, p. 201.劉芳輯:《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下冊)第 1343號《代理香山知縣狄尚絅為飭查明寄泊潭仔之美英船隻事下理事官諭(嘉慶九年八月二十四日)》,章文欽校,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9年,第 690頁。
  • 106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該諭令要求對本年八月十三日來到潭仔洋面的美國吩哪船,和八月十七日來至潭仔洋面的英國噹船進行徹查。據美國船主報告,該船內並無貨物,衹帶有銀子去廣州買貨。據英國船船主報告,船內亦無貨物,他是帶書信來,準備交給英國大班的,等候大班回信後回國。狄知縣對兩艘船分別進行了處理,因為英國船衹帶書信,按照粵海關的規定:夷船“如有送信三板往來,在內出者,赴省城稅館、黃埔稅館報驗;在外入者,赴橫檔稅館報驗”, 此船已經交完書信,故應即刻命令其開行回國。而美國船既帶銀子到廣州買貨,就必須上稅,所以應命令他駛船入黃埔,並將此船移交澳門同知,按章處理。同時,還命令澳門議事會理事官要小心防範兩艘船的水手等人上岸滋事。美國吩哪船為1804年來澳門的船隻,據馬士提供的資料,1804年有36艘美國船來到廣州,其中七艘為 200 噸以下的雙桅帆船;三艘為 500 噸以上的船;18 艘標明載來了皮毛。 而這一艘吩哪船為空船,並未載貨物,衹是準備到廣州購買貨物回國,此吩哪船為哪一艘美國船,無考。但這裏提到的英國噹 船很可能是英國皇家單桅帆船“衝擊號(Dasher)”,馬士記錄了此一事件:在這期間(1804),艦長佩奇派皇家單桅帆船“衝擊號(Dasher)”往黃埔的公司船隊那裏,將伙食和軍需品及船隻的修理裝備材料一起運回;該船在頭道灘下錨。10月 27 號,立即來了兩位行商,攜有海關監督的兩份札諭……命令“衝擊號”駛走。故“衝擊號”來到澳門停泊時,亦被香山知縣下令離開,並要求澳門方面對英國船隻進行嚴格的防範。這一時期澳門近海的海盜十分活躍, 1804年 3月,海盜甚至已經佔據了潭仔碇泊所,騷擾沿岸的貿易及漁民, 正是由於澳門海面的緊張形勢,所以這兩艘英美船隻來澳,當局提出了特別的防範。三、關於嘉慶十年美國遇難空船漂入澳門事件的處理關於嘉慶十年美國遇難空船漂入澳門事件,一共錄有五份檔案,其中三份是管理澳門海關的澳關委員胡湛給澳門議事會理事官菲利克斯‧若瑟‧科英布拉(Félix José Coimbra)的諭令, 兩份是香山知縣彭昭麟給澳門議事會理事官科英布拉的諭令,兹錄文如下:(一)管理嶴門總口稅務驍騎分府胡,諭夷目 嚟哆知悉:照得上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有咪唎 國難夷空船一隻,灣入娘媽閣內。旋據該夷目[清]梁廷枏︰《粵海關志》卷二十九《夷商四》,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2年,第 557頁。[美]馬士(H. B. Morse):《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一、二卷,中國海關史研究中心組譯,區宗華譯,林樹惠校,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 1991年,第 723頁。[美]馬士(H. B. Morse):《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一、二卷,中國海關史研究中心組譯,區宗華譯,林樹惠校,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 1991年,第 731頁。[美]馬士(H. B. Morse):《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四、五卷,中國海關史研究中心組譯,區宗華譯,林樹惠校,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 1991年,第 728頁。Manuel Teixeira, Os Ouvidores em Macau, Macau: Imprensa Nacional, 1976, p. 201.
  • 107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藏清代乾嘉道時期美國與澳門關係之中文檔案釋文稟稱:該難夷等往東洋 噔貿易遇風,將船擊破,貨物沉沒,兹存人數得伊國施一小船駕駛回國。又因風信不順,漂流到此,欲將此船變賣度活。等情。到關。當經轉稟大憲在案。兹奉憲諭,內開:案據該夷稟報:上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有咪唎 國難夷空船一隻,灣泊南灣海面。嗣又據報:該船駛入娘媽閣口,該難夷等欲將此船在嶴變賣,以資度活,俟黃埔有船出口,順搭回國。各等情。當經先後諭飭洋商,立即確查該夷船,究竟有無貨物,是否貿易船隻?如果實係難夷空船,據稱來嶴變賣,現有何人承買,將來是否進埔貿易?抑就嶴門頂額營生?該難夷等附搭何船回國,有無弊混情事?詳細查明稟覆。並檄飭嶴防同知,一體確查去後。兹據外洋行商稟稱:商等遵即親到夷館,向咪唎 國留粵夷商咖 噸詳細查詢。當據該夷聲稱:本國小夷船一隻,係因原船在外洋被風打壞,難夷借此小船回國,因風不順,飄流到嶴,現在娘媽閣灣泊。船內難夷十五名,果無貨物,並非貿易船隻屬實。查該船係兩枝桅小船,止能裝一百餘擔的貨物,斷不能進埔貿易裝貨。該難夷今情願將此小船就近在嶴覓嶴夷承買,以資度活,將來嶴夷能否將此小船在嶴門頂額營生之處,應候嶴夷稟覆。所有小空船內難夷十五名,現在嶴門等候本國咪唎 船日間陸續出口,駛至嶴門之日,即由該處陸續〔下缺〕(二)香山縣正堂彭,諭夷目 嚟哆知悉:現准戎廳牒開:據引水人劉啓芳稟報:上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有咪唎 國小夷船一隻至南灣海面,據船主嚒啡說稱:船在小呂宋洋面被風打沉。兹失水難番借此小船來此,聽候伊國商船出口,借得口糧,以便附搭回國 。船上並無貨物,失水難番十五名、小砲四門、火藥五十斤,彈子五十個。等情。轉移到縣。除備移防範外,合行諭查。諭到該夷目,即便傳喚該難夷等詢明,該夷商船係于上年何月日在本國開行,船上帶有何項貨物,商梢幾人,是何姓名,欲往何處貿易,何月日在小呂宋何處洋面遭風,有無覆溺人口,何月日在小呂宋借船開行,何日在何處遭風飄泊至澳,現在難夷十五人是何姓名,是否係水手、船主、舵工,該國現在有無夷船商大班來廣貿易,可以附搭回國,抑由何處順搭何船回國之處?逐一確切詢明,稟覆本縣,以憑轉報。該夷目仍即加意撫卹約束,毋使失所。毋違。速速。特諭。嘉慶十一年三月初一日諭劉芳輯:《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下冊)第 1344 號《澳關委員胡湛為咪唎 船遭風到澳事下理事官諭殘件(嘉慶十一年二月)》,章文欽校,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9年,第 690頁。劉芳輯:《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下冊)第 1345 號《香山知縣彭昭麟為飭查咪唎 船由小呂宋遭風到澳事下理事官諭(嘉慶十一年三月初一日)》,章文欽校,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9年,第 690- 691頁。
  • 108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三)管理嶴門總口稅務驍騎分府胡,論夷目 嚟哆知悉:照得上年十二月內,有咪咧 國難夷空船一隻進嶴。前據該夷目稟稱:該船過於細小,不能頂額趁洋,擬將該船留嶴,駁卸回帆重船貨物。等情。當經本關據情轉稟關憲在案。玆奉憲批,內開:查該處向來從無設立駁船之事,今該船如果細小不能頂額,自應零星拆料,否則即應改造三板,若任其備駁貨物,將來百弊叢生,殊於鈔餉有礙。仰即傳諭 嚟哆,速將該船拆造三板,或拆料需用,不准作為駁船,致滋弊混。等因。  奉此,合行諭飭。論到該夷目,立將該船拆造三板,或拆料需用,毋得作為駁船,致干未便,仍將遵奉緣由稟覆,以憑轉稟。毋違。遠遠。特諭。嘉慶十一年三月初八日(四)香山縣正堂彭,論夷目 嚟哆知悉:案准戎廳牒報:上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有咪唎 國夷船在小呂宋洋面打沉失水,難番借此小船飄來澳門南灣海面,候搭便船回國。等因、准此。業經備移防範,並論該夷目加意撫卹約束,查明失水情由,稟覆轉報去後。今經日久,未據稟覆,合行諭催。論到該夷目,即速傳喚該難夷等,詢明該夷商船係于上年何月日在本國開行往何處貿易,船內帶有何項貨物,商梢舵水幾人,是何姓名,何月日在小呂宋何處遭風,有無覆溺人口,何月日在小呂宋借船開行,何日在何處被風飄泊至澳,現存難夷十五人是何姓名,是否係水手、船主、舶工,應由何處順搭何船回國?逐一確切詢明,即日稟覆本縣,立等轉報。毋再遲達。速達。特論。嘉慶十一年三月十六日諭(五)管理嶴門總口稅務驍騎分府胡,諭夷目 嚟哆知悉:現奉關憲諭開:案照該口稟報:上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有咪唎 國難夷空船一隻,灣泊南灣。嗣又據報:該船駛入娘媽閣口。該難夷欲將此船在嶴變賣,以資度活。等情。雖經飭據洋商查覆:該船係兩枝桅小船,不能進埔貿易。但據該口稟稱:此船係嶴夷公買,擬為卸駁回帆重船之用。因查該處從無設立駁船之事,如果船身細小,不能頂額貿易,自應零星拆料,否則改造三板,免滋弊混。當經嚴行批飭在案。劉芳輯:《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下冊)第 1346號《澳關委員胡湛為飭將咪唎 空船拆改事下理事官諭(嘉慶十一年三月初八日)》,章文欽校,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9年,第 690- 691頁。劉芳輯:《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下冊)第1347號《香山知縣彭明麟為飭查咪唎 遭風來澳小船事下理事官諭(嘉慶十一年三月十六日)》,章文欽校,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9年,第 691頁。
  • 109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藏清代乾嘉道時期美國與澳門關係之中文檔案釋文迄今日久,曾否拆改?未據稟覆,殊屬遲延,合行飭催。諭到該委員等,立即遵照前批,傳諭 嚟哆,速將該船拆造三板,或拆料需用。仍將拆改緣由稟覆察核。等因。  奉此,查此案先經本關諭飭該夷目,即將該船拆造三板或拆料需用,毋得作為駁船,致干未便,仍將遵奉緣由稟覆。兹經日久,未據稟覆,殊屬玩延。兹奉憲飭,合再諭催。諭到該夷目,立即遵照前飭,速將該船拆造三板,或拆料需用,仍將拆改緣由刻即稟覆,以憑轉稟。毋再抗延,大干未便。速速。特諭。嘉慶十一年四月□日據上述五份檔案的內容,可以知道,這一事件發生在嘉慶十年十二月二十六日(1806年 2月 14日),一艘美國船應在東洋呂宋地區貿易。文中提到的“ 噔”,應為馬尼拉附近的地方。美國船在 噔洋面遭遇風暴,船被擊破,貨物沉沒,倖存之人在呂宋獲一小船,駕駛回國。由於風汛不順,被吹入澳門,灣入娘媽閣內。娘媽閣,在澳門半島東南,為澳門內港的入口處,按規定外國船隻是不允許灣泊娘媽閣的,但由於該船屬於遭風難船,船內存活難民十五人,無任何貨物,故得以將船灣泊娘媽閣。該船泊澳後,要求將此船在澳門變賣,以資生活,等候黃埔港有美國船出口時,順搭回國。澳關委員胡湛為調查此事,專門到廣州的美國商館查詢。當時美國商人在廣州的代理人即咖 噸。咖 噸(Edward Carrington , 1775 - 1843),出生於美國康涅狄格州(State of Connecticut)的紐哈芬市(City of New Haven)。1802至1810年,咖 噸來到中國,出任美國商人代理並擔任美國駐廣州領事。1811年回國,繼續開展對華貿易投資。1815年,成立了著名的“Edward Carrington & Co”。 在上述檔案中,當時作為美國商人在廣州的代理人的咖 噸回應:這艘船為美國的一艘小船,因為原來的大船在呂宋外洋被風打壞,倖存者藉此小船回國。因風不順,漂流到澳門,在娘媽閣灣泊。船內共有難民十五人,沒有貨物,也並非貿易船隻。這與香山知縣彭昭麟調查的材料稍有不同,彭稱這隻美國小船灣泊在南灣海面,船主叫嚒啡,船上並無貨物,失水難番十五人、小炮四門、火藥五十斤、彈子五十個,在澳門等候美國商船出口,以便互搭回國。這艘船為一艘雙桅船,衹能裝載一百餘擔的貨物,西文稱之為“Brig”。1812至1814年,美國和英國為了爭奪殖民地而發生戰爭,美國方面使用的多為私掠船(Privateer),這種船體較小而長,輕便快捷,易於操作,排水量大多在一百到三百噸之間,多為雙桅的縱帆。 與英國東印度公司的船隻相比,美國來華船隻普遍較小,故中文文獻稱“其舶較他國差小,隨時可至”。 這份檔案中的美國船由於體積太小,根本沒辦法進入黃埔港貿易裝貨。該船欲在澳門變賣,但其體積細小,澳門葡人不能以此頂替額船出外貿易,故恐無澳夷酬買。是以,澳關委員胡湛提出,若該船細小不能頂額,即應零星撤掉,或改造為舢板,決不能作駁船之用。他將這一命令下達至澳門議事會理事官,要求他們照辦。劉芳輯:《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下冊)第1348號《澳關委員胡湛為催令將咪唎 空船拆改事下理事官諭(嘉慶十一年四月)》,章文欽校,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9年,第 692頁。Jacques Downs, “The Edward Carrington Collection,” Rhode Island History, Jan, 1963, p. 16-21.楊槱︰《帆船史》,上海,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 2005年,第 144- 145頁。[清]阮元《(道光)廣東通志》卷三百三十《列傳》六十三《外番附》,道光二年刻本,第 236 頁。
  • 110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這是澳門歷史上唯一現存的美國難船處理事件的完整記錄,可以反映中國政府對於入澳難船之嚴格的管理程序。從粵海關澳門大關到香山知縣,均親自着手處理這一事件,且三番五次諭令,督促澳門議事會執行。四、關於嘉慶十二年美國 吧 船在澳門 館儲存銅條事件之處理這一事件共含六份檔案,其中有署澳門同知熊 發給澳門議事會理事官若瑟‧若阿金‧德‧巴羅斯(José Joaquim de Barros)的一份諭令、 香山知縣彭昭麟發給澳門議事會理事官的兩份諭令,澳關委員李璋發給澳門理事官的兩份諭令、香山縣丞吳兆晉發給澳門理事官的一份諭令。茲錄文如下:(一)署澳門軍民府熊,諭夷目 嚟哆知悉:本年十一月初二日,據引水人吳朝寧稟稱:十月二十九日,有咪唎 國夷商嗲吧船一隻,來至潭仔洋面灣泊。蟻即遵查,據該船主稱說:該船往趁日本國,遇風飄壓前來,船上祇有些須貨物,俟修復帆檣,然後開行。等語。蟻因未得貨色名目,未敢遽行混報。至本月初一日,查得該船主突用本船三板,載有銅條二百餘箱,運進澳門司咑館起卸。蟻再三查詢,始稱船身滲漏,權借澳夷公所寄貯,俟該船修整完好,仍駁回船開行。等語。再問銅斤多寡,蟻身屬引水,反被呵逐。夷性狡猾,未知將來是否將該銅駁回本船,難以憑信。只得將現查緣由並船上商梢、砲械稟報,連開:商梢三十名、大砲四門、烏鎗二十枝、劍刀二十口、火藥二百斤、彈子二百個。等情。到本分府。  據此,除檄飭香山縣縣丞及標下把總,前往該船灣泊處所,一體小心防範,催令作速修整完好開行,毋任逗遛滋事並通報外,合就諭飭。諭到該夷目,即便遵照,查明該夷商嗲吧 船寄貯銅條二百餘箱在司咑公所,實有若干斤?毋許任其私行售賣。該夷目先將銅斤確數開列,稟報本分府,以憑察核。均毋有違。速速。特諭。嘉慶十二年十一月初三日諭(二)香山縣正堂彭,諭夷目 嚟哆知悉:本年十一月初五日,准本縣戎糧廳吳呈稱:本年十一月初二日,據引水人吳朝寧稟稱:十月二十九日,有咪唎堅國夷商嗲吧 船一隻,來至潭仔洋面灣泊。蟻即遵查,據該船主稱說:該船往趁日本國,遇風飄壓前來,船上止有些須貨物,俟修復帆檣,然後開行。等語。蟻因未得貨色名目,未敢遽行混報。至本月初一日,查得該船主實用本船在《香山縣志》的職官記錄中找不到這位署理澳門同知熊的名字,待考。Manuel Teixeira, Os Ouvidores em Macau, Macau: Imprensa Nacional, 1976, p. 202.劉芳輯:《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下冊)第 1349號《署澳門同知熊為飭查報咪唎 嗲吧 船寄貯 咑銅斤事下理事官諭(嘉慶十二年十一月初三日)》,章文欽校,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9年,第 692頁。
  • 111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藏清代乾嘉道時期美國與澳門關係之中文檔案釋文三板,載有銅條約二百餘箱,運進澳門司咑館起卸。蟻再三查詢,始稱船身滲漏,權借澳門夷公所寄貯,俟該船修整完好,仍駁回船開行。等語。再問銅斤多寡,蟻身屬引水,反被呵逐。夷性狡猾,未知將來是否將該銅駁回本船,難以憑信。只得將現查緣由並船上商梢、砲械稟明,連開:商梢三十名、大砲四門、烏鎗二十枝、劍刀二十口、火藥二百斤、彈子二百個。等由。到廳。據此,除申報軍民府憲外,牒呈過縣。  准此,合諭飭查。諭到該夷目,立即查明咪唎 夷商嗲吧 船隻究於何年月日,由何處開行往赴日本,又于何日在何處遇風,本年十月二十九日飄至縣屬潭仔洋面灣泊,因何有銅條二百餘箱運至澳門起卸,果否因船身漏滲,權借澳夷公所寄貯,俟修船完好,仍駁回船開行,抑另有別項情弊?其現在運貯銅條實有若干,船上尚有何項貨物?逐一確查明白,據寔稟覆本縣,以憑核辦。毋得 隱含混,致干察究。特諭。嘉慶十二年十一月初九日諭(三)管理嶴門總口稅務漢軍正白旗防禦府李,諭夷目 嚟哆知悉:案查本年十一月內,據引水吳朝寧報稱:有咪唎 國夷商嗲吧 船一隻,來至潭仔洋面灣泊,據該船主稱說:該船往趁日本,遇風飄壓前來,船上祇有些須貨物,俟修復帆檣,然後開行。等語。至本月初一日,查得該船主用本船三板,載有銅條約二百餘箱,運進嶴門 咑館起卸。再三查詢,始稱:船身滲漏,權借嶴夷公所寄貯。俟該船修整完好,仍駁回船開行。各等情,到本關。據此,當即轉稟關憲。現奉憲批:該船擅在嶴外起貨修葺。□□□□□□□□□本應進泊黃埔□□□□照,起運來省□□□□□□□□並檄飭嶴防同知,嚴飭 嚟哆,毋許將此項銅斤運回嗲吧 夷船,並着飭令引水,將該船帶引入埔外,合就諭知。諭到該委員等,即便一體嚴飭該夷目,依照辦理,毋得稍有抗玩。並令引水速將該船帶進黃埔貿易,毋任抗違。等因。奉此,除飭引水速將該船帶進黃埔貿易外,合就諭行,諭到該夷目,即便一體遵照辦理,毋得稍有抗違,致干未便。特諭。嘉慶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諭(四)香山縣正堂彭,為諭催事:案准戎廳移:據引水人吳朝寧稟報:十月二十九日,有咪唎 國夷商嗲吧 船隻,來至潭仔洋面灣泊。十一月初一日,該船主突用本船三板,載有銅條二百餘箱,運進澳劉芳輯:《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下冊)第 1350號《香山知縣彭昭麟為飭查報咪唎 嗲吧 船寄貯 咑銅斤事下理事官諭(嘉慶十二年十一月初九日)》,章文欽校,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9年,第 693頁。劉芳輯:《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下冊)第 1351號《澳關委員李璋為飭將咪唎 嗲吧 船帶引進埔貿易事下理事官諭(嘉慶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章文欽校,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9年,第 693- 694頁。
  • 112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門司咑館起卸。等情。到廳。轉移過縣。准此,當經諭飭該夷目,確查稟覆去後,迄今日久,未據覆到,合就諭催。諭到該夷目,立即遵照前諭內指飭情節,逐一確查明白,即日據實稟覆本縣,以憑核辦。毋再隱,違延干咎。特諭。嘉慶十二年十二月初六日諭(五)香山縣左堂吳,諭夷目 嚟哆知悉:現准香山縣正堂彭移開:案准貴廳移:據引水人吳朝寧具稟:咪唎 國夷商嗲吧船隻,被風漂至潭仔洋面,有銅條起貯澳門司咑館,稱自修好船隻,駁回開行。等情。備移到縣。當經諭飭夷目 嚟哆查覆。兹據覆稱:該船因趁日本國,途中被風毀碎帆檣,船身破漏,隨風漂至澳門修整。等情。據此,合就備移,希即催令夷商嗲吧 作速將船修好,開行回國,取具開行日期移覆。仍即查明該商起貯銅條實有若干,將來是否駁回原船,及有無別項貨物,移覆過縣,以憑查核。等因。准此,合行諭查。諭到該夷目,即便遵照,立將該夷商嗲吧 船隻起貯銅條實有若干,將來是否駁回原船,及有無別項貨物,刻日查明,稟覆本分縣,以憑牒覆。該夷目仍催令該夷船作速修好,開行回國,取具開行日期稟覆,以憑轉報。均毋遲延。特諭。嘉慶十三年正月初七日諭(六)管理嶴門總稅務正白旗防禦府李,諭夷目 嚟哆知悉:照得上年有咪唎 國嗲吧 夷船遭風進澳,將船內銅斤起卸嶴門 咑夷樓,經本關稟明關憲在案。兹奉關憲諭開:現據洋商查覆,嗲吡 即嗲吧 夷船情願在嶴丈量,照咪唎 船例輸鈔,就近在嶴門口完納。等情。除稟批發准將銅斤發賣,仍着運赴省關輸稅。派商一人,帶同通事林傑前赴嶴門,將該船起貯 咑夷館銅斤盡行發賣,報赴該口查驗,給照運省覆驗輸稅外,該委員等遵照,即將前項銅斤查明秤驗,令其趕緊運赴來省,以憑覆驗輸稅。並將該船查明,如不能駕駛進埔,即便照依咪唎 船事例,丈量輸征收鈔、歸公等項,立即報解。等因。奉此,合行諭知。諭到該夷目,即便一體遵照,俟洋商及通事到日查明,候本關丈量輸鈔,照依咪唎 進埔夷船查例辦理,其起貯 咑夷館銅斤,亦俟該商等查明秤驗運劉芳輯:《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下冊)第 1352號《香山知縣彭昭麟為催令查報咪唎 嗲吧 船寄貯 咑銅斤事下理事官諭(嘉慶十二年十二月初六日)》,章文欽校,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9年,第 694頁。劉芳輯:《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下冊)第 1353號《香山縣丞吳兆晉為催令咪唎 嗲吧 船回國事下理事官諭(嘉慶十三年正月初七日)》,章文欽校,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9年,第 694頁。
  • 113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藏清代乾嘉道時期美國與澳門關係之中文檔案釋文省,毋得稍有隱匿,致干未便。特諭。嘉慶十三年二月廿二日諭根據上述六份檔案的內容,可知嘉慶十二年(1807)有美國商人嗲吧 船前往日本貿易,遇風漂來澳門,十月二十九日在潭仔洋面灣泊,並聲稱船上有一些貨物,要等候帆檣修復後再離開澳門。十一月一日,該船船主突然用舢板載銅條二百餘箱,運進澳門 咑館起卸。根據粵海關的規定,“查外國夷人由澳往省,由省來澳,例應請給牌照,僱坐西瓜扁船, 一路經過內海報驗放行,以杜走漏之弊,不許私駕三板,來往任由,以致滋事,歷經嚴禁在案”。 美國商人的這種違例行為引起了清政府的注意,故引水員吳朝寧在查問之時,美商稱是由於船體滲漏,暫時借澳夷公所寄存,等船舶修整完好,再運回船離開。清政府對於來華外國人所帶槍炮有嚴格規定:“夷人偷運槍炮至省,應責成關口巡查弁兵嚴加禁遏也。查夷商在省,不准帶攜槍炮,禁令本屬禁嚴,乃上年忽有夷人偷運槍炮,載至省城夷館,殊違舊制。嗣后應責成關口巡查弁兵,認真訪察,遇有夷人偷運槍炮赴省垣夷館,即行攔截,不准前進。” 因此,引水員吳朝寧對該船的火炮、槍枝、人員進行了嚴格的巡查並報告。從船上水手及所載炮火、槍枝來看,美商的嗲吧 船應是一艘快速輕便的美國雙桅縱帆私掠船(Privateer),而當時美國來華貿易的商船多是這類船隻。據粵海關發給美國船“大土耳其號”的船牌,“大土耳其號”船上水手及所載炮火、槍枝大抵與嗲吧 船相同,即︰水手十八人、大炮四門、炮彈一百發、劍十把、滑鏜槍十枝、火藥二百斤,而“大土耳其號”重達三百噸。 又據《廣州番鬼錄》載 1830 年前來廣州的美船“瑪利亞號”的船牌,船牌載“水手二十六人、大炮四門、炮彈一百發、劍十把、滑鏜槍十枝、火藥二百斤”,船重四百二十噸。 嗲吧 船和大土耳其號、瑪利亞號應屬同一類型的船種。此一美商私駕三板運送銅條事宜,引起了澳門同知的關注,並下令香山縣縣丞及標下把總前往改船灣泊處所,查實寄存之二百餘箱銅條實有多少斤。咑為葡語 Fazenda 的譯音,《澳門記略》將議事亭(會)稱為“事打的”,“事打的”為葡語 Cidade的讀音,故知“事打的”即議事會, 有時簡稱為“ 咑”。檔案中的“ 咑館”和劉芳輯:《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下冊)第 1354號《澳關委員李璋為着令嗲吧 船照咪唎 船例丈輸赴省納稅事下理事官諭(嘉慶十三年二月二十二日)》,章文欽校,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9年,第 695頁。美國人亨特著的《舊中國雜記》載:“(珠江上)有時是往來於行商貨棧之間的駁艇或貨艇。這些艇由於它們奇特的形式而被叫做‘西瓜艇’。”西瓜扁艇因外形類似剖開一半的西瓜而得名,此類船隻活躍於珠江水道,將省城洋行的貨物運至香山、澳門、江門等地,或運赴番禺、黃埔、獅子洋面等處,交納洋船。詳見[美]亨特︰《舊中國雜記》,馮樹鐵等譯,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9年,第 211頁。劉芳輯:《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下冊)第 1315號《香山縣丞賈奕曾為法船水手私駕三板載運火藥爛鐵來澳事行理事官牌(乾隆五十七年正月十五日)》,章文欽校,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9年,第 673頁。[清]梁廷枏︰《粵海關志》卷二十九《夷商四》,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2年,第 561頁。此一船牌保存在美國波士頓馬薩諸塞州塞勒姆市皮博迪‧埃塞克斯博物館(Peabody Essex Museum)。此資料由廣州大學十三行研究中心冷東教授贈予,特此感謝。船牌所載之“大土耳其號”的大炮僅為四門,但實際上該船配備的火炮為二十八門。據目前所見,美國商船的船牌所載火炮數均為四門,其中是否有謊報和藏匿之行為?待考。[美]亨特︰《廣州番鬼錄》,馮樹鐵等譯,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9年,第 100- 103頁。《司咑口詞源新探》,金國平:《中葡關係史地考證》,吳志良主編,澳門︰澳門基金會, 2000年,第 250頁。
  • 114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 咑公所”即澳門議事會設立的海關。美國船隻能將二百餘箱銅條運進葡萄牙人的 咑館儲藏,表明該船的美國商人與澳門葡萄牙人關係十分密切。美國人將銅條運進 咑館,可能是想將之在澳門變賣,避逃中國海關的抽稅。此事查明後,澳關委員李璋下文澳門同知,要求澳門議事會理事官阻止美國嗲吧 船將已儲存於 咑館的銅條運回該船,並命令引水員將該船帶進黃埔進行貿易。此事綿延四月餘,直到嘉慶十三年二月,澳關委員李璋再次下令美國嗲吧 船在澳門丈量,照美國船例輸鈔,在澳門關口就近完納後將銅條運省發賣,並赴粵海大關輸稅。關於銅的販賣,清政府曾有禁令:“乾隆十四年浙江巡撫方觀承奏言:竊照雍正五年准開南洋海禁以來,商民俱得攜帶內地貨物前往貿易,紅黃銅與銅器皆不在例禁之內……每年赴南洋貨賣之大小銅器,常至千百餘件,黃紅銅一二萬斤不等。伏思滇銅、洋銅,竭力採辦,恒不敷各省鼓鑄之用,而民間日用必須之器具,又皆仰給於此。今各處錢價昂貴,民用維艱,實緣銅不充盈,豈容復任肆販外洋,相應請旨飭部通行查禁,嚴立科條,犯者分別究治,將銅貨入官。” 以此事件看來,清政府衹是禁止販銅於外洋者,而販銅入中國者則不禁,故美國船交稅後可到黃埔販賣。五、關於嘉慶十八年將於澳灣泊之美國吻嘰船驅逐出澳一事之處理這是一份香山知縣彭昭麟於嘉慶十八年(1813)發予澳門議事會理事官拉法爾‧博塔多‧德‧阿爾梅達(Rafael Botado d’Almeida)的諭令。 茲錄文如下:特陞山東登州府海防分府香山縣正堂彭,諭夷目 嚟哆知悉:現據澳差繆泰稟稱:查得本月初四日,有引水劉啓芳帶花旗吻嘰夷船一隻,入澳灣泊。查船上並無砲械,止有商梢十名,理合稟報。等情。到縣。據此,查澳門就近海面,止許額設大西洋二十五號船隻灣泊,其餘各國夷船俱不准進澳,久經遵照在案。兹該引水劉啓芳膽敢違犯禁令,擅引別國夷船入澳,殊屬不合,除差拿該引水劉啓芳,移戎廳會營,將現泊澳港花旗吻嘰夷船驅逐出境,及出示曉諭外,合諭飭查。諭到該夷目,立將查明花旗吻嘰夷船因何擅自駛入澳港灣泊,刻日一體驅逐出境,毋任逗遛滋事,並將驅逐出境日期及因何進澳緣由,飛稟本縣察核,毋得遲違,致干未便。速速。特諭。嘉慶十八年十一月十四日諭嘉慶十八年 (1813) 十一月,當時已升任山東登州府海防同知、但仍未離任的香山知縣彭昭麟,獲知引水員劉啓芳引帶美國吻嘰船進入澳門灣泊,船上無槍炮器械,衹有商人水手十名。彭昭麟認為,按照清政府的規定,澳門所有海面衹許屬於葡萄牙和澳門的二十五艘額船灣泊,其餘所有國家的船隻都不許進入澳門,而引水員劉啟芳擅自違反禁令引領美國商船入澳,是不合律令[清]梁廷枏︰《粵海關志》卷十七《禁令一》,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2年,第 348頁。Manuel Teixeira, Os Ouvidores em Macau, Macau: Imprensa Nacional, 1976, p. 202.劉芳輯:《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下冊)第 1355號《香山知縣彭昭麟為飭將花旗吻嘰船驅逐出澳事下理事官諭(嘉慶十八年十一月十四日)》,章文欽校,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9年,第 695頁。
  • 115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藏清代乾嘉道時期美國與澳門關係之中文檔案釋文的,因此下令公差捕拿劉啟芳,將泊於澳門的美國商船立即驅逐出境,毋任逗留滋事。澳門的二十五艘額船制度是雍正三年(1725)兩廣總督孔毓珣制定的管理澳門貿易船隻的重要制度。根據這一制度,除澳門所規定的大西洋額船外,其他各國船隻均不許進入澳門停泊。其進廣州貿易者,衹能停泊在潭仔洋面申報等候,在由澳門同知批准後分派引水員引領船隻進入黃埔。原則上,所有外國船隻均不許進入澳門。 嘉慶十八年引水員劉啟芳擅自引領美國船入澳灣泊事件,仍遭到了香山知縣彭昭麟的抵制與制裁。反映了雍正年間制定的澳門額船制度,在嘉慶年間仍獲嚴格執行。“吻嘰”疑為船主之名, 1818 年前來廣州的美國商船中有 Leverpool Packet 號船,其船主 Morgan ,疑即此人。六、美商 道光二十三年抓獲竊賊佘亞求並要求中國官員處理之事這是一份美國住澳商人 於道光二十三年十二月初一日(1844 年 1 月 20 日),發予澳門議事會理事官貝爾納多‧埃斯托旺‧卡內羅(Bernardo Estêvão Carneiro)的一份控詞, 兹錄文如下:具投詞咪唎 國夷商 ,為獲竊送投,懇將轉解華官究追贓物事:切 來廣貿易,住在南灣二行,另賃有土名下環街棧房一間,貯頓貨物等項。不料本年十一月初八夜,被盜入棧,竊去白斜紋洋布共壹百疋,約值時價銀三百員,當經本棧工人出具花紅賞帖遍查,已有線人訪出竊匪踪跡,到領賞帖。現據將竊佘亞求一名獲帶到棧交 ,但該竊實情, 未便確問,只得將竊就近送投貴官,懇為據情轉將竊匪解送華官嚴究,追吐贓物給領,以安 等外國商人,實為恩便。為此,投赴西洋坐澳理事官臺前。道光二十三年十二月初一日投此處的美商 ,當即旗昌洋行的羅伯特‧福布斯(Robert Forbes),他於 1830年從波士頓來到廣州, 1839 年加入旗昌洋行,並成為洋行主任。 當即 bes 之譯音。此人直至道光三十年(1850)仍住在澳門,據《稟呈現住澳門各國夷人家數》:“花旗: 時,眷屬住波羅行;哺時,眷屬在拜吧婆行避暑暫住;思兀吪,大班,住下環街花旗行。土笪治,眷屬係西洋婆,住十六柱左側。” 此處的“ 時”當即美商 ,亦即羅伯特‧福布斯。美國人在澳門的居住始於1787年,第一個入住澳門的人即美國駐廣州領事山茂召。據統計,1799年在澳的美國人有領事[清]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畧校注》上卷《官守篇》,趙春晨校注,澳門︰澳門文化司署,1992年,第73頁。[日]松浦章︰《19世紀初期美國商船的廣州貿易》之《1818年停泊好望角的預定來航廣州之美國船舶一覽表》,《海洋史研究》第 6輯, 2014年,第 80- 91頁。Manuel Teixeira, Os Ouvidores em Macau, Macau: Imprensa Nacional, 1976, p. 203.劉芳輯:《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下冊)第 1356號《美商 為懇將獲竊佘亞求轉交華官究追事呈理事官投詞(道光二十三年十二月初一日)》,章文欽校,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9年,第 695- 696頁。[美]亨特︰《廣州番鬼錄》,馮樹鐵等譯,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9年,第 151- 152頁。 《清文宗咸豐實錄》卷二十“道光三十年十月丁亥”;廣東省檔案館編:《稟呈現住澳門各國夷人家數》,《廣東澳門檔案史料選編》,北京︰中國檔案出版社, 1999年,第 343頁。
  • 116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1 人、商人 1 人;1809 年有 3 人;1812 年有 7 人;1819 年有 2 人;1826 年有 19 人;1827 年有17人;1829年有13人;1831年有21人;1833年有15人。 這份 寫給澳門理事官的控詞,是當時居澳美國人生活的部分反映。據控詞的內容,美商 雖在廣州貿易,但於澳門南灣二行居住, 他還在澳門下環街租賃了一間倉庫,以儲存貨物。 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初八夜,有盜賊進入 下環街的倉庫,偷走白斜紋洋布一百匹,價值銀錢三百元。後經查訪,抓獲竊犯佘亞求。 遂將竊匪送往中國官員查辦,要求追還贓物,並將控詞呈送予澳門議事會理事官處。此事處理之結果如何,我們不得而知。但可以反映的史實是︰在澳門犯罪的中國人,其處理的權限仍在中國官員之手。美國商人可以到葡萄牙澳門議事會投訴,但葡萄牙理事官並無處理在澳犯罪華人之權利。這一份檔案也讓我們對居澳美國人的生活增添了一些細節。結語關於19世紀上半葉澳門與美國關係的研究,雖然有一些著作涉及,但並未有專門的論文予以討論。在早期澳美關係的諸方面中,在澳美國傳教士研究較多,而非貿易時期在澳門居住的美國社群之生活則少有涉及。雖然,現有美國姑娘哈麗特‧洛 (Harriet Low) 的《我母親的日記》,亨特(William C. Hunter)的《廣州番鬼錄》、《舊中國雜記》等美國人原始記錄,但涉及19世紀美國社群在澳門生活的研究仍然很少。筆者以為,深入挖掘有關19世紀來華貿易之美國商貿檔案及私人信件,還原美國社群在19世紀澳門的生活原貌,對澳門學的研究應是一種推進。[ 責任編輯 陳超敏]以上資料參見[美]馬士(H. B. Morse):《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四、五卷,中國海關史研究中心組譯,區宗華譯,林樹惠校,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 1991年,第 8- 202頁。“南灣二行”疑此處丟了一個“字”字,據前引《稟呈現住澳門各國夷人家數》檔案,南灣有“南灣一字行”、“南灣二字行”,筆者以為,澳門南灣一帶,多為外國公司的住所,“南灣一字”很可能即“南灣一號”的意思,“南灣二字”很可能即“南灣二號”。“一字行”為英國人所住,“二字行”本為美國人所住,但到道光三十年時,則改為英吉利人吧兀所住。據前引《稟呈現住澳門各國夷人家數》檔案,到道光三十年時,跛時所租賃的下環街倉庫已變為美國大班思兀吪的辦公處。
  • 117從書信看衛三畏在澳門的活動(1835 - 1844)[摘 要] 衛三畏是19世紀最早來華的美國傳教士之一,曾在澳門長期居留。他是第一次鴉片戰爭前後在澳門生活時間最長的美國人,其間曾協助裨治文印刷英文月刊《中國叢報》,編寫及印刷其著作《拾級大成》、《英華韻府歷階》,翻譯《聖經》及從事傳教工作等。他寫有大量書信,除顯示了他的在澳生活外,亦顯示了當時的澳門美國商人/傳教士社區的情況、美國在華政策及意圖擴張、美中英三國關係等。衛三畏立足澳門,對中國與亞洲有深入的瞭解,他的著作和見識亦使他成為美國漢學的奠基者。[關鍵詞 ] 衛三畏 澳門 書信 中美關係衛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 1812- 1884)是 19世紀最早來華的美國傳教士之一,曾在澳門長期居留(1835- 1844)。他是第一次鴉片戰爭前後在澳門生活時間最長的美國人,在一段時間內,也幾乎是澳門唯一的美國人。他寫有大量書信,從中不僅可考見他在澳門的工作與生活,且可進而窺見早期的中美關係以及東亞的國際關係。一衛三畏於 1833年被美部會(American Board of Commissioners for Foreign Missions)派往廣州,協助美國最早來華的傳教士裨治文(Elijah C. Bridgman,1830年到中國)進行印刷工作。由於當時的中外關係緊張,衛三畏於1835年12月15日離開廣州前往澳門,但一路上風力不足,這段不長的距離足足走了三天。到達澳門後的第一年,衛三畏印刷的主要作品是英國倫敦會傳教士麥都思(W. H. Medhurst)的《福建土話字典》(A Dictionary of the Hok-keen Dialect of the Chinese Language),這本最早的福建方言字典共收錄了12,000個漢字。當然,這樣的一部大型工具書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它是多年積累的結果。麥都思在編寫這本字典時還沒有來過中國,但他在東南亞生活了十四年,從書信看衛三畏在澳門的活動(1835- 1844)顧 鈞作者簡介︰顧鈞,北京外國語大學海外漢學研究中心教授、歷史學博士。北京 100089顧鈞、宮澤真一主編︰《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藏衛三畏未刊往來書信集》第19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27頁。‧ 澳 門 學 ‧
  • 118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和當地的福建移民多有接觸。 1823年,他完成字典初稿,曾送到新加坡、麻六甲等地謀求刊印,均未獲成功。1829年,英國東印度公司表示同意資助這本字典出版,於是麥都思又做了大量的增補。字典的印刷工作於1831年開始,1834年4月由於東印度公司特許經營權的解除,這一工作被迫中斷,當時字典已經印成了三分之一。1835年,麥都思來到中國尋求印刷資助,得到美國商人奧立芬(D. W. C. Olyphant)的幫助,印刷工作遂得以重新開始。在 1836年 1月 2日致父親的信中,衛三畏提到他將把 1836年整年的時間用於字典的印刷。當時麥都思正好也在澳門,兩人於 1836年 1月 9日曾有一次長談。 本來,衛三畏預計能在一年內完成印刷任務,但實際花費的時間超出了預期。在 1836年 11月 29日致美部會秘書安德森(Rufus Anderson)的信中,他寫道:麥都思字典我已經印刷到了700頁,我希望在明年二月初完成。它在我接手之前就已經完成了一部分,但此後需要的時間超過了我們的想像,費用也超出了我們的預期,奧立芬先生提供了需要的資金,他的投資將以書的銷售額作為回報。目前已經有約一百人預定,此外加上銷售的冊數,我們希望能夠使奧立芬先生收支相抵。字典終於在1837年6月印刷完成,奧立芬的總投資是2,000美元。 衛三畏在完成字典三分之二的印刷工作之後,寫了一個簡短的廣告以作宣傳。 在書信中,他也論述了這部字典的意義:該字典出版後將大大有利於對福建方言的學習。福建人比中國其他省份的人更勤勉、更有闖勁,在東南亞的各個島嶼上都能看到他們的身影。所以這種方言的使用很普遍,瞭解這種方言對於傳教工作非常重要。在印刷過程中,我也增長了不少關於漢語的知識。可見,印刷字典對於衛三畏來說,也是一個學習漢語的過程。衛三畏到達中國後便開始學習漢語,這種學習從廣州移居澳門後一直持續。他在書信中多次談到漢語學習的事,有一次他把漢語和葡語的學習作出這樣的對比:從清早到下午四點我們一直在印刷麥都思字典,我不斷向一名中國和一名葡萄牙排字工發出指令,不說一句英文,葡語好學,我已經可以使用,希望漢語能夠衹有十分之一的難度,我越學越覺得要學的東西多。漢語對於西方人來說確有難度,學習緩慢的另一個原因也應是因為工具書的匱乏。19世紀早期用於學習漢語的工具書僅有《漢法拉丁字典》(Dictionnaire Chinois, Françaiset Latin, 1813)、《通用漢言之法》(A Grammar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1815)、《漢文啟蒙》(Éléments de la Grammaire Chinoise, 1822)、《漢葡字典》(Diccionario China-顧鈞、宮澤真一主編︰《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藏衛三畏未刊往來書信集》第19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32-133頁。顧鈞、宮澤真一主編︰《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藏衛三畏未刊往來書信集》第19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63頁。雖然如此,該書的封面上仍寫着 1832年由東印度公司印行,詳見W. H. Medhurst, “Preface,” A Dictionary of theHok-keen Dialect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pp. 2- 5。廣告後來刊登在《中國叢報》上,詳見Chinese Repository, Vol. 6, p. 142.顧鈞、宮澤真一主編︰《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藏衛三畏未刊往來書信集》第19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72頁。顧鈞、宮澤真一主編︰《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藏衛三畏未刊往來書信集》第19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50頁。
  • 119從書信看衛三畏在澳門的活動(1835 - 1844)Portuquez,1833)等,寥寥幾種均出自歐洲人之手。 一個美國人如果不懂法文、葡萄牙文或拉丁文,他能夠選擇的範圍就非常有限。在麥都思字典印刷完畢後,衛三畏在澳門又連續印刷了由裨治文以及他本人編寫的幾部教材和工具書,不僅增加了漢語學習者的選擇範圍,也打破了歐洲人的作品一統天下的局面。裨治文編寫的《廣東方言讀本》(A Chinese Chrestomathy in the Canton Dialect)首先於1841年出版, 這是美國人編寫的第一部漢語學習教材,也是最早的專門用於練習廣東方言的實用手冊,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衛三畏參與了《讀本》的編寫,同時也是《讀本》的印刷者。從書信中,我們知道他的印刷工作始於1839年初,衛三畏希望在一年內完成,但進展緩慢,到了 1840年 3月纔印刷到 392頁,整個印刷工作直到 1841年 6月纔全部完成。 在 1841年 5月15日致父親的信中,衛三畏寫道:過去兩三年的時間我們一直在印刷《讀本》,現在快要完成了。目前這裏致力於學習漢語的大約在五十人左右,自從英國遠征軍到來之後,漢語的重要性與日俱增,懂漢語的人越來越受到重用。顯然,《讀本》的印刷和出版相當及時地滿足了學習者的需要。在《讀本》之後,衛三畏又印刷了自己編寫的一本教材《拾級大成》(Easy Lessons inChinese , 1842 ,又稱《簡易漢語課程》)和一本字典《英華韻府歷階》(An Eng l ish andChinese Vocabulary in the Court Dialect, 1844,又稱《官方方言中的英漢用詞》),它們與《讀本》鼎足為三。鴉片戰爭後,美國各宗教團體紛紛派遣傳教士來華,這些新來的傳教士和當年的裨治文、衛三畏一樣,首先必須學習漢語,在學習的過程中他們編寫了大量的字典、指南以及各種說明學習漢語方言的小冊子。 漢語工具書的大量出現成為19世紀美國漢學的一大特點,而其源頭無疑是在澳門編寫和印刷的這幾部工具書,它們也成為了美國漢學最早的著作。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澳門見證了美國漢學的興起。印刷中文工具書首先要解決中文活字問題。如果是純粹的中文印刷,可採用中國傳統的雕版或當時西方新發明的石印技術,而印刷中英文夾雜的作品則以活字印刷最為理想和可行。在搬到澳門之前,廣州印刷所還沒有中文活字,要印刷中文作品,衹有請中國刻工幫忙進行雕版印刷。到達澳門後,衛三畏開始使用屬於東印度公司的一套活字──這是西方人製作的最早的一套中文活字。它是應東印度公司的要求於 1 8 1 4 年開始製作的,目的是為了印刷英國傳教士馬禮遜馬禮遜按照年代順序,對 19世紀早期出版的西方漢語工具書進行了初步的整理,詳見Robert Morrison, The Chi-nese Miscellany, London, 1825, pp. 44- 51.該書沒有固定的中文譯名,日本學者曾使用《廣東語模範文章注釋》、《廣東語句選》等譯名,詳見Shen Guowei,“The Creation of Technical Terms in English-Chinese Dictionaries from the Nineteenth Century,” in Michael Lackner, et al.eds., New Terms for New Ideas: Western Knowledge and Lexical Change in Late Imperial China, Leiden: Brill, 2001, p. 289.顧鈞、宮澤真一主編︰《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藏衛三畏未刊往來書信集》第19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 219、261、 329頁。顧鈞、宮澤真一主編︰《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藏衛三畏未刊往來書信集》第19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317頁。詳細書目可參閱 Laurence G. Thompson, “American Sinology 1830- 1920: A Bibliographical Survey,” Tsing HuaJournal of Chinese Studies, Vol. 2, No. 2 (1961).
  • 120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Robert Morrison)的《華英字典》(A 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1815- 1823)──衛三畏在書信中多次提到這套活字,他到澳門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整理它,結果發現,“自從馬禮遜字典完成後,因為無人過問,這套活字中已經有幾百個漢字丟失了”, 於是他不得不在錫塊上重新雕刻。但這還算是小事,最讓他擔心的是東印度公司會隨時收回這套活字,這樣他的工作就會陷入停頓。衛三畏一直希望能擁有自己的一套活字,在此事上美部會無法提供資金,他衹有發動自己的親朋好友來支持。他在書信中多次呼籲他們捐款,最後募集到1,000美元。同時,他還不斷地和新加坡、德國、法國的的研製者保持聯繫,他們都不約而同地嘗試利用機器來製作中文活字。 1843年 4月,當他收到從新加坡寄來的活字樣本時,他立刻高興地寫信告訴母親, 但新加坡的研製工作很快地便由於主持人的去世而停頓下來,衛三畏最後用1,000美元購買了德國人研製的中文活字衝壓設備。二1833 年 10 月,衛三畏到達廣州後,主要的任務是印刷英文月刊《中國叢報》(ChineseRepository),該刊由裨治文於1832年5月創辦,目的是向西方讀者全面介紹中國各方面的情況(該刊於 1851年 12月停辦,共 20卷, 232期)。衛三畏移居澳門後,該刊繼續在廣州編輯和印刷,1839年初裨治文也搬到澳門,衛三畏便再次接手《中國叢報》的印刷工作,直到 1844年底回美國為止。這段時期的《中國叢報》刊登了大量有關第一次鴉片戰爭的報導,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第一次鴉片戰爭以《南京條約》的簽訂為結束,此後中外貿易交往更加頻繁,為此,衛三畏編寫了一本《中國商務指南》(A Chinese Commercial Guide),它為外國商人提供了條約簽訂後有關貿易和航行的種種實用信息──考慮到馬儒翰(John R. Morrison,馬禮遜之子)在十年前亦編印過一本類似的指南,因此雖然這本指南的內容是全新的,但仍以馬著第二版的形式出現。衛三畏並沒有把自己的名字放在封面上,這應當是衛三畏為紀念馬儒翰的一種表示(馬對衛三畏的漢語學習提供過幫助,於 1843年 8月去世)。《中國商務指南》第二版也於 1844年在澳門印刷。在澳門八年多的時間中,衛三畏既要幫助裨治文編輯《中國叢報》,又要編寫自己的著作,同時更需完成大量的印刷工作,為了應付這麼多的事情,他經常要雇用各類幫工。在 1839年1月 26日致父親的信中,他這樣描述自己手下的印刷工人:我的印刷所……最奇特的部分還得說我的三位工人。一位葡語排字工,他對英語一無所知,也幾乎不認識一個漢字,但卻為有這兩種文字的書排字,我和他用葡語能夠勉強交流;另一位中國小夥子既不懂葡語也不懂英語,他負責排漢字,活兒幹得很好;最後是一位日本人,他不懂英文、葡文、中文(幾乎不懂),所以從架子上取鉛字時常犯錯誤。當他們三個人幹活時,我必須用他們各自的語言與他們交流,並且指導他們去印一本本他們絲毫不知道其內容的書。儘管如此,我想印刷錯誤仍然可以控制在可以忍受顧鈞、宮澤真一主編︰《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藏衛三畏未刊往來書信集》第19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28-129頁。顧鈞、宮澤真一主編︰《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藏衛三畏未刊往來書信集》第19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372頁。
  • 121從書信看衛三畏在澳門的活動(1835 - 1844)的範圍之內。我們彼此之間努力進行交流的情形常常使我忍俊不禁。這種“忍俊不禁”的經歷在衛三畏前後二十多年的印刷生涯中應該是獨一無二的,也衹有在澳門印刷所時纔能體驗到的。上文提到印刷所中有一位日本人,這也和衛三畏在澳門時的一段經歷有關。鴉片戰爭前中國雖然還沒有開放,但美國人已經可以在廣州、澳門居住和活動,然而,他們卻無法涉足中國的東鄰日本。美國人一直想找機會和日本人接觸,試圖打開日本的大門。1835年12月,三名日本水手(岩吉、久吉、音吉)遭遇船難,幾經漂泊後到達澳門;1837年 3月又有類似情況發生,四名日本水手(莊藏、壽三郎、熊太郎、力松)被送到了澳門,並被安排和早先來到的三位同胞住在一起。於是,當地美國商人金(C. W. King)提議將他們送回日本,並藉此與日本建立貿易關係,衛三畏全程參與了這次行動。 1837年 7月 4日至 8月 29日,載着這七名漂流民的“馬禮遜號”試圖在江戶灣口的浦賀登陸,結果遭到炮擊。回程中又試圖在鹿兒島登陸,結果又再一次遭到炮擊。這次歷時兩個月、耗資兩千美元的行動最終以完全的失敗告終。關於這七位漂流民的情況,衛三畏在書信中多次提及,最早的公開記錄見於他的《“馬禮遜號”的琉球與日本之行》(“Voyage of the Ship Morrison to Lewchew and Japan”)一文,這是他回到澳門後立刻完成的,該文刊載於《中國叢報》第 6卷第 5期(1837年 9月)。將日本的漂流民遣送回國,這在美國人看來是一種人道主義的行為,卻遭到日本幕府政權如此野蠻的對待,不能不使他們義憤填膺,也更加堅定了他們用武力打開日本大門的信念。同時,他們也意識到他們對日本信息的貧乏,衛三畏回到澳門後立刻開始學習日語,並着手搜集各種有關日本的信息。這也為他 1850年代作為翻譯參加佩里(M. C. Perry)將軍遠征日本的行動打下了基礎。特別值得關注的是,衛三畏在學習過程中曾嘗試將《新約》翻譯成日文,根據他 1838年 4月 10日的書信,可知他曾將《約翰福音》第二、三、六章的日譯文寄給自己的父親。翻譯《聖經》突顯了衛三畏的傳教士身份。雖然衛三畏來華後的主要工作是印刷和出版,但他始終沒有忘記自己是一名傳教士。在澳門期間,他曾多次分發《聖經》和宗教小冊子。 1836年11月29日,他在寫給美部會秘書安德森的信中詳細描述了自己的幾次行動,有一次是這樣的:我們打開包拿出一本福音書,讓我們這群人中的一個積極的小青年高聲朗讀。他讀了幾行之後,一個站在他後面看他讀書的人拿走了這本書。這時候路上許多挑擔經過的人都停下來看我們這些外國人,我們很快被一堆堆的柴草所包圍。每個人都向我們要書,那個原先朗讀的青年現在也忙着替婦女們要書。但是看到我們的書迅速減少時,婦女們也就不再羞澀,她們主動過來拿起小冊子,告訴我們說,即使她們自己不能讀這些書,她們家裏有丈夫和孩子可以讀。她們的請求無法拒絕,我們的書包很快空了,這使她們當中的一些人發出了失望的叫聲。“這麼少的書,這麼多的人,”她們說,“為甚麼你們不多帶點!”接着她們和我們又愉快地談了一會兒話,然後挑上柴草離開,分別時我們彼此都很滿意?我們為始料不及的成功,而她們則為得到了書。顧鈞、宮澤真一主編︰《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藏衛三畏未刊往來書信集》第19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219-220頁。顧鈞、宮澤真一主編︰《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藏衛三畏未刊往來書信集》第19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209頁。顧鈞、宮澤真一主編︰《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藏衛三畏未刊往來書信集》第19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63-165頁。
  • 122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另一次則是這樣:有一次我們遇到十八、九個男人正在埋葬一個男人,一個地主模樣的人在旁邊指揮着。說他是地主,因為他的外型、舉止、說話的聲音都典型地代表了那個階級。這一群人中的每個人都得到了一本他們要的書,結果我們所有的書都發完了。他們當中領頭的人看到我們的書包空了,就拿起一個裝滿花生和桔子的臉盆將這些東西強行倒入我們的包裏,看到我不願意接受,他說:“你把所有的書都發了,而我們甚麼都不回贈,這怎麼可以呢?”此外,衛三畏在澳門的住所還接待過不少來自英美的傳教士,如叔未士(J. L. Shuck,美國浸禮會第一位來華傳教士)、婁禮華(Walter M. Lowrie,美國北長老會第一位來華傳教士)、勃朗(S. R. Brown,馬禮遜教育會學校校長)、李太郭(G. Tradescant Lay,英國聖書公會代表)等。他們初到澳門時都曾和衛三畏一起居住,衛三畏的書信中多次提及這些人在澳門的活動,是很珍貴的史料。衛三畏在澳門期間還接待了一些美國官員,並為他們提供語言等方面的服務。1844年,顧盛(Caleb Cushing)受美國政府派遣,和清政府談判、簽訂條約,他於二月抵達,過程中衛三畏曾協助了一些翻譯工作,如廣東巡撫程矞采 1844年 4月 19日給顧盛的照會(譯文詳見《中國叢報》第14卷)等。顧盛能夠較快地和清政府簽約,正是利用了第一次鴉片戰爭後中英簽訂《南京條約》的有利局勢。在這次戰爭中,澳門也受到了一定的影響。其中,最大的戰事在關閘附近展開。1840年8月19日,英軍擊退清軍,佔領了關閘,這是自澳門開埠以來,中國政府第一次失去對澳門的軍事控制權。衛三畏在書信中簡要地記錄了戰爭的情況:大約三周以前,我們的一位朋友斯丹唐先生清晨一個人去城外洗澡時被中國人抓住了。他被用一種粗魯的方式押到了廣州,但經過巡撫和其他高級官員審理之後,卻得到了善待,包括一套換洗衣服和一個伺候的僕人,他沒有受到嚴厲對待是因為官員們將他視作戰犯。與此同時,英國的高級官員史密斯上校向澳門的葡萄牙總督要人,因為澳門一直被各方看作是一個中立的地方,所以沒有英軍駐紮在那裏保護英國居民。總督則要求他交出中國人,同時派一位行政長官去廣州要回斯丹唐先生。但是這位官員不但沒有使斯丹唐獲釋,據說反而使巡撫因英國人被允許繼續留在澳門(在審問斯丹唐先生的過程中獲知)而大為生氣。巡撫訓斥了他一番後讓他立即回澳門向葡萄牙總督轉達驅逐英國人的命令,並告訴總督,林將帶領上千人的軍隊來幫助他。史密斯上校聽到這個答覆後等了一兩天,但是中國方面沒有甚麼舉動表明要交出斯丹唐先生,於是昨天他命令兩艘海岸炮艦和一條全副武裝的汽船開往分開澳門和中國大陸的屏障處,並向駐紮在那裏的中國軍隊開火。這屏障是一道建築在地峽上的堅固石牆,在陸地一邊有幾處房舍,而在港口一邊則衹有一個很大的寺廟,那裏駐紮有好幾百中國士兵,而在屏障對面的泥沼中則停泊着九艘中方的軍用船隻。當英軍船隻開火時,陸地上和軍用船隻上的中國士兵立即予以還擊,他們之間零星的交火持續了一個小時。由於離得太遠,英軍船隻的射擊幾乎沒有甚麼效果,開火兩小時後英軍士兵在屏障一邊的中國領土登陸。中國軍隊幾乎沒有做甚麼反抗──幾百人沒有排成一行用步槍進行連續的射擊。英國軍隊登陸後很快顧鈞、宮澤真一主編︰《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藏衛三畏未刊往來書信集》第19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63-165頁。
  • 123從書信看衛三畏在澳門的活動(1835 - 1844)佔領了屏障,並開始向寺院裏的中國部隊開火,同時英軍的船隻也把目標對準了這座寺院,山上一塊凸出的部分和建築物本身保護了中國士兵,炮彈衹是從他們頭上飛過。零星的射擊仿佛在警告中國士兵讓開道路,而英軍的炮火則讓中國的軍用船隻毫無還手之力。中國士兵很快撤離了那裏,而英國人在點燃了屏障附近的建築後又回到了他們的船上。據說中國士兵的死亡人數是五個,但很可能更多,因為許多發炮彈打中了軍用船隻,而英軍士兵們的步槍也不斷地向中國人射擊。這次戰役的第二天,衛三畏和裨治文一起查看了中英交戰的地點,並記錄了所見所聞:今天早晨裨治文先生和我去查看寺院。那裏已經圍了很多當地人,他們一邊查看損壞的地方──不是很多──一邊談着這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幾千個當地人在山上目睹了這次衝突,他們當中許多人並不為自吹自擂的中國部隊的失敗感到難過。他們走過倒塌的屏障,那裏現在已經沒有隨意侮辱人的士兵了。人們的這一情緒不難理解,因為村民們最容忍不了的就是士兵的騷擾。許多士兵逃進了城裏,所以今天我們沒有看見一個士兵。在衝突過程中當地老百姓既沒有表現出興奮,也沒有表現出不安,他們衹是靜靜地觀望,衝突結束後他們回家告訴家裏人他們的見聞。一個旁觀者不幸腿部受了傷,今天來到醫院治療,彈片被取了出來,他可能很快就會康復回家。關閘之戰造成了澳門社會的騷亂,盜賊蜂起,衛三畏在1841年4月26日給父親的信中表示,當時的“晚上一個人出去是很不安全的”,他還說澳門美國醫院院長雒魏林(William Lockhart)有一天在路上遭到襲擊,被搶走了手錶。在顧盛之前,美國政府就已展開了在亞洲的外交和商務談判,並於1833年和暹羅(今泰國)簽訂了相關條約, 1835年羅伯茨(Edmund Roberts)代表美國政府前來換約,後在澳門停靠,並準備前往日本,但羅伯茨在當地感染疾病,不久在澳門去世,衛三畏陪同澳門官員參加了他的葬禮。 由於羅伯茨的去世,美國政府打開日本大門的行動胎死腹中。除了文職官員外,衛三畏在澳門還接待過文森號(1836年 1月到訪)、星座號和波士頓號(1842年 5月到訪)等美國戰艦的官兵。書信中也留下了一些衛三畏在澳日常生活的記錄。我們知道,當時在澳門的新教傳教士每週三和週日,會在德國傳教士郭實臘(Karl Gützlaff)處聚會,並每月舉行一次音樂會。 1841年5月13日,衛三畏參加了英國傳教士雒魏林的婚禮,這是他在澳門期間參加的唯一一次婚禮,而當時大部分傳教士都是單身。顧鈞、宮澤真一主編︰《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藏衛三畏未刊往來書信集》第19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282-283頁。顧鈞、宮澤真一主編︰《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藏衛三畏未刊往來書信集》第19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282-283頁。顧鈞、宮澤真一主編︰《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藏衛三畏未刊往來書信集》第19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314頁。顧鈞、宮澤真一主編︰《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藏衛三畏未刊往來書信集》第19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54頁。顧鈞、宮澤真一主編︰《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藏衛三畏未刊往來書信集》第19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34、346頁。顧鈞、宮澤真一主編︰《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藏衛三畏未刊往來書信集》第19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 133、144、 317頁。
  • 124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總體來說,澳門氣候怡人,但夏天時有颱風,衛三畏經歷了多次,其中兩次(1836 年 7月、 1841年 7月)讓他印象深刻,因而寫在書信中。關於第一次颱風,他有這樣的記錄:“颱風之強前所未見,所到之處桅杆被截成數段,每段衹剩一英尺左右,並立刻被狂風卷走,杆上的帆布早已無影無蹤。”颱風造成了巨大的損失:“三艘船連同貨物沉入海底,其中兩艘是800噸級的柚木大船,每船大約至少 120名水手,另一艘是英國貿易船,船上約 25名水手。”三1877年,也就是衛三畏從中國退休回美國後的次年,他被耶魯大學聘為該校首任漢學教授,也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漢學教授。他最早的漢學著作《拾級大成》、《英華韻府歷階》都在澳門完成,這兩本著作也是他本人印刷的。《拾級大成》是衛三畏編寫的第一部漢語教材,全書凡十章,包括:(一)部首;(二)字根;(三)漢語的讀寫方式介紹;(四)閱讀練習;(五)對話練習(與老師、買辦、侍者);(六)閱讀文選;(七)量詞;(八)漢譯英練習;(九)英譯漢練習;(十)閱讀和翻譯練習。相對於《廣東方言讀本》偏重於說的練習,《拾級大成》更側重讀、譯的練習,顯然是為了和《讀本》互補。閱讀練習遵循由易而難、逐級提升的編寫原則,先是單句練習,然後逐漸過渡到成段的文字。翻譯練習的安排也是如此,從字句的翻譯到成段的翻譯,從提供參考譯文到最後不再提供參考譯文,衛三畏顯然希望通過這些練習使學習者較快地掌握漢語。值得注意的是,《拾級大成》雖然是一本漢語學習教材,其中卻有不少中國文學譯介的內容,特別是《聊齋志異》故事的翻譯。在第四章的閱讀練習中衛三畏選用了《種梨》、《曹操塚》、《罵鴨》三個故事,先提供一句中文,然後是拼音,然後是逐字的英譯,最後是符合英語習慣的翻譯,用這樣的方式,三個故事被完整地翻譯成了英文。關於《聊齋》在國外的傳播,長期以來,國內學術界普遍採用的是王麗娜的研究,她認為:“最早發表《聊齋志異》單篇譯文的譯者是衛三畏。他的兩篇英譯文《種梨》和《罵鴨》,收在他1848年編著的兩卷本《中國總論》第一卷中。” 可是,從上文我們可以看到,最早發表有關譯文的時間可以提前到 1842年的《拾級大成》,除了《種梨》和《罵鴨》外,最早被完整地翻譯成英文的還有《曹操塚》。《種梨》構思奇妙、語言生動,確實是《聊齋》中的精品;《罵鴨》、《曹操塚》也都是《聊齋》中文學性較高的篇章,衛三畏選擇這幾篇進行全文翻譯,頗足以表明他的文學眼光。在《拾級大成》出版兩年後,衛三畏又推出了另一部工具書《英華韻府歷階》,這是一部英漢詞彙手冊,按照英語字母順序依次列出單詞和片語,並提供中文的解釋和官話注音。《英華韻府歷階》之所以使用官話注音,是為了適應中國內地已經逐漸開放的形勢。由於廣東、福建是當時傳教士和其他外國人活動的主要區域,所以在書後的索引中,除了官話注音,衛三畏還給出了該詞彙表中出現的所有漢字(按照 214個部首排列)的廣州話和廈門話注音。顧鈞、宮澤真一主編︰《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藏衛三畏未刊往來書信集》第19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59頁。王麗娜︰《中國古典小說戲曲名著在國外》,上海︰學林出版社, 1988年,第 214頁。
  • 125從書信看衛三畏在澳門的活動(1835 - 1844)除了著作之外,衛三畏在澳門期間還寫了不少文章,刊登在《中國叢報》上,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中國博物(Notices of Natural History);(二)中國風土人情(Illustrationsof Men and Things in China);(三)中國行政區(Provinces, Departments and Districts inChina)。博物系列始於1838年第7卷,先後介紹了中國的各種動物資源,包括:蝙蝠、松鼠、犀牛、鸕鷀、獅、虎、豹、象、龜、馬、驢、騾。此外,衛三畏還專門寫了一篇名為《漢語中與動物有關的成語和諺語》(第 7卷第6期)的文章,討論漢語表達中的動物形象。中國風土人情系列從 1840年第 9卷開始連載,其內容不像博物系列那麼單一,而是包羅萬象,從燒石灰的方法到如何請人捎帶書信,從雕刻印章到吸食鴉片,從寺院的佛教傳單到廣東流行的打油詩,從軍隊的獎章到兒童的教育……不一而足,無所不談。關於中國行政區──各省、道、府、縣的介紹連載於第 13卷,後來這部分內容以《中國地志》(A Chinese Topography, 1844)為名單獨出版,該書也是由衛三畏本人在澳門印刷的。衛三畏從小喜歡博物學,他在 1841年 5月 15日給弟弟寫的信中說︰“如果我不來中國當傳教士,我能夠也應該成為一名像詹姆斯‧丹納(James D. Dana)那樣的博物學家。” 丹納是衛三畏的早年好友,後來成為耶魯大學的礦物學教授。1837至1838年,衛三畏參與由裨治文主持編寫的《廣東方言讀本》時,負責的正是其中之“有關博物的章節”。寫作於澳門的這些論文後來都成為《中國總論》(The Middle Kingdom, 1848)相關章節中的內容。《中國總論》是美國第一部全面研究中國的著作,也是 19世紀美國漢學的奠基之作。這些文章為衛三畏後來在短時間內完成這部上下兩卷、1,200頁的巨著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值得一提的是,衛三畏在澳門見到的一種洋涇浜葡語教材,他在《中國叢報》第 6卷第 6期(1837年 10月)作出簡要介紹。由於他衹對書名作出拼音“Gaoumun Fan Yu Tsa Tsbze TesuenTaou”,我們推測其中文名或為《澳門番語雜字全套》。該教材共 34 頁,收錄常用的葡語詞彙1,200 個,按食物、社會關係、自然現象、買賣、傢俱等 16類排列,每個詞彙下用中文注音。顯然,這是一部幫助在澳門的中國人學習葡語、用於日常生活交流的字典。該字典刊印於廣州附近的佛山,這說明了雖然自18世紀以來,由於英國主導東方貿易而使洋涇浜英語大行其道,但洋涇浜葡語並沒有銷聲匿跡。衛三畏的文章雖然不長,卻是最早記錄洋涇浜葡語教材的文獻,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1844年年底,衛三畏回美國休假,結束了在澳門近九年的居留。他在這年年初給父親的信中表示,多年的澳門生活已經讓他“有一種賓至如歸的感覺”(Feel Myself Almost at Home),由此推想,他離開時應該是戀戀不捨的。[ 責任編輯 陳超敏]顧鈞、宮澤真一主編︰《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藏衛三畏未刊往來書信集》第19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320頁。E. C. Bridgman, “Introduction,” Chinese Chrestomathy in the Canton Dialect, Macau, 1841, p. i.顧鈞、宮澤真一主編︰《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藏衛三畏未刊往來書信集》第19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390頁。
  • 126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摘 要] 1801年 9月 27日,美國“太平洋商人號”商船船長在澳門往廣州發送了一批接收位址為廣州鑿石街泗興辦館的信件。這批資料證明了廣州鑿石街即現時的打石街,位於十三行豆欄街側。透過此批信件,可知“辦館”並不是港澳地區特有的詞彙,也包括了廣州,並早在 1801年已存在於廣州十三行館區。除一般功能外,“辦館”和“買辦”還提供信件傳遞服務,承擔了外國書信進入中國的郵政功能。它為19世紀初澳門與廣州的郵政史翔實的案例,有助於海上絲綢之路及澳省關係的深入研究。[關鍵詞 ] 廣州 澳門 十三行 鑿石街 打石街 辦館 郵政史1801 年 6 月 30 日,美國“太平洋商人號”(Pacific Trader)商船自波士頓前往廣州,途中遇到風暴,在太平洋海上掙扎兩天後,恐怖的大風撕裂了風帆,損壞了索具,遍體鱗傷的商船終於在1801年8月23日駛入了澳門避風港。商船在澳門修理期間,船長撒母耳‧艾德斯(SamuelEdes)於 1801 年 9 月 27 日寫信予身在廣州的船主威廉姆‧多爾(William Dorr)和沙利文‧多爾(Sullivan Dorr)兄弟,向他們匯報商船的維修進度和貨物狀況(圖 1)。信的背面有一段引人注目的中文,內容為:帶到省十三行鑿石街交泗興辦館收, 即交花旗“哆”開拆, 立取回頭信帶回。二十二日澳付,准廿三到省,如無番信回音,辦館羅回書。 信銀二元,澳已交一元。信件雖短,但是證明了廣州鑿石街的往世今生,進一步認識了“辦館”的出現及作用,為 19世紀初期澳門與廣州的郵政史提供了詳實的個案,有助於海上絲綢之路及澳省關係的深入研究。清代中期澳省間的秘密郵路──以美國“太平洋商人號”商船信件為例冷 東  阮 宏 作者簡介︰冷東,廣州大學十三行研究中心主任、歷史學博士;阮宏,廣州大學歷史系碩士研究生。廣州 510006此地點位於廣州。即美國“太平洋商人號”船主多爾兄弟。“羅”,廣州方言,即“帶回”的意思。美國麻塞諸塞州歷史學會提供,http://www.masshist.org/blog/974。‧ 澳 門 學 ‧
  • 127清代中期澳省間的秘密郵路──以美國“太平洋商人號”商船信件為例圖 1 撒母耳‧艾德斯寫給船主多爾兄弟的書信一、廣州鑿石街的位址鑿石街作為信件的收發位址,成為驗證這封信件的關鍵之一。查閱有關廣州城市地理的研究成果,皆無鑿石街的記載。 再遍查廣東省市區古今方志,亦無鑿石街的隻言片語。筆者進一步請教廣州文史專家邱捷教授、龔伯洪研究員、陳澤泓研究員、胡文中研究員、潘剛兒教授、程存潔研究員、潘劍芬博士等,意見均傾向鑿石街應是位於廣州荔灣區的打石街之筆誤,因為二者的意思相同。但是簡單把二者等同起來,難以令人信服,還需進一步尋找證據。特別感謝中山大學范岱克教授和廣州國家檔案館林貴添專家的指導和支持,終於在中外歷史地圖中找到相關的線索,圖史結合,可以解釋鑿石街的來龍去脈︰鑿石街即是廣州的打石街,同時還出現了濯石街等不同的名稱。如︰[清]仇巨川纂︰《羊城古鈔》,陳憲猷校注,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1993年;黃佛頤編纂︰《廣州城坊志》,仇江等點注,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4年;曾新︰《明清廣州城及方志城圖研究》,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13年;陳代光︰《廣州城市發展史》,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 1996年;陳澤泓︰《廣州覓勝》,廣州︰廣州出版社,2007年;廣州市荔灣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商業管理委員會編︰《荔灣名勝》,廣州︰廣東省地圖出版社, 1996年;羅雨林主編︰《荔灣明珠》,廣州︰中國文聯出版公司, 1998年;羅國雄編撰︰《海上明珠滄桑錄》,澳門︰澳門出版社,2003年;曾昭璇、曾新、曾憲珊︰《廣州十三行商館區的歷史地理》,廣州歷史文化名城研究會等編︰《廣州十三行滄桑》,廣州︰廣東省地圖出版社, 2001年;曾昭璇、曾新、曾憲珊︰《廣州十三行商館區的歷史地理︰我國租界的萌芽》,《嶺南文史》(廣州)1999年 1期;李穗梅︰《十八、十九世紀藝術品中的廣州(十三行商館區)》,李明華、司徒尚紀編︰《嶺南文化中心地》,香港: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2007年;趙春晨、陳享冬︰《論清代廣州十三行商館區的興起》,《清史研究》(北京)2011年 3期,等等。
  • 128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廣東佛山、汕頭等地也有鑿石街,亦是當地著名的石雕業一條街。 但清代中期澳門與廣州之間的國際郵件,不可能在佛山或汕頭轉運。而信封中注明的“省十三行”,亦說明了鑿石街位於廣州十三行商館區。從 17 世紀中葉到 19 世紀初,廣州十三行商館區不斷發展、擴大並基本定型, 其北以十三行街、南以珠江、東以西濠、西以聯興街為界,佔地“約51,000平方米”。 梁嘉彬在《廣東十三行考》中指出:夷館全在廣州十三行街,即今十三行馬路路南。外人至粵者,不得逾越十三行街範圍〔十三行街為東西路,兩頭俱有關欄;內中除夷館、洋行外,尚有無數小雜貨店、錢店、故衣(刺繡)店之類,專為外人兌換銀錢及購買零星物品而設。又有無數小街,將各夷館隔離〕。這個街區就是著名的十三行商館區,既設有十三行商從事貿易的行號,又設有專供外商居停貿易的商館。在十三行商館區平面圖中(圖2),商館排列由西向東,依次為丹麥行(又稱德興行,DanishFactory)、同文街、西班牙行(Spanish Factory)、法國行(French Factory)、明官行(Mingqua’s Factory)、靖遠街(又稱老中國街)、美洲行(又稱廣源行,American Factory)、寶順行(Paoushun Factory)、帝國行(即德國館,Imperial Factory)、瑞行(Swedish Factory)、老英行(Old English Factory)、周周行(又稱豐泰行等,Chow Chow Factory)、新豆欄街(又稱豬巷, Hog Lane)、新英行(又稱寶和行, New English Factory)、荷蘭行(又稱集義行,Dutch Factory)、小溪行(又稱怡和行, Greek Factory)共十三座洋行商館,並被垂直於北面十三行街的三條街道同文街、靖遠街、新豆欄街分成三個區域。廣東省佛山市地名志編輯委員會編︰《廣東省佛山市地名志》,廣州︰廣東科技出版社, 1991年,第 49頁;司徒尚紀︰《廣東文化地理》,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1年,第 183頁。趙春晨、陳享冬︰《論清代廣州十三行商館區的興起》,《清史研究》(北京)2011年 3期。曾昭璇、曾新、曾憲珊︰《廣州十三行商館區的歷史地理︰我國租界的萌芽》,《嶺南文史》(廣州)1999年1期。梁嘉彬:《廣東十三行考》,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9年,第 309頁。章文欽:《廣東十三行與早期中西關係》,廣州︰廣東經濟出版社, 2009年,第 201- 202頁。曾昭璇、曾新、曾憲珊︰《廣州十三行商館區的歷史地理》,廣州歷史文化名城研究會等編︰《廣州十三行滄桑》,廣州︰廣東省地圖出版社, 2001年,第 9頁。
  • 129清代中期澳省間的秘密郵路──以美國“太平洋商人號”商船信件為例圖 2 廣州十三行商館平面圖十三行商館區的出現,首先是由於其優越的地理位置及便利的交通條件。十三行商館區鄰近後來的西堤,“這段江岸河水較深,為廣州主要碼頭區,如西濠口西側即有新荳欄碼頭”, 此地易於興建碼頭,船舶上落貨物便利,這對於主要依賴船隻運送貨物的外國商人來說極為有利。曾昭璇、曾新、曾憲珊︰《廣州十三行商館區的歷史地理》,廣州歷史文化名城研究會等編︰《廣州十三行滄桑》,廣州︰廣東省地圖出版社, 2001年,第 10頁。Map of Canton Showing the Extent of the Fire in 1822 (No. D40079-62, Shelf Mark Add MS 16358 A), in “The ShoppingStreets in the Foreign Quarter at Canton”,大英圖書館藏,轉引自 Paul A. Van Dyke, “The Shopping Streets in theForeign Quarter at Canton 1760- 1843,” Review of Culture, International Editon 43 (2013), pp. 92- 109.此地接近廣州西關及新城區,周圍商貿已有一定基礎,也有利於洋商採購貨物。此外,此地鄰近懷遠驛,是廣州傳統上的外貿區域。在 1748 年外國人繪 製 的 地 圖 中 ( 圖3), 新豆欄街(HogLane)的東邊已經出現了打石街的名稱。圖 3 1748年外國人繪畫的廣州地圖
  • 130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在大英圖書館收藏之 1822年外國人繪製的地圖上(圖 4),也能找到打石街的位置。 該圖西邊是十三行商館區的主幹道新豆欄街,東邊毗鄰珠江回瀾橋,南邊即是十三行商館區,北邊是眾多商鋪街道,交通便捷,地點適中,是一個貨物交易及郵件分發的理想地點。圖 4 大英圖書館藏 1822年外國人繪製之廣州十三行地圖將該地圖局部放大,可以看見其詳細標明了打石街及其他街道的店鋪數量, 說明十三行商館區正在快速的發展,泗興辦館就是打石街四間店鋪中的一間。正如外國遊客所描繪的那樣,商館區的街道很長,“大多很寬,約有6英尺,像院子那樣用長方形的沙石鋪成,沒有排水溝。石頭上都是洞,這樣水就能從洞中排走”,區內有 “商鋪、作坊和離開街道很遠的婦女居住的房子”,外國商人可以在這裏購買到生活所需的用品及大量中國特產,甚至還可以理髮、縫紉。而且,“在這裏做生意除了歐洲人以外,還有當地人、亞美尼亞人以及亞洲其他國家的人”。泗興是嶺南地區流行的商鋪名字,佛山有泗興行會, 香港、澳門有泗興辦館、泗興雜貨店等, 都專營陶類產品,出口珠江三角洲、越南、新加坡等地的。但它們與廣州打石街的泗興辦館有何關係?則有待研究。Map of Canton Showing the Extent of the Fire in 1822 ( No. D40079-62, Shelf Mark Add MS 16358 A),in “The Shopping Streets in the Foreign Quarter at Canton”,大英圖書館藏,轉引自 Paul A. Van Dyke, “TheShopping Streets in the Foreign Quarter at Canton 1760-1843,” Review of Culture, International Editon 43 (2013),pp. 92- 109.Map of Canton Showing the Extent of the Fire in 1822 (No. D40079-62, Shelf Mark Add MS 16358 A), “in TheShopping Streets in the Foreign Quarter at Canton”,大英圖書館藏,轉引自Paul A. Van Dyke, “The Shopping Streetsin the Foreign Quarter at Canton 1760- 1843,” Review of Culture, International Editon 43 (2013), pp. 92- 109.[瑞典]彼得‧奧斯貝克︰《中國和東印度群島旅行記》,倪文君譯,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2006年,第87- 96頁。張維持:《廣東石灣陶器》,廣州︰廣東旅遊出版社, 1991年,第 54頁。李健、蘇真主編︰《臺港澳大辭典》,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 1992年,第 767頁。
  • 131清代中期澳省間的秘密郵路──以美國“太平洋商人號”商船信件為例打石街的出現,說明十三商館區將廣州諸多涉獵進出口收購、批發功能的大小“散商”、“鋪戶”、“行棧”及售行店都連結起來,整合為一個特大的進出口行業系統, 從而引發廣州城市結構的嬗變。打石街的出現並非偶然。自古以來,廣州的石器業就非常發達,番禺蓮花山古採石場遠近聞名,廣州南越王墓內的石塊即採自蓮花山。唐宋時期石灣窯興起,明清時期便進入了鼎盛時期。清初屈大均說:“石灣多陶業,陶者亦必候其工而求之,其尊奉一如冶,故石灣之陶遍二廣,旁及海外之國。諺曰:石灣缸瓦,勝於天下。” 嘉慶時人林紹光謂:“石灣六、七千戶,業陶者十居五六。” “石灣陶業訂定行例,尚有簿籍可稽者,僅傳自天啟年間,初分八行”;後分為廿三行,細分約有五十餘行。 廣州打石業成立了工人行會。 拿破崙被拘留在聖海倫娜島期間,英國要求廣州商館向聖海倫娜島派遣的中國勞工由 150 名增加到 350 名,特別指定有 10 名石匠。打石街在十三行商館區的出現,說明石器製品成為廣州十三行外銷商品之一,與石器相關的店鋪也出現在十三行商館區,這是按街巷的城市形態形成的“工業區”。因為產品豐富多樣,為便於管理,許多街巷都用產品名稱命名,如豆欄街、估衣街、槳欄路、打石街、裝帽街等,都沿用至今。十三行商館區一帶集中了很多出售雕刻藝術品的店鋪,作為西方商人來華的紀念品或對中國藝術品的一種渴求,加上當時西方流行中國藝術熱潮、洛可可(Rococo)藝術興起,這些雕刻工藝品在西方大受歡迎,很多西方人通過十三行及其商館區的店鋪訂購相關的貨品,運回西方銷售或留為紀念,這樣中西雕刻藝術之文化交流亦因此形成。行商們使用雕刻工藝品作禮品,又或向西方人士介紹有關的店鋪,和銀器、外銷品、瓷器、傢俱等商人結合,形成了一個向西方傾銷雕刻工藝品的“外銷市場”,十三行街、新荳欄街及對岸河南一帶的會所街就形成了一個出售雕刻工藝品的集散地,可以稱之為“工藝品廣場”。然而,在外國人繪製的 1860 年廣州中英文地圖中,打石街的位置標上了“濯石街”的名字(圖 5)。 二者位置完全相同,確鑿無疑是同一街道。這說明了“打石街”還以“鑿石街”和“濯石街”的名字流行於嶺南地區。“濯”的讀音有 zhao 和 zhuo 兩種,其中 zhao 音與“鑿”字的讀音 zao 相近。更重要的是:“濯”與“鑿”的粵語讀音都為 zok6 。由於以前的文字書寫並沒有那麼規範,許多讀音相同的字,有時候會替換來使用,因此出現了許多異體字和同音字。例如將新豆欄街寫成“下豆欄”、“豆蘭街”,將靖遠街稱為“靜遠街”和“清遠街”。 由此可以斷定,“打石街”、“鑿石街”與“濯石街”是同一條街道,對於熟悉廣州地理的郵件傳遞者來講,知道並找到讀音相同的街道是沒有困難的。[明]孫典籍:《廣州歌》,轉引自梁嘉彬:《廣東十三行考》,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9年,第 55頁。[清]屈大均:《廣東新語》卷十六《器語‧錫鐵器》,北京︰中華書局, 1985年,第 458頁。[清]林紹光:《擬公禁石灣挖沙印磚說略》,[清]潘尚楫修、鄧士憲纂:《南海縣志》卷七《輿地略》,道光十五年序,同治八年重刻本。李景康:《石灣陶業考》,廣東省文史研究館編︰《廣東文物》卷十,上海︰上海書店, 1990年,第 1020頁。丘傳英主編:《廣州近代經濟史》,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1998年,第 26頁。此為D. Vrooman繪製的1860年廣州中英文地圖,現藏於澳大利亞圖書館。冷東、沈曉鳴:《嘉慶年間英國水手刺死中國人黃亞勝案》,《歷史檔案》(北京)2014年 2期。
  • 132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圖 5 1860年外國人繪製的廣州中英文地圖與外國地圖相比,中國清代的地圖繪製得不夠精確詳細,如清道光十五年(1835 年)修、同治十五年(1868 年)重刊的《南海縣志》中的十三行商館區地圖。剛好反映的是十三行輝煌時期,當中衹有新豆欄街、回瀾橋等,沒有打石街。1937年書商遠安堂印行的《廣州市最新馬路全圖》(圖 6 、 7),原圖藏於廣州市國家檔案館。該地圖反映了 1918年開始,廣州市大規模開建馬路後的十三行舊地情況,圖中顯示了打石街。圖 6 1937年書商遠安堂印行的《廣州市最新馬路全圖》
  • 133清代中期澳省間的秘密郵路──以美國“太平洋商人號”商船信件為例圖 7 廣州打石街的街牌、現況及地名調查表除了歷史地圖外,宣統三年(1910 年)的《南海縣志》中也有“打石街”的記載(圖 8)。鑿石街、濯石街到打石街的前世今生,不僅為澳省郵政史提供了詳實的個案資料,也使我們認識到在廣州城市發展中,還有許多不為人知的史實需要研究者繼續發掘。《(宣統)南海縣志》卷三《輿地略三》,《都堡十六》,《廣東歷代方志集成》廣州府部,廣州︰嶺南美術出版社, 2007年,第118頁。甘于恩、吳芳:《釋“辦館”》,《方言》(北京)2006年第 2期。圖 8 宣統三年的《南海縣志》二、“辦館”的出現及作用弄清楚信件的具體收發單位泗興辦館,成為解讀這封信件的另一關鍵因素。甘于恩、吳芳所撰的《釋“辦館”》一文, 研究了“辦館”一詞的歷史溯源,考察了“辦館”的含義和歷史演化,分析了“辦館”所反映的港澳經濟生
  • 134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活,是目前學術界唯一有關“辦館”的研究論文。此外,還有其他涉及辦館的有關內容的著作。澳門現時還有百貨辦館業商會(Associação dos Merceeiros e Quinquilheiros de Macau)。泗興辦館這批信件的出現,則提供了許多關於辦館的新認識。(一)辦館產生時間的提前甘于恩、吳芳所撰《釋“辦館”》一文提出:清人陳鏸勳《香港雜記》中“稅銅度支”篇記載 1890 年香港各行業的稅收,其第三款“各牌照等項”提及“辦館牌銀八百八十五元”,這是目前所知“辦館”一詞出現的時間上限。張曉輝也認為辦館出現於 19世紀末至 20世紀初, 其餘研究成果皆認為辦館興盛於 20 世紀 20 至 30 年代,在港澳地區頗為流行。張曉輝提出:“到了 20 世紀,辦館經營額頗大,資本亦巨,全體商肆 90 餘家,年計營業額約 2,000 多萬元,宏記、福興等辦館為該行中之佼佼者。” 直至20世紀晚期,辦館仍舊常見於香港生活,亦舒20世紀 80 年代小說《婚禮記者》描寫:“子蓉告辭,立刻到辦館去叫人送水果及巧克力糖到呂女士家。” 可見“辦館”在當時的香港還是比較流行的,但從 20 世紀晚期已開始衰落。 1995 年,澳門政府統計全澳士多店共間401間,而辦館衹有6間。 香港也不例外,由於獨店經營,辦館在與大企業連鎖優勢的競爭中處於劣勢,“由於士多辦館入貨量少,在經營上難以與財雄氣壯的的超級市場競銷,部分士多、辦館生意較淡,慘澹經營”。現今港澳的大小雜貨店固然仍很多,但一般已不冠以“ 辦館”之名,衹有“日隆辦館”、“三昌好好辦館”、“有成行辦館有限公司”、“亞洲辦館有限公司”等一些較有實力的大型食雜店,仍以“ 辦館”為名。泗興辦館的這封信件證明,至少在 1801年,辦館就已存在於廣州十三行商館區。(二)辦館地域範圍的擴大在辦館出現的地域範圍上,甘于恩、吳芳認為“辦館”是一個帶有濃厚地域色彩的歷史文化詞彙。中國內地幾乎沒有“辦館”一詞,連同一時期與港澳地區經濟關係密切的廣東珠江三角洲地區,以及同樣是在19世紀末與外國商業往來頻繁的上海、天津等城市也沒有,目前已知唯一的例外是廬山。20世紀30年代,廬山出現了由外國人開設的亞細亞辦館、都約翰辦館、怡和辦館等,是曾在港澳地區經商的外國人帶來廬山的,在這一小範圍的區域內流行了不久。 1801年的這封信件,不僅使辦館出現的時間大大提前,也對辦館出現的地域範圍有了新的認識,“辦館”並不是港澳地區特有的詞彙,它也包括了廣州。鄧開頌等主編︰《粵澳關係史》,北京︰中國書店,1999年;林廣志︰《晚清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博士學位論文,暨南大學, 2006年;曹淳亮主編︰《香港大辭典》,廣州︰廣州出版社, 1994年;陳鏸勳撰︰《香港雜記外二種》,莫世祥校注,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1996年;陳喬之主編︰《港澳大百科全書》,廣州︰花城出版社, 1993年;齊鵬飛、張曉京主編:《月陰月晴觀壕鏡──澳門滄桑》,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9年,第 283頁;張曉輝︰《香港近代經濟史 1840- 1949》,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1年;張曉輝︰《香港華商史》,香港︰明報出版社, 1998年;賴連三︰《香港紀略(外二種)》,李龍潛點校,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10頁。張曉輝︰《香港近代經濟史 1840- 1949》,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1年,第 20頁。張曉輝︰《香港華商史》,香港︰明報出版社, 1998年,第 20頁。亦舒:《亦舒作品集》,北京:中國戲劇出版社, 2001年,第 777頁。齊鵬飛、張曉京主編:《月陰月晴觀壕鏡──澳門滄桑》,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 283頁。“士多”,即Store,意指小型雜貨店。陳喬之主編︰《港澳大百科全書》“澳門卷‧經濟”,廣州︰廣州花城出版社, 1993年,第 722頁。甘于恩、吳芳:《釋“辦館”》,《方言》(北京)2006年第 2期。
  • 135清代中期澳省間的秘密郵路──以美國“太平洋商人號”商船信件為例除了廣州出現辦館外,北京也有辦館存在。史料記載,義和團攻打北京東交民巷外國使館,比利時、荷蘭、意大利、奧地利使館,華俄銀行、日本築紫辦館俱毀。 1889至1892年,為接待身兼清末外交家及任清廷駐俄、德、奧、荷蘭四國大臣洪鈞時,日本方面還特意找來築紫辦館中能操漢語的日本侍女接待。(三)辦館郵政功能增加甘于恩、吳芳對辦館的功能解釋如下:辦館是港澳地區一種特殊的商業形式,產生於 19世紀 80年代前後, 20世紀前期較為興盛。早期主要為居住港澳的外國人採辦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後來發展成為一種主要經營各種食品、日用品的綜合批發店,直接為各種“士多”、雜貨店提供批量貨物,通常多採用現金出貨、運輸自理的方式。隨着超級市場、大賣場等現代商業形式的出現和發達,辦館已經逐漸式微。《香港大辭典》“綜合批發”條稱:香港傳統的辦館是主要經營各種食品、日用品的綜合批發店,它直接為各種“士多”、小雜貨店、雜貨店提供批量貨物,通常多採用現金出貨、運輸自理的方式。辦館還多數是批發和零售兼營,其門市部既是批發店又是零售店。傳統上,香港的辦館就是專門為零售店提供整批貨物代理服務的進貨代理商。《港式廣州話詞典》對“辦館”解釋為︰大的雜貨店,主要售香煙、汽水、洋酒、罐頭等,並會對大主顧定期送貨,過去曾盛極一時。張曉輝認為:香港辦館是中國人開設的食雜店,其經營業務以供給外國人伙食為主。居港外僑、往來船舶皆為辦館的主顧。1856年,因阿羅號船事件,英軍藉口進攻廣州,炮轟廣州城,火燒民房,廣州民眾亦燒毀多間洋行報復。與此同時,香港反英情緒高漲,華人華商紛紛離開香港,街頭出現告示,警告為英國人服務的華商。 1857 年(咸豐七年)1 月 15 日早上,全港四百多名英國人(包括港督夫人)如常食用由裕盛辦館承包的早餐後,突然腹痛嘔吐,經化驗後,發現裕盛辦館所提供的麵包含有砒霜。隨後英方逮捕裕盛辦館東主張亞霖和他僱用的夥計,罪名是蓄意下毒、企圖謀殺。但經過調查,張亞霖的家人也在船上吃了麵包中毒,證明他並不知情。他的夥計也找不出任何作案的罪證,最後衹好宣佈無罪釋放,但受到全港英人反對,遂改判遞解出境(圖 9)。泗興辦館的信件則表明, 19 世紀初期的廣州“辦館”,除了商業功能之外,還擔負了郵政功能(特別是傳遞外國書信)。當時,清政府與通商各國尚無正常的郵政聯繫,也沒有嚴格的中胡思敬︰《驢背集》卷二,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 1990年,第 137頁。曾樸:《孽海花》,北京:昆侖出版社, 2001年,第 633頁。甘于恩、吳芳:《釋“辦館”》,《方言》(北京)2006年第 2期。曹淳亮主編︰《香港大辭典》,廣州︰廣州出版社, 1994年,第 652、 664頁。張勵妍、倪列懷︰《港式廣州話詞典》,香港︰萬里書店, 1999年,第 7頁。張曉輝︰《香港近代經濟史 1840- 1949》,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1年,第 222頁。蔡榮芳:《香港人之香港史 1841- 1945》,香港︰牛津大學(中國)出版社, 2001年,第 34頁。
  • 136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外文書信件傳遞制度,特別是禁止中國人私自為外國人傳遞信件。 辦館的這種郵政功能,為深入研究清代中外郵政史提供了寶貴資料(圖 10 、 11)。圖 9 《倫敦畫報》對 1857年香港英國人中毒案件的報導圖 10 華昌辦館的收單(一)[清]梁廷枏總纂:《粵海關志》卷二十八《夷商三》,袁鍾仁校注,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545頁。
  • 137清代中期澳省間的秘密郵路──以美國“太平洋商人號”商船信件為例圖 11 華昌辦館的收單(二)(四)買辦研究得以深入辦館與買辦是甚麼關係?甘于恩、吳芳認為:“買辦”是隨着香港開埠而出現的,比“辦館”相比歷史應更為久遠。“買辦”與“辦館”都為在港的洋商服務,可見這兩個詞之間有淵源關係。 張曉輝認為:“買辦也是香港早期新興的社會勢力之一。他們受僱於洋商,仲介華洋貿易,在外國人在華經營的所有事業中,起了必不可少的特殊作用。” 而這封信件的內容,也為買辦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解。首先是買辦產生的時間,信件顯示其應遠遠早於 1842 年香港開埠。“買辦”一詞始見於明代。明成化四年(1468)︰大學士彭時亦言:“光祿寺委用小人買辦,假公營私,民利盡為所奪。請照宣德、正統間例,斟酌供用,禁止買辦。”於是減魚果歲額十之一。清代買辦最早見於中文記載的,是成書於乾隆十六年(1751)的《澳門紀略》,稱澳門的“商儈、傳譯、買辦諸雜色人多閩產。若工匠、若販夫、店戶則多粵人。賃夷屋以居,煙火簇簇成聚落”。又《官守篇》載乾隆十一年(1746)兩院告示稱:其內地商行人等,與之(指外商)交易往來,以及僱請匠工,代為買辦、通事,皆例所不禁,仍應聽從其便。由於受到中國官府的限制,外國商人僅能在廣東展開有限度的貿易活動。為了避免中國官府的盤剝,拓展貿易權,與其他外商競爭,遂僱用了能操持外國語且具有商業才能的中國人為買辦。由於“買辦頭腦靈活,關係廣泛,消息靈通,熟悉中外商業運作規程,在中外貿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買辦也因此成為中外貿易中比較活躍和特殊的一個商人階層”。甘于恩、吳芳:《釋“辦館”》,《方言》(北京)2006年第 2期。張曉輝︰《香港華商史》,香港︰明報出版社, 1998年,第 4頁。 《明史》卷八十二《食貨》六,北京︰中華書局, 1974年,第 1990頁。[清]印光任撰、張汝霖纂:《澳門紀略》二卷,影印清乾隆西阪草堂刻本。林廣志︰《晚清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博士學位論文,暨南大學, 2006年。
  • 138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其次為買辦依存的經濟實體提供了例證。買辦主要活躍於商館和商船中。鴉片戰爭前,對外貿易由廣州十三行壟斷。外商船隻進出澳門、黃埔,並在廣州設立商館。但“夷商所需食用等物,因其言語不通,不能自行採買,向設有買辦之人”, 這類買辦主要包括兩種:一種是專為停泊在黃埔、澳門的外商船隻採買食品等的商船買辦;一種是在外國商館管理總務的商館買辦。這些買辦受到政府和公行的嚴格控制。若無政府執照並具有妥保,外商是不能僱用他們的。嘉慶十四年(1809)兩廣總督百齡等奏稱,“嗣後夷商買辦,應令澳門同知就近選擇殷實之人,取具族長保鄰切具,始允承充,給予腰牌印照”,並由地方官“就近稽查”,“如敢於買辦食物之外,代辦違禁貨物及勾通走私舞弊,並代僱華人服役,查出照例重治”。因此早期買辦往往是具有經濟實力的商人,設立買辦館,以商貿實體的形式接洽買辦業務。如道光六年(1826)十一月,買辦楊光自稱︰小的平日做西洋船買辦,今十一月所到之哆嗹嗦船,曾經到過澳門五次。向均係小的與哥子承辦該船食物……該船到澳,小的於十八日裝交水菜一次,十九日裝交水菜一次,二十日又裝交水菜一次,均經船主接收了。誰知楊光的此趟辦務,“被集和辦館梁跳、容亞星、梁敬陽等向夷人大班及番差、兵頭各處奪辦,才亂行規”,最後此案訴至澳門軍民府,香山知縣乃諭澳葡夷目“傳知船主哆嗹嗦船上大班咪 嗱詢問明確,究願着今何人充當買辦”? 而信中所提的鑿石街泗興辦館,則應是廣州買辦所依存的經濟實體。對辦館的進一步認識,不僅有助於中國方言研究,其中隱含的歷史文化內涵,也有助於瞭解中國近代社會變遷的具體過程。三、 19 世紀初澳門與廣州的秘密郵政管道在近代通訊技術產生之前,人際信息交流是書信的世界,人們通過書信互相問候、貿易往來、交流思想,書信發揮着信息傳遞的關鍵作用,更是事關商業成敗的關鍵。來華外國商船上的賬簿和通信記錄簿通常有三個副本,萬一有任何事情發生,船長們會將它們通通沉入大海,因為其中包含的信息對公司的成敗非常關鍵。 美國“太平洋商人號”商船的這批信件,也揭示了19世紀初期來往於澳門與廣州之美中郵政通信中許多不為人知的環節。中國史學會:《鴉片戰爭》第一冊,上海:神州國光社, 1954年,第 138頁。姚賢鎬︰《中國近代對外貿易史資料1840-1895》第一冊,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224頁;[清]梁廷枏總纂:《粵海關志》卷二十八,袁鍾仁校注,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2年,第 549頁。《香山知縣彭昭麟為原禀民人陳科承充蕃兵巡船買辦着赴縣候驗給照事下理事官諭》(嘉慶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1807年 1月 30日),劉芳輯:《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藏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章文欽校,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年,第239頁。《香山知縣彭昭麟為原禀民人陳科承充蕃兵巡船買辦着赴縣候驗給照事下理事官諭》(嘉慶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1807年 1月 30日),劉芳輯:《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藏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章文欽校,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年,第239頁。Ann M. Carlos, Santhi Hejeebu, “Specific Information and the English Chartered Companies, 1650-1750,” XIVInternational Economic History Congress, Helsinki 2006 , p. 146.
  • 139清代中期澳省間的秘密郵路──以美國“太平洋商人號”商船信件為例(一)美國在澳門與廣州之間的秘密客郵通道的建立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朝政府停止除粵海關以外的其他海關之與西方國家的外貿職能,由此直至1842年南京條約簽訂為止,廣州成為西方國家海路進入中國的指定通道和貿易場所,史稱中西貿易“一口通商”時期。在此後的八十餘年,廣州成為自海路而來的歐美國家進行中西貿易的唯一合法口岸。中國的茶葉、絲綢、瓷器及其他商品吸引了大批外國商船來廣貿易。 1784 年,剛剛獨立的美國迫切地希望與中國直接通商,遂派遣“中國皇后號”來華,首航成功後,“大土耳其號”(Grand Turk)、“實驗號”、“希望號”(Hope)、“廣州號”紛紛來到廣州,掀起了美中貿易的熱潮。19世紀初期,世界航海業尚處於木質風帆時代,廣州是美國在亞洲最遠的商業據點,商船要跨越15,000英里、幾乎半個地球的距離,耗時半年航行前往中國進行貿易。大量美國人士停留廣州,航船貿易、政治外交、文化交流及個人的需求產生了巨大的信息流動,是為美國郵政在華發展的根本原因。鴉片戰爭前,清政府與通商各國尚無正常的郵政聯繫,主要依靠十三行商作為仲介,以轉達官府對外商的諭令、告示,以及外商致官府的文書公文等,清政府頒佈的《防範外夷規條》確定了嚴格的中外文書信件傳遞制度,其第四條規定:外夷僱人傳遞信息之積弊宜永除也。查粵東驛遞向無馬匹,遇有各衙門緊要公文,僱拔力能奔馳迅速之人,給以工資飯食賫遞,名曰“千里馬”……應請嚴諭行商、通事以及“千里馬”腳夫人等,嗣後概不得與外夷傳遞書信。而中國傳統郵驛體系衹傳遞官方公文情報,不受理民間和海外郵件,滿足不了中外信息交流的需求。此外,清政府還規定外國商人衹能在貿易季節──即每年的 10 月至次年的 4 月──住在廣州,其餘時間必須回國或居留澳門。對外國人士的女性家眷,更是嚴格禁止其在廣州居住,澳門遂成為外國人士家眷的居留地,也成為美國商人貿易季節結束後的主要居所。 這些都增加了廣州、澳門之間短途通訊的需求。在這樣的背景中,美國“太平洋商人號”商船的這批信件,反映了美國商船的書信可暢通地在澳門與廣州之間傳遞︰信件可以根據郵寄人的要求,在指定時間和地點傳遞, 21日從澳門發信,23日到達廣州,這說明澳門與廣州之間的秘密郵政通道已經建立。由專人帶到廣州,沒有郵戳和其他標記,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完全可以稱為“特快專遞”。往返於澳門和廣州之間的水路僅一百五十多公里,而一頁內容的信件,三天間則索價銀元二元。相比起 19世紀初英國重量不超過一盎司索取一便士郵資、 1832 年 3 月 17 日《廣州紀事報》登載一毫運送章文欽:《廣東十三行與早期中西關係》,廣州︰廣東經濟出版社, 2009年,第 357- 359頁。[清]梁廷枏總纂:《粵海關志》卷二十八《夷商三》,袁鍾仁校注,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545頁。[清]梁廷枏總纂:《粵海關志》卷二十六《夷商一》,袁鍾仁校注,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514頁。19世紀初英國實行郵政改革,統一郵政業務的收費標準,無論距離長短,衹要重量不超過一盎司,郵資均為一便士,而且通過可粘貼的郵票提前支付。對國家和公眾來說,低廉的郵費使得信件大量增加。信件傳遞已不是中上層階級的特權,普通民眾也能享受郵遞業務帶來的好處。詳見 Her Majesty’s Stationery Office, First Report ofthe Postmaster General on the Post Office: Presented to Both Houses of Parliament by Command, London: George EEyre and William Spottiswoode, 1855;劉學謙:《論十九世紀英國郵政系統的改革》,碩士學位論文,首都師範大學,2012年。
  • 140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信件, 便可知這種“特快專遞”費用不菲。由此可知,“澳門(買辦)-專人-廣州辦館-美國商館”構成了早期中美郵政的環節。買辦在澳門至廣州之間的客郵中發揮了關鍵作用,正是買辦安排了信件在兩地之間傳遞。1828 年,英國船長法勒(Cap. Farrer)通過買辦互相通信,而買辦則僱用陳亞志送信。在廣州黃埔,清朝駐軍檢查時在他身上發現了一封外國人的信,經查問後得知是買辦杜華英(音譯)交給他的。因為擔心他是一個漢奸,陰謀製造混亂,便把他扣留審問。其後,廣東總督指示十三行商把那封外國信件翻譯出來,如果信中談的衹是商務,必須立即歸還原信,其後並規定外國人通信往來,衹允許由買辦傳送。無疑具有郵政歷史的價值,在這封信署名為廣東總督所寫的前言中,很好地概括了它的重要性。前言中寫道:我們承認外國人通過買辦傳送信函的重要權利,而且我們認為通過買辦的介入,現在已不存在困難於廣州和澳門間建立定期的郵政業務了。而泗興辦館則是美國信件通過買辦郵政信件的例證,信中將外國人姓氏加上口字旁,將外國書信稱為“番信”,而使用粵方言,則表露了買辦的粵人身份特徵(圖 12 、 13)。圖 12 由買辦傳遞的往來於澳門與廣州的美國信件(一)1832年 3月 17日的《廣州紀事報》登載了郵資價格,以每件一毫運送信件,每包信件相應收費,可運送小件包裹,但絕不運送重行李、貿易商品、傢俱或家畜。詳見[葡]范笙祿:《澳門郵政與電訊的歷史和發展︰第一卷──從海郵到郵票創始期(一七九八年-一八八四年)》,澳門:澳門郵政局, 2001年,第 73頁。[葡]范笙祿:《澳門郵政與電訊的歷史和發展︰第一卷──從海郵到郵票創始期(一七九八年-一八八四年)》,澳門:澳門郵政局, 2001年,第 73頁。
  • 141清代中期澳省間的秘密郵路──以美國“太平洋商人號”商船信件為例圖 13 由買辦傳遞的往來於澳門與廣州的美國信件(二)自 1785 年美國商館的旗幟在十三行商館區飄揚後(圖 14 、 15),廣州的外貿活動更趨熱鬧。短短十數年間,美國已迅速成為19世紀初中外貿易的主要國家,地位僅次於英國東印度公司,收發郵件因此成為商館職能之一。圖 14 1832年馬禮遜繪製的十三行街道文字簡圖
  • 142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圖 15 The Hongs of Canton 一書中的十三行商館區圖景(二)美國客郵與澳門葡萄牙郵局、英國東印度公司郵局的關係美國在澳門與廣州之間的客郵秘密通道雖已建立,但還有很多問題值得研究。信件既從澳門發出,它與澳門葡萄牙郵局的關係如何?1798年1月20日,葡萄牙政府頒佈了建立海外郵政體系的法令,引發了包括官方和私人在內的整個郵件運送和分發機制的重要變化。1798年4月24日,葡萄牙政府自里斯本向澳門總督發出公文,參照葡萄牙海外屬地巴西的經驗,具體規劃了葡萄牙澳門郵局的章程,選舉了澳門第一任郵政局長,使用了葡萄牙澳門郵局郵戳。該機制的核心在於郵局局長,由他負責派人上船收取郵袋、給船長開出必要的收據、編製收到的信件清單、處理信件的交遞及各自郵資的徵收事宜。由於澳門當時在行政上隸屬於印度果阿,澳門的郵資標準因此由印度政府加以規範。19世紀初期,從海外寄送來華的外國信件,主要依靠各國東印度公司商船運送到澳門,再從澳門運到廣州乃至中國內地。由於葡萄牙澳門郵局缺乏有組織的郵政系統,疏忽和紕漏層出不窮,直接影響了各國商人的利益。如道光九年(1829),英國加爾各答郵政總局委託葡船“大膽號”將118份信函帶往廣州,但這批信函在澳門竟被擱置了三年半之久,引起了英國商人的強烈抗議。也基於這個原因,美國與廣州的郵政聯繫沒有與澳門郵政局結合,而採取獨立的運作方式。從“太平洋商人號”商船與廣州間的信件來看,它們沒有澳門葡萄牙郵局的郵戳,顯然是通過自己的管道傳送。Patrick Conner, The Hongs of Canton, London: Martyn Gregory, 2009, p. 112.[葡]范笙祿:《澳門郵政與電訊的歷史和發展︰第一卷──從海郵到郵票創始期(一七九八年-一八八四年)》,澳門:澳門郵政局, 2001年,第 26- 33頁。[美]馬士(H. B. Morse):《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四、五卷,歐宗華譯,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91年,第379頁。
  • 143清代中期澳省間的秘密郵路──以美國“太平洋商人號”商船信件為例19世紀以後,英國在中西貿易中迅速躍居重要的地位。數量日益增加的英國東印度公司商人、傳教士、水手、旅行者等停留廣州和澳門,廣州成為中英兩國的信息中心。突破中國傳統郵政體系,建立一個以廣州為中心的客郵體系成為英國的重要目標。1826 年,英商羅伯特‧愛德華茲(Robert Edwards)首創了廣州與澳門之間的固定客輪專線,隨後並兼負起廣州、澳門與伶仃島之間的郵政事務。他的同行馬克威克和萊恩公司(Markwick & Lane)也利用經營客運的便利,開通了在澳門與廣州之間運送郵件的業務。業務的類同使兩者走向合作,促成了船舶郵局(Boat Office)的建立, 並促使了“第一個澳門的英國郵戳”的出現。 1833 年 12 月 10 日,英國任命律勞卑為英國第一任駐華商務監督。 1834 年 8月8日,律勞卑在廣州舉行會議,頒佈了在中國的第一份英國郵政局章程,在澳門和廣州各設一所郵局。廣州英國郵局設立在英國商館中,澳門英國郵局設在南灣的“英國酒館”,任命理查‧馬克威克(Richard Markwick)為郵局負責人。此外,還對郵政費用做了規定,明確了廣州至澳門之間郵件發送流程。從“太平洋商人號”商船與廣州間的信件來看,其時間應早於英國東印度公司船舶郵局的成立,也沒有任何英國郵局經手的標記,可見當時美國與廣州的郵政聯繫也沒有與英國海外郵局結合,主要採取獨立運作的方式,通過自己的管道傳送。結語絲綢之路是中西方文明交流的永恆通道,廣州與賽勒姆的貿易往來,就是中美海上絲綢之路的起源。美國“太平洋商人號”商船在澳門與廣州之間的信件往來,以及當中所反映的豐富內容,成為中美海上絲綢之路的一個例證,也為19世紀初澳門與廣州之間的郵政管道及作用,提供了細緻生動的內容。筆者僅僅研究了涉及廣州的部分內容,而對澳門的郵政管道如地點、機構、負責人等細節,“太平洋商人號”商船、船長撒母耳‧艾德斯(Samuel Edes)以及船主威廉姆‧多爾(William Dorr)、沙利文、多爾(Sullivan Dorr)兄弟在澳門的資料,反映雙方貿易的往來書信及相關資料等,都所知甚少。這些問題期待得到澳門學術界的指導,共同開展澳省郵政史研究。[ 責任編輯 陳超敏][美]馬士(H. B. Morse):《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四、五卷,歐宗華譯,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91年,第 83頁。
  • 144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一、加斯巴爾‧達‧克魯(Gaspar da Cruz)著《中國志》(Tratado em que, se Contam Muito por Extenso as Cousas da Chinacom suas Particularidades e Assim do Reino de Ormuz),Évora, 1569著者1520年生於葡萄牙的埃武拉,為葡萄牙籍多明我會修士。他曾在亞洲旅行,並寫下了自馬可‧波羅以來最早的、歐洲人眼中關於中國的著作。 1 5 4 8 年,他與十名該會的修士一起,在 D i o g oBermudes修士的率領下,出發前往葡屬印度,開闢多明我會的傳教區。他曾到果阿、錫蘭等地。1554年,抵達馬六甲,乘船前往柬埔寨;1556年,抵達浪白滘,並獲許在廣州停留一個月;1557年,返回馬六甲,從此返回歐洲;1560年,抵達霍爾木茲(Hormuz);1569年,返回里斯本;次年 2月,在塞圖巴爾(Setúbal)逝世。此書於 1569年在埃武拉出版,書名原意為“關於中國和霍爾木茲王國極為詳細的介紹”, 1 5 9 6 年出版第二版。 1 9 3 7 年,在Barcelos由 Portucalense Editora再版,共 178頁。 1996年,澳門海事博物館(Museu Marítimo de Macau)與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Instituto de Promoção doComércio e do Investimento de Macau)出版了葡中對照版,共 281頁,中文書名為《專著詳細講述中國情況》。全書共二十九章,分別為:(一)關於中國情況的概述,如中國名稱的來源、方位、四周的鄰國等,包括第一章“是甚麼原因促使作者去中國、中國這個名稱、地方的名稱”(“China”實際上就是“唐 Tame”;中國人就是“唐人 Tamgin”)、第二章“說明中國是個甚麼樣的地方、中國人是甚麼樣的人……”、第三章“與中國接壤的諸王國:怎樣得知它的遼闊;為甚麼說中國與德國接壤;為甚麼說有兩個俄國,其中一個與中國相鄰”、第四章“繼續有關中國周邊的內容”。(二)關於中國分省的具體情況、中國的城市及其建築,包括第五章“中國的省份”、第六章“特別談談廣州市”、第七章“內地的一些建築物”、第八章“在皇家血統的人的豪華住宅以及雄偉的城市統治者們的住宅”。(三)中國的生產方式,如造船、牧鴨、土地耕作、勞動者與工匠、物產與貨幣等,包括第九章“當地的船隻”、第十章“對土地的利用和人們的勞作”、澳門學著作提要( 九)葉 農作者簡介︰葉農,暨南大學港澳歷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歷史學博士。廣州 510632‧ 澳 門 學 ‧
  • 145澳門學著作提要(十九)第十一章“工匠和商人”、第十二章“大量的土地、豐富的產品”(介紹了鸕鶿捕魚等)。(四)中國人的社會生活,如長相外貌、男女衣着、飲食習慣、節慶禮儀等,包括第十三章“男人們的裝束和習慣”、第十四章“中國人慶祝的一些節日、他們的音樂和葬禮”、第十五章“女人的服飾和習慣、中國是否有奴隸”(談及葡萄牙人在中國的販賣人口問題)。(五)中國政府及其官僚體系,如官員數目、官話、處理政務、司法活動等,包括第十六章“各省官員的數目和區別”、第十七章“怎樣成為老爺、學習,以及不同語言如何以筆而不以話相互交流”、第十八章“給老爺供給及其管家”、第十九章“殷勤和周到地伺候老爺們”、第二十章“被判死刑的人們和司法範圍內的事。這是值得重視的一章”、第二十一章“中國的監獄和監牢”、第二十二章“中國國王與誰結婚、使節、國王如何每月得知整個王國發生的事情”。(六)中國人的信仰與基督教在華傳播史,包括第二十七章“中國人的禮節和崇拜”、第二十八章“在中國的摩爾人和在中國發展基督教的障礙”、第二十九章“在五十六年中國人受到上帝的懲罰”。(七)早期中葡關係,如早期葡萄牙人在廣東、福建、浙江等沿海地區的活動、與中國的交往、中葡衝突、中國人對葡萄牙語的掌握,包括第二十三章“過去葡萄牙人如何與中國人打交道、如何對他們耍陰謀”、第二十四章“中國人的艦隊再次進攻葡萄牙人、這次進攻後發生的事情”、第二十五章“為瞭解葡萄牙人是甚麼人而進行的調查、如何對囚犯進行審問”、第二十六章“國王作出對老爺不利、對葡萄牙有利的判決,判決書的內容”。前有“出版者安德雷‧德‧布爾戈斯致葡萄牙及阿爾加維非常崇高和強大的國王唐‧塞巴斯蒂昂一世”(De André de Burgos Impressor ao Muito Alto e Poderoso Rei Dom Sebastião PrimeiroDeste Noe Rei de Portugal e Dos Algarves, & c.)的序言,後有“報告──霍爾木茲各國王編年史,霍爾木茲城的建立,摘自該王國一位名叫帕沙土朗查的國王以阿拉伯文寫成的編年史;多明我會的一位教士將其譯成葡萄牙文,他在霍爾木茲島上建立了一座多明我會教堂”(Da Crónicados reis de Ormu, e da Fundação da Cidade de Ormuz, Tirade da uma Crónica que compos um Reido Mesmo Reino, Chamado Pachaturunxa, Escrita em Arábico, e Sumariamente Traduzida emLinguagem Portuguesa por um Religioso da Ordem de S. Domingos, que na ilha de OrmuzFundouuma Casa de sua Ordem)。二、桑賈伊‧蘇拉馬尼亞姆(Sanjay Subrahmanyam)著,何吉賢譯《葡萄牙帝國在亞洲, 1 5 0 0 - 1 7 0 0:政治和經濟史》(T h ePortuguese Empire in Asia, 1500 - 1700: A Political and EconomicHistory),London and New York: Longman, 1993, 320 pp.著者生於1961年5月,為印度研究早期史的歷史學者,在德里大學獲得經濟學學士與碩士學位;1978年,在德里經濟學院獲經濟學博士學位,論文題目為“印度南部的貿易與地區經濟:1550-1650”(Trade and theRegional Economy of South India, c. 1550-1650)。著者曾在德里經濟學院教授經濟史;1995年後,在巴黎的 École des HautesÉtudes en Sciences Sociales教授莫臥兒帝國
  • 146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史和早期現代帝國史。 2003年,他在牛津大學任教。 2004年起,在加利福尼亞大學任教。此外,他還獲得過許多學術研究職位。主要著作有:The Po l i t i ca l Economy o f Commerce:Southern India, 1500-1650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Improvising Empire:Portuguese Trade and Settlement in the Bay of Bengal, 1500- 1700 (Delhi: Oxford UniversityPress, 1990); The Career and Legend of Vasco da Gama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 Explorations in Connected History: Mughals and Franks (Del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 等。此書共有十個部分。包括“導言:葡萄牙亞洲殖民地的神秘面孔”(In t roduc t ion : TheMythical Faces of Portuguese Asia),著者指出撰寫此書的目的,是在葡萄牙人於亞洲、東非、歐洲的歷史背景下,考察16至17世紀葡萄牙人在好望角至日本列島間活動的情況。第一章“早期近代亞洲:政治和經濟變化”(Early Modern Asia: Geopolitics and Economic Change),通過對亞洲龐大的農業帝國(如奧斯曼、莫臥兒、中國明王朝等)、沿海貿易國家(如基盧瓦、霍爾木茲、亞丁、馬六甲等)、獨立國家(如日本)的分析,說明葡萄牙人東來時所面臨的國際環境。第二章“1200-1500年葡萄牙國家和社會”(Portuguese State and Society, 1200-1500),介紹了歐洲小國葡萄牙在其東來亞洲之時的社會構成及其“重商主義”與“道德主義”。第三章“兩種模式及其必然性:創立一個帝國, 1498- 1540年”(Two Patterns and Their Logic:Creating an Empire, 1498- 1540),研究了葡萄牙人開闢東亞地區航線的兩個階段:從東非至西印度、從西印度至馬六甲,以及在第二階段所遇到的困難。第四章“十六世紀中葉的‘危機’”(The Mid-Sixteenth-Century “Crisis”),探討了葡萄牙人當時所面臨的國內外困難,在遠東地區擴張的形勢,包括葡萄牙人在中國、澳門、日本的活動。第五章“在內陸和海洋之間:重新確定方向, 1570- 1610年”(Between Land-bound and Sea-borne: Reorientations, 1570- 1610),討論了西班牙與葡萄牙的關係、葡萄牙在遠東貿易轉型、澳門至日本航線的發展情況。第六章“退卻中的帝國:1610- 1665年”(Empire in Retreat, 1610- 1665),分析了葡萄牙建立的遠東帝國受到荷蘭、英國人攻擊並逐出日本的過程。第七章“地位與網絡:繼續保持, 1665-1776年”(Niches and Networks: Staying on, 1665- 1700),探討了葡萄牙人在與荷蘭、英國劇烈衝突之後,在遠東地區各個據點的發展情況,並重點研究了澳門與帝汶。第八章“葡萄牙人的亞洲社會 I:官方世界”(Portuguese Asian Society I: The Official Realm),分析了葡萄牙在遠東各據點中居民的構成及其從事貿易活動的情況。第九章“葡萄牙人的亞洲社會 II:邊緣地區”(Portuguese Asian Society II: The Frontier and Beyond),研究了在遠東地區的葡萄牙人亞洲群體中自由流動、四海為家的商人,以及外國僱傭軍、叛教者的活動情況。第十章為“結論:在盜匪活動和資本主義之間”(Conclusion: Between Banditry and Capitalism)。其簡體中文版於 1997年由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Comissão Territorial deMacau para as Comemorações dos Descobrimentos Portugueses)出版。書後附有“地圖”、“參考書”、“詞彙表”、“數據說明”。三、黃啟臣、鄭 明著《澳門經濟四百年》(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4 年), 312 頁黃啓臣,廣西靈山縣人,1938年生,1965年於廣州中山大學歷史系碩士研究生畢業。先後任中山大學歷史系教授兼明清經濟史研究室主任、法政學院副院長、社會學系教授兼系主任。長
  • 147澳門學著作提要(十九)期從事明清社會經濟史、澳門史的教學和研究工作,已出版《十四─十七世紀中國鋼鐵生產史》、《澳門歷史(自遠古─ 1840年)》、《澳門港史資料匯編》(合編)等著作;發表了《明代廣州的海外貿易》、《清代前期海外貿易的發展》、《試論明清時期商業資本流向土地的問題》、《明清時期澳門對外貿易的興衰》、《明清時期中國政府對澳門海關的管理》、《澳門宗教》等學術論文八十多篇。鄭煒明,上海人,1984年畢業於澳門東亞大學(現澳門大學),1987年在澳門東亞大學獲碩士學位,1999年獲中央民族大學博士學位。此書共十九章,分別介紹了澳門的自然環境、人口、城市發展、明清兩代經濟發展(對外貿易、手工業、走私貿易、契約華工)、民國與現代等時期的經濟發展過程。全書內容分為下列部分:(一)概述。包括第一章“澳門的自然環境與人口”,介紹了澳門的地理構成、氣候、人口發展等。第二章“澳門港市的形成”,研究了葡萄牙人進入、租居澳門與港市形成的關係。(二)明清兩代澳門經濟發展。包括(1)對外貿易,第三章“明代澳門的對外貿易”,探討了葡萄牙人以澳門為據點所拓展的澳門/印度果阿(Goa)與里斯本、澳門與日本長崎、澳門與馬尼拉直至墨西哥的國際貿易網絡、貿易貨物等。分析了對外貿易繁盛的原因,即明代中後期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澳門對外貿易發展的物質基礎)、西方殖民國家的東亞(對外貿易發展的外部條件)、內外交通(對外貿易發展的必要條件)、嘉靖、萬曆時期“倭寇”活動等,並總結了對外貿易發展的社會功能。第四章“清代前期澳門的對外貿易”,描述了清前期澳門對外貿易的停滯與衰微,分析了其原因。第五章“明清政府對澳門海外貿易的管理”,論及澳門的特殊政策和兩朝政府的做法。(2)手工業,第六章“明清時期澳門的手工業”,研究了澳門波加羅鑄炮工廠及澳門佛朗機炮的銷售。(三)近代澳門經濟的發展。包括第七章“鴉片戰爭後澳門主權被破壞”,討論了近代經濟發展的歷史背景──葡萄牙人奪取了澳門的管治權。第十章“氹仔、路環離島的民生”,描述了葡萄牙人新佔地的經濟發展。第八章“近代澳門的鴉片走私貿易”,研究了澳門近代經濟的支柱──鴉片走私。第九章“澳門的契約華工”,論及了苦力貿易。(四)民國時期經濟發展。包括第十一章“民國時期澳門的經濟”,探討了此時期澳門漁業、手工業、外貿、金融典章業的發展。(五)現代經濟發展。包括第十二章“現代澳門經濟的發展”,總結了現代澳門經濟波浪式發展的過程及其原因。第十三章“現代澳門的工業”,分析了工業結構,列舉了主要行業。此書還用了五章的篇幅,對澳門現代經濟的主要方面進行了剖析,包括第十四章“現代澳門的漁農業”,描述了遠洋、近海、沿海漁業及其衰落的原因;第十五章“現代澳門的對外貿易”,分析了外貿迅速發展的原因、商品結構、市場機制;第十六章“房地產建築業”;第十七章“澳門旅遊博彩業”;第十八章“現代澳門的交通運輸與電訊業”;第十九章“澳門的公共財政及金融業”。全書插入了大量統計圖表。[ 責任編輯 陳超敏]有關鄭煒明的資料,可參閱《澳門研究》第 66期,在此不贅。
  • 148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摘 要] 澳門幼兒教育在經歷近百年的發展後,近年的改革以課程為重點,核心的目標是要建立地區的課程基準,避免幼兒教育“小學化”,提升學校的課程開發能力。目前政府已制定了幼兒教育階段的“課程框架”和學生須達到的“基本學力要求”,並以先導計劃的形式在部分學校試行。未來須將地區訂定的課程真正轉化為學校課程,並以課程改革為突破口帶動保、教素質的整體提升。[關鍵詞 ] 澳門 幼兒教育 課程改革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 2007 年的《全民教育全球監測報告》中指出,“人類的幼兒時期特別依賴與他人的關係”,幼兒的保育和教育計劃“對健康、營養和教育結果具有積極影響”。 隨着基礎教育的深入發展,各國政府近年越來越重視幼兒教育。澳門幼兒教育發展的重點已不是普及,也不是加大政府對幼兒教育發展的支持力度,而是如何提升幼兒教育的質量,讓幼兒教育以其應有的方式和形態,真正成為推動幼兒發展的動力,其中的關鍵就是課程與教學的變革。一、澳門幼教課程改革的背景與目標(一)澳門幼教課程的歷史與特點澳門幼兒教育的發展已有近百年的歷史,第一所私立幼兒園由基督教會在1919年開辦,第一所公立幼兒園則設立於1923年。 伴隨着經濟和人口的發展,澳門的幼兒教育在20世紀70和80年代經歷了兩個階段的快速發展︰1992年學生人數達到高峰,為21,480人; 此後因出生澳門幼兒教育課程變革:背景、進展與問題郭曉明作者簡介︰郭曉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暨青年局學校督導員、教育學博士、原湖南師範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民教育全球監測報告(2007年):堅實的基礎──幼兒保育和教育》,法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2006年,第22- 24頁。劉羨冰:《澳門教育史》,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9年,第 12頁。貝磊、古鼎儀主編:《香港與澳門的教育與社會:從比較的角度看延續與變化(第二版)》,臺北:師大書苑有限公司,2005年,第14頁。貝磊、古鼎儀主編:《香港與澳門的教育與社會:從比較的角度看延續與變化(第二版)》,臺北:師大書苑有限公司,2005年,第150頁。
  • 149澳門幼兒教育課程變革:背景、進展與問題率下降而逐年減少,最少的是 2007年,衹有 9,065人;近年有所回升, 2011年為 11,787人。澳門的幼兒教育以私立幼兒園為主, 201 2 /20 13 學年公、私立幼兒園數目分別為 7 所和 4 9所, 但私立學校的經費基本來自政府的津貼。長期以來,澳門幼兒教育課程沒有統一的規範,學校各自移植鄰近地區,尤其是香港的幼兒課程及教材。直到 1991 年澳葡政府頒佈第一部成文的教育制度法律 (第 11/91/M 號法律) 之後, 幼兒教育課程開始有所規範。 1994年,政府頒佈了第 38/94/M號法令,其中包括幼兒教育和“小學教育預備班”的課程計劃。 這是澳門教育發展史上第一個由政府頒佈的幼兒教育課程計劃,所有公、私立學校均須遵守。為落實上述課程計劃,政府的“課程改革工作小組”在 1995 年推出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預備班的“課程大綱”(1999年進行修訂),將全部課程分為五大學習範疇,並規範了每一個範疇的“目標”、“內容”和“教學法指引”。 與此同時,還分別頒佈了兩年的幼兒教育和一年的小學教育預備班的“教學/學習組織計劃”,提倡“主題學習”; 在課程的目標和內容上,三個年級呈“螺旋式”上升。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頒佈的“課程大綱”並不“影響私立教育機構制定本身之大綱”,換言之,對大多數私立幼兒教育機構而言,這衹是一個參考而已。為將“政府的課程”落實為學校的課程,澳門特區政府教育暨青年局在2001/2002至2003/2004學年實施了一項“幼兒教育校本課程發展計劃”,委託澳門大學教育學院與三所幼稚園,協作發展校本課程。 經過三年的努力,三所學校參照地方課程大綱,按照各自的辦學理念分別發展了校本的“彈性課程”,約佔學生全部學習時間的 20% 。在教材方面,澳門的幼教界以使用香港的教材為主,但政府也致力於發展本地的教材。例如,教育暨青年局在2002至2006年以“幼兒創思方案教學”為指標,組織四十所學校合作完成一套涵蓋三個年級的幼教教材,其中還有部分特殊教育的教材;隨後又組織六所學校對教材進行改進, 並於 2007年出版了全套教材。 不過,該套教材與前述政府頒佈的“教學/學習組織計劃”在編輯思路、結構和內容上較為類似,編輯和設計主要考慮教師“教”的需要,基本上是“教學參考書”,而且文字太多,對幼兒教育階段學生“學”的需要考慮不足,因而影響不大。(二)近年教育環境的改變澳門幼兒教育課程之所以在近年展開新一輪改革,亦與以下教育環境因素直接相關:馮增俊:《澳門教育概論》,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 1999年,第 4頁。澳門教育暨青年局:《教育數字概覽(2011/2012教育數字)》,澳門:教育暨青年局, 2012年,第 12頁。第 11/91/M號法律《澳門教育制度》, http://bo.io.gov.mo/bo/i/91/34/lei11_cn.asp。第 38/94/M號法令《規定幼兒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學教育之教育程度課程組織之指導性框架》, http://bo.io.gov.mo/bo/i/94/29/declei38_cn.asp。教育暨青年司課程改革工作小組:《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課程大綱》,澳門:教育暨青年司, 1999年。“幼稚教育”第一年的主題包括:學校、認識自己、家庭、秋天、火、食物、動物、冬天、幫助我的人、春天、交通、家在澳門、水、夏天、中秋節、重陽節、聖誕節、農曆新年、清明節(復活節)和端午節;第二年增加一個主題──“好孩子”;小學教育預備班則增加“我長大了”和“畢業了”。教育暨青年司課程改革工作小組:《幼兒教育第一年教學/學習組織計劃》、《幼兒教育第二年教學/學習組織計劃》、《小學教育預備班教學/學習組織計劃》,澳門:教育暨青年司, 1999年。包括浸信中學幼稚園、明愛幼稚園和民安中葡幼稚園。澳門大學教育學院幼兒教育工作小組:《2001/2002至2003/2004學年“幼兒教育校本課程發展計劃”總結報告》,澳門︰澳門大學, 2004年,第 49- 50頁。包括聖善學校、樂富中葡幼稚園、巴波沙中葡小學、婦聯學校、培道中學幼稚園和澳門坊眾學校幼稚園。澳門教育暨青年局:《幼兒創思教學設計(幼兒教育第一年至第三年)》,澳門︰教育暨青年局, 2004年。
  • 150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一是教育制度的調整。澳門自1999年回歸祖國以來,政治、經濟和文化都發生了重大的變化,特區政府於2002年開始對教育制度進行檢討與修訂,最終在2006年頒佈了新的《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 新的教育制度對幼兒教育有以下重要影響︰其一,在學制上取消了“小學教育預備班”,幼兒教育則由兩年延伸為三年;其二,實施 15年免費教育,原來不免費的幼兒教育第一年和第二年都被納入免費教育的範圍;其三,改變了澳門課程的領導體制,明確規定由特區政府整體規劃包括幼兒教育在內的各教育階段之“課程框架”,以及學生須達到的“基本學力要求”,教育機構在此基礎上方可自主發展其校本課程。二是小班制的實施。班級學生規模對課程與教學改革來說,是一個重要的外部條件。在20世紀90年代的初、中期,澳門幼兒教育每班的平均人數曾經高達46人, 但回歸後政府穩步推進“小班制”,在經過十多個學年的努力後,近年每班平均學生人數已基本穩定在 25 人左右。這為改革課程與教學,以及提升教育素質創造了良好條件。三是師資培訓與交流的加強。回歸前,澳門本地長期以來都沒有系統性的師資培育體系,幼兒教育教師未受師範培訓者約佔6.8%。 為提升幼兒教師的專業素養,特區政府近年委託南京師範大學加強學校領導和骨幹教師的培訓,學校的領導和中、高層管理人員已基本輪訓一次;2007 、 2008 年還培養了兩批骨幹教師,約佔教師總人數的 5.5% 。另外,自 2008/2009 學年開始,通過“內地優秀教師來澳交流計劃”,先後邀請了 29名內地優秀幼兒教師到澳門的 21所幼兒園駐校,指導課程發展、教學改革以及年青教師的專業發展。(三)改革的主要目標基於澳門幼兒課程前述發展歷程所透露出的問題以及現有的背景與條件,新一輪改革的主要目標應是:(1)調整課程領導制度由於 1991 年的澳門教育制度法律明確規定了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均享有教學自主權,因此,幼兒課程在領導體制上有以下問題:一方面,學校 (尤其是佔絕大多數的私立學校)的課程結構和內容五花八門,課程實施各師其法,“多元化”的名聲下可能隱藏着“低素質”的風險;另一方面,政府因受法律的限制而難以有所作為,經多年努力所制定的幼兒課程計劃和課程大綱都被束之高閣。面對此種情況,幼兒課程改革的首要目標就是要按照新的“教育制度綱要法”,發揮政府在課程領導方面的應有作用,統一訂定“幼兒教育課程框架”和幼兒經過三年學習之後所應達到的“基本學力要求”,建立體現澳門特點和需要的地區性“課程基準”。當然,澳門的幼兒教育以私立學校為主,政府還須尊重學校的教學自主。(2)糾正小學化的傾向儘管世界各地的幼兒教育都關注幼小銜接的問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也強調優質的幼兒保育和教育本身並不是最終目的,而是作為後續教育的重要基礎,要幫助兒童向小學過渡。 但幼兒教育終究不能“小學化”,而要按照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學習規律,確定自身特有的目標和教育模第 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 http://bo.io.gov.mo/bo/i/2006/52/lei09_cn.asp。郭曉明:《回歸以來澳門教育制度的變革》,《全球教育展望》(上海)2009年第 5期。馮增俊:《澳門教育概論》,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 1999年,第 151頁。馮增俊:《澳門教育概論》,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 1999年,第 151頁。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民教育全球監測報告(2007年):堅實的基礎──幼兒保育和教育》,法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06年,第33頁。
  • 151澳門幼兒教育課程變革:背景、進展與問題式,以及相應的課程和有效的教學方式。但在華人社會裏,幼兒教育的傳統之一就是過多、過早地關注知識教育,因而普遍存在“小學化”的傾向。澳門在這方面顯得更為突出,原因在於:一方面,1991年的教育制度法律在學制上將第三年的幼兒教育,定位為“小學教育預備班”, 1994 年頒佈的課程法規也規定其課程計劃“係幼兒教育之延續,使學生獲得基本知識及發展其能力,為升讀小學教育作準備”; 另一方面,澳門小學的招生對幼兒教育構成十分重要的影響,由於政府沒有類似香港的“派位制度”或內地的“就近入學”的規定,學校自主招生和家長自由選擇的結果是不少“名校”門庭若市,形形色色的“面試”甚至“考試”對知識和學生能力的要求,間接成為幼兒教育課程內容的指引。“小學化”的表現主要包括:其一,正如前文所指出的那樣,本來政府在 1994至 1999年所頒佈的幼兒“課程計劃”和“課程大綱”以至“教學/學習組織計劃”,都提倡主題學習,並強調活動的重要性,但這並沒有讓所佔比例甚高的私立學校在課程上發生整體改變,許多學校的課程仍然以分科為主,有的學校甚至設有中文、英文、識數、常識、聖經、音樂、故事、體能和美勞九科。其二,課程內容過分偏重知識性的要求,而且程度明顯偏高,如有的數學內容出現了“五的倍數”、中文要求學生默寫十七畫的漢字等。其三,學習方式偏重課堂教學,“每天孩子的活動以認字、寫字、學英文、數學為主,由於要學習的內容偏多,孩子坐在位置上的時間佔了一天中的絕大部分”, 遊戲和室外活動時間較少,藝術教育和體能活動也偏少,幼兒園一日活動的安排不能體現幼兒學習的特點。其四,學生評核也比較重視筆試,而且不少學校有留級的規定,近年留級比例明顯下降,但依然存在幼兒因知識掌握不合要求而被迫留級的現象,這給幼兒的身心發展乃至人生歷程產生極大的負面影響。因此,糾正“小學化”的傾向是澳門幼兒教育課程改革的核心目標,這已被列入非高等教育未來發展的“十年規劃”內。(3)讓每一所學校建立起自己的課程與教學體系長期以來,澳門大多數幼兒園的課程規劃不力,缺乏有效的課程領導,往往以教材代替課程,教師和學校領導均欠缺課程觀念,課程發展的資源和能力不足。所以,制定“課程框架”和“基本學力要求”僅是幼兒教育課程改革的基礎,關鍵還在於幫助學校進一步發展能體現自己特點的課程與教學體系,甚至整個保育和教育系統。二、澳門幼教課程改革進展澳門幼兒教育課程新一期的改革自 2006年啟動以來,已取得一定進展。(一)制定“課程框架”澳門的“課程框架”相當於內地的“課程計劃”和臺灣以前的“課程標準總綱”,主要規範各教育階段課程的基本架構,包括課程宗旨、學習領域的劃分以及教育活動時間的安排。澳門幼兒教育的課程框架已完成,並以教育法規的形式頒佈,其中還訂定了幼兒教育的課程計劃表。第 38/94/M號法令《規定幼兒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學教育之教育程度課程組織之指導性框架》。李秀梅:《對澳門幼兒園開展美勞教學的思考和探索》,教育暨青年局編:《如切如磋 如琢如磨──內地優秀教師來澳交流計劃文集 2010》,澳門:教育暨青年局, 2010年。《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2011- 2020年)》,《2012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附件五),澳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2011年。第 15/2014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 http://portal.dsej.mo。
  • 152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表 1 幼兒教育課程計劃表 學習領域 每週的教育活動時間(分鐘) 幼兒教育階段的教育活動總時間(分鐘)健康與體育語言個人、社會與人文 1,200 - 1,650 140,400 - 193,050數學與科學藝術     非教學活動說明: 1 . 教育活動時間不包括午膳及午睡時間。2 . 學校可跨學習領域設計綜合性的學習主題和單元。3 . 幼兒教育階段每週的教學活動時間不得多於 9 0 0 分鐘,每節課最少為 2 5 分鐘,最多為 4 0 分鐘。。4 . 在幼兒教育一年級不得包含寫字教學。5 . 學校可根據需要,在本表所規定的時間外開辦餘暇活動。與現行課程計劃相比,幼兒課程框架中有幾個重要的改變:(1)學習領域的設置世界各地幼兒教育的發展趨勢早已不是分科,而是傾向於活動化的綜合主題學習。但是,從課程的角度看,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都會設立學習領域,或分領域規劃幼兒的發展目標,以保證其獲得多元、均衡且完整的學習經驗,促進其全人發展,統整學校課程。不過,如何劃分學習領域卻不是一個容易解決的問題。有時,人們大致按照知識的領域來劃分,如臺灣在1987年分為語文、工作、常識、音樂、健康和遊戲,2003年分為語文、健康、社會、數學、科學、藝術;內地分為健康、科學、社會、語言和藝術;香港 2006年的“學前教育課程指引”分為六個學習範疇:體能與健康、語文、早期數學、科學與科技、個人與群體、藝術。 另一種劃分則側重於幼兒的發展,如日本分為健康、人際關係、環境、語言、表達;英國的國家課程分為“個人、社會和情緒發展”、“社交和語言能力”、“數學的發展”、“身體的發展”、“創造力”以及“知識和對世界的理解”;新西蘭更直接分為幸福感、歸屬感、貢獻、溝通和探險;臺灣在2006年也分為認知、語言、美感、情緒、社會和身體動作。顯然,後一類劃分更為新穎,更能突出幼兒的發展,而少有知識門類的痕跡。澳門以前的課程法規分兩階段劃分幼兒教育的學習領域,第一年和第二年分為:“發展感情、社會情感及道德之活動”、“表現體格──運動及美感之活動”、“發展以母語交流及表達之活動,尤其口語、寫字及理解能力”、“認識社會環境之活動”以及“學習數位(由 0 至 10)及理解空間、形狀、 大小及量度等概念之活動”;幼兒教育第三年(即小學教育預備班)則分為:“口語表達、繪畫、勞作及運動活動”、“開始學習母語,可以開始學習第二語言”、“開始學習算術、運算及幾何圖形”、“與環境有關之活動”。顯然,這主要是從幼兒發展的角度來劃分的。但到 1999 年頒佈的“課程大綱”,幼兒教育課程卻被分為五大學習範疇:“品德教育”、“語文”、“數學”、“認識環境”和“表達美感之活動”(含“體能”、“音樂”和“美勞”三個部分)。這與前述法規的劃分在思路上明顯不同,顯現出知識門類的痕跡,而且“認識環境”和“表達美感之活動”在邏輯上與前三者不一致。香港課程發展議會編訂:《學前教育課程指引(2006)》,香港﹕教育統籌局, 2006年,第 14頁。教學活動
  • 153澳門幼兒教育課程變革:背景、進展與問題考慮到澳門大多數幼兒園現有的課程在整體上都比較傳統,甚至有明顯的分科,學校的課程發展能力也有限,學習領域的劃分以“微調”為宜。所以,新的課程框架要求所有學校的幼兒教育課程至少涵蓋以下五個學習領域:“健康與體育”、“語言”、“個人、社會與人文”、“數學與科學”、“藝術”。與前述“課程大綱”相比,其主要改變是:其一,突出強調幼兒健康的重要性,這是幼兒教育“保、教結合”的體現。其二,不把“品德教育”列為一個獨立的領域,而將其包含在“個人、社會與人文”之中。這主要是因為幼兒個人德性的發展可能更多地包含在社會性的發展之中,尤其是在“合群性”的發展過程中實現,刻意的德育難以實施,也不會有好的效果。其三,藝術及美感的教育不再細分為“音樂”和“美勞”,因為在小學和中學的藝術教育都越來越強調綜合的情況下,幼兒教育更應以綜合的方式培養幼兒的藝術素養。(2)將每學年的時間由 180 天延長至 195 天學年時間的安排對課程的實施,以及學生的學習效率和健康,都有十分重要的影響。按照澳門現有課程法規的規定,各教育階段每學年教育活動的天數衹要不少於180天(相當於36周)即可,而其他地區一般為 200 天(即 40 周)。這令澳門許多學校每天上課的節數往往達到 9 節,既增加師生的負擔、損害學生的健康,又影響教學效能。新的課程框架把學校每學年提供教育活動的時間由最少的180天延長至195天,並要求科學地安排教育教學活動時間,減少每週和每天的上課節數,以達“減負”、“提效”之目的。(3)減少教學活動時間由於強調“保、教結合”以及“以遊戲為基本的學習活動方式”,世界各地很少規定幼兒教育階段每週的“教學活動”時間。然而,澳門的情況卻不同,原有的課程法規明確規定幼兒教育第一年和第二年每週總課時“最少為 805分鐘,最多為 900分鐘”,而小學教育預備班“最多為1,190 分鐘”,這是幼兒教育“小學化”的主要體現。無論課程還是教學,變革都須有一個過程。因而新的課程框架沒有取消每週教學活動時間的規定,但將其減少到最多不超過 900 分鐘。(二)制定“基本學力要求”澳門幼兒教育的“基本學力要求”是以“課程框架”為基礎的又一重要課程文件。它與許多地區的“課程標準”的最大區別在於︰主要關注學生完成一個教育階段的學習後所應達成的素養表現(包括“基本知識”、“技能和能力”,以及“情感、態度和價值觀”),而不着重規定具體的課程內容。這也是“基本學力要求”與現行“課程大綱”的最大區別。 它有助於學校選擇與組織課程內容,在學習方式的設計上也有較多的發揮及創造空間。“基本學力要求”須以“教育制度綱要法”所規定的幼兒教育目標為基礎,這包括:“培養學生基本的倫理觀念和道德行為”、“養成學生的合群習性”、“培養學生的衛生習慣,促進其身心健康”、“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創造力,發展其多方面的潛能”、“增進學生日常生活經驗”、“增進學生的語言能力和其他溝通能力”、“培養學生的藝術興趣”、“養成學生基本的環保觀念”。 而在具體的開展方式上,它首先要遵循前述五個領域的劃分,同時強調每個領域內相關要求的完整性。現行“課程大綱”不僅將“幼稚教育”課程分為“品德教育”、“語文”、“數學”、“認識環境”和“表達美感之活動”五大學習範疇,而且對每一個範疇的“目標”、“內容”,甚至“教學法”均作了詳細規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學校課程的發展空間。第 11/91/M號法律《澳門教育制度》, http://bo.io.gov.mo/bo/i/91/34/lei11_cn.asp。
  • 154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表 2 澳門幼兒教育“基本學力要求”的框架領域 分領域 條文數認識身體 3健康與體育自我保護 8心理健康 5體格訓練與運動 6聽 7語言說 5讀 7寫 3自我 6個人、社會與人文自我與他人 3自我與社會組織──家庭、學校、社區 5自我與環境 1邏輯與推理 3圖形與空間 5數學與科學數與量 4科學態度 6科學技能 5科學現象 5體驗 5藝術 鑑賞 6表達與創作 6(三)實施課程“先導計劃”由於幼兒教育的“基本學力要求”目前尚未以法規的形式正式頒佈,因而尚未進入全面實施的階段。但為了鼓勵部分學校“先行先試”,積累經驗,教育暨青年局在2011/2012學年組織七所學校實施“幼兒教育課程先導計劃”。 政府為每所參與計劃的私立學校提供專項資助,同時各安排一位“內地優秀教師來澳交流計劃”的教師駐校進行指導。“先導計劃”要求參與的學校同時實施新的“課程框架”和“基本學力要求”。在“基本學力要求”的實施中,重點要求學校檢視原有的課程與教學內容,增補未能配合“基本學力要求”的部分;將“基本學力要求”落實於幼兒教育一至三年級的教學進度內;選取部分主題,按照“基本學力要求”進行深入的設計並付諸實施。三、問題與對策到目前為止,澳門幼兒教育的課程改革僅完成了“地區課程”的構建,接下來需將其真正轉化為“學校課程”,並以此為突破口帶動學校提升保、教的整體素質。(一)將“政府課程”轉化為“學校課程”按照古德萊德(J. I. Goodlad)的“五種課程”理論,特區政府訂定的“課程框架”和“基本學力要求”衹是“正式的課程”而已,要真正轉化為學校“運作的課程”和學生“經驗的課程”,尚須注意以下兩個關鍵點:這七所學校分別是:培道中學(南灣分校)、澳門坊眾學校、濠江中學附屬幼稚園、海星中學、教業中學附屬小學暨幼稚園分校、青洲小學和鄭觀應公立學校。
  • 155澳門幼兒教育課程變革:背景、進展與問題(1)研製“課程指引”,為學校的課程發展提供指導澳門大部分幼兒教師和學校領導都比較習慣將教材視為課程,加上澳門長期以來缺乏有廣泛影響力的本地教材,因此,當他們面對政府訂定的“課程框架”和“基本學力要求”時,並不知道教育過程中可供師生憑藉的“課程”在哪兒。這就須要在“政府課程”和“學校課程”之間架起一座溝通的橋樑──研製“課程指引”。“幼兒教育課程指引”尤其須突出以下內容:一是要深入分析澳門幼兒教育課程的歷史、特點與問題,在與國際幼教課程發展趨勢的比較中,讓學校和教師理解澳門幼兒課程改革的關鍵理念,把握課改的重點環節。例如︰保育和教育的結合,遊戲和戶外活動對幼兒教育的重要性;科學、合理地安排和組織幼兒的一日生活;澳門課程領導體制的調整對幼兒課程的影響等。二是要對幼兒教育“課程框架”進行解讀,尤其要說明:分科設置課程以及教學時間太多對幼兒發展的不良影響;各地學習領域劃分的差異、本地五個學習領域劃分的依據,以及其對學校課程的影響;學年安排和幼兒一日活動安排的原則、方法及案例;學校課程理念的清理以及訂定“校本課程框架”的方法及案例。三是要對五個領域幼兒須達到的“基本學力要求”作深入解讀。包括分析每個領域“基本學力要求”的內在結構和具體規範;根據幼兒的年齡特徵分析各領域“學力要求”在不同年級的分解和層次配置;幫助學校訂定本校的“基本學力要求”;透過案例的分析展現將“學力要求”落實在“主題活動”之中的方法。四是要提示學校在課程資源建設、課程領導與校本課程開發,以及學生評核上的理念、機制和方法。(2)以“基本學力要求”為參照分析和改造主流教材“基本學力要求”能否落實在學校的課程與日常活動之中,教材的影響十分關鍵。在澳門的幼兒教育領域,外地的教材佔據着主流的位置,根據教育暨青年局的統計,2009/2010學年香港出版的教材約佔八成以上; 其中又往往以一種或兩種教材為主,如 2010/2011 學年全澳選用《創意學習套》的學校達到了 73.7%。 上述教材往往由香港的出版公司根據香港的《學前教育課程指引》來編寫,雖然比較切合港、澳學生的實際和社會要求,但對澳門文化和特點的關注不足。因此,如果政府或民間的力量能組織起來,對這些教材作深入的分析,找出其與澳門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差距,甚至加以補充或增刪,開發一些反映澳門需要的主題,相信對本地課程的發展以及澳門“基本學力要求”的落實,都可收事半功倍之效。(二)發展評核系統,由課改帶動保、教素質的整體提升一直以來,澳門缺乏一套有關幼兒園運作和開展幼兒教育的整體性規範化文件,內地則有《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以及新頒佈的《3- 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等系統性文件指導幼兒園的運作。為此,澳門有必要參考鄰近地區的經驗,發展兩方面的評核指標:(1)幼兒園評核指標要防止和糾正幼兒教育的“小學化”傾向,促進幼兒的身心健康發展,就必須科學和全面地教育暨青年局教育研究暨教育改革輔助處:《2009/2010學年澳門中小幼學校教科書統計報告摘要》(內部資料), 2010年。資料來自教育暨青年局。
  • 156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安排幼兒的保育、教育環境以及各項措施,如玩具、教具、圖書的配備,幼兒園各項內部管理如衛生、安全和餐點的管理,師資隊伍和課程與教學的發展機制,與家長及社區的有效合作等。要做到這些,就有必要由政府研究和建立幼兒園保、教品質與服務的評估體系,並透過督導,系統地對學校進行有效的督查。在指標體系的具體內容方面,鄰近地區的經驗可供參考,例如香港的學前教育機構“表現指標”涵蓋了“管理與組織”、“學與教”、“機構文化及給予兒童的支援”和“兒童發展”四個學校工作的範疇,四個範疇再細分為32個方面,且每個範疇都有詳細的評核手冊。 臺灣多年來也一直努力建立幼兒園的評鑑系統,推動對幼兒園的評鑑,其中的“基礎評鑑”指標包括諸多範疇:立案與營運、總務及財務管理、教保活動、人事管理、餐點及衛生管理、安全管理等。(2)學生評核指標澳門的非高等教育領域歷來沒有統一的考試或其他類似的評核機制,因此,判斷幼兒是否達到政府所訂定的“基本學力要求”,檢驗課程實施的結果,便成為課程領域必須要面對的問題。應該說,幼兒“基本學力要求”雖然比較具體,但從學生評核的角度看,還並不具備可供評核的表現性特徵,因而還有必要進一步將其轉化為學生評核的指標。香港在這方面有很好的嘗試,他們不僅清晰地列出了學生各領域的“表現指標”,而且以“例子”的方式提出了每一項指標的“表現特徵”, 這樣,在評核上就具有了可操作性。臺灣的盧美貴教授也有《我國五歲幼兒基本能力與各領域學力指標》等類似的研究可供參考。結語幼兒教育在整個基礎教育中處於越來越重要的位置,不僅是學生成長的基礎,也對小學教育有直接影響。如前所述,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澳門幼兒教育的最大問題是嚴重的“小學化”傾向,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澳門幼兒教育辦學傳統的影響、華人社會對知識和技能的過度重視、小學招收學生的評核傾向,以及幼兒教師職前培訓的不足或觀念上的偏差等等。而解決的必由之路,是改革幼兒教育的課程與教學,合理安排幼兒園的每日教育活動。隨着幼兒教育“課程框架”的頒佈和實施,幼兒在三年裏需達到的“基本學力要求”也將完成立法,並從 2015/2016學年開始實施。從理論上來說,這標誌着幼兒教育課程改革的核心步驟即將完成,但就學校的實際運作而言,要真正促進學生的成長和幼兒教育整體素質的改變,還必須將作為課程文件的“課程框架”和“基本學力要求”轉化為學校運作的課程,並改變學校的整體運作方式,以課程改革帶動評核的改革,包括對幼兒園的工作評價、對幼兒發展水平的評價,以及保育措施的調整。唯其如此,幼兒教育的變革纔是整體性的,並經由學校的變革而最終達至學生成長水平和素質的整體提升。[ 責任編輯 陳超敏]香港教育局:《表現指標(學前機構)》(第二版), http://www.edb.gov.hk/tc/sch-admin/sch-quality-assurance/performance-indicators/performance-indicators-pre-primary-institutions/index.html。臺灣“教育部”:《教育部推動參與五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劃幼稚園評鑑注意事項及基礎評鑑指標》,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350。香港教育局:《表現指標(學前機構)兒童發展範疇》(第二版),http://www.edb.gov.hk/tc/sch-admin/sch-quality-assurance/performance-indicators/performance-indicators-pre-primary-institutions/index.html。
  • 157他者的眼光:1956 年港澳主教何明華內地之行及其宗教解讀[摘 要] 1956年,聖公會港澳教區主教何明華應邀訪問中國內地,列席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開幕式,受到周恩來總理的接見和家宴款待。這一事件在當時的內地、香港、澳門以及西方均引起較大反響。訪問後,何明華對中共有了正面的評價,認為共產主義者的道德是革命成功的根本原因。對於中國傳教事業,何明華認為傳教士們慣將基督教的信仰體系直接“代入”中國社會,沒有認清“家庭”與“國家”這兩個影響中國社會的重要因素,是一個重要的失誤。“家庭”和“國家”應是基督教會在中國的最大興趣和關注點。基督教與共產主義都來自西方,它們在進入中國之後各自找到其延續的土壤,二者的競爭和衝突也繼續存在。他認為共產主義給基督教帶來的並不衹是威脅與衝擊,也有幫助和提醒,共產主義應該是基督教的對手,而不是敵手。[關鍵詞 ] 新中國 何明華 基督教 聖公會何明華(Ronald Owen Hall, 1895- 1975)是聖公會港澳教區的英籍主教, 他於 1944年破格按立澳門聖公會女會吏李添嬡為全球聖公會第一位女牧師,該事件在全世界聖公宗體制內引起軒然大波,也成為他一生中最具爭議性的事件。 何明華在華歷時四十四年(1922-1966),親身見證了抗日戰爭、國共內戰和新中國成立等重大歷史事件。1951年,傳教士撤離中國大陸後,他成為聖公會港澳教區的主教,不再擔任中華聖公會華南教區主教。1956年,作為港澳教區主教的何明華應邀訪問中國內地,遍謁廣州、上海、武漢、南京、北京等地,廣泛接觸內地社會各階層,尤其是應邀列席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開幕式,周恩來總理更以家宴款待他的來訪。這一事件在當時的內地、香港、澳門以及西方均引起較大反響。他者的眼光:1956年港澳主教何明華內地之行及其宗教解讀 *吳 青作者簡介︰吳青,廣州暨南大學中國文化史籍研究所副教授、哲學博士。廣州 510632* 本文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5BZJ022)、教育部社科規劃基金項目(13YJC770054)、廣東省社科規劃基金(GD12CLS04)的階段成果。1895年,何明華生於英國牛津,曾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戰爭對其一生產生了重要影響。他畢業於牛津大學布拉斯諾茲學院(Brasenose College,Oxford)和古狄斯頓神學院(Cuddesdon Theological College)。1921年,擔任英國聖公會牧師和英國基督教學生運動幹事。1932-1966年,擔任香港聖公會會督和中華聖公會港粵教區主教(1932- 1951)。 1966年榮休返英, 1975年在牛津逝世。有關何明華生平,可參閱David M. Paton, R.O.:The Life and Times of Bishop Ronald Hall of Hong Kong, Hong Kong: The Diocese of Hong Kong and Macao and theHong Kong Diocesan Association, 1985.吳青:《聖公會何明華會督按立澳門女牧李添嬡事件之探析》,《澳門研究》(澳門)2010年第 4期。‧ 行 政 績 效 研 究 ‧
  • 158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以他者的眼光觀看新中國的巨大變遷,歷來被史界所重視。唯何明華1956年訪問新中國事件尚未進入學者的視野,其展示出來的鮮活情景、別具一格的宗教解讀,對於體會新中國之“新世界、新境界、新道德”,尤值得深入挖掘、細密解讀。在1956年之前,中國的宗教政策較為寬鬆,1957年後,國家宗教政策已有調整,而國內局勢的急劇變化更令人始料未及。筆者藉中英文檔案文獻,集中討論1956年何明華的內地之行,嘗試重現在西方世界敵視新中國的政治氛圍下,一位西方主教主動接納新中國、重新認知新世界的別樣歷史情態。一、何明華對宗教的反思1950年代初期,西方傳教士被迫撤離中國,中國各教會組織也紛紛宣佈與西方差會脫離關係。其中,中華聖公會於 1951年 7月舉行大會,宣佈中華聖公會不准有外籍主教,西方教士也不能擔任教會行政工作。故何明華不再是中華聖公會主教,華南教區與港澳教區也從此斷絕關係。 同年 7 月 15 日,港澳教區發佈了《聖公會港澳教區常務委員會通啟》,與全國中華聖公會總議會在組織上完全脫離關係。 從1951年開始,包括何明華在內的所有西方傳教士全部撤離中國內地。這些西方傳教士從此開始對中國革命的成功、新中國的成立和傳教運動的命運產生了各種各樣的反思。最初,聖公會牧師裴大衛(David M. Paton)認為,中國共產主義的勝利意味着上帝對傳教士及傳教運動的審判。裴大衛在青年時代受何明華影響,立志赴中國傳教。1941年,他在香港聖約翰座堂被何明華按立為牧師,之後前往重慶和福建傳教,直至 1951年 1月,裴氏離開福州返回英國。 1953 年,他在倫敦出版了《基督教傳教運動和上帝的審判》(Christian Missionsand the Judgment of God)一書。該書認為,《聖經》把“歷史中的邪惡”視作上帝的懲罰,而新中國的建立則可視為上帝對教會及傳教運動的審判。因裴大衛與何明華的密切關係,很多人認為他的“審判論”是受何明華的影響。與裴大衛不同的是,何明華對中共有正面的評價,他從中共黨員及軍隊身上看見上帝的愛與權能。而“毛式烏托邦主義”所表現出消滅邪惡的決心,改變人心的熱誠,其實也跟基督教的理念接近。 在何明華的神學裏,他不否認即將成立的新中國是上帝對中國教會的審判,上帝的旨意就是通過革命讓中國教會更新生命,從而獲得來自上帝的啟示。基於此種認知,何明華對新政權取代國民黨政府的預言堅信不渝,早在1948年,他在世界聖公宗蘭柏大會上的發言就預測到這一點。在何明華眼中,共產主義者的道德是革命成功的根本原因。他對共產主義的社會道德與經濟政《聖公會退出世界協進會》,《天風》1951年第 257期,第 11頁。《港澳聖公會月刊》(香港)1951年第一卷第三期創刊號,第 1頁。David M. Paton, Christian Missions and the Judgment of God, London: SCM Press, 1952, p. 9.“R. O. Hall’s Remarks on Church Reform under the Judgement of God”,載於《教聲》(Echo)(香港)1949年第 2期。Ronald O. Hall, “China: Anno Domini 1950,” Ronald Owen Hall Personal Papers, Divinity School of Chung ChiCollege,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Bishop Hall’s Speech at Lambeth Conference 1948,” in Report of the Lambeth Conference (Lambeth Palace Tuesday,27th July, 1948, Plenary session), Lambeth Palace Library, LC 172.
  • 159他者的眼光:1956 年港澳主教何明華內地之行及其宗教解讀策持肯定態度,他稱現在的教會必須真誠地作出反省,基督教需借鑑共產主義對經濟的態度。同時,他也認為共產主義必須在基督徒的幫助下纔可能是安全的:“我們面對未來,中國在基督徒的幫助下,共產主義對世界纔可能是安全的,也能讓世界更美好。” 中國革命的成功、人民政權的建立,對於傳教士而言,無疑有很大的衝擊,新政權甚至直接造成了百年來傳教運動的終結。有傳教士將共產主義成功的原因歸咎於基督教忽略了中國社會的需要,但也有反過來指控社會福音淡化了福音的真義。何明華是如何解釋中國共產主義運動的成功呢?他主要從基督教本身的失誤與共產主義的優勢兩方面作出解釋。首先,在何明華眼中,大多數的來華傳教士並沒有真正地理解和把握中國社會的特質,他們堅守着西方的基督教傳統,有的甚至抱着與生俱來的西方優越感,缺少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崇敬。因此,傳教士們在中國處理福音的方式是以簡單的“代數法”代替了複雜的“算術法”。何明華將中國人藝術化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傳統視作從上帝而來,認為傳教士需要在接納和包容中國人深層社會道德意識的基礎上,領悟並實踐上帝在中國的旨意。 基督教的失誤正是在於沒有認清“家庭”與“國家”兩個觀念對中國社會意識的重要影響,以至於基督教在中國的現實處境中並未能從最根本的因素出發,把握中國社會的脈搏。20世紀中國社會歷史的發展,特別是上半葉中國面臨的內憂外患,使民族主義發展到頂點,然而,這種高漲的民族主義卻沒有一個堅強穩固的中心,以至於共產主義抓住了這個機會,而基督教慘遭失敗。何明華認為基督教在當時的中國社會政治處境中,無法滿足中國人追求民族自尊自強的現實要求,這是來華傳教士無法超越其自身限制與西方文化桎梏所造成的結果,也恰恰是共產主義者獲得成功的關鍵。其次,何明華認為,中國社會面臨着購買力的分配問題。鄉村地區經濟落後,購買力嚴重不足,城市也出現了新貧民。中國政治的前途取決於提供購買力的各種團體領袖們。他認為,衹有兩個團體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一為共產黨,二為銀行。銀行掌握了國家經濟的命脈,而共產黨則吸引了一大批為之獻身的人,特別是青年人。在他眼中,共產主義的歷史在某種意義上類似於早期基督教會的歷史。他認為“我們沒有必要否認共產主義的理想和共產主義者的獻身精神。現今中國青年的道德領袖大都由共產主義者擔當,就如同第二、第三世紀中羅馬的基督徒殉教者一樣”。對於新政府的評價,何明華認為應着眼於改善人民生活的能力。在這一點上,他相信共產黨肯定優於國民黨。國民黨的失敗很大程度上歸因於它不能打破土地制度及其與之相依的財政制度,而當時人們希望的正是打破原有制度、徹底革命,其基礎為馬克思主義理論和蘇聯的經驗。 此外,戰後國民黨在接收工作中表現出的貪污腐敗、對反內戰學生運動的鎮壓,以及經濟政策的嚴重失誤,都讓中國普通百姓對國民黨失去信心。這些方面都促使何明華高度評價新政權統治的高效與合理,也由此對共產黨人和新政權產生好感。Hong Kong Bishop Covering Letter 15.X.38., Church Assembly Missionary Council: Unified Statement 1939-1940, p. 477, Lambeth Palace Library MS 3126.Hong Kong Bishop Covering Letter15.X.38., Church Assembly Missionary Council: Unified Statement 1939-1940, p. 477, Lambeth Palace Library MS 3126.邢福增:《基督教在中國的失敗?》,香港:道風書社, 2008年,第 250頁。R. O. Hall, The Art of the Missionary: Fellow-workers with the Church in China, London: SCM Press, 1942, p. 29.R. O. Hall, “Colonial Psychology,” Ronald Owen Hall Personal Papers.R. O. Hall, “The Church in the New China: Social Evils have Disappeared in the Revolution,” Ronald Owen HallPersonal Papers.Brown, Deborah A., Turmoil in Hong Kong on the Eve of Communist Rule: The Fate of the Territory and Its AnglicanChurch, San Francisco: Mellen Research University Press, 1993, p. 97.
  • 160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然而,新國家政權能否真正地接納基督教?能否創造一個與基督上帝並行的新社會?何明華心中其實仍存有若干疑惑和期待,而1956年應邀訪問內地,則為他解除了這種疑惑,由此,他在宗教層面得到新的發現和更加理性的思考。二、訪問中對新中國教會的新思考1956 年,中國大陸實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寬鬆政策,在此環境下,中國教會開始邀請一些西方教會領袖訪問新中國。作為為數不多的受邀人之一,何明華欣然接受了中華聖公會的邀請,於該年 5 月 30 日至 6 月 24 日訪問中國內地。對此,國內的基督教週刊《天風》進行了報導。 其行程安排如下(表 1):表 1 何明華 1956年訪華行程日期 地點 行程5 月 30 日 香港與大陸交界的邊境 沈以藩牧師(Rev. Shen I-fan)、華南教區慕容賢主教(BishopMo Yung-hsien)和李添嬡牧師(Rev. Li Tim Oi)代表陳見真主教接待何明華及夫人。6 月 1 日 廣州 教區秘書 Rev. Lit Po Wu 和救主堂的主任 Rev. Peter Peng 負責接待。何氏認為教堂保存完好,還參觀了鐵路工人宿舍、中小學和廣州的基督教青年會等。6 月 3 日 上海 在聖三一座堂主日講道並與三百多位中國信徒一同領受聖餐,何認為該次講道成為訪華期間最為感動的經歷,沈以藩牧師擔任傳譯。6 月 4 日 吳淞地區 毛克忠主教(Bishop Mao)帶領何明華參觀在田野中新建的聖雅各堂(St. James Church)。6 月 5 至 10 日 上海及杭州 參觀上海的救主堂、諸聖堂、聖保羅堂和一個解放後建立的獨立教會;參觀上海及杭州的合作社。6 月 11 日 南京 參觀南京聖保羅堂;參觀工廠、手工業合作社等。6 月中旬 漢口 Bishop Stephen Tsang 、韋卓民(Dr. Francis Wei)與顧子仁的女兒 Lucy Koo 在機場與何明華會面,循道會的年長牧師 HaiaoKuo Kwei 也從醫院趕來見面,會談四個多小時,氣氛融洽。 6 月 18 至 22 日 北京 華北主教凌賢揚(Bishop Timothy Ling)陪同何明華夫婦去天壇參觀。應邀旁聽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開幕式,周恩來宴請何明華及夫人。何明華與趙紫宸見面。6 月 23 日 北京返回廣州的火車上 寫信給他的兄弟 Noel Hal l ,描述接受周恩來宴請、會談時的情景。6 月 24 日 廣州 救主堂主日講道後返香港 《天風》1956年總 508號,第 8頁。The Outpost, Hong Kong: Victoria Diocesan Association, August 1956, p. 6.The Outpost, Hong Kong: Victoria Diocesan Association, August 1956, p. 6.The Outpost, Hong Kong: Victoria Diocesan Association, August 1956, p. 7.The Outpost, Hong Kong: Victoria Diocesan Association, August 1956, p. 8.“British Embassy’s Letter to Colin, June 20,1956”,英國外交部檔案 FO371/121001。“Bishop Hall’s Letter to Noel F. Hall, 23rd June, 1956”,英國外交部檔案 FO371/121001。
  • 161他者的眼光:1956 年港澳主教何明華內地之行及其宗教解讀由上述表格可知,何明華對中國大陸的參觀訪問側重以下三點:(一)對中國內地新社會的觀察︰訪華期間,何明華將關懷的重點放在兒童、青少年和工人階層身上,這些人群亦是他在香港進行社會關懷的主要對象。在旅途中,他參觀了很多新建的工人宿舍、手工業合作社、學校、幼稚園、托兒所等,也見到不少新建的醫院和醫學院。對於大陸的兒童教養、生產合作化運動以及退休金制度,何明華饒有興趣。 自始至終,何明華都是抱着欣賞的態度,他甚至羡慕當時大陸的教育條件可能要比香港好。 社會道德是何明華訪問期間相當關注的問題。他認為,社會道德強調個人價值、責任感和個人自由,代表着基督教的精髓。訪問途中,映入他眼簾的景象令他大感振奮,“上海的街頭沒有發現一個乞丐,在北京倒是見到一個乞丐,他也沒有向我們要錢”, 在他看來,中國教會的老朋友們都十分維護他們的政府,並對新中國感到自豪和自信。他們告訴何明華,“我們不會成為共產主義者,但是我們感謝共產黨,因為它為我們的國家帶來一個強有力的好政府。我們驚訝他們(共產黨人)成功地做到了人民的道德改革,而與之相比,我們基督徒做得如此之少,為此我們深感羞愧”。(二)對新中國大陸教會的新認知︰何明華訪問中國內地,最想瞭解的還是中國教會的情況。中國新政權接管宗教事務是否會限制教會發展,教會改革如何進行,這些不但是何明華關心的問題,也是西方宗教界關注的問題。 事實上,中國教會的實際情況確實帶給他不少驚訝和感觸。在訪問途中,何氏迫不及待地寫信告訴友人,“僅靠書寫已經幾乎不可能完全表達我的感受,這已是一個完全不一樣的世界”。 何氏斷言:中國內地的宗教是自由的,如果指責其存在“宗教罪犯”,那是誤解了事情的真相,更多情況下,所謂的罪犯是“政治原因所致”。 他對中國信徒的思想面貌,尤其是教會事業的新境界、新氣象表示欣慰。何明華對中國教會有一份難以割捨的感情,他希望自己能繼續給予中國教會更多的幫助,但同時又意識到中國教會已經成熟,就如同一個已生兒育女的女子,已經能夠離開她的母親而獨立照顧自己的孩子。為此,何明華將自己的擔憂和牽掛自嘲為“老年傳教士的慢性病”,自言不能再落入負罪的家長制中去。儘管與許多其他西方傳教士相比,何明華是一位特別注重中國本土教會成長的西方主教,但面對此時此景,他也不禁流露出些許的留戀與不捨。這次探訪經歷,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他對中國教會的關愛及自我反省。他呼籲西方教會要放心接納已成長起來的新中國教會。Record of Episcopate of Bishop Ronald Owen Hall (1954-), Vol. 3, HKMS94-1-12, Hong Kong Public RecordsOffice.The Outpost, Hong Kong: Victoria Diocesan Association, August 1956, pp. 5-6.R. O. Hall, The Christian Movement in China in a Period of National Transition, Mysore: Wesley Press and PublishingHouse, 1938, p. 40.The Outpost, Hong Kong: Victoria Diocesan Association, August 1956, p. 6.The Outpost, Hong Kong: Victoria Diocesan Association, August 1956, p. 5.Record of Episcopate of Bishop Ronald Owen Hall (1954-), Vol. 3, HKMS94-1-12, Hong Kong Public Records Office.R. O. Hall’s letter to Charles H. Long, June 18 1956, Ronald Owen Hall Papers.Record of Episcopate of Bishop Ronald Owen Hall (1956), Vol. 4, HKMS94-1-12, Hong Kong Public Records Office.The Outpost, Hong Kong: Victoria Diocesan Association, August 1956, p. 5.The Outpost, Hong Kong: Victoria Diocesan Association, August 1956, p. 5.
  • 162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何明華認為中國的政治變革是上帝的旨意,中西教會之間的聯繫並未隔絕,甚至還處於一種正在生成的“夥伴”關係:“我在杭州和上海期間,丁光訓主教和他的夫人正在倫敦,一切都表明中國教會與我們之間的夥伴關係已經開始成形。” 在漢口,何明華與幾位中國友人見面,他特別欣喜,並發出由衷的感歎:“感謝上帝過去差遣傳教士在中國辛勤工作,得以讓這些人如此熱愛他們的教會和國家。” 新國家的宗教人士與非宗教人士一同擁護這個新生的政權,讓何明華看到了一幕幕意想不到而又充滿期待的畫面。(三)與好友周恩來的重逢和暢談︰抗戰時期,何明華在重慶結識了周恩來,兩人通過“工合”運動成為朋友。1956年,何明華在北京重遇時任總理的周恩來。好友相見後,周恩來當即邀請何明華去他家進行晚宴。席間,兩人談話氣氛非常融洽。周恩來告訴何明華,今日內地的宗教人口中,僧徒佔據首位,其次是回教徒,第三位是基督教徒,基督教徒大約有四百萬人。 何明華驚訝周恩來在時隔十多年後依然記得他這位異國老朋友,他在寫給弟弟Noel Hall的信中稱︰周恩來是我在重慶時的老朋友,我們相當熟稔,我也很敬重他。宴請當晚,他顯得精神奕奕,非常友善……晚餐過後,周恩來向我闡述了三個關於香港的構想。第一,關於在香港設立中國政府的辦事處;第二,關於開通直達香港的火車;第三,希望在香港傳播中國文化。此外,周恩來還為我解釋了中國政府處理英國在華資產的態度等問題。周恩來與何明華在北京的見面,除了敘舊之外,談話內容主要圍繞中英關係展開,涉及中英貿易、香港問題及英國在華資產的處理等方面。周恩來洞悉何明華對中英事務的關注,也知曉他在香港的地位及為人處世的開明態度,希望他能利用自己的聲望和地位,為中英關係做一些有益的事情。何明華對新中國的訪問,在當時引起西方和香港社會的極大關注,他與周恩來的見面更是其中引人注目的環節。周恩來向他反映的有關中英關係的細節,何明華表示同情和理解,他曾坦言他“最為感興趣的是新中國與香港和英國的關係”。 他相信周恩來在兩國關係上的真誠態度和美好願望,也希望通過努力令兩國增加友誼、減少衝突。他在寫給港督的信中稱︰周恩來對中英貿易非常關心,他認為香港沒有在中英關係中發揮應有的作用,我告訴周,香港總落後於英國外交部政策的原因是因為它的政府影響有限。信中特別提到:我感到自己必須為這次會談做些甚麼,我並不認為 O’Neill(英國貿易部長)或者Grantham(香港總督葛量洪)能實際幫到甚麼。英國對華貿易尋找一個真正智慧的途徑是必要的。O’Neill對中國的購買能力表示懷疑,然而,我卻認為中國可以及時付現。The Outpost, Hong Kong: Victoria Diocesan Association, August 1956, p. 5.R. O. Hall’s Note in China, 1956, Ronald Owen Hall Personal Papers.Record of Episcopate of Bishop Ronald Owen Hall (1954-), Vol. 3, HKMS94-1-12, Hong Kong Public Records Office.“R.O.’s Letter to Sir Noel Hall, June 23rd 1956,” Ronald Owen Hall Personal Papers.“Bishop Hall’s Letter to the Governor, 12 July, 1956” ,英國外交部檔案 FO371/121001。“Bishop Hall’s Letter to the Governor, 12 July, 1956” ,英國外交部檔案 FO371/121001。“R.O.’s Letter to Sir Noel Hall, June 23 1956,” Ronald Owen Hall Personal Papers.
  • 163他者的眼光:1956 年港澳主教何明華內地之行及其宗教解讀何明華對中英關係及對新中國的巨大信心由此可見。然而,何明華與周恩來的交談卻引起英國外交部的異議。 港督亦稱︰何會督與周恩來的交談,以及他對香港事務的影響力超出其職權,是越軌行為。回港後,何明華並未立即開展這次會談的跟進工作,估計原因有二:一是作為香港主教,他回港後面臨巨大的社會輿論壓力,迫使其在風尖浪口的時刻不能有更多的動作;二是當時中英外交關係的情狀,恐怕也令其難有實際的動作。三、基督教、“家國”與共產主義1956 年 6 月下旬,何明華結束對新中國的訪問,返回香港,並於 7 月 6 日的《英國教會新聞》(The Church of England Newspaper) 中公開發表 《新中國的教會:社會邪惡消失在革命中》一文。 何明華高度讚揚新中國和中國教會,認為教會組織並未在中國革命中遭到破壞,相反,邪惡勢力卻消失在革命的洪流中。他除了肯定上海聖三一座堂、廣州救主堂等舊式禮拜堂的完好保存外,還着重介紹了上海吳淞地區在鄉村中興建的聖雅各堂。在他的筆下,新中國的人民生活幸福美滿,兒童享受快樂和自由,勞工階層的生活也有充足保障,各種社會的邪惡勢力受到抑制,新的社會道德正在形成。他呼籲西方教會要理解和明白中國政府為她的人民做了很多有益的事情,而中國的基督徒們也因此感謝上帝。如果說該文是何明華向西方教會公開宣傳新中國的正面形象的話,那麼他在同年8月撰寫的另一篇文章《壓倒性的經驗與嘗試的解釋》, 則總結和回顧了他探訪新中國的經歷,並對在中國發生的革命和變革作了神學的解釋。他提出,中國所出現的革命和變革,並非是簡單的“世俗”與“神聖”、“資本主義”與“共產主義”之間的對立問題,而是教會的問題。他以中國象棋作比喻︰在象棋裏面,沒有“主教”這個人物,有的衹是“將相”。在中國的傳統文化裏,也沒有世界基督教協進會(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和蘭柏會議(Lambeth Conference),教會原本就不存在於中國的傳統文化之內。因此,基督教需要認清自己的角色,需要對中國民族的特性與社會文化予以理解和關注。何明華借用“家庭、國家與教會”三個概念,來表達他訪問新中國後的經驗反思。首先,教會是否已經弄清它在中國家庭和國家中的位置?何明華認為,長期以來,來華傳教士將教會在中國的工作視作“代數”而非“算術”,換言之,傳教士們將基督教的信仰體系直接代入中國社會,而非在研究中國社會的基礎上為基督教謀求發展。他認為當前中國的政治和經濟潮流,不過是深“Visit of Bishop of Hong Kong to China” ,英國外交部檔案 FO371/121001。“Visit of Bishop of Hong Kong to China” ,英國外交部檔案 FO371/121001。R. O. Hall, “The Church in the New China: Social Evils have Disappeared in the Revolution,” August 1956, RonaldOwen Hall Personal Papers.R. O. Hall, “The Church in the New China: Social Evils have Disappeared in the Revolution,” August 1956, RonaldOwen Hall Personal Papers.“An Overwhelming Experience and an Attempted Interpretation”,長期以來,這篇重要的文章一直沒有被公開發表,文獻抬頭標明了“僅供內部流通”(For Private Circulation Only)。
  • 164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水池表層的微微波瀾,家庭和國家觀念纔是中國人心底最深層的東西。因此,家庭和國家應是基督教會在中國的最大興趣和關注點。其次,教會可使家庭、國家與自身和諧統一嗎?何明華認為,聖公會正帶領着中國教會尋找它們在新中國的真正位置。之所以能這樣做,是因為聖公會是一種穩定的“行為模式”,而非“一套教條”。早期的時候,聖公會沒有努力和熱情地去“躍上聯合的馬車”,而是小心地權衡各種發生的可能性。一旦確定政府是真正想為人民謀福利,並在“上帝的牧者”的真實理性下推翻邪惡,它纔接受政府。它接受政府不是審判,而是接受其存在,就像是政府已經存在於國家生活的結構裏一樣,教會也必須理解這點,這樣纔能令教會與上帝維持更親密的關係。最後,中國教會是否已經擁有新的體悟?何明華北京之行的一個重要安排,就是在華北主教凌揚賢的陪同下,參觀北京的天壇。這裏是中國歷代帝王祭祀上蒼的地方,何明華驚歎天壇建築上的純淨和簡樸之美。凌揚賢主教經常來這裏,冥想有關中國古代的迷思,也反思上帝今日對中國人與中國教會的要求,何明華高興地發現,中國教會已經開始獨立思索上帝自古以來對中國的計劃與旨意。他認為中國教會在上帝的保佑下,已步入成熟,並能自我尋求和發現上帝的旨意。在思考了上述提問後,何明華對中國政府進行了高度的評價。他認為,西方思維方式在理解新中國時是充滿困惑的。一位英國教區主教在他的就職典禮上宣稱:“共產主義是基督最主要的敵人。”而何明華卻認為共產主義是基督的牧者,而且這位牧者是道德的、嚴格的,或許是正直的,但又可能是過於自信的。一個好的政府關心人民的福祉,他希望中國教會也能得到政府的關照與保護。何明華對新中國社會作出深度觀察和思考,在他看來,教會要做的並不衹是將西方的傳統代入或移植到中國的社會處境中,而是應該完全地將自己融入新中國的社會中,從中尋找和實踐上帝的旨意。當教會確認新政府是為人民謀福利並主動祛除社會邪惡時,它就應該採取接納態度。衹有作出這樣的選擇,教會纔能與上帝維持更親密的關係。何明華認為新中國教會已經開始自覺反省歷史的經驗,並逐漸發展成熟。訪問新中國後,何明華回港保持低調態度,不願對內地之行作出過多評論,以免有牽涉政治之嫌。《華僑日報》刊登了一篇題為《何明華自大陸歸謂不欲涉及政治》的報導, 但他的謹言慎行並沒有使他免於媒體的關注與追逐。針對他訪問內地的舉動,香港各界有各種猜測,抨擊其親中者有之,探尋其宗教趨向者有之。針對何明華訪華後發表的“中國沒有宗教犯人,衹有政治犯” 的言論, 香港天主教區神父Fr. C. H. Vath 表示極大憤怒,他認為︰“何明華的言論是直接站在幾百位因為宗教原因被關押的天主教人士的對立面。” 為此,何明華的繼任者白約翰作出“何明華不是一位學者”的回應,《華僑日報》(澳門)1956年 6月 25日。R. O. Hall, “The Church in China,” Ronald Owen Hall Personal Papers.C. H. Vath, Letter to the Editor (Hong Kong: newspaper clipping, source unknown, n. p., n. d.), Anglican Diocese ofHong Kong and Macao Archives, Bureau of Public Records, HK; Deborah Ann Brown, Turmoil in Hong Kong on theEve of Communist Rule: The Fate of the Territory and Its Anglican Church, San Francisco: Edwin Mellen Press, 1993,p. 100.
  • 165他者的眼光:1956 年港澳主教何明華內地之行及其宗教解讀來澄清並平息此事。 此外,美國學者布朗(Deborah A. Brown)依據何明華的內地之行,加之其對“極權國家”的認知,判斷何明華“對支持新中國政權的狂熱渴望,使他看不到(中共)濫用權力的現實。大量宗教壓迫的事實證明,何明華會督失去了作為一位道德領袖的可信性。他對中國政權和教會單純化的理解,為教會帶來很多誤解”。 她還指出何明華“與中國領導人的友誼和一些尚未出版的著作,反映了他作為一名新中國的支持者,很想原諒這個新生的政權所犯的過多的錯誤。但是,他對整個中國的影響力顯得微弱,使得他無法重新建立香港教會與中國教會之間的聯合。而且,這種破裂是必然而持久的,因為新中國的領導人一直將基督教視為一種威脅”。 布朗的憂慮很大程度上代表了西方的看法,其主旨在於︰新中國與基督教肯定屬於競爭博弈的敵對性一方,博弈的結果則必然是“零和”。其實,香港和西方關於何明華的猜測,尤其是對其宗教動向的判斷並不符合實際情況。在基督教與共產主義相互競爭的時代裏,何明華超越了其自身身份限制與時代局限性,即使面臨傳教運動失手於共產主義運動的情景,即使身處殖民地的香港,他仍深切關注着中國社會發展與政治制度的方向。他對政治與宗教的認識趨向,完全迥異於其西方國家的同儕,他並未滑落到政治與宗教競爭“零和遊戲”中。在何明華看來,基督教在中國社會中的作用與價值,是不能因共產主義運動的成功而消失的。儘管共產主義佔有優勢,但基督教必須應對共產主義等思潮的挑戰,二者的競爭是必然選擇。基督教與共產主義都來自西方,它們在進入中國之後各自找到其延續的土壤,二者的競爭和衝突也繼續存在。何明華對此的態度是理性的,他認為共產主義給基督教帶來的並不衹是威脅與衝擊,也有幫助和提醒,共產主義應該是基督教的對手,而不是敵手。他沒有簡單的否定或盲目的反對,而是認真觀察和研究,他提出以共產主義為參照,反觀自己,查找自身的缺陷,積極吸收當中合理的思想資源,以尋求自身的改善。他希望基督教完全融入且滲透在中國社會裏,像一張隱形的網絡,與共產主義共存與合作。何明華對於二者可以合作共存的看法,與他早年接受基督教社會主義(Christian Socialism)的思想密切相關。青年時代的他積極投身英國基督教學生運動,該運動秉承基督教社會主義,追求公平與正義的理想,認為基督教及其道德是社會進步的主要動力。何明華深受基督教社會主義代表人物莫里斯(F. D. Maurice)的影響。作為基督教社會主義的發動者,莫里斯的主要見解是把基督教社會主義化、把社會主義基督教化。他相信基督教能夠為社會問題提供解決之道,並努力闡明人們所依靠的基督信仰的社會維度。 宗教的目的是努力提升個體、淨化社會,社會主Bishop Baker, “Bishop R. O. Hall Memorial Service,” 1st May 1975, Ronald Owen Hall Personal Papers.Deborah Ann Brown, Turmoil in Hong Kong on the Eve of Communist Rule: The Fate of the Territory and Its AnglicanChurch, p. 101.Deborah Ann Brown, Turmoil in Hong Kong on the Eve of Communist Rule: The Fate of the Territory and Its AnglicanChurch, p. 102.R. O. Hall, The Christian Movement in China in a Period of National Transition, Mysore: Wesley Press and PublishingHouse, 1938, p. 42.Guy H. Ranson, “The Kingdom of God as the Design of Society: An Important Aspect of F. D. Maurice’s Theology,”Church History, Vol. 30, No. 4 (Dec 1961), pp. 458- 472.
  • 166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Paul Monroe, “English and American Christian Socialism: An Estimat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 1, No. 1(Jul, 1895), pp. 50- 68.1957年是何明華擔任主教的 25周年銀禧紀念,當時的港督葛量洪爵士(Sir Alexander Grantham)這樣評價他:“在過去的二十五年(1932-1957)……何會督的所作所為和他的精神對於香港而言顯得尤為重要。我們在香港的人都要感謝他,感謝他所代表的,感謝基督精神令他為我們所做的,感謝他深深影響着無數人。正如我們所知,香港還遠不完美,但如果沒有何會督的影響力,香港遠不如今天。”此段評論正逢何明華訪華不久,由此可見訪華事件並未影響港督對其貢獻的肯定。Record of Episcopate of Bishop Ronald Owen Hall (1957-1960), Vol.4, HKMS94-1-12, Hong Kong Public Records Office.義則要求提升社會的整體幸福感,二者可以相互補充。 基督教社會主義和基督教學生運動的經驗,讓何明華對基督教與共產主義的關係持開放態度。結語1949 年,新中國成立,外籍傳教士相繼離開中國大陸。 1956 年,何明華主教應邀訪問內地,列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開幕式,且受到周恩來總理的家宴款待。這一事件不僅反映了1956年當時較為寬鬆的宗教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新中國初期共產黨人與基督教彼此相容接納的歷史鏡像,這一鏡像儘管在後來數十年中難以再現。此事件在當代中國史研究中不可忽視。透過一個“他者”來審視建立初期的新中國,是傳統研究者鮮有關注的歷史個案。這位“他者”不僅是一位西方人,還是一位深抱宗教關懷的基督教主教,這一雙重身份,使其親歷新中國大地後,對中共領導的新國家,有着充滿和諧的理性觀點。 這種非同尋常的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印證了 1956 年新中國對外包容性較強的歷史片斷。然而,此後不久,歷史走勢急轉直下,從和諧的春天,瞬間逆轉為寒冷的嚴冬,當局為排斥異己而鼎力奉行的社會“純潔”行動,不但令當日的宗教界驚愕不已,相信連遠在境外的“他者”亦始料未及。幸運的是,改革開放後,內地開始革故鼎新,走出嚴寒,我們纔能深度思考何明華1956年訪華之旅所產生的積極含義,並體會基督教與共產主義曾經相互契合又互相競爭的複雜關係,這恐怕也是一種歷史演進的“始料未及”吧。[ 責任編輯 陳超敏]
  • 167中華基督教教育會與《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請求認可辦法》[摘 要]“更中國化”是1920年代中國基督教教育界應對內外挑戰的共同主張。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之下, 1925年北洋政府頒佈《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請求認可辦法》,標誌着中國基督教教育正式贏得了在國家教育系統中私立學校的地位,然該《辦法》中部分涉及宗教問題的條款,引起了中國基督教教育界的極大爭議。作為中國基督教教育界的總協調機構,中華基督教教育會從一開始便參與其中,為爭取私立學校、宗教教育的地位而與政府不斷地交涉,最終在政府出面“解釋”後纔得以實現有限的“中國化”。該《辦法》的頒佈及其交涉過程顯示出“更中國化”與“更基督化”的糾葛,並將影響此後中國基督教教育的走向。[關鍵詞 ] 中國化 《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請求認可辦法》 中華基督教教育會中華基督教教育會源於 1877年上海傳教士大會成立的“益智書會”,後經多次改組, 1915年正式更名為“中華基督教教育會”,且成為中國基督教教育界的總協調機構。自晚清以來,基督教教育“中國化”便成為中國基督教教育界共同面對的主要問題, 1922年,巴敦調查團報告書更是直接提出了“更中國化”的主張,並成為此後中國基督教教育界應對“非基督教運動”、“收回教育權運動”的主要策略。1925年,北洋政府教育部正式頒佈《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請求認可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政府層面正式給予基督教學校合法地位,但對部分內容存在爭議。作為中國基督教教育界的總協調機構,中華基督教教育會從一開始便參與了該《辦法》的制定,並在該法令頒佈後及時作出回應,以引導中國基督教教育界作出正確的決策。筆者以《辦法》頒佈前後中華基督教教育會的具體表現為中心,以考察 1920年代中國基督教教育界對“更中國化”的渴望,以及當“中國化”遇到“基督化”挑戰時的糾葛。一、中華基督教教育會與《辦法》的頒佈1925年 11月 16日,在收回教育權運動的壓力之下,北洋政府教育部頒佈了《外人捐資設中華基督教教育會與《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請求認可辦法》*張龍平 作者簡介︰張龍平,暨南大學社會科學部副教授、歷史學博士。廣州 510632* 本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基金項目(項目號:11YJCZH231)的階段性成果。
  • 168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立學校請求認可辦法》,首次認可所有教會學校,並從法令上予以私立學校合法地位。其內容如下:查外人捐資設立學校,應與本國各私立學校一律待遇,前經本部於民國六年佈告第八號訂定中外人士設專門以上同等學校考核待遇法,於九年佈告十一號申明外人設立專門以上學校准照大學及專門學校各項法令規程呈部核辦。又於十年四月間,訂定教會所設中等學校請求立案辦法,通行各省遵照在案。近來此類學校向所在地之教育官廳商請立案者,日見其多,亟應重訂統一辦法,以資遵守。茲特規定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請求認可辦法六條,明白宣佈。自此次規定之後,所有民國六年佈告第八號,九年佈告第十一號,及十年四月間通行之教會中等學校請求立案辦法,均即廢止。一、凡外人捐資設立各等學校,遵照教育部所頒佈之各等學校法令規程辦理者,得依照教育部所頒關於請求認可之各項規則,向教育行政官廳請求認可。二、學校名稱上應冠以私立字樣。三、學校之校長,須為中國人,如校長原係外國之人,必須以中國人充負副校長,即為請求認可時之代表人。四、學校設有董事者,中國人應佔董事名額之過半數。五、學校不得以傳佈宗教為宗旨。六、學校課程,須遵部定標準,不得以宗教科目列入必修科。這項法令確立了外人學校的私立學校地位,並對外人學校的認可原則、學校名稱、校長與董事組成、學校宗旨和課程的設置原則等方面作出明確的規定。而事實上,在《辦法》公佈之前,中華基督教教育會與北洋政府教育部門、中國教育界一直保持密切接觸,以圖影響政府對於基督教學校的決策。 1923年,中華基督教教育會下設專門的“政府註冊委員會”,劉廷芳是其中重要成員,他利用在北京工作的便利條件,多次與教育部官員進行非正式的交談。1925年,教育會全國董事會成立,由於正處於“收回教育權運動”的高峰期,教育會倍感註冊一事為基督教學校急待解決的重大問題,於是在當年4月的年會上,教育會通過了一項決定,即“各基督教學校應儘快在當地或中央政府註冊,但基督教學校的特殊功能不應受註冊所影響”。 為回應總會的決議,華東教育會對華東區蘇浙皖三省的基督教中學作了一次調查,共發出109封徵求註冊意見的信件,結果收到 66封回覆,其中贊成註冊的有 48封,反對的有 5封,另外 13封表示還沒有決定。當年9月,劉廷芳與程湘帆、趙運文三人一同前往教育部,就註冊問題與教育部官員進行協商,受到教育部專門教育司司長的接見。通過交談,三人認為教育部官員對於近年基督教教育的情形很是隔膜,對基督教教育事業的概念也不以最近的事實為根據。有鑑於此,他們隨後共同擬定了一份《近年來基督教教育進步情形》的說帖,再次前往教育部,將此說帖遞交教育總長、次長、參事和司長。在這兩次會面當中,政府方面認為:“基督教學校若要請求政府註冊,必須遵守教育部公佈的條例。”而教育會則提出:“政府公佈的註冊辦法過於嚴厲,幾使基督教學校《外人捐資設立學校之認可辦法》,《教育雜誌》(上海)第十八卷第一號, 1926年 1月。The Educational Review, Vol. XVII, No. 3 (July 1925), p. 259.“Concerning Government Registration”,上海市檔案館:Q243-1-17,第44頁。
  • 169中華基督教教育會與《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請求認可辦法》沒有遵守的可能。基督教學校是完全以服務中國人民為目的,從事於基督教教育事業的西教士與中國基督徒都是以服務中國為大前提,此外,別無其他作用。至於請求註冊與遵守部令,實是今日一般基督教教育家的輿論所歸。不過政府公佈的辦法中,頗有礙難遵守之處,所以希望教育部將此項辦法酌量修正,以便遵守。” 程湘帆、趙運文離京之後,劉廷芳又以個人身份與教育部官員進行了幾次非正式會談。通過這幾次的直接會面,教育會將基督教教育界對於註冊的意見傳達予教育部,引起教育部人士對現行的註冊法令的反思。而恰在此時,劉廷芳認為“北京等處的基督教學校與西教士,近數月來,對於中國國家問題的態度與行動,頗在一般社會中,尤其是政界中,博得好感。雖然反對運動,對於基督教會、西教士、基督教教育事業大肆攻擊,但一般有思想的人們,因鑑於基督教教育當局,對於中國國家問題的宣言與態度,已不為反對運動的流言所動了”。 可見,在教育會的直接接觸和基督教界人士的間接影響之中,政府的態度開始軟化,於是纔有了後來《辦法》的頒佈。二、《辦法》頒佈之後各方的反應《辦法》公佈之後,中國教育界各方的反應不一。北京反基督教運動大同盟認為此項辦法過於寬鬆,對此大為不滿,並號召全國反對此項辦法,他們認為“此項辦法違反教育界的公意,過於偏向基督教學校,使基督教學校過於容易獲得政府的承認。一旦基督教學校獲得政府承認之後,人民對基督教學校的信仰益發加深,基督教學校的根基益發穩固,於是學校中的宗教宣傳永無休止之時,因此不能不反對教育部公佈的辦法”。 國家主義派的陳啟天認為:“我們要批評教部所定的立案辦法,先要明白教會學校立案的用意。自從收回教育權成個運動以來,一切教會學校,不但受了個大打擊,而且根本發生動搖。於是教會學校為保存他們自己的地位和服務教會學校的個人生活計,不得不想出一條急救法,便是向中國政府立案,取得法律上的資格以緩和反對的空氣。有人看破這種用意的急救法,是於教會學校極有利,而於中國極有害的,所以極力反對。從前中國要教會學校立案,他們不肯向中國政府立案,現在卻反要求立案了。他們要求立案的用意是在保全教會學校,中國政府允許他們立案的用意如果也是如此,我便極端反對。不過政府允許他們立案的用意如果是以立案的方法收回教會學校,我也相當的贊成。” 謝循初則認為:“教會學校在中國所以成為問題,全在中小學校上,中小學教育是國民教育,與國家前途關係太大,決非外人所能代庖的。今教部計不及此,衹規定各等學校認可的條件,而無一字道及不認可的辦法,是不啻對所有教會學校說‘你辦你的宗教教育,若你覺得沒有請求認可的必要,請不必來麻煩官廳!’還是一篇官樣文章,仍是一種敷衍的故技!離收回教育權差的遠呢!” 吳家鎮劉廷芳:《會長的使命──為註冊事致基督教教育界書》,《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第二卷第一期,1926年 3月。劉廷芳:《會長的使命──為註冊事致基督教教育界書》,《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第二卷第一期,1926年 3月。劉廷芳:《會長的使命──為註冊事致基督教教育界書》,《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第二卷第一期,1926年 3月。陳啟天:《評教會學校立案辦法》,《中華教育界》(上海)第十五卷第七期, 1926年 1月。謝循初:《教育部重訂外資學校認可新章》,《新教育評論》(北京)第一卷第三期, 1925年 12月 11日。
  • 170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則直接對謝循初的說法進行回應,指出:“愚意以為部令之‘各等學校’即包括中小學校在內,而各等學校,果能遵照此種辦法辦理,便可承認,否則不能承認,似無庸另定不認可之辦法也……要之教育部,因時勢之需要,遂有《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請求認可辦法》之規定,在吾人眼中視之,可謂於吾國教育主權之收回大有裨益。不過僅憑一紙公文,聊示限制,而不時行派員,實地考察,其結果或致於‘陽奉陰違’、‘奉行故事’,當不免於謝先生所云‘官樣文章’。”趙乃傳則認為:“教部前頒外資學校認可條例,關於中國人充任校長和董事,以及宗教不得列為必修科目,均已明白規定。那末,大家所反對的文化侵略和強迫信教,教部已有相當的限制,就目下的可能範圍而論,教部衹能如此。衹要它能實行它的監督職權,流弊自可逐漸減免了。” 舒新城認為:“政府對於教會學校立案辦法之規定,本不自今日始,不過教會學校置之不理而已。此次規定的辦法其效力如何,現在雖不能完全證明,但法令全部精神為收回教育權運動的輿論所激成卻無疑義。如規定立案必以中國人為代表,中國董事應佔半數,須遵照國家所頒各項學校法規請求認可等對於國權國法均曾注意及之,而不得以傳佈宗教為宗旨與學校課程須遵照部定標準之規定,亦曾注意教育與宗教分離之原則,不過‘不得以宗教科目列入必修科’一句中含有宗教科目可列為選修科之意義,殊足引起反對。然而即定此法令嚴格督率教會學校實施已非易事。”可見,中國教育界對此法令褒貶不一,反基督教同盟明確反對,國家主義派認為此法令於教會學校而言太過寬鬆,而其他教育人士則認為法令本身不成問題,如“於吾國教育主權之收回大有裨益”、“就目下的可能範圍而論,教部衹能如此”、“對於國權國法均曾注意及之,亦曾注意教育與宗教分離之原則”等。但中國教育界普遍對政府的執行能力表示懷疑,如“官樣文章”、“無一字道及不認可的辦法”、“嚴格督率教會學校實施已非易事”等。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又附加文告,申明其貫徹之決心︰“近查國內私立學校及外人捐資設立學校,往往不遵本部所頒之各等學校法令規程辦理,殊於教育前途影響甚巨。茲特剴切申明所有各種學校關於一切課程、訓育、管理事項,務須按照部章,不得擅行違異。如有故意違反者,無論已否經部認可,應即停辦,以重學制。”對此《辦法》,基督教界的反應也是不一的。程湘帆在《今日之基督教教育三大問題》中便指出當時基督教界所存在的情況:“政府鑑於民眾聲威,不敢姑息,特訂註冊條例,對外人捐資建立之學校嚴加取締,一則為保持國家教育主權,一則為保障教會學校中非信徒學生之信教自由。振振有詞。教會領袖態度,一部分堅持宗教教育為最大貢獻,教會辦學,何能買櫝還珠;而另一部分以為教會學校遵例註冊,雖不能強迫教授聖經課,而宗教仍有自由宣傳之可能。故主張不能一致。” 具體而言,基督教界的意見主要分為兩派,一派認為:“教會設學,既為華人謀利益,自應尊重中國主權,採取法定標準,而受政府監督指揮。”另一派則認為:“基督教學校有特殊功能,政府限制教授宗教,實在妨害基督教教育之特殊功能。”吳家鎮:《外資學校認可辦法與我國教育自主權》,《新教育評論》(北京)第一卷第八期, 1926年 1月 2日。趙乃傳:《教部取締私立與外資學校》,《新教育評論》(北京)第一卷第十二期, 1926年 2月 19日。舒新城:《收回教育權運動》,北京︰中華書局, 1927年,第 78頁。趙乃傳:《教部取締私立與外資學校》,《新教育評論》(北京)第一卷第十二期, 1926年 2月 19日。程湘帆:《今日之基督教教育三大問題》,《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第四屆年會報告》,上海市檔案館:U123-0-16,第152頁。《華東教育會之重要議案》,《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第二卷第四期, 1926年 12月,第 85頁。
  • 171中華基督教教育會與《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請求認可辦法》華人信徒更多是認同第一種看法,認為此項法令可以接受,不可錯過時機。教育會會長劉廷芳說道:“此項辦法,乃是基督教學校所能向政府獲得的,最有利益的承認條件……基督教學校一經政府承認之後,便在法定教育系統中,佔了一個永久的位置。至於畢業的學生,在資格方面也就沒有問題。外界對於辦理教育事業的西教士們,一切不公正的批評與譭謗,也將從此無形消滅,而收人才的障礙也從此掃蕩一空。所以基督教學校應當急起直追,不可錯過時機……關於強迫宗教教育的問題,鄙人以為應以這個問題本身效率,為取決的標準。假如強迫宗教教育是領導學生信仰基督教的最好辦法,那末,無論如何,我們不可放棄這個主張。假如在基督精神上或教學理論上着想,這並不是領導學生信奉基督的最好辦法,那末,雖無部定辦法,我們也當毅然決然的放棄我們的主張。” 教育會副總幹事程湘帆認為:“教育部官員和教育家是以幫助基督教學校的態度來頒佈這項法令的,這項法令要比以前的寬鬆很多,他們認為在教育中有宗教的地位,但反對強迫非教徒信教……政府人員對教會學校是友好的,他們對基督教教育感興趣,頒佈法令是為了使註冊成為可能,也更為容易,新的法令就是友好的表現。” 華中教育會會長兼華中大學校長韋卓民認為:“教部辦法六條,其第一至四條,固教育家所承認無置議餘地,其第五、六兩條仍然以宗教與教育為絕對不能合作。其誤會之原因,必由於雙方對於宗教觀念未能同意……目前之難關,不在信仰自由之有無,而在一般人宗教之觀念正確與否。使吾國當道與人民,對於宗教得真正瞭解,切實覺悟宗教無剝奪國性,引人出世之必要,其宗教自由之見解,當然根本上更變,其對於教會學校之態度,當更為寬大。”與華人信徒的觀點略有不同,傳教士們總體上認可這一法令,但對於第五及第六條後半部有關宗教教育的限制則表示難以接受。教育會副總幹事吳哲夫便對第六條表示不滿,要求修改,他在華東教育會年會上說:“俗話說‘尾上有針’,果然,針在尾上。基督教學校,至少是中級學校,註冊的困難,就在這一末。國中任何團體皆有對於該團體的子弟,設施一種宗教教育的自由權。若被取締,就是違反宗教自由的原則。在此項團體設立的學校內,所施的教育,不必完全與公立學校相同,凡願其子女受這種宗教教育的,皆應當允許,即將宗教課目列入此項學校的必修科目之內,也不為過……對於教育部禁授宗教科目的法令,不單違反宗教自由的原則,而且違反教育自由的原則。一般教育界所奉為權威的著名教育家門羅博士,也以為此舉與其他民治主義的國家教育趨勢不同。此項條例的末條為破壞教育權與宗教權,在此條例束縛之下,基督教學校已無註冊的可能,不得不對於本條表示不滿,要求修改。” 而燕京大學校長司徒雷登則在一封信中說到:“對於註冊問題,我已經訪問了一些教育官員,我確信這些法令代表了政府認可教育學校的誠意,而且也將促進中國教育家為堅持這些法令而反對那些批評。他們和我一樣確信在短期之內或在現有的條件下,是不會再有更寬鬆的法令出現了,但這並不代表政府就會認真貫徹執行這一法令……就我個人觀點,我認為教會學校不註冊也不會有什麼重大損失,他們照樣可以通過他們固有的價值繼續存在下去。” 之江大學校長費佩得(Robert Fitch)則認為北京政府的要求劉廷芳:《會長的使命──為註冊事致基督教教育界書》,《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第二卷第一期,1926年 3月。“College Conference Report”,上海市檔案館:Q243-1-18,第57頁。韋卓民:《關於教會學校立案之教育部新法令》,《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第二卷第一期,1926年3月。舒新城:《收回教育權運動》,北京︰中華書局, 1927年,第 89頁。“Extracts from a Private Letter for Dr. J. Leighton Stuart”,上海市檔案館:Q243-1-18,第 21頁。
  • 172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違背國際公例,違反宗教自由的原則,衹站在學生的立場上來看問題,而不顧及學生家長和學校設立人的看法。一些基督教會議和組織也對此法令發表意見。 1926年 1月,穆德會議對此法令作出評價:“基督教學校應作為私立學校的一部分,獲得政府的認可,在國家教育系統中佔有一席之地,但不得以犧牲基督教教育的特殊功用為代價。我們對政府的友好法令表示讚賞,總體上這些法令是寬鬆的,對學校的宗教工作保有自由的尺度。但我們對於第五條的含義不是很清晰,要求解釋,如果它的意思是學校的目標應是教育性的,而不對其他方面作出限制,如利用宗教實現上述目標,那麼教會學校就不難接受。對於第六條,困難很大,這將會給學校註冊造成障礙,我們很遺憾同樣的自由在其他國家被允許,他們衹要遵守最低的課程標準,甚至是有差異的,但在這裏卻不行,我們希望能夠改變。”1926年2月,基督教大學隔年會議對該法令也進行了討論,雖然沒有公佈“一致的結論”,但也對部分內容形成共識,包括:一、中外教育家都希望教會大學註冊。二、要儘快尋找華人校長和董事。三、大學最高目標是教育性的,因此各大學要採取一切措施去保持高效的教育標準。宗教與教育目標並不衝突,而是實現教育目標的重要手段,如果干預教會大學的宗教活動自由,將會損害其教育效率。四、對於有關宗教的兩款尚有很多的含義未明,應進一步尋求解釋。五、整個事情被中國人將教會學校看作外國學校而複雜化了,“我們不僅要應對政府的法令,而且要應對全國人民的民族情感”。因此,教會學校衹有自願的與政府教育系統發生聯繫,纔能為整個基督教運動作出貢獻。六、在目前的複雜情況下難以形成一致意見,各校要自己選擇自己最合適的方式,但唯一要求是要保持基督化特色。三、中華基督教教育會的反應與對策作為基督教教育界的代表,中華基督教教育會對此法令的反應也非常及時和積極,除了前述的一些個人看法外, 1925年 12月 29日,程湘帆和吳哲夫代表教育會給所有會員發出了一封公開信,闡述了教育會的基本態度。他們認為這項法令代表了教育部是以更為寬大的態度(LiberalAttitude)來對待教會學校的︰“第一,教會學校不再被看作外國學校,而是以私立學校的名義看待,基督教教育家已經為此付出多年的努力,我們對教部的決策表示讚賞,這將會給基督教學校與國家教育系統贏得良好的關係。第二,有關華人校長和華人董事的要求是較為寬大的決定,任何學校都可以遵守。第三,關於第五條,官方有必要進行解釋,按照我們的理解學校的宗旨應該是教育性的,應該在教育的範疇之內,而基督教學校的目標是發展學校的基督化品格,這就不能排除用宗教的手段去實現這個目標。第四,最困難的是第六條,我們必須真實的面對。在這一條並沒有限制宗教活動和自願的宗教教育,唯一的負面要求是限制宗教教育必修。” 在這種情“From Dr. Robert F. Fitch, President Hangchow Christian College”,上海市檔案館:Q243-1-18,第 112頁。Report of Conference on The Church in China Today: The Report of a Conference of Christian Workers with Dr. John R.Mott, Shanghai: National Christian Council of China, 1926, pp. 163-164.“Government Registration,” The Christian College in The New China: The Report of the Second Biennial Conference ofChristia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China, Shanghai: China Christian Educational Association, 1926, pp. 80-81.“From Sanford C. C. Chen & E. W. Wallace (December 29, 1925)”,上海市檔案館:Q243-1-18,第26-27頁。
  • 173中華基督教教育會與《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請求認可辦法》況下,教育會認為基督教學校可能採取的途徑有三種:一是拒絕註冊條款,讓學校和學生遭受損失;二是接受註冊條款,將宗教科目設為選修,這似乎違背了教育和宗教權;三是認識到政府的友好態度,總體上接受註冊條款,但要尋求對第五、六條進行解釋。 顯然,教育會傾向採用第三種方式來應對政府的註冊令。在此情況之下,由地方教育會開始,整個教育會系統都在商議如何具體應對,如何具體籌劃。1925年11月28日,“直隸─山西基督教教育會”執行委員會在北京召開會議,出席的人士包括燕京大學校長司徒雷登、教育會會長劉廷芳、教育部官員吳雷川,以及北京周邊地區各教會中學的校長、副校長,其主要議題是討論教育部的註冊法令。吳雷川在會議上逐條解釋了法令的含義,他表示,第六條實際上是為了中和第五條的,在教育部的早期討論中,很多人並不贊成第六條。而很意思的是,很多非基督教運動的人士也反對這一法令,原因是他們不想讓基督教學校受到政府的保護。吳雷川擔心如果不註冊,中國基督教教育的形勢將變得非常嚴峻。最後,“直隸─山西基督教教育會”以投票的方式決定是否按法令註冊,結果是全部贊成。 1925年12月2日,湖南基督教教育會執行委員會通過決議:(一)強烈讚賞教育部的行為。(二)由於教育是基督教學校的宗旨,因此第五條與基督教教育的目標並不衝突。(三)第六條也沒有甚麼嚴重的問題,教會學校教師的精神和品質是要讓整個學校產生基督化的氛圍,學校可以讓有能力的教師特別組織自願的聖經學習,我們要意識到此項工作的必要。1925年 12月 3日,華中基督教教育會執行委員會通過決議:(一)本會讚賞教部新法令在教會學校註冊問題上的進步和寬大,我們建議華中教育會所屬各校董事會認真考慮。(二)要求本會會長就宗教宣傳是教會學校的宗旨作出陳述,並呈交中華基督教教育會,以早作準備,避免各教會和地方教育會在討論新法令時產生誤解和偏見。1926年 2月 9日,華東基督教教育會執行委員會通過下列決議:(一)一九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教育部所頒之註冊條例,情摯而意周,本會無任榮幸。(二)本會重認下列之宣言:“教育部所定條例,若與基督教學校之特殊功用不相背違,各基督教學校皆宜立案。”(三)本會接受一九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教育部所頒佈之條例第一條至四條,以及第六條之前半部。並催促各校,即日實行。而同時又設法使管理學校之權,多移交於華人。“From Sanford C. C. Chen & E. W. Wallace (December 29, 1925)”,上海市檔案館:Q243-1-18,第26-27頁。“Abstract of Action Taken by Various Bodies with Reference to The New Regulations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forThe Recognition of Mission Schools”,上海市檔案館:Q243-1-18,第31-32頁。“Abstract of Action Taken by Various Bodies with Reference to The New Regulations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forThe Recognition of Mission Schools”,上海市檔案館:Q243-1-18,第29頁。“Abstract of Action Taken by Various Bodies with Reference to The New Regulations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forThe Recognition of Mission Schools”,上海市檔案館:Q243-1-18,第29頁。
  • 174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四)條例之第五條,及第六條,與私立學校之宗教自由,及教授自由違背。各校欲謀註冊之困難,以此為最。(五)本會建議:請中華基督教教育會,呈請中央教育當局,而本會則呈請華東各省教育當局,准華東各基督教學校列宗教為必修之一。(六)磋商未解決以前,在此新頒佈之認可辦法下,各校暫緩進行註冊事。(七)在此磋商時期中,學校之能接受條例第一條至第五條,及第六條之前半條者,須商訂暫行認可辦法。(八)各校對於此事最好能聯合進行,而同城同縣之學校,尤宜協力合作。1926年 2月 17日,中華基督教教育會高等教育組會議認為:“基督教教育機關本為中國的利益而設立,故凡為此種機關服務之人,必須遵照本地之法律。惟此機關是為教育中國子弟而設,而中國又為立憲的共和國,故我們主張教會學校應有宗教的自由。” 因此,他們建議:(一)我們催請基督教教育機關,從速實行一九二五年十一月,中國政府所公佈之《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認可辦法》之第一、二、三、四條及第六條之前段,愈速愈佳。(二)由中華基督教教育會選送代表各方面意見者五人,赴教育部,非正式陳述基督教學校願意註冊的意思及當前的困難,並商榷解決辦法。(三)基督教教育機關中,凡有覺得能遵照一九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國政府所公佈之《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認可辦法》請求立案者,聽便。會後,教育會執行委員會任命朱經農、程湘帆、樊正康、葛德基、吳哲夫、費佩得等六人為向教育部請願的代表。1926年 3月,該請願委員會在上海開會,認為:“第五條原文之意消極,不足表現基督教教育精神,擬請加以解釋,或由基督教學校擬定教育宗旨,請求認可。”於是,推舉朱經農、程湘帆二人負責起草基督教學校的教育宗旨。朱、程二人認為“茲事體大,非集思廣益,難於收效”,於是擬定教育宗旨草案,徵求基督教教育界的意見。 但當這一切都準備就緒時,由於北京的政局混亂,再加上自當年的4月後教育部已無負責的教育總長,故司徒雷登建議推遲請願計劃。1926年 5月,中小學教育組在年會期間提出下列議案:(一)本會贊同高等教育參事會通過之學校註冊案。(二)本會贊成高等教育參事會通過選派特別委員到教育部作非正式交涉之議案,並建議請該委員會斟酌採用以下列款之一,作為部案第五條之替換或修正條文。1、學校不得干涉宗教自由;2、學校不得強人信仰任何宗教;《華東教育會之重要議案》,《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第二卷第四期, 1926年 12月。“To Ely (March 23, 1926)”,上海市檔案館:Q243-1-18,第 46頁。劉廷芳:《會長通函──為解釋部令第十六號第五條事》,《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第二卷第三期,1926年 10月。“To Ely (March 23, 1926)”,上海市檔案館:Q243-1-18,第 46頁。《中華基督教教育會之徵求意見》,《教育雜誌》(上海)第十八卷五號, 1926年 5月。“To Ely (March 23, 1926)”,上海市檔案館:Q243-1-18,第 46頁。
  • 175中華基督教教育會與《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請求認可辦法》3、學校必須有真正的教育宗旨;4、學校必須有真正的教育宗旨且不得干涉宗教自由;5、學校宗旨不得違反宗教自由。(三)中華基督教教育會之董事會將學校立案問題,徹底地宣佈國內外基督教團體。1926年 5月,中華基督教教育會董事會年會期間,通過了下列議案:“基督教教育機關本為中國的利益而設,理應遵照中國之法律條例。中國憲法既確定絕對的信仰自由,則其法律條例不能違此根本原則。基督教教育機關大概皆主張學校,惟少數基督教教育家,對於教部一九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所頒佈之《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認可辦法》第五條與第六條後段之意義尚不甚明瞭。”因此,他們提議:(一)譴派代表到部非正式陳述基督教學校願意註冊的意思及當前的困難,並磋商解決辦法。(二)催請基督教教育機關,從速實行一九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國政府所公佈之《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認可辦法》第一、二、三、四條及第六條前段,愈速愈佳。(三)基督教教育機關,凡能遵照一九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國政府所公佈之《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認可辦法》請求立案者,聽便。由此來看,中華基督教教育會的整體考量是:大體上接受北洋政府的《辦法》,並尋求政府對所涉宗教條款進行修整、解釋,而各校是否註冊,由各校自行決定。教育會將這一切佈置完畢之後,便委託在北京的劉廷芳與教育部吳雷川等人,籌備請願委員會進京與政府協商之事。 6月 22日,任可澄到任接管教育總長,而在 6月 28日,在請願委員會尚未赴京之時,劉廷芳便以個人名義向教育部提交了尋求解釋的呈文。其原因按照劉廷芳的解釋是:第一,“部中友人,勸我從速地正式呈請解釋,以便由原擬定該六條部案之職員,可以作正確的答覆”。第二,“凡教育界中外友人,對於教育事業負責,而且識見素為敝人所欽佩者,皆贊成從速請求解決”。第三,中華基督教高等教育參事會將於 7月 15至 20日舉行年會,若在年會之前得到教部解釋,該參事會就有重加討論的機會。第四,燕京大學董事會委派劉廷芳赴美籌商公務,他希望在出國之前得到正式的解釋。教育部很快便作出了回應。 1926年 7月 6日,教育部公佈第一百八十八號部批,專門對劉廷芳的呈文進行解釋:據呈稱:《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認可辦法》第五條,是否專就宗旨立言,與信教及傳教自由不相抵觸?請求解釋等情。查該項辦法第五條,係言設立學校,當以部定教育宗旨為宗旨,在校內不應有強迫學生信仰任何宗教或參加宗教儀式之舉,於信仰及傳教之自由並無限制。劉廷芳:《會長通函──為解釋部令第十六號第五條事》,《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第二卷第三期,1926年 10月。劉廷芳:《會長通函──為解釋部令第十六號第五條事》,《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第二卷第三期,1926年 10月。劉廷芳:《會長通函──為解釋部令第十六號第五條事》,《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第二卷第三期,1926年 10月。《教育部批第一百八十八號》,《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第四屆年會報告》,上海市檔案館:U123-0-16,第142頁。
  • 176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部批公佈之後,劉廷芳曾有一份聲明,稱:“此次請求教部解釋註冊辦法第五條,是敝人用大學教授之私人資格,不但和教育會之董事會、參事會絲毫不相關係,就是與特派專辦此事之委員會的工作,以及執行幹事之任何計劃,亦絕無妨礙。” 儘管如此,由於部批是在教育部刊行的《教育公報》上公佈,與一般文告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因此,部批所針對的是整個法令的解釋,對整個基督教教育界都同樣適用,而不僅是對劉廷芳的個人答覆。而且,就部批的內容來看,它與教育會中等教育組5月份對基督教教育宗旨的建議性替代條款大略相同,所以部批的解釋可以看作是對教育會的間接回應。自此之後,教育會的請願委員會也沒有再就此事與政府進行溝通,教育會與北洋政府的交涉暫告一段落。在教育會與政府進行溝通的同時,一些教會學校和在華的差會也表達了他們對法令的意見。美部會海外傳道會的幹事思傳(W. E. Strong)在獲知政府應劉廷芳的要求對法令作出了新的解釋之後,在 9月 15日給吳哲夫的信中說道:“我非常高興得知這一消息,並發現政府的聲明很適合傳教士的觀點。我們應該掃除基督教學校合法化的一切障礙,清除一切疑問和衝突。劉廷芳的外交才能使得我們相信華人信徒有能力解決這些問題。” 倫敦會中國總會在1926年的年會中就指出:“這些政府法令比以前政府所公佈的要令人滿意得多,儘管還有一些困難存在……我們歡迎中華基督教教育會關於向北京政府派遣請願團表達基督教學校期待註冊的要求,但同時也要坦白我們的困難,尋求解決的方法。”他們決定接受政府法令,但在第五、六條得到滿意的解決之前,倫敦會將不鼓勵目前所屬學校註冊。 美國長老會登州傳道會在 1926年 5月的年會上也討論了註冊問題,他們一致認為應該註冊,但目前時機不對,因為教會學校的學生還沒有取得進入公辦學校學習的資格,教會學校的畢業生也沒有取得公民權,所以他們期待政府有更適合的法令出臺。 1926年 6月 16日,齊魯大學董事會通過決議:本校建立的目的是服務中國,這就要求我們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我們相信教會大學應該向政府註冊,但不得妨害教會大學所能作出的特殊貢獻。在目前政府法令當中的第五、六條還有一些不太確定的因素,因此我們建議:1、贊成中華基督教教育會有關尋求政府解釋的決定。2、贊成本校有關執行法令前四條和第六條前半部的決定。3、在不損害本校基督教化目標的前提下,授權本校管理委員會開啟必要的註冊準備。1926年 4月 13日,燕京大學托事部在紐約通過決議:“由於政府法令第五條與本大學章程第二條有關本校宗旨的描述相差無幾,本會贊成本校向教育部註冊的決定。” 由此可見,在華辦學的實體差會和教會學校在註冊的總體態度上是一致的,都認為基督教學校最終必須註冊。但具體上是否按照北京政府的法令註冊,則態度各異,它們或註冊或不註冊,或有條件地註冊,這種若即若離的態度使教育會任何一致性的決定在這些辦學實體面前都顯得蒼白無力,因為他們的態度劉廷芳:《會長通函──為解釋部令第十六號第五條事》,《中華基督教教育季刊》(上海)第二卷第三期,1926年 10月,第 12頁。“W. E. Strong to E. W. Wallace (September 15, 1926)”,上海市檔案館:Q243-1-18,第111頁。“Government Registration of Schools”,上海市檔案館:Q243-1-30,第293頁。The Educational Review, Vol. XVIII, No. 4 (Oct 1926), pp. 562-563.The Educational Review, Vol. XVIII, No. 4 (Oct 1926), p. 562.The Educational Review, Vol. XVIII, No. 4 (Oct 1926), p. 562.
  • 177中華基督教教育會與《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請求認可辦法》纔是其學校註冊命運的最終決定者。然而,這些辦學實體也沒有將教育會拋棄,事實上,很多差會和學校都把教育會當成與政府直接溝通的工具,特別是那樣態度不明朗的學校,更是將尋求政府進一步解釋的希望放在了教育會的身上,這就使得教育會看似責任重大,實則可供發揮作用的範圍很小。1926年 10月,廣州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公佈了《私立學校規程》、《私立學校校董會設立規程》和《私立學校立案章程》,對基督教學校的私立地位再次作出明確的規定。如《私立學校規程》第一條“凡私人或私法團設立之學校,為私立學校;外國人設立及教會設立之學校均屬之”;第八條“私立學校,不得以外國人為校長;如有特別情形者,得另聘外國人為顧問”;第十條“私立學校一律不得以宗教科目為必修科,亦不得在課內,作宗教宣傳”;第十一條“私立學校,如有宗教儀式,不得強迫學生參加”。 《校董會規程》第十三條“外國人不得為校董,但有特別情形者,得酌量充任,惟本國人董事名額,須佔多數,外國人不得為董事長,或董事會主席”。 日後,南京國民政府大學院對這兩項規程進行了修正,但內容變化不大。 1927年11月19日,北京政府教育部對1925年的《外人捐資設學法》也進行了修正,主要是針對第三、五、六條,第三條改為“學校之校長,須為中國人,如校長原係外國人者,必須改推中國人為校長,即為請求認可之代表”;第五條改為“學校不得施用宗教儀式,並不得以傳佈宗教為宗旨”;第六條改為“學校課程,須遵照部定精神,不得以宗教科目列入課程之內”。 就法令條文而言,這些新的政府法令對於教會學校的註冊要求要比原先的規定更為嚴格。與不斷變動的中央政府的教育政策相比,此時不少地方政府,如廣東、湖南、湖北、江蘇、浙江、河南、奉天、上海等省市,也有自己獨立的一套對待教會學校的政策,不僅有別於其他地方,就是與中央政府也有所不同,例如《湖北省取締外人設立學校條例》、《漢口取締私立學校條例》、《湖南取締私立學校辦法》等,當中最為突出的是浙江。 1927年 6月,浙江省教育廳公佈新擬定的《私立學校規程》,在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的基礎上增加三條。 1927年6月8日,浙江省教育廳通過《收回外人所辦教育事業辦法案》,其中第一條是“在浙江省境內外人所辦教育,無論屬諸個人或團體,均應於一九二七年九月一日以前,移交省政府或有中華民國籍之人民,或浙江省政府承認之中華民國籍貫人民所組織之團體接辦”;第四條“外人或外人團體,自經移交後,亦得以精神物質,輔助該機關之發達,惟不得擔任董事及校長職務”。 這兩條顯然與中央政府的規程不一致,其重點有二:第一、中央政府規程規定衹有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廳纔有接收資格,任何個人和團體不得接收,而浙江省卻把個人或團體納入在內;第二、政府規程沒有規定外人或外人團體不得擔任董事,而浙江省卻限制外人擔任董事。可見,某些地方政府的註冊法令要比中央更為嚴苛。有鑑於地方與中央法令的不一致,1927年7月12日,中華基督教教育會向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呈文尋求中央解釋。 7月 23日,教育行政委員會批示第三十四號作出正式解釋:《私立學校規程》,《大學院公報》(南京)第一期, 1927年。《私立學校校董會規程》,《大學院公報》(南京)第一期, 1927年。《私立學校條例》、《私立學校校董會條例》,《大學院公報》(南京)第三期, 1928年。“Regulations Governing Application for Recognition of Schools Established and Financed by Foreigners,” TheEducational Review, Vol. XX, No. 1 (Jan 1928), p. 107.《青天白日旗下之江浙皖教育行政》,《教育雜誌》(上海)第十九卷第一號, 1927年 6月。《浙江:教育權之限期收回》,《教育雜誌》(上海)第十九卷第七號, 1927年 7月。
  • 178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本會對於收回教育權無沒收財產之意,至於接收私立學校亦須經教育行政機關體察情形核定認可,非團體或個人可以任便接收,方法程序亦當根據政府所頒規程辦理。最近本會對於此事業經規定,凡私立學校並其中之教會及外人設立學校准予照章立案繼續維持,各界人士及私立學校學生不得藉口收回教育權任意破壞者,由各省教育廳佈告一體知照有案,毋庸鰓鰓過慮。正是因為大政府和小政府都有如此眾多不同的註冊要求,使得各地的基督教學校不知如何是好,也不知該採用哪個法令向哪個政府註冊。在這種情況下,不少的基督教學校都採取擱置觀望的態度,期待能有穩定的政府推出穩定的方案,以作穩定的註冊依據。例如美國北監理會在1927年討論註冊問題時就指出:“我們贊成在不妨礙基督教宗旨的情況下註冊,但鑑於目前的中國中央與地方政府註冊方案的混亂,我們建議推遲監理會學校的註冊,直到形勢穩定。” 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實現形式上的政令統一,在此大背景下,大學院頒佈了新的《私立學校條例》,並知照各省貫徹執行。國民政府日後也多次對此條例進行修正,如1933年教育部頒佈的《修正私立學校規程》,其中第六條“外國人不得在中國境內設立教育中國兒童之小學”;第七條“外國人設立之私立中等以上學校,須以中國人充任校長或院長”;第八條“私立學校不得以宗教科目為必修科,及在課內作宗教宣傳。宗教團體設立之學校內,如有宗教儀式,不得強迫或勸誘學生參加。在小學及其同等學校,並不得舉行宗教儀式”;第十四條“校董會有特別情形者,得以外人充任校董,但名額至多不得過三分之一,其董事長,須由中國人充任”。 雖說這是對外人設學的層次和宗教教育的限度進行了修正,但對教會學校總體定位並沒有多大的改變。所以說,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統一全國,頒佈《私立學校條例》,預示着基督教教育能夠以合法的形式進入國家教育系統,初步實現了法令層面的基督教教育“中國化”。結語從《辦法》頒佈前後中華基督教教育會的反應與交涉過程來看,“更中國化”與“更基督化”的糾葛貫穿着基督教教育“中國化”的始終。對國家而言,基督教教育“中國化”是以政府法令的形式,將基督教學校納入私立學校的範疇,而與其他私立學校無異,並不考慮基督教學校的宗教特色所在。對基督教界而言,他們期待的“中國化”是在保持基督教特色的情況下進入國家教育系統。所以,共性在於“中國化”,分歧在於“基督化”。當“中國化”與“基督化”相遇,而又互不相讓的情況下,妥協便成為雙方最終的必然選擇,宗教課程選修便成為雙方採取的一種調和折中、化解矛盾的理想方法。這種形式的“中國化”,算是一種有限的“中國化”,既照顧到了雙方的形式需要,也迎合了社會大眾的胃口,可謂“雙贏”。此後,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基督教學校既是國家權勢主導下的學校,也是差會勢力主導下的學校,這一“怪胎”恐怕就是這種有限“中國化”的後遺症。對於中華基督教教育會而言,它所能做的、且已經做的衹能是替中國基督教教育界發聲,為在“中國化”大趨勢中爭取一絲絲“基督化”,餘下的便交由各基督教學校自行決定,這是由中華基督教教育會的性質與立場決定的。[ 責任編輯 陳超敏]上海市檔案館:Q243-1-18,第 69頁。The Educational Review, Vol. XIX, No. 3 (July 1927), p. 290.《私立學校規程》,《中華教育界》(上海)第二十卷第五期, 1933年 11月。
  • 179澳門與廣東長者教育之比較與 示[摘 要] 澳門與廣東地區已進入老齡化的社會,舉辦和發展老年教育即為應對此問題的策略之一。兩地長者教育時代背景相同,以建立學習型社會為教育理念,辦學宗旨皆以老為本,但同樣把老年教育視為休閒教育。然而,兩地長者教育亦有相異之處,如辦學主體大相徑庭、區域發展存在差異、教育難點截然不同等。在澳門方面,其依託高校舉辦老年教育、以政府為主導的經費籌措機制,可供廣東借鑑;而廣東地區豐富的老年教育理論和經驗,制度引領依法管理老年教育事業,同樣值得澳門參考。[關鍵詞 ] 澳門 廣東 老齡化 老年教育 長者教育長者教育(內地稱之為“老年教育”)是終身教育的最後階段, 它既是老年福利的主要部分和社會公益性事業,也是老齡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筆者對澳門、廣東兩地長者教育的實際情況探賾索隱,比較了兩地長者教育的相同與不同之處,對值得兩地互相借鑑的做法略陳管見,並分析長者教育發展的共同機制。一、澳門與廣東長者教育的相同之處(一)作為解決老齡化社會問題的對策據聯合國定義,年齡在 65 歲及以上人士(下稱長者)佔總人口比例達 7%,表示該社會已步入老齡化;若長者比例達到14%,已成為老齡社會;若超越20%,則界定為超老齡社會。環視全球,人類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舉辦和發展老年教育,是應對老齡問題的策略之一。 澳門和廣東兩地的長者教育即於這樣的時代背景下應運而生。澳門與廣東長者教育之比較與 示楊源哲 作者簡介︰楊源哲,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法學博士生。北京 100088老年教育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老年教育是指對老年人進行教育的一切形式和活動,筆者探討的則是狹義的老年教育,即以老年人為對象所實施的學校教育。2014年6月17日民政部印發的《2013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13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為 20,243萬人,佔總人口的 14.9%;老年學校 5.4萬所,在校學習人員 692萬人。‧ 青 年 園 地 ‧
  • 180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澳門採用聯合國 65歲以上為老年人的標準。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的統計,澳門長者比例於1981年已達7.7%,表明澳門已經步入老齡化;根據人口預測,2021 年長者數目將增至 8.6 萬人,佔總人口 15.1%,表明澳門將進入老齡化社會;而 2031年澳門將進入超老齡社會。根據2011年的人口普查,澳門人口共55.25萬人,65歲以上人口達39,964人,佔總人口的 7.2%。“扣除在澳門居住的外地僱員及外地學生,本地長者人口比例為 8.2%。最新的人口預測亦指出未來人口老化情況會進一步加劇,長者比例在2031年達22.4%,澳門有很大機會成為超老齡社會,人口老化情況難以逆轉”。 從長者的教育程度來看,69.8%為小學教育或以下程度;12.5%為初中學歷,有4,980 人;10.9%為高中學歷,有4,352人;6.8%為高等教育學歷,有2,719 人。針對日益嚴重的老齡化問題,澳門特區政府從容不迫,積極應對,如成立社會工作局老人服務中心;增加社會福利的資金投入,加大對老年人的關懷力度;建立社會保障基金,保證敬老院的正常運轉和援助社會上有困難的老年人;向全社會老年人發放敬老金(2014年的金額為每年澳門幣7,000元)、老人優惠卡等。特別是為了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促進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 1999年在澳門理工學院設立“長者書院”,大力發展長者教育事業。隨着社會經濟穩定發展,澳門特區政府把老年教育作為一項社會福利予以重視和支持,向巿民宣傳終身學習理念,鼓勵長者通過學習提升文化素質。廣東省自 1996年起也步入老齡化社會。 201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為 1億 644萬人,其中老年人口(60歲以上)佔1,135萬人。 為了解決老齡問題,廣東政府不遺餘力地推動老年教育事業發展。據不完全統計,廣東全省已有老幹部大學 105所,在讀學員 83,856 人,結業 262,409 人次;老年大學 107 所,在讀學員  41,826人,結業 32,594人次;社區老年學校  484 所,在讀 98,473 人,結業 53,939人次。全省老年學校在讀學員共 224,155人, 60歲以上老年人入學率為 1.97%。(二)建立學習型社會的教育理念美國、日本、新加坡和歐洲等國家的經驗表明,發展“第三年齡”教育有利於實現老年人的繼續社會化。 1973年,法國首開老年大學的先河,從此老年教育事業在全球蒸蒸日上。日本政府於 1988年在文部省設置了“終身學習局”,於 1990年頒佈了“終身學習振興法”。正是在全新的社會發展理念指導下,美國政府提出了教育發展的四大戰略,其中,第三項戰略是“美國變澳門統計暨普查局:《人口老化的趨勢與挑戰》,澳門︰統計暨普查局, 2014年,第 8頁。李偉:《關於建立政府對老年教育經費長效投入機制的思考》,2009年 4月 7日, http://www.shanghaigss.org.cn/news_view.asp?newsid=5980, 2014年 11月 2日。廣東統計信息網︰《2013年廣東人口發展狀況簡析》,2014年3月20日,http://www.gdstats.gov.cn/tjzl/tjfx/201405/t20140521_141960.html, 2014年 11月 2日。根據2014年8月廣東省各地老齡辦所報數據統計而得。個別地方如佛山市老幹部大學同時又掛老年大學牌子,衹統計為老幹部大學。在國外,人們習慣將人生的歷程劃分為四個相繼的年齡期:兒童及青少年期、職業及謀生期、退休期和依賴期。“第三年齡”指的就是退休期。“第三年齡教育”即為了不斷提高退休老年人的生活品質和生命品質,而對60至74歲的年輕老年人進行新知識和新技能方面的教育。“第三年齡教育”從生命和學習的角度,開發老年人的智力和能力,將其納入終身教育體系,為他們能夠從事符合時代要求的社會活動提供方便。其教育宗旨在於通過老年教育,使老年人適應退休所帶來的變化;提供適應社會發展、參與社會事務的新知識;提高精神生活品質,促使老年人通過老年教育實現自我發展、自我完善。
  • 181澳門與廣東長者教育之比較與 示成人人學習之國”,第四項戰略是“把社會變成大課堂”。美國在聯邦老齡管理局的資助下,建立了各種形式的老年大學,開展老年教育。韓國政府也於1997年將社會教育法修訂為“終身學習法”,老年大學比比皆是。加拿大在正規大學增設老年研究中心。英國成立了全國第三年齡大學學會,其分支機構遍佈全國。澳門和廣東舉辦和發展長者教育,正是基於終身教育的理念,在不斷汲取發達國家第三年齡教育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逐步發展。如 2007年澳門特區政府施政報告提到的其中一項目標,是“整合社區教育資源,塑造終身學習風尚”,關於長者教育的政策,施政報告中更明確地指出:“將大力推動老有所學、老有所為的長者學習計劃,資助民間服務機構開辦長者書院,支援及鼓勵長者服務機構開辦各類長者繼續學習活動,以豐富及提升老年的生活品質。”終身教育、學習型社會是 20世紀最科學的教育思潮。 20世紀 60年代,法國著名學者保羅‧郎格郎率先提出了終身教育的理論,該理論顛覆了過去“教育期─勞動期─退休期”的人生軌跡。1971年,美國白宮老年會議提出,教育將成為老年人獲得豐富而有意義的生活的途徑之一,是幫助他們發展潛力、改善社會資源的一種手段。當時被譽為“老年教育之父”的密西根大學教育學教授霍華德‧麥克拉斯基在白宮老年會議上強調,要重視老年人的學習需求。 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學會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報告指出,學習不是少數精英分子的特權,也不是某個特定年齡階段的專利品,而是全體國民一生中都享有的基本權利。人們之所以需要活到老學到老,其原因是:第一,知識更新日新月異,科技進步一日千里,現有知識每年在以10%的速度更新,老年人原先掌握的知識隨着年齡的增長而陳舊,經濟時代知識的更新步伐明顯加快,老年人需要不斷更新知識,完善自己,以適應社會發展的新需求。第二,知識爆炸,新的科學知識和新的人文知識如雨後春筍般湧現, 老年人再也不能像過去那樣憑着青少年時期的“十年寒窗”而一勞永逸,老年人需要不斷吸收新的精神食糧,掌握新的大量知識,纔能融入不斷發展的社會中,並參與社會事務。例如:如今對電腦、智慧型手機、微信、淘寶等新事物不熟悉的老人將會與社會脫節,逐漸被邊緣化。“在農業經濟時代,衹要在7- 4歲接受教育(相當於小學教育)就足以應對人一生在工作上所需;到工業經濟時代,求學時間擴大到 5- 22歲;而在信息社會、知識經濟時代,每時每刻都需要學習……因為,社會的競爭已經從原先的大魚吃小魚的時代,逐步演變為快魚吃慢魚、聰明魚吃呆板魚、創新魚吃守舊魚的時代”。(三)以老為本的辦學宗旨兩地長者教育均從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出發,在辦學地址的選擇、課程內容的設置、教學方法楊德廣:《美國老年教育的發展及啟示》, 2013 年 3 月 26日, ht tp: / /www.shlndx.com/Content .aspx?id=708&cid=3&scid=23,2014年10月26日。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一項研究顯示:信息通信技術帶來了人類知識更新速度的加速。在18世紀,知識更新週期為80至90年;19世紀至20世紀初,縮短為30年;20世紀60至70年代,一般學科的知識更新週期為5至10年;而到了 20世紀 80至 90年代,許多學科的知識更新週期縮短為 5年;進入 21世紀後,知識更新週期已縮短至 2至 3年。英國技術預測專家詹姆斯‧馬丁的測算結果顯示︰人類的知識在19世紀是每50年翻一番;20世紀初是每10年翻一番;20世紀 70年代是每 5年翻一番;而近 10年大約每 3年翻一番。高志敏、蔡寶田主編:《社會轉型期成人教育、終身教育研究》,北京: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 2007年,第 52頁。
  • 182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的運用、教師的配備和課時的安排上,均需尊重老年人的現實需要,考慮老年人的生理基礎和身體狀況。在長者書院的籌備階段,澳門理工學院在社會工作局的協助下,向多間老人中心及院舍的1,500多位長者進行了問卷調查,瞭解他們的需要、喜好、學習興趣,以便在此基礎上進行針對性地課程設置工作。開展教學活動時,強調醫護人員陪同,學校提供醫療、中醫、社會援助、法律諮詢、心理諮詢、營養諮詢等服務。“長者書院老年人在多種慢性老年疾病的患病率上均低於社會老年人,比較明顯的是糖尿病的患病率大大低於社會老年人。同時,在休閒活動內容選擇和體育活動項目的選擇方面,長者書院老年人的技術性、主動性均優於社會老年人。這與長者書院課程體系中關於營養保健、體育運動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對指導其學員提高生活品質有較多的幫助不無關係”。廣東的老年教育也強調以老為本。如深圳市2001年成立第一所老年大學,現有20所老幹部大學、 57所老年大學、 340所社區大學、 622個設有老人學習場所的社區,老年大學幾乎覆蓋深圳每個街道社區,實現老年大學全覆蓋,構建起區、街道、社區“三級聯動”辦學體系,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點面結合、全面開花”的良好局面。東莞市 32個鎮(街)均建有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及新莞人服務中心,它們承擔了部分對當地老年人的晚年教育事宜。東莞市老幹部大學設備較好,教室均有空調,舞蹈、太極、瑜伽課室裝有牆鏡,鋪設專用膠地板;多媒體教室有專用音響,教學頗有特色。該校還制定了《大學章程》、《教師聘用與管理制度》、《學員守則》、《財務制度》等,強調以老為本,一切從老年人的實際情況出發。東莞鄉鎮設有“老少活動中心”,週末開放給青少年活動,星期一至星期五用作老年教學場地。(四)長者書院與老幹部大學備受重視澳門長者教育首推澳門理工學院長者書院。它最初開設8門課堂課程、9項活動課程,3年後迅速發展到 21門課堂課程和 21項活動課程,包括語言科技、藝術、健康教育等內容。廣東老年教育呈現出省市老幹部大學一枝獨秀的趨勢。省市兩級老幹部大學辦得較早,在廣東老年教育中相對正規一些。廣東省老幹部大學作為全省級別最高的老年學校,教學最為規範,編制、學制、課程體系、師資、行政管理等都已經建章立制,管理有條不紊。市級的老幹部大學教學管理也是按部就班,有序推進。如東莞市老幹部大學現開設28門課程,63個教學班,學員達到 2,000人;肇慶市“老幹部職工大學”(該校定位為正科級事業單位,定編 7人,在全省老年教育事業中開了先河)學制 3年,設 7個系、 37個專業、 73個教學班,管理得有聲有色。(五)互教互學能者為師澳門長者書院根據學員隊伍的實際情況,讓一些有一定教學水平的學員參與教授課程。學員可以當老師,這在普通教育中難得一見。廣東如東莞市、肇慶市等地的老年大學,在學員中普遍實行“能者為師”制度,互教互學,教學相長。(六)共同缺陷──將老年教育視為休閒教育包括澳門、廣東在內的中國各地的老年教育,最初的價值定位為豐富老年人文化生活,這也是中國老年教育實踐的主導理論──康復理論──的產生背景。該理論認為,老年人已經操勞忙林韻薇等編:《澳門理工學院長者書院與澳門社會老年人生活品質的比較:一個縮小老年人體育的視野》,《體育學刊》(澳門)2011年第 2期。
  • 183澳門與廣東長者教育之比較與 示碌了大半輩子,步入晚年後繼續參加的教育活動應該以“康樂、休閒”為核心,教學內容應以組織開展輕鬆愉悅的文體活動為主。不少學者認為,人類的各個年齡段中,衹有老年人不再從事生產勞動,通過社會提供的養老保險來享受晚年,老年教育應以不斷引導老年人提高休閒的水平和質量為己任,故此便得出了“老年教育衹是休閒教育”的觀點。它直接導致了老年教育片面強調老年人自身素質和個體生活品質的提高,強調“老有所樂”,忽略“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近年,一些老年教育的教學內容多為書畫、曲藝、養生操等傳統“老三樣”,停留在為老人提供休閒、娛樂和健康教育的定位上。這些寫字作畫、唱歌跳舞的文化活動,充其量衹達到老年人老有所樂的最低要求。這種將老年教育視為休閒教育的理論和實踐,與真正意義上的終身教育判若雲泥。老年教育萬變不離其宗,其發展需要遵從教育的一般規律,作為終身教育的終極階段,它仍然屬於“教育”的範疇,本質在於教育性,需以課堂教學為主,培養、開發學員智力。二、長者教育︰澳門與廣東的各自特色(一)大相徑庭的辦學主體澳門主要是由澳門理工學院的長者書院舉辦老年教育。該長者書院是澳門第一所、也是最主要的一所長者學位高等教育機構。另外,一些民間長者服務機構也開展了各種不同類型的長者繼續學習活動。廣東老年教育辦學主體以黨委老幹部工作部門為主。廣東省老幹部大學是全省最大的老年學校,由省委組織部和省委老幹部局直接領導。目前,各市老年教育在政策、理論上涉及教育、發展和改革、財政、人力社保、民政、老齡工作、組織、老幹部局等多個職能部門,但實際運作基本以實行“黨委領導,離退休幹部辦學,老幹部局代管”的管理體制。一些社區的老年學校如東莞東泰社區老年大學歸市文化局主管。除湛江市老幹部學校由教育局和老幹部局共管外,其他地方的教育部門都不管老年教育。(二)區域發展差異澳門由於地域狹小,交通發達,所以全境長者教育發展比較平衡。而廣東全省老年教育區域發展不平衡問題較為明顯,各地老年教育事業發展情況參差不齊,廣州、深圳等地老年教育事業走在廣東乃至全國的前列,也有一些地方落後於全國的平均水平。老年教育的發展受到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 經濟社會的發展是老年教育事業的基石,但經濟強市不等於老年教育強市。如果領導重視,則老年教育事業發展突飛猛進,反之發展相對滯後。從入學率來看,廣州市有 133萬老年人,目前有 34所老年大學,學位 7.3萬個,學員入學率達到 5.5%,遠遠高於全國老年教育的價值定位由以下理論決定:(1)權利理論,從老年人個體角度強調老年人受教育的權利;(2)福利理論,從國家責任角度強調國家保障老年教育的義務;(3)自我完善理論,從老年健康角度強調老年教育“以人為本”的教育原則和發展目標;(4)終身教育理論,強調人的一生和整個社會學習的必要性,指出老年人受教育不可剝奪;(5)社會參與理論,從人與社會共同發展的角度強調老年人是社會的一員,社會參與是實現老年人自身發展的根本途徑。廣東許多市僅有一兩所老幹部大學,更無社區老年大學。肇慶市區在校老年學校學員衹佔該市老年人總數的0.78%,7個成立老年學校的縣在校學員僅佔當地老年人數的0.64%,遠遠低於全國3.41%的入學率。這7個老幹部學校學員均在300至500人之間。原因主要在於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客觀上辦學條件較差,沒有更大的容納力。
  • 184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3.41%的入學率。綜合性多功能的市級“廣州老年大學”,創辦時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視,從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投入了 521萬元(人民幣,下同), 2014年財政年度又下撥 33萬多元,以支持老年教育。但東莞市目前衹有一所老幹部大學、2所社區大學,數量上似乎杯水車薪,老年人入學“一位難求”,這與該市高度發達的經濟地位極不匹配。(三)截然不同的教育難點澳門長者教育的難點何在?有的學者認為,澳門老齡化的步伐太快,而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老人比例偏大,政府財政又捉襟見肘,長者教育經費拮据。但由於澳門是一座城市,所以不存在農村長者教育問題。廣東省老年教育面臨的最大難題是農村老年教育。 廣東省珠江三角洲已經實現城鄉一體化,一般無“農村老年教育”之說,但鄉鎮老年教育還是差強人意。例如,佛山市高明區是以自然村的老年活動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為平臺,開展老人喜聞樂見的老年教育活動;肇慶市的農村則依靠鄉農機站教育農民種田,與嚴格意義上的老年教育大相逕庭。省內一些地方的農村老年教育有名無實。農民要麼是農村留守老人,要麼仍然忙於農活生計,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沒有時間、精力參加老年學校的學習。(四)同中有異的辦學理念澳門長者教育強調教育的平等性。而廣東的老年教育尚有“老幹部福利”的誤區。 廣東許多老幹部大學已經對社會開放,例如:東莞市老幹大學的學員現在以離退休的老年人為主,學校也兼收社會退休人員或外地到該市投親靠友的老人;肇慶市老幹部大學在 2008年改名為“老幹部職工大學”,該校學員中 35%為下崗老職工;廣州市老年大學 2014年開設 40個班,面向全市老年人,對城市供養救助對象、低保救助對象提供免費教育,具有適度普惠的特點。但毋庸置疑,廣東有些地方的老幹部大學仍然衹對離退休的老幹部開放。在建立學習型社會、實現全民教育和終身教育的過程中,老年教育是實現社會和諧,維護全體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公益性行為,現在老年教育的對象已經包括老職工、老市民、老農民在內的整個老年群體,如果長者教育機構不對社會開放,則違背了教育的公平性原則。老幹部福利可以通過其他管道予以體現和保障,老年教育具有福利性和公益性, 包括老年教育在內的教育應面向全體國民。三、長者教育︰澳門與廣東相互借鑑之處(一)澳門長者教育值得廣東學習之處(1)依託高校優勢舉辦老年教育的做法值得廣東借鑑。澳門理工學院原本是一所有着6所下屬學校的高等教育機構,有較雄厚的師資力量和良好的教學設備。澳門理工學院長者書院雖然不重慶市老年大學牽頭的“發展農村老年教育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課題組曾調查一些省市的農村老年教育狀況,如福建省農村老年教育的普及率達到 13.7%,山東省的普及率超過 7%。據2007年中組部老幹部局公佈的材料,在全國4,000所老年大學中,屬老幹部系統舉辦的佔94.7%。在老幹部活動中心舉辦老幹部大學,甚至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實行資源分享,這有其歷史的必然性,但從長遠看來,老年大學應該屬於教育機構,老年教育應該是終身教育中的終極教育,是正規化教育,而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學習活動。馬金東主編:《終身教育體系下社區教育實踐研究》,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1年版,第 66頁。
  • 185澳門與廣東長者教育之比較與 示進行學歷教育,但長者書院與其他6個學院一樣,定位為學術單位,實行四年制學制,堅持“重質不重量”的辦學理念。從 2003年開始,每年限招 480名學員。學員兩次入讀後,學院不再接受其報名。廣東尚無普通高校開展正規的老年教育,除湛江市由老幹部局和教育局共管外, 教育行政部門甚至不管老年教育。 澳門充分利用現有高校教學資源,揚長避短,依託高教機構舉辦老年教育的做法無疑值得廣東學習。(2)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社會參與籌措辦學經費的機制。老年教育本是非營利性社會福利事業,需要國家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老年教育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公共服務項目,應成為財政政策重點傾斜支持的領域。澳門理工學院長者書院每年根據長者的需要和社會發展情況,向政府申請財政撥款。包括廣東老年教育在內的內地老年教育宜向澳門學習,將老年教育經費列入各級地方政府財政預算,建立老年教育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使老年教育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有的地方政府對老年教育“口頭上重視,撥款時忽視”,是否列入財政預算、給予多少財政撥款,完全由領導人的關注度決定。(二)廣東長者教育值得澳門借鑑之處澳門正規的長者教育起於1999年11月成立的澳門理工學院長者書院。廣東省老幹部大學則早在1989年10月5日便正式創辦,現開設有文學書法、美術、音樂、舞蹈、外語、保健、電腦(攝影)等 8個系列32個專業和 122個教學班,各學科分設基礎、中級、高級、研修等多個層次的班級,基本形成了多學科、多形式、多層次的辦學格局。廣東的老年學校在長期的教學活動中積累了豐富的教學經驗,形成了若干成熟的教學理論和成功的辦學路徑,其中不乏值得澳門同行借鑑的地方:(1)制度引領,依法管理老年教育事業。老年學校定性不明、定位不準、職責不清,已經成為老年教育進一步發展的障礙。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老年教育的進一步發展必須遵循自身的發展規律。作為老年教育規律的理性反映,老年教育法在進一步引領、規範老年教育的過程中不可或缺。依法治教是教育法的根本原則,老年教育工作必須走法制化的道路。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 70條規定︰“老年人有繼續受教育的權利。國家發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納入終身教育體系,鼓勵社會辦好各類老年學校。各級人民政府對老年教育應當加強領導,統一規劃,加大投入。”國務院《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要求“制定並公佈全國老年教育條例,加強老年教育的規範化管理”。老年學校應該依據國家法律和政策制定學校各項管理規定,建章立制,使老年教育規範化、制度化、法治化。 中國老年大學協會編:《中國城市老年教育研究》,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年版,第 44- 45頁。全國老齡辦 1999年《關於印發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職責的通知》規定老年教育由政府管理,文化部門指導工作。但令人遺憾的是,文化部門沒有擔負起老年教育工作的責任(當然這種將本來應由教育部門負責的工作推給文化部門,類似於外行領導內行,是強人之難)。目前廣東老年教育與內地其他地方一樣,實行的基本上是“黨委領導,離退休幹部辦學,老幹部局代管”的管理體制。國民教育體系涵蓋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老年教育,前四個類別已由教育部門主管,終身教育體系的最後階段老年教育,也應順理成章地歸教育部門管理。上海、浙江等地已經按老年學校每個學員多少經費下撥財政經費。內地一些新出現的老年學校甚至沒有“出生證”,或者身份不明,沒有合法身份,教育部門將其視為“另類”的不願多管之“閒事”,編制部門不給編制,物價部門對其收費標準不予答覆,民政部門未將其登記為獨立社會組織。如果學員投訴,也不知道按照甚麼程序由甚麼部門來處理。
  • 186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2)按照教育的一般規律和老年教育的特點辦學。辦學須有規格,老年教育需要正規化──即符合正式規範與特定標準的模式或狀態,也可指為了達到規定標準、實現正規目的而採取一定的措施、進行的相關活動。老年教育要按照教育的一般規律和老年教育的特點進行,不能隨心所欲、恣意妄為。教育規律是教育、社會、個人三者,與教育內部各因素之間內在本質的聯繫和關係,具有客觀性、必然性、穩定性和重複性,是一切教育工作必須遵循的客觀法則。按教育規律辦學,老年教育就應該做到“六有”──即有學制、有課程體系、有編制和合格教師、有穩定的辦學經費和場地、有基本教材、有科學的教學評價機制。在課程設置和教學內容上,應該突出老年教育特點,防止與人生其他階段的教育雷同。宜在原有生命保健教育、書法舞蹈等科目的基礎上,開設國際社會通行的退休前準備教育、死亡教育、科技新知識教育等課程。(3)採用現代教學技術推進老年教育。老年教育需要現代化,除了教學理念、教學內容的現代化外,特別重要的是要實現教學手段的現代化。現代教育技術是把現代教育理論應用於教育、教學實踐的手段和方法的體系,包括教育教學中應用的現代技術手段(現代教育媒體);運用現代教育媒體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方法(媒體教學法)和優化教育、教學過程的系統方法(教學設計)。老年教育及其教學活動應該注重借助現代信息技術、多媒體技術和遠端教育手段,着力解決長者學習供需矛盾,將填鴨式的灌輸教學改為“自主性教學”,提高學員學習興趣,優化教學過程,進行合理的教學設計。結語綜上所述,澳門、廣東兩地的長者教育各有千秋。澳門長者教育依託高校開展正規的教育服務,且建立了以政府為主導的社會參與經費籌措機制,保證了長者教育正規和穩定的發展。而廣東長者教育亦由於開始較早,有建立的法制和科學的教育理論引領和管理之。然而,全國老年大學普遍存在七大問題,包括:1. 行政主管部門不一,立法滯後;2. 財政投入不足;3. 覆蓋面窄,分佈不均勻;4. 課程設置不盡合理;5. 教材供給不足,內容沒有與時俱進;6. 教師隊伍質量不高;7. 課堂教學形式單一。 這些問題廣東幾乎概莫能外、一應俱全,澳門長者教育也部分存在。因此,發展兩地的老年教育事業,需要正視兩地老年教育的共同缺陷和獨有問題,審時度勢,牢固樹立科學教育理念,大膽走出認識誤區,依法治理老年教育事業。可借鑑發達國家老年教育的先進經驗,從促進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的高度出發,按照教育的一般規律和老年教育的特點辦學,革故鼎新、繼往開來。[ 責任編輯 陳超敏]鄔滄萍、杜鵬主編:《老齡社會與和諧社會》,北京:中國人口出版社, 2012年,第 501- 506頁。
  • 187論國際法中對抗措施的均衡性原則[摘 要]“均衡性原則”已是國際法的一般性原則,但至今仍沒有一個權威性、普遍性的定義。通過對《國家責任條款草案》及國際判例的分析,確定了對抗措施中均衡性的比較對象、測量基準,指出對抗措施中的均衡性應以先行違法行為為基準,結合被害國的具體損害、違法行為的重大性、對抗措施實施的程度等廣泛要素進行綜合判斷,在難以對均衡性劃定一個清晰明確的測量基準的狀況下,應根據相應的對抗措施機能,彈性地運用“量的均衡加質的均衡”的方式,判斷其均衡性。[關鍵詞 ] 國際法 對抗措施 均衡性原則 判斷對象 測量基準“均衡性原則”(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是 19 世紀在國內法的憲法、行政法中出現的概念。其後,歐洲法院在司法實踐中運用均衡性原則,將其作為調整“權利或利益”與“對其權利或利益加以限制”兩者之間平衡的法規。時至今日,該原則在國際法庭、聯合國安理會、學術界等領域被廣泛使用,無可置疑地成為國際法的一般性原則。儘管如此,均衡性原則至今還沒有形成一個具有權威性、普遍性的定義,如同“美麗”(Beauty)這一概念一樣,它被認為根本不可能客觀而具體地下定義。筆者認為主要原因有以下有兩點︰第一、均衡性原則廣泛地運用在國家的軍事行為、海洋劃界、非軍事對抗措施、人權保護等國際法的各個領域上。但在各個領域中,均衡性機能及判斷模式又有所不同,例如︰國際人道法中的均衡性,是指武力行使“軍事的必要性”與此武力行使對“人道上的利益”造成侵害之間的均衡,其作用是維持軍事武力必要性的同時,減少軍事活動所帶來的損害; 人權條約中的均衡性,是指在國家發生緊急狀態並對人權予以一定制限時,以所“追求的目的”與“採取的措施”之間是否存在合理關係和限制程度更輕微的方案來判斷; 大陸架及排他的經濟水域劃界的論國際法中對抗措施的均衡性原則 *張博一 作者簡介︰張博一,日本同志社大學法學部助教(國際法)、法學博士。 本文為“日本學術振興會 2013年度青年學者研究(B)”資助項目的階段性成果。Jost Delbrück, “Proportionality,” in R. Bernhardt (eds.),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Volume III,Elsevier Science & Tech nology, 1997, p. 1144.A. P. V. Rogers, Law on the Battlefield, UK: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96, pp. 14- 19.Jeremy McBride, “Proportionality and 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in Evelyn Ellis (eds.), The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in the Law of Europe, UK: Hart Publishing, 1999, pp. 23-35.‧ 青 年 園 地 ‧
  • 188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均衡性,是以紛爭當事國海岸線的長度及該區域面積的數值等要素為基準,以其能否達成平衡結果來判斷。 同時,在國際犯罪、 世界貿易組織等領域也經常運用均衡性原則作為衡量的基準, 它起着調整對立利益的作用。因此,不能作出統一的、涵蓋所有領域的均衡性概念和判斷基準。第二、均衡性是“原則”(Principles),不同於“以明文嚴格規定其內容和定義”的“規則”(Rules)。原則是為了達到某種結果的依據,是實現解決特定問題的理想要素。 均衡性原則本身並不是制定某種實體性的規則,衹是着眼於“實現均衡狀態”此一結果,故此,很難對其內容給予直接定義。 因此,在解釋、運用均衡性原則時,必須對其概念的抽象性、伸縮性有清楚的認識,同時,也應注入一定的理念性,結合各種關連要素進行綜合考慮。筆者以對抗措施中的“均衡性原則”為考察焦點。“均衡性原則”作為“對抗措施的精髓”被人強調其重要性,  但同時,關於對抗措施均衡性的內容,卻依然不明確,正如阿蘭喬‧路易茲(Arangio-Ruiz)所說:“無論在學說上還是在實效上都沒有對均衡性概念作出統一性的理解。”  但是,在缺乏強制裁判權的國際社會中,必須確定一個客觀性基準,以讓行使對抗措施的國家據此決定其對抗措施的形態和程度,而對方亦依同樣之基準判斷其對抗措施的合法性。基於以上思考,筆者依據《國家責任條款草案》及對抗措施國際判例中的案例,分析對抗措施中均衡性的比較對象、測量基準,並論述對抗措施的均衡性原則。一、對抗措施中的均衡性對抗措施制度演化於近代國際法中的“報復”(Reprisals)手段。報復是指受害國在受到他國非法侵犯時,為了恢復本國被侵害的權益所採取的一種自我救助手段。在傳統國際法的框架內,並不禁止實施軍事報復。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軍事報復被明確禁止,但“報復”一詞仍往往被聯想到行使武力。因此,在1978年美國和法國的飛機事件協議仲裁中,“對抗措施”代替“報復” 被首次使用,之後迅速普及。[日]位田隆一:《最近の海の境界画定紛争における比例性概念──国際法上の比例性原則の研究―》,《法学論叢》(京都大學法學會)1989年第 124卷 5‧ 6號。Christian Wicker, The Concepts of Proportionality and State Crimes in International Law, Germany: Peter LangGmbH, 2006, pp. 119- 140.Axel Desmedt, “Proportionality in WTO Law,”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Vol. 4, No. 3 (2001),pp. 441- 480.Vaughan Lowe, Internatioanl Law, U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p.101.Robert Kolb, “La Proportionnalité dans le Cadre des Contre-measures et des Sanctions: Essai de ClarificationConceptuelle, ” in Laura Picchio Forlati, Linos-Alexandre Sicilianos (eds), Les Sanctions économiques en DroitInternational, Brill Academic Publishers, 2004, pp. 379-382.Yearbook of the 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 1992, Vol. 1, p. 156, para. 6.G. Arangio-Ruiz, “Third Report on State Responsibility,” in Yearbook of the 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 1993,Vol. 2, part 1, p. 21, para. 65.
  • 189論國際法中對抗措施的均衡性原則《2001 年國家責任條款》第 3 部第 2 章中規定“被害國對違反國際法行為的國家可以採取對抗措施”,因而把對抗措施定位為實施國家責任的手段。這樣,在現代國際法中,為了恢復被侵害國的權利,確保違法國對法的遵守,對抗措施得到確立。在主權國家並存的國際社會中,自身權利受到侵害的國家使用對抗措施,迫使非法行為國家遵守、履行義務,具有了一定的合理性。但正是由於國際社會的這種分權性質,對抗措施難以避免被單方面濫用的危險性。 為防止各國單方面濫用對抗措施,《國際法》為對抗措施附加了許多限定條件,“均衡性”便是主要的限定條件之一。《國家責任條款草案》將“均衡性”明文列入第 51條條文中。而且,對抗措施中的均衡性不衹局限於《國家責任條款草案》,它已毫無爭議地成為國際習慣法中的公認原則。既便如此,對抗措施中的均衡性原則的具體內容仍不明確,其主要原因可以歸納為以下兩點:一是“比較對象模糊”,即對抗措施具體與哪些對象進行比較;二是“測定基準模糊”,即以哪些基準測量均衡性。以上兩點左右着對抗措施的程度,直接關係到對抗措施的合法性。以下,對《國家責任條款草案》中的規定和相關國際案例進行考察,力圖從中找出具有一定規律的傾向性。二、均衡性原則的比較對象(一)2001 年 ILC《國家責任條款草案》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在 1996 年採納的《(暫定)國家責任條款草案》中,將對抗措施定位為:作為回應違法國的違法行為造成的結果,允許受害國不履行已承諾的義務。相對而言,2001年最終採納的《國家責任條款草案》中規定:如果違法國不履行“中止違法行為”或“賠償損害”的要求時,受侵害國可以把對抗措施作為“國家的國際責任實施”予以援用。至此,對抗措施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隨着對抗措施性質的這種變化,對抗措施可被允許的程度也從僅要求着眼於對應違法行為的結果,轉變成為實施手段,把重心放在使違法國履行其責任的層面來判斷。2001年《國家責任條款草案》第 51條規定:對抗措施必須和所遭受的損害相稱,並應考慮到國際不法行為的嚴重程度及有關權利。起草人克勞福德在評釋中強調:“均衡性不衹是考慮被損害‘量的’要素,也必須考慮被保護利益的重要性、違法行為的重大性等‘質的’要素。”克勞福德還提到:“‘相關權利’除了實際的損害以外,也包括對第三國立場所造成的影響等廣泛含義,有時也有必要根據不同情況考慮其目的。” 如其所釋,在《國家責任條款草案》第51條中,將“蒙受損害”與“違法行為的重大性和權利”分開規定,除考慮違法行為給受害國帶來的“量的要素”以外,也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重大性、相關權利及給第三國立場造成的影響等“質的要素”,來決定對抗措施的程度。換言之,均衡性基準雖然注重將違法行為所造成的被害程度[日]松井芳郎︰《国際法における“ 抗措施”の概念》,《名古屋大學法政論集》(名古屋)1994年第 154期。James Crawford, The 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s Articles on State Responsibility: Introduction, Text andCommentaries, 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2, p. 296.
  • 190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與對抗措施的程度相比較,但同時也要考慮違法行為的重大性及被害國的權利、受影響的第三國立場。在這種判斷方法中,均衡性不是嚴密按照違法行為和對抗措施之間的關聯,而是依照以違法行為為起因所產生的具體紛爭狀況來判斷,使對抗措施能更有效地達到促使履行的目的。那麼,將“量的要素”和“質的要素”分離,並均加考慮的這種均衡性判斷方法,是否在以往的國際判例中也被採用?如有採用,“質的要素”涵蓋哪些內容,能否在這些判斷過程中找出某種共同性?(二)國際裁判實踐中的均衡性判斷(1)諾利拉案1928年,德國與葡萄牙在諾利拉發生武裝衝突,緣由是一名德國官吏和兩名軍官在葡萄牙的諾利拉被殺害,德國軍隊進行了六次攻擊,毀壞了萄葡牙的軍事要塞。在此事件的事後仲裁中,德國的行為是否屬正當的報復,成了問題的焦點。在仲裁時,可將報復的條件確定為三項,即:(1)先行行動是違反國際法的行為;(2)事先提出恢復的請求;(3)侵害行為和報復措施之間的相等性。由於德國軍隊對諾利拉進行的攻擊不符合此三項條件中的任何一條,在認定侵害行為和報復措施之間的均衡性時,仲裁法庭判定:“儘管我們承認在國際法上報復衹要求與侵害行為大體相稱即可,但與先行侵害行為完全缺失均衡的報復則是過度的,因此違法。”所以,諾利拉謀殺事件與德國對葡萄牙發動的六次報復行動之間缺乏均衡性。從此案例可以看出,該裁決着重對抗措施與“先行違法行為”之間的均衡性,採用了以“先行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害”作為判斷對抗措施合法性的基準。此案裁決確立了對抗措施中均衡性原則的基本定式,具有先例意義。(2)美法航空服務協定案1978年,美國飛機從倫敦飛至巴黎,法國以其改變尺規為理由,不允許乘客下飛機,並命令該機返回倫敦。作為對抗措施,美國民間航空局發出“如不解除對泛美航空公司的制限,則禁止法國航空公司的飛機飛往美國”的命令。美國的對抗措施是否具有均衡性?法庭指出:“一切對抗措施都首先必須要與違法行為具備某種程度的同等性,這一點已是得到普遍承認。”但同時則強調:“均衡性原則也不過衹能是個近似值,在國家間紛爭中,不能衹考慮蒙受的損害,還必須考慮到由於違法行為所造成的‘原則問題’,因此均衡性不僅要根據違法性和損害程度,還要對違法行為造成的效果與對抗措施所產生的效果進行比較”後纔能予以判斷。美國的措施帶來的經濟後果要比法國的措施更加嚴重,如果衹注視“損害”的話,很有可能作出美國的對抗措施有失均衡的結論。可是,仲裁在對均衡性判斷時,相比起實際產生的經濟損失,更重視“原則問題”。這一原則具有根本重要性,法國的違法行為是對此原則的否定。因[日]岩月直樹︰《 抗措施制度における均衡性原則の意義──均衡性原則の多元的把握へ向けての予備的考察》,《社会科学研究》(東京)2003年第 54卷第 1號。“Sentence Arbitrale du 31 Julillet 1928 Concernant la Responsabitité de l’ Allemagne à Raison des Dommages Causés dansles Colonies Portugaises du Sud de l’Afrique, ” Report of International Arbitral Awards, Vol. 2, p. 1028.“Case Concerning the Air Service Agreement of 27 March 1946 (U.S.A v. France) 11 July 1978,” Report of InternationalArbitral Awards, Vol. 18, p. 443, para. 83.
  • 191論國際法中對抗措施的均衡性原則此,法庭站在重視“違法行為的重大性”的立場,來判斷該對抗措施是否具有合法性。 在此案中,對抗措施的判斷應以先行違法行為為基準這一點上,因循了諾利拉案;但在對先行違法行為的要素理解上,除損害以外,也考慮到由違法行為所釀造出的廣泛意義的“效果”,以此來判斷對抗措施的均衡性,並且,為了維護“原則”,即便在經濟層面上顯示出有失均衡,也允許採取對抗措施,由此得出“美國措施與法國措施相比,不能認定是明顯的不均衡”的結論。由此可見,本案不衹對“經濟損害”進行了量的比較,還強調了“先行違法行為的重大性”、“事件整體的構造”等多種要素,開啟了以綜合要素判斷均衡性的先例,因而具有重要價值。(3)美國駐德黑蘭外交和領事人員案1979年,美國針對伊朗佔據美國駐伊朗大使館及扣押人質行為,採取對抗措施,停止購買伊朗石油及凍結伊朗的在美資產。在本案中,對抗措施僅言及於是否影響將《美伊友好經濟關係及領事權利條約》作為管轄權的基礎來援用的論述中。雖然沒有步入對抗措施的合法性、均衡性的判斷程序,但法庭判決中有兩處涉及對抗措施的見解,值得重視。一是美國的人質解救行動。法庭雖聲明“該行為的合法性並沒有被提起,因此法庭的判決並不受該軍事行動影響”,但也同時指出“美國的軍事行動,無論出於甚麼樣的動機,都損害了國際關係中司法程序的尊嚴”。 法庭這一認定的背景在於伊朗佔領大使館、扣押人質事件發生後,法庭已進入司法程序,爭取和平調解。調解尚在進行中,美國採取軍事手段解救人質。鑑於法庭這樣的表述,可以推測,如果伊朗質疑美國作為對抗措施的人質解救行動之均衡性,法庭很有可能不衹考慮到物質損害,也會考慮到對司法尊嚴的損害而進行綜合判斷,並作出美國的對抗措施有失均衡的結論。二是伊朗對其佔領大使館和扣留人質行為所進行的抗辯。伊朗向法庭提出:“美國在長達25年多的期間,對伊朗國內問題進行干涉,人質問題衹不過是其問題所連帶的次要問題,法庭不能將佔領大使館、扣押人質行為和整體問題分割開來進行討論。”因此,問題在於是否能把伊朗的行動認定為正當的對抗措施。對此,法庭認為“美國的違法行為沒有得到例證,即使得到例證,由於外交法屬於‘自足制度’, 不能認定伊朗實施的對抗措施具有正當性”,就此避開了對實質問題的判斷。法庭不承認伊朗對抗措施正當性的真正理由,應該別有所指:即使承認美國違法行為在先,美國的先行違法行為,與伊朗佔領大使館及扣押人質行為,在性質方面具有極大的不同,不能由此推測伊朗的行為是因美國的行為所導致。因此,認為伊朗的行為失去均衡。在此判決中,雖然沒有明確指出“均衡性”的判斷基準,但也可以看出法庭的意圖,即在判斷對抗措施的均衡性時,應把對抗措施與紛爭的和平解決程序及行為的性質相互對照。[日]長谷川正国︰《 抗措施の適用可能性をめぐる若干の問題──米 航空業務協定事件を手懸りとして-》,[日]長濱洋一編:《現代企業法の諸相》,東京︰成文堂, 1990年,第 360頁。“Case Concerning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and Consular Staff in Tehran,”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Reports,1980, p. 43.國際法上的“自足制度論”以該判決為濫觴,其後在學術界逐步運用。如:Bruno Simma and Dirk Pulkowski, “OfPlanets and the Universe: Self-contained Regimes in International Law,”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17, No. 3 (2006), pp. 483- 529.
  • 192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4)蓋巴斯科夫──拉基瑪洛工程案1977 年,匈牙利與捷克斯洛伐克就多瑙河的水壩建設締結了條約。此後,匈牙利以“生態系統上的緊急狀態”為理由,單方面中斷和放棄了該建設。為此,作為對抗措施,捷克斯洛伐克實施了“替代方案 C”(單方改道多瑙河河水建造水壩)。這一對抗措施是否正當?法庭指出,如“替代方案 C”屬正當的對抗措施,需要符合三項條件:(1)對方存在先行違法行為;(2)被害國已對違法國提出中止該行為或恢復的要求;(3)對抗措施的效果要與產生的損害達到均衡。法庭認定:“替代方案C”是對匈牙利中斷、放棄建設水壩的回應,而捷克斯洛伐克也再三對匈牙利提出了履行條約義務的請求。因此,該行為符合了第一、第二項條件,但卻認定捷克斯洛伐克的對抗措施不符合第三項的均衡性條件。法庭作出以下結論:“由於捷克斯洛伐克施行單方面的資源管理,剝奪了匈牙利平等合理分享多瑙河自然資源的權利,並且對匈牙利流域內的生態環境造成具有持續性的影響,違反了國際法所要求的均衡性,不能稱之為是正當的對抗措施。” 據此可以看出,法庭因重視“沿岸國享有均衡及合理分配國際水路的自然資源的權利”這一要素,作出了捷克斯洛伐克的行為有失均衡的結論。對此判決,有的學者認為:“法庭在判決時,同捷克斯洛伐克的對抗措施與其所希望達到的目的相比,更把重點放在了依據‘兩國間條約構造’進行判斷。” 也就是說,如把捷克斯洛伐克“替代方案 C”與其“消除違法法行為帶來的損害,確保履行條約可給本國帶來的利益”的目的相比,可得出此對抗措施完全均衡的結論。 但法庭站在“鑑於兩國間條約的性質,水資源開發的權利衹能在兩國間達成一致協定的範疇內進行。所以,一國不能履行義務並不直接意味着給予另一國單方開發的權利。”以此可見,把均衡性的判斷對象放在先行違法行為上,還是放在對抗措施所要達到的目的上,將對結論產生很大影響。而且,即使把判斷對象放在先行違法行為上,本案也並未單純地比較損害的均衡,而是把重點放在了違反國際水路利用的兩國間條約這種“違法性質”上。三、均衡性原則的測定基準通過對《國家責任條款草案》及四個判例的分析,可以在其判斷方法中梳理出一定的傾向性和共同特徵。在諾利拉案中,法庭把“先行違法行為”作為對抗措施的基準,顯示了兩者之間起碼要具有大約的相等性、均衡性。但法庭僅注重對抗措施與先行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害”之間的均衡,與此相比,美法航空協定案中,法庭對諾利拉案中顯示的“先行違法行為”中的要素作出進一步分析,指出均衡性並不一定限定於由先行違法行為所造成的物理損害,還有必要考慮違法行為的“原則問題”,並且把重點放在後者。在這一點上,此案與諾利拉案有很大的分別。對於這種分別,有的學者給予積極的評價,認為該判斷使均衡性原則的作用不僅單純地局限於利益“Case Concerning Gabčíkovo – Nagymaros Project,”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Reports, 1997, pp. 55- 57.Enzo Cannizzaro, “The Role of Proportionality in the Law of International Countermeasures,” European Journal ofInternational Law, Vol. 12, No. 5 (2001), pp. 889-916.在該案中,法官Koroma、Oda、 Parra-Aranguren、Skubiszewski也站在同樣立場,表明反對意見或個別意見。
  • 193論國際法中對抗措施的均衡性原則的衡量,也要根據具體事件的諸多因素進行更富有彈性地判斷。但也有學者持否定觀點,認為如果沒有一個統一、客觀的基準,案件的審理易為法官的主觀因素所左右,有被恣意濫用的危險。儘管存在分歧,但在後來的案件中,可以明確地看到同樣的傾向,即:法庭在判斷對抗措施均衡性時,以先行違法行為為基準,結合被害國的具體損害、違法行為的重大性、對抗措施的具體實施方法等廣泛要素,來進行綜合的考慮。除此之外,雖然法庭的判決中沒有明確顯示,但在《國家責任條款草案》的評釋及法官的個別意見、反對意見中,經常能看到涉及的對抗措施和其“目的”之間關係的言論。如羅伯托阿戈對《國家責任條款草案》中的“自衛”所作出的注釋:“自衛狀態中所採取的行動的均衡性……要以其行為與其行為所要達到的目的,也就是說……阻止或中止其侵略行為間的關係來判斷。認為以‘自衛行為’回應‘起始的武力攻擊行為’間的關係判斷均衡性的觀點是錯誤的……重要的是自衛行為企圖達到的結果,而不是行為自身的形態、內容、力度。” 這種以行為和目的之關係來測量均衡性的方法是否自衛情況所獨有,還需另文加以探討。但無論如何,筆者認為,拋開先行違法行為而衹根據其目的來測量均衡性的方法有待商討。如按照以目的為均衡基準的方法,會縱容為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斷之行為,容易導致對抗措施的濫用。此外,至今還沒有法庭排除先行違法行為、把目的作為唯一因素進行判斷的先例,衹是把目的作為次於先行違法行為的次層因素。在上文列舉的要素中,可以把“與物理損害的均衡”視為“量的均衡”,把“與違法行為的重大性均衡”、“與其產生的影響等的均衡”視為“質的均衡”。因此對抗措施的合法性應綜合“量的均衡”和“質的均衡”來進行測量和判斷。那麼,接下來應考慮的問題是,如何具體確定“量的均衡”、“質的均衡”的基準。在以往的判例中,沒有一例明確言及均衡性的測定基準。這並不足為怪,因為,即便以“量的均衡”為基準判斷被害國的具體損害時,其遭受的損害,也不能像對領海劃定、漁業資源配置等,使用數學方法予以數值化測量。正像邁克爾‧施密特(Michael Schmitt)所比喩的“蘋果與桔子”那樣, 在國際法的對抗措施中,先行違法行為與被害國的對抗措施之間,在性質上具有相當大的不同。因此,在它們之間確立一個通行的測量基準是極其困難的。例如:在諾利拉案件中的“三名德國人被殺害”與“德國軍隊六次攻擊”,在德黑蘭美國大使館案件中的“美國對伊朗的內政干涉”與“伊朗佔領大使館及扣押人質行為”,都不能用一個明確的基準去精確衡量。與“量的均衡”相比,“行為的重大性”、“達到目的必要性”等這些抽象的“質的要素”的均衡就更為複雜,要拿出一個清晰明確、有說服力的測量方式是根本不可能的。也就是說,與具體損害不同,兩種不同的措施相比較時,其中不能數值化的成分就是“質”,不同“質”的措施是無法進行比較的。“質的均衡”判斷基準無法明確,以至出現如上所述的“以實施對抗措施A/CN.4/L.318/ADD.5-7,State Responsibility for Internationally Wrongful Acts (part 1), Roberto Ago, “Addendum toEighth Report on State Responsibility,”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 1980, Vol. II, part 1, pp. 51- 70,paras. 82- 124.Michael N. Schmitt, “Fault Lines in the Law of Attack,” in Breau, S. & Jachec-Neale, A., (eds), Testing the Boundaries of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 UK: British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 2006, p. 293.
  • 194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的目的來測量均衡性”的觀點。當今,國際法中對抗措施的機能,不衹是單純地為了補償被害國的損害,而是以使違法國履行責任為主要目的,而將對抗措施作為實施國家責任的手段予以定位。鑑於對抗措施強調“執行”的這種性質,衹以實際蒙受的損害為基準的“量的均衡”的效果是有局限的。所以,法庭在考慮損害程度的基礎上,也同時考慮違法行為造成的廣泛影響,即以“量”加“質”的方法來判斷均衡性,應該說是妥當的。並且,“量”與“質”可以視為一組存在着互助互補關係的整體,也就是說,“量的均衡”和“質的均衡”不是二者選一,在“質的均衡”增強“量的均衡”的實效性的同時,“量的均衡”作為對“質的均衡”有着一定限制,能夠緩和過激的目的性措施。這樣的複合判斷也不可能有精確的測定基準,衹能是一種大致性的判斷,不可避免地帶有某種程度的主觀性。法官們也應認識到這一點,而以更謹慎的態度審理具體案件。結語對照《國家責任條款草案》及國際判例,對對抗措施中均衡性的判斷對象和測量基準進行探討,可得到以下結論,即不能依據以往的“諾利拉案定式”判斷對抗措施的均衡性,不能把先行違法行為與對抗措施進行單純比較,而需結合“量的要素”和“質的要素”進行綜合考慮,並對照個案的具體構成因素進行判斷。與此同時,對抗措施的機能會對法庭判斷起着一定的指導作用,如:依據相互性原則,以恢復違法國給受害國造成的損害為目的之“損害恢復機能”;為維護被違法行為否定的國際秩序和法的規範,對不履行義務、不承擔國家責任的違法國實施的“法的制裁機能”;針對拒絕履行義務的違法國,為確保其必須履行義務的“強制執行機能”等。側重點不同,會對對抗措施的性質、均衡性的判斷基準產生程度不同的影響。據此,不可能針對所有情況制定通用的、一致的“均衡性”判斷方式。在具體的案例中,法庭應對照相應的對抗措施的機能,為實現理想的結果,彈性地運用“均衡性原則”,作出結論。但正如湯瑪斯弗蘭克(Thomas  Franck)所指出的那樣,均衡性原則這一曖昧的概念,通過確保具有客觀性的第三者機關給予二次鑑定,在豐富的判例積累過程中,逐漸會確立基本明確的基準。[ 責任編輯 陳超敏]Thomas M. Franck, “On Proportionality of countermeasures in international law,”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Law, Vol. 102, No. 4 (2008), pp. 715- 767.
  • 195澳門學視野中的地域文化建構──評《中國地域文化通覽‧澳門卷》明清以降,在中華帝國版圖上,澳門衹不過是處於邊緣的彈丸之地,但其特殊的歷史背景和人文環境卻使這個小地方蘊含着與內陸相比更具“世界性”的“大知識”。自美國學者吉爾茲提出“地方性知識”概念以來,以發現和闡釋人類文化差異性為要旨的地域文化探賾,成為近年國際學術界的重要研究取向。新興地域文化研究不同於傳統的方志學和地方史學,不再側重大一統格局下正統文化地方化的敘事,而是立足於地域自身歷史文化場景,關注地方社會的一般知識、思想與信仰,突出地方文化的差異性和獨特性。從這種角度而言,最近出版的《中國地域文化通覽‧澳門卷》(以下簡稱《澳門卷》),如同近代澳門本土文化的百科全書,在澳門學術發展史上無疑具有標誌性的意義和價值。由國務院參事室、中央文史研究館牽頭發起撰述的《中國地域文化通覽》,是中國第一部全版圖、分區域全面地介紹地域文化的大型叢書,歷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港、澳、臺等各地文化的發展脈絡及特點亮點。其中,《澳門卷》由澳門基金會組織,吳志良、鄭德華主編,集合澳門內外30名學者精心創作而成。該書由當代文史名家陳祖武、柴劍虹親自領銜審讀,最終交付出版界“百年老店”中華書局刊行。可以說,該書是近年來澳門社會、文化和歷史研究領域一次匠心獨運的學術展示,是一部文獻豐贍、意蘊深厚、論斷精審的近代澳門文化百科全書。《澳門卷》約 47萬字,配以彩圖 23幅和插圖 137幅,分緒論、上編、下編三部分,主要敘述 1911年以前澳門文化生成演化的變遷過程,從而凸顯地域性文化起承轉合的特殊命運。“緒論”通過論證澳門地理與人文因素,分析澳門地域文化的結構與特徵,以及其興起和發展的背景與因緣。“上編”從整體縱向梳理澳門地域文化萌芽、興起、繁榮、困頓、轉折、定型的演變史。尤其闡述了“擁有世界型的土地與海洋”的澳門,其地域文化的養成及基本格局,揭示其人澳門學視野中的地域文化建構──評《中國地域文化通覽‧澳門卷》林廣志作者簡介︰林廣志,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訪問學者、學術總監、歷史學博士。‧ 行 政 績 效 研 究 ‧
  • 196澳 門 研 究 2015 年第 2 期文特徵︰即全球性知識和地方性知識的接榫與融合,是數百年的發展與沉澱所孕育出之風格獨特的人文內涵。在此基礎上,“下編”共時性地分述宗教信仰、文學戲曲、繪畫建築、公私教育、風俗習慣、語言文字、旅遊博彩、日常飲食、社團組織等十個方面的文化特徵,涵括器物、制度、觀念等層面。全書在關注視角、歷史敘述以及作者隊伍等方面尤其具有鮮明的特色:其一,不管是器物、制度、觀念文化變遷,還是人物事件、社會現象流轉,《澳門卷》均注重由表及裏,由淺入深,從多方面多層次予以表現。從空間的意義來看,澳門展現了中西文化的相遇與對話,實則層次不同地體現廣府、嶺南、閩粵乃至中國文化與西方尤其是南歐、西歐乃至北美文化的接觸與對話。以嶺南與歐洲之間的文化接引為例︰自大航海時代以來,葡萄牙、西班牙、英國、美國等歐美人大量移居澳門,造就了其文化中的“小與大”、“遠與近”,即地域狹小但文化博大,距王朝權力中心渺遠但與西方文化切近,以廣府人為主體的嶺南族群為其中最重要的中介之一。嶺南人通過吸納西方文明,使澳門文化打上了嶺南與西方文化交匯的諸多印記,其載體如廣東葡語、廣東英語、臨濟宗禪寺、廣府風味粵菜等等,不一而足。澳門文化研究不僅僅歸納了單體城市衍生變化的個別經驗,也揭示了區域社會自身變遷的內在機制與外部聯繫。作為近代西方國家進入中國的第一個立足點、中國現代化歷史進程的發軔之地,這裏應是闡發全球視野下不同文明相遇、相融、共生的“歷史實驗室”。透過澳門現象,可發現超越區域界限的、指向人類社會的普遍性問題與意義。其二,在歷史敘述和文化闡釋上,《澳門卷》具有與傳統地方志和地方史的不同研究視角。地方志主要從國家視角,自上而下地俯瞰地方社會。明清香山縣志一般羅列輿地、建置、食貨、職官、選舉、海防、宦績、列傳、藝文、古跡、金石、事略等條目,敘述如何將地方社會納入國家統治體系,在地方上如何建立政治秩序和文化規範。最早的澳門專志《澳門記略》,就是採取這一視角分述澳門的形勢與官守,以及澳蕃之情狀,作者印光任自述其目的在於“歷海島、訪民蕃、蒐卷帙,就所見聞者記之,冀萬一補志乘之缺”,《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讚譽此書“於山海之險要,防禦之得失,言之最悉”。地方史從地方視角敘述本地歷史與文化,相對忽視了國家層面的影響。《澳門卷》則從地域文化入手,側重地方與國家之動態關係與交互影響,揭示在社會文化建構過程中地方社會在中西、古今、內外之間的不斷調適和自處。其三,澳門人寫澳門史。澳門地域文化的不同圈層體系,可區分為內核、表層、周邊等多層次。 20世紀 80- 90年代,回歸效應促成澳門研究學術繁榮,但由於受到政治氣候的影響,選題狹窄,多集中於中葡關係和主權問題的歷史演變。新世紀以來,雖然回歸效應漸漸冷卻,研究數量減少,但質量不斷提高,學術研究的自主性不斷加強,並逐漸擺脫中葡關係的狹隘視野,將學術研究引向更加廣闊的天地,尤其是本土研究力量的成長和本地研究視角的興起。據統計,此次直接參與寫作的作者涵括中國內地、澳門、香港、臺灣的專家學者30人,其中澳門本地學者24人,佔總數的八成,可以說是一部真正意義上的澳門人用本地視角書寫的著作,凝聚了數十年來澳門本地學者的集體智慧與心血。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這批澳門學者中,中青年學者佔據半數,表明澳門文化研究新生力量正在崛起,並逐步走向成熟。澳門特殊的文化形態在中國文化版圖上閃耀着璀璨的光芒,這已成為學界的共識。澳門文化,本質上是中華帝國地域特色鮮明的廣府、嶺南乃至閩粵沿海文化與西方文明接觸碰撞和互動相生的結果,其特色和內涵既有地域性的一面,也有世界性的一面,這在整個中國地域文化版圖上是極為少見、彌足珍貴的。作為一種地域文化,如何不斷發現其獨特的內涵與外延,反思澳門
  • 197澳門學視野中的地域文化建構──評《中國地域文化通覽‧澳門卷》與國內外其他地域文化的共性與差異,是學術界需要進一步探討的問題,而《澳門卷》從研究視角、方法、敘述上作出了許多有益的嘗試。近年來,澳門研究逐漸由“從局外人看澳門”的外部研究轉移到“澳人研澳”的本土研究,不斷擺脫中葡關係的宏大敘事和政治因素干擾,真正進入了更加注重專題研究和個案研究的細緻化、專業化階段。 2009年以來,澳門史研究大型著作《澳門史新編》、《澳門編年史》陸續問世,系統地總結了澳門史研究的百餘年發展歷程,成為澳門史研究之集大成者和後人研究之學術指南。同一時期,一些學者提出必須關注澳門學的學術範式、學科特徵與學科建設。澳門學乃系統研究澳門問題的專門性、綜合性、國際性學科,其主要目的旨在透過全球視野發掘澳門歷史、社會與文化的獨特內涵,探索不同文明在澳門互動相生的多元形態與品格。誠如吳志良博士指出:“提倡澳門學的根本意義,在於建立一個本土知識體系,尋找內在發展的規律,激發社會成員自主發展的創造力,為文化多樣性的合理性解釋提供認識和方法論的路徑。在此基礎上,找出具普遍性意義、有普世價值即科學、客觀的知識,並將其上升為學術理論。”顯然,本土文化內涵的揭示與體系的建構,以及從本土文化的內核揭示澳門文化的世界性,是澳門學面臨的一項重大任務。在澳門學的思想譜系中,《澳門編年史》採用編年敘述和史料長編敘述四百年之澳門史,《澳門史新編》分專題敘述澳門不同領域之歷史進程,《澳門卷》則是從地域文化的角度講述屬於澳門人的日常生活故事及其物質和精神上的累積。日本學者早在20世紀70年代就提出“地域社會論”,旨在探討地域社會秩序如何形成,這不同於從結構與機制自上而下的俯瞰,而是從底層民眾和日常生活入手,分析其過程與意義。對澳門之中西文化融合,既往學術界往往大而言之,泛泛探討中西方文明在澳門的碰撞、融合、價值和影響,而對澳門的地域性特徵,對其作為廣府和西方文化融合的先導性與獨特性則表現不足。一般而言,中外商人交往,首先就是語言文字的溝通。葡萄牙人初登濠鏡,最初接觸的無疑是當地土著──廣府人,由此形成了獨特的語言文化現象,即以廣府話和葡萄牙語混合而成的“廣東葡語”,這曾經成為明清時期華南地區中外商人重要的交流工具。這種語言在語音、語義以及語法結構上深受廣府話的影響,其可見於《澳門記略‧澳譯》、《澳門番語雜字全本》等現存文獻所收錄的字詞條目中。此後逐漸興起的廣東英語、洋涇浜英語,莫不是西方語言與地方方言接觸混合的產物。當然,語言文字衹是中西交往的一個側面,澳門歷史上呈現的諸如衣飾、飲食、婚俗、建築、藝術、器物、娛樂、社交等,同樣蘊藏廣府文化與西方文化交混的印記。如何從這些地域文化特徵入手,揭示其獨特而深遠的歷史時空內涵與價值,是未來澳門學研究的重要方向之一。《澳門卷》雖取眾作者之優長,但可能由於集眾人之手,且礙於體例和篇幅,對一些頗富地方色彩的文化內涵,如服飾、傢俱、交通、日用演變與特色之器物文化;西方政治觀念的輸入與傳播、政治制度的移植與調適之制度文化;思想與學術、出版與印刷、文化典籍之觀念文化等等關注不足。但總體而言,該書在學術意義上不失為一部展現澳門地域文化的發軔、系統和創新之作,其顯現出的從民間日常生活敘述歷史,關注底層民眾行為習俗以及歷史細節之於宏大歷史場景的大膽嘗試與編排特徵,在澳門學研究領域頗具轉折和先鋒意義。[ 責任編輯 陳超敏]
  • 198澳 門 研 究 2015年第 2期JOURNAL OF MACAU STUDIESQuarterlyNo. 2June 2015ABSTRACTS“The Arrangement between Mainland China and Macau regarding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Civil andCommercial Judgments”: Problems, Implementation and Development TU Guangjian • 54 •Abstract: “The Arrangement between Mainland China and Macau regarding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Civil and CommercialJudgments” has been effective and implemented since April 1, 2006. Compared with Mainland China and Hong Kong, there area number of laudable aspects. Nevertheless, it also has some faults in terms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burden of proof. The eight-year implementation of “the Arrangement” proved that, in general, it can also and will continue to be applicable to courts in mainlandChina as well as the process of justice. According to Macau ’s traditions, the verdicts in Mainland China can still be recognized andimplemented in Macau, but “the Arrangement” in its own right is still not accepted by Macau ’s juridical practice to a large extent.Looking to the future, in order to further improve “the Arrangement”, the mainland courts may consider to accept and carry out theverdicts of gambling debts in Macau. Besides, a certain kind of general provision can be added to “the Arrangement”, which contributesto recognizing and implementing non-local verdicts.Keywords: Civil and commercial judgments, Mainland China, Macau, “The Arrangement between Mainland China and Macauregarding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Judgments ”A Stud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taca and HK Dollar - an analysis based on the integrationof commodity, finance and actual capital markets WANG Sen • 64 •Abstract: When analyzing the integration of commodity, finance and actual capital markets between Macau and Hong Kong by applyingthe model of PPP-UIP-RIP, it can be seen that the degree of integration among Macau, Hong Kong and America is very low in termsof the mobility of actual capital. This provides scientific evidence for changing the existing exchange rate of the Pataca and deepeningMacau’s financial system. To this end, we must accomplish the following steps: reform Macau ’s exchange rate and separate the Patacafrom the Hong Kong dollar, instead connecting it with RMB; establish the offshore market of RMB in Macau and intensify Macau ’srelationship with Portuguese countries so as to rigorously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industries; fully utilize the advantage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Hengqin new zone,making Hengqin the test zone of the three currencies and expand the range of applicationsof the Pataca so as to change the inferior position of the Pataca, in the mean time providing experience for the full opening of China ’scapital projects.Keywords: Pataca, HK Dollar, PPP-UIP-RIP model, Actual capital mobilityConstructing the High-quality Life Circle between Macau and Zhuhai:the Perspective of Residential Environment Livability CHEN Zhangxi, LANG Xin • 70 •Abstract: When analyzing the construction of a high-quality life circle between Macau and Zhuhai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esidentialenvironment livability,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can be seen between the two places in terms of nature, economy, humanities andsocial resources. Aunique natural environment, mutually beneficial tourist industry, cultural environment of the same origins and specialsocial environment are all advantage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a high-quality life circle in the two places. The effects caused by Macau ’sreclamation include damage caused to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he differences of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tructure betweenthe two places, the decline of Zhuhai ’s creative spirits and the systems being unequal. These hinder their cooperation. In the longrun, the two places should intensify cooperation in terms of natural environment, economic industry, college education and portchannel.Keywords: High quality life circle, Macau, Zhuhai, Residential environmentMacau Studies in the Sino-Western Cultural Exchange ZHUO Xinping • 77 •Abstract: Macau has been the first window of China ’s opening to the outside since the European Religious Reformation. The ChristianReligion¡¦s history of missionizing Chinese also started from Macau. Thus, Macau has been drastically significant to the exchangesbetween the Western and Eastern culture since the Qing dynasty. The cultural exchanges between the East and the West in the moderntime unfolded in the form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spreading in China. People like the Catholic missionary Matteo Ricci and theProtestant missionary Morrison first arrived in Macau and started missionizing in the Mainland China after learning the Chinese cultureand building up their energies. Their missionary success in China was attributed to their adequate preparation of Chinese knowledge.In addition, the westernization of the Chinese culture went smoothly through the convenient media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enablingthe modern West to approach the East and have a better knowledge of China. Therefore,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ationalChinese studies and the formation of the history of the transportation between East and West, the Macau studies have become animportant part. This article probes in to the cultural exchanges between the East and the West from the formation of the Macau studiesand its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hristian religion and the conclusion of other religions to articulate the unique role the Macau studiesplay and its significance therein.
  • 199ABSTRACTSKeywords: Macau studies, religion, Chinese and Western culture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cau and America from the mid-19th Century to the Beginning of the 20th Century XU Lan • 82 •Abstract: In the early histor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hina and America, Macau was in an important place. With uniquegeographical advantage, Macau became the intermediary of the activities including business and missionary work between America andChina and the forerunner of the westernization movement. After the establishment of China ’s diplomatic relations with America, Macaustarted to lose its advantage and develop other industries including opium smuggling, labor trafficking and gaming. America gainedhuge profits from labor and opium trading. But things changed later, America turned to join the government in attacking Macau ’sillegal trading. On the other hand, the American missionaries fulfilled their purpose of missionizing through opening printing offices,publishing translated books, establishing hospitals and revitalizing education. Macau thereby became one of the centers of culturalexchanges between China and the West.Keywords: The US-Macau relations, Labor trading, Opium trading, Christian missionaries, Cultural exchanges between China andthe WestThe American Mercantile Community in Early Macau and the Shaping of American China Policy in theNineteenth Century HE Sibing • 90 •Abstract: During the late eighteenth and early nineteenth centuries, American merchants in the Canton trade settled in Macau andit became the first Sino-American meeting place for economic and cultural exchanges. With America ’s rapid economic expansion inEast Asia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the China traders formed a powerful interest group. They ultimately persuaded the Americangovernment to conclude a commercial treaty and establish diplomatic relations with China in order to guarantee their interests andrights in the China market. This article first reviews Macau ’s position in the Canton trading system and examines the activities ofAmerican merchants and missionaries in Macau. It then discusses the international status of Macau and the Wangxia area in the mid-nineteenth century and analyzes why the two countries opted to negotiate the first Sino-American treaty in the Macau peninsula. Fromthe perspectives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American diplomatic history, it also revisits the historical significance of the Treaty of Wangxiaand contributes to the recent debate on the origins of American China policy.Keywords: Macau, America, Free trade, Informal Empire, Wangxia Treaty, ExtraterritorialityThe Chinese Files of US-Macau Relations in the Qianlong, Jiaqing and Daoguang periods of theQing Dynasty that were stored in Arquivos Nacionais da Torre do Tombo TANG Kaijian • 102 •Abstract: The fifteen documents about the early relationship between Macau and America, which were stored in Arquivos Nacionaisda Torre do Tombo, are extremely important for the study of US-Macau relations. They should be recognized as being of greaterimportance in the academic circle. These materials include: (1) the investigation into whether an America ship carried dragon skinin 1791(乾隆五十六年); (2) the treatment of the two British and America ships stopping at Taipa(潭仔) in 1804(嘉慶九年); (3)the treatment of America ’s shipwreck floating to Macau in 1806(嘉慶十年); (4) the treatment of American privateers(嗲吧時船) storingbronze bars in Macau’s cidade( 咑館); (5) the treatment of the expelled American ship(吻嘰船) from Macau in 1813(嘉慶十八年); (6) about the American merchant Forbes ’s(跛時) capture of thieves in 1844(道光二十三年) and demands for the government ’sinvolvement. Combined with other materials, some unknown truths about the early US-Macau relations can be discovered after carefulexamination of these files.Keywords: America, Macau, the US-Macau relations, the US-Sino relationsSamuel W. Williams’ Life and Work in Macau (1835–1844) as Seen from His Letters GU Jun • 117 •Abstract: As one of the earliest American missionaries to China, Samuel Wells Williams (1812 —1884) spent nearly nine years inMacau from 1835 to 1844. During his residence in Macau, he wrote quite a number of letters, which are valuable materials forhistorical study. Those letters not only indicate his life in Macau, but also the situation of American merchants and the missionaries,America’s policies in China and its intention to expand and the triangular relationship of American, China and Britain. Standingon the ground of Macau, Williams gained in-depth understanding of China and Asia. His works and perceptions made him the founderof American sinology.Keywords: Samuel W. Williams, Macau, Letters, Sino-American relationsThe Secret Postal Route between Macau and Guangdong Province in the Mid-Qing Dynasty— Taking the Letters of the American Vessel Pacific Trader as an Example LENG Dong, RUAN Hong • 126 •Abstract: On September 27 of 1801, the captain of American Vessel Pacific Trader sent a batch of letters to Guangzhou from Macau,with the receiving address Si Xing Store, Zao Shi Street, Guangzhou (廣州鑿石街的泗興辦館). These documents proved that ZaoShi Street, Guangzhou (廣州鑿石街) is the existing Da Shi Street (打石街) which is located on Hog Lane (豆欄) of Thirteen FactoryStreet (Thirteen Hongs of Canton)(十三行). Through these letters, the appearance and function of a store (辦館) can be furtherrecognized. Apart from their general function which was to deliver information, they also provide a detailed individual case for thepostal history of 19 th century Macau and Guangzhou, which contributed to the further study of the Maritime Silk Road and therelationship between Macau and Guangdong province.Keywords: the “Thirteen Hongs of Canton” , Zao Shi Street, Da Shi Street, Store, Postal history of Macau and Guangdong province
  • 200澳 門 研 究 2015年第 2期The Reform of Macau’s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Curriculum: Background, Process and ProblemsGUO Xiaoming • 148 •Abstract: After nearly a century of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development in Macau, reforms in recent years focus on curriculum.The core objective is to establish the regional curriculum benchmarks in order to avoid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being “primaryschooling”, and to enhance school ’s curriculum development capabilities. Meanwhile, the education authority has drawn up the“curriculum framework” of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Students are required to reach “the basic academic competence requirements ”,and a pilot scheme has been launched in several schools. The future course for the education authority is to convert the regionalcurriculum framework into school curricula, and rely on curriculum reform as a breakthrough point to promote the overall qualityof teaching and nursing i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Keywords: Macau,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Curriculum reformIn the Eyes of the Other: Bishop Ronald Owen Hall ’s Visit to Mainland China in 1956 andHis Religious Interpretation WU Qing • 157 •Abstract: In 1956, Ronald Owen Hall, the Bishop of the Episcopal Church in Hong Kong and Macau area, was invited to visitmainland China, seated in the opening ceremony of the first National People ’s Congress. He was received by Premier Zhou Enlaiand was treated to a family feast. This prompted a great reaction on the mainland, in Hong Kong, Macau and the West. After hisvisit, He made a positive comment regarding the communist party, suggesting that the virtues of communists were the primary causefor the revolutionary victory. With respect to China ’s missionary cause, he noted a big mistake that missionaries used to make, whichwas placing the Christian belief directly into society without recognizing the two major factors of “family” and “country” which haveinfluence on China’s society. “Family” and “country” are of greatest interest to the Christian church. Christianity and communismare both from the West. They found ground to develop once they entered China. The competition and conflicts between the two continueto exist. He also pointed out that what Christianity brought was not only threats and attacks but also help and reminders. Communismis more a rival to Christianity than an enemy.Keywords: New China, Ronald Owen Hall, Christianity, Episcopal ChurchThe Disputes of “More Chinese”: China Christian Educational Association during the Promulgating of“the Regulations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for the Recognition of Mission Schools ”ZHANG Longping • 167 •Abstract: “More Chinese” was the common proposition in the 1920 ’s, when the Chinese Christian education sector responded tointernal and external challenges. Under the joint efforts of all parties in 1925, the Northern Warlords Government promulgated the“Regulations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for the Recognition of Mission Schools ”, marking the Chinese Christian Education havingofficially won the status of a private school in the national education system. However, the “measures” about some religion clausescaused great controversy in the Chinese Christian education sector. As the general coordination mechanism of Chinese Christianeducation, the China Christian Education Association had been involved from the beginning. They strived for the status of privateschool and for a position in the religious education sector and had ongoing negotiations with the government, resulting in theachievement of limited “more Chinese” after the government ’s “explanation”. The measures of the promulgation and the negotiationprocess showed the dispute between “more Chinese” and “more Christian”, which affected the future of Chinese Christian Education.Keywords: “more Chinese”, “Regulations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for the Recognition of Mission Schools ”, China ChristianEducational AssociationA Comparison of the Elderly Education between Macau and Guangdong YANG Yuanzhe • 179 •Abstract: Macau and Guangdong are now facing an aging society. The development of elderly education is one of the strategies inresponse to this problem. With the establishment of a learning society as its educational idea and seniority as its grounds, the twoplaces share the same backgrounds. Both of them nevertheless made the mistake of regarding elderly education as leisure. However,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two also exist in terms of students, regional development, and teaching difficulties. On the side of Macau,elderly education is conducted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nd the fundraising system is dominated by the government, which providesa lesson for Macau. On the other hand, the rich theories and experience in Guangdong area and the management of the elderly education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ls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Macau.Keywords: Macau, Guangdong, Elderly education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in the Law of International Countermeasures ZHANG Boyi • 187 •Abstract: Although 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has been regarded as a general principle of international law, an authoritative anduniversal definition has yet to be agreed upon. This essay analyzes the ILC Draft Articles on State Responsibility and the jurisprudence(case law) pertaining to the legality of countermeasures to clarify what 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entails. It points out the variouscritical elements in 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illegal act first committed, the actual damages and injurysuffered, the method and the degree to which countermeasures are applied, etc. Furthermore, this essay argues while it is hard togive a precise definition to 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one should adopt a flexible approach incorporating both a qualitative anda quantitative factor in the assessment of proportionality.Keywords: International law, Countermeasures, 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Elements in determination, Measuring criteria
  • 201《澳門研究》是澳門基金會與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合作編輯出版的綜合性學術刊物。自1988年創刊以來,已出版七十多期,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為推動本澳學術研究與交流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進一步提升刊物質量,擴大澳門學術研究的影響,經編委會研究決定,自2010年起,即由第 56期始,本刊將做如下改革:(1) 由雙月刊改為季刊,於每年的 3月、 6月、 9月、 12月的 15日出版;(2) 設置政治法律、經濟管理、澳門學(歷史文化)、社會縱橫、熱點話題、學術前沿、青年園地等欄目;(3) 加強學術規範,參照和借鑒國內外優秀期刊的編務程序,規範引文註釋;(4) 對檢索量大、徵引率高、影響較佳的論文,將選譯為英語,於次年結集出版《澳門研究》(國際版)。改版後的《澳門研究》,繼續以“研究澳門,服務社會”為宗旨,進一步凸顯多學科相容並蓄,國際性、理論性、創新性與前瞻性相結合的學術風格,為澳門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搭建學術平台,為繼續繁榮澳門學術貢獻力量。“創建學術名刊,推動澳門研究”是本刊的追求。而刊物質量的提升,離不開海內外專家學者的關心與助力,離不開本地學者的扶持與獎掖。為此,本刊誠摯邀請海內外社會賢達、專家學者惠賜大作。來稿要求:(一) 本刊原則上刊登有關澳門政治、經濟、法律、社會、歷史、文化等領域的中文研究成果,亦歡迎與上述領域相關的新理論、新方法、新技術的介紹和探討。(二) 選題新穎,突出前沿問題、重點問題、難點問題和熱門話題,現實性和針對性強;突出新理論、新視角、新觀點,具原創性和理論深度。(三) 稿件署名作者應為合法著作權人,作者排序以原稿為準,文責自負。(四) 來稿須提供300字以內的中英文摘要、3─6個關鍵詞和英文標題;附上作者的中英文姓名、出生年月、職務職稱、學術簡歷、工作單位以及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和電郵。(五) 有關稿件的引文、註釋規範,請參考“《澳門研究》關於規範引文註釋的規定”。(六) 論文所涉課題如係資助項目,請於標題頁左下方標註。如:“資助項目:基金資助(編號)”,並附資助證書影印件。(七) 論文一經發表,本刊有權將之以其他形式出版;任何外界的轉載、摘要、翻譯、出版等均須徵得本刊許可。(八) 編輯部對來稿有權作文字修改、句段刪節或提出意見請作者修改;凡不願意者,請予以註明;修改期為一個月,逾期按自動退稿處理。(九) 本刊不接受一稿兩投或多投,三個月內未接獲採用通知,即可自行處理;來稿一經刊發,即奉薄酬。(十) 本刊秉持學術規範精神,倡導嚴謹學風,拒絕任何抄襲剽竊和弄虛作假行為;如有侵犯他人著述版權及人身權等行為,作者應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一切損失。《澳門研究》編輯部2015年 6月 15日徵稿啟事
  • 澳門研究封面書脊封底22015BOLETIM DE ESTUDOS DE MACAUJOURNAL OF MACAU STUDIES封面紙200g出 版編 輯主 編執 行 主 編編輯部地址電 話傳 真電 郵封 面 設 計 植 字 排 版印 刷出 版 日 期定 價:澳門基金會 :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吳志良 郝雨凡:林廣志:澳門 仔徐日昇寅公馬路 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853) 88228139:(853) 28860009:cms.info@umac.mo:馮文偉:嘉華印刷公司:嘉華印刷公司:2015年6月15日:澳門幣80元二○一五年第二期 總第七十七期澳門研究2015年第2期 總第77期編輯委員會(以姓氏筆畫為序)朱壽桐 李向玉 金國平 范息濤 梁文慧 莫世健 湯開建 黃竹君 楊允中 靳洪剛 趙 偉 駱偉建 蘇育州  António Vasconcelos de SaldanhaISSN 0872—8526澳門研究出版ISSN 0872-85269 770872 852007馮小姐您好,從77開始,「澳門研究」編輯委員會有所改變(共十五人)如下︰編輯委員會(以姓氏筆畫為序) Vol. 65改內頁200pp 紙改100g書脊11.5mm, 造13.5mmVol. 74書號加ISSN 0872-8526封面造上網File,在另存新檔,然後選Adobe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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