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8年3月創刊澳門研究季刊2013年第3期總第70期3月15日出版 ·政治法律· 澳門博彩立法及對美國經驗的借鑒 ……………………………………………张富强蟻佳純5 ·經濟社會· 澳門博彩產業之經營戰略 ………………………………………………………周金泉吳宏哲17珠澳協同發展:現實基礎及實現路徑──以兼論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戰略定位…………………………………………韓江波25 ·明代瓷器傳播研究· 大航海時代泉州至波斯灣航線──以兼論16─17世紀中國、葡萄牙、伊斯蘭世界之文化交流……………………林梅村35明清福建瓷器生產、外貿的大趨勢………………………………………………………… 徐曉望54“漳州瓷”──“克拉克瓷”之葡語名稱…………………………………………………… 金國平62澳門出土明代青花瓷器研究………………………………………………………………… 馬錦強73關於漳州窯研究的幾個問題………………………………………………………………… 栗建安92“克拉克瓷”:一種特定的中國瓷還是一個名稱?………………………………………………………[葡]佩德羅·迪亞斯撰陳玉芳譯96
  • ·澳門學· 明代入華傳教士“第一奇人”:畢方濟行實……………………………………………… 湯開建100澳門仁慈堂創辦時間考……………………………………………………………………… 吳宏岐139日本人與澳門聖保祿教堂──《聖米凱爾大天使》的神秘畫師……………………… [日]宮永孝撰沈藝譯146基督教與茶的西傳…………………………………………………………………………… 劉章才155澳門學著作提要(十二)…………………………………………………………………… 葉農162 ·社會教育研究· 賭權開放下澳門德育政策評議………………………………………………………………陳志峰166“八段錦”對澳門地區婦女經前期綜合癥之作用……………………………… 朱明霞張慧琳174 ·青年園地· 澳門製藥產業發展環境與策略探析………………………………………………潘威賀天天182創意寫作與澳門文化創意產業………………………………………………………………楊青泉187 ·學術動態· 第五屆內地與港澳臺地區法律研討會召開(四則)………………………………………陳震宇194
  • JOURNAL OF MACAU STUDIESQuarterly32013Gaming Legislation of Macau: Lessons from the US Experience……ZHANG Fuqiang, Yi Jiachun5Operations Strategies of the Gaming Sector………………………ZHOU Jinquan, WU Hongzhe17Synergic Development Between Zhuhai and Macau: Realistic Foundations and Paths to Realisation– with Discussions on the Strategic Positioning of Moderate Diviersification of Macau’s Economy……………………………………………………………………………………HAN Jiangbo25The Maritime Route between Quanzhou and Persian Gulf during the Age of Sail– with Discussions on the Cultural Exchanges between China, Portugal and the Islamic World in the16th and 17th Centuries…………………………………………………………LIN Meichun35A General Trend of the Production and Trade of Fujian Porcelain during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XU Xiaowang54Louça de Chincheo: the Portuguese Name for Kraak Porcelain………………………JIN Guoping62A Study on the Ming Blue-and-White Porcelain Unearthed in Macau……………MA Kam Keong73Several Issues on the Research on Zhangzhou Kiln………………………………………LI Jianan92“Kraak porselein”, a Specific Type of Chinese Porcelain or Just a Matter of Designation?……………………………………………………Pedro DIAS (Author), CHEN Yufang (Tr.)96Deeds of “The First Miraculous Missionary” in Ming China: Francesco Sambiasi…TANG Kaijian100An Examination of the Founding Year of the Holy House of Mercy of Macau………WU Hongqi139Japanese and the Church of St. Paul’s of Macau: the Mysterious Painter behind St. Michael………………………………………………Takashi MIYANGA (Author), SHEN Yi (Tr.)146Christianity and the Introduction of Tea to the West ………………………………LIU Zhangcai155Abstracts of Works of Macaology (12) …………………………………………………YE Nong162Some Comments on Macau’s Moral Education Policies Under the Liberalisation of the Gaming Sector………………………………………………………………………………CHAN Chi Fong166The Effectiveness of Baduanjin Qigong (Eight-Section Brocade) in Improving the Pre-MenstrualSyndrome among the Women of the Territory of Macau……ZHU Mingxia, ZHANG Huilin174An Analysis of the Environment and Strategies of Development of the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in Macau…………………………………………………………………………PANWei, HE Tiantian182Creative Writing and Cultural Creations Industry of Macau ……………………YANG Qingquan187Academic Activities in Macau (July to September 2013) …………………………CHAN Chan U194
  • 32013澳門研究BOLETIMDEESTUDOSDEMACAUJOURNALOFMACAUSTUDIES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編輯澳門基金會出版
  • ·政治法律·澳門博彩立法及對美國經驗的借鑒張富強蟻佳純 [摘要]博彩業對澳門經濟的發展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澳門立法當局針對博彩業所存在的問題,制定相關的法律和行政法規,從而為規範博彩市場提供了重要依據。目前,澳門博彩立法仍有許多不足,致使博彩業風險防範的力度不夠。美國拉斯維加斯和大西洋城博彩業長期重視博彩立法,依法規範博彩業發展,逐漸建立起較為靈活而完備的法律制度和監管機制,值得澳門借鑒。澳門應當有針對性地吸收美國的立法經驗,應在博彩牌照批給制度、博彩業的監管功能、博彩中介人的中介行為、博彩區位立法和行政介入的前提條件等方面,加強本土博彩立法,以保障澳門博彩業的規範發展。[關鍵詞]澳門博彩業美國經驗借鑒與對策立法完善澳門博彩立法由來已久。早在1847年,葡萄牙當局就宣佈澳門賭博合法化,此後雖曾有相當一段時期禁賭,但自1961年澳葡政府頒佈第1496號法令以來,不僅使博彩業作為一種“特殊的娛樂”合法化,並且授予澳門聯合娛樂公司獨家專營權。2001年,政府制定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為打破獨家專營、開放賭權提供了法律依據,並於次年正式開啟競投賭牌的多元化博彩經營模式。此後,博彩業一躍成為澳門龍頭產業,對其他產業的拉動作用顯著增強。然而,博彩業的發展也同時帶來許多社會問題,並引起人們對於博彩立法不足的關注。因而,加強立法以不斷完善博彩業的發展,已成為社會各界的共同願景。一、澳門博彩立法的進展回歸以來,澳門社會經濟迅速復甦並保持穩定發展的勢頭。GDP連續多年保持高速增長,從1999年473億澳門元提高到2011年2921億澳門元,人均GDP超過53萬澳門元(約66311美元),連續多年穩居亞洲第一。博彩業作為澳門的龍頭產業,對GDP的快速增長作出了重要貢獻。如何在充分發揮博彩業對澳門經濟拉動作用的同時,不斷完善立法以有效規限博彩業之發展,進而將其負面影響降至最低,成為澳門立法會的一項重要議題。作者簡介:張富強,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蟻佳純,華南理工大學財經法研究所研究人員。廣州510641 5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一)博彩業對澳門經濟的貢獻澳門經濟屬於微型經濟體,市場規模有限,產業門類不全,經濟發展的拉動力主要源於博彩業。據統計,2011年,澳門第二產業佔GDP的比重僅為6.4%,第三產業佔GDP的比重為93.6%;其中博彩業佔GDP比重達到63.59%,對澳門經濟的發展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近年來,澳門博彩業發展勢頭強勁,成為拉動整體經濟增長的龍頭產業。博彩業收入從2004年的235.11億澳門元增加到2011年的1611.28億澳門元,佔GDP的比重從28.57%增加到55.16%。由於經濟持續增展,拉動了其他服務業的發展,就業機會也因此增加。即使在金融危機的衝擊下,世界經濟持續低迷,博彩業依然呈現繁榮景象,2012年博彩毛收入更是達到3052.34億澳門元,同比增長11.85%。博彩業的蓬勃興盛,既得益於回歸以來特區政府實行“賭權開放”,引入市場化運作的競爭機制;又得益於2003年中央政府實施的內地城市港澳“自由行”和CEPA政策,為旅遊客源提供了持續的保障,澳門博彩旅遊客源市場呈現“內地化”趨勢。隨着經濟的快速增長,政府財政實力不斷增強,解決社會經濟問題的能力也隨之增強。政府通過改善民生,加快城市建設、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社會救助等公共事業發展,實施中小企業援助、科技發展等經濟扶助政策,夯實了社會穩定的基礎。博彩業開放為澳門帶來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導致澳門經濟形成博彩業“一業獨大”的局面,其間的風險不言而喻。同時,博彩的遍地開花還衍生出諸多社會問題。根據澳門檢察院統計,不法賭博、放高利貸、侵犯人身自由、洗黑錢及有組織犯罪等,2010年,澳門共錄得1400多宗。博彩罪案總量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且犯罪分子及受害人大多數來自中國內地。2012年,澳門司法警察局成立“賭場特別巡查行動小組”,對全澳所有賭場作24小時不間斷的執法巡邏,以加強對博彩犯罪的打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官網:《統計資料:澳門產業結構─1998年至2011年部分主要行業以當年生產者價格計算的增加值總額佔本地生產總值的比重,http://www.dsec.gov.mo/Statistic.aspx?NodeGuid=74901f28-78df-4f28-9f16-6a8fb95e76a7,2013年3月10日訪問。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官網:《統計資料庫:旅遊及博彩》,http://www.dsec.gov.mo/TimeSeriesDatabase.aspx,2013年3月10日訪問。自2003年以來,澳門的內地客源所佔比例不斷攀升。自2007年以來,澳門的內地客源所佔比例超過了50%,此後一直保持在這個水準。2012年前三季度,內地旅客人數佔澳門入境旅客總人數的比例達到了59.71% 。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官網:《統計資料庫:人口統計》,http://www.dsec.gov.mo/Statistic.aspx?NodeGuid=251baebb-6e5b-4452-8ad1-7768eafc99ed,2013年3月10日訪問;同時參見王五一:《繁榮與矛盾:澳門賭權開放十周年回望》,廣東社會科學(廣州),2012年第4期。截至2012年底,澳門失業率為1.90%,就業不足率為0.8%,就業率持續向好。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官網:《統計資料庫》,http://www.dsec.gov.mo/TimeSeriesDatabase.aspx,2013年3月10日訪問。中央政府甚至將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納入了“十二五規劃綱要”。“產業的多樣性,是城市生活進入良性和建設性運轉的基礎,城市中的人也因此可以保持(並進或推進)社會和文明的進程。”而這正是當前澳門所缺乏的。土地資源的短缺,與博彩業相關的住房、餐飲、觀光等配套設施尚跟不上博彩業的發展速度,逐步成為澳門進一步發展壯大的障礙。(《澳門依法施政多元發展》,《法制日報》(北京),2013年1月8日第11版環球法治;雅各斯,金衡山(譯):《美國大城市的生與死》,譯林出版社,2005年,第241頁。)曲強奎,張鋒銳:《完善法律法規調控澳門博彩》,《中國貿易報》(北京)2009年11月12日第19版。朱曉峰:《澳門博彩法律實踐存在的問題與出路──以與澳門博彩相關的澳門法律糾紛為切入》,載《澳門法律改革與法制建設》,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年,第239頁。《澳門過往一年有效打擊博彩罪案》,《法制日報》(北京)2012年7月17日第12版。 6
  • 澳門博彩立法及對美國經驗的借鑒(二)澳門博彩立法的進展澳門博彩業有着悠久的歷史,但博彩立法的進展卻相對滯後。本世紀初以來,特區政府成立博彩委員會,並相繼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規,以進一步規範博彩市場,為重建博彩業的秩序提供重要法律依據。這些法律法規大致包括澳門立法會制定的法律(法規)和澳門行政當局制定的行政法規(規章)。自2001年以來,澳門立法會先後制定頒佈的法律有:旨在規範澳門娛樂場幸運博彩的經營及操作,確保澳門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及操作的公正、誠實性的《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16/2001號法律);旨在規範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範圍內的博彩或投注信貸業務的《娛樂場博彩或投注信貸》(第5/2004號法律);旨在預防、打擊和遏止清洗黑錢犯罪的《預防及遏制清洗黑錢犯罪》(第2/2006號法律);旨在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進行幸運博彩的條件,以及被禁止博彩的人的投注金額及其贏取的彩金或其他幸運博彩收益的價值歸屬的《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第10/2012號法律)等。其中第5/2004號法律、第2/2006號法律是在美資進入澳門博彩市場的背景下設立的。而第10/2012號法律,是對第16/2001號法律在賭權開放的實踐過程中暴露出來的未成年人問題的補充與完善。第16/2001號法律第二十四條規定未滿十八周歲之人等人禁止進入博彩區,第10/2012號法律將這一法條廢除並將禁止進入博彩區的年齡限定提高到二十一周歲(這個年齡限定與舊博彩法律第1496號法令規定的一樣),同時第10/2012號法律對進入娛樂場的人員做了更為詳細具體的規定,在許多方面完善了原有法律條文的漏洞。澳門現行有效的規範博彩業的刑事法律主要有:第8/96/M號法律核准的《不法賭博》,旨在明確在法律許可的地方遵照相關章程進行博彩活動的合法性;第9/96/M號法律核准的《與動物競跑有關的刑事不法行為》,旨在保護出賽動物的身體和精神健康;第6/97/M號法律核准的《有組織犯罪法》(部分條文),旨在規制為取得不法利益或好處所成立的所有組織,其中包括針對供給博彩而得的暴利、清洗黑錢等黑社會罪行進行懲處。由行政長官徵詢行政會意見後頒佈的行政法規主要有:《規範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的公開競投、批給合同,以及參與競投公司和承批公司的適當資格和財力要件》(第26/2001號行政法規)、《規範娛樂場幸運博彩的中介業務》(第6/2002號行政法規)。第26/2001號行政法規旨在規範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的公開競投,尤其是競投的程序。此外,亦規範批給合同,以以下提及的澳門法律法規,均可查覽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官網:《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http://cn.io.gov.mo/Legis/record/2000.aspx.澳門人口少,而博彩企業“求人若渴”,過去甚至曾將招工標準由一般要求具有高中學歷降低到只要小學畢業,即年滿18歲就可以到賭場就業。這種狀況對澳門的教育事業產生巨大衝擊。澳門本來就業人口受高等教育比例偏低( 16.2% ,2005年第1季),而這種情況會使得其更趨嚴重,長遠而言會妨礙澳門人口整體素質的提高。(關紅玲、雷強:《澳門賭權開放帶來的社會政治影響分析》,《學術研究》(廣州)2005年第12期。)另外,由於未成年人心智發育尚不成熟,而博彩的誘惑又大,往往難以抵制住。2007年2月20日,一名16歲的香港少女在澳門金沙賭場玩角子機贏得74萬港幣,賭場方面以其未滿18周歲拒付獎金,後經澳門特區政府協調,由其父母代領獎金。此事件引發澳門媒體廣泛關注和討論,也反映出對於青少年進出賭場以及參與賭博的限制形同虛設。(文彤、梁金燕:《澳門賭權開放政策的社會效用與管理調控──基於青少年群體的調查研究》,《社會科學家》(桂林)2012年第3期。)因而最新出臺的第10/2012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禁止博彩的人的投注金額及其贏取的彩金或其他幸運博彩收益的價值,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從而對此類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第6/2002號行政法規原名為《訂定從事娛樂場幸運博彩中介業務的資格及規則》。2009年,澳門特別行政區以第27/2009號行政法規對第6/2002號行政法規進行修訂,並將該法規的名稱改為《規範娛樂場幸運博彩的中介業務》。 7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及參與競投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的公司和承批公司的適當資格及財力要件,包括審查該等要件的程序。第6/2002號行政法規主要用於規範從事娛樂場幸運博彩中介業務的資格及規則,包括規範娛樂場幸運博彩中介人資格的審查程序、發出博彩中介人准照的程序、博彩中介人在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的承批公司進行的登記,以及博彩中介人的義務。以及由行政長官批示、經濟財政司司長依職權發佈的批示。這些法律法規對於博彩行業起到良好的規範作用,並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澳門博彩立法的發展。但由於法規出台之初沒有預見博彩業的高速發展,因此,當前的法律機制如何適應博彩業發展的速度、有效地建立博彩業的良好秩序,仍然發人深思。值得注意的是,澳門的博彩立法現今仍存在着較多的漏洞,面對頻頻發生的博彩罪案,如何完善立法,是亟待解決的問題。二、澳門博彩立法存在的問題賭權開放十餘年,澳門博彩立法取得巨大進展。期間,立法當局針對博彩業所存在或出現的衝突,包括對投注信貸、未成年人進入娛樂場等,先後制定相關的法律和行政法規,從而為有效地規範博彩市場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澳門博彩立法仍然有許多不足,主要表現為博彩批給制度不夠完善、監管執法機制尚未健全、博彩中介人管理制度亟待細化、行政介入的規限缺乏可操作性以及博彩區位立法缺失等。(一)博彩批給制度不夠完善澳門博彩法律的主要法律文本是2001年頒佈的《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16/2001號法律)。根據該法律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批給制度是指“澳門特別行政區保有幸運博彩之經營權,僅可由特區成立並獲得批給之股份有限公司從事,而有關批給係按照本法律規定以行政合同之”。第七條第二款亦規定,政府至多批給三個娛樂場幸運博彩的經營權,即批准三張賭牌。但在實踐中,澳門政府先後採用“主牌”和“副牌”的形式將博彩經營權“批給”和“轉批給”六間博彩公司,從而出現批准經營權的數量與法律規定不符,且遠遠超出法律規定限額的狀況。事實上,無論《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16/2001號法律),抑或《規範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的公開競投、批給合同,以及參與競投公司和承批公司的適當資格和財力要件》(第26/2001號行政法規)等相關法規,都沒有涉及“轉批給”的任何規定,致使在實踐中存在的“轉批給”現象在現行博彩法律制度中卻找不到任何的依據,從而嚴重違背了《澳門基本法》所規定的“合法性原則”。根據這一原則,特區政府應當堅持依法行政,政府的一切活動均須遵從法律的規定並須在獲賦予之權力範圍內進行。2001年,澳門依據第16/2001號法律規定的將賭牌承批,3個賭牌最終由銀河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永利度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競得。其中銀河是由香港商人呂志和家族的嘉華集團與美國威尼斯人集團合作的。於發放三張賭牌的同年12月,特區政府與銀河就雙方所簽的合約進行了修改。主要是就銀河與威尼斯人的合作關係起了變化,銀河和威尼斯人決定分開發展,於是向澳門政府申請將賭牌一拆為二並獲通過,由銀河持有一個主牌,再向威尼斯人發放一個副牌。除名稱外,主牌和副牌的權益和責任均一致,持牌人可各自獨立經營賭場。此例一開,澳門政府遂容許每個賭牌持有者均可“轉批一次”。其後,“澳博”和“永利”亦先後於2005年4月20日及2006年9月8日各自與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及新濠博亞博彩(澳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轉批給合同。同時參見黃平主編:《挑戰博彩──澳門博彩業開放及其影響》,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年,第2頁。 8
  • 澳門博彩立法及對美國經驗的借鑒對於博彩牌照由最初三個牌照“批給”變成現在三個主牌三個副牌,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認為,主牌轉批給不等於“賣牌”,亦不等於“分牌”,在當年投標過程中,為了避免對原來三家獲批給牌照的博彩公司造成太多競爭和不公平,沒有引入更多公司。但後來允許獲賭牌的公司有條件地進行“轉批給”,是有利於博彩業和經濟發展的。2008年澳門博彩監察協調局在對高天賜議員的回覆中解釋道,“轉批給”合同是一份具有澳門特區政府、承批公司和獲轉批給公司等三方當事人的行政合同,由多份文檔構成,這些文檔共同確立了三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關係。雖然無論是批給合同還是轉批給合同,澳門政府都是合同的主導方,但在現行法律沒有作出相應的規定之前,政府實際上既無權增加賭牌的數量,也無權將賭牌作出主牌與副牌的區分。要克服這種違反法律的現象,唯有對現行法律作出修改,明確就“批給”與“轉批給”模式、賭牌數量的增加、主牌與副牌的區分等作出具體規範,從而使賭牌的批給法律制度更具可操作性,也更有利於形成博彩公司進入與退出博彩市場的良性運行機制。(二)監管執法機制尚未健全澳門的博彩監管執法機構主要有博彩監察協調局和司法警察局。其中,司法警察局(下設有博彩及經濟罪案調查廳)負責賭場刑事犯罪的調處工作;博彩監察協調局則負責查處違法的監管、執法工作,在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博彩經營產業、互相博彩以及向公眾提供的博彩活動領域內的經濟政策的訂定及執行方面向行政長官提供輔助及協助。目前,澳門博彩監管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問題:(1)在機構設置上,監管執法機構職能龐雜。博彩監察協調局既具有起草法律法規、執法的功能,又兼具審計、執照頒發等其他行政職能。而在編制有限、人員不足的情況下,博彩監察協調局難以全方位地履行博彩監管的職能。(2)在制度設計上,監管工作缺乏相應的責任追究。根據澳門第16/2001號法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於違反或不遵守本法律、補足法規或批給合同的規定可歸責於承批公司或管理公司而適用之違法行為制度,由行政法規制定。”這說明澳門第16/2001號法律本身並沒有就違反或不遵守該法的行為設計責任追究規範,同時,該法所提及的將承擔設計法律責任功能的“行政法規”至今未出台。目前,博彩領域違法者的違法成本很低,以致違法現象層出不窮。例如,有些博彩牌照持有者不兌現投標計劃書中所作的承諾,賭場開業後遲遲不建設必要的配套設施,嚴重影響了博彩立法的權威性以及澳門博彩監管制度的正常運行。(三)博彩中介人管理制度亟待細化澳門擁有極具特色的博彩中介人制度,受益於這種制度,澳門博彩業得以超越拉斯維加斯,並在2010年達到四倍於拉斯維加斯的博彩收益,雄踞全球博彩業之首。澳門《行政程序法典》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公共行政當局機關之活動,應遵從法律及法且在該機關獲賦予之權力範圍內進行,並應符合將該等權力賦予該機關所擬達致之目的。第16/2001號法律本身沒有涉及轉批給的問題,但在澳門政府與承批公司簽訂的批給合同中,澳門政府要求:“承批公司有義務不將批給的全部或部分作轉批給,又或作出以達至相同結果為目的的任何法律行為;但經政府許可者除外。”參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澳博”簽訂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批給合同》第七十五條,澳門博彩監察協調局官網:《承批合同》,http://www.dicj.gov.mo/web/cn/contract/index.html.澳門博彩監察協調局官網:“澳門博彩監察協調局對立法會高天賜議員書面諮詢的回覆”,編355/III/2008,http://www.al.gov.mo/interpelacao/2008/08-424c_08-351.pdf. 9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博彩中介人,一般指將顧客介紹給博彩經營公司從事博彩活動的人。但在澳門,博彩中介人主要指承包賭場貴賓廳的經營者,也就是博彩推廣公司。他們以資本為紐帶,通過代理人(即所謂“疊碼仔”)發展賭客和拉攏客源,從而形成了一個博彩產業鏈。近年來,由博彩中介人經營的貴賓廳的收入往往佔賭場收入的較大部分。例如,2004年所佔比例達到72%,2007至2009年維持在67%,2011年則上升到73%。可見,博彩中介人為澳門賭業提供了充足的客源和豐厚的利潤,在博彩業發展中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如何加強對博彩中介人的管理,對於規範澳門博彩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博彩中介人經營的貴賓廳博彩活動也經常與洗錢、暴力、有組織犯罪等社會問題相關。根據澳門政府金融情報辦公室提供的統計資料顯示,由幸運博彩經營者向辦公室舉報的可疑交易案件(STR)呈逐年增加的趨勢,其數量從2008年的443份上升到2011年的1082份,所佔檢舉總數的比例從52.9%上升到69.2%,截至2012年上半年,這個比例甚至上升到70.4%。逐年增加的可疑交易案件(STR)的狀況令人堪憂。澳門可疑交易報告STR統計(2008年─2012上半年)單位:份STR數量20082009201020112012(1-6月)數值比例數值比例數值比例數值比例數值比例由金融及保險機構舉報38646.1%38233.0%33827.7%47730.5%28929.4%由幸運博彩經營者舉報44352.9%76766.3%81466.7%108269.2%69170.4%由其他機構舉報91.1%70.6%685.6%40.3%20.2%總數838100%1156100%1220100%1563100%982100%其中由辦公室向檢察院舉報——1008.7%1018.3%19012.2%11511.7%資料來源:澳門特區政府金融情報辦公室為了加強對博彩中介人的規範化管理,避免博彩業頻繁出現資金流的灰色地帶,特區政府通過制定第6/2002號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博彩中介人牌照的申領資格及相應的審核程序,力圖促進博彩中介人牌照制度的規範化。 但實踐證明,博彩中介人牌照制度仍然存在着不少有待完善之處。首先,對於博彩中介人牌照的申領缺乏具體、明確的審查標準,致使政府審查的透明度大打折扣,增加相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暗箱操作的可能性,有損博彩中介人牌照制度的規範性和權威性;其次,對於博彩中介人違法經營缺乏相應的責任追究措施,致使執法機構在發現博彩中介目前澳門賭場的博彩業務分為二部分,一部分是賭場老闆自己經營的一樓大廳,散客可以選擇老虎機、牌九、十三張、番攤等多種形式進行博彩活動;另一部分則是賭場樓上的貴賓廳,主要經營高注碼的百家樂博彩,原也由賭場自己經營,但由於客源少而收益低,就逐漸交由博彩中介人承包經營,從而形成了澳門博彩業最大的特色。據統計,在澳門全部博彩收入中,超過七成來自於博彩中介人經營貴賓廳的百家樂博彩。第6/2002號行政法規第十七條(合作人)第一款規定:為從事本身的業務,博彩中介人可配備自行挑選的合作人,其數目上限由博彩監察暨協調局最遲於每年的十月三十一日定出。澳門博彩監察協調局官網:《統計資料:2004─2011》,http://www.dicj.gov.mo/web/cn/information/DadosEstat/index.html.第6/2002號行政法規第三條規定:博彩中介業務只可由符合本行政法規所定資格的屬公司或屬自然人的商業企業主的博彩中介人從事。 10
  • 澳門博彩立法及對美國經驗的借鑒人違背牌照核准的規定從事博彩中介業務時,無從施加相應的處罰措施,因而也無法禁止相關人員的違法行為。這一狀況既妨礙博彩中介人牌照核准制度的有效實施,又難以禁絕“扒仔”、“撈仔”對博彩市場秩序的擾亂,從而使博彩業的負面影響不斷被放大。(四)博彩區位立法的缺失博彩區位立法,旨在通過立法的方式來規定博彩區設定的區位,限制博彩娛樂場在社區中隨處開設、散亂分佈,減少其對居民生活環境的影響,提升整個地區的形象。澳門土地匱乏,寸土寸金,隨着博彩業的迅速發展,土地匱乏愈來愈成為一大瓶頸。而長期以來缺少城市規劃,賭權開放後娛樂場隨處開設、散亂分佈,博彩場所不斷擴張到居民聚集的區域,對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了極大影響。據統計,截至2012年6月,澳門共有35家賭場,賭檯5498張、角子機17035部。單單在澳門半島南面不足一平方公里的新口岸區,就聚集着20多家的賭場,甚至出現了一家角子機娛樂場300米範圍內竟有兩所學校的情況。這樣的佈局,不僅對居民的生活環境造成困擾、對博彩業的發展有所阻礙,而且會對特區的形象產生負面影響。“人們對賭場距離的敏感程度僅次於人們對犯罪、工廠、以及臨近核廢料經過的線路的敏感”。儘管第16/2001號法律第五條規定,“娛樂場幸運博彩之經營限於在政府批准之地方及場所範圍內進行”,卻沒有明確而具體地規定哪些區位屬政府批准可開設博彩場所的範圍,哪些區位雖可開設博彩場所但須滿足一定的條件,哪些區位屬於禁止設立博彩場所的範圍,致使博彩牌照持有人在發展娛樂場時不清楚自己能夠在哪些區位選擇適合的場所,從而帶來不少問題。顯然,博彩區位立法已迫在眉睫。(五)行政介入的規限缺乏可操作性作為澳門博彩法的主要法律文本,《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16/2001號法律)對行政介入娛樂場幸運博彩的批給經營作出了規定。但由於該法屬於框架性的法律,對於當博彩業經營者違反合同時該如何解除其批給及政府該如何介入,僅作出概括性的規限。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遇有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可暫時行政介入娛樂場幸運博彩之批給經營:(1)發生或即將出現無合理理由中斷經營之情況;或(2)在承批公司之組織及運作上,或在設施及在供經營之用之物品在總體狀況上出現嚴重混亂或不足之情況”。2008年11月,前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發表《二○○九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時,曾對行政介入娛樂場幸運博彩一事作出解釋,強調特區政府內部醞釀了不同的應急預案,即使某一博彩企業出現特大困難、面臨倒閉時,政府會立即進場接管。接管賭場期間,會留用所有的高層及員工,僱傭條件不變;政府官員不會進駐管理。政府將與有關債權人磋商、保障債權人的合理利益。他強調,政府進場,也必然以符合法律為前提。但迄今為止,澳門立法機構並未就政府“如何介入”,“介入的程度”、“介入後“扒仔”、“撈仔”是指在賭場中拉客的人,其對象是中場賭注稍大的客人。他們經常遊說客人到貴賓廳賭,並借此從事偷顧客籌碼、發放高利貸等違法行為。他們事實上在從事博彩中介活動,但卻不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博彩中介人”或“合作人”。如果他們不是因為盜竊、高利貸等原因被捕,而即使其從事違法中介行為也不用受懲罰。澳門博彩監察協調局官網:《統計資料:2012》,http://www.dicj.gov.mo/web/cn/information/DadosEstat/2012/content.html#n5.曾忠祿:《美國內華達州博彩區位法律及其對澳門的借鑒》,《澳門理工學報》(澳門),2007年第4期。何厚鏵:《行政長官二○○九年施政報告》,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網站:政府資訊─施政報告─行政長官二○○九年施政全文,http://portal.gov.mo/portal-frontend/loadfile?id=/general/2008-11-1116:12:25/0,2013年1月28日訪問。 11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的地位”以及“以符合法律為前提”等問題,作出具體的立法規定或解釋,從而呈現出操作性不強,難以為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執法提供具體的法律依據之現狀。三、美國博彩立法經驗之啓示澳門以博彩聞名於世,與美國的拉斯維加斯、摩納哥的蒙地卡羅、馬來西亞雲頂和美國大西洋城並稱世界五大賭城。其中美國和摩納哥的博彩立法較為完善,特別是美國,內華達州的拉斯維加斯和新澤西州的大西洋城博彩業十分發達,處於世界領先地位。經過長期的法制建設,逐漸建立起靈活而完備的法律制度和監管機制,值得澳門借鑒。(一)設立獨立的牌照制度出於有效規管博彩行業的考慮,世界上實行博彩合法化的國家基本上都採取獨立的牌照制度。內華達州是美國最早實行博彩合法化的地方,經過多年的經營,博彩業已成為本州絕對的支柱產業。根據內華達州NRS463.0129號法律的規定,博彩公司的設立應首先申領牌照。對於牌照的申領,相關立法已經形成了一種稱之為“正直性審查”的背景審查制度。即在頒發牌照的過程中,政府監管部門按照各項法規的要求,通過審查牌照申領人提交的各項申請材料以及以與該申領人面談、誠信調查等必要程序,對牌照申領人實施有效審查,從而建立起以“正直性審查”為核心的博彩牌照頒發審查機制。新澤西州也採用獨立的牌照制度,但該州旨在通過發展博彩業來拉動本地旅遊業發展,因而該州的《1977年博彩控制法》規定,博彩牌照的申領對象為當地符合條件的酒店和會展業機構。這一方面是為了保持本州現有服務業的傳統特色,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限制獲得牌照的賭場不會形成獨立產業,而是始終作為服務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對於牌照到期應如何處理,內華達州和新澤西州皆採用“牌照續期制度”,即博彩公司的經營如果沒有出現法定的停業或撤銷牌照的事由,則可繼續經營,不需要在合同到期時重新競投賭牌。其中,內華達州的法律規定,所有博彩營業牌照均需在每年的1月1日申請續期。新澤西州的法律則規定,在獲得博彩營業牌照之後,需每隔五年向博彩執法局提供一次相關的資料,供執法當局審查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可以繼續執業的條件。這種“牌照審查制度”旨在保障原有博彩企業的合法經營,避免新的競爭對手進入博彩行業,從而保證現有博彩企業的正常競爭秩序,維持博彩業的高利潤,同時也有利於政府保持穩定的博彩稅收收入。(二)建立運行有效的博彩監管機制內華達州和新澤西州十分重視對博彩業監管的制度建設,通過博彩立法,建立起不同層次的監管機構,並賦予它們不同的監管職能,為本州博彩業的規範發展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為了對博彩業實施有效的監管,內華達州建立了職能明確的博彩監管機構──州博彩委員會See Nevada Law-Chapter463-Licensing and Control of Gaming, NRS463.3072-3b, http://law.justia.eom/nevada/codes/NRS-463.html.See NRS463.270 of the Nevada Gaming Control Act, Nevada Law-Chapter463-Licensing and Control of Gaming,http://law.justia.eom/nevada/codes/NRS-463.html.See Article 6,5:12-87.1 of the New Jersey Casino Control Act, New Jersey statutes Act, http://www.nj.gov/casinos/actreg/act.html.王長斌:《澳門博彩立法要論》,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3頁。 12
  • 澳門博彩立法及對美國經驗的借鑒和博彩控制局,這兩個機構構成了內華達州博彩監管的主體。博彩委員會具有准立法和准司法的職能,是本州博彩業的最高監管機構。博彩控制局則是博彩執法機構,集合了一般行政機構與警察機構的雙重職能,主要職責在於對博彩業的審計、調查、課稅、頒發牌照、檢查博彩設備等。此外,內華達州還設有兩個具有博彩監管職能的機構,即內華達博彩政策委員會和檢察機關。前者是內華達州州長在博彩政策方面的一個諮詢機構,沒有實際約束力。後者是州檢察總長辦公室下設的一個博彩檢控廳,主要充當內華達州博彩委員會和博彩控制局的法律顧問,並代表這兩個機構參與因博彩事務引起的民事訴訟。新澤西州的《1977年博彩控制法》規定:“本法授權監管實體擁有管理和調查的權力和責任,並須調控和輔助博彩產業的運作和鼓勵其保持正當的競爭。”據此,新澤西州賦予監管實體有權以行政手段管理娛樂場的營運,以保障社會、公眾及經濟效益。新澤西州依法設立了三個主要的博彩監管機構,分別為賭場控制委員會、博彩執法局和州警察局。2011年2月,新澤西州對其博彩監管體制進行改革,重新劃分賭場控制委員會和博彩執法局兩個機構的職能,以減少多個部門間業務重疊現象的發生。改革後,賭場控制委員會主要職能為審查並頒發賭場營業執照以及與賭場營業有關的個人執照、審查並決定針對博彩執法局局長所作決定的上訴、根據上訴聽證業務的需要制定規章、審查並決定賭場營業持有者對博彩監察局不當調查的投訴。這樣,賭博控制委員會就轉變為一個准司法和准立法機構。博彩執法局的主要職能是對執照申請在進行調查、監管性執法與形式犯罪執法、對電子博彩設施進行監測,分別由執照廳、執法廳和技術服務廳執行,而州警察局專設賭場博彩廳負責賭場犯罪的調查工作。改革後的新澤西州博彩監管機構體現了向內華達州權力集中模式的靠近。但新澤西州是在原有機構上進行調整,將賭場控制委員會日常監管賭場以及制定博彩規章的權力轉移給了博彩執法局,使得雙方重疊的職能得到進一步劃清。這樣的職能分工明確,有利於監管職能的具體分工及相互協調,減少各機關之間的業務重疊,提高監管效率。(三)構建機制完善的博彩中介人制度在博彩中介人的制度設計上,內華達州和新澤西州採取不同的做法。其中內華達州把博彩中介人分為兩個等級,把博彩中介人稱為“獨立經紀”,對其實行較為寬鬆的“註冊制度”,其合作人稱為“次級代理人”,這樣的設計後來為澳門所借鑒。而新澤西州則將博彩中介人統稱為“博彩代理人”,實行牌照制度,其牌照的審查標準側重申請人是否有違法犯罪的背景。在中介人取得牌照或完成註冊之後,其行為如何受政府的規範與持續監管,是對中介人管理的關鍵。在這方面,內華達州與澳門的做法有許多相似之處,不同之處在於博彩中介人對每次博彩活動需履行的義務。內華達州的法律要求填報現金交易報告,澳門雖也建立起類似的現金交易報告制度,但並未做出要求每一個博彩中介人具體落實報告的責任的規定。See Article 5:12-63 of the New Jersey Casino Control Act, New Jersey statutes Act, http://www.nj.gov/casinos/actreg/act.htm.王長斌:《澳門博彩立法要論》,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07頁。內華達州的博彩“獨立經紀”並不承包貴賓廳,他們不需要完成一定量的賭碼銷售額,其盈利是向博彩公司介紹顧客從而抽取傭金。“博彩代理人”是自然人,可以受僱“博彩代理企業”。“博彩代理企業”,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等商業組織。 13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內華達州、新澤西州的法律均規定,如果博彩中介人沒有依法履行自身的權利和義務,博彩監管機構可對其採取懲戒措施,如發出譴責信、改變牌照的限制條件、中止或吊銷牌照、予以罰款等。此外,新澤西的法律還規定:如果當事人無執照或不註冊而執業,則將被視為第四級犯罪,可處以2萬美元以下(自然人)或10萬美元以下(非自然人)的罰款;接受博彩中介服務的人亦被視為第四級犯罪,將被處以2萬美元以下(自然人)或10萬美元以下(非自然人)的罰款。(四)建立具可操作性的博彩區位立法鑒於博彩產業的重要性,特別是它對其他產業的的拉動作用,因而博彩監管機構須考慮在推動博彩娛樂場發展的同時,要適當限制並盡力減少對當地居民生活環境的“污染”,而兩者的平衡點就是規範博彩場所的佈局並保護該區域內居民的居住環境。為此,內華達州對博彩場所的佈局作出了相應的規定。根據內華達法律(NRS463.308號)的規定,博彩委員會將不批准非限制性博彩牌照的娛樂場興建在人口超過40萬的社區內,除非該娛樂場是申請興建在專門的博彩區域內。如果要求申請在人口超過40萬的社區內專門劃出博彩區域,則需滿足一定的條件,包括:(1)選址要有適當的道路、水源、衛生設備、公用設施和相關服務;(2)擬建的設施不會影響附近地區居民享有的公共服務、自然資源和生活品質;(3)擬建的設施能提高、增加、穩定就業和發展當地的經濟;(4)擬建的設施不能損害社區的衛生、安全和整體的福利,也不能與周邊區域的環境不協調;(5)擬建的設施必須至少離已開發的社區500英尺;(6)擬建的設施必須至少離學校及宗教服務團體的建築群1500英尺;(7)擬建的設施不能對已開發的社區及距離2500英尺以內的公、私立學校及宗教服務團體帶來不良的影響。同時,博彩區域的設立必須舉行聽證會徵得居民的同意,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居民擁有不受博彩場所騷擾的良好的生活環境,並允許居民在此之後保留有充分的上訴權利,從而保證居民參與監督,降低居民對政府濫權的抱怨。新澤西州則把區位理念融入牌照頒發制度中,通過限定牌照頒發的條件,將博彩場所的開業地點限制在大西洋城的博彩區域內。根據新澤西州法規(NJAC19:43-6.2號和NJACS:12-83號)的規定,所有賭場牌照僅批准頒發給那些位於符合資格酒店內的賭場。法規通過明確可開辦賭場的酒店的條件,提高法規的可操作性。其中主要限制條件包括:酒店客房不能少於500間、限定賭場的面積、賭場面積每增加1萬平方尺需增加超過100間房間、限定房間建設完成的時間等。新澤西州通過把博彩業和相關服務業聯繫在一起,通過賭場的設立在一定程度上帶動其他設施的完善。王長斌:《博彩中介人准入管理制度(上)》,澳門日報(澳門),2012年2月26日第A07版。內華達州的博彩牌照分為兩種,一種是有限制性博彩牌照,另一種是非限制性博彩牌照。限制性博彩牌照主要發給只經營角子機及其數量在15台以下的場所,如酒吧、餐廳及超市等。非限制性博彩牌照則主要發給遊戲種類達到兩種或以上,並且其角子機數量在15台以上的。每一娛樂場所都需要獨立申領牌照,鑒於以上原因,絕大部分的賭場都是申領非限制性博彩牌照的。See Nevada Law-Chapter463-Licensing and Control of Gaming, NRS463.3072-3b, http://law.justia.eom/nevada/codes/NRS-463.html.See Article 19:43-6.2 of the New Jersey Casino Control Act, Article 12-83 of the New Jersey Casino Control Act,New Jersey statutes Act. http://www.nj.gov/casinos/actreg/act.htm. 14
  • 澳門博彩立法及對美國經驗的借鑒四、完善澳門博彩立法的若干建議澳門博彩業的發展與美國拉斯維加斯和大西洋城有相似之處,拉斯維加斯的博彩業由於受近年來經濟危機的影響而呈衰退趨勢,其國際第一賭城的地位已為澳門所取代,但其加強博彩立法,規範博彩業發展的做法,卻值得澳門借鑒。有鑒於此,我們認為,應當在深入分析澳門博彩業發展及其相應的立法現狀,有針對性地吸收國外的立法經驗,不斷完善本土博彩立法,以保障澳門博彩業的規範發展。(一)規範博彩牌照批給制度由於澳門現行博彩牌照批給制度存在對以前博彩專營制度的“路徑依賴”,因而對牌照審批程序的管理更多的是參照專營時期的做法,法治程度相對較低。而美國內華達州和大西洋州博彩的立法經驗表明,採用法治化的牌照批給制度將有助於進一步規範澳門博彩業並促其健康發展。筆者認為,在規範牌照批給方面,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借鑒:(1)建立背景審查制度。背景審查制度旨在審查博彩牌照申請者應當具備“正直性”,從而有效降低經營者可能發生的道德風險。牌照批給制度的設置,首先是為了將有犯罪背景的人擋在博彩業之外,同時可通過設立進入博彩業的門檻,保障博彩業利潤的穩定性,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2)取消對博彩牌照數目的限制。鑒於賭牌數目的有限性,企業一旦取得賭牌的批給,容易形成一勞永逸的心態。而澳門當前提倡發展多元化的旅遊業,如果要將博彩業從龍頭產業轉變成旅遊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顯然需要吸收更多的新元素進入澳門市場以保持澳門旅遊業的競爭力。所以,政府可通過制定法律法規的形式設定博彩業的准入要件,達到要求的,符合澳門發展前景者即准許開業,從而使澳門能夠始終如一地保持經濟活力。(3)將牌照期滿重新競投標的方式改為牌照續期制度。以往採取期滿競投標方式,是因為當時博彩業的發展規模不大,而今博彩業遍地開花,如果採用原有的重新競投方式,其效果肯定不佳。由於博彩業的投資巨大,讓經營者期滿離開的做法不利於經營者樹立長期經營、持續投資的理念,也會引起員工失業、社會動盪等連鎖反應。同時,鑒於目前牌照存續期太長,一旦獲得批給,就能坐享20年或甚至更長年限的經營期,不利於政府根據突發性事件對博彩業牌照做出適當、及時的調整,可以考慮在確立施行牌照續期制度的同時,縮短申請續期的年限。新的牌照批給制度可採用立法的方式進行。博彩企業的設立,是博彩業發展的基礎,因此,執法當局應當加快對現行博彩立法的修改,以對博彩業的發展起到積極的引導作用。同時,應當嚴格依法執法,對於博彩行業中存在的不法、違法等現象加大處罰力度,從而使博彩業永遠處於相關法律的規範之下。(二)健全對博彩業的監管功能澳門博彩業歷史悠久,但對博彩業的監管卻相對寬鬆,這雖然在一定時期內有利於博彩業的快速發展,但也由於缺乏必要的監管而引發諸多社會問題。特別是在新的形勢下,要面對來自國際著名賭城以及亞洲周邊國家新開賭場的激烈競爭,博彩業的地位日益受到挑戰。因此,應着力完善博彩業法治環境以增強世界各地旅客對澳門博彩業的信心,通過修改現行的博彩法律以健全對博彩業的監管功能。1.理順博彩監察協調局的職能。博彩監察協調局是澳門博彩業的主要執法監管部門,應當實行職能專業化,可以參照新澤西州博彩監管機構的設置模式,結合澳門實際情況,從現有龐雜的 15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職能中剝離准立法功能,專司執法、審計、牌照頒發等職能,以提升其對博彩業執法效率和監管力度,有效預防並制止當前博彩行業頻頻出現的違法問題,將現有的起草法律法規的准立法職能,上移至立法會,通過立法與執法功能的分立與互相制約,突出博彩協調局在現行法律框架下專司執法監管職能。同時,注重提高監管工作人員的專業化,通過定期的專業培訓提高監管人員的法律素養和監管水平,從而提升澳門博彩監管的效率。2.明確對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現行澳門博彩立法並未對博彩違法人員及其行為設置明確的法律追究責任和懲處條款,這不僅給監管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執法帶來困難,同時會使違法者因為違法成本低廉而得不到應有的處罰,從而助長違法行為。因此,針對博彩行業經常出現的違法現象,特別是博彩牌照持有者不兌現投標計劃書中所作的承諾,賭場開業後遲遲不興建必要的配套設施等狀況,應儘快出台相應的“行政法規”,確保博彩監管工作行之有效,一旦發現違法行為或現象即能依法予以制止,以增強博彩立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3 .加強對新型博彩方式的法律監管。隨着網絡時代的發展,網絡博彩的方式日益興盛,傳統的監管方式開始受到挑戰,立法機關應當改變傳統監管觀念,加快網上博彩監管立法,針對當前網上博彩所引發的各種社會經濟問題進行立法,引導其有序健康發展。(三)完善博彩中介人的制度設計澳門具有獨特的中介人制度,但由於立法不盡完善,因而在監管方面存在頗多問題,並引發了不少社會經濟問題。應儘快修訂相關立法,進一步細化對博彩中介人的監管規定,增強其可操作性,保障澳門博彩業的穩健規範發展:(1)細化博彩中介人申領牌照的審查標準,以增加政府審查的透明度,克服政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黑箱操作的可能性;(2)對博彩中介人違法經營行為建立相應的責任追究制度,例如,如果執法機構在發現博彩中介人違背牌照核准的規定從事博彩中介業務時,就可以依法加以懲處,從而有效禁絕“扒仔”、“撈仔”對博彩市場秩序的擾亂,這對於博彩業的穩健發展尤為重要。(四)構建博彩區位法為減弱“賭權開放”對居民生活環境和城市規劃造成的負面影響,提升澳門整體形象,有必要構建多年以來忽視的博彩區位規劃問題。可以借鑒內華達州的做法,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細化第16/2001號法律第五條的規定,明確哪些區位屬政府批准的範圍,哪些區位雖可開設博彩場所但須滿足一定的條件,哪些區位屬於禁止設立博彩場所的範圍。特別要規定居民區附近不得新設博彩場所,從而使博彩牌照持有人在發展娛樂場之時就清楚地瞭解自己能夠在哪些區位選擇適合的場所,既可保障居民生活環境的相對獨立性,同時也有助於博彩企業在選址的問題上不走彎路。(五)明確行政介入的前提條件應當認真探討在博彩公司“發生或即將出現無合理理由中斷經營之情況”或“在承批公司之組織及運作上,或在設施及在供經營之用之物品在總體狀況上出現嚴重混亂或不足之情況”,政府該如何實施“行政介入”,並通過修改《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16/2001號法律)第四十四條及相關規定,進一步細化“行政介入娛樂場幸運博彩之批給經營”的規定,特別應就政府“如何介入”,“介入的程度”、“介入後的地位”等問題,作出具體的立法規定或解釋,以儘快改變現行有關政府介入的規定所呈現操作性不強、難以為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法提供具體有力的法律依據的狀況。[責任編輯劉景松] 16
  • ·經濟社會·澳門博彩產業之經營戰略周金泉吳宏哲[摘要]博彩業作為澳門的支柱產業,近年來發展迅速,能否實現可持續發展成為業內的關注焦點。以產業生命周期理論研究澳門博彩產業生命周期,刻劃澳門博彩產業發展的歷史階段和生命周期,提出博彩產業生命周期階段的特徵,包括產品特徵、組織特徵、市場特徵、產業結構和產業政策特徵。根據澳門博彩產業生命周期階段特徵變數,對現生命周期階段的經營戰略進行分析,提出相應的戰略定位和競爭策略。[關鍵詞]澳門產業博彩產業生命周期經營戰略自2002年賭權開放以來,博彩產業的貢獻在澳門經濟中已不能僅用“支柱”或“主導”產業來概括,它已經佔據澳門經濟總量的90%。澳門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2011年全年累計博彩收入較上年激增42.2%,達到2,678.7億澳門元,創歷史新高。博彩產業發展的非常態性對區域經濟和社會所產生的巨大影響已經超越任何歷史時期,這一現象將會對未來的經濟和社會產生巨大影響,應當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運用文獻資料研究方法,以產業生命周期理論與產業發展戰略為理論基礎,對澳門博彩行業生命周期的特徵和規律進行分析,以期為該產業實現可持續發展提供判斷依據。一、博彩產業生命周期理論的提出產業生命周期描述了產業從初生到衰亡的具有階段性和共同規律性的廠商行為(特別是進入和退出行為)的改變過程,產業生命周期理論則在實證基礎上,對產業演進的動態變化進行分析和描述,產業演進的動態變化主要表現之一就是單一產業的生命周期,即任何一個產業在特作者簡介:周金泉,澳門科技大學酒店與旅遊管理學院助理教授,管理學學博士;吳宏哲,澳門科技大學酒店與旅遊管理學院助理教授,管理學博士。本文受澳門科技大學科研項目《基於產業生命周期的澳門博彩產業發展戰略研究》基金資助。資料來源: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網站:http://www.dsec.gov.mo/default.aspx李亦非:《澳門:博彩業隱患》,《滬港經濟》(上海),2010年第2期,第38─39頁。 17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定的國家和地區,都必然經歷形成、成長、成熟和衰退等四個發展階段。產業生命周期與企業發展戰略存在着較大的關聯性,至少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面對產業不同的生命周期,企業擁有哪些戰略機會;二是企業的戰略如何去適應生命周期的不同階段之需要;三是生命周期的行業特徵對企業的戰略影響,而需求、供給、分工和技術這四個相互作用的因素則影響着產業的演進。作為一個產業,博彩產業的發展和演進同樣受到產業生命周期理論的約束。博彩作為特殊的旅遊吸引物,其在全球的普遍和快速發展表明,博彩旅遊業在全世界正引發集束式的“博彩爆炸”。博彩業因其特殊的吸引力,與旅遊產業有着千絲萬縷的關繫,在追求較高經濟效益的目標中,博彩產業與旅遊產業之間形成了有機結合。鑒於博彩與旅遊之間的特殊關係,博彩產業的生命周期理論研究可以借鑒旅遊目的地生命周期的相關理論。R.W.Butler首先系統地把生命周期概念引入到旅遊目的地管理的研究中,以旅遊者數量變化作為階段的特徵變數,其旅遊目的地生命周期模型概括為六個階段。Haywood , K. M.提出,旅遊目的地生命周期的影響因素包括:政府與立法機構、旅遊替代品、現有目的地競爭、新目的地開發、遊客需求和價格敏感度、旅遊交通以及反旅遊開發組織的異議。Chr is Cooper進一步提出包括旅遊地經營者的決策、旅遊地的環境因素、目的地受歡迎度、發展速度、可進入性、競爭性旅遊地數量的影響因素。而Keith G Debbage認為經營者的決策、旅遊業自身的競爭性結構改變影響着該旅遊地生命周期;Dimitri Ioannidess研究了旅遊目的地發展取決於政府機構的行為、與國外旅行社的關係,而Anthony Di Benedetto認為政策因素和環境因素較為重要。眾多學者的研究表明影響旅遊目的地生命周期演化的因素是多種多樣、因地而異的。楊公朴、夏大慰:《產業經濟學教程》,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6─12 頁。G.Axin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Development, No. 1 (1991); Klepper Steven., “Industry Life Cycle,” Industryand Corporate Change, Vol.6, No.1(1997), pp. 1─37.Goodman R.,The Luck Business: The Devastating Consequences and Broken Promises of America’s GamblingExplosion, Touchstone, 1996.Butler RW, “The Concept of the Tourist Area Cycle of Evolution; Implications for Management of Resources,”Canadian Geographer, No.1 (1980).Haywood, K. M., “Can the Tourist-area Life Cycle Be Made Operational?” Tourism Management, No.7 (1986),pp. 154─167.Chris Cooper, Stephen Jackson, “Destination Life Cycle :the Isle of Man Case Study,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Vol.16 (1989), pp. 377─398.Keith G Debbage, “Oligopoly and the Resort Cycle in the Bahamas,”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 Vol.17 (1990),pp. 513─527.Dimitri Ioannides, “Tourism Development Agents: the Cypeiot Resort Cycle,”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 Vol.19(1992), pp. 711─731.C. Anthony di Benedetto, David C Bojanic, “Tourism Area Life Cycle Extensions,”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Vol.20 (1993), pp. 557─570. 18
  • 澳門博彩產業之經營戰略由於不同產業的特徵結構的描述無法用一個統一的產業生命周期描述,傳統的產業研究範式(SCP)結構、行為、績效分析方法只能對產業在一定階段內的發展進行靜態描述。在研究博彩產業生命周期中,筆者試圖通過博彩產業生命周期理論對產業長期發展進行動態描述,實現動態與靜態相結合。在有關產業生命周期特徵變數的研究中,Smitha Bhandare認為旅遊目的地的旅遊產業特徵變數包括人均消費支出、過夜時間、旅遊收入、旅遊企業數量、從業人員、旅遊活動類型等。但博彩業的生命周期特徵變數需要考慮更多的因素,比如企業數量、產業規模、市場結構、產品價格和產品品質。結合旅遊目的地生命周期的特徵變數,以及博彩產業形成與發展的特點,還可以把博彩業收入、賭台收入、產品數量等作為其階段特徵變數。二、博彩產業生命周期階段特徵變數描述博彩產業的五個生命周期階段的特徵來自五個方面:一是產品特徵,用博彩產品類寬度與深度、賭檯收入等表示;二是產業組織,用博彩公司數量、規模、收入等表示;三是產業市場,用博彩遊客市場、滯留狀況表示;四是產業結構,用博彩產業在產業結構比例,收入與稅收中的比重表示;五是產業政策,用政府賭牌發放和稅收政策表示。(一)產品特徵。從博彩產品的推出到產品的更替演化是產品生命周期理論的基本判斷,更是產業生命周期演化的基本特徵。博彩產品的數量、價格和品質等特徵能夠反映博彩產業發展階段的特點。博彩產品經過長期的不斷推陳出新,使得博彩產業發展歷經起伏。隨着澳門博彩的發展,最初的產品不斷演化,早期的字花、字膽等已經消失,白鴿票、山票等產品的形式已經發生改變,番攤、骰寶等博彩產品衍化出新的產品。(二)產業組織。以公司的數量、規模和收入作為生命周期階段發展特徵。在博彩產業由形成至發展階段中,隨着產業技術的改進和完善、市場不確定因素的減少、產業的投資風險降低、受少數公司獲取巨額利潤的誘惑,加上地方政府的支持,大量投資者開始進場,公司數量迅速增加,由最初的一家發展到幾家或更多。在博彩產業發展前期和發展後期階段中,在該發展前期階段,雖然博彩公司間也存在一定的競爭,也有個別企業退出,但由於市場需求較大,公司的進入數量遠遠大於退出數量。到了發展後期,市場已經開始分化,存在高、中、低三種檔次的市場,不同類型的公司服務於不同的目標市場。在博彩產業發展的後期,競爭開始出現,在市場需求的限制下,儘管不斷有新公司進入,但是由於大量的公司退出,在該階段的最後時期,公司數量開始保持在某一個相對平衡水平。(三)產業市場。產業市場反映了市場需求與供給狀況,包括博彩遊客市場、滯留狀況。與博彩業內公司數量的變化類似,博彩產業在發展的前期,市場規模也在增長,受高額產業利潤的吸引,大量投資者進入博彩產業,公司的數量和產業規模在擴大。由於市場容量的限制和博彩公Smitha Bhandare Kamat, “Destination Life Cycle and Assessment - A Study of Goa Tourism Industry,” South AsianJournal of Tourism and Heritage, Vol. 3, No. 2 (2010).蓋翊中:《產業生命周期中產業發展階段的變數特徵》,《工業技術經濟》(長春)2006年第12期,第54─55頁。 19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司間的競爭,也使部分公司退出,但總進入數大於總退出數,因此,總的博彩產業規模依舊在增長。隨着市場飽和期的到來,為了阻止潛在公司的進入,往往通過增加多餘供給,增加產品差異化等手段提高進入門檻,整個產業規模的擴大主要靠現有公司尤其是大公司實現,並通過進一步的技術挖潛、提高管理水平等措施提高自身規模,直至最佳規模。(四)產業結構。博彩產業對於區域產業的貢獻,體現在產業結構比例、收入與稅收的結構比例中。在博彩產業發展初期,存在大量企業進入的現象,除個別企業技術較先進,生產規模稍大外,一般企業多屬於試探性投資,加上每個企業的產品創新技術和過程創新技術各不相同,產業規模不大。由於博彩產業市場需求增加以及公司的高利潤,以及對其他行業的吸引力增加,導致對其他產業產生衝擊。隨着博彩產業鏈條的完善,成為區域裏的明星產業,並佔有絕對優勢,產業結構比例就不斷增加,收入和稅收結構比例也在不斷擴大。(五)產業政策。產業政策反映了政府賭牌發放與稅收政策對博彩產業的影響。博彩這一特殊產業一直受到政府的控制。由於市場需求的增加,博彩大都受利益的導向而發展,經歷了從禁止發展,到有限制性的發展,再到全面發展的過程。由於博彩在社會中的負面影響較大,博彩產業發展初期,政府對區域內博彩大都實行限制性管理。隨着市場需求的增加,產業規模的擴大,政府會有條件地鼓勵產業發展,特別是博彩產業成為當地的明星產業後,博彩產業的發展在稅收等政策影響下,會產生巨大變化。三、博彩產業生命周期階段特徵從開埠到博彩業開放,澳門博彩產業經歷了探索、成長和發展的產業生命周期階段。目前,澳門由六家博彩公司經營,賽馬、賽狗、彩票以及網絡博彩等博彩產品不斷推陳出新,其博彩規模在2007年就超過拉斯維加斯,在博彩產業的發展階段中,澳門成為名副其實的世界第一賭場。與博彩產業形成的歷史階段不同,筆者用不同的產業發展階段特徵變數來衡量現階段博彩產業發展狀況。博彩產業是否符合探索、成長、發展、成熟這樣一個產業規律,筆者將按照前面的框架和邏輯來分析澳門產業生命周期的演化過程和規律。(一)產品特徵。1535─1742年間澳門博彩產品最初是番攤、骰寶、鋪票、白鴿票、山票、字花、字膽等中式產品,直到1844年才出現跑馬,賽馬是1927年,賽狗是1932年進入澳門,彩票主要以鋪票、白鴿票、山票為主,1862年廣東的闈姓進入澳門,1924年開始賽馬彩票,1956年賽車彩票出現,1997年的足球彩票和2000年的籃球彩票和網絡投注開始。隨着西方博彩產品的加入,到1961年時博彩產品快速增加,有番攤、花旗攤、骰寳、花旗骰、百家樂、迷你百家樂、雙門無限莊百家樂、雙門自由莊百家樂、法式莊博彩、廿一點、廿五門(法圓輪盤)、輪盤、十二支、法國紙牌等。2002年賭權開放後,出現的博彩產品多達38種。其中一些落伍的博彩產品遭到淘汰,而新興的電子博彩產品不斷出現,特別是網絡博彩的出現,使博彩產品的出現了新的發展趨勢。澳門博彩監察協調局官網:http://www.dicj.gov.mo/web/en/frontpage/index.html 20
  • 澳門博彩產業之經營戰略圖1博彩產品演變圖(二)產業組織演變。博彩公司由2002年前的1家逐步變成6家,由獨家壟斷到現在的競爭格局的形成,公司規模不僅體現在公司數量、賭場數量和公司收入的變化,其賭檯數量和角子機數量都是成倍增加,這些變化表明目前博彩還處於高速發展階段。圖2博彩公司、賭場、賭檯、收入變化圖賭檯收入由2002年開放前的獨家經營的每檯每天28.11萬元,降到2010的10.77萬元。表明在賭權開放的格局下,市場競爭導致利潤平均的趨勢,這也是行業趨於穩定階段的表現。圖3博彩從業人員與收入演變2002年以後,博彩產業人員的數量隨着博彩產業的發展階段快速增長,從業人員增加近5倍,人員的平均收入也增長1倍(見圖3),表明博彩產業在澳門的特殊吸引力。2008年以後,從業人員數量和收入基本穩定,表明隨着產業競爭的不斷加強,產業從快速發展進入穩定階段的 21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過程。但是這幾年,增加速度放緩,表明產業擴張的速度在放緩,人們對產業的預期趨於理性,澳門博彩產業將從快速發展期進入穩定階段。(三)產業市場。從產業市場角度考察澳門博彩產業(見圖4),遊客人數總體增長的趨勢在長期內保持較好的增長,滯留時間逐漸變少和人均消費支出增加緩慢,都表明了澳門博彩旅遊的吸引力正在降低,市場進入穩定階段。圖4博彩市場變化(四)產業結構。博彩產業多年來一直成為區域的核心產業,博彩稅收在政府收入中的比例逐年提升,從10年前的50%上升超過了80%(見圖5),表明該產業的強勢特徵,同樣,博彩收入佔當地GDP 的比例增加,即博彩產業處於高度集中化,這是產業高速成長後的特徵。圖5博彩產業稅收與毛收入演變(五)產業政策。賭權發放、遊客造訪限制等政策對博彩產業的發展有較大影響。資料表明,從十六世紀博彩產業的初步形成,到十八世紀博彩產業的初步合法化和二十世紀初的合法化,到1961年的區域旅遊博彩合法化,到2002年的賭權開放和“自由行”的政策實施,都對澳門博彩的發展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博彩低稅賦同樣提高了澳門博彩產業的行業吸引力,政策的取向將會對博彩的生命周期產生關鍵的影響。王五一:《“賭權開放”與澳門博彩業發展》,廣東社會科學(廣州),2011年第2期,第100─106頁。 22
  • 澳門博彩產業之經營戰略四、博彩產業生命周期階段的經營戰略分析產業生命周期理論的意義在於企業可以根據所處的生命周期階段,實行不同的經營戰略。經過百多年的發展,澳門博彩產業仍然處於生命周期中的快速發展階段,即將步入穩定發展階段。在下次賭牌發放之前,制定經營戰略既要抓住快速發展階段的機遇,同時也要為即將到來的穩定階段做好規劃。(一)博彩產業快速發展階段經營戰略的特點首先是博彩產品的創新。公司只要進行少量投入就可以獲得較大的創新,創新經過這一階段的快速發展,最終會慢下來。非連續性的創新是通過創造新產品,替代現有新品。連續性創新是對現有產品的持續創新,延長產品的生命周期。在發展階段,主要是對現有博彩產品的創新,延長博彩產業的生命周期;其次是博彩產品的市場需求變化。由於產品和服務能夠得到保證,博彩產品的銷量不斷上升,需求也不斷擴大,公司也在擴大規模,對於具體的博彩產品品種和方式的要求逐步提高,但是大眾性、一般性的博彩產品是這個階段需求的主要特點;第三是博彩產品的市場競爭。隨着更多博彩公司的進入,公司間的競爭日趨激烈。由於需求市場增長迅速,市場規模擴大非常快,公司間的競爭轉為份額競爭,追求規模效應是這個階段的特點;第四是博彩公司的組織因素。在這個階段,博彩公司不斷進行管理創新,公司之間的競爭轉為效率和規模的競爭。公司規模的擴大化,使公司內部管理複雜化,要求加強協調和控制,公司的權利逐步轉移到有管理能力的人手中。(二)博彩產業經營戰略選擇總體上看,博彩產業處於快速發展階段,市場需求巨大,澳門現有6家博彩公司:澳博、永利、金沙集團、新濠博亞、美高梅金殿、銀河娛樂,經營的34家博彩場所和博彩產品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博彩公司的戰略組合包括:低成本戰略、進攻或防禦戰略、差異化戰略和目標集聚戰略。1.發展定位──低成本擴張。澳門博彩公司資本主要來自澳門、香港、美國和澳大利亞的投資者。6家公司的戰略定位不同。永利定位是少而精,目標客戶是高端消費者,無論是酒店還是賭場、精品名店,還是食肆,都走高端路線。金沙集團走大眾化、規模化路線,金沙集團保持着拉斯維加斯會展經營的模式,澳門威尼斯人酒店是目前全球最大的規模的娛樂場。美高梅金殿走多元化經營道路,其酒店、公寓和商場的收入佔總收入的70%以上。澳博是依靠其區域內歷史品牌和和遍佈的娛樂場爭取遊客。新濠博亞是依靠貴賓廳高端客戶群。銀河娛樂是以提高餐飲和娛樂服務滿足商場的需求。但是無論各家公司的市場定位如何,低成本擴張應該成為這階段的主要手段。為了保證現階段的的競爭地位和市場份額,上述6家公司必須取得並保持全面的成本領先地位,當達到產業的平均價格水平時,就會成為所在產業中高於平均水平的超群之輩,低成本地位就會轉化為高收益。2.發展方式──差異化戰略。隨着賭權的開放,美國、澳洲博彩公司的進入,在經營方式和博彩產品方面為博彩產業帶來了新契機,加速了博彩產業的發展。博彩公司的發展需要體現差異化,未來發展中如果能夠引入歐洲博彩公司,將會對博彩公司的差異化增加新的內容。目前, 23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6家博彩公司在貴賓廳、外場、酒店、商場,甚至會展以及相關的服務方面都體現了差異性,對滿足不同的目標客戶群體上起到不同的作用。在博彩公司差異化戰略中,博彩產品差異化、博彩服務差異化以及博彩公司形象差異化是各個公司根據各自的發展定位以及組織的狀況可以各自選擇的方式,當然也可以是這些差異化的組合。3.競爭方式──區域防守的進攻戰略。防禦型戰略是公司為了防禦其他公司奪取自己的市場份額採取的競爭戰略。澳門博彩在2011年擁有近3,000億元的市場份額,已經讓博彩公司分享了這個巨大的成果,幾大公司分割了博彩市場。目前,博彩公司的收入主要是來自貴賓廳,博彩公司投入的博彩新產品在減少,如果博彩公司採取防守策略,很可能會失去更多市場。面對未來的市場環境和市場發展的總體趨勢,進攻戰略是目前的主要競爭戰略。具體的策略包括:積極引入新的博彩產品,向新的領域拓展;加大行銷和酒店服務品質;加大投資新型娛樂場所。特別是引入新的戰略合作者,如歐洲博彩公司的引入,歐洲目標客戶的引入。採取積極態勢,爭取更大的市場份額,確立自己新的市場地位。4.競爭內容──目標聚集戰略。目標聚集戰略是對某個具體的細分市場,比如對特定地區、特定產品、特定客戶進行的專注經營的戰略方式。博彩業與旅遊密不可分,其活動涉及食、住、行、遊、購、娛等方面,涉及的產業範圍比較廣泛。如果一個博彩公司沒有形成自己獨特的領域,未來有可能面臨劣勢的競爭地位。從目前看,各公司應當從關注的高端客戶群、專注的某個區域的客戶、以及專注貴賓服務或者外場服務,還是專注與博彩相關的酒店住宿、商品購物、餐飲服務或者會展服務等領域中找到自己的專注領域,成為這些細分市場中的佼佼者,才能保證競爭優勢。[責任編輯劉景松] 24
  • ·經濟社會·珠澳協同發展:現實基礎及實現路徑──兼論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戰略定位韓江波 [摘要]珠海與澳門在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政治結構和經濟結構方面雖存在較大差異,但兩者陸地相接、水域相連,是典型的差異較大而又密切相連的兩個經濟體。珠澳協同發展的現實基礎主要集中在區位、交通、社會文化等方面,而協同發展的實現路徑應重點放在加強兩地之間的引導和協調、實現錯位發展和分工互補、促進通關便利化等方面。在協同發展的背景下,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順利推進除依靠本地區的條件外,應積極深化與珠海的合作,大力推進珠澳區域一體化建設,深化“近融遠交”戰略,提升區域合作層次和水平。在戰略上明晰“商貿服務平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跨境產業合作區”三重戰略定位。[關鍵詞]協同發展經濟一體化實現路徑區域協同發展是指至少兩個相鄰區域在社會、經濟、自然生態環境、政策、機制等方面具有緊密合作、相互融合的發展條件,以實現互補互利、協調促進、共同發展,其本質是區域與區域之間在合作發展的基礎上實現科學發展、協調發展甚至融合發展。珠澳區域協同發展主要指珠澳兩地在遵守“一國兩制”原則的基礎上打破人流、物流、體制、機制、政策等各種限制,以促進兩地經濟緊密聯繫、產業分工合作、交通自由通行、城市協調規劃、基建合理佈局及社會生活深度融合,進而建立一體化的經濟聯合體,以實現兩地資源要素優化配置(資源分享、錯位發展)、地區優勢充分發揮、空間結構高度優化的協調發展新格局。值得注意的是:珠澳“協同發展”並非珠澳“重疊發展”或“同質發展”,更非珠海、澳門地區的簡單規模擴張和粗放式的空間拓展,而是以存量資源帶動增量資源發展,通過互補互促、相互依託、優化城市功能增強兩地的輻射力、滲透力及競爭力,在優勢產業、物流配送、產品生產、進出口貿易、管道拓展、高端服務、品牌行銷等方面實施錯位發展或錯位競爭,形成分工明確、優勢互補、主業突出的產業創新模式,進而實現互利雙贏、協同發展的目標。珠澳區域協同發展不僅是適應以國際經濟國內化、國內經濟國際化為主要特徵的經濟全球化發展趨勢和國內區域間、城市間相互合作、協調互促、共同發展的需要,而且與改革開放以來珠海成為全國發揮功能、視窗作用和主要試驗基地、先鋒示範地區的經濟特區位置以及澳門作為自由港優勢、商貿平臺優勢、國際網絡優勢、旅遊休閒優勢的地理區位緊密相關、相輔相成。作者簡介:韓江波,河南南陽師範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講師、經濟學博士。南陽 473061 25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加強珠澳協同發展,推進珠澳經濟一體化,不僅對提高珠海旅遊業與澳門旅遊業的融合度、珠海製造業與澳門製造業的分工互補、珠海高新技術業與澳門服務產業的綜合配套能力,實現珠澳兩地互動互促、互促互補、互補互惠、互惠互利、互利共贏、協同發展的格局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對於充分發揮珠海特有的資源優勢、推動珠海成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以及增強兩地國際商務、貿易、物流、旅遊、休閒等產業的競爭力,共同形成國際化、專業化、高端化的現代服務業,開創珠澳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局面具有重要意義。一、珠澳協同發展的現實基礎珠澳協同發展,需要一系列的有利條件作為支撐。這些支撐條件不僅可作為協同發展的突破口和切入點,而且亦可作為其戰略基點和現實基礎。協同發展的現實基礎,可以從區位、交通、文化、旅遊、投資政策、體制、經貿、產業等方面進行分析。(一)政策、體制條件。為保證香港、澳門的政治穩定和經濟繁榮,支持特區與內地沿海城市之間的經濟交流和貿易合作,中央政府從2000年11月開始實施的“144小時便利簽證”政策為珠海拓展國外客源提供便利條件;從2004年開始實施的CEPA,為港澳資本進入珠海和珠海利用港澳會展、旅遊、經營管理、行銷網絡經驗提供機遇;國務院2003年批准設立的珠澳跨境工業區利用獨立的WTO成員和關稅區的地位,發揮珠澳兩地優勢,重點發展紡織品服裝出口加工業,進行品牌服裝設計與生產,並吸納物流、會展等相關配套產業,逐步將該區建設成為區域性時裝中心,成為珠澳合作的有效載體。2008年頒佈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將澳門定位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2009年8月國務院批准實施的《橫琴總體發展規劃》不僅有助於營造珠澳兩地互補互促、共同發展的區域經濟合作局面,而且對探索珠澳合作新模式、深化改革開放和科技創新、促進珠江口西岸地區產業升級具有重要意義。珠海作為港澳向西拓展腹地的中轉站,能有效利用和享受國家目前支援西部地區經濟發展的區域政策。此外,珠海還應根據國家規定,制定吸引港澳投資的各種優惠政策。作為獨立關稅區和國際自由港,澳門無論在貿易、貨幣政策方面,還是外匯、產業政策方面,皆較珠海有明顯優勢。因此,珠澳兩地除可利用和享受國家相關政策優勢外,還可主動創造各種條件,實現政策互補,促進兩地經濟快速發展。(二)經貿、產業條件。珠澳兩地已具備堅實的經濟合作基礎,澳門自回歸後經濟持續高速增長,根據澳門統計暨普查局資料,2012年本地生產總值為3,482億澳門元,實質增長率為9.9%;人均本地生產總值為611,930澳門元,財政收入1,295億澳門元。經濟增長主要由服務出口及內部需求帶動,其中,博彩服務出口增加6.9%,旅客總消費上升6.4%。內部需求方面,固定資本投資因公共工程大幅增加而上升19.1%、私人消費支出及政府最終消費支出分別增加9.1%及6.9%,貨物出口增加23.2%。支持經濟增長的有利因素包括:博彩毛收入上升13.4%;入境旅客增加0.3%,旅客總消費增加15%;酒店住客增加10.8%;公共投資增加54.8%;零售業銷售額上升22%;各季工作收入中位數保持增長,增幅在13.4%至17.0%之間。珠海經過30多年的發展,已從昔日的邊陲地區發展為環境優美的花園城市,而2008年國務院頒佈實施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更是明確珠海為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2012年全市地區生產總值、完成固定資產投資、人均地區生產總值、全市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稅收收入、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分別為1,504.1億元、787.62億元、9.5億元、162.6 26
  • 珠澳協同發展:現實基礎及實現路徑──兼論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戰略定位億元、122.62億元、635.20億元,分別較去年增長7.0%、23.6%、6.1%、13.4%、9.5%、12.7%。全年新批外商投資項目253宗,比上年增加36.0%;合同吸收外商直接投資21.90億美元,增長23.3%;實際吸收外商直接投資14.47億美元,增長8.2%。澳資對珠海電子、紡織、建材、地產、物流等工業、旅遊產業的形成、發展和對珠海引進先進技術、管理經驗以及探索外向型經濟發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截至2012年底,珠海市累計批准外商直接投資項目11,478個,累計引進合同外資額303.79億美元,累計實際吸收外商直接投資176.49億美元。其中,珠海累計批准澳資項目超過5000個,在其批准外商直接投資項目中的比例超過45%。在澳門對珠海投資的同時,珠海也對澳門的繁榮發展作出重大貢獻。自改革開放以來,大量珠海居民獲准移居澳門,不僅促使後者20世紀70年代所建立的勞動密集型產業獲得充分保障,而且也帶動後者房地產、建築業、商業快速發展。為緩解甚至解決澳門不斷增加的用水、用電等問題,珠海把對澳門的供水供電工程納入珠海市供水供電的總體規劃中:除在水電方面對澳門進行投資外,珠海早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便開始在澳門建立企業,在參與澳門貿易、旅遊及基礎設施的基礎上逐步擴展海外市場。珠澳產業結構互補性和融合性較強,自改革開放以來,澳門第三產業發展迅速,而第二產業逐步萎縮。2000─2012年,第二產業在國民生產總值比重低於20%,而第三產業比重多數年份大於85%,遠遠高於第二產業比重。在第三產業中,由博彩、娛樂、酒店、餐飲等行業組成的博彩業佔據主導地位。2011年、2012年澳門博彩業收入分別增長42.2%、13.5%,佔GDP比重分別為90.8%、87.3%,而澳門2011年、2012年博彩稅收入佔財政收入的比重分別為83.5%、87.6%。博彩業的繁榮帶動澳門住宿、餐飲、酒店業、建築業不斷發展,但製造業、運輸業、金融業等產業卻出現萎縮趨勢。這從就業人數中可見一斑:從1999─2011年,澳門就業人口總數由19.6萬增長到32.8萬,增長率67.3%。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澳門就業人口持續增長,達35.1萬人。博彩業就業人數為澳門就業人數最高的行業,2012年約佔澳門就業總人數的25%。較之於澳門製造業、金融保險業的比重不斷下降特別是製造業嚴重萎縮的情況,珠海在發展現代製造業、高新技術產業方面具有優勢,製造業約佔其經濟總量的50%,高新技術產業約佔工業總值的30%,而軟體產業群、醫藥醫療器械、電子通訊、電氣機械及器材等一批新興產業逐漸成為珠海經濟的主力。顯然,珠澳產業結構存在很強的互補性,而珠澳同城化必將改變澳門製造業嚴重萎縮、產業結構單一、腹地市場不足等問題。二、珠澳協同發展的實現路徑珠澳協同發展是一項錯綜複雜的系統工程,也是一項艱巨的需要長期奮鬥的歷史任務。目前,可先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一)加強兩地政府之間的引導、溝通與協調珠澳兩地政府之間的引導、溝通與協調對於珠澳協同發展的順利推進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澳門回歸以來,珠澳合作雖取得過較好成績,但兩地政府間尚未制定定期溝通、磋商的機制,缺乏直接有效的溝通機制來協調彼此的利益。兩地政府應從高層次理念和戰略角度思考,堅持相互借鑒、優勢互補、互惠共贏的原則,妥善處理和把握法律法規的完整性與靈活性之間的可操作空間,爭取把珠澳協同發展納入國家總體規劃,積極推進珠澳協同發展進程。一方面,珠海政府應積極借鑒深港、深澳區域間深層次、寬領域、高水平的合作經驗,探索兩地協同發展之路,就兩地協同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與澳門政府進行溝通,不斷拓展兩地合作的空間和提升兩地 27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合作的潛力,促使兩地從區域合作走向區域融合。另一方面,澳門也應摒棄“特別行政區”的優越感,主動就協同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問題甚至困難,與珠海及時協調。澳門應利用比“省”更獨特的政治地位和在處理問題時可與中央政府直接溝通的優勢,聯合珠海共同籌劃深化兩地協同發展的戰略性合作項目,以獲取中央、省政府在基礎設施建設、文化旅遊、金融等政策改革和重大項目安排上的政策支持,甚至可以考慮申請將“珠澳區域協同發展”作為“粵港澳緊密合作區”的示範區。同時,珠澳兩地不僅應對各自城市規劃重新調整甚至修改,以與兩地深度合作的城市規劃思路相吻合,而且應對兩地基礎設施、產業、城市定位進行深層次交流和全方位溝通,依靠城市功能優勢互補推進兩地協同發展。通過兩地政府間的引導、溝通與協調,促使兩地由民間有限合作向政府間全方位合作過渡;由自發分散、完全由市場決定的合作向市場和政府協調相結合的合作過渡;由主要局限於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工程項目建造的合作向旅遊開發、商業貿易、物流運輸設施等一般項目建設和建造的合作過渡;由以服裝、紡織、食品加工等低端產業為主的合作格局向文化旅遊業、高科技產業、創意設計等高端產業為主的合作格局過渡;以及由各自為政、重複建設、相互競爭的“無效”合作向錯位發展、合理分工、互利共贏的“有效”合作過渡。(二)實現兩地錯位發展珠海與澳門在制度、產業等方面存在差異,因此,在推進協同發展的過程中必須充分考慮兩地的差異性和多樣性。兩地不僅應按照各自不同特色,明確各自功能定位,而且需在認清各自優劣勢的基礎上實現優勢互補和互利共贏,要在把握兩地產業佈局的基礎上協調分工。珠澳兩地分工佈局的關鍵是按照各自地域性質,突出地域環境優勢、主導產業及綜合成本優勢,立足自身特點、已有產業基礎,培育富有競爭力的優勢產業鏈條。還應突出核心優勢,實現錯位發展:珠海的優勢在於發展空間(土地資源、人才資源)、地理位置、生態旅遊環境、特區品牌、科教人文、“先行先試”制度、經濟開放等方面,而澳門則在於市場經濟和社會管理的體制、機制、規則、旅遊文化、貿易經驗等方面。珠海應加快建設高欄港工業區、航空產業園區、海洋工程裝備製造基地、國際商務休閒旅遊度假區,進而成為澳門金融、貿易、信息、物流的依託腹地,而澳門應重點發展博彩旅遊業、會議展覽、離岸服務、航空運輸等區域性商貿服務業,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當然,兩地在協同發展過程中的錯位發展並不否定其協調發展。實際上,兩地的城市定位可相互補充、共同發展。例如,旅遊文化產業可被看成為兩地利益重疊的區域。珠海在生態資源、自然環境方面具有優勢,但完全根據自身力量難以建成“國際商務休閒旅遊度假區”,而澳門單憑自身力量也難以實現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更不可能在現有土地規模、資源缺乏的條件下實現經濟適度多元化;珠海不僅可通過澳門培養外語外貿人才,把澳門作為其拓展海外市場和促進海外貿易的平臺,而且也可借鑒澳門市場經濟、社會管理的經驗;至於珠海的製造業與澳門的現代服務業更可加強合作、優勢互補。因此,兩地只有明確各自城市定位,實行相互合作、錯位發展、互補發展,實現人流、物流、信息流相互融合、彼此共用,方可實現協同發展和結合成充滿活力的經濟聯合體。唯其如此,作為面向大西南乃至東南亞重要視窗的珠澳方能與珠三角面向華南地區輻射重要節點的廣佛肇、珠三角東部地區與世界交流最高平臺的深港在經濟輻射力、影響力及競爭力方面並駕齊驅。郝雨凡、姜姍姍:《澳門多元經濟與珠澳整合》,《廣東社會科學》(廣州),2009年4期,第84─89頁。 28
  • 珠澳協同發展:現實基礎及實現路徑──兼論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戰略定位(三)加快交通網絡建設,加強產業合作,推進社會管理一體化交通是珠澳兩地經濟發展的基礎,而協同發展的基礎問題便是交通協同化。因此,兩地應通過加強包括港珠澳大橋、廣珠澳城際軌道在內的跨界交通項目建設的合作和大力支持港口、機場、公路等基礎設施的建設、運營、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促進兩地交通對接,形成相互連通、層次分明的綜合交通網絡,進而為加速集聚兩地人流、物流、信息流奠定堅實基礎。兩地目前車輛往來存在眾多不便之處,而兩地交通法規、車輛管理方法的差異也導致諸多不便,極大程度地影響了兩地通關效率。因此,為推進通關便利化,進而走向協同發展,不僅應科學、合理規範跨界車輛的車輛保險、兩地車牌與駕駛執照的審批、發放、年審、過境等相關問題,而且應通過共同加強相關口岸節點的建設,積極創造更加便利的通關條件,應縮減通關環節,簡化查驗手續,實行陸路口岸電子驗放通關,在通關資料共用和查驗結果互認的基礎上,在橫琴口岸實施推動“一地兩檢”模式或在橫琴和澳門實施“兩地一檢”、“單邊驗放”等便利服務模式。目前,“一站式”電子驗放系統已在拱北及橫琴口岸實施,海關、邊檢、檢驗檢疫部門皆可使用此平臺,拱北、橫琴、九洲港、灣仔口岸共建成約百條旅客自助查驗通道,大大提高了通關效率。未來兩地可從新增人工島口岸、建設灣仔人行隧道、延長通關時間、通關便利化、創新通關等方面入手,進一步促進兩地口岸對接和通關便利。為充分發揮處於“一國兩制”重疊區和內外輻射結合處的橫琴地區的優勢,銜接澳門和內地兩種制度、國際和國內兩個市場,應積極、主動向中央申請在橫琴實行特殊的出入境管理政策,使橫琴成為以澳門為參考標準的自由區和較獨立的創新實驗管理區;兩地產業一體化是兩地同城化的前提和基礎。兩地應根據共同的發展目標、優勢互補的特點發展各具特色的產業,進而促使兩地形成以產業協作、經貿互促為主的優勢互補的區域經濟合作體系。應在現有合作的基礎上不斷拓展兩地在文化、旅遊、會展、物流等服務業方面的合作空間,利用對方作為各地產業發展的平臺。澳門作為國際旅遊休閒之地,服務業主要集中文化、會展、旅遊方面,是一座文化、旅遊、娛樂、創意城市,其優勢和發展重點在於文化、會展、旅遊等方面,而珠海近年來也在大力發展數碼娛樂、古鎮古村落的文化開發、藝術品創作等文化產業。在文化產業方面,可把文化、旅遊、會展業作為兩地產業合作和協調發展的切入領域:不僅可深化文化、旅遊、創意、會展合作開發,加強中醫藥、文化創意、高端旅遊等新興產業合作,而且可共同推動包括澳門的MIF展覽、環保展,珠海的包括航展、列印耗材展在內的一些品牌展覽,吸引國際商務客流,帶動兩地會展旅遊業發展。同時,珠澳可共同出資成立文化產業發展基金,合作開發橫琴文化創意產業園,將其打造為珠澳文化產業合作區,且納入橫琴示範區,在利用澳門的政策、資金優勢和珠海的人才、土地優勢的基礎上實現優勢互補、互利共贏,促進兩地文化產業的健康成長和繁榮發展;為促進社會管理的協同發展,不僅應深入推進珠澳環保部門合作和加快推進解決跨境河流污染治理以打造兩地優質生活圈、建立污染聯防聯治機制以提高區域空氣品質、共建跨境生態保護區以保護區域生態環境、共同研究合作發展清潔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以彌補區域能源不足、認真做好供澳鮮活農產品檢驗檢疫監管工作以確保供澳食品農產品安全,還應建構和加強包括養老社區、娛樂休閒、檢驗檢疫、公共衛生交流合作,聯合防控疾病在內的相關社會民生領域的公共治理政策機制,為珠澳兩地跨境居住生活的居民提供優質、高效、便捷、實惠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更應加快珠海教育、科研管理體制創新,推動澳門高校在珠海的發展,促進珠海市內的中山大學旅遊學院、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黃桂良:《橫琴開發背景下深化粵澳合作的戰略思考》,《廣東經濟》(廣州),2011年第10期,第51─54頁。 29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院、吉林大學珠海學院等院校師生與澳門各高等院校之間的溝通、交流、互動,甚至可嘗試合作辦學,促進教育資源優勢互補和互利共用。三、協同發展視域下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戰略定位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順利推進除依靠本地區的條件外,更要積極深化與珠海的合作,大力推進珠澳協同發展和區域一體化建設,不斷深化“近融遠交”戰略,提升區域合作層次和水平,進而實現“在經濟適度多元化的發展策略引導下,以綜合旅遊業為經濟主體、以中西文化交融為城市特色、以可持續發展為基本尺度、以人文關懷為內在本質,凝聚和煥發澳門的經濟、文化和城市活力,使澳門成為宜居的現代化城市,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城市定位。在協同發展背景下,澳門經濟若要成功實現適度多元化,至少要從戰略上確立以下定位:(一)圍繞建設“商貿服務平臺”,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澳門建設商貿服務平臺具有獨特的優勢。澳門與葡語國家及拉丁語國家在語言環境方面非常相似,在文化、歷史、宗教、法律等方面也存在諸多共同之處。澳門具有自由港、地理位置、單獨關稅區、國際網絡方面的優勢,不僅與珠海、廣東甚至中國內地保持着緊密的商貿、文化、社會往來,而且與分佈在世界上四大洲、100多個國家和地區以及兩億人口的葡語國家俱有傳統關係和特殊的夥伴關係。澳門曾經是中國唯一的通商口岸和海外貿易的唯一港口,而且是著名的“海上絲綢之路”的交通樞紐,因其自由港優勢成為中國內地與世界各地聯繫的“紐帶”和東西方貿易的交匯點,其商貿服務平臺的角色至關重要。近年來,政府更是以澳門經濟發展優勢基礎,配合中央及珠海甚至周邊地區經濟發展戰略出臺多項政策,大力打造“內地與葡語國家經貿聯繫與合作服務平臺”和“中國內地特別是粵西、泛珠三角商貿服務平臺”。中葡經貿合作機制的實踐表明,澳門甚至中國內地與葡語國家之間不但具有廣泛的合作領域,而且彼此之間的積極互動、良好交往及坦誠合作能創造更多的商機。通過共同建設經貿合作平臺,不僅能對兩地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等產生“同城效應”和極大促進兩地間的深度融合,而且對於帶動珠海、珠江口西岸甚至珠三角、泛珠三角地區的經貿發展和深化內地對外開放甚至一些制度創新,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澳門曾是亞洲同歐、美、非各大洲拉丁語系國家之間的貿易樞紐,且法、意、葡等國家至今仍是澳門的重要貿易對象,而澳門的外資銀行也以葡、法等拉丁國家居多,在加上中國與很多拉丁國家初始的科技、文化交流皆以澳門為中介和澳門的外籍居民一半以上為拉丁語系國家,尤其是與拉丁國家在文化、教育、宗教、法律等許多方面均有深厚的淵源關係,可在初步形成的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交流平臺的基礎上,進一步構建面向拉丁語系國家的經貿合作平臺。在這方面,以正在開發的珠海橫琴地區為契機,重點建設集聚拉丁語系國家跨國公司、跨國銀行亞太地區總部的國際金融商務區,進而發展面向拉丁語系國家的金融、貿易、物流、保險、法律、會計等現代服務業;建設國際科教文化合作園區,在中國與拉丁語系國家之間開展科技和教育合作,發展教育、科研、設計等產業,且借助跨語言優勢承接拉丁語系發達國家轉移的軟體業、外包服務業;發展全面展示拉丁語系國家風貌的會展業、具有拉丁風格的創意產業、以拉丁文化與澳門世界歷史文化名城交相輝映的文化旅遊業等,集聚各類展覽、文化、會議中心和博物館、圖汪海:《澳門:中國和拉丁語系國家的經貿合作平臺》,《國際經濟合作》(北京),2008年第5期,第84─87頁。 30
  • 珠澳協同發展:現實基礎及實現路徑──兼論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戰略定位書館、美術館、歌劇院等,組織豐富多彩的旅遊、表演、比賽等活動,利用澳門的多元文化特色和內地巨大市場前景吸引、聚集各界人士。澳門打造粵西、泛珠三角地區的商貿服務平臺應分為以下幾個階段:第一階段,澳門與珠海人緣、地緣關係極為密切,隨着特區政府把“以旅遊博彩業為龍頭,以服務業為主體,其他行業協調發展的產業結構”作為經濟調整的主要目標和橫琴地區的開發,澳門應致力於完善和健全其作為珠海商貿服務平臺功能的基礎上,與珠海攜手打造珠三角西岸商貿服務平臺,提高澳門、珠海甚至中山、江門產業、人口集聚能力及增強高端要素集聚能力以及優化城鎮產業佈局,大力發展先進製造業、生產性服務業及做大做強主導產業,進而優化內外互動、共利雙贏、優質高效的開放型經濟體系;第二階段,在與珠海合作打造珠三角西岸商務服務平臺的基礎上,應加強同中山、江門、佛山、陽江、茂名、湛江等其他珠江口西岸城市、粵西沿海城市之間的合作,提高生產服務功能、創新發展能力,共同構築粵西沿海商務服務平臺;第三階段,應在與珠江口西岸城市共建粵西沿海商務服務平臺的基礎上,借助港珠澳大橋的優勢,加強與香港、深圳、東莞、惠州的經濟合作,大力發展會議展覽業、商貿服務業、文化創意、物流運輸業、金融等現代服務業,不斷促進要素集聚、集約化發展,增強核心競爭力和輻射力,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並發展包括離岸業務、航空物流在內的中介性商貿服務業,構建區域服務和創新中心,打造中國內地特別是粵西、泛珠三角地區的商貿服務平臺。當然,澳門也可通過積極申辦世界華商大會、塑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優化中外華商交流的“橋樑”與“視窗”功能等途徑,借助擁有數萬億美元總資產的華商在全球經濟中的重大影響力,構建“全球華商聯絡與合作服務平臺”,以促進澳門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經濟多元化發展。(二)圍繞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發展旅遊文化產業,推進博彩業與文化產業的融合作為一個微型經濟體和對外依賴性很強的城市,澳門是中西文化甚至宗教的集聚地,都市風貌古樸典雅,歷史文化遺產璀璨豐富且具有典型中西交匯特點和亞歐風格。若這些文化資源能得到有序、適度發展,尤其是與博彩旅遊業實現相互融合、共同發展,這對於提升澳門城市文化品位、對外形象和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必將產生巨大的促進作用。澳門文化是中華文化尤其是嶺南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形成於特定歷史背景和區域環境之中,而中華傳統文化與西方近代文化400多年來在澳門交匯、交流、碰撞、融和、創新。澳門文化經過長期發展,已形成以中華歷史文化為主、相容葡萄牙文化的具有多元色彩的共融文化,而多種語言、價值觀念、宗教信仰、建築風格、文化習俗在此歷史文化環境下相互影響、共同生存,使澳門既保存着南歐風情、拉丁餘韻,又不失中國傳統文化的特色。澳門可以中西交融的文化為突破口,做大做強旅遊休閒業規模,拓展產業鏈條,培育旅遊休閒業集群,獲取規模集聚經濟,進而輻射、帶動周邊地區發展,形成以博彩會展業為主體,集創意、購物、酒店、公園、遊艇、高爾夫球、餐飲等為一體的“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吸引更多遊客前來觀賞。為凸顯“一汪海:《澳門和珠海共建國際商貿服務平臺構想》,《開放導報》(深圳),2010年第8期,第41─47頁。覃成林:《基於產業和文化資源優勢的澳門城市形象定位研究》,《城市發展研究》(北京),2009年第10期,第123頁。楊允中:《歷史性變革、歷史性進步──寫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五周年前夕》,《澳門研究》(澳門),2004年第5期。《城市文化形象的塑造》,澳門:澳門基金會,2007年,第10頁。 31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國兩制”交匯區特色,包括旅遊設施、旅遊活動項目、旅遊服務與旅遊氛圍在內的整個旅遊城的基調應以充滿中西交融文化色彩為主要特徵,且兩地應有明確分工:澳門離島凸顯西方文化色彩,尤其是以葡萄牙文化為主的南歐文化色彩,經營佔地較小、精緻的旅遊項目及內地禁止的娛樂項目,而珠海橫琴可偏重於中國文化特色,經營佔地較大、老少咸宜的旅遊項目。例如,可引進環球影城等主題公園、興建高爾夫球場、建設度假別墅與森林公園、恢復舉辦珠海國際電影節等;即便相同項目,澳門與珠海也可面向不同的市場,例如,兩地舉辦的會展均可定位於國際性、綜合性,但澳門可更多舉辦以娛樂性、文化性為主題的會展,舉辦的商貿性會展更多面向與澳門商貿聯繫密切的華裔、歐盟中小企業等;橫琴可更多舉辦工業品、高科技性產品展銷等,不僅可更多面向泛珠三角與中國內地的會展市場,而且可承擔更大規模的會展。總之,澳門單憑自身實力難以發展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應當而且必須加強、加快與珠海甚至廣東的合作,依靠區域合作形成以澳門、珠海為核心的珠江西岸旅遊休閒都市圈和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澳門文化雖然豐富燦爛,但並非要全面發展各種行業,更非是要棄博彩業於不顧,而是要改變博彩業“一枝獨秀”的局面,在制定符合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的博彩業規劃,以合理確定其發展規模、發展結構、發展品質及其與其他相關產業的關係等的基礎上,不斷對其進行優化升級,突出其對關聯產業及整體經濟的帶動作用,尤其是要調整博彩業在經濟中作為支柱產業的地位,促使那些從博彩業中孵化、發展而來的新產業逐漸成為未來澳門經濟的支柱產業。澳門應以博彩業發展為契機,大力發展包括觀光、文化旅遊、度假、休閒和購物旅遊、會議、展覽等產業,積極推動酒店業、餐飲業、娛樂業的轉型升級和多元化、現代化、高端化發展。澳門博彩業與文化產業可融合互動、共同發展。博彩業不僅能提供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資源和平臺,而且能擴大文化創意產業的市場空間,更能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的價值提升。文化創意產業不僅能拓展博彩業的活動項目,而且可提升博彩業的文化內涵,更能延伸博彩業的產業鏈條。博彩業作為澳門特長產業,植根於經營經驗、專業知識、多種語言通行和行業中的管理慣例、交易習俗,以及中國傳統文化與南歐近、現代文明的人文景觀、飲食文化與民間風俗之中,在與文化創意產業融合的過程中,可借助澳門中西歷史文化和亞洲生活風情交融的特色,將博彩、消閒、購物、美食及娛樂融為一體,在體現澳門濃郁的鄉土氣息和多元文化色彩的同時,走博彩娛樂與文化創意、休閒旅遊、會展旅遊相結合的道路,發展“賭”之特色,拓展“賭”之品種,提升“賭”之品質。未來若干年,澳門可持續開展以歷史文化為依託的博彩形象充實優化工程,以獨特的中西薈萃文化為核心文化層,增添澳門歷史文化旅遊的魅力,使之充滿文化動感、創意思想及人性色彩,進而形成相當的市場知曉度和美譽度,在“賭城”已經成為澳門廣為人知的固有形象基礎上,力爭持續打造公平、健康的澳門博彩新形象。在文化產業中,會議展覽業作為一國或地區第三產業發展日趨成熟、完善後出現的一種綜合陳炳強、陳秉松:《博彩業與發展商機──探討賭權與澳門經濟浮沉》,澳門:經緯出版社,2001年,第44─46頁。萬方秋、唐左:《珠海與澳門共建跨境旅遊城探討》,《國際經貿探索》(廣州),2008年第4期,第30─34頁。林雙鳳:《澳門博彩業發展的社會問題分析》,《廣東社會科學》(廣州),2012年第2期,第213頁。楊英:《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與大珠三角經濟一體化研究》,《亞太經濟》(福州),2012年第2期,第147頁。郭小東、劉長生:《澳門博彩業的經濟帶動能力及其產業政策取向分析》,《國際經貿探索》(廣州),2009年第8期,第26頁。王鵬:《澳門博彩業與文化創意產業的融合互動研究》,《旅遊學刊》(北京),2010年第6期,第57─65頁。 32
  • 珠澳協同發展:現實基礎及實現路徑──兼論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戰略定位性更大、關聯性更強、帶動性更大、收益率更高的產業,越來越呈現出專業化、規模化、品牌化、國際化的特點。目前,博彩業已成為特區政府推進經濟適度多元化重點發展的產業,同時也是澳門博彩業垂直多元化重點發展的產業,更是澳門博彩業延伸其主導產業鏈條過程中應重點打造的產業鏈。博彩業與會展業可實現互補互促和共同發展。博彩業、會展業分別作為澳門的傳統優勢產業和新興的朝陽產業,兩者不僅皆具有較長的產業鏈條、較廣的發展空間以及較強的產業關聯性,對批發和零售業、酒店業、飲食業、運輸倉儲和通訊業、銀行業以及旅遊業具有非常強的帶動作用,而且兩者之間呈現高度相關性。例如,會展業的參會人員是潛在博彩業顧客,而博彩業產品也是澳門會展展品的重要組成部分,博彩業是澳門經濟發展的主導產業及戰略平臺,澳門博彩業發展能為會展業的發展創造條件。(三)圍繞建設“跨境產業合作區”,發展總部經濟,推動珠澳兩地產業互補作為同時享有“保稅區 + 出口加工區進出口稅收政策 + 專用口岸”三重特殊監管政策的區域,珠澳工業區成立之初被賦予厚望。從理論上講,跨境工業園區不僅能為珠澳合作發展多元化產業提供平臺,而且可促進澳門勞動密集型產業向縱深發展,更是海關創新監管模式、整合特殊監管區域功能、實行優惠政策迭加的有益嘗試。但在實踐過程中,珠澳跨境工業區的效果並不十分明顯:首先,在珠澳跨境工業區成立不久,澳門賭權開放,加上大幅度增長的“個人遊”旅遊業,博彩業發展迅速。這導致澳門園區作為“拯救”澳門經濟的地位日趨下降,出口工業不斷萎縮;其次,國際市場的急劇變化不斷弱化澳門服裝加工產業的競爭力,區內實行分割管理甚至各自為政、分而自治的經營方式也影響跨境工業區的資源整合能力,對於澳門、珠海而言,只是分別多了一塊城市用地、一個保稅區而已;再次,珠澳兩地的經濟特點限制了跨境工業區的發展壯大:珠海經濟規模偏小,工業基礎也比較薄弱,而澳門產業結構的支撐主體是旅遊博彩業,其他產業規模和企業規模較小,缺乏大型跨國產業和跨國企業。珠澳跨境工業區目前的主導產業定位仍然是以紡織服裝業為主導的“工業”為主,這雖與早期園區成立之初的設想相吻合,但卻與以金融、商務會展、物流、科技服務、文化創意為主的科技含量高、智力密集型、附加值更高的現代新型產業的發展趨勢相背道。實際上,珠澳跨境工業區即便以目前的紡織服裝業為主導,也存在很大問題:跨境工業區對澳門紡織服裝業的支持主要集中在以優惠政策維持其生存和發展上,但園區中長期的發展重點應是將紡織服裝業高級化,從傳統紡織服裝業過渡到以品牌、時裝設計、決策中心為主,推動企業轉型升級和高端化發展。在這方面,珠澳跨境工業區還有相當長的路要走。因此,應明確把“珠澳跨境工業區”改為“珠澳跨境產業合作區”,並把其作為加強與港澳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等方面合作的載體。對澳門而言,通過珠澳協調發展可望解決未來十多年甚至幾十年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即澳門如何改變博彩旅遊業“一業獨大”的產業結構。馮邦彥:《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路向與政策研究》,《廣東社會科學》(廣州),2010年第4期,第88─94頁。陳章喜:《澳門博彩業與會展業:效應比較及產業走向》,《暨南學報》(廣州),2012年第6期,第82─88頁。李紅:《澳門產業橫向多元化的探索──以珠澳跨境工業園區為例》,《國際經貿探索》(廣州),2009年第7期,第41頁。蔡岩紅、孫海波:《珠澳跨境工業區珠海園區:優惠政策疊加的試驗田》,《法制日報》(北京),2007年4月22日。永逸:《珠海提出珠港澳合作新定位新方向新構思》,《新華澳報》(澳門),2008年7月9日。郝雨凡、姜姍姍:《澳門多元經濟與珠澳整合》,《廣東社會科學》(廣州),2009年第4期,第84─89頁。 33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也即:澳門要搜尋並形成某些具有巨大增值空間和利潤領域的商業、產業,以補充甚至替換目前單一的旅遊博彩業,以支撐其經濟可持續、穩定、快速發展。客觀地講,澳門博彩旅遊業並非是本地不可置換或獨有的競爭性因素,而從澳門的區域位置、地理空間來看,其既無法依託工業在十分狹小的空間中取得經濟持續、穩定、快速發展,也難以樹立“中心地區”地位廣泛吸納和聚集香港及珠三角地區的資源,故適合澳門產業發展的模式也只有依靠某些特殊產業支撐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過去這一特殊產業是博彩業,而目前應選擇新的產業來逐步改變產業結構向博彩業“一業”集中的狀態。那麼,該如何選擇這種新的產業呢?從珠澳跨境工業區到珠澳跨境合作區的轉變,不僅表明珠澳兩地合作層次的提升和合作領域的拓展,而且表明今後珠澳跨境合作區將重點發展高端物流、服務外包、展覽展銷、中轉貿易等產業,甚至發展高新科學、信息、生物技術等產業,適度發展金融後臺服務,酒店及展覽後臺服務,文化創意及信息服務、研發、設計等配套產業,甚至着力引進行業龍頭企業和總部經濟,大力打造高端消費品進入中國市場旅遊服務平臺、信息服務平臺、專業服務平臺、空運物流服務平臺、離岸金融服務平臺。通過扶植、培育這些高技術、高級化、高端化及高利潤的企業,調整澳門產業在區域經濟一體化和珠澳合作中的功能定位、分工佈局及產業格局,進而培育澳門新的增長點,推進澳門產業、經濟適度多元化。顯然,以上這些高附加值產業不僅珠澳兩地皆可以以相互促進、攜手並進的方式共同、互補發展,而且也可作為澳門博彩旅遊業的替代產業。除此之外,兩地之間在製造業方面,還有一種基於分工定位、專業化生產的合作模式,即澳門負責產品研發、設計、品牌推廣,而珠海甚至珠三角產業化生產的佈局,即建立製造業服務基地的“總部經濟”。在總部經濟模式下,澳門可為經濟發展帶來稅收效應、產業乘數效應、消費效應、就業效應、社會資本效應等多重經濟效益,而眾多海內外企業總部入駐不僅能提高澳門美譽度、知名度,促進區域政府提高服務品質,優化商務環境,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和人居環境,而且可推進多元文化融合與互動,加快城市國際化發展;珠海甚至珠三角企業能以較低成本獲得澳門的戰略資源,實現兩地不同優勢資源的集中配置,不但能降低企業資源配置綜合成本,而且可使澳門人才、信息、技術資源獲得充分釋放,同時促使珠海甚至珠三角地區密集的製造資源獲得最大限度的發揮。從某種意義上講,總部經濟是澳門未來城市發展中最具巨大增值空間和利潤領域的商業、產業區。在總部經濟模式下,澳門製造業絕非毫無發展空間,而應當是一個具有全新的生產、技術、管理基礎的產業。由於以珠三角製造為核心的廣東製造業在資源、技術、方面佔有絕對優勢,澳門在全球價值鏈的組裝、製造、生產環節很難與之競爭。因此,澳門若要發展壯大其製造業,就不應該在組裝、製造、生產環節方面與珠海競爭,而是應該利用CEPA重新配置資源與分工、專業化發展的功能,依據全球先進管理規範、操作模式及業務流程對其製造業進行制度創新,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設備和操作方法,加強技術研究和產品開發,塑造澳門服裝、文化、旅遊、貿易品牌,進而由從事全球價值鏈低技術、低附加值環節的簡單組裝、加工活動向從事全球價值鏈高技術、高附加值環節的研發、設計、行銷、品牌、管道建設等活動攀沿, 發展高級化、高質量、高利潤的紡織成衣業。[責任編輯劉景松]封小雲、楊道匡:《澳門在泛珠三角區域經濟一體化中的定位與戰略選擇》,《廣東社會科學》(廣州),2005年第1期,第41─46頁。 34
  • ·明代瓷器傳播研究·大航海時代泉州至波斯灣航線──兼論16─17世紀中國、葡萄牙、伊斯蘭世界之文化交流林梅村[摘要]受《明史外·國傳·滿剌加》的影響,許多學者認為,明正德六年(1511),葡萄牙人佔領麻六甲後,切斷了明王朝與印度洋傳統的海上貿易航線。殊不知,大航海時代開啟後,中國與波斯的貿易往來從未中斷。相反,中國和穆斯林海商不斷衝破葡萄牙、荷蘭殖民者對東方貿易的壟斷,從泉州浯嶼遠航印度洋。牛津大學博多利圖書館藏明抄本《順風相送》和《大明東洋西洋海道圖》(Selden Map of China)表明,直到明代末年,這條航線仍暢通無阻;李詡《戒庵老人漫筆》所載蘇州穆斯林馬懷德的牽星板,就是萬曆年間遠航印度洋的導航儀。與此同時,葡萄牙人在開闢中國航線的過程中,大量起用中國和穆斯林海商,使得中國與波斯的海上貿易重新繁榮。16-17世紀,景德鎮的外銷瓷和龍泉窯瓷器,就是在這樣一個歷史背景下不斷輸入波斯和中東各地的。[關鍵詞] 海上貿易中國葡萄牙波斯景德鎮外銷瓷明正德六年(1511),葡萄牙人佔領麻六甲後,切斷了明王朝與印度洋傳統的海上貿易航線。《明史·外國傳·滿剌加》記載:“自為佛郎機所破,其風頓殊。商舶稀至,多直詣蘇門答剌。然必取道其國,率被邀劫,海路幾斷。”殊不知,大航海時代開啟後,中國與波斯的貿易往來從未中斷。相反,中國和穆斯林海商不斷衝破葡萄牙、荷蘭殖民者對東方貿易的壟斷,從泉州浯嶼遠航印度洋。牛津大學博多利圖書館藏明抄本《順風相送》和《大明東洋西洋海道圖》表明,直到明代末年,這條航線仍暢通無阻。景德鎮窯外銷瓷就沿這條航線,源源不斷地從泉州運往波斯灣。一、大航海時代泉州至波斯灣針路早在元代,泉州海商就開通了太倉劉家港至波斯灣航線。除了國際貿易之外,這條航線的作者簡介:林梅村,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教授。北京 100871張廷玉等撰:《明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8419頁陳高華:《元代泉州舶商》,原載《中國史研究動態》(北京),1985年第1期;收入《陳高華文集》,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5年,第543─545頁。 35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開闢還與中國穆斯林到伊斯蘭聖地──麥加朝覲息息相關。麥加朝覲是伊斯蘭教為信徒規定的必須遵守的基本制度之一,每一位有經濟和有體力的成年穆斯林都負有朝拜麥加的宗教義務。所有穆斯林,無論是男是女,都會盡最大努力,爭取一生至少要前往麥加朝覲一次。永樂初大學士李至剛撰《故馬公墓誌銘》,詳載鄭和身世。原來鄭和之父,“字哈只,姓馬氏,世為雲南v昆陽州人”。元末到麥加朝覲,故名“哈只”(阿拉伯語Hajjj“朝覲者”)。至順元年(1330)和至元三年(1337),汪大淵兩下西洋。他在《島夷志略》天堂條寫道:“地多曠漠,即古筠沖之地,又名為西域。風景融和,四時之春也。田沃稻饒,居民樂業。雲南有路可通,一年之上可至其地。西洋亦有路通。名為天堂(指麥加)。有回回曆。”如果鄭和父親從雲南取道絲綢之路到麥加,要走一年以上。不過,朝覲者也走海路,乘海舶經西洋(印度東海岸馬拉巴爾)到麥加。明永樂十二年(1414),鄭和艦隊就沿元人開闢的海上通道遠航波斯灣,並在忽魯謨斯島(今霍爾木茲島)設立大明海軍基地,時稱“官廠”。鄭和、王景弘在太倉劉家港天妃靈應宮所立《婁東劉家港天妃宮石刻通番事蹟碑》記載:“永樂十二年(1414)統率舟師往忽魯謨斯等國。”又載:“永樂十五年(1417),統領舟師往西域。其忽魯謨斯國進獅子、金錢豹、西馬。阿丹國進麒麟,番名祖剌法,並長角馬哈獸。”鄭和第七次下西洋曾經派分遣艦隊到過天方(麥加)。這條航線著錄於茅元儀《武備志· 航海圖》天啟元年刊本,今稱《鄭和航海圖》。1961年,北京大學向達教授整理出版了牛津大學博多利圖書館藏《順風相送》。這個明抄本寫有泉州浯嶼往返波斯灣、阿拉伯半島航線,包括浯嶼往磨六甲五嶼門(原文誤作“浯嶼門”)、磨六甲往阿齊、阿齊往傍伽喇、阿齊往古里、古里往忽魯謨斯、古里往阿丹、古里往祖法兒等諸多針路。正如向達教授指出的,“有人以為,華斯噶·達·伽馬(Vasco da Gama)於一四九八年至印度以前好多年,中國商船就已絕跡於蘇門答臘以西,今觀《順風相送》可以知其完全不對。”馬興東:《〈故馬公墓誌銘〉的歷史價值》,《雲南民族學院學報》(昆明),1994年第3期,第64頁。(美)希提著、馬堅譯:《阿拉伯通史》上冊,北京:商務印書館,1979年,第155頁。汪大淵著、蘇繼廎校釋:《島夷志略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第352頁。范金民:《鄭和〈婁東劉家港天妃宮石刻通番事蹟記〉校讀》,朱誠如、王天有編:《明清論叢》第10輯,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10年,第337─845頁。向達整理:《鄭和航海圖》,北京:中華書局,1961年。向達點校:《兩種海道針經》,北京:中華書局,1961年,第56、75、78─79、80頁。向達點校:《兩種海道針經》,第10頁。 36
  • 大航海時代泉州至波斯灣航線──兼論16─17世紀中國、葡萄牙、伊斯蘭世界之文化交流圖1《鄭和航海圖》所見波斯灣忽魯謨斯島有學者認為,《順風相送》所載泉州至阿拉伯航線,衹是抄襲《鄭和航海圖》的古航線。近年華東師範大學周運中教授討論了兩者異同,發現《順風相送》的泉州至阿拉伯針路甚至比《鄭和航海圖》的阿拉伯海航線還詳細。他認為,兩者皆源於阿拉伯海圖,屬於鄭和時代,衹是圖源不同。我認為,兩者之不同,不僅是圖源不同,更重要的是時代不同,始發港亦不相同。從15-17世紀東西洋航線變遷表(表1)看,《鄭和航海圖》、《渡海方程》與《西洋貢典錄》一致,描述永樂十二年(1414)鄭和艦隊從太倉劉家港遠航波斯灣忽魯謨斯島,可謂“朝貢貿易”航線。《海國廣記》、《順風相送》與《指南正法》一致,描述隆慶開關後中國海商從廣州或泉州往返阿拉伯半島海航線,可謂“民間下海通番”航線。1501年,第二次遠航印度的葡萄牙艦隊將古里兩位景教徒帶回里斯本。其中一位名叫若澤,曾經前往羅馬和威尼斯覲見教皇和執政官。1502年6月,若澤在威尼斯的講演被整理成書,1507年以《若澤論印度航行》為題在威尼斯出版發行。據該書記載:印度的百貨在此(指古里)匯集。以前契丹人在此貿易時尤甚。契丹人是基督徒,像我們一樣白,十分勇敢。八十或九十年前他們在古里有一個特殊商站。古里王曾侮辱他們。一怒之下,他們集合了一隻龐大的船隊來古里,摧毀了它。從那時至今,他們從未來此貿易,但是他們到了一個屬於那羅辛哈王(指統治麻六甲的三佛齊國王)的名叫滿剌加之地(Mailapetā)的城市。該城沿印度河東行1090海里可至。這些人名叫大支那人(Malaāines)。他們運輸來各種絲綢、銅、鉛、錫、瓷器及麝香,換取完全加工過的珊瑚及香料。周運中:《鄭和下西洋阿拉伯海航線考》,《暨南史學》第七輯,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年,第143頁。金國平:《西方澳門史料選萃(15─16世紀)》,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3年,第9頁。 37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1405─1421年,鄭和艦隊在麻六甲和古里先後設立明帝國兩個官廠,那麼,1501年葡萄牙東來之前八十年(1421年)或九十年(1411年)遠航印度洋的中國船隊,正是鄭和率領的明帝國艦隊。換言之,鄭和七下西洋結束後,中國與印度洋的海上貿易一度中斷八十或九十年。表115-17世紀東西洋航線變遷表年代航線出處作者和成書年代1414年太倉劉家港至忽魯謨斯、祖法兒、阿丹《鄭和航海圖》歸安人(浙江吳興)茅元儀編,約成圖於洪熙元年至宣德五年(1425─1430)間,收入《武備志》天啟元年(1621)刊本。1537年太倉劉家港至忽魯謨斯、阿丹、祖法兒、天方《渡海方程》福建漳州府詔安人吳樸編,嘉靖十六年(1537)刊刻,鄭若曾編《籌海圖編》、鄭舜功編《日本一鑒》皆引用該書的東洋針路。1520年太倉劉家港至忽魯謨斯、阿丹、祖法兒《西洋朝貢典錄》江蘇吳縣人黃省曾編, 約成書於正德十五年(1520),清嘉慶十三年(1808)初刊。1609年廣州至滿剌加、柯枝、古里、佛郎機、巴喇西(波斯)《海國廣記》歸安人(浙江湖州)慎懋賞編,收入《四夷廣記》,約成書於萬曆三十七年(1609)。1617年以前泉州浯嶼至蘇律門(佛郎)、美膋港(佛郎)、忽魯謨斯、丹、祖法兒《順風相送》明無名氏編, 牛津大學博多利圖書館藏明抄本,約萬曆末年(1617年以前)成書。1617年泉州浯嶼至麻六甲、大泥(紅毛番─和蘭)、美洛居(佛郎機、紅夷至和蘭)、啞齊《東西洋考》福建漳州龍溪人張燮編, 萬曆四十五年(1617)刊本。1664年泉州浯嶼至麻六甲、咬留吧《指南正法》福建漳州人吳波編,牛津大學博多利圖書館藏清抄本,約康熙三年(1664)成書。值得注意的是,牛津大學博多利圖書館藏《雪爾登中國地圖》(Selden Map of China)繪有一條泉州─古里─忽魯謨斯─阿丹航線,並在圖中標出具體針路(見圖2),而古里至波斯灣、阿拉伯半島航線則用注記說明。其文曰:古里往阿丹國,去西北,計用一百八十五更;古里往[祖]法兒國,去西北,計用一百五十更;古里往忽魯謨斯,用乾針五更,用乾亥四十五更,用戌一百更,用辛戌一十五更,用子癸二十更,用辛酉五更,用亥十更,用乾亥三十(更),用單子五更。向達整理:《鄭和航海圖》,第22─66頁。關於《鄭和航海圖》年代的討論,參見周鈺森:《鄭和航路考》,臺北:海運出版社, 1959年,第49-50頁。吳樸:《渡海方程》,收入董谷:《碧裏雜存》卷下(樊維城輯:《鹽邑志林》第十七冊,上海:商務印書館,1937年刊本)。吳朴撰《龍飛紀略》稱此書為“《海圖方程》”(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9冊,濟南:齊魯書社,1996年,第473─475頁)。有學者認為,此書當即牛津大學博多利圖書館藏《順風相送》(陳自強:《論吳朴的海洋意識》,《漳州師範學院學報》2008年笫3期),其說不足信(張榮、劉義傑:《〈順風相送〉校勘及編成年代小考》,上海中國航海博物館主辦:《國家航海》第三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78─9頁)。黃省曾著、謝方校注:《西洋朝貢典錄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91年。慎懋賞:《海國廣記》,《四夷廣記》下冊,臺北:國立中央圖書館,1985年重印本。向達點校:《兩種海道針經》。張燮著、謝方點校:《東西洋考》,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向達點校:《兩種海道針經》。 38
  • 大航海時代泉州至波斯灣航線──兼論16─17世紀中國、葡萄牙、伊斯蘭世界之文化交流據我考證,《雪爾登中國地圖》實乃《鄭芝龍航海圖》,原名可能是《大明東洋西洋海道圖》。伊朗國家博物館、土耳其托普卡比宮所藏17世紀景德鎮外銷瓷,就從這條航線遠渡重洋,從泉州浯嶼運往波斯灣忽魯謨斯或中東其他港口。葡萄牙人佔領麻六甲後,天方國仍派使者朝貢。據《明史·西域傳》記載,正德末年至萬曆年間,中國與阿拉伯半島之間一直進行朝貢貿易。除陸上絲綢之路之外,兩國交往亦走海路。《明史·西域傳》記載:天方,古筠沖地,一名天堂,又曰默伽(即麥加)。水道自忽魯謨斯四十日始至,自古里西南行,三月始至。其貢使多從陸道入嘉峪關。這條中國─古里─忽魯謨斯─天方航線,正是《大明東洋西洋海道圖》所記泉州─古里─忽魯謨斯─祖法兒─阿丹針路。二、《大明東洋西洋海道圖》之阿拉伯圖源 圖2 牛津大學博多利圖書館藏 《大明東洋西洋海道圖》 早在元代初年,阿拉伯海圖就傳入中國。《秘書監志》卷四記載:“至元二十四年(1287)二月十六日奉秘書監臺旨,福建道騙(騗)海行船回回每(們),有知海回回文剌那麻,具呈中書省行下合屬取索者。奉此。”元代回回文,指波斯文。所謂”剌那麻”,譯自波斯語rāhnimāy(指南),阿拉伯語作rahnami或rahmani(指南),可知元代初年《航海指南》之類的阿拉伯海圖已傳入中國。林梅村:《鄭芝龍航海圖──牛津大學鮑德林圖書館藏〈雪爾登中國地圖〉名實辯》,《文物》(北京),2013年第9期,第64─82頁。張廷玉等:《明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8621頁。王士點、商企翁編次,高榮盛點校:《秘書監志》,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76頁。劉迎勝:《唐元時代的中國伊朗語文與波斯語文教育》,《新疆大學學報》(烏魯木齊),1991年第1期,第18─23 頁。D.N. MacKenzie, A Concise Pahlavi Dictionary,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1, p.70.馬建春:《元代東傳回回地理學考述》,《回族研究》(北京),2002年第1期,第14─18頁。 39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圖3《伊第利斯方形世界地圖》(1154年),原圖上南下北中世紀阿拉伯最著名的的地圖,首推《伊第利斯方形世界地圖》(al Idrisi’s World Map,Rectangular),現藏巴黎法國國家圖書館(編號:MSO Arabe 2221)。1154年,阿拉伯地理學家伊第利斯(Muhammad al Idrisi)為西西里島諾曼王羅傑二世(Norman King Roger II)繪製此圖,故稱Tabula Rogeriana(羅傑圖板)。此後大約三百年間,此圖一直是最精確的世界地圖(見圖3)。伊第利斯按照穆斯林傳統將北方置於底部,因此這幅地圖上下顛倒了180度,與現代地圖上北下南正好相反。元代初年從波斯傳入中國的航海圖,當即此類伊斯蘭地圖。阿拉伯航海家用牽星術導航,導航儀稱“牽星板”(阿拉伯語kamal“四角規”)。明萬曆年間,李詡撰《戒庵老人漫筆》卷一記載:“蘇州馬懷德牽星板一副,十二片,烏木為之,自小漸大,大者長七寸餘,標為一指、二指,以至十二指,俱有細刻,若分寸然。” 據嚴敦傑考證,這十二塊方板中,最大一塊七寸餘,當合24厘米,定為12指。其次是22厘米為11指,每塊遞減2厘米,最小一塊約長2厘米,叫1指。另外又有用象牙製成的一個小方塊,大約6厘米長,四角刻有缺口。缺口四邊的長度分別是半指、一角、二角、三角,一角是四分之一指。Ahmad, S. Maqbul, “Cartography of al-Sharīf al-Idrīsī”, in J.B. Harley and D. Woodward, The History ofCartography vol.2 Book 1: Cartography in the traditional Islamic and South Asian Societies, Chicago: Universityof Chicago Press, 1992, pp.156─174.黃盛璋:《〈過洋牽星圖〉起源阿拉伯與中國發展、提高的貢獻指謎解難》,劉迎勝主編:《〈大明混一圖〉與〈混一疆理圖〉研究》,南京:鳳凰出版社, 2010年,第135─136頁。嚴敦傑:《牽星術──我國明代航海天文知識一瞥》,《科學史集刊9》,北京:科學出版社, 1966年,第77─88頁。 40
  • 大航海時代泉州至波斯灣航線──兼論16─17世紀中國、葡萄牙、伊斯蘭世界之文化交流圖4牽星板示意圖牽星板(見圖4)刻度單位為“指”(阿拉伯語isba“手指”)和“角”(阿拉伯語zam“四分之一指”),一指等於四角。一指合今日1度36分,一角合24分。操作牽星板時,以一條繩貫穿在木板的中心,觀察者一手持板,手臂向前伸直,另一手持住繩端置於眼前。此時,眼看方板上下邊緣,將下邊緣與水平線取平,上邊緣與被測的星體重合,然後根據所用牽星板屬於幾指,便可計算出星辰高度的指數。牽星板的原理相當於現代的六分儀。通過牽星板測量星體高度,便可以測出船舶所在地看到的星辰距離水平線的高度。高度不同可用12塊牽星板或象牙板替換、調整。《大明東洋西洋海道圖》清楚地表明,直到明末,泉州至波斯灣航線仍暢通無阻;那麼,蘇州穆斯林馬懷德的牽星板實乃萬曆年間遠航印度洋的導航儀,而非有些學者認為的鄭和下西洋之故物。從葡萄牙史料看,《大明東洋西洋海道圖》所見印度洋針路當來自阿拉伯航海圖。葡萄牙人開闢中國航線之初,也利用了阿拉伯航海圖。1512年4月1日,阿爾布奎爾科(Afonso deAlbuquerque)總督致信唐·曼努埃爾一世國王:從一爪哇領航員的一張大圖上複製了一部分。該圖上已標有好望角、葡萄牙、巴西、紅海、波斯海和香料群島。還有華人(Os Chins)及琉球人(Os Gores)的航行,標明了大船的航線及直線路程、腹地及何國與何國交界。我主,我竊以為是我有生以來所見的最佳作品,想必殿下也一定願一睹為快。地名都是爪哇文寫的。我攜帶的爪哇人識字。我將此圖敬呈殿下,法蘭西斯科·羅德里格斯(Francisco Rodrigues)已複製一份。從圖上,陛下您可以看到華人及琉球人究竟從何而來,殿下的大船前往香料群島的航線、金礦、盛產肉荳蔻和肉荳蔻皮的爪哇島與班達島、暹羅國王的國土、華人航行的地峽。它向何處轉向及從那裏無法再向前航行的情況……”這裏有三個問題需要討論:第一,琉球人(Os Gores):亦作Cores ,或與高麗(Korea)混淆。據法國東方學家費瑯陳久金:《中國古代航海天文導航和牽星術》,《中國國家天文》(北京),2007年第6期。黃盛璋:《〈過洋牽星圖〉起源阿拉伯與中國發展、提高的貢獻指謎解難》,劉迎勝主編:《〈大明混一圖〉與〈混一疆理圖〉研究》,第132─133頁。金國平:《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年,第127頁。 41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Gahriel Ferrand)考證,其名源於阿拉伯人對琉球的稱謂al-Ghür,本義為“鐵礦”。第二,爪哇文:古代爪哇語深受佛教及梵語的影響,採用印度婆羅謎字母拼寫。14-16世紀,伊斯蘭教傳入爪哇後,爪哇語又受伊斯蘭教的強烈影響,改用阿拉伯文拼寫。17世紀荷蘭入侵後,爪哇語又改用拉丁字母拼寫,一直沿用至今。葡萄牙人從爪哇領航員複製的爪哇文海圖當即16世紀初阿拉伯文航海圖。1498年,摩爾水手伊本·馬吉德就憑藉此類阿拉伯航海圖為達·伽馬導航。如前所述,阿拉伯地理學家穆罕默德·伊第利斯1154年為西西里島諾曼王羅傑二世繪製過一幅世界地圖。此後大約三百年間,這幅地圖都是最精確的世界地圖。1500年葡萄牙人卡布拉(Pradro Alves Cabral)發現巴西,那麼這幅1512年阿拉伯文航海圖所標“巴西”當來自葡萄牙人地理大發現的知識。第三,“該圖上已標有好望角、葡萄牙、巴西、紅海、波斯海和香料群島”:1498年,在摩爾水手伊本·馬吉德(Ahmed ibn Mājid)導航下,達·伽馬從麻林迪穿越印度洋,首航印度西海岸古里(今科茲科德)。當達·伽瑪返回里斯本時,葡萄牙船隊所載絲綢、瓷器、香料等東方特產的價值相當於費用的60倍。於是,葡萄牙王唐·曼努埃爾一世(Dom Manuel I)接二連三地派艦隊遠征印度,並任命了印度總督。1510年,葡萄牙第二任印度總督阿爾布奎爾克(Afonso de Albuquerque)攻佔印度果阿。這個小島是印度西海岸僅次於古里的繁華國際商業中心,有河流與內陸相通,波斯和阿拉伯馬就從果阿運往南亞次大陸。1510年,葡萄牙佔領果阿後,在島上建立了葡萄牙殖民東方的首府和東方貿易中心。羅德里格斯後來將這幅從阿拉伯海圖翻譯的世界地圖呈獻給了葡萄牙國王。可惜,這幅世界地圖原件早就失傳,但是在羅德里格斯手稿中,卻保存了幾幅有關中國沿海地區的地圖。這部手稿現藏巴黎法國國家圖書館,部分圖影刊於《澳門:從地圖繪製看東西方交匯》一書。為了便於討論,本文姑且稱作《羅德里格斯海圖》。其中六幅圖專門描繪從麻六甲到中國北部沿海地區,是歐洲人前所未見之全新地圖。《羅德里格斯海圖》第一圖為《東京灣圖》(見圖5左)。東京灣位於中國南海西北部,是一個半封閉的大海灣,今稱“北部灣”。地理範圍東臨中國雷州半島和海南島,北臨廣西自治區,西臨越南,南與南海相連。為中越兩國陸地與中國海南島所環抱。越南黎朝時期(明宣德五年,1430年),升龍(今河內)改稱“東京”。歐洲人東來後,稱之為“東京”,有“Tunquin”、“Tonquin”、“Tongking”、“Tongkin”、“Tonkin”諸多變體。越南人後來將東京改稱“河內”,而歐洲人卻一直沿用“Tonkin Gulf”(東京灣)來稱呼北部灣。從地理位置看,此圖葡萄牙文圖注“Cidade da China”(中國的城市)指河內,也即越南黎朝都城升龍,那麼,此圖右下角的無名城市或為越南清化。多默·皮列士著、何高濟譯:《東方志──從紅海到中國》,杭州:江蘇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108─109頁,注釋27。關於這幅爪哇文世界地圖,參見Benjamin B. Olsin, “A Sixteenth Century Portuguese Report concerning an EarlyJavanese World Map,”Hist. cienc. saude-Manguinhos, vol.2 no.3 Rio de Janeiro Nov./Feb. 1996, pp. 97─104.關於羅德里格斯手稿收藏情況,參見皮列士著、何高濟譯:《東方志──從紅海到中國》,第1─2頁。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編:《澳門:從地圖繪製看東西方交匯》,澳門:東方基金會,1993年,第79─79頁,圖版I─IV。Lutz Walter (ed.), Japan: A Cartographic Vision: European Printed Maps from the Early 16th to the 19th Century,Munich: New York: Prestel Verlag. 1994. 42
  • 大航海時代泉州至波斯灣航線──兼論16─17世紀中國、葡萄牙、伊斯蘭世界之文化交流《羅德里格斯海圖》第二圖為《萬里長沙圖》(圖5右)。在唐宋史籍中,南沙群島往往稱作“長沙”或“萬里長沙”,而西沙群島則稱“千里石塘”或“萬里石塘”。元明時期以“石塘”、“長沙”為名記述南海諸島的書籍達上百種。元人汪大淵《島夷志略·萬里石塘》記載:“石塘之骨,由潮洲而生,迤邐如長蛇,橫亘海中……原其地脈。歷歷可考。一脈至爪哇,一脈至勃泥及古里地悶,一脈至西洋遐昆侖之地。”所謂“萬里石塘”指南沙群島。在牛津大學博多利圖書館藏《大明東洋西洋海道圖》(Selden圖5東京灣與萬里長沙圖Map of China)中,南沙群島稱作“萬里長沙”,而西沙群島則稱“萬里石塘”。葡萄牙人從阿拉伯海圖翻譯的海圖第二圖上的島嶼當為南沙群島,《明史》稱"萬里長沙"。《羅德里格斯海圖》第三圖為《廣州河口及內陸圖》(圖6左)。此圖下端河口有葡萄牙文圖注:“Rioqumquo”(廣州河口)。其上描繪西江口與珠江口,有葡萄牙圖注:“中國海峽口”。進入海峽口後,江中有若干小島,其中一個小島有葡萄牙圖注:“前往中國的帆船停泊此島”。有學者認為,此島即葡萄牙商人歐維士首航中國的“屯門”(Tamao)島。一條支流通向內地一座城市,支流上的葡萄牙圖注說:“小船沿此江上溯,運貨至中國的城市”。此圖左上方繪有一座正方形城市,有葡萄牙文圖注:“A Cidadeda China”(一座中國的城市)。城內繪有房子與樹木。阿拉伯人稱廣州為“中國城市。”《中國印度見聞錄》記載:“隨後,船隻航行了十天,到達一個叫占婆的地方,該地可取得淡圖6廣州河口及內陸圖與中國沿海及小琉球圖水……得到淡水以後,我們便向一個叫占不牢山 (Tchams) 的地方前進,這山是海中一個小島。十天之後,到達這一小島,又補足了淡水。然後,穿過‘中國之門’,向着漲海前進……船汪大淵著、蘇繼廎校釋:《島夷志略校釋》,第318頁。皮列士著,前揭書,第107頁,注釋27。Lutz Walter (ed.), Japan: A Cartographic Vision: European Printed Maps from the Early 16th to the 19th Century,Munich/ New York: Prestel Verlag. 1994. 43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隻通過中國之門後,便進入一個江口,在中國地方登岸取水,並在該地拋錨,此處即中國城市(廣州)。在中國,無論在江河、山谷軍事哨所、市場等處都可找到淡水。”金國平先生告訴我,葡萄牙人將廣州稱作“眾城之城”,那麼,此圖所謂"中國的城市"當指廣州。《羅德里格斯海圖》第四圖為《中國沿海及小琉球圖》(圖6右):此圖右上角葡萄牙文圖注曰:“中國人所發現的地方一直延伸到這裏。”它的左上方則繪有一條長長的河流,而地圖左上方的大片土地應是中國東北。此圖下方是一個長長的島嶼,葡萄牙圖注曰:“這是帕爾波古(Parpoquo)島。在這裏可以獲得許多來自中國的物產。”有學者認為,這個帕爾波古實際上是“日本”的異寫。帕爾波古島,亦稱“Parico Insvla”(帕爾科島)。其名來自拉丁語,也即早期葡萄牙海圖所謂“Lequeio Parva”(小琉球)之別稱。其名或作“Lequeo Pequeño”(小琉球),指今臺灣南部。《羅德里格斯海圖》第五圖是《琉球群島圖》(圖7):此圖上方有一長形島嶼,島內有葡萄圖7琉球群島牙文圖注:“Esta he a primçipal Ilha doss Llequeos dizem que ha nella triguo y obra de cobre.”意思是:“這裏是琉球群島的主要島嶼,據說有麥子和銅製品。”皮列士《東方志》記載:“琉球人在他們的國內衹有小麥和大米”,又說:“琉球人運往麻六甲的商品,主要有金、銅、各種武器……”。可見,此圖描述的長島即琉球群島。蘇萊曼等著、穆根來、汶江、黃倬漢譯:《中國印度見聞錄》,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9頁。龔纓晏:《古代西方手稿中的中國地圖》,《地圖》(北京),2011年第1期,第131頁。皮列士,前揭書,第101-102頁。陳宗仁:《Lequeo Pequeño與Formosa——十六世紀歐洲繪製地圖對臺灣海域的描繪及其轉變》,《臺大歷史學報》第41期,2008 年,第109─164頁。陳宗仁,前揭文,第115─116頁。皮列士,前揭書,第101─102頁。 44
  • 大航海時代泉州至波斯灣航線──兼論16─17世紀中國、葡萄牙、伊斯蘭世界之文化交流圖8路易士·若爾熱1584年繪《中國新圖》歐洲人擺脫馬可·波羅影響繪製的第一幅《中國地圖》,首推葡萄牙製圖師路易士·若爾熱(Luis Jorge de Barbuda)所繪《中國新圖》(見圖8),1584年編入荷蘭製圖師烏特柳斯(AbrahamOrtelius)1570年繪《坤輿大觀》增補版(第三版)。該圖左下角有作者簽名“Ludovico Georgio”,即路易士·若爾熱的拉丁文名字。此圖採用上西下東,左南右東方向,首次將長城呈現在歐洲人面前。圖中包括塞外的蒙古包、內陸的洞庭湖,而“臺灣”(圖中稱Ins. Formosa“福摩薩島”)、“小琉球”(Lequeio Parva)標在福建沿海。據金國平考證,葡萄牙起初不清楚琉球、臺灣的具體方位,所以早期葡萄牙航海圖往往把臺灣和琉球分成三個島嶼:小琉球指臺灣南部,福摩薩指臺灣北部,而大琉球(Lequeio Gramde)纔是真正的琉球群島。關於路易士·若爾熱生平事跡,參見金國平、吳志良:《歐洲首幅中國地圖的作者、繪製背景及年代》,《澳門理工學報》(澳門),2003年第1期,第79─87頁(收入金國平、吳志良:《過十字門》,澳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2004年)。路易士·若爾熱所繪《中國新圖》,參見周敏民編:《地圖中國:圖書館特藏》,香港:香港科技大學圖書館,2003年。金國平:《“Os Léquios”、“O Léquio Pequeno”及“A Ilha Formosa”》,2012年5月28日臺灣學術講座講演稿。 45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三、波斯使團對明王朝的最後一次訪問明正德年間,波斯王派使團對明王朝進行最後一次訪問。當時波斯人在遜尼派白羊王朝(Aq Qoyunlu)統治之下。15世紀末,白羊王朝分裂,阿爾萬德(al-Wand)和穆拉德(Murad)兩位蘇丹分別割據亞塞拜然、亞美尼亞和伊朗中西部。1502年,阿爾萬德在納希切萬附近沙魯爾被什葉派薩非王朝(Safavid dynasty)創建者沙·伊斯邁爾擊敗,喪失伊朗。翌年,白羊王朝末代蘇丹穆拉德也被沙·伊斯邁爾擊敗,退守巴格達四年之久。1508年,白羊王朝覆亡。關於波斯使團對明王朝的最後一次訪問,祝允明《野記》記載:正德辛未歲(1511),巴喇西國遣使臣沙地白入貢,言其國在南海,甚遠。始領其王命,在洋舶行,凡四年半,被風飄至西瀾海面,舶壞,唯存一腳艇。又在洋飄風八日,至得吉零國,住十二個月。又往地名秘得住八個月,乃遵路行二十六日至暹羅國。以情白王,王賜日給,又與婦女四人,住彼又四年。至今年五月,纔附番人奈林船入廣。巴喇西即波斯(今伊朗),西瀾指錫蘭(今斯里蘭卡),秘得指泰國西北部的梅塔(Medha)。吉零國在今馬來西亞西部吉令河畔;暹羅指泰國大城(阿瑜陀)。從沙地白出使時間看,這個波斯使團應為白羊王朝所遣。由於葡萄牙人的阻擾,十一年後纔在暹羅國王的幫助下抵達廣東。1507年,葡萄牙人佔領霍爾木茲島後,切斷了波斯與中國海上朝貢貿易航線。沙地白使團成了波斯人從海路與明王朝最後一次官方交往。《明史·外國傳》亦載此事。文中說:巴喇西,去中國絕遠。正德六年(1511)遣使臣沙地白入貢,言其國在南海,始奉王命來朝,舟行四年半,遭風飄至西瀾海,舟壞,止存一小艇,又飄流八日,至得吉零國,居一年。至秘得,居八月。乃遵陸行,閱二十六日抵暹羅,以情告王,獲賜日給,且賜婦女四人,居四年。迄今年五月,始附番舶入廣東,得達闕下。進金葉表,貢祖母綠一,珊瑚樹、琉璃瓶、玻璃盞各四,及瑪瑙珠、胡黑丹諸物。帝嘉其遠來,賜賚嘉有加。絲綢之路開闢之後,波斯人在中西文化交流史上扮演了重要角色,波斯語成了東西文化交流的國際交際語,如漢唐時代的粟特語、波斯語,元明時代的回回語,因此,許多波斯語詞匯進入古漢語。沙地白使團貢品清單中就有許多波斯語借詞。例如:“祖母綠”源於婆羅缽語“zumuburd”(新波斯語zumurrud);“珊瑚”源於婆羅缽語xrōhak(珊瑚);玻璃源於婆羅缽語“bēlūr”(水晶)。漢語“玻璃”一詞在梵文中是“śilā”,在婆羅缽語中是“abānēga”C.E. Bosworth and R. Bullet, The New Islamic Dynasties: A Chronological and Genealogical Manual, ColumbiaUniversity Press, 1996, p.275.祝允明:《野記》,上海:商務印書館,1936年,第107頁。金國平、吳志良:《“巴喇西”與“巴兒西”試考》,《過十字門》,澳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2004年,第410─420頁。張廷玉等:《明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3829─3880頁。D. N. Mackenzie, A Concise Pahlavi Dictionary,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1, p.85.D. N. Mackenzie, op. cit.,p.94, p.18. 46
  • 大航海時代泉州至波斯灣航線──兼論16─17世紀中國、葡萄牙、伊斯蘭世界之文化交流或“jām”。為甚麼古漢語不直接用這兩個詞呢?看來,波斯胡商最初用玻璃冒充水晶與中國人交易。商人之奸詐,古亦有之。這份波斯貢品清單的“玻璃盞”指玻璃碗,而“琉璃瓶”或許指波斯釉陶瓶。柏林伊斯蘭藝術博物館藏有一件伊朗克爾曼燒造的伊斯蘭釉陶瓶(見圖9),堪稱17世紀伊斯蘭琉璃瓶的代表作。顧名思義,胡黑丹是波斯出產的一種黑色丹藥,疑為唐代文獻提到的波斯解毒藥“底也伽”。《舊唐書·西戎傳》記載:“貞觀十七年(643)拂菻王波多力遣使獻赤玻璃、綠金精等物。太宗降璽書答慰,賜以綾綺焉。自大食強盛,漸陵諸國,乃遣大將軍摩栧伐其都城,因約為和好,請每歲輸之金帛,遂臣屬大食焉。乾封二年(667),遣使獻底也伽。”這種波斯解毒藥含鴉片成分。鴉片原產於南歐和小亞,後來傳入印度、阿拉伯和東南亞,元代文獻稱“打里牙”或“塔里牙”。《元史·英宗紀一》記載:延祐七年(1320)七月,“回回太醫進藥曰打里牙,給鈔十五萬貫”。《元史·寧宗紀》又載:至順三年(1332)十月“甲寅,諸王不賽因遣使貢塔里牙八十八斤、佩刀八十,賜鈔三千三百錠”。所謂“打里牙”或“塔里牙”,當即唐代文獻所言“底也伽”,皆源於波斯語“tārīg”(黑色的)。沙地白使團貢品清單中的“胡黑丹”來自波斯語“tārīg”(黑色的)另一譯名,指含有鴉片成分的波斯解毒藥。圖9柏林伊斯蘭藝術博物館藏17世紀伊斯蘭琉璃瓶D. N. Mackenzie, op. cit., p.116.林梅村:《絲綢之路考古十五講》,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94頁。本圖引自美國華盛頓大學絲綢之路網站柏林伊斯蘭藝術博物館網第(http://depts.washington.edu/silkroad/ museums/mik/miklaterislam.html)。劉昫等:《舊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5314─5319頁。黃時鑒:《現代漢語中伊朗語借詞初探》,《伊朗學在中國論文集》,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收入《黃時鑒文集II》,上海:上海文藝出版有限公司,2011年,第158頁。宋濂編:《元史》,北京:中華書局,1976年,第604頁。宋濂編:《元史》,北京:中華書局,1976年,第812頁。D. N. Mackenzie, op. cit., p.82. 47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伊朗國家博物館藏有一件波斯文款青花盤(見圖10),屬於景德鎮正德民窯燒造的青花瓷。希臘雅典本納吉博物館藏有一件波斯文款青花爐(見圖11),亦為景德鎮正德民窯燒造的產品。這些明青花很可能是白羊王朝使團帶回波斯,後來流散世界各地的。圖10伊朗國家博物館藏景德鎮正德民窯波斯文款青花盤圖11希臘雅典本納吉博物館藏有一件波斯文款青花爐四、波斯藝術對歐洲訂製瓷之影響1511年,葡萄牙人佔領麻六甲後,這座海港城市成了東方陶瓷貿易的中心之一。20世紀90年代以來,馬來西亞海域相繼發現元明時代的沉船。1996年4月,瑞典水下考古學家索傑斯特朗德(Sten Sojstrand)在馬來半島東部海域水下52米處發現一條16世紀葡萄牙沉船,因沉船內發現“大明宣德年造”款明青花而稱“宣德號”。沉船地點距柔佛(Johore Pahang)海岸約60英里。東南亞古陶瓷學家布朗(Roxanna M. Brown)和瑞典考古學家索傑斯特朗德(StenSjostrand)相繼撰文,介紹了這個重要發現。除明青花之外,“宣德號”沉船還發現兩門佛郎機青銅炮。據考證,這兩門佛郎機炮是15世紀20年代在里斯本鑄造的,可知這條葡萄牙武裝走私船沉沒於嘉靖十九年(1540),也即葡萄牙人在雙嶼港(今浙江舟山群島六橫島)從事走私貿易時期。這條沉船內發現許多暹羅素可泰陶器。素可泰陶器創燒於13世紀末,藝術風格與宋代磁州窯鐵繪陶器相似。“宣德號”沉船出水素可泰陶器,主要是鐵繪陶器,所繪紋樣主要模仿明青花(見圖12)。Roxanna M. Brown, “Xuande-Marked Trade Wares and the ‘Ming Gap’,” Oriental Art Magazine, vol. XLIII-2, 1997,pp.2─6; Sjostrand, Sten, “The Xuande wreck ceramics,” Oriental Art Magazine, vol. XLIII-2, 1997, pp.7─14.林梅村:《六橫島訪古》,《澳門研究》(澳門),2010年第2期,第169─184頁。 48
  • 大航海時代泉州至波斯灣航線──兼論16─17世紀中國、葡萄牙、伊斯蘭世界之文化交流圖12“宣德號”沉船所出明青花、暹羅素可泰陶瓷和佛郎機青銅炮這條葡萄牙沉船內還發現170件景德鎮青花瓷,其中7件寫有“宣德年造”款,如麒麟望月紋碗、纏枝蓮紋軍持、纏枝蓮紋玉壺春瓶、纏枝花卉紋執壺(見圖13左)、團花穿花鳳紋盤、團龍紋大盤、纏枝花卉紋碗等。1999年,宣德號沉船內一部分青花瓷在蘇富比拍賣行出售,從拍賣目錄上也可知這批嘉靖民窯青花瓷部分情況。葡萄牙桑托斯宮藏明青花執壺即為景德鎮嘉靖民窯燒造,與宣德號沉船發現的景德鎮嘉靖民窯青花執壺風格相似。1909年以來,桑托斯宮成為法國大使館。這件明青花執壺部被巴黎吉美博物館永久性借展。高33厘米,頸部飾蕉葉紋,腹部飾獅子紋,底款為“大明嘉靖年造”(圖13右)。這件執壺的器型與馬來西亞海域嘉靖十九年沉船所出青花執壺造型相同,衹是紋飾不同,當為葡萄牙人在雙嶼港購買的。圖13宣德號沉船“大明宣德年造”款青花執壺與吉美博物館藏桑托斯宮佩索托青花執壺嘉靖十九年宣德號桑托斯宮藏佩索托青花執壺 49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除此之外,西方博物館還收藏了另外兩件佩索托執壺:第一件佩索托執壺為葡萄牙梅德羅斯·阿爾梅達基金會藏品(見圖14右),壺嘴與徑連接部分殘缺,高33.5厘米,底徑16.5厘米,蒜頭部分飾波浪蕉葉紋,腹部飾有葡萄牙商人安東尼奧·佩索托(Antonio Peixoto)家族徽章,底款為“大明嘉靖年造”;第二件佩索托執壺為倫敦維多利亞和埃伯特博物館藏品(見圖14左),保存完好,器型和紋飾與第一件完全相同。圖14梅德羅斯·阿爾梅達基金會、維多利亞和埃伯特博物館藏佩索托青花執從這些執壺上的葡萄牙族徽看(見圖15左),兩者皆為1543年遠航日本的葡萄牙貴族安東尼奧·佩索托(Antonio Peixoto)定製的。此類青花執壺採用波斯銀壺的藝術造型,與法國吉美博物館藏16世紀波斯銀壺造型相似(見圖15右)。圖15佩索托家族族徽與法國吉美博物館藏16世紀嘉靖波斯銀壺 50
  • 大航海時代泉州至波斯灣航線──兼論16─17世紀中國、葡萄牙、伊斯蘭世界之文化交流大航海時代開始後,中國與波斯之間海上貿易並未中斷。伊朗國家博物館藏有大批明嘉靖至萬曆年間景德鎮民窯專為伊斯蘭世界生產的波斯藝術風格的青花瓷,乃至波斯文款青花瓷(見圖16)。凡此表明,波斯人不僅積極參與景德鎮青花瓷的海外外銷,而且前往江西景德鎮直接參與明青花的設計、燒造。1599年,波斯薩菲王朝阿拔斯大帝派使團赴歐洲,訪問俄羅斯、挪威、德國和意大利等國。威尼斯總督府(Doge'sPalace in Venice)有一巨幅壁畫,生動展示了1599年(萬曆二十七年)威尼斯總督府總督馬里諾·格里瑪尼(Doge圖16伊朗國家博物館藏景德鎮嘉靖民窯波斯文款青花碗Mariano Grimani)接見波斯使團之盛況(見圖17)。圖17威尼斯總督府壁畫——1599年總督馬里諾·格里瑪尼接見波斯薩非王朝使團薩非王朝(又譯薩法維王朝)是一個土庫曼人建立的帝國,開國君主伊斯邁爾一世統一波斯,並把疆土擴展到今天阿塞拜疆、伊拉克和阿富汗一部分,以什葉派的“十二伊瑪目”教義為國教。薩非王朝與奧斯曼帝國戰爭不斷。1588年,阿拔斯大帝繼位,遷都伊斯法罕,與土耳其講和,並趕走烏茲別克人,從葡萄牙人手中奪得波斯灣口的霍爾木茲島,入侵霍爾木茲海峽南邊Cf. “Safavid dynasty,” Wikipedia (http://en.wikipedia.org/wiki/File:Embassy_to_Europe.jpg). 51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的巴林,遂使波斯成為伊斯蘭世界的最重要的文化中心之一。值得注意的是,葡萄牙早期訂製瓷的器型和設計圖案,往往模仿伊斯蘭藝術風格的青花瓷,如美國皮伯迪·埃薩克斯博物館(Peabody Essex Museum)藏耶穌會青花碗(見圖18左)。這個青花碗屬於景德鎮嘉靖民窯產品,底部寫有宣德款、口沿寫葡萄牙文款,碗壁繪葡萄牙徽章。器型和圖案設計顯然模仿伊朗國家博物館藏伊斯蘭風格的青花碗(見圖18右)。圖18美國皮伯迪·埃薩克斯博物館藏耶穌會青花碗無獨有偶,葡萄牙卡拉穆羅博物館(Museu do Caramulo)藏耶穌會青花大盤,亦模仿伊斯蘭藝術。外壁飾牡丹紋。盤心飾四獅滾繡球,內壁飾耶穌會拉丁文J.H.S.會徽(見圖19)。盤心花紋與宣德號沉船以及景德鎮觀音閣嘉靖地層出土的月華紋青花碗(見圖20)相同,屬於嘉圖19葡萄牙卡拉穆羅博物館藏耶穌會青花大盤圖20景德鎮觀音閣嘉靖地層出土福海壽山青花碗H.R. Roemer, "The Safavid Period", in Cambridge History of Iran, vol. VI,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 p.339.Maria Fernanda Lochschmidt, Chinesisches Blauweiß Exportporzellan Die portugiesischen Bestellungen vom Anfang des16 Jahrhunderts bis 1722: Eine neue Chronologie mit Beiträgen zu Form und Dekor, Wien, im April, 2008, p.43. 52
  • 大航海時代泉州至波斯灣航線──兼論16─17世紀中國、葡萄牙、伊斯蘭世界之文化交流靖窯產品。目前共發現七件,直徑全在51─53厘米左右,內壁飾耶穌會,流行年代當在1540年耶穌會開始使用HIS符號之後。綜合全文的討論,我們似可得出以下幾點認識:第一,大航海時代開啟後,中國與波斯並未中止貿易往來。相反,中國和波斯海商不斷衝破葡萄牙、荷蘭殖民者對東方貿易的壟斷,從泉州浯嶼遠航印度洋。第二,牛津大學博多利圖書館藏《順風相送》和《大明東洋西洋海道圖》描述的是明代末年中國海商下海通番航線,與《鄭和航海圖》所見明王朝與印度洋諸國“朝貢貿易”航線無關。第三,《大明東洋西洋海道圖》的部分圖源來自阿拉伯航海圖,李詡《戒庵老人漫筆》所載蘇州穆斯林馬懷德的牽星板實乃萬曆年間遠航印度洋的導航儀,而非有些學者認為的鄭和下西洋之故物。第四,大航海時代葡萄牙人開闢的中國航線,借助於阿拉伯地理學的東方地理知識。葡萄牙人從爪哇領航員複製的爪哇文海圖實乃16世紀初阿拉伯文海圖。第五,1511年,沙地白率波斯官方使團最後一次出使中國。從時間看,這個波斯使團應為白羊王朝所遣。由於葡萄牙人的阻撓,十一年後纔在暹羅國王的幫助下抵達廣東。伊朗國家博物館藏景德鎮正德窯瓷器應是沙地白使團帶回波斯的。第六,近年馬來西亞水下考古新發現表明,葡萄牙人佔領麻六甲後,主導了東西方的海上貿易。葡萄牙人開始在景德鎮訂製瓷器。第七,歐洲早期定製瓷往往採用伊斯蘭藝術造型和圖案設計,說明葡萄牙人並未中斷中國與波斯之間的海上貿易。相反,葡萄牙人在開闢中國航線的過程中,大量起用中國和穆斯林海商,中斷了八十多年的中國與波斯的海上貿易重新繁榮起來。16─17世紀景德鎮外銷瓷和龍泉窯瓷器,就在這樣一個歷史背景下不斷輸入波斯和中東各地。[責任編輯田衛平]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景德鎮市陶瓷考古研究所:《江西景德鎮觀音閣明代窰址發掘簡報》,《文物》2009年第12期,第39─57頁。 53
  • ·明代瓷器傳播研究·明清福建瓷器生產、外貿的大趨勢徐曉望[摘要]明代實行海禁政策後,福建瓷器出口受到影響,閩北山區的浦城大口窯、建陽黑窯都衰落了。但明代中葉私人海上貿易興盛之後,沿海的漳州窯、德化窯、閩清窯、寧德窯都有大量瓷器進入國際市場,通過福建港市出口的景德鎮瓷器也很多。清中葉以後,福建瓷器的海外市場削減,但在國內市場卻有進一步的開拓,所以,不能說清代的福建瓷業衰退,真實情況是生產的品質下降,且以國內東北等地區為主要銷售市場。[關鍵詞] 瓷器福建生產外銷瓷器一向是福建出口的大宗商品之一,但在明清時期,福建的瓷器生產和貿易幾經波折。因此,弄清明清時期福建瓷器的生產外貿大趨勢,對進一步加深這方面的研究、糾正個別錯誤提法是很有必要的。一、明代海禁對福建山海瓷器生產的影響對外貿易在福建瓷業中佔很大比重,這是在五代宋元時期已經顯露出來的特點。至今考古學界發現的宋元沉船,大都載有福建的瓷器。通過觀察宋元時期的沉船瓷器,我們也可發現一個特點:產自閩浙之間的龍泉窯瓷器和建窯瓷器佔很大比重。這些瓷器多生產於福建山區,主要出自閩北的建寧府、邵武軍和延平府。對宋元時期瓷窯遺址的調查證實:在閩江上游的浦城、建陽、松溪等地,分佈着許多宋元窯址,而且,這些窯址都在宋元之際達到生產的高峰,明代以後戛然而止。例如,浦城的大口窯,位於南浦溪的上游,在這裏生產的龍泉系瓷器,可以載上溪船,沿流下運福州,而後在福州裝上大船,進而輸往海外埠頭。從窯址分佈看,大口窯在宋元時代的生產極為旺盛,在日本等國都發現過產自大口窯的器物。但進入明代之後,大口窯的瓷器生產突然中斷。原因在於,明代的海禁政策大大壓縮了中國瓷器的出口空間,從而對主要依賴國際市場的大口窯造成致命的打擊,當年窯主面對積壓如山賣不出去的瓷器,衹好歇業了事。閩北鄰近浙江、江西二省,而浙江的龍泉窯和江西的饒州窯(即景德鎮瓷生產之處)都是作者簡介:徐曉望,福建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所長、研究員,歷史學博士。福州 350001 54
  • 明清福建瓷器生產、外貿的大趨勢一代名窯,受其影響,閩北歷來有許多窯廠,尤其是龍泉窯系的窯廠數量多,他們的主人大多是來自浙江龍泉窯工,所以,宋元時代的許多龍泉瓷都生產於閩北。然而,這些生產旺盛的窯廠,在明初卻因朝廷的一紙命令而廢棄。與大口窯相比,建窯的衰落不止是國際因素,還與國內因素有關。建陽的吉口黑窯歷來有名。北宋時期,蔡襄著《茶錄》一書,提倡用黑瓷杯來飲用北苑茶,北苑茶碾壓成塊,有點類似今日的普洱茶。飲用北苑茶時,要將茶塊放入瓷灶煮沸,而後傾入茶碗,沸騰的茶湯呈現乳白色,用黑瓷碗襯托茶的乳白色波紋,十分高雅。所以,隨着蔡襄對建州北苑茶的推薦,建窯的黑瓷暢銷於全國。南宋時期,來到中國的日本人向中國人學習茶道,並將建窯黑瓷帶到日本,從此,日本人愛上了建窯黑瓷。迄今為止,最好的幾隻傳世建窯茶碗,依然保存在日本。日本人對建窯的重視,也與他們一直保持宋元飲茶習俗有關。但在中國,明代以後,飲茶方式變更。明代中國流行的飲茶方式是飲用散茶,不再將茶製成塊狀,因而也不需要將茶塊煮到沸騰。飲用散茶,是將茶葉放入茶壺,用沸水沖泡,從此,宜興茶壺開始流行,而建窯茶碗退出飲茶界。在這一背景下,要保持黑瓷的生產,衹有進一步開拓日本市場,但明朝的海禁斷絕了這一可能性。於是,建窯黑瓷衹好淪落於茶界之外。明代中葉的《八閩通誌》一書說:“今其窯久廢,不復有矣。”明代海禁之後,閩北雖然還有製瓷業存在,但因市場有限,其生產規模一直偏小。 “白瓷器,出邵武青雲窯、泰寧際口窯、建寧蘭溪窯,而以泰寧際口為勝。”實際上,閩北的市場多被景德鎮瓷和龍泉窯產品佔領,明清閩北窯廠生產的器物多為粗瓷。不過,在粗瓷之外,福建山區煉製的磚塊、瓦片、陶缸之類的窯很多。以明代的浦城縣來說,當地有窯9座、粗碗窯4座、磚瓦窯25座,共計38座窯。其生產的主力不是製瓷業,而是磚瓦業。這也說明:明代的浦城有許多磚瓦構造的房子,明代浦城的富裕於此可見。將樂縣的窯業前盛後衰,該地在明代前期曾有過36座磚瓦窯,弘治年間尚存9座。以汀州府8縣來說,長汀縣有土瓦窯2座,碗碟窯3座;寧化縣有瓦、缸、甕窯2座,瓷碟器窯3座;清流縣有瓦窯5座;歸化縣有土瓦窯2座,缸瓦窯2座;連城縣有瓦缸甕器窯2座,瓦碗碟窯2座,磚瓦窯1座;永定有陶冶4座。以上汀州府共有陶瓷窯28座。清代閩西的陶瓷業更有發展,寧化縣:“窯在泉上傅家山。款質皆粗,惟農家慣用之。甲寅,江閩寇變,饒冶失業,傅山之窯,遂單行二三載,一時賴之矣。”連城縣:“窯器,款質皆粗,惟農家慣用之。土磁,雖稍潔白,終不及饒州所作。” “瓦缸、磁器二座,在隔川。瓦、碗、盤、碟四座,在南順姑田裏。”可見,閩西製瓷業時有作為,但在整體上遠不如饒州窯業。黃仲昭:弘治《八閩通誌》卷二六《食貨》,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534頁。黃仲昭:弘治《八閩通誌》卷二六,第553頁。黎民範:萬曆《浦城縣誌》卷十一《土產》,明萬曆三十七年刊本,第31頁。李敏等:弘治《將樂縣誌》卷二《食貨·坑冶》,將樂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2001年自刊本,第53頁。唐世涵:崇禎《汀州府誌》卷七《窯冶》,明崇禎十年刊本,第24─27頁。李世熊:康熙《寧化縣誌》卷二《土產志》,第169頁。李龍官、徐尚忠:乾隆《連城縣誌》卷四《戶役志》,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89頁。李龍官、徐尚忠:乾隆《連城縣誌》卷四《戶役志·物產》,第96頁。 55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二、明清福建沿海製瓷業發展大勢福建民間的對外貿易在明中葉以後有所改觀。造成這一背景的是明朝海禁的鬆弛。明朝海禁是為防止倭寇入侵而設的,明中葉以後,倭寇活動陷入低潮,明朝的海禁也有所鬆動,東南沿海的民眾紛紛下海捕魚,乃至經商,造成走私貿易興盛的狀況。明代的私人海上貿易興起之後,中國瓷器的對外輸出再次振興,但是,這一時期的對外貿易尚處在非法狀態下,從事對外貿易的人要儘量低調,因此,他們不可能大張旗鼓地到處進貨,一切都是在地下進行,他們悄悄地採購各種物品,儘量不引起人們的注意。儘管這樣,市場上瓷器的價格還是隨着需求的增長而增長,給予民間窯廠謀利的機會。晚明與福建山區瓷窯生產相映成趣的是:在山區各瓷窯逐漸衰退的背景下,福建沿海各地的瓷窯生產增長。除了著名的德化窯和平和窯外,福建沿海還有不少地方也生產瓷器。例如,在青瓷方面:“近仙游縣萬善里潭邊有青瓷窯,燒造器皿頗佳,及本縣北洋澄村有瓷窯,燒粗碗、碟;南洋瀨溪有瓷窯,燒酒缸、花盆等器,景德里又有瓦窯,專燒磚瓦,闔郡資以為用。”永春縣也出產青瓷,“色微綠而粗,出縣北十九都,皆龍岩人業作之”。在閩南一帶,晉江的磁灶歷來是瓷器和陶器的重要產地。考古發掘證明:早在唐宋時期,磁灶生產的各類陶器就輸入東南亞諸國。明清時代,當地瓷器生產甚多。乾隆《晉江縣誌》云:“磁器,出瓷灶鄉,取地土開窯,燒大小缽子、缸甕之屬,甚饒足,並過洋。”乾隆《泉州府誌》:“磁器,出安溪高坪,但不甚佳。其甃甕則出晉江磁灶。”琢磨以上兩條記載,可知晉江磁灶生產的“磁器”主要是陶器,因此,不可以“瓷灶”取代“磁灶”。磁灶生產的磁器並以大型甕缸出名,東南亞一帶城鄉所需甕缸,應當主要由磁灶鄉供應。同安縣生產磁器的規模也很大。乾隆《同安縣誌》說:“磁器,如缸、甕、罎、瓦、磚之類,若沄溪、窯頭、缸頭、後洋、大路尾皆有瓦窯、磁窯,隨處燒造,然粗而不精。”民國《同安縣誌》的記載大致相同,這說明同安縣的瓷器製造從清代一直延續到民國時期。就福建的範圍而言,清代與德化窯並稱的是寧德窯。同安的《馬巷廳誌》云:“碗青,金門古湖瓊林,掘井口取之。江西景德鎮及德化、寧德各窯所需。”此處說得雖是燒製瓷器的藍色原料礦,但該書將寧德窯與景德鎮窯、德化窯並稱,凸顯了寧德窯的地位。清代的《閩政領要》提及福建的主要商品,在“德化之磁器”外,也提到“寧德之磁器”,漳窯反而不在其中。寧德縣靠海的飛鸞鄉有一個名為碗窯的村鎮,乾隆《寧德縣誌》云:“碗窯,舊誌二座,俱在二都,今其地業是者甚眾,難以數計。如碗窯村林口、洋墘、鼻鼇、崎頭等處俱有,四處惟碗窯村為盛。”“磁器,出二都。質泑遜於江右。按本邑因有碗窯之業,漳、泉、興、榮處無業之民囗聚二都,以 造碗謀食。強悍好鬥其性也。”由此可知,閩東從事瓷器製造的多為閩南人。事實上,周瑛等:弘治《興化府誌》卷十二《貨殖》,同治十年重刊本,第12頁。林希元:嘉靖《永春縣誌》卷一《物產》,舊抄本膠卷,頁碼不明。周學曾等:道光《晉江縣誌》卷七三《物產》,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0年標點本,第1762頁。按,此條原出於方鼎等人的乾隆《晉江縣誌》卷一《物產》。黃任等:乾隆《泉州府誌》卷十九《物產志》,光緒重刊本,第30頁。陶元藻等:乾隆《同安縣誌》卷十四《物產·貨之屬》,乾隆三十二年刊本。吳錫璜等:民國《同安縣誌》卷十一《物產》,民國十八年鉛印本,第22頁。萬友正:乾隆《馬巷廳誌》卷十二《物產》,光緒十九年重刊本,第19頁。盧建其等:乾隆《寧德縣誌》卷一《物產》,寧德縣方志辦,1983年,第96頁。 56
  • 明清福建瓷器生產、外貿的大趨勢迄今為止,飛鸞鄉的碗窯村仍然是閩南語流行區域。碗窯村的特點是位於海邊,其產品可以直接載上海船運銷中國北方,以價格低廉取勝。閩商在東北境內銷售的粗瓷器,應來自寧德等地。因有東北這一傳統市場,寧德的粗瓷生產在晚清民國時期發展很快,抗戰前年產值達一百多萬元。抗戰發生後,因戰爭的影響,寧德粗瓷輸出衰落。沿海各縣中,閩清瓷窯也是相當著名的。閩清窯主要分佈於閩清東橋鄉。在這裏發現了宋元古窯一百多條,斷斷續續綿延二十公里,有的堆積層達三米多厚。它的器物主要是碗類,以青白瓷為主。清代,閩清窯發展到一個高峰期,並從閩清發展到古田縣。民國時期,閩清和古田縣每年可以生產瓷器十萬元上下。以上對明清時期福建山海瓷器生產大勢的考察可知:除了少數民窯之外,福建陶瓷器生產以粗瓷及陶磚為主。就製瓷業本身而言,不太出名的晉江磁灶鄉、寧德碗窯鄉、閩清東橋鄉都是制瓷業重地,而且在晚清和民國時期都有大發展,在國內沿海的北方市場銷路頗暢。因此,研究福建瓷器歷史,切忌說清以後福建製瓷衰退了。事實上,它衹是外銷少了,但內銷多了。三、明清景德鎮瓷在福建的外銷明清時代福建銷售的高級瓷器多來自景德鎮,因此,當外國人到福建海口購買瓷器時,對景德鎮瓷的興趣最高。何喬遠說:“東洋則呂宋,其夷佛郎機也。……而江西之瓷器……皆所嗜好。”這是說,佔據菲律賓的西班牙人最喜歡景德鎮瓷。有關景德鎮瓷器歐洲市場上的銷售,研究文章是很多的。研究表明,葡萄牙人於1515年就向景德鎮市場訂購一批瓷器;1602年,荷蘭人在海上攔獲一艘西班牙船隻,並將船上所載數萬件瓷器運到阿姆斯特丹出售,獲利非淺。據統計,在1657年以前的五十年內,英國、荷蘭、法國共向歐洲販賣了三百萬件中國瓷器。又如,《瓷器與荷蘭東印度公司》一書記載:該公司於1602─1682年的八十年內,共從中國運走了一千六百萬件瓷器。除了歐洲國家之外,東南亞國家也需要大量的中國商品,當地製瓷業不發達,所用瓷器、陶器多數來自中國。日本對中國瓷器的需求量頗大,“大抵日本所需,皆產自中國……他如饒之磁器……尤為彼國所重”。總之,江西景德鎮瓷器的外銷量很大,為了滿足海外市場的需要,福建商人從江西運入很多的江西瓷器。王應山說:“若陶磁之美,悉至自饒。此土所出最粗。”又如,《安海誌》記載,明代的安海所需的瓷器“自饒州來,福州鄉人由福州販而之安海,或福州轉入月港,由月港而入安海”。福州南台的行戶中,“瓷器牙人陳台等三名,年認稅銀二十兩”;前些年在福州平福建省建設廳1947年編:《福建省經濟建設五年計劃草案》,第105頁。陳國強、葉文程、吳綿吉:《閩台考古》,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1993年,第200─201頁。福建省建設廳1947年編:《福建省經濟建設五年計劃草案》,105頁。何喬遠:《鏡山全集》卷二三《請開海事疏》,日本內閣文庫藏明刊本,第31─32頁。錢江:《17至18世紀中國與荷蘭的瓷器貿易》,《南洋問題研究》(廈門),1989年第1期。姚士麟:《見只編》卷上,叢書集成初編本,第50─51頁。王應山:萬曆《閩大記》卷十一《食貨考》,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年,第195頁。安海編志小組:《新編安海誌》卷十一《土貨·引明志》,1983年自刊本,第117頁。許孚遠:《敬和堂集·公移·酌免商稅福州府》,第44─48頁。此處轉引自陳怡行:《明代的福州:一個傳統省城的變遷(1368─1644)》,台灣,暨南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2004年,第150─153頁。 57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潭縣的島外礁石間發現了一艘康熙年間的沉船,船上的景德鎮青花瓷達數萬件。這些瓷器應是由定居福州的閩南商人將其運往廈門等閩南港口,不幸半途遇難,沉沒於碗礁附近。這些瓷器到了閩南港口,其中多數應為外銷所用。四、漳州平和縣南勝窯的地位漳州出土過宋元時代的古窯,但其數量不大。明朝海禁之後,漳州的窯器市場受到限制,產銷面不大。正德《漳州府誌》記載:“白瓷器,出漳平縣永福里。黑瓷器,出南靖縣河頭。青瓷器,出南靖縣金山。”這一史料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並未提到平和南勝窯。可見,迨至明代前期,南勝窯在閩南之漳州並不出名。又如,嘉靖《龍溪縣誌》記載,漳州有窯冶戶9戶,家屬共59口。此處的窯冶戶,是指經營製瓷業和冶鐵業的人家,就其總數9戶而言,實際從事窯業的龍溪人,也許不過四五戶,人數不多。這也說明直到嘉靖前期,漳州的製瓷業尚不發達。平和縣的南勝鎮位於該縣東南部博平嶺的西側。在其東側,有兩條江流入大海,一條是在雲霄境內入海的漳江,另一條是在漳浦縣入海的漳浦溪。這兩條江的下游,恰是明代走私貿易最盛的地方。約在嘉靖初年,葡萄牙人就到這一帶貿易。那時的歐洲人非常喜歡中國瓷器,尤其喜歡產自景德鎮的青花瓷。每一件景德鎮瓷器,都可獲得可觀的利潤。由於景德鎮瓷在外的銷路很好,引起了福建商人的羡慕,於是福建沿海一帶流行仿製江西瓷器。據考古調查,其仿製地主要是漳州的平和、華安(原為龍溪縣西部)、南靖,而以平和縣為最。郭柏蒼說:“漳窯,出漳州。明中葉始製白釉色器。”據文獻的記載,平和縣南勝鎮在萬曆年間已經成為著名窯區。袁業泗的萬曆《漳州府誌》將南勝瓷器與景德鎮瓷比較:“瓷器,出南勝窯者殊勝他邑,然亦不甚工巧。”可見,平和南勝窯在漳州諸窯中最好,但總體品質還比不上景德鎮。從平和窯傳世品來看,這些地區所造瓷器不如景德鎮精細,做工較粗,僅是外表與景德鎮相似,有的碗底還留着砂粒,而景德鎮瓷器在造型完工後,都有一道刮碗底的工序,決不會留下砂粒破壞整體形象。但對海外平民來說,他們既想和富人一樣消費同樣的商品,又想少付出商品的價錢,對他們來說,仿製品其實是最好的選擇,這都造成漳州一帶大量仿製瓷器的生產。日本是漳窯的主要市場之一。近年在日本關西地區成批出土了漳州窯瓷器,其中的青花開光鳳凰牡丹大盤,雉雞牡丹大盤等,基本可以確定是花仔樓碗窯山窯址的產品。在菲律賓、印尼等國的博物館中,都收藏了產自漳州的中國瓷器。近來在菲律賓沿海打撈的西班牙船“聖達戈”號,沉沒於1600年,該船上也發現此類瓷器。這都說明:明清之際,漳州仿製的景德鎮瓷器曾經大量出售於海外。不過,海外國家常將這些出產於漳州平和縣南勝鎮一帶的瓷器稱作“汕頭器”,其原因可能是它最早由潮州人從汕頭將這些瓷器帶到海外,因而漳州窯之名不顯。近三十年的考古和研究,終於指明這些瓷器的原產地在漳州平和縣一帶。陳洪謨、周瑛等:正德《漳州府誌》卷十《諸課雜誌·物產》,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第211頁。劉天授等:嘉靖《龍溪縣誌》卷四《田賦》,上海:上海古籍書店,1963年影印天一閣藏本,第2頁。徐曉望:《明代葡萄牙人在漳州的貿易及東亞歷史的拐點》,《澳門研究》(澳門),2012年第3期。郭柏蒼:《閩產錄異》,長沙:岳麓書社,1986年,第39頁。袁業泗:萬曆《漳州府誌》卷二七《風土志》,萬曆四十一年刊本,第3頁。福建省博物館:《漳州窯》,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94頁。 58
  • 明清福建瓷器生產、外貿的大趨勢在日本香界,一向崇尚“交趾香合”,因古文中的“交趾”通常是指越南,而越南中部港口會安向來是對日本貿易的重要港口,每年有許多船隻到日本貿易,這些船隻被日本人稱為“交趾船”,德川幕府時期,長崎官府每年會給來自交趾的商人頒發多道船引。看來,所謂交趾香合,應是由來自越南會安的船隻帶到日本的,所以有“交趾香合”之稱。然而,明清之際,在越南會安做貿易的多為福建人:“蓋會安各國客貨碼頭,沿河直街,長三四里,名大唐街。夾道行肆,比櫛而居,悉閩人,仍先朝服飾,婦人貿易。凡客此者,必娶一婦,以便交易 。”明代的漳州月港是中國唯一允許本地商人出海貿易的港口,許多福建商人從這裏出海,到東南亞貿易,會安碼頭出現他們的身影是自然的。不過,晚明漳州官府嚴禁商人到日本港口貿易,日本商人也無法到中國的港口貿易。這樣,日本商人為了採購中國商品,衹好到東南亞國家求購。會安是中國商人與日本商人貿易的地方。日本人所著的《增補華夷通商考·交趾》云:“國之總名稱交趾,由此國內廣南處來日本之船,稱為交趾船。”“此國中,唐人多居住。又福州、漳州之商船至此國,調配各物後,抵日本者謂之交趾船。居住之唐人,有受國王之命,訂做渡海日本商船者。”而此地中國商人又以來自月港的漳州商人為多,他們將來自漳州的瓷器大量運銷會安;在會安,又通過漳州人經營的“交趾船”運到日本,“交趾香合”僅是其中的一種商品。近年的研究和發掘表明:“交趾香合”主要是由漳州南勝窯生產的瓷器。清中葉以後,漳窯瓷器逐漸退出海外市場,但是,漳窯的本地市場卻十分穩定。明清之際,南勝漸成為漳州主要瓷器產地。康熙《平和縣誌》說:“瓷器,精者出南勝、官寮,粗者出赤草埔、山格。”道光《平和縣誌·物產誌》重複了這段話。迄至光緒三年的《漳州府誌》仍給南勝窯瓷器好評:“磁器:出南勝窯者,殊勝他邑。”這說明,南勝的瓷器生產一直延續到晚清。不過,晚清的漳窯品質有所下降。郭柏蒼說:“漳窯……其文如冰裂。舊漳琢器雖不及德化,然猶可玩,唯退火處略黝;越數年,黝處又復潔淨。近製者,釉水、胎地俱鬆。”進入民國之後,漳窯之名就不如寧德等地的窯口了五、德化窯的白瓷生產與貿易白瓷器是福建瓷的上品,歷來受國際市場重視。白瓷窯在福建分佈很廣,《泉州府誌》記載,“磁器,出晉江磁灶地方,又有色白,次於饒磁,出安溪崇善、龍興、龍涓三里,又有白瓷器,出德化程寺後山中,潔白可愛”。在以上白瓷窯中,以德化白瓷最著名。德化縣位於閩南山區,從宋代以來,一直以出產瓷器聞名,考古學家在當地發掘出二百多處歷代瓷窯遺址。明代的《德化縣誌》記載:“白瓷,瓷產程田寺後山中,穴而伐之,綆而出大汕:《海外紀事》卷四,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80頁。長崎西川求林齋編輯:《增補華夷通商考》第三卷,交趾。寶永五年刊本,日本三井文庫收藏。轉引自福建省博物館、日本茶道資料館等:《特別展:交趾香合──福建出土的遺物和日本的傳世品》,第138、143頁。福建省博物館、日本茶道資料館等:《特別展:交趾香合──福建出土的遺物和日本的傳世品》,東京:日本寫真株式會社,1998年。王相、昌天錦等:康熙《平和縣誌》卷十一《物產誌》,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491頁。沈定均、吳聯薰等:光緒《漳州府誌》卷三九《物產誌》,清光緒三年漳州芝山書院原刊,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點校本,第1759頁。郭柏蒼:《閩產錄異》,長沙,岳麓書社,1986年,第39頁。陽思謙等:萬曆《泉州府誌》卷三《輿地誌》,明萬曆刊本,第44頁。福建省博物館:《德化窯》,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頁。 59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之。碓舂細滑,淘去石渣,飛澄數遍,傾石井中,以灑其水,乃塼埴為器,石為洪鈞,足推而轉之。薄而苦窳,厚則綻裂,土性然也。罌、瓶、罐、瓿,潔白可愛。博山之屬,多雕蟲為飾。”可見,德化白瓷精工細作,以造型優美出名。《閩書》云:“陶型之器,亞於饒九。”意為德化瓷器僅次於江西饒州九江的景德鎮瓷器。但也有人不以為然,例如,周亮工說:“閩德化瓷茶甌,式亦精好,類宣之填白。予初以瀉茗,黯然無色……乃知德化窯器不重於時者,不獨嫌其胎重,粉色亦足賤也。”這裏周亮工說到德化瓷器的一個優點與兩個缺點,缺點是:瓷胎重、裝茶後的水色不佳。這兩個批評基本是對的。明代多數人都認為德化瓷器不如景德鎮瓷器,如王勝時說:“德化陶器,純素,微類定州。其質厚重,不及浮梁。”但是,德化瓷器流傳一時,也有自己的特點︰其一,如周亮工所說,德化瓷的優點是“式樣精美”。德化瓷工正是憑着這一優勢製造了許多供擺設的仙佛像,並憑這一點打開市場。其二,德化瓷器另一個優點是質地堅硬,白如玉石。其中,上品瓷器在日光照耀下晶瑩如玉,有透明感覺。明代,德化瓷器在海外極受歡迎,歐洲有一批愛好中國瓷器的收藏家,他們稱讚德化白釉器為“中國瓷器之上品”,其原因在此。明代德化瓷器傳世極少,在清代已經受到好評。晚清郭柏蒼說:“德化窯,皆白瓷器,出德化縣。所製佛像、尊鼎、瓶盤、盞斝,皆精緻古雅。其色,潔白中現出粉紅,至今其價翔矣。”德化瓷器保留至今的都已十分珍貴,故宮博物院藏有一支德化瓷簫,堪稱海內珍品。關於這種瓷簫,明清之際的周亮工評論道:“德化瓷簫色瑩白,式亦精好,但累百枝無一二合調者,合則聲淒朗,遠出竹上。”皇室所藏應是德化瓷簫中的上品。此外,日本的一箱根神社也保留着一支瓷簫,作為社寶。德化瓷器中最出色的是瓷塑,明人何朝宗的瓷塑觀音,是日本、西歐收藏家競相搜羅的珍品。在日本市場上,德化瓷塑──“送子觀音”被當作聖母瑪利亞像,成為日本天主教徒必備的偶像,其用量之大達到驚人的地步。塑造這類瓷器在明清之際成為一種風氣,清初王勝時說:“德化陶器,純素……或作仙佛像,今浮梁(景德鎮)反效之矣。”可見, 德化瓷器也有影響景德鎮瓷器的時候。德化窯在明代大發展,造出轟動海外世界的白瓷器,與明代德化製瓷術發展有關。德化燒瓷器窯爐,在宋代稱為龍窯。這種窯爐往往長數十米,像一條蜿延的長龍,故名。元代德化出現了分室龍窯,明代進一步發展階級窯。關於這種變化的意義何在?中國陶爐專家劉振群教授說:“釉的高溫黏度增加了,為了使釉面光滑均勻,要控制升溫速度和保溫時間,快燒快冷不易保溫的龍窯逐漸感到不適應了。尤其是福建德化白釉瓷(建白或稱豬油白),不但釉中含氧化鉀高,而且坯胎中含氧化鉀也高,更不適於在龍窯中燒成。古人就把龍窯和饅頭窯兩者的優點結合起來,創造了階級窯。……階級窯的最初形式(由龍窯過渡到階級窯的形式)為分室龍窯。在龍窯內砌分隔牆,隔牆到頂,而下部留有一排通火孔。福建德化屈斗拱元代分室龍窯……都屬於這許仁等:嘉靖《德化縣誌》卷二《物產》,明刊本膠卷,第30頁。何喬遠:《閩書》卷三八《風俗誌》,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4年點校本,第942頁。周亮工:《閩小記》卷二,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38頁。王勝時:《漫遊紀略》卷一《閩遊·器物》,揚州: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筆記小說大觀》本,第17冊,第5頁。郭柏蒼:《閩產錄異》,長沙:岳麓書社,1986年,第39頁。周亮工:《閩小記》卷二,第40頁。葉文程︰《中國古外銷瓷器研究論文集》,北京:紫禁城出版社,1988年,第241頁。葉文程︰《中國古外銷瓷器研究論文集》,第241頁。王勝時:《漫遊紀略》卷一《閩遊·器物》,第5頁。 60
  • 明清福建瓷器生產、外貿的大趨勢種形式。後來逐漸演變,到明代已是一個個窯室單獨砌築,從外形看已非龍窯,就成了正式的德化階級窯。”在明代,德化到處都分佈着這一類陶瓷窯,生產規模相當大,構成了福建外銷瓷的主力軍。其產品銷售東南亞、西亞、歐洲、日本,是福建出口的最大宗商品之一。清代初年,戰爭造成瓷器市場蕭條,康熙《德化縣誌·物產》說:“建窯之磁,雖走天下,作艱價微,為利寔小,慕名徵求,邑乃大困。”其後,隨着清代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德化瓷器也有相當的擴張。乾隆《德化縣誌》:“罌、瓶、罐、瓿,潔白可愛。飲食之器,多粗拙。雖有細者,較之饒州所作,終不能及。”晚清的德化瓷品位不及明清之際的產品,如郭柏蒼所說:“近,胎地厚而粗,釉水瑩而薄,漸不足貴。”從總體而言,德化瓷不如景德鎮瓷,但也有自己的特點:其一,主要做人物像等小擺設的瓷品;其二,主要做白色的瓷器;其三,德化瓷出口量很大。德化窯在福建長期延續,20世紀初,是德化瓷器輸出的鼎盛時代,年產值約一百數十萬元,工人25,000多人。在德化窯的影響下,其鄰縣永春和閩清都有發達的製瓷業,道光《廈門誌》記載從廈門出洋的商品中有“永春窯之瓷器”。而永春與德化的商人,在福州做磁器的生意。他們在南台的硋埕裏設有永德會館,以出賣瓷器為生。這座會館始建於雍正年間,光緒時重修,民國20年重建,佔地1224平方米。1946年,永德同鄉會成立,在永德會館召開成立大會,參加的代表近百人。中國的瓷器在近代遇到了大工業產品的衝擊。1889年,中國瓷器出口達到歷史上有統計資料以來的最高水準,共計110萬兩海關銀子,比1868年增長3倍多。然而,此時的歐洲已經進入機製瓷時代,在國際市場上,中國瓷器的銷售量直線下降。1895年之後,英國、德國、法國、日本的機製瓷開始進入中國市場,中國瓷業自己的國內市場也被瓜分。以福建德化窯來說:清末民國,德化瓷業最盛時有瓷窯56座,年產值達100萬元,抗戰前降為每年40萬元,抗戰中僅剩6萬元。抗戰以後,寧德等地的粗瓷生產也在下降,“到1949年解放為止,全省僅存五百多戶兼營瓷窯,從業人數總共不過二千幾百人”。著名的德化瓷業僅剩一家改良瓷廠的一條窯還在生產,計有3間廠房,8個工人。綜上所述,自明朝海禁政策實行後,福建山區的瓷器生產衰落,沿海製瓷業興起,並在“海禁”鬆弛後獲得大發展。不過,福建出口的瓷器,不僅有德化瓷和平和南勝瓷,景德鎮瓷器纔是外商追逐的極品。清中葉以後,歐洲人對中國瓷器的興趣逐漸消退,隨着歐洲人學會製瓷技術以及工業瓷的發展,福建瓷器逐漸失去海外市場,但與此同時,福建瓷器開拓了東北等國內市場。福建瓷業在抗戰後的一度衰落主要是受戰爭影響,和平局面恢復之後,福建瓷器逐漸振興。今日福建瓷業的主要基礎仍是晉江、南安、寧德、閩清等地。[責任編輯田衛平]劉振群:《窯爐的改進和我國古陶瓷發展的關係》,《中國古陶瓷論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2年,第167頁。魯鼎梅 修、王必昌纂:乾隆《德化縣誌》卷四《物產誌》,德化縣誌編纂委員會1987年點校本,第114頁。郭柏蒼:《閩產錄異》,長沙:岳麓書社,1986年,第39頁。張瑞堯、倪世道等:《福建經濟概論》,福建省計委經濟研究所,1984年,第373頁。周凱:道光《廈門誌》卷五《船政略》,福州︰鷺江出版社,1996年,第138頁。輕騎:《福建瓷業欣欣向榮》,《中國新聞》,1960年12月10日。 61
  • ·明代瓷器傳播研究·“漳州瓷”──“克拉克瓷”之葡語名稱金國平[摘要]“克拉克瓷”一詞,係荷蘭人的稱呼。雖然當代葡萄牙語中也有這一稱謂,但從開始流行的17世紀中葉的很長時間內是不使用的。既然是葡萄牙人最早向海外行銷“克拉克瓷”,那麼理所當然,葡萄牙語必定有其自己的稱法。由於“克拉克瓷”分為景德鎮“克拉克瓷”和漳州“克拉克瓷”(即“漳州瓷”),而葡語“克拉克瓷”的名稱其實就是“漳州瓷”(louça deChincheo)。它的顯著特點是:胎體粗厚,製作粗率,器底與圈足粘有不同程度的粗砂。另外需要說明的是,葡語“克拉克瓷”的得名與葡萄牙人用所謂“克拉克船”運瓷器到歐洲沒有直接關係。“克拉克船”與“大帆船”是兩種區別很小但有所不同的船隻;雖然在其他歐洲人看來,兩者互為同義詞,可是葡萄牙人更喜歡使用“大帆船”這一稱謂。[關鍵詞]景德鎮漳州克拉克瓷漳州瓷月港“克拉克瓷”(Kraak-Porselain)為明末清初(以明萬曆朝為主)的一種景德鎮窯口和漳州窯口生產的外銷瓷。為何稱“克拉克瓷”?它的含義是甚麼?本文擬從“克拉克瓷”的載體“克拉克(carraca)船”在葡萄牙和地中海其他國家的歷史發展的回顧為出發點,對“克拉克船”做一介紹,以加深中國學術界對“克拉克瓷”的瞭解。至於“克拉克瓷”一詞,係荷蘭人的稱呼,但純屬偶然。雖當代葡萄牙語也有這一稱謂,但從開始流行的17世紀中葉至很長時間內,卻是不使用的。既然是葡萄牙人最早向海外行銷“克拉克瓷”,那麼理所當然,葡萄牙語必定有其自己的稱呼。正是在這種信念的驅使下,我仔細篩查了葡萄牙語文獻,果然得到了具突破性的結果,找到了“克拉克瓷”的葡語名稱──“漳州瓷”(louça de Chincheo)。作者簡介︰金國平,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海外漢學研究中心客座教授。葡萄牙中語的“Chincheo”具有多重指稱:1. “Chincheo”及其各種變體為“漳州”的拼音。2. “Chincheo”作省解時,泛指福建。3. “Chincheo”島為浯嶼。4. “Chincheo”港為月港至安平港,包括廈門港內外的港區。5. “Chincheo”江為九龍江及其入海口。6. “Chincheo”人泛指閩人,尤指閩南漳、泉二府人士。近期關於浯嶼的優秀考證有張榮、劉義傑:《〈順風相送〉校勘及編成年代小考》,《國家航海》(上海),2012年第2期,第78─96頁,還可見楊國楨:《葡萄牙人Chincheo貿易居留地探尋》,《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廈門),2004年,第1期,第1─8頁。 62
  • “漳州瓷”──“克拉克瓷”之葡語名稱一、“克拉克船”莫拉·瑞納爾迪在《克拉克瓷器的歷史與分期》一文中寫道︰在東印度的這場嚴酷的貿易霸權爭奪戰中,葡萄牙人和荷蘭人之間常常相互擊沉或俘獲彼此的船隻。在葡萄牙與東方的貿易中,他們駕駛着自14世紀以來熱那亞人和威尼斯人在地中海上就使用過的巨大船隻。這種船隻,葡萄牙人稱之為“瑙斯”(naos),但荷蘭人稱它們為“克拉肯”(kraken) [英語中則稱“卡拉克”(cafrack)],它來自西班牙語“克拉卡”(carraca),而“克拉卡”又起源於阿拉伯語的“克拉魁爾”(qaraquir),其意思是貿易商船。有兩艘克拉克船曾被荷蘭人俘獲:一艘是“聖·迭戈”號(San Jago),於1602年在非洲海岸的聖海倫娜附近被俘;另一艘為“聖達·凱瑟琳娜”號(SantaCatharina),於1603年在馬來西亞東海岸的帕達尼亞(Patani)附近被俘。這兩艘船最後都行駛到荷蘭,其船上的貨物估計超過十萬件,最後在荷蘭被拍賣。由於這是北歐人第一次見到如此數量驚人的中國青花瓷,所以……這場拍賣在歐洲引起了巨大的轟動。這些新型的瓷器是在克拉克船將其運到歐洲後而得名"克拉克瓷器"。此種觀點比較具有代表性,為大部分學者所接受。所謂“自14世紀以來熱那亞人和威尼斯人在地中海上就使用過的巨大船隻”,葡萄牙人稱之為“carraca”(克拉克船)。而“瑙斯”(naos),一般譯作“大帆船”,其實是另外一種類似的大船。澳門─日本之間航行的“大帆船”圖"qarāquir是qoraqōra的複數形式",參見Sebastião Dalgado, Glossário luso—asiático, Coimbra: Imprensa daUniversidade, 1919, Vol. I, p.307.莫拉·瑞納爾迪著,曹建文、羅易扉譯:《克拉克瓷器的歷史與分期》,《南方文物》(南昌),2005年第3期,第83─84頁。 63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克拉克船”和“大帆船”之間的區別在於:“大帆船”的船舷較高,船體更寬、更短。儘管二船的船體外形酷似,但“克拉克船”有木質的船舷上緣和船體外防護網,而"大帆船"則無。16世紀末,“克拉克船”達到了三桅,間或四桅。15世紀,其載重量為200─600噸,但葡萄牙人16世紀在印度航線上使用時,則達到了2000噸。 儘管“大帆船”常常稱為“克拉克船”,又管“克拉克船”叫“大帆船”。也就是說,“克拉克船”和“大帆船”是可以通用的,但葡萄牙人更多是稱“大帆船”。何謂“克拉克瓷”?栗建安先生有精準的定義:在明清時期的外銷瓷中,有種被稱為“克拉克瓷”的瓷器。克拉克(Kraak)一詞,原是當時荷蘭人對葡萄牙貨船的稱呼。1603年,荷蘭人在馬六甲海峽截獲了一艘名為“The Carrack Catherira”的葡萄牙商船,並將船上裝載的瓷器拍賣,當時將這批瓷器稱為克拉克瓷,以後相沿成習而將紋樣、圖案與其類似的瓷器均冠以這一名稱。現在一般認為它的代表性器物是青花開光大盤,因而便直接以“克拉克瓷”作為此類青花開光大盤的別稱。至於它的特點,學術界有如下概括︰雖然漳州窯瓷器受到景德鎮(鄰省江西省最大和最重要的窯場)很大影響,但它們的材質和生產方式存在很大差異。漳州窯瓷器無論是有蓋的還是無蓋的器型(盤、碟、高足杯、罐、花瓶、瓶、小罐、軍持和蓋盒)都是厚胎,製作粗率,並且器底和圈足粘有不同程度的粗砂。最初,漳州窯瓷器的裝飾風格受到15世紀晚期景德鎮青花瓷的很大影響。漳州窯陶工使用種類有限的裝飾圖案包括花鳥、瑞獸、人物和漢字,都是以生動和粗率的筆觸描繪青花圖案。後來,他們大量仿製16世紀嘉靖時期(1522─1566)的紋樣。這些紋樣大多用線條勾勒出輪廓,再用粗略的筆觸施鑽藍。從上述引述可知,“粗”為漳州“克拉克瓷”即“漳州瓷”的顯著特點。“大帆船”與“克拉克船”截面圖青花開光大盤青花碗栗建安:《克拉克瓷與漳州窯》,《中國文物報》(北京),2000年10月22日。甘淑美:《葡萄牙的漳州窯貿易》,《福建文博》(福州),2010年第3期,第63頁。 64
  • “漳州瓷”──“克拉克瓷”之葡語名稱……克拉克瓷的粗糙,蘊含着大量的歷史資訊,通過對這些資訊的破譯,我們可以發現,克拉克瓷的粗糙是在滿足了購買者需求情況下的粗糙,是充分展示了青花瓷特點後的粗糙,是一定歷史條件下大宗商品生產不可避免的粗糙。漳州窯瓷器的自由和豐富多彩,以及創新的設計和配色,使這種粗製品獨具特色和魅力,受到日本和東南亞消費者的青睞。漳州窯瓷器的眾多海外考古發現證實了這一點。也見彩器。質樸寫意漢字元素(瓷器圖片均取自於福建省博物館《漳州窯》,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陳立立、楊福來:《也談克拉克瓷的粗糙》,《南方文物》(南昌),2000年第4期,第53頁。具體分析可見第47─48頁。《葡萄牙的漳州窯貿易》,第64頁。 65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關於“克拉克瓷”開始生產的年代,莫拉·瑞納爾迪(Maura Rinaldi)認為:“要準確地確定克拉克瓷首次生產的日期是非常困難的。但是,有一批帶嘉靖(1522─1566)款識並擁有克拉克瓷器裝飾風格的盤子,可以充分說明它們是克拉克瓷器的前身。其中這些盤的口沿和盤腹沒有紋飾,有些盤則帶有邊飾。這兩種風格的盤,在盤口都有一個主題裝飾,裝飾着風景與鹿的紋飾,而在盤外壁則飾以折枝鳥紋。大多數的盤器形較大,說明它們是為出口而不是為國內市場生產的。在遙遠的伊朗阿達畢爾 (Ardebil) 和葡萄牙的里斯本都已發現了這種盤。在這種情勢下,中國人認識到歐洲人對這種瓷盤情有獨鍾,他們很快開始大批生產具有類似裝飾風格但較為粗糙和便宜的瓷器。由此,我們可以推定大量外銷到歐洲的真正意義上的克拉克瓷器,應該是葡萄牙於1557年在澳門建立貿易基地之後纔生產的。”甘淑美(Teresa Canepa)的意見是:“克拉克瓷的生產可能始於隆慶年間(1567─1572)的1570年。”她的依據大概是:“中國絲綢和瓷器,自1571年起,出口到西班牙的殖民地以換取白銀。”曹建文的看法是:“根據觀音閣克拉克瓷青花料色、紋飾、造型特徵和一片帶有‘萬曆年’的款識,同時結合窯址上伴隨出土的帶有‘大明萬曆年製’、‘天啟年造’、‘辛酉年製’(此辛酉年即天啟元年)等紀年銘文的內銷瓷器,大致可以框定觀音閣克拉克瓷器生產的時間在明萬曆至天啟時期即1573年至1627年之間。但是這段時間範圍還是太長,不夠精確。”這裏所指的是景德鎮“克拉克瓷”的起始年代,漳州“克拉克瓷”即“漳州瓷”始燒的年份還需考證。看來,兩種“克拉克瓷”的斷代還有許多研究有待進行。二、“漳州瓷”歐洲何時開始使用“克拉克瓷”一詞呢?不過,最早的文字記錄的時間是在1673年,即在葡萄牙克拉克船上的貨物銷售的七十五年之後。對名稱的由來也有不同的理解。有一種觀點,認為“克拉克”在荷蘭語中的意思是易於破碎,這也說明了克拉克瓷器本身“易於破碎”的特性。而另一種觀點,認為它也形容了典型的陳列青花瓷的弗里斯蘭(Friesland)架子的特性。這兩種解釋也被有些人接受。《克拉克瓷器的歷史與分期》,第84頁。《克拉克瓷器的歷史與分期》,第68頁。Clara Bargellini, Michael Komanecky, El arte de las misiones del norte de la Nueva España, 1600─1821, AntiguoColegio de San Ildefonso (Museum), 2009, p. 318.曹建文:《克拉克瓷器在景德鎮窯址的發現》,張之鑄主編:《中國當代文博論著精編》,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430頁。劉朝暉:《明清以來景德鎮瓷業與社會》,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10年;江建新:《晚明社會與景德鎮及克拉克瓷的燒造──談克拉克瓷的燒造年代及相關問題》,《逐波泛海──十六至十七世紀中國陶瓷與物質文明擴散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第313─328頁。還有其他多種說法,詳見熊寰:《克拉克瓷研究》,《故宮博物院院刊》(北京),2006年第3期,第113─115頁;范夢園:《也談克拉克瓷的定義》,《逐波泛海──十六至十七世紀中國陶瓷與物質文明擴散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第53─59頁。 66
  • “漳州瓷”──“克拉克瓷”之葡語名稱來自於格羅寧根博物館(Groniger)的克里斯汀·喬根(Christiaan Jörg)博士,最近從巴達維亞(雅加達舊稱)的荷蘭東印度公司執行官1639年春寫給荷蘭商人伏特·澤蘭迪亞(Fort Zeelandiaa)的一封信中,發現了下列一段話:“……我們想從你們那裏得到器型完美、裝飾精美的‘克拉克瓷器’。”這一資料支持了“克拉克瓷”(kraak)一詞實際上源於克拉克船(carrack)的觀點。因為1639年,接近於俘獲葡萄牙克拉克船的日期。此外,喬根博士指出,在1673年“艾瑪麗婭·凡·索爾姆斯”(Amalia VonSolms)的瓷器目錄中,幾次出現有“Kraeckwerck”和“craeckcommen”的詞語,迄今為止這被認為是最早的與此有關的文字資料,這足以證明在那時這個詞語已經通用了。這是荷蘭人開始使用“克拉克瓷”一名的日期。這類瓷器也被稱作“加櫓船瓷器”或簡稱“加櫓瓷”。據查,最早使用此名的是韓槐準先生︰“圖版貳拾貳之器,亦屬景德鎮窯出品之白地青花瓷盤,其類型及作風,明之末葉出口甚盛,歐美人多稱為Kraak-Porselain,意為加櫓船瓷器,或由十六七世紀時,此類型及作風之我國瓷器,是由加櫓船販運南洋、西域,及歐洲而得名,但此名詞,最易使人誤會,以為此種瓷器,為加櫓船之專利品,殊不知中國賈舶,亦可販運在南洋群島販賣,其理由候將來別文申述。”早期葡萄牙文獻,稱瓷器為“louça da China”(中國陶器)或“porcelana”(瓷器)。稍後使用“porcelana fina”(細瓷器,指景德鎮窯口的細瓷)和“porcelana grossa”(粗瓷器),指景德鎮窯口的粗瓷,亦指景德鎮窯口的“克拉克瓷”。最後使用“漳州瓷”(louça de Chincheo)來專指漳州窯口的“克拉克瓷”。因此,在葡萄牙語中,17世紀中葉以前,稱“克拉克瓷”為“粗瓷器”,以後出現了“漳州瓷”的稱謂。在一份18世紀中葉的文件中,我們見到了“青花”的稱謂“各式樹木、兔子紋飾青花大盤(azuis e brancos)”。此外,“青花”還有“印度瓷”(louça da Índiaa)、“印度航線瓷”(louça da carreira da Índia)、“東印度公司瓷”(louçada Companhia das Índias)、“廣東瓷”(louça de Cantão)及“澳門瓷”(louça de Macau)等名。中葡接觸初期,葡萄牙人便將中國瓷器分為細瓷與粗瓷。明清時期,粗瓷器一般是指砂坯粗糙的缸、罎、瓶等大型瓷器和盤、碗、碟、盞等小型日常生活用器。但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及荷蘭人在萬曆年間初期之前販賣中國瓷器時,所涉及的粗瓷器既指景德鎮的日常生活粗器,又指質量遜於景德鎮瓷器的“漳州瓷”。金案:安平古堡,古稱奧倫治城(Orange)、熱蘭遮城(Zeelandia)、安平城、臺灣城,位於今臺灣臺南市。始建於1624年。《克拉克瓷器的歷史與分期》,第84頁。韓槐準:《南洋遺留的中國古外銷陶瓷》,新加坡:新加坡青年書局,1960年,第20─21頁。Rol de todos os generos que levo na viagem da India para Lisboa na Nao n. Snra Das Mercês nesse prezente anno de 1751,Instituto dos Arquivos Nacionais & Torre do Tombo, Maço J–IX–22. Arquivo Fronteira.此處“印度”為“東印度公司”之簡稱。僅在巴西使用。瓷器,尤其是粗瓷的生產情況,可見鄭昌淦:《明清農村商品經濟》,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9年,第27─37頁。 67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在“克拉克瓷”出現之前,“細瓷”是指“官窯器”和民窯精品,其餘稱為“粗瓷”。“克拉克瓷”出現後,“細瓷”還是指“官窯器”和民窯精品。稱“粗瓷”者即包括普通窯口的產品,更多的是指“克拉克瓷”。在此情況下,“細瓷”指景德鎮窯產品,“粗瓷”則是指漳州窯產品。關於這裏的細瓷,再多的話也說不完,進口西班牙的瓷器都是粗瓷,儘管沒見過細瓷的人還認為那就是上等瓷器。粗瓷在那裏有的是,而一套粗瓷餐具在我們這裏竟像金子一樣寶貴。他們嚴禁出口精瓷器,違者殺無赦。衹有老爺──我們說過,老爺相當於我們的騎士──纔有權用這種細瓷器。顯然,此處所說的“一套粗瓷餐具在我們這裏竟像金子一樣寶貴”不是指傳統意義上的粗瓷,而是指“漳州瓷”。這也透露了一個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及荷蘭人大量經銷“克拉克瓷”的原因:“嚴禁出口精瓷器”。在不特別注明細瓷的情況下,則是指粗瓷。16世紀80年代,在菲律賓有“……大量的各色棉布和絲綢。這些東西,中國商人每年都帶來許多,抵達的20艘船載了不同顏色的棉布和絲綢,還有陶器(loza)……”當代學者認為:“這些粗瓷器都是(或至少部分上)來自位於福建南部沿海的漳州民窯。”“漳州瓷”受景德鎮瓷器的影響很大。據記載:“磁器,自饒州來福州,鄉人由福州販而之安海,或福州轉入月港,由月港而入安海。近年月港窯仿饒州而為之,稍相似而不及其雅。白磁出德化,元時上供。”這條史料十分重要。最早為專研福建經濟史的徐曉望先生發現並引用。這段方志記載了“漳州瓷”與景德鎮瓷的關係,以及景德鎮瓷輸閩及出海的路線。“當時在漳州一帶就有不少生產瓷器的民窯,集中分佈在平和、華安、南靖、詔安等地。……這些民窯燒造的瓷器以青花瓷為大宗。這些瓷器製作的工藝水準一般都比較粗率和草就,而其造型、圖案卻胡安·岡薩雷斯·德·門多薩(Juan González de Mendoza)編撰,孫家堃譯:《中華大帝國史》,南京:譯林出版社,2011年,第280頁。馬爾丁·依納爵·德·羅耀拉(Martín Ignacio de Loyola)為方濟各會神父,原名Martín Ignacio Martínez de Mallea(約1550─1606)。耶穌會創始人羅耀拉(Ignacio de Loyola)的侄孫。1580─1584年和1585─1589年周遊世界。其遊記《自西班牙至中華帝國的旅程及風物簡志》首次由門多薩於1586年在其《中華大帝國史》中發表。Martín Ignacio Loyola, Viaje Alrededor del Mundo, Barcelona: Linkgua Ediciones, S.L., 2011, p. 47.甘淑美:《荷蘭的漳州窯貿易》,《福建文博》(福州),2012年第1期,第13頁。葉文程認為“應指漳州窯或石碼窯。”參見《安海港與古陶瓷外銷》,《安海港史研究》編輯組編:《安海港史研究》,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191頁。我以為,此處“月港窯”是指經銷地而言,而非一個具體的窯口。安海鄉土史料編輯委員會校注:《安平誌校注本》,北京:中國文聯出版社,2000年,第125頁。手稿見《(康熙)安海誌》,上海:上海書店,1992年,卷四,磁器,頁二十二。原本為明人撰修,經後人輾轉傳抄。《福建省地方志普查綜目》(福建省天象資料組,1977年)第130頁上敘錄:“《安海誌》清康熙間纂,抄本。省內收藏單位:省圖、師大、閩博。備注:安海屬晉江縣,抄本殘存卷6─9。”徐曉望:《論明末清初漳州區域市場的發展》,《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廈門),2002年第4期,第34頁;徐曉望主編:《福建通史》,第4卷,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90頁;徐曉望:《福建經濟史考證》,澳門:澳門出版社,2009年,第61頁。 68
  • “漳州瓷”──“克拉克瓷”之葡語名稱與明末景德鎮民窯生產的青花瓷器的藝術風格相似,顯然是模仿景德鎮的產品。這些瓷器當時也是由月港載運出口的主要商品之一。”漳州窯的品種歷來有粗細之分。明萬曆 《漳州府誌》 卷二十七《風土誌·物產·器之屬》曰:“瓷器,出南勝窯者殊勝他邑,然亦不甚工巧。”明嘉靖《安溪縣誌》卷二“土產”條載:“磁器色白而帶濁,昔時衹作粗青碗,近則製花又更清,次於饒磁。出崇善、龍興、龍涓三里,皆外縣人氏業作之云。”清光緒十五年《平和縣誌》卷之十《物產·器之屬》記:“瓷器精者出南勝、官寮,粗者出赤草埔,山格。”從上述記載可知,“漳州瓷”不如景德鎮瓷精緻。下面我們來看一下西方文獻的記載。1555年,廣州葡囚加里奧特·佩雷拉(Galioto Pereira)寫道:“有另外一省,名叫江西(Quianssi)。這也是首府的名稱。浮梁(Çulljo)以上盛產細瓷(porsolana fina),而中國其他任何地方無產。浮梁(Çullio)以下所有城市均無出產。由於江西城較之漳州(Chincheo),更加靠近寧波(Liampo),離廣州遠。寧波(Liampo)總是有很多便宜的瓷器。直到現在,葡萄牙人對此地知之甚少,故許多人認為和斷言是在寧波(Liampo)生產的,可這是實情。”1556年,到過廣州的克魯斯(Gaspar da Cruz)神父寫道:“也有整個中國地方和整個印度都使用的普通瓷土的瓷器,有很多粗瓷器(porcelana grossa),也有細瓷器(fina),……”利瑪竇說:“葡萄牙人如此稱呼。這是在世界上最清潔和美觀的東西。江西省產的品質最精細。那裏盛產瓷土。並從那裏大量行銷全中國,並輸往歐洲其他國家。”1598─1599年在澳門逗留了一年的一位意大利商人說:“……各式各樣的瓷盤,尤其是最粗的那種……”李金明:《漳州港:明代海澄月港興衰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74頁。萬曆《漳州府誌》卷二十七《風土誌·物產·器之屬》。此條承徐曉望先生惠告。福建省安溪縣志工作委員會編:《安溪縣誌》,明嘉靖版,北京:國際華文出版社,2002年,第21頁。黃許桂主修,曾泮水纂輯,平和縣地方誌編纂委員會點校,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整理:《平和縣誌》,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491頁。此誤。“Çullio和Çulljo看來是同一地名,拼法上有歧異,即稱它產瓷器。那很可能指浮梁,實際是景德鎮。──中譯者注。”伯來拉(Galeote Pereira)等著、何高濟譯:《南明行紀》,北京:中國工人出版社,2000年,第64頁,注釋2。Raffaella D’Intino, Enformações das Cousas da China, Lisboa: Imprensa Nacional—Casa da Moeda, 1989, p.102.Gaspar da Cruz, Tractado em que se contam muito por extenso as cousas da China, Barcelos: Portucalense Editora,1937, p.63.Pasquale M. d’Elia, Fonti Ricciane: documenti originali concernenti Matteo Ricci e la storia delle prime reiazioni tral’Europa e la Cina (1579—1615), Roma: Libreria dello Stato, 1942, Vol. I, pp.22─23.FrancescoCarletti, Ragionamenti di Francesco Carletti Fiorentino sopra le cose da lui vedute ne’suoi viaggi sidell’IndieOccidentali, e Orientali come d’altri paesi: all’illustriss sig. Marchese Cosimo da Castiglione Gentiluomodellacamera del serenissimo granduca diToscana, Firenze: Shempería di Giuseppe Manni, 1701, p.199. 69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直至19世紀仍然使用這種稱謂:“59,430件粗瓷器(porçolanas grossas)”。“31,920件配套(粗)瓷盤(pratos para as ditas)”。目前我們所看到的一份1646年一個澳門葡萄牙人寫給國王的報告涉及了“漳州瓷”的貿易:“他們還販賣大量的漳州瓷(do Chincheo muita louça)。是荷蘭人從漳州弄出來的,出售給葡屬印度的人。由於一切運到澳門,漳州人(Chincheos)不運往馬尼拉,運往那裏的東西會搶掉澳門的利潤,也不運給福爾摩薩島(ilha Fermoza)的荷蘭人或日本人。對此,在後將證明係實情。就運到那裏出售的貨物而言,從澳門人那裏獲得的利潤大大不如跟荷蘭人或日本人做生意的賺頭。”葡萄牙官方編年史家普加羅 (António de Bocarro) 有記載:“……許多漳州小件磁器(muita louça miuda do Chincheu)……”19世紀的國家議會記錄稱︰“每捆漳州瓷(louça de Chincheu)。”前引三種資料具有官方的性質,因此,可以說所謂的“克拉克瓷”,在葡萄牙語中的正式稱謂為“漳州瓷”。在一份18世紀末葉的文件中,還有“漳州碗”(tigelas de Chincheu)一名。17─18世紀間,中國的粗細瓷仍未普及至普羅大眾:“在17和18世紀,按照貴族、士紳和富裕的資產階級的方式生活的人使用中國瓷(loiça da China)或漳州瓷((loiça de Chincheo) 及來自佛蘭德斯、德國和卡斯蒂利亞的錫質餐具。”後於19世紀進入民眾家庭:“直到那個時候,如今也是,我們富貴家庭的餐桌上使用的是亞洲細瓷(louça fina da Ásia),普通家庭則使用質量低下的漳州瓷(louça de Chincheo)。”亞洲細瓷,是指中國細瓷和日本細瓷。當時的瓷器是以“捆”包裝形式出口的:“它包括83,807箱各種不同品質的茶葉;419箱成捆的陶器(louça);18,950捆漳州瓷(louça de Chincheu);31箱生絲……”“運來許多捆瓷Joaquim Pedro Celestino Soares, Quadros naves; ou, Collecção dos folhetins maritimos do patriota, seguidos dehuma epopéia naval portugueza, Lisboa: Imprensa Nacional, 1863, p.234.Artur Teodoro de Matos (apresentação, leitura e notas), “Advertências e Queixumes de Jorge Pinto de Azevedo a D.João IV, em 1646, sobre a Decadência do Estado da índia e o Proveito de Macau na sua Restauração”, Povos eCulturas, 1996, n.o5, p.517.António Bocarro, A Decada 13 da historia da Índia, Lisboa: Academia das Ciências de Lisboa, 1876, Vol. II, p.680.Portugal Cortes Geraes e Extraordinárias, Diario das Cortes Geraes e Extraordinarias da Nação Portugueza,Vol. III, 1821, p.2834.董新亮:《克拉克瓷碗》,《陶瓷研究》(南昌),2012年第1期,第31頁。Balança Geral do Commércio do Reyno de Portugal com as Naçõens Estrangeiras no Anno de 1783, Biblioteca daAjuda, 51–XI–23.指景德鎮瓷。Gustavo de Matos Sequeira, Depois do terremoto: subsídios para a história dos bairros ocidentais de Lisboa,Lisboa: Academia das Sciências de Lisboa, 1933, p.46.José Acúrsio das Neves, Obras completas de José Acúrsio das Neves: Memória económica—política sobre a liberdadedo comércio dos grãos com a sua aplicação às Ilhas dos Açores e outros escritos económicos, Porto: EdiçõesAfrontamento, 1827, p.250.Manuel Lopes de Almeida, Notícias históricas de Portugal e Brasil: (1715—1750), Coimbra: 1961, p.129. 70
  • “漳州瓷”──“克拉克瓷”之葡語名稱器。許多大帆船(Naos)運來兩千或三千捆瓷器。每捆為20件瓷器。”這個數字為“南澳1號”出水的瓷器數量所證實。西班牙佔領菲律賓初期的文件中,將中國瓷器分為細瓷器和粗瓷器。一份匯報1573年菲律賓和中國情況的報告稱:……給主要人物帶來了一些絲綢和細瓷器(porcelanas finas)。這對於西班牙人來說,不足為奇,帶來的一些細陶器(loça fina)和其他的東西賣得非常好,因為我們這裏人手頭錢富餘……同時,也使用“Porcelanas ricas”(細磁器)或“fina Loza”(細陶瓷器)的稱謂。荷蘭人也有同樣的分類︰在此時期,荷蘭尚佔據臺灣,我國賈舶或亦以走私方法將出口貨物載往臺灣與荷蘭交易。據《荷蘭東印度公司與瓷器》一書,引臺灣《每日雜志》(Fo rmo sa ’s DaghRegister)的紀錄謂︰“一六四六年(順治三年)三月十一日,有四隻中國賈舶由中國沿海航來臺灣,載四百桶(Barrels)及九十捆(Bundles)細瓷器,惟因遭遇驚濤駭浪,不得已須投五十桶於海中。四月十一日,有賈舶三隻運來粗瓷器一千五百捆……六月五日,有五隻賈舶載來四十大簍細瓷器。七月八日,四隻賈舶運來三十四桶(Tubs)瓷器,計有三千五百四十個大盤,及七千個小盤。七月二十日,一賈舶載來二十捆粗瓷(coarse porselain)。八月廿一日,二賈舶載來三百三十二捆粗瓷。八月廿七日,一隻賈舶載有二千件粗瓷。”漳泉海商也把瓷器載運到臺灣,這從荷蘭東印度公司在臺灣的商務日記中可以看出。1636年(崇禎九年)12月13日,有一艘中國商船從廈門到達臺灣,載有粗瓷器。1637年(崇禎十年)1月20日,有8艘船從廈門到達,載有9,000─10,000捆粗瓷器;1月21日又有一艘船從廈門到達,載有700─800捆粗瓷器;2月15日,有l艘船來自廈門,載有細瓷器;3月10日,有8艘船來自廈門,載有600簍和200捆細瓷器;3月23日,有3艘來自廈門,載有800捆粗瓷和13捆細瓷;4月12日,又有360簍和25捆細瓷器從廈門到達;5月15日,也從廈門運到130簍細瓷。Nicolau de Oliveira, Livro das grandezas de Lisboa, Lisboa: 1620, fol.13v.有關研究可見方真真:《中臺菲陶瓷貿易(1657─1687):以西班牙史料為討論中心》,上海中國航海博物館編:《航海─文明之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5─61頁;方真真:《華人與呂宋貿易(1657─1687):史料分析與譯注》,新竹:清華大學出版社,第1冊,2012年。Emma Helen Blair, The Philippine Islands, 1493—1803, Volume III, 1569—1576, Teddington: The Echo Library,2006, p.99.A.G.L.(西班牙塞維亞印地亞斯總檔案館),Filipinas 6, R. 2, N. 21.A.G.L.藏《古今形勝之圖》上的圖解文字。T. Volker, Porcelain and the Dutch East India Company: As Recorded in the Dagh—Registers of Batavia Castle, Thoseof Hirado and Deshima and Other Contemporary Papers, 1602—1682, Amsterdam: Brill Archive, 1954.《南洋遺留的中國古外銷陶瓷》,第22頁。《漳州港:明代海澄月港興衰史》,第112頁。 71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三、餘言通過以上的敘述,似乎我們可以作如下總結:第一,“克拉克船”和“大帆船”是兩種區別很小但有所不同的船隻。雖然在其他歐洲人看來,兩者互為同義詞,可葡萄牙人喜歡使用“大帆船”這一稱謂。第二,荷蘭文中,1639年出現了“克拉克瓷”一稱。第三,葡萄牙文中,1646年的一份正式報告涉及了“漳州瓷”的貿易。第四,荷蘭人的“克拉克瓷”,葡萄牙人稱之為“漳州瓷”。第五,“克拉克瓷”分為景德鎮“克拉克瓷”和漳州“克拉克瓷”即“漳州瓷”。第六,迄今為止,其始燒年份尚無定論。第七,胎體粗厚、製作粗率及器底與圈足粘有不同程度的粗砂為漳州“克拉克瓷”,即“漳州瓷”的顯著特點。關於“漳州瓷”,散見於中外零星的文獻。西方文字的記載,尤其是葡萄牙語的史料是供我們研究“漳州瓷”彌足珍貴的資料。但僅憑少量的中外文獻的記述來探索“漳州瓷”的生產年代,困難是巨大的,有許多工作要做。衹有不斷發掘中外文獻資料,輔之以國內外發現的遺址、窯址及沉船實物,纔有可能最終破解“漳州瓷”始產年代之謎。“漳州瓷”在中國瓷器史和世界瓷器貿易史上佔有重要歷史地位,曾聞名遐邇,暢銷海內外。它的豐富遺存為地方史、瓷器史、世界貿易史的研究提供了重要信息與實物依據。本文為發掘葡萄牙語中關於“漳州瓷”資料的首次嘗試,十分感謝臺灣國立清華大學李毓中教授所提供的西班牙文資料。由於本人學識淺薄,又無有關專業知識,行文疏謬在所難免,祈盼海內外專家學者不吝批評指教。[責任編輯田衛平] 72
  • ·明代瓷器傳播研究·澳門出土明代青花瓷器研究馬錦強[摘要]20世紀90年代澳門出土了一批瓷片,這些瓷片一部分收集於南灣,這裏是澳門早期貨物起卸的一個重要港口;另一部分收集於北灣,是澳門當年另一個貨物進出口的地方。將澳門出土的瓷片與考古發掘、海上沉船出水的瓷器、歐洲各大博物館的藏品作對比後可以發現,澳門這些瓷器產自江西的景德鎮,生產年代應是在16世紀中葉至17世紀初,即晚明嘉靖至崇禎年間,而葡萄牙人在澳門與中國進行貿易的黃金時期正好是在這一期間。在這一時期,當時歐洲人來中國採購的大量貨物如絲、茶葉及瓷器通過澳門輸往世界各地,澳門在“海上陶瓷之路”中起了重要的作用;葡人就是從這一買一賣的過程中抽取利潤,從而使澳門富甲一方,出現了短暫的輝煌。同時它也表明,所謂“克拉克瓷”由專屬窯場來製造的說法是值得商榷的,其實那衹是陶瓷貿易中的一小部分而已。[關鍵詞]澳門瓷片轉口貿易影響目前澳門出土的瓷片,大致來自於兩個區域︰一部分瓷片收集於龍嵩正街。龍嵩正街位於南灣的斜坡上,南灣是澳門早期貨物起卸的一個重要港口。另一部分瓷片收集於草堆街、關前街、營地大街、大街等地方。這一帶正好是在澳門填海之前,北灣的海岸線的地方,是另一個澳門當年貨物進出口的地方。在屈大均的《廣東新語·地語》“澳門編"中有如下記載:凡番船停泊,必以海濱之灣環者為澳。澳者,舶口也。香山故有澳,名曰浪白,廣百餘里,諸番互巿其中。嘉靖間,諸番以浪白遼遠,重賄當事求蠔鏡為澳,蠔鏡在虎跳門外,去香山東南百二十里,有南北二灣,海水環之,番人於二灣中聚眾築城。文中所提及的“南北二灣"的北灣,就是指已填土的草堆街、關前街、營地大街、大街等一帶的地方。一、澳門出土瓷器的情況明萬曆十四年(1586),意大利天主教奧斯定修會在岡頂(龍嵩正街的山坡上)興建教堂,作者簡介:馬錦強,澳門特別行政區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委員,考古學博士。屈大均:《廣東新語》,北京:中華書局,1985,第36頁。 73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名為奧斯定教堂,三年後教堂歸葡萄牙人所有,此教堂是澳門最古老的教堂之一。教堂於1825年重修。1994年,該教堂旁的花園部分因大雨發生坍塌,瓷片愛好者在龍嵩正街塌方現場發現了一大批以青花為主的瓷片,當時的報章上亦作了廣泛的報導及談論,但最終並未引起學者的反應及興趣。1995年,澳門博物館開始籌建;當時籌建及收集博物館展品及資料主要由一位葡萄牙的建築師來主理。他表示,對這批瓷片有興趣,願意接收作為博物館日後展出之用。當時幾位收集瓷片的愛好者便把這批瓷片捐贈給籌建中的澳門博物館。在1997年12月出版的《澳門雜誌》第二期曾經以《明清古瓷片岡頂出土始末》為題並配圖作為封面,內文以八版的篇幅來作報導。文中衹對瓷片的出處、來源作描述,並沒有任何的分析與研究。澳門是一個高度資本主資及商業化的社會,因這些瓷片沒有任何市場的價值,所以當年沒得到應有的重視。澳門博物館於1998年正式對外開放,在開館前對這批瓷片作了小部分的整理及復原,並於開館後在館內作少量的展出;同時發表了一些簡單的文章,但並沒有對這些瓷片作出任何詳細及深入的研究分析,十多年來這批瓷片都是閒置在儲藏庫之中。而在北灣一帶所收集的瓷器亦是以青花瓷為主,瓷器收集的地方正好是19世紀澳門填海前的海岸、船隻上落貨的地方,此區為舊日澳門繁盛的商業之處。在收集者十多年間的努力搜集下,數量亦達上千件。2010年,收集者願意把瓷片交到澳門藝術博物館,博物館根據瓷片上的原始資料對瓷片作了編碼,以作為日後研究的依據。該批瓷片於2011年6月在澳門藝術博物館作了為期一個多月的展出,但整體對瓷片未作任何的整理及研究。香港城市大學亦注意到在澳門老區所收集的瓷片,曾與收集者進行了對話及揀選了約一百件的瓷片於2010年在香港舉辦了一個小型出口瓷的展覽;同時,還在不同時段舉行了多次小型的內部有關出口瓷的研討會,出版了相關研討會的論文集──《陶瓷下西洋──早期中葡貿易中的外銷瓷》。在該論文集中,復旦大學的劉朝暉以“澳門發現的克拉克瓷"為題撰文作了描述,文中主要依里納爾蒂(Maura Rinaldi)撰寫的《克拉克瓷貿易史》(Kraak porcelain a momentin the history of trade)一書,把在港展出約一百件“克拉克"瓷片的圖案作了分類;論文集還包括了一些不同種類出口瓷的文章,如江建新的《景德鎮考古發現的克拉克瓷》,黃薇、黃清華的《上川島與十六世紀中葡早期貿易》等。但令人遺憾的是,該論文集中的文章對澳門出土的瓷器並未作詳盡深入的研究與論述,衹是作了簡單及表面的描述而已。因此,從總體來說,除了展覽及零碎的文章解說外,對澳門出土瓷器的研究是較為薄弱的。二、澳門出土瓷器的類型葡萄牙人自1557年開始以澳門為據點進行貿易,直至1647年被荷蘭人所取代的大約九十年裏,葡萄牙人通過澳門大量從中國購入歐洲人所需的物資如絲、茶及瓷器等東西。這段時間是葡萄牙人在澳門最輝煌的日子,大量貨物從廣州經澳門運往世界各地。在澳門出土的這些瓷器,就是這一段時間所遺留下來的東西。從瓷器採集的地理環境來分析,“南灣"與“北灣"正好是當時廣州來澳貨物的上落地點,貨物運送期間當有瓷器破損時而就地遺棄,所以遺留大量的瓷器殘香港城市大學中國文化研究中心“陶瓷下西洋研究小組”:《陶瓷下西洋──早期中葡貿易中的外銷瓷》,香港:香港城市大學,2010年。 74
  • 澳門出土明代青花瓷器研究片。本文主要是對這些殘留下來的瓷器作分析與研究,而其中更以在"北灣"一帶所收集的、現收藏在澳門藝術博物館的瓷器作為主要的研究對像,當中亦附以少部分為澳門博物館所收藏品。需要特別說明一點,現於文中所看到的所有瓷片,無論是在龍嵩正街、草堆街、營地大街等地出土的,皆不是出自正式田野考古發掘所得,而是由一些非考古專業人士所採集得來,所以在收集期間可能因現實環境或個人喜好問題,會作出個別選擇與取捨,這樣會弄至不能作出全面及客觀地採集標本,因此在分析上可能未能作出盡善之處,但無論如何,這批瓷片對研究晚明特別是景德鎮的瓷器外銷貿易起着一個很重要的作用。這批瓷片有一個可取之處,就是採集者對每一件瓷器作了明確的採集地點及日期的記錄,這對日後研究起着一個重要的作用。雖然在澳門老區出土的瓷器是出自草堆街、營地大街等不同路段的地方,但在未進行填海之前,這一區域同屬一個海灣。出土的瓷器大多數為日常生活用瓷,並以青花為主,器型種類繁多,主要有盤、碗、杯、罐、壺、盒、器蓋、軍持等;其中以盤和碗的數量最多;出土的瓷器全部是殘瓷,沒有完整的器物,有少部分可以復原。出土瓷器的表面一般並沒有使用過的痕跡,瓷器中有一個特別共同之處就是大部分是有相對時間特徵的民窯出口瓷。現對其類型等作如下的分析:(一)器型1.碗。大部分皆殘破,衹有約二十多件可以復原,同時根據碗的口沿、圈足及腹部形狀,大體可以分為四型。A型2件。侈口,弧腹,圈足。B型合共18件。直口,弧腹,圈足。分二亞型。Ba型斜腹略弧,圈足。 75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Bb型弧腹,圈足。C型八方,侈口,弧腹,圈足。D型弧腹,臥足。2.盤。在這批出土瓷器之中,以盤的數量為數最多,約有 70 多件可以復原,現按盤的口沿、腹、底足形狀各異可分為四型。A型青花印模菊花瓣紋,瓜棱,弧腹,圈足。從眾多的瓷器中,衹有一件如此的盤。B型菱口、折沿,圈足,可復原的有16件。 76
  • 澳門出土明代青花瓷器研究C型敞口,折沿,圈足,可復原的有33件。D型敞口、弧腹,圈足。可復原的有23件。3.杯。分為可復原者、不可復原者和杯底。可復原者均直口,弧腹,圈足。4.器蓋。共有9件,一件可復原,其餘皆不能復原。5.盒。盒衹有一件。6.方碟。數量不多,衹有兩件,皆不能復原。敞口,弧腹,方足。青花發色藍黑,白釉泛青,胎白,足沿有沙粒。碟沿繪青花葉紋,碟心繪卷草螭龍紋。7.爐。爐衹有一件青花三足爐,扁圓腹,殘,不能復原。青花發色明亮,白釉泛青,胎白。爐身繪折枝花卉及雲紋。8.花瓶。共有十二件,皆不能復原。有的衹餘頸部、肩部者。頸部附有殘耳,大部分青花發色明亮,白釉泛青,胎白,有瓶內附沙粒。紋識有繪青花花草飛蝶紋、山石竹葉花卉紋、松葉白鷺紋、飛鳳雲紋等。底款有書青花方框款、青花雙圈楷書款、青花兔紋圖記款等。 77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9.壺。數量不多,共有3件,僅存流及把,皆不能復原。青花發色明亮,白釉泛青灰,胎白,繪青花花草紋。10.軍持。共有6件,皆不能復原。以壺口的形狀可以分為兩型。A型:一件。壺口成帽形。衹存壺口殘件,白胎,繪青花花草紋,釉面鈣化嚴重。B型:一件。長頸,直口。衹存頸、肩及流。胎白,白釉泛青,青花發色明亮。頸部一組相對三角內繪青花地反白紋,肩部繪纏技花紋,流成長形乳狀,繪折技花卉紋。其餘4件皆衹餘部分殘件,不能分型,青花發色明亮至藍紫,胎灰,釉泛青灰。附︰墊餅在澳門出土的瓷器之中發現有墊餅,共有9個,胎皆白黃,無釉。墊餅包括有殘及完整者,尺寸由直徑4.1厘米至9厘米不等。(二)紋飾在澳門出土的瓷器紋飾多樣,其中繪花草、植物的紋飾為多數,雀鳥、動物類次之。紋飾種類有花鳥、蟲魚、走獸、人物、高士、小橋、湖石、海水紋及紋章等。畫法絕大部分以青花雙鈎輪廓,以混水和暈染技法。衹有一兩件以白描或沒骨的畫法來表現,畫工手法則有寫意及工整兩種,現就各類分列如下。1.人物紋。合共有4種,包括:(1)壽星紋;(2)高官厚祿紋;(3)仕女及嬰戲紋;(4)人物故事。2.山水、城池寶塔紋。合共有兩種,包括:(1)山水紋;(2)城池寶塔紋。3.植物花卉、草蟲紋。 出土的瓷器亦多雙鈎繪松樹花果、菊花、折技花卉、荷花、水仙花及花草紋,而盤有繪荷塘及不同形態的花草小蟲,畫工有精細、工整與寫意,合共9種,包括:(1)花草、小蟲紋;(2)蘭草紋;(3)水仙花;(4)竹子紋;(5)荷花紋;(6)纏枝花卉紋;(7)團花紋;(8)折枝花卉紋;(9)花籃紋。4.動物紋。繪以動物為題的種類多樣,所繪方式亦以青花雙鈎輪廓,以混水和暈染技法為主,其中獅子紋的為數最多。鹿紋畫工有細膩及粗糙者,細利的有清晰繪出鹿身的皮毛。出土的瓷器中所繪的動物有活潑可愛的枝頭小鳥,寓意吉祥的祥雲飛鳳、三羊開泰、爵祿封侯等,合共19種,包括:(1)鹿紋;(2)猴子紋;(3)羊紋;(4)錦雞紋;(5)鶴紋;(6)鳳紋;(7)鷺鳥紋;(8)花鳥紋;(9)寶鴨紋;(10)雄鷹紋;(11)草蜢紋;(12)白兔紋;(13)蟹紋(鐵甲軍);(14)魚藻紋;(15)雲龍紋;(16)奔馬紋;(17)黃牛紋;(18)獅子紋;(19)螭龍紋。5.雲紋。6.吉祥字紋。7.八卦紋。澳門出土的瓷器雲紋、吉祥文字紋、八掛紋等較少,所繪方式亦以青花雙鈎輪廓,混水和暈染技法,畫工有寫意及精細等,手法流暢。吉祥文字有單一個“福”字及“壽”字,當中亦有以“壽”字重複字體作為裝飾性的底紋,此紋識有強烈的晚明風格。8.紋章。在澳門眾多出土瓷片之中發現一件紋章瓷片,這紋章較為特別,青花發色淡雅,雙鈎輪廓,以青花混水和暈染技法繪“七頭龍”怪物,五首為動物,一首為女性(一首為男性,“七頭龍”瓷片相片由澳門博物館提供。 78
  • 澳門出土明代青花瓷器研究瓷片未能見到),身長翅膀。該瓷片是在岡頂出土,現收藏在澳門博物館(圖1)。現在所知存世同樣紋飾的瓷器衹有3件,分別收藏在大英博物館、美國皮博迪埃·塞克斯博物館及葡萄牙里斯本桑托斯宮。這紋章為何人所訂製?至今尚未有定論。圖1澳門博物館藏“七頭龍”瓷片(三)款識在澳門出土,現收藏在澳門藝術博物館約1200件瓷片之中,有款識的約180件,佔總數的15%。款識在明萬曆中期的瓷器出現特別多。究其原因,主要是瓷器的外需量大增,因17世紀歐洲人對中國瓷器特別鍾愛,其中器皿有款識的為甚,他們認為這是“皇家的象徵”。1605年,荷蘭東印度公司一位高級主管由印度的默蘇利珀德姆(Masulipatnam)發函,要求採購中國瓷器時需要有底款的,他說:“要牢記,瓷器底部書有藍色好像文字的底款是最受歡迎的。”澳門藝術博物館、澳門博物所收藏的瓷片,絕大部分的底款皆出現在碗或盤的底部,衹有一件在碗內,並全部以青花書寫。其中有一件紀年款書“隆慶元年”四字兩行楷書款,現收藏在澳門藝術博物館。該瓷片的發現,對澳門出土瓷器年代的斷定有着重大的意義。180件有款識的瓷片可以分為以下幾大類。1.紀年款。共有14件,包括有:大明嘉靖年製5件、隆慶元年製1件、大明萬曆年製3件、大明年造5件。這14件紀年款之中包括有官款及年代款,字體一般皆工整,書寫有力。2.寄託款。共有27件,包括宣德年造2件、大明宣德年製14件、大明宣德年造1件、成化年製1件、大明成化年造1件、大明成化年製8件。字體方面與前者相類,書寫工整有力。3.吉語款。共有31件,包括“萬福攸同”11件、“福壽康寧”1件、“長命富貴”3件、“福”11件、“永保長春”5件。字體書寫有工整及潦草的。4.讚頌款。共有6種59件,包括“富貴佳器”34件、“天祿富貴佳器”6件、“上品佳器”3件、“上上佳器”1件、“長春佳器”3件、“精製”12件。其中,“天祿富貴佳器”款識多出現於一些大盤的底部。5.堂名款。衹有兩件,其中一件較為少見的款識“懷赤新造”,以楷書在青花雙圈內書寫。這款識在著錄中亦不甚多見。其餘的有“玉堂佳器”。6.圖記款。有1件白鷺款及5件白兔款。在國外收藏的出口瓷中,白鷺款是較為常見的款識,在澳門出土的瓷器中亦發現有一件;而白兔款多繪白兔俯卧伏回首狀。此兩種動物底款在晚明出口瓷中是常見的款識。S. Sjostrand, The Wanli Shipwreck and its Ceramic Cargo, Department of Museums Malaysia, p.261. 79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7.花押款。主要是一些像文字或以橫直線條造成的底款為主。可分為三大類:(1)像文字款17件。主要是由一些不能辨認的文字所組成,大部分書寫於方框內。(2)橫直線條款9件。主要是由一些橫及直線所組成的方格或一些斷續的橫及直線所組成,大部分繪於方框內。(3)花押款5件。主要是繪一些不規則的圖案。8.其他。這些瓷片主要是衹餘一小點字跡或衹繪青花雙或單圈的底款。合共12件。三、澳門出土瓷器的分期、年代與特點(一)分期、年代15─17世紀葡萄牙人的地理大發現是指船隊通過非洲南部好望角到達印度以至亞洲的旅程,這旅程對人類的文明史及貿易史起着重大的影響。在貿易方面,傳統的陸上絲綢之路貿易路線起了巨大的變化,取而代之的是新興的海上絲綢之路。這海上貿易路線為葡萄牙人帶來巨大的財富。在中國早期並沒有與國外自由貿易的概念,衹有傳統的“朝貢貿易";外國人的到來,使這一傳統的“朝貢貿易"亂了陣腳,並受到了嚴峻考驗。為了禁止外國人的任意進出,明政府實行海禁,但走私活動屢禁不絕,外國人的非法貿易活動不斷地在中國沿岸進行,明政府對“開"或“禁"來防範海盜及外夷有着不同的意見。在沈德符撰的《萬曆野獲編·戶部》中對海禁有以下的記錄:今廣東市舶,公家尚收其羨以助餉,若閩中海禁日嚴,而濱海勢豪,全以通番致素封。頻年閩南士大夫亦有兩種議論,福、興二府主絕,漳、泉二府主通,各不相下。明人葉權乙丑年(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撰的《賢博編》附“遊嶺南記"中有如下的記載:廣城人家大小俱有生意……廣城人得一二分息成市矣,以故商賈驟集,兼有夷市。…廣東軍餉資番舶,開海市,華、夷交易,夷利貨物,無他志,固不為害,乃今數千夷團聚一澳,雄然巨鎮。……是年春,東莞兵變……湯總兵克寬與戰,連敗衂,乃使誘濠鏡澳夷人,約以免其抽分,令助攻之,然非出巡撫意,已夷平賊,湯剿為己功,海道抽分如故,夷遂不服,擁貨不肯輸稅,省城官謀困之,遂阻道不許運米麵下澳,夷飢甚,乃聽抽分,因謂中國人無信,不知實湯總兵為之也。中國亦謂夷難馭,不知湯固許之免也。天下事變每生於兩情不通。島中夷屋居者,皆佛郎機人,乃大西洋之一國。成書於萬曆二十一年(1593)張瀚撰的《松窗夢語》也有這樣的說法︰嘗謂兩粵之盜如深秋落葉,掃盡復聚。直至隆慶年間,明政府纔局部開放福建一些地方的海禁,海上貿易進入了新的時期。 澳門的大量貨物是從廣州到澳及由海外輸入大量貨物,但貨物從澳門總是擦身而過,衹有打破的瓷器纔能在澳門“保存"下來。通過對這些瓷片形制、胎釉、紋飾、款識和青花用料等方面的對比及在一件器物上的共存關係結果,可得出如下結論:澳門出土的瓷器按前文的分析成果及器物底款所記順序最早為明朝的嘉靖、隆慶,最晚為萬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12,第317頁。葉權,字中甫,安徽休寧人。生於嘉靖元年(1522),卒於萬曆六年(1578)。葉權:《賢博編》,第43、44頁。張瀚:《松窗夢語》,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161頁。 80
  • 澳門出土明代青花瓷器研究曆至崇禎。嘉靖至崇禎,時間跨度達一百二十多年。在參考澳門出土器物的類型、紋飾等異同處,以明政府於隆慶年間局部開放海禁作為分野,可將澳門出土的瓷器分為兩期。第一期包括嘉靖、隆慶兩朝,合共51年,以盤與碗為主,標本數量較少,含官窯及民窯,所繪紋飾精細,絕大部分瓷片以繪青花為主,青花發色明亮,白釉泛青,胎白。標本包括:無編號1,俗稱“海碗”的大碗。碗內繪五爪雲龍紋,外沿繪山石海水游龍紋,碗外底書青花“大明嘉靖□□”楷書六字兩行款。字體書寫工整有力,從其形制及紋式來判斷,這碗肯定為官窯。另一件標本2002BW CD1–041,青花碗。胎體厚重,外沿繪八寶紋,足外沿繪水波紋,外底雙圈內書青花“大明嘉靖年製”六字兩行楷書款,字體書寫工整有力。標本2006BW DG2–053,青花碗。碗心單圈內繪青花螭龍紋,澳門出土的螭龍紋瓷片大量出現於萬曆中後期。這紋飾前後兩朝相比,前朝的畫工較為細緻,此碗外底書“大明嘉靖年製”六字兩行楷書款,字體書寫有力。2006BW DG2–059,青花花草紋碗,花草畫工細緻,外底書青花“大明嘉靖年製”六字兩行楷書款,字體書寫工整有力。1998BW DG1–019,青花瓷片,此片衹餘一小部分,瓷片繪羊紋,羊身上絨毛畫工細緻,底衹餘一個“靖”字,字體有力。編號2006BWDG2–015,青花盤,盤心以明確線條雙鈎飛蟲、山石、花卉紋,青花發色灰藍,白釉泛青,胎白。盤外底書青花雙圈“隆慶元年”四字兩行款,字體書寫工整有力。第二期是“隆慶”以下的瓷器,包括萬曆至崇禎(1573─1644),合共73年。第二期出土的瓷器亦包含有官窯及民窯,其中無編號2的青花盤,盤內繪青花雙圈五爪正面行龍紋,該紋繪於盤心,青花發色濃重泛紫,龍身張牙舞爪,龍眼炯炯有神,筆觸有力,盤外底青花雙圈內書“大明萬曆年製”六字兩行楷書款,字體書寫工整有力,是標準的官窯器。此外,底款書“大明萬曆年製”有標本︰2002BW CD2–106;1998BW DG1–084及“大明年造”及一些“宣德”、“成化”寄託款、堂名及花押款等的青花器,這些亦是以盤與碗佔絕大多數。這些器物大部分青花發色明亮,釉色多以白中泛青、胎白為主。繪畫多工整但亦有潦草。紋飾種類繁多,有“高官厚祿”、“山水城池寶塔”、“折枝花卉”、“纏枝花”、“螭龍”、“雲龍”、“鹿”、“奔馬”、“獅子”紋等。器物底款多樣,有“大明萬曆年製”、“大明年製”、“宣德年製”、“大明宣德年製”、“大明成化年製”、“萬福攸同”、“長命官貴”、“永保長春”、“富貴佳器”、“天祿富貴佳器”、“上品佳器”、“上上佳器”、“長春佳器”、“福”、“懷赤新造”、“玉堂佳器”、“精製”及花押款等。澳門出土的青花器與景德鎮觀音閣出土的晚明瓷器無論在器型、色釉、胎體、紋飾及底款等多方面均有着很多相同之處。同時,在馬來西亞及菲律賓出水的“萬曆號”與“聖地亞哥號”沉船,船上的青花器與澳門出土的同樣在器型、紋飾、底款等方面均有着很多共同的特徵。(二)與觀音閣出土瓷器之比較觀音閣是景德鎮眾多具代表性的明代民窯窯場其中的重要生產地,也是17世紀景德鎮外銷瓷的主要產地之一。2007年9月25日至12月30日,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丶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丶景德鎮陶瓷考古研究所組成聯合考古隊,在景德鎮北面觀音閣一帶民窯窯場遺址進行了為期三個多月的發掘,發掘面積約六百平方米,揭露的雖衹是這個遺址的冰山一角,但出土遺物卻十分豐富:發現一大批明代晚期作坊遺跡、製瓷工具和出土明代中後期重要瓷器標本數萬件。這批遺跡、遺物對研究景德鎮明代製瓷、經濟形態和陶瓷作坊內部的具體分工形式,以及17世紀景德鎮“轉變 81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期”瓷器和外銷瓷燒造情況提供了一個很有力的科學數據;出土的大批有紀年且有地層關係的瓷器標本,對研究景德鎮明代晚期瓷器的具體燒造年代提供了科學斷代的尺標;而這些題材豐富的晚明青花標本,對研究中國晚明瓷器裝飾技藝以及中國藝術史有重要參考價值;根據遺物顯示,觀音閣窯場是明中後期最有代表性的民窯窯場之一,亦可能是明嘉靖時期“官搭民燒”的民窯優秀窯場之一。同時,在堆積層中夾雜着大量的殘瓷及墊餅,說明這些殘瓷堆積物是出窯時的次品,出土的瓷器中發現有紀年的瓷片,其中發現有“癸丑年製”的瓷片。“癸丑年”為嘉靖三十二年(1553),這瓷片的發現對遺址的斷代起着一個重要的作用。在澳門出土的瓷器與觀音閣出土的瓷器無論在形制、釉色、青花發色等都有着很多相同之處,現列舉部分作比較:景德鎮觀音閣出土的瓷器澳門出土的瓷器高官厚祿紋標本:2006BW DG2–096–2–1/2 高官厚祿紋獅子戲球紋標本:1998BW DG1–017 獅子戲球紋螭龍紋標本:2002BW CD2–088 螭龍紋仕女及嬰戲紋碗標本:2006BW DG2–076 仕女及嬰戲紋碗從上述的對比,可以清楚看到,澳門出土的瓷器與景德鎮出土的瓷器無論在形制、紋飾及釉色等都有着很多相同之處,有些甚至完全一樣,從這可以推斷在澳門出土的瓷器是出自景德鎮的產品。 82
  • 澳門出土明代青花瓷器研究在澳門出土的瓷片,就是商人把景德鎮的瓷器運來澳門後,在裝船或搬運期間如有破碎的便遺棄在澳門。在景德鎮觀音閣出土的晚明瓷與澳門出土的瓷屬同樣的性質。景德鎮的瓷器是出窯時破損不能裝運而拋棄,而澳門的瓷器是在景德鎮出窯時完好,但在運輸時破損,在澳門被拋棄。在澳門出土的青花瓷器年代跨度由嘉靖至崇禎年間,在嘉靖至萬曆中期這一段時間澳門出土的瓷器主要是以傳統的風格為主,直到萬曆中期(約1600年)以後,因瓷器外銷量大增,同時指定的樣式亦有所增加,特別是在紋飾上的要求,因此出現了所謂的“克拉克"瓷的瓷種。“克拉克"瓷是指器物本身特定的開光紋飾的青花瓷。其主要成因是在17世紀歐洲正流行着一股強烈的“中國風"。當時大量中國的物品運往歐洲,其中瓷器被視為一種新事物,受到歐洲上流社會的推崇,特別是一些皇室、貴族與教會的青睞,而一些人更在瓷器上要求寫上特定的名字或徽章。在澳門出土的瓷片主要是以民窯為絕大部分,衹有一兩件相信是官窯的瓷器,而民窯主要是為民間所用,但當經商人採購後經澳門運往國外,這些瓷器便成了外銷瓷。所以,在澳門出土的瓷器可以發現瓷器無論在形制、紋飾方面都有強烈的中國民間用瓷的味道,而早期特定紋飾來燒製的瓷器衹是極少的一部分。據統計,從1970年到2000年的三十多年間,單是在暹邏灣附近的東南亞海域發現的沉船就有一百二十餘艘。這些船隻在海底沉睡數百年甚至上千年,而伴隨出水的絕大多數為陶瓷器。1610年,一艘船載運了9,227件瓷器到荷蘭;1612年,上升為38,641件;1614年,上升至69,057件;1636年為259,380件;1639年,達到36.6萬件。每年有大量的商船往來歐亞兩地,由明末到清初從中國出口到歐洲的瓷器每年達300萬件。由此可估算,中國陶瓷出口量之龐大。四、晚明中國外銷瓷在東南亞海域的發現(一)馬來西亞“萬曆號”出水的瓷器1997年,一位漁民在海上作業時,意外地撈起一件滿布蠔殼的青花瓷罐,瑞典籍海洋考古學者史垣(Mr. Sten Sjostrand)在1999年得知這一消息後,開始產生打撈這艘沉船的意念,但因沉船的資料不足而擱置。一年後,即2000年,另一艘裝備有衛星導航定位儀的漁船,在海上作業時亦撈獲大量青花瓷片,史垣得到這些消息後,開始向馬來西亞政府申請打撈的許可證。申請最終在2004年得到批准,同年4月開始打撈的工作,直至2006年4月,所有出水物品完成編號及整理。期間出水的瓷器達9,083公斤,瓷片佔了80%,而破損程度小於50%的瓷器共有7,434件,以瓷器的形狀分類與較好及完整的作比較來計算,該船瓷器最少有37,300件。發現沉船的位置是在馬來西亞東岸的丹絨加拉 (Tanjong Jara) 離岸約60海浬處,水深約40米。因沉船位處數條河流的出口處,水流多變及混濁,對水下考古工作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及施靜菲:《陶瓷資料庫的拼圖──布朗博士的東南亞沉船研究》,《臺灣故宮文物月刊》(臺北),第264期,2005年,第92頁。中國矽酸鹽學會編:《中國陶瓷史》,北京:文物出版社,1982年,第410頁。故宮博物院編:《瑞典藏中國陶瓷》,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5年,第43頁。有關資料是根據《萬曆沉船及其陶瓷貨物》(The Wanli Shipwreck and its Ceramic Cargo)的打撈報告而撰寫。 83
  • 澳門研究2013年第2期困難(圖2)。萬曆號沉船的遺物整體可以分為兩大類,除上述瓷器的數量外,非瓷器類的物品發現並不多,總共衹有54件,包括一些青銅與黃銅的器物,並且已變形。其中有兩台長1.75米的小型火炮,每台約重200公斤,而火炮並非歐洲的形制。還有幾枚炮彈、一枝火繩槍、一箱爆竹、5件殘銅盤、10件掛鎖、3件殘破銀燭台、一件很重的銅蓋、一件有把柄的殘黃銅壺、一件殘缺的象牙耶穌像、一把馬來西亞傳統匕首等。非瓷器類之中有一個共同之處,就是全都是價值不高的東西,船上並沒有發現金、銀器或任何貨幣。跟據船體的破壞情況來估計,船隻是曾經發生火警及爆炸而導致下沉。船上發現的瓷器以青花器為主,種類包括粗瓷及精瓷,並以日用器為多,器物包括碗、碟、蓋罐、蓋盒、圖2萬曆號沉船的位置軍持、花瓶、罐等,而碗及盤的數量為最大宗。其中盤最大的直徑為51.5厘米。在粗瓷中,以繪青花雙鹿紋的為數最多,達2,674件。出水的瓷器紋飾多樣,而部分瓷器繪開光圖記紋是晚明歐洲流行的所謂“克拉克”瓷,紋樣有八吉祥紋、蟲魚、草蜢、寶鴨、花鳥走獸、松鹿、山石、龍、鳳紋等。出水瓷器有底款的共有2,187個,佔已登記較好的瓷器總數的29%。底款的種類繁多,紀年款及寄託款的有雙圈“大明成化年製”、“大明成化年造”、“大明嘉靖年製”,單圈的有“大明宣德年製”及“成化年製”;堂名款有“蓮憶”、“兼憶”、“丹桂”、“德化”、“玉器”、“清雅”、“滿製”、“何”、“源”、“金”、“玉”等;吉語款有“福”、“壽”、“善”、“雅”等,兔紋款圖記有兩個,出現在軍持的底部。全部瓷器中“成化年製”及“大明成化年製”款共有1,991個。有幾點很重要︰首先是船在下沉時的方位。船隻是由北向南躺在海床上,即船頭向南,船尾向北。其次在船上發現了一件象牙製成的耶穌像,這是西班牙人或葡萄牙人天主教的信物。最後,在船上大量瓷器之中發現了一件畫有葡萄牙貴族“Alvaro Vilas Boas”紋章的方瓶。以上三種現像可以推斷,這艘船是葡萄牙人所有,並且很可能由澳門開出。在“萬曆號”沉船中的一些器皿還粘有墊餅。史垣在2005年3月曾親臨景德鎮與劉新園共同研究“萬曆號”出水的瓷器,並到觀音閣古窯址做考察。在觀音閣古窯址,發現了與“萬曆號”相同的瓷片及墊餅。可以推論,“萬曆號”船上的瓷器是明萬曆年間在景德鎮所生產經由澳門的外銷產物。(二)菲律賓“聖地亞哥號”出水的瓷器1600年10月,菲律賓總督唐·法蘭西斯古·特洛(Don Francisco Tello)及副總督唐·安東尼奧·達·莫爾加(Don Antonio de Morga)下令把“聖地亞哥號(San Diego)貨船改裝為這紋章一直誤傳為Alvaro Vilas Boas所有,實為Saldanha Bobadilha的族徽,參看Portugal Encontra a China,Fundacao Oriente, 2005, p.63。有關資是根據Kraak Porcelain第78頁、《江西元明青花瓷》第221頁及網上資料編寫而成。 84
  • 一位澳門學者的“中國夢”──楊義教授訪談錄商、戰兩用船,以便對進入菲律賓水域的敵人作反擊,這行動主要是針對荷蘭的船隻而設。兩個月後,在12月14日,“聖地亞哥號”在菲律賓東北海面約900米呂宋島八打省的幸運島與荷蘭的“毛里求斯號”(Mauritius)相遇,雙方進行6小時的激戰,最終“聖地亞哥號”被“毛里求斯號”打沉,因船上的火炮及彈藥超載,船隻很快便沉到海底,而“毛里求斯號”則開回印尼進行維修。經過研究及探查,“聖地亞哥號”在1991年被發現,船隻平躺在水下50米深處的土丘中,菲律賓政府與法國一家水下考古公司──弗蘭克·歌殿農(Franck Goddio)公司在1992年合作打撈這艘沉船。“聖地亞哥號”出水約34,000件物品,當中包括瓷器及非瓷器兩大類。其中有,500多件產自江西景德鎮明萬曆年間的青花瓷,器形有盤、碗、瓶、軍持和盒等,紋飾有花草、動物紋等;瓷器中亦包括一些漳州窯的瓷器;還有超過750件中國、泰國、緬甸、西班牙及墨西哥的大陶缸,這些陶缸主要是用作盛水之用。大部分出水的瓷器皆完好無損。而非瓷器類的東西有14枚葡萄牙製造的銅火炮、歐洲步槍、石和鉛製彈藥、日本劍、松脂、墨西哥銀幣、金屬導航羅盤及海洋星盤等。明萬曆二十八年(1600)為該船明確的沉船年代,船上出水的物品對研究晚明景德鎮出口瓷及海上運輸路線的研究起有着重要的作用。“聖地亞哥號”出水的瓷器及物品現收藏在菲律賓國家博物館作長期的展出。(三)澳門出土瓷片與“萬曆號”出水瓷器的比較“萬曆號”出水的瓷器與澳門發現的瓷片兩者有着很多相同之處,如形制、紋飾、胎釉等多方面都相若;同時,兩者均發現相同的墊餅;而瓷器都是輸往歐洲及東南亞的出口日用瓷。船上的瓷器,相信是經澳門運往外地的。“萬曆號”的發現對研究澳門作為16─17世紀外銷瓷的重要出口港有着重要的意義。通過澳門出土的瓷器與“萬曆號”出水的瓷器作比較,可以清楚看到兩者是同出一轍,對證明船上的貨物是經由澳門運出的說法有着較強的說服力,反過來亦可以證明澳門出土的瓷器是運往世界各地,因破損而“遺棄”在澳門。澳門出土的瓷器與“萬曆號”出水的瓷器作如下的比較︰萬曆號出水瓷器澳門出土瓷器青花蘭草紋格盒標本:1995 LS1–08 1青花蘭草紋格盒青花獅子紋標本:2006BW DG2–023青花獅子紋 85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萬曆號出水瓷器澳門出土瓷器青花雙鹿紋盤標本:1998LS1–029青花雙鹿紋盤青花行書壽字紋碗標本:SA/95 385青花行書壽字紋青花草蜢紋盤標本:2002BW CD1–032青花草蜢紋青花石上小鳥紋碗標本:2002BWCD3–017青花石上小鳥紋青花雙鹿紋盤標本:1998LS1–029青花雙鹿紋盤青花行書壽字紋碗標本:SA/95 385青花行書壽字紋 (四)澳門出土瓷片與“聖地亞哥號”出水瓷器的比較 “聖地亞哥號”有着明確的沉船日期,出水的瓷器與澳門發現的瓷片兩者不論在形制、紋 飾、胎釉等皆有着很多相同之處。這樣可以證明澳門出土瓷器的年代與“聖地亞哥號”出水的瓷 器相近,即1600年、明萬曆年間。同時,船上除了發現景德鎮的瓷器外,還有漳州及大量東南亞 國家和地區所出產的大缸及粗瓷。這對研究晚明海上貿易船隻所經路線的研究起着重大的作用。 84
  • 澳門出土明代青花瓷器研究澳門出土的瓷器與“聖地亞哥號”出土的瓷器作如下的比較︰“聖地亞哥號”出水瓷器澳門出土瓷器青花鹿紋菱口盤標本:1995LS1–026青花鹿紋盤青花鹿紋菱口盤標本:2002BW CD1–001青花鹿紋盤青花軍持標本:1998BW DG1–298青花軍持青花鹿紋碗標本:2002BW CD1–053青花鹿紋碗青花盒標本:1995LS1–081青花盒五、西方博物館收藏品與澳門出土瓷器的比較現收藏於西方博物館的中國出口瓷數量龐大,主要集中在土耳其、葡萄牙、荷蘭及英國等地。每個國家所收藏的瓷器不盡相同,土耳其所收藏的主要是元至明代,葡萄牙及荷蘭所收藏的主要是明至清初,而英國的則主要是以清初為主。澳門出土的瓷器,大部分與西方博物館的藏品無論在造型、紋飾等都有着很多相同之處。在土耳其托普卡帕薩拉伊博物館(Topkapi Saray Museum),收藏有大量中國的出口瓷。其主要原因是,土耳其即15世紀的奧斯曼帝國(Ottoman Empire),所在的地理位置正好處於 87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東方通往西方的要塞,大量物資必須首先通過這裏。因此,直至現在,土耳其博物館仍收藏着大量中國的出口瓷。經查閱及對比,托普卡帕薩拉伊博物館所收藏的瓷器部分與澳門出土的有着很多相近或完全相同之處,現將兩者相互排比如下︰土耳其托普卡帕薩拉伊博物館藏品澳門出土瓷器16世紀早至中期的青花獅子紋盤標本:1995LS1–026青花鹿紋盤16世紀中期的青花猴子紋盤標本:2002BW CD1–001青花鹿紋盤16世紀中期的青花獅子紋盤標本:1998BW DG1–298青花軍持16世紀中期的青花錦雞紋盤標本:2002BW CD1–053青花鹿紋碗16世紀中期的青花白兔回首紋底款盤標本:1995LS1–081青花盒16世紀中期的青花白兔紋碗標本:1995LS1–081青花盒Regina Krahl, Chinese Ceramics in the Topkapi Saray Museum Istanbul, Sotheby's. p.583, p.617, p.618,p.621, p.625, p.640. 88
  • 澳門出土明代青花瓷器研究土耳其托普卡帕薩拉伊博物館藏品澳門出土瓷器16世紀中期至後期的青花石上小鳥紋碗標本:1995LS1–071青花石上小鳥紋碗16世紀中期至後期的青花寶塔樓閣紋大盤標本:2002BW CD1–005青花寶塔樓閣大盤16世紀中期至後期的青花白鷺紋底款盤標本:2002BW CD1–055青花白鷺紋底款16世紀中期至後期青花三鳳朝陽盤標本:2006BW DG2–012青花三鳳朝陽盤16世紀中期至後期的青花碗,底書“長命富貴” 四字金錢型楷書款標本:2006BWDG2–089青花碗,底書“長命富貴”四字金錢型楷書款17世紀早期至中期的青花團花紋杯標本:1988BW DG1–278青花團花紋杯在葡萄牙里斯本Anastacio Goncalves博物館,亦收藏有大量中國晚明青花瓷。現就該館部分晚明瓷器與澳門出土的瓷器作比較。Regina Krahl, hl, Chinese Ceramics in the Topkapi Saray Museum Istanbul, Sotheby's. p.682, p.698, p.702,p.707, p.708, p.791. 89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葡萄牙Anastacio Goncalves博物館藏品澳門出土瓷器16世紀中葉的青花“丹鳳朝陽”紋盤標本:2002BW CD2–004青花“丹鳳朝陽”紋盤16世紀中期至後期的青花猴子紋瓷罐標本:1998BW DG1–068青花猴子紋盤16世紀下半葉的青花山水、人物紋盤標本:2002BW CD2–021青花山水、人物紋盤明萬曆時期的青花纏枝花卉紋碗。標本:2002BW CD1–049青花纏枝花卉紋碗。在荷蘭阿姆思特丹Rijhs博物館,所收藏的16世紀末的青花碗與澳門出土的相比。荷蘭阿姆思特丹Rijhs博物館藏品澳門出土瓷器16世紀末的青花仕女嬰戲紋碗。標本:2006BW DG2–076青花仕女嬰戲紋碗。Philip Wilson, Chinese Export Porcelain from the Museum of Anastacio Goncalves, p.61.Philip Wilson, Chinese Export Porcelain from the Museum of Anastacio Goncalves, p.77Philip Wilson, Chinese Export Porcelain from the Museum of Anastacio Goncalves, p.91.Philip Wilson, Chinese Export Porcelain from the Museum of Anastacio Goncalves, p.108.Phuilp Wilson, Chinese Ceramics in the Collection of the Rijksmuseum Amsterdam, 1997, p.46. 90
  • 澳門出土明代青花瓷器研究通過以上考古發掘、海上沉船出水的瓷器及歐洲各大博物館的藏品與澳門出土的瓷器作對比後,我們可以對澳門出土的瓷器得出一個較為清晰的概念︰澳門出土的瓷器是生產自江西的景德鎮,生產年代應是在16世紀中葉至17世紀初,即晚明嘉靖至崇禎年間,年代橫跨一百二十多年。而葡萄牙人在澳門與中國進行貿易的黃金時期正好是在這期間的九十年間。澳門出土的這批瓷器就是葡萄牙人在澳門的這一段歷史強而有力的證據;同時,歐洲各大博物所收藏晚明的瓷器很有可能是經澳門出口。通過考古發掘及與現存世界各大博物館藏品的對比,我們還可以對明晚期的出口瓷得出一個清晰而明確的時代分類︰那種認為“克拉克"瓷有專屬的窯場來製造的想法,其實這衹是在陶瓷貿易發展中的一小部分而已。澳門這批出土瓷片雖然不是以正式考古方法所得,但有明確的採集地點及時間,這批瓷器的發現對研究中國瓷器外銷的路線,瞭解外國人對中國瓷器的喜好的情況、對中國文化熱愛的程度及生活的影響,同時對研究早期中葡貿易史及中國外銷瓷特別是研究“克拉克"瓷的由來有着重要的作用。通過對這些瓷片的研究,可以瞭解到當時歐洲人來中國採購大量的貨物如絲、茶葉及瓷器經澳門運往世界各地的情況。同時,澳門這批瓷器的發現對研究景德鎮、澳門至海外這條“海上陶瓷之路"起着重要的作用及深遠的影響。[責任編輯田衛平] 91
  • ·明代瓷器傳播研究·關於漳州窯研究的幾個問題栗建安[摘要]漳州窯研究至今已二十年,其窯址的考古調查始於1984年,1994─1998年進行三次考古發掘,1997年出版《漳州窯》考古報告書。此外,在中國福建漳州、臺灣以及日本、東南亞、西亞與東非等地的考古遺址,中國廣東、西沙群島以及東南亞等海域以及大西洋的古代沉船都發現有漳州窯的陶瓷器。海內外的漳州窯研究已發表一系列研究成果。目前漳州窯研究存在的問題包括對漳州窯窯業遺存的系統調查及其資料的整理,對漳州窯窯業遺存的歷史與現存狀況的分析,關於漳州窯的歷史分期與年代、貿易港口和路線及其與“克拉克”瓷的關係,漳州窯窯業技術在國內外的傳播與影響,以及漳州窯的歷史地位等等。由於漳州窯研究的國際性,應組織學術團隊、確立相關課題、加強合作交流。[關鍵詞]漳州窯研究考古概況問題如果以發表於 《福建文博·福建陶瓷專輯》(1993年)的 《平和縣明末清初青花瓷窯址調查》為漳州窯研究起始標誌的話(在此之前未見正式發表的關於以“漳州窯”命名的文物考古資料),那麼這一專題的研究至今也已經二十年了。因此,對其作一簡要的回顧與展望還是有意義的。一、漳州窯考古發現及其相關研究的現狀漳州窯考古發現及其相關研究的內涵,包括了窯址、遺址、沉船與水下考古等幾個方面。(一)漳州窯址的考古調查與發掘對於漳州窯遺址的正式考古調查是自1984年開始的,但是,由於當時對它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因此,直到1992年纔將其大部分資料整理成考古調查報告發表。之後,又於1992、1993作者簡介:栗建安,福建博物院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員。福州 350001福建省博物館考古部·平和縣博物館:《平和縣明末清初青花瓷窯址調查》,《福建文博·福建陶瓷專輯》(福州),1993年第1、2期合刊。福建省博物館·平和縣博物館:《福建平和縣南勝、五寨古窯址1993年度調查簡報》,《福建文博》(福州),1995年第1期。 92
  • 關於漳州窯研究的幾個問題年繼續對其展開重點調查,並發表了考古調查報告。在經過多次考古調查的基礎上,福建省博物館在日本一些學術團體的資助下,對漳州窯做了三次考古發掘,分別是:1994年底,對平和縣南勝鎮花仔樓窯址、五寨鄉大壟和二壟窯址等進行考古發掘,並於1997年出版了此次考古發掘的報告書——漳州窯》。1996年,對平和縣南勝鎮田坑窯址考古發掘;考古發掘報告已發表。1998年,對平和縣五寨鄉洞口窯址考古發掘;有考古發掘簡報發表。(二)出土漳州窯陶瓷的考古遺址福建地區:漳浦縣明代墓葬,平和縣南勝鎮井尾墓,雲霄縣下營廟遺址等。臺灣地區:臺 南安平熱蘭遮 城(Zeelandia)遺址、新市社內遺址,宜蘭淇武蘭遺址,澎湖風櫃尾遺址以及金門等。日本關西地區:如大阪、長崎、堺市、平戶等地城市遺址的16世紀後半期至17世紀前半期的地層。東南亞:越南會安“日本城”遺址,菲律賓的“顧塔收藏”,印尼的發現等。西亞與非洲(東非)地區:土耳其伊斯坦布爾的托普·卡普·撒萊(Topkapi Saray)博物館,埃及福斯塔特(Fustat )遺址等。先後提供資助的有:日本關西近世考古學研究會、日本“公益信託西田紀念東洋陶瓷史研究助成基金”、裏千家茶道資料館等。福建省博物館:《漳州窯》,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福建省博物館:《福建平和縣南勝田坑窯址發掘報告》,《福建文博》(福州),1998年第1期。福建省博物館:《平和五寨洞口窯址的發掘》,《福建文博》(福州)1998年增刊。王文徑:《漳浦出土的明清瓷器》,《福建文博·漳州文物專輯》,2001年第1期,第56─58頁。高健、李和安:《從明墓出土器談平和窯燒製年代》,中國古陶瓷研究會編:《中國古陶瓷研究》第五輯,第230─240頁,北京︰紫禁城出版社,1999年。福建省博物館、雲霄縣博物館:《雲霄縣下營廟遺址探掘》,《福建文博·漳州專輯》(福州),2001年第2期。王淑津、劉益昌、顏廷伃、鍾國風:《熱蘭遮城遺址出土的十七世紀中國與日本瓷器》,《2006年臺灣考古工作匯報報告集》,2007年。盧泰康:《十七世紀臺灣外來陶瓷研究——透過陶瓷探索明末清初的臺灣》,臺灣成功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2006。陳有貝、李貞瑩:《淇武蘭遺址出土近代瓷器簡介》,《田野考古》(臺北)第九卷第一、二期合刊,2004年。謝明良:《臺灣宜蘭淇武蘭遺址出土的十六至十七世紀外國陶瓷》,《國立臺灣大學美術史研究集刊》(臺北)第30期,2011年。林金榮:《金門地區使用的陶瓷器文化探源》,臺灣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2006年。福建省博物館、日本關西近世考古學研究會:《“明末清初福建沿海貿易陶瓷的研究──漳州窯出土青花、赤繪瓷與日本出土中國外SWATOW ”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集》,1994年。昭和女子大學:《べトナムの日本町──ホイアンの考古學調查》,昭和女子大學國際文化研究所紀要Vol.4,1997年。李旻:《密歇根大學的顧塔收藏》,《中國文物報》,2004年4月2日。Sumarah Adhyatman: THE CHINESE CERAMIC FOUND IN INDONESIA.金澤陽:《埃及出土的漳州窯瓷器──兼論漳州窯瓷器在西亞的傳播》,《福建文博·中國古陶瓷研究會1999年會專輯》(福州),1999年增刊。日本出光美術館:《陶磁の東西交流》,1984年。 93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三)出水漳州窯陶瓷的沉船與水下考古發現國內有:西沙群島北礁三號沉船遺址,廣東南澳一號沉船遺址,海外有:菲律賓“聖地亞哥號”沉船、“哈徹號”沉船,荷蘭“白獅號”沉船,越南“平順號”沉船、“頭頓號”沉船等。(四)漳州窯及其相關的研究成果自漳州窯發現與考古調查、發掘資料陸續發表以來,關於漳州窯及其相關的研究也不斷取得進展。見之於發表的主要有:1 .國內資料如:(1) 中國古陶瓷學會1999年漳州年會論文專輯輯錄有一組漳州窯研究的論文;(2)《福建文博·漳州文物專輯》(收錄數篇有關漳州窯的論文);(3)《漳州窯的研究》(栗建安,2006)。2.海外資料如:(1)《交趾香合──福建省出土遺物と日本の傳世品》(福建省博物館·日本京都裏千家茶道資料館特別展,1998);(2)《吳州赤繪·吳州染付·餅花手》(愛知県陶磁資料館,1997);(3)《靜嘉堂藏 吳州赤繪名品図錄》(靜嘉堂文庫美術館,1998);(4)SWATOW(BARBARA HARRISON, 1979);(5)ZHANGZHOU (SWATOW) CERAMICS Sixteenth ToSeventeenth Centuries Found In Indonesia(Sumarah Adhyatman);(6)ZHANGZHOU WAREFOUND IN THE PHILIPPINES “Swatow” Export Ceramics from Fujian 16-17th Century,ARTPOSTASIA(RITA C. TAN, 2007);(7) MING CERAMICS IN THE BRITISH MUSEUM, THEBRITISH MUSEUM PRESS(Jessica Harrison-Hall, 2001);(8) ZhangZhouExport Ceramics(JorgeWelsh Books, 2006)等。二、漳州窯研究的存在問題(一)漳州窯 窯業遺存調查與資料整理中的問題雖然對漳州窯址曾經做過多次的考古調查與發掘,但是以往的考古調查還不夠全面,有些窯址的調查還不夠細緻、規範,尤其是還未將其納入整個漳州窯窯業遺存的系統(體系),未依照考古區域調查的思路、方式和方法進行,也未嘗試建立一個漳州窯窯業遺存的地理信息系統以作為全面研究漳州窯的基礎。中國國家博物館水下考古研究中心、海南省文物保護辦公室:《西沙水下考古1998─1999》,北京:科學出版社,2006年。《廣州日報》,2010年4月8日。CONCERNED CITIZENS FOR THE NATIONAL MUSEUM INC.SAGA OF THE SAN DIEGO, 1993.The Complete Record. THE HATCHER PORCELAIN CARGOES.Christine L. van der Pijl-Ketel, The Ceramic Load of the “Witte Leeuw”(1613), Netherlands: Rijksmuseum, 1982.CHRISTIE’SAustralia. The Binh Thuan Shipwreck, MELBOURNE1 & 2 MARCH 2004.Christiaan Jörg, Michael Flecker, Porcelain from the Vung Tau Wreck: the Hallstrom Excavation, Sun Tree Publishing Ltd.,UK, 2001.《福建文博·中國古陶瓷研究會1999年會專輯》(福州),1999年增刊。《福建文博·漳州文物專輯》(福州),2001年第2期。栗建安:《漳州窯的研究》,臺灣財團法人陳昌蔚文教基金會:《陳昌蔚紀念基金會論文集·陶瓷》第四輯,2008年。BARBARA HARRISON. SWATOW, 1979 Gemeentelijk Museum Het Princessehof,Leeuwarden. The Netherlands. 94
  • 關於漳州窯研究的幾個問題由於以往對漳州窯窯業遺存所進行的考古調查所獲資料尚未全部整理、發表,如考古調查曾經發現平和縣就有漳州窯址十餘處僅發表了部分窯址的調查資料,而在漳州地區以及粵東地區的窯址調查資料發表的也很少,因此,應該儘快將以往的窯址調查資料加以整理、公佈,以利於漳州窯研究的深入。(二)漳州窯研究中的問題目前漳州窯研究中存在的問題有六個方面:1 .窯業遺存狀況(分佈、內涵、保存)。根據考古調查、發掘資料,研究漳州窯窯業遺存的埋藏、分佈的特點及其規律,以及窯業遺存的內涵及保存狀況,為其更好保護提供依據。2 .分期與年代。漳州窯窯業遺存的分期與年代,至今未有詳盡的考古學文化分期,因此有待考古資料的豐富與研究的深入。3 .貿易港口、路線(遺址、沉船的考古發現)。根據考古遺址、沉船及水下考古的發現資料,分析漳州窯陶瓷器貿易的出發、到達港口,貿易路線等。4 .與“克拉克”瓷的關係。漳州窯陶瓷,又有稱之為“SWATOW”Ware(即“汕頭器”),與同時期景德鎮窯外銷的“克拉克”瓷有怎樣的關係仍不是很清楚。5 .窯業技術的傳播及影響(國內、海外)。漳州窯窯業技術在國內的傳播及影響,主要是與德化以及粵東、香港、海南等地同時期窯業的關係;對海外的傳播及影響,則主要是與同時期日本窯業的關係。6.漳州窯的學術價值定位。在上述發現與研究的基礎上,充分認識漳州窯的重要學術價值及其在中國陶瓷史、世界貿易陶瓷史上的地位、影響及作用。三、漳州窯研究展望1.漳州窯窯業遺存調查以及調查資料的收集、整理、發表的工作量還很大,需要組織一個學術團隊或一批人來做,還必須有一定的經費保障。2 .漳州窯是一個系統(或體系),其內涵可分為幾個或多個課題。因此,課題的設立有助於推進漳州窯研究的深入發展。3 .漳州窯產品大量外銷及其窯業技術的對外傳播,說明其研究是一個世界性的課題,也因此注定其研究應繼續進行國際合作與交流,而這方面曾經有一個良好的開端(如初期與日本學術界的共同研究)。[責任編輯田衛平]福建省博物館:《漳州窯》,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栗建安:《東漸西輸──潮州窯與周邊瓷業的關係及其產品外銷的若干問題》,《潮州窯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11年。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香港文化博物館編:《香港大埔碗窯青花瓷窯址──發掘及研究》,2000年。筆者2004年在海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福安窯址發掘工地所見,資料待發表。熊海堂:《東亞窯業技術發展與交流史研究》,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 95
  • ·明代瓷器傳播研究·“克拉克瓷”:一種特定的中國瓷還是一個名稱?[葡]佩德羅·迪亞斯撰陳玉芳譯[摘要]“克拉克瓷”(kraak porcelain)經常會出現在拍賣會、藏品目錄甚至是大眾書籍中,用於指中國在16─17世紀銷往歐洲的青花瓷器。“kraak (karaak)porcelain”一詞首先出現於17世紀荷蘭人的文本記錄中,然而,“karrack”或者“karrack”卻源自於葡萄牙在大西洋和印度洋海域航行時的一種貨船的名稱“carraca”。通過考察這些詞彙的詞源歷史和葡萄牙帆船的演變歷史,可以看出,“克拉克瓷”是17世紀初荷蘭從葡萄牙大帆船上截獲並運往鹿特丹銷售的中國瓷的統稱,是偶然出現的瓷器名稱,而不是指一種特定的中國瓷瓷型。此外,克拉克瓷也專指明末時期的外銷瓷器,用於區分清初的外銷瓷和日本“有田”(Arita)瓷。[關鍵詞]克拉克瓷克拉克大帆船葡萄牙外銷瓷在拍賣會上、藏書目錄裏,甚至在面向大眾的書籍中,我們經常能看到用英語“kraakporcelain”和荷蘭語“karaak porselein”來稱呼16─17世紀的中國青花瓷,這些瓷器大多是明萬曆時期(1573─1620)的。“Kraak”或者“karrack”源自於葡萄牙在大西洋和印度洋海域航行時的一種貨船的名稱“carraca”。但是,“carraca”這一名稱的含義卻模糊不清。葡萄牙歷史學家恩里克·洛佩斯·德·門多薩(Henrique Lopes de Mendonça)認為,這一術語起源於拉丁語動詞“carricare”、“carrus” 或“carruca”,但也可能是阿拉伯語裏的“harraca”。在16世紀最重要的一本書《船廠誌》(Livro da Fábrica das Naus)中,作者費南多·德·奧利維拉(Fernãode Oliveira)指出,“nau” 和“carraca”指的是同一事物,或者更具體點說:“在西班牙語裏,船舶被稱為nau,就是意大利語裏的‘carraca’。”早在15世紀,編年史學家戈梅斯·埃亞內作者簡介:佩德羅·迪亞斯(Pedro Dias),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藝術史系全職教授,Machado de Castro國立博物館館長,葡萄牙國立圖書館館長,葡萄牙國立檔案館館長;陳玉芳,澳門大學歷史系博士研究生。Henrique Lopes de Mendonça, O Padre Fernando de Oliveira e a sua Obra Náutica, Memórias da Academia,Lisboa, 1898; Henrique Lopes de Mendonça, Estudos sobre os navios portugueses dos séculos XV e XVII,(reedição) Ministério da Marinha, Lisboa, 1971; Henrique Quirino da Fonseca, Memórias de ArqueologiaNaval Portuguesa, Tipografia, J. F. Pinheiro, Lisboa, 1915. 96
  • “克拉克瓷”:一種特定的中國瓷還是一個名稱?斯·德·祖拉拉(Gomes Eanes de Zurara)曾經提到過“carracas”這一用語,不過他僅僅指的是在地中海航行的船隻,尤其指熱那亞(Genoa)和卡斯蒂利亞(Castile)的船隻。今天我們在閱讀英文版的有關葡萄牙大發現歷史的著作時會發現,所有的作者都會提到,在1497─1498年期間達·伽馬第一次乘“克拉克船”(carracks)來到印度,但是在葡萄牙文的檔案或者編年史中,這些船隻被稱為“nau s”。1500年發現西班牙的佩德羅·阿瓦勒斯·卡布拉爾(PedroÁlvares Cabral)艦隊的船隻,1518年第一次繞地球航行一圈的麥哲倫(Fernão de Magalhães)的船隻的名稱,也存在這種不同。在英語的史學史裏,我們無法找到“克拉克”(carrack)舊有的指稱語“nau”或者“urca”的對應詞。“Urca”是同一種類型船隻的另一種稱呼,在費南多·德·奧利維拉(Fernão de Oliveira)的著作裏,“urca”是德語裏對地中海海域的船隻的稱呼,而在伊比利亞半島的語言中,這些船被稱為“naus”。這些名稱不統一的問題解決起來並不簡單,因為不同的作者對這些船隻的命名不一,而且常常會用不同的名稱來指同一類型的船隻。恩里克·基里諾·達·豐塞卡(Henrique Quirino da Fonseca)通過研究發現,僅僅在15─16世紀的著作中就發現了41種船隻名稱,而且也不總是能確定每種船的特點。“Nau”是大型貨船的統稱,是指船尾有船樓、船頭有三桅的大帆船。這種船通常容易和“加利恩大帆船”(galleon)混淆。本質上講,“加利恩大帆船”(galleon)是一種戰艦,但通常也能載貨。由於必須快速航行,“加利恩大帆船”通常是四桅杆,而不是三桅,這樣速度能更快,更具靈活性。“Nau”這種類型的船隻可以追溯至12世紀。一開始“nau” 或“carrack” 有一個大桅杆,配有一張方帆,船隻尺寸在接下來的幾個世紀裏有所增加。然而,“克拉克大帆船 ”(carrack)的成本很高,數量相對較少。到16世紀,由於“克拉克大帆船”的特性再加上它能裝配火炮的巨大炮座,有幾個國家也開始建造具有軍事裝備的克拉克船,不僅用做戰艦,也作為他們權威的象徵。16世紀葡萄牙的“大黑船”(naus)在英文和荷蘭文書籍裏通常被稱做“克拉克帆船”(carracks),但是這些大帆船的演變過程並不相同。實際上,這種類型的船隻個體有很大的不同,一些船體非常小。葡萄牙在印度貿易中積累了財富,到16世紀中葉時,它擁有世界上最大的克拉克大帆船艦隊,擁有的戰艦數量也是最多的。這些船隻的演變是持續的,隨着葡萄牙在大西洋和印度洋航行時不斷遇到新的挑戰,船隻結構也發生新的改變,同時船體也越來越大。結果,一些船的速度比另外一些更快,一些起初是為了探險而建造的而一些是為了運輸貨物。從這Gomes Eanes de Zurara,Crónica dos Feitos Notáveis que se passaram na Conquista da Guiné por mandado doInfante D. Henrique, edição de Torquato de Sousa Soares, Academia Portuguesa da História, Lisboa, 1978.Francisco Contente Domingues, Os navios do Mar Oceano. Teoria e empiria na arquitectura naval portuguesados séculos XVI e XVII, Centro de História da Universidade de Lisboa, Lisboa, 2004; Francisco contenteDomingues, Navios e Viagens. A Experiência Portuguesa nos séculos XV e XVIII, Tribuna, Lisboa, 2008;Leonor Freire Costa, Naus, galeões na Ribeira das Naus de Lisboa. A construção naval no século XVI para aRota do Cabo, Patrimonia, Cascais, 1997. 97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裏人們能夠看出,“nau” 這一名稱指代的船隻各不相同,甚至在16和17世紀的圖誌裏也可以看到這些不同。很明顯,大型運輸船隻的速度慢於小型船,因而也很容易受到敵人(如荷蘭人,從1580年西班牙國王也即荷蘭歷來已久的敵人成為葡萄牙國王之後, 這種敵對局面一直持續到1640年後)的攻擊。我們在閱讀許多葡萄牙語的出版物和舊有的檔案時要注意,我們衹是在術語用語上有爭論,不涉及其他方面。葡萄牙最重要的一艘“大黑船”(nau,在英語史學史中被稱為“carrack”)是“西奈山·凱瑟琳號”(Saint Catherine of Mount Sinai),船上配有140枚大炮,於1520年下水。“西奈山·凱瑟琳號”的產地在當時葡屬印度的首都科欽(Kochi),大約於1512年完工。1524年,“西奈山·凱瑟琳號”成為達·伽馬第三次和最後一次印度航行的主艦。1525年4月從印度返航里斯本的途中沉沒,在此之前總督和海軍上將不幸去世。荷蘭人於1602年和1604年捕獲了兩艘這樣的葡萄牙克拉克帆船(carracks 或者naus):“聖·迭亞戈號”(São Tiago) 和“聖·凱瑟琳號”(Santa Catarina),這兩艘船載有大量銷往里斯本的中國瓷器。與葡萄牙原本的計劃相反,這兩艘船上成千上萬的明萬曆時期的瓷器被運往阿姆斯特丹拍賣銷售。拍賣會吸引了許多北歐國家富有貴族的興趣,包括英國和法國的國王們。正是從這時候起,人們開始談論克拉克大帆船上的瓷器,用“karaak porselein”指代即將銷售或已經售出的瓷盤、碗和花瓶。這種按照起源為一種物品命名的方法比較簡單。當然,其他當時被出售的貨物也可以被稱做“kraak”。目前所知的第一次提到“克拉克瓷”(karaak porselein)這一用語的是一封寫於1638年4月12日 的信件,是當時在阿姆斯特丹的東印度公司(簡稱VOC)的最高指揮官寫給巴達維亞(現在印度尼西亞的首都)的荷蘭總督霍格·若格林(Hoge Rogering)的。在這封信中,“克拉克瓷”(karaak porselein)衹出現過一次,用來描述明代末期的瓷盤瓷碗。第二年,即1639年5月2日,在巴達維亞送往熱蘭遮城(Zeelandia)商人的一份訂單中,再次出現了“克拉克瓷”(karaakporselein)這一用語。在另一份檔案中,即1673年阿瑪利亞·范·索爾姆斯(Amalia vanSolms)──她是索爾姆斯–布勞恩費爾斯(Solms–Braunfels, 1602─1675)的伯爵夫人、奧蘭治親王(prince of Orange,1584─1647)費雷德里克·亨利(Frederick Henry)的妻子──去世後留下來的一份存貨清單裏,也幾次出現了“kraeckwerck”和“craeckcommen”。“克拉克瓷”(karaak porselein)這一名稱並不指某一特定的瓷器類型,而是偶然出現的一個瓷器稱謂。阿姆斯特丹出售的瓷器是荷蘭人在1602年和1604年攻擊葡萄牙商船時繳獲的,是明王朝萬曆時期的普通瓷器,這些瓷器和葡萄牙三十年多來進口的成千上萬的其他瓷器沒有甚麼不同。由於在阿姆斯特丹拍賣的瓷器數量巨大,造成的影響較大,因而這些普通的瓷碗和瓷盤被稱M. Rinaldi, Kraak Porcelain — A moment in the history of trade, Bamboo Publishing, London, 1989; DavidHoward & John Ayers,China for the West: Chinese Porcelain and other Decorative Arts for Export, Illustratedfrom the Mottahedeh Collection, London and New York, 1978; John Carswell, (Exhibition Catalogue) Blue andWhite: Chinese Porcelain and Its Impact on the Western World, David and Alfred Smart Gallery, Chicago, 1985. 98
  • “克拉克瓷”:一種特定的中國瓷還是一個名稱?做“克拉克”(karrack),而“克拉克”的意思是“nau”。這樣一來,這個名稱就流行起來。我們不討論萬曆時期的外銷瓷風格,大家基本上都知道這一點,但是我們必須承認,這一名稱直至萬曆皇帝去世之後仍在使用。自此以後,一些類似“kraeckgoet”等拼寫不同的辭彙經常出現在存貨清單裏,通常和“舊”連用。從這裏看出,“克拉克瓷”這一用語似乎是用於區分明末外銷瓷和清初康熙時期的瓷器,也可以區分日本“有田”(Arita)瓷和中國瓷。葡萄牙人從17世紀中葉開始進口“有田瓷”,用於彌補從中國出口的瓷器的不足。瓷器出口西方的新篇章是隨着明朝的崛起(1368─1644年)而出現的。在這一時期,葡萄牙和華人往來十分頻繁。中國從波斯、卡尚(Kashan)地區進口鈷類顏料的可能性推動了這一活動,因為鈷類顏料之前被用於給陶器上色,尤其是墓葬陶器。明朝崛起之後,中國的都城一度從北京移到南京,當時製作並留下了上百萬件的景德鎮青花瓷,也有白瓷和少量顏色鮮豔的彩瓷:紅色、黃色和藍綠色等。其中一些瓷窯負責為明廷的皇帝和皇宮製作一些罕見的瓷器,由一些專職人員直接監督。這些瓷器沿着揚子江被運到南京、廣州和南中國海域的其他港口,或者沿着大運河被運往天津和北京。當時中國每年生產幾十萬件瓷器,大約有十萬件用於宮廷。早在16世紀之前,中國的工匠就已經在製作符合波斯和奧斯曼帝國顧客品味的瓷器。16世紀初,他們開始製作符合葡萄牙人審美的瓷器,而到17世紀則生產符合荷蘭人品味的,之後為英國人、法國人、瑞典人、丹麥人、俄羅斯人、美國人等製作瓷器。有關銷往西方的瓷器歷史,可以分為兩個時期:第一個是葡萄牙時期,大概在1510─1620年期間,出現了一些特有的訂購和航運;第二個是東印度公司時期,從17世紀第一個十年開始到19世紀末,這些東印度公司人員作為至尊客戶,訂購了大量瓷器。中國工匠一開始製作一些內含葡萄牙文和拉丁文字符、葡萄牙紋章圖案的外銷瓷,後來,按照從歐洲、葡屬印度和西班牙送來的模型和圖樣製瓷。[責任編輯田衛平] 99
  • ·澳門學·明代入華傳教士“第一奇人”:畢方濟行實湯開建[摘要]意大利人畢方濟是明末天主教會在華傳教事業的靈魂人物。他在華傳教近四十年(1610─1649),足跡遍佈澳門、北京、南京、山東、安徽、河南、江蘇、浙江、廣東、福建等地。由於其所表現出的交際能力非常人所有,故晚明社會從藩王到宦官,從巡撫到將軍,從名流到文士,多與他相善,經其授洗者數千計,其中尤以文人、官宦居多。他不僅組織善會、創建教堂,精通天文、地理、曆算,擅於製器、造炮,而且還同明末波詭雲譎的政局發生了千絲萬縷的聯繫──曾作為南明王朝的代表三次出使澳門,求助於澳葡政府,成功爭取澳門派遣軍事力量支援抗清鬥爭,因而被稱之為“西域之逸民,中國之高士”,“雖利瑪竇、湯若望亦有所不及”。[關鍵詞]畢方濟南明澳門耶穌會中西文化交流在中國早期天主教傳教史上,畢方濟(Francesco Sambiaso, 1582─1649)是一位極為重要的人物。他在華傳教近四十年(1610─1649),足跡遍佈澳門、北京、南京、山東、安徽、河南、江蘇、浙江、廣東、福建等地,經其授洗者數千計,其中尤以文人、官宦居多,又組織善會,創建教堂,明朝末期天主教在中國的強勢發展,他居功厥偉。畢方濟學識豐富,在天學知識方面,精研教義,洞悉玄奧,著《靈言蠡勺》及《睡畫二答》;在世俗知識方面,不僅精通天文、地理、曆算,還擅於製器、造炮。由於畢方濟“為人品學兼優、生活聖潔,明白事理而又開朗,尊重別人又同樣尊重異教徒,語言溫和而具有說服力”,故其所表現的交際能力非常人所有,晚明社會從藩王到宦官,從巡撫到將軍,從名流到文士,多與方濟相善。隆武帝稱其為“西域之逸民,中國之高士”,方豪則稱讚其云:“吾謂方濟為初來教士中第一奇人,雖利瑪竇、湯若望亦有所不及”。但是,對於教史上這樣一位高士、奇人,學術界給予的關注卻很少,而作者簡介:湯開建,澳門大學歷史系教授、博士生導師。(法)費賴之:《明清間在華耶穌會士列傳(1552─1773)》,第165頁。(法)費賴之:《明清間在華耶穌會士列傳(1552─1773)》,第161頁。《法國國家圖書館明清天主教文獻》第16冊“畢方濟《禦制詩》”,第445─446頁。方豪:《中國天主教史人物傳》上冊,第200頁。 100
  • 明代入華傳教士“第一奇人”:畢方濟行實已有的認識,不管是中國學者,還是西方學者,均多舛訛,甚至包括教史及南明史中的眾多權威;可以說學術界對畢方濟前期的傳教活動多不予關注,而對後期的政治外交活動則誤識甚多,特別是畢方濟許多重要事件的時間繫年多有訛誤,所以畢氏之在華經歷在眾多著述中表現得十分混亂。因此,我們實在有必要對這位同利瑪竇、湯若望一樣重要的人物展開係統深入的研究,本文即在全面搜羅海內外有關畢方濟的中西檔案文獻的基礎上展開詳盡考證。以期對活躍在明末傳教史上的畢方濟神父有一更清楚而準確的認識。一、徐光啓十年精心培養的“西域逸民”關於畢方濟來華之前的資料並不多,我們所知道的僅是,畢方濟,意大利人,1582年生於那不勒斯之科森察;1602年10月入修院,1603年4月30日加入耶穌會。1609年3月23日乘“皮埃達德的納·斯拉”號船出發前往印度。1610年抵達澳門。他原定是要去日本教區工作,但巡視員巴范濟認為他更適於去中國,遂將其留在澳門等待時機。在此期間,曾在澳門聖保祿學院執教數學一年。關於畢方濟的學歷,所見資料均不完全。費賴之稱他“在耶穌會中讀畢學業全程”。所謂耶穌會的“學業全程”應該包括兩年的人文課程:拉丁語和希臘語法學習的提高,希臘哲學(包括邏輯學)課程和數學課程的完成;以及四年的神學學習:兩年的道德神學、兩年的習辯神學,故布羅基稱:“許多來華耶穌會士在歐洲完成全部神學學習後纔前往亞洲。”查《耶穌會(傳記主題)歷史辭典》稱畢方濟:“見習修道期結束後,在那不勒斯學院學習了兩年修辭學(1604─1606)和三年神學(1606─1609)。”畢方濟到澳門後即具有留在聖保祿學院執教數學的資格,可證,他應該是在歐洲耶穌會神學院完成了全部學業。畢方濟是1613年奉召離開澳門進京的,據此可知,畢方濟在進入中國內地前,曾在澳門至少待了三年。三年中除一年在聖保祿學院教數學外,其餘的時間在幹甚麼?文獻未有交待,從國內專門研究畢方濟的學術論文僅見一篇,即康志傑《西域之移民,中國之高士──評“歐洲奇人”畢方濟》,載《中西初識》,第71頁;另有王傳松:《無錫天主堂第一位本堂神父畢方濟》,載《中國天主教》(北京),2006年第5期;方豪:《中國天主教史人物傳》上冊,第198—207頁,有《畢方濟》一文,錢海岳:《南明史》卷74亦有《畢方濟傳》,西文著作(法)費賴之:《明清間在華耶穌會士列傳(1552─1773)》上冊,第162─167頁有“畢方濟傳”,(法)榮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下冊,第591─592頁有畢方濟的介紹;Arm Heirman de Troia and Jan Parmentier, Francesco Sambiasi, a Missing Link in European Map Making inChina? Imago Mundi, 16:1, 2009, pp.29─46;(日)海野一隴:《耶穌會士畢方濟の世界地図》,載《東西地文化交涉史》,大阪,清文堂,2003年,第93─100頁。(法)榮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下冊,第591頁。據ARSI(羅馬耶穌會檔案館)檔案,畢方濟離開歐洲之前,曾於1609年2月27日在里斯本給羅馬Claudio Acquaviva神父寫過一封信:“感謝天主,閣下將派我往中國……鑒於您對我的仁慈,我請求您寫信給中國的耶穌會領導,信中尤其要告訴他,無論任何時候,衹要有危險的任務,都可以差遣我去做,從而滿足我的心願,報答天主的愛。這是一個可憐人的願望,他將他的才能和尊嚴都獻給天主。”轉自Arm Heirman de Troia and Jan Parmentier,Francesco Sambiasi, a Missing Link inEuropean Map Making in China? Imago Mundi, 16:1, 2009, pp.29—46.(法)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冊,第142─143頁;(法)榮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下冊,第591─592頁。(法)費賴之:《明清間在華耶穌會士列傳(1552─1773)》上冊,第159頁。參閱Liam Mathew Brockey,Journey to the East: The Jesuit Mission to China, 1579─1724, p.213.Charles E O’Neill, Joaquin Maria Dominguez, Diccionario histórico de Compañla de Jesús: Biográfico—temático,Vol. IV, p. 3481, Univ Pontifica de Comillas, 2001.(法)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冊,第143頁。 101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現存《畢方濟奏摺》及《修齊治平頌》兩篇中文文章看,畢方濟的漢語水準之高,決非一般歐洲傳教士所有,可與中國文人的優秀作品相媲美。要獲得如此高的漢語語言能力,沒有長時間的學習與鍛煉是絕不可能的。因此,余推斷,畢方濟在未進入中國內地之前,主要任務是在執行中國傳教團的語言學習計劃,即在勤奮刻苦地學習漢語。而陳垣先生言:“方濟至京師,即習為華言,與其士大夫游。”陳垣先生不知何據,目前尚未見到畢方濟到北京以後纔學習漢語的記錄。余以為,畢方濟的漢語學習應是1610─1613年之間在澳門完成。為甚麼這樣說呢?據費賴之記載:畢 方濟是“1613年被召至北京”,與他同時入華的共五人,即艾儒略、史惟貞、陸若漢、謝務錄及畢方濟。其中,陸若漢、謝務錄去南京,史惟貞去南昌,艾儒略、畢方濟去北京。誰召他?召他幹甚麼?均無文獻說明。羅馬耶穌會檔案對此事有記錄:1610年12月15日日食時,由於皇宮數學家計算日食開始時間算錯了一小時,所以日食比預告的時間晚了一小時。朝廷為了糾正這因自古代留傳下來的曆書所造成嚴重錯誤,決定由天文學造詣很深的耶穌會士來進行曆法修訂。明帝下達詔書命令三個月之後即着手修訂工作。這工作責任重大,耶穌會士若想繼續留在中國傳教,就必須圓滿完成這項任務。澳門耶穌會士全都迫切希望緊急派遣幾名既是數學家同時又對天文學十分熱愛的神父(進京)。如果這項工作完成的話,既對主有利,又有利於拯救靈魂。高龍鞶《江南傳教史》稱:利瑪竇逝世之年(1610)的十二月,遇到月蝕。欽天監推算差誤,而神父們推算的卻分秒不爽。當時盛傳此事。光啓便欲乘此機會奏請朝廷降旨,許神父們留在京師,修正曆法。這時李之藻在南京某部擔任相當高的職位。當時士大夫中都知道光啟、之藻數年前翻譯西學書籍。因此,兩人遂聯名上疏,請求錄用西士,厘定曆法。覆旨並未達到全部希望,光啓、之藻奉命主持修曆,僅許疏中保薦的西士協助。鄧恩《從利瑪竇到湯若望》一書亦稱:利瑪竇死後北京的形勢,也確實讓人對未來充滿了希望。在1610年12月,朝廷欽天監的官員在預報一次日食時發生了錯誤。他們為自己辯解時,將錯誤歸咎於他們不得不使用的舊的計算體系的計算方法。徐光啟說服禮部向皇帝請求,將改正這一計算體系和修訂曆書的工作委託給耶穌會士來做。此事在耶穌會士中間引起了一場討論,做這項工作與他們來華的宗旨是否符合?考慮到這將間接地對傳播他們的信仰有利,於是決定接受朝廷委託的工作。徐光啓上疏召西士修曆事應發生在萬曆四十年(1612):萬曆間,歸化陪臣利瑪竇等數輩,觀光入覲,所攜曆法等書尤為精密,其所預推交食,時刻分秒,無不悉驗。故四十等年議曆,有監正周子愚呈部,乞令陪臣龐迪我、熊參閱Liam Mathew Brockey,Journey to the East: The Jesuit Mission to China, 1579─1724, pp. 243─244.陳垣:《重刊〈靈言蠡勺〉序》,載徐宗澤《明清間耶穌會譯著提要》,第155頁。陳垣在上文稱:“方濟字今梁,意大利人,以利瑪竇卒後三年至中國,時萬曆四十一年(1613)也”。畢方濟入華的時間是1610年至澳門,1613年是至北京的時間,陳垣先生略去了畢方濟在澳門的三年,故稱“方濟至京師,即習為華言”。(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94頁。ARSI, Jap–Sin–15, ff. 99–99v.(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35頁。(美)鄧恩:《從利瑪竇到湯若望:晚明的耶穌會傳教士》,第100頁。 102
  • 明代入華傳教士“第一奇人”:畢方濟行實三拔翻譯本書,令與中曆歸通歸一。萬曆四十年(1612)時,在徐光啓的推動下,欽天監已下令讓西教士參加修訂曆書。余以為,畢方濟、與艾儒略也就是在這種形勢下被徐光啟召往北京的,因為畢方濟與艾儒略均精通數學與天文,畢方濟“預測某日某時有日、月蝕,其後果驗”;艾儒略則於1612年111月8日曾在澳門觀測月食記錄。正是由於當時北京修曆的需要,畢方濟與艾儒略遂奉徐光啟之召於1613年前往北京修曆。進京修曆,一是要精通天文、數學,二是必須通漢語,如不通漢語,則無法與明朝欽天監的中國官員合作。因此,余以為,畢方濟的漢語學習非“初至京師”時,而應是在澳門等待時機的三年中完成。《西海艾先生行略》稱,艾儒略抵達澳門後,“因與偕來史、畢二公修學澳中。先習中華典籍,如經史子集、三教九流諸書,靡不洞悉”。可知,艾儒略、畢方濟、史惟貞三人的漢語學習均是在澳門停留的三年完成。萬曆皇帝下令讓西教士參與修訂曆書的消息在全國傳開,耶穌會士們在中國的聲望大大提高,同時亦招致了不少反對派,“他們威脅要掀起一場風暴,皇帝不願意勇敢地面對這一事件,下令放棄了延用西方傳教士修曆一事”。畢方濟到北京後,由於西教士參入修曆之事已被皇帝下令停止,所以,在1613—1616年之間,畢方濟在北京並未進入欽天監修曆,而是在北京地區傳教,即蕭若瑟所言:畢方濟,字今梁,意大利人,萬曆末年入中國。為人豁達,雅善晉接,而又品行高法,丰采宜人,久為識者所敬慕。初傳教於京畿,化人不少。萬曆四十四年(1616),南京教案起,據費賴之稱,畢方濟“被逐南還”。但蕭若瑟的記錄卻不同:龍華民與畢方濟兩司鐸,既未指名被參,在京寄居如故。不過暫避眾耳目,匿於徐光啓私第。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亦載:教難期間,能到北京的各神父,如龍華民、陽瑪諾、畢方濟,都避居於信教官員住宅。伏若望《徐保祿進士行實》則詳細記錄了徐光啓對這位藏匿在他家中西方傳教士的營救與保護:在一次教難中,皇帝命令驅逐所有的神父。那些太監們因此又行動起來,抓住良機,因為無疑神父們得離開他們的地盤,而那塊塋地又可以回到他們手中。在那塊塋地隱藏着一個修士和一位神父,正巧那些太監們帶人連夜包圍了這塊地。他們認為神父藏匿在那裏是一個非常嚴重的事件,因為神父們不僅已被趕出京城,而且被驅逐出整個境內,而這個神父不僅沒有離境,而且竟然藏在京城。保祿進士得知神父被包圍後,想辦《徐光啓集》卷7《禮部為奉旨修改曆法開列事宜乞裁疏》註釋四錄此疏的《徐氏宗譜》本“議用西曆”一款,第330頁。(法)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冊,第144頁,畢方濟曾在聖保祿學院教授數學一年。Mémoires de I´ Académie des sciences, VII, p. 706, Sommervogel, Biblioth, t.I, col.158,轉自《明清間在華耶穌會士列傳(1562─1773)》,第156頁。(法)榮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下冊,第592頁稱畢方濟“參與了改革中國曆法的工作”。《耶穌會羅馬檔案館明清天主教文獻》第12冊《西海艾先生行略》,第247─248頁。(美)鄧恩:《從利瑪竇到湯若望:晚明的耶穌會傳教士》,第101頁。蕭若瑟:《天主教傳行中國考》卷4,第122頁。(法)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冊,第143頁。蕭若瑟:《天主教傳行中國考》卷4,第101─102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36頁。 103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法營救他。他認為最好的辦法是,他與另一位下級官員在夜間前往那裏,在進入塋地後,將下級官員的官服穿在神父身上,然後讓神父與保祿進士一起出來,而下級官員留在那裏。如果下級官員在那裏被發現,也不會有任何危險,因為他是中國人。他們已經上了路,保祿懷揣着使神父離開而不讓包圍他的人知道的妙計,他們先直接來到徐保祿的官邸,在那裏,有人緊急向他稟報,說不用採取這樣的計策了,因為神父已經出來了。徐保祿於是返回。這裏提到的“神父”應該就是指畢方濟。據高龍鞶《江南傳教史》:熊三拔、龐迪我被遣走之後,龍華民與畢方濟得到徐光啟與若干相識官員的保護,仍能留在北京,但經常藏於城外。龍華民因為職務的關係,不得不隻身南下,便留畢方濟一人在京。……神父們被逐出利瑪竇所置住院之後,龍華民、畢方濟便在城中僦一陋屋寄身,不久又察覺這不是安居之地,畢方濟乃匿居於利瑪竇塋地的小堂中,在那裏又遭到被捕被逐的危險。宮中太監早就覬覦利瑪竇的塋地,他們發現畢方濟的蹤跡後,便想利用沈的命令,加害利瑪竇的骨骸而收回塋地。但因光啟、之藻在京,之藻又排列儀仗,前去掃墓。光啟則設法撤回對畢方濟的控告,兩人終於感謝天主,使利瑪竇的遺骨免遭褻瀆。但畢方濟與後至的陽瑪諾,不得不另覓棲身之處。從徐光啟召畢方濟進京修曆到教難中想辦法營救畢方濟,並將畢方濟藏匿在自己家中,一方面說明徐光啟對在華天主教的極力保護,另一方面也說明徐光啟與畢方濟的私人關係十分密切。曾德昭《大中國志》記載了一段這樣的史實:第二個在南京省的嘉定城,這是依納爵博士(孫元化)的住地,他是一個有權勢的基督徒,後來任山東省總督。他一聽到判處神父的消息,馬上派他的兒子去找杭州的郭居靜神父,帶去一封信,其中除了一般的問候,他衹寫了這樣的話:“有件事我必須在閣下離開本國前與你共同處理。”這封信送交神父時,他們正準備離開該城,按照他們的計劃去保祿博士的家鄉上海。但是接到這個邀請,他們對此都感到滿意。於是,神父們分成兩隊,畢方濟到嘉定城去找依納爵博士。依納爵博士在神父到達時,已在他住宅附近準備好寓所,供神父學習之地,而且寓所就在他府宅的牆垣內,使用方便,有幾間寢室和一間禮拜堂作彌撒用,供應所需要的傢具。那間禮拜堂雖然足夠接納他自己家中的基督徒,但他後來仍在同一地方修建了一座漂亮的教堂,雖不很大,卻是一座完美的建築。(葡)伏若望︰《徐保祿進士行實(1634)》,載《澳門歷史研究》(澳門)第6期,2007年。(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36頁。(葡)曾德昭︰《大中國志》第10章,第273頁。關於1616年南京教案後,畢方濟離開北京赴嘉定孫元化處居住,(法)費賴之亦是採用的曾德昭的資料頁。但(美)鄧恩則將畢方濟赴嘉定的時間定在1621年,並稱:“1621年,他(孫元化)寫信給杭州的耶穌會士,邀請他們來嘉定開教。當這封信到達杭州時,郭居靜與畢方濟正要啟程赴上海。於是,畢方濟轉而去了嘉定。等到了嘉定,畢方濟纔發現孫元化在家中已經為他準備好了一套房子,還帶有一間禮拜堂。”[(美)鄧恩︰《從利瑪竇到湯若望:晚明的耶穌會傳教士》,第132頁]。其實鄧恩用的也是曾德昭的資料,但不知為何將“一聽到神父被判處的消息”這一時間置於1621年?據《畢方濟1620年致羅馬耶穌會總會長Muzio Vitelleschi的信》,其中提及畢方濟在南京教案爆發後,曾經避居松江舉人Sun Ko Yam Lgnacio(孫初陽依納爵,“初陽”為“元化”之字)之家(Juan Ruiz de Medina, The Catholic Church in Korea, Its Origins.1566─1784, p.273, tran. Hohn Bridges, Roma: Istituto Storico S.I.1991)。可證,在1620年之前,畢方濟就避難於孫元化之家。又據《1621年耶穌會中國副省年度報告》,第64頁,1621年徐光啟派畢方濟在安徽五河縣傳教(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15頁);故不可能去嘉定。所以,本文仍採用曾德昭之說1616年後。 104
  • 明代入華傳教士“第一奇人”:畢方濟行實曾德昭的資料告訴我們,南京教案爆發後,畢方濟神父曾避居嘉定孫元化家。榮振華更將其時間定為:“1617年畢方濟神父被驅逐出北京,返回嘉定。”這就是說,徐光啓將畢方濟神父營救出來後,先安置在自己家中,但始終擔心畢神父居京不安全,故又將畢方濟神父送出北京,安置在嘉定自己的學生孫元化家。是時,孫元化尚未受洗,就在家中給畢方濟神父設置禮拜堂,可見孫元化與天主教淵源之深。畢方濟在嘉定居住時間應該有兩年,大概在萬曆四十六年(1618)時,他又返回北京。耶穌會1621年報告稱:仇教之事未息,方濟潛入北京,匿居徐光啓宅。高龍鞶《江南傳教史》:參案(指南京教案)結束後,1618至1620年,畢方濟留居北京近郊。畢方濟再次進京匿居徐光啓家,余以為仍是徐光啓去信嘉定將其召回。因為徐光啓當時正在籌劃一個開教朝鮮的計劃。萬曆、天啓之交,遼東戰事愈顯吃緊。薩爾滸戰役慘敗後,徐光啟於萬曆四十七年(1619)屢屢上疏,要求赴朝鮮練兵,加強遼東軍備。四月初五上《兵非選練決難戰守疏》:朝鮮同敗,固宜遣使慰撫,亦須重加賞恤,使整率兵眾,列營境上。北關僅存,宜激勵振作,與鮮兵南北相應,以成牽制之勢。六月二十八日再上《遼左跕危已甚疏》:亟遣使臣監護朝鮮以聯外勢。……朝、奴之交已合……即使遼左尚存,而鎮江寬奠萬一有失,朝鮮又為異域,後來合小攻大,鮮或不從,脅求假道,易於反掌。……朝鮮形勢略似西域,寇氛之惡,亟於匈奴,安可置之度外乎?……臣之愚計,謂宜仿周漢故事,遣使宣論,因而監護其國,時與闡明華夏君臣,天經地義。同年,徐光啓致焦竑信也稱:國無武備,為日久矣!一朝釁起,遂不可支。啟才力職事皆不宜兵戎之役,而義無坐視,以負國恩與師門之教;妄有論列,冀當事採用,非必身為之也。獨朝鮮一行自信非啓不可,行則必樹尺寸之效。《明神宗實錄》卷五八四則載:Joseph Dehergne,les Chrétientés de Chine de la Période Ming (1581—1650), p. 66, Reprinted from MenementaSerica Vol. XVI, fasc. 1 and 2, 1957.關於孫元化受洗時間,(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15頁:“1621年,徐光啓門人、舉人孫元化在北京受洗,洗名依納爵。”徐宗澤:《中國天主教傳教史概論》,第310─311頁:“孫元化是徐文定公的門人,由徐公勸化,於1621年,在北京領洗”,此說被學界接受。黃一農:《兩頭蛇:明末清初的第一代天主教徒》第3章第92─93頁提出不同觀點,稱孫元化受洗應在1621年之前。蕭若瑟:《天主教傳行中國考》卷4第104頁亦有此意,稱:“孫元化,字初陽,在京做官,因與徐光啓善,被化領洗,聖名依納爵,天啓元年(1621),告假還家。”可見蕭若瑟亦認為孫元化受洗在1621年之前。余亦以為,後者為是。(法)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冊,第143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22頁。《徐光啓集》卷3《兵非選練決難戰守疏》,第102頁。《徐光啓集》卷3《遼左跕危已甚疏》,第113─114頁。《徐光啓集》卷10《覆太史焦座師》,第454頁。 105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萬曆四十七年秋七月丁未)吏部等衙門尚書等官趙煥等題:乞差左春坊右贊善徐光啟兼監察禦史如議,量募兵訓練,帶往朝鮮監護該國,就便練兵以杜外勢,照出使外國特賜一品服色。徐光啟力爭赴朝鮮監國練兵,除了對滿洲的軍事防範外,他還醞釀着一個為教會工作的重要計劃,那就是藉機開教朝鮮。伏若望《徐保祿進士行實》稱:他始終都非常希望將我們的天主教教義帶到朝鮮去。朝鮮再次向中國請求派遣使節前往那裏商討事宜,於是,徐保祿便自告奮勇,請皇帝派他帶人前往朝鮮。但是他的目的是趁機帶神父前往,以便將福音的種子撒播在朝鮮王國中。高龍鞶《江南傳教史》載:光啟作出了和他偉大胸襟相襯的計劃。朝鮮國王忠於明廷,竭力抵抗滿洲,不使滿洲人渡過鴨綠江。但朝鮮也未嘗不懼怕滿洲人,便向中國皇帝乞援。光啟以為這是向其傳佈信仰的機會。他取得畢方濟同意協助後,便上疏朝廷,自請出使朝鮮,光啟如奉有這一使命,既可與沈隔離,又可望為朝鮮國人付洗,使朝鮮人民皈依天主教,舉國起來抵禦滿洲,解救本國厄運。從“他取得畢方濟同意協助後”一句話可知,徐光啟這一次出使朝鮮一石二鳥的計劃確實是同當時居住在徐光啟家中的畢方濟神父商量後共同策劃的一個計劃。榮振華也稱畢方濟:他於同一時代籌劃了一次前往朝鮮的旅行。李杕《徐文定公行實》:乙(己)未,三月,公充廷試堂卷官,與教士議,欲傳教朝鮮,以海禁綦嚴,爰擬奉差東行為宣化地。費賴之《畢方濟傳》亦稱:當是時也,光啟上疏,主遣大臣赴朝鮮徵兵以討勢力日盛之韃靼。前次未久朝鮮人曾以勇武建功績。朝廷報可,光啟擬親行,並延方濟偕往傳教。國主如受洗,人民將必從之。遂作種種預備,並多攜利瑪竇神甫之撰述。耶穌會早想到朝鮮採取“自上而下”策略傳教,即“國主如受洗,人民將必從之”。徐光啟此次到朝鮮練兵的要求,正好與耶穌會朝鮮宣教的願望與策略相吻合,故畢方濟纔會積極籌措,“遂作種種預備,並多攜利瑪竇神甫之撰述”,準備與徐光啟同往。但兩人最終未能成行,徐光啟前去通州練兵,而畢方濟也離京南下。蕭若瑟說:光啟欲奉使朝鮮,籌防邊禦敵之策。彼沈又從中阻撓,不使得行其志。朝廷以光啟曉暢軍事,命往通州募勇,教練成軍。費賴之《畢方濟傳》稱:《明神宗實錄》卷584“萬曆四十七年秋七月丁未”。伏若望︰《徐保祿進士行實(1634)》,載《澳門歷史研究》(澳門)第6期, 2007年。(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37頁。(法)榮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下冊,第592頁。李杕︰《徐文定公行實》,載《中西文化會通第一人:徐光啟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第238頁。(法)費賴之︰《明清間在華耶穌會士列傳(1562─1773)》,第163頁。蕭若瑟︰《天主教傳行中國考》卷4,第106頁。 106
  • 明代入華傳教士“第一奇人”:畢方濟行實將行,朝臣獻議,以為遣一閣老往,有妨朝政,宜遣他人行,其事遂寢。朝中猜忌日甚,方濟不能留,遂離北京。畢方濟離京的時間應在萬曆四十八年(1620)。畢方濟離開北京後去了甚麼地方呢?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亦有記錄:畢方濟有一項可喜的收穫,他在江南北部的五河縣開始傳教,成立了一個極繁榮的會口,至今存在。據《1621年教務報告書》(第64頁),五河知縣與徐光啟相識,也敬重教士,願向教士請教。1621年,光啟派畢方濟至五河。畢見知縣性情正直,極願信教,但畢不能為他付洗,原因是他有姬妾多人。該知縣允分居如兄妹,但畢遵照當時規定,一定要他遣去姬妾。知縣遂使家人信教,命子女先受洗禮。這知縣與光啟始終相善,常表示自己與徐光啟有同一信仰。畢方濟除了為知縣家屬授洗外,五河城內尚有多人受洗。他在五河已撒下信仰的種子,逐漸發展成為一個極良好的會口。可知徐光啟一方面要畢方濟離京避開仇教之風頭,另一方面又派畢方濟赴五河開教。泰昌元年(1620),徐光啟策劃赴澳門購炮募兵之事,本來已經成功,但由於沈一黨上疏彈劾,故四門澳門炮被運進中國,而炮手卻被阻退回澳門。徐光啟憤而上疏,請求解職。但由於天啟元年三月,後金軍隊攻陷瀋陽、遼陽,軍事情況再度危急,故明廷又於四月急召徐光啟進京主持練軍事務。徐光啟回京後再一次上疏請求出使朝鮮,還在天啟元年(1621)四五月間致信鹿繼善商談運送火炮之事,並急切要求訪尋畢方濟來京負責傳教與練兵事務:至陪臣陽瑪諾、畢方濟等,皆棄家學道、勸人為善者,兼之博涉通綜,深明度數。諸夷目來,語言情性多不相習;惟是諸臣行教,為所信服,若得訪求到京,並攜帶所有書籍圖說,不止考求講肄,商略製造,兼能調禦夷目,通達事情,因而成造利器,教練精卒,深於守禦進取有所裨益矣!惟足下留神圖之,至望!至望!同年五月初九日徐光啟又上疏要求訪求畢方濟來京:然此法傳自西國,臣等向從陪臣利瑪竇等講求,僅得百分之一二。今略參以己意,恐未必盡合本法。千聞不如一見,巧者不如習者,則之藻所稱陪臣畢方濟、陽瑪諾等,尚在內地,且攜有圖說。臣於去年一面遣人取銃,亦一面差人訪求,今宜速令瑪竇門人邱良厚見守賜塋者,訪取前來,依其圖說,酌量製造,此皆人之當議者也。徐光啟當然知道畢方濟在那裏,故派人至五河將畢方濟召回,“畢(在五河)勾居數月後,回到徐光啟處”。但是徐光啟這些練兵計劃,不僅與兵部的主要官員意見不合,還遭到沈一黨的接二連三的攻擊,在天啟元年(1621)九月間,徐光啟“以病辭職”。據高龍鞶《江南傳教史》載:(法)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冊,頁143頁。五河,在安徽省東北部,近山東省洪澤湖,有濉唐河、新汴河、澮河、沱河及淮河匯合於此。(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14─115頁。參閱湯開建︰《委黎多〈報效始末疏〉箋正》,第116─118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27頁。李杕︰《徐文定公行實》,載《中西文化會通第一人:徐光啟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第239頁。《徐光啟集》補遺《致鹿繼善簡》(三通),第612─613頁。《徐光啟集》卷4《台銃事宜疏》,第188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15頁。李杕︰《徐文定公行實》,載《中西文化會通第一人:徐光啟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第239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37頁。梁家勉︰《徐光啟年譜》,第142頁。 107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那些仇敵雖然接二連三進行攻擊,但朝廷置之不理,光啟便請求回籍,並遣家屬先回上海,最後上第四疏稱病告假,方因十年稱職而准予給假。畢方濟同徐光啟同時離京,因為京中相識太多,留京可能激起沈的憤怒。徐光啟是天啟元年(1621)九月間告病辭職,偕畢方濟南下赴上海應該在天啟二年(1622)。《1622 年耶穌會中國副省年度報告》稱:畢方濟,四十歲,與徐光啟在上海。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亦稱:畢方濟的傳教生活能在徐光啟的輔助之下開始,確是榮幸。他與徐光啟相處十年之後纔回到上海。1622─1623年間,光啟告歸回里,便挈畢方濟同行,畢便在杭州、上海附近各處傳教,歷時約十餘年。高龍鞶稱畢方濟“與(徐)光啟相處十年”,即1613年畢方濟奉徐光啟之召準備進京修曆時起,到1622年徐光啟以病辭職,偕畢方濟離京返籍,其間共十年,畢方濟一直與徐光啟在一起,而且絕大部分時間都住在徐光啟家中,兩人朝夕相處,關係至關親密。“十年來,畢方濟的傳教生活常得到光啟的指導。” 徐光啟一生與許多歐洲傳教士交往,余曾作過統計,前後與徐氏有過直接交往者達二十餘人, 但以交往時間之長、交誼關係之親密者,唯有畢方濟一人。在中國天主教傳教史上,如果說,利瑪竇是中國傳教區這間大廈的創建者,徐光啟則是支撐這間大廈不垮的最重要的支柱。特別是利瑪竇逝世到徐光啟逝世的二十餘年時間,徐光啟對天主教在中國的保存與發展作出了無與倫比的貢獻,這其中就包括他花十年時間對畢方濟神父的精心培養。十年時間的培養和歷練,畢方濟神父向徐光啟學習,不僅在天文、地理、曆算以及製器、造炮等西洋科技知識方面收穫甚多,而且在中國文化的修養及與中國朝野士大夫的交往上更受徐光啟的影響,這從他後來在振興江南傳教區各地傳教事業表現的與人相處的才能及對南明諸政權所表現外交斡旋才幹即可以看出。萬曆四十四年(1616)南京教案爆發後,中國天主教傳教事業遭受全面打擊,並面臨傾覆的危險。徐光啟不僅本人竭盡全力去挽救這一危機,而且還為復興天主教事業花十年功夫準備了畢方濟這樣一位被稱之為“中國之高士”的人才。以一位傑出的中國基督徒去培養和訓練一位歐洲傳教士, 這一點,是以往治中國天主教史學者所未曾注意者。二、復興南京教區天主教的“中國高士”鄧恩《從利瑪竇到湯若望》一書亦稱:天啟二年(1622),畢方濟與徐光啟共返上海後,利用徐光啟在籍閒居的時間,他做的第一件大事即是與徐光啟共同合作完成了《靈言蠡勺》一書。李杕《徐文定公行實》云:(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37頁。轉自(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22─123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37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58頁。湯開建、張中鵬︰《徐光啟與明末來華歐洲傳教士交遊考》,提交“紀念徐光啟暨《幾何原本》翻譯出版四百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上海,2007年11月8日。畢方濟1613年奉召進京時還是一位修士,其晉鐸的時間在“1616年和1621年之間”[(法)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下冊,第592頁],這一段時間,畢方濟主要和徐光啟在一起。畢方濟需授神品的神父是誰?目前尚無資料,但其間受徐光啟的影響則毋庸置疑。 108
  • 明代入華傳教士“第一奇人”:畢方濟行實公在籍,乘解組閒居,著聖道書,敦修省功。教士畢方濟,意國人,萬曆癸丑來華,偕公譯《靈言蠡測》二卷,闡發靈魂體用,究委窮原,殆無遺義。據畢方濟《靈言蠡勺》小引,該書完成於“天啓甲子(四年)七月”。據《四庫總目提要》稱:《靈言蠡勺》,“明西洋人畢方濟撰,後徐光啓編錄”。該書實際上是由畢方濟口述,而由徐光啓筆錄,兩人的合作應該是在返回上海後不久即已開始。伏若望《徐保祿進士行實》:在發生此事的同一個地方(指上海),有一個神父與保祿住在一起,該神父決定利用閒暇時間寫一本書,以供大家使用。神父將他的想法與保祿進行了交流,保祿不僅贊成此想法,而且願意在神父完成此書後,負責對此書的校訂。保祿每天從繁忙之中抽出兩小時來做這項工作,非常按時地修改神父的疏漏,手握筆墨閱讀書稿,猶如學校的小學生。將神父的書稿修訂完後,保祿又將修訂稿重新謄寫整齊,他有幾位抄寫員可以為他做這類抄寫工作,但他還是堅持自己謄抄,因為不想錯過這麼優秀的一部作品中任何價值的東西。徐光啓一生與多位西洋傳教士合作譯書,但同他住在一起而又合作譯書事,即指畢方濟、徐光啓合作完成的《靈言蠡勺》。1622年,畢方濟至上海,管理附近一帶城鄉教務。據上引伏若望資料可知,畢方濟初至上海仍然是居住在徐光啓家,並在徐光啓的扶助之下開始他的傳教生活。他在上海、杭州附近各處傳教時,由於他“為人仁厚簡樸、和藹可親”,故“教外人多歸心焉”。據巴爾托利(Bartoli)《中國耶穌會史》稱:畢方濟傳教時,受洗的人為數極眾。松江某姓一家,就有90人受洗;另一家則有89人。僅松江一城,秀才受洗者已有35人。松江的天主教傳播始於徐光啟次孫女徐甘第達。1623年,徐光啓父子以女孫甘第達嫁奉教家庭之許遠渡。許遠渡之父曾在南京受王豐肅之洗,洗名若望。《松江縣志》載:明崇禎年間,徐光啓孫女嫁松江,建邱家灣天主堂,獻地百畝為聖堂公產。畢方濟到松江傳教應該在1624─1627年間。據榮振華提供的資料,畢方濟到松江時,徐光啓還為他購置了房屋:他沒有住在保祿給他購置的房子裏,這所房子的外表看起來像學校。他選擇了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的小屋作為住所。在這裏,他為一家90人授洗;數月後,又為89人授洗。1625年,他在這個買來的房子裏做彌撒,建立了一個天主教團契。同年,他翻山李杕:《徐文定公行實》,載《中西文化會通第一人:徐光啓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第240頁。李之藻:《天學初函》第2冊,畢方濟《靈言蠡勺》引,第7頁。紀昀:《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125《子部》35《雜家類存目》2,第79─80頁。伏若望:《徐保祿進士行實(1634)》,載《澳門歷史研究》(澳門)第6期,2007年。(法)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冊,第143頁。(法)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冊,第144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55頁;同書第192頁又載:“甘第達,生於1607年,為爾爵妹,1623年出嫁。”柏應理:《一位中國奉教太太──許母徐太夫人甘第達傳略》,第10頁亦稱甘第達16歲時“遵父命出閣,於歸一位姓許的富家為室”。上海市松江縣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編:《松江縣誌》卷32第837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此處言甘第達崇禎年間嫁松江,恐為地方誤傳。 109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越嶺,為佘山附近兩個村莊的居民授洗。余以為,畢方濟赴松江開教亦應是受徐光啓的指示而行,藉徐光啓嫁孫女至松江之機,再加上所嫁之許家亦是奉教人家,在松江傳教有着良好的基礎。高龍鞶《江南傳教史》:文定(徐光啓)或因天主的默感,曾說,甘第達對教會的貢獻,將超過兄弟姊妹。故此,徐光啓嫁女松江而輔之以其培訓十餘年的畢方濟赴松江開教。故松江開教之初,即出現良好勢頭,短短一兩年間,奉教人數達二百餘人。僅松江一城奉教的秀才文人達到35人,並建有天主教團契和教堂。故巴爾托利稱:“教外人多歸心焉。”直到天啓七年(1627),畢方濟還在負責松江地區的教務,由於傳教事務的勞累,由於南方的氣候同他的身體不合,他常患疾病。當時耶穌會中國副省會長陽瑪諾將其調北方山西傳教,北方的氣候可能更合適他的身體。但是,在道經河南開封時,遇到一位洗名為伯多祿的奉教商人,遂邀請畢方濟至開封傳教。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伯多祿來自另一省份,已在那裏受洗,伯多祿之弟則尚未受洗入教,在開封城中為其兄經營業務。兩人的相識一定是由於天主的指引。伯多祿久欲邀請教士至開封,得見畢方濟,便邀他下榻於家中。從此慕名來訪的人絡繹不絕,對畢都有好感。城中官員士紳,堅請他留此不去。畢見各方面情意殷勤,便擬在城中住下,他租得一處小屋後,立即請示於會長陽瑪諾。這時,適有某大員自北京至開封,這人曾在徐光啓府中與畢方濟屢次相見;在此重逢,不忘故誼,即為介紹於城中要人。畢既有天賦,而且擅長交際,故士人爭欲與他相識,其中藩王一人,更為投契,邀方濟至王府住了多日。畢同外界晉接頻繁,盡力宣傳教義。另有某員,素與天主教士相稔,也自京師至開封。以上諸人斥資購得適合於進行傳教活動的房屋一所,以產權全部贈與方濟。這便是中國耶穌會第十一所住院。本來是一次意外的相遇,卻促成了耶穌會在河南開封府的開教。很明顯,畢方濟在開封傳教完全走的是利瑪竇的路線,主要在上層社會爭取他們對天主教的好感,從“官員士紳”到“城中要人”,直至藩王,畢方濟施展其“擅長交際”的“天賦”,與他們“晉接頻繁”。值得注意的是,高龍鞶這一段資料提到“藩王一人”,實際上畢方濟在開封時有兩位藩王與其有着密切的交往,一位就是高龍鞶提到的後來繼位於南京的福王朱由崧。朱由崧為明神宗之孫,福恭王朱常洵之長子;萬曆四十二年,隨父就藩於河南開封。朱常洵死後,襲封福王。畢方濟與其相交時,朱由崧尚是福王世子,封德昌王。另一位就是後來繼位於福州的唐王朱聿鍵。朱聿鍵是明太祖的九世孫,唐裕王朱器墭之子。唐王封地在南陽。1627年,時朱聿鍵在開封與畢方濟結識。但當時由於其祖朱碩熿“惑於嬖妾,欲立其愛子”,而囚朱聿鍵之父朱器墭,聿鍵亦隨之受難。Joseph Dehergne, les Chrétientés de Chine de la Période Ming (1581—1650), Reprinted from Menementa Serica Vol.XVI, p.60.(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55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57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57頁。錢海岳:《南明史》第2冊卷1《安宗》,第1頁。錢海岳:《南明史》第2冊卷2《紹宗》,第57頁。António de Gouvea, Cartas Ânuas da China, p.276:“畢方濟與皇帝(隆武)是舊熟,他們於1623年畢神父居住河南首府開封時相識”。畢神父居開封是1627年,此處1623年當為1627年之誤。錢海岳《南明史》第2冊卷1《紹宗》,第57頁。 110
  • 明代入華傳教士“第一奇人”:畢方濟行實可知畢方濟與朱聿鍵的相交是在患難之中。畢方濟神父在河南與兩位藩王的締交對耶穌會在華傳教政策影響甚大,南明時期耶穌會制定的一系列援明抗清的計劃,大都與畢方濟同兩位藩王關係密切有關。總之,畢方濟在河南開封的傳教是成功的,畢方濟在開封建立了一張廣泛的與上流社會交往的關係網,而且在開封創建了教堂住院,授洗了部分教徒,如伯多祿之弟受洗,洗名保祿。到畢方濟離開開封時,“留有教徒數人”。畢方濟離開開封後,開封傳教由費樂德神父接管,屆時“城中及四鄉的教徒共數千人”。據科爾達拉的《耶穌會史》稱,畢方濟“在開封傳教數年”。此語有誤。畢方濟1627年離開松江赴山西,途經開封,遂留下傳教,1628年在嘉定召開的教士會議畢方濟即是與會者之一。其間何以有“數年”?高龍鞶《江南傳教史》稱:但不久畢(方濟)奉命出席嘉定會議,不得不離開封回江南。畢離開封後未曾重到。嘉定會議是1628年1月份召開,據此可知,畢方濟在開封傳教的時間應該不足一年。1628年1月的嘉定會議結束後,畢方濟去往何處?據巴爾托利《中國耶穌會史》稱:“旋赴山東。”其在山東多長時間?在山東做了一些甚麼?均未見文獻記錄。余疑,1628年嘉定會議後,畢方濟還在孫元化家中住過一段時間,在此期間,畢方濟與孫元化合作完成《睡畫二答》,第二年(崇禎己巳,1629),李之藻為二答作序。崇禎三年(1630)五月,徐光啓破格推薦孫元化為登萊巡撫,主持登州練兵。故畢方濟遂隨元化赴山東。畢方濟在山東待的時間不長,大概就是在崇禎三年這一年年末,又來到河南安陽,與當時剛剛脫難的朱聿鍵相見。隆武《禦制詩》稱:“余迎晤於奉藩,在烈廟庚午(1630)辛未(1631)間。”錢海岳《畢方濟傳》:紹宗初在唐邸,聞方濟學術湛深,懷經濟才,器之。崇禎三、四年間,迎於奉藩,方濟從遊,備承優遇。“奉藩”,應指朱聿鍵被指命成為嗣藩之事。崇禎三年(1630),朱聿鍵父親朱器墭被害,“其祖碩熿諱其事,遂立聿鍵為世孫”。故崇禎三年朱聿鍵被冊立為唐王世孫後,遂邀方濟來南陽。畢方濟的南京傳教應該是他傳教生涯最輝煌的時刻,也是耶穌會在當時中國傳教的一個重點。南京教區經過萬曆四十四年(1616)及天啓二年(1622)兩次仇教運動的打擊後,該區之天主教全部被摧毀。這個曾經是天主教最重要的中心據點之傳教事業一度表現衰微,“則在斯(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57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205頁。(法)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冊,第144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47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57頁。(法)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冊,第144頁。《徐家匯藏書樓明清天主教文獻》第1冊畢方濟《睡畫二答》,第425頁,其中《睡畫二答》均稱:“西海畢方濟著,雲間孫元化訂。”黃一農:《兩頭蛇:明末清初的第一代天主教徒》,第93頁;蕭若瑟的《天主教傳行中國考》卷4第104─105頁:“崇禎初年,元化以徐光啓保薦,升山東登萊巡撫。”《法國國家圖書館明清天主教文獻》第16冊《禦制詩》,第446頁。錢海岳:《南明史》第10冊卷74《畢方濟》,第3548頁。錢海岳:《南明史》第2冊卷2《紹宗》,第57頁。 111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時,不僅未能使教務發達,且難保存舊狀也。”因此,復興南京一省的傳教事業,成為了當時耶穌會中國副省的工作重點,而這一重要任務,在徐光啓和中國副省會長陽瑪諾的協商下,交給了一位最合適的人選,即畢方濟。高龍鞶《江南傳教史》:南京教務的復興,有待於徐光啓、畢方濟二人。這時陽瑪諾任中國耶穌會會長。光啓同陽瑪諾洽商,畢方濟是光啓屬意的人,陽(瑪諾)即許諾。十年來,畢方濟的傳教生活常得光啓的指導,確是執行光啓計劃最適當的人選。光啓向南京地方有司諮稱:欽奉上命,特派畢方濟至南京協助欽天監事務,專為測定南京的經度,必須有一時期留駐南京,觀測日月交食,推定經緯定度。光啓卒後,李天經繼管曆局。仍以此事委方濟。因此,費樂德離南京至開封替畢方濟。此次畢奉旨南來,是為朝廷服務。可知,這一次派畢方濟到南京來,亦是徐光啓的精心安排,表面上是派畢方濟來南京協助南京欽天監的工作,實際上是派畢方濟來振興已被摧毀的南京天主教傳教事業。徐光啓崇禎六年(1633)九月以病告假,到十一月八日去世,因此,可以判斷,徐光啓與陽瑪諾協商派畢方濟來南京之事應在崇禎六年九月之前。而據羅馬耶穌會檔案,畢方濟是1631年到達南京,則知畢方濟於1630年年末來到南陽,在唐王府住了五十餘天後,遂於1631年初離開南陽前往南京。中西史料記載畢方濟之經歷吻合之緊密令人訝嘆。畢方濟到南京以後,一方面進行科學工作,一方面展開他的傳教。高龍鞶稱:(畢方濟)到南京後,得到城中官員的接待。畢即着手進行科學工作,同時也致力於傳教工作。他德行的精粹,理解的正確,處事的審慎,學識的淵博,教外人士也不得不心悅誠服。他能恪守教士身份,與南京官府相周旋。過去與教士素不相識的官員,至此也逐漸同教士接近。又一次預報日食後,就在紙上繪成日晷,指出晷影投身的度數和日食初虧至復圓的時刻分秒。至時,官員都來觀看,對這一測驗成績,一致欽佩。官員多人,各有題贈。地方長官,甚發帖示諭,說明畢方濟奉旨前來南京;其居住之處,一切人等,不得侵擾。這是官方正式表示對過去種種的賠補。但畢方濟深知本身的處境與公開傳教的危險。故不得不抑制內心的熱忱,抱着極端審慎的態度。有某員請求畢方濟以天文之學授其子,其子不久受洗,其父也跟着受洗,相繼受洗者七十人,其中不乏顯要。宮中某太監年七十五,在南京極有勢力,受洗禮後,也竭力協助神父的傳教工作。畢方濟到南京先是在欽天監工作,同時傳教工作取得了輝煌的成績。1634年,南京有600人經畢方濟之手受洗。據1635年、1636年兩年的耶穌會年度報告,南京授洗者達7,000─8,000人,其中數百人是由畢方濟授洗。1637年,畢方濟曾為400人授洗。隨着奉教人員的增加,南京教堂的修建工作亦隨之擴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法)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冊,第144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58頁。Joseph Needham, Science and Civilisation in China, Vol. 3,p.186稱:“感謝徐光啓的努力,他(畢方濟)成為欽天監的一名官員,負責觀測日食和修訂曆法。”梁家勉:《徐光啓年譜》,第201─203頁。ARSI, Jap—Sin. 134. fol. 309.António de Gouvea,Cartas Ânuas da China, p.276.(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58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58頁。 112
  • 明代入華傳教士“第一奇人”:畢方濟行實畢方濟並不因種種成就而自信,為避免教徒聚集時人數過多,乃分設教堂四所,兩所在城內,兩所在城外。另有一所專為婦女。這四所教堂應該係舊教堂的恢復,專為婦女的教堂應指1627年費樂德神父在南京建立的第一個女修道院,即貞女院。之後,畢方濟又利用教徒的捐款在南京建了三座教堂。高龍鞶《江南傳教史》:1637年,教徒捐集鉅款,饋贈方濟,藉以表示感戴德心情。該款由三十人捐出,足以建造教堂兩所:一所建於城外教士塋地,仿照北京利瑪竇塋地教堂格式,這墓地在南門雨花臺下。卒於1614年的林斐禮,卒於1621年的鄔若望,卒於1629年的顏爾定,都在此時遷葬於此。而用前款建造的第二所教堂,在城內漢西門附近。以後有教士常駐堂中,該堂相當大,足以容納南京的教徒。該堂落成時,南京某名士撰文稱述天主教,鐫石立於堂門外。1641年,畢方濟在南京官員士大夫資助下,在城中購一小山丘,丘上建一教堂。正面題“護守山”三字,堂中供奉“守護天使”像,費賴之稱:堂內用西洋畫法繪一圖,附以說明,右為善天使圖,分天使為九種;左為墮入地獄之惡天使圖。教內教外人見圖新異,爭往視之,因而不乏受洗者。畢方濟創建“天使堂”後,又在教徒中遴選品德優良的青年組成“天使會”。畢方濟南京教區的傳教不僅在南京一城,而且還包括南京周圍的大小城鎮。1637年耶穌會年度報告稱,南京四周八個大城中都有教徒,其他次要城鎮教徒更多。可知畢方濟在南京的傳教並非南京一城,還有四周的八大城,亦即教史中畢方濟開教八城說。高龍鞶《江南傳教史》稱:教務報告書稱:畢方濟在南京附近八城開辟會所,但未列八城之名。在報告書中僅見南京、淮安、常熟三地。其他記載中,有鎮江、揚州二地,徐州則見於1663年名單。又1617年,畢方濟曾至五河,可能也是八城之一。丹陽、無錫的教務,可能也是由畢方濟開始。高龍鞶考證畢方濟開教南京附近八城之說,稱八城為淮安、常熟、鎮江、揚州、徐州、五河、丹陽及無錫,其中五城的早期傳教無其他資料,而淮安和常熟兩地的傳教有資料記錄甚詳(五河開教前已述之)。(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58頁及第113頁。南京舊有教堂一是利瑪竇1599年建在正陽門西營崇禮街三鋪的小堂;1611年由王豐肅神父建成的洪武岡教堂;1616年南京教案後,“教堂與住院都被拆毀。1620年史惟貞神父到南京來探望教徒”。這時教徒自己劃分教區,分別集會,共同祈禱,相互勉勵,又推舉較有資望的教徒八人,代替神父。這八人都盡其力之所能,各在家中闢一小堂,神父來時,便在教徒家中居留數天,補他們的不足,為他們施行聖事。畢方濟1631年後來南京最初設立的四所教堂,應即是教徒家中的小堂。Joseph Dehergne, les Chrétientés de Chine de la Période Ming (1581—1650), Vol. XVI, p.157.(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59頁。此天使圖當為畢方濟神父的助手畫家、傳道員澳門人石宏基所繪,詳見後。(法)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冊,第145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60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97頁。王傳松:《無錫天主堂第一位本堂神父畢方濟》(載《中國天主教》2006年第5期)稱:“(畢方濟)1640年奉派到無錫傳教。這時無錫已有數十戶漁民教友。他在三里橋沿河購地三畝,建造平房九間,作為教友集會和神父過往住宿之用。”惜未注明資料來源。 113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淮安:畢方濟初至南京時,就同淮安府的幾位青年文士相識,後這些文士邀請畢神父赴淮安傳教。1638年,畢方濟至淮安城,即有士紳30人(其中3人為宦官,27人為文士)和他們的眷屬80多人以及平民多人受洗。據1645年耶穌會年報,畢方濟在淮安停留了兩個月,為百餘人授洗,其中多為文人雅士,在那裏還建有一座美麗的教堂。嗣後一有機會,畢神父即至淮安探望教徒。1614年,他來淮安還為一批富裕人家的婦女進行洗禮,並為她們組織一個善會,擬定規則,由一位洗名為莫尼加(Monique)的貴婦人領導。榮振華據1639年耶穌會報告稱,他在淮安購買了一座教堂,付洗了330人。崇禎十七年(1644)三月後,畢方濟還來過一次淮安,並與福王朱由崧“相遇”。常熟:天啓三年(1623),瞿太素之長子瞿式轂邀請艾儒略來常熟開教,後瞿汝說、瞿式耜父子又邀請畢方濟至常熟。瞿式耜《仁會引》稱:“歲在子丑,泰西上德艾公、畢公相繼來虞,余憂居無事,得叩其學術之原委。”“子”為1624年,“丑”為1625年,可知畢方濟曾在1624─1625年間來過常熟傳教。崇禎八年(1635)二月,畢方濟再至常熟。他在這裏傳教兩個月,授洗300人,並在常熟附近開辟會口若干處,還將一位奉教官員捐獻的祭祀祖先的祠堂改建為一座“帶祭壇的小教堂”。《1643年耶穌會中國副省年度報告》“南京駐地”部分記錄了此事:這位官員是天主教徒,將此地捐給了教堂。如果未經族人同意,他不會擅自做出這個決定,他的族人很多,其中許多也是天主教徒。他們要求這位官員將此處捐給教堂,最後,這位官員同意了,這裏為祠堂,即先祖的居室。畢神父與天主教徒們推倒並焚毀了牌位,在此建造了一座帶祭壇的小教堂。祭壇的背景畫屏上刻有救世主的形象;在此舉行了隆重的彌撒,天主教堂和慈悲的異教徒的盛大聚會。畢神甫作為講授教義者為所有的人宣講了天主教義,收穫不小,獲得充分的信賴和崇高名氣。常熟屬下的村莊裏有許多天主教徒,畢神父對所有人都親自一一拜訪和慰問。(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61頁。Joseph Dehergne, les Chrétientés de Chine de la Période Ming (1581—1650), Vol. XVI, p.54.錢海岳:《南明史》第2冊卷1《安宗》,第1頁稱:福王朱由崧於崇禎十七年三月隨潞王朱常淓“南至淮安”;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208頁稱:“福王在開封時,已與畢方濟相善,後又遇於淮安。”黃一農:《兩頭蛇:明末清初的第一代天主教徒》,第36頁。瞿式轂,天主教徒,教名瑪竇。(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62頁。方豪《中國教史人物傳》上冊,第205頁甚至稱:“瞿式耜、汝說即受洗其(畢方濟)。門”方豪此語不確,瞿式耜應是在艾儒略手中付洗。瞿汝說於1623年去世(《瞿式耜集》卷4《顯考江西布政使司右參議達觀瞿府君行狀》,第291頁),畢方濟1624─1625年間方至常熟,故汝說不可能受洗於畢方濟。黃一農:《兩頭蛇:明末清初的第一代天主教徒》,第322頁稱:“汝說或因有妾而遲遲未能受洗。”張應麟:《海虞文苑》卷20瞿式耜《仁會引》,北京圖書館藏古籍珍本叢刊本。António de Gouvea, Cartas Ânuas da China, p.125;高龍鞶的《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62頁稱,1635年前後畢方濟初至常熟。不確。這位奉教的官員當指瞿式耜。蕭若瑟《天主教傳行中國考》卷4第105頁:“天啓三年,(瞿式耜)丁母憂旋里,家居凡三年,時與艾司鐸談論教理,深知真正,切求領洗。誓許終身堅守天主十誡,決不二色。”知瞿式耜天啓三年即已奉教,崇禎元年任戶科給事中,崇禎五年坐薦胡平表事革職,1635年賦閒家中。瞿氏家族奉教者甚多。又,黃一農《兩頭蛇:明末清初的第一代天主教徒》第322頁,認為瞿式耜先奉教後又不奉教。António de Gouvea, Cartas Ânuas da China, p.125—126. 114
  • 明代入華傳教士“第一奇人”:畢方濟行實1637年或1638年間,畢神父在此到常熟,授洗128人,其中18人為秀才。榮振華據耶穌會羅馬檔案館檔案稱,1638年,他在常熟付洗了360人。常熟轄下一個較大的鄉鎮有一位信仰天主教的官員,他要求畢神父為他的4個兄弟付洗,他們也想皈依天主,他們將家中祭祀的牌位全部燒毀,異教徒恐嚇說,他們將遭到巨大的災難,他們中一人正在生病的妻子會死去。然而,他們受洗後,不僅沒有危險,而且生病的妻子也恢復了健康。據《1643年耶穌會年度報告》“南部地區”部分記錄:在常熟附近一個大城鎮,鎮守的軍事指揮官,稱之為總兵,名字叫路加博士(Doutor Lucas),姓秦,他讓人邀請畢方濟神父聽他全家懺悔。他家五代皆為天主教徒,非常虔誠。神父在秦路加府邸住了12天,然後返回南京。1643年,常熟城鄉各地的教徒集資在常熟城最高的山上購地一方,辟為塋地,並豎立石十字架,請畢方濟前來祝聖。當時多教徒前來觀禮,儀式極為隆重。這一年常熟受洗之人遠遠超過了以往,城鄉若干仕宦之家,多有全家受洗,並把家祠改為教堂。畢方濟從1631年到南京傳教,離開南京的時間應在1644年(詳後),其在南京前後傳教時間達十三年之久。其傳教地區除南京外,還曾在南京附近的淮安、常熟、徐州、鎮江、揚州、丹陽、無錫及五河八城開教。費賴之還稱:“方濟又傳教江蘇各府,亦頗有成績。”到1644年時,他還到過浙江城市寧波傳教。在這些傳教地,他在南京創建了三座教堂,在淮安和常熟各建了一座教堂,至於南京省基督徒的發展,到1641年時,南京一省教徒發展到十萬人。雖然這一數據可能有一定的誇大,但卻可以反映,到明末之時,南京省信仰天主教人數之眾。很明顯,通過畢方濟神父在南京十餘年的努力,徐光啓復興南京天主教事業的計劃得以實現。正如高龍鞶所言:“利瑪竇締造的事業得以重振,十字架又在沈用以埋葬十字架的廢墟中豎立起來。”畢方濟將南京一省教務的復興,這對晚明中國天主教傳教事業而言,不啻於打上一管強心劑。畢方濟遂成為晚明時期復興中國天主教事業貢獻最大的耶穌會士之一。教會評價畢方濟成功的原因是:方濟竟將此教區復興,是皆由其正直賢良,精通文學、數理,善於誘導人心所致也。“善於誘導人心”即善於與人相處,在這一點上,畢方濟確實具有非凡的才能。他從天啓二年(1622)離京南下直到明朝滅亡(1644)這二十餘年間,他走着一條與利瑪竇完全相同的路線,在中國的上層社會中建立了一個龐大的以信仰天主教和嚮往西學為中心的關係網。在這個關係網中既有一批奉教官員,如徐光啓、李之藻、楊廷筠、瞿汝說、瞿式耜、秦路加、龐天壽、金聲及(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62頁。Joseph Dehergne, les Chrétientés de Chine de la Période Ming (1581—1650),Vol. XVI, p.54.António de Gouvea, Cartas Ânuas da China, p.126.(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62頁。(法)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冊,第145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59頁。(法)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冊,第145頁。 115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南京省“最高之官吏某”,還有一大批嚮往西學、親近天主教的異教徒,如福王朱由崧、唐王朱聿鍵、南京兵部尚書熊明遇、“河南巡撫”路振飛、南京兵部尚書史可法、相國沈鯉、平虜侯鄭芝龍及明末南京城內的名流阮大鉞、冒襄、方以智等,均與畢方濟有所交往。他在南京時,總是利用各種機會,積極地各類官員接近,以取得他們的好感,然後展開傳教。高龍鞶《江南傳教史》:畢方濟所認識的朝廷大員中有江南巡撫一員。巡撫奉旨祭掃明太祖孝陵,行禮時有許多高級官吏隨從巡撫。畢方濟便利用這一機會和他們結識,向他們介紹天主教,並稱教義良好,已得到皇上的褒崇,列於釋道之上。他還經常利用自己的西洋背景給南京的士大夫、名人贈送西洋小禮品,與他們建立親密關係。如崇禎十五年(1642)時,畢方濟在南京就曾贈送明末四公子之一的冒襄“西洋夏布一端,薄如蟬紗,潔白雪艷,以退紅為裏”。後冒襄用此西洋夏布給其愛姬董小宛“製輕衫”而兩人登金山觀爭渡以成佳話。再加上畢方濟本人學識淵博,“精通文學、數理”,故有很多南京地區的青年士子向他求教。如明末四公子之一的方以智,崇禎九年(1636)時曾流寓金陵,因與冒襄結識,始與畢方濟交往,他就曾問學畢方濟,其《膝寓信筆》載:頃南中有今梁畢公,詣之,問功算、奇器,不肯詳言,問天事,則喜。其有《贈畢今梁》詩,反映兩人問學交遊之況:先生何處至,長揖若神仙。言語能通俗,衣冠更異禪。不知幾萬里,嘗說數千年。我厭南方苦,想從好聞天。徐光啓曾孫許纘曾,少年時曾就煙草之事問學畢方濟。其《寶綸堂稿》卷九載:數年前與西儒畢方濟問及煙草,畢乃出遠西《本草》翻譯示余,為膏為油為末,功用甚多,因侈錄之載醫論中。正因為畢方濟在南京地區建立了一個龐大的信仰與親近天主教的關係網,所以他每到一處都會受到當地官紳的尊敬與歡迎。而在官員們的支持下,故畢方濟每到一處傳教,均能獲得很好的徐、李、二瞿、秦及龐天壽與畢方濟的關係,皆見於文中,金聲與畢之交往見方豪:《中國天主教史人物傳》上冊,第204頁。楊廷筠與畢交往,見《徐家匯藏書樓明清天主教文獻》第1冊《楊淇園先生超性事蹟》,第236頁:“(楊廷筠)先後迓諸泰西先生,如龍精華、畢今梁輩,朝夕促膝,惟窮究天學奧旨。”。(法)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冊,第144頁稱:“復有全省最高之官吏某入教。”南京省的最高官吏當即與畢方濟相交的“江南巡撫”,余疑即張國維。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59頁:“畢方濟所認識的朝廷大員中有江南巡撫一人。畢方濟既然同他訂交,便得巡撫之力,使傳教士有來到中國的便利。巡撫還應畢方濟之請,派屬員一人至澳門接引教士。”這次接引入華的教士為李方西、安文思及梅高三人,時間在1640年。據《明史·張國維傳》崇禎五年(1632)出任江南巡撫,但未見其與西學關係之中文資料。熊人霖:《鶴臺先生熊山文選》卷12《先府君宮保公神道碑銘》稱熊明遇“壬午(1642),起南京兵部尚書,改工部,引疾歸”;熊明遇早在萬曆之時即與畢方濟有所交往,且對西學、西教頗為認同,但始終未見入教;路振飛、史可法,詳見後述;沈鯉,(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59頁:“回南京後,畢方濟與相國沈鯉相見,相國素來同西士相善,對畢極為殷勤”;鄭芝龍,詳見後章;阮大鉞、冒襄、方以智均見方豪《中國天主教史人物傳》上冊,第198─207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59頁。冒襄:《影梅庵憶語》,第237頁,續修四庫全書本。(法)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冊,第144頁。方以智:《膝寓信筆》,第35頁,桐城方氏七代遺書本。方以智:《方子流寓草》卷4《贈畢今梁》。許纘曾:《寶綸堂稿》卷9《煙草從海外來》,第681頁。 116
  • 明代入華傳教士“第一奇人”:畢方濟行實成績。1617年開教嘉定,獲孫元化支持;1621年開教五河,獲五河知縣的支持;1624開教松江,獲徐、許兩大家族的支持;1627年開教開封,獲城中官員士紳及北京某大員的支持;1633年後至南京傳教,獲南京最高官吏江南巡撫張國維及相國沈鯉的支持;1635年赴常熟傳教,獲常熟大族、官員瞿汝說、瞿式耜父子及常熟大吏的支持;1638年至淮安傳教,支持者有三位當地奉教官員,還有潞王宮中的太監。這麼一個龐大的區域,長達十餘年的傳教,除了有澳門人石宏基修士相陪外,全靠“中國高士”畢方濟一人。故高龍鞶稱:由於官員對教士的優禮,傳教更容易成功,但主要應歸功於方濟本身的修養與傳教的熱心。三、斡旋在南明諸政權與澳門之間的“歐洲奇人”畢方濟與南明諸政權的關係可能是學術界最為關注的一個問題,亦是畢方濟人生中的一大亮點。關於這個問題,由於中西史料的缺略與零散,其基本史實已完全隱晦不清。涉及這一問題者,除費賴之、方豪及錢海岳的《畢方濟傳》有簡略的介紹外,其他的南明史著作則根本不提這一段歷史。實際上,畢方濟與南明政權的關係是南明史上的十分重要的問題,特別是南明政權三次派遣畢方濟神父出使澳門之史實,更是明代中西關係史上的大事,因此,我們有必要深挖資料,細緻考證,撥開歷史記錄的層層迷霧而澄清這一史實的起始本末。(一)畢方濟一使澳門(1644年)從萬曆末年明廷開始入澳門購炮起,直到崇禎三年陸若漢再次赴澳門購炮募兵,在這一時間段內,由於明王朝急需澳門葡人的軍事援助及西教士的修曆,明廷與澳門保持着良好關係。但由於崇禎三年陸若漢招募的葡萄牙遠征軍計劃中途流產,明廷反對西人進京的勢力增強,再加上在對澳門開放的廣州貿易市場上葡商的違法亂紀:以輸餉為名,以市舶為窟,省會之區,縱橫如沸,公家一年僅得其二萬金之餉,而金錢四布,徒飽積攬奸胥之腹。番哨聽其衝突,夷鬼聽其搶掠,地方聽其蹂踐,子女聽其拐誘。西文資料也有相同記錄:他們既不交納船鈔,也不交納進出的貨稅,許多葡萄牙船隻還是在海岸徘徊,一旦甚麼人被逮住,這些外國人就向省政府官員大聲抱怨,遁詞狡辯,說該政府無權懲治這些闖入者。(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61頁稱:“淮安駐有宮中派出太監一名,已為1635年受洗,患病甚重,自知不起,乃請神父來府。這太監年事已高,品德很好,是淮安教徒中的元老,他受洗之後,極為虔誠,成為城中教徒的模範。他洗名伯多祿,卒時,畢方濟在旁,教徒都哀悼不止,因為不少信教者,都是因為他的指引。”António de Gouveia, Cartas Ânuas da China, p.125:“畢方濟神父在此(南京)居住了幾年,大部分時間由石宏基修士陪同。”又據《明清間在華耶穌會士列傳:1552─1773》,第144頁:石宏基,澳門人,為畫家及教理講解員。1634年,隨費奇規神父在江西建昌傳教。這就是說,1634年後,石宏基被派至南京協助畢方濟神父。(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59頁。湯開建:《明季澳葡政權的走向及與中國政府之關係》,載《新史學》第12卷第3期,第19─45頁,2001年。(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94頁。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暨南大學古籍所編:《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1冊第7號《兵部尚書熊明遇等為澳關宜分裏外之界以香山嚴出入之防事題行稿》,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2頁。(葡)龍思泰:《早期澳門史》,第101頁。 117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故到崇禎十三年(1640)時,明廷下令關閉廣州市場,禁止葡萄牙人在廣州貿易。澳門方面一直希望恢復廣州貿易,並多次派市政議員為代表赴廣州談判,要求開通廣州貿易,但一直未曾獲准。據博克塞公佈的葡文資料,崇禎十六年(1643)十二月,兩廣總督沈猶龍突然向澳門方面提出要求:澳門提供一門大鐵炮和一名炮手來防衛廣州,以對付可怕的造反者李自成發動預期的進攻。同時出於同一目的,還送另外三名炮手至南京。《澳門編年史》亦載此事:1643年12月12日,澳門決定滿足中國官員通過畢方濟神父轉達的請求,派遣一名炮手去廣州。當時畢方濟和三位炮手正在廣州準備去南京。同時也決定,除派遣炮手之外,還送去一尊鐵炮作為澳門市的贈品。值得注意的是,澳門方面答應兩廣總督的要求並非無條件的。據博克塞提供的資料稱:根據一資料顯示,作為報答,次年,廣東方面將對面山上的一小塊土地授予了澳門或耶穌會士。這就是說,當廣東方面要求澳門支援火炮之後,澳門耶穌會商量,決定以安葬對明朝建有功勛的陸若漢神父為由,要求明廷將澳門對面的山地賜給耶穌會作為墓地。廣東政府很快就答應了這一要求,並於第二年10月予以兌現。據《耶穌會士在亞洲》:1644年10月6日,提舉司(Tequessy)根據察院(Chayem,指巡撫)在廣州下達的批示及其他中國高官和香山縣令的批文,提舉司(Tequessy)發文賜地安葬陸若漢神父。發文所賜之地本在青州對面的新圍牆之內,但後來中國官員認為臨水的蠔埕山腳下更合適。10月26日,譚瑪爾(Gaspar de Amaral)神父以神學院院長的身份,首次接管此地,在那裏豎起四根木樁。上書:這地係察院以中國皇帝的名義賜給聖保祿教堂神父的安魂之所。幾天之後,木樁被毀掉了。1645年4月18日,譚瑪爾神父再次接管此地,在位於銀坑東邊的小山上豎起一個十字架。由於提舉司的公文,還開採了石料。據此可知,因1643年末廣州傳來的信息,廣州與南京方面都需要澳門的“炮手”和“火炮”,(葡)施白蒂著,小雨譯:《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澳門基金會,1995年),第48頁:“1640年(6月11日)中國皇帝下旨,禁止葡萄牙人在廣州貿易。”(葡)龍思泰:《早期澳門史》,第101頁。王永瑞:《(康熙)新修廣州府志》卷18稱,丁魁楚崇禎十六年出任兩廣總督(《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第39冊,第368頁。然郝玉麟《(雍正)廣東通志》卷27,阮元《(道光)廣東通志》卷18,均稱丁氏崇禎十七年任兩廣總督,結合《明史·丁魁楚傳》、《明史·沈猶龍傳》可證《(康熙)新修廣州府志》誤,丁氏出任兩廣總督應為崇禎十七年。C.R. Boxer,Portuguese Military Expedition in Aid of the Mings against the Manchus, 1621— 1647, Estudos para aHistoria de Macau: Seculos XVI a XVIII, pp.114—115.(葡)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50頁。C.R. Boxer,Portuguese Military Expedition in Aid of the Mings against the Manchus, 1621—1647, Estudos para aHistoria de Macau: Seculos XVI a XVIII, p.115.Beatriz Basto da Silva, Cronologia da história de Macau, p.123;小雨譯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51時將“Tequessy”(提舉司)譯成欽差和特使,致使引用者產生很大錯誤。1644年,弘光帝並未派欽差來廣州處理陸若漢墓地之事,而是廣東地方政府的處理意見。此處引用《耶穌會士在亞洲》葡語譯文由金國平先生重新翻譯改訂而成。António de Gouveia, Cartas Ânuas da China, p.128. 118
  • 明代入華傳教士“第一奇人”:畢方濟行實澳門教會也就將陸若漢賜地安葬之事同明朝廣東政府進行交涉,因此出現了1644年10月6日賜地。而1644年10月6日的賜地,是根據“察院在廣州下達的批示及其他中國高官和香山縣令的批文”而賜,並沒有弘光帝賜給陸若漢墓地的專門手諭和聖旨,澳門方面深知,僅有廣東地方政府的批示,而無中國皇帝的首肯,將國有土地賞賜給外國人,是很難得到承認的。澳門本土葡萄牙人居留地所引起的爭執即是前車之鑒。亦如庫珀所言:“關於此地產權及其用途的爭執一直不斷。”故釘下地界的木樁幾天之後就被人推倒。澳門方面擔憂這一塊由中國高官和香山官員批出的地是否有效,因此他們在崇禎十七年(1645)十二月初六日通過畢方濟再上奏摺懇求弘光帝對澳門賜地之產權予以確認(此為後話)。擔任溝通兩廣總督沈猶龍與澳門方面關係者即是畢方濟神父。據費賴之提供的資料,從1638年到1644年,畢方濟一直在“揚州、蘇州、寧波以及江南、浙江兩省其他城市傳教”;據榮振華稱:畢方濟1631─1643年在南京傳教。那畢方濟甚麼時候回到了南方?《1643年的耶穌會中國南部副省年度報告》“南京駐地”部分有一段十分重要的記錄:淮安隸屬南京,穿過一條叫做“大海之子”的河流向北。因為畢方濟的勤勞和熱忱,他在此開創傳教事業並傳教至現在。這裏有一座教堂,傳教事業發展良好,他在此停留兩個月,為百人授洗,其中多為文人雅士。他與駐紮在那裏 (南京) 的總督相交甚歡,接待他的規格很高。應總督的請求,畢方濟神父開始踏上漫長的旅途,前往澳門,為帝國服務,將為中國商洽幾個炮手和火槍,以對付那個反叛者(李自成)。同時想辦法將(耶穌會的)人帶入中國,因為把他們夾帶在總督的使團內不是甚麼難事,但由於後來出現的事件,沒有帶進人來。這份報告雖然是1643年耶穌會中國副省的年度報告,但何大化完成該報告的時間是“1645年8月15日”。因此,該報告涉及的內容就不完全是1643年的事情,亦有部分1644年的事情夾雜其間。上述史實即發生於1644年。這位駐紮在淮安且又與畢方濟有交情的“總督”是誰呢?余以為是崇禎十二年(1639)“總督漕運,巡撫鳳陽、淮安、揚州”;崇禎十六年七月二十日(1643年9月2日)上任南京兵部尚書的史可法。他當時的駐地應在淮安。《明史·史可法傳》稱史可法:拜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因武備久弛,奏行更新八事。史可法整頓武備的第一要事,就是造炮、習炮。崇禎十六年九月上《為特舉逸才,以資練備疏》:南兵之所長者,火器耳。是必造之甚佳,儲之甚多,習之甚精,而後試之有效,非漫然嘗試者也。南部各營火器,不但不多,並不能造,不能習,而總由於知之者無其人。(法)費賴之:《明清間在華耶穌會士列傳(1562─1773)》,第161頁。(法)榮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下冊,第592頁。António de Gouveia, Cartas Ânuas da China, p.128.António de Gouveia, Cartas Ânuas da China, p.176.《明史》卷174《史可法傳》。談遷:《國榷》第6冊,卷99,崇禎十六年七月辛亥,第5984頁。《明史》卷274《列傳》162,第7016─7017頁。“更新八事”中的一條即為“內庫神器不能不習”(張純修:《史可法集》卷1《上留都軍政八事疏》,第9頁)。原疏為陳垣抄本,不見史可法集中,轉引自《中國天主教史人物傳》上冊,第249頁。 119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於是,他推薦了一個人──陳于階,“量授南欽天監博士職銜,教練諸營火器”。陳于階為何人?徐光啓之外甥,亦為一天主教徒。“幼從光啓學天算,又受神學於意大利人畢方濟,問銃法於日爾曼人湯若望。”於火器製造尤精。造炮有人,但精於火炮技術的炮手奇缺。史可法遂邀當時在福建傳教的耶穌會中國副省華南區省長艾儒略赴澳門商量有關火炮事宜,李嗣玄《思及艾先生行跡》:癸未(1643年)師駕再臨,僅駐堂數日,即赴留都史大司馬(諱可法)之約,將有事澳中,既而以鞭長不及,乃不果。這條資料告訴我們,史可法1643年9月出任南京兵部尚書後,即開始與耶穌會傳教士商量去澳門購炮和招募炮手之事,他首先聯繫的是當時耶穌會中國副省南部的負責人艾儒略。艾儒略應該是到了南京赴約,但很可能他因會務繁忙,不可能抽身赴澳門。於是便推薦了當時在南京一帶傳教的畢方濟代他南行。一是艾儒略的推薦;二是他的學生陳于階是一位“日與西士講求製造之學”的火炮專家,他知道他的老師畢方濟亦是一位火炮專家,因此,陳于階也一定會推薦畢方濟擔當此任;三是畢方濟本人與“駐紮淮安的總督(史可法)相交甚歡”。因此,以畢方濟取代艾儒略去澳門就成了史可法派遣的最合適人選。辨清了這些史料後,可以得知,大約在1643年9月之後,畢方濟已被確定為赴澳門的人選,故南京兵部尚書史可法亦傳諭兩廣總督沈猶龍,要他與澳門方面聯繫招募炮手及購置火炮,同時,畢方濟亦去函通知澳門耶穌會,他將代表明廷赴澳門購炮募兵。澳門耶穌會向畢方濟也發回了邀請。1645年耶穌會中國副省年度報告中保存的《畢方濟神父前往廣東並返回福建行程》稱:1644年畢方濟第一次離開南京時,副省長艾儒略曾命令賈宜睦神父去探訪河南的基督徒。該報告還稱:畢方濟神父第一次旅行是受聖保祿學院院長兼日本省會長譚瑪爾神父的邀請從南京前往澳門處理一些事務。1644年耶穌會年報稱:“當時在南京教堂的畢方濟神父出差去了澳門。”畢方濟赴澳門的時間應是崇禎十七年(1644)三月以後、五月之前,因為崇禎十七年三月福王朱由崧才隨潞王朱常淓到淮安,住“壺嘴杜光紹園”。而畢方濟是年至淮安與福王再遇,故知畢方濟離南京赴澳門應在三月之後。福王是崇禎十七年五月在南京登基,而畢方濟第一次出使澳門僅是奉南京總督之命,並無弘光之敕命,因此,可以推知,畢方濟第一次離南京赴澳門的時間應該是崇禎十七年三史可法:《為特舉逸才 以資練備疏》,轉引自《中國天主教史人物傳》上冊,第250頁。陳垣:《陳垣學術論文集》第1集,《明末殉國者陳于階傳》,第249頁。李嗣玄:《思及艾先生行跡》原文為“癸卯”,實誤,據《耶穌會羅馬檔案館明清天主教文獻》第12冊李九功、沈從先、李嗣玄:《西海艾先生行略》,第254頁,更正為“癸未”。《徐家匯藏書樓明清天主教文獻》第2冊《思及艾先生行跡》,第928頁。陳垣:《陳垣學術論文集》第1集《明末殉國者陳于階傳》,第249頁。António de Gouveia, Cartas Ânuas da China, p.284.António de Gouveia, Cartas Ânuas da China, p.270.António de Gouveia, Cartas Ânuas da China, p.271.錢海岳:《南明史》第2冊卷1《安宗》,第1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208頁。 120
  • 明代入華傳教士“第一奇人”:畢方濟行實月至五月間。但從目前所見的資料和當時的形勢分析,畢方濟到達澳門後帶了三名炮手到廣州,但未繼續北行。因為到崇禎十六年十二月時,張獻忠已攻陷江西所有郡縣,從廣州往南京的交通已完全被義軍遮斷。支援明朝的葡炮和炮手決不會在此時冒險北行。故余認為,畢方濟這時應住在廣州或澳門,靜待時局的變化。(二)畢方濟二使澳門(1645年)崇禎十七年(1644)三月,崇禎帝自殺於萬歲山(今景山),李自成進北京,明亡。同年五月,福王朱由崧即位於南京,建立南明第一個政權。面對中國政治格局發生的重大變化,澳門教會(當時澳門主教區管轄中國傳教事務)與澳葡政府必定會對正處在劇變中的中國政治形勢制定新的政策。從崇禎末年開始,在耶穌會的計劃中就開始力圖自上而下地使明王朝歸依天主教。《天主教傳行中國考》卷四:湯若望心猶未滿,必欲勸得皇上奉教,通國欽崇,心始愉快。會西洋巴維耶國君,以耶穌行跡,精繪一冊,又用蠟質,裝塑耶穌聖嬰,與三王來朝像,寄至中國,囑若望進呈皇上,以為開教之一助。塑像與繪像,皆精妙絕倫,眉目逼肖栩栩欲活,見者莫不稱奇。若望將圖中聖跡,譯以華文,注於冊上,崇禎十三年十一月,趨朝進呈,當蒙皇上賞收。……又召諸王后妃來觀,將冊像事蹟,為之指示講解,王后諸人,即謙恭下拜,已而命將冊像,供奉殿廷。若望乃乘機上書,闡明天主造世宰世,及降凡救世之理,力勸皇上奉教……崇禎帝,因左右侍從不乏奉教之人,業已習聞其說,茲又閱若望章奏,頗為心動,雖未能毅然信從,而於聖教之真正,異端之無根,固已灼有所見。……僉謂,崇禎帝業已棄絕異端,或將奉天主教,亦未可知,此雖揣測之詞,於教會之推行,則大有裨益。一時風聲所感,奉教者日增月盛,據當時西士所記載,崇禎末年,傳教十三省,(當時全國止十五省,惟雲貴未傳到。)教友約十五六萬,內有大官十四員,進士十名,舉人十一名,秀才生監數百計。崇禎雖最終未能奉教,但明朝宮廷及上層士大夫奉教之風已相當流行。可見,到明王朝滅亡的前夕,天主教已在明朝的上層社會紮下很深的根基。如果明朝不亡,“他們朝思暮想的就是基督教在羅馬全盛時期的榮耀”也許就可能在中國實現。然而清兵鐵騎的入關與南下,粉碎了耶穌會歸化明王朝的宏偉計劃。但是耶穌會並沒有放棄這一計劃。隨着福王政權在南京的建立,他們意識到,殘存的南明政權更需要外來力量的支援,而澳門則是可以對南明政權進行有力支持的最重要力量。於是,他們又開始了新的歸化明王朝的計劃。即繼續扶持南明政權,支持南明政權的中興大業,力圖讓明王朝自上而下地皈依天主教。並由此而改善澳門與明政府的關係。這一計劃的實施,首先是有利於天主教對華傳教,其次也會給澳門帶來極大的利益。1644年10月以後,代表南京“總督”史可法出使的畢方濟應已抵達澳門,澳門耶穌會制定歸化明王朝的新計劃,畢方濟亦應是重要的參與者。再加上他與福王朱由崧的舊關係:“福王在開封時,已與畢方濟相善,後又遇於淮安。”因此,澳門耶穌會派畢方濟為使臣向弘光帝進貢與上疏即是這一決策的第一步行動。計六奇:《明季北略》卷19《張獻忠陷江西郡縣》,第392─393頁。蕭若瑟:《天主教傳行中國考》卷4,第115─117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208頁。 121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澳門教會為畢方濟向弘光政權的進貢做了充分的準備,共籌集到各種外來器物及動物達11種,即:星屏一架,輿屏一架,西琴一張,風簧壹座,自鳴鐘壹架,千里鏡壹筒、玻璃盞四具,西香陸炷,火鏡一筒,沙漏壹具,白鸚鵡壹隻。值得注意的是畢方濟進貢的“星屏”與“輿屏”。“星屏”當是人工製作的《天文圖》屏風,“輿屏”則是人工製作的《地理圖》屏風。余以為,這兩幅圖均應是畢方濟“敬製”。據巴爾托利《中國耶穌會史》:其(畢方濟)正直賢良,精通天文、數理……後有朝旨至,命其測量北極高度,觀察日蝕,改良曆法,是亦與官吏接交之良法也。方濟預測某日某時有日、月蝕,其後果驗,由是人愈重之。可見畢方濟確實是一位“精通天文”的西教士。畢方濟輿地之學亦十分精到,現存於梵蒂岡教廷、維也納奧地利國家圖書館及比利時根特大學、瑞典斯德哥爾摩大學圖書館的1648年《坤輿全圖》即為畢方濟所作。余以為,畢方濟進貢的這架“輿屏”就是以他繪製的《坤輿全圖》製作成屏風,而他繪製這幅《坤輿全圖》亦是準備進獻明廷的貢品,現存的幾份印本應是畢方濟1648年在廣州刊刻的。又據《明季南略》卷四中保存的一條資料:[弘光元年(1645)五月十一日壬辰] 附記:(馬)士英衛卒三百人,從通濟門出,閽者不放,欲兵之。乃出私衙元寶三廳,立刻搶盡。有一圍屏,瑪瑙石及諸寶所成,其價無算,乃西洋貢入者,百姓擊碎之,各取一小塊即值百余金。圍屏,即是環繞障蔽的屏風。取一小塊即價值百余金,可以反映這一圍屏是極為稀罕貴重之物,而這“西洋貢入”的“圍屏”也應是畢方濟進貢的“星屏”或“輿屏”中的一架,因為弘光朝一年間,西洋入貢者僅崇禎十七年十二月畢方濟這一次。如此貴重精緻的工藝品,再加上畢方濟親自繪製的天文、地理圖,可以想見,澳門教會與畢方濟為這次進貢所作的精心準備。可以說這次進貢是繼萬曆二十九年(1601)利瑪竇進貢後,耶穌會第二次大規模地向明廷進貢。利瑪竇的進貢是澳門耶穌會長期的準備與支持纔得以完成,而畢方濟這次進貢亦是獲得澳門教會的大力(法)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冊,第144頁。李孝聰:《歐洲收藏部分中文古地圖敘錄》,第8─10頁。中國現僅知國家圖書館善本部藏有民國年間據梵蒂岡圖書館藏《坤輿全圖》木刻本的.0攝影本。據Bernard—Maitre,op. cit., p. 347,該圖為畢方濟(Francisco Sambiasi)1633年於南京繪製,轉引自林東陽:《南懷仁對中國地理學和製圖學的貢獻》,載魏若望:《傳教士·科學家·工程師·外交家南懷仁(1623─1688)──魯汶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第140、163頁。Ann Heirman, PadoDe Troia et Jan Parmentier, “Francesco Sambias, a Missing link in European Map Making in China?” Imago Mundi,61:1, 2009, p. 36稱:《坤輿全圖》為畢方濟1639年繪。按:此說亦受《畢方濟奏摺》原定錯誤時間崇禎十二年(1639)說影響,故應為1633年撰。將地圖繪製在屏風上作為禮品似為明末上流社會之時尚,如李之藻就將利瑪竇的《萬國坤輿圖》“譯以華文,刻為《萬國圖》屏風”。龐迪我、熊三拔亦製作《萬國地海全圖》屏風,“臣國所刻《萬國地海全圖》原有四扇,今止得二扇,謹將原屏風照式圖畫,仍補完《中國圖》及《西南方國圖》二扇,共四扇,皆易以華文”。以上參閱艾儒略著、謝方校釋《職方外記》卷首李之藻《刻職方外記序》,龐迪我、熊三拔《奏疏》,第6、17頁,中華書局,1996年。又朝鮮崔錫鼎《西洋乾象坤輿圖二屏總序》:“皇明崇禎初年,西洋人湯若望作《乾象坤輿圖》,作八帖,為屏子。”轉引自黃時鑒、龔纓晏:《利瑪竇世界地圖研究》第8章,第120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日本南蠻屏風畫中也有不少地圖屏風,如《28都市圖及萬國圖屏風》、《世界地圖屏風》、《萬國繪圖屏風》等,參見上引《利瑪竇世界地圖研究》第8章,第130頁。計六奇:《明季南略》卷4《馬士英奔浙》,第214頁。《利瑪竇中國劄記》第4卷第1章,第314頁,及第4卷第9章,第377─378頁。 122
  • 明代入華傳教士“第一奇人”:畢方濟行實支持,所進貢的物品價值甚至超過萬曆二十九年的進貢。如果我們推定,崇禎十七年(1644)五月福王即位南京的消息傳到澳門需要兩三個月時間的話,那麼澳門方面新政策的制定則應在崇禎十七年八月間。崇禎十七年春,張獻忠部與明軍左良玉戰,大敗,遂率軍從楚入川。廣州至南京道又通。那麼畢方濟攜帶貢品從澳門出發到南京,途中約需三個月,亦即十一月底或十二月初纔能到達南京。故崇禎十七年十二月初六日畢方濟進獻貢物,並上奏疏。《畢方濟奏摺》為弘光朝提出了富國強兵四策,全是為加強澳門與明政府的關係或是直接為澳門謀取利益的:(1)修曆。修曆的人員需從澳門選送。(2)採礦。“宜往澳取精識礦路之儒”。(3)開海通商,則更是開放與澳門的海上貿易,允許葡商進入廣州市場。(4)購銃。入澳購買澳門生產的西洋大炮。非常明顯,畢方濟的進貢與上疏完全是在澳門教會的支持與影響下完成的一次外交行為。耶穌會希望通過這一計劃達到三贏的局面。首先是支持了南明政權的中興大業;其次是解決明末以來澳門經濟中出現的困局;三是通過這些支持進一步達到以天主教歸化明王朝的目的。在奏疏中,畢方濟還提到乞賜陸若漢墓地之事,實際上廣東政府已經撥地給澳門,但耶穌會衹不過是想獲得皇帝的確認。崇禎十七年十二月初七日,南明政府即批覆:“奉聖旨海禁初開,畢方濟着劉若金伴往海上,商議澳舶事宜。”這實際上是派畢方濟、劉若金代表南明政府去與澳門葡人談判,以爭取澳門的支援。高龍鞶《江南傳教史》載:弘光帝命畢(方濟)為使臣,向澳門葡萄牙人商請出兵抵禦滿清,並稱,如能驅逐清人,必定信教。當時明室尚保有東南半壁。中國史上,原有南北分治至數百年的先例。因此,都以為明室必能偏安江左,不至於滅亡。畢方濟接受弘光帝的建議,但未得本會上級的批准,不能擅自行動,還需要轉達於澳門的上級人員。畢方濟向直屬上司艾儒略,澳門神學院院長譚瑪爾與中日教區巡視員阿則維多請示後,以為畢方濟理應服從皇上的意旨,但必先向朝廷要求三事:第一,請皇上頒賜“上帝臨汝”的匾額,懸於教堂中,證明教堂是昭事天主之所;第二,如皇上欲神父用欽差大臣儀仗至澳門,則旗上必須繪十字的記號;第三,自傳教開始,澳門傳教士常希望能在上川島方濟各沙勿略墓地上建一教堂,但廣東官府始終決絕,畢方濟應請皇上欽准。這三件事當然得到弘光帝的諭允。這是澳門耶穌會在畢方濟請示以後另加的三個條件。三個條件弘光帝雖然都應允了,但在弘光帝時僅實施了第二條。第一條在隆武帝時付諸實施,第三條直至清康熙三十八年(1700年)纔由史景遷稱:“使耶穌會獲得在北京一個多世紀居住權的禮物不到九百達克特,這筆錢還是在1599年船難後,澳門的耶穌會修道院院長想千方設百法募集的。”(史景遷:《利瑪竇的記憶之宮──當西方遇到西方》第6章,第263頁。)計六奇:《明季南略》卷10《張獻忠亂蜀本末》,第352頁。關於畢方濟這一份奏摺的上疏時間,學界均誤置於崇禎十二年(1639),本文所採用的時間是經過考證訂誤後的時間。參見湯開建、王婧:《關於明末意大利耶穌會士畢方濟奏摺的幾個問題》,載《中國史研究》(北京),2008年第1期。(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208頁。 123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一批耶穌會士完成。弘光帝於弘光元年三月末正式發佈詔書,任命畢方濟神父為欽差大臣前往澳門,現錄詔書原文:爾畢生為貴國盡職服務,忠誠、謹慎,且精通科學,而今朕命爾為欽差大臣,赴廣東向澳門城的商人開放海禁詔令,安撫眾人,商船可往返,中華賴有供應,人民得以便利,朕發現爾等係……之人,可自由往返貿易,任何人不得阻攔。此事雙方共贏;爾等長居鎮境,並經常在遷貿他國,此已非一朝之事。茲朕廢除海禁,依照律例,所有往來船隻,所裝商品接受檢查,你們追求應得利益,朕亦得便。從今以後,不得受奸人指使,違反律例,不得矇騙稅口,夾帶貨物,收贓,否則將遭懲處。朕之官員應為朕着想,善待番商,中外一體,勿滋事,戒突亂。此詔書下達之時尚未繳納之關稅,特赦免繳。爾等忠誠,中華受益,朕當另行開恩,爾等定不會失望。欽差大臣須謹慎行事,使其知曉朕之旨意。為朕事業之效勞,當得重報。臨行前,弘光帝還為畢方濟題詞:聖諭歐邏巴陪臣畢方濟:誠於事天,端於修身,信義素孚,識解通達。弘光歲次乙酉春王吉旦立高龍鞶《江南傳教史》:1645年3月下旬,畢方濟被任命為朝廷的大員,官吏將率三千人隨同至廣東。啓行時,畢方濟得到皇上親筆御劄對畢盛加寵眷,表示朝廷對他的倚重。《聖教史略》卷十二載:於是預備登程。皇上乃崇其官銜。給他隨員從僕多人。帶兵三千名。起節南下。一路地方官款接如禮。澳門葡國總督聞信。盛陳儀仗迎迓。如迎大臣之禮。不料。所商各節。方將就緒。而南京失守之信忽至。事遂中止。弘光帝於弘光元年五月(1645年6月)被俘,南京失守,但這一消息對當時正在出使途中的畢方濟來說,並不知道,因此,他並沒有停止向澳門前進的腳步。這在1645年耶穌會中國副省年度報告中保存的《畢方濟神父前往廣東並返回福建行程》中有詳細記錄: (畢方濟)第二次行程,被委以重任,且為了澳門和聖保祿學院的利益,他和大宦官朋友們帶了不久前由南部官員擁立而登基的弘光皇帝的禮物,在神父自己及其朋友的期望下出發。皇帝給了他許多賞賜,其中一件為“蟒袍”,是衹有大宦官纔能穿的衣方豪:《中國天主教史人物傳》上冊,第64頁稱:“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十月六日馬若瑟神父等十一人前往謁墓,並集資在墓上建一小聖堂。嘉慶十八年(1813年)澳門主教曾往視察,石碑尚存,小聖堂則已傾祀。”方豪此語不確,查馬若瑟神父1699年2月17日的信稱:“我們就在印度使徒葬地上搭了祭壇,這位聖徒的墓碑是祭壇底座。”(《耶穌會士中國書簡集──中國回憶錄》第1卷,第136頁)。而據(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227─230頁載,沙勿略去世後,1637年日本省會會長博內利(Jean Bonnelli)神父指示澳門譚瑪爾神父給沙勿略建一白墓碑。1700年,由於劉應(Claude de Visdelou)神父與康熙帝的關係,兩廣總督批准耶穌會在上川島建築小堂,在龐嘉賓(Gaspar Kastner)、利國安(Jean laureati)等神父的主持下,於1700年6月2日建成小堂。BA JA, Cód.49–V–13.fº 381v–382。該聖諭原件今存羅馬耶穌會檔案館,ASRI, JS 123, bol.179,此檔為吾友薩安東教授提供,特此感謝。(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208頁。蕭若瑟:《聖教史略》卷12《近世紀》4,河北獻縣天主堂版,1932年,第87頁。 124
  • 明代入華傳教士“第一奇人”:畢方濟行實服,繡有龍紋,是皇家的標誌。畢方濟神父與他的官員朋友和一些天主教徒商量,穿着這件衣服從朝廷出發,隨行有許多士兵和旗幟,其陣容如同高級官員出行一樣,乘坐的船隻是某位官員的,高大而美觀。上帝恩典,一路航行直至江西的首府南昌,旅途順利,沒有遇到任何危險。尤其是此時正是國內叛亂者和盜賊猖獗的時候。畢方濟神父在南昌遇到了副省會長艾儒略神父,兩人一起拜見了總督,總督在教堂回訪了他們。因為近幾個月韃靼人有所收斂,這裏非常安全。受艾儒略神父的指派,畢方濟神父繼續他的行程,直至廣東境內南雄。年邁的傳教楷模費奇規神父在這裏,他對畢神父的到來非常高興。應畢神父的請求,兩廣總督丁魁楚來到該城,並給了費奇規神父一些銀兩補貼,這正是他急需的。畢神父拜訪了當地的官員,根據副省會長艾儒略的指示,他派了一名使者送信至巡視員神父或當地的神父,以便遵從他們的指示。隨後,畢方濟神父行至廣東的首府廣州,他首先拜訪了肇慶的兩廣總督丁魁楚,受到欽差大臣的禮遇,他向兩廣總督贈送了禮物。在兩廣總督指令下,廣州的官員們以最高的禮遇接待了他,以官員的身份給他安置府邸和轎輿,並給他處理皇帝事務的一切便利。畢方濟神父到達廣州,收到了聖保祿學院院長譚瑪爾的答覆,告知巡視員仍未到達,令其接受一切恩惠,包括隨從人員、府邸和其他儀仗,所有隨行人員跟他一起進澳門。畢神父在廣州住在裝飾一新的府邸裏,所有的在職和離職官員都來此拜訪他。他開始處理與聖保祿學院有關的事情,即對中國有功的陸若漢神父墓地所在的那座山(的所有權),並在廣州建立一座教堂,及其他與澳門相關的事情。這些事情對在任的官員來說很簡單,但在離任官員和普通百姓方面(尤其廣州的離任官員和百姓)畢方濟則會遭遇重重障礙,因為他們對澳門非常敵視,是不穩定和不安全因素。兩廣總督給有關官員們的指示中命令,對待畢方濟神父的禮節上,高級官員平等相待,而低級官員和百姓,在告誡書Xeu Puen中規定,需向畢方濟行下跪禮。還有其他一些困難。而畢方濟神父始終謹慎小心,有禮有節。…… …… …… ……畢方濟神父到達廣州一月後,得知日本中國巡視員曼努埃爾·阿澤維多神父從果阿到達澳門,他即刻乘坐中國官員撥給的三艘水師船隻出發,船上懸掛有十字架的旗幟,到達香山縣時,隨行的儀仗全部停下,他們在距離澳門三分之二葡萄牙里格(葡萄牙一里格 =6.174公里,詳見澳門編年史第一卷p. 3)的一處館舍留宿。他提醒巡視員神父他已經到達,隨行還有許多士兵、旗幟等。畢方濟坐在椅子上,身穿繡有龍紋的紅袍,許多騎馬和坐轎的市民出來迎接他。他隨後到達聖保祿學院附近的中國官員府邸,在此停留。巡視員和我們的一些人穿着隆重的服飾,按秩序到達聖保祿教堂和學院,巡視員帶着學院所有的神父和修士出來迎接,向象徵皇帝威儀的龍紋下跪,教堂裏也不乏一些好奇者和尊崇者想參與這一盛事。學院裏虔誠的擁抱和親切的問候不斷,回到他的府邸後,大家更加自在隨意。畢方濟神父到澳門一個月後,從廣州傳來消息,唐王在福建自立為王,官員們勸告神父回去看看是否真有此事。於是,畢方濟神父與若奧·尼閣老(João Nicolao)神父和耶穌會修士伊納爵·雷戈特(Lgnacio Legote)一起返程。António de Gouveia, Cartas Ânuas da China, pp.271—274. 125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關於畢方濟為弘光帝欽差於1645年出使澳門之事,一位當時任副省司庫的耶穌會神父於1645年12月2日在澳門寄給總會長的信也有記載:從皇帝自盡以來(崇禎帝),地方官長選了皇帝之叔(弘光)即位於南京。新皇帝和畢方濟神父的感情很好,所以用欽使的名義遣他到澳門,賞賜他穿了大紅朝服,還賜了許多其他尊貴的官銜,都經辭謝不受的了。用這儀仗進城之前,畢神父曾先求副省長譚瑪爾准許,得准後,他纔從廣州動身。當他入城的一天,合城文武官員都出城外前去迎接。畢神父就在這歡迎聲中進了城。倘我們在這城裏,沒有那些對我們素乏好感的人,這禮節原來還要隆重些。神父的從人很多,攜有許多絲織的旗,都是紅底子上繪了十字架像,在船上──從內河乘來的船上──也有一面十字旗。這樁出人意料的事情,使人一方面驚訝,一方面安慰。從前我們做夢也沒有想到,在這短期內,能發生如此的大奇跡。當神父正在這城中辦事時,傳到了這個消息:新皇帝懼為滿人所俘,已削髮為僧了。似乎戴過皇冠的頭髮,是不能容忍再戴別的東西的!福建官紳已擁立了新皇帝(隆武)仍係皇族。臣民有了這個新皇,得享目前的幸福,可免臣服於滿洲異族,而為其俘虜。因滿洲人是他們所視為蠻夷的。根據上述資料,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1645年4─5月間弘光帝命畢方濟出使澳門,畢方濟其及隨行人員均順利地抵達了澳門。畢方濟抵澳時,其乘坐的皇家船舫上繪有聖十字的旗幟引起不小的轟動,其中一位目擊者說,許多葡萄牙人斷言:“這個世界肯定要終結或者重生。”據1645年9月14日,奇塔德利(Baldassare Citadelli)神父在澳門寫給何大化的信稱:畢方濟到了這裏(澳門),我在他那裏聽說您身體狀況良好……畢方濟神父滿懷希望返回中國內地去了。據1645年耶穌會年報,畢方濟“到澳門一個月後”收到唐王在福州稱王的消息,後遂離開澳門去福建。這樣就可以推斷畢方濟率領的弘光使團大概在1645年8月14日之前即抵達澳門。這一次出使雖然是順利到達,但由於弘光帝被俘,南京福王政權垮臺,所以畢方濟所奉弘光諭旨與澳門談判根本就無法展開。所幸的是,這一次出使也不是完全無功而返,特別是對耶穌會來說,至少有兩點重大收穫:一是以弘光帝之諭旨進一步確認了明王朝在對面山賜給陸若漢及耶穌會墓地的合法性;二是畢方濟借弘光帝之欽使之名確認了可以在廣州興建耶穌會的第一座教堂。(三)畢方濟三使澳門(1646年)唐王朱聿鍵是弘光元年(1645)七月初一(8月21日)在福州登基稱帝的,當年即改元隆武。但唐王稱帝福州的消息則是在1645年9月中傳至澳門,畢方濟纔獲知這一信息。畢方濟得知此訊後,立即同兩位耶穌會同事托奧·尼閣老神父及依納爵·雷戈特修士一起離開澳門匆匆趕往福建。在福建稱帝的唐王朱聿鍵與畢方濟有着一段很不平常的友誼。保存在法國國家圖書館的隆武帝《御制詩》小引亦稱:(法)裴化行考釋:《明末耶穌會士一封信》,《國立北平圖書館館刊》第6卷第5號,第4855─4856頁。ARSI, Jap—Sin123:141V, 轉自Liam Mathew Brockey, Journey to the East: The Jesuit Mission to China, 1579—1724, p.111.BAJA, Cód.19–V–13, fls.261.António de Gouveia, Cartas Ânuas da China, p.274.錢海岳:《南明史》第2冊卷2《紹宗》,第14頁。 126
  • 明代入華傳教士“第一奇人”:畢方濟行實余迎晤於奉藩,在烈廟庚午、辛未間。丙子冬,余以罪廢,降羈重圄,今梁冤惜,力白當事撫臣。余事得明。甲申秋釋。乙酉春再晤。錢海岳《南明史》載:紹宗初在唐邸,聞方濟學術湛深,懷經濟才,器之。崇禎三、四年間,迎於奉藩,方濟從遊,備承優遇。九年,禁錮鳳陽高牆,方濟深以為冤,藉假振罪宗入見,並說路振飛力救,事卒白,大赦得出。蕭若瑟《天主教傳行中國考》載:(唐王)前於崇禎九年見國家多難,倡起義兵勤王。本是一片好心,乃格於成例,僅以此得罪,廢為庶人,罰禁高牆。一時素所係信者,多離棄之,獨畢方濟與之相善,多方慰藉。《畢方濟神父前往廣東並返回福建行程》中詳細記錄了他們的交往:畢方濟與皇帝(隆武帝)是舊識,他們於1623年(應為1627年)畢神父居住河南首府開封時相識,因為皇帝即當時的唐王,知道畢神父在皇族和官員中間的名氣,下令以最高禮遇邀請畢神父到他的封地來,他的封地距開封有六七日行程。畢神父在他的藩邸住了五十天,倍享安逸與尊榮,他享受到與主人一樣的待遇,和善而又親切,沒有受到任何冷遇。但最後畢神父還是返回開封府,他給唐王府邸留下了一個璀璨畫屏中救世主的形象。此後,畢神父與唐王一直保持深厚的情誼,直至唐王被囚。看到朋友處於困境,畢神父動用一切關係和力量試圖營救他,請求他的好朋友,對唐王被囚地鳳陽擁有管轄權的河南巡撫營救唐王。如同他的日誌所記,但營救無效,因為叛亂者意圖篡奪皇位。河南巡撫與畢方濟神父一起去鳳陽看望被囚的唐王。儘管看守的宦官害怕被告發而沒有看望成功,唐王仍然知道了畢神父的美好意願及他所做的一切。最後,新皇帝(弘光)赦免了唐王,唐王獲得了自由,畢神父即刻寫信祝賀,並在長江上的一艘皇家船隻上拜會了他,唐王以盛宴款待他最親密的朋友畢神父。畢神父發現唐王不滿意皇帝賜給他的封地,於是,不露神色地與一位高級閣老商談此事,這位閣老即向皇帝申請,獲得批准,賜予唐王最想要的封地──杭州。因畢方濟神父唐王所做的這一切及表現出來的對唐王的友情,畢方濟贏得了唐王的信任。現在唐王登基新帝,賜予畢方濟神父更高的榮譽,加倍的回報他。中西史料都確證,畢方濟與唐王朱聿鍵有着非同一般的友誼,不僅兩人相識相知二十餘年,而且在唐王遇難時,“一時素所係信者,多離棄之,獨畢方濟與之相善,多方慰藉”,並全力拯救。再加上畢方濟本人在政治、軍事、外交各方面所展現的個人能力,故唐王登基之後立即下令邀請畢方濟來閩。高龍鞶《江南傳教史》:唐王曾在常熟,與畢方濟有舊,這時飽嘗憂患,大概獲罪下諭,為地方官員所輕《法國國家圖書館明清天主教文獻》第16冊《御制詩》,第446頁。錢海岳:《南明史》第10冊卷74《畢方濟傳》,第3548頁。蕭若瑟:《天主教傳行中國考》卷5,第133頁。此處河南巡撫當指路振飛,前引錢海岳《畢方濟傳》稱畢方濟“並說路振飛力救”即此。錢海岳《南明史》第6冊卷40《路振飛傳》,第1985頁:“路振飛崇禎八年為河南按察使,九年授‘總督漕運、提督軍務、巡撫鳳陽兼理海防’之職。”António de Gouveia, Cartas Ânuas da China, pp.276—277. 127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侮,衹有畢方濟不忘舊故,有德於王。因此,(唐王)稱帝之後,即念及畢方濟。時畢方濟在廣州,唐王即於1645年4月1日,致書於畢方濟,書中歷敘自蘇州至福建的經過,並告以已於二十七天前即皇帝位,計劃駐蹕泉州,因泉州形勢比較容易防守。最後稱與畢方濟相知二十年,請畢來閩匡其不逮,並許以最高職位。高龍鞶此處稱“1645年4月1日”致書畢方濟,則知這封信時間有誤。又稱“二十七天前即皇帝位”,則知這封信的時間應該是1645年7月25日,因隆武登基是1645年8月21日。當隆武的信送到廣州時,畢方濟則到了澳門。他到澳門一個月後纔知道福王在福州即位,故又匆匆返回廣州,應該是返回廣州時纔收到隆武1645年7月25日的信。《畢方濟神父遷往廣東並返回福建行程》中亦有詳細記錄:他們乘坐廣州水師的6艘船隻水路返航,畢方濟神父乘坐的是一艘大船。……很快到達了廣州。畢神父看到澳門的貧窮,他與兩廣總督丁魁楚及其他官員商議,免除來自印度的葡船稅3500兩。儘管有很大的困難,因為中國目前亦很窘迫,但最終畢神父如願以償。他將結果寄給澳門,相信至少對有利害關係的人來說,一定會看到耶穌會給他們帶來不小的利益,不僅是物質上的,而且是精神上的。畢神父還給聖保祿學院提供了援助,即應該院院長的請求,他要求廣州官員用船裝小麥、衣服等必需品到聖保祿學院。…… …… …… ……三天後,畢神父到達泉州,這裏有一座教堂,有聶伯多神父主持,他攜帶基督徒們迎接畢神父一行。若奧·尼閣老神父住進了教堂,而畢神父則身穿官服進入教堂。因為皇帝召見他的消息傳來,他立刻出發,在聖誕節前夕到達福建朝廷。他沒有進入福州城,因為可能這樣比較好。同一天,福州教堂主事拜訪了他們兩位神父,邀請他們至少若奧·尼閣老神父到他的住院。第二天一早成行。根據上述資料,可以知道,畢方濟一行是乘廣州水師船離澳,經香山、廣州、漳州、泉州而抵達福州,這就是說畢方濟一行是從廣州海路航行前往福建的,並於1645年12月24日(聖誕節前夕)抵達福州。值得注意的是,關於賜陸若漢墓地、免除葡萄牙船入澳門商船貨物稅、同意葡人去廣州貿易及批准建一座教堂之事均是在畢方濟到達福州之前就已經開始實行的,而且是與兩廣總督丁魁楚協商之後實行,實行的時間應是隆武元年(1645)十一月之前。因為1645年12月2日澳門司庫的信已記錄了上述事:因了這個新皇的擁立,我們耶穌會得到極大的利益。為全滿足我們的願望,衹還缺一事,即新皇尚未奉教。但除此以外,可說純係我們的人了。新皇同畢神父極稱友善,大人可在他為表示最大的友善特給畢公的一函上就知道其梗概了。即位後得悉畢公所受前皇的優異寵遇,便諭令仍留原任,一切優遇特寵,悉仍其舊。且諭令廣東地方官禮遇畢公,一如皇家自己的人。諭到,一切遵命而行。新皇又賞賜畢公一敕牓,四周刻有花紋,文字係金鑲的,皆係頌揚畢神父和其他在中國多年傳天主教的大西洋人。這是廣東地方官很驚訝的。(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210頁。António de Gouveia, Cartas Ânuas da China, pp.275—276. 128
  • 明代入華傳教士“第一奇人”:畢方濟行實在澳門畢公得奉旨賫賜陸若漢神父墳地。該墳地很廣,地又肥沃。尚能開墾種植起來,我們傳教區,因商業的衰落,近來經濟上貧乏,將來也可稍得補助。在墳地上豎立了大十字架,又立一石碑,用中文寫明,係奉旨欽賜的墓地,使地方官不敢稍有褻謾。後畢神父奉詔入京,當他動身時,曾面允本城官紳,在京內將轉奏皇上,求賜一切能夠得到的皇恩。果然,神父還未到京,所許的(指皇恩)已實現了。原來他一到廣東,就得准這一年內入澳門口的商船貨物,得免繳納入口稅,此數很大,達1200 Xaralini。畢神父又另得一諭,賜葡人得享很大自由,可到廣州去營商。又為許多供給澳門糧食的埠口上,皆得免稅。最後又得皇恩,在廣州城內敕建一天主教堂。但皇上所賜帑款,已婉言辭卻了。此舉同會士是不很贊同的。但畢公熟悉中國情形,他知道有時能辭卻一種恩惠,正所以倍得很大的恩惠。教外的最重要官長,其中如總督,也捐有大宗錢款,為建造聖堂費用。葡萄牙國家檔案館還保存有一份1645年12月20日的文件。文檔的主要內容稍有不同,即是:“免國王兩條船稅,澳門船免全年。並證明畢方濟為中國皇帝的大使。”為甚麼畢方濟還沒有見到隆武帝,而隆武帝給澳門的優惠政策在1645年12月之前已經開始實施?我們衹能作出的解釋是,隆武帝即位後,曾發佈多道詔書召畢方濟赴福州,上述給澳門的優惠政策均是在弘光帝時期即已提出,故隆武即位後,在邀畢方濟回朝的詔書中又重申了上述條件,故畢方濟一到廣東,原本答應的賜地、免稅、修教堂等等優惠條件均已開始實施。畢方濟一行抵達福州的時間是“聖誕節前夕”,即1645年12月24日。隆武帝得知畢神父抵達福州的消息後,立刻下令召見。《畢方濟神父前往廣東返回福建行程》還載:當皇帝通過我們的好朋友龐天壽知道畢方濟神父到達的消息時,即刻要求接見他,並下旨令他着官服和官帽,否則的話無法覲見皇帝。畢神父下榻教堂,這裏的神父勸他拒絕官服和官帽,因着這樣更好。於是,畢神父採納這一建議,上奏皇帝,辭謝了官服、官帽的榮譽。畢神父的謙遜贏得了皇帝和官員的讚譽,同時也遭到了許多人的敵視和忌妒。這時副省會長艾儒略到達福州,畢方濟與他探討了自己的事情。聖西爾物斯德勒日(作者注:12月31日),對皇帝來說是個喜慶的日子,在奏樂聲中,畢神父身着在南京時御賜的絲綢衣服和方形軟帽覲見皇帝,這在中國是前所未聞的事情。…… …… …… ……鑒於這一契機,中國副省會長艾儒略和神父們要求畢神父請皇帝給教堂頒賜匾文,並允許我們以皇帝的名義建造一座教堂。第一項比第二項容易實行,但畢神父兩項都做到了,給天主和教會帶來了巨大的榮耀,不得不大大稱頌畢神父,如此輕易地達到了我們夢寐以求的事情,因為直至今日還從未聽說有人能夠與中國皇帝面對面進行交談。實際上現在皇權已大大衰落,甚至不能保持皇家的威儀,這裏應當大大頌揚畢神父,當皇帝做唐王時,就結交了這樣的朋友,如果畢神父想要為自己謀得榮譽和職位,完全是輕而易舉之事。…… …… ……(法)裴化行考釋:《明末耶穌會士一封信》,《國立北平圖書館館刊》第6卷第5號,第4855─4856頁。AVTT/Cart. Jesuit., Iiv. 83. doc. No.57. 129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最後,皇帝準備離開此地前往邊界時,給畢方濟神父下達了兩份委任書:一是任命畢方濟為全權欽差大臣,一是命令巡撫和其他官員以官員的待遇對待畢方濟神父,給予他一切便利,協助他履行皇帝的命令,廣東、廣西兩省也是如此,所有文書都加蓋皇帝玉璽。皇帝離開之時,畢神父依慣例在宮門口叩頭送別,並派人告訴皇后,皇帝正準備離開。當畢神父在宮口叩送之時,太監向皇帝稟報,皇帝命他入宮,雙手扶起跪着的畢神父,兩人站立,慢慢交談。皇帝告訴他一些非常重要、非常機密的事情,不僅把畢方濟當作自己忠誠的僕人,而且極為信任。最後,畢神父送給皇帝一份頌詞,要求他每日閱讀(這是一份文書,皇帝樂於接受他寵愛的品德高尚的文人給予的意見和建議)。要點即治理國家,統馭有方,自我反省,找出不足,予以改正;八年來皇后對陛下的愛始終如一,皇帝應當對皇后別無二心。對此,皇帝全都欣然接受,並保證將這份頌詞妥善保管,因為這是他的老朋友真誠友愛的規勸。皇帝作詩答覆畢神父,並印刷出版,所有的官員和文人人手一份,大家對神父的崇高和皇帝對他的寵愛欽佩不已。(福建,1646年1月15日,何大化)從報告的詳細記錄,得知畢方濟神父抵達福州後,即刻被隆武帝召見。隆武帝對畢方濟十分寵信,在短短的時間內,先後三次面覲皇帝,他還從澳門給隆武帝的皇后帶來了一批禮物,包括一件日式檔櫃、一把古琴及一些歐洲小玩意。並代表教會請求皇帝修繕福州舊教堂,隆武帝還為新修教堂賜匾。此事在《西海艾先生行略》中亦有記錄:乙酉六月,隆武建號於閩,謂規制未壯,不足為上帝歆格地,乃式廓而輪奐之,樹坊於門,曰:敕建天主聖堂,而賜匾於堂,曰:上帝臨汝。據何大化《1646年耶穌會中國副省年報》“福州駐地”部分記錄:今年3月26日,本駐地教堂進行的拱門部分修繕工程舉行竣工典禮,隆武帝頒賜匾額,教堂大門上刻有“敕建天主堂”五個鎏金大字,意思是,這座教堂奉皇帝旨意修建。御賜匾額上寫着“上帝臨汝”,意思是上帝與你同在。前引《畢方濟神父前往廣州並返回福建行程》還提到畢方濟神父向隆武帝進獻頌詞,隆武帝並作詩回答,並將詩與頌詞印刷出版,頒發所有官員、文人,人手一份。頌詞與詩均保存在今法國國家圖書館東方部編目1323中。──頌詞名《修齊治平頌》。畢方濟這份頌詞藉着給隆武帝歌功頌德的機會,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古儒訓化君王公侯之大法向隆武帝進言勸諫。故隆武帝稱:“進頌含規,文叔云狂奴故態。”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畢方濟的所謂“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大法,並非真正的儒家倫理與道德綱常的認知,而是替之以天主教的教義與教理:“修身者,齋乎心也,齋乎心者無邪思之謂也;齊家者,正乎內也,正乎內者無二婦之謂也;治國者,勤仁政也,勤仁政者無倦怠之謂也;平天下者,敬上帝也;敬上帝者無虛幻之謂也。”完全以天主教的教義與教理將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儒家內核替代。而其終極目的就是規勸隆武帝“敬上帝”。畢António de Gouvea,Cartas Ânuas da China, pp. 277—285.《耶穌會羅馬檔案館明清天主教文獻》第12冊《西海艾先生行略》,第256頁。António de Gouvea,Cartas Ânuas da China, pp. 311—312.《法國國家圖書館明清天主教文獻》第16冊《修齊治平頌》,第457─466頁。 130
  • 明代入華傳教士“第一奇人”:畢方濟行實方濟神父利用自己同隆武帝的特殊關係,利用其對隆武帝產生的影響力,企圖說服隆武帝入教,以達到耶穌會推行的以天主教歸化明王朝的長遠計劃,正如高龍鞶所言:(畢方濟)惟每日與隆武帝接談時,設法引導他歸向天主。可惜皇帝與朝中諸人都習於外教的虛妄,不可能接受畢的忠告。隆武帝應畢的請求,下詔表揚天主教,鼓勵士民信從。畢方濟勸隆武帝雖未能成功,但卻獲隆武帝對天主教的全力支持。《1646年耶穌會中國副省年報》“福州駐地”部分還記錄:禮部向福建八府的所有官員發佈了一些文書,上面蓋有皇帝的印璽,並讓全省的人都知道隆武帝所下御旨。皇帝御旨稱,允許為神聖信仰建立教堂,命令全省官員立即以皇帝的名義在各省轄區內廣泛宣傳。隆武帝對天主教這種大力支持和熱情態度,致使當時耶穌會中國副省會長艾儒略產生錯誤的認識,“以為辟邪返正之功,自是興起無外矣”,“自是聖教廣揚當不遠矣”。──詩名《皇帝御制詩:答故人高士》。詩之小引中,隆武帝回顧了他與畢方濟之間的交往與友誼,並稱畢方濟“進頌含規,文叔云狂奴故態。”意思即是畢方濟進獻的 《修齊治平頌》,實際是在規勸皇帝的行為,並將畢方濟比作漢光武身邊的時常進諫的嚴光,還是保持着過去的老脾氣。以“狂奴”昵稱方濟,表現了兩人關係的親密。詩中還稱畢方濟為他的“金蘭一友”,並在詩中感謝畢方濟在他遭難時對他的營救。頌詞與詩的時間均是隆武元年十一月八日,即1646年1月4日完成,這就是說,隆武帝最後一次接見畢方濟的時間是1646年1月4日。畢方濟在隆武賜詩之後還曾拜訪“平虜侯”鄭芝龍。前引《畢方濟神父前往廣東並返回福建行程》也提到畢神父拜訪“平虜侯”之事。今法國國家圖書館東方部編目323還保存了鄭芝龍回贈畢方濟的一首詩《平虜侯賦》。鄭芝龍知道畢方濟受隆武帝之寵信,在詩中他將隆武比作漢室中興之劉秀,而將畢方濟比作舜之七友,文王之四友,還比作漢光武之嚴光,唐中期之李泌,並稱他為天上二十八宿之“畢宿”,還將其傳教頌為“泰西景教傳天語”,“君伏天心來救世”,好像十分理解和支持天主教。鄭芝龍雖然早年來澳門曾經受過洗,後為了接回已經成為基督徒女兒亦曾在其安平居地修建過一座教堂,還延請法國傳教士聶伯多在那裏傳教。但鄭氏並非基督徒,他對天主教與西教士卻一直懷着戒心。據何大化《1646年耶穌會中國副省年報》“福州駐地”部分記載:(何大化) 神父親自登門拜訪亞基樓 (龐天壽) ,儘管他非常擔心某官員暗中使壞,此人在福建權威極高。早年曾在澳門(聖保祿)學院領洗入教,教名尼古老。但後來隨着他在官場上的高升,獲得很多財富與榮耀,就將所有的義務置之腦後,僅偶爾(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210頁。António de Gouvea, Cartas Ânuas da China, p.322.《耶穌會羅馬檔案館明清天主教文獻》第12冊《西海艾先生行略》,第256頁。蕭若瑟:《天主教傳行中國考》卷5,第133頁。《法國國家圖書館明清天主教文獻》第16冊《御制詩》,第445─450頁。《法國國家圖書館明清天主教文獻》第16冊《平虜侯賦》,第451─456頁。François de Rougemont, Relacam do estado politico e espiritual do Império da China, pellos annos de 1659 at é ode 1666, escrit a em Latim pello P. Francisco Rogemont Traduzida Por hum religioso da mesma Companhia de Jesus.pp.7—14.Sinica Franciscana, Vol, II, pp.367—368. 131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會產生良心上的自責。此人勸告亞基樓,要他不要和我們交往,因為我們是外國人,是從澳門來的奸細。總之,不能被天主和神父們所迷惑,擾亂其心境。何大化作為當時當事人,這一段關於鄭芝龍對天主教信仰的記錄十分珍貴,可以清楚地表明鄭氏決非基督徒。方豪先生根據鄭芝龍曾經領洗,與教會保持一定的關係,在其繼母生病延請荷蘭醫生曾在家中舉行過天主教儀禮,而將鄭氏定為基督徒應該是不準確的。鄭氏對待天主教及教會,源自於其實用主義的原則,有實用價值者則與之近。前述鄭芝龍對畢方濟的表彰,對天主教的歌頌,均應是附和當時推崇天主教、寵信畢方濟的隆武帝。最重要的是,上引《畢方濟神父前往廣州並返回福建行程》中兩次提到隆武帝委任畢方濟出使廣東(澳門)。第一次是在聖西爾物斯德勒日(1645年12月31日),隆武帝對閣老們說:“我將委任畢方濟神父為欽差大臣,賜予其委任詔書,加蓋印璽,令其重返廣東。”第二次是在隆武帝準備離開福州前往邊境,即第三次接見畢方濟時(1646年1月4日),隆武帝“為畢方濟頒下兩封詔書:一是委任畢方濟神父為全權欽差大臣,一是命令巡撫和其他官員以官員的待遇對待畢方濟神父,給予他一切便利,協助他履行皇家的命令,廣東、廣西兩省也是如此,所有文書都加蓋皇帝印璽。”這份委任詔書原文今不存在,但當時已被譯成法文而得以保存:臣民強我監國,汝識我已二十年,我誓恢復祖業而竭力為吾民謀幸福。盼我老友 速來以備諮詢。我作書召汝已三次,今欲任汝為武職大員,然後任汝為使臣,願汝有以慰我。隆武元年正月初四。此詔書署款時間為“隆武元年正月初四”,唐王朱聿鍵是弘光元年七月初一日在福州即位,當年即“改元隆武”。隆武元年衹能從七月一日起算,故無“隆武元年正月初四”說。據前引《畢方濟神父前往廣州並返回福建行程》記錄正式頒發詔書的時間,可知此“隆武元年正月初四”當為“隆武二年正月初四”,此“隆武二年正月初四”,應即1646年1月4日,即隆武帝最後一次接見畢方濟,畢方濟進《修齊治平頌》、隆武帝答詩之時間,即隆武元年十一月十八日。不知甚麼原因將詔書原文譯成法文時錯將西曆譯成了中國紀年。高龍鞶《江南傳教史》載:畢又請求頒旨,使廣州得建住院,並重准在上川島方濟各·沙勿略墓上修建教堂,還把澳門對岸的沿海地畝一區撥給畢方濟及澳門諸教士,作為教士塋地。隆武帝見畢堅辭爵位及將帥之任,便派他前赴澳門向葡萄牙人商借軍隊,並令一年老太監隨行。這太監在北京早已由龍華民、湯若望授洗,西史名為龐亞基樓。費賴之亦稱:方濟遂以使臣身份,偕同太監龐天壽同赴澳門。但各種文獻均未交代畢方濟同龐天壽離開福州赴澳門的時間。據前引《1646年耶穌會中國副省António de Gouvea, Cartas Ânuas da China, pp.241—242.方豪:《中國天主教史人物傳》上冊,第312─315頁。(法)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冊,第146頁。Chan Albert, A European Document on the Fall ofthe Ming Dynasty (1644—1649), Vol. 35, p.89,將隆武詔書的時間譯為“Given on the fourth day of the firstmonth in the first year of our reign”,即“我們王朝第1年第1月第4日頒給”。(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210頁。(法)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冊,第146頁。 132
  • 明代入華傳教士“第一奇人”:畢方濟行實年報》可知,1646年3月26日,福州教堂修繕工程竣工典禮時,畢方濟應該還在福州。何大化撰寫《畢方濟神父前往廣東並返回福建行程》之報告的完成時間是“1646年6月15日”,該報告中沒有提及畢方濟從福州啟程赴澳門事。據此,我們可以基本判斷,畢方濟偕同龐天壽出使澳門啟程的時間應該在1646年6月15日以後。又據隆武二年八月龐天壽已參加擁立永曆監國的會議,則可知,畢方濟、龐天壽已於隆武二年八月之前即已抵達廣東。“當畢方濟至澳門乞援援救明室時,局勢又發生了急劇的變化。”由於鄭芝龍的叛亂,清軍迅速進入福建,隆武政權覆亡。故代表隆武政權出使澳門之使命亦同時中止。隆武二年十月丙戌(1646年11月20日),永曆帝正式即皇帝位,於肇慶建行在。朝中主政者為龐天壽、瞿式耜等人。高龍鞶《江南傳教史》載:永曆帝因龐、瞿諸人,不久便與畢方濟相識,又授與他職銜權力,要他重新執行隆武帝所委的任務。費賴之亦稱:1646年唐王被害,桂王繼位,年號永曆。從者有五省,因龐天壽進言,永曆帝仍以隆武所付之特權授之,並授以國中最大四種官職之一。方濟賴天壽之助,在廣州建築教堂,居宅各一所,在韃靼所未取廣州前落成。因此,在永曆帝的支持下,畢方濟繼續他的第三次澳門之行。而這一次離開肇慶去澳門的時間應在1646年11月20日後。畢方濟這一次出使澳門獲得了成功,達到了“向葡萄牙商人借軍隊”的使命。高龍鞶《江南傳教史》:畢方濟遂與澳門葡萄牙總督磋商,終於不辱使命,葡萄牙總督派兵三百名,由名將尼古拉·費雷拉率領至肇慶,並攜有野戰炮多門,自能所向無敵。這一隊葡軍有瞿安德António de Gouvea, Cartas Ânuas da China, pp.311—312.António de Gouvea, Cartas Ânuas da China, p.285.伯希和也認為這次出使出發時間應在“1646年夏杪”(《卜彌格傳補正》,載馮承鈞譯《西域海南史地考證譯叢》第3卷,第189頁)。計六奇:《明季南略》卷9《粵中立永曆》,第334頁:“隆武二年丙戌八月,福京既陷,兩廣總督丁魁楚與廣西巡撫瞿式耜、廣東巡撫王化澄、廣西巡按鄭奉、肇慶知府朱治澗、廣東總鎮嚴從雲、舊錦衣衛僉事馬吉翔、採買翠羽太監龐天壽等會議監國”。據計六奇《明季南略》,第334頁記載可知,龐天壽這次同畢方濟一起去澳門還帶有一重要任務,即為隆武宮廷“採買翠羽”。明廷從萬曆帝時即已派人赴澳門採買翠羽。《利瑪竇中國劄記》第2卷,第190頁:“總督本人剛接到朝廷來的信息,命令他購買澳門商人的精美羽毛,並盡速呈送皇帝。”(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211頁。計六奇:《明季南略》卷9《粵中立永曆》,第334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212頁。(法)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冊,第146頁。梅氏兄弟譯本《明清間在華耶穌會士列傳(1562─1773)》,第163頁稍有不同,稱:“因龐天壽之進言,永曆仍以隆武所予特權授諸畢方濟,並授予四大官職之一的‘國師’稱號。” 133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Andreas Xavier Koffler)任隨軍司鐸。施白蒂《澳門編年史》亦載:1646年,尼古拉·費雷拉(Nicolas Ferreira)率領三百名葡萄牙士兵離開澳門前去援助駐扎在南方的明軍抵抗清軍。費賴之《瞿安德傳》亦載:當時葡萄牙軍官尼古拉·費雷拉應明帝之請,率領葡兵三百人從澳門出發,入中國內地參與勤王之役,瞿神父乃隨軍而來。陳綸緒神父發現藏於西班牙國家圖書館的珍貴文獻《中華帝國局勢之總結》一書中收錄了瞿安德的一封信,其中稱:瞿安德神父並非隨300名澳門葡兵進入內地的。高龍鞶神父及下引之費賴之神父均誤將瞿氏與300名葡兵同時入中國內地。伯希和考證稱:“葡萄牙人往援永曆時就在1646年年終11月或12月時”(伯希和《卜彌格傳補正》,載馮承鈞譯:《西域海南史地考證譯叢》第3卷,第189頁)。前引羅歷山1652年的報告稱瞿安德:“在1644年派到中國。”但瞿安德實際到中國內地的時間是1645年。則1644年應是到澳門。據1648年11月28日瞿安德自廣州致耶穌會會長信稱,是時其入華已三年[沙不列(Robert Chabrié:《卜彌格傳》,載《西域南海史地考證譯叢》第3卷,第56頁],則知,瞿安德進入廣東時在1645年。前引1645年12月2日澳門司庫的信還稱:“在廣西的瞿安德神父,係在本年年初前往開教的。”(裴化行考釋《明末耶穌會士一封信》,載《國立北平圖書館館刊》第6卷第5號,第4857頁)《1645年耶穌會中國副省年度報》亦稱:“應廣西總兵焦路加(Chim Lucas)博士的再三要求,1645年他(瞿安德)成功地完成了旅行,從澳門進入廣西省內。”(António de Gouvea,Cartas Ânuasda China, p.269)(法)榮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上冊,第337頁稱瞿安德“1645年又從澳門到廣州”。故伯希和稱:“如此看來,瞿安德入中國時,最晚應在1645年”。(伯希和:《卜彌格傳補正》,載馮承鈞譯《西域海南史地考證譯叢》第3卷,第191頁)。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212頁。方豪:《中西交通史》下冊,第786頁稱:“桂王立時,方濟偕太監龐天壽正在澳門定炮,炮成而唐王已滅,天壽乃走肇慶,獻與桂王,並以天主教理陳說於太后王氏。……太后嘗遣天壽為使,至澳門,炮台鳴炮,修士列隊致敬;陽曆十月三十一日,行大彌撒,禮畢,葡官設宴款待,贈火槍百枝,時澳中教士,多主設西洋鉛炮於五嶺山巔,以阻清兵南下,未知果否,瞿式耜召守桂林,則固賴西洋大銃獲勝高且有葡兵有協助。”方豪先生完全將時間錯位,以上所述錯訛甚大:一是為唐王購炮的畢方濟並未達澳門,二是1646年畢方濟進入澳門,龐天壽並未同行,三是龐天壽去澳門在1648年,而畢方濟並未同行。陳倫緒據埃武拉圖書館一份葡文檔案稱Nicolas Ferreira年二十五歲,是澳門出生的天主教徒,父母均為華人。Chan Albert, A European Document on the Fall of the Ming Dynasty (1644—1649), Monument Seria, Vol. 35,pp.96—97.(葡)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50頁。畢方濟這次去澳門,龐天壽實際上並未同行。現存葡文資料衹記錄了龐天壽一次訪問澳門,為1648年10月,參見金國平、吳志良:《龐天壽率團訪澳記》,《中西文化研究》,2004年第1期,第62─66頁。(法)費賴之:《明清間在華耶穌會士列傳(1562─1773)》,第163頁。 134
  • 明代入華傳教士“第一奇人”:畢方濟行實[永曆元年(1647)正月,清將李成棟犯肇慶] ……永曆帝不知所措,奉教官員“Lucas”(焦璉)適時出現,他屬下擁有強大兵力以及從澳門來的葡萄牙槍炮手,我與這位聖教的保護者焦璉(Doctor Lucas)同行。另一位在永曆朝掌兵權的天主教徒是龐天壽,鑒於兵力短缺,龐氏遂將堡壘的防禦工作交付澳門來援的槍炮手。並不顧焦璉的反對,攜我以及3000人至湖廣募兵。當我們抵達桂林時,聽說永曆帝亦朝該地撤退。我們利用永曆帝和其朝臣所賜給的一大筆錢,在Enquim(行在)購屋並建立天主堂。許多朝中上流人士常來造訪,這是發生在1647年3月之事。上述資料均可證明隆武二年(1646)畢方濟出使澳門獲得了成功。畢方濟應該是1646年11月後前往澳門,並與澳門總督磋商借兵之事。澳門葡萄牙總督派葡兵三百人支援剛剛建立的永曆政權,這些葡兵由畢方濟帶領於1646年底從澳門出發進入中國內地。錢海岳《南明史》:永曆元年,(畢方濟)入桂林,大製西洋銃。清兵迫,糾夷兵三百,助瞿式耜城守,大破清兵,桂林獲全。錢海岳這一段資料錯訛甚多。第一,從目前所見的中西檔案文獻均未見畢方濟入桂林的記錄,錢氏之言說無據。第二,多種資料稱,廣州教堂是在1646年時畢方濟建成的,而畢方濟從澳門借兵回來已應是1646年12月,因此,他應該是1646年隨葡兵進入內地,他本人沒有隨葡兵赴桂林,而是返回廣州完成他的教堂修建工作。第三,教史又稱,1647年,清軍攻廣州,“廣州失守時,畢方濟適在附近某一會口中,及時趕回,清兵已接踵至。時尚有葡萄牙商船一艘停泊城陳倫緒將Lucas定為焦璉,伯希和亦認為Lucas是焦璉。衛匡國《韃靼戰記》(安文思《中國新史》附錄第225頁)稱:“該地(廣西)統軍是焦路加,他家五代為中國皇帝效力,忠貞不二,有如他們之篤信基督。”羅歷山(Alxandre de Rhodes)1652年的報告中提出:“澳門教團的日爾曼神父安德紗微(指瞿安德),在1644年派到中國,賴他的數學知識豐富,受人歡迎。曾做了一件很大的事業。他尤為交趾鄰省的一個長官(Prorex)名Luc的基督徒所優禮。會有交趾國王的貢使還自北京,安德紗微神父乘其經過廣西時,勸此長官厚為款待。此外他並求此長官作書致交趾國王,讚揚基督教。並命親信人持書隨交趾使臣同往。這封書的結果,則使6個月中,交趾人受洗者12000人。他看見此成績,於是決定在交趾建立些新的傳教會,當時的視察員阿澤維多(Mannel deAzevedo)在澳門神學院選了神父5人,於1646年杪前往交趾。”(伯希和:《卜彌格傳補正》,載馮承鈞譯《西域南海史地考證譯叢》第3卷,第190頁)。根據西文資料所載Luc或Lucas在廣西的事蹟,將他定位焦璉是可以肯定的。(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187頁有一段記錄:“1641、1642年,中國中部叛亂蜂起,一部分佔有湖廣、江西、廣西北境,情勢危急,地方當局雖儘力守禦,但兵力不足,不得不向南京乞援,南京諸將,見叛軍勢盛,所向無敵。……最後派秦路加赴援。路加信教虔誠,受命之後,信賴十字的神能,便率領信教兵士若干馳走廣西省桂林,在軍旗上都繪了十字,並宣佈自己信仰天主,他有恃無恐,統率官軍出而應戰,一經接觸,叛軍即發生混亂……軍士們勇氣百倍,大獲全勝,叛軍潰走,朝廷有詔褒獎。路加常稱此次奏捷,應歸功於十字的奇能。”此載與中文資料大致相合。錢海岳《南明史》第9冊卷65《焦璉傳》第3108頁:“崇禎十六年(1643),張獻忠攻全州(屬廣西桂林府),(焦)璉以關鋒敗之黃沙驛,進復永州。”馮承鈞懷疑“焦璉奉教事有可疑”(《西域南海史地考證譯叢》第3卷,第10頁);黃一農:《兩頭蛇:明末清初的第一代天主教徒》,第332—340亦有文字質疑。余以為在廣西出現的“Lucas”應是奉教官員,但與擔任過常熟附近軍事指揮官、出自於利瑪竇南京授洗的“秦翁”之後的“博士路加(Doutor Lucas)”是兩個人。焦路加是山西大同人,出自鎮守山西榆林武官之後(錢海岳《南明史》第9冊卷65《焦璉傳》,第3108頁),而秦路加則是南京人,他們家先世隨太祖開國有功,後代一直負責南京漕運,是一南京漕運世家 [(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60─61頁]。因兩人洗名均為“Lucas”,又都是武職軍官,再加上“秦”、“焦”兩姓在西文拼音中很相近,故教史將二人相混。Chan Albert, A European Document on the Fall of the Ming Dynasty(1644—1649), Monument Seria, Vol. 35, p.90.錢海岳:《南明史》第10冊,卷74,《畢方濟傳》,第3548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213頁;(法)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冊,第146頁稱:“方濟賴天壽之助,在廣州建築教堂、居宅各一所,在韃靼兵未取廣州前落成”。清兵攻佔廣州在1647年3月。 135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中。畢方濟命費奇規與修士至船中暫避,惜已太遲,二人為亂兵所執,即將處死。幸葡人趕至,救回船上。畢方濟遭遇更大的危難,清兵衝入院中,畢奮身抵拒,頭部受傷兩處,得院中僕人相助,能逃至鄰舍,匿於教外人家”。查清軍攻佔廣州是順治四年二月乙未(1647年3月29日),之後,畢方濟一直在廣州,未去桂林。第四,瞿式耜《己丑春三月廿四日留守公署寄》信稱:“戊子(1648年)六月,又得西洋畢先生所寄丁亥(1646年)七月一書。”信後又稱:“余乃守桂林,朝賀仍在行宮。”桂林保衛戰,始於二月,終於六月,如果畢方濟在桂林,就不必給瞿式耜寫信,反證,畢方濟並未至桂林,而在廣州。雖然畢方濟沒有去桂林,但是從澳門來的三百名葡萄牙士兵在龐天壽和焦璉的率領下則奔赴桂林參加了桂林保衛戰。龐天壽還在桂林鑄造西洋大銃,在桂林保衛戰中發揮了重大作用:“臣(瞿式耜)急從都司取司禮龐天壽所鑄西洋大銃,即從城頭施放,擊斃乘馬之虜三四人,賊勢遂稍卻。”博克塞則稱:1647年將滿族人從桂林城牆擊退,是南部總反攻的標志,不僅廣東而且其他七省全部匯集到永曆旗下。桂林反擊戰的成功,不少程度上歸因來自澳門,由尼古老·費雷拉指揮的三百葡萄牙人分遣隊,這支分遣隊顯然是1646年徵募入伍的,圍繞着這次遠征有許多謎團,都是史料沒有記載的,如最初是誰在甚麼時間怎樣招募的,桂林保衛戰之後這支隊伍去向如何?總之,關於這次葡人遠征,正如博克塞所言,仍還存在許多不清晰的問題,有待資料進一步發掘。畢方濟作為明朝的使臣,在明朝滅亡前夕及南明時期三次出使並最終完成了借澳葡居士力量支持明朝抗清這一大計,顯示了其卓越的外交能力和超人膽識。然而明朝大勢已去,明廷滅亡在即,南明小朝廷也並沒有因為澳葡軍事力量的介入而挽狂瀾於既倒。雖然畢方濟的努力在明方並未獲得成功,但卻給澳葡政府的未來走向提供了警示:援明抗清的政策不可以繼續,堅持抗清將危及澳門的生存。雖然稍後仍有龐天壽出使澳門之舉,但澳葡政府已表示了一定的冷淡;而到卜彌格經澳門出使教廷時,澳葡政府明確表示反對,最終致使卜彌格返回時不能經澳門入境而客死中越邊境。(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213頁。《清世祖順治實錄》卷30順治四年二月乙未條。江蘇師範學院歷史系、蘇州地方史研究室整理:《瞿式耜集》卷3《書牘》,第267頁。江蘇師範學院歷史系、蘇州地方史研究室整理:《瞿式耜集》卷1《破敵大獲奇功疏》,第69頁;徐鼒《小腆紀年》卷14順治帝四年(1647)五月乙丑條:“時三王兵將抵桂林。……式耜與璉分門嬰守,用西洋銃擊中騎兵,王師稍卻”;計六奇《明季南略》卷10《瞿式耜留守桂林》,第349頁及戴笠《行在陽秋》第19頁均有相同之載。C.R. Boxer, Portuguese Military Expedition in Aid of the Mings against the Manchus, 1621— 1647, Estudos para aHistoria de Macau: Seculos XVI a XVIII, p.115.“龐天壽一行於1648年10月17日駛抵澳門內港……感恩彌撒不是由省會長曾德昭神甫進行的,‘彌撒有視察員神甫舉行’。款待宴會不是‘葡萄牙總督’或‘葡萄牙行政長官’擺設的,而是‘在學院中,按照基督徒的習慣,為他們舉行了宴會’。至於澳門當局送給桂王的武器數目,‘在澳城官員未去覲見皇帝前,由此船運送100枝火槍給龐天壽’……隨行的澳門援兵不多,衹有‘幾個葡人和澳門本地人’。”(金國平、吳志良:《龐天壽率團訪澳記》,載《中西文化研究》,2004年第1期)。“永曆十二年(1658)卜氏行抵暹羅,澳門葡人恐得罪清廷,遣人通知,不許其進入澳門。氏不得已,乃乘一荷蘭船至交趾暫居……氏在交趾與廣西邊界徘徊,不久即知中國全國已被滿清征服,百感交集,乃於永曆十三年(1659年)陽曆8月22日病歿。”(方豪《中國天主教史人物傳》上冊,第309頁) 136
  • 明代入華傳教士“第一奇人”:畢方濟行實四、尾語畢方濟完成使命後,隨即返回廣州,即履行南明三屆政權給與他的承諾。實際上就是做兩件事。第一件事是:“正式接收欽賜的地畝和執業的契據,作為本人及澳門的塋地。在澳門對岸瀕海的山麓,現在尚能尋訪這一塋地的遺址,憑弔一些殘餘的痕跡。”明朝政府賜給澳門耶穌會的對面山塋地雖然在1644年10月即已撥出,但由於沒有皇帝的正式敕令,故其產權仍不被地方認可,後經弘光、隆武兩朝正式頒佈詔書認定,纔為澳門耶穌會之合法產業。所以,直至1646年畢方濟完成出使任務“經永曆帝批准”後,纔正式接收這些土地。明廷賜陸若漢墓地對澳門耶穌會來說是一件很大的事情。早在萬曆之時,澳門耶穌會就將自己的佔地擴展到澳城以外的青州島上,並在島上建蓋教堂。但其產權並未獲明政府的承認。故就青州一地的產權問題耶穌會與廣東政府發生多次衝突。陸若漢逝世後,因陸若漢多次為明王朝效力──購炮募兵,為發展明朝的西洋火器作出了重大貢獻。因此,澳門耶穌會遂藉口陸若漢尚無地安葬,向明王朝索要墓地。這塊墓地在畢方濟的奏摺中稱“三巴寺旁”的“海隅僻地”,實際上這一塊賜地不僅不在澳城之內,而且也不在澳門半島之內,而是在澳門半島對面的對面山地區(即今珠海灣仔的銀坑)。據耶穌會的信稱:“該墳地很廣,地又肥沃。”還稱這塊地是“一處名叫蠔田的莊園”。到底這塊地有多廣,萬曆帝在北京給利瑪竇賜墓地“地基二十畝”,而康熙帝在廣州賜給出使羅馬的使臣艾若瑟的地是“山地十畝,備禮安葬,以慰勳績勤勞,置田業二十六畝零,實為春秋拜掃永遠之費”,共計三十六畝。如陸若漢賜地取其中數,則為二十八畝,可見賜地之大。據龍思泰稱,這塊地“其面積估計比青州大四倍,其範圍從拱北東南部山腳開始,一直延伸到海邊被成為蠔埕的地方”。一塊比青州還大四倍的土地,大致應該和當時澳門城面積相當,等於是耶穌會又得了一個澳門,這對當時的澳門耶穌會來說,具有多麼大的利益誘惑。這就是澳門耶穌會為甚麼不斷向明朝提出賜地的主要原因。(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212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217頁。據當時的報告稱:“我至此敘述的國王的前任(隆武帝)給了我們耶穌會的神甫一處名叫蠔田(Outem)的莊園(fazenda),略補他們在那一帶的生計,以謝畢方濟神甫1646年(指出使結束的年代)為其出使澳門的效勞。”(Relação da conversão a nossa Sancta Fé da Rainha, & outras pessoas de casa Real, que se baptizarão o anno de 1648,Lisboa, 1650, in Charles Ralph Boxer, Estudos para a história de Macau: séculos X VI a X VIII (1. tomo), lisboa,Fundação Oriente, 1991, p.149.)參見金國平、吳志良:《東西望洋》16《青州滄桑》,第305─323頁。(法)裴化行考釋:《明末耶穌會士一封信》,載《國立北平圖書館館刊》第6卷第5號,第4856頁。Relação da conversão a nossa Sancta Fé da Rainha, & outras pessoas de casa Real, que se baptizarão o anno de 1648,Lisboa, 1650, in Charles Ralph Boxer, Estudos para a história de Macau: séculosX VI a X VIII (1. tomo), lisboa,Fundação Oriente, 1991, p. 149.韓琦、吳旻校注《熙朝崇正集》卷2《欽賜大西洋陪臣葬地居舍記》,第24頁。耶穌會士艾若瑟墓碑,乃英人John Henry Gray在廣州瑤台鄉時發現,並將碑文收入所撰《廣州城漫遊記》中。John Henry Gray, Walks in the City of Canton, p.635.(葡)龍思泰:《早期澳門史》上篇,第167頁。 137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二是修建廣州教堂。此事為弘光時期批准畢方濟在廣州修建住宅與教堂。隆武帝時再次予以確認。廣州教堂建設始於1645年。前引1645年12月2日的信稱:“他將起造聖堂,現在衹有石宏基修士獨往廣州城內,他正在繪一幅將來要供在祭臺上的聖像。”但修建教堂之事遭到的阻礙很多,“因為城中官民,對西洋人始終懷有強烈的反感。幸有龐天壽的支持,能在城內購入數椽私人房屋,改為住院與教堂。至於建院款項,則全部是畢方濟出使時餘下的旅途費用和所受俸銀。時畢已六十四歲(1646)。”可知,在廣州修建的第一座天主教堂應在1646年正式落成。廣州是天主教最早傳入中國的地方,1581年羅明堅來廣州時,即在廣州設立過一個小禮拜堂。但六十餘年過去了,廣州一直沒有建立教堂,直至畢方濟纔為廣州正式建立起第一座聖堂。據《辯學·各處堂志》,該堂建在廣州“西門外太平橋”。1647年,清兵攻入廣州,教堂遭劫掠,畢方濟險些喪命。後因清軍忠官聞畢方濟之名,纔將教堂保住:“投入清將麾下的漢官,有一人認出畢方濟。前奉弘光帝命,自南京赴澳門時,這人便是隨員之一。他因此報告佟姓總督,佟早已聞畢方濟的聲譽,而且同上海潘國光相識,便召見方濟,並命令把被劫之物全部發還,派手下將弁執行此項命令。廣州住院,不久即告恢復。”1649年1月,畢方濟在廣州教堂逝世,享年六十七歲,遺體送回澳門,葬於弘光、隆武賜地之對面山,“立石為表,上書永曆年號,因為該地又經永曆批准,正式‘撥給澳門耶穌公學’”。據榮振華稱,永曆皇帝還親自給畢方濟“欽製悼詞”。[責任編輯田衛平](法)裴化行考釋:《明末耶穌會士一封信》,載《國立北平圖書館館刊》第6卷第5號,第4856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213頁。《利瑪竇書信集》下冊,第435頁。《辯學·各處堂志》(方豪藏手抄本),轉引自方豪:《中西交通史》下冊,第976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213頁。(法)高龍鞶:《江南傳教史》上編第1冊,第217頁。錢海岳:《南明史》第10冊卷74《畢方濟》,第3548頁:“(永曆)三年(1649),卒於澳門。”為誤,畢方濟是卒於廣州,歸葬澳門(實際是葬於對面山今珠海灣仔一帶)。(法)榮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下冊,第592頁。 138
  • ·澳門學·澳門仁慈堂創辦時間考吳宏岐[摘要]關於澳門仁慈堂的創辦時間,目前學術界還有一些爭議,有1568年說、1569年說和1570年說等諸種說法。1575年,賈尼勞主教(D. Melchior Carneiro)寫給耶穌會總部的一封信,提供了他本人在1568年創辦了兩所醫院和一所仁慈堂的直接證據,而克利斯多萬·達·科斯塔(P. Cristóvão da Costa)寫給耶穌會總會的信則印證了賈尼勞主教創辦醫院收治麻風病人的事實。至於岡薩雷斯(Gregório Gonzalez)神父寫給西班牙駐里斯本大使的信函,不僅不能說明澳門早在賈尼勞主教到來之前的1564年可能已經存在了醫院和仁慈堂,而恰恰為1568年賈尼勞主教創辦澳門仁慈堂和貧民醫院的說法提供了另一個間接的證據。[關鍵詞]賈尼勞主教澳門仁慈堂創辦時間賈尼勞主教(D. Melchior Carneiro, 1516─1583)創辦的澳門仁慈堂(Santa Casa daMisericórdia de macau),既是一個宗教機構,同時又是一個慈善組織,迄今已經經歷了四百多年的滄桑變遷。不過,關於澳門仁慈堂的創辦時間,目前學術界還有一些爭議。鑒於澳門仁慈堂的創辦時間不僅是澳門仁慈堂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問題,而且還涉及澳門開埠初期史、天主教傳播史等方面相關史實的研究,所以有必要作進一步的考證。一、關於澳門仁慈堂創辦時間的諸多觀點關於仁慈堂的創辦時間,有一種說法認為:“目前學界幾乎一致認為,澳門仁慈堂是由葡萄牙耶穌會士賈尼路(D.Melchior Miguel Nunes Carneiro Leitão, 1516─1583)主教於一五六八年建立的。”其實,目前學界對此一問題存在有較大爭議,從筆者掌握的資料來看,至少有三種不同的說法:作者簡介:吳宏岐,暨南大學歷史地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廣州 510632賈尼勞,過去又有賈尼路、賈耐勞、卡內羅、加爾內羅等多種譯名。董少新:《關於〈澳門仁慈堂章程(1627)〉的初步研究(上)》,《澳門雜誌》第34期(2003年6月),第71頁。 139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一)1568年說中文方面的著述似乎傾向於1568年這個說法。例如,《港澳大百科全書》中就說:賈尼勞“1968年抵達澳門。到澳後,他全力投入傳教工作。他首先是致力於約束居澳門葡人的不良行為,並勸化外教人受洗入教,還開設了一個治病恤貧的慈善會(即仁慈堂),並使葡萄牙居民同意將葡萄牙海關所徵關稅的千分之五作為慈善機構的經費”。《澳門大辭典》的說法大致相同。新編《澳門編年史》的作者也認為,明隆慶二年(1568)“賈尼勞主教在澳門建立兩所醫院及一所仁慈堂”,“澳門仁慈堂是一個慈善機構,同時亦是一個宗教機構。該堂樓下正廳曾設祭壇、聖像,擺設猶如小教堂。賈尼勞是創辦澳門慈善事業的第一人,亦是將西藥傳入中國的第一人” 。有些學者,原來持1569年說,後來則改持1568年說。如董少新在《賈尼路與澳門》一文中說,“一五六九年澳門出現了第一所西式醫院──貧民醫院,同時有仁慈堂的建立,這為澳門中外移民在此定居提供了保障”;但他在稍後發表的《關於〈澳門仁慈堂章程(1627)〉的初步研究(上)》一文中則說澳門仁慈堂是“一五六八年建立的”。(二)1569年說西文方面有不少論著持1569年說。瑞典學者龍思泰(Anders Ljungstedt)19世紀30年代所作《早期澳門史》一書中有專節論述早期澳門的慈善機構,其中特別提到:“仁慈堂(Santa Casada Misericórdia)──澳門神聖的慈善機構創建於1569年,它的第一位主管是澳門教區的主教賈耐勞(Melchior Carneiro)。”文德泉神父曾經編纂了《澳門仁慈堂四百周年(1569─1969)》一書,顯然是認定賈尼勞是在1569年創辦了澳門仁慈堂,後來他在其他相關著述裏也再次確定了這個說法。另外,施白蒂《澳門編年史》中也說,“從1568年7月開始,尼塞亞主教唐·貝爾希奧·加爾內羅在澳門,後來他擔任署理澳門主教”,1569年“負責創辦了仁慈堂和聖·拉法艾爾醫院(後於1640年重建)”。受到這些觀點的影響,也有不少澳門學者認為“賈尼路主教於一五六九年創辦仁慈堂”,或者說“賈尼路神父在1568年到達澳門,1569年建立了貧民醫院及仁慈堂”。(三)1570年說持這種觀點的學者不多,目前僅見葡國學者索亞雷斯推測澳門仁慈堂的建立時間為1569年或1570年,但並未提出相應的依據。《港澳大百科全書》編委會:《港澳大百科全書》,廣州:花城出版社,1993年,第800─801頁。黎小江、莫世祥主編:《澳門大辭典》,廣州:廣州出版社,1999年,第634頁。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主編:《澳門編年史》第一卷《明中後期(1494─1644)》,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47─148頁。董少新:《賈尼路與澳門》,《澳門雜誌》第29期(2002年8月),第5頁。董少新:《關於〈澳門仁慈堂章程(1627)〉的初步研究(上)》,第71頁。[瑞典]龍思泰著、吳義雄等譯:《早期澳門史:在華葡萄牙居留地簡史、在華羅馬天主教會及其佈道簡史、廣州概況》,北京:東方出版社,1997年,第52頁。José Manuel da Sousa. & Faro Nobre de Carvalho, Iv Centenãrio da Santa Casa da Misericórdia de Macau 1569─1969,Macau: Imprensa Nacional, 1969.Manuel Teixeira, A Medicina em Macau, Vol.1, Macau: Imprensa Nacional, 1975, p.241.施白蒂著、小雨譯:《澳門編年史》,澳門:澳門基金會,1995年,第17頁。艾詩:《西方在華最古老慈善機構仁慈堂繼往開來服務澳門》,《澳門雜誌》第29期(2002年8月),第16頁。林韻薇:《澳門麻風病院歷史初探》,《澳門理工學報》(澳門),2006年第3期,第157頁。Soares José Caetano, Macau e a Assistência (Panorama Médico-Social), Lisboa: Agência Geral das Colnias, 1950,p.147. 轉引自董少新:《形神之間──早期西洋醫學入華史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71頁。 140
  • 澳門仁慈堂創辦時間考從上面的總結可知,關於仁慈堂的創辦時間,學術界還是有較大的分歧的,相關問題顯然需要再作研究和討論。二、賈尼勞致耶穌會總部信函中所反映的情況雖然目前學術界關於澳門仁慈堂的創辦時間有多種觀點,但無論如何,其中只能有一種說法符合歷史的真實情況。其實,不管是1568年說,還是1569年說,或者是1570年說,所可依據的直接證據只有一條史料,即1575年賈尼勞本人寫給耶穌會總部的一封信,信中提到:我於1568年5月末抵達之時,這裏只有很少的葡國居民,以及一些當地天主教徒的家庭……我們沒有給異教徒任何輕蔑基督教的機會,我們的富人和豪商也沒有引起當地人們的不滿,這是我們首獲的成果。我一到達這個島(引者按:當指澳門半島),便命令為本地人和基督教徒建立兩所醫院,收治所有天主教徒和異教徒。我還建立了一所仁慈堂,與羅馬的慈善組織相仿,為這裏所有赤貧的人們和其他貧困地區提供幫助。這可以對中國人產生良好的影響。據我觀察,他們中沒有對病人抱有同情心,即使是親密的朋友和親屬也不例外。比如,嬰兒生了病,他們的父母便棄之於垃圾和糞土堆中。如果誰有些可以自助的東西,這只對他自己有好處;那些一無所有者,便處於痛苦之中,並伺機搶劫。上引1575年賈尼勞本人寫給耶穌會總部的信函內容,至少提供了以下幾個方面的信息:其一,賈尼勞抵達澳門的準確時間是“1568年5月末”。前引施白蒂《澳門編年史》中所說“從1568年7月開始,尼塞亞主教唐·貝爾希奧·加爾內羅在澳門”,顯然是不可靠的。董少新曾經認為,“一五六八年五月末或六月初,賈尼路抵達澳門”,也有些含糊不清。據相關考證,葡萄牙耶穌會士賈尼勞於1565年9月離開果阿前往麻六甲。1566年2月,羅馬教皇敕令賈尼勞作為奧維埃多主教的第一副主教前往日本和中國協助教務。奧維埃多於1567年接到敕令後,接連給教皇和葡萄牙國王寫了信,拒絕接受到遠東傳教,這樣,第一副主教賈尼勞便履行主教之職責,成為中國和日本區的代牧。1567年底,當時正在馬六甲傳教的賈尼勞已經收到了教皇敕令,但由於馬六甲捲入了一場戰爭,所以賈尼勞直到1568年5月1日才動身前往澳門。如果結合賈尼勞的信函所反映的情況,可知賈尼勞從馬六甲乘船航行到澳門,大約用了近一個月的時間。其二,賈尼勞在信中提到,他一到達澳門半島,“便命令為本地人和基督教徒建立兩所醫院,收治所有天主教徒和異教徒”,同時“還建立了一所仁慈堂,與羅馬的慈善組織相仿,為這裏所有赤貧的人們和其他貧困地區提供幫助”,顯示出了較為強烈的傳教熱情和實幹精神。從語境上分析,“兩所醫院”和“一所仁慈堂”應當是在當年(即1568年)建立的,而不大可能是在次年(即1569年)。當然,當時在澳門傳教的物質條件極為惡劣,主教堂只包括一個簡陋的Manuel Teixeira, A Medicina em Macau, Vol. 1, p. 240. 譯文據董少新:《形神之間──早期西洋醫學入華史稿》,第70頁。關於這封信,以往學術界多有引用,但因為節略嚴重,隱沒了不少細節內容。參見H.Bernard(裴化行)著、蕭浚華譯:《天主教十六世紀在華傳教志》,上海:商務印書館,1937年,第131頁;董少新:《賈尼路與澳門》,第10─11頁;董少新:《關於〈澳門仁慈堂章程(1627)〉的初步研究(上)》,第71頁。董少新:《賈尼路與澳門》,第7頁。董少新:《賈尼路與澳門》,第7頁。 141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木板小教堂和一間木板小居屋,賈尼勞與其他的耶穌會士一起居住在三年前由耶穌會建起的房子裏(據說這一房子的位置在現在的花王堂街5─7號)。所以,1568年賈尼勞所創辦的澳門仁慈堂自然也比較簡陋一些,未必像現在的澳門仁慈堂大樓那樣富麗堂皇,工程量並算太大,用時不必很多。其三,如果從1568年5月底算起,截至當年年底,尚有七個月的時間。賈尼勞在信中還特別提到:“我們沒有給異教徒任何輕蔑基督教的機會,我們的富人和豪商也沒有引起當地人們的不滿,這是我們首獲的成果。”這反映出賈尼勞當時創辦“兩所醫院”和“一所仁慈堂”時,一定是得到了澳門葡萄牙富人和豪商的大力支持,所以完全有可能在當年年底以前順利完成。事情既然如此明白,文德泉神父等何以會提出1569年說呢?筆者認為,這可能與對另一條史料的誤讀有一定關係。1569年12月2日,克利斯多萬·達·科斯塔(P. Cristóvão da Costa)在馬六甲給耶穌會總會長寫了一封信,信中有這樣的字句:今年沒有船從中國來。我們知道去年那裏的情況與以往一樣。我們(耶穌會士們)在澳門與葡萄牙人共處,在精神上幫助他們,祈求天主的仁慈。賈尼勞主教在其職位上,猶如上帝的忠誠奴僕,待我們的教士如同兄弟一樣,邀請他們到家中與他一同進餐,並趁機給他們精神食糧。這種方式人人喜歡。他與教外人同樣相處融洽,並用善良的話語和仁慈的典範來勸戒他們……(中缺)很少懲罰他們,也從不接他們到家中,而是將他們送到一所醫院中去。該醫院是他命令為麻風病人建的,那個國家有很多麻風病人:通過這種途徑,麻風病患者的靈魂得到了拯救。在上面所引信的內容中,特別稱讚賈尼勞在傳教方法上的獨到之處,“在澳門與葡萄牙人共處,在精神上幫助他們,祈求天主的仁慈”,對待“教士如同兄弟一樣,邀請他們到家中與他一同進餐,並趁機給他們精神食糧”。信中還提到賈尼勞對待教外人(尤其是麻風病人)也很仁慈,“並用善良的話語和仁慈的典範來勸戒他們”,不僅“很少懲罰他們”,而且專門創辦了一所醫院收治他們。很明顯,這封信中提到的內容,主要反映的是賈尼勞傳教和開辦醫院的情況,並沒有直接涉及澳門仁慈堂的內容。或許文德泉神父在引述這封信時,將賈尼勞“在澳門與葡萄牙人共處,在精神上幫助他們,祈求天主的仁慈”,對待“教士如同兄弟一樣,邀請他們到家中與他一同進餐,並趁機給他們精神食糧”之類的舉動理解為是與創辦仁慈堂相關的事情,或者是以收治麻風病人的醫院隸屬於仁慈堂為推論的當然前提,同時又結合科斯塔寫信的時間,從而得出賈尼勞是在1569年創辦澳門仁慈堂的結論。董少新後來似乎發現了文德泉神父的這個錯誤,放棄了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主編:《澳門編年史》第一卷《明中後期(1494─1644)》,第145頁。Manuel Teixeira, A Medicina em Macau, Imprensa,Vol. 1, pp. 240─241. 譯文據董少新:《形神之間──早期西洋醫學入華史稿》,第70頁。當然,文德泉神父一再地堅持賈尼勞是在1569年創辦澳門仁慈堂的這個說法,也可能受到了較早提出1569年說的瑞典學者龍思泰的一些影響,因為他在給龍思泰《早期澳門史》1992年版作序時,曾經高度評價了龍思泰的學術貢獻:“龍思泰還有刊佈文獻的功績,這些文獻本來消失已久。由於龍思泰用英文寫成的史書,澳門開始聞名於世界。後世的歷史學家也得到從他的史書中汲取豐富的原始資料,從而為後人瞭解澳門歷史作出重大貢獻。”參見[瑞典]龍思泰著、吳義雄等譯:《早期澳門史:在華葡萄牙居留地簡史、在華羅馬天主教會及其佈道簡史、廣州概況》卷首的“1992年版序”,第11頁。 142
  • 澳門仁慈堂創辦時間考1569年說,認為“關於建立時間,賈尼勞在信中明顯說是1568年剛到達澳門之時,科斯塔所提到的麻風病院也是1568年的情況”,但受到文德泉神父的影響,仍然堅持說這封信“提及賈尼勞所開辦的仁慈堂和醫院”。其研究結論與史料並不完全吻合,令人頗感遺憾。根據以上分析可知,1568年賈尼勞創辦澳門仁慈堂說是有其可靠的史料依據的,應當可以採用。1569年說,估計是因為對相關史料的理解不準確而產生的一個錯誤的推斷,不可輕易信從。至於1570年說,於史全然無憑,可以置之不顧。三、對岡薩雷斯致西班牙駐里斯本大使信函的進一步解釋除了1575年賈尼勞本人寫給耶穌會總部的信以外,還有另外兩條史料也與澳門仁慈堂的創辦問題糾結在一起。其一是平托《遠遊記》第二二一章有這樣的記述:“這村落(指雙嶼)中除了來來往往的船上人員外,有城防司令,王室大法官,法官,市政議員,死者及孤兒總管,度量衡及市場物價監察官,書記官,巡夜官,收稅官及我們國中有的各種各樣的手藝人,四個公證官和六個法官。每個這樣的職務需要花三千克魯扎多購買,有些價格更高。這裏有三百人同葡萄牙婦女或混血女人結婚。有兩所醫院,一座仁慈堂。它們每年的費用高達三萬克魯扎多。”董少新曾經引述過這條史料,提出了一個疑問並進行了解釋:“如果這一記載屬實,則在嘉靖二十七年(1548)朱紈搗平寧波的雙嶼島之前,那裏已經有仁慈堂及其附屬醫院存在了。但由於《遠遊記》中的許多不切實際的描寫,在未發現其他資料之前,尚無法確定雙嶼島上是否存在過仁慈堂。”關於雙嶼和“liampo”島上是否存在過仁慈堂,金國平與吳志良持否定的態度。由於相關史料比較單一,同時又鑒於這個問題只是涉及澳門仁慈堂是否是西方傳教士在中國境內創辦的第一個仁慈堂,而不涉及澳門仁慈堂本身的創辦時間,在此可以不加深入討論。其二是戈列高里奧·岡薩雷斯(Gregório Gonzalez)神父的一封信。這封信相當重要,茲將其中涉及澳門仁慈堂的相關段落節引如下:得到這一消息後,我被派往那裏。第一年,我與七名基督徒留在了當地。我與其他人被捕入獄,直至明年船隻到來。翌年,我主照亮了我,我為幾個華人施洗,使他們皈依了基督教。我留在了當地並建起了一座草棚教堂。船隻離去前往印度及其他國家後,我與七十五名基督徒又滯留當地。我們再次入獄且分囚到各處,互無音信。華人對我大聲呵斥,問我為何留下不走並斥之為叛逆行為。我們一直被關到第二年船隻返回時纔重獲自由,眾人得以團聚。我又着手建一教堂,葡萄牙人則開始建屋。華人熟悉了我,從此讓我安寧。董少新:《形神之間──早期西洋醫學入華史稿》,第71頁。董少新:《形神之間──早期西洋醫學入華史稿》,第70頁。費爾南·門德斯·平托著、金國平譯注:《遠遊記(下冊)》第二二一章,葡萄牙大發現紀念澳門地區委員會、澳門基金會、澳門文化司署、東方葡萄牙學會,1999年,第699頁。董少新:《關於〈澳門仁慈堂章程(1627)〉的初步研究(上)》,第70─71頁。按:董文在引述金國平譯注本《遠遊記》第二二一章時,遺漏了“這村落中”的“中”字和“我們國中”的“們”字,又將“克魯扎”改作“克魯劄”。金國平、吳志良:《liampo綜考》(待刊稿),據董少新:《關於〈澳門仁慈堂章程(1627)〉的初步研究(上)》,第79頁引。又譯作格雷戈里奧·岡薩維斯或格雷戈里奧·貢扎勒茲。 143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這我才開始瞭解此地,發展基督徒。我總是幫當地人的忙,原諒他們的過錯,真誠對待他們並要他們互相以誠相待。以此在十二年的時間內,在稱為“Macao”的一陸地頂端形成了一巨大村落。有三座教堂,一所濟貧醫院及一所仁慈堂。現在已成為擁有五千基督徒的村落。印度國的維持主要依靠這個村落及其貿易。中國的財富源源滾入印度國及其海關,在此期間我未得到國王的工資或補助,我從無此求。關於這封信的寫作時間,金國平考證說,“科林(Colin)及帕斯特爾斯(Pastells)神甫在敘錄此文時,無法確定其成文的準確時間,故以1570(,)標示。從信的內容來看,此信的寫作時間應為1565年”,“戈列高里奧·岡薩雷斯(Gregório Gonzalez)神甫從1553年起,在澳門傳教”。不過,後來他又修正了自己的看法,認為岡薩雷斯是葡萄牙人,1564年就已經離開了澳門,信中所說的“以此在十二年的時間內”,起止為1553─1564年。董少新曾經據此作出這樣的推測:“這便向我們提供了一個信號,即澳門早在賈尼路到來之前的一五六四年可能已經存在了醫院和仁慈堂。這一問題值得進一步探討。”其實,上述董少新推測的邏輯無可厚非,但其推測的歷史依據卻不盡可靠。例如,關於岡薩雷斯到達澳門的時間,葡萄牙學者洛瑞羅(Rui Manuel Loureiro)就有不同看法,他認為貢扎勒茲(即岡薩雷斯)的信是在1573年寫給“當時菲力浦二世派駐里斯本大使胡安·德·博爾雅(D.Juan de Borja)”的,“講述了前幾年南中國沿海發生的一些事情”,而貢扎勒茲(即岡薩雷斯)本人則是在中國“同葡萄牙人和解”之後,“即是在萊昂內爾·德·索薩(Leonel de Sousa)同廣州官員為葡中貿易關係正常化而於1554年簽訂了一個非正式協定之後從馬六甲派往中國沿海港口城市的使節”,而萊昂內爾·德·索薩這個阿爾加維船長只是在1555年3月才回到馬六甲的,因此,“貢扎勒茲神甫只可能在這一年的季風季節抵達廣東海岸”。董少新後來對於相關問題又重新作了考證,認為岡薩雷斯於1569年或1570年受馬六甲主教的命令,離開澳門,而他致西班牙駐里斯本大使胡安·德·博爾阿的信函則寫於1573年11月下旬,此信與賈尼勞信和科斯塔信一道,共同反映出“澳門仁慈堂和兩所醫院是賈尼勞主教於1568年建立的”。由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主編的新編《澳門編年史》最近也提出了一個新的考證,認為岡薩雷斯1564年離開澳門說所引證據不足,因為“如果岡薩雷斯是1564年離開澳門,那賈尼勞1575年寫給耶穌會總部信稱他親手創建仁慈堂和兩所醫院之事就是謊言。我認為賈尼勞的信是可信的”,所以實際上的情況當是,1568年“由於賈尼勞主教的到來,格雷戈里奧·岡薩維斯神父被召回馬六甲”。金國平:《中葡關係史地考證》,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年,第50頁。參見金國平:《西方澳門史料選萃》,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26頁。金國平:《中葡關係史地考證》,第59頁。金國平、吳志良:《葡人入據澳門開埠歷史淵源新探》,《文化雜誌》(澳門)中文版第43期,2002年夏季刊,第47─48頁。參見金國平、吳志良:《東西望洋》,澳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2002年,第80─82頁。董少新:《賈尼路與澳門》,第14頁。洛瑞羅:《伊比利亞文獻資料中關於MACAO的由來》,《文化雜誌》(澳門)中文版第45期,2002年冬季刊,第2頁。董少新:《形神之間──早期西洋醫學入華史稿》,第71頁。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主編:《澳門編年史》第一卷《明中後期(1494─1644)》,第149頁。值得注意的是,該書還特別注明,岡薩雷斯神父信函的出處與寫作時間是“西班牙塞爾維亞東西印度總檔案館,67-6-27,1571年岡薩雷斯神父的信”。這與董少新的說法略有不同。 144
  • 澳門仁慈堂創辦時間考筆者認為,1568年岡薩雷斯神父被召回馬六甲說是比較可信的。岡薩雷斯神父在信中曾經提到:“我向閣下彙報的事情係確鑿的事實,非道聽途說,均為我眼見之實。我在葡屬印度已達二十載。數年前,我被派往中國,許多年來,中國與葡萄牙人大興干戈,儘管如此,葡萄牙人從未停止過他們的對華貿易。此種狀況一直持續至1553年。此時傳來消息說,華人願同葡萄牙人修好。後來也真的握手言和。”據湯開建的綜合考證,儘管目前學術界關於澳門開埠的時間眾說紛紜,有嘉靖八年(1529)說、嘉靖十四年(1535)說、嘉靖三十年(1551)說、嘉靖三十二年(1553)說、嘉靖三十六年(1557)說、隆慶初說、萬曆中說等多種說法,但嘉靖三十六年(1557)應是葡萄人正式入居澳門的時間,“雖然在此之前早就有人進入澳門,但並非成批地正式定居,而應是隨着各國商人來澳門貿易而進入澳門。作為葡萄牙正式入居澳門則應是嘉靖三十六年”。葡萄牙學者洛瑞羅也認為,“直到1556年末,在中國海岸線上尚不存在任何比較穩定的葡萄牙定居點,葡萄牙人還像前幾年他們做的那樣,繼續請求將他們的船隻停靠在浪白滘,繼續利用馬交作為他們經過虎門和珠江前往廣州的中途停留地”,而在“1557年後,葡萄牙人可以在馬交安寧地居住了”。岡薩雷斯神父在澳門傳教時曾先後兩次入獄。他第一次到達澳門亦即他在信中提到的“得到這一消息後,我被派往那裏”,具體時間應當如洛瑞羅所說的那樣,是在1555年,而不會是在1553年。岡薩雷斯神父在信中還提到,“以此在十二年的時間內,在稱為‘Macao’的一陸地頂端形成了一巨大村落。有三座教堂,一所濟貧醫院及一所仁慈堂。現在已成為擁有五千基督徒的村落”、而據當時傳教士的報告,1564年在澳門居住有“八百到九百葡萄牙人”。另據馬努埃爾·特謝拉(Manuel Teixeira)神父的記載,他在澳門居住四年後於1568年說那裏估計還居住有“五六千基督徒”,其中包括“帶有中國血統”的葡人。如從1555年岡薩雷斯神父到達澳門算起,到1568年,大致是十二年的時間,他在信中所說當時澳門有“現在已成為擁有五千基督徒的村落”,與馬努埃爾·特謝拉神父的記載可以相互參照,而他在信中所說當時澳門有“一所濟貧醫院及一所仁慈堂”,與賈尼勞1575年寫給耶穌會總部信中所言創辦“兩所醫院”和“一所仁慈堂”也大致吻合。其中所謂“一所濟貧醫院”與“兩所醫院”之關係,文德泉神父曾提出一種較為合理的解釋,認為賈尼勞主教當時建立了一所醫院,即貧民醫院,設有一個隔間,專門用來收留麻風病人。總的來看,現在可以大致斷定的是,岡薩雷斯神父當是在1555年到達澳門的,儘管他寫給西班牙駐里斯本大使胡安·德·博爾阿的信函的確切時間容有爭議,但他離開澳門的時間當是1568年賈尼勞主教到達澳門之時。這也就是說,岡薩雷斯神父的信函不僅不能證明澳門早在賈尼勞主教到來之前的1564年可能已經存在了醫院和仁慈堂,而恰恰為1568年賈尼勞主教創辦澳門仁慈堂和貧民醫院的說法提供了另一個間接的證據。[責任編輯田衛平]金國平:《中葡關係史地考證》,第49頁。湯開建:《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北京:中華書局,1999年,第97頁。洛瑞羅:《伊比利亞文獻資料中關於MACAO的由來》,第2─3頁。洛瑞羅:《伊比利亞文獻資料中關於MACAO的由來》,第12頁。Manuel Teixeira. A Medicina em Macau, Vol. 1, p.241. 145
  • ·澳門學·日本人與澳門聖保祿教堂──《聖米凱爾大天使》的神秘畫師[日]宮永孝撰沈藝譯[摘要]澳門是葡萄牙遠東貿易和天主教傳播的據點,因此在明清時期(日本安土桃山、江戶時期),澳門與日本有著眾多的不解之緣。葡萄牙商船每年裝載著貨物從澳門來到日本,也送來傳教士們,其中還有不少日本人從澳門搭乘順風船或是自己駕船回到日本。“伴天連追放令”之後,陸陸續續有大量日本傳教士和天主教信徒避難至澳門,其中不乏熟諳西洋美術技藝的日本天主教畫家和工匠。他們在1602年教堂的重建中,不僅結合了東西方建築的材料與手法,而且採用了多處類似日本匠人的工藝。教堂前的石階、前壁第二層與第三層的裝飾,都讓人推斷日本天主教徒畫家(主要為尼古勞的四位弟子)曾參與了聖保祿學院及其教堂的修建和裝飾,甚至留下了《聖米凱爾大天使》這一優秀的畫作。[關鍵詞]澳門聖保祿教堂遠東耶穌會史日本天主教徒畫家聖米凱爾大天使澳門是葡萄牙遠東貿易和天主教傳播的據點,葡萄牙商船每年從澳門來到日本,也送來傳教士們,其中還有不少日本人搭乘順風船或是自己駕船回到日本。尤其是慶長19年(1614)德川幕府將日本各天主教派(聖法蘭西斯科教會、多明我會、奥古斯丁會)的傳教士及天主教信徒放逐海外,他們都被遣送至馬尼拉或澳門。雖然放逐到澳門的日本人的確切人數和實際情況都還不清楚,但至少從慶長19年的大驅逐至寬永13年(1636)的二十多年間,被放逐到澳門的日本人就有數百名之多。從耶穌會本部的報告來看,1618年(元和4年)6月有21名日本人滯留澳門,而第二年(1619年,元和5年)1月則有40名。本文並不是要列舉背井離鄉的日本天主教徒的數量,而是試圖通過簡單梳理聖保祿教堂的歷史,進而探討與教堂建設相關的日本人,以及澳門留存下來的由日本基督徒畫家製作的《聖米凱爾大天使》(The Archangel Michael)油畫。作者簡介:宮永孝,日本法政大學社會學部教授;沈藝,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海外漢學研究中心碩士研究生。北京 100081關於澳門的名稱,中國書籍(《澳門紀略》、《明史》)中稱“澳門”或“壕鏡澳”,而日本江戶時代則稱澳門為“阿媽港國”或“天川”等(《通航一覽》)。例如,慶長19年(1614),放逐了所有南蠻出家人(即基督徒——譯者注),並禁止葡萄牙商船來航(《通航一覽》卷之百九十二)。後於寬永13年(1636),再次將有葡萄牙人血統的男女兒童約三百名 [根據《蘭館日誌》(Japan Daghregister),1636.10.20—22,有287名。《長崎夜話草》的《蠻人之子孫遠流之事》一文的記述中列舉了相同數字] 放逐到澳門。(日)岩生成一:《媽港的耶穌會神學院中的日本人》,《歷史地理》第71卷第5號。 146
  • 日本人與澳門聖保祿教堂──《聖米凱爾大天使》的神秘畫師一 1952年(昭和27年)6月,為了調查研究聖保祿教堂(三巴寺,見圖1)遺跡──教堂的“前圖1聖保祿教堂(三巴寺)正面壁”(fachada),香港大學建築學系的教授與學生們來到澳門,在此停留了數周之久。他們用竹子搭建了腳手架,從建築學的角度進行了嚴密的科學調查,最後得出的成果便是《澳門耶穌會聖保祿教堂的建築研究》[原文為英文,題目為“An Architectual Survey of the Jesuit SeminaryChurch of St. Paul's, Macao”,以白許高(M. HugoBrunt)的名義發表]。該論文對教堂正面各層進行了精密的考察,添加了豐富的插圖和照片,是一篇非常細緻嚴謹的研究文章。根據該論文,最早來到澳門的耶穌會士是佩雷斯(Franciso Peres)、謝特拉(ManuelTeixeira)和平托(André Pinto)等人。他們在1562─1563年(永祿5─6年)修建了教堂,這便是聖保祿教堂的前身。初期的教堂叫做聖安東尼奧教堂,只有一個祈禱堂,用木材和石料所造,形狀類似一個大的倉庫,不久後就燒毀了。1580年(天正8年),耶穌會士們在今天的聖保祿教堂遺址所在地,為中國信徒們建起了小型住宅,後來又增建了禮拜堂。1594年(文祿3年),從日本回到澳門的視察員范禮安神父將耶穌會的各種設施一分為二,新建了學院,但也於第二年(1595年)在火災中燒毀,不過同年內又實施了再建。1601年(慶長6年),教會各種設施再次在火災中焚毀,澳門市民與商人捐資修建了新教堂。1603年(慶長8年),聖保祿教堂及其附屬學院面目一新,重新將其華美的身姿展現在世人面前。不過前壁還在建設當中,直到1640年(寬永17年)纔完工。由於沒有留下當時精密的圖紙,我們無法得知教堂的真實面貌;但據說擔任教堂設計與工程監督的是斯皮諾拉(CarloSpinola)神父。教堂附屬學院(神學校)是大炮臺之下的一座兩層建築,並無塔狀建築物(見圖2 、圖3)。較好地描繪了聖保祿教堂和相鄰建築物(神學校)的版畫有Begin ende Voortgangh van de Vereenighde Nederlantschegeoctroyeer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 2 vols, Amsterdam, 1645 和François Valentijin 的Oud en Nieuw Ost—Indiën, 1726, Vol. IV. 中所收的銅版畫,以及《澳門紀略》[上卷,光緒庚辰(1880)年重刊] 的卷首木版畫等。An Architechtural Survey of the Jesuit Seminary Church of St. Paul's, Macao, M. Hugo—Brunt (收錄於Journal of OrientalStudies Printed from Vol. I No. 2. July 1954, University of Hong Kong),第332頁。另外,根據旅行者蒙迪的記載,由於考慮到颱風和強風,澳門教堂裏沒有尖頂或高塔建築。 147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圖217世紀的聖保祿教堂及其附屬建築圖3聖保祿教堂附屬設施(《澳門紀略》上卷)聖保祿教堂的建築似乎並非葡萄牙風格,而是承襲了義大利耶穌會教堂常見的樣式。這是由於斯皮諾拉(Carlo Spinola)神父希望能夠在東方再現羅馬耶穌會風格的教堂。據說就連通往前壁的石階(共130階)都是“安吉羅”(Angelo)風格。現在唯一存留下了的前壁則是“銀匠式”(Plateresque)風格(16世紀左右西班牙流行的一種講究技巧的建築樣式)。主要材料是花崗岩,側壁使用了磚、石灰、沙和黏土等材料,整個前壁的修建耗費了三萬銀幣之多。筆者十分感興趣的是前壁的背後,也就是聖堂部分。關於其外形和內部的記敘資料非常罕見,但就在聖保祿教堂建成後不久便來到澳門的英國旅行者蒙迪(Peter Mundy)卻在其遊記中有所描述。蒙迪於1636年4月加入了威德爾(Jonh Wedel)船長的船隊,從英國出發,途經印度果阿,於1637年(寬永14年)6 月左右到達澳門。船隊在澳門停留了近半年時間,蒙迪作為買賣中間人在澳門度過了幾周的時間。因為他會講西班牙語和葡萄牙語,因此能夠自由地與當地居民及社會名流交談,順便觀察居民們的日常生活和風俗習慣並將不時地將其製成插畫,加以記錄。其記述充滿人情味,語言幽默風趣,十分精彩。An Architechtural Survey of the Jesuit Seminary Church of St. Paul's, Macao, M. Hugo-Brunt, p.336.燒毀的聖保祿教堂側面的牆壁一直保留到1838年(天保9年),在這一年裏被破壞了(白許高論文,第343頁)。另外,據The Treaty Ports of china and Japan, Compiled and edited by N. B. Dennys, Trübner and Co., London, A.Shortrede and Co., Hong Kong, 1867中的記載,這個牆壁厚實牢固,挖掘時堆積了25英尺(約18米)高。時有信徒的遺體埋葬於此。蒙迪出生於1596年(文祿5年,慶長元年)的英國康沃爾郡的彭里恩,卒日不詳。其父與叔父以販賣沙丁魚為生,可以說他出生於漁民家庭。也就是指The Travel of Peter Mundy (1608—1667), vol. 5, The Hakluyt Society, London, 1907—1936,這大部分的遊記於1967年由Kraus Reprint Limited (Neudeln/Liechtenstein)出版了影印本,另外由C.R.Boxer 編撰的Seventhcentury Macau in Contemporary Documents and Illustrations, Heineman (Asia) Hong Kong, Kuala Lumpur, Singapore,1884中只收錄了澳門行紀部分。 148
  • 日本人與澳門聖保祿教堂──《聖米凱爾大天使》的神秘畫師1637年6月28日(寬永14年5月6日),蒙迪與牟托尼(John Moutony)、羅賓遜(TomasRobinson)一起,攜帶國王的書信及致澳門總督羅郎也(Domingos da Camara)的書信在澳門登陸。他們一行先拜訪了總督官邸,後來到聖保祿教堂的學院,在那裏享用了茶點和水果(荔枝) 等。此時,蒙迪注意到了聖保祿教堂的屋頂,他寫到:“與神學校毗鄰的教堂有着我從未見過的美麗弧形穹頂,那是中國人的傑作,由木頭雕刻而成,再敷以黃金,還塗着天藍色和朱紅色的顏料。”教堂內部是長方形廊柱結構,地上鋪着石板,中殿、正殿、耳堂、祭壇、唱詩班席位、小聖堂和聖器收藏室等一應俱全,還有用從日本運來的木材製成的浮雕,上面裝飾着漩渦花紋、唐草風曲線花紋和圓形花朵圖案等,並塗着金色和藍色的塗料。蒙迪不僅參觀了聖保祿教堂及其附屬的建築,還在教堂內觀看了演出。據說1637年11月25日(寬永14年10月9日),船隊中的骨幹及蒙迪等人應司鐸之邀前往教堂觀看穿着中國服裝的兒童表演的以沙勿略的生平所創作的戲劇。他這樣記錄到:“孩子們穿着華麗的衣服、帶着絢麗的寶石在臺上演出,而父母們也出席觀看。演出準時在教堂內開始。”二那麼,被放逐到澳門的日本人在當地過着怎樣的生活呢?當時的葡萄牙人(見圖4)聽說日本人勇猛無比,因此有些日本人在商船上擔任防禦海盜的警衛,也有人成為教堂或私人府邸的守衛,另外還有些人從事教堂、炮臺與城牆等工程的建設。蒙迪遇見了滯留在澳門的日本人(武士),不僅將其形象描繪出來,還在日記裏寫下了日本人的特點︰我在這裏遇見了幾位日本人。日本人幾乎都是天主教徒。不信教的人們從頭頂到前額的頭髮都剃掉一半,其剩餘部分用小繩子繫……日本人用柔軟或稍硬的紙擤鼻涕。他們隨身都攜帶着小塊的紙。擤過鼻涕的紙作為髒東西扔掉。另外,他們還帶着亞麻布手絹,用來擦拭臉和手。圖4澳門的葡萄牙人(《澳門紀略》上卷)Kraus Reprint Limited 版本的162—163頁。另外,為了回顧聳立在山丘之上的聖保祿教堂昔日的壯美,《澳門紀略》(下卷)的《澳蕃篇》中如此記敘:寺首(三巴)在澳東北,依山為之,高數尋,屋側啟門,制狹長,石作雕鏤,金碧照耀,上如覆幔,旁綺疏瑰麗,所奉曰天母,名瑪利亞,貌如少女,抱一嬰兒,曰天主耶穌,衣非縫製,自頂被體,皆采飾平畫,障以琉璃,望之如塑,旁貌三十許人,左手執渾天儀,右又指若方論說狀,鬚眉堅者如怒,揚者如喜,耳重輪,鼻隆準,目若矚,口若聲,上有樓,藏諸樂器,有(定時臺)巨鐘覆其下,立飛仙臺隅,為擊撞形,以機轉之,按時發聲。”(第213頁)另外,教堂學院裏也設有時鐘用以計時,這是路易十四贈與的(Bento da frança, Subsidios para a Historia de Macau, Imprensa Nacional, Lisboa, 1888, p.172; Andrew Ljungstedt,Contribution to an Historical Sketch of the Portuguese Settlements in China of the Papal Legates to China, Macao China,1832, p.55.見白許高論文,第332─333頁。Kraus Reprint Limited 版本的第274─275頁。(日)矢野仁一︰《關於萬曆時代的日本人驅逐》,《近代中國外國關係研究》,弘文堂書房,昭和3年(1928),第426─427頁。Kraus Reprint Limited 版本的第294─295頁。 149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根據蒙迪的描述,日本武士穿着涼鞋,披着無袖的外套(和服外褂),腰間還掛着刀(見圖5)。他把聽到的一些日語記錄下來,如:Sagashoo gooseeka=how Doe you?(怎麼樣?)Yungosere=well or good(好的)Varoogoosere=ill or bad(不好的或壞的)Goodoree=Com[e](來)Mundalee=goe(去?)Sakee=wyne(酒)Mesh=Rice(米飯)被放逐到澳門的人,以及為了逃離天主教鎮壓而來到澳門的日本人中有畫家、雕刻家和工匠等,據說其中有人參與了聖保祿教堂的建設。但是,目前似乎還尚未發現能夠證明日本人參與該教堂建設的任何史料。最初提出這個假說的應該就是白許高的論文。下面,我們就來看一看作者舉出的一些具體例子。首先,與前壁下的平臺相連接的花崗岩石階,雖然工程的監督是由耶穌會士完成的,但整體的設計可能是出自日本匠人之手。教堂入口處的平臺上鋪設的石板大小不一,可見監督者未能面面俱到,而石板的大小和樣式也都具有東洋風格。白許高雖然並未直言,但似乎認為石階的工程是由日本人監督並實施的。下面,我們再看看前壁。前壁分為五層,其中讓人聯想到日本風格的是第二層和第三層的裝飾和文字的雕刻。面向教堂站立的左手邊,第二層山牆下的壁龕上刻有基督的雕像,雕像的頭部後面一帶刻有菖蒲花和菊花的帶狀裝飾物(見圖6)。菖蒲和菊花都是純潔的象徵,易讓人聯想到基督徒。同樣是面向教堂的左邊,第三層的科林斯式(又譯科林多式)立柱之間有一塊繪有七頭七翅怪獸的壁板。聖母瑪利亞腳踏怪獸頭頂,作祈禱狀,其身邊刻有“聖母踏龍頭”的中文字樣(見圖7)。白許高注意到這幾個字的字體不優雅,在聽取了眾人意見之後,得出了此刻字並非中國人而作的結論︰“只要一看圖就會明顯發現,這幾個字的字體不統一,手寫力度也不夠。如果是中國人所作,則絕不會在墓碑或紀念碑上留下如此草率的書法。因此可以認為這幾個字是日本人所作。”圖5蒙迪所繪滯留在澳門的日本人圖6聖保祿古教堂建築之一Kraus Reprint Limited 版本的第294─295頁。(日)松田毅一︰《歷史博物館──澳門》,《黃金果阿盛衰記》,中央公論社,昭和52年(1977),第128頁。白許高論文,第338頁。 150
  • 日本人與澳門聖保祿教堂──《聖米凱爾大天使》的神秘畫師耶穌會中的日本人參與了的也許並不僅限於教堂的工程建設。實際上他們還參與了聖保祿教堂內部(聖堂)的裝飾工作,尤其是聖畫的製作。這是筆者在澳門結識的葡萄牙學者文德泉(ManuelTeixeira 1912—2003)告訴筆者的(見圖8)。這位司鐸是著名的東方學學者,有眾多著作。筆者有一天去聖若瑟修院(Seminário S.José)拜訪該學者時,有幸參觀了寶物室和硫磺繪畫室,並看到了數幅精美的聖畫。首先讓筆者倍感興趣的便是描繪在長崎被釘死的《日本眾殉教者》(1640年Matteus Fun所繪)和《聖米凱爾大天使》兩幅畫。而關於後者,筆者在聽到解釋之前完全不清楚其作者、製作年代以及製作目的等。《聖米凱爾大天使》原是聖保祿教堂屋頂畫的一部分,是一幅畫在範本上的油彩畫。其大小為202cm×133cm。據估計製作年代為17世紀上半葉(見圖9)。筆者圖7澳門聖保祿古教堂建築之二圖8文德泉神父在Luis Vaz de Camoes墓前的照片圖9收藏在澳門聖約瑟神學校的《聖米凱爾大天使》油畫Exposição Bibliografica, P. Manuel Teixeira,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Educação de Macau, Biblioteca do ComplexoEscolar de Macau, Macau, Novenbro de 1986,文德泉神父的著作有大大小小123冊之多。《葡萄牙語南蠻文化展──覺醒吧,東方諸國》(日本放送協會,平成5年),參照第167頁對該畫的解說。 151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在平成5年(1993年)4月8日至5月23日之間於池袋的季節美術館(Sezon Museum of Art)舉辦的“葡萄牙語南蠻美術展”上再次與這幅油畫不期而遇,實在感概良多。藉此機會,筆者也再次近距離觀察了這幅聖畫。除去人物的臉和手的部分之外,這幅畫像整體採用了黑色和茶褐色的基本色調。大天使身着士兵服飾,扮演着聖域看守者的角色。大天使的頭部後面可見光圈般的東西,身體背後有巨大的羽翼,左手拿着用鎖鏈連接的聖體顯示臺(金色),右手握着仿佛火焰一般的劍。人物整體的裝扮具有夢幻色彩,屬於後文藝復興樣式。並且,仔細察看此畫的各個部分後,可以發現幾處殘留的釘子的小孔:面向畫像右手邊的畫板上有五處縱向分佈間隔有序的小孔,左手邊縱向有一處,人物腳下有三處。這些小孔應該就是當初把畫像固定在聖堂天花板上時留下的痕跡。然而,這幅聖畫的作者究竟是誰?根據文德泉的推測,作者應該是從日本流放到澳門來的以下四名耶穌會士的其中一位。1 . Mancio Taichiko修士。1615年1月20日(慶長19年12月21日)在澳門去世,埋葬在聖保祿教堂內的“聖米凱爾祭壇”附近。關於此人的記述還有:“流放者中有幾位很快就去世了。1月20日(公曆),耶穌會修士中的一位日本人Mancio Taichiko去世。他是一位優秀的畫家,曾裝飾過祖國的天主堂。”(《日本天主教宗門史(上)》,Léon Pagés著,吉田小五郎譯,岩波書店)Taichiko生於肥厚的宇土,享年四十一歲。2 . Peter Chikuam(葡萄牙語為Pedro João),1622年11月28日(元和8年10月26日)逝於澳門。3 . Todeu,1627年11月16日(寬永4年10月9日)逝於澳門,埋葬在聖保祿教堂內的“聖米凱爾大天使祭壇”附近。4 . Jacob Niwa(丹羽,又名Jacobo Niua,中文名為尼伊陳),1579年(天正7年)出生,其父為中國人,其母為日本人,1601年(慶長6年)來到澳門,1638年10月28日(寬永15年9月21日)在澳門去世,享年五十九歲。這四名日本人都是耶穌會士兼畫家的尼古勞(Giovanni Nicolo,又寫作Giovanni Cola)的弟子。尼古勞,1560年(永祿3年)出生在那不勒斯省的諾拉市,後成為耶穌會士;1581年(天正9年)前往印度;1582年8月7日(天正10年7月9日)與利瑪竇一起到達澳門;1583年7月25日(天正11年6月7日)到達日本之後,立即前往下(與近畿地區相對,指四國和九州等西邊地區)和五畿內(山城、大和、河內、和泉及攝津等畿內五國)練習繪畫技術,後學習神學;1608年(慶長13年)和1614年(慶長19年)在澳門與長崎產生了自己的畫派;1614年(慶長19年)與同伴一起被流放到澳門;1626年3月16日(寬永3年2月18日)在澳門去世。1586年12月(天正14年111月)在日本期間,曾為臼杵城(大分縣東部)附近的修道院(教堂)在木板上製作了《聖母蒙召升天圖》等油畫。不管怎樣,這四名耶穌會士畫家在1614年與尼古勞一起被放逐到澳門,一邊從事歐洲宗教畫的臨摹和製作,一邊參與了聖保祿教堂內部的裝飾工作。《葡萄牙語南蠻文化展──覺醒吧,東方諸國》(日本放送協會,平成5年),參照第167頁對該畫的解說。文德泉神父的觀點。(日)松田毅一、川崎桃太譯:《弗洛伊斯 日本史8》,中央公論社,昭和57年(1982),第198頁的注釋、第185頁。 152
  • 日本人與澳門聖保祿教堂──《聖米凱爾大天使》的神秘畫師18世紀以後,該教堂卻面臨着作為整個遠東地區傳教士培養機構的職能取締及其建築物焚毀的悲慘命運。最讓人惋惜的是,與教堂相鄰的學院變成了“猖獗的老鼠們的大本營”,其中保存了數百年的文獻材料被啃食破壞,最終在1835年1月26日(天保5年12月28日)傍晚6點左右的一場大火中,與學院和教堂一同被燃燒殆盡。18世紀末,學院已改用成了兵營,火災發生當日,不知出於何種原因,士兵們將大量的柴薪堆放在學院的廚房附近,進而引起了火災。雖然我們難以判斷為何會在那裏產生火源,但不管怎麼說,學院的所有建築物都被大火吞噬了。本托·達·弗蘭卡(Bento da Franca)的《澳門史資料》(1888年)、白許高和文德泉的論文中都引用了“海事殖民局”中記錄火災情況的一段文字:火災發生時正好是傍晚6點鐘。然而火勢太快,8點15分時,承載了路易十四浩大皇恩的莊嚴的學院就燒成了灰燼。也就是這次火災,吞沒了整個聖保祿教堂,只留下厚實的側壁、前壁以及花崗岩的石階。在這次火災中,除去聖人和殉教者的遺物之外,遠東傳教士們寶貴的報告書等全部化為灰燼。兩年以後,也就是1837年5月(天保8年4月)聖保祿教堂改建成墓地,燒毀的教堂中堂改作小型禮拜堂,死者埋葬之前暫時在此安置。人們在此還種植了喜馬拉雅杉等植物。這裏作為墓地使用至1854年11月上旬(嘉永7年9月中旬),約二十年左右。此後遺骨被挖掘出來,改葬到新的墓地。墓碑可能被運往馬尼拉,打碎後用於道路的鋪設或船艙壓載。三雖然可以確定《聖米凱爾大天使》聖畫的作者是尼古勞的弟子四人之一,然而卻因為史料不足很難或根本無法查明究竟是誰。四人在日本期間都曾於耶穌會相關學院裏學習過油畫、膠畫和銅版畫等技巧,其中Jacob Niwa(丹羽)是最出色的畫家。他曾於慶長6年(1601年)末(或第二年年初)應范禮安之命來到澳門,幫助進行聖保祿教堂的裝飾。《澳門紀略》(下卷,José de Aquino Guimaraes e Freitas, Memoria sobre Macao, na Real Imprensa de Universidade, Coimbra, 1828, p.12中有“現在成了猖獗的老鼠的住宅”的記載。Fr. Manuel Teixeira, The Fouth Century of the Jesuits at Macao, Macau, 1964, p.25.教堂內還藏有秘密從日本運來的基督徒殉教者和交趾支那(越南最南部地區)殉教者共約七十名的遺骨,以及沙勿略的手臂(上臂骨)的一部分(C.A.Montalto de Jesus, Historic Macao, Salesian Printing Press and TipografiaMercantil 1926, p. 61)。這些遺骨現存於澳門路環島上的聖沙勿略教堂(The Chapel of St. Xavier)(小田善三郎編:《沉睡在澳門的基督徒殉教者》,《聖保祿修道會八王寺學院刊》,昭和61年);另外,請參看Hong KongStandard Newspaper, Macao Travel Talk [8, 9]。蒙迪的澳門行紀中記載,17世紀30年代中國人的墓地在澳門郊外1/2英里處靠近內陸的地區。而葡萄牙人(羅馬天主教徒)的墓地就是被稱為“聖米凱爾墓地”(Cimiterio de S.Miguel)的地方。這裏是1852年(寬永五年)由葡萄牙人捐款所建,1854年(寬永7年)開始埋葬,至1865年(慶應元年)時共埋葬4309人。聖保祿教堂內的遺骨可能也被移到了這裏(The Treaty Ports of China and Japan, Compiled and edited by N. B. Dennys, Trübner andCo., London, A. Shortrede and Co., Hong Kong, 1867, p.216)。C.R.Boxer, Japanese Christians buried in the Jesuit College Church of São Paulo at Macau (Monument Nipponica, vol. I,1938, Sophia University, Tokyo, p.266.另外,該論文還引用了揭露1648年(天正5年,慶安元年)至1726年(享保11年)年間,澳門聖保祿教堂內埋葬基督徒(男女)共25名的姓名與埋葬地點的史料。該史料現存於里斯本的殖民地古文書館Arguivo Colonial,題為“此教會中埋葬的俗家信徒的死者們”(Dos defuntos Seculares que estãoenterrados nesta Igreja)。(日)西村貞:《日本初期洋畫的研究》,全國書房,昭和20年(1945),第104─105頁。 153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216頁)中有“凡廳所奉天主有誕生圖、被難圖、飛升圖”一項,說明澳門教堂裏有基督誕生圖、受難圖和升天圖。雖然澳門教堂多次焚毀和重建,但關於丹羽在澳門繪製的聖畫,《1601年度中國年報》(原本在巴黎國立圖書館內)有以下記載︰原本的兩幅畫燒毀之後又製作了新的兩幅,一幅是《聖母受召升天圖》,獻給了教會;另一幅是《一萬一千個少女的殉教圖》。它們均出自日本畫家(Jacob Niwa──筆者注)之手,他是范禮安為居住在中國的我們送來的同宿(Dogico)。范禮安還交代他製作幾種畫像,送給新改宗的中國人,讓他們以此代替以前崇拜的各種偶像。丹羽在完成這些製作工作後,於慶長7年(1602年)隨傳教士李瑪諾上京,在北京繪成了傳教所用的聖畫和祭壇畫等,後再次返回澳門。1603年(慶長8年,明萬曆三十一年)前後,耶穌會士在關閘附近的小島青州(ilha Verde,“綠島”之意,現在與大陸相連)建起了數間簡陋的小屋和禮拜堂,中國人便認為這是一個城廓。這時居住在澳門的薩拉森人受官吏鼓動襲擊了禮拜堂,與那裏的日本人僕人和葡萄牙人發生爭鬥,並燒毀了聖堂。雖然其後進行了重建,但終究破敗了。這個天主堂內裝飾的聖畫也可以認為是尼古勞的弟子(日本人)所作。然而,與《聖米凱爾大天使》的油畫類似的膠畫在戰爭結束前一直保存在長崎浦上天主堂內,恐怕是原子彈爆炸時被燒毀的。那也是一幅“聖米凱爾畫像”,畫中的大天使米凱爾右手持長槍,左手托着善惡之秤,腳踏惡鬼(見圖10)。據說這幅日本畫是在殘酷迫害中基督徒們暗中保留下來的珍寶。據西村貞的《日本初期洋畫的研究》一書認為,這幅畫是“在鳥子(雁皮和小構樹混合製成的和式紙張──筆者注) 上施以底色,再用各種畫具所繪。細節部分使用了細描筆,進行了十分精緻的描繪,顏料中有一部分使用了礦物顏料(將天然礦物磨碎作為畫具使用──筆者注)”。聖若瑟神學院中留下的《聖米凱爾大天使》的油彩畫究竟是何人所繪?很遺憾筆者未能解開這個畫家之謎,僅能夠確認澳門存在天主教畫家所繪的聖畫這一事實。其結果還有待今後的調查。[責任編輯田衛平]圖10《聖米凱爾畫像》 154
  • ·澳門學·基督教與茶的西傳劉章才[摘要]基督教與茶的西方的傳播關係密切。基於宗教熱情,積極投入海外傳教活動的傳教士,將有關飲茶的信息不斷介紹到西方,為中西茶貿易奠定了基礎。不僅如此,傳教士還以直接或者間接的方式參與了茶葉貿易或是有利於擴大中西貿易的相關活動。隨着飲茶在歐洲尤其是英國的傳播,宗教界人士基於不同考量給以支持或者反對。基督宗教與茶在西方傳播的密切關聯,呈現出複雜的多元面相。總體看來,基督宗教對茶在西方的傳播起到了重要作用。[關鍵詞]基督宗教茶西傳作為世界三大無酒精飲料之一的茶,堪稱中華民族對世界文明的重要貢獻。目前,全球飲茶國多達160多個,飲茶人口約30億。茶在向世界傳播的過程中,宗教起了重要作用。由於其中佛教所起的作用已受到學界關注,多有論述,而學界對於基督教與茶的傳播問題關注不多,僅就個案或者特定地域做過初步探討,因此,本文擬對此做一系統梳理,不當之處尚請方家指正。一、傳教士與飲茶信息的西傳茶的利用發端於原始社會時期的中國,正如茶聖陸羽所言:“茶之為飲,發乎神農氏,聞於魯周公。”自中華先民利用茶葉始,茶文化即逐漸發展,同時亦不斷傳入周邊國家與地區。西方人何時獲得飲茶信息並開始飲茶?儘管《新約·啟示錄》第二十二章約翰描述了天堂中的神奇樹葉:“天使又指示我一道明亮如水晶的生命水的河流,從神和羊羔的寶座那裏流出來。經過城裏的街道。河的兩邊有生命樹,結十二次果子,每月都結果子;樹葉可以醫治列國。”這一樹葉是否與茶有關,目前尚無確鑿的材料給以佐證。目前可以確認的是,西方人獲得飲茶信息約為16世紀中葉,威尼斯作家拉馬歇首先從波斯商人那裏得知。西方人最早親身見聞飲茶者是16世紀到達東方的天主教傳教士。1556年,葡萄作者簡介:劉章才,山東師範大學國際交流學院教師,韓國蔚山大學客座教授,歷史學博士。濟南 250014目前僅見林立強:《茶葉·福音·傳教──十九世紀來華傳教士盧公明棄教從商個案研究》(《福建師範大學學報(哲社版)》(福州),2005年第5期)與《西方傳教士與十九世紀福州的茶葉貿易》(《世界宗教研究》(北京),2005年第4期)。陸羽:《茶經·六之飲》,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2006年,第40頁。 155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牙的多明我會傳教士加斯柏爾·達·克魯茲(Gasper Da Cruz)到達中國,曾經在廣州居住數月,1560年回國。克魯茲將其中國見聞記錄成書即《中國志》並出版,很快就被歐洲其他國家翻譯成多種語言,產生了較大影響。克魯茲在書中記述了中國人以茶待客之道:如果有人或有幾個人造訪某個體面人家,那習慣的做法是向客人獻上一種他們稱為“茶”(cha)的熱水,裝在瓷杯中,放在一個精緻的盤上(有多少人便有多少杯),那是帶紅色的,藥味很重,他們常飲用,是用一種略帶苦味的草調製而成。他們通常用它來招待所有受尊敬的人,不管是不是熟人,他們也好幾次請我喝它。因為是親身體驗,克魯茲的記述雖然簡潔但非常具體,明確介紹了中國人如何以茶待客以及飲茶所用的茶具,清楚地說明了茶的顏色和味道。在此之後,飲茶信息不斷從東方傳到西歐:1565年,居住在日本的葡萄牙傳教士路易士·阿爾梅達(Louís Almeida)寫信回國時提及,“日本人喜歡飲用一種可口的藥草,他們稱其為茶”,認為“一個人一旦習慣了的話,它是一種可口的飲料”。阿爾梅達在赴日傳教之前曾經是一名醫師,他在日傳教適逢日本茶道最終形成的關鍵期,千利休正在苦心鑽研,日本社會茶風興盛,阿爾梅對當時日本茶文化是否有更多的感受目前不得而知。繼阿爾梅達之後,西班牙人胡安·岡薩雷斯·德·門多薩(Juan Gonzlez de Mendoza)在其重要著作《中華大帝國史》中介紹了飲茶。門多薩十九歲時加入奥古斯丁修會,曾受命出使中國傳教,但因形勢的變化未能抵達;後應教皇喬治十三之命,他廣泛地搜集前人的使華報告、文件、信劄、著述等珍貴資料,編成《中華大帝國史》一書並於1585年印行。書中記述道:他們盛情招待客人,即刻擺上“飲料”(bever)或茶點及很多種蜜餞和果品、好酒,還有另一種在全國都飲用、用各種草藥製成的飲料,有益於身心,飲用時要加熱。《中華大帝國史》出版後在歐洲引起巨大轟動,僅在16世紀末的十多年間就被譯成拉丁文、意大利文、英文、法文、德文、葡萄牙文以及荷蘭文等多種文字,共發行四十六版,儘管書中關於飲茶的介紹主要來自克魯茲的著述並無新意,但其影響力卻遠超《中國志》。目前通過文獻資料可知,對茶進行深入介紹的傳教士是利瑪竇(Matteo Ricci)。1582年,受葡萄牙耶穌會的差遣,意大利傳教士利瑪竇來到澳門,開始了在中國的傳教歷程,直到1610年去世。利瑪竇對明代中國人的生活非常熟悉,對茶文化的瞭解也遠勝過其先驅:有一種灌木,它的葉子可以煎成中國人、日本人和他們的鄰人叫做“茶”(Cha)的那種著名飲料。中國人飲用它為期不會太久,因為在他們的古書中並沒有表示這種特殊飲料的古字,而他們的書寫符號都是很古老的。的確,也可能同樣的植物會在我們自己的土地上發現。在這裏,他們在春天採集這種葉子,放在陰涼處陰乾,然後他們用乾葉子調製飲料,供吃飯時飲用或朋友來訪時待客。在這種場合,衹要賓主在一起談着話,就不停地獻茶。這種飲料需要品啜而不是牛飲,並且總是趁熱喝。它的味道不是很好,略帶苦澀,但即使經常飲用也被認為是有益於健康的。博克舍編著,何高濟譯:《十六世紀中國南部行紀》,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98頁。William H. Urkers, All About Tea,vol. l ,The Tea and coffee trade journal company, 1935, p.25.Michael Cooper, “The Early Europeans and Tea,” in Paul Varley and Kumakura Isao, eds.,Tea in Japan: Essays on theHistory of Chanoyu,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89, p.262.門多薩著,何高濟譯:《中華大帝國史》,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第131頁。 156
  • 基督教與茶的西傳這種灌木葉子分為不同等級,按品質可賣一個或兩個甚至三個金錠一磅。在日本,最好的可賣到十個甚至十二個金錠一磅。日本人用這種葉子調製飲料的方式與中國人略有不同:他們把葉子磨成粉末,然後放兩三湯匙的粉末到一壺滾開的水裏,喝這樣沖出來的飲料。中國人則把乾葉子放入一壺滾開的水中,當葉子的精華被泡出來以後,就把葉子濾出,飲用剩下的水。利瑪竇對中國人的飲茶愛好、飲茶的益處、日本與中國在飲茶方式上的不同點進行了歸納,實屬難能可貴。但需指出的是,利瑪竇對茶文化的瞭解存在明顯失誤:他認為中國人飲茶歷史不會太久,理由是中國古書中沒有“茶”字,這是因為他不瞭解“茶”名稱的歷史演變:茶在古書中有多種稱謂,其中“荼”字更為多見,“茶”字則始於唐代。儘管如此,利瑪竇對於茶的介紹與前人相比仍深入了許多:不僅介紹了飲茶風俗、比較了中日在飲茶方法上的不同,而且對製茶法和茶葉的商品價值給以了介紹。另外還需注意的是,利瑪竇本人不曾到日本傳教,他卻自然地比較中日飲茶方式的差異,儘管由於其對日本飲茶歷史並不通曉,不了解所述及的日本飲茶方式實為中國唐代煮茶法的歷史遺留,但從其對日本飲茶方式並不陌生來看,或許在日耶穌會士當時已經較為詳盡地將日本飲茶情況傳至歐洲。1615年,利瑪竇的著述在奧格斯堡出版了拉丁文版本,後又相繼出版了拉丁文本四種,法文本三種,德文本、西班牙文本和意大利文本各一種,1625年還出版了英文選譯本,真可謂風行歐洲。利瑪竇開啟了在華傳教的大門之後,歐洲來華傳教士逐漸增多。1613年,葡萄牙傳教士曾德昭(Álvaro Semedo)抵達南京並開始傳教,他中間曾經澳門返回歐洲,最終在1658年卒於廣州。曾德昭在《大中國志》中記述到:主人給每位安排好適合他的身份地位的位置……(賓主)就坐後,馬上端來叫做茶的飲料,這也是按先後次序遞送。在有些省,頻頻上茶被認為是一種敬意,但在杭州省,如果上第三次茶,那就是通知客人離開的時候了。曾德昭對飲茶的瞭解更為深入,不再局限於飲茶方法、味道等基本內容,而是掌握了其禮儀內涵,客人需按照身份地位坐好,主人按先後次序以茶待客表示敬意,常被人們視為清代官場習俗的“端茶送客”這時已經出現。《大中國志》完成於1638年,1642年摘譯為西班牙語,1643年又有意大利文譯本刊行,1645年和1667年又有兩種法文譯本,1655年英文譯本刊行。頗受歡迎的《大中國志》對歐洲深入了解中國茶文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二、傳教士與中西茶葉貿易傳教士不僅在飲茶信息西傳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使歐洲人逐漸熟悉了這種來自古老中國的飲料,而且還以直接或間接方式提供服務,對中西茶葉貿易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為茶在歐洲的廣泛傳播作出了積極貢獻。傳教士之所以能夠為發展中西茶葉貿易提供幫助,離不開當時的歷史背景。新航路開闢使得東西交通大開,傳教士與歐洲各國東印度公司及私商踏海而來,在東西經濟文化交流中發揮了重利瑪竇著,何高濟等譯:《利瑪竇中國劄記》(上冊),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17─18頁。曾德昭著,何高濟譯:《大中國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75─76頁。 157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要作用。更為值得關注的是,兩者之間的密切關聯:對傳教士而言,遠赴重洋不僅路途遙遠花費不菲,而且因當時交通不便常需要藉助商船成行;對各國東印度公司與私商而言,傳教士多年來所積累的有關中國的知識及其語言才能具有重要價值。在此背景之下,傳教士直接或間接參與茶葉貿易也就不難理解。馬禮遜(Robert Morrison)是英國倫敦會傳教士,1807年來華時先從倫敦出發到達紐約,然後搭乘美國同孚洋行的商船,“馬禮遜乘坐‘三叉戟號’遠航前往中國,於1807年9月抵達”。1809年起,馬禮遜因為經濟拮据、傳教事業艱難等原因,開始在英國東印度公司任職:任命是在馬禮遜與瑪麗小姐結婚的大喜日子,由東印度公司的大班在他倆的婚禮上宣佈的,並 給馬禮遜500英鎊的年薪。這一事實,乃是一個充足的證據,表明馬禮遜已經熟練地掌握了中文。也是由於他的舉止謹慎堅韌,公司纔把他放在這樣一個獨特和費勁的位置上。馬禮遜欣慰地接受了這個任命。此後,馬禮遜長期任東印度公司的中文譯員,前後任職達二十五年之久。該時期是東印度公司發展茶葉貿易的重要時期。在1760─1833年間,茶葉的價值在公司所購貨物中佔有絕對優勢,甚至在1825─1833年間,茶葉 貿易的價值所佔比例高達94%。馬禮遜的工作自然有助於東印度公司茶葉貿易的發展。美國公理會傳教士盧公明(Justus Doolittle)於1850年抵達福州開始傳教,1864年返美休養,1866年 再次返回香港,1873年因健康原因回美國定居,1880年病逝於紐約。盧公明的在華傳教事業並不順利,微薄的薪金使其捉襟見肘,“沒有足夠的錢來資助朋友,做些善事,以及偶爾購買一些書籍、衣物及來自美國的食品的話,我非常不樂意再在這裏生活。……(希望自己)不用老是因為那一點微薄的工資不夠日常必須的開銷而感到不知所措”。再者就是疾病的打擊。盧公明的兩任妻子以及年幼的女兒均在福州病逝,而且自身也飽受喉嚨疼痛的折磨最終導致失音症,接連的打擊使其傳教事業難以為繼。經過痛苦抉擇,盧公明於1868年投身瓊記洋行參與到了茶葉貿易之中。盧著《英華萃林韻府》的附錄中記述了有關茶葉貿易內容,如記述茶行中的分工有“看門,看更,上更,下更,理茶工人,印招牌,裱招牌,打席包人,打藤人,釘箱人,裱箱人。洋行人等列:賬房內人等:買辦,幫買辦,管賬先生,管數,收銀先生,銀房管店,報稅人;茶樓人等:茶樓,幫茶樓,茶樓管店,泡水管店;棧房人等:管倉,管棧,幫管倉;茶船人等:押船頭人,押船人,行艇頭人,水手,行艇人等。茶棧人等列:老闆,經手,接水;山裏茶莊人等:總理,銀盆,貨盆,秤手,押幫,大小裝;裝茶人等:篩茶人,撿茶人,焙茶人,鏟茶箱人,打鉛箱人,做茶箱人”。因為是被迫棄教從商,盧公明的內心非常矛盾,他羞於記述自己在洋行中的具體工作,但以上材料足以顯示其對茶葉貿易的熟稔,他在瓊記洋行工作期間亦是該洋行的迅速發展期,這似乎離不開盧公明所發揮的作用。湯森著,吳相譯:《馬禮遜──在華傳教士的先驅》,鄭州:大象出版社,2002年,第50頁。馬禮遜夫人編,顧長聲譯:《馬禮遜回憶錄》,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52頁。嚴中平等編:《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北京:科學出版社,1955年,第14頁。Rev. Justus Doolittle, Justus Dooliitle's Diary, Burke Library: Hamilton College, pp.110─111.林立強:《美國傳教士盧公明與晚清福州社會》,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6─30頁。Rev. Justus Doolittle, Vocabulary and Hand—Book of Chinese Language, Vol II. Foocho:Rozario, Marcal and Company,1872, pp.632─633. 158
  • 基督教與茶的西傳傳教士不僅通過在貿易公司就職的方式參與茶葉貿易,而且還以其他間接方式促進了茶葉貿易的發展。馬禮遜除了為英國東印度公司工作,還曾在1816年來華的阿美士德使團擔任翻譯工作,該使團的主要目的就是擴大商業貿易。秘密商務委員會於1816年1月17日致函特使阿美士德勛爵,希望以茶葉貿易為例打動乾隆皇帝,以便雙方貿易的擴大與順利進行:他們 (指東印度公司) 現在每年派往廣州的大船有十八至二十艘,等於六十四艘;它們在該處運走約30,000,000磅重的茶葉。這個貿易對中國人亦成為相對的重要,而必定形成一種國民產業的重要商品。因此,可以推測,在這種貿易能夠安全地維持下去時,該政府不會輕率地願意喪失。如果在歐洲的其他國家或美國到廣州的船隻的利潤中,他們會想到要把我們當前大部分輸出的茶葉交由其他國家運走;由此而降低我們的地位,可以告訴他們說,即使其他國家持有足夠的資本,這個國家仍然不能從他處收到供應,因為不列顛領地的茶葉消費比其餘的歐洲的全部更大,美國將會更少,最終則是中國本身受到損失。郭士立(Karl Friedrich August Gützlaff)是德國基督教路德會牧師,他在1831年到澳門後任英國東印度公司翻譯,不僅如此,還曾多次在中國沿海航行並進行勘測航道等活動。他在隨同“阿美士德號”覬覦中國沿海之時曾到達福州港,在1832年4月22日的日記中寫道:昨天我們纔接觸到陸地,而今天卻到達福州港了,整個大地被籠罩在黑暗裏面,福州入港處的地形也看不清;然而我們船上有出色的領港把我們安全地引進來。現在我們已可到達那個供給歐洲人消費的最大宗的茶葉出產地了。茶山向四處伸展。此地所出產的稻米雖不夠供應本地方的消費,但是,它所出口的木材、竹子與茶葉可以與進口的稻米和棉花平衡而有餘。郭士立臨近茶區的興奮心情溢於言表,由於當地政府官員的戒備,他雖然已經接近了當時出口茶產地武夷山區,但沒能更進一步就被迫返航了。郭士立沒有就此死心,1834年11月,他夥同英國鴉片商人戈登 (G.J.Gordon) 終於得以潛入武夷茶區,不僅詳細瞭解了茶樹的種植、茶葉加工、茶葉病蟲害、茶葉銷售等情況,而且得以進入茶園,戈登還親自採集了標本並帶走了茶種。1835年5月,他們再次結伴前來茶區,結果被清軍攔截而未能抵達。這些探險活動“對福州日後成為通商口岸和近代沿海重要的傳教基地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而福州被開闢為通商口岸大大促進了武夷茶的出口。傳教士之所以能夠直接在商行工作,主要在於他們熟悉中國的風土人情而且熟練掌握漢語甚至方言,在當時人才稀缺的情況之下,商行非常需要他們具有獨特價值的服務,而傳教士亦因為傳教事業不順利或者經濟拮据等原因,需要藉助商行的工作安身,由於茶葉貿易是當時諸多商業公司的主要業務,傳教士在商行工作自然為促進茶葉貿易的發展作出了直接貢獻。此外,傳教士還發揮自身優勢,刺探中國情報,在中外交往中擔任翻譯工作甚至擔任政府職務,這些工作為擴大商業公司的對華貿易同樣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馬士著,區宗華等譯:《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三卷),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91年,第285頁。郭士立:《中國沿海三次航行記》,福建師範大學歷史系編:《鴉片戰爭在閩台史料選編》,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06頁。林立強:《西方傳教士與十九世紀福州的茶葉貿易》,《世界宗教研究》(北京),2005年第4期,第86頁。 159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三、宗教界與茶在英國的傳播傳教士不斷將飲茶信息傳回西方的同時,西方人不斷開拓在東方的貿易,飲茶之風在西歐尤其是英國逐漸流行起來。葡萄牙人首先闖入東南亞地區,致力於開展利潤豐厚的香料貿易,“通過直接由海路運回的胡椒與丁香,使葡人如此富有,以致葡萄牙的財富與遠比其大和其人口多的王國的財富相比,也毫不遜色”,葡萄牙人並沒有注意到茶作為一種商品的潛在價值。1602年,荷蘭組織聯合東印度公司,努力開拓在東方的殖民事業,“荷蘭人……攜帶了存貯良好的乾鼠尾草,用它交換中國人的茶葉,中國人用3磅或者是4磅茶換得1磅鼠尾草──他們稱其為‘奇妙的歐洲草’……由於歐洲人不能像他們進口茶葉那樣大量地出口鼠尾草,因而以每磅8便士或10便士的價格在中國購茶”,荷蘭正式開啟了中西茶貿易的大門。隨着中荷茶貿易的發展,荷蘭自然地成為西方國家中最大的茶葉販運國,飲茶習俗也在歐洲日益擴散開來,尤其是在英國產生了深刻影響,後來形成聞名於世的英國茶文化。英國發生“光榮革命”之後,瑪麗二世與威廉三世共同擔任國王。瑪麗二世是英國國王詹姆斯二世的長女,於1667年嫁與威廉,因當時特殊的政治形勢,所以兩人得以共同繼承英國王位。瑪麗二世既是荷蘭的王后又是英國國王,威廉三世則既是荷蘭執政又是英國國王。受荷蘭茶文化浸染,瑪麗二世非常喜愛飲茶,經常在宮中舉辦中國式茶會:舉辦茶會時,宮內特意佈置得頗具中國情調,以屏風、中國茶具、銀器以及先進的移動式茶几作為點綴。在這樣的氛圍之下,威廉三世的宮廷牧師奧文頓(J.O.Ovington)對茶也頗感興趣,1699年,他撰寫了《論茶性與茶品》一書對茶進行了全面介紹。全書共分為五個部分:茶樹生長地的土壤與氣候;茶的種類;選擇好茶的原則;保存茶的方法;茶的特性。書中關於飲茶性能的敘述可能略帶誇張,認為飲茶能治愈天下所有的疾病,包括膽結石和眩暈,並且能消解導致胃部不適的酸水,排除因飲食過度滋生的贅肉;他還認為茶能預防痛風、幫助消化、增強食欲,更為重要的是它能振奮精神──使遲鈍的思維得以啓動。奧文頓非常全面地介紹了有關飲茶的知識,大力宣揚飲茶的益處,推動了茶在英國社會的傳播。但宗教人士也有對飲茶持異議者,典型人物就是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約翰·衛斯理是英國18世紀著名的基督教牧師、基督教神學家,他領導了英國宗教復興運動,是衛斯理宗的創立者。約翰·衛斯理認為,飲茶具有兩個方面的危害:其一對身體有害;其二對社會有害。1748年,衛斯理在給友人的信件中敘述了以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不適──自己年輕的時候曾經出現手不停地顫抖這一病症:我無法想像是甚麼因素導致我的手不斷地顫抖,直到我注意到這種現象總是在早餐後加劇為止,我中止了飲茶約兩三天後這種現象就消失了。經過調查,我發現:茶對於我認識的一些人產生了同樣的不良影響。可以看出,這是茶所造成的自然結果之一,大量而頻繁地飲茶時尤其如此……我減少了飲茶量,在茶中加入較多的牛奶與糖。G. A. Ballard, Rulers of the Indian Ocean, Boston, 1928, p.126.Thomas Short, A Dissertation upon Tea,London, 1730, p.12.J. O. Ovington, Essay upon the Nature and Quality of Tea, London: R. Roberts, 1699, pp.21─39.John Wesley, A Letter to a Friend, Concerning Tea, London, 1748, p.4. 160
  • 基督教與茶的西傳在講述了自己的親身體會後,他講到自己後來發現倫敦很多人身上表現出同樣的病證,認定這也是飲茶所造成的惡果。他認為對於某些人而言,飲茶的確有些許益處,但這些益處也可以通過使用本土飲品獲得。所以,約翰·衛斯理努力勸誡人們停止飲茶。在講述完上述病症、指出飲茶對身體有害之後,約翰·衛斯理又論證了飲茶具有負面的經濟社會影響,認為飲茶不僅對於身心無益,而且花費較大,停止飲茶可以拿出財物來幫助貧困無助者。衛斯理似乎是從飲茶對健康有害這一緣由出發而反對飲茶的,他自身的確也戒過茶,但後來又恢復了飲茶,尤其是晚年的時候,在每一個星期天的早晨,衛斯理都是與牧師們一同飲茶之後纔去主持禮拜。從現有關於衛斯理的材料來看,他也並沒有因為飲茶而再次出現自己所敘述的症狀。由此觀之,他自己提出的飲茶有害於身體健康的說法似乎並不能成立。衛斯理之所以反對飲茶,他在後面所講的社會經濟因素似乎纔是根本原因。18世紀是英國社會的劇烈變動期,在經濟迅速發展、工業革命開始啟動並快速發展的同時,社會問題日益突出。約翰·衛斯理在牛津大學讀書時,親眼見到國教日益腐敗、宗教生活流於形式、社會道德腐敗的現實,因此與弟弟查理·衛斯理等人組成了“牛津聖社”,衛斯理宗宗教復興運動由此萌發。約翰·衛斯理等人提倡嚴格的清教品質,強烈地主張工作與節儉,而茶在這一時期的仍然較為昂貴,再加上茶具亦價格不菲,所以在這位嚴肅的道德家看來,飲茶是一種奢侈的行為,飲茶與過嚴肅的有道德的生活相違背;所以,約翰·衛斯理積極宣傳自己的反茶主張。但隨着中西茶葉貿易的發展,茶葉價格不斷下降,茶葉由奢侈品逐漸變為日用消費品,衛斯理也就沒有必要繼續堅持己見,後來也心安理得地與其他牧師一起飲茶了。綜上所述,地理大發現開啟了全球經濟文化交流的新時代,傳教士基於宗教熱情積極投入海外傳教活動,無意中成為溝通文化交流的重要主體。傳教士不僅在中國傳播來自西方的福音及科學文化知識,而且也將中國文化介紹到西方,源遠流長的茶文化自然是其中的應有之義,克魯茲、門多薩、利瑪竇、曾德昭等由淺入深地面向西方世界給以介紹,使得飲茶信息在西方逐漸傳播開來,從而為其發展為中西貿易中的重要商品奠定了基礎。馬禮遜、盧公明、郭士立等還以直接或者間接的方式參與了茶葉貿易或是有利於擴大中西貿易的相關活動,為茶葉貿易的快速發展發揮了獨特的作用。隨着飲茶信息的傳播與中西茶葉貿易的發展,飲茶之風在歐洲特別是在英國逐漸流行起來,熟稔飲茶的宮廷牧師奧文頓積極宣傳飲茶的益處,促進了飲茶在英國的進一步傳播,而宗教領袖衛斯理則出於宗教道德的考量將其視為奢侈品而反對飲茶,但隨着茶葉價格的下降與飲茶之風的日益普及,衛斯理沒有再繼續堅持以前的看法,而是心安理得地重新享受飲茶的樂趣。從總體看來,基督宗教對茶在西方的傳播起到了重要作用。[責任編輯田衛平]John Wesley, A Letter to a Friend, Concerning Tea, pp.5─17. 161
  • ·澳門學·澳門學著作提要(二)葉農一、《十六至十八世紀澳門與中國之關係》林子昇著。澳門基金會於1998年9月出版,共計323頁。作者早年師從著名歷史學家、客家學開創者、中國族譜學奠基人、香港大學永遠名譽教授羅香林先生。羅教授1956─1968年間在香港大學中文系任教授,還曾出任系主任。1969年後,任香港珠海書院文學院院長、中國文史研究所所長及珠海書院出版委員會主席。林子昇亦曾在珠海書院任教。此著作係作者於1970年在香港大學攻讀學位時的博士論文,共兩卷。吳志良博士指出,這是一本“較為全面的澳門斷代史”。20世紀50年代以後,中國學者研究澳門史雖未中斷,但顯得零散疏落,論文和專著並不算多。較為人熟知的,如戴裔煊《關於澳門史上所謂趕走海盜問題》(載《中山大學報》1957年第3期)、全漢昇《明代中葉以後澳門的海外貿易》(載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學報》1972年第2期)、介子編《葡萄牙侵略澳門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出版)、丁中江等編撰《澳門華僑誌》(台北華僑誌編纂委員會1964年出版)、霍啟昌1978年在夏威夷大學完成的博士論文《澳門模式:論十六世紀中至鴉片戰爭中國對西方人的管理》(The Macau Formula: A Study of Chinese Management of Westerners fromthe Mid-Sixteenth Century to the Opium War Period)等。到了80年代,中文澳門史研究纔有長足的發展。因此,林子昇先生此著作與上述的其他著作一起,共同傳承了中文澳門史研究工作,起到了承上啟下的作用。此著作研究了明清時期澳門與中國的關係,共分四篇。第一篇《歷史篇》,有七章:主要研究澳門開埠初期的歷史,即作者所稱的“澳門的起源”。除“導論”外,它們有“葡人佔據澳門前在粵浙閩沿海之活動”、“澳門得名之由來與葡人混入之年代及原因”、“葡人因助剿海盜有功而獲澳門說之商榷”、“葡人佔據澳門之經過”、“葡人在澳門早期之建設”、“明季日人之作者簡介︰葉農,暨南大學文學院中國文化史籍研究所副教授、歷史學博士。廣州 510632 162
  • 澳門學著作提要(十二)居澳與被逐”。這些問題,均為澳門早期史中最為重要的問題。在第三章後,附有趙允菁撰《重修澳門媽祖閣碑記》,黃宗漢撰《香山濠鏡澳媽祖閣溫陵泉敬堂碑記》,黃光、周盥沐撰《媽祖閣興堂碑記》。第二篇《經濟篇》,共有六章,即“清初因澳門來華之葡使”,“澳門與清初遷海之關係”、“澳門與粵海關之關係”、“澳門與荷蘭之關係”、“澳門與英國之關係”、“澳門經濟地位之衰落”。在第十三章後附有藤原忠隆著《誅耶穌邪徒諭阿媽港》。此篇總結了澳門經濟衰落的原因有:(1)中國戒備之嚴,(2)日本之封港,(3)呂宋互市之中止,(4)香港之興起。第三篇《宗教篇》,共有五章,分別為“歷史悠久之澳門教堂”、“澳門與天主教傳入中國之關係”、“永曆朝之遣使澳門與羅馬”、“澳門與‘禮儀問題’爭論之關係”、“澳門與教禁之關係”。在第十六章後附有龐天壽撰《上教宗書》、《上耶穌會總會長書》,王太后撰《致教宗書》、《致耶穌會總會長書》,《上大明中國睿智大皇帝書》。此篇探討了澳門作為天主教傳教士入華基地的重要意義。第四篇《學術篇》,共有十一章,分別研究西學東傳之由來;西學東傳的經過,即經由澳門傳入中國的西洋數學、天文學與曆學、醫學、理學與建築、地理學、美術、音樂、哲學與音韻學、造炮操炮術及其影響;東學西傳的歷程,即經由澳門輸往歐洲的中國經籍及其影響。此篇還分析了澳門在東西方文化交流中所扮演的角色。第五部分為“附錄”,有“澳門大事年表”、“參考書目(1.中日文書籍;2.中日文論文;3.西文書籍;4.西文論文)”、“英文提要”。全書還附有下列地圖:《葡人佔領澳門前在中國沿海活動圖》、《澳門史跡圖》、《澳門對外貿易圖》。此書作者在研究中,還力圖避免在以往的研究中,中外學者因使用史料不全導致結論片面的不足,同時使用了中外文史料,使結論更全面。除此著作外,作者還著有《由中國載籍探討明代與馬六甲及葡萄牙之關係》(香港大學1966年出版)。二、《帝國的幸存:1630─1754 年間葡萄牙在華及南海地區的貿易與社區》(The Survival of Empire: Portuguese Trade and Society in China andthe South China Sea 1630─1754)喬治·布萊延·索札(George Bryan Souza)著。作者出生於美國,20世紀60年代在美國斯坦福大學學習,70年代中期在英國倫敦大學學習,並在80年代初進入劍橋大學三一學院攻讀博士。其研究的領域為全球海洋經濟史,包括跨文化的接納、歐洲與亞洲、美洲、非洲的關係,近代早期歐洲史及其擴張;研究的時段主要集中在1600─1800年間,研究方法以專題比較研究為主。作者曾受邀擔任澳門歷史檔案館、日本京都大學、美國普羅維登斯的約翰·卡特·布朗圖書館、國立新加坡大學研究員,以此為契機,他赴亞、歐、美洲的主要圖書館和檔案館為研究工作查閱檔案資料。此著作係其在劍橋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時的學位論文。1986年,由劍橋大學出版社出版精裝本;2004年,又由同一出版社 163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發行簡裝本,並被翻譯為葡萄牙文。此著作有10章,共計282頁。在最初對葡萄牙在東方的帝國──“葡屬印度”的研究中,作者仔細探討了澳門在其建立過程中的所作所為。作者撰寫此著作的目的,是探詢在中國與南海的葡萄牙社區的性質,闡明葡萄牙王室的政治與經濟行動沒有限制到當地蓬勃發展的貿易;研究葡萄牙在亞洲海上貿易的性質,分析澳門為葡萄牙人聯接廣州市場所擔當的核心角色;並在17─18世紀之間更為廣闊的、中國與東南亞地區經濟發展的背景下,研究與評價葡萄牙私商即所謂的“港腳商”(country traders)。第一章“亞洲的海上貿易”(Maritime Trade in Asia),研究了在葡萄牙人東來以前,南海地區已經存在的海上貿易體系及東南亞各國對海上貿易的政策。第二章“帝國的基石:‘葡屬印度’與澳門”(Imperial Foundations: The Estado da India and Macao),研究了“葡屬印度”的構建(作為一個葡萄牙王室的專用名詞,它並非一個單一的國家,而是從東非至日本的要塞、艦隊與社區的集合體)、葡萄牙社區的形成、葡萄牙人與中國的貿易世界、澳門與“葡屬印度”的關係,包括下列內容:“加必丹莫”(Capitão-mor)、“兵頭”(Capitão-geral)、對日本與馬尼拉航行的管理、王室大法官、保教權、議事亭、仁慈堂。第三章“人口、個人與公共權力”(Population, Personalities and Communal Power),通過三個商人個案,即Bartholomeu VazLandeiro、António Filho Ferreira、Pero Vaz de Siqueira的澳門定居史與經商史,研究了澳門早期居民。第四章“港腳商與王室專營權”(Country Traders and Crown Monopoly),分析了葡萄牙“港腳商”從澳門開始所展開的對日本與馬尼拉貿易,主要研究了貿易商品的情況。第五章“商人們與市場”(Merchants and Markets),探討了葡萄牙人從事的澳門與孟加錫(Macassar)、東京灣(Tonkin)、萬丹(Bantam)的貿易及圍繞孟加錫而展開的荷蘭東印度公司、英國東印度公司與葡萄牙人的競爭。第六章“港腳商與市場的開拓”(Country Traders andthe Search For Markets),探討了葡萄牙人以澳門為基地,在東南亞地區開辟新市場的過程。它們包括印尼馬辰、巴達維亞、印度馬拉巴爾海岸,並為此而與華商展開的競爭等。其貿易商品有茶葉、胡椒、桂皮、白銀等。第七章“帝國關係:澳門與‘葡屬印度’”(Imperial Relations:Macao and the Estado da India),展現了在澳門的葡萄牙“港腳商”與王室之間充滿衝突與反叛的關係。第八章“帝國的幸存:明清時期的中葡關係”(Imperial Survival: Sino-PortugueseRelations From Ming to Ch’ing),介紹了在明清鼎革及清初動盪之際,澳門的葡萄牙社區是如何渡過難關及順治、康熙兩朝澳門與內地的關係。第九章“澳門、公司與港腳商:其他在華歐洲人”(Macao, Companies and Country Traders: The Other Europeans in China),展現了在17、18世紀,葡萄牙人與荷蘭東印度公司、英國東印度公司及他國的“港腳商”競爭的局面。第十章“結論”(Conclusion)。該著作前有“序言”、“詞彙表”、“拼寫、貨幣與度量衡的說明”等;還使用了“1598─1638年日本出口的白銀”等圖表3張;“南中國”、“南海”、“葡屬印度”等地圖9幅;“1601─1669年澳門人口統計”等表格36份。後面附有“縮略語與注釋表”、“書目”、“索引”。三、《從阿媽港開來的大帆船》(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著者為英國學者博克塞 (漢語名:謨區查)。1959年,由里斯本的“海外史研究中心” 164
  • 澳門學著作提要(十二)(Centro de Estudos Históricos Ultramarinos)出版。1988年,澳門文化司署與“澳門海事研究中心”(Centro deEstudos Marítimos de Macau)將其重印。共361頁。1989年,東方基金會、澳門海事博物館及澳門海事研究中心出版葡語版,共計330頁。該著作係博克塞關於澳門葡萄牙人展開對日本貿易史的專著。前有“導言”,主要介紹了葡萄牙人入居澳門,開闢澳門與日本航線及在16世紀後半葉與17世紀前期澳門葡萄牙人對日本貿易的過程。作者還介紹了在此貿易進行時,葡萄牙人與荷蘭人和華人競爭的過程、貿易的規模、貿易的品種、中日船隊與“加必丹莫”、耶穌會士參與到此項貿易的情況。作者還花了一些篇幅來介紹此項貿易所使用的船隻情況,進而對書名“大帆船”進行了解釋。全書共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每年的日本航行:1555─1640”(The Annual Japan Voyages: 1555─1640)。這是澳門對日本貿易的編年史。此編年史記錄了每年澳門赴日本船隊及其“加必丹莫”的活動,反映了當時遠東地區葡萄牙、西班牙、荷蘭相互競爭的國際政治格局及澳門在其中所處的地位。第二部分為“澳門與日本貿易的文獻說明”(Documents Illustrative of the Macao-JapanTrade),收錄、彙編了許多涉及澳門對日本貿易的原始檔案。作者將這些檔案按下列專題進行了編排:A“.赴日本船隊‘加必丹莫’的特權與責任”(The Privileges and Duties of theCaptain-majors of the Japan Voyage),收錄檔案五份;B“.在澳門與長崎間載運的貨物”(Cargoes Carried Between Macao and Nagasaki);C“.澳門與日本貿易機制”(The Mechanicsof the Macao-Japan Trade),彙集了包括涉及耶穌會士參與中日絲綢貿易(1584─1612年)的文獻在內的八類原始檔案;D“.在中國海域航行中的危險”(The Hazards of Navigation in theChina Sea),收錄了記載1564、1584、1620年航行過程中葡萄牙船隻遇險的檔案,這些危險包括自然災害與荷蘭人的劫掠等;E.“日本國文獻”(Japanese State Papers),包括日本鎖國令、處死葡萄牙使臣的諭令等。書後附有“澳門─日本貿易中的度量衡”、“書目”、“索引”。全書還附錄了地圖一幅以及繪有“赴日本船隊‘加必丹莫’及其隨從(京都大學藏)”等插圖六幅。[責任編輯 田衛平] 165
  • ·社會教育研究·賭權開放下澳門德育政策評議陳志峰[摘要]2002年,澳門開放賭權,盤活經濟,但博彩業無可避免帶來負面影響,尤其對青少年的道德價值觀衝擊較大。有必要從教育入手,通過道德教育政策,匡正青少年的價值觀。2004年,澳門民間始有呼籲關注下一代健康成長的聲音,但相關部門一直未在政策上進行修正,錯過了教育的黃金時機。及至2008年纔後知後覺,先後拋出四項針對賭權開放的德育政策。相關研究報告指出,2004─2008年澳門青少年的各項價值觀均有較大的改變,明顯受到社會急速變化所影響。剖析回歸以來澳門德育政策的修訂,縷述民間和政府之間的不同認知,可探討澳門未來的德育政策的走向,尤其在“居安思危”和“防範未然”上作出更深刻的反思,把教育新一代的責任落實得更好。[關鍵詞]澳門賭權開放道德教育德育政策青少年價值觀自2002年賭權開放以來,教育界已經開始憂慮博彩業對澳門下一代所造成的負面影響,認為強化道德教育是社會長治久安的良方妙藥。因此,傳統教育社團中華教育會於2004年9月率先就相關問題發表《賭權開放形勢下的澳門德育建議書》(以下簡稱《德育建議書》),向教育當局出謀獻策,以抗衡博彩業發展對下一代帶來的負面影響。《德育建議書》呼籲社會必須居安思危,認為“要加強青少年對賭博的認識,除了家庭、學校的努力,社會力量不能缺少。由賭博可能衍生出的違法、害理、敗德行徑,對青少年可能構成危害,因此社會應居安思危,意識問題存在,通過輿論尋求共識,凝聚各方力量,提早制訂應對之策。”教育界呼籲政府與民間通力合作,制訂相關的教育及青年政策,以防範未然。筆者將就基礎教育範疇,探討澳門道德教育的政策制定及實施,並討論相關政策是否到位,以及如何在現有的基礎上加強政策的針對性。作者簡介:陳志峰,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輔助處副教授,文學博士。《教育會:對抗賭風加強德育》,《澳門日報》(澳門),2004年9月21日,第A7版。 166
  • 賭權開放下澳門德育政策評議一、賭權開放後澳門社會之變遷自2002年賭權開放以來,儘管經歷了“非典”和“金融海嘯”的衝擊,但在博彩業的帶動下,澳門經濟不跌反升,呈現飛躍的增長。博彩業由原來的獨家經營發展到3家,其後更分拆為6家。娛樂場由2004年的15家發展到2009年的33家。賭檯數目由2002年的339 張發展到2004年的1,092張,至2009年已經發展到4,770張。角子機數目由2004年的2,254個,發展至2009年的120,383個。博彩毛收入由2004年的43,511(百萬澳門元),提高至120,383(百萬澳門元)。由於賭權開放、博彩業迅速發展,經濟收入以及政府庫房均有較大幅度增長,本地生產總值由1999年的47,287,433(千澳門元),提升至2009年的169,342,936(千澳門元);人均本地生產總值由1999年的110,637澳門元(折合美元13,844),提升至2009年311,131澳門元(折合美元38,968)。澳門成為亞洲人均本地生產總值最高的地區。直接服務於博彩企業的僱員由2004年的21,264人,增加至2009年的44,020人。隨着旅遊博彩業的高速發展,無可避免地衍生一系列社會問題。美國學者陳明銶指出:“長期以來偏重經濟建設,相對忽略社會效應,而導致經濟社會發展不相協調,公共服務供給嚴重不足,這已經成為制約澳門整體素質提升的重要因素。大概在2005年,澳門已出現清晰可見的急功近利‘過度發展危機’(crisis of over-development)。”陳氏認為:“博彩業無疑是本地經濟命根,但與經濟結構的轉變及社會條件的變化有莫大關係,引致社會問題湧現,進一步激化早已存在的深層次矛盾,更破壞社會和諧與建立更平衡和可持續發展的良性模式”。其“過度發展危機”主要體現在:中學生求快錢而輟學影響人均素質;澳門以博彩業主導發展,使賭博有合理化、普及化、年輕化、道德墮落化的趨勢;博彩發展導致人力資源緊缺,黑工問題嚴重,而特區政府的監管欠周全,導致問題進一步惡化;經濟增長、庫房增收、社會貧富懸殊愈見拉大,市民怨氣累積難舒;特區政府法律滯後、施政反應遲緩,加上歐文龍案導致管治威信嚴重受損,整體施政未能趕上經濟發展步伐等……在博彩業“一業獨大”的情勢下,澳門下一代的成長就更值得關注。中華教育會早於2004年已經覺察到博彩業發展對於年青一代有負面影響,呼籲社會必須居安思危,政府、學校、家庭、社會要形成合力,聯合抗衡博彩業對澳門下一代成長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可是,政府並沒有資料來源:《統計年鑑二零零九》,澳門統計暨普查局,2010年,第256頁。資料來源:《統計年鑑二零零九》,澳門統計暨普查局,2010年,第449頁。資料來源:《統計年鑑二零零九》,澳門統計暨普查局,2010年,第258頁。陳明銶:《超越“夏灣合化”現象──澳門博彩業之社會影響及過度發展危機》,梁潔芬、盧兆興主編:《中國澳門特區博彩業與社會發展》,香港: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ⅩΧⅩIX頁。陳明銶:《超越“夏灣合化”現象──澳門博彩業之社會影響及過度發展危機》,梁潔芬、盧兆興主編:《中國澳門特區博彩業與社會發展》,香港: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ⅩΧⅩIX頁。陳明銶:《超越“夏灣合化”現象──澳門博彩業之社會影響及過度發展危機》,梁潔芬、盧兆興主編:《中國澳門特區博彩業與社會發展》,香港: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ⅩΧⅩIX─ΧIX頁。 167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即時作出回應。自《德育建議書》發表以來,社會開始反思相關議題。例如《澳門特區居民素質調查報告2005》指出,“贊同博彩業發展的居民雖佔多數,但認為對下一代成長有隱憂的十分普遍。他們擔憂青少年‘不願繼續求學’、‘沉迷賭博,賭風長’,還擔心‘使青少年變壞’……”而外地傳媒更以 “濠賭青春”暗諷澳門博彩業是以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作為賭注,隨時可能輸掉成長中的下一代。自2004年以來,以中華教育會為首的關心澳門下一代成長的社團與社會賢達,不斷建言政府及早制訂相關政策。可是,一直到2008年,當局纔在教育政策上予以回應。在這五年時間,社會形勢急轉直下,可謂錯過了“預防勝於治療”的良機。二、賭權開放後青少年價值觀的轉變自2003年澳門大學完成“澳門青年指標體系”研究報告後,每年都進行相關的調查研究。這項調查對研究青少年問題極具參考價值。下文所列數據主要摘錄自《澳門青年指標與趨勢分析2008》,以分析自賭權開放後青少年(基礎教育部分)價值觀的轉變。(一)教育價值觀變化就青少年自身的價值觀而言,2004─2008年間差異較明顯。就教育價值觀而言,2008年,認為“學校的教育對個人成長有幫助”的澳門青年衹有63.5%,較2005年的84.2%和2006年的85.8%為低,而在2008年13─16歲青少年和17─20歲組別認同“學校的教育對個人成長有幫助”分別衹有50.7%和59.8%。這反映出年青一代逐漸對學校教育失去信心,尤其在學的青少年衹有剛剛過半認為“學校的教育有助其個人成長”,說明澳門的基礎教育,尤其在德育方面有較大的改善空間。(二)人生價值觀變化就青少年的人生價值觀而言,2008年,認同“人生有目標纔會有成就”的衹有69.6%,遠較2004年的93.7%、2005年的89.4%和2006年的87.4%為低,其中13─16歲組別佔64.8%,16─20歲組別佔73.2%;2008年,認同“生命充滿盼望”的衹有55.1%,亦較2004年的88.2%、2005年的78.0%和2006年的75.2%為低,其中13─16歲組別佔54.7%,16─20歲組別佔54.6%;2008年衹有39.0%的澳門青年在其學業或事業上訂立目標,明顯較2004的年73.4%、2005的年59.3%和2006的年55.7%為低 ,其中13─16歲組別佔33.3%,16─20歲組佔43.3%。這幾組數據反映出青少年隨着經濟社會發展,人生價值觀亦逐漸趨於紊亂。本來人生目標和成就、生命盼望等價值觀應該較容易判斷,可是,受社會發展、貧富懸殊差距的拉轉引自劉羨冰:《對2006─2007年施政方針(教育部分)的意見》,《澳門教育》(澳門),2006年第4期,2007年1月,第4頁。轉引自劉羨冰:《對2006─2007年施政方針(教育部分)的意見》,《澳門教育》(澳門),2006年第4期,2007年1月,第4頁。“澳門青年指標”資料搜集小組:《澳門青年指標與趨勢分析2008》,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暨青年局出版,2009年。 168
  • 賭權開放下澳門德育政策評議大、個人前途不明朗等因素影響,導致青少年的人生價值蒙上了一層悲觀的色彩。基礎教育範疇內相關的德育內容跟不上時代步伐,亦無助於抗衡負面因素給青少年的人生價值觀造成的影響。(三)社會價值觀的變化青少年的社會價值觀在2008年跌至新低,“積極參與社會事務”的衹有17.9%,與2005年的38.9%和2006年的38.5%有着明顯的差距,其中13─16歲組佔13.3%,16─20歲組別佔18.9%;2008年“滿意過去一年澳門特區政府表現”的衹有14.2%,遠較2005年的58%和2006年的45.1%為低,其中13─16歲組別佔17.3%,16─20歲組別佔11.0%;2008年“身為澳門一份子,你感到自豪”亦跌至26.5%,與2005年59.1%和2006年57.5%有明顯差距,其中13─16歲組別佔29.9%,16─20歲組別佔25.6%。2008年“對於澳門未來的發展,你感到無信心”的青年有26.5%,比2005年19.3%和2006年24.2%微升,其中13─16歲組別佔21.9%,16─20歲組別佔28.4%。2008年“你對澳門社會有歸屬感”則跌至25.7%,明顯低於2005年的62.6%和2006年的58.8%,其中13─16歲組別佔25.5%,16─20歲組別佔24.8%。2007年是澳門社會的轉折點,“歐文龍案”爆發、社會貧富懸殊拉大、政府施政未能配合社會急速發展需要,都充分反映在青年指標體系社會價值觀部分。可見賭權開放,社會急速發展對新一代青少年價值觀的巨大衝擊。這正好說明2004年中華教育會的《德育建議書》的憂慮絕非杞人憂天,可惜政府當時未有把“居安思危”的規勸納入施政範疇,未適時加強德育,錯過了大好時機。(四)參與賭博活動的現況及其原因就青少年參與博彩活動而言,2008年,受訪青少年達12.7%“在過去一個月,曾參與賭博活動”。屬於基礎教育年齡階段的13─16歲組曾參與賭博活動的衹有3.9%,17─20歲組則有1 2 . 4 %。1 3─1 6歲組表示曾於受訪前一個月內參與賭博的原因依次為:消磨時間(56.7%)、好玩(46.7%)、苦悶(36.7%)、賺快錢(26.7%)和肯定自己的眼光(26.7%)。而17─20歲組參與賭博的原因依次為:消磨時間(55.9%)、好玩(50.0%)、賺快錢(42.2%)、好奇(21.6%)。其中在17─20歲組中,賺快錢的心態佔更大比例,意味着有賭博經驗的青少年對於金錢的觀念已經被扭曲。這無疑與賭權開放以來社會整體價值觀的轉變有重要關係,博彩業發展的潛移默化,已經漸漸使年青人產生了“以小搏大”、“刀仔鋸大樹”和不勞而獲的心態。(五)偏差行為(濫藥、販毒及犯罪)的變化有關數據顯示,2008年,青少年非法販賣藥物人數及非法濫用藥物人數都大幅上升。青少年非法販賣藥物人數由2003年的24人上升至2008年的121人,6年來升幅接近5倍。屬於基礎教育年齡階段的13─14歲組由2003─2005年的零個案到2008年的9人,15─19歲組由2003年的5人到2008年的77人,升幅明顯;而青少年非法濫用藥物人數由2003年的31人上升至2008年的201人,升幅接近7倍。屬於基礎教育年齡階段13-14歲組由2003由1人升到2008年的8人,15─19歲組由2003年的2人升到2008年的97人。青少年的犯罪問題也值得關注,有關資料顯示,基礎教育年齡階段的犯罪人數從2003年617人上升至2008年973人,升幅近一 169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半。有關青少年販賣藥物、濫用藥物及犯罪的數據的急升,從另一面反映了賭權開放後社會經濟迅速發展下澳門的另一德育問題。從上述數據看,青少年在教育價值觀、人生價值觀、社會價值觀,以致偏差行為的變化上,都隨着賭權開放有負面發展的趨勢,當然,我們無法把這個負面發展趨勢與賭權開放直接掛鈎。但是,自賭權開放以來,澳門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家庭結構的改變、人均GDP的急升、博彩稅收的增加、貧富懸殊的拉大、社會對旅博業單一經濟模式的過份依賴、政府面對社會問題的紛繁而顯得施政無力等,都間接影響正在接受教育的下一代。三、對賭權開放下德育政策的評議從2008年開始,政府先後推出《澳門中小學品德與公民教育專項評鑑報告》、《澳門特別行政區非高等教育範疇德育政策》、陸續出版了小學(2008)、初中(2009)和高中(2010)《品德與公民》教材和《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策略──“博彩領域青年服務藍圖”》四項重要的、具針對性的教育及青少年政策。這幾項政策雖然較遲出台,卻也能起到“亡羊補牢,未為晚也”之效果。(一)《澳門中小學品德與公民教育專項評鑑報告》(以下簡稱《評鑑》)及《品德與公民》教材《澳門中小學品德與公民教育專項評鑑報告》乃教育當局委託澳門大學教育學院進行的調查報告。報告指出:“本澳博彩旅遊業興旺,衍生了一系列社會問題,品德教育遂逐漸成為當前的主流思想。無論是施政報告中有關德育的論述,乃至於民間社團及社會大眾也大力呼籲加強品德教育。於是,兼顧‘品德教育’與‘公民教育’二者的品德與公民教育,乃成為政府與民間所共同接受的、深具意義的教育理念。”《評鑑》也指出,針對賭權開放,旅博業興旺所衍生的社會問題,社會幾達共識要以德育匡正之,加強“品德及公民教育”科及其相關教材的建設是治本良方。《評鑑》指出:“由於時遷事移,澳門市民所面臨的兩難日趨明顯。一方面,市民以常保‘出淤泥而不染’的‘蓮花精神’自許,不認為道德風氣是嚴重的社會問題。另一方面,市民則又都覺察到歷史包袱所帶來的賭博、毒品、色情等社會問題日趨嚴重。在此一矛盾的情勢之下,絕大部分的澳門市民都能抗拒誘惑,力求潔身自愛,但卻都又為下一代可能遭遇的許多明顯或潛在的負面影響,憂心忡忡,不能自已。”《評鑑》縷述了當時社會正處於兩難的情況,其結論則具有指導性的作用,認為加強德育纔是針對社會當前的重中之重。這是一份具可信度和份量的報告。政府認同加強德育是解決當時賭權開放社會變遷下青少年問題的良藥,亦間接承認了2004年民間提出的《德育建議書》的觀點,並藉此作為教育當局重點發展德育專項的理論依據,正式把德育政策放在澳門教育發展議事日程的前列位置。單文經、黃素君 :《澳門中小學品德與公民教育專項評鑑報告》(摘要版),澳門大學教育學院,2009年2月,第4頁。單文經、黃素君 :《澳門中小學品德與公民教育專項評鑑報告》(摘要版),澳門大學教育學院,2009年2月,第10─11頁。 170
  • 賭權開放下澳門德育政策評議隨着加強德育的理據落實,教育當局隨即推出由人民教育出版社編撰的小學、初中和高中德育教材。教材回應了《評鑑》的建議部分,有一定的針對性。以小學《品德與公民》教材為例,一套共12冊,其 “內容反映澳門現時社會環境的實際情況,學生成長上的需求及心理發展,同時注重以學生的現實生活為基礎,引導學生參與社會,在活動中獲得發展,其中包含了認識自我、家庭生活、學校生活、認識澳門與中國、關注世界和自然環境等內容”。而初中的教材則“根據澳門現時的社會環境、青少年生理和心智發展水平,以生活化手法引導學生逐步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全書分為六冊,每冊有一個學習主題,從初一上冊到初三下冊的學習主題依次為“自我與朋輩”、“自我與家庭”、“自我與發展”、“澳門與世界”、“公民與政府”、“機遇與挑戰”。高中則“根據澳門現時的社會環境、青少年生理和心智發展水平,以貼近學生的手法幫助學生形成正確的世界觀和價值觀、積極的人生觀。全書分為五冊,每冊有一個學習主題,從高一上冊到高三全一冊的學習主題依次為“幸福人生”、“法治生活”、“社會責任”、“政治參與”、“全球聯繫”。三套《品德與公民》教材,針對當前澳門社會現狀,提升中小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和價值判斷的能力,這對重塑青少年價值觀而言,無疑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二)《澳門特別行政區非高等教育範疇德育政策》(簡稱《德育政策》)除了針對“道德及公民教育”科的《評鑑》和《品德及公民》教材外,政府於2008年還制訂了德育政策,回應了社會多年來的呼籲和訴求。在《政策》的背景描述中,把“澳門經濟和社會發展給德育帶來的機遇與挑戰”列於“澳門政治環境的改變對德育提出了新的要求”(“一國兩制”下的“愛國愛澳”教育固然為澳門特區德育政策的重中之重),其內文這樣描述:“由於特殊的地理條件和歷史原因,澳門經濟以旅遊博彩為主,近年賭權開放後大量外資湧入,內地‘居民個人赴港澳遊’政策的實施,以及區域合作的增強,推動了澳門經濟的迅速增長,尤其旅遊博彩業進入了一個飛速發展時期。這在促進社會發展並給年青一代的成長提供機遇的同時,也使德育工作面臨着一些新的挑戰。如輪班工作家長及投身博彩行業青年人的增加,令德育工作環境日趨複雜;賭博、毒品、色情及暴力等不良影響對年青一代的價值觀和人生觀造成衝擊”。把賭權開放下社會變遷作為政府教育當局制訂德育政策的第二大前提,並指出“飛速”的“旅遊博彩業”為下一代造就機遇的同時,帶來無可避免的德育“挑戰”。在這大前提下,德育政策的制訂就有其時代性、針對性和必要性。在《德育政策》的目標中,教育當局十分重視博彩問題,其具體條文為:“對賭博、毒品、色情及暴力等不良影響的辨識能力和抵禦能力,以及逆境中抗挫折的能力”是下一代青年應該具備的道德素養;同時面對社會變遷和社情紛繁的澳門,教育當局銳意要培育年青人的“自尊、自律、自主、自強、勤奮、誠實、禮讓,以及有愛心和責任心等個人品質”,以抗衡博彩過度發展澳門特別行政區教育暨青年局網站,小學《品德與公民》教材套的引言,http://www.dsej.gov.mo/~webdsej/www/inter_dsej_page.php?con=inter_dsejbook_page.php&board_name=cnine澳門特別行政區教育暨青年局網站,小學《品德與公民》教材套的引言,http://www.dsej.gov.mo/~webdsej/www/inter_dsej_page.php?con=inter_dsejbook_page.php&board_name=cnine澳門特別行政區教育暨青年局網站,小學《品德與公民》教材套的引言,http://www.dsej.gov.mo/~webdsej/www/inter_dsej_page.php?con=inter_dsejbook_page.php&board_name=cnine《澳門特別行政區非高等教育範疇德育政策》,澳門特別行政區教育暨青年局,2008年11月,第2─3頁。 171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再者,《德育政策》亦關注到青少年面對五光十色的社會現象需要具備“批判思考”和“理性決斷”的能力。而又把“博彩業發展給學生可能帶來的影響”作為政府德育政策的“重要議題”。從這份《德育政策》可以看出,政府已經把賭權開放後的青少年問題視為教育政策需要克服的最大難題。不難理解的是,“澳門青年指標”所反映出來的負面趨勢已經敲響了警鐘,如果對這個問題再不重視的話,相信未來情況可能會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德育政策》的出台無疑是令青年價值觀“止跌回升”的第一步。不過,要把政策真正落實並且起到“撥亂反正”的作用,還需要一段更長的時間,《德育政策》的效果還需要進行持續評估和修正。因此,“澳門青年指標”的評估工作需要堅持下去並且要做到與時並進,形成一套更貼近社情、更有針對性、更完善的量度工具。(三)《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策略──“博彩領域青年服務藍圖”》政府除了在基礎教育的範疇內提出包含針對賭權開放下的《德育政策》外,近年更把相關工作擴大到整個青年政策之上。2008年,特區政府通過其管轄基礎教育及青年事務的部門即教育暨青年局,拋出《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策略──“博彩領域青年服務藍圖”》諮詢文本,明確指出希望讓澳門的“青年具有良好的品德及辨別力,能夠藉着各種社會參與健康成長,不受賭博風氣和病態賭博行為的影響”。這項政策並不局限於教育當局,而是強調跨部門合作,整合不同的社會力量,包括“與博彩領域相關的政府部門、博彩企業、相關社會服務機構以及學校”,通過共同協作,“致力為受博彩業影響的本澳青年提供適切服務及助其健康成長。”這項青年政策分別從青年、組織、工作者和服務四個不同維度,共20個子項,以全方位的角度去完善青少年工作,以抗衡博彩所帶來的負面影響。1. 青年。其子項包括:消減賭博設施滲透社區問題的處理方案;倡導青年全人發展成長目標方案;重建青年社會參與機制;策動各項社會資源,規劃、完善及擴展青少年文娛康體設施等。2. 組織。其子項包括:建立博彩領域青年服務協作機制;建立博彩領域青年服務交流平臺;啓動“資源共享,服務共創”計劃;鼓勵和推動博彩企業實踐社會責任;籌辦博彩領域青年服務組織/機構領導人員會議;籌建青年研究機制;設立青年成長相關的法規檢視工作組等。3. 工作者。其子項包括:籌設青年工作人力資源促進組;設立專業督導制度;設立專業支援工作團隊;建立博彩領域青年服務工作者的參與機制。4. 服務。其子項包括:設立服務檢視機制;設立問題賭博中央檔案機制;開展6項急待籌設的服務;抗衡賭風社區預防大行動。《澳門特別行政區非高等教育範疇德育政策》,澳門特別行政區教育暨青年局,2008年11月,第4頁。《澳門特別行政區非高等教育範疇德育政策》,澳門特別行政區教育暨青年局,2008年11月,第5頁。《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策略──“博彩領域青年服務藍圖”》(最新修訂版),澳門特別行政區教育暨青年局,2011年4月,第1頁。《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策略──“博彩領域青年服務藍圖”》(最新修訂版),澳門特別行政區教育暨青年局,2011年4月,第1頁。《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策略──“博彩領域青年服務藍圖”》(最新修訂版),澳門特別行政區教育暨青年局,2011年4月,第1頁。 172
  • 賭權開放下澳門德育政策評議學校作為其中一個持分者,在青年政策中扮演重要角色。學校需要按《德育政策》開展具體的教學活動,通過不同種類的教學活動,配合上述的《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策略──“博彩領域青年服務藍圖”》,與其他持分者形成合力,最終達至抗逆博彩業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惟這個青年政策涉及的範圍廣泛,可謂政府歷來所制訂的政策的特別案例,成功與否有待評估。不過,作為這項政策最重要的持分者之一的基礎教育體制,有必要按教育當局制訂的《德育政策》貫徹落實,纔能保證下一代具備足夠的道德素養來應對博彩業和社會發展帶來的不確定因素。結論從時機上看,政府在相關教育政策的制訂上有錯判時勢之嫌,錯過了“打預防針”的黃金時期,在社會問題未完全浮現時末能做到防範未然,有檢討的必要。但從政策的制訂來看,自2008年以來,教育當局較全面地肯定了加強德育是抗衡博彩過度發展所帶來的負面影響的治本良策,於是便推出一籃子相關政策。該一籃子政策具有針對性,能夠從基礎教育範疇內有序推行德育,包括出版小學、初中及高中的德育教材,也能夠從社會範疇去完善青少年的政策,整合社會各方資源,形成一股強大的合力去抗衡博彩過度發展而衍生的負面問題。可是,德育工作的特性是細水長流、潛移默化,未必具有立竿見影的即時效果。因此,持續的、與時並進的評估和修訂相關政策是未來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這又將是對多方持分者的考驗。人才培育對一個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至為關鍵。人才除了學識水平外,健康的心理素質、客觀理智的批判思維、關愛社會、踏實向上的人格特徵也是必須具備的。因此,面對社會急速發展,教育需要與時俱進,德育工作更是刻不容緩。未來十年,澳門城市的定位已經由發展博彩業為主轉為建設世界旅遊娛樂休閒中心,着重區域合作的新方向。社會需要總結過去十年的經驗和教訓,尤其在“居安思危”和“防範未然”上作出更深刻的反思,把教育新一代的責任落實得更好。[責任編輯劉景松] 173
  • ·社會教育研究· “八段錦”對澳門地區婦女經前期綜合癥之作用朱明霞張慧琳[摘要]八段錦是一種自我身心鍛煉方法,通過自我調節,平衡精神情緒,達到祛病防病,保健延年的作用。婦女之經前期綜合癥(PMS)指在月經來潮前反復出現周期性以軀體、精神癥狀為特徵的綜合癥。規範的八段錦鍛煉可以改善婦女經前期綜合癥的癥狀。通過對40名有PMS的育齡婦女進行三個月經周期規範的八段錦鍛煉來比較癥狀感受的變化,得到的結果是八段錦鍛煉後PMS婦女之乳房脹痛等軀體癥狀較鍛煉前下降;感覺鬱悶、感覺焦慮、興趣減低、社會活動減少等情況有所改善;說明八段錦鍛煉對PMS癥狀有一定的改善作用,值得推廣。[關鍵詞]經前期綜合癥八段錦軀體癥狀引言經前期綜合癥(premenstrual syndrome, PMS)指婦女在黃體期(月經周期第14─28天)反復出現周期性以軀體、精神癥狀為特徵的綜合癥。其與精神和內科疾病無關,並在卵泡期緩解,在月經來潮後自行恢復到沒有任何癥狀。PMS有200多種癥狀,通常分為軀體、精神和行為癥狀3類,主要表現為煩躁易怒、失眠、緊張、壓抑以及頭痛、乳房脹痛、顏面水腫等,嚴重者可影響婦女的正常生理。Kwan, Onwude 2009年報導95%的育齡婦女有經前期癥狀,而嚴重的經前期綜癥的發生率為5%,Halbreich等學者2006年報導50─80%的育齡婦女經歷輕微的經前期癥狀,超過20%的婦女經歷了嚴重的經前期綜合癥。有學者對454例育齡婦作者簡介:朱明霞,澳門鏡湖護理學院教授,管理學博士;張慧琳,澳門鏡湖護理學院客座講師,護理學碩士,廣州中醫藥大學宋陽副教授;澳門鏡湖護理學院孔美容講師對本文的寫作亦有貢獻,謹此表示感謝。樂傑主編:《婦產科學》(第7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陳淑濤:《社會─心理─醫學模式下的經前期綜合癥研究進展》,《現代中西醫結合雜誌》(石家莊),2003年12期。Kwan I, Onwude JL (2009), Premenstrual syndrome. Clinical Evidence, 12, 806─833.Halbreich U, O’Brien PM, Eriksson E, et al (2006).Are there differential symptom profiles thatimprove in responseto different pharmacological treatments of premenstrual syndrome/premenstrual dysphoric disorder? CNS Drugs,20(7):523─547.趙更力、王臨虹、渠川琰:《育齡婦女經前綜合癥的發生情況及影響因素》,《中華婦產科雜誌》(北京),1998年4期。 174
  • “八段錦”對澳門地區婦女經前期綜合癥之作用女調查中發現,PMS的發生率為30.4%。PMS的流行病學調查研究指出該病的發生率佔成年女性的41.9%。八段錦是一套獨立而完整的健身功法,至今已有上千年的歷史。八段錦之名,最早出現在南宋洪邁所著《夷堅志》中:“政和七年,李似矩為起居郎,嘗以半夜時起坐,噓吸按摩,行所謂八段錦者。”說明八段錦在北宋已流傳於世,並有坐功與立功之分。2003 年3 月,國家體育總局將健身氣功列為我國正式開展的第97個體育運動項目,為群眾性健身氣功的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有學者研究發現,每天上下午各練習兩次八段錦,相對於普通體育鍛煉可以明顯降低低密度脂蛋白(LDL)、總膽固醇(TC)和甘油三酯(TG)水平和升高高密度脂蛋白(HDL)水平,說明八段錦運動可以有效防治高脂血癥,預防冠心病的發生,是適合中老年的健身方式。八段錦最大特點是動中求靜,肢體的運動與精神的凝注合二為一,從而達到“動中有靜”、“靜中有動”、“靜動結合”的最佳協調狀態。八段錦要求在精神專注之下或意念的統帥下進行協調的呼吸和肢體鍛煉,因此,這不僅僅是自我心理訓練,還包括神經、行為和整個內臟系統的訓練,從而對人體身心兩個方面都產生積極作用。一、研究框架與思路PMS為在婦女經前期出現的一系列精神、軀體和行為癥狀,其發生機制複雜,受心理、社會、中樞神經遞質、內分泌等因素影響。八段錦為一套獨立完整的健身運動,其有規範的動作且簡單易學、練習不受場地限制,適合長期規律練習。本研究將八段錦練習作為干預手段,比較分析八段錦練習對於改善PMS 癥狀的效果,具體思路如(圖1)所示。圖1喬明琦、張珍玉、徐旭傑等︰《經前期綜合癥證候分佈規律的流行病學調查研究》,《中國中醫基礎醫學雜誌》(北京),1997年3期。劉俊榮、姜希娟︰《健身氣功“八段錦”調節中老年脂質代謝的實驗研究》,《中國老年學雜誌》(北京),2006年3期。 175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儘管PMS已得到醫學界廣泛關注,但仍存在許多待解決的問題。PMS的發病除了生理因素外,還有社會心理因素,再加上中國婦女受傳統文化影響,心理壓力較大,所以本病雖然發病率高,但就診率卻很低,且此病影響廣大婦女的身心健康,而又無特效的治療藥物。西藥治療主要是對症治療,治療時間長,藥物副作用大,治療費用高,遠期效果不樂觀,停藥後常復發。因此,如何正確認識和採用積極的簡便易行的方法防治經前期綜合癥,緩解或消除軀體、心理癥狀,減少該病對個人日常生活、人際交往、生活質量的影響,並使治療副作用最小化,是當前需要解決的問題。八段錦的發展有着悠久歷史,近十年來將其應用於慢性疾病PMS婦女及老年人,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未見將八段錦用於PMS婦女的報導。本研究嘗試將八段錦應用於PMS婦女,以期能解決因為無法長期使用而造成的PMS反復發作的問題。二、研究方法(一)研究對象。診斷為經前期綜合癥的澳門育齡女性49例。1.診斷標準:(1)PMS婦女自我報告月經前5天期間具有下列癥狀之一,且已經存在於3個月經周期:情緒低落或抑鬱消沉;憤怒發火情緒失控;易激怒;焦慮;思維不清晰;乳房脹、脹痛或觸痛;腹脹;頭痛;手足腫脹;(2)PMS婦女具有可確認的社會或經濟行為能力下降;(3)月經期4天內癥狀減輕或消失,且月經周期13天內未再發作;(4)預期上述癥狀在其後2個月經周期內再次重複出現;(5)在沒有服藥、酗酒及攝入激素等情況下癥狀呈現。具備5項以上癥狀且經後自動消失者診斷為經前期綜合癥。2.納入標準:(1)符合PMS診斷標準;(2)年齡:18─49歲;(3)月經周期規律,為25─34天;(4)近三個月未參加其他藥物臨床試驗。3.排除標準:(1)月經周期不規律或經期異常;(2)準備懷孕、妊娠期、哺乳期之婦女;(3)以痛經為主癥者;(3)合併有嚴重的內、外科疾病;精神疾病PMS婦女;(4)伴有炎症、更年期綜合癥及腫瘤、乳腺病等器質性病變者;(5)研究前三個月內使用治療PMS藥物、精神科藥物、避孕藥者;(6)有慢性疼痛史者。(二)研究方法1.研究設計:自身前後對照的類實驗研究2.干預方法:規範的八段錦鍛煉:採用國家體育總局2003年頒布的八段錦健身功法,運動3個月經周期,運動頻率為每周5天,每天練習2次,每次練習2遍或者每天練習2次,每次1遍。干預前由專業八段錦健身功法教練進行教授指導。在參與者掌握八段錦後,正式開始鍛煉並記錄。3.評價工具:癥狀嚴重程度每日記錄表(The Daily Record of Severity of Problems, DRSP)該量表以PMS婦女自我記錄為形式的設計。 由美國州立精神病學研究所Endicott及Harrison教授於1990年研製用來測量月經前後癥狀變化嚴重程度的量表。山東中醫藥大學喬明琦教授將其翻譯成中文,其信效度研究結果說明中文版DRSP具有良好重測性度和內部一致性,有良好的結喬明琦、張惠雲、孫英霞、孟迎春 :《DRSP中文版的信度檢驗及效度估計》,“情緒與健康和疾病及其中醫藥干預”國際學術研討會暨中醫基礎理論分會第一屆學術年會。 176
  • “八段錦”對澳門地區婦女經前期綜合癥之作用構效度,與英文版DRSP具有良好的效標關聯效度。DRSP包括14個條目,包含24個癥狀,每個條目的敘述分為6級,分別賦值1─6分,其分值越高癥狀越嚴重,>82分為輕度;82─132分為中度;133─182分為重度;大於182分為極重。將量表編定成《參與者記錄手冊》,研究者向參與者介紹塡表方法以及量表條目含義,由參與者根據自身癥狀每天塡寫在手冊上。參與者塡寫4個月經周期(八段錦鍛煉開始前1個周期,開始後3個周期)的DRSP(見附件)。按照PMS婦女自評量表的應用特點,選取PMS婦女經前5天和經後5─9天的總分差值變化和經前期總分變化作為研究內容,分別觀察其療效評價應用效果。4.知情同意。首先取得澳門鏡湖護理學院科研委員會對本次研究的許可和認同。向研究對象解釋本研究的目的、參與者的權利、隱私的保護、參與研究的利益及風險;向研究對象說明解釋參加本研究的自願原則,取得研究對象的同意,並簽署知情同意書。5.資料收集整理及統計分析。(1)研究開始前與參與者面談,向其介紹DRSP 條目含義以及塡寫要求,將研究組自行製作《參與者記錄手冊》發放給參與者,請參與者每天塡寫DRSP,每個月經周期一本,共四本;(2)通過健康管理員示範、光碟及電話監督每日練習八段錦和癥狀記錄情況;(3)每個月經周期結束後收回當月的《參與者記錄手冊》;(4)建立數據庫,將參與者每月塡寫的DRSP 分值以及參與者激素檢查結果輸入。所有資料均採用SPSS15.0 統計軟件處理。三、研究結果(一)參與者一般資料通過篩查,入選並自願參與研究的PMS婦女共49例,研究過程中,9例參與者退出本研究,詳細時間及原因見圖2。2011年2月至2012年5月,共40例PMS婦女參與了研究,年齡18─38歲,平均23.95±6.75歲,其他資料見表1。圖2研究期間參與者退出研究的時間及原因祝玉慧、王海軍︰《基於DRSP的經前期綜合癥肝氣逆證療效評價參考標準的建立》,《中國中醫藥資訊雜誌》(北京),2009年6期。 177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表140例參與者一般資料n(40例)構成比(%)婚姻狀況 已婚820未婚3280子女数 無35871個252個或以上38文化程度初中25高中38大專或以上3587職業學生2358公務員410服務員615家庭主婦717(二)八段錦鍛煉前後PMS婦女癥狀比較本研究採用DRSP對參與者八段錦鍛煉前後癥狀情況進行了測量。分別測量了八段錦鍛煉前一個月經周期,八段錦鍛煉後三個月經周期的PMS癥狀,比較四個月經周期DRSP分値變化情況。參加八段錦鍛煉後其DRSP評分經前期5天總分、經前期5天與經後期5-9天(卵泡期)總分差値均較鍛煉前明顯下降,結果見表2。參加八段錦鍛煉後DRSP各條目評分中的乳房脹痛等軀體癥狀經前與經後總分差値均較鍛煉前明顯下降;感覺鬱悶、感覺焦慮、興趣減低、社會活動減少之總分差値均較鍛煉前明顯下降,結果見表3及表4 。表2四個月經周期DRSP分値比較DRSPχ±sFP經前期5天總分2.9010.03第一個月經周期145.26±51.15第二個月經周期131.59±54.610.23第三個月經周期117.89±44.690.01第四個月經周期118.26±42.650.01經前期5天與經後期5-9天總分差2.5990.05第一個月經周期30.91±40.03第二個月經周期14.03±42.090.05第三個月經周期5.94±27.710.00第四個月經周期15.18±32.730.06 178
  • “八段錦”對澳門地區婦女經前期綜合癥之作用表3四個月經周期DRSP經前期5天總分比較條目月經周期一 (χ±s)月經周期二 (χ±s)月經周期三 (χ±s)月經周期四 (χ±s)FP1. 鬱悶、悲哀、失望等11.00±4.759.11±4.508.46±4.118.97±4.212.280.082. 焦慮、緊張,或不安11.03±4.969.24±4.628.81±4.258.74±3.842.100.103. 情緒(突感悲或欲哭) 或對他人(事)敏感10.60±4.209.81±4.558.49±3.959.03±4.0881.740.164. 急躁、易怒10.97±4.539.62±4.998.89±3.909.15±3.691.650.175. 興趣減低(工作、愛好)10.80±40149.19±4.888.38±3.638.69±4.312.270.086. 注意力難以集中11.57±5.289.81±4.989.27±4.318.79±3.762.510.067. 嗜睡,感覺疲勞13.09±5.2012.41±5.6311.00±4.4510.72±4.501.900.138. 食欲增強10.43±4.8910.22±5.258.86±4.118.59±3.871.540.209. 睡眠增加,懶床等11.60±4.4911.00±5.5510.03±4.359.85±4.751.110.3410.感到受打擊,失控8.63±4.027.86±3.907.41±3.347.59±3.770.730.5311.乳房觸痛或腫脹等11.43±5.4911.54±6.668.19±4.288.69±3.634.390.0012.工作或理家能力下降8.31±4.027.65±4.556.65±3.166.64±2.851.780.1513.癥狀愛好/ 社交減少8.00±3.847.22±3.986.24±2.616.41±2.892.080.1014.癥狀影響與他人關係7.80±4.176.92±3.666.30±2.456.38±2.931.530.30表4四個月經周期DRSP經前期與經後期總分差值比較條目月經周期一 (χ±s)月經周期二 (χ±s)月經周期三 (χ±s)月經周期四 (χ±s)FP1. 鬱悶、悲哀、失望等2.83±4.470.64±3.200.64±2.881.44±3.712.890.032. 焦慮、緊張,或不安2.74±4.380.44±3.940.78±3.128.74±3.842.900.033. 情緒(突感悲或欲哭) 或對他人(事)敏感2.80±4.201.56±3.450.67±3.081.69±3.312.180.094. 急躁、易怒2.74±4.291.00±4.001.00±2.901.54±3.511.730.165. 興趣減低(工作、愛好)3.00±4.570.36±4.110.56±2.721.23±3.713.470.016. 注意力難以集中2.14±5.030.31±4.320.25±3.050.62±3.301.760.157. 嗜睡,感覺疲勞1.89±5.361.67±5.860.78±3.511.28±3.740.380.768. 食欲增強2.09±4.201.83±5.170.56±3.530.36±3.191.690.179. 睡眠增加,懶床等1.29±4.520.61±5.570.56±3.231.15±3.820.260.8510.感到受打擊,失控1.83±3.880.28±3.040.28±2.520.85±3.241.830.1411.乳房觸痛或腫脹等5.03±5.364.08±6.261.22±3.272.05±2.965.170.0012.工作或理家能力下降1.89±3.700.42±3.860.31±2.020.77±2.052.010.1113.癥狀愛好/ 社交減少1.77±3.060.47±2.890.14±1.490.67±2.042.950.0314.癥狀影響與他人關係1.43±3.260.36±2.850.28±1.810.72±2.251.440.23四、討論PMS為在婦女經前期出現的一系列精神、軀體和行為癥狀,其發生機制複雜,受心理、社會、中樞神經遞質、內分泌等因素影響。八段錦為一套獨立完整的健身運動,其有規範的動作且簡單、易學、練習不受場地限制,適合長期規律練習。現總結如下︰(一)規律的八段錦練習能改善經前期綜合癥女性的不適癥狀在四個月經周期DRSP之經前總分比較中發現,有統計學意義(P<0.05),表明通過八段錦練習可以改善PMS女性月經前期的不適癥狀,並且在進行八段錦練習的三個月經周期中,第 179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二、三個月經周期的經前期總分比最初狀態下的總分低,有統計學差異(表2),證明在堅持練習八段錦一個月後參與者的經前不適癥狀開始改善,並在整個練習周期中不適癥狀逐步緩解。同時,在四個月經周期中從DRSP分值經前期與卵泡期分值差比較中發現P=0.05,在進行八段錦練習的第二個月經周期時經前期與卵泡期分值差有統計學意義P<0.05。結合經前期總分的變化可認為,八段錦的練習可以緩解PMS婦女在經前期與經後期不適感的差異,使PMS婦女月經前後的不適感差異減小。本研究在進行八段錦練習第三個月經周期時經前期與卵泡期分差出現反彈現象,推測可能原因為在經過八段錦的練習後,PMS婦女整個月經周期的總體心身情況得到了調節,尤其是經前期的調節與原來癥狀有明顯差異,但由於八段錦是一套有效的調節心身狀態的干預方法,對於PMS婦女的心身狀態的改善不僅僅局限於經前期,而是使練習者的全身心狀態得到緩解,DRSP的全月經周期的總分得到改善而經後的改善情況可能更優於經前,故其在整體情況改善的基礎上又出現了差值的反彈。因本研究僅要求PMS婦女練習3個月的八段錦,未對後續練習情況進行追蹤評估,但根據資料結果可以推測,繼續練習八段錦後,這種差值反彈的現象有可能消失,達到經前與經後的平穩過渡。(二)八段錦練習對參與者心理癥狀改善之意義。研究發現,八段錦練習對於“鬱悶、感覺鬱悶、悲哀、失望,或自我否定,或內疚感”及“感覺焦慮、緊張,或‘激動’,或不安”等心理癥狀改善明顯,並愛理不理對於“對日常活動興趣減低,或對工作、學習興趣減低,或對朋友、同事興趣減低、或對以往愛好興趣減低”、“以上癥狀導致對業餘愛好和社會活動的回避或參加減少”等情況改善亦有顯著意義。由此推斷,八段錦可以對PMS婦女的心理產生良性效果,有助於緩解經前期的種種心理不良反應,對於因為種種不良反應而形成的家庭及社會障礙亦有明顯改善。同時,研究發現,八段錦對於軀體不適感緩解明顯,無論在經前期分數比較還是經前期與卵泡期的分值差比較,對於“乳房觸痛或腫脹,關節肌肉痛或腫脹,或體重增加,或其他軀體癥狀等軀體癥狀改善均十分明顯。因此,本研究得出之結論是規律八段錦鍛練對PMS癥狀有一定的改善作用,特別對軀體癥狀最為明顯。附件《問題嚴重程度每日記錄表》(DRSP)指導語:1.月經周期第一天(即月經第一天)開始填表,至月經周期最後一天(即下次月經來潮前一天)結束。2.每晚8:00~10:00記錄。3.表格上面右側是月經周期天數,下面左側方框內為常見癥狀,每一癥狀的嚴重程度按6級劃分:“1-無、2-極輕、3-輕度、4-中度、5-重度、6-極重”。請根據您當天的體驗,結合癥狀表現的嚴重程度,在方框內記錄分值。例如:月經周期第1天,略感抑鬱、悲傷,則在經期“1”下方空格內記錄2。本次月經來潮時間20年月日 180
  • “八段錦”對澳門地區婦女經前期綜合癥之作用[責任編輯劉景松] 181
  • ·青年園地·澳門製藥產業發展環境與策略探析潘威賀天天[摘要]製藥產業蘊涵着巨大的發展機遇,已經成為澳門的下一個經濟增長點。澳門現階段基本具備了發展製藥產業的環境基礎,未來應注重構建高效的藥品質量標準評審體系和醫藥監管信息合作共享機制,發揮世界休閒旅遊中心和珠三角區域樞紐的平台優勢,整合醫療旅遊的資源和市場潛力,透過財稅金融等優惠措施進一步吸引境外企業開拓醫藥市場,從而提升醫藥投資營商環境,協助製藥企業通過研發技術革新、合作與聯盟以完成企業競爭力和終端產品品質的雙重升級,打造“澳門生產”、“澳門認證”的醫藥品牌,最終實現澳門與醫藥的“雙贏”。[關鍵詞]澳門製藥產業區域合作發展策略澳門作為一個微型經濟體,旅遊博彩業是推動其經濟發展的最大支柱產業。2012年,澳門博彩業收入高達380億美元,增長率13.5%。博彩業的高速發展凸現了澳門產業結構單一化、經濟抗風險能力較低的結構特徵,產業適度多元化的演變已迫在眉睫。與此同時,經濟迅速增長的浪潮拉動了對於本地醫藥及保健產品的需求。特別是2004 年“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生效後,伴隨著粵澳跨境健康產業合作分工業態的發展演進,如跨境工業區、橫琴產業園的湧現,生物製藥產業成了澳門產業多元化的必然選擇和下一個經濟增長點。筆者從政策法規、經濟發展、社會文化和區域合作四個維度對澳門製藥產業的發展現狀與未來趨勢進行分析,為澳門製藥產業的的結構性升級,最終成為驅動澳門經濟多元化和粵澳合作大健康產業建設的引擎提供參考材料。作者簡介:潘威,澳門大學中華醫藥研究院生物醫藥學博士研究生;賀天天,澳門大學中華醫藥研究院醫藥管理學碩士研究生。本文受澳門科技發展基金(077/2011/A3, 074/2012/A3)和澳門大學研究基金(MYRG 208 (Y3-L4)-ICMS11-WYT,MRG012/WYT/2013/ICMS, MRG013/WYT/2013/ICMS)基金資助。林雙鳳:《澳門博彩業發展的社會問題分析》,《廣東社會科學》(廣州)2012年第2期。 182
  • 澳門製藥產業發展環境與策略探析一、澳門製藥產業發展環境分析(一)政策法規環境分析近年來,“醫藥澳門、綠色澳門、健康澳門”的產業多元化定位得到了中央和澳門特區政府的大力支持,相繼出台了一系列推動澳門醫藥產業發展的政策規劃。2003年,《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正式簽訂,中藥原材料及產品進出澳門和內地均享受零關稅待遇;2006年,國務院頒佈《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提出了推動“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發展”的重點任務,制定了《中醫藥創新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2009年,國務院頒佈《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將澳門定位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明確提出打造“粵港澳三地分工合作、優勢互補、全球最具核心競爭力的大都市圈”;同年,國務院通過《橫琴總體發展規劃》,提出“鼓勵澳門、香港與內地特別是廣東開展生物醫藥科技合作,打造橫琴生物醫藥產業集群”,並提出研發具有高新技術水平的製劑產品、高附加值的原料藥和海洋藥物,發展醫藥中間體、基因工程和生物工程製藥、工業酶製劑、新型合成與半合成藥物等生物製藥領域,積極延伸現有醫藥產業鏈,向醫療器械、生物製藥等高科技環節擴展;2011年,作為粵澳中醫藥健康產業合作的橫琴中醫藥科技產業園正式奠基。特區政府2013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指出,政府將加大力度推動扶持產業的成長,包括飲食、會展、中醫藥、文化創意等行業。要依靠博彩業的發展對相關產業的促進而實現澳門產業的多元化,進而促進和帶動澳門經濟的多元化。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發展定位符合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和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可見,系統的政策法規建設為澳門發展製藥產業奠定了堅實基礎,通過近十年的努力,聚力區域合作,將生物醫藥產業打造為澳門下一個支柱產業的時代已經到來。(二)經濟環境分析儘管受到地域狹小、人口密度大等限制,但澳門擁有健康穩定的經濟發展與投資環境。2000年至2009年澳門本地生產總值(GDP)年均增長率約為9.6%。2013年度“全球經濟自由度指數”報告顯示,在全球177個經濟體中澳門排名第26位,在亞太地區中排名第7位。未來經濟發展方向將繼續秉持防風險,穩增長,強合作,促多元,保民生的原則。截至2011年底,澳門外來直接投資總額已達1,189億澳門元,其中,來自香港及中國大陸的投資者逐年增加。澳門現有本土藥廠共18家,主要以中小企業為主,政府扶持力度的加大是實現企業快速增長的基礎。按照CEPA規定中藥原材料及產品進出口澳門和內地均享受零關稅待遇,同時,與鄰近地區相比,在澳門創廠,個人所得稅及公司所得稅僅為12%,處於相對較低水平,企業經營成本,諸如租金、水電、通訊成本均具有競爭優勢,從而使產品擁有更高的利潤率及競爭力。為進一步鼓勵醫藥產業發展,粵澳合作建立了粵澳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區,目前,該項目進展順利,已完成競投土地使用權、土地交付及園區首階段工程建設等。產業園的建設標誌着澳門醫藥產業進入新階段,投資者可將內地的低廉勞動力成本,澳門的獨立關稅區等結合為一體,無論對澳門本地創立醫藥文化品牌還是吸引具有實力的大型醫藥企業入駐都是難得的機遇。(三)社會文化環境分析澳門是迄今為止少數的幾個被世界衛生組織(WHO)認可的健康人口地區之一。中西文化 183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的交融在澳門得到了具體體現,既有傳統嶺南文化的灌溉,又有西方先進理論架構。澳門融合了中西方的最新醫藥資訊,無論是向歐美國家傳遞中醫藥傳統文化觀念,還是借鑒外國最新醫藥研發成果,其所具有的區位優勢都是得天獨厚的。澳門的醫藥高等教育更是中西並舉,遵循西方醫藥產業鏈的理論價值體系,使中醫藥科技成果更容易融入歐美主流循證醫學前沿領域。澳門本地居民對中醫藥的接受程度良好,90%的病人選擇到公立醫院接受治療,約85%的病人願意找私人執業醫生或中醫師門診就診。藥房是澳門藥物流通的主要場所,大都屬私人開設。截至2011年,澳門共有藥房145家、藥行22家、中藥房128家,總體數量比2007年增加了66家;至2011年,澳門本地共生產西藥25,006種,中成藥5,825種,同時,進口藥物高達60,900種,顯示出潛力十足的藥品市場需求。由於特有的醫療政策及健保體系,近幾年居民對藥物的需求保持穩定增長,在醫療需求得到基本滿足之後,更多的澳門本地人將需求的目光投向養生保健領域,再加上本地品牌及進口產品的優質口碑,大批旅遊消費者選擇在澳門購買高端健康藥品和保健食品,為醫藥業者提供了穩定的客源。(四)區域合作環境分析廣東是中國的中醫藥大省,境內中醫藥資源豐富,特產藥材“廣藥”是全國藥材四大產區之一。截至2008年,廣東省有超過2500種中藥材資源,其中出口創匯的道地藥材100多種,年產值超億元的中成藥品種14個。廣東省的中醫藥發展,已經積累了顯著的資源優勢、人才優勢、科技優勢、產業優勢。橫琴中醫藥產業園是粵澳中醫藥健康產業的大型合作項目,是在“一國兩制”背景下,由廣東省與澳門特區政府合作建立的中醫藥產業園,對兩地中醫藥產業作出了明確的統籌規劃。產業園提出發揮整體區域優勢,由橫琴新區出地、澳門出資,粵澳雙方共同規劃、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收益,以實現優勢互補,促進產業多元化發展。這不僅為粵澳地區中醫藥產業的新發展迎來了契機,也將是粵澳兩地在“一國兩制”背景下探索新合作模式的又一里程碑,產業園將成為制度創新、政策創新、產業開發創新、管理體制創新的先行試驗區。二、澳門製藥產業發展策略探索(一)政策法規層面受土地、人力、資源等因素制約,澳門發展製藥產業的政策應有短線和長線兩手準備。短線策略上,政府應儘快設立有效實用的中藥質量標準評審體系和醫藥監管信息合作共享機制,通過對藥品、中成藥和保健品的政策立法完善,以及中藥質量控制技術平台的構建,提升本地生產原料藥、製劑、中成藥、保健品的品質及口碑,無邊界推廣“澳門生產”、“澳門認證”的國際醫藥品牌文化。從長線的角度出發,應該循序漸進地提升投資營商環境和升級醫藥產品,以免對旅遊博彩產業的發展造成干擾,令社會付出不必要的成本和代價。引進和二次改良的高品質藥品保健品可作為澳門健康產業的主打產品,銷往中國大陸、大中華區及海外市場。王一濤、潘威、劉京京、陳美婉:《粵澳合作共建創新型中醫藥科技產業園》,《中國科技產業》(北京)2012年第9期。譚宏業:《論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特區經濟》(深圳),2007年第8期。 184
  • 澳門製藥產業發展環境與策略探析回歸十餘年來,特區政府從實際出發,制定以博彩旅遊業為龍頭,以服務業為主體,醫藥等其他行業協調發展的政策。因此,澳門在未來更要明確在國家發展規劃及區域經濟合作與分工中的定位,繼續深化CEPA和醫藥產品原產地認證與質量追溯體系,積極參與橫琴醫藥產業開發,改善澳門醫藥投資的軟環境,使投資者、醫藥專業管理和技術人士在澳門可以安心工作,為打造澳門健康產業國際商業與投資平台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二)經濟層面澳門醫藥產業招商引資的困難在於資金鏈和風險評估。零關稅、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相對較低的經營成本和稅務優勢等條件,為投資澳門醫藥產業創造了低成本、高效率的外部環境基礎,將會吸引更多的內地以及海外製藥企業入駐澳門開拓藥品市場。在醫藥企業融資貸款方面,《企業融資貸款利息補貼》的實施可以透過補貼貸款利息之方式,鼓勵企業在其業務範圍內增加所需投資,協助企業研發技術及業務轉型以提升競爭力。另外,可以設立具高增值潛力的風險投資基金,由專業人士及資深投資界人士管理,而董事局成員則由有學識、有遠見以及有國際視野的醫藥金融專業人士組成,打造現代醫藥科技成果轉化和大品種開發的孵化器。最終通過促進外資公司參與,使醫藥產業在一個更富競爭性的大環境下成長。對澳門本土藥業而言,技術合作與聯合將是相對有利的發展途經,應引導高端技術和人才聚力研發,在獲得GMP認 證之後積極尋求與國際或內地大型製藥企業和科研機構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區的建設對澳門本土製藥企業而言無疑是一個機遇,不僅能夠與內地藥物研發企業交流經驗,同時能夠聯合本澳的其餘製藥產業以及各院校研究機構構建研發中心,引入醫藥類高科技人才,加強製藥企業人員素質的培養。同時,由於澳門旅遊經濟的高速發展,本土製藥業可以依附其上,將目光更多地投向來澳門觀光旅遊的消費人群,借助旅客對澳門藥品保健食品質量的信任做好品牌推廣,以優質安全為宣傳定位,通過CEPA政策,向珠三角和大中華其他地區滲透開拓市場,使產品具有更廣闊的市場投放空間。(三)社會文化層面濃厚的傳統醫藥氛圍和可靠的藥品質量,是澳門中醫藥品牌的兩大優勢。中西方文化交融的澳門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品牌價值,有利於通過體制與經營模式創新,最終打造“澳門製造”品牌。作為世界休閒旅遊中心,應發揮澳門歷史城區被列為世界文化遺產的優勢,加強與內地的文化交流和醫療旅遊價值推廣。澳門成熟的保健制度使本地居民基本健康水平得到了應有保障。如果進一步調整本地醫療系統,並為赴澳旅遊人群所觸及,就能夠真正了解醫療旅遊內涵,帶動大量用藥和養生保健產品需求。製藥產業應該致力於高端營養品和保健藥品的研發,同時可以結合本地特有的手信產品,將醫藥和健康手信結合起來,創立屬澳門特有的綠色健康品牌,吸引旅遊人士購買。這不但可以提高製藥企業效益,同時可以將澳門醫藥文化品牌快速推廣到內地以及海外地區。相比西藥,澳門的中成藥產出之所以仍顯不足,很大原因在於業界及民眾對中醫藥業的信心不足和對中醫理論系統的不理解。澳門擁有眾多民間中醫藥團體,包括澳門中藥業公會、國際中 蘇樹輝:《以開放的態度面對博彩業開放》,《澳門博彩》(澳門),2006年第3期。謝四德:《文獻綜述視角下澳門產業結構優化問題研究》,《當代港澳研究》(廣州),2012年第2期。于永娟、畢于建:《充分利用自願性認證提高企業品牌信用》,《商業文化》(北京),2011年第7期。 185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醫藥學會和中國澳門養生會等,這些民間團體可以通過開展中醫藥學術交流活動,提升中醫藥的影響力,並憑藉與歐盟國家以及葡語國家長期、深厚的交流合作,加強中醫藥對西方國家的影響,從而推動澳門本地中醫藥產業的發展。(四)區域合作層面大力推動對澳門製藥產業的招商引資以及提升醫藥產品本土和外貿投放水平是升級澳門醫藥產業鏈的關鍵所在。澳門應在深化CEPA以推動本澳製藥產業發展升級的基礎上,與廣東省合作建立藥品質量標準和安全信息共享機制,加強藥品研發、註冊、生產、檢驗、銷售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和相互認證,以健全澳門的醫藥管理制度,保障澳門消費者的用藥安全有效。發揮澳門的平臺優勢和廣東的產業化優勢,推動藥物研究機構和符合GMP標準的製藥企業來澳投資。粵澳地區已經成為亞太地區經濟高速增長的一個重要區域,區域合作的科技園區建設將發揮兩地優勢互補和共同繁榮的夥伴關係,加快醫藥科技成果的商品化、產業化和國際化進程。因此,積極參與橫琴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的開發,推進園區項目立項,協調澳門投資項目進入園區已經刻不容緩。應及早解決人力資源短缺的問題,全面細緻地規劃人才引入政策,促進人力資源的良性互動。同時,通過現有的營銷推廣措施和服務,支持“澳門生產”、“澳門認證”品牌的培育,吸引海內外大型醫藥企業集團進駐產業園,形成總部經濟效應和產業集群優勢,交互刺激創新以協助澳門實現醫藥產業的增值。澳門是中西文化與科技的橋樑,推動醫藥產業發展,打造以澳門為樞紐的國際醫藥商貿合作平台,應當注重研發創新與人才培養,充分發揮自身政策法規、經濟環境、社會文化、技術品牌、地理區位等優勢,以技術引領者、資源整合者、產品提升者、平台提供者為角色定位,形成集醫藥研發、健康精品生產、商務服務、養生保健、科技轉化於一體的產業格局,最終實現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推動健康產業發展,達至澳門與醫藥的“雙贏”。[責任編輯劉景松]黎奕生、廖國輝、楊維健:《續談澳門醫藥概況》,《中國藥房》(北京),1997年第5期。魏建中、王群:《全球醫藥行業的七大特徵》,《上海醫藥》(上海),2003年第1期。 186
  • ·青年園地·創意寫作與澳門文化創意產業楊青泉[摘要]創意寫作學科的發展與創意寫作實踐機制的運轉,對二戰後美國的文化繁榮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這一開放姿態下的文化產業以及創意寫作教育教學系統,創造了一種嶄新的文學寫作模式。通過教學與社會兩個層面的實踐,不僅讓傳統寫作的現代性轉變得以實現,還為蓬勃興起的文創產業提供了有效的文學支持。澳門高等院校學生寫作比賽的持續舉辦,既為澳門寫作事業不斷補充新生力量,又對澳門文創事業的未來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文化項目的創意實踐與文學寫作的心理過程存在相似性,而文學作為文化創意的重要源泉,很大程度上承擔了社會意識、品格的塑造功能,二者統一在創意寫作實踐機制的培育下,所產生的具有原創精神和富於魅力的文學寫作表達,勢必有力地推動澳門文創產業的進一步發展。[關鍵詞]創意寫作實踐機制版權產業文創產業創意寫作學科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在美國逐漸興起、與美國版權產業發展密切相關的新興學科,不僅改變了戰後歐美文學發展的格局,也深刻影響了歐美高等學校文學教育的教學思想體系。冷戰結束後,美國之所以一強獨大,在軍事、經濟、政治等多重角力的背後,其文化實力的因素不應被忽視。換言之,美國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賴於以版權產業為核心的文化創新能力,“硅谷”與“好萊塢”的文化滲透力,在一定意義上而言,對世界的影響絲毫不亞於“美元”與“飛彈”,美國核心版權產業中的軟件業與電影業所創造的產品與全世界人民生活都息息相關已是不爭的事實。I I PA(國際知識產權聯盟)2 0 0 9年7月公佈的《美國經濟中的版權產業:2003─2007年報告》(Copyright Industries in the U.S. Economy: The2003─2007 Report)統計數據顯示,2 0 0 7年,“核心版權產業”和“總體版權產業”約佔美國國內生產總值的17.49%,並且這一比例呈逐年上升趨勢。創意寫作學科為美國版權產業的興盛與發展奠定了重要的學科基礎,提供了一個強勁的文化創新引擎。近年來,內地部分高校開始引入創意寫作學科,並展開相關研究與探索。筆者將圍繞創意寫作的實踐機制這一問題,作出嘗試性探討。作者簡介:楊青泉,澳門大學中文系博士研究生。 187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一、創意寫作實踐機制的歷史比較創意寫作(Creative Writing)是以文字創作為形式,以文稿、文案、作品等為載體的創造性書寫活動,是文化創意產業鏈中最重要也是最基礎的工作環節。創意寫作學科則是研究創意寫作本身的活動規律、創意寫作教育的教學規律、創意產業管理和運作規律的學科,是為創意寫作提供基礎理論支持的科學。創意寫作學誕生於20世紀20年代末的美國愛荷華大學(Universityof Iowa),後來作為新興學科在美國高等教育體系中得到確立和推廣,包含近20個子類,設有本科、碩士、博士一套完整的培養梯次。在發展過程中,逐步形成了較為完備的理論體系,並以開放的姿態展開各式各樣的實踐活動如“創意寫作工作坊”。其中最為著名的工作坊就是美國詩人保羅·安格爾於1967年創辦的“國際作家寫作室”,該工作室數年來接待了來自世界各地區的上千位詩人、作家,成為具有崇高國際聲譽的文化機構,被譽為“世界文學組織的建築師”,極大地促進了世界各地的文學、文化交流。在這個意義上說,創意寫作學真正實現了其本質理念,即以創意寫作的實踐活動養護文學的創新與個性,並通過對話、踫撞、互動的方式培育文學乃至文化的創新動力,因此,不管是對於文學發展還是對創意寫作學科的發展而言,創意寫作的實踐機制都顯得非常重要。(一)戰後美國文學的“系統時代”華萊士·斯坦格納常說,在斯坦福大學第一次創意寫作課上收到的第一份學生遞交的故事所感到的震撼,啓發了他建立創意寫作系統。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社會迎來了大量返回祖國的退伍老兵,他們像許多青年作家一樣,“有許多事要寫,但他們已經結婚,有些還都有了孩子……他們需要一個能創作和談話的空間,就像歐洲的咖啡屋那樣”。20世紀40年代後期,退伍士兵開始湧入斯坦格納的教室,熱誠地回應他所提出的“寫你所知道的”的號召,成為創意寫作教育系統的對象。《軍人重整法案》和《1965年高等教育法案》的頒佈,從經濟上解決了這數十萬退伍軍人的學費,改變了美國受高等教育人口的數量,也改變了美國高等教育的學術生態。由於聯邦和州政府提供給高等教育機構的資助直接關係到大學的招生人數,各個大學之間不可避免地展開了競爭。1960年代,美國大學機構強化對學生群體的熱情,受惠者之一便是一群被稱為“創意寫手”的小角色。這些“創意寫手”如果放在傳統的高等教育體系中,可以說是不登大雅之堂的普通文學作者,幾乎沒有機會在大學講壇上佔據一席之地,是時代給予了他們機會。基於在愛荷華大學、斯坦福大學、約翰·霍普金斯大學、丹佛大學樹立的模範,大量“創意寫手”被聘用在全國呈數十倍增長的創意寫作系統的教學崗位上。因此,無論是學生的來源,還是教師崗位的需求,兩個方面都使得美國高等教育體系中的文學教育(即創意寫作學科),發生一種巨大的變化。其中一個變化就是美國的作家開始與大學保持一種親密關係,而這種關係是二戰之前所沒有的,戰前與作家的關係最親密的應為出版商。同時,大學又將創意寫作系統推廣開來,創意寫作系統中教授與作家身份的雙重展現成為美國最獨特的文學風景和教育實踐。學者與作家,這兩類氣質迥然不同的人,在創意寫作教育系統中得到統一,這本身就是一種創意的實踐。以“創意寫手”為代表的一批美國戰後作家在象牙塔中現身說法,以退伍老兵為代表的戰後學生除了聆聽、學習作家們的文學創作經驗之外,自身又有着強烈的傾訴“故事”的意願,二者的互動無疑極大地推動了創意寫作實踐機制的進一步完善。美國 [美]馬克·麥克格爾著,葛紅兵等譯:《創意寫作的興起:戰後美國文學的“系統時代”》,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07頁。 188
  • 創意寫作與澳門文化創意產業創意寫作實踐機制本身就體現了一種不斷進步的教育理念,那就是成為一個開放的系統,在“輸出”的同時,“吸納”新生力量。開放系統下的美國創意寫作學科,致力於發掘“創造”的不可預知的價值,它們包含體制的一種願望,向外部敞開,從而保持自身的活力、活潑和創新。美國逐步興起的文學產業以及創意寫作教育教學系統,展示了一種全新姿態,創造了一種嶄新的文學寫作模式,促使美國戰後文學由強調傑出詩人、編輯、出版商的“龐德時代”過渡為一個以敘事文學為主的“系統時代”。(二)中國文學的變革經驗美國創意寫作實踐機制擴大了美國高等教育的版圖,帶來了戰後美國文學的繁榮,對文學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中國內戰的爆發,雖然沒有出現與美國類似的安置大量退伍老兵的問題,但是文學發展的問題終究不可迴避。新中國成立後,漢語新文學創作在“五四”還是“延安”的文學路徑選擇上產生了重大分歧,“反胡風運動”即為一個明顯事例。隨着國家意志的強力實施,“工農兵文學”方向被確立為唯一正確的文學方向,並且通過國家體制的保障,使這一方向一直持續到1970年代末期。“工農兵文學”方向的提出可以追溯到1936年11月,毛澤東在延安“中國文藝協會”的成立大會上便號召廣大文藝工作者要把“發揚蘇維埃的工農兵大眾文藝、發揚民族革命戰爭的抗日文藝”作為“偉大的光榮任務”。1942年5月,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1943年10月19日正式在延安《解放日報》發表),正式確定了“文藝為工農兵服務”的路線方針。1949年7月在北平召開了中華全國文學藝術工作者大會(即“第一次文代會”),會議又一次重申了“延安講話”中提及的“工農兵文學”方向。“工農兵文學”方向從提出到確立,其意義不可否認。那就是無論文學表現的對象,還是文學創作的主體,都得到了極大的擴充,對於中國現當代文藝思潮而言,這無疑是一種進步的轉變。在這一文學方向的庇護下,許多表現工農兵的文藝作品湧現出來,許多工農兵出身的勞苦大眾走上文學創作道路,為中國文學帶來了新的氣象。然而,這一文學方向逐漸走向狹隘與單一,走向了極左的教條主義,失去了創新的動力。可以看到,戰後的美國與中國都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文學變革,但兩國文學的寫作實踐機制與取得的效果大相徑庭。美國的文學變革自下而上,在斯坦福大學等高等教育機構擁有成熟經驗的基礎上,通過立法和資金資助,進而將其創意寫作系統推至全國;中國則自上而下,通過會議、指示發佈方針或開展“運動”整肅文學創作,以“命令”的方式推行文學實踐體制。中國也培養作家,1950年代初成立的中國作協文學講習所(初稱中央文學研究所),其工作內容之一便是培訓文化程度較低的工農兵出身的作者,要求學員經過兩年學習研究,提高一定的政治及業務水平,掌握毛澤東文藝方向進行創作,希望每個學員兩年內盡可能寫出一部能出版的作品。講習所開設的課程有政治理論、中共黨史、中外文學史、文藝理論、作家作品研究,也有語法修辭等基礎課程,陳登科、徐光耀、胡萬春等都曾是講習所的學員。“大躍進”式的思維儘管也培養了不少作家,但文學實踐體制的封閉性遠不能與美國創意寫作實踐體制的開放性相提並論,導致中國文學創作道路越走越窄,直至出現“文革文學”的“凋零”現象。回顧中國文學變革的這段歷程並對比美國創意寫作實踐體制,可以清楚地認識到,文學創作實踐體制對於一國文學的發展,無疑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毛澤東:《毛主席演講略詞》,《紅色中華·紅中》副刊,延安,1936年11月30日。 189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三)“無用之學”的實踐意義文學在中國歷來被認為是神聖的事業,曹丕《典論·論文》曾言,“蓋文章者,乃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文學之實用價值往往受到忽視,如果一個作家淪落到“賣文為生”,那便會為人所不齒。直至近現代,這一觀念才得到根本轉變。文學不僅是“啓蒙”、“救亡”之利器,亦為不少作家的重要經濟來源。從稿費制度的確立到版權意識的受重視,現代化的進程對於文學創作一直存在不可小覷的作用。文學這一“無用之學”除了有“經國”的“大用”之外,更有很多實際的作用。關於這一點,在當下的電子時代表現得尤為明顯。且不說網絡文學造就了多少文學“爆發戶”,以“博客”、“微博”等電子媒介為載體的新型文學創作模式,已經在深刻地改變着文學的現實。文學創作在大眾廣泛參與的情況下,呈現出眾聲喧嘩的面貌,寫作已不是少數人的專利。人們通過新型的電子媒介進行文學“表達”,實現的目的多種多樣,或“名”或“利”或“其它”,甚至可以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不過,應當引起重視的是,在這個人人都可以製造“文學”的時代,文學教育體系也受到了極大衝擊。內地大學中文系畢業生就業困難,是一個不爭的事實。當然,可以如有的專家那樣樂觀而自信地宣稱“中文系不培養作家”,而擺脫實際上中文系培養不了作家的尷尬,或者說為中文系畢業生就業難尋找另一套說辭。問題的關鍵在於,實際上並非在於中文系是否培養作家,而是在對於“文學創作”的理解上。當下的“文學創作”不應該被局限於傳統的“作家”所創作的傳統的“文學作品”上,一時代有一時代之“文學”,文學的概念歷來都不是一成不變的字典詞條。創意寫作學的引入,勢必對保守而封閉的文學理念產生極大的衝擊;創意寫作實踐機制的運行也勢必對文學這一“無用之學”生發出新的意義,誰又能否認美國好萊塢工廠的重要生產環節之一的電影劇本不是“文學”呢?一篇觸動人心的廣告文案,其文學審美性未必遜於一首優美的詩歌。二、創意寫作教學實踐與社會實踐文學創作與文學研究在文學界越來越成為兩個不同的體系。作家不需要在意批評家的態度,只需要在意文學市場的走向,除非他需要批評家為他的作品進行“炒作”。同時,作家也不要掌握必要的文學知識,甚至諱言文學寫作的技巧,只要有“天賦”、有“市場”,他的作品就可以大行其道。另一面的情況是,文學研究者並不關心作家的創作藝術和方法,往往只是滿足於文學作品的抽象思辨和理論分析,當然,他的研究成果也就毋須得到作家們的認可,即便是同處於一個時代的作家和批評家。雖然文學創作與批評並非必然地需要作家與批評家的互動,但良性的互動肯定有利於文學的健康發展,恰如好的文學評論刊物會對文學創作起到積極引導作用一樣,創意寫作實踐機制的價值也在於此。(一)創意寫作的教學實踐寫作的教學在當前似乎已經備受質疑,尤其在高等教育體系中。韓寒、蔣方舟等作家的出現,仿佛證明了這樣一個事實,那就是成為作家未必要接受高等教育,更未必要接受文學寫作訓練的高等教育。歷史上也可以舉出無數個這樣的作家事例,從沈從文到高玉寳,乃至魯迅、郭沫若,他們都沒有接受過專門的文學寫作訓練,不也一樣成為了著名作家嗎?但是這一切都無視了一個重要事實──儘管他們沒有念過“中文系”,不代表他們沒有念過“文學”,沒有接受過“寫作”的訓練。一個光憑所謂的“天賦”就從天而降的作家,這不過是一種神話。文學的“習得”存在多種路徑,並不以是否接受過文學及寫作的高等教育為限。“當原始人 190
  • 創意寫作與澳門文化創意產業在洞穴裏描畫着那些變形的飛禽、走獸、人物,他們原來是在探索與尋找世界的真實面目。他們一代代地朝着真實走來,留下他們的足跡,我們所稱之為文明的東西。”著名作家王安憶的這段話,表明一個作家不可能脫離人類文明的沿襲,割斷文學的歷史如孫悟空從石頭縫裏蹦出來的作家絕對不可想像。從識字到作文、從閱讀到思考、從靈感襲來到開始創作,是任何一個作家都必定經歷的過程。創意寫作的教學實踐在戰後的美國取得了巨大成功。尤金·伯迪克(Eugene Burdick)這位退伍海軍老兵,創作了《茂宜島上的棲息營》(Rest Camp on Maui,1946)、《醜陋的美國人》(The Ugly American, 1958)、《失效保護》(Fail Safe, 1962)等小說,他的小說以關注主題的處理方式而受到矚目。美國高校的文學發展也因此獲得了更多的理解和幫助,此前由古根海姆、洛克菲勒、福特家族基金會以及麥克道威爾文藝營、布瑞德·羅芙會議所承擔的責任,轉移到了高校的身上,高校由此有了長足的發展,為美國的文學藝術活動提供了長期穩定的場所。(二)創意寫作的社會實踐傳統的寫作學,集中於研究寫作原理,比如寫作本質論、寫作過程論、寫作能力論、寫作心理論、寫作思維論、寫作教學論、寫作史及寫作理論史。另外,傳統寫作學的四大分支:文學寫作學、應用寫作學、公文寫作學、新聞寫作學,主要關注文體研究、寫作訓練方法研究、寫作題型研究、寫作測評研究等方面。創意寫作學,與傳統寫作學“沿着創作規律”展開的寫作主體論和寫作心理學研究不同,它是“沿着創意規律”這條更為上游的主綫來進行“創意心理”和“創意活動”研究的。更為重要的是,創意寫作學在更廣泛的社會背景下,展開創意寫作實踐機制,為更多的行業提供服務,與現代化的文化產業、版權產業關係緊密。通觀戰後美國文學史,可以看到各大學設立的創意寫作項目不斷增加,幾乎與美國戰後經濟的復甦同步。戰後初期只有 5 個創意寫作項目,1970年項目總數攀升到46個,到1980年則超過100個。戰後的美國創意寫作史,也即是創意寫作項目發展成為遍佈全美的產業的歷史,這一產業被稱作“超級機器(elephant machine)”──一個能製造其它機器的機器。儘管這一“超級機器”也受到諸多非議,如指責其培養的並非傳統意義上的作家,而是在培養更多非傳統作家的創意作家。但是,正是這些非傳統作家的創意作家給美國文化注入了活力,同時也為美國經濟的騰飛貢獻了“創意”的力量。文學性之外的寫作不僅應用範圍更加寬廣,社會效應也更加直接。“創意文案”、“建議提案”、“商業推廣文案”,直面社會政治、經濟領域,這類創意寫作實踐所產生的社會影響力不可低估。創意寫作區別於傳統寫作的優勢正在於此,也就是說創意寫作不僅培養作家,還更多地着力於為整個文化產業、版權產業發展培養具有創造能力的核心從業人才,為文化創意、影視製作、出版發行、印刷複製、廣告會展、演藝娛樂、數字媒體、動漫等行業提供了擁有原創力和創造性寫作的人力資源。創意寫作的社會實踐在這個意義上突破了傳統寫作的樊籬,實現了傳統寫作的現代性轉變。三、創意寫作與澳門文化創意產業隨着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文化創意產業在大中華區域方興未艾,台灣、香港都已制訂相關政策。澳門儘管地域狹小、人口有限,但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絲毫不輸於港台地區。2010年, 王安憶:《心靈世界:王安憶小說講稿》,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年,第12頁。葛紅兵:《創意寫作學的學科定位》,《湘潭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湘潭)2011年9月。 191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特區政府正式啓動文化產業工作,設立文化產業委員會,在規範管理機構、設立“文化創意產業基金”、關注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養、加強區域聯動合作交流等方面均取得了可喜的進步。以每年一度的格蘭披治大賽車為例,這項被譽為世界最佳城市賽道的比賽,不僅擴大了澳門博彩旅遊業的影響,為澳門帶來大量的參賽選手和遊客,而且也對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的價值提升和綜合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從參賽制服、禮品購置到觀眾看台搭建、賽道鋪置,從電視轉播、廣告製作到交通管理、賽車保養,幾乎所有相關的文化創意產業都從中受益。(一)澳門高校學生寫作比賽的價值2013年5月21日,第九屆澳門高等院校學生寫作比賽落下帷幕。這項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舉辦、澳門文藝評論家協會連續兩屆承辦的比賽吸引了來自華語文化圈的眾多學子參與,共收到參賽作品134份,最終有39份作品獲獎。比賽評委也分別來自大中華的不同區域,中國內地、台灣、香港、澳門重量級的文藝評論家、詩人、作家、大學教授濟濟一堂,不但品評學生習作,而且對澳門文學與寫作的發展建言獻策。相較於以往,本次比賽在文學評論類寫作的基礎上增加了詩歌類寫作,做到了學術與藝術的兼顧。比賽的成功舉辦,無疑極大地促進了澳門寫作事業的進步,弘揚了寶貴的人文精神與愛國愛澳的情懷,提升了澳門的文化形象。澳門擁有四百多年的悠久歷史和深厚的文化內涵,形成了古今並存、中西交融的獨具魅力的多元文化系統。“在空間上,澳門文學容納了東西方文化的各自精粹;在性質上,澳門文化形成了以土著文化、本土文化、葡萄牙文化、中國傳統文化等多元文化交融的文化色彩,其具有的文化含量在整個世界華文文學的坐標中都是獨一無二的。”從創意寫作的角度來看,澳門“寫作”與“書寫”澳門的空間其實非常廣闊。澳門不缺乏寫作人才,從文學社團組織的蓬勃興起即可看出,澳門筆會、澳門中華詩詞學會、澳門寫作學會、澳門楹聯學會、澳門中國語文學會、五月詩社……不一而足。缺乏的是對文學社團資源的整合利用,如果這些分散的力量可以形成一種強大的合力,勢必會讓澳門文學與寫作的前景更加美好。同時,澳門歷史的講訴、城市的變遷、族群的差異、語言的豐富、文化的記憶,這諸多的資源並未得到很好的利用。“書寫”澳門還需要回答澳門不同人群、不同階層、不同性別的不同訴求,需要彌補博彩業獨大帶來的文化產業單一性,需要迎接國家與時代對澳門的期盼,這一切對於澳門的文學與寫作,既是一種機遇,又是一種挑戰,也是創意寫作在澳門實踐的契機。一段旅遊景點的解說詞、一篇政治性的演講辭、一個商業性的推廣文案、一篇學術性的論文,從本質上說,都離不開文學的“底子”,都不可擺脫“寫作”的過程。澳門高等院校學生寫作比賽延續了澳門的“文脈”,讓更多新生力量參與到澳門的文學與寫作事業上來,讓更多的“創意”流露於字裏行間,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說,它的價値顯得尤為可貴。(二)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動力文化創意產業(Cultural & Creative Industries)起源於創意產業這一創新理念的發現和發明,是一種在全球化的消費社會背景中發展起來的,推崇創新、個人創造力,並且強調文化藝術對經濟的支持與推動的新興觀念、思潮和實踐,在美國一般被稱為版權產業,在大中華語境下又被簡稱為文創產業。從本質上講,文化創意產業是在知識經濟背景下,創意者發揮個人才華、靈感與感悟,利用現代技術,對文化資源進行創造性再生產,將其轉化為具有經濟價值的“產品”(包括有形產品與無形產品),進而在市場經濟中交換、分配及消費,從而衍生出一系列新的經朱壽桐、許燕轉:《澳門文學研究的現狀與學術建構的進路》,李觀鼎主編,《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文學卷》,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第232頁。 192
  • 創意寫作與澳門文化創意產業濟業態。當前,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突出表現在博彩業與旅遊業上,如旅遊紀念品的設計、開發、生產、銷售,已經形成一個完整的文化創意產業鏈。又如金沙娛樂場的920多台角子機被賦予了歷史故事、神話傳說、民俗風情等不同主題,分別展現了武松打虎、豬八戒背媳婦、彩色嘉年華等內容,使博彩參與者同時可以了解相關文化。澳門博彩業在由傳統博彩邁向現代博彩的過程中,倚借了文化創意的力量,這是一種進步。應當看到,澳門博彩業與文化創意產業的互動,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某集團投資興建的漁人碼頭,集博彩、娛樂、觀光、休閒、購物於一體,展現了濃郁的澳門地方氣息和多元文化特色,一度遊人如織,可以說是一個成功的文化創意產業項目。新濠天地的“水舞間”籌劃五年,耗資超過20億,打造了一系列被譽為全球最壯觀的水上匯演項目。但是這些曾經成功的文化創意產業項目,時至今日都不同程度地面臨遊客短缺問題,長期單一化、固定化的文化創意在時間長河的洗禮下,也會審美疲勞以至於創意盡失。如何延續“創意”的生命力,如何讓文化創意項目可持續發展,這是一個值得重視的問題。一個好的“Idea”,從產生到實施,其實不應當視作結束,而是應當進入下一個循環,再補充新的“Idea”,這樣才會讓創意擁有持久的動力,蘋果公司能夠不斷推出新的產品正是如此。“如何將當代社會科學在政治、經濟、倫理、文學、美學、心理學等各方面的新成果引入批評領域,如何利用當代科技成果以形成批評手段等問題的探討,都是推動澳門文學批評發展的重要環節。”李觀鼎先生的這段話同樣適用於對澳門文化發展的思考。文化項目的創意實踐與文學寫作的心理過程,存在相似的同構性,很難看到一個文學不發達的國家、地區、民族會產生出卓越的文化。“文學是整個社會文化系統的構成因子之一,它又跟整體文化及文化的其他組成之間有緊密的聯繫。”文化創意的重要源泉之一就是文學,文學在很大程度上承擔了一個國家與民族的意識塑造、品格形成、文化弘揚,而這一切都需要通過“寫作”進行表達。創意寫作學對於“創意”的重視和研究,創意寫作實踐機制的開放性,既可以很好地為澳門文學的發展提供引擎,又必將為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結語著名舞台劇編劇、導演賴聲川,被稱為華人世界的創意導師,曾經在斯坦福大學開設有關創意寫作的課程。他回憶說,原本是為他的三位戲劇博士生準備的課程,結果一下子來了四十人,“有來自可以想像的‘鄰近系所’──電影系、音樂系、美術系,也有較遠的──業設計、產品設計,也有來自較不敢奢望的系所──企業管理研究所和教育研究所,然後還有來自不可思議的系所:物理系!我當場傻眼,這麼多所謂‘優秀中最優秀的’學生,全部都嚮往着創意。”創意的確令人嚮往,但創意的“學習”與“實踐”更為重要,這大概也是賴氏課程能夠吸引如此之多學生的原因,在這個知識經濟的時代,如果只片面強調“天賦”,而不是真正腳踏實地的“習得”人類文明傳承下來的知識,不接受文化的培養與文學的訓練,恐怕“創意”就不會出現,美國戰後創意寫作實踐機制的成功有力地證明了這一點。[責任編輯劉景松]Song Wenyu. Research on the cluster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 creative industries, Fiscal Research, Atlanta Botanical,2008, (9): 53-55.李觀鼎:《澳門文學評論選·序》,《澳門文學評論選》(上編),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年,第4頁。劉登翰:《澳門文學概觀》,廈門:鷺江出版社,1998年,第382頁。賴聲川:《賴聲川的創意學》,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年,第1─2頁。 193
  • ·學術動態·第五屆內地與港澳臺地區法律研討會召開(四則)陳震宇內地與香港、澳門知識產權研討會日期:2013年7月10日主辦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香港知識產權署、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局研討會分為三部分,包括三地知識產權的最新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推動創意產業發展,由兩岸三地政府官員、專家、學者圍繞主題展開探討。 2013信息通訊技術教學國際研討會日期:2013年7月10至12日主辦機構:澳門城市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澳門聖保祿學校本次研討會的主題為“利用技術分享知識”,著重研討如何利用創新技術和有效教學方法 促進知識的交流;通過建立知識共享文化,讓教師和學生更多地參與課堂內外的協作學習和理念 共享。來自內地、香港、澳門、臺灣、加拿大、意大利、日本等近100名專家學者參與,包括主 題演講、論文發表及工作坊。 “2013 年澳門立法會選舉與基本法”學術論壇日期:2013年7月20日主辦機構:澳門學者同盟、澳門法制研究會參與論壇的專家學者有15 名,主要來自廣東和澳門,論壇圍繞選民素質和責任的提升、立 法會監督功能的發揮,以及行政立法的互動而探討。 第五屆內地與港澳臺地區法律研討會日期:2013年9月27日主辦機構:中國法學會、香港法律論壇、澳門特區政府法務局研討會以“法治建設與區際經濟合作”為主題,主要探討“特區建設法律問題研究(前海、橫琴特區)”及“法律援助制度理論與實踐”兩個專題,通過研討會擴大兩岸四地法學界、法律界交流與合作,以及相互借鑑法制建設的經驗。[責任編輯 劉景松]作者簡介︰陳震宇,澳門基金會高級技術員,行政管理學博士。 194
  • JOURNAL OF MACAU STUDIESQuarterlyNo.3September 2013ABSTRACTSGaming Legislation of Macau: Lessons from the US ExperienceZHANG Fuqiang, Yi Jiachun • 5 •Abstract: The gaming sector has a decisive weight in Macau’s economy. In light of the problems existent in the sector,authorities with legislative competencies in Macau have formulated a number of laws and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thus have provided important sources for regulating the gaming market. Many insufficiencies continue to exist in suchlegislation, which consequently have resulted in a weaker risk prevention to the sector. Las Vegas and Atlantic City havea long tradition of gaming legislation, and have successfully a flexible and mature legal regime and regulatorymechanism. The lessons from both cities are worthy for Macau to learn from. Macau should absorb the legislativeexperi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in particular the concession regime of operations licensing, regulation, actsof the intermediaries, location and pre-requisites of executive intervention.Keywords: Macau, Gaming sector, Experi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Lessons and responses, LegislativeperfectionOperations Strategies of the Gaming SectorZHOU Jinquan, WU Hongzhe • 17 •Abstract: As a pillar of the economy of Macao, the gaming sector has developed rapidly in recent years. Whether thesector could achieve a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has become a focus of attention with the sector itself. This articleprovides a sketch to the historical stages and life cycle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gaming sector of Macao, includingthe characteristics of products, organisation, market, strucutre and policy, using the product life cycle theory. Basedon the variables indentified in different life cycle stages, the operations strategies of the gaming sector are analysed, andthe corresponding positioning, forms of development and strategies of competition are proposed.Keywords: Macau, Sector, Gaming sector, Life cycle, Operations strategySynergic Development Between Zhuhai and Macau: Realistic Foundations and Paths to Realisation–with Discussions on the Strategic Positioning of Moderate Diviersification of Macau ’s EconomyHAN Jiangbo • 25 •Abstract: Despite their proximate physical connections on land and water, there are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in the politicaland economic systems, regimes and structures between Zhuhai and Macau. The realistic foundations for a synergicdevelopment between Zhuhai and Macau are principally regional, transportation and societal, and the paths torealisation should focus on enhancing the orientation and cooridnation between the two territories, which shouldstimulate differentiated development, division of labour and simplification of border clearing. In this context, thesuccessful moderate economic diversification of Macau should be achieved by deepening cooperation with Zhuhai andby promoting synergic and integrated development, apart from relying on local conditions. In terms of strategies, Macaushould clarify its positioning as a platform for business services, a world tourism and leisure centre and a cross-bordersectoral cooperation zone.Keywords: Synergic development, Economic integration, Paths to realisationThe Maritime Route between Quanzhou and Persian Gulf during the Age of Sail– with Discussions on the Cultural Exchanges between China, Portugal and the Islamic World in the16th and 17th CenturiesLIN Meichun • 35 •Abstract: Influence by Chinese sources of the Ming dynasty, many academics are in a position that the traditional 195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maritime connections between China and the Indian Ocean were cut off as a result of the Portuguese occupation ofMalacca in 1511. It is necessary to note, however, that such connections were never cut off since the Age of Sail hadbegun. On the contrary, Chinese and Muslim maritime merchants endlessly broke the Portuguese and Dutch monopolyof trade in the East by sailing from Wuyu in Quanzhou. The Selden Map of China and Shunfeng Xiangsong (SailingInstruction of Indian Ocean), both of which were kept in Bodleian Library in Oxford University, showed clearly thatthe connections remained until the end of the Ming dynasty. The star-guiding board illustrated in Li Yu’s Jiean LaorenManbi (Notes of an Old Man in Jiean) was in fact a navigation device used in the Wanli reign for sailing to the IndianOcean. In the meantine, Chinese and Muslim maritime merchants were employed by the Portuguese in their explorationto the navigation route to China, which rejuvenate the prosperirty of maritime trade between China and Persia. It wasunder this historical background that the Jingdezhen trade porcelains and Longquan celadon were exported in largebatches to Persia and the Middle East between 16th and 17th centuries.Keywords: Maritime trade, China, Portugal, Persia, Trade Porcelain of JingdezhenA General Trend of the Production and Trade of Fujian Porcelain during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XU Xiaowang • 54 •Abstract: Fujian porcelain exports were affected as a result of the ban on maritime trade was imposed by the MingImperial Court, which contributed to the decline of the ceramic kilns in the mountainous areas of the north of theprovince, especially the Pucheng Dakou kiln and Jianyang Hei kiln. However, as private sea trade resumed andprospered after the mid-Ming dynasty, products from kilns along the coastal areas of Zhangzhou, Dehua, Minqing andNingde entered international markets in large quantities, not to mention the Jingdezhen porcelain products beingexported from the port cities of the province. After the mid-Qing dynasty, the domestic markets for Fujian’s porcelainproducts expanded at the expenses of international markets. It, therefore, cannot be said that the porcelain industryin Fujian went into decline in the Qing dynasty. The reality is that the quality of production had become poor, andits principal market was shifted to the North East of China, among others.Keywords: Porcelain, Fujian, Production, External tradeLouça de Chincheo: the Portuguese Name for Kraak PorcelainJIN Guoping • 62 •Abstract: Kraak porcelain is a Dutch designation. Although this also exists in modern Portuguese language, it was neverused throughout the 17th century, when this porcelain was popular in Europe. It was natural that the Portuguese hadtheir own designation, since they were the first to sell kraak porcelain overseas. As kraak porcelain can be divided intothose from Jingdezhen and Zhangzhou, the Portuguese designation of “louça de Chincheo” in fact referred to thoseproduced in Zhangzhou. kraak porcelain from Zhangzhou was thicker with poorer quality, where coarse grits couldbe found at the base. It is necessary to note that the Portuguese designation of kraak porcelain had no direct relationwith using kraak vessels as means of exportation. Kraaks and carracas were different vessels with only tiny distinctions,and, although other Europeans treated both as synonyms, the Portuguese preferred “carracas” as the designation of theconcerned vessels.Keywords: Jingdezhen, Zhangzhou, Kraak porcelain, Louça de Chincheo, YuegangA Study on the Ming Blue-and-White Porcelain Unearthed in MacauMA Kam Keong • 73 •Abstract: Part of the shards unearthed in Macau came from Praia Grande, once an important harbour where merchandisewere unloaded, and some came from Baía do Norte, another location for merchandise importations and exportations.Through comparison with others discovered in archaeological excavations, potteries uncovered from sunk vessels andcollections in major European museums, it can be discovered that the shards unearthed in Macau were produced inJingdezhen of Jiangxi Province, whose production should be between the mid-16th century and early 17th century,or during the Jiajing and Chongzhen reigns. This coincided with the heyday of Portuguese trading with China inMacau. During this period, Europeans came to China to purchase silk, tea and porcelain in large quantities, and hadthem exported to other parts of the world via Macau, thus playing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Maritime Porcelain Road”.Through extracting profits from trade, Macau became a wealthy city, enjoying a short period of prosperity. On the 196
  • ABSTRACTSother hand, the argument that kraak porcelain was produced in exclusive kilns was open to debate, since this was onlya small part of the entire porcelain trade at that time.Keywords: Macau, Porcelain, Re-exportation, InfluenceSeveral Issues on the Research on Zhangzhou KilnLI Jianan • 92 •Abstract: It has been 20 years since the research on Zhangzhou kiln commenced, with the archaeological survey beganin 1984. There were 3 subsequent surveys conducted between 1994 and 1998, while a report was published in 1997.On the other hand, porcelain produced by Zhangzhou kiln was discovered in relics in Zhangzhou, Taiwan, Japan,South East Asia, West Asia and East Africa, as well as the waters of Guangdong, Xisha islands and South East Asiaand sunk vessels in the Atlantic Ocean. A series of research findings were reported at home and abroad. At present,the issues surrounding the research of Zhangzhou kiln include systematic surveys of the corresponding industrialheritage, compilation of information, analyses on the past and present of the kiln industry, the division of historicalperiod of the kiln, trading ports and routes and their relations between the kiln and kraak porcelain, the disseminationand influence of the porcelain production techniques, the historical role of the kiln, etc. Given the international natureof the research, academic teams should be organised to establish the relevant topics and to enhance cooperation andexchanges.Keywords: Research on Zhangzhou Kiln, Archaeology, Issues“Kraak porselein”, a Specific Type of Chinese Porcelain or Just a Matter of Designation?Pedro DIAS (Author), CHEN Yufang (Tr.) • 96 •Abstract: It is common to see in auction or collections catalogues, and even in books for the general public, the useof the term “kraak porcelain” to designate the Chinese blue-and-white porcelains which were exported to Europe inthe 16th and 17th centuries. The term first appeared in Dutch record, but it is originated from a kind of Portuguesecargo ship carraca in the Atlantic Ocean and Indian Ocean. By studying the origins of these terms and the evolvinghistory of Portuguese ships, it could be concluded that, kraak porcelain refers to those porcelains that were obtainedthrough the attacks on Portuguese vessels and sold in Amsterdam. The designation of karrack porcelain is only connectedto a fact occasional and not to a specific typology. Besides, it appears as if the term kraak ware is introduced to distinguishthe oldest Chinese export porcelain from the late Ming Dynasty from the now modern Early Qing Dynasty wares ofthe Kangxi period, and also the Japanese porcelain Arita porcelain, that during the mid 17th century had been importedto make up the balance from the lost export from China.Keywords: Kraak porcelain, Carraca, Portugal, Export, PorcelainDeeds of “The First Miraculous Missionary” in Ming China: Francesco SambiasiTANG Kaijian • 100 •Abstract: Francesco Sambiasi was a core figure of the Roman Catholic missions in China in the late Ming dynasty. Heserved as a missionary for 40 years, between 1610 and 1649, and had resided in various places in China, such as Macau,Beijing, Nanjing, Shandong, Anhui, Henan, Jiangsu, Zhejiang, Guangdong and Fujian. Thanks to his exceptionallystrong interpersonal skills, he managed to convert thousands of Chinese into Catholics, mostly literati and officials.Francesco Sambiasi also founded philanthropic organisations and churches, and had profound knowledge in astronomy,geography and mathematics. His skills in producing instruments and cannons, as well as his close connections with theChinese political circle had made him to become a special envoy of the Imperial Court to Macau to seek for militaryassistance. His role in history even exceeded those of Matteo Ricci and 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Keywords: Francesco Sambiasi, Southern Ming dynasty, Macau, The Society of Jesus, Cultural exchange between Chinaand the WestAn Examination of the Founding Year of the Holy House of Mercy of MacauWU Hongqi • 139 •Abstract: There remains some controversy among academics on the founding year of the Holy House of Mercy of Macau,be it 1568, 1569 or 1570. In a letter written by then Bishop Melchior Carneiro in 1575 to the head office of the 197
  • 澳門研究2013年第3期Society of Jesus, he provided direct evidence of two hospitals and a charity house that were founded by him in 1568.On the other hand, a letter written by Father Cristóvão da Costa to the head office of the Society of Jesus proved thefact that Bishoop Carneiro founded a hospital to receive patients suffering from leprosy. However, the letter writtenby Father Gregório González to the Portuguese ambassador to Spain not only failed to provide a clear account on theexistence of the hospitals and the charity house in 1564, well before Bishop Carneiro took office in Macau, but ratherprovided another indirect evidence on the theory that Bishop Carneiro founded the Holy House of Mercy of Macauand a hospital for the poor in 1568.Keywords: Bishop Melchior Carneiro, Holy House of Mercy of Macau, Founding yearJapanese and the Church of St. Paul’s of Macau: the Mysterious Painter behind St. MichaelTakashi MIYANGA (Author), SHEN Yi (Tr.) • 146 •Abstract: Macau was a stronghold both for Portuguese trade in the Far East and the Catholic missionary, and it hada strong connection with Japan because every year Portuguese merchant marines transported goods and missionariesfrom Macau to Japan. These vessels also ferried some Japanese migrating between Macau and Japan. After theBaterentsuihôrei (the edict that expelled Jesuit missionaries from Japan), a number of missionaries and Christians livingin Japan continuously sought refuge in Macau. These refugees included many Japanese Christian artists and craftsmenwho were very good at European artistic skills, and they played important roles in the rebuilding of the Church ofSt. Paul’s in 1602 not only by combining eastern building materials and methods with western ones, but also byintroducing some techniques that were similar to those that were used in Japan. For example, it can be inferred fromthe staircase at the front of the church and the decorations on the second and the third level façade that JapaneseChristian artists (including the four disciples of Givanni Nicolo) had been involved in building and decorating St. Paul’sCollege and Church. It is also possible that the painting of St. Michael may have been created by one of these Japaneseartists.Keywords: Church of St. Paul’s ofMacau, History of Jesuit mission in the Far East, Japanese Christian artists, St.MichaelChristianity and the Introduction of Tea to the WestLIU Zhangcai • 155 •Abstract: There were close connections between Christianity and the introduction of tea to the West. Due to religiousenthusiasm, missionaries who dedicated themselves to overseas missions consistently introduced tea culture to the West,thus laying the foundation for tea trade between China and the West. The missionaries were also directly or indirectlyinvolved in tea trading or activities that promoted the expansion of trading between China and the West. Followingthe introduction of tea culture in Europe, especially England, religious figures expressed their support or oppositionbased on various considerations. The landscape of such close connections between Christianity and the introductionof tea to the West was therefore complicated and diversified. In general, Christianity had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the introduction of tea to the West.Keywords: Christianity, Tea, Introduction of culture and objects of the EastSome Comments on Macau’s Moral Education Policies Under the Liberalisation of the Gaming SectorCHAN Chi Fong • 166 •Abstract: The liberalisation of Macau’s gaming sector in 2002 revitalised the economy, while inevitably bringing somenegative effects, especially huge impacts to the moral values of the young people. It is essential to correct them by meansof a moral education policy. Although the community began to voice their concerns early in 2004, the policy was notrectified by the authorities, which consequently had missed an opportunity. The authorities presented four moraleducation policies related to the liberalisation of the gaming sector only in 2008, which,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research reports, were influenced by the significant changes in moral values among the young people of Macau between2004 and 2008, which in turn were clearly affected by the rapid transformation of the community. By analysing therevision of the moral education policies of Macau since Reunification and by presenting the different positions of thecommunity and the authorities, the future directions of the moral education policies of Macau can then be discussed.In particular, this could provide some deeper reflections in order to prepare for future crises, in order to assume better 198
  • ABSTRACTSresponsibilities in educating our future generations.Keywords: Macau, Liberalisation of the gaming sector, Moral education, Moral education policies, Values of youngpeopleThe Effectiveness of Baduanjin Qigong (Eight-Section Brocade) in Improving the Pre-MenstrualSyndrome among the Women of the Territory of MacauZHU Mingxia, ZHANG Huilin • 174 •Abstract: Baduanjin Qigong (Eight-Section Brocade) is a self-disciplined exercise that helps to achieve prevention ofillness and maintenance of health through physical and mental self-adjustment and balance. Pre-Menstrual Syndrome(PMS) is a syndrome characterised by a series of physical and mental symptoms before the menstruation cycle. Throughtesting the changes among 40 women doing Baduanjin Qigong exercise for three menstruations cycles, improvementswere noted before doing the exercise, namely swelling in the breasts and depression. This proves that Baduanjin Qigongis effective in improving the symptoms of PMS, and is therefore recommended for promotion.Keywords: Pre-menstrual Syndrome, Baduanjin Qigong, Physical symptomsAn Analysis of the Environment and Strategies of Development of the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in MacauPAN Wei, HE Tiantian • 182 •Abstract: There is huge development potential for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in Macau, which has become the next focusof economic development for the territory. Macau currently has the foundation for developing the industry, so aneffective quality assessment system and regulatory cooperation should be set up in the future. The advantages of Macauas a world centre for leisure and tourism and a hub in the Pearl River Delta region should be exalted. The resourcesof healthcare travel and the market potential should be integrated by attracting foreign enterprises to explore Macau’smarket by fiscal concessions. These measures would improve the investment and business environment of the industry,and would help stimulating technical innovations, cooperation and formation of alliances, which in turn could achievethe objectives of enhancing the competitiveness of the enterprises and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end products. Thebranding effect of Macau would then be establish, which in turn could achieve a win-win situation for both theterritory and the pharmaceutical industry.Keywords: Macau,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Regional cooperation, Development strategiesCreative Writing and Cultural Creations Industry of MacauYANG Qingquan • 187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creative writing as an academic discipline and the operation of creative writing mechanismpromoted cultural prosperity in the United States after the Second World War. Under this openness, the culturalindustry and creative writing education system had created a brand-new literature model. Through educational andsocietal practices, not only traditional writing was modernised, but an effective literature support for the cultural andcreative industries was also provided. The substantial organisation of essay competitions for students of higher educationin Macau has helped injected new forces for Macau’s literature, and also has produced far-reaching effects for the futuredevelopment of the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 of the territory. Similarities exist between the creative practices ofcultural projects and the psychological processes during literature composition. As an important source for culturalcreations, literature assumes the functions in shaping social consciousness and morality. Under the umbrella of a practicalmechanism of creative writing, the creative spirit and literature expression produced would significantly promote afurther development of the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 of Macau.Keywords: Creative writing, Practical mechanism, Copyright industry,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 199
  • 徵稿啟事《澳門研究》是澳門基金會與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合作編輯出版的綜合性學術刊物。自1988年創刊以來,已出版六十多期,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為推動本澳學術研究與交流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進一步提升刊物質量,擴大澳門學術研究的影響,經編委會研究決定,自2010年起,即由第56期始,本刊將做如下改革:(1)由雙月刊改為季刊,於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的15日出版;(2)設置政治法律、經濟管理、澳門學(歷史文化)、社會縱橫、熱點話題、學術前沿、青年園地等欄目;(3)加強學術規範,參照和借鑒國內外優秀期刊的編務程序,規範引文註釋;(4)對檢索量大、徵引率高、影響較佳的論文,將選譯為英語,於次年結集出版《澳門研究》(國際版)。改版後的《澳門研究》,繼續以“研究澳門,服務社會”為宗旨,進一步凸顯多學科相容並蓄,國際性、理論性、創新性與前瞻性相結合的學術風格,為澳門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搭建學術平台,為繼續繁榮澳門學術貢獻力量。“創建學術名刊,推動澳門研究”是本刊的追求。而刊物質量的提升,離不開海內外專家學者的關心與助力,離不開本地學者的扶持與獎掖。為此,本刊誠摯邀請海內外社會賢達、專家學者惠賜大作。來稿要求:(一)本刊原則上刊登有關澳門政治、經濟、法律、社會、歷史、文化等領域的中文研究成果,亦歡迎與上述領域相關的新理論、新方法、新技術的介紹和探討。(二)選題新穎,突出前沿問題、重點問題、難點問題和熱門話題,現實性和針對性強;突出新理論、新視角、新觀點,具原創性和理論深度。(三)稿件署名作者應為合法著作權人,作者排序以原稿為準,文責自負。(四)來稿須提供300字以內的中英文摘要、3─6個關鍵詞和英文標題;附上作者的中英文姓名、出生年月、職務職稱、學術簡歷、工作單位以及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和電郵。(五)有關稿件的引文、註釋規範,請參考“《澳門研究》關於規範引文註釋的規定”。(六)論文所涉課題如係資助項目,請於標題頁左下方標註。如:“資助項目:基金資助(編號)”,並附資助證書影印件。(七)論文一經發表,本刊有權將之以其他形式出版;任何外界的轉載、摘要、翻譯、出版等均須徵得本刊許可。(八)編輯部對來稿有權作文字修改、句段刪節或提出意見請作者修改;凡不願意者,請予以註明;修改期為一個月,逾期按自動退稿處理。(九)本刊不接受一稿兩投或多投,三個月內未接獲採用通知,即可自行處理;來稿一經刊發,即奉薄酬。(十)本刊秉持學術規範精神,倡導嚴謹學風,拒絕任何抄襲剽竊和弄虛作假行為;如有侵犯他人著述版權及人身權等行為,作者應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一切損失。《澳門研究》編輯部2013年9月15日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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