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12澳門研究BOLETIM DE ESTUDOS DE MACAUJOURNAL OF MACAU STUDIES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編輯澳門基金會出版        
  • 回歸前後澳門政治精英的生成及其機制 ................................................................ 蔡永君 5試論受賄枉法和受賄不枉法的界限 ......................................................................... 趙國強 23‧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研究‧中國旅遊休閒產業的發展及其對澳門的影響 ....................................................... 劉德謙 30關於“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核心要素的探討 ....................................................... 曾忠祿 49加大力度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特區政府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措施及其建議 ..................... 莊金鋒 57澳門發展商務休閒醫療旅遊之可行性研究──訪澳旅客對澳門醫療旅遊發展環境的感知與評估 .............................. 梁文慧 65快樂經濟 幸福旅遊──關於“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與路徑 ........................................... 李凱洛 76獨特的文化內涵與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建設 .................................... 王 琳 王翠翠 861988年3月創刊澳門研究季刊2012年第1期總第64期3月15日出版
  • ‧澳門學‧明代中國的耶釋相遇 ............................................................. [美]夏伯嘉 撰 趙殿紅 譯 91論十六至十七世紀的巨船貿易──以“澳門─長崎”航線為例 ...................................................................... 張蘭星 102十七世紀澳門出版日語語法書之考述──以耶穌會傳教士陸若漢之《日本小文典》為例 .................................. 陳訪澤 112十九世紀澳門葡人天主教公墓研究 ...................................................... 吳宏岐 趙 超 118孫中山與共濟會之關係探析 ...................................................................................... 金國平 127孫中山及其黨人澳門結社活動考述 ......................................................................... 婁勝華 131澳門學著作提要(七)................................................................................................. 葉 農 140‧青年園地‧主編寄語 ......................................................................................................................... 林廣志 144地界之爭與城界擴張──澳門近代城市的開端(18 64 -1 87 4)........................................................ 曾金蓮 14517 60 -1 84 0:“澳門住冬”與南灣之變遷 .............................................................. 吳玉嫻 162從“非依常規”到《自治規約》──近代 仔和路環的軍事、稅收與行政變遷初探 ................................... 馬 光 177‧學術動態‧描繪澳門治理的理想圖景──從《現代澳門社會治理模式研究》談起 ............................................... 梁佳俊 190超越國際化 推動中華學術走向世界──第四屆兩岸四地學術名刊高層論壇在香港召開 ............... 路育松 晁天義 195近期澳門學術動態 ........................................................................................................ 陳震宇 196
  • JOURNAL OF MACAU STUDIESQuarterlyFormation of Macau Political Elites in the Transition Period ........................................ TSOI Weng Kuan 5On the Boundaries between the Crime of Corruption with Doing Illicit Act and the Crime ofCorruption without Doing Illicit Act .......................................................................... ZHAO Guoqian 23The Development of Tourism and Leisure Industry in China and theInfluence to Macau ...............................................................................................................LIU Deqian 30Discussion on the Core Factors of World Centre of Tourism and Leisure ...................... ZENG Zhonglu 49Macau is Developing into World Centre of Tourism and Leisure:the Strategies and Suggestions for Macau SAR Government .................................. ZHUANG Jinfeng 57Developing Medical Tourism for Business and Leisure in Macau:a Feasibility Study Based on Visitors’ Perception and Evaluation of Environmental Elements....................................................................................................................... Aliana LEONG Man Wai 65Discussion on the Positioning of Macau Developing into World Centre of Tourism and Leisure:Happy Economy and Happy Tourism .................................................................................... LI Kailuo 76Unique Culture Meaning and World Centre of Tourism and Leisure .......... WANG Lin, WANG Cuicui 86The Jesuit Encounter with Buddhism in Ming China............................................................................. Ronnie Po-Chia HSIA (ed.), ZHAO Dianhong (tr.) 91Discussion of Great Ship Trade between Macau and Nagasaki in 16th-17th Century ... ZHANG Lanxing 102Jesuit Missionary João Rodrigues and His Arte Breve da Lingoa Iapoa:A Textural Research on Japanese Grammar Published in Macau during 17th Century......................................................................................................................................... CHEN Fangze 112Public Catholic Cemeteries of Macau’s Portuguese in 19th Century and theSystem of Cemetery Administration ............................................................ WU Hongqi, ZHAO Chao 118A tentative analysis of Dr. Sun Yat-sen’s relations with the Freemasons .............................. JIN Guoping 127An Investigation of Revolution Associations under Sun Yat-sen and His Party Comrades in Macau....................................................................................................................................... LOU Shenghua 131Literature Review on Macaology (Part Seven) ............................................................................... YE Nong 140Boundary Dispute and the City Boundary Expansion:The Beginning of the Modern City of Macau ............................................................... ZENG Jinlian 1451760-1840: “Staying in Macau for Winter” and the Transition of Grand Praia ................... WU Yuxian 162From “Special Zone” to “Autonomous Code”:The Transition of Military, Taxation and Administration in Taipa and Coloane, 1840s-1920s.............................................................................................................................................. MA Guang 177An Ideal Prospect of the Governance in Macau:Review of On the Pattern of Governance of Contemporary Macau .......................... LEUNG Kai Chun 190Summary of the 4th Cross-Strait High-Level Forum of Academic Journals ..... LU Yusong, CHAO Tianyi 195Recent Academic Activities in Macau ................................................................................. CHAN Chan U 19612012
  • 5回歸前後澳門政治精英的生成及其機制[摘 要]從布迪厄的資本論出發,運用新制度主義的研究路徑,總結在回歸前後的轉型時期(1976-2009),澳門政治精英的生成機制是受政治、經濟和文化制度三者的共同影響,而制度的變遷則反映在精英所擁有的各種資本的組合過程中。透過對精英資本三個不同的維度及五種要素的分析,指出轉型時期澳門政治精英的生成為漸變模式下混合的精英再生產與循環。[關鍵詞 ]精英生成 制度變遷 資本 精英再生產 精英循環1999年澳門回歸祖國,標誌 葡萄牙人在澳百多年殖民管治的結束,殖民管治的澳門屬於完全的精英統治狀態,政治系統由葡萄牙派來的政治精英與澳門土生土長的葡裔精英主導,但因應現實的需求,允許少量華人精英參與共治。回歸前後,政治精英的結構和組成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影響澳門精英生成的過程是否僅僅因為治權回歸的政治因素?隨 社會經濟形勢的快速變化和發展,澳門精英的生成態勢將引領 澳門未來的政治發展路向,並將生動地體現澳門政治生態的變遷。一、制度變遷與政治精英的資本論(一)政治精英與布迪厄的資本概念從歷史走向的角度分析,精英的定義已由以往具強烈階級屬性取向轉變為更具社會分層意義的階層屬性, 政治、經濟和社會三者的日趨共生關係使政治精英在某種程度上已與經濟精英和文化精英混合組成一個整體。 在澳門的情境中,真正具影響力的政治精英範圍仍然是狹隘的,筆者把政治精英的研究對象限定在立法會議員,他們涵蓋了屬地區型領袖的全國人大常委、全國政協常委、行政會委員,以及屬政治活動家的社團領袖、政府諮詢機構成員、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再者,自1976年起澳門便實行首次立法會選舉,立法會選舉已成為反映澳門政治發展的最重要活動與載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在社會學領域對“資本”形式所定義的概念化常常見於對精英的研究,特別是討論有關在社會經濟轉型中精英特質或條件之轉變。 “資本”的形式一般分為三種類型,一是“社會資本/政治資本”,兩者可界定為不同類型之資本,社會資本透過社會網絡回歸前後澳門政治精英的生成及其機制蔡永君蔡永君,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博士研究生。        
  • 6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的密度與集中性獲得, 而政治資本則可理解為佔有官僚結構與政治組織的位置而取得的權力,然而,在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化的社會資本則可視作為一種政治資本,黨員的身份意味 獲取一個極其強大有力並且有影響力的網絡成員資格。 而在澳門的特殊政治環境中,政治資本可有兩種不同的子分類,一種是以國籍、血統甚至宗族的身份而獲得的“政治特殊資格或地位”,可視作為一種“先天性”(ascriptive)的資本,而另一類的政治資本(與社會資本緊密相連),則是透過成為社團成員而得到具政治影響力的網絡成員的資格;二是“經濟資本”,主要是通過財產的所有權而獲得;三是“文化資本”,主要以獲得教育文憑而作衡量,但也體現為在道德修養和社會威望中具有較高的地位。(二)精英生成與制度變遷在精英生成的機制中,筆者從澳門的政治精英特質即其所擁有的資本(政治資本、經濟資本和文化資本)角度切入,而不同資本的組合在社會的重要性將體現不同的社會類型和社會階級的分佈。 “資本”概念的重要性在於其顯示在政治、社會以至經濟制度變遷的過程中,精英的生成也將出現相應的轉變,筆者把在轉型時期澳門政治精英所擁有的不同資本與及各種資本間的轉化、價值調整等視作精英生成的主要體現過程。精英所擁有的資本變化並不是內生自發的過程,而是由外在力量的轉變而導致的結果。 作為新生的特別行政區,澳門在過去30年經歷了歷史上最為重要和深刻的轉型時期,不論在政治制度、經濟結構以及文化氛圍均發生了巨大變化。為此,筆者借用 “資本”概念,運用新制度主義的研究路徑,進而推導出在資本的轉換或變化過程中,精英所擁有的資本變化是受政治、經濟和文化制度三者的共同影響,並影響精英生成的機制。需要強調的是,各種制度因素所影響的資本類型並不一定是相對應的,一方面,某一制度因素事實上可能同時影響兩種或三種資本在精英生成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各種制度因素之間並不能排除因共同影響某一資本而產生的乘數效應或抵銷效應。為此,筆者將透過各種制度因素在轉型時期對各種資本在精英生成中所起的積極作用與制約作用,梳理轉型時期澳門政治精英生成的動態過程。二、轉變中的政治精英(一)《澳門組織章程》與政治精英的生成在《澳門組織章程》頒佈前的殖民管治時期,除總督外,儘管本地的政治精英組成常常因澳門政治行政組織的變化而時有更迭,但基本上形成了由總督(行政主導)、立法會(立法機構)和政務委員會/省諮詢會(諮詢組織)三者組成的權力架構,其中,葡萄牙人或擁有葡裔血統的土生葡人佔絕大部分,華人需具有國籍或語言的條件(葡籍或懂葡語)才能躋身其中,又或是作為經濟精英(納稅最多)或社團代表方能進入權力系統。葡萄牙爆發的“四‧二五”民主革命以及《澳門組織章程》的頒佈實施,為澳門的政治發展開啟一條新道路。《澳門組織章程》賦予立法會更大的權力,其運作已不再從屬於總督,立法會因此成為澳門一個自治機關。在 1976年和 1980年的兩屆立法會選舉中,華籍和外籍公民只有分別在澳門住滿 5年和 7年方可參加投票,而葡籍居民則只要在選舉宣傳活動完結之日年滿18歲且常用住址在選舉地區內便行,因此,佔人口絕大多數的華人並沒有參與選舉, 葡裔精英基本上操控了立法會直接選舉的全部議席和間接選舉的部分議席,分別佔直接選舉的 83%(1976 年)和 100%(1980 年)、        
  • 7回歸前後澳門政治精英的生成及其機制間接選舉的 33%(1976和 1980年),而華人只能透過社團活動參與間接選舉和總督的委任才獲得議席。(二)第三屆立法會選舉以及過渡期澳門政治精英結構的蛻變雖然澳門的政治精英由葡裔人士主導,然而,土生葡人與總督的政治與利益取向並不一致, 由此導致總督高斯達(Vasco de Almeida e Costa)於 1984年提請葡萄牙總統解散立法會,並對立法會選民登記和選舉組別劃分等作出修訂。直接選舉方面,取消了原來對非葡籍居民居住期的限制。 同時,為改變華人不關心選舉的常態提供誘因, 自1984年第三屆立法會選舉後,選民的基數大大增加,特別是華人的參與,使登記選民人數躍升至51,454人,投票人數也達到28,970人, 華人代表更多透過直接選舉進入立法會,並憑 活躍的社團組織控制了間接選舉的議席,而傳統土生葡人社團代表僅能通過與華人社團代表協商,以聯合提名方式參選以保留部分直、間選席位,同時,透過總督委任保持葡人在立法會的比例。1979 年,中葡兩國建交,其後經過四輪談判,雙方簽署《中葡聯合聲明》,澳門政治前景逐漸明朗化。華人精英在政治舞台上的表現更為活躍,參與直接選舉的組別也逐次遞增,由1988年的5組增至1996年的12組,在華人群眾較高的歸屬意識和政治熱誠帶動下,華人議員在立法會的比例更見突出,回歸前,最後一屆的立法會直選議席更是全部被華人囊括,而葡裔人士則只能透過總督委任而獲得議席。(三)回歸後政治精英的特徵:延續與嬗變回歸後的政治精英在族裔、年齡、學歷背景以至職業界別均有不小變化,但這些轉變事實上並不是回歸後才出現的。早在過渡期伊始,澳門政治精英的特徵已出現蛻變,回歸後這些改變更為顯著,政治精英的生成顯示出強烈的延續性特徵。自1984年第三屆立法會選舉取消對華人選民歧視性的政策後,華人議員的比例逐漸上升,及至回歸後,由於原來被葡裔精英壟斷的委任議席也被華人議員所取代,華人議員的比例逐漸高居至約 90%的水平(表 1),葡裔精英(主要為土生葡人)則需透過與華人社團合組競選團隊或突出其代表之利益對象得以在直選中脫穎而出,但相關的族群色彩已大大淡化,又或是因其具專業能力而獲得間選和委任的議席,而族裔則是回歸後政治精英特徵的最大嬗變。體現在年齡上,回歸前,立法會議員的平均年齡變化較大,但整體上,60歲以上的政治精英比例有所下降,取而代之是處於盛年(41-50歲)之精英份子。然而,回歸後,除委任議席的連任率有所下降外,直選和間選的議員均有較高的連任率(分別為 67.7% 和 84.4%),而屬於51-60歲歲組之立法會議員比例由回歸前不足20%上升至近兩屆的60%,與之相對應,41-50歲之歲組比例持續下降,加上自 1992年後缺少 30-40歲之新生代精英的加入,使議員的平均年齡逐步攀升,政治精英的年齡結構向 51-60 歲的歲組傾斜。(表 1 、圖 1)表 1 各屆立法會議席中華人議員比例及其平均年齡回歸前 回歸後屆別 華人議員比例 (%) 整體平均年齡 * 屆別 華人議員比例 整體平均年齡1976-1980 41.2 - 1999-2001 87.0 51.51980-1984 35.3 - 2001-2005 88.9 52.21984-1988 52.9 50.6 2005-2009 93.1 52.71988-1992^ 60.9 45.7 2009-2013 93.1 53.61992-1996 56.5 47.31996-1999 60.9 49.6註:* 1976 和 1980 年兩屆立法會中較多葡裔議員的年齡資料缺失,因此省略不計。 ^ 包括 1991 年之補選資料來源:筆者根據有關資料整理。        
  • 8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圖 1 各屆立法會議員之年齡結構分佈註:由於 1976 和 1980 年兩屆立法會中部分葡裔議員的年齡資料缺失,因此僅計算自 1984 年澳葡政府第三屆立法會以後的資料,而 1984-1988 年的屆別則有 1 位議員之年齡資料缺失。資料來源:筆者根據有關資料整理。回歸後,學歷背景的高低在政治精英的特徵上得到持續強化,擁有研究生或以上學歷者具有明顯的上升趨勢(2005年、 2009年均超過 20%),雖然總體上說,擁有高等教育學歷的比例仍較 1988 、 1992 年兩屆超過 80% 的水平為低,考慮到原來主要為葡裔精英擁有之高學歷優勢已基本消失,高等教育學歷已成為非族群因素且是晉身政治精英的一個重要條件。尤其體現在間選和委任的議席方面,因1996年的立法會直選吸引眾多來自商界團隊的參與,而直至回歸後,因循直選加入的新生議員大部分具大專或以上的學歷水平,使得透過各種選舉途徑進入立法會的政治精英,其學歷背景漸趨一致。(圖 2)圖 2 按獲選途徑劃分各屆擁有大專或以上學歷的立法會議員比例註:由於 1976 年、 1980 年兩屆立法會中部分議員的學歷資料缺失,因此僅計算自 1984 年澳葡政府第三屆立法會以後的資料。資料來源:筆者根據有關資料整理。而在職業界別方面,不管是治權回歸前或後,社會服務界別的議員比例保持相對平穩,首先,間選制度設計中的“勞工利益”議席保證了來自社會服務類別的議員人數,同時,直選中傳統社團擁有較穩固的選民基礎和數量可觀的支持者,另一個原因是,在回歸後出現的全職議員中,也均從事社會服務,並透過直選進入立法會。70%60%50%40%30%20%10%0 %1988-19921992-19961996-19991999-20012001-20052005-20092009-20131984-198820-30 歲31-40 歲41-50 歲51-60 歲60 歲以上屆別1 00 %80%60%40%20%0 %1988-19921992-19961996-19991999-20012001-20052005-20092009-20131984-1988直選間選委任屆別        
  • 9回歸前後澳門政治精英的生成及其機制自1984年華人選民基數大增後,葡裔精英透過直選而晉身立法會的現象已逐漸減少,而代表公務員界別的議員則更多透過委任(均是葡裔人士)的方式保持其代表性,但自回歸後,基於具公職身份已不再是議員獲委任的考量因素,公務員的力量在議會內相對薄弱。相對來說,雖然商人議員的比例因來自專業界別議員數目的增加而曾在1988年、1992年兩屆立法會有所下降,但整體來說,商界議員的比例持續上升,佔總數的一半。從取得議席的途徑來看,回歸前商界議員大多是透過間選議席而保持其代表性。但自1996年立法會選舉後,商界人士循直選的途徑進入立法會的比例有所增加,此一趨勢在回歸後有所延續。同時,縱使間選中界別劃分經過多次的修改而更為細化,但由於澳門的社團網絡縱橫交錯,而間選的當選方法是通過各界別社團法人選民之間的協商提名,因此,透過執事關聯的網絡, 部分商界精英得以循間選的其他界別進入立法會。另一方面,來自專業界別的議員在各屆立法會議席中的比例波動較大,但整體上保持在30-45%的水平,並自回歸後逐漸上升,形成政治精英集中來自商界和專業界別的格局。可是,自九十年代開始,從過去依賴直選轉為總督和行政長官的委任,而在直選議席中則有約四分之一來自專業界別(圖 3)。圖 3 各屆立法會議員的主要職業界別註:由於 1976 年、 1980 年兩屆立法會中部分葡裔議員的職業資料缺失,因此僅計算自 1984 年澳葡政府第三屆立法會選舉以後的資料。全職議員的數目在此併入“社會服務”的類別。資料來源:筆者根據有關資料整理。三、制度變遷與資本組合:政治精英的生成機制新制度主義政治學理論強調政治制度的自主性、穩定性,把制度看作是一種自我實施的均衡,具有路徑依賴(path dependence)特徵。而作為一種自我實施和自我強化均衡的制度結構,在“關鍵節點”(critical junction)發生的重大外部衝突將打破原有的均衡,形成新的均衡。 在澳門,始於1987年的過渡期至回歸後的二十多年間,正值澳門政治、經濟、社會的轉型時期,也正是多個“關鍵節點”同時發生的時期。(一)政治制度變遷與資本組合治權回歸是澳門政治制度變遷的最重要誘因,殖民管治的結束意味 澳門的政治環境經歷前60%50%40%30%20%10%0 %1988-19921992-19961996-19991999-20012001-20052005-20092009-20131984-1988商人專業人士社會務務公共行政屆別        
  • 10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所未有的變化。治權回歸後,澳門成為特別行政區,實行“一國兩制”、高度自治,雖然特區行政長官的推選是“選舉委員會制度”而非全民直接選舉的結果,但管治的主體與客體已由過往不同群族的葡萄牙人和華人轉變為兩者均是澳門人(“澳人治澳”),政治精英之頂端全然由中國公民中的澳門人擔任。1. “三化”的進程為避免回歸後澳門社會發生動盪,在過渡期內,中葡雙方進行多次磋商和談判,當中,最為中方所關注的是關於澳門的“三化問題”(公務員本地化、法律本地化、中文官方化)。在澳葡時期,澳門的法律和規章等全部以葡文編寫,政府部門的工作語言也多為葡文,不諳葡語者難以進入公務員體系;另一方面,由於早期澳門政府對非葡語國家 / 地區的學歷不予承認,因此阻礙了非葡語國家/地區的畢業生進入公職的機會。雖然自 1989年澳督頒佈了學歷認可的法令(14/89/M)後,非葡語地區的學歷已開始被接受,但因非葡語地區的畢業生多數不懂葡語,以致進入澳門政府的華人仍然十分有限。然而,由於中葡雙方對“公務員本地化”的理解不同,以致“三化問題”在過渡期內的進程並不理想, 直至回歸前的最後兩年,公務員本地化才進入了快車道。法律本地化實質上也就是“法律中文化”,其主要內容是把當時適用於澳門的葡萄牙法律進行修改、整理,翻譯成為中文,通過立法程序,使之成為澳門當地的法律。長期的殖民管治和缺乏獨立的法律體系使澳門的法律淵源既複雜且混亂, 法律本地化工作的一個前提是對現行的法律條文一一進行甄別和確定效力,並翻譯成中文。可是,由於澳葡政府長期以來一直沒有系統地培養中、葡雙語人才,勝任司法翻譯者更是寥寥可數,“法律本地化”的進度強差人意,直至1999年 11 月,澳門的五大法典(民法典、刑法典、商法典、民事訴訟法典、刑事訴訟法典)才完成“中文化”並正式實行。中文官方化是指中文的使用獲得作為官方語言的地位。 1987 年中葡簽訂《聯合聲明》,中文正式成為官方語言,其後,澳葡政府透過成立“語言狀況關注委員會”,並開設大量的普通話推廣課程, 從宏觀上監督和指導各部門的“中文官方化”工作。 雖然形式上透過法令和政策的推行而使“中文官方化”的進展較“公務員本地化”和“法律本地化”為快,但由於公共行政領域根深蒂固的陋習,中文在實際應用中面對不少問題,而這與“法律本地化”的緩慢進展不無關係。應該說,“三化”進程“先緩後急”,即便在回歸前的二、三年,其進展亦無起色,至回歸迫在眉睫時,才倉促加快以至缺乏充足的銜接過程。在精英的生成上,致使政治精英的生成(華人高級官員)建基於一種突生模式。2. 選舉制度的變革選舉制度的變革是澳門政治制度變遷的體現,雖然當中立法會的選舉制度很大程度體現了與回歸前相銜接的特點,但行政長官的選舉制度則具有創新性。 回歸前,澳門實行混合式的立法會選舉制度(包括直選、間選和委任),而《澳門基本法》僅就第二屆和第三屆的立法會各種議席的分佈和總數量有所規定,但回歸後,特區政府並沒有在選舉制度上作出重大修改。 行政長官的選舉是澳門選舉史上的首次實踐,就制度性質而言,屬於間接選舉,以界別代表制為基礎的選舉委員會制度參照立法會間選的選舉方式,在總數300名的委員中,除宗教界的6名代表是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的各種宗教名額的分配、以協商方式提名外,其餘254名成員是透過        
  • 11回歸前後澳門政治精英的生成及其機制間接選舉選出的。 另一方面,行政長官需要獲得不少於50名的選舉委員會委員的聯合提名,並符合相關資格方可作為候選人,經過選舉委員會委員最多兩輪的投票後,選出行政長官。因此,在選舉制度上,雖然行政長官的選舉模式具創新性,但與立法會的間接選舉並沒有實質性區別,選舉委員會的成員全部為社團精英,加上立法會選舉制度所具有的延續性特徵,回歸後的選舉制度帶來的是一種精英生成的漸變模式。3. 政治資本的價值轉向政治結構的轉變與“三化”,為吸納新生精英創造了條件,因應葡語在政治的壟斷性有所打破,以及必須進行的本地化改革,華人精英取代葡裔精英成為最大的政治精英群體。管治主體的改變以及“三化”進程標誌 居澳華人的政治地位獲得空前的提高,回歸前因族裔因素(政治資本)而進入政治精英之門檻並壟斷政府核心位置之葡裔人士逐漸減少,語言不再成為華人精英流動的障礙,在後過渡期,葡裔的身份某種程度上成為一種負擔,使葡裔人士與政府領導主管職位漸行漸遠。同一時間,社團參與和宗族背景作為政治資本的價值有所保留甚至得到強化。在澳葡的“二元管治”下,澳門華人政治精英的輸送途徑主要來自社團,而在過渡期,社團代表透過參與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等多個建構特區法律和政治架構以及選拔精英的組織,使其在澳門政治領域的表現更為活躍,此態勢以“路徑依賴”的形式一直延伸至特區政府,例如,在特區政府各種類型的諮詢委員會中,其成員絕大部分以社團代表身份參與;再者,“路徑依賴”形式的延續與中葡雙方強調安定、追求平穩,以至澳門社會的內部共識不無關係,因此,雖然經過多次修訂,澳門的選舉法律並沒有劇烈的革新性變化。 最後,由於管治主體的改變,回歸後新生的特區政府對社團採取引導和利用的態度,而社團也轉向支持政府並與之合作,使社團的參政功能有所強化。政治資本的宗族因素在治權回歸後仍保持相當的重要性,而這種價值的展現則與社團的政治參與密切相關,其中,以地緣籍貫為紐帶的宗族關係尤為突出。一方面,回歸後,由家族關係並透過社團網絡基礎而形成的理事連鎖或執事關聯並沒有改變;另一方面,由地緣籍貫所構成的宗族關係主要是透過組成鄉族性社團作為會員之間聯繫溝通的中介,而在各屆立法會選舉中,因應其幅員廣大和具有跨行業與階層的特性,鄉族性社團成為除傳統行業、街坊和商界社團外,最為重要的力量。與此同時,過渡期內推行的“三化”過程,對文化資本在政治精英生成中的影響也相當明顯,這主要體現在公務員本地化所帶來的精英交替。治權回歸過程中,不僅可理解為殖民管治轉向夯實“澳人治澳”的政治基礎,同時也強調本地人才的培養。回歸後,政治精英中擁有高等教育學歷的比重逐漸提高,進入立法會的 75% 政治精英具有大專或以上的學歷。(二)經濟結構與資本組合的關係自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伊始,澳門經濟起飛,至八十代,澳門形成四大經濟支柱,當中以製造業和旅遊博彩業所佔比重較大。然而,回歸前夕,澳門治安不靖,使依賴旅遊博彩業之經濟受到嚴重衝擊。加上中國自1993年實行宏觀調控措施,控制經濟過熱發展,使大量流至澳門的資金回撤,及至 1 9 9 7 年底亞洲金融風暴發生,周邊經濟環境的惡化使澳門經濟在低谷徘徊,1996~1999 年間,本地生產總值幾乎零增長以至負增長(1.5% 、 0.5% 、 -7.0% 和 -4.4%)。回歸前,本土市場缺乏競爭,博彩業長期以承包模式的貴賓廳業務為主導,雖然一方面具有        
  • 12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較穩定的收入,但同時也使不少貴賓廳業務與黑幫勢力扯上關係。為促進博彩業的多元和健康發展,特區政府於2002年引入博彩競爭機制,打破了博彩業40年的壟斷專營局面。同時,為使港澳兩特區克服因 SARS 對經濟造成的衝擊,中央政府於 2003 年開始開放“內地居民個人遊”形式赴港澳旅遊,並與兩特區簽署《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與開放博彩專營權之利好因素相結合,澳門經濟自2003年開始駛入快車道,2007年博彩毛收入超越拉斯維加斯,達838 億澳門元(接近 105 億美元), 成為世界第一賭城,博彩業的比重由 1999 年的 22.3% 增加至 2009年的 32.3%,若包括由此帶動的酒店業,則上升至 36.6%, 與此同時,博彩的投資(特別是娛樂場和酒店的大量興建)直接帶動了建築業的發展,房地產市場也因應外來資金湧入與本土經濟好轉而蓬勃發展,相反,與博彩業相關度較低之金融保險業和製造業,在整體經濟比重中顯著下降。在就業以至博彩稅收佔政府總收入的份額上,自2002年起越趨重要,博彩業佔就業人口的比重在 2010 年達五分之一,而佔政府收入更高達四分之三。1. 博彩業的開放與商人的參政博彩業的快速發展對回歸後的澳門經濟,乃至社會民生均帶來深遠影響,澳門的經濟成長被歸屬為“博彩資本主義”(casino capitalism)的結果。 在“博彩資本主義”過程中,精英中的各種資本因素也起 相應變化。首先,自回歸前澳葡管治時期最後一屆的立法會選舉開始,具博彩業背景的候選人便開始涉足立法會的直接選舉,每屆均有3組或以上之競選組別候選人具有相關背景,當中,絕大部分來自具資方性質的博彩營運商、賭廳承包商以及博彩企業管理層。回歸前,澳門的博彩業由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下稱“澳娛”)壟斷經營,因應專營合約的保障,且其收益為政府的重要收入支柱,並負擔公共工程、支持慈善文化事業的工作,在互惠互利原則下,政府與博彩公司的關係十分密切。因此,回歸前澳娛基本上不需要透過參與政治而作為利益代表的途徑,直至回歸前的最後一屆立法會選舉,坊間已提出打破博彩專營壟斷權的建議,具有資方性質的組別(“經濟建設聯盟”)方首次參選。而回歸後不久,為應對博彩專營權在2001年底屆滿的問題,政府旋即探求革新博彩業的可行性並成立博彩委員會。在博彩業面臨競爭開放的時刻,以“澳門旅遊娛樂文化促進會”名義參加2001年的立法會直選別具意義,參選名單由一批直接或間接隸屬澳娛的行政人員組成,其代表澳娛資方參選的意向極為明顯,在澳門選舉史上也是首次, 但最終未能取得任何席位。2005 年的立法會直選,以梁安琪領軍的“澳門發展聯盟”首次參選。梁安琪作為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澳娛”的子公司)董事和何鴻燊太太,使其作為資方代表的地位更為確定,與過去何鴻燊和“澳娛”曾表示政治中立的立場具有明顯的反差。 這表明在博彩業進入激烈競爭的時期,由於政府與各博彩商刻意保持一定的距離, 以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政府與博彩商之關係因此有所改變。為爭取在博彩業相關政策制訂上的更大影響力,博彩營運商需要探求新的利益代表模式。事實上,回歸後,本地財團參與立法會直選的,大多數是與博彩業相關的商人,而他們與傳統陣營的差異在於缺乏具有廣泛網絡和功能性社團的支持,候選人的選票大都來自其員工、生意夥伴和組織關係等。當中,透過應諾當選後給予屬下員工額外的花紅和獎金,使旗下員工成為最為穩定和所佔份額最大的票源。 同時,屬下商業機構也成為重要的宣傳媒介。 再者,龐大的        
  • 13回歸前後澳門政治精英的生成及其機制經濟資本也能作為相關候選人在當選後開展社區工作和服務的支援,例如設立議員辦事處,自組社團或支持友好社團舉辦活動,在長時期內,透過促進政治精英與市民間的溝通聯繫,構建社會網絡和建立政績,有利於謀求下一屆連任。2. 博彩業開放帶來的政治挑戰回歸後經濟結構的轉變,在不同程度上影響了政治資本與文化資本的價值,雖然這並非是直接的深層因素。博彩業的高速發展提升了政府收入與居民收入, 雖然以本地員工的薪酬作計算基數,各行業的薪酬升幅顯著,但整體來說,博彩業的薪酬處於較高水平,與其他行業具有一定的差距,且其所需的學歷要求不高。根據澳門特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公佈的2007/2008年住戶收支調查顯示,07/08年澳門的堅尼系數為0.38,較02/03年的0.44為低,顯示貧富差距有所拉近,但相關數據卻不被社會認同。究其原因,經濟成長的集中性使經濟成果傾向從事與博彩業相關的居民或家庭有關,同時,由於居民對博彩業開放所帶來的經濟增長普遍抱有很大的期望,但他們並未同時提升其在市場上的競爭力,價值期望與價值能力出現落差,形成“前進型剝奪感”現象。再者,經濟高速發展帶來的高通脹(特別是食品價格)和高房價也使經濟成果的分享受到蠶食和扭曲,部分居民的競爭力並未能趕上經濟的急速發展和轉型,形成結構性失業現象,生活素質因此受到影響。為此,前進型剝奪感的累積與由博彩資本主義帶動的社會急速轉型均使社會原有積累的問題加劇,但回歸後傳統社團在功能上與政府關係的轉變淡化了原有作為群眾利益表達的角色,部分弱勢群體或在轉型過程中生活素質有所下降的一群,轉而期望透過新生的社團作為利益代表,而在回歸後的立法會選舉,相關社團也組織競選團隊參選。例如,在2005年、2009年的立法會選舉中,除具傳統社團背景和商界組別背景外,有不少來自新興基層社團以及獨立背景的社團。雖然他們最終落敗,未能進入政治精英之列,但他們的參與使政治資本的價值出現了微妙變化,因為不管在政治資本組成的族裔血統、宗族背景和社團參與上,他們基本沾不上邊。可見,政治資本的價值在精英生成中雖然未有因經濟結構轉型而受到直接衝擊,但間接使得傳統政治資本在新的社會訴求下,其包容能力有所下降。3. 經濟結構轉型對文化資本的需求與此同時,因應特區政府打破博彩壟斷經營的目標,要求新的博彩營運商需要適當增加非博彩元素。經濟適度多元是特區政府的發展策略,經濟結構的轉變強化了博彩業的領導地位,也帶動了酒店業、零售業、餐飲業與會議展覽業的發展,對澳門的人力資源在質與量方面均帶來極大影響。龐大的需求使澳門短期內需要透過大量輸入外地專業人才補足職位缺口,然而,從中長線來看,不管是業界還是普羅大眾,均需要培養足夠的本地人才。經濟結構的轉變使文化資本在推動經濟發展上的重要性與日俱增,各行業對專業人才的需求達到一個新的歷史高度,文化資本在整體精英生成的價值也相應提升,而這種對擁有專業與技術的需求也將逐漸滲透至對政治精英的要求,特別是在經濟轉型而對專才渴求的情形下,配合整體教育水平的提升,將有助於形成中產階級,擁有較高學歷和專業知識的候選人具有一定的優勢。 另一方面,不同於澳葡時期偏向達致族裔平衡,行政長官在委任議員時體現了社會對政治精英的價值取向,期望能有更多專業界別的人士進入議事殿堂,以其專業知識配合社會的發展需求和落實施政構想。        
  • 14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三)社會文化與資本組合的關係與政治制度和經濟結構的轉變相比,社會文化制度的變化所帶來的影響更為深遠,並與前兩者的轉變形成相互影響。宏觀上,回歸後由於管治主體的轉變,實行“澳人治澳”,大大提高了澳門市民的歸屬感,同時,經過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與及九十年代的移民潮,大量的新移民已在澳門落地生根,對凝聚本土歸屬感起 正面作用。1. 社會事件的關注與政治文化的轉變。在本土歸屬感有所強化的情勢下,澳門居民對社會的關注也有增無減,他們透過各種社會行為和活動發出自己的聲音。例如, 2006年的“松山燈塔事件”所掀起的包括傳統社團、知識份子與普羅市民參與的“護塔行動”, 一方面展現坊間不滿政府欠缺城市規劃而導致新建樓宇對松山燈塔景觀的破壞,另一方面,社會對政府在發展與保育之間的取捨偏向大感不滿,特別是對博彩企業的傾斜政策屢有微辭。而在同一時期,“歐文龍貪腐案”對政府管治威信所產生的影響,則形成大眾對特區政府施政滿意度的“拐點”。雖然在回歸前的殖民管治時期,涉及政府高層,尤其是澳督的貪腐傳言此起彼伏,在坊間引起不少爭議,也受到報章和議員們的批評,但由於政治上的無力感,市民的反響也僅限於言語上的批評和討論,但公眾對“歐文龍貪腐案”的巨大反響,不單成為“口頭上”的議論熱點,且轉化為行動力量,“反貪腐”成為其後多次社會運動的訴求,並表現在對政府施政的不滿。近期的“小潭山建高樓”事件可以視為“松山燈塔事件”的一個延續。 雖然小潭山上並沒有具特殊人文或歷史意義的建築物,且該土地承批人也是依法申請,然而,在近年地產市場蓬勃發展的情形下,澳門的山體或山體周邊已幾乎全被高廈包圍,與過往“事不關己”的心態不同,山體已被市民視為珍貴的公共財產,而是次土地批給也被質疑欠缺足夠的合理性。可以看出,以上例子對居民日常生活的影響並非直接地造成利益損害,但市民對事件的關注、討論以及意見的表達已超越個人的利益考慮,很大程度乃出於對公共利益的考量。與回歸前普遍抱 旁觀心態又或對澳葡政府心灰意冷的態度相比,“澳門是我家”的理念已逐漸烙印在居民心中。回歸後,在政治制度和經濟結構轉變的情形下,澳門的政治文化也相應有所轉變,而這也就直接體現在其政治行為上。 回歸前,曾有學者對澳門的政治文化作出分析,總結澳門的大眾政治文化還保留 傳統的“臣屬型”政治文化心態,但同時具備對政治積極參與的取向。 而回歸後,澳門的政治文化正處於從傳統“臣屬型”過渡至“參與型”的政治文化。2. 政治文化轉變下文化資本價值的體現。歸屬感與本土意識強化所帶來的政治文化轉變,以及回歸後由於經濟高速發展所帶來的負面效應,一方面使大眾對政治精英(包括政府和立法會等)的要求提高,同時使社會對政治精英的不信任感加劇。例如,在“松山燈塔事件”和“小潭山建高樓事件”中,不少輿論指向政府為博彩企業和建築發展商(經濟精英)造就低成本投入高效益產出的賺利優勢,而“歐文龍貪腐案”更把“官商勾結”之形象深深烙在普羅大眾的心坎。談及立法會的政治精英生成,政治資本中的宗族因素與經濟資本可能成為一種負擔,宗族因素中的家族背景是傳統“臣民型”政治文化下政治精英生成的一個重要元素,與傳統中國“家天下”的概念相一致,而經濟資本則被認為是誘發金錢政治的動因,容易造成“官商勾結”。這種制度的設計,對直接選舉將產生影響,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使行政長官在委任議員時有所規避。雖然 2005 年的立法會選舉中(特別是直接選舉),經濟資本的力量在政治精英生成上起舉足輕重的作用,然而,從回歸後三屆的立法會直接選舉得票比例來看,縱使來自商界的競選組別具有較高的獲勝比例,並在2005年的立法會選舉獲得接近4成的選票,較2001年大增11.6個        
  • 15回歸前後澳門政治精英的生成及其機制百分點,但2009年其所獲得的票數比例已有所下降(4.4個百分點),一定程度顯示經濟資本的力量在政治文化的轉變下受到影響,反之,雖然具有民主民生社團背景的組別所獲得的選票比例在 2009 年當屆有所下降,但幅度相對較低。隨 教育水平的提升和經濟的發展,澳門社會逐漸形成新興“中產階層”, 而自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起,經濟社會發展、自由結社制度、有限度政治開放等新元素觸動了澳門華人社群的權利意識,其中表現為專業性社團與政治性社團急速發展。 為此,具有“中產階層”本質的專業性社團的成長加快了澳門政治文化在回歸後的轉變,特別是在上述事件中,“中產階層”是反響最大的群體。同時,在立法會的選舉中,具有專業社團的背景或由專業人士組成的團隊也越趨積極,雖然他們缺乏傳統社團的的社會資本,也欠缺商界背景人士所擁有的豐富經濟資本,但他們嘗試以文化資本針對“中產階層”的票源,雖然相關組別的得票仍較取得議席所需票數有一定的距離,但其得票率正逐屆提升。因此,在澳門居民的政治文化轉變、中產階層興起以及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負面影響下,文化資本的價值形成了一股新生力量,並在緩慢的文化制度變遷過程中發揮 影響力。(四)政治精英的循環與再生產精英生成研究的一個目的是認識精英的形成與流動,進而瞭解精英生成與民主、社會穩定等各種關係。一般而言,精英的產生乃透過兩種機制,即循環(c i r c u l a t i o n)與再生產(reproduction)。前者是指精英群體產生於非精英群體的過程,而所謂再生產,則指精英群體的自我再生產過程。精英的循環與再生產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一般較緩慢和不 痕跡,然而,處於轉型期的國家和地區,由於其社會經濟以至文化均經歷重大轉變,精英循環或再生產的特徵顯得較為突出。不少學者指出,東歐社會主義國家在向市場機制的轉型中,原來的政治權力者仍把持政治權力又或透過原職務之便將政治權力轉化為私人經濟利益,正如斯坦尼茨基斯和漢基什所預測出現的政治資本主義,因此,精英的主體在改革前後雖然發生了以循環為特徵的部分變化,但其精英成員主要來自舊的權貴精英的“再生”(如俄羅斯),實際上更傾向精英的再生產。相對於俄羅斯,雖然中歐國家也經歷與俄羅斯相似的政治經濟轉型,然而,在後共產主義轉型期間,其精英生成更傾向精英的循環。以波蘭、捷克和匈牙利的比較研究為例,中歐的共產主義在向資本主義轉型的過程中,由於有恆產的資本階級的形成是相對緩慢的,市場制度遠遠比資本家階級要發展得迅速,使得由不同部門的知識精英所組成的權力集團保持一種霸權性的位置成為可能。原來權貴們擁有的強大政治資本成為一種包袱,出現大規模的向下流動,而文化資本和經濟資本的重要性則悄然上升,特別是前者。而在中國,有別於東歐和中歐的市場改革模式,社會資源配置方式的變化雖然引領了新的精英階層的出現,但在市場改革過程中,實際出現的是一個掌握文化資本、政治資本和經濟資本的精英集團,“漸進式改革”下權力的延伸性使各種資本之間並沒有出現確切的“轉換過程”,而是一種總體性資本在不同領域展現的過程。因此,轉型時期的精英生成,很大程度上視乎轉型時期的變化對原有的精英帶來怎麼樣的衝擊或機會。魏昂德認為,朝向市場經濟的邁進中積累財富的政治約束不再存在,通過打開攫取現存之公共資產的方便之門或利用公共資產進行交易,為精英提供了飛黃騰達的機會。 當中,精        
  • 16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英的機會論可因應體制變遷的廣度和對資產挪用的制約而形成四組不同的轉型經濟類型,而這也可視為精英生成的四種不同的可能性:類型1,整體精英循環;類型2,混合的精英再生產與循環(政治精英較多能保留其原有位置);類型 3 ,混合的精英循環與再生產(政治精英較多流向經濟精英);類型4,整體精英再生產。中歐、中國、俄羅斯和中亞的不同國家/地區則可分別處於這 4 種類型之一。(圖 4)圖 4 轉型經濟中的精英生成資料來源:作者自繪,參考魏昂德:《轉型經濟中的精英機會》,載邊燕傑、吳曉剛、李路路主編︰《社會分層與流動──國外學者對中國研究的進展》,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 00 8 年,第 3 2 4 頁。可是,由於澳門的政治經濟轉型模式與上述國家具有本質區別──澳門並非由社會主義制度轉向資本主義制度,並不存在政策法令對資產挪用之限制,與之相比,澳門在體制變遷上只屬低度的情況。因此,澳門的體制變遷所展現的精英生成模式也就具有其特殊性,混合 精英再生產與循環的特徵,並具有向精英資本集中性與多元性之雙向靠攏的趨勢。精英資本的集中性可以從各種資本的相對突出比例中反映,圖 5展示了由1984年澳葡政府第三屆立法會至 2009 年回歸後第三屆立法會中政治精英所擁有的各種資本比例。圖 5 各屆立法會議員具有之各種資本比例 (%)資料來源:筆者根據有關資料整理。1 00 %90%80%70%60%50%40%30%20%10%0 %政治資本─族裔 政治資本─宗族 政治資本─社團 經濟資本 文化資本1984-1988 1988-1992 1992-1996 1996-1999 1999-2001 2001-2005 2005-2009 2009-2013屆別類型 1:整體精英循環例如:前民主德國、波蘭、匈牙利、捷克、愛沙尼亞政策法令對資產挪用的限制類型 3:混合的精英循環與再生產(政治精英較多流向經濟精英)例如:烏克蘭、俄羅斯高低體制變遷的廣度高 低類型 2:混合的精英再生產與循環(政治精英較多能保留其原有位置)例如:中國、白俄羅斯、越南、塔吉克斯坦、土庫曼斯坦類型 4:整體精英再生產例如:烏茲別克斯坦、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        
  • 17回歸前後澳門政治精英的生成及其機制可以看到,隨 過渡期的來臨和回歸後管治主體的改變,政治精英中具有族裔政治資本的比例由 1984年的接近一半下降至 2009年的不到 10%,與此同時,同為政治資本的宗族背景則經歷過渡期前之趨於隱蔽,至過渡期和回歸後之顯著水平,但相對來說,其佔政治精英所擁有的資本比重不太高,而後過渡期和回歸初期之明顯提高主要由於精英家族的第二代開始踏足政壇,而自2005年後,政治精英的配偶也代表其夫婿或家族參政,加上鄉族性社團力量的壯大,使具宗族政治資本的比例保持在30%的水平。而在政治資本中,議會精英透過社團參與所獲得的資本佔據最大比重,當中,回歸前後的差異較大程度上與族裔因素相關連,因為回歸前總督在委任議席上偏向葡裔專業人士和政府官員,而他們較華人相對不積極參與社團活動。再者,在後過渡期的九十年代,大量新生社團成立,它們在社區工作、組織活動和選舉動員能力等均相對薄弱,未能確切界定它們能否作為影響精英生成之正面資本。然而,這些社團的活動能力和影響範圍因應時間之歷煉而有長足發展,使社團參與成為政治精英的必備資本,自回歸後其比例已高達 90% 。另一方面,擁有經濟資本的精英比例也隨 越來越多具商界背景的經濟精英涉足政圈而有所增加。在過渡時期之初,眾多民主民生派別參加直選,使精英中擁有經濟資本的比例保持在較低水平(1988年和1992年約佔四分之一),而在 1996年立法會選舉中,經濟精英積極參與政治,並憑籍經濟資本在宣傳和動員方面的優勢,迅速成為與傳統社團和民主民生派別形成直選“三分天下”之格局。回歸後經濟結構轉型,除了間選中傳統產業的商家仍保留一定的席位外,直選上來自博彩企業或具博彩業背景之商人乘時而起,因此,經濟資本成為回歸後各種資本中所佔比重增長較快的類別, 2009 年,約 40% 的政治精英被界定為具有經濟資本精英。最後,文化資本的比重則經歷由過渡期前至過渡期的先高後低的過程,這是由於葡裔精英與民主民生派別議員大體比商界精英具有較高的學歷水平所致,而回歸後,行政長官在議員委任上也體現出對專業背景的側重,使整體政治精英具有文化資本的比例在回歸後逐漸上升至現時達70% 以上的水平。表 2 按時期劃分的各種資本比例變化之標準差 (%)資本類型 整體 回歸前 回歸後政治資本 ──族裔 15.79 3.32 3.79──宗族 9.35 8.69 1.91──社團 16.99 11.52 3.33經濟資本 8.58 8.95 2.79文化資本 7.43 10.03 2.43資料來源:筆者根據圖 5 資料整理。各種資本在不同時期的標準差顯示,雖然政治精英所擁有的資本中,政治資本──社團和文化資本所佔之比例明顯較高,但回歸前各種資本的變化相對較大,顯示各種資本的比例處於相對浮動的階段;而在回歸後各種資本的變化(除政治資本──族裔外)全部低於回歸前的標準差,也就是說,政治精英所具有的各種資本組合已相對穩定。(表 2)另外,從單項的資本分析,可以看到,由於回歸的分野在族裔因素上相當顯著,因此,其整體的標準差遠遠大於回歸前與回歸後的單一時間段;與之相似的是,社團的因素在單一時間段也較整體變化為小,特別是回歸後,配合其所佔的高比例,可以推斷社團參與作為政治資本的作用        
  • 18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更為鞏固。與此同時,自過渡期開始,澳門的政治精英擁有的資本類型數目呈反覆上升的趨勢,由 1984 年的 2.24% 上升至 1996 年的 2.43% ,而回歸後則徘徊在 2.48-2.61% 之間的水平,顯示單一精英所擁有的資本類型數量具有向總體性精英或權力精英傾向的表徵,精英所具有的資本趨於多元。政治精英的再生比例被視為斷定精英循環與再生產的一個重要指標,整體上看,自2001年特區首屆立法會選舉至2009年第三屆立法會選舉,回歸前已是政治精英,並在回歸後保持其精英地位的比例依次下降。當中,委任議席在2009年全為新面孔,直選的比例下降至16.7%,但由於間選的制度設計以社團協商為原則,而這又多以論資排輩釐定該利益界別的參選人,因此,精英再生的比例較直選和委任為高,至 2009 年為 40% 的比重。(圖 6)圖 6 回歸前後政治精英的再生比例 (%) 資料來源:筆者根據有關資料整理。值得注意的是,除委任議席外,回歸後,政治精英的連任比例(透過直選和間選)均較回歸前為高,間選的比例高達84.4%,而直選則倍增至67.7%,雖然回歸後直選的議席由8席增加至12 席(2001年和 2005年各增加 2席),但對政治精英的連任比例卻沒有造成負面影響,相反,委任議席則再次起平衡的作用而具較大之流動性,可是,加上再任議員的比例,總體具有議會經驗的議員比例在回歸後接近 70%,較回歸前增加 5.7 個百份點。 (表 3)可見,除了少數為原來回歸前的政治精英外,回歸後各屆立法會之政治精英位置也傾向於“再生產”的過程。表 3 以時段劃分歷屆立法會議員之連任和具議會經驗者之比例連任議員的比例直選 間選 委任 總體回歸前(1980-1999) 38.3% 77.5% 50.3% 56.5%回歸後(1999-2013) 67.7% 84.4% 39.3% 65.8%撇除“直通車”因素之自動連任 ^ 61.1% 83.3% - -具議會經驗者的比例回歸前(1980-1999) 38.3% 83.3% 61.7% 62.0%回歸後(1999-2013) 67.7% 84.4% 46.4% 67.7%撇除“直通車”因素之自動連任 ^ 61.1% 83.3% - -註:^ 委任之議席並沒有“直通車”之概念,因此並不適合此部分的計算。資料來源:筆者根據有關資料整理。總體直選間選委任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2001-20052005-20092009-2013        
  • 19回歸前後澳門政治精英的生成及其機制四、轉型時期澳門政治精英的生成機制治權回歸給澳門帶來的轉型時期,使澳門的政治制度、經濟結構和政治文化三大方面展現其變遷的動力,並透過中觀的選舉制度、“三化”過程、商人的參政意識、政治行為等有所體現,其結果則形成各種資本的價值變化和組合。在這過程中,實際上是“漸變”和“突生”兩種模式的組合而構成政治精英的生成機制。在政治制度上,由於回歸後選舉制度相當程度上是舊有制度的延續,並沒有對宗族與社團政治資本價值構成顯著影響,體現了精英生成的漸變模式,然而,與此同時,“三化”過程給予華人精英的較多機會以及“澳人治澳”方針下華人政治地位的提升,則在短時間內以突生的模式使華人精英取代葡裔精英,而文化資本則更傾向作為其中一種條件取向而在委任議席中起重要作用。與之相似的是,經濟制度中因經濟發展所帶來的結構轉變也產生了兩種相反的變遷模式。博彩業商人因應行業之競爭以及與政府關係的改變,積極參與政治,高比例的商人參政為立法會帶來不少新面孔。可是,這主要集中在直選的議席,但以傳統經濟利益代表作主導的間選議席結構也將在經濟結構的轉型下帶來一定的衝擊。同時,“博彩資本主義”帶來的社會負面效應體現在部分澳門居民所感到的“前進型剝奪感”,社團原有的角色定位在回歸後的模糊性使其利益代表功能有所弱化,從而影響傳統社團的政治資本在精英生成的價值,雖然其過程是遲緩的。至於經濟結構轉變所產生對專業人才的需求,雖然對人力資源結構帶來變化,但所溢出的效應對政治領域的影響力則相對迂迴、間接。最後,文化制度中本土歸屬感的強化,體現在對社會事件的關注以至政治行為的變化,使市民對整體經濟資本與政治資本的高度整合而可能導致的“權力精英”的出現有所抗拒。而在政治行為上,參與型政治文化的雛型使文化資本的力量有所體現,但其對選舉的參與和投票行為所展現的影響是傾向於植根性的漸變模式,需以中產階級的壯大作支撐,對文化資本的日益重視同時也可能導致對上升中的經濟資本、宗族和社團的政治資本有所規避。(表 4)表 4 澳門政治精英的生成機制背景 制度或過程 變遷模式 資本價值變化 精英的生成族裔的政治資本→突生 中→弱(-) 精英的循環政治制度 “三化”的過程文化資本→突生 弱→中(+)精英的循環(治權回歸) (委任議席)選舉的制度 宗族和社團的政治資本→漸變 強→強(/) 精英的再生產商人的參政經濟資本→突生 中→強(+) 精英的循環經濟制度 社團的政治資本→漸變 強→強(/) 精英的再生產(經濟結構 經濟發展帶來的社團的政治資本→漸變 強→中(-) 精英的再生產轉變) 社會負效應專業人才的需求 文化資本→漸變 弱→中(+) 精英的再生產文化制度對社會事件的關注 經濟資本和政治資本→漸變 強→中(-) 精英的再生產(本土歸感 政治文化和行為文化資本→漸變 弱→中(+) 精英的再生產的強化)經濟資本→漸變 強→中(-) 精英的再生產的改變宗族和社團的政治資本→漸變 強→中(-) 精英的再生產註:+正面影響;/ 正負面影響相若;-負面影響資料來源:筆者自繪。        
  • 20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可以看到,突生模式改變政治精英資本價值的變化,不管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精英生成的結果是精英的循環,相對應地,以漸變作為制度變遷下對精英資本的影響,其傾向導致精英的再生產。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因應文化制度本質的不易改變性而使其變遷指向的結果傾向精英的再生產,但這種緩慢的過程卻能帶來深邃影響,長遠來說,可能引向精英循環的轉移。註釋:這裏所指的階層可由職位或社會地位所區分。John Higley, Michael Burton. Elite Foundations of Liberal Democracy. U.S.: 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 Inc.,2006, p. 7; Michael Burton, John Higley. “The Study of Political Elite Transformations”, International Review ofSociology, Vol. 11, No.2, 2001, p. 182.見吉爾‧伊亞爾(Gil Eyal)、伊萬‧塞勒尼(Ivan Szelenyi)、艾莉諾‧湯斯利(Eleanor Townsley) 著,呂鵬、許齡譯︰《無須資本家打造資本主義──後共產主義中歐的階級形成和精英鬥爭》內有關運用布迪厄的“資本”分析來討論中歐國家的社會轉型;倪志偉(Victor Nee)的市場傳型理論;斯坦尼斯基(Jadwiga Staniszkis)的“政治資本主義”;孫立平的“總體性資本”等。[法]布迪厄著,包亞明譯:《文化資本與社會煉金術──布迪厄訪談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202頁。吉爾‧伊亞爾(Gil Eyal)、伊萬‧塞勒尼(Ivan Szelenyi)、艾莉諾‧湯斯利(Eleanor Townsley) 著,呂鵬、許齡譯:《無須資本家打造資本主義──後共產主義中歐的階級形成和精英鬥爭》,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年,第25頁。這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擁有經濟資本的精英不代表欠缺政治資本,只代表其所佔較重要的份額。見[美]查理斯‧賴特‧米爾斯(C.Wright Mills)著,王昆、許榮譯:《權力精英》,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二版);孫立平:《總體性資本與轉型期精英形成》,載《浙江學刊》(杭州),2002年第3期;SamuelJ. Eldersveld. Political Elites in Modern Societies: Empirical Research and Democratic Theory. U.S.: The Universityof Michigan Press, 1989.直接選舉中登記的選民在第一屆和第二屆分別為3,647和4,195人,而投票人數則為2,846人和2,600人。資料來源:澳門立法會:《澳門立法會成立二十週年(1976-1996》。吳志良:《澳門政治發展史》,上海:上海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第288頁。凡直至每年選民登記期截止日居住於澳門,持有葡萄牙認別證或澳門身份證且年滿18歲的個人均能成為選民,而在間接選舉的選區和議席分配上也有所調整,把原來的經濟利益(3席)、道德利益、文化利益和慈善利益(各1席)的4個組別改為 2個組別:經濟利益(5席)以及道德、文化和慈善利益(1席),使經濟利益社團的重要性大大提高。例如,已登記為選民的個人,享有豁免因辦理本地區有關行政機關發給身份證明文件及旅遊證件所應繳付之印花稅票及/或手續費。見林園丁、張德榮等:《澳門特區民主發展前景研究──以選舉制度為視角》,澳門:澳門理工學院一國兩制研究中心,2010年,第38-39頁。澳門立法會:《澳門立法會成立二十週年(1976-1996)》。在此歸入“社會服務”類別。自2005年該屆唯一屬公務員之議員脫離公職,擔任全職議員後,名義上已沒有屬公共行政職業的議員。不過,該議員身兼公務人員團體的領導,並主要為公職人員的利益發聲。澳門社團網絡在結構上具有成員角色交迭的特徵,而這種交迭主要以“理事連鎖”的形式表現出來,即通過各組織領導人在其他組織的兼任來實現。由於社團的功能主要表現在公共物品的供應方面,經濟精英往往因此在社團取得領導的地位,並以“執事關聯”(interlocking leadership)方式實現其他主要社團領導職位的相互兼職,詳見婁勝華:《轉型時期澳門社團研究──多元社會中法團主義體制解析》一書,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4年。李月軍:《中國政治制度變遷中的路徑依賴》,載《學海》(南京), 2009 年,第 4期,第 38-39頁。《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滿40周歲,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二十年的澳門特        
  • 21回歸前後澳門政治精英的生成及其機制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而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也就是由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十五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張虎:《澳門“三化”的檢討與評估》,《中國大陸研究》(台北),第 43 卷,第 1 期, 2000 年,第 3 頁。蔡子強:《過渡期澳門的公共行政》,余振編:《澳門:超越九九》,香港:廣角鏡出版社有限公司,第73頁。另外,截至 1997 年的 12 月,澳門政府的司、副司、廳級 231 個職位中,已本地化的司級僅達 12%,副司級為36%,而廳級則為56%。見澳門行政暨公職司:《97澳門公共行政之人力資源》,1997年。張虎:《澳門公務員本地化研究》,《中國大陸研究》(台北),第 41 卷,第 9 期, 1998年,第 15-16頁。《大公報》, 1999 年 11月 2 日,第A11版。《澳門日報》, 1999年6月 7日,第 1版。李向玉:《中文官方化的進程與前景》,《澳門 1996》,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6年,第 38頁。婁勝華:《混合與過渡:澳門選舉制度的變革及特徵分析》,《社會科學》(上海),2010年第3期,第80頁。除了在選民登記、選民資格、議員提名、選舉管理等有所調整外。而在 2008 年進行的《選舉法》修訂,也沒有較大地改變立法會的選舉制度,只就提高選舉素質,規範選舉行為上作出技術性的調整。首先某一人士需要獲得所屬界別或界別分組中佔20%具投票資格的社團確認成為候選人,再由界別社團最多11名已作選民登記的投票人就其界別或界別分組內的候選人進行投票,按得票率排序依次當選。參看馬家傑、余振:《土生葡人族群面臨的困境與抉擇》(訪問稿),余振編:《澳門:超越九九》,香港:廣角鏡出版社有限公司,1993年,第370頁,當中提及部分土生葡人對未來的前景失去信心,因為他們感到三化中“公務員本地化”實際上是“公務員華人化”。婁勝華:《混合與過渡:澳門選舉制度的變革及特徵分析》,《社會科學》(上海),2010年第3期,第82頁。潘冠瑾:《澳門社團體制變遷:自治、代表與參政》,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澳門基金會,2010年,第129頁。澳門特別行政區統計暨普查局,http://www.dsec.gov.mo/default.aspx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博彩監察協調局,http://www.dicj.gov.mo/web/cn/frontpage/index.html澳門特別行政區統計暨普查局,《本地生產總值 2011》,http://www.dsec.gov.mo/Statistic/NationalAccounts/GrossDomesticProduct/GrossDomesticProduct2011Y.aspxSunny Lo, “Casino Capitalism and Its Legitimacy Impact on the Politico-administrative State in Macau” in Journalof Current Chinese Affairs, 2009, Vol. 38, No. 1, p. 20.陳麗君:《澳門博彩業的政治效應研究》,澳門理工學院、中山大學,2010年,第13頁。見《華僑報》:1996 年 9月 10 日,第 2版。Lo, Shiu-Hing, “Casino Politics, Organized Crime and the Post-Colonial State in Macao,” in Journal of ContemporaryChina, 2005, Vol. 14, No. 3.除了是透過訪談和在討論區得悉相關情況外,如何鴻燊也曾在 2005 年立法會競選前夕公開表示其太太梁安琪(澳門發展聯盟的第一候選人)多次提醒他需給予“澳娛”員工額外的獎金,而其也應允在年底前實行。見EiloWing-Yat Yu, “Formal and Informal Politics in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Elections 2004-2005” in Journalof Contemporary China, 2007, No.16, Vol. 52, pp. 431-432.雖然選舉法規定禁止透過商業機構作競選宣傳,但不少具商業背景之候選組別,仍以各種“擦邊球的方式”作宣傳(如以候選組別之標誌作商業佈置、組別排序之號碼作商業宣傳噱頭、在機構內張貼宣傳海報、要求員工穿可識別候選組別之制服等),而在選舉當天相關商業機構也化身成為臨時的選舉中心作投票動員。政府的收入受博彩稅收的帶動而迅速增長,由2002年的152.3億澳門元倍增接近5倍,至2010年的884.9億澳門元。與此同時,從整體收入中位數以至僅計算本地居民的人均總收入,人均本地居民收入較2002年翻了一倍。資料來源: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若以博彩業職位空缺最多的“荷官”作衡量,學歷要求為高中的佔74.4%,而初中和小學則分別為13.4%和11%。見澳門特別行政區統計暨普查局:《人力資源需求及薪酬調查──博彩業》,2010年第4季。鄭宏泰、黃紹倫:《社會期望與社會現實》,黃紹倫、楊汝萬、尹寶珊、鄭宏泰編:《澳門社會實錄──從指標研究看生活素質》,香港: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2007年,第96-98頁。香港研究學會:《2008年立法會選舉票站綜合分析報告》,http://www.rahk.org/research/report.pdf;《2010年立法會補選票站調查綜合分析報告》, http://www.rahk.org/research/sp2010_report.pdf        
  • 22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澳門日報》, 2005 年 10 月 10 日,B07 版;《市民日報》, 2005 年 10 月 10 日, P01 版。2006年下半年,土地工務運輸局公佈有關松山山邊道路網和地段規劃時,限制建築物的高度在90至135米之間,由於與松山山體高度90米相比,將大大影響松山燈塔的視覺景觀,使其被高樓圍堵,由此引起社會的巨大爭議。詳見2006年8月8日至2007年7月19日報章之相關報導。回歸後眾多的社會和學術團體均透過民意調查收集市民對政府施政的滿意度,而相關結果也見諸報章,成為檢視政府各項工作滿意度的一種監督工具。自“歐案”發生後,市民對廉政工作的滿意度一直處於較低水準,如2009年澳門理工學院一國兩制研究中心進行的“澳門特區十年發展與進步”民意調查顯示,居民對“發生歐文龍事件”的不滿亦最為突出,而對“下屆政府應著重處理哪些問題”,認為“貪腐行為、利益輸送”成為反應最為強烈的選項。詳見《大眾報》, 2009年 6 月 17 日, P01版。2011年政府公佈把小潭山一幅因受法律訴訟影響而擱置發展的土地批給土地原承批人,在小潭山上興建29層和36層的高樓各3棟,其海拔高度最高達154米,較小潭山最高點海拔112米高出接近一半。詳見2011年5月20日至9月2日報章的相關報導。由於土地承批人與合作夥伴(發展商)之商務糾紛而使土地的發展期限已過,但政府仍然把土地批給同一承批人而沒有收回,且承批人能更改土地之用途而興建高樓,由此引起社會的強烈反響。Gabriel A. Almond, Sidney Verba. The Civic Culture: Political Attitudes and Democracy in Five Nations. 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63, p. 20.余振、劉伯龍、吳德榮:《澳門華人政治文化》,澳門:澳門基金會,1993年,第144頁。余振、呂國民:《大眾政治文化》,黃紹倫、楊汝萬、尹寶珊、鄭宏泰編:《澳門社會實錄──從指標研究看生活素質》,香港: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2007年,第319頁。2009年《澳門居民綜合生活素質調查》顯示,在16項的社會現況評價中,“社會廉潔”評價最低,超過一半表示“不滿意”或“非常不滿意”。見澳門虛擬圖書館, http://www.macaudata.com對於中產階層的定義在澳門具有很大的爭議性。有關對澳門中產階層的定義和相關研究,可參閱陳震宇:《誰是澳門的中產?》載於《澳門日報》,蓮花廣場專欄, 2011年 6月 15日;婁勝華:《中產困惑的政策求解》,載於《澳門日報》,蓮花廣場專欄,2011年7月13日;澳門新視角:《澳門市民心目中的中產階層調查報告》,http://www.myra.org.mo/?p=545婁勝華:《轉型時期澳門社團研究──多元社會中法團主義體制解析》,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32頁。Olga Kryshtanovskaya & Stephen White, “From Soviet Nomenkenklatura to Russian Elite”, Europe-Asia Studies,Vol. 48, No. 5, 1996.吉爾‧伊亞爾(Gil Eyal)、伊萬‧塞勒尼(Ivan Szelenyi)、艾莉諾‧湯斯利(Eleanor Townsley) 著,呂鵬、許齡譯:《無須資本家打造資本主義──後共產主義中歐的階級形成和精英鬥爭》,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年。孫立平:《總體性資本與轉型期精英形成》,《浙江學刊》(杭州), 2002 年第 3期。魏昂德:《轉型經濟中的精英機會》,邊燕傑、吳曉剛、李路路主編:《社會分層與流動:國外學者對中國研究的新進展》,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307-328頁。由於1976年和1980年的立法會議員資料有部分遺缺,因此不計算在內。權力精英指那些佔據社會結構中戰略命令位置的一小撮人,構成由政治、經濟和軍事的圈子組成的相互滲透、相互依存的集團。參閱[美]查理斯‧賴特‧米爾斯(C.Wright Mills)著,王昆、許榮譯:《權力精英》,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 2005 年(第二版)。由於1996-1999年的立法會議員(除委任、直選和間選各1個議席外)能順利過渡至特區1999-2001年的立法會,因此並不計算1999-2001年之會期。意指除連任外隔(若干)屆再度進入立法會者。莫斯卡(Gaetano Mosca)曾指出,精英的產生機制可能有兩種,一種是漸變機制,即來自一部分下層社會的人的地位不斷上升,從而導致現有精英的新陳代謝,這類似於帕累托的精英循環;另一種是突生機制,他認為,無論是在被統治階級中還是在統治階級中,都存在自己的精英,兩種精英在爭奪權力的鬥爭中會發生相互替代,這類似於精英再生產。見Mosca, Gaetano. (1939). The Ruling Class. New York: McGraw-hill。而在本文中,為了清楚闡釋各種制度變化所引起的資本價值轉向,因此突生和漸變機制被界定為精英生成中資本價值轉變的模式,而精英循環和再生產則視為精英生成的結果。陳麗君:《澳門博彩業的政治效應研究》,澳門理工學院、中山大學,2010年,第55頁;《新華澳報》,2011年 4 月 14日,第 03 版;《新華澳報》, 2008 年 8 月 21 日,第 01版。[責任編輯 劉景松]        
  • 23試論受賄枉法和受賄不枉法的界限[摘 要]從理論上判斷受賄的公務人員是否作出了違背職務上的義務的不法行為,既要以客觀的法律規定為依據,遵循職務行為的法定規則,也要以主觀的裁量動機為依據,體現職務行為的瑕疵規則。澳門終審法院關於不干預即為受賄作合規範之行為的觀點既不符合主、客觀相統一的定罪理論,也有悖於《澳門刑法典》第 337條第 2款規定。[關鍵詞 ]受賄 職務上的義務 職務行為 法律規定 瑕疵身為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在任職司長的六年時間內,歐文龍利用職權之便,瘋狂受賄,幾乎到了明目張膽的程度,其數額之大,實屬罕見。2007年,澳門終審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依法以受賄、洗錢等罪名判處歐文龍有期徒刑 27年,罰金 240,000澳門元。筆者試圖結合澳門終審法院的判決書,就歐文龍受賄案涉及的受賄枉法和受賄不枉法問題,略抒己見。一、問題的提出眾所周知,受賄罪作為一種職務犯罪,雖與財產利益密切相關,但其侵害的法益並非屬公私財產權,而是公權力機構中公務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和公正性,以及公權力機構本身在民眾心目中的威望。從這個意義上說,受賄罪的本質是一種行為犯罪,公務人員只要是在職務行為過程中,向他人提出索賄的要求,或收受他人用以行賄的利益,就構成了受賄罪的既遂,這是行為無價值論在受賄罪構成要件中的體現。但是,正如許多持行為無價值和結果無價值二元論的學者所指出的那樣,剖析犯罪行為的危害性,僅僅從行為無價值的角度進行考察是不全面的,很多情況下,犯罪行為的危害性還取決於結果的無價值,受賄罪同樣如此。因為對受賄罪來說,當公務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行賄人謀利時,無非是兩種結果:第一種是通過正當的職務行為即不違背職務上的義務為行賄人謀利;第二種是通過不正當的職務行為即違背職務上的義務來為行賄人謀利,兩種結果所造成的危害是不能相提並論的。有學者認為,第一種結果主要侵害了職務行為的“廉潔性”,而第二種結果不僅試論受賄枉法和受賄不枉法的界限趙國強趙國強,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        
  • 24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侵害了職務行為的“廉潔性”,而且還侵害了職務行為的“公正性”,因此,對第二種結果的受賄罪,應當加重處罰。為區分兩種不同結果的受賄罪,有學者將第一種結果的受賄罪稱為“單純受賄罪”,第二種結果的受賄罪稱為“加重受賄罪”; 葡萄牙學者則將第一種結果的受賄罪稱為“非真正意義上的受賄罪”,第二種結果的受賄罪稱為“真正意義上的受賄罪”。根據不同結果對受賄罪進行分類的理念,被不少國家或地區的立法者所採納。例如,《德國刑法典》第331條規定的“接受利益罪”,實際上是指公務人員接受他人利益後,在其職務活動範圍內,也就是通過不違背職務上的義務的行為給予回報的受賄罪,故法定刑較輕,最高為3年徒刑;而第332條規定的“索賄罪”,就是指公務員接受他人利益後,以侵害或可能侵害其職務義務,也就是通過違背職務上的義務的行為給予回報的受賄罪,故法定刑較重,最高為 5年徒刑。又例如,《日本刑法典》第 197條規定的“收賄罪”,也是指公務人員在其職務活動範圍內受賄,故法定刑較輕,最高為 3年徒刑;而第197條之三規定的“不正當收賄罪”,就是指公務員在職務活動中作出不正當行為的受賄,故法定刑較重,最高為15年徒刑。再例如,中國台灣地區的刑法典第121條規定的是以職務上之行為作為回報的“不違背職務的受賄罪”,法定最高刑為 7年徒刑;而第122條規定的則是以違背職務上之義務作為回報的“違背職務的受賄罪”,法定最高刑可分為兩檔:尚未作出違背職務行為的,法定最高刑為 7年徒刑,若已經作出違背職務行為的,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澳門刑法典》秉承了《葡萄牙刑法典》對受賄罪的規定,也按上述理念將受賄罪分為兩類,即第 337條規定的“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和第 338條規定的“受賄作合規範之行為罪”。所謂受賄作不法行為,就是指公務人員接受或答應接受他人財產或非財產性利益後,以違背職務上的義務的作為或不作為給予回報,法定最高刑為8年徒刑;而所謂受賄作合規範之行為,則指公務人員接受或答應接受他人財產或非財產性利益後,以不違背職務上的義務的作為或不作為給予回報,法定最高刑為 2年徒刑。由上可知,對歐文龍受賄案進行審判,澳門終審法院除了要從證據的角度來確認歐文龍是否要求或接受了他人財產性利益外,還必須從法律的角度對受賄行為的性質作出合理的判斷,即歐文龍的每次受賄行為在性質上究竟是屬於受賄作不法行為,還是屬於受賄作合規範之行為。正如澳門終審法院面對歐文龍受賄的大量事實時感歎的那樣,歐文龍要求或接受他人財產性利益,足以構成受賄,這並不複雜,複雜的“就是要知道被告是作出了合規範之行為,還是作出了不法行為”。二、理論詮釋學者們普遍認為,公務人員受賄後,其為行賄人謀利的行為究竟是不法行為還是合規範行為,理論上的標準就是“職務義務說”,即公務人員的行為是否違背了職務上的義務,違背者構成不法行為,不違背者屬合規範行為;正如有學者指出,“凡違背職務之一切作為或不作為”,均屬不法行為。 然而,“職務義務說”畢竟只是一種抽象的判斷標準,很難在司法實踐中形成一種比較實用的判斷標準。基於此,筆者認為,判斷公務人員受賄後的行為究竟是不法行為還是合規範行為,應當在職務義務基礎上,再設定具體的識別規則,這種具體的識別規則主要包括以下兩種:        
  • 25試論受賄枉法和受賄不枉法的界限(一)職務行為的法定規則在現代法治社會中,各種公權力機構的職權範圍,都是通過法律來明確規定的。這種法治狀況表明,一個公權力機構的公務人員職務範圍究竟有多大,哪些行為屬職務範圍的行為,哪些行為屬超出職務範圍的行為,應當以相關的法律規定為依據,這就是職務行為的法定規則。具體來說,所謂職務行為的法定規則,就是指受賄的公務人員為行賄人謀利的行為必須受相關法律的制約,不能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公務人員的行為違反了法律規定,做了法律不允許的事,那就意味 該公務人員的行為已經超出了法定的職務許可範圍,既然超出,就應認定為違背了職務上的義務,其受賄性質屬於受賄作不法行為。舉例來說,受賄後,警察擅自隱瞞案件而不移送檢察院、稅務官員擅自將他人應課稅資料隱匿或銷毀、負責保管秘密檔案的公務員擅自將其保管的秘密檔案交與他人、辦理證件的公務員擅自替他人塗改身份資料、監獄管理人員擅自替犯人捎帶東西、法官明知他人有罪而判決無罪,諸如此類的為行賄人謀利的行為顯然都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都是法律所不允許的行為,這些行為完全超出了法律所規定的職務範圍,毫無疑問應認定為受賄作不法行為。當然,如果受賄人在受賄後,其行為並沒有違反法律規定,而僅僅是在職務範圍內作出或不作某種行為,也就是“行為人須認識其行為在於對正當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並以收受賄賂之意欲實施其行為”, 那麼,此類為行賄人謀利的行為則屬於受賄作合規範之行為。舉例來說,受賄後,負責工商執照發放的公務人員為合資格的申請者發放執照、監獄管理人員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安排犯人與親屬會面、政府公證人員依照法律規定為他人出具財產、身份、行為等方面的證明文件,諸如此類的為行賄人謀利的行為就屬於不違反法律規定的職務行為,客觀上並不違背職務上的義務,故可認定為受賄作合規範之行為。值得注意的是,有學者認為,“公務員之違背職務之行為,須係對特定之行為為之,且此一特定行為乃屬其權限範圍內之行為,苟非如此,顯然無違背職務上之行為可言”。 此觀點是值得商榷的。比如,上述稅務官員擅自將他人應課稅資料隱匿或銷毀的行為、負責保管秘密檔案的公務員擅自將其保管的秘密檔案交與他人的行為、辦理證件的公務人員擅自替他人塗改身份資料的行為、監獄管理人員擅自替犯人捎帶東西的行為,都明顯超出了法律所規定的受賄人的職務範圍,怎麼能說違背職務的行為必須是屬於權限範圍內的行為呢?筆者認為,關於不法行為與職務行為之間的關係,準確的表述應該是:所有違背職務上的義務的行為,都必然是直接利用了公務人員職務之便的行為,而非必然屬於公務人員職務範圍內的行為。(二)職務行為的瑕疵規則從某種意義上說,公務人員的職務行為也是一種權力行為,這種權力行為往往帶有一定的供公務人員自由裁量的尺度,理論上稱其為公務人員在職務範圍內的自由裁量權;對公務人員依照法律所賦予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行為,很難說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例如,一個具有審批權的公務人員,當然可以就具體的審核對象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審批決定,不管是同意還是不同意,都不能說該公務人員的審批行為違反了職務行為的法定規則。正因此,很多學者認為,公務人員的職務範圍儘管原則上是通過法律來規定的,但法律規定不可能窮盡公務人員的所有權限,尤其是當公務人員行使職務行為涉及到具有獨立裁決權的事項時,更應依據合理的解釋來判斷其行為是否違背了職務上的義務。因此,要正確識別公務人員為行賄人謀利的行為是否違背了職務上的義務,僅以職務行為的法定規則作為判斷標準還是不夠的,由此便引伸出第二個判斷標準,即職        
  • 26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務行為的瑕疵規則。所謂職務行為的瑕疵規則,就是指當法律賦予公務人員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時,公務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法律,廉潔、無私、公正地行使法律所賦予的自由裁量權,這既是法律對公務人員行使自由裁量權的基本規範要求,也是公務人員行使自由裁量權不得違反的基本操守義務。如果公務人員在行使自由裁量權時,出於明顯的私心而進行自由裁量,其自由裁量行為就帶有了瑕疵;這種帶有瑕疵的自由裁量行為顯然不符合法律所體現的基本規範要求,也違背了法律所包含的基本義務操守,其行為在性質上仍然屬於違背職務上的義務行為;既然違背了職務上的義務,當然屬於受賄作不法行為的範疇。舉例來說,公務人員甲明知當事人辦理執照的申請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的,但在法律所規定的期限未屆滿前就是久拖不辦,並公然向當事人索取財物,收到財物後才給予辦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雖然不能說甲違反了職務行為的法定規則,因在法定期限內何時發出執照屬於甲自由裁量的範圍,但甲之所以不辦理,完全是出於非法謀取財產利益的私心,其受賄後再為行賄人辦理的行為,無疑違背了其職務上應盡的廉潔、無私、公正的操守義務,所以,同樣應對甲按受賄作不法行為論處。筆者認為,在識別公務人員為行賄人謀利的行為是否違背了職務上的義務的過程中,如果說職務行為的法定規則是一種客觀標準的話,那麼,職務行為的瑕疵規則就是一種主觀標準;在這個主觀標準中,動機是核心內容。一個公務人員,只有當他是出於為公共利益考慮的動機去自由裁量時,才能說該公務人員履行了職務上的義務;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該公務人員作出的自由裁量是不公正的,也不能說他違背了職務上的義務,如法官因基於對法律的誤解而判錯了案。反之,當一個公務人員出於嚴重的私心而作出自由裁量時,就是違背了職務上的義務。在這種情況下,自由裁量失去了公共利益基礎,它只能成為公務人員實現私欲的一種工具,職務行為的公正性已經蕩然無存。既然如此,這種根本無法體現職務行為公正性的行為,怎麼能夠認定為受賄作合規範之行為呢?三、判決書觀點筆者認為,從澳門終審法院的判決書來看,其衡量不法行為和合規範行為的標準,基本上體現了職務行為的法定規則和職務行為的瑕疵規則,實際上就是分別從客觀和主觀兩個方面來界定不法行為與合規範行為之間的界限。(一)客觀標準。在歐文龍受賄案中,絕大多數受賄事實都與公共工程項目的公開招標有關。為了達到斂財的目的,歐文龍慣用的手段就是與參加競投的公司負責人事先見面,商定好數額;然後,為使該公司中標,歐文龍又授意其轄下的土地工務運輸局及建設發展辦公室,讓他們知道,凡是大型公共工程公開招標,應在作出評標批給建議前向其報告初步評標收取的結果;倘初評結果顯示該公司將成為中標公司,歐文龍就不會再干預。相反情況下,則會運用其職權,直接或間接作出干預,以便使該公司中標。基於上述情況,澳門終審法院首先就是以歐文龍是否作出實際干預為標準,界定其受賄行為的性質。比如,在澳門終審法院認為構成受賄作不法行為的三組情況中,有兩組情況都屬於歐文龍受賄後對招標作出干預的情況。第一種情況是“命令式”的干預,即在七個工程項目招標中,“被告命令下屬改變其自由和技術的選擇,並向下屬提出被告想讓其中標的公司,被告的行政行        
  • 27試論受賄枉法和受賄不枉法的界限為──即提出將工程項目批給被告從中要求或接受經濟利益的公司──是完全違法的,因為其行政行為違反了規範所提到的公開招標的多項原則和法規”; 第二種情況是“口頭授意式”的干預,即在六個公共工程或服務的直接批給中,“被告口頭指示有關部門建議選擇特定的公司,從而在選擇公司方面,被告作出了具有決定性作用的不法行為”;被告“正是知道可能沒有理據去支持選擇不同於有關部門所建議的公司,故不以書面作出決定,而是以口頭方式傳達給有關部門,以便這些部門向其建議他本人所選擇的公司;這些行為是非法的,因為它們違反了規範選擇的規則,無論評標委員會或負責對標書作技術評定的機關的技術觀點為何”。從上述兩種被認定為受賄作不法行為的情況來看,不管是“命令式”的干預還是“口頭授意式”的干預,澳門終審法院的判決理據都是因為歐文龍對公開招標作出了干預,而且這種干預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包括公開招標的內部審查和審批規則,也包括公開招標本身應當遵守的行為規則。無庸置疑,這種評判標準是一種以法律規定為依據的客觀標準,因而體現了職務行為的法定規則。基於此,在“非法干預”理念的支配下,澳門終審法院對歐文龍尚未作出干預或干預不明的受賄事實,就都以“因為未能證明被告是否違反了其職務上的義務(疑點利益歸被告,這並不是說他沒有違反職務上的義務)”為由, 認定為受賄作合規範之行為。除此之外,澳門終審法院還認為,歐文龍僅僅是應下屬請求而提出意見,或在私人工程中,僅僅是採取措施以便土地工務運輸局加快工程項目的審批和驗收,這也不屬於不法行為的範疇,應認定為受賄作合規範之行為。(二)主觀標準。歐文龍作為司長,對工程項目作出批給的決定,乃是行使法律賦予其權力的職務行為,這就涉及到一個自由裁量權的問題︰歐文龍是否作出批給決定,或者將工程批給哪一間公司,都是其權限範圍內的職務行為,與違反法律規定扯不上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如上所述,用職務行為的法定規則自然無法判斷歐文龍的此類受賄究竟是受賄作不法行為還是受賄作合規範之行為,唯一的選擇只能是運用職務行為的瑕疵規則,從主觀上對其受賄性質作出合理的判斷。在歐文龍大量的受賄事實中,其常用的手段就是免除公開競投,將相關工程項目或有關服務合約用直接批給的方式批給其指定的公司,如污水處理廠蓄水池容量擴充設計及建造工程、澳門國際機場建造污水處理站、關閘廣場及地下公共客運總站管理及保養合同、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液體及固體階段之營運及保養合同續期等工程項目或合約,都被其用直接批給的方式批給了向其行賄的有關公司。由於這種直接批給的行為在法律上是被允許的,屬於司長的權限範圍,因此,不能說歐文龍的直接批給行為違反了法律。但是,事實證明,歐文龍之所以作出這些直接批給行為,都是在要求或接受了相關公司的經濟利益後再作出的決定,這就表明其作出的直接批給行為完全變了調:從主觀動機上看,這種直接批給行為是一種受私欲支配的職務行為,是受賄人對行賄人的一種回報;從客觀效果來看,這種行為毫無公正性可言,是一種權錢交易行為。因此,可以肯定地說,歐文龍在作出這些直接批給行為時,已經違背了其職務上應當履行的廉潔、公正、無私的操守義務,這些直接批給行為都屬於有瑕疵的職務行為,理應認定為受賄作不法行為。關於這一點,澳門終審法院的判決書也寫得很清楚,即“在一些個案中,從自由裁量行為中也證明了被告為獲取金錢利益而作出批給的決定,因此,其行為是非法的,為個人目的而作出行為,觸犯了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將公共工程或服務直接批給相關企業即屬此類,因為儘管根據公共利益標準去作出批給選擇的話,行為是合法的,但事實並非如此,被告起碼更為關心的是他的個人利益”。        
  • 28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四、結語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澳門終審法院在審理歐文龍受賄案過程中,將干預行為的客觀不法性及自由裁量行為的主觀私利性作為認定受賄作不法行為和受賄作合規範之行為的判斷標準,理論上是正確的,實踐中也是可行的。然而,必須指出,澳門終審法院將歐文龍受賄後不作出干預的情況一概視為受賄作合規範之行為,這種理念值得商榷。具體地說,當歐文龍事先已與有關公司負責人商定好受賄數額,並承諾若該公司在初步評定後中標,他就不干預,如沒有中標,他就運用職權出面干預。後來,經初步評定該公司中了標,歐文龍也就沒有作出干預,像這種情況,能否因歐文龍沒有作出干預就認定為受賄作合規範之行為呢?筆者對此持否定觀點,即此類情況,仍然應以受賄作不法行為論處。主要理由是:首先,從主、客觀相統一的刑事責任原則考察,受賄罪作為一種行為犯罪,儘管其危害性也受結果無價值論的影響,但畢竟行為無價值論是起決定性作用的因素。在上述情況下,歐文龍既然在收受他人錢財後承諾,只要初步評定不中標,他就會運用職權干預,也就是會用違背職務上的義務的不法行為來為行賄者謀取利益,那麼,這種承諾就清楚地表明,歐文龍主觀上已經產生了受賄作不法行為的故意,客觀上其職務行為的公正性也受到了潛在的威脅。對此,如果僅僅因為歐文龍最後沒有作出干預行為就將其受賄定性為受賄作合規範之行為,這是不符合主、客觀相統一的定罪理論的;其次,從相關國家或地區的立法例考察,有的國家或地區的刑法典,在規定受賄作不法行為罪時,本身就非常清楚地表明,只要受賄的公務人員在受賄時主觀上具有作不法行為的故意,客觀上對職務行為的公正性構成威脅,就可以認定受賄作不法行為。比如,根據《德國刑法典》第332條關於“索賄罪”的規定,只要受賄的公務人員違背或可能違背其職務上的義務的,就構成受賄作不法行為的“索賄罪”。這裏講的“可能違背”,當然是指一種潛在的威脅,而非要求違背職務上的義務的不法行為已經開始實施。類似的立法例子還包括中國台灣地區的刑法典。根據台灣地區刑法典第122條規定,受賄的公務人員如果是基於違背職務上的義務而受賄的,處 3年至 10年徒刑,台灣學者稱這種受賄罪為“違背職務之受賄罪”;若受賄的公務人員實際作出違背職務上的義務的不法行為的,則最高可處無期徒刑,台灣學者稱這種受賄罪為“實行違背職務之受賄罪”。從台灣地區刑法典的這一規定,我們不難得出這樣一種結論:對“違背職務之受賄罪”來說,只要受賄的公務人員主觀上是“基於違背職務上的義務”而受賄的,即便客觀上還沒有開始實施違背職務上的義務的不法行為,也會構成“違背職務之受賄罪”。但是,對“實行違背職務之受賄罪”來說,則不僅要求行為人主觀上要具有作違背職務上的義務的不法行為的意願,而且還要求公務人員客觀上必須開始實施違背職務上的義務的不法行為。最後,從《澳門刑法典》第 337條第 2款的規定考察,根據該款規定,對“受賄作不法行為罪”來說,受賄的公務人員“如未實行該事實,行為人處最高 3年徒刑或科罰金”,這實際上是將第1款規定的“受賄作不法行為罪”的法定刑減輕了。該款規定表明,即便在澳門刑法中,認定受賄作不法行為也並非一定要求受賄的公務人員開始實施違背職務上的義務的不法行為,此立法精神顯然與《德國刑法典》第 332條關於“可能”違背職務上的義務的規定是一致的。既然如此,當歐文龍主觀上已經表露出作不法行為的意願時,為甚麼不能按照《澳門刑法典》第 337條第 2款的規定,認定其是受賄作不法行為呢?        
  • 29試論受賄枉法和受賄不枉法的界限基於上述分析,筆者認為,只要歐文龍受賄時主觀上明顯表露出作不法行為的意願,之後即使沒有進行實際的干預,也一樣可以認定為受賄作不法行為。當然,在量刑時,應當按照《澳門刑法典》第 337條第 2款規定的法定刑酌情裁量刑罰。註釋:參閱[日]西田曲之著,劉明祥、王昭武譯:《日本刑法各論》,武漢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349、352頁。參閱澳門終審法院第36/2007號案判決書,第394頁。筆者認為,葡萄牙學者之所以將這兩種不同結果的受賄罪稱之為真正意義的受賄罪和非真正意義的受賄罪,顯然是因為持此觀點的葡萄牙學者認為,受賄罪侵害的法益是職務行為的公正性,而非職務行為的廉潔性,故僅侵害職務行為的廉潔性,還不能說是真正意義上的受賄罪。本文認為,在受賄罪侵害的法益問題上,理論上的廉潔性說和公正性說並無本質上的差別。澳門終審法院第36/2007號案判決書,第406頁(筆者對澳門終審法院的判決書表述作了少許的修正,但意思不變,因為原判決書的中文表述不當,不得已而改之,特此註明)。甘添貴:《刑法各論(下)》,台北︰三民書局, 2010年版,第 389頁。蔡墩銘:《刑法各論》,台北︰三民書局,2008年,第626頁。蔡墩銘:《刑法各論》,台北︰三民書局,2008年,第628頁。澳門終審法院第36/2007號案判決書,第407頁(筆者對澳門終審法院的判決書表述作了少許的修正,但意思不變,因為原判決書的中文表述不當,不得已而改之,特此註明)。同上,第409頁(筆者對澳門終審法院的判決書表述作了少許的修正,但意思不變,因為原判決書的中文表述不當,不得已而改之,特此註明)。同上,第411頁。同上,第408頁(筆者對澳門終審法院的判決書表述作了少許的修正,但意思不變,因為原判決書的中文表述不當,不得已而改之,特此註明)。[責任編輯 劉景松]        
  • 30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摘 要]“十一五”時期以來,中國的休閒產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這自然應歸功於中國改革開放帶來的契機。其中居民閒暇時間和可自由支配收入的增加,是其發展的重要因素;同時,公共供給和市場供給的改善,又為其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撐。從克服休閒制約因素的角度,就理論與實踐兩個方面,為中國這些年來休閒產業的發展和變化進行一個較為清晰的梳理,並分別就中國休閒產業發展的時代機遇、休閒供給途徑與居民消費能力、供給現狀與居民選擇、產業發展現狀與趨勢以及對澳門的借鑒意義等多個層面進行分析和討論,以期對中國和澳門旅遊休閒產業的發展、居民生活質量的提高等有一些助益。[關鍵詞 ]旅遊休閒 中國 澳門引言近20年來,隨 改革開放的深化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休閒生活開始逐漸進入中國普通百姓的家庭。這既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同時也與國家的重視和學界業界的推動密不可分。其發展的主要因素大致可以歸納為:第一,傳統理念正隨時代改變,民眾休閒意識正在不斷覺醒;第二,工時制度和假日制度的優化,創造了大眾休閒的機遇;第三,改革開放奠定的經濟基礎,帶動了需求與供給相互推進的正相關效應;第四,政府、學界、業界均隨時代而動,為中國居民的休閒生活作出了極大的努力。當前,中國的休閒產業已經發展到一個前所未有的水平。據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與國家旅遊局綜合司合作項目《2010中國休閒發展報告》的初步測算, 2010年中國居民休閒消費的規模約為21,959億元, 大致相當於同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14.20%,同年GDP的 5.51% 。中國旅遊休閒產業的發展及其對澳門的影響劉德謙 劉德謙,中國社會科學院旅遊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聯合大學旅遊學院教授。北京 100101        
  • 31中國旅遊休閒產業的發展及其對澳門的影響一、中國休閒產業發展的時代機遇追溯休閒發展的歷史,幾乎在任何一個地方,任何一個時代,它的發展都是在不斷地克服其制約因素才得到實現的。理論上,休閒的制約因素大致可分為“三部分七方面”:一是基礎性的制約(包括閒暇時間、居民可自由支配收入);二是休閒供給的制約(包括公共服務供給、市場供給、供給相關環境);三是居民自身的制約(包括居民人際關係制約、休閒者自我因素,而自我因素,又包含了認知、喜好和休閒技能)。上述七方面的制約因素,在近來中國休閒的發展中,都已經得到了部分克服,因此,瞭解它的現狀、回顧它的進程並從中得到啟示十分必要。(一)休閒進入中國居民的生活在中國歷史進程中,閒暇與休閒的觀點曾遭到主流哲學和倫理趨向的排斥。然而,改革開放帶來了思想的解放,無論是研究者還是普通百姓,無論是官員還是大眾傳媒,對於人生的價值和休閒的意義,也有了多側面、多層次的思考和認識。在居民生活、學術研究及政府決策中,都顯示了中國休閒意識覺醒的信號。1995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關於修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的相繼實施,使得中國職工從 1995 年 5 月 1 日起開始享受到每週兩日的工休日。這個工時制度的變化,帶來了全國休閒意識的又一次普遍覺醒,人們對“休息”的交談多了起來,社會媒體也紛紛議論, 1995 年 7 月由于光遠先生主持的“中國休閒文化小組”的成立,便是這一覺醒的表現之一。這種覺醒也引起了學術界的諸多討論,如學者馬惠娣等的論文《休閒︰建造人類美好的精神家園》、 《文化精神之域的休閒理論初探》、 《西方休閒學研究述評》等,就引起了學界的高度關注。引起學界關注的還有對國外休閒論著的譯介。如商務印書館繼 1964年 8月重譯出版了凡勃倫《有閒階級論》之後,又在 1996 年 8 月翻譯出版了《法國百科叢書》中羅歇‧蘇所著的《休閒》。這些外國人的論述對中國人休閒意識的覺醒發揮了很大作用。而人們普遍認知的國外休閒研究的系列譯介,有由于光遠主編的《休閒研究譯叢》。譯叢中傑弗瑞‧戈比《你生命中的休閒》等五本論著均被中國研究者廣泛引用。更重要的是,這期間學者們開始把旅遊與休閒結合起來研究。雖然對英語的 l e i s u r e 和recreation 等有 不同的譯法(諸如閒暇、休憩、休閒、遊憩等等),但是在旅遊與休閒的關聯研究上已顯露出了難得的深度。正是因為有了這些研究的進展,在1999年“共和國旅遊業50年研討會”上,研究者才能夠就旅遊與休閒的關係及其對個體和社會的功能給予積極的闡釋。在客觀環境上,中國改革開放帶動了整體經濟的發展,從而為居民生活的改善奠定了基礎。從 1978年到 2007年的 30年間,中國國內生產總值由 3,645億元增長到 24.95萬億元,十年的增幅高達 67 倍(增長率為 6844.99%),扣除價格因素,年均實際增長 9.8% ,是同期世界經濟年均增長率的三倍多。同時,中國城鄉居民的收入也在迅速增加。1978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只有 133.6 元,到 2007 年便達到了 4,140.4 元, 2007 年比 1978 年增長了近 30 倍,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年均增長 7 .1%;197 8 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 343 .4 元。到 200 7 年達13,785.8 元。 2007 年比 1978 年增長 39 倍多,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年均增長 7.2% 。閒暇與收入,是休閒得以產生和實現的兩大基礎性因素,正是有了國家和個人的經濟基礎,        
  • 32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所以當中國職工有了雙休日後,沒有任何人的號召,全國便迅速出現了“週末旅遊熱”。當1999年 10 月實施長假日制度後,全國更是出現了旅遊的“井噴”。(二)中國居民休閒翻開了新一頁休閒進入中國居民的生活,與國家的關注密不可分。如果從這一角度來思考,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十一五”期間就是休閒快速發展的重要時期。2006 年 4 月,國務院副總理吳儀在杭州出席“世界休閒高層論壇”時,在其題為《積極發展休閒服務,不斷提高生活質量》的主旨演講中,對未來中國休閒的發展作了十分樂觀的預測:“可以預見,以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為基礎,中國與休閒相關的產業將得到更大發展,中國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質量也將穩步提高。我們在發展中採取的一系列重大舉措,不僅將使國家整體經濟發展呈現出既快又好的特點,而且必將直接有利於滿足人們的休閒需要。”中央政府在 2007 年、 2009 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以及在 2009 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都對中國的休閒發展,有了許多明確的意見和指示。正是基於以上的意見,2009年12月,國務院在出台《關於加快發展旅遊業的意見》和《關於推進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文件中,更進一步明確了促進休閒發展的方針和政策。與中國居民休閒關係最密切的事件,是 2008 年 1 月 1 日起開始施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同年,國務院在機構改革的“三定”方案中賦予國家旅遊局“引導休閒度假”職能(首次明確了“休閒”在國務院工作部門的歸口)。 2009 年 12 月,《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旅遊業的意見》中又明確提出:“要制定國民旅遊休閒綱要”。政府的認識和思路變成了可以實施的具體措施,充分表明“積極引導和推動休閒發展已進入國家發展戰略”。(三)近年中國居民的休閒基礎休閒,就是人們對自己閒暇時間的自由支配。就人類休閒體驗的心理而言,休閒的定義具有三種要素:自由的知覺、自主性的活動、愉悅或有益的感受。 然而,決定休閒行為產生的要素,卻不完全取決於休閒主體的意識。因為除了休閒主體自我的選擇和感受外,外在因素也不可或缺,那就是休閒活動所需要的閒暇、享受休閒供給所需要的費用、社會休閒供給的狀況、個人生存環境所構成的心境和意願。1. 職工閒暇時間的增多根據 2004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 4 章第 36 條、第 38 條、第 40 條、第 45 條的有關規定, 2005 年《關於修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 2007 年《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 2007 年《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目前中國職工的閒暇時間由四部分組成︰由“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工時制度所形成的每日的工餘時間;由“每週工作 40 小時”工時制度所形成的每週兩天工休日;由新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每年享有的 11 天法定假日;由《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享有的帶薪年假。根據以上數據,職工一年內享有的假日可達 120天以上,大致相當於一年時間的三分之一。近十餘年來,中國職工的假日已經有了多次的變化。1995年和1999年的兩次變動,每週工作時數從 48 小時縮減為 44小時,再縮減至 40小時;1999年接連的兩次變動,每週的工休日從一天增至一天半,再增至兩天;1999年和2008年的兩次變動,每年法定假日從六天增至十天,再增至11天;此外,帶薪年假也正在逐步落實之中。這些變化為中國居民的休閒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好機遇。        
  • 33中國旅遊休閒產業的發展及其對澳門的影響不過這裏提到的假日,僅僅是對有正規就業和部分非正規就業的職工而言的,農村的情況卻與此不同。“城鎮人口”和“農村人口”是戶籍制度的產物。基於當前中國已經有了對“農村人口”與“農業人口”的劃分,又基於農業人口也正在從農業生產的核心標誌轉變為戶籍制度的限定,實際上鄉村居民的閒暇狀態是十分多樣的。除了本地務工和外出務工的農業人口的休閒行為與城鎮居民大體一致外,從總體來看,實際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村居民其閒暇狀態也存在 差異,除了與地域氣候帶來的生產週期有關、與其種植方式(是否兼有溫室栽培)和所種植作物有關外,也與其所在勞動組織密切相關,同時,也與其是否開展家庭經營密切相關(據國家統計局的資料, 2010 年家庭經營純收入對農村居民全年增收的貢獻率已達 40%)。2. 城鄉居民收入的提高據國家統計局對全國6.8萬個農村住戶的抽樣調查顯示,2010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919元,增長 14.9% 。剔除價格因素影響,實際增長 10.9% ,增速同比提高 2.4 個百分點,是 1985年以來增長最快的一年。農村居民收入實際增速較快,首先得益於工資性收入較快增長。2010年農村居民工資性收入人均 2,431元,增長 17.9%,增速同比提高 6.7個百分點。工資性收入對農村居民全年增收的貢獻率達48.3%,推動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7.2個百分點。工資性收入較快增長主要是由於農村勞動力務工工資水平上漲較多、外出務工人數和時間有所增加。其次是家庭經營純收入增速大幅提高。 2010 年農村居民家庭經營純收入 2,833 元,增長 12.1% ,增速同比提高 8.4個百分點。家庭經營純收入對農村居民全年增收的貢獻率達40%,比去年提高 16.8個百分點,推動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6個百分點。其中,受糧食、蔬菜、棉花等主要農產品價格大幅上漲的影響,農村居民農業純收入大幅增長。人均農業純收入1,723元,增長15.1%,增速同比提高 10.1 個百分點。據國家統計局對全國 6.5 萬戶城鎮居民家庭抽樣調查, 2010 年全國城鎮居民家庭人均總收入21,033元,比去年增長11.5%,剔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8.0%。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比上年增長 11.3%,剔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 7.8%,增速同比下降 2個百分點。從收入結構來看,工資性收入仍然是城鎮居民收入的主要來源,2010年城鎮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13,708元,增長 10.7% ,對總收入增速貢獻 7 個百分點。轉移性收入是城鎮居民收入的第二大來源,2010年城鎮居民人均轉移性收入5,092元,增長12.8%,對總收入增速貢獻3個百分點。轉移性收入上漲的主要原因是,2010年國家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在10%以上;上海、四川、遼寧等地紛紛上調了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各地根據價格上漲情況對部分人群給予生活補貼。由於農民工工資提高較快,農產品比價上升,農村政策性轉移支付不斷增長,2010年農村居民收入的增速多年來首次高於城鎮居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名義增速分別為 11.3% 和 14.9% ,實際增速分別為 7.8% 和 10.9% ,農村居民收入增速比城鎮居民分別高 3.6 個百分點和 3.1 個百分點,城鄉居民收入比從 2009 年的 3.33:1 縮小為 2010 年的 3.23:1 。二、休閒供給途徑與居民消費能力(一)休閒供給的多途徑人們由閒暇狀態進入休閒,除了自己的意願外,同時還需要有關條件支持,這就是休閒的供        
  • 34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給。一般而言,休閒的供給可以分為兩個部分:自我供給和社會供給,其中社會供給又可分為公益性供給和市場供給。自我供給包括純自我供給、半自我供給及休閒者的相互供給,如靜坐、散步、徒手操、閱讀、欣賞書畫、非謀生目的寫作與繪畫、聊天、對弈、做智力遊戲等;休閒的公益性供給,如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職工俱樂部、街頭健身器械、非收費性演出、廣播、非收費電視等;休閒的市場供給,如旅遊服務、影劇、歌舞演出、健身中心、網吧等。其實即使是閱讀,若不是去圖書館,書籍報刊也需要購買,寫作繪畫也需要文具。哪怕是散步,往往也需要購買運動鞋,更不用說現代戶外運動用品的奢侈消費了。從人類社會的發展而言,休閒越是多樣,越是現代化,就越需要市場供給。而市場經濟越發達,休閒的供給也就越充分。所以現代社會休閒的重要特徵之一,就是市場供給。(二)“十一五”期間城鄉居民收入與消費的增長據國家統計局 2011 年 2 月發佈的《“十一五”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系列報告》的數據, 2010年,中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9,109元, 比2005年增長82.1%,扣除價格因素,年均實際增長 9.7%;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 5,919元,比 2005年增長 81.8%,扣除價格因素,年均實際增長 8.9% 。從2006年到2010年,隨 城鄉居民收入的變化,城鄉居民消費結構也出現了明顯的升級與優化,由量向質轉變,由溫飽向享受轉變,由吃、穿向住、行方面發展。住房、醫療、旅遊、教育以及享受型的汽車、家電、家居建材、電子產品等消費產品頻現,成為拉動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快速增長的重要因素。五年來,全國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企業主要商品零售額中,年均增速最快的是汽車類(39%)、建築及裝潢材料類(37.9%)、家電和音像器材類(20.3%)、通訊器材類(15.9%)和金銀珠寶類(38.1%)。 2010年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貢獻率最高的商品主要集中在汽車類(32.3%)、石油及製品類(19.9%)和食品飲料煙酒類(10.8%)。一些新型高科技產品、消費比重不大的升級消費品,已逐漸成為市場新寵,如家電和音像器材、金銀珠寶、通訊器材等對市場銷售的貢獻率分別達到6.6%、3%和1.1%。正是居民消費出現的這些變化,2010年,中國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已經達到 13,471元,比 2005年增長了 69.6%,年均增長 11.1%;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也達到了 4,382 元,比 2005 年增長 71.5% ,年均增長 11.4% 。從這些有形商品上,不僅可以看出居民購買的休閒目的,也可以感受到收入增長帶來的居民休閒意識的釋放。(三)休閒需求釋放的經濟機遇正是因為更多的居民在消費中有了增加休閒開支的可能,有了選擇自己喜愛的休閒活動的可能,休閒才可進入更多百姓的家庭,居民收入增長才帶來了消費規模的擴張和消費結構的變化。為進一步認識居民休閒意識獲得實現的機遇,筆者將把 2000 年至 2010 年間中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中與居民收入和消費相關的數據進行分析,以提供一些更為直觀的印象。        
  • 35中國旅遊休閒產業的發展及其對澳門的影響圖 1 2000-2010 年中國城鄉居民年收入增長圖從圖 1 可以清楚看到,在“十一五”和“十二五”的十年間,中國居民收入呈現連年增長。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 2000 年的 6,280 元增長到 2010 年的 19,109 元,十年間增長了 2.04倍;農民人均純收入從 2000 年的 2,253 元增長到 2010 年的 5,919 元,十年間增長了 1.63 倍。圖 2 2000-2010 年期間中國城市居民家庭恩格爾係數        
  • 36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從圖 2 可以清楚看到,在“十一五”和“十二五”的十年間,中國城市居民家庭恩格爾係數大致處在 39.7% 到 35.7% 之間,總體上呈現逐漸降低的趨勢。圖 3 2000-2010 年期間中國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係數從圖 3 可以清楚看到,在“十一五”和“十二五”的十年間,中國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係數大致處在 49.1% 到 41.0% 之間,總體上也是在不斷降低,而且趨勢相當顯著。雖然中國城鄉居民收入一直存在 差距,可是在最近十年的增長中,城鄉收入的差距不但沒有縮小,反倒變得更大了(差距從 2000 年的 2.27 倍,發展成了 2010 年的 3.23 倍)。中國城鎮居民的平均收入原本在全球就偏低。因此,不僅城鎮居民收入必須進一步提升,農民收入的增加更是迫在眉睫。可喜的是,國家現在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並正在努力扭轉。雖然與發達地區比起來,城鄉的恩格爾係數已經偏高(農村地區更是偏高),即使在近十年不斷降低的態勢中,卻還存在 反彈。這在城市地區尤其明顯,2008年甚至恢復到了七年前即2002年的水平。如果將 2004年、2007年、 2008年城鄉恩格爾係數都出現反彈的現象與當年物價聯繫起來,還可以發現,這三年正是十年中消費價格上漲最多的年份(2004 年、 2007 年、2008 年,依次分別為 3.9% 、 4.8% 、 5.9%)。其實,目前中國反映消費價格水平的物價指數也是有瑕疵的,其中食品所佔比重低於恩格爾係數就是瑕疵之一,所以才在物價指數上升幅度不大的情況下,發生了居民家庭恩格爾係數的反彈。當前國家有關部門已經把穩定物價總水平作為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否則,居民生活的改善或將會受到極大的制約。        
  • 37中國旅遊休閒產業的發展及其對澳門的影響三、休閒供給現狀與居民的休閒選擇(一)休閒供給的增加1. 公益性供給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休閒的公益性供給屬於社會的公共服務體系。從中國改革開放並提出商品經濟的時候起,一些學者曾經片面地理解市場經濟,使得中國實施多年的免費公共服務也變得過於商品化,如圖書館、博物館等從免票改為收費,工會會費修建的工人俱樂部也“轉制”,熱點景區還不斷地提出門票漲價,連信徒去寺廟朝拜也不得不先交“香火錢”。隨 近年“以人為本”理念的推廣,不僅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構建得到重視,日常性公共服務體系的建立也開始被列入各級地方政府的主要工作日程,各地免費開放的公園越來越多,街頭綠地廣場也設置了公共健身器械。繼2008 年起全國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之後,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的免費開放也在2011年開始實行。引人注目的地區自我決策,如杭州西湖的免費開放,就樹立了一個很好的先例。近年濟南大明湖新區和南京中山陵陵寢區等的跟進,也一度遊人如織。雖然許多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政府還靠景區門票“吃飯”,不可能做到處處免費,但是關注居民的休閒生活,逐漸建立起休閒供給的公共服務體系,還是應該儘快受到各級政府的重視。應該看到,休閒的公益性供給並不是簡單的收費與否的問題,就其廣義而言,它是一個多面性的體系。中國居民休閒主要的三大組成部分可包括旅遊休閒、文化休閒及體育健身休閒,它們的公共服務體系正在逐步完善。其一,旅遊休閒。旅遊休閒的食、住、行、遊、購、娛等等,絕大多數都需要休閒者付費購買,乘車、乘船、乘飛機要付費,住飯店賓館、住招待所、住鄉村小店也是付費,早午晚餐、品嘗地方小吃同樣需要付費……但是公共基礎設施、旅遊公共信息系統、旅遊安全救助系統、民眾旅遊科普系統、旅遊專業教育系統、旅遊公益事業系統以及旅遊公共服務監管系統等的建設,也是旅遊休閒供給與環境優化必不可少的環節。也只有這種“公共性”、“公益性”的供給與市場供給的有機結合,才能夠保障居民休閒品質的穩步提升。正是基於對此問題的重視,2010年,國家旅遊主管部門就對編制“十二五”期間旅遊公共服務體系的計劃作出了安排。其二,文化休閒。2007 年 8 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在近年推行的文化產業政策中,文化主管部門已清醒地認識到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不同,除了強調要“正確認識處理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關係”之外,更提出了“要堅持公益性文化事業與經營性文化產業協調發展”的原則。所以, 2011 年初,幾乎就在命名第三批“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和“首批試驗園區”的同時,文化部、財政部便共同出台了《關於推進全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的意見》,要求在 2011 年底之前,國家級、省級美術館全部向公眾免費開放,全國所有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實現無障礙、零門檻進入,公共空間設施場地全部免費開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務項目全部免費。其三,體育健身休閒。體育健身休閒的公共服務體系也在建設之中。為了改變中國過去過多地注重競技體育,而忽        
  • 38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視群眾體育活動的慣性思維和做法,繼 2009年10月《全民健身條例》的正式實施,體育主管部門進一步加強了各級政府公共體育服務的職能,提出要推進基本公共體育服務均等化,其宗旨是“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體育需求”,主要思路是“建立和完善面向大眾的公共體育服務體系”。就老百姓的親身感受而言,近年各地用體育彩票收益設置的健身器械和設施,已經在近地休閒中讓老百姓普遍受益。2. 市場供給得到了更多的發展機遇儘管休閒的市場供給早已出現,但是因為中國休閒需求相對較小,所以一直沒有得到全面發展。之所以“雙休日”和“長假日”制度實施後,百姓的休閒選擇仍然集中在旅遊方面,除了民眾對休閒活動理解的片面之外,原因也在於旅遊產業的供給走在了休閒產業前面。隨 時間的推進和假日旅遊的興起,居民在假日的選擇也越來越多樣化,為休閒產業全面發展帶來了難得的機遇。當然,這還得益於中國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這些年來,經濟學界和國家政策制定者越來越感受到,中國的經濟發展方式迫切需要進行重大調整,而實現以消費為主導的增長,不僅有利於中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也密切關係到全體居民生活的質量。這些年來,在休閒相關的市場上,旅遊休閒、文化休閒、體育健身休閒都得到了長足發展。如“十一五”期間,中國旅遊業三大市場就十分紅火。據國家旅遊部門和統計部門的數據,2010年,全年國內出遊人數已達 21.0 億人次(比上年增長 10.6%),國內旅遊收入 12,580 億元(增長 23.5%),入境旅遊人數 13,376 萬人次(增長 5.8%),國際旅遊外匯收入 458 億美元(增長15.5%)。國內居民出境人數達 5,739 萬人次(增長 20.4%);其中因私出境 5,151 萬人次(增長 22.0%),佔出境旅遊總人數的 89.8% 。據 2011 年 1 月“全國文化市場管理工作會議”的有關資料,“十一五”期間,全國文化市場主體得到快速培育,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中國文化市場發展落後於需求的局面。截至2009年底,全國共有文化市場經營單位近24萬家,從業人員130萬人,實現利潤約 350 億元。娛樂、演出、藝術品等傳統文化市場在轉型中求發展,突破原有的單一經營模式,跨界融合,拓展新空間、新領域,使傳統行業煥發出新的活力。與此同時,以網吧、網絡遊戲、網絡音樂等為代表的新興市場異軍突起,勢頭迅猛,到2009年全國網絡文化經營單位已經發展到13.9萬家,市場規模1,164億元。目前,新興文化市場已經超過傳統市場,成為增速快、增幅大的文化市場生力軍。中國體育市場的起步較晚,就目前的發展規模和結構而言,體育休閒市場的發展也是較弱的。嚴格說來,與多數老百姓最為相關的體育休閒產業主要是健身休閒業、體育觀賽業、體育休閒用品業等幾個部分。據 2010年 4月“2010年全國體育產業工作會議”上,國家體育總局關於全國體育及相關產業專項調查結果的公開數據,2006年全國體育及相關產業從業人員256.30萬人,實現增加值 982.89 億元,佔當年 GDP 的 0.46%;2007 年全國體育及相關產業從業人員283.74萬人,實現增加值 1265.23億元,佔當年GDP的 0.49%,按可比價格計算比 2006年增長22.83%;2008年全國體育及相關產業從業人員為317.09萬人,實現增加值1554.97億元,佔當年 GDP 的 0.52% ,按可比價格計算比 2007 年增長 16.05% 。(二)居民的休閒選擇休閒發展的實踐告訴我們,人類的休閒選擇必然因為環境和自身的差異而各不相同。中國的城鄉差別和居民的職業和年齡差距等,都影響 不同群體的休閒選擇。以城市職工假日休閒為        
  • 39中國旅遊休閒產業的發展及其對澳門的影響例,筆者將簡要論述居民的休閒選擇。2010 年 1 月,中國人民大學休閒經濟研究中心以問卷方式對北京市城八區居民進行了一次抽樣調查。 調查結果顯示,在雙休日,只有72.67%的被訪者表示可以休息兩天,8.20%的被訪者表示只能休息一天,剩餘17.85%的被訪者表示沒有固定的休息時間。在法定假日的“五一”和元旦期間,絕大多數的人能休息三天;而在清明、端午和中秋三個節日中,大多數的人休息一天或三天;在“十一”黃金周和春節,被訪者的平均休假時間分別為 6.16 天和 7.07 天。調查結果不僅顯示出北京居民休閒活動的豐富多樣,也顯示了不同節假日消費活動的差異。據對問卷所設的 13 個選項(購物、上網、娛樂、保健、外出就餐、戶外運動、公園遊、郊區遊、農家樂、出省遊、出國遊、回家探親)的統計,“回家探親”是各種假日期間居民最為青睞的休假活動,其次是購物,再次為外出就餐。表1顯示了被訪者在各個假期中參與頻率最高的前四個選項。表 1 北京市居民假日休閒活動率表假日 休假方式 選擇頻率 假日 休假方式 選擇頻率 假日 休假方式 選擇頻率購物 0.57 購物 0.21 購物 0.28雙休日上網 0.48五一郊區遊 0.20元旦回家探親 0.18外出就餐 0.31 回家探親 0.16 娛樂 0.17娛樂 0.28 公園遊 0.11 外出就餐 0.12回家探親 0.21 外出就餐 0.28 回家探親 0.39清明上網 0.14端午購物 0.15中秋外出就餐 0.22戶外活動 0.10 上網 0.15 購物 0.12購物 0.10 回家探親 0.10 娛樂 0.07回家探親 0.26 回家探親 0.69 回家探親 0.33十一跨省遊 0.22春節購物 0.15帶薪休假購物 0.22郊區遊 0.18 娛樂 0.10 跨省遊 0.19外出就餐 0.15 外出就餐 0.10 戶外活動 0.18至於居民假日的休閒消費,調查結果顯示,在過去一年他們用於休閒(旅遊、文體、娛樂、興趣愛好、公益事業等)的總平均支出為 5,500 元左右。其中,以 1,001-3,000元和 3,001-5,000元的這兩個層次最為集中(分別佔被調查人數的 26.01% 和 24.16%);其次為 5,000-10,000 元(佔比達到 20.27%);而 1,000 元以下和 10,001-30,000 元的人相對較少(分別佔比 15.88% 和11.74%)。關於居民休閒支出佔總收入和總消費的比重,調查結果顯示,北京居民用於休閒(旅遊、文體、娛樂、興趣愛好、公益事業等)的消費佔總收入的比重主要集中在 1%-15% 之間,而佔總消費的比重卻主要集中在20%以上。這說明,現在已經有相當部分居民十分重視休閒生活,休閒消費已經成為了他們日常消費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居民消費之間存在的差異,正好說明居民的消費還有提升的空間。四、旅遊與休閒的關係及當前中國旅遊休閒業的發展(一)旅遊與休閒的關係現在國內的旅遊業界和學界有一個說法──“中國旅遊業正在從觀光旅遊向休閒度假旅遊轉        
  • 40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型”。這說法有其一定的感知基礎,然而卻又是不準確的(嚴格來說,應該是錯誤的)。原因在於說話者僅見到了一種現象,然而卻忽視了旅遊科學對此的科學劃分。嚴格說來,“休閒”或“度假”是不能夠與“觀光”並列的,因為“度假”和“觀光”都是屬於世界旅遊組織在旅遊目的分類所劃定的“閒暇”(leisure,也譯“休閒”)類旅遊。而旅遊統計中常用的“觀光遊覽”、“度假休閒”、“探親訪友”等等,都包含在閒暇類旅遊之中。另一方面,度假地旅遊反映的是旅遊者與目的地、目的物的關係,而“度假”反映的則是旅遊者對自己閒暇時間的處理;“觀光”活動也是旅遊者“度過自己假日”的一種安排。所以如果要準確地表達當前居民旅遊選擇出現的這種變化,則應該說──中國居民的旅遊選擇,除了探親之外,正在從以往偏重於觀光轉向為觀光地與休閒地並重的多元化休閒旅遊。世界旅遊組織有關旅遊的定義是“人們由於閒暇、事務和其他目的而到其慣常環境之外的地方旅行,其連續停留時間不超過一年的活動”。 定義中的“閒暇、事務和其他目的”,正是有關旅遊目的的分類基礎。世界旅遊組織在《旅遊統計建議書》中,就按旅遊目的將旅遊分為“閒暇(Leisure)”、“事務(Business)”、“其他(Other)”三類。後來國際上旅遊的統計與研究分類,也大都沿用這一劃分方法。(見圖 4)圖 4 旅遊活動的目的劃分示意圖(筆者繪)旅遊的分類:A Leisure ,閒暇類旅遊(就是今天人們常說的“休閒旅遊”)B Business ,事務類旅遊(就是今天人們常說的“商務 / 公務旅遊”等等)C Other ,其他類旅遊 旅遊活動同時,旅遊與休閒的關係也應釐清。因為曾經有學者認為休閒是旅遊的一部分,也有學者認為旅遊是休閒的一部分。其實這兩種認識都有片面的地方。“休閒”和“旅遊”都是人類的重要活動。一般說來,雖然二者常常都需要相同、相似的基礎或者心境,但是,“休閒”主要是從時間的範疇來認識的,而“旅遊”考慮的卻是地理範疇的位移,這就是它們的本質的差異。所以,“休閒”與“旅遊”不可能互相涵蓋,如果一定要釐清它們的關係,那麼不妨把它們視為兩個相交圓更為貼切。休閒與旅遊不可能互相涵蓋,還因為人們的休閒可以是本地的休閒,也可以是異地的休閒;人們的旅遊可以是為了休閒的目的,也可以並非基於休閒目的。圖5表示的就是它們之間交叉卻不能混同的關係。A BC        
  • 41中國旅遊休閒產業的發展及其對澳門的影響圖 5 休閒活動與旅遊活動關係示意圖(筆者繪)從圖5可以看出,休閒與旅遊有相互包容與互不包容的部分。休閒中的“異地休閒”就是旅遊中的“休閒旅遊”;而休閒中的“本地休閒”,由於沒有離開原住地,所以就不是旅遊;另一方面,旅遊中除了為了休閒目的的“休閒旅遊”之外,像世界旅遊組織分類中的事務類旅遊(或譯“商務 /公務類旅遊”,包括商務往來、因公出差、科技文化交流、以及會展獎勵旅遊等)和其他類旅遊,都不是為了“休閒”的目的。同時,這些活動也大多不需要旅遊者自己的閒暇時間,主要也不是由旅遊者本人支付費用,所以雖然也是旅遊,但卻不是休閒旅遊。有關旅遊與休閒的關係, Sue Warn 在其專著中有一份更清晰的示意圖。 (見圖 6)圖 6 休閒與旅遊關係圖(Sue Warn 原繪)(二)2 01 0 年中國休閒產業的組成部分及其發展規模就旅遊休閒類消費而言,《2011 年中國休閒發展報告》課題組(以下簡稱課題組)測算,2010 年中國居民的國內旅遊總消費為 12,579.77 億元,其中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消費分別為9,403.81 億元和 3,175.96 億元。按照中國國內旅遊抽樣調查中的細分,在各種旅遊目的中,除“商務出差”、“健康療養”和“其他”外,“觀光遊覽”、“度假休閒”、“探親訪友”都屬於世界旅遊組織所劃分的旅遊目的中的“leisure”之列。照此測算, 2010 年休閒消費約佔城鎮和農村居民國內旅遊出遊消費的 83.70% 和 71.18% ,分別為 7,870.99 億元和 2,260.69 億元,共計 10,131.68 億元。就文化娛樂類休閒消費而言,課題組基於當年《文化藍皮書》的估算數據,測算出 2009 年中國城鄉居民家庭文化娛樂類休閒消費支出為 3,038 億元。假定該數據在 2011 年與社會消費品零售增額增速基本相當(以 18%計),則 2010年中國城鄉居民家庭文化娛樂類的休閒消費支出為 3,485 億元。        
  • 42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就體育健身類休閒消費而言,課題組估算,2009年城鄉居民全年休閒體育消費總額約為2,082.5 億元。按照國家統計局的統計口徑, 2010 年 1 至 12 月,體育娛樂用品的增速達到20.1%,高於同期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增速。根據以往對休閒體育消費的研究,休閒體育服務消費的增速要高於休閒體育用品消費的增速。綜合上述情況,並根據課題組的加權估值,2010年城鄉居民全年休閒體育消費總額約為 2,543 億元,較上年度增加 22.1% 。就休閒餐飲消費而言,國家統計局公佈的2010年國民經濟運行情況顯示,2010年餐飲收入17,636億元,增長18.0%;另據課題組對部分餐飲企業的調查,休閒餐飲企業在整體餐飲企業中的比例不斷提高,約佔五分之一,休閒餐飲消費在全部餐飲消費中的份額也相應增加。基於此,可大致估算 2010 年中國休閒餐飲消費為 4,400 億元,較上年增長 18.9% 。就沐浴保健類休閒消費而言,受經濟預期改善、消費需求增加、成本價格上漲等因素影響,2010年中國沐浴業收入預計達到 12% 左右的增幅,全國沐浴企業收入將達到 1,400 億元。綜上所述,延續上年度休閒消費統計範圍和方法,測算中國居民消費中最核心部分的規模大致在 21,959 億元,相當於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 14.20% ,相當於 GDP 的 5.51% 。當然,這只是在統計數據極其欠缺的條件下,按照窄口徑所作的簡單估算,其精準程度顯然有所局限。五、中國旅遊休閒需求走勢及其對澳門休閒業發展的啟示(一)中國旅遊休閒需求的走勢1. 國內旅遊休閒的走勢從此前各年的情況來看,城市居民與農村居民的旅遊休閒都一直處在不斷發展之中,這從國內旅遊的發展中已經得到充分的顯現。近五年來,中國城鎮居民的旅遊休閒在國內旅遊中的比重,一直處在86%到89%之間,農村居民的旅遊休閒在其國內旅遊中的比重,一直處在78%到81% 之間,而且其間也沒有發現明顯的可比性增長的規律(基於這個比例是全國人口萬分之一以下的抽樣調查結果,應該允許有一定範圍的合理誤差)。由此可見,在國內旅遊中,旅遊休閒所佔的比重雖然一直處在變化之中,但多年來並沒有明顯的增長。那麼,中國居民的國內旅遊休閒增長是如何形成的呢?表 2 “十一五”期間中國國內旅遊人次數與總消費年份 旅遊人次數(億人次) 年增長率(%) 旅遊總消費(億元人民幣) 年增長率(%)2005 12.12 10.0 5,286.0 12.22006 13.94 15.0 6,229.7 17.92007 16.10 15.5 7,770.6 24.72008 17.12 6.3 8,749.0 12.62009 19.02 11.1 10,183.7 16.12010 21.03 10.6 12,579.8 23.5資料來源:2005 年至 2010 年各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表2反映的中國國內旅遊的總體增長,表明中國居民國內旅遊休閒的增長實際是在國內旅遊總增長中形成的。雖然近五年來,中國居民國內旅遊每年的增長率並不相同,但是每年的增長卻是十分明顯的。雖然旅遊休閒的比重在國內旅遊中並沒有明顯的變化,但是總體增長中的相同相        
  • 43中國旅遊休閒產業的發展及其對澳門的影響似份額,便形成了其必然增長的趨勢。也就是說,中國居民的國內旅遊休閒是與國內旅遊是同步發展的。其中2010年,中國居民的國內旅遊休閒的人數較上一年增長10.6%,旅遊休閒的消費增長 23.5% 。2. 出境旅遊休閒的走勢自 1992 年中國正式公佈出境旅遊資料以來,中國出境旅遊一直處在快速增長之中。除了2009 年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而略有減速外(增長率為 4.0%),其增長連 2003 年“非典”肆虐時期也不例外。(見表 3)表 3 “十一五”期間中國公民出境旅遊人次數及其增長率年度全國出境人數 增長率 其中因私出境旅遊(萬人次) (%) 人次數(萬人次) 增長率(%) 佔全國比重(%)2005 3,103 7.5 2,514 9.4 81.02006 3,452 11.3 2,880 14.6 83.42007 4,095 18.6 3,492 21.3 85.32008 4,584 11.9 4,013 14.9 87.52009 4,766 4.0 4,221 5.2 88.62010 5,739 20.4 5,151 22.0 89.8資料來源:2005 年至 2010 年各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從表3中不難看出,僅“十一五”期間五年的比較中,中國出境旅遊者就增長了84.95%。而在出境旅遊者中,因私出境旅遊者增長更快,五年的增長更高達 104.89% 。關於這一點,從五年中每年因私出境的增長率都高於總體增長率也可以看出來。這與中國中高收入群體的擴大,以及這一群體休閒和消費意識的增強密不可分。(二)城市居民旅遊休閒消費趨勢與消費水平1. 旅遊休閒消費的趨勢據香港貿發局 2011 年 9 月公佈的《中國內地中產服務型消費調查》, 2011年 1 至 2 月在內地八個城市(上海,北京,廣州,成都,武漢,瀋陽,南京、長沙)進行的抽樣調查結果顯示:“有 84%的受訪者同意或非常同意,與幾年前比較,他們更喜歡外出消費;面對工作強度加大和提升效率的要求,多數人都覺得時間不夠用,因而希望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來贏得時間。服務型消費需求的增加不只是量的增多,他們對服務的質量和品味越來越重視。 74%的受訪者表示服務型消費是時尚生活的重要指標,另有 73%認同‘我越來越傾向多花一些錢以獲得更高品質的服務’;在餐飲方面,與三年前相比, 44%的受訪者表示晚餐在餐廳進膳的次數比以前多,不在家吃晚餐的原因主要是‘朋友、同事、親戚間的聚餐增多’。吃得簡單點的話,每次外出聚餐的人均消費是 46.2元,如果吃得好一點,人均消費是127.3元,當選擇與家人、親戚或朋友等聚餐的餐廳時,主要考慮因素有口味、環境、知名度、地理位置和招牌菜等;美容方面,與三年前相比,31%曾經光顧美容院的受訪者表示去美容院的次數比以前多了,91% 有光顧美容院習慣的女性受訪者每月都去消費。受訪者過去一年在美容院的總消費平均為2,832元,有55%去美容院的受訪者‘目前持有美容院的美容卡’,而開辦美容卡的費用平均為1,901 元;        
  • 44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在健身方面,與三年前相比, 29%的受訪者到健身中心的次數比以前多了。光顧健身中心健身最主要的動機,是因為現在更注重身體健康和個人形象。光顧健身中心的過去一年在健身中心的總消費平均為 1,782 元, 50% 的受訪者‘目前持有健身中心的健身貴賓卡’;62%的受訪者認同‘我不會刻意去發掘新的休閒娛樂活動,但有新的娛樂活動出現時,我願意嘗試’。選擇休閒娛樂時的關鍵考慮因素,若以第一提及率而言,包括有益身心健康、適合朋友聚會、目前流行時尚等,環境舒適也是考慮因素,顯示內地中產對在繁忙生活以外,希望能獲得更舒適的休閒空間;在旅遊方面,與三年前相比,不少受訪者的出遊次數增加。當中有約 40%受訪者表示香港旅遊和出境旅遊(不含香港)次數比以前要多。過去一年內參加二至三天國內旅遊的平均次數是 2.3 次,參加三天以上的國內旅遊的平均次數是 2.2 次;香港仍被內地中產消費者認為是‘國際之都’,並擁有“高水平服務”的印象,而且認同香港的服務比國內要好;86%認同香港服務業的服務水平/質量高於內地,80%認同香港服務業的管理系統高於內地, 83% 認同香港服務業在引領潮流時尚方面高於內地,只有‘較內地物有所值’的認同率相對較低一些”。香港這份關於中國城市居民的休閒消費趨勢的研究,對於同是特別行政區的澳門,同樣具有很大的參考價值。2. 旅遊休閒的消費水平與國內旅遊休閒消費相比,更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居民在海外消費的高增長與高水平。表3顯示了“十一五”期間中國公民的出境旅遊休閒“五年翻一番”的現象。而從其平均消費水平來計算,更是國內旅遊平均消費的十倍。世界旅遊組織 2010年 4月公佈的數據, 2009年中國公民境外旅遊支出為 473億美元,如以該年中國出境的 4,765.63 萬人次計算,則中國公民出境旅遊每人次平均消費了將近 1,000 美元(992.52美元);如再以 2009年年中的匯率(中間價 683元)折算,則平均每人次消費為人民幣7,778.9 元,而 2009 年中國居民國內旅遊的平均消費只有 535.4 元。據中國旅遊研究院 2010年 3月發佈的預測數據, 2009年中國公民出境旅遊消費為 420億美元,如以該年中國出境的 4,765.63萬人次計算,則中國公民出境旅遊每人次平均消費為 881.31美元,如再以 2010年年中的匯率(中間價 683元)折算,則平均每人次消費為人民幣 6,019.3元;中國旅遊研究院 2011 年 1月發佈的預測,以 2010 年全年中國出境旅遊 5,400萬人次的出境旅遊消費為 480 億美元推算,則人均消費為 888.9 美元,如再以 2010 年年中的匯率(中間價 677 元)折算,則平均每人次消費為人民幣 6,017.8 元。如以 2010 年實際出境旅遊人數 5,738.65 萬人次推算,則中國公民出境旅遊每人次平均消費為 836.4 美元,如再以 2010 年年中的匯率(中間價677 元)折算,則平均每人次消費為人民幣 5,712.8 元。在上面所列對2009年中國出境旅遊消費的估算中,世界旅遊組織的估算明顯高於中國旅遊研究院,到底哪一種更接近真實,只有掌握更詳細的數據才能判斷。另外,中國旅遊研究院對2010 年的消費估計也低於其對 2009 年的估計,顯然也與該年(2010 年)國內旅遊消費的高增長並不同步,雖然有學者認為其中還有繼續探討的餘地,但因缺乏有關2010年的更詳細數據,所以這裏暫不細論。值得注意的,是近年的一些相關資料所反映的中國公民在境外的消費,具有一定參考價值。AC尼爾森市場研究公司 2005年與世界免稅協會(TFWA)聯合發佈的調查報告稱,中國遊客境外旅遊的人均購物消費高達987美元,堪稱全球之最。澳洲旅遊局負責東半球業務的國際行        
  • 45中國旅遊休閒產業的發展及其對澳門的影響政總經理 2009 年 11 月稱,根據該局提供的數據,整體中國訪澳遊客(包括中國內地、台灣與香港)人均消費超過 9,000澳元(大致相當於同等數額的美元),排名全球第三。知名購物退稅服務機構全球回報集團(Global Refund)發佈的調查報告顯示,中國內地遊客對法國時尚品牌青睞有加,2009年已經取代俄羅斯遊客,躋身法國第一大旅遊消費群體。報告還稱,中國內地遊客2009年在全球回報集團位於法國的加盟購物商店消費約為1.58億歐元,佔法國當年退稅購物貿易額 60%。 2009年中國遊客在法國購物人均 1,071歐元(約合 1,660美元),漲幅為 21.4%。2010年11月,美國加州旅遊局中國首席代表更稱,“中國公民在美消費量位居國際訪客的第一位,比全球任何其他國家、地區的遊客的消費水平都要高──人均消費 6,800美元。”據香港媒體報導,2010年,內地女遊客已成為香港旅遊消費主力人群,其數量佔內地遊客約60%,人均消費額將近7,000港元(約近1,000美元)。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會長更稱,平均每位內地遊客在台每日消費234美元左右,而每位遊客在台停留天數為七夜八天(推算後,平均每人次消費約為 0.11 萬至 0.12 萬美元)。2011 年 10 月,韓國《世界日報》報導說,被譽為“世界觀光業大戶”的中國遊客,最近如潮水般湧入韓國。根據韓國旅遊發展局公佈的數據, 2011 年“十一”黃金周期間僅到訪首爾的中國遊客就超過七萬人。到訪首爾的中國遊客平均消費2,195美元,比日本遊客高出550美元。韓國排名第一的樂天百貨在 2011 年 10 月 9 日發表統計數據稱, 10 月 1 日至 6 日中國遊客刷銀聯卡的金額比去年同期劇增242.6%。普通超市也能感受到中國遊客的威力。韓國某知名便利店連鎖企業表示, 10 月 1至 6日,該企業在首爾市中心的 50間便利店因中國遊客的光顧銷售額比上月同期增長兩倍以上,某便利店竟然出現了顧客 50%以上是中國人的景象。以上局部性統計數據,雖然互有差異,但顯然都要比前面所述的世界旅遊組織對中國公民出境的估計消費更高。關於部分中國居民的消費潛力,人們現在幾乎無法估計。 2011年 6月,世界奢侈品協會的最新報告所說的“中國內地去年的奢侈品市場消費總額已經達到107億美元,佔全球份額的四分之一”,“預計中國將在 2012 年超過日本,成為全球第一大奢侈品消費國”等,說明中國消費市場異常廣闊。中國居民收入和消費的兩極化是一個值得正視的問題。但是,如果從市場角度而言,只要消費者收入來源是正當的,我們也沒有理由反對。如果從另外一個角度去認識,這些消費同樣有利於經濟的增長,也有利於財富的再分配。(三)挑戰與前瞻1. 值得注意的現實從總體來看,中國休閒供給不充分的狀態是由來已久的。之所以“雙休日”制度實施後會出現“週末旅遊熱”,“黃金周”長假日開始後會出現旅遊的“井噴”,其原因就在於人們對休閒旅遊有一定的瞭解,同時旅遊的供給明顯地多於其他休閒供給。為甚麼 2011 年“十一”黃金周故宮的遊人“再創新高”,九寨溝遊人超容近40%? 除了其他諸多因素外,當前中國休閒供給主體仍依託於國內旅遊業是主要原因之一。正是因為對有關休閒供給的認識與準備的不足,對休閒旅遊者缺乏必要的引導,才使得中國當前的休閒旅遊仍然處於尷尬的局面。2. 努力在繼續基於中國各地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休閒的發展也是千差萬別,地方政府的作用也就愈加凸顯。2011 年下半年,山東採取了一項推動休閒發展的大膽舉措。從 2011年 8月開始,以“健康休閒,幸福人生”為主題的山東“國民休閒匯”在各地陸續啟動。兩個多月來,它不僅取得了良        
  • 46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好的效應,而且引起了全國旅遊相關方面的注目。據對目前媒體資料的分析,山東這次將延續80天的“國民休閒匯”,正在發揮 一種能量“匯聚”的效應,一是匯集全省力量,整合各類休閒供給;二是集中時間舉辦休閒活動,引導全民參與休閒消費;三是各地共同宣傳推廣,讓國內外遊客和本省居民一起共用山東的休閒資源。就第一點而言,山東省政府首先制定了《山東省國民休閒發展綱要》,又在8月初正式向社會發佈時,一併向全省作了關於“國民休閒匯”的動員與安排。省委宣傳部和省政府的 20 多個省直部門和全部 17 個地級市政府共同承辦;廳、局、委、辦與旅遊局積極制定方案,開展活動;各市紛紛整合資源;各個景區、酒店、旅行社、旅遊商品公司等也紛紛制定出本單位的活動方案和優惠政策。這一系列措施為山東省居民和遊客準備了頗為理想的休閒供給。就第二點而言, 2011 年的“國民休閒匯”在時間和季節上選擇了最有利於休閒安排的 8 至10 月,既包括了便於家庭休閒安排的學校暑假期間,又包括了“中秋”小長假與“十一”黃金周,為一部分假日有限的居民提供了方便。就第三點而言,“國民休閒匯”服務的對象既包含本省居民也包含外地遊客。山東休閒資源的進一步整合、各種休閒活動的開展以及優惠措施的實施,不僅惠及本省居民,同時也是對“好客山東”旅遊產品的一次大規模的海內外推廣。所採取的優惠活動,更拉近了不同收入居民對休閒資源的共用,進一步推動了“和諧旅遊”。如果對制約因素處理得當,它就將轉化為休閒發展的促進因素。從筆者前面對山東“國民休閒匯”的三點分析來看,山東這些活動的開展,顯然是克服“休閒供給制約”的有力舉措。同時,《山東省國民休閒發展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所提出的“深入宣傳貫徹落實《綱要》……轉變公民的休閒理念,激發全民參與休閒的興趣和熱情”,“加強國民休閒教育,把國民休閒納入學生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群眾組織和社會團體要充分發揮各自優勢,既要引領國民休閒新潮流,又要維護好不同群體的休閒權益”,正是克服“居民自身的制約”的積極安排。由於山東省人均 GDP 和人均收入水平在全國處於前列,多數居民已經具備了休閒消費的能力,所以《綱要》特別強調了休閒時間的保障, 重提出了“認真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嚴格執行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把職工帶薪年休假落實情況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和企業社會責任考核體系”。隨 “國民休閒匯”的持續開展和《綱要》的深入貫徹,山東省居民的休閒實現了良性發展。據瞭解,全國還有一些省市正在編制乃至正在審定本地的《國民休閒發展綱要》。顯然,只要地方政府認識到自己的作用,這個地方就一定有足夠的措施和政策,推動居民休閒的發展。六、關於澳門借鑒的討論當前,世界各國旅遊界一致看好中國的出境旅遊市場。從上述分析來看,中國居民的出境休閒旅遊也的確有十分巨大的潛力。中國內地居民是港澳特區旅遊客源主體,澳門有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目標,因此,認真研究內地居民的旅遊休閒需求,就可為澳門這一目標定位的實現創造極為有利的條件。(一)資源與開發不可否認,如果將澳門的自然資源與內地的旅遊休閒城市相比,澳門並不佔優勢,但這並不妨礙澳門其自身優勢的發揮。澳門不僅有獨特的歷史文化、有緊鄰廣東和香港的區位、更有特別行政區的體制優勢。因此,澳門旅遊休閒產品開發應該採取“差異化”的策略,即不僅要發展澳門特色的遊覽觀光,更應該開發獨具特色的文化娛樂休閒、體育健身休閒、購物美食休閒,避免        
  • 47中國旅遊休閒產業的發展及其對澳門的影響與內地一些地方出現 “同質化”發展。應揚我之長,避我之短,打造自己與其他休閒城市的差異,讓新的產品能夠體現澳門的吸引力與賣點。(二)目標與項目儘管內地業界一直在談論旅遊休閒,但是旅遊產品開發卻遠遠落後於討論。即如中國南面的布吉、巴里、新加坡等,雖然也為內地遊客所稱道,但是真正可從其成功之處借鑒理念的目的地卻不多。基於旅遊休閒目的地的建設,需要實實在在地從產品上 眼,從項目上 手。澳門與世界各國的交往遠較內地的一些城市方便,資訊也更暢通,更有條件研究他人的經驗,並有選擇地借鑒一些項目的理念。除了原有的歷史遺產和文化觀光之外,在文化娛樂休閒方面(如演出季的匯演,世界性的音樂節、戲劇節、民間合唱節、電影節等),體育健身休閒方面(興辦個人現代健身運動教練中心以及水上運動中心等),購物美食休閒方面(購物街、美食街,舉辦消費名牌中小型展覽會,以及南歐風情節、葡語國家風情節等等)開發更多的旅遊休閒項目。同時,澳門還需要從中央和內地鄰近省市爭取更多的支持,以拓展旅遊休閒發展空間。比如橫琴島旅遊休閒的拓展性開發合作,以及澳門周邊水面的旅遊休閒使用等。(三)客源與信譽關於內地旅遊和香港旅遊不久前出現的旅遊服務質量問題,澳門應以此為借鑒並加以改善。如零負團費、購物陷阱、導遊與遊客的衝突等等,此前的有關報導已經使香港的旅遊聲譽大受損害。雖然衝突的發生,在一定程度上也與某些消費者的不成熟有關(如過份專注於報價時的直觀“價格”等),但是也與少數旅行社職業操守的缺乏,招攬遊客的低團費策略及其盈利模式密切相關。為了追求遊客的數量,一些組團社往往採用低團費的招攬技巧,那就是組團社將遊客所交的不高的團費全數(或幾乎全數)作為本企業的成本和利潤,而把將要發生的目的地接待的成本以及利潤問題轉嫁給地接社(“零負團費” 就是其中最為突出的)。而地接社之所以敢於接待,實際上是把本企業的成本和利潤安排在遊程中已有的“購物”和“娛樂”等的佣金(俗稱回扣)收入中,或者安排在“設法增加購物次數”和“設法增加自費項目”等後續措施上。可是低價團的參團者大多消費能力有限,不僅造成了導遊人員的違規與兩難,也造成遊客與導遊間的糾紛,從而大大地降低了目的地旅遊服務的質量。澳門面積有限,其旅遊發展不應該建立在無限增多遊客的基礎上。所以取締零負團費的措施,是應該選擇並且堅決實施的。這也是提高澳門旅遊休閒業的信譽、提高遊客滿意度所必需的。(四)承載力與運行澳門的旅遊發展必須考慮本地的承載力。因此,現在內地推行的“無障礙旅遊”是否適用於澳門,也還需要進一步研究。“無障礙旅遊”(accessible tourism)原本是一個服務於殘障人士的旅遊概念(後來發展成為“老弱病殘孕”提供旅遊方便的理念與措施)。但是這些年來卻被內地旅遊業界轉變為組團社可以自由帶團到目的地遊覽,而無需再經過當地旅行社與導遊。這種措施自然為旅遊者帶來了方便。如果兩地的旅遊發展水平相當,客源量和目的地接納量也大體一致,應該說對兩地的旅遊業是有利的。但是如果A地的客人眾多,而B地的容量有限,以及B地為A地遊客提供的服務多是公共服務(如景區不收門票等等),這種情況下,“無障礙旅遊”就會成為 A 地旅遊業對 B 地居民利益和產業利益的無償侵佔。 2011 年“十一”黃金周時期,“無償遊澳門”的遊客讓澳門不堪重負。顯然,這種現象會影響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建設,澳門不能不思考相應的辦法與措施。        
  • 48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註釋:劉德謙、高舜禮、宋瑞:《2011年中國休閒發展報告》,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年11月。馬惠娣:《休閒:建造人類美好的精神家園》,《未來與發展》(北京), 1996年第 4期。馬惠娣:《文化精神之域的休閒理論初探》,《齊魯學刊》(曲阜), 1998年第 3期。馬惠娣、劉耳:《西方休閒學研究述評》,《自然辯證法研究》(北京), 2001年第 5期。該發言認為,休閒不僅對於作為自然人的消費者有 積極休息、心理放鬆、閒適消遣、個人健身、知識能力補進、審美趣味滿足、挑戰自我極限、創造能力提升等積極功能,而且對於群體而言,還有 人際溝通、情感交流、價值認同、淡忘彼此恩怨、緩解社會衝突等積極的社會功能。或者說,就是個體沿 自然人的放鬆的需求──享受的需求──發展自我的需求三個層次,從而達到其提高生活質量、發展個性、完善自我、體現生命意義的目的;同時,也是群體沿 現代社會人類獲得初等發展──中等發展──更高發展從而達到提高國民生活素質、尊重公民個性,維護人權平等、增進社會和諧,推動民族進步的目的。見劉德謙︰《加強對旅遊理論的研究》,《中國旅遊報》(北京), 1999年 9月 3日;劉德謙:《中國旅遊業發展的重大步伐與前瞻》,《江南遊報》(杭州),1999年9月20日。國家統計局:《改革開放30年報告之五:城鄉居民生活從貧困向全面小康邁進》,2008年10月31日,http://www.stats.gov.cn/tjfx/ztfx/jnggkf30n/t20081031_402513470.htm。國家旅遊局:《關於印發祝善忠副局長在全國休閒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的通知》,2010年12月28日。傑弗瑞‧戈比卻認為“要是把有關leisure的種種定義歸類,就會發現它們出現在四種基本的語境中,分別是時間(time)、活動(activity)、存在狀態(state of existence)和心態(state of mind)”。傑弗瑞‧戈比︰《你生命中的休閒》,雲南:雲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6月。王萍萍:《2010年城鄉居民收入穩定增長》,《經濟日報》(北京),2011年2月16日。此資料較2011年2月28日國家統計局《中華人民共和國201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更詳。在中國統計中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可支配收入”系指居民家庭在支付個人所得稅之後所餘下的全部實際現金收入(不包括借貸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生活費收入)即以家庭可支配收入(或生活費收入)除以家庭人口。在中國統計中的“農民人均純收入”(即前面所說的“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其“農民純收入”,是指農村居民家庭全年總收入中,扣除從事生產和非生產經營費用支出、繳納稅款和上交承包集體任務金額以後剩餘的,可直接用於進行生產性、非生產性建設投資、生活消費和積蓄的那一部分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即以農民家庭純收入除以家庭人口。國家統計局:《“十一五”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系列報告》, 2010年 3月 1-4日, http://www.stats.gov.cn/tjfx/ztfx/sywcj/index.htm 。以上有關旅遊產業、文化產業、體育產業的資料,分別來自國家旅遊局、文化部、國家體育總局2011年或2010年的全國相關工作會議:邵琪偉在“2011年全國旅遊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1年1月18日);歐陽堅在“2011年全國文化市場管理工作會”上的講話(2011年 1月 12日);楊樹安在“2010年全國體育產業工作會議”上向社會首次發佈的《2006-2008年全國體育及相關產業專項調查》的資料結果(2010年 4月 27日)。王琪延、侯鵬:《北京居民休假與消費調查分析》,劉德謙、高舜禮、宋瑞:《2011年中國休閒發展報告》,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年,第256-268頁。United Nations and 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 Recommendations on Tourism Statistics, United Nations, NewYork, 1994. (說明:以上英文檔署名時,是把WTO與UN並列的,那是因為當時世界旅遊組織還不是聯合國的下屬機構。基於聯合國經濟與社會理事會提議吸納世界旅遊組織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聯合國第五十八屆會議審議並於2003年12月23日公佈的雙方簽署的《聯合國與世界旅遊組織之間的協議》,現在世界旅遊組織已經成為聯合國專門機構,其英文簡稱已經改為UNWTO)。Sue Warn, Recreation and Tourism, UK: Nelson Thornes Ltd, 2002.這裏計算時,尚未加進中國居民的出境旅遊休閒的花費。“10月2日,故宮單日遊客突破127,800人。突破此前發佈的‘故宮今年十一黃金周期間每日遊客人數固定在8萬人次’的規定”。見 2011年 10月 8日,中國新聞網,《十一長假百態:遊客觀“人海”,白領忙出逃》。“景區工作人員稱,九寨溝最大容量2.8萬人次,但10月3日竟湧入3.9萬人次,超容近40%,創歷史之最。”見2010年 10月8日,四川新聞網,《國慶出遊:看的不是風景,是人海》。參考文獻:1. 劉德謙、高舜禮、宋瑞:《2010年中國休閒發展報告》,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年,第60-75頁,第76-93頁。2. 劉德謙、高舜禮、宋瑞:《2011年中國休閒發展報告》,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年,第21-51頁,第52-65頁。[責任編輯 陳子夏]        
  • 49關於“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核心要素的探討[摘 要]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是擺在澳門面前的一項重要任務。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組織或研究人員提出一個清晰的、具操作性的概念,國際上也沒有相關的定義可供借鑒。沒有概念,就沒有明確的方向,沒有明確的方向,自然就談不上實現目標。因此,清晰界定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概念是一項十分緊迫的工作。通過研究世界著名休閒旅遊城市,從中總結出世界休閒旅遊中心必須具備的一些要素,並以這些要素為標準,檢驗澳門的差距,從而為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提供參考。[關鍵詞 ]澳門 世界旅遊休閒中心 核心要素引言國家發改委於 2009年 1月 8日公佈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明確提出,“支持粵港澳合作發展服務業,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貿易、航運、物流、高增值服務中心和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地位”。 2011 年 3 月,國家“十二五”規劃提出了“支持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目標。 2011 年 3 月,《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也將該目標寫進了合作框架中:“建設世界著名旅遊休閒目的地。以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為龍頭、珠海國際商務休閒旅遊度假區為節點、廣東旅遊資源為依託,發揮兩地豐富歷史文化旅遊資源優勢,豐富澳門旅遊業內涵,發展主題多樣、特色多元的綜合性旅遊服務”。澳門特區政府行政長官崔世安也指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是澳門未來的發展藍圖,特區政府將根據這定位,推動一系列工作。”顯然,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是國家和澳門都十分關注的一個問題。但到目前為止,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概念並不清楚,雖然國家發改委將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義描述為:“具有世界高知名度,符合世界現代化標準,形成良好的公共衛生、安全、環保體系,可為人們獲得生活的健康、愉悅、消遣以及提供商業和其他目的的活動的地方”,為更清晰的定義奠定了基礎。但該定義只是一般化的定性,缺乏可操作的度量指標,如“世界高知名度”如何度量?從管理學的角度看,沒有度量就沒有管理。因此,我們無法以該定義來確定澳門離“世界高知名度”還有關於“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核心要素的探討曾忠祿曾忠祿,澳門理工學院博彩教學暨研究中心教授,經濟學博士。        
  • 50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多大差距。有鑒於此,筆者嘗試通過紮根理論的方法,來探討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必須具備的核心要素,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度量創造條件。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標杆城市及其特徵紮根理論研究方法的主要宗旨是從經驗資料的基礎上建立理論。研究者在研究開始之前一般沒有理論假設,直接從實際觀察入手,從原始資料中歸納出經驗,然後上升到理論。按紮根理論的方法,筆者先找出可以被視為“世界著名旅遊休閒中心”的城市,然後收集這些城市的資料,從資料中歸納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核心要素,最後為澳門提出更具體的指標。通過資料搜集,筆者發現兩個接近的城市目錄。一是 Travel and leisure 雜誌每年通過讀者網上投票的方式評選的世界前十名最佳旅遊城市,最新的是2010年的評選結果。但該十佳城市的可信度沒有得到大眾的認可。因為其評選方式既無統計數據支持,也無相關的評價標準,評選結果沒有說服力。因此本研究不採用該雜誌評選出的十佳城市。二是美國福布斯雜誌每年評選的最受遊客歡迎的十個美國城市。(見表1)該雜誌的評價標準是每年到訪一個城市及其都市圈的遊客數量,但也考慮外國遊客數量、酒店入住率以及經濟影響。 雖然美國最佳旅遊城市不一定等於世界的旅遊休閒城市,但以該雜誌的評價方法和評出的十個城市非常有借鑒意義。首先,該雜誌的評價標準比較客觀、操作性強;其次,雖然該目錄評出的都是美國城市,但由於美國旅遊市場是世界最發達的市場,因此,美國的旅遊市場趨勢或多或少也可代表世界的趨勢;第三,該目錄中的十個城市都位於2010年美國商務部列出的最受海外遊客喜歡的 20 個旅遊目的地城市之中, 其中八個城市都在美國吸引“海外休閒遊客”最多的15個城市之中, 其中五個城市同時也是最受休閒遊客喜歡的城市; 最後,該雜誌評價出的十個城市既包括紐約、芝加哥等人口規模龐大的大都市,也包括奧蘭多、安納海姆等人口僅幾十萬的小城市,這些小城市與澳門有更強的可比性。因此,筆者將以該十個美國城市作為標杆城市來研究,通過這十個城市的資料來總結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核心要素。表 1 2009年美國最受遊客歡迎的十個城市城市(所屬州) 遊客數量(萬) 城市 遊客數量(萬)奧蘭多(佛羅里達) 4,800 拉斯維加斯(內華達) 3,635紐約(紐約) 4,700 亞特蘭大(喬治亞) 3,540芝加哥(伊利諾伊) 4,580 休斯頓(德州) 3,106安納海姆(加州) 4,270 費城(賓夕法尼亞) 3,032邁阿密(佛羅里達) 3,810 聖地牙哥(加利福尼亞) 2,960資料來源:福布斯雜誌網頁 http://www.forbes.com/根據上述目錄,筆者通過如下方式來獲得城市資料:城市的旅遊指南、城市旅遊部門網頁、政府統計資料、研究人員或諮詢公司的研究報告以及互聯網上遊客對這些城市的評價。有關該十個城市的資料如表 2 所示︰        
  • 51關於“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核心要素的探討表 2 美國最受歡迎的十個城市概況人口 遊客數量國外遊客城市名稱(2010 年) (2009 年)數量 城市旅遊特色(2009 年)208 萬奧蘭多 (市區人口 4,800 萬 368 萬23.8 萬)紐約 818 萬 4,700 萬 860 萬950 萬113 萬芝加哥 (市區人口 4,580 萬(此為270 萬)2010 年數據)安納海姆 34 萬 4,270 萬 290 萬556 萬邁阿密 (市區人口 3,810 萬 570 萬40 萬)拉斯維200 萬3,635 萬 —加斯(市區人口58 萬)500 萬亞特蘭大 (市區人口 3,540 萬 71 萬42 萬)600 萬休斯頓 (市區人口 3,106 萬 —200 萬)610 萬費城 (市區人口 3,032 萬 —153 萬)聖地牙哥 1,397 萬 2,960 萬 76.5 萬擁有包括迪士尼世界、環球影城等在內的主題公園;著名的美食及大型購物中心;發達的會展業,號稱美國第二大的展覽空間,展覽面積超過 20 萬平方米。美國最大的城市;眾多的博物館、觀光景點、公園和各種表演;出名的娛樂及表演藝術,是美國第二大電影中心,有著名的百老匯以及全美最大的表演藝術中心──林肯中心;一流的城市景觀和公園;儘管酒店房價全美國最高,但入住率並沒有受到影響;交通方便,包括地鐵、軌道交通、巴士和水上交通等,共有三個機場。擁有包括科學和工業博物館、菲爾德自然博物館、芝加哥藝術博物館等在內的世界一流的博物館;擁有三個曾為世界上最高的建築物;良好的會議設施,號稱“世界會議之城”,邁考密展覽中心是世界上最大的會展中心;是美國主要航線的樞紐城市,有兩個國際機場,市中心幾乎可以步行觀光。擁有包括迪士尼樂園度假村、迪士尼樂園、迪士尼加州冒險樂園、冒險之城等在內的著名的主題公園;酒店入住率很高;有發達的會展業,會展中心面積達 11 萬平方米,為美國西海岸最大;交通便利,遊客可不必租車,有便宜和方便的穿梭巴士服務。有漫長的海濱沙灘;文化、媒體、娛樂和藝術繁榮,有眾多的娛樂場所、劇院、博物館、公園和表演藝術中心;重要的時裝中心,每年舉辦大量的時裝表演;是世界遊輪之都,擁有世界最大的郵輪港,其遊客數量和郵輪航班為世界之最。眾多一流的大型賭場度假村,其功能豐富,使遊客有眾多的選擇和不同的體驗;豐富多樣的表演節目;匯集了眾多世界名牌商店和著名餐館,是“美食之城”;美國乃至全球最成功的會展城市,會展規模大、類型多,展覽面積為美國最大;交通設施完備,包括賭場穿梭巴士、軌道交通等。發達的會展產業,每年遊客中約三分之一是參加會展的遊客;豐富的與內戰相關的歷史遺跡、《亂世佳人》博物館;擁有世界最大的水族館之一亞特蘭大水族館;餐館眾多,帶給遊客豐富的美食體驗;交通便捷,Hartsfield-Jackson 機場是世界最繁忙的樞紐機場之一。美國幾個能擁有本地公司表演戲劇、芭蕾、歌劇和交響樂四種主要藝術的城市之一;太空中心和海濱步道每年吸引大量遊客;城市文化獨特,文化排名美國第七。美國最著名的歷史名城,博物館及歷史遺跡眾多,是許多與美國建國有關的歷史遺跡所在地、眾多美國名人的家鄉;費城藝術博物館是美國最大的藝術博物館之一。海灘、鯨魚表演、超級動物園;巴爾博亞公園,遊樂園,動物園,野生動物園,海洋世界和眾多的旅遊景點;西班牙和墨西哥的歷史遺跡,歷史公園等;聖地牙哥黑色電影節,音樂節街景;郵輪產業發達,聖地亞哥港每年接待大量的郵輪和遊客。        
  • 52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二、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基本特徵上述十個城市中有超大的國際都會,如紐約和芝加哥;也有小的縣級城市,如奧蘭多和安納海姆。有的有著名的海洋、沙灘、陽光,如邁阿密、聖地牙哥;有的只有沙漠,如拉斯維加斯。有的以歷史見長,如費城、亞特蘭大;有的以現代化設施聞名,如休斯頓。儘管規模、環境、歷史有所差異,但它們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徵。這些特徵是它們成功的核心要素,也應該是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所必備的要素。(一)吸引遊客眾多十大最受歡迎的美國城市,最大的特點是能吸引大量的遊客。其中,吸引遊客最多的奧蘭多,每年遊客高達4,800萬,最少的聖地牙哥也有近3,000萬。因此,吸引的遊客數量是評價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首要標準。有專家指出,需求度量是判斷一個地方是否比另外一個地方更有吸引力的常用工具。需求度量的一個方法就是一個地方吸引的遊客數量。以遊客數量為度量標準簡單易行,結果相對客觀可靠。(二)國際遊客數量大十個城市都是美國吸引國際遊客排名居前的城市。按美國商務部2010年的數據,美國吸引海外遊客(不包括加拿大和墨西哥)最多的20個城市,排前13位的有八個都是前述十個城市中的城市。 2010 年,紐約吸引的國際遊客(包括加拿大和墨西哥遊客)高達 970 萬。奧蘭多這個小縣城,吸引的國際遊客也高達 368萬。 2010年吸引海外遊客最少的安納海姆,其國際遊客也達 340 多萬,佔該市國際遊客的 8% 。(見表 3)因此,國際遊客數量應是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一個重要要素。表 3 安納海姆遊客來源(2010年)區域 佔總數%南加州 60%美國西部其他地區 14%北加州 8%美國南部 4%美國中西部 4%美國東北部 2%國際遊客 8%合計 100%資料來源:CIC Research, Inc., Preliminary 2010 Orange County Visitor Survey, March 2011.(三)眾多的旅遊設施和選擇旅遊景點的核心是“有東西可看,有活動可做,有令人難忘的體驗”, 這就需要大量的設施供遊客選擇。以上十大城市,不管是人口達 800 萬的紐約還是人口僅 23.8 萬的奧蘭多,都有設施多、選擇多的特點。紐約憑藉其大都會的優勢,有眾多的博物館、藝術館、公園以及眾多的文藝表演。紐約的遊客沒有時間遊覽所有的景點,單是中央公園已足以讓遊客一整天都看不完。而奧蘭多憑藉其迪士尼樂園、環球影城、海洋世界、甘迺迪太空博物館等主題公園,讓遊客有更多樣的選擇。奧蘭多的宣傳單宣稱其主題公園和娛樂景點是世界最多的,要看完其旅遊景點要花六七天的時間。 在奧蘭多,來自佛羅里達州之外的美國遊客平均逗留時間為5.6天,國際遊客平均停留天數為8.7天。 另外一個小城安納海姆,娛樂設施眾多,遊客建議在安納海姆逗留的        
  • 53關於“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核心要素的探討時間至少是三至四天。因此,有眾多的選擇是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必須具備的條件,三藩市一項對休閒遊客的調查顯示,休閒遊客一般喜歡不同的體驗。城市的多樣性是其品牌資產的基本成分。(四)餐飲業發達美國十大最受遊客歡迎的城市幾乎都有發達的餐飲行業。美國2009年對六萬多居民的調查發現,美國餐館最好的25個城市,有八個都在這十個城市之中。(見表4)因此,發達的餐飲業和美食是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另一個重要指標。表 4 美國最佳的餐飲城市(2009年)排名 城市名稱 排名 城市名稱1 芝加哥 1 4 那什維爾2 新奧爾良 1 5 亞特蘭大3 奧斯汀 1 6 奧蘭多4 紐約 1 7 丹佛5 費城 1 8 聖地牙哥6 三藩市 1 9 達拉斯 / 華茲堡7 聖安東尼奧 2 0 檀香山8 西雅圖 2 1 邁阿密9 波特圖 2 2 拉斯維加斯1 0 明尼阿里斯 / 聖保羅 2 3 華盛頓1 1 查爾斯頓 2 4 鳳凰城 / 斯科茨代爾1 2 波士頓 2 5 聖大非1 3 洛杉磯資料來源:http://www.infoplease.com/us/cities/best-restaurants.html(五)購物設施多購物是旅遊休閒的一個重要項目,是遊客最受歡迎的活動之一。儘管購物可能不是遊客到一個地方觀光的首要動機,但購物能使旅遊活動更加豐富,並能增加一個旅遊地的吸引力。前述十個城市,也都是最適宜購物的城市。美國2009年對六萬多居民的調查發現,美國最好的25個購物城市中,這十個城市中有八個榜上有名。(見表5)因此,發達的購物設施和購物選擇也應該是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核心要素之一。表 5 美國最佳的購物城市(2009年)排名 城市名稱 排名 城市名稱1 紐約 1 4 亞特蘭大2 查爾斯頓 1 5 奧斯汀3 芝加哥 1 6 聖地牙哥4 三藩市 1 7 聖安東尼奧5 洛杉磯 1 8 鳳凰城 / 斯科茨代爾6 新奧爾良 1 9 達拉斯 / 華茲堡7 聖大非 2 0 丹佛8 波特圖 2 1 那什維爾9 邁阿密 2 2 檀香山1 0 費城 2 3 華盛頓1 1 西雅圖 2 4 拉斯維加斯1 2 波特蘭 2 5 奧蘭多1 3 明尼阿波里 / 聖保羅        
  • 54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六)旅遊與會展業結合美國最受歡迎的十大城市也是著名的會展城市。2009年美國前五大會展中心就包括拉斯維加斯、芝加哥、奧蘭多、紐約和安納海姆。這些地方對會展遊客最重要的吸引力之一,是它們有大量的休閒娛樂設施,會展遊客白天可參加會議,晚上可享受世界著名美食和各種娛樂表演。比如,到安納海姆的會展遊客參加完會展後,可到迪士尼樂園享受各種各樣的娛樂活動,也可以到附近打高爾夫球、溜冰,或在安納海姆花園大道購物、享受美食等。到拉斯維加斯的會展遊客白天開會和參加展覽,晚上可到賭場娛樂或看表演。(七)交通便利交通便利是旅遊目的地吸引遊客的最大優勢之一。如奧蘭多有40多家航空公司直飛,紐約有三個機場;芝加哥有兩個國際機場,市內交通方便,市區大部分地方都適合步行觀光;安納海姆遊客一天的交通費僅四美元;拉斯維加斯遊客只需步行就可輕鬆到達金光大道的所有賭場酒店。(八)價格適中休閒遊客不同於商業遊客,他們對價格比較敏感。三藩市的一項調查顯示,遊客選擇休閒目的地最看重的八個因素包括能承受的價格、可看可玩的東西多、風景優美、使人放鬆、美食、能有新的體驗、好的酒店、歷史遺跡和景點。 以休閒遊客為主體的旅遊目的地,價格通常比其他目的地更低。在上述十個最受遊客歡迎的城市中,大部分價格都相對便宜。以2010年第二季度的酒店平均價格為例,奧蘭多為 88 美元、拉斯維加斯為 91 美元、芝加哥為 137 美元、費城為 140 美元、邁阿密為 157 美元。三、對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若干建議上面列舉的八大特徵,有的澳門基本已經具備,或差距不大。如遊客數量,十大城市中最少的遊客數量都近 3,000萬。而澳門 2010年的遊客總數是 2,496萬,雖比 3,000萬還有距離,但國際遊客數量並不比這些地方少, 2009年澳門的國際遊客(含台灣)已超過 400萬, 2010年則為427 萬。不過,澳門與上述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特徵尚有一定差距,未來仍需採取措施加以完善。(一)非博彩旅遊元素相對欠缺澳門的賭場設施已躋身世界領先之列,是世界大型賭場最集中的地方之一。但遊客到澳門之後的選擇還不夠豐富,非博彩遊客選擇較少。非博彩的娛樂設施方面,澳門不能與美國十個城市中的大都市相比,如紐約、芝加哥。即使同人口與澳門類似的拉斯維加斯、奧蘭多和安納海姆相比,澳門的選擇仍相對太少。到奧蘭多的遊客可以玩六七天還不夠;到拉斯維加斯的遊客,即使不賭博,只看賭場的建築和內部不同的主題裝飾就需要兩至三天。澳門要縮短與美國十個城市的距離,需要增加更多的博彩之外的旅遊元素。各種旅遊元素中,文化設施的建設具有重要的地位。 澳門可進一步建設的文化設施包括獨具特色的建築、主題酒店。澳門已有一定數量的歷史建築,但還不能滿足遊客的需要。前述十個城市中,有八個都是美國最佳建築物城市排名25強中的城市。(見表6)到拉斯維加斯的遊客有很大比重是看賭場建築的遊客。而到澳門的香港遊客,有很大比重是專為看賭場裝飾而來。 只因這類建築還太少,因此不能延長遊客的逗留時間。澳門如果能加強主題建築的建設,將有助於彌補這方面的欠缺。        
  • 55關於“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核心要素的探討表 6 美國建築物最佳城市排名排名 城市名稱 排名 城市名稱1 華盛頓 1 4 那什維爾2 查爾斯頓 1 5 奧斯汀3 芝加哥 1 6 邁阿密4 紐約 1 7 聖地牙哥5 新奧爾良 1 8 檀香山6 波士頓 1 9 波特蘭7 費城 2 0 丹佛8 聖大非 2 1 亞特蘭大9 三藩市 2 2 洛杉磯1 0 聖安東尼奧 2 3 達拉斯 / 華茲堡1 1 拉斯維加斯 2 4 奧蘭多1 2 西雅圖 2 5 鳳凰城 / 斯科茨代爾1 3 明尼阿波里 / 聖保羅(二)休閒購物的發展仍有空間購物是一個重要的旅遊元素。十大最受遊客歡迎的城市商業都非常發達。澳門有發展休閒購物的優勢,這些優勢包括奢侈品的關稅低、價格同內地差距較大。由於購物是休閒方式的一種,即使是香港的遊客來到澳門也有購物的需要。澳門應充分利用遊客的需求,加強購物產業的發展,通過購物增加對遊客的吸引力。(三)餐飲業的發展有待提升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澳門需要進一步發展餐飲業。研究顯示,遊客在選擇度假地點的時候,餐飲因素非常重要。美食不僅能增加遊客對旅遊地整體的滿意度,而且本身就是旅遊產品的一部分。食物不僅僅是遊客消費中的必需品,而且是一個地方文化的核心成分。 美食能通過餐館的名聲豐富當地的旅遊文化、增加旅遊元素的多樣性。美食和美酒的體驗是吸引遊客的重要王牌,通過其獨特性和輕鬆享受的生活風格,能進一步改善一個旅遊地的形象。 美國最受歡迎的十大旅遊城市,餐飲業都非常發達。澳門的餐飲業雖然也有一些知名品牌,包括葡國菜、豬扒包等,但總體而言餐飲知名度還不高,大部分餐館的裝修、氣氛還缺乏檔次。(四)會展業和旅遊業的結合可進一步加強上述十個城市都是會展發達的城市。會展業與旅遊業的發展有 極大的關聯。如可在旅遊淡季,充分利用為旅遊而建的休閒娛樂設施,舉辦會展及會議,從而彌補淡季帶來的遊客和收入不足,實現資源的最大化利用。另一方面,會展業的成功又可為澳門帶來更多的遊客甚至是國際遊客,有利於促進其他商業和服務業的發展,從而進一步推動澳門的產業多元化。註釋:資料來源:http://www.cuhk.edu.hk/oalc/doc/RiverPearl.pdf資料來源:http://www.asifma.org/pdf/12-5YP(InChinese).pdfMurray, V., “America’s Top Tourist Attractions”, Forbes, (May 20, 2010).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 Office of Travel and Tourism Industries 2010Sector Profile: Leisure, http://tinet.ita.doc.gov        
  • 56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 Office of Travel and Tourism Industries 2010Sector Profile: Leisure, http://tinet.ita.doc.govVisit Florida, 2011-2012 Marketing Plan, http://www.visitflorida.org/am/downloads/mplan/VF_MPlan2011_12.pdfVisit Orlando: http://www.visitorlando.com/research/visitors/international.cfmRebecca Frisch, Top 5 Convention Cities Where Conventioneers are Getting Down to Business and Why, About.comGuide. Hotels.com, The Hotels.com Hotel Price Index, http://www.htr.ch/files_htr/28893_0.pdfRebecca Frisch, Top 5 Convention Cities, Conventions and Hospitality,http://hospitality.about.com/od/conferencecenters/tp/Top-5- Convention-Cities-For-2010-123.htm資料來源:http://www.anaheimoc.org/press/pressNews.asp?pid=529資料來源:http://www.travelindustrywire.com/“Focused International Marketing Pays off for Atlanta and Georgia as 2010 Numbers Show a 19 Percent Increase inInternational Travelers to the State and a 25 Percent Increase to Atlanta By Leon Stafford”, The Atlanta Journal-Constitution, McClatchy-Tribune Regional News, (July 26, 2011).Debby Cannon, Ph.D., The Impact of the Hospitality & Tourism Industry on Atlanta,http://www.docstoc.com/docs/41703954/The-Impact-of-the-Hospitality-Tourism-Industry-on-AtlantaLew, A. A., “A Framework of Tourist Attraction Research”,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 Vol. 14 (1987), pp. 553-575.資料來源:http://www.fbla-pbl.org/data/files/docs/NLC2011/ThingsToDoAndHowToGetAroundInOrlando.docx,2011年 5月 29日。Visit Orlando, 2010 Annual Report. Destination Analysts, San Francisco Arts & Cultural Travel Study, December 2010.The Hotels.com, Hotel Price Index, http://www.htr.ch/files_htr/28893_0.pdf曾忠祿、劉爽︰《訪澳香港旅客︰博彩與非博彩旅客比較》,《澳門研究》(澳門)第 63期, 2011年,第 92-102頁。Hall, C.M., & Mitchell, R., “Wine and food tourism, in Douglas and Derrect R. (Eds.)”, Special Interest Tourism,Brisbane: John Wiley & Sons, (2001).Sparks, B. A., Wildman, K. & Bowen, J., “Restaurant as a Contributor to Tourist Destination Attractiveness: PhaseOne-Expert Interviews”, CRC for Sustainbable Tourism Working Paper, (2000).[責任編輯 陳子夏]        
  • 57加大力度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特區政府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措施及其建議[摘 要]從世界和中國休閒產業的發展態勢入手,引出“休閒時代正向我們走來”的話題,並闡述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發展藍圖與戰略目標的內涵,以及特區政府所採取的幾項重大措施。對現階段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發展策略提出五點建議:要正確處理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與城市規劃的關係;要正確處理融入珠三角發展與保持自身特色的關係;要正確處理自主創新與借鑒“他山之石”的關係;要正確處理“世界博彩之都”與“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關係;要正確處理政府投資與吸引博企及民間資金的關係。[關鍵詞 ]澳門特區政府 世界旅遊休閒中心 措施引言:休閒時代正向我們走來人類進入二十世紀,隨 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與休閒相關的各種產業應運而生,並於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開始迅猛發展。“進入二十一世紀,休閒時代悄然降臨。休閒產業正在成為現代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牽引 全球經濟的持續發展”。 目前,全世界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已經或正在採取各種措施發展休閒產業,或實行相關的福利旅遊制度。早在二十一世紀初,美國權威專家就預測,到2015年前後,發達國家將進入休閒時代,發展中國家緊隨其後。休閒經濟將逐漸主導全球經濟發展,成為下一個席捲全球的經濟浪潮,休閒產業已成為當代經濟發展中一項蓬勃發展的“朝陽產業”。休閒對於城市發展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凸顯,休閒城市的建設和發展問題亦將更加突出。因此,明確休閒概念、認識休閒經濟、培育和發展具有澳門特色的休閒產業,既是順應世界潮流的發展方向,也是澳門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經之路。“馬克思曾說,隨 生產力的發展,衡量財富的價值尺度將由勞動時間變為自由時間。人們擁有閒暇時間的多寡,是社會進步的一個重要標誌。” 休閒時代的來臨,使人們重新審視“進步”的含義。傳統意義上的“進步”,往往意味 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但當今的“進步”,則更意味 健康的生活方式。長期以來,人們一直致力於改造客觀世界,而現在與今後,人們將更多地改造自己的主觀世界及生活方式。在為生存疲於奔命的年代,人們顧不上休閒與打扮。在加大力度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特區政府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措施及其建議莊金鋒莊金鋒,中國小城鎮發展研究院首任院長、上海外國語大學法學院教授。上海 201600        
  • 58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擁有一定的物質基礎與充裕的閒暇時間後,人們才有可能對自己的生活精雕細刻,以全面提高自己的素質。“開發休閒產業,不僅是發展經濟的需要,也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需要;不僅是社會進步的需要,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近年來,中國內地休閒產業的發展態勢良好。內地的法定節假日已達117天,意味 城鄉居民一年中有三分之一的時間在休假。經過多年黃金周的活動,中國人已不再局限“窮白相”,而是逐步形成六大旅遊休閒方式:旅遊觀光、城郊旅遊、度假旅遊、商務旅遊、運動旅遊與文化旅遊。旅遊休閒活動日趨理性化、個性化和多元化。據世界休閒組織預測,人均 GDP 達到2,000 美元,是休閒需求急劇增長的門檻,對休閒多樣化的需求形成;人均 GDP 達到 3,000 美元,度假需求就會普遍產生。近年來,中國人均 GDP 出現快速增長勢頭。 2003 年,中國人均GDP一舉突破 1,000美元大關。到2009年,人均GDP已達到3,000美元。現在,中國的東部沿海地區,尤其是經濟發達的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休閒度假需求明顯增長。也就是說,中國已悄然跟上發達國家步伐,進入了“普遍休閒社會”。一、從發展藍圖到具體目標:2011至 2012年度施政報告的解讀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是順應時代的正確戰略選擇。自 2008 年底,國務院公佈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 年)》中首次明確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以來,中共中央與國務院的“紅頭文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支持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近年來,為實現“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目標,澳門特區政府勇於實踐,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一)2 011 年:提出建設世界旅遊休閒城市的發展藍圖2010 年 11 月 16 日,行政長官崔世安在《二零一一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以下簡稱《2011施政報告》)中,以科學理性的精神、積極務實的態度、開拓創新的思維,提出了澳門未來的發展藍圖。這個發展藍圖的核心和亮點,就是根據國家“鞏固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地位”這一要求,提出把澳門建設成為“世界旅遊休閒城市”。這個發展藍圖大致包括具體目標、基礎條件、應對策略和配套措施等四個方面(層次)。在談到具體目標時,崔世安指出:“重視世界歷史文化遺產的普世價值,把澳門發展成為一個世界旅遊休閒城市”,“把澳門建設成為擁有中西文化獨特韻味,能吸引多樣化國際客源、讓遊客感覺和諧友善的城市”。在談到基礎條件時,崔世安指出:“澳門是祖國唯一擁有南歐休閒文化風格的城市,蘊含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和鮮明的地方特色,在鄰近地區中的旅遊形象鮮明突出。”“特區政府在保持和鞏固旅遊業發展的同時,適當調控博彩業發展的速度和規模,促進博彩業適度、有序和規範發展……有效發揮博彩業帶動其他產業發展的主導作用。”在談到發展應對策略時,崔世安指出:“在旅遊產品發展方面,在廣泛聽取意見和經過分析評估後,政府建議以西灣湖廣場下層為試點,……發展成為以本澳特色飲食為主題,包括手信和夜市的綜合旅遊項目”;“鼓勵發展多樣化文化旅遊活動,通過創新多元的推廣手法,吸引不同客源市場”;“扶持適合澳門的新興產業成長,重點是推動會展業、文化創意產業、中醫藥產業、商貿服務等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透過區域合作,積極參與國際及區域組織的會        
  • 59加大力度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特區政府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措施及其建議議及推廣活動,以‘一程多站’共同推動互補共贏的旅遊合作項目”。在談到配套措施時,崔世安指出:“要完善旅遊行業的法律法規,提高旅遊行業的服務品質”,“鞏固‘誠信店’的品牌形象……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提升澳門旅遊休閒城市的形象”;“配合澳門作為旅遊城市的定位,政府將會加強口岸建設,便利居民與遊客通關,增強與區域交通網絡的對接能力”;“優化人居環境,提升人文素質”,“優化公共空間的設施和環境”,“讓人們感覺置身安全和友善的環境中”。由上可見,特區政府提出建設“世界旅遊休閒城市”的發展藍圖,是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施政”的產物,也是“傳承創新”、特區上下共同努力的階段性成果。雖然發展藍圖還不夠具體、詳盡與完善,但其基本框架已經形成,發展目標明確,部分措施得當。(二)2 01 2 年:界定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具體目標2011年 11月 16日,行政長官崔世安發表《二○一二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以下簡稱《2012施政報告》),當中明確表示,澳門要強化自身優勢,把握前所未有的大好機遇,“全力實施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宏偉藍圖”,“堅決落實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發展定位”。《2012施政報告》專門就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內涵,從概念、要素、特質、內容及層次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參考性內容。可以看出,特區政府除了關注休閒產業的發展,同時也更注重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對於居民的意義,“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也應是一個宜居城市,包括綠色、健康、安全、便利和可達性強的生活空間”。報告認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主要包括三個層次:遊客主體結構具有國際性及遊客結構多元化、服務內容與質量具有世界水平、文化具有世界包容性。因此,特區政府建議,將利用深厚的文化底蘊發展多元化的非博彩類休閒項目,如文化旅遊、美食購物、體育旅遊、保健養生等。可見,特區政府有意將澳門的休閒旅遊發展進一步國際化。總體而言,特區政府對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目標已更加清晰,戰略方向也日益明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應該是一個以休閒產業為主導、以旅遊業為中心產業而發展起來的城市。同時,在以休閒旅遊為核心的基礎上,整個城市應該體現宜居、宜樂、宜遊等內容,擁有國際性和多元化的遊客、提供具世界水平的服務、其城市文化具有世界包容性,並能實現可持續發展。筆者認為,行政長官崔世安對“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這一概念的闡述,既深刻又全面,既吸收國家發改委和學術界的研究成果,又把學術界的研究成果提升到一個新的層面,賦予理論創新的內涵,對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實踐具有重要指導意義。(三)對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概念的理解和補充如前所述,行政長官崔世安在2011及2012年度施政報告中,分別提出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城市”的發展藍圖和“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具體目標。筆者認為,“世界旅遊休閒城市”和“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既有區別也有關聯。1. 對“世界旅遊休閒城市”的解讀“世界旅遊休閒城市”的第一要素是“世界城市”,而“世界城市”是近現代以來逐步產生的新空間形式,它具有高度現代化的基礎設施和國際服務功能,並成為國際商業服務中心、國際金融服務中心、信息傳播中心、多元文化交流中心等,在全球或世界某一範圍內起 經濟、政治、文化和信息樞紐的重要作用;第二要素是“國際旅遊城市”,即該城市在國際上具有較高的知名度,不僅經濟社會發達、旅遊資源豐富、旅遊產品品位高,而且城市綜合環境優美、旅遊設        
  • 60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施先進完善配套、旅遊產業發達並成為城市主要支柱產業、具有超地區超國界吸引力、國際國內遊客眾多比例合理;第三要素是“旅遊休閒”,“旅遊”和“休閒”是兩個難解難分的概念,但澳門的定位是“旅遊休閒城市”而不是“休閒旅遊城市”。“這就告訴我們,澳門的城市定位發展不應僅僅局限在‘旅遊’的視角,而是要突出‘休閒’的位置,把‘休閒’作為‘旅遊’的目的,體現澳門不僅是一個旅遊城市,更是一個旅遊休閒的城市”; 第四要素是“休閒城市”,“休閒城市是指在城市生活在中,休閒活動普遍,具有豐富的休閒設施,休閒產業在城市發展中佔據重要地位,形成品牌,並構成強大的市場吸引力”。 換句話說,休閒城市並非一般意義上的休閒勝地,而是其休閒產業作為城市的主導產業,有濃厚的產業氛圍和較強的產業輻射力。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城市”的戰略目標包括諸多要素,其標準是高層次的。澳門雖有一定的發展條件,但在具體標準上,澳門還有不少差距,需要創造條件,努力與國際接軌。2. “世界旅遊休閒中心”與“世界旅遊休閒城市”的關係筆者認為,這兩種提法(概念)的內涵基本上是一致的,其發展方向和標準也是一致的,不存在本質上的差異。國家發改委對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義也可適用“世界旅遊休閒城市”。 但是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兩者是既有區別又有密切關係的。前者是中央人民政府站在國家發展戰略的高度提出的;後者是特區政府根據中央的要求(規劃)所強調的澳門未來發展藍圖,體現了特區政府既積極又穩健的作風。因為世界旅遊休閒城市可能有好幾個,如紐約、倫敦、巴黎、東京等,而真正的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只有一個。澳門先建成世界旅遊休閒城市之後,再上一個新的台階,就有希望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城市是建成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重要前提,而建成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則是建設世界旅遊休閒城市的必然方向。二、特區政府建設世界旅遊休閒城市的主要措施2010-2011年,特區政府為落實當時提出的建設世界旅遊休閒城市的發展藍圖,積極務實地採取各種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重大舉措有如下幾項:(一)特區政府主動與中國社會科學院加強合作2010 年 12 月 22 日,行政長官崔世安與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社會科學院(以下簡稱社科院)院長陳奎元及社科院各研究單位負責人在北京會面並交換意見。崔世安在會上指出,“國家有關文件已定位澳門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當前以研究最為重要,相關研究將與澳門的定位相結合,逐步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陳奎元表示,“崔世安此次到訪,敞開了合作大門,中國社科院將繼續與澳門加強合作。社科院各研究單位人員將詳細提供意見,共同研究,希望更好地服務澳門。”有專家認為,這次崔世安拜訪中國社科學院,表明他和身邊的智囊已在籌備“如何打造世界旅遊休閒中心”。2011年7月6日,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與澳門特區政府政策研究室,在北京簽訂了“關於將澳門建設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研究合作意向書。社科院財貿所所長高培勇在簽字儀式上代表課題組表示,“將充分發揮社科院政策諮詢、學科綜合、應用研究等方面的優勢,認真研究、科學論證、系統規劃,力爭為澳門特區政府提供一份具有參考價值的研究報告。”澳門特區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劉本立致詞時說︰“今天的簽署儀式標誌 澳門向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發展目標邁出了重要的一步。”筆者認為,中國社科院作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的最高        
  • 61加大力度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特區政府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措施及其建議學術機構和綜合研究中心,在旅遊休閒研究領域也具有豐富的研究經驗。特區政府委託社科院進行與旅遊休閒相關的專項研究項目是一項有智慧的舉措,能協助澳門從更高角度理解城市的新定位,以爭取在有限的資源、較短的時間內實現發展目標。(二)認真學習借鑒新加坡的寶貴經驗2011年1月10日,行政長官崔世安率領特區政府代表團赴新加坡,展開為期四天的官方訪問和考察。代表團先後拜訪了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局、建屋發展局、人力部等多個機構和部門,也參觀了濱海灣金沙和聖淘沙名勝世界兩家博彩娛樂綜合度假酒店,會晤了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國務資政吳作棟、內閣資政李光耀及外交部長楊榮文。澳門行政暨公職局與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簽署了合作備忘錄。新加坡被譽為世界最先進、最整潔、最具競爭力的國家之一,澳門與新加坡的社會情況及發展頗為相似,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也類同,是潛在的競爭對手,也是互相學習的對象。崔世安向傳媒表示,“新加坡有很多成功的寶貴經驗值得澳門借鑒、學習,尤其是新加坡的公共房屋制度、中央公積金制度與人力資源政策。然而,兩地情況不盡相同,澳門不能全盤照搬新加坡的發展模式,畢竟新加坡累積了幾十年的專業、經驗及資源,才能有今天的成就。”崔世安強調,“澳門的社會保障制度、中央公積金制度及人資政策均處於起步階段。新加坡的經驗可以借鑒,但澳門必須考慮自身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 筆者認為,崔世安親自率團赴新“取經”,與 10多年前何厚鏵率團訪問新加坡並促使澳門賭權開放之舉異曲同工,將有利於加快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步伐。(三)加強粵澳“建設世界著名旅遊休閒目的地”的合作2011年3月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北京人民大會堂簽署了《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協議》涵蓋了粵澳經濟、社會、民主、文化等領域,明確了新形勢下粵澳合作的定位、原則、目標,確立了合作開發橫琴、產業協同發展、基礎設施與便利通關、社會公共服務、區域合作規劃等五個合作重點,提出了共建粵澳合作產業園區等一系列具體、務實、可操作的合作舉措,並明確了完善合作機制等安排。值得注意的是,《協議》總則部分除了仍強調“攜手建設亞太地區最具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城市群”外,還明確提出了“打造世界級新經濟區域”的口號。在合作定位中首次明確指出“雙方將合作建設世界著名旅遊休閒目的地”、“拓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新空間”。可見粵澳、粵港合作的戰略目標已經提升到了世界級的水平。而建設世界著名旅遊休閒目的地,要“以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為龍頭、珠海國際商務休閒旅遊度假區為節點、廣東旅遊資源為依託,發揮兩地豐富歷史文化旅遊資源優勢,豐富澳門旅遊業內涵,發展主題多樣、特色多元的綜合性旅遊服務”。其主要目標是,在2015年,珠江口西岸國際都會區基本形成;到2020年,區域一體化發展格局基本確立,世界著名旅遊休閒目的地基本形成,大珠江三角洲世界級城市群基本形成,奠定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基本格局。崔世安表示,“《協議》為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加快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創造了更有利的條件,為廣大澳門居民的就業、學習和生活,以及澳門企業的提升發展創造嶄新的機遇。澳門將與廣東共同完善落實機制,並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有效落實框架協議。”筆者認為,國家“十二五”規劃為澳門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現在的關鍵是執行和落實。澳門立法會主席劉焯華說:“《協議》的簽署是特大的好消息。我們覺得澳門就像航行在大海上的        
  • 62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鼓滿了帆的船,順風順水。澳門要進一步發展,必須融入區域發展之中,融入國家的大規劃之中。”(四)舉辦“如何打造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座談會為了向特區政府、學術界、旅遊業界和其他相關團體就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目標、整體規劃以及具體措施等提供交流平台,由澳門旅遊局主辦的“如何打造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園桌座談會”,於 2011年 6月 28日假旅遊塔會展娛樂中心舉行。特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旅遊局局長安棟樑以及學術界、旅遊業界和其他相關團體代表共約 300人出席。張裕司長在致詞時表示,“澳門要成為符合國家定義的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除了中央的支持和鼓勵、廣東省的緊密合作外,還需要澳門自強不息的精神。”“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是一項長期工作,在構建的過程中將出現變化及新挑戰,故必須因應形勢調整方案,使澳門的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實至名歸。”安棟樑局長在會上表示,“澳門是一個獨特的旅遊目的地。儘管有多項新設施投入,但如何讓澳門的歷史、文化、社會和生活方式與旅遊整合,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展望未來,他強調三點:首先,必須制訂一個完整的旅遊規劃;其次,當局可以爭取中央政府的更多支持,包括政策和旅遊產品發展;第三,澳門應建立除博彩以外的休閒旅遊形象。在座談會上,許多表代都暢所欲言,主要觀點包括︰澳門要建成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必須加快與廣東合作開發橫琴,突破土地與人力資源的條件制約;澳門已具備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基礎條件,現階段要致力建設和塑造“健康博彩”的發展模式和形象;要把澳門打造成為一個值得遊覽、停留,以及能夠滿足家庭需要的文化旅遊城市和宜居城市。三、對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發展策略的建議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是一項全新的事業,也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經濟、社會、文化、法律、人才等方面的問題,學者、旅遊業界與社會人士提出的建議也不盡一致。在這種情況下,特區政府的作用尤為重要,筆者對此提出五點建議:(一)正確處理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與城市規劃的關係當中包括處理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與國家“十二五”規劃、中國社科院專項研究報告的關係。行政長官在《2011 施政報告》提出的澳門建設世旅休閒城市的發展藍圖,雖然不夠具體與詳細,但其基調是好的,既體現了國家“十二五”規劃對澳門新定位的精神,又堅持保留澳門自己的特色;既提出澳門的發展目標,又談到澳門發展基礎條件、應對策略和發展配套措施等,符合澳門的整體利益。在《2012 施政報告》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具體目標和內涵得以進一步明確。因此,特區政府未來制定建設世旅休閒中心策略時,應以施政報告中的相關內容為基礎,加以充實提高,以保障特區旅遊休閒業得以持續發展,使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目標得以真正實現。同時,“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抱負必須要有澳門城市規劃的支撐”, 需要特別注意正確處理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與城市規劃的關係。澳門需要作出與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相配套的系列城市規劃,如土地規劃、交通規劃、產業規劃以及社區規劃等,特別是在新城填海區規劃中,要增強旅遊設施及休閒氛圍,強化生態環境保護。        
  • 63加大力度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特區政府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措施及其建議(二)正確處理融入珠三角發展與保持自身特色的關係澳門融入珠三角的發展很有必要,深化粵港澳區域合作也是必然的發展趨勢。但是,澳門作為一個特別行政區,其發展重點是否放在“強化區域合作”方面?這個問題值得商榷。首先,國家“十二五”規劃強調:“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無論是國家規劃還是區域規劃都不能替代澳門特區自身的發展規劃。澳門自身發展規劃的制定與實施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重要體現;其次,《協議》明確規定,“珠海發揮橫琴開發主體作用,澳門可從資金、人才、產業等方面全面參與橫琴開發”。在某種意義上說,澳門並非是粵港澳合作的主導方,而是三方合作或雙方合作中的一方,有時甚至是處於配合和輔助的地位。因此,澳門既要在深化區域合作中獲得更大的發展,又要保持自身的特色優勢,需要在以下方面努力:一是珍惜和發揮“澳門世界文化遺產”的獨特文化,使之成為中國乃至世界的文化財富;二是加快建設“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三是借助粵港澳合作的契機,扎實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加快發展休閒旅遊、會展商務、中醫藥、教育服務、文化創意等產業。(三)正確處理自主創新與借鑒“他山之石”的關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為了少走彎路,提高工作效率,澳門應多方面借鑒別國或地區的寶貴經驗。例如,摩納哥產業多元化發展和香港發展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的經驗等。澳門可參照中國內地休閒城市評價標準體系,測定自身的發展條件。由國際休閒產業協會、中國社科院、中國人民大學等權威機構經過為期三年的研究,制定了一套經過國內外有關權威專家評審認證的休閒城市評價標準體系。該體系已於2010年4月27日在成都聯合發佈。這套體系將主觀標準和客觀標準結合使用,提出了環境休閒力(包括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基礎休閒力(包括基礎設施和休閒設施)、核心休閒力(包括市民休閒力與休閒感受度──滿意度及生活幸福度)“三位一體”的休閒結構體系理論,其中“六大要素”構成一個完美的六菱鑽石模型。該體系充分吸收了國際前沿研究成果,其研究方法和指標設置科學合理,既與國際接軌,又符合中國國情和社會發展趨勢,對於科學評價一個城市的休閒發展水平,指導休閒城市的建設,具有較強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澳門可參考此研究報告,制定或修改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工作方向及規劃。(四)正確處理“世界博彩之都”與“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關係澳門的目標是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然而澳門現狀卻是“世界博彩之都”,兩者反差甚大。“有資料為證,目前在來澳門的遊客中,有 22.3% 是專門為賭而來的,雖然有 45.1% 的遊客是為度假而來的,但他們中的絕大多數是為一睹賭城的風采而來。也就是說,是博彩元素促使這些遊客來澳門的”。 不少旅客反映,澳門博彩味太濃,雖有世遺景點,但缺乏配套娛樂設施,如主題公園、夜市、3D戲院、酒吧街等;澳門中西合璧兼歷史悠久,確有吸引力,獨欠優美海灘、海岸。因此,澳門要打造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一方面必須“軟硬兼施”,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促進旅遊休閒管理的規範化和國際化,以提升自身的檔次和國際地位。另一方面,澳門要從“世界博彩之都”轉型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需進一步吸引國際遊客。澳門旅遊局於 2011 年 1 月公佈, 2011 年入澳遊客人次近 2,500 萬,較 2009 年增加 15% ,內地、香港、台灣仍是澳門三大客源市場,分別佔 53%、 30%及 5% ,合計共佔 88%。儘管亞洲遊客上升 15% ,唯日本、馬來西亞、韓國、新加坡、菲律賓、泰國及印尼訪客合共不超過8% ,約 200 萬人次;歐、美、非洲及其他地區共佔 4% 。 上述數據表明,目前佔據澳門旅客        
  • 64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市場的主要份額是亞洲或兩岸三地遊客,充其量可叫作“大中華地區旅遊休閒中心”或“亞洲旅遊休閒中心”。澳門與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目標(定位)還有一定距離。澳門要真正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其國際遊客至少應佔來澳遊客總人次的 20-30% 。(五)要正確處理政府投資與吸引博企及民間資金的關係可以預見,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要投入大量的資金,雖然特區政府財力雄厚,但其中有相當一部份財力要用於發展各項社會事業。因此,澳門要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資金主要靠政府投入外,吸引博企及民間資金也是一條重要的途徑。有資料表明,澳門幾家大型博企潛在的發展後勁充足,也願意配合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銀河娛樂集團主席呂志和曾表示,會配合澳門特區政府的經濟發展政策,加快鞏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地位,增加就業機會以及澳門的競爭力。據悉,銀河娛樂集團在路 擁有大量的土地,已經開業的“澳門銀河”只利用該塊土地的三分之一,還有三分之二的土地會有其他發展計劃;已在香港成功上市的美高梅中國正等待特區政府審批其路 項目,據稱該項目面積約達300萬平方尺,預計投資達15-20億美元;永利度假村董事會主席史提芬‧永利表示,永利的路 項目如獲政府審批土地,預計造價至少25億美元;澳博公司常務董事梁安琪女士稱,澳博的路 項目已準備就緒,只要政府批出土地即可動工,且必定會增加非博彩元素。可見,只要特區政府把這些民間資金整合起來,並把各博企的發展計劃納入到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總體規劃之中,將有效加快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步伐。註釋:施嶽群:《從“賭”到“休”──論“澳門模式”經濟特色轉型》,《“一國兩制”澳門模式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澳門:澳門理工學院,2009年8月,第183頁。曾紅濤:《開發休閒正當時》,《人民日報》(北京), 2006年 5月 12日,第 4版。曾紅濤︰《開發休閒正當時》,《人民日報》(北京), 2006年 5月 12日,第 4版。窮白相,上海話,意即節約又盡情地遊玩。鄞益奮:《論“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定位下的澳門經濟的發展策略》,《澳門經濟》第29期,2010年,第50頁。魏小安等:《城市休閒與休閒城市》,《旅遊學刊》(北京), 2007年 10月號,第 71-76頁。周錦輝:《全民打造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澳門日報》(澳門), 2011年 6月 20日,第C3版。《澳門日報》(澳門), 2011年 1月 13日,第A3版。《人民日報》(北京), 2011年 3月 7日,第 2版。《人民日報》(北京), 2011年 3月 12日,第 9版。《澳門日報》(澳門), 2011年 6月 29日,第A3版。鄞益奮:《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下的澳門城市規劃》,《澳門月刊》(澳門), 2011年 6月號,第 18-21頁。莊金鋒:《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幾點思考》,《澳門研究》(澳門),2010年第3期,第80-87頁。《人民日報》(海外版), 2010年 4月 29日,第 5版。曾坤:《澳門向“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奮進》,《紫荊雜誌》(香港), 2011年 4 月號,第 59頁。《澳門日報》(澳門), 2011年 2月 10日,第A10版。[責任編輯 陳子夏]        
  • 65澳門發展商務休閒醫療旅遊之可行性研究──訪澳旅客對澳門醫療旅遊發展環境的感知與評估[摘 要]運用問卷調查及統計分析方法,從遊客的旅遊感知的角度,科學認識和分析澳門醫療旅遊發展環境及存在的問題,為其醫療旅遊的的開發及健康持續發展提供科學依據。調查主要從遊客基本特徵、遊客對醫療旅遊發展環境的感知維度、遊客對澳門醫療旅遊發展環境的評估、澳門醫療旅遊發展環境對醫療旅遊意願的影響等方面進行分析。研究發現,訪澳旅客對醫療旅遊發展環境要素的感知主要透過四個維度實現,分別是醫療機制、醫療服務、醫療旅遊環境、費用。受訪旅客對於醫療旅遊發展條件中的安全、設施、私隱以及政治環境和交通條件較為關注。訪澳旅客認為澳門在發展醫療旅遊時,需要重點提升的要素包括:提供先進的醫療設備、提供國際認可的醫療服務、醫療價格的信息應公開。在資源和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也可適當考慮在培養或引進知名的醫師、為旅客提供醫療專項簽證等方面進行優化。[關鍵詞 ]澳門商務休閒 醫療旅遊 旅客感知引言隨 居民保健意識的不斷增強,以及居民健康服務需求的持續提升,健康服務的供給結構亟需優化。儘管人們已經開始關注生活的健康指數,但是社會上的健康服務供給尚未能完全滿足社會的需求。如澳門,在基礎醫療服務比較完善的同時,健康檢查的服務卻相對欠缺。為此,澳門應該調整醫療服務的供給結構,透過優化結構來滿足各界人士對健康生活的需求。遊客作為旅遊的主體,其對旅遊目的地的感知是旅遊相關研究的焦點之一。遊客旅遊感知是其對旅遊目的地資源、旅遊環境、旅遊交通、旅遊服務等旅遊過程以及旅遊形象的整體評價。科學地認識遊客旅遊感知是指導旅遊目的地持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因此,在澳門發展商務休閒醫療旅遊之可行性研究中,我們將訪問遊客的感知與評估作為研究的焦點之一,以期為澳門提供一定的參考。澳門發展商務休閒醫療旅遊之可行性研究──訪澳旅客對澳門醫療旅遊發展環境的感知與評估梁文慧 梁文慧,澳門城市大學副校長兼國際旅遊與管理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教育學博士。        
  • 66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一、研究綜述(一)有關醫療旅遊概念的研究醫療旅遊也被稱為健康旅遊、養生旅遊等。 儘管不少學者曾對醫療旅遊內涵和概念作出闡釋,但是,目前學術界尚未就醫療旅遊的概念達成一致認識。較為常見的醫療旅遊界定包括以下幾種:1. 世界旅遊組織關於醫療旅遊的界定世界旅遊組織(WTO)從醫療旅遊的角度提出了醫療旅遊的定義,即醫療旅遊是以醫療護理、疾病與健康、康復與修養為主題的旅遊服務。2. 從醫療旅遊產生的動機的角度所謂醫療旅遊就是人們因定居地的醫療服務太昂貴或不太完善,到國外尋求更相宜的保健服務,並與休閒旅遊相結合發展而成的一種新的產業。 此外,醫療旅遊協會(MTA)認為,醫療旅遊是一國居民為了節省醫療費用、更快速地進入治療或者得到更高水平的護理而到另一國接受醫療服務,同時獲取與本國相當或更好的醫療護理的行為。3. 從醫療旅遊的組織機構的角度的界定如Srivastava. R認為,醫療旅遊就是提供實惠的私人醫療中心,並與旅遊業結合,為病人提供其所需要的任何特殊的醫療程序、手術或其他形式的專門治療。4. 從醫療旅遊的設施類型的角度如 Goodrich, J. N. 和 Goodrich, G. E. 強調了醫療旅遊的複合型,將醫療旅遊(保健旅遊,healthcare tourism)定義為︰某些旅遊設施(如賓館)或目的地,除了以當地優美的景色吸引顧客外,還有意向旅客推銷其醫療健康服務設施。5. 從醫療旅遊者行為的角度如旅遊研究與市場(tourism research and marketing, TRAM)在全球醫療旅遊的一份研究報告中,將醫療旅遊定義為以醫療(包括醫藥護理、手術治療)為目的,到異地(尤其是異國)停留超過一天的活動。從上述醫療旅遊概念來看,儘管國際學術界未能形成統一的認識,人們已經從多個角度來探討醫療旅遊的內涵。綜合相關研究結論,我們認為︰所謂醫療旅遊,是旅行者出於健康或治療疾病等目的,離開日常居住地到目的地停留超過一天的旅行。此旅行以醫療結構和休閒服務設施作為服務依託,能夠滿足旅遊者享受價格較低、較為快捷或較為優質的醫療服務等。可見,醫療旅遊具有典型的綜合性和多樣性的特點,這也為醫療旅遊產品的分類帶來了挑戰和難度。(二)醫療旅遊發展所需環境條件研究醫療旅遊的發展除了有其特定的時代背景,從空間的角度而言,還需要一定的條件。目前世界上已經形成了不少以醫療旅遊聞名的旅遊目的地,國內外學者借助案例分析以及理論研究,對醫療旅遊發展所需條件進行了較為詳盡的分析。張文菊從醫療旅遊的發展動力和機制角度,將醫療旅遊的發展條件歸納為:醫療價格差異、醫療輪候時間差異、特定的醫療技術、旅遊業的發展等。她還認為在外部條件方面,交通便捷性、世界一體化的進程、網絡及通信技術發展、人口老齡化趨勢、個人隱私意識的增強等都會對醫療旅遊的發展造成一定的影響。 高靜、劉春濟認為醫療旅遊的發展動力包括:醫療費用、治療時效、醫療服務質量、醫療保險項目覆蓋與承保、旅遊等額外收益、特殊需求的滿足以及其他一些原因。        
  • 67澳門發展商務休閒醫療旅遊之可行性研究──訪澳旅客對澳門醫療旅遊發展環境的感知與評估還有學者從時間演變的角度,將醫療旅遊發展條件歸納為初期和發展期兩個階段。醫療旅遊發展初期,主要表現為經濟條件較好的消費者尋求較為先進的醫療技術。而發展期則表現為,旅遊者更多的是為了獲得更便宜、或更快捷、或更具特色的醫療服務。許觀玉將醫療旅遊發展所需條件,歸納為醫療服務領域和政策領域等兩個部分。其中醫療服務領域主要包括醫療質量、醫療價格、交流的語言以及醫療安全保障等。 劉俊英、余正認為,品牌化的醫療機構、醫療機構的信用評級制度、信息的充分程度、出入境的便捷程度等也是國內外學者提及較多的醫療旅遊發展所需因素。 梁湘萍將醫療旅遊發展的條件和動力歸納為三點,即醫療服務價格差異、醫療資源分配的不公平、新的醫療旅遊產品類型不斷湧現。 劉炳獻將醫療旅遊發展的原因進行了總結,認為較高的醫療服務性價比、高水平專業化的醫療服務、專業化的醫療機構等都是醫療旅遊發展的重要原因。由此可見,對於醫療旅遊發展所需的條件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總結,其一是外部環境,包括目的地的交通條件、醫療服務需求人群的規模、個人隱私意識的增強、相關信息的充足度等;而另一方面的條件則是針對醫療旅遊服務本身的,例如醫療服務的性價比、醫療服務等候的時間長短、知名的醫療機構、特殊的醫療技術、醫療效果等。上述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目的地醫療旅遊的發展。(三)遊客感知相關研究國外學者對旅遊者感知研究較早。從心理學的角度, Abraham, P.(亞伯拉罕‧匹贊姆)將旅遊者感知定義為:將外部世界的旅遊信息轉換為每一個人都會經歷的內部思維世界的過程。和國外相比,內地學術界對旅遊感知的研究要晚很多。其中黎潔、趙西萍關於美國遊客對西安的感知研究中,定義旅遊感知是人們通過感覺器官獲得對旅遊對象、旅遊環境條件等信息的心理過程。 劉旭玲等認為遊客的旅遊感知是其對旅遊目的地資源、環境、交通、服務等旅遊過程以及旅遊形象的整體評價。 白凱、馬耀峰等認為,遊客感知是旅遊者在常住地或旅遊目的地,將外部旅遊信息被動接收後,和自身已有的旅遊經驗進行對比,所形成的和旅遊目的地事物密切相關的認識和評價。二、研究設計(一)研究設計及實施本研究主要借助問卷調查的方式進行。問卷由三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受訪者的人口特徵,包括性別、年齡、所在行業、職業、受教育程度、月收入以及日常居住地;第二部分為受訪者出遊的行為特徵,包括訪澳目的、訪澳頻率、出遊方式、旅遊頻率;第三部分為醫療旅遊停留時間和消費水平的意願調查。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 500 份,回收有效問卷 481 份,回收有效率為96.2% 。(二)資料的信度及效度檢驗本研究採用SPSS13.0統計軟件進行數據處理。對數據的信度和效度進行分析,利用內部一致性Cronbach’s α係數來評判數據的信度,並通過KMO值和巴特勒球形檢驗來驗證問卷效度。研究所獲數據的信度和效度的分析結果如表 1 所示。        
  • 68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表 1 問卷調查數據的信度和效度分析問卷之構面信度 效度(建構效度)(Cronbach’s α) KMO 顯著性水平對醫療旅遊活動的興趣程度 0.856 0.838 0.000醫療旅遊表述的認同度 0.849 0.804 0.000影響滿意度因數的重要性 0.931 0.933 0.000滿意度因數 0.925 0.930 0.000信息渠道的可信度 0.798 0.787 0.000從表 1中可以看出,各測量項目的Cronbach α係數均在 0.798-0.931之間,表明問卷具有良好而可靠的信度。本研究是在以前量表的基礎上,結合專家訪談結果修改而成,並進行了預測和改進,因此本研究中量表的內容效度可以得到保證。對於建構效度,各變數的 KMO 值均在0.787-0.933 之間,巴特勒球形檢驗值的概率值均為 0.000 ,小於顯著性水平 0.05 ,說明問卷具有較好的建構效度。通過上述分析可見,此次問卷調查所獲數據具備較好的信度和效度,從而能夠保證此次調研的結果具有較好的代表性和可信度。三、結果與分析(一)受訪者的基本情況分析1. 受訪旅客的人口學與行為特徵性別方面,樣本的男女性別比例基本一致,女性受訪者稍微多於男性。其中男性219人,佔樣本總量的 45.5%;女性 262 人,佔 54.5% 。樣本年齡主要集中在 18-40歲,18歲以下及60歲以上人群採樣極少,調查採樣年齡段分佈不太理想。但從行業角度考慮,18歲以下及60歲以上人群並不是外出從事商務旅行的主要消費人群,其餘年齡段採樣對象均超過 30個樣本,已經形成大樣本,可以進行分析研究。樣本的職業分佈較廣泛,除了“進出口貿易”行業的樣本少於 30 個之外,其餘各行業的樣本均超過了30個,形成大樣本,可以進行分析研究。樣本的職業主要集中在公司職員、領導及管理人員、技術及專業人士。樣本的教育程度總體狀況呈明顯偏右分佈,說明本次調查對象總體文化水平較高,對問卷問題的理解力和正確率有較大幫助。樣本的月收入總體狀況基本呈正態曲線分佈,採樣較合理。此外,本次調查工作在澳門展開,大多數被調查者的日常居住地為中國香港、台灣以及中國內地,但也包括其他國家來澳門旅遊、探親和居住的受訪者。2. 受訪旅客的出遊行為特徵本研究中受訪者出遊的行為特徵包括訪澳目的、訪澳頻率、出遊方式、旅遊頻率。調查數據表明,受訪者來澳門,排第一位的是“度假”,為192人,佔樣本總量的40.7%。絕大多數受訪者之前都有多次來澳經歷。其中,第五次或更多次來澳的受訪者人數為194人,佔樣本總量的 41% 。在出遊方式方面,大部分受訪者都不是獨自出遊,一般都是和家人、好友或者同事結伴而行。其中,與好友同行排在第一位,為 166 人,佔樣本總量的 34.5% 。        
  • 69澳門發展商務休閒醫療旅遊之可行性研究──訪澳旅客對澳門醫療旅遊發展環境的感知與評估出遊頻率也是此次調查的內容之一。絕大部分受訪者都擁有多次出遊經驗。其中,排在第一位的為平均每年 2-3 次,為 200 人,佔樣本總量的 41.5% 。(見表 2)表 2 樣本的人口及行為特徵的描述性分析測量分類頻次 百分比 測量分類頻次 百分比項目 (次) (%) 項目 (次) (%)性別男 219 45.5 中國香港 6 5 13.4女 262 54.5 中國台灣 110 22.718 歲以下 2 4 4.9 中國內地 225 46.418-20 歲 3 3 6.8 東南亞 3 2 6.621-30 歲 179 36.9 日常 中東 3 0.6年齡 31-40 歲 148 30.5 居住地 歐洲 7 1.441-50 歲 8 4 17.3 美洲 3 0.651-60 歲 1 1 2.3 非洲 7 1.460 歲以上 6 1.2 其他 3 3 6.8製造業 4 1 8.5 度假 192 40.7建築業 3 1 6.4 探訪親友 4 7 10.0IT 行業 4 2 8.7 參加國際或區域性會議 / 展覽 5 7 12.1旅遊及博彩業 5 0 10.4 來澳 商務公幹 6 6 14.0會展業 2 1 4.3 目的 博彩 2 9 6.1行業 商業 6 3 13.0 中轉 3 8 8.1政府部門 3 3 6.8 購物 3 7 7.8教育及科研 3 5 7.2 通勤 6 1.3物流運輸業 2 5 5.2 獨自出行 6 2 12.9金融業 5 0 10.3出遊與家人同行 142 29.5進出口貿易 2 5 5.2方式與好友同行 166 34.5其他 6 7 13.8 與同事同行 107 22.2領導及管理人員 105 21.7 其他 4 0.8技術及專業人士 8 4 17.4 平均每週旅行 1 次及以上 1 7 3.5職業 政府公務員 2 5 5.2旅遊平均每月旅行的次數 1-3 次 5 6 11.6公司職員 133 27.5頻率平均每月旅行不足 1 次 3 1 6.4自營企業家 7 1 14.7 平均每年 4-6 次 132 27.4其他 6 6 19.0初中及以下 8 1.6 $500 以下 4 9 10.3受教育 高中 / 中專 8 4 17.3 $501-$1,000 7 9 16.5程度 大專 / 本科 305 62.9 月收入 $1,001-$2,000 169 35.4碩士 8 1 16.7 $2,001-$5,000 120 25.1博士及以上 7 1.4 $5,001 以上 6 1 12.7(二)訪澳旅客對醫療旅遊發展環境的感知維度分析本研究設計了受訪旅客對醫療旅遊發展環境要素的重要性調查,課題組以此部分數據為基礎,探討訪澳旅客在醫療旅遊發展環境方面的感知維度。在表1中,課題組對影響醫療旅遊滿意度的因素及其重要性題項進行了KMO分析,其值為0.933,說明該數據非常適合進行因數分析。借助因數分析的方法,並借助因數載荷矩陣分析發現,訪澳旅客對醫療旅遊發展環境的感知因素可以大體歸納為四類,可解釋訪澳旅客對醫療旅遊維度感知 60.131% 的信息。(見表 3)        
  • 70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表 3 因數載荷矩陣Component Initial Eigenvalues(特徵值)(成分) Total(總值) % of Variance(變異值) Cumulative %(累計值)1 6.933 33.013 33.0132 2.721 12.958 45.9723 1.883 8.968 54.9394 1.090 5.191 60.1315 0.923 4.396 64.5266 0.820 3.905 68.4317 0.793 3.776 72.2078 0.692 3.293 75.5009 0.617 2.939 78.4391 0 0.558 2.656 81.0951 1 0.523 2.489 83.5841 2 0.482 2.294 85.8781 3 0.414 1.971 87.8491 4 0.408 1.941 89.7911 5 0.383 1.823 91.6141 6 0.365 1.739 93.3531 7 0.326 1.554 94.9061 8 0.318 1.512 96.4181 9 0.282 1.344 97.7632 0 0.266 1.265 99.0282 1 0.204 0.972 100.000在上述數據分析的基礎上,課題組對相關因數分析的數據進行正交旋轉,得到如表4所示的因數旋轉解釋載荷矩陣。表 4中顯示的是 21個變數旋轉後的因數載荷矩陣,課題組按照相關的數據指標將載荷在 0.55 以下的數據刪除,最終得到了因數的解釋矩陣結果。從表 4 可以看出,受訪者對於澳門發展醫療旅遊的條件因素感知共可以提取出四個公因數。通過對該因數載荷矩陣中四個因數上的載荷進行分析可知:第一個因數包括醫療專項簽證、政府對外國醫療者提供補貼、能用本國的醫保福利、有醫療回訪機制、有熟悉訪客語言的服務人員、提供出行前的會診,該因數命名為“醫療機制”。第二個因數包括先進的醫療設施、相對便宜的醫療費用、較短的排期或無需等候預約、較好的私隱保護、專業的醫療及旅遊仲介機構、國際認可的醫療服務、有知名的醫師、醫療價格信息公開、醫療的安全有保障,該因數命名為“醫療服務”。第三個因數包括舒適的氣候條件、安定的政治環境、優美的景觀、發達的旅遊接待業、方便的交通條件,該因數命名為“醫療旅遊環境”。第四個因數包括較便宜的物價水平、相對便宜的醫療費用,該因數命名為“費用”。由此可見,訪澳旅客對醫療旅遊發展環境要素的感知主要透過四個維度實現,分別是:醫療機制、醫療服務、醫療旅遊環境和費用。(三)訪澳旅客對澳門醫療旅遊發展環境的評估1. 訪澳旅客對醫療旅遊發展條件的重要性感知借助描述性分析,課題組對受訪旅客對澳門醫療旅遊發展環境因素的重要性進行了分析。(見表 5)        
  • 71澳門發展商務休閒醫療旅遊之可行性研究──訪澳旅客對澳門醫療旅遊發展環境的感知與評估表 5 影響醫療旅遊意願的因數重要性排序影響醫療旅遊的因素 均值(Mean) 標準差(Std. Deviation) 重要性排序(按均值)醫療的安全有保障 4.5165 0.84988 1先進的醫療設施 4.4731 0.88541 2較好的私隱保護 4.4544 0.83267 3安定的政治環境 4.4265 0.79174 4方便的交通條件 4.3946 0.82861 5舒適的氣候條件 4.3727 0.82104 6國際認可的醫療服務 4.3727 0.94553 7有熟悉訪客語言的服務人員 4.3209 0.96113 8醫療價格信息公開 4.2955 0.91315 9優美的景觀 4.2624 0.87011 1 0較短的排期或無需等候預約 4.2231 0.97579 1 1有知名的醫師 4.1632 1.00527 1 2發達的旅遊接待業 4.1573 0.95113 1 3能用本國的醫保福利 4.1384 1.02729 1 4相對便宜的醫療費用 4.1346 1.06457 1 5有醫療專項簽證 4.062 1.04569 1 6較便宜的物價水平 4.0496 1.0562 1 7提供出行前的會診 4.0372 1.04686 1 8有醫療回訪機制 4.031 1.05984 1 9政府對外國醫療者提供補貼 4.0062 1.10989 2 0專業的醫療及旅遊仲介機構 3.9938 1.08917 2 1表 4 旋轉後的因數解釋載荷矩陣變數因數Component(成分)1 2 3 41 舒適的氣候條件 0.7432 安定的政治環境 0.7343 較便宜的物價水平 0.6074 優美的景觀 0.8115 發達的旅遊接待業 0.7556 方便的交通條件 0.7087 先進的醫療設施 0.7288 相對便宜的醫療費用 0.6739 較短的排期或無需等候預約 0.6191 0 較好的私隱保護 0.7771 1 專業的醫療及旅遊仲介機構 0.5081 2 國際認可的醫療服務 0.7281 3 有知名的醫師 0.6361 4 醫療價格信息公開 0.5571 5 有醫療專項簽證 0.6621 6 政府對外國醫療者提供補貼 0.7031 7 能用本國的醫保福利 0.7671 8 有醫療回訪機制 0.8011 9 有熟悉訪客語言的服務人員 0.7412 0 提供出行前的會診 0.7942 1 醫療的安全有保障 0.575        
  • 72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從表 5 可以看到,在休閒醫療旅遊影響旅遊者滿意度的重要性排序中,排在前五位的分別是:醫療的安全有保障(4.52)、先進的醫療設施(4.47)、較好的私隱保護(4.45)、安定的政治環境(4.42),方便的交通條件(4.39)。排在最後五位的分別是專業的醫療及旅遊仲介機構(3.99)、政府對外國醫療者提供補貼(4.01)、有醫療回訪機制(4.031)、提供出行前的會診(4.04)以及有醫療專項簽證(4.06)。由此可見,受訪旅客對於醫療旅遊發展條件中的安全、設施、私隱以及政治環境和交通條件較為關注。2. 訪澳旅客對澳門醫療旅遊發展條件的滿意度評價受訪者對醫療旅遊發展環境要素的滿意度感知結果如表 6所示。表 6 受訪者對澳門醫療旅遊發展滿意度因數排序影響醫療旅遊的因素 均值(Mean) 標準差(Std. Deviation) 重要性排序(按均值)安定的政治環境 3.9027 0.9069 1發達的旅遊接待業 3.626 0.93838 2舒適的氣候條件 3.6046 0.92619 3方便的交通條件 3.5888 1.03877 4優美的景觀 3.4679 1.02889 5有熟悉訪客語言的服務人員 3.3512 0.88265 6較好的私隱保護 3.3099 0.82847 7醫療的安全有保障 3.2707 0.86518 8先進的醫療設施 3.2624 0.80072 9國際認可的醫療服務 3.1591 0.86183 1 0有知名的醫師 3.155 0.8308 1 1醫療價格信息公開 3.1384 0.84359 1 2較便宜的物價水平 3.1136 1.05417 1 3提供出行前的會診 3.1136 0.82752 1 4專業的醫療及旅遊仲介機構 3.1095 0.82306 1 5政府對外國醫療者提供補貼 3.1095 0.82306 1 6有醫療回訪機制 3.1056 0.76708 1 7較短的排期或無需等候預約 3.0954 0.8023 1 8能用本國的醫保福利 3.0705 0.8328 1 9有醫療專項簽證 3.064 0.89745 2 0相對便宜的醫療費用 3.031 0.84703 2 1從表 6 可以看到,受訪者對澳門醫療旅遊現狀最滿意的是安定的政治環境(3.903),其次為發達的旅遊接待業(3.626)、舒適的氣候條件(3.605)、方便的交通條件(3.589)。而受訪者認為重要程度較高的醫療的安全有保障、先進的醫療設施、較好的私隱保護則在表現方面分別排在第八位、第九位以及第七位。排在最後五位的分別是相對便宜的醫療費用(3.031)、有醫療專項簽證(3.064)、能用本國的醫保福利(3.0705)、較短的排期或無需等候預約(3.095)以及有醫療回訪機制(3.1056)。        
  • 73澳門發展商務休閒醫療旅遊之可行性研究──訪澳旅客對澳門醫療旅遊發展環境的感知與評估3. 澳門醫療旅遊發展環境的要素診斷重要性─績效分析(importance & performance analysis)是分析顧客對供給方的產品和服務的重要性和績效的感知,從而找到提高顧客滿意度和忠誠度的途徑。其要點是:將重要性測量與績效分析在一個二維的方格圖中相結合,增強數據的解釋力度,能夠提出實際建議。IPA方格圖共分為四個象限。(見圖 1)圖 1 IPA 分析之方格圖其中A象限表示:重要性高、表現好的區域。表明提升澳門醫療旅遊目的地競爭力的重要性大,貢獻值高,且在澳門發展較好。對於該區域所包含因素的發展思路是在原有基礎上保持或發揚創新。該指標的屬性為“繼續保持”(keep up the good work)。B象限表示:重要性高、表現差的區域。表明該區域的指標對於發展休閒醫療旅遊重要性很大,貢獻值很高,但目前在澳門卻發展不好,存在很大問題。發展思路是管理者應將這類指標作為戰略發展重點,集中資源優勢儘快改善這類指標的發展狀況。該指標的屬性為“急需改進”(concentrate here)。C象限表示:重要性低、表現差的區域。表明該區域的指標對於發展休閒醫療旅遊重要性不大,貢獻值低,且目前在澳門的發展也不好。發展思路是維持這類指標的正常運轉,不作為重點發展因素。該指標的屬性為“低優先順序”(low priority)。D象限表示:重要性低,表現好的區域。表明該區域指標的重要性不大,貢獻值低,但在澳門發展較好。這說明管理者的戰略重點有偏誤,資源配置不盡合理,發展思路是調整戰略重點,合理進行戰略管理和資源配置。該指標的屬性為“過猶不及”(possible overkill)。馬提拉(Martilla)等人認為,如果中位數和平均值的差別不大,使用平均值更能體現重要的信息。 本問卷的滿意度均值為3.269,重要性均值為4.2327,與中位數相差不大,因此在本研究中選擇均值作為劃分象限的依據,從而生成圖 2 。        
  • 74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A象限為重要性高,滿意度高的高/高區域,即旅遊者重視,旅遊目的地也做得好的因素。本區域主要有:安定的政治環境、舒適的氣候條件、方便的交通條件、優美的景觀、較好的隱私保護以及有熟悉訪客語言的服務人員。B象限為重要性高,滿意度低的高/低區域,即旅遊者非常重視,但是目的地表現較差的區域。該區域主要有:先進的醫療設備、國際認可的醫療服務、醫療價格信息公開。C象限為重要性低,滿意度也低的低/低區域,即目的地表現不好,旅遊者也不太重視的因素。該區域包括:有知名的醫師、有醫療專項簽證、能用本國的醫保福利、較短的排期或無需等待預約、提供出行前的會診、政府對外國醫療者提供補貼以及專業的醫療及旅遊仲介機構。D象限為重要性低,滿意度高的低/高區域,即旅遊者不重視,但目的地表現較好的區域。該區域只有一個因素,那就是發達的旅遊接待業。圖 2 澳門發展商務休閒醫療旅遊的 IPA 分析圖通過上述分析可知,訪澳旅客認為澳門在發展醫療旅遊時,需要重點提升的要素包括:提供先進的醫療設備、提供國際認可的醫療服務、醫療價格的信息應公開。此外,在資源和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澳門在發展醫療旅遊過程中,也可以適當考慮對下列要素進行優化:培養或引進知名的醫師、為旅客提供醫療專項簽證、能與客源地的醫保福利對接使用、較短的排期或無需等待預約、提供出行前的會診、政府對外國醫療者提供補貼以及組建專業的醫療及旅遊仲介機構等。結論通過數據分析,課題組認為,訪澳旅客對醫療旅遊發展環境要素的感知主要透過四個維度實現,分別是:醫療機制、醫療服務、醫療旅遊環境和醫療費用。        
  • 75澳門發展商務休閒醫療旅遊之可行性研究──訪澳旅客對澳門醫療旅遊發展環境的感知與評估受訪旅客對於醫療旅遊發展條件中的安全、設施、私隱以及政治環境和交通條件較為關注。受訪者對澳門醫療旅遊現狀最滿意的是安定的政治環境,其次為發達的旅遊接待業、舒適的氣候條件、方便的交通條件。滿意度最低的五個發展條件分別是相對便宜的醫療費用、有醫療專項簽證、能用本國的醫保福利、較短的排期或無需等候預約,以及有醫療回訪機制。根據研究結論,建議澳門日後重點提升醫療設備和醫療服務的質量,醫療價格應進一步公開。同時,優化醫師的培訓及引進、加強與外地的醫療合作、改善預約服務以及組建專業的醫療及旅遊仲介機構等。註釋:高靜、劉春濟:《國際醫療旅遊產業發展及其對我國的啟示》,《旅遊學刊》(北京),2010年第7期,第 88-94頁。徐菲:《迅速發展的印度醫療旅遊》,《中國衛生事業管理》(成都), 2006年第 1期,第 60-62頁。Srivastava, R., “Indian Society for Apheresis and Apheresis Tourism in India-Is There a Future?” Transfusion andApheresis Science, Vol.34, No.2 (2006), pp.139-144.Goodrich, J. N. & Goodrich, G. E., “Health-Care Tourism—An Exploratory Study,” Tourism Management, Vol. 8,No.3 (1987), pp. 217-222.劉炳獻:《醫療旅遊相關問題研究》,《現代商貿工業》(武漢), 2008年第 6期,第 103-104頁。張文菊:《我國醫療旅遊發展對策研究》,碩士學位論文,西南大學,2008年。高靜、劉春濟:《國際醫療旅遊產業發展及其對我國的啟示》,《旅遊學刊》(北京),2010年第7期,第88-94頁。許觀玉:《大陸居民赴台開展醫療旅遊的可行性分析》,《現代經濟資訊》(哈爾濱), 2009年第 8期。劉俊英、余正:《發展醫療旅遊的障礙分析和應對策略》,《上海醫藥》(上海),2010年第10期,第460-462頁。梁湘萍、甘巧林:《國際醫療旅遊的興起及其對我國的啟示》,《華南師範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廣州),2008年第1期,第130-136頁。劉炳獻:《醫療旅遊相關問題研究》,《現代商貿工業》(武漢), 2008年第 6期,第 103-104頁。亞拉伯罕‧匹贊姆著,舒伯陽譯:《旅遊消費者行為研究》,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5年。黎潔、趙西萍:《美國遊客對西安的感知研究》,《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學報》(北京),2000年第1期,第51-55頁。劉旭玲、楊兆萍、李欣華:《喀納斯遊客旅遊感知調查研究》,《乾旱區地理》(烏魯木齊), 2006年第 3期,第 418-421頁。白凱、馬耀峰、游旭群:《基於旅遊者行為研究的旅遊感知和旅遊認知概念》,《旅遊科學》(上海),2008年第1期,第22-26頁。Martilla, J. A. & James, J. C., “Importance-Performance Analysis,” Journal of Marketing, Vol. 41, No. 1 (1977), pp. 77-79.[責任編輯 陳子夏]        
  • 76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摘 要]基於當前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對澳門如何做好經濟的“頂層設計”及其“產業化落地”的關鍵問題,提出四項建議:一是指出澳門當前已經迎來歷史上實施第五次產業轉型的戰略機遇期;二是通過對香港城市定位進行比較分析,建議澳門特區政府把“快樂閒靜之城”作為澳門城市再定位的“新標籤”,力求對澳門原有的“賭城”定位和城市形象進行修正與補缺;三是通過論證“快樂經濟”成就澳門公共倫理新價值觀,明確提出澳門未來產業形態演進趨勢及打造澳門“快樂產業鏈”的構想;四是立足於澳門入境遊客的快樂體驗,提出澳門未來“快樂經濟”產業化的六大快樂產品體系規劃。[關鍵詞 ]快樂經濟 快樂產業鏈 快樂產品 城市再定位國家“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這是國家對澳門城市轉型升級的期望和要求。近年來,澳門社會各界對“經濟單一化”所必然滋生的弊端和危害,已逐漸達成共識。在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進程中,不同的制度安排及公共政策選擇,必然導致澳門未來經濟社會不同的發展前途與命運。正如吳敬璉所說,任何經濟體,在發展經濟時先得做好其“頂層設計”,即在制度安排及其公共政策制定層面弄清楚“需要甚麼樣的經濟”。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既是難得的歷史發展機遇,更是嚴峻挑戰。當前特區政府面臨的重大問題有兩個:一是如何做好澳門經濟的“頂層設計”,即澳門公共倫理新價值觀的抉擇問題;二是如何把澳門公共倫理新價值觀進行“產業化落地”。一、澳門第五次產業轉型的戰略機遇期澳門開埠後的450多年間,其主導產業先後經歷了轉口貿易業、賭博業、出口加工業和博彩業四次產業轉型,是在特殊的歷史條件下完成的主導產業更替。回歸祖國,是澳門歷史上的重大事件和轉捩點。“開放賭權”和“開放自由行”後,澳門經濟呈現井噴式增長。但伴隨而來的,是經濟社會“傳統”與“現代”兩種機制的交織並存,新舊快樂經濟 幸福旅遊──關於“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與路徑李凱洛李凱洛,廣東省時尚產業經濟研究院院長。深圳 518000        
  • 77快樂經濟 幸福旅遊──關於“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與路徑價值觀與價值取向之間的激烈碰撞和衝突以及社會結構的急劇變化。當前澳門社會經濟中的首要問題是“經濟單一化”。必須承認,利益集團通過資本話語權和博彩業 GDP貢獻,對澳門公共政策的影響力不斷增加。澳門博彩業出現“馬太效應”,其他行業必然會被“擠出”,將更加劇“經濟的單一化”。簡單而言,單一化的經濟結構,對澳門帶來的巨大風險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經濟風險。單一性的產業結構會導致經濟發展的高波動和經濟決策的低效率。回歸以來,澳門的經濟雖實現飛速增長,但是增長率頗為波動。澳門經濟在全球金融海嘯或者是內地收緊“自由行”的時候立即感受到壓力。這種高波動性,在經濟大起大落的環境下,所有的決策都是低效的(包括政府和企業)。這為澳門的可持續發展帶來了潛在的風險。二是社會風險。由博彩業所衍生的種種社會問題必將影響社會穩定。首先是教育問題。博彩業高工資、低技術、低學歷、低門檻的特點,使其在吸納大量沒有工作經驗的勞動力的同時,也使澳門許多青年的就業求學觀發生變化,對澳門人口素質的提升造成負面影響;其次是澳門社會貧富懸殊問題。在博彩業的帶動下,澳門的人均生產總值雖已位居亞洲前列,但有五成以上居民仍屬於中低收入階層。隨 亞洲開放賭權的國家日益增多,靠博彩業唱獨角戲的澳門,日益感受到來自客源競爭方面的壓力,澳門博彩業規模報酬呈現遞減將成必然趨勢。在某種意義上說,澳門實施歷史上第五次產業轉型以及作城市再定位,都是源自當前產業競爭力的重構壓力。從 2008 年《珠江三角洲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 年)》首次把澳門定位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到2010年11月溫家寶總理訪澳期間提出“支持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再到2011年頒佈的國家“十二五”規劃和《粵澳合作框架協議》,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已上升至國家戰略層面。毫無疑問,澳門正迎來歷史上最大的一次戰略發展機遇期,實施第五次產業轉型的內外部條件已基本成熟。二、澳門城市再定位:與香港的區隔和借鑒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經濟全球化呈現出向縱深發展的趨勢,其對現代城市發展的影響,表現為城市發展環境出現同質化的發展趨勢。這種同質化大環境,在擴展城市發展空間的同時,也提升了以城市為核心的地區之間的競爭層次;在為城市發展提供了新機遇的同時,也對城市定位提出了新的挑戰。城市定位是城市發展和競爭戰略的核心,是城市營銷和品牌建立的基礎。要使城市脫穎而出,定位的關鍵在於找出最能代表城市特點的“名片”。城市定位、城市營銷、城市品牌就可以有機融合,從而釋放出巨大的形象效應和輻射能量。香港位居亞洲最優越的戰略性位置,是一個融合機遇、創意和進取精神的地方,所提供的基礎設施達到世界一流水平,既是運輸樞紐,也是購物旅遊天堂。它是東西方文化精髓匯聚的地方,是名副其實的世界級大都會。香港有許多成功與成熟經驗值得澳門借鑒。很顯然,兩座城市在某些領域具有一定的同質或同構特徵,比如兩者都非常重視現代旅遊服務業的發展。所以,在對澳門城市進行再定位時,有必要與香港城市作品牌定位區隔,否則,澳門便會有被弱化、被淡化或被掩蓋的風險。        
  • 78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圖 1 澳門城市“再定位”:以香港為參照(一)城市定位:一個動態的、漸進的過程自1842年開埠以來,香港在不同歷史階段所實施的城市戰略、城市規劃以及城市建設,完全是朝著“國際自由貿易港”的目標推進的。尤其是“二戰”後,香港緊緊抓住戰後國際經濟秩序重建、世界經濟全面復蘇以及亞洲“四小龍”經濟崛起的良機,在國際金融、國際貿易、國際旅遊、國際商務交流、國際物流領域大踏步發展並獲得舉世矚目的成就,穩固地確立了“國際化城市”地位及其形象。研究發現,近100多年來,香港城市定位經歷了三次重大調整:從“進入亞洲的港口”,即所有經濟、文化等一切活動都是經由香港進入亞洲地區;到“亞洲的世界大都會”,即仲介、橋樑、區域金融中心、亞洲貿易中心及中國內地對接世界的窗口;再到當前“國際金融中心”,在未來“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中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中國推行改革開放以來,幾乎每一座城市的發展都參考了香港的經驗,將香港作為本地城市“現代化的樣板”。與香港截然不同的是,澳門長期以來實質上是與“賭城”定位劃等號,博彩業也由此成為澳門城市的主導、支柱和核心產業。澳門城市未來的定位,必將是在博彩業的延伸產業鏈上進行組合和重構,並逐步實施升級。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必將是一個動態的、漸進的、探索與融合的進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其定位更不能被固化。(二)“快節奏──香港”與“慢生活──澳門”與香港社會高度商業化相伴的,是香港的“快節奏”。在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快節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香港社會的先進與文明,速食式的理念更是延伸到了香港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構成了一種獨特的“速食文化”。與香港“快節奏”形成明顯反差的,是澳門生活的舒緩和悠閒,我們把澳門這種生活狀態稱之為“慢生活”。對於入境遊客來說,隨意徜徉在獨具澳門特色的街巷中,將會是一種獨特而新奇的體驗。近年來,“幸福感”成為人們爭相追尋的生活目標,“慢城”理念也隨之不斷深入人心。必需指出,“慢城”不是一座城市,而是一種新的生活模式;“慢生活”,是一種新的幸福生活理念。很顯然,“慢生活”應成為澳門城市品牌的特質和內涵。        
  • 79快樂經濟 幸福旅遊──關於“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與路徑(三)“動感之都──香港”與“閒靜之城──澳門”自回歸以來,香港人喜愛的傳統生活方式依然保持不變,香港依然充滿動感活力,依然是引領潮流的國際大都會,“動感之都”的城市形象突出。與喧鬧的、物質誘惑無處不在的香港不同,澳門更像是一處閒靜宜居的休憩家園、一處靈魂棲息和心靈蕩滌之地。誠然,我們無法回避澳門博彩業充斥的功利、浮躁和喧囂,但與澳門賭場相距不到百米的街區,秩序井然,民眾不為所動,從容生活。澳門呈現給我們的,更多的是居民和遊客用心靈去感受幾百年厚重的歷史與人文氣息;是一群群背 雙肩包的遊客,悠然慢行於街區、人文景點和海灘而留下的閒靜怡然的足跡。和香港城市之代名詞 “動感之都”相對應,筆者把澳門定位為“閒靜之城”。“閒”,為悠然、閒適之意,放棄忙碌,釋放本能,以提升生命品質為要,喻指一種基於“慢城”理念的新的生活模式──“慢生活”;“靜”,則與動相對應,是指遠離喧囂、置身安靜之意,同時,也是指讓心靈放鬆,與心靈對話,去認真傾聽自己的心聲,返璞歸真,用心去享受親情、愛情和友情,去認真思考和感悟人類生命的真正意義。“閒靜之城”的概念,是事業的加油站、心靈的棲息地和情感的催化劑。通過對香港城市定位進行比較分析,可以確立澳門城市再定位的基本思路,即需與香港城市定位建立互補關係,區隔兩地品牌的核心價值,共用兩地存量資產和公共資源。如果說,香港是聯通世界與中國、在全球經濟高速公路中風馳電掣的“汽車”,澳門則應可以成為一隅可供停靠、可作休憩的“服務區”。在“一靜一動”和“一慢一快”的城市定位之間,毗鄰而居的澳門與香港各展優勢、共生共榮、相得益彰。把“快樂閒靜之城”作為澳門城市新標籤,就可以對澳門原有的“賭城”定位和形象,起到修正與補缺的作用。圖 2 澳門城市新標籤:“快樂閒靜之城”的考量        
  • 80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三、澳門的“快樂經濟”及其產業化落地2011年 11月,中國城市發展研究院對外發佈了《2011中國城市發展綜合評價報告》。報告認為,現階段中國城市發展中面臨的最突出問題,是經濟發展水平、財政支出與公共投入、居民實際享有三者之間未能實現協調、共生式的發展。換句話說,即城市經濟的發展未必能有效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同樣是在不久前,廣東省發佈了以“幸福廣東”為主題的《廣東省幸福指數紅皮書》,迅速引起了海內外高度關注。隨 後金融危機時代的到來,關乎人類自身生存與發展的民生幸福,逐漸成為社會各階層關心的基本問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成為增強民生幸福的理性選擇。必須看到,工業化以來,追求利益最大化和需要滿足最大化,不僅是個人與組織的直接目的,而且成為了公共政策的價值目標。公共政策制定和制度安排所秉持的倫理價值標準或價值準則,必然主導 經濟行為的發展方向。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是一項全新的經濟發展命題。筆者認為,當前澳門特區政府面臨前的,是亟需在公共政策及制度安排層面作出抉擇,即決定澳門經濟社會未來的去向?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該如何立足經濟發展做好“頂層設計”?該如何找尋其成功路徑和因應對策?(一)“快樂經濟”可成就澳門公共倫理新價值觀近年來,兩岸四地學界圍繞“澳門經濟發展總路徑、經濟發展適度多元化、博彩業改良與重構、中小企業復蘇、區域合作路徑”等覆蓋經濟發展全域的一系列重要問題,做了頗多深入的專題研究。1. 關於澳門城市經濟發展的總路向當前學界主流觀點主要認同“三個基本點”:一是博彩業作為澳門經濟的龍頭產業或主導產業,在未來相當長的時期內是難以改變的;二是澳門經濟必須在保持博彩業發展的基礎上逐步實現適度多元化,重點是推進與博彩業相關的產業適度多元化;三是博彩業本身要改變發展定位,促進博彩業向休閒化、娛樂化和健康化方向發展。2. 關於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目標當前學界的主流觀點包括“兩個多元”:一是增加旅遊元素,實現旅遊適度多元,推動澳門旅遊向集娛樂、度假、觀光、購物、美食、文化體驗等為一體的方向發展;二是鞏固和完善商貿服務平台的功能,促進服務業適度多元。3. 關於澳門博彩業發展之路針對澳門引入貴賓廳制度後引發“豪賭”和“濫賭”的負面問題,以及貴賓廳博彩收益佔比七成的失衡局面,當前學界達成了“三個共識”:第一,適當控制博彩業發展規模,重點提升澳門博彩業在全球的綜合競爭力;第二,加強政府對博彩業在法律、政策和制度層面上的立法和監管,促使博彩業規範發展;第三,推動博彩業向休閒娛樂方向發展,把有利社會穩定和諧、與其他行業形成良性互動關係作為澳門博彩業立業展業的基本原則。4. 關於澳門中小企業的復蘇之路近年來,學界普遍認為,澳門中小企業的問題,本質上是企業競爭力不強,不能適應內外部環境的急劇變化,致使部分中小企業不能從經濟發展中分享成果。與此同時,社會不穩定的潛在因素在不斷集聚和發酵。這不但是澳門目前較突出的問題,而且也成為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制約因素之一。學界由此開出了“兩個藥方”,即一方面需 眼當前,重點協助企業舒緩人力資源不        
  • 81快樂經濟 幸福旅遊──關於“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與路徑足、融資與經營成本上升等方面的困難,同時協助企業“走出去”,開拓內地和海外市場;另一方面,更要 眼長遠,增強企業內在素質、改善營商環境、培育企業競爭力。5. 關於區域合作之路學界普遍認為,要突破澳門本身地域空間狹小和人力資源不足的局限,需要加強對外合作,特別是融入區域合作和發展,向外拓展更大的發展空間。學界由此提出了“七個方向”,即:在CEPA、《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和泛珠區域合作框架下,積極推進和深化與內地合作;推進商貿服務平台建設,重點落實“三個服務平台”的建設;積極參與粵港澳合作,共同打造“全球最具競爭力大都市圈”;逐步推動珠澳同城化;加強珠澳邊境區域合作,尤其是橫琴開發合作;引入外地人力資源;妥善處理澳門和內地“兩制”的關係,淡化經濟邊界。通過比較分析,有相當比例的研究成果,其所秉持的是傳統的經濟學視角,即以經濟行為的結果作為價值導向或價值評判標準。筆者認為,傳統的經濟學所討論的或可被歸結為“術”的層面。在“術”的層面之上,亟需有一個涉及澳門經濟的“頂層設計”,即從“道”的層面去做覆蓋和引領,或應是澳門公共倫理新價值觀的形成與確立。必須指出,澳門需要從公共政策視角來考察經濟發展:首先,幸福快樂應代替收入和GDP而成為終極目標;其次,衡量社會發展和經濟增長需要一些比GDP、收入、財富更加全面的指標;再次,政府的公共政策應當從追求經濟總量的增長,轉變到建立並維繫一個健康、公平、正義的宏觀制度安排上來,經濟總量的增長應該是這一制度安排的必然結果,並且這種增長將更加穩健和可持續。最後,政府擔負 對公民進行教育的義務,須通過教育的渠道宣傳這種價值觀。毋庸置疑,“快樂經濟”最本質的內涵,就是“幸福最大化”取代“利益最大化”,而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終極目標。事實上,“快樂經濟”中所蘊含的基本價值準則,正是澳門公共倫理新價值觀的內核。澳門回歸前後的不同狀況告訴我們,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首要是在公共倫理價值觀的層面“撥亂反正”。(二)澳門當前產業型態演進趨勢及“快樂產業鏈”的構想如上所述,博彩業的急劇膨脹逐漸凸現出澳門“一業獨大”的產業結構特徵,導致澳門經濟抗風險能力低,難以發展具有競爭力的其他產業。作為一個政策支撐型的微型經濟體,當前澳門博彩業呈現規模報酬遞減趨勢,進行多元化產業結構調整的有利時機已經出現。通過考察澳門主導產業的演進路徑及特徵,可以把澳門當前的產業型態歸結為“珍珠塔型”。(見圖 3)即“珍珠塔”頂端最大的那顆珍珠,是澳門傳統博彩業,它碩大無比,傲立塔尖,牢牢掌控 澳門社會公共政策和制度安排的話語權;處於“珍珠塔”中下底部塔身的,是龐大的中小企業群體和澳門居民族群,它們默默地承受 “珍珠塔”頂部傳遞下來的重壓,時刻處於在被擠壓、被拋離的境地,它們缺失安全感,對未來的預期低下,而且它們中的大多數不能或較少分享澳門經濟發展成果;在“珍珠塔型”產業型態中,澳門既有的經濟主體、社區族群、產業單元、比較優勢、社會制度、資源條件、產業要素等,作為一顆顆大小不等、形態各異、位次不同的珍珠,在澳門既有的“最大差別原則”經濟倫理環境中,透過市場經濟這隻“看不見的手”,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則,在狹小的地域空間中,被疊放和排列為“塔形”型態,“叢林法則”和“馬太效應”無時無刻不在發揮雙重作用。我們認為,目前澳門這種“珍珠塔型”產業型態,是不可持續的、不安全的、不符合大多數澳門居民福祉的、也是沒有前途的。        
  • 82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圖 3 傳統博彩業主導下的澳門產業型態:“珍珠塔”模型剖析當前澳門正在建設的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我們把它看作是一條由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共同構思與設計的“珍珠項鏈”。我們把澳門將要形成的新的產業型態,形象地稱之為“珍珠項鏈型”,亦稱之為“澳門快樂經濟模型”。( 見圖 4)在“珍珠項鏈型”產業型態中,“快樂經濟”如同一根金線,串聯並貫穿於作為澳門經濟單元和主體的珍珠之間,使之和諧相處、相得益彰,從而促進澳門各經濟主體與居民對快樂和幸福的福祉共享成為現實。與“珍珠塔型”產業型態相比,“珍珠項鏈型”產業型態有三個本質不同點:一是使命定位在大多數民眾的“幸福最大化”之上,與原來定位於少數人的“利益最大化”有本質的不同的;二是產業之間的位次與利益關係發生根本變化,從利益對立的關係,轉變為共融(產業)、共享(資源)、共榮(成果)的新型競合關係;三是從原來的單細胞式的、彼此隔離並割裂的對立關係,轉變為以“快樂經濟”理念,去統領不同產業型態並使之和諧、聯動。“快樂經濟”產業化,就必然會形成澳門獨特的產業生態──“快樂產業鏈”。澳門“快樂產業鏈”,是“快樂經濟”理念與當前的主導產業即博彩娛樂業,與未來的兩大支柱即會展旅遊業和休閒度假業,實施滲透與融合,透過產業化運作,而固化形成多種關聯產業集聚的網狀產業生態體系。它與傳統經濟學視角的產業鏈內涵存有本質不同,既有對傳統理論的繼承和揚棄,更有契合新時期經濟發展規律而形成的創新,即它植入了基於“快樂經濟”理念的公共倫理新價值觀和產業發展觀,並成為快樂和幸福產品的生產者和輸出者,其落腳點在於打造澳門城市競爭優勢,保障澳門居民的福祉,確保經濟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三)澳門快樂產品體系規劃:基於入境遊客的六大快樂體驗澳門城市未來的終極發展目標,我們把它歸結為“基於兩個主體,做兩個提升”,即:一是使澳門居民成為城市建設的參與主體和城市發展成果的分享主體,提升澳門居民的快樂體驗和幸福感;二是使澳門入境遊客成為價值貢獻主體和城市發展成果的分享主體,提升澳門入境遊客的快樂體驗和幸福感。在提升澳門居民和入境遊客的快樂體驗方面,澳門要在把城市品牌價值推廣給目標受眾前,先完成“產品”的生產過程。最終通過一系列的實踐活動,將定位、價值和概念        
  • 83快樂經濟 幸福旅遊──關於“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與路徑附 在可以滿足目標市場需要的項目開發、戰略規劃、環境改造等一系列硬件和軟件之上。這一過程相當於市場營銷組合策略中的產品策略實施,缺少了這一環節,再好的定位都不可實現,品牌的價值就成了無源之水。“快樂經濟”在澳門做“產業化落地”,必然能夠培育和產生一個與入境遊客進行匹配和對接的、形象化的產品或服務平台。1. 基於平民化、娛樂化和健康化的博彩產品從澳門經濟發展的歷史和現實來看,離開博彩來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恐怕不太現實。應當在博彩業上“做加法”,在關聯性旅遊休閒業上“做乘法”,注重利用博彩所開創的城市品牌和所開拓的國際客源市場,依託博彩延伸和豐富休閒產業要素,提升澳門經濟內生增長動力。筆者認為,平民化、娛樂化、科技化和健康化的新型博彩娛樂業,應成為澳門未來“快樂產業鏈”的主要特色和最大亮點。在快樂產品體系中,博彩娛樂產品處於基礎地位,對其他快樂產品的催化、培育、形成和成長起 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仍然是澳門入境遊客快樂體驗的最大吸引。在“快樂經濟”的旗幟下,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必然促進傳統博彩產品產生深刻變革。“小額”、“廣覆蓋面”、“與時尚科技同步”、“異業混搭”、“益智休閒”等,將成為未來博彩娛樂產品的趨勢特徵。2. 基於特色化和微型化的會展與會獎旅遊產品會展會獎旅遊是澳門未來經濟發展的增長點。其中的系列會獎產品屬於典型的高端旅遊市場,被看作是旅遊細分市場中含金量最大的部分。不少公司獎勵旅遊目的在於傳播企業文化,加強企業的團隊建設。會議獎勵旅遊具備規模大、時間長、檔次高、客戶特性清晰、需求剛性大和利潤豐厚等突出優勢。會獎旅遊產品比的不是價格,而是感覺和創意。澳門政府在一般性的大中型會展產品的拓展與運營方面,近年成效明顯,比如環球車展與零部件展、國際消費品展、全國創意產品採購會、環保產業合作發展論壇、全球貿易投資博覽會、國際紅酒節、民營企業合作論壇、茶葉博覽會、亞洲國際博彩博覽會等。這些會展的舉辦,為澳圖 4 “快樂經濟”主導下的澳門新型產業型態:“珍珠項鏈”模型剖析世界旅遊休閒中心        
  • 84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門積累了寶貴的會展資源和運營經驗,為會展產業成為未來澳門的主導產業之一發揮重要作用。但是,澳門會展業有一個繞不開的問題,就是如何與香港實現錯位發展。筆者認為,特色化、微型化及市場細分化,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根本辦法,也有利於發揮澳門既有的資源和產業優勢。我們推薦的基於特色化的會展與會獎旅遊產品包括:商務及會獎旅遊展、季節書香文化節、國際珠寶展、商務旅遊論壇、行業中小型研討會、企業銷售年會、企業招商與發佈會、文化創意發展學術研討會、出版人會議、文化論壇等。3. 基於“快樂輸出”的文化創意產品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的根本任務,就是向居民和入境遊客作“快樂輸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為,文化創意產業包含文化產品、文化服務與智慧產權三項內容。作為一種新興產業,文化創意產業是經濟、文化、技術等相互融合的產物,具有高度的融合性、較強的滲透性和輻射力,為發展新興產業及其關聯產業提供了良好條件,歷來為世界各國所重視。文化創意產品具有三大特徵:一是高知識性、智能化。即文化創意產業與科技的廣泛應用密切相關;二是高附加值。即文化創意產業處於技術創新和研發等產業價值鏈的高端環節,是一種高附加值的產業;三是具較強融合性、滲透性和輻射力。澳門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其 眼點是透過有形或無形的快樂產品體系,向居民和入境遊客輸出快樂,以建立遊客快樂體驗,傳播澳門城市品牌核心價值。筆者認為,“傳承”和“創新”是澳門文化創意產品研發的兩個關鍵點。所謂“傳承”,是指透過挖掘澳門的傳統產業、歷史沿革、文化遺產和自然景觀等要素內涵,借助創意對它們進行再定位、再解讀和再包裝,發掘思想文化內涵,滿足遊客在求知、求新、求異方面的個性化需求,培育遊客的忠誠度和傳播口碑。而“創新”,則是針對澳門新興產業的需求以及傳統產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文化創意,嫁接或植入科技手段,形成具有全新價值的文化創意產品,從而對遊客形成拉力。4. 基於現有酒店資源的休閒度假產品酒店休閒度假產品在澳門快樂產品體系中佔據基礎性地位。從全球視野看,拉斯維加斯是澳門酒店業跟進與學習的標杆。澳門的酒店休閒度假產業目前已成為全球獨特的商業文化現象。首先,它徹底顛覆了傳統酒店的經營模式。事實上,它已經成為一個體量頗為壯觀的“城市綜合體”,集聚 住、吃、行、玩、休閒、購物、觀光、度假、博彩等要素,功能更便捷、性價比更優、舒適度更高;其次,與傳統酒店業比較,它的細分市場定位出現了重大調整。它已經由從前的少數人分享,發展到了大眾化的階段,目前酒店休閒度假逐漸成為澳門入境遊客在不同背景條件下所共有的、主流的生活方式;再次,與觀光旅遊不同,澳門現有酒店休閒度假產品更多地強調單地點、長時間逗留和高服務水平,並對酒店業商業形態的調整與創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調整現有的住宿業態,增加度假元素;強化休閒娛樂設施的豐富多樣;借助周邊環境設施,尤其是借助度假地的公共設施來增加度假者體驗。5. 基於慢城理念的“慢街區──慢社區──慢生活”休閒產品慢城理念在澳門進行項目化落地的最佳選項,即為“慢街區”和“慢社區”的打造。“慢街區”和“慢社區”或可以成為澳門“閒靜之城──慢生活”城市形象的核心載體。一般而言,“慢生活”包含慢運動、慢休閒空間、慢娛樂、慢餐花園、慢生活居所等。與香港的喧鬧不同,獨特的地理位置及特有的歷史積澱與遺存,使“慢生活”更適合在澳門繁育成長。它將成為澳門主流的休閒產品,為澳門入境遊客帶來快樂體驗。        
  • 85快樂經濟 幸福旅遊──關於“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與路徑如果說,香港旅遊業帶給入境遊客的快樂或只體現在一個“點”上(入境遊客因購物而樂),那麼,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則將是一個個充滿快樂的“面”(入境遊客將享受由閒靜而生的極致休閒之樂),是一張由快樂的“面”疊加與融合起來而結成的幸福的“網”。顯然,產業資本沿 上述各個慢生活節點進行投資,將會形成形態各異、功能齊全的“慢街區──慢社區”休閒項目集群。這些休閒項目集群是澳門“快樂產業鏈”的核心組成部分,是澳門快樂產品的生產者和創新者。通過借鑒、培育和品牌推廣,“快樂閒靜之城”理應成為澳門城市形象的新標識。6. 基於家庭歡樂的主題公園遊樂產品有學者指出,澳門的入境遊客中,近年來非博彩人數權重已超過 50%,並呈現出持續上升的趨勢。然而,非博彩遊客找不到合適的休閒娛樂去處、逗留時間被壓縮、客源流失等情況引發業界關注。我們高興地看到,繼香港興建迪士尼樂園、新加坡落成環球影城後,澳門主題公園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也於2011年11月確定擬投資過百億澳門元,打造一個不含博彩業務、面向家庭化的主題公園和酒店度假村。預計所有項目落成後,每年可為澳門帶來額外數萬名家庭遊客,並延長他們留澳時間。澳門建立主題公園,可進一步推動旅遊業的多元化發展。筆者認為,發展澳門非博彩性質的主題公園遊樂產業,與澳門傳統博彩業的轉型升級並不相悖,兩者之間不但不應該被割裂,相反,應該全面走向深度互動。毫無疑問,澳門非博彩性質的主題公園遊樂產品,將對家庭休閒消費市場具備強勁拉力;家庭群體對澳門非博彩項目的廣泛參與,有利於澳門未來“快樂閒靜之城”新品牌的傳播。需要指出的是,當前,特區政府要制定分類指導的原則,對非博彩項目實施政策性扶持和培育。結語目前,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時機,恰逢世界經濟危機捲土重來──歐債危機全面走向深水區;“佔領華爾街”在美國愈演愈烈並波及西方國家;中國內地面臨越來越大的社會管理壓力。筆者認為,市場經濟本身沒有錯,它只是創造財富的工具之一、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手段之一。但是,指導市場經濟運行的倫理價值準則不能出錯。少數人“利益最大化”是當前市場經濟機制被嚴重質疑的根本所在。歷史再一次告誡我們,國民收入與財富的快速提升和聚集,並不能為國民帶來預期的幸福感,大多數人的“幸福最大化”得以實現,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責任編輯 陳子夏]        
  • 86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摘 要]“十二五”規劃綱要給予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新定位,一方面提升了澳門在全球發展中的戰略地位,另一方面也指明了澳門經濟發展適度多元化的戰略目標。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是一個全新的概念,其內涵的界定、澳門所具有的優勢以及實施的策略等都亟需探討,其中,澳門獨特的文化內涵及其可發揮的作用更不容忽視。[關鍵詞 ]澳門 世界旅遊休閒中心 文化內涵引言:關於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內涵目前,公眾對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理解可概括為:具有世界高知名度,符合國際現代化標準,形成良好的公共衛生、安全、環保體系,可為人們獲得生活的健康、愉悅、消遣以及提供商業和其他目的活動的地方。 世界上知名的旅遊休閒目的地都有其代表性、支柱性的旅遊產品。例如,新加坡具有“花園城市、動感獅城、購物天堂”等美譽,每年吸引 大量國際遊客;而摩納哥之都蒙地卡羅除著名的博彩業外,更因其典雅的建築和悠久的歷史文化吸引 世界各地的高端遊客。反觀澳門,近年的旅遊經濟發展主要依靠大型娛樂場所和娛樂設施,這是以博彩業為主導產業的必然結果,但也大大限制了澳門旅遊的多元發展。筆者認為,這種模式尚未能使澳門建設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基本內涵應包括三個方面:首先,保持現代都市旅遊休閒的核心特徵。宜人的氣候、優良的地理位置、東西方文化的交匯點、以博彩業為主導的旅遊目的地,這些自然和人文特徵已使“休閒”成為澳門本地社會、經濟與文化發展中的不變主題,變化的只是休閒的方式和內涵。這是隨 社會體制和經濟結構的改革與發展、社會文化變遷所自然產生的結果。其次,建立以博彩業為核心的多元化產業結構。澳門的發展與博彩業的發展是分不開的,博彩業為澳門帶來的地區品牌影響力也是巨大的。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不應是限制博彩業的發展,而是需要發揮博彩業對會展、零售、文化創意等相關產業的帶動作用,從而構建多元化的產業結構,以提高自身的社會創造力和抗風險能力。獨特的文化內涵與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建設王 琳 王翠翠王琳,海南大學旅遊學院院長、副教授;王翠翠,海南大學旅遊學院碩士研究生。海口 570228        
  • 87獨特的文化內涵與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建設最後,澳門獨特的文化特色是不可忽視的內涵。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可以有很多,但澳門只有一個。文化內涵是難以複製的,澳門應根據自身特色,充分利用本土文化中歷史悠久、獨具特色的優勢資源,以其獨特的文化內涵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並開發具有代表性和支柱性的旅遊產品,從而在國際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一、澳門獨特的多元文化內涵特殊的濱海地理位置,形成了澳門獨特的自然風光。不僅如此,400多年中西文化交匯的積澱所形成的風俗文化和建築文化,加上現代旅遊博彩業的發展所帶來的新的人文景觀,以及由此所產生的客流量,實際上已形成澳門作為國際旅遊目的地的優勢,也應成為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所必備的基本元素。(一)悠久的多元文化歷史十六世紀中葉,明朝政府劃出澳門半島西南部一片地段,供以葡萄牙人為主的外國商人居住及進行貿易,使澳門成為十九世紀前中國主要的、也是亞洲地區重要的國際港口。在這期間,來自葡萄牙、西班牙、荷蘭、英國、意大利、美國、日本、印度、菲律賓甚至非洲等不同地區的商人、傳教士,帶 不同的文化思想、不同的職業技巧、不同的風俗習慣,來到澳門並在這裡進行各式各樣的經濟與貿易活動。各種貿易及交流活動的興盛吸引了來自世界各地的人群,一個融合了四大洲各種文化特色的國際城市逐步形成。澳門因而成為近代中國境內接觸外來文化最早、最多、最重要的地方,是當時中國接觸西方文化的橋頭堡。與此同時,中國內地的傳統文化也借助各種國際貿易和交流活動從澳門傳向西方。另外,由於其地理位置和管理主權的特殊性,澳門在上世紀的歷次戰爭中處於相對中立地位,來自歐美及東南亞的大量物資通過澳門轉運入中國內地,這使得澳門本地的社會經濟和文化建築沒有因戰爭受到大的衝擊和破壞,反而作為貿易中轉站,呈現一時的經濟繁榮景象。 所有這些都在客觀上使澳門保留並進一步突出了華洋並存、相容並收、獨具特色的文化現象。條件一旦成熟,便會使澳門在現代旅遊業的快速發展中處於領先地位。(二)世界宗教文化的博物館澳門是西方宗教在遠東最早的傳教中心,也是歐洲傳教士在亞洲的集結地,從最早的天主教傳入澳門,至今已有400多年的歷史。特殊的歷史和複雜的人口結構,決定了該地區宗教信仰的多元化,包括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伊斯蘭教等等。西方宗教中擁有教徒最多的是天主教,現澳門有天主教徒約兩萬多人,其中60%為華人,葡萄牙人也多信奉天主教。但澳門主要的宗教文化不僅是西方宗教文化,中國傳統的佛教和道教在澳門也始終保持 突出的地位。十七世紀建立的普濟禪院至今仍為澳門地區最重要的佛教寺廟。此外,與道教有關的信仰,以媽祖信仰最為著名。雖然這一信仰距今已有五千多年的歷史,但今天仍然保持 長盛不衰之勢。值得一提的是,澳門多種多樣、具有獨特歷史淵源的宗教始終保存 自己的文化特色,幾百年來在這片小小的土地上和平共處、共同發展。各式各樣的宗教文化,大大小小的教堂、寺廟,以及珍藏在教會、寺廟、圖書館或檔案館裡的文物和宗教文獻成為重要的歷史見證,構成了一座中西合璧、內容極為豐富的澳門宗教文化博物館,對澳門社會多元化發展具有重大意義。(三)獨特多樣的建築文化作為近代中西文化交流的一個重要橋頭堡,澳門歷史城區是中國境內現存年代最遠、規模最        
  • 88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大、保存最完整和最集中、以西式建築為主、中西式建築互相輝映的歷史城區。它在200多年的時間裡,融合了來自世界各地不同的建築風格,使澳門的建築文化獨具特色。它不僅是西方宗教文化在中國和遠東地區傳播歷史的重要見證,更是多年來中西文化交流互補、多元共存的結晶。澳門的建築具有許多中國之最,如最早一批天主教堂建築、最古老的教堂遺址、最古老的西式炮台群、最古老的修道院、最古老的基督教墳場、第一座西式劇院、第一座現代化燈塔、第一所西式大學、西式醫院等等。這些建築在前人的保護下基本完好,成為澳門珍貴的文化遺產。這些風格迥異的建築都蘊含 東西方文化豐富的內涵。 2005年,中西特色建築共存的“澳門歷史城區”在世界遺產大會上獲准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成為中國第十三處世界文化遺產。這些歷史建築與新建的現代建築一起,構成了一幅歷史與現代、東方與西方互相輝映的建築文化景觀,給遊客帶來強烈的視覺衝擊,是極佳的都市旅遊景觀資源。這是澳門在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中得天獨厚的優勢。(四)多種多樣的語言文化多種族、多民族的交融必然帶來多元的語言文化。澳門是漢語、葡語、英語,粵語、閩方言、吳方言等多種語言和方言的匯聚地,世界各國和中國各地的商人都曾經在這一塊土地上從事過商業活動。華洋雜處,各種語言交匯,相當比例的人口屬雙語甚至多語人群,彼此之間相互影響。其中,漢語對澳門社會的影響力最大,它是澳門所有華人的母語。澳門漢語的書面形式是現代語體文,口語形式則是以粵方言為主,閩方言、吳方言亦在部分人群中流行。 葡語一直是澳葡政府管制下澳門社會的官方語言,在澳門也有很大的影響力。雖然回歸後,澳門使用葡語的人數明顯下降,但學習葡語的人數卻有增無減,並且還有許多電視廣播及報刊雜誌使用葡語,特別是在土生葡人中,葡語佔有主要地位。受香港的影響,英語雖然在澳門的使用歷史只有百餘年,但其影響卻不可低估,尤其是澳門回歸後使用英語的人數急劇增長。英語的影響主要體現在澳門青年一代的口語中,甚至在一些歌曲和文學作品中也會夾雜 大量英語。 這也是澳門在發展過程中不斷適應新形勢,密切與外界交往的一個見證。澳門的多語現象是多元社會交流的需要,這種獨具特色的多語並存現象,與澳門社會的人口結構、政治、經濟、文化相適應,它不僅維繫 澳門各階層、各社會群體相互間的聯繫與交往,也成為澳門與歐洲、拉丁美洲以至世界各國進行交往的紐帶。 澳門發展了極佳的語言生態環境,形成豐富而又獨特的語言文化資源,這在經濟發達的現代都市是極少見的。(五)繁榮發展的旅遊博彩文化澳門博彩業歷史悠久,賭博方式多種多樣,賭權的開放更為澳門旅遊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繁榮景象,在經濟發展中佔有不可取代的地位。悠久的博彩歷史同時也造就了澳門繁榮的博彩文化。賭權開放後形成的多足鼎立的博彩業新格局,也為澳門博彩業的發展拓展了空間,並為博彩文化的發展注入了新鮮血液。各大娛樂場努力通過獨具創意的文化特色來吸引遊客,除了原有的凸顯傳統和地域特色的博彩文化,新的大型娛樂場所的博彩文化更趨於現代和多元,為澳門博彩文化增添了新的特質和生機。林美珍等指出,新的博彩文化的發展趨勢主要表現在賭場空間佈局與裝飾風格的和諧化、賭場氛圍的舒適化與健康化、博彩項目的多樣化與主體化、博彩服務的人性化、博彩形象的差異化及博彩經營的專業化與國際化等方面。 作為主導和特色產業,博彩業的蓬勃發展必然會帶動博彩文化的繁榮,而博彩文化的繁榮與發展又會促進博彩業的持續發展,這也是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重要一環。        
  • 89獨特的文化內涵與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建設二、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若干建議(一)規範發展博彩業,促進經濟適度多元化對於澳門,人們印象最深的莫過於“東方的蒙地卡羅”,然而蒙地卡羅的所在地──摩納哥,已經擺脫了“博彩獨秀”的經濟格局。摩納哥旅遊業發達,包括最古老的城堡和世界最大、最古老的海洋館等。世界第一大賭城拉斯維加斯也由博彩業逐漸向周邊產業發展,如旅遊、度假、休閒、會展、表演等娛樂服務業。通過多元化發展,近年拉斯維加斯已經從傳統的賭城轉變成國際知名度假中心,完成了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走上了多元化的經濟發展之路。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博彩無疑將繼續成為重要的旅遊休閒資源,但必須要更加規範地發展,避免博彩業“一業獨秀”。 2009年12月,胡錦濤在澳門回歸十周年大會上強調:“要繼續加強和完善對博彩業的管理,努力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2010年11月,溫家寶就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提出四點希望,強調“規範博彩業適度有序發展”。在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建設中,減少澳門經濟社會對博彩業的過度依賴,是一項重要發展舉措。通過必要的調控措施,使博彩業適度、有序和規範發展。通過博彩旅遊業的發展帶動與其密切相關的行業,如商務、會議、展覽業等。同時大力發展非博彩性質的旅遊休閒項目,如遊覽觀光、文化娛樂、度假休閒、購物美食等,推動酒店、餐飲、景點、文化、娛樂等的發展升級,促使澳門從以博彩旅遊為主轉變為旅遊綜合發展。(二)利用區域戰略優勢,加強粵港澳之間的旅遊合作突破傳統旅遊框架,邁向區域旅遊發展並形成大旅遊區的協作模式,是現代旅遊發展的必然趨勢。在國際舞台上,歐盟和東南亞都以區域形象進行旅遊宣傳,推出西歐多國遊和新馬泰旅遊線路。而加強粵港澳三地旅遊合作,可為澳門突破地域空間局限,促進產業適度多元化發展提供新的契機。廣東、香港、澳門因歷史、文化、地理及社會制度上的協同和差異,可以發揮旅遊業的互動、互補作用,形成粵港澳區域合作的優勢。廣東是內地的經濟發達地區、嶺南文化的集中地,香港早已是世界金融、貿易和旅遊中心,澳門則有中西文化兼容的特色。 可把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與區域旅遊發展結合起來,協力打造國際知名旅遊休閒區。同時,發揮兩岸三地旅遊互補優勢,開發包括澳門博彩業、世界文化遺產、香港現代都市、珠海橫琴島及周邊大型綜合休閒度假產品在內的精品線路,爭取成為具世界影響力的旅遊休閒品牌。 值得一提的是,這種區域協作的實現,需要政府的努力和推動。而政府也可以藉此建立健全粵澳旅遊市場監管協調機制,聯合提升粵澳旅遊服務水平,大力推行誠信旅遊,發展品質旅遊,引導企業和從業人員規範服務,共同規範粵澳旅遊市場秩序。(三)積極挖掘和研究澳門獨特的文化旅遊資源豐富的文化資源意味 獨特而豐富的旅遊資源,同時,地區的旅遊設施和管理服務都成為地區社會文化內涵特徵的表現形式。文化最大的特徵是其差異性和不可複製性。在旅遊活動中,旅遊者帶 對自身文化的認同和對異域文化的好奇而動,旅遊行為本身就是在展示文化、傳播文化及推動文化,而這種方式也使旅遊地居民對其自身文化產生強烈的歸屬感、認同感和自豪感。數百年來,澳門已形成了獨特的澳門土生文化,在語言、價值觀、生活習慣和飲食等方面都表現出東西兼備的文化特色。除此之外,還有獨具特色的澳門美食以及每年種類繁多的節慶活動和體育盛事。近年來,澳門更以“東西菁華”的文化特色為基礎,打造了一批大型文化旅遊景點,為澳門的文化旅遊產業注入了新的活力。 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建設應抓住澳門中西合璧的文化特色,積極挖掘和研究澳門獨特的旅遊文化資源,大力開發非博彩性旅遊休閒產品,重點培        
  • 90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育各類文化及衍生產業,逐步形成結構優化、品種多元的產品體系,開展深度文化體驗旅遊。這是促進澳門旅遊業適度多元化發展的必由之路。(四)採取適當措施彌補人力資源不足的現狀博彩業過度發展,導致澳門旅遊業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參差不齊,旅遊博彩就業的高收入和低技能,在一定程度上對澳門整體人力資源素質的提高產生了負面影響。據2009年中期人口統計顯示,澳門勞動力人口中未入學至未完成小學的佔8.8%,小學至初中文化程度的佔48.5%,具有高等教育學歷的只佔16.4%。一些行業的中高層管理職位或技術人才需要從外地輸入。澳門人力資源短缺不但已成為旅遊業發展的瓶頸,而且構成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之一。 人力資源是維持地區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條件。隨 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政府需要利用各種渠道,積極採取引進、培訓、教育等措施,發展高等教育,拓展人力資源,改善目前人力資源缺乏的狀況。結語澳門獨具特色的文化旅遊內涵,為其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奠定了堅實基礎。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是一項推動澳門從博彩業的單一發展,到以博彩娛樂為龍頭、旅遊休閒為增長點、多核驅動的系統工程。規範發展博彩業,珍視澳門獨有的文化特色,促使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無論對政府、業界還是學界來說,都是值得探討的命題。澳門需抓住機遇,利用戰略區位優勢,加強同周邊地區的合作,促成粵港澳大旅遊區的發展。積極挖掘和研究澳門獨特的旅遊文化內涵,創新旅遊休閒產品,發展多元旅遊文化產業。同時,需進一步改善基礎設施、提升旅遊服務水平、發展高等教育、拓展人力資源等。把澳門建設成為具有獨特文化內涵的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需要各界共同努力和全社會的持續參與。筆者期望,澳門的最終目的,是成為全球旅遊休閒目的地的示範,成為微型經濟體拓展內生經濟動力的典範。註釋:周錦輝:《全民打造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澳門日報》(澳門), 2011年 6月 20日,第C03版。《澳門歷史》,光明網,1999年12月20日,http://www.gmw.cn/03zhuanti/2_zhuanti/jinian/macau/e.htm,2011年11月30日。王業興:《澳門文化的多元性及傳承》,《社會科學》(廣州), 2001年第 2期。李少冰:《澳門旅遊業發展方向研究》,碩士學位論文,華中科技大學,2009年,第14頁。湯開建:《澳門文化內涵淺析》,《廣西民族學院學報》(南寧), 1996年第 2期。湯開建:《澳門文化內涵淺析》,《廣西民族學院學報》(南寧), 1996年第 2期。王業興:《澳門文化的多元性及傳承》,《社會科學》(廣州), 2001年第 2期。林美珍、鄭向敏:《澳門博彩文化發展的新趨勢》,《旅遊科學》(上海), 2006年第 4期。袁持平、郭卉、許書豐:《澳門產業結構適度多元化研究》, 2009年3月21日,http://www.docin.com/p-11824928.html, 2011年 11月 5日。左連村、徐久香、蔡雙:《澳門博彩業發展的若干思考》,《經濟前沿》(廣州), 2008年第 2期。顧寶炎、謝慶茜:《論澳門旅遊業之發展前瞻》,《旅遊科學》(上海), 2001年第 1期。高舜禮:《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內涵與策略》,《中國旅遊報》(北京), 2011年 3月 2日,視野版。楊俊、查方勇、陳志鋼:《澳門旅遊業適度的多元化發展途徑探析》,《樂山師範學院學報》(樂山),2011年第26期。楊俊、查方勇、陳志鋼:《澳門旅遊業適度的多元化發展途徑探析》,《樂山師範學院學報》(樂山),2011年第26期。[責任編輯 陳子夏]        
  • 91明代中國的耶釋相遇[摘 要]從耶穌會士和中國人的視角,論述傳教適應策略的多方面特徵,審視羅明堅和利瑪竇之間的緊張關係,以及後者採用的傳教策略,即利用科學和數學作為教義勸說的輔助手段。羅明堅離開中國之後,耶穌會傳教策略在利瑪竇指導下轉型,採用儒家學說和西方科技作為文化適應和宗教勸導的範本,從而與佛教適應策略決裂。[關鍵詞 ]明代 耶穌會士 佛教 羅明堅 利瑪竇肇慶位於廣州以西,1582年人口為47,000, 是明代兩廣總督駐地,也是耶穌會在中國的初傳之地。1583至1588年期間,利瑪竇和上級──傳教團先驅羅明堅居住於此。利瑪竇和羅明堅的居所與肇慶知府王泮的王公祠相鄰,王泮是耶穌會的支持者。筆者於2001年造訪肇慶時,見到1998年在肇慶樹立的一塊小碑,鑲嵌於肇慶至香港的渡船碼頭附近一棟普通建築物牆上。建於十六世紀的崇禧塔位於宋代城牆邊的早期耶穌會駐地一角,是現今唯一可見的利瑪竇時代的遺物。除此之外,筆者還見到在紅樓舉行的利瑪竇紀念畫展。紅樓位於古城中央,桂王朱由榔於1647年在此被擁為永曆皇帝。這個展出了一批現代水彩畫的小型畫展,是為了紀念1583年到達此地的利瑪竇。畫像中的利瑪竇身穿白色長披風,長髮披肩,美髯濃密,頸上掛 大十字架,看上去更像耶穌,可這只是現代中國人對歷史的想像而已。事實上,利瑪竇和羅明堅以神職人員身份居於肇慶期間,頭髮剪得很短,穿 中式教袍,被視為外國來的佛教僧人。本文旨在探討耶穌會傳教團和佛教在1580至1595年期間的相遇。當時羅明堅初訪廣州,其繼任者利瑪竇則放棄佛教僧人角色而轉以儒家士大夫形象示人,這一轉型也是利瑪竇其後成功的關鍵。本文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探討早期耶穌會傳教士如何按照中國人的期望來適應佛教,筆者將以著名的利瑪竇中國劄記和鮮為人知的羅明堅回憶錄,來呈現兩位耶穌會士在如何適應佛教問題上的分歧。他們的緊張關係代表了兩種截然不同的傳教策略,直至巡視員范禮安於1588年11月20日派羅明堅回羅馬請求教宗派遣代表來華,這種緊張局勢才得以解決;第二部分將描述晚明的中國精英階層與佛教之間的關係,在更廣闊的背景下,理解早期耶穌會士與其支持者及信徒明代中國的耶釋相遇夏伯嘉 撰 趙殿紅 譯夏伯嘉(Ronnie Po-Chia HSIA),耶魯大學博士,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講座教授,台灣中研院院士;趙殿紅,廣東省民族宗教研究院副研究員,澳門大學歷史系博士後研究員。        
  • 92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的相互影響。筆者將在文中論證早期耶穌會士適應策略的兩個核心因素:他們向儒家靠近,以及佛教在晚明的復興趨勢。中國人對耶穌會傳教事業的認知,以及利瑪竇對佛教的辯駁,都應在此背景下加以理解。1583年8月15日,已經花費了兩年時間試圖在中國立足的羅明堅,意外地獲知一個大好消息:他得到肇慶知府王泮的許可,從澳門前往肇慶。 羅明堅於 1579年 7月到達澳門,他雖懷巨大的熱情學習漢語,但只曾隨葡萄牙貿易團在廣州作過幾次短暫逗留。 1582年 6月,機會終於降臨,當時羅明堅和澳門審計員本涅拉(Mateus Panela)分別作為葡萄牙教會和政府代表前往肇慶,與新任兩廣總督陳瑞(1513年生, 1553年進士)談判。 甫上任的陳瑞威脅要把葡萄牙人趕出中國,羅明堅憑其形象和漢語知識給總督留下良好印象,遂同意他在省會建立居住點。1582年 12 月 27 日至 1583年 3月,羅明堅和巴范濟(Francisco Pasio)在陳瑞庇護下居於肇慶,後因陳瑞離職,他們只得返回澳門。羅明堅在回憶錄中透露,這次在肇慶“還有一位同伴,名叫利瑪竇,是一位神學家和數學家,而數學是很能討好中國人的學問,而且他們對無需借助翻譯就能同他們交流的外國人感到吃驚和欽佩”。事實上,羅明堅是耶穌會傳教團在中國的奠基人、學習漢語的先驅,也是出版中文教義書的第一人。天主教傳教史學研究認為,羅明堅“為利瑪竇引路,把他介紹到中國,然後便悄無聲息地淡出歷史舞台”,《基督教遠征中國史》(Fonti Ricciane)編者、博學的德禮賢(PasqualeD’Elia)曾如是說。 羅明堅的中文教義書《天主實錄》曾廣為世人關注和研究,但他於1589年返回意大利之後撰寫的冗長而散漫的回憶錄和筆記,及至於1607年離世,卻極少受人關注。一位檔案管理員在羅明堅手稿首頁寫下“這不可信,敘事有四分之三是假的”, 對檔案的真實性表示質疑。1913年,Pietro Tacchi-Venturi編輯利瑪竇著作時,沒有參考這本回憶錄;1942至1949 年,德禮賢編寫內容詳盡的《基督教遠征中國史》,選擇性使用了羅明堅的回憶錄,以補充利瑪竇的《基督教傳入中國歷史》一書之不足;1964 年,施省三(Joseph Shih)撰寫的喬治安那大學論文,旨在為羅明堅正名,但依然沒有重視羅明堅的回憶錄。究其原因,無疑是早期耶穌會傳華史上最重要的兩位人物──利瑪竇和范禮安──有意貶低羅明堅。利瑪竇在回憶錄中評論羅明堅和新來的麥安東(António de Almeida)在浙江省的傳教旅行(1585 年 11 月至 1586 年 7 月)收效甚微,“只因兩位神父都不懂漢語”。 麥安東顯然對漢語一無所知,但對當時已學習了六年多漢語的羅明堅來說,這說法就顯得匪夷所思。加上羅明堅撰寫的中文教義書,以及陳緒倫發現的羅明堅所創作的中文詩, 利瑪竇的說法更是令人生疑。雖然羅明堅也不乏自我誇大之詞:他返回意大利後曾在回憶錄中吹噓自己在六個月內學會了一萬個漢字,連中國人都感到吃驚。 然而,近十年前才發現的羅明堅所創的32首中文詩,也並非全無文采,表明他具有非同尋常的語言學造詣。或許羅明堅和許多學習中文的學生一樣,能夠熟練使用規範漢語閱讀寫作,但在口頭表達上,卻不能清楚區分漢語的四種聲調。說到底,利瑪竇無疑是更為優秀的漢學家,但他在早期肇慶傳教史中對羅明堅的評價如此之低,卻顯得十分奇怪。第一本中文教義書《天主實錄》約印於 1584年 10月,利瑪竇在回憶錄中記道,這本書是由“神父們”(他本人及羅明堅)在一位中國學者的幫助下所撰,但書中署名卻只有羅明堅。也許如施省三所說,利瑪竇經過一年學習,已完全具備合著者的語言能力。 但無論如何,他的中文書寫能力應仍處於初級階段。《天主實錄》出版後送給知府王泮,王泮則贈與耶穌會士們兩塊        
  • 93明代中國的耶釋相遇牌匾:一為“仙花寺”,一為“西來淨土”。利瑪竇卻在回憶錄中將後者誤譯為“來自西方聖地的人們”(People coming from the Holy Land of the West)。但問題關鍵並非利瑪竇在撰寫《天主實錄》過程中的作用,而是他對羅明堅的評價逐漸改變,並最終影響了《基督教傳入中國歷史》的敘事基調,也影響了讀者對羅明堅的看法,以及判斷羅明堅以漢語闡釋基督教的篳路藍縷之功。利瑪竇一開始對《天主實錄》非常熱衷。該書刊印一年後,他描述這本書給幾位重要官員留下了深刻印象, 還肯定1585年有19至20人受洗入教主要是受此書影響。 但到韶州以後,利瑪竇改變了態度,他於 1593 年 12 月 10 日致信阿夸維瓦(Claudio Acquaviva),說范禮安曾命他將《四書》翻譯為拉丁文,為撰寫一本新的教義書作準備,“因為原來的那本並不像預期的那樣成功”。 《天主實錄》表現不佳並非利瑪竇改變主意的唯一原因,他與佛教界的關係決裂才是決定性原因。在離開肇慶多年後撰寫的回憶錄中,利瑪竇認為《天主實錄》無關重要,與羅明堅在回憶錄中描述此書大受歡迎形成鮮明對比,後者認為他的工作成效顯著。根據羅明堅的說法,王泮非常欣賞此書,在下屬面前高度讚揚耶穌會士,並請人刊印三千本。1585年,利瑪竇回憶同一件事時寫道,雖然王泮看起來對此書很滿意,但婉拒為之作序,而序言代表了一位官員對書籍內容的肯定。 後來,羅明堅聲稱在浙江旅行期間,曾遇中國文人詢問他是否那本著名辟佛書的作者。 從《天主實錄》所受的待遇(及利瑪竇的搖擺態度)可以看出,兩位傳教士的傳教策略在早期就存在明顯分歧,利瑪竇反對羅明堅及其教義書與佛教的密切關係。儘管撰寫過中文著作,但羅明堅還是無法擺脫中文水準差勁的名聲。1588年秋,上級決定派一位傳教士回歐洲請求派遣教宗使團前往北京──這也是羅明堅最早提出的建議。 巡視員范禮安選擇了羅明堅,其原因用利瑪竇的話就是“羅明堅神父年事已高,無法學習漢語,我選擇此次良機送他返回歐洲”。 雖然羅明堅當時只有 45 歲,但強勢的范禮安對利瑪竇言聽計從,在1588 年 11 月 23 日寫給會長阿夸維瓦的信中,以此理由將羅明堅調出中國:羅明堅神父在此傳教團用力頗多,現在即將前往羅馬,此乃其休息養生之良機,實因他已年老,體力不支,如此沉重之事務,尤會令他不堪負荷。他將離開此地,因為他無法熟習當地語言,鑒於此因,務請您勸說他不再返回,此處並非老邁之人久留之地……既然范禮安不懂漢語,他的看法定是根據利瑪竇的說辭。顯然,羅明堅在同行中也口碑一般。早在 1584 年初,范禮安就選定比羅明堅更穩健的葡萄牙人孟三德(Duarte de Sande)作為中國傳教團負責人。同樣,澳門耶穌會院院長卡布拉爾(Francisco Cabral)認為羅明堅不適合作為中國傳教團的負責人,他給阿夸維瓦寫信,聲稱羅明堅儘管品德優秀,但“有點不懂事,有點膽小”。 與令人眼前一亮的利瑪竇相比,羅明堅給人的第一印象相當普通。曾向西班牙國王菲利浦二世(Philip II)上書建議以入侵手段使中國信仰福音的西班牙耶穌會士桑徹斯(AlonsoSanchez),於 1582 年 11 月 3 日至 1583 年 2 月 13 日期間曾在澳門與利瑪竇會面,他後來這樣描述利氏:利瑪竇,意大利人,在各方面都與中國人非常相似,像是其中的一員,與他們同樣才智出眾、品位精緻、舉止優雅、態度謙和,這是他們高度讚賞的品質,尤其是他超群的智慧和記憶力。他不但是一位令他們(中國人)欣賞的優秀神學家和天文學家,更是在極短時間內學會了漢語與許多漢字,可以不用翻譯與中國官員交談,這讓他們十分        
  • 94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欽佩,非常喜歡。澳門耶穌會士畫家游文輝所繪的利瑪竇肖像畫,也證實了這段生動描寫。1610年利瑪竇去世時,游文輝也在現場。他的肖像畫顯示,身穿儒家士大夫衣服的利瑪竇,有一張高貴的長型臉,留 白色鬍鬚。關於羅明堅的體貌特徵,我們只有來自他本人的描述。這位那不勒斯人顯然身體肥大,1585年冬天翻越梅嶺高地時,需要四人(通常為兩人)抬轎通過。當時他們經水路赴廣東和江西,期間要穿越省界山地。但發揮關鍵作用的並非外在形象,也不是語言能力,更不是私人恩怨,而是大相徑庭的傳教策略:羅明堅習慣效法統治階層與佛教僧侶的關係,甚至回到意大利後仍堅持這種策略;而利瑪竇走的是另一種傳教路線,即借助科學、地理和數學等手段。利瑪竇在肇慶僅一年就繪製出中國版的世界地圖,並在中國多次印刷。 利瑪竇在回憶錄中提到,他對科學的興趣歸功於羅馬學院(Col legio Romano)的導師、著名數學家克拉維斯(Christopher Clavius)。眾所周知,他在肇慶時擁有許多天文和地理儀器,這些領域的知識為他打開了多道成功的大門。值得注意的是,羅明堅僅有的一次對科學在傳教中所起作用的評價也是負面的。那是在返回意大利後,他在回憶錄中草草記錄對前往中國傳教士的要求,建議絕不能讓中國人看到神父們能瞭解或描繪他們的國家和省份,因為會被懷疑對中國國土圖謀不軌。他還隨意舉出一個他在肇慶時的事例:當年利瑪竇告訴王泮其家鄉浙江紹興的準確經緯度,吃驚地發現王泮“表現得非常生氣,責備他(利瑪竇)瞭解這些事情”。 如果羅明堅的回憶準確的話,這件事並非空穴來風,因為王泮在1586年前後已改變了對待耶穌會士的態度,當時也是羅明堅和麥安東剛從其家鄉紹興返來不久。王泮停止了與神父們的對話,收回了贊助和保護。利瑪竇猜測是王泮受其紹興親戚影響,那些接待羅明堅和麥安東的親戚認為與外國人繼續來往有害無益。而在羅明堅看來,正是利瑪竇在科學方面的吹噓,才招致王泮的敵意。傳教策略的更嚴重分歧,來自對佛教的態度。一如前述,羅明堅即便在返回意大利後仍堅持佛教適應策略,建議前往中國的傳教士必須掌握中國的語言, 懂得為喜好儀式的中國人舉行恰當的聖事,舉止要端莊得體、莊重肅穆、威嚴如儀,因為這些都是中國人欣賞之事。 他還說:如果我們的神父們能夠以香草、水果、蔬菜、大米、穀物為食,戒食大肉、魚類、乳製品和活物,就會在中國獲得巨大聲譽,贏得許多皈依者。雖然禁止殺生是偶像崇拜者(即佛教僧侶)根據畢達哥拉斯教義(sect of Pithagoras)所制定的教條,但是中國上至皇帝,下至庶民,都尊崇這種錯誤的教義。皇帝和百姓都能在他們的歷史中尋到這些偶像崇拜者的蹤跡,他們給佛教僧侶大筆捐贈用於修建寺廟、舉行法事,同樣也能捐贈給我們,因為我們的教義更為正確和神聖。我在(佛教)教義中曾經讀到,禁欲是保持純潔的有效手段,適宜於僧侶們修身養性,而不會導致迷信行為。放養生物、禁食肉類等保持神職人員純潔性的“有效手段”,後來被利瑪竇在其《天主實義》中嚴加指責,他駁斥了佛教教義中的再生輪回和禁止殺生。《天主實義》獲得了成功,而《天主實錄》以失敗告終,因為前者以優雅的文言文寫成,通篇引用《四書》、《五經》,被中國的官員和士大夫們看作值得附以頌詞和作序吹捧之作。我們應注意羅明堅所說的佛教與天主教的關聯:兩者教義相悖,一個錯誤,一個正確,但也存有相似之處,日後由此產生素食主義耶穌會傳教士。他們有更為正確和神聖的教義,加上值得        
  • 95明代中國的耶釋相遇稱道的素食主義,在實踐中比佛教僧侶優越,可以吸引大量信眾,正如佛教傳教士們過去所做的。這種基督教和佛教之間的互相適應,亦是十六世紀在日本的耶穌會傳教團所具有的鮮明特徵, 事實上,其根源也是來自中國。換句話說,羅明堅採納了西方或印度僧侶的外部特徵,創造性地迎合了中國人的期望。羅明堅回顧中國之行時寫道,他在一個非常敏感的時期到達澳門,因為四年前(即 1575 年)廣州一位年輕的中國和尚由一位澳門商貿團的葡萄牙耶穌會士皈依入天主教,並逃往澳門受洗。和尚的師父和家人向總督控訴,總督則逼迫澳門主教歸還受洗的和尚。最終和尚被囚,主教遭懲戒並被遣返,總督下令若有再犯將被處死。 很快,中國人如日本人一樣將天主教等同佛教(而不是在廣州已存在的伊斯蘭教)。 1582 年 6 月,羅明堅第一次赴肇慶與總督陳瑞談判有關澳門葡萄牙人的問題,當時他並沒有裝扮成佛教和尚,而是穿戴成葡萄牙神父的模樣。他的鎮定態度、對中國的認知以及儀表舉止給陳瑞留下了良好印象:我對他(總督)的提問一一作答,有理有據,他變得平靜起來,要我走近他,然後走下寶座,觸摸我的鬍子,顯出友好和喜愛。中國人喜歡鬍鬚,因為他們自己沒有,即使生長四十年,他們的皮膚上還是很難長出哪怕是一塊草皮般的鬍鬚……可見,陳瑞欣賞羅明堅剛毅的男子氣概,後來答應了他居住的請求。 1582 年 12 月 27 日,羅明堅和巴范濟到達肇慶,居於天甯寺,該寺原為東門外的佛教寺院,與總督府衙相近。兩位耶穌會士生活在佛教僧侶中間,直到 1583 年 2 月 8 日才搬到另一處居所。應陳瑞要求,他們剃掉鬍鬚和頭髮,穿上佛教僧袍。用羅明堅的話說,“穿 打扮一如佛教僧侶,與我們的裝扮差別不大。現在法衣的問題已經解決,我們很快變成了中國人,以此將基督的榮光帶向中國”。 雖然利瑪竇並未提到陳瑞對他們如此恩惠的理由,但按照羅明堅的記述,總督曾詢問他是否會驅除妖魔,因為有隻妖魔經常出沒於他在廣州的一所房屋。羅明堅回答可以驅魔,於是陳瑞委以此任,並告知一位穆斯林曾以失敗告終。最終妖魔沒有再出現,人們說是因為害怕這位羅明堅神父。他在肇慶短暫停留期間,成功吸引了一些新信徒。 羅明堅受命離開後,在失寵於保護者陳瑞並被遣散之後,他能夠製造奇跡般的異人聲譽,對他起了很大幫助。 1583年 8月,在一位新教徒的努力斡旋下,他被召回肇慶,這位教徒是東門的一名士兵,他說服了新任知府王泮,告訴他召回羅明堅將大有益處。利瑪竇也記述了這位士兵的介入和王泮的支持,但他省略了王泮之所以這樣做的原因。據羅明堅的說法,王泮允許神父們居於肇慶,是希望他們能為他求得一個兒子,他雖已結婚三十年,有一妻兩妾,但並無男嗣。羅明堅和利瑪竇到達肇慶九個月後,王泮喜得一子,他將之抱入禮拜堂,在耶穌像前千恩萬謝,並將兒子托由耶穌保護。後來,王泮又生一子,遂讓他受洗入教。此次“造物主送子”的例證,與中國人觀念中的“送子觀音”頗為類似,耶穌會士也在其住所展示聖母瑪利亞和聖子耶穌的畫像和雕塑,並作為禮物送人。利瑪竇在回憶錄中對此表示沉默,但他在1586年的一封信中回憶起這次成功,他寫道:保護人王泮渴盼一個男孩,請求耶穌會士為他祈禱,於是神父們就送他一幅聖母像。這次得償所願“使得流言滿城飛,說我們的上帝賜予他一個兒子”。此事並非孤例,羅明堅在紹興時,亦有官員邀他赴宴並吐露欲求一子的願望。官員攜妻在聖母抱子圖前祈禱,耶穌會士們離開紹興前,官員妻子有了身孕,官員就到基督像前致謝。羅明堅在回憶錄中還提到另一事例:有一婦女不能生育,夫婦為此煩惱不已,便乞求他代為祈        
  • 96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禱,在上帝的榮光賜福之下,他們果真得一兒子。在羅明堅和利瑪竇的回憶錄中,天主教和佛教相通的例子不勝枚舉。首當其衝者即是傳教士最親密的支持者王泮在他們的住所落成時贈與的匾額,上書“仙花寺”和“西來淨土”,前者是蓮花之寺,代表救贖的西方極樂世界;後者代表佛教淨土宗教義中的聖地。這不僅反映出佛教在晚明時期的流行程度,還表明了王泮對佛教的熱忱信仰。王泮是浙江省寧波府山陰人,當地傳統信奉佛教,晚明時期的上流社會對佛教捐獻也甚慷慨。 陰縣(寧波)明代士紳的生活與佛教息息相關:在僧人指導下撰寫佛學著作,組織放生活動,頌唱佛教經文。一些士紳成為當地著名住持如紫 真可(1543-1603)的俗家弟子。還有許多與佛教寺院相關的世俗活動,如文人們以寺院作為學習場所、在寺院舉辦詩歌雅集聚會、與僧人建立私人友誼、分享文化追求等等。文化團體經常在寺院集會,文人們在寺牆上留詩紀念更是尋常之舉,士紳們還經常赴寺院與僧人們探討學術問題,這些傳統在士紳階層代代相傳。 同樣,佛教僧侶也積極參與士紳們的社會和文化活動。當地許多住持也撰寫詩歌,熟識儒學。士紳捐錢給寺院並協助寺院事務,如邀請住持講經、與政府官員斡旋、提供各種保護、編寫佛學辭典、募捐重建廟宇等。士紳階層最高代表的支持,在寺院活動中起 至關重要的作用, 王泮對羅明堅和利瑪竇的支持顯然也是如此。實際上,耶穌會士們的兩位最親密保護人都來自寧波:肇慶知府王泮,後升為按察司副使,分巡嶺南道;繼任肇慶知府者鄭一麟也是寧波人。羅明堅和利瑪竇到達中國時正是晚明佛教的復興時期,著名住持與和尚活動頻繁,士紳階層積極捐助。皇城北京之外,佛教的復興在江南地區最為顯著,包括浙江省和南直隸(江蘇)。其中的關鍵人物是居士,他們是在俗男性信徒,通常有較高社會地位,信奉素食主義,禁絕色欲,以“入世”的姿態遵循佛教教規。彭際清(1740-1796)十八世紀編撰名為《居士傳》的佛教在俗信徒人物傳,共收明代 107 位居士,除四人外,都介於萬曆至明末(1573-1644)。 他們絕大多數來自士紳階層,對佛教、道教和儒學皆有興趣。許多居士以儒學瞭解此世,名為“公”;以佛教瞭解彼世,名為“私”。居士大多出自江南,較少來自北方。杭州雲棲寺住持雲棲株宏(1535-1615)是在俗佛界最有影響力的人物,株宏宣導禪宗冥想和淨土宗佛陀經,強烈主張禁止殺生,號召士紳組織放生會。 從居士的地域分佈可見株宏的重要影響力以及浙江佛教之盛:釋聖嚴所研究的 78 位居士中, 31 位來自南直隸, 17 位來自浙江, 6 位來自湖北,河北、江西、安徽各 4 位, 3 位來自四川, 2 位來自廣東,河南、湖南、雲南、福建各 1 位。 78 人中, 32 人為進士,包括 2 位狀元, 24 位居士與株宏有私人交往。 根據釋聖嚴的研究,從禪宗和尚的地域分佈,可看出江南在這次佛教復興中的重要地位:他研究的 117位禪宗和尚中, 31位來自浙江, 13 位來自江蘇, 12 位來自四川,福建、河北各 11 位。此背景突顯早期耶穌會傳教團的另一方面,即最早的信教人群。羅明堅和利瑪竇的信件以及利瑪竇的回憶錄中,偶爾提到廣東省兩個傳教點的入教者出身:一對秀才夫婦、幾位老年男性戶主、愛好煉丹術的低層人士、一位商人等等。直至 1586 年 10 月,神父們在肇慶吸納了大約 12位教徒,利瑪竇對此記道:“目前為止我們只有十二位基督徒,大部分是苦行者,在中國人的概念中即為不食肉類和魚類的人。” 利瑪竇於 1591 年在南雄(南雄與韶州相鄰,韶州是他們在1589年被逐出肇慶後建立的第二個傳教點)授洗的一位重要信徒,即商人葛松華(Giuseppe),也是一位在俗佛教信徒,他是江西人,在南雄經商,受禪宗吸引,信佛多年。葛松華受洗入教後,在利氏指導下,成為首位實踐《靈性操練》(Spiritual Exercises)的中國教徒。        
  • 97明代中國的耶釋相遇傳教士們在肇慶的最初幾年,王泮對之優待有加。現存最早的肇慶地方志是崇禎六年(1634)的《肇慶府志》,“名宦”列舉了王泮為肇慶百姓所做的業績,並記載了他的一些建築工程,包括在里水縣和高明縣建塔,以及在肇慶建立重要的崇禧塔。崇禧塔建於耶穌會士住所旁,是鄰近肇慶百姓在他離任後為紀念他而建立的生祠。方志記載了王泮的特徵:“泮性恬淡,自奉如寒士。居官齊潔,焚香靜坐,若禪室然。” 崇禎方志還輯錄了王泮的文學作品,其中一首詩名為《梅庵》。梅庵是宋代佛教尼庵,在西城牆附近,因南派禪宗創始人六祖惠能到訪於此而得名。詩曰:官懶簿書稀,尋僧入翠微;白雲依榻靜,紅葉近人飛。愛爾能分供,憐余未拂衣;禪心共明月,相對欲忘歸。在另兩首詩《星岩雜詠》和《登崇禧塔》中,王泮運用了道教和佛教意象,這在晚明文人作品中頗為常見。他在七星岩觀賞石灰岩洞時寫道:深尋有丹穴,乞藥駐朱顏。興來招鶴駕,直欲提飛仙。在《登崇禧塔》中有“日射金輪散寶光”之句, 其中“金輪”亦為“法輪”,佛教真義隨之轉動而得以傳播。作為一位文采斐然的修辭學家,王泮的宗教情操和語言是他所屬階級的典型代表。利瑪竇記錄王泮、鄭一麟以及其他饒有興趣的官員經常前來拜訪,欣賞其駐地之優美。耶穌會住處和崇禧塔所在地位於西江岸邊,綠樹環繞,離城中狹窄街道不遠。官員們在耶穌會士住所為三年一度赴京述職的鄭一麟設宴餞行,住所內收藏了獨特的西方珍品,洋溢 與上帝親近的非凡氣氛。羅明堅贈以聖母抱嬰圖,大受感動的鄭一麟許諾帶他前往北京(後改為拜訪鄭和王泮的故鄉──浙江寧波)。這些都很符合晚明時期官員和士紳階層與佛教僧人交遊的一般模式。很重要的一點是,士大夫們把僧人看做幕僚,不僅因為佛教僧侶也出身於世俗社會,更因傑出僧人極為難得。少數放棄科舉之途者,以及鑽研儒學獲有心得者,因此上升為龐大的、難以名狀的上層佛教僧人群體。簡略翻閱“晚明四大僧人”傳記就可證實這一點。雲棲株宏 17 歲即在杭州鄉試中考得第一名。 1566 年,他落髮為僧,時年 32 歲。有感當時佛教衰落、綱紀廢弛,遂在杭州發起佛教改革運動。由於與文人學士交遊頗廣,所以他撰寫的關於淨土宗和禪宗的文章,在文人中有 相當廣泛的閱讀群。有不少人追隨他,超過一千名士紳信奉其學說。安徽人憨山德清(1546-1623)9歲在寺院學道,沉迷於觀音佛經。 12歲時被送往寺院修習儒學,尤擅《四書》和詩歌。 19 歲在南京獲授聖職。在北京遊歷時,受萬曆皇帝母親李太后的賞識優待。 1575 至 1583 年,他在佛教四大聖山五台山講經,後往山東嶗山做隱修僧。 1586年,宮廷印刷了15份佛教真經,李太后送給德清一份,並贈資修建海印寺供奉真經。德清在此與道士論爭,最終使他受北京責難,而萬曆皇帝與李太后因建寺費用過靡而發生爭執, 1595年,德清被發配至遙遠的廣東充軍,但他在廣東受到重要官員保護。 1601 年,他受任曹溪寺(即南華寺)住持,得以在禪宗六祖惠能創立南派禪宗之地改良佛教生活。而南華寺正是利瑪竇於 1589 年被迫離開肇慶後,受總督劉節齋命令寓居之地。第三位高僧紫 真可,是蘇州府吳江人。他曾是浪跡天涯的年輕劍客,17歲時遇到僧人明覺,決定丟掉寶劍,立地成佛。20歲被授予聖職,遍覽佛教聖地,誓願復興禪宗。紫 是德清的摯友,二人曾在北京論道40天,德清發配充軍時,紫 曾為之奔走營救。紫 致力於收藏、        
  • 98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編撰、印刷《嘉興藏》(即明版《三藏》,佛教真經), 得到宮廷大臣、著名居士等人幫助,如陸光祖(1521-1597)、馮夢楨(1546-1605)、瞿汝稷(1548-1610)、曾同享等。其中,曾在山西五台山學佛、身居內閣的陸光祖是知名的佛教庇護人。 1603 年的“妖書”事件使紫 丟了性命:他寫信給吳江同鄉兼弟子沈令譽醫師,批評萬曆皇帝欲立寵妃鄭氏之子福王為太子而廢掉合法太子,他因此遭逮捕,備受折磨,最後命殞獄中。第四位藕益智旭(1599-1655),俗名鍾際明,江蘇吳縣人。少年時是一位偏執而正統的儒家弟子,曾立誓滅絕佛、道。但17歲時讀到株宏的著作,遂心悅誠服。智旭24歲祝為聖職,成為晚明四大高僧的最後一人。 他著述頗豐,包括儒家經典《四書》評注和駁斥天主教的作品。從上述高僧簡傳可看出以下三點:第一,皈依佛門之前,他們幾乎都鑽研儒學;第二,他們都來自江南地區,當地士紳支持佛教的氛圍最為濃厚,四位高僧都與官員和文人交往密切;第三,四位著名高僧的經歷,都以不同方式與中國傳教事業的耶穌會先驅交互相關:株宏與利瑪竇著文論戰;德清與利氏均曾寓居南華寺(雖前後相隔十餘年);紫 與著名俗家弟子瞿汝稷通力合作編撰佛學真經,而瞿汝稷是瞿汝夔(太素,1549-1612)同父異母的兄弟,後者是利氏早期傳教事業中最重要的皈依者,後因家庭醜聞與汝稷分道揚鑣; 智旭與株宏一樣,也曾撰文駁斥利瑪竇。在此背景下,再次審視王泮和其他廣東官員對羅明堅和利瑪竇的優待︰耶穌會士們作為正在學習漢語的外國人,僅其外表就會引致人們的好奇,並將他們與普通和尚區分開來,而他們的歐洲書籍、鐘錶、水晶和天文儀器更是令人稱羨。但若認為王泮和他的同僚們把羅明堅和利瑪竇視為與四大高僧並列於同樣的社會和知識水準,那就大錯特錯了。王泮拒絕為《天主實錄》作序即為顯例。儘管如此,這兩位意大利耶穌會士在缺乏佛教名寺的肇慶仍非常引人注目。 對於王泮的優待,羅明堅似乎急於扮演高僧的角色。在《天主實錄》中,羅明堅簽下了自己的中國名字“羅明堅”,並冠以“天竺國僧”(來自印度的僧人)的頭銜。他在序言中陳述,上帝的聖跡在向四方傳播之前,最早源自天竺。 雖然羅明堅視佛教學說為錯誤經典,並專門論述念頌《蓮花經》之無用,但他在使用佛教術語時,無法區別天主教和佛教; 在講述耶穌基督降生(Incarnation)時,他使用了佛教用語“化”字(天主化為男子),而在佛教中,這表明佛陀和菩薩化身無數外形; 聖靈感動懷孕則完全採用中國歷史上重要人物超自然出生的敘事格調;羅明堅用“出家”表示進入天主教宗教生活,而在中國概念裏,這個詞語是指離開家庭成為佛教和尚; 他在行文中始終自稱為“僧”,稱天主教堂為“寺”。羅明堅對佛教高僧角色的自我認同還體現在他的詩作之中。他竭力仿效佛教文僧(後者則又仿效儒家士子)創作古詩。在陳緒倫收集的34首羅明堅詩作中,10首使用了佛教術語,從他自稱“僧”到常用佛教用語,如蓮葉、月亮、天竺等。雖然陳緒倫的英譯版本削弱了其佛教意蘊,但部分譯文仍足以讓我們領略其原始韻味。例如他寄寓天竺寺時寫給士紳的詩:一葉扁舟泛海涯,三年水路到中華;心如秋水常涵月,身若菩提那有花。 貴省肯容吾 步,貧僧至此便為家;諸君若問西天事,非是如來佛釋迦。此詩足以證明佛教對羅明堅的影響。前往紹興的傳教旅行途中,在前往浙江的最後一段旅程之前,羅明堅一行於 1586 年 1 月 5 日起在高嶺停留了三天,他在回憶錄中寫下:“許多人前來觀看一位偶像崇拜者召集眾僧在廟裏舉行法事。”這位偶像崇拜者無疑是一位和尚,他招呼耶穌會士們至近旁,羅明堅和麥安東看到:        
  • 99明代中國的耶釋相遇許多鋪設帷布的祭台,許多頭戴僧帽、身穿絲質法衣的僧人正在頌經,舉行典禮。他們(佛教僧人)熱情洋溢地接待(羅明堅一行),請他們參加宴會,對神父們表現出特別的熱愛和尊敬。我們的神父(即羅明堅和麥安東)送給他們一些駁斥虛假偶像的教義問答(《天主實錄》),看起來他們似乎都認為這是最為卓越的學說。我們的神父們在此看到魔鬼是如何拙劣地模仿了天主教堂的典禮,以致於羅明堅的同伴麥安東神父受到蒙蔽,以為繪畫中腳下踩 龍和月的女士就是天后,而羅明堅告訴他那是中國皇帝唯一的女兒,名為妙善公主。寺廟中四處懸掛 奇人畫像,眼睛和腳用金銀鑲鍍,一如在我們歐洲著名的供奉聖母的教堂所看到的那樣。1588年11月20日,羅明堅返回歐洲,其任務是請求羅馬向明朝廷派出教宗使節,不料他的上級范禮安已決定,若羅馬同意派遣使團來中國,不應再讓羅明堅隨團返回。同時,利瑪竇在肇慶和一位中國學者準備了一封中文外交信,打算以教宗的名義發給萬曆皇帝,即“天竺國教化皇致大明皇帝書”。但教宗使團一事終成泡影,這封信因此從未發出。信中滿是佛教用語,給人的印象是位於印度的教宗請求中國皇帝允許並保護他的僧侶們在中華帝國傳播信仰。 從這個插曲可以看出, 1589年 8月利瑪竇被迫離開肇慶之前,仍遵循與佛教相適應的傳教策略。利瑪竇很可能在肇慶見習期間就已對羅明堅的佛教適應策略心存疑慮,但他在信件中並沒有表露出來。而他決定打破佛教策略的第一個清晰跡象就是拒絕入住南華寺。南華寺是位於韶州南部山區的一座著名禪宗寺院,也是總督劉節齋指派耶穌會士們居住之地。在南華寺停留了半天的利瑪竇拒絕向六祖像行禮,而六祖是吸引香客和訪客的主要對象。受利氏影響,韶州地方官也允許耶穌會士在城內選擇住地,而不是居於佛教地盤。這一解決方案影響了其後十七、十八世紀耶穌會在中國的傳教點分佈特性。利瑪竇在韶州遇到早期傳教生涯中最重要的皈依者,即學者瞿汝夔(太素),他最早受耶穌會士吸引,是因聽說他們是煉金術士,能夠以銀生銀。很快,瞿汝夔轉而學習西方科技和數學,並正式宣稱自己為利氏弟子。在韶州的早期年月,利瑪竇獲得了不同以往的稱號:他不再是西僧、番僧或天竺僧,而是一位“道人”,這表示他不再被歸為佛教僧人、道教術士或儒家學者,而是具有奇異超強能力之人。由於利氏的數學和天文學知識,加上他擁有的西方科學儀器,他獲得“奇人”或“異人”的身份,他在中文著作《畸人十篇》中還採用了“奇人”稱號。正是這些“奇人”或“道人”的新身份,為利瑪竇打開了通往更高領地的大門,因為明代精英階層迷於這類“奇人”或“異人”非同尋常的魔力,無數地方志書也收入這類人物的傳記。利瑪竇逃離被中國人當作佛教僧侶的怪圈之後,就在瞿汝夔建議下,採用西方儒家學者的稱號,即“西士”或“西儒”。他迅速學習儒家經典,無論在知識上還是語言上都遠超出羅明堅的水準。如果沒有這些成就,利氏不可能為中國士大夫所接受。1594年11月,利瑪竇在澳門拜訪巡視員范禮安,請求改變耶穌會士在中國的稱謂,這顯然是他醞釀已久的決定。 獲范禮安首肯後,利瑪竇和同伴郭居靜穿上儒家學者的長袍,戴上高高的四角帽,留起長髮,蓄起鬍鬚。直至1595 年 8 月底,他們的鬍鬚已長及腰際。1625 年 6 月 10 日,李之藻發表了在西安發現的唐代聶斯托利教(景教)碑文拓本,並撰寫題記《讀景教碑書後》,講述碑文發現過程及對之評述。他注意到景教經文很可能在佛教典籍中得以保存,由此論述,因用儒家學說表述天學存在諸多疑點,所以景教徒們才使用佛教的“僧”這一名稱:“所疑傳教士,曷以僧名?則緣彼國無分道俗,男子皆髡。華人強指為僧,渠輩無能        
  • 100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自異云爾。即利氏初入五羊也,亦複數年混跡。後遇瞿太素氏,乃辨非僧,然後蓄發稱儒。”李之藻的寥寥數語,道出早期耶穌會與佛教相適應的關鍵所在,這是中國人的期望強加給他們的結果,尤受晚明時期尊佛的官員士紳階層影響。羅明堅撰寫的中文教義書《天主實錄》就是深受這種佛教適應影響的結果,並成為他的傳教策略。筆者即從耶穌會士和中國人的視角,證明這種傳教適應策略的多方面特徵。文中論述了羅明堅和利瑪竇的緊張關係,而後者呼籲採用不同的傳教策略,即利用科學和數學作為教義勸說的輔助手段。羅明堅離開中國之後,耶穌會傳教策略在利瑪竇指導下轉型,採用儒家學說和西方科技作為文化適應和宗教勸導的範本,從而徹底與佛教適應策略決裂。註釋:原文標題為“The Jesuit Encounter with Buddhism in Ming China”崇禎《肇慶府志》卷12。萬曆十年稅收登記為肇慶府52,901戶,213,714口;高要縣16,629戶,47,332口,與肇慶城內戶口數目相差無幾。FR I, N. 229; ARSI Jap-Sin 101 I, f. 29. FR I, N. 214, p. 161, n.5; N. 205, p. 147, n. 2; N. 284; N. 303, p. 250; N. 216, p. 163, n. 8; N.262, pp. 207ff ; N. 290; N. 429; N. 429, p. 337, n. 1. ARSI Jap-Sin 101 I, f. 29; 101 I, f.2; 101 I, f. 96; 101 I, ff. 33v-35; 101 I, f. 41v; 101I, f. 110v; 101 I, f. 110v; 101 I, f. 109v; 101 I, f. 109v; 101 I, f. 26v; 101 I, fos. 28v-31; 101 I, ff. 48-48v; 101 I, f. 101.Joseph Shih, S.J., Le Père Ruggieri et le problème de l’évangélisation en Chine (Rome: Pontificiae UniversitatisGregorianae, 1964); Rossella Turner, La figura e l’opera di Michele Ruggieri, S.J. Missionario Gesuita in Cina. Tesidi Laurea in storia e civilità dell’Estremo Oriente (Naples: Istituto universitario Orientale Napoli, 1984).Shih, ibid.Albert Chan, S.J., “Michele Ruggieri, S.J. (1543-1607) and his Chinese Poems,” Monumenta Serica 41 (1993): 129-176.施省三認為《天主實錄》大部分由利瑪竇撰寫,因其漢語風格與利氏稍後出版的Mappa Mundo 極為相似。Shih,Le Pere Ruggieri, pp. 27-30.見他致阿夸維瓦的信函,1585年10月20日,載Matteo Ricci, Lettere, ed., Piero Corradini et al. (Macerata: Quodlibet,2001), pp. 97-100.見他致耶穌會士Ludovico Maselli的信,1585年11月10日,利瑪竇寫道:“A questa conversione [in Zhaoqing] ciagiuta molto il Catechismo che habbiamo fatto e stampato in sua lingua…” Ricci, Lettere, p. 107; 亦見他致耶穌會士Giuglio Fuligati的信函,1585年11月24日, Ibid., p. 115. Ricci, Lettere, p. 184; p. 98; p. 123.羅明堅在致會長麥古里(Mercurian)的信中首先提出此建議,日期是1581年11月12日,寫於澳門;其後並在致會長阿夸維瓦的信中再次重申,日期是1586年11月8日,OS II, pp. 403, 449.ARSI Jap-Sin 11, f. 29v. Cited in FR I, N. 303, p. 250, n. 2.這段話語意不詳,但從上下文看,“我”即指范禮安。ARSI Jap-Sin 9, II, ff. 186r-v. Cited in FR I, N. 276, p. 222, n. 1.See M. Antoni J. Üçerler, S.J., “The Jesuit Enterprise in Japan (1573-1580)”, in The Mercurian Project. FormingJesuit Culture 1573-1580, ed., Thomas M. McCoog, S.J. (Rome/St. Louis: Institutum Historicum Societatis Iesu/The Institute of Jesuit Sources, 2004), pp. 831-75.ARSI Jap-Sin 101 I, ffs. 18v-19. 此事在利瑪竇的回憶錄(FR I, N. 209)和羅明堅寫給阿夸維瓦的信(1583年2月7日, OS II, p. 413)中也有記錄。        
  • 101明代中國的耶釋相遇FR I, N. 219, p. 167, n.3. 引文見羅明堅寫給阿夸維瓦的信,1583年2月7日,OS II, p. 416.德禮賢認為這次停留由1582年12月27日至1583年3月;數年後,羅明堅回憶是六個月。ARSI Jap-Sin 101 I, f.f. 29. 羅明堅在寫給阿夸維瓦的信中簡略報告了驅魔一事,1583年2月7日,OS II, p. 415. Timothy Brook, Praying for Power. Buddhism and the Formation of Gentry Society in Late-Ming China(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3), pp. 249-277; pp. 268-69; pp. 271-73. 釋聖嚴:《明末佛教研究》,台北:東初出版社,1987年,第239頁;第239-250頁;第20頁。郭朋:《明清佛教》,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76-190頁;Yü Chün-Fang, The Renewal of Buddhismin China: Chu-hung and the Late Ming Synthesi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1).寫給阿誇維瓦的信, 1585年10月20日,Ricci, Lettere, p. 98.FR I, NN 397, 398; Ricci, Lettere, pp. 170-73. Giuseppe的中文名字被利瑪竇拼為Cotunhoa。崇禎《肇慶府志》卷 20,第 777-779頁,引文見第 779頁。崇禎《肇慶府志》卷 46 ,第 296 頁。 1673年《康熙肇慶府志》卷 30 以“官懈”代替“官懶”。崇禎《肇慶府志》卷 46,第 270-271頁。崇禎《肇慶府志》卷 49,第 493頁。 郭朋:《明清佛教》,第 176-179頁、第 218-227頁、第 190-195頁、第 262-264頁。關於《嘉興藏》,見藍吉富:《佛教史料學》,台北:東大圖書公司, 1997年,第 29-31頁。年輕英俊的汝夔勾引其長嫂,即汝稷之妻。汝稷夫婦婚姻不睦,因他極端篤信佛教,甚至長期戒食戒色。見黃一農:《兩頭蛇:明末清初的第一代天主教徒》,新竹:國立清華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33-64頁;關於私通之事,見第49-59頁。當地唯一的著名佛寺是鼎湖山興元寺,在肇慶東北15公里,建於1630年代,直到十七世紀中期才得以興旺。見Brook, Praying for Power, pp. 137-158.Tianzhu Shilu, printed in Chinese Christian Texts from the Roman Archives of the Society of Jesus, eds., N. Standaert,A. dudink, et al., (Taipei: Ricci Institute, 2002), Vol. 1, p. 3. Ibid., p. 22; pp. 53, 58; p. 59; p. 77.陳緒倫將此句譯為“Unlike the bodhi tree I am in need of enlightenment”,筆者則譯為“The Body is like a bodhi sohow can there be flowers?”此處暗指六祖惠能回答其師父的偈語:“菩提本無樹,何處惹塵埃?”羅明堅的詩力求表現禪宗冥想之境界,但陳緒倫神父的英譯忽略了這點。Chan, pp. 158-159. 陳緒倫譯。ARSI, Jap-Sin 101 I, f. 44. 此處的觀音似是“水月觀音”和“送子觀音”的結合體,在畫像中常常騎著一匹瑞獸。羅明堅對麥安東解釋是妙善公主,即千手千眼觀音。見 Chün-fang, Yü, Kuan-yin. The Chinese Transformation ofAvalokitesvara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1), pp. 252, 295-99, 442.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 Chinois 1320 and 9186;原為刻版印刷。台北出版了利氏著作的現代版本(光啟出版社,1986年),對原文進行修訂,將所有佛教術語改為現代天主教術語,導致文本對歷史分析毫無用處。李之藻:《讀景教碑書後》,載劉凝(約 1625-1715)編:《天學集解》卷 1 ,第 53b頁。[責任編輯 鄧曉炯]        
  • 102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摘 要]十六世紀四十年代,歐洲人(葡萄牙人)首次登陸日本,其後在日本進行了長達百年的傳教和經商活動,史學界稱這一時期為“切支丹時代”或“切支丹世紀”。 1571-1617 年的“澳門──長崎”巨船貿易是當時日歐交往的重要活動,同時也是葡萄牙人和耶穌會在日活動的主要體現。巨船貿易的時間穩定、地點固定、交易量大、過程複雜、涉及範圍廣、持續時間長,是中世紀末期至近代早期的東西交流交往史值得重視的歷史事件。[關鍵詞 ]巨船 澳門 長崎 大船長中文學術界對於十六至十七世紀的葡日貿易少有涉獵,其實當時的巨船貿易具有一定研究價值,其中“澳門──長崎”航線的巨船貿易甚具代表性。葡人首登日本是在1542或1543年, 葡據澳門與日本長崎之間進行的巨船貿易始於十六世紀五十年代。長崎開埠之前,葡萄牙商人在日本沒有固定港口,當時的貿易雖然“自由”,但也顯得混亂。1571-1617年的澳門至長崎巨船貿易開展之時,正是葡萄牙對日貿易的鼎盛時期,也是葡日交流的重要階段。概括來說,巨船貿易就是指葡商乘坐(或使用)巨大的葡制帆船前往日本經商。使用巨船進行貿易有兩點原因:一是因為葡制巨船在十七世紀以前的亞洲海域暢行無阻,少有亞洲官方船或者海盜船能夠阻攔或搶劫這種巨大帆船;二是因為巨船的載貨量大,一次成功貿易便可獲得高利潤。澳門──長崎航線屬於果阿──澳門──長崎航線的遠東部分,不過果阿是巨船出發地,途徑的麻六甲也只是停靠點,澳門和長崎才是航線的關鍵。航線的最高統治者是葡萄牙國王,擁有航線貿易特權的人叫大船長, 葡商想在這條航線上進行貿易,就必須服從大船長以及遵守航線制度,在航線上使用的船舶基本都是巨船,其他(葡)商船原則上被禁用。每年大概有 1至 2艘巨船到達日本(大多時候是1艘)。這種制度被稱為巨船貿易或者大船長制度,日本人稱這種制度為甲比丹‧莫爾制度。一、巨船貿易的主體巨船貿易的主體包括葡王、大船長、葡商、日本大名和耶穌會。論 六至 七世紀的巨船貿易──以“澳門─長崎”航線為例張蘭星張蘭星,四川行政學院講師,歷史學博士。成都 610031        
  • 103論十六至十七世紀的巨船貿易──以“澳門─長崎”航線為例葡王是巨船貿易中葡方的最高統治者,葡人“發現”日本後,葡王並沒有立即參與對日貿易。經過短暫時間的“自由”貿易(1542-1550),特別是葡人在澳門建立據點後,葡王決定控制果阿──澳門──長崎航線。 不過,葡王並沒有直接插手航線,而是任命大船長來管理。有學者認為,葡王注意到航線有利可圖,但若直接染指,必會遭到大船長和葡商的反對,所以,他僅享一部分利益;另有學者認為,整個葡屬亞洲都歸葡王所有,並且大船長職位一般都授予(葡)貴族,貴族或商人要獲得航線特權,必須交納不菲的購買金,因此,葡王已能夠享受大部分利益。筆者認為以上觀點不盡全面,具體情況應該是:一方面,大船長必須由葡王任命,說明葡王在航線上有較大控制權,也能分享一些利益;另一方面,葡王也允許其他葡人(大船長和葡商)參與貿易,所以,他不能全面壟斷對日貿易,貿易的核心操作者並非葡王,而是大船長和葡商。指揮巨船、擁有航線特權的葡萄牙長官叫大船長。大船長由葡王親自任命,由果阿總督授予特權。擔任大船長的葡人多為貴族,任期一般為18至20個月,差不多相等於完成一次航行的時間。大船長的職權較寬,他是葡王在航線上的全權代表,可以對航線上的葡人行使司法權、批准所有葡船的航行、對違法者(葡萄牙法律)進行武力管制等,不過,大船長不得建立任何據點。有學者認為,大船長實際上就是葡萄牙在麻六甲以東地區的“移動總督”。 大船長成功完成航行後,所得利潤頗豐,史學家 C. R. 博克舍(Boxer)如此描述大船長的富有:“這條航線的首個大船長被葡王授予了德高望重和腰纏萬貫的貴族。……巨船運載的商品中,僅生絲這種商品的利潤就達100%。正是因為這些特權和利益,大船長的位置成為令人羡慕和嫉妒的寶座,大船長航行一次的收入是兩個世紀前約翰公司船長(在廣州進行貿易)的好幾倍。” 耶穌會在日傳教士瓦利格拉諾(Valignano,另譯為范禮安)曾抱怨道:“有人指責我們在日本的花費高,在日耶穌會 1 年的費用相當於印度傳教 6 年的費用,但殊不知大船長僅一次航行就可以賺得淨利潤50,000杜卡特(ducat)!” 儘管大船長獲利豐厚,但由於航行環境惡劣、輪換時間短等缺點,大船長職位也具有風險,若能圓滿完成航行,可立即成為百萬富翁,但若途中遭遇惡劣天氣或海盜襲擊,其損失也很大。 當大船長到達澳門後,可以親自率船前往日本,也可委派其他船長監督日本貿易(為了確保獲利,大船長幾乎都親自前往日本)。貿易所用的巨船多數時候為1艘(規定只能用 1 艘),但也偶有中小型帆船隊代替巨船去日本。抵日葡人中不僅有大船長,也有葡商,他們主要來自澳門。租用巨船的葡商必須交納一定費用(主要是貨稅)給大船長,同時也受大船長管理。葡商與澳門市政議會聯合選出對日貿易的總代表, 他們被稱為代理人(factor,共 3 人),負責協調與大船長的關係以及監督對日貿易。 由於葡商對日本的情況不甚瞭解,有必要聯繫熟悉日本情況的耶穌會傳教士,同時教皇和葡王規定他們有義務支持和幫助傳教士,因此,葡商與日本耶穌會關係密切。耶穌會傳教士也是巨船貿易主體之一。首先,傳教士在日本大名和葡商之間擔當中間人角色。他們以貿易為誘餌吸引大名或領主信教,然後帶動民眾集體信教,這是一種自上而下的傳教模式。若有需要,耶穌會會毫不猶豫地對葡商施壓,促使他們到指定地點經商,而葡商一般都會遵從耶穌會的安排。1579年,大名有馬重純皈依基督教後,耶穌會誘使大船長雷奧勒‧德‧布里托(Leonel de Brito)的巨船到有馬氏的口之津停靠,以此作為對有馬氏的獎賞。此外,耶穌會傳教士的素質也決定了他們有能力充當大名和葡商的中間人︰他們或多或少學習了日語,這是初到日本的葡商不具備的條件;另外,耶穌會在日本各地都有傳教士,這有助葡商獲得貿易信息和建立貿易網絡;此外,耶穌會為彌補傳教經費,也需要透過貿易取得經費。1578年,瓦利格拉諾和澳門議會簽署協議,協定日本耶穌會可從巨船貿易中分攤50擔生絲的份額。這筆貿易可        
  • 104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以帶給他們約 1,600 庫魯紮多白銀(1,600 兩)的利潤。與葡商進行貿易的日本大名和統治者也是巨船貿易的參與者與得利者。十六世紀中後期,日本處於戰國時代,大名們在各自領地擁有絕對權力。參與巨船貿易的大名分幾種:(1) 皈依基督教的大名。大名皈依基督教的原因很多,有些是真心信教,有些是受環境影響而信教,還有些純粹是為了吸引貿易而信教。無論如何,這些大名努力使貿易與傳教結為一體,充分享受巨船帶來的利潤,九州大名大村氏、大友氏和有馬氏都屬於這類大名;(2) 限教不限商的大名。有些大名並不反對傳教,但迫於領(地)內壓力,只得禁教。如︰大名松浦隆信一直渴望巨船去其港口(平戶),但他並不支持耶穌會的傳教活動。即便他本人允許傳教,也很難平息領內的反教勢力。 所以,耶穌會建議葡船從松浦氏的平戶轉移到大村氏的橫瀨浦;(3) 還有厭惡基督教的大名,寧放棄貿易,也不允許傳教。如︰九州的島津家族渴望貿易已久,不過領內佛教徒強烈反對基督教,島津氏只能閉港。戰國末期,奠定日本統一基礎的織田信長和豐臣秀吉都主張與葡人開展貿易,豐臣秀吉即使禁教,也沒有禁商。 十七世紀初,德川家康也積極與葡人開展貿易,他們也是貿易的重要參與者。二、巨船貿易的客體巨船貿易的客體主要是指貿易的商品。葡人用巨船運到日本的商品有:生絲、綢緞、香料(丁香、豆蔻和胡椒等)、龍涎香、 鉛、紅木、黃金、陶瓷器、硝石、火槍、水銀、藥材、糖、胭脂、棉布和紡織品等。巨船貿易之所以獲利甚豐,是因為其運載的中國商品在日本市場普遍能以高價售出。下面我們結合1600年的一份巨船貿易清單來分析巨船商品的數量、價格和利潤。表 1 1600年巨船貿易數量、價格和利潤表貨物 數量 廣州價格(白銀) 長崎價格(白銀) 利潤率(%)白色生絲 500-600 擔 每擔 80 兩 每擔 140-150 兩 75-87彩色生絲 400-500 擔 每擔 140 兩 每擔 100-400 兩 164-186各種綢緞 1,700-2,000 匹 每匹 1.1-1.4 兩 每匹 2.5-3 兩 111-127黃金(非精煉) 3,000-4,000 條 每條 5.5 兩 每條 7.5 兩 44.4黃金(精煉) - 每條 6.6 兩 每條 8.3 兩 -麝香 2 擔 每斤 8 兩 每斤 14-16 兩 75-130水銀 150-200 擔 每擔 40 兩 每擔 90-92 兩 125-130糖 210-270 擔 每擔 0.6-1.5 兩 每擔 3.5-5.2 兩 100-200茯苓 500-600 擔 每擔 1-1.1 兩 每擔 4-5 兩 300-354白鉛粉 500 擔 每擔 2.7 兩 每擔 6.5-7 兩 155-160棉線 200-300 擔 每擔 7 兩 每擔 16-18 兩 128-157各種顏色棉布 3,000 匹 每匹 0.28 兩 每匹 0.5-0.54 兩 80-93鉛 200 擔 每擔 3 兩 每擔 6.4 兩 113錫 500-600 擔 每擔 15 兩 - -大黃 100 擔 每擔 2.5 兩 每擔 5 兩 100乾草 150 擔 每擔 3 兩 每擔 9-10 兩 200-233鹿皮 - 每張 8-20 兩 每張 20-60 兩 200-300瓷器 2,000 件 - - -資料來源: 1) C. R. Boxer, 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 , pp. 179-181. 2)C. R. Boxer, The Christian Century inJapan 1549-1650 , p.109. 3)外山卯三郎:《南蠻船貿易史》,第 427-428 頁。“-”表示數據不詳。        
  • 105論十六至十七世紀的巨船貿易──以“澳門─長崎”航線為例上表反映出幾個問題:巨船運到日本的商品數量很大,少則幾百擔(匹),多則上千擔(匹);其中絲綢的數量最多,絲綢中又以生絲的數量最大,可見葡萄牙輸入日本的主要商品是絲綢;商品種類繁多,上表列舉的重要商品都有十多種;商品在廣州的收購價與長崎的銷售價懸殊,利潤在 100%以上的商品就有十來種,葡商賤買貴賣的策略非常成功。巨船從日本運走的商品有:白銀、刀劍、銅、海產品、硫磺、漆器、屏風和日本奴隸等。其中白銀的運出量最大。對於日本人和葡人來說,白銀既是貨幣也是商品。當時的威尼斯商人凱薩里‧弗里德里希(Cesare Federici)在其航海日誌中寫道:“葡船每年運來(日本)很多生絲,然後從日本運走大量白銀。” 當時的葡制巨船甚至有“銀之船”的別稱。如果將巨船的商品種類從葡萄牙里斯本算起,那商品從起點到終點(日本)並非一成不變。葡商需要在不同地方轉載不同商品,這是巨船貿易的一個重要特點。在里斯本,巨船裝載的歐洲貨物為利亞爾銀幣(西班牙小銀幣)、佛蘭德(比利時)鐘錶、橄欖油、葡萄酒、天鵝絨、紅布等。其中大部分是亞洲(葡)貴族需要的奢侈品。到達果阿後,巨船在印度裝載棉布、棉線、羊毛布匹、水晶、玻璃製品、白銀和象牙等貨物換取中國商品。離開印度在麻六甲停留時,如果需要,葡商也會轉載部分商品,包括檀香、暹羅獸皮、樟腦、香料和香木等,這些商品主要被運到中國內陸和澳門。葡商到達澳門後將休整幾個月,在此期間會參加中國廣州定期舉行的市集貿易。 在廣州,葡商把先前準備的商品用來交換日本需要的商品,另外還用白銀購買大量貨物。其準備的商品包括:各種生絲、絲製品、鹿皮、鉛、錫、水銀、瓷器、藥材、中國根雕、白糖和紅糖等。其後,葡商便在澳門耐心地等待適合航行的季風。到達日本後,葡商將中國商品用於交換日本的白銀、刀、漆器、硫磺和屏風等。然後,葡人揚帆返航,返回路線基本與來航路線相同。返抵澳門後,他們又用日本白銀購得果阿和歐洲需要的中國商品,比如黃金、銅、象牙、珍珠和絲綢等。回到果阿後,他們又在果阿購得歐洲人需要的商品,如:塔夫綢、絲製品、黃銅、陶瓷、麝香、樟腦、朱砂、糖和傢俱等。葡人還用大量白銀購買下次對日貿易所需商品。三、巨船貿易的條件貿易據點是巨船貿易得以順利開展的重要條件。中國澳門是葡商進貨的據點,日本長崎是葡商銷售商品的據點。十六世紀初,葡人一直想在中國建立貿易據點。葡萄牙使者到中國後,不但沒有獲得貿易特權,自己反被送入了監獄。但是葡人憑藉卓越的海上技術,一直徘徊於中國沿海。 十六世紀三十年代,葡人來到澳門,但當時澳門還不是葡船的固定停泊港。1557年以後,澳門的葡人才每年向中國交納一定租金,以換取在澳門居住的資格。建立據點後,澳門便成為葡人往返歐亞的交通要衝。前往遠東的葡船可不必在麻六甲停留,而直接駛向澳門。 同時,通過澳門據點,葡人能赴廣州交換日本需要的大量中國商品,這是其他亞洲據點不具備的巨大優勢。1570年以前,葡人一直在選擇適合巨船停泊的日本港口。巨船曾經到過平戶、口之津、橫瀨浦和福田浦等港口。但由於種種原因, 這些港口的運作時間都不長。長崎原本是個叫“深江浦”的漁村, 1558 至 1569 年期間,葡船偶爾會經過此地,《崎陽群談》記載道:“西南商船(葡船)不期入港”。 1568年,耶穌會第一次考察了長崎地區,其報告提到:“這裏雜草叢生,居民還不瞭解基督教,不過這裏是基督教大名大村純忠的領地。” 1569年,葡商和耶穌會共同        
  • 106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考察了長崎,他們認為長崎港不靠外海,港灣的深度適合船隻停靠,港口周圍高山環抱,無風波之擾,地形很像里斯本,是不錯的天然良港。1580年,大村純忠打算把長崎和附近的茂木獻給基督教, 同時也作為葡人進行貿易的港口。雖然捐贈要得到羅馬教皇的同意,但巡察使瓦利格拉諾毫不猶豫地接受了。 長崎和茂木地區於1580年正式交接給耶穌會。1588年,長崎的主權被豐臣秀吉收回,但葡商仍然將長崎作為重要的貿易基地。巨船貿易的另一重要條件就是巨大的葡制帆船(葡語稱之為Nao、Nau或Nao do Trato)。英語中沒有與“Nao”對應的單詞,而是用Great ship(巨船)來解釋“Nao”。英國和荷蘭人還用“Carracks ”(通常指十五至十八世紀軍商兩用大船)來代替葡語單詞“Nao”,不過這樣顯得不太準確。西班牙語中對應的單詞是“Carraca”。日語中稱巨船為“黑船”(日本平假名為),“黑”是指巨船外殼的顏色,黑船還可解釋為笨重的大帆船。巨船給日本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想必當時的日本藝術家熟悉這種船,因為巨船頻繁出現在日本的南蠻屏風上(屏風畫是日本的傳統藝術)。葡制巨船主要以噸位和形體聞名,特別是十六世紀中後期。巨船和大帆船(galleon ,或稱大船)是兩個不同的單詞、實體和概念。大致來說,巨船是一種商用船,船梁寬厚,船頭(或船頭的船樓,英語為 forecastle)和船尾(或船尾樓,英語為 hoop)很高。不過其海戰能力較弱。相反,大帆船(葡語為galeão,西、葡都有這種船)主要用於軍事,重量較輕,航行速度也比巨船快。十七世紀初,巨船和大帆船的稱呼開始混用,而且形體和功能也逐漸融合,這可能是因為造船者一直想造出軍商兩用的大船。十六世紀初,葡王禁止葡船的噸位超過 400噸(排水量)。但是到了十六世紀中期,巨船的噸位還是提高到了800-900噸。這些船還經常超載,這使巨船的航海能力減弱,而且航行的危險性也提高了。1570年,葡王多姆‧塞巴斯蒂安(Dom Sebastian)頒佈了“巨船噸位限制令”,他命令葡屬印度製造的巨船必須控制在300-450噸左右。巨船的裝載能力雖然受到限制,但船舶出事的機率降低了。塞巴斯蒂安在位期間,葡屬印度沒有一艘巨船因超載而失事。到了西葡合併時期(1580-1640年), 葡王對巨船噸位的控制又有所減弱。雖然葡屬亞洲每年只製造 2至 3艘巨船,但每艘船的噸位都超過 1,000噸,再加上英荷船隻的騷擾和搶劫,令巨船不再安全。航行能力最強和品質最好的巨船主要由葡屬印度的果阿、大茂(damao)、巴辛和柯欽製造。其中以巴辛和柯欽最為出名,因為這裏盛產柚木,用這種木料建造的巨船品質上乘。柚木不但經久耐用,還可以防蟲蛀。葡萄牙的里斯本和波爾圖(Oporto)也以建造巨船和大帆船聞名,但這裏的造船木料基本上是松木,這種木頭不及馬拉巴爾海岸(Malabar:印度西南部沿海地區)的柚木結實,所以葡人儘量在印度造船。1618年,馬尼拉一份航海日誌提到了印度製造的巨船:“‘商‧勞倫科號’(São Lourenço)巨船於 23 年前在印度被造出,船有三層甲板,特別有一層後甲板和前甲板。這種船品質上乘,經久耐用。” 其他資料也顯示,印度製造的巨船不但價格便宜,而且使用壽命也長。柯欽製造的“聖‧克魯斯號”巨船是有確切紀錄的最大巨船,其噸位達到了 1,600 噸。巨船通常在每年4月或5月離開印度果阿,乘 季風向麻六甲航行。在麻六甲轉載商品後向澳門進發。有時候巨船在麻六甲停留休整,並不裝貨;甚至有時直接駛向澳門,不在麻六甲停留。巨船在澳門過冬,這段時期也是葡商在中國採買貨物的季節。裝載完絲綢等商品後,巨船就在次年的6、7月乘西南季風駛向長崎。如果巨船沒有趕上季風或者葡商沒有在廣州市集採購商        
  • 107論十六至十七世紀的巨船貿易──以“澳門─長崎”航線為例品,他們便在澳門停留一年。從長崎返航的最佳日期是當年 11 月至次年 3月,此時的東北季風適合航行,不過具體返航時間要看貿易進度,而非天氣。返回澳門後,葡商用賺取的日本白銀採購下次貿易所需商品,然後返回印度。 荷蘭探險家倫斯法丁認為,巨船航行一次(果阿──日本──果阿)一般需要三年時間。據日本史學家朝尾直弘考證,在順利的情況下,巨船完成航行需要22至24個月。由於大船長經常是接踵而至,即前一個大船長離開出發地不久,新船長就已經駕船啟航了。如果不受政治和天氣等因素影響,巨船幾乎每年都會來到長崎。有時候,大船長會連任,他只需每年往返澳門和長崎,於任職的最後一年再返回果阿,或者每年用其他船將商品和金銀運回印度和歐洲,這也是巨船不斷來到日本的原因。從澳門到長崎的航行時間也必須依實際情況而定,一般來說是 20 至 30 天。如果順利,十多天也能夠完成單向航行。耶穌會傳教士弗諾伊斯在 1583 年的一封信中提到:“上帝今年對他們(葡商)進行了補償,因為去年他們沒有能夠抵達日本(巨船在台灣附近失事)。今年他們只花費了 12 天,就從澳門來到日本。”巨船在東亞海域面臨的最大挑戰是天氣。當時一位資深的葡萄牙領航員對此有所記載:“我們知道颱風(typhoon)可能是一個中國詞語,葡人直接使用了它的發音和意義。颱風是指一種強烈風暴,在澳門──長崎的航行中會經常遇到這種暴風。颱風通常不是從海上某一處吹來,而是從四面八方吹來,並且風勢兇猛。據經驗豐富的船員總結,這種暴風和印度海的暴風完全是兩個概念,所以船長、領航員和船員必須高度重視。我們有必要擇日航行,畢竟在平靜的海面航行要安全得多。” 可見,澳門──長崎的航行條件是很惡劣的。 1573 年,大船長多姆‧安東尼奧‧德‧維荷拉(Dom António de Vìlhena)的巨船就在日本海附近遇到暴風而失事。四、巨船貿易的意義十六至十七世紀的巨船貿易在世界航海史、貿易史以及東西交往史上具有重大意義。第一,對於西、葡來說,巨船貿易比殖民掠奪和單純的香料貿易更為合理,利潤也更高。西葡的殖民掠奪只是一種無計劃的搶劫,幾乎不存在商品交易和資本運作環節。單純的香料貿易雖有資金運作,但其商品單一,數量不定,利潤時高時低,風險也大。 相比之下,巨船要經過多處港口和據點,必須有計劃地裝載和轉載各種商品,要合理組織資金以及分配利潤。雖然同樣有風險,不過巨船貿易能夠一直保持相對穩定的利潤。澳門──長崎貿易脫離了葡王的絕對控制。這條航線不同於其他亞洲航線,因之採用大船長制度。葡王一旦任命了大船長,那麼大船長便是葡屬東亞的最高臨時長官,但大船長亦難獨斷專行,他受到葡王、澳門議會、葡商和耶穌會的牽制和監督,這種權力制衡對貿易發展有好處。歷史學者馬利恩‧紐威特(Malyn Newitt)說:“新的航線(澳門──長崎)不同於舊航線(葡屬亞洲其他航線)。葡王不能擁有絕對權力,同時大船長和商人也不能完全壟斷貿易。這條航線的優勢就在於它的自由和合理。” 較之西班牙人的管理,巨船貿易確實有優勢。葡王並不限制其臣民參與巨船貿易,有經濟實力的貴族、商人和平民都可以加入其中。這種管理模式調動了葡人在海外的積極性,貿易投資增加,商業利潤也提高了。        
  • 108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第二,巨船貿易刺激了亞洲經貿。在中日官方禁止貿易的情況下,葡商擔當了中間人角色。中日之間雖然不能直接貿易,但可通過葡人間接貿易。 巨船離開日本後,大名、耶穌會和日本商人就已期盼次年的貿易。當巨船第二年重現港口時,長崎又充滿了活力。 隨 巨船貿易的開展,日本的絲織業、礦業和鑄造業也隨之發展。 巨船的高額利潤刺激了日本統治者、大名和商人。大名曾試圖發展海外貿易,但最終因條件不成熟而失敗。豐臣秀吉統一日本後,更希望親自踐行外貿。 1592 年,豐臣秀吉給京都、 、長崎的商人發放“朱印狀”,鼓勵日本人到東南亞貿易。 德川家康為鼓勵外貿活動,更將朱印船制度發揚光大。 巨船貿易客觀上還刺激了中國經濟,巨船運走大量日本白銀,而這些白銀正是明朝中國人最需要的東西。中國為了獲得日本和美洲白銀,大量發展生絲業(特別是東南沿海、順德附近的生絲業就是在巨船貿易的刺激下活躍起來的)。 巨船貿易給相對閉塞的亞洲帶來了生機,巨船一路經過印度、麻六甲、澳門和馬尼拉,最後來到日本。印度紡織品、南洋香料、中國生絲和日本白銀成為貿易的粘結劑和表 2 1570-1617年巨船數據統計表年代 巨船數量 啟航時間 到達時間 到達地點 回航時間1570 1 - - 長崎、福田浦 -1571 1 - - 長崎 -1572 1 - - - -1573 1 - - 日本 -1574 1 - - 長崎 -1575 1 - - - -1579 1 7 月 - 口之津 -1580 1 - - 長崎 -1581 1 - - 長崎 -1582 1 7 月 - - -1583 1 - 7 月 長崎 -1584 1 - 8 月 平戶 10 月或 11 月1585 1 - - - -1586 1 - - 平戶 1587 年1588 1 - 8 月 長崎 1589 年 2 月1590 1 - 7 月 長崎 -1591 1 - 7 月 長崎 -1593 1 - - - -1595 1 - - - -1596 1 - 8 月 長崎1600 1 - - 長崎 1601 年1602 1 - - 長崎 -1604 1 - - 長崎 11 月1605 1 - - 長崎 -1606 1 - - 長崎 -1609 1 - 7 月 長崎 沒有返回澳門1612 1 - 8 月 長崎 -1614 1 - - 長崎 -1615 1 - 8 月 長崎 1616 年 3 月1617 1 - 6 月 長崎 1618 年 2 月參考資料: C. R. Boxer, 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 1988; C. R. Boxer, 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 1549-1650,1993; C. R. Boxer, Fildalgos in the Far East 1550-1770 , 1948. “ - ” 代表資料不詳或缺乏資料。沒有列出的年份表示該年無巨船到日本,或者巨船沒有成功抵達日本,或者那一年的資料不詳。        
  • 109論十六至十七世紀的巨船貿易──以“澳門─長崎”航線為例催化劑,一併帶動沿途據點的商業活動。當代學者多認為,葡人把香料或其他商品運往歐洲是其在亞洲獲利的主要方式,其實葡人作為亞洲各國的中間商才是重點。他們控制了印度古吉拉特(Gujarat)和科羅曼德(Coromandel)地區的棉花和印花布出口。 這些紡織品在印尼和東非地區的市場相對穩定,葡人用布匹換取香料、香木、黃金和象牙,而日本白銀主要用於購買中國絲綢(絲綢在日本和菲律賓都很暢銷)。同時。葡人把賺得的金銀用於投資印度的紡織工廠以及運往歐洲(歐洲的金價比中國高),以獲得更多利潤。後來,英國人稱葡人的這種商業模式為“國家貿易”(Country Trade)。第三,巨船貿易把世界交通和貿易聯繫在一起。在“發現”日本之前,葡人在印度和麻六甲建立了據點。澳門據點設立不久後,日本長崎也被開發成貿易港。日本實際上是葡人在亞洲打通的最後一個重要據點。另外,西班牙在菲律賓馬尼拉建立了基地,與美洲大陸常有往來,亞洲和美洲亦通過馬尼拉聯繫起來。 1580年以後,西葡合併,亞洲各國的大量商品通過澳門、馬尼拉被運送到美洲。再加上日趨成熟的歐洲、非洲航線,世界主要地區的交通和貿易被連成網絡。歷史學者諾美林克‧諾伊羅弗茨(Meilink-Roelofsz)曾經感歎道:“葡人在世界範圍的貿易活動促使他們到處建立殖民地和據點。他們對中、日貿易的開發意味 世界貿易網絡的初步形成。”C. R. 博克舍也認為:“葡人在亞洲的貿易活動從客觀上促進了世界經濟的繁榮以及世界貿易網絡的建立。” 葡人的貿易活動從里斯本到開普敦,再到印度、中國、日本和美洲,這是一條環繞世界的貿易網線。雖然意大利人和荷蘭人開闢了北歐、地中海和近東貿易圈,但比不上葡人(一部分歸功於西班牙人)開闢的大西洋、太平洋和印度洋貿易網絡廣闊。把葡人開闢的航線和其他航線聯在一起,我們可以看到世界貿易和交通的最初框架。五、巨船貿易的衰落自巨船貿易在亞洲出現後,葡商幾乎壟斷了對日貿易。 不過,巨船貿易制度仍有不少弊病,特別是到十六世紀末、十七世紀初,新興資本主義國家(如荷蘭和英國)開始嘗試聯合股份公司的運作模式,巨船貿易更顯現頹勢。因巨船貿易基本屬於一次性投資,是一種賭博性的貿易,雖然巨船貿易優於殖民掠奪和單純的香料貿易,但這是一種辛迪加式的財團組合, 大船長和葡商總是希望商船越大越好,總是希望一次航行就能獲得最大的商業成功和最高利潤。因此,葡船越造越大,貨物越載越多,航行的風險自然就越來越高。一旦發生意外,葡船的損失不可挽回。無論大船長還是葡商都缺乏遠期投資計劃。原始積累時期,資本家往往用短期投資來獲得最大利潤,現代資本主義卻以長期投資為手段,以長期利潤為目標。巨船貿易仍屬於原始積累的資本主義,帶有“博彩”性質,巨船、市場和貨物都不穩定。相比荷蘭和英國,其專門的包租船公司相對穩定(商船數量多、股份制經營、具備軍事保障以及有貿易壟斷權),並且有一套完善的管理模式。所以,當信仰新教的英、荷人建立東印度公司後,葡人在亞洲的壟斷貿易也就必然受到不利影響。葡船能夠在中日之間進行貿易,很大程度歸於中日關係的惡化。不過,一旦中日的封閉狀態被打破,葡商的中間人角色就被淡化。無論是中國還是日本的政治環境變化,對巨船貿易亦影響巨大。十六世紀末至十七世紀初,日本由分裂走向統一、由地方分權走向中央集權,葡日貿易或多或少受到負面影響。 而葡萄牙和耶穌會的緊密關係也具有兩面性︰初抵日本的葡人必須依靠        
  • 110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耶穌會才能順利開展貿易,其後雙方關係進入互惠互利的“蜜月期”。不過,當日本統治者禁教的時候,耶穌會亦成為葡商的累贅。德川家康在1614年頒佈禁教令後,仍有大量傳教士假扮成商人來到日本,將軍對此非常不滿,連帶葡商的行動也遭到限制,葡萄牙對日貿易開始走下坡路。十七世紀初,葡萄牙巨船經常受英、荷船隻騷擾,巨船載貨多,一旦被劫,損失巨大。海上惡劣的天氣,特別是颱風對巨船影響也很大。鑒於這種情況,葡萄牙於1618年正式停用巨船開展對日貿易。 葡人開始使用小船代替巨船,他們通常把多艘小船編成船隊, 這樣船隊的運載能力也相當強,有時甚至堪比巨船。1618至 1639年, 葡制巨船再也沒有出現在“澳門──長崎”貿易中。葡日之間的巨船貿易雖然結束了,但它在歷史上的開拓意義和促進貿易的地位,仍具有相當重要的研究價值。註釋: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Japan, Volume 4, Early Modern Japa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1,p302. 日本人稱葡語的基督教(Christão)為吉利支丹或切支丹。十七世紀以前,在日活動的歐洲人以葡人為主。葡人首登日本的時間有待討論,由於篇幅限制,本文暫不討論。葡語稱之為Capitão-Mor ,英語為Captain-Major 。“大船長”的翻譯不太統一,“大船長”還被翻譯為“總指揮官”、“司令官”、“長官”或“甲比丹”。“甲比丹”為日語漢字,其對應的葡語為capitão,英語為captain,都是指船長的意思。葡王控制航線前,葡日貿易多為走私貿易。參見:C. R. Boxer, Fildalgos in the Far East 1550-1770, The Hague:Martinus Nijhoff, 1948, pp. 4-5.C. R. Boxer, 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 Macau: Instituto Cultural de Macau, 1988, p. 110.C. R. Boxer, 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 1549-1650, Manchester: Carcanet Press, 1993, p. 106.Ibid., p. 106. 1杜卡特約為1兩白銀。Malyn Newitt, A History of Portuguese Overseas Expansion, 1400-1668, New York: Routledge, 2005, p. 160.桑賈伊‧蘇布拉馬尼拉姆著,何吉賢譯:《葡萄牙帝國在亞洲1500-1700:政治和經濟史》,香港:朗文書屋,1997年,第112頁。澳門市政議會的議員由市民選出的代表組成(還有王室舉薦的貴族)。議會主要處理澳門的民事、財政和外貿。Michael Cooper, The Mechanics of the Macao-Nagasaki Silk Trade, Monumenta Nipponica, Vol. 27, No. 4 (Winter,1972), Sophia University, p. 428.C. R. Boxer, 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 p. 39.吉永正春:《九州 大名》,福岡:海鳥社,2004年,第27-33頁。1587年,豐臣秀吉頒佈“傳教士驅逐令”,日語稱之為“伴天連追放令”,伴天連即葡語的神父(padre,日語片假名為 )。儘管秀吉搗毀了一些教堂,迫害教徒,但禁教並不徹底。很多傳教士只是躲起來,並未離開日本。接下來的幾個星期,秀吉冷靜下來,驅逐令也逐漸淡化。參見:森可己、沼田次郎編:《體系日本史最書5‧對外關係史》,東京:山川出版社,1978年,第136頁。龍涎香取自宰殺的抹香鯨腸內分泌物。東方人認為龍涎香是名貴藥材,西方人則用來製作香水。A. Kobata, The Production and Uses of Gold and Silver in Sixteenth- and Seventeenth-Century Japan, The EconomicHistory Review, New Series, Vol. 18, No. 2 (1965), Blackwell Publishing, p. 253.廣州定期市集貿易被明代鄭舜功稱為“賣麻街貿易”,也有學者稱之為“廣州交易會”。“廣交會”的稱呼有些現代,稱之為“廣州定期市集貿易”比較妥當。這種貿易開始於1554年。1580年以前,市集貿易每年舉行一次;1580年後,每半年舉行一次。關於廣交會的研究和討論,請參見:湯開建,嚴忠明:《明中後期廣州交易會始末考》,《學術研究》(廣州), 2005年第 5 期,第 104-106頁。Jonathan Porter, Macau-The Imaginary City, New York: Time-Life Books, pp. 64-65.Conrad Schirokauer, A Brief History of Japanese Civilization, Belmont: Thomson Wadsworth, 2006, p. 132.Roderic Ptak, China, the Portuguese, and the Nanyang, Aldershot: Ashgate Publishing, 2004, p. 186.巨船曾經停泊於松浦氏的平戶港,不過松浦氏領內的反基督教勢力過於強大,葡人放棄了這裏。大村氏的橫瀨浦和福田浦也不安全,時常受到反對勢力騷擾和破壞,而且這兩處港口太靠外海,不是良港。見:吉永正春:《九州 大名》,第 27-35頁。        
  • 111論十六至十七世紀的巨船貿易──以“澳門─長崎”航線為例中田易直、中村質校訂:《崎陽群談》,東京:近藤出版社,1974年,第9頁。C. R. Boxer, 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 p. 34. 大村純忠當時已經皈依基督教。大村純忠獻地的目的可簡要概括為以下幾點:表達對基督教和耶穌會的虔誠;為了吸引巨船;與歐洲人結成聯盟抵禦其他大名的進攻。見瀨野精一郎:《長崎縣 歷史》,東京:山川出版社,1973年,第120-123頁。耶穌會接受獻地也出於多方面考慮:長崎可作為耶穌會在日傳教的總部;巨船上的葡商每年交納1,000杜卡特給耶穌會,由耶穌會和大村氏分享;受迫害的傳教士和信徒可以去長崎避難。見:C. R. Boxer, The Christian Centuryin Japan 1549-1650, pp. 100-101.1581 年,西班牙國王菲力浦二世成為西葡的共同國王。西葡合併的原因複雜,本文暫不討論。參見:DavidBrimingham, A Concise History of Portugal,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p. 33-34.C. R. Boxer, Fildalgos in the Far East 1550-1770, p.14.G. V. Scammell, Ships, Oceans and Empire, (Studies in European Maritime and colonial history, 1400-1750), Aldershot:Variorum, 1995, p. 122.C. R. Boxer, 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 p. 45.C. R. Boxer, Fildalgos in the Far East 1550-1770, p. 26.C. R. Boxer, 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 p. 37.巨船到達日本後遇到颱風,其後在日本沿海沉沒。當年,葡日雙方發生衝突,大船長安德列‧佩索阿(Andre Pesoa)被迫點燃巨船,然後與巨船共沉長崎港的海底。關於香料利潤的詳細討論,參見張箭:《地理大發現研究15-17世紀》,北京:商務印書館,2002年,第106-109頁。Malyn Newitt, A History of Portuguese Overseas Expansion,1400-1668, p. 146.明朝為了防止走私貿易和實行海禁,於1404年對日本實行勘合貿易制度。簡單地說,明朝只允許中日雙方在規定時間和地點進行朝貢貿易,貿易雙方每次都要核對事先制定好的勘合證明。1547年,中日進行了最後一次勘合貿易,其後中日官方貿易完全被禁。關於勘合貿易的詳情,參見王輯五:《中國日本交通史》,北京:商務印書館,1998年,第151-155頁。Jonathan Porter, Macau-The Imaginary City, pp. 64-65.巨船運來大量生絲,日本的絲織業得到發展,特別是京都地區的絲織業。巨船貿易需要大量白銀,日本於是開始大量開礦。隨 開礦技術的進步,各大名和統治者又開始鑄造金銀幣。參見Delmer M. Brown, The Importationof Gold into Japan by the Portuguese during the Sixteenth Century, The Pacific Historical Review, Vol. 16, No. 2(May, 1947),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 pp. 132-133.村上直次郎:《增訂異國日記抄》,東京︰駿南社,1969年,序說第6頁。1604-1633年,德川家康實行朱印船制度。幕府將蓋官印的朱印狀發給日本和外國商船,攜帶朱印狀的船才是官方認可的貿易船。Marques: A History of Portugal, Vol. 1, New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pp. 170-171.C. R. Boxer, Fildalgos in the Far East 1550-1770, pp. 7-8.William S. Atwell, International Bullion Flows and the Chinese Economy circa 1530-1650, Past and Present, No. 95(May, 1982),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p. 72-73.M. A. P Meilink-Roelofsz, Asian Trade and European Influence in the Indonesian Archipelago between 1500 andabout 1630, Nijhoff: The Hague, 1962, p. 119.C. R. Boxer, 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 1549-1650, pp. 364-367.十七世紀初,西班牙、荷蘭和英國加入對日貿易行列,葡日貿易雖受衝擊,不過其貿易總量仍居歐洲國家之首。Malyn Newitt, A History of Portuguese Overseas Expansion,1400-1668, p. 187.十七世紀初,德川幕府實行朱印船、絲割符(絲綢價格限制)和限銀政策來抵制葡人對貿易的壟斷。Ernst Van Veen, “VOC Strategies in the Far East (1605-1640)”, Bulletin of Portuguese/Japanese, Vol. 3, UniversidadeNova de Lisboa, p. 100.小船通常指帶帆的小型兩排槳船,噸位通常在200至300噸之間。小船的葡語為galiota,英語為galliot,日語中也出現了“小型 船”一詞。1639年,日本鎖國,任何葡人和葡船都不得前往日本。[責任編輯 鄧曉炯]        
  • 112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摘 要]耶穌會傳教士陸若漢編撰的日語語法書《日本小文典》於1620年在澳門出版,雖說是《日本大文典》的簡寫本,但在很多方面都增加了新內容。《小文典》具有兩大特色:一是已經脫離拉丁語法,對日語的文字、助詞、助動詞活用有了新的認識;二是面向外國初學者,增加了“日語教授法”和例句的葡萄牙語譯文。《小文典》所反映的語言觀,一方面仍受拉丁語法的影響,另一方面也表現出陸若漢嘗試擺脫歐洲語言學影響的努力。[關鍵詞 ]陸若漢 日本小文典 日本大文典 拉丁語法 語言觀引言十六、十七世紀,在東西方交流過程中發揮重要紐帶作用的角色當屬西方傳教士,如沙勿略、利瑪竇,以及身兼傳教士和南蠻通辭(葡萄牙語翻譯)雙重身份的陸若漢、弗洛伊斯等人,他們活躍在中國明清和日本江戶時期的歷史舞台上。另外,在西方傳教士開設的神學院、修道院學習葡萄牙語和拉丁語的日本人,也在此後的日葡文化傳播和對外貿易洽談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西學的傳播與普及,改變了日本知識分子階層的世界觀,這批人更在後來的維新運動中擔負起領導者的責任。西學的傳入甚至改變了德川幕府將軍們的政治視野,當時一些著名啟蒙主義者都曾接受西方教育,因而具備改革所需的開明變通態度,能夠正確地審視形勢,做出合乎世界大勢的決策。與此同時,西方傳教士的日語學研究也拉開序幕,並且逐漸形成浪潮。其中,葡萄牙傳教士陸若漢因編撰第一部日語語法書《日本大文典》(下稱《大文典》)以及後來的《日本小文典》(下稱《小文典》),成為歐洲日本學的奠基人。對學習日語感到頭痛的西方學生焦急地等待陸若漢的“簡寫本”,但一等就是 12 年。 1620年,陸若漢終於在澳門用“天正少年遣歐使節團”帶回的印刷機出版了《小文典》。這本更規範的語法書雖說是《大文典》的簡寫本,但在很多方面都增加了新內容。從現代外語教學的角度來審視,《小文典》雖仍有不夠理想之處,但很多地方已較《大文典》大有改觀,語法說明更簡潔明瞭,是一本很好用的語法書。陸若漢在《小文典》前言中稱:七世紀澳門出版日語語法書之考述──以耶穌會傳教士陸若漢之《日本小文典》為例陳訪澤陳訪澤,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教授,日本研究中心主任,文學博士。        
  • 113十七世紀澳門出版日語語法書之考述──以耶穌會傳教士陸若漢之《日本小文典》為例以前的《大文典》說明過於冗長……,決定出一本改訂本。有些難懂的地方,我想在這一本簡寫本中,也都寫清楚了。因為《小文典》內容淺顯,比較適合初學者使用,陸若漢建議中高級的日語學習者還是使用《大文典》為好。《小文典》與《大文典》比較,除內容新穎、簡潔易懂之外,還具有兩大特色,一是已從拉丁語法中解放出來。雖然《小文典》仍以拉丁語法為基礎,但已逐漸擺脫其制約、形成一套更適合當時日語學習狀況的語法體系;其次,它由耶穌會的日語研究浪潮發展為引導日語入門者學習的文典,也就是說,是“面向初學者”的開端性研究,正如陸若漢在《小文典》中所稱“讓剛剛開始學日語的人們感到更輕鬆”。《小文典》的獨創性《小文典》的日語語法思想比《大文典》更進步,其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認識文字的重要性;重新審定格辭;活用過去助動詞。《小文典》對日語文字重要性的認識十分明確。儘管《小文典》的份量壓縮至約《大文典》的四成,它卻補充了“伊呂波( )”和“五韻”等平假名的雛形,並為稱作“日語字母”的假名添加了讀音相同的拉丁語式羅馬字,使二者的區別更為明晰。 另外,《小文典》的結構也和《大文典》有很大不同,對文字與拼寫法進行了總結性說明。《大文典》在第一卷的屈折論部分解釋拼寫、在第二卷的修辭論部分說明發音,《小文典》則將兩部分的解釋說明加以綜合,寫入辭書開篇。因為陸若漢清楚地認識到,要學好日語,學習文字和五韻是不可缺少的。阿魯巴斯的《拉丁文典》和《大文典》都是以名詞、代名詞的屈折論開篇,《小文典》在這點上取得了突破。同一時期,新出版的歐洲近代語和非歐洲語的語法書也呈現出近似發展趨勢:第一部歐洲近代語法辭典、內布里哈(Nebrija)的《卡斯提里亞語語法》開篇就是拼寫說明;巴羅斯(Barros)的葡語語法辭典也在第二章“文字的定義及其數量”中對文字進行解釋;儘管茨皮(Tsupi)沒有文字,但安耶帕(Ansyeppo)編著的茨皮語語法辭典的第一章仍有“關於文字”這一節內容。可以說,陸若漢的《小文典》基本迎合了拉丁語語法體系發展、改革、進步的大趨勢。格辭(Artigo)在葡語裏是“冠詞”之意,因為土井忠生曾將其譯為“格辭”,被人誤以為原本是陸若漢命名的。這種冠詞是拉丁語法中所沒有的一種詞類,雖然現代葡語中根本沒有冠詞的格變化,但在當時的語法書,比如巴羅斯的葡語語法辭典中卻對冠詞的格變化有明確記載。陸若漢把阿魯巴斯關於拉丁語法的思想加以發展,將這種葡語的冠詞與日語的格助詞相結合,並使之規範化。首先,《小文典》刪除了用於表主語的“ ”和“ ”; 其次,在對格部分將“ ”和“ ”剔出。 可以說,《小文典》的格助詞選編是建立在仔細研究日常日語的基礎上,文典雖仍以拉丁語法為基礎,但可以看出陸若漢努力“向日語的實際語法體系靠攏”的編寫態度。拉丁語和葡萄牙語中的助詞(Particula)因無活用和格變化,被稱為不變語。陸若漢在《大文典》中將日語的助動詞歸為“助詞”,並指出此類型“助詞”的特徵如下:(1)使動詞更添力度與氣勢;(2)改變動詞的含義;(3)連接動詞組成時態語法;        
  • 114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助詞”根據時態語法而活用變化,是與動詞不同的特殊活用形式。《小文典》的創新在於對過去助動詞活用的補充,他認為“ 、 、 等助詞,根據不同時態語法而發生詞形變化,常用來表示過去”,並詳細列出活用變化表格。此表分為三種活用:語 根 現在時與過去時 將來時儘管陸若漢的活用變化表有缺陷, 但他試圖將拉丁語法中難以想像的助詞活用與動詞活用作比較,明確了日語助動詞的活用,此意義巨大,表現出陸若漢超越拉丁語法的制約,以及靠近日語實態的真知灼見。《小文典》的第二大特色便是“面向初學者的編集”。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是陸若漢提出的“日語教授法”;其次,《小文典》添加了注有葡萄牙語譯文的日語例句;第三,增加了依據命名論的日本概況說明的部分。陸若漢在《小文典》卷首新開闢“日語教授法”一節,指出學習日語有兩種方法,一是“和日本人一起用日語進行日常交往,自然而然地學習”,此方法雖可提高日語水平,但“缺陷是太花時間”;二是“遵循辭典和語法規則”進行學習,像一般成年人,受過教育,詞匯量豐富,對事物有較強的理解能力,可在“短時間內學會日語”。有時因方法不對,可能看不到效果,但若長時間仍無法掌握好日語,“問題的根本還是出在方法上”。陸若漢同時舉出學習日語不可缺少的三個要素:教師,書籍,方法。關於教師,他認為,由精於學問與語言、在各種文體書籍和歷史書籍方面造詣深厚的本地日本人擔任較為適合,依靠歐洲人是不行的。此外,教師也要精通語法規則,並非填鴨式地向學生灌輸各種知識,而要教學生靈活運用這些規則。此外,教授日本社會中經常遇到的各類相關詞匯和知識,如茶道、武術、禮儀、舞蹈、連歌等,有助學生與社會各階層交往。關於書籍,陸若漢認為,應該採用以書面語寫成的、以優美文體著稱的日本古典作家作品,即使日本人也要學習具備完美日語文體特性的作品,像口語體的“物語”等書籍不適合作為學習教材,他還為此列出一張推薦閱讀書目清單。陸若漢認為教學方法尤其重要,他建議:教師應不斷反覆教授,……為使學生掌握作文方法,讓學生花長時間練習。不可輕視發音,因為掌握少量正確發音的詞匯比起掌握大量不正確發音的詞匯更有意義。這種教學法與現代日語教學法和外語學習法如出一轍,反映當時耶穌會日語指導方法的合理性。“面向初學者”的第二個特點是給日語例句注上葡萄牙語譯文。與《大文典》相比,《小文典》省略了不少語法說明,但它採用的日語例句有九成附有葡萄牙語譯文,且葡萄牙語譯文與日語例句對應完美,為日文翻譯成葡文提供了標準的範例。例如:R yacu cuchini nigaku, Chûghen mimini sac . ( )→ A boa mezinha amarga na boca; o bom conselho exasrera as orelhas.《小文典》如此貼切地將日文翻譯成通俗易懂的相應葡文,對練習日語作文也大有裨益。《小文典》卷三設有“日本概況”一章專門介紹日本情況。《大文典》包含有文體論、人名論、計數論等內容,《小文典》則簡化文體論,省略計數論,對人名論展開詳細論說。陸若漢首先從        
  • 115十七世紀澳門出版日語語法書之考述──以耶穌會傳教士陸若漢之《日本小文典》為例日本人的五個名字──字名、假名、名乘(實名)、道號(法號)、謚號說起,揭示日本人的命名習慣。 他還介紹當時政權中樞的天皇、公家、武家等人的名字,特別記述各個官職名,提綱挈領地歸納了權力構造與其變遷歷史,也許是因為他意識到這是與上流社會打交道不可缺少的知識。此外,也列舉出日本全國66個郡縣的名稱,以及唐名、郡數等地理知識。最後,《小文典》收錄了《大文典》沒有的日本佛教情況,以圖表形式簡明記述兩個集團的八宗、九宗、十宗、十一宗、十二宗,將佛教的宗派分為聖道(或聖家)與禪家(或禪宗)兩派,各派的創始者,聖道稱為教意,而禪家稱為祖意。 編寫者的廣闊視野以及深邃理解由此可見。遠東各國,尤其是中國和日本都是多種宗教混雜的國家,西方傳教士要順利傳播天主教,必須認真研究這些宗教。特別是對待佛教,耶穌會從成立之初就格外關注,更不時舉行與僧侶之間的對話。《日本小文典》亦極力提倡在傳教方面要培養能以日語與當地佛教徒對話的人才,重視本土文化。對此,庫帕稱:為了“能自由地向異教徒講解教義,反駁錯誤的偏見。對反對者,則以文章守護信仰”。《小文典》將日本佛教界的概況同樣付諸於圖表形式,為學習者提供很大方便,也成為研究當時耶穌會和日本佛教關係的寶貴資料。《小文典》不僅成為江戶時期耶穌會傳教士的日本語入門學習資料被廣泛使用,直至二十一世紀,不少日本知名大學仍將此文典作為日本國語學課程的主要教材。陸若漢是實力超群的“南蠻通辭”,他熟悉日本的情況,是當時撰寫日語文典的最合適人選。《小文典》是他在學識達至爐火純青境界的 59 歲之年而完成的文典,可謂傾其畢生所學為“初學者使用”改編,也可視為耶穌會長年提倡支持日語研究的豐碩成果。陸若漢1610年移居澳門,至1634年去世未曾再踏足日本,由於天主教在日本受到嚴重迫害,耶穌會的日語研究熱潮也在陸若漢這部《日本小文典》出版後而漸告式微。《小文典》的語言觀由葡萄牙人掀起的外語語法文典化浪潮,以及耶穌會主導的日語研究熱,於十七世紀波及日本,是激發陸若漢在長崎編寫《日本大文典》,以及在澳門出版《日本小文典》的原動力。立志於開拓歐洲以外傳教新天地的耶穌會,在異教徒改教問題上採用了適合不同民族的傳教手段。為了引導普通民眾的思想,使他們正確理解天主教的宗旨,傳教士努力學習傳教地的語言。為儘快收到學習效果,研究這些未知語言的規律,有關文典和辭書蔚然成風。以陸若漢為代表的耶穌會傳教士努力不懈,不斷完善,終於編撰出具有較高水平的日語語法典籍。《小文典》雖是《大文典》的簡寫本,但內容方面有所增補。從現代外語教學的角度來看,這部文典作為語法書更為規範,其內容新穎,簡潔易懂,適合初學者使用。《小文典》有兩項獨到之處,一是已經從拉丁語法中解放出來,形成一套更適合當時日語學習現狀的語法體系;其次,由耶穌會的日語研究浪潮發展為引導日語入門者的實用型文典。《小文典》進步的日語語法思想,主要體現在文字和五韻、格辭的選定、助動詞的活用等三方面。《小文典》特色之一是“面向外國初學者的編集”,其目的在於幫助初接觸日語、尚無法使用《大文典》的外國人。綜合《小文典》所表現出不同於其他日語語法文典的特點,可圖示如下:        
  • 116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小文典》的獨創點脫離拉丁語法 面向初學者漢字重要 格辭審定 助動詞活用 日語教授法 葡語譯文 日本概況三要素教師 書籍 方法《小文典》和《大文典》還包含陸若漢最終追求的日語形態、日語的淵源變遷等內容。更值得重視的是,陸若漢在文典中體現的、源於歐洲拉丁語觀的日語語言觀。陸若漢日語造詣頗深,能像地道日本人那樣用流利日文語體表達對事物的看法。他不懈追求高雅而規範的日語口語,積極提倡使用最優秀的文體和最自然的說法,其重要貢獻包括:統一羅馬字標記法、規範日語發音、區別地方方言。此前,日本人從未系統地學習過自身的母語,陸若漢的兩本文典首次系統地論述日語語法,僅就此而言已具有劃時代意義。日本和外國的語言學家曾如此評價,“陸若漢的兩部文典是研究十七世紀初的日本文法和口語不可缺少的著作”。結語回顧陸若漢走過的歷程,以及他在語言學研究領域獲得成功的主客觀因素,可綜合歸納為以下幾點:(一)在神學院學習哲學、神學、藝術等課程,開啟了他塵封已久的智慧天窗;(二)極富文學修養的恩師養方軒保羅的教導,讓他得以吸取豐富的知識和教養;(三)自幼來到日本,與日本人的頻繁交往,令他習得一口流利標準的日語;(四)在當時日本政治最高權力層的經歷,使他有幸得以磨煉和取得經驗;(五)民間傳教的特別經歷,加深了他對日語和日本文化的了解及造詣;(六)時代大背景的影響和耶穌會的信任及委託,讓他獲得施展才華的機會。1596年,陸若漢在澳門晉鐸為天主教神父,當時日本錯綜複雜的國情迫使他無法專心從事教會工作。身為“通辭”的陸若漢肩負多重責任,外交、貿易都需要他代表耶穌會與日本的上層當權人士斡旋。在繁瑣事務的壓力之下,陸若漢竟先後編寫出版《大文典》和《小文典》兩部大作,實屬不易。兩部文典雖存缺陷,但仍稱得上是不朽名作。註釋:本文為澳門大學研究項目 SRG2011(編號No. SRG023-FSH11-CFZ)的一部分。著,日埜博司編 :《日本小文典》 者 ,第21頁。同上。《大文典》只有羅馬字,沒有日語文字。鰍 千鶴: 「日本小文典」 獨自性 ,上智大學,《國文學論集》27,第 55-72頁。 鰍 千鶴:《 「日本小文典」 獨自性 》,上智大學《國文學論集》27,第55-72頁。João de Barros: Grammatica da lingua portuguesa. 1540.        
  • 117十七世紀澳門出版日語語法書之考述──以耶穌會傳教士陸若漢之《日本小文典》為例表主格的格助詞在《小文典》裏沒有“ ”和“ ”。按陸若漢的解釋,“ ”用於身份高的第二、第三人稱,因此在用法上受限制。陸若漢明確指出“ ”在表示動作起點意義時用法受限制,故此不適用於一般的情況。著,日埜博司編 :《日本小文典》 一,第58頁。對格“ ”,無論是《大文典》還是《小文典》都注明可代替“ ”使用,因此《小文典》僅保留“ ”。可是對格“ ”在《大文典》裏寫有“ 被用於對格,這是一般用法”,而《小文典》卻未採用《大文典》的觀點。理由可參看以下例句:。。兩個例句中的“ ”均表示願望動詞的對象,陸若漢認為能動動詞支配 對格,就是伴隨於助詞“ 、”中的某一個,由此他認為對格的“ ”僅用於能動動詞,有用法上的限制,所以將其作為一般格助詞列舉出來。鰍 千鶴:《 「日本小文典」 獨自性 》,上智大學《國文學論集》27,第 55-72頁。陸若漢混同了“ ”與“ ”的用法。著,日埜博司編 :《日本小文典》 一,第32-34頁。鰍 千鶴:《 「日本小文典」 獨自性 》,上智大學《國文學論集》27,第 55-72頁。著,日埜博司編 :《日本小文典》 一,第95-96頁。陸若漢列舉出“太郎、次郎、三郎”與“ 、源、十郎”等名字的結合,產生“ 太郎、 次郎、 三郎、源太郎、十郎次郎”等在實際生活中有意義的豐富實例。 著,日埜博司編 :《日本小文典》 三。著,日埜博司編 :《日本小文典》 三。 Michael Cooper: Rodrigues the Interpreter, p. 235.參考文獻︰1. Emi, Kishimoto “The Process of Translation in Dictionarium Latino Lusitanicum, ac Iaponicum,” Journal of Asianand African Studies, No. 72. pp. 17-26, 2006.2. Michael Cooper, S. J. Rodrigues the Interpreter, New York: Weatherhill. 1974.3. 著,松本 :《通辭 》,東京:原書房,1991年。4. 著,土井忠生解題、三橋健書誌解說:《日本文典》,東京:勉誠社,1976年。5. 著,土井忠生 :《日本大文典》,東京:三省堂,1995復刻。6. 著,日埜博司編 :《日本小文典》,東京:新人物往來社,1993年。7. 海老 有道:《日本最初 語學書》,東京:立教大學《 力研究所‧研究所報》No. 3,1975年,第1-8頁。8. 鰍 千鶴:《 『日本小文典』 獨自性 》,東京:上智大學《國文學論集》27,1994年,第55-72頁。9. 鰍 千鶴:《 日本語( )》,東京:上智大學《國文學論集》28,1995年,第53-71頁。10. 岸本 :《 『日本小文典』 Canadzucai 用語 》,大阪:《大阪外國語大學論集》26,2002年,第97-109頁。11. 清水憲男:《 論序說── 視座》,東京:岩波書店《思想》,No. 762,1987年,第68-91頁。12. 土井忠生:《長崎版日本文典 天草版拉丁文典》,東京:慶應義塾大學《史學》12-2,1933年,第243-278頁。13. 土井忠生:《吉利支丹論考》,東京:三省堂, 1982年。14. 土井忠生、森田武、長南 編 :《邦 日葡辭書》,東京:岩波書店,1980年。[責任編輯 鄧曉炯]        
  • 118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摘 要]1836年及1854年相繼建成的大三巴墳場和聖味基墳場,不僅改變了澳門天主教徒的墓葬方式,其經營管理也帶有現代性的一面,標誌 澳門天主教公墓的空間格局發生了重大改變,即由人口密集、商業發達的城內移向相對空曠的城外郊區。尤其是聖味基墳場的成功運作,推動了澳門城外華人聚居區公共墓地的建設,對加快澳門郊區城市化、完善城市管理制度具有促進作用。透過探討大三巴墳場與澳門天主教徒墓葬方式的轉變、聖味基墳場與澳門天主教徒公墓空間格局的改變、澳門天主教徒公墓的管理經營制度完善等問題,可深入瞭解十九世紀澳門葡人天主教徒公墓的形成與演變歷史。[關鍵詞 ]澳門 大三巴墳場 聖味基墳場 天主教徒 公共墓地 經營管理早期澳門天主教徒的傳統墓葬方式是安葬在宗教建築內或其附近。從十九世紀三十年代開始,澳門葡人天主教徒的墓葬地點逐步轉向現代公共墓地,這不僅是澳門宗教史上的重要事件,也是澳門城市建設與城市管理進步的體現。由於澳門新教墳場的資料較多,以往對澳門居民墓葬文化的相關研究,主要以英人新教墳場作為研究對象, 對澳門天主教徒的墓葬方式及其演變關注稍顯不足,關於澳門天主墳場的起源也有一些錯誤的觀點。一、大三巴墳場與澳門天主教徒墓葬方式的轉變早期的天主教徒死後會儘量安葬在宗教建築內或其附近。十九世紀中期以前,葡萄牙以及其他歐洲天主教國家的墓葬地大多在宗教建築內外,如教堂(igreja)、修道院(convento)及其回廊(claustro)、小禮拜堂(capela)等等。明清前期天主教來華傳教士的墓葬方式均遵此傳統。澳門這座“天主聖名之城”和大多數天主教城鎮一樣,教堂是城市的重要部分,人們捐獻金銀財寶裝飾教堂,榮耀天主。散落於澳門城內外的大小十幾個教堂和修道院,不僅是早期澳門天主教徒進行日常宗教活動的主要場所,也是死者的下葬安息之處。九世紀澳門葡人天主教公墓研究吳宏岐 趙 超吳宏岐,暨南大學歷史地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趙超,暨南大學歷史地理研究中心碩士研究生。廣州 510632        
  • 119十九世紀澳門葡人天主教公墓研究1833年,葡萄牙自由主義革命成功後,流亡海外的知識分子紛紛回國,並頒佈了一系列法律。 1835 年 9 月 21 日,首相馬加良埃斯(Rodrigo da Fonseca Magalhães)頒佈了第一部關於公墓的法律,在教堂墓葬之外提供了另一種選擇,“應廣泛建造公墓,它們必須遠離住宅,應設有圍牆,並為之祝聖。各地政府必須在區域總督的監察下完成公墓之建設”。但按照理貝羅(Maria Manuela Tavares Ribeiro)在《憲章的恢復:卡布拉爾主義與反卡布拉爾主義》中的說法,“從 9 月法律下令建造墓地,自 1835 年人民開始反對這一措施”。 此法律頒佈後,葡萄牙和巴西均有抵制行動,當時以巴西最為激烈。1836年,巴西薩爾瓦多爆發了破壞Campo Santo墓地的運動,有關抵制行動的主因是源自此法律對葡萄牙傳統文化的顛覆──因為若葬於公墓,就意味 天主教徒將遠離祖先和聖人的遺跡。而新制度亦會大大減少教士的收入,故令教士階層也成為推行現代公墓制度的另一股阻力。1842 年,科斯塔‧卡布拉爾(António Bernardo da Costa Cabral)在波爾圖發動政變,隨後當選為葡萄牙首相。他主張將各自治機構隸屬中央政權,並進行了一系列改革。1844年,卡布拉爾頒佈新的法律,強制規定每個城市至少設立一處公共墓地,若有人堅持埋葬在教堂內,將受到嚴厲處罰。此項法律導致葡萄牙北部農村的傳統天主教徒極為不滿,“在野地裏挖坑埋葬教徒被認為是褻瀆神明和侵犯人的尊嚴,簡直是把人當畜生對待”。 1846年4月,在家庭婦女瑪麗亞‧達‧芳特領導下爆發了起義(Revolução da Maria da Fonte),雖僅一年便告失敗,但卡布拉爾因此被罷免。之後,不論葡萄牙或巴西均對建設天主教公墓一事小心翼翼。從目前掌握的史料來看,葡萄牙 1835年 9月頒佈有關建設公墓的法律,在澳門似乎得到了較順利的執行,有力證據之一便是大三巴墳場。大三巴即聖保祿(São Paulo)教堂,為 1563年前後葡國天主教耶穌會士來澳傳教時所建。聖保祿教堂和修院建成後曾幾經火災。1835年1月26日,因軍隊在聖保祿修院廚內存入大量柴薪,招致第三次大火災,海外殖民局(The Maritime and Colonial Office)曾記載稱:“時近黃昏,時鐘正報六點,火災便開始爆發。火勢非常迅速,僅至八時一刻,整座聖保祿教堂和修院,已蕩然盡燬無存矣。” 經此浩劫,原來巍峨瑰麗、雄冠遠東教區之聖保祿教堂和修院只留下斷垣殘瓦,淪為一片廢墟。由於耶穌會士早遭逮捕,故重建教堂之事已無人代謀,“遂由議事公局於同年四月八日,委派主教之代辦人佛郎高神甫(Cândido Gonçalves Franco)將其闢作墳場,蓋其坭牆甚厚,可以挖空內壁,埋棺其中,一如古代羅馬之宗教葬禮。迨至一八三六年五月議事公局再將之交與仁慈堂管理。令凡來葬者,均須納費以充善款,並指定以五千元另闢貧者墓地。此種辦法雖已獲得仁慈堂同意,但當時之亞馬勒兵頭(Ferreira do Amaral),竟於一八三七年二月九日頒一諭令,著該墳場應按照教會規律,交回教會管理,定於六月一日開始執行。又在一八三八年令將各危牆一律拆矮──至二十五尺高,以保安全”。 由此可知,1835年4月,議事公局僅委派佛郎高神甫利用大三巴廢墟的坭牆按傳統葬式安葬一些天主教徒。但次年(1836年)5月,澳門議事公局調整了計劃,將大三巴墳場交仁慈堂管理,正式開闢為公共墳場,這大概就是回應葡萄牙 1835 年 9 月頒佈的有關建設公墓的法律。關於大三巴墳場建設及經營情況,1883年海外殖民局曾有相關文獻記載,茲轉引如下:大三巴遺址利用作墳場辦法,將各危牆改矮至一半,各廢柱平衡排置,另用磚砌成一小道於其上,直貫全場。教士古墓則開穴牆中,各普通墳則平葬道旁,入路兩旁之拱窿則放置骨石。於教堂舊址另築一小祭壇,以為葬禮前之祭祀處。場內遍植柏樹。凡來        
  • 120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葬者均須繳稅,撥充仁慈堂善款。場外鄰近,預留將來擴充餘地。石門牌坊則保存無損,俾資後人瞻仰。此種任務,從一八三七年起,交由聖約瑟修院(College of St.Joseph)之上司負責。從上面的引文可知,大三巴遺址改作墳場的已不止是教堂內或周圍土地,就安葬者而言,既有“教士”,又有“貧者”或“普通天主教徒”,各有指定場所,墳場中“另築一小祭壇”,“場內遍植柏樹”,顯然已具有城市公墓的性質。另外,鄰近還“預留將來擴充餘地”,顯然已作了中長期的墳場建設與管理規劃。有澳門史研究專家如文德泉蒙席認為,1854年建成,位於澳門城牆之外新佔的華人塔石村聖味基墳場(華人名之西洋墳場)是澳門第一座天主教墳場, 由此來看,未必符合歷史實際情況。1836年5月正式開闢的大三巴墳場,促成澳門天主教徒的墓葬方式出現明顯變化,即不少澳門天主教徒開始接受由傳統墓葬方式轉向城市公墓安葬方式。然而,值得特別注意的是,葡萄牙首相馬加良埃斯於1835年頒佈新法律之後,雖在葡萄牙北部農村以及巴西等地頗受傳統天主教徒抵制,但在澳門卻很快被執行,除了源自法律的剛性要求之外,還有以下幾點較重要的原因:首先,新墳場照顧了天主教徒的傳統葬俗。大三巴墳場在城市舊教堂遺址上改建,不屬於“在野地裏挖坑埋葬教徒”,因而不致於被認為“褻瀆神明和侵犯人的尊嚴”。另外,除了“於教堂舊址另築一小祭壇,以為葬禮前之祭祀處”之外,據說澳葡當局將聖保祿教堂和修院殘址改作墳場時,“原來教堂背後之鐘樓上,本有大鐘兩面,乃澳門舊日出名之波加勞造炮廠(Fundição de Bocarro)所鑄者,亦被遷移安置於牌坊之第二層左右兩窗框內,作為敬禮鳴報喪鐘之用”, 這大大增加了墓葬處的神聖感。所以,這個新闢墳場不僅沒有遭到傳統天主教徒反對,而且還安葬了一些較有政治地位的人物,例如:1850 年,第 81 任澳門總督官也(PedroAlexandrino da Cunha)於 5 月 25 日抵澳, 5 月 30 日宣誓就職, 7 月 6 日突患霍亂,發病僅八小時即告死亡,就“被葬在聖保祿墳場的教堂後面”。 前引史料顯示,墳場中的“教士古墓則開穴牆中”,亦利用遺址坭牆甚厚的特點,“挖空內壁,埋棺其中,一如古代羅馬之宗教葬禮”,同時“又在一八三八年令將各危牆一律拆矮──至二十五尺高,以保安全”。當局在改建新墳場時,既照顧了天主教徒的傳統葬俗,還考慮了安全因素,當然不會遭到批評或抵制。其次,是來自城市墓葬用地的緊張壓力。根據瑞典人龍思泰(Anders Ljungstedt)的記述,“到十七世紀末,澳門人口達到19,500人。1821年,卻不到4,600人,包括自由民、奴隸以及來自各國的人,也包括 如同歐洲人的中國皈依者。具體地說,有葡萄牙血統的15歲以上自由臣民為 604 人, 15 歲以下為 473 人,奴隸 537 人,婦女 2,693 人,總數為 4,307 人。這個數字不包括 186名軍人, 19名修道士和 45名修女。 1930年,澳門的人口除軍隊和教士外,估計為4,628人,其中白種男人 1,202 人,白種女人 2,149 人,男奴隸 350 人,女奴隸 779 人,此外還有各個等級的男人38名和婦女118名”。 另據中文史料的澳門葡裔人口數字,嘉慶十四年(1809)、道光三年(1823)、道光十九年(1839)和道光二十四年(1844)四年分別是 4,963 人、 3,200人、 5,612人和4,000人。 說明十九世紀上半葉澳門葡萄牙人的數量增長相當緩慢,有時甚至出現負增長。乾嘉以來,澳門葡人習慣向不斷湧入的華人出租房屋以維持生計, 或許與自身人口增長的長期停滯有關。但在墓葬用地方面,狀況可能恰恰相反:統計資料顯示,在二十世紀四十年代實施防疫措施以前,由於氣候狀況和各種流行病肆虐,澳門地區的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        
  • 121十九世紀澳門葡人天主教公墓研究並似有不斷上升的趨勢,“死亡率代表了登記死亡數字與該時期的平均人口的比例,而在接近1882 至 1886 及 1893 至 1894 年間的日子,觀察得有上升的變化,由 25‰ 升到 30‰ 。在二十世紀首十年間,1908至1912年錄得很高的粗死亡率,達到40‰”。 據澳門歷史檔案館所藏《洗禮及死亡記錄冊》的資料, 1886 至 1890 年,聖安多尼堂、風順堂、大堂三個堂區洗禮總數為514 人,死亡總數為 432 人;1891 至 1895 年,洗禮總數為 697 人,死亡總數為 563 人;1896 至1900年,洗禮總數為730人,死亡總數為541人。 十九世紀上半葉的相關數字雖有缺失,但估計每年死亡總數也在400人左右。而澳門城區土地面積有限,所以,估計從十九世紀初開始,各堂區的墓葬用地已出現緊張局面。這種特殊類型的“人地矛盾”,或許就是聖保祿教堂和修院在1835 年 1 月 26 日遭火災而毀滅後,教會於當年 4 月 8 日就急切地利用廢墟坭牆“挖空內壁,埋棺其中”的內在原因。再者,基督新教徒文化對澳門天主教徒的影響也不容忽視。英國於十八世紀率先完成工業革命,資本主義高度發展。早在 1816 年,英國已有完善的《墓葬法》(Burial Ground Act),對墳場大小、運營等各方面做了法律層面的規定。比如,為令墳場方便擴建,其周圍一英畝(約合4,050平方米)內的地皮交易,需在高等法院提前六個月登記備案。流亡英國的葡萄牙資產階級知識分子在英國接觸到這類新事物,“並不是全世界的人都把死者安葬在教堂裏。比方說,歐洲和北美的新教徒,他們有專門的墳場,一般設在城市之外(extramuros),北美鄉村的墳場風格,繼承自新教教堂的墓地(原文 graveyards)”。 因此,葡萄牙的資產階級知識分子掌權後便效仿英國的制度,於1835年制定並實施自己的墓葬法。英國人的新教墓地在十八世紀的葡萄牙、十九世紀初的巴西都有設立,而英國東印度公司在1821年就已在澳門建立新教徒墳場(即白鴿巢花園旁的基督教墳場)。1821年6月10日,馬禮遜夫人瑪麗因難產在澳門去世,12日,馬禮遜致信其前妻父母稱:“在星期一,我希望將瑪麗埋葬在我們的詹姆斯所埋葬的山上;但中國人不願讓我打開同樣的墓穴。我不喜歡在城牆內安葬,又由於教宗拒絕讓他們的墓地安葬新教徒,故不得不繼續這樣做。在澳門早就感覺到需要一塊新教徒的墓地,這次事件更強烈地把問題帶到了英國商館委員會面前。它立即通過投票募集足夠款項購買一塊墓地來解決,它要值3,000至4,000元。他們終獲成功。這使我能夠將我熱愛的妻子的遺體埋葬在一塊適合於新教徒而拒絕羅馬教徒的墓地。” 有研究者認為,“基督新教傳入澳門後,馬禮遜等傳教士雖然作了很大努力去進行傳教活動,但由於當時是清政府的禁教時期,加上澳門耶穌會士又禁止天主教徒與基督新教徒來往,因此基督新教發展並不快。到十九世紀三十年代,澳門的基督新教徒不外是十多人而已”。 不過,當時英國軍事實力在世上無人可比,居澳英國商人的經濟實力如日中天,在葡英兩國政治與外交關係方面,英國人更強勢一些,基督新教徒的思想與文化對澳門天主教徒的影響也日益加大。這些因素自然影響澳門天主教徒逐漸接受新的墓葬方式。二、聖味基墳場與澳門天主教公墓空間分佈格局的改變大三巴墳場雖然成為澳門天主教徒的公墓,但使用時間似乎並不長。施白蒂的《澳門編年史(十九世紀)》一書記載, 1835 年 9 月 21 日“頒佈法令,禁止在教堂及其庭院埋葬死者。各墳場須遠離居民區,且要築上圍牆。1836年,上述法令開始在澳門執行。為此,聖保祿教堂遭受大火後留下的廢墟地帶也被徵用。十九年後,聖‧米格爾墳場建成”。 同書還記載, 1854年 11 月 2 日,“熱羅尼姆‧達‧馬塔主教主持聖‧米格爾‧桑托墳場賜福啟用儀式。兩天後,        
  • 122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第一位死者在此安葬。在修建此墳場以前,死去的天主教徒都是埋在聖保祿教堂的斷瓦頹垣之中”。 這些記載似乎說明大三巴墳場僅使用了十九年。不過,按澳門史家王文達考證,“這個墳場一向被沿用,作為教徒及西人之墓地,直至一八五四年十一月二日才停止安葬。至一八七八年鴉高士子爵(Visconde de Paço d’Arcos)來任澳門兵頭時,乃下令將前時所葬下各墓,一律遷葬於西洋墳(S. Miguel)內。所有斷壁危牆,悉數夷為平地”。 可見這座新墳場在建成十九年後(即 1854 年 11 月起)只是不再落葬,被完全廢棄則是四十三年後(即 1878 年)。大三巴墳場自1854年起不再落葬,原因是澳門此時已建成一個更大規模的天主教墳場──聖味基墳場(S. Miguel ,又譯作聖‧米格爾墳場),即華人所稱的“西洋墳場”。1852 年 10 月 10 日,基瑪良士(Isidoro Francisco Guimarães)總督在上任後第二年便頒佈第 95 號訓令,建設一個“聖場(Campo Santo)”,即 1854 年落成的聖味基墳場。建造大型墓園需要大量資金,1852年,澳門的財政仍處於赤字狀態,但基瑪良士總督仍頒佈了訓令。工程總耗資950.50澳門元,澳葡政府從財政撥款230.50澳門元,其餘資金來自捐贈者, 政府的撥款可說是非常少。聖味基墳場工程啟動約兩年後,這個全新的墳場終於建成。“1854 年 11 月 2日,墳場由當時的馬他主教(Bispo D. Jerónimo José da Mata)為之進行祝聖”, 這一天正好是追思亡者節(Dia de Fiéis Defuntos ,天主教規定 11 月為煉靈月,特別為煉獄中的靈魂祈禱。教會通常在追思亡者節下午舉行聖祭禮儀,追思所有亡故信眾。)雖然葡萄牙首相科斯塔‧卡布拉爾(António Bernardo da Costa Cabral)曾在 1844 年頒佈新法律,強制每個城市至少設立一處公共墓地,但是基瑪良士(Isidoro Francisco Guimarães)總督頒佈建設“聖場(Campo Santo)”的第 95 號訓令是在 1852年,其間相差約八年,似無直接因果關係。另如前文所述,在卡布拉爾頒佈法律之前的1835年,時任葡萄牙首相的馬加良埃斯曾頒佈第一部關於公墓的法律,並於次年(1836 年)在澳門得到一定程度的落實,於是才正式開闢大三巴墳場。但澳門原已有一個天主教墳場,為何澳葡政府在赤字狀態下仍要急切地撥款、籌資建設新的聖味基墳場?其實,施白蒂在《澳門編年史(十九世紀)》內提出的說法值得關注︰1852年10月10日,“基馬拉士總督下令通過募捐集資修建米格爾墳場,因為原聖保祿墳場已無力再容納死者。那裏埋葬的最後一位死人是德爾菲諾(Delfino),此人係阿娜‧卡塔里納‧巴蒂斯塔(Ana Catarina Baptista)之孫”。 這段記載,在吳志良等新編的《澳門編年史》中被全文移錄, 顯然得到認同。施白蒂的說法大致可信,但澳葡政府之所以選擇建設新墳場取代大三巴墳場,而非擴建後者,甚至在新墳場建成後若干年內廢棄原來的大三巴墳場,這與大三巴墳場自身的缺陷不無關係。首先,大三巴墳場位於澳門城內,這限制了墳場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大三巴墳場由聖保祿教堂和修院遺址改建而成,面積十分有限。儘管當時在鄰近“預留將來擴充餘地”,但實際上,由於北近澳門城牆,東鄰大炮台,西、南兩面為商業發達的街區,其實並沒有多少發展空間,無法滿足日益增加的下葬需求。對於高死亡率而來的下葬需求,政府不得不籌建另一個更大的墳場;其次,按前引王文達考證,大三巴墳場中的教士墓是利用遺址坭牆甚厚的特點,“挖空內壁,埋棺其中,一如古代羅馬之宗教葬禮”,或如施白蒂所說,“死去的天主教徒都是埋在聖保祿教堂的斷瓦頹垣之中”。這種葬式照顧到了天主教徒的傳統葬俗,但不完全符合1835年葡萄牙首相馬加良埃斯頒佈的第一部關於公墓的法律之中要求公墓“必須遠離住宅”的相關規定;其三,由於墳場用地緊張,相應也給墳場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帶來困難,甚至嚴重影響市容。據施白蒂記載, 1852 年 10 月 14 日,“由於聖保祿墳場已破爛不堪,許多處圍牆已處於倒塌狀況,基馬良        
  • 123十九世紀澳門葡人天主教公墓研究士總督命令以公眾募捐籌款的方式來建立一座新的墳場,地點在市郊。這一消息是對前幾天總督訓令的說明”。1846年,亞馬留任職澳門總督後,澳葡政府強推“近奪七村,遠佔三島”的殖民主義政策,澳城北面郊區的華人村落被強行編入政府門牌,葡人開始強佔或廉價收買澳城以外的土地,任意建造。據文德泉蒙席所述,1854年新建的郊區墳場“位於城牆之外新佔的華人塔石村,離華人的傳統墓葬區──沙崗不遠”。聖味基墳場選址在當時澳城牆外的塔石地區,有其地理位置的優勢。此地毗鄰澳城,交通便利,進行葬禮時,不必耗費大量時間在交通上。相比更遠的望廈等地,塔石對澳葡當局來說更容易控制:它直接暴露在大三巴炮台射程之內;地勢較高,墓葬不容易被地下水侵蝕;更關鍵的是,由於這個新墳場位於郊區,面積較大,有利於整體規劃與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大三巴墳場的諸多缺點。1854年建成的聖味基墳場,標誌 澳門天主教公墓的空間分佈格局發生了重大改變,即由人口密集、商業發達的城內移向相對空曠的城外郊區,這是澳門城市現代化進程中一件大事。然而,建成聖味基墳場後的起初幾年,教區內天主教徒死後並不都葬於此地。據郭永亮《澳門香港之早期關係》一書的考證:“聖美基墳場,遠在城外,對城內教民,多感不便,故此有不少堂區,自置墳場於堂側,譬如老楞佐堂(即印光任指的風信廟)左邊圍牆內,有一條巨石十字的地方,就是該堂的古墳場;奧斯定堂(即印光任指的龍鬆廟)左邊圍牆內,亦為古墳場。除此之外,凡屬古老的教堂,在它的範圍內,無不有墳墓,例如大廟、板樟廟、瘋人廟、花王廟、大三巴、小三巴等,皆有不少教徒的埋骨。” 這種局面直到1857年才得到改變:1857年10月16日,市政廳通知東印度公司新教教會,自12月10日起,市區內不得再埋入任何死者。東印度公司於 10 月 21 日的《中國之友與香港公報》第 16 卷第 84 期內通告此事。 1857 年 12 月 10 日,澳門的教堂內部埋葬方式和市區內部埋葬方式終為禁止。三、澳門天主教公墓管理經營制度的完善於1836年後相繼建成的大三巴墳場和聖味基墳場,不僅改變了澳門天主教徒的墓葬方式,其本身的經營管理也帶有現代性的一面,對澳門後世的城市規劃建設,尤其是墳場規劃建設,產生了重大影響。1836年建成的大三巴墳場在管理經營方面有三個特色:其一是委託管理制度,即由議事公局將相關事宜“交與仁慈堂管理”;其二是有償服務制度,即“凡來葬者均須繳稅,撥充仁慈堂善款”;其三是重視墳場配套設施與環境建設,“於教堂舊址另築一小祭壇,以為葬禮前之祭祀處”,“場內遍植柏樹”,“石門牌坊則保存無損,俾資後人瞻仰”。 說明大三巴墳場雖然開設較早,但已具比較現代的經營管理理念。1844年建成的聖味基墳場,管理經營更為成熟,並制定了相當完善的管理章程。1854年,聖味基墳場建成之初,就制定了相關收費管理制度,當年10月18日頒佈“新墳場喪葬收費管理辦法公佈”。 據文德泉蒙席所述,“1856 年,聖味基墳場修築了圍牆”。1869年 5月,聖味基墳場有了正式章程,並於 1880年增訂。《澳門憲報》1881年正月初一日(第一號)有所提及:        
  • 124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大西洋澳門公會澳門總督賈、輔政使司噶、皇家律政司啞口些味度(A. Emiliod’Almeida Azeredo)、男爵口些咖唎(Barão do Cercal)公同會議:現查聖彌額爾(S. Miguel)墳園,原有定章,茲議事亭咁麻喇求準於該章內加增數款,所增之款開列於後。加增款式:第一款:如有死人先經埋葬在永遠墳墓者,其後准在該墓多埋同家一死人亦得,惟要已葬之死人必經葬有四年之久,方許附葬,但應多納規銀二十五元。第二款:因欲潔淨,以期平靖地方起見,嚴禁在一墳墓同埋過於兩死人。惟該死人系同家者,經先分葬別墳已逾四年之久,方準將骸骨遷葬永遠墳內,須要每一骸骨加納規銀二十五元。第三款:如有人先經葬在租賃墳墓,後欲買永遠墳墓,以致將埋在租賃墳墓之屍遷葬永遠之墳,須要納銀七十五元,為埋兩死人之規。倘有過於兩死人者,每一人多納二十五元。庚辰年八月十六日畫押,咁麻喇董事叭之咕(D.C. Pacheco)、架喇沙(F.M. daGraça)、吧地口士咑(L.J. Baptista)、咖喇口士啞(C.J. Gracias)、口施唎吪(A.A.da Silva)。本公會忖思議事亭咁麻喇,其意欲令人便捷,可以將同家數死人同埋一墳,亦欲議事亭多得所入規銀。另查一千八百三十五年九月二十一日並十月初八日之上諭等例,所定各公局之墳園章程內,准議事亭咁麻喇創立此章,是以本公會將已上聖彌額爾墳園加增款式允准施行,並准此款增入一千八百六十九年五月二十二日該墳園章程內。 庚辰年十一月十五日定。從這篇文告可以看到,在1880年前後,聖味基墳場運營二十多年之後,人們已經有了對家族成員同埋一墳的需求。原因或許有如下幾點:一、感情上希望能與自己的配偶合葬;二、經濟上二人同葬一墳只需多納規銀25元;三、墓地空位開始變得緊張,所以引入二人同葬一墳的方法。另據這篇報導還可獲知,在墓地的管理方面,聖味基墳場採取分類管理,墳地分為“永遠墳墓”和“租賃墳墓”兩種,並以此實行分級收費。後來,聖味基墳場的碑墓還採取公開招投的方式,這在《澳門憲報》一千八百八十年九月初四日(第三十六號)所載一則定制墓碑的廣告中有所提及:澳門咁嘛喇公會寫字咑嘩唎現奉本公會命:定於八月初二禮拜一日兩點鐘,當本公會面前招人接辦打滑石一千塊,每塊高二尺五寸,闊六寸,厚二寸,以為西洋墳內碑墓之記號用。誰出價低者得。今欲各人周知,是以由華政衙門譯出華字,粘在常貼告示之處,俾眾咸知。 庚辰年七月二十七日。招標1,000塊墓碑,可見當時墓碑需求量之大。以往大多葡人天主教徒死後並沒有墓碑,只有德高望重者如傳教士或富商大賈才會立下墓碑,刻上紀念性文字,讓後人追思,相比傳統的宗教虔誠信仰,更體現出一種人文情懷。1880年,為了加強保護墳場花木,也制定了相關的罰款規定:澳門議事亭公會書記咑嘩唎(S. A. Tavares)為通知事:照得西洋墳近日所植花木,現查得有往來之輩擅行扳摘此花。茲特奉公會命,自示之後,如有不遵規矩擅行扳摘者,即按咁嘛喇告示總匯冊第二款例,每人罰銀二大元。        
  • 125十九世紀澳門葡人天主教公墓研究今欲各人周知,是以在華政衙門將示譯出華字張貼,俾各咸知。 庚辰年三月十四日。可見,聖味基墳場於 1880年前後開始向“園林式墓地”演變。 1854年墳場初建時,還只是沒有圍牆的墓葬地,兩年後增設了圍牆,後又重視墳場綠化,種植花木,對墳場環境進行美化。想必當時墳場所植之花甚美,引得遊人採摘。民初詩人汪兆鏞《竹枝詞四十首》其十七有云:“紅毛白頭西洋墳,衰楊蕭瑟搖斜曛。從來墟墓足淒涼,何事遊客常紛紛。”原注云:“西人墳有西洋、紅毛、白頭三處。塚石上皆刻文字,或琢石為神像,或作十字架,形式不一,雕鏤精潔。時有遊人往觀。” 可見,由於重視墳場環境建設,聖味基墳場等西式墳場還成為澳門半島的旅遊地點,發揮了多樣性的功能。總的看來,經過多年管理經營,1880年以後聖味基墳場已完全成為現代意義的城市公共墓地,其主要特點有如下五個方面:一、遠離城內居民區,確保城市公共衛生。這對人口密集,火災風災與瘟疫常發的澳門來說非常重要;二、墓園設有圍牆,保護遺體不受野獸侵襲。從安全角度來說,對於建在城牆之外的墓地,圍牆是十分必要的;三、立有墓碑,用以緬懷逝者,這也是一個較大變化。新教教徒普遍有墓碑,而按早期傳統下葬的天主教徒則鮮有墓碑,當時普通人大多是匿名埋葬,只有傳教士、大文豪和富商的墓前才有墓碑;四、對墓地的綠化美化有一定要求。墳場環境幽靜肅穆,以尊重逝者。同時,因有鮮花四季綻放,人們到此追思先賢親人之時,也可遊憩其間。由於啟蒙思想的廣泛傳播,墓葬方式開始向世俗化轉變,宗教層面的意義有所下降,對人性的關懷和對公共衛生的要求開始上升,這是十九世紀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工業革命的後時代特徵;五、由政府專門機構管理經營。1836年建成的大三巴墳場,採取了委託管理制度,即由議事公局將相關事宜“交與仁慈堂管理”,而 1854年建成的聖味基墳場,則由議事公局直接管理並確定專人負責。另外也透過制定、修訂相關管理制度,確保城內墓地的正常營運。值得注意的是,聖味基墳場的成功運作,也推動了澳門城外華人聚居區的公共墓地建設。1880 年,聖味基墳場推出修訂版章程後, 1881 年 6 月 2 日“第 50 號省政府訓令批准關於華人墓地的規定”。 “新設華人墳園之章程”全文共有十九款,分三次刊登在《澳門憲報》一千八百八十一年六月初四日(第二十三號)、一千八百八十一年六月十一日(第二十四號)和一千八百八十一年六月十八日(第二十五號)上。 這對加快澳門郊區的城市化,以及完善城市管理制度,無疑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註釋:郭永亮:《澳門香港之早期關係》,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0年,第95-108頁。José Mattoso, História de Portugal Vol. V - O Liberalismo, Lisboa: Círculo de Leitores, 1993, p. 112.[葡]J‧H‧薩拉依瓦著,李均報、王全禮譯:《葡萄牙簡史》,北京:中國展望出版社,1988年,第295頁。王文達:《澳門掌故》,澳門:澳門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97頁。王文達:《澳門掌故》,第 98-99 頁。王文達:《澳門掌故》,第 99 頁。Manuel Teixeira, Toponímia de Macau, Macau: Imprensa Nacional, 1979, p. 291.        
  • 126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王文達:《澳門掌故》,第 99 頁。[葡]施白蒂著,姚京明譯:《澳門編年史(十九世紀)》,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年,第104頁。[瑞典]龍思泰著,吳義雄等譯:《早期澳門史》,北京:東方出版社,1997年,第36-37頁。李長森:《明清時期澳門土生族群的形成發展與變遷》,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第135頁。劉正剛、朱文利:《乾嘉時期澳門房屋修建與租賃之考察:以東波塔中文檔案為依據》,《文化雜誌》(澳門),第54期,2005年春季中文版,第121-128頁。古萬年、戴敏麗:《澳門及其人口演變五百年(一五零零至二零零年):人口、社會經濟探討》(中文譯本),澳門: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99年,第167頁。古萬年、戴敏麗:《澳門及其人口演變五百年(一五零零至二零零年):人口、社會經濟探討》(中文譯本),第 140頁。João José Reis, A Morte é uma festa: ritos fúnebres e revolta popular no Brasil do século XIX. São Paulo: Companhiadas Letras, 2004, p. 129.[英]馬禮遜夫人(Eliza Armstrong Morrison)著,顧長聲譯:《馬禮遜回憶錄》,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178頁; Chinense Repository, Vol. 11, No. 1, pp. 48-51.另參見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主編:《澳門編年史》第三卷《清中期(1760-1844)》,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9年,第 1403-1404頁。鄭煒明、黃啟臣:《澳門宗教》,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年,第74頁。[葡]施白蒂著,姚京明譯:《澳門編年史(十九世紀)》,第 61-62頁。[葡]施白蒂著,姚京明譯:《澳門編年史(十九世紀)》,第 120頁。王文達:《澳門掌故》, 1999 年,第 99頁。Manuel Teixeira, Toponímia de Macau, Macau: Imprensa Nacional, 1979, p. 290.Manuel Teixeira, Toponímia de Macau, Macau: Imprensa Nacional, 1979, p. 291.[葡]施白蒂著,姚京明譯:《澳門編年史(十九世紀)》,1998年,第114頁。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主編:《澳門編年史》第四卷《清後期(1845-1911)》,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88頁。[葡]施白蒂著,姚京明譯:《澳門編年史(十九世紀)》,1998年,第114-115頁。Manuel Teixeira, Toponímia de Macau, Macau: Imprensa Nacional, 1979, p. 291.郭永亮:《澳門香港之早期關係》,第 96 頁。Manuel Teixeira, Toponímia de Macau, Macau: Imprensa Nacional, 1979, p. 293.王文達:《澳門掌故》,第 98-99 頁。[葡]施白蒂著,姚京明譯:《澳門編年史(十九世紀)》,第 120頁。Manuel Teixeira, Toponímia de Macau, Macau: Imprensa Nacional, 1979, p. 291.湯開建、吳志良主編:《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1850-1911》,澳門:澳門基金會,2002年,第40-41頁。湯開建、吳志良主編:《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1850-1911》,第36頁。湯開建、吳志良主編:《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1850-1911》,第36頁。章文欽箋注:《澳門詩詞箋注 ·民國卷》(上),珠海:珠海出版社,2003年,第56頁。其中的竹枝詞第二句中的“衰楊”二字,有引錄者脫漏“衰”字,而末句“紛紛”亦脫了一個“紛”字,稍嫌粗疏。參見汪兆鏞原著、葉晉斌圖釋:《澳門雜詩圖釋》,澳門:澳門基金會,2004年,第112頁。[葡]施白蒂著,姚京明譯:《澳門編年史(十九世紀)》,第 223頁。湯開建、吳志良主編:《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1850-1911》,第45-48頁。[責任編輯 鄧曉炯]        
  • 127孫中山與共濟會之關係探析[摘 要]從十八世紀下半葉起,共濟會傳入澳門。澳門歷史上有許多名人均為共濟會會員,其中包括數任總督和孫氏好友飛南第。孫中山在澳門的活動得到了諸位共濟會“兄弟”的幫助。這些幫助是出於共濟會的組織安排,抑或共濟會會員的個人行為,值得研究。[關鍵詞 ]孫中山 共濟會 澳門 組織安排 個人行為孫中山與共濟會的關係乃“孫中山與澳門”研究中的疑點與難點。疑點在迷霧團團,令人莫衷一是,難點在漢語研究論文與可據的史料猶如鳳毛麟角。共濟會,亦稱美生會。葡文作“Maçonaria”,其成員稱“Mação”,意即“石匠”。它是“Franco Maçonaria”的略語,意即“自由石匠會”。英語作“Free Masonry”,隱含意義為自由大廈之建設者。共濟會並非宗教團體,對入會申請者是否有宗教信仰或具何宗教背景並無要求,但申請者必須是有神論者。共濟會為一公開的世界性秘密組織,“具有極其強烈之排他性、封閉性、隱秘性,組織及其嚴密的政治和意識形態團體。” 由於其性質,一些會員對自己的身份嚴格保密,但另一些會員因各種原因選擇了公開身份。可以確認,這些會員身份的證明包括共濟會會所和總會所的文件以及其他一些有關歷史檔案。歷史上知名的共濟會會員如:龐巴爾侯爵、孟德斯鳩、歌德、海頓、莫札特、貝多芬、華盛頓、羅斯福、邱吉爾、福特、愛迪生、牛頓、密特朗、蘇亞雷斯、嚴家淦、蔣緯國及當今美國總統奧巴馬等。西方有學者認為,孫中山係共濟會會員,原因是因為他和致公堂(華人共濟會,Chinese Free Masons)的關係。華人共濟會是洪門在美國成立的分支組織,自1879年在三藩市成立以來,一直存在至今。儘管英文是同一個詞,但並不屬於國際共濟會分支組織。迄今為止,並無檔案證明孫中山為國際共濟會成員。共濟會傳入澳門的歷史非常悠久,該會在澳門設立的日期可追溯至1759年上半年。是年,瑞典東印度公司的船隻卡爾王子(Prince Carl)號抵達廣州,船上的共濟會成員(水手)帶 一封介紹信,允許他們與停靠的任何港口的共濟會會所聯繫。據香港雍仁會館(Zetland Hall)(直譯為“泄蘭會館”,又名共濟中心(Masonic Centre),直譯為“石匠中心”,是香港共濟會的總部,位於香港半山區堅尼地道 1 號)的檔案披露,廣州有過中國境內的第一個共濟會會所。孫中山與共濟會之關係探析金國平金國平,葡萄牙中國學院澳門研究中心研究員。        
  • 128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因此,廣州是全遠東第一個有共濟會固定活動的地方。當時,前往廣州的外國船隻必須先停靠澳門,因而可以推斷,共濟會也先傳到了澳門。 基於這一歷史事實,“考慮到前述情況,毫無疑問的是,澳門是中國第一個接待共濟會的港口。以此而論,可以斷定,出現於1768年‘英格蘭總會所’單子上的407號‘親善(Amity)’會所的確在澳門活動過。關於這會所的活動記錄較少,僅知它於 1812 年停止會務活動,因為一貫拖欠應該交給英國母會的十一稅”。 尚不知“親善會所”是否包括葡萄牙籍人士。“19世紀,澳門還有多個從屬於外國的共濟會組織,其中一個從屬於(美國)阿拉巴馬(Grande Loja do Alabama)總會所的會所。香港的英國共濟會組織直至今天仍然與澳門保持密切聯繫。根據章程的規定,定期在澳門聚會。” 葡萄牙系統的共濟會會所傳入澳門的經過如下:“從正式開始的角度來說,共濟會在澳門的活動以1907年科英布拉的‘崇尚事實(Pro Veritate)會所’倡起三角符號。兩年後(1909),在此基礎上成立了‘賈梅士會所二(Luís de Camões II)’,一直運作到 1914 年。第二年又恢後運作(重新豎起柱子。作者按:共濟會使用希臘傳統的愛奧尼亞柱子,代表大導師的智慧),直至1930年共濟會在葡萄牙被宣佈為非法組織為止。宣佈非法的範圍包括整個葡屬海外領地,也包括澳門。共濟會在澳門恢復正常活動是在 1985年。” 之所以稱“賈梅士會所二”,是因為先前的會所名叫“賈梅士會所”。 據說在“賈梅士會所”之前,還有一個耶穌會神父成立的“光照與生活(Luz e Vida)”會所 (作者按:共濟會又稱“光照會”)。最早的葡萄牙本土共濟會總會所成立於 1802年,名為“葡萄牙東方(Grande Oriente Lusitano)總會所”,下設數個會所。其首任大導師(Grão-M e s t r e)是上訴大法官塞巴斯蒂昂‧何塞‧德‧聖帕約‧德‧梅洛‧卡斯特羅‧呂西尼南(Sebastião José de São Paio de Melo e Castro Lusignan)。他是身為共濟會會員的龐巴爾侯爵(Marquês de Pombal)的孫子。屬於各個歐洲會所,尤其是葡萄牙屬會會所的葡萄牙籍“兄弟”在澳門也有過活動。從18世紀下半葉起,在此生活、工作過或與此有關的共濟會會員,有詩人普加熱(Manuel Maria Barbosa do Bocage ,蓬萊新街(Rua do Bocage)為紀念他而命名);19-20 世紀有數任澳門總督:歐布基(José Osório de Castro de Albuquerque, 1817-1822),基瑪良士(Isidoro Francisco Guimarães, 1851-1863 , Rua do Guimarães(海邊新街)及 Avenida deGuimarães(基馬拉斯大馬路)均為紀念他而命名),布渣(Custódio Miguel de Borja, 1890-1894 ,青洲大馬路∕青洲新路(Avenida do Conselheiro Borja)及青洲街(Rua do ConselheiroBorja)為紀念他而命名)及嘉路米耶(Carlos da Maia, 1914-1916 ,嘉路米耶圓形地(Rotundade Carlos da Maia),又名三盞燈,為紀念他而命名)及羅理基(Rodrigo José Rodrigues, 1923-1925 ,羅理基博士大馬路(Av. do Dr. Rodrigo Rodrigues)為紀念他而命名)。還有各界名流如詩人庇山耶(Camilo Pessanha)及澳門議員科雷亞(Francisco Velhinho Correia),以及自 1896年 4 月 26 日起任《鏡海叢報》經理和社長的施登韶(Constâncio José da Silva)、澳門主教魯彌士(D. José da Costa Nunes ,又稱高若瑟)。天主教教會雖與共濟會水火不相容,但並不能阻止主教以個人身份加入這個秘密會社。阿比利奧‧巴斯托(Abílio Basto)律師在上個世紀 50年代回憶說:“肯定是因為飛南第的影響力,政府才批准了孫中山醫生在鏡湖醫院行醫。我不知他是否為他獲得了私人行醫的許可。” 現在我們知道,當時的澳門政府掌控在一位共濟會“兄弟”布渣手裏。這說明,孫中山很有可能得到了在朝在野的共濟會“兄弟”的幫助! 還有各界許多人士,在此不一一列舉。飛南第在 1912年 1月 11日寫於澳門的函件中,直接問孫中山是否為共濟會成員︰“以個人        
  • 129孫中山與共濟會之關係探析和國家而言,誠希望咱們的友誼能重新開展。素為友好的中葡兩國,在一年內均成為共和國,這真是太棒了!請告知,你是否為‘共濟會’成員,以及這封信是否可以妥當轉交給你。” 惜不知孫中山如何作答。即便孫中山果真為共濟會會員也是不會透露的。“如要加入共濟會,必須先由共濟會會員推薦,而且一旦加入,終身不得向他人透露身份,也永遠不能透露‘內部秘密’,要永遠對‘共濟會’忠誠和服從。” 因外界無法一窺這一神秘團體的內幕,所以,有不少孫中山與共濟會關係的傳聞產生。儘管盛傳孫中山在香港或澳門加入共濟會,但迄今未見文字記載。不可否認的是,孫中山在香港與澳門交結了一批現已查明身份的共濟會會員朋友。在此,我們僅僅涉及兩個對他影響與援助較大的“兄弟”。孫中山在香港的老師康得黎是共濟會會員, 他在澳門的摯友飛南第也是共濟會會員。 我們注意到,在孫中山被滿清追殺之際,是這兩個人勇敢地伸出了援救之手,使其化險為夷。值得注意的是,二人的行動究竟是出於共濟會的組織安排,抑或會員的個人行為?不管孫中山是否係共濟會會員,他的確受到了共濟會會員的庇護。尤其是飛南第,實際上是孫中山在澳門的“保護人”。他之所以可以有效地“保護”孫中山,也是因為他有一個擁有共濟會背景的廣泛人脈網絡。“在此普遍敵視的環境中,在危難的時刻,孫中山之所以還可以自由行動的唯一解釋是有飛南第的庇護。他的影響力來自於這樣的事實:任何情況下,他都得到了有權勢人物的聲援與支持。只有共濟會會員的關係才可以解釋飛南第為何不管政府或軍方有何常態性的變化,他都可以保持單獨的接觸。他的確持續了這樣的接觸。這些聯繫紐帶便是共濟會鑄成的。共濟會會員分佈在文職、軍職的各個要害崗位上,他們通過永恆的誓言互相助幫,恪守自由、平等、博愛的箴言。同時,他們也堅持不懈地向暴政開戰。因此,他們不可能不看好這位年輕改革者的不羈的想法,採用的辦法便是暗地裏幫助他的庇護者。” 據巴西共濟會會員席爾瓦(Roberto AguilarM. S. Silva)先生的最新研究,第一任“共和”總督馬 度也是共濟會會員。“如今我們知道了雲集在‘賈梅士會所’的‘自由石匠’,在這塊葡萄牙的殖民地宣佈共和國成立,及隨後排除君主任命的統治精英和新政權的鞏固中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事實上,‘賈梅士會所’,除了律師、工程師和記者,即殖民地的精英之外,還包括了大量各級公務員、海軍和陸軍軍人。所以,最後一位君主制總督馬忌士(Eduardo Marques)的副官馬 度,在共和體制宣佈成立兩個月後被選定取代他,此事並不為奇。馬 度從 1907年起,便是共濟會會員。是年在里斯本加入‘自由會所’。抵達此地後,自然成為了‘賈梅士會所’的成員。” 正是這位年僅27歲的共濟會“共和”總督,從 1910年起,成為澳門陸軍俱樂部的領導成員之一。因而,1912年 5月孫中山訪澳期間,在此為孫中山舉行了歡迎宴會並合影留念。據說,在此期間,孫中山還到過澳門共濟會的“賈梅士會所”。 同年5月底,他與孫中山一道出席了瘋堂區舉辦的瘋堂聖母節。“夜晚施放了焰火。大批群眾觀看了演出,其中有本殖民地最高級別的人士,包括本澳總督馬 度和年輕的充滿希望的中華民國前總統孫逸仙醫生。如同前些年一樣,瘋堂裝飾得美奐美侖。” 說明了這位年輕的共濟會“共和”總督對中華民國前總統存有好感與同情,因為他們同是具有推翻專制、建立共和理念的民主人士。在孫中山下野後,仍然予以高規格的接待,這不失為葡中兩個接踵而至的共和體制之間的一段美談。二十年前,吳志良寫道:“共濟會為國際組織,變革思想激進,當今很多名人(法國總統密特朗、葡國總統蘇亞雷斯等)均為共濟會會員。孫中山與庇山耶友誼有多深?是否通過詩人受到共濟會的影響甚至援助?頗值得有心人進一步研究考證。” 據此文披露的內容,可以說,孫        
  • 130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中山的確受到港澳共濟會人士的影響與援助。現在的研究論文與可據的史料較之二十年前充分多了,對孫中山與共濟會的關係作更深入研究的時候也到來了。註釋:何新:《統治世界:神秘共濟會揭秘》,北京:中國書籍出版社,2011年3月,第232頁。Roberto Aguilar M. S. Silva, Breve História da Maçonaria em Macau(http://www.scribd.com/doc/46356265/Breve-Historia-da-Maconaria-em-Macau-em-Portugues), p. 16.BREVE HISTÓRIA DA MAÇONARIA EM MACAU, p. 17 及《統治世界:神秘共濟會揭密》,第 187 頁。若奧‧蓋德斯(João Guedes)︰《共濟會》,《澳門歷史辭典(樣章)》,澳門:澳門大學,2000年,第26頁。若奧‧蓋德斯(João Guedes)︰《共濟會》,《澳門歷史辭典(樣章)》,澳門:澳門大學,2000年,第25頁。若奧‧蓋德斯(João Guedes)︰《共濟會》,《澳門歷史辭典(樣章)》,澳門:澳門大學,2000年,第26頁。若奧‧蓋德斯(João Guedes)︰《共濟會》,《澳門歷史辭典(樣章)》,澳門:澳門大學,2000年,第26頁。1958 年 7 月 21 日的《號角報(O Clarim)》。以上資料來自João Guedes, A Maçonaria e a república chinesa, in Macau, S. 2 (54), Outubro de 1996, pp. 86-99及若奧‧蓋德斯(João Guedes)《共濟會》,第 79-81 頁,葡語原文第 25-27 頁及 Breve História da Maçonaria emMacau,第 1-32頁。郭展禮︰《孫中山與飛南第》,中華會編《川滇黔文化交流論文集》,出版地不詳, 1997年,第 138頁。《統治世界:神秘共濟會揭密》,第 12頁。A Maçonaria e a república chinesa, p. 87.Breve História da Maçonaria em Macau, p. 24及A Maçonaria e a república chinesa, pp. 96-98.A Maçonaria e a república chinesa, p. 96.Breve História da Maçonaria em Macau, pp. 29-30.A Maçonaria e a república chinesa, p. 87, p. 97.Boletim da Diocese, de Maio e Junho de 1912, pp. 261-262, citado em P. Manuel Teixeira, A medicina em Macau,Macau: Imprensa Nacional, vol.III, Os médicos em Macau do séc. XVI a XIX. 1976, p. 360.吳志良︰《孫中山在葡國》,《葡萄牙印象》,北京:中國友誼出版公司, 1993年,第 43頁。[責任編輯 劉景松]        
  • 131孫中山及其黨人澳門結社活動考述[摘 要]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孫中山及其革命黨人利用澳門特殊的管治情境與地緣關係,在澳門推動成立了多個社團組織並開展革命活動,包括辛亥革命前由同盟會組織的培基學堂、優天影粵劇團、濠鏡閱書報社等教育文化社團與民國建立後中華革命黨人及老同盟會會員組織的政治性或文學性社團。這些社團以青年學生與上層紳商為重點工作對象,以演講、辯論、讀書、戲劇演出、詩歌朗誦等方式,進行民主革命的啟蒙宣傳、組織動員以及反清討袁等工作。儘管隨中國內地的政治局勢變化,這些活躍一時的社團迅速消失於歷史視野中,但是,在澳門社團發展史上,由孫中山及其黨人領導的革命派社團已成為其中絢麗的一頁。[關鍵詞 ]澳門 同盟會 中華革命黨 青年學生 社團結社組黨是辛亥革命時期風行一時的政治現象。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黨人非常重視以組織的方式凝聚革命力量,開展革命活動。他們在海外組織了多個政治性社團,並聯合成立中國同盟會,使之成為推翻帝制、建立民國的核心組織。而當時的澳門,因其處於葡萄牙管治之下,且地理上與大陸相毗連,因此成為革命黨人籌劃、聯絡、募款,甚至藏身的特殊基地,其中,依託社團作為組織基礎開展革命活動構成了革命黨人在澳門活動的基本內容與鮮明特徵。孫中山及其革命黨人在澳門的組黨結社活動,大致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一第一階段是孫中山投身革命成為職業革命家之前,選擇澳門作為其行醫濟世之地,與當時最重要的華人慈善團體鏡湖醫院發生密切聯繫,為後來革命黨人在澳門的結社活動奠定基礎。1892年,孫中山從香港西醫書院畢業,在澳門富商何穗田、盧九等推薦下,前來澳門行醫,成為澳門歷史上第一位華人西醫師。孫中山來澳門後,受聘於鏡湖醫院,為該院西醫師。後自設孫醫館,同時兼任鏡湖醫院義務醫師。 其時,鏡湖醫院沿用傳統的中醫診治病人,未有西藥供應,於是,孫中山萌生另設藥局的想法,得到吳節薇等紳商支持,在他們的擔保下,鏡湖醫院借孫中山及其黨人澳門結社活動考述婁勝華 婁勝華,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高等學校教授兼課程主任,歷史學博士。        
  • 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132出銀兩,協助孫中山在澳門草堆街80號開設中西藥局。 自此,孫中山開始了以醫生為職業的人生旅程。在華人社區,孫中山因擅長治療時症肺結核而聞名,據稱其行醫“不滿二三月,聲名鵲起,幾乎沒有一個人不聞其名,極端欽佩,就診者戶限為穿。” 當時的澳門報刊亦有肯定與讚頌孫中山醫術及醫品的報導。 1893 年 9 月 26 日,《鏡海叢報》刊登一則由多位澳商(包括盧焯之、陳席儒、吳節薇、宋子衡、何穗田、曹子基等人)發出的告示,稱頌孫中山,謂:“大國手孫逸仙先生,我華人而業西醫者也。性情和厚,學識精明,向從英美名師游,洞窺秘奧,現在鏡湖醫院贈醫數月,甚著功效。”孫中山的醫術受到患者及華人社群肯定的同時,卻引起了葡籍醫生的不滿與排擠,最終,澳葡政府以孫中山沒有“西醫執照”為由,不允許其在澳行醫,孫中山被迫離開澳門前往廣州。雖然孫中山在澳門行醫時間短暫,而其留下的影響卻頗為久遠。一方面,除了醫術得到肯定外,孫中山在澳行醫時,不時對窮困患者贈醫施藥,又堅持在鏡湖醫院作義務醫師,故而廣受社會尊重;另一方面,行醫之餘,孫中山結交眾多澳門朋友,既有中葡名流,更有志趣相投之士,其中,不少人成為孫中山革命事業的追隨者或參加者(革命同志),即使是那些富商,同樣有不少人成為他的間接支持者或贊助人。因此,孫中山離開澳門後,其委派的革命黨人之所以能夠在澳門順利地開展結社宣傳及籌劃、籌款等支持內地民主革命的活動,實際上是與孫中山早年在澳行醫時留下的影響分不開的。對於自己在澳行醫,借醫術入世的經歷,孫中山在其自傳中寫道:“余自乙酉中法戰爭之年,始決傾覆清廷,創建民國之志。而是以學堂為鼓吹之地,借醫術為入世之媒……及余畢業之後,懸壺於澳門羊城兩地,而實則為革命運動之始也。”由此可見,在孫中山看來,澳門是其革命運動的起始地,他早年在澳活動及行醫,本身就是革命工作的一部分,實際上,孫中山親自創辦的中西藥局後來也成為革命黨人在澳門活動的秘密地點之一。二第二階段是從1893年孫中山離開澳門到1912年民國建立。其時,孫中山派遣革命黨人到澳門秘密成立同盟會澳門分會,作為革命活動的領導機關,並以書報社、文學社等結社形式進行公開活動,逐漸形成了“以秘密的核心機關領導週邊社團進行公開活動”的組織格局與工作方式。(一)秘密核心機構:同盟會澳門分會(支部)1905年8月,在日本東京,由孫中山領導的興中會聯合華興會等革命團體共同組織同盟會,推舉孫中山為總理。同盟會成立以後,孫中山選派馮自由、李自重等人負責同盟會在省港澳的活動工作。不久,馮自由等在香港成立同盟會組織,並派劉樾航、阮亦周、劉師復等前往澳門開展活動。同盟會在澳門的活動機關設在荷蘭園和隆街 21 號,對外稱“樂群書室”。劉師復熱衷暗殺活動,在“樂群書室”試製炸藥,伺機潛回內地暗殺清廷大員。因此,忽略了在澳門的革命宣傳工作,加之改良派在澳門勢力較大,故而同盟會在澳門經營數月,進展頗微。於是,1907年同盟會暫時中止在澳門發展會員的活動。後來,隨 內地反清革命的發展,同盟會加強了對澳門的工作,並利用葡國國內民主革命取得成功後為澳門帶來的有利時機,於1909年冬,成立同盟會澳門分會,設機關於南灣街41號。主盟人初由謝英伯兼任,謝一度奉派去檀香山,乃改由“香軍”參謀林君復繼任。其時,同盟會        
  • 133孫中山及其黨人澳門結社活動考述澳門分會的主要負責人還有劉公裕、盧怡若、陳峰海、劉卓凡、陳卓平,林了儂、梁倚神、劉大同等。 1910 年秋,同盟會澳門分會改組為同盟會南方統籌部澳門總支部。澳門的同盟會組織成立後,即開展多項反清活動,包括試製炸藥、策劃暗殺、開展革命宣傳及組織動員工作,後來,更直接策劃香山起義等。革命黨人以澳門為基地從事反清活動引起了澳葡當局的警惕,同盟會的活動需要秘密進行。為了在更大範圍內動員與組織民眾,同盟會必須借助公開機構進行組織動員,學校與社團因此成為同盟會的重要活動載體。(二)培基學堂:以教育影響與啟迪青年創辦學校影響青年學生進而促進革命啟蒙,是同盟會在澳門 力推進且取得顯著效果的一項活動。 1908 年,同盟會會員潘才華於澳門下環鵝眉街 4 號創辦“培基兩等小學堂”。培基學堂是港澳地區唯一獲得清政府核准立案的學堂。該校男女兼收,除了教授學生文化知識外,也是同盟會會員在澳門宣傳革命、傳播進步思想的重要場所之一。舉辦演講會是影響青年學生、宣傳革命思想的重要形式。自 1910 年開始,學堂每週六下午,定期邀請同盟會成員到校演講,包括嶺南派著名畫家同時也是粵港澳同盟會主要領導者的高劍父、同盟會香港分會主盟人謝英伯,以及區大球、王岐生、陳峰海、李醒魂、劉卓凡等同盟會員,演講內容涉及尊孔與非儒、立憲與革命等熱門話題。在演說會受到干涉而停止後,同盟會會員改以郊遊方式加強與學生的聯繫與交流,繼續宣傳共和思想。講演、辯論與郊遊等活動啟發了學生的思維,一些原來對維新與保皇持支持態度的學生逐漸轉變思想,成為反對帝制、擁護共和的支持者,其中一些人還被吸收為同盟會會員。據時為培基學堂學生,後成為澳門第一位女同盟會會員的趙連城回憶,她還與馮秋雪、古桂芳、馮印雪、周樹勳等四人成立了一個“非儒會”的學生社團,並陸續吸收了梁雪君等十九位學生參加,他們在校內與主張尊孔的同學展開論戰,爭論從反對尊孔到反對封建禮教,“甚至公開談論革命了”。在革命與共和思潮影響下,一些學生開始走出校門,以實際行動表達反清情緒。在辛亥年(1911)春節期間,一群培基學堂學生到營地大街的寶衡銀號,抗議該店懸掛清朝龍旗。他們與店裏的主事人發生爭執,學生向龍旗扔擲石塊,引起混亂,銀號方面請葡警前來彈壓。華探目劉康善帶領警探趕到現場,見到“肇事的學生”多為當地紳商子弟,結果就一面勸導學生守秩序,一面勸告銀鋪取下龍旗。 此外,培基學堂的學生還參加募集同盟會活動經費等活動。可以說,培基兩等小學堂是同盟會會員在澳門創辦的重要週邊組織,它為同盟會發展會員、開展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活動平台。與同盟會在澳門創辦的其他社團機構不同,培基學堂並非興廢遽然,而是在民國建立後升格成為“澳門第一所中學──培基中學”,繼續發揮培養人才的功能。(三)優天影劇團與仁聲劇社:借助戲劇啟蒙民眾粵劇粵曲是澳門華人社區流行的娛樂形式,也是適應較低文化水準社會群體的有效傳播方式。同時,由於澳葡政府對同盟會在澳門從事直接的反清活動持限制態度,因此,借助民間社會群體喜聞樂見的戲劇及粵曲演出從而達到傳播革命思想的目的,便成為同盟會既可以避免澳葡當局干涉又能夠得到民眾歡迎進而取得宣傳效果的極佳活動方式。追溯革命者在澳門成立劇社,較早的有 1907 年前後的優天社,該社由香港報界記者黃魯逸、黃軒冑、陳鐵軍等人組成,計劃親自飾演角色,現身說法,教育民眾。然而,各位組織者身在香港,工作繁忙,“未及演出,數月而散”。 儘管如此,優天社的組織者黃魯逸並未放棄,他擴充優天社成員,加入專業演員,於次年成立優天影劇團。        
  • 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134優天影劇團成立後,編寫出大量通俗易懂的唱詞,上演了多部以戒煙、戒賭、不纏足等移風易俗為題材的時裝新劇,生動活潑地宣傳民主革命思想,頗受社會人士歡迎。因劇團演出的劇目與舊戲班不同,時人以“文明新劇”相謂,稱“志士班”。 在優天影劇團排演的劇碼中,《火燒大沙頭》一劇最受時人歡迎。該劇以著名反清義士秋瑾為中心人物,再現了秋瑾堅貞不屈、為革命而殉難的事蹟。該劇在澳門上演時,場場爆滿,轟動一時。 除了像《火燒大沙頭》這樣以反清為主題的劇目外,優天影劇團還排演了一些以宣導社會改革為內容的新劇,包括《黑獄紅蓮》、《夢後鐘》等,提倡戒除煙賭、破除舊俗。可以說,優天影劇團以改良新粵劇進行革命啟蒙,收效明顯。優天影劇社解散後,陳鐵軍等社員另組“振天聲劇團”,設社址於廣州荔枝灣彭園。據稱,該劇團後赴東南亞演出,受到華僑歡迎。孫中山不但在當地接見了劇團成員,還致函緬甸同盟分會,介紹劇社演出盛況,予以高度評價。除了影響較大的優天影劇團外,同盟會會員創辦的仁聲劇社也有一定的影響。仁聲劇社是由同盟會澳門分會領導人林君復聯同林壽愷、張若屏等創辦的,該社設於澳門南灣41號,通過排演一些以反封建與提倡民主自由內容為主題的劇目影響觀眾。其中,《金錢毒》、《血淚》等劇目引起較大的社會反響。 《金錢毒》描寫的是一個佃戶少女被地主奪去,後來又轉賣到妓院,一青年欲娶她為妻,但為封建家庭所拒,倆人受迫害自殺。《血淚》則是一西洋劇,全部演員 西裝演出,劇情大意為鼓吹社會革命。後來,仁聲劇社部分社員又另組仁風劇團,也卓有成績。(四)華服剪辮會:以剪辮行動展示反清決心自從清廷入關後,漢族男子必須遵從滿人留辮的習俗,自此,男子留辮子成為大清子民的象徵。至清末,尤其是同盟會成立後,身處海外的同盟會會員紛紛剪去辮子,以示與清廷決裂。1909年,同盟會澳門分會建立澳門華服剪辮會,在澳門華人社區宣導穿華服剪辮子。一些培基學堂的學生接受華服剪辮會的宣傳後,率先剪掉作為“亡國奴”標誌的辮子。然而,一般社會民眾仍然對剪辮子心存畏懼,甚至顧慮重重。為此,華服剪辮會在發動學生參加宣傳並爭取社會進步人士支持的同時,決定在 1911 年春舉行一次群眾性剪辮大會。大會在當時澳門最大的戲院──清平大戲院召開,由同盟會澳門分會成員盧怡若擔任主席,廣邀中外人士,到會人數約千人,一些已剪去辮髮的人到場示範。盧怡若在會上發表講演,“鼓勵華服剪髮之外,並從中申述革命救國,以喚人心”。又設樂隊奏樂,與會者齊唱童謠:當剪辮,當剪辮,不剪辮人天下賤;四方萬國稱富強,何曾見過腦後垂條辮……。在盧怡若等同盟會員的演講、示範及鼓勵下,約有一百多人當場剪去辮子。經過這次大會,澳門華人中剪去辮子的人越來越多,一些過去同情保皇會的人也受到影響,逐漸轉向同情孫中山領導的民主革命,保皇會在澳門的影響力越來越小,原來由康梁保皇會成員陳子褒所辦的“子褒學塾”中的不少學生也加入到同盟會中。(五)濠鏡閱書報社:同盟會澳門分會的週邊組織同盟會在澳門的活動也仿照其海外工作方式,採用“書報社”形式公開活動,以讀書、演講形式進行動員與宣傳,吸引更多的人參加革命。因此,同盟會初入澳門即以“樂群書室”作掩護,繼樂群書室之後,於 1 9 11 年 7 月再由盧九之子同時也是同盟會澳門分會成員的盧怡若(Lao Chung Jun,盧宗縉)及林君復等三人具名向澳葡政府申請立案成立“濠鏡閱書報社”。申請立案的稟文稱:“事切紳等,憫本澳華僑教育缺乏,殊有礙於世界之進化。爰約集本澳各熱心家,擔任經費,仿照各國辦法,創立一公眾閱書報社,備購大西洋及各國書籍、報紙,任人入        
  • 135孫中山及其黨人澳門結社活動考述內觀覽,不收費用。此既可補教育之不及,即所以助世界之文明。” 由於稟文顯示濠鏡閱書報社屬於具公益性質的文化社團,因此,很快就得到澳督批准。報社設於白馬行街釣魚台一座大屋內,並公開舉行成立大會,參加者達二、三百人,其中不少是女學生或家庭婦女。會上,同盟會澳門分會成員紛紛登台演說,澳門的第一位女同盟會會員趙連城也在成立大會上發表了提倡女權的演講。濠鏡閱書報社成立後,一方面,向各界募集圖書,供公眾閱覽;另一方面,公開徵求社員,並在社員中秘密發展會員。“培基學堂學生古桂芬、馮秋雪、區韶鳳、何國材、周樹勳、趙連城等 7 人首批入會。” 培基學堂的學生參加同盟會以後,在會內成立了一個“鋤異社”的組織,取誅鋤異族之意。他們利用“鋤異社”名義,向親友籌集款項,作為支持閱書報社活動的經費。濠鏡閱書報社的活動,逐漸引起清政府與澳葡政府的注意。清政府派遣密探混入澳門同盟會組織內,後被發現,由同盟會機關內負責暗殺的高劍父等人計誘處決。而澳葡政府對於書報社的激進活動加以限制,張貼文告明令禁止書報社的演說活動。至1911年11月廣州光復後,袁世凱憑藉實力迫使孫中山下野,澳門同盟會會員遭受打擊,各成員或遠走他鄉,或削髮為僧。濠鏡閱書報社的主要負責人先後返回內地,書報社的組織漸趨渙散。在 1912 年中華民國建立之前,革命黨人以同盟會澳門分會(支部)為核心,推動創建了多個以學堂、書報社與戲劇社等形式而出現的教育文化週邊社團組織,以公開與秘密相結合的工作模式,推進一系列反清革命活動,包括傳播革命思想,進行民主啟蒙,吸收與擴大革命力量,以及社會風俗的改良,甚至直接參與策劃內地的武裝起義,其中,以香山起義的成功為革命派在澳門活動的最高潮。在香山起義之前,澳門作為孫中山及其革命黨人的海外活動基地,已經數次秘密參與策劃或支持革命黨人在華南地區舉行的武裝起義。如1895年10月孫中山組織廣州起義時,就從澳門運入部分用作起義的彈藥。事敗後,孫中山避走澳門,獲友人安排,經香港流亡日本。至 1910年,孫中山指示澳門同盟會分會組織民軍武裝起義。 1911年 3月,廣州黃花崗起義爆發前,同盟會澳門總支部成員楊殷受組織委派,前往廣州從事聯絡工作,負責將澳門運送的武器秘密運至起義地點。黃花崗起義失敗後,楊殷往來於澳門、香港、廣州等地,進行地下聯絡工作,收集與傳送情報。不久,黃興、趙聲、謝英伯、劉師復、林君復、鄭彼岸等同盟會骨幹齊聚澳門,在南灣街41號澳門同盟會機關內召開秘密會議,商討策動香山起義方案。香山起義是由澳門同盟會組織發動的一次武裝起義。事前,會員鄭仲超、何振等通過同學關係成功說服駐守前山的新軍營長任鶴年起義。爾後,同盟會會員分頭行動。鄭彼岸等人負責聯絡附近鄉村的志士,相約共同起事,並設法控制團練及縣署親兵。而留在澳門主持同盟會機關的林警魂負責向港澳商人及海外華僑募集起義經費,購置武器,並設法送往香山。經過周密部署,1911年11月2日,香山起義在小欖爆發。三天後,光復石岐縣城,起義取得成功。起義軍改編為“香軍”,進駐廣州西關,並編入北伐軍,參加北伐。隨 辛亥革命的勝利與中華民國的建立,尤其是香山起義之後,同盟會在澳門的主要領導者也隨 內地中心城市的光復而離開澳門轉往廣州、南京等地活動,一些同盟會澳門分會女會員(如許劍魂、陳秉卿、梁雪君等)加入廣東女子北伐隊伍中。 同盟會澳門分會(支部)及其推動成立的書報社、戲劇社等活躍一時的革命派社團組織(除培基學堂外)或無形解體或停止活動。        
  • 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136三第三階段是中華民國建立之後直到孫中山逝世。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建立了民國,面對袁世凱的專制復辟,孫中山被迫重新集結革命黨人進行反袁護國運動,澳門因此由之前作為同盟會反清革命的秘密基地轉變為孫中山及其革命黨人反袁護國運動的重要據點。期間的結社活動主要由中華革命黨及老同盟會會員組織的。(一)中華革命黨:以秘密策劃討龍反袁為重心1913年3月20日,試圖通過改組同盟會為國民黨並以取得國會多數席位而獲得組閣權的國民黨領導人宋教仁在上海被刺殺。獲悉消息後,孫中山自日本東京趕回上海,籌劃 “二次革命”。6月,孫由上海到澳門,在停泊於澳門附近海面的軍艦上會見陳炯明,力促陳同意共同反袁。然而,在袁世凱的武力進逼下,“二次革命”最後以失敗告終。袁世凱親信龍濟光率部進駐廣東,出任廣東都督。龍濟光督粵後,原來在廣州等地活動的革命黨人紛紛避居澳門。其時,同盟會澳門分會已經解散,因此,需要重新成立革命黨人的組織。1914 年 7 月,孫中山痛感於同盟會及國民黨組織的渙散,在東京另組中華革命黨,作為集結革命黨人繼續反袁的工具,並選定廣東作為中華革命黨打開局面的根據地。為此,孫中山委派李海雲、鄧鏗等返回廣東籌劃武力驅逐龍濟光。李、鄧回到廣東後,與老同盟會會員朱執信商討,決定派林景雲等人以澳門為據點,策動香山的駐軍、綠林發動起義。1914年底,革命黨率先策動惠州起義,在澳門活動的中華革命黨人積極呼應,惟負責人陳景桓因“炸藥案”在港被捕,林景雲也因其澳門住所內有同志在製造炸藥時失事身亡而遭澳葡官員逮捕審問,惠州起義被迫拖延。待林景雲獲釋後,準備發動香山駐軍出擊,以配合正在進攻佛山的革命軍,後因龍濟光軍自廣州前來彈壓而作罷。1915 年,蟄居澳門的朱執信秘密設立“中華革命軍”機關,被孫中山委任為中華革命軍廣東司令長官,統一指揮中華革命黨討袁民軍等部,並與陳炯明商談統一指揮事宜。朱執信加入中華革命黨後, 手在澳門吸收黨員,發展組織,通過接受前同盟會會員重新申請登記而成為中華革命黨。中華革命黨人在澳門的活動地點包括近西街14號、深巷仔18號以及新馬路“南華印書館”等處。“南華印書館”是由革命黨人馮秋雪等開設的。朱執信曾計劃在中華革命黨光復廣東後成立軍政府,發行“軍用票”,並安排由“南華印書館”秘密印刷。朱執信等中華革命黨人以澳門為據點策劃武裝驅逐龍濟光以光復廣東,然而,多次計劃舉事或未遂或失敗。自梁啟超為首的進步黨人發起護國運動,蔡鍔雲南起兵反袁,貴州、廣西等省回應,其影響迅速超過中華革命黨的討袁聲勢。 1916年 6月,袁世凱憂憤而亡。廣東方面,龍濟光在護國軍、中華革命軍等各路討伐隊伍的進逼下,最終不得不撤離廣州,避走海南。自此,由朱執信在澳門領導的中華革命軍討龍反袁運動獲得成功。當年7月,中華革命黨宣告停止黨務,直到 1919 年 10 月被孫中山改組為中國國民黨。(二)澳門華民維持國體會:護國運動的短暫迴響1915 年 8 月,梁啟超發表《異哉所謂國體問題者》一文,公開反對袁世凱復辟帝制。梁文發表後,在澳門知識界傳誦一時。同盟會會員曾次崔、古伯荃、盧鹿壺等發起組織澳門華民維持國體會,並於辛亥革命首義紀念日在捷成戲院舉行大會,到會者逾千人,一致贊成共和,並對外發表《澳門華民維持國體聯合宣言書》:“爰具宣言,佈告大義,以本會維持的宗旨,代表全體民意,從速請願中央政府力爭,誓以死繼,一面電致各國政府訴明華民愛戴共和民主之熱心,使        
  • 137孫中山及其黨人澳門結社活動考述謀復帝制者恍然知強權雖可恃,公理不可磨,軍心雖可歁,民志不可屈,……尚望我海內外華民各商會、各公所、學農商工各界愛國義士,揚袂而起,咸表同情,協力而贊助之。” 從聲明書中可以看出,澳門華民維持國體會是得到澳葡政府同意成立的,成立大會頗具聲勢。不過,除了聲明書外,現今可查資料中,並未發現澳門華民維持國體會開展更多活動的記錄。實際上,在澳門成立的類似團體對於內地的影響更多地表現在政治宣傳方面。當然,從另一方面看,儘管發起護國運動的梁啟超,其身份為進步黨領袖,其與國民黨及其前身同盟會既無統屬關係,且政治立場分歧,然而,作為同盟會會員的古伯荃、曾次崔卻在梁啟超公開反袁立場,並發表《異哉所謂國體問題者》之後,發起成立澳門華民維持國體會,客觀上聲援護國運動。由此可見,袁世凱復辟帝制促使不同政治立場的團體站在一起共同行動。(三)雪社(雪堂詩社):文學青年的交流與聯絡平台辛亥革命勝利後,同盟會澳門分會陷入停頓,會員紛紛離澳,留守澳門的幾位本地會員古桂芬、馮秋雪等組織了一個本土文學團體──雪堂詩社(雪社)。 詩社成員還有梁彥明(臥雪)、馮印雪、黃沛功、劉君卉(抱雪)、周宇賢(宇雪)、趙連城(冰雪)等。詩社活動本身並不涉政治,主要為文人雅聚、切磋詩藝、吟詩舒懷提供一個平台。雪堂詩社於 1916 年創辦《詩聲》月刊, 堅持數載,後因經費問題,改為不定期出版詩集。詩社推出澳門本土詩人的多種詩集,培養了一批本地文學人才,推動了本土文學發展,以及促進了男女平等思想在澳門的傳播。其中,趙連城(冰雪)、周佩賢(宇雪)堪稱澳門現代文學的第一代女性作家。 其作品謳歌與傳播男女平等、個性解放等進步思潮。雪堂詩社在同盟會澳門分會解體及濠鏡閱書社結業之後,客觀上成為部分同盟會會員在澳門聯絡交流的平台。特別是 1915 年中華革命黨澳門支部成立後,詩社的七名成員古桂芬、區韶鳳、周樹勳、馮秋雪、馮印雪、趙連城、何國材申請加入了中華革命黨。從存續時間看,在革命黨人創辦的社團中,雪社存續時間最長,至1930年代該社仍然出版詩集,而活動則延續至 1940 年代。除了上述團體外,教育界的梁彥明、曾次崔等還於 1915 年組織“抵制日貨救國會”,逢周日組織師生到中山各鄉演講。自從護國運動結束後,革命黨人轉往內地活動。此後,對於孫中山發起的護法運動等,澳門仍不時有所響應或配合,但是,之前的同盟會或中華革命黨那樣將澳門作為秘密活動基地,推動成立多個革命派社團的盛況已不再出現。四眾所周知,澳門並非中國民主革命的中心舞台,然而,在近代中國的歷次革命風潮中,澳門從來都未曾置身事外,而是以其特殊的方式與內地的革命運動相呼應。辛亥革命前後,由革命黨人在澳門組織策動而成立的社團組織同樣是中國民主革命的產物,這些社團及其活動無不具有那個時期的鮮明歷史特徵。首先,從組織存續的時間看,除了個別社團外,多數驟起驟落,時間短促,最短者甚至不過幾個月而已。即使是培基學堂,之後的發展也是脫離革命軌道而成為純粹的教育機構。革命派社團之所以會出現驟起驟落的情況,是因為這些社團產生的動力並非來自澳門社會內部,而是來自於澳門之外,它們與澳門本土並不存在本質性聯繫,所以,隨 辛亥革命的成功與清朝的覆亡,        
  • 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138加上袁世凱去世,以反清反袁為目標的社團再無存在的理由,就連作為革命派社團領導者的同盟會或中華革命黨也漸趨解散,同盟會會員或中華革命黨人也撤離澳門,更何況由革命黨人策動創建的社團;其次,從社團的活動內容與功能看,革命黨人創建的社團具有強烈的針對性動機,其目的就在於動員與組織人力、物力資源直接支持或間接聲援內地的民主革命與反清反袁活動。因此,活動內容無外乎宣傳反清反封建思想,進行民主革命啟蒙,發展革命力量,為內地反清反袁革命輸送人才及款項等。活動的對象以青年學生與上層紳商為重點,並通過他們進一步影響基層民眾。活動多以演講辯論、讀書交流、戲劇演出等方式進行,這些正是多數出身知識份子的革命黨人所熟悉的,也是革命黨人在海外開展工作的慣常方式;再次,從社團形式看,有公開的,也有秘密的,卻都附屬於同盟會、中華革命黨或與之存在密切聯繫,有一些就是革命黨的週邊組織,與革命黨構成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由於澳門革命黨組織與周邊地區如香港、廣州有 千絲萬縷的聯繫,甚至領導者與活躍分子都是同一批人,因此,在結社形式上,往往與香港或廣州有很高的相似性,如戲劇社,由香港報人創辦的澳門優天影劇團解散後,部分會員轉往廣州,成立振天聲劇團。至於書報社,澳門設“濠鏡閱書報社”,香港也有“民生書報社”;澳門設“華服剪辮會”,香港亦有同名社團等。由此可見,革命黨人在澳門成立的社團實際上是進行革命宣傳與動員組織民眾的媒介與平台。就社團活動效果看,在協助推動內地民主革命發展的同時,也促進了革命意識與啟蒙思想在澳門的傳播,應該說,二十世紀初孫中山領導的革命黨力量在澳門成立的革命派社團,構成了源遠流長的澳門社團發展史冊的獨特章節。註釋:本文係澳門理工學院研究項目(編號:RP/ESAP-2/2005)的成果之一。據陳樹榮先生考證︰孫中山在澳門行醫期間有三個固定診症地點,除了鏡湖醫院,還有“草堆街中西藥局”和“仁慈堂右鄰寫字樓”。而後者即孫中山來澳的寓所,位於“議事亭前地十四號”,為居澳葡人民間慈善團體仁慈堂的物業,租予孫中山,稱之為“孫醫館”。參見陳樹榮:《孫中山與澳門》,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廣州文史資料》(第四十五輯),廣東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5頁。有關中西藥局的地址,史學界存有不同意見。據王文達《澳門掌故》(澳門教育雜誌社1995年版)稱,孫中山設立的中西藥局在草堆街84號,而陳樹榮認為,草堆街80號才是中西藥局的地址。參見《中西藥局址具爭議需考證》,載《華僑報》2011年7月24日;《八十四號才是中西藥局?》與《指“八十四號為中西藥局”之說無證據支持 陳樹榮稱不能篡改他人著作》,均載《華僑報》2011年 8月 8日。陳少白:《興中會革命史綱》。轉引自黃啟臣:《澳門通史》,廣東教育出版社, 1995年,第 315頁。《鏡海叢報》1893年 9月 26日。張永明:《孫中山先生在澳門的革命活動及影響》,《中共寧波市委黨校學報》(寧波), 1999年第 6期。鄧開頌等:《粵澳關係史》,中國書店,1999年,第328頁。趙連城:《同盟會在港澳的活動和廣東婦女參加革命的回憶》,載《辛亥革命回憶錄》第2冊,文史資料出版社,1962年,第308頁。中共廣東省委黨史研究室等編著:《澳門歸程》,廣東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76-77頁。趙連城:《同盟會在港澳的活動和廣東婦女參加革命的回憶》,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辛亥革命回憶錄》第2冊,第304頁;劉羨冰:《澳門教育史》,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227頁。趙連城:《同盟會在港澳的活動和廣東婦女參加革命的回憶》,載《辛亥革命回憶錄》第 2冊,第 305頁。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東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廣東辛亥革命史料》,廣東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89-91頁。王文達:《澳門掌故》,澳門教育雜誌社出版,1995年,第325頁。馮自由:《革命逸史》第 2冊,台北商務印書館,1969年,第238頁。有研究者認為,優天影劇社是第一個正式的粵劇“志士班”。參見陳永祥、羅素敏:《中西戲劇遇合下的粵劇“志        
  • 139孫中山及其黨人澳門結社活動考述士班”》,載趙春晨等主編:《中西文化交流與嶺南社會變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年,第273頁。中共廣東省委黨史研究室等編著:《澳門歸程》,廣東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75頁;趙豔珍:《珠澳關係史話》,珠海出版社,2006年,第116頁。陳永祥、羅素敏:《中西戲劇遇合下的粵劇“志士班”》,載趙春晨等主編:《中西文化交流與嶺南社會變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年,第273-274頁;王釗宇總纂、嶺南文化百科全書編纂委員會編:《嶺南文化百科全書》,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6年,第321頁。郭昉淩:《孫中山領導的民主革命運動與澳門》,載中山市孫中山研究會編:《孫中山研究文集》第2輯,香港天馬圖書有限公司,1999年,第95頁。中國戲劇家協會廣東分會、廣東話劇研究會編:《廣東話劇運動史料集》(第1集),中國戲劇家協會廣東分會、廣東話劇研究會出版,1984年,第6頁。楊振熊等口述,任志林撰:《盧公怡若傳》,1959年,未刊稿。轉引自林廣志:《澳門華人與孫中山和同盟會──〈革命史系‧盧公怡若傳述略〉》,“孫中山與辛亥革命”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澳門),2011年6月27日。《辛亥革命回憶錄》第2集,文史資料出版社,1962年,第308頁。參見澳門歷史檔案館藏的澳門民政廳(Serviços de Administração Civil)《建立公眾圖書館──濠鏡(公)眾閱書報社章程──由盧宗縉及其他人建立》(Estatutos da Biblioteca publica-Hou Kiang Kong Chong Iut Su PouSié-Fundada por Lu Chong Chan e Outros),檔案號AH/AC/P-3169。該份檔案顯示的申請人為盧宗縉(Lao ChungJun)、林君復、蕭俜。盧宗縉即盧怡若。參見澳門歷史檔案館藏的澳門民政廳(Serviços de Administração Civil)《建立公眾圖書館──濠鏡(公)眾閱書報社章程──由盧宗縉及其他人建立》(Estatutos da Biblioteca publica-Hou Kiang Kong Chong Iut Su PouSié-Fundada por Lu Chong Chan e Outros),檔案號AH/AC/P-3169。趙連城:《同盟會在港澳的活動和廣東婦女參加革命的回憶》,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辛亥革命回憶錄》第2冊,文史資料出版社,1962年,第308頁。《辛亥革命回憶錄》第2冊,文史資料出版社,1962年,第308頁。郭昉淩:《孫中山領導的民主革命運動與澳門》,載中山市孫中山研究會編:《孫中山研究文集》第2輯,(香港)天馬圖書有限公司,1999年,第97頁。趙連城:《同盟會在港澳的活動和廣東婦女參加革命的回憶》,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辛亥革命回憶錄》第2冊,文史資料出版社,1962年,第308頁。朱執信:《討龍之役報告書》(1915年1月10日寫),載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所歷史研究室編:《朱執信集》(上),(北京)中華書局, 1979年,第 244頁。馮秋雪:《中華革命黨澳門“討龍”活動雜憶》,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東省廣州市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廣州文史資料》第11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東省廣州市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1964年,第38-46頁。《澳門華民維持國體聯合會宣言書》,載李希泌等編:《護國運動資料選編》(上冊),(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第41-43頁。區達權:《古桂芬傳略》,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珠海市委員會文史資料委員會編:《珠海文史》第 15輯,2005年,第166頁。據詩社成員馮秋雪澄清,詩社與劉師復沒有聯繫,刊物《詩聲》亦並非無政府主義刊物。馮秋雪:《中華革命黨澳門“討龍”活動雜憶》,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東省廣州市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廣州文史資料》第11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東省廣州市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1964年,第38頁。廖子韾:《論澳門現代女性散文創作》,載《文化雜誌》(中文版)(澳門)總第 24期, 1995年,第 136頁。馮秋雪:《中華革命黨澳門“討龍”活動雜憶》,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東省廣州市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廣州文史資料》第11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東省廣州市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1964年,第38-39頁。劉羨冰:《澳門教育史》,澳門出版協會,2007年,第153頁。[責任編輯 劉景松]        
  • 140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一、安娜‧瑪里亞‧阿馬羅(Ana Maria Amaro)著《大地之子:澳門土生葡人研究》(Filhos da Terra)澳門學著作提要(七)葉 農葉農,暨南大學文學院中國文化史籍研究所副教授,歷史學博士。廣州 510632澳門問題研究者安娜‧瑪里亞‧阿馬羅(Ana Maria Amaro)所著《大地之子:澳門土生葡人研究》,於 1988 年由澳門文化司署出版,共 124 頁。中文版由金國平翻譯,於 1993 年由澳門文化司署出版,共 132 頁,為《澳門文化叢書》第五種。葡萄牙籍的阿馬羅曾在澳門從事教育和研究工作十餘年,發表過許多研究澳門歷史、人種、文化、醫學、民俗、建築、植物的論著,後任教於里斯本科技大學社會及政治科學系。譯者金國平是著名澳門史學者,早年畢業於北京外國語大學西班牙語專業,亦精通葡語,其後轉入中葡文化交流及澳門史研究領域,取得了豐碩成果,曾翻譯著作二十餘種,出版專著五部。 2009 年,金國平獲葡萄牙總統頒授騎士勳章,以表彰其數十年來在澳門史研究領域所取得的成就,以及為葡中文化交流所作出的貢獻。此書共分五部分:一、導言。主要討論澳門人或“土生”女性的來源,作者認為“早期定居澳門的世家子女的母親大部分可能是歐亞混血兒”;二、歷史資料。阿馬羅通過研究澳門教區、仁慈堂的檔案,認為“土生女子多實行族內婚或優先選擇歐洲男人為夫。……十九世紀中,澳門社會已逐漸向華人開放,始有大量同華人血統婦女通婚的記載”;三、人類生物學資料。阿馬羅透過人類生物學、血清人類學、人體測量乃至骨測量等方面對土生葡人開展研究,得出了土生葡人與眾不同的人類生物學特徵:無明顯長頭外觀,中等胸部指數,身材中至高,膚色金黃,有時呈淺銅色,鼻子突出,沒有蒙古人的眼皮,眼睛多是藍或黑色;四、人種學資料。葡文版封面中文版封面        
  • 141澳門學著作提要(七)阿馬羅認為,土生葡人擁有一些與華人及宗主國截然不同的文化模式,包括:澳門土話(或稱澳門土語)、昵稱詞(小名或家名)、烹調、服飾、遊戲、偏方等,而這種文化模式“是本澳開埠初期,各國不同的種族,尤其通過婦女在這地區匯合所產生文化同化的產物。這些文化模型之所以能保存至今,其始階段肯定有十分牢固的紐帶關係,可能是一種母系的傳統。這些文化模式所獲得的適應方法的典型”;五、結論。在東方的葡萄牙人同許多民族的婦女進行了血統混雜。至十九世紀末,在土生族群向華人社會開放前,他們為保持祖先的純正血統,在社會生活層面形成獨立圈子。在典型的澳門文化模式中,他們使用特有詞匯,具有特色飲食及藝術精美感,採用頗具特色的偏方(其中許多方子既不同於中藥方,又異於歐洲的西藥方)。他們自成一體,是以經濟實力為基礎的社會偏見的產物。全書還附列了“法瓦肖家族(Família Favacho)血緣圖”等多張圖表,以及阿納‧弗爾南德斯(D. Ana Teresa Vieira Ribeiro de Senna Fernandes)等人的 24 張照片。二、郭永亮著《澳門香港之早期關係》《澳門香港之早期關係》由台灣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於 1990 年 2 月出版,共 129 頁。著者郭永亮,1944年生於雲南省路南縣,香港珠海書院文史研究所碩士,意大利那不勒斯大學文哲學院博士,曾任職於意大利民俗大學、自由大學等機構,著有意大利文著作《中國哲學與宗教》、《中國宗教與文化》、《意國華人集中營考》等,亦發表過不少中文史學論文。本書係作者早期在澳門實地考察及收集文獻的基礎上撰寫而成。全書共分十章:第一章“澳門的地理形勢與初民”,介紹了澳門的地理形勢,論及澳門原係海盜淵藪,望廈村之初民沈、何二家;第二章“澳門名稱的來源”,通過龐尚鵬《撫處濠鏡澳夷疏》、薛馧《澳門記》及《香山縣志》等文獻,分析澳門中文名之起源,並探討其西文名稱來源,以及媽祖閣與澳門名稱由來的關係;第三章“澳門舊城牆界考”,透過研究澳門舊城牆了解澳門葡人定居區範圍;第四章“澳門早期的炮台”,分初創時期(1557-1622 年)、邁進期(1622-1638 年)、緩慢期(1848-1884 年)、停頓期(1931 以後)四個時期討論三巴炮台、望廈炮台等十七座炮台的歷史;第五章“澳門早期的教堂”研究大廟、發瘋寺、聖母小堂等十七座教堂;第六章“香港開埠前英人在澳門的活動”,包括“韋德爾上將之圖入澳門”、“英國東印度公司與香港的誕生”(包括該公司在澳門的兩處辦事處等內容)、“早期香港英人思念澳門”(馬贊臣亦即馬德生, Jardine Matheson)給澳門的捐款,來澳門休假的港督德庇時(John Francis Davis)讚頌賈梅士的拉丁文詩,以及包令(John Bowring)讚頌澳門的英文詩《東土之寶》等,“澳門英東印度公司的印刷業”(東印度公司印刷所為馬禮遜(Robert Morrison)等人印刷 25 種圖書)、“基督教的遠東發源地”、“英人在澳門的其他文化活動”(如開辦圖書館、博物館);畫家錢納利(G e o r g eChinnery)等;第七章“英人墳場之今昔”,介紹了白鴿巢旁的英人墳場,並附錄賴廉士(Lindsay Tasman Ride)所編的名        
  • 142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單;第八章“十六柱豬仔館”,“十六柱”是英國東印度公司的辦事處之一,曾用於苦力貿易,故被稱為“十六柱豬仔館”;第九章“澳門葡僑對香港開埠之貢獻”,探究十九世紀中葉後澳門葡人移居香港的問題,以及香港開埠對澳門的影響、澳門葡人對香港早期開發的貢獻、澳門葡人創辦的香港第一家印刷館以及開設的早期商行、擔任港英政府各部門要職的葡人、葡僑首創的香港早期康樂中心,以及他們成為香港天主教的基礎;第十章“關閘──中西文化交流的標識”,簡介關閘歷史。該書附有《澳門街道全圖》等三幅地圖,並收錄了跑馬場看台遺跡、英墳場內基督教禮拜堂、十六柱豬仔館、三巴寺正面圖等 38 張照片。三、奧斯汀‧科茨(Austin Coates)著《澳門與英國人(1637-1842):香港的前奏》(Macao and the British, 1637-1842: Prelude to Hongkong)英國著名作曲家 Eric Coates 之子奧斯汀‧科茨(AustinCoates, 1922-1997),是英國外交官、歷史學者、作家,二戰期間加入英國皇家空軍,曾於印度、緬甸、馬來西亞、印尼等地服役。戰後出任港英政府助理輔政司,以及數個南亞英國殖民地華人事務官等職。他於1962年辭職,1965年定居香港從事研究與寫作工作。他撰寫了不少涉及港澳的著作,包括:以澳門為活動背景的英文歷史小說《未守諾言的城市》(Cityof Broken Promises ,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7)、《澳門敘事》(A Macau Narrative, Hong Kong: OxfordUniversity Press, 1978)、《黃埔:船隻靠岸,香港黃埔船塢公司的創辦及香港從一個昏睡的小村莊轉變為世界第七大港口》(Whampoa: Ships on the Shore, about the founding of theHongkong & Whampoa Dock Company and the transformationof Hong Kong from a sleepy little village to the seventh biggestport of the world, Hong Kong, 1980)等等。《澳門與英國人(1637-1842):香港的前奏》(Macao and the British, 1637-1842: Preludeto Hongkong)一書於 1966 年由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有限公司出版。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於 1988 年重印,共 234 頁,收錄地圖二張,圖片八張。全書共分十四章,大致分兩部分︰第一部分共七章,主要探討第一次鴉片戰爭之前英國與澳門的關係,包括︰第一章“威德爾(John Weddell)來華航程”介紹了威德爾於 1637 年 6 月率首支英國船隊來到澳門及前往廣州貿易的經過,並談及 Paulo Norette在此過程中的作用,以及芒迪(Peter Mundy)等人訪問澳門;第二章“法國人領先”,述及繼威德爾之後,首艘英國東印度公司船隻 Return 號於 1673 年抵達澳門、 1656 年荷蘭人派遣使團到北京、法國國王路易十四派遣傳教士來華、法國耶穌會士在促使中國政府開放口岸供海外貿易過程中的貢獻、英國人定期來華貿易、因中國開放海外貿易而給澳門帶來的黃金機會、1742年首艘英國軍艦抵達澳門及安森(George Anson)、澳門同治年印光任處理安森事件等;第三章“永久居住及司法”,研究        
  • 143澳門學著作提要(七)清乾隆年間英國人在澳門永久定居的情況、英國東印度公司和私商的關係、英國人司各脫(Francis Scott)殺死華人案、在廣州與澳門活動的英國鐘錶商小科克斯(John Henry Cox)、東印度公司特選委員會在澳門處理Lady Hughes號在黃埔施放禮炮而誤傷華人案等;第四章“馬戛爾尼使團”,談到使團籌備、秘書斯丹東(Sir George Staunton)在澳門登陸、使團赴京及返程期間訪問澳門等;第五章“英國對澳門的威脅”,描述了威爾茲利(Lord Wellesley)勛爵奪取澳門的計劃、英國海軍少將喥路唎(William O. Drury)進入澳門街以及英軍佔領澳門;第六章“人道主義,不要忘記婦女”,涵蓋了英國婦女入居澳門、英國人在澳門的醫療活動、馬禮遜(Robert Morrison)及其翻譯工作等情況;第七章“不和是絕對的”,描述中英關係惡化、阿美士德(Lord Amherst)使團來華等。第二部分主要探討鴉片戰爭期間英國與澳門的關係:第八章“第一次鴉片危機”,談及美國人的茶葉與鴉片貿易、中國的人口與白銀外流、中國政府禁煙、馬贊臣(James Matheson)與1821年的鴉片恐慌、英國人的鴉片貿易轉移至伶仃洋等;第九章“海上鴉片貿易的人道主義”,介紹了怡和洋行的鴉片飛剪船、在澳門的英國畫家錢納利(George Chinnery)以及美國醫生與傳教士;第十章“巴麥尊(Palmerston)的新統治”,研究東印度公司特選委員會如何試圖改善貿易條件、曼徹斯特(Manchester)商人在對華貿易中的利益、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特許權的結束、律勞卑(Lord Napier)勛爵與馬禮遜之死、鴉片貿易快速增長、馬贊臣返回英國及其鼓動對華戰爭;第十一章“衝突”,敘述義律(Charles Elliot)出任對華商務總監、廣州衝突、林則徐抵達廣州與包圍商館區;第十二章“撤離到海上的英國人”,描繪了林則徐的禁煙策略,以及英人在九龍殺死林維喜案、英人撤離澳門、聚居在尖沙咀洋面與中英衝突;第十三章“義律的誤解過程”,介紹中英之間的首場戰役──穿鼻之戰、馬贊臣與英國遠征軍在舟山與天津、琦善與義律談判、《穿鼻草約》與英國佔領香港、早期香港的颱風與熱病;第十四章“破鏡”,考察璞鼎查(Sir Henry Pottinger)爵士及其默許佔領香港,還有《南京條約》以及香港早期的艱苦歲月等。[責任編輯 鄧曉炯]        
  • 144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主編寄語︰作為一個遠近聞名的城市,澳門的街景是這樣的迷人,澳門的城區是這樣的多姿,或隨心蹓躂,或細細覽賞,不時給人時空交錯,興味盎然之感。可以說,澳門城區,是遠方的伊比利亞飄來的一粒種子在中國的土地上歷經 400餘年慢慢長成的中國風情與南歐意味交相融合的獨特景觀。這種貫通世界,跨越文明與時代的風情與內涵,無疑為我們正在建設的澳門學提供了特殊與肥沃的土壤。澳門學關注的,不僅是已經過去的歷史,更關注現實的生活形態;澳門學既關注澳門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歷程及其特殊樣態,更關注這種發展歷程的結晶及其物質的載體。從這個角度看,澳門城市研究,應該是澳門學研究的重要領域之一。澳門城市的形態,源於400餘年的中西文化交融與積澱,因此,研究澳門城市,必先從歷史發展入手,而澳門城市發展史,既是澳門專門史研究的重頭戲,也是澳門本土知識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專門史領域,有關澳門政治史、社團史、博彩史、華商史的研究相對比較成熟,而經濟史、教育史、慈善史、體育史、城市史、工業史等領域雖然也有一些成果問世,但總體而言,仍需集中力量,加大力度,集中拓展。顯然,如果沒有專門史的開拓與積累,澳門史的通論性著作是難於完成的。在澳門專門史研究領域,我們欣喜地看到,老一輩學者仍不時有著作問世,一大批中青年學者則正在崛起,尤其是一批在讀的博士生孜孜不倦,勤奮鑽研,逐漸成長。為此,本期“青年園地”錄選三篇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歷史系博士生研究澳門近代城市史的論文,以展示他們在該領域所作的開拓與貢獻:曾金蓮的《地界之爭與城界擴張︰澳門近代城市的開端(1864-1874)》通過分析中葡雙方 1863年的地界之爭,探討中方官員及法國旅行家眼中的澳門城內外風貌、澳葡政府眼中的城內外概念和澳門城市邁向近代化的政治原因。曾文指出,儘管中方一直反對,但葡人仍逐步在三巴門外關閘內的華人村落開闢道路、設立路燈、徵收稅賦,為城界的擴張提供了歷史契機,由此拉開了澳門城市近代化的序幕;吳玉嫻的《1760-1840:“澳門住冬”與南灣之變遷》指出,早期“澳門住冬”政策的頒佈給澳門帶來了新的景象,也催生了南灣這個“高級外國人社區”,並間接推動了澳門城區的發展,同時也為英國人發動鴉片戰爭提供了退路;馬光的《從“非依常規”到〈自治規約〉──近代 仔和路環的軍事、稅收與行政變遷初探》則對近代澳葡政府侵佔和管治 仔和路環的過程進行了考察,認為這一過程包括了從 1840年代至 1870年代的軍事侵佔,到 1870年代中後期的稅制和行政改革,再到 1920年代後期的成功接軌。三位博士生的論文或視角獨特,或史料詳實,或論點新穎,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透過這些年輕學子的研究與寫作,我們或許可以看到澳門歷史研究的光明前景。執行主編 林廣志‧青年園地‧
  • 145地界之爭與城界擴張──澳門近代城市的開端(1864-1874)[摘 要]鴉片戰爭前,葡人在澳門居住的地界和城界基本是重合的,即三巴門城牆。中葡雙方對此不存在較大爭議。但鴉片戰爭後,尤其是澳督亞馬留施行一系列殖民政策後,葡方開始宣稱葡人在澳居住地界應至蓮花莖關閘門。儘管在歷次中葡地界交涉中,中方一再否認葡方說法,但葡人仍逐步在三巴門外關閘內華人村落開闢道路、設立路燈、徵收稅賦等,由此拉開了澳門城市近代化的序幕。透過分析中葡雙方1863年地界之爭,探究中方官員郭嵩燾及法國旅行家眼中的澳門城內外風貌,以及澳葡政府施政過程,並深入研究澳門城市邁向近代化背後的政治因素。[關鍵詞 ]地界 城界 澳門 城市 城鎮化一、中葡地界之爭與城界變化鴉片戰爭前,澳門的地界、城界基本一致,中葡雙方對此無甚分歧,即以北城牆(即經嘉思欄炮台、水坑尾門、大炮台、三巴門和沙梨頭閘門的城牆)為界,北城牆以南為葡方居住城區,以北為華人村落和田地。租界由嘉思欄炮台向北轉西至水坑尾門,又轉西北至大炮台,再西北至三巴門,又轉北沿白鴿巢至沙梨頭閘門,向西南至海邊高樓。舊有城界牆,以北為華民村居,以南為葡人租地。澳督亞馬留打破傳統的地界觀念,改以關閘門為界。他越過三巴門、水坑尾門築路至關閘,並在中方樹立的關閘門上刻下葡文,以示澳葡對關閘的佔用,還向三巴門外、關閘內的華民收取地租稅金。儘管清政府一再強調歷來均以三巴門為地界,但此後繼任的澳督均單方面將地界從三巴門城牆往北推至關閘。城界的北延過程,即三巴門外至關閘內郊區的城市化歷程,表現為澳葡政府開始改造該片郊區,包括築路、樹立路燈、登記房屋門牌和建造商舖工廠等。1864年夏,澳督阿穆恩與清政府商討換約,再次重提地界問題。同年10月,總理衙門大臣薛煥及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照會澳督阿穆恩,要求他將澳葡政府侵佔的三巴門外區域歸還中國。澳督阿穆恩於是指出清政府關於“西洋國人在澳門居住向以三巴門為界”的看法是錯誤的,他辯解說:葡萄牙人自明朝定居澳門以來,均居住徑渚(即關閘徑)地方,並在徑渚地方設立關閘作為分界線,至於三巴門的圍牆僅為保衛地方而建:地界之爭與城界擴張──澳門近代城市的開端(1864-1874)曾金蓮曾金蓮,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歷史系博士生。        
  • 146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大西洋人自來澳,到今居住到徑渚地方為止。來澳數年之後即萬曆二年,在此徑渚設立關閘為界,道光二十九年(即 1849 年──筆者注)關閘二字尚在墻門之上。……來文所提三巴門並一連之墻在天啟三五(衍字)年始建,此等圍墻是為保衛地方之用,並非為界,其界先經有矣。總理衙門認為澳督阿穆恩的澳門界址之說言辭含糊,但又無法確定葡人在澳門的居住界線,於是急派廣東巡撫郭嵩燾前往澳門秘密查訪:該使所稱澳門界址,語涉含糊,究竟該國人在澳居住向以何處為界,本處(指總理衙門──筆者注)亦難懸定。即希閣下(指郭嵩燾──筆者注)詳查,該國在澳居住,歷來界限究以何處為準,其關閘自何時,是否中國所建,抑係西洋人所建,現在有無侵佔。本處風聞數年前該洋人始侵出三巴門之外,是否確實,究係何年侵出……中國船載貨赴澳門銷售,與在澳買貨運赴他處售賣者,究竟認交該國規費否?如有認交之費,該國人係如何抽收,均望閣下一併詳查見覈。總理衙門同時照會澳督阿穆恩,告知須待查明以關閘為界的證據後再與其討論,但同意澳督阿穆恩赴天津換約。廣東巡撫郭嵩燾通過查閱《明史》、《香山縣志》及《澳門記略》等書,並進行秘訪調查,對澳門的歷史及現狀有了較全面的認識。他撰寫了詳細報告,有力地證明了歷來以三巴門為葡人居住界線的觀點,大大有利於總理衙門與葡方代表阿穆恩的換約談判。二、郭嵩燾的城內外觀念從澳門近代城市發展的角度解讀郭嵩燾的調查報告,可發現在清政府官員的觀念中,澳門“四面環海,僅有蓮花莖一線沙徑通內地,計自東至西、至南、至北均約十里”, 這座半島已明顯分為城內和城外兩部分。城內和城外的分界線大致是位於半島中部的城牆(即北城牆),城牆以南為“澳城”,“中間石城一道,東南起加斯蘭逶北,而西至沙梨頭,謂之澳城。” 城牆設有城門:“其南橫築長城謂之澳城,為門二:東曰大井口、西曰三巴門”。 每晚九點,守城士兵便用鑰匙打開城門大鎖(郭嵩燾調查後不久,澳葡政府便拆毀水坑尾城門和三巴門城門)。 郭嵩燾還查得“迄今澳城內外民房約四千多戶,夷人按收其租價十分之一。”郭透過調查得知澳城內有大炮台、東望洋炮台、加思欄炮台、娘媽角炮台、西望洋炮台和南環炮台:“三巴門當澳城之北,有 台,今謂之大 台。城東逶南 台二:曰東望洋、曰加斯蘭,城西逶南 台二:曰娘媽角、曰西望洋,其南曰南環 台,今謂之小 台。” 澳城內原有城門四座,分別是三巴門、花王廟門、沙梨頭門和小三巴門;至郭調查時,僅剩大井口門(即水坑尾門)和三巴門:“澳城舊有門四:曰三巴門、曰花王廟門、曰沙梨頭門、曰小三巴門,今門二:曰大井口、曰三巴門。” 澳城南部臨海處築有石墈(相當於海堤),後加築女牆,“澳城盡處為沿海石墈,其後亦加築女墻。” 其時城內疏於防衛:“今防衛稍弛,澳夷惟意所適,女墻及各城門亦不復加修葺矣”。 澳城內有夷兵、綠衣兵,其口糧由各商戶津貼:“澳中夷兵一百數十名,綠衣兵二三百名。綠衣兵專巡街道,若內地之差役,其口糧由各商戶津貼,若內地商戶之更練費。”“澳城內逶西為商賈 聚之處,西北皆民居,西南下環沿海以至南環為夷房,約五六百家,民房千六七百家,鋪戶千五六百家,商賈 聚,無藝遊民常至萬人。” 澳城內的商舖、民房主要是由華商出資向澳葡政府購得土地,然後建造房屋出租,“澳城內房鋪多奸商市儈出資租地,        
  • 147地界之爭與城界擴張──澳門近代城市的開端(1864-1874)一區蓋造房屋,取厚息租價,常視內地數倍,歲以一月租價納夷人地稅,香山富民陳守善、徐瓜林均以此為罔利之資。”當時澳城內華商多較富裕,“其居澳之華商,月納公鈔亦略與所收租價等,歲入一百二三十萬,名為借地而實享其厚利。” 甚至清朝地方政府的公用也取自澳門,“本國公用亦多取給澳門。” 不過,“澳夷貧富因時變易。……其在澳久居之夷戶無執藝者,乞丐、娼妓亦皆有之,與內地人民無異。”澳城外的村落有望廈、龍環、龍田、沙梨頭和新橋村等:“蓮花莖者,蓋由前山至澳門,中通沙路徑十里、廣五六十丈,若隄然,即阿穆恩所謂徑渚也。關閘正當沙徑之中,沙徑盡處為蓮花山,越山以南逶東為望廈、龍環、龍田三村,西至沙梨頭為新橋街,皆民居。” 澳城外各華民村落的位置、戶數及向澳葡政府納稅的詳細情況如下:一、北山嶺村。“蓮花莖盡處為蓮花山,山北為蓮峰寺,有北山嶺村”; 二、望廈村。“山南逶東即望廈村,居民三百餘家,何、趙、沈三姓為大族,皆自明以來世居澳中者也”; 三、龍環村和龍田村。“再南為龍環村、龍田村,居民百數十家”; 四、在沙梨頭東的新橋村。“澳西沙梨頭稍東為新橋街,居民數十家, 戶為多”。 澳葡政府則向澳城外華民村落按戶抽收地稅:“此皆澳城外之民村,夷人按戶抽收地稅。大約澳城外民房皆世業,納夷人地租而已。”約 1849年起,葡人開始向三巴門外至關閘內郊區民房收取地租,“至三巴門外居夷人收納地租,大約起自道光二十九年(1849)縣丞署被毀以後。從前地歸官轄,又各村居民多數百年籍貫,無納洋人地租之理。” 但葡人尚未在這片郊區建造洋房:“其夷房仍均在澳城內南環逶西,南至下環等處,由三巴門外至關閘約三四里,別未蓋造夷房。”由於澳督亞馬留在開闢馬路過程中毀壞大量華人祖先墳墓,以致激起民憤,被刺身亡。事後,澳葡政府搗毀香山縣丞衙署及海關稅館,拒絕向清政府繳納地租:“道光二十九年澳門夷酋嗎亞理開造馬路,毀壞民墳,村民憤甚,有伺其出狙擊之者。嗎亞理受傷死,諸夷大譁,遂毀縣丞署,兼毀及海關稅館,此為夷人抗繳稅銀之始。” 其後更在關閘傍改建綠衣館,派兵駐守:“迨縣丞署被毀,以次毀及關閘,今關閘旁官廳洋人改建綠衣館,置兵戍守。”三、法國旅行家眼中的城內外不同於郭嵩燾的調查,一位法國旅行家遊歷澳門期間的所見所聞,從另一個角度詳細展現了其時澳城內外的面貌及生活場景。 1867 年春,周遊世界的法國青年旅行家、王室貴族盧德維奇‧德‧波瓦(Ludovic de Beauvoir)公爵與龐蒂埃弗爾公爵(Duc de Penthièvre)到達澳門。旅程結束後,盧德維奇出版了兩部遊記,其中《爪哇、暹羅與廣州》第十三章,詳細描述了其對澳門城內外的觀感。到達澳門的第一天,他看到一個半圓形港灣,停泊 幾千條小木船,碼頭上擠滿了苦力,沿岸山頭光禿禿,城內街區呈圓錐形,街道窄陡。城內巴掌圍斜巷一帶依山勢而建的花崗岩平房酷似一座座監獄。城裏有兩家英美式小旅館,其中一家位於昏暗的小巷裏,像一座沒有窗戶的穀倉,不但潮濕,而且臭氣熏天,還有很多蟑螂、蟲蟻。城市居民成分非常混雜,有些中國人帶有馬來、印度和黑人的混雜血統,而這些中國人又與葡萄牙人繁衍出混血兒。盧德維奇讓旅店老闆介紹了幾名中國苦力,帶他們去中國戲場看戲。他們來到一幢喧鬧不已的木房子裏。離開戲場,盧德維奇等又遊覽了中國人聚居的街區,他認為中國街區“環境整潔,茫茫黑夜中點 的各色燈籠,十分迷人。”        
  • 148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盧德維奇對城內賭場留下了極深刻的印象,“該城最有意思的地方是賭場,因為澳門有‘天朝的摩納哥’之稱。海南、廣東和福建的中國富人常會不惜一切地跑到這兒來,在‘三十和四十點’賭局(此賭法在他們的家鄉是禁止的)上把錢輸光。主持賭局的莊家是一位年已花甲的老者,銀白辮子垂於腦後,指甲留得很長,稀疏鬍鬚閃閃發亮。四周下注的賭客竟達幾百人之多。”盧德維奇還詳細描述了城內的“豬崽館”:“我們進的第一家人販商店,外表十分高雅。門前鮮花簇簇,兩旁點綴 大型中國瓷瓶。客廳裏擺放 名貴的傢具。不過這是接待官員的地方,拐角處一張辦公桌上堆 一摞業已翻爛的大本帳簿。因此,一切看來似乎都非常美好。然而在同皮膚黝黑的店主寒暄幾句後,我們很快發現左右兩邊的長長過道裏,一個個‘庫房’已裝滿‘將移民’的中國人。他們被集中在那裏,正在等待啟程,但個個面色慘白,神色悽惶,其衣 襤褸蓬首垢面,顯示出他們是生活在怎樣惡劣的環境中。這販賣中國人的交易實在是一部催人淚下的歷史。此交易自開始至今雖然還只有 19 年,但為獲得所需‘貨物’,人們是展開了多麼可怕的殺戮,進行了多麼無恥的投機,因此此交易比它所取代的黑奴買賣還要殘酷千倍!每一筆買賣都意味 不知犧牲了多少無辜!” 很明顯,盧德維奇對豬崽館抱 強烈的譴責態度。盧德維奇還介紹了城內的山嶺、炮台、中國人居住的房屋和南灣,其中對南灣的描述最詳細:“‘南灣’即濱海空地,是其繁華幹道。裝有鐵門的宅第、總督官邸、警察局、政府機關和商店都集中於這條幹道上。五顏六色的拱形建築和一座座修道院呈現出濃厚的葡萄牙風情。”盧德維奇看到的城外則是另一番光景:“城外是阡陌縱橫的菜畦及望廈村。一道十六英尺高的鐵絲網,把這塊殖民地同中國大陸隔了開來。我們走的大路是沿山腰石壁開鑿出來的,風景十分優美。” 他參觀了望廈村內的一座廟,“我們策馬揚鞭,在山上飛奔一程,很快來到山下的望廈村。村內一座寶塔,遠看很是不錯,及至走到跟前,卻覺得並不怎樣。廟裏的和尚對前來觀光的客人是要討賞的。且這兒還有一怪,由於本地成為殖民地已很有年頭,不但中國人已相當地葡化,葡人也已相當地漢化。比如這些和尚口中的菩薩,如今已用的是我們那些聖人的名字。因此在那些三頭六臂、膀大腰圓的菩薩中,叫‘聖法蘭西斯科’或‘聖奧古斯丁’者比比皆是。”由此可見,儘管其時望廈村尚未經歷改建工程,但村民因受葡萄牙人影響,連村廟的菩薩也有相當葡化的別名。四、澳葡政府對於城內外的施政觀念澳葡政府在施政過程中,同樣存在城內外有別的觀念。澳葡政府將半島分為1個基督教城區和郊區的11個華民居住點,居民點分別是市集、沙梨頭、望廈、龍田、塔石、石蘆兜、龍環、花王堂舊城門外、瘋堂、西望洋竹仔室及媽閣。此行政劃分由澳門統計司(Repartição de Estatisca de Macau)負責。澳門統計司是按澳門及帝汶省總督柯打發佈的第 19 號訓令於 1866 年 11 月 15 日成立。同月 16 日發佈的第 20 號訓令委任曼努埃爾‧德‧卡斯特羅‧桑帕約(Manuel de Castro Sampaio)為澳門統計司司長(Chefeda repartição)。其時,澳門半島很多街道尚未有街名,房屋也多未登記門牌。因此,澳門統計司成立後的首要工作就是調查街道、房屋及人口,並命名街道。澳門統計司分別認真考察了城區和11個居民點,其中重點考察了城區、市集、沙梨頭和望廈。歷時兩年多,統計司完成了道路        
  • 149地界之爭與城界擴張──澳門近代城市的開端(1864-1874)命名工作,並刊登在《澳門及帝汶省憲報》上。該份街名記載的道路總數共540條,其中城區外由澳葡政府修築的重要道路有 13 條,城區街道 174 條,市集 89 條,沙梨頭 82 條,望廈 48 條,龍田村 24 條,塔石 5條,石蘆兜 1 條,龍環村 1條,已消失的花王堂城門外居民點 12 條,瘋人堂 55 條,西望洋和竹仔室 14 條,媽閣 22 條。這份街名充分體現了澳葡政府施政過程中的城內外觀念:(1)基督教城區(Cidade Christã)基督教城區是半島唯一一個城區,呈現繁榮的城市景象,擁有數量最多的公共街道,吸引了許多華人前往居住。據 1867 年初步統計,城區已建成 180 條公共道路,遠多於其他居民點(見圖 1)。城區居住的華民戶數也位居榜首,高達 2,672戶(見圖 2)。城區內“180 條街道只有 16條沒有華人居住”。 由此可見,基督教城區是澳門半島的繁榮市區。圖 1 1867年澳門半島城區與郊區道路數量比較圖圖 2 1867年澳門半島城區與郊區華民戶數比較圖資料來源:《澳門及帝汶政府憲報》(Boletim da Provincia de Macau e Timor)第 13 卷第 18 期, 1867 年 5 月 6日,第 98 頁。18010086 83391424200180160140120100806040200街道數量基督教城區市集沙梨頭望廈望德堂媽閣西望洋和竹仔室267213871139568843303,0002,5002,0001,5001,0005000戶數基督教城區市集沙梨頭望廈望德堂媽閣西望洋和竹仔室2639        
  • 150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在這份街名表中,城區街道實際數目是 174條。其中前地8條,街52條,斜巷16條,巷39條,石級 3 條,圍 25 條,里 31 條(詳見下表)。表 1 1869年基督教城區(Cidade Christã)街名表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數量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數量(條) (條) Praças 2 Travessa do Hospital dos Gatos 黑姪巷Praça de Luiz de Camões 白鴿巢前地 Travessa do Insecto 昆蟲巷 *Praça de Ponte e Horta 打口 Travessa do Junco 下環舊巷 Largos 6 Travessa do Limão 檸檬巷 *Largo do Companhia 花王堂高園 Travessa do Mata Tigre 太和巷Largo de Santo Antonio 花王堂前地 Travessa do Meio 大廟腳巷Largo de Santo Agostinho 崗頂前地 Travessa da Mitra 高冠巷Largo de S. Domingos 板樟廟前街 Travessa do Mosquito 蚊子巷 *Largo da Sé 大堂前地 Travessa de Maria Lucinda 福德街Largo do Senado 議事亭前地 Travessa de D. Quixote 連安後巷 Ruas 5 2 Travessa do Nivat 利字巷Rua do Almirante Sergio 河邊新街 Travessa do Palanchica 沙梨頭口巷Rua da Alfandega 紅窗門街 Travessa do Pavão 孔雀巷 *Rua da Alleluia 大和斜巷 Travessa do Penêdo 連安巷Rua das Alabardas 水手東街 Travessa do Pinhal 松林巷 *Rua do Barão 三層樓上街 Travessa do Pires 禮字巷Rua do Bazarinho 水手西街 Travessa do Paiva 擺華巷Rua Bocage 蓬萊新街 Travessa do Padre Narcizo 卑弟巷Rua da Casa Forte 下環正街 Travessa do Padre Soares 竹園圍斜巷Rua do Campo 水坑尾街 Travessa do Pilar 柱子巷 *Rua da Cadeia 監牢街 Travessa de S. Domingos 板樟堂巷Rua do Chunambeiro 燒灰爐街 Travessa de S. João 水榕樹巷Rua da Collina 荒字巷 Travessa dos Santos 水坑尾巷Rua dos Culis 天通街 Travessa da Sé 大堂巷Rua Central 龍嵩正街 Travessa dos Trens 夜 前街Rua Formosa 近西街 Travessa do Tudum 竹帽巷Rua do Gamboa 夜 街 Travessa da Vara 花枝巷 *Rua do Gonsalo 三角亭街 Travessa dos Vendilhões 下環小市Rua da Horta da Mitra 雀仔園街 Travessa das Vaccas 母牛巷 *Rua do Hospital 白馬行街 Escadas 3Rua do Ignacio Baptista 鵝眉街 Escada da Arvore 灰爐石級Rua de Lilau 亞婆井街 Escada do Quebra Costas 太和石級Rua do Mato Mofino 窄草木叢街 * Escada de S. Paulo 大三巴石級Rua do Monte 大炮台街 Becos 2 5Rua Nova 福德新街 Beco da Alfandega 高地圍Rua da Palha 賣草地街 Beco dos Anjos 打鐵圍Rua do Padre Antonio 高樓街 Beco da Arruda 仁安里Rua do Passeio 花園街 * Beco da Boa Vista 見眼圍Rua do Pato 醫院後街 Beco da Cadeia 天通里Rua do Pédro Alexandrino 官也街 * Beco da Carpideira 連丁圍Rua da Penha 西坑街 Beco do Cedro 金多里Rua da Pérola 明珠街 * Beco do Cego 鹽埠圍Rua do Pilar 舂米街 * Beco do Chau-chau 周周里 *Rua do Pinhal 松林街 * Beco do Craveiro 蔡記里Rua da Praia Grande 南灣街 Beco do Cysne 新維里        
  • 151地界之爭與城界擴張──澳門近代城市的開端(1864-1874)Rua da Praia do Manduco 下環街 Beco das Duas Casas 兩間屋里 *Rua dos Prazeres 風順上街 Beco Escuro 東慶里Rua da Prainha 三層樓街 Beco da Faca 昇發圍Rua da Prata 風順堂上街 Beco da Flor 信安街Rua da Resurreição 大三巴右街 Beco das Gallinhas 福隆里Rua de Santo Antonio 花王堂街 Beco do Gamboa 深巷仔Rua de Santa Clara 家辣堂街 Beco do Ganso 連安圍前巷Rua do S. Domingos 板樟堂街 Beco do Missó 豆醬圍Rua de S. José 三巴仔街 Beco da Palmeira 智字里Rua de S. Lourenço 風順堂街 Beco do Porco 史山豬圍Rua de S. Paulo 大三巴街 Beco da Romã 德香里Rua de Santa Filomena 大炮台下街 Beco de S. Francisco 玻璃樽圍Rua Soares de Andrês 安德列街 * Beco do Senado 議事亭右巷Rua da Sé 大堂街 Beco do Vidro 玻璃里 *Rua do Sol 日頭街 Páteos 3 1Rua do Thesouro 夜 前巷 Páteo do Alecrim 海魚圍 *Rua das Vaccas 母牛街 * Páteo dos Bichos 牲口圍 *Rua das Verdades 哪吒廟街 Páteo do Banco 善慶圍Calçadas 1 6 Páteo da Bátega 居仁里Calçada do Bom Jesus 高樓斜巷 / Páteo do Bonzo 南巫圍高樓上巷Calçada do Eugenio Gonsalves 水手斜街 Páteo da Cabaia 草地圍Calçada do Gamboa 夜 斜巷 Páteo da Canja 永安圍Calçada do Governador 總督斜巷 Páteo da Capoeira 社福里Calçada do Januario 打鐵斜巷 Páteo do Carvoeiro 煤炭圍 *Calçada do Monte 大炮台斜巷 Páteo do Culi 聚龍里Calçada da Paz 高樓下巷 Páteo da Espadana 慶樂里Calçada dos Quarteis 兵營斜路 Páteo do Espinho 茨林圍Calçada dos Remedios 三巴仔斜巷 Páteo das Flores 龍眼圍Calçada da Rocha 史山斜巷 Páteo das Folhas 葉瓣圍 *Calçada de Santo Agostinho 巴掌圍斜巷 Páteo da Gruta 由義巷Calçada de S. Francisco Xavier 大三巴斜巷 Páteo da Horta 木字里Calçada de S. João 大堂斜巷 Páteo da Hera 永樂里Calçada da Feitoria 樂建斜巷 Páteo do Idolo 公仔巷Calçada do Francisco Antonio 三層樓斜巷 Páteo da Lenha 龍安圍Calçada do Tronco Velho 監牢斜巷 Páteo do Mainato 青雲里 Travessas 3 9 Páteo do Pagode 巴掌圍Travessa dos Anjos 天神巷 Páteo das Palmas 棕櫚葉圍 /敦善里Travessa do Antonio da Silva 龍頭左巷 Páteo das Pedras 蕉園圍Travessa do Abreu 大樓斜巷 Páteo do Penêdo 太和圍Travessa do Balachão 大炮台下咸蝦巷 Páteo da Penna 三巴里Travessa do Bom Jesus 山水園斜巷 Páteo da Pinha 松樹圍 *Travessa do Bispo 主教巷 Páteo da Pomba 連安圍Travessa da Cantadoria 歌女巷 * Páteo do Pomo 三多里Travessa do Forte 炮台巷 * Páteo do Rochedo 竹園圍Travessa da Fouce 鐮刀巷 * Páteo da Sé 敦和里Travessa do Gamboa 夜 巷 Páteo da Tancareira 德興里資料來源:《澳門及帝汶政府憲報》(Boletim da Provincia de Macau e Timor)第 15 卷第 30 期, 1869 年 7 月 26日,第 141-142 頁。說明:帶 * 號的中文街名是筆者根據葡文街名直譯而成(下同)。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數量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數量(條) (條)(續上表)        
  • 152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在城區的174條街道中,今已消失且位置不清的街道有32條,雖已消失但其位置仍清楚的街道有 4 條(三角亭街、敦和里、總督斜巷和三巴里),剩下 138 條街道保留至今(近西街已改名美麗街)。筆者根據這 138 條街道繪製了《1869 年基督教城區街道圖》(詳見圖 3 、 4 、5)。 現已消失的官也街(Rua do Pedro Alexandrino)和安德列街(Rua Soares de Andrês)均以人名命名。官也(Pedro Alexandrino,全稱Pedro Alexandrino da Cunha)是澳門總督, 1850年 5 月 2 日乘坐葡萄牙戰艦“若奧一世(João I)”抵澳上任。同年 7 月 6 日,感染霍亂, 8 小時後病逝,被安葬在聖保祿墳場教堂後。曾出任安哥拉總督的官也享年僅49歲,市民在羅安達市安置了他的半身雕像,以茲紀念。安德列(Soares de Andrês ,原名 André Soares Ribeiro daSilva , 1720-1769)是十八世紀葡萄牙著名雕塑家、建築師,在葡萄牙布拉加市(Braga)出世,其作品多見於布拉加市及附近城市。圖 3 1869年澳門基督教城區街道圖(一)圖 4 1869年澳門基督教城區街道圖(二)圖 5 1869年澳門基督教城區街道圖(三)根據街名表和街道圖,可知城區街道具備以下特點:(一)在教堂、大炮台周圍形成密集的街道網絡。教堂在城區中具有重要地位,故此城區佈局的主要特徵,是以教堂為點、街道為線,教堂前地為公共空間,構成富有特色的城市聚居風貌。其時城區的宗教活動場所有八個:家辣堂、板樟堂、大堂、大三巴牌坊、花王堂;龍嵩廟(聖奧斯定堂)、風順堂(聖老楞佐堂)和聖若瑟修院。教堂及修院周邊均有以之命名的街道,如家辣堂街、板樟堂街、大三巴街、花王堂街、大堂街、龍嵩正街、風順堂街和三巴仔街。宗教場所間已形成相通的街道網絡,其中重要的貫通街道是水坑尾街、白馬行街、板樟堂街、三角亭街、天通街、紅窗門街、燒灰爐街和南灣街及以教堂命名的街道。這些街道較寬敞,可行車,可騎馬,可步行,方便各宗教場所之間的交通。在這些重要街道周邊已闢成道路 174條; (二)城區包括了下環街部分。下環街一帶的街道包括龍頭左巷、南巫圍、太和圍、大和斜巷、太和石級、下環街、下環小市、下環舊巷、河邊新街及下環街東邊的三巴仔斜巷、福德街、太和巷、大樓斜巷,福德新街、下環正街、水手西街、黑姪巷,水手斜巷、水手西街,打鐵圍和打鐵斜巷等;(三)城區除以街道為分界線外,也以白鴿巢山、大炮台山、東望洋山等天然屏障為分界。城區與媽閣的分界線是西坑街、亞婆井街、        
  • 153地界之爭與城界擴張──澳門近代城市的開端(1864-1874)龍頭左巷、太和石級、南巫圍、下環街、下環舊巷、下環小市和河邊新街一線。城區與西望洋及竹仔室的分界線為:亞婆井街、西坑街、山水圍斜巷、高樓下巷、高樓上巷、灰爐石級和南灣街一線(見圖 5)。城區與市集的分界線為夜呣街、蓬萊新街、深巷仔、福隆里、公仔巷、紅窗門街、天通街、天通里、議事亭前地、板樟堂前地、賣草地街、鹽埠圍、大三巴街、花王堂街、花王堂前地、白鴿巢前地和沙梨頭口巷(見圖 3 、圖 4)。城區以大炮台山、東望洋山為天然分界屏障。綜上所述,清政府官員認為,以三巴門城牆為界址的“澳城”,大致相當於澳葡政府劃分的“基督教城區”,其城區道路網絡比其他居民點發達,宗教場所及生活是有別於半島其他居民點的特色所在,也是高貴身份和地位的象徵。(2)城區對外交通城區對外交通重要道路有 13 條,分為六個級別:一是馬路(Estrada),共 6 條;二是斜坡(Rampa),共 2 條;三是徑(Isthmo),共 1 條;四是廣場(Praça),共 1 條;五是林蔭大道(Alameda),共 1 條;六是橋(Ponte),共 2 條(詳見表 2)。按道路方位,可分為兩大類:一是從水坑尾門通往關閘,二是從三巴門通往關閘。從水坑尾門出發,經東望洋坡、得勝圍、西墳馬路、馬交石斜路、海邊馬路、馬蛟石炮台馬路、亞馬剌馬路、望廈馬路和關閘徑,可到達關閘。從三巴門出發,經蓮莖馬路和關閘徑,可到達關閘。在 13 條道路中,賈多素總督林蔭大道、 Passalção 橋樑和十月八日橋等 3 條道路的情況則不清楚。表 2 城區對外交通道路(1869年)一覽表序號 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 類別 數量1 Estrada Ferreira do Amaral 亞馬剌馬路2 Estrada do Isthmo 蓮莖馬路3 Estrada de Cacilhas 海邊馬路馬路 64 Estrada de D. Maris II 馬蛟石炮台馬路5 Estrada de Mong-ha 望廈馬路6 Estrada do Cemiterio 西墳馬路7 Rampa da Guia 東望洋坡斜坡 28 Rampa de D. Maria II 馬蛟石斜路9 Isthmo do Ferreira do Amaral 關閘徑 徑 11 0 Praça da Victoria 得勝廣場 廣場 11 1 Alameda do Governador Cardoso 賈多素總督林蔭大道 林蔭大道 11 2 Ponte de Passalção Passalção 橋樑橋樑 21 3 Ponte Oito de Outubro 十月八日橋資料來源:《澳門及帝汶政府憲報》(Boletim da Provincia de Macau e Timor)第 15 卷第 30 期, 1869 年 7 月 26日,第 14 1 頁。(3)市集(Bazar)澳葡政府認為市集是澳門最重要的部分,統計司司長曼努埃爾(Manuel de Castro Sampaio)在 1867年的工作報告中指出,“市集是澳門最重要的部分,是在澳華人的商業生活中心,許多華人的生意都集中於此,同樣華人人口也聚集於此。因此市集是他們工作的集中地。”市集街道共有 89 條(詳見表 3)。儘管其道路比城區幾乎少了一半,但居住的華民戶數卻高達2,639戶,與城區相近,這是因為市集位於內港,且與城區為鄰,可通過內港,向市區輸入大量生活必需品,對城區發展有 非常重要的影響,因此吸引了大量商賈居民聚居。        
  • 154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表 3 1869年的市集(Bazar)街名表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 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 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Largo 1 條 Travessa dos Colonos 工匠巷 Beco dos Cou-laus 船澳口Largo do Pagode 康公廟前地 Travessa da Cordoaria 新埠頭橫街 Beco dos Cotovêlos 左堂欄尾Ruas 17條 Travessa dos Faitiões 永安中街 Beco do Hopú 關部里 *Rua da Caldeira 白眼塘橫街 Travessa da Fruta 水果巷 * Beco do Louceiro 林家三圍Rua dos Colonos 工匠街 Travessa das Gallinhas 福隆里 Beco do Matapau 桔仔圍Rua das Estalagens 草堆街 Travessa das 草堆橫巷 Beco do Mercado 門官圍Janellha-VerdesRua dos Faitiões 快艇頭街 Travessa do Matadouro 清平街 Beco dos Mercadores 十八間 *Rua Guimarães 海邊新街 Travessa do Matapau 桔仔巷 Beco do Mestre 吉慶一圍 *Rua do Infante 呬 碼頭 Travessa do Mercado 公局市橫巷 * Beco da Mina 李家圍 *Rua da Madeira 新埠頭街 Travessa dos 十八間 Beco do Mirante 安懷居MercadoresRua do Mastro 爐石塘街 Travessa do Muro 十字巷 Beco da Melancia 果欄橫街Rua do Matapau 桔子街 Travessa dos Ovos 永安上街 Beco da Ostra 果欄尾Rua do Mercado 市場街 * Travessa do Pagode 木橋橫街 Beco Parallelo 平線里 *Rua dos Mercadores 大街 Travessa do Pau 永安下巷 Beco do Parão  Rua de Nossa 關前後街 Travessa do Peixe 鮮魚里 Beco da Pinga 草堆橫街Senhora do AmparoRua Nova de El-Rei 皇家新街 Travessa da Porta 趙家巷 Beco do Poço 水井圍 *Rua do Pagode 木橋街 Travessa da Sardinha 沙丁魚巷 * Beco do Porqueiro 養豬巷Rua do Tarrafeiro 沙欄仔街 Travessa do Surriano   Beco do Professor 林家一圍Rua da Tercena 果欄街 Travessa do Tintureiro 大鵬巷 Beco da Rosa 聚龍通津Rua do Theadro 大碼頭街 Becos 35條 Beco do Serralheiro 馮家圍Calçadas 3 條 Beco do Adem 吉慶二圍 * Beco do Tarrateiro 沙欄仔橫街Calçada do Amparo 大關斜巷 Beco do Alai 趙家里 / Beco do Tintureiro 營地一圍趙家圍Calçada do Botelho 沙欄仔斜路 / Beco da Balsa 永樂里 Beco do Violeiro 樂上里花王堂斜巷Calçada do 長樓斜巷 Beco do Bambú 竹圍 Páteos 7 條EmbaixadorTravessas 26條 Beco dos Barbeiros 賦梅里 Páteo do Adridor 吳家圍Travessa dos 小新巷 Beco das Caixas 鍾家圍 Páteo do Amparo 顯榮里AlfaiatesTravessa dos 高尾街 Beco do Cano 織蓬圍 * Páteo do Arco 廣富里AlgibebesTravessa dos 賣魚巷 Beco do Canto 太平圍 Páteo do Cano 織蓬圍AlpendresTravessa do 爛鬼樓新街 Beco dos Carniceiros 屠夫里 * Páteo do Cotovêlo 德隆新街Armazem VelhoTravessa da 柴船尾巷 Beco Central 聚龍舊社 Páteo das Esquinas 大鵬橫巷Barca da LenhaTravessa dos Becos 吉慶巷 Beco do Chá 陳家圍 Páteo do Martello 大鵬圍Travessa da Caldeira 蓬萊新巷 Beco dos Colonos 沙欄仔圍  資料來源:《澳門及帝汶政府憲報》(Boletim da Provincia de Macau e Timor), 1869 年 7 月 26 日第 30 期,第142-143 頁。市集北至今天沙欄仔街一帶,已開闢的街道有鮮魚里、工匠街、竹圍、工匠巷、賣魚巷、沙欄仔圍、沙欄仔街、永樂里、樂上里、沙欄仔斜路和沙欄仔橫街。市集三街區已開闢的街道如下:一是沿快艇頭街、果欄街和關前後街一線,已開闢永安上        
  • 155地界之爭與城界擴張──澳門近代城市的開端(1864-1874)街、永安中街、呬 碼頭、大碼頭街、果欄尾、爛鬼樓新街、長樓斜巷、太平圍、聚龍通津、果欄橫街、聚龍舊社、大關斜巷、顯榮里和廣富里,與現今對比,尚未開闢的街道只有3條,即關前後街和關前正街之間的酒潭巷、爐巷和短巷;二是康公廟前地和草堆街一線,已開闢船澳口和草堆橫街。相較於現今,只有草堆橫巷尚未開闢;三是大街至紅窗門街一線,已開闢的街道有高尾街、陳家圍、小新巷、十八間、吉慶巷、門官圍、鍾家圍、趙家巷、林家一圍、林家三圍、吳家圍、桔子街、大鵬巷、大鵬橫巷、大鵬圍、營地一圍和德隆新街。較之如今,尚未開闢的街道有9條,是吉慶二圍、吉慶一圍、何老桂巷、新填巷、柴船尾街、填地圍(又稱福壽里)、福隆新街、福榮里和福隆圍(又稱清和里)。位於紅窗門街附近的大街南端,也是泊口、棧橋岸邊,開闢街道有柴船尾巷、桔仔圍、桔仔巷和福隆里,尚未開闢現今的何老桂巷、新填巷、柴船尾街、填地圍(又稱福壽里)、福隆新街、福榮里、福隆圍(又稱清和里)和公仔圍(又稱公仔巷)。上述三街區是澳門的商業中心,街名頗帶不同行業的風韻。從大街至紅窗門街一線街道所在地被填整後,街名仍保留了水口和埠頭的意思。如十八間對應十八間尾水口,吉慶巷對應吉慶里水口,桔仔街對應桔仔圍尾,船澳口則完全保留其原名。(4)沙梨頭(Patane)其時沙梨頭村位居第三,僅次於市集之後,在葡人眼裏是較富裕的華民村莊。沙梨頭的經濟地位的重要性,在於村中有不少木材工廠和商業行號:“這裏有工廠和商業,大多都是木材方面的生意,是其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地區,且隨 總督閣下在澳門一系列活動的推進,它成為在物質改善方面最有進展的地區(在華人村落之間)。” 木材生意使沙梨頭村民相較其他村落更富裕。沙梨頭共有 81 條道路,與市集道路總數相差無幾(詳見表 4)。表 4 1869年沙梨頭街道名稱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數量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數量(條) (條)Largos 3 Travessa da Saudade 仁慕巷 Largo da Cordoaria 打纜地 Travessa do Tancar 蛋家巷Largo do Pagode 醮場地 Escadas 3Largo do Rebanho 群隊前地 * Escada do Caracol 田螺石級Ruas 11 Escada do Morro 小山石級Rua d’Alegria 惠愛街 Escada do Papel 沙梨頭石級Rua da Barca 渡船街 Becos 2 6Rua dos Curtidores 涼水街 Beco da Agulha 銀針里Rua d’Entre Campos 田畔街 Beco da Alegria 惠愛里Rua da Herva 青草街 Beco da Cacatúa 高園里Rua da Palmeira 麻子街 Beco da Carapinha 祿號里Rua do Patane 沙梨頭街 Beco do Cavallo 馬里Rua da Pedra 石街 Beco da Chave 鑰匙里 *Rua da Pante 橋街 * Beco da Colher 匙羹里Rua do Rebanho 群隊街 Beco da Concha 海蛤里Rua da Ribeira do Patane 沙梨頭海邊街 Beco do Coral 珊瑚里Calçadas 2 Beco dos Dados 骰手里 *Calçada do Gallo 牡雞斜巷 Beco do Dragão 蟒里Calçada das Sortes 沙梨頭斜巷 Beco do Elefante 象里Travessas 2 7 Beco das Estacas 花枝里Travessa das Aguas 水巷 * Beco da Horta 菜園里 *        
  • 156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Travessa da Alfaia 傢具巷 * Beco da Lagea 石版里Travessa do Abano 扇巷 * Beco da Lavra 耕圍Travessa do Calafate 掙匠巷 Beco do Leite 黎地里Travessa do Cordoeiro 造繩巷 Beco da Malva 倒裝一圍Travessa da Corda 大纜巷 Beco das Rôlas 鳩里Travessa dos Culis 轎夫巷 Beco da Roseira 瑰花里Travessa da Campainha 喇叭花巷 * Beco dos Oculos 倒裝二圍Travessa do Cardume 魚群巷 * Beco das Palhoças 仁慕圍Travessa do Chá 茶巷 * Beco do Peixe 鮮魚里Travessa do Enleio 罣累巷 Beco da Prata 銀和里Travessa da Escama 魚鱗巷 Beco do Sapato 儒履圍Travessa da Esphera 地球巷 Beco da Trave 橫圍Travessa do Fogo 金龍巷 Páteos 1 0Travessa do Florão 大花巷 Páteo da Adufa 蠔殼圍 *Travessa do Goivo 脂花巷 Páteo da Candeia 燈圍 *Travessa do Lago 塘巷 Páteo do Carpinteiro 木匠巷Travessa da Linha 線巷 * Páteo do Cordeiro 羔羊圍Travessa da Palangana 玉盞巷 Páteo das Narcejas 沙鵻圍Travessa da Pluma 翎毛巷 * Páteo das Perpetuas 千日紅里Travessa dos Poços 大井巷 Páteo das Ruinas 爛圍Travessa da Pante 橋巷 * Páteo do Sairo 紅雀圍Travessa de Patane 沙梨頭巷 Páteo da Tranca 扊 圍Travessa da Ribeira 峽穀巷 Páteo do Tinteiro 硯圍Travessa das Sapecas 銅錢巷資料來源:《澳門及帝汶政府憲報》(Boletim da Provincia de Macau e Timor)第 15 卷第 30 期, 1869 年 7 月 26日,第 14 3 頁。(5)望廈(Mong Há)、龍田村(Long Tin-Chiun)、塔石(Tap Seac)、石蘆兜(Seac-Lu-Tau)、龍環村(Long Uan Chiun)望廈共有48條道路(詳見表5),大多屬村民自建,由於望廈村民歷來強烈反對澳葡政府收租,所以其時澳葡政府未能在村中大規模地開闢道路。澳葡政府雖在該村周邊開闢了亞馬剌馬路、馬蛟石炮台馬路、望廈馬路和關閘徑,但未將這些道路列入望廈村路之列。由此也可明顯看出澳葡政府城內外之別的觀念。表 5 1869年望廈(Mong-há)街名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數量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數量(條) (條)Largos 5 Travessa do Tecedeira 機杼巷 Largo do Arvoredo 樹林里 Travessa das Lampreias 八目鰻巷Largo do Calhau 小石頭前地 * Becos 1 5Largo dos Idolos 德高望重者前地 * Beco do Aguadeiro 儲水塘巷 *Largo do Pagode de Mong-há 望廈廟前地 Beco do Annel  戒指巷 *Largo das Taboas 板樟空地 Beco das Arvores 叢林里Ruas 6 Beco do Botão 鈕里Rua das Amas 媽街 Beco da Cabra 母山羊里 *Rua da Bandeira 旗街 Beco da Camponeza Rua do Norte 北便街 Beco da Cana 生蔗里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數量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數量(條) (條)(續上表)        
  • 157地界之爭與城界擴張──澳門近代城市的開端(1864-1874)Rua das Hortas 田街 Beco do Caracol 田螺里Rua das Redes 漁網街 * Beco das Dores 疼痛里 *Rua do Touro 公牛街 Beco da Faia 白楊里 *Travessas 1 5 Beco do Jasmim 茉莉里 *Travessa dos Pratos 碟形巷 * Beco dos Passaros 雀里Travessa da Ortiga 蕁麻巷 * Beco do Pires 茶碟里 *Travessa do Tijolo 青磚巷 Beco do Sombreiro 遮蔭里 *Travessa do Forrão 木板巷 * Beco do Tronco 樹幹里 *Travessa do Toucado 雲額巷 Páteos 7Travessa dos Velhos 陳巷 Páteo da Casa Branca 白房圍 *Travessa do Balsamo 永安息巷 Páteo do Chapeu 帽圍Travessa das Vélas 蠟燭巷 * Páteo da Manga 芒果圍Travessa do Buzio 哈巷 Páteo Novo 新圍 *Travessa da Formiga 蟻巷 Páteo do Papagaio 鳳仙花圍 *Travessa do Panno 布巷 Páteo do Telhado 屋頂圍 *Travessa do Pastor 牧羊巷 Páteo do Alegrete 小花壇圍 *Travessa do Rato 老鼠巷  資料來源:《澳門及帝汶政府憲報》(Boletim da Provincia de Macau e Timor)第 15卷第 30期, 1869年 7月 26日,第 143頁。龍田村在望廈村南,澳葡政府將其單列為一個村落,而且統計並命名有24條村路,可見其時龍田村規模不算小(詳見表 6)。表 6 1869年龍田村(Long T’in-Chium)街名表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數量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數量(條) (條)Ruas 4 Beco do Canavial 甘蔗里 * Rua da Amoreira 桑樹街 * Beco do Carvão 木炭里 *Rua da Casa 龍田石街 * Beco do Gato 貓圍Rua da Telho 瓦蓋街 * Beco da Haste 旗杆里 *Rua da Varzea 福神直街 Beco da Herva 青草里 *Travessas 5 Beco do Leme 舵里 *Travessa do Anil 靛青巷 * Beco da Temoura 恐懼里 *Travessa do Cano 坑渠巷 Beco do Touro 高家圍Travessa do Carneiro 十字巷 Beco do Vaqueiro 牧人里 *Travessa do Ramo 枝花巷 * Beco do Feijão 菜豆里 *Travessa do Verme 蚯蚓巷 * Páteos 3Becos 1 2 Páteo das Noras 水車圍 *Beco do Cabo 盡頭里 * Páteo do Retiro 靜修圍 *Beco da Caio 粉刷里 * Páteo da Tocha 火把圍 *資料來源:《澳門及帝汶政府憲報》(Boletim da Provincia de Macau e Timor)第 15 卷第 31 期, 1869 年 8 月 2日,第 14 6 頁。相比之下,塔石只有 5 條道路,分別是棕櫚街(Rua da Palma)、水井石級(Escada doPoço)、燕子里(Beco da Andorinha)、棄置里(Beco do Largato)和牲畜圍(Páteo do Gado);石盧兜只有1條街道,名為石盧兜街。龍環村也只有1條街道,名為龍環村街,之所以只有1條街道,是因為亞馬留政府已徵用龍環村大量土地和村路,用於開闢通往關閘的大馬路。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數量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數量(條) (條)(續上表)        
  • 158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6)花王堂城門外的居民點(Povoção Fóra da Extincta Porta de Santo Antonio)澳葡政府摧毀花王堂城門後,城門外的居民點首先得以發展。至1869年,已開闢12條街道(詳見表 13),均位於連勝街和新勝街之間。道路規劃講究整潔、美觀和方便,澳葡政府還在該處建造了不少商舖、民居,租給華民。不過,雖然花王堂城門外的居民點初具城鎮的景象,但澳葡政府仍未將它列入城區之列。表 7 1869年已消失的花王堂城門外居民點(Povoção Fóra da Extincta Porta de Santo Antonio)街名表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 數量(條)Largo1Largo dos Tim-tins 賣菜地RuasRua da Aguia 順成街Rua do Cavalleiro 興華街Rua Coelho do Amaral 連勝街Rua da Estrella 賣菜街Rua da Figueira 福慶街 9Rua das Flores 福隆街Rua da Rosa 連興街Rua do Rosario 興隆街Rua Thomaz Vieira 新勝街TravessasTravessa do Collar 連興巷 2Travessa da Mosca 賣菜巷資料來源:《澳門及帝汶政府憲報》(Boletim da Provincia de Macau e Timor)第 15 卷第 31 期, 1869 年 8 月 2日,第 14 6 頁。(7)拉匝祿堂(S. Lazaro)拉匝祿堂區共有 55 條街道(詳見表 8)。其中病人院街部分路段屬於城區,水井斜巷、東望洋街和東望洋斜巷近於城區。後來,拉匝祿堂區經歷幾番改造工程,填平了大部分舊街道。表 8 1869拉匝祿區(Povoação de S. Lazaro)街名表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數量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數量(條) (條)Adro1Travessa da Cancaná   Adro de S. Lazaro 聖母堂前地 Travessa do Faisão 山雞巷Ruas Travessa do Kuan 關巷 *Rua do Alpendre 屋簷街 * Escada1Rua do Asylo 病人院街5Escada do Corretor 掮客石級 *Rua Ferreira do Amaral 東望洋街 BecosRua de S. Lazaro 拉匝祿街 * Beco da Amendoa Rua do Tijolo 磚街 * Beco das Amoras 桑樹里 *Calçadas Beco da Areca 檳榔樹里 *Calçada do Gayo 東望洋斜巷3Beco do Arroz 水稻里 * 1 9Calçada do Marfim 象牙斜巷 * Beco do Barro 爛泥里 *Calçada do Poço 水井斜巷 / 細井巷 Beco da Caixa 錢櫃里 *Travessa Beco da Capella 神甫里 *Travessa do Bompitau 蠶巷 *2 1Beco do Côco 椰樹里 *        
  • 159地界之爭與城界擴張──澳門近代城市的開端(1864-1874)Travessa da Boceta 木匣巷 * Beco da Jarra 花瓶里 *Travessa do Bule 茶壺巷 * Beco da Pá 鏟里 *Travessa da Capella 小教堂巷 * Beco da Palha 稻草里 *Travessa do Chapim 鞋巷 * Beco do Panchão 炮仗里 *Travessa do Feijão 菜豆巷 * Beco da Panella 鍋里 *Travessa da Gaivota 海鷗巷 * Beco da Peneira 篩里 *Travessa do Gancho 鉤子巷 * Beco do Pilão 秤砣里 *Travessa da Ganta 病巷 * Beco da Pimenta 胡椒里 *Travessa da Garoupa 石斑魚巷 * Beco do Rato 耗子里 *Travessa da Lebre 兔巷 Beco do Lenço 巾里 *Travessa do Leitão 豬崽巷 * Beco do Leque 扇里 *Travessa do Mainato 僱員巷 * PáteosTravessa do Opio 鴉片巷 * Páteo da Champaca Travessa do Padeiro 麵包商巷 * Páteo da Magnolia 木蘭里 *5Travessa do Pivete 衛生香巷 * Páteo do Malmequeres 雛菊里 *Travessa dos Pombos 鴿子巷 * Páteo das Fitas 帶子里 *Travessa da Rota 蘆葦巷 * Páteo do Tomilho 困境里 *資料來源:《澳門及帝汶政府憲報》(Boletim da Provincia de Macau e Timor)第 15 卷第 31 期, 1869 年 8 月 2日,第 14 7 頁。(8)西望洋(Penha)、竹仔室(Tanque-Mainato)和媽閣(Barra)西望洋、竹仔室共有 14 條街道(詳見表 9)。表 9 1869年西望洋(Penha)和竹仔室(Tanque-Mainato)街名表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 數量(條)RuasRua da Boa Vista 竹室正街 2Rua do Tanque-mainato 竹仔室橫街Praia1Praia do Tanque-mainato 竹仔室海灘 *CalçadasCalçada do Bom Parto 灰爐斜巷Calçada das Chácaras 竹仔室斜巷Calçada da Fundição 鑄炮斜巷 6Calçada de Lilau 亞婆井斜巷Calçada da Penha 西望洋斜巷Calçada da Praia 衣灣斜巷Escada1Escada da Serra 西望石級Beco1Beco de Lilau 龍頭巷PáteosPáteo da Calçada 斜坡圍 *3Páteo do Lampião 路燈圍 *Páteo de Lilau 亞婆井圍資料來源:《澳門及帝汶政府憲報》(Boletim da Provincia de Macau e Timor)第 15 卷第 31 期, 1869 年 8 月 2日,第 14 7 頁。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數量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數量(條) (條)(續上表)        
  • 160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9)媽閣共有 22 條街道(詳見表 10)。表 10 1869年媽閣村(Povoação da Barra)街名表葡文街名 中文街名 數量(條)Largo1Largo do Pagode da Barra 媽閣廟前地RuasRua da Barra 媽閣街Rua do Bazar da Barra 媽閣大街 4Rua Nova da Beira-mar 海邊新街 *Rua de S. Thiago 媽閣上街Calçada1Calçada da Barra 媽閣斜巷 / 萬里長城TravessasTravessa da Arvore 樹木巷Travessa da Chupa 媽閣第三巷Travessa do Estaleiro 船廠巷 * 6Travessa do Mastro 爐石塘巷 *Travessa do Panchão 炮仗巷Travessa do Parão  BecosBeco da Ancora 船錨巷Beco da Areia 沙巷 *Beco do Caes 石灰里 *Beco do Marinheiro 媽閣第二巷 8Beco da Pedra 石里 / 石字巷Beco da Rebe 魚網里 / 萬里圍Beco do Remo 槳里 *Beco do Tabaco 煙草里 / 煙字巷PateosPateo das Conservas 長壽里 2Pateo do Terrado 天台圍資料來源:《澳門及帝汶政府憲報》(Boletim da Provincia de Macau e Timor)第 15 卷第 31 期, 1869 年 8 月 2日,第 14 7 頁。五、結語中葡有關三巴門城牆地界的政治紛爭逐漸消減以後,澳門城界也隨之突破三巴門城牆,向城外的華人村落擴張。1863年,澳葡政府拆毀沙梨頭、三巴及水坑尾三座城門,開始規劃發展城牆另一邊及三座城門外的華民居住區。其表現為:(一)在城門外建造兵房,維持治安;(二)在城牆城門外修築街道,建造商舖房屋,租給華人;(三)對城牆城門外至關閘地區的華民,登記房屋門牌,收取租金;(四)在內港進行大規模的填海造地工程。澳門城市正式邁向近代化的重大意義,即是衝破舊城牆與城門的限制,帶動周邊村落的發展。因此,在地界模棱兩可的前提下,城外的華民村落,如沙梨頭、新橋、沙岡、望廈、龍田及塔石,得以從村落向城鎮發展。當然,在城鎮化過程中,居民們也經歷了種種陣痛,譬如,村民        
  • 161地界之爭與城界擴張──澳門近代城市的開端(1864-1874)賴以生存的簡陋篷寮被拆除、土地被徵用於建造房屋、祖墳被毀或被迫遷移等。但無論如何,地界之爭與城界的擴展,正式拉開了澳門城市近代化的序幕。註釋:厲式金:《香山縣志續編》卷六《海防》,卷十六《紀事》。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澳門基金會、暨南大學古籍研究所合編:《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二),北京︰人民出版社,第747-748,746,748,751,755,755,752,753,752,757,757,757,756,755,755,753,757,757,752,755,755 , 755, 755, 755, 754, 754, 756, 754頁。見《趙書澤堂家譜》之手繪地圖,澳門收藏家協會會長、澳門歷史文化研究會會長吳利勳先生收藏。 德立 • 龍巴(Denys Lombard)著,李長森譯:《德‧波瓦公爵在澳門:1867 年 2 月》,載《文化雜誌》(澳門),第 23 期, 1995 年。 《澳門及帝汶政府憲報》(Boletim da Provincia de Macau e Timor),第13卷第18期,1867年5月6日,第97頁,第 98頁,第 97頁。《1869年基督教城區街道圖》的底圖均出自澳門特區政府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繪製的《澳門地圖通》。《澳門及帝汶政府憲報》(Boletim da Provincia de Macau e Timor),第15卷第30期,1869年7月26日,第141-142頁。 施白蒂在其所著編年史內記述1862年一場大火燒至福隆新街。然而,1869年公佈的澳門半島街名中並未出現“福隆新街”的名字,因此施白蒂的說法是錯誤的。“1862年12月 20日下午3時,大炮臺發出商業區失火的信號。火勢蔓延得非常快,不久就從木船巷(Rua da Barca da Lenha)(應為木船街──筆者注)燒到福隆新街(Rua da Felicidade),此處非常狹窄,且堆滿柴草、煤塊和木料。因此大火旋即蔓延到炮兵團(Pun-Pin-Vai),長長的火舌時刻威脅 附近街巷的民房。”見施白蒂(Beatriz Basto da Silva)著,姚京明譯:《澳門編年史(十九世紀)》(Cronologia da História de Macau Século XIX),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年3月第一版,第149-150頁。[責任編輯 鄧曉炯]        
  • 162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摘 要]南灣是澳門這座國際商埠型城市的重要風景區,但 1760年清政府頒佈的“澳門住冬”政策,令南灣呈現出不一樣的風景:歐洲人湧入澳門居住,直接促進了南灣發展,催生了澳門近代酒店業和房地產行業,也促進了澳門近代旅遊業興起,並推動澳門近代城市的發展。[關鍵詞 ]澳門住冬 南灣 城市建設引言南灣(葡文名 Praia Grande,譯作大灣或大沙灘,也有直譯為Nam Van),一直都是澳門這座國際商埠型城市的重要風景區。翻看幾世紀以來的澳門遊記,南灣風景是所有來澳者不容錯過的,如美國姑娘哈莉特‧洛在的日記中曾多次提到南灣美景,“我們在美如天堂的地方暢遊,它廣袤、雄壯並且浪漫。這是藝術家的創作”。 法國人維沃勒爾斯所著《古老的中國及其資料》一書內也有大量描寫澳門美景的章節,尤其是南灣:“南灣是澳門的驕傲,它是沿 海灣伸展的大馬路。整個海灣景色非常美麗,大海拍擊 碼頭的岩石,偶爾也漫過花崗岩防護堤。人民可以自由的呼吸輕輕吹拂的微風……。” 1781年,廣東南海詩人葉廷樞遊歷澳門,留下了組詩《澳門雜詠》,其中一首如此描寫南灣美景:“銀濤高湧撼南灣,海覺澄觀足解顏。碧眼老夷多閱歷,醉談天外水晶山。” 南灣如此美麗,不僅因其面向大海,更因此處是澳門的“高級住宅區”,一片優美歐式建築與海天相接,成為澳門十九世紀最美的風景之一。自十六世紀澳門開埠起,南灣就已被開發建設。 1580 年 2 月 2 日,聖方濟各天使聖母修院(Nossa Senhora dos Anjos da Prociúncula)及聖堂在澳門南灣附近小山上建立。 中國人後稱其為“噶斯欄(嘉思欄)廟”。 黛烏斯(Jacinto de Deus)的《植物與鮮花的樂園》記載:“修道院位於城東一片美麗沙灘起始處的小山上,海浪拍打 修道院的圍牆,修道院東面和北面朝向大海。修士們在院內開辦了一所學院,有二十個青少年在這裏受教育。” 這片美麗的沙灘就是南灣。 1635 年,葡萄牙人巴雷托‧雷曾德(Barreto de Resende)神父完成《澳門平面圖》(圖1), 真實記錄了澳門的城市狀況。圖中可見南灣很小,東面是嘉思欄炮台,往南是聖伯多祿1760-1840:“澳門住冬”與南灣之變遷吳玉嫻吳玉嫻,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歷史系博士候選人。        
  • 1631760-1840:“澳門住冬”與南灣之變遷炮台,這一線沒有城牆。從聖伯多祿炮台至燒灰爐炮台一線築有城牆。此圖說明南灣在十七世紀中期之前並非風景旅遊勝地,更勿論十八世紀後期出現的一排“面朝大海”的別墅。由此可推測南灣的建設期應自 1635 年以後才開始。圖 1 澳門要塞圖(1635年)一、“澳門住冬”的頒佈及澳門之應對1684年,清政府收復台灣後,隨之結束海禁,同時開放海外貿易,分別設立江海關、浙海關、閩海關和粵海關。但隨 西方商人來華貿易規模的擴大,在貿易季節結束後,西方人的住冬問題也日益突出。香山知縣張甄陶於1750年指出:“今日宿冬夷人住省,竟不回澳,即在十三行列屋而居,危樓相望,明樹番旗,十字飄揚,一望炫目。雜居狎處,既恐事端,射利鉤奇,又妨商業。澳門在遠,猶恐他虞,漸入省城,恐難操縱。可慮者其二。” 乾隆帝根據閩浙總督喀爾吉善、兩廣總督楊應琚的奏言:“……是以更定章程,視粵稍重,則洋商無所利而不來,以示限制,意並不在增稅也。” 於是下達指令,只留粵海關通商,中國海外貿易從此進入“一口通商”的狀態。而解決外商在廣州貿易季節後的住冬問題,就顯得更加迫切,“澳門住冬”政策正是在此背景下推出。1760 年 4 月,乾隆帝頒發一系列廣州對外貿易的管理條例,其中最震動英國大班們的,是將限制其在廣州商館的生活。規定有五條,第一條即是:“船貨如已卸清,大班等應立即回國,不得逗留廣州。但商船必須依季候風行駛,往來有定期,故大班亦只有在此期間回國。如有交易未了、賬項未清者,得留居澳門,不必返回歐洲,以免奔波勞頓。”4月12日,收到上述規定,至20日,兩廣總督李侍堯即派南海縣飭令行商及通事,限身在廣州的全體外國人於五日之內前往澳門。其實外國人在澳門租賃房屋並非始於 1760年。乾隆二年(1737)兩廣總督鄂彌達的奏章內就提到:“紅毛、法蘭西諸國之船在澳賃屋貿易,與澳彝口角彼此結仇,至今不解。於是,紅毛        
  • 164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諸國洋船俱改泊黃埔地方”。 由此可知, 1737年以前,已有外國人在澳門賃屋居住及貿易。1760年之後,這項政策將澳門擔當廣東後方貿易陣地的地位合法化,也給澳門社會發展注入了新動力。1760 年 5 月開始,廣州英國商館抵達澳門,議事會要求他們獲得批准後才能在澳門租賃房屋,並稱法國人及他國商人已履行了這種新手續。於是英國商人也呈遞申請,並獲得批准。 自此,在澳居住的外國商人逐年增多,“賃居澳屋,不惜重費。初僅一二人,後接踵而至,遂有二班、三班以及十班之號。並有攜眷而來,不肯歸國者”。 澳門很快“供作廣州方面的外國人在夏季月份、生病時期或遇有他們在廣州的行為為中國人所厭惡時的一個歇腳點。澳門,舉例來說,是外國傳教士的避難所,雖則並不是唯一的住所,到中國來的外國婦女只準住在澳門。澳門受葡萄牙管理的情形同馬尼拉受西班牙管理的情形如出一轍,也很像巴達維亞和加爾各答分別受外人管理的情形那樣。不過,因為中國人始終沒有放棄過他們的主權,堅持管轄權一步不讓,所以受到一些限制,當夏季時節,來自廣州的外國人在澳門過 以英國人為首的高度發達、彬彬有禮和豐富多彩的社交生活,同加爾各答和馬德拉斯塔的情形相仿”。來澳居住的外國人需向議事會申請,屋主若租房子給外國人,同樣需獲澳門總督同意。1825年,有一封致澳門總督包也的信內提及,有位叫李培拉(J. V. Ribeira)的澳門居民,未經總督允許就將房子租給一位巴斯人。由此可見,澳門政府對外國人在澳租房居留的監管還是比較嚴格的。實際上,澳門社會並不太歡迎這些客人,不希望這些外國人利用葡人好不容易在中國取得的這片土地上謀取利益。因此,澳門政府遵從清政府命令的同時,也增加了一些附加條件。1773年10月18日,澳門議事會致葡印總督的信函稱:“不準外國人和亞美尼亞人私自來澳門建立住宅是正確的,非常有利於澳門貿易的發展,這也是澳門多年以來一直的做法。因為他們與澳門居民從事同一種商業,只有在他們想在澳門投資並且攜帶家人乘澳門居民的船來的情況下,才允許他們居留。但是,利用澳門的好客而在這裏經營貿易是絕對不允許的。至於各公司的大班,因為是該國的負責人,只要不參與其他貿易就可以在澳門住冬。” 可以推斷,首先,外國人不可以在澳門建立房屋,所謂“建立房屋”應是指購買房屋、擁有房屋的業權,因為根據清政府規定,葡萄牙人連自己在澳門建設房屋都需要向香山縣申請, 因此也談不上有權利限制外國人建房屋;其次,並非任何外國人都可居於澳門,而須在澳門投資,並攜家眷乘澳門居民的船隻入澳,或是各公司大班才允許居留;最後,在葡萄牙人心目中,亞美尼亞人不同於外國人,從此後的資料也可見很多亞美尼亞人在澳門租住房屋。因此,澳門被迫接受“澳門住冬”政策,此政策雖給澳門社會帶來新機會,但也給澳門的葡人帶來危機感,擔心自己在中國擁有的特殊地位不保。但無論如何,“澳門住冬”政策在此後近百年內影響了澳門社會的發展,推進了澳門城市的發展。二、歐洲東印度公司的東方駐地:澳門南灣(1760-1810)從成書於 1751 年的《澳門記略》內的“澳門正面圖”(圖 2),可見南灣一線的房屋相當稀疏,除標出稅口、南寰炮台之外,只有未曾標名的兩座房子,說明南灣一線尚未出現地標性建築。而南灣真正繁榮起來應在1751年之後,這與“澳門住冬”時期基本吻合。由此可推測,“澳門住冬”是南灣得以繁榮的直接原因之一。        
  • 1651760-1840:“澳門住冬”與南灣之變遷圖 2 《澳門記略》所載《澳門正面圖》(1751年)《澳門記略》稱:“有南北二灣,可以泊船,或曰南寰。二灣規園如鏡,故曰濠鏡。”這裏將南灣和西灣共劃為南灣,是泛內港的說法。一般來說,南灣位於澳門半島東南部,東西走向佔據澳門的半邊。南灣的東、南和中部各有三座炮台──嘉思欄炮台、聖伯多祿炮台和南灣炮台。嘉思欄炮台始建於1622年,又名聖方濟炮台; 南灣炮台又名燒灰爐炮台,葡文稱順產聖母炮台,位於南灣西端,炮台火力覆蓋外港,同時也保護內港入口與外港地區,該炮台於1892年被拆毀。 聖伯多祿小炮台於1626年建成,位於南灣中部、現歐維士石像前。 上述三座炮台拱衛南灣,也控制內港船隻進出。南灣港口不深,不適宜大船停泊,在此停泊的多為中小型漁船,過往商船只能在北灣停靠。南灣的葡文名稱Praya Grande譯作“大沙灘”,正因其港口較淺,沙灘面積較大,才由此得名。隨 南灣一線建築的形成,南灣街也隨之出現。從 1850 年繪製的南灣圖(見圖 3)可見,從海灘到住宅區有一道以石頭修築的海堤和街道,這就是“南灣街”。 1710年,時任澳督的賈士度租住萊奧內爾‧索薩(Leonel de Sousa)神父位於南灣的宅邸。 可見,此前南灣已被認為環境較優越,所以才受到總督青睞。無獨有偶,印度總督1771年購買南灣中部伯多祿炮台附近屬於貝爾南多‧諾格拉(Bernardo de Nogueira)的房子作為澳門總督府邸,“靠近伯多祿炮台附近大海灘邊的房子賣的價錢非常合適”。        
  • 166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圖 3 1835年的澳門南灣──從南邊山上眺望 (佚名, 1850年)1772年,英國東印度公司與澳門富商高士德達成協議,租用其南灣大宅院和位於風順堂街的十六柱商館,租期為三年,年租金 450西班牙元。 根據史料,從 1762年開始,來自荷蘭、法國、丹麥、瑞典等地的商人都在澳門租屋居住。 1792年,一張法國人繪製的《澳門城市圖》(圖 4)中,南灣一線標出了六個地名,分別是:英國公司(Compagnie Anglaise)、瑞典公司(Compagnie Suedoise),丹麥公司(Compagnie Danoise)、荷蘭公司(Compagnie Hollandoise)、西班牙公司(Compagnie Espagnole)、法國領事館(Consul de France)。但在十九世紀中期的南灣地圖(圖 8)上,除了英國東印度公司,其他公司已不見蹤影。根據資料,瑞典東印度公司於 1731 年成立,於 1732 年開始對華貿易,主要從英國購入茶葉、瓷器等貨物走私至英國,賺取利潤。1815年,公司由於經營問題停止運營。瑞典第一位駐華領事──著名漢學家龍思泰,於1798年乘商船來華。1815年,瑞典東印度公司解散後,他開始經營自己的生意。 丹麥開展對華貿易的丹麥亞洲公司(Danish Asiatic Company)於1616年創立, 1732年以亞洲公司的名義重組,但公司自1801年拿破崙戰爭開始就停止了運營。 實際上,丹麥亞洲公司解散後,仍有部分原先於該公司任職的商人在廣州從事貿易,並且居於澳門,其中最知名者就是馬地臣。 荷蘭東印度公司在1602年已成立,該公司一直對澳門覬覦良久,更於1622年發動了一場對澳門的戰爭,但以失敗收場。1795年,法國革命軍佔領荷蘭,荷蘭東印度公司於1799年解散。 西班牙貿易公司1792年來澳設立貿易機構,並租屋居住。 法國東印度公司自1762年開始入居澳門,租賃房屋。1789年,法國大革命對法國在海外的貿易影響很大,東印度公司隨之解散。 只有英國東印度公司一直堅持到1874年。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在十九世紀初東印度公司的官方辦事處撤銷了,但是很多大班轉而成為散商。因此,十八世紀晚期,南灣街遍布英國、荷蘭、瑞典、丹麥和法國等對華貿易公司駐澳門辦事處,成為一條歐洲商業街。根據澳門議事會於1802年的一份人口普查報告稱:“當時在澳門的外國居民人數已達60 人,其中英國 24 人,荷蘭 16 人,法國 6 人,瑞典 4 人,丹麥 1 人,亞美尼亞人 4 人,西班牙5人。” 但到十九世紀,隨 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壟斷地位的消失,東印度公司在很多國家的貿易優勢自然消失,散商經營成為更普遍的商業模式。        
  • 1671760-1840:“澳門住冬”與南灣之變遷“澳門住冬”政策令南灣由原來的葡萄牙人住宅區一躍成為各國公司的辦公處兼領事館,但南灣的房屋並非一夜建成。 1 7 4 5年,兩廣總督、廣東巡撫委張汝霖與香山縣令暴煜商定《澳門約束章程》,其中第七條規定:“禁擅興土木。澳夷房屋、廟宇,除將現在者逐一勘查,分別造冊存案外,嗣後只許修葺壞爛,不得於舊有之外添建一椽一石,違者以違制律論罪,房屋、廟宇仍行毀拆,變價入官。” 這一章程是張汝霖在過往法令的基礎上,經大量修改補充而制定,對澳門城市建設作出明確規定。在《澳門紀略》內還有一條補充材料,“夷人移居澳門,凡成造船隻房屋,必資內地匠作,恐有不肖奸匠,貪利教誘為非,請令在澳各色匠作,交縣丞親查造冊,編甲約束,取具連環保結備案。如有違犯,甲鄰連坐。第年歲底,列冊通繳查核。如有事故新添,即於冊內聲明。” 這條規定嚴格限制了澳門的城市建設,也說明南灣房屋並非一朝一夕建成,相反,南灣大部分住宅在歐洲人來之前就已建成。在此後一百多年內,南灣的房屋建設也只能暗地進行。葡萄牙東波塔檔案當中有相關記載:“案查坭水黃朝修葺南灣公司行內圍牆一幅,經在前署府稟報批准,照舊修整在案。茲查得該坭水所修圍牆內原有空(坪)長十四丈餘,闊七尺,竟不遵照,輒於坪內新添樓台一座,殊幹例禁。當即傳喚該坭水黃朝,訊據供稱:現修圍牆一幅,當日稟報時係繪圖照舊修復,如今添造樓台一座,實知違例,但非小的主意,係夷人仕利間地(Seiler Gandili)堅意 令建造。” 這是澳門同知於 1805 年 1 月 5 日向澳門議事會理事官擺華(Seiler Gandili)發出的指示,當中提到的“南灣公司”疑為歐洲東印度公司駐澳門辦事處,葡萄牙人藉修葺房屋,在南灣的空地上修建新房屋,結果被澳門同知發現並下令拆毀,“諭到該夷目,即便轉飭該夷遵照,立將公司行圍牆內空坪所添造樓台一座即刻拆毀,仍令照舊修復,毋得新添,致違定例”。 這至少說明,當時在南灣已出現葡萄牙人借修葺房屋之名私建房屋。由於東波塔的這批檔案保存並不完整,由此可推測,同類情況不但存在,還可能為數不少。三、 1831年南灣風災與“百齡牆”的消失1831年 9月 23日,南灣遭受了一場史無前例的颱風,一封葡印總督的信中記載:“在1831年 9月 23日,澳門遭受了一場巨大的颱風,持續了幾個小時,幾乎摧毀了大半個澳門,包括那圖 4 澳門城市圖 (1792年)        
  • 168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些堅固的公共建築,以及一個叫做南灣的沙灘。” 哈莉特‧洛在日記中也記錄了這場颱風:“今晨受到風的威脅,大風持續了兩個小時,海浪席捲碼頭上的屋頂,將南灣完全摧毀,它連根拔起十尺長的花崗岩石柱,並將其甩進房屋的廳堂。我們房子的陽台頂也受到重創,方濟各教堂附近的山岩上橫 一艘被毀壞的大漁船,僅剩下一個大船殼。”災難結束後,“議事會決定修復這些公共設施,那些在南灣房屋的屋主說:為了進一步保護南灣的房屋安全,他們同意加寬房屋與沙灘之間的道路”。但 1832年 5月 14日的另一封議事會信件中提到,“這一批南灣房屋屋主中的一部分人拒絕增加投入加寬道路,議事會決定調整道路安全設施建設方案,削減一部分預算,花費 450帕塔卡來修理道路”。 這條“道路”應是上文(圖 3)提到的那條海灘上的麻石路。關於此次重修南灣,在葡萄牙東波塔中文檔案內並無發現相關建築申請證明,有可能是因為檔案收錄不全,或澳門同知收受賄賂而默認此事。而在這次風災中,不僅損壞了房屋,還摧毀了一道用以防禦的城牆“百齡牆”。 1809年,廣東巡撫韓崶巡視澳門,同意葡萄牙人從嘉思欄炮台到娘媽角炮台修築一條一米多的女牆,“其自伽思蘭炮台起,至西望洋炮台止,迤南沿海一帶,上年英咭唎兵駛駕舢板由此登岸,該處本有石坎,坎甚低矮,易於爬越,應加築石女牆一道,高四至五尺,計長二百餘丈,俾資防堵。經韓崶面為指示,眉額帶曆等歡忭喜躍,云當克期興工”。 1810 年,澳門葡人在南灣、西灣沿海大規模修建工事,修築了一條自嘉思欄炮台至娘媽角炮台的高大麻石海堤,並在堤上修築了一米多高的麻石女牆,曾有葡人稱此海堤女牆為“百齡牆”。在羅伯特‧埃里奧繪於 1824 年的《南眺澳門南灣景色》(圖 5)中,可見從東望洋山麓一直往南灣炮台方向有一段矮城牆,應是“一米多高的高麻石砌成的女牆”。但在 1840年之後,錢納利所繪《澳門南灣》(圖 6)中並未見這段城牆。由此推測,這很可能與 1831 年的那場劇烈颱風有關,颱風將那段女牆摧毀殆盡。圖 6 《南眺澳門南灣景色》(羅伯特‧埃里奧)         
  • 1691760-1840:“澳門住冬”與南灣之變遷圖 7 《澳門南灣》(錢納利) 四、 1840年的南灣:澳門的英國人社區1825年至1852年的大部分時間,英國畫家錢納利都居於澳門,他留下了十多幅關於南灣的寫實作品(如圖 7)。 1840 年,英國畫家羅伯特‧伯福特也留下了南灣的寫實圖畫(圖 8),基本標註了南灣街每棟建築,非常珍貴。除此以外,祝淮《香山縣志》的《東環圖》(圖 9),也是記載南灣面貌的早期地圖。對比這三幅圖,可考證鴉片戰爭前南灣的部分建築。圖 8 中國澳門城市圖(羅伯特‧伯福特,英國, 1840年)        
  • 170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圖 9 祝淮《新修香山縣志》所載《東環圖》(1828年)澳門總督府:幾乎位於圖畫正中(圖7錢納利南灣圖 處)的,就是澳門總督府(GovernmentHouse),也就是圖 9內標註的“兵頭衙”。 1767年,澳門議事會理事官路易士‧科埃略受命建造總督官邸。 1769 年 3 月 4 日,議事會派人接管新落成的總督官邸。 但至 1771 年,果阿葡印政府以“地點選擇不當”為由令議事會出售該總督府邸,所得款項撥入王室金庫,並命令購買新的總督府邸。如果資金不夠,則命令以建造者的財產補足。 1771年,印度總督下令購買南灣中部聖伯多祿炮台附近屬於貝爾南多‧諾格拉(Bernardo de Nogueira)的房子作為澳門總督府邸。 此後,總督府邸就位於此,幾十年都沒有改變。新總督府落成以後,竟因選擇地點不當而要求重新購買,可能源自幾點原因:首先,可能是因為議事會和澳門總督之間的矛盾,從後來所選擇的總督府位於南灣的正中位置來看,可能是因前之地點無法體現總督的地位,故要求更換;其次,總督府選擇位於南灣,也說明南灣在澳門的地理位置優越,同時便於管理這一帶的外國居住人口。直到 1881 年,澳門又更換了一次總督府地址,收購南灣街 27 號作為總督府。聖伯多祿小炮台:圖 7 處的總督府前位置,也是圖 9中標註的“小炮台”,建於1626年,炮台很小,剛建時僅有大炮三門。博卡羅稱:1635 年,該炮台有兩門發射 7 英磅炮彈的薩格雷斯炮。到1867年,裝有六門大炮。 此炮台主要用於控制南灣船隻進出,保證南灣安全。該炮台後在二十世紀南灣填海時消失。英國東印度公司駐澳辦事處:圖 7 處就是英國東印度公司駐澳辦事處分部(New Company’sFactory),也就是“紅毛公司館”。 1772年,英國東印度公司與澳門富商高士德達成協議,租用後者位於南灣的大宅院,以及位於風順堂的十六柱商館。據馬士稱,此租約應於 1769 年簽訂,1771年時再續。 澳門英國東印度公司從南灣沿岸到風順堂對面之十六柱止。除了南灣這一處辦事處,東印度公司還在白鴿巢公園之俾利喇別墅設有總部。南灣稅館:在聖伯多祿小炮台右邊圖 7 第 處,是南灣稅館(Chinese Chop or CustomHouse),在伯福特的圖中標有“Judge’s House”。 1732 年,廣東總督鄂彌達責成澳門當局隨時報告抵達澳門的每一艘外國船隻,包括國籍、兵力、目的地等。不久,粵海關部在澳門南灣又        
  • 1711760-1840:“澳門住冬”與南灣之變遷設立一座海關稽查站,派一名稅口委員,負責向在澳門上岸或下船的客貨徵收捐稅。 設立南灣稅館名義上是向客貨徵收捐稅,但實際是為監管外國人。 1750 年,張甄陶在《澳門圖說》中說:“澳有關稅一,主抽稅;小稅館三;主稽察,曰南環稅館,專稽察夷民登岸及探望番舶出入;曰娘媽角稅館,專稽察廣東、福建二省寄港商漁船隻,防透漏,杜奸匪。夷舶入港,必由十字門,折而西經南環,又折而西至娘媽角,又折而東乃入澳。”巴斯人宅邸:標註於伯福特的圖中(圖 8 處) 。根據史料,澳門議事廳公局 1847年訓令市民將燈具掛在屋外門前,為公共照明提供方便。在公佈的一批模範市民名單上,有一批巴斯人都居於南灣大馬路,如:第 26 號帕愣治‧朵拉布治(Palenjee Dorabjee)、第 34 號德希爾治皮‧魯斯托姆治(Herjeebhoy Rustomjee)、第 60號德科瓦斯治‧帕愣治(Cowasjee Palenjee),其中,第 34 號魯斯托姆治住宅在澳督府南鄰。 與圖 8 對比後,疑為圖 7 中的 。下表是羅伯特‧伯福特的澳門圖中南灣部分地名表格。序號 英文標註 中文 備註1 South Bay 南灣 /2 Fort of Bomparto 順產聖母炮台 見上文3 Penho Hill and Church 西望洋山和教堂 見上文4 Gardens of Mrs Paiva 擺華夫人花園 擺華(Francisco José de Paiva)家族是澳門著名的土生富商, 1 8 0 5 年左右,擺華擔任澳門的理事官,他還曾參與葡萄牙劇團並演出西班牙戲劇《灰姑娘》,這座房屋在南灣後方。5 Praya Grande 南灣 /6 Mr. Plowden’s residence 樓頓先生宅邸 威廉‧樓頓(William Henry Chicheley Plowden,1 78 7- 18 80),英國東印度公司商館書記,根據哈莉特‧洛記載,樓頓宅邸是澳門的音樂中心。樓頓先生是一位政治家,英國保守黨成員,後成為東印度公司的董事。7 Captain Grant’s 格蘭特船長宅邸 亞歷山大‧格蘭特(Alexander Grant),英國散商、船長。在澳門負責怡和洋行的鴉片船。 1833年,格蘭特船長的一隻散商船(薩馬蘭號)駛入唐家灣時遭中國人搶劫,船長扣押了其中一名中國人,此為“金星門”事件。8 Mrs. Constantino’s 康斯坦蒂夫人宅邸 康斯坦迪諾‧洛佩斯(C o n s t a n t i n o J o s éLopes),葡萄牙船長。他曾於 1816 年由澳門王室大法官眉額帶歷派遣前往暹羅,將葡萄牙國王重建暹羅與澳門城之間友好關係的願望告知暹羅國王。9 Residence of Sig. Jorge 若爾熱先生宅邸 若爾熱‧卡瓦略(Mateus Jorge de Carvalho),據說是澳門的元老級市民,在澳門有一定地位,但品行惡劣。1 0 American Mission 美國領事館 1784 年 8 月 23 日,美國人乘坐當時世界上最快的船隻之一──“中國皇后號”抵達澳門。 17 86年 8 月,第一任美國駐華領事山茂召乘“中國皇后”號抵達澳門。1 2 Mr Daniell’s and Mr. Innes’ 丹尼爾先生和 /因斯先生宅邸1 3 Mr. Robertson’s 羅伯遜先生宅邸 /        
  • 172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1 4 Parsee’s Gent 巴斯人宅邸 根據上文分析,疑為德希爾治皮‧魯斯托姆治(Herjeebhoy Rustomjee)之宅邸, 1841 年致函亞歷山大‧安德遜醫生,稱出於博愛,他決定捐出12,000 元支持其開辦外國海員醫院,並稱這筆錢將放在怡和洋行,利息用於該院病人以及支付醫院的必要支出,還委託馬地臣先生、馬儒翰先生和安德遜醫生管理這筆基金。1 5 Mr. King’s 金先生宅邸 錢納利曾為美國威特莫勒公司(Wetmore & Co)合夥人金仕曼(Nathaniel Kinsman)畫過一幅油畫《澳門金仕曼家的露台》。故推測這位金先生就是金仕曼。 這位美國船長和妻子(Rebecca)抵達澳門後住在南灣的一所大房子裏。二十歲的納森尼爾‧凱斯曼曾經幾次航行至巴達維亞,尋找冒險發達的機會。居澳期間,他的妻子融入當地外國人的社交圈,成為訪澳美國人最歡迎的女主人。她還勤於寫作,每天記錄在澳門的活動,這些記錄反映了居澳外國人的日常生活情況。1 6 New Company’s Factory 東印度公司辦事處 見上文1 7 Old ditto, ditto 同上 同上1 8 Government House 澳門總督府 見上文1 9 St. Pedro 伯多祿炮台 見上文2 0 Edward’s Tavern 艾德華酒店 /2 2 Mr. Dent’s 顛地先生宅邸 顛地(Lancelot Dent , 1799-1853),英國商人,寶順洋行老闆,當時廣州的主要鴉片商人之一。他開設的寶順洋行僅次於當時的怡和洋行,是廣州最大的鴉片公司之一。他極力鼓動英國開戰,在第一次鴉片戰爭後,獲利極大。2 3 Judges’ House 澳門政府大樓 見上文2 4 Chinese Chop or Custom House 南灣稅館 見上文2 5 Sandford and Mark’s Tavern 斯坦福和馬克酒店 /2 6 Edward’s Tavern 艾德華酒店 /2 7 Formerly Mr. Whiteman’s 從前懷特先生宅邸 喬治‧懷特,英國商人, 1829 年 5 月 22 日抵達澳門, 11 月去加爾各答。2 8 Capt. Elliot’s 義律船長宅邸 查理‧義律(Charles Elliot , 1801-1875),英國人。 1 8 3 4 年,隨律勞卑抵達澳門,擔任貿易專員;1836 至 1841 年,接替 G.B.羅拔臣擔任英國駐華商務總監;1840 年 2 月,被英國政府任命為政府副代表,對華發動了第一次鴉片戰爭。3 3 Mr. Jardine’s 渣甸先生宅邸 威廉‧渣甸(William Jardine , 1784-1843),英國人,早年是鴉片貿易船上的外科醫生。 1 8 3 2年,與馬地臣合夥創辦怡和洋行。 1 8 3 3 年,英國國會結束了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對華貿易專營權後,怡和洋行成為亞洲最大的英國洋行。他是中英第一次鴉片戰爭中的重要人物。 該住宅位於南灣街後方。在伯福特的圖中,南灣這一線的地名共標有二十處,英國人宅邸或辦事處就有七處,而葡萄牙人宅邸只有三、四處。其他多為一些官方機構,以及三處酒館。這說明,鴉片戰爭期間,南灣大部分已被英國人佔據,十八世紀末期出現的丹麥、瑞士、荷蘭、法國等東印度公司或領事館,序號 英文標注 中文 備註(續上表)        
  • 1731760-1840:“澳門住冬”與南灣之變遷已從南灣退出歷史舞台。當時住在南灣的,都是中英貿易及外交史上非常重要的人物,包括:威廉‧渣甸、查理‧義律、顛地、亞歷山大‧格蘭特等人,他們佔有了中英貿易的大多數份額,也對1840年的中英鴉片戰爭產生過重要影響。眾多資金雄厚公司的大班棲身南灣,也同樣說明南灣在澳門的重要地位和角色。此外,地圖上標註三家酒店的“Tavern”一詞,兼有“酒館”和“客棧”的雙重涵義,由此可以推測,這是澳門最早的、具有現代意義的酒店。這與西方人的飲酒習慣有關,酒店的出現滿足了他們的生活和工作需求。五、結語“澳門住冬”政策的頒佈給澳門帶來了新景象,也催生了南灣這個“高級外國人社區”。十八世紀末,大量西方商業機構的湧入、1831年的風災、1840年形成的英國人社區,雖令澳門南灣人事全非,但美麗風景依舊,只是這裏作為澳門城最美的地方,卻被葡萄牙人租讓給來華貿易的外國商人居住,實在是居澳葡人的悲哀。但不可否認,這個外國人社區也給整個澳門帶來了新的生機。首先,“澳門住冬”催生了澳門南灣酒店行業、房屋租賃行業的興起。南灣街上出現了多家酒店,包括愛德華酒店、斯坦福和馬克酒店等,這種酒店既賣酒水又可住宿,顯然是為了滿足客商需求,雖然澳門早已有酒館存在(如東波塔檔案中就多次提及禁止售賣酒予外國人,尤其是黑奴), 但在南灣出現的酒店兼具飲酒和住宿功能,是具有現代意義的高級酒店,也是澳門近代酒店業興起的標誌。而“澳門住冬”還促使澳門房屋租賃行業興起。過往曾有澳門葡萄牙人將房屋租給華人作為商鋪,但租給西方人獲利更為豐厚。在葡萄牙東波塔檔案中,就有大量有關租務糾紛的史料,其中一部分就是因葡萄牙人加租而引起,如 1802年 5月,澳門華人張延芳狀告夷人萬爾咕(Marco)突然加租:“蟻承父遺三角亭鋪一間,開張油漆生理,遞年按納夷人萬爾咕地租一十八元,一向相安無異。忽於去年十二月內,該夷突 通事到鋪,押令加租,如不肯從,即行痛笞。” 從此可推測,前往澳門住冬的歐洲人,導致澳門房屋租賃價格上漲,也促進了澳門近代房地產行業的興起。另外,當時私造房屋的現象屢見不鮮。《香山知縣馬德滋為催飭查明澳門沿海一帶民人私築鋪屋以憑押拆事下理事官諭》記載:“茲查今日澳門沿海一帶地方,竟有民人私自佔築,或藉向夷人輸納租銀數錢,即串同修砌,若不查究辦,將來愈築愈多……。” 這段材料看似有關華人私自建屋,但實際上疑點頗多:明清時期,澳門華人在海邊搭建臨時篷寮居住者居多,若真需修建房屋,也一定會選擇有田地的村落,如望廈村、龍環村等,何須“向夷人輸納租銀數錢”建屋?其中必有端倪。選擇海邊建房,很可能是迎合當時的租屋風潮,因葡萄牙人不能隨便在城內建房,所以與華人勾結建房出租,以免引起香山縣的注意。其次,“澳門住冬”豐富了澳門社會的文化娛樂生活,促進了澳門旅遊事業的發展。 1829年,英國人第一次正式在澳門黑沙環馬場舉行賽馬會,共辦三天,參賽人員以在華英商為主。同年 11月,英國又在關閘附近的馬場舉辦了一次賽馬活動,“比賽很精彩,還有人下很大的賭        
  • 174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注,圍觀者有華人、葡萄牙人及印度人”。 除了英國人在澳門舉辦的賽馬活動,還有音樂會、戲劇等表演,如1833年9月28日,德庇時夫人在寓所舉辦了一場音樂會,由安德伍德夫人彈奏鋼琴、演唱歌曲,後由葡人擺華、俾利喇夫人及安德伍德夫婦表演晚禱讚美詩四重唱,還有二重奏、三重奏樂曲及舞蹈。 同年 4 月,英國業餘演員在澳門舉辦了一場英國戲劇晚會,劇名為《逃亡者》(The Deserter)。 同年 8 月 10 日晚 7 時,英國業餘戲劇愛好者在澳門上演謝里單(Sheridan)的著名喜劇《情敵》(The Rivals),參加演出者有 12 人,其中包括東印度公司駐廣州代表哈威‧阿斯特爾先生、威爾斯(Wills)船長、著名畫家錢納利及英商名流朱門德(Hon J.R. Drumond),演出地點在聖老楞佐教堂附近的一個舞台,新任總督席爾維拉‧邊度也觀賞了演出。 在澳門舉行賽馬、戲劇、音樂會等活動,說明在澳的英國人數已達到一定的數量,不但實力雄厚,而且在澳門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就連澳門總督維拉‧邊度都參加了他們的活動,對澳門的文化以及旅遊事業無疑有一定的促進作用。最後,“澳門住冬”推動了澳門城市建設的發展。澳門住冬條例頒佈後,湧入澳門的外國人帶來可觀的房屋租賃收入,同時也導致各類商品的需求量增加。如前述的私建房屋情況也屢見不鮮。“澳門向外國人開放之後,就業人數增長,職業多樣化,無疑對全體居民和政府的財政收入有百利而無一害。僱人眾多的翻譯、倉庫管理、裝卸、建築和船舶修理等行業應運而生”。 此外,大量入住的外國公司大班確立南灣作為澳門“高級住宅區”的定位,令南灣與北灣的城市功能定位有所區分,這對於澳門近代城市建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註釋:Hillard, Harriet Low,1809-1877, Hillard, Katharine edited, My mother’s journal, a young lady’s diary of five yearsspent in Manila and the Cape of Good Hope from 1829-1834, Boston, G. H. Ellis, 1900, p. 44.[葡]布朗科:《十九世紀最後一年的澳門》,《文化雜誌》中文版(澳門),第 32期,第 132頁。葉廷樞,字冠芳,號竹庭。先世業茶致富,一生未入仕途。其人擅畫知醫,尤喜吟詩,乾嘉時以詩書畫擅名粵中,有《芙蓉書屋詩鈔》。章文欽:《澳門詩詞箋注(明清卷)》,珠海:珠海出版社, 2003年,第 181頁。Manuel Teixeria, Macau e a Sua Diocese, Vol. 3, Tipografia da Missdo do Padroado, 1956, pp. 415-416. 印光任、張汝霖著,趙春晨校注:《澳門記略》,卷下,《澳蕃篇》,澳門:澳門文化司署,1992年,第150頁;第252-253頁。Manuel Teixeria, Macau e a Sua Diocese, Vol. 3, p. 306.雷曾德:《澳門平面圖》(1634),原載 1634年安東尼奧‧博卡羅所著《東印度所有要塞、城市和村鎮平面圖冊》,轉引自《文化雜誌》(澳門),第10期,1993年,第17頁;白樂嘉在其《西方開拓者及其對澳門的發現》書中亦附有一幅近似的圖,圖上方標有“1632”。《清高宗實錄》卷533,“乾隆二十二年二月甲申”條,北京:中華書局, 1884-1987年,第 721頁。[美]馬士(H.B. Morse):《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5卷,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91年,第503-504頁;李侍堯:《防夷五事規條》,載《史料旬刊》第 9期,第 307-310頁。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澳門基金會、暨南大學古籍研究所合編:《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1冊,《兩廣總督鄂彌達奏復莫倫志案查係誤傷不便因此不准洋船灣泊黃埔折》,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83頁。        
  • 1751760-1840:“澳門住冬”與南灣之變遷 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5卷,第502頁;第2卷,第324頁;第4、5卷,第374-375頁;第3卷,第360-361頁。祝淮:《新修香山縣志》卷 4,《海防》附《澳門》,清道光七年刊本,中山文獻叢刊影印本。[美]泰勒‧丹涅特(Tyler Dennett),姚曾廙譯:《美國人在東亞》,第3章,北京:商務印書館,1959年,第42-43頁。 Aequivos de Macau, 3 série, Macau, Imprensa Nacional, Vol. 4, p. 71; Vol. 2, No. 2, p. 92.明朝海道副使俞安性早在1613年就頒佈《海道禁約》。1745年,兩廣總督、廣東巡撫張汝霖與香山縣令暴煜頒《澳門約束章程》,其中第七條規定禁止擅興土木。參見印光任、張汝霖著,趙春晨校注:《澳門記略》卷下,《澳蕃篇》,第79頁;Vol. 2, No. 2, p. 92.。 [葡]博卡羅:《要塞圖冊》,[葡]羅理路(Rui Manuel Loureiro)編,范維信、楊平等譯:《16和17世紀伊比利亞文學視野裡的中國景觀》,鄭州:大象出版社,2003年,第220頁;第220-221頁;第220頁;第220頁。[葡]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年,第81頁;Manuel Texeira, A Medicinaem Macau, Macau, Impresa Nacional, p. 34. 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 552; p. 540; p. 552. 圖片來自莫小也:《地誌畫:記憶中的澳門風景》,《文化雜誌》(澳門), 2004年,第 53期,第 46頁。Manuel Teixeira, Toponímia de Macau, Vol. 2, p. 213;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5卷,第600頁;據馬士書,此租約應該是1769年簽訂,至1771年又續約兩年。 [瑞典]龍思泰著,吳義雄譯:《早期澳門史》,赫爾堡《龍思泰傳》,北京:東方出版社,1997年,第14-16頁;第49頁;第107頁。根據 Paul A. Van Dyke, The Canton Trade, Life and Enterprise on the China Coast, 1700-1845, Hong Kong: Hong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5, p. 63.參見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B9%E9%BA%A5%E6%9D%B1%E5%8D%B0%E5%BA%A6%E5%85%AC%E5%8F%B8, 2012年 2月 5日。馬地臣(James Matheson)又譯作孖地臣、麥贊臣等。蘇格蘭人,1796年生,愛丁堡大學畢業後曾赴倫敦學習經商。1813年,赴加爾各答加入其叔父麥克金吐(Mackintosh)公司。1818年初,至廣州及澳門,任職於西班牙、丹麥商行,兼任丹麥駐華領事。 1827年,馬地臣離開西班牙商行,與其兄弟亞歷山大‧馬地臣(AlexanderMatheson)組成馬地臣公司(Matheson & Co),後又與馬克尼亞克公司(Magniac & Co)合夥。此時馬地臣顯現優秀商人的潛質,他以卓越眼光推動貿易事業發展,在一段時期內無人能與他競爭,令其成為中國沿海拓展貿易方面最為傑出的先驅之一。參閱J.M. Braga, A Seller of “sing song”, Journal of Oriential Studies, Vol. 6, 1961-1964, HongKong: HKU Press, 1967.[荷]包樂史(Leonard Blussé)著,莊國土、程紹剛譯:《中荷交往史 1601-1999》,第 110頁。http://baike.baidu.com/view/3842103.htm,2012年2月5日。A.M.Martins do Vale, Os Portuguese em Macau:1750-1800, Macau: Instituto Português do Oriente, 1997, p. 78.《俯瞰大地‧中國、澳門地圖集》,澳門:臨時澳門市政局畫廊,2001年2月。 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卷上,《官守篇》,第 79頁;第 79頁。劉芳輯,章文欽校:《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署澳門同知鄒為飭將南環公司行違例添建樓房拆毀事下理事官諭》,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年,第48頁。《署澳門同知鄒為飭將南環公司行違例添建樓房拆毀事下理事官諭》,《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第48頁。 Manuel Teixeira, Toponímia de Macau, Vol. 1, Macau: Instituto Cultural de Macau, 1997, p.68; p. 68; p. 72.Hillard, Harriet Low, Hillard, Katharine edited, My mother’s journal, a young lady’s diary of five years spent inManila and the Cape of Good Hope from 1829-1834, pp. 105-106.《廣東巡撫韓崶奏報查閱澳門夷民安謐並酌籌控制事宜前山寨關閘仍舊防守折》,《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 1冊,第 724頁。        
  • 176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香港歷史博物館及香港藝術館編︰《東方印象──錢納利繪畫展》,2005年。英國畫家羅伯特‧伯福特(1781-1861),擅長全景圖繪畫。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163頁。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 544. 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 165頁;《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 56-58頁。Manuel Teixeira, Toponímia de Macau, Vol. 2, p. 213;馬士(H.B.Morse):《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5卷,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91年,第600頁。張甄陶:《澳門圖說》、《論澳門形勢狀》、《制馭澳夷論》,載賀長齡:《清經世文編》,卷83,《兵政》14,又見載於王錫祺輯:《小方壺齋輿地叢鈔》,第9帙。兩版本有較多不同,此為兩版本校定後的文字,不出校記。三篇文章的寫作時間之所以定作乾隆十五年(1750),乃因《論澳門形勢狀》中提及“前年毆斃人民,公然抗匿”,此即指乾隆十五年發生的李廷富、簡亞二兩人被葡人毆斃案。上文轉引自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澳門編年史》,第二卷,第 973頁。施其樂:《珠江三角洲的巴斯客商》,《文化雜誌》(澳門),第 59期, 2006年。 Harriett Low, Nan P. Hodges and Arthur W. Hummel, Lights and Shadows of a Macao Life: the journal ofHarriett, travelling spinster,Woodinville, WA: History Bank, 2002, p. 376, 428; p. 382; p. 79; p. 163.http://en.wikipedia.org/wiki/William_Plowden,2012年2月5日。菲力浦‧查德威客‧福斯特‧史密斯(Smith, Philip Chadwick Foster)︰《中國皇后號》,廣州:廣州出版社,2007年,第162-171頁。文德泉:《三個美國佬在澳門》,《文化雜誌》中文版(澳門),第 27-28期, 1996頁。The Friend of China, December 15th, 1842, Vol 1, No. 39, p. 155.《東方印象:錢納利繪畫展》,香港:香港歷史博物館,2005年,第20頁。Lindsay and May Ride, An East India Company Cemetery: Protestant Burials in Macao, HongKong: HongKongUniversity press, 1996, p. 195.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2%A0%E5%9C%B0, 2012年http://baike.baidu.com/view/976633.html,2012年2月3日。《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上冊,第18-22頁。《香山知縣許乃來為飭禁萬爾咕將張延芳鋪屋加租事下理事官諭》,《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第262頁。《香山知縣馬德滋為催飭查明澳門沿海一帶民人私築鋪屋以憑押拆事下理事官諭》,《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第 51頁。湯開建:《明清時期西洋體育在澳門的傳播》,《世界漢學》(北京),第 3期, 2005年。 The Canton Register, Vol. 9, April 19th, 1836, No. 16; Vol. 10, August 29th, 1837, No. 35.潘日明著,蘇勤譯:《殊途同歸──澳門的文化交融》,澳門︰澳門文化司署,1992年,第147頁。[責任編輯 鄧曉炯]        
  • 177從“非依常規”到《自治規約》──近代 仔和路環的軍事、稅收與行政變遷初探[摘 要]考察近代葡萄牙對 仔和路環的侵佔及統治歷史,早期(1840年代至1870年代)葡萄牙主要實行軍事佔領為主的策略,其統治具有明顯的軍事特徵。這一時期,澳葡政府在 仔和路環的統治策略更多是出於政治而非經濟利益的考量。1870年代中後期是重要轉折點,這一時期兩島的稅收和行政有了重大變革,其整體趨勢是:軍事管治的特徵逐漸淡化,常規的統治方式逐漸加強。 仔和路環兩島的政治和經濟逐漸納入與澳門本島相同的行政體系。 1929 年 1 月,仔路環統領部撤銷,島區政務廳取而代之。這標誌 仔和路環已基本走向類似澳門本島的常規發展道路,實現由軍事管治到行政管理的轉型。[關鍵詞 ] 仔 路環 軍事管治 稅收 行政學術界對於 仔和路環歷史的研究缺乏類似澳門本島史的熱情, 或許是因為 仔和路環只是澳門的“附屬之地”, 也可能是因為關於兩島的資料較少,收集、整理與利用也較困難,導致迄今為止, 仔和路環的歷史研究仍存在諸多盲點、疑點和誤點。早期(1840年代至 1870年代)葡萄牙主要實行軍事佔領為主的策略,澳葡政府對 仔和路環的統治,更多是出於政治而非經濟層面的考量。1870年代中後期,澳葡政府對 仔和路環統治的軍事特徵逐漸淡化。 1929 年 1 月,島區政務廳取代了 仔路環統領部,海島市正式與澳門市分離,且無軍事長官。此後雖市政委員會仍由軍人主管,但軍事管理有所淡化。現以 仔和路環的三個不同階段為線索,利用現有中、英、葡史料,探討近代 仔和路環的軍事管制、稅收改革與行政變遷等問題,以揭示 仔和路環在近代澳門史上的特殊地位與功用。一、葡萄牙對 仔和路環的早期軍事佔領與管治1840年代至1870年代,澳葡政府主要通過軍事手段佔領和控制 仔和路環。因此,澳葡政府在 仔和路環島修建了諸多軍警設施作為武力後盾,兩島的管治充滿濃重的軍事色彩。亞馬留(João Ferreira do Amaral)總督上台後,將佔領 仔和路環正式納入規劃,也加緊從“非依常規”到《自治規約》──近代 仔和路環的軍事、稅收與行政變遷初探馬 光馬光,澳門大學社會科學與人文學院歷史系博士研究生。        
  • 178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了侵佔步伐。他認為, 仔“對澳門而言,是件大好事。因為除了可以控制整個港口外,還可避免其他國家向華人商購此島,否則澳門的商業重要性將喪失殆盡”。 但當時澳葡政府的控制力仍非常弱小,故亞馬留及其繼任者採取了軍事先行的策略。( 一) 修建炮台,設立炮台指揮官1847年5月6日,亞馬留突然通知耆英,稱其將在 仔修建一碉堡,用以扼制海盜活動。耆英派人調查後發現那裏已建有一座供五六名士兵使用的碉堡。面對既成事實,耆英只好說:“該地不在葡萄牙人的界址中,但我還是同意了貴總督的再三請求。滿口允許在那裏建造一兵房,以示同甘共苦之意。” 其後,亞馬留命令駐澳門港海軍少校佩德羅‧羅利路(Pedro José da SilvaLoureiro)在 仔修建西沙嘴炮台,而修築炮台的費用則來自亞馬留上一年向 仔和路環居民徵收的稅銀。 7 月 7 日,香港《華友西報》報道, 仔正在建造一座保護船隻往來的新炮台。砲台於 9 月 9 日建成,島上升起了葡萄牙國旗, 首任指揮官是阿美達(A lfe r es J an u á r ioAgostinho de Almeida)。 1848 年 1 月 29 日,美士基打(Vicente Nicolau de Mesquita)中尉取而代之。 1849 年 9 月 24 日,該職再由卡埃塔諾‧西爾瓦(Caetano Gomes da Silva)少尉接任。出任 仔炮台指揮官一職者起初經常更換, 1847 至 1851 年間,曾 17 次更換人選。 澳葡政府亦在路環修建了媽閣炮台,澳督於 1876 年 3 月 31 日發佈第 19 號省訓令,命令在路環村為軍隊建一營房,從而加強對路環的軍事控制。仔炮台(Mr. Cabral , 1899) 仔炮台(Rev. Father Videira Pires , 1947) (二)設立軍事哨所仔當時仍屬荒涼之地,不時遭受海盜襲擊,小偷搶劫事件也頻頻發生。 1849 年 8 月 20日,澳督賈多素(Francisco António Gonçalves Cardoso)“應當地居民和船民的要求”,下令佔領“破碎的 仔”,並在此設立一小而精的哨所以保護 仔。(三)建立軍事要塞,任命 仔與路環統領仔與路環統領又稱 仔與路環軍事要塞長官。1864年11月7日,路環島居民請求澳葡政府派軍進駐,保護他們免受海盜騷擾。一支由10名巡捕組成的分遣隊立即開赴路環,進駐荔枝灣,並在該地建軍事據點。第一位 仔與路環軍事要塞長官(駐軍司令)為巴蒂斯塔‧塔薩拉少尉(António Baptista Tassara)。 1872 年 10 月 17 日,巴蒂斯塔‧塔薩拉已晉升為上尉並正式擔任 仔與路環統領。 187 4 年 6 月 4 日,任命山度士‧瓦吉尼亞斯(Jo sé d os San tosVaquinhas)中尉出任第二任 仔與路環軍事要塞長官,但至同月 30 日,又改命埃利亞斯‧若瑟‧施利華(Elias José da Silva)上尉擔任此職。 同年 12 月 5 日,澳葡政府頒布第 114 號訓        
  • 179從“非依常規”到《自治規約》──近代 仔和路環的軍事、稅收與行政變遷初探令,命令核查 仔、路環統領的賬目,埃利亞斯‧若瑟‧施利華上尉因此事被撤職,一級軍士若阿金‧魯西塔諾(Joaquim Pereira Lusitano)被任命為臨時長官。 9 日,馬丁斯‧馬德拉(JoãoProcópio Martins Medeira)中尉被正式任命為 仔、路環統領。 1876 年 5 月 15 日,席爾瓦‧列伊斯(João Severino da Silva Reis)中尉擔任此職。(四)設立具軍事性質的警站(巡捕營)1869 年 5 月 31 日,澳督蘇沙頒佈第 63 號訓令,由佩雷拉‧萊特(Pereira Leite)上校出任巡捕營長官。當時,巡捕營署從先拿‧飛南第少校住宅搬至玫瑰堂(板樟堂),與此同時,在聖安多尼堂區、望廈、關閘、二龍喉花園、二龍喉兵營、望德堂、沙欄仔、桔仔街、沙梨頭、萬里圍、亞婆井、青雲里、 仔及路環設立警站。 仔與路環的巡捕營並非一般意義的警察站,而是具有軍事組織編制,巡捕營士官與前線連作戰士官一樣可獲晉升為軍官。除了固定軍事設施和據點之外,澳葡政府亦會根據實際需要加強軍事和警察力量。澳葡政府為加強管治 仔、路環兩島,於1869年12月1日頒佈法令,成立離島議事公局,派駐2名警司、2 名警官和 21 名警員於離島。通過建立軍事要塞、安放大炮、設立軍事哨所和警站等舉措,澳葡政府逐步加強了對 仔和路環的實際控制。在此階段,軍事力量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二、“非依常規而定”:稅收制度的發展與改革(一)早期的特殊徵稅制度澳葡政府通過一系列軍事手段逐漸佔領和控制了 仔和路環。在軍事佔領初期,儘管澳葡政府在 仔和路環的管治還不太穩固,但他們已開始在 仔和路環徵稅。 仔是無法進入內港的大船的理想錨地,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自然成為澳葡政府覬覦的首要目標。 1845 年 3 月 1 日,澳門議事公局討論船隻進出 仔及澳門港口的海關規則問題,並擬定 15 條規章的《澳門海關條例》,其中第五條規定:在 仔停泊的所有船隻,超過 14 日後,必須按每噸 5 錢銀的費率支付錨地費,此費有效期為一年,100噸以下的船隻免收錨地費。 西沙嘴炮台建成後,亞馬留政府從1847年12月開始整飭 仔島西端港口,同時設置港務人員管理各國出入 仔港的船隻。次年3月,亞馬留以西班牙及荷蘭船隻無視澳葡政府對 仔島的管轄權為由,發佈告示,要求所有進出 仔港的外國船隻,無論兵船、商船,都必須懸掛葡萄牙國旗、到港務局登記註冊並繳納停泊稅。 當年, 仔港監小雅努阿里奧‧阿爾梅達(Januário Agostinho de Almeida)制定了當地行政管理的第一部規章。1852 年 6 月 30 日,澳督吉馬良士(Isidoro Francisco Guimarães)發佈命令,對 仔居民徵收什一稅,由當地華人頭目(地保)充當收稅人。徵收此稅意味澳葡政府每年可增加600元稅收。 1853 年 10 月 24 日,澳督吉馬良士致函海事及海外部稱:許久以來,我一直想擴展在華的葡萄牙領地。在我職內,我終於將潭仔變成了完全的葡萄牙屬地。開始從路環及荔枝灣(位於較遠的那個島上的兩個村落)徵收少量的稅收,但它實際上的意義不止於此。其重要性在於確立我們的權利,讓這些居民逐漸熟悉我們的所有權。我們以為這是對他們的要求、我們的十字門炮台司令及其小型飛剪船提供的保護而付出的捐稅。若我們有更大的實力,所獲不止於此,但有史以來為數不多的        
  • 180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澳門守軍,目前僅有一九二名士兵。同時,澳葡政府亦開始向路環地區徵稅。時人庇禮喇稱:在亞馬留政府之後,路環及其周圍村落自願並入我們的治下,開始向我們納稅。對此,香山縣官未提出任何異議。因此,路環港成為澳門三個歷史悠久的港口之一。從吉馬良士總督的機密報告,我們至少可解讀以下幾點:(1)澳葡政府對 仔和路環垂涎已久,而且吉馬良士認為對這兩地的軍事佔領和徵稅行動標誌 兩島已經“變成了完全的葡萄牙屬地”;(2)澳葡政府在對 仔和路環侵佔的初期,更多是出於政治層面的訴求,即極其注重對兩島的“所有權”;(3)澳葡政府對兩島的經濟利益暫時並無太大奢望,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沒有“更大的實力”,亦即此時澳葡政府的軍事力量不足,無法絕對控制兩島,故只好暫時收取較少稅收,以籠絡民心。澳葡政府此時對 仔和路環的徵稅制度和澳門並不相同,“ 仔、過路灣,原屬僻小地方,始初管理制度原非依常規而辦,所徵收稅餉亦非依常規而定”,而是根據兩島實際情況。這一時期的收稅情況如下:至於 仔,酌定魚鋪納規銀五百元,並納公鈔銀六百元,其後又議定點街燈一百三十枝,其費用銀七百零四元。該上兩項,由鋪戶幾間藉捐銀送給之名,將銀一單交出,該鋪戶必然向別鋪任意抽收矣。至點街燈一事,有捐油者、有捐燈芯者、有捐點街燈工人之工項者,此等物件,乃逐門問取,如丐求施捨無異。另 仔有供兵丁廚房所用之柴等費。至於過路灣,藉捐銀供給為名,酌定魚鋪納銀一百六十元,另公鈔銀一百元,又點街燈五十枝,其點街燈費銀必係二百七十二元,所點街燈物件,俱由逐門問取,另過路灣供兵丁所用之柴及別項使費。以此可見, 仔納銀一千八百零四元,過路灣納銀五百三十二元,另有兵丁所用柴等費。1853 年 1 月 1 日的大火,吞噬了 仔居民的房屋。為支持居民重建家園, 3 月 19 日,澳葡政府決定豁免 仔居民繳納物業什一稅,除此之外,還免收向該島運送木材、石灰等材料船隻的拋錨費。除對 仔和路環徵稅外,澳葡政府還試圖對附近小橫琴島、銀灣等地徵稅。小橫琴島位於仔炮台對面,島上有三個村子:小橫琴村、夏灣村和石嶺村。儘管這些村子擁有漁網、蠔場和許多捕魚捉蟹的小船,村民常在漲潮時將柴草運出小橫琴島,但他們並不向政府納稅。 1850 年 6月 24 日,美士基打中校任命一當地人為“地保”,但此任命根本沒有作用,因為村民完全不予理會,更談不上向其納稅。1875年, 仔、路環統領馬丁斯‧馬德拉中尉曾走訪其中一村,派人叫來一位擔任小橫琴村“地保”的華人老業主。但當他得知華人並不納稅的情況後,便收回了該“地保”的委任狀,並派人通知所有村民,令他們選出“地保”,並從當年起要繳納什一稅。村民們選出一位叫“阿貴”的人做地保。馬丁斯‧馬德拉中尉發予委任狀,由他負責收什一稅。3 月,該地保繳納了該年第一季度 9.5 元的稅款。馬丁斯‧馬德拉中尉設想,若能讓小橫琴村居民避免常遭劫掠,那麼該村就有可能出現大量的商鋪和船棧。如果派3名士兵和1名下士加以保護,就可實現上述目的。馬丁斯‧馬德拉中尉對此極為樂觀:“我認為很快就會有成效,待時機成熟就可去收繳法律規定應繳納的稅項。如果結果並非理想,亦損失很小,因為所建房屋可給我任命的村中民防隊員駐守。”中尉這份樂觀的報告很快得到澳督肯定。 3 月 18 日,澳督通過輔政司馬些度答覆:        
  • 181從“非依常規”到《自治規約》──近代 仔和路環的軍事、稅收與行政變遷初探總督閣下十分滿意地看到你為使小橫琴、夏灣和石嶺三個村的居民開始向財政署繳納“什一稅”所做的努力。雖然眼下這些稅收效果微不足道,但無論如何會因此而消弱他們對我們主權的漠視,這是至關重要的。總督同意您對上述村莊“地保”的任命。但考慮到當時的形勢,澳葡政府為避免中國就該地之主權問題提出強烈抗議,對中尉提議駐紮警衛人員顯得十分謹慎:關於在那裏建一房屋駐紮一支小分隊之事,閣下最好暫時不做為妥,因為在與主權有關的談判中需要在某種程度上採取極其謹慎的態度,要一點一點地去獲取利益,而不是使用可能會引起中國當局注意的如此明顯方式。您可以在島上組織一支在所謂“地保”領導下由該幾個村中服從當局的人組成的小型民防隊。這才是目前可以做的事。由此可見,當時澳葡政府雖急於擴大在 仔、路環及附近地區的控制權,但限於當時形勢,不得不採取相對緩和的措施,以便一點一滴地蠶食這些地區。(二)專營承充制度的實施與貢獻1845年,澳門被葡萄牙政府宣佈為自由港,但接踵而至的,是難以解決的財政赤字問題。為應對財政危機,澳葡政府對豬肉、牛肉、鴉片、魚、鹽等商品實行專營承充制度。專營承充制度一方面方便殖民政府徵收賦稅,另一方面也有利於減少殖民者和土著居民的衝突和摩擦,因此特別適宜殖民式管治。專營承充制度分為兩種方式,一種是招標承充,也叫包稅承充,即承包商通過按期向殖民政府繳納一定稅款,以獲得該商品的專營權;另一種是政府自營,即政府自身負責專營商品的運輸、加工、製作、貿易和稅收等事宜。專營承充制度同樣盛行於 仔與路環地區,並且專營貨物也多種多樣,如闈姓、番攤、白鴿票、簽鋪票、鴉片、火藥、硫磺、鹽、豬肉、魚、火水、照明、養蠔等,對離島的經濟、社會和生活等方面產生了諸多影響。現以“闈姓專營”為例,來探討 仔和路環的專營承充制度。據稱,澳督阿穆恩(JoséRodrigues Coelho do Amaral)於 1864 年批準在離島設立路 闈姓廠,為期 10 年,闈姓廠址即設在 仔北帝廟旁。尤勝為持牌人,幕後老闆是退役葡國軍官塔薩拉。 當時省城有六家闈姓廠,香港也開設有分廠。推測澳門閩潮籍人尤勝經營的路 闈姓廠可能是葡國軍官包庇的粵東闈姓分廠,但絕非澳督批准設立的合法闈姓賭博。 1875 年 6 月 28 日,澳門公物會出投第三屆澳門、 仔、過路灣闈姓,天主教徒馮成以現銀131,300元承充三年,擔保人為先拿‧飛南第。澳門此屆闈姓適逢粵撫張兆棟時期的首次禁止闈姓,這無疑給澳門闈姓帶來發展契機。潘士釗稱:“光緒元年承充澳門闈姓,三年繳葡萄牙軍餉十三萬一千三百金,名曰致中和闈姓公司。”致中和闈姓公司應為馮成之公司。彭玉麟稱:“自同治三年至同治十年,歷經地方官查拿闈姓,罰認軍需,迭次共罰銀四十餘萬兩,均經奏明在案。光緒元年申禁以後,奸民私於澳門設局,輸資葡人,澳酋作護,官力遂窮。(葡人)藉此巨資購船置炮,近且接濟法虜,窺伺省垣。” 粵東禁賭的消息傳來後,澳門闈姓的承充價碼當即大幅飆升,也由此開始了澳門博彩業發展的黃金十年。 1878 年 5 月 18 日,隨 闈姓在廣州和澳門等地的發展,其規模和影響也越來越大。澳門闈姓到第三屆已出現一個小高潮,第四屆澳門闈姓未出投前,就風聞當年澳葡政府“可得洋45 萬元,觀此情形,是賭風竟日熾一日也” 。 5 月 18 日,澳門公物會將澳門、 仔、過路灣闈姓出投。華人馮成、何德昌 (Ho Ta Chiong)以現銀 401,000 元取得三年承充期,擔保人先拿‧飛南第,自 9 月 27 日至 1881 年 9 月 26 日止。專營承充制度給 仔和路環帶來了巨大收益,這可從1887年廣州知府孫楫、候補知府富純        
  • 182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等人的密查報告中得證:一、 仔有鋪戶船廠六十餘家、民居篷寮約百餘家,每年約抽收綠衣、街燈共銀一千餘元。另每年投充洋煙番攤,總納銀七千七百元。一、過路環有鋪戶船廠四十餘家、民居百餘家,每年約抽收綠衣、街燈共銀一千餘元,尚未交納地租業鈔各銀。另每年投充洋煙番攤,總納銀三千五百元。一、 仔、過路環兩處,每年約有拖船八百餘隻,每只灣泊一次,收銀二元三毫五仙。因此兩處派陸路綠衣兵三十四名、小火船仔二隻看守。一、查全澳鋪戶、居民並附近各處,總共收地租銀約一萬二千餘元,又業鈔銀二萬四千餘元,各行投充不在內。……仔百姓,洋人收房地租、人口租,每人勒收半元之譜,遇紅白事均收租,人心不服,意在上控。住戶、鋪戶七八百戶,壯丁二三千人。由其報告可知,專營承充制度是維持 仔和路環政府運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是 仔和路環財政收入最重要的來源,遠多於其他各項稅收總和。然而,專營承充制度亦多有弊端。有些承充商為獲更多利益,不惜抬高稅率,從而影響正常貿易和商業發展。如出現這種情況,澳葡政府就會出面干預。比如,為防止承充者對當地漁民盤剝壓榨, 1875年1月29日,政府並未將離島捕魚的專營權批給澳門半島的華人承充者──儘管承充者若取得該項專營權將向澳葡政府繳納高達 1,200 澳門元的承充費。後來離島漁民為表感謝,於該年向政府在路 村鎮的工程捐贈了750澳門元。 1879年12月26日,澳門總督賈拉沙亦發佈告示,分析魚承充的弊端,並允許註銷已簽署的合同:據 仔、過路灣各行鋪戶及居民人等稟稱: 仔、過路灣魚生意,今準人攬頭承充,在公物會定立合同,於一千八百八十年正月初一日起行。此雖似有利於國課,而實有損於兩灣各項生理之人等情。據此,查該承充人必定折磨漁戶,以抽規銀填足應納之價,該漁戶等無力完繳,業有捨棄 仔、過路灣,遷徙大西洋不轄地方營生,致不協助興旺兩灣各項生理。蓋此兩灣各鋪戶,所特賴者,係漁戶交易為最。若使漁戶失散,該鋪戶必致歇業,捨棄兩灣而遷徙別處營生求食耳。至該兩灣規項公鈔,大約出自各項生意之人,如或各項生意之人歇業,該二處必然失其興旺,變為無用之區。今查承充人所應納規價,雖大損於己,亦須繳納,明見此規必有進入,惟別項之規銀公鈔定有減少,則其害者多而利者寡。立睹其害之將至,必須籌躇杜絕,或與承充人酌量,或用嚴法蠲免。查今承充抽收 仔、過路灣鮮魚、鹹魚規銀之人稟稱:己卯年八月二十九日與公物會所立合同,有窒礙於百姓,並於承充人獲利無多,求將合同銷廢等語。又查,凡有地方之責,其最要者使百姓平安而興其利,並非以百姓受累亦獨圖國課之裕,況加增此規項,屢非能久遠耳。據與公物會商議,無創出銷廢合同之意,惟如承充人稟求,將合同銷廢,自應准行等因。今據承充人稟請銷廢合同,本大臣擬以 仔、過路灣抽收魚規,著仍照經擬章程辦理,所有己卯年八月二十九日公物會立定於一千八百八十年年正月一日起行之合同,今即銷廢。由此可見,雖說澳葡政府實行專賣政策的主要目的是為增加稅收,但專賣政策並非毫無弊端,當其不利於政府統治,或不能使政府實現可持續收稅的目標時,澳葡政府也會作出調整,甚        
  • 183從“非依常規”到《自治規約》──近代 仔和路環的軍事、稅收與行政變遷初探至“銷廢”原有承充合同。(三)稅收制度的改革與規範隨 澳葡政府在 仔和路環統治地位不斷鞏固,兩島政治、經濟不斷發展,澳葡政府在 仔和路環的徵稅政策也開始實行重大改革。1878 年之前, 仔和路環地區的徵稅“管理制度原非依常規而辦,所徵收稅餉亦非依常規而定”,其徵稅“辦法醜陋,不依常規,似如施捨哀矜,以報所蒙大西洋保護之恩”,此方式“於大西洋地方實不成事體,必要杜絕之也”。於是, 1878 年 11 月 30 日,澳葡政府頒佈新告示,規定:各鋪俱要領牌,其牌內包生意公鈔、街燈公鈔,另要納該牌之蓋戳銀而已。除此之外,並無別項輸納。其牌上蓋戳銀,每年只納一次,其領牌公鈔銀,年內分四季交納。與澳門同樣店鋪相比, 仔和路環只需交納一般稅額,雖改革後的稅額與之前相差無幾,但其徵稅方法卻大有不同:先聽該地方多人所論後,將領牌額數減輕,分定以致 仔領牌公鈔,統計該銀一千七百七十一元,而過路灣領牌公鈔統計該銀五百六十元。查 仔原日納銀供物共值銀一千八百零四元,過路灣納銀供物共值銀五百三十二元。今以現定新例之銀比對原日納銀,分別無幾,毋庸論矣。此事盡誠辦理,實為該村有裨。原昔或有重輸,或有不納,不得公平。惟今新例平允,必要比比俱納。而該村人原日事繁,有時要輸公鈔,有時捐銀供給,又有點街燈作工程之事,又有供給兵丁之柴,及有供給別項之物。今此繁擾,一切停止,省去事累,惟要納領牌公鈔,並蓋戳之規而已,盡可在鋪安樂營生,無事繫累矣。可見,在澳葡政府看來,徵稅改革化繁為簡,民眾交納更為方便。同時新徵稅政策也更公正、透明。但 仔與路環的一些民眾卻認為新政策加重了負擔,於是聯合上書澳葡政府,要求恢復舊制度。澳葡政府對此作出以下解釋:查本大臣體恤該村之民匪鮮,今年西二月初六日,即華正月十六日出示減輕該處船隻規銀,以冀該處生意興旺在案。至於稟數張內言,丐頭現無銀收,無銀賑濟窮人,其糞料銀及埋人之銀,一概丐頭不收,全歸政務廳收等語。查此稟言係虛詞,該糞料銀及埋人銀俱歸公局收,該公局係耆老紳衿二位任事,該政務廳為局之首矣。公局貯銀箱歸該耆老紳衿一位掌管收支銀兩,於該政務廳無涉。該政務廳不過於議論之時,說出其本意而已。至於埋葬人之規銀,仍要葬每人規銀二元,此銀入在丐子銀箱,但由此箱應支出土工之工項,並巡查人之工項,舊日修整水車,亦由此箱出銀支理。今公局耆老紳衿,如欲由此箱支銀修整水車,亦任其便。但今可以不必因救火之事、點街燈並公眾工程,俱已歸官管理矣。至於船艇家眷,欲建棚居住,亦準起建,惟要離村遠處,以免火燭之險。至於有喜慶,欲在船上蓋棚,亦準其蓋,但當納規領準紙。此項規銀現定微少矣。至於乞食人之艇,照本年華正月十六日告示,已定無納規之舉。至於街燈公鈔,係鋪店行口等所應輸納,其窮人葵棚,並挑物行街發賣之小販,俱免其納。已上所論,係為各稟諸情批示解明。自今以後,如有因此事聯名再稟,本大臣不收其稟矣。戊寅年十一月初七日所定新例,應要遵行。該例所定辦法,係照常規且有益於民人,凡屬良民明理心正卓識者,必知有官辦事,必有稅餉當輸,而徵收之法,愈照常規而且公平,則百        
  • 184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姓所輸愈輕。查所定 仔、過路灣徵收稅餉新例,原屬情善法良,因此必要遵行毋違。同時,澳葡政府規定凡不願繳納稅收的居民可遷往其他地方居住:查在大西洋地方,如有不欲恭順大西洋律例而行,大西洋國家必不願其在所屬地居住。所有 仔、過路灣之人,其意以新定收稅餉之例為不良,則任其遷出他方,必不強留也。或有欲往中國鄉間,任其所往。在該鄉下並非有公平定章,使各人得知每人應輸多寡,必屈受華官任性施行矣。是以有人願去,無不任之,無人哭挽也。凡有本心良民,知大西洋國家公道體恤民人,此項之人在該村安居可也,其餘任其去而已。但留下來的居民則必須繳納稅收:凡歹徒滋事之輩,機謀混亂,妄想不輸應納之銀,惟此項人騷擾地方,播訕訛言,以致百姓驚惶,此等歹徒,國有明條,必嚴治之,國家無畏也。該例甚公,務必遵行。1879 年之前, 仔、路環的往來船隻,包括載客船隻,都要繳納船頭金 3 元和掛號規費0.5 元,共 3.5 元。其收據樣式如下:仔汛:第 號第壹甲。船頭規銀三元、掛號規銀半元,總共銀三元半。船色 、船主姓名 、水梢等 名、 船之頓數 。已交納牌銀六個月期,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同治 年 月 日發。但此項收費並無明確章程,只憑藉“文書所定”,因此,很多船民並不知曉此項收費,或雖知但故意裝作不知而未繳費用。為此, 1879 年 2 月 6 日,澳葡政府發佈 仔、路環往來各船及載客船隻船頭金及掛號規費新章程。詳情如下:照得潭仔、過路灣往來各船及載客船隻,向納船頭金及掛號規費,業經通行歷久,第未有明定章程,惟憑文書所定而已,故船戶多有未知此規及有故佯未知者。相應定實章程,以便各人得知。並查前時所收此項過重,是以船隻無成群回該二灣。今將定實規條如左。一、凡到潭仔、過路灣各項船隻,分別數等,俱按舊日船隻裝載大小丈尺若干計算分別。二、各船每六個月所應納規銀開列於後,其船頭金掛號費統歸此規銀內:第一等船規銀三元,第二等船規銀二元,第三等船規銀一元,第四等船規銀半元。艇仔並艇仔之類小船規銀二毫。已上所定章程,合行示諭各人知悉。此示與澳門札諭一體,各其知遵毋違。特示。光緒五年正月十六日示。1879 年 5 月 9 日,澳督科雷亞‧施利華在 仔、過路灣兩地設立公局,並訂立章程如下:照得 仔、過路灣該村各設公局,其公局所有入銀及所支出之銀,均應議設章程,定明何為其進支實款?並其如何進支?舉動頗屬相宜?是以立此章程,開列於後:一、 仔公局之銀箱所入之銀,係前者醫院所存下之銀,並下所開入銀之款(後略)。二、已上各項規銀,係該村耆老紳衿久有所設,為該村費用及賑濟窮人,前係分幾手所收,亦分幾手所支,難保不有詭弊。今聚合一切,歸該村公局銀箱所收,該銀箱歸該村公局管理,該公局以政務廳為局首,另有耆老紳衿二人為值事,此二人係由該村眾人公舉,經大憲批准充當。此值事二人,內以一人為管銀庫,除有幾項應支之外,其餘        
  • 185從“非依常規”到《自治規約》──近代 仔和路環的軍事、稅收與行政變遷初探使費任由該公局商議支用。該政務廳不過於議論時,出其意見,如他位值事無異。三、公局銀箱每月應支使費開列於後(後略)。四、除已上使費之外,公局銀箱所剩之銀任由公局商議支理,為賑濟窮人、醫理病人、施棺埋葬窮者,並作高慶等事。五、在過路灣亦設公局一所,如同 仔一體辦法。六、過路灣公局銀箱亦如 仔一樣,歸所定之人管守。……九、除已上支用之外,所剩銀箱內之銀,任由公局支理,如 仔一樣。十、 仔、過路灣之政務廳係為公局之首,是以查明應支使費,實有支否,應歸該政務廳查訪。十一、如應支使費實無入銀足支,則停止不支。如遇此事,則任官權宜辦理。十二、所收規銀之法,任由公局所定,但該規銀額數應照後開規銀單所收。規銀單列左(後略)。十三、如公局稟求更改規銀單之項,就可更改。……制定此章程,從表面來看,是因之前“分幾手所收,亦分幾手所支,難保不有詭弊”,但實際上,這是澳葡政府加強控制兩島稅收的重要手段。章程內規定:兩島銀箱歸村公局管理,而該公局則歸政務廳管轄;銀箱的兩個耆老值事雖由“村眾人公舉”,但最後卻要經“大憲批准允當”,實際等於由政府任命此職,公局有權處理銀箱所剩之銀。章程訂立後,當年12月27日,李志、杜妙二人被任命為 仔、過路灣公局值事,負責辦理兩處 1880 年的街坊事務。 1881 年的兩處公局負責人為新順源李漢和南昌泰全。 1881 年 12月 30 日,經 仔、過路灣政務廳保舉,澳督第 90 號札諭批准,和泰店甘紹和廣昌店黎經為仔、過路灣二處公局值理,辦理該二處街坊各事務,以 1882年為期。 1882 年 12 月 21 日,澳門總督賈拉沙批准 仔、路環政務廳保舉的怡安店蒙亞養、易興店朱照為 仔、路環兩處公局,辦理該兩處街坊各事務,以 1883 年為期。澳葡政府通過設立公局,將之前由“耆老紳衿”所設由“分幾手所收,亦分幾手所支”的稅項,轉由公局統一徵收和管理使用。換言之,澳葡政府通過此章程牢牢控制了稅銀的徵收和支配權。以上徵稅章程並未包括土地稅,但這並不表示澳葡政府對之漠不關心。約清光緒五年(1879年)的《 仔、路灣田土憲縣葡具結》(抄白本)中可以發現,澳葡政府這一時期曾企圖對土地徵稅:光緒五年九月初三卯,鄭位元等呈奉香山縣正堂許批, 仔、路環等處田畝,均係縣屬管轄地方,糧賦應在縣完納。西洋人在澳門居住,原係賃居,如果竟向佃收稅,搶去租穀,現又揚言晚造每畝要收銀貳大元,如不照交要再搶……補用州署香山縣事準補徐聞,縣正堂加十級記錄十次許為示諭拿辦事案,據南屏等村鄭……呈控西洋人向伊等 仔處佃戶收稅不逐,強穀一案,……茲聞 仔西洋兵總又有信到,飭令該佃戶等交稅。……光緒五年十一月初一日示。從上述史料記載可見,澳葡政府於1879年曾企圖向 仔、路環村民強徵稅收。同年11月11日,離島軍事長官林慕士在談及路環東端的九澳、北岸石排灣、西南的黑沙村時,表示在這些村        
  • 186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鎮實施行政管理權非關他事,因為這問題非常複雜。但他又表示,該年8月已開始向農民徵收尚未繳納的地租。1881年發生的一宗案件,揭示了路環南部海灣的管轄與徵稅情況:經香山政府批准,路環南部海灣受橫琴村洪聖大王廟管理。但澳葡政府不顧這一事實,竟擅自批准漁民在路環黑沙灣和竹灣捕魚,並從中收稅。這就不免引起有關路環南部海灣管理權的紛爭。 1881年 5月,兩名華人向澳葡政府財政署證明他們曾付款獲准在路環黑沙灣和竹灣合法捕魚。然而,橫琴村洪聖大王廟主持斷言路環南部海灣歸其管轄,澳葡政府從1879年起未曾支付租金,要求將兩名華人所交付之租金退還洪聖大王廟。行政長官林慕士請輔政司考慮此事並知會總督,但又表示“如此解決類似問題會造成許多投訴國家財政部的機會,政府會漸漸失去其道義力量”。 4 月 16 日,署理管理華人事務官小若阿金‧巴士度律師與 仔行政官商談路環南面海灣的捕魚納稅問題,他認為大橫琴島寺廟的中國主持在法庭出示的香山政府文件確屬合法, 中國有關當局在文件中申明“路環的兩個海灣歸屬寺廟,給予其徵稅權”。因此,巴士度認為情況十分複雜,海島市政委員會主席則簡單答覆說,葡萄牙當局對路環擁有完全管轄權,黑沙和竹灣海灣均在該地區,甚至戰船也要受葡方監督,中國當局並未表示任何不滿。由於事發在葡方水域,故應適用葡萄牙法典中的民事法律,特別是第395條。除此之外,並無法律給予受行政管理條例制約者以任何特權。新稅收章程於 1879 年頒佈後相當長一段時期內, 仔、路環進入相對穩定的發展階段。1883 年 5 月 23 日,海島議事公局行政長官林慕士向輔政司報告稱,直到 1879 年,海盜仍頻繁襲擊漁船。澳葡政府有必要加強 仔窪地通道的兵力,因該處便於流氓惡棍犯事後逃遁。於是,澳葡政府以此為藉口在該處修建了一座小營房,駐守了 1名下士,以及 10名由大炮台派來的精悍民防隊員。 1880 年,摩囉人守軍由(國民營)1 名下士、 6 名士兵、大炮台 1 名班長和 6 名民防隊員取代。 由此可見,後期澳葡政府除加建了幾處軍事設置、頒佈了規範兩島居民生活的章程之外,兩島在行政、稅收等方面並無較大變化。三、從“非依常規而辦”到《自治規約》:行政制度的改革與完善隨 澳葡政府在 仔和路環的軍事佔領漸趨穩固,以及兩島人口增長、貿易發展和環境改善,澳葡政府在兩島逐漸控制大局,之後便開始逐漸淡化軍事管治,轉而注重促進兩島行政制度規範化。早在1872年,澳葡政府就頒佈了第64號訓令,將兩島居民納入澳門現行管理制度,規範兩島地方管理權限。澳葡政府還任命擔任兩島駐軍司令的巴蒂斯塔‧塔薩拉上尉兼任兩島行政委員。 1874 年 12 月 5 日,澳葡政府頒佈第 114 號訓令,核查 仔、路環統領的賬目。澳葡政府欲通過此次核查,重新設計記賬制度,對其進行監督。 經過長時間醞釀,1877年3月21日,澳葡政府頒佈第25號訓令,成立一委員會研究離島村鎮的現有行政與經濟制度,並根據該軍事小鎮的要求對之開展必要改革。該委員會由政府臨時輔政司特謝拉‧吉馬良斯主持,成員包括:安東尼奧‧加西亞少校, 仔軍事長官席爾瓦‧列伊斯中尉,華政衙門首席中文譯員伯多祿‧施利華和財政署管理委員會二等簿計員保拉‧馬爾紹(Francisco de Paula Marçal)。經過一年半的調查、研究與討論, 1878 年 9 月 7 日,澳葡政府頒佈訓令,規定 仔和路環將實行與澳門相同的行政制度,設立行政一等書記官職位,並推選安東尼奧‧阿基諾(Francisco        
  • 187從“非依常規”到《自治規約》──近代 仔和路環的軍事、稅收與行政變遷初探António de Aquino)擔任該職。 1879 年 5 月,澳葡政府頒佈訓令組成離島政府,由軍事長官兼任 仔、路環行政官,同月 5 日,林慕士(José Correia de Lemos)少尉出任首任代理行政官及助理軍事長。經過三個多月試行運作, 仔和路環終於正式落實行政制度的重大轉變。 8 月 25 日,澳葡政府免除澳門駐軍退役少校席爾瓦‧列伊斯的 仔、路環統領及離島市行政官職務,任命他為澳葡政府總政務署軍事部長官;同時,正式任命林慕士為離島軍事長官。26日,澳葡政府任命仔及路環市政委員會“什一稅”稅務官,並將此職與市行政官的職能分開。 28 日,位於 仔炮台的 仔、路環市政府遷往村鎮屬於市政府的房間辦公。9月,任命安東尼奧‧阿基諾為海島市政府首任書記官。 仔、路環離島政府由此正式組建。同年12月26日,經 仔、過路灣政務廳推舉,產生 仔、過路灣公局首任值事,分別由華人李志、杜妙擔任。十九世紀七十年代的這場政治大改革,奠定了澳門以後近四十年的政治架構基礎。其後仔、路環基本按照該行政框架運作。直到二十世紀二十年代,才又展開了另一場較大的政治架構變革:1919 年 12 月 20 日,澳門重新施行《澳門省組織章程》。澳督巴波沙根據章程第 11 章之規定,決定取消 仔及路環市政廳。從次年 1 月開始,市政廳職能及相關人員並入離島統領部。 1920 年 5 月 26 日, 仔市政公局新公署建築設計圖則完成;6 月 30 日,獲政府批准;7 月 17 日,政府憲報刊登澳門工程公所發佈的招標承建告示;8 月,正式動工;1921 年,海島市政公署大樓落成,是 仔島第一座規模宏偉,具西洋風格的大樓。直到 1928年, 仔和路環兩島的行政架構並無大的變革。 1929年 1月 1日,依法撤銷 仔路環統領部,改設島區政務廳。 海島市政區作為澳門下轄兩個市政區之一,包括 仔和路環兩島,辦事處總部設在 仔告利雅施利華街。島區政務廳的設置具有里程碑意義,其標誌 海島市正式與澳門市分離且無軍事長官(雖然市政委員會仍由軍人主管)。 1934 年 2 月 3日,澳葡政府通過第 1354 號訓令,決定海島市應執行 1925 年 5 月 30 日第 103 號省訓令通過的《自治規約》(Código de Posturas do Municipío das Ilhas),但稍加限制。 這一政治架構改革,成為日後仔和路環的行政發展基礎,為離島的持續發展奠定了政治基礎。總結通過考察1840年代後期至二十世紀初的 仔及路環歷史,可見澳葡政府對 仔和路環的侵佔、統治策略由軍事管治向市政管理轉變的大致趨向。1840年代至1870年代,葡萄牙主要實行軍事佔領為主的策略,其統治具有明顯軍事特徵。這時期,澳葡政府對 仔和路環的統治策略,更多是出於政治而非經濟利益的考量,其管理制度“非依常規而辦”,其徵稅政策“非依常規而定”,澳葡政府透過較優惠的措施,籠絡兩島民心。這一方面是因為當時中葡雙方就邊界問題多有爭端, 仔和路環的地位尚不明朗,澳葡政府強行侵佔兩島並不合法,對兩島進行大規模開發自然有所顧忌;另一方面,正如澳督吉馬良士報告中所指出,澳葡政府有心無力,沒有“更大的實力”保障和推動兩島的統治與開發。經過幾十年經營,澳葡政府在 仔和路環的統治不斷加強,其政策也隨形勢而變。1870年代中後期,澳葡政府在兩島逐漸開始重大變革,軍事管治特徵逐漸淡化,常規統治方式逐漸加強。 1878 年前後, 仔和路環實行了較大的稅收和行政改革,意在使 仔和路環兩島的政治和經濟發展納入與澳門本島相同的行政體系。 1929年 1月,        
  • 188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撤銷 仔路環統領部,並由島區政務廳取而代之,標誌 仔和路環已基本走上與澳門本島類似的常規發展道路,成功實現由軍事管治到行政管理的轉型。註釋:文德泉神父(Padre Manuel Teixeira)、鄭煒明教授對 仔和路環歷史研究著力甚多:文德泉神父著有 Taipa eColoane, Macau: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Educação e Cultura, 1981。鄭煒明教授編著有《 仔路環歷史論集》,澳門:澳門特別行政區民政總署文化康體部,2007年;《(葡佔) 仔、路環碑銘楹匾匯編》,香港:加略山房有限公司,1993年,並發表多篇相關論文,如《葡萄牙人佔有澳門附近 仔、路環二島的經過和性質》,載呂一燃主編:《中國邊疆史地論集》,黑龍江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447-461頁;《清初廣東珠江三角洲沿海村落的民生──試以澳門附近兩島 仔、路環為例》,載澳門《文化雜誌》(中文版)1993年第13/14期,第62-66頁等。此外,旅居海外的 仔居民黎鴻健先生出版了《 仔情懷》,澳門:民政總署文化康體部,2010年。澳門特別行政區民政總署轄下路 歷史館自2009年至今已出版了三期《海島迴瀾──路 歷史叢刊》,收錄多篇有關 仔和路環的論文,已初步顯示出了路 史研究的勃勃生機。歷史上, 仔和路環曾出現多種不同稱謂,如 仔被稱為潭仔、譚仔、大拔等,路環被稱為路環、路灣、過路環等。為便於理解,一般情況下,本文將之統一書寫成 仔、路環。澳門總督亞馬留於1847年6月22日致海事及海外部公函,轉引自薩安東著,金國平譯:《葡萄牙在華外交政策:1841-1854》,里斯本:葡中關係研究中心、澳門基金會,1997年,第99頁。耆英1847年8月13日致澳門總督公函,附在澳門總督亞馬留於1847年8月23日致海事及海外部公函內,第5號文件,海外歷史檔案館,二部,澳門,1847年函盒,轉引自薩安東:《葡萄牙在華外交政策:1841-1854》,第99 頁。Jorge Graca, Fortifications of Macau, Their Design and History, Macau: Instituto Cultural de Macau, 1984, pp. 83-91.The Friend of China, July 7th, 1847, Vol. 6, No. 54, p. 124.鄭煒明:《 仔路環歷史論集》,第12頁。據Samuel Wells Williams, The Chinese Commercial Guide, p. 230,仔西沙嘴炮台於1844年修建,又稱幾年後進一步鞏固這座炮台。 仔炮台位於 仔島最西端,即今 仔碼頭與警署所在的西沙嘴。 Padre Manuel Teixeira, Taipa e Coloane, pp. 12, 38; p. 12; p.7; pp. 23-24; pp. 46-47; pp. 51-52;pp. 76-77. Boletim da Província de Macau e Timor, 1876, No. 14; 1872,No. 41; 1874, Nos. 10, 27; 1869, No. 32; May 3, 1879, No. 18; December 27, 1879, No. 52; May 3, 1879, No. 18; May3, 1879, No. 18; May 3, 1879, No. 18; May 3, 1879, No. 18; January 23, 1875, No. 4; February 8, 1879, No. 6; May10, 1879, No. 19; December 27, 1879, No. 52; December 25, 1880, No. 52; December 31, 1881, No. 53; December 23,1882, No. 51; 1872, No. 41; 1874, No. 51; 1877, No. 9; 1878, No. 36; December 27, 1879, No. 52.Jorge Graca, Fortifications of Macau, Their Design and History, p. 90.施白蒂:《澳門編年史:十九世紀》,第 109頁。Boletim do Governo de Macao, 1864, No. 52;潘日明:《殊途同歸:澳門的文化交融》,蘇勤譯,澳門:澳門文化司署, 1992年,第 161頁。潘日明將此事記為“12 月 23 日”。Boletim da Província de Macau e Timor, 1874, No. 51; Padre Manuel Teixeira, Taipa e Coloane, pp. 12-13; 施白蒂:《澳門編年史:十九世紀》,第196-197、318頁。Boletim da Província de Macau e Timor, 1876, No. 21; Padre Manuel Teixeira, Taipa e Coloane, p. 13.Eduardo A. Veloso e Matos, Forças de Segurança de Macau, pp. 43, 53, 59 ,轉引自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主編:《澳門編年史》,第4卷,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800頁。Chinese Repository, Vol. 14, No. 3, pp. 150-152.Governo da Província de Macau, Estudo documental ácerca da soberania de Portugal em 1887, nos territóries deMacau e suas dependências, Macau: Imprensa Nacional, 1909, pp. 3-4 ,轉引自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主編:《澳門編年史》,第 4卷,第1632-1633頁。Boletim do Governo da Província de Macao, Timor, e Solor, 1852, No. 13.        
  • 189從“非依常規”到《自治規約》──近代 仔和路環的軍事、稅收與行政變遷初探吉馬良士 1853 年 10 月 24 日致海事及海外部 D 號機密文件,轉引自薩安東:《葡萄牙在華外交政策:1841-1854》,第223-224頁。A. F. Marques Pereira, As Alfândegas Chinesas de Macau, Macau: Typographia de J. da Silva, 1870, p. 28.Boletim do Governo da Província de Macao, Timor, e Solor, 1853, No. 26.Padre Manuel Teixeira, Taipa e Coloane, pp. 23-24. 另一則材料時間上與之有出入,施白蒂稱:“1875年 7月 30日,馬丁斯‧馬德拉中尉強使島上一些逃稅者向財政署繳納牌照費和稅款……雖然在1860年委任一名地保為代理人,但村民仍不繳納稅款,我行我素。為強制執行法律,他叫來這些村的主要人物,命令其推選一名新地保。規定地保每年向 仔據點繳納9.50元。”見施白蒂:《澳門編年史:十九世紀》,第201頁。Padre Manuel Teixeira, Taipa e Coloane, pp. 23-24.金英傑:《北帝古廟見證“路 彩票廠”廿載興衰》,《新報》,2005年 9月1日,“今日澳門”,AA07版。作者沒有提供史料來源,不知是否可靠。如果可靠,1864年粵東政府開始抽收闈姓罰款,是為粵東闈姓弛禁之先聲。澳門歷史檔案館藏,AH/F/422, MIC: A0586, p. 36.《記名道府翰林院檢討潘士釗奏請變通挽回巨款以濟要需折》,《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3冊,第181 頁; 1878年 5月 18日《申報》亦載:“該牌近來納費於官者,計十三萬一千元。”《欽差兵部尚書彭玉麟等遵奏陳遵旨籌議闈姓利害請弛禁以塞漏卮折》,《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3冊,第187頁。《賭風大熾》,《申報》, 1878 年 5 月 18 日。何德昌,又名何堯階,澳門近代著名華商。1878年和1881年闈姓承充人,一直有經營闈姓子廠的紀錄(澳門兆三元闈姓廠,見Boletim Official do Governo da Província de Macau e Timor, February 16, 1895, No. 7),生卒不詳。子何壽田,又名何福齡,亦是後期著名華商。澳門歷史檔案館藏, AH/F/422, MIC: A0586, p. 95; AH/F/431, MIC: A0588, p. 75.《候補知府富純等為遵查澳門地界等情並嚴防葡人侵佔事稟文》,《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3冊,第279-281頁。澳門路 歷史館藏。即橫琴村的洪聖大王廟。施白蒂:《澳門編年史:十九世紀》,第 220 、 222頁。Boletim da Província de Macau e Timor, May 10, 1879, No. 19; Padre Manuel Teixeira, Taipa e Coloane, p. 13. Boletim da Província de Macau e Timor, August 13, 1879, No. 35;施白蒂:《澳門編年史:十九世紀》,第216頁。Boletim Official do Governo da Província de Macau, 1919, No. 51;施白蒂著,金國平譯:《澳門編年史:二十世紀(1900-1949)》,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9年,第 136、 324頁。Anuário de Macau, 26 de Maio de 1922, pp. 234-235; 17 de Julho de 1922, pp. 538-547,轉引自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主編:《澳門編年史》,第5卷,第2343頁。 Boletim Official (do Governo) da Província de Macau, 1928, No. 52, suplemento; 1934, No. 5.鄭煒明:《 仔路環歷史論集》,第 35頁。[責任編輯 鄧曉炯]        
  • 190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一一直以來,實現政府善治、維持社會穩定都是各地政府的目標,澳門也不例外。在特殊的歷史環境下,澳門社會形成了以社團為中心的運作模式,並在此模式的引導下,保持了社會的相對和諧,為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然而自博彩經營權開放以來,澳門的政治、經濟、社會環境和價值觀念等發生巨大變化,各種不同的社會力量開始興起,並對原有模式造成了一定的衝擊。與此同時,在社會格局日益多元的情況下,政府改革步伐略顯遲緩,使政治滯差進一步擴大。陳震宇博士的近作《現代澳門社會治理模式研究》(以下簡稱《治理》)以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以來澳門社會治理模式為中心,以法團主義和治理理論為理論基礎,結合澳門本地的整體情況、葡萄牙“新國家體制”及葡國內部的政治變遷以及新中國對澳門的政策,對回歸前後澳門政治體制和管治模式的歷史脈絡和延續,進行系統的分析和梳理,力求勾勒出現代澳門社會治理模式的全景,並通過對當今澳門社會發展的深入研究,為今後澳門社會治理的善治之路尋找新方向。《治理》一書的最大特點之一,是對葡萄牙法團主義的治理體制及其對澳門法團主義的影響進行了深入的比較研究。作者全面地分析了葡萄牙《屬地法》、《葡萄牙殖民帝國組織章程》、《葡萄牙共和國政治憲法》等相關法例,並反映葡國對海外殖民地的管治方式和行事方針。眾所周知,葡萄牙奪得澳門並在澳施行殖民統治的主要手段是“利用中國走向衰敗與邊緣化的時機,通過哄騙與強力雙管齊下的辦法而獲得”。 長期以來,澳門無論是糧食和日常生活用品的供給、還是對外的經濟貿易均有賴於中國內地的支持,這促使葡萄牙在澳的管治必須採取現實主義的態度而非強制殖民。 “澳門華人在葡萄牙法制上的‘外國人’身份,使得行政當局沒有對華人社群的民生事務行使直接的責任”。 澳葡政府的無為而治為民間社團的興起提供了發展的空間,使華人功能性社團得到了長足發展。作為合法性和權威性均較弱的澳葡政府,也有意利用這些在華人社群被高度認可的社團,以彌補自身管治力的不足。政府和社團之間形成了共生關係,也使社團和法團主義成為澳門社會治理系統的中心行動者。“功能性代表社團成為社會成員進行利益表達與政府進行間接社會治理的共同選擇”, “政府以行政吸納、選舉競爭和非正式途徑描繪澳門治理的理想圖景──從《現代澳門社會治理模式研究》談起梁佳俊 梁佳俊,香港大學香港人文社會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 191描繪澳門治理的理想圖景──從《現代澳門社會治理模式研究》談起給予該等社團優先或優待”。 從作者列舉的第24/77/M號法令中所提及的“於官方儀式中應遵守之席位排列次序”的席位安排,可看出澳葡當局對各大社團的認可和偏好。 在某種程度上,也肯定了該團體在法團主義架構中所處的等級和地位。政府的行政吸納和賦權,消除了對政府形成挑戰的可能性,也使法團主義在澳門得以鞏固。近代澳門的數次政制變更均深受葡萄牙國內政治變化的影響,澳門社團發展的動力之源也多來自於域外。 作者將澳門和葡萄牙法團主義的治理體制進行比較研究,對釐清澳門數次政制變更的來由,爬梳澳門法團主義的演進過程,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另外,作者也對法團主義的相關理論進行了系統化的學理性分析,提供了除施米特以外的多位學者的看法,總結了法團主義的基本特點,對法團主義在澳門的情況提出了更深入的見解,並指出澳門的法團主義屬“准國家法團主義”。“去政治化”是本書的另一論述重點。作者在考查澳門政治行政體制的“行政主導”原則的歷史淵源的基礎上,回顧了“以總督和官員獨大治理同盟為主導”和“行政當局或政府構建的治理同盟為主導”的演變過程, 對政務委員會、立法委員會、省諮詢委員會、市政委員會等政治行政機構的選任規則和條件、組成情況以及成員背景進行了系統分析,從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層次闡述澳門如何利用“去政治化”的方式,實施有效管理。與此同時,作者也對回歸後“行政主導”與澳葡時期總督制的異同作了深入的比較分析。作者在書中提到,社團與精英是澳門治理體制的建構基礎。 然而,不可否認的是,澳門各行動主體在參與政治的過程中有很多非規範化和非制度化的運作,並形成了以“隱性規則為主、正式制度為輔”的治理形態。 這一模式使官民溝通過程中存在不少“相互認同的潛性互動規則”, 也使人脈政治影響力擴大。澳門作為一個移民城市,地小人多且為熟人社會,在長期的生活過程中,“重人情、講關係”的概念已注入了人們的基本價值之中,存在較多人治化、非制度化的操作。回望澳門歷史,正是這些操作方式給了事件迴旋的餘地,阻止了一些事件的擴大化,這也是“澳門模式”(Macau formula)的微妙之處。 然而,這種一直在澳門歷史發展過程中發揮 舉足輕重作用的非制度化因素,能否適應今後的發展方向並符合當代社會治理理論的規範,值得進一步觀察。另外,《治理》一書也對澳門公共政策的議題網絡、澳門公共政策制定主體的行為模式、政策網絡、參與者的互動方式、現代澳門治理模式面臨的挑戰等課題有所 墨。通過幾個典型個案的分析,相對完整地展現了澳門政府的政策制定形式的轉變,特別是回歸後所發生的變化。最後,作者在附錄中選錄了《葡萄牙共和國政治憲法》關於海外地區的部分以及《葡萄牙海外組織法》等相關法例,可使讀者更為全面地了解葡萄牙的海外殖民政策,分析其對澳門政治、經濟、文化的影響,為不諳葡語的讀者研究澳門問題,提供了極大的便利。二《治理》一書專注研究自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以來,澳門政制的變遷和政府的治理策略,並對部分領軍社團的“擬政黨化”以及成為類權力中心的過程進行了系統梳理。 作者這一對現代治        
  • 192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理模式的論述,引發了筆者對傳統治理模式的思考。筆者認為,今後的相關研究或可嘗試從一個更廣格局的歷史脈絡中,尋找澳門形成社團社會的答案。除了澳門本身的情況外,或可對周邊地區以至中國的相關情況進行考查。事實上,自明清以來,中國社會中就存在一個官方和民間均有參與的公共領域,官民兩方均各自開展自我管理,互相影響, 並通過善堂、商會等組織,重整社會秩序,界定社會身份。 在近年國際學界中,清末中國“國家和社會”的邊界、晚清中國是否存在市民社會等一直是討論的熱點。羅威廉(William Rowe)對漢口的研究、 瑪麗‧蘭欽(Mary Rankin)對浙江的研究、 艾爾曼(Benjamin A. Elman)對常州今文學派的研究、 賀躍夫對廣東士紳的研究, 此外,黃宗智(Philip C. C. Huang)、夫馬進(Fuma Susumu)、邱捷、朱敏等對近代中國“公共空間”和“民間社會”、善堂與商會的研究等,雖與澳門的特殊個案未必相關,但可對澳門形成“雙層二元”結構、 華洋共處分治社會以及民間社會高度自治的原因,提供一個不同的歷史參照。另外,近年全球新社會運動風起雲湧,澳門也不免受到這股思潮和民粹主義的左右。社會環境急劇變化,對澳門政治文化、政治需求以及對人們政治偏好和價值取向產生了甚麼影響?反之,政府的治理策略和方式又作出了哪些調整?澳門社會經濟結構的變化和經濟水平的發展,對政治體制的類型又有甚麼影響? 法團主義的主導又能否具可持續性?澳門回歸後經濟迅速發展,如何使經濟成果的受益者,逐漸成為政府政策的支持者?上述若干現實的政治和社會問題,均可作今後深入討論的課題。三就現代澳門治理模式的發展方向而言,《治理》作者認為,“以調整實施去政治化治理策略的細節,擴大公民參與和政治參與為基本方向”, 並提出“將審議民主和代議民主並行發展”,具體方法即“擴大對公民政策的座談、規範諮詢組織的運作、建立常設民意收集機構、革新選舉委員會會員、增加立法會直選議席等”, 這些建議均符合澳門當前的民主發展方向,也可在最大程度上確保澳門社會在平穩中推進民主。相信在可見的一段時間內,以社團為中心依然是澳門政治生活和社會運作的主軸。故此,如何提升社團的內部治理以及完善和發展澳門政制,並最大程度地實現公民的意願,使負責任的代議民主制成為可能,將是官民雙方下階段的工作重點。現代治理和傳統政府管治的最大區別,在於現代治理更多地強調了公民的參與以及民意的體現。一直以來,和衷共濟、兼容並蓄都是澳門社會的基本價值觀念,這也是推進澳門公民社會和民主發展的一項重要優勢。然而,由於受法團主義的長期影響,傳統功能性社團的主導和壓縮作用、社團的自主性較低、市民對公共事務的冷漠等等, 也確實對澳門公民社會的發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礙,也使澳人對民主、權利等相關概念不甚了解。民主建設和民主鞏固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民主制度不僅要有民主選舉的形式,“真正的民主政體還包括使人民大眾參與和影響決策過程和政策執行過程的制度”, 其重點是形成支撐民主發展的體系。筆者認為,形成理性的公共領域和公民社會是強化公民參與,實現善治的有效途徑        
  • 193描繪澳門治理的理想圖景──從《現代澳門社會治理模式研究》談起之一。哈貝馬斯(J. Harbermas)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提出了“溝通理性”的概念,試圖構建一個“只有最佳論據的力量發生作用”的“理想的言談處境”。這一處境“旨在討論並解決公眾普遍關切之問題”,“在有組織公共領域的框架中加以建制化,而實現這些建制化的那些聯合體,就是構成市民社會的核心”。 無獨有偶,早在兩百多年前,德國哲學家康德在他經典的文章《答何謂啟蒙》中表示,啟蒙需要的不外乎“自由”,特別是人們“公開運用其理性”的這種自由,因為這是“公眾之自我啟蒙的必要的條件”。 公民社會的主要作用就是提供一個相對平等、開放、理性的場域,無論是體制內或體制外的團體,不同利益界別、不同的社會意見都可以得到表達,通過討論產生彼此間的信任和包容,使公民在參與社會的過程中學會“溝通、協調、講理、容忍”等公民德行, 提高公民的社會責任感和公民性,並在最大程度上監督政府施政,平衡各方利益,從而使人們在生活中體驗民主,夯實發展民主的基礎。四近年來,在社會各界的支持和推動下,當代澳門社會研究發展迅速,特別是在澳門社團與公民社會研究方面,湧現出以婁勝華、潘冠瑾、陳震宇為代表的中青年學者群體。這些學者以法團主義為理論基礎,分別從不同的視角,對澳門社團的發展過程和社會治理的模式等進行全面的審視和探究,形成了一批具重要參考價值和現實意義的研究成果。從某程度來說,澳門社團研究已逐漸成為一門顯學,引起國內外相關領域學者的關注。澳門雖位處南國一隅且僅為彈丸之地,但內部卻氣象萬千,千絲萬縷的社會結構和人脈關係,決非“複雜”二字可以概括。讀畢《治理》一書,筆者最大的感受是本書作者對澳門這片土地的關懷。在跨區域、跨國別研究大行其道之時,選擇從本土出發,以澳門研究作為其志趣,從澳門自身的角度闡述和詮釋 澳門的人和事。對一片土地的感情是主觀感覺,然而這卻是繁榮澳門研究的客觀條件之一。歷史選擇了澳門作為中西方文化的交匯點,歷史令澳門成為中國開風氣之先的窗口,特殊的歷史環境注定了澳門以一種與周邊地區不同的形象出現。中葡兩國人民在生活、體驗和觀察過程當中相互適應、溝通、理解,保持了這座城市的相對和諧,並在交往中加深了彼此之間的信任。不可否認,中葡社群之間也有過大大小小的對立和衝突,但歷史表明,不走極端始終是澳門之道的主軸。“澳門模式”的中心就是從現實出發, 以務實的態度推進雙方認同的預期效果。澳門雖存在不少非制度化因素的影響,但也走上了有自身特色的發展道路,在“不驚不亂”中,經歷了一關又一關,面對 世界的變遷。人類的每一次進步和發展都源於不斷的溯本和反思。當澳門進入了世界的舞台,就更需要對自身的角色和定位有一個清晰的認識。通過對澳門歷史的思考以及對澳門傳統價值的揚棄,通過對制度背後意義的探索,以客觀的態度尋找新的社會秩序和治理模式。 正如鄧正來教授在2006年首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大會上所說:“我們需要創造和思考屬於澳門的‘理想圖景’。”        
  • 194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註釋: 婁勝華:《澳門法團主義體制的建構》,《行政》(澳門)第 64期, 2004年。第 391頁;第 398頁。 陳震宇:《現代澳門社會治理模式研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澳門:澳門基金會, 2011年,第 20-25頁;第 42頁;第 167頁;第146-147頁;第 89頁;第177頁;序第1頁;序第 5頁;第 174頁;第174-178頁。婁勝華、潘冠瑾、林媛:《新秩序──澳門社會治理研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第117頁。 Fok, K. C., The Macao Formula: A Study of Chinese Management of Westerners from the Mid Sixteenth-Century tothe Opium War Period, Unpublished PhD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Hawai’i, 1978.婁勝華:《澳門法團主義體制的特點》,《行政》(澳門)第 65期, 2004年,第 684頁。 梁其姿:《施善與教化──明清的慈善組織》,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7年。Rowe, William T., Hankow: Commerce and Society in a Chinese City, 1796-1889.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Press, 1984.Rankin, Mary Backus., Elite Activism and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in China: Zhejiang Province, 1865-1911. 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6.Elman, Benjamin A., Classicism, Politics, and Kinship: The Ch’ang-Chou School of New Text Confucianism in LateImperial 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0.賀躍夫:《晚清士紳與近代社會變遷──兼與日本士族比較》,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4年。婁勝華:《轉型時期澳門社團研究──多元社會中法團主義體制解析》,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4年。吉列爾莫‧奧唐奈(Guillermo A. O’Donnell)著,王歡、申明民譯:《現代化和官僚威權主義:南美政治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Lipset, S. M., Political Man. London: Heinemann, 1969.Hirst, P., Associate Democracy. Cambridge: Polity Press, 1994, p. 12.梁佳俊:《澳門公民社會發展觀察》(待刊稿),《行政》(澳門)第 95期, 2012年。王紹光:《安邦之道:國家轉型的目標和途徑》,北京:三聯書店,第31頁。哈貝馬斯:《在事實與規範之間》,北京:三聯書店,2003年,453-454頁。顧忠華:《公民社會與非營利組織──一個理論性研究的構想》,《亞洲研究》(台北)第 26期,第 8-23頁。江宜樺:《自由民主的理路》,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01年,第41頁。梁佳俊:《仰望澳門的天空──從溫總理的一席話想起》,《澳門日報》(澳門),2007年7月9日,第E8版。[責任編輯 陳子夏]        
  • 195超越國際化 推動中華學術走向世界──第四屆兩岸四地學術名刊高層論壇在香港召開第四屆兩岸四地學術名刊高層論壇(以下簡稱論壇)於 2011年 12月 2-4日在香港舉辦。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社總編輯高翔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台港澳學術交流委員會副主任張友雲教授、香港城市大學中國文化中心主任鄭培凱教授、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副總裁郭明華、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分別致辭。與會代表圍繞“提高期刊學術品質”、“推進辦刊機制國際化”、“推動華文學術超越式發展”等議題開展了熱烈討論。與會學者認為,當今時代正在發生深刻的歷史變革。實踐證明,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資本主義制度不具有普適性,不代表人類文明發展的大道,中國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為思想創新、學術發展提供了極其豐沃的土壤,中國哲學社會科學正面臨 極其寶貴的世界性歷史機遇,中華學術應該而且也有能力走向世界,與國際主流學術展開平等的、有尊嚴的交流和對話。在這一宏偉進程中,中華學術名刊肩負 極為重要的使命,發揮 不可替代的作用。中華學術要走向世界,學術名刊必須在國際化的基礎上實現新的超越。學術期刊國際化,指的是在審稿程序、編輯方式等方面,借鑒其他國家經過長期實踐檢驗證明行之有效的經驗和規範,但絕非唯西方學術馬首是瞻,更不是削足適履,以西方的標準來改造我們的刊物和學術。我們應該採取的正確態度是以我為主,為我所用。國際化不是目的,超越國際化,推動中華學術的自覺,推動具有鮮明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哲學社會科學的繁榮發展,才是當代中華學術名刊的真正使命。是次論壇延續了前三屆論壇的宗旨,主題為“華文學術期刊的國際化及其超越”,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台港澳學術交流委員會、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社、香港城市大學中國文化中心共同主辦,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協辦。此次論壇的重要成果之一,是來自廣東社會科學、江海學刊、江漢論壇、江淮論壇、江蘇社會科學、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南京大學學報、求是學刊、浙江社會科學、浙江大學學報、學術研究雜誌社、香港《九州學林》、China Review、台灣《清華學報》、台灣《漢語基督教學術論評》、澳門《澳門研究》、《澳門理工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以及中國社會科學院台港澳學術交流委員會、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社、中國社會科學院科研局、香港浸會大學的代表共同簽署以“推動學術名刊國際化轉型 引領中華學術超越式發展”為題的《香港願景》。《願景》集中反映了兩岸四地學者歷次研討的成果,共包括六點願景內容,充分表達了兩岸四地學界推動中華學術走向世界的共同意願和決心。(原載《中國社會科學報》2011年 12月 6日第 2版)[責任編輯 陳子夏]超越國際化 推動中華學術走向世界──第四屆兩岸四地學術名刊高層論壇在香港召開路育松 晁天義        
  • 196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編者按︰2011年10月至12月,在本澳舉行或與本澳社會相關的涉及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科技等領域的各類研討會、論壇等共十多場,學術活動頗為活躍。以下是部分會議概況︰“政府管理創新:實踐與理論”國際學術研討會舉辦日期:2011年 10月 19至 20日主辦單位:澳門理工學院該研討會有來自內地、台灣、香港、澳門以及海外等多位政府管理和行政改革領域的專家學者出席,並分為公共行政改革趨勢、政府組織創新、政府與社會關係創新、問責制度與廉政建設創新、公共政策創新、行政法律制度創新、市政管理創新、地方政府管理創新、電子政府與風險管理創新、預算與公共財政創新、澳門政府管理創新等11個專題展開研討,共發表學術論文60餘篇。第四屆《全球化背景下之澳門法律改革》國際研討會──社會權利與環境保護舉辦日期:2011年 12月 1至 2日主辦單位:澳門大學法學院該研討會有約20名來自中國內地、葡萄牙、巴西、莫桑比克及澳門的專家學者出席,圍繞環境保護的挑戰、地域規劃與都市化、社會權利與環境保護等主題展開討論。“《粵澳合作框架協議》與澳門特區法律問題前瞻”研討會舉辦日期:2011年 12月 4至 6日主辦單位:澳門法學研究生協會協辦單位:廣東涉外投資法律學會會議有 30多位專家學者發表了論文,並圍繞《粵澳合作框架協議》與澳門特區法律的相關專題,包括法律語文的使用、區域合作的法律適用、法律教育合作、律師執業等領域展開研討。第 20 次粵澳關係研討會舉辦日期:2011年 12月 17日主辦單位:澳門社會科學學會、廣東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珠海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研討會以“十二五規劃下的粵澳關係”為題,探討了多個與粵澳合作有關的議題,包括產業合作、關係定位、合作平台功能、開發橫琴、交通合作以及教育、法律和美術領域的合作等。近期澳門學術動態(2011年 10月至 12月)陳震宇 陳震宇,澳門基金會研究所高級技術員、行政管理學博士。        
  • 197近期澳門學術動態(2011 年 10 月至 12 月)第二屆澳門學國際研討會舉辦日期:2011年 10月 19至 20日主辦單位:澳門基金會、澳門大學、里斯本技術大學社會及政治學院東方研究所該研討會在葡萄牙里斯本舉行,有來自中國內地和澳門、葡萄牙、美國、比利時、巴西、意大利等國家和地區的大學及研究機構的專家學者參與,會議圍繞“澳門學文獻調查與研究”的主題展開深入研討,涵蓋主題包括:葡萄牙及歐洲等國目前館藏的澳門相關文獻資料情況、澳門相關史料的挖掘以及研究進展、構建澳門學的意義價值、澳門文獻學研究情況等。“中國及葡語世界間交流背景下的葡萄牙語”研討會舉辦日期:2011年 11月 28至 29日主辦單位:國際新拉丁語系文學、語言及文化節籌備委員會、澳門國際研究所協辦單位:葡萄牙葡語觀察站該研討會為第四屆國際新拉丁語系文學、語言文化節巡迴會議(FESTLATINO)澳門站的項目,原於9月舉行,因颱風關係而延期。研討會邀請了澳門的葡語傳媒及研究人員,就當地葡語使用現況演講及發表論文。同場舉行澳門國際研究所的新書《葡萄牙語目前的展望》的發行儀式。第八屆華文戲劇節學術研討會舉辦日期:2011年 12月 14至 20日主辦單位:華文戲劇節籌備委員會該研討會邀請了來自兩岸四地以及美國、德國及新加坡的專家學者,以“新世紀華文戲劇研究”為題,開展為期七天的學術研討,共發表 43篇學術論文,共同探討過去十年華文戲劇的最新走向、創作特色、重要作品、劇作家的深入研究、劇場與社會發展之間的互動關係,並展望未來華文戲劇發展趨勢。“高等教育戰略規劃與人才培養”國際學術研討會舉辦日期:2011年 10月 25至 26日主辦單位:澳門理工學院研討會共收到參會論文近30篇,分六個主題。主題包括:制訂教育發展戰略規劃的意義、途徑方式的研究;制訂澳門高教發展規劃與內地中長期教育規劃協調的研究;高等教育的可持續發展與多樣化人才培養的關係研究;如何圍繞培養創新性人才加強高校的課程設計、開發和實施;如何以學生學習成效為本來組織課程設計、教學實施、質量評價;應用性人才培養課程的特點及建設的研究。成人教育與社會發展國際研討會舉辦日期:2011年 11月 28至 29日主辦單位:澳門成人教育學會、澳門城市大學研討會以“成人教育促進社會發展”為主題,集海峽兩岸和港澳地區與成人教育有關的專家學者以及相關的政府部門人員,就成人教育品牌專業的建設與發展途徑、成人教育與泛珠經濟學合作的優勢互補和資源互用、成人教育課程改革與實踐研究、成人教育課程建設與教材編制、成人教育專業骨幹師資隊伍建設與培養、成人教育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成功模式以及成人教育專題項目的專業培訓等題目作深入研究和分析,分享各地成人教育的工作經驗,分析成人教育未來面對的問題,以更有成效地推動成人教育工作。[責任編輯 陳子夏]        
  • 198JOURNAL OF MACAU STUDIESQuarterlyNo. 1March 2012ABSTRACTSFormation of Macau Political Elites in the Transition Period TSOI Weng Kuan • 5 •Abstract: Departing from the capital theory of Pierre Bourdieu and adopting the research method of neo-institutionalism,this paper aims to investigate the formation of Macau political elites in the transition period. It is concluded that eliteformation is influenced by political, economic and social institutions simultaneously. Meanwhile, the composition andvariation of different kinds of capital reflect the transition of those institutions, resulting in the mode of Macau political elitesformation—a combination of elite reproduction and circulation under incremental process.Keywords: Elite formation, transition of institution, capitalOn the Boundaries between the Crime of Corruption with Doing Illicit Act and the Crime of Corruption withoutDoing Illicit Act ZHAO Guoqian • 23 •Abstract: The study aims to argue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crime of corruption with doing illicit act and the crime ofcorruption without doing illicit act by examining the Ao Man Long Case, the Number 36/2007 Case of Court of Final Appealin Macau, from the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perspectives. The study believes, to determine, in theory, whether a corruptofficial has done illicit act against the obligation in position should base on two elements. The f irst is the basis of objectlegislative provisions which reflect the legality of official conduct. Second is the basis of subject motion of act, whichdemonstrates the “rules of flaw” of official conduct. After that, the study questions the judgment of this case issued by theCourt of Final Appeal. In the judgment, judges believe that no intervention means the criminal committing corruption withoutdoing illicit act. However, the study finds that this argument is not only contradict to Article 337 Paragraph 2 of Macaucriminal Law, but also against the conviction principle, namely the combination of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elements.Keywords: corruption, obligation in position, official conduct, legislative provisions, flawThe Development of Tourism and Leisure Industry in China and the Influence to Macau LIU Deqian • 30 •Abstract: Since the implementation of China’s the 11th Five-year Plan, an unprecedented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leisureindustries was occurred, which also benefit from the nation reforms and open-up policy. The main factors for the boomingleisure industry are the increasing leisure time and disposal income of Chinese resident, and the improvement of the productand market supplies as well. This study tries to clear the changes of these years in China from the prospective of overcomingconstrains in the development. Then the discussions on the following topics were raised: opportunities for the leisure industry,the product supplies and consumption capacity, the status and trends of leisure industry development, the experiencesprovided for Macau etc. We believe it is helpful for the development of leisure industry in both mainland China and Macauthrough deepening research in this area.Keywords: Tourism and leisure, China, MacauDiscussion on the Core Factors of World Centre of Tourism and Leisure ZENG Zhonglu • 49 •Abstract: It is obvious that building towards world centre of tourism and leisure is one of the biggest issue for Macau.However, so far it is still not clear to define what the centre is, and no experience from other countries could be providedfor reference. Without a clear concept, we may not find the direction and the path to achieve this goal. Therefore, it is essentialto define the idea of world centre of tourism and leisure. This article tries to summarize the essential factors for developinginto world centre of tourism and leisure, which will be used to examine the situation of Macau. In conclusion, suggestionsfor Macau in this issue will be brought forward.Keywords: Macau, world centre of tourism and leisure, core factorsMacau is Developing into World Centre of Tourism and Leisure:the Strategies and Suggestions for Macau SAR Government ZHUANG Jinfeng • 57 •Abstract: 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of leisure industry in China and all over the world, this study raises the topic of “theleisure time is approaching to us everyone”. It focuses on discussing the contents and paths of Macau developing into worldcentre of tourism and leisure. There are five aspects on the related strategies in this study: The blue plan of building a world-class tourism and leisure destination should be well coordinated with general plan; Macau should keep its characteristic whileenhancing the cooperation with Pearl-River Delta districts. The innovation of Macau and experiences from other place; howcould Macau transform from the “city of gaming” into “world centre of tourism and leisure”; the government investmentand private flow into the tourism and leisure industry.Keywords: Macau SAR Government, world centre of tourism and leisure, strategiesDeveloping Medical Tourism for Business and Leisure in Macau:a Feasibility Study Based on Visitors’ Perception and Evaluation of Environmental ElementsAliana LEONG Man Wai • 65 •Abstract: This paper utilized a questionnaire and statistical analysis to objectively recognize and analyze the environmental
  • 199ABSTRACTSelement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edical tourism in Macau based on the perception of visitors. Further, this paper alsodetermined existing problems in order to provide scientific evidence for a strong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medicaltourism.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visitors, the visitors’ perceptions of environmental elements for medical tourism, thevisitors’ evaluation of environmental element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edical tourism, and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s onthe willingness of visitors of medical tourism were analyzed. Research results found the following: (1) the perceptions ofenvironmental elements of visitors to Macau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edical tourism can be categorized in four dimensions:health care system, medical services, medical tourism environment, and cost; (2) the responses of visitors were more focusedon safety, facilities, privacy, political environment and traffic conditions among the development conditions of medical tourism;(3) visitors to Macau believed that improvement medical tourism in Macau should focus on: the provision of advanced medicalequipment, the provision of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medical services, and the issuance of a standardized price informationto the public; (4) when resources and conditions permit, the following elements could also be considered during thedevelopment of medical tourism in Macau: training or introduction of well-known physicians and other medical practitionersand providing special medical visa for visitors among others.Keywords: Business and leisure, medical tourism, visitors’ perceptionsDiscussion on the Positioning of Macau Developing into World Centre of Tourism and Leisure:Happy Economy and Happy Tourism LI Kailuo • 76 •Abstract: Building Macau towards world center of tourism and leisure is a great task. Regarding to the issue of“top-design” of economy and projects industrialized, four points are brought forward in this article: It is now the 5th periodof industry transformation for Macau; Macau should be positioning into a leisure city, instead of the image of “Gaming City”;A new pattern of economy, the “Pearl Chain Model” or “Happy Economy Model” is suggested for building Macau towardsworld centre of tourism and leisure; Six industrialized products from the concept of “Happy Economy” are proposed basedon the experiences of visitors.Keywords: Happy economy, pearl chain model, happy products, city positioningUnique Culture Meaning and World Centre of Tourism and Leisure WANG Lin, WANG Cuicui • 86 •Abstract: The national 12th Five-Year plan has positioned Macau into world centre of tourism and leisure, which enhancesMacau’s position in the global strategic development; on the other hand, it sets up the strategic objectives for the developmentof diversified economy in Macau. However, “world centre of tourism and leisure” is a new concept to define. We also haveto examine the advantages and path for Macau developing into this centre. The unique culture is helpful for Macau towardsa world centre of tourism and leisure.Keywords: Macau, world centre of tourism and leisure, culture meaningThe Jesuit Encounter with Buddhism in Ming China Ronnie Po-Chia HSIA (ed.), ZHAO Dianhong (tr.) • 91 •Abstract: This paper has demonstrated the different aspects of missionary accommodation from both Jesuit and Chineseperspectives. It argues for the emergence of a tension between Ruggieri and Ricci, the latter arguing for an alternativemissionary strategy of using science and mathematics as aid for doctrinal persuasion. This paper has also documented thedeparture of Ruggieri from the China Mission, and the subsequent rupture between Buddhist accommodation and Jesuitmissionary strategy under the direction of Ricci, one that turned to Confucian learning and western science as the templatesfor inculturation and religious persuasion.Keywords: Ming, Jesuits, Buddhism, Michele Ruggieri, Matteo RicciDiscussion of Great Ship Trade between Macau and Nagasaki in 16th-17th Century ZHANG Lanxing • 102 •Abstract: Europeans first landed on Japan in 1540s. They had spread Christian Religion and traded in Japan for about acentury, which named “Christian Century” by historians. The Great Ship Trade between Macau and Nagasaki (1571-1617)was an important link of trade between Europe and Japan during that period, and it embodied main activity of Portugueseand Jesuit in Japan. Moreover, Great Ship Trade had its characters: steady time, settled ports, large exchange quantity, complexcourse, broad extension, long duration and far-reaching influence.Keywords: Great Ship, Macau, Nagasaki, Captain-MajorJesuit Missionary João Rodrigues and His Arte Breve da Lingoa Iapoa:A Textural Research on Japanese Grammar Published in Macau during 17th CenturyCHEN Fangze • 112 •Abstract: Japanese grammar Arte Breve da Lingoa Iapoa compiled by Jesuit missionary João Rodrigues was published in Macauin 1620. It is not merely a synopsis of the earlier Arte da Lingoa de Iapam but had been added with new contents in manyways. The Arte Breve da Lingoa Iapoa has two features: The independence from Latin grammar, which gives new cognitionon Japanese writings, particles and conjugation of auxiliary verb; The introduction for beginners, which put forward theteaching method for Japanese and added examples given in Japanese with Portuguese translation. The linguistic outlookreflected in the Arte Breve da Lingoa Iapoa has the influence of Latin grammar on one hand, and João Rodrigues’ effortto be independent from the influence of European linguistics on the other.Keywords: João Rodrigues, Arte Breve da Lingoa Iapoa, independence from Latin grammar, introduction for the beginner,linguistic outlook
  • 200Public Catholic Cemeteries of Macau’s Portuguese in 19th Century and the System of Cemetery AdministrationWU Hongqi, ZHAO Chao • 118 •Abstact: Cemitério de São Paulo, opened up in 1836, contributed to the evident changes of the burial methods of PortugueseCatholics in Macau. The consecration of Cemitério de São Miguel, marked substantial changes of the catholic publiccemeteries — from the thickly populated, commerce flourishing inner-city to the relatively spacious outskirts. The successivelyconstructed Cemitério de São Paulo and Cemitério de São Miguel, not only changed burial methods of Portuguese Catholicsin Macau, but also exhibited the modernity of their own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 the successful operation ofCemitério de São Miguel in particular, which gave an impetus to the construction of public cemeteries by the extramuralChinese community, and motivated Macau’s urbanization and the improvement of the urban administrative system.Keywords: 19th century, Macau, Catholics, public cemetery, administrationA tentative analysis of Dr. Sun Yat-sen’s relations with the Freemasons JIN Guoping • 127 •Abstract: Relations between Dr. Sun Yat sen and Freemasons are still, in the field of Macaulogy, both an enigma and aproblem. Freemasons are present in Macau since the second half of the XVIIIth century. All along Macau’s history, manyfamous personages were members of this fraternity, among them several colonial Governors and Dr. Sun’s great friendFrancisco Hermenegildo Fernandes. The presence and activities of Dr. Sun Yat-sen in Macau were supported by freemason“brothers”. It would be useful to understand if this freemason support resulted from institutional decisions or from mereacts of fremasons as individuals.Keywords: Sun Yat sen, Freemasons, Governors, Macau, insitutional acts and decisions, personal acts and decisionsAn Investigation of Revolution Associations under Sun Yat-sen and His Party Comrades in MacauLOU Shenghua • 131 •Abstract: At the end of 19th century and the beginning of 20th century, Sun Yat-sen and his Party comrades found someassociations to carry out revolutionary activities in Macau under Portugal. These associations include numerous educationaland cultural associations founded before the 1911 Revolution such as Pi Ji School, You Ti Guangdong Opera Troupe andMacau Reading Club, and political and literary associations founded by Chinese Revolution Party and former Members ofthe China Revolutionary Alliance afte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hese Associations carry out a numberof revolution activities such as lecturing, debating, reading, opera playing among young students and gentry-merchants to boostdemocracy revolution and stimulate them to anti-Qing Dynasty and Anti-Yuan Shikai. With the change of the Mainlandpolitical situation, these associations had disappeared. But Sun Yat-sen and his party comrades write a brilliant and temporalchapter in the history of Macau association.Keywords: Macau, China Revolutionary Alliance, the Revolutionary Party of China, young student, associationBoundary Dispute and the City Boundary Expansion: The Beginning of the Modern City of MacauZENG Jinlian • 145 •Abstract: Before the Opium War, the boundary of the Portuguese in Macau and the city boundary are basically the same,that is, the city wall of the São Paulo gate is also the city boundary. There is no controversy between Portugal and Chinaabout this. However, after the Opium War, especially the Macau governor Ferreira do Amaral implemented a series of colonialpolicies; Portugal began to claim that the boundary of the Portuguese in Macau should up to the barrier-gate. Although Chinahas repeatedly denied this statement, the Portuguese still gradually opening up roads, setting up lights, collecting taxes andtaking out other urban construction activities outside the city wall. Boundary expansion provided opportunity to the cityenlargement, thus open the prelude to the modernization of Macau.Keywords: boundaries, city boundary, Macau, city, urbanization1760-1840: “Staying in Macau for Winter” and the Transition of Grand Praia WU Yuxian • 162 •Abstract: As a significant scenic zone in Macau, Grand Praia was an important part of a big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hubcity during Ming and Qing Dynasty. Grand Praia has transformed since Qing government put out the decree “Staying inMacau for winter” in 1760. The Europeans have swarmed into Macau after the decree and made huge development of Grandpraia. Since then, the modern hotel industry, real estate industry and tourism industry have come into being in Macau. Theurban construction was also pushed ahead for the decree.Keywords: Staying in Macau for winter, Grande Praia, Urban ConstractionFrom “Special Zone” to “Autonomous Code”:The Transition of Military, Taxation and Administration in Taipa and Coloane, 1840s-1920sMA Guang • 177 •Abstract: Based on the history of Portuguese encroachment and domination on Taipa and Coloane, the military occupationpolicy which carried out by Portuguese between 1840s and 1870s was enacted more by politics than economics. At the endof the 1870s, Normal domination methods were used in the governance over Taipa and Coloane, which showed Portugueseintention to rule Taipa and Coloane as Macau island. The Comando Militar dessas Ilhas was replaced by the administraçãodo Concelho da Taipa e de Coloane from January 1, 1929, which symbolized political system of Taipa and Coloane becamesame as Macau.Keywords: Taipa, Cloane, military occupation, taxation, administration澳 門 研 究 2012 年第 1 期
  • 201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澳門研究》是澳門基金會與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合作出版的綜合性學術刊物。自一九八八年創刊以來,先後出版六十多期刊物,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對推動本澳學術研究與交流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進一步提升刊物質量,擴大澳門學術研究的影響,經編委會研究決定,自二零一零年起,即由第五十六期開始,本刊將做如下改革:1、由雙月刊改為季刊,於每年的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的十五日出版;2、在原有基礎上,調整設置政治法律、經濟管理、歷史文化、社會縱橫、熱點話題、學術前沿、青年園地等欄目;3、加強學術規範,參照和借鑒國內外優秀期刊的編務程序,規範刊物版式設計和引文註釋;4、對檢索量大、徵引率高、影響較佳的優秀論文,將優先選譯為英語,於次年結集出版《澳門研究》(國際版)。改版後的《澳門研究》,繼續以“研究澳門,服務社會”為宗旨,進一步突顯多學科相容並蓄,國際性、理論性、創新性與前瞻性相結合的學術風格,為澳門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搭建學術平台,為澳門學術的邁向繁榮貢獻一份綿力。“創建學術名刊,推動澳門研究”是我們的追求,《澳門研究》竭力打造自身個性品牌。二十餘載的努力隨 欄目成果的呈現而漸為學界稱許。然而,刊物質量的提升,有賴海內外專家學者的關心與助力,更離不開本地學者的扶持與獎掖。本刊誠摯邀請社會賢達、專家學者惠賜大作,為《澳門研究》出謀劃策,助其成長。來稿要求:一、本刊原則上只選登有關澳門政治、經濟、法律、社會、歷史、文化等領域的研究成果,但亦歡迎與上述領域相關的新理論、新方法、新技術的紹介和探討;二、選題新穎,突出前沿問題、重點問題、難點問題和熱門問題,現實針對性強;內容新穎,突出新理論、新視角、新觀點,具原創性和理論深度;三、稿件署名作者應為合法著作權人,作者排序以原稿為準,文責自負;四、來稿須提供200字以內的中英文摘要、3-6個關鍵詞和英文標題。附上作者的中英文姓名、出生年月、職務職稱、學術簡歷、工作單位以及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和電郵;五、論文如涉及的課題如係資助項目,應註腳於標題頁左下方。如:“資助項目:基金資助(編號)”,並附資助證書影印件;六、稿件一經確認,除登載本刊之外,編輯部有權將文章用以其他形式出版發表;任何外界的轉載、摘要、翻譯、出版等均須徵得本刊編輯部的許可;七、編輯部對來稿有權做文字修改、字句刪節或提出意見讓作者自行修改。凡不願意者,請予以註明。修改稿期限為一個月,逾期按自動退稿處理;八、本刊不接受一稿兩投或多投,三個月內未接獲採用通知,即可自行處理。來稿一經刊發,即奉薄酬;九、有關稿件的引文、註釋規範,請參考“《澳門研究》關於規範引文註釋的規定”;十、本刊遵循學術規範精神,倡導嚴肅學風,拒絕任何抄襲剽竊和弄虛作假行為。如有侵犯他人著述版權及人身權等行為,作者應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一切損失。《澳門研究》編輯部2012年 3月 15日徵稿啟事Generated by Foxit PDF Creator © Foxit Softwarehttp://www.foxitsoftware.com For evaluation on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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