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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創建學術名刊,推動澳門研究吳志良 郝雨凡澳門的政治現代化及其挑戰 余永逸社會保障制度中的個人責任問題 鄧玉華 施遠鴻‧ ‧橫琴開發:粵澳合作的新模式 陳 恩 黃桂良推動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幾點思考 熊澄宇澳門微小企業的發展與挑戰麥瑞權‧ ‧一部現代版的“澳門實錄”普塔克 撰 趙殿紅 譯回歸十年澳門研究的回顧與思考劉澤生澳門學著作提要 葉 農‧ ‧澳門研究歷程回顧吳志良 陳震宇《澳門基本法》研究的簡單回顧與展望駱偉建 王一禹實踐導向與問題切入:澳門公共行政研究檢視婁勝華澳門政治研究的回顧與思考余一振 林一媛
  • 澳門法律研究述評趙國強小舞台 大劇目楊允中檢驗現有成果,期待更大豐收程惕潔澳門教育研究的回顧與前瞻單文經 林發欽澳門文學與澳門文學批評李觀鼎澳門語言學發展態勢程祥徽澳門文化藝術概述龔 剛澳門歷史研究回顧吳志良 林發欽‧ ‧研究法律改革,促進法治進步唐曉晴在澳門舉行的首次全國漢語方言學盛會曾湘適建設“澳門學”,打造新名片編輯部《澳門經濟社會發展報告》 (2009-2010)(澳門藍皮書 2010)出版發行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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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澳門研究》作為一本綜合性學術刊物,致力於立足澳門,研究澳門,為澳門的安定、繁榮和發展服務。自 1988 年創刊以來,先後出版了 55 期,共發表各類研究論文、訊息和資料約1,200餘篇,總字數已達1,000餘萬字,其中,不乏具有較高學術價值、對澳門社會經濟文化發展有重要指導意義的佳作,對聯繫和組織澳門以及海外學術研究人員,加強澳門政治、社會、經濟、法律、歷史、文化領域的學術研究,推動澳門的學術交流,為澳門社會經濟的發展提供研究諮詢、服務社會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我們欣喜地看到,經過22年的耕耘,《澳門研究》培養和團結了一大批具有較高學術素養、高度關注澳門社會科學研究的本土和海外學術隊伍,積累了比較豐厚的學術理論資源,並已成為澳門一本具有較高學術地位,在海外也有一定影響的學術刊物。值得我們尊敬和感謝的是,《澳門研究》的創刊和發展,凝聚了歷任主編黃漢強先生、楊允中博士的智慧和心血。自 2002年 9月復刊後,楊允中主編以高度的熱情,認真的態度,恪盡其責,創新性地將學術活動與編輯工作結合起來,緊貼澳門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脈搏,使雜誌具有了主題鮮明、時代感強的顯著特徵;同時,楊博士還以雜誌為陣地,帶出了一支年輕的編輯隊伍,培養了一批本地人文學者,為推動澳門學術發展作出了貢獻。《澳門研究》記載和見證了回歸十年澳門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發生的巨大變化以及澳門研究所取得的長足進步。面向第二個十年,澳門的政治、經濟發展模式以及社會發展趨勢,仍然有待學界廣泛關注和深入研究,如何適應時代的發展,繼續為澳門的可持續發展出謀劃策,貢獻智慧,是澳門學術界面臨的新課題。從建立澳門地方性知識體系和本土解釋體系的角度,我們認為,今後澳門社會科學研究應從以下幾方面 力:大力提升理論水平,以更多、更新的研究方法,重視實證和量化研究以獲取新資料、新資訊、新成果;必須將澳門放在珠三角、全中國乃至全世界的大視野中來考察,在中國和亞洲大格局中,尋找澳門的定位、澳門的機會和澳門的作為,確保澳門第二次現代化的順利推進;努力從創建學術名刊,推動澳門研究──《澳門研究》改版寄語吳志良 郝雨凡吳志良,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委員,歷史學博士;郝雨凡,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院長、澳門研究中心代主任,政治學博士。
  • 6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浩博的歷史文獻和豐富的現實生活中,通過跨區域、跨學科、跨文明的研究,加強理論建樹,提煉出獨特的澳門文化與澳門精神,實現“澳門研究”向“澳門學”的學科轉型與升級;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學風,加強學術合作與學術批評,促進澳門的學術繁榮。作為一個學術平台,《澳門研究》的改版,正是因應這樣的現實需要和基本理念。改版後的《澳門研究》,將適時推出熱點關注和專題論文,具體設立熱點話題、政治法律、經濟管理、歷史文化、社會縱橫、青年園地、學術前沿、學術動態等欄目。考慮到澳門深厚的歷史文化沉澱和獨特的人文精神,以及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的需要,“澳門學”、“區域合作與產業發展”以及基於學術研究為基礎的政策建議將予以足夠的重視。期望在學者們的支持下,改版後的《澳門研究》能夠不斷加強學術規範,提高論文水平和編輯質量,以此推動和傳播澳門學術研究,更好地為澳門政治、經濟、文化發展服務,進而提升澳門社會科學研究在國際學術界的影響和地位。澳門地方性知識體系和本土解釋體系的建立已經奠定了牢靠的基礎,一大批從事澳門研究的學者隊伍以及一個獨立思考、具有批判精神的知識群體亦已經成形。未來十年,在經濟社會快速轉型的過程中,澳門社會科學研究必將會迎來更加多樣、更有精彩、更加燦爛的未來。對此,我們是充滿信心的。
  • 7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摘 要]澳門自回歸後,經濟得到高速發展,但是經濟發展也帶來越來越多的社會矛盾。本文將以政治現代化理論去分析澳門在回歸後的政治發展,討論澳門特區政府的管治在第二個十年所面對的挑戰。本文論述澳門特區政府只 重於經濟的建設,而忽視了因經濟發展所帶來的社會矛盾和政治動員,導致最後要面對管治的考驗。特區政府主要是以增加福利措施去舒緩政治上的壓力,但制度化的建設還很有限。而第三屆特區政府需要以前瞻的思維,加快政府的制度化,以迎合社會發展的需要,否則可能要面對更大的管治考驗。[關鍵詞]現代化 制度化 社會動員 政治參與澳門自回歸後,經濟得到高速發展。賭權的開放,把澳門的經濟從回歸前的負增長,帶到每年雙位數字的正增長。2006年,澳門的博彩收入更超越美國拉斯維加斯金光大道,高達69.9億美元,並成為世界關注的國際賭城。在回歸初期,不少澳門居民都認為澳門的經濟發展能解決澳門存在已久的社會問題,建設和諧社會。然而,當2006及2007年的“五一”遊行出現較大規模的示威和警民衝突後,澳門社會可以說是從陶醉於經濟發展的神話中清醒過來,經濟發展不一定能帶來社會和諧,相反卻要面對越來越多的社會矛盾。不少西方國家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都曾面對從經濟發展所帶來的社會和政治的矛盾。西方的現代化理論,基本上解釋了為何經濟高速發展會帶來社會矛盾,導致政治不穩定。澳門回歸後十年的狀況,只是再一次證明現代化理論在東方社會的可用性。本文將以Huntington的政治現代化理論去分析澳門在回歸後的政治發展,及討論澳門特區政府的管治在第二個十年所面對的挑戰。筆者將首先簡介Huntington的政治現代化理論,其後會討論澳門社會在經濟高速發展下所面對的挑戰和矛盾,以及特區政府如何面對這些社會矛盾,最後分析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屆政府所面對的社會和政治環境,以及所面對的挑戰。澳門的政治現代化及其挑戰余永逸余永逸,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助理教授,政治與公共行政學博士。
  • 8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一、經濟發展與政治現代化根據Olson的觀察,當一個地區的經濟出現高速增長,會帶來市民對當權者的政治訴求和挑戰。 Olson認為經濟發展會帶來九個現象。第一,在舊社會中的低下階層人數增加,最後導致他們進行社會革命打破舊社會世襲壟斷的社會架構;第二,社會出現一群暴發戶,他們不能適應舊有的社會制度,並希望可以打破世襲,以顯示他們的社會經濟地位;第三,經濟發展會加速人口使農村流動到城市,但同時這些流動到城市的人口不一定能適應新環境,感到被邊緣化,進而從他們走向政治的極端化,衝擊政權;第四,經濟高速發展會使越來越多人的生活質素下降,貧富懸殊加劇;第五,雖然經濟發展會增加市民的收入,但由於通貨膨脹的關係,他們的購買力不一定增加,相反可能被削弱,從而引發他們對政府的不滿;第六,在新經濟體系裏,市民會被期望增加投資以對抗通脹,但同時進一步削弱他們的消費能力,亦引發他們的不滿情緒;第七,經濟發展同時會提升社會的教育程度,從而提升人們對政府的期望和要求;第八,出現不同地域族群對於經濟利益再分配的矛盾和衝突;第九,提升社會團體的組織效能,使他們更有能力向政府施壓,提出更多的訴求。這些改變會帶來社會動員(social mobilization)的現象。社會動員可以說是一個社會變化的過程,目的是打破舊有的社會、經濟價值觀,並從新建構一個新社會行為模式。 經濟發展會提升市民的教育和文化水平,使他們認知自己的政治權利,認為政治不再屬於少數精英階層的專利,加上貧富不均的情況會加劇,低下階層更認為社會不平等是源於社會沒有一個公平的制度分配資源。在傳統的社會裏,資源分配主要由上層的精英所壟斷,他們強調家長式的管治手法分配資源,然而他們的行為不受其他政治力量的制衡,貪污的現象是無可避免的。故此,在經濟發展中利益受害的階層都會直指上層精英的貪腐行為影響他們的生活狀況, 誘發他們自行動員,爭取和保護他們的利益。 這種抗爭的行動會慢慢使民眾在政治上醒覺,不能單靠上層政治精英就能維護個人利益,而是需要政治的參與和行動才能確保個人利益在經濟高速發展的情況下得以維護。 最後,傳統的政治精英階層和民眾的政治矛盾和衝突是在所難免的,帶來社會不穩定。要化解這種政治衝突, Huntington 提出了政治制度化(political institutionalization)的概念。 他指出,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社會動員的程度越來越強,亦反映社會的挫敗感越來越強。社會階層的流動機會可以舒緩這種挫敗感。但是,當社會階層流動機會不足的時候,就會出現政治的動員和參與,並出現官與民的衝突。為免這樣的衝突帶來政治不穩定而影響政權的持續性,政治制度的改革是必須的,使資源分配制度化而不會偏向個別人士和階層;否則最終會帶來政治體制的解體(political decay)。 而 Huntington 認為在大多的情況下,都不會出現政治體制解體,而當權者都會以制度化去重構資源分配機制,問題只是政治衝突和不穩去到那個程度才能迫使他們作出改革而已。根據Huntington的說法,政治制度化包括四個原素。 第一是制度的適應性(adaptability),政治制度本身能自我完善和改變去適應社會環境的持續性改變,政府行政體制的程序、規則和管理手法能自我完善去迎合社會不斷提升的要求。第二是政府組織的複雜性(complexity),政府組織越是複雜,其能面對社會環境改變所帶來新挑戰的能力就越高。第三是政府組織需要更多的自主性(a u to n o my),使之不會特別偏向個別社會和政治階層。第四是政府內部的連貫性(coherence),簡單的科層架構是不能回應這方面的需要,不同的跨部門合作更為重要。簡單而
  • 9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言,政治制度化就是要建構一個公開、透明、公平和有連貫性的政府體制,使之能迎合社會持續改變所出現的政治訴求和潛在衝突。值得注意的是,Huntington認為這個制度化過程可以帶來民主化,但兩者不一定有必然的關係。然而,制度化並不是解決傳統政治力量與新政治力量衝突的唯一方法。當權者可透過分贓的手法,向民眾不斷派發福利,減少他們因經濟發展所帶來的挫敗感,從而避免他們的政治行動。 當然這種以福利派發來換政治穩定的方法,還要視乎政府的資源狀況,是否可以無限量輸出福利。如亞拉伯等石油出產國,由於有豐厚的石油資源,可以從出售石油所得到的金錢,去平衡民眾的利益,故這些國家的政治制度化過程比較慢。另一方面,政治的現代化亦要視乎民眾的政治文化,Diamond等人指出雖然經濟發展是發展民主的一個誘因,但是當民眾沒有持有民主價值觀的文化行為,政治動員和參與可能只是作為資源分配討價還價的手段而已,政府還是可以透過福利的派發和其他手段去化解衝突,制度化和民主化並一定出現。二、澳門的經濟高速發展與社會不安澳門自1999年回歸祖國後,隨 賭權開放和中央政府不斷放寬內地旅客到澳門旅遊,澳門的經濟從回歸前的負增長變回正增長,自 2001 年後每年的增幅都達雙位數字,在 2003 和 2007年增長更超過 30%(見表 1);相比於發展的國家,每年約有 3-5% 的經濟增長已是一個要好的發展,而澳門雙位數字的增長,顯示澳門正經歷經濟的高速發展。在1999-2008年期間,本地生產總值翻了三倍半。失業率亦由 1999 年的 6.3% 下跌至 2008 年的 3%(見表 2);同期個人每月收入平均來說亦有近一倍的升幅,以每月收入中位數計算, 1999年是 4,920澳門元(以下除另注明外均指澳門元),到 2008年升至 8,000元。可以說,回歸後的經濟發展亦為一般市民帶來收入的實質增加。表 1 澳門本地生產總值(1999-2008)年份本地生產總值 人均本地生產總值 博彩收入(億元) (千元) (億元)1999 473 (-4 .2%)* 110.6 -2000 490 (3.6%)* 113.7 -2001 497 (1.5%)* 114.5 -2002 548 (10.3%)* 125.1 228 (41.6%)#2003 636 (16.0%)* 142.8 295 (46.4%)#2004 830 (30.5%)* 181.6 435 (52.4%)#2005 929 (12.0%)* 195.2 471 (50.7%)#2006 1,137 (22.4%)* 227.7 575 (50.3%)#2007 1,495 (31.4%)* 284.3 838 (54.5%)#2008 1,719 (15.0%)* 313.1 1,098 (63.9%)#註: “*”括號內數字是本地生產總值之升幅;“#”括號內數字是博彩收入佔本地生產總值之百分比。資料來源:整理自不同年份的《澳門統計年鑑》。然而,經濟的高速發展亦帶來社會問題。最受澳門市民關注的問題主要是外勞和房屋問題。雖然失業率有大幅度的下降,但一些勞工階級的人士認為他們不能享受經濟成果,尋找工作亦非
  • 10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常困難。此外,他們亦認為政府的外勞政策使到他們不斷受到剝削。澳門的外勞人數由2003年的約 25,000 人增加到 2008 年的 90,000 人以上(見表 3);值得注意的是,在 2008 年非技術的外地勞工的月薪中位數為3,832-5,883元, 比整體的數字低出一半,本地的非技術勞工批評外勞不但減少他們的工作機會,更拉低他們的工資,使他們不能分享經濟成果。另一方面,雖然市民的收入有實質的升幅,但同時亦要面對高樓價的問題,加劇他們的住屋問題。以住宅每平方米的平均價計算,澳門的樓價由2002年的6,261元升至2008年的23,316元(見表 4),升幅達 2.7 倍,但同期的工資中位數升幅只有 71% 。工資的增幅遠跟不上樓價的升幅,使一部分的中下產階級住屋問題嚴重化,影響他們的生活質素。此外,市民亦要面對如交通、環境污染和通賬等問題,如Olson所指,不少市民都不適應經濟高速發展所帶來的社會新狀況,同時還要面對新的社會問題,也有一些市民生活情況的改善並未能跟上經濟發展,因此向政府要求改善狀況。表 3 澳門外勞人數(2003-2008)年份 外勞人數2003 24,9702004 27,7362005 39,4112006 64,6732007 85,2072008 92,161資料來源:整理自不同年份的《澳門統計年鑑》此外,2005年東亞運動會的嚴重超支問題和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的貪污案已喚起市民對舊有制度的不滿。一方面他們要面對新經濟所發帶來的不同的問題,而政府未能即時解決這些問題;另一方面,上層的政治精英被視為利用制度上的漏洞來謀取自身的利益。民眾的社會動員亦慢慢出現,並轉化為政治參與,對特區政府的管治形成考驗。這個政治動員在2006和2007年時到了一個高峰,在兩年間出現幾次數千人上街遊行的情況,這是過往澳門社會罕有出現的政治動員情況,顯示民眾隨 澳門經濟的高速發展,在政治上亦出現了質的變化。就如Huntington所描述的,經濟發展會為部分民眾帶來挫敗感,而當這種挫敗感未能得到舒緩的情況下,政治的動表 2 澳門之失業率、通賬率和個人每月收人中位數(1999-2008)年份 失業率(%) 通賬率(%) 個人每月收入中位數(元)1999 6.3 -3.2 4,9202000 6.8 -1.6 4,8222001 6.4 -1.9 4,6582002 6.3 -2.6 4,6722003 6.0 -1.6 4,8012004 4.9 1.0 5,1672005 4.1 4.4 5,7732006 3.8 5.1 6,7012007 3.1 5.9 7,8002008 3.0 9.1 8,000資料來源:整理自不同年份的《澳門統計年鑑》
  • 11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員和參與是無可避免的,若現有的制度不能及時作出調整和改革,以整合這種政治參與的需要,最後將出現政治不穩的局面。可以說,澳門經濟的現代化,為政治所帶來的問題和困難與西方社會並沒有太大的分別,看來只是重複後者的經歷而已。表 5 近年澳門較大規模遊行之參與人數日期遊行人數警察估計之數字 組織者估計之數字2006 年 5 月 1 日 約 1,500 約 3,0002006 年 12 月 20 日 約 630 約 1,0002007 年 5 月 1 日 約 2,400 約 10,0002007 年 9 月 30 日 約 2,300 約 5,0002007 年 10 月 1 日 約 1,300 約 5,0002007 年 12 月 20 日 約 1,500 約 7,0002008 年 5 月 1 日 約 800 約 1,0002008 年 9 月 28 日 約 450 約 1,0002008 年 10 月 1 日 約 120 約 3002009 年 5 月 1 日 約 400 約 500資料來源:整理自報章的報導三、特區政府的變革與經濟發展在回歸後,澳門特區政府為提升公共服務的質素,已開始一連串的行政改革,如在政府各部門續步推行服務承諾、建立一站式的公眾服務平台、以及完善公務員的評核制度等。政府的改革主要是強調服務輸出的表現,就如盧兆興和余振所指,澳門政府主要是依靠其表現,去維持和提升其認受性。 但是其改革的方針並沒有預期經濟高速發展所帶來的社會和政治問題,故此當時何厚鏵擔任第二任行政長官時,民間出現社會動員,歐文龍案和東亞運嚴重超支的事件進一步喚醒民眾對澳門政府體制失衡的問題,進而出現政治動員的情況,最後出現2006和2007年幾次較大型的遊行和示威活動(見表5),示威者要求改善政府制度和施政,以及保障低下階層利益。為了回應公眾的訴求,特區政府亦加大力度進行一些制度上的改革。如在政策出台之前加大向市民諮詢,2007年政府發表十份諮詢文本,2008年特區政府共出版了十六份諮詢文本,這個數目已是回歸後首六年數字的總和(見表6)。此外,政府亦於2009年1月成立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任一些社區人士作為政府部門與民間的橋樑,反映公眾對社區建設的意見。可見,在面表 4 澳門住宅單位每平方米平均成交價(2002-2008)年份 每平方米平均成交價 (元)2002 6,2612003 6,3772004 8,2592005 11,6212006 13,8812007 20,7292008 23,316資料來源:整理自不同年份的《澳門統計年鑑》
  • 12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對群眾的不斷動員和施壓下,政府開始意識到市民的政治文化和行為起了質的變化,亦慢慢開放政府體系,讓公眾有更多的參與渠道和空間。但制度建設是需要時間和詳細的計劃,由於特區政府過去缺乏周詳的規劃,並不能在短時間內提出及落實周密的制度改革計劃。如特區政府在2007年提出的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希望讓市民更好地認知政府改革的方向,但該文件就被評為內容複雜而且看不到改革的重點,只是為改革而改革,沒有真正考慮市民的需要。 此外,有不少意見都認為,雖然政府加大力度向市民諮詢,但只是在表面上聽取市民的意見,卻沒有真正把市民的聲音放到政策規劃中。為緩和2006和2007年幾次遊行所帶來的施政壓力,特區政府亦不斷提出一些福利措施,藉以舒緩社會的不滿情緒。如2005年開始每年向65歲以上的澳門永久居民派發千多元的敬老金;2008-2009 年的五一勞動節前夕,前行政長官何厚鏵宣佈現金分享計劃;以及 2008 年 12 月開始,特區政府向澳門居民資助公共巴士車資等措施。可以說,特區政府透過增加福利而暫時換取市民對政府的支持,讓其有更多的時間改善制度上的問題。表 6 澳門特別行政區所出版之諮詢文本(2000-2008)年份 諮詢文本2000 年 10 月 《澳門醫療保健制度》2003 年 6 月 《澳門教育制度及修改建議》2004 年 9 月 《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第一輪諮詢文本2005 年 1 月 《醫療事故法》2005 年 6 月 《道路交通法》2006 年 4 月 《醫務委員會諮詢》2006 年 9 月 《獸醫醫療場所臨時註冊制度》2006 年 9 月 《修訂公職法律制度》2006 年 10 月 《軌道捷運系統深化研究》2006 年 12 月 《舊區重整法律制度》草案框架構思首階段諮詢報告2007 年 3 月 《關於商法典修訂建議》2007 年 4 月 《服務質素持續改進機制基線研究報告》諮詢文本2007 年 5 月 《擁有動物法》2007 年 7 月 《修訂公共房屋相關法例草案文本》2007 年 9 月 《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法律制度改革》2007 年 9 月 《勞動關係一般制度》2007 年 9 月 《煙草控制修訂法律》2007 年 9 月 《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2007 年 10 月 《澳門公共圖書館系統及新中央圖書館建議公眾》2007 年 11 月 《澳門能源標籤計劃》2008 年 1 月 《新婚家庭租屋計劃》2008 年 1 月 《首置居所貸款支援計劃》2008 年 1 月 《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律制度》2008 年 1 月 《登記公證法律制度改革》2008 年 2 月 《選民登記法》、《行政長官選舉法》、《立法會選舉法》2008 年 2 月 《文化遺產保護法》2008 年 2 月 《刑事責任年齡制度》2008 年 4 月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2008 年 5 月 《從事樓宇管理業務及管理服務人員職業的法律制度》2008 年 7 月 《澳門城市概念性規劃綱要》2008 年 8 月 《博彩領域青年服務藍圖》2008 年 9 月 《樓宇管理仲裁中心規章》
  • 13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2008 年 9 月 《電力市場的改革方案》2008 年 10 月 《公務人員職程制度》2008 年 10 月 《樓宇管理仲裁中心規章》2008 年 10 月 《維護國家安全法》資料來源:整理自報章的報導回看澳門特區政府的制度化發展,跟西方的現代化理論有很多相吻合之處。在經濟高速增長的情況下,市民在政治上的要求越來越多,迫使政府進行制度化的改革。如廉政建設和公共財政運用的問題,當歐文龍事件和東亞運超支引發了社會不滿,帶來社會動員後,迫使政府當局加強管理行政機關內關的道德倫理管理;又如松山燈塔事件,都是經過社會動員,才迫使政府加強跨部門的合作來保護澳門的文化遺產;在外勞政策方面,經過不同勞工組織的動員後,特區政府亦不斷調整外勞政策,公開外勞數字和輸入配額。但值得注意的是,特區政府所作主要還是從政策輸出 手,並沒有為這個發展趨勢作好準備,只是急就章地提出一些改革概念,以實際主義的模式慢慢完善制度。但在短時間內未能滿足市民的訴求,並需要透過增加福利措施,來換取政治上的暫時穩定。四、第三屆特區政府所面對的挑戰回歸後,澳門的經濟發展顯露出特區政府的管治和體制未能跟上社會環境的改變而自我完善,最後出現一連串的政治動員。雖然前行政長官何厚鏵在其第二任期內透過有限的制度改革和增派福利的措施去穩定局面,但經歷多個政治動員行動和政府內部的管治不當事件後,市民對特區政府的信心變得越來越脆弱。根據特區政府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在 2006 年進行的電話調查,孔寶華指出澳門居民對社會的信任度偏低,主要是因為民眾對社會公共事務參與不足有關。 這或可推論出由於澳門居民過去甚少參與公共事務,當政府出現管治問題時,他們對當局可能會出現信心危機。雖然特區政府已展開一連串的改革,希望挽回公眾對政府的信心,然而過去的一些改革看來還是從政策的輸出 手,而體制內部的管治改革還是有限的,或許政府需要較長時間和持續的改革,才能追上市民對體制參與的訴求,在短時間內還是以福利手段去解決政治壓力。但這無助於市民對政府的信心。當崔世安先生在 2009年 5月宣佈參選特首選舉後,社會上就出現一些反對崔氏的意見,擔心他的家族背景而影響下屆政府的體制改革,還會延續上屆政府所面對的官商利益輸送等問題。值得注意的是,有一群反對崔世安的民眾由於未能在本地的媒體宣泄他們的不滿,而在香港的報章刊登廣告反對有商界家族背景的崔世安出任新一任特首,這反映澳門社會裏已出現一群較激進的人士反對現有政治體制。當崔世安正式當選特首後,並於2009年11月24日宣佈新一屆政府的領導班子,坊間對這個任命安排也有不同的意見。根據一項電話民意調查訪問, 市民對新一屆政府領導班子的滿意度平均分數為 5.59 分(以 10 分為滿)。雖然評分在合格的水平,但當細分各個分數的人數時,發現分別有 7.6% 和 6.4% 的受訪者給予新班子10分和0分,顯示社會出現了兩極化的現象,一方極為支持新政府,而另一方是極為不滿。這反映崔世安的新一屆特區政府同樣要面對它極為不滿的民眾,後者或可透過較激烈的手法,向年份 諮詢文本( 續上表)
  • 14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新一屆政府施壓。當然特區政府仍可以福利措施去舒緩這個兩極化的發展。圖 1 對下屆政府領導班子任命的滿意度根據該調查,顯示超過 90% 的受訪者都是支持特區政府於 2010 年繼續一些福利措施,如“現金分享計劃”、“全民公共巴士票價資助計劃”、“住宅單位電費補貼”等。調查亦發現,雖然市民對特區政府在廉政建設和法律改革方面的工作表現評分較低,但大多認為政府要解決經濟和民生的問題,制度的建設不是最重要的。但值得注意的是,調查亦發現高學歷人士、年青一代(18-29歲)和從事行政和專業行業的人士,對政府的期望較高,他們並不一定能接受以福利政策來換取較慢的制度化建設。從資源的角度來看,特區政府亦不能無限地增加福利措施,作為減慢制度化的成本。雖然特區政府可以透過巨大的博彩稅收,去維持和不斷增加福利政策的開支,以換取政治穩定。但問題是澳門的博彩稅收還是依賴中央的政策。由於中央不斷放寬內地旅客到澳門旅遊,才能支撐澳門的博彩業發展,自2004年後,來自中國內地的旅客就佔了澳門總旅客人數的一半,而且他們在澳門的人均消費更是各地旅客之冠(見表7)。故若中央收緊對澳門的政策,特區政府的收入可能會頓時萎縮,不能維持高福利的政策。同時,國內已開始有不同的聲音認為澳門的博彩業向內地輸入越來越多的社會問題,亦有意見認為中央政府不應以內地資金去支持澳門博彩業。故此,中央政府不一定無限量支持澳門的博彩業發展,而特區政府的收入亦不可能無止境地依靠博彩業,福利政策的開支還是有限的,不能長期以此作為換取政治穩定的手段。此外,在行政長官選舉期間,崔世安並沒有提出具體的政府體制改革計劃,只是點出他將持續建設政府制度。而公眾亦未能看出他有多大的決心加快改革的步驟。若新一屆政府不能持續和加快改革的步驟,並大幅落後於社會動員的速度,社會上可能會再出現較大規模的政治動員,迫使政府加快改革。而這個政治動員的規模可能比過去特區政府所面對過的更為大。從崔世安宣佈參選特首到新一屆領導班子的公佈,社會上反對崔世安的力量正不斷蘊釀,只是礙於新一屆政府還未上任,加上2009年是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年,以及祖國成立六十周年和澳門特區回歸十周年,故各種力量亦並未正式進行動員而已。在此,筆者並不是對第三屆特區政府持悲觀的態度,並不認為特區政府會如Huntington所說會出現政治體制解體的現象,而是要指出新一屆政府可能會在更大的外在力量下才能加快政治體制的建設。問題是政府在政治不穩至何種程度上才能加快改革。從一個鐘擺的過程來看,特區的
  • 15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表 7 訪澳旅客人次(1999-2008)總人次 來自中國大陸之旅客 來自香港之旅客年份 人次 增幅 人次 * 人均消費 人次 * 人均消費時(百萬) (%) (百萬) (元) (百萬) (元)1999 7.4 7.1% 1.6(22.1%) 2,661 4.2(56.8%) 3862000 9.2 23.1% 2.3(24.8%) 2,401 5.0(54.1%) 9342001 10.3 12.2% 3.0(29.2%) 2,648 5.2(50.6%) 9372002 11.5 12.2% 4.2(36.8%) 2,655 5.1(44.2%) 9572003 11.9 3.1% 5.7(48.3%) 2,847 4.6(38.9%) 9472004 16.7 40.2% 9.6(57.2%) 2,991 5.1(30.3%) 9692005 18.7 12.2% 10.5(55.9%) 3,078 5.6(30.0%) 8982006 22.0 17.6% 12.0(54.5%) 3,215 6.9(31.6%) 9552007 27.0 22.7% 14.9(55.2%) 3,080 8.2(30.4%) 1,0852008 22.9 -15.0% 11.6(-22.1%) 3,571 7.0(-14.6%) 1,109註: “*”括號內之數字會人數增幅百分比資料來源:整理自不同年份的《澳門統計年鑑》政治情況可能從較穩定的一方慢慢擺向較不穩的另一方,而這個鐘擺的擺幅到多遠才走回穩定的方向而已。可以說,第三屆特區政府所面對的挑戰不單是在經濟層面,更大的問題在於政治方面,如何去平衡各方的利益,當中可能面對不同的矛盾,需要新的思維打造更新的制度去平衡各方力量,而公眾正期望一個更公平和公開的制度。一方面,政府內部的廉政建設以及公共資源的運用是備受關注的,政府需要更公開地解釋和說明政策的動機,以避免各方的質疑。另一方面,行政機關亦需要有更完整的規劃和內部協調力去預測社會的需要。否則,特區政府還是陷於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困難局面。結論澳門在回歸後的發展,可以說重複西方在經濟現代化所經歷的問題。澳門的經濟高速發展,帶來了社會和政治動員,一定程度上造成政治不穩定,迫使特區政府加快進行制度化的改革,政府亦以福利措施去舒緩由於制度改革跟不上公眾訴求而帶來的不滿狀況。雖然,特區政府的財政狀況能不斷增加福利開支去緩和政治改革的壓力,但特區政府的財政主要依賴博彩稅收,而博彩業的發展主要是受惠於中央就內地旅客訪澳的政策,倘若中央收緊政策,特區政府的財政將受到影響,故特區政府的資源亦不能無限量地支持福利的開支。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於2009年12月4日在北京舉行的澳門基本法實施十周年座談會上,向澳門提出三點希望:“一要全面增強法制觀念,二要大力加強制度建設,三要努力提高依法管治能力。” 顯示國家領導人亦要求澳門特區政府要加大力量進行政府體制現代化,不能只靠社會福利來換取政治穩定。問題在於特區政府在什麼情況下進行體制現代化,是在大型政治動員後出現?還是當社會還在稍為穩定的狀況下,政府能以前瞻的思維和行動進行改革?這些都需要崔世安的團隊深思。
  • 16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註釋︰Mancur Olson, Jr., “Rapid Growth as a Destabilizing Forc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Vol. 23 (December 1963),p. 532.Kar W. Deutsch, “Social Mobilization and Political Development,”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55(September 1961), p. 494.Robert N. Kearny, Politics and Modernization in South and Southeast Asia, Cambridge: Schenkman Publishing, 1975,pp. 3-4.Samuel Paul Huntington, Political Order in Changing Societies,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8,p. 57.Scott C. Flanagan and Lee Aie-Rie, “Value Change and Democratic Reform in Japan and Korea,” Comparative PoliticalStudies, Vol. 33, No. 6 (June 2000), pp. 632-633.Claude Ake, “Modernization and Political Instability: A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World Politics, Vol.26, No.4 (July1974), p. 583.Samuel Paul Huntington, Political Order in Changing Societies,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8,pp. 12-55.Ibid.Ibid.Robert N. Kearny, Politics and Modernization in South and Southeast Asia, Cambridge: SchenkmanLarry Diamond, Juan J. Linz and Seymour Martin Lipset, Politic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Compawith Democracy, Boulder, Colo.: Rienner, 1990.澳門統計暨普查局:《澳門統計年鑑 2008》, 2009年, 108頁。Sonny Lo Shiu-hing and Herbert Yee, “Legitimacy-Building in the Macau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ColonialLegacies and Reform Strategies,” Asi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Vol.13, No.1 (June 2005).謝四德:《路線圖低估難度?》,《澳門日報》, 2007年 8月 15日,第 F03版。孔寶華:《社會資本》,王家英、黃紹倫、尹寶珊、鄭宏授:《澳門社會新貌:成就與挑戰》,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2009年,第71-77頁。筆者是這次民意調查計劃的其中一位參與者。訪問以電腦隨機抽樣的方法,成功訪問了882位澳門居民。《全面增強法制觀念 大力加強制度建設 努力提高依法管治能力 吳邦國向澳提出三點希望》,載於《華僑報》,2009年12月5日,第1版。[責任編輯 黃麗娜]
  • 17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摘 要]澳門回歸十年以來,經濟急速發展,社會福利開支亦相應增加,同時為回應社會的訴求,澳門特區政府落實“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讓市民進一步得到生活上的保障。然而,在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過程中,政府責任不斷擴張,個人責任不斷減弱,雖然政府暫時可應付龐大的財政支出,但長此下去有可能對澳門政府構成一定財政壓力,故有需要提升社會保障制度的個人責任,穩定澳門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持續發展。本文首先從理論和歷史檢視了社會保障中政府角色和個人責任的轉變,帶出政府責任與個人責任並重的觀點。其次,回顧澳門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針對現行澳門的社會保障制度在個人責任體現上的不足,提出相應的建議,包括進一步增加“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的個人責任。最後,建議在澳門推廣和鼓勵多層次社會保障的概念,突出社會保障中個人有責的重要性。[關鍵詞]社會保障制度 個人責任 社會保險 中央公積金 多層次社會保障根據馬斯洛(A. Maslow)提出的需求層次理論(need hierarchy theory)指出,一般而言,當低階的需求層次被滿足後,才會進一步去追求高一個層次的需求,而最低層的需求就是生理需求,涉基本的溫飽問題。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及家人在生活中能得到保障,維持一定生活水平,但社會上各人都有機會面對一些困境,如年老、殘傷、病患、失業等,使其難以維持固有的生活水平,甚至不能夠滿足上述所說的基本生理需求,這些困難往往並非個人所能應付,故此,這些問題需要社會共同協力解決,“社會保障”亦由此而生。回顧澳門回歸十年有關社會保障的發展,自賭權開放及內地旅客來澳“自由行”等政策出台後,澳門的經濟經歷了一個快速發展的階段。在過去的十年裏,澳門的GDP總量已經大幅增長數倍,由 1998年的 49,360百萬澳門元(以下除另註明外均指澳門元)增至 2008年的 171,867百萬元, 在這大好的經濟環境底下,人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升,而社會福利開支亦同時增多,如提升了養老金金額及最低維生指數水平,加設敬老金,實行十五年免費教育及提升了相關教育津貼補助,並於近年開展“現金分享計劃”及發放醫療券等。正由於各項社會福利及以致將實施的社會保障制度中的個人責任問題鄧玉華 施遠鴻鄧玉華,澳門社會保障學會理事長,社會學博士;施遠鴻,澳門社會保障學會會員,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碩士研究生。
  • 18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涉及大量公帑,雖然澳門政府目前的財政狀況足以應付,但從長遠看仍需居安思危,以貫徹基本法所提出的“量入為出”原則。 然而,在福利大幅提升的情況下,仍見各方不斷向政府提出增加社會福利的訴求。就如在剛結束的2009年立法會選舉中,在各組參選組別的競選政網中就有不少組別都把要求政府提升社會福利作為他們其中一項重要政綱。檢討現時的社保制度,出現政府責任不斷擴張,個人責任不斷減弱的現象,長此下去會對政府財政構成壓力,因此是時候反思社會保障的責任歸屬問題。回顧世界上社會保障發展的歷程,社會保障的責任主體不外個人、企業及政府,個人及企業理應共同承擔義務,而政府則應作為領導主體,立法執行有關社會保障制度,以通過稅收等方式籌集資金進行資源再分配,向人民提供保障。 故此,筆者欲透過理性回顧社保制度中的個人責任的轉變,繼而分析澳門社保制度中個人與政府責任的變化,藉以帶出社會保障中個人責任及共同承擔的理念,並提出建議,希望改善因缺乏個人責任而可能衍生的問題。一、回顧社會保障中對個人責任的演變隨 人類歷史的發展,社會保障的責任主體經歷了一個轉變過程。當初最原始、最基本的責任主體就是家庭,但當社會進入工業化、城市化後,家庭對社會弱者群體的保障能力開始弱化,繼而出現的便是勞動者的互助組織及機制,但由於工業化及城市化的固有特徵,這類互助組織始終無法承擔保障群體的主要角色,故而需要政府的介入實現社會保障這項任務,但政府的社會保障機制在發展過程中出現承擔過多的問題,產生負面作用,所以許多國家都為此找尋社會保障改革的方向。現代意義的社會保障制度起源於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社會保障制度誕生後,逐步為世界各國互相學習和仿傚。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由於各國文化、社會、政治和經濟等方面的差異,加上社會不斷發展,各地社會保障制度的設計也不相同,而有關個人責任在社會保障制度中的份量亦隨不同時代出現不同變化。20世紀70年代以前,西方社會保障理念存在嚴重的極端化傾向。19世紀以前,大部分國家都是用救濟方式去處理貧窮問題,當時,西方社會保障理念的基本特點是強調自助,認為社會問題主要是由於個人原因而非社會原因造成的,其解決主要應該是個人責任而不是社會責任,社會保障應該依靠個人自助而不是依靠社會或者政府幫助。基於當時工廠工人無法應付失業、疾病等威脅,於是各自組成“互助會”,鼓勵會員供款參與人身經濟保障,但及後他們意識到自保方法不足解決問題,故轉用較激進行為向政府及資方爭取“合理”保障。19世紀末,由於當時政府不能鎮壓工運浪潮,導致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出現,德國首相俾斯麥採用社會保險方法,由政府強行立例保障工人權益,如1883年首先推出強制僱主為工人購買疾病保險的計劃,繼而設立工傷保險、生育保障、老年及殘疾保障,進而推出供款式社會保障制度。自此西方社會保障制度理念從過去極端強調個人自助轉變為強調國家責任,認為社會問題的出現主要是由於社會的原因,其解決自然應該是社會或國家的責任,社會保障應該依靠國家保障。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西方社會保障理念再次發生變化。由於爆發石油危機,加上二戰後以美國為首的政府採用凱因斯理論,大幅增加社會福利開支,因而加重政府財政負擔。為了改善
  • 19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國家經濟情況及確保社會保障制度可以持續運作,西方社會保障理念由傾向政府承擔,轉為在政府責任和個人責任間尋求平衡,強調國家、社會與個人的共同承擔,主張自助、互助與國家保障相結合的社會保障理念逐漸成為西方社會保障制度的主流。 社會保障觀念的變化,影響了西方社會保障政策的制訂,各國開始在社保制度中加大企業和個人在社保中的責任,並引入市場機制進行管理。正因為當代西方社會保障制度出現如此的變化,繼而推動了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與改革。二、各社會保障理論對個人責任的觀點過去西方社會保障理論主要分為三大流派,即國家干預主義、經濟自由主義和中間道路學派。國家干預主義主要有德國新歷史學派、費邊社會主義、福利經濟學、瑞典學派、凱恩斯主義、新劍橋學派等;經濟自由主義包括古典自由主義和新自由主義;中間道路學派主要指上述兩者以外的第三條道路。三大流派在西方社會發展中,實際上是循環往復、交替出現的,互相影響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而它們對有關個人責任的觀點上亦存有以下不同見解。國家干預主義主張削弱私人經濟活動的範圍,由國家干預和參與社會經濟活動,它主要強調自由市場機制的缺陷必須通過國家干預來彌補,在社會政策方面,肯定政府在社會財富再分配中佔有的重要地位,他們的不同分支都傾向以政府為主導的原則來構建社會保障制度,而對個人責任和市場機制則較為忽視。經濟自由主義以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無形的手”的理論為基石,認為市場機制具有完美的自動均衡能力,一切生產要素及其價格都可以通過市場機制的自我調節完成均衡。在社會保障方面,他們反對社會公平和分配式正義,強調個人責任和市場作用的發揮,反對國家和政府的干預,在社會保障制度中為個人責任的發揮盡可能留下空間,並反對政府以激進稅收之類的再分配手段對個人財富進行重新分配,亦同時反對強制性保險及提倡有選擇性的保障制度。而所謂中間道路學派,是國家干預主義和經濟自由主義之間的一種理論。中間道路學派認為資本主義是導致經濟高速增長的最有效機制,但也存在許多自身難以克服的缺陷和問題,導致了貧富懸殊和失業等現象,而政府的行為恰好可以彌補市場的不足,來最大限度地解決這些問題,因此,自由市場和政府的聯合可以使效率和平等達到最大化。中間道路學派強調市場自由與國家干預之間以及經濟政策與社會政策之間的平衡,倡導私營部門和志願組織的加入,使社會保障領域變得多樣化,增加了人們選擇的範圍,亦促進社會保障制度中的個人和社會責任。在西方的概念中,社會保障乃社會福利的一個組成部分。新近的社會福利研究,有埃斯平‧安德森(Gosta Esping Andersenvio)以非商品化(de-commodification)和社會分層化(socials t ra t i f i ca t ion)兩個概念作為劃分的依據,歸納出當代的三種福利體制:社會民主主義體制(social democratic regime)自由主義體制(liberal welfare regime)和保守主義體制(conservativeregime)。 然而,上述這些西方理論,包括安德森的分類是否適用於其它地區,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地方,如在 20 世紀 60 、 70 年代,以日本、韓國,新加坡,香港、台灣為首的東亞經濟帶,成為全球最具經濟活力的國家和地區之一,由於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等方面的差異,西方社會福利理論似乎不能完全解讀東亞福利發展。因此,不同學者開始鑽研東亞地區的福利體制。安德森的論點認為東亞地區的福利體制有別於西方社會,東亞地區的福利體制是保守的家長制度和自由主義的混合體,市場是處於主導地位,國家的角色則是剩餘福利模式(r e s id ua l
  • 20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welfare)。 及後各國學者紛紛基於其論點對東亞福利體制進行探討,如鍾斯(Catherine Jones)提出的“儒教福利國家”(confucian welfare state), 古德曼(Roger Goodman)和彭格(ItoPeng)提出的“日本型福利國家”(japan-focused welfare states) 等。而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霍利迪(Ian Holliday)提出的生產主義福利資本主義(productivist welfare capitalism),他認為東亞的福利體制是生產性的,社會政策是服務於經濟發展的,為的是促進經濟發展,而主要的體制特點是:經濟政策目標中壓倒一切的是經濟增長,福利體制隸屬於經濟、工業發展目標。澳門屬於東亞地區的一部分,基於有關東亞福利體制的研究,如懷特(White)及古德曼指出東亞國家福利體制與西方國家的差異,包括東亞國家的福利開支相對較少;人們很少會接受福利為社會公民權利,他們傾向以社區、僱主、家庭等非國家機構,來應付福利的需要;東亞國家傾向以非強制性及社會保險的形式,來提供社會福利,而不像西方社會的普及主義(universalism)暴以賦稅為基礎的福利。 由是觀之,澳門亦具有一些與其它東亞地區類似的特點。那麼澳門在社會保障政策中的個人責任,會否受生產主義福利資本主義,抑或其他意識形態影響,本文會在較後部分論述。三、檢討澳門社會保障制度中個人責任由於社會保障的方式主要包括公共援助、特別津貼、僱主責任、中央公積金及社會保險五種, 本文主要談及社會保障制度中的個人責任,因此會將焦點集中在公積金及社會保險部分。(一)澳門社會保障體制的演變回顧澳門社會保障的發展過程,粗略可劃分為四個階段:1. 制度建立前期家庭作為社會安全的基本單位,對保障個人基本生活起 重大作用,乃至整個社會層面。在社保制度還未出現的時候,與西方國家類似,宗教組織及民間組織,如仁慈堂、鏡湖醫院慈善會和同善堂等分別向貧困戶派米送衣,贈醫施藥,承擔起澳門的慈善救濟的工作。2. 慈善福利制度建立期此時期政府對社會救濟開始有直接的干預。 1930年透過第 140號法規,設立為扶助難民、孤兒及貧困人士的救濟活動而籌集資金的救濟印花稅,並於1938年成立救濟及慈善委員會,以財力支援社會服務機構,推動慈善、救濟以致福利性質的工作。3. 供款式的社會保障制度確立1989年12月18日,澳門政府以法令形式建立起一套供款式社會保障制度,使澳門社會保障邁出了新的一步,制度實行已有二十年。該項社會保障制度乃由勞、資雙方供款,加上政府由每年財政預算中撥出百分之一而構成其主要收入來源,建立起一種有互濟性質,強調權利與義務並重的保障制度。自此,澳門的社會保障形成了由公共援助和社會保險並駕齊驅的格局。4. 漸建立多層次的保障為了消除在公務員退休“長俸”制上的長遠負擔,澳門政府於 2006 年實施公務員公積金制度,由政府的退休基金會管理,對新入職及未加入退休金制度的公務員適用,而原有退休金的會員則可選擇是否轉入公務員公積金制度。及後於 2007年底澳門政府提出《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
  • 21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體系重整諮詢方案》,帶出“雙層式的社會保障”概念,即社會保險加上非強制性公積金,主要考慮退休保障,至 2009 年底,政府頒佈了《開立及管理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的一般規則》,全民性的公積金制度開始形成,亦即澳門漸建立起公共援助、社會保障和公積金形式的多層次社會保障。(二)澳門是否已步入福利主義澳門回歸十年以來,經濟急速發展,尤以賭權開放及內地開放“自由行”後,推動了本地生產總值的快速增長。澳門 2008 年的本地生產總值為 171,867.1 百萬元,是 2003 年的生產總值的 2.7 倍(見表 1),而澳門 2008 年人均生產總值達 39,036 美元,躋身亞洲第二,拋離新加坡及香港。 在這利好的經濟前景,澳門政府亦大幅提升社會保障的開支,有關開支從2003年的1349.9 百萬元急升至 2008 年的 4804.8 百萬元(見表 1),佔 2008 年公共總開支 18.2% , 當中具體的社會福利措施包括:提升養老金額至 1,700元,凡年屆 60歲但未滿 65歲的受益人士經申請及審核確認後,可按比例領取養老金; 增發敬老金,由 2005 年每年發放 1,200 元增至2008年的5,000元; 提升最低維生指數,以一人家庭為例,由回歸初期的1,300元提升至現時的 2,640 元。表 1 澳門本地生產總值與社會保障開支項目本地生產總值(百萬澳門元) 社會保障開支(百萬澳門元) 所佔比重(%)年份2003 63,566.3 1,349.9 2.12004 82,233.9 1,372.4 1.72006 113,708.9 1,477.3 1.32007 149,456.5 2,066.1 1.42008 17,1867.1 4,804.8 2.8資料來源:《澳門統計年鑑 2008》, 2009 年。政府對社會保障的投入急劇上升,甚至有人認為澳門會步入“福利社會”。然而,澳門與歐美的“福利國家”仍有很大距離,因為這些福利主義國家的社會福利支出至少保持在 15%以上,如 2005 年英國社會福利支出佔本地生產總值的 21.3% 、芬蘭 26.1% 、德國 26.7% 、美國15.3% , 澳門 2008 年社會保障開支只佔本地生產總值的 2.8%(當中可能存在各地社會福利或保障廣度──即所包含範疇上的差別),無法跟這些福利主義國家相題並論,而這些福利主義國家是依靠普遍性的高稅率來維持龐大福利支出,但澳門政府主要的收入是來自博彩稅,2008年博彩稅已佔政府收入的86.4%,而個人職業稅佔政府收入不足2%, 稅率亦偏低,因此澳門談不上是福利主義地區。雖然如此,澳門的社會福利支出與日俱增是不爭的事實。本文較前部分提及有關東亞福利體制及生產主義福利資本主義,筆者認為澳門的社會保障在發展過程中出現從生產主義福利資本主義轉變為社會福利主義模式。生產主義福利資本主義強調社會政策是為經濟發展服務,在20世紀80年代,澳門經濟逐漸有較好的發展,但發展需要勞動力支持。澳門是一個移民社會,回歸前上世紀的70-90年代期間,人口經歷多次機械性的大幅度增減,是因大量人口移遷入與遷出所致, 但這亦與當時澳門非法居民迴避人口調查有關, 為了穩定勞動力,確保澳門的持續發
  • 22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展,澳門於1989年設立供款式社會保障制度,但對象只針對在職人士,其目的既為完善對勞動者的保障,同時為澳門發展帶來更穩定的勞動力,故澳葡政府當時制定的社會政策,有一定程度是為促進澳門的經濟發展。回歸後,博彩業帶動澳門整體經濟的發展,亦使政府庫房收入大增,此時澳門的人口結構已變得穩定,澳門對勞動力的需求已從量轉為質,社會政策對經濟政策的作用沒有像回歸前的效果那樣顯著,因此,生產主義福利資本主義開始不適用於澳門,取而代之就是社會福利主義。社會福利主義的出現可以說是基於現時的客觀環境所造成:第一、政府收入因博彩稅而大幅增加,政府於是投放更多社會福利改善人民的生活素質;第二、過去的社會保障制度對貧困戶的支援及其所覆蓋的範圍較為不足,現時社會資源的增撥只是彌補過去在這方面的不足;第三、政府投放社會福利的另一個重要考慮就是在於政治穩定度上,回歸後,由於經濟迅速發展,但並不是全部澳門人皆受惠其中,隨 政府財政收入的大幅改善,社會團體和市民不斷向政府施壓,要求增加社會保障開支及擴大社保覆蓋範圍,而政府在充裕財政資源的狀況下,為免加深民怨,多會作出“正面”的回應,例如近年不少團體組織遊行示威表達訴求,而政府在事前或事後都會有所行動,包括推出現金分享計劃,或希望減低遊行對社會所產生的負面作用;第四、市民的訴求總括來說有其合理性,一來過往用於社會保障的資源不是十分足夠,在經濟得到改善後要求增加社會福利也很正常,其次就是市民比過去更多運用如示威、遊行等社會行動(Social Action)去表達自己的訴求,這反映現今居民的維權意識提高和更明白到自身的權利。(三)社會保障缺乏個人責任衍生的財政危機基於上述分析,澳門正從生產主義福利資本主義逐漸步入社會福利主義,恰巧在這轉變過程中,政府在市民訴求不斷擴大的情況下而加大對社會保障的投入,個人責任越見減少,雖然政府有責任改善居民生活,但這需要建立在一個有系統性的制度上,不可讓福利支出隨意地無限增大,更不宜妄顧社會保障中應有的個人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否則將來有可能會出現像“福利國家 ” 所面對的危機。尤以2008年的金融海嘯,不少福利主義國家出現財政危機。以公共經濟學的角度,政府的收支狀況需要取得平衡,在經濟暢旺時,公共投資等開支會增加,而社會福利開支相對減少,在經濟低迷時,雖然公共投資減少,但政府在社會福利的開支會增加(如失業援助、職業培訓課程等),致使政府收支不會隨 經濟循環而大幅波動,並維持平衡。 但社會福利主義提倡的是,在經濟低迷時政府需要增加社保開支,但經濟暢旺時社保開支不會減少,甚至可能會有所增加,這時候就需要穩定的收入支持龐大的政府支出,如一些波動性較低的稅收,包括銷售稅,若該地區沒有穩定的收入,那麼面對金融危機時便會束手無策,因為政府不能在財政緊絀時為了削減開支而減少福利支出,這會引致市民不滿,出現不穩定局面。澳門的情況是以博彩旅遊業作為經濟主導,屬於外向型、依賴性的經濟體系,非常容易受外圍因素影響(如金融海嘯、內地收緊自由行政策、新加坡等地開賭等),而政府的主要收入為博彩稅,波動性較高,產業過於單一,在政府支出穩定而收入不穩定的狀況下,加上現時沒有財政儲備制度,澳門政府有可能會出現財政危機。在澳門的社保制度中,現時社會保險部分(目前公積金制度尚未完整出台的主要收入來源於每一受益人每月四十五元的供款,政府每年從經常性收入總預算1%的撥款,以及其他基金投資的收益。從表 2 顯示,政府撥款佔社保基金總收入高達 80%, 2008 年更佔 90%(當中已包括政
  • 23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府從博彩收益中轉移的特別撥款),而其他收益(如利息收入)年最高僅為 5%,所以社保基金雖然引入供款模式,但因個人所需承擔的責任只佔極少部分,也導致基金收入狀況的不穩定。表 2 近六年澳門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收入結構供款收入 政府撥款 其他收益年份 總收入 澳門元 佔總收入 澳門元 佔總收入 澳門元 佔總收入(千元) 百分比 (千元) 百分比 (千元) 百分比2003 475,231 81,897 17.2 386,772 81.4 6,562 1.42004 487,101 88,735 18.2 395,185 81.1 3,182 0.72005 550,750 100,125 18.2 438,517 79.6 12,108 2.22006 884,298 116,870 13.2 732,807 82.9 34,621 3.92007 1,009,402 141,958 14.1 816,910 80.9 50,535 5.02008 2,217,887 164,526 7.4 2,016,819 90.9 36,542 1.7資料來源:整理自 2005-2008 年的《澳門統計年鑑》社保支出方面,澳門社保基金的福利發放中以養老金為主,由2003年的51.9%升至2008年的83.5%(見表3、表4)。而且,2003-2008年領取養老金人數逐年增加,預計在五到十年後,因早年的嬰兒潮人士相繼達到退休年齡而再大幅上升,合資格領取養老金的人數將會隨之增加,而且人的預期壽命越來越長,意味 受益人領取時間越來越長,但是由於生育率下降,供款人數越來越少,可預期社保基金對政府財政構成負擔和壓力。若個人供款不增,政府撥款勢必加大。雖然社會保險雖亦需要政府財政的介入和輔助,但是主要的財政來源還是應來自於被保險人的保險費,否則將來當經濟不景時,政府財政收入減少,可能不能應付有關的支出,影響到社保基金的持續性,進而有可能影響市民的生活保障。表 3 澳門社保基金發放之養老金情況年份由社會保障基金發放之津貼金額 養老金發放金額 養老金佔福利發放金額(千澳門元) (千澳門元) 百分比2003 217,612 113,014 51.92004 219,891 126,766 57.62005 229,206 141,282 61.62006 259,433 173,831 67.02007 308,986 228,007 73.82008 436,053 364,223 83.5資料來源:整理自 2005-2008 年的《澳門統計年鑑》(四)鄰近地區社會保障對個人責任的實踐在制度的實踐上,有關如何平衡社會保障中政府責任和個人責任,改變過去政府主導的模式,增大個人責任的成份,不同的經驗可供澳門作為參考。在鄰近地區,如香港,由於兒女供養已退休父母的傳統正在減退,個人儲蓄亦不足以維持退休後的生活,於是香港政府於 2000 年推出強積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的計劃,在制度下成員可得的累算權益與他們的供款成正比,從而鼓勵成員增加自願性供款,為退休生活累積更多權益,而政府作為一個監管角色,除了設立積金局負責統籌有關事宜外就不參與供款,交由企業管理,在自由市場競爭下運作,期望有助提高效率及減省成本,此計劃目的明顯是要加大整體
  • 24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表 4 2008 年澳門社保基金發放情況福利發放項目 發放金額(千澳門元) 佔福利發放金額百分比養老金 364,223 83.53殘疾恤金 20,421 4.68特別給付 26,093 5.98失業津貼 15,379 3.53疾病津貼 2,652 0.61出生津貼 3,692 0.85結婚津貼 2,194 0.50喪葬津貼 827 0.19因工作關係所引起的債權 573 0.13資料來源:《澳門統計年鑑 2008》, 2009 年。社會保障體系的個人責任,減輕將來政府在社會保障上的財政負擔。同樣,台灣亦由於人口老齡化問題加速有關社會保障體系的改革,為了解決此問題,台灣為勞工發展雙重老年退休保障:企業退休金方式與社會老年保險方式。企業退休金方式,由1929年工廠法的退休金、1984年勞動基準法的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至2004年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勞工退休金提繳,凡受僱當地勞工均依法提撥薪資6%以上至勞工保險局個人帳戶,達退休年齡退休時請領退休年金。 而另一社會老年保險方式,即勞工保險,是以老年給付為主,勞工保險給付分為普通事故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兩大類,其不斷擴大適用範圍,增加給付項目與給付水平,扮演保障勞工老年的經濟生活極為重要角色。此外,為了向未能參加任何社會保險制度的人提供退休金,台灣於 2007 年起設立國民年金,以隨收隨付制運作。而中國過去主要依靠國營企業來支撐整個社會保障體系,農民則是依賴土地和家庭養老,隨社會城市化的發展,至20世紀90年代開始建立了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的社會保障制度,確定了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而企業及其職工依法在參加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可自願建立企業年金制度,都在加強社會保障中的個人責任。有關這些地區與澳門的社保制度的個人責任水平可見表 5 。表 5 鄰近地方類同制度的個人責任水平地區 社會保險 中央公積金澳門僱員月供十五元,相當於個人收入中位數(以2009 年第三季的 8,500 元為計)的 0.18%香港 ─台灣 *勞工保險:按薪金供款 5.5% ,分別由政府、企業和員工按 10% 、 70% 及 20% 分擔內地 * *(共濟基金部分)由企業按員工薪金繳納 1 0% 供款註:“**”以鄰近的深圳市和珠海市社會保險中的養老保險為例。資料來源: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黃險峰,在澳門社會保障舉辦的“內地社會保障制度”講座資料, 2007 年8 月 18 日。資料來源:台灣社會保險學會秘書長鄭清風,在澳門社會保障舉辦的“台灣社會保障”講座資料, 20 08 年 7 月29 日。目前未定。若以類似的“私人退休金”看,較多以個人月入 5% 供款強積金制度規定以個人月入 5% 供款,並設定供款上限國民年金:一般民眾每月自付新台幣 674 元保費(個人帳戶部分)由員工按薪金繳納 8 % 供款
  • 25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相比之下,類似社會保險形式的個人供款,澳門的供款比例“超低”,個人責任在制度中體現不明顯,至於中央公積金部分由於未有相關規範,暫時難作判別,但若以“私人退休金”普遍以個人收入的 5%供款額應較易為大眾所接受,也較能體現個人為自身退休生活承擔責任。四、建立多層次的保障以體現個人責任現時澳門不同形式的社會保障制度都由政府承擔大部分責任,個人的付出則相對較少,在政府財政收入較為單一,且社會保障開支日益增大之下,社保制度長遠所面對的財政壓力是可以預計得到的。是故澳門需要進一步鞏固或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並調整其收入結構。2005年世界銀行提出的五層社會保障模式, 我們不妨將之作為改革澳門社保制度的參考。在這五層社會保障模式中,政府和個人責任的分配各有不同的體現,以下嘗試按此模式對澳門的社會保障制度提出一些改革意見和建議:第“零層”(zero pillar或可稱基層保障)是指社會救濟,就是一般所謂的非繳費性社會救助制度或社會福利制度,理論上它面向全民,但以弱勢群體為主,旨在確保市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筆者認為這方面的工作政府是責無旁貸的,要維持對貧困和不幸者提供援助,個人責任基本是履行公民身份,依法承擔義務如繳稅即可。基此,政府需建立或鞏固一個完善的社會救濟制度,而當前澳門的改革重點應是將“最低維生指數”調整到一個合理的水平和將這調整機制制度化,例如該水平可以定在澳門人的每月收入中位數的1/3,然後參考一些社會經濟指標,建成可加可減的水平調節機制, 以保障受助者的基本生活水平。第一層保障乃傳統的社會保險制度,由勞方個人和資方繳費作為主要的保險收入財源,依隨收隨付式來運作,為居民提供老年退休、失業等情況下的基本生活保障。此制度一般由政府執行,在資金來源上除個人要承擔責任之外,政府多會作出支援。澳門目前的社會保險做法已有二十年歷史,但本身存在不少問題,個人責任的體現不足正是其一。在此,筆者建議保留這制度,但須作出若干完善,如逐步提升個人的供款比例,事實上在政府於2007年11月提出有關的諮詢方案也有過這樣的建議,只是供款維持定額式抑或按收入比例方式計算可再作討論,由於剛增加了中央公積金一層的保障,而社會保險的保障水平仍維持在保障基本生活而按月定額發放保障金的話,維持定額式供款應是較少爭議和合適的做法。第二層保障是一種以資金積累的個人職業儲蓄,以確保參與者退休後的生活能維持一定的水平,當中很講求個人責任和企業的承擔。在澳門很多大企業都有建立類似的做法,至於澳門剛起步的中央公積金制度亦是相同的模式,按相關法例,其目標是“為使居民退休後的生活得到更好的保障”,所謂“更好”乃建基於已有社會保險的基礎上。凡推行公積金制度,人們最關心的保值問題,也就是講究公積金的投資,但投資賺錢不是必然的,如澳門政府在2007年推行的公務員公積金,不久即遇上全球金融海潚而損失不少;又如香港自2000年開始推出強積金,之後經濟出現了多番大起伏,居民強積金戶口罕見盈利,打擊了人們的信心。若由政府負責管理公積金的運作,一般會予人較大的信心,例如投資方案會傾於保守,而有關的行政成本就不須市民額外承擔;然而,這種做法亦存在其它問題,例如不同階層對投資風險有不同承擔程度,如何來選出合適的投資組合來迎合不同人士的需要就較為困難。 至於在個人責任承擔上,可參考目前澳門企業有實行私人退休金的普遍水平,以企業和員工個人各供收入的 5%來算。
  • 26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第三層保障純是一種自願性的個人商業保險儲蓄制度,為確保一個明確的退休目標,透過私人保險機構為之。由於完全屬私人行為,筆者傾向不將之視作“社會”保障,但政府也不妨作出政策性的鼓勵,因為這一層的保障做好,政府資源就可更自由地運用到其他公共建設之上。至於第四層保障是一種倫理性的家庭供養制度,這層保障是對無工作的家庭成員提供其生活照顧,實踐家人互相扶持。雖謂當今小家庭模式已是主流,但優良傳統實在很值得維護,如人們退休後的消費所需有部分來自子女的供養,應更能提升人們的幸福感,這不是用金錢可以衡量的。筆者認為,在澳門這個華人社會裡,這一層次的保障很值得提倡,儘管它已超越個人責任而上升至家庭功能維護的層次。從表6應可簡明地了解到不同層次的保障其受益對象、責任主體和保障水平,政府宜介入全民性的和保障救急的和基本的,對其他更高層次的保障作點鼓勵、支援即可。事實上,若說世銀模式最後兩層的責任主體都是個人或家庭,反映出其思路是人們不應奢望政府會無止境地提供生活保障,政府在社會保障上的責任能做到保障人們的基本的生活所需就算合格,而追求更好生活條件的責任應回到個人身上,否則便回到“大鍋飯”時代,人的生產力和創造力將被埋沒。表 6 不同層次的保障的責任主體和保障水平制度層構 受益對象 責任主體 保障水平第四層:家庭保障 家庭成員 個人及家庭 因應個別家庭的狀況第三層:私人儲蓄 個別 個人 個別追求的水平第二層:中央公積金 勞動者 企業及個人 較寬裕第一層:社會保險 全民 政府、企業及個人 最基本生活水平零 層:社會救助 全民 政府 應急結語本文從理論和歷史檢視了社會保障中政府角色和個人責任的轉變,並檢討了現行澳門的社會保障制度在個人責任體現上的不足,建議作出相應的改善,包括在社會保險層次提高個人的供款額;而未來的中央公積金之個人供款可定在薪金的5%。又參考國際組織的建議,亦可推廣和鼓勵多層次保障的觀念,以更突出社會保障個人有責的重要性,而政府無需介入過多。關於提升社會保障中個人責任的必要性問題上,宣教工作必不可少,主要是在社會保險的層次上,過去受益人所承擔的極小,若要提升其供款責任又不說清楚以說服之是不成的;至於中央公積金為個人退休生活保障作儲蓄性的供款,同樣要多作宣教,只是重點要多放在投資增值和理財教育上。對此實可另題作分析探討。澳門回歸十年的經濟高速發展為社會保障改革創造了條件,而在此關鍵的時刻最適宜作通盤而長遠的計劃和制度建設,當中受益人個人責任承擔的問題應是重點之一。註釋:Stephen P. Robbins,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11th Edition, N.J. : Pearson Prentice Hall, 2005, p. 171.澳門統計暨普查局:《澳門統計年鑑2008》,2009年,第443頁。《澳門基本法》第 105條。
  • 27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委員會:《2009年立法會選舉候選名單政綱概要》。莫泰基:《香港貧窮與社會保障》,香港:中華書局,1993年,第57-58頁。劉燕生:《社會保障的起源、發展及道路選擇》,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84-85頁。梁寶林:《世界社保發展及近況》,莫泰基等編:《社會保障與香港工人》,香港︰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1986年。梁寶林:《世界社保發展及近況》,莫泰基等編:《社會保障與香港工人》,香港︰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1986年;龔維斌:《中外社會保障體制比較》,北京︰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2008年。丁建定、魏科科:《社會福利思想》,武漢︰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2005年。徐丙奎:《西方社會保障三大理論流派述評》,《理論參考》, 2007年第 4期,第 56-60頁;龔維斌:《中外社會保障體制比較》,北京︰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2008年。Gosta Esping-Andersenvio:《福利資本主義的三個世界》,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Gosta Esping-Andersenvio:《轉變中的福利國家》,重慶:重慶出版社,2003年,第28頁。C. Jones, “The pacific challenge: Confucian welfare state,” in C. Jones (ed.), New Perspectives on the Welfare State,London: Routledge, 1993.R.Goodman and I. Peng, “The East Asian Welfare States: Peripatetic Learning, Adaptive Change and Nation-Building, ”in G. Esping-Andersen (ed.) Welfare States in Transition: National Adaptations in Global Economies, London: Sage,1996, pp. 192-224.Ian Holliday, “Productivist Welfare Capitalism: Social Policy in East Asia,” Political Studies, Vol. 48 (2000), pp. 706-723.R.Goodman and I. Peng, “The East Asian Welfare States: Peripatetic Learning, Adaptive Change and Nation-Building”,in G. Esping-Andersen (ed.) Welfare States in Transition: National Adaptations in Global Economies, London: Sage,1996, pp. 192-224.莫泰基:《香港貧窮與社會保障》,香港:中華書局,1993年,第58-59頁。鄧玉華:《澳門社會保障的演變》,《社會保障改革:澳門社會保障學會十週年紀念特刊》,澳門:澳門社會保障學會,2009年。《澳門日報》, 2009年 3月 29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澳門統計年鑑 2008》, 2009年。第 19/2008號行政法規:《修改 10月 18日第 58/93/M號法令關於養老金的規定》。第 12/2005號行政法規:《敬老金制度》。OECD, Social Expenditure-Reference Series, http://stats.oecd.org/index.aspx, retrieved 24 October 2009.澳門統計暨普查局:《澳門統計年鑑 2008》, 2009年。陳欣欣:《澳門發展現況》,香港:廣角鏡出版社有限公司,1993年,第25-35頁。黃漢強、程惕潔:《新來澳定居之內地移民論析》,澳門:澳門研究中心,2005年,第11頁。陳建新、鄭漢樺、吳鎮庭:《澳門公共財政案例分析》,《經濟結構的優化與公共財政的保障》,澳門: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2008年11月27日。謝四德︰《金融危機下澳門建立公共財政制度的必要性》,《經濟結構的優化與公共財政的保障》,澳門: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2008年11月27日。梁憲初、冉永萍:《社會保險》,台灣:五南圖書出版公司,1997年,第9頁,轉引自鄞益奮:《澳門社會政策中社會保險的錯位及其重構》,《行政》第 20卷, 2007年,第 675-683頁。“台灣”勞工保險局勞退新制簡介, http://www.bli.gov.tw/sub.asp?a=0012933, 2009年 11月 6日。柯木興、林建成:《漫談社會保險與個人帳戶制》,台灣:三民書局,2006年,第14-21頁。鄧玉華:《未來的抉擇──澳門社會保障採取甚麼方式》,《澳門經濟社會發展報告書(2008-2009)》,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第176-177頁。Hana Polackova, “Contingent Government Liabilities: A Hidden Risk for Fiscal Stability,” The World Bank PolicyResearch Working Paper No. 1989, October 1998.[責任編輯 黃麗娜]
  • 28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摘 要]多年來,橫琴開發謀而未動,成效不彰。國務院頒佈實施《橫琴總體發展規劃》,人大常委會決定採用租賃模式在橫琴建設澳大校區並沿用澳門行政和法律管轄,這不僅拉開了橫琴島大建設、大開發的帷幕,而且開啟了粵澳合作的全新模式,並將成為“一國兩制”的創新試驗區和澳門經濟實現適度多元化發展的重要契機。本文在闡述了粵澳聯合開發橫琴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基礎上,提出了相關的對策建議。[關鍵詞]“一國兩制” 橫琴開發 粵澳合作 制度創新2009 年 8 月 14 日,國務院批准實施《橫琴總體發展規劃》,這標誌 橫琴成為繼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之後的第三個國家級新區,其作為“一國兩制”交會點和“內外輻射”接合部的區位和政策優勢迅速凸顯。根據規劃,橫琴的發展目標是“一國兩制”框架下探索粵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範區、深化改革開放和科技創新的先行區和促進珠江口西岸地區產業升級的新平台。可以說,橫琴開發是“一國兩制”偉大構想在區域經濟合作領域的一次全新實踐,是在一個主權國家、兩種法律框架、兩種經濟體制下區域經濟合作的制度創新,它進一步拓展了粵澳經濟合作的發展空間,並為國內其他地區帶來極其重要的示範作用。一、橫琴開發的歷史進程橫琴島是珠海市第一大島,南北長8.6公里,東西寬7公里,全部開發後將達106.46平方公里。 該島位於珠海市南部,珠江口西側,南瀕南海,距國際航線──大西水道4海里,北距洪灣保稅區不到1公里;西接磨刀門水道,與珠海西區一衣帶水,東與澳門一橋相通,最近處相距不足200米。從地理位置看,橫琴毗鄰港澳,位於東南亞和中國這一經濟活躍地帶的中心,區位優勢極為明顯,堪稱中國南海的一顆明珠,見圖 1 。橫琴開發:粵澳合作的新模式陳 恩 黃桂良陳恩,暨南大學經濟學院特區港澳經濟研究所所長、教授、博士生導師,經濟學博士;黃桂良,暨南大學經濟學院特區港澳經濟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廣州 510632
  • 29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性、開放性的旅遊度假區,辦成澳門優勢產業延伸的腹地。2005年粵澳合作聯席會議提出,以“泛珠合作,粵澳為主”的方針開發橫琴。 2006 年 11 月,廣東省通過《橫琴島開發建設總體規劃綱要》,當年美國拉斯維加斯金沙集團計劃投資 130 億美元建國際度假村項目,後因故擱淺。 2008 年 12 月,國務院出台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 年)》(以下簡稱《規劃綱要》)將橫琴列為規劃開發的新區,橫琴新區的規劃建設上升為國家戰略。至此,橫琴開發取得實質性突破。 2009年 6月 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橫琴總體發展規劃》,將橫琴島納入珠海經濟特區範圍,對口岸設置和通關制度實行分線管理。2009年6月27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設在橫琴島的澳門大學新校區實施管轄,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與橫琴島其他區域實行隔離式管理,這意味橫琴島將成為實施“一國兩制”的創新區域,從而邁出了粵澳合作開發橫琴的關鍵一步。二、“一國兩制”創新試驗區“一國兩制”是前無古人的偉大構想,也是一項重大的理論和制度創新。在港澳回歸之初和“一國兩制”理論付諸實踐之始,由於受當時社會歷史條件和人們認識水平的限制,同時出於確保“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考慮,鄧小平提出的“一國兩制”構想的核心內容是,內地實行社會主義制度,港澳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並實行“港人治港”、“澳人治澳”,“五十年不變”。內地與港澳地區相互隔離,分而治之,“井水不犯河水”。可以說,改革開放以來的一段較長時期內,內地與港澳是在不同制度條件下相互隔離、分治基礎上的錯位發展。港澳回歸十多年來,港澳經濟社會的繁榮穩定以及內地經濟的迅速崛起,充分表明“一國兩制”在港澳的實踐取得了巨大成功。CEPA簽署、港澳“自由行”政策實施以來,港澳地區在內地的投資、與內地的貿易迅速發展,促進內地與港澳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日趨密切。隨 港澳經濟與內地經濟的融合程度不斷提高,港澳地區對內地的輻射和帶動作用日益增強,內地也逐漸成為促進和影響港澳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決定性因素。“一國兩制”之所以具有極大的理論權威性和現實可行性,就在於它堅持了“實踐永無止境,探索和創新也永無止境”的認識論最新成果。從本質上說,“一國兩制”本身是一個開放的體系和發展的理論。它由於實踐的需要而產生,又隨 實踐的發展和認識的深化不斷充實和完善。新的歷史時期,“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港澳與內地經濟的高度融合,要求“一國兩制”中山香港珠海澳門橫琴圖 1 橫琴地理位置早在20世紀80年代,澳門就希望與珠海合作,提出把橫琴作為澳門發展製造業的基地,主要發展加工貿易產業。1992年,橫琴被廣東省政府定為擴大對外開放的四個重點開發區之一;同年,橫琴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成立,但土地用途卻引起爭議。1998年,橫琴被確定為珠海五大經濟功能區之一。隨後,珠海市建議把橫琴開發為旅遊開發協作區,但這一建議遲遲未能落實。 2004 年,廣東省提出由泛珠三角“9+2”各方按照“共同開發、利益共享”的方針,設立“泛珠三角橫琴經濟合作區”,把橫琴島建成國際性、綜合
  • 30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理論根據實踐的發展進一步充實和完善,不斷豐富其科學的內涵,並為實踐提供理論指導。2009年6月27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決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以租賃方式取得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的土地使用權,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澳門大學橫琴校區自啟用之日起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這一決定的重大意義不僅在於促進澳門經濟的發展、推動粵澳經濟合作的深化,而且在於它進一步豐富了“一國兩制”的科學理論,為“一國兩制”的理論和制度創新拓展了新的空間。根據人大常委會的這一授權決定,在珠海管轄的橫琴島內,既有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橫琴開發區主體部分,又有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管制的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實行“一地兩制”。因此,澳門大學橫琴校區是新形勢下“一國兩制”理論的創新試驗,是突破原有傳統與體制並體現理念和思維創新的產物,是“一國兩制”構想第一次在港澳以外的地區實現。這種“一地兩制”的發展模式,突破了過去“兩制”相互分隔、互不交匯、“井水不犯河水”的傳統界限,促進了“井水”與“河水”的融匯貫通,實現了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兩制”在珠海管轄的橫琴新區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補互利、融合共生”。三、粵澳合作的全新模式橫琴開發和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的建設有其特殊的價值和意義。擁有106平方公里的橫琴島位於珠海與澳門邊境鄰接地區,地處“一國兩制”的結合部,具有獨特的地緣與區位優勢。橫琴的價值和優勢很大程度上來自於它的“澳門因素”,離開“澳門因素”它就是一個普通的海島。橫琴雖然在行政區域劃分上隸屬珠海,但歷史證明要發揮橫琴的特殊優勢,澳門是不可或缺的。關於橫琴的開發已經有很多年的探討,從珠海經濟特區成立到澳門回歸前,一直有學者探討橫琴開發的問題,澳門回歸後珠澳兩地政府還提出了各種開發橫琴的方案,但一直未能付諸實踐。這些年來,橫琴開發謀而未動,就是因為它區位特殊,牽一髮而動全身。中央希望在適當時機、採用有效的模式進行開發。而由國務院制定和頒佈《橫琴開發總體規劃綱要》,將橫琴島的開發和建設提升到國家戰略的層面。表明橫琴開發在深化粵澳合作、推進“一國兩制”偉大實踐的極端重要性。澳門大學橫琴校區作為橫琴開發的第一個項目,創造了一種粵澳區域合作的全新模式──租賃模式。從這種模式的意義來看,橫琴開發已超越了珠海與澳門合作的地域界限,並提升到深化粵澳區域合作以及實踐“一國兩制”的國家戰略層面。根據《橫琴總體發展規劃》,橫琴將發展成為粵港澳地區的區域性商務服務基地、與港澳配套的世界級旅遊度假基地、珠江西岸的區域性科教研發平台以及融合港澳優勢的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基地。由此可見,橫琴開發和建設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要配合澳門產業適度多元化發展以及珠海的發展,把橫琴建設成為帶動珠三角、服務港澳的粵港澳緊密合作示範區,充分發揮三地在人才、技術、市場和管理等方面的優勢,重點發展商貿、休閒旅遊、科教研發和高科技四個產業,形成“一國兩制”框架下制度創新的優勢,為粵澳經濟合作提供載體和對接平台。粵澳合作開發橫琴的一個突出特色是,澳門以租賃方式獲得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的土地使用權,並以澳門法律對其進行管轄。這種特殊的合作模式不僅有利於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創造契機,為深化粵澳合作提供難得機遇,而且為如香港與深圳的邊境合作等相似問題的解決提供參考與借鑒。可以預見,這種互惠互利的合作模式將成為新形勢下堅持“一國兩制”、融合“兩制優勢”、實現不同制度和法律條件下的區域經濟深度合作的全新模式。
  • 31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四、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的重要契機長期以來,澳門博彩業一業獨大,在促進澳門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導致澳門產業畸形發展,經濟極地化、邊緣化特徵突出,受國際和區域經濟政策變化影響大,經濟發展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差,甚至引發了貧富差距懸殊、社會矛盾激化等社會問題。為擺脫澳門經濟過度依賴博彩業發展的畸形格局,澳門特區政府多年來一直致力於促進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中央政府也在“十一五”規劃和《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等重要文件中多次明確提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路徑和目標。然而,作為一個微型經濟體,澳門土地面積狹小、人口密度大,自身發展空間和產業基礎難以承載澳門經濟轉型升級的發展需求,難以實現經濟適度多元化的目標,這也是導致澳門多年來積極推進經濟多元化但成效不彰的重要原因。實際上,不但澳門經濟結構調整與產業適度多元化發展面臨空間不足的瓶頸,而且澳門的城市建設及空間結構優化也亟須在土地空間方面尋求突破。一般說來,居住用地佔整個城市用地一般不應低於 40% ,國外有些城市達到 50% ,甚至 60-70% 。而澳門目前的生活居民用地只佔整個城市用地的 30% ,土地空間窄小、土地需求缺口大的矛盾日益突出。根據澳門人口增長、GDP增長、產業發展等因素進行預測,預計到2020年,澳門城市土地需求規模會達到45平方公里,相對現在的澳門 29.2 平方公里土地,需求缺口很大。 長期以來,澳門採用填海造地方法來擴大土地面積。經過20多年的填海造地後,澳門填海造地的成本已經很高,而且可填造的水域也相當有限,水域較淺的地方已填得差不多了,再繼續填海造地就到了深水區了。粵澳合作開發橫琴,由中央授權在珠海管轄內的橫琴島建澳門大學校區並沿用澳門的行政和法律,將為澳門逐步擺脫發展空間過於狹窄的困局,有效推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提供重要契機。澳門現有面積為29.2平方公里,而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用地面積為1.0926平方公里,這表明澳門大學新校區啟用後,納入澳門特區管轄的面積便可有 1/29的擴充。 對寸土萬金的澳門來說,這意味 澳門特區有效開發空間將得到明顯擴大,從而帶來不可估量的社會和經濟效應。更為重要的是,以澳大橫琴校區建設為契機,中央政府還進一步研究將橫琴島內毗鄰橫琴澳大校區的5平方公里土地規劃為粵澳橫琴合作開發的項目用地,並採用珠海提供土地、澳門投入資金的方式實行聯合開發。據悉,珠澳兩地政府已就此積極進行磋商,初步規劃除了其中的90萬平方米用地作為澳門大學新校區及人才培訓中心外,另將約150萬平方米土地作為無污染、低耗能的創新文化產業發展用地,另50萬平方米土地用作興建會議展覽物流區。可以預見,隨 中央和廣東省政府相關配套政策的陸續推出,橫琴開發以及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建設將持續、有效地拓展澳門經濟的發展空間,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開闢全新的方式和路徑。粵澳合作開發橫琴島和採用租賃方式在橫琴建澳大校區,還將為通過土地租賃、土地置換和聯合開發等方式拓展澳門經濟的發展空間、推進珠澳同城化建設提供示範。例如,澳門雖然是一個法律意義上的國際自由港,但由於沒有深水港,自由港地位有名無實,自由港優勢沒有得到應有發揮,這不但導致澳門建設珠三角西翼商貿服務平台失去現實價值,而且迫使澳門自身商品也大多經香港中轉出口。依照珠澳聯合開發橫琴的示範效應,澳門東南有一個隸屬珠海的萬山列島,可以參照和借鑒上海洋山港建設的做法,由珠澳共同投資建設。如果此舉成功的話,澳門將成為名符其實的國際著名的深水港城市,可以建立遠洋船隊和船舶註冊中心,澳門的區域商貿平台作用和經濟多元化建設也將有新的更大發展。 此外,澳門現有的發電廠佔用不少極其寶貴的
  • 32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城市建設用地,又無法滿足澳門本身的用電需要。同時,澳門用作城市生產和生活儲水池用的大水塘,也同樣佔用不少寶貴的土地空間。隨 大珠三角優質生活圈建設、珠澳同城化發展的進程不斷加快,完全有必要和可能借鑒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土地租賃的模式,珠澳合資建電廠和自來水廠,由珠海直接向澳門供水和供電,澳門則可以裁撤掉現有的電廠和儲水塘,置換出數平方公里土地進行開發和建設,以緩解澳門用地極度緊張的狀況。橫琴開發和澳大橫琴校區建設對於促進澳門教育產業發展、改善和提升澳門人才培養的結構和質量也有重大助益。近年來,澳門推行產業適度多元化戰略阻力重重、成效不彰,除了受發展空間過小的制約外,人口高度密集與低素質性也是重要原因。據統計,目前澳門勞動人口約為33萬人,其中 21.4% 為小學或以下程度, 30.1% 為初中程度,兩項共為 51.5% ,即過半數為文化素質低的勞動人口。 因此,澳門要推進產業適度多元化,必須加快發展以澳門大學為代表的高等教育和相關的人力資源培訓機構,大幅改善勞動人口需求結構和有效提升勞動力素質。澳門大學作為澳門當地具有代表性的綜合性公立大學,面積小、校區空間匱乏,所在地域又難以有效擴大,導致連本科生的“四年一宿”條件都無法保證,長期處於“有學無校”和“有校無園”的窘困狀態。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的建設,使澳門大學校區在空間上擴大了數十倍,不但為珠海橫琴新區的發展注入了國際化的高等教育元素,而且通過結合港澳教育資源的特色和內地人才資源的優勢,使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發展成為重要的區域性科教研發及多元人才培育平台,有效促進中醫藥、環保、文化創意等新興產業的研發及孵化,從而為建設高水平的亞洲一流大學、逐步實現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創造更好的發展條件。五、橫琴開發背景下深化粵澳合作面臨的問題和建議中央決定澳門大學搬遷橫琴,開啟了珠澳合作的全新模式,也是“一國兩制”的制度創新和橫琴開發建設的突破。但中央的決定僅是確定了基本格局和方向,還有一系列的配套政策要充實和完善,還面臨 不同法律的適用範圍、基礎設施的配套和銜接,以及一系列經濟、政治問題的協調和對接等問題。例如,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的行政和法律管轄的法律根據和法律適用性問題,澳大橫琴校區的邊境設置和由珠海進入橫琴澳大校區的簽證問題。還有,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的電話區號是 00853 還是 0086-756?互聯網用澳門電信還是用中國電信?電力、自來水供應是直接從橫琴過去,還是經澳門繞過來進去橫琴? 澳大橫琴校區招聘內地師資,招收珠海生源的規模和比例問題?這些都要明晰具體的制度和法律規範,以有效推進橫琴開發和橫琴澳大校區的建設進程。為加快實施國務院頒佈的《橫琴開發總統規劃綱要》,把握貫徹落實CEPA和《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的機遇,僅提出在橫琴開發、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建設這一背景條件下進一步深化粵澳合作的策略建議︰第一,拋開成見,化解心結,實現珠澳和諧合作。在粵澳合作發展的背景下,澳門與珠海因地城相連,唇齒相依。因此,珠澳的前途都在對方。在過去,由於歷史和經濟發展條件等綜合因素的影響,珠澳雙方前期的合作,溝通過程中存在不少不盡人意之處。橫琴在1992年就被國家確定為當事4個重點開發區之一,但直到今天,橫琴開發還是口號多於實踐,珠澳合作乃至粵澳合作長期裹足不前。其中最大的原因是雙方體制的差異,但不同主體之間的成見和心結也是合作的一大障礙。只打自己的小算盤,只算自己吃虧多少、贏賺如何的“小賬”,不算區域合作的迭
  • 33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加效應,不算資源整合、互補互利的“大賬”。多年來,受狹隘的地方主義以及“你的我的”小市民心態的影響,兩地的合作多次被耽擱。因此,新形勢下的珠澳合作應拋開成見、化解心結,多從對方的角度和區域合作的全局來考慮問題,從各自的根本利益出發,理性思考、和諧合作。從澳門的角度來看,應秉持感恩之心、回報之心來理解珠海對澳門的支持,改變“挾中央以令珠海”的做法,做到主動協商、友善溝通。從珠海的角度來看,橫琴雖然在行政區劃隸屬珠海,但歷史證明,要發揮橫琴的特殊優勢,澳門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在粵澳合作開發橫琴的進程中,雙方應根據《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和《橫琴開發總體規劃綱要》的要求,進行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實現共贏。第二,加快制定法律和配套政策措施。與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相比,澳門大學橫琴校區有其特殊性,即大學與工廠、口岸區不同,其屬於上層建築,尤其是意識形態範疇,無論橫琴校區用於教學活動還是用於住宿,在科教研討、學生活動以及書刊報籍中,必會有碰到在“兩制”條件下合法、但在“一國”條件下卻是屬於違法的內容。這就必然要求澳門大學橫琴校區適用澳門的法律。因此,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澳門特區政府取得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管轄權後,應進行專門立法,一方面詳細規定橫琴校區的“半封閉管理”(即澳門特區進入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的管理由澳門法律規定,但由澳門特區以外地域進入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則必須經過邊檢),另一方面不允許任何個人和團體在澳門大學橫琴校區進行遊行、示威、靜坐以及與教學無關的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活動。 此外,還應加快制定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的通關政策,盡快完善供水、供電、通信等配套服務。第三,堅持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建立珠澳合作開發橫琴的運行機制。採取珠澳雙方合作開發橫琴的方式,是新形勢下促進珠澳合作進一步深化的有效途徑。為此,建議支持澳門政府以及民間資本參股珠海大橫琴投資有限公司,或建立聯合開發投資公司,實現粵澳兩地共同開展橫琴基礎設施建設、招商引資、物業管理、項目管理、產業佈局等開發建設工作;建立多渠道的橫琴開發投融資機制,鼓勵和支持澳門資金和民間資本通過BT、BOT等方式參與橫琴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橫琴開發進程。建立產業發展風險投資機制,鼓勵澳門風險投資機構在橫琴設立風險投資公司或直接投資橫琴產業發展項目,帶動橫琴風險投資業步伐。第四,以高端現代服務業為重點,推進粵澳產業合作。粵澳應以橫琴為平台,融合兩地在產業基礎、要素資源、市場網絡的優勢,推動高端服務業的深層次合作,為大珠三角區域製造業轉型升級提供有力支持。 1 、推進旅遊業合作。將旅遊度假產業作為澳門博彩旅遊業的延伸和補充,利用橫琴現有的自然景觀和良好的生態環境,大力發展休閒旅遊業,發展高質量度假旅遊項目,把粵澳特色旅遊資源串聯成“一程多站”的旅遊線路,打造粵澳綜合旅遊區,共同開闢旅遊市場。2、推進會展業合作。結合廣東在會展設施、展會資源上的優勢以及澳門在營銷網絡、資金、人才和管理經驗上的優勢,通過優勢互補、資源互助,共同打造世界會展品牌和世界會展中心。3、推進商貿服務業合作。以橫琴為平台,深入推進粵澳兩地在物流、倉儲、包裝、電子商務、國際貨代等商貿服務領域的合作,促進澳門商貿服務與廣東製造業、其他服務業的互動,通過開發廣東商貿服務的市場突破澳門商務服務業發展的瓶頸,提高澳門商務服務的市場輻射範圍。第五,共建區域性科教研發平台。粵澳兩地應抓住澳門大學橫琴新校區建設的有利時機,依托澳門科技教育資源優勢和廣東人力資源優勢,加強粵澳兩地教育、科技領域的合作與交流,將橫琴建設成為服務港澳、服務全國的區域創新平台,共同提升自主創新能力。1、引進粵澳兩地
  • 34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乃至全國知名大學在橫琴設立分校或獨立學院,建立以高端專業人才、技術人才培訓和普通高等教育為主的教育培訓園區,搭建粵澳教育和科技合作的平台。 2 、促進教育培訓領域與高新科技、文化創意等產業的對接,使橫琴教育培訓園區的建設和發展在廣東乃至泛珠三角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中發揮積極的帶動作用。3、鼓勵和支持粵澳兩地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聯合開展產學研合作,建立產學研技術創新聯盟、省部產學研結合示範基地和創新平台,加快產學研一體化和科技創新步伐,推進創新成果轉化,培育技術市場。第六,以橫琴為核心打造珠澳同城化都市區。珠澳應加快同城化步伐,促進區域內生產要素的整合,形成優勢互補、錯位發展、產業發達的國際都市區。首先,在“珠澳同城化”發展中,雙方須明確各自功能定位,珠海應加快建設高欄港工業區、海洋工程裝備製造基地、航空產業園區、國際商務休閒旅遊度假區;澳門則重點發展博彩旅遊業和會議展覽,以及離岸服務、航空運輸等區域性商貿服務業,實現兩地錯位發展。其次,加快綜合交通網絡建設。加快港珠澳大橋、廣珠澳城際軌道、京港澳高速等跨界交通項目建設,構建互聯互通、層次分明的綜合交通網絡,為兩地加快人流、物流、信息流溝通集聚奠定基礎。再次,推進珠澳通關便利化。進一步減少環節,簡化查驗手續,實現陸路口岸電子驗放通關;借鑒深圳灣口岸“一地兩檢”的經驗,在通關數據共享和查驗結果互認的基礎上,推動“一地兩檢”和“單邊驗放”等快捷服務模式在珠澳口岸實施。最後,促進社會管理一體化。建立污染聯防聯治機制,共同研究合作發展清潔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加快珠海教育管理體制、科研管理體制的創新,推動澳門居民子弟班、澳門居民子弟學校在珠海的發展。註釋:《澳門進駐橫琴“一國兩制”新幕開啟》,新華網,www.gd.xinhuanet.com, 2009年 10月 19日。龔唯平、查偉偉:《珠澳合作的目標模式、發展路徑及策略》,深圳︰《特區經濟》2008年第 3期。《“‘一國兩制’下澳珠合作與發展”圓桌會議紀要》,澳門︰《澳門研究》2009年第 4期。郝雨凡、姜姍姍:《澳門多元經濟與珠澳整合》,廣州︰《廣東社會科學》2009年第 4期。《澳門研究》編輯部:《橫琴澳大新校區與澳珠共同合作發展》,澳門︰《澳門研究》2009年第 8期。《澳門研究》編輯部:澳門︰《澳門研究》2009年第 8期。《澳門研究》編輯部:澳門︰《澳門研究》2009年第 8期。《澳門研究》編輯部:澳門︰《澳門研究》2009年第 8期。《澳門研究》編輯部:澳門︰《澳門研究》2009年第 8期。郭天武、陳迪︰《澳門大學橫琴校區適用法律研究》,澳門︰《澳門研究》2009年第 8期。參考書目:1. 范時傑:《橫琴開發的歷史定位和戰略意義》,珠海︰《珠海市行政學院學報》2009年第 4期。2. 李英:《橫琴島:“一國兩制”背景下區域經濟合作制度創新的試驗場》,珠海︰《珠海市行政學院學報》2006年第2期。3. 羅珊︰《關於加強珠澳科技合作的若干思考》,廣州︰《廣東科技》2009年第 2期。4. 王達等:《珠澳經濟合作途徑與模式創新探討》,廣州︰《廣東培正學院學報》2008年第 6期。5. 中共珠海市委黨校“珠澳關係研究”課題組:《試論珠澳同城化》,珠海︰《珠海市行政學院學報》2009年第4期。[責任編輯 謝四德]
  • 35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2010年1月28日、29日,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澳門歐洲研究學會、清華大學國家文化產業研究中心聯合舉辦了“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學術研討會。會議得到了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濟局、澳門基金會的大力支持,邀請到中國大陸、澳門、香港、台灣兩岸四地的三十多位專家學者、政府官員、企業家發表論文並出席演講和討論。包括與會聽眾和《澳門日報》等傳媒的記者在內,有大約 120 人參加了此次會議。跟此前許多不同層面的有關文化產業的會議相比,這次會議與會者少而精,很少討論基本的概念,大家談的都是經過多年思考、梳理後的觀點。很多與會專家都是某個領域內一些重要觀點的創造人,或者說一些流派的代表,在這裏很好地做了交流。在這次會議上,我們對“文化”、“文化創意”、“文化創意產業”等一些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作了更為清晰、更直接了當的界定。這次會議大家對“文化”的界定在三個層面,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符號”、“價值觀”、“規範”。所謂“符號”,是物質的載體;所謂“價值觀”,是精神的一種表現;所謂“規範”,是社會的組織制度、行為方式。我們談的“創意產業”,基本是在聯合國的平台上,以英國創意產業和中國大陸的文化產業的大的產業分類為基礎展開的。概念的提出需要有一種戰略思考。因為概念就是話語權,就是議程設置,後面就是戰略部署。在這裏我們討論的詞是“澳門文化創意產業”,實際上是梳理了將近十年來國際上對文化創意產業的分類思考,和結合了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關於文化和創意產業的一些政策實踐提出來的,在這個範圍內進行了討論。會上談到了2004年國家統計局發表的《文化及相關產業的相關規定》,也談到國務院文化產業振興規劃的九個類別,當然也談到我們今天所更需要關注的內容及以內容為基礎的一些相關產業,把週邊層和相關層稍微淡化了一些,這使得此次會議更為聚焦。這次會議的重要性,與其時間背景有關:第一,從國家層面上來說,2009年9月26日,新華社全文發佈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國家文化產業振興規劃》。這件事對整個國家文化產業的發展是非常重要的訊號,表明了文化產業已經成為國家的支柱產業;第二,大家都談到的珠三角發展規劃,在珠三角的發展規劃裏面,粵港澳都在核心區,對於這件事,相關的政府、企業和學界都在非常認真地、實際性地往前操作;第三,和澳門直接相關的,是澳門回歸十周年。這十年來,澳門的政治、經濟、文化都發生了很大變化,文化產業已經成為澳門社會整體業態中非常重推動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幾點思考熊澄宇熊澄宇,清華大學國家文化產業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哲學博士。北京 100084
  • 36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要的一個方面。所以從這樣一個角度來考慮,大的背景,和回歸十周年的這個時間點。當然我們也面臨 更新的問題和更需要關注的點,比如說,特區政府換屆;澳門大學即將建設新校區,展開新的發展空間;港珠澳大橋的建設也將提供更多的交通便利,這些是我們思考的基礎。此次會議的主題是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按照在會議徵稿通知中的主題設定──國際借鑒、政府作用、澳門路徑、區域聯動四個方面,共收到論文三十篇。在這個平台上,根據收到的論文情況,主辦方將會議分成了四節來進行安排。這四個部分和會議徵稿通知中的四個主題相比略有調整:因為大家對“澳門路徑”更為關注,所以會議將它分為兩個部分來討論,一是澳門的城市發展戰略,二是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行業路向;然後保留了“政府作用”及“區域聯動”兩部分,把“國際借鑒”相關討論融入了其他部分之中。一、澳門的城市發展戰略──城市符號的思考關於城市發展戰略。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過程中,城市發展戰略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切入點和思考點。因為文化創意產業屬於整個城市發展的一個方面,因此,考慮文化產業的城市發展戰略難以脫離都市整體社會經濟發展戰略。在一天半的討論中,這個部分的討論是最為深入和熱烈的,也引起了很多話題,讓大家在會上會下展開溝通。在城市裏,如何確定其城市符號?會上談了多個不同思考點。比如有人提到澳門的城市符號是不是可以考慮為,是一種“娛樂性”的?有人提出,是不是一種“藝術性”的?有人提出,是否還應該是“博彩”?或者,還有人提出,澳門文化產業的城市符號還是一種多元的?這些表述都有一定的道理。文化和科技不同之處在於,科技求同,文化存異。所以在思考城市符號的時候有幾點值得關注的:(一)要關注城市的歷史;(二)必須承認城市的現狀;(三)要在此基礎上思考城市的未來和理想。有的與會者將澳門和拉斯維加斯進行了比較。實際上這兩座城市有其相似之處,亦有不同之處。首先說不同之處,在於澳門有超過四百年的歷史,它的歷史發展是有跡可循的,有歷史路徑的;而拉斯維加斯是沙漠裏造出來的城市,它的出現是為了特有而明確的目的。所以這兩個城市歷史和發展不同。第二,從澳門發展現狀來說,今天澳門的文化和產業應該是多元的,儘管其博彩業發展特別突出,但實際上並非一直如此,澳門真正成為博彩業中心城市還是70年代以後的事情,在開放賭牌以後,最近幾年才成為全球第一大賭城;從澳門居民的構成來看,有土生葡人、澳門本地居民、外來移民等,他們的生活形態和外地人、遊客來澳門的生活狀態與心態有很大區別。以及,我們希望澳門成為甚麼樣的城市,也需要關注不同人群的需求:首先,需要關注澳門本地居民的需求和願望,也要考慮澳門在大的時空環境中,各方面對它的期待,例如中央政府、珠三角地區、以及國際平台上對它的期待。在這些角度上去思考澳門的城市發展戰略可能要更為充分一些。澳門的城市發展,要從歷史出發,也要考慮到現狀,更重要的是關注它的未來。而會議第一天上午的有關發言,實際是種種不同觀點的展示,這些觀點之間並不是互相排斥的。有其中一位與會代表在回應觀眾提問時提出了一個很好的意見:“並存”。在“並存”的過程中去找到共同點,然後去樹立這座城市的符號。
  • 37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二、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路向關於行業發展路向。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的行業發展,在會議上也有尖銳的爭論。這在學術層面上是一種很可喜的現象,意味 我們能夠包容不同意見。在會議上大家梳理出來的有如下行業:會展、動漫、藝術品畫廊、旅遊、演藝、博彩等。這些行業都應該是文化創意產業的重點發展行業,但是它們之間,以甚麼為主體?互相之間是甚麼樣的關係?在討論中也得到了較多的闡述。大家對這些行業做充分探討的同時,大都談到了兩個問題:一是對新興文化業態的關注。所謂新興文化業態,就是這樣一種文化產業的存在方式和當今生產力發展方向的一種結合,比如數位娛樂業。比如在澳門新濠天地上演的精彩娛樂表演“龍騰”,實際上就是數位技術和娛樂業的結合;會議上也有與會者提起利用現代資訊技術、網絡遊戲等其他新興手段來拓展文化產業的發展空間,包括動漫、旅遊、演藝等,除了在傳統思路上加以拓展外,利用新的生產力的表現,找到一種結合方式,可能是一個新的思考點。這也是此次會議上一個值得關注的思想和討論成果。然而不同的行業,應該有不同的路徑。不是所有的行業都在尋找同一個路徑。澳門文化產業的發展路徑,實際上也應該是多元化的,而且要構成良性生態。每個行業都不可能獨立存在、獨自發展。該怎樣互相構成良性的生態?這是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的行業路徑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三、政府在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中的作用關於政府作用。在這節會議上,評論人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張曉明對政府作用做了清晰的梳理。在文化產業發展過程中,政府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但是政府也有如何定位的問題:政府做甚麼,不做甚麼。政府的作用,更多地是在市場力量所不能及之處發揮。因此其作用主要有二,第一點,從全體公民、全社會利益出發,考慮到公平,考慮到未來的發展。第二點,做市場做不到的地方。具體表現在:長遠規劃、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這些是政府要做的事情,政府到位但不越位。在大陸我們參加過許多相關的討論,也有很多的經驗總結,提煉出來有四句話,在澳門也可以作為參考:“政府主導,專家論證,市場運作,群眾參與”。這四句話對文化產業有特別意義,尤其是“群眾參與”這一點,對文化產業比對別的產業更為重要。因為文化產業,是要帶動企業、園區所在地整個社會民眾的精神文明、行為道德素質的提升,沒有群眾的認可和參與,是無法達到的。其他產業的評價標準可能相對單一,經濟標準極為重要,並不一定要在當地獲得收入,可以在千里之外獲取利潤,那就是成功。文化產業則不行,比如要使當地民眾和社會得到綜合提升。政府也應認識到這點並發揮積極的作用。當然,會議有兩岸四地的代表在場,不同的政府在不同政治體制下起到不同作用。總體上來說,最大的資源被政府掌握:行政資源。就像與會聽眾所表達的那樣:在澳門發展文化產業,政府作用不可替代;要更多地跟政府進行交流,推動整體規劃。四、粵港澳文化創意產業的合作與聯動關於區域聯動。會議最後一節的發言中,大家都認可的一點:“合則多利,分則俱損”。任何一個區域的發展,沒有周邊區域的支援和聯動,很難想像它能做好。在當前大背景下,各地區
  • 38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都在尋找一種良性的區域聯動模式,既要考慮政策層面,也要考慮資金層面,更重要的是運作層面。有與會者提出建議:在適當空間裏建立一種協調機制、建構一個公共平台、創立一筆專項資金、以及增加人員的溝通交流。區域聯動的核心,需要考慮到歷史語境,考慮到發展需求,以及其現實可能性。我們不乏成功的經驗,也不乏失敗的教訓,對經驗和教訓都要加以整合。目前,對澳門所處的這個區域,大家都認為它有可能成為“全球最具競爭力的都市圈”。以此為目標,文化創意產業要承擔的責任至關重大。現在大家越來越認識到,文化創意產業不僅僅是“軟實力”。奧巴馬政府提出了“巧實力”(smart power)。而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四中全會上,也提到了一個相應的概念,叫做“文化生產力”──這也是“軟”和“硬”的結合,是一種綜合實力。所以,區域聯動所關注的點,不僅是一個產業,而是通過產業來提升整個區域整體的競爭力和綜合實力。五、小結據說有關文化產業的會議,在澳門開過不下十幾次。而此次會議通過四個單元的討論,體現了和此前若干次相關會議的不同之處。那就是,本次會議與會者們思考和討論得更為具體,更具有操作性。國務院文化產業振興規劃,給我們闡述了一個新的思考模式:我們現在可能不需要就文化產業進行太多的理論研究和戰略思考,而更重要的是把這樣一種理論研究和戰略思考付諸行動。為甚麼要叫“振興規劃”,為甚麼要國務院作為主管部門來推動?從“定性”到“定量”,實際上就意味 我們需要的是動起來,是操作。所以,在當前特定時空點上,思考澳門文化產業的有關問題,尤其要關注的是怎麼做。在此次會議後,有一些後續事情可以進一步推動。在政府層面上,需要盡快推出相關規劃,當然這也需要各方面的支援和配合。在企業層面上,可能應該從項目入手來推動,澳門不缺資金,不缺需求,缺的是實實在在的項目和實際操作的人。人才很重要,能夠推動文化企業化、項目化運作的人,必定是一個有戰略眼光的複合型人才,一批這樣的人才需要在澳門落地。文化創意產業,是一個創造價值、發現價值、提升價值、實現價值的產業。此次會議的召開,和各位與會者的參與,其實就是文化創意產業的一個部分;會議雖然已經成功閉幕,但與會者們仍願意以此為目標,通過自己的研究和實踐,進一步切實推動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註釋:本文為清華大學國家文化產業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教授於2010年1月29日在澳門大學舉辦的“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學術研討會上的總結發言。[責任編輯 黃麗娜]
  • 39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摘 要]澳門回歸十年,是歷史上經濟發展最快的十年;然而,微小企業未來的發展與民生走向密不可分。本文藉佔本澳企業數量90%以上的微小企業的生存空間、居民分享經濟成果的狀況等作為研究出發點,以馬斯洛需求理論為分析範本,深入探討微小企業在應對國際金融海嘯時遇到的困難,以及“社會富裕、百姓貧窮”背後深層次的原因,政府加大力度,採取適度傾斜政策扶持微小企業,對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發展和諧社會、落實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均具有現實意義。[關鍵詞]微小企業 人均收入 需求理論過去十年,澳門宏觀經濟飛躍發展,2006年本地人均GDP超越香港,其後兩年更躍升亞洲第二位;但居民生活狀況是否因此改善與提升?報端鏡頭前,屢見居民反映置業難、看病難、搭車難、泊車難、找工難、微小企業經營難等民生問題,對百姓造成巨大困擾,更對經濟發展、社會和諧造成影響。自古有云:衣、食、住、行,乃民生關鍵;要解決民生問題看似複雜,但簡單可藉俗語“貧賤夫妻百事哀”一詞解說,只有讓普羅百姓分享經濟高速發展之成果,共享繁榮,社會矛盾爆發的機會才會減少。一、馬斯洛需求模型與啟示需求層次理論(Need-hierarchy theory),由美國著名猶太裔人本主義心理學家亞伯拉罕‧馬斯洛(Abraham Maslow)提出,是研究組織激勵時應用最廣泛的理論。馬斯洛認為,人性可分為生理、安全、社交、尊重、自我實現、超自我現實六個層次的需要。需求層次理論是解釋人格的重要理論,也是解釋動機的重要理論。其提出個體成長的內在動力是動機。而動機是由多種不同層次與性質的需求所組成的,而各種需求間有高低層次與順序之分,每個層次的需求與滿足的程度,將決定個體的人格發展境界。需求層次理論將人的需求劃分為六個層次,由低到高,並分別提出激勵措施(見圖1)。該理論 眼於從正面剖析人類需求一般心理,實際上還蘊含 倘若理性需求不得滿足時,可能轉化為非理性“病態心理”的道理。當中尤以第一層次的需要,即澳門微小企業的發展與挑戰──基於馬斯洛需求視角麥瑞權麥瑞權,澳門第四屆立法會議員,華中科技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博士研究生。
  • 40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衣、食、住、行等生理需求得不到滿足時演化成的敵對心理最為激烈。試想一名在勞動市場苦苦尋覓多時仍無功而返的經濟人,或者原享安居樂業但突然陷入失業絕境者,他們仇視富人、怨恨政府、阻礙社會發展等“社會負心態”就會表現出來。要消滅“不和諧因素”,必須防止“正向心態”向“負向心態”轉化,當理性層面的需求被滿足得更充分,非理性的心理和行為自然會減少,“和諧因素”便會增加。圖 1 馬洛斯需求模型二、微小企業的發展及貢獻澳門是一個典型的微型經濟體系,倘按照OECD的標準,員工人數在20人以下的企業稱之為微小企業,則除博彩娛樂業以外的若干主要行業類型企業皆是微小企業,比重約佔90%以上。以建築業為例, 2005-2007年每企業平均僱員人數都徘徊於 20人左右;批發零售、運輸通訊業的企業僱員數量更在10人以下。根據本人多次親赴社區的實地考察,僅在下環街和義字街一帶的市販及商鋪,已有數百戶屬於微小企業。微小企業有不少是憑藉個人努力累積一定資金後,為求生活和事業上更高的發展而自行創業的結果,因此具有相當的成長性;長期以來在創造社會財富、吸納就業、推動技術進步、產業升級方面功不可沒。他們養活最大部分人口,亦是本澳商業的根基,因此其生存狀況直接影響本地居民生活素質及社會發展之穩定。作為“一國兩制”獨立的微型經濟體,很多專家學者均指出澳門的產業結構不能過於單一,單一的結構是脆弱和缺乏彈性的,他們大都應為澳門的產業需適度多元化,微小企業的靈活性及適應性有利於其快速進入市場,因此成為多元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深諳此道的政府提出產業結構適度多元化的目標已有多時,唯前路漫漫,經濟適度多元的目標尚未達到,微企生存空間已因政府僅僅把政策傾斜於外資、大企業,微小企業未能受惠等原因備受威脅;倘循此方向,試問“多元化”目標如何達致?更有甚者,微小企業的經營受單一產業結構的影響,長期不見曙光部分更因而結業,工人頓失工作或開工不足,隨即衍生社會問題,造成民生倒退、社會動盪,在如此環境下,本地經濟未能平穩發展,更遑論吸引外資在社會不穩的市場投資。眾所周知,小企業擁有“船小好掉頭”等得天獨厚的優勢, 2008 年,隨 次按危機在美國一觸即發演變成蔓延全球的金融海嘯,本澳微小企業由於自有資金不足、財務結構脆弱、組織制度落後、管理欠規範、搜集分析資訊的能力較差,在滔天大浪中受到的衝擊不少。難得的是,不
  • 41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少微小企業簽訂“不炒人、不減薪”的協議書,盡力承擔社會責任,這一切與部分跨國大企業拒絕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接二連三解僱工人、強迫僱員放無薪假、直接減薪等做法形成強烈的對比,本地的微企僱主及工人,本土意識較強,對澳門的感情始終覺是不離不棄,這與外資大企業的“過客”心態有強烈的對比。如此事實值得我們深思,新一屆政府的政策傾斜方向該是本地微小企業,而非外資及大企業。三、經濟高速發展,但居民未能分享成果,貧富懸殊嚴重圖 3 近年 GDP 、人均 GDP 與居民收入增速對比資料來源:《澳門統計年鑒》(2009)澳門經濟在回歸後高速發展,表面無限風光,外界更以“水漲船高”的思維推論,民生因宏觀經濟發展而大幅改善。但普遍市民均認為,這是一場“美麗的誤會”,他們的生活相對比以前更困難,澳門經濟增長主要來自龍頭產業旅遊博彩業,澳門人收入距離亞洲富裕地區仍有一段距離。如果將澳門GDP與居民收入增速稍加比較,不難發現居民收入呈現“升得緩、長期滯後”等跡象。人均GDP自 2006-2007 年間增加 7.2%,但居民收入增幅未及 1.3%;將澳門人 2008年的月入中位數乘上一年水平,也僅約 90,000 澳門元左右,與當年人均 GDP 為 313,091 元,相差人數年 份圖 2 本地主要類型工商場所每間企業平均僱員人數資料來源:《澳門統計年鑒》(2009)
  • 42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3.1倍,反映貧富差距拉大。何況尚有一部分澳門人收入遠低於中位數,某些工種還須動議通過設立最低工資保障收入。可見,澳門經濟發展與居民分享成果漸行漸遠,數據難以反映現狀。事實上,社會貧富日益懸殊、樓價攀升、通脹不斷加劇,就連不少當年的中產階級近年生活質素大不如前,有些人更有淪為社會低下層之虞。部分微小企業主抵擋不住財雄勢大的外資的衝擊,人才流失,成本高漲,紛紛陷入經營困境,工人失業,自營自僱為生的老闆,亦變得岌岌可危。微小企業經營困難、工人擔心被裁員、社會不穩定……在怨氣不斷累積時,微小企業主遲早會參與工人階級的示威遊行和工潮隊伍中,藉此反映強烈訴求,希望當局聆聽聲音;但對於社會層面,則會引起公眾對政府政策公平性的質疑,居民歸屬感及社會凝聚力下降,長此下去,以往社會和諧必受影響。四、政府必須力撐及政策傾斜微小企業度過難關金融海嘯周年剛過,外部經濟不景猶存,各國政府把救市視線轉移到微小企業身上。歐洲方面,法國政府 10 月宣佈撥款 20 億援助微小企業,避免其破產,法國 90% 企業屬中小型, 63%就業人口受聘微小企業。美國同期亦宣佈,短期內將推出扶助微小企業出口的相關政策,理由是微小企業在創造就業方面居於核心地位;至於奧巴馬政府醞釀中的保就業新政策,包括以減稅等各種方式鼓勵企業增聘,很大程度上亦是針對微小企業。觀乎本澳,扶持微小企業,關係的不但是其生存空間,而且對於穩定社會基本面、實現利澳惠民繁榮共享、發展經濟適度多元化、創造更多就業職位、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繼續吸引資本投入等方面,都有現實意義。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新政府施政大綱涉及微小企業及重點改善民生問題各方面,但政綱的可操作性、執行之效率,確實有待時間來檢驗。事實上,要改善本地民生問題必須對症下藥,從根源 手徹底改善本地微企的生存環境及拓展其空間。政府應調整政策傾斜方向,改“向外資、大企業傾斜”為“向本地微企傾斜”,只有工人就業得到保障,社會才能得以平穩和諧地發展;亦只有穩定的社會才是良好的營商環境的基礎,才能強化外資流入澳門的信心,經濟才有望再踏上新一級台階。扶持本地微小企業,改善微小企業經營,始為治本之道。參考書目:1. 《失業率回升至 3.8% 重上 2006年中水平 建築零售成重災區》,《澳門日報》, 2009年 5月 5日。2. 《各國保就業微小企得寵》,《澳門日報》, 2009年 10月 9日。3. 蕭志偉:《微小企須政府扶持“過冬”》,《澳門日報》, 2008年 11月 5日。4. 殷存毅:《建立“和諧社會”的幾個問題思考》,澳門:《發展策略》第 15期,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 2007年 7月。5. 王耀:《理性看待GDP 增長》,《澳門經濟學會學報》,澳門:澳門經濟學會, 2008年 6月第 25期。6. 《澳門微小企業》,《澳門社會經濟論集》,澳門:澳門理工學院社會經濟與公共政策研究所。7. 楊允中:《“一國兩制”與國際競爭力》,澳門: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8. 楊允中:《微型經濟:定位與發展》,澳門:澳門經濟學會出版。9. 趙文衡:《APEC微型企業議題──兼論台灣微型企業之發展》,台灣︰《台灣經濟研究月刊》,第25卷第12期,2002年12月。[責任編輯 謝四德]
  • 43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中國有悠久的修史傳統,撰史則有諸種形式,如紀事體、編年體、紀傳體等,內容涵括制度變遷、城鄉發展、軍事沿革、商業沉浮、文化興衰等。有些歷史記載簡短明晰,就事論事;另一些則兼容並包,集為大成。這套《澳門編年史》當屬後者。受邀作序,於我心有戚戚焉。這是一部編年體鉅著,由細小的歷史片斷甚或每日的歷史事件,連綴而成宏觀的歷史敘事。此類手法雖然並非首創,但以其獨特和廣泛,必將成為研究澳門史和中葡關係史的權威之作。簡言之,本書對於相關廣泛領域的深入研究,包括廣東史、香港史、傳教史及歐亞交通史等,均有無可替代的參考價值。同類作品中,較早者為施白蒂(Beatriz Basto da Silva)的《澳門編年史》(Cronologia daHistória de Macau),原為葡文,後被譯為中文。但其遠不及本書之豐滿,且多依據西文史料,尤其是葡語文獻。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所編本書與施白蒂書形成鮮明對比,兼顧中外文獻檔案,收納了各語種的原始或二手材料,包括未刊檔、學術著作、專題論文、翻譯材料、報刊內容以及各種報告、信件等。加之施白蒂書已出版有年,許多新材料和新作品不斷湧現,本書編者有鑒於此,將其盡收新作之中。但這本全新的《澳門編年史》並非只是“修訂”而已,它同樣採擷某些特定時間段中的每月、每週甚至每日紀事(例如費茂實(Moíses Silva Fernandes)的作品)。在此意義上說,本書更像一本現代版的“澳門實錄”,講述重要史實,有時只是簡單總結,有時卻插入大量註釋,包括原始文獻及早期的二手資料,並對所用史料時有評述。對於大量史事,必須先做基礎研究,而後方能提綱挈領,清晰而簡練地表達出來。這種“背景”研究自然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需要充分而細緻的學術鑽研。吳、湯、金三位先生是澳門研究領域的領軍人物,他們熟知不同語種之史料,並發表了大量關於中葡早期接觸的文章。因此,在漢語世界的學者中間,恐怕沒有另外一個團隊,能夠完成這樣一部令人欽佩的里程碑式的鉅作。下文就全書內容略談幾點觀感。首先,如前所述,本書註釋繁多,令人不由得倍加關注其所用材料。許多編年體史書根本不一部現代版的“澳門實錄”──《澳門編年史》序普塔克 撰 趙殿紅 譯羅德理希‧普塔克(Roderich Ptak),德國慕尼黑大學漢學教授,著名漢學家;趙殿紅,廣東省民族宗教研究院副研究員,歷史學博士。廣州 510180
  • 44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加註釋,本書並沒有機械地照搬史料,而是另闢蹊徑,選擇了一條創新之路。多數情況下,尤其是在存疑之處,或是觀點有爭論之處,作者總是將材料或觀點一一羅列,以求備考。關於媽閣廟和媽祖的說法即為顯例,學界對澳門媽祖信仰的某些早期事實存有不同看法。也許辯論仍將繼續,但本書鋪陳眾家之言,乃為讀者所幸。其次,多數情況下,對於某個專題或特定時期,作者力圖展現所有的(或大部分的)權威專著和主要論文。例如,對於 18 世紀下半期,再三參考和引用了瓦萊(António Martins do Vale)的《澳門的葡萄牙人(1750-1800)》(Os Portugueses em Macau,Macau,1997)及索薩(GeorgeB. Souza)的《帝國的倖存》(The Survival of Empire , Cambridge , 1986)。我這樣說,是因為早期甚至最近研究澳門的一些作品,並不總是令人信服,中文論著常常曲解某些歐洲作品,而歐洲和美國學者們又總是忽略重要的中文專著及論文。本書則以一種高度調和的姿態,為這種隔閡架起了溝通的橋樑。從這個意義上說,三位主編的貢獻確實不同尋常,他們提供了如何使用、選取和過濾中歐史料的新的標準。再次,本編年史的內部編排十分清晰,並且釐清了許多問題。這引出一個重要的話題:如何將澳門的漫長歷史分離出一個個別有意味的週期?沒有人質疑這樣一個事實:結束於1640年之前的澳(門)日(本)貿易,是澳門遙遠歷史上的大事件,與荷蘭侵佔馬六甲(滿剌加)、葡萄牙脫離西班牙的統治、明清鼎革易代相呼應,但其後的歷史卻難以描畫出清晰的脈絡,並不是所有的學者對時間如何分期(segment time)都有一樣的看法。本書所暗含的時間斷面,或許可以為未來的研究提供一種新鮮的“模型”,甚至可以為更廣大的讀者所接受。最後,同期發生的歷史事件,可以在本書中很容易地循 時間的蹤跡發現其始末。編年史如同日記,以時間順序嚴格排列,但必須使讀者能夠確定敘事線索的開頭和結尾,找到一連串“鬆散組合”潛在的內部結構。換言之,讀者自己一定能夠不太費力地發現特定的歷史(或主要事件)何以展開,何時開始,何以結束,何時結束。這聽起來很簡單,但歷史學家面對的是多維空間的歷史舞台和千頭萬緒的歷史情節,必須謹慎小心地選擇材料,專注於主要事件而不失章法。對於研究較為成熟的歷史時期,這或許並不複雜,但對於存在豐富的文本證據、需要在浩如煙海的材料中加以選擇和組織的歷史時段來說,事情就變得非常棘手了。對於中葡關係史和澳門史,可以說早期的歷史比較易於把握,但19世紀和20世紀的歷史則存在無休無止的問題。我認為本書編者相當得體地解決了上述問題,使不甚瞭解特定事件的讀者,也能輕易理解這本鉅著所提供的“影像”,抓住不同事件及行為發展的線索。換一種說法,本書的“敘事”一直是清晰的,這對一本歷史著作是必不可少的前提,而這種清晰的敘事在此又是可資參考的真正史料。同時,本書又發掘出新的研究範疇,尤其是後期的幾卷,因為這些時期較少全面論述可資參照。頗負聲望的東方基金會(Fundação Oriente)出版的由馬葵士(A. H. de Oliveira Marques)編撰的標誌性作品,雖然對這些歷史片斷頗有見解,但因它不是編年史,不可與吳、湯和金之大作比較,而前者不包含如後者這麼多的歷史細節。雖然如此,澳門史專家們仔細瀏覽這本編年史,會感覺某些至今被歷史學家忽略或處理不當的問題,仍然需要進一步深入的研究。例如一個頗為複雜的話題︰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香港被日本軍隊佔領,澳門官方雖守中立立場,但面臨來自各方的巨大壓力。我們知道澳門的確倖免於難,但它為甚麼能夠成功避險?它是怎樣度過那些艱難歲月的? 這些很值得我們認真討論。再次回到史料問題。英美國家關於19世紀和20世紀的澳門史料經常帶有偏見,並不十分可
  • 45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靠。事實上,如果不是用英美國家的眼睛觀察,近代史上的澳門會更好些。從這個意義上說,編年史“清後期”及“民國時期”卷的編撰令人振奮,為未來的研究提供了一種包羅萬象的體系參考,從而激勵新的研究成果不斷出現。這正是權威可信的通論性作品應當具備的品質:略述我們已知的東西,同時提供一個可資深入探究的廣闊平台。我在此轉換一下視角來總結上文:中國有悠久的修撰編年體史書的傳統,這些史書有的反映個人見解,有的呈現傳統立場或支持官方觀點。二十四史的本紀卷、地方志及年鑑多是史事的列舉,而本書既遵循了這些傳統體例,又有自己的突破和創新,具有典型的“澳門特色”。主編們小心照顧各方需求,力圖形成一個能反映“澳門獨特性”(Macau identity)的綜合體。簡言之,他們創造出一種獨特的體例,為未來編年體史書的編撰提供了一個突出的範例。必須承認,沒有歷史學家可以重現歷史的真實圖像,我們的意識受制於各式各樣的外部影響。我們常受他人左右而不自知,受觀念導引而不自明,受複雜理論的迷惑而不自覺,受某些“史料過濾器”的擺佈而無可奈何。社會狀態、政治力量、經濟因素所組成的母體生發出一系列的歷史事件,我們對過去的判斷則依賴於對這些事件的綜合分析,同時又加入了研究者的個人喜好。相應的,在過去的幾十年間,中文和葡文著作中所反映的澳門歷史圖像也是千變萬化,常常是悄無聲息,有時又喧鬧異常。本書主編吳、湯、金三位先生常年發表討論、演講和論文,多數成果扎實而富有說服力,他們所做的歷史修正工作意義非凡。他們深切明瞭撰寫歷史的困難所在,並努力尋找新方法,開拓新觀點,以解決歷史研究本身固有的問題。他們的目的正是不斷提高和豐富我們的認知,探索潛在的歷史結構,推開緊閉的歷史門窗。本書是他們多年鑽研的重要成果,當之無愧為近期史學研究的里程碑。探索歷史是一項永無止境的工作,“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毫無疑問,本書是一份精工細琢的時代全景圖。我們當為作者們的巨大功績而慶賀。[責任編輯 袁紹珊]
  • 46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摘 要]回歸十年來,“澳門研究”在經濟、政治、法律、社會、文化、歷史、宗教、中外關係研究等領域均有了一定的突破,其中歷史研究方面的成果尤為豐碩。本文以澳門歷史研究為中心,回顧十年所走過的學術歷程,並就其相關領域的部分中文文獻資料為主要依據進行評述,試圖探尋十年“澳門研究”的學術特點,為今後“澳門研究”的拓展與“澳門學”的學科構建提供有益的借鑒。[關鍵詞]澳門 澳門回歸 “澳門研究” 學科建設1999 年 12 月 20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行使對澳門的主權。回歸十年來,澳門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均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澳門模式”受到世人的廣泛關注與高度讚賞。伴隨澳門的十年騰飛,關於澳門的研究也有了新的突破。在迎接澳門回歸十周年之際,回顧十年“澳門研究”的學術歷程,也許可以從中窺視“澳門研究”的歷史變遷與學術特點,對未來“澳門研究”的發展趨勢與整體的學科構建有所啟迪。囿於文獻收集與篇幅之緣故,本文將主要以澳門史研究中的中文文獻資料為敘述依據,敬請方家指正。一“澳門研究”是一項涉及澳門經濟、政治、法律、社會、文化、歷史、宗教、中外關係等領域的跨學科、綜合性的研究,既有學術研究的一般規律,又有澳門自身的特殊印記;既要研究澳門的古代歷史,又要研究澳門的近現代史;既要研究澳門這一特定資本主義社會在1999年前葡萄牙管治下的經濟結構、社會結構和政治法律制度等方面的運行規律,又要探索回歸後在“一國兩制”下澳門從“回歸模式”到“實驗模式”的歷史演變。澳門既是中國與西方交往最早的口岸城市,也是我國實行“一國兩制”的特別行政區之一。四百多年來,澳門的特殊歷史地位一直引起中外學者的廣泛關注。關於澳門的研究成果幾乎涵蓋了人文社會科學的所有學科。回歸 年澳門研究的回顧與思考──以澳門歷史研究為中心劉澤生劉澤生,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教授,《廣東社會科學》雜誌社社長,廣東港澳經濟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廣州 510610
  • 47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澳門研究”並非新課題。明清時期出版的《香山縣志》等,就有關於澳門歷史比較詳細的記載,成了研究早期澳門歷史的基礎資料之一。 被譽為“澳門研究”的第一部著作是清乾隆十六年(1751)由印光任、張汝霖編纂的《澳門記略》。 這是一部帶有文獻資料性的著作,出版至今已有兩個半世紀了。目前所見最早的外文著作、國際史學界公認的第一部科學地對澳門歷史進行研究的權威著作,為瑞典人龍思泰(Anders Ljungstedt)1832 年出版的《早期澳門史》。 自 16世紀以來,關於“澳門研究”的著述,可謂汗牛充棟,難以勝數。但由於澳門問題的特殊性,20世紀 50年代以來在內地一度成為學術的“禁區”,研究備受冷落。進入70年代後,澳門經濟開始出現高速的增長,在1971-1981年的十年間,澳門經濟的年均增長速度甚至超過毗鄰的香港,達到16.7%,在博彩旅遊業、金融保險業、製造業和房地產建築業等方面均得到快速增長,成為僅次於亞洲“四小龍”經濟發展最快的地區之一,被譽為全球微型經濟體系中的一個成功範例,受到學界乃至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80年代後,由於澳門問題的提出和中葡談判的開始,“澳門研究”再次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和高度重視,新的涉澳研究機構紛紛成立。以毗鄰澳門的廣東為例,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港澳研究中心(1980年)、 暨南大學特區港澳經濟研究所(1982年)、中山大學港澳研究所(1983年)、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港澳史研究室(1983年)等研究機構就是在 80 年代初先後成立的。 1980 年 11 月,全國第一家以港澳、經濟特區為主要研究對象的綜合性學術期刊──《港澳經濟》在廣州創刊。 1984 年 4 月,全國第一個有關港澳研究的專業學會──香港經濟研究會(後改名為“全國港澳經濟研究會”)在廣州宣告成立。至 90年代,北京的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台港澳經濟研究中心(1992年),中國人民大學台港澳研究中心(1993 年)、北京大學港澳研究中心(1994 年)以及廣州的華南師範大學澳門研究中心(1997年)等也先後宣告成立。在此期間,上海、福建、湖北、海南等省區的高校、社科院等也成立了相應的研究機構或港澳研究會。在澳門本地,東亞大學(1981 年創辦,澳門大學的前身) 及其屬下的東亞大學澳門研究所(1987 年成立,後改名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 也在這一時期創辦。 1984 年澳門基金會成立。 澳門本地的多個民間學術團體如澳門社會科學學會、 澳門經濟學會、 澳門歷史學會、 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 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澳門法律學會、澳門哲學會、澳門筆會等紛紛成立。 80 年代以來,澳門與內地的學術研究機構、學者間的交流、互訪與課題項目研究合作日趨頻繁緊密,一大批知名的專家學者、年富力強的中青年學者及新加盟的博士、碩士進入了這一研究隊伍,初步形成了一支覆蓋全國範圍的研究力量,研究內容也涉及到澳門的經濟、政治、法律、社會、歷史、文化、教育、宗教等諸多領域。以活躍在研究第一線的廣東港澳經濟研究會為例,最多時其會員達到600多人。尤其在1987年中葡聯合聲明發表後,一批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著作先後問世。1999年澳門回歸,“澳門研究”達到了歷史的高峰期,許多科研成果集中在這一時期發表。在回歸前後的這一階段,比較受關注的研究課題集中表現在主權問題的研究、“一國兩制”的研究、中葡關係的研究、國際法的研究、經濟社會的研究、歷史文化的研究以及歷史文獻資料的整理出版等方面。涉及澳門主權問題的研究,是這一階段中葡澳門問題談判以來的熱門課題之一。澳門歷來就是中國的神聖領土。16世紀中葉,葡萄牙人藉口曝曬水浸貨物而進入澳門,而後通過逐步佔領的手段謀取在澳定居。1979年中葡建交,中葡雙方對澳門問題達成協定,葡方確認澳門只是葡萄牙管理下的中國領土。對於這一段歷史,中葡學者及海外有關學術機構的專家學者發表過大量
  • 48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的論文、專著。有關澳門的政治、法律、歷史、宗教等領域的著作也在這一時期大量出版。在澳門回歸前後兩年間,形成了澳門歷史研究的一個高峰期。 此後的相當一段時期,關於澳門的歷史研究逐漸步入平靜期。從總體上看,雖然在隨後的近十年間“澳門研究”的熱度沒有回歸期間那麼轟轟烈烈,成果的數量沒有那麼多,但研究的深度和廣度卻加強了,從過去偏重於宏觀課題的研究,開始出現有部分選題轉向更具深度的專題個案研究,一些著述在研究方法和史料運用上有了新的突破,學術質量有了較明顯的提升,這個研究取向是值得被充分肯定的。 區域社會經濟史包括備受矚目的粵港澳經濟研究, 與澳門有密切關係的若干歷史人物如屈大均(1630-1696)、吳歷(1632-1718)、林則徐(1785-1850)、容閎(1828-1912)、鄭觀應(1842-1921)、康有為(1858-1927)、孫中山(1866-1925)、梁啟超(1873-1929)以及傳教士利瑪竇(1552-1610)、湯若望(1591-1666)、馬禮遜(1782-1834)等的專題個案研究,也受到學界的重視。 回歸以來,澳門主辦或參與主辦過多次具有較大影響的人文社會科學方面的學術研討會,成果頗豐。若干涉及“澳門研究”的大型工具書(包括多種年鑑、年報、辭典、藍皮書、百科全書等)也在這一時期編撰出版,成為學術研究與相關工作者的案頭必備參考書。歷史文獻資料的搜集、校注、翻譯、整理和出版,是澳門史研究中的一大亮點。 毫無疑問,史學研究是需要豐富翔實的歷史文獻資料作為基礎的。“澳門研究”與一般地區的史學研究有所不同。作為中國最早與西方交往的口岸城市,作為西方殖民主義者東來的中國第一塊土地,澳門留下了大量的中外歷史文獻記錄。這些文獻檔案資料散佈在世界各地,包括中國大陸的文獻檔案資料,澳門本地的文獻檔案資料,葡萄牙、西班牙、梵蒂岡、英國、美國、日本等國家和地區的文獻檔案資料等等。 20 世紀 80-90 年代間出版的有關澳門的歷史著作,大部分就不同程度的受到缺少文獻檔案資料參考的局限。自1990年代以來,大陸、台灣、澳門以及葡萄牙等國家和地區的一批熱心於文獻檔案資料的保護、整理和研究的學者,歷盡千辛萬苦,從舊紙堆中整理了一大批涉及澳門的具有很高學術價值的文獻檔案資料,已出版的數量估計達3,000萬字之鉅,包括中文的文獻檔案資料匯編和外文的文獻檔案資料中譯。這是造福後人、功德無量的史學遺產。正是有了這批珍貴的文獻資料,才有了 1990年代以後澳門史學研究水平的整體提升。關於“一國兩制”的“回歸模式”與“實驗模式”及有關法律問題的研究,在澳門回歸的整個歷史進程中備受各界人士所關注。“一國兩制”是鄧小平勾畫出來的一種具有中國特色的全新的國家現代化發展模式,是基於中國國家統一需要而作出的一種制度安排。內地及澳門地區的學者關於“一國兩制”的“澳門模式”的研究,已經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其中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等機構專家學者的研究成果較為突出。在此期間,內地及澳門的多所高等院校及有關的研究機構,對“澳門研究”給予了高度的關注,並將“澳門”作為博士、碩士研究生的研究對象,撰寫、出版了一批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博士、碩士論文,培養了“澳門研究”的新生力量,這在澳門學術史上具有長遠影響。“澳門研究”的報刊出版物也是一個引人關注的領域。在內地,比較集中發表有“澳門研究”成果的專業性刊物有《港澳經濟》(後改名《新經濟》)、《港澳研究》、《港澳經濟月報》、《特區與港澳經濟研究》(後改名《經濟前沿》)等,以及一批定期開闢有港澳研究專欄的如《廣東社會科學》、《學術研究》等綜合類人文社會科學期刊。在澳門本地的高等院校如澳門大學的法律學院、澳門理工學院、澳門科技大學、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等院校的學報或學術年報,都不同程度刊載有相當數量的有關“澳門研究”論文。同一時期,有多家與“澳門研究”相關的
  • 49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專業性雜誌在澳創刊,並產生較大的影響,如《文化雜誌》(1987 年)、 《澳門研究》(1988年)、 《行政》雜誌(1988 年)、《澳門經濟》(1991 年)、《中西文化研究》(2002 年)、《澳門歷史研究》(2002 年)等。這些刊物既有由高校相關院所創辦的,也有由有關學會或政府機構主辦的,均發表有大量的澳門問題研究的學術論文,值得研究者重視。 此外,澳門的新聞傳播歷史悠久,中國的第一家近代意義上的報紙──葡文的《蜜蜂華報》,就是在澳門創辦的。 目前澳門註冊發行的中文日報有八家,日發行量約十萬份,其中影響較大的有《澳門日報》、 《華僑報》、《大眾報》和《市民日報》等,這些報紙也是研究澳門政治、經濟、社會、歷史變遷的重要參考資料。口述歷史的研究,是澳門歷史文化研究中一個值得關注的新領域。口述歷史是歷史學的一個重要方面,它能夠揭示一些文獻資料所缺少的而又具有較高可信度的歷史事實,既面對上層精英,也覆蓋市井百姓,既為史家所重,也為讀者所喜聞樂見。近年成立的澳門口述歷史協會,雖然還處於初創階段,但應值得學界關注。 而相對於史家的專業學術研究,澳門本地有一批熱心於培養學生史地興趣、關注歷史傳承的教育工作者也做了大量有意義的工作,並出版了《紅藍史地》一類的刊物。除了澳門歷史的各個專題研究(文字)成果外,還有一個特殊的領域值得我們關注,這就是關於澳門的攝影。影像,改變了人類的記憶方式,讓我們對歷史有了一種全新的記錄、觀察世界的窗口,彌足珍貴。這裏所說的近年出版的澳門影像資料主要有兩個類別,包括澳門本土的歷史風貌和澳門回歸的即時記錄。澳門地方狹小,民風純樸,華洋雜處,鄰里和諧;而澳門回歸是中華民族歷史上的千秋功業,值得永恆的紀念。這些作品向世人展示了“一國兩制”的魅力和富於地方色彩的萬千氣象,令人回味無窮。二從學術研究的角度看,“澳門研究”並不是一個新的領域,但伴隨 澳門的回歸,“澳門研究”被賦予了新的內涵。在這樣的一個新的歷史背景下,我們有必要對“澳門研究”的特點加以探討。其一,“澳門研究”有別於內地其他省區的地方研究而具有跨區域研究的價值。“澳門研究”不僅僅是地理概念上的澳門自身的內部問題,也不僅僅是放在中華民族歷史座標上的一種單向研究;澳門還是在國際關係史上具有重要影響的一個特殊地區,也是“一國兩制”的構想從理論到實踐的兩個先行試驗區(香港與澳門)之一。“澳門研究”不應該僅僅是局限於“澳門”這一狹小時空的研究範疇。“澳門研究”既要研究澳門在西方殖民主義者東來之前自身的歷史變遷,也要研究澳門在1999年回歸前葡萄牙管治下的社會、經濟、政治、法律、文化等方面的演變,更要探索澳門回歸中國後在“一國兩制”新的歷史條件下的發展趨勢及其在祖國統一大業中的示範作用。澳門具有悠久的歷史。澳門的考古發掘證明,早在五千多年前就有中華民族的祖先在此勞動生息。在葡人到來之前,華人早就已在此定居。廣東官府大約在明嘉靖十四年(1535)即將“市舶提舉司”遷到澳門。前述的《澳門記略》作者印光任、張汝霖,則是清乾隆年間先後出任澳門“海防軍民同知”的地方長官。1987年,中葡兩國正式簽署了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終
  • 50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於圓滿地解決了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 1999 年 12 月 20 日,澳門終於回到了祖國的懷抱。在此前的四百多年間,澳門由於其獨特的歷史進程,既為中國人民反對外國殖民侵略的前哨陣地,也是中西交往的橋樑和中葡文化的交匯點。中美之間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望廈條約》,就是1844年在澳門附近的望廈村簽訂的。 在16世紀至19世紀的數百年間,澳門曾經是遠東地區最繁華的貿易中轉港之一,在中國的近現代化歷史進程中扮演了一個非常獨特而又重要的角色。直至現在,澳門仍在粵港澳地區的區域合作乃至兩岸四地的交流合作中起 重要的作用,並積極發揮 促進和構建與歐盟國家、葡語國家商貿服務平台的獨特作用。澳門又是我國繼香港之後實行“一國兩制”的第二個特別行政區。“一國兩制”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已經載入了史冊。“一國兩制”的偉大構想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具有和平與發展的時代精神。“一國兩制”的澳門模式已經完成了她的“回歸模式”而進入新的“實驗模式”,並創造了豐碩的成果和重要的經驗。繼續保持澳門的繁榮與穩定,對祖國的統一大業與現代化進程具有特殊的戰略意義。因此,對“一國兩制”的“澳門模式”的研究,不僅具有理論上的學術價值,而且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這是“澳門研究”有別於其他省區地方研究的主要特徵之一。其二,“澳門研究”具有跨學科研究的內涵,是涉及到經濟學、政治學、法學、行政學、社會學、哲學、歷史學、文學、宗教學、國際關係學等學科,也涉及到現代科學技術等諸多領域的綜合性研究。正是“澳門研究”的這種特點,更加受到學術界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因而,要想在“澳門研究”上有更多更新的成果和突破,要提倡跨學科的研究協作,要重視新興學科、邊緣學科、交叉學科的研究,要加強葡文、英文、日文等外文檔案資料和中國古籍資料的搜集、翻譯、點校、整理、出版工作,要更多地強調深入系統的專題研究與個案研究,以期在多學科、多層次、多視角、多語種的研究上有新的發現和新的突破。關於澳門的研究,從現有的科研狀況分析,除了歷史文化、經濟等學科的研究相對比較深入外,其他諸多領域的研究目前與學科建設的應有要求似有較大的差距,即便是已經有相當基礎的歷史文化研究,也還有一個如何繼續深入、拓展的問題。“澳門研究”由於其自身所具有的獨特歷史地位,有許多課題的研究是難以在某一個學科獨立完成的。沒有各學科之間的相互滲透、相互借鑒,沒有相關學科之間的通力合作,要想單獨靠某一學科的知識體系去深入系統地研究問題、解決問題,那是難以有重大突破的。澳門史的研究,不僅僅是涉及到中國的古代史、近代史、現代史和廣東地方史,還涉及到葡國史、世界史,要把澳門的歷史尤其是她的近現代史放到世界史的視野中去考察,才能更清晰地反映澳門歷史的全貌。更何況“澳門研究”中還涉及到數量十分龐大的外交、外文檔案,她還需要學界多語種多學科的通力合作。學術無盡頭,學科無邊界,這應是一種可取的態度。其三,“澳門研究”起步較早,選題廣泛,成果頗豐。雖然“澳門研究”作為一個學科形式提出的時間並不太早,但關於澳門的某一個側面的片斷研究,卻是早已引起了國內外學術界和社會各界的關注。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系統介紹澳門的著作──《澳門記略》出版至今,也已經有二百五十多年了。據有關學者研究統計,目前已知以澳門為主題或在澳門出版的中文文獻約近萬種,外文文獻約近四千種,其數量不可謂不大。以近年申報“首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的成果(1990-2004 年)為例,就達 610 種。而申報“第二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的成果(2005-2008 年),也有 319 種。這兩屆的申報成果中,涵蓋了人文社會科學的
  • 51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哲學文化、經濟管理、政治法律社會學、歷史教育文獻學、語言文學藝術新聞五大類別(按該評獎委員會的劃分法),可見其選題之廣泛、成果之豐碩。“澳門研究”作為一個令人關注的領域,除了澳門本地學者的積極參與外,在內地以至海外,也引起了學界的廣泛關注。以上述兩次評獎的申報情況為例,在內地,就涉及到廣東、北京、上海、福建、江蘇、浙江、山東、安徽、天津、河北、山西、湖北、湖南、廣西等十四個省市自治區的415個研究成果。這只是在這兩屆評獎的申報資料中有確切記載的數據而已,其實際數量可能更多。例如在海外涉及“澳門研究”的學者並不少,尤其在葡萄牙、美國、日本等國家。香港、台灣地區的學者,也有相當數量的研究成果問世。在內地的“澳門研究”,除了相對比較集中於廣東、北京、上海、福建等省市外,海南、廣西、湖北等省區的研究也頗具特色。海南省的港澳研究曾一度相當活躍,並成立有全省性的港澳經濟研究會,舉辦過全國性的港澳經濟學術研討會,成果也頗豐。可見“澳門研究”和“澳門熱”涉及範圍之廣是前所未有的。就此而言,“澳門研究”可以說是具有良好的開端和頗為厚實的基礎。其四,“澳門研究”得到特區政府、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和廣泛參與,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態環境。澳門特區政府歷來重視澳門問題的研究。特區政府具有較為充裕的財政資源,對相關研究項目的資助支撐力度較大,這也是“澳門研究”之所以能取得更大成效的重要原因之一。回歸十年來,由澳門基金會出版或資助出版的有關澳門研究的書刊就達600多種。澳門的多家大學、社會團體,在澳門本地積極組織相關的研究,舉辦多種形式的研討會、學術講座等活動;與內地的高等院校、研究機構合作,開展有關的專題研究,並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果。以兩屆申報“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的參評成果數量為例,在總數929種成果中,澳門、香港以外的大陸地區學者獨立承擔的就有415項,佔了總量的44.7%,其他還有不少項目是澳門與內地學者合作進行的研究,或者是接受了澳門有關機構或基金資助的項目。在內地乃至海外,擁有一個關注澳門、熱心“澳門研究”的學者群體,這是目前支撐“澳門研究”的重要力量之一。除了澳門高等院校等機構外,澳門特區政府的有關部門及其他教育機構、大眾傳媒及社會團體等,也積極參與“澳門研究”,這同樣是難能可貴的。目前活躍在澳門當地的研究力量中,大致上可分為三個不同的構成成份。一是澳門本地的研究力量,二是來自內地的研究力量,三是來自海外的研究力量。從近十年的現實情況看,澳門本地已經逐步形成一支具有一定實力的研究隊伍。澳門目前擁有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澳門科技大學等高等院校,這是“澳門研究”的基本骨幹力量之一。同時,也擁有諸如澳門經濟學會、澳門歷史學會、澳門歷史文化研究會 等社團組織,還有《澳門日報》、《華僑報》等大眾傳媒報刊,以及來自政府機構、民間團體和其他教育機構的一批熱心人士,也是活躍於目前“澳門研究”的力量之一。其中目前活躍於澳門各高校的研究隊伍中,更包含了一批來自世界各地高等院校、研究機構的專家學者,包括來自內地的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深圳大學等知名院校的訪問學者或應聘來澳工作的學者,以及來自葡萄牙、美國、歐洲等地的外國專家與“海歸”學者,他們共同構建了一支“外來兵團”,在“澳門研究”中同樣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博採眾長,有容乃大,學術研究要有“大家”風範。這支數目可觀的研究隊伍,加上與內地及海外學者的課題合作等形式的協作研究,使近十年的“澳門研究”有了新的拓展與新的突破。更加令人欣慰的是近年在澳門本地從事“澳門研究”的學者(包括從內地及海外引進、招聘
  • 52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的學者)有所增加,研究質量也有較明顯的提升。“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是一項在海內外具有一定學術影響的成果檢閱。在首屆研究成果評獎的一等獎中,著作類獲得一等獎的四個獎項,澳門及內地學者平分秋色,各得兩項;而在第二屆的評獎中,著作類一等獎的五個獎項中澳門學者竟囊括了其中的四項。 在論文類的評獎中,情況也大致相似。首屆論文一等獎的四個獎項均為內地學者奪得,而在第二屆論文一等獎中,澳門學者五項居其三,變化不可謂不大。 這並非是統計學意義上數字的偶然變化這麼簡單,而是反映了“澳門研究”在學者身份構成上的一種具有重要標示意義的轉變。當然,在這些獲獎作品中的作者,屬於內地或海外引進的學者仍佔有相當的比例。其五,“澳門研究”成果具有鮮明的服務現實、服務社會、理論聯繫實際的時代特徵。從近十多年來的研究路徑和成果看,除了傳統上關於澳門歷史文化領域的研究外,其餘大部分都屬於當前澳門社會各界所關注的現實問題。澳門問題的研究不可避免地具有時代的特徵與服務現實的屬性。理論研究應有所超前,甚至要走在政策的前面。學術研究要關注社會變革的最新動態,要為現實變革與政策的制定提供必要的理論支撐。從 20 世紀 80-90 年代的“澳門熱”,大量的學術研究直面澳門的主權問題,集中於澳門的回歸與“一國兩制”構想的實踐。但也出現有的研究沒能跟上回歸後澳門社會的發展。例如有的研究者把“一國兩制”僅僅看作是一種事前既定的制度安排,而忽略了這一模式的動態發展過程,只注意了“回歸模式”,而忽略了“實驗模式”。近年那種未能扣緊時代脈搏的“書齋式”研究的狀況已有所改善。回歸十年來,“澳門研究”更加貼近現實、服務社會,這從兩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的申報資料和獲獎成果同樣可以充分說明這一特徵。例如,獲得首屆著作類獎項中關於轉型時期澳門社團的研究,關於提升澳門中小企業競爭力的研究,關於澳門外向型經濟與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研究;獲得論文類獎項的關於澳門特區行政改革的研究,關於澳門族群關係的研究,關於澳門回歸後制度改革的研究等。獲得第二屆著作類獎項的關於澳門賭權開放與制度反思的研究,關於澳門文化優勢的利用與文化產業開拓的研究,關於港澳珠三角區域經濟整合與制度創新的研究等;獲得論文類獎項的關於港澳貨幣一體化影響與可行性的研究,關於城市環境經濟能值綜合和可持續性分析的研究,關於澳門博彩產業可持續發展的研究等,都是與現實社會具有十分密切關係的研究選題。即便是所謂的“歷史”問題的研究,其實與現實生活同樣具有十分密切和重要的關係,例如關於“澳門歷史城區”的研究在澳門申請世界歷史文化遺產過程中的學術支撐作用。經多方的長期共同努力,“澳門歷史城區”終於 2005 年 7 月成功地加入了《世界遺產名錄》,成為中國的第三十個“世界遺產”項目。歷史往往正是為現實提供富有說服力的借鑒。這裏並沒有絲毫質疑或詆毀歷史文化研究的重要性,而是由於“澳門研究”在總體上能扣緊時代的脈搏,更加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和參與,從而推動全社會對學術氛圍的重視與理解,使“澳門研究”獲得新的張力,從而開拓新的研究領域,達致新的學術高度。三毫無疑問,回歸十年“澳門研究”已經引起了學界乃至社會各界前所未有的關注,“澳門研究”已經取得了相當豐碩的成果,這是令人欣喜的。但是,我們也要冷靜地看到,在目前的“澳門研究”中尚有諸多不盡如人意之處而有待我們去努力完善與提高。在迎來澳門回歸十周年的時
  • 53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刻,作為“澳門研究”的學人,也意味 即將迎來“澳門研究”的又一個新的十年。回顧過去學術研究的這段歷程,正是為了更好地面對未來,尋求“澳門研究”學科構建的路徑與啟示。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一般特點而言,其研究的路徑大致包含了描述──分析──歸納──預測──建議等的不同層次。雖然“澳門研究”有其自身的特點與規律,但從目前研究的總體狀況看,不少領域的研究層次大體上還徘徊在較低的階段,即只是相對處於一種就事論事式的過程描述或一般性的學術歸類整理,相當的一部分著作在理論思考方面所下的功夫尚有所欠缺或有待提升。也許在社會科學的應用研究領域方面層次可能相對會高一些,但從一般性的現象描述上升到理論構建的層面,卻是所有學科都有必要重視的。這既是學科建設的客觀需要,也是學術研究的必由之路。近年的“澳門研究熱”,其根本的原因首先在於澳門在國家現代化歷史進程中的地位、影響與作用,在於社會各界對澳門的高度關注。回歸十年來,澳門的政治、經濟、社會諸方面發生了極大的變化。 2005 年,《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首次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角度,對港澳在國家發展進程中的角色與功能進行了定位。 2008年,國務院又頒佈了《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這是我國改革開放三十年在新的歷史發展時期,涉及廣東和港澳地區的一個重要規劃文件。推進粵港澳地區更緊密的合作,包括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對接、加強產業合作、共建優質生活圈、創新合作方式,包括“鼓勵學術界、工商界建立多形式的交流合作機制”等等,都是《綱要》的重要內容之一。 澳門特區正在進入她的第二個十年發展的關鍵轉折階段。關於澳門的研究,包括澳門經濟的研究、法律的研究、社會的研究、歷史文化的研究、文學藝術的研究等等領域,都是值得學界的高度關注。澳門回歸並不是“澳門研究”的終結,而是澳門歷史發展新的里程碑和“澳門研究”的新起點。回歸十年,“澳門研究”已經有了比較厚實的基礎。可以有理由相信,隨 澳門社會經濟的發展,“澳門研究”必將進入一個新的歷史時期。關於“澳門研究”,相對來說目前比較成熟、成果比較豐碩的可能是歷史學科,這與澳門在中外歷史上的地位與影響,從而更多地引起史學界的重視有相當的關係。澳門本來就是中國歷史上最早與西方交往的一個口岸城市,作為中西文化、經濟交流的橋樑與窗口,澳門之引起學界的廣泛關注、重視也是理所當然的。澳門地方很小,但澳門的影響很大。“澳門研究”的特點與影響實際上已經遠遠超出了她本身的地理範疇,在“澳門研究”上應有一種“大澳門”的全球視野。目前在澳門的歷史文獻檔案資料(包括涉及澳門的中文、外文文檔以及本地的廟宇碑刻鐘銘資料等)整理與出版方面,在澳門的經濟發展史、粵港澳關係史、中西交通史、早期城市發展史、宗教史、以及澳門歷史人物的研究等方面,從總體而言,均有一定的突破,成果也頗為豐碩,雖然各學科之間研究還不太平衡。但是,即便如此,澳門史的研究似乎仍有待進一步的深入、提高。其中比較突出的現象是宏觀概述的多,專題研究的少;過程敘說的多,理論昇華的少;主觀判斷的多,理性思考的少;個人研究的多,協作攻關的少;一般議論的多,學術爭鳴的少;單學科研究的多,跨學科協作的少;應用中文文獻的多,使用外文檔案的少;古近代史研究的多,現當代史研究的少。這“多”與“少”之間,不僅僅是一個量的關係,也不完全只是存在於澳門史的研究之中,這種現象是頗為耐人尋味的,很值得學界的反思。還應該指出的是,我們在強調宏觀意識與全球眼光的同時,也要注意本土視角與內部研究。對於澳門華人社會的研究,對於澳門的特殊族群──土生葡人的研究等,目前還相對比較薄弱。“澳門研究”不能長期處於歷史文化研究
  • 54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一枝獨秀”的境地──儘管未必談得上是真正意義上的“秀”,對於澳門的政制、法律、社會、宗教、文化、藝術等方面,都有必要給予更多的關注。只有多學科的整體研究水平有所提升,反過來才能推動史學研究的突破與提高。作為一個學科的完整構建,需要學界乃至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在當前的澳門歷史研究中,筆者以為尚有幾個比較突出的問題或許值得學界同人的更多關注與深層思考──其一是關於繼續加強澳門歷史文獻資料的發掘、整理與出版。這裏所說的歷史文獻資料大致上應該包括三個部分,第一是中國古籍及近代以來的歷史檔案文獻記載。有人經初步研究認為,目前已發現的中國古籍中有關澳門記載的書籍約有2,000多種,而近代以來的各種歷史檔案文獻及報刊資料,數量更加龐大。第二是澳門本地的歷史文獻記載,政府部門的檔案資料,有關商業公司、服務機構、社會團體的歷史存檔,乃至當地的碑刻銘文等等。第三是國外(主要有葡萄牙、西班牙、梵蒂岡、英國、美國、日本等國家)的歷史檔案館(包括外交部檔案、殖民部檔案等)、有關機構及圖書館藏檔和早期的報刊、著作等。雖然十多年來已經整理出版的中外文文獻檔案資料約達3,000萬字之鉅,包括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台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廣東省檔案館等中國的文獻檔案資料,也包括來自葡萄牙的國家檔案館等等。實際上包括收藏在內地及港台地區檔案館中的文獻檔案資料,目前的整理發掘工作還遠遠不夠。上述這些文獻檔案資料數量相當龐大,其搜集、校注、翻譯、整理、出版,都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一般來說,這種綜合性的文獻檔案資料整理、出版工程並非某一個學術機構所能單獨勝任的。這些文獻檔案資料是澳門歷史研究的非常重要的基礎性資料,其整理出版對提升“澳門研究”整體水平的影響是不言而喻的。略感遺憾的是,目前這些已出版的文獻檔案資料,其實際研究利用率似還不太高。其二是關於建立“澳門研究”電子數據庫。網絡時代的到來極大地方便了學者的研究,尤其在提高和優化圖書的利用、儲存、傳播等方面,以及在史料搜集、檢索與整理工作中,均可能給傳統的歷史研究方式帶來一場顛覆性的革命。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 網絡技術的進步和普及,這種跨越時空界限的新技術衝擊,更是我們所有從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學者所不能迴避的。“澳門研究”同樣面臨 這樣的挑戰。誠如上文所述,“澳門研究”的資料浩如煙海,如何迎合世界科技發展的潮流,更有效地整合、利用現有的學術資源,就成為一個值得重視的問題。為此,澳門基金會設立了“澳門虛擬圖書館”, 為澳門市民及世界各地關心澳門的人士提供一個不限時間、地域,既方便、快捷、經濟,又能深入全面瞭解、認識、研究澳門的新途徑。“澳門虛擬圖書館”是目前澳門網上最大的學術資料庫之一,可供網上閱讀的書刊達911種(其中書籍 539種,期刊 372種)。通過“澳門虛擬圖書館”,還可以鏈接到其他的網站、網上圖書館、有關的研究機構以及澳門的多家報刊,也可與澳門中央圖書館、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等機構相互鏈接。“澳門虛擬圖書館”的設立是“澳門研究”資源共享的一個成功範例,尤其受到海內外從事“澳門研究”學者們的關注和歡迎。但是,相對於已經出版發行的3,000萬字的澳門史料和數以萬計的文獻資料,目前“澳門虛擬圖書館”所能提供的學術資料畢竟還相當有限。另外,澳門目前共有257個圖書館和閱覽室,藏書超過120萬冊,如何整合這些分散的寶貴資源,提高其流通、利用率,也是一個值得重視的課題。擺在澳門基金會及其屬下的澳門教科文中心面前的工作仍非常繁重,要適應當前網絡時代的要求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我們期待 “澳門虛擬圖
  • 55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書館”乃至於特區政府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為“澳門研究”創造更好的研究條件。其三是要加強澳門歷史的專題研究與個案研究。從目前“澳門研究”的部分成果歸類分析,前期的一些著述更多的是一種宏觀性的、粗線條的研究描述。這在當時普及澳門史知識,加深社會對澳門歷史的瞭解,具有積極的意義,在學術史上這畢竟是屬於早期開拓性的著作,功不可沒。但是,到了21世紀的今天,我們必須承認,應該更多地加強澳門歷史的各種專題研究和個案研究,只有在各種歷史專題的深入研究的基礎上,我們才能更客觀、更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歷史的真象,才能在此基礎上提煉和總結出歷史上帶有規律性的東西。澳門史的研究還需要各學科的專門史如政制史、經濟史、外交史、社會史、宗教史、文化史、教育史乃至於更具體的諸如澳門博彩史、城市建築史、旅遊發展史、中葡關係史、中西文化交流史等領域學術成果的支撐。沒有各專門史的深入研究和跨學科、跨地區、跨語種的合作,就難以整體提升“澳門研究”的水平。澳門回歸都已經十年了,目前的研究條件和社會的客觀需求與上世紀80-90年代相比已經有了很大的變化,重提撰寫高質量的《澳門史》一類的著作,已經有了較好的基礎條件。即便是帶有普及性的讀物,也應該是有高水平的學術依託與理論支撐,相信這可以是學界的共識。其四是加強合作,資源共享,集體攻關。在當前資訊發達而又分工精細的情況下,為了有助於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提高工作效率,也為了各學科之間的相互借鑒與共同提高,要提倡不同地域、不同學科、不同領域、不同語種間的合理分工、通力合作。學術研究需要有不同流派、不同觀點的學術論爭與學術批評,需要學人之間的相互借鑒與學術切磋,但不要存在門戶間的偏見與內耗。學者的獨立思考與單兵作戰固然不可或缺,但在重大協作攻關項目上要提倡資源共享與分工合作。這種共享與合作,不僅僅是在澳門本地的院校之間、學術團體之間乃至個體學者之間,還要提倡在澳門與內地、澳門與海外學術界間的共享與合作。沒有這種共享與合作,即便是編撰一部高水平的《澳門史》一類的著作,也是難以完成的,更不可能在較短的時間內在學術上有大的突破。近期在廣東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由澳門基金會、葡萄牙外交部檔案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澳門大學圖書館聯合編輯的《葡萄牙外交部藏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檔案(清代部分‧中文)》,就達十六冊之多,其編輯出版正是多家機構甚至是跨國機構通力合作的產物。 這種分工協作、資源共享的做法值得提倡。其五是關於澳門地方誌的編撰。地方志書,是一種全面系統記述本行政區域自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的歷史與現狀的資料性文獻,是承上啟下、繼往開來,服務當代、惠及後人的重大歷史文化建設工程。中國歷來有修志的傳統。所謂“治天下者以史為鑒,治郡國者以志為鑒”,這已成為世人的共識。20世紀80年代以來,內地的修志工程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目前已經出版的新志書已經超過六千部,總字數超過五十億字。然而澳門歷史上只有唯一的一部地方志書──清乾隆十六年(1751)由澳門同知印光任、張汝霖編纂的《澳門記略》。“盛世修志”既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歷史賦予我們的使命。目前,澳門已經基本具備了修志相應的基礎條件。其一是澳門特區政府高度重視修志工作,財政資源比較雄厚。地方政府及其主管部門的重視是修志得以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其二是澳門已經具有一定的修志人才儲備與研究資料積累。目前澳門的高等院校、政府機構、民間團體等已擁有一支初具規模的研究隊伍,包括本澳的研究力量與從內地、海外應聘加盟的專家學者。同時,除回歸前已經出版的圖書資料外,近十多年新出版的學術研究專著、中外文歷史文獻資料整理等,不下三千萬字,在若干重大歷史問題上,史學界也已逐步有所共識,這就為修志奠定了比較厚實的史料基礎。其三是內地新一輪的修
  • 56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志工作開展已達三十年之久,尤其是近鄰廣東的修志工作成效卓著,有現成的經驗可資借鑒,並且具備共享協作的客觀條件。2007年,毗鄰澳門的香港也已於回歸十周年之際,正式啟動了香港志的編修工程。現在在全國範圍內,就只剩下澳門的地方志尚未正式進入編纂階段了。修志是一個工程浩大的系統歷史文化工程,需要特區政府舉全澳之力,耗費時間及鉅資,凝聚學界力量,精心策劃,精誠協作而乃成。在澳門回歸十周年之際提出修志的宏大規劃,具有特殊的意義,這將是獻給特區政府成立二十周年的一份厚禮。 所謂盛世修志,此其時也。其六是關於“澳門學”的構建問題。“澳門學”熱議於上世紀的 80 年代。當時活躍在“澳門研究”第一線的一批學者,先後提出了建立“澳門學”的議題。關於“澳門研究”的範疇,不能僅僅局限於“澳門”這樣的一個地理概念,這在學界大致已經有了共識。但是,“澳門學”究竟應該包含哪些具體內容?這卻是迄今仍未有一致的看法。有學者認為,“澳門學”應該是一項涉及澳門經濟、政治、法律、社會、文化、藝術、歷史、宗教、中外關係等領域的跨學科、綜合性的研究,或者稱之為“大澳門”的綜合性研究。 澳門具有中西交匯、兼容並包、柔性和諧的文化特色。她既是世界著名賭城,又是歷史文化名城。澳門的真正歷史價值尚未為世人所完全認識。對於澳門的研究,不能僅僅停留在對歷史的考證與解釋之中,更要從學理上認識澳門,發掘澳門,推廣澳門。“澳門學”的構建需要一個比較長的研究積累與認知過程,也需要學界通過不懈的努力,在研究中逐漸取得相對趨於一致的認識。一個新興學科的構建總有其不同的歷史條件與時代的烙印。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澳門研究”的前景是美好的。澳門在中國,“澳門學”也必定在中國。目前“澳門研究”──或者暫且稱之為“澳門學”──正在進入一個難得的好時期,不僅已經出版了大量經過點校、翻譯、整理的文獻檔案資料,建立了一支具有較高學術素養的研究團隊,而且已在多個學科取得了較高水平的學術成果。“澳門研究”──“澳門學”是應該有所作為的,也是可以有所作為的。註釋:據有關學者研究統計,目前已知的以澳門為主題或在澳門出版的有關中文文獻約近萬種,外文文獻約近4,000種。僅收入2005年修訂版的《澳門大百科全書》附錄五的《澳門研究參考書目》,其中中文書目就達1,350種,外文書目200種,其數量不可謂不大。回歸十年來,“澳門研究”成果頗豐,僅是近年舉辦的兩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所申報的在學界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其內容就涉及澳門的經濟、管理、政治、法律、社會、哲學、歷史、教育、語言、文學、藝術、文獻、新聞等領域,總數達929種之多。限於篇幅,本文所列舉的研究成果,僅僅涉及筆者所收集的部分學術專著、譯著、文獻資料匯編等。有關“澳門研究”的學術論文等成果,將另文介紹。本文資料收集截止時間至2009年12月20日。香山縣的地理範圍大致上相當於現在的中山、珠海、澳門三地。澳門歷史上曾長期隸屬於廣東的香山縣。《香山縣志》是研究澳門早期歷史的重要參考文獻之一。現存的《香山縣志》有明嘉靖版、清康熙版、清乾隆版、清道光版、清同治版、清光緒版,以及民國時期的《香山縣志續編》等,對“澳門研究”均具重要的史料價值。該書係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比較系統地介紹澳門的著作,也是研究澳門歷史、地理、文化、風物的重要古籍。據學者研究,該書曾出版的中文版本達12種之多,並有葡、日、英、法等譯本。1988年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的《嶺南叢書》出有趙春晨的《澳門記略》點校本, 1992年則由澳門文化司署出版了趙春晨的《澳門記略校注》本。該書最初曾於1832年、1834年和1836年先後於澳門、廣州和美國波士頓出版。吳義雄等依據1836年的波士頓版譯為中文(章文欽校注),即現在所見的東方出版社版《早期澳門史》(1997年)。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港澳研究中心,原名“港澳經濟研究中心”,成立於1980年8月,係全國最早成立的以香港、澳門和經濟特區為主要研究對象的多學科綜合性專業學術研究機構。原設有香港、澳門、經濟特區等三個研究室,
  • 57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以及圖書資料室和《港澳經濟》(2000年後改名《新經濟》)雜誌社。1984年4月,由該中心發起成立了香港經濟研究會。2002年後,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港澳研究中心同時掛牌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國際經濟研究所,繼續從事港澳、國際經濟問題的研究。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港澳研究中心成立後,積極聯絡全國各地有關港澳研究的力量,並於1984年4月發起和主持召開了全國第一次香港經濟學術討論會,同時宣告成立香港經濟研究會。研究會會員共有400多人,來自全國各地的地方研究機構及高等院校等單位。1988年3月,香港經濟研究會改組為全國港澳經濟研究會和廣東港澳經濟研究會兩個機構,並以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港澳研究中心為掛靠單位。隨後,在海南、福建、北京、上海、湖北以及廣東的深圳、珠海、汕頭等地,也先後成立了港澳經濟研究會(中心)或港澳台經濟研究會(中心)等機構,在推動各地的港澳研究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東亞大學創立於1981年3月,原為私立大學。1988年澳門基金會收購重組,並於1991年分拆為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其中澳門大學改為四年制公立大學,設有工商管理學院、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科技學院、法學院、教育學院和中華醫藥研究院等,現為澳門的最高學府。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是澳門大學的一個專業研究機構,成立於1987年6月,其前身係東亞大學澳門研究所。其宗旨是“立足澳門,研究社會,為澳門發展服務”。該中心成立二十多年來,配合澳門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積極舉辦以加速澳門發展為目標的各種學術活動,包括承辦各種專題研究、舉辦學術研討會、編輯出版學術著作、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等,出版有學術理論刊物《澳門研究》。澳門基金會成立於1984年7月,係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的公法人,旨在促進、發展或研究文化、社會、經濟、教育、科學、學術及慈善活動,以及推廣澳門的各項活動。澳門基金會成立以來,一直為推動澳門的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而努力。據不完全統計,由澳門基金會出版的中外文書刊共計540種。另外,自1999年以來,直接由澳門基金會資助(或部分資助)出版的中外文書刊共計341種。以上的881種書刊中,包括了大量的學術研究著作,已經成為目前從事澳門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研究的重要參考文獻。澳門基金會亦組織出版有《澳門叢書》、《澳門論叢》、《濠海叢刊》、《澳門譯叢》、《新澳門論叢》、《澳門法律叢書》等。此外,澳門基金會還努力推廣澳門形象,促進澳門與內地及海外學者的互訪與學術交流,主辦了“首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大會”和兩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的評獎活動,為“澳門研究”的學科構建與學術發展作出了貢獻。澳門社會科學學會成立於1985年9月,係澳門成立最早的綜合性與公益性社會科學學術團體。該會以“研究社會,服務澳門”為宗旨,積極開展學術研究與學術交流活動,舉辦學術講座及學術研討會,編寫和出版有多種學術專著及論文集。辦有學會學報《濠鏡》,半年刊,迄今已出版21期。澳門經濟學會係1990年5月成立的民間學術團體,以“研究經濟問題,促進澳門發展”為宗旨。該會堅持立足澳門、服務澳門、放眼世界的辦會方針,關注澳門的經濟發展動態,推動澳門融入區域經濟的合作與發展。辦有學會學報《澳門經濟》(1991年創刊),在學術界與社會各界均具一定影響。澳門歷史學會成立於1994年1月,係非牟利性的民間文化社團,以“推動澳門歷史文化研究、促進澳門發展”為宗旨。該會重視研究和推介澳門本土歷史文化,舉辦多種形式的學術研究活動,關注澳門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編撰出版有《澳門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論壇》等書刊。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成立於1997年11月,係非牟利性的民間研究機構。其宗旨是擁護《澳門基本法》,致力於“一國兩制”的實踐,開展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以推動澳門整體社會的良性發展。主持多項社會調研活動,出版多種決策報告,在發揮公眾智囊、服務整體社會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至1998年底,這一時期出版的較有代表性的學術著作(以出版時間先後為序,下同)主要集中在歷史文化方面的研究,其中包括戴裔 的《關於澳門歷史上所謂趕走海盜問題》(澳門︰星光書店,1987年),黃鴻釗的《澳門史》(香港︰商務印書館,1987年),黃文寬的《澳門史鉤沉》(澳門︰星光書店,1987年),費成康的《澳門四百年》(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8 年),郭永亮的《澳門香港之早期關係》(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0年),馬士(H. B. Morse)著、區宗華等譯《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 1991年),盛永華等編《孫中山與澳門》(北京︰文物出版社, 1991 年),黃鴻釗的《澳門史綱要》(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 1991年),趙春晨校注的《澳門記略校注》(澳門︰澳門文化司署,1992年),黃啟臣、鄭煒明合著的《澳門經濟四百年》(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4年),鄭天祥、黃就順的《澳門人口》(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4年),黃曉峰等主編的《澳門歷史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澳門︰澳門文化研究學會,
  • 58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1995 年),黃啟臣的《澳門歷史:自遠古至 1840 年》(澳門︰澳門歷史學會, 1995 年),鄧開頌的《澳門歷史:1840-1949》(澳門︰澳門歷史學會, 1995年),吳志良的《東西交匯看澳門》(澳門︰澳門基金會,1996 年),章文欽的《澳門與中華歷史文化》(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6年),鄧開頌、陸曉敏主編的《粵港澳近代關係史》(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1996年),何芳川的《澳門與葡萄牙大商帆──葡萄牙與近代早期太平洋貿易網絡的形成》(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黃漢強、吳志良主編的《澳門總覽》(澳門︰澳門基金會,1996年),陶原珂主編的《澳門教育、歷史與文化論文集》(廣州︰學術研究雜誌社,1997年),蔡鴻生主編的《澳門史與中西交通研究》(廣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8 年),吳志良的《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澳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 1998年),丘杉、周維平的《粵港澳區域經濟概論》(珠海︰珠海出版社,1998年),湯開建的《明清士大夫與澳門》(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年),林子昇編的《十六至十八世紀澳門與中國之關係》(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8年),程曼麗的《〈蜜蜂華報〉研究》(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年)等。譯著有薩安東(António Vasconcelos de Saldanha)主編、金國平等譯的《葡中關係史資料匯編》(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6-2000年),龍思泰(Anders Ljungstedt)著、吳義雄等譯、章文欽校注的《早期澳門史》(北京︰東方出版社, 1997 年),施白蒂(Beatriz Basto da Silva)著、姚京明譯的《澳門編年史(十八世紀)》(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年),施白蒂(Beatriz Basto da Silva)著、金國平譯的《澳門編年史(十九世紀)》(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8年)等。博士論文則有吳志良的《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南京︰南京大學,1997年),費成康的《澳門主權喪失始末的研究》(上海︰復旦大學, 1998年)等。限於篇幅,有關著述本文未能一一收錄介紹。下同。1999至2000年是“澳門研究”成果出版的高峰期。在此期間出版的較有代表性的歷史類學術著作主要有戴裔 、鍾國豪的《澳門歷史綱要》(北京︰知識出版社, 1999 年),劉羨冰的《澳門教育史》(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姜伯勤的《石濂大汕與澳門禪史:清初嶺南禪學史研究初編》(上海︰學林出版社,1999年),吳志良的《澳門政治發展史》(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9年),馮邦彥的《澳門概論》(香港︰三聯書店,1999年)和《葡國撤退前的澳門》(廣州︰廣東經濟出版社,1999年),劉澤生、梁軍主編的《邁向新世紀──“九九”澳門回歸專家談》(香港︰香江出版有限公司,1999年),黃鴻釗的《澳門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年),黃啟臣的《澳門通史(自遠古至1998年)》(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1999年),章文欽的《澳門歷史文化》(北京︰中華書局,1999年),湯開建的《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北京︰中華書局,1999年),鄧開頌、謝後和的《澳門歷史與社會發展》(珠海︰珠海出版社,1999年),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史學會等合編的《“澳門歷史與發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1999年),田本相、鄭煒明主編的《澳門戲劇史稿》(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1999年),金國平的《中葡關係史地考證》(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年)和《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年),楊仁飛的《澳門近代化歷程》(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2000年),鄭言實編著的《澳門回歸大事記:1972-1999》(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年),徐薩斯(Montalto de Jesus)著、黃鴻釗、李保平譯的《歷史上的澳門》(澳門︰澳門基金會, 2000年)等。2001至2009年間,關於澳門的歷史研究逐步從高峰期轉入平靜期,總體上的研究成果數量有所下降,但學術質量卻是值得肯定的。這一時期的研究成果較具代表性的有萬明的《中葡早期關係史》(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年),金國平、吳志良的《鏡海飄渺》(澳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2001年)和《東西望洋》(澳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2002年),蘇東斌、李沛然主編的《台灣、香港、澳門經濟史略》(廣州︰廣東經濟出版社,2002年),朱德新、孟慶順、周運源的《二十世紀澳門漁民研究》(北京︰中國檔案出版社,2002年),余振等主編的《澳門歷史、文化與社會》(澳門︰澳門基金會,2003年),中山市地方志辦公室等合編的《香山設縣850年》(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3年),金國平、吳志良的《過十字門》(澳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2004年),婁勝華的《轉型時期澳門社團研究──多元社會中法團主義體制解析》(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4年),費成康的《澳門:葡萄牙人逐步佔領的歷史回顧》(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4年),湯開建的《委黎多〈報效始末疏〉箋正》(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4年),彭海鈴的《汪兆鏞與近代粵澳文化》(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4年),何超明的《澳門經濟法的形成與發展》(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4年),王國強主編的《澳門:歷史文化名城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澳門︰澳門社會科學學會,2004年),韋慶遠的《澳門史論稿》(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5年),耿昇、吳志良主編的《16-18世紀中西關係與澳門》(北京︰商務印書館,2005年),廖楊的《港澳台族群社會與文化研究》(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2005年),程祥徽的《中文變遷在澳門》
  • 59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香港︰三聯書店,2005年),林發欽的《澳門史稿》(澳門︰澳門近代文學學會,2005年),楊允中等的《澳門文化與文化澳門──關於文化優勢的利用與文化產業的開拓》(澳門︰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2005年),李向玉的《漢學家的搖籃──澳門聖保祿學院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譚世寶的《澳門歷史文化探真》(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和《金石銘刻的澳門史──明清澳門廟宇碑刻鐘銘集錄研究》(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6年),黃慶華的《中葡關係史》(合肥︰黃山書社,2006年),查燦長的《轉型、變項與傳播:澳門早期現代化研究(鴉片戰爭至 1945 年)》(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6 年),黃鴻釗的《澳門同知與近代澳門》(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6年),嚴忠明的《一個海風吹來的城市:早期澳門城市發展史研究》(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6 年),崔維孝的《明清時期西班牙方濟會在華傳教研究(1579-1732)》(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李長森的《明清時期澳門土生族群的形成發展與變遷》(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邢榮發的《明清澳門城市建築研究》(香港︰華夏文化藝術出版社, 2007年),金國平、吳志良的《早期澳門史論》(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7年),程祥徽主編的《澳門人文社會科學:回顧與前瞻(首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大會論文集)》(澳門︰澳門基金會,2007年),鄭煒明的《 仔路環歷史論集》(澳門︰澳門民政總署,2007年),饒芃子的《邊緣的解讀──澳門文學論稿》(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年),劉然玲的《文明的博奕──16至 19 世紀澳門文化長波段的歷史考察》(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8 年),吳志良、金國平、湯開建主編的《澳門史新編》(澳門︰澳門基金會,2008年),林廣志、夏泉、林發欽主編的《西學與漢學──中外交流史及澳門史論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9 年),李向玉主編的《回歸十年的回顧與展望》(澳門︰澳門理工學院, 2009年)等。回歸十年來,區域社會經濟史研究成為“澳門研究”的一個新的熱點。以毗鄰澳門的廣東省為例,自 1988年以來,由廣東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與澳門社會科學學會等機構聯合主辦的“粵澳關係研討會”就先後召開了18次。已出版的有關研究成果包括學術專著、調研報告和論文集等多種,包括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與北京大學港澳研究中心課題組的《提升澳門經濟競爭力戰略研究報告》(澳門︰澳門晨輝出版有限公司,1999年),鄧開頌、吳志良、陸曉敏主編的《粵澳關係史》(北京︰中國書店,1999年),梁謂雄、李蒲彌主編的《粵澳關係與澳門發展研究》(廣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陳章喜的《粵港澳金融合作的系統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1999年),劉會遠等主編的《澳門與中國的對外開放》(南京︰河海大學出版社,2000年),許錫揮、李萍主編的《粵港澳文化關係》(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01年),李蒲彌主編的《回歸後的澳門發展與粵澳關係研究》(香港︰香港漢典文化出版公司,2003年),施漢榮、鄧開頌、丘杉主編的《全球化大潮中的粵港澳經濟區──歷史、現狀與前瞻》(澳門︰澳門環球文化傳播有限公司,2004年),蘇東斌主編的《共享的價值──澳門外向型經濟與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澳門︰澳門理工學院,2004年),封小雲、楊道匡的《CEPA:澳門在大珠三角區域經濟合作中的機遇與角色》(澳門︰澳門理工學院,2004年),徐雅民、孫代堯、郭永中的《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研究》(澳門︰澳門理工學院,2004年),澳門經濟學會的《澳門與珠三角地區經濟一體化策略研究》(澳門︰澳門經濟學會,2005年),陳廣漢等的《粵港澳經濟關係走向研究》(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5年),李炳康、江時學的《澳門平台發展戰略》(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年),楊允中主編的《“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澳門定位調整》(澳門︰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 2006 年),楊允中等的《微型經濟與微型經濟學》(澳門︰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2006年),陳廣漢主編的《港澳珠三角區域經濟融合與制度創新》(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08年)等。在近代中國史乃至世界史上,有很多知名人士如孫中山、林則徐、鄭觀應、容閎、吳歷以及傳教士利瑪竇、湯若望、馬禮遜等的活動與澳門有密切的關係。關於這方面的研究歷來為史家所重,並在澳門多次舉辦過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學術研討會。例如近年舉辦的“紀念鄭觀應誕辰一百六十周年學術研討會”(澳門歷史文物關注協會、澳門歷史學會、廣東省社會科學院、上海社會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主辦, 2002年)、“文化、藝術、宗教:吳歷(1632-1718)及其心路”國際研討會(澳門利氏學社主辦,2003年)、“孫中山思想與華人世界學術研討會”(澳門學者同盟、澳門地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孫中山基金會主辦,2007年)等,會後還出版有論文集。回歸十年來,已經出版的關於澳門的辭典、年鑑、年報類的綜合性參考工具書數目頗多,比較有代表性的有吳志良、楊允中主編的《澳門百科全書》(包括1999年北京的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版、1999年澳門的澳門基金會版和2005年澳門的澳門基金會修訂版共三個版本),黎小江、莫世祥主編的《澳門大辭典》(廣州︰廣州出版社,
  • 60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1999年),陳多主編的《港澳經濟年鑑》(北京︰港澳經濟年鑑社,2000-2008年共9卷),郝雨凡、吳志良主編的《澳門藍皮書:澳門經濟社會發展報告(2008-2009)》(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09年)等。這批文獻檔案資料的出版大部分集中在澳門回歸的前後十年間,比較有代表性的有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的《澳門專檔》(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出版,1992年),南京圖書館古籍部編的《澳門問題史料集》(北京︰中華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製中心,1998年),黃鴻釗編的《中葡澳門交涉史料》(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 年),莫世祥、虞和平、陳奕平編譯的《近代拱北海關報告匯編:1887-1946》(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8年),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澳門基金會、暨南大學古籍研究所合編的《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的《明清澳門問題皇宮珍檔》(淅江富陽︰華寶齋古籍書社,1999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辦公廳編的《澳門與舊中國海關:1886-1911》(北京︰海關總署檔案館,1999年),張海鵬主編的《中葡關係史資料集》(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劉芳輯、章文欽校的《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年),廣東省檔案館編的《廣東澳門中文檔案史料選編》(北京︰中國檔案出版社, 1999 年),黃啟臣、鄧開頌合編的《中外學者論澳門歷史》(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9年),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的《澳門歷史地圖精選》(北京︰華文出版社,2000年),澳門基金會、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聯合出版的《鏡海叢報影印本》(2000年),邢永福、吳志良、楊繼波主編的《澳門問題明清珍檔薈萃》(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年),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的《中葡關係檔案史料匯編》(北京︰中國檔案出版社,2000年),湯開建、陳文源、葉農合編的《鴉片戰爭後澳門社會生活記錄:近代報刊澳門資料選粹》(廣州︰花城出版社, 2001 年),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的《清宮粵港澳商貿檔案全集》(北京︰中國書店, 2002年),湯開建、吳志良主編的《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1850-1911)》(澳門︰澳門基金會,2002年),章文欽的《澳門詩詞箋注》(珠海︰珠海出版社,2002年),鄒愛蓮、吳小新主編的《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華活動檔案史料》(北京︰中華書局,2003年),黃鴻釗的《澳門史料拾遺:〈香山旬報〉資料選編》(澳門︰澳門歷史文化研究會,2003年),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等編的《清代外務部中外關係檔案史料叢編──中葡關係卷》(北京︰中華書局, 2004年),金國平譯的《西方澳門史料選萃:15-16世紀》(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5年),吳歷撰、章文欽箋注的《吳漁山集箋注》(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澳門基金會、葡萄牙外交部檔案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澳門大學圖書館聯合編輯的《葡萄牙外交部藏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檔案(清代部分‧中文)》(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 2009年)等。此外尚有多部中文文獻檔案資料的葡語譯本出版(從略)。關於“一國兩制”的研究,成果豐碩。近十年來已經正式出版的較具代表性的成果有楊允中的《論回歸意識》(澳門︰澳門經濟學會, 1999年)、《“一國兩制”:實踐在澳門》(澳門︰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 2002年)和《論“一國兩制”澳門實驗模式》(澳門︰澳門理工學院一國兩制研究中心,2009年),許昌的《澳門過渡期重要法律問題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駱偉建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概論》(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年),蕭蔚雲等主編的《依法治澳與穩定發展》(澳門︰澳門科技大學、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2002年)和《依法治澳與特區發展》(澳門︰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務局等,2004年),蕭蔚雲的《論澳門基本法》(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蕭蔚雲主編的《論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制》(澳門︰澳門科技大學,2005年),鄧偉平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論》(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 2007年),王禹的《“一國兩制”憲法精神研究》(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8 年),何志輝的《從殖民憲制到高度自治──澳門二百年來憲制演進述評》(澳門︰澳門理工學院一國兩制研究中心,2009年),王偉華的《“一國兩制”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研究》(澳門︰澳門晨輝出版有限公司,2009年),楊允中主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憲政法律文獻匯編》(澳門︰澳門理工學院一國兩制研究中心,2009年)等。現以內地的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共中央黨校、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南開大學、南京大學、武漢大學、廈門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等為例,近十多年來通過博士學位論文的有鄭楊的《澳門公司法律研究》(中國社會科學院),張謙的《國際戰略大背景下“一國兩制”在澳門的成功實踐》(中共中央黨校),何超明的《論澳門經濟法之形成與發展》(北京大學),董珂的《澳門城市土地利用系統研究》(清華大學),莊天助的《中國內地與香港、澳門民商事司法協助研究》(中國人民大學),陳衛忠的《澳門公司法律制度比較研究》(中國政法大學),譚俊榮的《澳門旅遊業的核心競爭因素研究:MACAU模型》(南開大學),婁勝華的《轉型時期澳門社團研究──多元社會中法團主義體制解析》(南京大學),詹禮願的《大陸與港澳台仲裁制度比較研究》(武漢大學),郭健青的《過渡期的澳門財政與博彩稅》(廈門大學),李向玉的《澳門聖保祿學院研究》(中
  • 61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山大學),林廣志的《晚清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暨南大學)等,數量相當可觀。這批以澳門作為其博士學位論文的研究對象的新科博士,不少人已成為目前活躍在澳門研究第一線的新生骨幹力量。《文化雜誌》創刊於1987年,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局出版,係綜合性的學術理論刊物。現有中文、英文、葡文三個版本。季刊。迄今已出版69期。該刊以推動東西方文化交流、探討澳門的獨特性與葡萄牙在東方的歷史、加強中葡兩國的密切往來為宗旨。主要發表歷史、文化、藝術、宗教等方面的文章。《澳門研究》創刊於1988年3月,係由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編輯、澳門基金會出版的綜合性學術理論刊物,以“研究澳門,服務社會”為宗旨,主要刊登與澳門政治、經濟、文化、歷史、法律、社會等領域有關的學術論文及資訊等。雙月刊。迄今已出版55期,在推動澳門研究與學術交流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據統計,澳門現有社團超過3,000多個,其中屬於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學術社團(如學會、協會等)有129個。其中有18個社團出版了19種學刊(至今仍有14種在刊行),包括澳門社會科學學會的《濠鏡》、澳門中華教育會的《澳門教育》、澳門經濟學會的《澳門經濟》、澳門歷史文化研究會的《澳門歷史研究》、澳門寫作學會的《澳門寫作學刊》、澳門博彩學會的《澳門博彩》、澳門民航學會的《澳門民航學刊》等,都具有一定的影響。參見吳志良的《澳門社會科學期刊的歷史與現狀》,見“學術期刊與學術發展──首屆兩岸四地學術名刊高層論壇”論文(未刊稿), 2008年 12月 23-28日,哈爾濱。1822年9月12日創刊於澳門的葡文《蜜蜂華報》,既是澳門歷史上的第一家報紙,也是外國人在中國創辦的第一家報紙,以及中國出版的第一家近代報紙。雖然它只出版了一年零三個多月,但在中國新聞史上卻佔有重要的地位。《澳門日報》創刊於1958年8月,迄今已有50多年的歷史。該報目前每日出版約40-72版,既刊載有大量的政治、時事新聞,也開闢有歷史文化、經濟等方面的專欄,對研究澳門的現狀與歷史均具參考價值。現日銷量約5萬份,是目前澳門中文報紙中發行量最大、最具影響力的報紙。澳門口述歷史協會成立於2008年3月,係非牟利性的民間學術團體。其宗旨是團結專家學者和青年學生,利用科學方法,推進口述歷史資料的採集、編輯和研究工作。出版有《情繫新橋坊》等作品。《紅藍史地》係澳門培正中學“澳門培正史地學會”出版,1992年創刊,其宗旨為“促進同學瞭解澳門,認識祖國,放眼世界,提高史地之水平及增進同學之間的友誼”。年刊。迄今已出版17期。該刊主要發表學生作品,為培養學生的史地興趣提供了園地。以澳門回歸為主題的多部大型攝影集,有李鵬翥主編的《中國澳門》(澳門︰澳門日報出版,1999年),鄧開頌、陳樹榮著的《’99澳門》(珠海︰珠海出版社,1999年),中國新聞社香港分社和香港中國旅遊出版社的《澳門回歸日》(香港︰香港中國旅遊出版社,2000年),潘耀明主編的《澳門歷史一刻》(香港︰明報出版社,2000年),澳門攝影學會出版的《澳門回歸紀念影集》(2000年),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宣傳文化部與新華通訊社澳門特別行政區分社合編的《輝煌的歷程:紀念澳門回歸祖國五周年》(北京︰新華出版社,2004年),梁桂全、何祖敏主編的《濃情大三巴:澳門回歸祖國十周年圖錄》(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2009年)等;其他反映澳門社會的專題攝影集,從另一個角度映照 澳門這座歷史文化名城深沉厚實的文化底蘊、多姿多彩的生活圖景,例如世界華人攝影學會編輯的《繽紛的澳門》(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北京︰五洲傳播出版社,1999年),《逝水年華──李超宏攝影集》(澳門︰澳門綜藝攝影會,2001年),《永不回來的風景──澳門昔日生活照片》(澳門︰澳門藝術博物館,2001年),《李玉田〈澳門攝影情懷〉作品集》(澳門︰民政總署、澳門數碼攝影學會,2008年),《瞬間五十年──澳門攝影學會紀實半世紀》(澳門︰澳門藝術博物館,2008年),《澳門鄰里──陳顯耀紀實攝影》(2009年)等。1844年 7月 3日(清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八日)在澳門附近望廈村(現澳門普濟禪院內)簽訂的《望廈條約》,是中美之間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根據這個不平等條約,美國不僅取得了英國在《南京條約》中所獲得的除割地、賠款外的全部特權,還取得了擴大領事裁判權和關稅協定等特權。“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是由澳門基金會與廣東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聯合主辦的、為表彰澳門研究而設立的獎項。2005年及2009年先後舉辦了兩屆評獎活動,評選範圍分別為1990-2004年和2005-2008年所發表的關於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著述(包括專著、科普作品、論文、譯作、工具書、古籍整理等),共收到申報作品929件,最終選出優秀成果113項,其中一等獎(包括著作類及論文類,下同)共18項,二等獎36項,三等獎41項,以及提名獎 18項(首屆)。該獎項的設立將對推動“澳門研究”的深入開展具有良好的社會影響。澳門歷史文化研究會成立於2001年2月,係非牟利性的民間學術社團,以推動澳門歷史文化研究為己任。重視研
  • 62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究和推介澳門本土歷史文化,舉辦多種形式的學術活動。辦有會刊《澳門歷史研究》。主要發表有關澳門歷史、文化類的學術理論文章。首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的著作類一等獎共4項,包括澳門理工學院婁勝華的《轉型期澳門社團研究──多元社會中法團主義體制解析》(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4年),暨南大學馮邦彥的《澳門概論》(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1999年),澳門文化局歷史檔案館劉芳輯、中山大學章文欽校的《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年),中山大學姜伯勤的《石濂大汕與澳門禪史:清初嶺南禪學史研究初編》(上海︰學林出版社,1999年);第二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的著作類一等獎共5項,包括澳門理工學院王五一的《賭權開放的制度反思》(澳門︰澳門理工學院, 2005 年),加拿大滑鐵盧大學盧兆興的 PoliticalChange in Macau, London: Routledge, 2008. 澳門理工學院李長森的《明清時期澳門土生族群的形成發展與變遷》(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澳門理工學院邢榮發的《明清澳門城市建築》(香港︰華夏文化藝術出版社,2007年),澳門理工學院楊允中等的《澳門文化與文化澳門──關於文化優勢的利用與文化產業的開拓》(澳門︰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2005年)。首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的論文類一等獎共4項,包括中山大學陳瑞蓮的《澳門特區行政改革:特色與路向》(北京︰《中國行政管理》, 2004年第 1期),中山大學陳廣漢、李廣眾的《澳門經濟增長的總需求(1982-1997)》(廣州︰《中山大學學報》,1999年第 6期),暨南大學饒芃子、費勇的《文學的澳門與澳門的文學》(北京︰《文學評論》,1999年第6期),深圳大學莫世祥的《近代海關貿易地位的變遷──拱北海關報告展示的歷史軌跡》(北京︰《中國社會科學》,1999年第6期);第二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的論文類一等獎共5項,包括澳門科技協會李金平的《城市環境經濟能值綜合和可持續性分析》(北京︰《生態學報》,2006年第2期),澳門大學林廣志的《澳門華人鉅商盧九與廣東小闈姓餉項糾葛》(北京︰《中國經濟史研究》,2007年第6期),澳門大學駱偉建的《論行政主導的權力設定、結構設計及其他條件》(澳門︰《澳門公共行政雜誌》,2005年第9期),暨南大學夏泉的《清代中國傳教士培訓基地──澳門聖若瑟修院》(澳門︰《文化雜誌》,2005年春季刊),華南師範大學陳少華的《記憶、概念與生活世界──關於澳門漢語詩歌的“本土”經驗》(北京︰《文學評論》, 2007年第 1期)。引自《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08年12月。“澳門虛擬圖書館”(http://www.macaudata.com)係澳門基金會屬下澳門教科文中心所建立的一個大型網上資料庫。目前,該館主要提供三個部分的內容:一是澳門全文書庫,包括將澳門基金會所資助出版的數百種圖書全文上網,以及其他出版機構授權的書籍全文上網;二是網上澳門學術論壇,將有價值的澳門研究學術論文收集上網;三是將澳門本地的藝術家的簡介及其代表作上網。截至2009年12月20日止,該館共擁有會員25,169人,瀏覽人數超過374,585人次。《葡萄牙外交部藏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檔案》收錄了清末至民國時期葡萄牙駐廣州總領事館的檔案資料,原件現存葡萄牙外交部檔案館,共三百二十卷宗,包括葡、英、中、法、日等語種。內容所涉及的地域以廣東、澳門為主,兼及香港、廣西、福建及南亞與東南亞地區,對進一步瞭解清末和民國時期的中葡外交、廣東的對外交流、粵港澳關係和澳門的歷史變遷等均具重要的學術價值。據該書編者介紹,全書擬分清代、民國時期(上)、民國時期(下)三輯出版,每輯分中文和外文兩部分。該書已於2009年11月由廣東教育出版社出版,清代中文部分即達16冊,可見其數量之鉅。《澳門地方志》工程已於2008年12月宣佈正式啟動,由特區政府委託澳門理工學院進行籌備工作。目前各項前期準備工作正在進行之中。據悉,《澳門地方誌》初步計劃成書約40卷,內容將涵蓋澳門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民風民俗、對外交往等領域,總字數約達4,000萬。“澳門學”的提出可能與上世紀80年代初開始形成的“港澳研究”熱有直接關係。改革開放初期,港澳經濟的騰飛及港澳前途問題的提出催生了港澳研究的熱潮。1984年,香港及內地學者陳可焜、施漢榮等人率先提出了“香港學”。隨後,澳門及內地的學者黃漢強、陳樹榮、楊允中等人於1986年前後則提出了“澳門學”的概念,其後吳志良、韋慶遠、湯開建、劉澤生等學者對此有進一步的論述。(本課題在調研過程中,得到澳門基金會、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北京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等院校及研究機構有關專家學者的支持和幫助,謹致謝忱!)[責任編輯 袁紹珊]
  • 63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一、《澳門:聖城,東方大地上的寶石》(Macao: The Holy City; TheGem of the Orient Earth)波乃耶(James Dyer Ball , 1796~1866)著, 1905 年由廣州的中國浸信會書局出版。波乃耶是19世紀上半葉在廣州進行醫療傳教的一位有名的傳教士和漢學家。他所編撰的漢學著作超過十四種,如《中國風土人民事物記》(Things Chinese, or Notes Connected with China),被稱為關於 19 世紀初中國的百科全書。他還編撰了一批學習、研究中國語言,特別是方言的著作,涉及廣州話、客家話等十餘種。波乃耶出生於美國馬塞諸塞州的 We s t B o y l s t o n ,先後在腓立普斯學院(P h i l l i p sAcademy)、耶魯大學、紐約協和學院(Union College)學習,後又在耶魯和安多弗(Andover)神學院攻讀神學。 1831 年,被按立為牧師;1833 年,加入美國公理宗海外傳道部(AmericanBoard of Commissioners for Foreign Missions, ABCFM,簡稱美部會);1837年取得醫學博士,並開始學習中文。 1838 年,來到新加坡。 1841 年,因妻子健康原因,來到了澳門;1844 年,遷至香港。後又到廣州,掌管一所男校,主持出版書籍、小冊子和一份年鑑,同時他又花費大量精力從事醫療工作和編寫小冊子。 1866年,他在廣州去世。本書係其所著的一部遊記與指南性質的、介紹澳門的英文著作。全書不分章節,以雜記的形式,收錄了介紹澳門的三十六篇文章,每篇均可獨立成章,共有八十三頁。其所介紹的澳門情況,包括以下方面:其一是關於澳門整體情況的介紹:如“地理位置”、“人口”、“街道”、“歷史”、“(澳葡)政府”;其二是關於澳門重要的公共建築與設施的介紹,如“城牆”、“關閘”、“南灣”、“公共花園”、“政府公共機構”、“議事亭”、“炮台”、“泉水”、“總督夏宮(The Flora);其三是澳門的公共服務設施,如“郵局”、“市場”;其四是宗教機構,編者按:為促進“澳門學”的發展,以及為“澳門學”研究者提供學術上的便利,本欄目新設“澳門學著作提要”專題,刊發有關“澳門學”經典著作的回顧及評述,歡迎各方專家賜稿。澳門學著作提要葉 農葉農,暨南大學中國文化史籍研究所副教授,歷史學博士。廣州 510632
  • 64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如“教堂等”、“華人廟宇”;其五是醫療機構,如“醫院”、“聖加辣”;其六是與澳門與葡萄牙人有關的附屬地方,如“青洲”、“潭仔和過路環”、“灣仔”、“十桌(Ten Tables)”、“銀坑(Silver Valley)”、“北山嶺”、“(雍陌)溫泉”、“上川島”。其七是其他,如“俱樂部”、“黃包車”。此書以一個旅遊者的視角,用作者的親身經歷,以通俗的語言,向讀者描繪了作者所見到的20世紀初澳門的各個方面的景象。它每一篇均有相關歷史背景的介紹和作者當時親自前往考察所見到的情況,如在“醫院”篇中,作者在考察了澳門的華人醫院後指出,這些醫院乾淨整潔,衛生一流,醫生衣 很好,態度彬彬有禮,特別是每個訪客進來後,均有一杯茶奉上,給作者很好的印象。作者還介紹了當時許多公共服務的情況,如黃包車、轎子的收費情況及澳門往返潭仔、過路環的渡輪服務的時刻表、香港往返澳門的渡船服務等,均對研究當時澳門的社會生活有幫助;另外,它在介紹與澳門與葡萄牙人有關的附屬地方時,介紹了許多屬於中國政府管轄的地區。二、《在中國與香港的葡萄牙人:100 年來他們的開始、定居與發展》(The Portuguese in Hong Kong and China: Their Beginning, Settlement andProgress During One Hundred Years)布力架(José Pedro Braga , 1871~1944)著。他是香港及澳門的土生葡裔商人、傳媒工作者及政治家,曾任香港立法局首位葡籍非官守議員、潔淨局非官守局紳以及中華電力主席等職。1 8 7 1 年生於香港,父母的家族都長年紮根澳門及香港兩地,信奉天主教,其外祖父羅郎乜(Delfino Noronha)為香港早期的印刷商,其印刷公司為港府承印書刊,後來更成為香港印務局的前身。他早年入讀意大利嬰堂(Italian Convent School)、聖若瑟書院、加爾各答大學。畢業返港後,先就職於報界,轉而從商,成立布力架公司(Braga & Co.),並任香港、廣東及澳門輪船公司(Hong Kong, Canton and Macau Steamboat Co., Ltd.)等多家公司的董事、主席。在戰前的香港,為爭取葡人在香港獲得較佳權益,曾參與不少社會活動,要求港府正視社會不公平的問題,取得一定的成效。另一方面,布力架居於九龍,對當地的地區事務相當關注。港督金文泰爵士(Sir Cecil Clementi)在 1929 年 1 月委任他出任首位香港立法局葡籍非官守議員。他在任職期間,以經常在議會發言及投入工作著稱。港府因此在1936年特將九龍一條新建街道命名布力架道(Braga Circuit ,現名布力架街)。日佔時期,布力架一家於 1942 年 6 月 1 日脫身抵達澳門。該年秋天,因他在香港的聲望,獲澳門總督戴思樂(Gabriel Maurício Teixeira)委託,寫一本有關葡人在香港與中國的史書。他原本早已有此打算,收集了資料,但有關資料皆放在香港,因戰亂散佚,只有在澳門重新收集資料。但有關著作未及付梓,他就在1944年遽逝,葬於澳門舊西洋墳場。其遺作,則由其子、另一位葡人歷史學者白樂嘉(José Maria Braga)整理完成,名為《在香港及中國的葡萄牙人》,全書以英文寫成。 1998 年,澳門基金會將其再版。此外,他還有 The Rights of Aliens in HongKong 等六本著作。
  • 65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全書共有十二章,據 1998年版,共有 242頁。它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其一、葡萄牙人東來中國。它包括了兩章:即第一章“早期發現來中國海道的葡萄牙人航海”,第二章“葡萄牙人加深了使欲與葡萄牙和平與友誼的中國人的印象”。這兩章主要介紹了亨利王子、達伽馬抵達印度的努力、迪亞哥(Diogo Lopes de Sequeira)抵達馬六甲、 1517 年葡人首次抵達屯門、葡萄牙人隨後在中國沿岸的廣東、福建、浙江的活動、1637年英國人威德爾首次來澳門等內容。其二、葡萄牙人與耶穌會士來華。它包括兩章,即第三章“葡萄牙人的護教與在澳門的耶穌會學院”(包括澳門教區、聖保祿書院、大三巴牌坊、利瑪竇等傳教士來華進京、聖若瑟修院等、上海天主教發展)、第四章“耶穌會士來華服務、葡萄牙國家利益的服從”(主要介紹明清兩代在宮廷服務的葡萄牙籍耶穌會士、他們在中國政局變換中所起的作用、他們所傳播、引種的新植物)。其三、澳門所反映的葡萄牙、荷蘭、英國三者之間的關係,即第五章“荷蘭和英國對葡萄牙人貿易的嫉妒──英國人在澳門──土生葡人族群”。在此章,作者討論了英國人首次來澳門、荷蘭人對澳門的進攻、東印度公司與對華貿易、鴉片輸入。特別是作者站在葡萄牙歷史學者徐薩斯所持的極端殖民主義立場上,用大量篇幅批評龍思泰在其著作《早期澳門史》關於葡萄牙人對澳門主權問題的結論。其四、英國佔領香港與葡萄牙人遷居香港,即第六章“在中英戰爭期間英國人對澳門的保護──義律值得紀念的公告”和第七章“來自葡萄牙人與其他人的記載中的早期香港──義律的返國”。它們主要討論了在鴉片戰爭中英國人與澳門葡萄牙人的關係及香港開埠初期的情況。作者是站在英國人的立場上來介紹。其五、澳門葡萄牙人遷居香港,即第八至十二章。進入19世紀以後,澳門經濟弊端四起、政治動盪、民不聊生。鴉片戰爭之後,香港開埠,遂為生活在惶恐之中的澳門葡萄牙人提供了一個新的發展機會。他們紛紛遷居香港,在香港逐步成立了一個社區。葡萄牙人遷居香港,目前學術界關注並不夠,已有的研究成果也不多,主要是布力架父子的一些著作。在這五章中,作者主要介紹了早期葡萄牙人在香港的定居者、葡萄牙人社區在香港的成長(葡萄牙人充當譯員)、港澳早期關係(葡萄牙人在東方的航運業最後的日子)、香港土地開發中的葡萄牙人(包括九龍地區的開發者、舊有居港葡萄牙人中的一些有意義的人物)。三、《澳門的起源》(The Origin of Macao)烏塞利斯(W. Robert Usellis)著。作者係美國人, 1924 年生,據她自己介紹,她曾受到過人文科學方面的教育,如歷史、語言、藝術、哲學等。碩士畢業後,沒有從事學術研究,主要從事教育工作,曾於 1966 至 1968 年擔任過位於美國北加利福尼亞三潘市 Danville 的 AthenianSchool的校長,並且是該校的創始人之一。此著作係作者於1958年12月在芝加哥大學社會科學學院歷史系學習時,攻讀碩士學位所做的畢業論文。 1994年,由布萊托(Luís Filipe Barreto)、阿爾維斯(Jorge M. Dos Sants Alves)譯成葡萄牙文;次年2月,由澳門海事博物館出版,同時將英文收錄於後。全書共有170頁,分為五章,書後有附錄,收錄了四份其所引用的重要文獻。第一章“導言”,主要討論了葡萄牙人在16世紀上半葉東來中國及在中國沿岸活動的經過,
  • 66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最後通過索薩(Lionel de Sousa)與汪柏協議,入居澳門。第二章“葡萄牙與其他西文關於澳門建城的記載”,主要介紹了平托(Fernão Mendes Pinto)、白樂嘉(J. M. Braga)、賈伯樂(Gabrielde Mattos)、利瑪竇(Matteo Ricci)、 1629 年澳門葡萄牙長老們給西班牙國王的稟文、曾德昭(Alvaro Semedo)、嘉爾定(François Cardim)、杜赫德(J. B. Du Halde)、麥拉(Moyriode Mailla)、博卡羅(Antonio Bocarro)、若澤法(José de Jesus Maria)、徐薩斯(Montaltode Jesus)、克默勒(Albert Kammerer)等的著作中,關於葡萄牙人在獲得協議後,如何在1557年,從上川島或者浪白澳等地移居澳門,建立澳門城的記載。第三章“與西文相對的中文史料”,主要介紹了中文史料對1553至1554年間索薩與汪柏的協議的確認、龐尚鵬、郭尚賓、俞大猷等人奏疏、明史等對1557年葡萄牙人入居澳門的記載,探討了驅除海盜的各種說法,並指出通過中西文的對比,才能夠真實地還原澳門建立的經過。第四章“澳門主權問題”,主要討論了三個關於澳門主權所爭執的問題:葡萄牙人是通過征服獲得澳門、通過葡萄牙人向中國政府提供服務獲得的獎勵、僅僅是“皇家恩惠”,所得出的結論是:葡萄牙人並未對澳門擁有主權,因為澳葡政府在許多年內向中國政府交納地租;中國人有官員或其他的代表機構,在澳門進行司法活動;中國人在許多年內,有向船隻與商品收稅的海關。第五章為“結論”。附錄收錄了索薩於1556年所寫的信、若澤法關於澳門開埠的文章、博卡羅關於葡萄牙人在澳門的早期描述、聖塔倫子爵(Visconde de Santarém)關於葡萄牙人在澳門地位的官方觀點。[責任編輯 袁紹珊]
  • 67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從20多年前開始,澳門的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才得到全面性的發展,目前還是一個尚算年青的領域。儘管如此,隨 社會的高速發展,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也開始向細化和精緻的方向深入,不再局限於的歷史、政治、行政、法律、經濟、文化、教育、社會、語言翻譯等個別領域的學科研究。研究方法論、地理人口、圖書館管理、文獻及出版、傳播、科學技術、體育及運動學、管理學等種種分支和新興學科的研究也相繼展開,為豐富和深化澳門的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作出其特有的貢獻。一、澳門研究歷程回顧從澳門研究的整體發展觀察,到1980年代中期,因應政治地位前途明朗化,澳門的華人社群才開始有系統性地自發組織屬於本身的研究隊伍。 1985 年 9 月,澳門社會科學學會率先成立,確立以“研究社會、服務澳門”為宗旨。從翌年起,該會出版《濠鏡》,成為澳門第一份以中文發行的學術性刊物,與《澳門日報》的“學海”版和《華僑報》的“學海薈萃”版一道,為展現澳門本土研究的成果,率先提供廣闊的空間。 1987年 6月,東亞大學澳門研究所,即今天的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成立,為進一步結合澳門和外地的專業研究力量,推動有關澳門的專題研究,創造十分有利的條件。自 1988 年起出版的《澳門研究》,雖然曾經歷過兩次停刊,但是如今在澳門基金會和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同仁的努力下,已成為展現澳門各類研究成果的重點刊物,成為不少研究澳門、關懷澳門的決策者、學者、研究人員和學生等必讀的學術期刊。前澳門基金會也在促進澳門研究方面擔當了重要的角色並發揮了積極的作用。自 1992 年編者按︰由澳門基金會組織編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已於 20 09 年陸續面世。《文選》對過去三十年澳門研究學術成果作了系統的梳理和總結,分社會卷、行政卷、政治卷、法律卷、基本法卷、經濟卷、教育卷、語言翻譯卷、文學卷、文化藝術卷、歷史卷和綜合卷,共 1 2 卷。其中,每卷的序言集中反映了該卷的精華和價值,綜述了近二三十年來澳門社會科學研究的基本路向和成就。現應廣大讀者要求,本刊集中刊出《文選》序言集,供饗讀者。澳門研究歷程回顧──《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綜合卷》序吳志良 陳震宇吳志良,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委員,歷史學博士;陳震宇,澳門科技大學行政與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
  • 68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起,該會的工作重點開始放在推動澳門的教育、文化和科技發展上。研究澳門、推廣澳門,成為該會工作的重點之中的重點。該會策劃並推動有關澳門政治、法律、經濟、社會、歷史、文學、藝術等領域的探討、研究及其成果的整理和出版,同時向社會提倡閱讀和創作,鼓勵本地居民加強對本土文化的瞭解,增強對澳門的歸屬感。雖然投放的資源不多,但當時澳門基金會的出版工作可能是其所有工作中最為人所知的。自1994年開始出版,到2001年為止,當時的澳門基金會一共出版和合作出版了 288 種(套)中、葡、英文的書籍共 343 冊和三種期刊共 42 期,七年半來幾乎平均每周出書一本,贊助出版書籍亦超過百種。其時出版的刊物,多與澳門社會的基礎性資料有關,或多或少有助於居民和外界瞭解澳門。其中《澳門總覽》(1994年出版;1996年發行第 2 版)和《澳門百科全書》(1999 年發行第 1 版),成為從事澳門研究的必備工具書籍,對檢閱和回顧後過渡期的澳門社會,為日後提升澳門研究的質量,產生了廣泛和深遠的影響。另一方面,互聯網的應用日漸普及,為發展澳門的文化事業,宣傳澳門提供了新的契機。為了更有效地利用澳門基金會及其他文化機構的現有資源,方便讀者,透過與澳門教科文中心和聯合國大學國際軟件技術研究所的緊密合作,當時的澳門基金會在 1998年開始建設“澳門虛擬圖書館”(www.macaudata.com)網站,在網上建立澳門的信息、學術交流研究中心,為澳門居民和世界各地關心澳門的人士提供一個不限時間、地域,既方便、快捷、經濟,又能深入全面瞭解、認識、研究澳門的新途徑。經過多年發展,澳門虛擬圖書館已經建立了良好的口碑,成為利用互聯網研究澳門的首選入門網站。回歸後的澳門,遇上全新的發展契機,帶動了社會全方位的發展。新的發展形勢更突顯了研究澳門、推廣澳門的重要性。新的澳門基金會在 2001年 7月成立以後,不但繼續充實澳門虛擬圖書館的內容並全面接管網站的管理和維護,而且繼續與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和工商管理學院合作,出版學術性期刊《澳門研究》和《歐亞管理雜誌》(Euro-Asia Journal of Management)。而且,新的澳門基金會還組織了《澳門百科全書》首次修訂的編撰工作,並於 2005年發行了修訂版。截至 2008 年,新的澳門基金會出版了 109 冊新書,另外還資助出版 288 冊書籍和刊物。這些書籍和刊物涵蓋哲學、政治、法律、經濟、社會、文化、宗教、美術、民俗、醫護、對外關係、語言、攝影等領域。同時,為了擴大澳門研究成果的影響力,新的澳門基金會於2004年起委託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新的《澳門叢書》系列,集中向中國內地學術界展示澳門研究的最新成果。作為從事澳門研究的必備工具書籍,澳門基金會更計劃對《澳門百科全書》的內容作定期修訂,力求其內容能緊貼澳門社會的發展和現實情況。為了回顧過去澳門社會人文科學研究的成果,整合澳門研究的力量,經過長時間的醞釀和籌備,澳門基金會終在2006年12月,成功舉辦首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大會,並出版是次大會的論文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回顧與前瞻》。而本文選的出版,也是大會討論的成果之一,希望藉對過往研究成果的回顧和整理,為進一步發展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提供堅實的基礎,使澳門的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能更好地為澳門的社會發展服務。從澳門研究的屬性觀察,憑 澳門豐富和深厚的歷史、文化和人文的底蘊,在全面性開展澳門研究的早年,已有學術界的前輩察覺到將澳門研究提升為建立“澳門學”的潛力,提出建立“澳門學”的必要性。一些專門文章,也闡述了“澳門學”的概念及其應有的內容。例如,黃漢強(1989)的《關於建立澳門學的一些思考》、陳樹榮(1995)的《建立澳門學,促進澳門研究》、湯開建(1998)的《“澳門學”芻議》、黃漢強(2001)《關於“澳門學”對象與方法的
  • 69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思考》等。這些文章都同意,“澳門學”應該是以研究澳門社會和文化為主體、以探討澳門的現狀和未來為主要研究問題、各學科融會貫通的綜合性學科。而隨 各項澳門研究課題的進一步深入,以及與外界學術交流日趨頻繁,澳門研究隊伍在各歷史階段也不斷總結自己過去的經驗,檢討本身在研究方法論上的不足,力求使研究方法進一步與國際學術標準接軌,提升澳門研究成果的質量和認受性。吳國昌(1987)的《批判“尖澳門意識”,重建“澳門問題”》便提到要將澳門問題的研究科學化和理性化。他認為一方面要透過科學化和理性化的過程,徹底揚棄澳門社會長期存在的對外自卑、對內自大的“尖澳門”心態,另一方面科學化和理性化也有助於正視和解決澳門問題。而鄧正來(1997)的《深度研究與自主發展──以對澳門社會科學研究的分析為個案》和郝志東(2006)的《社會科學的責任:論當前澳門的社科研究》都坦率地指出,澳門的社科研究,過於側重實證研究成果,缺乏闡釋和批判性的成果,從而未能捕捉澳門社會現象背後蘊藏的意義和植根於澳門本土的傳統文化個性,其後果或會導致澳門的社會科學研究缺乏對社會現象應有的闡釋和批判的責任。隨 社會發展日益複雜,可資研究的課題只會日益增多。這是任何學科研究歷程的必然,也只有透過量變轉化成質變,澳門研究才會取得飛躍式的進步。因此,澳門研究的前景依然是相當樂觀的。二、分支和新興學科研究的發展本卷除了輯錄有關澳門研究概況和發展的文章外,也收錄了一些澳門主要分支和新興學科的文章,包括澳門地理及人口、圖書館事業、傳播,以及科學技術。當然,除了以上的學科外,澳門在體育及運動學、管理學,以及科學技術中各基本、分支和新興學科,例如環境及生物科學、資訊科技、電子工程、醫學(包括中醫學、西醫學、運動醫學)、藥劑學、心理學、護理學、機電工程和數學等方面,都取得了豐碩累累的成果。下面對澳門在主要分支和新興學科研究方面的發展作一闡述,期望能勾勒出澳門在這些方面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的脈絡和現狀。(一)地理及人口目前可知的首部關於現代澳門地理的著作,為繆鴻基和何大章(1946)的《澳門地理》。隨後,澳門市政廳也按照葡萄牙地方行政機構的傳統,在 1957年發行《澳門市街名冊:附地方名錄》。香港學者陳正祥在十多年後分別著有《澳門地志》(1969)和《澳門》(1970)兩冊。著名澳門歷史學家文德泉神父(Manuel Teixeira)在 1979年和 1981年先後發表了詳盡介紹澳門各主要街道名稱由來的Toponímia de Macau(澳門地名錄)的第一卷和第二卷。澳門文化司署(今文化局)在 1997年曾重印此書,如今,此書仍為研究澳門地方歷史的重要參考資料。而隨 澳門進入過渡期,內地也出版了一些介紹澳門地理狀況的書籍,包括繆鴻基的《澳門》(1988)、吳郁文主編的《香港、澳門地區經濟地理》(1990)、彭琪瑞、薛鳳旋和蘇澤霖合著的《香港、澳門地區地理》(1991)和何廣才主編的《澳門自然地理》(1992)。澳門市政廳也修訂重印了澳門市的街道名冊,分別為《澳門街道》(1992)、《澳門市街道及其他地方名冊》(1993)和《澳門市街道劃分》(1993)。海島市市政廳出版的《海島市街道》(1998),也大大滿足了居民在生活上的需要。而不少澳門的教育機構,也透過組織地理學會等活動,向學生灌輸澳門本土知識,加強他們
  • 70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對澳門的歸屬感和自豪感。以 1991 年 10 月培正中學成立的史地學會為例,該會自 1992 年起便每年將學會會員的專題報告結集成《紅藍史地》,當中不乏莘莘學子對澳門地理現狀的初步體會。該會還透過撰寫報告等活動,協助會員在日後投身社會時,繼續表現出對澳門、國家和世界的關懷,成為良好的公民。這些成果,在 2002年以《澳門自然、人文環境:培正中學學生地理報告選集》為題出版。至於首部結合澳門本地研究人員,全面系統地介紹澳門地理概況的書籍,首選黃就順、鄧漢增、黃鈞燊和鄭天祥合著的《澳門地理》(1993)。而地圖繪製暨地籍司(局)和中國科學院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中心也出版了《澳門地圖集》(1999),並於2005年因應澳門地貌的改變,發行第二版。而民政總署也修訂、整合和更新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街道名錄,兩次發行《澳門特別行政區街道》(2003 、 2009)名冊和地圖。在人口研究方面,澳門則於20世紀90年代開始取得比較長足的發展。在出版物的發行上,起初以研討會文集為主。例如,阮大元等編著的《澳門人口與都市成長研討會論文集》(1990)、澳門大學出版的《澳門人口與發展》論文集(1994)、統計暨普查司出版的《澳門及珠江三角洲人口國際研討會論文集》(1994)。澳門基金會在 1994 年發行了由鄭天祥等合著的《澳門人口》。此書被視為現代澳門首部以中文撰寫,綜合概述澳門的人口活動、歷史變化、分佈和重心、性別、年齡、國籍、宗教、就業、素質、婚姻、家庭狀況、自然變動和移動的結構和狀況的出版物。該書的另一個特點,是對澳門未來的人口發展作出了預測。該《澳門人口發展預測》,也收錄到本卷當中,作為對當時澳門人口趨勢評估的一個時代印證。在此以後,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出版了《澳門發展的人口條件與人口政策研討會論文集》(1996)、北京“跨世紀的中國人口澳門卷編委會”出版了《跨世紀的中國人口:澳門卷》(1997)。統計暨普查司在澳門政權交接前組織了古萬年(Custodio Conim)和A Maria Fernanda Brangança Teixeira編著《澳門及其人口演變五百年(1500-2000年):人口、社會及經濟探討》(1999),對澳門地區500年間各類人口特徵作系統的回顧和檢閱,成為澳門人口和社會研究的重要參考素材。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後,人口研究開始向專題化的方向進一步發展,尤其對中國內地移民與澳門人口發展之間的關係的探討 墨較深,例如阮大元和鄭德華以英文發表了 C h in e s e I m m i g r a t i o n an dEmigration - A Population Study of Macau(2000)、統計暨普查局出版了《面向 21 世紀澳門人口社會發展── 2002年澳門官方統計月研討會論文集》(2002)、黃漢強和程惕潔出版了《新來澳定居之內地移民論析》一書(2005)。在關於澳門人口研究的專題論文方面,目前收錄於《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等的文章數量為數不少。茲將部分較具價值的論文收錄如下,以供讀者參考:表 1 關於澳門人口研究的部分論文作者 年份 題目 刊登期刊及期數陳棟康 1986 澳門人口的增長、分佈與構成 人口與經濟, 1986/01陳棟康 1987 四百多年來澳門人口的增長 人口與經濟, 1987/01鍾逢幹 1987 澳門人口研究芻議 南方人口, 1987/02林厚英 1991 澳門人口的再分佈 南方人口, 1991/03朱雲成 1995 澳門人口發展規模探討 南方人口, 1995/01高展鵬 1995 2000 年澳門的百萬人口問題 統計與資訊, 1995/02黃漢強 1995 澳門發展的人口條件與人口政策 澳門研究, 3
  • 71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周大鳴、孫九霞 1996 澳門人口與族群 南方人口, 1996/03周大鳴 1997 澳門的族群 中國社會科學, 1997/05徐永勝 1998 澳門人口老齡化的波動性 南方人口, 1998/03謝進城 1998 試論澳門的人口規模與人口政策 人口研究, 1998/05陳衍德 1999 澳門的興衰與人口變遷 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 1999/03林曉紅 1999 澳門人口與家庭計劃 人口與計劃生育, 1999/05高展鵬 1999 簡析澳門近三十年人口出生的特點 人口與經濟, 1999/06鄭梓楨 2000 澳門人口發展史的啟迪 南方人口, 2000/01邵秦 2000 澳門特區人口與經濟發展 經濟科學, 2000/03孫九霞 2000 澳門的族群與族群文化 開放時代, 2000/07程綺雲 2001 澳門近十年人口自然增長概況 南方人口, 2001/02褚可邑 2002 港澳台地區人口老齡化的現狀與未來趨勢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2002/04董慧 2005 澳門的人口遷移及對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 菏澤學院學報, 2005/01李金平、王志石 2006 未來 2 0 年澳門人口動態預測 澳門研究, 3 5官世海 2006 澳門人口老齡化的特點及老齡化醫療照顧 中國全科醫學, 2006/21張毅、劉中學 2007 澳門入境旅客人數的 ARMA 模型及預測分析 澳門研究, 3 9湯家耀 2007 澳門回歸前後傷害致死情況的變化 澳門研究, 4 2路良剛、林子健、2008 澳門人口和非高等教育學生人數的動態模擬 澳門研究, 4 5李金平李金平、林子健 2009 未來澳門人口年齡結構的預測 澳門研究, 5 1(二)圖書館事業澳門是遠東圖書館事業發展得最早的地區之一。自 1594 年開始成立聖保祿學院圖書館以來,至 2005 年止,澳門共有圖書館 253 所,其中大學及專科圖書館 19 所、公共圖書館 51 所、專門圖書館 89所、學校圖書館 94所。自 20世紀 90年代開始,澳門大學和其他院校開辦圖書館專業課程,以及圖書館專業團體的成立,加上行政當局開始大力投入圖書館的建設,使澳門的圖書館事業得到飛躍的發展,有關澳門圖書館事業的研究,也從這段時期開始較廣泛地開展。除了本書收錄的論文外,茲將有關圖書館事業各方面的研究論文和著作分列於以下兩表,以供參考:表 2(論文)作者 年份 題目 刊登期刊及期數Manuel Teixeira1987 從“澳門人圖書館”到“國立圖書館” 《文化雜誌》中文版, 3(文德泉)Jorge de AbreuArrimar 1988 澳門:它的圖書館和藏書 《文化雜誌》中文版, 4(歐卓志)王國強 1999 回歸前澳門圖書館事業發展概況 大學圖書館學報, 1999/04楊開荊 2000 澳門圖書館的館藏規劃與資源共享 大學圖書館學報, 2000/05楊開荊 2001澳門地區國際組織寄存制度的意義,現行做法與問題中國圖書館學報, 2001/01王國強 2003 澳門圖書館信息技術的發展概況 上海交通大學學報, 2003/S1王國強 2003 澳門圖書館館藏資源發展的歷史概況 圖書情報工作, 2003/11何麗伽、曾愛群、2004 杜氏圖書分類與澳門八角亭圖書館 圖書館論壇, 2004/06羅瑞文楊開荊 2005 論澳門公共圖書館網絡化發展模式 中國圖書館學報, 2005/02作者 年份 題目 刊登期刊及期數(續上表)
  • 72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胡珂、趙新力、楊開荊2005 澳門圖書館與 CEPA 下的澳門社會經濟發展 圖書情報工作, 2005/02楊開荊 2005 從讀者問卷調查看澳門圖書館事業概況 圖書館論壇, 2005/06崔明明 2006港澳台地區政府出版物採訪工作與國家圖書館圖書館學刊, 2006/06特藏建設師麗娟 2006 大陸地區與澳門地區全民閱讀活動初探 蘭州學刊, 2006/12郭英 2007 澳門公共圖書館演進及特點研究 圖書館學刊, 2007/01鄭志濠 2007 澳門數字圖書館發展探析 高校圖書館工作, 2007/05伍家駿 2008 澳門公共圖書館信息資源共享現狀 圖書館工作與研究, 2008/09表 3(著作)作者 / 編者 年份 名稱 出版機構Jorge de Abreu A Biblioteca Central de Macau e as NovasAssociação Portuguesa deArrimar(歐卓志)1990TecnologiasBibliotecários Arquivistas eDocumentalistasJorge de AbreuArrimar 1992 澳門中央圖書館(葡中英三語) 澳門文化學會(今文化局)(歐卓志)等澳門文化學會1995 澳門中央圖書館百周年史 澳門文化學會(今文化局)(今文化局)澳門文化學會1996 澳門第一屆國際圖書館專業人員交流會論文集 澳門文化學會(今文化局)(今文化局)澳門圖書館暨1997 兩岸三地圖書館學研究與發展 澳門圖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資訊管理協會王國強 2003 2 1 世紀初期澳門圖書館事業發展規劃之研究 澳門圖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澳門圖書館暨2003 兩岸三地信息管理與服務 澳門圖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資訊管理協會澳門圖書館暨2004 兩岸三地社區圖書館管理與活動策劃 澳門圖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資訊管理協會王國強 2006 澳門圖書館事業發展史 澳門圖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澳門大學 2006 學術圖書館的演變──過去、現在與未來研討會 澳門大學楊開荊、趙新力 2007 澳門圖書館的系統研究 廣東人民出版社王國強 2007 兩岸三地圖書館事業論述 澳門圖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三)傳播1822年,葡文報章《蜜蜂華報》創刊,雖然壽命不長,卻為澳門的傳播事業寫下了第一頁。此後,澳門的文字傳播事業得到蓬勃的發展,以中、葡、英等文字刊行的報章雜誌,也相繼出現市場。隨 科學技術的進步,澳門的傳播事業也不再局限於平面的文字傳播上。在廣播事業方面,由一群無線電愛好者發起的澳門廣播電台,在1931年開播,至1948年開始,由政府經營。而社會人士羅保在1950年開設綠村電台,為澳門私營廣播的開端。另一方面,澳門的電視廣播事業起步較晚。澳門廣播電視公司屬下的澳門電視台在1984年開播,其間經歷過多次變遷,現已成為澳門首要的電子傳播機構。澳門的電視廣播事業,近年開始有更進一步的發展,先有澳門有線電視的開辦,然後還有三所衛星廣播機構選擇以澳門為基地,屬下的電視頻道不但覆蓋澳門,還進一步延伸至泛亞太地區。而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近年也加強在節目和技術方面的投入,於 2009 年下半年新增三個電視頻道,並計劃全面採用數字技術作電視廣播。互聯網的普及,也成為澳門傳播事業發展的另一個新亮點。除了報章和廣播機構開設服務作者 年份 題目 刊登期刊及期數(續上表)
  • 73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外,各類討論區、網站、網誌,都成為澳門傳播事業的一部分。凡此種種,都成為澳門社會人文科學研究的課題。各高等院校的傳播系研究人員,在過去和現在,也積極研究澳門傳播事業發展進程中的各種現象,特別是這些現象與社會學的聯繫。一些與傳播學領域有關的研究成果,更在國際學術研究界中獲得殊榮,足證澳門在傳播方面的一些研究領域,在國際上是得到公認的。有關澳門傳播研究方面的主要論文和著作,列表如下,以供參考:表 4(論文)作者 年份 題目 刊登期刊及期數Manuel Teixeira(文德泉)1990 Early Newspapers in Macau 《文化雜誌》英文版, 4Manuel Teixeira(文德泉)1988 四百周年:澳門印刷業 《文化雜誌》中文版, 6Manuel Teixeira(文德泉)1993 澳門報刊業的起淵 《文化雜誌》中文版, 11-12林玉鳳 1999 澳門葡文報章的發展特點 1822-1999 澳門研究, 1 0林玉鳳 2004媒介使用與社會建構──澳門傳媒與社會變遷關係初探澳門研究, 1 8林玉鳳 2004中國最早外文報紙的疑點──澳門出版史的新發現新聞春秋學刊, 2004林玉鳳 2007經濟發展時期的報業挑戰──以澳門報業發展為例新聞記者, 2007/11王國強 2008 澳門出版業發展概況及優缺點分析 出版參考, 2008/30表 5(著作)作者 / 編者 年份 名稱 出版機構Manuel Teixeira 1965 A Imprensa Periódica Portuguesa noNotícias de Macau(文德泉) Extremo Oriente(澳門消息報,澳門文化司署1999 年重印)《澳門日報三十年》編委會1988 澳門日報三十年 澳門日報Henrique Rola da 1991 A Imprensa Chinesa de MacauSilva – Envolvimento Histórico新聞司(今新聞局)方積根、王光明 1992 港澳新聞事業概觀 新華出版社Corte RealEduardo1992 Imprensa de Macau 新聞司(今新聞局)陳信元 1997 兩岸暨港澳出版事業的發展與整合 文史哲(台北)澳門日報 1998 澳門日報四十年 澳門日報程曼麗 1999 蜜蜂華報研究 澳門基金會新聞司(今新聞局)、1999200 Anos de Jornalismo em Macau:澳門文化司署 Oriente Impresso新聞司(今新聞局)(今文化局)João Alves das 1999 A Imprensa de Macau e as Imprensas de澳門文化司署(今文化局)Neves Língua Portuguesa no Oriente“行政院”新聞局 1999 變遷中的香港、澳門大眾傳播事業 “行政院”新聞局傅玉蘭等 2000 澳門影業百年回顧:專題研究 文化局澳門博物館蘇精 2000 馬禮遜與中文印刷出版 學生(台北)澳門圖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2002 兩岸三地古籍與地方文獻 澳門圖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楊開荊 2003 澳門特色文獻資源研究 北京大學出版社駱偉 2004 簡明古籍管理與版本學 澳門圖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
  • 74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我們》編輯委員會2008 我們──澳門日報五十年成長足跡 澳門日報《金禧紀盛》編輯委員會2008 金禧紀盛──澳門日報慶祝五十周年 澳門日報(四)科學技術與社會隨 近年澳門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科學、技術和創新領域與澳門社會關係的研究也取得較長足的進展,特別在環境科學、資訊科技、電子工程、醫學、護理學、機電工程和數學方面。當中的一些研究領域的學術成就,更受到國際學術界的公認和肯定。以澳門大學科技學院的微電子研究為例,由余成斌、馬許願(Rui Martins)和 José Franca 共同開展的《超高頻多速開關電容電路設計》的研究,在2005年由國際知名學術出版社Springer出版,在2007年再由內地的科學出版社出版。而土木環境工程、機電工程研究人員的研究成果,例如譚浩崑的《利用人工神經網絡對水平管道湍流區之對流熱傳的因素分析》、許嘉賢的《利用貝氏方法更新卡曼濾波器之噪聲參數》等,便得到國內外同業的嘉許。澳門科技大學也參與了中國“嫦娥計劃”的探月儀器研製開發工作。政府設立的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近年也積極向機構和個人提供了涉及生物科技、中醫藥、資訊科技和自然及環境科技研究項目的資助,為進一步發展澳門的科學技術,發揮了充分的作用。有關科學技術與澳門社會研究有關的論文和著作,由於涵蓋的學術領域比較廣泛,受篇幅所限,同時為免掛一漏萬而恕不在此輯錄。不過,就本地的出版物而言,《澳門研究》、《澳門科技大學學報》不時有與科學技術與社會有關的論文發表。而在醫學和護理學方面,澳門有《澳門理工學報》、《澳門醫療與健康》、《澳門醫學雜誌》、《澳門護理雜誌》等期刊。一些國內和國際期刊也偶爾會有澳門學者的科研成果發表。三、小結回顧澳門研究發展的過程,我們應該要對澳門研究的前景充滿信心。誠然,澳門的學術界一直以服務社會視為自身的責任,其學術理論與社會情況相結合的現實主義和實用主義的公共研究取向,成為近20年澳門學術研究的傳統。面對 當前澳門社會的急速轉型和新舊問題的不斷湧現,澳門學者比以往更積極地承擔起本身的社會責任,更積極參與社會事務,從學術研究角度,為當前澳門社會面對的問題尋找應對和解決方案,同時也為澳門社會的整體進步,提供可靠的智力基礎。總結過去,展望將來,正是計劃出版這套《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論文選》的原意。本綜合卷是《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論文選》的最後一卷。這次是澳門基金會第一次籌劃出版規模如此龐大的文選式出版物,當中難免會出現不足之處。我們懇請學術界和社會同仁不吝賜教,讓我們的工作做得更好。與此同時,我們也要向參與本套《文選》的選稿、編輯和各項後勤工作的編者、同事和工作人員,致以衷心的感謝。我們也願意在此重申:澳門基金會將一如既往,加強與澳門和外地的學術界合作,並繼續優化現有虛擬圖書館項目,推動澳門研究向前、向廣和向深的發展。[責任編輯 鄧安琪]作者 / 編者 年份 名稱 出版機構(續上表)
  • 75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澳門基本法》)於 1993 年 3 月 31 日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國家主席頒佈法令,並於 1999 年 12 月 20 日生效。從《澳門基本法》公佈到生效實施,經歷了兩個階段。《澳門基本法》的研究,在這兩個不同的階段,表現出不同的重點,解決不同的問題。一、《澳門基本法》研究的簡單回顧(一)澳門基本法公佈至生效前的階段這一時期,對《澳門基本法》的研究,主要解決兩個問題。第一,如何解釋和宣傳基本法的內容,讓澳門居民正確理解和掌握基本法。第二,如何確保在這一過渡期內,澳門各項制度的變化能與《澳門基本法》的規定銜接,達到平穩過渡的目標。就第一個問題而言,對基本法的研究主要集中闡述《澳門基本法》的立法精神、立法意圖和立法背景等。研究的方法主要是採用註釋的方法和比較的方法,如解釋澳門基本法的立法精神和條文,比較原《澳門組織章程》與《澳門基本法》的異同,比較研究《香港基本法》與《澳門基本法》等,並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這一時期,還有大量宣傳《澳門基本法》的文章。這些研究成果對推廣和宣傳基本法起了積極的作用。其中具代表性的著作有《澳門基本法文獻集》(澳門日報出版社,1993年),蕭蔚雲主編的《一國兩制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北京大學出版社, 1993 年),蕭蔚雲的《澳門基本法講座》(原載《澳門與澳門基本法》,澳門日報出版社, 1994年;後並譯成葡文單行出版),許崇德主編的《港澳基本法教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1994 年),梁凡的《基本法九九講》(澳門基金會, 1994 年),楊允中的《澳門與澳門基本法》(澳門基金會, 1994 年, 1995 年修訂版),《澳門基本法問答集》(澳門大眾報有限公司, 1995 年),楊允中的《“一國兩制”與現代憲法學》(澳門大學, 1996 年),楊靜輝、李祥琴的《港澳基本法比較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 1997 年),藍天主編的《“一國兩制”法律問題研究》(總卷)(法律出版社, 1997 年),楊允中的《澳門基本法釋要》(澳門基金會,1998年),趙國強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ABC》《澳門基本法》研究的簡單回顧與展望──《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基本法卷》前言駱偉建 王 禹駱偉建,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王禹,澳門理工學院一國兩制研究中心副教授級研究員,法學博士。
  • 76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五洲傳播出版社, 1999 年),楊靜輝的《澳門基本法釋義》(人民出版社, 1999 年)等。就第二個問題而言,隨 《澳門基本法》的公佈,澳門進入了後過渡時期,澳門原有的政治體制和法律制度需要與基本法銜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立法會、司法機關需要籌組。如何銜接?如何籌組?這既涉及到對基本法條款的理解和解釋,也需要根據基本法規定提出解決的方案。當時需要處理的與《澳門基本法》直接有關的主要問題有:第一,法律如何本地化?其中基本法規定的原有法律基本不變的含義是甚麼?哪些是屬於原有法律的範疇?哪些是屬於基本不變?哪些是需要改變?第二,司法體制,包括司法人員如何本地化?其中涉及法院的設置,司法人員的培養,法官的推薦和檢察官的任命等。第三,政府架構的重組及公務人員的留用,包括退休金的保障等。第四,原立法會議員過渡為特區立法會議員的辦法和特區立法會的議事規則制定。第五,中國國籍法在特區適用的具體辦法。面對上述複雜的問題,為了保證與基本法銜接,當時的重點和首要任務是要確保體現國家主權,實現平穩過渡的原則,所以,對基本法的研究,也是以不抵觸國家主權和平穩過渡的原則為標準,不拘泥於細節,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可變可不變的,盡量不變,需要變的,以最低限度改變為標準,屬於特區自治範圍處理的,留待由特區成立後自行來處理。在這種要求下,原澳門政府實現了五大法典本地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關於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處理澳門原有法律的決定》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通過的一系列決定和辦法。因此,《澳門基本法》的研究不再是純粹的宣傳,開始涉及了一些具體的問題,而且要提出解決的方案,並出現了一些對基本法解釋上的爭議,如原有法律的範圍是否包括葡萄牙主權機關制定的在澳門適用的法律。這些都促使對澳門基本法的研究向深層次發展。但總體而言,研究的範圍和層次還主要集中和限於政權交接,平穩過渡的政治方面的考量。這方面的著作有許昌的《澳門過渡時期法律問題論集》(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 1998 年)等。(二)《澳門基本法》實施階段隨 《澳門基本法》的實施,不僅需要進一步宣傳基本法,而且還要研究和解決基本法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使基本法的研究進入一個新的階段,面向實踐中的問題,面對不同的理解爭論,其特點是研究的範圍在擴展,研究的內容在深化,研究的方法更加多樣化。譬如在執行基本法的過程中,有些問題就引起了爭議。僅是通過法院訴訟的就有:關於行政法規修改原有法令,行政法規可否獨立地作出對外具普遍約束力的規範之爭,投考編制內實位公務員是否必須具備永久性居民的資格之爭,公務員需要繳納職業稅是否抵觸公務員福利待遇不低於原來標準的規定之爭,土地法關於和平佔有土地的規定與基本法關於土地屬於國家所有的規定之爭,國際公約在澳門適用與基本法規定理解之爭……。此外,引起社會關注的有:民政總署取代非政權性的市政機構,以及關於落實《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制定相關法律的討論等,對上述問題的爭論或討論,不僅在學者之間,市民之間,而且在司法實務界亦有不同的見解。除了爭論之外,社會開始探討依法治澳,如何處理好基本法中規定的一些關係,如中央主權與特區自治權的關係;發揮“一國”與“兩制”的優勢,互惠互利共同發展;行政主導與政府施政;行政與立法之間制約與配合的關係;法院解釋基本法的角色;培養愛國愛澳的力量與薪火相傳;構建和諧社會與穩定發展等。隨 討論和爭論,推動了對基本法的深入研究。
  • 77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在這一方面,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發揮了比較重要的作用。該協會每年於3月底舉行基本法研討會,邀請澳門、內地、香港和台灣的專家學者參會發表論文,並將有關論文匯集成冊,如《基本法對澳門發展的保障──“基本法與澳門發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02)、《依法治澳與穩定發展──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兩周年紀念研討會論文集》(2002)、《國家安全與公民意識──有關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論文匯編》(2003),《依法治澳和特區發展》(2004)、《依法治澳經驗與前瞻──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12周年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05)、《基本法:構建和諧社會的根本保障──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13周年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06)等。還有一些研究機構和社團亦參與基本法的推廣工作,舉辦基本法研討會或徵文比賽,並有文章匯編成冊,如《一國兩制:澳門開局良好》(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 2001年),《依法施政與特區公務人員──紀念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佈13周年基本法徵文比賽論文集》(澳門公務專業人員協會等, 2006 年)等。這一時期的基本法研究,在前一階段基礎上,出現了系統論述《澳門基本法》的教材、專題研究文集及資料匯編等,其中有代表性的著作有駱偉建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概論》(澳門基金會, 2000 年),鄭言實編的《澳門過渡時期重要文件匯編》(澳門基金會, 2000 年)和《澳門回歸大事記(1972-1999)》(澳門基金會, 2000 年),王叔文主編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導論》(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 2001年),蕭蔚雲的《論澳門基本法》(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3年),楊允中的《澳門基本法釋要》(修訂版)(澳門法務局, 2003 年),楊允中的《一國兩制與澳門成功實踐》(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2004年),蕭蔚雲主編的《論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制》(澳門科技大學,2005年)及楊允中的《論正確實踐“一國兩制”》(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2005年)等。更可喜的是,一代年青人正在進行開拓性的工作。如澳門大學法學院政法學專業研究生黃宏耿的畢業論文《基本法解釋若干問題研究》,鄭錦耀的畢業論文《國家安全立法問題研究》,龐嘉穎的畢業論文《現代性與後殖民語境交織下的香港憲政文化的思索》都有一定價值的研究成果。在這個階段,對基本法的研究更有針對性,研究不再停留在從理論到條文,而是回應社會的需要,用基本法的理論解決現實的問題。由於理論與實際結合,在解決實際問題時,也就不斷挖掘基本法的內涵,豐富基本法的內容。與此相適應的,在研究基本法的時候,有的以追求立法原意為主旨,也有的以立法目的和社會利益為主旨,還有的以法律實證為主旨,從法律規範、法律邏輯理解基本法等,試圖用不同的研究方法,闡述基本法的規定,正確適用基本法。當然,由於基本法實施時間不長,研究基本法也剛開始,難免缺少系統性,研究的深度和廣度還有待提高。特別是基本法的研究不僅限於宣傳和解釋基本法的條文上,要面對現實的問題提出解決的方法,基本法研究的難度增加了,這是該階段研究成果不多的一個原因。二、 2005 年及 2006 年研究現狀評述由於資料的關係,筆者在這裏僅就 2005年及2006年《澳門基本法》論文發表情況及熱點問題作簡單的回顧。 2005 年及 2006 年發表的《澳門基本法》論文中,較有代表性的:黃寶瑩的《基本法有關非中國籍居民權利和自由規定的立法由來及意義》,龐麗穎的《談“一國兩制”情境下的憲治與政治──從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緣由》,楊允中的《立法會選舉與“一國兩制”文明》,鄭偉的《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權限劃分之探討》,王禹的《論港澳基本法上的國家行為和
  • 78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政治問題》,楊允中的《全面開創“一國兩制”文明──時代的召喚》,鄭錦耀的《論行政法規成為行政訴訟對象的可能性》,趙向陽的《實施澳門基本法的重要法律舉措──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法概述》,楊允中的《“一國兩制”──在實踐中提升實踐水平》,蔣朝陽的《從基本法的規定看澳門特區政治體制發展》,駱偉建的《論行政主導的權力設定、結構設計及其他條件》,王禹的《繼續深化和鞏固以行政為主導的政治體制》,趙向陽的《從組織章程到基本法──澳門回歸前後政治體制比較研究》,王禹的《論澳門基本法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管轄權的規定及其限制》等。2005年及 2006年對《澳門基本法》的研究主要有兩個熱點:第一,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主導體制的研究。許多學者的論文都指出,行政主導是《澳門基本法》設計澳門特區政治體制的基本精神,應當繼續深化和鞏固以行政為主導的政治體制。並且,有關論文並思考了行政在政治體制中如何主導及應該如何主導的問題,並指出行政長官委任立法會部分議員、立法會採用多種方式產生,以及功能組別選舉制度,對於維持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主導體制有重要作用。第二個熱點是關於行政法規的性質和法律地位的討論。討論最早的是由澳門中級法院2006年 4月 27日作出的一例判決所引發。一種意見認為,澳門回歸前總督有權制訂法令,與立法會分享立法權,而回歸後總督的地位既然為行政長官所繼承,因此行政長官亦有權行使立法權,行政法規的性質是行政長官以地區首長的身份制定的,屬於行政長官行使立法權的範疇。第二種意見認為,《澳門基本法》規定立法會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但沒有規定行政長官與立法會分享立法權,因此澳門回歸前的雙軌立法體制已經不復存在,基本法設計的是單軌立法體制,立法權由立法會行使,行政長官不再行使立法權,因此行政法規的性質是行政長官以政府首長身份制訂的,屬於行政長官行使行政管理權的範疇,其效力亦低於立法會通過的法律。法院最近的幾個判例均支持了第二種意見,即認為行政法規屬於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權的範疇,其性質屬於行政規範而不是立法規範,是行政長官以政府首長的身份制定的,其效力低於立法會通過的法律。不過,與這個問題相聯繫的還有一系列法律問題。第一,行政法規的性質能否設定行政處罰?行政法院2006年8月29日作出的一例判決指出,行政法規的性質屬於行政規範,因此不能設定行政處罰。第二,行政法規能否修訂澳門原來由總督制訂的法令?最近澳門中級法院2006年11月9日發佈的第43/2006號判決指出,行政法規的性質屬於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權的範疇,而法令屬於立法權的範疇,因此行政法規不可以修訂法令。法令中原來以行政法規形式修訂的部分無效。三、《澳門基本法》研究的未來展望對《澳門基本法》的研究必須在現有的基礎上進行,既要向縱深研究發展,也要拓寬研究的領域。筆者拋磚引玉,提出以下建議,以供參考。(一)從現實需要的角度,應該抓住澳門的實際情況和自身特點,研究以下問題1. 如何認識“一國兩制”。“一國兩制”的內涵是甚麼,“一國”與“兩制”是甚麼關係,包括“一國兩制”的法律基礎,即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基本法與其他全國性法律及特區法律的關係,以及如何發揮“一國兩制”的優勢。 2. 如何認識國家主權(中央權力)與特區自治權的關係。如何界定權力的範圍,如何處理權力的關係,如何協調維護主權與尊重自治權的關係。3. 如何認識“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何為行政主導,行政主導與權力分立制約是甚麼關係,
  • 79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如何處理行政主導下的行政與立法之間的關係。4. 如何認識澳門法律制度的改革。法律與行政法規的性質認定和調整範圍的劃分,法律如何改革,《澳門基本法》對澳門法律改革有甚麼影響,法律改革的原則、程序、方法是甚麼等。 5. 如何認識《澳門基本法》的解釋制度。解釋權與司法終審權的關係,解釋權與司法獨立的關係,解釋權與自治範圍解釋的界限,解釋權與法律審查權的關係等。6. 如何認識居民權利與政府權力的關係。權利、自由與義務、責任之間的關係,個人權利與政府自由裁量權的關係。在有關權利的法律規範之間,如特區法律與全國性法律,特區法律與國際公約之間是甚麼關係,如何協調。7. 如何認識民主制度的完善和循序漸進的發展。個人民主、社團民主、社會民主的關係,民主的功能和範圍,民主發展的條件和程序,選舉制度的完善,政府政策與民主監督。 8. 如何認識“一國兩制”實施的檢驗標準。國家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特區的社會穩定,經濟發展這兩個基本準則的社會意義。以上只是提出了“一國”與“兩制”,主權與自治權,行政主導與立法,居民權利與政府權力,法律基本不變與法律改革,基本法解釋權與司法終審權,發展民主與循序漸進,國家統一與特區穩定發展的數大關係,當然,還有其他問題可以研究。但是,對貫穿於基本法的重大關係的研究,相信對理解和實施《澳門基本法》有重要意義。(二)從歷史的角度,應該研究《澳門基本法》制訂的立法背景和條文的草擬、形成的過程這個過程是正確瞭解基本法所必不可少的基礎,在基本法實施過程中產生的一些爭論,在相當程度上與不瞭解或錯誤解讀基本法的條文有關。所以,加強這方面的研究是不能少的,做好這一基礎性工作,不僅有利於市民對基本法的瞭解,也有利於立法、行政、司法機關正確執行基本法。此外,學者,尤其是年輕學者對基本法的研究也是極為重要的,否則,當親歷者消逝的時候,是無法彌補。可惜至今沒有一本系統的著作,確實需要填補這一空白。(三)從比較的角度,在對《澳門基本法》研究的同時,要借鑒《香港基本法》的研究經驗由於香港與澳門都是實行“一國兩制”,都是根據“一國兩制”制定基本法,在基本的原則上和主要的內容上有許多相似的方面,所以,香港在實施基本法過程中遇到和發生的問題,都值得澳門思考,都可以從中吸取經驗和教訓,不僅如此,借鑒香港的經驗也有利於澳門更加慎密思考,更加周全,更加理性對應基本法實施中的問題,並提前做好各項準備。所以,在關心《澳門基本法》實施的同時,也要關心《香港基本法》的實施,視野要開闊,絕對不能孤立地進行研究。(四)對《澳門基本法》的基礎理論研究應該與基本法實踐中提出的問題研究結合進行目前,對《澳門基本法》的基礎理論研究還是不夠的,基本法畢竟是一部新型的法律,是“一國兩制”的產物,歷史比較短,理論不夠豐富,對一些基本概念,基本原理需要進一步闡述,離建立一門比較成熟的《澳門基本法》學科還有一定的距離。所以,理論研究是不能少的,必須加強。如果沒有深厚的理論基礎,難於解決實踐中提出的問題。然而,基本法除了理論層面需要研究之外,還需要從實踐層面研究,只有不斷地解決實際的問題,方有生命力。因為澳門社會在不斷的發展和變化,在許多方面,超出了《澳門基本法》制定時的認識,基本法的實施也遇到一些新問題,我們的研究不能只停留在條文而迴避實際,所以,必須回應社會的需要,不斷豐富和發展基本法的理論。[責任編輯 謝四德]
  • 80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與其他學科研究的驟冷驟熱不同,自1980年代以來,澳門公共行政始終受到包括學界在內的社會各界的熱切關注。各種不同形式的研討會、座談會等公共性研究活動絡繹不絕,以論文與研究報告為主的多種研究成果陸續面世,不同專題領域或同一專題的不同學術論爭時起時伏……公共性探討與個性化研究共同推動了澳門公共行政研究的長足進步,從觀點歸納、特點概括、存在問題以及未來發展等方面,綜合評介 1980 年代以來澳門公共行政研究的學術概貌。一雖然自 1980 年代以來澳門公共行政研究涉及的領域比較廣泛,但是,表現在時段上,以1999 年 12 月 20 日特別行的區政府成立為界,之前的研究集中於政府體制、宏觀架構、公務員本地化、市政制度、公共財政、行政雙語等方面;之後的研究則超越了原有主題,朝 多元化方向發展,尤其是行政改革、政府規模、公務員制度等方面的討論較為熱烈,一些新議題,如電子政府建設、危機管理等也逐漸得到學者的關注。(一)行政改革與發展1. 行政改革的環境與基礎行政生態學認為,行政系統作為社會子系統之一,必須維持與其存在環境之間的動態平衡。因此,行政改革研究者多以分析行政環境變化入手來考察公共行政改革之緣由。對於澳門行政環境的變遷,有論文從推動澳門行政改革的直接動因角度考察,將之歸結為全球行政改革浪潮與澳門內部對公共行政與公共服務擴張的需求。具體表現為政府角色的根本性改變、經濟發展、區域競爭加劇與西方國家行政改革的波輪效應。 也有學者 從宏觀國際背景、中觀區域環境與微觀內部結構三個層次展開分析。宏觀層次的主要因素為全球化、數字化與國際公共安全;中觀層次的主要是澳門周邊國家與地區的變化,最為直接的影響因素是澳門與珠三角地區聯繫與互動趨勢的強化;微觀層次則涉及澳門的資源、產業、文化以及澳葡政府的行政遺產等因素。雖然研究者多注意到並指出上述不同層次的行政環境變化應成為行政改革的起點與前提,但是,未能對行政環境的改變於澳門行政改革的利弊進行直接的分析。實踐導向與問題切入:澳門公共行政研究檢視──《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行政卷》前言婁勝華婁勝華,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課程副教授兼課程主任,歷史學博士。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
  • 81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在澳門,行政改革具有廣泛的社會共識。澳葡政府的行政被認為代表了無所作為、封閉落後的行政模式,社會各界都以為,公共行政需要進行改革,就連公務員也無法抗拒,此乃澳門有別於香港之處,也是澳門公共行政改革得以順利展開的有利條件。此外,澳門特別行政區首二屆行政長官何厚鏵的個人魅力與高度的社會認同度對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的展開也較為有利。2. 行政改革的策略與路徑在特別行政區時期,行政改革奉行“以民為本、服務市民”的改革宗旨,固本培元、穩健發展、循序漸進而非“躍進”式突變的改革方式,政府主導、有“破”有“立”的制度創新,與時俱進、與國際接軌、體制內與體制外協同並進的改革思路。 特別行政區政府推行先易後難的漸進式行政改革策略,既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改革的阻力,也有利於實施以提高效率、增強服務為重點的施政措施,從而贏得民心支持。《澳門政府規模與服務質素的研究報告》雖然把重新檢定各政府部門職能、控制公務員人數的增長作為公共行政改革的重要一步,可同時亦認為,現時精減公務員人數的時機未必成熟,因此,澳門公共行政體系的改革應以優化服務為急務。從介紹奧斯本與普拉斯特里克(Osborne and Plastrik)概括的行政改革五項策略 ,即核心策略、結果策略、消費者策略、控制策略、文化策略入手,具體考察澳門行政改革策略,分析雖有待深入,也不失為一種嘗試。 同時,對於澳門政府局部範圍內實行的公共服務民營化改革策略,有論文透過澳門社會福利供給現狀與具體案例 分析,提出“官資民營”與“官辦民營”是澳門社會服務民營化的主要模式,並把競爭機制的引入視為推進民營化完善的關鍵所在。與局限於就事論事的研究不同,以開闊的視野觀照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的研究 認為,釐清政府、社會、市場三者間權責分工與良性互動關係更加有利於探尋行政改革的路徑,進而提出澳門行政改革不會是簡單的市場選擇,也不會是純粹的社會選擇,而是由政府引導、市場導向的社會選擇,改革的路徑應該是綜合性、全方位的,並應長遠規劃。在現階段,應盡可能地對政府職能、組織以及相關法律進行局部調整,並與未來總體規劃相互呼應與配合,待時機成熟時標本兼治,創建一個符合澳門發展需要且具創新能力的公共行政。3. 行政改革的障礙雖然自1980年代以來澳門公共行政改革議題始終未曾擱置,但是,影響行政改革深入發展的因素一直存在,主要包括:一是法律滯後;二是雙語人才缺乏;三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確定的優先解決經濟問題與維持社會穩定的施政策略。 其中,在阻礙澳門公共行政改革向前發展的因素中,消極保守的公務員文化是核心阻力。《澳門政府規模與服務質素的研究報告》整理調查問卷,有79.3%的被訪者認為改革的阻力來自公務員本身的固有意識形態,故而該報告強調應把公務人員的培訓確定為行政改革的優先項目。4. 行政改革的深化方向對既存問題的診斷往往被諸多研究者視為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的研究起點,從而循此途徑確定進一步改革的深化方向。以公正與效率相結合作為公共行政評估價值基礎的研究 認為,澳門公共行政既存問題可以分為兩種類型──“繼承性缺陷”與“趨勢性問題”。前者包括整體性問題、自足性問題、結構性問題、適應性問題與參與性問題;而“全能化趨勢”與“大陸化趨勢”則屬於後者。因此,澳門公共行政的改革應以解決行政體制的參與性、政府組織的整體性與自足性
  • 82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封閉性)、行政法律制度的適應性為重點,並警惕政府職能的全能性與行政體系的內地化趨向,改革取向應選擇“以擴大參與為基礎,以提高效率為導向”,針對既存問題的累積性特徵,選擇漸進式的增量改革而非激進式的存量改革為路徑。 也有研究 認為,深化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改革的基本路向,一是樹立“權變的”和“可持續的”行政改革觀;二是重塑澳門的公共行政精神和公共行政文化,確立和踐行民主行政、服務行政、責任行政、高效行政、透明行政、廉潔行政等基本價值理念;三是打造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獨特的國際競爭力;四是建立健全“次區域化”視野下的政府全面合作的制度安排。行政分權與放權被認為是行政改革題中應有之義。由於政策制定權的高度集中,導致上層機關不堪重負,而下級坐等指令現象的出現,如何通過權力下放,令下級機構與低級公務員積極性與靈活性得以發揮,是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深入改革需要解決的問題。對於現有的行政改革未能實現行政權力的下放,反而是行政權力的上移,雖有不少研究者表示不滿,但也有人 認為確有其合理的一面,原因在於現時法律的滯後,在過時的法律環境下實行分權可能導致更為嚴重的腐敗與濫權。因此,要對澳門的法律體制和組織文化進行改善,屆時,再實行分權性行政改革。官員問責制也是被許多研究 視為澳門行政改革的方向之一。如果部門間、上下級間的權責關係未能釐清,權力下放就無從談起,即使權責劃清、適當放權,若欠缺問責機制,同樣也是枉然。因此,官員問責,包括財政問責,應為澳門行政改革之急務。至於公共財政是澳門行政改革未有深入觸及的領域,由於約佔政府財政總預算 15%的財政自治機構未能真正納入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之中,現有的財政預算可謂不完全預算,財政自治機構的經費運用難以得到切實監督。 因此,相關研究大多主張清晰財政自治機構的預算執行程序清晰化,使政府部門適用統一的會計標準,加強財政與審計部門對公共部門預算執行及其經費運用的監督。(二)政府職能與政府規模在澳門行政改革相關議題中,政府部門的職能重疊可以說最受詬病,它直接導致多頭管理與行政程序重複等問題。雖然自1980年代以來,尤其是回歸之後,特別行政區政府不斷推動政府部門的重組,並推出了具有現代行政理念的“一站式”服務等措施,但是,政府職能重疊問題並未得到根本解決, 2002 年,行政暨公職局一項《關於政府部門和實體職能重疊的初步研究》認為,特別行政區政府中涉及職能重疊、交叉、相近的政府部門有42個,涉及的事項共51項;其中一些部門,尤其是民政總署、治安警察局、土地工務運輸局、文化局、教育暨青年局、港務局等相互之間所涉及的職能重疊、交叉、相近的程度較高,均涉及六項以上的職能。 特別行政區政府職能較前未曾縮減反而擴張,如2001年將原具自治性質的臨時澳門市政局與臨時海島市政局合併,成立了新的政府部門──民政總署。同時,政府部門重組對促進行政效率的改善收效並不明顯,“一站式”服務雖有利於行政審批手續的簡化,而行政審批事項並未因此而有所減少。雖然政府職能模式的“小政府取向”已成為公共行政改革的主流意見,可是從澳門產業政策與經濟發展定位入手探討政府職能,仍有人主張 澳門需要一個大政府,理由在於:1. 澳門的多數產業難以成市,形成自然壟斷,經營上需要政府的參與;2. 澳門產業結構單一,主導產業對其他產業的拉動缺乏市場管道,產業聯繫需要政府的媒介;3. 澳門的企業組織形式以中小企業為主,缺乏抵禦風浪的能力,需要政府的輔助和保護;4. 澳門經濟對外依存度高,政府的資訊輔助工作必不可少;5. 澳門的企業經營水準與形象關係到作為旅遊城市的澳門整體形象,要求
  • 83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政府從整體利益出發進行約束與管理;6. 澳門城市規模小,企業與市場必須服從於城市的整體規劃;7. 應對博彩業的國際競爭,需要政府協調,以統一的競爭主體進入國際博彩市場。應當說,政府規模始終是澳門行政改革研究的焦點問題之一。在回歸之前,已有論文研究澳門官冗問題,並指出政府機構重組、領導層人員的頻繁更換與中葡翻譯需求是公務員人數急劇增加的三個主要原因。 回歸後,有關澳門政府規模的研究成果迭出。通常採用的測量政府規模的指標有二:1 . 政府公務人員與總人口及就業人數的比例;2 . 政府支出和消費佔本地總產值(GDP)的比重。饒有興味的是,雖然不同研究運用的測量指標基本相同,可是,結論卻不盡一致。有認為澳門政府規模較大,甚或是超大;也有認為,澳門政府規模屬於中型偏大,並存在不斷擴大的趨勢。不過,甚少有人認為澳門政府規模偏小或適中的。隨 回歸後受博彩經營權分散化改革刺激而來的經濟超常規發展,指責政府規模偏大的聲音轉弱,支持增加政府人手的輿論卻不時出現。對於澳門政府的最優規模,有研究 通過具體計算認為,澳門政府消費佔GDP的最優比例(最優支出規模)為 6.73% 。以 2003 年為例,其時政府消費規模佔 GDP 為 9.06% ,可見,政府規模過大,政府消費支出對澳門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為負。因此,政府應當適當降低消費支出。不過,該研究未能在此結論基礎上,深入分析政府支出結構的合理性及其調整方向。另有研究 從分析澳門財政預算來探討公共行政人力資源,雖然其預設的某些前提(如“潛在的財政赤字危機”與“澳門勞動力供應充裕”)業已發生變化,但是出於控制公務人員開支在政府經常開支中所佔比例的考慮,提出中央招聘、工作流程簡化、拓寬自然流失管道、改變僱用方式、設立公積金制度等控制人員數量的方法,以及專注核心業務的縮減政府規模之措施,仍不乏參考價值。以比較途徑研究政府規模屬一種常用方法,有研究 從澳門政府規模的縱向自身對比和橫向國際對比中,得出“澳門政府規模屬於中型偏大,並存在不斷擴大趨勢”的結論,具體原因在於澳葡政府對行政機構實行持續的“加法”式專業化配置與外生性公職制度的軟約束設計。因此,政府規模的適度化不能只就規模來規劃,而應該從清晰定位政府職能入手,通過調整組織架構、優化人員結構、健全法律約束機制,從而建構起符合澳門實際需要的適度政府規模,促進政府能力和行政效率的“雙提升”。《澳門政府規模與服務質素研究報告》的研究結論是“若以公務人員的數目論,澳門政府雖未至於是‘大政府’規模,但無論是比對鄰近新興國家的經驗,抑或是順應國際公共行政發展大勢,澳門公務員的總量、政府的規模都存在控制的需要”,具體地說,“1997年底的公務員數目,應是控制政府規模擴張的一個指標”。 至於如何控制政府規模,該報告提出了檢討政府與市場的角色分配,採取適當的私有化措施,以及選擇適當時機推出自願離職及提前退休計劃等方案。針對政府規模研究中常用的比較法之缺陷,有人嘗試 引入運籌學中多目標線性規劃方法分析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規模,並建立相應的數學模型與電腦類比系統,然而,其有效性如何尚須驗證。(三)行政權力與組織架構在回歸之前,有論文 從法律層面詳細探討了澳門地區的行政授權問題,對授權的形式、性質以及授權行為的原則等給予了逐項分析。按照《澳門組織章程》,在回歸之前,各政務司需要得到總督授權方可行使相關領域行政事務的管理權,因此有觀點認為,在嚴格意義上,其時澳門有總督而無政府,“政府”實質只是總督的辦事機構。 比較而言,回歸之前借基本法制定之
  • 84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機,特別行政區政府宏觀行政架構的討論一時成為澳門公共行政研究中的焦點話題。其中較為引人注目的討論是,“部長制”與“准部長制”可否成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體制,以及圍繞宏觀行政架構設計而展開的“四司方案”與“七司方案”之爭。 隨 1999 年 12 月 20 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成立,有關特區政府宏觀架構的討論塵埃落定,之後,相關研究轉向政府職能釐定與部門重組等更為具體的問題。至於如何完善與改革源自於葡治時代的政府諮詢機制,是回歸後澳門公共行政探討的新熱門話題之一。現有研究均肯定澳門政府諮詢機制的歷史作用與現實價值。值得注意的是,在澳門政府諮詢機構的數量、人員與職能的描述性研究 之外,從考察民主政治悖論與參與式民主在不同國家(地區)的實踐與經驗切入,將澳門政府諮詢機制建設與民主政治發展相聯繫所進行的宏觀研究 則指出,對於澳門來說,完善政治體系內諮詢機制的結構設計與推進諮詢式民主的制度化建設是極具民主價值與可操作性的。政府諮詢系統是政府諮詢活動經由個人諮詢、機構諮詢而逐漸發展起來的高級形式。在現代政府體制結構中,具有其他系統不可取代的獨特價值與功能,不僅被視作政府公共管理活動的現代化、民主化與科學化的標誌,而且成為溝通政府與社會、連接知識與權力的有效工具。應當說,澳門政府諮詢機構的建立與運作,在減少政府決策失誤、促進公共政策的社會化、提高民眾參與公共事務程度、增強政府合法性與管治能力等方面發揮了十分有益的功能。然而,從總體上看,澳門現有諮詢機構的發展尚處於機構化階段而不是制度化階段,諮詢機構尚未聯結成網絡體系,仍停留於半制度化或類制度化階段。政府諮詢機構在規模、結構、人員與運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尤其是層次結構與類型結構的不完善、不配套嚴重束縛了諮詢機構的功能發揮與拓展。因此,在功能發揮上,表現更多的是機構性功能而非制度性功能,即局限於公共政策諮詢層次而未能拓展到推進民主政治建設層次。未來澳門政府諮詢機制建設的重點在於如何在現有基礎上推進政府諮詢組織的制度化,並以此為基礎,進行完善性設計,逐漸形成由政府主導的層次合理、結構完整、功能適當的社會諮詢體系。(四)行政公職制度行政公職制度包括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錄用、考試、評核、晉升、培訓、調配、薪酬、福利、退休等制度。回歸前,澳門公務員本地化是過渡時期三大社會焦點問題之一,因而,與之相關的公職制度相應地受到研究者的關注。回歸後,特別行政區政府確立“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政府人力資源管理也隨之作出配合與調整,主要表現 :在聘任制度上,減少僵化,增加彈性,加強監管;在培訓上,加大力度,重新定位,明確以整體性、義務性和針對性為公務員培訓的發展方向;在評核等方面,完善並順利實施了新評核制度,增強了政府內部人員的流動性,加強了溝通與激勵機制。不過,許多研究者在給予公職制度適當分析與評價的同時,也指出了其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檢討、完善與改革的建議。在公職制度中,受責最多的是招聘制度,缺乏統一的招考入職制度,令公務員招考的公平原則與入職公務員的素質難以得到保證。因此,不同的研究成果對設立統一招考機制,推行合同聘任制,引入競爭機制,以及建立統一的公務員交流與調配機制、統籌部門間的公務員合理流動事宜等,屢有提及。其中,對於因民政總署成立而實施的個人勞動合約制度,有研究 認為,該制度符合公務員聘任靈活化趨勢,兼具控制公營部門成本的優點,故而具有存在價值,但是,在公平性與提高合約人員的工作效能上還存在不足,因此,要使個人勞動合約制度成功地引入公職法律制度之中,關鍵在於制定完善的招聘法律,從公眾利益出發,使個人勞動合約的規章(包括薪
  • 85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酬、晉升、福利等制度)具體化與規範化。《澳門政府規模與服務質素的研究報告》也提出應制定統一錄用標準,規範以個人合同聘用人員的招聘方式。在薪酬、福利制度方面,全面檢討澳門公務員薪酬制度的研究 認為,現行制度的優點在於薪酬管理方便、計算簡便,同時,滿意的薪酬也為公務員廉潔從政創造了條件。缺點在於薪俸水準、級差以及增薪機制方面未能充分體現公平激勵與按勞分配原則。對此建議改善公務員薪俸結構,增加績效薪俸,檢討入職起薪點,設立試用期薪俸表,資歷優越的新入職人員實行彈性薪酬處理辦法。同時,使評核制度與薪俸管理、工作表現與薪酬獎罰相互聯繫、相互配合。也有研究 建議,將福利均等分配改為等級分配,即按職務高低與服務年資長短而給予不同福利,同時,設立定期檢討機制,因應社會發展而調整。《澳門政府規模與服務質素的研究報告》則提出應盡快檢討類別與等級結構滯後於社會現實的職級制度,增強薪酬制度的激勵機制,修訂公務員的離職退休制度,引入統一的公積金制度。在培訓制度方面,一般認為,受過渡時期公務員本地化進程緩慢等因素的影響,特別行政區公務員隊伍整體素質有待提高。 雖然政府在提升公務人員素質與水準上投放了大量資源,但是,培訓制度卻需要不斷優化。具體地說,一是培訓欠缺針對性,缺乏提升使命感和凝聚力的培訓,同時,強化業務水準的課程規劃在職位要求適應性上有待改進;二是培訓重權利而輕義務,也缺乏終身培訓規劃。在評核制度方面,研究者對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後正式實施(2005 年)的公務員新評核制度給予了充分關注,認為新評核制度的革新之處在於評核目標的清晰化、被評核人的參與、評核範圍的擴大、多種評核方式的引入、評核項目的針對性以及員工申訴機制的設置等方面。(五)政府危機管理在回歸之前,有論文 以介紹危機管理理論入手,從內部、外部兩個方面分析了澳門面臨的潛在危機,並提出了成立危機處理小組的政策建議。回歸後,失業問題、賭權開放、SARS等危機性事件接踵而至,特別行政區政府面臨 如何實施危機管理的考驗與挑戰。政府對失業人士的街頭抗爭雖然動用了催淚彈,但隨後採取的針對失業人士的培訓、減稅、補助等措施舒緩了社會對立情緒。賭權分散化改革與賭牌公開招標並未引起嚴重的黑社會仇殺。可見,較之於澳葡政府,特別行政區政府更善於應對與管理危機。所有與特別行政區政府危機管理有關的研究無不涉及特別行政區政府應對SARS的案例分析與評論。多數持肯定意見者認為,從SARS在鄰近地區爆發至疫情消退這段時期,特別行政特區政府頒發行政長官指示,啟動民防架構,不斷向市民與社會作出指引,推廣大規模清潔消毒運動等系列措施。由此可見,澳門沒有染上 SARS 並非偶然地憑“幸運”,其成功的主要原因在於“先發制人”,在危機發展的準備階段做到了未雨綢繆,及早防範。其他因素還包括反應迅速、多管道資訊源、預防與處理SARS舉措的推出,以及政府決策果斷、政令通暢、官民配合等。不過,也有不以為然者 認為,特別行政區政府處理SARS危機時匆忙迎戰、有些考慮不周,特別是兩個傳染隔離區的選址(分別位於黑沙海灘遊人必經處與鄰近澳門大學學生宿舍附近)不當,若有疫情蔓延,既扼殺黑沙海濱旅遊區,也易引起澳大學生恐慌。因此,政府危機處理機制有待完善。(六)電子政府建設澳門電子政府建設,並非出於社會強烈呼聲,而是行政現代化要求使然。雖然目前仍處於初
  • 86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始階段,卻已漸見雛形。除政府與公共地方的硬體配備外,網上已備有多種政府表格的下載服務,政府公共諮詢、採購、申請等相關項目的電子化正在落實。但是,相對於台灣、香港地區,澳門電子政府的服務項目與覆蓋範圍較為狹窄,服務效率尚有提升空間。未來的發展,除注意私隱與安全外,更重要的是,必須糾正電子政府建設中重“電子”、輕“政府”的技術化觀念,實現統一領導下的跨部門、跨地區政府業務處理一體化。從艾爾‧雷德(Alfred Ho)關於網站設計與政府模式關係 角度具體考察, 1997年以來澳門電子政府計劃及網站建設可劃分為 4 個發展階段:探索階段的公共行政資訊網建設(1997-1999年);起始階段的機構導向網站設計(1999-2002年);執行階段的跨部門綜合網站(2002-2004 年);整合階段的“用戶導向”入口網站建設(2004 年以後)。雖說機構導向網站代表官僚模式,用戶導向網站代表 電子政府模式,但是,僅憑網站設計並不能斷定政府已經進入電子政府模式階段,還要看政府組織對資訊的整體利用。可以肯定,澳門電子政府發展的每一階段,都表現了政府正朝 優化服務質量的方向改變。在發展趨勢上,應提倡虛擬與實踐並存,建設具有澳門特別行政區特色的“數字政府”,以建設“電子政府”為主導,向建造“電子政務”(即政府組織結構的重組、業務流程的再造及促進企業和市民的參與)的方向發展,最終達到建立虛擬“數字城市”的目標。(七)行政文化與行政監督在公共行政系統中,行政文化屬於無形要素,具有與其他有形要素所不同的彌散性與深層性特質。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後,在積極穩妥地推動行政技術、行政組織與行政制度的改革過程中,將塑造新型行政文化作為公共行政改革的重點與先導,取得了明顯成效。具體可概括為“一個轉變”與“三個基本確立”。 “一個轉變”,指的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公務員群體價值觀基本實現了從官僚主義的“衙門文化”向民本主義的“公僕文化”轉變。“三個基本確立”,指的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公務員群體在“以民為本”價值基礎上確立的新型行政觀念︰ 1. 便民利民的服務型行政觀,2. 依法行政的法治型行政觀,3. 由民間組織合作參與的民主開放型行政觀。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特別行政區政府雖然提出了“以民為本”的總體行政文化建設目標與要求,可仍然是不夠的,還應研究制定不同層次的具體規範與要求。同樣,公務員的行為規範不能僅停留在廉潔性要求上,應當在廉潔性要求基礎上不斷增加效率性要求。唯此,方能保持特別行政區行政文化建設與行政環境發展的同步性與適應性。同時,注意文化性要素與非文化性要素的平衡與配套,使行政文化的創新與行政技術、行政組織、行政制度的創新相結合。對於“以民為本”施政理念的研究多集中於如何在實踐中加以貫徹。其中,有提出加強對公務員的公僕意識的培養,也有認為關鍵在於透過規章制度的完善來建立一個科學的監督機制,監管政府部門的服務素質。還有提出民間的社會責任承擔問題,認為需要全面理解“以民為本”的內涵。“民”,不是指個人或某一群體(階層),而是指整體澳門居民;服務,也不是單向的政府服務,同樣有一個公民義務與責任承擔問題。雖然“以民為本”、“依法施政”的提出引起了極其正面的社會反響,成為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文化建設的價值導向,但是,特別行政區政府倡行的“以民為本”與傳統的“民本”概念在語義指向與實質內涵上存在 根本區別,它體現的是政府與民眾的新型關係本質,即權力的公共性與責任性,以及權力來源的合法性,要求的是政府存在的正義性與政府行為的正當性。因此,對於特別行政區政府來說,“以民為本”、“依法施政”千萬不能變成一種統治策略,一個空頭口號,一種形式主義。同時,在實踐理性上,“以民
  • 87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為本”指向的是政府治理動機的合法性,而不是政府治理的有效性。因此,對於政府與公務員群體來說,“以民為本”的純正動機並不能代替治理績效。也就是說,政府不踐行“以民為本”的行政理念是不行的,但僅有“以民為本”的行政理念而無具體實在的治理績效同樣也是不夠的。在行政道德建設方面,基於目前澳門特別行政區尚未有明確的公職人員道德規範界定,故而,有研究 從完善澳門行政道德體系角度建議:1. 制定《公職人員道德法》或相類似的法律規定,強化道德約束力;2. 加強公職人員的道德自律的培養;3. 通過培訓與宣傳,促進公職人員對行政道德的認識;4. 加強市民和媒體的輿論監督。在澳門公務員應具備的基本素質方面,雖然延續至回歸後實行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279條提出了具體的義務要求,但是,隨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成立與“一國兩制”方針的落實,澳門公務員素質要求應有所調整與提升,基於此,《澳門政府規模與服務質素的研究報告》認為, 一名稱職的澳門公務員的基本要求應包括:1. 愛國愛澳;2. 以民為本;3. 廉潔奉公;4. 恪守法紀,依法行政;5. 積極勤奮;6. 團隊精神,全局觀念;7. 與時俱進,持續自我提升的精神;8. 忠誠、保密。在行政監督方面,雖然在一般情況下出自行政監督部門──審計署的審計報告不被歸入學術研究範疇,但其中的“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卻內含研究與探討成分,具有某種研究性質。例如,《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守時及出勤的制度研究》、《澳門保安部隊工作人員的出勤及其監管》、《秘書職務之配置及管理的研究》、《政府車輛使用及監管制度》、《公共部門向社團發放財政資助的研究》等無不涉及公共行政之相關法律及實際監管方面存在的問題,並提出了相應的改善建議。 可以說,“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固然是審計監督的某種形式,同時也是強化行政監督的表現。不過,仍有不少研究指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監督,尤其是審計機關對政府部門的監督職能,還有待進一步加強。除上述議題外,澳門公共行政研究還涉及政府形象、行政雙語、跨區域治理等其他方面內容。限於篇幅,恕不逐一列舉。二1980年代以來的澳門公共行政研究具有鮮明的時代與地域特點,除因橫跨兩個截然不同的時代而表現出研究主題的轉移之外,在研究主體、研究材料、研究方法,以及成果形式及影響等方面同樣體現出明顯的特徵。(一)時段與主題自從中葡聯合聲明正式簽署之後,伴隨 澳門過渡時期的來臨,公共行政的研究熱潮開始興起。《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制定與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組建,更將此熱潮推向高峰。與澳門某些學科因回歸而令研究熱潮迅速消退或始得展開的情況不同,回歸的順利實現,並未終結公共行政的研究,相反,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自我醒覺與社會大眾的強烈訴求使得公共行政改革的研究不但未見退潮反而越見重視與深入。不同的是,研究主題的轉變,也就是說,以特別行政區政府正式成立為界,之前的研究主題集中於政府組織架構的設計以及與基本法相配套的政府運作機制的構建,如“部長制”與“准部長制”的討論、司級機構的“四司”或“七司”方案等,公務員本地化與中文官方化也受到研究者的關注;隨 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成立,研究主題出現轉移與擴
  • 88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展,新公共管理知識及其在西方實踐成果得到介紹,同時,傳統公共行政在澳門的適用性研究也走向深入,研究內容趨向多元化。(二)主體與動力鑒於公共行政學自身所具有的實證性學科特性,公共行政學研究的參與者較之於其他學科領域更為廣泛,尤其是具有實踐導向的公共行政改革研究,因其研究成果極具干預與影響現實社會的直接性,因而,關注並參與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研究的主體具有多樣化特徵。整體研究隊伍相對龐大,並不局限於學術界,而是來自社會各界。如果以機構與個人來劃分,研究機構有政府部門、大學、社團等,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非政府組織的積極參與,尤其是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與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前者在回歸不久即推出了《澳門公共行政的改革──問題與對策》文集,後者在回歸前後分別就公共行政組織架構、政府規模與服務質素等相關問題組織專題性研究與討論,相繼出版了《澳門公共行政改革面面觀》(2001)與《澳門政府規模與服務質素的研究報告》(2003),推動了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研究的發展。從個體研究參與者來看,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的公共行政學專業課任教的教師在承擔教學的同時也積極參與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的研究,發表了許多具有思考性與啟發性的研究成果。部分政府官員的參與為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研究提供了難得的實踐視角,一批就讀於澳門內地、台灣與海外高校的碩、博士研究生撰寫的學位論文,對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研究的規範化與理性化產生了一定的推動作用。其他參與者還有媒體工作者,甚至一般社會民眾。從參與者分佈的地區範圍看,雖以澳門本土為主,卻也不限於澳門,有內地、香港與台灣學者,也有少量海外學者。內地學者中,受地緣因素影響,以廣州中山大學為多。在研究動力上,如果說回歸之前公共行政研究的熱潮有其歷史契機與現實需求,即研究過渡時期葡治行政體制與政府架構如何按照基本法的要求與特別行政區政府接軌,那麼,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以來,民間對公共行政與公共服務需求的不斷提升、持續批評所形成的壓力與政府自身回應社會需求所轉化的實踐動力,成為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研究的兩股主要推動力量。正因如此,許多公共行政改革的研究活動往往會以政府與民間相互合作的形式展開。(三)理論與方法社會科學研究離不開分析工具,同樣,形式多樣的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研究或多或少涉及理論與方法問題。由於受到西方公共行政改革理論思潮的影響,現有的研究中,雖然未見直接批判傳統公共行政理論(如官僚制)的研究成果,但更多的研究往往寧願多少沾染上新公共管理的學術色彩,因此,公共選擇理論、政府再造理論與治理理論等具西方學術背景的理論受到多數研究者的青睞,較為普遍地成為分析澳門公共行政問題及其改革方案設計的理論工具。在研究方法上,採用最多的是比較行政法,而且多數研究者以政治制度、地緣等因素的近似性為由而選擇香港作為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的參照性對象。應該說,比較法不失為行政研究的有效方法之一。但是,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因為不同地區的行政環境、行政發展階段等方面存在差異,運用比較行政法時,確實需要考慮適用性與科學性問題。因此,需要慎重選擇參時對象,運用不當極易落入以其他地區公共行政模式作為量度澳門公共行政的尺規窠臼,以人之長非己之短,導致評判依據科學性的缺失,照搬照抄,故而,橘逾淮為枳的現象尤須提防。雖然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研究在理論與方法的適用性方面不無有待商榷之處,然而,應當看到,問題取向而非理論推演是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研究值得肯定的特徵之一。
  • 89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四)材料與語言已有的澳門公共行政研究可分為宏觀性整體研究與微觀性個案研究,無論是哪種類型的研究,都需要有可供分析與研究的材料。宏觀研究的基本材料來源有二:一是資料性材料取自於行政暨公職局(司)的公共行政人力資源報告;二是政策性材料取自於政府歷年的“施政報告”。雖然上述兩種材料在權威性或真實性方面不存在問題,但運用不當可能會導致“以材料取代事實”的現象。眾所周知,年度“施政報告”是政府的施政規劃,“施政報告”內的規劃與設想,受現實因素影響未必盡成事實。即使付諸實施,效果未必能夠達理想狀態。同樣,由於不同國家與地區在公務員統計範圍與標準上存在較大差異,採集對比資料時尤其注意口徑的一致,否則,極易造成誤導。在語言運用上,澳門公共行政方面的研究成果使用語言經歷了從葡語向中文轉變的過程。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之前,以葡語為主或由葡譯中的形式居多;隨 後過渡期的來臨,特別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成立,葡語主導公共行政研究的狀況迅速得以改變。目前的澳門公共行政研究成果,中文佔絕大多數,相對而言,以葡文、英文出版的成果較少。(五)成果形式與社會效果現有的研究成果形式,主要有研究報告、論文(報刊論文與研討會論文)等。其中,課題型研究報告(以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的《澳門政府規模與服務質素的研究報告》最具代表性)與研討會論文是最重要的兩種形式,尤其是研討會已經成為推動澳門公共行政研究的重要動力,以文赴會的要求促進了公共行政論文的生產,同時,也帶來了如何提高研討會論文質量與針對性的問題。從論文發表載體看,主要有《行政》、《澳門研究》、《澳門理工學報》、《濠鏡》(澳門社會科學學會學報)等學術刊物,作為大眾傳媒的報紙亦時常刊登非學術體裁的公共行政改革言論。應當肯定的是,鑒於公共行政研究成果的實踐性特徵,現有的研究成果或多或少地產生了一定的社會效果。公共行政研究所關注的某些課題以及所提出的某些建設性意見,諸如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新評核制度等,也融入政府行政改革的實踐之中,對特別行政區行政現代化的發展產生了促進作用。同時,研究成果本身業已成為澳門公共行政學進一步發展的學術積累與學術資源。三與其他研究領域一樣,自1980年代以來的澳門公共行政研究雖然取得了不容否認的成績與進步,可同樣也存在 許多不足之處。第一,研究領域方面,一些重要的選題未有涉及,研究的覆蓋面有待拓寬。已有研究的選題分佈往往較多地受現實需求牽引,一定程度上未能真正發揮適度超前的學術研究對實踐的先導作用,反而,相當多的研究結論因其“急就章”屬性而迅速過時。一些較具深入研究價值的選題,如公共決策、公共預算與監督、績效評估等卻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全面評估行政改革成效的成果付之闕如。對於澳葡時期的公共行政,同樣缺乏深入分析,甚至在回歸後更不時出現不憚於仔細觀照的傾向,僅以“官僚盛行”、“效率低下”、“組織僵化”等詞語一味地作義正詞嚴式的批評。至於跨區域政府之間的關係與治理合作研究 也只是偶有涉及。
  • 90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第二,研究深度方面,尚停留在事實描述、概念及經驗引介層面,未有進入體系化與抽象化階段,也沒有上升到理性思辨層次。不少論述的規範性分析與對策性研究缺乏學理依據,常常是直觀性的模仿與套用。在理論運用上,許多研究對流行於西方的新公共管理理論表現出過分的尊崇心態與明顯的“拿來主義”,而在推動其本土化方面顯得學術努力不夠,對某些理論的適用性缺乏應有的質疑與分析,造成理論運用、經驗引介與分析對象的疏離。雖說學術研究需要緊扣時代脈搏、盯緊學術前沿,但是,絲毫並不意味 學術研究應該追求時髦。基於澳門公共行政歷史與現實的複雜性,以西方社會為背景的新公共管理理論未必完全適用於澳門。事實上,對於澳門來說,斷定傳統公共行政理論(如官僚制理論)的解釋力與適用性已經過時的說法既嫌早亦盲目。同時,理論與分析對象的疏離還表現在“為理論而理論”的傾向,即某些論著雖然聲明並陳述研究運用的理論,而在實際分析時,卻未能真正置研究對象於理論關照之下,理論成為裝點門面的工具。第三,研究成果方面,學術規範有待加強,低水平重複需要避免。已有的研究往往偏好對澳門公共行政作描述性羅列,大篇幅地引用“施政報告”內容的現象不難尋覓,言之無物、內容空洞的論文也屢現報刊。問題的出現,既有學風方面的原因,也與學術資源的過度供給(如刊物對可發表論文的選擇餘地較小)有關,其結果既浪費了寶貴的學術資源,也損害了學術研究的健康發展。在成果形式上,宏大敘事型的宏觀研究較為常見,深入細緻型的微觀性案例解剖與分析較為缺乏。一些比較性研究成果的視野不夠開闊,簡略的事實羅列與數字對比後便大膽地擺出觀點與見解,缺乏嚴密的邏輯論證,既影響了研究的深度,也使貌似新穎的觀點之可靠性打上折扣。第四,研究規劃與學術氛圍方面,缺乏相對完整的研究規劃,學術探討與學術批評的氛圍尚未形成。澳門公共行政學術研究的參與者雖眾,但基本上是各自為戰,由研究者根據個人學術興趣選擇不同選題開展研究,由於缺乏完整的學術研究規劃與學術力量的整合機制,因此,研究內容上,難免形成不均衡分佈與重複研究的現象;成果形式上,缺乏真正具學術份量的研究著作,論文形式的成果居多,既有的書籍多為論文結集。同時,批評性與反思性研究成果更是鳳毛麟角。同樣,因為學術規劃方面的缺陷,即使大型國際性公共行政學研討會頻頻在澳門召開,但是,研討會論文直接以澳門公共行政為論題的也較為少見。研討會對本地公共行政研究關注不夠,未能真正達到通過研討會形式的學術交流提高本土公共行政研究水平、促進具建設性的學術探討與學術批評氛圍之形成的目的。四基於澳門公共行政研究存在的問題, 眼於推動未來研究的健康發展,可考慮引入某些具針對性的強化措施。(一)加強公共行政基礎理論研究從管理實踐看,與其他地區不同,特別行政區屬於一個新生事物,如何在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獨立施政區域進行行政管理是現存公共行政知識體系中前所未有的課題,因此,探討特別行政區的行政管理,以及特別行政區行政組織、政府職能、決策方式等與普通公共行政理論闡釋之間的異同就顯得兼具實踐與理論的雙重價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已經成功地度過了初生期,治理的績效有目共睹,適時地組織具專業素養的公共行政學者分析特別行政區政府施政之得失,並從中概括總結具有規律性的知識與經驗,發展獨具說服力的解釋體系與富批判性的理論建構,推
  • 91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進澳門公共行政基礎理論的研究。(二)加強弱勢領域的研究,增強研究的針對性與純粹的形而上學學科不同,公共行政學具有強烈的實踐性,以實踐導向、以問題切入是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研究的特色,在未來的研究中,它應該得到延續。正因如此,現有研究之弱勢領域因其具現實針對性而極須加強,如公共預算與財政改革、績效管理與績效評估、跨區域政府合作等課題,既是公共行政的前沿性課題,也是澳門公共行政發展面臨的實踐課題。某些跨學科研究專題,非公共行政領域學者能夠獨力完成的,可歡迎不同領域內的專家進行合作研究。(三)以課題規劃為紐帶,以激勵與資助作引導,形成學術資源的內在整合機制雖然公共行政的研究絕非任何來自政府或民間的單方面力量所能獨攬的,它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參與,但是,為促進學術資源的充分有效利用,防止重複低效研究,宜由相關政府部門(從一定意義上講,政府部門是公共行政研究成果的真正消費者)出面,聯繫相關研究機構、團體與研究人員,形成研究網絡,適時定期地發佈某些課題資訊,並對某些重點課題進行資助招標與獎勵,利用課題招標等形式引導學術資源的合理配置與學術力量的適度整合,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與此同時,加強與鄰近地區的合作研究。雖然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研究需要廣泛借鑒域外公共行政改革的理論與經驗。但是,從環境的近似性與經驗的適用性來看,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研究應更多地關注周邊地區同行的同類研究成果。(四)加強研究成果的推介與運用,發揮研究成果的應用價值對於具體的研究者來說,也許課題的完成與成果的出版標誌 某項研究的結束。但是,從社會效益看,研究成果的價值還應得到社會實踐的檢驗,因此,有必要加強研究成果的推介,促成其實踐價值的實現。從這個意義上講,研究階段的結束或許也是實踐階段的開始。可以創建諸如行政論壇、學術講演會與座談會等交流與推介平台,促進研究成果的實際運用。註釋:婁勝華等:《公共行政改革的世界趨勢與澳門面臨的挑戰》,載張保民等編:《亞洲地區的行政改革》,澳門,澳門理工學院,2003,第308-313頁。鄭天祥等:《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改革:環境、特點及其思考》,載余振等編:《雙城記II──回歸後港澳的政治、經濟及社會發展》,澳門,澳門社會科學學會,2003,第133-145頁。Bill K. P. Chou, “Public Sector Reform in Macau after the Handover”, in China Perspectives, No.52, April, 2004,pp. 56-63.鄭天祥等:《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改革:環境、特點及其思考》,載余振等編:《雙城記II──回歸後港澳的政治、經濟及社會發展》,澳門,澳門社會科學學會, 2003 ,第 133-145 頁;楊愛平:《簡論澳門特區政府的行政改革》,載《廣東行政學院學報》2003年第 3期,第 31-35頁;陳瑞蓮:《澳門特區行政改革:特色與路向》,載《中國行政管理》2004年第1期,第48-52頁;周譚等:《現代政府改革理念與澳門公共行政改革》,載《江蘇行政學院學報》2005年第1期,第90-95頁。李略:《固本培元、循序漸進──澳門公共行政改革芻議》,載《澳門理工學報》總第16期,2004年第4期,第37-44頁。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澳門政府規模與服務質素的研究報告》,澳門,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2003,第67頁。D. Osborne & P. Plastrik, Banishing Bureaucracy: The Five Strategies for Reinventing Government, Reading, Mass:Addison Wesley, 1997.
  • 92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林明基:《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的挑戰和策略》,載《行政》總第 68期, 2005年第 6期,第 413-430頁。兩個社會服務民營化的案例分別為“獨居長者支援服務”民營化與工聯承包“九澳老人院”。張鴻禧:《澳門社會福利服務民營化研究》,載《澳門公共行政研究》,澳門,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2004,第297-345頁。吳志良:《社會、市場與政府的互動:行政改革路徑的選擇》,載《澳門2003》,澳門,澳門基金會,2003年5月。Bill K. P. Chou, “Public Sector Reform in Macau after the Handover”, in China Perspectives, No. 52, April, 2004,pp. 56-63.林明基:《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的挑戰和策略》,載《行政》總第 68期, 2005年第 6期,第 413-430頁。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澳門政府規模與服務質素的研究報告》,澳門,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2003年,第71頁。婁勝華:《澳門公共行政存在的問題芻議》,載《澳門研究》第 16期, 2003年 2月,第 51-58頁。婁勝華:《澳門公共行政存在的問題芻議》,載《澳門研究》第 16期, 2003年 2月,第 51-58頁。鄭天祥等:《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改革:環境、特點及其思考》,載余振等編:《雙城記II──回歸後港澳的政治、經濟及社會發展》,澳門,澳門社會科學學會, 2003 ,第 133-145 頁;楊愛平:《簡論澳門特區政府的行政改革》,載《廣東行政學院學報》2003年第 3期,第 31-35頁;陳瑞蓮:《澳門特區行政改革:特色與路向》,載《中國行政管理》2004年第1期,第48-52頁。林明基:《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的挑戰和策略》,載《行政》總第 68期, 2005年第 6期,第 413-430頁。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澳門政府規模與服務質素的研究報告》,澳門: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2003,第66-67頁。Bill K. P. Chou, “Public Sector Reform in Macau after the Handover,” in China Perspectives, No. 52, April, 2004,pp. 56-63.楊愛平:《簡論澳門特區政府的行政改革》,載《廣東行政學院學報》2003年第 3期,第 31-35頁。Bill K. P. Chou, “Public Sector Reform in Macau after the Handover,” in China Perspectives, No. 52, April, 2004,pp. 56-63.王五一:《提出一個討論:澳門需要一個小政府還是大政府》,載《澳門理工學報》總第11期,2003年第2期,第30-35頁。張卓夫:《澳門官冗問題的成因、發展和影響》,載《澳門研究》第 2期, 1994年 9月。傅桂娥:《澳門政府的最優規模》,載《澳門研究》第 32期, 2006年 2月,第 48-53頁。黃傳發:《從澳門財政預算探討公共行政人力資源之發展》,載《澳門公共行政研究》,澳門,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2004,第1-59頁。婁勝華:《澳門政府規模的實證研究》,載《學術研究》2003年第 3期,第 61-66頁。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澳門政府規模與服務質素的研究報告》,澳門,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2003年,第62-67、99頁。張毅:《對澳門政府規模的多目標線性規劃分析》,載《澳門研究》第 31期, 2005年 12月,第 21-24頁。簡能思:《關於澳門的授權問題》,載《行政》總第 7期, 1990年 3月。吳志良:《社會轉型、人心思變、行政改革──試論港澳行政制度的互動》,載吳志良等:《澳門政治社會研究》,澳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2000,第40頁。吳志良:《澳門宏觀行政架構的發展及其與〈基本法〉的銜接》,載《行政》總第39期,1998年4月;趙向陽:《澳門宏觀行政架構過渡的法律思考》,載吳志良等編:《澳門1999》,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劉伯龍:《特區政府司級官員應不少於七位》,載《澳門政策研究》總第3期,1998年12月;曹日新:《為澳門高級公務員的政治角色定位──兼論部長制是否適合澳門》,載余振等編:《澳門公共行政的改革:問題與對策》,澳門,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2000。黃湛利:《論澳門政府的諮詢機構》,載《澳門研究》第 27期, 2005年 4月,第 44-49頁。婁勝華:《令民意表達更加暢通──參與式民主與澳門政府諮詢機制建設構想》,載《澳門研究》第32期,第37-47頁。曾慶彬:《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人力資源管理變革》,載《行政》總第62期,2003年12月,第1193-1203頁;黃健強:《個人勞動合約引入公務員聘用制度研究》,載《澳門公共行政研究》,澳門,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
  • 93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2004,第123-157頁。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澳門政府規模與服務質素的研究報告》,澳門,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2003,第82頁。鐘慧璇:《澳門公務員薪酬制度及其改革》,載《澳門研究》第 15期, 2002年 12月。司徒英豪:《試論澳門公務員福利制度及其改革建議》,載《澳門研究》第 19期, 2003年 12月。《澳門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於2007年正式實施。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澳門政府規模與服務質素的研究報告》,澳門,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2003,第74-78頁。但也有人認為,從學歷程度與語言認識上看,澳門公務員的知識結構是相當不俗的。曾慶彬:《澳門特區公共行政人力資源的效能提升研究》,載《人力資源開發與政策保障》,澳門,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2005,第165頁。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澳門政府規模與服務質素的研究報告》,澳門,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2003,第71-74頁。正洋:《危機管理與澳門的潛在危機》,載《澳門政策研究》總第 2期, 1998年 10月。關志輝:《從抗擊SARS看澳門特區政府的危機管理》,載《中國公共政策分析2004年》,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第243-257頁;陳欣欣:《SARS事件給澳門社會的考驗》,載《公共危機與兩岸四地》,香港,匯訊出版有限公司,2003,第56-72頁。李略、陳欣欣:《港澳政府響應SARS的初步比較》,載《澳門理工學報》總第11期,2003年第2期,第53-58頁。程惕潔:《回顧與前瞻──提高澳門應變能力的四點思考》,載《澳門理工學報》總第11期,2003年第2期,第36-45頁。謝靜儀等:《建立澳門電子政府的政策分析》,載《澳門研究》第 23期, 2004年 8月。Alfred, Ho Tak-Kei, “Reinventing Local Government and the E-government Initiative,” in Public AdministrationReview, July/August, 2002, Vol. 62, No. 4, pp. 437-438.容凱旋:《澳門電子政府的發展》,載《澳門研究》第 30期, 2005年 10月,第 58-66頁。蔡志龍:《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的課題之一──關於建設“電子政府”或“電子政務”問題的討論》,載《行政》總第58期,2002年12月,第1105-1117頁。婁勝華:《澳門特區行政文化建設的理性審視》,載《行政》總第 67期, 2005年 3月,第 71-79頁。婁勝華:《澳門特區行政文化建設的理性審視》,載《行政》總第 67期, 2005年 3月,第 71-79頁。林媛:《從人性分析探討澳門特區的行政道德》,載《澳門理工學報》總第16期,2004年第4期,第45-53頁。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澳門政府規模與服務質素的研究報告》,澳門,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2003年,第92-94頁。澳門審計署網頁:http://www.ca.gov.mo/ch/cmain.htm(上網日期︰ 2006年12月 29日)。楊愛平:《論“一國兩制”下的區域公共管理──對粵港澳區域公共治理機制的一項研究》,載《行政》總第73期,2006年9月,第891-902頁。[責任編輯 鄧安琪]
  • 94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為了總結過往 20 多年來澳門政治研究的歷程,《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政治卷》收錄了在本澳及其他地區已公開發表的30多篇中文論文,通過回顧過去並分析現狀,探討澳門未來政治研究的發展方向。本卷所收錄的論文涵蓋了“一國兩制”理論與實踐、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體制、政治發展、治理模式、政治參與、政治文化、施政報告與參選政綱等七個範疇,基本上梳理了自 1980 年代以來政治領域的主要學術觀點。澳門政治研究是澳門研究(Macau Studies)或“澳門學” 的組成部分。希望文選能夠拋磚引玉,引起本地和境外學者關注澳門政治研究,發揚“澳門學”。一、澳門政治研究的回顧在1980年代之前,很少有社會學家留意或研究澳門社會的狀況,專題研究澳門政治制度或政治發展的學術文章更是鳳毛麟角。相反,一些歷史學家出自對葡萄牙文化在東方傳播的興趣,饒有興致的透過歷史的視角觀察並研究澳門這個小城。自從1981年澳門第一間現代大學東亞大學(1991年改名澳門大學)成立以來,尤其是隨 1970、1980年代澳門經濟的高速發展,澳門這個小城開始吸引到更多的社會學家與學者投入研究的精力。東亞大學於 1987年成立澳門研究所(後改名澳門研究中心),翌年出版了所刊《澳門研究》創刊號。於 1985 年,由澳門一班學者和文化界人士成立的“澳門社會科學學會”,亦有出版會刊《濠鏡》。一些學者開始在《澳門研究》和《濠鏡》上發表論文評論澳門政治。自從《中葡聯合聲明》於 1987 年 4 月簽署後,澳門進入過渡期。《中葡聯合聲明》承諾給與澳門地區高度的政治自主權,並承諾 1999 年後不會將內地的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延伸到澳門,澳門將會保留已有的社會、經濟、法律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變。1993年3月全國人大正式通過澳門基本法,詳細說明別了未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基本結構,但澳門回歸後的政治發展還有很多不明朗的因素。澳門可以成功實施“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嗎?澳門的政治文化是否與傳統文化一樣,過於依賴權威統治呢?政權移交後如何銜接和發展政府體制?如何增強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認可性(legitimacy)和立法會的代表性?如何促進澳門民主政治的發展?出於澳門政治研究的回顧與思考──《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政治卷》前言余 振 林 媛余振,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顧問;林媛,澳門科技大學行政與管理學院博士。
  • 95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對上述問題及對澳門政制和政治發展的關注,1990年代澳門政治研究開始蓬勃發展,湧現了不少專著或論文集,包括余振 、劉伯龍、吳德榮(1993年),吳志良(1993、1995、1998年),魏美昌(1994 年),李炳時(1994 年),楊允中(1995 年),余振(1993 、 1994 、 1998 年)和盧兆興(Lo Shiu Hing, 1995)等。回歸前的澳門政治研究或從歷史的角度分析澳門政制的沿革與政治發展,或分析過渡期澳門的政治、社會現狀及過渡期急需解決的法律本地化、公務員本地化與政制銜接等問題,或以實證研究的方法探討澳門的華人政治文化,亦有從比較政治學的角度比較香港和澳門兩地區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發展。回歸初期,有關論文和專著更聚焦在回歸前後澳門的政治、社會和經濟發展,可參考余振(1999 、 2001 年),吳志良、陳欣欣(2000 年),余振、李炳康、丘曼玲(2000 年)和楊仁飛(2000年)。回歸後,澳門的政治和社會面貌煥然一新。特別是隨 賭權開放後經濟與社會高速發展,政治領域中也出現了一些新矛盾與新問題,引發了學者們的研究興趣。研究焦點轉向了探討新時期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政制、政治發展與治理模式,可參考吳國昌(2003 年),駱偉建(2003 、 2005 年),吳志良(2004 年),婁勝華(2006 年)。吳國昌(2003 年)回顧了澳門近一個世紀的政治發展,指出澳門21世紀的政治建制發展存在不少變數,要考慮民主參與的增加,由民間社會推動較高層次的民主政治改革。一直以來,社會上對於行政主導體制的爭論不絕於耳。駱偉建(2003、2005年)曾就特別行政區行政主導的特點及行政主導與立法、司法的關係進行了論述,指出行政主導是憲政實踐的結果,是民主代議制的一種常態,並不是反民主的制度。對於澳門的治理模式,學者們也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吳志良(2004 年)認為,歷史上澳門有社群主義的傳統,但鑒於社團組織的原子化、多元化擴散及其功能的擴展與分化,潛伏 的個人主義思潮已經對社群主義的傳統造成衝擊和威脅。由於社會正處於轉型的關鍵時刻,澳門有必要重溫並重建社群主義傳統。婁勝華(2006 年)提出,回歸後的澳門,在現實需求與基礎條件等方面,均存在借鑒社會合作主義治理模式的現實可能性,值得進一步研究。也有學者注重比較回歸後港澳兩個特別行政區的政治和社會發展(余振、余永逸、鄺錦鈞, 2003 年),香港在政治民主化過程中的經驗與教訓,對澳門有一定的借鑒作用。更令人欣慰的是,研究澳門政治的年青學者湧現,推進澳門政治研究的廣度和深度。這些青年學者的代表包括婁勝華(2004 、 2006 年),聶安祥(2005 、 2006 年),林媛(2005 年)和余永逸(2007 年)等。婁勝華與聶安祥兩位學者以社團為切入點,深入探討澳門和諧或協商政治的發展前景。兩位學者都肯定本澳社團的政治作用,認為通過與政府互動,社團可以發揮傳統“擬政府”的功能,構建和諧的社會。婁勝華(2006年)並建議,通過完善澳門現行的諮詢制度,在澳門推行諮詢式的民主制度。林媛探討港澳特別行政區政治發展中的衝突與和諧,認為澳門應允許有限度的政治衝突,促進民主發展。余永逸則指出,澳門賭權開放後,代表賭場利益的政治勢力,通過賄選,或利用本澳良莠不齊的社團,擴大他們的政治影響力,並意圖影響政府的博彩政策,將對澳門政治發展添加不明朗和不穩定的因素。有些學者也對“一國兩制”原則及在澳門的實踐、對特別行政區政府歷年的施政報告或行政長官的參選政綱等綱領性問題保持關注。這些學者,包括楊允中(2004 年)、駱偉建(2004年)、黃漢強(2003 年)、蘇東斌(2005 年)等。通過對澳門落實“一國兩制”經驗及特別行政區政府施政理念的總結,有助於把握澳門社會的發展規律並提升治理理論,從而更好地發揮過往一些成功因素的優勢,探索未來的發展道路。
  • 96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二、澳門政治研究的現狀、局限與機遇由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編輯,澳門基金會出版的《澳門研究》雙月刊,是學者發表社會科學研究論文的主要渠道。另外,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暨公職局出版和編輯的《行政》雜誌季刊,亦刊載不少有關澳門政治、公共行政和法律的論文。從發表的數量上分析,近三年來在《澳門研究》發表的有關澳門政治的論文共27篇,佔論文總數的6.8%,略高於澳門公共行政(佔5.0%),但遠低於澳門社會(佔 10.6%),澳門歷史、人物(佔 16.6%)和澳門經濟(佔 20.7%)方面的論文(見表 1),反映出澳門政治在澳門研究中的比重不高,而澳門歷史和經濟是“澳門學”的顯學。近三年《澳門研究》所刊載的澳門政治論文取材各異,其中有正面評價“一國兩制”的(共七篇,佔政治論文總數的25.9%),也不乏純學理探討的學術論文,如上面提及的婁勝華(2006 年)、聶安祥(2005 年)和林媛(2005 年)。另外台灣學者宋鎮照(2005 年)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治發展的分析很有創見、發人深省,而內地學者關紅玲、雷強(2005 年)對外資進入澳門博彩業可能帶來的社會、政治影響的分析亦值得深思。但總的來說,近年有關澳門政治的論文不論在量或質方面都有待提升。表 1 《澳門研究》論文的學科分佈(2004-2006 年)學科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總數(百分比)1 . 澳門政治 7 1 5 5 27(6.8%)政治制度 0 1 0 1政治發展 0 5 1 6選舉 2 2 0 4“一國兩制”的理論與實踐 4 2 1 7澳台關係 1 1 0 2政治文化、社團政治 0 2 0 2其他 0 2 3 52 . 澳門公共行政 4 5 1 1 20(5.0%)3 . 澳門法律 8 8 1 7 33(8.3%)4 . 澳門經濟 3 6 2 5 2 1 82(20.7%)5 . 澳門社會、教育、社會福利 1 4 1 4 1 4 42(10.6%)6 . 澳門歷史、人物 2 1 3 2 1 3 66(16.6%)7 . 其他與澳門有關的研究(文學、文化、環保、城市規劃等)1 0 1 9 1 7 46(11.6%)8 . 與澳門無關的研究 2 6 2 5 3 0 81(20.4%)論文總數 126 143 128 397(100%)通過統計過去四年(2003-2006年)在本澳舉行的研討會, 筆者發現有關澳門政治的研討會並不多,只有 18次,分別只佔2003、2004、2005和2006年舉辦的研討會的 1.8%、 6.4%、1.9%和 4.4%。嚴格來說,真正嚴謹的學術研討會不多,其中以 2004 年 5月 15 日由本澳政治團體“建設澳門聯盟”主辦的“香港澳門政制發展”研討會的學術性比較強。該研討會主要討論香港普選和對人大釋法的爭拗,剖析和探討兩地政制發展的情況(見表 2)。其他研討會,如於2003 年 12 月 21 日舉辦的“‘一國兩制’下粵港澳地區的協調與發展”, 2004 年 1 月 10-11 日舉辦的“21 世紀的機遇與挑戰”研討會, 2004 年 6 月 20 日舉辦的“全球化時代可持續發展中的地方公共行政改革的理論與實踐”研討會, 2005 年 4 月 5 日舉辦的“當代公共行政管理趨勢”研
  • 97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討會及 2006 年 10 月 31 日舉辦的“21 世紀的公共管理︰機遇與挑戰”國際研討會,目的都是意圖通過理論與實踐結合,為現實的政治利益服務。至於由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主辦的“一國兩制”研討會,如分別於 2004 年 4 月 15 日舉辦的“依法治澳和特別行政區的發展”學術研討會,2004 年 12 月 18 日舉辦的“‘一國兩制’──澳門特別行政區成功發展的保障”研討會, 2005年3 月 22 日舉辦的“依法治澳經驗與前贍”學術研討會及 2006 年 3 月 31 日舉辦的“基本法構建和諧社會的根本保障”學術研討會,目的更明顯是“非”學術性, 而是以宣傳、推廣澳門基本法及促進“一國兩制”在澳門成功實施為主要目的。表 2 2003-2006 年在澳門舉辦之澳門政治研討會研討會名稱 開會日期 主辦單位 主要內容2003/03/24-252003/11/292003/12/212004/01/10-112004/03/27-282004/04/152004/05/152004/06/202004/12/182005/03/222005/04/152005/04/222006/02/121 . “‘一國兩制’:2 0 0 3 論壇”學術研討會2 . “澳台關係 2003 論壇”3 . “‘一國兩制’下粵港澳地區的協調與發展”研討會4 . “2 1 世紀的機遇與挑戰”研討會5 . “‘一國兩制’:港澳 2004論壇”6 . “依法治澳和特區的發展”學術研討會7 . “香港澳門政制發展”研討會8 . “全球化時代可持續發展中的地方公共行政改革的理論與實踐”研討會9 . “‘一國兩制’──澳門特區成功發展的保障”研討會10.“依法治澳經驗與前瞻”學術研討會11.“當代公共行政管理趨勢”研討會12.“澳門特區政治發展:方向與重點”學術研討會13. 第二屆兩岸四地公共管理學術研討會澳門科技大學可持續發展研究所澳門科技大學可持續發展研究所澳門法律公共行政翻譯學會及廣州中山大學行政管理研究中心澳門行政暨公職局、中山大學行政管理研究中心、澳門大學、澳門基金會澳門科技大學可持續發展研究所法務局、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北京大學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及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建設澳門聯盟澳門科技大學可持續發展研究所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澳門法務局、民政總署和教青局澳門行政暨公職局、澳門大學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澳門行政暨公職局、澳門大學、澳門基金會從不同角度剖析“一國兩制”在港澳的實踐現狀和前景澳台關係公共行政比較研究、當代中國政府間橫向關係協調研究2 1 世紀公共預算與財政改革、政府與危機管理、港澳的發展與制度改革、公共管理改革等港澳政治體制發展與“一國兩制”的政治原理傳統。推進澳門正確及全面理解基本法的理論,進一步提升“一國兩制”的信念和對基本法的認同主要討論香港普選和釋法的爭拗,剖析和探討兩地政制發展的情況以兩岸兩地的公共行政改革經驗為澳門行政改革提供參考從不同層次闡述“一國兩制”對澳門發展的有力保障推動對特區五年實踐“一國兩制”經驗總結與交流,同時也作出分析與評估,對未來的發展作初步的展望2 1 世紀公共領域管理中的新趨勢,以及為面對新的挑戰而應採取的措施以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在澳門的理論與實踐;“一國兩制”的“澳門模式”研討公務員改革、公共部門改革、政策分析、社會參與和政治改革、貪污和政治改變等
  • 98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2006/3/28-292006/03/312006/04/012006/10/312006/11/23通過對近年在《澳門研究》發表的論文及在澳門舉辦有關澳門政治的研討會的主要內容分析,我們可得出下列幾點觀察:第一,澳門學術團體對嚴謹的、學術性和理論性強的政治課題興趣不大,反映出澳門社會不重視學術研究和欠缺研究文化(research culture)。第二,澳門的政治研究過於功利主義,大多為現實的利益服務。 第三,澳門的政治研究有“政治化”的趨勢,宣傳和統戰的味道很濃,雖然有助於提升澳門人愛國愛澳的情懷,或有助於建立和諧社會,但對政治學的學科發展幫助不大。綜上所述,澳門政治研究不單只闡釋性和批判性的成果非常缺乏(郝志東,2006︰125),實證性的研究亦很少。究其原因,主要是由於澳門政治研究受到不少客觀因素的局限。第一,澳門地域狹小人口不多,人口素質不高,嚴肅的學術專著缺乏市場。在實行資本主義的澳門,沒有商業價值的學術研究,自然不被重視。第二,有關澳門政治的專著,也因缺乏市場,很少有國際出版社願意出版;英文學術論文亦因被編者認為澳門是一個小地方,在大中華區微不足道,而不容易在競爭激烈的國際學術期刊上發表。第三,澳門相對於香港而言,國際知名度明顯不足,學者的焦點多放在香港,如有關香港回歸及政治發展的中英文專著不下數十本,但有關澳門同類題材的專著則寥寥可數。內地研究港澳特別行政區的學術機構亦多側重香港研究。第四,政治研究題材比較敏感,由於澳門的傳統,個別題材成為學術禁區。根據統計資料,近20年來內地大學有關澳門研究的博士論文,只有三篇涉及澳門政治研究, 只佔論文總數的8.5%。第五,如上所述,相對於經濟發展、行政和法律改革及社會問題,澳門政府及社會不大重視對澳門政治的研究,投放的資源和科研經費亦相對不足。上述因素在不同程度上限制了澳門政治研究的發展。澳門回歸後,特別行政區政府勵精圖治。2002年賭權開放,澳門經濟在龍頭博彩業的帶動下騰飛,高速增長,人均GDP於2006年超越香港,達28,000美元。2006年9月訪澳的內地“自由行”旅客首度超越香港。而澳門的賭場收入,在美資博彩業巨企的名牌效應推動下,在 2006年超越了美國拉斯維加斯,成為世界第一賭城。近兩年澳門的國際知名度驟升,成為外資投資和國際傳媒爭相報道的熱點。澳門不再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城。隨 外資尤其是美資大舉進入澳門,海外僱員急劇增加,對澳門政治將添加不明朗的因素,造成一定的衝擊(關紅玲、雷強,2005年)。另一方面,在經濟增長的帶動下,澳門社會亦日漸多元化,中產階層日漸壯大,對14.“一國兩制”2006 論壇15.“基本法構建和諧社會的根本保障”學術研討會16.“澳門可持續發展的機遇與挑戰”專題座談會17.“21 世紀的公共管理︰機遇與挑戰”國際研討會18.“特區政府施政回顧與展望”研討會研討會名稱 開會日期 主辦單位 主要內容澳門科技大學可持續發展研究所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北京大學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法務局、民政總署和教青局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澳門經濟學會、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澳門行政暨公職局、廣州中山大學行政管理研究中心、澳門大學、澳門基金會澳門理工學院評估港澳特區的發展情況,探討跨越邊界的合作系統探討基本法與構建和諧社會、經濟、政制及法制等問題探討如何構建社會和諧、就本澳產業適度多元等問題即可持續發展的方向進行討論包括區域合作與公共治理、公務員制度與人力資源管理、社會轉型期公共行政的發展戰略和公共危機針對 2007 施政報告發表意見( 續上表)
  • 99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政治參與的訴求,要求民主的呼聲日漸增強。根據余振教授於 2002年 6月在澳門進行的電話問卷調查,82%的受訪者認同民主政制是最好的政治制度,76%的受訪者更認為澳門已經有條件實行民主政制。澳門人不會再容忍一個行政效率低和缺乏政治問責的政府。特別行政區政府亦意識到政治改革的急切性,行政長官何厚鏵在 2006 年 11 月 16 日發表《2007 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承諾在2007年開始向社會公開諮詢2009年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和第四屆立法會選舉的準備工作。澳門經濟、社會和政治的急劇變化,澳門國際地位的提升,是從事澳門政治研究的學者難得的機遇。我們有沒有作好準備迎接新時期的挑戰呢?三、結語:澳門政治研究的幾點思考社會科學研究的成果是積累而成的,未來的研究應建立在以前的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我們除了要做好學術傳承的工作,更要開拓研究的新領域和壯大科研隊伍。筆者在這裏提出對澳門政治研究的一些看法,還望各方不吝指正。第一,對澳門政治制度和政治發展的研究,可以沿 吳志良(1993 、 1995 、 1998 年)的腳印,對澳門政制和政治發展作深入和有系統的研究。並編寫一本高質素的澳門政治教科書,作為大學本科通識教育課程及成人公民教育之用。第二,繼續深入展開實證性的研究,如對政治文化、選舉文化和社團文化的研究。探討回歸後政治、選舉文化的延續和變化,及分析在新時期傳統社團的政治角色定位。第三,深入研究博彩業開放後,可能帶來的社會和政治衝擊,包括外資博彩企業與本地博彩業有關團體的利益衝突,及對政府政策可能作出的干預。當然,外資(美資)的進入亦可能帶來正面的政治後果,如引入西方開放、公平競爭和民主的思想。我們對外資的進入不用反應過度,應該抱 客觀的態度和平常心去分析外資可能帶來的政治變化。第四,行政長官何厚鏵曾在2007財政年度的施政報告中,指出民主社會的選舉文化和政治對抗與“和諧社會”建設並不矛盾,更不會影響澳門正確落實“一國兩制”的大局。我們應該根據澳門基本法,利用檢討2009年及以後政制發展的契機,提出澳門民主政治發展的路線圖和時間表。第五,澳門是一個小地方,研究範圍和內容相對容易控制,而且學術的圈子亦較小,不同社會科學學科的學者容易聚首一堂、互相交流,為跨學科研究創造機會。本地高等院校可起帶頭作用,成立科研小組,促進對本澳經濟、社會、政治和其他人文學科的跨學科研究。第六,學術研究的延續和發展主要是靠學術接班人。本澳從事研究澳門政治的人才嚴重不足。建議澳門大學設置政治和國際關係學系,招收本科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為本澳培養澳門政治和政治學研究的接班人。1970、1980年代澳門經濟高速增長,澳門這個小城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引起社會學家關注。1990年代初,社會科學包括澳門政治學的研究,從無到有,實現了量和質的飛躍發展。進入21世紀,澳門賭權開放,百業興旺,澳門的經濟、社會和政治都遇到數百年難得一見的大變局。澳門國際知名度急升,將會吸引更多社會科學家和有關學術機構關注澳門的發展。我們相信澳門社會科學包括政治學的研究將會實現另一次質和量的飛躍發展。我們期望澳門和境外的政治學者,尤其是年青學者,從不同的視角,採取不同的研究方法(實證、闡釋、批判或哲學),
  • 100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深入分析澳門的本土政治,同時推動澳門的政治學研究。註釋:“澳門學”的概念是由本澳學者陳樹榮、楊允中和已故的黃漢強先生於1980年代中後期首先提出。見黃漢強、徐新:《澳門社會科學學會書列總序──為“澳門學”催生》,載余振編:《雙城記──港澳的政治、經濟及社會發展》,澳門,澳門社會科學學會,1998。本文所列專著或論文集並不包括全部有關澳門政治研究的成果。個別對澳門政制及政治發展的評論文章散見於國內外學術期刊和論文集,不能盡錄。由余振主編(1994年)的《澳門政治與公共政策初探》包括幾篇有關澳門政治發展的論文,其中以伍成昌的《澳門的政黨政治和民主發展局限》分量最重,最有參考價值。根據《澳門研究》編輯組輯錄的在本澳舉行的研討會。筆者的說法或許有欠公允,因為宣傳和推廣澳門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研討會大都冠以“學術研討會”之名。郝志東(2006年)和聶安祥(2005年)有類似的結論。見《學術動態之四:國內大學澳門研究博士論文標題一覽》,載《澳門研究》,第25期,2004年12月,第355-357頁。一共輯錄 35個論文題目,其中法律(佔 25%)和歷史(佔 23%)的論文數量最多。參考文獻:1. 余振、劉伯龍、吳德榮:《澳門華人政治文化》,澳門,澳門基金會,1993。2. 余振編:《澳門:超越九九》,香港,廣角鏡出版社,1993。3. 余振編:《澳門政治與公共政策初探》,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4. 余振編:《雙城記──港澳的政治、經濟及社會發展》,澳門,澳門社會科學學會,1998。5. 余振編:《澳門回歸前後的問題與對策》,香港,名流出版社,1999。6. 余振、李炳康、丘曼玲編:《澳門公共行政的改革──問題與對策》,澳門,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2000。7. 余振、余永逸、鄺錦鈞編:《雙城記II──回歸後港澳的政治、經濟及社會發展》,澳門,澳門社會科學學會,2003。8. 吳志良:《澳門政治制度──沿革、現狀和展望》,澳門,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1993。9. 吳志良:《澳門政制》,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5。10. 吳志良:《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澳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1998。11. 吳志良:《舊區重整、社區建設與社會發展》,載《行政》,總第 66期, 2004年 12月,第 945-954頁。12. 吳志良、陳欣欣:《澳門政治社會研究》,澳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2000。13. 李炳時:《澳門總督與立法會》,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14. 魏美昌:《澳門縱談》,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4。15. 伍成昌:《澳門的政黨政治和民主發展的局限》,載余振編:《澳門政治與公共政策初探》,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第1-39頁。16. 楊允中:《澳門與澳門基本法》(修訂版),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5。17. 楊允中:《“一國兩制”在澳門的成功實踐》,載《澳門研究》,第 25期, 2004年 12月,第 24-33頁。18. 楊仁飛:《澳門近代化歷程》,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2000。19. 駱偉建:《論特別行政區的行政主導》,載《行政》,總第 60期, 2003年 6月,第 397-405頁。20. 駱偉建:《論“一國兩制”在澳門成功實施的基本因素──紀念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五周年》,載《行政》,總第66期,2004年12月,第931-936頁。21. 駱偉建:《論行政主導的權力設定、結構設計及其他條件》,載《行政》,總第69期,2005年9月,第879-890頁。22. 婁勝華:《轉型時期澳門社團研究──多元社會中法團主義體制解析》,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4。
  • 101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23. 婁勝華:《令民意表達更加暢通──參與式民主與澳門政府諮詢機制建設構想》,載《澳門研究》,第32期,2006年2月,第37-47頁。24. 婁勝華:《社會合作主義與澳門治理模式的選擇》,載《澳門理工學報》,2006年第 4期,第 39-49頁。25. 聶安祥:《澳門近 20年來政治學研究述評》,載《澳門研究》, 2005年 8月,第 29-40頁。26. 聶安祥:《社會交往與認同──澳門社會結構探析》(博士論文),中國人民大學國際政治與國際關係學院,2006年。27. 林媛:《關於港澳特別行政區政治發展中的衝突與和諧》,載《澳門研究》,第29期,2005年8月,第18-28頁。28. 郝志東:《社會科學的責任:論當前澳門的社科研究》,載《澳門研究》,第33期,2006年4月,第118-129頁。29. 宋鎮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政治發展的挑戰與機遇:一個台灣學者的觀點》,載《澳門研究》,第 30期,2005年10月,第37-47頁。30. 關紅玲、雷強:《外資進入澳門博彩業帶來的社會政治影響》,載《澳門研究》,第31期,2005年12月,第68-73頁。31. 吳國昌:《從20世紀到21世紀澳門政治的發展》,載余振、鄭煒明、崔寶峰編:《澳門歷史、文化與社會》,澳門,澳門成人教育協會,2003年,第33-67頁。32. 蘇東斌:《智慧的選擇──對2005年施政報告的理論分析》,載《澳門研究》,第28期,2005年6月,第6-14頁。33. 黃漢強:《何厚鏵特首施政中關於“發展與改革”的理念與實踐──夜讀何厚鏵特首的四份“施政報告”》,載余振、余永逸、鄺錦鈞編:《雙城記 II ──回歸後港澳的政治、經濟及社會發展》,澳門,澳門社會科學學會,2003,第109-120頁。34. Lo, Shiu Hing,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Macau, Hong Kong: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1995.35. Yee, Herbert S., Macau in Transition: From Colony to Autonomous Region, Hampshire and New York: Palgrave, 2001.36. Yu, Eilo Wing-yat, Formal and Informal Politics in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Elections 2004-2005,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forthcoming), 2007.[責任編輯 鄧安琪]
  • 102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一、澳門法律制度的歷史演變法律是政治的縮影。澳門法律制度的發展與演變,同樣也深深鑲嵌 歷史帶給澳門的各種政治烙印。從大的方面考察,澳門法律制度的歷史演變可分為兩個階段,即澳門回歸前的法律制度與澳門回歸後的法律制度。(一)澳門回歸前的法律制度正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澳門基本法》)序言指出的那樣,“澳門,包括澳門半島、 仔島和路環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 16世紀中葉以後被葡萄牙逐步佔領”。可見,葡萄牙對澳門的佔領,經歷了一個漫長的從定居到擴張,再從擴張到武力佔領的發展過程。在這個發展過程中,澳門法律制度也追隨 政治上的風風雨雨,經歷了以下幾個不同的發展階段:1. 封建法制階段(1553-1845 年)據考證, 1553 年(明嘉靖三十二年),葡萄牙人以船遇風暴需上岸晾曬貨物為由,通過向當地官員行賄之手段,獲準在澳門定居。此後直至 1845年,在長達280多年的時間裏,雖然在澳門的葡萄牙人勢力不斷擴大,甚至形成澳門的葡萄牙人聚居區,並在葡萄牙人聚居區內適用葡萄牙法律,但從整體而言,由於澳門的主權仍歸中國政府行使,在澳門的葡萄牙人每年還須向中國當地政府繳納五百兩白銀的地租,而處理當地中國居民與葡萄牙居民的糾紛則必須適用中國法律,因此,這一階段澳門的法律制度依然屬於中國封建法制的一部分。葡萄牙法律在澳門葡萄牙人聚居區的適用,並沒有改變澳門法律制度屬於中國封建法制的主流本質。2. 殖民法制階段(1845-1976 年)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葡萄牙政府利用清朝政府的腐敗無能,開始用武力實現對澳門的佔領。在澳門的葡萄牙人不僅拒交地租,而且驅逐中國政府官員,向澳門本地居民徵收“人頭稅”。 1845年,葡萄牙女王悍然頒佈法令,宣佈澳門為葡萄牙的殖民地和“自由港”, 1887年又迫使清朝政府簽訂了《中葡北京條約》,以便為永久佔領澳門披上“合法”的外衣。政治上的劇變,致使澳門的法律制度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由於葡萄牙在完成了武力佔領澳門法律研究述評──《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法律卷》前言趙國強趙國強,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刑法學博士。
  • 103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後,對澳門實行了殖民統治, 因此,在法制領域就基本上廢除了原有的中國法律, 為此,葡萄牙政府發佈命令,將一些葡萄牙本土的法律延伸到澳門適用。在這些延伸至澳門適用的葡萄牙法律中,最主要的法律除了《葡萄牙憲法》外,尚包括《葡萄牙刑法典》、《葡萄牙刑事訴訟法典》、《葡萄牙民法典》、《葡萄牙民事訴訟法典》和《葡萄牙商法典》五大法典,由此構成了在澳門適用的葡萄牙法律框架,並組成了殖民法制的基礎。3. 雙重法制階段(1976-1987 年)1974 年,葡萄牙國內發生了反法西斯政權的“四‧二五”革命,對外方面實行“非殖民化政策”。在澳門問題上,葡萄牙承認澳門是中國領土,但仍由葡萄牙實行管理。1976年,葡萄牙制定了新的憲法;同年,葡萄牙立法機關專門為澳門制定了一個法律,即《澳門組織章程》,明確規定“澳門地區為一公法人,在不抵觸共和國憲法與本章程的原則,以及在尊重兩者所定的權利、自由與保障的情況下,享有行政、經濟、財政、立法及司法自治權”。從法制的角度考察,《澳門組織章程》最大的意義在於賦予了澳門本地區享有相應的立法權,而且明確規定澳門本地區立法權由澳門總督和澳門立法會共同享有,澳門總督行使立法權制定的法律文件叫法令,澳門立法會行使立法權制定的法律文件叫法律。立法上的自治,使澳門法制形成了由兩種法制相互補充後共同構成的狀況:一方面,原在澳門生效的葡萄牙本土的法律,如《刑法典》、《民法典》等五大法典及其他葡萄牙本土法律繼續生效,這些在澳門適用的葡萄牙本土法律構成了澳門的葡萄牙法律體系,它們是澳門法律制度的核心組成部分。另一方面,由於澳門有了自己的立法權,本地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開始產生,並逐步增多,慢慢形成了澳門的本地區法律體系,這些本地區法律主要局限於澳門本地區的行政、經濟、文化等領域,並結合澳門實際情況而制定的一些單行法律,它們也是澳門法律制度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4. 過渡法制階段(1987 年至 1999 年 12 月 19 日)1987 年 4月 13 日,中葡兩國經過和平談判,簽署了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中葡聯合聲明》不僅宣示了中國政府對澳門實行的基本政策即“一國兩制”政策,而且明確了澳門回歸的時間為 1999 年 12 月 19 日。澳門前途的明朗化,揭開了澳門過渡期的序幕。在法制領域,澳門過渡期中最引人注目的問題就是法律本地化。法律本地化的根本宗旨,就是為了確保在法制領域做到平穩過渡。根據當時澳門法律制度的實際情況,法律本地化的任務大致可用八個字來概括,也就是法律的“過戶”、修訂、翻譯和清理。所以法律的“過戶”,就是指將在澳門生效的葡萄牙本土法律尤其是葡萄牙的《刑法典》、《民法典》等五大法典,結合澳門實際情況修訂後,“過戶”為以澳門本地區立法機關的名義制定的本地區法律。 所謂法律的修訂,就是指從澳門實際情況出發,尤其是要結合《中葡聯合聲明》與 1993 年 3 月 31 日公佈的基本法,對需要“過戶”的葡萄牙本土法律以及相關的澳門本地區法律進行修訂,以適應新情況,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所謂法律的翻譯,就是指將沒有中文譯本的澳門本地區法律譯成中文,以及將葡萄牙本土法律在“過戶”中重新制定的相關法律草案如《澳門刑法典(草案)》譯成中文,以供中葡雙方磋商之用。 所謂法律的清理,就是指將所有在澳門生效的澳門本地區法律進行整理,形成清單,以供法律修訂及政權交接之用。截至澳門回歸之時,法律本地化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如在澳門生效的葡萄牙《刑法典》、《民法典》等五大法典得到了“過戶”,澳門本地區法律基本上都有了中文譯本。因此,在過渡法制階段,雖然還是兩種法制並存,但隨 法律本地化的深入,在澳門生效的葡萄牙本土法律越
  • 104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來越少,而澳門本地區法律則越來越多,而且不管是被“過戶”的葡萄牙本土法律,還是新產生的澳門本地區法律,立法者在立法過程中,都充分考慮到《中葡聯合聲明》和《澳門基本法》的相關規定,重要的法律草案都通過中葡雙方共同磋商,達成共識,從而確保了法律的平穩過渡。(二)澳門回歸後的法律制度1999年12月20日,澳門順利回歸,成為中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特別行政區。回歸後的澳門法律制度具有以下三個方面的特點:1. 原有法律基本不變根據《中葡聯合聲明》附件一和《澳門基本法》規定,澳門原有法律除同基本法相抵觸或經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修改者外,都會予以保留,這就是“原有法律基本不變”的政策和法律方面的依據。據此,在澳門回歸時,全國人大常委會依照葡方提供的法律清單,對清單上近900個澳門本地區的法律和法令進行了審查,並作出了《關於處理澳門原有法律的決定》。在這個《決定》中,明確宣佈所有在澳門生效的葡萄牙本土法律一律予以廢除, 而在澳門本地區法律中,除極少數因與基本法有所抵觸被廢除外,絕大多數澳門本地區法律都得到了保留,並被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正因為如此,直到目前為止,澳門現行的法律體系仍然是以被保留下來的原有法律為主,如《刑法典》、《民法典》等五大法典,都是在澳門回歸前由葡萄牙法律專家所擬定。可見,澳門現行的法律制度從某種意義上說,仍然是回歸前法律制度的延續,仍然屬於典型的大陸法系地區,仍然與葡萄牙法律制度一脈相承。2. 立法體制實行“單軌立法制”如上所述,澳門回歸之前,根據原《澳門組織章程》規定,澳門總督和澳門立法會都享有立法權,故立法體制屬於“雙軌立法制”。但是,澳門回歸後,根據《澳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是唯一享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行政長官不享有立法權,這樣,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體制就由回歸前的“雙軌立法制”轉變為回歸後的“單軌立法制”。3. 法律體系呈多層次澳門回歸後,澳門原有的法律體系組成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從《澳門基本法》規定及現行澳門法律體系的組成來看,澳門現行法律制度可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全國性法律:全國性法律可分為中國憲法、基本法和其他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中國憲法作為一個國家的母法,自然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但因實行“一國兩制”,中國憲法中關於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的規定在澳門不適用。《澳門基本法》對澳門特別行政區來說則屬於憲制性的法律,因為澳門本地區的任何法律,都不得與基本法相抵觸;澳門特別行政區制定任何政策,都必須以《澳門基本法》為依據。至於其他列入《澳門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因涉及國家的主權和統一,所以同樣是澳門現行法律體系中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這些全國性法律的適用途徑既可以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在當地直接公佈實施,也可以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通過立法予以實施。第二,法律和法令:這裏講的法律和法令都是指由澳門本地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文件。澳門現行法律體系中的法律包括由原澳門立法會制定的被保留下來的法律,也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在澳門回歸後新制定的法律。但對法令來說,由於法令是澳門回歸前由澳門總督行使立法權制定的法律文件,而行政長官無立法權,因此,澳門現行法律體系中的法令,只能是澳門回歸前被保留下來的法令,澳門回歸後不會再產生新的法令。無論是法律和法令,因其都屬於立法權
  • 105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的產物,所以它們的效力是平等的。第三,行政法規、行政命令、行政批示及其他規範性文件。這些文件都屬於廣義上的法律文件,它們雖然也具有法律效力,但在效力層次上低於上述兩個層次的法律文件。二、澳門法學理論的崛起與發展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法律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發達,與法學理論是否普及、是否繁榮息息相關。然而,長期以來,法學理論對澳門法制來說,就像是一種奢侈之物,令人可望而不可及。經常聽到有人說,澳門只有法律制度而沒有法學理論,此話雖不完全屬實,但畢竟反映了澳門法學理論與法律制度之間的嚴重失調。(一)澳門法學理論失調之原因所在導致澳門法學理論與法律制度嚴重失調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但最主要的原因在於:1. 殖民管治造成法制的依賴性如上所述,從1845年葡萄牙逐步完成對澳門的武力佔領後,葡萄牙政府就開始對澳門實行完全的殖民管治。1976年葡萄牙國內發生革命後,在對外政策方面雖然廢除了殖民地政策,但其殖民管治的性質並沒有改變。殖民管治對澳門法學理論發展的阻礙作用首先表現為法制的依賴性。所謂法制的依賴性,就是說澳門的法律制度本質上完全依賴於葡萄牙的法制,這種依賴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澳門法律體系的核心部分直接由葡萄牙本土法律組成,如葡萄牙《刑法典》、《民法典》等五大法典長期以來一直就是澳門法律體系的核心。第二,所有澳門本地區的法律全部由葡萄牙法律專家起草,既然是葡萄牙法律專家起草,那麼其起草有關澳門本地區法律時必然會以葡萄牙本土的相關法律為藍本,甚至有的澳門本地區法律其實就是葡萄牙本土相關法律的翻版。很顯然,這種法制的依賴性必然會嚴重影響澳門本地法學理論的發展,因為既然澳門的法律制度都是直接或間接來自於葡萄牙本土,那麼,葡萄牙本土的法學理論實際上就替代了澳門的法學理論。換句話說,有葡萄牙的法律制度和法學理論在上面“照” ,澳門有無法學理論與澳門法律制度的發展和完善並不發生直接的關係。可以說,這是殖民管治封殺澳門法學理論發展最直接的政治方面的原因。2. 法律制度缺乏社會民眾基礎如果說,法制的依賴性僅僅是指殖民管治阻礙澳門法學理論發展的一種外在表現,那麼,殖民管治阻礙澳門法學理論發展還可以表現為殖民管治者的主觀導向,這種主觀導向就是殖民管治理念。在法制領域,殖民管治理念的核心在於:法律只是實行殖民管治的工具,法律是好是壞,是“方”是“圓”,無須當地社會民眾評價,民眾只有服從法律的義務,並無知曉法律的權利。這種法制領域的殖民管治理念在澳門回歸前表現得非常明顯。比如,在語言方面,來自於葡萄牙本土的法律如《刑法典》、《民法典》五大法典一直到 1996 年以後被逐步“過戶”,從來就沒有過中文譯本,它們對絕大多數澳門民眾來說,無疑是“天書”;而之所以會造成這種“老百姓根本不知法”的局面,根子就是當時的澳葡政府在管治理念上認為法律不是讓社會民眾看的。即使是澳門本地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本地區法律,也只是在1989年之後, 基於中文在澳門確立了官方語文地位,澳葡政府才開始在政府公報上強制以葡、中兩種語文刊登法律,而在此之前,絕大多數澳門本地區法律同樣無中文譯本。由此可見,在澳門回歸之前,大多數澳門社會民眾在法
  • 106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制領域幾乎處於“法盲”境地。是澳門民眾不想知法、不想學法嗎?非也;那是因為老百姓根本就看不懂法。久而久之,法律就與社會民眾完全隔離,彼此之間形成一道深不可測的溝壕。這種不正常的社會現象對澳門法學理論的影響和阻礙,直到今天仍然沒有得到根本性的扭轉。顯然,沒有社會民眾基礎的法律制度,是沒有生命力的法律制度;而這種缺乏民眾基礎的沒有生命力的法律制度,不可能孕育出繁榮的法學理論。3. 法律人才無法適應發展法學理論的基本需要法學理論是靠人去發展和推動的,這裏的人就是從事法律工作或研究法律的人,也就是法律人才。如果沒有充足的和必要的法律人才,那麼,發展法學理論就只能是一句空話。長期以來,如果說澳門當地也有法律人才的話,那麼,這樣的法律人才主要就是指在澳門從事法律工作的葡萄牙人。但是,由於這些葡萄牙法律人才並不懂中文,他們也缺乏與澳門社會溝通的平台,因此,這些葡萄牙法律人才是不可能造就澳門法學理論氛圍的,他們的法學理念至多只能是葡萄牙法學理論的一個分支。至於說到澳門本地居民中的法律人才,則幾乎是鳳毛麟角。除澳門本地為數很少的幾個土生葡人赴葡萄牙學習法律回澳門後成為本地法律人才外,澳門本地的中國籍居民,絕大多數都因不識葡語而成“法盲”,何來法律人才?即使是學葡語的本地中國籍居民,也因法律長期以來都控制在少數葡萄牙人手中,他們根本就沒有學習或接觸法律的機會,所以也不可能成為本地的法律人才。正因為如此,在澳門進入過渡時期尤其是1990年代後,為了適應澳門回歸後法律工作的需要,“法律本地化”任務中也包含了培養本地法律人才,但畢竟起步太晚,無法在短期內形成一支推動澳門法學理論發展的本地法律人才隊伍。由此可見,在澳門回歸之前,由於澳門從根本上缺乏一支本地的法律人才隊伍,再加上殖民管治導致的法律依賴性,加上殖民管治將法律制度與社會民眾隔離的管治理念,因此,澳門法學理論與法律制度嚴重脫節,實在是一種很正常的必然結果。(二)澳門法學理論發展的坎坷之路說澳門法學理論蒼白,並不意味 澳門完全沒有法學理論。從某種程度上說,葡萄牙本國的法學理論可以說是澳門法律制度的基礎,只不過對絕大多數中國籍居民來說,根本無法接受而已。自澳門進入過渡期後,澳門的法學理論雖仍然蒼白,但受澳門回歸這一政治因素的影響,澳門的法學理論開始走上了一條坎坷不平的發展之路。澳門法學理論的發展主要表現在法律人才培養和法學理論研究兩個方面。1. 本地法律人才逐步產生1987年之後,如何盡快培養出一支穩定的本地法律人才隊伍,不僅僅是發展法學理論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它直接關係到澳門回歸時政權的順利交接。因此,經過中葡磋商,培養本地法律人才作為澳門過渡期一項極為重要的任務,被納入了當時澳葡政府的工作議程。比如,在法學教育領域,澳門東亞大學 於1988年開始設立葡文法律學士課程,至1993年7月就有了第一屆畢業生;雖然第一屆16名畢業生中中國籍居民只有3人,土生葡人居民 也只有3人,其餘均為葡萄牙人,但這畢竟為培養本地法律人才提供了必要的條件。1996年,澳門大學法學院在已有的葡文法律學士課程基礎上,又開設了中文法律學士課程,該課程招收的學員基本上都是本地中國籍居民,第一屆招生時有 344人報名,打破了澳門大學法學院以往招生記錄。1994年,為了加快本地法律人才的培養步伐,經與中國內地協調,中山大學法律系和汕頭大學法律系各專門招收了一個澳門本科班,其學員全部都是澳門本地中國籍居民。除此之外,尚有一部分澳門本地中
  • 107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國籍居民直接考入中國內地或台灣地區大學的法律專業課程,畢業後陸續回到澳門。又比如,在司法領域, 1995 年 10 月澳葡政府設立了司法官培訓中心,當年錄取了 12 名學員,其中 9 人為中國籍居民,3人為土生葡人居民。1996年10月,首3位學員入職擔任法官和檢察官,從而打破了澳門本地司法官長期以來全部由葡萄牙人出任的單一局面。1997年7月,又有8位學員入職司法官。由上可知,本地法律人才的產生,為發展澳門法學理論創造了最起碼的人才條件。今天回過頭來看,當年這些率先走上法律之路的本地法律人才,有的成為經驗豐富的司法官,有的成為學術有成的大學教員,有的成為能言善辯的大律師,有的成為擔當重任的政府法律顧問;一句話,他們都已成為澳門法律領域的棟樑之才。正是有了這些本地法律人才,澳門的法學理論才逐步走上了本地化的道路。2. 法學理論研究逐步開展事實上,本地法律人才的培養和澳門法學理論的研究是同步進行的。因為說到澳門法學理論研究,我們不能忽視這樣一種事實,即自1987年之後,隨 澳門在國內知名度的加大、加深,有一批內地法律人才出於各種需要進入澳門,並以其自身已具備的法律知識開始研究澳門法律;他們對澳門法律制度的研究,從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開創了澳門法學理論研究的先河,同時也對澳門法學理論的本土化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之後,隨 本地法律人才的產生和不斷壯大,兩種法律人才匯合一起,共同構成了推動澳門法律理論發展的核心力量。從1987年至今,澳門法學理論的發展經歷了一個不斷壯大的過程。這種壯大不僅表現為本地法律人才越來越多,而且也表現為法學理論的研究越來越普及,越來越結合澳門實際,越來越專業化。比如,從論文數量考察,從1987年至2008年8月,發表在澳門各種雜誌上的法律方面的文章總數約900篇,其中大多數文章都是澳門回歸後所刊登。從書籍的角度考察,初期的書籍大多以介紹澳門法律制度為主,這部分書籍比較典型的如由吳志良先生主編並由澳門基金會出版的《澳門法律叢書》。 之後,隨 澳門法學理論的深入,出現了一些比較專業化的譯作或著作,這部分書籍比較典型的是由澳門大學法學院組織翻譯的《法律叢書》, 此外,由澳門大學法學院劉高龍教授主編的《澳門法律新論》等著作,理論性都相對加強。當然,與發達國家或地區相比,澳門法學理論的發展還是遠遠不夠的,甚至可以說還不足以為澳門法律制度的發展和完善提供充足的法理依據。但是,儘管如此,澳門法學理論之崛起和不斷發展、不斷本土化,則是澳門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這個趨勢是任何人都阻擋不了的。三、澳門法律文化的變革與定位何謂法律文化,雖然學者間具體說法不一,但總體來說,法律文化通常就是指人們對待法和法律制度的態度、信仰、評價、思想以及期待。 換句話說,法律文化既包含了法律制度這一客觀事實,同時也包含了法律意識、法學理論這些文化因素,它是靜態與動態的統一,也是客觀與主觀的統一。那麼,澳門回歸後,澳門的法律制度本身能否改變,如果要改變應向何處發展與完善,而要完成這種發展與完善具體出路在哪里,這些問題歸結為一句話,那就是如何去看待澳門法律文化的變革與定位。(一)澳門法律制度的變與不變澳門回歸後,被基本保留下來的澳門原有法律制度能否改變,社會上對此有不同的看法。有
  • 108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人認為,《澳門基本法》第八條既然規定了“原有法律基本不變”的原則,那麼,澳門原有法律制度就應當繼續保留並在五十年之內不能變。但也有人認為,澳門回歸後,社會制度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被保留下來的原有法律制度已不能適應澳門社會發展的需要,故應對其進行改革。關於這個問題,我們應當注意以下兩個方面:1. 改變澳門原有法律制度並不抵觸基本法因為從政治的角度考察,基本法之所以規定澳門回歸時不抵觸基本法的原有法律予以保留,根本目的是為了在澳門回歸時實現法律領域的平穩過渡,而非指澳門回歸後再不能改變被保留下來的原有法律;所以,“原有法律基本不變”只是一項帶有政治使命且具有時間限制的保留性原則。其次,從法律自身發展規律的角度考察,任何法律都會隨 社會的發展而發展、變化而變化,長時間一成不變的法律是不存在的;所以,說五十年之內不能改變被保留下來的原有法律,這種說法本身已經違反了法律自身的發展規律,而且也不符合《澳門基本法》第八條的規定,因為《澳門基本法》第八條已經明確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有權依照法定程序對澳門原有法律作出修改。2. 改變澳門原有法律制度應順時而為所謂順時而為,就是指對澳門原有法律制度進行修改,包括制定新法,都必須順應社會的需要,不能是為“變”而“變”。有人認為,澳門回歸標誌 政權的交替,澳門已成為中國的地方行政區域,故對澳門原有法律應當進行大改,換之以嶄新的法律制度。這種觀點應當說是一種錯誤的觀點,因為根據《澳門基本法》規定,既然澳門原有的社會制度都被保留下來且五十年不變,那麼,以澳門原有社會制度為基礎的原有法律制度有必要全部廢除重新來過嗎?所以,對澳門原有法律制度的改變,不應當是大刀闊斧地“一刀切”,全部推倒重新立法,而應當是和風細雨地逐步推進,用澳門社會的需要作為判斷變與不變的基本標準。(二)澳門法律制度向何處變所謂澳門法律制度向何處變,也就是指當社會有需要改變澳門現行法律制度時,立法者應以何種理念去指導這種法律變革,這就涉及到澳門法律文化的現狀。如上所述,澳門法律制度的歷史演變表明,無論是在法律制度還是在法律意識、法學理論方面,澳門回歸前的法律文化具有非常明顯的外來本質,也就是說,澳門的法律文化實際上就是葡萄牙的法律文化。澳門回歸後,雖然政治上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但由於實行“一國兩制”的緣故,不僅澳門原有法律制度從整體上得到保留,而且法律意識、法學理論也隨法律制度的保留被牢牢定位在整個澳門法律文化之中。可以說,回歸近十年來,澳門法律文化仍然保留 葡萄牙法律文化佔統治地位的局面,這就是澳門法律文化之現狀。那麼,在澳門現行法律制度的變革中,應當如何去看待客觀上被保留下來的葡萄牙法律文化呢?關於這個問題,其實和如何對待被保留下來的澳門原有法律的態度是一致的。因為任何一種法律文化都是法律制度和法律觀念的合成體,一定的法律文化只能是建立在相應的法律制度基礎之上。既然帶有強烈葡萄牙法律制度色彩的澳門原有法律體系得到了保留,那麼,與其相對應的葡萄牙法律文化繼續作為澳門法律文化的核心,也是無可非議之事。因此,對葡萄牙法律文化,不能採取一概排斥的態度,對其精華、合理之外,不僅要保留,而且還要吸收,使其真正成為澳門法律文化之組成部分。然而,當澳門社會在其發展過程中,需要人們去改變現行的法律制度時,人們的立法理念是
  • 109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否還要遵循葡萄牙法律文化中的立法理念,這就是另一碼事了。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必須跳出葡萄牙法律文化的束縛,樹立起“立足本地,放眼世界”的法律文化觀念。所謂“立足本地”,就是指改變澳門現行的法律制度,首先要從澳門社會的實際情況出發。比如,某項澳門原有法律制度從葡萄牙法律文化的角度觀察很正常,但卻不符合澳門社會經濟、文化、民生等實際情況,那就應當改。因為每一個國家或地區,都有其本身固有的社會特徵;只有從澳門社會的實際情況出發,才能充分保障澳門法律制度與澳門社會發展相適應,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法律對社會的調節作用。其次,所謂“放眼世界”,就是指改變澳門現行的法律制度,不能僅僅以葡萄牙法律制度或法學理論作為參照標準,而應當面向世界,尤其是要學習、參照先進、發達國家的法律制度。因為澳門是一個國際化的旅遊城市,澳門法律文化的變革,也必須朝國際化的方向發展。這一法律文化的變革定位表明,澳門法律文化的發展決不能再抱 葡萄牙法律文化亦步亦趨,而是應當大膽地走向世界,有選擇地吸收世界法律之精華。否則,澳門現行法律制度變來變去很可能仍然是“換湯不換藥”,或者因無法與國際接軌達不到應有的法律效果。(三)加快本地法律人才的培養要實現澳門法律文化的變革,發展與完善澳門的法律制度,沒有一定的形成合力的本地法律人才是無法完成的。應當看到,澳門回歸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對本地法律人才的培養工作給予了必要的關注和充分的重視。比如,澳門政府法律改革辦公室通過調查、登記,建立了澳門法律人才登記庫,以便使政府全面掌握本地法律人才的現實狀況。除此之外,澳門大專院校也加快了本地法律人才的培養工作。比如,澳門大學法學院於2001年開設了中文法學碩士課程,至今已有近80位學生取得了法學碩士學位,其中大部分為本地學生,這些本地學生已成為活躍於澳門法學界的一支重要的新生力量。但是,客觀地說,由於澳門本地法律人才的培養工作起步晚,因此即使在今天看來,它還是很難適應澳門法律制度變革的需要,尤其是高素質的理論型的本地法律人才。法律制度的變革,離不開法學理論。但是,如前所述,法學理論恰恰是澳門法律文化中的弱項,法學理論研究的滯後已嚴重阻礙了澳門法律制度的變革。近幾年來,面對澳門現行法律制度與社會脫節需要變革的問題,民間對政府有不少的批評。但事實上,許多法律變革對政府來說,並非是決心不夠,而實在是“力不從心”。為什麼“力不從心”?根本原因就是缺乏法學理論的支持。因為法律制度與社會脫節,這是很容易感覺到的,但感覺並不能替代法律的修訂。一部法律或一個法律條款究竟哪里不能適應社會,應當如何修訂,理論或立法上有哪些經驗可以參考,都需要從法學理論的角度進行探討,甚至是爭論;否則,法律的修訂就很難進行,即使修訂,也會出現問題。可見,如何在澳門形成一種法學理論研究的氛圍,對於澳門法律制度的變革來說是至關重要的。而要形成法學理論研究的氛圍,就離不開理論型的法律人才。因此,要實現澳門法律文化的變革,當務之急是要側重培養理論型的本地法律人才,以帶動澳門法學理論研究的廣度和深度,為澳門法律制度的變革提供必要的法學理論依據。四、結語由澳門基金會負責統籌的十二卷論文集即將出版了,這無疑是澳門社會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可喜可賀的大事。筆者十分有幸擔任了《法律卷》的主編,深感責任重大。為了順利完成《法律卷》的編纂工作,筆者的助手陳家宜同學不辭辛苦,在 1987-2008 年的各種澳門雜誌中,查閱出近
  • 110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900篇法律方面的文章,從而為編纂《法律卷》提供了比較充實和完整的第一手資料。在此,本人對陳家宜同學為此所付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謝。限於字數,要從近900篇文章中選出不超出80篇的文章,確實是一件十分不易之事。為此,《法律卷》的編纂主要確立了這樣幾項原則:一是以本地居民尤其是以本地中國籍居民為主,故在 76 篇文章中,有近 85% 的文章,全部由澳門本地居民撰寫,其中絕大多數為中國籍居民撰寫。二是全面開花,每位作者只限一篇文章。這樣做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讓更多人的文章能夠選上,同時通過《法律卷》的出版,對澳門本地法律人才的狀況作一次全面的檢視。三是側重於澳門回歸後的文章,如在76篇文章中,75%的文章都是在澳門回歸後所發表,這也是與澳門本地法律人才由少到多的成長過程相適應的。最後,筆者深信,隨 時間的推移,澳門本地法律人才不僅在數量上會不斷壯大,而且必定會在這支年青的隊伍中湧現出不少優秀的法律人才,包括理論型的法律人才。他們將成為澳門法學界的棟樑,為澳門法律制度的發展與完善,為澳門法學理論的繁榮與發達,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註釋: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政府不承認香港和澳門是外國的殖民地,這一立場在1972年的聯合國大會上以絕對優勢得到認可,聯合國大會通過了將香港和澳門從世界殖民地名單上刪除的決議。因此,對回歸前的香港和澳門來說,其實質非屬外國的殖民地,而是外國對其實行了殖民管治。僅出於澳門居民絕大多數為中國居民這一客觀情況的考慮,保留了個別涉及民族風俗的法律。因為根據國家主權原則,澳門回歸後,葡萄牙本土的法律不可能得到保留,所以要爭取在澳門回歸前,將在澳門生效的葡萄牙本土法律盡可能轉化為澳門本地區的法律,這樣就可以被保留下來繼續生效,以此來確保法制領域的平穩過渡。在澳門過渡期,凡重要的法律修訂,都需要中葡雙方經過磋商,以達成共識,而後才能得到保留,並被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澳門回歸前,澳葡政府向中方提供了一份有近900個法律組成的澳門本地區法律清單,其中法律有近130個,法令有近750個。這份清單為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處理澳門原有法律的決定》提供了必要的條件。在法律本地化的“過戶”過程中,被“過戶”的主要是一些重要的葡萄牙本土法律,如葡萄牙《刑法典》、《民法典》五大法典,有些葡萄牙本土法律沒有被“過戶”。澳門回歸後,這些沒有被“過戶”的葡萄牙本土法律自然失效。1989年2月,《澳門政府公報》刊登了第11/89/M號法令,規定在政府文件內使用中文。根據該法令規定,除澳門總督作出批示豁免外,凡澳門本地區以葡文頒佈的具有立法管制性質的法律、法令、訓令及批示,必須連同中文譯本同時刊登。前身為澳門大學。在澳門,人們通常將具有中國血統和葡萄牙血統的混血兒稱之為土生葡人。《澳門法律叢書》共有 15本,包括:《澳門法制史概述》、《澳門法律導論》、《澳門債法與物法》、《澳門家庭法》、《澳門繼承法》、《澳門民事訴訟法》、《澳門刑法總論》、《澳門刑事訴訟法》、《澳門“行政訴訟法典”》、《澳門居留與身份證明制度》、《澳門國際私法總論》、《澳門刑法總則概論》、《澳門公司法》、《澳門商法典概述》、《澳門刑法典分則罪名釋義》。《法律叢書》中如《憲法的根據》、《民法總論》、《葡萄牙法律史》、《行政法專集》等譯著都屬於比較專業化的著作。H‧W‧埃爾曼著,高鴻鈞、賀衛方合譯:《比較法律文化》,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0年,第8-9頁。[責任編輯 謝四德]
  • 111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2009年是澳門回歸後的第十個年頭。十年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巨變,形象而具體地驗證了“一國兩制”的科學性和生命力。在經濟領域,澳門已進入了歷史上最好的快速發展階段。2000-2008 年間, GDP 由 489.72 億元增至 1,718.67 億元,實增 3.5 倍;人均 GDP 由 14,171 美元增至39,036 美元,實增 2.75 倍;財政收入由 153.78 億元增至 510.76 億元,實增 2.33 倍。澳門已成亞太地區發展成效最好的微型經濟體,不僅令特區政府可以有效運行,令廣大居民物質文化生活發生了深刻變化,而且有說服力地展示了澳門特區實行“一國兩制”的成功。作為澳門特區的居民和學者,我們為有幸生活在新時代新發展模式下而感到光榮與自豪,我們也為有幸成為特區第一代建設者而感到亢奮與驕傲。我們深切不過地直接體驗到實行“一國兩制”的優越性和特區發展的光明前景。澳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現有兩個特別行政區之一,直屬中央政府又享有高度自治權;既有“一國”的充分保障,又有“兩制”的包容和寬鬆。原有的傳統優勢得以在新形勢下有效開發利用,隨 特別行政區制度的建立,澳門更直接享有“一國兩制”優勢。 2002 年開放博彩業市場的成功,令澳門綜合競爭力更強,國際化水平更高。在一個全新的時空條件下思考、研究澳門經濟轉型,必須首先看清方向、選好路徑、優化策略、重視資源、擴大共識。澳門是微型經濟體系,要揚長避短、主動開拓;澳門是國際化較高,但對外依賴型經濟,要善於遠交近融,善於利用周邊和外圍資源;澳門是“一國兩制”下的特別行政區,要合理而充分地開發利用制度優勢與政策優勢。其實,觀察澳門經濟最好能把握幾個基本點:一,立足微型經濟現實,澳門要突破發展空間局限難度極大,但提升發展層次、質量永遠沒有止境。二,堅持現代發展觀,要規劃好微型經濟、提升其國際競爭力、確保特區長期繁榮穩定,必須進一步擴大開放思維,強調現代發展觀包括科學定位觀、公平競爭觀、逆境開拓觀、思維創新觀。小舞台 大劇目──《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經濟卷》序楊允中楊允中,澳門理工學院一國兩制研究中心主任,法學博士、經濟學博士。
  • 112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三,堅持“一國兩制”優勢的合理利用,建立特區、進入新的發展時代後“一國兩制”已成為特區最基本的發展優勢,最可靠的制度保障。四,瞄準精品型社會發展目標,憑藉現有基礎和積累,澳門還要進一步向均衡型發展的目標進發,精品型社會是其中一項重要選擇,要全力培育精品型政府、精品型公職人員隊伍、精品型社會、精品型公民。當前既要提倡探索新增長點、加速開拓、加速成長、加速轉型,又要警惕簡單片面、僥倖求勝、把複雜的事物簡單化的浮躁心態,要強調講真話做實事,要傳遞積極正面信息,要鼓勵兢兢業業、紮紮實實,令澳門的發展真真正正、實實在在地保持有序有力,令各項資源的投入─產出比穩步提高,也令社會的受益面得以有效擴大,從而令本地居民的實際福祉與信心指標同步提升,也令澳門真正成為國際社會普遍認定的成功發展範例。總之,小舞台繼續上演大劇目。[責任編輯 謝四德]
  • 113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一、引言:編者的苦衷──忍痛割愛從已經發表的眾多作品中擇優選拔,向來都是費力不討好的差事。落選者不高興,事情尚小;萬一遺漏有代表性的佳作,則令人痛心。一來無法體現客觀公正,難以尊重歷史。二來說明編者粗枝大葉:要麼搜索不徹底,瀏覽範圍不廣;要麼鑒別能力太低,有眼不識泰山。無論哪種情況,都有違編輯該文選的初衷,也必然影響其公信力和學術聲譽。然而,即使編者深明大義,盡可能公正無私,避免失誤,也仍難功德圓滿。蓋因字數和篇幅有限,編選者除了重點關注學術標準之外,還要兼顧其他因素,包括平衡不同學科領域、作者背景、發表年代等,於是難免對一些優秀作品掂量再三,最後仍然不得不忍痛割愛。另外,還有些跨學科(或邊緣學科)作品,既可歸入社會學內,也可歸入其他社會科學(例如經濟學、政治學、法律學、犯罪學、心理學等)範疇內,因為社會學經過一百多年的發展分化,早已形成五六十種分門別類的跨學科分支,有時卻為判斷一篇文章的學科歸類大傷腦筋。為了不至於和其他社會科學分卷出現篇章重疊,在基金會的協調建議下,我們也不得不捨棄這一類優秀作品,忍痛推薦給其他分卷,如西諺所雲:“Our loss is their gain”(我之所失,為他人所得)。但無論如何,事情總要有人做,責任總要有人擔。經過長期搜索閱讀、權衡篩選、基金會協調等程序,最後確定三十七篇入圍作品,組成這一社會學分卷。如今催生問世,奉獻給讀者,供大眾批評鑒別。按照分工,每卷編者要寫篇綜合述評。吐過上述苦水之後,下面就對本卷內容做個大致的回顧、評介與分析。二、回顧社會學在澳門的發展歷程本文選所涵蓋的年代,是從20世紀80年代到21世紀頭七年,時間跨度超過1/4世紀。編者本人來澳門的時間為2000年,僅僅經歷了回歸之後的歲月。因此,對於20世紀80-90年代澳門社會學研究的狀況,缺乏直接觀察,僅可憑藉當年的出版物分析概括回歸之前的情況。至於回歸檢驗現有成果,期待更大豐收──《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社會卷》綜述程惕潔程惕潔,澳門大學社會學系教授,社會學博士。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
  • 114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之後,情況就比較熟悉,可以說親眼見證了澳門社會學研究的逐步成長壯大。這三十七篇論文,大致代表了澳門社會學研究成果的縮影。這裏所說的澳門社會學成果,主要是指以中文發表的社會學論文,既包括澳門本地學者的作品,也包括內地和港台學者所發表的有關澳門社會問題的研究成果。沒被包括進來的,是以葡文、英文或者其他文字發表的同類文章。它們的數量或許沒有中文那麼多,但研究的深度未必遜色,因此我們希望日後能另外選編一本非中文的文選,以便更好體現澳門社會學研究成果的全貌。這三十七篇論文,如果按照內容歸類並以篇數排序,大致可分成以下八大類:第一、青少年問題類:9篇;第二、移民與勞工、社會資本、社會分層與社會排擠類:8篇;第三、 衛生、健康、福利與社會保障類:7篇;第四、 社會控制、舊區重建、公民社會與社團研究類:7篇;第五、 土生葡人類:2篇;第六、博彩研究類:2篇;第七、犯罪與社會治安類:1篇;第八、人口老齡化類:1 篇。儘管以上類別和篇目,遠遠不能涵蓋社會學的所有分支,但大體上包括了澳門民眾最為關切的重大社會議題。從作者的背景看,主要是關注澳門社會問題的本地、內地和港台專家學者,包括高校教師、社團領袖、政府公務員、前線(基層)社工、在校研究生,等等。從出版物來源看,澳門本地刊物佔多數,其次是內地和港台出版物。大致分佈如下:《澳門研究》8 篇;《行政》雜誌 5 篇;《澳門》雜誌和《澳門理工學報》各 3 篇;《中國大陸研究》2篇;《濠鏡》、《開放時代》、《香港社會科學學報》、《江蘇警官學院學報》、《南方人口》、《心理學報》、《西南民族大學學報》、《中國勞動關係學院學報》等刊物各 1 篇;其餘來自論文集或者專著的某些篇章。從發表時間看,只有少數幾篇誕生在1990年代,絕大部分論文都是21世紀的產品,基本屬於澳門主權回歸中國之後的研究成果。這也顯示了社會學在澳門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成長過程。社會學做為一門獨立學科,在澳門的發展歷程可以說艱難曲折,阻力重重。以澳門大學的經驗為例,編者感慨良多。記得 2000 年 2 月份春節剛過,我獲聘從美國來澳門大學任教,為“當代中國研究專業”的本科生講授社會學入門課,包括社會學、社會心理學,人類學、當代中國鄉村社會,等等。學院領導特別建議我,從美國大學選購一些通用(概論入門之類)教材,然後再選擇一些和中國內地及港澳台有關的補充讀物。來了之後才發現,澳大僅有一位阮大元教授是社會學科班出身。我來之後,他退休回美國(不久病逝)。一個人的獨腳戲當然難唱,在教學方面最為明顯,想多開課不可能,有了問題沒人商量。科研方面困難更多。記得社工局和教青局通過澳門研究中心的黃漢強和經濟系的關鋒,詢問我能否接受政府的兩項社會學研究任務:一是澳門新移民調查,二是澳門青年指標體系研究。我深感為難,因為力量過於單薄,一無助手,二無時間,三無資料。可是黃漢強先生語重心長,盛情難卻。他說,他們中心以前也曾接過澳葡政府委託的某項社會調研任務,但在問卷調查中出現重大失誤,只好中途放棄,上繳政府已經批准的經費,處境十分尷尬。他動員我盡量接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交辦的任務,爭取順利完成,好挽回學校和中心的面子。話說到這個份上,我已無法推辭。只好草擬方案,最終獲得批准,由校長同政府簽訂協議。經過兩年多的奮鬥拚搏,總算比較滿意地完成了這兩項任務。但令人萬分悲痛的是,在研究成果即將出版的關鍵時刻,黃先生心臟病突發,過早辭世。可以說他是為澳門的社會學研究積勞成疾,獻出了寶貴的生命。剛在澳門大學開課的時候,發覺澳大大多數同學和家長對於甚麼是社會學幾乎一無所知。當
  • 115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我最早在一個研討會上提議,“澳門作為博彩社會,必須建立社會學專業,盡快培養自己的社會學專才”時,一位頗有影響力的社團領袖居然以不屑的口吻反駁:“社會學有甚麼用?它和博彩業又有甚麼關係?”然而經過近十個春秋,社會學在澳門有了可喜的成長。澳門大學先建立了心理學專業,接建立社會學專業,又分別升格為心理系和社會系。其後,又從社會系分化出歷史系,還在社會學系裏面新開了犯罪學專業(社會學的一個分支)。澳門民眾和政府官員,對社會學及相關學科的認同程度大為提高。澳門社會學學會成立了,研究社會問題的論文和書刊數量在增加,水平在提高。綜合反映澳門經濟社會狀況的權威性年度報告(簡稱《澳門藍皮書》),也於 2009 年問世。由於被列入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的皮書系列,它的編輯標準規範,印刷數量多,發行範圍廣,標誌 澳門社會科學的整體水平已經受到國家權威出版機構的認同和重視。如今,包括《社會卷》在內的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也由同一家出版社出版,並在全國和海外中文市場廣泛發行,我們為此深感榮幸。三、入選論文的四大特色如果對入選的三十七篇論文細心研讀、分析比較的話,可以發現各有千秋,從選題角度到行文風格,從研究方法到政策建言等,都不同程度反映了作者各自不同的教育背景和職業特徵。然而也不難看出,它們還有某些共同特徵,我將之歸納為以下四個方面。(一)大膽探索的學術勇氣在主權回歸前的澳葡治下,一方面高等教育和社科力量相對薄弱,有能力承擔學術課題的人比較少;另一方面,上層建築(特別是意識形態)領域,基本上由葡人把持。俗話說“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少數華人學者,即使對社會問題有所批評,大多只能在華文報刊上寫點時評類文章,停留在大批判的水平,鮮有社會科學的研究成果。而回歸之後,“一國兩制”,“澳人治澳”,華人成為執政團隊的主流,一大批青年才俊被提拔到領導崗位,包括上層建築各個領域。主人公的地位提升,高等教育和社科研究的快速發展,再加上從中國內地、港台和海外引進大批專業人士,為澳門社會科學的發展提供了客觀條件。從主觀上說,澳門特別行政區領導層相對年輕,對全面有效治理一個“五臟俱全”的微型社會缺乏經驗,急需社科專家提供諮詢意見,於是有許多學者被吸收進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各種專業委員會,更有政府機構聘請高校教授承擔種種研究課題。比方說,我和黃漢強接手“青年指標體系研究”課題的時候,我們都感到十分新穎,因為“指標體系”屬於邊緣學科,近年來剛剛興起。這就要求我們邊學邊做,大膽探索,勇於創新。類似例證在本文集有許多,例如:梁啟賢對港澳地區青年指標的研究;潘冠瑾對“社會資本”與“社會和諧”的研究;曾忠祿對賭博行為導因的研究;潘錦盈對“健康老齡化”的研究;吳慧明、張衛、甄霜菊對“青少年網路依賴”的研究;關志輝對“性別與青少年自殺行為”的研究;蔡幸強對“全球化與澳門外勞”的研究;盧鐵榮、鄭漢光對“澳門青少年偏差行為”的研究;等等。這些課題,有些題目新穎、情況特殊,有些超出自己原來的專業範圍,但因為是澳門社會必須面對、亟待解決的問題,因而值得去探索,去挖掘。如果沒有他們這種大膽探索的學術勇氣,也就不會有今天取得的可喜成果。
  • 116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二)聯繫實際的優良學風另一個可喜特徵是理論聯繫實際、學以致用的優良學風。這個問題看似老生常談,但確有提出來一議的必要。當今社會科學分工越來越細,也越來越雜,幾乎甚麼雞毛蒜皮都可以當博士論文來寫。聽說有人寫潑婦吵架的發音頻率有多高,還有人寫蚊子翅膀震動與颱風的關係,當真奧妙無窮,深不可測。但作為社會學者,我們必須秉持社會學是人學(或者“仁學”)的一貫宗旨,凡是無關社會痛癢的所謂論文巨著,無論有多少人吹捧,我都會不屑一顧。因此,我們選編的這一文選,看重聯繫實際,而且開門見山,直來直去,有極強的政策針對性。這方面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陳欣欣的“青少年研究回顧”和“人口結構與新移民”研究;吳志良的“澳門市民社會”研究;鄧達榮的“澳門衛生醫療”研究;蕭靄施、關麗華等人的“澳門舊區重建政策”研究;孫家雄的“經濟結構與失業工人生活”研究;葉炳權的“澳門社會保障制度”研究;張虎的“澳門治安”研究;湯開建等人的“澳門土生群族”研究等等,無一不是針對現有社會問題,診斷病情,分析病因,提出相應的解決對策。應該說,理論聯繫實際,不僅是社會學的基本原則,也是所有社會科學的重要原則之一。儘管好奇心是人類的一種本能,而且也是所有研究與發明創造活動的原始動力,但畢竟社會科學的研究目的並非單純滿足人的好奇心,而是要達到更有現實意義的社會目標,包括社會公正目標。正如恩內斯特‧埃利克斯(Ernest K. Alix)在討論“思考社會學”與“行動社會學”兩者關係時所說:“社會學新近表現出來的批判能力,連同理性與社會進步的觀點,是構成社會學‘修補動機’的重要歷史因素。這種對社會的修補動機,最終變成了我們所知道的社會工程。” 無獨有偶,這一觀點與馬克思主義的如下論斷不謀而合:社會科學家的任務不僅在於說明世界,更重要的在於改造世界。所謂理論聯繫實際,還包括更深一層的含義,就是不能為了批評而批評,還要在正確分析批評的基礎上提出建設性意見。由於社會學的關注重點是社會公正,因此有人誤以為社會學家的目的就是“揭瘡疤”,為弱勢群體出氣,讓有權勢階層難堪。因此,他們錯把社會學者視為麻煩製造者(trouble maker)。其實這是一種誤會,也是對社會學無知的表現。社會學的本質,就像社會的醫學。社會和人的肌體有共同之處,都有可能因受病毒感染或者功能失調而生病。社會學者,恰如社會的醫生,觀察病情,分析病因,最後提出手術還是吃藥等救治方案。社會學的所謂“吃藥”,相當於中醫的保守療法,比如最近各國政府為降低金融風險而為私人銀行注資;而所謂“手術”,則是壯士斷腕般的“休克療法”或“震盪療法”,曾經被蘇聯和東歐各國廣泛採用過。當然,社會學者提出改革方案是一回事,但能否對社會改良起實際作用是另外一回事。能否興利除弊,實現社會和諧進步,並非取決於學者專家的一廂情願,還要看救治方案的可行性如何,操作難度多大,決策層是否認同,領導人有無膽魄和能力,主客觀條件是否具備,等等。但無論如何,社會學家的良心和責任就在於批評建言,而且知無不言,言無不盡。這跟醫生對待病人沒有甚麼兩樣。(三)比較規範的研究方法本卷的第三個特徵,是研究方法的規範性。我們知道,定義、概念和研究方法,乃是一切社會科學研究的靈魂所在,社會學概莫能外。但是,有些不懂科學方法的人,習慣於把社科研究等同於輿論宣傳,他們只在乎結論是否“正確”(即是否合乎自己的偏好),而不管方法是否得
  • 117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當,資料是否可靠,論述是否嚴謹,有無邏輯謬誤,等等。作為社會學者,我們反對以宣傳取代科學,而堅持社會學研究要遵循科學方法。因為結論的正確與否,不依賴人的主觀願望,要以客觀事實為依據,也往往和方法是否得當有關。這就是為甚麼我們對社會學專業的新生,都反覆強調方法論的重要性。這次選編文集的標準之一,也是看作者對研究方法的運用是否自覺,有無漏洞。綜觀入選的三十七篇論文,感覺大多數作者的研究方法比較規範。無論在文獻綜述、歷史回顧方面,定量與定性方面,還是運用比較法、觀察法、抽樣調查法,以及引證資料來源,運用注釋等方面,大多數作者都能遵循基本原則,方法得當,說明作者的基本功比較好,做學問的態度嚴肅認真。由他們以身作則,言傳身教,培養澳門下一代的社會學者,前景令人樂觀。這方面的例子很多,比如說,吳志良的《處於過渡期的澳門青年一代》、蕭錦雄的《國內移民及外地勞工》、鄧玉華的《澳門社會保障制度回顧與前瞻》和《澳門非營利組織研究》、賴偉良的《澳門社會排擠初探》、鄧達榮的《澳門公共衛生醫療》、蔡幸強的《澳門的外地勞工》、吳偉強的《論澳門貧富懸殊與社會訴求》等文,在以量化為主要研究手段的同時,也使用統計數據,配以數學模型或分析座標,以增強論文的說服力度。在運用對比分析法方面,有梁啟賢的《港澳地區的青年指標與青年發展》、梁宏的《穗港澳三地人口老齡化的比較》這兩篇文章。不過後者更為出色,因為梁宏合理運用三地統計數字,編制了一目了然的發展趨勢對比圖表,以此證明:穗港澳三地都已進入人口老齡化階段;而澳門的情況最為嚴重,香港次之,廣州最輕,等等。在運用歷史文獻方面,吳志良的《構建澳門的市民社會》、陳欣欣的《澳門青少年問題研究回顧》、曾忠祿的《有限理性與賭博》、張虎的《澳門“土生葡人”問題之探討》和《澳門的治安問題》、潘錦盈的《積極健康老齡化》、婁勝華的《澳門華人早期民間結社及其近代變遷》、潘冠瑾的《一種政治社會學視角》等許多文章,對前人文獻資料的引證較好,資料比較全面。有些引用直接來自國外原著,說明作者外文功底深厚,涉獵範圍更廣。毋庸諱言,在全球化勢不可擋的今天,外文(特別是英文)已經成為社會學研究的重要手段之一。還有部分文章,基本屬於政策分析類,雖然沒有應用量化、調查、統計圖表等手段,但是運用定性研究,以嚴密的邏輯推理把論點和論據說得很透,也不失為佳作。這批論文包括:魏美昌的《澳門社會和文化的多元性及其對過渡時期的影響》,葉炳權的《澳門社會保障制度》,孫家雄的《經濟結構轉型下,政府如何保障失業工人的生活》,程惕潔的《淺論澳門社會科學的普及與提高》,賴偉良的《澳門的社會福利模式》,湯開建、李長森、徐杰舜的《澳門土生群族研究三人談》;蕭靄施、關麗華等六人的《澳門舊區重建政策初探》;謝蓮秀的《澳門經濟發展與工會應對外勞問題的對策主張》等等。在抽樣調查法方面,共有六篇文章比較成功,其中包括:吳慧明、張衛、甄霜菊的《澳門青少年網絡使用與依賴研究》,孫悅、李紓的《澳門人的風險知覺與賭博行為》;郭凡的《澳門社會分層主觀定位分析》,關志輝的《性別與少年自殺行為》;李國豪、李惠華的《21世紀澳門青年價值觀趨勢》,以及盧鐵榮、鄭漢光的《澳門青少年偏差及違法行為現況分析》。說它們比較成功,是因為抽樣數量適當,方法科學,分析嚴謹,因而結論也比較有說服力。(四)新人新秀的大量湧現本卷的第四個特徵,是新人輩出,佳作連連,說明澳門社會學後備人才充足,這對建設和諧
  • 118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社會十分有利。我對入選論文的作者大多不熟悉,更不知道他們的年齡結構,但從已經發表的作者背景看,我們其實是名符其實的“老中青三結合”。不過這裏說的“老中青”,主要還不是年齡,而指學術資歷或者名望。換句話說,其中既有著名的老資格學者,比如魏美昌教授、徐杰舜教授等;也有成果卓著、如日中天的中年學者,比如吳志良博士、湯開建教授、婁勝華教授、陳欣欣教授等;更有許多初出茅廬的學界新秀。從作品發表的年代看,越往後來,數量越多,質量越好,說明澳門社會學的整體科研能力呈水漲船高狀態。比如,梁啟賢先生,澳門理工學院講師;梁宏女士,中山大學助教;蕭靄施、關麗華、張潤棠、陳志堅、李月梅、林宇杰等六人,均為澳門科技大學碩士生,但他們的入選論文都寫得不錯,做到定量與定性的適當結合,比較研究方法也恰到好處,相信他們只要繼續勤奮努力,其學術前途不可限量。類似情況,在入選論文中還有許多,恕不一一列舉。此處想專門提一下李國豪先生和李惠華女士,均為社工出身,任職於澳門聖公會社會服務處;還有謝蓮秀女士,則是澳門工聯總會秘書。他們的論文能成功入選,原因有二:一是作品本身的質量夠格,量化方法和分析深度令人印像深刻;二是樹立了一個良好榜樣,證明前線社工和其他基層工作的實踐經驗對於從事社會學研究並非障礙和阻力,而是非常有利的條件。這裏連帶引出一個更為重要的話題,就是如何正確處理應用社會學與理論社會學二者的關係問題,需要多費一點筆墨。眾所周知,社會學除了劃分為多種分支學科以外,還劃分為理論和應用兩大領域,各自的關注重點不同。理論領域關注概念、定義、原理和系統學說;而應用領域則偏重實際工作,特別是社會工作(簡稱社工)。澳門從事社工行業的人數以千計(有人說,包括沒有專業文憑的廣義社工在內,總數近萬),但專門從事理論社會學專業的人(主要是高校教師和研究員)則少之又少。有些理論專業人士看不起社工,認為他們只懂具體工作,缺乏理論素質,寫不出甚麼高水平的論文。同樣,有些搞應用社會學的人(特別是社工),也不買理論工作者的帳,認為他們高高在上,誇誇其談,脫離實際,沒有處理社會衝突的能力和經驗。結果導致兩種人互相封閉,極少來往,更不要說相互跨越。我個人認為,這種現象源於理論脫離實際的錯誤學風,不利於澳門社會學的健康成長。因此,我鼓勵澳門大學社會學專業的同學利用實習機會去當社工,接觸前線工作;也支援澳門社工人士加強自學,組織夜校,請教授講課或者來澳門大學聽課,選修學分,提高自己的理論修養,爭取寫出更多的高水平研究論文。四、尚有兩點美中不足談過文章的優點之後,也要談談不足,否則有“藏拙護短,自賣自誇”之嫌。而缺乏自省能力和自我批評精神,乃是社會學繁榮昌盛的頭號敵人。實事求是地總結,發現有兩個令人遺憾的不足:一是諸多領域留有空白;二是提高和普及都顯不夠。以下分別說明。(一)應開闢更多研究領域三十七篇文章當中,青少年問題9篇,約佔1/4,比例最大。是因為青少年在澳門社會佔有突出地位,受到家長、學校、政府和民間的廣泛關注,因此研討會多,文章多,出版量大。但難以理解的是,和博彩相關的社會問題,即使不比青少年問題更嚴重,起碼也不相上下,但這方面僅有兩篇文章入選,比例有些低。另外有些社會問題,比如婦女權利、環保、交通、住房、腐
  • 119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敗、歷史遺產等問題,竟然沒有作品入圍。究竟原因,可能有如下三個。其一,題目分工可能有交叉重疊問題。比方交通、住房這兩項,可能歸入經濟卷中;歷史遺產歸入歷史卷或者文化藝術卷;女權和腐敗問題,可能歸入政治、行政、或者綜合卷中;等等。果如此,則屬於邊緣學科常見的“妾身不明”問題,通過叢書總編對各卷的協調修改,適當增減,不難解決。其二,還有一些純屬社會學的議題,比如女權中的性工作者問題、家庭暴力問題、單身母親問題;勞工議題中的安全保障問題、欠薪問題、超時問題、黑工問題;其他還有環保和生活質量問題、病態賭博問題、責任博彩問題等,絕對屬於社會學的專有領地,不可能被歸入其他學科。這方面的論文要麼數量太少,質量不高,未能入選;要麼還屬於澳門社會學研究的處女地,尚待後來人去拓荒開墾。其三,如果屬於空白狀態,則可能源於作者的眼界和洞察力不夠,或者學術勇氣不足,有待繼續努力提高。毋庸諱言,社會學研究除了學術造詣之外,也需要一定勇氣。因為指點江山,批評社會不公,難免觸及某些權勢人物的既得利益,因而招致不滿甚至報復。但如果大家都明哲保身,自我設限,誰也不願意碰敏感話題,任何冒險精神都沒有,那肯定也就犧牲了社會學本身所倡導的公正立場和批判精神。因此,兩者如何平衡,是一個永恆的難題。我當然不鼓勵人們冒險,去做無謂的犧牲;但也不希望無原則地回避利益衝突與社會矛盾。如果那樣,還要社會學何用?唯一正確的策略,還是通過學習,提高自身的判斷力和學術勇氣,在社會正義、學術良心和自身安危這三者當中,尋找和把握適合自己定位的平衡點。(二)堅持提高與普及並重原則儘管本卷的任務是選拔高標準的學術論文,但通過選編過程,感到有必要重申並發揚我以前提過的“提高與普及並重原則”,具體理由如下。首先,我們對所謂“高標準”必須有清醒認識,那只不過是相對於澳門以前的較低水平而言。假如同港台和內地同行們的水平相比,我們還要看到相當大的差距。也就是說,如果同社會學的國際水平相比,我們的標準不是高,而是低。因此,所謂高低,完全是相對比較而言。換句話說,自己同自己比,今天和昨天比,有所提高;自己同別人比,差距還很大。其次,無論從澳門政治經濟和社會文化發展的整體水平看,還是以澳門大學招生的門檻看,或者從政府在研討會和出版物上的財力支出看,澳門社會其實已經處在一個中等偏上的發展階段,作為社會學骨幹力量的我們,也該為自己制定一個更高的奮鬥目標了。不能老以“澳門落後”、“缺乏人才”為藉口,回避我們主觀努力不夠,掩蓋客觀上缺乏體制創新能力這樣一種現實狀況。再次,由於我們的“提高”程度不到位,沒有高質量的學術園地,沒有舉世公認的權威學者,也沒有專業化的出版社,甚至未能建立一套評審學術成果的組織架構和權威體制,而缺乏有影響力的學科帶頭人,就難以影響大學生(包括本科和研究生)群體和學術新秀,無法在澳門形成有規模、有品位的社科論文讀者群,所以普及工作難以做得有聲有色。最後,反過來看。沒有範圍更廣的普及,沒有社會大眾對社會問題的密切關注與嚴肅討論氛圍,其結果,社會學論文的閱讀範圍僅能局限在學者自己的小圈子內部,形成“作者即讀者”的自我循環。這就是為甚麼在澳門,出版一本學術著作,印數往往只有幾百,還常常庫存積壓,需要免費派送,形同處理垃圾。惡性循環的結果是讀者沒興趣,作者也沒動力,因此許多論文都是
  • 120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濫竽充數,四平八穩,沒有特色。長期在這樣的氣氛中搞所謂研究,當然難出有影響力的傳世之作。至於如何才能克服上述兩點不足,拙作《淺論澳門社會科學的普及與提高》一文,大致提了幾點建議,也設想了幾個可以操作的方案。有興趣的讀者,可查閱該文,此處不再重複。五、結語:期待未來更大豐收以上回顧了澳門社會學二十多年的發展歷程,簡要評介了入選論文的成績與缺點。最後,我想以“期待未來更大豐收”做本文結尾。由於我不久將從澳門大學退休,回美國定居,也許這篇綜合述評將成為我居澳期間的封筆之作,因此懷 複雜的惜別心情,希望表達對澳門新一代社會學者的良好祝願與殷切期望。屈指算來,我在澳門的工作時間差不多十年,猶如白駒過隙,彈指一揮。澳門給我的感覺是溫馨的,回憶是親切的。特別令我感動的是,一大批青年才俊曾經選過我的課,記得我對他們論文習作的嚴厲批改,但對我的工作積極配合、主動支持。記得剛來澳門大學不久,我曾帶領一批同學去清華大學參加他們和香港浸會大學聯合舉辦的暑期班。有些同學對我的“高標準、嚴要求”很不理解,一度聚眾“抗議”,痛哭流涕,說我讓他們壓力太大,威脅要中途退學,提前返澳。其“激烈”程度,十分罕見。但我不為所動,苦口婆心勸說他們到半夜,終於扭轉了他們的倔強,最終按照清華大學制定的學習計劃順利結業,並且取得了比浸會大學的學員更好的成績和聲譽。如今,這個班的同學早已畢業,有些人成為政府僱員、學界精英、工商新秀,有的還成為澳門社會學學會的領導成員。見面之後,他們還會談到當年清華園那場“風波”,感謝老師“高標準、嚴要求”帶給他們的長遠裨益。在這裏,我也勉勵本文選的作者朋友,特別是那些風華正茂、前途無量的青年學者,作為澳門社會學的生力軍和骨幹力量,希望大家為澳門社會的繁榮昌盛與安定祥和,戒驕戒躁,繼續奮鬥,大膽探索,辛勤耕耘,早日取得更加豐碩的研究成果。註釋:Ernest K. Alix, Sociology: An Everyday Life Approach, West Publishing Company, 1995, p. 10.[責任編輯 黃麗娜]
  • 121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一、前言2002年春,尚在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擔任專任教授、且在澳門大學教育學院擔任兼任教授的單文經,即與當時在澳門培道中學任教、且在澳門大學教育學院課程與教學碩士班進修的林發欽結下了師生之緣。其後, 2005 年 9 月 1 日單文經亦受聘於澳門大學教育學院擔任專任教授兼院長,而林發欽亦受聘澳門旅遊學院擔任專任講師。六七年來,單、林兩人有過多次合作的機會,或共同撰文,或互相審閱,或協同編審,或合辦研討會,不一而足。此番得澳門基金會主事者的邀請共同承擔《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教育卷》的選錄及編輯工作,又得共同合作,至感難得。本卷論文集的選輯,係依2007年1月12日所召開的叢書編輯會議的決議,搜集以本澳的教育為主題所撰成的論文,以近20年來所發表者為原則。其後,先由單文經及林發欽兩人,多次就可能的作者名單討論,約得四五十位,交由澳門基金會函邀作者們從已公開發表的文章中,自選出一或兩篇俾供收入《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教育卷》,並上傳於“澳門虛擬圖書館”網站。其後,再由單、林兩人就各篇論文逐一拜讀,作多次的增補或刪減,於2008年3月26日完成初步的目次,並且撰成導論。又因單、林兩人於 2006年 12月 7日至 8日期間,曾在澳門基金會舉辦的“澳門人文社會科學:回顧與前瞻”學術研討會上,分別發表了《澳門教育學研究的回顧與思考》(單文經、黃素君合著),以及《澳門教育研究的回顧與思考》, 乃決定以兩篇文章為基礎,配合選入教育卷的37篇論文的摘要,改寫而成為以“澳門教育研究的回顧與前瞻”為主題的導論一文,作為本篇論文集的前言。另外,在進入本文之前,還必須就澳門教育的歷史文化底蘊作一簡略的說明。大家都同意,澳門獨特的歷史文化背景,造就了小城今天多元共存、自由開放的教育環境。明清之際,天主教透過澳門向遠東傳播,教會辦學由此成為澳門教育的一大特色,如1594年澳門就建立起遠東第一所西式大學──聖保祿學院, 1728 年又創辦有澳門天主教“少林寺”之稱的聖若瑟修院,今天,天主教所辦理的各級各類學校仍是澳門教育重要的組成部分。19世紀初,以馬禮遜為代表澳門教育研究的回顧與前瞻──《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教育卷》前言單文經 林發欽單文經,前澳門大學教育學院院長、教授,教育學博士;林發欽,澳門理工學院語言暨翻譯高等學校副教授,歷史學博士。
  • 122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的基督新教徒東來,也前仆後繼地創立如倫敦婦女會女校、馬禮遜學堂等新教學校,培養出容閎等中國近代著名的知識份子,對中國產生深遠影響,也為澳門的教會教育增添了新元素。澳門既為中國領土,中國傳統的儒家教育當然也在小城紮根深厚,半島北部就曾辦有黃東暘書屋等著名學塾,望廈趙氏家族趙元輅、趙允菁父子於清代中葉先後中舉,就是澳門傳統華人教育的典範,也為澳門教育史留下千古佳話。凡此種種,只是澳門厚實豐碩的教育遺產之一二,但見微知著,由此可以肯定澳門具有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今天澳門多元學制共存,中、葡、英多語學校並行,多元辦學實體互補等教育現狀,無不與其歷史文化背景有關。以此一歷史文化背景的認識為基礎,閱讀本卷的各篇論文,方能有較為深入的理解,也更能掌握澳門教育的現狀及其發展的脈絡。二、回顧之一:澳門教育研究的人員若欲針對澳門的教育研究作一番回顧,立即會面臨一個問題:澳門有哪些人從事教育研究?接 ,第二個問題就是,有哪些研究成果?本節先行處理第一個問題,而將第二個問題留待下一節再行處理。然而,若要回答“澳門有哪些人從事教育研究?”這個問題,有必要先弄清楚“研究”的意義。 1974 年所出版的 Random House Dictionary 針對“研究”一詞的意義:“深入的作細心而堅決、且有系統的探詢(inquiry)或研查(investigate)一個主題(subject),以發現事實、形成理論,和付諸應用” 作了一番商榷,值得我們參考。賈馥茗以為:探詢的目的是要尋求真實(truth)、獲得信息(information)或知識(knowledge),而不是要作調查(inspection),或是謀求可能得到的證明。至於研查是指一項有系統的、細心的、透徹的努力,以獲得某些複雜或穩含的事實,常常是正式且權威性的。比較起來,研查是一種具體而較切近的查究,以求得到事實,並要經過詳細且慎重的驗證。……所不同的是研查旨在發現事實,探詢則在提出問題。事實是比較具體的,問題則除了和具體的事實有關以外,也可能是觀念的或抽象的。在總結有關研究的討論時,賈馥茗指出:研究是細密的工作,無論所研究的主題是甚麼,都要有堅定的決心來完成這件工作。所謂細心,便和草率有別;所謂堅決則不應有猶豫不定的成份。細心是研究的態度,堅決當然也可說是態度,不過能夠堅決則須有相當的根據,所根據的可能是觀念或信心;可能是有力的佐證,例如確實可靠的資料;由此才能建立中肯的假定或是研究的方向。作者引述這一段長文的用意之一,是要指出一項事實:任何人,只要是能針對教育現象或是活動中的主題,深入的作細心而堅決、且有系統的探詢或研查,都應該是在進行教育研究。這顯然是從比較狹義或是比較嚴謹的立場所提出的說法,與一般人根據一己的意見對於教育現象或是活動而發為的議論,就有所不同。作者之所以會提出這樣的說法,是要指出另一項事實:一般而言,在現今的社會當中,每個人總會接受一定年限的學校教育,在未入學之前,總會接受一定形式的家庭教育,在求學告一段落而進入社會之後,則一直在接受社會教育;從終身教育的觀點,每個人更是未曾須臾離開過教育的活動。於是,任何人都可以對教育的問題,表示其看法。這種意見的表示,可能只是素樸
  • 123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的,也可能是深思熟慮的。但是,若是不符合上述“深入的作細心而堅決、且有系統的探詢或研查”的規準,都應該不是在進行較嚴謹意義的教育研究。黃濟也提示:“教育學是關於教育經驗的理論表述和理性思考。” 所以,作者認為,凡是對於教育的問題表示其看法,但卻不能對於其教育經驗進行理論表述和理性思考者,即不能算是從事教育研究的人。那麼,到底澳門有哪些人可以算是在從事教育研究呢?作者認為,回答這個問題並不簡單。所以,我們嘗試以上述的討論為規準,設定若干條件,把範圍先加以框定,然後,就範圍之內的可能情況加以敘述。但是,我們必須先行確認,我們也只能大致估算一番;若要具體地指出澳門從事教育研究的人士,則需要再花多一些時間。首先,讓我們以澳門設有教育學專業的博、碩士學位課程,能培養本土的教育學博、碩士作為判斷從事教育研究者的規準。現有的資料顯示,符合此一規準者,僅有澳門高等校際學院(The Inter-University Institute of Macau, IIUM) 及澳門大學。就博士課程而言, IIUM在2002年始設教育學專業的博士課程,迄今共收生 16 人。 2008 年有兩人完成論文答辯,取得博士學位。澳門大學的教育學院則是在 2006 年 9 月才設有教育學專業的博士課程,目前有 4 位博士研究生,皆是以課程為研究的領域。就碩士課程而言。 IIUM 在 1997 年始設教育學專業的碩士課程,目前有 69 位取得碩士學位,在學的碩士研究生有 37 位。澳門大學的教育學院則是在 1996年 9 月始設教育行政碩士課程,以及教育心理碩士課程;1999 年 9 月增設課程設計與管理碩士課程,並於 2003年3月修改為課程與教學碩士課程, 2003年9月增設學校輔導碩士課程;2005年9月增設體育教育與運動碩士課程。迄今為止,有52位取得課程設計與管理碩士學位,50位取得教育管理碩士學位,57位取得教育心理碩士學位。另外,正在撰寫教育碩士學位論文的學生共有80人,正在修讀課程與教學、教育行政、學校心理、體育教育與運動等碩士學位的在學學生共有 56 人。其次,若以在澳門高等教育機構服務,又以從事教育研究工作者為規準,則可暫以作者服務的機構──澳門大學教育學院為分析的對象。目前,該院共有39位專任教師,其中,教授4位,副教授5位,助理教授30位,講師1位。39位專任教師之中,有38位教師獲有博士學位,另有1 位教師正在修讀博士學位。到目前為止,關於“澳門有哪些人從事教育研究?”這個問題,我們只就兩種數據資料比較明確的情況,作了上述的說明。其他的情況,則因為無法取得比較明確的數據資料,而不得不暫時割捨。不過,我們還是要在此地,把這些情況試 說明如下:其一,我們絕對不能忽視澳門子弟在境外大學取得教育學博、碩士學位者,或者正在攻讀教育學博、碩士學位者,當中不在少數。就此而言,作者們雖然掌握了一些名單,但是並不完整。換句話說,其確實的數目究竟多少,又其所修讀的專業領域為何,皆有待查證。其二,我們也不能忽視近年來澳門和鄰近的地區一樣,鼓勵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師,特別是中學、小學、幼教等各階段的學校教師,在學校教學現場,就自己在教學或學生輔導等方面所碰到的問題,進行行動研究。這些研究使他們更瞭解其教學中存在的問題,並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乃至與同事們合作探究,甚至總結出一些解決問題的方案,進而付諸試驗,終至形成一些研究成果。像這樣“教師即為研究者”(teachers as researchers)的情況,不在少數。唯其確實的數目究竟多少,又其所進行研究的成果為何,亦皆有待查證。其三,我們也絕對不能忽視,澳門大學教育學院之外的教育機構,不論為高等教育機構或是
  • 124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非高等教育機構,應該都還有不少人士也在從事 教育研究。這一部分人士的確實數目,究竟多少,其所從事的研究為何,亦皆有待查證。然而,澳門有不少民間的社團,其性質與教育研究有關,值得我們稍作理解。於是,作者們嘗試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印務局的網站,以教育及青年為關鍵詞,查閱了與教育研究相關的社團,結果發現至少有 20 個。例如,於 1998 年成立的有澳門高等教育協會、澳門成人教育協會、澳門教育研究中心;於1999年成立的有澳門教育促進會;於2000年成立的有澳門資訊科技教育學會;於2001年成立的有港澳兒童教育國際協會,澳門語言、藝術教育學會,澳門課程研究學會;於2002年成立的有澳門普通話教學暨測試研究協會、澳門數學教育研究學會、清新教育研究協會、澳門機械人科研教育協會;於2004年成立的有世界漢語教育史研究學會、澳門地理暨教育研究會、澳門書法教育研究會;於2005年成立的有澳門早期成功兒童教育協會、澳門歷史教育學會、澳門社區文明與教育研究會;於 2006年成立的有孔子孟子文化教育促進會。另外,值得我們特別注意的是成立於1920年的澳門中華教育會。作為澳門最大的教育工作者所組成的專業團體之一,澳門中華教育會在其章程第二條,明確地指出“本會宗旨為研究教育問題及促進教育發展”。該會下設教育科學研究小組,就是主要從事教育研究的附屬組織,我們有必要略加介紹。該小組成立於1995年,主要成員為對於教育研究有興趣及能力之現職教師,人數由組成之初的數名增加到現時的十數名,且多為具有豐富教學及學校行政經驗之教師。該小組由澳門中華教育會的現任副會長劉羨冰為發起人,由副理事長任小組召集人。該小組的研究主要圍繞不同時期之教育熱點問題,諸如教師發展、教師工作壓力、旅遊博彩業下的教育發展等,以量化或質化的研究方法搜集適用的數據或其他資料,完成研究報告,並透過座談會、研討會及論壇發表研究成果報告。多年來,該小組的研究成果不僅對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施政方針的制訂有一定程度的影響,也為澳門不少學校在制訂學校發展策略時,提出具體的參考方案。三、回顧之二:澳門教育研究的成果教育研究與教育發展是如影隨形的,教育研究的成果可以支持教育發展,改善教育現狀;反過來,只有教育得到發展,教育研究才得以勃興和繁榮。然而,長期以來,澳門政府對於華人教育事務並不積極參與,教育的責任主要由教會和華人社團來承擔,加上經濟發展未興,政府與民間對教育的投資不足,以致於澳門現代教育發展滯後,教育研究當然也欠缺良好的發展土壤。及至1970年代,隨 澳門經濟起飛和社會轉型,在社會各界的不斷要求之下,澳葡政府逐步加大對教育的投入和管理,教育研究才漸次展開。我們按照此觀點,將澳門教育研究分為四個時期,以探討澳門教育研究的成果,分別是:興起時期(1970 年代)、探索時期(1980 年代)、發展時期(1990 年代)以及深化時期(1999 年以降)。此一分期不是涇渭分明的,更不是絕對的,只是為了方便總結和介紹而提出的。澳門教育研究的興起時期,研究成果不多,而且多屬教學案例、校園故事,或是教學心得之類的文章,研究人員以教師為主,他們將工作情況和體會寫成文章,主要發表在本地各大報章和中華教育會主辦的《澳門教育》。從今天的角度來看,這當中許多文章不屬於嚴格意義下的研究論文,但卻是那個時代的教育實錄,反映了當時的社會教育環境,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教師教育和教育研究的密切關聯,指出在澳門進入1990年代,隨 社會經濟的起飛,教師
  • 125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教育得到飛躍式的發展,職前師範培訓和在職教師教育逐步展開,不少在職教師紛紛重投校園,理論學習使他們能夠以新的視野審視澳門教育的現狀,教育工作者的自覺性使其中的一部分人對澳門教育進行省思,並付諸文字。這時期的教育研究,比1970及1980年代有較明顯的進步,特別是湧現出一批具有學士學位以上的研究人員,研究成果具有理論基礎,篇幅較長,主題也更為豐富。然而,此時的研究人員仍是以在職教師為主體,限於時間和工作性質,他們難以全身投入研究工作,未見出現系統而重大的研究成果,所以整體上尚處於研究的探索階段。澳門教育研究的發展時期,有越多越多教師投考內地的研究生課程,澳門大學亦開設教育學碩士課程,具有碩士學位的教師日漸增加,他們成為澳門教育研究一支具水平的生力軍,從根本上提升了研究的質量。另一方面,此時澳門正處於主權交接的過渡時期,教育的發展引起了外地學者的關注,中國內地、香港乃至澳門等地開始有學者積極參與澳門教育的研究。馮增俊主編的《澳門教育概論》,就是這時期最具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其他如劉羨冰的《雙語精英與文化交流》和《澳門教育史》,古鼎儀、馬慶堂主編的《澳門教育──抉擇與自由》等,亦是重要的研究成果。大量教育研討會的舉辦、教育論文的結集,也體現出1990年代澳門教育研究確實得到良好的發展。1999年以後,進入澳門教育研究的深化時期,澳門大學教育學院的碩士課程培訓出來的畢業生越來越多,有更多澳門人負笈外地求學,研究隊伍開始出現本地的博士人才,外地仍有學者參與澳門教育研究。新的成果不斷湧現,截止2008年,單是澳門大學教育學院碩士課程的學位論文就有189篇,其他重要成果有蔡昌和古鼎儀主編的《澳門教育與社會發展》、貝磊和古鼎儀主編的《香港與澳門的教育與社會:從比較角度看延續與變化》、貝磊等主持研究的 HigherEducation in Macau : Strategic Development for the New Era: Report of Consultancy Study 、梁成安等主持研究的《澳門基礎教育學科能力檢定性評核研究報告》、李向玉的《澳門聖保祿學院研究》、戴定澄的《音樂教育在澳門》、劉羨冰的《世紀留痕──二十世紀澳門教育大事誌》和《從教議教》等。而澳門大學教育學院的張國祥教授,長期展開多元智能研究,先後與不同的合作者出版了《菁莪樂育──多元智能與教師專業成長》、《人各有智──多元智能自評實驗研究》、《孺慕樂儀──多元智能開發與評價的實驗研究》、《秉彝懿德──多元智能開發暨優質教育諮商自評系統實驗研究》等書,產生一定的影響。教育期刊是教育研究成果發表的園地,所以一個地區教育研究繁榮與否,可以從教育期刊的現狀中找尋答案。近年,隨 澳門教育事業的發展,教育期刊亦得到較快的發展。澳門中華教育會主辦的《澳門教育》創刊於 1950 年 6 月,是現存澳門最具歷史的一本教育期刊。該刊為中華教育會會刊,初為月刊,曾經停辦,今為季刊,截止 2006 年 9 月已出版至 209 期。內容除介紹教育政策、會務消息、團體會員(學校)活動外,還闢有專題討論、教學心得和教育研究等欄目,是研究現代澳門教育史和教育狀況的重要刊物。從 1991年起,中華教育會同時創辦了《教育資訊》和《教學參考》兩本教育剪報月刊。其中《教育資訊》主要收錄澳門報刊的教育新聞和談及教育問題的專欄文章,是澳門教育研究者手上不可或缺的文獻,而《教學參考》則主要收錄內地教育期刊重要的短篇文章。澳門回歸後,特區政府教育當局比過往更積極參與教育事務的管理,教育暨青年局先後創辦多份教育期刊,對發展教育事業、推動教育研究起了正面的作用。這些刊物有創刊於2000年的《百分百家長》、創刊於 2002 年 1 月的《教師雜誌》、創刊於 2002 年 6 月的《終身學習》及創
  • 126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刊於 2003 年 11 月的《教育文摘》。其中以《教師雜誌》影響最大,該雜誌每年出版三期,免費派發予全澳中小幼教師,內容有專題探討、教育研究、經驗分享、工作減壓等,受到教師歡迎。除專門的教育期刊外,一些綜合性學術雜誌,如澳門社會科學學會於 1986 年創刊的《濠鏡》、行政暨公職司於 1988 年創刊的《行政》、澳門大學於 1988 年創刊的《澳門研究》、理工學院於 1988 年創刊的《澳門理工學報》等,也刊載了不少教育研究的成果,對推進本地教育研究的發展起了很大的作用。教育研討會是交流研究心得、促進學術發展的重要平台。澳門教育行政當局、澳門大學、各種教育團體等,近年就舉辦了大量不同形式的教育工作坊、論壇、研討會等會議,對促進澳門教育研究的繁榮起了很大的作用。在各種大大小小的教育研究交流會議中,以教青局和澳大教育學院教育研究中心舉辦的最為大型和具影響力。此兩機構或合辦,或一主辦一協辦等形式,近年舉辦的研討會計有:2001年的“多元化教育的探討”、 2002年的“21世紀師的專業成長”、 2003年的“教與學的改革和創新”、 2004 年的“資訊及通訊科技教育”、 2005 年的“教育改革的實踐與反思”、 2006 年的“華人社會的教育發展”等。這些研討會結束後,往往還會出版會議論文集,體現了澳門教育研究近年的成績,同時也成為研究澳門教育主要的參考文獻。四、澳門教育研究的前瞻澳門教育研究從 1970 年代興起,歷經探索、發展和深化時期,可以說已經取得初步的成績,對探索教育問題、推動教育發展起了良好的作用。然而,相對於鄰近的地區而言,澳門畢竟是個教育發展進步空間較大的地區,許多有待改善之處仍須面對。茲試從前瞻的角度,提出以下三點期許,相信在大家的持續努力之下,將會把澳門教育的研究逐步帶向繁榮的境界。(一)強化研究人員的陣容,尤須大幅度地增加培訓本地研究人才澳門教育研究面對的最大問題是研究人員嚴重不足。目前參與研究的人員,是以在澳門工作或工作與澳門有關的外地學者為主,而以本澳出身的教育工作者為輔。前文已述及,澳門教育得到較快發展是在1970年代以後,高等教育機構乃至與教育研究直接關聯的教師教育的設置,則遲至1980年代以後,所以澳門教育研究領域長期缺乏本地出生的研究人員。由於澳門研究人才不足,澳門教育研究長期主要由外地學者來承擔,然而,願意投入澳門教育研究的外來學者也並不多,這使澳門教育研究的總體人才嚴重缺乏。雖說學術研究不應設下國籍、地域的界限,但如果一個地區長期沒有固定的自身研究人員,很難想像其學術研究能夠得到持續的發展。所以,澳門未來教育研究的發展策略之一,是在引入外地專家的同時,致力於培養本地優秀的研究人員,使他們成為既擁有理論知識,又立足於澳門,從而能夠實實在在地將外地先進的教育理論和經驗經改良引進澳門。(二)改善研究環境,提升研究人員的理論探究與實務能力我們認為,除大幅度地增加培訓本澳研究人才,以強化研究人員的陣容之外,還須提升研究人員理論探究與實務兼具的能力。澳門教育研究中的許多高層次研究往往由在澳門任教或對澳門有興趣的外地學者來主持,他們初期對澳門的實際情況缺乏深入的認識,其研究成果總是或多或少帶有理論有餘,針對性不足的缺點。及至這些學者對澳門的實際教育環境有了深入的認識,他們又多會因工作調動而不再關
  • 127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注澳門。新的學者來了,又會周而復始地重複上述的問題。更嚴重者,有些來澳從事師範教育的學者,根本志不在此,對本地教育情況漠不關心,不要說研究,就連基本的認識也欠缺。所以,澳門教育行政當局和高等教育機構,有責任提升待遇,改善研究環境,加強在澳工作的外地學者與本地社區的接觸,增進他們對澳門的歸屬感,使他們對澳門有更多的認識和更大的認同,從而做出更好的研究。如果說有些外地學者探討澳門教育時理論有餘,實際不足,那麼本地有些教師談論澳門教育時,卻是另一個極端──體會有餘,理論不足。檢視本地教師發表在各種報章、期刊、研討會論文集的文章,大多是教學體會一類的文字,從自身的教學環境出發,或講述教學心得,或發表個人意見,不少是老生常談。這種現象的背後,固然顯示本地教師因工作量大,欠缺大量閱讀研究資料的時間,對相關主題的理論研究和外地的先進經驗瞭解得還不夠,難以將“心得”昇華成“研究”,進而提出創新的改善方案。必須說明的是,我們這裏說的“理論不足”,並非指研究文章一定要援引大量權威參考文獻或理論模型,而是說因研究者對相關領域的研究狀況欠缺瞭解,執筆為文時就難以抽離自身的環境,從橫向的區域比較和縱向的理論發展等多維宏觀背景檢視研究問題,因而無法躍進式地提升研究成果的水平。當然,教育心得一類的文章,能促進教師個人的自省,交流教學經驗,對教育研究仍然有相當的案例參考價值。(三)教育研究的學術體系有待形成澳門教育研究已經取得的成果,主要偏重在“教育史”和“一般的課程與教學”兩大領域,“教育心理學”、“輔導與諮商”和“教育行政”、“教育測驗與評量”則次之,其他如“教育思想”、“教育社會學”、“教育政策”、“教育制度”、“教育經濟”、“多元文化教育”、“生命教育”,甚至於“各學科的課程與教學”等領域的研究則顯得相對不足,尚未發展出完整的教育研究學術體系,有待繼續充實。至於研究方法,則深受台灣和香港影響,偶有採用學理分析法、個案研究法、比較研究法、歷史研究法等,較常採用量化性質的問卷調查研究法、測驗調查研究法及實驗研究法,其中以澳門大學教育學院的碩士論文最為明顯;其他方法也偶見採用,至於採用各種質化性質的研究法,則相對較少採用。展望未來,若要建構完整的教育研究學術體系,研究主題應更趨多元,加強對教育社會學、教育政策和教育經濟乃至各學科的課程與教學等領域的研究,並且跳出研究方法非統計調查不可的固有習慣,鼓勵量化研究與質性研究並行發展,從而為澳門教育研究開創新的天地。五、為澳門的教育留下記錄──本卷摘記本卷共收錄論文 37 篇。除極少數作者之外,皆以一位作者收錄一篇論文為準。這 37 篇論文,可以粗分為十類:價值與指標、回顧與展望、比較與借鑒、和諧教育、課程議題、行政與管理、品德與公民教育、終身學習與成人教育、各科教育,以及教師教育等。每一類少則一篇,多則八篇。由這十類的標題看來,雖然無法涵括澳門教育研究的全部議題,但是,其所涉及的內容,亦不可謂不廣,應可為澳門的教育留下重要的記錄。茲謹依序摘記於後,權充引言也。
  • 128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第一類 價值與指標第一類價值與指標,收錄了3篇論文。第一篇是劉羨冰的《基本法決定全民教育的路向》一文。該文先於 1999 年 9 月《中國教育》報刊社與澳門中華教育會合辦的澳門特區教育研討會上發表,後來收錄於劉羨冰著《澳門教育史》(1999 年, 2002 年及 2007 年三個版次)一書中,並收入劉羨冰著《從教議教》(2005)文集中。該文開宗明義地指出了,《澳門基本法》把葡國管制下的教育擴大為市民機會均等的全民教育,培養個人能生存發展,又能合群的新一代市民,是為澳門教育未來發展的最高指導原則。該文並且引用各種統計數字,檢討現狀,策勵將來,並在政策走向、財政定位、教育重點、教師教育、學生發展等方面,多所 墨。第二篇,是由蘇朝暉與郭曉明兩人合撰的《優質教育的制度保障:澳門教育制度變革的內在價值》,曾在 2006 年澳門大學教育學院舉辦的“華人社會的教育發展學術研討會”上發表。該文指出,澳門教育制度變革的內在價值目標乃在於崇尚正義,以彈性化的制度安排保護教育自由,重新定位政府職能以確保全社會的教育平等,規範教育市場的作用並明確學校的法律地位,切實保護公民的受教育權利,並且為教師的法律地位和政府管理學校提供實體法的保證。第三篇,張國祥所的《澳門基礎教育質量指標的建構》一文,則發表於 2007 年 1 月“第十二屆海峽兩岸暨港澳地區教育學術研討會”上。該文首先透過澳門政府2006年財政年度行政長官施政報告,闡明教育指標系統需要為哪些教育政策的制定服務。其次則介紹一些具參考價值的教育質量指標系統,其中更重點分析了教育投放、產出、途徑以及學習環境與學校組織等OECD教育質量指標系統。最後,該文分析了建構澳門基礎教育質量指標需要關注的兩個議題:一是發揮指標系統的六項功能;二是檢視澳門教育指標與國際接軌的可能性。第二類 回顧與展望第二類回顧與展望,收錄了8篇論文。第一篇為劉羨冰所撰的《澳門教育的特色》,原收錄於劉羨冰著的《澳門教育史》(1999 年, 2002 年及 2007 年三個版次)一書中。該文首先指出,東方與西方世界的源流,在澳門沖積成為獨特的面貌;接 ,該文提出了澳門教育的六項特色:強烈的民族性和有限度的融合、拼盤式多元性和靈活的適應性、民間的主動性和社群福利性、個別的超前性和普遍的滯後性、條件的差異性和良性的競爭性,以及較多的自主性和較少的規範性。文末,該文特別強調澳門教育的發展,已經習慣於寬鬆自主的行政管理條件,若要加強行政管理的統一性和規範性,必須先建立教育科學性和專業性的社會共識,特別是教育行政機構和學校辦學實體之間的共識,才能引導澳門教育健全地發展。第二篇為古鼎儀所撰的《未來主義與廿一世紀澳門教育的發展模式》,原載於 1994 年由古鼎儀、馬慶堂合編,澳門基金會出版的《澳門教育:抉擇與自由》書中。該文指出,從未來教育整體的發展來看,澳門當務之急應優先改善和解決以下問題才可以回應 21 世紀資訊革命的來臨:徹底實施九年義務教育、改善人口質量、加強師資質素培訓、減低專業人才流失、統一學制和課程、提高中文水平和推廣外語、發展全人教育,以及教育與未來經濟互相配合發展。第三篇是李向玉所撰的《由回歸後澳門高等教育的發展路向初探》,曾在2000年發表於《中國高等教育半月刊》。該文指出,當時澳門高等教育存在的不足或問題,主要是政府對高等教育
  • 129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領導權過於分散、現有院校管理人員的水平亟待提高、教師隊伍素質有待提高與改善,以及缺少符合澳門實際需求的專業教材等四個方面。據此,該文為澳門高等教育發展路向,提出了四項建議:進行必要的改革、引進競爭機制提高辦學效益、繼續加強與香港、大陸及其他國家高校的聯繫與合作交流,以及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為發展高等教育提供必要的條件。第四篇是由楊秀玲所撰的《開拓視野邁向未來──澳門發展優質國際學校的芻議》一文,該文原載於澳門基金會 2002年出版的新澳門論叢──《澳門 2002》。該文介紹了優質國際學校的特徵和優勢,並且特別強調,為了迎接澳門龍頭產業及文化旅遊業的進一步發展和國際化的到來,澳門有必要也有條件發展優質國際學校,使澳門基礎教育更具國際視野,更富有東西文化交融和多元包容的特色。第五篇是由高錦輝所撰的《澳門發展成為教育品牌城市可行性初步探究》,曾在 2006 年 4月由澳門大學教育學院舉辦的“華人社會的教育發展學術研討會”上發表。該文指出,澳門回歸後在多個領域中均有明顯的改進,為優化教育提供了一定基礎,能否藉 推動教育優化的同時,實施品牌策略,把打造區域教育品牌與優化教育質量相互有計劃地、有機地結合起來,推動澳門教育向持續性優質方向發展,把澳門打造成為教育品牌城市,現在正是一個進行思考的合適時機。此舉除可帶動滯後學校加速向高水平發展外,亦可減少當外地教育品牌進入本澳時所帶來之負面影響。此外,若條件趨於成熟,除提供優質教育予澳門居民外,甚至開放予符合一定條件之各地學生,把澳門教育發展成為全國化甚至國際化品牌,使其成為澳門特區的另一產業。第六篇是由李沛霖所撰的《澳門學生返中國內地升學的演變與趨勢》,曾在 2006 年 7 月發表於《青年研究學報》。該文先就一直以來澳門的社會狀況及中學畢業生升學的情形,作了一番探討。近十年來,返回中國內地升學已成為一種潮流。該文除了探討這種現象的成因、演變與趨勢之外,並且說明回歸以來,澳門的學生返內地升學主要呈現了報考面更廣、專業面更闊、地域性更寬,以及獨立性更強等四個特點。最後,該文並且就澳門中學畢業生升讀本地高校與返內地升學的消長與互動情形,作了如下總結:“經過這二十多年的努力,澳門的高校越辦越好,逐步形成自己的風格與特色,留澳升學的青少年也越來越多,……學生返內地升學的潮流估計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仍不會減退,但此對澳門本地高等教育的影響也會越來越少”。第七篇是由黎義明所撰的《對澳門地區教育立法的歷史分析》,曾在 2007 年 1 月發表於澳門大學教育學院舉辦的“兩岸四地教育史研究論壇”。該文係在澳門接受葡萄牙殖民統治到澳門主權回歸的歷史框架內,對澳門地區三個不同時期的教育立法進行歷史分析,全文分為1976年以前、 1976-1987年間以及闡述 1988年開始的澳門過渡期內等三個部分,以史料說明其歷史的意義,而其重點則置於教育政策和教育法例的遞變。該文最後並略微提及新的教育制度法案即將於 2006 年底頒為法律,成為將來進行歷史評析必須處理的一項重要法律文件。第八篇是由阮邦球所撰的《澳門中學教育回顧與展望》,曾在1997年10月由澳門中華教育會舉辦的“第四屆海峽兩岸暨港澳地區教育學術研討會”上發表。該文以澳門中學教育為研究對象,以量化的統計數據並附以官方資料,探討和分析澳門中學教育的特點和規律,期望歸納出澳門中學教育面臨的處境,提出相應的建議,以達共同分享和共同承擔的目的。在縷述學校類型、課程規劃、學生人口統計、教學語言、升級及畢業率、留級率、離校率、班級數、師生比等數據後,該文並作了若干總結及建議。
  • 130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第三類 比較與借鑒第三類比較與借鑒,收錄了三篇論文。第一篇是由吳國珍、過偉瑜兩人合撰的《港澳京滬四地教師活動時間及專業發展特點比較研究》,本研究曾是澳門大學立項資助、由北京師範大學教育學院吳國珍博士主持的課題“港澳京滬教師工作和專業發展狀況比較研究”的子課題之一。該文曾在 2003 年香港中文大學的《教育研究學報》上發表。該文指出,港澳教師比京、滬、台教師的上課工作量幾乎多出一半,並且需要多關注20-30%的學生,影響到港澳教師的教學方式相對更被動,而京、滬、台教師的教學方式相對更主動。第二篇是由李小鵬所撰的《澳港珠三地中小幼學生家長對教師素質的要求》,曾在 1997 年10 月由澳門中華教育會舉辦的“第四屆海峽兩岸暨港澳地區教育學術研討會”上發表。該文以比較教育的研究方法,探索接受不同教育階段的學生家長對好教師的觀感,為三地中學、小學和幼教的教師提供學生家長對他們的不同要求,使他們參考一同教育學生的伙伴──家長的訴求。該文報道的研究結果顯示,澳港珠三地的家長們關注教師的愛心和責任心等素質多於專業品質;其中,小學生的家長對教師的個人品質和專業品質有較平衡的要求,而中學生的家長較為重視專業的品質。第三篇是由黃素君所撰的《敘事探究與論事明道──東西方的制式對話》,曾在 2007 年 4月澳門大學教育學院舉辦的“華人社會的教育發展系列研討會──教師教育”上發表。該文指出敘事探究一詞為西方用語,與中文的論事明道一詞相對等,而具有“藉由論事(敘事)而窮究人生道理,達修身之境界”的意義。該文以作者本人為對象,就其受教及育人的故事貫串全文,彰顯了自我發聲的重要性,對刻下重視外於自我、傾向量化分析之教育研究提出了挑戰。該文作者嘗試探尋東西方在敘事探究方面的對話,應能激起更廣泛的討論和反思。第四類 和諧教育第四類和諧教育,收錄了三篇論文。第一篇是由陳志峰所撰的《作為和諧教育的範例──論澳門和諧共進的精神》,曾在2005年 11月由四川省教育會舉辦的“第十一屆海峽兩岸暨港澳地區教育學術研討會”上發表。該文首先指出, 2005 年 7 月澳門的歷史城區申遺成功,意義深遠。澳門這個中國南陲的小城,在近代四百年間,東西方文化在這裏進行了激烈的碰撞、融合、交流和發展,漸漸形成了特有的“和諧共進”的社會精神。該文即是以此一精神的討論為核心,縷述澳門的歷史,以作為和諧教育的範例。該文指出,當今世情紛亂,戰亂頻生,全球呼喚和諧教育的聲音此起彼落,要求共建普世價值,開展人類歷史和平的新一頁,澳門擁有特殊的歷史淵源,應可為世人提供鮮活的和諧教育的素材。第二篇是由張碧蓮所撰的《和諧的教育與中國傳統的文化》,曾在 2005年 11月由四川省教育會舉辦的“第十一屆海峽兩岸暨港澳地區教育學術研討會”上發表。該文旨在自中國傳統文化的框架當中,申論和諧教育的意義。本論題所指的中國傳統文化,主要局限於道德、倫理、宗教、哲學和文藝,而未及於科學、政治、經濟及技術上的各種發明等廣義文化的意義。於是,古代經典、諸子百家、文學藝術、音樂繪畫等有關的篇章之中所展現的和諧精神,成為本文主要的立論根據。文末從教育目的、內容及方法等各個層面,說明中國傳統文化的和諧精神早已滲透於
  • 131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各項教育活動當中。儘管,近百年來中國傳統文化受到各方面的衝擊,但是其蘊涵的和諧教育精神卻是歷久彌新,而可為當代辦理教育的準則。第三篇是由石瑋所撰的《以生為本,共創和諧教育》,曾於 2007 年 1 月在《澳門日報》“教育園地”版分四次連載。該文指出,21世紀的基礎教育不再是以知識為中心,而是以學生為本。所以,澳門教師應該要設法創造和諧的師生關係。為此,澳門教師應該把赤誠的愛灑向全體學生,讓教育充滿愛;根據澳門的特點對學生進行全面心理輔導,多方提高學生心理品質形成健全人格;教師要善於控制自己的情感;教師要賞識學生,讓每位學生都有走向成功的機會;另外,教師更要有精益求精的專業功底,獲取學生的信任,從而願意心悅誠服地接受教師的教學與輔導,共創和諧的教育環境。第五類 課程議題第五類課程議題,收錄了四篇論文。第一篇是由郭曉明所撰的《澳門課程變革的背景與可能路徑》,曾在 2004年 12 月的《行政》雜誌上發表。該文從分析澳門教育系統的特點和當前課程改革的背景入手, 力探討澳門當前課程改革的方向和可能路徑。該文除指出提高學校教育質量、建立課程決策新機制、研究並設立地區課程基準、促進課程本地化以及尋找推進課程改革的恰當模式等課程改革的努力目標,還提出了研製地區課程框架和地區課程標準、推出地區課程改革指引、建立課程決策共用機制、關注教材及課程資源問題、重視語言類課程的改革,以及支援和促進校本課程開發等澳門課程改革的路向。第二篇是由林發欽所撰的《新世紀澳門課程革新芻議》,原以《從課程結構看澳門的課程改革》為題,載於 2004 年 3 月澳門中華教育會出版的《澳門教育》,稍加修正後刊於本文集。該文在澳門課程現狀的框架下,結合當前最新的課程理論,以課程結構為切入點,從統整正規課程、填補空無課程、騰出空白課程和強化潛在課程四個方面,宏觀考察新世紀澳門課程改革的方向。文末指出,澳門賭權開放後,隨 博彩事業的發展,有社會人士擔心青少年學生可能會受社會風氣影響,沾染賭風。這種未雨綢繆的憂慮是有道理的,但同時也應知道,博彩業在澳門已有上百年歷史,澳門社會有樸實、勤懇、溫情的優良傳統,有如一種“蓮花精神”,具有自我調節的免疫力。澳門社會的“蓮花精神”就是一種重要的課程資產,只要將其彰顯,應可以引導青少年對抗社會歪風。第三篇是由方炳隆所撰的《人口學與學校課程──課題與展望》,曾在 2006年 12月由澳門基金會舉辦的“2006 亞太教育研究會國際研討會”學術研討會上發表。該文經參考學校課程立法理論的原型整理出影響澳門學校課程變革的人口、政治、經濟、科技、教育、家長和專業等七個因素,並以其為出發點,先回顧美國課程學者泰勒對學校課程學的基本研究課題,繼而扼要引介瑞典教育家龍德倫的因素參考理論,貝磊和湯瑪斯國際比較教育研究模式以及國家教育部就區域教育發展的規劃模型中有關區域人口和區域教育發展因素的內涵,並結合澳門在學學生人數的演變,指出人口學在澳門課程研究和人力投資政策中的特殊地位,期待為澳門的課程框架理論建立一個明確的後設理論支點。第四篇是由楊子秋所撰的《校本課程與課程領導的意義分析》,曾在 2006 年 8 月由台灣師範大學出版的《中等教育》雜誌上發表。該文在華人社會中,選取一系列學校課程領導的討論熱
  • 132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點作分析,然後提出一些個人對相關議題的看法,期望能引發更多教育工作者繼續參與開發這門新興的教育科學。在課程議題上,該文集中討論校本課程和課程領導這兩個核心問題,當中包括作者對校本課程的認知及體驗;學校課程領導者的角色定位及其任務;繼而提出以課程領導來帶動校本課程發展的論證和實例。第六類 行政與管理第六類行政與管理,收錄了三篇論文。第一篇是由陳既詒所撰的《21世紀澳門私立中小學校行政改革之趨勢》,曾在 2000 年 5 月由澳門大學教育學院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教育暨青年局合辦的“澳門教育如何邁進新紀元研討會”上發表。該文指出,澳門回歸後,統一民族意識,是澳門教育首先要發揮的政治力量。促進經濟發展,協調社會互動以創新文化,是澳門當前急需致力獲取的教育效益。澳門社會正在急劇轉變中,我們面臨 許多問題,若欲解決這些問題,非從基礎教育的行政改革入手不可。以此為出發點,該文綜合澳門現時私立中小學校行政概況,提出了要消除科層體制弊陋、強化學校行政組織,以及配套設施實現校政民主化。就後者而言,則由教師及行政人員組織、學生組織、校外人士組織三方面進行探討校政民主化的可行做法。第二篇是由謝英所撰的《論校政管理標準化──泰勒標準化管理在澳門基礎教育管理應用研究》,曾在 2002 年 5 月由澳門大學教育學院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教育暨青年局合辦的“21 世紀教師的專業成長教育研討會”上發表。該文以美國科學管理學者所提出的理論──現代企業生產管理必須要實行制度化、標準化和程序化的理論觀點為依據,申論校政管理標準化的原則和做法。該文先由三個案例為基礎,說明完善制度、科學管理校政工作與規範管理行為的必要;接 提出校政管理行為要實現規範化、優化校政管理結構以提高教學管理效能,以及優化校政領導班子以提高領導效能等要領。最後,該文建議應構建標準化校政管理模式,以便把好教育管理質量的關卡。第三篇是由林少培所撰的《學校管理的社會參與》,曾發表於 2001 年 9 月出版的《澳門教育》中。該文首先指出,近幾十年各發達國家對學校管理的社會參與非常重視,而且在法規和政策上都頒佈了相關的配套措施;藉此強化學校管理在社會參與的力量。我們可以說,學校管理的社會參與已成為一種世界性的發展潮流。但反觀澳門,大多數的學校在學校管理的社會參與是很少的,即使有些學校在管理上牽涉到社會的參與,但都流於形式和片面的。因此,該文先就學校管理的社會參與作了一番歷史的回顧,然後,自理論與實踐兩方面說明改進澳門學校管理社會參與的必要性,最後,則指出澳門學校管理的社會參與所面對的困難和一些建議。第七類 品德與公民教育第七類品德與公民教育,收錄了三篇論文。第一篇是由何少金所撰的《社會發展與學校德育》,曾在 2006 年 4 月由澳門大學教育學院舉辦的“華人社會的教育發展研討會”上發表。該文指出,近年娛樂事業一片興旺的背後衍生一系列的社會問題;一直困擾教育界和家長多年的青少年問題,如今更出現新的情況並且日趨嚴重。學校作為開展青少年品德教育的主渠道,在此新形勢下面臨更嚴峻的挑戰。該文提出了落實“德育為首”的育人目標,建設好德育工作的基本隊
  • 133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伍、健全德育工作體系,加強規劃、制定完善校本德育計劃,改進德育方法加強學生道德行為之實踐,完善德育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以及加強家校合作等建議。另外,該文並指出家庭結構變化對學校德育造成的困境、家長教育觀念與新時期學校育人目標相異、家長不恰當的教育手段影響青少年人格培養、賭場林立造成博彩社區化、澳門人力資源緊缺,出現賭場向學校“搶”人現象、教師工作超負荷,影響育人效果等嚴重影響澳門家庭和學校教育的六項問題。最後,該文呼籲提振德育效果單靠學校的孤軍作戰是不足夠的,勢須整合各方力量,其中加強家校合作,尤為必要。第二篇是由蔡梓瑜所撰的《澳門兒童自我發展的困境及出路──學校道德教育的探討》,曾在 2004 年 2 月出版的《基礎教育學報》中發表。該文指澳門兒童自我發展受兩方面的制約,其一是個體身心的健康發展,其二是澳門社會文化變遷的衝擊。於是該文乃從澳門社會變遷的脈動手,探索澳門兒童自我發展的歷史及社會制約因素。另一方面,則從發展心理學及人本心理學層面探討兒童自我發展遭遇的困境。該文呼籲社會大眾應當體察學校道德教育所面臨的社會文化變遷與個體身心發展的雙重挑戰,為了對此作出全面並有效的回應,學校道德教育理應從兒童自我的客觀認識 手,展開積極正面的人性教育,讓學生學會認識自我、善待自我、優化童真的成長空間。同時,應當透過種種認識社會文化變遷的道德教育,讓兒童懂得在人際、理財、消費、傳媒等社會生活歷練中健康成長。第三篇是由鄭洪光所撰的《澳門公民教育的實施狀況》,曾在 2003 年 1 月出版的《青年研究報》上發表。該文指出,澳門是個開放的小城,但依然保持 純樸的民風;澳門是個華洋雜處之地,但彼此卻能和睦共處;澳門人長期受外人統治,但有 優良的愛國傳統;澳門被視為“東方的蒙地卡羅”,但澳門人多“出淤泥而不染”。四百多年來,雖然澳葡政府對華人教育“撒手不管”,對公民教育更是閉口不提,但儒家的思想、教會的信條一直都在澳門民眾中紮根。在新時期,有必要大力推進公民教育,令澳人的優良傳統得以發揚。該文除申論社會對公民品格的促進與社會環境的影響,並指陳政府對公民教育的介入與協調機制不足的現象,另外還從公民教育的非正規課程、課堂教學以及學科滲透等做法,多方說明可行的做法。第八類 終身學習與成人教育第八類終身學習與成人教育,收錄了兩篇論文。第一篇是由梁官漢所撰的《澳門成人教育的回顧》,曾在 2006年 12 月由澳門基金會舉辦的“首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科學大會”學術研討會上發表。該文首先指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民間機構的努力推動下,近年來成人教育事業的發展非常迅速,而一般市民亦開始接受這種學習形式,不但追求更高的職位,而且謀求更好的待遇來提升自己的生活質素。不論技能型或知識型態的培訓課程,都受到不同階層人士的歡迎,明顯地澳門正逐漸步入一個追求終身學習的社會。然而,該文也從歷史發展的角度,縷述了澳門民間成人教育的發展、成人教育組織的建立以及政府舉辦的培訓發展等,檢討政府成人教育政策施為。最後,該文作者誠懇地呼籲政府應該從直接提供者的角色退下來,成為澳門持續教育的援助者,提供合理支援及更多資源支持成人教育的經費。政府更應該設法結合工商企業及政府部門的力量,為澳門成人教育草擬一個長遠的規劃,為有需求的澳門市民提供教育的機會,以便迎接迅速變遷的時代所帶來的嚴峻挑戰。
  • 134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第二篇是由崔寶峰所撰的《終身學習與澳門發展》,曾在 2005年 10月由澳門特區教育暨青年局與澳門大學合辦的“兩岸四地終身學習研討會”上發表。該文旨在以終身學習的學理和實務,探討其對澳門發展所可能帶來的啟示。該文首先概述終身學習的歷史,以申明終身學習的意義;其次,說明唯有落實終身學習理念,方才能安妥地生活於現代的學習型社會當中;再次,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施政報告,說明澳門終身學習發展的最新情勢;最後,提出正規與非正規教育攜手共建澳門終身教育的體系、在實驗性社區內建立社區教育網等做法,為澳門的未來發展提出懇切的建議。第九類 各科教育第九類各科教育,收錄了七篇論文。第一篇是由老志鈞所撰的《中學中文科書面評量──問答與選擇的編制》,曾在 2006 年 6 月出版的《語文與教學》上發表。該文首先指出,中學中文科和其他學科一樣,其教學活動缺少不了教學評量這個重要環節。教學評量之所以重要,在於其能發揮瞭解學生的潛能與學習成就,以判斷其努力程度;瞭解學生學習的困難,作為補救教學及個別輔導的依據;估量教師教學的效率,作為教師改進教材、教法的參考;獲悉學習進步的情形,可觸發學生學習的動機等。該文指出適用於中學中文科教學的評量方式者為數不少,如表演評量、作品評量、口頭評量、書面評量等等。這些評量方式各有功能、各有限制,該文乃以問答和選擇兩類最常見的試題之編制原理與實務,詳為解說。第二篇是由裴娣娜、蘇朝暉兩人合撰的《改革、探索、開拓、創新──澳門中小學數學課程改革研究報告》,曾在2004年10月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教育暨青年局舉辦的“數學教育與學生發展──兩岸四地中小學數學課程與教學改革學術論壇”上發表。該文旨在報道由澳門教育暨青年局主持領導、北京師範大學參與,從 2000 年 9 月至 2004 年 10 月,在澳門地區中葡小學、聖若瑟教區中學一校、中葡職業技術學校、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四所學校進行了中小學數學課程改革試驗研究。該文除就研究目的、研究問題、研究進程、研究方法之外,並且報道了修改、完善澳門地區中小學數學校本課程綱要,初步建立了澳門中小學數學校本課程研究成果,並且初步形成澳門地區數學課改的鮮明特點,如“以學生發展為本”、課程內容的現代化、面向生活關注體驗,形成自上而下的澳門數學課改管理模式,以及參與課改試驗校的教師教研和科研水準得到了提升等。該文總結了在現代教育理論指導下,以科學研究促進課程改革;提升教師的教學與科研能力,使教師成為課程改革的支柱力量;多元文化兼收並蓄,立足本土,形成特色;以及嚴謹求實的課程改革工作系統等課程改革的經驗。第三篇是由鄭潤培所撰的《澳門歷史教育回顧》,曾在 2006 年 2 月出版的《澳門研究》中發表。該文指出,以澳門歷史教育為研究對象的出版品不多見,且未對澳門歷史學科變化作整體回顧。為此,該文試從澳門歷史發展過程,探討澳門歷史教育的轉變概況。全文分為五節,前言中簡述澳門教育的特色,並說明該文的要旨;第二至四節,分別敘述明清時期、中華民國成立後,以及1949-1978年間的政治環境與歷史教育;第五節,說明澳門教育現代化下的歷史教育。第六節總結則指出,在自主及多元化的辦學情況下,對歷史科來說,產生兩個獨特的現象:一是教學資源差異極大,二是歷史意識形態不盡相同。雖然中國對澳門的影響力越來越大,但只要教育環境不變,多元化的模式依然存在,學生在學習歷史時,便有機會遇到同樣情況,澳門歷史教
  • 135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育的特色仍可繼續下去。第四篇是由黃就順所撰的《澳門環保教育概況》,曾在 2002 年 4 月 15 日的《華僑報》上發表。該文首先指出,環保教育是一種全民的教育:是一項持久、延續性的教育,其對象不分貧富、不分年齡、不分性別、不分職業的,環保教育絕不能一蹴而就,必須長期配合與廣泛的宣傳方能有一定的成效。其次,該文一一簡單說明十多年來澳門政府和民間在環保教育上所作的努力,讓各階層人士逐步認識環保的重要性,使得澳門環境能取得良好的改善。第五篇是由黃逸恆所撰的《澳門地理課程與教師專業成長》,曾在 2007年 11月由中國教育學會地理教學研究會舉辦的“新課程地理教師專業成長學術年會”中發表。該文首先以鄰近及澳門地區均先後開展地理課程改革為基礎,說明澳門地理課程現狀與困境。然後,文章提出強化課程知識在地理教師職前及在職培訓的地位、倡議地理教師開展行動研究、加強課程規劃與教師之間的協作關係、推動教師參與地理教材的建設等四個方面的思考,試圖建構課程發展與教師專業兩者的互動協作模式。第六篇是由戴定澄所撰的《澳門高等音樂教育:背景、現況與展望》,曾於2003、 2004年的《澳門理工學報》分上下兩期刊出,後載於 2005 年 7 月戴定澄所編的《音樂教育在澳門》書中。該文首先從歷史傳統、多元文化、社會經濟文化需求及普通學校音樂教育現狀共四方面,對澳門高等音樂教育的生存背景及與之相應的關聯,進行了分析探討。其次,從教學機構與開設時間、教師與課程設置、生源與畢業情況、科研與相應成果、經費投入與設施建設、人文環境與制度化管理及學生藝術實踐共七個方面對澳門高等音樂教育學科的現狀作一扼要分析。最後則為澳門高等音樂教育的未來發展,提出了增進研究存留特色、確保質量更新理念、提升層次拓展規模、輔助普教服務社會、穩步發展良性競爭,以及加強溝通增進理解等六項建議。第七篇是由梁洪波所撰的《澳門中小學體育課程發展與趨向探析》,曾在 2006年 11月在澳門理工學院召開的“2006 年澳門體育科研學術論文報告會”上發表。該文通過文獻資料和調查採訪的研究方法,盡力呈現澳門學校體育發展歷程上的片段,探析澳門體育課程從萌芽階段以至現今的發展狀況,在吸取過去經驗的基礎上,進而為今後澳門中小學體育課程的發展趨向作出展望,對澳門學校體育的發展,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文末並指出現時世界各地在學校體育課程總的發展趨勢:制訂課程標準或基本學力標準、以健康第一為首要目標、更注重人的身心全面發展、加強終身體育理念的培養,以及促進學生健康與體適能的發展;這些趨勢可供發展澳門中小學體育課程時作參考。第十類 教師教育第十類教師教育,收錄了一篇論文。是由單文經所撰的《我的師範教育經驗回顧與反思》。該文於 2007年 3月 29 日原以《由台灣師大到澳大:我的師範教育經驗回顧》為題,發表於澳門大學舉辦的“泛珠教師教育聯盟論壇第三次研討會”上。該文以生活史的方式自述接受師範教育,隨即在中學擔任教師三年,然後在台灣師範大學從事師範教育的教學與研究,乃至最近在澳門大學教育學院負責師範教育行政工作的一些經驗作一回顧。在行文的過程之中,作者夾敘其對於師範教育學理與實務的一些體驗和心得,期望能作為關心本澳師範教育的朋友們繼續討論的依據。
  • 136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註釋:單文經、黃素君:《澳門教育學研究的回顧與思考》,發表於澳門基金會舉辦的“澳門人文社會科學:回顧與前瞻”學術研討會,2006年12月7-8日,澳門: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五樓蓮花廳。後載於《澳門人文社會科學:回顧與前瞻論文集》,澳門:澳門基金會,2007年6月,第295-302頁。林發欽的《澳門教育研究的回顧與思考》,發表於澳門基金會舉辦的“澳門人文社會科學:回顧與前瞻”學術研討會,2006年12月7-8日,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五樓蓮花廳。後載於《澳門人文社會科學:回顧與前瞻論文集》,澳門:澳門基金會,2007年6月,第303-309頁。本節主要取材於單文經、黃素君撰的《澳門教育學研究的回顧與思考》一文,並由單文經作了小幅修改。賈馥茗:《教育研究與教育問題的認識》,載賈馥茗:《教育概論》,台北:五南,第309-357頁,引文見第325頁,1979年。賈馥茗:《教育研究與教育問題的認識》,第 326頁。黃濟︰《教育與教育學》,摘自黃濟:《歷史經驗與教育改革》,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11頁。黃濟︰《教育與教育學》,摘自《歷史經驗與教育改革》,第 1-11頁。感謝 IIUM 副校長祈務晨教授(Prof. Keith Morrison)詳為提供該校的資料。本段文字係由澳門中華教育會教育科學研究小組成員之一黃逸恆先生提供資料,並經劉羨冰審閱與修改而成。本節由單文經根據37篇文章的全文一一作成摘要;即使附有摘要的文章,也大部分經過了整理與修改。又須說明者,於2008年4月15日完成本文初稿時,本書收入的文章為36篇;唯於2008年4月24日澳門基金會所召開的《澳門知識叢書》編審會議前,林發欽私下建議亦應收錄單文經的文章一篇;是為增收一篇的緣由,特誌之。而原來九類,亦增為十類。[責任編輯 謝四德]
  • 137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我總覺得,最難做的文章,大概莫過於為別人的著述寫序了。好的序文,對他者之撰是一種高屋建瓴的審視,對讀者所期是一種深入淺出的導讀,要求實在很高。而限於時間,主要是限於識見和水準,我自惑弗能。也曾想到另請高明,卻又不忍心在時間緊迫的情況下,將細讀這幾十萬字的“包袱”推給師友。於是我只好硬 頭皮來做這一篇未知可否稱得上“序”的文字。這裏無意評價卷內具體篇什,而只是依照自己選擇的角度,略述對澳門文學與澳門文學批評的一點看法,就算是參加與作者諸公座談吧。一我始終認為,澳門文學最值得稱道的就是它的非商品化。為數眾多的詩人、作家並未因金錢而暗啞了自己的歌吟,糟蹋了手中的筆墨。澳門文學於物欲喧囂的重重包圍下保持了自我,終未在物質和金錢面前自慚形穢。而保持了自我,也就保持了“個人話語”的純潔性和自由度。如是,“自我”成為澳門文學“言說”的起結點:述錄自己的經歷,表達自己的體驗,展露自己的良心,抒發自己的性情。而在說給別人聽之前,先要說給自己聽,過了“自我”這一關。在許多人眼裏文學已經相當普遍地被邊緣化的今天,澳門文學卻走向了自己的中心,守住了文學的本真,這是何其難能可貴的事。這樣說,絕無澳門文學人不需要金錢,可以不食人間煙火的意思。生活於貨幣時代,誰無金錢之需呢?但是此“需”卻人各不同:有的是為錢而寫,賺錢成了文學創作的唯一目的;有的則是為寫而求錢,以作品換取金錢乃為保障生存和審美創造的延續。這是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勞動。對此,馬克思在他的《剩餘價值論》曾做過嚴格的區分:“同一種勞動可以是生產勞動,也可以是非生產勞動。”例如,彌爾頓創作《失樂園》得到五英鎊,他是非生產勞動者。相反,為書商提供工廠式勞動的作家,則是生產勞動者。彌爾頓出於春蠶吐絲一樣的必要而創作《失樂園》,那是他的天性的能動表現。後來,他把作品賣了五英鎊。但是,在書商指示下編寫書籍的萊比錫的一位無產者作家卻是生產勞動者,因為他的產品從一開始就從屬於資本,只是為了增加資本的價值才完成的。澳門文學與澳門文學批評──《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文學卷》序李觀鼎李觀鼎,前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中文系教授,澳門中國比較文學學會會長,文藝學博士。
  • 138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馬克思所謂“春蠶吐絲一樣的必要”,形象而深刻地揭示了文學藝術的質性。文學是人的心靈和精神需要的產物,是人的“天性的能動表現”,是生命存在和人生追求的一種“必要”。精神無價,故文學無價。英國大詩人彌爾頓僅僅為了生活才出賣自己的作品,因而他的藝術創作是“非生產勞動”。而“為書商提供工廠式勞動的作家”就不同了,他們是地地道道的“生產勞動者”,因為他們的勞動“從一開始就從屬於資本”,並為資本的增值服務,已經毫無“天性”的昇華和“能動”的創造可言,這些作家連同他們的作品全被商業化了。從澳門文學的生成和發展來看,其“非生產勞動”性因別具特點而更為鮮明突出。如果說彌爾頓這樣的詩人還可以憑 出賣作品維持生計的話,那麼澳門作家連這一點也談不上。因為他們的創作所得報酬以及等待報酬的時間(至少一個月,甚至數月),遠不足以應付生活所需。事實上,在澳門沒有一位作家是靠寫作養家糊口的。他們每個人都要打一份工,甚至二三份工,文學創作完全是業餘的事,澳門作家“棲息”的“詩意”,是在工作和生活繁重負擔之下,從“爬格子”、“敲鍵盤”的孤寂和辛勞中煥發出來的。而這,正是澳門文學特殊性所在,也是澳門作家作品可愛、可貴之處。澳門文學的“非生產勞動”性,令其大大減低了文學藝術商品化的影響,避免了許多弊端。它不屬於資本,而屬於靈魂。金錢可以扶植它,卻不能控制它;可以鼓勵它,卻不能利誘它。惟其如此,澳門文學有了較多的心靈成份,成為一種發自心底的真實追求,一種自由書寫,一種“盡興所為”。儘管其功力和才力尚待提升,視野和襟抱尚待拓展,但它從未遠離真摯、善良、人性,並為此拒絕敞開心扉。雖然當下影響甚至左右文學藝術的因素越來越多(如市場、媒體、技術等),但澳門文學並未在藝術上“透支”而“負債經營”。它無須為了作品銷路而去媚俗,而去迎合某些讀者的低級趣味;無須為了商業利益而製作“速食”,批量生產“跟風”作品,以大量“複製”消解原創作品的思想價值和藝術價值。它也沒有因經受不起“摩登”誘惑,而拜倒在各種“新潮”、“先鋒”的腳下。在西方思潮洶湧而來的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雖有一些人學習模仿現代派,但那不過是崇尚自由選擇的澳門人的一種“各行其是”,而並非耐不住寂寞和浮躁的“趨之若鶩”。相反,它注重發揚優良傳統,保持獨創精神,待心血滲透筆端,一點一滴地澆灌健康向上的審美趣味。可以說,無論從勞動層面還是作品本身層面看,澳門文學在商品化大潮的裹挾下都保持了相當高的純粹度。這裏湧動 一種自甘艱苦、自甘寂寞的詩性追求。在這種追求中,澳門作家正在發出越來越的如葛賽爾所說的“靈魂的微笑”。二澳門文學如此,澳門文學批評亦如此,同樣具有“非生產勞動”性。這使得它獲致足夠的精神資源,來抵禦物質和金錢的轄制,而未匍匐於各種有形無形的威壓之下。澳門批評家以獨立的人格拒絕成為任何製造轟動效應的工具。其聲音發自內心,屬於自己,是一種“敝帚自珍”的執。眾所周知,批評家及其批評的被扭曲和異化,已在許多地方令文學批評陷入困境。當“否定”和“批判”成為一種時尚,一些批評家竟試圖以此顯示自己的價值。他們受不住媒體和商業陷阱的誘惑,淪為滿足後者對武斷、誇大和各種奇談怪論需要的“傳聲筒”。而商業消費時代破壞力極大的畸型“看客”心理,及其對“否定”、“批判”效應狂熱期待的社會氛圍,則更進一
  • 139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步促成了這種扭曲和異化過程。一個不爭的事實是,一些批評家正在脫離批評現場,正在喪失於第一時間引領讀者分辨好壞優劣的能力。但澳門的情況有所不同。澳門的批評語境裏,並未出現過在全球化背景下和大眾傳媒操縱下產生的那種令人無所適從的價值混亂和價值虛無。澳門文學批評從不同角度、不同層面、不同觀點完成的對澳門文學形態和狀況的判斷,無論是社會的、政治的批評,歷史的、文化的批評,道德的、精神的批評,還是藝術的、審美的批評,均未見其極端化。在網路文化大發展,大眾文化大崛起,大眾傳媒日益娛樂化,文學在不少地方被“遊戲化”、“妖魔化”的時候,澳門文學雖然不夠強大有力,卻堅持 對澳門文學應有的尊重、中肯的評騭和充分的肯定。這裏,沒有文學的負面新聞,沒有被肆意放大的批判聲浪,所謂“酷評”流行不起來,“罵派”批評更難以引起共鳴。市場經濟時代的畸型文化心理在這裏卻找不到它的市場,這難道不是一個文化奇跡麼?澳門本土批評家,多為身兼創作、批評兩種行當而富甘苦體驗的“兩棲”之士。澳門文學批評,則是一種緊貼文學實際的“在場閱讀”。這種批評,不是那種宏大理論的揮寫,而是真正關注澳門作家作品及其發展的論析;不是新聞體的“酷評”,而是認真、坦誠的藝術對話;不是居高臨下的指點,而是在文本細讀之後的“交心”。其中,貫穿 一種真誠,一種關切,一種熱愛,一種蘊含所有這些珍貴情感的“以文會友”的優良傳統。記得 1998 年,我在《澳門文學評論選》序文中,曾以本土性、溫和性、體驗性、業餘性等方面,對澳門文學批評的特點進行歸結,並就其短長做了分析。十一年過去了我發現這些特點還在,只是經過不斷地“揚長避短”,其面目已大為改觀了。現在,澳門文學批評因其本土性而相對保守、短淺、狹隘的眼界,已隨著對世界文學尤其是內地文學實際的聯繫、研究和比照而逐漸打開。批評家已不再滿足於單純從感性體驗出發去闡釋、評價文學現象,而開始在理論觀照、通則探討和藝術規律概括上投入較多的精力和功夫。業餘性批評與專業性批評的界限也正在被打破,如何建立自己的批評模式,如何在業餘的批評中實現理論的深化,已經成為批評家努力的目標。這裏,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小城溫和性民風孕育出來的所謂“說好話”的批評。這種以說“是”為主的批評方式,經多年實踐已納入文學性軌道,它寬容,但堅守批評立場;它純樸,但講求審美原則;它“說好話”,但以說真話為前提,從而維繫了批評的尊嚴,使之越來越多地具有了“文學”層面的意義。正因此,澳門文學批評不僅未在金錢物質面前癱軟下來,而且也未在人際關係面前患上“失語症”。三澳門文學的發展,引起外界特別是內地批評界越來越多的關注。且不說澳門文學以獨立的章節被編入各種版本的文學史,被一些學者作為專門課題來研究,單是發表在各地報刊的評論澳門文學的文章就有數百篇之多。在內地,有不少批評家是澳門的老熟人、好朋友。早在二十多年前,有人說澳門是“文化沙漠”的時候,他們就站出來反對對於澳門文學的虛無主義了。出於一種熱愛和信念,他們從文學萌芽看到了澳門文化的綠洲。1980年代,正當澳門文學開始走向自覺的時候,他們參與進來,與我們一起打造澳門的“文學形象”,雖然身在域外,卻心繫現場,在闡釋文學現象、指導文藝創作、推動理論批評建設、構建澳門文學批評新格局等方面,始終一往情深,不遺餘力。由此展
  • 140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開的批評,因十分熟悉澳門文學生態及其歷史淵源而毫無隔膜,因與澳門作家真誠地靈魂擁抱而直抵其心靈深處的當代歷史,因扎實的文本閱讀而獲致在批評物件面前的主動權,因貼近澳門現實而充滿鮮活感。他們的批評話語間,似乎包含 一種抵達的執拗和趨向的深遠。在我們看來,這些內地批評家堪稱“亦師亦友”。與他們長期交流合作,讓我們深受啟發,獲益匪淺。具舉二例。一是從文本出發的批評原則。我們發現,內地一些批評家面對澳門文學作品,不但有 敏銳的感覺,而且表現出很強的耐心和毅力。他們非常重視文本閱讀,這種閱讀是反覆的、細讀式的,不但起始於批評之前,而且貫穿於其後的整個過程中。這裏,讓我們感到一份責任心,一份對批評及其對象的尊重,就像一位中年學者所說的:“一部作品,不讀上幾遍,連物件都沒弄清楚,憑甚麼對人家說三道四!”批評在文本上的認真作為,在確保批評遠離“臆想化”、“浮泛化”和“淺薄性”的同時,還避免了文學文本的被遮蔽。事實上,澳門文學的許多佳作,正是在批評家的文本閱讀中被“篩選”出來的。二是從“文學”層面評價澳門文學的尺度。儘管澳門文學歷來重視道德、精神的宣揚,而內地批評家也常以此作為評價澳門文學的重要標準,而內地批評家也常以此作為評價澳門文學的重要標準,但是,他們的批評並未脫離“文學性”而成為純粹道德,倫理意義上的“講辭”。作品主題和題材意義的分析,作家思想道德立場的判斷,以及文化身份和世界觀的探討等等,都是在文學性軌道上運行,在文學話語體系內展開的。這就啟示我們,文學批評指向永遠不能偏離文學本身那些永恆的藝術和審美元素。澳門文學之所以為文學,是因為它具備了文學的品格。只有在“文學”的層面上它才具有意義,只有堅持文學批評的文學性,澳門文學才有可能走向真正的科學定位。對於澳門文學來說,文學創作和文學批評如鳥之雙翼、車之兩輪,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兩個部分。內地批評家對澳門文學現場的積極介入和敏銳反應,體現了中國文學界對這一年輕的特區文學不斷發展的可能性的熱切期待和想像。事實上,這種期待和想像及其凝結的成果,已成為建設澳門文學理論批評的重要資源之一。我們將格外地珍視它,努力地學習它,以不斷提升澳門文學的精神境界和文學品位。四本卷分為上、下兩編,上編收錄本地評論十八篇,下編收錄內地評論十四篇,篇幅大體相仿;兩編均按撰寫時間順序排列,並盡量將同類文章放在一起。這樣做,一則為了便於讀者將兩地批評加以比照,二則為了顯示澳門文學批評發展的大致輪廓和線索。對於本卷文章的作者,以及更多的關注澳門文學的朋友,謹致以深深的謝忱。是為序。[責任編輯 袁紹珊]
  • 141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澳門是一座語言之城。在土地不足三十平方公里、人口不足五十萬的濱海小城,流通 許許多多語言。有人稱它是“語言拼盤”,有人稱它是“語言博物館”。在澳門,流通量最大的語言至少有三大語種(漢、葡、英)、五大方言(粵、閩、吳、客家、北方話)。漢語流通量大,英語流行面廣。英語迅速加大流通量與賭業開放、大量操英語的企業和人士湧入小城、城市國際化程度提升的新形勢相適應。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必要時使用葡語,葡語也是正式語文。澳門實行中文與葡文並存的官方語言制度,但不實行(也不應該實行)事事皆用雙語即所謂“雙語化”政策。回歸前澳葡政府推行的公務員必須是雙語人的“個人雙語政策”在實際的政治生活中被否定,“社會雙語政策”被越來越多的人認同。粵語是口語交際的主要方言,粵語與其他方言的差異很大,但方言的分歧不構成社會的分裂,各種方言統一在書面形式的普通話(即語體文)之下。普通話享有國語的地位,是國家統一的象徵,正被越來越多的澳門人學習掌握。人少地小語言(方言)多,產生許許多多“語言問題”。中文獲取官方地位的問題曾被列為過渡期的三大問題之一,而且貫穿在其他兩大問題中,即“法律本地化”、“公務員本地化”都有賴“中文官方地位”的確立;至今語言使用問題還有待解決,尤其是在立法、司法、政府公文運作等方面,人們希望這類文件能用市民看得懂、聽得明、最好具備中國風格的漢語文表述。目前,法律語言、公文語言仍然附 大眾所不能接受的“葡式中文”的幽靈,人們強烈要求盡快加以清除。在語言學理論著述中,語言問題分內外。語言的“內部問題”指語言結構中的問題,例如歷時音變、詞源考察、語法辨正等。語言的“外部問題”指語言與社會的關係問題,例如多語社會中的語言交流、相互影響、語文地位協調、語碼轉換、語文翻譯、語言規劃等。語言的內部問題多屬傳統語文學,外部問題多歸現代語言學。傳統語文學偏重於語言內部問題的研究,音韻學、文字學、訓詁學記載了這門學科的豐功偉績,文字學、粵方言學、詞義探源的研究在澳門至今還實力雄厚,成績驕人。現代語言學,特別是20世紀60年代出現的社會語言學,則醉心於語言外部問題的探討。澳門語言學者因置身於得天獨厚的語言環境,他們在社會語言學領域的研究取得澳門語言學發展態勢──《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語言翻譯卷》序程祥徽程祥徽,澳門語言學會會長,《九鼎》月刊總編輯。
  • 142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豐碩的成果,得到內地與港台以及海外同道的熱情稱道,是中國社會語言學大軍中的一支生力軍。澳門的人文社會科學工作者在澳門語言學與翻譯學領域表現了高度的熱情和勇氣。在20世紀 80 年代,澳門曾掀起“中文合法化”運動的高潮,參與者義正辭嚴,發表許多高論,極力爭取中文的官方地位。 1985 年 5 月 4 日《澳門日報》闢專刊登載各界人士有關中文合法化問題的呼籲,這天的報紙將作為澳門中文問題的重要文物而存留史冊。1990年代初開始,配合形勢發展,語言官方地位的討論再次掀起高潮。 1992 年 3 月澳門社會科學學會舉辦的“澳門過渡期語言發展路向國際學術研討會”獲得巨大成功,當時的主政者澳門總督派代表全程參加會議,並發表實質性的而不是一般應酬式的致辭。這些語言學事件或學術性活動,在澳門社會語言學和法律翻譯的發展上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翻譯是不同語文之間你來我往的雙向活動。澳門的翻譯問題存在於中文與葡文之間,主要是把葡文法律文本翻譯成中文的問題。翻譯作為一種技巧或作為一門學科,在澳門政治生活和日常生活中佔有特別重要的地位。根據“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的原則,澳門今天的法律多數還是沿用舊有的法律。既然沿用原有法律,就要把大量用葡文制定的法律翻譯成為中文。回歸前的澳葡政府和回歸後的特區政府在法律翻譯工作中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多成果。法律翻譯不是日常生活的口語翻譯,一般不採取意譯,更不採取風格對應的翻譯。法律文件是一種特定的語體,“準確”是這一語體的根本要求,“生動”不適用於法律語體。法律文件對語言的要求只有“說明”而拒絕“描寫”,名詞術語有固定的含義,例如,法律用語的“消滅”不同於口語的“消滅”,法律用語的“瑕疵”不是日常語言中的“瑕疵”。法律翻譯宜用單詞對單詞的翻譯。這就難倒了澳門的法律翻譯專家。漢語與葡語分別屬於完全不同的語系,詞語構造與語法結構幾乎一點共同之處都沒有。漢語屬漢藏語系,是分析語,缺乏形態變化,詞序是主要的語法手段;葡語屬於印歐語系,是綜合語,形態特別豐富而不看重詞序。因為語言特徵的不同,法律的中譯困難多,問題也多。平心而論,法律翻譯中出現的問題,不是葡文的過錯,也不是翻譯人員的錯失,是中葡兩種語文的民族風格完全不同而在翻譯法律文本時又不能採取風格對譯的手段造成的。回歸後的今天,特區的法律還在用葡文草擬,然後譯為中文,翻譯中出現的問題沒有得到完全的解決。公文語言的使用狀況好一些,但同樣殘留 葡文格式和葡文語言的痕跡。這些問題一直困擾 翻譯界,甚至困擾 整個社會。法律本地化途徑將首先是完善法律的翻譯,進而實現雙語立法。在這方面作理論闡述或發表的意見很多,本卷都有收錄。本卷選編的論文主要是這二十年來具有代表性的優秀作品,包括如目錄所記七方面,從歷時語言學、語用調查、法律語文改革、筆伐葡式中文到語文教學與語言規劃。這二十年,語言翻譯學在澳門跳躍 時代的脈搏,鼓動 時代的風雲。本卷作者群的主體是澳門人。按照叢書制定的編選原則,本卷的文章作者絕大多數都在澳門生活或工作。他們親身投入澳門社會,是語言翻譯生活的實踐者,同時也深切了解澳門市民對語言翻譯現狀的感受。另有一些曾在澳門的大學任教的著名學者。他們的論文不但寫的是澳門語言
  • 143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問題,而且是寫於澳門或者曾經在澳門舉辦的各類研討會上發表。他們的學術參與,是澳門語言翻譯事業的一部分,他們的研究成果是澳門語言學財富的一部分。況且學術不分疆域,只要討論澳門語言翻譯問題,幫助澳門解決語言翻譯問題,有助於提高語文水平和翻譯水平,叢書應當一體歡迎。選入本卷的文章都是優秀文章,但叢書不以優秀為唯一標準。一因同一主題文章多了,不能盡數入選,必須忍痛割愛;二因文章長短不一,體例各異,叢書只能選取字數適中的篇目,業已成冊出版的著作一般不收。有鑒於此,入選文章儘管優秀,未入選的文章未必不優秀。選編文章的目的只是為了讓澳門人和澳門以外的人看到澳門語言學領域的面貌。澳門人選編澳門人的語言及翻譯方面的優秀論文,是一項意義非凡的舉措。作為本卷主編,希望此類論文選繼續不斷地編選出版下去,記錄澳門語言翻譯學發展的足跡。是為序。[責任編輯 袁紹珊]
  • 144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作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對外開放的文化特區,澳門是一座底蘊深厚、風采獨具的文化城市。澳門的文化藝術是澳門四百餘年氣象萬千的歷史畫卷的綺麗深邃而又璀璨多姿的投影,是中華文藝桂冠之中的一顆雖小卻彌足珍貴的明珠。澳門歷史城區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後,更是令世人開始重新審視澳門的文化價值。誠如不久前逝世的國學大師季羨林先生在《澳門文化的三棱鏡》中所言:“澳門文化不只是人類一份值得珍惜的文化遺產,它必然要在東方的新世紀裏繼續閃爍獨特的光芒。”本卷包括“文化編”和“藝術編”。其中,“文化編”包含澳門文化定位、澳門文化發展、歷史文化與澳門、中西文化與澳門、澳門文學與澳門文化、澳門傳媒文化這六個部分;“藝術編”包含書法與篆刻藝術、中西繪畫藝術、雕塑與建築藝術及音樂藝術四個部分。“文化編”選錄了論文二十六篇,以本地文化人士的論文為主,兼收錄內地、香港、台灣、澳門的名家、作者的優秀論文。我們能從這六個部分進入對二十年來澳門文化的探尋、認識與瞭解的過程中。首先要面臨的是“澳門文化定位”的問題。特殊的歷史背景和地理區域使得澳門文化多元而又特色濃郁。澳門漂泊域外四百多年的歷史,實際上也是一部中西文化的交融史。澳門比同為特別行政區的香港開埠史更長,文化內涵更豐富,在中西文化交流方面的地位更高。大量的珍貴文化遺產得以保存,中華文化之脈在澳門從未被割斷過。在本卷的“澳門文化定位”的部分中,四位作者分別從澳門文化的特點、內涵、身份以及對人類的貢獻等角度,對澳門的文化進行了既高屋建瓴又細緻入微的定位與闡釋。暨南大學饒芃子教授在《澳門文化兩題》中,持“小地方,大文化”之論點,指出澳門所蘊含的文化學術命題具有相當重要的價值和意義。她的論文將澳門定位為一個“跨文化場”,認為澳門文化具有多元交融又和而不同的特性。饒教授在論文中指出,澳門“既保留中華文化的主體精神,又包容西方文化,各種各樣異質文化在這裏共生、共存、積澱、整合、交融、創新,呈現出鮮明的開放性、多元性”。澳門大學的湯開建教授從人口整體結構上將澳門文化歸類為華人文化、葡萄牙文化和土生葡人文化。他同時對澳門文化的未來走向提出了保持與發揚澳門拉丁文化優勢,擴大同拉丁語系國澳門文化藝術概述──《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文化藝術卷》序龔 剛龔剛,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中文系副教授,比較文學博士。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
  • 145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家的國際往來、加強澳門歷史文化研究、發展澳門旅遊文化等方面的建議。香港中文大學的黃坤堯教授利用相對的觀念來分析澳門文化特點,一是 眼於邊緣與中心的關係,討論澳門文化的混血身份,二是從“小國寡民”的角度探討澳門處在廣東省及香港特別行政區之間的生存問題,三是從動感與靜態的角度探討港澳的不同及澳門特有的城市品位。從而分析澳門在大中華文化中的特殊地位,進而指出對於澳門的文化定位,應採用“重邊緣而遠中心,守靜態而制動感”的觀點;而復旦大學的學者邢蒂蒂女士在《略論澳門文化的特點及其對人類的貢獻》一文中提到,澳門是中西文化交流的集散地,是最早的傳教士漢學家的搖籃。如果說文化定位是用較為抽象的觀念來確定文化基調和性質,那麼文化發展則是對文化政策的制定調整具有直接參考價值乃至引導作用的學術話題。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屆行政長官候任人、原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先生在《年度施政方針司長發言》(以下簡稱《發言》)中指出︰“政府將側重對本土文化的發掘及研究,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加強物質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加強區域間、國際間的文化交流,更積極地發掘新的合作空間,打造及推廣富有澳門特色的文化品牌。”在本卷的“澳門文化發展”部分中,五位作者分別從文化發展戰略、多元經濟的根本出路在於更大範圍及更高層次的文化產業發展、回歸前後文化特徵的保留及發展、中西文化特色的發展方向、旅遊城市的文化形象的重塑等五個方面,對於澳門文化的未來發展進行了深入思考和嚴密論證。本部分論文的論題正好與上述崔世安先生的《發言》內容相呼應。澳門基金會吳志良博士在《從澳門看文化發展戰略》一文中,立足於澳門的客觀實際和獨特的歷史文化特徵指出:一方面,“只有不同文化真正全方位開放,兼收並蓄,才能達至高度的國際化”,一方面,“澳門文化以中華文化為主導”,另一方面,澳門也應繼續“保持自己的文化獨特性”,注重文物、文化建築的保護和維修。在這篇發表於1994年的論文中,吳博士一針見血地指出,澳門未來發展,最終“應從文化上尋找出路”。該觀點與崔先生《發言》中所提及的“加強物質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的觀點相呼應。 2005 年 7 月 15 日,中國境內現存年代最遠、規模最大、保存最完整和最集中的中西建築互相輝映的“澳門歷史城區”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正式通過列入《世界遺產名錄》。這不僅是對澳門歷史文化的最大肯定,更是值得華人文化圈共享的驕傲。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院長郝雨凡認為,澳門歷史城區的獨特的文化氣質,為澳門發展文化產業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文化氛圍和可以深加工的文化素材。如果規劃得當,中華文化產業必定能在澳門發展出一片天地,這對中國軟實力的提高和擴展也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該論點與崔先生《發言》中的“更積極地發掘新的合作空間”相呼應。澳門從公元前 3 世紀秦統一中國開始,已正式匯入中國的版圖,成為南海郡番禺縣的一部分,中華文明的一脈心香綿延不斷地氤氳在這方曾被視為“化外之域”的濱海小城之上,就算淪為殖民地也無一日中斷過。一彈指傾,俯仰之間,澳門復歸母體,業已十年。“1999 年”,毋庸置疑,在澳門的歷史日曆上是一個用濃墨重彩予以標識的年份。1999年前後,澳門文化有哪些保留和發展,這歷來是學者喜歡研究的主題。早在1997年,魏美昌先生就從戰略上認識到保留及發展澳門文化特徵之需求迫切及意義重大,他從澳門文化研究、發展公民教育文化、保護文化遺產、推廣多語文化、進行歐洲及拉丁語系的文化交流這五大方面提出了對回歸之後的澳門文化發展的建議。(魏美昌:《論 1999年前後澳門文化特徵之保留及發展》)。關於“文化特徵之
  • 146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保留及發展”的觀點,與《發言》中的“政府將側重對本土文化的發掘及研究,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的發展戰略相呼應。至於郭濟修的《澳門文化:向東走,向西走》所提出的對澳門中西方特色文化發展趨勢的思考,與《發言》中的“加強區域間、國際間的文化交流”觀點相呼應。而林發欽的《澳門城市旅遊形象重塑芻議》則與《發言》中的“打造及推廣富有澳門特色的文化品牌”相呼應。談及澳門的歷史文化,很多人腦海中會立即浮現出個幾個有代表性的關鍵詞:嶺南文化,儒家文化,宗教文化。這恰是本卷“歷史文化與澳門”部分中的論文主題。澳門原屬廣東省香山縣,自古與嶺南文化有 不可分割的聯繫,嶺南文化的特色長期在澳門得到保留與發揮。鄭德華教授認為:“要開拓近現代嶺南歷史文化,最重要的一環恐怕是要認真研究省(廣州)、港(香港)、澳(澳門)──這個近現代嶺南文化的三角核心。”(鄭德華《試論嶺南歷史文化的開拓和保護》)需要說明的是,儘管澳門文化與嶺南文化之間關係緊密,但澳門文化並不是嶺南文化,它是中國文化(包括中華民族文化及嶺南地域文化)、印度文化、希臘文化、伊斯蘭文化這四大人類文化體系在澳門交流融合後形成的一種獨特的文化。儒家文化對澳門社會發揮 相當重大的影響,如何在澳門更好地傳播儒學,並以澳門為平台向那些與澳門有 歷史淵源或緊密聯繫的國家或地區輸出中華文化與儒家思想的精粹,根據澳門的獨特地位構造出儒學國際傳播的“澳門模式”,是值得當今學界探索的。鄧思平教授在十八年前發表於《中國文化》上的《從問卷調查看儒家影響在澳門》一文,就採用問卷調查的方式,論證得出結論:“在今日澳門華人社會中,儒家依然凸顯。儒家思想在澳門不但有深厚基礎,而且仍具有強大的影響力”;“澳門社會儒家思想的廣泛影響和深厚基礎,是這種中華民族的主體文化千百年來不停灌注的結果”。天主教,儒、釋、道,及民間神衹,構成了澳門人的宗教信仰內容。宗教崇拜深入澳門人心中,成為澳門歷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豐富了澳門源遠流長的民族文化。澳門大學鄭寧人探討了天主教與澳門傳統信仰之間的內在聯繫(鄭寧人:《天主教與澳門傳統信仰》)。“中西文化與澳門”是本卷文化編的第四部分。在這部分中,幾位作者論及澳門中西文化的接受和過濾、澳門明清之際的中西文化交流、 19世紀法國藝術家眼裏的澳門、澳門沒有“後殖民”的原因以及“四‧二五”革命後澳葡政府的文化政策。澳門是中西文化的交流重鎮。季羨林先生曾經指出:“在中國五千多年的歷史上,文化交流有過幾次高潮。最後一次,也是最重要的一次,是西方文化的傳入。這一次傳入的起點,從時間上來說,就是明末清初;從地域上說,就是澳門。”(季羨林:《澳門文化的三棱鏡》)季先生的學生、天津師範大學文學院的孟昭毅,在《澳門與明清之際的中西文化交流》一文中,詳細考證了自明嘉靖十四年(1553)至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間澳門的中西文化交流的情況。而南京大學中文系錢林森教授以審視歷史上“他者”目光下的澳門形象為目的,以法國藝術家奧古斯特‧博爾熱的畫集游記《中國和中國人》為例,以一個 19 世紀西方人的視角,闡述了“澳門多元文化和諧共存”這個兩百年來一脈相承的精神內涵。儘管葡萄牙統治澳門逾四百年,葡萄牙文化也植根於澳門的土壤之中,但是澳門仍然較好的保留了中國傳統文化,沒有真正進入殖民文化的氛圍。莊文永在《澳門為何沒有“後殖民”?》一文中說出了原因:首先,因為葡語未成為普羅大眾的語言,注定了澳門的文化底色是中華文化;其次,澳門的華人民間文化有很強的包容性,因此沒有出現明顯的“文化身份”認同的危機感。
  • 147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如果說文學是一種藝術,那麼文化則是一種社會和歷史的現象。在“澳門文學與澳門文化”部分中,幾位作者都贊同從文化的視角來進行文學批評。李觀鼎教授在《澳門文學的文化透視》一文中,深刻闡釋了莊文永博士提出的“澳門文化透視”觀點。“文化透視”即以文化分析為中介,通達文學批評。而“澳門文化透視”則是將澳門文學的發展與澳門文化的關係結合起來進行分析。莊文永的這一理論對於澳門文化研究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誠如李觀鼎教授在論文中所言,“雖然澳門自16世紀以來漸被葡國人管治,但由於文學的性質最終取決於它所寄生的母體,而澳門文學的文化母體乃中華文化。因此澳門文學是中國文學的一部分。”由此可見,研究澳門文學,就應將其置於澳門特定的文化語境,澳門文化的特色決定了澳門文學的特點。隨 文化載體的變化,媒體事業的興起,傳媒文化成為澳門文化新興的一道獨特的風景線。澳門的傳媒文化,尤以報業文化最為興盛。本卷的“澳門傳媒文化”部分,《澳門日報》董事長李成俊以梳理澳門報業百年歷史為事實基礎,對澳門八家華文報紙的現狀及未來發展趨勢進行了精闢論述(李成俊:《澳門華文媒體發展新趨勢》)。澳門大學的尹德剛博士認為,澳門“能夠在中國新聞發展史佔據特殊一席,成為中國近代報業的搖籃之一,仰仗澳門的多元文化生態”。他還認為:“澳門的多元文化生態影響到澳門大眾傳播媒介的誕生和發展,澳門的大眾傳播媒介反過來也對澳門的文化生態產生重大影響。”(尹德剛:《澳門傳媒與多元文化生態》)二十年以來,澳門政府重視本地藝術建設。譬如舉辦澳門國際音樂節、青年音樂比賽、澳門藝術節、澳門藝術雙年展等多項活動,建設國際一流的大文化館及設施體系,與國內外的演出團體進行交流合作等等。澳門,這方被人戲稱為“彈丸之地”的小城,綻放 一朵朵藝術的奇葩。無論是書法與篆刻藝術、繪畫藝術,還是雕塑與建築藝術、音樂藝術領域,都湧現了一批天賦突出、學養深厚的藝術家。他們在這片瑰麗的土地上,創造了五彩繽紛的藝術作品。“藝術編”選編了論文二十一篇。作者以澳門知名文藝工作者和理論家為主,他們談及各自擅長的藝術門類及所景仰的藝術大師,或鞭辟入裏,或行雲流水,其鑒賞水準令人嘆服,而其對澳門藝術的真知灼見亦發人深思。在“書法與篆刻藝術”部分,李鵬翥評論了徐雲叔的書印的美學趣味及觀賞價值(李鵬翥︰《徐雲叔書印氣象萬千》)。福建的王友德用“鬱勃蒼勁,達意通神”八個字,精準地概括了澳門書壇泰斗梁披雲先生的書法藝術氣質(王友德《鬱勃蒼勁,達意通神──梁披雲書法藝術管窺》)。書法篆刻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國粹,也是澳門藝壇的精粹。“書教須篤行,文化應傳承。”從澳門書法家協會主席連家生先生的近萬言的《談談書法教育》一文的字裏行間,我們便能感受到名家對澳門青年一代書法學習的重視以及殷切的期望。“中西繪畫藝術”部分收錄了關於高劍父、繆鵬飛、關權昌、黎雄才、廖文暢、陸曦、葉泉等數位澳門著名畫家的繪畫藝術的評論性論文,涉及了嶺南畫派、抽象畫、水彩畫、花鳥山水畫、油畫、國畫等多個繪畫藝術門類。這些論文的作者本身也都是澳門及內地優秀的藝術家、評論家,學通南北,藝貫中西,力圖為本卷讀者展示澳門繪畫藝術全貌。澳門資深文藝評論家徐新從中國畫傳統與高劍父、澳門西洋藝術對高劍父的薰陶、日本畫革新對高劍父的影響、辛亥時期在澳門的革命活動、抗戰期間在澳門的創作這五方面對於嶺南畫派的創始人高劍父進行了全景式的研究。主張“折衷中西,融匯古今”的高劍父是中國現代繪畫史上最早融合中西繪畫藝術的先驅。澳門的傳統藝術和西洋藝術相融合的氛圍,為他的創作添了不少靈感。正如徐新所說:“澳門不僅是天主教的聖地,也是道教、佛教的聖地,更是中國造型藝
  • 148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術的聖地。”當代藝術家吳衛鳴縱向敘述了19世紀上半葉以來澳門水彩畫發展的全過程,又立足橫向,論及當代澳門畫家在水彩畫領域做出的成就。文章雖短,卻包羅甚多,耐人尋味。在這篇名為《“印象朦朧──澳門風景水彩畫展”序》的論文的結尾,有這樣一段話:“即使澳門的都市面貌在不斷改變,儘管三月的濃霧再也掩蓋不住那叫人目眩的霓虹燈飾,我們仍相信透過藝術家的執追求、思考與努力,生命氣息特別強烈的水彩創作,在當今極具挑戰的環境中仍有廣闊的發展空間,只要濡濕的海風依然吹拂,那麼,澳門畫家調色盒中的水彩顏料亦將永不乾涸。”澳門不僅是座安寧的海邊小城,還是世人眼中的“賭城”,正快速成長為世界博彩中心。在這座華彩流光的城市裏,一直有一群這樣的藝術家,安靜地進行 生命氣息強烈的藝術創造。華麗的澳門,寧靜的澳門,藝術的澳門,富有生命力的澳門!“雕塑與建築藝術”部分,收錄了五篇論文。提起澳門的建築藝術,人們很容易想到由媽閣廟、港務局大樓、鄭家大屋、聖若瑟修院大樓及聖堂、崗頂劇院、民政總署大樓、仁慈堂大樓、大三巴牌坊、哪吒廟、舊城牆遺址、大炮台、東望洋炮台為代表的十二座建築組成的舉世聞名的“澳門歷史建築群”。建築學家、上海世博會澳門館設計師馬若龍在第十二屆亞洲建築師大會上說過,“我希望大家想去澳門的原因,並不僅僅是因為它的博彩業,還因為它有很長的歷史、富有魅力的亞洲文化;我們應該自覺抵制那些對我們的文化不利的建築趨勢。尤其是跟我們的生活、文化和信仰有關的東西,不能盲目照搬西方的方式。”這段話有三層含義。其一,澳門建築藝術是澳門悠長歷史沉澱的產物,是博大精深的亞洲文化的折射。其二,建築風格昭示 文化內涵。其三,建築應該有自己的地域特色。在馬若龍與黃如楷合著的論文《澳門建築從 16世紀到現在》中,回顧了 16世紀以來澳門建築的發展和變遷,從而探尋屬於澳門的當代建築特色。今天的澳門,既有“歷史城區”世界遺產,又有五光十色,美輪美奐的賭場高樓。那麼十年前的澳門建築有 怎樣的風貌?在發表於 2000 年的論文中,王明輝、蔡田田認為,“今天的澳門(建築)既具有歐陸情調,又具有中國傳統的風采,逐步形成了一種中國和西洋結合,傳統與現代結合的建築文化及一個歐陸小鎮、中國傳統社區和現代工商城市三位一體的城市風格”(王明輝、蔡田田:《澳門的建築文化與文化建築》)。“音樂藝術”部分,收錄了澳門理工學院戴定澄的《澳門藝術音樂創作的現狀評估》、《古琴音樂:形態、風格與研究方式》和中山樂力音樂協會的陳遠的《美麗的澳門,美麗的音樂》三篇論文。說到澳門音樂,“冼星海”,自然是一個不易被忘卻的名字。他是每個澳門人心中的一座閃耀的音樂豐碑。想到他也曾生活在這片小小的土地上,或許很多澳門人便會增添幾分對音樂表演的熱愛及對音樂創作的自豪感。澳門是一座不缺乏音樂的城市。澳門的古建築群正是音樂演出的匯集之地。一年一度的國際音樂節正向世人展示 澳門的音樂熱情。當古舊的歷史建築群裏的西洋音樂聲飄蕩在靜水流深的海面或者火樹銀花的夜空時,這座滿蘊 各類水乳交融的文化氣息,姿態平和,步履從容並具有鮮明而獨特的個性魅力的城市,或許也會陶醉。《文化藝術卷》選編的論文為近二十年來富有代表性的優秀論文作品。編輯倉促,又因受體例所限,難免有遺珠之憾,敬祈諒之。是為序。[責任編輯 袁紹珊]
  • 149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如果我們以西方展開大航海探險作為全球化的開端,作為中國最早對外開放港口城市的澳門就是早期全球化進程中一個不可忽視的地方。要全面認識全球化,要全面理解明代以降中國與西方的交流接觸,就需要對澳門的歷史意義和歷史作用作出深入的考察和探索,對澳門的相關文獻作一次系統的整理和回顧。澳門歷史研究的開山之作,中文當推印光任、張汝霖的《澳門紀略》(成書於1751年),西文則是龍思泰的《早期澳門史》(成書於1832年)。此後,澳門歷史研究的成果汗牛充棟,不知凡幾。從1980年代起,澳門的歷史問題逐漸引起海內外更大的關注和興趣。回歸前夕,在政治因素的驅動下,澳門歷史研究出現空前熱鬧的景象。在澳門回歸祖國十周年、中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全球化進程進一步加快的當下,澳門歷史研究不但沒有停歇下來,而且少了一分政治的熱情、趕時髦的躁動,增添了幾分默默耕耘的平實、追求真相的執 ,研究的 眼點和出發點也由外及裏逐漸轉入了內部社會,正在形成裏應外合、內聯外接、點面結合的新格局。回顧澳門歷史研究的成果,要從中選出一批有份量、有代表性的著作是一件困難的事情。因為基於澳門歷史的特殊性,這些成果涉及多種語言,橫跨多個世代,而且隨 新史料的發現,同一個問題在不同時期的著作層出不窮,既有重複又有創新。所以,僅僅透過選輯數十篇論文去全面反映最近數十年來澳門歷史研究的整體面貌,幾乎是沒有可能的,因為面面俱到,必會面面不到。再者,在篇幅有限、研究成果繁富的情況下,也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只能根據《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的編纂體例勉為其難。本卷選輯的論文,主要是1980年以來的中文研究成果,有個別重要的外國學者,其著作如有中譯本,也被選入。根據入選論文的內容,歷史卷分為三冊,第一、二冊分為政治史、宗教史、經貿史、社會史及其他五大部分,第三冊為法制史專冊。有些歷史名家以研究個別主題見稱,但我們傾向收入更多有關澳門社會內部歷史的文章,故可能個別作者的入選文章並不一定是該作者最有代表性的作品。隨 新史料的發現、對澳門歷史的認識不斷深化,以今天的史料和研究深度來看,有些入選論文或已“過時”,但它們卻反映了當時的研究水平和史料狀況,並為後來的研究打下基礎。部分已故的前輩學者,由於我們無法取得著作版權,只能空留遺憾。整體而言,輯選的論文不少,忍痛割愛者更多。在取捨之間,挂一漏萬,滄海遺珠,在所難免,唯期望日後再有拾遺的機會。澳門歷史研究回顧──《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歷史卷》前言吳志良 林發欽吳志良,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委員,歷史學博士;林發欽,澳門理工學院語言及翻譯高等學校副教授,歷史學博士。
  • 150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編輯歷史卷的過程,也是對澳門歷史研究及其文獻整理進行一次全面回顧、總結、反思的過程。澳門歷史研究,不僅局限在於澳門學的範疇,也不僅僅視之為中國歷史或葡萄牙歷史研究的一部分,放在中國近代對外交流史和歐洲海外擴張史的視野中來考察,意義會更加重大、更加彰顯。事實上,澳門史學貫通中西,遠遠超出了中國地方史或葡萄牙殖民史的範疇,因此,澳門學是中西交流研究的主要切入點之一,也為學術界研究晚近中國史開闢了新的路徑。值得高興的是,澳門問題的政治解決,不僅沒有使澳門史研究降溫,反而提供了更加寬闊的研究前景、更加開放的研究思維,研究人員也因為沒有了歷史包袱而可以更加客觀理性。可以預見,隨 澳門多語種史料整理工作的持續展開,澳門歷史研究的視野將更加開闊,水平將不斷提高。但是,在浩如煙海的史料面前,在千頭萬緒的歷史懸案當中,在質量參差不齊的研究成果湧現下,有時確實會令人感到一縷縷的迷思。晚近幾十年,西方和中國的歷史研究理論發展迅速,研究方法和史觀都出現新的轉變,文獻資料數位化的實現,更為史料的檢索和保存帶來革命性的變化。凡此種種,都使我們不得不重新思考今後澳門歷史研究的方向。何志輝博士的《澳門歷史研究回顧──以法制史為例》已經對中外整理出版的澳門歷史文獻及研究成果作了詳盡的概述,並以法制史為例,列舉了澳門法制史研究的代表性論著,對澳門法制史研究作出了有意義的展望。本文僅僅對澳門歷史研究及文獻整理的趨勢做幾點總結。第一,挖掘整理檔案史料不斷深入。有關澳門歷史的檔案資料數量大、語種多、收藏地分散,最近二十年來,澳門的公、私機構已經對中葡的檔案史料整理做了大量工作,並出版了不少成果,雖然囿於時間和空間的種種局限,我們對其他語種以及散佚於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相關檔案還未能進行比較系統的收集和整理,對口述歷史、實物史料和圖像史料也未給予充分的重視和利用,但這一問題已經引起越來越多澳門史學者的興趣和關注,相關的嘗試和成果也已經初見端倪,相信澳門史研究必將縱深、全面發展。第二,史觀分歧逐漸拉近,本土解釋體系初步建立。澳門歷史研究的源起是中葡兩國對澳門主權治權的爭議,早期澳門史著作也主要由外地學者撰寫,澳門許多重大歷史問題也因此一直存在立場和觀點的分歧。隨 大量檔案史料的出版和翻譯,不同史觀產生了逐步接近的趨勢,許多重大問題有望達成共識,而隨 更多從本土視角審視內部社會演變的研究成果的出版,本土歷史解釋體系也將逐步建立起來。我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可以開始進行澳門通史的編纂工作。第三,本土歷史研究隊伍不斷壯大。長期以來,澳門歷史研究主要依靠外地力量,近年來,越來越多本地青年學者開始投身澳門歷史研究,他們強烈的本土情懷令其研究逐漸轉向內部社會,並試圖從本土立場出發來論述解釋澳門人的歷史,成果喜人。隨 本土歷史研究隊伍的不斷壯大,研究越來越接近澳門歷史本真,成果也愈來愈得到澳門人的認同。第四,更加注重研究方法、特別是跨學科研究,研究領域也不斷拓寬。澳門歷史研究近三十年的一大特色就是從掌故式走向學院式研究,研究方法從比較單一的政治學走向多學科和跨學科,研究主題也由中葡關係史擴散到澳門內部社會的諸多領域。隨 研究方法的改進,研究成果越來越專業化,研究質量也不斷提高,部門史論著與日俱增。澳門歷史城區已經在2005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評定為世界文化遺產,澳門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宗教和平共處的歷史經驗、價值和意義得到了世界的承認,城市文化形象也因此更加鮮明。然而,要弘揚澳門的歷史文化傳統,繼續發揮澳門溝通東西文化的作用,為中華文化的繁榮和世界文明的進步作出新的貢獻,史學界仍任重而道遠。[責任編輯 謝四德]
  • 151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全球化背景下之澳門法律改革國際研討會”於 2009 年 12 月 10 日至 11 日一連兩日在澳門大學圖書館STDM演講廳舉行。是次研討會由澳門大學法學院、高級法律研究所及法律研究中心主辦,邀請了來自內地、葡萄牙和本地的法律學者和實務工作者參加並探討澳門法律改革的情況,增添了議題的國際視野。澳門檢察院檢察長何超明、澳門大學副校長馬許願、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法學院院長蘇斯圖、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孫憲忠、澳門大學法學院院長曾令良、澳門大學法學院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尹思哲以及澳門大學法學院高級法律研究所主任唐曉晴主持了開幕式。曾令良教授致辭時表示,自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以來,澳門政治穩定,經濟和社會事業迅速發展,法治不斷進步。其中澳門大學法學院在全球化背景下,既富有服務於澳門的鮮明地方特色,又有 眼於世界的國際化趨勢。這次研討會分為四個環節進行,內容分別圍繞:“一國兩制與私法”、“民法與權利的保護”、“分層所有權與住房的權利”及“商法與現代的需要”。第一個環節的第一部分由澳門大學法學院駱偉建教授主持。首先發言的是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柳經緯教授,他的題目是《“一國兩制”原則下的私法統一問題》,探討了在“一國兩制”原則下實現各個法域私法統一的可能性;第二位發言人是科英布拉大學法學院院長A. Santos Justo,他的題目是《民法典的法典化與當代所面臨的問題》,指出了民法法典化的生命力之餘,也分析了法典化如何面對現代社會產生的一些新的關係。茶歇後,第一環節的第二部分由澳門大學法學院葡文法學士課程主任高寶娜主持,講者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的孫憲忠教授,他從比較法的角度講述《中國近現代對西方民法學的繼受》,以歷史為軸,縱觀中國不同時期對法律的借鑒與繼受,最後論述了在現今的條件下,我國民法應該如何改革求進;第二位講者是科英布拉大學的商法專家 J. M. Coutinho de Abreu 教授,他發表的題目是《公司治理──法典化是強還是弱?》,雖然法典化是公司法的一個傳統命題,但在經濟全球化和資本市場自由化的環境下,又出現了新情況。該學者從公司治理組織系統、行政管理機關、監察、股東和限時的經濟危機及公司治理幾個方面對該論題進行了分析。第二個環節是由科英布拉大學法學院院長A. Santos Justo主持。首先發言的是該校的Paulo研究法律改革,促進法治進步──“全球化背景下之澳門法律改革國際研討會”會議綜述唐曉晴唐曉晴,澳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 152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Mota Pinto 教授,他的論文題目是《名譽之民事保護機制與社會傳播》,屬於民法人格權的一個新領域,對澳門將來完善人格權制度頗有啟示;其後科英布拉大學法學院的Paul Henriques先生以《末期病人意思自治之保障及預立醫療指示》的論題,探討了意思自治的一個前沿問題,對澳門正在進行的醫療事故法立法有重要的參考作用;澳門法官Jerónimo Alberto Gonçalves Santos就《繼承法中未成年人之司法保護》論題作了理論與實務上的探討。第二環節的第二部分,由柳經緯教授主持,科英布拉大學的 Olinda Garcia 教授為我們講述了《都市不動產租賃之住屋權利及衝突之解決》問題;中山大學張民安教授分別從我國侵權法保護的民事權利範圍、民事權利保護的主要侵權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制定及其爭議問題等方面,就國內侵權法對民事權利的保護進行了分析,讓聽眾對國內侵權法有一個概括的認識;尹思哲教授則對《民事責任之限制及獲得損害賠償的權利》進行了探討。第三個環節由孫憲忠教授與馬光華教授主持。第一位發言人陳華彬教授對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構成,和中國《物權法》第 70 條的立場進行了探討,從學說分析到現實法律的過渡,描述了為何“三元論說”符合當代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法的發展趨勢;第二位發言人曹錦俊講師則就分層建築物管理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了詳細的闡述;第三位發言人Duarte Santos對澳門分層所有權制度改革進行了分析,考量制定更適合澳門的分層所有權制度;最後唐曉晴博士就分層建築物管理的私法自治與公權介入展開了論題,主要闡述了私法自治視角下分層所有人團體的地位以及公權介入的作用、因分層建築管理而產生之債權的保障及私法自治與公權介入、分層所有權的其他思考等問題。澳門運輸公務司辦公室法律顧問 Joaquim Campos Adelino 先生給我們介紹了《分層建築物管理公司的法律制度》的設立,從較實務的角度講述了分層建築物管理公司的企業活動。第四個環節由唐曉晴博士和 J. M. Coutinho de Abreu 教授主持。首先由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顧問Gonçalo Cabral先生給我們介紹了著作權與相關權利的發展與改革;曹新明教授則從四個方面討論了對中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完善,包括完善知識產權制度的國際視野、完善知識產權制度的中國立場、完善知識產權制度的現實考量、完善知識產權制度的具體做法;馮文莊博士則就澳門《商法典》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十個主要爭議或完善有關立法技術的問題進行了分析;Augusto Garcia副教授就是否真的有實際必要去訂定公司所營事業的問題進行了探討;劉耀強先生就商業記帳與新會計規則的具體問題與《商法典》的修改結合分析;景文龍講師就新資訊技術在公司業務中的使用和有關《商法典》的修改作出考量。閉幕式由馬許願教授主持,並由法學院副院長劉高龍作總結發言。本次研討會中,各位專家學者在相關領域各抒己見,互相切磋,且提出了許多對澳門乃至世界法律發展很有意義的建議與構想。每場次均有教授、學者進行講評,更增添法律討論的深度。本次研討會為澳大法學院的學術研究開啟了更多元、更具展望性的發展空間。[責任編輯 袁紹珊]
  • 153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方言學界的一個盛會──漢語方言國際學術研討會暨全國漢語方言學會第15屆學術年會於2009 年 12 月 1日至 3日在澳門大學舉行。該會由全國漢語方言學會、澳門大學及澳門理工學院聯合主辦,兩岸四地、日本、新加坡等地的一百二十四位專家學者出席了會議,宣讀了一百一十篇論文,內容包括方言語音、語法、詞匯,還涉及歷史語言學、對比語言學、語言接觸等。澳門大學副校長何順文、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院長郝雨凡、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副所長劉丹青、澳門理工學院院長代表李長森在開幕式上致辭。兩年一次的全國漢語方言學術年會今年首次在澳門舉行,可謂別具意義。澳門曾是西方傳教士進入中國內地的第一站,由於西方傳教士對中國南方各地方言的描述,這些珍貴的早期方言材料開啟了近代方言的語音研究。目前,隨 中國經濟實力的快速、科學地發展,方言對於傳承各地豐富的中華文化,發揮 無可比擬的作用。方言研究的意義並不限於方言本身,它也是漢語研究的重要部分,可印證現代漢語和古代漢語的各種現象,方言研究已經成為漢學研究的一個新亮點。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郝雨凡院長在致辭中說,澳大有不少學科跟語言(方言)有關,如葡萄牙語系、英語系、中文系,加上本地中小學以粵語為教學語言,澳大中文系還在粵語研究方面頗有成績和影響。澳大還將成立孔子學院,從事國際漢語的教學與研究;並將打造一個具有澳門特色、研究水平達到區域一流的語言學科。這次的大會發言有九位專家。開幕式當天的發言有劉丹青(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詹伯慧(暨南大學)、李如龍(廈門大學)、侍建國(澳門大學)、李長森(澳門理工學院);閉幕式當天的發言有麥耘(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李小凡(北京大學)、汪平(蘇州大學)、鄧景濱(澳門大學)。下面 重評介澳門大學中文系兩位教授的發言內容。鄧景濱教授的論文《從粵方言字的優化看現行漢字的優化》是其《粵方言字的優化》的續篇,後者曾獲得第二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優秀研究成果論文二等獎。鄧教授的這次大會論文在此基礎上進行延伸、擴展和深化,論文通過對當前粵方言字一字多形的現象進行分析和優化,在優化過程中歸納出切實可行的標準,即示意性、表音性、傳承性、流通性、簡易性、區別性。然後對兩岸有差異的字形進行全面的比較和優化,不論繁簡,優勝劣汰,冀以優化的觀念和方法結束糾纏五六十年的漢字繁簡之爭,以優化漢字實現全球漢字的一體化,讓漢字更好地走向世界。對於漢字的繁簡之爭,國家語委副主任、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長李宇明於2009年11月中在澳在澳門舉行的首次全國漢語方言學盛會──“漢語方言國際學術研討會”述評曾湘適
  • 154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門大學的一個專題演講中曾特別提及,他認為漢語和漢字已經成為國家強盛的“軟國力”,但漢字一致性方面的不足妨礙了“軟國力”的發展。鄧教授當即回應,要用優化漢字去解決兩岸的繁簡之爭;李司長表示讚同,並認為澳門是進行這方面工作的合適地點。侍建國教授的論文題為《合肥話[i]韻的舌尖化──兼論方音比較的“奧坎剃刀”原則》,該文對合肥話[i]>[ ]音變在方言學界所形成的兩種不同觀點進行比較和分析,提出漢語方音比較的三條原則,即求近與廣泛原則、區分共時變異與歷時音變原則、簡明與清晰原則,這三條原則可稱為漢語方音比較的“奧坎剃刀”原則。所謂“奧坎剃刀”(Ockham’s Razor),是西方十四世紀最有影響的哲學家“奧坎的威廉”提出來的,其名言是“以較少的東西可做好的事情,不必花費較多的東西去做”;它用於兩種假說的取捨,如果對於同一現象有不同的假說,應該選擇比較簡單的那種。該文根據這個原則,從歷時演變的角度對涉及合肥話[i]韻舌尖化的所有音類及其周邊方言進行細緻的分析和梳理,結論是合肥話歷時上由假攝(中古韻母的分類)字先變為[i],推動止攝字以及蟹攝字的舌尖化,然後帶動更多聲母的[i]韻發生舌尖化;而從聲母類別上看不到它們對韻母舌尖化有甚麼影響。對於不同的可能性,該文選擇了有材料可證的簡單分析,結果發現簡單的方法也是最有說服力的方法,“奧坎剃刀”原則完全適用以方音比較研究漢語的歷時音變。該文是侍建國教授繼《粵語牙喉音聲母今讀[j]音考》(《粵語研究》第四、五期, 2009年 12月)之後的又一篇運用歷史比較法和現代語言理論對漢語方音演變進行歷時研究的嘗試,它的方法和結論獲得了大會的熱烈反應。鄭張尚芳、陳忠敏、石汝傑、李藍、劉新中等專家贊同論文所採用的方法,而汪平、伍巍、劉俐李等專家則對論文的進一步完善提出質疑及建議。與會代表們表示,這樣的選題能讓眾多學者參與爭辯和討論,對於如何借鑑西方歷史比較法、正確處理方法與材料的關係、深化漢語方音研究,都具有積極的意義。以上兩位的大會發言給與會專家留下了良好印象,顯現了澳大中文系語言學的研究實力。此外,澳門大學英文系研究生張琨在分組會上發表了以澳門為背景的語言態度個案分析,說明語言使用者個體如何建構一種動態的、多維度的語言認同。這是澳門大學第一次主辦全國性大型學術會議,代表們覺得安排妥善,議程緊湊,學術氣氛濃厚,是一次富有成效的會議。[責任編輯 袁紹珊]
  • 155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澳門學”的概念早於80年代初由本澳學者提出來。去年,新任行政長官崔世安博士也在不同場合提出要建立“澳門學”的概念。澳門大學作為澳門最重要的高等學府,對推進“澳門學”的研究責無旁貸。為了推動該學科的研究和發展,該校已將“澳門學”作為人文社會科學重點項目加以建設和發展,期望“澳門學”在短期內能成為澳門大的學術亮點、學術名片。為此,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已於今年 3月 2日舉行了“澳門學研究座談會”,邀請到本澳二十多位長期從事澳門研究的專家學者出席,就加強合作、積極開展“澳門學”研究,以及高質量辦好“首屆澳門學國際學術研討會”等相關問題展開討論和建議。“澳門學”是一門以豐富的文獻檔案、文化遺產為基礎、以悠久的歷史文化和獨特的社會生活為研究對象,探尋澳門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宗教、藝術、民俗及對外關係的發展變遷及其規律與效應的區域性、綜合性學科。從國際視野來看,“澳門學”的正在走向世界,Macaology一詞逐步被國外學者所接受和使用。該詞由希臘語 Macao(澳門)和 logy(科學)組成,這一組合,可以看成是關於“澳門學”的最概括的解釋:研究澳門的學科。從這個組合可以看到,“澳門學”不是研究澳門的某一段歷史,某一個領域,某一種文化,而是研究澳門的全部,包括她的歷史發展進程,她的政治經濟制度以及她的社會生活及文化傳統。“澳門學”的特點,就在於它是從各個方面綜合地考察澳門的一門科學,是一門研究澳門社會生活的形成、發展以及未來走向的科學;就是從物質生產、社會結構、人群組織、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各個方面,研究澳門社會的形成、變遷和發展的過程,並且通過跨學科的、綜合比較的研究,發現澳門特有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模式所蘊含的意義,揭示澳門模式所呈現的一般規律和特殊規律。從區域特徵上看,在幾百年間,澳門外引歐洲,內聯中國,是中國與世界聯繫的樞紐,也是中西文化相互傳播和影響的驛站,直接或間接對東西方近代歷史產生了重大影響。明清以降,中國大陸得領西風異俗及科技文明,西方世界領略中華文明與東方精神,往往從澳門開始。因此,“澳門學”的區域概念,不限於狹小的澳門,而更具洲際化的性質。 從時間特徵上看,“澳門學”的內涵量非常寬廣,不僅是面對“已經過去”的歷史存在,而且隨 澳門特殊的政治形態和文化形式的存在和延續,“澳門學”的研究更加關注澳門特殊的政治、經濟、文化形態在現階段以及建設“澳門學”,打造新名片──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舉辦“澳門學”座談會及研討會編輯部
  • 156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未來的表現形式及其走向,並因此探討多樣性民族、宗教、文化和諧相容共處的範式及其普世的價值。由此可見,“澳門學”的內涵量,具有歷史學領域的文獻性和當代政治學、民族學、宗教學、人類學、文化學視野下的現實性的特徵。“首屆澳門學國際學術研討會”將於四月十五至十六日舉行,由澳門大學、澳門基金會、澳門歐洲研究學會、澳門社會科學學會及澳門學者同盟共同舉辦。屆時,八十多位來自中國、美國、葡萄牙、德國、古巴、意大利、日本、台灣、香港和澳門等國家和地區的學者將聚首一堂,就“澳門學”的學科建設、學科發展等問題進行深入討論,並展示近年來“澳門學”研究的最新成果。據悉,此次會議是澳門近年規模最大的、以研究澳門為主題的國際性學術盛會,對今後“澳門學”的發展和研究、促進本澳的學術繁榮將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澳門經濟社會發展報告》(2009-2010)(澳門藍皮書 2010)出版發行編輯部由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及澳門基金會組織編寫,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澳門經濟社會發展報告(2009-2010)》(澳門藍皮書 2010)已於 3 月 9 日舉行了發行儀式。儀式由外交部駐澳特派員盧樹民,中聯辦文教部部長劉曉航,澳大校董會主席謝志偉,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丘曼玲,澳門大學副校長何順文,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社長謝壽光,以及主編郝雨凡和吳志良主持。何順文在致辭時表示,澳門大學一直關注澳門經濟、社會的發展,開展多方面的研究項目,去年出版的“澳門藍皮書”自發行以來,深受各界肯定。為此,今年再接再厲,組織編撰此書,深入研究澳門當前的問題與挑戰,相信將加深各界關注問題,提供新的思維和思路迎接各項重大挑戰。謝壽光和吳志良表示,今年的澳門藍皮書在分析和梳理全球金融危機、雙選舉的基礎上,結合特區政府施政和中央對澳政策,總結去年澳門經濟社會狀況,並預測未來的發展。構想主要著重經貿方面,相信有助推廣澳門,讓其他地方瞭解澳門實況。郝雨凡在書中第一部分“總報告”中引入“主權基金”概念,認為澳門現存豐厚的財政盈餘,社會和學術界均關心如何善用,故引入其他國家運作的“主權基金”,即將澳門的財政盈餘作有回報的投資,以盈餘“生財”,成為其中一項經濟多元化的途徑。
  • 157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澳門藍皮書2010該書分四部分共廿四篇文章,全面深入研究澳門當前的問題與挑戰,作為澳門下一步發展的參考,促使經濟可持續發展,包括郝雨凡:《三大問題挑戰澳門未來發展》、林廣志、鄭成文:《設立“主權基金”,推動澳門產業適度多元化》,黃竹君:《金融海嘯下的澳門旅遊發展》,楊鳴宇、楊道匡:《橫琴開發與粵港澳區域新一輪更緊密合作》,曾忠祿:《金融危機衝擊下的澳門博彩產業》,郝雨凡、姜姍姍:《以橫琴開發為契機,以同城化為目標,盡快簽署〈澳珠緊密合作框架協議〉》,李俊耀:《全球金融危機對澳門金融業的衝擊》,林瑞海:《澳門的交通建設》,葉建華:《房地產市場報告、分析、預測及建議》,澳門大學“澳門宏觀經濟模型”研究組:《2009-2010 年度澳門經濟分析與預測》,連信森:《澳門政府資源投放的產出效率評估──基放兩岸四地的 DEA分析》,葉桂平:《2009 年澳門的對外合作和交往》,葉桂林:《澳門科技與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王一濤、卞鷹、李玲、胡元佳:《澳門衛生醫療發展》,趙若輝、劉建宏:《澳門的社會治安與犯罪狀況》,何偉添:《澳門生態環境事業發展》,朱壽桐:《文學熱土的生機與活力──2009年澳門文學事業的觀察與思考》,吳志良、陳震宇:《構建新共識政治》,李炳時:《澳門政府十年施政總觀察》,婁勝華:《社團選舉參與及其政治效果論析》,潘冠瑾:《政府與社會的新關係》,駱偉建:《澳門法律改革的發展和挑戰》,余永逸:《選舉年與政治參與》,鄧安琪:《澳門政府治理模式的發展:從管治到善治》及劉煒華:《澳門概況 2009》。[責任編輯 鄧安琪]
  • 158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Political Modernization of Macau and its Challenges YU Wing Yat ‧ 7 ‧Abstract: Macau has been enjoying fascinating economic development since its return to the motherland Chinain 1999. However, rapid economic growth triggered and intensified conflict in the society. Adopting modernizationtheory, this paper tries to analyze and explain the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the Macau SAR and the challengesto the Macau SAR government in the next decade. It argues that the Macau SAR government focused onthe economy and turned a blind eye on the essence of institutionalization corresponding to the social conflictand political mobilization because of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Consequently, the mass mobilized politicallyand pressured on the government for institutional reform. To release political pressure, the Macau SAR governmentmainly relied on welfare delivery as means and tools whilst there was minimal reform of government institution.Nevertheless, the next government will have to encounter tremendous political pressure and is expected to takestrong initiative for institutionalization; political instability will be inevitable.Keywords: modernization, institutionalization, social mobilization, political participationIndividual Responsibility in Social Security System TANG Yuk Wa, SI Un Hong ‧ 17 ‧Abstract: Since the 1999 handover, Macau’s economic growth has been rapidly increasing. The expenditurein social welfare has also been increased. For responding the demand of the society, the Macau governmentcarried out the “double-layer social security system” to further ensure citizens’ living security. However, in thereforming process of social security system, the government’s responsibility continuously expands and the individualresponsibility continuously decreased. The Macau government may handle this huge financial expenditure temporarily,but it may make financial stress for the Macau government in a long time. Therefore, the individual responsibilityshould be risen up in order to stabiliz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Macau’s social security system. Thisarticle states the change between the government role and the individual responsibility in a theoretical andhistorical view. It reviews Macau’s social security system development and the inadequacy of individual responsibilityin Macau’s current social security system. Finally, it brings out some relevant suggestions, including further increasingindividual responsibility in “double-layer social security system”, and suggesting the Macau government to promoteand encourage the concept of “multi-layer social security” for sticking out the importance of “everybody hashis own responsibility in social security system”.Keywords: social security system, individual responsibility, social insurance, central provident fund, multi-layersocial security.Hengqin Exploitation: A New Model of Guangdong and Macau’s CooperationCHEN En, HUANG Guiliang ‧ 28 ‧Abstract: This paper firstly describes the historical process of Hengqin exploitation, and then analyzes the significanceof Hengqin exploitation in enriching the contents of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innovating the model ofGuangdong and Macau’s cooperation and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Macau’s economic diversification. Andfinally, the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to deepen Guangdong and Macau’s cooperation, includingrealizing the harmony cooperation of Zhuhai and Macau, developing of relevant legislation and supporting policies,establishing the operating mechanism to exploit Hengqin, strengthening the cooperation of modern service industryand building city integration of Zhuhai and Macau.Keywords: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Hengqin exploitation, Guangdong and Macau’s cooperation, institutionalinnovationJOURNAL OF MACAU STUDIESQuarterlyNo.1March 2010ABSTRACTS
  • 159ABSTRACTSThe Development and Challenge of Macau’s Micro and Small Enterprises:Some Views Based on 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 MAK Soi Kun ‧ 39 ‧Abstract: In the past decade we have experienced the fastest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the history of Macau.Nevertheless, the development of micro and small enterprises correlates closely with the livelihood of local peoplein Macau. In this case, the article covers analysis in two aspects: one is the business environment for microand small enterprises, (which comprises more than 90 percent of businesses in Macau); while the other focuseson whether Macau residents have been benefited from the recent economic development or not. It then takes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 as an analytical tool, and explores the difficulties which the micro and small enterprisesencountered during th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tsunami, as well as the deep-rooted reasons behind the interestingphenomenon - “when the whole society becomes affluent, the locals become poor”. Finally, the article concludedthat the government should strengthen its efforts to adopt appropriate policies to support the micro and smallenterprises, as their meaningful influence ensures livelihood of residents, harmony of society, and diversifies theMacau’s economy.Keywords: micro and small enterprises, income per-capita, 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Reviews and Reflections on Macau Studies 1999-2009:A Focus on the Research on Macau History LIU Zesheng ‧ 46 ‧Abstract: Ten years since Macau’s return to China, certain breakthroughs have been made in the research areasof economy, politics, law, society, culture, history, religion and sino-western relations, especially in the researchon Macau History. This article reviews the academic progress on Macau studies in the past ten years, witha focus on the research on Macau History, and makes some comments mainly on the basis of available Chinesedocuments. It attempts to find out the academic characteristics of Macau studies, and affords useful referencesto the development of related research fields and the disciplinary construction of “Macaology”.Keywords: Macau, the return of Macau to China, Macau studies, disciplinary construction
  • 160澳門研究 2010 年第 1 期《澳門研究》是澳門基金會與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合作編輯出版的綜合性學術理論刊物,以“研究澳門,服務社會”為宗旨,主要刊登與研究澳門政治、經濟、文化、歷史、法律、社會等相關領域的學術論文、資訊和資料等,自1988年創刊至今,先後出版了55期,得到了學術界的肯定,對推動本澳學術研究與交流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為進一步提升辦刊質量,推動本澳社會科學研究,經編委會研究決定,本刊自2010年始,即由第 56期起,將作如下改革:1. 由雙月刊改為季刊,於 3月、 6月、 9月和 12月 15日出版。2. 設立政治法律、經濟管理、歷史文化、社會縱橫、熱點話題、學術前沿、青年園地、學術動態等欄目。3. 加強學術規範,促進學術交流。參照和借鑒其他人文社會科學學術期刊的做法,規範版式設計和引文註釋。4. 持續改進辦刊品質。對檢索及徵引率高、影響較大的優秀論文,將選譯為英語,於次年結集出版《澳門研究》(國際版)。改版後的《澳門研究》,將繼續貫徹“研究澳門,服務社會”的宗旨,並突顯其多學科相容並蓄,國際性、理論性、實踐性和創新性相結合的學術風格,積極為澳門社會科學的發展以及澳門政治、經濟和社會的繁榮進步作出應有的貢獻。提升《澳門研究》的辦刊品質,國際、國內以及本澳學者的關注和支持,是非常必要的。為此,特邀請相關學者不吝賜稿,有關稿件要求如下:一、本刊原則上刊發有關澳門政治、經濟、法律、社會、歷史、文化等領域的研究成果,但亦歡迎與上述領域相關的新理論、新方法、新技術的介紹和探討。二、選題新穎,突出前沿問題、重點問題、熱點問題和難點問題,現實針對性強;內容新穎,突出新理論、新視角、新觀點,具有原創性質和理論高度。三、稿件署名作者應為合法著作權人,作者排序以原稿為準,文責自負。四、來稿須提供200字以內的中英文摘要、3–6個關鍵字、英文標題,並附上作者的中英文姓名、出生年月、職務職稱、學術簡歷、工作單位及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和電郵。五、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系資助項目,應註腳於標題頁左下方,如“資助項目:基金資助(編號)”,並附資助證書影印件。六、根據《著作權法》,以及本刊實際情況,本刊可作文字修改、刪節,凡不願修改、刪節者,請予注明;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由作者自行修改;修改稿逾期1個月不寄回者,按自動退稿處理。七、來稿須專投。本刊不發表作者觀點已公開傳播的文章(含報紙、期刊、圖書、音像製品、網絡等)。請作者自留底稿,本刊概不退稿。 3 個月內未接到採用通知的,作者可自行處理。來稿一經採用,即付稿酬。八、有關論文的引文、註釋規範,請參考“《澳門研究》關於規範引文註釋的試行辦法”。九、本刊宣導良好學風,嚴格遵守學術規範,杜絕抄襲剽竊和弄虛作假行為。如發生侵犯他人著作權及人身權行為,作者應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一切損失。《澳門研究》編輯部2010 年 3 月 15 日《澳門研究》稿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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