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 門 研 究Journal of Macau Studies第 52 期Vol. 52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 編輯澳門基金會 出版2009 年 6 月
  • I2009. 6歷史從葡、西早期檔案資料探究“澳門”各種書寫形式的嬗變 ..................................吳志良、金國平 1《澳門記略》中的鳥類記載 .................................................................普塔克(撰)、趙殿紅(譯) 6從澳門到石岐的光復︰香山起義中的革命者、新軍與團練 ..................................................何偉傑 21澳門對香山文化發展的影響 ......................................................................................................黃鴻釗 28澳門廟宇文化中古代中國天文曆法知識的遺存 ......................................................................張建芳 34政治與法律全球史觀與澳門法律史研究 ......................................................................................................何志輝 50從法律角度看澳門社會保障制度的適用範圍 ..........................................................................林桂桁 61澳門消費者保護制度與行政當局的責任 .................................................................................王長斌 71澳門企業重組稅制研究 .............................................................................................................汪清陽 77經濟澳門在兩岸大三通中的“危”與“機”...................................................................................劉 超 81澳門非博企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完善消費價值提高顧客滿意度 ..........................................劉丁己 86澳門產業多元化之可行性初探──以會議展覽產業為例 ......................................................陳璟榮 93澳門會展業發展的空間與方向 .................................................................................................陳 青 99現階段湘澳經貿合作中的澳門平台作用芻議 ..........................................................................葉桂平 105內地赴澳民營企業賭客調查 ......................................................................................曾忠祿、張冬梅 110Assimilation of Chinese Migrant Workers in Macau during the Post Handover Era .................... CHAN U Wai 116澳門交通效率的試析 ..................................................................................................................葉 波 131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行銷策略研究 ..........................................................................................李 璽 137社會與文化澳門《知新報》與中國教育近代化 ..........................................................................................葉 農 141試析中國電視俄語媒體的“本土化”.......................................................................................丁 勇 150家庭學校合作視野下的各類家庭教育特點 ..............................................................................駱 風 154篳路藍縷,艱苦卓越──菜農子弟學校簡史 ..........................................................................楊兆貴 159目錄
  • 澳門研究II第52期HistoryA Study Based on the Ancient Historical Files from Portugal and Spain:The Development of the Word “Macau” ............................................................... WU Zhiliang, JING Gouping 1The Avifauna of Macau: A Note on the Aomen Jilue ........................... Roderich PTAK(ed.), ZHAO Dianhong(tr.) 6From Macau to the Restoration of Shiqi: Revolutionaries, the New Armiesand Local Militia of the Uprising of Xiangshan ............................................................................... HO Wai Kit 21Macau’s Influence on Xiangshan Cultural Development ........................................................... HUANGHongzhao 28A Study on the Ancient Chinese Astronomy Calendric Heritage in Macau:A Perspective on Macau Temple Culture .............................................................................. ZHANGJianfang 34Politics and LawThe Global Concept of History and the Legal History of Macau ............................................................ HE Zhihui 50An Analysis on the Applicability of Macau’s Social Security System froma Legal Perspective ................................................................................................................ LAM Kuai Hang 61Macau Consumer Safeguard Institution and the GovernmentAdministrative Responsibility ................................................................................................. WANG Changbin 71A Research on the Restruction of Macau Corporation Tax ........................................................ WANG Qingyang 77EconomicsDangers and Chances of Macao in the Agreements on Direct Shipping, Flights andPostal Services between the Chinese Mainland and Taiwan ............................................................ LIU Chao 81The Developing Strategies of Macau Non-gaming Service Industry: EnhancingConsuming Value to Increase Customer Satisfaction .................................................................... LIU Ting Chi 86The Probability of Macau Industrial Diversification: A Case Study ofMacau MICE Industry ............................................................................................................. CHEN Jingrong 93The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and Direction of Macau Convention andExhibitionIndustry ....................................................................................................................... CHAN Cheng 99A Study on Macau’s Platform Role of the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between Hunan Province and Macau at Present Stage ............................................................ IP Kuai Peng 105A Survey of Gamblers from Private Business in Mainland China .................... ZENG Zhonglu, ZHANG Dongmei 110Assimilation of Chinese Migrant Workers in Macau during the Post Handover Era ....................... CHAN U Wai 116An Analysis on Macau’s Transportation Efficiency ...................................................................................... YE Po 131An Analysis on Macau Grand Prix Marketing Strategy ................................................................................. LI Xi 137Society and CultureMacau’s Zhi Xin Bao and the Educational Reform in the Near Modern Period of China ..................... YE Nong 141An Analysis on the Localization of Russian Media on Chinese Television ......................................... DING Yong 150Features of Various Family Education: Perspective on Family-School Cooperation .............................. LUO Feng 154Seek after the Excellence and Express the Pioneering Spirit in Hard Conditions:A Brief History of Choi Nong Chi Tai School .......................................................................YEUNG Siu Kwai 159CONTENTS
  • 1《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澳 門 起 源 及 其 詞 源 乃 澳 門 歷 史 研 究 兩 個 最 令 人迷 的 課 題 , 也 是 兩 個 最 基 本 問 題 。 長 期 以 來 , 眾 多學 者 為 此 付 出 了 艱 巨 努 力 , 碩 果 累 累 。 1 我 們 也 孜 孜不 倦 地 在 這 方 面 作 了 許 多 探 討 。 澳 門 起 源 問 題 現 已基 本 明 瞭 。 隨 計 算 機 技 術 不 斷 發 展 , 可 以 對 檔 案 資料 進 行 信 息 化 處 理 , 加 大 了 古 代 文 件 閱 讀 的 清 晰度 , 澳 門 詞 源 研 究 也 深 入 發 展 。2008 年 12 月 里 斯 本 科 技 大 學 、 澳 門 利 氏 學 社 和東 方 基 金 會 等 機 構 聯 合 召 開 的 《 紅 牆 內 外 ─ ─ 徐 日 昇神 父 ( 1645–1708 ) , 康 熙 皇 帝 與 耶 穌 會 士 在 華 傳 教工 作 》 國 際 研 討 會 里 斯 本 分 場 開 幕 式 上 , 羅 馬 耶 穌會 檔 案 館 館 長 將 全 套 《 和 漢 檔 》 、 《 果 阿 檔 》 和 《 馬拉 巴 爾 檔 》 電 子 掃 描 版 贈 送 給 了 東 方 基 金 會 , 極 大方 便 了 這 批 寶 貴 檔 案 資 料 之 利 用 與 研 究 , 亦 為 我 們研 究 澳 門 詞 源 提 供 了 更 好 多 條 件 。 過 去 我 們 也 有 機會 接 觸 過 這 些 檔 案 資 料 , 但 羅 馬 之 行 總 是 來 去 匆匆 , 無 法 廣 泛 瀏 覽 , 更 別 說 仔 細 爬 梳 了 。 現 在 由 於羅 馬 耶 穌 會 檔 案 館 的 慷 慨 , 我 們 可 以 靜 下 心 來 , 仔細 批 閱 。記 載 中 國 事 務 最 多 的 《 和 漢 檔 》 目 前 尚 無 詳 細 編目 2, 僅 在 每 卷 之 前 有 拉 丁 文 簡 目 。 倘 若 我 們 仔 細 檢索 這 套 歷 史 文 獻 , 定 會 發 現 許 多 不 為 我 們 所 知 的 涉及 中 國 明 末 清 初 及 澳 門 的 史 料 , 意 外 地 獲 得 可 改 寫和 補 充 我 們 以 往 研 究 的 新 資 料 , 致 使 許 多 似 乎 有 了結 論 的 問 題 或 初 步 探 討 的 問 題 可 以 進 一 步 地 深 入 。學 海 無 涯 。 正 是 本 這 個 基 本 的 學 術 信 念 , 我 們 利 用這 批 檔 案 中 有 關 澳 門 的 早 期 史 料 並 輔 之 西 班 牙 塞 維利 亞 東 西 印 度 總 檔 案 館 內 有 關 文 獻 和 集 中 的 日 語 資料 , 再 次 對 澳 門 的 詞 源 進 行 探 索 。 3 此 次 研 究 不 擬 主要 使 用 前 人 發 表 過 的 檔 案 刊 本 , 而 基 本 上 以 原 檔 為依 據 。 各 個 不 同 時 代 , 據 不 同 轉 寫 規 則 和 每 位 轉 寫者 個 人 對 同 一 文 件 不 同 的 理 解 , 在 轉 寫 過 程 中 會 有不 同 的 轉 寫 , 不 僅 不 能 夠 完 全 反 映 原 始 檔 案 的 面貌 , 還 常 常 會 把 我 們 引 入 歧 途 。這 篇 論 文 中 , “ 早 期 ” 的 時 間 界 定 是 1600 年 之前 。 換 言 之 , 主 要 涉 及 澳 門 開 埠 50 年 的 文 獻 。 目前 , 我 們 無 法 對 保 存 在 這 批 浩 如 煙 海 的 文 獻 中 全 部涉 及 澳 門 名 稱 的 檔 案 進 行 分 析 , 因 此 , 僅 局 限 於 最早 期 文 獻 。 期 望 能 夠 拋 磚 引 玉 , 有 更 多 的 研 究 者 繼續 投 入 這 一 研 究 中 。實 際 上 , 各 種 葡 語 “ 澳 門 ” 的 異 寫 , 如“ M aç ho am ” 、 “ A m a C u ao ” 、 “ a m a qu an ” 4 及“ A m a c a o ” 、 “ A m a c u a o ” 、 “ A m a q u a o ” 、“ Amangao ” 、 “ Amagao ” 、 “ Amaquam ” 、 “ Machoam ”和 “ Maquao ” 5 等 均 反 映 了 尾 鼻 音 。 在 此 之 前 , 我 們所 使 用 的 均 為 平 托 1555 年 11 月 20 日 從 “ 亞 / 阿 - 媽 /馬 - 港 ” 發 出 的 函 件 多 種 抄 件 , 寫 法 各 異 , 令 我 們莫 衷 一 是 。 澳 門 地 名 詞 源 學 研 究 必 須 以 最 原 始 文 件為 準 。 值 得 欣 慰 的 是 , 我 們 在 羅 馬 耶 穌 會 檔 案 館 找到 了 平 托 那 信 函 的 親 筆 抄 件 。 此 係 首 次 發 現 平 托 身 在耶 穌 會 的 親 筆 信 。 它 被 譽 為 葡 語 “ 澳 門 ” 的 “ 出 生紙 ” 。 我 們 曾 經 在 “ 和 漢 檔 ” 中 尋 找 過 , 一 無 所 獲 。沒 想 到 這 份 文 件 被 歸 入 了 “ 果 阿 檔 ” 。 6 我 們 核 對 了平 托 於 1571 年 3 月 15 日 從 阿 爾 馬 達 致 內 里 ( BernardoNeri ) 函 件 7 , 無 論 字 體 還 是 簽 字 完 全 相 同 。 可 以 確定 , 係 平 托 親 筆 函 。 現 知 的 有 平 托 簽 字 的 文 獻 都 是 他從葡、西早期檔案資料探究“澳門”各種書寫形式的嬗變吳志良、金國平 ** 前者為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委員,後者為葡萄牙中國學院澳門研究中心研究員
  • 從葡、西早期檔案資料探究“澳門”各種書寫形式的嬗變澳門研究2第52期從 東 方 回 到 阿 爾 馬 達 ( Almada ) 後 留 下 的 手 跡 , 此 係唯 一 一 份 在 他 仍 是 耶 穌 會 初 修 生 期 間 所 寫 的 函 件 。此 文 獻 的 發 現 , 意 味 找 到 了 葡 語 “ 澳 門 ” “ 出 生 紙 ”的 原 件 , 不 僅 對 於 澳 門 歷 史 研 究 , 而 且 對 於 平 托 生平 及 其 不 朽 之 作 《 遠 遊 記 》 的 研 究 均 具 有 極 大 意 義 。此 函 的 起 始 與 結 尾 處 出 現 了 寫 法 完 全 相 同 的“ amaquão ” 。 8“ ão ” 是 明 顯 的 尾 鼻 音 , “ quão ” 同“ cão ” 。 因 此 “ amaquão ” 唸 作 “ amacão ” 。 “ amacão ”是 漢 語 “ 亞 / 阿 - 媽 / 馬 - 港 ” 的 對 音 , 為 葡 語 中 各 種以 尾 鼻 音 結 尾 形 式 之 濫 觴 。 此 外 , 信 中 還 出 現 了 許多 當 時 有 葡 人 足 跡 的 帶 鼻 音 的 地 名 , 例 如 “ São choão( 現 代 寫 法 : São João , 上 川 ) ” 、 “ l lâpacau , lãpaqãu( 現 代 寫 法 : Lampacao/Lampacau , 浪 白 港 ) ” 和 “ quãtão( 現 代 寫 法 : Cantão , 廣 東 , 此 處 指 廣 州 ) ” 。“ amaquão ” 是 最 原 始 的 寫 法 。至 於 拉 丁 文 最 早 的 正 式 形 式 , 教 宗 額 爾 略 十 三 世( Gregor io XII I ) 1576 年 1 月 23 日 頒 佈 教 諭 , 批 准 成 立東 亞 首 個 主 教 區 ─ ─ 澳 門 教 區 , 其 管 轄 範 圍 包 括 中國 、 日 本 、 其 他 島 嶼 及 周 圍 地 區 。 這 份 歷 史 性 文 獻中 作 “ Machao ” 。 涉 及 澳 門 地 理 位 置 的 具 體 行 文 為“ … … 在 稱 為 Machao 島 的 Machao 地 方 … … ( … in locode Machao , dic t de Machao Insul , … ) 。 ”葡 萄 牙 語 中 , “ Macao ” 實 際 上 是 “ Macão ” 脫落 了 鼻 音 符 號 “ ~ ” 。現 知 最 早 出 現 “ macão ” 這 種 形 式 的 文 件 是 啞 喏唎 歸 ( Gil de Góis ) 使 團 9 秘 書 若 昂 ‧ 埃 斯 科 巴 爾 ( JoãoEscobar ) 發 表 於 1565 年 的 出 使 報 告 。 10 與 啞 喏 唎 歸使 團 同 行 的 安 德 烈 ‧ 平 托 ( I r . André Pinto ) 修 士 1564年 11 月 30 日 函 件 中 作 “ Amacao ” 11 和 “ amacao ” 。 12據 1663 年 出 版 的 《 傳 教 工 作 》 ( Labor Euangelica ) ,澳 門 議 事 亭 首 位 委 離 哆 本 涅 拉 ( Mat ias Pane la ) 於1583 年 2 月 10 日 以 西 班 牙 文 寫 給 菲 律 賓 總 督 效 忠 信 中的 落 款 是 “ Macao ” 13 , 而 於 1592 年 11 月 27 日 以 西 班牙 文 寫 的 一 份 證 詞 抄 件 中 則 作 “ Amacão ” 。 14此 外 , “ Macão ” 這 種 形 式 也 出 現 在 一 份 約 作 於1641 年 前 的 澳 門 地 圖 中 。 1510 年 後 , 《 耶 穌 會 1651-1652 年 報 》 中 , 通 常 的寫 法 是 “ Macao ” , 有 一 處 作 “ Macão ” 。 16 19 世 紀 ,還 有 手 稿 中 使 用 “ Macão ” 。 1718 世 紀 中 末 期 、 19 世 紀 , 除 了 “ M ac ao ” 和“ Macão ” 這 兩 種 形 式 之 外 , 還 出 現 了 “ Macáo ” 18 這一 形 式 。 不 論 是 在 出 版 物 19 還 是 手 稿 中 , 都 非 常 流行 。 20葡 萄 牙 語 中 , “ Macao ” 和 “ Macão ” 同 “ Amacao ”和 “ A m a c ã o ” 。 在 葡 語 語 音 學 上 , 此 種 現 象 稱“ Aférese ” ( 詞 首 字 母 省 略 ) 。 詞 首 音 節 脫 落 這 種 現 象漢 語 也 有 , 阿 媽 港 / 亞 馬 港 亦 可 作 媽 港 / 馬 港 。西 班 牙 語 中 , “ Macan ” 和 “ Macán ” 交 替 出 現 。葡 萄 牙 語 和 西 班 牙 語 同 屬 羅 曼 語 族 , 稱 新 拉 丁 語 ,乃 兩 種 最 親 近 語 言 。 早 期 西 班 牙 語 中 澳 門 各 種 書 寫形 式 的 研 究 對 於 我 們 確 定 葡 萄 牙 語 中 最 早 的 澳 門 書寫 形 式 具 有 決 定 意 義 。 我 們 的 研 究 以 庋 藏 於 西 班 牙塞 維 利 亞 東 西 印 度 總 檔 案 館 中 的 文 獻 為 主 , 輔 之 一些 著 名 的 其 他 文 獻 。 這 裏 主 要 涉 及 3 種 情 況 : 西 班牙 人 早 期 所 使 用 的 形 式 ; 葡 萄 牙 人 早 期 使 用 西 班 牙文 寫 作 時 所 使 用 的 形 式 ; 其 他 與 澳 門 有 關 的 其 他 新拉 丁 語 人 氏 早 期 所 使 用 的 形 式 。首 先 , 我 們 來 看 第 一 種 情 況 。 西 班 牙 文 中 , 早 期書 寫 形 式 是 “ Macan ” 和 “ Macán ” 。 在 西 班 牙 文 中 ,“ can ” 和 “ cán ” 表 示 鼻 音 。 因 此 , 這 種 形 式 實 際 上是 表 達 了 相 當 於 葡 萄 牙 語 “ cao ” 和 “ cão ” 的 發 音 。早 在 1935 年 , 伯 希 和 猜 測 說 , “ Macan ” 的 對 音 應 該是 葡 語 “ Macão ” , 但 他 當 時 未 能 出 示 葡 萄 牙 文 中“ Macão ” 形 式 的 具 體 例 子 。 21 “ Macan ” 和 “ Macán ”這 兩 種 形 式 實 際 上 發 音 相 同 。 儘 管 “ Macan ” 沒 有 重音 , 實 際 發 音 是 “ Macán ” , 不 會 有 人 按 照 西 班 牙 語音 的 規 則 , 將 重 音 落 在 倒 數 第 二 音 節 上 而 發 成“ Mácan ” 。 這 反 映 了 葡 萄 牙 語 “ Macao ” 和 “ Macão ”這 兩 種 書 寫 形 式 的 西 班 牙 語 拼 法 。 在 這 兩 種 親 屬 語言 中 , 無 論 有 無 重 音 , 習 慣 的 重 讀 總 是 落 在 最 後 一個 音 節 上 。方 濟 會 院 長 ( guard ian ) 阿 爾 法 羅 ( Fr. Pedro deAl fa ro ) 神 父 1579 年 10 月 12 日 信 中 作 “ Macan ” 。 221579 年 10 月 13 日 信 中 亦 作 “ Macan ” 。 23托 爾 德 西 亞 斯 ( Fr. Agust in de Tordes i l las ) 神 父信 中 一 作 “ Machan ” 24 , 一 作 “ Macan ” 。 25桑 切 斯 ( Pe. Alonso Sánchez ) 神 父 在 第 二 次 出 使簡 志 中 多 次 使 用 “ Macán ” 。 26近 期 , 我 們 在 研 究 一 批 16 世 紀 80 年 代 的 與 1582年 福 爾 摩 沙 海 難 之 船 東 蘭 得 羅 ( B a r t o l o m é Va zLandeiro ) 有 關 的 西 班 牙 語 文 獻 時 , 意 外 地 見 到 了 大量 “ macan ” 27 的 寫 法 。
  • 3《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菲 律 賓 商 務 專 員 羅 曼 ( Juan Baut i s ta Román )1584 年 6 月 24 日 以 西 班 牙 文 致 國 王 菲 利 佩 二 世 ( FelipeI I ) 函 中 作 “ Macán ” 。 28 同 人 同 年 6 月 27 日 以 西 班牙 文 致 國 王 菲 利 佩 二 世 函 中 亦 作 “ Macan ” 。 29桑 切 斯 神 父 1584 年 6 月 22 日 以 西 班 牙 文 致 國 王 菲利 佩 二 世 函 中 作 “ Macon ” 。 30 同 人 同 年 6 月 27 日 以西 班 牙 文 致 國 王 菲 利 佩 二 世 函 中 作 “ Amachan ” 。 31烏 納 穆 諾 ( Pedro de Unamuno ) 1587 年 以 西 班 牙文 撰 寫 的 航 海 志 中 作 “ Macan ” 。 32“ Macan ” 這 種 形 式 固 定 在 了 地 圖 中 。 今 存 的 由科 羅 內 爾 ( Hernando de los R íos Coronel ) 於 1597 年繪 製 的 《 呂 宋 島 、 艾 爾 摩 莎 島 及 部 分 中 國 海 岸 》 彩 色地 圖 上 作 “ macan ” 。 33其 次 , 葡 萄 牙 人 在 使 用 西 班 牙 文 寫 作 時 , 往 往 保留 葡 萄 牙 語 的 寫 法 。 例 如 , 葡 萄 牙 神 父 戈 列 高 里 奧 ‧岡 薩 雷 斯 ( P e. Gregór io Gonça lves ) 1573 年 34 函 件 中作 “ Maquão ” 。 35 澳 門 軍 、 政 、 宗 教 各 界 首 領 於 1582年 1 月 2 0 日 以 葡 文 寫 給 菲 律 賓 總 督 效 忠 信 中 作“ maqao ” 。 36 前 述 委 離 哆 本 涅 拉 ( Mat ias Pane la )1583 年 的 西 班 牙 文 效 忠 信 中 出 現 “ Macan ” 37 , 落 款為 “ Macao ” 。 這 份 文 字 不 長 的 信 中 , “ Macan ” 和“ Macao ” 混 用 說 明 這 兩 個 寫 法 音 值 完 全 相 同 , 而 本 涅拉 於 1592 年 文 中 則 作 “ Amacão ” 。 這 證 明 “ Macao ”實 際 發 音 是 “ Macão ” 。澳 門 主 教 卡 內 羅 ( P e. Melchor Carnei ro ) 神 父 於1582 年 7 月 1 日 以 西 班 牙 文 致 菲 律 賓 主 教 薩 拉 查 ( Pe.Domingo de Salazar ) 神 父 函 中 作 “ macao ” 。 38 戈 麥斯 ( Pe. Pedro Gómez ) 神 父 於 1583 年 1 月 以 西 班 牙 文致 菲 律 賓 佩 涅 羅 薩 ( Gonzalo Ronqui l lo de Peñalosa )總 督 函 中 作 “ Amachao ” 。 39 葡 萄 牙 耶 穌 會 卡 爾 瓦 哈爾 ( P e. F ranc isco Carva ja l ) 神 父 於 1584 年 6 月 27 日從 澳 門 以 西 班 牙 文 寫 的 致 國 王 菲 利 佩 二 世 函 件 “ 菲律 賓 及 日 本 描 述 ” 中 作 “ Machao ” 。 40 在 澳 門 的 西 班牙 人 有 時 也 保 留 葡 萄 牙 語 的 “ Macao ” , 如 方 濟 會 准省 會 長 ( custodio/comisar io ) 馬 爾 廷 ‧ 依 納 爵 ‧ 羅 耀拉 ( Fr. Mart ín Ignac io de Loyo la ) 神 父 41 撰 寫 的 1582年 在 華 旅 行 志 文 中 作 “ Machao ” 。 42 1587 年 6 月 6 日 ,奧 思 定 會 代 理 省 會 長 ( v icar io prov inc ia l ) 曼 禮 克 ( Pe.Francisco Manrique ) 神 父 和 羅 耀 拉 神 父 致 國 王 菲 利 佩二 世 函 內 文 及 落 款 均 作 “ Macao ” 。 43 這 說 明 西 班 牙語 通 常 的 形 式 “ Macan ” 和 “ Macán ” 完 全 等 同 於“ Macao ” 和 “ Macão ” 。最 後 , 我 們 分 析 使 用 其 他 新 拉 丁 語 為 母 語 人 士 所使 用 的 書 寫 形 式 。 首 批 來 澳 的 方 濟 會 佩 薩 羅( Fr. Giovanni Bat t ista da Pesaro ) 神 父 在 其 於 1592 年以 意 大 利 文 撰 寫 的 旅 行 志 中 作 “ Amacao ” 。 44 再 以 耶穌 會 東 方 視 察 員 范 禮 安 為 例 。 在 他 以 西 班 牙 文 撰 寫的 信 件 和 著 作 中 , 我 們 看 到 澳 門 有 多 種 寫 法 。 大 多數 情 況 下 , 他 按 照 葡 萄 牙 文 的 書 寫 形 式 , 作“ Macao ” 45 、 “ Machao ” 46 和 “ Am acao ” 47 。 偶 作“ Amachan ” 48 和 “ Machaun ” 。 49 顯 然 , 這 兩 種 以 “ n ”結 尾 的 形 式 是 葡 萄 牙 語 “ Amachao ” 和 “ Machao ” 的西 班 牙 語 化 , 因 為 葡 萄 牙 語 名 詞 一 般 以 “ m ” 結 尾 。中 國 學 者 曾 少 量 引 用 日 文 著 作 50 , 說 明 澳 門 的 日語 名 稱 。 在 此 , 我 們 將 利 用 集 中 了 明 治 時 代 以 前 有關 “ 亞 / 阿 - 媽 / 馬 - 港 ” 的 中 國 和 日 本 史 料 的 《 古 事類 苑 》 。 51 其 中 , 中 國 史 料 我 們 比 較 熟 悉 , 比 較 寶 貴的 是 日 文 史 料 。 《 古 事 類 苑 》 收 錄 日 語 史 料 之 多 、 之集 中 實 屬 罕 見 。 令 人 奇 怪 的 是 , 迄 今 為 止 , 中 國 和西 方 學 者 甚 少 引 用 這 本 百 科 全 書 。 藤 田 豐 八 在 其《 葡 萄 牙 人 佔 據 澳 門 考 》 中 未 涉 及 這 本 百 科 全 書 , 連研 究 日 澳 關 係 的 泰 斗 博 克 塞 似 乎 也 不 知 道 其 存 在 。首 先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百 科 全 書 的 編 撰 者 未 將 “ 亞媽 港 ” 歸 入 “ 葡 萄 牙 ” 條 , 而 是 將 其 納 入 “ 臥 亞 ” 條 。這 反 映 了 歷 史 真 實 。 我 們 知 道 , 在 1844 年 之 前 , 澳門 屬 葡 屬 印 度 52 管 轄 。“ 亞 媽 港 [ 入 ] 修 交 、 討 來 舶 、 漂 流 、 放 刑 人亞 媽 港 ” 。 53 下 面 是 “ 亞 媽 港 ” 解 說 的 全 文 :“ ( 書 言 字 考 節 用 集 二 乾 坤 ) 阿 媽 港 南 蠻 種 類( 野 史 二 百 九 十 外 國 傳 ) 阿 媽 巷 54 , 或 阿 馬 港 又 亞 媽巷 55 , 增 譯 異 言 或 香 山 , 鄭 氏 紀 事 , 通 書 引 續 文 獻通 考 水 道 考 , 廣 東 新 語 , 池 北 偶 談 , 作 香 山 , 又 濠鏡 。 又 天 川 , 通 書 引 , 水 道 考 , 有 亞 媽 寨 56 , 康 熙 輿圖 作 , 天 河 海 57 , 支 那 廣 東 府 香 山 縣 南 海 尖 出 之 地也 , 通 書 北 極 出 地 二 十 一 度 十 分 , 增 譯 異 言 引 支 那紀 行 往 昔 此 地 有 神 名 亞 媽 , 能 保 護 船 舶 , 此 地 船 舶湊 會 要 津 也 , 支 那 人 呼 曰 俄 於 港 也 因 並 其 神 名 呼 亞媽 港 , 世 人 促 曰 媽 港 或 媽 谷 焉 , 當 時 曠 漠 絕 無 城 邑居 人 , 增 譯 異 言 引 亞 馬 港 記 略 , 外 蕃 通 書 引 支 那 紀行 , 乙 酉 年 , 當 我 大 永 五 年 , 一 千 五 百 一 十 七 年 ,波 爾 杜 瓦 爾 人 , 初 舶 來 此 地 寄 寓 , 而 請 支 那 人 始 就山 上 建 城 砦 , 與 海 外 諸 國 貿 易 互 市 , 未 幾 商 賈 繁
  • 從葡、西早期檔案資料探究“澳門”各種書寫形式的嬗變澳門研究4第52期盛 , 土 地 殷 富 , 民 煙 蕃 殖 , 為 天 下 有 名 商 賈 輻 湊 之地 , 增 譯 異 言 引 亞 馬 港 記 略 。 ( 多 種 徵 引 從 略 ) ” 58“ 阿 媽 港 , 唐 ‘     ’ , 在 日 本 發 作 ‘    ’ , 世 俗 用 天 川 二 字 , 稱 為 ‘     ’ 。 ” 59江 戶 時 代 , 日 本 漢 字 書 寫 “ 阿 媽 港 ” 作“ 天 川 ” , 讀 音 為 “ amagawa ” 。 “ 天 川 ” 亦 稱 “ 天 川港 ” 。 60川 口 長 孺 《 台 灣 鄭 氏 紀 事 》 引 《 華 夷 變 態 》 :“ 四 年 丙 辰 ( 清 康 熙 十 五 年 、 偽 周 利 用 三年 ) , … … 六 月 , 經 令 國 軒 發 舟 師 攻 番 人 於 香 山 澳( 華 夷 變 態 。 按 香 山 澳 一 名 阿 馬 港 , 在 廣 東 ; 萬 曆中 , 大 西 洋 人 來 占 之 , 崇 天 主 教 , 歲 輸 稅 五 百 金 於明 。 本 邦 慶 長 、 元 和 間 , 歲 遣 使 來 貢 ; 及 禁 異 教 ,止 其 來 。 ) 。 ” 61今 存 漢 籍 C.1598 年 才 出 現 “ 亞 馬 港 ” 的 標 示 , 但這 澳 門 “ 出 生 紙 ” 向 我 們 展 示 了 在 此 之 前 已 有 “ 亞 /阿 - 媽 / 馬 - 港 ” 一 稱 。 葡 語 是 漢 語 準 確 的 對 音 。 漢籍 僅 指 馬 閣 廟 對 面 水 域 , 而 葡 語 以 此 泛 指 整 個 華 人稱 為 “ 濠 鏡 澳 ” 的 澳 門 半 島 。 62 利 瑪 竇 與 羅 明 堅 合 著《 葡 漢 辭 典 》 有 明 證 : “ Maquao = 蠔 鏡 澳 ” 。 63 葡 萄牙 語 及 相 近 的 西 班 牙 語 和 沒 有 任 何 親 屬 關 係 的 日 語當 中 保 留 的 “ 亞 / 阿 - 媽 / 馬 - 港 ” 形 式 說 明 澳 門 葡 語最 古 老 的 形 式 是 “ amaquão ” 。 由 此 繁 衍 出 “ Macão/Macao ” , “ Amacão /Amacao ” , 逐 漸 定 型 為 中 古 形式 “ Macao ” , 現 代 作 “ Macau ” 。鳴 謝 : 本 文 撰 寫 過 程 中 , 得 到 了 薩 安 東 教 授( Professor Doutor An tónio de Saldanha ) 博 士 、 岡 美穗 子 博 士 ( Doutora Mihoko Oka ) 及 蘇 紮 博 士 ( DoutorLúc io de Sousa ) 、 洛 瑞 羅 教 授 ( Professor Doutor RuiManuel Loureiro ) 、 湯 開 建 教 授 、 莫 小 也 教 授 、 歐 陽平 教 授 ( Profesor Doutor Manel Ol lé Rodr íguez ) 等 多位 學 者 的 鼎 力 相 助 , 尤 其 是 倫 敦 國 王 學 院 博 士 候 選人 蔣 薇 小 姐 協 助 核 實 、 查 找 了 多 種 資 料 並 對 初 稿 提出 了 寶 貴 的 修 改 意 見 。註釋:1 湯 開 建 : 《 澳 門 開 埠 初 期 史 研 究 》 , 北 京 : 中 華 書局 , 1999 年 , 第 58–81 頁 。2 此 檔 漢 語 部 分 和 加 雜 在 漢 語 文 獻 中 的 西 方 語 言 文 獻 有題 解 目 錄 , 參 見 陳 綸 緒 ( Albert Chan, S. J. ) 的 《 羅 馬耶 穌 會 檔 案 處 漢 和 圖 書 文 獻 目 錄 提 要 》 Chinese Booksand Documents in the Jesuit Archives in Rome: A DescriptiveCata logue: Japonica-Sin ica I - IV ( Armonk, N. Y. : M. E.Sharpe, 2002 ) 。 《 羅 馬 耶 穌 會 檔 案 處 漢 和 圖 書 文 獻 目錄 提 要 》 之 稱 值 得 商 榷 。 首 先 , 原 文 是 “ J a p o n i c a -S i n i c a ” 。 按 照 拉 丁 文 名 稱 的 次 序 , 應 該 譯 為 “ 和漢 ” 。 其 次 , 譯 為 “ 漢 和 ” 是 有 問 題 的 , 因 為 “ 漢 和圖 書 文 獻 ” 的 理 解 是 “ 漢 語 和 日 語 的 圖 書 文 獻 ” 。 實際 上 , 該 目 錄 提 要 僅 僅 是 包 含 在 “ Japónica-Sinica ” 中的 漢 語 圖 書 文 獻 , 不 包 括 日 語 圖 書 文 獻 。 松 田 毅 一 :《    ‧     文 書 館 》 , 載 於 《 在 南 歐 日 本 關係 文 書 採 訪 錄 》 , 養 德 社 , 1964 年 , 第 307–380 頁 上有 一 簡 目 錄 。3 16 世 紀 意 大 利 文 和 拉 丁 文 手 稿 及 出 版 物 中 , 澳 門 地 名也 常 出 現 , 其 用 法 皆 源 自 葡 、 西 文 的 拼 法 , 因 此 不 在此 文 的 考 察 範 圍 之 內 。4 金 國 平 、 吳 志 良 : 《 澳 門 與 媽 祖 信 仰 早 期 在 西 方 世 界的 傳 播 ─ ─ 澳 門 的 葡 語 名 稱 再 考 》 , 載 於 《 過 十 字門 》 , 澳 門 : 澳 門 成 人 教 育 學 會 , 2004 年 , 第 102 、103 頁 。5 金 國 平 : 《 Macao 、 Macau 諸 名 考 異 》 , 載 於 吳 志 良 、楊 允 中 、 馮 少 榮 : 《 澳 門 1 9 9 9 》 , 澳 門 : 澳 門 基 金會 , 1999 年 , 第 300 頁 。6 ARSI ( 羅 馬 耶 穌 會 檔 案 館 ) , Goa , 10 , f ls . 第 349–351 頁 。7 Car tas de Fe rnão Mendes Pin to e ou t ros documen tos ,Rebecca Catz, com a co laboração de Francis M. Rogers(Lisboa: Presença: Biblioteca Nacional, 1983), entre, pp. 96–97.8 ARSI, Goa, 10, fls. pp. 349, 351.9 各 種 檔 案 資 料 顯 示 , 此 次 使 團 的 失 敗 是 後 菲 利 佩 二 世( Fel ipe I I ) 派 遣 由 門 多 薩 率 領 的 西 班 牙 使 團 流 產 的 真正 原 因 。 《 中 華 大 帝 國 史 》 第 二 四 章 “ 西 班 牙 國 王 遣使 中 國 皇 帝 的 使 節 , 及 促 使 他 遣 使 的 因 素 , 還 有 公 佈它 的 原 因 ” 並 未 “ 公 佈 它 的 ” 實 情 。 我 們 將 根 據 葡 、西 檔 案 資 料 , 另 文 論 述 。1 0 ARSI, Goa, 38, f l. 69v.1 1 Ibid., Jap.-Sin., 5, fl . 152v, p. 165 .1 2 Ib id., Jap.-Sin., 5, f l. p. 164.1 3 Francisco Colín, Labor euangel ica, ministerios apostol icosde los ob re ros de l a Compan~ia de Iesus fundacion , yprogressos de su prouincia en las Islas Fil ipinas / historidospor el padre Francisco Colin ... Parte primera; sacada de losmanuscr ip tos de l padre Pedro Chi r ino, e l p r imero de laCompan~a que passo de los Reynos de Espania a estasIslas, por orden, y a costa de la Catholica, y Real Magestad(En Madrid : Por Iofeph Fernandez de Buendia, an~o 1663)Lib. II, Cap. IV, p. 189.1 4 ARSI, Jap.-Sin., 31, f l. 1.1 5 Edição preparada e prefaciada por Luís Silveira, Livro dasplantas das fortalezas, cidades e povoações do Estado daÍndia oriental com as descrições do marít imo dos reinos eprovíncias onde estão si tuadas e out ros por tos principa isdaquelas partes: contribuição para a história das fortalezasd o s p o r t u g u e s e s n o u l t r a ma r ( L i sb o a : M i n i s t é r i o d oPlaneamento e da Administração do Território, Secretaria deEstado da Ciência e Tecnologia e Inst i tuto de Invest igaçãoCientífica Tropical, 1991), mapa nº 93, p. 109.1 6 Carta Annua da China dos annos (1651–1652) , 阿 儒 達 宮
  • 5《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圖 書 館 《 耶 穌 會 會 士 在 亞 洲 》 , 抄 件 4 9 - I V - 6 1 , f l .518v 。1 7 金 國 平 、 吳 志 良 : 《 粵 澳 公 牘 錄 存 》 ( 葡 語 ) , 澳 門 :澳 門 基 金 會 , 第 6 卷 , 2000 年 。1 8 為 甚 麼 會 出 現 這 種 形 式 , 我 們 擬 另 文 論 述 。1 9 Instrução para o Bispo de Pequim e outros documentos paraa história de Macau , 2.ª ed., Macau, Inst i tuto Cultural deMacau ( 1988 ) 。 有 兩 本 書 以 “ Macáo ” 入 題 目 。 JoséIgnácio Andrade, Memoria dos feitos macaenses contra ospiratas da China e da entrada violenta dos ingleses na cidadede Macáo ( Lisboa: Typ. Lisbonense, 1835 ) 及 José AntónioMaia, Memoria sobre a franquia do porto de Macáo, ( Lisboa:Edição de Typ. da Revolução de Septembro, 1849 ) .2 0 《 粵 澳 公 牘 錄 存 》 中 有 大 量 18 世 紀 中 末 期 、 19 世 紀 的例 子 。2 1 Paul Pell iot, Un ouvrage sur les premieres temps de Macao(T’oung Pao : nº. 31, Leiden, 1935), p. 67.2 2 Anastasius van den  yngaer t , W. F. M. Ad Claras Aquas(O u a r a cc h i - F i r e n ze ) a p u d C o l l e g i u ms B o n a v e n t u r a e ,QSinica f ranciscana“co l leg it , ad f idem codicum redegit e tadnotav i t ,… Vo l . 2 (1933 ), pp. 172–173 .2 3 Archivo General de Indias( 東 西 印 度 總 檔 案 館 ) (Fil ipinas,84, 1, 16).2 4 Sinica franciscana , Vol. 2, p. 118.2 5 Ibid., pp. 125, 128, 129, 131, 141, 143, 145, 150, 151.2 6 Archivo General de Indias , Fi l ip inas, 79, N.10; Manel Wllé,Estra teg ias f i l ip inas respecto a China: A lonso Sánchez yDomingo Salazar en l a empresa de China (1581–1593) ,Universitat Pompeu Fabra, Barcelona, Vol. II (1999), p. 100ss.2 7 Archivo General de Indias, Fil ip inas, 79, N. 17.2 8 Ibid., Patronato, 25, R. 22.2 9 Ibid.3 0 Ibid . , R. 20.3 1 Ibid.3 2 Ibid . , R. 32.3 3 Mapa de las islas de Luzón y Hermosa y parte de la costa dela China, MP-F i l ip inas, 6 . 見 國 立 台 灣 博 物 館 : 《 艾 爾摩 莎 : 大 航 海 時 代 的 台 灣 與 西 班 牙 》 , 台 北 市 , 2006年 , 第 149 頁 ; 李 毓 中 主 編 、 譯 註 : 《 台 灣 與 西 班 牙關 係 史 料 匯 編 (1) 》 (Recopilación de las fuentes sobre lasrelaciones entre Taiwán España) , 南 投 : 國 史 館 台 灣 文獻 館 , 2008 年 , 第 342 頁 。3 4 詳 細 考 證 見 金 國 平 、 吳 志 良 : 《 葡 人 入 據 澳 門 開 埠 歷史 淵 源 探 》 , 載 於 《 東 西 望 洋 》 , 澳 門 : 成 人 教 育 學會 , 2002 年 , 第 77–83 頁 。3 5 Archivo General de Índias, Fi l ipinas, 27, f l. 1v.3 6 Ibid., Patronato, 24, R. 60.3 7 Labor euangelica (Lib. II, Cap. IV), p. 188.3 8 Archivo General de Índias, Patronato, 24, R. 62.3 9 Ib id . , 25, R. 13.4 0 Ib id . , 25, R. 21.4 1 本 名 Martín Ignacio Martínez de Mal lea 。 因 系 耶 穌 會 會祖 依 納 爵 ‧ 羅 耀 拉 之 侄 孫 , 通 常 稱 Mar t í n Ig n ac io d eLoyo la 。4 2 Sinica franciscana , Vol. 2, p. 203.4 3 Ibid., Vol. 2, pp. 210, 211, 213.4 4 Sinica franciscana, Vol. 2, pp. 53, 62, 67.4 5 Joseph   icki S.J. and John Gomes S.J. (Eds), DocumentaInd i ca XIV (1585 –1588) (Romae : Ins t i t u tum H is to r i cumSocie ta t is Iesu , 1979) , pp. 6–7; Ioseph   icki S . I . (Ed.) ,Documen ta Ind i ca X I I I (1583 –1585) (Romae: Inst i tu tumHistoricum Societatis Iesu, 1975), p. 430.46 Documenta Indica XIII (1583–1585) , p.195 and DocumentaIndica XIV (1585-1588), pp. 7, 493.4 7 A rch i vo Ge n e ra l de Ín d i as , Pa t r on a t o , 2 4 , R . 5 7 a n dDocumenta Indica XIII (1583–1585) , pp. 9, 10, 17, 19, 20,671.4 8 ARSI, Jap.-Sin., 11–I , fl . 86v.4 9 Documenta Indica XIV (1585–1588), p. 139.5 0 林 子 升 : 《 十 六 至 十 八 世 紀 澳 門 與 中 國 之 關 係 》 , 澳門 : 澳 門 基 金 會 , 199 8 年 , 第 22 頁 ; 《 澳 門 開 埠 初期 史 研 究 》 , 第 64–65 , 258–259 及 266 頁 ; 湯 開 建 :《 委 黎 多 〈 報 效 始 末 疏 〉 箋 正 》 , 廣 州 : 廣 東 人 民 出版 社 , 2004 年 , 第 192 頁 及 湯 開 建 、 張 照 : 《 明 中 後期 澳 門 葡 人 幫 助 明 朝 剿 除 海 盜 史 實 再 考 ─ ─ 以 委 黎 多〈 報 效 始 末 疏 〉 資 料 為 中 心 展 開 》 , 湖 北 大 學 學 報 ( 哲學 社 會 科 學 版 ) , 第 32 卷 , 第 2 期 , 2005 年 3 月 , 第49–51 頁 。5 1 “ 明 治 十 二 ( 1 8 7 9 ) 年 文 部 大 書 記 宮 西 村 茂 樹 建 議 編纂 類 書 , 他 說 , 日 本 缺 乏 類 書 乃 方 今 文 運 興 隆 時 的 缺陷 。 根 據 這 個 建 議 , 文 部 省 立 即 手 編 纂 古 事 類 苑 。這 是 古 事 類 苑 編 纂 的 開 始 。 以 後 主 管 機 構 雖 歷 經 東 京學 士 會 院 、 皇 典 講 究 所 、 神 官 司 廳 等 的 變 遷 , 但 到 明治 四 十 ( 1907 ) 年 編 纂 工 作 基 本 完 成 , 大 正 三 ( 1914 )年 3 月 全 部 印 刷 出 版 , 前 後 化 費 了 3 5 年 的 時 間 。 本書 不 同 於 大 日 本 史 料 按 年 排 列 史 料 , 而 是 按 照 事 項 編排 史 料 。 事 項 設 定 的 方 法 是 吸 取 中 國 的 太 平 御 覽 、 淵鑒 類 函 和 日 本 的 和 漢 三 才 圖 會 等 書 的 長 處 , 分 為 天 、歲 時 、 地 、 神 抵 、 帝 王 、 官 位 等 3 0 部 。 所 收 文 獻 自太 古 迄 至 慶 應 三 ( 1867 年 ) , 可 以 說 是 一 部 歷 史 百 科全 書 , 對 於 查 閱 某 一 特 定 事 物 的 沿 革 十 分 方 便 。 ”[ 日 ] 阪 本 太 郎 著 , 沈 仁 安 、 林 鐵 森 譯 : 《 日 本 的 修 史和 史 學 》 , 北 京 大 學 日 本 研 究 中 心 編 , 北 京 : 北 京 大學 出 版 社 , 1991 年 , 第 172 頁 。5 2 台 灣 譯 作 “ 印 度 政 廳 ” 。5 3 神 宮 司 廳 編 : 《 古 事 類 苑 》 , 神 宮 司 廳 藏 版 , 大 正 三年 ( 1914 ) , 外 交 部 , 第 170 頁 。5 4 此 名 待 考 。5 5 此 名 待 考 。5 6 或 為 阮 元 通 志 之 “ 娘 媽 寨 ” ?5 7 在 順 德 , 似 與 澳 門 無 關 。 詳 見 段 木 幹 主 編 : 《 中 外 地名 大 辭 典 》 , 台 中 : 人 文 出 版 社 , 1 9 8 1 年 , 第 4 5 0頁 。5 8 《 古 事 類 苑 》 , 外 交 部 十 七 , 第 1197–1198 頁 。5 9 同 上 , 第 1198 頁 。6 0 同 上 , 第 1197 頁 。6 1 川 口 長 孺 : 《 台 灣 鄭 氏 紀 事 》 , 卷 之 下 , 台 北 : 台 灣銀 行 , 1958 年 ( 刻 本 : 文 政 11 年 [1828] ) , 第 64 頁 。川 口 長 孺 ( 1772–1835 年 ) , 字 嬰 卿 , 號 綠 野 , 世 稱 川口 助 九 郎 。 日 本 江 戶 時 代 晚 期 歷 史 學 家 與 醫 學 家 。《 台 灣 鄭 氏 紀 事 》 以 日 本 年 紀 元 , 專 載 台 灣 明 鄭 時 期史 事 , 自 慶 長 十 七 年 ( 1612 年 ) 鄭 芝 龍 拜 訪 日 本 幕 府至 元 祿 十 三 年 ( 1700 年 ) 康 熙 帝 令 人 將 鄭 氏 遷 葬 南 安為 止 。6 2 《 澳 門 開 埠 初 期 史 研 究 》 , 第 6 5 頁 。6 3 《 葡 漢 辭 典 》 , 澳 門 東 方 葡 萄 牙 學 會 及 葡 萄 牙 國 家 圖書 館 , 里 斯 本 – 澳 門 – 三 藩 市 , 2001 年 , 第 169 頁 。
  • 《澳門記略》中的鳥類記載澳門研究6第52期一、導言明代及清前期澳門的地理、人口、歷史及內部形勢,在不少中文文獻中都有記載,這些文獻主要有歷史地理材料和地方誌材料。地方誌如不同時期的《香山縣誌》,主要記錄今天珠海地區及澳門半島的各種信息。現存最早的《香山縣誌》是1548年由鄧遷和黃佐所編版本,並於1673、1750年等時期再度印刷。 1《香山縣誌》,尤其是最早的三部,對我們瞭解早期澳門地區形勢意義重大;除此以外,最重要的史料就是《澳門記略》了。這本書由印光任和張汝霖編於1751年,在國內外流傳甚廣,目前有10多個版本。與《香山縣誌》相比,不同版本的《澳門記略》在措詞上差別不大,在現代出版的有關澳門的史料集中也可以找到其完整內容。在西方,《澳門記略》得以眾所周知,歸功於高美士(Luís Gonzaga Gomes)1950年的葡文翻譯。金國平基於趙春晨1992年的點校本對其進行了重譯,並由羅理路(R u i M a n u e lLourei ro)修訂,譯文將在澳門出版。2《澳門記略》依據原始資料及更早的史料來源而撰。現代對其進行的文獻學解釋和評論數不勝數,但《澳門記略》中的一些章節仍然需要進一步的調查研究。本文則考察其中非常獨特的一個部分,即《澳門記略》卷下《澳蕃》條下的鳥類名稱。這些名稱是現存最早的關於澳門鳥類的中文目錄,列舉了10多種鳥類,並附有其習性等鳥類學介紹。儘管書中所記尚不足以確定具體的單個品種,但卻提供了一種關於澳門早期鳥類的整體輪廓。3若要撰寫一部澳門自然史,《澳門記略》無疑是一個起點。除了鳥類之外,其中還列舉了哺乳動物、昆蟲、魚類、爬行動物及各種植物,有些屬於華南地區本地所產,有些則由亞洲甚至歐洲和新大陸不同地區傳來。從這個意義上說,澳門是一個文化交匯點,是連接不同大陸的橋樑,這在印光任和張汝霖的書中得到很好的反映。現在我們可以看一下澳門的禽鳥。《澳門記略》中記載的一些鳥類,也見載於屈大均的《廣東新語》。4事實上,兩種文獻有驚人的相似之處。另一方面,《廣東新語》的地理範圍相當廣泛,因為它包含了現在的廣東和海南全省,因此,其中記載的鳥類品種數量遠遠超出《澳門記略》。屈大均書關於廣東鳥類的部分來源於更早的材料,主要是1561年的黃佐《廣東通志》,後者集中了更早期史料中的各種描述。5本書可以和廣東各地地方誌相互參照。簡言之,我們可以根據中國編撰方志的傳統追本溯源,找出《澳門記略》中鳥類記載的材料來源。但是,《澳門記略》中記載的鳥類,並非全部都能從《廣東新語》中找到痕跡。有些則見於早期耶穌會士的記錄,尤其是艾儒略的《職方外紀》(1623年),南懷仁的《坤輿圖說》(最早印於1672年),甚至南懷仁基於利瑪竇的《坤輿萬國全圖》而創作的《坤輿全圖》(1674年)。 6《澳門記略》中的一些描述性文字亦見於王士禎(1634–1711年)的《居易錄》(1701年)和重要的類書《古今圖書集成》(刊於1726–1735年)7,後者是《澳門記略》中的鳥類記載普塔克(撰)、趙殿紅(譯)** 前者為德國慕尼黑大學漢學教授,後者為廣東人民出版社副編審
  • 7《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大型叢書,其中搜集了一些從遠古到明清時期重要的鳥類學著作,而且有簡單的圖示,部分與《三才圖會》(1609年)中的圖示相同,或者直接取自其他著作如《坤輿圖說》。清朝宮廷也有鳥類學記載,1999年,一本名為《故宮鳥譜》的精美書籍在台灣出版,本書分為4集,漢滿文字對照,每集有30幅彩圖。現存的4集圖譜,以及遺失的另外8集,最初由余省和張為邦編撰,兩人都是乾隆朝(1736–1796年)宮廷畫師。編撰工作始於或稍後於 1750年,完成於 1761年。顯然,這本鳥譜直接參考了康熙時期(1662–1722年)的著名學者蔣廷錫的著作。8多數情況下,《故宮鳥譜》中關於鳥類習性的描述與“傳統的”中文材料明顯不同,儘管有些條目明確註明參考了“經典”文獻如《嶺表錄異》(9世紀末)或《爾雅翼》(宋代)。其中有些段落也可以在《廣東新語》和《澳門記略》中找到,但這僅僅是例外。此外,仔細分析《故宮鳥譜》中使用的術語,發現許多新名詞至少在當時的清宮已相當流行。像大部分鳥類畫像一樣,可以看出強烈的歐洲風格。由此,以動物畫著稱、供職於宮廷的意大利畫家郎世寧(Giuseppe Cast ig l ione,1688–1766)等人,肯定會對余省和張為邦等的畫作有所影響。除上述史料以外,本文也參考了其他書籍。包括大量的歷史地理材料,其中散見一些明代或更早時期的鳥類學記錄,並且一直流傳到清代。在明代的相關材料中,15世紀早期的記錄尤其重要。眾所周知,當時是鄭和航海時期,因此中國經常會見到一些異域物品,包括在宮廷大受歡迎的奇禽異獸。下文將逐一列出《澳門記略》中記載的鳥類,並對其詳細討論,必要時參考《廣東新語》、《職方外紀》、《坤輿圖說》及其他相關材料。目的是對《澳門記略》進行文獻學釋義,幫助讀者判斷其中的鳥類術語,並解釋其中的某些描述性文字。二、綠紅鸚鵡中國古代類書及地方誌中,涉及鳥類時,有意將其按某種等級排列,比如,總是先以鳳凰或其他“尊貴的”動物如鶴開始,其次是猛禽,並逐漸過渡到各種“低等”種類。在《澳門記略》中,沒有提到鳳凰、鷹或其他食肉鳥,而是以鸚鵡類開始,其次是“倒掛鳥”、各種雞類,還簡短提及鴨子。最後則介紹了一些在中國不為人知的生物,按照傳統的列舉方式,這些鳥理應放在最後。《澳門記略》將鸚鵡類放在首要位置:“為鸚鵡,有大紅者,毛內黃,大綠者,毛內赤,每抖擻其羽,則陸離炫目。”上述記載與《廣東新語》所記大致相同,而後者在某些方面更為清晰。9 首先,它指明兩種鸚鵡都產自西洋,狹義來說即葡萄牙(當時常被稱為大西洋國);廣義來說包括印度洋及舊西航路所及的東南亞,而西航路即連接中國、越南、暹羅、新加坡海峽和爪哇海的航線。既然《澳門記略》中沒有提到“西洋”,讀者自然會認為這兩種鸚鵡是澳門本地所產。其次,“毛”之“內”的說法模糊不清,而《廣東新語》則更清楚:行文中加了“絨”字,即絨毛或羽下軟毛之意。第三,《廣東新語》最後還有一段有趣的補充:“每抖擻其羽, 則赤者為黃,綠者為赤;表裏俱變。”“鸚鵡”之名,在傳統文獻中經常出現。有意思的是,屈大均以“口”字代替“鵡”字。他隨即介紹所謂的“鸚哥”鳥,解釋說幼男幼女常將它們當成“哥”,遂由此得名。而且,孩童教這些鳥兒說話,“以其如嬰兒之學母語”,因此,應叫“鸚口”之名,“鸚鵡”則是訛稱。如果說這些簡單的詞源學概念對我們意義不大,那麼我們需要問的是,對現代動物學來說,《澳門記略》或《廣東新語》中的簡單描述,是否足以判斷何為“大紅”和“大綠”鸚鵡?在此可以參考一下《故宮鳥譜》,其中有“洋綠鸚鵡”10 ,所配畫像則是一隻墨綠色的鳥,翅膀下有紅色斑點。並引《粵志》曰:“澳門有洋鸚鵡,綠者內絨毛赤。每抖擻其羽,綠者為赤;表裏俱變。”與屈大均說法如出一轍。根據圖畫和文字證據,我們大致可以認為這種“洋綠鸚鵡”是雄性藍翎南美小鸚鵡( F o r p u sxanthopterygius),產自拉丁美洲的一些地區。但與現代對這種鳥的描述有所不同。因此,《故宮鳥譜》所繪應是不同的品種,如產自南美洲的紅肩金剛鸚鵡(Diops i t t i ca nob i l is)。 11至於“大紅鸚鵡”,我們不知其所指。《故宮鳥譜》中有一幅漂亮的金剛鸚鵡的畫像,通體紅色,
  • 《澳門記略》中的鳥類記載澳門研究8第52期翅膀黃藍相間,但對它不尋常的長段描述並沒有明確提到它在澳門出現過。而且,金剛鸚鵡在《故宮鳥譜》中又被稱為“鳳凰鸚鵡”。 12 而《故宮鳥譜》中又有兩幅“紅鸚哥”(不是“鸚鵡”)的畫像,長有綠色的翅膀及略帶黃色的羽毛。這些鳥應是紫頭吸蜜鸚鵡(D o m i c e l l a d o m i c e l l a)及雄性大鸚鵡(Aprosmic tus scapula r is)。 13《澳門記略》和《廣東新語》中的“大紅鸚鵡”,完全有可能是產自東部印尼的上述兩種鸚鵡品種。這些擁有美麗羽毛的鳥類,讓許多科學家為之 迷,並出版了大量的精美圖書。 14對於上述《澳門記略》的記載,我們無法解釋更多。對於清中期澳門的鸚鵡,似乎沒有其他的中文記錄留存下來。至於記載中所說的鸚鵡抖動翅膀時的顏色變化,其實是一種常見現象,並不特指某一種鳥類,不可能據此判斷所指何種鸚鵡。三、其他鸚鵡《澳門記略》接 說:“有純白者,五色者,翅作翠縹、青黃裏、白腹者。”《廣東新語》中也有相同說法,但屈大均補充說明“皆來自海舶”。而且在“翅”後又有“尾”,“青”、“黃”又可以點斷,即“翅尾作翠縹青,黃裏白腹”。 15下面對上述三個品種進行評述。首先是“白鸚鵡”,可能是不同種類的美冠鸚鵡,大部分產自東印度尼西亞群島。《故宮鳥譜》第2卷有4幅類似畫像,都是黃綠鳥冠鸚鵡(Cacatua sulphurea)16,而且,其中兩幅的圖像說明也在《廣東新語》中出現,後者的記錄更為清晰,準確描述了美冠鸚鵡的鳥喙、鳥爪和鳥冠。而這些在《澳門記略》中隻字未提。 17但問題並非如此簡單,屈大均又提到產自廣東中東部的一種白鳥:“其產羅浮者,大如母鴨。色玉雪,亦人舌能言。”《故宮鳥譜》也有類似說法,又補充道:“從海外飛至,遺種於此。”18 羅浮地區有此類白色鸚鵡(鸚?),又有更早的文獻記載,例如5世紀竺法真的記述,後世文獻多加引錄,如黃佐的《廣東通志》。 19儘管有以上“證據”,但羅浮所產白鳥到底是何種鳥類,仍然無法判斷。它有可能是唐代文獻《北戶路》(869年或稍後)中描述的“白吉了”,又可能是《廣東新語》提到的白色“秦吉了”(或“了哥”)。20而這兩種鳥又極可能是《故宮鳥譜》中的“白八哥”(圖註中又明確稱為“白鴝鵒”)。《故宮鳥譜》的編者將“白八哥”確定為巴厘八哥(Bal i mynah ,又叫Leucopsar rothschildi;巴厘鸚鵡[Bali starling];羅特希爾德白頭翁[Rothschi ld’s grack le];羅特希爾德鸚鵡[Ro thsch i ld ’ s s ta r l i ng]等),並認為是 Acr idotherest r is t is的白化變種。但我不能確定這種說法是否正確。 21現在回到《澳門記略》:既然文中沒有具體描述其特點,那麼所指“白鸚鵡”可能是一種外國傳入的美冠鸚鵡,或者是《廣東新語》中所說的南中國所產的一種白鳥。如果後一種猜測是對的,那麼問題是,我們是否在尋找一種已經絕跡的鳥類?《故宮鳥譜》中的畫像可以為這種假設提供佐證(廣東的現代鳥類中沒有類似鸚鵡的白色鳥種),但要得出最後結論,尚需進一步的研究。其次是“五色鸚鵡”。更早的文獻中也有“五色鸚鵡”的記載。但其本身概念模糊,也有可能表示幾個品種。22 但在《澳門記略》中有進一步的說明:“其五色鸚鵡常棲丁香樹上,以丁香未熟者為餌,子既收,則啄其皮。能兼蕃漢語,性畏寒,然撫摩其背則喑。”最後兩句亦見於《廣東新語》,並可以追溯到更早的史料。23 但屈大均在敘述五色鸚鵡的語言能力時,將它說成是另外一種鳥類,既產自瓊州(海南)的“鸚哥”,並描述它為“紺綠”色,既紫綠相間,這顯然是 P s i t t a c u l a a l e x a n d r i 鳥,島上唯一的Psi t tacidae品種。24 另外,屈大均還補充說它“觸尾則顫”。《澳門記略》中關於丁香樹的記述引起了另外的問題:首先,《廣東新語》植物部分記有丁香樹,指出最好的丁香樹物種來自海外,很可能是原產地摩鹿加群島。並補充說廣東本地的丁香樹高度丈餘,這遠遠不及哈馬黑拉島(Halmahera)、特爾納特島(Ternate)、Tidore島等東印度尼西亞島嶼所產的普通的丁香樹(Eugenia caryophyl lata)。那麼,廣東本地的“丁香”到底是何物?我們面對的是否是另外一種植物?或者正如屈大均所說,人們可以用這個詞指稱其他的替代品?25
  • 9《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五色鸚鵡棲於丁香樹上,是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現代關於Psit tacidae鳥的報告表明,紅色鸚鵡、摩鹿加(紅)鸚鵡或者布魯(Buru)鸚鵡,確是常在丁香樹上進食。這種鳥見於東印度尼西亞的許多地方,尤其是丁香樹生長的地區,並成為古代國際間貿易的主要商品之一。但這種鸚鵡是不是“五色”則是另外一個問題,我們更願意認定“五色”實際上只表示“紅色”。26 此外,鸚鵡等鳥類素來喜食各種種子和果類,如無花果,因此屈大均很有可能觀察不確,或者混淆了一些基本事實。其他清代文獻也記載了五色鸚鵡等鳥類的更多特徵。《嶺南雜記》說它們:“皆從洋中而來,洋貨店中多有之。五色者少稍北行,即苦寒病。飼以紅柑有愈者。”顯然這種鸚鵡在南部十分常見,那麼澳門也不例外。正如《南越筆記》(約1780年)所指,《嶺南雜記》稱這種鸚鵡為“紅鸚鵡”。 27 但奇怪的是,這些鳥類未載於《澳門記略》。再次是其他地方罕有記載的“翅作翠縹、青黃裏、白腹者”。《故宮鳥譜》中沒有這種顏色特徵的鳥,亦無法從現代動物學書籍中找到答案。能想得到的是巴西的白腹鸚鵡(Pionites leucogaster),阿根廷、巴拉圭、烏拉圭的長尾小鸚鵡(M y i o p s i t t amonachus),或者波利維亞一個偏遠地區的峭壁長尾小鸚鵡(M. luchs i)。但是否其中的一種,或者是類似種類,我們仍然不得而知。四、倒掛鳥《澳門記略》這樣記述“倒掛鳥”:“身嫩綠色,額青,胸前一朱砂點,頂有黃茸,舞則茸開,每收香翅中,時一放之,氤氳滿室。又輒自旋轉首足如環,以自娛。(釋今種詩:已食沉水煙28,復藏雙翅內。時放煙氤氳,幃中香久在。)”釋今種是屈大均的佛教名,其詩文又見於《廣東新語》。但《澳門記略》中的描述文字,在《廣東新語》中又有不同的次序。而且,《廣東新語》所記比《澳門記略》全面:首先是“入夜必倒垂籠頂;兩兩相並,亦間能言”;其次是“小如鷦鷯,出瓊州”;再次是“其出西洋國至澳門者,以銀十字錢四五枚,可易其一”;最後是“與秦吉了皆鸚鵡之族也”。 29上述特徵幾乎和《故宮鳥譜》中的兩幅“倒掛”鳥圖相同。但圖像顯示這些鳥基本為綠色,其中一種頸下還有紅色斑點。而且配圖文字與《廣東新語》所述基本相同:晚間,這些鳥會倒垂休息;間或旋轉娛樂;爪有四趾,兩前兩後,與普通鸚鵡相同。30《故宮鳥譜》的編者認定“倒掛鳥”為Psi t tac idae系的Lor iculus vernal is科。大部分關於中國鳥類的現代作品認為這種又被稱為“短尾鸚鵡”的鳥產於雲南西部或國外,而與澳門沒有關係,儘管今天可以在廣州見到。31我們可以想像,在過去,這種鳥是許多廣東家庭的“客人”,通常成對養在籠子裏。而其當時的產地,要比現在範圍大得多。仔細閱讀《廣東新語》的記載,可以發現其中所述是同屬一個種類的幾種鳥。這些鳥有些來自海外32,有些據屈大均所記,是來自海南。而且,海南的“倒掛鳥”長有黃色的鳥冠。這並不是上述的L. vernal is,後者亦未見於現代的海南鳥類名錄。費信的《星槎勝覽》(1436年)“爪哇”也記載了倒掛鳥(也是五色!),說它有收集和釋放“煙”的能力,並在夜間倒掛而憩。33其他史料也曾提到這些鳥,但是描述內容各有不同。某些時期甚至有材料表示倒掛鳥是作為貢品獻給朝廷的禮物。34 它們在其他書中的名稱各有不同,由於形態優雅,常與鳳凰相提並論。不久前,王頲試圖解開這種複雜的“秘密”,結論是早先的記載所指應是太陽鳥(尤其是綠喉太陽鳥),產自雲南、廣西等地;而進口的“倒掛鳥”可能是來自新畿內亞的藍色和紅色的極樂鳥。 35後一種推論值得推敲。事實上,中國有可能見到極樂鳥的羽毛,但活鳥不可能到達福建或廣東。長期以來,歐洲旅行家及研究亞洲的動物學家都無法知曉極樂鳥的起源。我們將在下文談論“無對鳥”時繼續討論這些鳥類。因此,“倒掛鳥”系由中國從海洋世界進口而來,像長尾小鸚鵡、相思鳥及其他色彩斑斕的鳥類一樣易被混淆。最後,只有兩種太陽鳥(Nectariniidae)來自海南:一是黃腹太陽鳥(N. jugular is),一是叉尾太陽鳥(Aethopyga chr i s t inae)。它們與《廣東新語》和《澳門記略》中所記特徵相符,但頭上沒有黃色羽毛。36關於鳳凰,《廣東新語》記錄了麼鳳,有時又叫“倒掛子”。《故宮鳥譜》所記與《廣東新語》有重
  • 《澳門記略》中的鳥類記載澳門研究10第52期複,但《澳門記略》中卻隻字未提。37 所有這些都使我們面臨一個問題:不可能判斷《廣東新語》和《澳門記略》所記的“倒掛鳥”到底是何種鳥類。我們所能查找的種類,在形態上都無法與文中所記完全相符。五、各種雞傳統的中國文獻對雞、鴨、鵝的描述非常之多,但多數情況下無法判斷具體種類。《澳門記略》也是如此:“雞類不一。有頭高尾蹺、備黑白雜色者。有短足昂首、毛片如鱗、與孔雀仿佛者。”後一種雞類也見於《廣東新語》,又補充說這種是“西洋雞”。38 無論《澳門記略》所記是哪些種類,中國在很早時期就有本地雞類,則是不爭的事實。近年有不少相關研究問世,如謝成俠和張仲葛的著作,而且有一些材料涉及廣東地區。但是,如上所述,我們需要更多的細節判斷個別種類。39六、駝雞《澳門記略》接 說:“有駝雞,高三尺許,花冠翠羽,背有雙峰似駝,肉鞍可乘,能食鐵石。”又有佚名者詩曰:“廣南異物進駝雞,錦背雙峰一寸齊。只道紫駝來絕塞,雞林元在大荒西。”相同的描述,包括詩句,亦見於《廣東新語》中關於雞類的長段記述。1950年高美士(Gomes)提出將“駝雞”認定為鴕鳥。鴕鳥在中國早有所聞,其名稱源自波斯和阿拉伯語,常見於歷史地理文獻。“駝雞”也見於貢品名錄,如鄭和航海背景下的貢品清單。《瀛涯勝覽》(1416年)、《西洋番國志》(1434年)、《星槎勝覽》及稍晚如《西洋朝貢典錄》(1520年)都是鄭和航海時代的文獻。其中都有關於“駝雞”的記載。 40在此還可以列舉更多的關於舵鳥的文獻,足以說明舵鳥像單峰駱駝一樣,只有一個駝峰,而不是雙峰(像現代蒙古所產駱駝);此外,舵鳥當時的自然產地從非洲延伸到近東某些地區。41後者也許可以解釋這種鳥類與阿拉伯半島的祖法兒(Dhufar)和亞丁(Aden)的關係。但我們是否可以將《澳門記略》和《廣東新語》中的“駝雞”與產自非洲和近東的舵鳥相提並論呢?前者的形體和色彩(翠鳥藍)都有疑點。鴕鳥沒有漂亮的鳥冠,成年後通常有約175–275厘米身高,羽毛也並不華麗。黃省曾在《西洋朝貢典錄》中的記錄較為符合事實:舵鳥有兩趾,腳長4尺許(約1.2米)。而這些在《澳門記略》和《廣東新語》中都沒有說明。另外,《澳門記略》記另一種鳥類,即“駱駝鳥”。一些歷史學家也會將它當成舵鳥。由此,同一種鳥類即有了兩種名稱,結論是《澳門記略》的作者們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我們將在下文繼續討論這個問題。七、火雞《澳門記略》中最難辨認的鳥類之一是“火雞”:“又有火雞,毛純黑,毿毿下垂,高二三尺,能食火,吐氣成煙。”《廣東新語》也有關於“火雞”的記載,只是細節略有出入:“火雞大如鸛,多紫赤色……出滿剌加國。春夜先雞而鳴。粵間有之。”42今天,“火雞”一詞通常用來表示“ t urkey”,又叫“吐綬雞”。但趙春晨引《西洋朝貢通典》認為,在這種情況下,“火雞”應表示“鶴駝”,或者“食火雞”,即是澳大利亞(或新畿內亞)食火雞(Casuaridae)之一種。 43趙的解釋有些斷章取義。他認為《澳門記略》中的文字應以“……[似]煙”,其後則是另外的意群。而高美士則將這句話與下文關於美國火雞的部分相連,認為漢語“火雞”就是指美國火雞。他的這種解釋很可能起因於《澳門記略》並沒有給出美國火雞的漢語名稱。44“煙”之後的“又”字,以及《廣東新語》中的記載,似乎支援了趙的觀點,而不是高美士的翻譯。但事實並不這樣簡單,《嶺南雜記》中關於“火雞”的記錄幾乎與《澳門記略》相同,但有一點非常重要的補充:作者說,過去關於火雞的翅膀可以防火(火布)的傳說是靠不住的;它們的翅膀也是見火即焚;因此來自海外的“禮物”火雞應與同名的本地鳥類是兩回事。換句話說,進口的火雞並不是相同名稱的另一種鳥類。45在這一點上,我們可以查找太平洋定期航線建立之前更早期的史料,來排除“火雞”即是美國turkey的可能性。首先,《西洋朝貢通典》和同類的明代歷史地理材料中的描述,最早都來自馬歡的《瀛涯勝
  • 11《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覽》:“又出一等火雞,大如仙鶴,身圓簇頸,比鶴頂頸更大。有軟紅冠似紅帽子之狀,二片生於頸中。嘴尖,渾身毛如羊毛如稀長,青色。腳長,鐵黑色。其爪甚利,亦能爪破人腹,腸出即死。好吃麩炭,遂謂火雞。把用棍打擊,猝不能死。”46如前所述,有些學者將所記“火雞”當成“食火雞”,但沒有指明食火雞中的具體品種。最有可能是C. casuarius和C. unappendiculatus,因為它們擁有與馬歡的描述相同的多數特徵。但也有一些因素不相匹配:兩種鳥的鳥冠既不柔軟也不呈紅色,而是某種硬物,多為棕色或藍色,只有一些紅點,如此而已。另外,腳也不一定是鐵黑色;“二片生於頸中”之說,對食火雞來說,應是“一兩片紅肉垂懸於雞頸下”。“火雞”產自何處?屈大均記來自滿剌加,馬歡記來自舊港(Palembang),黃省曾記來自三佛齊(Sr iv i j aya)。《明實錄》記載了曾向明廷進貢火雞的外國使團,分別來自爪哇(正統十一年、景泰四年)、滿剌加(成化十一年)、三佛齊(Sr iv i j aya,洪武四年和十年)47,皆是馬來世界西部。因此,如果火雞確實是食火雞,那麼我們面臨的是一個自相矛盾的現象:食火雞今天的產地局限於新畿內亞,不可能是產自爪哇和蘇門答臘的所謂火雞。為了解釋這種矛盾,我們可以設想,當時食火雞的產地還包括爪哇等地,或者是從今天的東印度尼西亞往西印尼、馬來半島等地貿易而來的。從上所述也可以清楚,《嶺南雜記》和《澳門記略》記載的“火雞”在外形上與真正的食火雞相去甚遠,雖然對它們最早的記錄可以追溯到《瀛涯勝覽》等書。在此我們仍然有必要解釋“火雞”喜食熾熱物品的習性。早期的文獻如《嶺外代答》(1178年)記,“駱駝鶴”習性古怪:“食雜物炎火,或燒赤熱銅鐵與之食。”48類似的記載可以上溯到拓跋王朝(6世紀)的文獻資料,以及歷史上對石棉的各種描述。這裏又涉及另外一種動物,即火蜥蜴。但地理背景完全不同,後者與阿拉伯歷史上的馬達加斯加島(昆侖層期)有關。由此,鳥類以鐵和火為食的傳說便衍生出來,並進入文獻記載,穿越歷史的迷霧,直到明清時期。49等到此類描述出現於《澳門記略》及其他明代史料時,自然脫離了原始背景,雖然其後又有“駱駝鳥”的記載。但我們可以肯定,印光任和張汝霖並沒有考證源流,查尋依據。但至此情況似乎更加複雜,人們會注意到“火雞”一詞也出現於其他史料,而且肯定不是食火雞。《(正德)瓊台志》(16世紀早期)列舉了生長於海南的一系列鳥類,其中提到:“火雞紅色,嘴翅俱黑。春夜先雞而鳴。俗亦謂之催耕。”50我們需要進一步的研究來確定這種鳥類,或者至少可以縮小可能的範圍。可以肯定的是,澳門的鳥類中沒有此類“火雞”。那麼我們得出了甚麼樣的結論呢?《澳門記略》中的“火雞”不應視為美國火雞( t urkey),而可能是進口的食火雞。再務實一些,即使我們認定了它們是進口的食火雞,那麼其意義何在呢?關於“火雞”的早期記載並沒有提到它們的任何商業價值。最多,“火雞”只是被當成一種奇異的(或危險的?)動物。而這些是不是足以認定澳門確有此類生物,似乎仍然撲朔迷離。八、(美國)火雞(Turkey)雖然《澳門記略》對下面一種鳥類沒有給出確切的名稱,但依其描述可以清楚看出是美國火雞(Meleagr is gal lopavo):“又雞大如鵝,羽毛華彩,吻上有鼻如象,上屬於冠,可伸可縮,縮止寸餘,伸可五寸許,嗉間無毛,有物如癭,平時嗉與冠色微藍,怒則癭起而冠赤,血聚於鼻,垂垂自下,尾張如孔雀屏,雌者如常雞差大,謂之異雞,非綬雞也。”類似的記載見於《職方外紀》、《坤輿外紀》及《坤輿圖說》,《坤輿圖說》中還有插圖,並配有文字說明。而這些記載都來自歐洲報告。51所有的耶穌會士文獻都正確記錄火雞來自北美和墨西哥,只有《坤輿圖說》中的圖註提到其亦產自秘魯。究其原因,一般認為火雞是16世紀早期經由秘魯引入葡萄牙的,這也是其葡文名稱“peru”之由來。 52從語法上講,《澳門記略》所謂“異雞”,既可單指雌火雞,也可泛指所有火雞。這個詞可能來自《坤輿外紀》,偶爾用來指稱美國火雞,但顯然不算正式名稱。
  • 《澳門記略》中的鳥類記載澳門研究12第52期“綬雞”一詞使人想起現代術語“吐綬雞”,但並不出現於耶穌會士文獻,只見於《廣東新語》、《廣東通志》或更早期史料包括詩文之中。53 但在這些文獻中,其意所指並非美國火雞,而是另一種完全不同的動物。在此,印光任和張汝霖指出“異雞”有別於“綬雞”,是完全正確的。應該補充說明的是,《澳門記略》是最早避免將“(吐)綬雞”當成美國火雞的史料之一。九、綬雞《澳門記略》對綬雞的描述很簡短:“綬雞曰旨鷊,其綬藏於咽下小囊,每吐之爛然文錦,謂之錦功曹,西洋亦時有之。”這段話需要某些解釋。《廣東新語》將“旨鷊”和“綬鳥”當成同一鳥類的不同名稱。《澳門記略》中的“錦功曹”,在《廣東新語》中作如下表述:“有真珠雞,體有珠點文,能反哺。亦曰孝 ……口中微出物如錦綺,長數寸,漸長覆胸,燦然眩目。頃之漸收入喉中……有錦囊在臆前,大如鬥許。具五色。一名錦帶功曹,一名吐綬,一名綬雞。”54這說明屈大均將兩種雞進行了區分:鷊,又叫旨鷊,又叫綬鳥;真珠雞,又叫孝 ,又叫錦帶功曹,又叫吐綬,又叫綬雞。而《澳門記略》的作者將這些名稱混為一談。我們來看一下上述稱謂。“錦功曹”或“錦帶功曹”來自行政術語“功曹”,是漢代至南北朝時期工部官員的稱謂,亦是其後的朝代對吏部、宮廷衛隊及其他行政部門官員的稱謂。55它又可以泛稱“有功的官員”。“綬”通常表示官印上綁的絲帶,偶爾也是彩色斗篷上的絲帶。“囊”:官員制服上經常綁紮的小口袋,用來盛放官印或其他珍貴之物。“錦帶”表示絲製的腰帶。這種模擬刻畫出“綬雞”的形象:像一個有功的官員,口袋中裝 官印,腰間纏 絲帶。其“有功”,是因為“綬雞”是一種忠誠不二的(“孝”)雞。官員會不時掏出印章,正如綬雞常常炫耀它的華美。郭郛曾經指出,“吐綬”(綬雞等)常見於古代文獻,如陸佃(1042–1130年)的《埤雅》(12世紀早期)及《本草綱目》,其中常與“旨鷊”等同(最早見於《詩經》)。有些文獻亦載這種雞在晴天時會噴出“綬”樣物,陰雨天氣則閉口不吐;其他史料則說春夏吐綬而秋冬不吐。更有材料說,這種雞有時頭上長出“翠角”,長可兩寸。《本草綱目》載,吐綬鳥會逐漸伸展頷下綬帶,幾乎有一尺之長,“乃徐舒其頷下之綬,長闊近尺”,並會閃閃發亮,呈現“紅碧”之色。 56《禽經》曰:“則頸出彩色作囊。”陸佃則說“囊如小綬”。57 由此,又出現了另外兩個名稱:“吐錦鳥”和“錦囊”。這些名稱來歷也在《本草綱目》有載。最後,在《古今注》中,也將“吐綬鳥”說成“功曹”。 58頭生兩角,彩色小囊,很有可能是角雉的一種或數種,最有可能的品種是 華南地區(主要是廣西東北部和湖南南部)的卡伯特角雉或黃腹角雉(Tragopan cabot i); 中國角雉,或稱紅腹角雉(T.temminck i i),頭部呈藍黑色,頭頂有冠,身體有點像《廣東新語》所說之珍珠雞。產地主要包括今天的四川地區及其周圍; 普通角雉(T. sa tyra),與紅腹角雉貌似。其他的角雉種類則分佈於西藏南部、印度北部和喜瑪拉雅地區。值得一提的是,紅腹角雉在交配季節的表現感人至深,常為人稱道:雄性會鼓起彩色脖頸,使腦袋上的羽毛形成兩隻小角形狀,來吸引雌性伴侶。古代文獻所指,應是這種獨特的現象。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清楚,所謂“綬”和“囊”原意是指脖子以下的部分,而不是雞喙吐出的舌狀物,也不是甚麼“口袋”。顯然,將其比為絲帶,是後期的發明,致使雞的原貌和獨特的習性不再被後人理解。屈大均和《澳門記略》的作者便是如此。 59上述《澳門記略》的最後一句“西洋亦時有之”也值得我們注意。它在語法上有歧義:到底是“西洋之雞也有綬”,還是“在西洋(如葡萄牙)也有這種雞”?上文的翻譯也許是錯誤的,但同類的史料並無助於確定其正確含義。十、鴨《澳門記略》對鴨的記述也很短:“鴨如小鵝,有冠緌,毛羽斑斑然。”無其他史料可資參照,又沒有足夠的細節確定品種。大概是《澳門記略》的作者有意為之,補充這麼短短的一句話,以滿足讀者期望:既然澳門有這麼多雞,何故無鴨出現?
  • 13《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十一、無對鳥接下來是一種很奇特的鳥:“有鳥無足,腹下生長皮如筋,纏於樹枝以立,毛五彩,名無對鳥。”《坤輿圖說》、《坤輿外紀》、《古今圖書集成》以及南懷仁的世界地圖都有類似的描述。南懷仁主要補充了“無對鳥”的習性:“不見其飲食,意惟服氣而已。”60認定“無對鳥”毫不困難:它就是天堂鳥。早期的伊比利亞文獻就介紹過這種永不停歇(因此沒有腳)、以空氣和露水為生的鳥類。 M a s s i m i l i a n oTransilvano曾這樣描述:“……他們見到一種最美麗的小鳥,從來不落地歇息,也從不進食……”61 以世俗眼光來看,這種身世神秘的鳥被視為神聖之物,又因其羽毛美麗,更受亞洲之人敬仰,因此被稱為“上帝之鳥”,由此引出“天堂鳥”的名稱。 62天堂鳥的羽毛向來是摩鹿加群島和亞洲其他地區之間貿易往來的常規商品,主要產自新畿內亞和附近的一些島嶼。估計這些羽毛主要來自 P. apoda,P. minor和P. rubra三個品種。耶穌會士們大概知道這種貿易,或者在澳門見到過天堂鳥的皮毛,所以才有《坤輿圖說》等文獻中關於“無對鳥”的記載。而Gesner等人的記錄又成為南懷仁等耶穌會士的材料來源。根據這些描述,天堂鳥獨特的長線形羽毛是雄性用來與異性擁抱交尾的工具,也可以用來纏繞樹枝,懸吊休憩。63但中文名稱“無對鳥”也可以有多重解釋:它既可以表示“沒有配偶的鳥”(傳說神鳥繁殖無需配偶),也可以表示“無與倫比的鳥”。同時,若用廣東話發音,則可以理解成“每對鳥”(高美士就解釋成“每對鳥”),乃mui - tu i或manuk dewata(及拉丁文之Aves Dei,或上帝之鳥的意思)的音譯。64 我們可以斷言,印光任和張汝霖根本沒有考慮這麼多,換句話說,他們也不明白筆下所記為何方物種。十二、厄馬《澳門記略》接 記載的鳥類是厄馬:“一鳥名厄馬,最大,長頸高足,翼翎美麗,不能飛,足若牛蹄,善奔走,馬不能及,卵可作杯器,即今蕃舶所市龍卵也。”《廣東新語》中沒有記錄厄馬,但在耶穌會士文獻如《職方外紀》、《坤輿圖說》及《坤輿外紀》中有載。《職方外紀》稱這種鳥產自秘魯(孛露),據說見於南美洲的荒野。其他描述與《澳門記略》大體相同,只有一條匪夷所思的例外,即說這種鳥類通體無毛。《坤輿圖說》及《坤輿外紀》也提到秘魯(白露),其餘所記亦同於《澳門記略》。 65中文名“厄馬”可以直接認定為鴯 (Dromaiusnovaeho l land iae),體型巨大,身高可達兩米。屬Casuar i idae科,是Dromaius屬現存的唯一物種。 66鴯 今天產自澳大利亞的草地和半荒漠地區。奔跑速度極快,可以達到每小時50公里。中文名稱以“馬”稱之,亦與其不尋常之速度相適應。關於“厄馬”之通稱,尚有數種理論。有人認為源自東南亞語言,也有人認為來自印度。而在第一批耶穌會士到達中國的時期,這種鳥是否已被稱為“厄馬”,仍然值得懷疑。無論如何,艾儒略認為“厄馬”產自秘魯,在他的時代,人們對澳大利亞仍然一無所知。因此,他說的應該是美洲舵(Rhea Amer icana),是美洲大陸最大的鳥類。67為了在此理清名稱上的混淆,我們可以查閱利瑪竇的《坤輿萬國全圖》。上面有一章提到一種巨大的鳥“有翅不能飛”,“其足如馬,行最速,馬不能及”,這種鳥叫“尼 ”,產自“大泥”(即汶萊或馬來半島東岸的北大年)。雖然利瑪竇明確說明這種鳥常在秘魯(孛露)看到,有人以為他事實上指的就是鴯 (只是轉錄錯誤),並沒有將鴯和美洲舵進行區分,而艾儒略逕自轉述利瑪竇的材料,跟 犯了同樣的錯誤。68如前所述,1600年前後,澳大利亞大陸仍然寂寂無聞,其動物世界自然不為早期耶穌會士所瞭解。因此名稱之謎應作如下解讀:利瑪竇本人聽說過美洲舵鳥,但把它放到了錯誤的地區(可能因為當時秘魯和汶萊的中文名稱發音相近,比如後者又被稱為“婆羅”),或者他記的完全是另外一個物種,如Casuaridae科之C. casuarius或C. unappendiculatus。這兩種鳥類現今都生長於新畿內亞的熱帶森林。而在更早時期也可能活動於附件的島嶼,在形體和大小上都與南美洲舵鳥類似(雖然在色彩上可能有所不同)。69如果這個說法成立,那麼利瑪竇所記應是我們在上文“火雞”部分討論的食火雞的一種。接下來可以推測,《澳門記略》的作者對這些語言學問題一無所知,並沒有意識到“火雞”和“厄馬”有可能
  • 《澳門記略》中的鳥類記載澳門研究14第52期是同一種鳥類。鳥卵或其他硬物如鳥類的角,有時可以製作成杯。屈大均專門記有“酒器”,但他沒有提到“龍卵”。在印光任和張汝霖之前,“龍卵”一詞早有使用,但無人能夠說出“厄馬卵”如何成了“龍卵”。十三、巨鳥“厄馬”之後,《澳門記略》簡短記述了“巨鳥”:“又有巨鳥,其吻能解百毒,一吻值金錢五十。”《職方外紀》、《坤輿圖說》和《坤輿外紀》有類似記載,並說明這種鳥來自印度。70 現代著作將“巨鳥”當成犀鳥科(Bucerot idae),有幾種分佈於南亞和東南亞以及今天的雲南和廣西。但《澳門記略》中的簡短記錄無法讓我們判斷具體的犀鳥種類。中國人在很早的時期就知道各種犀鳥,只是名稱各有不同,如“越王鳥”、“鸏鵰”、“鸏(童鳥)”、“鶴頂”等等。一些古老文獻還記載了它們的藥用和商業價值,以及它們不尋常的鳥喙。這種鳥在歐洲也很知名,Aldrovand i的著名作品(1610年)對它進行了栩栩如生的描述。71也許正是這本書激起了艾儒略和南懷仁的興趣。但如果這裏的“巨鳥”確實是犀鳥,那麼《澳門記略》的作者很可能並不瞭解他們所記何物,因為他們本來可以從《廣東新語》中轉引更多的細節,後者從更早的材料引用了關於“鸏(童鳥)”的描述。 72關於犀鳥鳥喙的價格,不同的材料記載頗有出入。進口的大部分鳥喙原材料,不僅用於藥物,還用來製作酒杯和帶扣。早期記載包括某些後期文獻經常提到酒杯,如《廣東通志》和《廣東新語》。雖然多數情況下並沒有給出價格,但因為不斷的進口導致犀鳥數量減少,價格的上漲在所難免。73十四、駱駝鳥《澳門記略》所載最後一種鳥類是“駱駝鳥”:“駱駝鳥,首高於乘馬之人,行時張翼,大如棚,腹熱能化鐵。”類似的記載也見於耶穌會文獻,《坤輿圖說》甚至配有插圖,並介紹說這種鳥來自南美洲。 74毫無疑問,這裏所說的是美洲舵鳥。我們在上文討論的“厄馬”也與美洲舵有關,但也有其他的可能性,其中之一就是利瑪竇認為它是食火雞。因此我們要返回文獻年表,以進一步理清這個複雜的問題。一個很好的出發點是近代早期的歐洲世界:Konrad Gesner撰於16世紀中期的動物學著作在當時流傳甚廣,自然也為來前中國的耶穌會士們所熟知,其中詳細描述了非洲鴕鳥,與後來南懷仁的描述幾乎相同,尤其是鳥的高度超過“乘馬之人”及吞吃生鐵的功能。Gesner的記載則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時代,例如普林尼(Pliny)就介紹鴕鳥極善奔跑;甚至希羅多德(Herodot)也知道這種鳥。 75而這些早期文獻所記,皆指非洲鴕鳥(Struth iocamel i s),既不是大美洲舵,也不是鴯 。如上所述,中國文獻記載這種鳥類時有一種獨立的傳統,常稱之為“舵雞”。利瑪竇在繪製世界地圖時,可能是在Gesner記述鴕鳥的基礎上,加入了中國元素,而稱之為“尼 ”(“厄馬”的訛稱),並因某種原因稱其產地為“大泥”。但艾儒略和南懷仁都對利瑪竇的說法不甚滿意。艾儒略決定將“尼 ”改正為“厄馬”,並將其產地改為秘魯(可能是因為利瑪竇在描述“尼 ”時提到過秘魯地區)。這樣一來,他所說的自然是美洲舵,而不是非洲舵。南懷仁採納了艾儒略的觀點,但把名稱恢復為“駱駝鳥”,也將其產地定於南美洲。所導致的結果是,後來的記述者不僅在名稱上出現混淆,而且在對舵鳥習性的描述上也出現分裂:有些專指“厄馬”,有些專指“駱駝鳥”。“尼 ”、“厄馬”之謎的始作俑者利瑪竇是否知道新畿內亞的食火雞,我們不得而知。顯然艾儒略和南懷仁對食火雞缺乏瞭解,不然的話,他們就不會認為“厄馬”的產地與秘魯有關。屈大均沒有記載“厄馬”,也沒有提到“駱駝雞”,但我們知道他描述過“駝雞”,並且提到這種雞有吞咽鐵石的能力,這點與歐洲文獻的說法相同。而《澳門記略》的作者只是簡單地將這些記載抄錄進來,並沒有考究出處,也沒有意識到他們記錄的不同名稱,有可能是同一種動物。十五、結語綜合上述考證:第一,印光任和張汝霖的鳥類描述多與《廣東新語》和耶穌會士所記極為類似。第二,許多情況下,後期的記錄會偏離早先的材料來
  • 15《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源,原意會因為不適當的增刪而被歪曲。第三,《澳門記略》的作者並不總是瞭解他們所描述的鳥類。第四,《澳門記略》中列舉的大部分鳥類與澳門關係不大,有些甚至從未在當地出現過,例如美洲舵鳥(食火雞或鴯 )和犀鳥。第五,只有在極少數情況下,中文術語才能與某種鳥類名稱相符,依靠中文記載鑒別鳥類通常是不可能的,在其他中文文獻中也是如此。第六,顯然,《澳門記略》的作者並不滿足於單純列舉與澳門有關的部分(或全部)鳥類,他們的興趣在於宣揚這些動物的異域情調。在印光任和張汝霖心目中,鳥類似乎與奇跡有某種關聯。當然,這種揣測需要進一步的研究來證實。讓我們用微妙的“異域主義”心理,來解釋這份重要文獻中對澳門動物世界的系統記錄,或表面上的系統記錄。註釋:1 關於香山縣及廣東省的地方誌,可參見張世泰等編:《館藏廣東地方誌目錄》,第 1 、 93–94 、 180 頁及李默:《廣東方志要錄》,廣東省方志辦公室, 1 9 8 7年,第 1–6 、 71–77 頁。2 關於《澳門記略》的不同版本,可見張世泰等編:《館藏廣東地方誌目錄》,第 1 9 3 – 1 9 4 頁;章文欽:《〈澳門記略〉研究》,第 139 –177 頁;趙春晨:《關於〈澳門記略〉乾隆原刊本的幾個問題》,第 139–141頁。《澳門記略》的部分內容也被收入其他關於澳門的原始史料集中,例如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澳門基金會、暨南大學古籍所編:《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6 卷,第 2 80 頁等;張海鵬編:《中葡關係史資料集》,上冊,第 8 8 頁等。高美士(Gomes, Luís Gonzaga)的譯文《澳門記略》則於 1979 年再版。本文依據的是趙春晨的點校本,見參考書目;關於趙春晨點校本的葡文翻譯,亦見本文參考書目。3 《澳門記略》,第 161–162 頁;高美士譯本,第 233–237頁。關於中國的鳥類研究,鄭作新、錢燕文的諸多著作以及《中國動物志:鳥網》最具參考意義,與各個地區的鳥類名目與大量的網絡出版物相比,內容更為權威。4 《廣東新語》也有多個版本。最近的見於歐初、王慣忱編:《屈大均全集》,第 4 卷,中華書局,見參考書目。關於《廣東新語》與澳門有關的部分,可參見普塔克:《關於〈廣東新語〉》(Ptak, R., Notes on theKuang-tung hsin-yü)。對《廣東新語》進一步的研究,另見趙立人:《〈廣東新語〉的成書年代與十三行》;吳建新:《〈廣東新語〉成書年期再談》;汪宗衍:《屈翁山先生年譜》;湯開建:《屈大均與澳門》。5 本文使用的是大東圖書公司的版本,見參考書目。6 關於艾儒略及其著作,見參考書目。又可參見Menegon, Eugenio, Un solo cielo; Criveller, Gianni, PreachingChrist in Late Ming , p . 144 等等;Lipp ie l lo , T iz iana andRoman Malek (eds.), Scholar from the West: Giulio Aleni.《職方外紀》完整的意大利譯本即將出版。關於《坤輿圖說》及相關的《坤輿外紀》,見參考書目。關於地圖,參見 D’El ia , Pasquale M., I l mappamondo cinese ;曹婉如等編:《中國古代地圖集‧清代》,尤其是第143–147 圖;黃時鑒、龔纓晏《李馬竇(利瑪竇)世界地圖研究》,其中列舉了大量的二手文獻。7 關於這些著作,見參考書目。王士禎曾在廣東逗留,見 Hummel, A. W., Eminent Chinese, Vol. 1, pp. 831–833 。8 《故宮鳥譜》見本文參考書目。西方對本書的研究,見 Neuman Dietrich and Zhou, Hongzhang, Das Vogelalbum 。9 《廣東新語》,第 514 頁;Ptak, R., “Notes,” p. 143 。1 0《故宮鳥譜》,第 2 卷,第 24 –25 頁。1 1 關於鸚鵡等鳥,有不少現代專著,其中的一部權威著作是 Foreshaw, J . M. and Wi l l i am, T . C . , The B i rds o fParadise and Bower Birds 。1 2《故宮鳥譜》,第 2 卷,第 40 –41 頁。1 3《故宮鳥譜》,第 2 卷,第 44–47 頁。 D. domicella 亦稱Lorius domicel la, purple-naped lorry(注意:這裏的名稱和分類法有些混淆)。 A . s c a p u l a r i s 亦稱 A l i s t e r u ss c a p u l a r i s(產自東部澳大利亞!)a n d P s i t t a c u sa m b o i n e n s i s ( A l i s t e r u s o c c a s i o n a l l y l u m p e d w i t hAprosmictus!) , 例如 Hoyo, Josep de l , Handbook, IV , pp .349, 394–396 。1 4 例如 Lor i idae 科,見 Mivar t , St . G. , A Monograph of theLories 。1 5《廣東新語》,第 514 頁;Ptak, R., “Notes,” p. 143 。1 6 將《故宮鳥譜》,第 2 卷,第 3 6 、 3 8 頁的圖像稱為Cacutua ga ler i ta 應該更合適些。關於“白色鸚鵡”,又見 Schafer, E. H. , Parrots , p . 277;Ptak, R. , ExotischeVögel, p. 22 。現代動物學調查見 del, Hoyo, J., Handbook,IV, pp. 246–279 。1 7《廣東新語》,第 514 頁;Ptak, R., “Notes,” p. 144;《故宮鳥譜》,第 2 卷,第 32 –39 頁。1 8《廣東新語》,第 514 頁;Ptak, R., “Notes,” p. 144;《故宮鳥譜》,第 2 卷,第 3 5 頁。1 9 黃佐:《廣東通志》,第 2 冊,第 24 卷,第 10b 頁(第62 4 頁)。關於羅浮山,見 S oymi é , M . , “ Le L ou - f eo uchan” 。2 0《廣東新語》,第 514 頁;《嶺表錄異》的編者也提到“紅白鳥”,譯文見 Guignard, M., Aufzeichnungen, no. 2.2 8 . 後世文獻有時提及這份唐代史料,如李調元:《南越筆記》;Ptak, R. , Notizen 。2 1《故宮鳥譜》,第 1 卷,第 56 –57 頁。2 2 關於這些“鸚鵡”,見 Schafer, E. H., Peaches , p. 100–102;Ptak, R., Exotische Vögel , p. 21 。2 3《廣東新語》,第 514 頁;Ptak , “No tes , ” p . 143 . 早期的史料是陸佃:《埤雅》,第3輯,第9卷,第11a頁;李蘇:《見物》,第1卷,第 15b頁;又引自《禽經》。2 4 高鋒等編:《海南島的鳥獸》,第 12 3 –12 4 頁;又見史海濤、蒙激流等編:《海南陸棲背椎動物檢索》,第 133 頁。2 5《廣東新語》,第 646 頁;Ptak , R. , “Notes” , p . 146 。中國文獻中的丁香村又見 Ptak, R. , Asian Trade 。“丁香”一詞若表示華南地區的土生植物,可以同時指代數種物質。2 6 De l Ho yo , J . , Han dboo k , I V , p . 34 2(食);Pta k , R . ,Exotische Vögel, pp. 21–22(紅鸚鵡)。2 7 吳震方:《嶺南雜記》,第 74a 頁;李調元:《南越
  • 《澳門記略》中的鳥類記載澳門研究16第52期筆記》,第 8 卷,第 3 b 頁。2 8 高美士(Gomes)誤譯了“沉水煙”之意,“沉水”是“沉水香”之縮寫,亦稱“沉香”。屈大均在《廣東新語》“沉香”節中區別了許多種沉香,見《廣東新語》,第 669–672 頁。2 9《廣東新語》,第 515 頁;Ptak, Notes, pp. 144–145 。關於“秦吉了”,見 Ptak, R. , Not izen 。3 0《故宮鳥譜》,第 2 卷,第 64 –67 頁。3 1 楊嵐等編:《雲南鳥類志》,第 1 卷,第 442–444 頁。3 2 Del Hoyo, J., Handbook, IV, pp. 404–407.3 3 費信著,馮承鈞校注:《星槎勝覽校注》,第 48 頁。3 4《明太祖實錄》,第 5 卷,第 1964 頁;Wade, G. P., Mingshi - lu , I I , p . 66;《廣東新語》第 430 頁提到倒掛鳥由渤泥(汶萊)朝貢而來。3 5 王頲:《西域南海史地研究》,第 111 –128 頁。3 6 高鋒:《海南島的鳥獸》,第 26 9 –27 1 頁;史海濤等編:《海南陸棲背椎動物檢索》,第 17 1 –17 2 頁。3 7《廣東新語》,第 510 頁;《故宮鳥譜》,第 2 卷,第67 頁;李調元《南越筆記》,卷 8 ,第 3b –4a 頁也有相關記載。3 8《廣東新語》,第 5 2 3 頁。3 9 錢燕文的《中國鳥類圖鑒》為我們提供了判斷《澳門記略》中雞類的許多證據。4 0 見 Mil ls, J. V. G. ,《瀛涯勝覽》(譯文),第 153 頁;馬歡撰,萬明編:《明鈔本瀛涯勝覽校註》,第 79 頁;龔珍《西洋番國志》第 34–35 頁;費信《星槎勝覽》第99 、 100 頁;Sonnendecker, Klaus, Verzeichnis, 第 165 頁和註 757 及第 179 頁;《西洋朝貢典錄》,第 104 頁。亦見張之傑:《鹽橋集:科學與美術的交會》,第2 5 6 – 2 5 7 頁。關於西方視野中中文文獻對鴕鳥的記載,可參見 Moule , A. C. , Some Fore ign Bi rds , pp . 248–250 。4 1 史前時期舵鳥亦見於亞洲北部和中部的一些地區。見郭郛:《中國古代動物學史》,第 3 、 9 、 21 、 35 、46 頁。4 2《廣東新語》,第 5 2 3 頁。4 3《西洋朝貢通典》,第 3 5 頁;S o n n e n d e c k e r , K l a u s ,Verzeichnis , 尤其是第 52–53 頁及註 247 。4 4 Gomes, Luís Gonzaga, Ou-mun kei- leok, p. 234.4 5 吳震方:《嶺南雜記》,第 7 4 b 頁。4 6 馬歡撰,萬明編:《明鈔本瀛涯勝覽校注》,第 30 、31 頁;Mills, J. V. G., 《瀛涯勝覽》,第 101 頁及註釋。有意思的是,郭郛:《中國古代動物學史》,第 43 1頁,也誤認為馬歡所記就是美國火雞;張之傑:《鹽橋集》,第 254 頁,則相對謹慎,認為是產於澳大利亞和新畿內亞的食火雞(ca sso w a r y)。4 7《明太祖實錄》,第 3 卷,第 1274 、 1879 頁;英宗第2770、5008頁;憲宗第2624–2625頁;Wade, G. P., Mingsh i- lu , I I , pp . 28, 29;V , pp . 1430, 1543; VI , p. 1670. 在《廣東新語》第 430 頁,爪哇和三佛齊都曾遣使朝貢火雞。4 8 周去非撰,楊武泉校註:《嶺外代答校註》,第 11 3頁;Netol i tzky, A., Das Ling-wai tai-ta , p. 49 。4 9 See, for ex., Netolitzky, Almut, Das Ling-wai tai-ta, pp. 238–239 n. 5; Laufer, Bertold, “Asbestos”.5 0《(正德)瓊台志》,第 1 冊,卷 9 ,第 4 b 頁。5 1《職方外紀》,第131、133頁,註釋2;《坤輿外紀》,第 5a 頁;《坤輿圖說》卷下,第 38a–b 、 67a –b 頁。又見 Walravens, Hartmut Die Deutschland-Kenntnisse , pp.225 –226;Wal raven , Konra d Gessne r in ch ines i schemG e w a n d . 美國火雞及其圖片又見於《古今圖書集成》,第 519 冊,第 53 卷,第 31b–32a 頁。5 2 另一種假設可以區分 “peru ” 和美國本地名稱:英語詞匯 “ t u r k e y ” 有另外的背景,一個最近的觀點是,火雞最初常與幾尼禽(Numida meleagris)相混淆,後者亦生長於北非的一些地區。在一些早期文獻中,偶爾會見到 “gal ina turcica” 一詞。5 3 黃佐:《廣東通志》II ,卷 24 ,第 10b–11a 頁(第 629–630 頁);《廣東新語》,第 513 、 523 頁。5 4《廣東新語》,第 522–523 頁。5 5 Hucker, C. O., Dict ionary , no. 3489.5 6 郭郛:《中國古代動物學史》,第 113、 430頁;Legge,J., The She King , p. 211; 陸佃:《埤雅》I I I ,卷 9 ,第11a 頁;李時珍:《本草綱目》,第 2 冊,卷 48 ,第2 6 1 7 –2 6 1 8 頁;R e a d , B . , “ A v i a n D r u g s , ” p . 4 1(n o .271a)。5 7 師曠:《禽經》,卷 21 ,第 16b–17a 頁;陸佃:《埤雅》,第 3 冊,卷 9 ,第 11a 頁。5 8 崔豹:《古今注》卷中,第 5 a 頁。5 9 關於中國的角雉,見錢燕文:《中國鳥類圖鑒》,第88–91 頁。6 0《坤輿圖說》卷下,第53a–b頁;《坤輿外紀》第5b頁;《古今圖書集成》,第 5 1 9 冊,卷 5 3 ,第 3 1 b 頁;Walravens, H., Die Deutschland-Kenntnisse , pp. 200-201;Iannaccone, I. , Lo zoo dei Gesuit i , pp. 745, 754; Ptak, R.,Maritime Southeast Asia, pp. 140, 148. Iannaccone 複製的圖畫沒有顯示左側的樹枝,由小鳥用皮膚樣的肌肉包裹。《古今圖書集成》的圖畫也是如此。6 1 詳見 Ptak, R., “Birds of Paradise,” p. 820 。亦見 Stanley ofAlderly, Lord (tr.), The First Voyage, pp. 143, 205–206, 208–209 。6 2 關於天堂鳥,見 Foreshaw, J. M., and Wil l iam T. C., TheBirds of Paradise , o r Fr i th, Cl i f ford B. et al . , The Birds ofParadise . 最早的專論見 Ell iot, D. G., A Monograph of theParadiseidae. Also see there, pp. ix–xv(較早期著作)。關於 16 和 17 世紀的歐洲記錄,見 Stresemann, E., DieEntdeckungsgeschichte der Paradiesvögel , pp. 263–264 ,其 Was wußten die Schri f tstel ler 。6 3 見 Ptak, R., Birds of Paradise , pp. 822–824 ,“天堂鳥”亦載於汪大海之《海島逸志》。6 4 Gomes, Luís Gonzaga, Ou-mun kei- leok, p. 237.6 5《職方外紀》,第 123 頁;《坤輿圖說》卷下,第 34b頁;《坤輿外紀》第 4b 頁。其他文獻如王士禎的《居易錄》也有相同記載。6 6 Del Hoyo, J., et al. , Handbook , I , pp. 90–103.6 7 也有體型略小的美洲舵(Pterocnemia pennata)。6 8 見《西洋朝貢典錄》第 125–126 頁, n. 5;D’Elia, P. M.,I l mappamondo, Plates XXIX and XXX;黃時鑒、龔纓晏:《利瑪竇世界地圖研究》,附錄地圖 2 9 , F 3;C h e n ,Kenneth, Matteo’s Contribution, p. 335 。6 9 有材料宣稱即使在今天仍然可以在群島和新畿內亞附件的其他地區偶然發現食火雞。7 0 同註 14。《職方外紀》,第40、 43頁;《坤輿圖說》,卷下,第 3b 頁;《坤輿外紀》第 1a 頁。7 1 關於這些鳥,見 Ptak, R., Exot ische Vögel , pp. 35–58;楊和之:《鶴頂考》;Aldrovandi, U., Ornithologiae, pp.394 , 398 –399 。關於現代的動物學專著,見 Kemp, A .and Martin W., The Hornbil ls.
  • 17《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7 2《廣東新語》,第 516 、 524 頁。其他清代文獻也提到“鸏(童鳥)”,如李調元:《南越筆記》,卷 8 ,第7a 頁。注意:“巨鳥”一詞有時與棺材相關,有時又稱“異鳥”。清朝之:《海島逸志》也提到巨鳥。7 3《廣東新語》,第 456 頁;楊和之:《鶴頂考》,第 13–14 頁。7 4《坤輿圖說》卷下,第 71a–b 頁;《坤輿外紀》,第 8a–b 頁。關於利瑪竇地圖上顯示的“駝鳥”畫,見黃時鑒、龔纓晏:《利瑪竇世界地圖研究》,插圖 3 –5 。7 5 Walravens, H., Die Deutschland-Kenntnisse, p. 230.參考書目:1. Ai, Rulüe and Xie, Fang, Zhifang waiji jiaoshi, ser.Zhongwai jiaotong shiji congkan (Beijing: Zhonghua shuju,1996). [艾儒略、謝方:《職方外紀校釋》]2. Aldrovandi, U., Ornithologicae, hoc est de avibushis toriae, l ibri XII , in quibus aves describuntur(Francofurti: Typis Wolffgangi Richteri..., 1610).3. AMJL = Aomen jilüe, cf. Gomes, Luís Gonzaga; cf. YinGuangren, Zhang Rulin.4. Cao, Wanru, et al. (Eds.), Zhongguo gudai ditu ji. Qingdai(Beijing: Wenwu chubanshe, 1997). [曹婉如:《中國古代地圖集‧清代》,北京:1997 年。]5. Chen, Kenneth, “Matteo’s Contribution to, and Influenceon, Geographical Knowledge in China,” Journal of the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 59 (1939), pp. 325–359.6. Chen, Menglei, et 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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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澳門記略》中的鳥類記載澳門研究20第52期xuankan, 2 Vols. (Shanghai: Shanghai guji shudian, 1964).[《正德瓊台志》]102.Zhongguo di yi lishi dang’anguan, Aomen jijinhui, Ji’nandaxue guji yanjiusuo (Eds.), Ming Qing shiqi Aomen wentidang’an wenxian huibian, 6 Vols. (Beijing: Renminchubanshe, 1999).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澳門基金會、暨南大學古籍研究所編:《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103.Zhongguo dongwu zhi: Niao wang (Fauna Sinica: Aves),var. Vols. (Beijing: Kexue chubanshe). [《中國動物志:鳥網》]104.Zhou, Qufei (author), Yang, Wuquan (Ed.), Lingwai daidajiaozhu, ser. Zhongwai jiaotong shiji congkan (Beijing:Zhonghua shuju, 1999). [周去非著,楊武泉編:《嶺外代答校注》。]
  • 21《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一、澳門和起義者的角色香山起義是一次由澳門同盟會組織,在石岐、前山等香山縣地區起行的武裝起義,並且以揮軍進攻廣州為結束。從現藏於台北故宮檔案館及北京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的檔案研究來看,清朝政府在武昌起義前後也沒有關於香山起義的記載。1這次起義,由1911年11月2日(農曆九月初十二日)起事,到“在辛亥年九月十六日”(西元11月6日)香山縣城石岐“光復”,再在(農曆九月初十九日)(西元11月9日)把起義各軍在香山“改編為香軍”,繼續北上會師廣州為止,前後共歷7日。香山起義前,澳門革命人士與香山縣內民間社會聯絡的事前工作,則肯定早於1911年11月2日。香山起義主要計劃者之一、同盟會成員鄭彼岸,曾撰寫的長達近 3000 字的回憶文字《香山起義回憶》,收於“紀念辛亥革命五十周年徵集的史料”的《辛亥革命回憶錄》第2冊。2鄭彼岸又名鄭岸父,從鄭佩剛的《〈香山旬報〉及其創辦人鄭岸父》一文後半部,也有論及香山起義的一些片段。3這篇以農曆為紀年的史料,詳述武裝革命活動籌備經過外,也提供了不少事前準備的線索。除鄭彼岸外,同樣有參與這次秘密活動的,有東莞人莫紀彭,他晚年曾接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的口述歷史訪問,回憶當年的革命事跡。雖然只有隻言片語論及香山起義,也可略為補充鄭彼岸的記載,令香山起義與澳門的關係更為詳盡和全面。4香山起義所牽涉的地理範圍,主要包括5個地方。第一個是澳門南灣41號設立的總機關,亦即澳門同盟會分會所在地,是計劃及後勤基地。5 其次是策反新軍的前山,作為攻打香山縣城的軍事力量。廣東的新軍是在1903年才正式建立的,因此在香山起義時只是有8年的歷史而已。6 新軍對清廷的忠誠度值得懷疑,而且在辛亥革命中,新軍更是被策反的對象。7 最重要的,是香山起義計劃要“光復的”香山縣城石岐和鄰近的鄉村。另外,革命者亦與香山小欖的“綠林”土匪聯繫,聲援香山起義活動。最後,就是“光復”石岐之後北上廣州。策劃香山起義的參與者,包括主持者“邑人”鄭彼岸、林君復、林警魂、蕭楚碧、蕭叔鸞、鄭仲超、劉卓棠和東莞的莫紀彭、何振(仲達)、湖南人任鶴年等。名單中所指的“邑人”,是指哪個地方呢?從下文“鄭彼岸、林君復等啣中山先生命,負責策劃在本邑起義”得知,鄭彼岸所列的7位“邑人”,都是香山人。8革命者莫紀彭回憶時,指出“老史家馮自由把師復(按:即劉師復,亦稱劉思復)歷史寫在辛亥革命民軍的香軍裏邊。彷彿他係香軍的一個統領。別人寫的也一例誤筆。其實不然,香軍系我與何振、林君復、彼岸(按:即鄭彼岸)諸同志共同組織。雖然香軍中香山同志居多,但沒有師復其人。”9再加上兩名東莞革命者及湖南人任鶴年,合共最少有10位革命者,構成是次起義的骨幹核心。他們都是受孫中山的命令,跟隨香山同盟會會員鄭彼岸,和新任澳門分會會長、主盟人林君復,受他們的共同指揮行事。除他們之外,還有其他人協助起義的準備工作。從澳門到石岐的光復:香山起義中的革命者、新軍與團練何偉傑 ** 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博士研究生
  • 從澳門到石岐的光復:香山起義中的革命者、新軍與團練澳門研究22第52期聯絡各方面的起義者,還包括前清舉人高拱元和他的兒子高西平、長州黃堯軒、黃普明、谿角劉卓堂、劉蔚池、劉日三、龍聚環劉漢畢、象角彭雄佳、豪吐高勝瑚、申明亭鄉楊藻雲、港頭鄉胡孔初、安堂鄉林少愉、林耀南、林仲達及南文鄉蕭某等,共有16人。10 可見他們都是負責聯絡人,發揮他們在香山地緣的人際網絡,他們可能是負責傳遞消息的跑腿,令更練團響應革命。根據鄭佩剛的回憶,鄭岸父曾經“又到澳門南灣四十一號同盟會支部策劃和領導香山起義活動”11 何振也認為“廣東光復首義前山”,是因為剛好在當時清廷調遣廣東新軍第二標調往前山,而前山地理是“出澳門關閘即可望見”,因此有利澳門的革命者起義。當時何振於是和莫紀彭一起赴澳準備香山起義。12澳門在香山起義的角色,首先是集結參與者開會之地,討論日後起義的組織。以鄭彼岸的話來說,香山起義的事前活動,早在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前,由鄭彼岸等“在澳門南灣41號設立總機關,召集各地黨人,秘密進行革命工作。”革命者在澳門的會議結果,“當時議定由林君復、林警魂兩人在澳主持總機關”13。澳門“總機關”的具體責任,有三方面:第一是負責香山起義財政,起義的一切費用由林警魂負責籌措。為甚麼要選擇林警魂擔此重任?因為林警魂是澳門同盟會林君復的從兄弟,能夠在血緣及地緣上更有親和力。在地緣上更是安堂鄉林少愉、林耀南、林仲達的同鄉。除此之外,林警魂“與港澳商人、海外華僑及各省的革命黨人,相識甚多。”以林警魂“向各地商人華僑捐得不少款項”,於是革命經費不成問題。 14 當時,“澳門富商陳芳之孫陳永安,亦加入同盟會”,與革命黨人聯絡密切,而且“做事肯出錢”,受到同盟會會員重視。15 於是,革命活動所需的資金,在澳門富豪子弟陳永安願意加入同盟會支持革命後,問題迎刃而解。16香山起義所“籌措”的資金,主要用途是甚麼?從澳門收集的經費是用來購買軍火的,並且偷運到中國內地。鄭彼岸解釋:“起義所需軍火皆由澳門、香港運入石岐。”澳門“總機關”的林君復,負責安排軍火從澳門送入香山,當時“安香兵輪管帶某早已同情革命,林君復等商得其同意,時將大幫軍火託他運入”。這樣危險的工作,非由革命者的親信負責不可,於是“並有幾名少女”加以協助,例如林壽華為主盟人林君復之妹、黃文干為黃文鐸之妹、蕭世冰十六姑更是參謀何振的未婚妻、劉振群是蕭叔鸞之妻等擔任押運裝備。由於他們是女性,因此她們“能利用巧妙的偽裝”,避過香山關口的檢查。在抵達後,上述各人均以肩輿把軍火運入蕭宅或大湧林家秘密收藏,準備起義之用。17這可見當時的革命者利用他們的女性親屬,例如妻子、妹妹作後勤,避過清廷官員的注意男性的盲點,完成偷運軍火的任務。澳門關閘以北就是前山寨,把武器直接帶到該地,是最方便的做法。而事實上,早在1911年4月8日,兩廣總督張鳴岐在黃花崗之役後,也曾上奏軍機處的電報中指出:“因廣東密邇港澳,易於偷運軍火,是以定在廣東起事”18 可見從澳門“偷運軍火”到廣東各地起義的可行性是顯然易見的。此外,澳門亦是聯絡前山新軍起義的通訊處。留在澳門“總機關”的林君復、莫紀彭、何振和鄭仲超等,負責運動駐前山的新軍,這是因為“澳門距前山最近”,方便聯絡前山寨的新軍計劃反清起義。當時前山新軍共約3000人駐紮,他們是由廣東督練公所訓練,裝備齊整,紀律嚴明。而且軍隊成員年輕,自標統以下至小隊長,都是陸軍學堂畢業的青年人。在澳門準備香山起義的原因是香山人鄭仲超和東莞人何振都是陸軍速成學堂畢業,於是和前山的新軍下級官長多是同學或相識。19因此結成了一個由同鄉、同學到同事的人際網絡。同時,前山方面還有劉希明、蘇曼殊之兄蘇默齋、陳景華之弟陳自覺和陳芳之子陳永安等幾十人擔任聯絡香山縣內各人的工作。20他們之中,“新軍中的營長湖南人任鶴年最為進步”,前山新軍起義的計劃,在“首先就與任鶴年聯絡”後,“進行非常順利”。 21二、石岐的官軍、團練和土匪相比於前山,石岐的組織活動比較困難。距離澳門較遠,組織較難等因素,難以如前山般“進行非常順利”。首先,由鄭彼岸負責聯絡香山縣城石岐的防營、遊擊隊及石岐的紳士,在石岐正薰街(今民生北路)蕭聘一宅設立革命機關,作為革命黨人會議和秘密儲存軍火的地方。22換言之,從澳門運來的軍火,是由鄭彼岸帶到石岐秘密收藏。澳門分會決定在香山石岐,成立一個臨時基地。當時石岐守
  • 23《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軍主要是湖南人:“石岐方面一向駐副將一員(俗稱協台)和防勇數百名。清末的綠營防勇本毫無戰鬥能力,但副將馬德新是個湖南人,頭腦頑固,部下的防勇也多是湖南人,號稱善戰。馬德新派防勇把守城廂內外,甚為嚴密,對革命活動頗有障礙。”23石岐是縣城,駐有重兵,軍隊以綠營為主,忠誠度比新軍高。不像新軍能夠用同學等人際網絡聯繫。也由於他們都不是香山人,鄭彼岸等香山人不可用地緣背景去接近,遊說他們支持這次以廣東人為主的起義。很明顯,澳門同盟會計劃的這次起義,不可能像前山的那樣直接策動新軍,而是要借用其他武力的方式。石岐除了綠營官軍之外,還有另一股武裝力量,可以作為同盟會會員攻佔石岐的力量。當時除了防營外尚有縣團練局,主持人鄭雨初也是香山人。帶領香山縣團練的遊擊隊長是武解元黃龍彰,他的兵隊80人駐紮在石岐龍王廟。最後,還有香山人王作標帶有縣署親兵約30人駐紮在香山縣署。這些都是香山同鄉“邑人”,因此鄭彼岸便分頭說服鄭雨初、黃龍彰和王作標等人宣誓加入了同盟會。結果建立了約110多人的武力,也為日後計劃奪取龍王廟和縣署,作為同盟會在香山起義根據地。從這些工作來看,鄭彼岸的說法:“未經運動的只有縣知事覃壽和副將馬德新二人”,這種說法明顯是帶有誇張成份。因為駐紮在縣城的是以湖南人為主的防勇,當時並未加入革命軍的行列。24不過,鄭彼岸也明白,起義除了需要武力外,也需要香山石岐地方勢必的支持。鄭彼岸指出:“至於石岐對海的長州鄉,族大人多,地形上更為重要。過去便是隆都地方(即今十二區),村鄉最密,華僑甚多,富有民族思想,谿角劉姓、安堂林姓、南方蕭姓,均是聚族而居、人口逾萬的巨族。因此,又遣人分頭向各族姓的志士團勇聯絡。”從日後的革命活動來看,這些地方的族姓並未參加革命,但也沒有加入官軍鎮壓革命,可以說是採取中立的態度。只是,官軍之勢力龐大,並非只憑百多人的團練可以應付,而需要奇兵突出。於是,鄭彼岸又聯絡了附近地方上的土匪加入,他說“小欖方面,地方遼闊,綠林最多,亦於事前派人聯絡其中的李就成、伍順添二人約期舉事”。25奇怪的是,李就成、伍順添是最後才聯絡,卻是香山起義時,最先作出軍事行動的一群。三、從小欖、前山到石岐兵變香山起義第一天的軍事行動是在農曆九月十二日(即11月2日),先是香山小欖的綠林豪客李就成和伍順添等在附近沙面首先起義。石岐副將湖南人馬德新得知事發而不知起義者的虛實,因此立即調黃龍彰所部遊擊隊80人,配合協署防營百餘人,到小欖圍捕李就成和伍順添等人。不過,黃龍彰已經被鄭彼岸說服,“宣誓加入了同盟會”。於是馬德新不料黃龍彰的遊擊隊到達小欖後,便與李就成和伍順添合流,而且反攻防營打傷、打死官兵十餘人。石岐副將馬德新知事不妙,且戰且走地回到石岐後,翌日即帶同幾位親信人員到廣州要求增援。26 湖南軍人離開石岐,北走廣州求援,使縣城守軍群龍無首,有利數天之後的起義。前山起義方面是在農曆九月十五日,亦即小欖起義後第三天的1911年11月5日。在武昌起義之後,鄭岸父“就同林君復、莫紀彭、何震(按:當為何振的同音之誤)等策動前山新軍起義,光復石岐。”27 陳鵬超回憶當時是成立澳門同盟分會後,“未及一年期,四方來豪傑,前山新陸軍,加盟既堅決。”雖然時間短,但仍然能夠團結新加入的革命力量。28當時駐紮前山的新軍已經和澳門方面聯繫成熟,於是在前山恭都小學堂(後改風山小學)開辦後不久,革命黨人蘇默齋、劉希明、陳自覺、鮑某等由日本回來,投入學堂當學生。事實上卻在暗中做地下工作,因此新軍普遍受到革命思想影響,是因為他們“出力最多”所至。29從革命人數來看,鄰近澳門的前山明顯地有更多的人力資源,進行革命宣傳遊說,形成起義的共識。發動起兵的方式,也不需借用“綠林”好漢。1911年11月5日準備起義的新軍軍官佐,均齊到黃茅斜陳永安的祖居石寶內開秘密會議。到了當天傍晚,前山各處一聲暗號,便遍豎白旗。陳永安正是前述澳門富豪陳芳之子,他將祖居給起義軍作臨時基地。當時的聲勢令“新軍的高級官長某,見勢不佳,立即由前山城牆跳下,拼命向澳門方面逃去。”30澳門同盟分會的陳鵬超記述當時前山起義的時間是“九月十五黃昏後,大集雲台好身手,發出
  • 從澳門到石岐的光復:香山起義中的革命者、新軍與團練澳門研究24第52期一紙革命符,先殺標統蔣某某。前山新軍預謀定,一接密符即響應。拔去胡旗樹漢旗,全軍眾口齊曰勝。”31 可以推斷當時革命軍的聲勢定必甚大,否則不會冒生命危險,跳牆逃往澳門,而非找援軍回來鎮壓。最後,新軍隨即推舉任鶴年做全軍司令、何振為副司令,準備向石岐進發,光復香山縣城。32 由於事前的充足準備,在一個傍晚,兵不血刃便驅逐清朝官員,控制了前山,並起兵進攻縣城石岐。因此胡漢民更認為這次辛亥年九月十四日,莫紀彭與何振、陳哲海、張志林及女同志鄭妙鄉、黃芙蓉數人,乘月夜入駐前山新軍發難,“辛亥廣東獨立,莫先生、何振、林君復實為首義。”33前山的起義,組織嚴密;石岐起義的情形,則較為鬆散。1911年11月5日新軍在前山起義後,石岐義軍尚未接到消息,甚至大軍正在攻城,他們也不知情。澳門林君復以事機迫切,於是即日兼程返回石岐,在正薰街蕭聘一家中召集革命黨人開緊急會議,決定即日起義。下午,隆都方面的各鄉團勇紛紛集合,向西河路進發直迫石岐。34石岐城並未因馬德新敗走,而落入革命軍手上,需要依靠澳門“總機關”的直接領導。當然,在林君復從澳門趕來之前,鄭彼岸已經和石岐附近的民軍取得聯繫。當時和應的各鄉團勇如下:35表1 支持香山起義之民軍資料根據地 領導者 備註谿角鄉 劉卓棠 (華僑 ) 約有數百人龍聚環鄉 劉漢華 –象角鄉 彭雄佳 –豪吐鄉 高勝瑚 –港頭鄉 胡孔初 –申亭鄉 楊藻雲 –南文鄉 蕭某 –安堂鄉 林秀“可能曾與同鄉安堂鄉林少愉、林耀南、林仲達聯絡”坎下鄉 梁守合共兵力︰“共不下二、三千人。”3 6從上表可見,當時的九路兵馬的具體人數,鄭彼岸也不太清楚。鄭彼岸身在石岐,也只用“約有數百人”及“共不下二、三千人”等約數,可知當時主事者對他們應該掌握的基情形,也未能了解。人數可能是誇大了,以壯聲勢,“這些隊伍雖是臨時集合,並未經過訓練,但革命熱情很高。”37唯一比較清楚的,是“有數百人”的華僑劉卓棠,因為他是九路人馬中最有實力的一支。其餘頭7位,也就是鄭彼岸那些“聯絡各方面的人”之一。安堂鄉的林秀可能是與林少愉、林耀南、林仲達聯絡而參加革命。其餘的起義者,鄭彼岸只能記起“帶領各鄉團勇的人,有的是華僑,有的是學生,有的是綠林豪客。”38上表中雖有坎下鄉梁守,但並非事前已經“聯絡各方面的人”。因此,他可能是其中一位“綠林豪客”。根據李朗如和陸滿對辛亥革命時期“廣東民軍的來源“的理解,他們絕大多數是僱貧農佔多數,也有小手工業工者或一些從海外回來的工人。他們因為生活困苦而參加民軍。39從中亦可推斷,他們參加革命,可以改善生活。40集齊各路人馬後的作戰計劃,也是臨時決定的。鄭彼岸指出各隊伍到達石岐後,先後在3日前才起義反正的黃龍彰駐紮的龍王廟集合分作兩隊。9個不同團體,包括“華僑”、“學生”、“綠林豪客”的“臨時集合”的軍隊,“並未經過訓練”,只憑“革命熱情”,其作戰能力可想而知。這二三千人“一隊由梁守帶領,由南門入城;一隊由鄭彼岸帶領,由西門入城。”如果要正面交鋒,一定不是守軍對手。不過,因為馬德新已離開石岐所以軍隊之中並無指揮,所以守城的防勇不敢抵抗。香山縣知事覃壽 是湖北孝感縣進士,但曾留學過日本,因此也受新思想影響。而且更重要的是他“到任僅僅一月,見大勢已去,亦不敢抵抗。”可以說,前山、石岐兩次起義成功,除了因為澳門“總機關”的事先計劃外,很大程度是由於守備官員不戰而逃。結果兩隊人馬安然前進石岐,除在南門及縣署擊斃兩防勇外,雙方未發生衝突。鄭彼岸帶領隊伍由西門進入佔領縣署,王作標所統帶的遊擊隊便立即投入革命隊伍。香山縣知事覃壽 聽到外面人聲嘈雜,心知革命軍已到,於是即時匿避香山紳士洪式之家內。不過很快地被革命軍得知,被帶回香山縣署。覃壽 亦表示投降,翌日將香山縣署的印信交出,同時撰寫《申檄文》自辨,說他“懷抱民族主義,十年於茲,以事勢禁格之故,延誤至今,未有所展。如今交出印信,以為與清政府斷絕關係之證據。”41 這一天“辛亥年九月十六日”(11月6日),香山起義成功把石岐城光復了。
  • 25《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四、起義後的香山縣政、防衛和進軍廣州西關香山起義成功後,在農曆九月十七日(11月7日)便在水關街協鎮衙門設立機關部管理軍政,並公推黃龍彰、梁鳴洸、鄭雨初等主持香山縣政;又在高氏大宗祠設立民政部臨時辦事處,公推鄭彼岸(當時名岸父)、高拱元和附城一帶士紳擔任負責人。由於覃壽 沒有反抗革命軍,並且悔過,因此名義上“仍以覃壽 為臨時縣長”。同時,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是前任政府的領導,仍然能“召集石岐紳商各界組織籌餉局裕籌餉糈,為前方支援。一切部署既定,秩序很快恢復了。”42 陳鵬超更具體地指出“石岐知事及守將,相繼剪辮願效忠,軍部隨即移縣城,定名香軍機英聲。”43可見當時已有公開剪辮的活動。鄭彼岸及遊擊隊長、縣團練局黃龍彰等同盟會成員,正式控制石岐。石岐易手,清政府不會坐視不理。九月初十七日(11月7日)石岐光復後,廣州方面尚未在清廷控制下,總督張鳴岐和水師提督李準仍然準備與革命軍對抗。但他們得知石岐起義後,就令江孔殷乘 江大兵艦,於十八日(11月8日)開赴石岐希望收復石岐。不料江大兵艦到達石岐海面,見民軍聲勢浩大於是不敢登陸,“民軍亦在石岐海面沿岸設防扼守。”幸好九月初十五日(11月5日)晚上,起義的前山新軍趕到,於是“相持至下午,前山方面的新軍已兼程進抵石岐市郊”,於是香山縣城人心穩定,江大兵艦亦退卻。石岐方面即晚接得電訊,廣州亦巳於十八日光復。44這些在時間上的巧合,正好把革命的成果保存下來。最後,“新軍改編為‘香軍’,立即進軍廣州”,香軍北上省城。45“廣州市民,熱烈歡迎。未幾,又改編為北伐軍,隨姚雨平北伐,至南北議和後,始告解散。”46 根據李朗如、陸滿的回憶,當時“各地民軍起義和廣東光復後進駐廣州的情況”,其中以“林義順、任鶴年、劉世傑稱香字順軍,以林義順為司令,任鶴年、劉世傑、何振分任標統,約有官兵三千餘人。”人數方面,李朗如、陸滿仍指出“以上所述,只憑記憶,錯漏難免。”47當時在廣州的滿族人由於長期受清廷供養,因此已沒有作戰能力,所以對民軍入城未有激烈的反抗。48香軍在完成革命任務之後,其後發展如何?“事後,都督府委任鄭岸父為光復後香山縣第一任縣長。岸父辭而不受。”49李朗如、陸滿指出被遣散的民軍,各攜自備武器回鄉,卻因地少人多所以無從耕作,大多數又被迫變為土匪。50邱捷、何文平認為“民國初年,廣東民間有大量武器,這是晚清以來社會動亂、政府控制力減弱的結果。”51五、小結香山起義成功,除了澳門同盟會會員的努力外,也獲得香山社會各種勢力的支持。成功的原因,是清廷的守備官員逃離崗位,沒有真正的戰鬥。鄧慕韓更指廣州“是次光復,兵不血刃,雞犬無驚。”52這次由澳門同盟會組織的香山起義,以前山新軍及鄭彼岸所率領的民軍為主,其領導權則由澳門“總機關”掌握。最明顯的是:“前山新軍到達石岐後,十九日改編為香軍,仍以任鶴年為司令長,何振為副司令,莫紀彭為參謀長。”準備呼應廣州會師,“即日由鄭彼岸、林君復等領隊出發,支援廣州,駐紮廣州西關一帶,嚴密保護市民生命財產。”53 當中“林君復等領隊”,正反映在起義成功後,領導權仍在澳門同盟會手中。比較前山和石岐的情況,前山接近澳門,人力投入方面,比石岐為多,也比較順利。財政和武器的支援,與澳門距離的遠近,影響到革命的順利與否。當然,光復石岐亦有民間自願支持的成分。54 誠如李朗如及陸滿所指,“辛亥三月二十九日廣州起義以前,廣東各地的民軍便已非常活躍。到了武昌起義,他們紛紛在各地響應,對廣東的光復起了很大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民軍”也包括一些從清軍起義轉變過來的,而前山的清季的巡防營管帶任鶴年也正好是其中例子。55 1911年11月9日廣州光復當天,身在香港的胡漢民被選為都督,並於次日到達廣州就任。56愛新覺羅‧溥儀回憶“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隆裕太后頒佈了我的退位詔。……袁世凱一邊根據清皇太后的懿旨,被授權組織了民國臨時共和政府,一邊根據南方的革命黨的協議,由大清帝國內閣總理大臣一變而為中華民國的臨時大總統。”57可以說辛亥革命成功結束滿清的帝制統治,開始中華民國時期。莫紀彭回憶時更指出香山起義“不特廣東首義之師,且為東南各省義旗之冠”,可見其在辛亥革命的重要性。58在武昌起義之後,澳門
  • 從澳門到石岐的光復:香山起義中的革命者、新軍與團練澳門研究26第52期及香港政府也同樣擔心波革命軍會危及殖民地的安全,但事實上當時革命是針對滿清的統治,而非日後1920年代針對帝國主義的殖民地。59香山起義在國民革命中的十分重要意義,主要是因為廣東作為同盟會重要根據地之一,但清廷加緊追緝革命者故難有作為,在澳門成功秘密組織香山起義其角色可見一班。澳門鄰近香山而且革命者亦有不少是廣東香山人,所以可以發揮地緣及血緣等有利條件,令革命所須物資及組織者可以順利往返香山準備起義。香山起義沒有受到官軍的大力抵抗是由於香山本地鄉民、團練甚至土匪也支持革命者攻擊清軍,真正體現了國民革命聯合各階層進行全民革命的精神。香山縣城石岐光復後民軍仍然士氣充足,這支實力雄厚的民軍改編為香軍繼續在澳門同盟會分會的指揮下進駐廣州西關,說明香山起義是光復廣州前的一個成功的里程碑,為日後廣州光復提供有利條件。澳門雖然在辛亥革命光復廣東的國民革命中 一定的貢獻,但是澳門仍然被葡萄牙殖民統治而沒有被民軍所光復,亦可反映澳門同盟會在當時只是希望利用澳門不受清廷約束的殖民地特質來作為策劃起義之地,而非革命的對象。註釋:1 莊吉發:《從故宮檔案看國民革命運動的發展》,載於:《近代中國》,卷 63 , 1988 年 2 月,第 270–285頁;陳三井:《故宮清檔所見的辛亥革命》,載於中國史學會編:《辛亥革命與 20 世紀的中國》,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 2 0 0 2 年,第 2 3 0 4 – 2 3 1 9 頁;楊繼波:《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澳門問題檔案評介》,載於《歷史檔案》,第 1 期, 1999 年,第 131–133 頁;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清政府鎮壓孫中山革命活動史料選》,載於:《歷史檔案》,第 1 期, 1985 年,第 34 –41 頁;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編選:《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民變檔案史料》,北京:中華書局,上冊, 1985 年,第 433–486 頁;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澳門基金會、暨南大學古籍研究所合編:《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檔案卷,北京:人民出版社,第 1–4 冊, 1999 年;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明清澳門問題皇宮珍檔》(5 冊線裝版),浙江:華寶齋書社, 1999 年;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中葡關係檔案史料匯編》(上、下冊),北京:中國檔案出版社, 2000 年;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 1 輯《辛亥革命(1911 年)》,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 1979 年。這些著作中引用台北故宮、北京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及、南京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檔案內容,談及同盟會時期起義時清廷的記載,但內容卻沒有提及澳門或香山地區的革命運動。2 鄭彼岸:《香山起義回憶》,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辛亥革命回憶錄》,第 2 冊,北京:中華書局, 1961–1963 年,第 338–343 頁。3 鄭佩剛:《〈香山旬報〉及其創辦人鄭岸父》,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東省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廣東文史資料》,第 25 輯,第 143 頁。4 郭廷以校閱,王聿均訪問,謝文孫紀錄:《莫紀彭先生訪問紀錄》,台北市: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7 年。5 鄭彼岸:《香山起義回憶》,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辛亥革命回憶錄》,第 2 冊,第 3 3 8 頁。6 莫雄:《廣東新軍與辛亥革命》,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辛亥革命回憶錄》,北京:文史資料出版社, 1 9 8 1 – 1 9 8 2年,第 183 頁;何文平:《清末廣東的新軍建設及成就》,載於《中山大學學報論叢》,第 3 期, 2000 年,第 72–84 頁。7 Edmund S. K. F., “Mili tary Subversion in the Chinese Revo-lution of 1911,” Modern Asian Studies, Vol. 9, No. 1 (1975),pp. 103–123;中文翻譯本詳見馮兆基:《辛亥革命中的軍事策反活動》,載於張玉法主編,林載爵、朱雲漢、王可文編輯:《中國現代史論集》,第 3 輯“辛亥革命”,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 1 9 8 0 年,第339–360 頁。8 同上註。9 郭廷以校閱,王聿均訪問,謝文孫紀錄:《莫紀彭先生訪問紀錄》,第 4 2 頁。1 0 鄭彼岸:《香山起義回憶》,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辛亥革命回憶錄》,第 2 冊,第 339 –340 頁。1 1 鄭佩剛:《〈香山旬報〉及其創辦人鄭岸父》,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東省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廣東文史資料》,第 25 輯,第 143 –155頁。1 2 莫紀彭:《何振事略》,載於《香港時報》, 1957 年3 月 27 、 28 日,亦載於中華民國開國五十年文獻編纂委員會編纂:《中華民國開國五十周年文獻》,台北:正中書局,第 1 編,第 14 冊,《革命源流與革命運動》, 1961 年,第 564 頁。1 3 鄭彼岸:《香山起義回憶》,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辛亥革命回憶錄》,第 2 冊,第 3 3 8 頁。1 4 同上註。1 5 同上註 13 。1 6 林廣志:《晚清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未刊博士論文,第 6 章“華商的不同道路──華商家族個案研究”, 2 0 0 5 年。1 7 鄭彼岸:《香山起義回憶》,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辛亥革命回憶錄》,第 2 冊,第 3 3 9 頁。1 8 陳三井:《故宮清檔所見的辛亥革命》,載於中國史學會編:《辛亥革命與 20 世紀的中國》,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下冊, 2002 年,第 2308 頁。1 9 鄭彼岸:《香山起義回憶》,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辛亥革命回憶錄》,第 2 冊,第 3 3 8 頁。2 0 同上註,第 3 40 頁。
  • 27《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2 1 同註 19 ,第 339 頁。2 2 同註 19 。2 3 同註 19 ,第 339 頁。2 4 同註 19 ,第 339 頁。2 5 同註 19 ,第 339 頁。2 6 同註 19 ,第 340 頁。2 7 鄭佩剛:《〈香山旬報〉及其創辦人鄭岸父》,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東省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廣東文史資料》,第 25 輯,第 143 –155頁。2 8 陳鵬超:《組織澳門同盟分會》,載於陳鵬超:《愛竹齋全稿‧愛竹齋詩鈔初編》,台北:文海出版社,1972 年,第 196 頁。2 9 鄭彼岸:《香山起義回憶》,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辛亥革命回憶錄》,第 2 冊,第 3 4 0 頁。3 0 同上註,第 3 40 頁。3 1 陳鵬超:《九月十五晚前山起義》,載於陳鵬超:《愛竹齋全稿‧愛竹齋詩鈔初編》,台北:文海出版社, 1972 年,第 197 頁。3 2 鄭彼岸:《香山起義回憶》,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辛亥革命回憶錄》,第 2 冊,第 3 4 0 頁。3 3《莫紀彭先生事略》,載於中華民國開國五十年文獻編纂委員會編纂:《中華民國開國五十周年文獻》,台北:正中書局,第 1 編,第 14 冊,《革命源流與革命運動》, 1961 年。3 4 鄭彼岸:《香山起義回憶》,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辛亥革命回憶錄》,第 2 冊,第 3 4 0 頁。3 5 同上註,第 3 41 頁。3 6 同註 34 ,第 341 頁。3 7 同註 34 ,第 341 頁。3 8 同註 34 ,第 342 頁。3 9 李朗如、陸滿:《辛亥革命時期廣東民軍概況》,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辛亥革命回憶錄》,第 2 冊,第 4 10 頁。4 0 趙立人:《辛亥光復前後的廣東民軍》,載於《近代史研究》,第 5 期, 1993 年,第 223–231 頁。4 1 鄭彼岸:《香山起義回憶》,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辛亥革命回憶錄》,第 2 冊,第 3 4 1 頁。4 2 同上註,第 3 42 頁。4 3 陳鵬超:《九月十五晚前山起義》,載於陳鵬超:《愛竹齋全稿‧愛竹齋詩鈔初編》,台北:文海出版社, 1972 年,第 197 頁。4 4 鄭彼岸:《香山起義回憶》,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辛亥革命回憶錄》,第 2 冊,第 3 4 2 頁。4 5 鄭佩剛:《〈香山旬報〉及其創辦人鄭岸父》,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東省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廣東文史資料》,第 25 輯,第 143 –155頁。4 6 鄭彼岸:《香山起義回憶》,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辛亥革命回憶錄》,第 2 冊,第 3 42 頁。4 7 李朗如、陸滿:《辛亥革命時期廣東民軍概況》,載於《辛亥革命回憶錄》,第 2 冊,第 4 1 2 頁。48 汪宗猷編著:《廣州滿族簡史》,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1990 年,第 54–57 頁。4 9 鄭佩剛:《〈香山旬報〉及其創辦人鄭岸父》,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東省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廣東文史資料》,第 25 輯,第 143 –155頁。5 0 李朗如、陸滿:《辛亥革命時期廣東民軍概況》,載於《辛亥革命回憶錄》,第 2 冊,第 4 1 5 頁。5 1 邱捷、何文平:《民國初年廣東的民間武器》,載於《中國社會科學》,第 1 期, 2005 年,第 178–190 頁。5 2 鄧慕韓:《辛亥廣州光復記》,載於丘權政、杜春和選編:《辛亥革命史料選輯》,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 1981 年,第 27 頁。5 3 鄭彼岸:《香山起義回憶》,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辛亥革命回憶錄》,第 2 冊,第 3 4 2 頁。5 4 香山起義事前聯絡對象甚多,而且他們又不是同盟會會員,除了革命者的親人可能會保守秘密之外,可能起事之前有關的消息已或多或少的在香山一帶流傳。例如“西門大街的振興商店店主熱心革命,早就把青天白日旗幟預先製成了一大批,因此在起義之日,革命軍旗幟就高豎在城樓和通衢大道,隨風招展了。”當然他也可能曾經與民命者聯絡,否則如非的話,怎會能在“起義之日”完成“革命軍旗幟”“一大批”,又不怕事前被清軍搜追究?鄭彼岸:《香山起義回憶》,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辛亥革命回憶錄》,第 2 冊,第342 頁。5 5 李朗如、陸滿:《辛亥革命時期廣東民軍概況》,載於《辛亥革命回憶錄》,第 2 冊,第 4 1 0 頁。5 6 劉 義 章 : 《 胡 漢 民 在 辛 亥 革 命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Revolutionary Strategist:An Appraisal of Hu Han-min’s Rolein the 1911 Revolut ion),載於氏著:《中國現代化的起步》,香港:華風書局, 1995 年,第 67 頁。5 7 愛新覺羅‧溥儀:《我的前半生:全本》,北京市:群眾出版社, 2007 年,第 31 頁。5 8 莫紀彭:《何振事略》,原刊於《香港時報》, 1957年 3 月 2 7 、 2 8 日,亦載於中華民國開國五十年文獻編纂委員會編纂:《中華民國開國五十周年文獻》,台北:正中書局,第 1 編,第 14 冊,《革命源流與革命運動》, 1961 年,第 566 頁。5 9 詳見澳門民政廳(Serviços de Administração Civil )檔案,“Pedido de Reforços do Governo de Macau ao Governo daMatrópolo, por Oasião da Revolução Chinesa”(《澳門政府向首都政府要求援軍,在中國革命時期》), 1911/11/13-1911/11/16, AH/AC/P-03320 及英國殖民地部檔案 F. D.Lugard to Lewis Harcourt,“Chinese Revolution,” from:1911-11-23 to 1911–11–23, CO 129/381, pp. 194–229 。
  • 澳門對香山文化發展的影響澳門研究28第52期近年來,有些學者提出香山文化這一命題,著書立說。一時間,在廣東學界引起廣泛關注。人們在熱評香山文化現象的同時,也對近代香山地區何以能湧現如此之多的思想家、革命家、實業家和科學家,感到大惑不解。究竟香山文化之進步從何而來?香山文化之謎頗值得人們玩味。我作為一個香山人,自然也對這個問題產生興趣。願借此機會,談一點粗淺看法。一、香山文化問題引發的思考首先我覺得,既然提出香山文化,就應該記住歷史上的香山是由三個地區組成的,因此,要從整體上認真研究香山文化的本質特徵,以及各個地區文化的表現和相互影響。但正當人們剛剛展開討論,議論紛紛之時,便有學者急於把香山文化從廣府文化體系中分割出來,另立一類香山文化。他們忽略了文化類型是不可以像行政區域那樣任意進行劃分的,而且如何全面認識香山文化,我們似乎還有很多事要做。比如說,所有論者都承認歷史上的香山是由中山、珠海和澳門三個部分組成,但談到香山文化時,有些作者則往往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只提中山和珠海,而把澳門撇開了,為甚麼會這樣?須知澳門本是香山的一部分,直到1849年為止,澳門並沒有脫離香山,一直在香山管轄之下,其後香山人仍一直視澳門屬於香山。為甚麼談香山文化就不把澳門包括在內呢?何況澳門文化恰恰是香山文化中變化最大,影響最深遠的部分。如果避開澳門去談香山文化,永遠都不會得出正確的答案。香山文化是嶺南文化中的廣府文化分支。其實香山文化本來並不神秘。作為一種地域文化,它向來是嶺南文化的組成部分。具體地說,它就是廣府文化的一個分支。自1152年香山建縣之後幾百年間,它與廣府其他濱海州縣一樣,都是嶺南海洋文化地區,具有外向性、開放性和商品性的特徵。至遲在元末或明初洪武年間,香山的海外貿易已經十分活躍,並逐漸形成了浪白、濠鏡和十字門等泊口作為貿易據點。但廣府其他濱海州縣也同樣通番貿易,並湧現了許多貿易點。如新寧有廣海、望峒、奇潭;東莞有虎頭門、屯門和雞棲等等。古代香山的海洋文化與它們並無多大差別,它們的文化特質是一樣的。但在 16 世紀中期以後,情況遽然生變。 1535年,明朝將市舶司移設於香山縣的澳門。從此,“諸澳悉廢,而濠鏡獨為舶藪。”1其後澳門即成為全省乃至全國唯一的對外貿易港口,外國人的居留地和中西方文化交流的中心。從澳門出發,沿 漫長的貿易航線,東北面與日本、琉球和菲律賓相通,西南面穿過馬六甲海峽進入印度洋,可到達東南亞和南洋各國,直抵非洲東岸。再沿好望角北上,通往歐洲。澳門的開放引發香山文化的巨大變化。而澳門地位的巨變,則成為香山文化變化的轉捩點。此後香山文化突然發力前進,逐漸與其他廣府文化拉開了距離,處於領先地位,並且形成了某些獨有的特色。因此,探討香山文化的變化,要從澳門說起。首澳門對香山文化發展的影響黃鴻釗 ** 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
  • 29《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先要加強澳門文化的研究。二、澳門港開放與多元文化的形成澳門開埠以後,文化方面發生了甚麼變化呢?隨澳門港口的發展和對外貿易的繁榮,澳門成為中西文化交流的中心。中西文化在此地交匯融合,形成了一個多元文化的城市。澳門開埠後湧入西方的文化。1553–1557年間,葡人入居澳門,此後400年,它成為外國人居留和對外開放的貿易特區。作為一個國際貿易港口,中外商品的中轉站,聚集了當時歐、亞、非、美等洲大約10–20多個古代國家的商人。其中有歐洲的葡萄牙、西班牙、英國、法國、荷蘭、俄國、丹麥、意大利等國;美洲的美國;非洲東部的索馬里;以及亞洲的阿拉伯半島、印度半島、印尼群島、馬來半島、中印半島、菲律賓群島和日本群島的古代國家。於是澳門成為古代中國罕見的多元文化港口城市。澳門主體文化不過乎兩種:一是中國傳統儒釋道文化;二是以葡萄牙人為代表的西方基督教文化。這兩種文化長期共存於澳門,並共同整合澳門的文化。於是,澳門文化的多元性出現了以下特徵:(一) 人口的多元組合澳門是一個典型的移民城市。據2007年澳門統計暨普查局公佈,目前人口已達538,000人。它的人口迅猛增長的過程,也是人口多元化組合的過程。澳門本來是香山縣所屬的一個漁村,居民主要從事漁獵以謀生。 16世紀 30年代開始成為對外貿易港口,但只許外國商船臨時停泊,不許商人上岸居住,因此島上居民不多,常住居民不過400人左右。但是澳門成為貿易泊口以後,招來許多走私貿易的人群。這些人多數來自廣東珠江三角洲地區。澳門與三角洲地區的香山、東莞、順德、新會、番禺、南海各縣水陸相通,聯繫十分密切。由香山縣城石岐以及所屬各鄉鎮均與澳門有定期的貨船航運;同時,澳門與廣東內地,尤其是與珠江三角洲各縣之間的內河航運也非常發達。2因此它最初的居民也主要來自這些地方。除了廣東人以外,澳門居民的另一來源是福建和浙江沿海的商人。還有來自許多亞洲國家的商人,他們主要是暫住人口。由於澳門地處南海之濱,東北面與日本、琉球和菲律賓相通,西南方向穿過馬六甲海峽又可進入印度洋,到達東南亞和南洋各國,港口條件十分優越。因此澳門早就是外國朝貢的一條主要貢道。早在14世紀末就有外國貢品自香山澳入京。3葡萄牙人居留澳門以後,西方國家的商人、傳教士和文化人源源不斷地湧入澳門。從而使澳門成為中外貿易和文化交流的“總匯之區”。4澳門的人口構成包含了數十個國家,已經成為一個國際化的港口城市了。澳門人口的成份構成中,中國人佔絕大多數。據1970年統計,中國人佔96.53%,葡人佔3.08%,其他47個國家國籍的人佔0.47%。澳門有大約1800名混血種人,這是幾百年來中外人種雜居與和諧相處的結果。(二) 社會文化現象的多元性中西文化經過在澳門幾百年的交融會通,如今,澳門文化的多元性,貫穿於社會生活的每一個層面,涵蓋了澳門所有的精神文化、物質文化和制度文化諸方面。1. 語言文學多元化基本法規定中文和葡文為官方語言,即所謂的雙語制,所有政府機構均用中葡兩種文字發佈文件。但實際操作起來還增加了英語為第三種通用語言。語文多元化與官員、教師的多元化有關。現在澳門的公務員和教師隊伍中,除了華人和土生葡人外,往往還有人來自英國或其他國家。如澳門大學等高等學校,凡開會均使用英語為溝通工具。澳門文學從一開始就是東西方色彩並存的。澳門曾是中外名人雅士駐足活動的舞台。明清之際,許多到過澳門的中國人都有文學作品留存下來。湯顯祖寫了4首澳門詩,並將澳門寫入其名著《牡丹亭》中。屈大均除了寫過膾炙人口的澳門詩之外,他的名著《廣東新語》也有很多篇作品是研究澳門的。印光任和張汝霖不僅有澳門詩佳作,而且完成了第一本澳門史著作──《澳門記略》。葡萄牙文學家賈梅士曾在澳門完成了偉大史詩《盧濟塔尼亞人之歌》的創作。19世紀初,瑞典人龍思泰寫了著名的《早期澳門史》。20世紀初,葡萄牙學者徐薩斯寫了《歷史上的澳門》;而另一個葡國人白樂嘉也寫過《西方開拓者及其發現澳門》等等。另一方面,土生文學是澳門文學獨特的部分。飛歷奇1986年出版第一部長
  • 澳門對香山文化發展的影響澳門研究30第52期篇小說《愛情與小腳趾》,1994年出版另一部長篇小說《大辮子的誘惑》。兩部小說都是說的澳門愛情故事,已分別由葡國和澳門電影公司拍成電影。2. 教育多元化和多樣化澳門學校分為官立、官制和私立三種類型。三者之中,私立學校佔的比重最大。據1993–1994年度統計,澳門私立學校為163所,官立學校僅有25所。5私立學校為官立學校的6倍多。澳門教育的另一特點是學制的多樣化。澳門的學制大體可分為三種:即中文學校的中國學制;葡文學校的葡國學制;以及英文學校的英國學制。學制多樣化是澳門社會多種文化共存的現實反映。3. 傳媒多元化和多樣化澳門報刊是多元的。澳門是中國最早出現報紙的地方。1822年9月2日創刊的葡文《蜜蜂華報》(Abelhade China),既是澳門最早的報紙,也是中國土地上出現最早的報紙。目前澳門中文日報有《澳門日報》、《華僑報》、《大眾報》、《市民日報》、《星報》、《正報》及《現代澳門日報》。葡文報紙有:《澳人報》(Gazeta Macaense)、《今日澳門》(Macau Hoje)、《澳門晚報》(Jornal de Macau)。其次,澳門還有許多中文、葡文和英文周報。廣播電視業方面,也分別有中葡語無線電廣播台及中葡語電視台。4. 澳門地名、人名、陵墓中西合璧澳門的每一條街道和馬路,都有中文名和葡文名。一般是中文與葡文音義相同。但也有許多中葡名稱大相徑庭者。另有大量馬路用葡人和西方人,以及中國人名命名。葡人多為曾任總督或其他高官,另有一些著名的外國人,如倫斯泰特大馬路,就是以《早期澳門史》一書的作者,瑞典人倫斯泰特(Anders Ljungstedt一譯龍思泰)命名的。中國人路名則有孫中山、鄭觀應、盧九、冼星海、何賢等。澳門政府官員或知識界人士中,無論中國人還是外國人,都往往有兩個名字,一個是中文名,另一個是外文名。兩個名字無論音或意義都完全不同。他們取中文名字目的自然是為了便於與中國人溝通。中國人在政府機構和大學中,也往往另取一外文名字,目的也是便於同外國人溝通。澳門陵墓文化中西合璧,蔚為奇觀。墳場共有10 座,即舊西洋墳場、新西洋墳場(望廈聖母墳場)、基督教墳場、伊斯蘭教墳場(回教墳場)、白頭墳場(瑣羅亞斯德墳場)、 仔市政墳場、 仔街坊墳場、 仔孝思永遠墓園,以及 仔北澳集體下葬場地、黑沙環觀音堂無主孤墳等。其中,前5座墳場是按照死者的宗教信仰安葬的墓地,同時也主要是外國人墓葬地;後面5座墳場則主要為中國人的墓葬地。5. 宗教信仰的多元化除了儒釋道教和天主教是澳門人的主要信仰之外,尚有其他宗教如:基督教、伊斯蘭教、巴哈伊教、摩門教、新世界會社、神慈秀明會、瑣羅亞斯德教(白頭教)、基士拿教、新使徒教會、阿南達瑪迦(意為喜悅之路)等等。在澳門這方狹小的土地上竟同時並存 10多種大小不一的宗教信仰。這些宗教都獨立地從事各自的傳教活動及其他社會服務工作。(三) 中西文化和諧相處,彼此交融混合澳門作為早期中西文化交流的中心,出現了許多創新的事例,使澳門到處充滿不中不西、亦中亦西的一種混合文化或和諧文化現象。例如,中葡雙語馬路和雙語街名文化遍佈全澳;澳門的兩大宗教──天主教與佛教和諧相處,常常聯合出席重大慶典,如澳門大橋、澳門機場以及澳門文化中心建成的慶典,都曾同時舉行天主教祝聖儀式和佛教的開光儀式,進行宗教祈福活動;一個家庭往往有兩種宗教信仰,或有人既信奉神佛又參拜天主。有的家庭中,老人信佛,年輕人去教堂做禮拜,各有所好,大都能相安無事,見怪不怪。這種社會氛圍,充分體現了澳門東西方文化數百年交匯的歷史特徵。又如每逢重大節日,會有耶穌聖像與包公、關帝像一同在澳門出遊的熱鬧情景。6 每當澳門西方人奉聖像出遊。澳門華人也不甘寂寞,他們也奉包公、關帝的神像出遊,使得節慶氣氛更加熱烈:7 東方和西方共同出席重大慶典活動,以及華人用自己的方式參加西人的節慶活動,這件事說明,澳門中西文化之和諧共存,堪為典範。澳門華人洋人雜處,甚至共居一室,葡人居樓上,華人居樓下,彼此友好往來,甚至相互通婚。葡人樂於同華人結婚,每得一華人為婿,均感到十分快樂。澳門墳場原有中西之分。不過內中也有中國人埋葬於西洋墳場,或西人埋葬於中國墳場。如埋葬在舊西洋墳場的華人知名人士有何賢(澳門總商會會長)、劉玉麟(曾任駐英大使)和呂和隆(清朝奉政
  • 31《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大夫)。新西洋墳場則埋葬 著名嶺南畫家高劍父的遺骨。有的墓碑分別刻 中文和英文碑文。所有這些都說明中西文化在澳門之和諧相處與相互融合。(四) 澳門的華人與洋人在相互吸收對方文化的同時,始終保持本國的傳統文化長期以來,澳門的中西文化相互滲透,互相影響,但同時交流雙方各自的主體文化並沒有發生根本變化。澳門居住的中國人始終保持本國傳統文化的特色。他們無論接受了多少西方的新思想和新文化,但都沒有被同化。因此西方文化的輸入,並不意味 中國傳統文化的消失,相反,吸納西方先進文化成就,將會使中國傳統文化更加發揚光大,從而更加增強民族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吸納了基督教,並非就廢除佛教和道教;聖誕節早已成為當地普遍同慶的節日,但中國傳統宗教節日並沒有被取消;同樣,吸納了小提琴和鋼琴,並非就廢除二胡與琵琶;吸納了西方歌劇,並非就廢除粵劇,等等。反之,葡萄牙人接受中國文化亦然。澳門土生葡人雖然深受中國嶺南文化的影響,會說廣東話、食廣東菜、穿儒服等等,但這並沒有根本改變其民族特質。三、澳門文化對香山文化的影響澳門是香山的一部分,澳門文化的變化就是香山文化的變化。澳門新文化之形成,勢必反過來影響整個香山文化的發展。澳門在同西方先進文化接觸,形成了多元文化之後,又反過來影響香山文化,使香山文化煥然一新,產生了近代的文化奇蹟。(一) 香山人通過澳門最先接觸西方先進文化澳門作為早期中西文化交流的中心,吸納了許多西方先進科技文化成果,傳入於香山,大大拓寬了香山人民的文化視野,豐富了香山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開放的澳門成為西方文化進入中國的孔道。16世紀中葉葡萄牙人建立澳門教區,歐洲傳教士利瑪竇打 學術傳教的旗號在澳門和內地活動,使西方文化如泉水般通過澳門湧入國內,直接推動了16–18世紀第一次中西文化交流的高潮。這期間,經由澳門傳入的先進科學技術,受到中國政府重視的首推天文學、地理學和西洋大炮。而貼近人民生活的有西方許多最新的工業產品,有玻璃與玻璃製品,如玻璃屏風、玻璃杯、壺、圍棋子、燈、鏡子。鏡又分為照射鏡,千里鏡(望遠鏡)、多寶鏡、顯微鏡、大字鏡、照字鏡、眼鏡。紡織品有各種布、絨、紗等,分別稱為天鵝絨、大呢或小呢、緞和紗(稱為雨紗、雨緞)、瑣袱、嘩吱緞、大氈、大花絨氈。錫器、硫磺、蓆、鐘錶。當時傳入澳門各種鐘錶和計時器,品種甚為齊全。此外還有刀劍、香水(花露水,即薔薇水),蘇合油、丁香油、檀香油、桂花油、冰片油等。這些產品深受中國人喜愛,很快得到了推廣。如鏡子、眼鏡、鐘錶等。玻璃在明清之際經由澳門傳入中國內地,與人們的日常生活聯繫密切,使用廣泛,尤其是各種玻璃鏡子影響巨大。各種不同的鏡子,功能神奇,歎為觀止。而最使明代人噴噴稱奇的是眼鏡。眼鏡大抵於明季傳入澳門。屈大均說“玻璃來自海舶,西洋人以為眼鏡。兒生十歲,即戴一眼鏡以養目光,至老不復昏朦。”8鐘錶傳入中國後,深受人民喜愛,紛紛仿造。18世紀廣州和蘇州已出現修鐘的造鐘業,稱為“廣鐘”和“蘇鐘”。其他西洋動植物的移植,有 犬貴(形狀與狸相似,高足而結尾,為葡人珍愛)、番狗(寵物)、羊桃(又名洋桃)、蕃荔枝、橄欖(又名青果)、甜荔枝、酸荔枝、蕃薯、西洋蓮、西洋菊、西洋牡丹和茉莉花、洋山茶、洋蔥、菖蒲、蓽芨、蘆薈、葡萄、白豆蔻、紫檀木(紫榆木)、烏木、黃花木、影木、泡木、波羅樹、煙草、鼻煙、龍涎香、龍腦香、伽南香、檀香、梅花片腦、巴爾酥香(即安息香)、降香、乳香、衣香、胡椒、貝多羅(葉大而厚,古時梵僧用以寫經)、丁香樹、荼靡等。必須指出,以上產品並非全部來自西方,其中有些產品的家鄉是東南亞(如各種香貨和胡椒),有些則來自拉美地區(如煙草和蕃薯)。但多數是通過葡萄牙人或其他歐洲人轉運到中國來。當中,有些產品對中國的國計民生或社會時尚造成一定影響。例如蕃薯,即山芋,以及煙草和番狗等。此外,尚有西洋建築藝術、繪畫、音樂、語言文字、醫藥、物理、數學等都相繼從澳門傳入。總之,在16–19世紀初,澳門是西學東漸的跳板和據點,是中西文化會通的前哨和中心。西學傳入許多新的科學知識,也帶來了追求經世致用的務實學風,以及嚴密的邏輯推理方法,對中國的文化發
  • 澳門對香山文化發展的影響澳門研究32第52期展產生一定的影響。尤其使在澳門附近的香山人民直接受益,他們享用 西方先進的物質和精神文化,並吸取其精髓,以豐富本地文化,推動香山文化的發展。(二) 香山人最先從澳門走向世界,學習西方文化澳門是中西文化交流的橋樑,澳門開埠以後,為出國留學或移民海外打開了方便之門。1645年澳門人鄭瑪諾前往羅馬留學,是中國近代前往歐洲留學第一人。鄭瑪諾號惟信,祖籍廣東香山縣,1633年生於澳門。 1645 年 12 歲時隨同陸德神父赴羅馬深造。他們從澳門乘船出發,經馬六甲、爪哇、果阿、波斯、亞美尼亞和土耳其等地前往歐洲。途中遍歷艱險,歷時5年才抵達羅馬,進入聖安德勒學院修讀。1653年加入耶穌會,並轉入羅馬公學學習修辭學、邏輯學、物理化學、音樂和外語等多門課程。畢業後居留羅馬,教授拉丁文和希臘文法與文學。3年後轉赴歐洲各地學校任教。至1671年返回澳門。這時他已38歲。同年應召入北京朝廷供職。可是他已身患嚴重肺病,終於在1673年5月26日病逝。鄭瑪諾遊學歐洲26年,經歷豐富,知識淵博,是一個西學素養較高的學者。回國時正值康熙皇帝廣納賢才之際,可惜他英年早逝,未能施展所學,為中西文化交流做出應有貢獻。鄭瑪諾之後,陸續有人被澳門教區派遣出國深造。這項工作一方面由聖保祿學院從學員中挑選,另方面由傳教士在各省挑選,推薦至澳門教會,再啟程赴歐,一般來說,中國學生留洋是從17世紀中葉開始的。到了18世紀,被選派留學的中國人越來越多。1732年傳教士馬國賢回意大利後,在其家鄉那不勒斯創辦了一所直屬羅馬教廷的中國學院。該學院的主要目的是培養遠東傳教人才。學院不僅接納中國留學生,凡有志來遠東傳教的西人或土耳其人,均可入學修讀,學院至1868年停辦。當時留學人員多數在中國學院就讀,但也有在法國和葡萄牙等國求學。由於年代久遠,人員分散多國,因此人數難以準確統計,但據方豪先生指出,僅意大利的中國學院辦學136年間, 先後就讀的中國留學生便達106名。以當時的形勢而論,這個數字已相當可觀了。早期中國人出洋留學有兩個顯著特點:第一,留學均由教會組織,學員由傳教士在教徒中選拔,派送國外留學的目的是培養華人傳教士;第二,被選拔出國的留學的人員很多是10多歲左右的教童,即由虔誠的教徒自願把資質聰穎的子弟交付教士送出國外培養,以便為天主教的傳教效勞。但客觀上不可避免地由此產生出一批西學人才。儘管如此,當時出洋留學在中國社會並沒有引起很大反響。由於中國史籍甚少記載,天主教會也沒有大肆宣傳,故鮮為人知。這與鴉片戰爭後所掀起的留學熱潮不可同日而語。鴉片戰爭以後,香山人容閎是新時期出國的代表人物。容閎(1828–1912)字達蔭,號純甫。香山南屏鄉人。少時移居澳門。1841年入澳門馬禮遜學堂讀書。1847年赴美國留學,1854年畢業於美國耶魯大學。儘管容閎被選拔出國也是為了培養傳教士接班人,但他所處的時代,正是中國極度貧窮落後,亟待從衰弱中奮起,因此他肩負 向西方先進科學知識學習的歷史使命。自從他留學美國畢業回國之後,又積極推動組織青年出國留學。在他親自組織120名留美幼童中,香山籍的佔1/3,其中包括唐紹儀、唐國安、梁如浩等人士。他們後來學成回國,在清末民初中國政壇或經濟文化建設中分別扮演了重要角色。其後在20世紀初,又有劉思復、鄭彼岸、鄭道實等許多香山人出洋留學。這些留學人士接受西方教育多年,他們把西方資產階級民主政治的理念帶回國內,對於中國民主革命思潮的興起和發展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三) 澳門中西文化交匯融合過程中,出現許多創新的事例,使香山文化逐漸告別因循守舊和固步自封的陋習,形成一種銳意進取、敢於創新、敢於開風氣之先的文化精神。例如1568年西醫醫院的創辦;1576年澳門主教區的建立──第一個開闢了天主教的遠東傳教基地;1580年,第一部活字印刷機器的引進使用;1594年聖保祿神學院──遠東第一所大學之建立;1645年鄭瑪諾留學羅馬──中國最早的出洋留學生;1822年《蜜蜂華報》,最早的外文報紙,它是一份政黨形式的報紙,主要向大眾鼓吹“民主立憲”。1839年林則徐組織的《澳門新聞紙》開闢中國近代報業的先河;1847年新一代的留學生容閎出國留學;此外還有鄭觀應《盛世危言》敲響民族復興警鐘的巨著問世;孫中山組建的中西藥局;最早的中外文詞典之出版等,
  • 33《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都是在澳門首先實現的。而其中有許多又是香山人直接參與實現的。(四) 澳門是香山人放眼看世界的窗口,不斷向香山傳送來西方的新思想、新文化的信息,使香山人大受啟迪。西方資本主義社會新思想、新觀念通過澳門傳入香山,使香山革命思潮十分活躍,成為民主革命的故鄉,出現了一批志向高遠的思想家、革命家、實業家、科學家。香山人鄭觀應長期居留澳門,研習西洋文化,從事理論創作,完成了名著《盛世危言》,批判抵制西學的頑固思想,主張既要學輪船大炮、汽機工藝等西學之用,又要學議政於議院,率先提出實行君主立憲主張。孫中山的家鄉距離澳門不到20公里,因此澳門與孫中山早期活動有密切關係。1875年5月,年僅12歲的孫中山第一次隨母親出國,即由翠亨村循水路到澳門,轉搭英輪赴檀香山與長兄孫眉團聚。此後,孫中山與陳少白、尤烈和楊鶴齡等志同道合,號稱“四大寇”,多次在澳門密謀策劃革命。1892年孫中山應澳門鏡湖醫院的邀請,到該院擔任義務醫席,成了澳門的第一位華人西醫。同年12月,孫中山在澳門開設中西藥局,單獨行醫。1893年7月18日參與創辦《鏡海叢報》。此後,澳門即成為孫中山革命活動的基地之一。孫中山第一個提出振興中華的口號和發展經濟的實業計劃等,在當時都具有思想的先導性。孫中山先生曾說,他所領導的中國革命,其指導思想三民主義是繼承本國傳統思想,又吸納西方(歐洲)思想,更有自己的創見合成。此外,中國留學生之父容閎、中國早期無政府主義思想家劉思復、民初首任內閣總理唐紹儀、清末中國輪船招商局總辦唐廷樞、“四角號碼”檢字法發明人和首創中國百科全書的王雲五,創辦中國最早的大型百貨公司:先施公司的馬應彪、永安公司的郭樂、新新公司的李敏周、大新公司的蔡昌,還有著名飛行家楊仙逸、張惠長等人,都是近代香山人的傑出代表。總之,近代香山文化的奇蹟是從澳門文化的變化開始的,如果沒有澳門地區文化的開發,便不可能有香山文化的輝煌。因此,研究香山文化問題的時候,必須關注澳門文化,努力探索澳門文化對香山文化進步的影響。註釋:1 屈大均:《廣東新語》,卷 2 ,《地語‧澳門》。2 參見祝淮:《香山縣誌》,卷 2 ,《梁津》。3 《嘉靖香山縣誌》,卷 5 ,《官師》。4 《請將高廉道暫駐澳門查辦中外貿易等事務片》,載於中山大學歷史系中國近現代史教研組研究室編:《林則徐集‧奏稿》中,北京:中華書局, 1965 年,第 714 頁。5 《澳門總覽》,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6 年,第 366–367 頁。6 據 1895 年 3 月 6 日出版的《鏡海叢報》記載,澳門舉行了一次“奉神出巡”活動:“月之初六日為西洋慶喜之辰。是晚,天主教奉其教中所供之耶穌像,巡行各道,以便教人瞻仰。初六晚七點鐘,由龍嵩廟請出神像,送至七廟;次日四打鐘,再具儀仗迎神出巡,中西奉教之眾,皆持白燭跪伏於路。”7 “又連日澳中華人紳商,因在醫院集議,奉華元化、包孝肅、關壯穆各神巡遊街道,籍迓休祥而驅疾厲。各街好事者多歛錢物,灸豕燃燭,以將誠敬。”8 屈大均:《廣東新語》,卷 2 ,《地語‧澳門條》,卷 15 ,《貨語‧玻璃條》,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1 年。
  • 澳門廟宇文化中古代中國天文曆法知識的遺存澳門研究34第52期僅有29.2平方公里的澳門,廟宇非常多。媽祖廟、蓮峰廟、蓮溪廟、關公廟、包公廟、睡佛堂、康公廟、觀音堂、城隍廟、藥王禪廟、普濟禪寺、南山廟、呂祖仙院、哪吒廟、魯班廟、竹林寺、瑞光土地廟、女媧廟、先鋒廟等大的廟宇自不待言,諸如“下環街福德祠”、“雀仔園福德祠”、“中和社福德祠”、“石敢當土地廟”、“黑沙灣社稷之神”、“永樂里土地廟”等,就更是數不勝數。正如澳門學者王文達先生所指出:“福德祠者,土地廟之通稱也。無論土地廟之大小,雖區區一土地神龕,亦可稱為福德祠。各地鄰里街坊,全都喜歡供土地神爺爺,故各街各巷,均有其所祀奉之土地公,所以澳門不知有多少福德祠,如雀仔園福德祠、下環街福德祠等。 1 供奉“土地神”與“天官賜福”的牌位更是隨處可見。無論是金碧輝煌,神仙眾多,香火鼎盛的大規模廟宇,還是僅有小小牌位的“土地”、“天官”、“五方五土龍神”神龕,都保留了大量豐富多彩、生動有趣、科學系統的古代中國天文曆法知識(圖1)。一、“天官賜福”在澳門隨處可見的祈求“天官賜福”中的“天官”,在古代中國天文學中,也被稱為“星官”,是古代中國天文學為了便於分辨、認定和觀測星體位置與運行方式、速度,把某顆星,或者若干顆恆星用假想的線條連結起來組成特定的星象,用地面上人們熟悉的事物予以命名,某顆星或者某種特定組合星象就稱為一個天官(星官)。比如太白金星星官、天蓬元帥星官、北斗七星星官等。這些星官都是用來昭示天地之氣運行規律,比如,劃分春、夏、秋、冬這四個季節,預告年景是水還是旱;是豐收還是歉收等信息的“職員”(星體)。《史記‧天官書》《索隱》記載了:“天上星星的圖像可以命名的有五種官銜。官是指星官。星官的座位有的尊貴有的卑下,就像人間的官署衙門劃分職位治理政務,分別排列官職人員尊貴與卑下的等級,稱為天官;《正義》記載了:“張衡說:天文七耀附麗於天,容易看到其明顯位置移動的有七種,是太陽、月亮與木、火、土、金、水五大行星。日,是陽精之宗;月,是陰精之宗;五星,是五行之精。眾星排列分佈,體生於地,精成於天,運行留止錯落有致,各自都有歸屬,在野取象於物,在朝取象於官,在人取象於事。這些天官用神仙命名的有5列,共35名:一名位置居於中央,稱為北斗。其餘分佈於四方,每方各有七宿,為二十八宿;日月運行以二十八宿為座標,其運行過程昭示出天地之氣的正常與異常。”2這段話中所講“居於中央”的北斗繞北極星運行可以參見(圖1、圖2、圖3 3、圖4)。澳門廟宇文化中古代中國天文曆法知識的遺存張建芳 ** 河北大學圖書館館員圖1
  • 35《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漢書‧天文志》:“凡天文在圖籍昭昭可知者,經星常宿中外官凡百一十八名,積數七百八十三星,皆有州國官宮物類之象。”4《隋書‧天文志‧上》:“後漢張衡做太史令時,鑄造渾天儀,總體排列經星,謂之《靈憲》。確認‘中外之星官,經常明亮的有一百二十,可以命名的三百二十,作為星的數量為二千五百;微星之數為一萬一千五百二十,所有星體都在運動,全都由於天所支配。’張衡所鑄造的星圖儀器,因遭遇動亂被煙滅,故星官的名字與數目,現今亦不存在了。三國時,吳國太史令陳卓,開始整理甘氏、石氏、巫咸三家所記載的星官,著述圖錄。並注占贊,總共有二百五十四位星官,一千二百八十三顆星,合併二十八宿以及輔官附坐一百八十二顆星,總共二百八十三位星官,一千五百六十五顆星。”5《史記‧天官書》:“中宮的天極,有一顆經常明亮的星,是太一所在的處所;旁邊的三星三公,是它的隨從。後句四星,末大星正妃,余三星這些屬於後宮之類。周圍環繞 十二顆星,為藩臣。這些星官所分佈的區域全部被稱為‘紫宮’,即天帝所居住的處所。”《春秋元命包》解釋說:“‘官’的意思是‘宣’,‘宣’即是顯示,顯示氣的現象確立氣的精華,為測定變化不可測量的氣之圍牆。”《文耀鉤》曰:“中宮大帝,其精氣由北極星昭示出來。”《元命包》說:“環繞北極星周圍被命名的星星──天官所處的天區為‘天極’區域,‘天極’區域主宰天地之氣開(陽)與閉(陰)的運動;‘斗柄’指向二十八宿的過程劃分出陰陽之氣(開與合)的運行時段。”(圖4)圖 2 圖 3 圖4 紫微垣《史記‧天官書》還記載了:“斗為天帝所乘坐的車,運行於天空的正中央,親自駕馭控制 四個方向,化分陰陽,建立四時,均衡五行,推移節氣與天的度數,定立年月日時的分時段標記,全都系於北斗。”6《鶡冠子》(鶡音hé合)一書明確記載了古人用斗柄授時的法則:“斗柄東指,天下皆春;斗柄南指,天下皆夏;斗柄西指,天下皆秋;斗柄北指,天下皆冬”。斗柄所指四個方位的二十八宿,就是環繞在北天極區域,用假想的線條連結起來的二十八組星星的圖像,古代中國人以這二十八組星象作為天球赤道的座標。每個方位的七宿用假想的線條連結起來像四種動物──青龍、白虎、朱雀、神龜(玄武),就是自古至今中華文化中隨處可見的“四象”,也稱“四靈”。(圖 5)圖5 四靈
  • 澳門廟宇文化中古代中國天文曆法知識的遺存澳門研究36第52期觀察測算“天官”(星官)出沒與行動的蹤跡、運行位置的正常與異常、光度色澤的明亮與晦暗、各星體相互之間的位置或分離或會合等運動,結合其所對應的地面氣象、氣候、物象、物候變化規律而制訂出曆法,並預測歲氣與四時之氣的吉凶,即是古代中國天文學的占星術。故而“占”,在古代中國天文學領域,是觀察與測算的意思。根據《史記‧天官書‧正義》引《星經》“牽牛占”記載:“牽牛星明亮碩大,則人員物資聚集之地通達;不明亮,就不通達,天下的牛多患疫病而死。”耕牛直接與農業生產有關,又占稱:“其星徑直則穀價便宜,彎曲則穀價貴,晦暗而失去平常的光澤則收成不好,形狀纖細則牛的價錢便宜;中星移動則牛多是死掉;星有暈則損傷牛犢。”7“某些天象的占驗也確有其一定根據,舉星氣之占為例。《漢書‧天文志》稱:‘月為風雨,日為寒溫。’當月亮運行到某些星宿時就會起風。為甚麼這些星宿與風有關,這就要回到星宿的命名問題上來。如‘箕’、‘壁’兩宿:箕宿之所以以簸箕命名,因簸箕之為器,系取其依靠風力以簸揚飛沙的功能。《尚書‧洪范》傳疏說:‘箕有好風。’即指月亮運行到箕宿時,就要揚塵起風。故《星經》關於‘箕宿’之占說:‘箕四星,天子後也,箕後動,有風期三日也。’壁宿原為營室(室宿)四星,呈東西兩壁對峙為四方形,恰如宮室之象,後來東壁自室宿中分出來,分別命名為室、壁兩宿。古人立壁營室,原取其遮蔽風雨之義。故《星經》稱:‘東壁二星客守,多風雨。’春秋戰國時期,戰爭頻繁,戰術上多採用火攻之法,而火攻仰賴風力,還要掌握風向。三國赤壁之戰,周瑜曾以萬事俱備唯欠東風而犯疾!可見古代軍事家非常注意對風的研究,根據長期的探索實踐,發現風與星象有關係。《孫子兵法‧火攻篇》就稱:‘月在箕、壁、翼、軫也,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8可知在古代中國天文學中,天官(星官)的作用除了標誌季節的更替以外,還具有非常實效的預報天氣變化功能。而民間的祈求“天官賜福”,自然是人格化了這些天體,進而希望“天神”賜予人世間“風調雨順,國泰民安”。二、“土地保佑”全澳門的土地廟,無一例外也都是祈盼“風調雨順,國泰民安”。還有很多路旁“土地神龕”, 小的佔地僅1、2平方米,大的4、5平方米,供奉刻有“土地神”、“社稷后土”、“后土之神”的牌位。比如“聚龍社,在聚龍通津,乃一具有悠久歷史性之社壇。考社公,為古之土神。疏云:‘疏,五土之神,能生萬物者,以古之大有功者配之。’亦今之土地。公羊傳注云:社者,土地之主也。’聚龍社者,即舊日澳門聚龍津及關前一帶所奉之土地廟也。”9(一) 承傳與保留中華文化原生態的供奉土地神祗民俗古時稱地神或土地神為“后土”。《國語‧越‧下》:“皇天后土。“《禮‧月令‧季夏之月》:“中央土,其帝黃帝,其神后土。”《史記‧封禪書》的后土乃指一般的土地神。自古以來供奉土地神,體現 中華民族的祈盼神明賜福。“中和社福德寺”的橫聯“世盛豐年”,豎聯“中心安仁輯俗睦鄰稱盛世,和親康樂含哺鼓腹慶豐年”,就非常風趣務實地體現了這一理念。沙梨頭土地廟“永福亭”,有一幅對聯橫批是“永福亭”,豎聯是“南盡天涯職貢新圖登玉版,北來地軸山川崖氣入神壝。”意思是,永遠賜福氣之亭;向南極盡天涯之處遠方(國家)職貢的新版圖刻入玉版,由北來自地中心的山川懸崖神靈之氣潛入神壇。另一幅對聯橫批是“安土敦仁”,兩旁豎聯是“福澤群沾,默庇艾安”。意思是,國土安定,敦厚仁慈;福氣恩澤萬物浸潤,默默庇護平安和諧。還有一幅對聯橫批是“永賜鴻恩”,兩旁豎聯是“玉水璿源江成福海,麥風穀雨和降平年”。意思是永遠賜予宏大的恩惠;碧水如玉源於江川成為福的海洋,麥風穀雨合和而成降下吉祥之年。供奉土地廟的宗旨,在“下環街福德祠”的楹聯與碑文中體現得比較充分。下環街福德祠為全澳門福德祠中之最大,所塑之土地神像也為全澳門中之最大。該祠門楣上刻 “福德祠”三個大字,兩旁豎聯是“祀奠垂千載,神恩普四方。”意為“祭祀的禮儀和制度流傳千年萬載,神祗的恩典普濟全世界。”簷際題有“福地祥凝”四字。該祠的“碑誌”
  • 37《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開頭是:“一向聽說厚德載物,大地極盡廣大博物之功,神道無私,河流注入江海之處生成化育萬物,故眾人已經信任,所祈求的事都能夠應驗。下環街奉祀土地福神,司一方之主宰,讚頌四時吉利的徵兆。恩澤廣大施布,英靈昭明顯著,全部街坊士人眾庶,永久承受(土地福神)庇護。”10中華民族祭地的習俗始於三代,夏代在五月,商代在六月,而周代則以“夏至日祭皇地祗於方澤,配以后土,立冬之日祭神州地祗於北郊,配以後稷”11。澳門所供奉土地神祗的民俗正是承傳與保留了遠古中華民族祭祀天地文化的原生態。(二)“五方五土龍神”的原型在古代中國天文學觀測體系之中澳門還供奉有“五方五土龍神”,其中的“五方五土”,則深刻蘊涵 古代中國天文學關於時空轉換的系統知識。秦牧《社稷壇抒情》中有兩處文字解釋“五方五土”的內容:“它(社稷壇)東面是青土,南面是紅土,西面是白土,北面是黑土,中間嵌 一大塊圓形的黃土”、“東、南、西、北、中湊成了五方五土的觀念”12 。然而,“社稷壇”為甚麼要將五種顏色的土與五個方位直接對應?這種對應是否具有客觀的科學依據?難道真的是地面上5個方位的土具備5種顏色嗎?如果拋卻了古代中國天文學知識,恐怕永遠也沒有辦法說明白。“五方五土龍神”是指“東方青帝土公、青帝威神,南方赤帝土公、赤帝威神,西方白帝土公、白帝威神,北方黑帝土公、黑帝威神,中央黃帝土公、黃帝威神,某年、月,某日、辰,朝日,敬啟五方五土之神。”13然而,“東方青帝、南方赤帝、西方白帝、北方黑帝、中央黃帝”,這“五帝”所直接對應的五方五土,在古代中國天文學中,則是依據赤道坐標系(渾天坐標系)對整個天地全方位所進行的劃分。換句話說,就是“五方五土龍神”的原型,存在於古代中國天文學的觀測體系之中。1. 渾天坐標系所界定的整個天地框架渾天坐標系是以地球為天地的球心,以北天極為上,以南天極為下,以與地球赤道相平行的二十八宿為圓形天道來界定天地框架。張衡所著《渾天儀注》記載了:“又高又遠的天將大地包裹得嚴嚴實實,太陽、月亮、五大行星附麗其中,這些天體運行有一定的軌道。天地這個整體的框架像一枚雞卵,假想的天球就像雞卵的外殼,地體就像雞卵中的黃,孤居於天的中心,天如車輪在運行,圓轉得沒有開端沒有終點,其形狀混混沌沌,所以稱為渾天。赤道像腰帶,是天的肚腑,從東到西將天圍腰攔截。”14(圖6)張衡的《靈憲》還介紹了天地框架──天極、赤道、經線、緯線,是在推論出天地本原之後確定出來的。那麼,天地的本原是甚麼呢?是天地陰陽四時之氣。古人將天地陰陽之氣劃分為四個時節,天地框架──兩極、經度、緯度,都是依據這四個時節而界定出來的。這在張衡的《靈憲》中記載得比較詳細:“昔日聖賢的天子,推算衡量天體運行的軌跡,確定天地運行的中心與赤道大圓。端正儀表,定出度數。推論出天地剛開始生成的狀態,是渾渾沌沌的氣團,這氣團運轉了很久很久,元氣開始剖判分離,清輕的氣發散上升為天,重濁的有形質的物質下降凝聚成地。天空的氣為陽,明亮而且運動不止;地體之內的氣為陰,幽暗而且相對靜止(在地體內部運化)。‘動’以運行施布,‘靜’以和合化育,陰陽之氣交接和合化生精氣──四時之氣,四時化生化滅萬物。在天成象(天象、星象、氣象),在地成形(春、夏、長夏、秋、冬)。天有9個方位,地有9個區域;天有三辰:日、月、星;地有三形:兩極、赤道;有天象可以校訂,有形狀可以測度。於是有賢能的人開始以此為綱紀來經天緯地。”15圖6 天地模型
  • 澳門廟宇文化中古代中國天文曆法知識的遺存澳門研究38第52期2.“五方五土”是對整個天地框架的劃分“五方五土”就是將“天地模型圖”所體現的整個天地框架,以“極”為中心,像切西瓜似的一分為四──劃分出東、西、南、北,加上正中心位置共5個方位。所謂5種顏色的土與這5個方位直接對應,卻不是指土的5種顏色,而是指在地面上所觀測到的天空北斗、五大行星、二十八宿在一回歸年中相互之間位置發生變換過程中的星象與氣象(不是現代科學所講的“氣象”)。渾天坐標系所設定的天地框架,是非常容易認知的。如果讀者有興趣,可以在晴朗的夜空,面朝正北,先找出北極星,如果是春分時節,就朝正東看,像個大勺子一樣的北斗星,其斗柄直指正東七宿──蒼龍;如果是夏至時節,斗柄直指正南七宿──朱雀;如果是秋分時節,斗柄直指正西七宿──白虎;如果是冬至時節,斗柄直指正北──神龜(玄武)。東方蒼龍──角、亢、氐、房、心、尾、箕南方朱雀──井、鬼、柳、星、張、翼、軫西方白虎──奎、婁、胃、昴、畢、觜、參北方神龜──斗、牛、女、虛、危、室、壁四個方位的二十八宿,就是用假想的線條連結起來的28組特定星象,這28組星象就是天球赤道的座標。每個方位的七宿再用假想的線條連結起來,像4種動物──青龍、白虎、朱雀、神龜(玄武),就是中華文化中隨處可見的“四象”(四靈)。(圖7)圖7 四象分佈天赤道古代中國天文學命名的二十八宿,雖然在表面上與西方人所講的“星座”差不多,比如“東方蒼龍”就是以角(示龍角)、亢(示龍頸)、氐(示龍胸)、房(示龍腹)、心(示龍心)、尾(示龍尾)、箕(示龍尾)七宿,從而想像出一條蒼龍。又比如參為白虎,觜為虎首,伐為虎尾,白虎的想像圖就是由此而來。因虛危二宿五星隆起好似龜背,北方有玄武。因柳宿象似鳥首,星宿一為鳥心,翼宿微星茸茸如鳥羽,於是就命名朱雀。但是,“星宿”所蘊涵的氣候知識卻比“星座”要深刻豐富得多很多。不僅某些天體的特定組合,比如“月亮運行到某些星宿時就會起風”,而且每一宿名稱的自身含義都與“氣”的運行規律密不可分。3.“五色土”是指“五色氣”《素問‧五運行大論》記載了一回歸年內,由二十八宿劃分出東、西、南、北、中這5個方位,在北斗星斗柄指向正東方位時,季節為春;指向正南方位時,季節為夏;指向正西方位時,季節為秋;指向正北方位時,季節為冬。在北斗星斗柄運轉指向4個方位的過程中,則有5種顏色的雲氣逐時橫亙在二十八宿:在春季,青色的其橫亙在危宿、室宿與柳宿、鬼宿之間;在夏季,紅色的氣橫亙在牛宿、女宿由戊來劃分;黃色的氣橫亙在心宿、尾宿由己來劃分;白色的氣橫亙在亢宿、氐宿與昴宿、畢宿之間;黑色的氣橫亙在張宿、翼宿與婁宿、胃宿之間。所謂由戊己來劃,則是指奎宿、璧宿與角宿、軫宿,這是天地的門戶。5種顏色氣的出現分別對應 春、夏、長夏、秋、冬5個時節。這5個時節,不僅直接對應 植物的生、長、化、收、藏與動物的生長壯老已。而且直接對應 北極天空,木、火、土、金、水五大行星的相繼出現,每一星各行 73日零五刻,合周天365.25度。16所謂“東方青帝、南方赤帝、西方白帝、北方黑帝、中央黃帝”,這“五帝”所直接對應的五方五土,並不是指地面的五個方位有5種顏色的土,而是指由天空中的北斗星斗柄,在指向4個方位的運轉過程中,5種顏色的雲氣逐時橫亙在二十八宿的5個方位。這即是由古代中國天文學赤道坐標系(渾天坐標系)所劃分的整個天地5個方位,即“五方五土龍
  • 39《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神”中“五方五土”的原型(圖 8)。圖8 五種顏色的氣橫亙二十八宿(三) 中華民族原生態文化體現 本真中華傳統科學博大精深澳門的蓮溪廟,就設有“北極殿”,其中有一塊牌匾書有“極奠乾坤”,意思自然是由“極”奠定了天地。此廟還設有“玄天上帝寶殿”,供奉“北帝”──神龜(玄武)。澳門的“ 仔北帝廟”,也供奉“北方真武玄天上帝”。這兩者實際上就是“五方五土龍神”中的“北帝”。據《禮記外傳》記載:社,是五土之神;稷,是百穀之神。(一云稷是寬闊平坦濕地,寬闊平坦濕地適宜播種百穀。)天子為全國百姓立社,稱太社,壇方五丈。諸侯為自己所管轄的境內百姓立社,稱國社。各地有各地的風土,生產出來的物品與各地的風土相適宜。九州之人各自獲得所居風土的奉養,各自報達祭祀本土。古時帝王於春耕前親耕農田之後奉祀宗廟,表明將要耕種了。五穀豐收後,還要奉祀宗廟酬報天地的功德。國以民為本,人以食為天,故建立城池的君民,先命立社。地廣穀多,不可遍祭,故於城池之內立壇祭之,親之也。日子用甲日,表示尊重。因為天有十日,甲為首。周公占卜,在洛陽建王都,戊申日,立社於新邑,自此全都用戊日。惟獨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而已。17澳門廟宇則將“天地”與“社稷”、天神與地神以及星宿之神等綜合進行祭祀,以這些民俗的實存《渾天儀注》將這一“天地系統”描述為:“天地各乘駕 氣而生存,運載 水浮遊在太空之中,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之一,從正中分開,則一百八十二度八分之五覆蓋地上;一百八十二度八分之五環繞地下,故二十八宿一半顯現一半隱沒;其兩端稱之為南北極。北極是天的正中心,在北出地上三十六度……經常顯現而不隱沒;南極也是天的正中心,在南入地下三十六度,經常伏藏而不顯現。”19(圖10)為線索,深入發掘,多方求證,我們會發現以天文學為領先學科的中華傳統科學技術與思想文化之科學實在與博大精深。三、舞鳳躍龍旋地軸,矗雲飛藻耀台垣“三街會館”的對聯“舞鳳躍龍旋地軸,矗雲飛藻耀台垣”。意為龍飛騰鳳起舞旋轉地軸,天高聳彩雲飛照亮台垣。句中的“地軸”,就是古代中國天文學所建立的天地系統之中心──北極(圖9)。《太玄經》記載了:“南極、北極是天軸所在的處所,天向左旋地往右轉由此開始,就像車輪有車軸,所以能自行旋轉。眾多星體全都移動,惟獨北極固守中央。由此得知北極星居於天地的軸心,因為天地是斜 身子旋轉的,所以在人的視覺中,“極”在正北。極就像車輪的軸,以相對的靜,經歷不停歇的動,以此為中心計算測定出十二支(一日的十二個時辰與一年的十二個月)。”18《太玄經》所說的“天軸”,就是地球的“極”。圖9 北天極與南天極的連線北天極南天極天底天頂子午圈天球赤道地平圈地球
  • 澳門廟宇文化中古代中國天文曆法知識的遺存澳門研究40第52期古代中國天文學將與“極”垂直向上的某顆星稱作“北極星”,根據北斗星繞北極星周年旋轉的規律,把“北極星”看作天地的軸心。由這一軸心向四外延伸,確定出地球赤道與天球赤道大圓──二十八宿。二十八宿一半圓轉 覆蓋在地上,一半圓轉環繞在地下,像橘子瓣似地定出整個天地之東、南、西、北4個方位,加上北極(上)、南極(下)共6個方位。澳門康公廟中一幅楹聯所書:“萬民是保”(橫聯),“真果證理天利物濟人功行滿三千八百,元勳昭玉冊彰善癉惡英威遍六合九垓”(豎聯)。意思是,保護所有百姓。修成正果證明真理天賜萬物貫通人功行業達到三千八百,元勳昭著鐫刻玉冊彰美善貶丑惡英雄豪氣遍佈六合九垓。澳門康公廟這幅楹聯所說的“六合”其空間範圍就是指整個天地之上(北極)、下(南極)、東、南、西、北(將赤道等分為四)這6個方位;“九垓”就是指將北極與南極合為一個中心,加上赤道等分為八:東、南、西、北、東南、東北、西南、西北這9個部位。“三街會館”的楹聯“舞鳳躍龍旋地軸;矗雲飛圖11 太微垣圖12《北極天空三垣》與《北極天空三垣與南極天區、二十八宿》圖10 二十八宿半隱半顯
  • 41《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藻耀台垣”,將作為整體的地與天描繪得既妥帖又自然。聯中的“地軸”與“台垣”對仗工整,“台”是指古代中國天文學觀測星象時所確定的“三台”天官(星官)名稱,共有上台、中台、下台共6顆星(見圖 11右上角);“垣”是指古代中國天文學的“三垣”,即北天極周圍三個天區的星群位置,分別稱紫微垣、太微垣和天市垣(見圖12,轉引自國立中山大學通識教育博雅課程跨領域類程啟正《中國科技與文明:天文學》)。“三街會館”楹聯所內涵的古代中國天文學觀測體系方面知識自不待言。四、六十花甲太歲神位最具特色,也最為顯著的古代中國天文曆法知識遺存,當屬包公廟、睡佛堂、蓮溪廟、竹林寺等廟宇所供奉的六十花甲太歲神位了。這60尊神仙塑像各自神情有別,且都有自己的名字,他們都被封為大將軍。比如:甲子年太歲:金赤大將軍(鼠)(1924/1984);乙丑年太歲:陳泰大將軍(牛)(1925/1985);丙寅年太歲:沈興大將軍(虎)(1926/1986)……丙申年太歲:管仲大將軍(猴)(1956/1896)……戊戍年太歲:姜武大將軍(狗)(1958/1898)……”。各大將軍手執法器亦有所不同,暗示了該年的流年運程。如太歲持筆,代表該年有利於文昌科名但將有政治變動;若持槍執劍,則表示該年要進行革新,奮發圖強。在廟宇文化中,六十甲子神,被稱為“歲神”,也稱太歲。太歲就是當年值勤的神明,值年太歲的職能,是掌握本歲的人間禍福。太歲率領諸神,端正方位,旋轉運行四時順序,統領歲氣成功。國家大事,營造宮闕,開拓疆土;百姓修營宅舍,築壘牆垣,都不得違逆太歲。《月令‧廣義》稱,“太歲者,主宰一歲之尊神。凡吉事勿沖之,凶事勿犯之。凡修造方向等事尤宜慎避”。太歲原本並不是凶神,而是守護神,與太歲相順則吉,相逆則凶。中國道教的主要宮觀大多有“星宿殿”,供奉六十甲子神。每逢歲初春節期間,道教信徒都要到星宿殿為自己的本命神燒香、叩拜、送上奉獻,比肩接踵。特別是逢到自己出生的干支之年,俗稱“本命年”,更是必須朝拜自己的歲神,祈求健康平安,逢凶化吉,因為相傳“本命年”是“檻兒年”,此年為人處世必須如同邁過門檻一樣小心謹慎,以免摔交。澳門供奉有六十甲子神的廟宇都把當年太歲擺放在首位。比如2008年是戊子年,當頭太歲即為“鄒鐺”。此年1歲或61歲的人,就可以在此神位上香祈求自身平安。在古代中國天文學領域,六十花甲是由十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和十二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這 2 2 個字元組成的甲子、乙丑、丙寅……壬戌、癸亥60一周的干支曆法(表1),用於紀年、紀月、紀日、紀時。這也是中國老百姓都熟悉的“生辰八字”。澳門廟宇所供奉的六十花甲太歲神位及其測算生辰使用的方法,不僅承傳了干支曆法,而且使之具有不會被現代曆法所取代的價值與活力。《周禮》《春官》篇稱“馮相氏”的職責為“掌十有二歲,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鄭玄注稱:“歲謂太歲,歲星與日同次之月,斗所建之辰。”這段話的意思是,用十二支所紀的歲即是指太歲紀年,與太歲位置相互呼應的是木星與日共同駐足的月份,也是斗柄指向所建十二辰與十二次的位置。由此可知,太歲神原本是古代中國天文學為觀測天體和測定地體運動規律而確立的天文星象。換句話說,就是每年的歲氣是由“太歲”與“歲星”(木星)這兩者相互對應的天文位置而決定的,故而依據太歲紀年──干支所紀之歲可以推測出每年年景的大致特徵。《史記‧天官書》《索引》曰:“太歲在寅,歲星正月晨出東方……在卯也,歲星二月出東方。……”20 王引之說:“太歲是用以紀歲的,它的名字有6個,一是太歲,二是太陰,三是歲陰,四是天一,五是攝提,六是青龍。”21《淮南子‧天文訓》:“斗構為小歲,正月建寅,月從左行十二辰。咸池為太歲,二月建卯,月從右行四仲(仲春、仲夏、仲秋、仲冬),終而復始。……大時者,咸池也。”《春秋元命苞》云:“咸池主五穀……。咸池,言谷生於水,含秀含實,主秋垂。”22究竟主宰六十花甲所紀之年歲氣的太歲是否就是“咸池”星象,筆者將另文進行求證。儘管太歲究竟是指哪位天官(星官),抑或是指某特定天文星象,學術界還在爭論之中,但是“太歲”所在十二辰(由二十八宿所代表的周天360度等
  • 澳門廟宇文化中古代中國天文曆法知識的遺存澳門研究42第52期分出來的天球座標)的位置與歲星(木星)出現時的位置相互對應,能夠預示出即將到來的歲氣是吉還是凶的記載,在古代中國天文學典籍中,卻是屢見不鮮。《漢書‧天文志》:“太歲在寅稱為攝提格(歲)。歲星正月晨出東方,石氏稱為監德,測定其在斗、牽牛。歲星如果不在自身所應該出現的位置,就會早水晚旱。甘氏測定其在建星、婺女。太初曆測定其在營室、東壁。太歲在卯稱為單閼。歲星二月出,石氏稱為降入,測定其在婺女、虛、危。歲星如果不在自身所應該出現的位置,則有水災。太初曆測定其在奎、婁。太歲在辰稱為執徐。歲星三月出,石氏稱為青章,測定其在營室、東壁。歲星如果不在自身所應該出現的位置,早旱晚水。甘氏與之相同。太初曆測定其在胃、昂。太歲在已稱為大荒落。歲星四月出,石氏稱為路踵,測定其在奎、婁。甘氏與之相同。太初曆測定其在東井、輿鬼。”23依據太歲紀年的干支60一周,其紀年、紀月、紀日、紀時的原始意義及排列序位,是“指生物的生、長、化、收、藏,用以代表萬事萬物產生、發展、壯大、消亡、更生的整個過程”;“干支既是數量、向量、也是具有週期性質的時空生物向量,是一個具有獨立性質的集合系統,蘊涵深刻的時空背景,體現古天文學的相對性和一致性”24。儘管干支60一周紀年、紀月、紀日、紀時的時空背景暫時還沒有完全被揭示出來,但是,遠古時期十干曾被用來紀一年分為十個月的曆法25 ,十二支曾被用來紀一年分為十二個月的曆法26,干支與陰陽五行、二十四節氣息息相通,二十四節氣是依據北斗斗柄旋轉指向二十八宿的度數而劃分出來27,這諸如此類的知識,運用實實在在的天文星象變化規律來驗證,干支60一周紀年、紀月、紀日、紀時的時空背景及其科學性,包括古代中國天文學的完整體系就一定能夠全部展現出來。然而,鑲嵌於澳門一些廟宇牌匾、碑銘之中的文字,還有為廟宇所供奉與祭祀的神祗,尤其是須臾不能離開的干支曆法等文化遺存,則深深浸透 中華傳統科學技術與思想文化曾經存續過的輝煌與昭著。五、星象啟文明雨粟天驚開聖治,海隅訖聲教結繩世易迓靈庥澳門蓮峰廟的殿宇有三楹,其右楹殿中有文昌殿,供奉 在中國廟宇中甚為罕見的倉頡、沮誦兩位元文字創始聖人的神位。殿正中的橫批是:“大啟文明”,豎聯為:“星象啟文明雨粟天驚開聖治,海隅訖聲教結繩世易迓靈庥”。意思就是:大力開啟道德高尚完備的文明之治;認識星象規律創建文明盛世蒼天驚喜降下穀雨,興起文字道德教育取代結繩記事迎來神靈庇護。在“大啟文明”的橫批下還有豎聯為:“開六書體制萬方冠帶拜軒轅,繼一畫精微兩史文章高後牧”,意思為,“開創六書體制四面八萬方部落首領整衣正冠朝拜軒轅,繼承一畫精微倉頡沮誦文章使後世官員方略得以提高。”文昌殿兩側小門的門楣上分別鐫刻有“天開”、“文運”。兩位文字偉人雕像迎面正對的照壁上,書有昔日香山名士陳子清所撰寫的《倉沮聖贊》。兩旁的豎聯是:“啟帝治以開一畫之天,後先勷贊;闢顓蒙而洩兩儀之秘,古今宣昭。”意思是,創立帝制創一畫代表天,後世先世全都稱讚,開啟蒙昧揭示陰陽奧秘,古今流傳發揚光大。倉頡贊云:“倉頡聖人先師,春季三月二十八日誕生。具有龍的容顏,光流電彩,睿智與德行顯示於四瞳之異,聰敏博學能夠鑒別審定三才(天氣、地氣、人氣)之天文現象。贊化調元,輔佐軒轅其職位居於左史。蘸煤消荻,與沮帝共同創制群書。洛書納入靈龜,丹甲綠文奉獻其祥瑞之象。河圖龍馬闡明五行陰陽二氣的神奇作用。使世世代代之愚鈍蒙昧得以覺悟,宣揚傳播天地萬物的奧秘。因此蒼天降下玉粒飽滿的穀雨,教養之恩並隆,大誥瓊函,表1 干支60一周1 甲子 2 乙丑 3 丙寅 4 丁卯 5 戊辰 6 己巳 7 庚午 8 辛未 9 壬申 10 癸酉11 甲戌 12 乙亥 13 丙子 14 丁丑 15 戊寅 16 己卯 17 庚辰 18 辛巳 19 壬午 20 癸未21 甲申 22 乙酉 23 丙戌 24 丁亥 25 戊子 26 己丑 27 庚寅 28 辛卯 29 壬辰 30 癸巳31 甲午 32 乙未 33 丙申 34 丁酉 35 戊戌 36 己亥 37 庚子 38 辛丑 39 壬寅 40 癸卯41 甲辰 42 乙巳 43 丙午 44 丁未 45 戊申 46 己酉 47 庚戌 48 辛亥 49 壬子 50 癸丑51 甲寅 52 乙卯 53 丙辰 54 丁巳 55 戊午 56 己未 57 庚申 58 辛酉 59 壬戌 60 癸亥
  • 43《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民物之義更加彰顯。上古聖賢掌握天地之氣運行規律,洞悉世間萬物生成原理。後世君王臣子據此示範訓導啟迪百姓並作為經文予以流傳。一種文字創始,萬古永久景仰信賴。是自古至今的文字之宗祖,所有成名立業之人,怎麼能不飲水思源。鴻荒年代出現的賢哲聖人誕辰,世道久長年代淹遠,又怎麼敢不竭誠報達恩德啊。沮誦贊云:“沮誦聖人先師,重陽過後九日(九月十八日)寶誕嘉祥。月望過三,是吉利的誕辰。生在太古時期,德行應和文明之治。厲山鍾慶,赤號稱奇。創文字一體而其他學科知識全部精通,六種臣相中右史的地位明顯突出。與倉帝共同被尊奉賓客禮儀,輔助軒轅皇帝而擅長篆體龍文。砍削竹子開創使用汗簡之先河,用竹管裝入獸毛作筆進行書寫。史館能宏其用,籀法早兆其機。以後黔如(虜之首)能夠知道使用篆刻,無非是參照龜背花紋蟲蝕之留遺。當年侯岡(倉頡)銘刻功勳,不乏類體象形之贊佐。拾遺補漏,蒙昧開化。豎直橫平,文法完備。遠古結繩之治,視聽為之一新。河上築台之功績,先後不能互相掩蓋。撫文瞻仰,怎麼能不肅然起敬啊。”28世界上古老民族的文明幾乎都是起源於天文學,埃及的金字塔,英國的巨石陣,瑪雅的庫庫爾坎金字塔等。但是只有中華民族將自己萬年以上的文明,沒有斷裂地承傳至今。比如,6、7千年以前中國天文學就使用北斗、二十八宿觀測體系29,並一直沿用到今天。最新考古學成果也證明,正是最遲在7000年以前就已經建立起來的古代中國天文學,開啟了存續萬年以上的中華文明。而澳門的廟宇文化,則將中華民族這些無與倫比的天文與人文合為一體的瑰寶,以實物為載體承傳、保留並展示給全中國與全世界。六、為先聖繼絕學,唱響本真中華文明主旋律澳門廟宇文化中古代中國天文曆法知識的遺存可以證明:“未有澳門(地名),先有媽閣”30 未有媽祖閣,先有中華文明。澳門黑沙古村落出土的4000年以前玉作坊及其玉製品,就證明了當時澳門的玉文化已經和中原的玉文化接軌。蓮溪廟、魯班廟都有精美的彩門,也都鐫刻 “堯天舜日”的文字,《蓮溪廟彩門圖片》。諸如此類都可以證明澳門文化的源遠流長以及與中原文化的一脈相承!(一) 澳門廟宇文化是中華文化的重要載體僅舉蓮峰廟“倉頡贊”所談到的:“河圖龍馬闡明五行陰陽二氣的神奇作用”為例,“五行陰陽二氣”就是指天地之氣的五種基本屬性──木火土金水。遠古賢哲是在洞悉了人體氣血運行與天地之氣息息相通基礎之上,才發現人體符合天地之道的本性為“仁義禮智信”的。考據學家孫星衍的《原性篇》,對先哲們的這一理念做了詳細論述:“不通曉陰陽五行原理的人,沒有資格言說人性。人稟受天地之氣而生,在天曰命,在人曰性。故《神農經》說:保養身家性命順應天道,修養品格性情順應人道。天先成為形體,地後確定位置,五運六氣在天地之中相互合和,人的品性有五常,情感有六慾,五常,是仁義禮智信;六慾,是喜怒哀樂好惡。”與孫星衍同時代的阮元先生評論《原性篇》說:“《原性篇》言說人性本於天道陰陽五行,這實屬周朝、漢朝以來的定論。人的本性依附在甚麼物質之上呢?漢代人言說性與五常,全都分別應合於五臟,非常確切。這些都應該加以說明。”31即中醫學所講的人體五臟:肝、心、脾、肺、腎,分別與木火土金水這五個時節的氣相互感應,春應肝、夏應心、長夏應脾、秋應肺、冬應腎。而且人的怒、喜、思、悲、恐這五種情志直接與五臟相通,怒傷肝、喜傷心、思傷脾、悲傷肺、恐傷腎。故應該注意保持良好的心態,誠信豁達,控制不良的心境與情緒,順應天地之氣賦予人的本來稟性──仁義禮智信而養生。阮元先生還指出:“其實祭祀等事宜,全都在京城之中,這些舉措在表面看來是依憑虛幻臆斷,然而博覽與綜合分析大量古籍,探究其實質卻真是如此。此是明堂之說,封禪,也還是最古老的禮儀。自漢、唐、宋三個朝代以來,全都被腐儒所詆毀。元以為所謂封,就是在南郊祭祀天,所謂禪,就是在北郊祭祀地。唐元宗、宋真宗等帝王,仍然是漢武帝原本的雄才大略。目光如豆之儒,張口就罵封禪,是怎麼能夠知道司馬子長與司馬相如是稟性完全不同的兩類學者啊。”32 可知是自漢代以來的腐儒,就已經像今天的很多“科學文化知識精英”一
  • 澳門廟宇文化中古代中國天文曆法知識的遺存澳門研究44第52期到底固定在甚麼地方?八根擎天住支在何處(八方的位置)?天在晝夜不停地旋轉,繩子又怎能將它維繫?地的東南部為何虧缺?東南方如是海水所在,擎天柱豈不無處安插?天有九重的範圍邊際,用甚麼才能將它拴系?用甚麼東西將它置放?很多地方能夠看得見(二十八宿一半顯現),很多地方無法看得見(二十八宿一半隱藏),如何把它的度數計全(360度半覆地上,半周地下)?天地相互會合在何處?十二又是怎樣劃分的?日與月如何才能相會?星宿又依據甚麼排列?《天問》提出的這些問題,在古代中國天文學中都能夠找到答案。脫離了《天問》所蘊涵的深厚中華傳統科學技術思想文化背景,就只能把這些盪氣迴腸,振人精神,浸人心脾的詩句當作詩人的幻想,進而使這些千古佳作的學術、藝術、審美價值,及其不屈不撓、永思進取的民族精神大打折扣。只有確認陰陽五行、干支曆法的客觀實在性,才能給中華文化原生態的祭祀天地以正確評價。《國語‧魯‧上》:“祭祀天、祭祀地、祭祀祖宗、祭祀先哲、報達恩德。這五者是國家之祀典。祭祀的社稷山川之神,全都是有功德於百姓的。祭祀先哲及其輔佐先哲的有德之人,是弘揚他們為國為民的奉獻精神。祭祀天之三辰,是百姓所瞻仰的。祭祀地之五行,是答謝天地之氣化生化育萬物。除次之外,不在祀奠的範圍之內。”34《史記‧禮書》講:“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即祭祀天地,是報達天覆地載之德;祭祀先祖,是報達父母養育之恩。《禮記‧祭器》說:“祀帝於郊,敬之至也;宗廟之祭,仁之至也;喪禮,忠之至也。”即祭祀天帝於郊外,是極為尊敬;祭祀祖宗於廟宇,是極為仁義;舉行喪禮,是極為忠孝。以上可見,中華傳統文化十分重視的祭祀天地、樣,因為不懂得作為科學的陰陽五行與作為讖緯的陰陽五行不可同日而語,所以根本不懂得自己的老祖宗為甚麼要崇尚陰陽五行,為甚麼要尊奉“天地”了。“中原文化體系根深蒂固,源遠流長,在澳門的廟宇體系中,可見其深刻而壯闊的影響。”“澳門擁有的明清廟宇體系之完整,特色之突出,文物之豐富,足堪澳門人、嶺南人以至華夏子孫的珍視與自豪。”33澳門擁有的廟宇文化,是澳門文化的重要載體,更是中華文化的重要載體,她蘊含 中華民族特有的傳統科學技術思想文化內容,以及在此根基上生成的中華民族最古老也是最鮮活的文化歷史傳統,體現 中華民族的精神價值、思維方式、想像力和文化意識,是中華民族生命力和創造力的底氣所在。(二) 展示古代中國天文學原本面貌,為“陰陽五行”與“祭祀天地”正名陰陽五行、干支之類名詞原本準確含義的缺失,是研究中國傳統文化的專業人士難以讀懂本真中華文明知識,無法建立起中國人自己的歷史文化解釋體系之癥結所在。長期以來的學術界,一直把“陰陽五行”與“祭祀天地”看作封建迷信。只有展示古代中國天文學的原本面貌,才能正確理解古代中國人崇尚“五行陰陽”與“祭祀天地”的歷史文化價值。陰陽五行、干支的原本含義,一點兒也不神秘,一點也不玄奧。這些名稱所代表的事物,如同春季、夏季、秋季、冬季,還有一年所劃分的12個月份一樣,是對與人體以及萬物的生存化滅須臾不可離分的,運行在天地之中的“氣”所作的時段劃分。在遠古時期,陰陽五行、干支原本是中國人耳熟能詳的曆法。這些曆法,在獨特的古代中國天文學體系之中,具有相當客觀相當科學的時空依據。只是這些依據,在兩千多年以前的漢代甚至周秦以前,就已經逐漸被埋沒了。生活在春秋戰國時期的偉大詩人屈原,所創作的《天問》中有一段話可以充分證明這一點:“翰維焉系?天極焉加?八柱何當?東南何所虧?九天之際,安放安屬?隅隈多有,誰知其數?天何所沓?十二焉分?日月安屬?列星安陳?”翻譯成現代的語言,便是這樣:這像車蓋的‘傘把子’(天極),
  • 45《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祭祀祖先,都具有深刻的社會教育意義。也正是在古代中國天文學揭示出陰陽五行是化生化滅世間萬物的本原、中醫學揭示出天地之陰陽五行與人體之五臟五腑、五種情志息息相通基礎之上,承傳了近萬年以上祭祀天地、祭祀祖先、祭祀為人類社會帶來福祉的聖哲之中華文化才具有如此強大的生命力與凝聚力。(三) 是古代中國天文學熔鑄了中華文化的獨特性應該提請注意的是,“文化”,不應該僅僅指人類的一種精神實踐,而應該涵蓋一個社會中具有的所有優秀東西的歷史積澱。如果把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僅僅限定於文學藝術、歷史、哲學這些被類分為社會科學領域的歷史積澱,而把類分為自然科學的天文、地理、醫學、農學、建築學等學科的歷史積澱排除在外,那麼,重新認識和積極重建起來的中華民族傳統文化是會殘缺不全、形同虛設、沒有根基的。學術界卻普遍認為,“我們稱之自豪的博大而燦爛的中華文化是由兩部分組成的。一部分是精英和典籍文化,一部分是民間文化,它是我們的人民用雙手和心靈創造的,5000年來,積澱深厚,博大而燦爛,並且與人民的生活情感、與人間理想深深凝結 。……民間文化是中華文化的一半。”35所謂精英文化,是包括古代的諸子百家和近現代的康有為、梁啟超等變法先驅與五四運動、現當代研究傳統文化的國家科研、教學體制內各科學人所做的學問;所謂典籍文化,“最高深的當推我國先賢著作《老子》”36 及《論語》、《孟子》、《莊子》、《荀子》等汗牛充棟的古代文獻。所謂民間文化,則包括民間的小說、故事、戲劇、剪紙、年畫、刺繡、竹編、雕塑等。學術界普遍認定的這兩個部分,應該只能算作中華文化的一半。那麼另一半是甚麼呢?是傳統科技思想文化。中國的精英和典籍文化、民間文化,其內容細究起來,都離不開傳統科技思想文化的制約與薰陶。如羲學、易學所闡發的天地陰陽五行;《老子》的“萬物負陰而抱陽”;《易傳》的“一陰一陽之謂道”;傳統戲劇中的天地神靈;《西遊記》中的二十八宿天兵天將;《紅樓夢》中的女媧煉石補天,將石煉成“高經十二丈,方經二十四丈頑石三萬六千五百零一塊。”其中的“十二丈”、“二十四丈”、三萬六千五百塊零一塊,都可以在古代中國自然科學天文曆法的諸如十二支、二十四節氣、一年365日中找到它們的底本。在屬於自然科學的天文學領域,中國的赤道座標系有別於希臘的“黃道”、埃及的“地平”這兩種座標系,“希臘天文學是‘黃道、角度、真實、周年’;而中國天文學是‘赤道、時間、平均、周日’。”37 由此而產生了西方與中國在學術研究方法中的中國重整體、重平均;西方重個體,重精確的不同。重整體、重平均塑造了東方人的特殊性,重個體,重精確塑造了西方人的特殊性。文化、信仰、習俗、對客觀物質世界本質屬性的認知,無不體現出各民族的特殊性。追本溯源,可以發現,是古代中國天文學熔鑄了中華文化的獨特性。(四) 充分展示中華文明原生態,建立中華民族自己的歷史文化解釋體系在以西方現代科學為研究對象的科共體壟斷與世界中心語的擠壓下,學究式研究的唯唯諾諾、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誰有本事說出來,就算誰有理,沒有本事說出來,就算是再有理,也被算作是沒理。導致中華傳統文化尤其是傳統科技思想文化整體性地失語了。而且,“中國古代只有技術沒有科學思想”的觀念,在相當一部分學人的頭腦中根深蒂固,學術界很難意識到要對傳統科技思想文化進行發掘、搶救、整理與保護,很難意識到傳統科技思想文化無庸置疑地應該包容在中華傳統文化之中。學術界絕大多數學者十分清楚,中國與西方的宇宙觀、世界觀、人生觀是截然不同的。“在西方,神的權威是絲毫不容侵犯的,人類的始祖亞當夏娃只因為想獲得一些智慧與幸福,偷吃了上帝的智慧之果,便被上帝驅逐出了伊甸園,剝奪了他們永生的權利,令他們到人間去飽受痛苦與煎熬,而且禍及子孫,讓子孫們世世代代都背 “原罪”的包袱,沒完沒了的贖罪。……而在中國,原始神靈與人類的關係,卻是平等互愛、相互依存、無私奉獻的關係,神靈保佑人間風調雨順、五穀豐登、人畜安康、刀兵不犯,人們便用美酒佳餚、輕歌曼舞酬謝神靈。”38遺憾的是,在探詢中國與西方為甚麼會有如此截然不同的人文差異時,大多數學者卻只是就差異而論差異,說不出產生差異的真正根源。其根
  • 澳門廟宇文化中古代中國天文曆法知識的遺存澳門研究46第52期源在於,西方的歷史文化在中世紀曾經發生過斷裂。中國則自六、七千年以前一直延續至今。大多數學者不瞭解,中華民族所崇尚的無私奉獻精神,就植根於以古代中國天文學、中醫學為亮點的中華傳統科學思想文化之中,這存續了近萬年以上的傳統科學思想文化,成就了春秋時期的百家爭鳴,成就了漢唐盛世,成就了宋元明清的繼續繁榮,成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空前強盛,成就了任何力量也摧不毀打不散的中華民族凝聚力,更成就了中華優秀文化在21世紀的必然復興!而以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人文科學的相互交融為特色的本真中華文明,就是由陰陽五行思想貫而通之的。儘管一些學者主張“以中國解釋中國”,把西方化了的中國文化還原為“中國的中國文化”。提倡用中國文化的解釋系統去瞭解6500年來博大精深的中國文化(伏羲畫卦至今約6500年)這一思路是相當正確的。但是卻因為不注重對傳統科學思想文化知識進行探討與發掘,所以對本真中華文明的認知程度卻是相當膚淺的。應該提請注意的是,就現今國際國內學術界對中華文明的闡釋、研究與評論而言,在相當大的範圍內是既混亂,又荒謬的。尤其是中國的學術界主流意識,諸多精英對本真中華文明所知甚少,對中華文化的內容、價值和意義還沒有一個共識,對中華文化的精華是甚麼還說不清楚。只有盡可能把中華文明的本真面貌展現出來,才能真正把握中華文化的真精神、真價值與活的生命力。吳志良先生在為《澳門歷史建築的故事》39 所作的序說得好:“澳門歷史在相當長的時間裏由並非本地居民以移植的理論框架來解讀,而且這些帶有濃厚民族色彩的陳說影響深廣。如今我們怎樣從外部維度轉向內部視角,從先入為主走向實事求是,尋找一條可行的理論路徑,以建立一個澳門人自己的歷史解釋體系?”豈只是澳門的歷史,100多年來,整個中國的歷史也是在相當長的時間裏,由並非真正本民族的學者來進行解讀與書寫。從任鴻寯的“中國古代無科學”,到胡適與顧頡剛的疑古論,以致近些年來的中華文明停滯論,儘管持此類主張的學者絕大多數居住在中國,但是他們所受到的西學浸淫與薰染,使他們很少具備中華民族子孫的氣質。他們並不真正瞭解中華民族的過去,只知道跟隨所謂世界學術主流意識去鸚鵡學舌。他們躉運來並硬性塞入民眾視聽的帶有濃厚殖民主義色彩的陳說之影響既深且廣。如今不僅僅是澳門,包括整個中華民族以及很多發展中國家的歷史,怎樣從外部維度轉向內部視角,從文化帝國主義先入為主走向實事求是,尋找一條回歸本民族真實歷史的可行理論與實踐路徑,以建立起本民族自己的歷史文化解釋體系,是澳門學術界,也是整個中國以致整個世界學術界共同需要面對的問題。(五) 為先聖繼絕學,唱響本真中華文明主旋律天文學的建立與發展直接反映 人類文明的程度;遠古中國天文學體現 中華民族曾經有過的高度文明。在此高度文明之中誕生的,中華先哲對客觀物質世界的科學認知思想體系──陰陽五行學說,是中華文明的精髓;在此高度文明根基之上生成的集體無意識性的中華民族精神、民族情感、民族歷史、民族個性、民族氣質、民族道德、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是本真中華文明的主旋律。在澳門這尊蓮花寶島之上,歷史文化學者王文達先生、陳煒恒等先生,數十年以來,立論正確,愛恨分明,嚴格區分愛國主義與殖民主義、民族文化與封建迷信,精華與糟粕,研究整理全部實事求是,出版的《澳門掌故》、《蓮峰史乘》、《澳門廟宇圖錄》等新作,將真實可信的澳門歷史與文化展示給學術界,為澳門,也為中國的學術界從外部維度轉向內部視角,從先入為主走向實事求是,建立澳門人,也是中國人自己的歷史文化解釋體系,找到了一條可行的理論與實踐路徑。這就是,依據第一手資料,直面歷史,直面實事中求出的“是”(真理)。就本真中華文明知識而言,自近現代以來,從國家最高學術研究機關到基層科研機構、教學單位,大都存在 一定程度的誤解。這種誤解,使本真中華文明知識的展示與傳播,經常遭遇如同“都都平丈我,大家滿堂坐;鬱鬱乎文哉,大家都逃散”40的尷尬窘境。比如,只要一提到陰陽五行、干支、祭祀天地、祭祀祖先,自身知識結構存在嚴重缺陷的精英,就會斷言是在宣傳封建迷信。關鍵是,他們認為中國古代只有天學沒有天文學,他們只承認西方有天文學,只會用地球繞 太陽轉之類知識來驗證陰陽五行與干支曆法。其結果必然是否定中華文化
  • 47《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的合理性。長期以來,學術界似乎形成了一種錯誤的共識:越古老的事物就是越落後的,越現代的才是越先進的。也就是說,是以“古”與“今”來區分劣與優,而不是以好與壞來區分。要知道,新出現的事物也有頹廢與墮落的,數千年保留下來的,也有亙古未變真善美的。比如以陰陽五行為支柱而生成的“仁義禮智信”道德觀念,就是人的社會本性的核心。因為她真,因為她善,所以她美,並為中華民族數千年以來所信仰。這信仰,是中華民族得以統一,中華文化得以傳播和延續的力量。不被信仰的文化,無論多麼輝煌,都只能被歷史的塵埃所湮沒,或者只是在故紙堆中消磨時光。越是民族的才越是世界的。要展示曾經失落的本真中華文明,首先必須將幾乎成為絕學的古代中國天文學知識體系重新整合。只有以古代中國天文學為領先學科的中華傳統科學技術思想文化知識,才能無庸置疑地證實中華文明合理性。澳門廟宇所保留的諸多天文曆法知識遺存,則能夠像一把把鑰匙打開埋沒古代中國天文學知識的塵封之鎖。以這些遺存為線索,吸引、積聚來海內外所有對古代中國天文學有造詣的人士,進行發掘、考證、開發、整理,重新建立起原本存在過的古代中國天文學知識體系。在此基礎上,運用中國人自己的歷史文化解釋體系,來審視中華文明史,將被西學規範糟蹋得支離破碎的中華文明史予以重新整合。也只有這樣的中華文明史,能夠展示出中華民族在歷史發展中積澱形成的文化模式與內在的、集體無意識性的核心價值。也只有這樣的中華文明史,能夠作為國家、民族文化軟實力的重要資源和武庫。在寬容、和諧、多元並存的澳門社會,澳門的歷史文化學者走在了世界史學界開拓、創新、進取的前列。澳門具有四大優勢:學者愛國敬業,學術氛圍寬鬆,文化資源豐富,經濟實力雄厚。為先聖繼絕學,唱響本真中華文明主旋律,應該責無旁貸。如果澳門歷史文化界能夠充分發揮優勢,承擔並完成重新建立古代中國天文學知識體系的工程,自然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註釋:1 王文達:《澳門掌故》(第 2 版),澳門︰澳門教育出版社, 2003 年 11 月,第 76 頁。2 《史記‧天官書》,原卷二十七:《索隱》:“天文有五官。官者,星官也。星座有尊卑,若人之官曹列位,故曰天官。《正義》張衡云:文耀立戶麗乎天,其動者有七,日月五星是也。日者,陽精之宗;月者,陰精之宗;五星,五行之精。眾星列布,體生於地,精成於天,列居錯峙,各有所屬,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其以神著者有五列焉,是有三十五名:一居中央,謂之北斗;四布於方各七,為二十八舍;日月運行,曆示吉凶也。”,引自中華書局編輯部:《歷代天文律曆等志匯編(一)》,北京:中華書局社, 1976 年,第 1 頁。3 張言順:《星漢燦爛看天象》,載於《中學政史地(初中地理)》,第 1 期, 2006 年。4 《漢書‧天文志》,原卷二十六,引自中華書局編輯部:《歷代天文律曆等志匯編(二)》,北京:中華書局社, 1976 年,第 67 頁:5 《隋書‧天文志‧上》,原卷十九:“後漢張衡為太史令,鑄渾天儀,總序經星,謂之《靈憲》。‘中外之官,常明者百有二十,可名者三百二十,為星二千五百;微星之數萬一千五百二十,庶物蠢動,咸得系命。’而衡所鑄之圖,遇亂堙滅,星官名數,今亦不存。三國時,吳太史令陳卓,始列甘氏、石氏、巫咸三家星官,著於圖錄。並注占贊,總有二百五十四官,一千二百八十三星,並二十八宿及輔官附坐一百八十二星,總二百八十三官,一千五百六十五星。”引自中華書局編輯部:《歷代天文律曆等志匯編(一)》,北京:中華書局社, 1976 年,第 542 頁。6 《史記‧天官書》,原卷二十七:“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旁三星三公,或曰子屬。後句四星,末大星正妃,余三星後宮之屬也。環之匡衛十二星,藩臣,皆曰紫宮。”;《春秋元命包》:“官之為言宣也,宣氣立精為神垣。”;《文耀鉤》:“中宮大帝,其精北極星。含元出氣,流精生一也。”元命包曰:“紫之言此也,宮之言中也,言天神運動,陰陽開閉,皆在此中也。”,引自中華書局編輯部:《歷代天文律曆等志匯編( 一) 》,北京:中華書局社, 1976 年,第 1 頁;《史記‧天官書》,原卷二十七:“斗為帝車,運於中央,臨制四鄉,分陰陽,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定諸紀,皆系於斗。”引自中華書局編輯部:《歷代天文律曆等志匯編(一)》,北京:中華書局社, 1976 年,第 5 頁。7 《史記‧天官書‧正義》,引自《星經》:“其星明大,關市通;不明,不通,天下牛疫死。”又:“其星直則谷價平,曲則穀貴,暗而失常則收成不平,細則牛賤;中星移動則牛多死;暈則損犢。”8 魯子健:《中國歷史上的占星術》,社會科學研究,1998 年,第 113–118 頁。9 “蓋聞厚德載物,坤輿極廣博之功,神道無私,浦海普生成之化,故至誠所格,感而遂通;眾志既孚,求之斯應也。我下環街奉祀土地福神,司一方之主宰,讚四序之休徵。恩澤覃孚,英靈丕著,闔坊士眾,久荷帡幪。”1 0 (唐)成伯撰,(唐)張幼倫注,(清)馬國翰輯:《禮記外傳》。1 1《北京日報》, 1956 年 11 月 14 日。1 2 繆啟愉:《齊民要術校釋》,卷 4 ,第 32 篇,農業出
  • 澳門廟宇文化中古代中國天文曆法知識的遺存澳門研究48第52期版社, 1982 年,第 183 頁。1 3 張衡《渾天儀注》:“渾天如雞子,天體圓如彈丸,地如雞中黃,孤居於內,天大而地小。……天轉如轂之運也,周旋無端,其形渾渾,故曰渾天也。赤道橫帶,天之腹。……橫帶者,東西周圍天之腰也。”1 4 張衡:《靈憲》:“昔在先王,將步天路,用(之)[ 定 ] 靈軌,尋緒本元。先准之於渾體,是為正儀立度,而皇極有逌建也,樞運有逌稽也。……太素始萌,萌而未兆,並氣同色,渾沌不分。故道志之言雲:‘有物渾成,先天地生。其氣體固未可得而形,其 速固未可得而紀也。如是者又永久焉,斯為庬鴻,蓋乃道之幹也。道幹既育,有物成體。於是元氣剖判,剛柔始分,清濁異位。天成於外,地定於內。天體於陽,故圓以動;地體於陰,故平以靜。動以行施,靜以合化,堙鬱構精,時育庶類,斯謂太元,蓋乃道之實也。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天有九位,地有九域;天有三辰,地有三形;有象可效,有形可度。情性萬殊,旁通感薄,自然相生,莫之能紀。於是人之精者作聖。實始紀綱而經緯之。”1 5 黃帝內經《素問‧五運行大論》,第 338 頁:臣覽《太始天元冊》文,丹天之氣,經於牛女戊分; 天之氣,經於心尾已分;蒼天之氣,經於危室柳鬼;素天之氣,經於亢氐昴畢;玄天之氣 ,經於張翼婁胃。所謂戊己分者,奎璧角軫,則天地之門戶也。1 6 黃帝內經《素問‧五運行大論》,第 338 頁:臣覽《太始天元冊》文,丹天之氣,經於牛女戊分; 天之氣,經於心尾已分;蒼天之氣,經於危室柳鬼;素天之氣,經於亢氐昴畢;玄天之氣,經於張翼婁胃。所謂戊己分者,奎璧角軫,則天地之門戶也。1 7《禮記外傳》曰:社者,五土之神也;稷者,百穀之神也。(一云稷是原隰之神,原隰宜種百穀。)天子為天下之人立社,曰太社,壇方五丈。諸侯為境內之民立社,曰國社。(語 王社侯社者,天子諸侯別自立社,私有禱求。)地之勢有禮,生物各隨所宜。九州之人各居其土,食有利者,各報祭之。(是謂神地之道者。)籍田之後則告,(為將耕也。)五穀既登,又報功也。國以民為本,人以食為天,故建國君民,先命立社。地廣穀多,不可遍祭,故於國城之內立壇祭之,親之也。日用甲,尊之也。(天有十日,甲為首也。周公卜洛,建王都,戊申,社於新邑,自此皆用戊日。)惟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而已。引(宋)李昉等撰:《太平禦覽》,五百三十二,《禮儀部》,禮儀部‧十一,中華書局出版社, 1 96 0 年。1 8“南極北極天軸所在,轉運所由譬車之有輪,所以自行也。眾星皆無常,惟北極守中不易,是以知其為天中也,天傾,故極在中北。……極樞中央,動以曆靜,時乘十二。”(唐)瞿曇悉達:《開元占經》,北京:中國書店, 1989 年,第 5 頁。1 9 張衡:《渾天儀注》:“ 故二十八宿,半見半隱。其兩端謂之南北極。北極乃天之中也,在正北出地上三十六度。……常見不隱。南極天之中也,在正南入地三十六度。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又四分之一,又中分之,則一百八十二度八分度之五複地上,一百八十二度八分度之五繞地下。……常見不隱。南極天之中也,在正南入地三十六度。……常伏不見。兩極相去一百八十二度半強。”2 0 引自中華書局編輯部:《歷代天文律曆等志匯編(一)》,北京:中華書局社, 1976 年,第 26–27 頁。2 1 王引之說:“太歲所以紀歲也,其名有六,太歲一也,太陰二也,歲陰三也,天一四也,攝提五也,青龍六也。”2 2 中華書局編輯部:《歷代天文律曆等志匯編(一)》,北京:中華書局社,1976年,第18頁、83–84頁;《漢書‧天文志》:“太歲在寅曰攝提格。歲星正月晨出東方,石氏曰名監德,在斗、牽牛。失次,杓,早水晚旱。甘氏在建星、婺女。太初曆在營室、東壁。在卯曰單閼。二月出,石氏曰名降入,在婺女、虛、危。失次,釣,有水災。太初曆在奎、婁。在辰曰執徐。三月出,石氏曰名青章,在營室、東壁。失次,杓,早旱晚水。甘氏同太初在胃、昂。在已曰大荒落。四月出,石氏曰名路踵,在奎、婁。甘氏同、太初在東井、輿鬼。”2 3 張其成:《易學大辭典》,北京:華夏出版社, 1992年,第 55 5 頁。2 4 阿蘇大嶺等:《關於小涼山彝族十月太陽曆的調查及其初步分析》,載於《自然科學史研究》, 1984 年,第 261–265 頁。2 5 張寧等:《試論十二支的赤道屬性》,載於《貴州教育學院學報》,第 6 期, 2003 年。2 6 李勇:《北斗觀象授時系統》,載於《南京大學學報》, 1991 年 10 月,第 653 頁;陳久金:《陰陽五行八卦起源新說》,載於《中國哲學史》,第 5 期, 1986年,第 15–30 頁。2 7 倉頡贊云:“倉聖先師,春三誕降,念八毓生。具龍顏,光流電彩,睿德徵四瞳之異,精靈鑒三才之文。贊化調元,相軒皇而職居左史。蘸煤消荻,偕沮帝而創制群書。洛書納靈龜,丹甲綠文獻其瑞。河圖龍馬五行二氣闡其奇。覺萬世之冥愚。宣兩間之秘奧,由是嘉禾玉粒,教養之恩並隆,大誥瓊函,民物之義彌著。上古聖神開天明道,後世君相示訓垂經。一書初開,萬古永賴。古今文字之祖,凡發名成業者,能勿飲水知源。鴻蒙聖哲之生,雖世遠年淹,敢不竭誠報德也哉。沮誦贊云:“沮聖先師,重陽逾九,寶誕嘉祥。月望過三,元辰葉瑞。生從太古之年,德應文明之治。厲山鐘慶,赤號稱奇。一體而百藝均通,六相而右史獨顯。與倉帝而同尊賓禮,輔軒皇而善篆龍文。削竹開汗簡之端,管毛做穗書之始。史館能宏其用,隸法早兆其機。他日黔如知篆,無非龜紋蟲蝕之留遺。當年侯岡銘勳,不乏類體象形之贊佐。拾遺補漏,草昧彌開。豎直橫平,文法咸備。往古結繩之治,視聽為之一新。河上築台之功,先後不能互掩。撫文瞻仰,能勿肅焉。”2 8 同上註。2 9 張建芳︰《獨特的古代中國天文學》,載於《中西文化研究》,第 2 期, 2004 年 12 月。3 0 陳煒恒等:《澳門廟宇圖錄》,澳門民政總署, 2002年,第 7 頁。3 1 王雲五主編:《叢書集成初編》(據岱南閣叢書本排印),上海:商務印書館, 1937年 6月;孫星衍:《問字堂‧卷一‧雜文一‧原性篇》:“……不明陰陽五行者,不可以言性。民受天地之中以生,在天曰命,在人曰性。故神農經言養命以應天,養性以應人。……天先成而地後定,……五六天地之中合,性有五常,情有六慾,五常者,仁義禮智信;六慾者,喜怒哀樂好惡也……”第 7 頁:“《原性篇》言性本天道陰陽五行,此實周漢以來確論,……此性何所附麗?漢人言性與五常,皆分合五臟,極確。似宜家闡明之。”
  • 49《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3 2 王雲五主編:《叢書集成初編》(據岱南閣叢書本排印),上海:商務印書館, 1937年 6月;孫星衍:《問字堂》,第 7 頁:阮元先生評論《原性篇》還說:“其實祭祀等事,仍在城中,此雖憑虛臆斷,然博綜群書,究其實之如此也。此明堂之說也,封禪者,亦最古之禮。自漢唐宋以來,皆為腐儒說壞。元以為封者,既南郊祭天也,禪者,即北郊祭地也。……唐元宗宋真宗等,仍是漢武故智。目光如豆之儒,啟口即詈封禪,是豈知司馬子長司馬相如之學者哉。”3 3 同註 30 ,第 16 頁。3 4《國語‧魯‧上》:“凡禘、郊、祖、宗、報。此五者國之典祀也。加之社稷山川之神,皆有功烈於民者也。及前哲令有德之人,所以為明質也。及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非是,不在祀奠。”3 5 白庚勝:《民間文化保護、建設的思想準備》,載於《“中國民間文化搶救與保護”》、《河南大學學報》(社科版), 2003 年,第 1 –15 頁。3 6《老子》與《選對池塘釣大魚》,載於《中華讀書報》,2004 年,第 18 頁。3 7 潘吉星主編:《李約瑟文集:李約瑟博士有關中國科學技術史的論文和演講集》(1944–1984),瀋陽:遼寧科技社, 1986 年,第 464 頁。3 8《龍星高照三萬年:中國天文學對人類文明的偉大貢獻‧訪文化學、人類學家林河》,中華文明基因問題訪談之十四, 2003 年。3 9 林發欽主編:《澳門歷史建築的故事》,澳門培正中學歷史學會出版, 2004 年,第 11 頁。4 0 徐晉如:《“都都平丈我”?誰才是夠格的老師》,載於《中華讀書報》, 2002 年 12 月 5 日:“前人筆記裏面載過這樣一個笑話:有塾師授論語,‘鬱鬱乎文哉’念成了‘都都平丈我’,後來新塾師念‘鬱鬱乎文哉’,學生都駭散。時人為詩嘲曰:‘都都平丈我,學生滿堂坐。鬱鬱乎文哉,學生都不來。’”用這個笑話來形容現今學術界的相當一部分從事中華傳統文化研究的專家,倒是相當的恰如其分。
  • 全球史觀與澳門法律史研究澳門研究50第52期一、作為考察視角的全球史觀“全球化”已成當今毋庸置疑的客觀事實,但學術界論及其歷史進程(尤其是歷史起點)時往往各執己見而眾說紛紜。有的認為全球化始於古希臘時期,依據是希臘古典文明由此擴散並產生全球性的影響;有的認為全球化始於基督教的誕生,依據是在《聖經》中即有關於世界與人類起源的整體性思想;有的認為全球化始於15世紀以來歐洲的“地理大發現”,依據是它作為歐洲原始資本積累時期不僅為世界市場的形成開闢了道路,也結束了世界各地區的割據與孤立狀態,使東西方之間連接一體而成真正具有世界性的歷史;有的認為全球化始於18世紀歐洲工業革命,依據是它徹底結束各地區和各民族的封閉狀態,最終形成的資本主義世界市場加速了經濟生活國際化的趨勢。而今較為普遍的觀點則認為1,全球化始於20世紀80年代,依據是以信息技術為中心的技術革命,進一步加速了經濟全球化的進程。伴隨人類文明的全球化進程,一種以其為基本考察對象的全球視野和宏觀歷史思維也應運而生。早在古羅馬史學家波利比的《歷史》中,對羅馬政治史的考述就建立在當時的“世界史”背景中;14世紀偉大的意大利詩人但丁在《論世界帝國》中,則提出“世界史”是世界各個國家和民族的歷史。隨 民族──國家的建立和興起,至18世紀中期德國哥廷根學派的一些史學家提出“西方中心論”,經黑格爾、蘭克、孔德、海斯等人發展而成根深蒂固的歷史偏見,即“白種人是世界歷史的主角”2。所幸這種偏見在20世紀前期終遭質疑與批判,先是德國歷史哲學家斯賓格勒在《西方的沒落》中提倡“文化形態史觀”(或稱“歷史形態學”),引入生物學概念而把文化視為歷史研究的單位,並描繪出由8種獨立的文化系統構成的世界文化圖景,以此替代長期以歐洲為中心的“古代─中古─近代”型世界史體系。湯因比的《歷史研究》沿襲這種思路,把人類歷史看作一個整體,以“文明”或“社會”為歷史研究的單位,從世界性的角度闡釋人類史上的26種文明,認為西方基督教文明僅是其中之一,而各種文明的價值是“相等的”3,由此反對以“西方中心論”為典型的各種狹隘的、以自我為中心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這種試圖擺脫“西方中心論”的新型歷史觀,在20世紀50年代以來聲勢日隆。英國史學者G‧巴勒克拉夫(Geof f rey Barrac lough)的《變動中的歷史學》(1955)最先明確提出全球史觀,指出西方史學需要重新定向,史學家應將視線投射到所有的地區和時代;隨後在《當代史導論》(1967)中重申全球史觀的全球性和整體性,認為不採用全球性眼光就“不能理解塑造世界史的諸種力量”4,並在《當代史學主要趨勢》(1978)中強調當代史學著作的本質特徵就在於它的全球性,世界史研究的重要任務之一是“建立全球的歷史觀”5。除他之外,美國史學家L‧S ‧斯塔夫里阿諾斯的兩卷本《全球通史》(1970/1982)通過描述1500年前後的全球文明,認為採用全球觀點來考察世界史是為了適應全球一體化發展的時代需要6,試圖建立一種嶄新的世界史體系;I‧沃勒斯坦的多卷本著作《現代世界體系》則認為世界體全球史觀與澳門法律史研究何志輝 ** 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法學博士
  • 51《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系是一個具有有機體特徵的“社會體系”7,他所倡導的“世界體系分析”則通過呼籲“統一學科的歷史社會科學”來超越社會科學中的歐洲中心論傾向。綜上可見,“全球史觀”的本質特徵在於它的全球性,具有全球性和整體性、系統性和聯繫性、客觀性和公正性等基本特徵。8它不是對以西歐中心論為核心內容的傳統史學修修補補,而是試圖超越民族和地區的界限,評判各個時代和世界各地區一切民族的建樹,進而重新理解整個世界的歷史進程。二、殖民史觀及其擯棄如前所述,全球史觀強調對歷史考察分析的眼點應當是全球性和整體性的,強調世界各地之間與地區內部之間是彼此聯繫的有機體,強調客觀公正地記述歷史並平等對待各地區和各民族的歷史與文明,它所反對的是形形色色的地區中心主義、種族中心主義或文化中心主義。這些“中心論”盲目以自我為中心,通過貶低或抹殺其他民族或國家在人類文明演進中的作用,來強化本民族或國家的優越感,其中尤以“西歐中心論”影響最廣、危害最大,為殖民統治活動提供了理論根據,對帝國主義在全球的殖民擴張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9回顧西方澳門學研究史,我們不難看到這種有意無意呈現的“西歐中心論”長期起 支配性影響,具體表現是將澳門史視為葡萄牙的海外殖民史。在16–17世紀西方涉及澳門的文獻中,地處中國東南沿海的澳門不過是葡萄牙人在遠東殖民拓展的生活場所、貿易重鎮與軍事基地。葡萄牙人平托(Fernão Mendes Pinto)1555年致信果阿耶穌會長時曾提及澳門,其遺作《遠遊記》(1614)更有專章記敘其頗具傳奇色彩的澳門之旅。10另據早期葡人撰寫的《廣州葡囚信》、《中國事務及其特點詳論》、《大中國志》和來華傳教士如利瑪竇(Mateu Ricc i)等關於遠東傳教的記載11,以及英國著名學者博克塞(C.R. Boxer)整理的早期澳門文獻12,均提及中葡早期接觸與葡人在澳門的“殖民”史。其中《大中國志》記載葡人協助朝廷驅趕海盜,中國皇帝賜予澳門作為酬賞 13,使子虛烏有的“賞賜說”謬種流傳。18世紀有更多文獻涉及澳門,葡人獲允居留澳門的歷史真相每被顛倒,甚而成為他們炫耀海外殖民成就的資本。如索薩神父(Francisco de Sousa)的《果阿省耶穌會士所征服的東方》(1710)詳述澳門葡人在 1582 年赴肇慶賄賂兩廣總督陳瑞以求繼續居留,杜赫德神父(P. du Ha lde)的《中華帝國志》(1735)重申葡人驅逐海盜獲賞澳門的說法,多明我修士耶穌斯‧瑪麗婭(José de Jesus Mar ia)的《中國和日本的亞洲》(1745)則對“葡屬”澳門的衰落和頹廢慨歎不已。在湯士選神父1782年出任北京主教帶給印度總督的信,印度總督給湯士選的指示,以及葡國國務大臣卡斯特羅(M ar t i nho de M e l o eCastro)1783年4月4日發給印度總督的指示中14,透露出葡萄牙王室對澳門“殖民化”的高度重視,使所謂“澳門問題”開始成為後來中葡關係的主導和中心問題。葡人一面繼續宣揚“賞賜說”並使之以訛傳訛,一面開始主動尋找據居澳門的“主權論據”。19世紀以來西方(尤其是葡國)的澳門史研究,圍繞“主權論據”而正式展開。瑞典學者龍思泰(Andrew Ljungstedt)分別在1832與1836年出版的《早期澳門史》(原名《葡萄牙在華居留地史綱》)15,回應19世紀西方殖民者對華擴張勢力而欲瞭解中國情況的需求,以確鑿的史實否定了葡人虛構並宣稱的澳門主權說,被西方學界奉為第一部“真正的澳門史”16。為打消西方列強(尤其是英國)對葡人居留澳門合法性的疑慮,里斯本政府不得已再度關注澳門歷史文獻,大量湧現的研究“成果”罔顧真相、顛倒黑白。如安德拉德(Jose . I . de Andrade)的《關於擊敗中國海盜和英國人登陸澳門及其撤退的備忘錄》(1835)為葡人“打敗”無從考證的海盜首領樹碑立傳,駐法大使聖塔倫子爵( V i s c o n d e d eSantarém)的《關於葡萄牙人居留澳門的備忘錄》(1852)則是對葡國外交部責令其研究葡人居澳權利的回應。17由於聖塔倫子爵並未找到擁有主權的可信證據和合理解釋,葡國政府只好繼續組織力量整理澳門文獻。在1862年葡萄牙試圖通過談判簽約騙取澳門主權而終告失敗之後,佩雷拉(M a r q u e sPere i ra)在《大西洋國》(Ta-Ss i -Yang-Kuo)第一輯發表《澳門歷史和中國與基督人民關係史紀事》(1868),另有大量檔案文獻整理問世。在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簽署後,諸如法蘭薩(Bento daFrança)的《澳門史初探》(1888)成為 19世紀末澳門史一度喧囂的代表作。18至 20 世紀前期,西方澳門史研究已淡化所謂
  • 全球史觀與澳門法律史研究澳門研究52第52期“主權論據”的問題意識,但仍充斥 殖民主義氣息。葡國學者徐薩斯(Montalto de Jesus)最初在《歷史上的澳門》(1902)中竭力反駁《早期澳門史》,“時時處處大談葡萄牙侵略有理、殖民有理,而攻擊中國捍衛主權、管治澳門無理”19,其狂熱鼓吹殖民主義的觀點贏得澳葡當局的喝彩,但因1926年增訂出版時猛烈抨擊澳門的腐敗現象而被當局查禁焚毀,這部一度被捧為“迄今為止有關葡萄牙在華居留地的最佳作品”遭到前所未有的“歷史的嘲弄”20。科龍班神父(Eudore de Colomban)的《澳門史概要》(1927)、白樂嘉(J . M. Braga)的《西方開拓者及其發現澳門》(1949)等作品,也同樣試圖反駁《早期澳門史》,美化葡人在澳門的殖民主義行徑。至20世紀50年代以來,隨 世界範圍的民族解放與非殖民化運動蓬勃興起,西方澳門史研究趨於理性。其中最有影響的是英國學者博克塞(C. R.Boxer),窮半生之力研究葡萄牙航海大發現及其遠東影響,不僅悉心整理出版 16、 17世紀澳門史文獻,還 有《遠東的貴族》(1948)、《阿媽港的大帆船》(1959)、《葡萄牙熱帶社區》(1965)和《葡萄牙海上帝國:1415–1825》(1969)等,將中葡關係的“授受之道”視為澳門的生存之道。21 葡國知名學者文德泉神父(Manuel Teixe i ra)畢生投入傳教史和澳門史研究,所著煌煌十六卷《澳門及其教區》(Macau e asua Diocese,1940–1979)、《17世紀的澳門》(1982)和《18世紀的澳門》(1984)等堪稱澳門史料大全,在保全澳門文獻方面功不可沒。此外,萊薩(Almer indo Lessa)的《東方第一個民主共和國的歷史和人物》(1974),科茲(Aust in Coates)的《澳門記事》(1978)和《澳門與英國人》(1988),普塔克教授(Roder ich F. G. Ptak)的《葡萄牙在中國》(1980),克雷默(R. D. Cremer)編輯的《商貿文化之城澳門》(1987),潘日明神父(Ben jamimVidei ra P i res)的《16至19世紀澳門至馬尼拉的商業航線》(1987)和《殊途同歸──澳門的文化交融》(1988),均在澳門學領域具有廣泛的影響。隨 《中葡聯合聲明》的簽署與澳門回歸的臨近,西方學界再度興起“澳門學”,殖民主義史的立場有所收斂。其中湧現的代表作有:彭慕治(JorgeMorbey)的《澳門 1999》(1990),蕭偉華(JorgeN o r on ha e S i l v e i r a)的《澳門憲法歷史研究資料(1 82 0– 19 74)》(19 91),林慕士(J o ão de D e usRamos)的《中葡外交關係史》(1991),施白蒂(Beatr iz Basto da Silva)的《澳門編年史》(1992)22,馬加良斯(José Calve t de Maga lhães)的《戰後澳門與中國》(1992),迪亞斯(Al f redo Gomes D ias)的《澳門與第一次鴉片戰爭》(1993),格得士(JoãoGuedes)的《憲法實驗室》(1995),李志高(Franc iscoGonça lves Pere i ra)的《中葡與澳門問題》(1995),薩安東(António Vasconcelos de Saldanha)的《聖塔倫子爵關於葡萄牙人居留澳門的備忘錄》(1995)23等。這些著作大多勇於面對事實,能夠兼顧各方史料和立場,試圖超越傳統民族或國家偏見。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葡萄牙學者葉士朋(A n t ó n i o M a n u e lHespanha)的《澳門法制史概論》(1996)24,這是西方學界迄今僅見冠名“澳門法制史”的著作,然所談竟為葡萄牙“海外屬地法律的特性”及其“海上帝國的政治行政結構”,澳門法成為“葡國擴張時期政治法律人類學”的附庸,與我們通常理解的“澳門法制史”相去甚遠。三、區域史觀及其拓展與西方學界長期盛行的“歐洲中心論”及其延伸的“殖民史觀”不同,明清時期關於澳門的記載從屬於地方志,近代以來的澳門史研究則大多洋溢 濃厚的民族主義情感。明清時期中國政府對澳門全權行使主權,澳門作為華洋共處與文化交融之地,見諸各類史書、方志與其他檔案文獻。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龐尚鵬之《區畫濠鏡保安海隅疏》最早提及“澳門”,記澳門“乃蕃夷市舶交易之所”25;萬曆三十年(1602)郭棐修撰《廣東通志》卷六九“澳門”條,為後世研究澳門的必引之論。 26 成於雍正十三年(1735)的《明史‧佛郎機傳》27,以2500餘字概述早期中葡交往與澳門狀況,是後世研究歐亞交通史的藍本;而最有影響的代表作是印光任、張汝霖在乾隆十六年(1751)完稿的《澳門記略》28,上卷《形勢篇》寫澳門地理形勢,《官守篇》記澳門歷史沿革,下卷《澳蕃篇》記澳葡風俗文化,雖具有明顯的時代局限性,對西方史地政法的認知模糊,對澳葡行政組織和習俗也不甚明晰,卻是中國第一部最完整、最系統的澳門地方志,開中國澳門史研究之先河。此
  • 53《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外,郭棐《粵大記》、張甄陶《澳門形勢論》與《制馭澳夷論》、薛韞《澳門記》、陸希言《澳門記》、魏源《海國圖志》、盧坤等《廣東海防匯覽》、梁廷柟《粵海關志》、王之春《國朝柔遠記》等文獻 29,也對澳門環境、對外貿易、城市經濟、人口發展和葡人活動,以及明清政府設置守澳官、澳門同知、澳門縣丞等官員管理澳門的政策和措施有可資參照的記載。自《中葡和好通商條約》(1887年)簽訂及清末勘界交涉以來,澳門主權問題成為20世紀前期中國學者研究澳門史的主題。論文方面,1909–1929年間代表作有《澳門之歷史》(載《東方雜誌》6卷 4期)等,主要介紹澳門歷史及劃界問題;1930–1949年間代表作有張維華《葡萄牙人第一次來華使臣事蹟考》30、梁嘉彬《明史佛郎機傳考證》31、陳祖源《明代葡人入居濠鏡考略》32、朱傑勤《葡萄牙人最初來華時地考》33 等。著述方面,主要有黃培坤《澳門界務爭持考》34、周景濂《中葡外交史》35 以及張天澤1934年在荷蘭萊登出版的博士論文《中葡早期通商史》36,均為澳門史研究的重要著作。縱觀這一時期的成果,大多申明澳門是中國的領土,論證澳門的主權一直屬於中國,考述葡人非法租佔澳門的年代及經過,激憤的民族主義情感洋溢於字裏行間。新中國成立至1979年中葡建交前,國內的澳門史研究十分薄弱,僅有戴裔 《關於澳門歷史上所謂趕走海盜問題》37 等5篇論文問世。港澳台地區則有全漢升《明代中葉以後澳門的海外貿易》38 等論文,以及丁中江等編《澳門華僑志》39、陳正祥《澳門》40、林子升《16至18世紀澳門與中國之關係》41 等著述問世。在1979年中葡建交、尤其是1987年《中葡聯合聲明》簽訂後,澳門史研究獲得了長足發展。經黃漢強、楊允中等學者倡導的“澳門學”方興未艾42,回歸前夕更掀起引人矚目的“澳門史熱”。期間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論文有:黃文寬《關於澳門史的考訂(上、下)》43,王昭明《鴉片戰爭前後澳門地位的變化》44、韋慶遠《澳門在清代康熙時期的特殊地位和作用》45、費成康《重評澳門在東西方文化交流中的地位》46、吳志良《〈關於葡萄牙人居留澳門的備忘錄〉──葡萄牙尋找澳門主權論據的過程》47、湯開建《明朝在澳門設立的有關職官考證》48、黃啟臣《澳門主權問題始末》49、黃慶華《有關1862年中葡條約的幾個問題》50、呂一燃《葡萄牙強佔澳門與清政府拒絕批准中葡〈和好貿易條約〉》51、譚世寶《略論明末與清末的外交政策成敗得失》52、柳華文《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國際法簡析》53等。與之相應的是澳門史著述大量湧現,兩岸四地的代表性成果包括:李鵬翥《澳門古今》54、黃文寬《澳門史鉤沉》55、黃鴻釗《澳門史》56、費成康《澳門四百年》57、郭永亮《澳門香港之早期關係》58 、黃啟臣《澳門歷史(遠古–1840年)》59、鄧開頌《澳門歷史(1840–1949年)》60、鄭煒明與黃啟臣《澳門經濟四百年》61、章文欽《澳門與中華歷史文化》62、湯開建《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63、楊允中《論回歸意識》64 等;前述張維華、周景濂、張天澤等人的著述,也紛紛重印或翻譯出版。澳門回歸以來,“澳門史熱”雖已退潮,仍有部分學者堅守其間,立場更趨理性,視野更為開闊。宏觀澳門史研究方面,黃啟臣《澳門主權問題的歷史審視(1553–1999)》65、黃慶華《中葡有關澳門主權交涉內幕──從1862年條約換文到1887年條約談判》66 等論文考訂澳門主權問題史,萬明《中葡早期關係史》67、費成康《澳門:葡萄牙人逐步佔領的歷史回顧》68、黃慶華《中葡關係史》69 等著作梳理中葡關係與澳門政治史,均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微觀澳門史研究方面,金國平、吳志良等學者長期致力於中葡文獻整理與研究,合作出版《鏡海縹緲》70、《東西望洋》71、《過十字門》72 等著作,觸覺伸至明清澳門官制、政事、司法諸領域73;劉景蓮根據葡萄牙國立東波檔藏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進行專題研究74,出版《明清澳門涉外案件司法審判制度研究(1553–1848)》75,考察清代澳門刑事、民事訴訟及其審判,使澳門史研究深入到司法史領域。與此相應,以澳門史為題材的博士論文日漸增多。其中頗有影響的成果,一是譚志強在台灣政治大學完成的《澳門主權問題始末(1553–1993)》76,從國際法角度探討澳門史,徵引中外文獻較為豐富;二是吳志良在南京大學完成的《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即《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77,立論嚴謹,史料翔實,所見多超越前人,對澳門法制史研究尤有借鑒意義。此外還有黃曉峰《澳門開埠史研究》78、張廷茂《16–18世紀
  • 全球史觀與澳門法律史研究澳門研究54第52期中期澳門海上貿易研究》79、費成康《澳門主權喪失始末的研究》80、趙利峰《晚清粵澳闈姓問題研究》81、卜奇文《清代澳門與廣州經濟互動問題研究》82、唐偉華《清前期廣州涉外司法問題研究》83 等。在此期間,史料文獻的整理編纂為澳門史研究推波助瀾,相關工作在回歸前後更是全速推進。20世紀90年代之前僅有介子編《葡萄牙侵略澳門史料》84、黃漢強主編《澳門問題資料匯編:1553–1985年》85等寥寥幾部。90年代以後則蔚為大觀,大批中、葡、英文檔案文獻陸續出版。其一,通史性文獻方面,有黃啟臣、鄧開頌編《澳門港史資料匯編》86、張海鵬主編《中葡關係史資料集》87 等。其二,明清史文獻方面,有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澳門基金會、暨南大學古籍研究所合編《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88、劉芳輯、章文欽校《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藏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89、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澳門問題明清珍檔薈萃》90、中山市檔案局、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香山明清檔案輯錄》91 等。其三,近代史文獻方面,有台灣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澳門專檔》92、黃鴻釗編《中葡澳門交涉史料》93、廣東省檔案館編《廣東澳門檔案史料選編》94、莫世祥、虞和平、陳奕平編譯《近代拱北海關報告匯編:1887–1946》95、以及葡萄牙學者薩安東主編葡文版《葡中關係史資料匯編》96 等。其四,近代澳門報刊文獻類,有葡文影印合訂本《蜜蜂華報》97、影印合訂本《知新報》98、影印合訂本《鏡海叢報》99、湯開建、陳文源、葉農主編《鴉片戰爭後澳門社會生活記實──近代報刊澳門資料選粹》100、湯開建、吳志良主編《〈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1850–1911)》101等。正如文獻整理者言,這些明清檔案“原始地記錄了明清兩朝政府在對澳門進行經營管理過程中如何商討決策及這些決策的實施情況,反映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對澳門管轄的意志和行為,其史料具有絕對的可信性和權威性”102,從而雄辯地證明了中國歷來對澳門擁有主權的事實;而近代史料文獻的整理出版,對研究近代澳門政治與社會生活具有彌足珍貴的參考價值。四、建構一種全球史觀的澳門法律史回溯東西方澳門史研究可知,儘管澳門政治史、經濟史與文化交流史等領域碩果累累,澳門法律史領域卻十分薄弱。事實上,經400餘年西力東漸、華洋共處,澳門已積澱了極為豐富而獨特的法律文明,需要我們重返歷史的現場,探究其演進的真相。筆者近年專事澳門法制史與法文化研究103,鑒於原有的視角難以將其拓展和深化,有必要在此建構一種全球史觀的澳門法律史,以徹底擺脫殖民主義史觀的影響,克服狹隘民族主義史觀的衝動。首先,建構一種全球史觀的澳門法律史,不僅契合“澳門學”的學術主旨,還將推進它的縱深發展,具有不可忽視的學術價值與實踐意義。“澳門學”作為迭經450餘年變遷史的產物,起步於《澳門記略》和《早期澳門史》時代,但直至20世紀80年代後期才漸呈蔚然,澳門回歸前後達致高潮,延至當前則趨於理性。“澳門學”大致有三層內涵:它是以澳門社會為研究對象,既從縱切面研究澳門社會的發展過程,亦從橫切面研究社會的各個方面,從而發現和闡明澳門社會及其發展規律的特殊性;它不是僅冠上“澳門”兩字的鬆散學科聯合體,而是各學科融會貫通的綜合區域學科;它的研究對象不應該是簡單地包羅萬有,也不應一味鑽“故紙堆”,而應立足於澳門現在和未來的主要問題。104由此可見,澳門學是一門以研究澳門問題為導向的地區性學科,是一門關於澳門歷史文化與社會發展的綜合性學科。結合澳門學的內涵,可見澳門法律史研究完全契合它的學術宗旨。毫無疑問,澳門法律史是以澳門歷史上的法律制度與實踐和由此凝結而成的法律文化為基本研究對象,它正是澳門歷史發展過程中極為重要而特殊的有機內容,是認識澳門社會狀況及其演進軌跡的一扇視窗。置身於全球史觀下的澳門法律史研究,不再是孤立的、單純的澳門法律制度史的機械複製或簡單描摹,而必須融貫如歷史學、政治學、文化社會學乃至宗教學、人口學、人類學等多門學科,更加全面地、理性地考察其獨特的演進軌跡和紛繁的歷史真相。這樣一種東西方文化交流與全球化進程視野下的澳門法律史研究,既不是一味“為歷史而歷史”而沉湎於只鑽“故紙堆”,也不是為單純映證所謂“一切歷史都是當代史”,用心毋寧在經由考證與述評而試圖以古鑒今,使之成為當代澳門法律發展與未來政治建設的歷史參照。
  • 55《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其次,建構一種全球史觀的澳門法律史,既要擯棄西方盛行的歐洲中心論及其衍生的殖民主義史觀,也要克服矯枉過正的東方中心論及其渲染的狹隘民族主義情緒。在東西方澳門史學界,研究者往往因為立場不同而難以達成真正客觀理性的共識。正如澳門史學者吳志良所言,在早期記載澳門的中外文獻中,即使存在史料與觀點出入,基本上還可以就事論事;自鴉片戰爭以來,隨 澳門歷史深受中葡兩國政局尤其是中葡關係的影響,研究澳門歷史與文化的中外學者們非但觀點經常針鋒相對,連對方的史料也往往斷章取義,加之語言文化障礙而難以交流,各自只能為本國利益尋找最有利的史料論據,這都使原本需要理性客觀的學術研究染上濃厚的“政治意味”105。這種政治意味集中表現在殖民主義與民族主義的較量上,雙方各自直接、間接或潛意識地維護殖民或反對殖民的立場,使作為歷史主體與文化載體的澳門自身反而被遮蔽或被忽視,一種旨在重現澳門法律史進程或呈現澳門法文化的縱深研究也就無從真正獨立和全面地展開。再者,建構一種全球史觀的澳門法律史,意味澳門法的發展變遷必須置身於“大航海時代”以來的全球化進程與東西方文化交流史的背景。這將是對既有的澳門史研究和澳門法研究的雙重挑戰,也是對西方與中國的澳門學研究者的雙重考驗。儘管迄今所見的澳門史和澳門法領域各有豐碩成果,但畸輕畸重的局面並未真正改觀。例如,在澳門史方面,中外研究者多集中於葡人據居澳門的早期史及其衍生的中葡關係史或澳門交涉史,或者熱衷於介紹明清時期澳門作為東西方文化交流橋樑的史事,而忽略澳門如何不斷融會東西方文化並在本地獨特的物質基礎、經濟基礎和文化基礎上結晶成澳門自身獨特的文化形態。在澳門法方面,中外研究者多停留於對葡萄牙法及其延伸適用於澳門的法律體系以及澳門自身形成的法律制度的一般介紹或比較研究,很少留意它們在東西方文化交流與全球化進程中的滲透與裂變過程,更少留意它們是否真正成為澳門社會生活中的有機組成部分。就探詢真正具有歷史主體性的“澳門法律史”而言,這類長期被忽略的問題其實同等重要。最後,建構一種全球史觀的澳門法律史,一方面是將“總體史”、“長時段”與“跨學科合作”的思路納入澳門法律史這一微觀領域,另一方面是將澳門在特定歷史階段的法律制度與實踐及其凝結而成的法律文化置於全球化進程這一宏大視野,從而擺脫由史家囿於個人識見所建構的主觀史局限,獲得一種交織於特定時空的精確定位。儘管全球史觀並未像西方“年鑒學派”史家那樣明確主張“以問題為導向的史學”106,但這種放眼全球化進程的時間概念與俯瞰全球性局面的空間視野,與年鑒學派宣導的“總體史”、“長時段”與“跨學科合作”等基本方法及理念不謀而合。這些方法及理念是考察宏觀性質的澳門法律史所必須的,因為澳門法律史不僅僅是彼此割裂的立法史或司法史的簡單匯總與集合,還是一種規制澳門社會秩序的行為規範體系及其實施與發揮作用的歷史,在更廣泛的意義上則是日常生活中人們對於一般性的行為規則的認知及其遵守、破壞及其矯治的歷史。這些真正具有質感的生活史、心態史、文化史或其他一切相關問題的歷史,才是作為全球史觀下的澳門法律史的文化底色。這樣的文化底色僅靠傳統意義上的實證主義史學無法充分描摹或渲染出來,而有賴於旨在關注東西方文化交流與全球化進程的全球史觀。當然,正如一些學者質疑全球史觀被過分誇大的普適性時所言,它不過是一種借用歷史哲學和歷史學已有成果的“新提法”,而不是解釋世界歷史的“新方法”,更不是一種博大周密的“理論體系”107,全球史觀的視野雖然可能遍及澳門法律史研究的全部範疇,但不可能在所有領域都有縱深發展的機會。事實上,在真正觸及澳門法律史的微觀層面時,全球史觀只能為任一局部問題設置一個特定時空座標的參照系。因此,挖掘、收集、整理史料並由此復原或解釋客觀歷史的實證主義史學方法,仍將是考察澳門法律史上一切呈現出的或者潛伏 的歷史問題的基本方法,全球史觀的介入則有助於我們真正深入澳門法律制度自身的源流變遷、尤其是深入到制度背後的文化機理。五、全球史觀下的澳門法律史範疇立足於前述中外澳門史學界的既有成果,建構一種置身東西方文化交流與全球化進程中的澳門法律
  • 全球史觀與澳門法律史研究澳門研究56第52期史可謂機遇與挑戰並存。它一方面要求我們對澳門法律史的宏觀形態及其變遷規律進行全球史性質的整體把握,另一方面又要求我們在特定時空座標體系中對澳門法律史呈現或潛伏的一切微觀問題進行重新定位和縱深展開。它們大致包括但不局限於以下方面的基本問題:(一)需要考察澳門歷史上的“主權問題”由於澳門在中國歷史尤其是中外關係史上具有極為獨特的位置,是西方殖民主義向東方擴展到中國的第一個基地,它的沉浮起落不僅折射了明清時期中外關係與時局之間的內在關聯,更承載 近代以來中國半殖民地進程的風雨。這一進程無不貫穿 同樣一個主題,即澳門主權問題。在此意義上,學者們大都把澳門主權問題作為澳門史研究的重要問題來對待,因為它“反映了中外關係史上新老殖民主義在中國更替的歷史進程以及帝國主義在中國侵略所造成影響的其他側面”108。從法學角度考察澳門主權問題,我們更應該承認這樣一個論斷:認識澳門法,必須先認識澳門主權,即澳門在中葡兩國的法律地位究竟如何。有學者曾經指出澳門問題的獨特性所在:“無論從政治、法律還是社會、人文角度看,澳門都好像一個虛構的現實,其奇特的發展演變過程不但在中國歷史上獨一無二,在世界歷史上也絕無僅有”109,這裏的癥結恰恰就在澳門主權問題關涉到澳門在歷史上和現實中的法律地位,不明白澳門主權問題的源流與歸屬就不可能真正認識澳門法制發展的歷程。從另一角度看,澳門法律地位的變化也是不同歷史階段澳門政治與法制發展演變的根本標誌和實質原因。澳門主權問題的幾經變易,構成了我們今天回顧澳門歷史文化的邏輯起點。事實上,澳門政治與法制發展史,同時也是澳門主權問題變易史。而主權問題不僅僅是澳門政治史的研究對象,更是澳門法制史必須探究的基本內容。澳門主權問題的討論首先涉及歷史分期的認識。自澳門開埠以來的400餘年裏,澳門主權問題可謂一波三折。從明清時期中國政府享有完全的主權但又允許澳門葡人在城區內有限自治開始,隨 中葡關係乃至整個近代世界體系的局勢發展,逐步演變為澳門葡人自治權的不斷擴展和逐步逆轉的局面,直至鴉片戰爭以來完全架空中國對澳門的主權行使,澳門主權問題的變易構成了澳門法制史之核心內容。這些內容大致包括以下值得探索的問題:其一,作為中國屬地的澳門,中國政府是如何逐步喪失對澳門主權的控制的,這裏涉及明清政府對澳門葡人實施的基本政策與法律制度,鴉片戰爭以來中葡之間如何圍繞澳門主權展開立約談判以及談判結果的基本內容,民國時期與建國以來中國政府對澳門問題的基本立場與相關舉措等。其二,作為葡人居留的澳門,明清時期的澳門葡人是如何建立自治體系並逐步擴展其自治範圍的,19世紀以來隨 葡萄牙對華政策的演變,他們又是如何配合葡國政府的意圖步步為營,最終又如何通過締約方式謀取到其期望已久的非分之想,並由此如何在澳門試圖全面展開殖民治理,使澳門法制由傳統中國法文化的支配轉為葡萄牙法文化滲透的混合法制形態。事實上,澳門主權問題還涉及中葡兩國圍繞澳門主權展開的一系列政治鬥爭,其中蘊涵 以法律制度為武器的治理策略。這一問題還需要放在國際形勢的變遷之下,以便清晰地把握澳門之逐步捲入世界的複雜過程及表現。這些事件及交涉所蘊涵的澳門法制發展軌跡,從明清時期圍繞澳門土地與居民管轄等問題起步,在鴉片戰爭期間圍繞不平等條約及亞馬勒事件等問題而日趨複雜,至清末圍繞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及勘界談判等問題而更趨激烈,在民國與新中國時期圍繞如何收回澳門主權等政治問題而呈現新的特點,都需要仔細考證分析。在這些重大事件及相關交涉中,澳門法制的發展脈絡也畢現其中。(二)需要考察澳門歷史上的立法實踐與法律文本早在明清時期,中國政府為治理澳門和約束葡人,一方面將適用於全國的明清律例同樣推行於此,另一方面又針對澳門華洋共處的特殊情形有所變通,出台相應的專項法律規範。例如明末張鳴岡等人擬訂的《海道禁約》,清乾隆年間印光任擬訂的《管理澳夷章程》,張汝霖等人擬訂的《澳夷善後適宜條議》,諸如此類規範均有其特殊的時代背景,是澳門早期立法實踐並推動澳門法制發展的重要內容。與之相應的是澳門葡人成立議事會這樣的自治機構,他們也相繼圍繞澳門社區葡人內部社會治理與社會治安等問題頒行禁令規章,使澳門早期法律文
  • 57《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化一開始就打上了混合法色彩。至於18世紀末19世紀初葡萄牙王室開始高度重視澳門對於王室的利益問題以來,從1783年《王室制誥》到1822年葡萄牙第一部《憲法》均體現了葡萄牙政府試圖把它納入其殖民地的野心和對澳門政治的不斷介入。自鴉片戰爭至清末以來,葡萄牙更是不斷將其本國法律延伸到澳門。而在民國時期與建國以來的所謂“殖民管治”期間,以五大法典為核心的葡萄牙法律體系逐步全面延伸適用於澳門地區,使立足於中華法系傳統的澳門法制在形式上完全納入大陸法系的範疇。在這一系列靜態的法律文本裏,潛藏的正是澳門法制發展的動態軌跡。這些立法活動及法律文本既是澳門政治史的附庸,更是澳門法律史的見證。因此,研究澳門法律史,不僅需要重新認識這些立法活動及法律文本,更要認真考證這些立法活動的相關背景,分析這些文本所透露的文化特徵及其歷史意義。(三)需要考察澳門歷史上的各類訟案及其交涉澳門作為華洋共處分治之地,聚居人口成份複雜,利益關係亦盤根錯節,基於利益與文化等因素而形成的衝突、發生的糾紛,屢屢升級而為各種形式的訟案。這些訟案同時交織 中國政府與澳門葡人如何行使司法管轄權的政治鬥爭,因而每宗訟案都並非如內地一樣簡單依照中國律例即可解決,更非如葡人所願依照葡人法律予以解決,而成為一場接一場危機四伏的政治較量。其中,如1743、1748年相繼發生的兩宗華洋命案及其交涉,1759年發生的英商洪任輝控粵海關監督案,以及華洋之間圍繞租賃、借貸和其他類型的訟案交涉,就都體現了華洋之間錯綜複雜的社會關係和中葡之間跌宕起伏的政治較量。而這些訟案交涉本身,又是我們重新認識不同歷史時期澳門法律如何運作的典範。諸如司法機關設置狀況、司法體制運作狀況、訴訟制度與相關程序等問題,均可在這些訟案交涉中得到展示。(四)需要考察澳門歷史上各種社會因素對法律制度與法律文化發展的影響綜觀澳門自開埠以來的歷史,它不僅是一部獨特的區域政治發展史,也是一部獨特的地區經濟發展史。葡萄牙人自16世紀初來華,即在殖民擴張過程中始終不改尋求貿易機會、追逐經濟利益之基本目標,這與中國傳統儒家義利觀之間形成隱伏的衝突。為調整或壓制這些衝突,明清政府在治理澳門的過程中,屢屢出台相關的禁令規範。為此,需要考察澳門經濟之興衰如何受制於特定時期的政策與法律,又是如何導致法律制度自身的變遷,例如明清時期的海禁政策及相關法律規範之與澳門經濟發展的關係。至於文化與宗教等因素對於澳門法律發展的影響,亦是頗值得注意的問題。澳門作為中西文化傳播與交融之地,雜糅 不同的文化基因,這就使澳門法制從一開始就不再沿 中華法系的單一風格發展,而逐漸通過兩種文化的衝突與互補演化成一種極為特殊的混合型態。自近代以來,澳門納入葡萄牙的殖民管治之下,既吸收兩種文化之精華,又容納兩種文化之糟粕,通過法律規範來治理諸如鴉片、賭博、販賣華工等醜惡現象,便成為近代澳門法制發展的另一重要內容。(五)需要考察澳門歷史上的法律人物與法律觀念這一問題歸屬於澳門法文化的範疇,但同時也是澳門法制史的基本內容。就重要人物的法律思想而言,雖然澳門本地並沒有誕生法律思想家,但關於澳門法制與政治等問題的基本認識,以明代為例,仍散見於諸如明末龐尚鵬等人的奏疏、張鳴岡等人的規約、顏俊彥等人的判牘之類文本,其中蘊涵的治理思想至今仍有啟迪。至於近代以來,更有鄭觀應、張之洞、梁啟超等人針對澳門各種問題的精彩論說,此外還有近代創辦的一些報刊如《鏡海叢報》、《知新報》等刊載的時文,都蘊涵 關涉澳門的法律文化與思想。關於澳門歷史上華洋居民的法律觀念,則是澳門法律文化史中一個頗難把握的問題。但通過一些零散史料仍可循其蹤跡,體察這一獨特地區不同群體、各個階層的風俗習慣與法律觀念,認識這種中西文化尤其是法文化並存發展的可能與表現。這些問題既是澳門法制發展的附屬產物,反之又在客觀上推動 澳門法制的歷史發展。(六)需要重新確立一套全球史觀的考察方法立足全球史觀的澳門法律史研究,必須充分借鑒和發揚諸如政治學、社會學、經濟學、宗教學、文化學等相關學科的方法論優勢,結合比較法學、歷史社會學、文化人類學等邊緣學科,實行跨學科的綜合考察與複合研究。在採擇中外文獻、立足學界
  • 全球史觀與澳門法律史研究澳門研究58第52期成果時,描述性文獻與解釋性研究並重。描述性文獻主要是涉及澳門歷史、文化與法律的各種原始資料,包括各種檔案、方志、信札之類,它們的客觀存在昭示我們必須回到歷史的“現場”去考察澳門法制史的形態與源流。解釋性研究則是中外學者歷年關注澳門問題的思考結晶,雖然各自秉持不同立場、附加不同情感,但隨 澳門的順利回歸與中葡關係的平穩發展,如今我們完全可以擯棄偏見、澄清誤解,實事求是地尋求共識。借助全球史觀所定位的特定時空座標體系,在縱深考察澳門史上的法律制度與法律文化時,應當注重歷史、法律與文化之間的有機統一。這種考察需要我們時刻立足於對澳門社會自身的把握和關注,關注不同歷史階段的澳門法律制度與法律文化的形態與性質,以及它們得以變遷的制度基礎和歷史機緣。一方面注重考據,對傳統澳門法制史這一宏大論題所涉的諸種制度、人物、事件,進行考證,其間又以中外文獻相互比勘,力圖在零散的史料中,重構澳門法制史的歷史面貌。另一方面也不放棄必要時的闡釋,這種闡釋立足史實,重視一切學術成果,吸納在我們看來較為客觀、公正、理性之論,但對某些中外人士習以為常的成見保持高度警惕,擯棄“以今釋古”、“以洋釋中”、“以港釋澳”的比附。110 其間需要充分發揮考據者的史學想像力,是我們得以超越“證據”面向“事實”的基礎,也是隨後予以闡釋適可而止的基礎。全球史觀下的澳門法律史研究,還需充分借鑒比較文化學與文化社會學的方法,對澳門不同歷史階段的法律文化進行分析。這種分析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反映該時期澳門法制史性質和特點的文本(例如《澳夷善後事宜條議》),力圖剖析文本背後的文化淵源與流變。二是集中體現特定時期中葡文化衝突與融合的事件(例如華洋命案的司法交涉),它不是澳門法制史本身的應有內涵,卻是理解澳門法制史如何應運而生、因時而變的基礎。三是澳門社會內部法律文化在司法個案中的體現,這種個案是剖析中葡法律文化在澳門社會的衝突與融合的上好材料。總之,我們有必要明確並為之奮鬥的基本目標是:建構一種具有相對獨立地位的澳門法律史學。這門學科應該顯現澳門獨特的歷史文化背景與法律變遷的關係,立足於澳門歷史文化自身的發展進程,而不至流為中國法制史之地方志,更不至於淪為葡萄牙海外殖民地之法律史;應該在立足史實的基礎上探詢澳門法的發展規律與基本特質,從而為當前與未來的法制建設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註釋:1 于沛:《全球化和“全球歷史觀”》,載於《史學集刊》,第 2 期, 2001 年。2 詳見郭聖銘:《西方史學史概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3 年,第 53 頁以下。3 [美]阿諾德‧湯因比:《歷史研究》(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7 年,第 53 頁。4 [英 ] G ‧巴勒克拉夫:《當代史導論》,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1996 年,第 2 頁。‧5 [英]G ‧巴勒克拉夫:《當代史學主要趨勢》,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 1987 年,第 242 頁。6 [美]斯塔夫里阿諾斯:《全球通史:150 0 年以前的世界》,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1988 年,第 55頁。7 [美]I ‧沃勒斯坦著,羅榮渠等譯:《現代世界體系》,第 1 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8 年,第 460 頁。8 王林聰:《略論“全球歷史觀”》,載於《史學理論研究》,第 3 期, 2002 年。9 同上註。1 0 [ 葡 ] 費爾南‧門德斯‧平托著,金國平譯:《遠遊記》(下冊),澳門:澳門基金會、澳門文化司署東方葡萄牙學會,第 221 章, 1999 年,第 698–702 頁。1 1 參見金國平編譯:《西方澳門史料選萃(1 5 – 1 6 世紀)》,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 05 年。1 2 博克塞整理的《澳門在明朝覆亡中的角色》(1938)載有 1 6 4 8 年佚名的耶穌會士報告和兩封澳門總督寫給印度總督的信函;《復國時期的澳門》(1942)收入 17世紀 6 位元作者記載澳門的文獻,包括菩卡羅的《東印度政府所有要塞、城鎮圖集》、孟迪的《遊記》、達瓦羅的《澳門記》、費雷拉的《報告》、門納澤斯的《葡萄牙復國史》和卡爾丁的《備忘錄》,是瞭解當時澳門葡人社會狀況的重要資料。參見吳志良:《澳門史研究述評》,載於《史學理論研究》,第 3期, 1996 年。1 3 [葡 ]曾德昭著,何高濟譯:《大中國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8 年,第 208 頁。1 4 參見《給北京主教的指示和澳門史的其他文獻》,澳門:澳門文化學會重印, 19 88 年。1 5 Andrew Ljungstedt, An Historical Sketch of the PortugueseSet t lements in China (Boston, 1836)。中譯本參見,[瑞典]龍思泰著,吳義雄等譯:《早期澳門史》,北京:東方出版社, 1997 年。1 6 C. R. Boxer , F ida lgos no Ext remo Oriente(《遠東的貴族》),澳門:東方基金會和澳門海事博物館, 1 99 0年,第 29 1 頁;文德泉神父在 199 2 年《早期澳門史》“再版前言”所附的講詞也如是說。關於《早期澳門史》作者、內容及其影響,參見吳志良:《站在超民族的地位》,載於《澳門日報》, 1995 年 8 月 20 日。1 7 參見吳志良:《〈關於葡萄牙人居留澳門的備忘錄〉
  • 59《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葡萄牙尋找澳門主權論據的過程》,載於《近代史研究》,第 2 期, 1996 年。1 8 參見吳志良:《澳門史研究述評》,載於《史學理論研究》,第 3 期, 1996 年。1 9 [ 葡 ] 徐薩斯著,黃鴻釗、李保平譯:《歷史上的澳門》,“譯序”,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年,第3頁。2 0 吳志良:《歷史的嘲弄》,載於《澳門日報》, 1995年 9 月 3 日。2 1 關於博克塞總結的中葡關係的“授受之道”,參見 C.R. Boxer, Dares-e-Tomares nas Relações Luso - chinesasdurante os Séculos XV II e XVIII atraves de Macau (ImprensaNacional, Macau, 1981)。轉引自吳志良:《澳門史研究述評》,載於《史學理論研究》,第 3 期, 1996 年。2 2 施白蒂《澳門編年史》系列由澳門基金會翻譯出版,中譯本分別是小雨譯:《澳門編年史》(1995);姚京明譯:《澳門編年史(19世紀)》(1998);金國平譯:《澳門編年史:二十世紀(1900–1949)》(1999);思磊譯:《澳門編年史:二十世紀( 1 9 5 0 – 1 9 8 8 )》(1999)。2 3 參見吳志良:《澳門史研究述評》,載於《史學理論研究》,第 3 期, 1996 年。2 4 [葡 ]葉士朋著,周艷平、張永春譯:《澳門法制史概論》,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6 年。但有關附錄未譯出。2 5 [清 ]印光任、張汝霖著,趙春晨點校:《澳門記略》,廣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 1988 年,第 20–21 頁。2 6 參見費成康:《澳門:葡萄牙人逐步佔領的歷史回顧》,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 0 0 4 年,第20–21 頁。2 7《明史‧佛郎機傳》有若干錯訛,史學家張維華以溯源、輯補手法勘誤校訂而成《明史歐洲四國傳注釋》(上海古籍出版社 19 82 年),戴裔 教授重新考訂而成《明史‧佛郎機傳箋正》(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84年),均為澳門史研究之重要文獻。2 8《澳門記略》刊本及譯本有多種,日文版 19 世紀初已問世,葡文版 1950 年由葡萄牙漢學家高美士(Luis G.Gomes)譯成。關於《澳門記略》版本及內容,參見章文欽:《澳門與中華歷史文化》,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4 年,第 139–177 頁。2 9 相關文獻詳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澳門基金會、暨南大學古籍研究所合編:《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5、6六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3 0 黃文寬:《關於澳門史的考訂》(上、下),載於《嶺南文史》,第 1–2 期, 1983 年。3 1 梁嘉彬:《明史佛郎機傳考證》,載於《國立中山大學文史研究所月刊》,第 1 卷,第 3 、 4 期合刊, 1934年。3 2 陳祖源:《明代葡人入居濠鏡考略》,載於《歷史學報》,第 10 卷,第 1 期, 1936 年。3 3 朱傑勤:《葡萄牙人最初來華時地考》,載於《社會科學》,第 4 卷,第 1 2 期。3 4 黃培坤:《澳門界務爭持考》,廣州:廣東圖書館,1931 年。3 5 周景濂:《中葡外交史》,商務印書館, 1 9 3 7 年。3 6 張天澤著,姚楠、錢江譯:《中葡早期通商史》,香港:中華書局, 1988 年。3 7 戴裔 :《關於澳門歷史上所謂趕走海盜問題》,載於《中山大學學報》,第 3 期, 195 7 年。3 8 全漢升:《明代中葉以後澳門的海外貿易》,載於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學報》,第 2 期, 1972年。3 9 丁中江等編:《澳門華僑志》,台北華僑志編篡委員會, 1964 年。4 0 陳正祥:《澳門》,香港中文大學研究院, 1970 年。4 1 林子升:《16 至 18 世紀澳門與中國之關係》,香港大學博士論文, 1970 年。4 2 據學者介紹,自 20 世紀 80 年代中期開始,黃漢強、楊允中、陳樹榮等一批致力於澳門研究的學者積極探索,先是舉辦“澳門文學座談會”(1986 年 1 月)以及“澳門文化研討會”(1988 年 7 月),隨後於 1989 年 2月 25 日在澳門東亞大學(今澳門大學)舉行研討會,與各界代表認真探討建立“澳門學”的可行性。參見吳志良:《東西交匯看澳門》,澳門:澳門基金會1996 年,第 37–42 頁。4 3 黃文寬:《關於澳門史的考訂》(上、下),載於《嶺南文史》,第 1–2 期, 1983 年。4 4 王昭明:《鴉片戰爭前後澳門地位的變化》,載於《近代史研究》,第 3 期, 1986 年。4 5 韋慶遠:《澳門在清代康熙時期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載於《中國史研究》,第 1 期, 199 2 年。4 6 費成康:《重評澳門在東西方文化交流中的地位》,載於《學術月刊》,第 8 期, 1993 年。4 7 吳志良:《〈關於葡萄牙人居留澳門的備忘錄〉──葡萄牙尋找澳門主權論據的過程》,載於《近代史研究》,第 2 期, 1996 年。4 8 湯開建:《明朝在澳門設立的有關職官考證》,載於《暨南學報社科版》,第 1 期, 199 9 年。4 9 黃啟臣:《澳門主權問題始末》,載於《中國邊疆史地研究》,第 2 期, 1999 年。5 0 黃慶華:《有關 1862 年中葡條約的幾個問題》,載於《近代史研究》,第 1 期, 1999 年。5 1 呂一燃:《葡萄牙強佔澳門與清政府拒絕批准中葡〈和好貿易條約〉》,載於《中國邊疆史地研究》,第2 期, 1999 年。5 2 譚世寶:《略論明末與清末的外交政策成敗得失》,載於《東方文化》,第 6 期, 1999 年。5 3 柳華文:《1 8 8 7 年〈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國際法簡析》,載於《澳門研究》,總第 10 期, 1999 年。5 4 李鵬翥:《澳門古今》,澳門:星光出版社, 1 9 8 6年。5 5 黃文寬:《澳門史鉤沉》,澳門:星光出版社 1 9 8 7年。5 6 黃鴻釗:《澳門史》,香港:商務印書館, 1987 年。5 7 費成康:《澳門四百年》,上海人民出版社, 1 9 8 8年。5 8 郭永亮:《澳門香港之早期關係》,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0 年。5 9 黃啟臣:《澳門歷史(遠古 –1840 年)》,澳門:環球出版社, 1993 年。6 0 鄧開頌:《澳門歷史(1840–1949 年)》,澳門:環球出版社, 1993 年。6 1 鄭煒明、黃啟臣:《澳門經濟四百年》,澳門基金會, 1994 年。6 2 章文欽:《澳門與中華歷史文化》,澳門基金會,1995 年。6 3 湯開建:《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北京:中華書局, 1999 年。6 4 楊允中:《論回歸意識》,澳門:澳門經濟學會,
  • 全球史觀與澳門法律史研究澳門研究60第52期1999 年。6 5 黃啟臣:《澳門主權問題的歷史審視(1553–1999)》,載於澳門:《文化雜誌》,總第 40–41 期合刊, 2000年。6 6 黃慶華:《中葡有關澳門主權交涉內幕──從 1862 年條約換文到 1887 年條約談判》,載於《中國邊疆史地研究》,第 3 期, 2001 年。6 7 萬明:《中葡早期關係史》,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 年。6 8 費成康:《澳門:葡萄牙人逐步佔領的歷史回顧》,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 04 年。6 9 黃慶華:《中葡關係史》,安徽:黃山書社, 2 0 0 6年。7 0 金國平、吳志良等:《鏡海縹緲》,澳門成人教育學會, 2001 年。7 1 金國平、吳志良:《東西望洋》,澳門成人教育學會, 2002 年。7 2 金國平、吳志良:《過十字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 2004 年。7 3 例如《張汝霖詐賄隱史》、《夷目 哆考正》,載於金國平:《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澳門:澳門基金會, 2000 年;《紅棍與紅杖》,載於金國平、吳志良:《鏡海飄渺》,澳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 2001 年;等等。7 4 例如《從東波檔看清代澳門的民事訴訟及其審判》,載於《清史論叢》, 2001 年;《明清澳門涉外命案的司法審判》,載於《清史論叢》, 2002 年;《從東波檔中稟文的變化看清朝中葡關係的變化》,載於澳門《文化雜誌》,第 43 期, 2002 年。7 5 劉景蓮:《明清澳門涉外案件司法審判制度研究(1553–1848)》(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7 年)7 6 譚志強:《澳門主權問題始末(1553–1993)》,台北永業出版社, 1994 年。7 7 吳志良:《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澳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 1 99 8 年。7 8 黃曉峰:《澳門開埠史研究》,暨南大學, 1997 年。7 9 張廷茂:《16-18 世紀中期澳門海上貿易研究》,暨南大學, 1997 年。8 0 費成康:《澳門主權喪失始末的研究》,復旦大學,1998 年。8 1 趙利峰:《晚清粵澳闈姓問題研究》,暨南大學,2003 年。8 2 卜奇文:《清代澳門與廣州經濟互動問題研究》,暨南大學, 2003 年。8 3 相關線索參見,“博士論文目錄──澳門研究”,載於中國近代史網網站, h t t p : / / j d s . c a s s . c n / A r t i c l e /20050916132222.asp , 2005 年 9 月 16 日;上述論文均可搜索下載全文,參見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C NK I)“博碩士論文”,載於 http :/ /search.cnki .net 。8 4 介子編:《葡萄牙侵略澳門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 1961 年。8 5 黃漢強主編:《澳門問題資料匯編:1553–1985 年》,澳門:《華僑報》編印, 19 85 年。8 6 黃啟臣、鄧開頌編:《澳門港史資料匯編》,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199 1 年。8 7 張海鵬主編《中葡關係史資料集》,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9 年。8 8 澳門基金會、暨南大學古籍研究所合編:《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北京:人民出版社 1 9 9 9年。8 9 劉芳輯、章文欽校:《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藏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澳門基金會, 1 99 9 年。9 0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澳門問題明清珍檔薈萃》,澳門基金會, 2000 年。9 1 中山市檔案局、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香山明清檔案輯錄》,上海古籍出版社, 20 06 年。9 2 台灣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澳門專檔》,台灣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2–1996 年。9 3 黃鴻釗編:《中葡澳門交涉史料》,澳門基金會,1998 年。9 4 廣東省檔案館編:《廣東澳門檔案史料選編》,中國檔案出版社, 1999 年。9 5 莫世祥、虞和平、陳奕平編譯:《近代拱北海關報告匯編:1887–1946》,澳門基金會, 1999 年。9 6 薩安東主編:《葡中關係史資料匯編》(葡文版),澳門基金會、澳門大學, 1997–2000 年。9 7 葡文影印合訂本《蜜蜂華報》(Abelha da China),澳門基金會, 1994 年。9 8 影印合訂本《知新報》,澳門基金會、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1996 年。9 9 影印合訂本《鏡海叢報》,澳門基金會、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0 年。100 湯開建、陳文源、葉農主編:《鴉片戰爭後澳門社會生活記實──近代報刊澳門資料選粹》,花城出版社, 2001 年。101 湯開建、吳志良主編:《〈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1850–1911)》,澳門基金會, 2002 年。102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澳門問題明清珍檔薈萃》,邢永福:《前言》,澳門:澳門基金會, 2000年,第 5– 6 頁。103 筆者近年已出版合著《澳門法制史研究》(澳門科技大學出版 2008 年)、《澳門法制史論》(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8 年)和《澳門法律文化研究》(澳門科技大學出版 2008 年),另有專著《明清澳門的司法變遷》(澳門學者同盟 2008 年待出)和《共處分治:明清澳門法文化考察》(廣東人民出版社 20 09 年待出)。104 吳志良:《東西交匯看澳門》,澳門:澳門基金會1996 年,第 37–42 頁。105 吳志良:《澳門史研究述評》,載於《史學理論研究》,第 3 期, 1996 年。106 關於“年鑒學派”史學的一般介紹。參見 [英 ]彼得‧伯克著,劉永華譯:《法國史學革命:年鑒學派,1929–1989》,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6 年。107 郭小淩:《從全球史觀及其影響所想到的》,載於《學術研究》,第 1 期, 2005 年。108 王昭明:《鴉片戰爭前後澳門地位的變化》,載於《近代史研究》,第 3 期, 1986 年。109 吳志良:《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澳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 1998 年,第 3 頁。110 有學者指出澳門研究中常見的三種“成見”:一是以今釋古,二是以洋釋中,三是以港釋澳。為避免上述成見妨礙我們對澳門問題的真實認知,應先從歷史事實出發,以古釋古,以中釋中,以澳釋澳,以期回覆歷史的真實。參見譚志強:《澳門主權問題始末(1553–1993)》,台北:永業出版社, 1994 年,第 8–13頁。
  • 61《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根據《世界人權宣言》第22條規定:“每個人,作為社會的一員,有權享受社會保障,並有權享受他的個人尊嚴和人格的自由發展所必需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方面各種權利的實現,這種實現是通過國家努力和國際合作並依照各國的組織和資源情況。”由此可見,社會保障早已是被國際社會普遍認同為一種社會成員權利。國際勞工組織局長胡安‧索瑪維亞在2006年6月第95屆國際勞工大會上發表的《勞動世界格局的改變》的報告中,表示近年因世界各國經濟的變革及發展,對勞動力的須求產生轉變。然而,全球經濟增長並沒有縮小最富有和最貧困國家的收入差距,全球生活在每天1美元貧困線以下的人口約10億,佔總人口的1/5。而且很多工作者在工作中享受不到任何福利、社會保障或醫療保健制度。並提倡“體面勞動”及從整體上平衡而統一地推進“促進工作中的權利”、“就業”、“社會保護”、“社會對話”等4個目標。世界銀行在1994年發表《扭轉老年危機:保障老人及促進增長的政策》報告書中,倡議退休保障的三大支柱方案: 由政府管理,用稅收資助的社會安全網; 由私人托管的強制性供款計劃; 個人自願儲蓄和保險。1近年來,有很多國家都為 完善本國的社會保障制度而進行立法,希望通過立法將社會保障的各項政策和措施制度化,明確社會保障主體之權利與義務,使社會保障制度得以有效實施,令社會內部得以安定。在中國,制定社會保障的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4條中規定:“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最近亦於2007年12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開始審議《社會保險法》草案。澳門在回歸前已經為社會保障制度進行立法,而“為所有人提供廣泛而有效的社會保護”是現時澳門重要的可持續發展目標之一。在10月18日第58/93/M號《社會保障制度》序言,其立法目的是為了鞏固澳門當時處於疾病、失業、年老及殘廢等狀況中勞工傳統之救濟及援助,加強對勞工之社會保護與逐漸普及社會保障制度。澳門的社會保障體系主要由社會保障基金及社會工作局兩個部分所組成,其中社會保障基金是澳門社會保障制度的最重要及最後“安全網”。社會保障制度的適用範圍,即“供款”與受益關係、受益資格、援助種類水平等,均由法律進行規定,這些法律規定就是本文研究的對象及適用範圍。2一、社會保障制度概述中國古代已開始有社會保障制度思想的雛型。我們在《周禮──地官司徒篇》可見:“以保息六,養萬民,一曰慈幼、二曰養老、三曰振窮、四曰恤貧、五曰寬疾、六曰安富。”。而中國近代學者亦提倡:“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困有所濟、死有所恤”的社會保障思想。社會保障是整體社會給予個人及家庭的生活保障,以協助社會成員克服因社會成員因失業待業、疾病傷殘、意外事故、年老死亡等原因無法維持基本生活時,為其提供經濟及技術援助,減少因貧富從法律角度看澳門社會保障制度的適用範圍林桂桁 ** 澳門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
  • 從法律角度看澳門社會保障制度的適用範圍澳門研究62第52期差距而產生的社會怨恨,維護社會穩定和安全方面發揮作用。綜觀世界各國社會保障制度,主要可分為救濟型、保險型、福利型三種模式。1. 救濟型救助型是指國家通過建立社會保障制度,保證社會成員在遇到各種不測事故時,發給社會保障津貼,令其得到救助而不致於陷入貧困,維持其基本生存及生活所需。然而,社會成員須透過申請依法應享受的權利,而不同於慈善機構的“施善”或“恩賜”。其資金來源於國家稅收,其全數費用支出被列入為國家政府財政開支,而且社會成員並不須要交納費用。2. 保險型保險型社會保障制度是德國奧托‧馮‧俾斯麥(O. E. L. Bismark)於19世紀在創立,現時為西歐、美國、日本等國家使用。這種制度是一種強制性保險,其資金來源為透過個人(僱主及工作者)繳納社會保障費,以及由國家政府撥款資助。其保障覆蓋面廣,包容了大部分社會成員。然而,社會成員須履行繳納社會保障費義務,才可以依法領取由國家為其提供在失業、年老、傷殘及結婚、生育或死亡時的經濟補償及保障。而在《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9條亦規定:“本公約締約各國承認人人有權享受社會保障,包括社會保險。”3前述兩者主要之目的是預防及消滅貧困,而以下種類則是為了滿足社會成員維持一定標準質量生活。3. 福利型福利型社會保障制度是福利國家的特徵之一,是一種比較全面的保障制度,在北歐各國流行。強調福利的普遍性和人道主義、人權觀念,服務對象為社會全體成員。社會成員不用繳納或繳納很低的社會保障費,整體資金來源為由僱主及國家政府承擔,使維持社會成員能夠生活具有一定標準質量。其目標是“對於每個社會成員,由生到死的一切生活及危險,諸如疾病、災害、老年、生育、死亡、鰥、寡、孤、獨、殘疾人都給與安全保障”,亦即福利國家的“從搖籃到墳墓”的一切保障。澳門在1989年起設立社會保障基金,以擴充政府對工作者的保障,改革過去單純以社會工作局負責為主所負責提供公共援助和社會服務。 4 在第58/93/M號法令《社會保障制度》是一種透過強迫及自願繳納供款形式的社會保障制度,其資金來源主要為僱主與工作者的供款,及政府每年從本地區預算所轉撥的1%和博彩撥款共同承擔。2008年,社會保障基金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為澳門幣2,251,324,900元,其中供款約為澳門幣84,300,000元,只佔全數預計收入的3.74%。綜上所述,社會保障制度是通過立法,由政府管理國民繳納及每年稅收撥款所組成的社會保障基金,以保障社會成員在失去工作能力以及其他各種原因而令生活發生困難時,為其提供最基本生活物質援助和服務之社會安全制度。二、受澳門社會保障制度保障的要件在第58/93/M號法令中,對適用社會保障制度的範圍主要規定了“未受強制保護體系範圍內”及“為他人工作勞工”兩個要件,以下對這兩個要件進行分析討論。(一) 未受強制保護體系範圍在第58/93/M號法令規定僱主有責任須為其工作者在社會保障基金登錄及供款,否則須支付遲延利息、罰款及被法院進行強制徵收。所以,社會上的僱主一般在訂立工作關係時,不論是工作者是從事個別具體工作、臨時工或季節工作,均為其在社會保障基金登錄及供款。5“強制保護”我們會聯想到“法律”這個概念。根據João Cas t ro Mendes教授對法律(法律秩序)的定義,認為是一個獲強制保護的社會行為規範。6J. Bapt ista Machado教授亦認為法律規範的強制性是由國家強制力機器來保障。7“強制”為體現在有“國家機器”(如司法及行政機關)為後盾支持,具有一種“公力”去強加及保護。現時澳門的法律制度中,涉及“強制保護體系範圍(年老、殘廢、疾病及失業狀況)”,我們聯想到第89-F/98號法令選擇轉移到葡國退休事務管理局領取退休金、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10/1999號法律《司法官通則》、第7/2004號法律《司法輔助人員通則》、12月6日第470/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以及在第8/2006號法律《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規定一系列福
  • 63《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利及津貼制度。回歸前,澳門公共行政機關有些工作人員選擇在葡國退休事務管理局領取退休金制度,而這些情況由特別法進行規定。根據第89-F /98號法令、第13/98/M號法令第7條第1、4款規定,因這些工作人員的工作關係轉為與葡國建立,他們被終止與澳門公共行政當局在職務上之法律聯繫及為不適用第7/98 /M號法令、第87/89 /M號法令第24/89 /M號法令及第58/93/M號法令等法律規定。第60/92/M號法令《澳門公職法律制度中的外聘制度》規定了澳門公共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外聘制度,其中在該法第7、13條規定,如訂立工作關係的工作人員在聘用前已在社會保障基金登記為受益人,行政機關則須按照第58/93/M號法令規定負責為其向社會保障基金繳納供款。第8/2006號法律《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公佈實施前,編制內及編制外的人員可在退休基金會登錄及供款。而在該法實施後,如沒有選擇公積金制度的工作人員,仍可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繼續適用原退休金制度。在第8/2006號法律公佈實施後,在第3條第1款規定其適用範圍,有關工作人員可於公積金制度登記: 臨時或確定委任; 定期委任; 編制外合同; 散位合同; 個人勞動合同。然而,在該法第3條第2款規定,以下在澳門行政及司法機關所不適用範圍,有關人員不得於公積金制度登記: 在公共行政工作人員一般法訂定的退休及撫恤制度登記的工作人員; 本身設有退休保障制度的行政機關聘任的工作人員; 以非全職制度履行職務的工作人員; 公共企業、公共團體,又或全部或部分資本屬公共資本的公司聘任的工作人員; 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外辦事處按駐在地法例聘用的工作人員; 退休及撫恤制度的退休人員、已將支付退休金及撫恤金的責任轉移予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的退休人員以及從行政機關本身設有的退休保障制度取得退休金的人員。而且,根據該法第22條規定,公積金制度供款人須在社會保障基金登記。然而,當供款人在公積金制度登記註銷後,方可收取社會保障基金作出的給付,並以具備取得有關給付的要件為限。8綜上所述,在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並非所有均屬“強制保護體系範圍”,故此,這不能單純作為是否屬於“強制保護體系範圍”界限。(二) 為他人工作之勞工首先,在第58/93/M號法令的前身的第84/89/M號法令《關於設立社會保障基金並取消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障基金》中可見法律對於涉及“為他人工作”內容主要如下:1. 在序言第三段提及:“……該社會保障制度的對象是所有澳門的工人,為其設立救濟金,這些救濟金包括養老金、喪失工作能力金、失業救濟金、疾病津貼,以及有效確保勞工關係中所產生的權利。”2. 在第4條第2款規定:“社會保障制度亦制定措施,保障因勞資關係所引起之債權在欠債人結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經濟能力不足而受損時,得以實際行使”。3 . 在第 1 5 條規定:“工作關係所引起的債權……在下列情況因工作關係所引起的債權,一般由社會保障基金予以保障……”。4. 在第19條第1款規定:“本地工人必須以受益人及供款人名義,以及僱主必須以供款人之名義在社會保障基金登記。”而且,在現行澳門社會保障制度的第58/93/M號法令中第5條第2款亦有使用勞動關係的概念。綜上可見,“為他人工作”主要是指存在工作關係的法律關係,尤其是指存在勞動關係。然而,勞動關係的定義是根據澳門《民法典》第1079條進行規定,是指“……人透過收取回報而負有義務在他人之權威及領導下向其提供智力或勞力活動之合同……勞動合同受特別法例規範(即生效至2008年12月31日的第24/89 /M號法令及2009年1月1日生效的第7/2008號法律等)。”從文義可見,勞動合同關係具有以下特徵: 收取回報──有償性,指報酬或工資9; 在他人的權威及領導下──雙務性及個人性; 提供智力或勞力(體力)活動──具持續性,但同時法律容許有期限。在第24/89/M號法令所規範的對象,根據第1–3條規定,是指一切直接僱主與居住本地區工作者之間工作關係的合約。(包括公共機構及公共資本機
  • 從法律角度看澳門社會保障制度的適用範圍澳門研究64第52期勞工,一般是指參加勞動並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構,但不實施於公共行政方面,以及在有關工作關係上受公務員章程所管制的機構或人士。)而“工作關係”則是指僱主與為其服務的工作者所定或應有的,與經提供或應提供的服務或工作活動,及該提供應進行之方式有關的行為、權利與義務的整體。然而,第24/89/M號法令不適用包括的情況有10:受法律及行政機關內部規章規定國家地區機關工作人員; 法律明確規定不適用的工作關係,當中包括:a)家庭工作關係(Relação de Trabalho Doméstico)。這種工作關係是指家庭傭工11,因其性質特別,立法者認為有須要由特別法進行規範,對這些人加以保護。b)雙方存在家庭及同膳宿者的工作關係。因他們之間具有較強的家團性(父母、子女、配偶)的關係,即使他們並不是商業企業主或商業企業的所有人,亦難以區分他們的身份,即他們是以“為了自己工作”還是“為他人工作”的法律關係的主體。c)具體訂定服務者全部提供服務及有自主權,並透過整體定價所立合約而產生的工作關係。這種工作關係與澳門《民法典》第1080條及續後規定之的提供勞務合同關係極為相似。根據該法規定,提供勞務合同是指一方在有或無回報之情況下,負有義務將自己智力或勞力工作之特定成果交予他方之合同。提供勞務合同之類型主要包括有委任、寄託及承攬,而這些工作關係並不適用第24/89/M號法令。下表對勞動合同與提供勞務合同的法律規定進行比較:表1 勞動合同與提供勞務合同比較種類項目勞動合同 提供勞務合同有償性 有 有 / 無經濟從屬 有 無提供給付 持續的智力或勞動活動 特定成果從屬關係 在他人之權威及領導無從屬自主工作關係(仍須遵循指示)適用制度 勞動法 民法作出行為 以他人名義 以他人或本人名義提供時間 固定及週期性 不固定然而,根據第58/93/M號法令第42條第3款規定“對於以合同僱用從事個別具體工作、臨時工或季節工之勞工,根據已提供勞務之日數,按比例作出上款所指之扣除。”故此上述所指屬提供勞務合同的相對人,須為提供工作服務者在社會保障基金登錄及供款。d)僱主與非居住本地工作者之間的工作關係,主要由第58/SAEF/95號批示《暫停接受聘用提供家庭勞務之外地勞工之申請》、第39/GM/90號批示《關於暫時中止招聘非本地居住合約勞工,但公共利益建設的必須工人除外》、第49/GM/88號批示《按照本地市場條件,設立關於招募專門技術勞工或在澳門不能正常動用之勞工》、第12/GM/88號批示《關於輸入勞動力》等進行特別規定。然而,在第7/2008號法律第3條立法者運用排他性列舉方式,規範該法的適用對象,其規定為“除了以下情況以外的所有業務領域的一切勞動關係”,有關情況包括有:a)賦予公共行政當局工作人員身份的公職僱傭法律關係12;b)配偶或具有事實婚姻關係的人之間的勞動關係;c)同膳宿且屬第二親等內的親屬關係的人之間的勞動關係;d)根據學徒培訓合同或融入就業市場的職業培訓制度建立的關係。然而,以下的勞動法律關係須由特別法另行規範,包括:a)與外地僱員之間的勞動關係;b)與海員之間的勞動關係;c)非全職工作。表2 第24/89/M號法令與第7/2008號法律的適用範圍第 24 /89 / M 號法令 第 7/ 200 8 號法律不實施於公共行政方面,以及在有關工作關係上受公務員章程所管制的機構或人士家庭工作關係法律或實際上具有家庭關係及同膳宿者之間的工作關係為具體訂定服務者全部提供服務及有自主權,並透過整體定價所立合約而產生的工作關係由僱主與非居住本地工作者之間的工作關係由現時實施的特別規則管制賦予公共行政當局工作人員身份的公職僱傭法律關係配偶或具有事實婚姻關係的人之間的勞動關係;同膳宿且屬第二親等內的親屬關係的人之間的勞動關係根據學徒培訓合同或融入就業市場的職業培訓制度建立的關係
  • 65《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生活資料主要來源的人,即參與勞動(體力或腦力)及主要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生活資料來源的人。然而,澳門現行法律主要由第2/78/M號法律《職業稅章程》、第24/89/M號法令及第7/2008號法律對勞工(工作者/僱員)進行定義。在第 2/78 /M號法律《職業稅章程》第6條第1款規定:“技工、藝工以及一般來說凡 重於手作而報酬非以月計的工作者,視為散工。”在同法第2款規定“凡從事具有腦力勞動多於體力勞動特徵的工作者,以及因職業等級應被視為僱主的直接合作者,即使其報酬非以月薪計算,概視為僱員。”然而,在同法第3款規定:“下列人士亦被視為僱員而以僱員方式徵稅者: 董事會或經理部,監察會及任何公司其他內部機構的成員,以及個人名義商號的經理; 散工倘由其僱主或公司定期或偶然給予津貼,或容許其收受津貼,不論來源或支付方式為何,只要該等津貼全年款額超過全年薪酬者。”然而,這些工作關係有部分非屬第24/89/M號法令及第58/93/M號法令所包括的範圍內。在第24/89/M號法令第2條第b項規定:“工作者係指享有在澳門居住身份之人士將其工作活動通過合約提供予一直接僱主且受後者管轄及指揮,而不論合約形式及報酬的計算標準。”13在第7/2008號法律第2條第2項規定:“‘僱員’是指透過合同,在僱主的支配及領導下工作,並收取報酬的自然人;”14綜上所述,而“未受強制保護體系範圍內為他人工作勞工”是指直接為向他人提供智力或勞力(體力)活動或成果的自然人,尤其是指由第24/89/M號法令規定的勞動關係。三、自願供款及自僱勞工供款之構成要件(一) 自願供款按照第58/93/M號法令規定,在澳門居住並為他人工作,必須在本基金登錄為受益人,而僱主有責任為所聘用之僱員辦理登錄及繳納供款的事宜。根據同法規定,自願供款之申請屬自願性質,申請須具備下列條件: 停止為他人工作之受益人; 已作強制登錄及繳納供款最少12個月; 自繳納最後一次供款起未逾6個月。由此可見,自願供款的申請人須具備個人要素15及時間要素16兩方面的要件。符合上述條件即可申請自願供款,由個人承擔供款責任。17 然而,一些在第24/89/M號法令所規定不適用的工作關係,亦不得透過申請加入自願供款加入社會保障制度內。隨 人均壽命延長,出生率下降以及 20 世紀60–70年代的嬰兒熱潮的影響,加速澳門社會成員老齡化,世界各地面對人口老化的挑戰。在2007年,65歲澳門居民約有38,000人,而55–64歲有47,400人,合共約有85,400人,佔澳門人口的15.87%,而且有每年遞增的趨勢。圖1 1991–2007年澳門55歲以上人口數量18對於澳門工作者來說60–65歲為其退休年齡,根據第58/93/M號法令第9條規定,只要他們具備申請養老金的條件(年滿65歲或以上、在本地區常居最少 7 年者,以及已向社會保障基金供款最少 60 個月。),當他們無為他人工作時,大可不用申請自願供款,而且基於社會保障基金不是“儲蓄投資帳戶”,他們收取有關福利金的多寡亦與期數無關。而推動他們申請自願供款的原因,主要是基於供款期數不足申請相關福利金及津貼的最低條件。為何他們申請福利津貼的供款期數不足?他們在澳門生活居住多年,難道他們不用工作也可以糊口嗎?本文認為其原因有: 基於當時社會沒有社會保障制度; 他們屬第24/89/M號法令所不適用的工作者、“家庭主婦”、無工作者及無能力的工作者等;編制內及已加入退休撫恤制永的編制外公務人員,因被行政機關不續約而離職。1991 1993 1995 1997 1999 2001 2003 2005 2007500004500040000350003000025000200001500010000500006 5 歲或以上5 5 - 6 4 歲︵人︶(年份)
  • 從法律角度看澳門社會保障制度的適用範圍澳門研究66第52期他們往往透過重透社會工作或其他不同渠道,以滿足申請自願供款條件及繼續供款,其原因目的亦只是為了保障現在及可見將來的生活。19由此可見,即使曾為他人工作的人,但當他們失去工作後,並非所有人士均可以透過申請自願供款繼續供款以滿意申請補助金及津貼的申請條件。所以,須要明確自願供款存在意義和價值,避免濫用。(二) 自僱勞工澳門法律透過第29/98/M號法令的頒佈,將社會保障制度的範圍擴展至自僱勞工。至於自僱勞工的種類則透過行政長官批示予以公佈。其立法目的是使本澳的社會保障制度有序地逐步擴展,涵蓋範圍最終將包括澳門所有勞工,根據《國際職業身份分類》,“自資經營者”即自僱人士是勞動人口的一個構成部分。20自僱勞工主要在第234/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將社會保障制度擴展至自僱勞工》規定了為他人工作的例外情況。21 而在該批示中並未對自僱人士進行定義,只是透過現盡數列舉方式列出自僱人士種類(現共30類)22,這些工作關係或職業大部分屬於第24/89/M號法令以外工作關係,另外在該行政法規亦同時特別規定,允許人自僱勞工為其配偶或親屬供款(如漁船幫工)。 23自僱勞工必須於社會保障基金登錄。如逾期登錄者,則可被科處澳門幣200–1000元之罰款。而且,法律規定向社會保障基金登錄是自僱勞工的責任,若自僱勞工同時從事上述兩類或以上的自僱行業,亦必須向社會保障基金申報及遞交現正從事的各類自僱行業相關類別的證明文件。基於他們身份比較特別,所以在對其的身份認定比較困難,所以須要提交行政機關及工會組織等證明文件24,而當他們不具備自僱勞工身份時,又須將終止自僱形式經營業務的事實於90天內攜同澳門居民身份證正、副本及有關結業文件,以書面通知社會保障基金。如欲繼續供款又須在申請自願供款。此做法既對工作者費時失事,又對行政機關帶來巨大的運作負擔。而在香港強積金制度中“自僱人士”是指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入息源自在香港生產貨品或提供服務,或源自在香港從事向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提供貨品或服務的業務。自僱人士是為自己工作,而不是以僱員身份受僱的人。基本上,獨資經營者或合夥生意的合夥人都屬於強積金制度所指的自僱人士。25相比下,香港有關定義較為概括及適用的範圍較廣泛,而澳門則只規定個別行業及範圍較狹窄,而且還須提交形形色色的文件證明其身份。故此,本人認為澳門法律應允許更多工作者可加入社會保障制度內,否則為對其他“為自己工作”工作者相對的不公平,且亦不應忽略他們作為社會成員的生活保障。(三) 小結本文認為“為他人工作的勞工”之概念範圍不單純包括第24/89/M號法令及第7/2008號法律的適用範圍,亦應包括在該法所不適用的工作關係的範圍。然而,澳門社會保障制度不同於香港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該社會援助無須供款,只須接受經濟狀況審查,包括疾病、失業、收入較低等,其收入主要由稅捐及和政府收入資助)。 26 而且“供款”對於申請福利金及津貼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應允許所有種類的工作者均可供款,為有能力繳納供款的人之生活更添保障。我們不可因具有僱主身份、提供勞務合同人及僱主配偶及與其具有家團關係者而免去或忽視對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在社會中成員身份不會永遠是僱主或工作者,其身份是可以改變的,不要忘記社會保障制度是為了保障曾為社會發展作出貢獻及工作的成員在生活上提供基本保障。四、分析及結論(一) 對現行社會保障制度的反思當今貧富差距日益加劇,社會保障制度面臨“越是需要保護的窮人越是得不到保護”的困境。社會保障之目的不是在於消滅貧窮,而是拉近因貧窮造成的經濟差距,尤其對於在職貧窮方面,對那些因年老、疾病、失業、殘疾、生育等原因失去工作能力及機會提供保障。原因是基於這些社會成員曾為社會經濟發展作出貢獻,他們的生活保障應由政府、僱主及工作者一起承擔。根據澳門統計暨普查局資料數據顯示27,2007年澳門的勞動人口約為309,800人,其中就業人口約為300,400人。如將全數就業納入社會保障制度內,以現時每人每月澳門幣 45 元計算(僱主支付澳門幣
  • 67《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30元;工作者則扣繳澳門幣15元),每年收入可達澳門幣162,216,000元,則佔全數收入9.24%(以原預計收入計佔5.03%),較2007年原預計收入的澳門幣84,300,000元,多出了澳門幣77,916,000。28 而且,每人每月澳門幣 45元的標準長期沒有按通脹率調升,受益人老年代等各種因素,為社會保障基金的收入帶來沉重壓力。2007年澳門社會保障基金累計有284,877名本地居民入網,當中有23%基於死亡、離澳、失業、轉行或轉為援助金受領人等原因已停止供款,從未供款有9.6%。仍有供款的僱員有178,609人,自願供款有13,819人,總數為192,428人佔全澳人口的35.6%,佔勞動人口62.11%,佔就業人口64.06%。29圖2 2001–2008年澳門社會保障基金預算收入及供款金額30現時社會保障基金的運作收入主要來源為政府稅收,尤其很依賴於博彩稅收益,但該稅項收益為不穩定,隨時受地區經濟及國家政策影響。31 另一方面,各種自然災害頻繁出現,亦沉重打擊經濟發展。這些問題對澳門及其他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直接或間接造成壓力及考驗。政府對社會保障基金負擔過大,而且這是政府、僱主及工作者三方共同社會責任。建議除政府每年在預算按比例撥款外,應由法律規定僱主及工作者供款金額按照其收入的百分比計算(如工作者收益1%),再由僱主與工作者按比例分攤(如現時供款比例,僱主佔2/3,工作者佔1/3),以及設定最高及低金額,以體現相對的公平。 32再者,關於申請自願供款、福利金及津貼規定,如該法第9條第1款、第12條第1款、第21條第2款、第26條第1款、第27條第1款、第34條、第36條及第 38條的法律規定,均要求申請人具備受益人身份。而根據第58/93/M號法令第3條對受益人的定義規定:“在澳門居住並為他人工作,包括以合同僱用從事具體個別工作、臨時工或季節工之勞工,必須在社會保障基金登錄為受益人。”由此可見,除不須“為他人工作”外,法律並沒有豁免對受益人身份的要求“在澳門居住”的要件。然而,“在澳門居住”該法中並沒有一個明確定義。故此,援引類似的第39/99 /M號法令核准《民法典》第30條第2款有關“常居地”的規定,是指“個人實際且固定之生活中心之所在地視為個人之常居地”。然而,根據同法第3款規定“……以澳門為常居地並不取決於任何行政手續,但推定有權領取澳門居民身分證之人為澳門地區之常居民。”以及第8/1999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及居留權法律》第4–5條規定。由此推論,如除了法律規定非居住在澳門的工作者須要供款外33,法律並沒有允許非居住在澳門的受益人可申請供款34及申請福利金與津貼。所以,工作者受澳門社會保障制度保障的前提,除了須具備“未受強制保護體系範圍內”及“為他人工作勞工”兩個要件外,“在澳門居住”亦是其中一個重要元素。而“在澳門居住”是指工作者實際且固定之生活中心,而且以其有權領取澳門居民身份證為依據。然而,法律規定“在澳門居住”的原因,本文認為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考慮,而且基於澳門政府同時承擔了社會保障基金的大部分支出,在促使澳門居民能夠得到保障下,充分運用澳門本地區的資源,而且這個要件亦為限制及避免社會保障制度被濫用,所以應限縮理解為具“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倘若有些僱主已為其工作者建立退休金制度或購買醫療退休保險,這些情況是否屬於“強制保護體系範圍”?本文認為這不屬於法律規定的“強制保護體系範圍”,因社會保障制度為社會成員中年老、殘廢、疾病及失業人士提供最基本生活物質援助和服務之社會安全網,是對工作者本身儲蓄、投資收入或工作關係中提供的福利援助的一種補充。而且,有學者認為,由西方先進國家的公積金經驗可知,其原意是透過在職僱員和僱主的供款,積累資本,為僱員在退休後無能力工作和面對經濟衰退時,維持生活的基本需要,減少社會動盪、維持社會和諧和可持續發展。他並指出,政府雖然於1999年透過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MOP 2,500,000,000.00MOP 2,000,000,000.00MOP 1,500,000,000.00MOP 1,000,000,000.00MOP 500,000,000.00MOP 0.00預計總收入 / 開支供 款
  • 從法律角度看澳門社會保障制度的適用範圍澳門研究68第52期稅務措施鼓勵企業推行私人公積金,但成效不彰。35比照香港,強積金計劃(《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36於1995年制定及於2000年12月開始推行。截至2006年9月,獲強積金計劃、職業退休計劃、法定退休金或公積金保障的人口約佔總就業人口85%。由此可見,澳門作為一個發展城市,參加社會保障制度未能普及到大部分社會成員。(二) 對將來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議在2007年經濟財政司司長在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第4次全體大會中介紹了《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體系重整諮詢方案》37,包括調整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以及設立非強制中央公積金。諮詢方案是為了構建新的兩層式社會保障制度。透過調整社會保障基金,為澳門居民提供最基本的退休生活保障;而新設立的非強制中央公積金,可在最基本的保障基礎上,提高居民退休生活的素質。諮詢方案中,調整現行社會保障基金的建議內容包括: 覆蓋對象包括所有22歲以上的澳門永久居民(而22歲或以上的澳門非受僱永久居民,包括家庭主婦等,亦將可選擇自願加入社會保障制度); 領取養老金年齡可有條件地降至 60歲(標準供款年期為 30年(360個月),其可得養老金金額與其實際供款年期掛鉤,按比例領取); 按年考慮調整供款額,以利社會保障基金在未來持續健康運作;在新社會保障制度“調節器”。至於非強制中央公積金,共有兩個建議方案。《方案一》的覆蓋對象為所有年滿22歲的澳門永久居民;《方案二》則為所有年滿22歲的澳門永久居民中的勞動人口。非強制中央公積金由政府透過機構設置統一管理基金戶口,僱主及僱員可以隨時參加,即使僱主不參加,僱員亦可自行供款,待65歲時享用。構思中的非強制中央公積金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方面: 僱主、僱員、自僱人士及本地居民的自願供款; 建議政府由歷年滾存撥出特定比例作啟動資金,並因應各財政年度情況,考慮從當年盈餘中撥款注資; 建議將外地僱員附加費收入全數撥作資助。在2008年7月政府又公佈改革社會保障基金制度的重點方向及新措施包括38: 把社會保障制度的覆蓋範圍擴充至所有受僱的澳門居民; 年滿22歲以上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則可以自願供款方式加入社會保障制度; 年滿60歲的社會保障基金供款人,可按特定百分比提前領取養老金39; 所有在舊制度下年滿65歲且供款最少5年,或在新制度下供款滿30年的工作者,將無須再繳交其個人部分的供款,但其僱主仍需繼續繳納供款; 設立一項特別的過渡措施,讓那些“非現有受益人”在加入後,可補回已錯失年期的一半供款額,以增加其日後養老金的份額; 非強制中央公積金將覆蓋所有年滿22歲或以上的澳門永久性居民; 政府將在實施該計劃3年後全面研究推行強制性中央公積金的可行性。(三) 結論綜上所述,本人認為有須要將澳門社會保障制度由救助型及保險型推向福利型,即由政府為核心綜合社會福利措施轉型為公共援助的規劃促進者,將目標發展向“對於每個社會成員,由生到死的一切生活及危險,諸如疾病、災害、老年、生育、死亡、鰥、寡、孤、獨、殘疾人都給與安全保障”及“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困有所濟、死有所恤”,以配合澳門的可持續發展方針。基於此,結論如下:1. 社會保障制度一方面是對社會成員儲蓄、投資收入或工作關係中提供的福利援助的補充,另一方面是社會成員最基礎的生活保障。但是儲蓄意願因個人及環境而異,現在的措施是政府為了使社會成員生活有了保障而被迫儲蓄及投資。而且如果理財很容易,恐怕就不需要社會保障制度的救濟援助了。2. 社會保障制度是對社會成員的生活保障,尤其 重對常居於該地工作在年老、殘廢、疾病及失業人士時的人生活質素。其適用範圍包括第24/89/M號法令的勞動關係外,建議允許常居於澳門的工作者可以隨時供款,如自僱人士、提供勞務合同相對人、僱主家團的人及具有“收取回報”、“在他人的權威及領導下”、“提供智力或勞力(體力)活動”的工作關係,然而,當出現勞動合同關係或法律規定須要供款的情況時,因僱主或工作關係相對人在勞動關係獲利益而僱主及工作者須按比例供款,而在沒有工作時則可自動轉為自願供款。3.《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體系重整諮詢方案》中“非強制中央公積金”的性質為具儲蓄及投資性,社會保障制度則應公平對待社會成員,收取合理供款
  • 69《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以維持社會成員的生活質素及基本所需。而且其覆蓋對象不應只適用在所有年滿22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基於社會保障制度的性質,本人認為改為能夠投入社會的最低年齡16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404. 澳門不如香港有發展成熟的金融體系,而且現時沒有足夠設施提供予所有年滿22歲的澳門永久居民或所有年滿22歲的澳門永久居民中的勞動人口使用(加入公共行政機關的公積金制度的9000多人41已對有關管理產生很多意見及迴響,更何況是30多萬數量的勞動人口及50多萬數量的澳門市民)。而且,此將會讓政府、僱主及工作者的供款可能蒙受市場風險及貶值所影響。註釋:1 參考資料:http:/ /econ.worldbank.org 。2 本文所指的對象及適用範圍,引用法學家邊沁的定義,前者是指有關法律規定所適用涉及的人,而後者則是指對有關法律制度的普遍廣泛程度及調整對象進行分析。參閱 [英 ]傑里米‧邊沁著,毛國權譯:《論一般法律》,上海:三聯書店, 20 08 年,第 2 頁。3 “Os Estados Partes no presente Pacto reconhecem o direitode todas as pessoas à segurança social, incluindo os segurossociais,”Pacto Internacional Sobre os Direi tos Económicos,Sociais e Culturais, Art igo 9º.4 根據 6 月 21 日第 24 /99 /M 號法令規定,社會工作局的職責主要為社區發展工作、向經濟困難的個人及家團提供救濟;為未成年人、殘障人士、老人提供協助;參與援助災禍之受害人;促進在職培訓;以及預防及治療藥物依賴等。而其主要透過提供金錢、物質或技術向這些人群提供援助,而不取決是否有繳納任何費用。5 第 58/93/M 號法令之第 3 、 4 、 42 及 49 條。6 參見 João Castro Mendes 著,黃顯輝譯:《法律研究概述》,澳門大學法學院、澳門基金會, 1998 年,第 35頁。7 參見 J. Baptista Machado 著,黃清薇、杜慧芳譯:《法律及正當論題導論》,澳門基金會、澳門大學法學院, 1998 年,第 93 頁。8 參考資料:http:/ /www.safp.gov.mo/external/chin/ info/sta-tistics/showdata.asp?table=1 ,根據行政暨公職局資料顯示, 2007 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數目為 19,629 人,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 16 期》2008 年4 月 16 日中退休基金會通告中顯示,截至 2007 年 12 月3 1 日止年度公積金制度供款人數為 9 3 0 6 人,佔全體公共行政工作人員 47.41% 。9 參見第 24/89 /M 號法令第 25 條第 2 款規定:“所有得以金錢計算而無論其名稱及計算方式如何……”。1 0 根據第 24/89/M 號法令第 3 條規定,不包括的有: 家庭工作關係; 法律或實際上具有家庭關係及同膳宿者之間的工作關係; 為具體訂定服務者全部提供服務及有自主權,並透過整體定價所立合約而產生的工作關係; 由僱主與非居住本地工作者之間的工作關係由現時實施的特別規則管制的工作關係體系。1 1 家庭傭工的工作範圍參照第 24 /89/M 號法令第 40 條第3 款規定:房屋清潔及整理、烹飪、洗及處理衣物、看管及照顧兒童及老年人、與上述有關的外勤工作、園丁工作、縫紉,以及習慣上所定的其他類似工作。1 2 參閱 12 月 21 日第 86/89/M 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 2 條第 2 款及第 3 款規定。1 3 “ T r a b a l h a d o r , a q u e l e q u e , u s u f r u i n d o d o e s t a t u t od e re s id e n t e e m M acau , co lo qu e à d i sp o s i ção d e u mempregador d irecto , mediante contra to , a sua act ividadelaboral, sob autoridade e direcção deste, independentementeda forma que o contrato revista e do cri tério de cálculo daremuneração , que pode se r dependênc ia do resu l tadoefectivamente obtido.”1 4 “Trabalhador, pessoa singular que, por contrato, trabalhe soba autor idade e di recção do empregador , recebendo umaremuneração.”1 5 意即已在社會保障基金內登記及無為他人工作。1 6 是指供款達一定期數,即維持一段時間的工作關係(累計 1 年或以上),以及須在期限(半年內)內進行申請。1 7 由此可見在申請前須為在社會保障基金登記為受益人,即申請自願供款前為他人工作或屬自僱勞工,而且工作時間累計有 1 2 個月才可符合條件。1 8 澳門統計暨普查局網站:h t tp : / /www.dsec .gov.mo 。1 9 行政長官及有些議員認為可計劃設立特別過渡措施,讓非現有受益人可申請補回已錯失的供款。參閱《婦聯辦提前領取養老金解釋會》,載於《澳門日報》,2008 年 7 月 27 日;《絕不會將無法納入社保老人家置諸不理 特首承諾公平照顧所有長者》,載於《澳門日報》, 2008 年 8 月 15 日。“……但當社會保障條件增加和作為受益對象,他們會受到不公平的對待……絕對不會將這批長者置諸不理,定會採取措施和辦法,將他們等同於其他長者,令他們在社會保障基金中得到合理的待遇,讓這些長者得到充分的照顧。”然而,“申請補回已錯失的供款”措施是否公平,各方看法不一,現舉例分析:由於很多人想參與 2 0 0 8年北京奧運開幕式,他們在門票發售階段時透過不同方式購買門券(有些人提前幾天及排隊等待很久才買到),而且眾人認為開幕式十分精彩吸引,所以門券很快售罄。但是,奧委會認為很多人想參與北京奧運開幕式,批准再次發售超出會場座位數量的門券。這種做法對已購買門券的人公平,還是對所人想參與北京奧運開幕式的人公平,本人認為他們有“各自的公平”而沒有“一致的公平”。那麼結合現時情況,建議豁免這些人士申請自願供款的其中兩個要件(“已作強制登錄及繳納供款最少 12 個月”及“自繳納最後一次供款起未逾 6 個月”),由其選擇是否重新供款,當符合原有規定條件時申請福利津貼。2 0 參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會刊──第二組,第 I I–48 期》, 2005 年 6 月 30 日,第 46 頁。2 1 參見第 2 2 8 / 2 0 0 1 號行政長官批示、第 2 3 4 / 2 0 0 4 號行政長官批示、第 192/2006 號行政長官批示、第 229/2007 號行政長官批示,但自僱人士的僱主與工作者的身份更難以區分。2 2 包括有: 以自僱形式營業的准照持有人; 有效的士專業工作證持有人; 營業車擁有者; 客運三輪車之擁有者及駕駛者; 小販准照持有人的一名協助經營者; 街市攤檔承租人的一名協助經營者; 殯
  • 從法律角度看澳門社會保障制度的適用範圍澳門研究70第52期儀業勞工; 服裝縫製者或珠寶首飾製造者; 舢舨擁有者; 漁船擁有者; 漁船上幫工; 營業貨車的跟車搬運勞工; 從事碼頭搬運工作的勞工; 從事建造業的勞工; 自然人保險代理人執照持有人;導遊工作證持有人; 中醫生執照持有人; 中醫師執照持有人; 醫生執照持有人; 牙科醫生執照持有人; 牙科醫師執照持有人; 治療師執照持有人; 按摩師執照持有人; 針灸師執照持有人;律師職業身份證持有人; 編製工程計劃及指導工程的技術員、工程師、建築師及工程技師; 編製燃氣網絡設置圖則的工程師; 指導燃氣網絡設置工程的工程師; 會計師專業證持有人; 核數師專業證持有人。2 3 此類登錄供款屬例外法的特別規定,因原則上是不允許自僱勞工或僱主為其工作的配偶在社會保障基金內登錄供款。參見第 234/2004 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第 11項規定:“漁船上幫工,其必須是該漁船擁有者的配偶或第一親等直系親屬,並具有港務局發出以證明有關親等的文件。”2 4 如民政總署發出的營業准照、港務局發出的船舶登錄證及有效經營准照、財政局之營業稅登記、屬營業貨車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之證明、旅遊局發出的導遊工作證、衛生局發出的醫生執照、金融管理局發出的自然人保險代理人執照、土地工務運輸局發出之註冊證明書、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發出的會計師專業證、澳門律師公會發出的律師職業身份證等證明文件。2 5 參考資料:http : / /www.mpfa.org .hk 。2 6 參見梁祖彬著:《香港社會保障的發展與展望》。2 7 同註 18 。2 8 第 28/2007 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 2007 年度社會保障基金預算收入及開支金額均為澳門幣 1,677,225,700 元。2 9 根據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 2 0 0 7 年總人口有538.1 千人、勞動人口有 309.8 千人、就業人口有 300.4 千人。3 0 數據來源:第 20/2008 號行政長官批示、第 28/2007 號行政長官批示、第 1 6 / 2 0 0 6 號行政長官批示、第7 5 / 2 0 0 5 號行政長官批示、第 4 8 / 2 0 0 4 號行政長官批示、第 27/2003 號行政長官批示、第 12/2002 號行政長官批示、第 38 /2001 號行政長官批示。3 1 按照統計暨普查局數據顯示,澳門博彩總收益(不計賞錢)2004 年為澳門幣 43,511 百萬元;2005 年為澳門幣 4 7 , 1 3 4 百萬元;2 0 0 6 年為澳門幣 5 7 , 5 2 1 百萬元;2007 年為澳門幣 83,847 百萬元。3 2 第 5 8 / 93 /M 號法令的前身第 8 4 / 89 /M 號法令第 18 條規定:“第 1 8 條(社會稅)……(A r t i g o 1 8 . º (Ta x as o c i a l)……”。由此可見,供款具徵稅捐性質。因此,本文認為可透過繳納徵稅時,從中扣起部分以作支付。當不繳納時,可同時透過稅務執行處一併追收。美國社會保障制度透過稅收佔一定比例的形式。參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編:《外國勞動和社會保障法選》(第 1 版),中國勞動出版社,1999 年 5 月,第 459 頁及續後。3 3 參見第 58/93 /M 號法令第 41 條第 2 款:“僱主實體之供款額可根據所僱用之勞工屬本地或外地者而有所不同”。3 4 參見第 5 8 / 9 3 / M 號法令第 4 3 條關於自願供款法律規定。3 5 參見《中長期目標建強積金制》,載於《澳門日報》,2007 年 8 月 27 日。3 6 香港強積金制度是一項強制性儲蓄的退休計劃項目,其帳戶都是個人化及累算權益,要求僱主和僱員共同供款,僱主和僱員各須按僱員收入的比率供款,將供款交由信託受託人管理。3 7 以下內容引述自 w w w . g o v . m o 中《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體系重整諮詢方案》及其補充說明。3 8 參見賴偉良:《宜為長者推行優惠過渡措施》,載於《澳門日報》, 2008 年 7 月 30 日。3 9 此措施已由法律規定,參閱第 5 8 / 9 3 / M 號法令第 9 條第 2–5 款、第 10 條、第 10–A 條及第 19/2008 號行政法規。4 0 因在第 24 /89/M 號法令第 39 條規定,最低的工作年齡是 16 歲,而 14 –16 歲的工作者相對被允許工作。4 1 參考資料: h t t p : / / b o . i o . g o v . m o / b o / i i / 2 0 0 8 / 1 6 /avisosoficia is_cn.asp#fp1 。參考書目:1. [英]傑里米‧邊沁著,毛國權譯:《論一般法律》(第1 版),上海:三聯書店, 2008 年 4 月。2. João Castro Mendes 著,黃顯輝譯:《法律研究概述》(Introdução ao Estudo do Direito),澳門大學法學院、澳門基金會, 1998 年。3. J. Baptista Machado 著,黃清薇、杜慧芳譯:《法律及正當論題導論》,澳門基金會、澳門大學法學院,1998 年。4. 梁祖彬著:《香港社會保障的發展與展望》。
  • 71《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澳門現行消費者保護制度奠基於1988年制定的《第12/88 /M號法律──消費者的保護》。之所以說“奠基”,是因為在它之前,消費爭議主要是依靠民事訴訟解決的,政府並不承擔保護消費者的責任,因此無所謂“保護”消費者的問題。但第12/88/M號法律明確規定“保護消費者系屬行政當局的責任”,這就把行政當局推到消費者保護事務的前台,打破了以往主要依靠民事訴訟解決消費爭議的格局。自此之後,行政當局能否履行好自己的責任,成為澳門消費者保護制度的關鍵。然而,制度的變遷僅靠一項法律的宣示是不夠的,其最終確立依賴於一系列相關補充措施的支撐,以及這些措施在實際生活中的相當長時間的運作。因此,我們需要問的問題是:自《第12/88/M號法律──消費者的保護》頒佈以來,澳門政府制定了哪些具體措施以支持、完善新型的消費者保護制度?這些措施是否有利於行政當局履行消費者保護的責任?它們是否為消費者提供了便利?還有哪些不足或可改進之處?怎樣改進?為了回答這些問題,本文將從行政當局履行保護消費者責任的角度,檢視澳門消費者保護制度的現狀,並根據澳門的實際,參考周邊地區消費者保護的經驗,提出改進澳門消費者保護的建議。一、第 12 /88/M 號法律關於行政當局職責的規定(一) 保護消費者係屬行政當局的責任第12/88 /M號法律第1條即開宗明義指出:“保護消費者係屬行政當局的責任,尤其透過執行本法律的規定為然。”第12/88/M號法律通過之前,在消費者爭議問題上主要是“兩方博弈”,也就是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博弈。如果發生爭議,消費者與經營者主要通過談判或訴訟解決。所適用的法律主要是效力及於澳門的《葡萄牙民法典》以及《葡萄牙商法典》。澳門行政當局並不承擔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責任。這個兩方博弈以當事人訴訟地位平等為基礎;解決問題的方式主要是在事後,即須有損害事實的發生,消費者才能在法院提起訴訟;消費者需要對其使用產品或服務後所造成之損害負舉證責任,還要證明被告有過錯。而在現代,由於科學技術的發展,使得商品越來越複雜,消費者難以指證經營者的商品存有缺陷而導致其損害之發生,也更難以證明經營者在生產或經營過程中存有過錯。同時,現代社會的經營方式往往是大集團、大財團,而消費者往往是獨立的個體、沒有組織的。因此消費者在訴訟中處於極其不利的地位,缺乏足夠的知識、財力去贏得訴訟。如果把消費者問題仍然局限於私法的範疇之內,已經無法解決解決日益突出的消費者問題。第12/88/M號法律的規定,把行政當局作為博弈的一方納入消費關係之中,意圖借助行政當局的力量改變消費者的弱勢地位。這樣就使傳統的兩方博弈變成了三方博弈。重要的是,行政當局並不是作為平等的博弈主體介入的,它至少在三個方面加強了消費者的地位。第一,它有幫助消費者的義務。1第二,它必須採取措施預防產品對消費者造成危澳門消費者保護制度與行政當局的責任王長斌 ** 北京大學法學博士
  • 澳門消費者保護制度與行政當局的責任澳門研究72第52期險。也就是說,行政當局可以在損害事實發生之前採取措施,這顯然與訴訟方式迥異。第三,行政當局的介入可以改變消費者解決爭議的方式。行政當局出面解決消費爭議,較之於仲裁和訴訟方式而言,有快速、靈活、較少花費的特點,尤其適用於事實清楚、數額不大的消費爭議。實際上,行政當局在解決消費爭議的時候,並不是作為中立的裁決者出現的,在很大程度上,行政當局是消費者的幫助者。它借助於自己的身份,幫助消費者解決所受到的消費損害。因此行政當局的介入,無論從哪個角度上說,都使消費者的弱勢地位得到很大改善,從而能夠從根本上改變博弈的格局。(二) 行政當局的職權行政當局可以在損害事實發生之前採取措施,是在消費關係中引入行政當局的最重要的意義之一。《第12/88/M號法律──消費者的保護》敏銳地抓住了這個特點,在防止和阻止危險產品流入市場方面,為行政當局明確規定了兩項職權2:第一,對於危及消費者的健康或安全的物品或服務,行政當局應當阻止服務的提供及物品的供給,並倘有需要時,對物品進行沒收。第二,行政當局應定期公佈列出有毒或危險物質以及准加入食物產品之添加劑、色素及防腐劑之名單。(三) 設立消費者委員會消費者委員會是第12/88/M號法律的一個重點內容,它規定了消費者委員會的職權、組織、會議等事項。根據最初制定的法律,消費者委員會系具有“法人資格及行政與財政獨立”的機構。基於這個法律,澳門政府於 1989 年成立了“澳門消費者委員會”,其性質確定為半官方的“民間組織”。但經過幾年實踐後,非官方機構被認為沒有足夠的權力,也無法律保障經費來源,難以真正做好維權工作。1995年,澳門立法會通過了《第4/95/M號法律──重組消費者委員會》,決定將消費者委員會改組為政府機構,將其定位為“具有法律人格及行政和財政自治的公法人”,並重新規定了消費者委員的職責。根據修改後的法律,消費者的職責為:a) 對行政當局將訂定之保護消費者的政策發表意見;b) 與同類實體接觸及推動保護消費者之共同工作,尤以指導及提供資料之工作為然;c) 研究及推行對較不受照顧之消費者,特別是老年人,傷殘人士及經濟薄弱者之特別輔助計劃;d) 對消費者的指導及資料提供,提出建議及進行活動;e) 鼓勵經濟及專業代表團體編制管制其會員活動的法例;f) 研究消費者所提出的聲明異議及投訴,並將之轉達有權限的公共部門;g) 對一般消費的財產及服務取得範圍所出現的輕微糾紛,提供調解,中介及仲裁的機制;h) 推動、執行及加強本法律規定之措施;i) 將由法律賦予之任何其他職責。概括而言,消費者委員會主要擔當以下角色:消費者與行政當局的橋樑,主要包括對行政當局有關消費者的政策發表意見,以及轉達消費者投訴;指導、輔助消費者,包括為消費者提供建議和資料,對商品進行檢驗,研究與推行弱勢消費者群體的特別輔助計劃等; 建設有利於消費者的環境,主要是鼓勵制定行業守則; 為消費者提供調解、中介及仲裁服務。從上述職責來看,消費者委員會的任務主要在於幫助消費者。它雖然屬於政府機構,但本身沒有調查和處罰違法者的權力。它只是充當消費者與行政當局的橋樑,將消費者的投訴轉達有權限的行政當局。二、第 12 /88/M 號法律之後關於行政當局職責的規定第12/88/M號法律相當於澳門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基本法。它所制定的原則,需要其他法規的落實和拓展。自第12/88/M號法律之後,澳門通過了多個單行法規3,以規範各類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成份、內容及條件,其中絕大多數確定了履行監察責任的行政部門,並概略規定了行政部門的權力。(一) 澳門消費者保護所涉及的行政當局以下單行法規對行政當局的職責作了規定:1.《第17/2008號行政法規──產品安全的一般制度》。該行政法規規定了衡量安全產品、危險產品的標準,並具體規定了生產商、經銷商的義務。負
  • 73《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責監察該法規履行的機關為經濟局。2. 經第7/2005號法律、第2/2002號法律等修改的《第6/96/M號法律──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該法律對貨物欺詐、生產或銷售異常食品或食品添加劑等經濟違法行為作出了規定。負責監察違法行為的機關為經濟局。3. 經第7/2004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50/92/M號法令──供應予消費者之熟食產品標籤所應該遵守之條件》。該法令主要規範食品標籤應遵守的條件,從而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及知情權。負責監察該法律履行的機關為經濟局。4.《第1/2003號法律──黃金商品化法律》。該法律主要規範黃金及鍍金商品化的規則,以確保黃金製品的純度。負責監察該法律履行的機關為經濟局。5.《第30/95/M號法令──藥品廣告方面之法律制度》。該法令主要規範藥品廣告方面的活動,從而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及安全權。負責監察該法律履行的機關為衛生局。6.《第7/89/M號法律──廣告活動》。該法令主要規範廣告方面的活動,規定廣告活動不應對消費者引致任何精神上、心智上或身體上的損害。同時,廣告訊息不得在講條件方面欺詐消費者。負責監察該法令執行的機關,按照廣告的內容,分別為衛生局、經濟局、旅遊局及民政總署。(二) 行政當局的職權關於行政當局的職權,以及行政當局如何行使其職權,以上單行法規中絕大多數沒有詳細的規定,只是簡單地規定“有權限的實體”有按法律的規定科處罰款的權力。例如《第1/2003號法律──黃金商品化法律》第12條規定:1. 經濟局負責監察本法律的履行,並就行政違法行為提起程序及科以相應的處罰。2. 經濟局為執行其監察的職務,得要求其他公共或私人實體協助及參與。其他各項單行法規關於行政當局職權的規定大抵如此。《第17/2008號行政法規──產品安全的一般制度》是唯一的例外,該法規定,經濟局作為監察該法遵守情況的實體,有權: 採取措施確保安全的一般義務得以遵守; 為檢定投入市場產品的安全性進行所需的分析、研究、檢測及其他措施; 對產品安全問題作出意見書; 向生產商及經銷商提出建議; 作出及發佈公告,載明關於產品的說明、使用產品時可能產生危險的識別,以及該局認為對保障消費者安全及健康所需的措施。為執行以上權力,經濟局根據 :要求任何公共實體及私人實體採取該局認為對履行其職責所需的措施;根據 :要求生產商及經銷商在合理期限內提交任何對行使其職權所需的資料。三、關於行政當局責任規定的不足之處與完善措施(一) 尚有不少領域未確定有權限的行政當局通過以上對澳門消費者保護法律的檢視,我們不難發現,澳門法律僅在少數領域確定了負責任的行政當局,這些領域包括產品安全;貨物欺詐、異常食品或食品添加劑等經濟違法行為;熟食產品標籤;黃金;藥品廣告;以及廣告活動。其他諸多與消費者密切相關的領域,如電訊、旅館、時裝、首飾、不合格的日常用品(但尚未達到危險產品的程度)等,均未明確履行監察責任的機關。(二) 對行政當局的調查權未作明確具體的規定行政當局在消費者保護方面的責任大致可分為三個方面。第一,行政當局有責任幫助、支持消費者。在澳門,行政當局這一方面的任務主要由消費者委員會承擔。《第4/95/M號法律──重組消費者委員會》第2條規定,消費者委員會應當:“c)研究及推行對較不受照顧之消費者,特別是老年人,傷殘人士及經濟薄弱者之特別輔助計劃;d)對消費者的指導及資料提供,提出建議及進行活動”。第二,行政當局應當採取措施預防產品對消費者造成的危險。在這一方面,澳門法律規定得較為充分。《第12/88/M號法律──消費者的保護》為行政當局規定的兩項職權即屬此一方面。《第 1 7 / 2 0 0 8 號行政法規──產品安全的一般制度》也打破一般單行法規只是概略規定行政當局權力的常規,詳細列舉了行政當局在保證產品安全方面的職權。這說明立法機關對行政當局這一方面責任的認識較為清楚明確。第三,行政當局有處理消費者投訴的責任。行政當局必須有權力進行調查,才能履行處理消費者投訴的責任。調查權和處理權合二為一,是行政當局處理投訴的特色,也是它與仲裁和訴訟的最大區別之
  • 澳門消費者保護制度與行政當局的責任澳門研究74第52期一。行政當局擁有調查權,處理投訴才會快捷、方便,才會減少消費者花費。沒有調查權,行政當局與仲裁機關和司法機關就沒有區別,就沒有必要由行政當局出面處理消費者投訴,消費者只需要採取傳統的解決手段,例如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因此,行政當局的調查權,是保障行政當局履行消費者保護責任的重要權力。但在這一方面,《第12/88/M號法律──消費者的保護》未作規定。此後的單行法規,僅僅簡單地規定了行政當局有“提起程序和科以處罰”的權力,而對於如何執行或遵守這些程序,這些法規均未作明確具體的規定。這不能不說是澳門消費者保護法律的重大缺陷。(三) 關於完善行政當局責任規定的建議1. 修訂《第12/88/M號法律──消費者的保護》對於澳門消費者保護法律中關於行政當局責任的欠缺,筆者建議澳門立法機關盡早採取措施。對於確定有權限的行政當局的問題,以及行政當局調查權的問題,筆者以為,最可行、簡單的方式,可能是修改《第12/88 /M號法律──消費者的保護》。如果仍像以往那樣,制定不同領域的單行法規,則勢必要經過相當長的時間,遠水不解近渴。況且,這些問題並不是發生在某一個別領域的問題,而是一般性的問題,以基本法律解決較為適宜。2. 行政當局的調查權一個案件的調查處理,一般需要經過啟動調查、調查、處理、回饋等幾個階段。但澳門消費者保護法律僅就“處理”階段作出了規定4,而對於啟動調查、調查、回饋等幾個階段,基本上未作規定;即使對於“處理”階段的規定,也有未臻完善之處。筆者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 手,完善澳門消費者保護法律關於行政當局調查權的規定。關於啟動調查。行政當局既可以依職權啟動調查,也可以因為消費者的投訴啟動調查。法律對這兩類調查的啟動條件和程序都應當予以明確規定,這一方面是保護消費者利益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防止行政當局過當行使權力的需要。對於一個案件,如果應當予以調查,行政當局卻怠於行使權力,不予調查,消費者的權利將無法得到有效的保護。但如果行政當局過分行使職權,即容易傷害經營者,對於經營者也是不公平的。在一個法治社會裏,行政當局行使權力的內容和方式必須有法律明確的授權,否則行政當局容易超越職權行事,權力行使過當造成社會傷害。不能因為行政權力能帶來保護消費者的特質,就放任行政當局任意傷害經營者。所以,無論從消費者的角度還是從經營者的角度,法律對調查的啟動都應當作明確的規定。行政當局的具體調查權力。在這方面,台灣《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可資借鑒。該法第33條規定:第一,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認為企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之虞者,應即進行調查。於調查完成後,得公開其經過及結果。第二,前項人員為調查時,應出示有關證件,其調查得依下列方式進行:a) 向企業經營者或關係人查詢;b) 通知企業經營者或關係人到場陳述意見;c) 通知企業經營者提出資料證明該商品或服務對於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無損害之虞;d) 派員前往企業經營者之事務所、營業所或其他有關場所進行調查;e) 必要時,得就地抽樣商品,加以檢驗。建議在澳門建立瑕疵產品的召回制度。所謂瑕疵產品,即是指“在正常或可預見情況下使用時危及消費者的健康或安全的物品或服務”5。澳門法律規定,對於危及消費者的健康或安全的物品或服務,行政當局應當阻止其提供及物品的供給,倘有需要時,對後者進行沒收。但是,對於已經出售給消費者的危險產品應當如何處理?筆者認為可仿傚其他國家成熟的經驗,在澳門建立瑕疵產品的召回制度。從世界範圍來看,瑕疵產品的召回制度已為各國接受。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尤其是發達國家都建立了產品召回的法律制度。美國是最早確立該制度的國家。1966年,美國通過了《國家交通與機動車安全法》,明確規定汽車製造商有義務公開汽車召回消息,將相關情況通報交通管理部門和用戶,並對汽車進行免費修理。此後,美國逐步在多項關於產品安全和公眾健康的立法中引入召回制度,如《消費者產品安全法》、《兒童安全保護法》、《食品、藥品及化妝品法》。 6 歐盟各國、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以及韓國等其他國家都紛紛制定專門
  • 75《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的法律規定產品召回制度,要求製造商在知曉其產品存在缺陷後採取措施進行召回,並規定製造商有義務按照侵權法的一般原則召回缺陷產品,由相關政府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如德國的《產品安全法》、《設備安全法》、《建築產品安全法》等及日本的《公路運輸車輛法》和《消費生活用品安全法》等。從各國的實踐來看,產品召回制度有利於消除及預防瑕疵產品對消費者的潛在危險,這與澳門消費者保護法“預防危險”的精神是一致的。因此,筆者建議澳門採納這項制度,規定經營者採取自願發佈警示公告、召回已流通產品、免費更換、免費修理等手段,以將消費者所面臨之潛在危險程度降到最低;對不願履行召回義務的商家實施強制產品召回,並給予制裁。建立消費者投訴的回饋制度。如果行政當局啟動調查是由於消費者的投訴,則該行政當局應將案件的調查、處理過程和處理結果回饋給消費者。建立回饋制度的主要目的,一是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更重要的是督促行政當局認真履行其職責。消費者通過該回饋機制,可以瞭解行政當局所採取的措施是否恰當,幫助行政當局避免官僚主義。四、消費者委員會:升格擴權?如前所述,消費者委員會最初定位為非官方機構,後來又認為非官方機構沒有足夠的權力,於是將其重組為政府機構。然而,重組為政府機構後,消費者委員會仍未能發揮理想之功效,因此又有人呼籲學習台灣的經驗,將澳門消費者委員會“升格擴權”,裝上“鋼牙”7。誠然,這個思路並非全無道理,但筆者認為,這個思路的合理性存在一定的問題。第一,這個思路假設官方機構一定優於非官方機構。這是不成立的。在很多情況下,非官方消費者保護機構反而具有一定的優越性。例如,非官方消費者保護組織可以毫無忌憚地擔當消費者的代言人,為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奔走呼籲。而官方消費者保護組織卻要顧及自己的身份,要考慮政府的社會角色,要聽命於上司,有些時候反而束手束腳,不能放手工作。第二,這個思路假設非官方消費者保護機構沒有執法權,因而不可能做好消費者保護工作。在這一方面,一個現成的反證是香港消費者委員會。香港消費者委員會亦不屬政府機構,但其消費者保護工作卻稱得上卓有成效。第三,“升格擴權”思路意味對現行體制動比較大的手術,需要在各行政部門之間重新分配權力。重新分配權力往往有很大的阻力,並耗費較多的社會資源,僅修改法律一項,就不是短時間可以解決的事情。最後,消費者委員會在性質上屬於消費者的代言人,如果賦予其處罰經營者的權力,則有角色衝突之虞。事實上,消費者委員會所受的批評,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法律關於行政當局的規定不明確,或因為行政當局沒有盡到責任。如上所述,目前在澳門的很多領域,法律還沒有確定負責任的主管行政當局。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消費者委員會無法將消費者投訴轉達有權限的行政當局,只能通過調解,或建議消費者申請仲裁或訴訟。消費者委員會本身沒有處罰權,對經營者沒有威懾力,調解的效力非常有限,有時候甚至對消費者的損害愛莫能助,心有餘而力不足。在一些能夠轉達給有權限的行政當局的情況,由於行政當局沒有足夠的調查權力,或可能出現的辦事拖拉、處理不力等情況,無法使消費者滿意。這些由於澳門法律或行政當局的問題,最後可能由消費者委員會承擔,而實際上應該動手術的是行政當局。因此,筆者建議在完善和加強行政當局責任的角度下功夫。一旦行政當局的責任履行到位,對消費者委員會的批評自然減少。而消費者委員會應該繼續擔當消費者代言人的角色,其中心職能應該是:研究保護消費者的政策,並代表消費者對立法機關、行政當局有關消費者保護的法律和政策發表意見,推動澳門消費者保護立法和政策; 檢測、比較商品或服務,指導消費者消費; 轉達、跟蹤、監督行政當局對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為消費者訴訟提供財力、知識和精神上的支援。即便是上述職能,以澳門消費者委員會現有的工作人員,也是無法承擔的。目前,澳門消費者委員會只有十幾位工作人員,不足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的零頭,且沒有分部門工作。而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有117名工作人員,分7個部門工作。自然,香港和澳門情況不同,筆者無意進行機械性的對比。但澳門消費者委員會需要補充專業性人才,卻是不爭的事實。
  • 澳門消費者保護制度與行政當局的責任澳門研究76第52期總而言之,保護消費者係屬行政當局的責任,行政當局是消費者保護各項制度的關鍵。筆者建議澳門在現有體制的基礎上,確定有權限的行政當局,明確規定行政當局的調查權以及其他權力,明確規定行政當局處理投訴的程序以及與消費者委員會合作的程序8,圍繞加強行政當局的責任方面下功夫,而不是將精力集中在為消費者委員會“升格擴權”上。讓消費者委員會回到“消費者代言人”的中心職能,可能比將其“升格擴權”更有利。註釋:1 該法第 8 條規定:政府應採取措施確保消費者獲得關於消費問題之長期指導。2 該法第 4 、 5 條。3 根據澳門消費者委員會的資料,到目前為止,澳門有關消費者保護的單項法規已達 2 5 項(包括法律法規修正案)。資料來源:網址, http://cc.informac.gov.mo/c/ , 2008 年 12 月 19 日。4 上述單行法規均規定行政當局有權對違法的經營者科以罰款。5 《第 12 /8 8 /M 號法律──消費者保護法》第 4 條。6 謝非:《美國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載於《消費經濟》,第 4 期, 2001 年,第 56 頁。7 富權:《宜為兩法案配套強化消委會定位功能權責》,載於 http :/ /www.waou.com.mo/wa/2004/07/20 。8 《第 4 /95 /M 號法律──重組消費者委員會》第 14 條專門規定了有關部門的合作義務: 所有公共部門、自治實體、各市政廳和公益法人,有義務在有關組織職責範圍內與消費者委員會合作; 公共服務及公共工程承批公司和以專營制度經營業務者,應在有關合同範圍內對消費者委員會所提出的要求予以合作; 第1 款所指部門或實體的領導人或等同者,應在有關主管人員中委出與消費者委員會長期聯絡的人士。問題在於此處的規定太過原則。有權限的行政當局如何與消費者委員會合作?如果這些部門不合作怎麼辦?法律沒有給出明確的規定。因此筆者建議澳門制定一個有關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的程序,包括如何與消費者委員會合作的程序,避免發生部門之間互相推諉、敷衍塞責的現象。這個程序對於增加消費者委員會的權威和在消費者當中的信任度是非常重要的。
  • 77《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作為企業資本運營的一種手段,資產和產權重組在整體上和戰略上有助於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現狀,優化企業資產結構、負債結構和股權結構,從而增強企業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企業微觀層次的資源配置效率的改善從整體上必然促進宏觀層次的國民經濟的運行效率,實現國民經濟的增長。為此,世界各國對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重組給予免稅待遇,以實現政府對存量資源優化配置的調控目的。隨 回歸後經濟的發展,澳門企業重組實踐的不斷深入,企業重組涉及的稅務問題日漸突出,而澳門理論界對重組中的稅收問題的研究相對較少的現狀,顯然已經落後於澳門重組實踐的發展。因此,本文通過澳門企業重組相關法制的分析,並結合重組稅制立法指導原則及具體原則的探討,提出對本地區有益的建議。一、企業重組的概念企業重組是企業之間或企業內部通過產權流動、整合帶來的企業組織形式的調整,是企業為改善其經營狀況,獲取對資產的最大利益,對存量資產進行企業間轉移,進而實現各種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與組合。1根據企業重組的內容,可以把企業重組分為兩類,一類是資產重組方式,另一類是股權重組方式。資產重組指通過不同法人主體的法人財產權、出資人所有權及債權人債權進行符合資本最大化增值為目的的相互調整與改變,包括分立、整體資產轉讓及合併。分立是指一個企業依照《商法典》的規定,分立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的法律行為。根據澳門《商法典》之規定,分立可以採取簡單分立、分立──解散及分立──合併三種形式。簡單分立是指公司撥出部分財產,以組成另一公司;分立──解散是公司解散本身並分割財產,並將所引致之每一部分財產設立新公司;分立──合併是指公司撥出部分財產,或解散而在解散時將財產分為兩份或多份,以便與已存在之公司合併,或與為同一目的以同一程序從其他公司分離之部分財產合併。2整體資產轉讓是指在不影響企業存在之情況下,一家企業以其經營活動的全部(包括所有資產和負債)或者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轉讓給另一家企業,以換取代表接受企業資本的股權(包括股份或股票等)。整體資產轉讓涉及兩個獨立主體:整體轉讓資產的企業(轉讓方)與受讓整體資產的企業(購買方),與整體轉讓資產的企業股東沒有直接關係。合併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企業,依照《商法典》的規定,合併為一個企業的法律行為。根據澳門《商法典》之規定,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兩種形式。吸收合併是指將一個或者多個公司之全部財產轉移予另一公司,以及將該經合併之公司之出資、股份或者股配發予被合併公司之股東。3在吸收合併中,吸收方存續,而被吸收公司全部解散(也就是傳統意義上的兼併);新設合併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合併設立一家新公司,而將被合澳門企業重組稅制研究汪清陽 ** 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 澳門企業重組稅制研究澳門研究78第52期併公司之全部財產轉移予新設公司,並將新設公司之出資、股份或者股配發予股東。4在新設合併中,參與合併的各方均歸於消滅,也就是傳統意義上的合併。股權重組是指企業的股東(投資者)或股東持有的股份金額或比例發生變更,包括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兩種方式。股權轉讓是指企業的股東將其擁有的股權或者股份,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他人的行為;增資擴股,即企業向社會募集股份、發行股票,新股東投資入股或原股東增加投資擴大股權,從而增加企業的資本。企業股權重組中,被參股、控股的企業作為一個經濟實體仍然存在,持續性經營不會受到影響,企業不須經過清算程序,其實質為企業控制人的改變。二、澳門稅法的現行規定通過企業重組概念的認識,可以獲知兩點,首先,此類行為屬於《商法典》所特別規範的行為,性質上應歸類為商業行為;其次,該行為必然導致企業部分資產所有權發生轉移或者股權發生轉移,這種轉移實際上是這部分資產或股權的原所有者對其所擁有的資產所有權的處置,而這種處置在實際上可能會產生收益。澳門《所得補充稅》規定,團體的總收益系指工商業活動全年經營所得的純利,而企業重組帶來的收益應認定為工商業活動的收益,在稅務上屬應稅事項。因此,在所得補充稅A組──收益申報書的投資收益明細表有“變賣投資收益”一欄,在其他收益明細表中有“資產處置收益”一欄,這也從稅收徵管的角度印證出企業重組收益屬於應稅事項的事實。既然被確認為應稅事項,則稅法應明文規定其可課收益如何確定。對此,澳門稅法是這樣規定的:A組納稅人可課稅利潤是指根據適當會計原則而編制的營業結算或者損益賬所示的盈餘,即是有關課稅的上一營業年度任何來源的收益或者利潤減除同年度的費用或損失後所得的數額,無論前者及後者將按照本章程第22–35條的規定,予以倘有的更正。5《所得補充稅》第22–35條分別對納稅特別調整事項作出規制,其所涉內容分別是對跨年度性質的工程、攤折、扣除、備用金、壞賬、福利用途的事業、捐贈、無關的費用或損失、盤存物品的價值、對盤存物品成本的減除、盤存計算原則、清售存貨、虧損、利潤的再投資等事項作出規定。上述總計14條規定均與企業重組行為所涉及的稅務問題無關。據此,我們可以判認,澳門所得補充稅將企業重組行為所帶來的收益的確認是根據適當會計原則計算得來的。《所得補充稅規章》所指的適當會計原則而編制的可課稅利潤實際上就是會計利潤,它是根據澳門《會計準則》所確定的基本原則,在一個期間內扣除所得費用後的損益。現行的澳門《會計準則》系透過第25/2005號行政法規確定,包括《一般財務報告準則》、《財務報告準則》及有關的會計報表。《一般財務報告準則》第9條對收入作了如下規定:收入,指主體在正常經營活動中形成的,導致本期內權益增加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但不包括與權益參與者出資有關的權益增加。同時,還規定了收入的範圍包括: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利息、權限使用費、股利等三個方面。換言之,在《一般財務報告準則》中,並未規範到資產轉讓收入及股權轉讓收益等事項,企業重組所產生的收益的計算並不能根據《一般財務報告準則》加以確定。澳門《會計準則》中的《財務報告準則》,是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它是由現時的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IASB)公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Financial Repor t ing Standards, IFRS),以及由作為其前身的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nternat ional Account ingStandards Commit tee, IASC)公佈的《國際會計準則》(In ternat ional Account ing Standards, IAS)所構成。在澳門,特區政府特許的承批實體、保險機構、受《金融體系法律制度》規範的機構、離岸機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兩合公司強制適用《財務報告準則》,而其他企業則適用《一般財務報告準則》。在《財務報告準則》的《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稅》裏,對企業合併等事項帶來的所得稅上的暫時性差異作出調整,但同時它也在開篇時說明,其計算所得稅的基礎系以應稅利潤為基礎的。在這裏,法律陷入了自相矛盾,《所得補充稅》的應稅利潤以會計利潤為基礎,而《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稅》則以稅法的應稅利潤為基礎進行
  • 79《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調整,到底何者為基礎,我們不得而知。正如澳門會計師公會會長何美華所說:澳門推出新會計規定,但稅務法規未能配合,執行上有困難,希望政府對稅例修定,並給予會計業界更多協調指引,便於他們執行。6正是這種稅法上的不完善,澳門亟需確立重組稅制,來引導企業重組行為,以實現稅收在該活動中的導向作用。三、重組稅制的立法指導原則一地區經濟發展途徑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靠增量,即通過引入大量的資本來實現;一種靠存量調整,即通過盤活現有的存量資產,提高其經濟效率來實現。澳門是自由港,外來資本流動頻繁,可以說資本並不缺乏。但如果單純依靠來外資本運作,將會使既得利益大量外流,其結局或許會是牆內開花牆外香,本澳居民很難享受到經濟發展所帶來的利益。因此,現階段所要重點依存的是盤活存量資產,通過改善存量資本的經濟效率來解決某些行業、某些企業資源配置效率低下的問題,而這種存量改革需要通過企業重組來實現。企業重組活動本身不能直接提升社會價值,但在資源配置效率低情況下,通過剝奪低效率的內部人的控制權,顯然有提高效率的廣闊空間。稅收作為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理應鼓勵那些遠期能夠創造價值、促進資源優化配置的重組行為。而企業作為以利潤最大化或者價值最大化為目標的市場主體,總是設法充分利用稅法的規定的優惠,進而享受政府對他們的再分配帶來的稅收節省。政府在這一活動中表面上是利益的受損者,但是如果重組能夠有效地盤活存量資產,政府不但能夠有效地解決本澳居民的就業問題,而且還能夠從盤活後的企業取得更多的未來稅收收益。同時,盤活後的企業還將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為政府創造更多的長期收益,獲得巨大的社會效益。為此,政府應該在重組活動中承擔短期的損失,以換取長期的收益和社會效益。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並非所有的重組行為都能夠為企業、為社會創造價值,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一些由狂妄、盲目樂觀心態所驅動的重組交易並不創造價值,甚至毀損價值,致使一些本身運營良好的資產被迫退出市場。此外,從國外的經驗來看,重組行為往往也被企業作為逃稅、避稅的工具而加以利用。我們在對重組行為進行稅務立法時,就應該充分發揮稅收槓桿的作用,對創造價值、促進資源優化配置的重組行為進行鼓勵;而從保證政府的財政收入,對毀損價值、不利於資源優化配置的重組行為,以及單純以逃避稅收為目的的重組行為進行限制。因此,對重組稅制立法的指導原則應是:區分有利於優化資源配置的重組和不利於優化資源配置的重組,並對不同性質的交易採取不同的稅收政策。對促進資源配置效率提高的交易給予稅收優惠,而對不利於資源配置效率提高的重組行為予以稅收上的限制。四、重組稅制的具體原則企業重組稅制立法指導原則是貫穿立法過程中的具有普遍性指導意義的法律準則。而其具體原則則是該指導原則在特定方面的體現,使指導原則具有範圍的限定性和內容的靈活性。澳門企業重組稅制的建立,還應遵循資本利得與經營收益相區別、應稅重組和免稅重組相區別、持續性經營三個具體原則。(一) 資本利得與經營收益相區別澳門所得補充稅並未區別對待資本利得和經營收益,對其有關課稅的上一營業年度任何來源的收益或利潤採用統一的稅率和統一的徵收手段。資本利得與經營收益不同,它代表 資本和財產幾年積累的所得,通常來說,通貨膨脹帶來的收益佔其中相當大的比例。如果不與經營收益相區別,而將其作為一次性收益在1年內徵稅,難免會傷及資本,不利於資源的有效配置及經濟發展。因此,在稅務處理上,應當區分資本利得和經營利得,對資本利得採用輕稅政策,以鼓勵投資,促進資本流動,推動經濟發展。對企業重組徵稅,是以企業資本或財產收益作為稅源,理應也要採取有別於經營收益的輕稅政策,不僅如此,還應視其資本持有時間的長短來規定遞延所得補充稅的年份跨度,資本持有時間越長,其遞延納稅時間越長,反之,資本持有時間越短,其遞延納稅時間越短或不享受遞延納稅的優惠,以充
  • 澳門企業重組稅制研究澳門研究80第52期分體現稅收對經濟活動的宏觀調控作用。(二) 應稅重組和免稅重組相區別企業重組實質上是將企業的資產或者股票進行處置,原則上是應稅行為,免稅重組只是作為例外情況存在。而世界各國通常的做法是7,應稅交易是主要以現金及流動性較高的票據等購買目標公司的資產或者股票的交易行為,而免稅重組則指收購方在目標企業或其股東的補償支付中主要採取股票支付手段的交易行為。在免稅重組中,目標企業或者股東出售的資產或股票所實現的利得或損失保留在其收到的股票中,因而在交易當期不予確認。企業重組活動的實質是重組方通過不同方式取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在該活動中,如果主要以現金、流動性較高的票據等資產來購買目標公司的資產或者股票,必然會使這部分現金、票據失去其經營效用,其價值運動過程將可能停止。而主要採用股權交易的方式,則雙方資本皆處於流轉過程,大多數持續經營的資產仍然保持 財務資訊的連續性特徵。正是基於鼓勵持續性經營,通常對主要採用股權交易的重組模式予以免稅待遇。通常來說,貨幣性重組交易其收益確認方便,且現金流充足,不存在納稅不能。如果採取股權支付方式,其交易的損益難以在當期得以確認,且在此模式下,企業往往有現金支付能力不足的缺陷。倘若對此再課徵一定的稅款,這無異於是殺雞取卵,會影響到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因而,對該種交易模式實行當期不予確認收益的免稅待遇。企業取得股權的成本需以重組交易中原持有資產的賬面價值為基礎,不得進行評估確認,所以當目標企業或股東處置這筆交易得到的股權時,交易未予確認的利得或損失將最終確認,並按當時的稅率計算繳稅。可見,所謂的“免稅”,實際上是納稅遞延。(三) 持續性經營作為會計學理論基礎的持續性經營假設,在判定重組活動的納稅義務方面同樣適用。澳門所得補充稅的虧損彌補制度是建立在企業持續經營的基礎之上的,根據《所得補充稅規章》,倘屬A組納稅人時,某一年度的虧損將隨納稅人的主張在續後1年或多年,但以3年為限,在倘有的可課稅利潤內扣除。同樣的道理,被重組企業即使法人主體資格消滅,若經營資格被重組企業所吸收,同樣也符合持續性經營的假設,被重組企業所累計的虧損,重組企業也可以在未來經營年份內予以彌補。當然允許虧損彌補會帶來一定的缺陷,即有些重組活動並非處於促進虧損企業發展的目的,而在於減稅的意圖。在立法上,我們可以通過反避稅調整來規範,具體的做法有兩種,一是規定重組後的企業必須至少持續經營3年或以上才可以享受虧損彌補;二是具體量化持續性經營的標準。通常具體量化持續性經營有兩個方面的標準,首先是經營企業的連續性,即要求重組企業繼承被重組企業主營業務中資產、負債需達到一定的比例;三是股東利益的連續性,指重組企業必須在保證被重組企業股東利益的前提下,才可彌補其虧損,其中,被重組企業股東利益是否得到保證,可用被重組企業淨值在重組企業中所獲得的股權比例多少來衡量。五、結語回歸以來,隨 經濟發展的深入,現階段的澳門正處於由單一經濟結構向多元經濟結構轉型的時期。目前的金融海嘯,正切切實實加速了這種產業結構調整的步伐。這個調整,需要對澳門存量資產進行優化配置。因此,我們有理由預見,重組將會在澳門的經濟發展中發揮 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發揮稅收在企業重組活動中的調控作用,需要處理好企業重組與政府稅收這兩者之間的關係,需要通過恰當的立法,才能充分凸顯出重組對本地區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而這種恰當的立法,需要建立在促進資源優化配置的指導思想之上,遵循資本利得與經營收益相區別、應稅重組和免稅重組相區別、持續性經營等具體原則的基礎上。註釋:1 陳重:《企業重組與管理整合》,企業管理出版社,2001 年,第 2 頁。2 澳門《商法典》第 2 9 3 條。3 澳門《商法典》第 2 7 2 條。4 澳門《商法典》第 2 7 2 條。5 澳門《所得補充稅規章》第 1 9 條。6 《澳門日報》, 2008 年 4 月 20 日,第 A11 版。7 比如美國《國內收入法典》根據交易結構的不同將重組行為分為應稅交易和免稅交易,中國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在國稅發 [2000]119 號檔也作出了相關規定。
  • 81《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2008年11月4日下午在台北簽署四項協定,內容涉及兩岸空運、海運、郵件與兩岸食品安全。雙方一致同意開通兩岸海運直航,大陸與台灣方面各開放63和11個港口作為直航港口,實現兩岸海上客貨直接運輸;建立兩岸空中雙向直達新航路和兩岸空管部門直接交接程序,開辦兩岸貨運包機,增加客運包機航點、班次,將兩岸週末包機擴大為平日包機,每週航班由現在的36增為108班;開辦兩岸直接平常和掛號函件、小包、包裹、特快專遞、郵政匯兌等業務,加強其他郵政業務合作;相互通報涉及兩岸食品貿易的食品安全信息,建立兩岸重大食品安全協處機制等。這意味 兩岸“通郵、通商、通航”的大“三通”將正式啟動。1澳門在兩岸大三通啟動後,博彩、航運、旅遊產業等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巨大的衝擊,同時也帶來新的發展機遇。一、澳門在兩岸大三通中面臨的巨大挑戰(一) 澳門博彩旅遊業受到的衝擊1. 失去中轉站地位,流失台灣遊客根據澳門統計暨調查局提供的資料︰台灣遊客2005–2007年在澳門人均消費水平的平均值1425.79元,平均留宿時間是1.34晚,而香港遊客人均消費水平的平均值是 979.36元,大陸遊客人均消費水平的平均值是 3124.31元。台灣遊客在澳門消費均值較高且僅次於大陸遊客。此外從澳門遊客總量的構成比例來看,2005–2007年台灣遊客佔的比例分別如下:7.92%、6.54%、5.35%。 2 由此可見前期的兩岸小三通已經導致消費力旺盛的台灣遊客不增反而在不斷地迅速下降。台灣來澳門遊客較大比例是過境短期逗留,再由澳門轉機趕赴大陸經商、探親、觀光考察的。隨 兩岸大三通的開啟,兩岸直航無論在時間成本還是金錢成本上都要比澳門中轉要經濟、便捷的多,對於這部分台灣旅客是非常有吸引力的。自然而然,台灣遊客會陸續放棄澳門中轉站。他們的大量流失必將對澳門博彩旅遊業帶來較大負面影響。尤其在大陸自由行政策收緊,全球金融海嘯的情勢下,負面衝擊尤其厲害的多。2. 台灣一旦開賭,分薄內地客源兩岸大三通必將加速推進台灣開賭的各項準備工作,距離正式開賭的日期也會越來越近。台灣開賭對澳門博彩業影響很大,因為台灣、澳門都以內地旅客為重要客源,尤其是澳門博彩旅遊業更是以內地遊客為第一大客源;台灣的正式開賭之時,澳門面臨的不僅僅是台灣客源的很快流失,而且內地客源也將發生巨大流失;台灣無論是從天然資源豐富程度,還是城市設施、城市管理水平等方面都較澳門更勝一籌;台灣現代文化教育更加普及,居民綜合文化素質普遍比澳門要高得多;台灣文化會展產業有豐富的底蘊,也比澳門更具優勢。同樣以台灣的主觀與客觀條件,對國際財團也更具有吸引力,更多的國際博彩財團更樂於到台灣建立博彩王國。而且中國政府出於統戰工作考慮,在一定時期內很可能會默許台灣發展為中國另外一個重要的區域性博彩旅遊中心,並放寬內地居民赴台自由行政策,澳門在兩岸大三通中的“危”與“機”劉 超 ** 澳門科技大學行政與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
  • 澳門在兩岸大三通中的“危”與“機”澳門研究82第52期尤其是在當下兩岸大三通啟動之後,內地居民赴台的時間和費用更加經濟,也更加便利。因此台灣博彩旅遊業迅速發展會對澳門造成巨大負面影響。(二) 澳門物流業將受到的巨大打擊澳門每年貨櫃的進出口主要通過九澳港和內港,前者主要是以台灣為中轉港或目的港。從2004–2007年澳門海路貨櫃轉口量下降很快,在標準貨櫃單位為 (TEU)情況下,各年具體數字分別如下:14,259、11,670、10,356、7934個,尤其是2008年上半年海路貨櫃轉口量為1606個3,尚不及上年同期的一半,由此可見兩岸小三通已經對澳門物流業造成的負面影響,而這一切將隨 大三通的正式啟動更加惡化。兩岸大三通直航啟動後,由台灣直航到福州與廈門港,海運成本可以節約60%;直航到上海港,海運成本可以節約52% ;直航到青島港,海運成本可以節約50%;直航到深圳、黃埔港,海運成本可以節約20%。4因此從經濟和時間的角度考慮,大三通的啟動必將對澳門港的貨櫃量產生較大的分流,這對澳門物流業是個極其難咽的苦果。(三) 澳門航空業受將到的巨大衝擊企業戰略管理大師邁克爾‧波特提出企業要保持核心優勢,通常有以下競爭戰略:低成本、保持創新、資源統籌和差異化。企業能否實施上述戰略,對於長久保持核心競爭優勢意義重大。澳門航空業主要是由澳門機場和澳門航空公司組成。當初澳門航空業利用“一機到底,間接直航”和“落地簽證”的獨特的差異化戰略及相對於香港的較低成本的創新策略成就了澳門國際機場及澳門航空今日的蓬勃發展,同時也造成澳門國際機場和航空業過於倚重澳台航線,根據澳門機場2007年1月至4月的統計資料,澳台航線相對於澳門民航市場整體的航班架次、客運量及貨運量之比重分別為 44% 、 47% 及57%。由此可見,澳台航線仍是澳門國際機場航空業務的主流產品。從澳門機場2007年全年出入境旅客構成我們可以清晰看出:大陸遊客佔29.2%,台灣遊客佔44.67%,其他地區遊客佔26.13%。而最新統計資料從2008年年初截止到2008年8月31日來看,出入境旅客構成比例:大陸遊客佔23.67 %,台灣遊客佔41.26%,其他地區遊客佔35.07%。由此可以看出台灣遊客在澳門遊客總量所佔的份量之重。另外根據東航董秘辦的報告,現時兩岸直航的客座率在85%以上,是公司利潤最高的航線之一。但由於航線需轉經澳門、香港,令航油、人力、硬體損耗成本上升較多。而大三通新協議實施後,從上海飛往台北的單程時間將從2.75小時縮短至1.5小時左右,兩岸直航後由台灣到廣州,到廈門航行成本可以減少大約1/4–1/3,經濟成本大大削減。澳門的基地航空公司擁有70%的中轉旅客,加上以台灣為基地的另外兩家航空公司擁有的中轉旅客,他們都將會隨 兩岸大三通後市場大格局的調整而產生連鎖的市場互動效應。澳門民航局年初粗略估計,大三通正式啟動後,短期內澳門機場將流失20%,約100萬人次的台灣中轉客源,中長期難免會受到更大衝擊。大三通對台灣遊客的分流作用很厲害。下面再分析大三通對澳門航空業貨運量的影響。首先從2004–2007年澳門機場統計數字分析,前期小三通已經使澳門航空貨運深受其影響,並呈現快速遞減趨勢。(表 1)表1 2004–2007年澳門機場澳門航空客運量 (公噸)年份項目2004 2005 2006 2007貨運量 135,372 124,323 113,228 92,382資料來源:澳門統計暨普查局︰《澳門統計年鑒》(2 0 0 7 年)其次,轉口台灣的貨物佔轉口貨物總量的比重很大。因此它的快速遞減直接影響到航空貨運量的總變動趨勢,最終導致澳門航空貨運業務吃不飽,餓肚子。澳門機場在2006–2008年前三個季度轉口台灣的貨物佔轉口貨物總量的分別為64.84%、62.65%、65.18%。這個比重是相當大的。因此大三通對澳門航空貨運業的衝擊會比客運還嚴重得多。三、澳門在兩岸大三通中的機遇兩岸大三通帶來的巨大的衝擊及負面影響既然是不可避免的,那麼接下來要做的就是迅速正視諸多挑戰與危險,盡早積極籌謀應對方案,進而主動出擊,努力把握其中的發展機遇。(一) 加速建設與完善三個平台由於兩岸大三通的正式啟動,把一個很尖銳的也很緊迫的問題擺在澳門的面前:澳門如果不能在兩
  • 83《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岸四地日益緊密的經貿發展中更有效的發揮特殊的聯繫與服務的平台功能,必然被邊緣化、被孤立。澳門只有迅速建設、完善平台並有效地發揮出難以替代的完備功能,才可以確保自身地位和利益。2003年特區政府審時度勢,根據自身特殊的地位、功能及顯著的優勢、劣勢,正式提出要將澳門打造成區域經濟發展的三個平台:作為中國內地,特別是珠江口西岸地區的商貿服務平台;作為中國內地與葡語世界國家經貿聯繫與合作的服務平台;作為全球華商緊密聯繫與合作的聯絡平台。5這個定位和策略非常好,但是一直以來務實的工作不多。兩岸大三通的正式啟動必將推動,準確地說是迫使澳門加速平台建設,以此來鞏固自身的優勢地位以抵消大三通帶來的負面影響。澳門經濟對外依存度高,只有積極參與泛珠三角的區域合作,不斷深化,提高合作層次與水平,才能避免被邊緣化,才能為澳門的長遠健康發展把握住機遇。澳門這個聯絡與服務的平台主要是在相關各方之間巧妙地發揮橋樑和中介的作用,通過自身提供專業特殊的服務,謀求超級利益及發展機遇;但是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平台的作用可能會慢慢減弱,最終很可能被替代。因此,一方面要加速核心聯絡與服務平台的建設、鞏固和功能的發揮,另一方面必須頭腦清醒,借機打造自己多元化經濟,以保持自身的長遠的核心競爭力。當前的平台涉及的產業缺乏生物醫藥科技、高技術的電子工業產品及環保能源等高附加值的科技產品,多是些食品、服裝等低技術含量的產業,這是不能持久發展的。因此不能再為建造平台而建造平台了,在不斷地完善平台的過程中積極培育自己的核心產業非常重要。例如通過精心運作澳珠跨境工業區,澳門可以憑藉穩健的金融體制、豐富的資本、靈活得自由港政策、自由快捷的資訊溝通聯絡平台和專業的服務配套,吸引台資企業來投資資本和技術密集型企業,尤其生物醫藥、微電子等高科技產業。台商生產運營基地無論設在香港還是內地的珠江三角洲地區,都要繳納比澳門高的多的所得稅。所以澳門在跨境工業區只要能提供優質專業的服務,充分發揮出自身地理、政治、經濟等優勢將會對台資企業產生很大吸引力,進而通過跨境工業區成功運作帶動本澳的相應多元化產業的發展,以打造自身的核心競爭力。(二) 澳門航空業的轉型與發展方向從長遠來看,大三通勢不可擋,與其姍姍來遲,不如早些來。這又好比是“溫水煮青蛙”,慢慢加熱,會使青蛙失去警覺和警惕,進而失去擺脫困境,把握周圍發展機遇的良機。當下,泛珠三角區域合作一體化正在深入發展進行中,任何一個省份、地區不迅速合理定位,不深化合作,不能把握住機遇來發展壯大自己,就可能被邊緣化被拋棄;澳門周邊的國家、地區,包括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台灣都準備開展本地的博彩旅遊業發展,優質客源之爭奪,勢在難免,澳門不迅速變化調整,也必然會被邊緣化。而澳門航空業對推動本澳博彩旅遊產業與客源多元化、促進本澳會展業、物流業的發展可謂任重道遠。一直以來澳門航空業忽略內地及東南亞市場的開發細化工作,並且過分依賴澳台市場,這樣很容易受外界政治、經濟等外在因素影響,就像“將雞蛋全部放在籃子裏,一旦籃子掉地,籃裏的蛋會全部摔爛”。因此,應借兩岸大三通之巨大挑戰,迅速創造較好條件,合理調整客源、貨源與航線結構,實現澳門航空業的轉型,讓澳門的航空業得以壯大和長足健康發展,以促進澳門產業化多元發展的戰略。具體來講:1. 建立航空港本澳民航運輸市場需要加快轉型,迅速從一個依靠兩岸市場的中轉站轉變成為重點為服務本地經濟的、一個旅遊目的地的航空港,使航線在中國內地、中國台灣及東南亞等各地區主要城市合理分佈,航線網絡呈現出多層次化、國際化,以成功地促進本地入境旅遊客源、貨源多元化。2. 發展低成本航空模式適應世界潮流及本地實際情勢,加速發展低成本航空。低成本航空公司的大量開發引進後,澳門機場及澳門航空公司的市場佔有率會大幅提升;同時機票價格的適當下調,對周邊地區跨境旅遊服務的需求量也會產生立竿見影的刺激,不僅本澳的航空業收益多多,更對本澳的博彩旅遊、休閒度假、會展業等諸多行業提供大量的客源、貨源。由於澳門地區具備豐富的中西方歷史文化旅遊資源及發達的博彩娛樂資源,再加上已簽訂的諸多的對外航約及開發的對內地通航點,澳門是具有相當大的優勢讓
  • 澳門在兩岸大三通中的“危”與“機”澳門研究84第52期低成本航空模式在本澳作長足的躍進式的發展。建設並完善高效運作的低成本航空中心是揚長避短。除此之外,還要大力發展傳統航空、小型商務客機、支線航空、公務機等業務,並加大力度拓展中長旅程航線,滿足不同層次客戶的多樣化需求。而且政府需要給航空公司很大力度的支持,彼此之間建立良好的合作夥伴關係,鼓勵航空公司開拓新航線,對新增航線給予適當獎勵,以此推動本澳旅遊產業客源多元化,完善本澳對外空中交通運輸網絡,為旅客以及本地經濟發展提供更豐富及多元化的航空產品。(三) 旅遊會展業的定位調整首先,考慮澳門半島、離島與橫琴島等的定位上。儘管對於橫琴島,澳門目前沒有控制權,但是可以積極參與開發建設,還是有很大發揮空間的。澳門半島地少人密,交通擁擠,悠久的歷史文化景點密佈。因此半島應該定位於“傳統”,盡量避免興師動眾,大興土木,不管是拆了重建還是新建項目都可能會對傳統文化遺跡造成難以避免的破壞。主題公園、新型展覽場館、大中型購物中心等等盡可能不在半島建設。對於橫琴口岸兩側,即澳門 仔離島和即將深入開發的珠海橫琴島,應該定位於大型、現代化、高科技和時尚的度假村、主題公園、大型會展中心及購物中心、高科技研發中心園、教育文化中心等等,這樣既充分利用地域的生態特點,又保護傳統歷史文化遺跡並且能產生經濟上的集群效果。珠海市對橫琴島的定位目前非常清晰,珠海政府迫切想把橫琴島打造成西南與華南地區的會展業、休閒旅遊度假中心。目前引進的項目中,有美國金沙集團準備在橫琴打造的會展度假村大項目,其投資規模管理水平不會亞於澳門威尼斯旅遊會展中心;香港的嘉華集團也準備用90億元以上大手筆投資在橫琴打造以主題公園為主的大型度假旅遊區,此外還有很多國際投資財團對橫琴開發表現出了極大的興趣。這還不包括台灣財團正在進行的橫琴島開發項目的前期考察論證。眾多一流的國際財團,自然不乏國際上先進的管理經驗、技術和手段,所有這些對近在咫尺的澳門正欲傾力打造的會展休閒旅遊產業的建設莫不造成極大的影響。澳門與珠海是搞重複建設進而惡性競爭,還是深入挖掘,培育核心優勢展開差異化競爭,再進而優勢互補以發揮集群效應,或者不作為,默認其情勢隨機發展。對此問題的深入調研,必然會影響澳門的旅遊會展業的定位調整。此外,對於珠海政府意欲把灣仔歡樂灣項目作為粵澳合作開發的跨境旅遊區的重點項目,澳門如何為其定位,如何融入當前的會展休閒文化旅遊戰略,也是極迫切的問題。兩岸大三通如果慢慢來,澳門依然可以憑藉諸多優勢獲取豐厚利潤,但是大三通的全面啟動,就直接威脅到澳門的優勢地位,並促使澳門加速調整產業結構,以適應新形勢,是壞事也是好事。能否把威脅變成發展機遇,正是要考驗政府和企業的智慧了。其次,是旅遊會展業的內容上。片面的追求國際性,全面性,高端性未必能迅速壯大起步中的澳門會展業。反而是,那些區域性、特色性、專業性的中小型會展業會迅速的夯實澳門專業會展的基礎。兩岸大三通之後,兩岸經貿聯繫更加緊密,澳門會展業不可能單打獨鬥,要和香港會展業緊密合作,否則與鄰近的香港、廣州開展重複建設、惡性競爭是得不償失的。因此澳門會展業應該與香港、廣州會展業建立緊密溝通合作機制,以使雙方各項資源更好地互補,尤其是努力嘗試統一規劃、建設展會,包括邀請嘉賓、買手等具體程序。目前澳門展會呈現出明顯的“B to C”模式(商家對消費者),香港展會更多地呈現出“B to B”模式(商家對商家),澳門在會展建設的某一方面如果沒有積累到足夠的優勢,就不必去過多開展“B to B”與香港競爭同樣的展會。近年來博彩業的興旺很大程度上掩蓋了當前澳門旅遊景點陳舊及設施的單調。而近年來遊客總量連年激增,主要是得益於中國內地經濟的繁榮發展及內地對澳門開放的個人遊政策。因此正視本澳旅遊景點的缺乏精心維護、不斷老化及單調的現實,及時加快開發建設新景點的步伐,從文化上、思想上繼續深入挖掘歷史文化遺跡的內涵,增添旅遊文化價值,不斷打造精品項目已是刻不容緩。(四) 兩岸大三通與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深化情勢下的澳門再定位及對策在經濟全球化大潮下,尤其是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迅速深入的大背景下,澳門必須謹慎審思自己的優勢、劣勢及熟悉其他鄰近省、區的長處、短處以更
  • 85《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好的揚長避短。然後才是迅速融入泛珠三角大開發大發展的大潮。在思維的深處,有一根神經線要時刻繃緊。這根線就是:泛珠三角區域是澳門生存發展的最近、影響最大的環境,主動融入會得到國家在政策、戰略上的巨大支援,也會得到自身匱乏的高端科技技術、廉價的勞動力、充足的土地、豐富的生產資源等等,這樣可以迅速彌補自身的劣勢,趁勢發揮自己的長處。也只有找準合適的立足點,迅速地融入泛珠三角區域中發揮獨特的功能,積極把握、創造更多合作發展的機遇,才能更好發揮出澳門的優勢,才有澳門的長治久安,才有澳門的長期興旺繁榮。以旅遊業來講,澳門的博彩旅遊,巧妙融合廣東的自然風光,香港的購物天堂,澳港粵旅遊圈就可以呈現強大的競爭優勢及吸引力,不僅僅對大中華區,東南亞以至全球都會具有極大的魅力。泛珠三角內,澳門作為高度開放的自由港,企業所得稅遠低於香港及內地,穩健的金融體制,靈活的經貿政策,擁有一大批熟悉歐盟及葡語國家經濟、法律、政治運行規則的專家,這些優勢其他省區是難以比肩的。因此,以澳門為基礎,以珠海橫琴島及澳珠跨境工業區為重要補充延伸帶 ,力建設成亞太地區的國際博彩、會展、觀光度假旅遊中心、信息文化中心、珠江口西岸地區物流中心、泛珠三角的商貿服務中心,這是非常現實可行的。此外,產業佈局上與香港、珠海、廣州、深圳要避免重複建設,惡性競爭。任何一個大的項目的立項,如果不能確定能比上述四個區域中心城市有極其突出的優勢,那就不要建設。四、結語兩岸大三通長遠必然促進兩岸四地的協同效應。整體而言,大三通短期內固然對個別行業,例如航空、物流、旅遊業等帶來一定負面影響,但對澳門整體經濟轉型、產業佈局應該是利大於弊的;危中有機,兩岸大三通在長遠來說必定加強兩岸四地的經貿往來,從而促成更多在澳門的投資、融資活動,以及湧現出對澳門三大平台及法律、物流、保險、財務等專業服務的更多需求。在兩岸四地經濟愈益蓬勃發展的大環境下,兩岸四地經濟協同效應的廣泛發揮,澳門的發展機遇勢必愈來愈多,實現經濟適度多元化的條件亦愈益具備。政府應該積極組織專門研究機構,跟蹤、研究最新變化;政府搭台,企業唱戲,政府不斷嘗試採取各種豐富靈活的手段推動本澳企業與其他兩岸三地企業的直接交流、深化合作,不斷轉危為機。註釋:1 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網站, ht tp : / /www.gwytb .gov.cn / 。2 澳門統計暨普查局:《澳門統計年鑒》, 2 0 0 7 年。3 同上註。4 蔡宏明:《兩岸三通經濟影響之初探》,載於《台灣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國政研究報告》, 2002年 12 月。5 譚伯源:《澳門優勢與“三個”服務平台》,載於《澳門研究》,第 1 6 期,澳門︰澳門基會會, 2 0 0 3 年 3月。
  • 澳門非博企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完善消費價值提高顧客滿意度澳門研究86第52期一、服務業是澳門的重要發展重點在全球化知識經濟趨勢的大環境效應作用下,全球化已逐漸成為引領各國企業經營發展的方向,全球化是作為一種“創造跨國的社會條件與空間,提升區域文化的價值和推動各種第三類文化的產生的過程,它已是世界潮流的趨勢”1。澳門以博彩業立足並獨步全球已經是無須多言的事實。澳門於2002年2月首次允許外國公司競標賭牌,這是澳門賭業納入國際市場體系的第一步;直至2007年澳門博彩稅收刷新歷史紀錄(2008年亦將再創新高)超越拉斯維加斯成為全球第一。國際化資本與國際級賭場快速進入澳門的土地,六大博彩集團全部到位投入運營,形成新戰國時代的來臨。隨 澳門成為國際區域經濟的重要成員之一,各地消費者相互交流日益密切,也越來越多元化,非博彩服務業也快速發展。產品上,購買豪華頂級或者物美價廉的商品在澳門都辦的到,符合了全球M型化社會的發展趨勢;在服務上,消費者可獲得兼具國際水平與地方特色的許多選擇及質量良好、款待完善的服務經驗。通過引進國外頂尖業者的經營管理經驗,促進開發新商品與服務,有助於澳門本地企業學習外商之跨國經營能力,提升服務業的質量、效率、市場商品多樣化及技術水平,藉以促進產業升級與產業競爭力的提升;相對地,在市場自由化逐漸開放下,欣欣向榮的市場背後,也同時意味 競爭越來越激烈的現象。服務業已是先進國家或經濟個體於經濟發展的重要部門,並且為經濟演進之主要趨勢指標。以美、英為例,美國服務業在1970年佔GDP比重為63%,2001年時就已經提高為76%;英國服務業在1970年佔 GDP 比重為 53% , 2000 年時就達到 74%;相同地,鄰近的香港與台灣也一樣。香港的服務業佔GDP比重超過90%。台灣產業結構中的服務業也於2004年超過了70%,對經濟成長的影響逐漸上升。澳門的服務業佔GDP的比例雖然也超過80%,但這裏指的主要是博彩業,做為一般服務業,澳門似乎仍有許多進步的空間。面對新世紀全球化、自由化、信息化的競爭壓力,經營者必須思索如何提出合適且有效的對策,進行企業轉型與再造,方能化危機為轉機,掌握競爭的優勢。本文擬先對與澳門服務業發展有關國際學術文獻進行重點回顧,並進一步審視澳門服務業,如何因應變遷趨勢與市場開放下的競爭策略,提出提升競爭優勢及未來經營策略之相關建議供參考,以期打造澳門服務業經營的全球競爭優勢。二、消費價值與服務體驗在消費過程中,消費者會面臨商品服務、產品型式及品牌的選擇,這些選擇都會依據各種商品服務或品牌所提供的“消費價值”(consumpt ion values)來決定消費者到底要不要接受。2由於在消費過程中,消費者會透過不同的社會互動、交換、或消費等行為以滿足消費者對個人價值的追求3,而任何一種消費經驗都會或多或少產生消費價值4,所以營銷者為了讓自己的商品服務,可以讓消費者驚喜,並留下獨一無二的回憶,紛紛以服務為舞台,以商品為道澳門非博企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完善消費價值提高顧客滿意度劉丁己 ** 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助理教授
  • 87《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具環繞 消費者,試圖創造出值得讓消費者回憶的活動,基於上述原因,因此學者Alderson認為消費者價值主要來自於消費體驗。5同時,由於服務業的特性是服務消費即是服務體驗6而非具體商品;而公司的名稱亦即代表 品牌名稱7,因此服務品牌扮演一種媒介的關係,消費者透過此品牌可以聯想到一種特定服務,包括服務屬性、功能性結果與象徵性意義。8所以消費者的消費價值體驗與服務品牌形象間的關係相當密切。澳門作為全球具有獨特鮮明品牌特色的博彩城市與購物天堂之一,消費價值與服務體驗值得進一步討論。(一) 消費價值Sheth等提出5種消費價值來解釋消費者在面臨某一商品時選擇買或不買、選擇此產品型態而不是另一個產品型態、和選擇此品牌而不是另一品牌的原因。這5種消費價值分別為: 功能性價值; 社會性價值; 情感性價值; 嘗新性價值; 條件性價值。其中“功能性價值”是指消費者的選擇是根據商品本身所具有的實體或功能價值;“社會性價值”是指消費者因為選擇與社會群體相關的事物而所獲得的影響與價值;“情感性價值”是指消費者的選擇可能取決於消費者渴望情感的抒發,消費者所獲得的價值系來自於所選擇的產品引起的感覺或喜愛感受;“嘗新性價值”是指消費者選擇取決於產品是否具有滿足好奇心、新鮮感和追求新知;“條件性價值”是指消費者面臨特定情況時所作的選擇。Sheth認為上述5種影響消費者市場選擇行為的價值,在各種的選擇情境都有不同的貢獻。消費者選擇商品時,可能只受上述5種價值中其中的一種價值影響,但是大部分情況可能受到兩種以上,甚至是5種價值的影響。9 用容易理解的角度來說,就是遊客到澳門來觀光,希望得到的是物有所值的體驗(在澳門錢花的值得)、眾人認可的評論(大家都覺得到澳門是對的)、情感滿足的旅程(澳門確實讓我由衷感到玩得很開心)、超出預期的收穫(澳門比想像中更好,果然與別不同),以及經過比較後的正確認知與肯定(沒甚麼好說,觀光,消費,旅遊就是應該選澳門)。如果能夠給遊客這樣全方位的消費價值,則算是相當成功。(二) 消費體驗P i n e 和 G i l m o r e 提出體驗經濟(ex p e r i e n c eeconomy)的觀點,認為經濟發展已邁向一個新的階段。10其所謂的體驗,就是企業以服務為舞台、以商品為道具來環繞 消費者,創造出值得讓消費者回憶的活動。由於商品是有形的、服務是無形的,而創造出來的體驗是令消費者難忘的,這與過去不同的是商品、服務對消費者來說都是外在的,但是體驗是內在的,存於個人心中,是個人在形體、情緒、知識上參與的所得。沒有人的體驗會完全一樣,因為體驗是來自個人的心境與事件的互動。Pine和 Gilmore還認為一個豐富的、引人注目且引人入勝的體驗,最好須具備4個體驗形式: 娛樂性(entertainment);教育性(educat ional); 逃離現實性(escapist);美感(esthe t i c)。 11 在Schmi t t(1999)的觀點中,體驗是個體對某些刺激回應的個別事件。體驗包含整體的生活本質,通常是由事件的直接觀察或是參與造成的,不論事件是真實的、如夢的、或是虛擬的。Schmit t提出體驗營銷(exper ient ial market ing)一詞,認為營銷已進入一個嶄新的領域,認為顧客想要的是令他們感官迷炫、觸動心靈、啟發思維,與他們本身相關,且能與他們生活型態互相結合的產品與營銷方案,而且營銷的最後目標是要為顧客提供有價值的體驗。12綜上所述,消費體驗是在消費過程中消費者所接觸到的人(服務人員、其他消費者等)、事(營銷活動、服務等)、物(商店、設備、產品等)刺激,而導致消費者產生難忘的回憶,而且是獨一無二的。許多例子都能解釋這樣的特性,例如著名的迪士尼樂園(Disney land)提供的超現實卡通夢幻世界,好萊塢環球影城(T he U n i v e r s a lStudios, Hol lywood)的虛擬電影王國,澳門威尼斯人(The Venet ian)的購物廣場奢華感受,威尼斯大運河(Grand Canal)異國風情塑造,澳門漁人碼頭(MacauF i s h e r m a n ’ s W h a r f)的古羅馬競技場(C o l o s s e oRome)都是很好的例子。澳門整體具有的特殊葡國風情建築景點,也是觀光客難忘的體驗。(三) 消費價值與消費體驗之關係Mathwick 等提到消費體驗本身也同時包含消費價值13,因為人們多半透過不同的社會互動、交換、或消費等行為或活動,以滿足消費者對個人價值的追求。14 Schmit t提出藉由溝通、視覺口語識別、產品呈現、共同建立品牌、空間環境、網站與電子媒體及人……等體驗媒介的刺激,使得消費者產生了感
  • 澳門非博企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完善消費價值提高顧客滿意度澳門研究88第52期官、情感、思考、行動的改變,並使得消費者感受到產品本身的價值。15在體驗經濟的時代裏,無論是產品或服務的推廣,應先經由體驗的提供,然後讓消費者產生各種消費價值的認同,之後才會有最終的消費行為。因此消費價值體驗可以定義為在服務產出的過程中,消費者在接觸到人(服務人員、其他消費者等)、事(營銷活動、服務等)、物(商店、設備、產品等)的刺激後,消費者可能產生功能性、情感性、社會性、嘗新性和條件性五大價值。以澳門而言,航空運輸業(如澳門航空)以及金融服務業(如大西洋銀行、澳門商業銀行等)算是澳門相當具代表性的非博彩類大型服務企業,而其他如包括餐飲(澳門文華東方酒店、Robuchon a Galera法國餐廳)或者購物(新八佰伴、大運河、永利名店街等)也在亞洲享有一定知名度。他們都花了許多精力與預算在塑造良好的企業品牌形象上面,也漸漸在亞洲,甚至國際上享有盛名。三、消費者滿意度與顧客忠誠服務業經常喜歡通過調查顧客滿意度(customersat i s fac t ion)或者顧客忠誠度(cus tomer loya l t y)來作為改善其自身服務質量的重要參考依據。著名的美國顧客滿意度指數(American Customer SatisfactionIndex, ACSI),根據顧客對在美國本土購買、由美國國內企業提供或在美國市場上佔有相當份額的國外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質量的評價、通過建立模型計算而獲得一個指數)更被許多不同國家地區的企業或政府廣泛應用。不僅歐美先進國家如此,與世界越來越緊密接軌的澳門服務業也不例外。(一) 顧客滿意度Hempel認為“顧客滿意度”取決於顧客預期之產品或服務利益的實現程度,反映“預期”與“實際”之一致程度。16 Oliver(1997)將滿意度定義為:“當情感所圍繞之期望失驗與顧客體驗中之重要感覺結合後,所產生的綜合性心理狀態”。17而在市場學方面,滿意度的概念已藉由不同方式來闡述,某些研究者更就滿意度是一項獨特事務測量加以爭論,而其他研究者在整體購買消費及體驗為基礎下,則將滿意度視為綜合評估。一般來說,滿意度是以產品/服務是否能符合顧客需求與期望之觀點來闡述其概念。 18 按照 ISO9000:2000(質量管制體系基礎和術語)中的定義,顧客滿意是指“顧客對其要求已被滿足的程度的感受”,其中要求兩字是指“明示的、通常隱含的或必須履行的需求或期望”19。Ol iver andDesaarbo認為服務質量是顧客滿意的先行變數。20Fomell提出滿意度是指可直接評估整體感覺,消費者會將產品和服務與期望做比較,因此消費者可能原本對產品或服務滿意,但經過比較後,又會產生不同的結果。(二) 顧客忠誠度顧客忠誠度很難明確定義,一般來說,學術界有三項主流方法可區別方法來測量顧客的忠誠度:行為測量(be h a v i o r a l me a s u r e m e n t)、態度測量(at t i t u d i n a l me a s u r e m e n t)及綜合測量(mi x e dmeasurement)。這些方法也廣為業界使用。行為測量將一貫重覆之購買行為( r e p e a t e d p u r c h a s ebehaviors)視為判斷忠誠度的指標,但是重覆購買並不絕對意味 品牌忠誠之心理因素影響下的結果。態度測量則採用態度資料來反映情感與心理在忠誠度上固有之關聯(emotional assoc iat ion),態度測量與忠誠、契約及忠實感覺有關。而綜合測量則包含前兩項層面及對顧客偏好產品、品牌轉換傾向、購買頻繁度、新近購買與購買總額之測量。此綜合測量方法被視為一項有價值之工具,並將之應用於瞭解在數種範疇內的顧客忠誠度,如零售業、娛樂業、高級旅館酒店及航空公司21,這些也恰好都是澳門的主力行業。在顧客滿意與品牌忠誠度之相關研究中指出,忠誠度可視為顧客個人態度與再惠顧及推薦行為此兩者關係間之強度,其中能分為長期忠誠與短期忠誠。第一種“長期忠誠”屬於真正之顧客忠誠;而另一種“短期忠誠”則是暫時性的,一旦顧客發現了其他更好的選擇,便會立刻轉換目標。 2 2Oliver認為顧客忠誠度為即使受到環境影響與行銷手法所引發之可能潛在的轉換行為,顧客對其喜好的產品或服務再次購買之承諾依然不變。23(三) 顧客滿意度=顧客忠誠度?顧客滿意與顧客忠誠的關係,是近20年來學術界的熱點話題之一。為了避免過多象牙塔式的討論,本文從澳門服務業的簡單例子解釋兩者的關係。在不自由的競爭市場裏,顧客滿意度跟顧客忠誠度經常是不對稱的。比如可能很多人對澳門的士的服務很不滿意(數量太少,又常常拒載),但是因
  • 89《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為競爭不完全,消費者沒有選擇,所以從行為上來看依然表現忠誠(因為消費者可能更不願意去乘坐擁擠的公交車)。又或者顧客對澳門自來水公司十分忠誠,那也是因為我在沒有選擇下“被強迫的行為忠誠”。 所以要談顧客滿意度跟顧客忠誠度之間的關係,應該擺在自由競爭市場裏比較恰當。當然也有可能顧客對旅遊塔的高空彈跳不滿意(如覺得高度不夠,不夠刺激),但澳門只此一家,消費者要嘗試其他國家的則所需付出代價太高(如機票支出,時間支出),這牽涉到經濟代價的問題,比較複雜,暫時先不討論。在自由競爭的市場裏面,滿意度跟忠誠度之間的關係同樣不是呈現簡單的線性關係,之間也存在有許多不同的可能。簡單來說,顧客滿意度未必能轉換成顧客忠誠度,而顧客的忠誠度卻也不代表顧客滿意度。舉例來說,威尼斯人的大運河購物商場(或者高檔的四季精品店)服務良好,設備新穎,裝修氣派,逛過的人(不論是遊客或者本地居民)幾乎都是讚不絕口,滿意度高得不得了;但是這樣超高的滿意度並不代表同等的忠誠度;消費者有購物需求時仍然有相當大的可能性去到類似檔次的新八佰伴百貨公司(或者高檔的永利精品街)去逛去買。再舉一個例子,澳門消費者對於速食餐廳的麥當勞跟肯德基原則上都很滿意(除了有時排隊太久沒辦法),他們提供的產品也基本大同小異,但是這並不代表消費者會只去某一家他認為滿意度比較高的餐廳用餐。相同地,顧客的忠誠度卻也不代表滿意度。比如說消費者習慣使用了澳門電訊的服務與電話,行為上的忠誠度很高;但是對於服務並不滿意,不過基於使用習慣的關係,不滿意度並不會改變使用行為的忠誠。又或者有些人對於酒店提供的免費穿梭巴士可能覺得並不滿意(因為排隊排很久,或者必須等很長時間),但是因為你家住的離新世紀最近,所以雖然你很“忠誠”地總是搭乘新世紀巴士,但其實你心裏跟嘴巴上都還是經常表示不滿意。如上所述,顧客滿意度跟顧客忠誠度之間的關係,似乎仍有許多討論空間;要讓兩者之間發生正向聯繫,也有許多前提條件,作為澳門服務業來說,如何有效提高顧客滿意度跟顧客忠誠度,進而強化服務業質素與品牌價值?四、給澳門服務行業的建議隨 世界經濟日益趨向全球化與規範化發展,澳門企業所面臨的競爭壓力將比以往更為劇烈。結合上述談到的消費價值與服務體驗,澳門如何結合理論與實際,提高顧客滿意度與忠誠度?本文建議相關的因應對策,至少包括如下:(一) 政府投入資源改善企業體質,企業提升經營理念企業在面對全球化的衝擊時,首應致力於提升服務競爭能力及調整服務經營策略。在從事服務活動時,必須深入瞭解服務業基本規範,服務業最新發展趨勢,以及各國顧客消費習慣的差異。澳門服務業者尤須體認到,在全球化架構與精神內涵下,各地政府傳統上扶植、擴充、保護及補助產業的政策,已逐漸轉變為以改善企業整體經營環境、撤除投資及貿易障礙、制訂合宜的經貿法制,以及簡化行政管理手續等為重點,其目的為創造一個更自由開放和公平合理的競爭環境,以分享世界貿易成長之利益並提升資源配置之效率。在此一競爭環境之中,澳門企業必須活絡經營理念,不斷地創新、保持彈性、改善體質和提升競爭力,並且建立優質本地品牌,提供更良好的服務體驗,才能適應以信息、科技和市場為導向的世界經濟,並迎接外國企業的激烈競爭。一味的只依賴保護政策其實並非長久之計;相同地,澳門政府應該多花精神與預算在培養當地服務型企業的成長,畢竟“授人與漁”比僅僅“授人與魚”來的更有長期效果。為因應澳門產業可能面臨之競爭,各類企業可運用特區政府所提供之各項獎勵措施,包括各項租稅減免優惠、低息貸款以及各種輔導計劃,進行服務流程合理化之改善以降低經營成本,提高市場競爭力。在此同時,服務業市場開放將不可避免地引進國外先進服務業管理與技術,這樣有利業者掌握國際間服務提供之新趨勢,強化開發新市場能力。並因引進專業人員來台提供服務,有助於推動服務型產業之升級與國際化。(二) 經營管理朝國際化、多元化、精緻化以及個性化發展澳門服務業在經營型態方面的因應措施,可朝向國際化、多元化、精緻化以及個性化發展,瞭解市場需求,調整營銷策略及經營方針,建立清楚的市
  • 澳門非博企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完善消費價值提高顧客滿意度澳門研究90第52期場定位及商品區隔(如小型的旅店就應該避開與中大型酒店競爭,建立自己特色,以吸引部分非大手筆消費豪客之光顧消費才是最佳方法);以及擴大經營、增加營業項目、加強產業周邊服務與經營內容,如根據客戶不同需求而做不同的處理,與延長經營服務時間等措施(如便利商店的商機其實很多,中小型商店也應該更深入瞭解消費者需求,提供所需服務與良好購物體驗)。另一方面可朝同業合併、跨業經營、相互整合、策略聯盟的方式,以強化體質與擴大經營規模,或尋求異業聯盟機會,共創新商機才具有競爭優勢(部分中小型服務業者可以合作,使用同樣的品牌識別系統,或合作採用同一套採購流程,甚至合並進行聯合品牌營銷)。至於經營管理方面,某些小型服務業尤其必須朝特色化經營發展。在產品或服務的營銷策略上,應重新建立消費者(或顧客)對品牌的認知(明確定位)。例如澳門的餐飲與手信業就做的比較不錯。木偶、小飛象等中小型餐飲服務業已經建立良好品牌,咀香園以及鉅記餅家廣受遊客青睞,也算是品牌建立初步成效的良好範例。多追求產品的研發,與競爭對手做明顯的區隔;並提供整合服務,提高產品附加價值,以及注重顧客關係管理(Cus tomerRelat ionship Management , CRM)。(三) 知識密集型的服務業應列為重點發展就業效果大及知識密集型的服務業,創造跳躍式的升級策略,十分適合面積細小的澳門。為發展就業效果大、知識密集服務業,特區政府已經就物流、文化創意、研發、資訊、設計等服務業優先推動。其中尤其是文化創意產業已經成為重點。此外,老區改造計劃,城市品牌建設都可以算是其中必須重視的配套部分。例如,提升服務業附加價值,塑造優質消費環境,重現地方產業生機就為澳門當地中小型服務業提供很好的機會。例如,龍環葡韻、紅街市、官也街、粵通碼頭周邊,都是很具有潛力的特色景區,相關服務業應該結合地方特色,重新塑造形象商圈或者商店街區,也可以更新傳統市集暨拓展社區產業,加速品牌形象的提升。這樣不僅能提供澳門居民生活的嶄新享受,進而凝聚澳門特色,締造服務業獨特的市場競爭實力。同時,為順應服務產業發展,擴展功能面向之輔導政策也可以考慮。面對製造業與服務業界線日益模糊的趨勢,特區政府可以由功能面向,開展支援輔導;加強物流供應鏈整合,積極進行連鎖加盟、會議展覽及創新服務等產業之輔導,並將技術含量高之服務業納入特別項目予以補助,並積極培育服務業所需之關鍵人才。值得注意的是,服務業重點在於人力資源,管理上必須多下功夫,比如以責任制進行業務督導,使各部門定位明確,落實制式化、標準化,並合理人性化管理,提升員工向心力,加強員工心理建設,以維持員工穩定度。為增加競爭能力,在人員素質方面,除提升培訓計劃,加強員工在職訓練及職前訓練、外語能力及專業技術外,更應以加強專業知識,技能訓練與能力培養為主,要求員工自我進修與培訓以取得專業證照,亦可尋求國際化專業人士的支援,以提高競爭力。當然這是澳門服務業目前十分嚴峻的挑戰。(四) 市場開發可向鄰近地區拓展在市場開發方面,因應措施可朝向國際化發展與開發海外市場增加營業據點。加強營銷通路,開發多元化的通路,研發新的企劃方案及營銷策略,配合市場需求,以及參與媒體廣告,透過媒體聯繫,達到開發市場目標例如澳門擁有亞洲罕見的豐富的葡萄牙特色文化與文物,這也是可以開發的服務或商品項目。澳門其實相當具有特色,不需要因為地方小或者服務產業種類不夠多元而妄自菲薄。建立企業文化與品牌是向海外出擊的不二法門。提高服務質量,適度多元化服務與健全客服制度都是澳門可以繼續提高的部分。(五) 高質量的顧客滿意度調查仍需進行不論如何,澳門的服務型企業還是必須瞭解顧客滿意度,定期進行顧客滿意度的調查,如此才會知道要做甚麼來改善。如果不衡量顧客滿意度,你永遠不會知道顧客的滿意程度(或者是更重要的:他們不滿意的程度)。顧客愈滿意,不代表他們定就會忠誠,但是他們可能購買你的產品並推薦給其他人的可能性會比較高。就像其他任何事情一樣,優質企業會妥善評估顧客滿意度,並真正改進;而劣質企業甚麼都不做,或者只是玩假的,調查之後就置之不理,這些都是需要改進的。好的顧客滿意度調查,除了調查目的、方式、問卷內容、統計方法、結果運用等實體計劃需要事先完整構思,另在
  • 91《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實施前與過程中亦需注意到許多細節,例如: 實施前,應對員工進行觀念的傳達,並說明調查的目的非為“秋後算帳”或“例行公事”,是希望藉此真正瞭解顧客需求與企業應改善之處; 一開始最好不要將調查結果作為部門或員工的績效與獎金評分項目,易誤導員工進行造假的行為; 調查資料千萬不可流落到相關部門,忌諱將顧客抱怨或反應意見連同顧客基本資料交由發生部門直接處理,最好由專人專責處理並向顧客回報處理進度與結果。顧客滿意度調查並非建立顧客關係的萬靈丹,更不是最終目的,是提升顧客服務質量的中間過程與方法之一。 24“做了不一定馬上好,但不做之後一定會不好”這樣的說法恰好反應了顧客滿意度調查的不可缺少。全球公認的質量檢驗標準ISO9001開宗明義的指出:顧客滿意度是評價企業質量管制體系業績的重要手段。為此,要科學確定顧客滿意度的指標和滿意度的級度並對顧客滿意度進行測量監控分析,才能進一步改進質量管制體系。(六) 顧客滿意必須體現在第一線服務澳門服務型企業必須問顧客:他們最重視甚麼,他們需要甚麼,而不是由企業自己告訴消費者你認為甚麼重要,或者你應該覺得甚麼重要。同時,接還是要再問顧客,根據他們的期待,他們對你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滿不滿意。25從顧客的角度來看,與服務人員接觸是服務過程中最重要的一環;若以企業的角度來看,服務人員的服務水平與服務方式,就如同競爭方式一樣,可以成為差異化的來源,甚至影響到顧客的忠誠度。因此,如何選擇適當的服務人員、如何給予服務人員適當的訓練是十分重要的。這對於許多澳門的百貨業者或者飲食業者應該都很重要。消費者的真正需求可能不只是產品本身,更重要的是服務的質量。不論是機場、餐廳或者百貨公司的服務人員的訓練,大多數的員工手冊都是在教導服務人員執行工作的專門技術,如:如何使用收銀機或者面對退貨時的正確流程。對於員工與顧客的互動技巧經常忽略,頂多只有“和藹可親”或“面帶微笑”之類的溫馨提醒或者空泛標語。但事實上這卻是最重要的部分。雖然服務人員與顧客間難免會發生不可避免的溝通困難,但必須靠服務人員平時接受的訓練及人際技巧,才能防止情況變得更糟。因為受過良好訓練的服務人員能以專業態度控制整個服務接觸,並且可以增加顧客滿意度及減少服務提供者的壓力與挫折。要是不知道怎麼做的話,建議可以向在服務質量與顧客滿意上領先全球的日本企業多加學習;或者向剛剛舉辦完北京奧運的相關禮儀接待單位,好好學習請教也是很好的辦法。五、結論隨 世界經濟自由化與國際化的發展及貿易不斷的擴張,歐美歷史悠久,蓬勃發達的國際性著名大公司,挾其巨額資本及其商品與服務的大規模經濟與多樣化之強大優勢,勢必將對澳門服務業者產生重大影響。因應服務業市場全面之開放,就業者而言,應有調整營運之觀念,以增強其競爭力;就政府而言,必須建立一套符合國際規範的服務業競爭的遊戲規則,使業者能在公平的基礎上從事競爭。至於極少數可能面臨嚴重衝擊的產業,有關機關亦應給予輔導協助,以利業者轉型升級。雖說顧客滿意度跟忠誠度的關係不一定完完全全匹配,但是研究指出顧客滿意度和顧客的長期忠誠度卻是比較顯著相關的。26深謀遠慮的經營者都意識到必須避免落入價格競爭的紅海苦戰,只有從“經營顧客滿意度”手,才能創造長期的顧客忠誠,並開創屬於自己的藍海(blue sea)。因為滿意度會提升長期回購率,客戶對價格不再不斷斤斤計較,甚至會因為附加價值而配合對手的商品與價格;並積極地向您提出產品服務的建議。來自顧客真誠寶貴的回饋才是最可觀的利潤。27澳門服務業的發展,被視為提高澳門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支持因素。在全球化、自由化、規範化,以及永續發展之浪潮下,澳門服務業發展已無法置身於國際規範之外,激烈的博彩市場與越來越好的觀光博彩發展勢必使澳門服務業市場朝向完全自由化的走向,而服務業自由化所面臨的市場開放問題,短期而言,雖會對業者構成極大的競爭壓力,但長期而言,卻可促使服務業者提升服務技術並拓展國際業務,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與市場商機,從而使服務業總生產及就業比重進一步提高,裨益澳門經濟發展。如何加強品牌打造,提高服務質量,深化良好服務體驗是值得加大力度的方向。服務業因為市場開放面臨外國競爭,而有轉型與升級的壓力;
  • 澳門非博企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完善消費價值提高顧客滿意度澳門研究92第52期但長期而言,應可為澳門服務產業之永續發展奠定良好基礎。註釋:1 Beck, U., What is Global izat ion? (Cambridge: Pol i ty Press,1999); Burbules, N. C. and Torres, C. A., Globalization andEducation: Critical Perspectives (London: Routledge, 2000).2 Sheth, J. N., Newman, B. I. and Gross, B. L., “Why We BuyWhat We Buy: A Theory of Consumption Values,” Journal ofBusiness Research, Vol. 22 (1991), pp.159–170.3 Ibid.4 Ibid.5 A l d e r s o n , W . , M a r k e t i n g B e h a v i o r a n d E x e c u t i v eAction (IL: Irwin, Homewood, 1957).6 Padgett, D. and Douglas, A., “Communicat ing Experiences:A Narrat ive Approach to Creat ing Service Brand Image,”Journal of Advertising, Vol. XXVI, No. 4 (1997), pp. 49–62.7 Berry, L . L . , Lefkowith , E. F. and Clark, T. , “ In Services,What’s in a Name?”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Vol. 66, No.5 (1988), pp. 28–30.8 Padgett, D. and Douglas, A., “Communicat ing Experiences:A Narrative Approach to Creating Service Brand Image,” Jour-nal of Advertising, Vol. XXVI, No. 4 (1997), pp. 49–62.9 Sheth, J. N., Newman, B. I. and Gross, B. L., “Why We BuyWhat We Buy: A Theory of Consumption Values,” Journal ofBusiness Research, Vol. 22 (1991), pp.159–170.1 0 Pine, J. and Gi lmore, J. H. , “Welcome to the Exper ienceEconomy,”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 (July-August, 1998),pp. 97–105.1 1 Ibid.1 2 Schmitt, B., “Experient ia l Market ing: A New Framework forDesign and Communication,” Design Marketing Journal, Vol.10, No. 2 (1999), pp.10–16.1 3 Mathwick, C. , Malhot ra , N. and Edward, R., “Exper ient ia lValue: Conceptualization, Measurement and Application in theCata log and In ternet Shopping Envi ronment , ” Journa l o fRetail ing, Vol. 77 (2001), pp. 39–56.1 4 Sheth, J. N., Newman, B. I. and Gross, B. L., “Why We BuyWhat We Buy: A Theory of Consumption Values,” Journal ofBusiness Research, Vol. 22 (1991), pp.159-170.1 5 Ibid.1 6 Hempel, D. J., “Consumer Satisfaction with the Home BuyingProcess: Conceptual izat ion and Measurement,” in Keith H.Hunt (ed.), The Conceptualization of Consumer Satisfact ionand Dissat isfact ion (Cambridge, Mass: Market ing ScienceInstitute, 1977).1 7 Oliver, R. L., “Effect of Expectation and Disconfirmation onP o s t - e x p o s u r e P r o d u c t E v a l u a t i o n s - a n A l t e r n a t i v eInterpretation,” 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 Vol. 62, No. 4(1997), p. 480.1 8 Pappu, R. and Quester, P., “Does Customer Satisfaction Leadto Improved Brand Equity? An Empirical Examination of TwoCategories of Retai l Brands,” The Journal of Product andBrand Management, Vol. 15 (2006), pp. 4–14.1 9 ISO9000:《質量管制體系基礎和術語》,第 3 條,第1 款,第 2–4 項, 2000 年。2 0 Oliver, R. L. and Desaarbo, W. S., “Response Determinantsin Satisfact ion Judgment,” 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 ,Vol. 14, No. 1 (1988), pp. 495–507.2 1 Bowen, J. T. and Chen, S. L. , “The Relat ionship betweenCustomer Loyalty and Customer Satisfaction,” Internat ionalJournal of Contemporary Hospital ity Management , Vol. 13,No. 5 (2001), pp. 213–217.2 2 Jones, T. O. and Sasser E., “Why Satisfied Customer Defect,”Harvard Business Review, Vol. 73, No. 6 (1995), pp. 88–99.2 3 Oliver, R. L., “Effect of Expectation and Disconfirmation onP o s t - e x p o s u r e P r o d u c t E v a l u a t i o n s - a n A l t e r n a t i v eInterpretation,” 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 Vol. 62, No. 4(1997), p. 480.2 4 Oliver, R. L., “Measurement and Evaluat ion of SatisfactionProcesses in Retai l Settings,” Journal of Retai l ing , Vol. 57,No. 3 (1981), pp. 25–48.2 5 Johnston, R., “The Determinants of Service Quality: Satisfiersand Dissatisfier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ervices IndustryManagement, Vol. 6 (1995), pp. 53–71.2 6 Jones, T. O. and Sasser E., “Why Satisfied Customer Defect,”Harvard Business Review, Vol. 73, No. 6 (1995), pp. 88–99.2 7 Oliver, R. L., “A Cognit ive Model for the Antecedents andC o n se qu e n ce s o f S a t i s f a c t i on , ” Jo u r n a l o f M a r ke t i n gResearch, Vol. 17 (1980), pp. 460–469.
  • 93《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一、澳門產業發展背景與分析架構從相關的歷史文獻中可以清楚的知曉,澳門本為一條小漁村,由於中國國內的動亂以及外來政權統治等原因,對這小漁村帶來了莫大改變,尤其在澳門的產業方面,與世界上其他地區有 極大之不同。葡萄牙政府在佔領澳門初期,是把此地區當成商業貿易港口和轉運中心,此可謂澳門產業的第一次轉型,其從漁業村落形態轉型為以商業為重心。但從鴉片戰爭後,英國進佔香港,英國政府進一步將香港規劃與建設成商業性質的自由港,澳門的國際商貿行為和重要性大為下降與低落,並因為香港的開發使得許多澳門的商行離澳赴港,亦使得相關產業均外移至港,牽動了有關的勞工、店家等相繼外移離澳赴港1,此現象最直接的影響即為政府稅收減少與百業蕭條等負面影響的連鎖效益的出現,因而政府需另覓稅源。政治方面,因為當時的澳門執政當局需要增加政府稅收,以及葡國國內政治亦有拯救澳門頹勢的需求等,且葡國亦想讓澳門徹底脫離其與中國在稅制、行政等的聯繫和管制,固有開放賭禁的政策2出現。19世紀中葉的中國內亂、外患不斷(如太平天國、鴉片戰爭),導致大量的人口外移至港澳地區,此部分包含了不少的勞動階級,而此階級的人口從歷史資料中得知其嗜賭比率頗大3,加上不少避亂的人,使得澳門的人口增加,而此亦使相關資本增加。簡言之,因避亂之故導致澳門的賭博人口和資本均有所增加,使得賭博的市場需求因而產生。 4總言之,於外在環境方面,因為同樣以國際貿易為主要產業的香港,在英國積極的開發下,讓香港能突發崛起,而直接導致鄰近的澳門經濟衰落,進而發生稅收減少和商貿蕭條的問題;於內又因為葡萄牙國內和澳門的管理階層,均有讓澳門繼續發展的政治層面需求壓力,故急需為澳門的發展另謀出路;在市場需求面,澳門又有賭博的風氣,以及有此因避難移民潮帶來的賭博人口市場與資本,因而產生了強大的需求市場。在此三方面配合下,當時的澳門執政當局,遂有讓澳門開放博彩的政策出現,此即是澳門博彩的起源和歷史背景。本研究以經濟學的理論架構去思索分析相關事務,並以經濟發展的角度探討如何分散城市的發展風險,以及在國際上競爭力的問題(即相對優勢和絕對優勢的問題),另以公共選擇的角度去探討政府的政策方針,何種的規劃會產生對於市民有最大的效益,及對於經濟能有長遠的發展。二、澳門產業現況與問題探討澳門政府在經由歷史的發展過程及實務經驗中學習下,現今可說是舉全城之力發展博彩產業,而在這種情形下,城市發展會有何現象和問題,十分值得世人去探討研究,本研究在此大致從系統風險、國際競爭力、人力資本及社會整體層面影響等方向對其加以進行淺論。(一) 系統風險方面當某一地區或國度將其發展和產業集中在一個領域時,若此產業強盛有效能,則可為其帶來極大之獲利,相反的若此產業出現問題時,則其所遭受的澳門產業多元化之可行性初探──以會議展覽產業為例陳璟榮 ** 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碩士研究生
  • 澳門產業多元化之可行性初探──以會議展覽產業為例澳門研究94第52期損失亦將偌大之,在許多有關投資或是經濟層面的學理方面,多建議要有所謂的分散風險的觀念和方法。以近幾年澳門政府的公共收入來看,政府在博彩部分所收得的稅收在總稅收中佔了極大的部分,如在2004年為63.84%、在2005年為61.41%、在2006年為 75.82%、在2007年是 63.94%以及在2008年的1-8月是84.95%,由此可推得,博彩產業在澳門的發展和經濟體中佔了極重的比值。而至澳門的遊客架構中又以中國大陸為主要以及最多,其在2002年佔了36.8%、2003年為48.3%、2004年為57.2%、2005年為55.9%、2006年為54.5%、2007年為55.1%以及2008年的1–8月為58.8%,若以地區來分析,至澳門的遊客主要是以中國大陸為主,當然這其中包含了交通便利的關係,而歐美人士總數始終是低於2%以下5,故依此分析,澳門的產業是以博彩為主軸,而遊客是以中國大陸為主,若博彩業發展出現問題或是中國大陸限制人民至澳門,則會對澳門帶來莫大的影響,像現在中國當局對所謂的自由行的規範趨於嚴謹,而其對澳門的影響亦可對其加以觀察。從過往的研究中亦發現6,澳門的發展從20世紀90年代的四大產業(製造業、建築業、金融業和旅遊博彩業)共進發展,慢慢的變成現今的博彩旅遊單一獨大的局面,其中又以博彩為經濟發展主軸,造成博彩產業在澳門的經濟層級面的份量和影響也越來越吃重。而澳門的產業單一化,所造成的風險,即在於其在對抗經濟體系變化時的能力較差,若當此單一產業,亦即最主要的產業博彩業,出現負面影響或退化等等,則會對澳門的整體經濟造成嚴重衝擊,這也表示目前澳門對於博彩業的依賴程度已有過大之跡象7,如此也對澳門帶來了一定程度的發展風險,既當博彩產業出現問題,會對整個澳門帶來影響,或是外在環境出現變化時,也會對澳門的經濟帶來不可避免的損害。(二) 國際競爭力方面在探討關於澳門的國際競爭力時,主要的聚焦在博彩產業方面,即以澳門的博彩產業在國際上與其他國度的博彩產業相較下,是否有其競爭優勢或是有某個程度的優勢存在進行探討。在博彩發展和競爭力方面,其中最大的阻礙就是執政當局的政策層面,若政府政策禁賭,則此地區就不在國際博彩的競爭行列,反之則是競爭對手,澳門政府開放賭博行之有年,可稱其為在亞洲地區的博彩重鎮亦不為過,但從20世紀80年代起,亞洲的國家開始正視博彩業發展現象,慢慢的亞洲國家也開始開放博彩和開始建立賭場設施,因此在政府政策支持這部分,澳門已開始漸漸失去其獨佔之競爭優勢。8另,以博彩的經濟效益而言,開放與不開放博彩之影響9,在現在這個開放的世界上,其影響已經不是各個國家國內的問題,因為其外部效應是由周遭國家承擔,即一個國家若開放博彩,可以為其國內帶來正面經濟效益,且把外部成本讓鄰國承擔,相反的若不開放博彩,則只有承擔他國開放博彩的外部成本,故在此效應下亞洲國家均慢慢對賭博解禁,如政策實行較為務實的新加坡政府10,此政府的所有作為均是以國家利益為準則,其也對賭博解禁。而在此沒對賭博解禁的政策經濟效益推動下,周遭國家區域如韓國、新加坡、日本、台灣、泰國等,也紛紛考慮開放博彩產業,這會對澳門帶來極大的競爭壓力,而此時澳門在博彩方面的國際競爭力就會面臨挑戰,且其優勢地位亦會受到威脅,澳門亦須對將來面臨的激烈競爭做足準備。(三) 社會發展層面澳門是以博彩為主要產業的社會,這樣的社會所產生的問題,和一般常態性社會是不太相似的,在社會整體影響層面主要可以從問題賭徒、人力資本和社會問題三方面加以探討。澳門政府開放賭權,已有近三個世紀之久,故在社會中多多少少有許多問題存在許久須對其加以正視面對,其中之一即是所謂的問題賭徒(病態賭博)現象,在相關研究中發現11,成年人中約有近3%的人為問題賭徒,尤其是越容易接近賭場的地區越嚴重,且在2003年也有澳門的學術單位對澳門地區做過類似研究,其中被認定為有此問題之比率為4.3%,再以澳門人口對其加成得出有近14,000多人為學理上所謂的問題賭徒,而此些問題賭徒又會對其周遭親友帶來負面影響,所以此等問題對於社會整體有加大、加深其負面影響的現象,此問題即是開放博彩所帶來的外部成本,而此成本卻無法詳加計算,但卻會對社會的經濟效益帶來負面影響,故須加以嚴謹面對解決。澳門的人力資本市場結構方面有個很奇特的現象,澳門就業人口學歷不高,照理應該會大量從事
  • 95《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勞力階層或基礎建設的工作,但是澳門的基礎建設和勞工又嚴重缺乏,多以外籍勞工為主,有此現象主要是因為博彩業的發達,造成了所謂的磁吸效應。澳門的建設發展需要大量的勞務工作人口,而此些人口卻嚴重不足,導致澳門的外來勞務工作人口中有近1/5以上為外來基層建設的勞工,且此現象有加大之趨勢。12 在關於人力資本的素質方面,以2007年的資料顯示13,我們發現澳門的就業人口中,擁有大學或以上學歷的比例只有16.1%,這對於一個國家或是地區而言,若其要朝向政治經濟方面更求發達時,是個極為負面的數值,更可稱之為阻礙,再以較嚴謹的角度看來,此可謂稱為人力素質低落的地區。會造成低階的基礎勞動人力不足,且高階的高級人才亦匱乏的極端現象,主要因素為博彩業的磁吸效應,且因澳門博彩產業限定僱用本地勞工,本地人均不再充實自我也不願盡其勞力,多朝向博彩業發展,做些較無專業技能但收入相較佳的工作,在此現象下產生了有所謂收入頗佳的中產階級,但是此些中產階級卻是一群知識、素質不足的中產階級,亦是澳門社會中有中產階級的量卻無中產階級的質,這會是社會發展中極大的隱憂。14企業界的利益都是從社會中所獲得的,若是這個社會出現問題,則企業要獲利也會出現問題,所以有個健全的社會,對於企業發展而言是很重要的外在環境因素,故應要求博彩企業依照法律,履行其所應負的企業社會責任,而政府部門對其實踐更需加以確切監督。15現在政府與部分博彩企業都重視推行負責任博彩,亦是個很重要的政策方案,如要求和限制收入較低者不得進入賭場,以及提供透明的資訊讓參與博彩者知道真實的信息16,以及需立法禁止博彩業做積極的廣告宣傳和減少青少年賭博等17,並且要在最基本的教育層面努力改變青少年的賭博觀念和社會在健全的教育下瞭解博彩的相關知識。而此些政策的實現最主要的還是在於公權力的確切監督和落實。18總言之,澳門在產業單一化的發展下產生了系統性風險,因而使澳門對於應變經濟變化所需的抵抗性不足,內部並產生不少社會問題,如病態賭徒、本地人力資本匱乏等內在問題,在面對世界性開放賭博的狀況下,其在國際競爭中的優勢亦將不再。依本人淺見,澳門執政當局甚或中國大陸,應對此情形加以省思並對於澳門未來之產業及社會發展進行改造之規劃,方可讓澳門維持其於亞洲之獨特優勢。三、澳門發展優勢澳門從開埠以來也有近5個世紀之久,很多公共建設和設施與施政政策也有一定的規模和軌道,尤其在以博彩為主要產業下的發展,勢必要和世界各地有所聯繫,而從為一個開放的城市,所以基本上澳門有其優勢所在:(一) 交通便利從澳門官方統計的相關數據中得知19,澳門入境旅客人數從1998年的694萬餘人到1999年的744萬餘人,以及2000年的916萬餘人,入境人數少說也是澳門居民的20多倍以上,且從2001–2003年的破千萬人次旅客後,入境澳門人士在2004年又上升到1600萬人後,並於2006年時突破2000萬人次,且此些入境人次數據是年年上升中,從反向思考假若一地區的交通不便利或非處於交通要道,試問如何有年年增加且多為外來的旅遊人數,由此些數據可推知,澳門的交通基本上是便利於人們往來進出的。澳門在陸運方面可和目前世界上最重要的經濟體之一的中國大陸聯繫,且其陸運便捷;在海運方面澳門亦是個港口城市,可以經海運往返中國大陸沿海城市和日本、東南亞等;在空運方面也有個澳門國際機場和世界連結20,綜合看來,基於地理位置及交通便利的優勢,澳門在交通方面對於作為聯繫中國內地和世界各地等之基地,是極為便捷的。21(二) 簽證護照便利國家與國家之間往往為了主權或是安全以及其他理由,對於人員的往來都有一定的規範,此部分在實踐上就是通過簽證或護照管制進出國境的人民。而澳門其做為一個開放的城市,在安全無慮的情勢下可謂對世界是開放的,世界上共有多達64個國家施享有免簽證的措施22,可見其開放的程度。享有免簽證國之人民,在合法的情形下來澳門不會受到行政措施的阻礙,除了此等免簽證國的人民來澳門便捷外。其他非免簽證國家之人民,其在合法的情形下辦理澳門簽證亦是十分簡便,只要依法完成相關簽證手續,就可以來澳門,所以在出入境證照部分,對於世界公民而言,澳門是個便捷開放的城
  • 澳門產業多元化之可行性初探──以會議展覽產業為例澳門研究96第52期市,此亦為澳門的競爭優勢之一。(三) 語言環境澳門因為殖民地之歷史背景的緣故,雖然其人民是以華人佔多數,但因為長期以來在葡國執政之下,澳門居民對於外語的學習和使用可算有一定的水平,加上鄰近香港(以英語和粵語為主要語言)和中國大陸(中文甚為普及),及對於外來人士及多元文化的接受度亦高,所以在與外來人士或是國際旅客的基本溝通方面,不會出現太大的障礙和不便,尤其是現今所謂的世界語言──英語,在澳門的普遍性,以一個國際城市而言,算是可以,加上有部分人士亦通曉葡萄牙語,這對於城市的發展和競爭是有極大的優勢所在,尤其若以澳門當作中國大陸與葡語系國家的橋樑,是最為合適的角色。四、澳門發展劣勢(一) 土地有限澳門面積極為狹小,只有約29平方公里左右,且其中有不少面積是澳門政府當局不斷的在填海向海爭地所爭取來的,要在這麼狹小的地區發展所謂的大型工業或是農業等,是較困難且不一定符合經濟效益的,故土地問題是澳門發展經濟建設的限制條件和較為負面的劣勢。因此,在此彈丸之地要有所作為,選擇經濟產業發展則是一門深奧的學問,因為要在現在開放式的世界中競爭,必須有其自我的優勢利基點,所以澳門的發展先決條件要解決面積狹小此問題。(二) 結構性人力資本問題如前所述,澳門地區的人力資本不正常地呈現兩端匱乏的怪異現象,因為它是兩頭缺乏,缺乏低階的勞工階層,尤其在澳門正在積極開發建設時,基本上都是靠大量的外勞──教育指數高達 9 0 %多,但均只是受了些基礎教育還談不上是中高級人才。從澳門的大學教育比率過低看出,其在就業人口中,擁有大學或以上學歷的比例只有16.1%左右,另外澳門人的觀念亦需再加強,澳門本地人普遍缺乏開創性商業思維,以及在科技層級面的技術和資源等過於缺乏,導致和世界上其他地區相較之下顯得極為不足23,簡言之,澳門的人力資本在和其他地區競爭之下,顯得素質不佳、數量不足,此為其另一隱憂。(三) 可發展產業有限在產業選擇方面,澳門因為先天環境條件的因素關係,可以選擇發展的產業範疇有限,若想發展一級產業如精緻農業等,在土地資源有限、人口又有些許稠密的情形下,不是很適宜,且若要轉型為此些類型產業,其所需付出的成本會過於巨大;假若轉型為製造業為產業主軸,製造業需要大量的土地和大量無虞的水、電資源,以及大量的素質頗佳的勞工階層24 ,亦均是澳門目前欠缺的,且製造業有聚集效益,故其上下游廠商會有相聚的型態,在現今各大廠和其相關配合產業均不位於澳門,這些必須條件澳門地區卻均無法達成,因此澳門若要轉型為以製造業其主軸產業,將受到許多條件的限制。再論資源方面,因為澳門為微型經濟體,資源有限下不能在各領域均有所發展,因實務上很多產業的發展有其規模經濟的要求,此時這些產業亦均無法在澳門落實,且新的產業亦須與現有的博彩業不會產生互相衝突和矛盾的現象25,所以更加局限了澳門的產業發展與選擇。五、產業轉型及其正面效益(一) 會展產業特性澳門在現有的條件和資源下,為了解決需面對的現實層面問題,並充分利用現有的競爭優勢,勢必須找個合適的產業加以規劃發展,而其中又以會議展覽類型較為適宜26,此產業有幾點特性,一是易提升國際能見度,每次展覽會議都會吸引許多不同地區領域的人士蒞臨,此些人士可以作為澳門的最佳宣傳人員,且因是國際性展覽故在國際傳媒上的傳遞效益亦頗為可觀。二是相關人員(包含工作人員、參展廠商、採購人士等等)整體水平素質較佳,對於提升澳門的消費水平較有利,亦可以改變入境人士的整體素質。三為擴展當地商機,展覽會議活動可為辦展的地區城市帶來可觀的商業利益。四是帶來的環境污染較為微小,不會對辦展的城市帶來太多額外的環境負擔,此些大致為會展類產業本身的正面影響和利益。(二) 會展產業之正面效益可為澳門帶來的效益主要可分為以下幾方面:第一,可以適時的分散澳門產業過於集中,遊客來源亦頗集中的雙重單一化現象,所產生的發展性
  • 97《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系統風險的問題,現在澳門幾乎所有的經濟行為均和博彩產業有關聯,當博彩產業出現負面性問題,或是發展不順遂時,整個的澳門經濟層面都會出現問題,尤其澳門現在的經濟現象,即是70%以上的稅收靠博彩業,而遊客又以中國大陸佔了將近60%,這對一個正常的國際城市發展而言是個很危險的現象,表示經濟體系過於集中,對於面對政治經濟變化的抵抗性不足,而會議展覽產業其所帶來的遊客層級與博彩是極為不同的,且其所面對的經濟層面亦和博彩相異,因而如此可以順遂的幫助澳門,有效的分散經濟層面的系統性風險。第二,若有效的轉型為發展會議展覽產業,其在現有的各方面條件,不會和現有的博彩產業發生衝突和不適現象,如現有經濟設施和會展更是可以互為助益的27,現因博彩發展出的大量存的所有飯店和旅遊設施、商店街等等,對因參展或有關事務而至澳門的相關人員而言,都是個極佳的遊樂閒暇設施,如此的轉型或是將發展重心轉移,並不會對現有的設施和經濟層面帶來負面影響,而導致效益和損益相抵消的不良情形發生,反之卻可以在兩種基本架構不相同的產業,其在相互扶持下共同發展與建設,發展會議展覽產業不會因為經濟發展的多元化,而打擊或是損害到澳門現有的競爭優勢,且會展產業基本上和酒店業與博彩產業,三者之間有 相輔相成與互相扶持加分的作用,既能分散經濟發展方面的系統風險又能互利互惠。28第三,就是可以加長遊客在澳門的過夜時間,入境澳門的旅客停留時間始終不是很長,這不只和香港、新加坡(均為平均3天多)29與台灣相比下短少許多,其在自我比較下些許年來亦無甚成長,遊客的逗留天數從2000及2001年的1.3天後,從2002–2007年均是在1.2日之下30,此為國際城市在經濟發展時所須深思的隱憂,若以會展產業加以規劃發展,勢必可為澳門提高不少遊客入住率,以及提高遊客在澳門停留的時間,當遊客停留時間加長,因而所帶來的消費和經濟效益是會有加倍的成長效果的。第四,為感性與世人觀感層面,雖然澳門此些年在博彩產業不斷的成長與發展下,幫澳門此城市帶來驚人的經濟效果,甚至已經有博得世界賭城之首的趨勢,但賭博此事多多少少帶點負面的評價,故是需要對此評價作些更新,和轉換為較為正面的觀感31,且現今至澳門的遊客以男性居多之因素,乃因澳門本身產業的關係所導致出的結果,簡言之,博彩業在澳門的經濟上佔太重的比例,會讓世人對澳門的觀感不佳且所帶來的遊客結構亦會受其影響32,這是有其因果關係的。如何改善或是朝向較為正面的觀感是有必要的,且若將產業的發展分散些,不只外面對本地的觀感會較佳,本地人對本身的自信和教育層面亦會有比較正面的思維。六、結論與建議澳門在以博彩為主要產業建立起經濟發展的根基後,慢慢的得去面對和承受此產業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像是產業單一化所造成的經濟發展的系統性風險,以及澳門在政府開放並支持博彩,這政策層面的競爭優勢,亦在亞洲各地區及城市均慢慢開放賭博之後,漸漸失去了澳門的獨特優勢地位,此時睿智的政府部門需找尋新的利基點產業,並需克服澳門土地小、相關天然資源匱乏及人力資本不足等條件,且此產業也需可以和現有的博彩業、旅遊業以及飯店業等配合,不會造成互相衝突因而耗損利益,更需能互相扶持,此時較佳的選擇之一即是所謂的會議展覽產業,可作為對澳門較有利的選擇參考方向33,不只可以克服澳門先天的發展條件,更可以在現有的資源下求發展,對澳門帶來分散風險和加長遊客留澳門時間,並可對世人對澳門的觀感方面會有所改善,但此一產業是否能真正發揮其效益,最重要的還是政府相關政策措施的推動和支持。註釋:1 胡根:《澳門博彩業探源》,載於《澳門研究》,第36 期, 2006 年,第 71 、 75 頁。2 同上註,第 73–75 頁。3 澳門博彩監察協調局網站, http: / /www.dicj .gov.mo/CH/index.htm , 2008 年 9 月 9 日。4 胡根:《澳門博彩業探源》,載於《澳門研究》,第36 期, 2006 年,第 76 頁。5 澳門統計暨普查局︰《統計月刊》, 2007年 3月及 2008年 9 月。6 雷強、李郇:《澳門旅遊博彩業發展路向初探》,載於《濠鏡》,第 17 期, 2000 年,第 82–87 頁。7 黃燕芬、董進修:《澳門經濟發展中產業定位問題研究》,載於《澳門研究》,第 44 期, 2008 年,第 43 、44 頁。
  • 澳門產業多元化之可行性初探──以會議展覽產業為例澳門研究98第52期8 李曉平:《博彩爆炸的形成機制及其對澳門的啟示》,載於《行政》,第 73 期, 2006 年,第 903–905 、第 910 頁。9 同上註,第 905–909 頁。1 0 曾忠祿:《新加坡開賭及其影響》,載於《澳門博彩》,第 2 期, 2005 年,第 29–39 頁。1 1 蘇恆泰、鄭雪珍:《問題賭徒在澳門》,載於《澳門研究》,第 44 期, 2008 年,第 65–73 頁。1 2 婁勝華:《博彩業高速發展的社會影響與政府管理的轉變》,載於《行政》,第 77 期, 2007 年,第 685–697頁。1 3 阮建中:《回歸以後澳門博彩業競爭力研究述評》,載於《澳門研究》,第 46 期, 2008 年,第 44–51 頁。1 4 婁勝華:《博彩業高速發展的社會影響與政府管理的轉變》,載於《行政》,第 77 期, 2007 年,第 685–697頁。1 5 呂開顏、劉丁己:《國際博彩業監管制度對澳門的啟示》,載於《澳門研究》,第 47 期, 2008 年,第 88–92 頁。1 6 郭濟修:《負責任博彩:以澳洲和新加坡為例》,載於《濠鏡》,第 20 期, 2008 年,第 51–58 頁。1 7 蘇恆泰:《責任賭博:香港博彩活動應有的底線》,載於《澳門研究》,第 33 期, 2006 年,第 110–117 頁。1 8 戴安娜:《澳門博彩業社會責任初探》,載於《澳門研究》,第 40 期, 2007 年,第 106–109 頁。1 9 澳門統計暨普查局︰《統計月刊》, 2003 年第 4 季、2004年2月、2005年第2季、2007年3月及2008年9月。2 0 黃燕芬、董進修:《澳門經濟發展中產業定位問題研究》,載於《澳門研究》,第 44 期, 2008 年,第 43–49 頁。2 1 倪鵬飛:《澳門國際競爭力及其發展策略》,載於《行政》,第 69 期, 2005 年,第 955–965 頁。2 2 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網站, h t t p : / / w w w . f sm .gov .mo / psp /sm/de fau l t . h tm;澳門旅遊局網站, h t tp : / /www.macautourism.gov.mo/cn/ info/get2macau.php 。2 3 倪鵬飛:《澳門國際競爭力及其發展策略》,載於《行政》,第 69 期, 2005 年,第 955–965 頁。2 4 如台灣的台積電、華碩、鴻海,均有大量且素質不錯(大學及研究所以上)的勞工群在支撐其成長與發展。2 5 黃燕芬、董進修:《澳門經濟發展中產業定位問題研究》,載於《澳門研究》,第 44 期, 2008 年 2 月,第43–49 頁。2 6 劉健豪:《澳門產業結構優化及適度多元化》,載於《行政》,第 72 期, 2006 年,第 503–522 頁。2 7 如澳門的 Venet ian 就是結合了博彩與會展的領域共同發展。2 8 黃燕芬、董進修:《澳門經濟發展中產業定位問題研究》,載於《澳門研究》,第 44 期, 2008 年,第 43–49 頁。2 9 李曉平:《澳門博彩業的國際競爭力分析》,載於《澳門博彩》,第 4 期, 2007 年,第 8 –13 頁。3 0 澳門統計暨普查局︰《統計月刊》, 2003 年第 4 季、2004 年 4 月、 2007 年 3 月及 2008 年 9 月。3 1 林美珍、鄭向敏:《澳門休閒娛樂旅遊形象的塑造與推廣》,載於《澳門研究》,第33期,2006年,第130–137 頁。3 2 雷強、李郇:《澳門旅遊博彩業發展路向初探》,載於《濠鏡》,第 17 期, 2000 年,第 82–87 頁。3 3 新加坡則是和澳門相反的發展,其乃先有會展產業後再發展博彩。
  • 99《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大陸收緊赴澳門自由行簽證,美國投資者放慢在澳門的投資步伐,使本澳持續熾熱多年的博彩旅遊和房地產業驟然降溫。經濟適度多元,把會展業發展為一個新興支柱產業的聲音卻又增多。可澳門究竟能否如人所願發展為一個國際會展城市?又是哪一種類型的會展城市?本文試從國際著名會展城市應具備的條件和澳門的經濟現狀、會展業產業定位、發展目標及實現目標的途徑作一探索。一、必須在國際超額利潤的產業鏈中佔有重要位置16世紀世界格局中,東西方貿易存在巨大貿易利益落差,這種落差以遠洋貿易方式來實現。而澳門正好處於這條遠洋貿易鏈的橋頭堡位置,葡萄牙等國將西方貨物經澳門銷往遠東等地,遠東的貨物也經澳門運往海外,澳門成為了名震中外的遠東地區重要商埠,其作為一個國際貿易都市興隆了近200年。從1847年,澳葡當局宣佈賭博合法化以來,由於博彩業的特殊性和當時澳門社會政治經濟環境,使博彩業得以在澳門孳生並逐漸發展為澳門的支柱產業。周邊地區與亞太國家的禁賭,反而促成其演進為亞太地區的“博彩之都”。在亞太地區博彩行業中,澳門是處於無可爭議的龍頭老大地位。可以說,在澳門經濟發展過程中,澳門是名不虛傳地充當過“國際貿易都市”和正在充當“國際博彩業都市”。然而,要把澳門發展為“國際會展中心”,以澳門目前的經濟狀況和周邊的環境,可以事隨人願嗎?國際著名會展城市發展的成功經驗告訴我們:每一個國際會展城市的成功都是有所依託的,如廣州、上海、倫敦和巴黎。所依託的是城市中心的優越經濟地理位置、政治地位及經濟實力。廣州是中國的南大門,一直都是中國對外商貿活動的中心之一,所以廣州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能夠發展成為中國規模最大、層次最高、效果最好的綜合性國際貿易盛會。巴黎是法國首都,也是歐洲舉辦最多國際會議的城市;又如香港、新加坡、迪拜。所依託的是國際交通樞紐的地位。香港是中國大陸走向世界的橋梁,更是亞洲最重要的商貿、金融、物流和採購中心,香港現有約15,000家貿易公司,並有800家跨國集團在港設地區總部1,這就是本地會展項目的參展商和採購商。新加坡是東南亞至東北亞、亞洲到大洋洲、甚至北美洲至西亞等空中必經之路。據其旅遊部門統計,近年入(過)境每週達3332個航班,乘客2600萬人次/年,2010年,預計可達4500萬人次。加上其區域性石油加工業基地、重要的轉運港口,金融、商貿、資訊、旅遊休閒中心,使其成為亞太地區重要的會展目的地;再如東莞、深圳市和德國著名會展城市漢諾威、科隆、法蘭克福、杜塞爾多夫所依託的是生產基地。東莞作為珠三角地區著名的製造業基地,每年所舉辦“國際名傢俱展”(展覽面積20萬平方米。下同)、“中國(虎門)國際服裝交易會”(30萬平方米)、“中國(東莞)國際電腦信息產品博覽會”(1.3萬平方米)、“中國(長安)機械五金模具交易會”(5萬平澳門會展業發展的空間與方向陳 青 ** 澳門會展旅遊文化業學會會長
  • 澳門會展業發展的空間與方向澳門研究100第52期方米)、“中國(大朗)國際毛紡產品交易會”(12萬平方米)等,基本上是由當地各行業的產品生產商、銷售商支撐的,組織者也大部分是當地各行業協會、政府或展覽中心;即使是澳門極想“克隆”的美國著名會展城市拉斯維加斯。其也有所依託:第一,交通便利、基礎設施好。拉城距美國的國際港口城市三藩市和洛杉磯較近,高速公路僅約4小時即可到達,海運快捷,而且還有兩個國際機場,每天有數百個航班通往世界各地,旅客往返極為便捷,其高速公路網也很發達,可以安全、快捷、高效、大容量地解決參展和參觀廠商的人流和物流問題。第二,無障礙統一的北美自由市場。其展品、人員、資金可由美國本土、加拿大、墨西哥等地自由、順暢抵達拉城。無需“自由行”和“黃金周”政策。第三,周邊沒有強大的競爭者。不像澳門周邊已聳立 數個根本無法以一已之力在商貿會展方面取代的著名國際會展城市。第四,旅遊業、博彩業快速發展:拉城是新興城市,經濟富有活力。近年來旅遊和博彩業發展極為迅速,每年有數百萬遊客和商人前往,人氣很旺,在國際上知名度很高。第五,豐富的土地資源和建築空間:酒店、綜合性多功能展示中心到處林立。停車場地多而寬廣,適宜於人流、車流聚集和疏散;資訊、金融業、飲食、娛樂、市內交通等服務業發達。第六,國際化會展人才充足和實行“做專、做精、做大”,發展高效的專業化會展的的策略。當地每個月份都有圍繞某一主題開展的專業化會展。縱觀著名會展城市發展情況與特徵,不難看出,一個城市能否成為會展城市?又能成為何種類型的會展城市?是與該城市綜合經濟實力、經濟總體規模及發展水平,科學的城市發展戰略,仍至經濟地理位置相適應的。著名會展城市是憑藉其在產業、科技、交通、通訊和服務業水平等方面的優勢,在世界會展業中處於主導地位的。而目前澳門既不是區域性的政治、貿易、物流中心或交通樞紐,也沒有自己的生產基地,更沒有可無障礙為自己服務的統一市場。澳門每一滴的經濟資源都源於區外分割的、不同的市場,此時此景,澳門要實現“國際會展城市”之夢,有何依託呢?二、澳門會展業依存的基礎和可發展的空間澳門會展產業所處的城市經濟環境:地處珠江三角洲出口西翼,毗鄰廣東省,與香港隔海相對。總面積為29.2平方公里。從以下與旅遊會展經濟緊密相關的總體資料和單項數據可得知澳門總體經濟實力、貿易進出口總額及主要貿易方向,從而基本劃定目前在澳門從事商務會展的發展空間和範圍。表1 本地生產總值 (百萬澳門元)年份項目2002 2003 2004 2005 2006本地生產54,818.7 63,566.3 82,966.4 92,950.9 114,364.4總值表2 每年按主要地區統計的進口值 (千澳門元)年份項目2002 2003 2004 2005 2006總數 20,323,389 22,097,227 27,904,015 31,340,294 36,527,303歐洲聯盟 2,394,496 2,643,272 3,476,205 4,116,578 4,794,235歐洲自由63,055 92,038 131,309 262,223 613,936協會歐洲其他國家88,435 134,115 106,964 111,646 68,240非洲 72,479 65,359 86,795 149,038 124,136美洲 918,774 1,002,326 1,344,104 1,461,237 2,242,898亞洲 16,498,085 17,804,747 22,324,522 24,842,783 28,044,511大洋洲及288,065 355,370 434,116 396,789 639,347其它表3 每年按主要地區統計的出口值 (千澳門元)年份項目2002 2003 2004 2005 2006總數 18,925,409 20,700,105 22,561,083 19,823,342 20,461,265歐洲聯盟 4,395,935 4,724,557 4,882,979 3,387,794 3,996,737歐洲自由47,023 45,360 36,436 25,302 18,402協會歐洲其他14,236 20,459 27,022 11,218 14,974國家非洲 2391 2638 12,493 5105 4828美洲 9,587,752 10,726,740 11,405,642 9,913,510 9,342,883亞洲 4,631,156 4,869,694 5,608,259 5,626,596 5,950,869大洋洲及23,706 34,267 33,632 46,552 46,151其它
  • 101《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表4 2007年澳門與鄰近國家/地區進出口總值對比(單位:千美元)進出口總值 出口 進口項目 比上年 比上年 比上年金額 同期 金額 同期 金額 同期地區 ± % ± % ± %香港 197,247,972 18.8 184,431,822 18.8 12,816,150 18.9澳門 2,922,857 19.7 2,641,249 20.9 281,608 9.6台灣 124,479,974 15.4 23,458,256 13.1 10,1021,718 16新加坡 47,156,864 15.4 29,683,047 27.8 17,518,816 -0.9阿聯酋 20,039,912 41.1 17,029,756 49.3 3,010,156 7.6資料來源:《國際貿易》,中國商務出版社,第 1 期, 200 8 年。我們知道,會展業的實質是為貿易服務,並反過來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從一個地區所處的經濟地理環境、生產總值、貿易進出口總額及主要貿易方向可以判定該地區會展業生存的基礎、可發展的空間、規模和參展商採購商的主要來源地。如主要貿易方向事實上就是貿易會展客源的主要方向。城市所處的地理位置和所具備的城市交通等基礎設施、經貿實力、勞動力數目與質量、歷史文化、對外聯絡網等條件實質上也是該城市發展會展業的客觀條件。比如其會展業無論如何發達,產業總值都不可能超越其當地生產總值或貿易進出口總額。美國是會展業大國,其會展產業總值前幾年也不超過其國民生產總值的1%。因此,從表1、2、3看出澳門會展產業依存的客觀條件和可發展的極限;從表4看到,澳門與香港、新加坡比,貿易進出口總值差距甚遠,這也從另一角度說明,澳門的會展業要超越其背,幾乎沒可能,加上廣州、深圳等強鄰,澳門會展產業可發展的空間就凸現出來。在大珠三角(廣州、香港、澳門)會展產業鏈中,澳門要充當“一角”,即使綁上珠海,(據深圳海關統計,澳門與珠海2004年GDP之和約 1371億元,而深圳 2004年為 3423億元,是珠海與澳門之和的2.5倍。更何況是穗港)也確實不太平衡。“一角”都難當,更不用說要做“亞太國際會展城市”了。商貿環境與實力差距如此之大,豈可輕言與人同台競爭?這客觀上是給澳門會展產業發展劃出了空間:傳統的商貿會展只可在穗港許可範圍內發展。或只能充當其附屬角色,據珠三角會展產業鏈末端位置。三、以自身獨特的經濟資源尋求會展產業發展的方向以己之短無法突圍,可在國際上,會展產業除了突出商貿性質外,還包括獎勵(會展)旅遊和節事活動,所以,會展產業的含義是較為廣泛的。從廣義上的會展產業來分析,澳門會展經濟體系的構成較為奇特。事實上已經存在了商貿、旅遊和文化三個部分。目前澳門國際會議已初具規模。據澳門旅遊局資料反映,近20年在澳門舉辦的國際會議,無論從數量、檔次、與會人數都相對穩定,已具備一定規模和影響;展覽會也形成了本地自主產權的會展項目和品牌。隨 國際會展組織者入場,一些高水平的專業展開始成批進入。據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統計:2004年共舉辦278項會展活動,2005年305項,2006年360多項,2007年為450項;並已形成多功能多體系的會展場地。到2008年8月,全澳會展場館面積超過14萬平方米,且種類齊全,佈局合理,可舉辦各類型會議展覽、體育賽事、文藝演出、節慶活動等。而且澳門已具備了亞洲最先進的多功能會展中心,先進的會展理念隨 外國著名展覽公司也進入澳門會展業。例如: 節事活動。廣義上的會展與陳列室展覽也已成規模。如澳門節事活動。 品牌。格林披治大賽車、澳門美食節、國際藝術節、國際音樂節、體育賽事等,吸引了大批市民和遊客參觀。 陳列式常年展覽。博物館、展示館。從展覽行業角度分析,也是一種以公共資源支持的陳列式常年展覽,作用是其獨特的內涵吸引世界各地慕名而來的遊客和舉辦以各種博物館內容相關的國際專業學術會議、甚至是博覽會。澳門的博物館和展示館現存的共18個,分為藝術、歷史和科學三大類:如澳門博物館、海事博物館、葡萄酒博物館、大賽車博物館、澳門藝術博物館、典當業展示館、聖若瑟修院聖物寶庫、天主教藝術博物館與墓室、國父紀念館、林則徐紀念館、消防博物館、土地暨自然博物館、龍環葡韻住宅式博物館、通訊博物館、澳門茶文化館、路 歷史館、盧家大屋等。以上作為會展旅遊性質、文化節事活動以及陳列室展覽的會展業,是澳門獨具特色的資源和產品,在亞太地區獨具一格,有待於深度挖掘並注入現代會展產業理念。
  • 澳門會展業發展的空間與方向澳門研究102第52期加上相關的產業優勢。如澳門以博彩業發達而著名,博彩不僅能夠成為重要的旅遊“吸引物”,對會展組織者和參加者同樣具有無窮的魅力;發達的旅遊業不僅能夠為會展參與者提供舒適的接待服務,而且同樣能夠成為吸引會展組織者到澳門舉辦展會的“亮點”。獨立的關稅區、國際貿易自由港、國際最低的稅收及對資金、商品流動不設限制,出入境管理程序簡化,方便參展商和展品流動。多元文化交匯地,與國際經濟聯繫密切,使澳門成為中國與葡語系國家經濟交流的最佳平台和大陸地區(珠三角地區城市為主)對外拓展的跳板。如果說,與周邊地區相比,以上就是澳門會展資源的長處,那麼,這也是澳門發展會展產業的方向所在。四、澳門要開創出一條適合自身會展產業發展的路徑城市產業環境決定會展環境。所謂會展經濟,其實就是商貿、旅遊經濟、文化產業的延伸,同樣會展市場也就是商品貿易、旅遊、文化市場的另一種表現形式。會展項目的舉辦必然會置身於某個具體的城市環境,會展項目企圖影響的目標市場必然也與該城市的經濟環境及城市周邊環境戚戚相關。比如,在澳門舉辦國際貿易展覽,該展覽的影響範圍必然受到澳門本地商貿範圍、年進出口總值、海陸空交通條件的影響;參加展覽的外地客商範圍有多寬、數目多少也必然會受到澳門城市推廣與合作的範圍與對象、外(地)國機構與企業駐澳的數目、展覽本身的吸引力等因素影響;而展覽本身的吸引力自然也受舉辦地主要產業的優劣、城市綜合吸引力和服務水平等因素制約。城市經濟環境尤如舞台,如果當地產業類型多且先進成熟,自然會增加當地或以當地為會展目的地的外地組織者舉辦會展項目的意願。即會展環境好必然會促進會展組織者的辦展願望,會展業表演的空間才會大。可澳門既不是生產基地型、交通樞紐型的城市,也不屬於區域性城市中心型會展城市。不是生產基地型意味 重商品供應商不足,同時也不是商品採購員必達之地;不是交通樞紐型的城市又意味不是貿易往來必經之地;區域性中心城市意味 是金融中心、信息中心、政治經濟中心,自然而然也是會展人才聚積中心,而澳門的城市位置與實力決定了其只能是區域內二、三線城市,吸引不到一流的會展項目和人員,難以充當區域內商貿會展中心城市的角色。如果硬是要政府資助發展傳統商貿會展,與周邊城市“拚殺”,或一定要“克隆”拉斯維加斯的道路,只會是虛耗政府資源、浪費發展機遇。一個城市的地理位置是既定的,經濟環境、歷史文化、產業基地形成、交通樞紐地位的確立、大都市氛圍的造就都不是隨人所願一夢成真、憑空設計的,而是有其深刻內在發展規律和外在條件在起作用。總的說是歷史的選擇。只有明瞭自己的優勢與局限性,並以此作設計的起點,才能為新的城市經濟產業發展開啟一條光明的路徑。同是發展會展產業,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需求,有的主要是做貿易平台、宣傳場地、政治舞台,而凝聚人氣才是澳門最需要的。澳門是個微型經濟體系,依附於大陸、香港,澳門不論發展哪種新經濟形式或進行哪種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讓更多遊客、更快捷抵達,在更多的項目中進行消費。所以,澳門發展會展產業最終目的並不是把自己克隆或複製成“產業基地”、“大都市”、“交通樞紐”型的會展城市,而是以此來吸引高端遊客、貿易遊客、歷史文化、藝術類和各式各樣的賓客,以改善澳門遊客結構、充分發揮澳門現有各方面旅遊資源的效用。即,澳門會展產業的終極目標是以自己獨特資源來聚集專門的客人。只有在會展產業的最終目的上達成共識,充分認識、挖掘、整合自身的獨特歷史文化、會展旅遊資源,就可以找到澳門會展產業發展的空間、方向和道路。五、將澳門最核心的會展資源發展為最有競爭力的會展項目世界上所形成的四種類型的會展城市,都是各有其成因的,也是由各自最核心的因素在起主導作用的。那澳門發展會展經濟最核心的因素是甚麼?把澳門與四種類型會展城市,即:產業基地型、城市中心型、交通樞紐型、旅遊綜合服務型逐一比較,便一目了然。並不是任何一個城市投了幾十個億建造或“複製”一個10萬平方米的展場,都可以成
  • 103《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為國際會展城市的。沒有一批深具競爭力的會展項目支撐,再漂亮的會展中心也是沒有生命力的。要發展最具競爭力的會展項目,只有在本地最核心的會展資源中尋找。由於澳門擁有區域內最多的旅遊客源(與區域面積所容納的遊客數計算),擁有區域內不可替代的中西歷史文化資源,擁有與內地不同的政治經濟制度和與歐洲的經貿淵源,擁有目前大中華地區唯一的博彩文化。這些才是創造澳門最有競爭力會展品牌的資源。鑒於發展空間所限,澳門主辦的會展國際品牌不宜多,宜在精。主要目的是擴大國際影響,保持獨有的資源優勢和行業知名度、增加旅遊市場內涵,提高旅遊客源的檔次、維持本地行業良性循環。澳門要拓展自己的會展市場空間,必須進行差異化競爭,就是揚長避短,聚結各種優勢資源,形成類型各異的具有強大生命力的會議展覽項目和節事活動,並將這些項目和活動產業化、市場化、系列化,牢牢地佔領細分市場。(一) 商貿類會議展覽產業化1. 在科學規劃市場空間和合理調節產業資源的前提下、政府要把資源重點投放在有本地優勢資源支持的會議展覽項目培育上,打造精品。策劃成熟一個就開發一個,開發一個成功一個,並由本地組織者持有。比如: 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博覽會(與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部長會議同期舉辦); 國際博彩設備博覽會; 國際酒店設備與用品展覽會; 國際賽車博覽會(與格林威治大賽車同時舉辦、靜態與動態相結合); 亞洲世界遺產研討會; 中歐經濟文化交流年會(以建築、歷史、航海、宗教、商務、投資等每年確定一個主題逐一舉辦); 全球華商大會; 港澳珠寶展覽會; 中醫中藥科研成果洽談會; 澳門葡國文化節;2. 對於其他類型、非自主品牌的商貿會展項目則由政府規劃培育好市場,按市場規律讓其自由發展。以形成一個以本地組織者舉辦的精品會展為主體、各類生命力旺盛的商貿會展共同發展的高質量、規模適中的會展產業。(二) 獎勵(會展)旅遊、文化節事活動市場化運作把澳門已有的品牌賽車和動態性的、觀賞性的、群體巡遊等文化節事活動以活躍旅遊市場為目的,組合成一個節目年度安排系統。與旅遊季節、會展活動檔期搭配好推向市場,以保持本澳旅遊市場一年四季的吸引力,消除所謂的旅遊淡季的影響。(三) 修繕世遺景點、增建小型展示廳,使各類博物館系列化,將澳門發展成亞太區瞭解、研究中西歷史文化交流的重要旅遊和會展目的地澳門中西交通400多年,百年以上建築、遺址、文物等比比皆是,將其分門別類修繕、增建並展示。不僅可充分利用了獨特的展覽資源,發展旅遊會展事業,還可提高澳門文化層次、興旺澳門百業。比如目前已具備條件興建、修繕小型博物館的地方有: 在路環黑沙,發現距今4000年前的玉石環塊的作坊遺址、遺物; 仁慈堂建於 18 世紀中葉; 市政廳於 1784 年落成; 陸軍俱樂部建於1870年,是理想的兵器軍械博物館的地方; 澳門總督府於1849年落成; 仔爆仗廠遺址,可以建立澳門傳統手工業博物館,包括爆仗、火柴、神香、穿珠等手工業; 東望洋燈塔建於1865年,為遠東第一座燈塔,坐落於松山東望洋炮台遺址。塔旁仍存“聖母雪地殿教堂”建於1626年; 峰景酒店始建於1870年,坐落於燒灰爐炮台遺址; 崗頂劇院(澳門俱樂部)崗頂前地11號,建於19世紀中葉;東方基金會澳門辦事處大樓,白鴿巢前地,前賈梅士博物院院址,18世紀中葉建成,可擴建為澳門藝術博物館; 澳門傾向暨匯兌監理署,前白馬行醫院院址,該醫院前身為亞洲最早的西醫機構; 清平戲院1875年建成,可改成戲劇電影博物館,澳門百年來戲劇、電影事業,應佔中國戲劇、電影史上重要的一頁; 上架行會館(木藝工會)1858年落成,會館成立了澳門最早的工會,可以變為以三行為基礎的中國傳統手工藝博物館。另外,可在舊愛都酒店建立“澳門博彩業博物館”,包括中、西式多樣化賭具、鬥蟀、跑狗、賽馬、彩票的歷史、圖片、實物等。作為一個獨立的產業形態,會展產業其實目前並沒有在澳門真正形成,其產業形態、產值都依附在旅遊、貿易、文化等產業中。雖然有產品、有展場,但其產值小得無法獨立統計,在整個城市經濟中更佔不到一個零頭;也沒有一個有影響、上規模的產業組織;雖然有企業,但真正以會展為主業並能獨立生存的並不多。所以,目前澳門只有會展產業的芻形。要將之發展成獨立的產業,就必須在逐
  • 澳門會展業發展的空間與方向澳門研究104第52期一成功開發品牌商貿大型展覽會的前提下,把旅遊會展、文化節事活動、歷史文化類的世遺景點與陳列式博物館從旅遊、文化系統中剝離出來,使之成為澳門會議展覽產業的重要和獨特的內涵。六、目前是大力發展澳門會展業的最佳時期筆者認為,目前是大力發展澳門會展業的最佳時期,原因在於:第一,2006年6月29日與內地簽署的澳門CEPA第三階段補充協定,增加了會展業開放與合作的內容,這是當時香港CEPA所沒有的。這說明中央扶持的意向。第二,美國拉斯維加斯會展模式的進入,為澳門會展發展提供了新的動力。威尼斯人會展中心由於是以展場出租服務商角色定位,會到海外去尋租招展(會),這對澳門形成商貿會展市場有利。第三,現在內地不少民營企業的產品質量提升後,渴望能與國際同行同台唱戲,而海外參展商選擇展會時也盡量以國際牌號的展會為主,以便更易獲得外國政府一年一度的參展運輸費用或展位特裝的補貼。如果澳門會展組織者敢與“國”字號為組展旗幟,再輔以澳門政府和業界的優惠政策和優質服務,在大參展商的導向下,海內外的中小展商往往也跟 紮堆,這樣會打造出澳門的商貿會展平台。第四,目前美歐博彩、旅遊、會展巨頭企業在澳的巨額投資所產生的磁場效應,也會吸引 世界各地的投資貿易客商和歐美會展業向澳門(或通過澳門向大陸)轉移。第五,這幾年正是國家“走出去”戰略向多元化發展的的關鍵時期,原來主要依靠美國市場,現在要走向歐盟、非洲、拉美國家。會展業可把澳門搭建成中國與葡萄牙語系國家經貿投資的最好橋樑和使澳門成為東南亞、台灣走入中國大陸的快捷方式。第六,確立在珠三角會展業界市場地位的關鍵時刻。近幾年是珠三角會展市場重新佈局、重新建設會展基礎設施和各城市重新確立會展發展戰略的時期,周邊城市重新起跑,澳門這次不能再被拋離了。澳門會展組織者如能借助新落成的國際一流展場的效應,多組織大型國際項目,在項目中增強自身的實力與提高本地服務商的水平;澳門政府與業界如能在近幾年創辦、合辦大型會議展覽項目,以掌握本地會展行業的主導權,並促成自身獨特會展資源的全面結合,使會展產業擺脫從屬的經濟地位,樹立起獨立的市場地位與業形象,澳門將會發展成為一個區域性的、有自己特色的旅遊會展城市。註釋:1 根據香港展覽會議業協會公佈的《香港展覽業 2005 年度調查報告》統計。2 澳門統計暨普查局︰《2007 澳門年鑒》, 2007 年,第525 、 517 、 518 頁。
  • 105《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一、前言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兄弟省份,並且同為“9+2”(“泛珠三角省區”)成員的湖南省,素有“芙蓉國”的美譽,並且地處南中國沿海開放帶和長江流域開放帶之間,地理交通位置非常優越。省內最大河流──湘江,而使之簡稱“湘”。此外,其物產資源之豐富,因而也常以“魚米之鄉”、“有色金屬之鄉”、“非金屬之鄉”和“旅遊勝地”等著稱於世。一直以來,湘澳地緣相近,人脈相通,經過多年的改革開放,以及在“一國兩制”的有利保障下,兩地已經具備良好的合作基礎和條件。特別是自澳門回歸後,湘澳間的文化、經貿合作及往來更為頻繁,兩地高層亦實現了多番互訪,並在“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協調機制”框架下,實現了在消費維權合作等領域的合作。同時,來自澳門的企業家,也積極參與開發湖南的龐大商機,湘澳產業承接逐步取得碩果。2007年6月,由澳門企業家投資的約3.8億港元的沅陵工貿中心項目正式在沅陵縣奠基,並成為湖南沅陵縣引進境外資金參與城市建設的最大項目。 1近年來,在多次的湘澳高層互訪過程中,兩地的領導在講話中亦肯定彼此在經濟、文化發展等方面存在很大的互補性,未來可以繼續展開實質性的合作。例如,澳門特別行政區何厚鏵行政長官在2007年6月率團參加在湖南長沙舉行的“第四屆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時,曾特別強調湖南是澳門合作的重點地區之一,雙方可以旅遊業為切入點,在文化、教育、勞務開發等領域展開合作。2而湖南省委張春賢書記在會見時亦表示,自2006年中博會後湖南與澳門合作取得積極進展,兩地交流日益頻繁。他認為,雙方可以充分利用澳門葡語國家聯繫平台、泛珠合作平台,進一步加強合作,可以先在旅遊、勞務、文化教育等方面實質推進。3當中,對於澳門作為“平台”的定位,兩地似乎都已達共識。對於湘澳合作中澳門的“平台”角色定位,按照雙方高層的闡述,主要是指“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服務平台”及“會展旅遊平台”等內容。對此,筆者認為這一合作的戰略定位方向應是合理的,澳門的“經貿服務平台”作用將有助推動湖南企業的“走出去,引進來”。但是當湖南方面對澳門“平台”寄予厚望的同時,澳門“平台”的服務是否足夠,是否完善,是否落實到位?對上述問題,本文將簡要展開討論,並就澳門“平台”的一些問題談談個人的拙見,並望各界同仁先進就澳門“平台”問題共同探討,以深化“平台”的研究內涵,切實推動湖南,以致內地其他兄弟省區的企業“走出去”和“引進來”。二、澳門“平台”作用有助湖南企業“走出去,引進來”談到澳門“平台”定位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何厚鏵行政長官於2001年在亞太經合組織(APEC)工商領導人峰會上的發言。他曾提出:“把澳門構建成‘海內外中小企業的經貿合作平台’”。4此後,於2004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當中,正式提到:“打造‘粵西地區商貿服務平台’、‘國際華商聯絡與合作服務平台’、‘中國與葡語國家的經貿合作服務平現階段湘澳經貿合作中的澳門平台作用芻議葉桂平 ** 澳門科技大學國際旅遊學院課程協調主任、助理教授
  • 現階段湘澳經貿合作中的澳門平台作用芻議澳門研究106第52期重要原料。不僅如此,由於葡語國家都分別屬於它們所在地區一些重要經濟組織的成員,包括歐盟、南方共同市場、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等。因此,積極發展與葡語國家的經貿關係,自然能在這些區域經濟組織中產生一定的輻射作用。此外,在投資方面,中國企業在去年對7個葡語國家的直接投資額已超過1億美元,主要分佈在巴西、安哥拉和莫桑比克。截至2007年底,累計對葡語7國投資超過3億美元,涉及機電、紡織、輕工、農業合作、資源開發等領域。7(二) 澳門可作為湖南與葡語國家交往的“平台”自改革開放以來,內地企業不斷開展對外投資合作。並且在過程中逐步積累經驗。本世紀初,國家把“走出去”上升為國家戰略提出,並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積極“走出去”,以及將國外先進的技術、資金和資源“引進來”。對此,相信湖南企業也不例外,也渴望有一個能提供資訊交流、人員培訓、業務洽談、產品展覽、展銷等活動和商業支援服務,並且具有“外拓內引”等多方面功能的“平台”。對此,澳門是具有成為這個“平台”所必要的優勢,除上述市場訊息和具有廣泛聯繫外,澳門在金融、保險、企業中介等領域,也可為湖南企業提供便捷和多元的服務。例如,為了規避企業在貿易中的風險,2006年9月中國銀行澳門分行與安哥拉發展銀行(BFA)在台’這三大服務平台,正是為了落實‘遠交近融’的政策,發揮澳門的比較優勢,促進服務業的發展,因而受到廣泛的認同,……”(一) 澳門具有成為“平台”的優勢由於作為一個高度開放的自由經濟體和實行簡單低稅制的地區,澳門歷來與歐盟、葡語國家和國際上的華商組織有 密切的聯繫。近年來,在結合“內地與澳門特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合作關係的安排”(CEPA)和“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協調機制”的不斷落實下,為湘澳企業帶來了很大的商機。特別是澳門這一平台,可成為湖南企業開拓歐盟、葡語國家市場的理想平台。作為一個集政治實體和經濟實體於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響的區域一體化組織,歐盟至今經歷了6次擴大,成為一個涵蓋27個國家,總人口超過4.8億、國民生產總值高達12萬億美元的當今世界上經濟實力最強、一體化程度最高的國家聯合體。5自2007年7月1日起至當年年底,與澳門頗有淵源的葡萄牙開始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並有效加強拓展歐盟與葡語系地區的合作。此外,分佈在世界四大洲的葡語國家共有8個,人口總共有2億多,除了葡萄牙外,其餘都屬於發展中國家。這些國家擁有豐富的資源,具有巨大的可開發的市場潛力,以及有力求加速發展和加強對外合作的願望。6按照筆者收集的資料(表1)顯示,近年來中國與葡語國家雙邊經貿額已經超過463億美元,較之2006年增長了35.8%,比2003年的水平翻了兩番。可見,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關係正取得長足的發展。儘管這一貿易額只佔了中國2007年外貿總額將近2%,但這也說明了中國和葡語國家間是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從表2,我們可以瞭解到目前葡語國家的一些主要進出口產品情況。將之與湖南企業的產品相比,主要包括鐵路技術裝備、食品、紡織品、服裝、陶瓷、茶葉、煙花鞭炮、小五金等製品,我們不難發現兩者存在較大的經濟互補性。湖南企業生產的優質罐頭、輕工器械產品、服裝等都是大多葡語國家所渴求的商品,並且市場潛力巨大。中國南車集團株洲南車電機公司研製生產的機車、貨車、動車組等產品,也是非洲葡語國家的鐵路基礎建設所急需的。而葡語國家豐富的資源,也是湖南企業所缺的表1 2007年中國與葡語國家貿易統計項目 與 200 6 年比較進出口額 出口額 * 進口額 * *進出口額 出口額 進口額 * *國家(億美元) (億美元) (億美元)(%) (%) (%)安哥拉 141.2 12.3 128.9 +19.4 +37.7 +17.9巴西 297 113.7 183.3 +46.4 +54.1 +42.0佛得角 0.147 0.147 0 +45.7 +45.7 -85.5幾內亞0.0745 0.0728 0.0017 +31.2 -28.1 –比紹莫桑比克 2.8 1.6 1.2 +36.8 +25.2 +55.3葡萄牙 22.1 18.3 3.8 +29.0 +34.3 +8.7東帝汶 0.0951 0.0946 0.0005 -43.3 +63.2 -99.5聖多美和普林 0.0178 0.0178 0 +46.1 +46.1 –西亞比合計 463.4 146.2 317.1 – – –資料來源:中國商務部網站:ht tp: / / zhs .mofcom.gov .cn /aar t i c le/Noca tegory /200802 /20 0802 0537 4215 .h tm l , 2008年 2月 5日。* 出口額指從中國內地出口至葡語國家的貨值* * 進口額指由葡語國家進口至中國內地的貨值
  • 107《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澳門共同簽署合作協定,為在安哥拉發展的內地、澳門企業提供匯款業務及其它金融業務。8據有關人士表示,今年首4個月,安哥拉通過中國銀行的匯款額達到5000萬美元,主要匯往內地、香港及澳門。9借助澳門“平台”的有利優勢,湘澳近年來多次聯手開拓葡語國家市場。例如,在中國和澳門的主要貿促機構的組織帶領下,兩地企業家分赴莫桑比克及安哥拉參加“馬布多國際貿易展覽會”(FACIM)和“羅安達國際貿易展覽會”(FILDA)等。此外,自2003年10月由中國貿促會、澳門連同葡語國家的一些主要貿促機構和商會聯合簽署了“貿易促進機構/商會合作協議書”,並已同步設立每年輪流在葡語國家舉行“中國與葡語國家企業洽談會”的機制,至今已先後在澳門、安哥拉、葡萄牙、莫桑比克、佛得角舉辦。據有關統計資料表明,至今共有超過2000人次的企業家參加了歷屆會議,中國與葡語國家的企業總共簽訂超過26份合作意向/協議書,合作項目涉及建築、醫藥、貿易、金融、農業、捕魚業、農產品加工等範疇。日後,湖南企業可以借助此機制,積極參與組團到葡語國家進行考察和訪問,聯合開拓葡語國家市場。表2 葡語國家主要進出口產品清單資料來源: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葡語國家安哥拉巴西佛得角幾內亞比紹莫桑比克葡萄牙東帝汶聖多美和普林西亞比主要出口產品原油、鑽石、提煉石油產品、天然氣等鐵礦、大豆、鞋靴、咖啡和汽車等燃料、衣服、鞋類及鞋類配件、魚類及甲殼類等腰果、凍蝦、凍魚、花生米、原木等對蝦、棉花、腰果、糖、椰乾、柑桔、電力、木材等運輸器材、機械及器具、服裝、鞋類等咖啡、檀香、大理石、石油、香草豆等可可、椰子乾、咖啡、棕櫚油等。主要進口產品日用品、食品、醫藥、機器設備和電力設備、汽車和配件、紡織品等機械設備、化學製品、油類、電力、汽車及其零件等食物、燃料、製成品等運輸設備、建材、糧食、燃料、潤滑油等糧食、原材料、石油、機械設備及零配件等機械及器具、運輸器材、化學品、農產品等食物、汽油、煤油、機械等機電設備、食品、石油產品等(三) 澳門是湖南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重要“會展旅遊平台”另一方面,借助於澳門舉行的大型會展活動,也將有利湖南企業與與會的其他國家,包括葡語國家、歐盟等國家的接觸和聯繫。比如, 2003 年和2006年先後在澳門成功舉辦的,由中央政府主辦、澳門特區承辦的兩屆“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澳門)”部長級會議,已簽署了行動綱領,與會各方達成進一步推動中國及葡語國家在人員培訓、貿易、運輸、投資、農業與漁業合作、資源開發、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衛生和通訊等領域的互動合作。而部長級會議期間,還同時設“中國和葡語國家企業家大會”。同時,一年一度在澳門舉行的本地區最大型的展會──“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MIF),每年都吸引包括來自葡語國家、歐盟國家和世界上其他國家或地區的企業家和代表共同參加。例如,按照有關資料表明,2007年10月,第12屆MIF設立“葡語國家館”、“歐盟館”、“國際會展區”等展館。10 大會於展前及會期共收到761個商業配對項目,項目主要來自中國、澳門、葡語國家、香港、台灣、美國、日本、加拿大、比利時、新加坡、菲律賓、印度、智利等國家或地區。其中,來自於中國內地及葡語國家的項目分別佔超過65%及20%,從上述數字可見澳門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的平台作用得到認同。11此屆活動,湖南省首次組織了 8 家企業、 30 多人的代表團參加。湖南湘繡、茶葉行業參加了本次展示活動,並向澳門、葡語國家的客商展示了湖南的湘繡文化和茶文化。12此外,隨 澳門的會展軟硬體設施陸陸續續增加和完善,澳門特區正在不斷朝向成為“娛樂、會展、休閒和購物旅遊中心”的目標邁進。按照特區政府的構想,希望有更多的國際會議、展覽活動選在澳門舉行,而目前國際會議展覽活動佔據最領先地位的當屬歐洲國家所舉辦的展會,例如德國、法國等歐洲國家的一些著名展會。2008年4月,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主辦,泛珠三角省、區政府協辦,國家環境保護部支持的“2008年澳門國際環保合作發展論壇及展覽”(MIECF)在澳門隆重舉行,來自18個國家及地區,包括歐盟、美國、比利時、西班牙、英國、巴西、加拿大、芬蘭、法國、德國、印度、日本、南韓、盧森堡、菲律賓、新加坡、泰
  • 現階段湘澳經貿合作中的澳門平台作用芻議澳門研究108第52期國、中國、香港及澳門的官員、企業家及專家學者參與了是次活動。13湖南省代表團的參與,並且展示本省的環保產業發展近況,有效促進了湖南方面與來自上述國家與地區的參展商交流最新技術和產品。此外,值得一提的還有,澳門組織葡語國家採購商、企業和商協會代表團到湖南進行考察及拓展商機。例如,2006年9月,何厚鏵行政長官親自帶領來自巴西、葡萄牙、莫桑比克、安哥拉等7個葡語國家的部長級代表團到湖南參加“中博會”。借此免費當起招商引資的推介者14,讓葡語國家的部長還有他們的企業代表對湖南有更進一步的瞭解。另一方面,湖南與澳門兩地在旅遊合作領域也是商機無限。湖南的名勝古蹟很多,有國家級的森林公園和各種歷史和文化遺蹟,擁有豐富的旅遊資源。而澳門則具深厚獨特的歷史文化、糅合了東西方文化特色。隨2007年5月起“個人遊”擴展至長沙巿,兩地的旅遊業務顯現更大的發展空間。此外,在教育培訓合作方面,目前亦有近千名湖南籍學生分別就讀於澳門高校,所選的專業以會展及旅遊零售等新專業為多。同樣,許多澳門學生也選擇到湖南學習和深造,特別多人就讀的是如醫學等湖南高校具有優勢的專業。這些都是未來湘澳勞務合作的重要基礎。最後,對於澳門特區政府下轄的“澳門商務促進中心”能為內地企業赴澳門開展商務活動提供優惠便利的條件,免費提供4–6個月的辦公場所,免費提供產品陳列等服務,湖南企業也是相當看重,這些優勢也應該算是澳門“平台”的優勢功能之一。三、結語總的來看,筆者認為近年來湘澳經貿關係是取得了一定的發展,同時,未來湖南企業積極利用澳門“平台”作為拓展海外市場的定位是正確的。儘管澳門“平台”尚存在進一步需完善的地方,但是整體來說,綜觀整個亞太地區,澳門是最具比較優勢能成為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平台”的地方。未來,在“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協調機制”的框架下,湘澳企業家如果能夠繼續抓住湖南省“中部崛起”機遇和澳門特區打造“區域商貿服務平台”所顯現的巨大商機,並且政府間及早確立“湘澳經濟合作促進委員會”定期磋商合作機制,對社會、經濟、文化、旅遊等合作領域出台具體規劃方案,定必使兩地企業在發展的同時,也促進了湘澳合作關係更趨緊密。註釋:1 《港澳工作服務富民強省大有可為》,載於《湖南外事僑務》,第 4 期,轉載於湖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網頁, h t t p : / / w w w . h n w q b . g o v . c n / H t m l / H n w q /Qwzz/111350212.html , 2007 年 12 月 14 日。2 《何厚鏵:澳門將以旅遊為切入點與湖南重點合作》,載於新華網網頁, http:/ /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7-06/08/content_6217846.htm, 2007年 6月 8日。3 《張春賢、周強會見香港特首曾蔭權、澳門特首何厚鏵》,載於湖南省政府門戶網頁, h t t p : / /w w w. hu n an .gov.cn/zwgk/zwdt/200706/t20070609_66523.htm , 2007 年6 月 9 日。4 何厚鏵:《新世紀中的澳門》,在上海亞太經合組織(APEC)工商領導人(CEO)峰會上的講話, 2001 年10 月 18 日。5 《歐洲聯盟(歐盟)》,載於新華網網頁, 2007 年 8 月12 日。6 李琮:《序二》,載於李炳康、江時學:《澳門平台發展戰略──澳門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的經貿合作服務平台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06 年9 月,第 5 頁。7 王勝文:《中國企業“走出去”介紹》, 發表於“第十二屆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中國投資指南網頁, http://www.fdi .gov.cn/pub/FDI/98qth/l tyyth/20080908/2008090806/01/t20080909_96954.htm , 2008年 9月 8日。8 “目前,內地與澳門企業與葡語系國家企業貿易時,最擔心的是收款問題。中國銀行澳門分行與安哥拉發展銀行(BF A)簽署合作協定後,安哥拉 BF A 銀行在澳門開設了一個外幣帳戶,貿易結算將通過此帳戶進行,不受外匯管制。 BPA 亦將撥出 1 億美元,保障外匯結算。 B P I 銀行為葡萄牙第四大銀行,其子公司BFA 銀行是安哥拉最大的私人銀行,主力辦理貿易融資服務。現時, BPI 已為 BFA 開通管道,支援安哥拉進口商與中國出口商開展信用證業務。 BFA 將擔任開證行,替當地進口商開立信用證;中國銀行澳門分行作為通知行, BPI 作為保兌行。為了向在安哥拉工作的中國公民提供更方便的匯款管道, BFA 已準備好了中葡雙語申請表格,並根據雙方銀行協定進行匯款交易。”參見《三銀行昨簽約 中安貿易結算 以澳為平台》,載於《澳門日報》, 2006 年 9 月 24 日。9 《今年首四月 中銀安哥拉匯款五千萬美元》,載於《澳門日報》, 2007 年 5 月 15 日。1 0《第十二屆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合作備忘錄”簽署儀式暨新聞發佈會》,載於 MIF 網頁, http://www.mif.com.mo/mif2007/n070404.htm , 2007 年 4 月 4 日。1 1《活動總結》,載於 MIF 網頁:ht tp : / /www.mi f . com.mo/mif2007_1/n071023.htm , 2007 年 10 月 23 日。1 2《湖南首次組團參加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載於湖南省政府門戶網頁, http://www.hunan.gov.cn/zwgk/zwdt/200710/t20071019_83686.htm , 2007 年 10 月 19 日。1 3《澳門國際環保合作發展論壇及展覽揭幕 近 900 人參加》,載於泛珠三角合作資訊網頁, ht tp : / /www.pprd .org.cn/92/macao/200804/t20080424_43751.htm , 2008 年
  • 109《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4 月 24 日。1 4《何厚鏵:中博會給澳門企業家提供了無限商機》,載於人民網網頁, ht tp : / /unn.peop le .com.cn/GB/14748/4864570.html , 2006 年 9 月 27 日。
  • 內地赴澳民營企業賭客調查澳門研究110第52期貴賓廳是澳門博彩收入的主要來源。2008年澳門貴賓廳的收入佔澳門賭場博彩收入的大約69%。2貴賓廳的客人主要是內地的客人。新濠博亞的首席執行官何猷龍估計,澳門的賭客有93%是來自內地 3,而路透社的報導則為70%。不管是哪一個資料,都顯示澳門的賭客主要來自內地。內地賭客中,貢獻最大的又是由內地富豪、政府官員、國企老總為主的大賭客。根據《第一財經日報》於2006年8月14日的估計,最高端部分的大賭客人數大約佔總賭客數量的1%,但他們對澳門博彩收入的貢獻卻高達30%。而根據筆者對99名內地大賭客的分析,赴澳的大賭客中,政府官員、國企老總和民營企業主是澳門佔比重最大的三種賭客。4雖然內地官員、國企老總和民營企業主都曾是澳門大賭客的重要來源,但從2006年以來,由於內地不斷打擊“黨員幹部”賭博(包括赴境外賭博),因此內地官員和國企老總對澳門博彩業的重要性正在迅速降低,而由民營企業主為主的賭客的重要性正迅速增加。這方面最重要的證據之一是最近兩年多來,內地對政府官員、國企老總赴澳的簽註實施了嚴格的限制,使內地赴澳的官員和國企老總的數量大幅減少,但澳門的博彩收入並沒有受到影響(2008年9月以來的情況除外),仍然保持高速度發展,因此有理由相信,內地的民營企業主已成為澳門博彩產業的重要推動力。雖然民營企業主賭客對澳門博彩業的貢獻不斷增加,但到目前為止,對他們的研究還幾乎是空白。Ozor io 和 Fong 對澳門賭場中的中國賭客進行了調查,發現在澳門賭博的中國賭客喜歡冒很大的風險,看重短期回報,追求及時的刺激和興奮。但由於被調查的賭客主要是一般的賭客而不是大賭客,因此對瞭解內地大賭客幫助不大。5 Lam通過賭場貴賓廳觀察中國百家樂賭客,發現中國賭客對遊戲顯示很高的控制幻想,並從百家樂遊戲得到刺激、享受、價值觀、金錢。但由於賭場觀察常常難以判斷賭客的身份,因此不能肯定觀察到的中國人肯定是來自內地的賭客。6筆者根據內地媒體的報導,研究了赴澳賭博的99個大賭客的案例,其中也包括25名民營企業賭客,為瞭解內地赴澳大賭客打開了一個視窗,但由於媒體報導的案例大都與貪污受賄、非法集資、詐騙等犯罪行為相關,因此並不能反映一般正常賭客的情況。7本研究試圖填補這個空白。本研究通過在內地對民營企業管理層和業主的電話訪談,瞭解民營企業賭客的情況。由於內地對黨員幹部赴澳旅遊的限制越來越嚴格,短期內看不到放鬆的跡象,因此澳門未來的高端賭客,政府官員、國企高管的數量將進一步減少,民營企業業主或管理層大賭客所佔的比重會進一步增加。瞭解民營企業管理層赴澳賭博的動因和以及影響他們赴澳旅遊的因素對澳門博彩業的經營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此外,瞭解民營企業賭客的賭博行為和消費偏好,對於預測澳門博彩業的發展趨勢,減少賭博的負面影響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內地赴澳民營企業賭客調查 1曾忠祿、張冬梅 ** 前者為澳門理工學院社會經濟與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後者為廣東藥學院醫藥商學院副教授
  • 111《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一、方法(一) 調查範圍、調查對象與樣本量由於研究經費的限制,本研究的調查範圍僅限於廣東省的廣州、中山和珠海三地。之所以選擇廣東,是因為廣東緊鄰澳門,廣東遊客在赴澳遊客中佔的比重最大。據廣東省公佈的資料,從2003年內地開放自由行以來,赴澳自由行遊客 80% 來自廣東。 8 之所以選擇廣東的這3個城市是因為在廣東各城市中,這 3 個城市是赴澳遊客數量最多的城市。(圖 1)圖1 2005廣東赴澳簽註最多的前10名城市資料來源:廣東省公安廳調查對象是三地民營企業管理人員中的賭客。符合條件的調查對象需要同時滿足3個條件: 任職於中型以上的民營企業(年營業額/銷售收入大於5000萬元人民幣); 擔任中層或以上管理職位; 過去1年內前往澳門賭博的次數不少於3次。將年營業額/銷售收入定在5000萬元以上,主要是要把調查對象集中的大中型企業上。按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和國家統計局2003年聯合頒佈的中小企業界定標準,工業企業和建築業為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的企業,住宿和餐飲業為銷售額15,000萬元以下的企業,交通運輸和郵政業為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的企業。但這些標準沒有根據銷售額將中型企業和小型企業劃分開的標準,要進一步劃分中型企業和小型企業還需要參考職工人數、資產總額等因素。9因此我們採用了1999年由國家計委牽頭,國家統計局、國家經貿委共同參與制定的劃分標準:中型企業為年銷售收入和資產總額均在5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小型企業為年銷售收入和資產總額均在5000萬元以下的企業。第二個標準,選擇中層以上的職位,主要是考慮到民營企業很多中層以上的管理人員有較高的比重持有公司的股權或有較高的收入,是大賭客的潛在來源。第三個標準是“在過去1年到澳門3次以上”。選擇“過去 1 年”,主要是根據客戶關係管理中的RECENCY原則,越是最近購買過的顧客越可能成為潛在的顧客,過去很久都沒有購買過的顧客可能已成為流失的顧客。 10 確定“3次以上”,主要是要排除偶然到澳門的賭客。原計劃廣州調查 50人,珠海、中山各 25人,實際結果是廣州 52人,中山30人,珠海20人。珠海減少了5人,主要是珠海符合調查條件又願意接受調查的賭客數量不夠。二、調查過程在確定了以上標準之後,調查人員通過廣州、珠海和中山三地企業的電話名錄,選出民營企業名單,然後通過電話甄選符合條件的受訪對象。如果對方符合條件,並願意接受電話訪問,就及時進行訪談;或預約電話訪談的時間,然後在約定時間進行電話訪談。訪談時,訪問員讀出問卷題目及選項,受訪者根據讀出的題目及選項選擇回答,由訪問員在問卷上記錄。在廣州,完成52家的電話訪談共電話接觸了2659家民營企業。在珠海,完成20家電話訪談共接觸了263家民營企業。在中山,完成30家電話訪談共接觸了516家民營企業。三、質量控制為保證調查質量,在開始調查以前,由專門的人員對初步甄選的企業名單進行過審查,確保企業規模符合條件。在訪談時,對受訪者條件進行了嚴格的控制,訪談流程有嚴格的規定。訪問現場有督導現場指導和監聽訪問員電話,保證了訪問內容的真實性。四、調查結果(一) 基本情況接受調查的102位對象中,男性70人,佔被調查對象的69%,女性32人,佔31%。年齡主要集中在25–45歲這個階段。該階段合計人數佔被調查對象的9 5% 。其中以 3 0 – 3 4 歲這個階段的人數最多,佔38%,其次為 25–29歲這個階段的人數,佔 26%。廣州 中山 珠海 佛山 江門 深圳 東莞 肇慶 清遠 惠州120.0100.080.060.040.020.00102.272.367.6 66.344.227.419.55.7 4.1 4.1萬人次
  • 內地赴澳民營企業賭客調查澳門研究112第52期102位被調查對象中,部門經理或副經理為63人,佔62%;總經理、副總經理級別的佔26%,投資者/董事佔 13% 。教育水平都比較高,大專及以上佔了88%。婚姻狀況以結婚的為主(超過2/3),未結婚或其他佔1/3。69%的被調查對象月收入在15,000元以下,20%在30,000元以上,因此可以推斷,總體而言被調查對象是內地民營企業中的高收入群體。(表 1)表1 被調查對象基本情況性別 人數 百分比(% )男 70 68.6女 32 31.4年齡20–24 1 125–29 26 25.530–34 39 38.235–39 20 19.640–44 12 11.845–50 1 1.050 以上 3 2.9職位投資者 / 董事 13 12.7總經理 / 副總 / 總監 /副總監 / 高管助理26 25.5部門經理 / 副經理 63 61.8教育水平初中或以下 1 1高中 11 10.8大專 38 37.3大學 47 46.1研究生 5 4.9婚姻狀況已婚 69 67.6未婚 32 31.4其他 1 1月收入(RM B)5001–10,000 51 5010,001–15,000 19 18.615,001–20,000 5 4.920,001–25,000 5 4.925,001–30,000 2 230 ,00 0以上 20 19.6(二) 赴澳旅行的原因及行為方式這方面的問題主要涉及被調查對象首次到澳門的原因,到澳門的頻繁程度,提前準備的時間,同行人數以及在澳門逗留的時間。1. 第1次到澳門的原因被調查中有49%第1次到澳門是因為澳門的賭場,有24%為參加港澳遊到澳門,有15%為購物,7%是為了觀賞澳門的景點。由於我們調查時篩選的標準是過去1年至少到澳門賭博過3次的賭客。因此該部分答案可以理解為,最初到澳門並成為澳門賭場的常客的賭客有較大比重是因為賭博以外的其他原因到澳門,但到澳門旅遊幫助培養了他們的賭博興趣。2. 從第1次到澳門到接受訪問為止已有多長時間?不到1年的僅為15%,85%超過1年,其中超過5年的佔36%。顯示被調查對象多數是回頭客,而且有較大的比重是長期的回頭客。3. 1年內到過澳門的次數有多少?被調查對象有71%在過去1年到澳門的次數超過4次,顯示他們多數是澳門的常客。4. 到澳門之前提前準備的時間76%是提前1周,14%是隨時出發,只有10%需要超過1周或更長時間。顯示被調查對象到澳門旅行從做決定到實際旅行不需要很長的準備時間(簽註時間除外)。這可能與他們多數是多次到澳門,對澳門的情況已非常熟悉有關。5. 是否與人同行96%的被調查對象是別人一道到澳門。6. 在澳門停留的時間52%的被調查對象在澳門過夜。該比重略為高於內地遊客總體50%過夜的比重。11(表2)(三) 賭博行為及賭博動因1. 有關賭場的資訊來源被調查對象最重要的資訊來源是朋友和同事(62%),其次是互聯網和賭場的促銷傳單。2. 每次去幾家賭場1 0 2 位被調查對象大部分每次只去一家賭場(62%), 28% 每次去兩家賭場。超過兩家的僅佔10%左右。顯示被調查對象絕大部分對賭場的選擇比較單一,每次不會光顧多家賭場。3. 每次去澳門平均換多少籌碼約31%的被調查對象換籌碼在5000元人民幣以下。26%換的籌碼在5000–10,000元人民幣之間。有19%每次換籌碼超過20,000元人民幣。平均每次換的金額約為8000元人民幣。但高低懸殊大,最低的僅
  • 113《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1000元人民幣,而最高的達300萬元人民幣。4. 平均下注金額被調查對象大多數(72%)平均每次下注金額在1000元人民幣以下,只有28%平均每次下注金額超過了1000元人民幣。但不同被調查對象的金額差距比較大。最低的每次下注金額僅為100元人民幣,最高的平均每次下注金額超過10,000元。按照Lam和Eadington對澳門貴賓廳廳主的調查,每次下注金額在125美元(即1000元人民幣)以上才達到VIP客人的標準。按次標準,被調查的102名對象,只有28%是貴賓廳賭客。 12(表3)5. 賭博的時間被調查對象每次進入賭場賭博的時間最短的僅半小時,最長的24小時。(表4)6. 喜歡賭博的原因排在首位的是社交需要,其次為賭博的刺激性。由於被調查對象是民營企業的業主或管理人員,因此可以認為,他們的“社交需要”其實是一種公關的方式。幾種主要動因中,贏大錢的比重僅佔14%,顯示贏錢不是被調查對象賭博最重要的原因。表3 賭博行為及動因澳門賭場的資訊來源(多選項) *人數 百分比 (% )朋友 / 同事 86 62.4互聯網 15 10.9賭場的促銷傳單 14 10.2賭場中介人 5 3.6其他 18 13合計 138 100每次去幾家賭場( 家)1 63 61.82 29 28.43 9 8.84 – –5 1 1.0合計 102 100每次換多少籌碼( 人民幣元)500 0 以下 32 31.45000-9999 26 25.510,000-19,999 25 24.520 ,00 0及以上 19 18.6合計 102 100平均下注金額100 0 以下 73 71.6100 0 以上 29 28.4合計 102 100喜歡賭博的原因(多選項) *社交需要 46 28.6賭博的刺激性 45 27.9贏大錢 22 13.7娛樂 18 11.2得到成就感 17 10.6擴大知識面 13 8合計 161 100* 多選項的百分比的計算方式:將所有選項人數加總,然後去除具體選項的人數,並折合成百分比。表2 赴澳原因及行為方式首次赴澳原因 人數 百分比 (%)澳門的賭場 50 49參加港澳遊 24 23.5購物 15 14.7異國情調的景點 7 6.9美食 1 1探親 1 1客戶 1 1商務 1 1其他 2 2合計 102 100首次赴澳至今的時段不到 1 年 15 14.71–3 年 33 32.43–5 年 17 16.7超過 5 年 37 36.3合計 102 100年內去澳門的次數3 次 30 29.44 次及以上 72 70.6合計 102 100提前準備的時間提前 1 周 77 75.5提前 1 –2 周 3 2.9提前 2 –3 周 4 3.9提前 3 –4 周 3 2.9提前 4 周以上 1 1隨時 14 13.7合計 102 100一人去還是和別人去自己一個人去 4 3.9同別人一道去 98 96.1合計 102 100往返天數1 天(當天往返) 49 482 天(住 1 夜) 49 483 天(住兩夜) 4 3.9合計 102 100
  • 內地赴澳民營企業賭客調查澳門研究114第52期表4 賭博行為描述 N=102項 目 極差 最小值 最大值 均數 標準差過去 1 年去多少次?27 3 30 6.35 4.751過去 5 年去多少次?97 3 100 22.76 21.681一般換多少籌碼?2,999,000 1000 3,000,000 43,509.8 297,503.815平均下注金額多少?9900 100 10,000 806.86 1502.293每次賭多長時間? 23.5 0.5 24 4.441 4.6396(小時)(四) 選擇賭場的影響因素被調查對象每次通常只光顧一、兩家賭場,哪他們根據甚麼標準選擇賭場呢?影響因素比較多,但最大的影響因素是賭場的環境因素。環境因素包括賭場的建築物、賭場的裝修、賭場的氣氛。根據環境因素選擇賭場的人次佔總人次的38%。第二大的影響因素是贏錢機會(17%)。這裏的贏錢機會可能是賭客過去運氣比較好,有贏錢的經歷;也可能僅僅是對某賭場的感覺;也可能是聽到別人的說法。第三大因素是賭場的品牌(13%)。這裏的品牌包括賭場的名氣、歷史。其他影響因素包括賭場的方便性(賭場的位置是否方便,是否有車接送等)、賭場的人氣、服務、以及個人的習慣等。(表5)(五) 賭博以外的活動除了賭場,被調查對象最喜歡的東西是澳門的美食、其次是澳門異國情調的建築、購物。其中71%在澳門購物。最喜歡購買的物品是食品、化妝品、日用品和衣物。(表6)表6 在澳門賭博以外的活動除了賭場,最喜歡澳門甚麼東西( 多選項)人數 百分比 (%)美食 44 22.6異國情調的建築 41 21購物 34 17.4桑拿保健 23 11.8觀賞風景 23 11.8表演 10 5.1其他 20 10.3合計 195 100是否購物是 72 70.6否 30 29.4合計 102 100最喜歡購買的商品(提供兩種商品)食品 37* 30.6化妝品 17 14日用品 15 12.4衣服 15 12.4金飾 10 8.3電器 7 5.8手機 7 5.8手錶 5 4.1香水 2 1.7香煙 2 1.7其他 4 3.3合計 121 100表5 影響選擇賭場的因素影響因素 人數 *環境因素 (3 8%)環境舒適 / 幽靜 / 乾淨 / 氣氛好 / 空氣好 / 人流少設備新 / 賭場新 / 裝修新 / 裝修靚 / 設備齊全 / 服務品種齊全建築風景 / 建築好 / 高大 / 有殺氣 / 有氣勢 / 外型好靚 /有霸氣 / 地方夠大 / 體面贏錢機會 (1 7%)贏錢機會多 / 感覺有錢贏 / 朋友說有錢贏 / 運氣好 /手氣好 / 旺財品牌 (13%)出名 / 名氣較好 / 名氣大 / 地方老 / 歷史悠久 / 熟悉 /感覺安全 / 公平公正方便性 ( 9%)往返車接送 / 專車 / 交通方便 / 過關方便 / 位置方便(近酒店、近市區、近購物點 )人氣 (9 %)人多 / 熱鬧 / 人氣旺朋友喜歡去 / 有社交情況 / 朋友多服務 (6 %)服務態度好 / 服務好 / 服務周到 / 熱情 / 荷官素質好 /比較專業習慣 (5 %)其他 (4 %)* 多選項,人次超過 1 0 2 。502313382920111014119五、小結赴澳賭博的民營企業的業主和管理人員以男性為主(69%),年齡在25–45歲之間,具有大專及以上教育,收入水平多在5000–15,000元人民幣/月(69%)。他們第1次到澳門,一半是到澳門賭博,另外49%是因為參加港澳遊、購物、觀賞景點到澳門,但他們
  • 115《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大多數都成為澳門賭場的回頭客,多年不斷到澳門賭博消費。他們大都同別人一道來澳門,獲賭場資訊的方式也主要是通過朋友或同事。他們每次主要光顧一家賭場,大部分(72%)每次下注金額在1000元人民幣以下。賭博的動因以社交和追求刺激為主。他們選擇賭場最看重的因素是賭場的建築和氣氛;其次是贏大錢的機會;第三是賭場的名氣。除了賭博,最喜歡的東西是澳門的美食、異國情調的建築和購物。以上發現對澳門博彩業制定行銷戰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首先,被調查對象中有近一半是因為非賭博的原因到澳門並成為澳門賭場的長期顧客的。這顯示通過非賭博的方式吸引遊客到澳門旅遊,能增加澳門賭場的顧客,包括長期回頭客。其次,被調查對象大多同朋友或同事來澳門賭博消費,獲取賭場資訊的主要方式也是朋友或同事。該發現同筆者2004年對內地赴澳遊客的調查結果一致。13 這顯示因為澳門的賭場不能在內地宣傳,內地遊客大部分只有通過人際關係獲取資訊,因此賭場的口碑非常重要,以及博彩中介的作用也非常重要。民營企業的賭客選擇賭場非常看重賭場的建築和裝修,賭場的氣氛,因此賭場建築的外觀、藝術性都非常重要。除了賭博,民營企業賭客也看重美食、風景、和購物,因此澳門未來需要進一步加強這方面的吸引力。這方面的發現同德勤公司的一項調查結果一致。該結果與德勤公司幾年前的一項調查結果一致。德勤的調查發現,影響內地遊客到澳門旅遊的最重要因素首先是澳門的美食,其次為購物(圖2)。這說明澳門如果能進一步加強美食、景點和購物業的發展,對吸引賭客具有積極意義。考慮到未來周邊國家賭場的競爭以及澳門自身多元化的要求,澳門加強這三個方面的建設更加重要。圖2 影響被調查對象在澳門逗留的因素資料來源:Delo i t t e ’s Surv ey(200 7)註釋:1 本研究是澳門科技基金資助項目部分成果。本研究也得到澳門理工學院的部分資助。2 資料來源:澳門博彩監察局統計資料計算。3 王紅玉:《澳門賭場 93 % 客源來自內地 賭客 :因賭而墮落》,載於《國際先軀導報》, 2006 年 11 月 1 日。4 曾忠祿:《內地赴澳門賭客特徵分析》,載於《澳門理工學報》,第 2 期, 2008 年。5 Ozorio, B. and Fong, D. K., “Chinese Casino Gambling Behaviors:Risk Taking in Casinos vs. Investments, ” UNLV GamingResearch & Review Journal, Vol. 8, No. 2 (2004), p. 27.6 L am , D . , “A n O bse rva t i o n S t u dy o f Ch in e se Ba cca ra tPlayers, ” UNLV Gaming Research & Review Journal ; Vol .11, No. 2 (Oct 2007).7 曾忠祿:《內地赴澳門賭客特徵分析》,載於《澳門理工學報》,第 2 期, 2008 年。8 資料來源:中國新聞網, 2007 年 5 月 30 日。9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等:《關於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2003),第 143 號(檔)。1 0 戴永良:《客戶資源管理》,中國戲劇出版社, 2001年。1 1 資料來源:澳門統計暨普查局 2 00 7 年資料計算。1 2 Lam, C. S. and Eadington, W. R., “Lessons from the NevadaModel on Macao’s Junket Operat ions,” Gaming Law Reviewand Economics, Vol. 13, No. 1 (2009).1 3 曾忠祿:《內地赴澳門遊客特徵調查》,載於《澳門2004》, 2004 年。302520151050Fe ma le Ma le% of interviewed vis itorsWhat encourages survey respondents to stay longer?G o o dcu is ineM or e ou t l e ts to r esM o r es hopp i ng m a l l sShows M o r e c he a pho te l sM o r e d e l u x eho te l sM o r eg a m b l i n gS am pl e s iz e : 363
  • Assimilation of Chinese Migrant Workers in Macau during the Post Handover Era澳門研究116第52期1. IntroductionMigrant workers capture more than one fifth of the totalworking population in Macau. As scholars argue, a huge amountof migrant workers may give natives a negative and contentiousfeeling and consequently result in a high degree of socialconflicts. I put this research paper to understand the socialconflicts between the host society and migrant community byrevealing the assimilation process of the biggest migrant nation– Chinese migrants – into the host society. Classical assimilationtheories give foundations to understand their assimilation processin which all of them highlight the importance of capital (socialand human) and family socioeconomic status with the hypothesisof a gradual assimilation. Segmented assimilation theory agreesthe importance of capital but puts a different understanding onwhere a gradual assimilation will be located, in which itemphasizes three possible paths for migrants to assimilate.In terms of Macau study, despite the fact that these assimilationtheories give a solid theoretical background, we have to payattention to three inherent constraints that assimilation theoriesdo not mention of: institutional, spatial and motivational constraints.These three constraints give social, emotional and physicalsupport to Chinese migrant workers. Otherwise, this paperreveals that assimilation theories are relevant to understandmiddle to high class migrants that they have pattern to assimilateinto the middle class society with the only difference of thepace. Nevertheless, these theories fail to explain the anomalyamong lower-class migrants in Macau: there is no patternto show that these migrants will finally assimilate into thehost society as a result of three common characteristics (workprocess, consuming capacity and time flexibility) while theystimulate lower-class migrants to react with three inherentconstraints.There is a paradox on importing migrant workers: onone hand, migrant workers can facilitate the economy by fillingjobs which natives are unwilling or incapable to do;2 on theother hand, the arrival of those workers gives natives a negativeand contentious feeling because of the stereotypical threat towardsthe migrant’s community of taking jobs away from nativesand commanding public services.3 This paradox heightens thevalue on the discussion about dynamic between natives andmigrant workers because it is convincing that better integrationbetween two categories can reduce social conflicts;4 thus furtherunbind the paradox. However, the lack of literature refers tothis dynamic is due to the transient nature attached to migrantworkers. Thus, I put my research project to a Macau studyto reveal the dynamic as noted.In the recent years, Macau economy was facilitated bythe end of gaming monopoly as well as introducing largeamount of foreign gaming investments. This opening gamingindustry causes a huge labor demand all of a sudden. Thedrop of unemployment rates of local people and the dramaticrise of migrant workers provide evidences: from 2001 to 2008,unemployment rates of local people dropped from 6.4 % to2.9 %; while the number of migrant workers increases overthree times from 25,925 to 90,013.5 The enormous demandof labor force in every sector surely blesses natives to getAssimilation of Chinese Migrant Workers1 in Macauduring the Post Handover EraChan U Wai** A Bachelor of Sociology at the University of Macau
  • 117《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better paid6, and most importantly, impacting the labor structureof Macau by the huge amount of foreign workers. Today,Macau has an extreme high proport ion of migrantworkers, in which capturing more than 21% of total workingpopulation.7 Negative feelings toward migrant workers maybe reinforced as a result of the very large scale migrantpopulation. Macau, here, possibly faces the paradox that Ijust mentioned – importing labor works as a mean of facilitatingeconomic growth with the expense of increasing social conflictsbetween two large population. This relevant characteristic ofMacau therefore, helps to clarify the theme of my research:examining the dynamic between Macau host society and Chinesemigrant workers’ community by revealing the assimilationprocess of those workers.The sudden demand of labor force, otherwise, gives anupward ladder to the low-skilled natives because of the plentyof job opportunities and the constraint of local labor supply.This upward ladder helps lots of natives to leave low-leveljobs and consequently, migrant workers come and fill up theselow-level jobs. Otherwise, insufficient professional or skillfulnatives block themselves to be blessed by the upward ladderwhile high-level jobs consider more about subjective background(human capital) rather than objective opportunities (economicenvironment). The combination of the lack of natives willingto work in low-level sector and inadequate and insufficientlocal labors to work in high-level sector distributes the foreignworkers to be concentrated into two segments: low-level jobsand high-level jobs. Thus, a “homogenous contact environment”appears in those two arenas: many contacts among labors,but conversely restricts their opportunities to communicate withnatives. This lack of communication between migrant workersand host society thus create a high spatial (or physical) distance.Statistic shows that, at the end of 2007, Chinese migrantsoccupy a huge proportion of the migrant populations (around55% of the total migrant workers population)8 due to geographicaland cultural reasons. The rapidly growing migrant workers fromthe same country, in the natives’ view, might be consideredas a large single community. For instance, despite the differentplaces of origin, South Asian Muslims in Hong Kong wereconsidered as a huge single minority and were being segregatedsocially.9 Due to a sufficient size of Chinese migrants witha high spatial distance as mentioned, negative stereotype towardsthe whole Chinese migrant group may be created by thelack of deeply understanding10, in which, high social distancebetween Macau host society and the huge Chinese migrantlabor population thus forms. As Shibutani and Kwan11 define,social distance is a subjective feeling of nearness towardscertain individuals. Feeling of common identity, closeness andshared experiences is the pattern of low social distance, whileperceive and treat certain individuals as a different category(outsider) is the pattern of high social distance. In sum, theamalgamation of high spatial distance (lack of contactopportunities) and high social distance (a combination of thelack of deep understanding and sufficient size of migrantcommunity thus create stereotypes of “outsider”) produces anobstacle to Chinese migrants assimilating into the host society.The obstacle I mentioned above is a macro account ofthe assimilation process. Unsurprisingly, since migrantworkers are not homogenous but with different personalcharacteristics, the macro obstacle will be crossed differentlyamong migrants.12 Scholars with different emphases hadexamined this relation of which relevant patterns were yetto provide explanations to the case in Macau. In this paper,I will argue that, in Macau, several personal characteristicswith a range from family socioeconomic status.13 As well ashuman capital such as one’s education, job skills, language,and age;14 to social capital in which here emphasizes howthe social network is constructed, and their own familyexpectation15, significantly affect whether or not a person iscapable to cross over the macro obstacle, or their pace ofadaptation.16 Methodology of this research mainly based onqualitative by which eight interviews were conducted. Occupationand sex are the main control variables to choose interviewees.Among these interviewees, four of them are working in low-level sector (manufacturing sector) of which different sex areequally distributed (two males and two females). The otherfour interviewees (also two males and two females) are workingin service industry, of which two persons are working inhigh-skilled jobs. Unfortunately, all interviewees have beenmarried so this paper is hard to examine how marriage statusinfluences the assimilation process. Besides, migrant workersin low-level jobs are too homogenous that almost all of the
  • Assimilation of Chinese Migrant Workers in Macau during the Post Handover Era澳門研究118第52期representative information came from manufacturing workers.Therefore, further research should explore deeper into thelow-level jobs by interviewing more people who work in otherlow-level sectors. Before examining how these migrants’variables related to the assimilation process in Macau, reviewsof the assimilations’ theoretical framework is necessary to beconstructed.2. Development of Assimilation TheoryAssimilation theories offer varied perspectives to understandmigrant adaptation with a range from classical straight-lineassimilation to segmented assimilation theory. Earlier studiesfocus on the European migrants to the United States by whichclaiming that gradual assimilation is an irreversibly and inevitablyoutcome with the only difference on pace. However, anomaliesamong non-European migrants in the recent era challenge theclassical approach. The recent studies with multicultural andstructural perspectives argue that the previous exploration ofassimilation is based on a problematic assumption of ahomogenous society. Segmented assimilation theory thereforeproposes that three paths are possibly fallen into because ofthe assumption of a heterogeneous society.2.1 Classical approach revisitedIn the literature on migrant adaptation, the assimilationist’perspective is the dominated sociological thinking in the earlyperiod findings. Sociologists Robert E. Park and Ernest W.Burgess provided an early influential definition with the emphasison the signs of the gradual assimilation: “a process ofinterpenetration and fusion in which persons and groups acquirethe memories, sentiments, and attitudes of other persons andgroups and, by sharing their experience and history, areincorporated with them in a common cultural life”. This ideapresumes that, by impacting with biotic force and social force,assimilation is an inevitably and irreversibly natural processthat the new migrants come to share a new common cultureand to gain equal accessibility to resources by abandoningthe old culture and behavioral pattern.17 Park’s idea is blurredto explain the subjects of assimilation. To clarify this issue,Joseph Fichter defines assimilation as “a social process throughwhich two or more persons or groups accept and performone another’s patterns of behavior. We commonly talk abouta person, or a minority category, being assimilated into agroup or a society, but here again this must not be interpretedas a ‘one side’ process. It is a relation of interaction inwhich both parties (newcomers and host society) behavereciprocally even though one may be much more affectedthan the other.”While Park and Fichter emphasize the interaction betweentwo parties (host society and migrants), Warner and Srole18highlight the importance of a structural account. They arguethat, although differences in social status and economicopportunity will be eliminated over generations, the inherentcommunity characteristics such as stereotypes imposed by hostsociety, whether or not a trend of social-spatial isolation(residential and occupational mobility), and language reinforcea different pace of complete assimilation among various migrantgroups. Thus the assimilation of minority migrant communityunder a hierarchical system with group ranking is likely tobe confined. This structural account frames the interaction betweengroup characteristics and institutional factors but still so far,there is no clear identification to understand in what situation,a migrant should be considered as a fully assimilated person.Central to this topic, Gordon in his classical work Assimilationin American Life19 gives significant contribution to the assimilationtheory as he constructed a multidimensional framework withexploring the complexity of assimilation process and breaksit down into seven sub processes to measure assimilationspecifically. The details of the sub–processes are shown atTable 1.Table 1 The Assimilation Sub– process20Type of Assimilation Sub processCultural or behavioralassimilationIdentificational assimilationStructural assimilationMarital assimilationAttitude receptionalassimilationBehavior receptionalassimilationCivic assimilationChange the cultural patterns to those ofhost society including religious belief andobservanceDevelop the sense of people hood based onhost societyEnter and being accepted into social cliques,clubs and institutionsMarrying freely and frequently with nativesAbsence of prejudiceAbsence of discriminationAbsence of value and power conflict
  • 119《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The classical approach of assimilation told in an optimistictone in which, in spite of the different pace of assimilationinfluenced by the structural constraints, the assimilation willfinally be taken on by migrants, and they will have: takenon the new cultural patterns completely (including religious beliefand observance); thrown off the sense of its old nationality;entered and been accepted at the destination; the ability tointermarry freely and frequently with the natives; encounteredno prejudice as well as discrimination, and lastly, raised novalue conflict in the destination public life. All these conceptsshown above were based on the old migrant patterns in theUnited States. However, the recent migrant’s assimilation patternchanged in which in spite of passing through several generations,migrants seemed to be “unassimilated” into the American society,especially the blacks. These anomalous outcomes significantlychallenge what the assimilationists’ view. Regarding to thisdeficiency, multicultural approach and structural approach tothe assimilation theory provide a different understanding on thenature of modern society.2.2 Multicultural Approach and Structural ApproachThe classical assimilation perspective fails to explainthe recent non-European migrant trend in the United States.For instance, crossing through several generations,African-Americans are still in higher poverty rates and lowerhuman capital after many generations as compared to themainstream white community.21 Also found that a recent decliningtrend on assimilation within second generation, in whichdisadvantages of immigrants are reproduced rather than shrinkingthrough generations. Children in the United States, from lowersocioeconomic backgrounds, had a higher rate to experienceunemployment, crime, alcoholism, drug use, and otherpathologies associated with poverty, for example.To these anomalies, Alba and Nee22 stand firmly onthe classical approach. They argued that the anomalies shownin the United States are due to the slow pace of assimilation.There are two major reasons23 to slow down the pace ofassimilation in the modern society. First, the continuously highrate of mass immigrants and the sufficient size of the communityrestrict the host society to absorb and integrate with theimmigrants. Second, the growing “hourglass” economy,with knowledge-intensive, high paid jobs at the one end andlabor-intensive, low paid jobs at the other, has limited theupward mobility of immigrants, especially those with loweducation and job skil ls that incapable to handle thehigh-level jobs. Their argument simply attributes the anomaliesto a different pace of assimilation, but still, with enough time,migrants will be fully assimilated into the host society throughintermarriage, residential and occupational integration.All the arguments above are based upon a theoreticalassumption that there is a “unified, nonethnic, and homogenoussociety.”24 In which they hypothesize that migrants areirreversible and inevitable to be completely assimilated intothe host society with the only difference of the speed ofassimilation. However, multiculturalists and structuralists arguethat places for assimilation process are not necessarily assimple as what assimilationist’s claim. With disputing theassumption as noted, they claim that the modern society isunequally stratified as well as multiethnic society.25 Multiculturalistssuch as Glazer and Moynihan perceive the modern societyas composed of heterogeneous ethnicities and racial groups,or at least containing more than one unified culture. Fromthis standpoint, migrants’ own cultural and behavioral patterninherent to their own community is not assumed to be inferiortraits which should be necessarily absorbed by the core cultureof the host society. Rather, multiculturalists argue that if thegroups consist of a sufficient size, they possibly interact withthe core culture to reshape and reinvent themselves. This thushelps migrant community with sufficient size to preserve theirold cultural patterns.Structural approach also rejects the assimilationists’theoretical stance in which they offer a framework forunderstanding the anomalies. They argued that the modern societyis a stratified, hierarchical with many social inequalities.26 Withthis assumption of a society, the inequalities (unequal accessto wealth, power, and privilege) are always reproduced, becausethere ar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inherent to variousmigrant’ community.27 Migrants in one specific community withinherent disadvantages are constrained by a hierarchical andstratified system that limits their access to the social resources,such as opportunities of jobs and education. This may resulta persistent poverty, low level of educational attainment andoccupational mobility.
  • Assimilation of Chinese Migrant Workers in Macau during the Post Handover Era澳門研究120第52期In sum, multiculturalists and structuralists provide a macroview in understanding the modern society which significantlychallenges the core idea that the classical approachmisunderstood. Assimilation today in Modern society is notnecessarily as what assimilationist’s claim – an eventualassimilation towards the unified host society (middle classsociety). To multiculturalists, the assimilation process does notalways eliminate the migrants’ cultural pattern completely.Rather, if a migrant community consist of sufficient size, theirown cultural pattern can be preserved and interact with thehost society. Structuralists believe the modern society as astratified, hierarchical system with social inequality. Thus theassimilation process may not work straightly to the host societybut with many alternative outcomes. After these two perspectivesconstruct a macro account to predict the diverse outcome andpatterns of social mobility, yet, they lack details to explainthe specific disparate outcomes.2.3 Segmented Assimilation Theory28The modern assimilation trend raises the skepticism tothe claim of classical assimilation perspective in which, forexample, Landale and Oropesa’s finding29 shows that thereis a significant increase of children among Asian and LatinAmerican nationality groups living in single-parent families. Thisfact demonstrates that the eventually diminishing of disadvantagesand inequalities with assimilating into the mainstream middleclass community is not always true. Since the upward mobilityin the modern society with hourglass economy is extremelylow, migrant workers therefore were not being offered chancesto improve their status. This structural constraint shows thatsocieties today are capable to reproduces disadvantages andinequalities among poor, uncompetitive people rather thanshrinking them. To understand these diverse outcomes, Portesand Zhou30 proposed the theory of segmented assimilation basedupon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s of multicultural approach andstructural approach. This theory asserts that the modern societyis not homogenous but a stratified and unequal society, andthat therefore different segments of society are available towhich immigrants can assimilate. The different segments forimmigrants to fall are influenced by their own personalcharacteristics as well as the social environment that receivesthem.Based on the assumption that the nature of society isheterogeneous, the approach of segmented assimilation presentsthat there are three possible paths with which the immigrantsmay be experienced by increasing contact with the host societyover time. First, as what the classical approach claims,newcomers will finally integrate into the middle class communityby increasing the acculturation. Second, since the host societyis not homogenously formed by middle class but a diversesociety which also includes proportions of underclass, numbersof migrants may be constructed a social network to innercities and led straightly into the opposite direction to permanentpoverty and assimilate into the underclass. This permanentpoverty, or anomalies of classical approach, does not necessarilyconsider as incomplete assimilation. Instead, there is anotherhost society (underclass) to be assimilated. Lastly, the finalpossible outcome takes place when the assimilation is embeddedin the migrant community with sufficient size and tight solidarity,the common culture and value system of migrant communitieswill be incorporated to overcome structural disadvantages. Adistinguishable culture and value system bound by the migrantshelp negotiating with culture in destination. The migrant’s cultureand value therefore can be preserved. In other words, withneither assimilating into middle class nor underclass, individualhimself found an alternative to survive by constructing strongsocial network with his own community with the convergenceof common culture.313. Family Socioeconomic Status, HumanCapital and Social CapitalLiteratures above dealt with the structural framework ofassimilation ranging from definitions, measurements, differentperceptions of a host society and various paths to be assimilated.However, possible determinants to the pace and paths ofassimilation have not yet been addressed. Several determinantswere concluded to have significant impact to the assimilationprocess, in which assimilationists highlight the importance offamily socioeconomic status and human capital. There is ageneral argument with regards to the determinants: with betterfamily socioeconomic background, proficiency in nativelanguages, better educational achievement, stronger aspiration,arrival in destination with younger age and adequate job skills
  • 121《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will contribute to the adaptation in the destination.32 Theseall factors, in assimlationists’ view, are the foundations tounderstand and to predict the pace, the level, and the patternof assimilation among different groups. Besides the accountof family background and human capital, segmented assimilationtheory by Portes and Zhou33 emphasizes the power of socialcapital to assimilation process, especially to the paths ofassimilation, in which, they claimed that how the network ofmigrants is constructed is very crucial to where the migrantswill assimilate. In sum, while classical assimlationists focuson the effect of family socioeconomic status and human capital,the segmented assimilation theorists pay much attention to socialcapital.To segmented assimilation theorists, better capital asclassical assimilationists’ claim help migrants integrate straightlyinto the middle class society; while the contrary lead a downwardassimilation to underclass. However, they argue that, theseassumptions are too simple that the network between migrantsand host society; between migrants and their own communityare being understudied. They highlight that with controlling othervariables (capital and human capital), where a migrant’s socialnetwork is constructed stronger, the path will more likely tobe at that segment.34 Table two shows the relations betweensegments and social capital.Table 2 Relations between Paths and Social CapitalPaths Social Capitalwestern assimilationists have not concluded. These threeconstraints are at institutional, spatial and motivational accountin order to understand what restrictions towards migrant workers’assimilation when they first arrive to the destination.4.1 InstitutionalGordon’s work35 breaks assimilation process into sevendimensions in which he pointed out the importance of structuralassimilation (enter and being accepted into social cliques, clubsand institutions): “once structural assimilation has occurred…allof the other types of assimilation will naturally follow.” However,migrant workers’ identity of non-citizenship restricts their structuralassimilation because of an inclusive nature of local institutionsand public services. Migrant workers are rejected to receivepublic welfare such as hospital services, the recent policyof receiving 3-5 thousand Patacas and most of thesummer activities in 2008 held by both governmental and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Apparently, migrant workers’non-citizenship identity is an inherent institutional constraint forthem to structurally assimilate into the host society. A femaleinterviewee who married to a native shows her feeling regardingto the constraint as mentioned:“I feel that I can’t enjoy services in Macau, [I] can’tenjoy, this is what I felt…such as the public welfare andmost of the services held by government, I can’t join them.For example like, there are so many activities [which heldby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they are very inclusive.They said that only Macau people can join…or if there aretickets available, like music band shows, they will just letlocal people to get it. If you are not Macau people, youcan’t get them!”36Besides public welfare and services, migrant workers arealso structurally exploited in their jobs because of their inherentidentity, especially in the low to middle-level job. Our interviewsfound that, despite the migrants in the managerial level, theother workers’ salary is at least one third lower than thelocals. Worst salary is among the manufacturing workers inwhich they just earn daily 75 Patacas. Workers in McDonald’seven earn two times more than them hourly. Furthermore,unfair treatment is not just at the economic aspect. Migrantworkers are exploited more than locals emotionally:“If they (local people) are requested to do too many4. Inherent ConstraintFindings in this research paper reveal that the westernapproach of assimilation gives foundations to understandassimil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in Macau. Nevertheless, migrantworkers in Macau have their unique feature Which is differentfrom the condition of western approach in which there areat least three constraints to migrant workers in Macau thatPath 1: Straight-line assimila-tion into the host societyPath 2: Downward assimilationinto underclassPath 3: Assimilation with pre-serving community’s culturesand valuesNetworking in the middle class societyNetworking in the innercitiesA survival strategy with fai lure ofassimilating into the host society:networking in a community with sufficientsize
  • Assimilation of Chinese Migrant Workers in Macau during the Post Handover Era澳門研究122第52期things, they may resign. Therefore, managers don’t dare torequest them too much…but they dare to request us manythings. (The main reason is that) Macau people can get jobsvery easily…We do have chance to get other jobs, but itis not easy. So if manager blames me, I don’t dare to bargain.But once you blame Macau people, they will resign. Managersdon’t dare to fire [Macau] people. Since hard to find otherperson to do these jobs, but it doesn’t matter to fire me,because foreign professionals are many. But there are toofew Macau people capable to do it…it is very natural: Macaupeople will not be blamed if they did wrong things, but ifwe did wrong things, they will surely blame us.” 37As shown, migrant workers are exploited socially,economically and emotionally. What a lesson here is that anon-citizenship identity of migrant workers reinforces themselvesto receive unequal treatments by local people and institutions.And Macau people have privileges on migrant workers thatthey are hardly to overcome. Therefore, one important pointis necessary to note at the Macau study: migrant workersare difficult to be fully assimilated into the host society becausethe structural assimilation is blocked by the inherent deficiencyof migrants’ non-citizenship. Unsurprisingly, good capitalintroduces complexity to structural assimilation and gives furtherprediction to the relation between capital and pace of assimilation.Two interviewees with good capital (one with master degreeand a professional job, another with managerial level jobs)noticed that their salary is exactly the same amongall theirsame level colleagues. Thus, when structural assimilation isa significant motivator to other sub processes in 001’s account,migrant workers with good capital are presumed to have bettercapacity to overcome the inherent structural constraint – toget a citizenship by means of economic investment or technicalmigration, for example.4.2 SpatialNon-citizenship identity acts as an inherent barrier to allmigrant workers. It is institutional. However, Chinese migrantworkers have their unique barrier to assimilate into thesociety – this is a geographical approach – a very closephysical distance to their place of origins, or place of theiroriginal emotional support. Western findings, such as theAmerican approach, based upon that migrants have a verylong physical distance (or at least not short physical distance)to their original emotional support.38 As migrants are hardlyto find face-to-face emotional support from their place of origins,they will naturally pursue it in the destination. Chinese migrantworkers in Macau, different from the western approach, havea very close and frequent physical contact with their originalemotional support due to the geographical closeness withadditional benefits on Macau small geographical dimension andcheap transportation fee. An interviewee mentioned like this:“I have very frequently contact with them [my family].Every night I call them by phone, no matter, it is veryfrequent to contact. Sometimes everyday, sometimes two daysa call, yes, I go home every Sunday…Since my place oforigins is here Guangdong, so I can visit them [my family]every Sunday. I can see them. So that you [me] cometo here and work, you don’t need to miss[my family], yes,not need to miss.”39Despite the fact that some migrant workers in Macaumay come from a distant province, they always have closeemotional support outside Macau because migrants from otherprovinces mostly have working experience in Guangdong(migrants in other provinces are difficult to direct entry to Macaumainly due to their language). This kind of working experiencedraws a linkage between Guangdong and Macau. An intervieweecame from Chongqing, who worked in Guangdong before workingin Macau this non-familial emotional support from Guangdong:Q: What do you do normally on Saturday and Sunday?A: Also go to play, go to Guangdong to play. Yes,I have old villagers and friends there. Go to there to play.(Laughing) Yes, go to see my village friends. I go thereevery week.40Migrant workers in Macau mostly have a commonfeature – a very strong emotional support in Guangdong beforethey first arrive to Macau. With the additional facilitators ofthe small geographical dimension and cheap transportation fee,migrants are able to afford money and time to enjoy theiroriginal emotional support. This support therefore further restrictsmigrant workers in Macau to network a new emotional supportin the destination, especially to those who are incapable toconstruct a new one.
  • 123《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4.3 A product: constraint on motivationThe combination of two inherent constraints, institutionaland spatial, thus most probably, produces a third inherentconstraint – a constraint on motivation. Target research groupsin Western findings are new immigrants with permanentcitizenships, and among all of them, mostly their originalemotional support are far away from the destination. Thesetwo are the facilitators on their motivation because on theone side, they can legitimately enjoy their welfares, servicesin the destination so that they can feel like a local; on theother side, they are hardly to contact with their original emotionalsupport, so this pushes them to pursue a new support inthe destination. However, migrant workers in Macau fail inthese two aspects and as a result there is a constraint ontheir motivation to assimilate into the host society. The firstinterviewee has the best description to the position and motivationof being a migrant worker: So-call “Ji Ren Li Xia”41 (to livein other’s territory). This feeling very significantly bind migrant’smotivation to assimilate into the host society because theymay lose it in the future, and as they can get emotionalsupport from a permanent one, or original one, naturally theywill give up to pursue a new one.This part shows three inherent constraints to migrantworkers. However, my further findings reveal that constraintsas mentioned do not necessarily bind all migrants not toassimilate goodly into the host society. Capital which migrantworkers have played a significant role to influence whetheror not they can overcome three inherent constraints. Theeffectiveness of capital will be shown in the following partof the research paper.5. Macau Study: Partial Segmented Assimi-lationAll the assimilation theorists noticed that a completeassimilation will finally be occurred among minorities with thedifferences in which, classical approach believes that, withenough time, assimilation will be taken place but with variousspeed that influenced by different personal factors; whilesegmented approach underlines there are three paths (path 1:straight-line assimilation into the host society; path 2: downwardassimilation into underclass; path 3: assimilation with preservingcommunity’s cultures and values) where minority can assimilate.Despite this difference, as mentioned, there is a generalargument among different assimilation theories – capital (familysocioeconomic status, human and social capital) acts as asignificant factor to influence migrant whether or not able toassimilate into the middle class. Segmented assimilation theoristsgive a clear prediction as regards to the above: higher-classmigrants as mentioned are more likely to integrate into themiddle class society, while lower-class migrants are very likelyto fall into permanent poverty and assimilate into the underclasssociety. However, I found a pattern that all theories fail toexplain Macau study: higher-class migrants (better social andhuman capital) are able to assimilate very well to the middleclass society with the only difference in pace. Nevertheless,when lower-class migrants are predicted to fall into the innercities (segmented assimilation), or with enough time, theymay get chance to assimilate into the host society (classicalapproach); the pattern found through the interviews revealsthat lower-class migrants have nowhere to assimilate. In otherwords, there is no pattern found that they will gradually assimilateinto the host society. Despite the inherent constraints, I foundthat occupation play a very significant role to influence whetheror not restricting migrant workers’s capability to assimilate intothe host society.5.1 Occupational constraints to lower-class migrantsLower-class migrants work in low-skilled sector. Thiscommon job type to them acts as an “occupational constraint”in which there are at least three features restrict inglower-class migrants not to assimilate into the host society.First, the job characteristics provide a “double guarantee” tomigrants not to communicate with natives. Second, low-skilledjob restricts migrant’s consuming capacity to build social networkwith natives. Third, low-skilled jobs always consist of extraworking hours with better-payment to attract migrants to retainin their work; more time to work thus negatively impact theirtime flexibility and motivation to construct social network withothers.A Double GuaranteeAs I mentioned in the very beginning of this paper,lower-class migrants are facing an institutional barrier termed“homogeneous contact environment”. Since low-level jobs are
  • Assimilation of Chinese Migrant Workers in Macau during the Post Handover Era澳門研究124第52期rejected by natives, lots of migrants fill into this kind of jobs.A huge amount of migrant workers working at the same levelreduce chances for them to communicate with local people.Example is shown here to show how the working environmentof factory job likes:“Very huge proportions are migrants…local people? Thereare very few local people working here… Therefore I mostlytalked with my villagers. Yes, they came from Sichuan, sinceit is more convenient to speak the same language. We knowhow to speak our native language.”42Another example shows the working environment ofground-level service job:Almost all of them (waiters) are migrant workers. Sincelocal people seldom work as a waiter…I didn’t know localpeople. Being a waiter certainly has very little chance toknow local people… Among ten people there are only aroundtwo locals.”43Another crucial difference between low-level jobs and middleto high level jobs during their work process is what wouldhappen during the work hour. Normally, low-level jobs arebased on routine impersonal work process that they are strictlyprohibited to have contact with other colleagues. One of theinterviewee mentioned:“I mean, we do very little talking in factory. Normallywe don’t talk, or very little talking. We don’t allow talking…Imean normally bosses don’t allow you to talk.” 44Although some middle to high level jobs are also routineimpersonal work, they always consist of better welfare suchas regular break or more freedoms during working hours soas to contact with others. But unlike higher-level jobcharacteristics, migrant workers in low-level job are more likelyto work separately, or even they get opportunities to talkwith colleagues, their homogenous contact environment duringwork hours lead them hard to have contact with the natives.This “double guarantee” for low-level workers of lack of contactand homogenous contact environment sharply decreaselower-class migrant workers to build network to local people.Consuming CapacityChances to network natives are decreased amonglow-skilled migrants. Unfortunately, I argue that an alternativeway to build up social network is also blocked. There aremany ways to build up social network. But unlike societybefore that of a community based, all of the ways to constructnetwork needs money. We may enjoy a meal to maintainour relationship with friends, or we may go party to recognizenew friends, for examples. These activities need monetaryspending that migrants in low-skilled jobs always cannot affordand have to keep their simple life because of their very lowsalary:“I don’t have any entertainment, no activity. Wherecan I f ind money to pay for them. I don’t dare goanywhere…Normally that I go home and eat after work, ortaking a bath. Nothing to do, maybe watching television. Whydo I dare to spend money? I don’t dare. Expenditures hereare very high, how do I dare to spend as I just earn verylittle?” 45The service officers remind his time of being a waiter:“I don’t spend in Macau. Spending in Macau that iswhat [I] am not capable to. I got only two thousand andmore. How can I spend money?”46There are two ways affecting migrant workers’ economicstatus and further influence their consuming power. First, itis what I have mentioned – job types. The female migrantwith managerial level job surely have a higher chance tospend more money and expand her social network. However,five of all interviewees mentioned that they are earning orthey have earned very little amount money that is not capableto spend much in Macau. Second, family socioeconomic statushighly influence whether or not migrant needs to give moneyback to their hometown. The female interviewee married witha native (Interview005) mentioned that when she first arrivedto Macau, her salary is not enough for her expenditure. Herfamily therefore provides financial support to her monthly. Itis one reason that she can meet her present husband becauseshe is able to pay for the party to recognize him. Consumingcapacity of a migrant workers are not necessarily affectedby occupation, family socioeconomic status adds complexityto judge whether a migrant is capable to construct social networkin Macau.In sum, lower-class migrants always work in low-skilledjobs and this significantly restricts their consuming power toconstruct network with native because on one hand, their salary
  • 125《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are relatively low that they may just enough to havebasic-living style without any collective entertainment withnatives. On the other hand, lower-class migrants always camefrom a lower class family. This significantly increases theirexpectation to give money back to their family and reducetheir consuming power. Thus, an alternatively way of findingcollective activity in order to build up network with nativesis blocked. This is the reason that many interviewees toldme that their normal activity outside from work is to watchtelevision, to sleep, or to work extra time in their job.Flexibility of TimeMigrants in low-level job always need to work extratime, especially in manufacturing and construction industry. Oneof our interviewees who work in manufacturing sector showshis daily time table:“I work 8–15 hours every weekday. Every day I wakeup around seven. Washing face, and eat breakfast, and Igo to work. Till twenty-thirty, I get my lunch hour… Afterlunch, at 1:45pm, I need to work again until 5:15pm, andfinish my work… However, I work again from 6:30pm to8:30pm, almost every day. Finish my work, and go homewatch TV, I don’t have any places to go.”47This kind of packed time table are really fix that lowlevel workers are very likely to work like this. In spite ofone day off per week, they spend it to go back to theirhometown, or find friends in China because of the close physicaldistance to their place of original emotional support. Moreover,the regular extra work hours as the interviewee mentionedsignificantly decrease migrant’s motivation to integrate sincethey are too tired to construct new network. Consequently,combining this factor to the homogenous working environment,on one hand, workers do not have time to communicate duringoffice hour; on the other hand they don’t have time outsidetheir job to construct their network within Macau society.Three features show how lower-class migrant workerswere restricted to network with natives. They have no chanceto communicate with others during work hours; they do nothave capacity (money and time) to construct their networkoutside their jobs. Therefore, they are extreme vulnerable tothe spatial and motivational constraint, and their emotional supportthus tends to remain in China, and have a tight connectionwith their families or friends in origin as they are not capableto construct a new one. All interviewees from lower-classshow this trend: they contact via telephone with their familyvery frequently, and they always go back to China to visittheir family and friends. Consequently, the combination of alack of capacity and tight emotional support with their traditionalbonding de-motivates lower-class migrants assimilate into thehost society.Implication of RMB exchange rates: young migrants48from lower class are more vulnerable to assimilateThe recent exchange rates of RMB with Patacas introducecomplexity to the assimilation process of migrants. The valueof RMB rises in the recent years. All interviewees mentionedthat the rises of RMB negatively impact their actual incomewhile their payment is in Patacas, especially to those migrantswith bad capital. As I noted, migrant with bad capital alwaysneed to take care of their family economic well-being. Sincetheir family in China spend in RMB, and what migrants earnis in Patacas, the recent change of exchange rates directlydecrease migrants’ spending in Macau in order to send thesame amount of money to their family. More importantly, therecent exchange rates provide a direct force to shrink thesalary gap between low-skilled job salary between China andMacau. As the living standard in Macau is steadily decreaseand jobs in China is being more attractive, migrants arede-motivating to stay and facilitate their expectation to leave.Nevertheless, my finding shows that this prediction is trueto young migrants but not to the old migrants. Young migrantshave capacity (physically and socially) to compete in China.But old migrants could hardly find jobs in China becausethere are many young people with better physical conditioncan compete with them. Furthermore, the economic burdenfrom family restricts old migrants to spend time to find jobsin China, and thus they have to stay in their present jobs.One old migrant give reasons to stay in Macau in spiteof the very hard living condition:“Come back to China and find jobs is very difficult…NowI can retain my living, it is fine I think. If you go backto China it is more difficult to find jobs, and you need toeat. You need to spend much time to find jobs, and peoplemay not employ you. And it is more difficult to find a better
  • Assimilation of Chinese Migrant Workers in Macau during the Post Handover Era澳門研究126第52期job. So I think it is fine. I know I earn not much, butnever mind. I can keep me living, and my living is almostthe same as before, I ignore it, I ignore to think of goingback to China.”Therefore, the RMB factor certainly impacts the livingstandard of all Chinese migrants, but the consequence of theimpact may vary from one to one. Even though the riseof RMB decreases the living standard of old migrants fromlower class, this may not facilitate them to leave becauseof their worse physical condition. However, to the young migrantswith bad capital, they have more alternatives to choose whetheror not to stay in Macau since on one hand, they have betterphysical condition to compete with people in China. On theother hand, their economic burden is less than the old migrantsbecause their responsibility to guarantee family’s economicwell-being is not much. Therefore, the rise of RMB de-motivatesyoung migrants with bad capital to stay in Macau.Why migrants with good capital can assimilate?Lower-class migrants are restricted to assimilatebecause of their lack of capacity. On the contrary, of thosefrom higher-class, I found a pattern that they will graduallyassimilate into the host society. Higher-class migrant workerscan always get a high-skilled job in which more natives involve.This increases the contact opportunities between migrants andnatives. Otherwise, high-skilled job always consists of betterpayment, thus positively influences the consuming capacityto construct social network with natives. A female migrantwith a managerial occupation and earn fifteen thousand Patacasshows her good consuming pattern and the consequences ofit:“I always do shopping with my friends…not just in Macau,but also Hong Kong. We just always get together and buyclothes, or having, yes, we like to have tea time in ABCrestaurant…. Before I like to do gambling with them, theytaught me gambling.”49As migrants with good capital can easily build up theirlocal social network, their traditional bonding in China is easilyto be broken down. The emotional support thus turns fromChina to Macau, and build up a more convenient, effective,and efficient social tie among locals.6. ConclusionAssimilation theories give solid theoretical background tounderstand dynamic between migrants and host society.Classical approach breaks the assimilation process into sevensub-processes in order to measure the level of assimilationin different aspects. The basic argument of classical approachis that, with enough time, all migrants are able to assimilateinto the host society (or middle class society). This argumentbased upon an assumption of that the assimilation processwill be located at a non-ethnic, and homogenous society.Structuralists andmulticulturalists argueagainst this understandingof the modern society. They believe that society nowadaysis in a system with stratified, multicultural, and heterogeneousnature. Segmented assimilation theory follows structuralistsand multiculturalists’ understanding of the modern society andexplores the paths that migrants are possible to assimilate.Three paths are highlighted: First, as what the classical approachclaims, newcomers will finally integrate into the middle classcommunity by increasing the acculturation. Second, since thehost society is not homogenously formed by middle classbut a diverse society which also includes proportions ofunderclass, numbers of migrants may be constructed a socialnetwork to inner cities and led straightly into the oppositedirection to permanent poverty and assimilate into the underclass.This permanent poverty, or anomalies of classical approach,does not necessarily consider as incomplete assimilation. Instead,there is another host society (underclass) to be assimilated.The final possible outcome takes place when the assimilationis embedded in the migrant community with sufficient sizeand tight solidarity, the common culture and value systemof migrant communities will be incorporated to overcome structuraldisadvantages. A distinguishable culture and value system boundby the migrants help negotiating with culture in destination.The migrant’s culture and value therefore can be preserved.All assimilation theories highlight the importance of capital(social and human). The general argument is that good capitalalways blesses migrant’s assimilation process. Classicalapproach mentioned good capital can speed up the assimilationprocess, while segmented assimilation theory underlines therelations between paths and capital: good capital can helpmigrants to assimilate into the middle class society; while
  • 127《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bad capital led migrants straightly into permanent poverty andassimilate into the understand. However, this research paperreveals that the general argument as assimilationists claimedcannot fully apply to the migrant worker study. Firstly, migrantworkers have vulnerability to assimilate because of three inherentconstraints: institutional constraint of non-citizenship identity; aspatial constraint of the closeness between Macau and China;and a constraint on motivation. These three inherent constraintsthus provide a social and physical source of emotional support,thus if any migrant workers are incapable to integrate intothe host society, they are very likely to pursue emotionalsupport back from China. Therefore, this inherent constraintprovides a barrier so that they are very hardly to fully assimilateinto the host society. Otherwise, when assimilation theoriescan give solid prediction to normal migrants, this researchfound that these theories fail to explain the anomaly amonglower-class migrant workers. There are at least three majorexplanations for the anomaly occurred among migrants whichare highly related their occupation. Lower-class migrants alwaysget low-skilled jobs, and this further influences their contactenvironment during work hours, consuming capacity, as wellas their time flexibility.Firstly, as noted in the beginning of this paper, nativesalways reject to work in low level jobs because of theirrelatively low payment and hard working condition. This allowsa huge amount of migrant workers to work in these industries.Therefore, as lower-class migrants always work in these sectors,almost none of natives can be communicated with. Furthermore,low-level jobs always consists of impersonal routine basedtasks, this significantly limits employers in these sectors tocontact with others. The combination of homogenous contactenvironment and impersonal routine work system acts as whatI termed “double guarantee” – guaranteeing them not to buildup a social network with natives. Secondly, lower-class migrantsare always low-paid; their consuming capacity therefore isbeing restricted. As consuming is a main way to constructnetworks with others outside their jobs, low consuming capacityamong migrants implies that they are very hard to contactwith natives, since they do not have money.Lastly, migrants in low-paid job need to work longer time,or have more chance to work extra hours with better extrapayment. This de-motivates migrants to contact with othersbecause on one hand, they are too tired to have contactactivity with others after a long-period work hours; on theother hand, their actual personal time is very limited becauseof their work hours. All these three features that lower-classmigrant workers always face, I argue, is their very basicfactors to make them more vulnerable to the inherent constraints,so as they are hardly to assimilate into the host society,even a underclass society. In addition, among all migrantswith low capital, youths are more vulnerable to the assimilationprocess in which they are greatly influenced by the recentexchange rates of RMB with Patacas. The lower value ofPatacas as compared with RMB de-motivates young migrantsto stay in Macau because jobs in China are more attractivewhile the actual income gap of same type jobs between twoplaces are decreased, and young migrants are able to competein Mainland China because of their better physical conditionand less economic burden. Although the recent exchange ratesof RMB also negatively affect old migrants, they could hardlyfind good jobs because of their worse physical condition.Notes:1 Migrant workers refer to legal foreign workers with thatit wil l be used interchangeably with migrants, temporaryworkers, and foreign workers.2 Dalla, R. L., Cramer, S. and Stanek, K., “Economic Strain andCommunity Concerns in Three Meatpacking Communities,”Rural America , Vol. 17, No. 1 (2002), pp. 20–25.3 Suro, R., Strangers Among Us: Latino Lives in a ChangingAmerica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98).4 Zhou, Min, “Segmented Assimilation: Issues, Controversies,and Recent Research on the New Second Generat ion,”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Vol. 31, Issue 4, SpecialIssue: Immigrant Adaptation and Native-Born Responses inthe Making of Americans (1997), pp. 975–1008; Suro, R.,Strangers Among Us: Latino Lives in a Changing America(New York: Random House, 1998); Portes, A. and Zhou,Min, “The New Second Generation: Segmented Assimilationand Its Variants among Post-1965 Immigrant Youth,” Annals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Vol. 530, (1993), pp. 74–98; Gans, H. J., “Second-GenerationDecline: Scenarios for the Economic and Ethnic Futures ofthe Post-1965 American Immigrants,” Ethnic and RacialStudies, Vol. 15, Issue 2 (1992), pp.173–192; Portes, A.,“Immigration Theory for a New Century: Some Problemsand Opportunities,”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Vol. 31,Issue 4, Special Issue: Immigrant Adaptation and Native-Born Responses in the Marking of Americans (1997),
  • Assimilation of Chinese Migrant Workers in Macau during the Post Handover Era澳門研究128第52期pp. 799–825.5 Stat ist ics and Census of Macau (Macau: 2001), p. 36;Statistics and Census of Macau (澳門經濟季刊) (Macau:2007), p. 44.6 According to the Statist ic and Census of Macau (2001-2008 Spring), the medium income index growth from 4655to 8200 Patacas.7 The total working population in Macau is around 317,000,whi le the total migrant worker is 85,207 at the end of2007. The migrant workers population is around 21.5% tothe total working population.8 At the end of 2007, number of migrant workers is 85,207,of which Chinese migrants are 47,101.9 Weiss, A. M., “South Asian Muslims in Hong Kong: Creationof a ‘Local Boy’ Identity,” Modern Asian Studies, Vol. 25,Issue 3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1), pp. 417–453.1 0 Randall, N. H. and Delbridge, S., “Perceptions of SocialDistance in an Ethnically Fluid Community,” SociologicalSpectrum, Vol. 25, (2004), pp. 103–122.1 1 Shibutani, T. and Kwan, K., Ethnic Stratification (New York:Macmillan,1965).1 2 Portes, A. and Rumbaut, R. G., Legacies: The Story ofthe Immigrant Second Generation (New York: Russell SageFoundation, 2001); Warner, W. L. and Srole, L., The SocialSystems of American Ethnic Groups (New Haven, CT: YaleUniversity Press, 1945); Zhou, Min, “Segmented Assimilation:Issues, Controversies, and Recent Research on the NewSecond Generatio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Vol. 31,Issue 4, Special Issue: Immigrant Adaptation and Native-Born Responses in the Making of Amer icans (1997) ,pp. 975–1008; Kanaiaupuni, Shawn, M., “Reframing theMigration Question: An Analysis of Men, Women, and Genderin Mexico,” Social Forces , Vol. 78, Issue 4 (2000), pp.1311–1347; De Jong, Gordon F., “Expectations, Gender, andNorms in Migration Decision-Making,” Population Studies,Vol. 54, Issue 3 (2000), pp. 307–319; Xie, Yu and Greenman,E., “Segmented Assimilation Theory: A reformulation andEmpirical Test,” Population Studies Center Research Reports,Vol. 5, Issue 81 (University of Michigan, 2005); Alba, R.and Nee, V., “Rethinking Assimilation Theory for a NewEra of Immigratio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Vol. 31,Issue 4, Special Issue: Immigrant Adaptation and Native-Born Responses in the Making of Americans (1997) pp.826–874; Lee, J. and Bean,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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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Assimilat ion in AmericanLife: The Role of Race, Rel ig ion and National Origins(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4); Gordon, M.M., Assimilation in American Life: The Role of Race, Religion,and National Origin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4); Goldscheider, C., “Migration and Social Structure:Analytic Issues and Comparative Perspectives in DevelopingNations,” Sociological Forum, Vol. 2, Issue 4, Special Issue:Demography as an Inter discipline (1987), pp. 674–686.1 3 Xie, Yu and Greenman, E., “Segmented Assimilation Theory:A reformulation and Empirical Test,” Population Studies CenterResearch Reports, Vol. 5, Issue 81 (University of Michigan2005); Liang, Zai and Chen, Yiu Por, “Migration and Genderin China: An Origin-Destination Linked Approach,” EconomicDevelopment & Cultural Change, (Chicago: University ofChicago Press, 2004), pp. 423–443.1 4 Liang, Zai and Chen, Yiu, Por, “Migration and Gender inChina: An Origin-Destination Linked Approach,” EconomicDevelopment & Cultural Change, (Chicago: University ofChicago Press, 2004), pp. 423–443; Kanaiaupuni, Shawn,M., “Reframing the Migration Question: An Analysis of Men,Women, and Gender in Mexico,” Social Forces, Vol. 78,Issue 4 (2000), pp. 1311–1347; De Jong, Gordon F. ,“Expectations, Gender, and Norms in Migration Decision-Making,” Population Studies, Vol. 54, Issue 3 (2000), pp.307–319; Yang, Xiushi and Guo, Fei, “Gender Differencesin Determinants of Temporary Labor Migration in China: AMultilevel Analysis,”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Vol. 33,Issue 4 (1999), pp. 929–953.1 5 Lee, J. and Bean, F. D., “America’s Changing Color Lines:Immigration race/Ethnicity, and Multiracial Identification,” The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2004), pp.221–242; Randall,N. H. and Delbridge, S., “Perceptions of Social Distancein an Ethnically Fluid Community,” Sociological Spectrum,Vol. 25, (2004), pp. 103–122.1 6 Portes, A. and Rumbaut, R. G., Legacies: The Story ofthe Immigrant Second Generation (New York: Russell SageFoundation, 2001); Warner, W. L. and Srole, L., The SocialSystems of American Ethnic Groups (New Haven, CT: YaleUniversity Press, 1945); Warner, W. L. and Srole, L., TheSocial Systems of American Ethnic Groups (New Haven,CT: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45); Zhou, Min, “SegmentedAssimilation: Issues, Controversies, and Recent Researchon the New Second Generation,” International Migrat ionReview, Vol. 31, Issue 4, Special Issue: Immigrant Adaptationand Native-Born Responses in the Making of Americans(1997), pp. 975–1008; Kanaiaupuni, Shawn M., “Reframingthe Migration Question: An Analysis of Men, Women andGender in Mexico,” Social Forces, Vol. 78, Issue 4 (2000),pp. 1311–1347; De Jong, Gordon F., “Expectations, Gender,and Norms in Migration Decision-Making,” Population Studies,Vol. 54, Issue 3 (2000), pp. 307–319; Alba, R. and Nee,V. , “Reth inking Assimi lat ion Theory for a New Era ofImmigratio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Vol. 31, Issue4, Special Issue: Immigrant Adaptation and Native-BornResponses in the Making of Americans (1997) pp. 826–874.1 7 Zhou, Min, “Segmented Assimilation: Issues, Controversies,and Recent Research on the New Second Generat ion,”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Vol. 31, Issue 4, SpecialIssue: Immigrant Adaptation and Native-Born Responses inthe Making of Americans, (1997), pp. 975–1008; Xie, Yuand Greenman, E., “Segmented Assimilation Theory: Areformulation and Empirical Test,” Population Studies CenterResearch Reports, Vol. 5, Issue 81 (University of Michigan,2005); Portes, A. “Immigration Theory for a New Century:Some Problems and Opportunities,” International MigrationReview, Vol. 31, Issue 4, Special Issue: Immigrant Adaptationand Native-Born Responses in the Marking of Americans(1997), pp. 799–825; Lee, J. and Bean, F. D, “America’sChanging Color Lines: Immigrat ion race/Ethnici ty, andMultiracial Identification,” The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 129《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2004), pp. 221–242; Gordon, M. M., Assimilation in AmericanLife: The Role of Race, Religion, and National Origins (New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4).1 8 Warner, W. L. and Srole, L., The Social Systems of AmericanEthnic Groups (New Haven, CT: Yale University Press,1945).1 9 Gordon, M. M., Assimi lation in American Life: The Roleof Race, Religion, and National Origins (New York: OxfordUniversity Press, 1964).2 0 This table based on Gordon’s work (1964: p. 71), table5 entitled “The Assimilation Variables”.2 1 Zhou, Min, “Segmented Assimilation: Issues, Controversies,and Recent Research on the New Second Generat ion,”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Vol. 31, Issue 4, SpecialIssue: Immigrant Adaptation and Native-Born Responses inthe Making of Americans (1997), pp. 975–1008; Alba, R.and Nee, V., “Rethinking Assimilation Theory for a NewEra of Immigratio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Vol. 31,Issue 4, Special Issue: Immigrant Adaptation and Native-Born Responses in the Making of Americans (1997) pp.826–874; Harris, P. R. and Worthen, D., “African Americansin Rural America,” Challenges for Rural America in theTwenty-First Century (Pennsylvania: The Pennsylvania StateUniversity Press, 2005), pp. 32–39; Gans, H. J., “Second-Generation Decline: Scenarios for the Economic and EthnicFutures of the Post-1965 American Immigrants,” Ethnic andRacial Studies, Vol. 15, Issue 2 (1992), pp.173–192.2 2 Alba, R. and Nee, V., “Rethinking Assimilation Theory fora New Era of Immigratio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Vol. 31, Issue 4, Special Issue: Immigrant Adaptation andNative-Born Responses in the Making of Americans, (1997)pp. 826–874.2 3 Their original arguments attributed three main reasons. Thelast reason that I did not mention is the skin color whichis not relevant to this paper.2 4 Zhou, Min, “Segmented Assimilation: Issues, Controversies,and Recent Research on the New Second Generat ion,”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Vol. 31, Issue 4, SpecialIssue: Immigrant Adaptation and Native-Born Responses inthe Making of Americans (1997), pp. 975–1008; Portes, A.and Rumbaut, R. G., Legacies: The Story of the ImmigrantSecond Generation (New York: Russell Sage Foundation,2001) ; Por tes, A. and Zhou, Min , “The New SecondGeneration: Segmented Assimilation and Its Variants amongPost-1965 Immigrant Youth,” 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 Vol. 530 (1993), pp. 74–98.2 5 Portes, A. and Rumbaut, R. G., Legacies: The Story ofthe Immigrant Second Generation (New York: Russell SageFoundation, 2001); Portes, A. and Zhou, Min, “The NewSecond Generation: Segmented Assimilation and Its Variantsamong Post-1965 Immigrant Youth,” Annals of the American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 Vol. 530 (1993),pp. 74–98.2 6 Portes, A. and Rumbaut, R. G., Legacies: The Story ofthe Immigrant Second Generation (New York: Russell SageFoundation, 2001); Zhou, Min, “Segmented Assimi lation:Issues, Controversies, and Recent Research on the NewSecond Generatio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Vol. 31,Issue 4, Special Issue: Immigrant Adaptation and Native-Born Responses in the Making of Americans (1997), pp.975–1008.2 7 Zhou, Min, “Segmented Assimilation: Issues, Controversies,and Recent Research on the New Second Generat ion,”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Vol. 31, Issue 4, SpecialIssue: Immigrant Adaptation and Native-Born Responses inthe Making of Americans (1997), pp. 975–1008.2 8 For Portes and Zhou, the starting point of the segmentedassimilation theory is to understand the diverse outcomeof assimilation of the second generation in the modern USsociety. However, I argue that it can be used part ial lyto migrant workers, see the latter part of this paper.2 9 Landale, N. S. and Oropesa, R. S., “Immigrant Childrenand the Children of Immigrants: Inter- and Intra-GroupDifferences in the United States,” Research Paper, Vol. 95,Issue 2 (East Lansing: Population Research Group, MichiganState University, 1995).3 0 Portes, A. and Zhou, Min, “The New Second Generation:Segmented Assimilation and Its Variants among Post-1965Immigrant Youth,” 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and Social Science , Vol. 530 (1993), pp. 74–98.3 1 Portes, A. and Rumbaut, R. G., Legacies: The Story ofthe Immigrant Second Generation (New York: Russell SageFoundation, 2001); Portes, A. and Zhou, Min, “The NewSecond Generation: Segmented Assimilation and Its Variantsamong Post-1965 Immigrant Youth,” Annals of the American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 Vol. 530, (1993),pp. 74–98; Zhou, Min, “Segmented Assimilat ion: Issues,Controversies, and Recent Research on the New SecondGeneratio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Vol. 31, Issue4, Special Issue: Immigrant Adaptat ion and Native-BornResponses in the Making of Americans (1997), pp. 975–1008; Xie, Yu and Greenman, E., “Segmented AssimilationTheory: A reformulat ion and Empirical Test,” PopulationStudies Center Research Reports, Vol. 5, Issue 81 (Universityof Michigan, 2005); Lee, J. and Bean, F. D., “America’sChanging Color Lines: Immigrat ion race/Ethnici ty, andMultiracial Identification,” The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2004), pp. 221–242.3 2 Xie, Yu and Greenman, E., “Segmented Assimilation Theory:A reformulation and Empirical Test,” Population Studies CenterResearch Reports, Vol. 5, Issue 81 (University of Michigan,2005); Liang, Zai and Chen, Yiu Por, “Migration and Genderin China: An Origin-Destination Linked Approach,” EconomicDevelopment & Cultural Change, Chicago, (University ofChicago Press, 2004), pp. 423–443; Liang, Zai and Chen,Yiu Por, “Migration and Gender in China: An Origin-DestinationL inked Approach,” Economic Development & Cul tura lChange (Chicago: Universi ty of Chicago Press, 2004),pp. 423–443; Kanaiaupuni, Shawn M., “Reframing theMigration Question: An Analysis of Men, Women, and Genderin Mexico,” Social Forces , Vol. 78, Issue 4 (2000), pp.1311–1347; De Jong, Gordon F., “Expectations, Gender, andNorms in Migration Decision-Making,” Population Studies,Vol. 54, Issue 3 (2000), pp. 307–319; Kanaiaupuni, ShawnM., “Reframing the Migration Question: An Analysis of Men,Women and Gender in Mexico,” Social Forces , Vol. 78,Issue 4 (2000), pp. 1311–1347; Lee, J. and Bean, F. D.,“America’s Changing Color Lines: Immigration Race/Ethnicity,
  • Assimilation of Chinese Migrant Workers in Macau during the Post Handover Era澳門研究130第52期and Multiracial Identification,” The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2004), pp. 221–242; Randal l, N. H. and Delbridge, S.,“Perceptions of Social Distance in an Ethnical ly FluidCommunity” Sociological Spectrum, Vol. 25 (2004), pp. 103–122; Alba, R. and Nee, V., “Rethinking Assimilation Theoryfor a New Era of Immigratio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Vol. 31, Issue 4, Special Issue: Immigrant Adaptation andNative-Born Responses in the Making of Americans (1997)pp. 826–874.3 3 Portes, A. and Zhou, Min, “The New Second Generation:Segmented Assimilation and Its Variants among Post-1965Immigrant Youth,” 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and Social Science , Vol. 530 (1993), pp. 74–98.3 4 Ibid. Zhou, Min, “Segmented Assimilation: Issues, Controversies,and Recent Research on the New Second Generat ion,”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Vol. 31, Issue 4, SpecialIssue: Immigrant Adaptation and Native-Born Responses inthe Making of Americans (1997), pp. 975–1008.3 5 Gordon, M. M., Assimi lation in American Life: The Roleof Race, Religion, and National Origins (New York: OxfordUniversity Press, 1964).3 6 Interview005 – female aged 28 with s middle-level servicejob.3 7 Interview007 – male aged 30 with a professional job.3 8 Portes, A. and Zhou, Min, “The New Second Generation:Segmented Assimilation and Its Variants among Post-1965Immigrant Youth,” 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and Social Science, Vol. 530 (1993), pp. 74–98; Portes,A. and Rumbaut, R. G., Legacies: The Story of the ImmigrantSecond Generation (New York: Russell Sage Foundation,2001); Warner, W. L. and Srole, L., The Social Systemsof American Ethnic Groups (New Haven, CT: Yale UniversityPress, 1945); Zhou, Min, “Segmented Assimilation: Issues,Controversies, and Recent Research on the New SecondGeneratio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Vol. 31, Issue4, Special Issue: Immigrant Adaptat ion and Native-BornResponses in the Making of Americans (1997), pp. 975–1008; Kanaiaupuni, Shawn M., “Reframing the MigrationQuestion: An Analysis of Men, Women, and Gender inMexico,” Social Forces, Vol. 78, Issue 4 (2000), pp. 1311–1347; De Jong, Gordon, F., “Expectat ions, Gender, andNorms in Migration Decision-Making,” Population Studies,Vol. 54, Issue 3 (2000), pp. 307–319; Alba, R. and Nee, V.,“Rethinking Assimilation Theory for a New Era of Immigration,”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Vol. 31, Issue 4, SpecialIssue: Immigrant Adaptation and Native-Born Responses inthe Making of Americans (1997) pp. 826–874; Xie, Yu andGreenman, E., “Segmented Assimilation Theory: A refor-mulat ion and Empirical Test,” Population Studies CenterResearch Reports, Vol. 5, Issue 81 (University of Michigan,2005); Liang, Zai and Chen, Yiu Por, “Migration and Genderin China: An Origin-Destination Linked Approach,” EconomicDevelopment & Cultural Change, (Chicago: University ofChicago Press, 2004), pp. 423–443.3 9 Interview001 – female aged around 30 with low-level factoryjob.4 0 Interview004 – male aged 28 with low-level factory job.4 1“寄人籬下”。4 2 Interview001.4 3 Interview006 – male aged around 28 with semi-level servicejob, he talked about his former working experience of beinga waiter.4 4 Interview 003 – male aged around 50 with low-level factoryjob.4 5 Interview001.4 6 Interview006.4 7 Interview003.4 8 There is no clear defin it ion of young and old migrants.Young or old is defined by the migrants’ perception. HereI argue that if migrants consider themselves as young, theyare vulnerable to assimilation process, while migrants considerthemselves as old, they always want to stay in Macauto pursue a more stable, easy jobs.4 9 Interview008 – female aged around 36 with managerial leveljob in hotel .Reference:1. Bartel, A. P., “The Migration Decision: What Role DoesJob Mobility Play?”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69, Issue 5 (1979), pp. 775–786.2. Fichter, J., Sociolog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Press, 1957), p. 229.3. Navratil, F. J. and Doyle, J. J., “The SocioeconomicDeterminants of Migration and Level of Aggregation,”Southern Economic Journal, Vol. 43, Issue 4 (1977), pp.1547–1559.4. Park, R. E. and Burgess, E., 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Sociology (Reprint.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9).5. Perlmann, J. and Waldinger, R., “Second GenerationDecline? Children of Immigrants, Past and Present-AReconsideratio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Vol. 31,Issue 4, Special Issue: Immigrant Adaptation and Native-Born Responses in the Marking of Americans (1997), pp.893–922.6. Schlottmann, A. M. and Herzog, H. W. J., “EmploymentStatus and the Decision to Migrate,” The Review ofEconomics and Statistics, Vol. 63, Issue 4 (1981), pp. 590-598.7. Wegge, S., “Migration Decisions in Mid-Nineteenth-Century Germany: A Summary of Doctorial Dissert-ation,”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Vol. 58, Issue 2(1998), pp. 532–535.
  • 131《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澳門交通問題,隨 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近年來備受關注。對於澳門交通,好與壞,錯綜複雜。筆者試從效率的高低入手,通過對澳門交通存量、影響要素、趨勢等進行分析,探討澳門交通問題。一、澳門交通效率中存量問題澳門交通問題首先在於存量,在於供給和需求的平衡關係。從存量上看,供給並不能很好滿足需求,從而效率不高。為甚麼這麼說?主要基於以下三個方面:對交通本身而言,需求多於所能提供的供給;問題往前延伸,交通依賴的土地資源明顯的匱乏;往後則是人們心理的預期效用標準逐漸高漲。(一) 總量上大與小的定性土地,是最典型的自然資源,儘管澳門近年不斷填海造地,但土地面積至 2007 年,僅 29.2 平方公里。土地在澳門而言,用經濟學的“稀缺”的概念恰好形容;而面對經濟的迅速發展,對土地需求的增加顯得更加突出且從未間斷,近年經濟的高企、博彩會展行業的發展更刺激這一需求的增長,不斷有新的工地開工,甚至填海過程中新生地,其使用方向已經明確。對於城市土地的供給,通常可以通過“城市化”,轉變、調整土地功能,使得城市規劃面積擴大,中國大陸近年來城市的增多和擴張就屬此類;或建立衛星城,如美國等地域較廣的國家,依靠軌道交通等將城市功能分散到距城市較遠的郊區。但由於澳門特殊的政治地位,使得澳門不能夠像其他城市,特別是中國內地城市發展那樣,獲得土地的補給(雖然這種補給只是土地使用功能轉變,而非總量增加);雖然有觀點認為可以向周邊城市轉移城市某些功能,但也不能建立真正意義上的衛星城市,關口在現實生活中不能夠被忽略。因此,通過填海造地,或通過如橫琴島的合作開發成為澳門眼下土地來源,但較長的協商期、建設的工程期是不得不面對的。一方面是土地有限,增長緩慢,另一方面則是日益增長的需求。供需之間的缺口,印證經濟學關於資源稀缺性和效率的論述。交通用地的稀缺也由此產生。交通穿插於各類土地之間,任何功能用地都離不開道路的連接,交通對土地的需求可以說伴隨經濟的發展而快速增長,並呈剛性。可見,澳門交通效率的在供給總量上顯然不“富足”,無法滿足較大的需求,本質問題在於土地的稀缺。在現有的技術條件下,怎樣使得澳門需求得到滿足──增加供給是行不通的,而在於有效率的管理:統一和延續的城市規劃將有利於問題的解決。(二) 結構中多與少的差距從土地資源直接延續,接 看到便是人們本身對澳門交通活動本身的供給和需求的結構。其一,相對於私人高價競標,建築用地始終吸引土地的投向;相對於人們生活質量的關注,無論出於環保還是政治,綠地也得到重視;而交通道路用地發展於其中,其價格隱藏的,具有公共物品性質,其意義也較少被人關注。澳門道路以低於四車道的路面為主,新的道路建設和老城區道路翻新結澳門交通效率試析葉 波 ** 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碩士
  • 澳門交通效率試析澳門研究132第52期合;截至2006年底,道路行車線總長度為383.6公里(表1),較2005年超出約4%;機動車車輛密度為每公里425輛。政府不斷新修路面和新增交通設施,但仍舊沒有改變原來的困境,究其原因,有以下三點:表1 澳門陸地面積與行車道路年 份項 目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澳門陸地總面積 25.4 25.8 36.8 27.3 27.5 28.2 28.6(平方公里)道路行車線長度 324.2 333.1 341 345.2 362.1 368.2 383.6(公里)資料來源:澳門統計暨普查局各年的《環境統計》道路缺乏完善的城區規劃,工程並無延續性;受丘陵地性限制,各街道之間迂迴交錯,只是達到分流目的,而不能真正意義上提高“供給”;新城區交通優於老城區,新的道路增加在新區和離島地區,原因就在於本島發展空間有限,已有的建築限制了道路的擴建。其二,澳門近年車輛逐年增多,並車輛種類上,電單車明顯超過了汽車數量,2006年中期人口統計結果顯示:“52.2%的住戶擁有電單車或私家車,較2001 年增加 7.7% 。這些住戶中, 73.5% 擁有電單車,57%擁有私家車”。1 2008年9月統計資料顯示,全澳182,938輛車輛中,電單車佔52.84%,達96,677輛。從這些資料看,一方面澳門居民車輛擁有量上升,說明收入的增加,使澳門居民追求更高層次的交通需要;另一方面,電單車的家庭擁有比率、總量和增長速度上都高於私家車,除澳門交通道路狹小行駛方便且價格便宜外,也間接體現近年公共交通未能滿足出行需要,而轉向私車交通方式。其三,我們更應當從人口結構的角度來思考,以人為本。僅1000居民中學生人數佔222左右,結合約50 多萬人口總量,可以得出公共交通需求量巨大的:據澳門統計暨普查局2006中期人口統計總體結果顯示:“2006年8月下旬就業人口為290,316人……在使用交通工具前往工作地點方面,有31.2%就業人口是公共汽車上班,步行上班的佔27.9%,而駕駛電單車及私家車上班的分別佔21.6%及13.7%;另外,有3.7%就業人口利用僱主提供的交通工具上班,乘搭計程車上班的只佔1.4%。”2因此,澳門從出行交通工具結構上看,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使用私人交通工具(電單車或私家車)的各佔到1/3;由於澳門地域較小,步行上班的也分得1/3,這是與在許多備受關注的大城市比較下所特有的;但並不表示後兩者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而是說較前者少,缺乏穩定性。對於使用僱主提供的交通工具,從它的服務對象,可以看成是介於公共交通工具和私人交通工具之間,這部分人佔3.7%,比例不大,但按290,316的就業人口總數計,也達到1萬人左右。總的來說,需求結構上澳門對公共交通工具的需求略高於私人交通工具。私人交通工具的使用並未等額降低對公共交通需求的需求,而私人交通工具的使用,對土地資源來說是使得需求進一步增加的,而與公共交通存在疊加部分,缺乏效率。若定位“公交優先”,從這方面來說,是可行和能夠提高效率的,它使得對土地道路資源更有效的利用。在解決交通問題,除盡量增加所能夠的供給時(如修建輕軌外),應當隨需求改變供給結構,使得在各種層次上,需求和供給結構相匹配,使得整個交通經濟活動“為消費者生產”。詳細情況,我們在趨勢中再加以探討。(三) 發展中快與慢的步伐從車輛密度上看,2006年底車輛密度達到為425輛,早在1997年的車輛密度已經達到680輛左右3,資料顯示擁擠度一直較高;而對交通的滿意度卻下降很多,根據統計資料顯示,被訪旅客對公共交通服務及設施的評價,從 2 0 0 2 年的 6 4 % 降到 5 0 %(表2),另一項涉及澳門特區政府2007年最需要處理甚麼問題的調查中,交通成為排在經濟、其他、房屋之後的第4位,並且與二三項相差不大。4這讓我們注意到與快速經濟發展同步的是人們需求層次的上升。這個上升是與經濟的快速發展相關的,隨 收入的增加,人們的需求結構正在發生變化,人們常說“吃、穿、住、行”,只有當前面幾項得到滿足後,人們才更多的關注到“行”的問題。這也符合需求層次理論的分析。經濟學中大部分因素可以給予客觀分析,除了人的效用,不同人對與不同事物的效用不同,但可以肯定的是存在層次性、先後次序。交通偏好顯然在人們效用的衡量中正起
  • 133《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變化。這種變化是經濟發展過快,人們生活要求提高較快帶來的(雖然這種提高並不一定均衡);從社會總體角度看,它確實更被人們看重了。與這種變化的快速相比,較慢建設週期、較慢的改革(包括思維慣性),使得這種供給並未隨之改變,這就使得滿意度進一步下降。如果要改變這種現狀,改革和建設需要一段痛苦的磨合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決和完善的問題,如:並非輕軌一經投入,交通擁擠問題就解決了,首先它需要一段建設時期;其次,人們的生活標準在提高,對交通的期待更高了。(四) 問題本質綜上所述,澳門交通是否有效率與效率高低如何?可以從總量上、結構上和變化速度上分析供給與需求來衡量,各種現狀都說明,供給並未能完全滿足需求,這有時間的因素,又有結構上空間的因素。在交通需求的滿足程度上的不足,體現各種供給要素資源並未能有效的分配,這是問題的本質所在,這種分配是在生活中自然的、也可以說是與市場經濟相隨,但也離不開政府和整個社會的合理規劃的缺乏。一個具備系統性而又不斷改進的前瞻性規劃,有助於澳門交通效率的提高。系統性體現在與各種其他規劃一致:經濟規劃、城市規劃等;不斷的改進,則要求與影響效率的因素相聯繫,隨之變化而改變,具有前瞻性。二、交通效率趨勢分析正如上文提到建立前瞻性系統規劃問題一樣,我們看待澳門交通效率本身就要有前瞻性,把握其變化趨勢。甚麼因素在影響 澳門交通的供應和需求?我們 重對以下幾個部分進行分析:(一) 澳門經濟和收入狀況變化交通經常被認為是一種派生需求,一種由於主要經濟活動目的而衍生,從這個意義上說,經濟的發展決定了交通的發展。隨 城市化和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們由基本的從食品上的滿足,轉而其他欲望得到關注,恩格爾定律就說明,隨 收入上升,食品支出降低,其他支出上升,而交通支出是其中的一部分,特別是旅遊的興起。交通方面,一方面是旅遊慾望帶來的交通需求上升,較其他經濟活動的發展更能拉動交通需求的增長;另一方面,單純對交通的慾望也開始增加,交通作為一種獨立的經濟活動逐漸被重視:有人將品位體現於對車輛的選擇上,也有人將駕車作為一種滿足和休閒樂趣。對於澳門來說,兩者皆有,前者來自澳門旅遊產業,後者來自澳門居民生活素質的提高。經濟的發展,從整體上來說,使得澳門交通緊張加劇。從微觀來看,經濟主體也有條件選擇和追求個性化的交通方式:私車的增加說明這點。公共交通在運輸效率上高於私人交通方式,但從便捷的“門到門”服務、滿足個人喜好上看,後者更優越。依此,澳門私人交通(私家車和電單車)增長,是在2002年經濟條件、收入條件逐步改善情況下,交通需求在結構方面的變化,至少在購買力上有條件追求不同的交通方式。問題的根源,則在於車輛的使用。從另一個層次來說是對道路及土地資源的需求,而它的供給,在澳門又是稀缺的。個人對交通方式的選擇,應當是“合算的”,即在願意付出的時間、價格的範圍內,給自己帶來的最大的滿意度,是有效率的。然而,就整個澳門社會而言,由於人口密度大,人均土地資源少,個人的願望不能夠如上選擇最大化:對個人最優的選擇可能建立在擠佔本該別人使用的道路土地。原因在於,個人並未計算給社會上其他人帶來的成本,經濟學上稱為經濟溢出,因此,對於社會整體的交通效率,準確地說是道路資源,在各種經濟主體的分配使用。社會的發展,經濟佔到相當重要的部分。2007年產業政策中,強調“首先是促進旅遊博彩業的多元化,做優做強旅遊博彩業。”5 2008年受世界經濟形勢影響,有所回調,但總體上都看出澳門經濟具有很強外向性。外向型經濟決定澳門社會發展的目標,對於外部依賴性也使得澳門交通將需要承受更大的壓力。公共交通服務於經濟與社會,因此,有理由將澳門公共交通政策定位於公共交通為主導,以更有效的發揮土地道路資源的效率。在肯定公共交通主導後,收入的增長,使得私人交通應得到適當的疏導,在交通非密集、人口稀少地區、郊區,如澳門路環,甚至可以鼓勵人們使用私人交通工具,而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由於需求者少,維護成本將高,使得公共交通無效率。“需要則用,不需要不用,盡量合用”,以保護在這些生
  • 澳門交通效率試析澳門研究134第52期圖1 非居民人口因素變化資料來源:澳門統計暨普查局︰《人口統計》、《旅遊統計》,2000–2006年。態環境,珍惜澳門綠色環境(綠色植被主要覆蓋在路 島)。(二) 人口因素變化對需求的影響經濟狀況的變好,使得澳門比往年受到更多關注。人口因素的變化對於交通影響,主要在於需求,而效率即在於滿足需求的程度。若需求變化,而供給仍就不調整,那麼在一定時期內,就無法滿足需求,從而效率下降。因此,有必要對人口因素的變化作系統分析。人口因素的變化,可分為兩類:居民因素和非居民因素。在居民因素方面,變化主要體現在人口總量特徵和結構特徵兩個方面。總量的變化及其影響,是最顯著和直接的,人口總數和人口密度在近5年內增長較快,較多的人口自然對交通需求也就大,這也使得比率上比較小的學生階層,算上總量後,對公共交通需求不容忽視。結構變化,是居民變化的另一形勢,年齡結構上15–64歲的居民比例的增加和職業分類上服務業為主體成為結構變化的特徵。15–64歲的居民,可以選擇除公共交通外的其他交通方式,他們有自己能夠控制的收入,並且符合申請參加駕考的條件,所以,與學生這一群體單一的選擇相比,能夠選擇的能力較強、範圍更廣。勞動力向服務業的集中,一方面是經濟發展的結果,另一方面是它有影響 交通需求:在工作時間上,和其他行業相比,總量是一樣的,但服務業向24小時邁進的趨勢,服務業不再如行政時間那般“早九晚五”,工作者的“翻班倒”變得常見,那麼,公共交通運營的時刻表可能不再符合他們的時間;在購買力上,近年博彩業收入的上升,以及前面提到的電單車價格的相對低廉,使得他們有能力購買私家車,至少是電單車來滿足出勤需要。在非居民方面,主要有:移民、外聘勞工和旅遊者。他們在數量上的變化,也就成為澳門人口非居民因素的變化。他們也許長時間在澳門生活工作,也許來澳門旅遊。總的來說,他們的需要構成澳門交通(城市內交通功能)必須滿足的部分,無論增加或減少,或多或少會對澳門交通需求產生影響。統計數據中的“獲准在澳居留人士期末結餘”、“澳門外地僱員期末結餘”(2006年之前稱“非本地勞工”)、“來澳旅客人次”分別包括移民、外地僱員和旅客。從數據上看,除了澳門外地僱員人數在2002年有所下降外,在近7年中,3個數據基本都呈現上升的趨勢(表2)。我們對他們的交通需求分別進行分析:首先,獲准在澳居留人士,包括以領取臨時身份證人士、因商務或探親來澳人士以及其他原因來澳人事,無論何種原因,日常生活是不可能被忽略的,而他們中的一部分將成為澳門永久居民(居住滿7年已領取臨時身份證者),他們的生活、工作,基本與居民無異,因此存在相對的交通需求,不同的是,他們不具備在澳門申請駕駛執照,但在2007年10月1日將施行《道路交通法》中,對該條已經取消。其次,是外地僱員,顧名思義,來澳門工作者,他們在交通中的顯著特徵是依靠公共交通,除非僱主提供交通工具除外,但在前面數據中,我們知道,使用僱主提供交通工具的部分是很少的。需要指出的是,由於澳門與珠海較近,且存在物價差距,一部分本地居民和外地僱員選擇晚間居住在珠海,因此,與正常出勤時間相比隔近的一到半個小時,通往關閘的公共交通需求量大。最後對於旅遊者來說,數量的上升,直接說明澳門經濟的繁榮,而對於他們在澳門交通來說,除公共交通外,旅行社旅遊巴士成為主要交通工具;計程車和公交汽車排其後。但隨 近年自由行的增加,使得後兩者有可能成為主要交通工具,尤其是計程車。需要指出的是,不少研究或評論都指出,遊客增多是交通擁擠原因,筆者不否認,但若將其作為主要原因,則是不對的:從旅客旅遊出行時間隨意獲准在澳居留人士期末結餘(人)來澳旅客人次(千人次)澳門外地雇員期末結餘(人)700006000050000400003000020000100000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 135《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性和居民通勤時間固定性來看,它們不但不會衝突,相反,筆者認為他們可以互補,使得公共交通的使用在時間上更具效率,“空車”率更低,關鍵在於引導遊客使用交通工具時間和通勤高峰期錯開,如選擇此段時間進餐、景點光觀或娛樂。三、效率提高的可能性──政策性建議對效率研究之後的目的在於如何根據資源稀缺性的變化來選擇生產工藝。澳門土地資源的稀缺,是澳門交通效率研究中最突出的因素。在道路方面,供給不可能無限制的增長,從而提高效率的方法不能光從供給角度出發,要從提高供給、管理需求和協調供需關係上作 手。再者,當斯(Downs)定律也告訴我們,依靠單方面增加道路供給並不能滿足由於經濟發展而產生的交通需求,道路交通的設施建設將會誘發潛在的交通需求,而這部分潛在的交通需求將很快佔有新增的道路空間,抵消供給增長的作用。6 因此,交通的改善不單純依靠建設,更應靠效率的提高:(一) 確定系統、完善的交通政策,並與其他政策相互協調澳門應根據自身的特點,確立以公共交通為主導,在充分認知土地資源稀缺性,堅持效率優先前提下,制定和廣泛宣傳公共交通政策和措施,使得交通更好的為澳門社會經濟服務。經濟產業政策的適度多元化,能夠使得澳門交通更和諧:一些不同的產業或行業對於交通需求,在時間上可以互補,使得交通更具效率。(二) 合理規劃城市,發展多層次交通建立合理的交通規劃,發展空中、地面、地下立體交通,從城市的總體規劃上統一協調。做好道路分級和維護,協調各種交通工具發展。尤其是,通過立體交通方式,增加對土地資源使用效率,從而增加道路基礎設施總量。(三) 鼓勵公私合作,引進技術人才交通方面,基本都符合用者付費原則,因此,可以在政府和社會雙重監督下,不論在建設、管理、運營上,盡量發揮私人公司的積極性,如停車場經營、公共交通經營等。已達到充分運用管理效率較高的私人公司的運營模式,從而提高交通在各方面效率。在人才引入上,通過各方面專職不同的私人公司,可以達到引進專業技術人才的目的。(四) 提高公共交通效率以公共交通為主導,基於它相比私人交通更高的運輸效率。政府有提供公共交通的責任,但形式可以是多樣的。在改善公交系統方面,可有兩種選擇:一種方式是增加公共交通競爭性(包括價格競爭性),由三家以上公司經營,政府放權只起監督作用:政府設置車站、站點覆蓋面積和每條線路最多停靠站點數目,各公司自行設計路線;對於服務承諾不能兌現的公司,政府取消其在某些站點甚至線路的停靠。另一方式,則是將公共交通權力收歸政府,由政府收購兩巴,以外包的形式,承包給固定一家公司(可由“兩巴”改組),從規模經濟上提高公共交通效率,只定期對顧客服務承諾進行檢查。(五) 盤活靜態交通,增加某些行車成本對於靜態交通結構不合理情況,在供給方面方面:一是增加車位總量的供給如新修公共停車位,規定新建樓宇按比例必須停車位。夜間停車,往“一車一位”方向發展。二是提高已有車位是使用效率:對於使用效率低的公共停車場,改建做他用;對於私人車位,鼓勵繁華交通密集地區的周邊樓宇,由物業或其他公司統一管理,將部分車位在白天的閒置時間面向公眾出租,費用抵消業主的物管費等。需要指出的是,增加行車成本,已達到降低車輛數目是必要的,但可以從對經濟負溢出那些措施 手,如:加強執法監管,適當路邊“咪錶”設置,僅在臨時或短時間停車處設置“咪錶”。過多的設置“咪錶”,只會降低行車成本的同時,帶來如佔用交通通道的經濟負溢出。(六) 引入多種交通工具,增加道路交通設置在交通工具的使用上,除提倡使用佔地少、效率高的交通工具外,鼓勵引入不同交通工具,如輕軌、步行系統,以滿足不同需求。在出行方式上,盡量避免浪費資源,鼓勵私家車“滿座合用”,尤其在通過繁忙地段。與此同時,增加交通設置,如行車隧道、交通信號燈,能夠更好協調交通供需,從而提高效率。(七) 發展汽車租賃和二手市場鼓勵私人公司成立汽車租賃公司,經營除計程車業務以外包車服務,減少購車需求,增加車輛使用
  • 澳門交通效率試析澳門研究136第52期率。建立私車退出機制,鼓勵二手車市場發展以及暢通車輛報廢處理渠道。也可根據收入、車輛狀況、放棄使用車輛年限,為自願放棄使用私車家庭提供一定期限的公共交通代金券。(八) 防止交通負經濟溢出,注重環保因素制定車型技術及使用汽油標準,增加超標機動車使用稅率。根據澳門實際情況,開徵環境污染稅,視情況可減免,但不能無此稅率,以提醒市民對環境的關注。(九) 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和手段,特別是信息、通訊技術的應用學習各國、地區先進交通管理方法,結合澳門實際情況加以運用;用信息技術、通訊技術、電腦技術和控制技術等對管理系統進行改造。管理水平的提高,能夠改善交通運營效率;而信息手段的運用,則能夠信息的傳遞性增強,實現市場效率。(十) 改變交通理念,提倡交通文明人們的觀念和偏好,不但影響 交通需求和滿意度,同時也能夠直接作用於效率:節儉、環保的交通理念,能夠帶來較高的效率。廣泛推廣交通文明,樹立“以人為本”、相互謙讓的交通文化,有助於交通效率整體的提高。表2 澳門交通效率因素主要資料年份項目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陸地面積 (平方公里 ) 25.4 25.8 26.8 27.3 27.5 28.2 28.6行車線長度 (公里 ) 324.2 333.1 341 345.2 362.1 368.2 383.6車輛數目 (輛 ) 113,231 114,765 122,345 130,472 142,583 153,867 163,199汽車 55,939 56,515 60,181 64,073 68,730 73,726 77,506電單車 57,292 58,250 62,164 66,399 72,528 78,816 83,368新登記車輛 7275 9138 10,105 12,082 15,312 17,550 18,338行駛機動車密度(車輛數 / 平均公里 )349.3 344.5 358.8 377.96 390.1 414.3 424.6人口 (萬人 ) 43.15 43.63 44.05 44.67 46.26 48.43 51.34獲准在澳居留人士24,414 26,183 29,726 32,167 39,028 50,159 36,398期末結餘 (人 )外地顧員期末結餘 (人 ) 27,221 25,925 23,460 24,970 27,736 39,411 64,673來澳旅客 (萬人次 ) 916.2 1027.9 1153 1188.7 1667.2 1871.1 2199.8人口密度 (居民 / 平方公里 ) 16,988 16,926 16,479 16,428 16,823 17,173 17,952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4822 4658 4673 4801 5167 5773 6701(澳門元 )註: 2 0 0 6 年前的統計中,“非本地勞工”即“外地僱員”; 獲准在澳居留人士 2 0 0 6 年數據不包括已屬永久性居民或具永居留資格人士,不具有可比性。註釋:1 澳門統計暨普查局︰《澳門:2006 中期人口統計總體結果》, 2006 年,第 49 頁。2 同上註,第 3 9 頁。3 崔世平:《澳門整體交通系統概述》,載於《21 世紀澳門城市規劃綱要研究》,第 11 章,第 3 頁。4 “澳門地區定期民意研究合作計劃”,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網址, h t tp : / / hkupop .hku .hk/ch inese /home.html 。5 《2007 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第 20–31 頁。6 Downs, A., “The Law of Peak–Hour Congestion,” Urban Prob-lems and Prospects (Chicago: Rand–McNally, 1976).
  • 137《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一、研究背景(一) 研究的理論基礎市場行銷是以消費者需求為導向的市場拓展行為。從20世紀初,市場行銷學首創於美國,市場行銷的理論與方法就在不斷創新,儘管市場行銷的理論呈現出不同的特點,但是其關注的焦點一直不變,即消費者的需求與行為。從傑羅姆‧麥卡錫提出著名的4Ps,到1986年6月,美國著名市場行銷學家菲利浦‧科特勒教授提出的11P行銷理念。1 即在傳統的 4 Ps 之外加上調研、區隔、優先、定位、人、權力和公共關係,並將產品、定價、渠道、促銷稱為“戰術4P”,將探查、分割、優先、定位稱為“戰略4P”。探查並瞭解消費者成為市場行銷實踐中重要的步驟。20世紀90年代初,美國哈佛大學兩位教授在研究了企業市場份額與利潤之間關係後,明確指出市場份額對利潤並沒有太大的影響,反而顧客忠誠度較高的服務企業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因此,對市場主體而言,市場行銷策略設計的關鍵是需要從消費者的行為分析出發,提高其影響力、滿意度與忠誠度。在消費者的行為研究方面,市場行銷學者通常將其歸納為6W+6O:即市場需要甚麼(what)──有關產品(objec ts)是甚麼;為何購買(why)──購買目的(objec t i ves)是甚麼;購買者是誰(who)──購買組織(organizations)是甚麼;如何購買(how)──購買組織的作業行為(operat ions)是甚麼;何時購買(when)──購買時機(occas ions)是甚麼;何處購買(where)──購買場合(out le ts)是甚麼。這些是瞭解消費者需求的主要指標。至於研究消費者行為的方法,則大多採用觀察法、訪談法以及問卷調查的方法配合統計學的方法加以分析。(二) 研究的現實意義澳門是世界知名的博彩城市之一,產業經濟中博彩業一枝獨秀。據調查,在來澳門的遊客中,有22.3%是專門為博彩而來。另據不完全統計,博彩及相關行業吸納的就業人口佔澳門就業總人口的1/4。2為了優化產業結構,實現澳門經濟持續穩定發展,中央政府和澳門特區政府都提出了澳門要實施多元化發展的戰略目標,而其中會展和節慶是澳門實現多元化發展的突破口。在澳門眾多的節慶活動中,格蘭披治大賽車屬於享有最高國際聲譽的一項體育賽事,其始於 1954年,當時只是一項為當地賽車愛好者而設的業餘賽事。如今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已搖身一變,成為世界頂級車手爭相參與的一項車壇盛事。每年都會吸引到超過300名的賽車手及成千上萬的遊客。因此,格蘭披治大賽車是本澳旅遊業發展中的重要節事。為了該賽事能夠產生更大的帶動性和影響力,我們需要從調查觀眾的消費行為出發來探尋現時市場推廣的不足和未來可能採用的行銷策略。二、研究方法設計根據市場行銷的基本理論,如果要提升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的市場行銷效率,首先應進行目標市場的確認與認知。而認知市場的最好途徑就是了解市場中需求群體的行為特徵,因此,本研究的主要目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行銷策略研究李 璽 ** 澳門科技大學國際旅遊學院助理教授
  •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行銷策略研究澳門研究138第52期的是希望利用市場調查的方法獲取對大賽車活動感興趣的旅遊者行為特徵,並以此為基礎發現格蘭披治大賽車在市場推廣方面存在的欠缺,進一步提出未來可供採用的行銷方案和計劃。筆者認為,為了更好的推進今後的市場推廣,在瞭解旅遊者的行為時,主要應關注以下方面:首先,旅遊者的個人要素,如年齡和性別;其次,旅遊者的來源地和經濟狀況;第三,節事活動本身的吸引力大小;第四,旅遊者在旅行前的決策行為和來到目的地後的消費行為。為了獲得關於來澳門參觀格蘭披治大賽車旅遊者的第一手資料,筆者根據上述假設的內容設計了由性別、年齡、婚姻狀況、職業、收入水平、來源地、旅遊目的、停留時間、資訊獲取渠道、總共觀看大賽車的次數以及在澳停留期間的消費等11個問題組成的調查問卷,並於大賽車舉辦的日期2007年11月18日在組委會設立的看台周圍進行隨機抽樣調查。調查過程中總共發放120份問卷,回收問卷110份,其中有效問卷98份。三、調查結果及結論(一) 遊客的人口指標構成首先,從旅遊者的客源地來看,通過統計資料的匯總,約有 7 3 . 5 % 的被調查者來自內地及香港(表1)。這與長期以來澳門旅遊客源市場的構成較為一致,可以從地理接近性和便利的可進入性方面找到原因,除此之外,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組委會在上述區域內投放了大量的廣告宣傳,對於吸引旅遊者前來也具有一定的影響。表1 被調查者的來源地來源地 被調查者(人) 比重 (%)中國大陸 42 42.9香港 30 30.6台灣 11 11.2其他 15 15.3其次,從遊客的年齡構成來看,被調查者的年齡大多處於25–45周歲,其比例共計73.4%(表2)。這個年齡段的遊客一般都屬於社會的中層核心,他們具有較強的消費能力和意願,也較容易接受和嘗試新興事物。表2 被調查者的年齡構成年齡 被調查者(人) 比重 (%)小於 16 1 116–24 9 9.225–35 50 5136–45 22 22.446–55 13 13.356–65 3 3.1第三,從遊客的性別構成來看,賽車屬於比較具有激情和野性的運動,因此,被調查中男性的比重相對較高,佔據了68.4%。但需要注意的是,女性觀眾比重並不低,為31.6%。在這些旅遊者中,較多旅遊者都是夫婦或情侶同行。(二) 遊客的消費行為分析首先,渠道是市場行銷重要的環節之一,為了瞭解被調查者獲取賽事的途徑及不同區域內資訊渠道的差異性,筆者根據調查結果,利用SPSS對遊客的資訊獲取渠道進行了分析。問卷中關於資訊渠道的選項設置了電視、雜誌、網絡、朋友介紹、旅行社、宣傳單張和其他等。從總體情況來看,第1位是互聯網,互聯網作為現代的新興媒體對於這一賽事的推動作用較為明顯,通過互聯網獲取資訊的被調查者佔28.6%;第2位是電視,佔20.4%;第3位的是朋友介紹,佔17.3%;第4位為旅行社,約有14.3%的被調查者是從旅行社獲取相關資訊;再其次就是雜誌和宣傳單張,分別佔13.3%和6.1%。為了進一步瞭解不同區域旅遊者在獲取賽事資訊渠道方面的特點,便於今後更加具有針對性的設計行銷策略,筆者利用交叉表格(cross tabulation)的工具對客源地和獲取資訊渠道進行分析,發現被調查觀眾在獲取資訊的渠道方面存在明顯的區域差異。表3 客源地與資訊渠道的交叉表格項目地區電視 雜誌 互聯網 朋友介紹 旅行社 宣傳單張中國大陸 6 6 6 8 14 2香港 14 6 5 4 – 1台灣 – 1 6 1 – 3其他 – – 11 4 – –為了檢驗遊客獲取資訊渠道的差異性,筆者利用一維方差分析(One way ANOVA)和獨立樣本多重比較(Multiple Comparisons)工具對數據進行進一步分析。
  • 139《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表4 對資訊渠道的一維方差分析(ANOVA)ItemsSum ofdfMeanF Sig.Squares SquareBetween 45.424 3 15.141 8.201 .000GroupsWith in Groups 173.555 94 1.846Total 218.980 97在一維方差分析中(表 4),由於 Sig .的值為0.000,小於0.005(顯著水平),因此,否定了資訊渠道與客源地之間不存在差異的假設,也就意味 ,賽事資訊渠道的區域差異確實存在。客源地和資訊渠道的多重比較(M u l t i p l ecomparison)結果進一步證實了這個結論(sig.<0.05)。結果顯示中國大陸的遊客主要通過旅行社來獲得相關資訊、香港的遊客則通過電視廣告,而台灣的旅遊者主要依靠互聯網絡獲取賽事相關的資訊。其次,從遊客的旅遊目的來看,被調查的大賽車旅遊者前來澳門的觀光目的可以從側面反映出大賽車在旅遊者心目中的地位高低。通過資料的整理發現,以賽車作為旅遊目的的旅遊者人數還是較多的,中國大陸、香港及台灣的遊客都將觀看大賽車作為首要的目的(表 5)。表5 旅遊者的旅遊目的項目地區觀光 博彩 會議 賽車 購物 探親 其他中國大陸 5 12 – 14 6 5 –香港 – 4 1 22 1 2 –台灣 2 1 4 4 – – –其他 2 4 6 1 1 1 –為了更進一步的對該結論進行客觀的驗證,筆者採用單一樣本檢驗(One Sample Test)的方法進行樣本均數與總體均數之間的差異顯著性測試,設立檢驗變量為“旅遊目的”,設置檢驗值為大賽車(第4個答案, va lue為 4),得到結果(表 6)。其中顯著性概率sig=0.001<顯著性水平0.05,因此,系統假設的大賽車與旅遊目的存在差異的結論不成立,即大賽車已經成為被調查旅遊者的主要目的之一。最後,從遊客的觀賞次數角度來看,被調查者參與格蘭披治大賽車的次數可以獲悉觀眾的忠誠度和該項賽事的吸引程度,通過資料整理,65.3%的被調查者都是第一次來觀看大賽車,23.5%的被調查者是第二次前來,5.1%的觀眾是第三次前來,至於5次以上的觀眾數量極少。作為一項擁有50多年歷史,享譽世界的國際賽車盛事來講,這樣的結果不免讓人有些失望。表6 單一樣本檢驗(One Sample Test)結果項目 Test Value = 495%ConfidenceMean Interval of the變量 t df Sig. (2-ta i led)Difference DifferenceLower Upper值 -3.336 97 0.001 -0.48 -0.76 -0.19(三) 結論通過對上述遊客行為調查資料的分析,我們獲得以下的認知:1. 參與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的旅遊者大多來自於中國大陸、香港及台灣地區;關注該項賽事的遊客年齡以中年為主,即25–45歲,該群體的消費實力較強。男性觀眾和女性觀眾的比率相差不大,且大多為夫妻或情侶結伴同遊。2. 遊客獲取賽事資訊的渠道主要有互聯網絡、電視、朋友介紹及旅行社,宣傳單張和雜誌的影響力相對較弱。不同的地區在資訊渠道方面差異較大,中國大陸的遊客主要通過旅行社來獲得相關資訊、香港的遊客則通過電視廣告,而台灣旅遊者主要依靠互聯網絡獲取賽事相關資訊,數量有限的行銷渠道,制約了該項賽事的吸引力和影響力。3. 遊客對於該項具有50多年歷史的國際賽事的忠誠度尚不高,多次觀賞賽事的遊客比例較低,提升格蘭披治大賽車在遊客中的知名度和忠誠度成為未來市場行銷的關鍵。四、對策與建議目前體育賽事已演變成為城市旅遊的熱點和名片之一。為進一步增強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在澳門旅遊發展中的積極作用,應該在賽事的行銷策略上下功夫。通過市場行銷策略的創新,增強賽事的吸引力,並以此帶動澳門旅遊業向更高的層面發展。通過此次市場調研發現,未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的發展關鍵在於產業化運作和忠誠度提升。
  •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行銷策略研究澳門研究140第52期(一) 賽事推廣的總體原則體育賽事運作已呈現出強烈的產業化趨勢,例如知名的美國 NBA 聯賽,歐洲各國的足球職業聯賽等,都已經成為享譽世界具有巨大產業價值的賽事。在此背景下,筆者認為,從行銷的戰略上考慮,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應該樹立產業化的戰略行銷觀。通過產業化運營提升賽事的知名度和影響力,進一步培養客戶忠誠度,以此實現觀眾人數和盈利水平雙升的局面。在行銷的具體策略上,則應重於創新賽事運作模式,積極應用新興媒體作為行銷渠道,培養潛在客戶以促進長期發展,並認真分析和選擇目標市場等四個方面。(二) 創新賽事運作模式所謂賽事運作模式創新是指格蘭披治賽車應按照產業化的方向進行運作,即學習國外知名賽事的運營方式,選擇一個專業的賽事運營公司進行賽事的包裝和宣傳,吸引著名企業如可口可樂、耐克等成為贊助商,依靠贊助商的知名度拓展市場。此外,還要 重以賽事為龍頭延伸相關產業鏈,如開展“造星”運動,利用在澳門成名的賽車手舒馬赫等世界知名車手進行宣傳,並在今後的賽事中提升明星的地位。“造星”運動在NBA和足球賽事中運用的相當成功,澳門可以加以借鑒。與賽事關聯的紀念品的開發和設計也是賽事產業化運作的主要途徑,如設計紀念郵票、紀念幣、紀念服裝、賽車模型等等都是不錯的選擇。(三) 重新審視目標市場從調研結果上來看,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目前的市場與澳門旅遊客源市場相當一致,而其他地區的觀眾數量較為有限。實際上賽車運動是一項風靡全球的體育項目,在世界各國都有廣大的車迷,因此,該項賽事宣傳推廣的市場不能僅僅局限於澳門的現有客源市場。為此,該項賽事在選擇目標市場時,要注重那些喜愛賽車運動的地區和人群,通過對新興市場的推廣,實現賽事在區域上的不斷發展。此外,賽事主辦方還應在長期與其他賽車賽事的主辦方一道開展賽車文化的宣傳,以不斷的培養和發掘潛在客源群體,培養客戶的忠誠度。(四) 實現多元渠道行銷在賽事的行銷渠道選擇上,賽車是一項動感十足的體育活動,具有較強的觀賞性、震撼性和互動性,因此,在行銷推廣的渠道選擇上,應該能夠體現出自己的特色。除了傳統的電視、雜誌、網絡、口碑、旅行社、宣傳單張外,還可以考慮借助拍攝賽車主題電影、與知名遊戲軟體發展商如Sony、Microsoft等開展合作開發澳門賽車的遊戲軟體,或在已有的經典賽車遊戲中加入澳門格蘭披治賽道。如此可以借助流行的休閒娛樂活動,增強市場群體的參與性和強化澳門賽車在人們心目中的印象。註釋:1 McCarthy, Basic Marketing (IRWIN Press, 1993).2 資料來源:澳門統計暨普查局,網址, h t t p : / / w w w .d s e c . g o v . m o / T i m e S e r i e s D a t a b a s e . a s p x ?KeyIndicatorID=26。參考書目:1. 張利田、卜慶傑、楊桂華、劉秀蘭:《環境科學領域學術論文中常用數理統計方法的正確使用問題》,載於《環境科學學報》,第 27 期。2. 劉清早:《體育賽事運作與管理》,北京:人民體育出版社, 2006 年。3. 鍾天朗:《體育經營管理──理論與實務》,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 2004 年。4. 劉卉:《體育行銷:企業行銷新領域》,載於《西南民族學院學報》, 2003 年。
  • 141《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一、前言《知新報》是維新派於1897年創辦於澳門的一份旨在宣傳變法思想,開啟民智的報刊,是維新派在華南地區的喉舌,與當時上海的《時務報》和湖南的《湘學報》一起形成鼎足之勢。選擇澳門辦報,是因為澳門佔據了消息靈通的地理環境和寬鬆的社會環境。同時,澳門是葡萄牙的租借地,少了清政府的干擾,為其提供了相對自由的言論空間。它能夠順利創刊,除了康有為、梁啟超不遺餘力地籌劃,主要還是得益於當時澳門葡籍華裔官紳的大力支持。在澳門開設報館的成本也遠遠低於上海。其創刊號發行於1897年2月22日,停刊於1901年的1月20日,前後共出版133冊。它涉及政治、經濟、思想很多方面的複雜問題。大致以戊戌政變為分水嶺,分為前後兩個時期。政變前,維新派把改革希望完全寄託在沒有實權的光緒皇帝身上,政論文章語言較為緩和,主要圍繞當時社會狀況提出針對性的改革建議,大量介紹西方的社會狀況,揭露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真實面目,揭示中國貧窮落後、被動挨打的現實狀況,為變法作思想準備;政變後,維新派把矛頭直接指向以慈禧太后為首的頑固派,《知新報》對慈禧太后的專制奪權、扼殺維新變法、囚禁光緒皇帝的行徑進行了猛烈的抨擊,語言犀利。它廣泛記載了維新變法前後的大量社會史實,像社會的一個縮影,真實地把當時的社會狀況再現給後人,為後人研究歷史,揭開歷史的本來面目提供了第一手資料。當時先進的思想、精當的言論、敏銳的社會洞察、大膽的政治批判貫穿於這份報紙的始終。它是維新派進行教育制度改良、培養新型人才的宣傳陣地,在中國近代教育史上亦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其主要辦報人有何廷光、康廣仁、徐勤等人。創刊後,便聲名鵲起,暢銷全國,影響極大,發行至北京、天津、煙台、太原、開封、西安、成都、貴陽、武昌、漢口、長沙、南昌、九江、南京、揚州、蘇州、無錫、上海、杭州、福州、桂林、廣州、佛山、香港等40埠53處。學術界對澳門《知新報》的研究取得了許多成果,但是,它在中國教育近代化過程的歷史地位,還是有待進一步加強的。1本文將從下列三個方面研究《知新報》與中國教育近代化的問題。二、教育改革的新舉措19 世紀中葉以來,中國受到西方強大的衝擊後,傳統教育空疏無用的弱點暴露無疑。政治經濟制度的衰弱,決定了晚清教育的制度、內容、形式都無法適應新形勢的要求。中國傳統教育出現了官學完全成為科舉考試的附屬;書院難以維繼;私塾每況愈下等局面。進入晚清時期,一批有識之士,如龔自珍、林則徐和魏源等及洋務派官僚,如李鴻章、張之洞,他們都曾主張改革科舉制度的問題。但是,中國教育真正進行改革,走入近代化的過程,是在維新運動時期。而《知新報》作為維新派的喉舌,也隨 維新運動而對中國教育近代產生了影響。《知新報》對中國教育近代化的影響,從本質上來說就是維新派對中國教育的近代化的影響。維新澳門《知新報》與中國教育近代化葉 農 ** 澳門科技大學行政與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
  • 澳門《知新報》與中國教育近代化澳門研究142第52期派對中國教育近代化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首先,在思想上,通過大聲疾呼,宣傳教育改革的主張。維新派對於舊的教育制度、教育思想的深刻的批判,維新派要求廢除八股制度,改革科舉制度,提出新型的人才觀,闡述西學的重要性,人才的重要作用等,提出了大量鮮明而深刻的觀點,啟迪了人們的智慧,開闊了人們的視野,為擺脫舊式思想的束縛作了思想和輿論的準備。《知新報》的編者為通過發展教育,通過各種學會、商會、公司及其他社會團體將人們組織起來,在京師及各省新聞中,集中報導了各地創設新式學堂、各種團體的情況,並詳細刊載了各種章程、規則,對於新式教育的宣傳、發展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其次,在實踐上,對各地書院改學堂、新式學堂創辦的報導,以及這些新式學堂的章程、規則的刊載,一方面是對舊的教育的徹底否定,另一方面對新式教育是一個極大的宣傳,推動了教育改革的浪潮,推動了我國近代教育事業的發展。據統計,從1895–1898年戊戌變法前夜,維新人士在全國設立的學堂達到19所之多。戊戌維新教育運動直接促進了教育事業的發展。由戊戌維新而開始的興辦新式學堂之風,在戊戌以後仍長盛不衰。(一) 教育改革的新舉措據《知新報》報導,其措施有:1.書院改學堂《知新報》上記載了大量關於書院改革的史實。例如光緒二十三年二月初六日,《廣西書院添設算學季課》,課算章程如下:“一算學為六藝之一,豈能廢而不談,欲通格致制造及一切技藝之學,皆從算學始,近日各直省多有精通算學者,廣西人文蔚起,自不乏留心時務之士,茲創設算學一課,以覘實學而拔真才。一各直省皆有專課算學之地,近復有學堂之設,築室延師,固為當時急務,第廣西經費支出籌備需時,緩不濟急,查經古書院為講求實學之所,理應附入,事既簡便,且歸劃一。一通曉算學,人數無多,此課蓋為儲才備用而設,無論外省本省,舉貢生監童生,但能通曉,即可應課,不分畛域,以示大公。一算學一課,既附入經古籍書院所有請題收卷放榜發卷一切事宜,自應歸經古書院監卷經理,以專責成。一課期宜仿照廣東學海堂章程,分為四季,每季由縣命題,限一月內交卷,遲則不錄。一算學課卷,須繪圖演示,與應考文字不同,課卷應宜,自備交卷時由監院蓋用鈐記,隨給回考生小票一紙,榜發後,憑票領回課卷及獎賞。一算學為育才之舉,自應優給獎賞,以歷鄉學,名次分為三等,上取四兩,次取三兩,又次取一兩五錢,視課卷之優劣而定每等之多少,其並不通曉者,概不列等,以示限制。一每季算科,分算數、算理、天文、時務四項,算術必須合問,算理必發其所以然,天文已包括算學之內,必須實測,不得以災異占驗之言闌人,時務當求實濟及可行之法,不得泛論無歸,以上四項能全通曉者,故列上取,如不能全曉,而別有精到處者,亦可取列,貴精不貴多也。一算學灝如淵海,何從問津,宜先講求入門之法,禦制疏離精蘊,融會中西,若能究心三月,即可全部通曉,至若代數術,為通微分積分重學光學化學力學聲學一切格致藝學之門徑,不可不學,通曉亦複不難,又宜兼西集合原本,此書有圖有說,精妙無論,精通算學之西人無不專之者,禦制數裏精蘊亦以採錄為略而不全欲讀此書,另有專本,此為最要之書,不通此書,不足言算學也。一算學為培養真才起見,發榜領卷之日,必須本生親到領卷及獎賞,山長當考問以覘見地,如能貫通算學,志趣遠大者,即可聘為教習,引導來學,以示優異。一廣西雖經費支絀,未設學堂,但三年學成,如有精通算學者,豈能令其守株一隅,所學而非所用,屆時自然應稟請撫憲,諮送京師同文館肄業,或諮送各省學堂以期大用,而收實效。一算學必須指授,乃能通曉,廣西靈秀所鐘,自有其人,考生能自擇師,群聚講習,三年之久必大有可觀,風氣之開,肇端於此,勿拘故習,勿憚煩有厚望焉。”2溫州里安學館是光緒乙未,里安同人在邑中設立的一所新式書院,目的是“皆以甄綜數藝,培養人才,導厥塗徹,以應時需”。學計館開設後,主要學習算學,並把算學作為致用之本,算學作為“小學六藝之一端,而造乎其微,則步天、測地、制器、治兵,厥用不窮,今西人所為挾其長以雄視五洲者,蓋不外是”。瑞安學館專為童藝而設,孩童開始學習算學,這是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該書院還改變了尚文輕理的學風,“文理較優”者優先錄用,推行“文理並重”的學規。 3
  • 143《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光緒二十三年五月初八日,梧州洋務局奏請《變通書院兼課算學摺》,舊有的書院紛紛進行變通,添設西學課程,購置儀器,以勵實學。如《梧州洋務局覆詳變通書院兼課算學文》:“皇上繼武前徽,於京師創設同文館之外,今日撥款改疆學書院為官書局,多夠圖書儀器,力倡中西實學,以濟時艱,各疆臣皆視力所能為,接踵而起,其有不必另設學堂者,如江蘇省改訂正誼平江兩書院課程,添設西學一課,山西省變通書院章程,並課天算格致等學,江西省於友教書院,兼課算學,其餘未見登報者尚多,是即未立學堂,而以次振興,肇造之方,實基於此。憲台批飭善局籌款,委員赴扈,購置經緯儀圓盒紀,限儀兩種,運解回粵應用,凡此皆系就地因時,實事求是之舉,願步蘇州之省後塵,不必定仿安徽省籌設二等學堂,以節靡費。”4而《江西寧義縣仁義書院變通冬課賦改為策論啟》稱:“……聖上屢頒諭旨,整飭學校,務為有用之學,並於鄉會試策兼問時務,學政經古場內,兼試時務策問,錄取者予以補廩入泮,考選優生,及選拔各場。皆以通經致用為主,不得仍沿舊習,專於詩賦楷法中求才,功令煌煌宜恪遵守。去年以來,內外臣工,皆變通章程,講求實學,如京師大學堂,則分十科,一曰天學科,算學附焉,二曰地學科,礦學附焉,三曰道學科,各教源流附焉,四曰政治科,西國政治及律例附焉,五曰文學科,各國語言文字附焉,六曰武學科,水師附焉,七曰農學科,種植水利附焉,八曰工學科,製造格致各學附焉,九曰商學科,輪舟鐵路電報附焉,十曰醫學科,地產植物各化學科附焉。……”5此外,各地新式學校如雨後春筍,紛紛興起。當時比較著名的書院還有1895年創辦於涇陽縣的味經書院、1897年陝西創辦的崇實書院、1891年湖北的兩湖書院,1897年湖南的岳麓書院等。但是上述這些書院還沒有完全從舊書院的束縛中走出,特別是在教學內容上,只能稱之為增加了西學課程的變通式書院。這一時期還出現了大批以西學為主要課程的新式書院。如上海創的格致書院、浙江求是書院等。62. 設立新式學堂在洋務運動中,洋務派就試圖改變“專心道德文章,不復以藝事為重”的局面,以培養造就與近代工業有關的技術人才。甲午戰爭把“洋務自強”的夢幻打得粉碎,洋務派陸續創辦了一些新式學堂,如天津中西學堂、上海南洋公堂、江南儲才學堂、北京通藝學堂、廣州時敏學堂,這些學堂都加入了西方的教育內容,並不同程度地採取了西方的教育方式,對中國整個教育的發展來說,對開化風氣,轉向實學,起了示範作用。但這些學堂相對於中國普遍設學的目的來說還相去甚遠。徐勤為中國教育的振興發表了大量言論,他在1897年撰著的《中國除害議》中就分析道:“四萬萬之民中,既無女學,則‘去其半矣’,再加上深山邃谷,邊遠之地,邈無蒙學,這樣二萬萬人中,識字而不知其義者,又十去其九,所餘二百萬人者,則士乎士乎,將為操觚屬文,襴 入試之侁侁胄子矣”。 7 隨後徐勤又撰《論日本自強之故》,對中國和日本加以對比,從中揭示道:“日本以賢君而強,中國以賢君而弱,日本以變法30年而興,中國以變法30年而敗者,何哉。釋之曰,中國之君誠賢矣,其法誠變矣,然學術不改,學校不興,科舉不變,徒襲外國軍兵炮械之末,語言文字之瑣,其雲得西學之源本,振千年之積弱者耶,日本之變法也,則異則異此矣,不急它變,而先事三要,夫國盛衰,系於人才,而人才之出沒,系於學術,故工商器械者,政治之餘事耳,使學術不明,本源未立,則國是未定,人心不一,所學非所用,所用非所學,以言變法,適自害耳,欲強其國,其易易乎。”8他還把教育作為合群之首,論述教育和政治經濟之間的內在聯繫,指出興辦學校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依此作為辦學的重要依據。他在《擬粵東商務公司所宜行各事》中論述道:“合群之義有三,言政則議院,言學則學會,言商則公司。之斯三者而已,然學校不興,科舉不變,民智未開,國是未定,則議院末由開也,例禁未除,人心未定,舉國頑囂,知學者寡,則學會末由開也,若夫商務公司之設,較二者為易易矣。”9另有文章論述《論人心不死之可畏》:“列強之逼迫不足患,權奸之窺竊不足怵,土匪之滋擾不足憂,疆域之四分五裂不足懼,國權地寶之被奪不足惜,惟此數百兆之人心不足懵於大義,昧於公論,淡於殊恥,安於危局,外人非笑之不已,轉而悲憐
  • 澳門《知新報》與中國教育近代化澳門研究144第52期之,而身受者亦漠然無所動於中,此真天下之至可危可懼者也。”10這篇文章深刻地指出,現實最可怕的不是被侵略,而是處於被壓迫、被奴役地位的人們不能覺醒,所謂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歸根到底是缺乏教化,缺乏教育,國人就會一直處於混沌、愚昧的狀態,所以關鍵的問題不是給國人治癒身體上的病,而是治癒精神上的病,讓國人意識到要改變這種被侵略、被奴役的地位,就必須團結起來反抗敵人的侵略。與此同時,王覺任發表了《開儲才館議》,論述了人才的重要性:“……今新經大難,創鉅痛深,而內訌之勢,不可終日,泰西十六國,既環伺垂涎,而英俄法日,四垂交迫,此危急存亡之秋,而非無事之世也。從古中國一統,環列皆小蠻夷,可以鞭捶笞之,今大地既通,忽成諸國角立之勢,群雄兢長,厲齒磨牙,稍不自振,危亡立見。故今日當以孤軍被圍之勢為治也,不當以一統垂裳之勢為治也,泰西之越萬里而來也,士農工商,皆有新學,炮艦兵制,皆有新法,此數千年未有者也,我中國守元明之弊政,今圖自強當以開創之勢為治,不當以守成之勢為治也,孤軍被圍,則集群策群力者甚迫,開創伊始,則求才禮士者甚殷,必不能以年老之常格,詩字之無用取人矣。程子曰,宋能知,說甚行,道必先知而後行,而一人之知,不若眾人之知,眾人之知,不若合天儲才館之材,皇上能擢人,王大臣能奏調辟舉,九卿科道督撫能奏焉,能以書諮送,懷才之人能上書自達,積學之士,能著書進呈,隱道之儒能以禮征辟,則天下之才莫不咸集矣……”11這些話語裏都聯繫到了當時的現實,指出中國之弱,在於人才不能培養。而劉楨麟發表了《論今日西學當之急務》,再次強調西學的重要性:“中國至今日,變法之機急哉,朝日之役使,坐於國無人才,於是推本於學校,變法之議,懲於舊學之痼病,於是歸算於西學。中國之興西學,不已久哉,同文方言之館,水師武備之堂,出洋肄習之舉,迭起遞興,朝禱夕頌,蓋三十年來矣,然而卒不免於今日何也,且夫今之達識之士,倡論新政,必(斷斷)於學者,其意豈不謂昔之學蹈於虛,今之學規於實,昔之學務其末,今之學圖其本,蓋將以實者本者,拯他日之弊端。”12 同時他還指出:“凡天下治一學,其中必有層累曲折之故,先後淺深之宜,非入其門,履其奧,竭其心思財力以營之,則不能得其近似,而又必假以年月,處以專途,宏以用物,然後乃幾於有成……今夫人生之聰明有限,其始誤於無用之學,而後乃至所變者固無論即其自束發問學徒,事於經史掌故,以至於治西學,而經歷一切文字美術政法逐途,以底於有成,其間層積漸進,非二十年不能,夫必待二十年以後之人才,而中國乃始取而用之,以為振興之券中國之事變,蓋已有不可知者矣,何也?中國處今日之勢,其為外人之凌辱,亦已甚矣,蔑我主權,攘我利藪,劫我盟約,虐我民庶,割我土地,昌然以野蠻相待,悍然以瓜分為約,其迫不及待之機故中國今日而欲自強,非急變法不可,而欲變法,非急求變法之人不可,然試問此人才者,將求之今日之書院學堂乎,則豈能待我十年教訓,不求之書院學堂,則將付之喁喁肉食者之手歟,其又將何以變,此吾所以為本者仍末,實者仍虛,而不得不講求於治標之說也。”13中央設立京師大學堂在興辦學堂的過程中,最重要的莫過於京師大學堂的創辦。這是中央最高學府,也是新學堂的代表,而且是戊戌變法失敗後,保存下來的惟一倖存的一項改革。京師大學堂的課程設置具有鮮明的時代特色,不但兼顧中學與西學,還在教學管理、考試制度上均有創新,意義不可不謂之深遠。關於京師大學堂的課程設置,《知新報》載:“西學課程京師創立大學堂熊編修亦奇條議:去歲李苾園侍郎奏請推廣學校,在京師以及各省,皆設立大學堂一摺,奉旨交總署議。七月間,經覆奏,議准先設京師大學堂,既交官書局妥議章程,嗣後由管局大臣孫燮臣尚書議定,請每月撥款萬兩。大致辦法六條:一曰定宗旨,以中學為主,西學為輔;二曰建學堂,擇地建大學堂一區,容生徒百人,附設藏書樓博物院,四走建小學堂四,各容生徒三十人;三曰分十科,一道科,二天文,三地學,四政事,五文學,六武備,七農事,八工藝,九商務,十醫學;四曰聘教習,大學堂延中西總教習各二三人,厚幣隆禮,以昭慎重,小學堂延中西教習各一人;五曰選生徒大學堂須選成材,中西學堂俱通者,暫
  • 145《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由各館各學堂諮取舉貢生監通西學者投考,分三班,以二十五為度,給薪水,小學生由滿漢京外各官子弟中投考,以十五歲為度,不給薪水,遞升大學堂;六曰廣出身,分為三途以資鼓舞。一立科目,援禮部算學之例,立時務一科,鄉會試由學堂錄送,約有四五人取中一人,各省願應此科者,亦由學堂錄科,另場考試,首場試經義史論博古之學,二場試策論通古今專門之學,體賜出身及第。二曰派差使,不第者給予牌憑,諮送總署,派使署翻譯隨員及南北洋海防洋務製造各局差遣。三曰養教習,其不願應舉為官者,給予牌憑,充當教習,各省設立學堂,由此間諮取。以上六點為大略辦法,孫尚書此摺於去歲冬間上聞,久留中不報,聞頃已得旨照辦,自今歲正月為始,每月由戶部撥款一萬兩。交官書局舉辦,並聞西文總教習,擬聘在江南製造局譯書之傅蘭雅雲,此舉既成,各行省逖聽風聲,人才益降輩出矣。”14由此可見,京師大學堂的設立,其目的已經不再是培養科舉人才,而是造就以實用型人才為主。那麼京師大學堂的設立已經不再是單純的一個學校的建立,而是鴉片戰爭以來有識之士在開風氣、啟民智、提倡經世之學的一個總結。京師大學堂的創立,意義是巨大的。首先,在全國樹立了一個典範,使全國各地新學的建立有參照;另外,等於是向全國發出了一個信號,那就是新式學堂的建立乃是理所當然,使各地不再徘徊觀望。因而對於全國學校改革以及教育的進步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地方紛紛設立學堂,興辦教育除了上文所述的書院改學堂之外,各地又紛紛設立了一些新學堂。在廣州最為著名的就是康有為主辦的萬木草堂。戊戌變法期間,湖南風氣大開。新式教育起步早,發展迅速。湖南時務學堂的創辦把維新運動又向前推進了一大步。1897年,創辦於湖南、熊希齡為提調,主持學堂行政事務,梁啟超、李維格分任中、西文總教習,成為當時最負盛名的學校。《知新報》上刊登了《湖南時務學堂緣起》:“今日之事情岌岌哉,一蹶再蹶,輸幣賠款,割肉伺虎,身肉有盡,而虎欲無厭,他日之患害,其十倍於今日者,且出入而未有已也,故不攘彝,則無中國,雖然今之所謂彝者,非若漢唐之間,匈奴回鶻之族,遊牧之種,水草之性,無有典章制度才術器械,可以虛威讋而治梃治也,其政治具有條理,其學文具有本末,其富強者皆其外見之跡,而其所以富強,千綱萬目,皆經數十國,數百年,數千萬人,互為講求,轉相仿效,而始有今日,攘雲攘雲,蓋其難哉,彼日本以攘彝立國者也,慶應末葉,舉國之士,裂毗攘臂,以言鑽港,及明治維新,幡然改圖,廣開學校,悉師西法,十年之後,風氣大成,隧有今日,而推原功首,則一切更革,皆由尊攘黨人為之倡,蓋攘彝之道未有善於是者也,吾湘以士氣為天下,通商數十載,西人足跡交遍中國,惟於楚地幾不敢越半步,論者謂志氣之盛,魄力之厚,視日本之言鑽港者,殆將過之,於是海內海外,隧咸以守舊目湘士。吾湘變則中國變,吾湘立則中國存,用可用之士氣,開未開之民智,其以視今日之日本,必有讓焉,今日事變益急,天子宵旰憚慮,惟廣立學校,培植人才為自強本計。”15梁啟超在辦學過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時務學堂注重灌輸西方文明,培養學生的獨立思考的能力和人格尊嚴,培養出了一大批包括秦歷山、林錫圭、蔡鍔、李炳寰等在當時有一定影響的熱血青年,而且時務學堂在很大程度上繼承了萬木草堂的辦學方針,從教員、教材到教學方法、培養目標上都與當時的封建教育劃上了一條界限。當時各地遵照中央教育改革的政令,紛紛設立新式學堂,添置新式課程,改革教育教學方式,教育改革蔚然成風。下面就是《知新報》上記載的各地辦學大體概況:安徽省新式學堂16、廣州時敏學堂17、貴州設立經濟專科18、蘇城中西三等公學堂19、江西創建京師學堂20、總署議覆令旅洋華人開設中西學堂摺。21 以上學堂的創立都是在京師大學堂的參照下先後創辦,而且辦學宗旨也大都仿照京師大學堂。3. 專門學堂的創辦早在洋務運動期間,伴隨洋務事業的發展,對各類實用性人才需求大為增加。語言文字學堂、軍事技術學堂、水陸師學堂、農學堂等新式專門學堂隨之興起。先後設立的語言學堂有京師同文館、上海的廣方言館等。關於京師同文館於戊戌變法期間的增廣條規,《知新報》上作了詳細的介紹。22 西方的農學已經發展成一個專門的學科,對農業的發展起了很大的作用。中國的農業發展迫切需要借助農學這一專門的科學,對其加以引導。23 維新派大力宣導
  • 澳門《知新報》與中國教育近代化澳門研究146第52期要鼓勵工商業、並企圖通過興辦商學,以促進我國工商業的發展。244. 外國人在中國設立學堂這一時期,除國人在創辦學校,興辦教育之外,不乏有西人在中國設立學校,在《知新報》上有一篇《代中國憂》的文章,記錄了美國人李佳白在中國辦教育的經過。25 學堂建立之後,制定了《設北京尚賢堂章程》,內容如下:“一凡本堂所用之人,所立之法,所辦之事,專求有益中國,有利華民。一本堂主在廣設善法,調劑於彼此之間,務令中外民教,底於和洽。一本堂期於恢拓學士之志量,演練儒者之才能,俾上行下效,使中人以上之人,知能日增,即資之以變化庸眾。一凡本堂往來交接之人,總以勸善為本,無論砥礪德行,講求道藝,期乎擴充舊識,啟迪新知。一本堂內擬設一公所,專使中西上等人士往來會面,若締交既久,則情誼亦親,中外一氣,獲益良多。一本堂內擬設一藏書樓,廣搜中西古今聖賢所著有關政治學問之書,匯存樓中,以便中西賢士批覽講習,用資實學。一凡時賢所著新策,擬擇其妥善緊要者,並本堂隨時指示敷陳等篇,皆刊刻布散,以冀維持大局,轉移人心。一本堂內擬設格致書院,存西學所用各等器具式樣,逐件試 ,宣究數理,講求一切強盛新法。一本堂內擬設一大廳,薈萃中西各國樂器,擇日歌詩奏樂,即於此廳 急中西善士,凡道德高深,學問淵博者,相與辯論切磋,並講濟世救人之法。一本堂擬辦一切濟困扶危各等善事,或醫病或戒煙,或散書,或濟貧,總期救民於水火,公登仁壽。”26其後《知新報》刊登了另一篇文章《西士擬創立學院》,介紹李佳白又創設一萬國書院:“西五月十五號,美國教士李佳白議創一萬國學院於中國,其章程節略,北京各官甚稱善,此學院之內,擬立公家藏書一所,博物院一所,鱗羅西國格致工藝所稱之珍奇於其中,又擬設閒坐廳數所以優中華上等人與西國各等人等交談,其間以化彼此畛域之見,又備一策,令中西婦女互相交遊,以聯賓主之情,此策極善而極要,顯有開化華官之大志……此乃教士匡華之別開生面法也。”275. 戊戌政變後維新教育戊戌政變後,以慈禧太后為首的清政府廢除了維新時期的各項新政,新式教育也在劫難逃,最終保留下來的僅有京師大學堂。關於頑固派剛毅裁撤新式教育的行徑在而該報則對清政府的裁撤行為多加報導。如在《論剛毅裁撤江南學堂商局各事》,對清政府的這種行為進行了批駁。28 另有《論剛毅裁廣雅書院西學堂事》一文稱:“紀剛子良中堂在京時,最惡西學諸生,目之為漢奸,竊疑告者之過,中堂雖素有硜硜之名,未必拘墟至是也。乃今知廣雅裁西學諸生,然後信其言為不謬矣,夫西學之設,雖始於制府,實則奉旨舉行……自維新以來,他省紛紛創作,而粵東無聞,至今歲始建學,招諸生設教,蓋深知培養人才為當今之急務,而考求實學,又絕無流弊之可疑也。……中堂固以方剛自命,視此等事若必去之而後快者,然同文館之設,與奏派出洋學生,皆始於曾文正,船政學堂始於左文襄沈文肅諸大老者,語其通道之篤,操守之正,中堂曾不足以望其肩背,而矯激相反如是。則使中堂與之同時,亦將彈劾阻止,力撓其計,而使之不能行耶,且爾時之舉,猶為隔年下種,用備將來,今則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苟為不蓄,終身不治,中堂但欲博方正之令名,盍靜慮一思耶。或者中堂為籌款計,無論學堂奉旨恭建,不能挹彼注茲,而查核堂中,一歲區區費數千金,以歸國家,幾如太倉之一粟,無所輕重,然則中堂無為國之心,直以私廢公耳。”296. 新學制的推廣中國近代學制產生於清代末年,經歷了變制期(1862–1895年)、萌芽期(1895–1901年)和創建期(1902–1911年)三大階段。甲午戰後,維新變法運動興起。1898年,光緒皇帝設京師大學堂,並設管學大臣,統轄全國學務,這標誌 中國近代教育由輿論醞釀進入實踐階段。這一時期學校的特點是,產生了近代學制的雛形,但無正式學制。注重建立學校系統,如天津設立的二等、頭等學堂,均4年畢業,二等學堂畢業後可以進入頭等學堂;注重整個教育政策,明確新式學堂的辦學原則。學校由二級制逐漸改為三級制,並注重擬定課程設置,把課程分為普通與專門兩類。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康有為上書光緒皇帝《請開學校折》30 ,向光緒皇帝建議:“遠法德國,近采日,以定學制”以西方資產階級學校制度為榜樣,“遍令省府縣鄉興學”。同時期,西方的各種教
  • 147《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育理論、學說,主要借助日本,開始大量、系統地輸入近來。康門弟子中地一些人在學習、引介西法教育制度的同時,結合中國國情,提出了自己的想法。王覺任在《增廣同文館章程》中論述到:“西國學校分為三等,小學自七、八歲,凡國中男女,貴賤皆需入學,至十五歲為小成,但求粗通文算,並凡地球史誌等書,兼習他國語言文字,此為初學之事。初學期滿,則升中學,入學之期,以十五歲、二十歲上下為度,所窮者如天文、測算、製造、富國、交涉、農商、刑律、聲光、化電、礦重、物質、圖畫等學,學成則升上學,上學以二十一歲、二十六歲上下為度,所事略同中學,第淺深有異耳”。 31對於新式學制的設立問題上,徐勤提出了很有見地的觀點。他對中國和日本兩相比較,從日本的強盛中得出,日本因學習西方,建立推廣有效的學校制度。“日本舉國分為七大學區”,“立文部省,頒定學制,分設諸學”。既有小學、中學這樣的基礎層次,又有各種門類的專門學校以及大學等。除此之外,又有“書籍館、博物館、新聞紙以廣其知識;延西士,聘教習,派遊歷,以精其業”。他認為這樣的學制不僅可以成人才,更重要的是“舉國之大,上而士夫,下而婦孺,無學弗有,無人弗學”。32王覺任和徐勤都贊同西方的學制,並主張在中國建立起這一學制,具有進步性,但是他們都沒有明確提出適合中國的完整的教育體系,沒有就教育制度的建制提出明確的構想。新式學堂的設立給中國的教育帶來了希望,它與舊學堂有 根本的不同,拋棄了舊學堂以科舉考試為目的的教育方式,紛紛採用新學制,逐漸向西學靠近,為教育注入了新的生機和活力。對這些新學制的介紹,可參見《知新報》所載《西學課程》、《紹郡中西學堂規約》。 33三、新特色:倡設女學2000多年的封建社會中,中國的女子一直處於從屬地位,地位卑微。維新派吸收西方的思想,探尋中國的現實,認為女子應該和男子一樣同享“天權”和“人權”,梁啟超提出:“欲強國,必興女學”。 34 女子作為萬物的一部分理應有受教育的權利。緊接 又對各國進行對比,提出西方強國的根源,希望中國效法西方的教育方式,倡設女學,提高婦女地位。《知新報》載康同薇《女學利弊說》言道:“波斯印度恥其國之有女也,不敢以示人,美利堅 其女之多也,群喜而賀之,夫亦猶是人也,而輕重若此,知男女之軒輊,良有所因,而國家之盛衰亦非無故也,夫歐美之強,獨越前古,而考其制度之美備,人才之眾多,智慧之睿發,風俗之敦實,怏怏乎雄視萬國者,胥成於學校。其學校之制,凡男女八歲不入學者,罪其父母,幼學處所,男女並同,及其長也,別為女學以教之,學分三等,循序而升,高等師範,下其百藝,視其性近,乃入專門,由是輔之以女紅,廣之以女學會,上以蓄德,下及藝事,其教之也,分聖教、閏範、修身、教育、天文、地輿、律法、家政、醫算、格致、音樂、書畫、女紅,各有專門,學成者同得優第,故美法之女,有為有司者,英美之女有為天文生者,典吏者,有為傳電報司文案醫師父律師教授傳教者,類皆與男無異,日本步武泰西,亦重女學,其女學之制,約分十三科,一修身……,此西方所以致富強。”35 這裏對西方准許男女俱都入學的做法大為讚賞。維新派人士深刻地認識到女子的作用有二:其一,女子佔中國人口的一半,如果能夠通過教育來發揮其作用,無疑將對挽救民族危亡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其二女子承擔 相夫教子的作用,從長遠來說,女子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下一代的成長。正如梁啟超在《論女學》中所指出: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遠可善種。婦道既昌,千室良善,豈不然哉?36 陳榮袞認為學校教育必本於家庭,而婦女不識字者居多,無法承擔這一責任。如能提倡女學,則可將小學之權,歸於女子,他一生熱心創辦女子學校,努力創辦男女同校,努力倡導婦孺教育,自號為“婦孺之僕”。黎祖建從“胎教為強國強種無上上策”的角度,認為“今中國婦學不講,針耳刖足,等於戮民,扶陽抑陰,視為玩具,不識一字,則大義不明”37這正是母教與胎教難以實現的根源。康同薇也極力贊成女學:“治內必先乎治外,且夫富興有基,邦亂有胎,國治強弱視乎人才,才之良寙視乎幼學,西人蒙塾,多用女師,蓋以其專精靜細心,然尚不若賢母之益,何則。初生之赤字,天性純一,其性情嗜好,惟婦人能因其勢而利導,且孩提之童,狎母而畏父,習
  • 澳門《知新報》與中國教育近代化澳門研究148第52期於父者寡,成於母者多,幼之多學,壯而行焉,引線之差,視乎起點,九層之台,立於初基,少成於天性,習慣成自然,記曰,行遠自邇,登高自卑,更本之地,顧不重哉,夫女學者,所以端本也,本端則萬事理,故太 胎教,厥產聖子,孟母三遷,乃成大賢,此又人才之開也,夫孝以事父,賢以相夫,義以訓子,大義弗明,三從之道阻矣。”38《知新報》載《記星加坡女學堂》:“亞洲志士林君文慶,邱君菽園,於新加坡有女學堂之舉……夫支那之當變法,盡人而知,亦盡人而能之,然支那故扶陽而抑陰之舊國也。……蓋已不知有平權之事,自立之質,輿豕交獸畜無異矣,夫男以此虐女者,女亦以此累男,有家者罔不苦,治家者罔不亂,是天下不得其所也,不有女學,其何以安,若夫蒙學之基礎,內助之命淑,其益甚大,斯固然矣,嗟乎吾國志士,其無攘林邱二君獨為君子也。”39維新派對女學思想的大力倡導和宣傳,觸及了時代的主題,女學風氣大開,一些知識份子和官僚開始投身到興辦女學的實踐中去,各地出現了一些新式女子學堂,女子學校開始慢慢興起,婦女開始從封建的牢籠中逐漸解脫出來,思想為之一新,對推動婦女解放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維新派的女學思想完全遵從其“保國、保種、保教”的宗旨,他們認為女學只需“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遠可善種”而已。40 由此可見,維新派在救亡圖存的政治需要下倡興女學,其實質是喚起女性為“人妻”、為“人母”的“義務意識”,而忽略了女性作為個體的權利,女性並沒有從夫權中完全解放出來,這與西方所提倡的“天賦人權”顯然相去甚遠。而維新派提出的“通過受教育,讓女子擺脫蒙昧狀態,而且能使國人無男無女,皆可各執一業以自養,而無或能或不能之別”。 41四、創辦學會維新派的另一個教育實踐活動是創辦了很多倡導科學和教育的學會,提倡和交流自然科學。在《知新報》上多有體現。維新人士在學會中集眾講學,宣傳自然科學知識。“南學會即推維新人士皮錫瑞主講學術,黃遵憲主講政教,譚嗣同主講天文,鄒代鈞主講輿地。”42 維新人士的倡導推動下,“各省學會極盛,更仆難數”43,僅湖南一地就有南學會、湘學會、質學會、地學公會等十幾個學會,全國學會總計達79個。44 學會的普遍建立,對維新運動的發展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按中國近兩年來風氣驟開,頗賴學會之力”45,湖南自時務學堂、南學會等創辦後“民智驟開,士氣大昌,各縣州府私立學校紛紛並起幾小學會尤盛”46。總之,《知新報》在中國教育近代化上起了很大的宣傳作用,促進了中國教育的近代化。註釋:1 近年來,對《知新報》的研究備受重視,澳門基金會於 1 9 9 9 年將其重新影印出版。為對其展示研究工作打下了基礎。目前,對其研究工作有幾個方面:從新聞史的角度來看,各種新聞史著作如戈公振著《中國報學史》、陳玉申著《晚清報業史》、鄧毅、李祖勃編《近代嶺南報刊史》、方漢奇主編《中國新聞事業通史》、楊光輝等編《中國近代報刊發展概況》等,均有一定的篇幅來介紹它。從其對西學的介紹與引進方面來看,如沈曉敏著《略論〈知新報〉會通中西文化的思想》(載《學術研究》2004 年第 7 期);董貴成著《〈知新報〉對科學技術的宣傳》(載《山東科技大學學報》2004 年第 4 期)、《維新派報紙對科學技術的宣傳:以〈時務報〉〈知新報〉為輿論中心》(載《自然辯證法研究》2005 年第 2 期);郭明容著《淺談澳門〈知新報〉的進步作用》(《四川師範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9 年第 4 期)等;對《知新報》進行整體的成果有,如湯仁澤著《維新運動時期的澳門〈知新報〉》(載《史林》1998 年第 1 期);徐新著《中國新聞報刊的先驅──澳門〈知新報〉的成就與康廣仁、何廷光的貢獻》(載《比較法研究》1 9 9 9 年第 1期);李宗桂著《再談文化名人與文化發展:以魏源、康有為、梁啟超在澳門的活動為例》(載《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2 年第 1 期)。研究《知新報》重要人物的,如湯志鈞著《丘菽園與康有為》(載《近代史研究》2000 年第 3 期);張筱琮著《同一蒼黃路 英雄識所歸:丘逢甲與丘菽園交往之初探》(載《韓山師範學院學報》2000 年第 4 期);沈成飛著《徐勤早年活動評述》(載《廣東史志》2003年第3期);王明德著《論康廣仁》(載《沙洋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3 年第 3 期)等;有研究其所詩詞的,如左鵬軍著《澳門〈知新報〉所刊詩詞考論》(載《嶺南文史》2006 年第 2 期)等。《知新報》,《知新報緣起》(第 1 冊),澳門、上海:澳門基金會、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1996 年。2 《廣西書院添設算學季課》,前揭《知新報》,第 1 6冊。3 《溫州里安學計館程規》,它是迄今所見最為詳細的地方學館規程。其中算學書院章程共有 1 6 則,對書院的經費、開支、招生入學、培養計劃、書院管理等項目進行了不厭其煩的說明。這充分表明該算學書院是經過詳細籌劃、認真準備的,也說明新式書院在清末已經得到了大多數人的認可和資助。因為第 1 條就
  • 149《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規定“其經費蒙各縣倡捐,各紳富助捐,集資存典”,倘若沒有社會的共識,是很難做到的,此外它還有 26 條詳細備至的學規,載於前揭《知新報》,第25 冊。4 光緒五年十月初二日(1879 年 11 月 15 日)《格致書院招致生徒啟》,前揭《知新報》,第 3 8 冊。5 《江西義寧縣仁義書院變通冬課賦改為策論啟》,前揭《知新報》,第 4 8 冊。6 《萬國公報》,第 564卷,清光緒五年(1879年)刊印。7 舒新城編:《中國近代教育史資料》,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1961 年,下冊,第 156 頁。8 前揭《論日本自強之故》,前揭《知新報》,第 20冊。9 《擬粵東商務公司所宜興各事》,前揭《知新報》,第 24 冊。1 0《論人心不死之可畏》,前揭《知新報》,第 107 冊。1 1 王覺任著:《開儲材館議》,前揭《知新報》,第 30冊。1 2 劉楨麟著:《論今日西學當之急務》,《知新報》,第 31 冊。1 3 劉楨麟著:《論實學》,載於《知新報》,第 14 冊。1 4《辟雍盛世》,前揭《知新報》,第 3 冊。1 5 前揭《知新報》,第 3 2 冊。1 6《總署議覆皖撫籌添學堂摺》,前揭《知新報》,第24 冊。1 7《廣州創設時敏學堂公啟》,載於《知新報》,第 5 3冊(光緒二十四年四月初一日)。1 8《貴州學政嚴奏請設經濟專科摺》,前揭《知新報》,第 46 冊。1 9《創設蘇城中西三等公學堂捐啟》,前揭《知新報》,第 47 冊。2 0 前揭《知新報》,第 4 8 冊。2 1 前揭《知新報》,第 6 7 冊。2 2《增廣同文館章程》,前揭《知新報》,第 3 5 冊。2 3《福建福安舉人張如翰請設農學摺》,前揭《知新報》,第 72 冊;《康工部奏請開農學堂地質局摺》,前揭《知新報》,第 7 6 冊。2 4《論商學堂》,前揭《知新報》,第 9 3 冊。2 5 前揭《知新報》,第 2 6 冊。2 6《英教士創李佳白創設北京尚賢堂章》,前揭《知新報》,第 104 冊。2 7 前揭《知新報》,第 9 2 冊。2 8 前揭《知新報》,第 9 9 冊。2 9 前揭《知新報》,第 111 冊。3 0 陳學恂主編:《中國近代教育文選》,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1983 年,第 107-109 頁。3 1 王覺任著:《增廣同文館章程議》,前揭《知新報》,第 36 冊。3 2 徐勤著:《論日本自強之故‧地球大勢公論一之三》,前揭《知新報》,第 2 0 冊。3 3 前揭《知新報》,第 7 、 2 8 冊。3 4 梁啟超著:《論女學》,載於《梁啟超全集》,北京:北京出版社, 1999 年,第 35 頁。3 5 康同薇著:《女學利弊說》,前揭《知新報》,第 52冊。3 6 梁啟超著:《倡設女學堂啟》,前揭《梁啟超全集》,第 1 冊。3 7 黎祖建著:《弱為六極之一說》,前揭《知新報》,第 47 冊。3 8 前揭《女學利弊說》,前揭《知新報》,第 5 2 冊。3 9 前揭《知新報》,第 9 4 冊。4 0 前揭《倡設女學堂啟》,前揭《梁啟超全集》,第 52頁。4 1 陳學恂編:《中國近代教育文選》,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1983 年,第 146 頁。4 2 前揭湯志鈞編:《戊戌變法史》,人民出版社, 1984年,第 27 9 頁。4 3 梁啟超著:《戊戌政變記》,載於翦伯贊主編:《戊戌變法》,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 0 0 0 年,第 3 0頁。4 4 李文海著:《戊戌維新運動時期的學會組織》,載於《戊戌維新運動史論集》,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 年,第 55 頁。4 5 前揭《戊戌政變記》,第 2 8 1 頁。4 6 同上註,第 1 43 頁。
  • 試析中國電視俄語媒體的“本土化”澳門研究150第52期一、前言做為中國最主要的俄語媒體,中央電視台俄語頻道即將在2009年秋開播,這會是一項長久而系統的工程。如何把俄語頻道辦得精彩,贏得俄語地區觀眾的喜愛,非但不容易,而且更有許多新課題等待我們去探究和嘗試。無論在學界還是在業界,“本土化”這個詞總是被不斷提起並強調。電視媒體的“本土化”不外乎兩大部分,一是向內,針對中國觀眾的特點,把節目做得更貼近現實,更符合國情;二是向外,針對國外電視觀眾的收視特點和習慣而制定“本土化”發展方針和實施策略。筆者在駐俄羅斯工作期間和在央視俄語頻道的籌備過程中對電視媒體的“本土化”有了一些體會,現就央視俄語頻道在今後的運作中如何實現“本土化”作一些嘗試性的探討。二、俄語頻道“本土化”的特性一個事物為了適應所處的環境而做的戰略部署,往往被稱為“本土化”,直白地說就是“入鄉隨俗”。“本土化”這一概念曾廣泛用於不同行業,並有無數成功的先例。例如:可口可樂、諾基亞、摩托羅拉、海爾等。“本土化”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同時它也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中國目前從中央到省市台的對外頻道,還基本延續 這樣一個路數:在國內製作,在國內播出,在國內掌握技術資訊回饋,在國內獲取褒貶之聲,並在國內形成模式化循環,但是它的受眾群體卻絕大部分為當地母語國家的人,這不能不說是一種長期存在的怪現象。舉個簡單的例子:一家著名的美國公司沿用在美國成功的經驗,滿懷信心地在日本推銷製作糕點的原料,結果損失數百萬美元。原因是當時日本家庭與美國家庭有一個最大的不同,就是沒有烤箱。這家公司的失敗明顯就是沒有考慮到當地國消費者的具體需求,犯了“知己不知彼”的錯誤。而一個對外頻道如果不瞭解當地受眾群體的需求,那樣製作出來的節目顯然也難免不會犯上述美國公司的錯誤。當然,俄語頻道在開播初期因確保順利開播和節省經費,因而也不可能跳出這一國內運作的“瞎子摸象”似的模式,但是從長遠的發展角度看,俄語頻道的生命力是否長久,還是在於頻道“本土化”的普及面程度。隨 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進程,電視頻道“本土化”已經成為現代媒體管理理念的反映和呼聲,是深入發展的必然趨勢。其核心是:以觀眾為主體,而不是以頻道自身喜好為準繩。電視節目特性隨地區性變化引起的觀眾群體變化而變化。俄語頻道“本土化”,實質是將創作、編輯、播出、行銷、管理、人事等全方位融入俄語地區的整體過程。這有利於頻道更能準確地把握俄語地區觀眾的欣賞口味和觀賞需求。同時降低俄語地區派住人員和跨國拍攝的高昂費用、與當地社會文化相融合、減少當地社會與外來文化的誤解與對立,對豐富俄語地區文化生活,增加就業機會、管理模式互動、加速地區國際化,促進中國與俄語地區人民的友誼與情感,試析中國電視俄語媒體的“本土化”丁 勇 ** 中央電視台編輯、俄語國際頻道籌備負責人
  • 151《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將起到潛移默化的重要作用。同時它的變化又是全方位的,它包括:頻道專業開發、品牌戰略設定、素材增值手段、信息處理技術、頻道倫理確立與頻道社會責任擔當等。電視媒體的“本土化”,無疑是俄語頻道走向更大發展空間的加速器。三、俄語頻道“本土化”的戰略點著名學者湯一介告誡說:“當兩種不同文化傳統相遇時(特別是有較長歷史的文化傳統),不僅原有文化要選擇其能吸收並加以消化的外來文化,而且外來文化也需要改變其某些成份而適宜所傳入的文化和社會的要求”。 1 由此看來,俄語頻道在實施“本土化”的戰略過程中,勢必要讓中俄兩種文化不斷“對話”,並在“對話”中不斷進行接受、拒斥、整合等複雜的結構調試,在調試中完成融合的過程。這就需要對“本土化”有一個充分而完整的心理準備。1. 構建“本土化”戰略俄語頻道具有很強的區域特性,它必須滿足俄語地區各國受眾群的需求,必須在第一時間就能知曉俄語地區正在發生的各類事件、新聞、故事,並投射在自己的頻道節目中。這樣才能和俄語地區的觀眾審美、思維、興趣同步。因此俄語頻道首先需要的是完成“本土化”的戰略構想。2. 用當地的表述語言,在當地受眾群生根一些西方大國電視台能成功地在全球範圍內遊刃有餘地發展,甚至得到了當地國政府的支持,很大原因在於“本土化”戰略實施的成功。與中國友好的世界一些知名傳媒人士於2008年5月1日在美國本土開播的美國五洲電視台便是一個很好的借鑒先例:它站在西方觀眾群體的角度,用西方人的視點來看中國,取得了很好的收視效果和發展空間。3. 融合俄語地區不同民族文化的差異俄語頻道為落地播出,勢必面對不同的社會結構、民族文化及語言等方面差異,這些差異增加了頻道播出與當地人心相隔的障礙份量。實行頻道運作“本土化”,利用俄語地區各國人力資源,能適應環境差異,避免文化衝突。用當地人的眼光和審美角度來看中國,更能促進中國文化的傳播和發展。4. 用“本土化”提高競爭力俄語頻道實施運作“本土化”,能充分利用當地製作成本、人力資源成本和運營成本的優勢,減少總成本,提高總效益,從而在激烈的媒體競爭中能夠佔有重要的地位。5.“本土化”須適應所處環境很明顯俄語頻道在進入當地後,面臨的播出環境跟國內有很大不同:人文環境和觀賞習慣、當地政府的法律制度和傾向、地理自然條件的差異、製作流程、人力資源等很多方面都存在差異。頻道只有適應這些不同的環境才可以更好的生存和發展,進而贏得更廣大的觀眾群體。6. 俄語頻道與“關係本土化”俄語頻道“本土化”戰略,是一個系統工程,包括辦公本土化、作品本土化、播出本土化、人員本土化、科研本土化及關係本土化。這裏重點說一說“關係本土化”:電視傳媒是一個關係網絡,別說頻道,就是在製作一檔小小的節目過程中有時也需要擁有很多資源,才能保障節目精彩。而俄語頻道的“本土化”,是建立在“關係本土化”之上的,因此必須擁有俄語地區的各種資源並進行資源儲備。電視頻道“關係本土化”採取的主要策略有:與高層政府公關、支持當地教育事業、支持當地體育事業、支持當地經濟建設、熱心公益事業回報社會等。四、俄語頻道“本土化”的具體化進程第一進程:試探性階段1. 央視俄語頻道即將於2009年9月25日開播,在保障順利開播的前提下,還需要為未來頻道“本土化”作好鋪墊。為此頻道策劃在俄語地區建立拍攝機構,成立外拍小組,成員全部由當地人組成。他們的工作就是與在中國的頻道總部緊密配合,深入當地採訪。這將不失為俄語頻道“本土化”邁出試探性的“一小步”。2. 俄語頻道計劃籌建一個專業的對外聯絡組,從中國和俄語地區雙贏的合作項目入手,逐漸擴大合作範圍和人脈關係,且長久有效的經營和維護,用真誠換取真誠,在友誼不斷加深的同時,推進頻道的傳播效果。3. 俄語頻道策劃互動項目,分別同獨聯體各國主流媒體合作,互派攝製組,拍攝專題片。如果實
  • 試析中國電視俄語媒體的“本土化”澳門研究152第52期4035302520151050百分比施成功,這個項目可以說一舉多得:一是鍛煉隊伍;二是開拓出新鮮的創作節目源;三是加強瞭解,增進友誼,促進合作。第二進程:初創性階段1. 俄語頻道的受眾群集中在獨聯體12個國家,這裏既有以信仰伊斯蘭教為主的中亞五國,又有信仰東正教的俄羅斯、白俄羅斯和烏克蘭,還有民族眾多的高加索地區。如果我們只製作一路信號,供所有國家收看,那麼就會顧此失彼,令相當一部分觀眾感到節目並不是根據他們的需求和興趣製作的。如果將節目製作部門分為不同的組,如:公共節目組、中亞節目組、俄羅斯節目組、烏克蘭節目組、高加索地區節目組等,這些節目組在以公共節目為頻道基礎的條件下,再根據不同地區的特點從節目包裝、選題等方面製作更有針對性的節目,同時如果頻道很難在每一個對象國都建立分支機構,那麼至少在主要地區建立頻道的分支機構,機構負責將接收到的公共信號和地區信號,再加上自己製作的針對性更強的節目按照當地的收視習慣、時段進行包裝編排後,進入當地的播出網絡和收視評價體系,根據收視率的變化,再不斷調整節目製作。這樣可以逐漸形成一種良性循環的狀態,初步打開拍攝和播出“本土化”的局面。2. 圖 1表示俄羅斯報紙《論據與事實》對2004–2008年莫斯科觀眾對電視節目喜愛程度的調查表,它對於俄語頻道“本土化”工作的開展也有 一定的參考和借鑒意義。圖1 節目類型從此圖中可以看出新聞類節目高居榜首。因而它提醒我們,在俄語地區各主要國家建立記者站的設想是急需和緊迫的一件事情。第三進程:進入性階段在這一階段中,頻道在操作上以各個分支記者站為基礎,逐步將機構和工作中心向俄語地區轉移,盡力做到在俄語地區拍攝節目、編輯節目和播出節目,並逐步讓俄語頻道的媒體產品進入俄語地區市場。從而形成“本土化”概念的基本佈局:將創作、編輯、播出、營銷、管理、人事等全方位融入俄語地區。並在頻道專業化、品牌戰略、素材增值、信息處理、頻道倫理與頻道社會責任等問題上更加注重與俄語地區國家之間的協調、配合和相互影響,全方位地推進“本土化”進程。五、俄語頻道“本土化”的回報頻道“本土化”的戰略實施,將會帶給電視台和頻道自身的好處是多方面的:1. 確立在俄語地區長期持久發展的“合法”地位,奠定低成本運作的基礎,建立在俄語地區的最佳合作夥伴和創作鏈條。用最便捷最快速的方式弘揚東方文化和中國當今的發展狀況,促進中國與俄語地區各國的深入瞭解和傳統友誼。2. 俄語頻道“本土化”,將加快俄語頻道廣告收入的增長速度,為中國企業在俄語地區擴大再發展起到強心劑的作用。3. 俄語頻道“本土化”的發展將成為中央電視台走向全球化的重要一環。六、小結1993年2月20日《美國僑報》刊登了詹姆斯的一篇文章《二十世紀後半葉的文化帝國主義》,其中指出:“大眾媒體已經成為美國全球政治和經濟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美國傳媒的信息在雙重意義上疏遠第三世界人民,他們製造出‘跨國’和‘跨階級’的聯合的神話。”由此可見,一個國家的強大必然要依託於大眾傳媒來創造文化上的“神話”。只不過這種“神話”的立腳點因不同國家的文化背景和政治目的不同而“失之毫釐差之千里”。央視俄語頻道將自身的未來發展定位於俄語地區的“本土化”,其目的是要爭奪中國俄語媒體話語權,適應中國走向世界,融入世界,進而影響世界的歷史進程。2004 年 8 月2006 年 8 月2008 年 8 月民生主題脫口秀購物幽默娛樂紀錄片體育文化電影政治社會電視劇教育少兒節目自然動物軍事宗教都會看,很難選擇根本不看電視很難回答問答比賽新聞
  • 153《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註釋︰1 《關於文化問題的幾點思考》,載於《雲南大學學報》, 2002 年,第 1 期。
  • 家庭學校合作視野下的各類家庭教育特點澳門研究154第52期澳門《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指出:“家庭教育是指家庭成員之間的相互教育,特別是家長對未成年人進行的教育,旨在讓家庭成為其啟蒙以至終身學習的實體,促進其個人的全面發展,並增進社會福祉”,“政府通過部門間和政府與私人實體間的合作,促進家庭教育的發展。”2實際上,早在20世紀80年代葡治後期家庭教育就受到一些有識之士追捧,那時若干中小學就有家校合作,建立了家長委員會等機構。當今家校合作已經成為一種大潮,多數中小學通過家校合作改進了學校管理和公民教育,然而在幫助家長改進家庭教育方面效果卻不夠顯著。究其原因,主要是家庭教育本身具有私人性和複雜性,而我們對不同家庭教育子女的情況缺乏深入瞭解,在指導家長時無法“有的放矢”。最近,我們在開展國家教育部重點課題子課題《澳門中小學生品德問題與家庭教育問題及其對策的研究》的過程中,較為深入地調查了本澳部分中小學生家庭教育的狀況,獲得了對學生家庭教育個別指導的依據。本課題組成員由來自廣州大學、廈門大學、廣州穗港澳青少年研究所的大陸學者和澳門大學、澳門政府教育暨青年局屬下 仔教育活動中心及部分中小學的本澳人員共同完成,我們的調查包括小組座談、個案調查、問卷調查,以後者為主。我們借鑒海內外諸多學者的觀點3,創立了得到國內外專家稱道的家庭教育評價指標體系:家庭人際關係、家庭生活條件、家庭生活方式、家長道德素質、家長文化素質、家長教育觀念、家庭教育內容、家庭教育方法。4依據這8種評價指標確定問卷結構,每個指標設計4–6個基本題目,共計39道基本題目,經過對兩次問卷預測結果的統計分析和多學科專家的反覆論證,最終確定了問卷。採用李科特等級量表格式,所有題目預先給出由低到高的答案,分別記為1–5分。本調查在澳門半島的兩所小學與中學連貫的學校(其中一所為基督教會學校)、一所獨立中學和在 仔離島的一所小學進行,採用整群分層抽樣法選取樣本,每所學校在不同年級隨機抽取一個教學班對學生家長做問卷調查,具體在小學4–6年級和初中1–3年級學生的家長中進行,18個班共收到有效答卷694份,佔750份問卷的92.5%。填寫問卷的家長有男性208人、女性414人,分別佔33.4%和66.6%(另有72名家長未填性別),在填寫性別的家長中女性佔到了2/3。這些家長的年齡從25-64歲不等,其中以40歲為多,佔11.7%;39、45、42歲的家長也分別達到8%、7.6%和7.2%;35–51歲的中青年佔了所有家長的80%。反映澳門華人中小學學生家庭教育現狀一般性情況的報告已經在他刊發表,本文主要報告不同類型的家長、家庭在家庭教育的態度和行為上的差異。一、不同身份特徵的家長在家庭教養上的差異根據填寫問卷者(即是在家裏負責教育子女的家長)與孩子的關係把家長分為父親、母親和其他人員(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其他親人等)三大類,統計表明負責教育子女事宜是學生母親的佔64.3%,家庭學校合作視野下的各類家庭教育特點 1駱 風 ** 廣州大學廣州發展研究院研究員、現代國民教育研究所所長
  • 155《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表1 不同身份特徵的家長的差異家庭教育指標 家長身份 樣本量 均值 標準差 F 值 顯著水平母親 409 3.1822 0.6001父親 199 3.1646 0.61923家庭生活條件 其他28 3.0446 0.784850.669 0.513人員合計 636 3.1706 0.61477母親 416 3.3371 0.64243父親 203 3.2057 0.74037家庭生活方式 其他28 2.9732 0.643125.618 0.004人員合計 647 3.2801 0.67952母親 419 3.8305 0.78024父親 207 3.7029 0.6038家長道德素質 其他28 3.375 0.65446.523 0.002人員合計 654 3.7706 0.72999母親 413 2.7663 0.61464父親 203 2.8079 0.86207家長文化素質 其他26 2.8846 0.676210.511 0.6人員合計 642 2.7843 0.70402母親 420 3.3124 0.48671父親 205 3.2966 0.52677家長教育觀念 其他28 3.3071 0.708640.066 0.936人員合計 653 3.3072 0.50981母親 419 3.5823 0.70485家庭教育內容 父親 204 3.5275 0.71675 0.419 0.658其他28 3.55 0.65461人員合計 651 3.5637 0.70596母親 413 3.3313 0.64209父親 205 3.2797 0.57318家庭教育方法 其他27 3.037 0.683033.033 0.049人員合計 645 3.3026 0.62475是學生父親的佔31.5%,其餘是學生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其他人員,合佔4.2%。運用LSD法(方差多重比較法),比較這三類人員在各項家庭教育指標及其題目上的均值。結果發現,在母親負責教育子女的家庭裏,家庭生活條件、家庭生活方式、家長道德素質、家長教育觀念、家庭教育內容、家庭教育方法的均值都高於父親負責的家庭裏家庭教育指標均值,只有家長文化素質一項是在父親負責的家庭裏最高,說明母親直接負責教育子女的家庭裏實施家庭教育的主觀條件和客觀條件好於父親或是其他人員負責教育子女的家庭。不過,在多數家庭教育指標上三類家長不存在存顯著差異,只是在家庭生活方式、家長道德素質和家庭教育方法三項指標上有顯著差異(F=5.618,P<0.005;F=6.523,P<0.005;0.05),回答中父親對困難時的孩子最為關心; “今年以來您大概用了多少時間學習教育孩子的知識(閱讀有關家教的書刊、參加家長學校或家長會、欣賞家教影視節目等方式)?”預設沒有、10個小時左右、20個小時左右、30個小時左右、30個小時以上5個答案,母親、父親和其他的均值分別為2.3113、2.2266、2.4074,以其他人員的均值最高、母親次之,父親最低,經檢驗不存在顯著差異(F=1.171,P>0.05),這道題目中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其他親人花費在學習家庭教育知識上的時間最多,或許老人不用上班自由時間較多?我們應該為老人的學習精神感動。二、不同家庭結構類型的家庭在教育子女上的差異根據家庭社會學的理論,我們把家庭分為核心家庭(生身父母+子女)、主幹家庭(生身父母+子女+祖輩老人)和離異家庭(包括再婚父母+子女、離異的單個父親或母親+子女等)三類,統計表明三類家庭分別佔 70% 、 18.2% 、 10.1%,以核心家庭為多。運用LSD法,比較了三類家庭在各項家庭教育
  • 家庭學校合作視野下的各類家庭教育特點澳門研究156第52期指標及其題目上的均值。結果發現,核心家庭在家庭生活方式、家長道德素質、家庭教育內容三個項目上的均值較高,主幹家庭在家長文化素質、家庭教育方法上的均值較高,而離異家庭在家庭生活條件、家長教育觀念上優於其他兩類家庭。但是經檢驗,三類家庭在各項家庭教育指標上都不存在顯著差異。表2 家庭結構的不同家庭在家庭教育中的差異家庭教育指標 家庭結構 樣本量 均值 標準差 F 值 顯著水平核心家庭 442 3.155 0.60984家庭生活條件主幹家庭 117 3.1303 0.570092.317 0.099離異家庭 76 3.3092 0.70931合計 635 3.1689 0.6168核心家庭 452 3.2965 0.67342家庭生活方式主幹家庭 114 3.2851 0.67335離異家庭 78 3.1827 0.706730.941 0.391合計 644 3.2807 0.67743核心家庭 456 3.7867 0.8012家長道德素質主幹家庭 118 3.7712 0.518441.162 0.313離異家庭 77 3.6494 0.55645合計 651 3.7677 0.73201核心家庭 450 2.7811 0.74106主幹家庭 115 2.8652 0.619651.678 0.188家長文化素質離異家庭 74 2.6734 0.59195合計 639 2.7838 0.70555核心家庭 456 3.3048 0.49505家長教育觀念主幹家庭 117 3.2889 0.580990.215 0.807離異家庭 77 3.3377 0.48802合計 650 3.3058 0.51011核心家庭 456 3.5724 0.73015家庭教育內容主幹家庭 116 3.5655 0.627640.319 0.727離異家庭 76 3.5026 0.66573合計 648 3.563 0.70484核心家庭 450 3.3 0.65203家庭教育方法主幹家庭 116 3.3261 0.555770.203 0.816離異家庭 76 3.2675 0.55516合計 642 3.3009 0.62412我們還分析了三類家庭在“狹義家庭教育”和“廣義家庭教育”上差異。把家長教育觀念+家庭教育內容+家庭教育方法+親子關係等因素統稱為狹義家庭教育因素,這些基本上屬於主觀因素;把家庭生活條件+家庭生活方式+家長道德素質+家長文化素質統為廣義家庭教育因素,這些基本上屬於客觀因素。統計表明,核心家庭、主幹家庭和離異家庭的狹義家庭教育均值分別為31.0303、30.6922、31.5322,離異家庭的得分最高,核心家庭次之,主幹家庭得分最低;個案座談表明,離異家庭的單親家長更加專注於教育子女是得分高的主要原因;核心家庭、主幹家庭和離異家庭的廣義家庭教育均值分別為16.5938、16.6691、16.1944,主幹家庭最高,核心家庭次之,離異家庭最低。我們認為,主幹家庭人口多、生活豐富是其有利於教育子女的主要原因。不過,檢驗結果仍表明三類家庭在狹義家庭教育因素和廣義家庭教育因素上不存在顯著差異。以往有學者關於澳門夫妻離婚率高是導致家庭教育水平低的觀點,在本調查中找不到證據,從我們的調查和統計分析中還無法做出哪一類家庭更有利於家庭教育的必然性結論。三、不同職業和收入來源的家庭在教育子女上的差異根據澳門特區統計暨普查局2004年第一季度的統計資料顯示,2003年12月31日本澳居住人口估計為448,495人,73.4%屬15–64歲的成年人口,以職業來看,其中有立法機關成員、高級官員、領導人員、企業經理約11.8千人、有專業人員12.2千人、有技術員及輔助專業7.6千人、文員18.2千人、服務、銷售及同類工作人員36.1千人、漁農業熟練工作者41.1千人、工業、工匠及手工藝工人2.1千人、機台、機器操作員、司機及裝配員22.2千人、非技術工人26.8千人。5我們根據家庭經濟主要來源的不同,將學生家長分為工薪階層(工資+獎金、工資+獎金+ 兼職收入)、個體經營(個體經營收入、存款利息、投資入股分紅等)和依賴救濟(親友資助、社會救助)三種類型,分別佔 73.8%、 13%、 6.1%,運用LSD法比較了三類家章在各項家庭教育指標及其題目上的均值。結果發現,工薪階層在家庭教育內容、家庭教育方法兩項指標上高於其他收入來源的家長,但是經檢驗,三類家庭在這些指標上都不存在顯著差異;個體經營者在家庭生活條件、家庭生活方式、家長道德素質、家長文化素質4個項目上的均值都高於其他家長,其中在文化素質方面出現了顯著差異(F=4.523,P=0.011)依賴救濟的家庭在家長教育觀念上的均值高於其他兩類家庭,但是三類家庭在此項家庭教育指標上沒有出現顯著差異。稍作分析,可以看到工薪階層的家長在家長教育觀念、家庭教育內容、家庭教育方法、親子關係等
  • 157《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狹義家庭教育因素上的得分較高,我們認為,這反映了他們注重對於子女進行實際的家庭教育活動,運用較多的時間進行了家庭教育;而個體經營者在家庭生活條件、家庭生活方式、家長道德素質、家長文化素質等廣義家庭教育指標上得分較高,我們認為,這恰好反映了這類家長自身條件和家庭條件上的優勢,這與個體經營者的身份特點是相符合的。依賴救助的家境貧寒者在家庭教育觀念上具有優勢,我們認為,反映了他們重視子女教育、科學育兒和追求反映時代進步的家庭教育態度,值得我們讚揚和其他類型的家長效法。表3 家庭收入來源不同的家庭在家庭教育中的差異家庭教育指標家長身份 樣本量 均值 標準差 F 值 顯著水平工薪階層 470 3.1559 0.5907家庭生活 個體經營 80 3.2188 0.63442條件 依賴救助 40 3.1813 0.886120.364 0.695合計 590 3.1661 0.61991工薪階層 475 3.2463 0.67729家庭生活 個體經營 85 3.3147 0.722880.68 0.507方式 依賴救助 40 3.3438 0.52406合計 600 3.2625 0.67467工薪階層 482 3.7749 0.76家長道德 個體經營 86 3.8343 0.61430.9 0.407素質 依賴救助 39 3.641 0.83468合計 607 3.7747 0.74614工薪階層 476 2.7969 0.73354家長文化 個體經營 83 2.9096 0.651924.523 0.011素質 依賴救助 39 2.4957 0.53869合計 598 2.7929 0.71599工薪階層 486 3.3041 0.51335家長教育 個體經營 81 3.2938 0.564880.043 0.958觀念 依賴救助 39 3.3231 0.41197合計 606 3.304 0.51395工薪階層 482 3.578 0.68856家庭教育 個體經營 84 3.5714 0.795252.052 0.129內容 依賴救助 38 3.3368 0.74993合計 604 3.5619 0.70934工薪階層 476 3.3333 0.62884家庭教育 個體經營 85 3.2275 0.641312.724 0.066方法 依賴救助 39 3.1282 0.48885合計 600 3.305 0.62445四、不同經濟條件的家庭在教育子女上的差異根據澳門特區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2003年在澳門448,500人口中,勞動人口估計為22.25萬人,按照職業統計每月工作收入的平均中位數,立法機關成員、高級官員、領導人員、企業經理約有12,217澳門元、專業人員有15,849澳門元、技術員及輔助專業有9511澳門元、文員6257澳門元、服務和售及業人員4615澳門元、工業和工匠及手工藝工人4049澳門元,總體中為位數4672元。6 我們根據學生家庭在當地的生活條件,將其家庭劃分為比較貧窮、中等水平、比較富裕三種類型,統計表明三類家庭分別佔 25%、68.2%、4.8%,運用LSD法比較三類家庭在各項家庭教育指標及其題目上的均值。結果發現,比較富裕的家庭在家庭生活條件、家庭生活方表4 不同經濟條件的家庭在家庭教育中的差異家庭教育家庭經濟 樣本量 均值 標準差 F 值 顯著水平指標比較貧窮 146 3.1747 0.73776家庭生活條件中等水平 475 3.1689 0.56396比較富裕 31 3.1855 0.673820.014 0.986合計 652 3.171 0.61135比較貧窮 154 3.2094 0.74671中等水平 476 3.2847 0.657431.169 0.311家庭生活方式比較富裕 31 3.3871 0.73552合計 661 3.2719 0.68305比較貧窮 151 3.6589 0.64063中等水平 486 3.803 0.74432家長道德素質比較富裕 32 3.7578 0.819332.271 0.104合計 669 3.7683 0.72742比較貧窮 149 2.5951 0.87664中等水平 477 2.8169 0.617149.646 0家長文化素質比較富裕 29 3.1264 0.77364合計 655 2.7802 0.7006比較貧窮 152 3.2842 0.55123家長教育觀念中等水平 483 3.3234 0.496470.346 0.708比較富裕 30 3.3067 0.48061合計 665 3.3137 0.50831比較貧窮 149 3.4 0.68852家庭教育內容中等水平 483 3.5942 0.690165.664 0.004比較富裕 30 3.7467 0.73331合計 662 3.5574 0.69661比較貧窮 152 3.1919 0.51353家庭教育方法中等水平 475 3.3242 0.6486比較富裕 31 3.3978 0.630523.06 0.048合計 658 3.2971 0.62116比較貧窮 133 30.6495 4.14034狹義家庭教育中等水平 432 31.136 3.55426比較富裕 28 31.644 3.935661.249 0.287合計 593 31.0509 3.71269比較貧窮 140 15.8845 2.26041廣義家庭教育中等水平 438 16.7057 1.9165810.7 0比較富裕 28 17.3155 2.66911合計 606 16.5441 2.07177
  • 家庭學校合作視野下的各類家庭教育特點澳門研究158第52期式、家長文化素質、家庭教育內容、家庭教育方法上的均值最高,而且在家長文化素質、家庭教育內容、家庭教育方法上還出現了同比較貧窮的家庭具有顯著或極大顯著差異(F=9.646,P=0;F=5.664,P=0.004;F=3.06,P=0.048);中等水平的家庭在家長道德素質、家長教育觀念上得分最高,但與比較貧窮、比較富裕家庭的家庭在家庭教育各項指標都沒有出現顯著差異。我們還比較了比較貧窮、中等水平、比較富裕三種類型的家庭在狹義家庭教育要素和廣義家庭教育的方面的均值,總的來看,富裕家庭在家庭教育的諸多指標上具有明顯的優勢。我們認為,富裕家庭收入高,家庭生活方面沒有後顧之憂,這類家庭裏家長的文化素質又比較高,他們可以較多地投入到教育子女之中,所以這類家庭的子女教育相對搞得好有其理由。而我們調查的中等水平的家庭,生活是有保障的,這類家長的道德素質和教育觀念水平都比較好,同樣有利於他們教育好子女,但是不如比較富裕家庭的家長。根據我們在澳門4所學校同家長座談可知,70%以上的學生家庭維持正常生活開支是沒有問題的,但也有 20% 左右的家庭生活困難,家長需要打幾份工或者社會救濟才能維持生活,在這樣的家庭裏,家長教育子女顯然受到時間和經濟條件等困擾,調查發現這類家庭在所有家庭教育指標上的得分都是最低的,其家庭教育問題較多。以上調查結果和分析使我們看到,父親主導與母親主導、核心家庭與離異家庭、工薪階層與個體經營者、富裕家庭與貧窮家庭等,具有一定差異的家庭、家長在教育子女的家庭教育多種因素上存在 差異,包括顯著性差異和非顯著性差異,正是這些情況造成了各類家庭的家庭教育千姿百態、各有特色的狀況。同樣,也正是由於不同類型的家庭、家長教育子女的情況各有千秋,所以學校在同家長合作和指導家長改進家庭教育時不能完全用一個聲調、一套方法來做,“分類指導和個別指導”應當是澳門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發展的方向之一。為此,澳門各個學校要盡可能多地同家長交流信息,掌握各位家長情況和他們教育子女的情況,對於存在突出問題的家庭和家庭教育採取“一把鎖匙開一把鎖”的指導方針。註釋:1 本文為作者主持的全國教育科學“十五”規劃教育部重點課題《東南沿海地區學生品德問題與家庭教育問題及其對策的研究》的子課題《澳門中小學生品德問題與家庭教育問題及其對策的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暨青年局提供了部分經費支持,來自廣州大學、廈門大學、廣州穗港澳青少年研究所的大陸學者和澳門大學、澳門政府教育暨青年局屬下 仔教育活動中心及部分中小學的同仁合作完了子課題的研究工作。第一份報告《澳門中小學學生家庭教育現狀調查》:載於《澳門研究》,第 4 9期, 2008 年 12 月。2 第 9/2006 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澳門立法會 2006 年 12 月 13 日通過。3 駱風:《海內外學者關於家庭教育要素的觀點述評》,長沙:學前教育研究,第 6 期, 200 5 年。4 駱風:《論建立我國家庭教育的評價指標體系》,廣州:《學術研究》,第 6 期, 2005 年。5 澳門統計暨普查局︰《人口統計》(2004年第1季度),ht tp:/ /www.dsce.gov.mo 。6 同上註。
  • 159《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半絲半縷,恆念物力維艱。”以此語來形容菜農子弟學校建校之艱辛苦卓,恰當不過。二戰方休,舉目蕭條,百廢待舉,物力維艱,葡國政府對澳門教育,坐視不理。當時本澳一些布衣先達,本百年樹人之念,不顧環境物質條件之惡劣,慨然捐贈微薄財物,籌建菜農子弟學校。諸公為克其功,股無胈,脛不生毛,為雨沐風餐之舉,啟篳路藍縷之功,足為後世之楷模。因訪問該校前校長林顯富先生,並採用相關材料,撰成斯篇,以誌本澳先達獻身教育之一二。一、學校簡史(一) 創校年份與背景菜農子弟學校創辦於1956年。學校創校的歷史背景是這樣的。1952年7月澳門發生了關閘衝突事件。澳葡政府對中國新政府懷 敵意,當年8月珠海邊防局宣佈封閉關閘通道,加強邊境防衛和檢查,停止向澳門供應糧食和副食品。這在澳門引起恐慌。1澳葡政府號召居民開墾種菜,並給菜農選擇土地和開發種植的權利。因此關閘一帶菜農居多。同年,菜農合群社正式成立。2這一帶菜農的文化水平不高,為了使自己的子弟可以讀書,便利用50年代回國內參觀“蘇展”的機會,大家商量籌辦一所學校。菜農們知道,他們的子弟早上要幫助家長澆菜,若依一般學校的上課時間,他們要麼幫不了忙,要麼上不了學。這樣,他們就會失學。另外,菜農們認為他們與教會學校在宗教信仰和政治取向的態度不同,因此,不鼓勵孩子到教會學校讀書。這樣,菜農合群社為了解決各農友子弟教育的問題與需要,決定開辦一所屬於自己的學校。當時,菜農們的生活雖然艱苦,但他們踴躍捐款,有的賣牲口,有的甚至捐出僅有的儲蓄,並積極找房子,以作教室之用。菜農們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這樣就創辦起學校來。3當時,他們找到一位可能在國內辦過教育的菜農當校長。(二) 發展概略菜農子弟學校的發展,與中國及澳門的現代史有密不可分的關係。茲根據學校本身的發展情況,把學校的發展過程約分為四個階段。1. 第一階段(1956–1966年)菜農合群社1956年創辦了菜農子弟學校。學校創立之初,物質條件相當差劣,設備極其簡陋。教導處就設在教室裏,只有一張簡單的書桌,僅供教師批改作業之用。後來,學生人數不斷增加,教室不敷應用,剛巧處於學校後面的蜆廠停業,合群社便把它租下來,稍加清潔,添置桌椅,就成了教室。“但是,如遇天雨,則天上下大雨,課室下小雨,學生有時甚至撐上雨傘上課。”4後來有菜農讓出農地作為擴充教室之用,才用鋅鐵蓋搭兩間幼稚園教室。又,學校創辦伊始,只收菜農子弟,經費自給自足。學校只能辦預備班、小一、小二,其後辦到小四。當時只有3個教師──其實是兩個半(因為當時的校長既是菜農,又是校長)。學校大概辦了6、7年,學生的對象不只限於菜農子弟,也有附近街坊篳路藍縷,艱苦卓越──菜農子弟學校簡史楊兆貴 ** 澳門大學教育學院助理教授
  • 篳路藍縷,艱苦卓越──菜農子弟學校簡史澳門研究160第52期的子弟。辦校最初10年,學校只辦到小學四年級,學生由幾十人增加到四五百人。到1966年,學校才增辦至小學六年級,成為一所完整小學。5可以看出,菜農子弟學校在這10年間的發展,主要是靠菜農們捐贈物力、財力,並盡量向社會募捐,逐步建立、發展。學校沒有得到政府的幫助。2. 第二階段(1966–1976年)從1966–1976年,中國發生了文化大革命。這次革命對澳門教育界產生一定的影響。菜農子弟學校的發展也不例外,但仍能不斷發展。本來澳門愛國力量就比較大,經過1966年發生“12‧3”事件後6,愛國的勢力和影響就更大了。另外,由於澳葡政府沒有管理辦學經費,特別是60年代末70年代初,民間辦學團體辦校的經費得不到補充,單靠各行各業來支持是不夠的,一些學校在經濟上遇到困難,各行業的子弟學校的班級就越來越少。由於辦校的條件困難,所以教育界形成了合併潮。有些學校合併了,如豬肉燒臘學校、鮮魚學校合併後,就歸到勞工子弟學校。銀業學校和孔教學校也合併了,成為教業學校。菜農子弟學校沒有被合併,也沒有合併過其他學校,獨立自主,堅持辦下去。這和它堅持“立足北區”的辦學策略有重要的關係。菜農子弟學校的學生人數仍然增加,教室卻不夠,有些班級只能以複式授課。擴展教室,成為學校當務之急。1966年學校徵得鄰居房東的同意,購買他的房子,改建成教室,這樣,教室緊張的情況才得以舒緩。後來,由於學生不斷增加,教室不夠的問題又再出現。最後,在一次校委會上,學校決定向社會人士募款建新的教學樓。菜農們最先響應,慷慨解囊;社會各界人士也熱烈支持。1974年學校把原有的校舍拆了,建起教學樓。興建期間,不少菜農親自監工,輪流值班,直到教學樓建成為止。翌年,學校搬入新校舍。73. 第三階段(1978–2001年)在這一階段裏,菜農子弟學校面對不同的挑戰,又能茁壯健康地發展。林顯富先生自1982年加入菜農子弟學校,先後任校務主任、副校長、校長。他到菜農子弟學校來,對該校的發展有重大影響。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學校面臨重大的挑戰。一是從1978年開始,中國進行改革開放。一批批從內地來的移民來到澳門,其中以福建籍的移民最多。這批移民不少是50年代因東南亞排華而回國的青年華僑,他們起碼有初中至高中的文化水平,又曾是熱血青年,又經歷文革,移民至此,生活既不習慣,又比較貧窮。當然,他們希望子女能有較好的教育,對學校的要求就比以前高一些。這樣,如果菜農子弟學校繼續用識字班的方式辦下去,就沒有前途:一是一定難以培養人才,二是學校發展困難很多,三是學校經費少,四是教師的薪水低,教師流失率高,五是學生人數不斷增加。1956年有90多人,1985年已有1250人左右。8校舍不夠用的問題又出現。怎樣解決這些問題,成為菜農子弟學校的當務之急。林顯富主持校務期間,推行相關的措施,不僅有效地解決這些問題,而且使學校繼續下去,成為一所有特色的學校。他推行的措施包括:學校轉型、自力更生。學校不再只辦識字班,而是開辦一所由幼稚園到高中的一條龍學校。80年代初,學校增加每班學生的人數,由40人增加到60人。1989年開始,適當地擴班、減少每班學生的人數,提高學費。這樣,能使每個年級保持一定的班數,每班的學生人數又不過多,方便教學、管理。學校有一定的班數,具有一定的規模。想方設法解決教師待遇低的問題。建立長期服務金制度,建立病假制度;在人格、工作等方面對教師尊重、信任;鼓勵教師積極參加在職培訓;提高教師的專業水平;用現代化的教學設備來減輕教師的工作量;組織教職員工聯誼會,豐富教師的課餘生活,開展學術、康樂、福利等工作。這樣,教師對學校有歸屬感,離職率降到很低。逐步改善教學設備。學校已有18間教室,每間教室有圖書櫃、獨立擴音、錄音設備。近年新設的教學室有:唱遊室、音樂室、電化教學演示室、電腦室等。學校不斷增添圖書。提高教學水平。各科教研組訂出各種教學法,重視啟發式教學。輔導學生學業,設補習督課班,輔導中、英、數三科成績比較差的學生。學校積極開展各項學藝活動,如各種興趣小組,每年定期舉行田徑運動會、音樂比賽、朗誦比賽等。重視家長工作。學校透過不同的方式和家長聯絡,加強彼此的溝通,如教師家訪,學校定期舉
  • 161《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行家長招待會。9重視愛國主義教育。教師按各級學生的特點,進行愛國愛集體等教育。林顯富領導學校期間,推行的措施得宜,菜農子弟學校克服了不少困難,紮根北區,成為一所有自己辦學特色的學校。4. 第四階段(2001年迄今)菜農子弟學校在林顯富的領導下,能繼往又開來,更上一層樓。2001/2002學年開始,學校開辦中學部。小學應屆畢業生可以留校升讀中學,同時,中學部加入澳門免費教育網絡。在教學工作上,中學部加強現代資訊教學的設備,擴大圖書館,增加圖書量,並增置電腦,以供學生上網瀏覽資訊。初中課室設置多媒體教學設備。全校教師的工作也電腦化,利用多媒體設計教材、講課。10現在,菜農子弟學校已經是一所提供完整的“一條龍”服務的學校──幼稚園、小學、初中、高中。可以說,菜農子弟學校有今天的成就,與林顯富先生的教育思想、治校之道有密切的關係。下文簡論林顯富的教育理念與治校之道。二、林顯富的教育理念與治校之道林顯富自1982年8月開始負責菜農子弟學校的工作,一直到2006年退休。他甫上任,剛好是菜農子弟學校面對轉變的重要時期。他採取合宜得力的措施,使菜農學校穩步向前發展。首先,林顯富特別重視教育、教師。他對這兩者的看法是這樣的:“教育必須根據發展 的科學技術水平,不斷改變和更新內容,不斷改變和更新教育思想和方法。而且,教師個人條件也千差萬別,時時變化。沒有任何一種職業像教師職業那樣需要不斷改新的精神。教師必須不停地學習,掌握新的知識技能,提高思想修養和專業水平。”11他認為,教育應該不斷更新,不應一成不變。易言之,如果教育界不更新教育觀念,而只是循規蹈矩、守殘抱缺,那教育工作者及其教育事業必將被時代淘汰。另外,教育界要適應時代,尤其是在當代社會裏,科學技術日愈重要,在各個領域產生重大影響。科技在不斷更新,教育作為培養社會棟樑的重要工程,應該與科技同步發展。這樣,教育應該創新。創新很重要。教育如果不創新,就會落後,甚至失敗。當然,創新不等於揚棄傳統。林顯富強調教育、知識是累積的,而非割裂的。這樣,創新是建基於知識的累積,而非憑空捏造或海市蜃樓。創新,包括思想觀念和方法。思想觀念是主,方法是次。思想觀念改變了,方法也隨之改變。當然,要創新教育思想觀念和方法,不能閉門造車,而應多與外界交流,才能產生衝擊,別創新格。因此,林顯富常常和同事參加國內外的教育交流、座談會,以吸收一些新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並把它們付諸實踐。其次,他認為教師“個人條件也千差萬別”,意即每個教師各有自己的特點,如出身背景、成長經歷、教育歷程、學術興趣、知識專業、性情等各不相同,他們對教育的理想、熱忱必然有所不同。他們的教學方法也不會千篇一律,而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學校領導也應該明白到教師的個人條件千差萬別,就不能強人以劃一的教學方法,必須尊重教師個別差異的事實。林顯富在菜農學校當領導期間,就充分尊重教師、瞭解教師的心理,並從教師的處境 想。有一位老師曾經兩次體罰學生,被家長告上教青局。林顯富認為這位老師有誠意,他體罰學生的出發點是因為心急,而且他肯負責,不是得過且過,誤人子弟,就給他機會。現在該教師與學生的關係很好。另外,他認為教師要不斷學習,掌握新的知識技能,提高思想修養和專業水平,與時俱進。不斷學習,意謂教師即使以教人育人為終身志業,即使一輩子在中學或小學工作,也不要畫地自牢。相反,應該與時俱進,不斷豐富本科知識,學習不同的教學方法、技巧,才能適應時代的新挑戰,做一位合格、乃至優秀的教師。林顯富明白到辦好學校,教師是關鍵。易言之,能否穩住教師的心,使教師對學校有歸屬感,尤為重要的。只有先解決教師面對的問題,才能穩定“師心”,再穩定校心,學校才能發展下去。教師與其他一般人相同,希望有較高的待遇,不愁柴米油鹽。80年代,菜農子弟學校教師的薪水低。如何解決教師的經濟問題,提高他們的收入,使他們安心工作,這是當時林顯富工作的另一重點。他想方設法,從這三大方面 手:(一) 穩定師支
  • 篳路藍縷,艱苦卓越──菜農子弟學校簡史澳門研究162第52期1. 增加每班學生的人數,由40人增加到60人。這樣,學生人數增加了,學校的收入也多了,教師的薪水也就調高了1/4。從1989年開始,學校更重視教學水平,適當擴班,減少學生人數,提高學費。這樣,學校的收入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2. 辦好補習班。80年代,學校在暑假舉辦補習班,以提高學生的英語能力。學校把補習費平分給參與教課的老師。為了提高教師的士氣,這些額外的補習費,不按教師的職級來分,校長和教師各分一份,校工分半份。這樣,當時參加補課教學的教師的薪水能增加了20%。3. 組織教職員工聯誼會:學校從補習費的15%中取10%的錢組織教員會,籌辦其他活動。組織聯誼會,可以豐富教師的課餘生活,開展學術、康樂、福利等工作。這樣,既可開闊教員的視野,又可增進同事間的交流。當同事間互相能充分瞭解時,一切事情就更容易辦好,學校也因此而受益。124. 建立長期服務金制度:學校一收到學費,就馬上存入銀行,當時銀行的利息約9–10厘,全部利息則撥入退休儲備金。學校還有一所合作社,把盈利的50%也撥入儲備金。學校定下制度,以教師工作的最後一個月薪水乘以工作的年數。後來,因這個負擔太重,對學校的財務帶來很大壓力,於是學校作了調整,每年在財政預算中,撥出全體教職員工一個月薪水。5. 建立病假制度:學校規定,每位教師一學年可有一個月補假薪,如果老師一個學年沒有請假,就多發給一個月薪水;如果請了病假或事假,就這一個月薪水按日扣減。這樣,老師請不請假,由自己決定和衡量,需要休息就休息。這樣,就解決了很多人際關係的矛盾。6. 其他福利:每年假期,學校組織教師去旅行,學校補助一些費用。教師免費參加,家屬參加付一半費用。這樣既讓家屬參與活動,也使他們支持教師工作。學校與家屬熟絡了,有助教師與學校工作。另外,學校每年農曆五月送粽子給教師,八月十五送月餅,農曆春節前送年貨。學校每3個月為教師搞一次生日會。教師及職員在學校工作滿10年的得一個金牌──服務10年紀念獎。林顯富除了盡量提高教師的待遇,同時重視、尊重教師及其工作。以下簡述他推行對教師、教育的措施︰(二) 教學改革1. 對教師信任、尊重,從教師的立場 想,讓犯錯的老師改過自新。當教師有機會重新執教,就會更珍惜這份工作,工作更熱誠,與學生的關係更密切。2. 利用現代化教學設備來減輕老師的工作量,如在80年代初就購買影印機,90年代初就利用電腦輸入學生的成績等,減少教師花耗時間在行政瑣事上,而花更多時間在教學上。這對提高教學質素很有幫助。3. 鼓勵教師積極參加在職培訓。從1986–1996年,先後有30多名教師通過在職培訓,改進教學方法。 134. 學校經常舉辦專題教學經驗、教育理論交流會議。5 . 組織教師到外地交流、吸收先進的教學經驗,探討教育教學發展趨勢。他曾組織教師到新會、中山、廣州等地的中、小、幼學校學習交流;也到過葡萄牙、日本、新加坡、中國等國考察。146. 鼓勵在職教師進修,提高教師的專業水平。迄1996年,該校教師具大學學歷者8人,大專學歷者24人,中專學歷者4人,進修大專課程者2人。有80%以上的達到教育專業學歷。15(三) 因材施教林顯富除了重視教師工作外,認為教育就是為了學生。他重視學生的品德修養和學業成績。 80年代,由於不少學生來自內地,英文成績較差,他組織英文補習班,根據學生的成績、能力分為三級。教師因級施教。這樣,學生的英文水平提高了。一些學生也不因英文不合格而留級,浪費一年時間。這一措施深受家長和學生的歡迎。另外,林顯富重視培養學生對自己和處事的信心。他說:“貫徹因材施教原則。積極開展第二課堂教學,讓學生的學習更全面發展,豐富學生的學習生活,發掘他們的潛能。”16由此可見,他對培養學生的看法有三:一是因材施教,二是開展課外活動,三是豐富學生的學習生活,發掘他們的潛能。這三者又合而為一,即全面提高學生在德、智、群等方面的發展。這樣,學校舉辦了很多課外活動,如設醫療小組,組成童軍17、
  • 163《澳門研究》第52期2009. 6鼓樂隊,創辦刊物──小學部創辦《苗圃》,中學部創辦《藤願》,學生參加音樂比賽、朗誦比賽、武術比賽18、舞獅比賽,在校舍天台建造一個“現代生物園”,19提高學生的團體精神,發揮學生的才能,同時讓學生取得好成績。他重視培養學生的信心。如他建議由小五、小六學生每人陪 兩個幼兒園學生到望廈體育館,舉行幼稚園運動會。最初,教師反對,擔心在這過程中發生意外。但結果是零意外。這次活動既培養了小五、小六學生的責任感,又增加他們的自信,並贏得街坊、家長的讚賞。最後,學校與家長建立良好的關係。從80年代起,菜農子弟學校與家長的關係密切。菜農強調“立足北區”,服務北區。由於菜農子弟學校推行各種措施得力得當,且有成績,得到北區家長的認同、支持,因此,學校能紮根下來。這也是菜農子弟學校能繼續辦學下去、日益發展的原因。總而言之,林顯富對教育的核心理念是,相信人向善。他推行合乎情理的措施,去發揮師生的善心,以推動學校的發展。他積極引發師生上進,建立他們的信心,並使他們嚐到成功的滋味。林顯富重視、尊重教師,強調教師性格各異,有差異,鼓勵學生積極參與課外活動,完成一般人認為不太可能實現的事,建立了他們的信心,從而超越了自己。三、小結菜農子弟學校從20世紀50年代創辦以來,面對不少困難,終能一一克服,如今,已紮根北區。它的發展,與澳門菜農的無私貢獻、澳門各界的支持有密不可分的關係,與林顯富先生推行各種合宜得當的措施更有密切的關係。菜農子弟學校艱苦奮鬥、自力更生,正如校歌所唱“堅毅、勤奮、謙遜、自強,是我們的理想”。這也反映了澳門人的堅強奮發、不屈不撓、勇於求進、與時俱進的精神。註釋:1 關於關閘事件始末,參見黃鴻釗:《澳門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 1999 年,第 367–369 頁;《澳門知多少》,珠海:珠海出版社, 1998 年,第 27 –28頁。2 黃啟臣:《澳門通史》,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1999 年,第 549 頁;林耀明:《建築業騰飛務農已式微──菜農合群社調整發展路向》,載於《澳門日報》,第 B1 版, 2002 年 5 月 13 日。3 何杏芳:《學校的過去和現在》,載於《菜農子弟學校慶祝建校三十週年特刊》,澳門:菜農子弟學校,1986 年,第 6 頁。4 同上註,第 6 頁。5 汪榮輝:《慶祝菜農子弟學校慶祝建校三十週年》,載於《菜農子弟學校慶祝建校三十週年特刊》,澳門:菜農子弟學校, 1986 年,第 3 頁。6 有關“1 2 ‧ 3 ”事件,參見周奕:《香港左派鬥爭史》,香港:利文出版社, 2002 年,第 211–216 頁。7 何杏芳:《學校的過去和現在》,載於《菜農子弟學校慶祝建校三十週年特刊》,澳門:菜農子弟學校,1986 年,第 6 頁。8 “學生人數統計圖”(1956–1985),載於《菜農子弟學校慶祝建校三十週年特刊》,澳門:菜農子弟學校,1986 年,第 15 頁。9 林顯富:《敬業樂業前途美好》,載於《菜農子弟學校慶祝建校三十週年特刊》,澳門:菜農子弟學校,1986 年,第 4–5 頁。1 0《菜農新學年辦中學部──保留傳統教學向資訊科技發展》,載於《澳門日報》, 200 1 年 6 月 29 日。1 1 林顯富:《邁向更光輝的明天》,載於《澳門菜農子弟學校建校四十週年紀念特刊》,澳門:菜農子弟學校, 1996 年,第 6 頁。1 2 同上註,第 9 頁。1 3 同註 11 ,第 6 、 7 頁。14 同註 11 ,第 7 頁;《菜農學校教職員赴開封交流》,載於《澳門日報》, 2000 年 7 月 26 日;《菜農子弟學校訪問團赴鄂擴闊教學視野汲取國內著名學府教學經驗》,載於《澳門教育》,第 1期, 2004年,第 72頁;《菜農學校赴星交流參觀學校收穫豐富》,載於《華僑報》, 2004 年 7 月 7 日。1 5 林顯富:《邁向更光輝的明天》,載於《澳門菜農子弟學校建校四十週年紀念特刊》,澳門:菜農子弟學校, 1996 年,第 7–8 頁。1 6 同上註,第 8 頁。1 7《菜農童軍第十四旅上週舉行童軍宣誓》,載於《體育週報》,學界青年活動版, 200 3 年 8 月 2 日。1 8《出戰校際賽事貴精不貴多──菜農武術運動發展現成績》,載於《體育週報》,學界青年活動第 2 版,2005 年 9 月 24 日。1 9《暑假校園展繽紛──義賣瓜果助己助人》,載於《澳門日報》,生活版, 20 04 年 9 月 1 日。
  • 一、 本刊係澳門基金會與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聯合編輯出版的綜合性學術理論刊物。二、 本刊以“研究澳門、服務社會”為宗旨,推動本澳學術研究與交流,力求適度發揮學術理論服務社會的基本功能。三、 本刊為雙月刊,逢二、四、六、八、十、十二月出版。四、 本刊優先發表下列主題的學術論文、學術信息:對澳門社會、經濟發展直接相關的研究成果;對澳門與鄰近或相關地區開展合作的研究成果;內地、港台及世界各地可供澳門參考的發展經驗。五、 本刊除發表本澳專家學者的有關論述外,歡迎境外專家學者惠賜有關論文,提供信息及資料。六、 本刊堅持學術自由原則,來稿可用中文、葡文或英文撰寫(葡文或英文稿件分別以原文刊登),篇幅以3000---8000字為宜,文責自負,請勿一稿兩投或多投。七、 本刊只接受通過電子郵件(本刊編輯部電子郵箱為:cms. info@umac.mo)以文字檔傳來或寄來軟盤的稿件,手寫稿件一律不收。文稿發表與否,三個月內均通知作者。文稿一經發表,即致薄酬。八、 本刊編輯部有權對選用文稿進行必要的體例規範工作,倘作者有所保留,請在來稿中說明。附:稿件體例要求文稿採用現代漢語規範標點符號(全型),引號用“ ”(不用直引號「 」);逗號用,(置於中位,不用下落的逗號);書名號用《 》(不宜混用引號)。文稿採用新細明體,題目18點、大標題14點、次標題及內文12點;間隔為單行間距。英文文稿字型用Times New Roman。文稿內數字一律用阿拉伯數字(引用古籍例外),五位以上數字用進位號,如65,000;萬以上整數數字以萬、億為單位。註釋文字及參考書目均置於文末。註釋不採用西方習慣,字型大小為10.5點,並分別以1、2、3……數字來標示;參考書目字型大小為12點。相關體例規範如下:專著:(中文)作者姓名:《書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第?頁。(英文)Author , Ti t le of Book (Place of Publ icat ion : Publ isher , da te) , pp . ?.期刊:(中文)作者姓名:《文章題目》,載於《期刊名稱》,出版期號,出版年,第?頁。(英文)Author o f a r t i c le , “T i t l e o f ar t ic le , ” Journal T i t le , Vol . ? , No. ? (year) , pp. ? .中文文稿請附上標題英文翻譯及作者姓名之規範英文拼寫方案,以便收入英文目錄。《澳門研究》稿約
  • 《澳門研究》編委會朱壽桐、李向玉、單文經、湯開建、曾令良、楊允中、黃竹君、駱偉建、趙 偉、劉建宏(按姓氏筆劃排序)《澳門研究》第 52 期 “JOURNAL OF MACAU STUDIES” Vol. 52︰澳門基金會(澳門郵箱3052號)︰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澳門大學圖書館ILG216室,電郵︰cms. info@umac.mo)︰吳志良、郝雨凡︰鄧安琪︰熊國柱︰嘉華印刷公司︰嘉華印刷公司︰600本︰ 2009年 6月︰澳門幣80元ISSN 0872-8526出 版編 輯主 編副 主 編封面設計植字排版印 刷印 數出版日期定 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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