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 門 研 究Journalof MacauStudies第29期Vol.29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 編輯澳門基金會 出版2005年 8 月
  • 目 錄 名人專訪 不忘歷史,繼往開來——紀念抗日戰爭勝利 60 週年…………………《澳門研究》編輯部 1 對澳門特别行政區立法權限劃分之探討……………………………………………………鄭 偉 8 兩岸“入世”後的法律定位與法律調整……………………………………………………楊榮珍 12 關於港澳特區政治發展中的衝突與和諧……………………………………………………林 媛 18 澳門近 20 年來政治學研究述評……………………………………………………… ……聶安祥 29 20 世紀澳門社會的衝突、危機與秩序重構……………………………………………… 婁勝華 41 澳門保險合同風險防範及管理簡析………………………………………………范劍虹、田 青 47 澳門綜合生活素質指標初探………………………………………………………楊宜勇、李 程 52 回歸後澳門經濟形勢及政策效果評析……………………………………………黄燕芬、袁 江 64 淺析澳門經貿服務平台政策對中國與巴西關係之促進……………………………………葉桂平 70 東亞區域合作與“一國兩制”進程…………………………………………………………程 成 74 2004 年中國一東盟貿易進展與 2005 年預測………………………………………………李 紅 78 澳門總供需的範疇體系………………………………………………………………………吳麗燕 84 内地會計國際化的進程及其可供澳門借鑑之經驗…………………………………………尚慧然 87 澳門舊區重建政策初探…………………………………………………………蕭藹施、關麗華等 93 中國内地地下賭博研究……………………………………………………………曾忠祿、陳奕平 99 短期跨文化經歷中的特殊消費心理…………………………………………………………林 巍 106 孫中山的科教興國思想及其實踐…………………………………………………孫關龍、盛永華 112 試析東西方文化交流的“澳門模式”——文明共存的新探索……………………………劉然玲 118 國内外澳門歷史研究的現狀與趨勢…………………………………………………………吳志良 126 林則徐澳門禁煙方略探析……………………………………………………………………張運華 133 書評 評《過十字門》…………………………………………………………………… [德]普塔克 139 學術動態 繼往開來,共創“澳門史新編”——澳門歷史學術研討會綜述…………馬根偉、韋 羽 142
  • CONTENTS Celebrity Interview: Remember the History and Carry Forward the Cause and Forge ahead into the Future ——Commemorating the 60th Anniversary of Victory of the War of Resistance against Japan ……………………………………………….Editorial Department of Centre for Macau Studies 1 An Analysis on the Legislative Competence in the Macau SAR....................................................................... ZHENG Wei 8 The Legal Orientation and Adjustment after Mainland China and Taiwan's WTO Accession.........................YANG Rongzhen 12 Exploring the Function of Conflict and Harmonisation in the Political Development: The Case of Hong Kong and Macau .....................................................................LIN Yuan 18 An Analysis on the Research on Political Science in Macau in the Recent 20 Years....................................... NIE Anxiang 29 The Reconstruction of Social Conflict, Crisis and Order in Macau in the 20th Century...................................LOU Shenghua 41 An Introduction to Risk Prevention and Management of Insurance Contract in Macau................. FAN Jianhong, TIAN Qing 47 ATentative Study on Macau Quality of Life Indicators.................................................................. YANG Yiyong, LI Cheng 52 An Analysis on the Economic Situation and Policy Effect after Macau's Handover ..............HUANG Yanfen, YUAN Jiang 64 An Analysis on how the Macau Economic and Trade Service Platform Improve the Relationship of China and Brazil ......................................................................................... IP Kuai Peng 70 East Asian Regional Cooperation and the Progress of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CHENG Cheng 74 An Analysis on China-ASEAN Free Trade Area 2004 and the Prediction of 2005 ................................................... LI Hong 78 Macau Total Demand and Supply Category System......................................................................................... UNG Lai In 84 The Progress of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Accounting in Mainland China and Its Experience for Reference for Macau .......................................................................................... SANG Huiran 87 An Inquiry into the Reconstruction of Old Regions in Macau............................................... SIU Oi Si, KUAN Lai Va et al. 93 A Research on Underground Gambling in Mainland China....................................................ZENG Zhonglu, CHEN Yiping 99 The Special Consuming Psychology during a Short Term of Cross-Cultural Experience........................................ LIN Wei 106 The Rising of the Nation by Science and Education Proposed by SUN Yat-sen and Its Practice................................................................................SUN Guanlong, SHENG Yonghua 112 An Analysis on the "Macau Model" of the Exchange of Chinese and Western Cultures: A New Exploration of Culture Coexistence...................................................................................................... LIU Ranling 118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Trend of Macau Historical Study in Mainland China and Overseas ..........................WU Zhiliang 126 An Analysis on the Policy of Smoking Prohibition in Macau by Lin Zexu...................................................ZHANG Yunhua 133 Book Review Abrindo as Portas do Cerco................................................................................................................... Roderich Ptak 139 Academic Activities Carry Forward the Cause and Forge ahead into the Future for the Publication of the New Edition of Macau History: A Summary on the Macau History Academic Seminar ........................................................ MA Genwei, WEI Yu 142
  • 名人專訪不忘歷史, 繼往開來—— 紀念 抗日 戰爭 勝利 6 0 週 年被訪嘉賓:前新 華社澳門分社 顧問柯正平先 生澳門文化傳媒集團 董事長李成俊先 生澳門街坊聯會總會名譽會長劉光普先生澳門《大眾報》 總編輯陳大白先 生採 訪:《澳門研究》編輯部記者鄧安琪、容凱旋、連信森今年是抗日戰爭勝利60週年的紀念。60年前,中國人民同仇敵愾、眾志成城、萬眾一心、團結殺敵。他們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祖國统一的堅強決心和毅力是取得抗戰勝利的主要因素。這是中國人民百餘年來首次全面戰勝瘋狂入侵者,也是為全球 反 法 西 斯戰 爭 取 得 最後 勝 利 作 出的 歷 史 性 貢獻。為了抗日戰爭的勝利,中國人民犧牲了3500萬同胞的寳貴生命和1 千億美元直接損失、5000億美元的間接損失,戰爭的殘酷性和勝利代價的艱巨性,是當今和 平環境 下成長的 年輕一 代所難以 理解的 。作為打敗日本軍國主義的決定性力量,中國人民所展示的奮不顧身、艱苦卓絕 、不屈不撓 、一往無前的奮鬥精神,不僅早已寫進全球反法西斯戰爭的歷史,而且也成為我們民族世代相襲、傳承不息的巨大精神財富。60年後,我們還要永遠繼承和發揚這種傳统和精神,捍衛前人所建立的豐功偉蹟,開創民族文明 進程新 篇章。為 了重温 歷史、重 新思考 、重建信心,為了深入總結歷史經驗及教訓,《澳門研究》編輯部於2005年8月以“不忘歴史,繼往開來—— 紀念抗日戰爭勝利60週年”這一主題,訪問本澳幾位 曾 經 參與 抗 日 戰爭 的 老 前輩 , 請 他們 分 別 就“抗日戰爭的重要歷史意義”、“抗日戰爭與祖國和平统一的關係”、“中日兩國關係在新時代的發展”以及“愛國教育對正確實施‘一國兩制’的意義”等相關 題目 , 發表 了 他們 各 自的 深 刻感 受 和重 要 指引。現把訪問內容摘要刊登與廣大讀者分享。(相關觀點並不代表本刊立場,本訪問稿是根據現場錄音整理而成的。)被訪嘉賓簡介:柯正平(1 91 1 ~):廣東海豐人。澳門南光(集團)有限公司名譽董事長、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名譽會長。1 930年前往香港, 1938年在香港組織東江回鄉服務團,1941年香港淪陷後參加抗日游擊隊,1943年到澳門,並長期擔任澳門地區領導工作。曾任誠益行、新中行經理,50-80年代任澳門南光公司總經理。1 987年9月新華社通訊社澳門分社成立後任該社顧問。曾任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第四一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第八屆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副主任、澳門南光(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前南通銀行)董事長、澳門中旅(集團)有限公司和澳
  • 門中 國旅 行 社有 限 公司 董 事長 、 澳門 日 報社 董 事長。1 986年6月-1 987年3月作為中方代表團成員,參加中葡關於澳門前途問題的談判。2003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大蓮花榮譽勳章。李成俊(1 926~):新聞從業員。廣東新會人,生於澳門 , 抗戰期間參加中山人民抗日義勇大隊任班長。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副會長、澳門文化傳媒集團董事長、澳門文化廣場有限公司董事長、澳日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會長、澳門筆會副會長、澳門蓮藝文化協會副會長、中國新聞社理事、中國作家協會會員。曾任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 、澳門特別行政區土地基金諮詢委員會副主任、星光書店總經理,《澳門日報》總編輯、社長兼總編輯、社長,廣東省第七屆人大代表,第八、九屆全國政協委員。獲選為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主要著作有《澳門文學論集》、《海天·歲月·人生》、《今日印度》、《澳門日報四十年》、《待旦集》等。1 995年獲華人書畫藝術大賽“祖國萬歲”獎。2002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金蓮花榮譽勳章。劉光普(1 91 9~):江西吉安人,生於澳門,牙科醫生。抗戰期間在鄰近地區參與鄉政、宣傳、訪問等群眾性工作,打擊日本侵略者。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榮譽會長、澳門牙科醫學會創會會長。曾任廣東省第六、七屆政協委員,澳門第四屆立法會議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會長、澳門市政廳行政委員等。200 1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金蓮花榮譽勳章。陳大白(1 91 5~):新聞工作者。廣東新會人。澳門《大眾報》總編輯、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副理事長、中國新聞史學會澳門地區特邀成員。20世紀30年代從事新聞事業至今,曾辦《朝陽日報》及《新園地》周刊。抗戰期間參與澳門規模最大的“澳門四界救災會”,擔任理事、總務部主任及回國服務團工委。60年代參與籌建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並任常務理事。撰寫專欄文章“老實人的書信”達1 00多篇,從20世紀40-70年代在報刊上撰寫評論文章。1 990年參與編纂和出版史書《濠江風雲兒女》。1 995年出版綜合性大型文集 一一 《天明齋文集》,輯錄逾半個世紀的代表性著述。2003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文化功 績 勳 章 。1.請問抗日戰爭勝利對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具有甚麼樣重要意義?柯正平( 書 面 ) : 6 0 多 年 前 的 抗 日 戰 爭 歲 月 ,我 受 上 級 組 織 派 遣 前 來 澳 門 工 作 。 抗 戰 初期 , 參 加 營 救 在 港 的 愛 國 知 名 人 士 , 隨 後 協助 、 動 員 澳 門 青 年 參 加 敵 後 抗 日 活 動 , 組 織各 界 力 量 支 援 內 地 抗 戰 事 業 。 當 時 , 澳 門 環境 特 殊 , 我 們 也 就 充 分 利 用 澳 門 的 環 境 特點 , 作 了 一 些 應 該 作 的 事 情 。 澳 門 同 胞 在 抗戰 年 代 裏 創 造 了 不 少 感 人 業 蹟 , 令 人 難 以 忘懷 。 抗 戰 勝 利 是 中 國 人 民 付 出 巨 大 犧 牲 而 取得 的 , 抗 戰 精 神 是 中 華 民 族 的 一 大 精 神 財富 。 我 衷 心 期 望 , 當 今 生 活 在 和 平 環 境 下 的青 少 年 朋 友 要 牢 記 歷 史 、 繼 往 開 來 , 發 揚 抗戰 精 神 , 為 開 創 “ 一 國 兩 制 ” 下 的 特 區 發 展 前景 而 努 力 再 努 力 。李成俊(李):抗日戰爭確實是現代史上的一件大事,是中華民族復興的一個轉折點。1 9世紀中日甲午戰爭(1 895年)日本奪取了我們的台灣。他們野心勃勃,一直執行着侵略的政策,聲稱要征服世界就要征服中國,要征服中國就要征服滿蒙,這裹“滿”是指中國東北,“蒙”者是指我國原內外蒙一大片地方,故日本1 931 年9月1 8日開始侵略東北,繼而蠶食華北。1 937年“七七事變”引發的抗戰是真正的全民抗戰 , 國 民 黨和 共 產 黨 聯手 抗 日 。 日本 人 處 心 積慮,特別體現在日本明治維新後隨着經濟繁華在教育上積極培養日本軍國主義份子。我舉一個例子, 日本人找來一個素享盛名的天津雪梨在課室上切成30份,用芝麻比喻成中國,讓日本小孩進食,進食後問他 們 是 否 覺得 甜 美 , 孩子 們 天 真 無邪 自 然 答 甜美。他們告訴日本孩子們要天天食到日本本土沒有的雪梨必須努力學習,把中國侵佔下來。中國人民是勤勞勇敢的,問題在於過去我們國家的領導太腐敗,例如:他們把建海軍的軍費用於建頤和園,導致甲午戰爭後被日本割讓了台灣,使得台灣人民40
  • 年間整天飽受壓迫、欺凌。最遭的是,當時國民黨錯誤執行了不抵抗政策,認為日軍能做到三月亡華。當時鎮守東北的張學良將軍就是執行了蔣介石的不抵抗政策,20萬大軍在日軍不費一兵一卒的情況下退守關內。當時我們很憤怒,我們心想當時全民四五億人團結起來,總能抵抗日軍。“國家興亡,匹夫有責。”蔣介石竟然一再採取不抵抗政策,實行“攘外必先安內”,意即鎮壓共產黨安撫外敵,鎮壓共產黨在我看來是違背孫中山的遺願,孫中山先生生前提出“聯共、聯俄、扶助農工”的政策,強調要聯合平等待我的民族,其實,害怕共產黨是蔣介石作賊心虛。蔣介石就是要中國人打中國人,真是“寧贈友邦,不予家奴”。把人民當作是賤民,簡直違背民心。寧把國土贈予外敵,也不讓由中國人參與治理。這事豈有此理!抗戰其實是始於“九·一八”事變,當時我們已開始了和日本的對戰,但還不叫全民抗戰,只是共產黨領導的抗日義勇軍與外敵抗戰,僅擁有1 0支左右的部隊分散在東北作戰着。日本人最敬佩的中國將軍是楊靖宇,日本人包圍了他三日三夜,最後楊受重傷而犧牲,日軍剖開他的肚子發現胃裏全是草根,日本軍認為若再多一些像楊一樣的人,日本是永遠佔領不了中國的。直到日本兵臨北平嚴峻形勢的出現,再加上西安事變的發生,蔣介石才被迫開始和共產黨合作一致抗日,這正是中國人民的全面抗戰。抗日戰爭出現兩個階段和兩個戰場,我們必須承認第一階段國民黨的部隊和共產黨的部隊一樣英勇,但在第二階段蔣採取消極抗戰。此人陰謀詭計甚多,太平洋戰爭後,蔣看見勝利在望故意保留自己的強兵為日後剿共做準備。抗戰勝利後,國民黨和共產黨在重慶談判簽署了和平協議,但蔣最終沒有把紙上簽署的東西當一回事,再發動了3年多的內戰直至戰敗逃離大陸。正是蔣介石的錯誤政策造成了中國多災多難的局面。在游擊戰、運動戰為主的8年抗戰中,我們看到了民心的一致,群眾為游擊隊傳送情報,充分配合“敵進我退,敵疲我擾,敵駐我打,敵退我追”的策略。兵民是勝利之本。只有民心的一致,才能造就屢戰屢勝的八路軍和新四軍,只有民心的一致,才有伏擊戰和麻雀戰的成功實施。若沒有群眾,這些都要大打折扣。正所謂邪不壓正,我們是被日軍侵略的,代表着正義力量,他們是橫蠻的邪魔。抗日戰爭是正義的事業,有人民維護,得道多助,是必定成功的,也由此證明,正義在手,弱國、小國同樣能打敗強權和所謂大國。劉光普(劉):實現民族復興,是我們每一個中華民族子孫的殷切願望。在過去100多年來,自鴉片戰爭之後,國家受到西方列強的侵佔,例如鴉片戰爭後簽南京條約及北京條約、義和團失敗後簽辛丑條約、甲午戰爭後簽馬關條約,對中國造成四分五裂的民族危機,帶來令人心痛的災難。我們炎黃子孫都想辦法去追求及維護民族和國家的復興。近百年來我們通過農民的革命,通過太平天國,也有主張學習西方的思想家嚴復,也有康有為,也有通過孫中山的政治民主革命等等,力求達到復興中國,但由於帝國主義的干涉及滿清的腐敗,我們的目標並未能實現。到了我們親身有份參與的抗戰勝利,可以説是取得完全勝利,因為帝國主義所強加於我們的一切不平等條約等後來都完全廢除了,被佔領的租界及地區,我們都通通收回了,這可以説就是中華民族進入復興的轉折。中國人民所期求的願望,我們都在抗日戰爭中開始實現了。抗日戰爭的勝利也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而對中國來説,國家地位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有所改善,偉大的民族復興才能提到議事日程。陳大白(陳):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獲得勝利,大大激勵了全國人民保土衛國和抗敵禦侮的堅強信心和民族自尊心,高度發揚中華民族氣節,一洗過往百多年來的民族恥辱,使到中華民族吐氣揚眉,躋身世界民族之林。這一史無前例的重大勝利,頓成為一股促進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巨大力量,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對於今天和平年代,澳門仍然要居安思危,團結奮進,自強不息,把偉大的抗戰精神發揚光大、世代相傳。2.抗日戰爭所展示的民族自衛自決精神與當前海內外炎黃子孫追求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精神有何關係 ?李:一個民族確確實實要精神振奮。前一個時期有年輕人問我,當時我在抗日時期為何不怕死。我想,每個人都要面對死亡,但死是有“輕於鴻毛,重於
  • 泰山”之分。現時不少年輕人追求一時興奮而吸食白粉、食K仔等軟性毒品,他們的行為也是同樣走向死亡,但死得毫無價值。我的生死觀很清楚,抗擊敵人不是走向死亡,是有危險,但危險不一定死亡。如在游擊戰時,若我不打過你,我就跑,我在高處,你在低處,我在山上,你在山下,我看准日軍有多少裝備後再下手。作戰目的不一定要戰死,為國家而犧牲,即使死也是有價值的。我認為這種民族精神不是一兩個人的事情,而應是要全民持相同觀念一起振奮,我們這一代真是義無反顧地捍衛我們的國土,若讓外敵貪得無厭,我們的子孫必定成為他們的奴隸。我很敬佩香港一些青年保衛釣魚島的行為,他們的志氣、精神是可敬的。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屬於我們台灣、屬於中國的,只是由於美國人陰險狡猾,戰後歸還台灣時遺留一個釣魚島尾巴。包括美國在內的西方列強真的是耍盡手段,特意遺留很多問題給前殖民國家,再如英國採取“分而治之”的政策,建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國家,從印度撤退時就制造了印巴分家。民族自衛自決精神的確很重要,如果所有人都不管國家大事,根本甚麼都做不成的。抗戰勝利絕對是民族團結的結果。若中國人民團結,甚麼事都能辦下來。我的體會是國家一定要富強,人民要團結,國防要鞏固,若能做到以上所説,我們一定能振興中華民族。試想抗戰初期我們的鋼鐵生產量只不過十噸左右,時至今天,中國鋼鐵產量變成世界第一。我很贊同我國國防建設方針,今天外國有原子彈,我們也有,外國有遠程導彈,我們也有。“你有刀我手裏也拿一把。”這樣別人才會避忌我們三分,很多的爭執才得以避免。故國防要鞏固、民族要團結,一個民族要有精神,要做到岳飛所講的“民官不能貪錢、武官不能怕死。”,這樣才能使中華民族真正立於世界民族之林。劉:剛才也提到,民族復興是每個炎黃子孫所期求的。過去由於歷代王朝包括國民黨政府的腐敗,中國受到不平等條約的對待,我們國家的領土是不完整的,被大小列強佔領的,現代中國民族解放戰爭,全面展開並取得勝利的就是從抗日戰爭開始。至於台灣問題,只不過是因內戰引起的,加上後來美日干涉,才呈現複雜化。國民黨退居台灣,台灣一向都是中國的領土,要完全統一台灣,使之回歸祖國,是依足法理、很自然的事。中國領土的完整與台海兩岸的和平統一應該是一致的。陳:抗日戰爭直至取得完全勝利所展示的民族自衛自決精神,順理成章地成了另一股積極的推動力量,除了成功實現收回全部失土(包括港澳地區)外,更要進一步早日實現海峽兩岸和平統一,這是一股不可阻擋的歷史巨流。對於這股巨流,當前海內外廣大炎黃子孫保持着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務求早日促成和平統一大業,這是擺在全體炎黃子孫面前別無選擇、必需完成的歷史使命。3.請問60多年前甚麼動力能夠使您不顧個人安危積極投身於民族解放事業?李:過去的歷史環境與現今的安逸環境很不相同,當時,很多青年人與我們一樣有感於國家山河破碎,憂國憂民的思想湧上心頭。有人認為只有走投無路、衣食無着的人才去抗戰,這是誤解。的確,抗日期間,全國都很艱苦,我曾參加東江、珠江兩支部隊,情況艱苦,澳門同樣也很艱苦。1 941年1 2月8日,香港淪陷,因為當時米價上漲幾百倍,當時澳門街頭每日都堆滿了餓死的死屍,令人慘不忍睹。同時,媒體也天天有振奮人心的報導,記得有一位美國記者史諾寫了《西行慢記》(Red Star Ove rChina),他寫出一個沒有人壓迫人,人人平等的地方,這就是我很響往的延安。與此同時,我深深受到年長同學的影響,覺得中國的希望在延安,我們也要設法建成一個小延安,接着跟了十幾個同學投入抗戰洪流。當時鏡湖醫院有3位護士去做了戰場救護,其中一位更是出自名門的。當時包括我在內,十多位品學兼優的學生領袖紛紛投入抗戰事業中,他們有的未能等到和平到來的一天,但大家真是無怨無悔,因為國家處於血火洗禮、水深火熱之中,有志青年別無選擇。民族意識,強烈愛國主義在現今也是必要的,當然現在並不是要求青年人一定要參軍,更重要的是學好真本領,建設好澳門,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證明“一國兩制”的正確而且必然成功,參與驗證這項偉大的制度創新是很幸運的。依我所知,台灣人民大多數都贊成和平統一,只有少數台灣人認為“一國兩制”矮化了他們。我們認為
  • “一國兩制”沒有矮化他們,我們甚至可以實行“一國三制”(社會主義、資本主義、三民主義)以追求和平統一,絕對尊重台灣人民,但有一點要堅持的共識是台灣不能獨立,不能成為孫中山先生的叛徒。多少仁人義士為促進國家統一而奉獻自己,豈能讓美日從中挑撥,從中漁利。可喜的是,和平統一的呼聲越來越高,歷史潮流無人可以阻擋。劉:我們生活在澳門,在澳門出生,自小便感覺到外國帝國主義對我們的欺凌。葡國殖民地時期的痛苦,以我自身經驗來看,真是不勝枚舉。我自小喜歡踢球,記得有一次在球場打球,幾個葡國青年人橫蠻地佔我們的球場,還動手打我們中國孩子。在當時的環境,他們動手絕對受到澳葡法律的偏袒,中國人雖有道理,但如果爭執下去最後可能還要受到法律的懲罰,甚至坐牢。故此,每天都要小心翼翼,我們就是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下,是何等的水深火熱。最令我們不滿的是,澳葡政府從非洲殖民地調來一些黑人做警察,連這些警察也向中國人動手動腳,隨意用警棍打中國小販,這使我們感到很沮喪。小時候做學生時,發生“九·一八”事變,校長某天激憤地吿訴我們中國東北三省已淪陷,問我們想不想上前線打日本鬼子。他時常教導我們中國人要奮發圖強,要自強不息。他當時已參與地下組織,後來日軍抓了他,他並沒有屈服在日軍的刀棍之下,最後慘遭殺害,這件事對我影響很深。其實,澳門有很多人都很愛國的,抗戰之初,很多澳門人都捐款支持抗日,除此以外澳門人更組織成了一些鄉村服務團,到鄉村幫助群眾、宣傳抗戰。當時,我在香港謀生,很熟悉這些人,於是便同一些志同道合者一起投入了這場鬥爭。當時報紙經常刊登一些令人鼓舞的文章:“中國必須對日本持久抗戰,持久抵抗才能勝利”;“在反法西斯的條件下,中國抗日戰爭必然勝利”,愛國青年深受這些文章的鼓勵,更不用説我們是無畏死亡的一群。我們當時群眾與游擊隊是融為一體,大家好像一家人一樣,為着共同的抗日目標、為支持前線打擊日軍而出錢出力。有時候,我們受傷了可以到群眾家中養傷,互相信任,親密無間。“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群眾眾志成城,一致抗日,成為不可戰勝的銅牆鐵璧。“中華民族必然勝利”的信念,使我投身到這場壯麗的民族解放事業之中,至今引以為榮 。陳:60多年前,上世紀30年代後期,本人在廣州攻讀畢業後返回澳門,即進入當時的《朝陽日報》和《大眾報》擔任編務。“七七”抗戰爆發,本人年剛22歲,深感國難當前和中國人民處於水深火熱之中,投身民族解放事業實匹夫有責。在滿腔熱血、義憤填膺的心態驅使下,就在1937年“七七”盧溝橋事變後不久,突破當年澳葡當局的阻力,即與《朝陽》、《大眾》兩報同人一道聯合發起組織當年澳門規模最大的青年救國組織“澳門四界救災會”,本人獲選擔任理事兼總務部主任,肩負起救亡的重任。四界救災會即開展籌募、宣傳、動員和慰勞等各項救亡工作,在前後4年多時間湧現出不少轟轟烈烈、激動人心的事蹟。到翌年1 0月廣州淪陷,四界救災會立即組成“回國服務團”,本人兼任服務團工委會工委,先後組派1 1 個工作隊分赴華南戰區各地服務。本人在前後4年多時間盡瘁救亡工作,直至1 941年秋澳葡禁止四界救災會全部活動時才被迫終止。4.請問您對中日兩國關係在新時代發展的看法如何?李:自古以來,中日兩國人民就有友好的交流。秦朝有徐福東渡日本之舉。自唐朝起就開始有日本人民來中國讀書,同樣地中國人民也多次到日本進行交流,如中國的鑒真和尚曾6次東渡日本傳授佛學,後期也沒有因雙眼頑疾而間斷過。中日兩國人民確實友好,但可惜的是1 9世紀來走上軍國主義道路的日本,接連發起了損害亞洲各國人民的侵略。戰爭結束了60年,至今,日本軍國主義思想仍然誤導着日本人民。與日本相比,德國確實做到了對自己的法西斯行為深切悔過,一些領導人還到猶太人的墓前拜祭並因悔過而在墓前失聲痛哭,另外,德國政府立律禁止軍國主義的傳播,有關希特拉隻字不提。過去的歷史是悲痛的,悲劇不容重演,但我們必須向前望。我們希望中日多增加相互了解。我很高興看到日本學生到南京的博物館認識日本侵華歷史,把所謂“進入中國”的説法糾正過來,從新審視他們國家侵華的歷史。現階段,日本政府並沒有正確認識歷史,以修改憲法、派軍隊進駐伊拉克和修改教科書為手段來歪曲歷史,更有甚者是小泉一再率政
  • 府高官參拜靖國神社和暗地裏支持台獨,他們的行為嚴重違背了中日建交的原則,就連前首相田中之女也反對小泉的右翼過激行為。所以説,促使廣大日本人民正確認識歷史,就成為中日關係在新時代向前發展的一個重要條件。魯迅有一名言道:“度盡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意思是日本與中國是同文同種的兄弟,只是受了一小撮軍國主義份子的影響,在歷史的一段長河裏產生了惡行。我們中國人是個胸懷寬廣的民族,我們要不究既往。其實日本文化也有一些是值得我們學習的,我們不會排斥對方的好東西,兩個國家各有值得對方學習的地方,為促進相互學習,日本政府必須正確認識歷史、遵守中日建交的原則。劉:在這個問題上,必須説出我們的底線,就是我們仇恨且反對日本軍國主義,是他們用各種各樣殘酷手段殺害中國人。我記得“石門村事件”共90多個中國人被抓,強迫他們説出誰是共產黨員,中國人都堅守民族大義,最後有40多位同胞被殺害。又如南京大屠殺事件中,殘忍的日軍殺害了我們30多萬同胞。這些我們都不會忘記的,是刻骨銘心的。最令人氣憤的是,日本政府並非但沒有給我們戰後賠償,更有甚者還公開篡改歷史教科書,導致日本人民錯誤地認識歷史,還有每年定期參拜供奉日本甲級戰犯的靖國神社,以上種種行為充分展露出日本政府並沒有誠心認錯,日本軍國主義依然存在。當然,我們作為世界民族群中的先進民族,我們願意在日本正確認識歷史前提下和日本進行經濟、政治、社會發展上的合作,共同為人類文明添磚加瓦。總而言之,我們對新一代中日關係健康發展充滿憧憬,但必須是以日本正確認識歷史為前提!陳:在當前日本軍國主義陰魂不散、蠢蠢欲動的情況下,中國人民必須保持高度警惕,不可麻痺大意。我國的對日方針一貫明確,中日兩國廣大人民是友好的,只針對日本軍國主義及右翼邪惡勢力,這絕不是記恨,而是必須全力防止慘酷的歷史悲劇重演。當前應堅持“以史為鑑、面向未來”的既定方針,致力維護中日關係朝着正確的方向穩定發展,全力以赴爭取同日方通過外交等途徑解決各有關爭端,一些暫時未能解決的可留待日後協商解決。5.請問您認為適當加強愛國教育對特區正確實施“一國兩制”是否必要與重要?李:正確認識日本侵華歷史、近代史,讓年青人區別開日本軍國主義和日本人民是很重要的。戰爭對誰都沒有好處,日本人民在戰爭中也是受害者,當時日本軍國主義偷襲美國珍珠港,得意一時,後來被美國在廣島和長崎投下了原子彈,造成日本人民的慘重傷亡。我們應聯同日本人民反對日本軍國主義及其極右份子興風作浪。但我們要保持行為理性化,我不贊成過激行為,如抵制日貸、砸日本駐華使館等,因為這些行為都是於事無補的,試想在全球貿易一體化的環境下,反對使用外國貨也就是反對中國人民自己,因為現在很多外國貨都是由中國人生產的。現今經濟文化交流同樣重要,好的東西我們要學,我們不能反對中國人到日本讀書,也應保護在中國讀書的日本人。在教育下一代的過程中,我強調要有好的老師和好的課本,不是搞形式主義,不能“雷聲大、雨點小”。澳門的愛國教育應該更實際一點。澳門是國際自由港,是“9+2”的一個重要樞紐,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加上賭業開放,未來經濟前景樂觀。在商業社會裏,錢是很重要的東西,但卻不能讓錢擋住眼睛,試想每個人擁有的人生都是有限的,僅僅幻想賺錢豈能為社會做大貢獻。年輕一代要頂天立地,培養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選擇做一個有抱負、有志氣的人,在適度壓力中成長,這一切都對成功實施“一國兩制”有重要意義,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有繼往開來、源源不斷的好接班人,後繼有人,永葆事業興旺。劉: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我們知道“一國兩制”意味着先有“一國”才有“兩制”,這是不依人的意志而轉移的。這裏所説的中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一國,澳門特區就無從談起。加強對青年一輩的愛國教育,是讓他們充分認識中華民族過去沉重的歷史,得知今天的安居樂業來之不易呀!若然作為澳門特區未來接班人的年輕一輩沒有一種愛國愛澳的內在意識,澳門可能會漸漸遠離中華民族的主體精神,甚至走西方主義道路。鄧小平説過:澳人治澳“要以愛國者為主體。”這開宗明義地説明了只有擁護特區與基本法的人才能成為下一代接班人和執政人士。所以,培養愛國愛澳人才在抗日戰爭勝
  • 利60週年之後的今天,更顯其意義非常。我在街坊總會工作多年,也擔任過澳葡政府澳門市政廳委員和立法議員。我的參與原則都是以愛國為依歸,要依靠大多數居民的支持,我們處處為群眾着想,貫徹以人為本的哲學理念,這是根本。過去即使在抗日戰爭的危難時刻,我們所以能戰勝敵人,而且是偉大完滿的勝利,就是因為我們有人民群眾的廣泛支持。今後治理澳門,也要靠愛國愛澳的年輕一代 。陳:“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在當前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博彩旅遊業為龍頭產業的經濟格局下,為數眾多的澳門同胞特別是廣大年輕一代及新移民,不完全認識澳門在往昔澳葡長期統治時期的史實及上世紀30-40年代澳門廣大同胞熱火朝天支援祖國抗戰的一頁光輝史績。基此原因,為了貫徹“一國兩制”的正確方針,有必要繼續加強愛國主義教育和歷史教育,使得澳門同胞每一份子都具有愛國意識、民族意識、歸屬感和時代責任感,這是具有重大而深遠的現實意義的。具體來説,特區政府有關部門應從下述兩方面及早實施:其一,包括大專院校、中學和小學的歷史教科書,須編入有關當年澳門廣大同胞支援祖國抗戰的光輝史蹟和澳門同胞的愛國優良傳統,以及澳葡長時期統治澳門的史實;其二,北京盧溝橋畔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早於2001年已闢設澳門同胞支援抗戰展覽專廳,長期展出澳門同胞支援抗戰的歷史文物,澳門是當年熱火朝天進行救亡的愛國支援基地,但本澳成立一所抗日紀念館的籌建工作停頓到今,叫人感到十分遺憾。因此,藉今年抗戰勝利60週年之際,有必要向特區政府再次呼籲盡早重新啟動有關籌建紀念館的工作,作為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基地。其現實意義之大是毋庸置疑的,此屬當務之急,實不可拖延下去了!附: 抗戰 時 期澳 門救 國 團體 概 況澳門當時有三個最大的救國團體:澳門救災會、澳門四界救災會以及婦女委員會,主要由當時的各界名流組成。澳門四界救災會主要包括四個界別:①學術界:全澳的報紙(澳門日報、大眾報、朝陽日報、新青日報、民主報、平民報)、全澳的中小學校、學術團體等;②音樂界:包括新舊音樂,傳統的音樂(粵劇)以及歌詠團(主要演唱抗日歌曲);③體育界:包括新舊體育,國術及體育運動(如乒乓球);④戲劇界,包括新舊戲劇,粵劇及話劇。當時的組織以團體名義當會員,雖然只有50多個團體,但成員總計多達3萬人,因此力量很大。救國團體的抗日救國工作主要包括:①籌款工作:從1937年起,國民黨政府由南京撤到武漢,抗日戰爭的軍火、物資等需要大量的經費支持,救國團體於是舉辦籌款活動,把款項匯到武漢。而救災團體最為突出的兩次籌款活動分別為:①義賣運動。當時全澳各行各業商鋪均參與了義賣籌款的行動,經過超過十天的努力,共籌得十萬國幣(國幣由武漢政府發行,當時澳門的流通貨幣由廣東省發行,稱為濠卷,1 20濠卷等於1 00國幣,1濠卷約等於現今的80元)。②“八·一三”獻金運動。運動為期3日,在議事亭中華總商會2樓舉行,共籌得十萬國幣(相等於現時澳門元1 000萬)。此外,還有各種形式的籌款活動:如話劇、粵劇、遊藝、球類比賽等。至於救災會的名稱起源,1 937年抗戰時期,澳門同胞支援救國抗戰活動主要以公開活動及籌款形式進行,這些活動主要由中華總商會、宗教團體、慈善組織等籌組,當時的社團登記由民政局負責(由土生葡人擔任局長),由於葡國當年並沒有參與戰爭,處於中立的地位,但對中國人民的抗戰艱苦亦深表同情,故准許澳門的救國社團以救災及救濟的方式來支援中國的抗日行動,籌款必須經警察廳批准,以合法的形式來籌措。澳門的各界救災會成立於1937年7月下旬,由各團體、報社以及名流人士組成。在1937年8月1 2日,在買草地孔教學校(現教業中學校址)舉行成立大會,每個團體派出3名代表到場,共有50多個團體響應加入,會議通過理事會主席為陳少偉(朝陽日報社長),總務部主任為陳大白(大眾報)、宣傳部主任為曾其鈺。當時的宣傳隊工作非常出色,抗日工作深入到工廠(包括蚊香、織造廠等),路環難民營以及學校,亦到鄰近地區如中山等地進行落鄉宣傳。
  • 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權限劃分之探討鄭 偉*一、 前 言在開始討論之前,首先就本文的標題作一簡單的説明,其中的立法權,並非與行政權和司法權相對應意義上的狹義的立法權,而是廣義的立法權。這裏的“法”或“法律”也是廣泛意義上的法律,其範圍相當於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下稱特區)通常使用的“法規”。另外,關於立法權限,一般是指一個國家中現行全部有關需要由立法加以調整和控制的事項的權力範圍,它主要涉及兩方面的問題,一是中央和地方立法權限的劃分,二是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就立法事項的權限劃分。由於在特區範圍內不存在中央和地方立法權限劃分的問題,所以本文僅就特區範圍內各立法主體之間立法權限或者説立法事項的劃分進行討論。之所以對有關問題進行探討,是因為在實踐中,對立法權限或者説立法事項的劃分有分歧,就立法主體立法權的行使範圍有爭論,而這些問題是保障各個立法主體有效行使立法職能的前提,有必要澄清,故本文試圖通過對立法權、特區立法主體、立法權限劃分等問題的考察,分析現行法律制度的科學性,就是否有必要以及如何進一步完善有關制度提出一點見解,謹供討論。二、立法權及其內容1立法權是由特定國家機關行使的,在國家權力體系中佔據特殊地位的,用來制定、認可和變動法的綜合性權力體系。儘管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國家對立法權有不同的理解,但一般都認為它是一個綜合性權力體系,並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分析:就立法權的級別、層次而言,有國家立法權、中央立法權和地方立法權;就立法權的類別,有議會立法權或權力機關立法權,也有政府立法權和其他有關機關的立法權,有立法機關的立法權,也有非立法機關的立法權;就立法權的運行過程或內容來説,立法權既包括法的制定、認可、修改、補充和廢止權,也包括法案提出、審議、表決和法的公佈或批准、否決權;就立法權的表現形式或表現結果來説,有立憲權、立法律權,也有立法規權、立其他規範性文件權。而且,現實中關於立法權的研究尚不限於此,本文對此不展開討論,只是希望通過以上對立法權的簡單介紹,能夠説明立法權作為綜合性權力體系,不是也不可能只由一個機關來行使,而是由諸多立法主體共同來行使。這也就説明了那種認為只有立法機關才享有立法權的觀點是不能成立的。三 、特區 範 圍內 的 立法 主 體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下稱基本法)第67條規定,立法會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它的一個主要職權就是依法制定、修改、暫停實施和廢除法律。由此可見,立法會是特區的立法機關,享有立法權。立法會是特區唯一的立法機關,但它並不是特區唯一的立法主體,因為立法主體和立法機關不同,所謂立法主體,簡單地説,是各種立法活動參與者的總稱。立法主體是指依法有權進行或參與法的制定、認可和變動活動的國家機關的總稱。而立*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技術顧問
  • 法機關是國家政權機構中地位最高的,以立法為主要的甚至是唯一職能的,以議事形式進行立法活動的,制定、認可和變動法律的國家機關。通常指議會、權力機關或代表機關。2根據基本法,立法會不是特區政權機構中地位最高的機關,但它是以議事形式進行活動的立法機關,是特區的一個立法主體。同時,根據基本法第50條第5項的規定,行政長官有權制定行政法規並頒佈執行,可見,行政長官也是特區的一個立法主體。即是説,在特區範圍內,立法會和行政長官均為立法主體,均享有制定規範性文件的權力。儘管立法會和行政長官均為特區的立法主體,但這與回歸前的情況不完全相同,因為根據當時的澳門組織章程,立法職能(a funç ã o legislat i va)由立法會及總督行使,總督在許多情況下行使的立法權是狹義的立法權,當時的澳門組織章程也明確規定了兩個立法主體各自的專屬立法權限及他們競合的立法權限。回歸後,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行政長官行使行政職權和立法職權,但這種立法權不是狹義上的立法權,它和行政權都是完成“執行”使命的手段,在理論上被稱為行政立法權或政府立法權。對此,曾參與基本法起草工作的學者在討論特區行政長官的職權時,為了説明行政長官與過去總督的不同,指出“總督有立法權,其範圍包括所有未保留予共和國主權機關或立法會的事宜,立法會賦予總督立法許可或於解散後,其立法權限亦屬於總督,這些權限,行政長官則不能享有,將來行政長官沒有立法權,沒有頒佈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令之權”。3關於這種立法權,根據職權立法和授權立法的界定,儘管在理論上對職權立法和授權立法有不同的理解和分類標準,但本文認同授權立法是指有關國家機關依據有權立法的國家機關通過授權規定等形式的授權法,在授權範圍內進行的立法活動;而職權立法是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職權而進行的立法,其立法權產生於憲法和法律的直接規定。可見,行政長官根據基本法所享有的這種立法權是職權立法。但這種職權立法與立法會的立法權是不同層次的權力,在效力方面,“按照法理通説及憲制性法律規定,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的效力要高於屬行政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規,行政法規定不能與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相衝突,更不能擅自修改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4蕭蔚雲教授在解釋和論述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職權時指出“在行政長官領導下草擬並制定行政法規,但行政法規不能與法律相抵觸,不能超越法律規定的權限”。5另外,中國憲法及立法法關於法律和行政法規效力關係的規定也給予佐證。但也有學者持不同意見,認為“行政長官制定的行政法規不存在從屬於法律的關係,也就不存在效力高低的關係”。6另一方面,從立法權的運行過程或內容來説,立法會享有制定、修改、暫停實施和廢除法律權,行政長官享有簽署、拒絕簽署和公佈法律的權力,在這種意義上,立法會和行政長官亦均享有立法權。基於此,可以説在特區內有兩個分別擁有不同性質立法權的立法主體。四、立法 權限劃 分的規 定和問 題關於立法權限的劃分,可以主要從以下兩方面進行分析,一是在靜態意義上,各立法主體在立法事項上的權限劃分,二是從動態意義上,在整個立法過程中,各個立法主體之間立法權力的配置,如立法提案權、審議權和簽署及頒佈權的分配。首先,關於各立法主體在立法事項上的權限劃分。基本法對立法會和行政長官進行立法的事項沒統一的界定,但在法律條文及附件中分散規定了須由法律加以規範的事宜,主要有:行政長官選舉法(附件一)、議員的選舉辦法(附件二)、全國性法律在特區的立法實施(第18條)、國家安全立法(第23條)、《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在澳門的立法實施(第40條)、財政預算案和政府承擔債務方面的立法(第71條)、税種、税率、税收寬免和其他税務事項,以及專營税制度(第106條)、貨幣金融制度(第1 07條)。這説明上述有關事宜只能由法律加以規範。另外,基本法第71條規定了立法會制定、修改、暫停實施和廢除法律的職權。至於行政長官的立法職權所涉及的事項基本法沒有列舉式的規定。其次,從立法過程上進行分析,基本法將立法權配置給不同的主體,特區政府和議員均享有法案的提案權,同時對議員的提案權加以限制,即議員對不涉及公共收支、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的議案,可
  • 以個別或聯名提出,凡涉及政府政策的議案,在提出前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立法會享有法案的審議和通過權,行政長官對立法會通過的法案行使簽署、公佈權。由此可見,法律確定了特區的立法主體,但對不同立法主體的立法事項沒有具體的規範。在實踐中,首先,關於立法權的性質及立法權的行使有分歧,特別是對行政長官立法權的性質、行政法規的性質以及行政法規與法律的關係等問題有不同的認識,在對原有的法律中的法令進行修改時,對如何行使立法權的問題一直有爭論。其次,關於立法事項的劃分,由於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實踐中也沒有統一的標準,究竟哪些事項應由法律予以規範,哪些事項由行政法規加以規定等問題也沒有清晰的界定。再者,在實際操作上,對提案權行使的範圍,特別是對基本法第75條的規定有不同的理解,另外,對提案的隨後修改權的行使也有分歧 。五、對現行制度設計及問題的分析一如前述,基本法對特區範圍內兩個立法主體立法權限及立法事項的劃分只有分散的列舉式的規定,沒有具體的界定,那麼這種規範方式是否科學呢?為了便於探討,現就有關理論及一些國家的立法實踐進行考察。立法權限的範圍,主要取決於它所處的國家的國情。一個國家的國體、政體、政權組織形式,以及一個國家的歷史文化等因素對立法權限的劃分均有影響。如在專制制度下,立法主體立法權限的範圍,通常具有不確定性,它主要視專制統治者允諾的程度而定。在民主共和制度下,立法主體的立法權限一般較明確,主要由憲法、法律規定,或由憲法、法律、當時的形勢及歷史形成的習慣加以認可 。具體到世界各國立法體制的設計及運作制度,其中與立法權限劃分有關的基本結論主要有:一、在立法權的配置上,不論是普通法系國家,還是大陸法系國家,主要都堅持以分權制衡為立國理念,但根據各國國情的不同,立法權的配置方式也各不相同,沒有一個統一的模式;二、在立法權的來源上,行政機關不同程度地享有立法權,一般通過憲法直接規定或權力機關委託授權,或者是通過二者的結合。如,美國和英國的政府只能通過立法授權立法;法國和日本行政立法的依據是憲法和單行授權法;德國的憲法肯定了政府的行政立法權,但同時又規定,政府立法權的實際取得必須依據單行授權法;三、在立法權的效力上,一般是普通法系國家授權立法效力等同於議會立法效力,大陸法系國家授權立法效力從屬於議會立法;四、在立法權的範圍上,立法機關一般都有自己的專屬立法範圍,行政機關的立法範圍受權力機關的制約,但也存在不受制約的情況。7關於立法機關立法事項的劃分,一般主要從兩方面予以界定,一方面明確議會的專屬立法事項。美國聯邦議會和州議會之間,有專屬立法事項的界定,但對行政立法而言,沒有專屬立法事項;英國議會幾乎可就一切事項進行立法;法國憲法第34條明確劃定議會立法事項;德國和日本的憲法未就議會專屬立法事項作出明確劃定,只是在有關的條文中提及議會立法的事項,其格式為:“某某事項以法律規定”。基本法所採取的方法與這種立法方式類似。另一方面,界定行政立法範圍,英國議會作為國家主權的享有者,可以不受限制地將各種事項授權行政機關立法。美國行政機關原則上不享有任何立法權,即使議會因客觀需要可以授權行政機關進行某方面的立法,但對一些固有權力,如課税、處罰權及司法權仍不能由行政機關規定。法國行政立法的內容、範圍十分廣泛,行政機關可就本身固定領域進行立法,還可以接受或要求議會授權制定法令條例。日本行政立法雖然不及法國廣泛,但根據法律的特別授權,可以發佈授權政令,還可以為實施憲法和法律發佈行政命令,涉及事項的範圍比較廣泛。而德國行政立法權的權限範圍主要由具體授權法規定。8就立法事項的劃分的模式,主要有三種:一種是界定議會的立法範圍,另一種是界定行政立法的範圍,第三種是界定議會及行政立法的範圍 。澳門雖然不是一個國家,只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但由於實行“一國兩制”,特區有以基本法為基礎的獨立的法律體系,所以,可以參考和借鑑其他國家或地區關於立法權權限劃分的理論和實踐對有關問題進行討論。
  • 首先,在立法權的來源上,基本法同其它許多立法一樣,規定政府享有立法權,即為職權立法,在這一點上,基本法與法國和日本的作法比較一致。其次,在立法權限劃分方面,基本法在條文中提及須由法律規範的事項,這種間接説明法律規定事項範圍的作法與德國和日本所採取的立法方法相類似。可見,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既有其理論基礎,也有相類似的立法例。那麼為甚麼在實踐中出現很多爭論呢?首先,基本法作為一部憲法性的法律,其規定比較原則,特別是基本法是“一國兩制”方針的具體實踐,是制度史上的創新,這樣一部嶄新的法律,如何實施它,還沒有很多經驗,所以在其實施過程中遇到問題是必然的。其次,隨着對基本法貫徹實施以及研究的深入,百家爭鳴是正常的,關鍵是我們應當以尊重事實尊重歷史的態度,根據立法宗旨和精神闡釋和探討基本法。第三,確實有必要進一步加強對基本法的理論研究,對問題進行深層次的探討,如基本法的制度設計和權限配置?基本法為甚麼沒有賦予行政長官制定法令的權力?這與行政主導原則是否相符?為甚麼沒有規定行政法規的備案程序?如何監督行政法規以及當行政法規與法律相衝突時如何處理?立法機關可否對政府作出立法授權,以及在緊急情況下如何行使立法權?等等問題,都需要我們去探討 。六、對 完善 立法權 限劃 分制度 的思 考關於立法權限的劃分,通過考察其他國家的立法模式,我們發現沒有完全統一的模式,關鍵是有關制度是否適合客觀情況。在以上討論的基礎上,為了解決問題,就有必要考慮在下一個層次即法律層面上是否有必要以及如何將立法權限的劃分進一步具體化。以上分析説明了,特區目前的法律關於立法權限及立法事宜的劃分比較原則,並因此在實踐中產生各種分歧。可見,有進一步補充和完善的必要。具體可以通過立法的方式來解決。在立法時,既要借鑑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成功經驗,又要考慮澳門的客觀實際情況,更應堅持基本法所規定的基本原則。法律需清楚界定立法制度中有分歧的概念,理順各立法主體之間的關係,使有關制度具體化。這不僅有助於特區兩個立法主體之間的分工合作,也有助於立法制度的法制化。至於立法事項的劃分方式,有人曾提出參照回歸前組織章程的規定進行劃分,但由於行政長官與總督的立法權不同,所以採用原來的模式進行劃分未必適宜。根據基本法的規定,本文認為適宜首先確定立法機關的專屬立法權限,即界定只能由法律加以規範的事項,相應地,除此之外的事項可由行政法規來規範 。註 釋 :1 本部分内容主要參考周旺生:《立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 98 8 年;周旺生:《立法學》,法律出版社,199 8年;周旺生:《立法論》, 北京大學出版社,199 4年。2 參見周旺生:《立法學》,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168-180頁。3 參見蕭蔚雲:《論澳門基本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 03 年,第7 8頁。4 參見趙國強:《澳門特區行政立法回顧與評析》,載於《澳門2002》,澳門基金會,2002年,第65頁。5 參見蕭蔚雲:《論澳門基本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 ,第97頁 。6 參見駱偉建:《論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法規的性質和地位》,載於《澳門研究》,澳門基金會,2002年,第2 1 頁 。7 參見姚茂斌:《論中央政府立法權限範圍》,載於《立法研究》(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136-137頁。8 同上 註 。
  • 兩岸“入世”後的法律定位與法律調整楊榮 珍*中國大陸和中國台灣分別於2001年12月1 1日和2002年1月1日先後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WTO),自此,雙方均成為WTO的正式成員。兩岸入世之後,有關的一系列問題值得澄清與研究,例如,如何確定兩岸在WTO這一國際組織中的地位?兩岸如何根據WTO規則調整現有的處理相互關係的法律?一、國家主體與單獨關稅區的法律定位(一)WTO有關單獨關税區的規定WTO有關“單獨關税區”的規定主要體現在“成員”資 格的取 得上, 在其 協定中 稱為“ 加入 ”(access i on)。《WTO協定》第12條規定“任何國家或在處理其對外貿易關係及本協定和多邊貿易協定規定的其他事項方面擁有完全自主權的單獨關稅區,可按它與WTO議定的條件加入本協定。”根據該條規定,WTO的成員可以是主權國家,也可以是單獨關税區,這就為台灣地區以“單獨關税區”身份成為WTO成員提供了法律基礎。由於WTO是處理有關國際經濟一貿易關係的國際組織,它的管轄範圍是明確的、有限的,它所規定的“單獨關税區”是“在處理其對外貿易關係及本協定和多邊貿易協定規定的其他事項方面擁有完全自主權”的地區,即其擁有完全自主權的領域限於《WTO協定》及其附件所調整的經濟貿易領域。為了避免對有關協定的用詞在理解上可能產生誤解,《WTO協定》在最後的“解釋性説明”中指出“本協定與多邊貿易協定中使用的‘國家’一詞應理解為包括任何WTO單獨關税區成員;對於WTO單獨關税區成員,如本協定和多邊貿易協定中的措辭被冠以‘國家的’一詞,則此措辭應理解為與該單獨關税區有關,除非另有規定。”根據這一説明,WTO有關協定中使用的“國家”一詞並不代表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而是指WTO的所有成員,包括單獨關税區在內,因此,如果以單獨關税區身份加入WTO,並不能由此獲得國際法上的政治實體資格,而僅僅是獲得了調整國際貿易關係的WTO的成員資格。這一點從《建立WTO協定》的“前言”及其第2條(WTO的範圍)的規定中也可以得到印證:“前言”的第一句話是“認識到在處理它們在貿易和經濟領域的關係時……”;第2條第1款的規定是“WTO在本協定附件所含協定和相關法律文件有關的事項方面,為處理成員間的貿易關係提供共同的組織機構。”這些規定都限定了WTO只調整經濟貿易領域內的法律關係。WTO的一系列協定中除上述有關“加入”的規定中有關於單獨關税區的特別規定,其他地方均使用“任何成員”來規範成員的權利義務,而沒有特別區分主權國家和單獨關税區。因此,可以説在WTO建立的多邊貿易體系中,主權國家和單獨關税區在加入WTO後,作為WTO的成員基本上擁有相同的實體權利和義務。(二)中國入世議定書的承諾《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議定書》(簡稱《議定書》)對其適用的領土範圍以及國家主體與單獨關税區之間的關係做出了明確的承諾。《議定書》第2條第1款規定“《WTO協定》和本議定書的規定應適用於中* 中 國 對 外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中 國 W T O 研 究 院 副 研 究 員
  • 國的全部關税領土,包括邊境貿易地區、民族自治地區、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以及其他在關税、國內税和法規方面已建立特殊制度的地區。”1根據這一承諾,《議定書》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部關税領土”(ent i re customs ter ritor y),由於中國的三個單獨關税區——香港、澳門和台灣實施與祖國大陸不同的關税制度,因此這一“全部關税領土”不包括上述三個單獨關税區在內。該條款在對“全部關税領土”作進一步列舉性解釋時,也未將“單獨關税區”列在其中,這也説明《議定書》只適用於除“單獨關税區”之外的所有中國領土。至於中國入世後與包括“單獨關税區”在內的WTO其他成員之間的相互關係,《中國加入工作組報告書》第19條有明確記載:“中國代表確認,在與中國在《WTO協定》和《議定書》項下的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情況下,中國將對所有WTO成員給予非歧視待遇,包括屬單獨關税區的 WTO成員。”2《議定書》第4條還規定:“自加入時起,中國應取消與第三國和單獨關税區之間的、與《W TO協定》不符的所有特殊貿易安排,包括貨物貿易安排,或使其符合《 WTO協定》。”3根據上述承諾和規定,中國入世後,在處理與其他三個單獨關税區的關係上,將完全符合WTO規則的規定,即給予三個單獨關税區的待遇與給予其他成員的待遇是一樣的,除非在WTO規則允許的情況下,不會對單獨關税區有特別的歧視,也不會有特別的優惠。(三)中國作為主權國家對三個單獨關税區的安排及國內法律保障雖然GATT和WTO設立了“單獨關税區”的概念,肯定了某些在對外貿易方面擁有自主權的地區可以以“單獨關税區”的身份加入GATT和WTO,但不可否認的是,世界上不可能存在沒有主權歸屬的單獨關税區,一個地區是否在對外貿易方面擁有自主權,需要得到該地區所屬主權國家的肯定和授權。換句話説,GATT 和WTO中的單獨關税區並非該地區自己宣稱即可。根據1 971年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香港、澳門、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分,這三個地區要獲得GATT 和WTO體系內的單獨關税區的地位,應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肯定和授權,這種肯定和授權有兩種形式:一種形式是由其主權國家對GATT/WTO發表聲明,承認該地區屬於單獨關税區,另一種形式則是由主權國家在國內立法中以法律形式確認該地區的單獨關税區地位。關於香港、澳門地區的單獨關税區地位,中國於1986年4月和1 991年1月分別發表聲明,承認它們以單獨關税區名義成為GATT的締約方,並在1 995年1月1日成為WTO的創始成員。在國內立法上,中國通過制定《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肯定了它們的單獨關税區地位。《香港基本法》第116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為單獨的關税地區。”第151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在經濟、貿易、金融、航運、通訊、旅遊、文化、體育等領域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單獨地同世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簽訂和履行有關協定。”《澳門基本法》也通過類似規定授權澳門地區為單獨關税區,享有在對外經貿領域簽訂有關國際協定的權利。1990年,台灣地區提出以單獨關税區名義加入GAT T,對其單獨關税區地位的確定,當時的主要締約方(美國、歐盟、日本、加拿大等)經過與中國的多次磋商,最後於1992年9月29日由理事會主席發表了一項聲明,在確認了“中先台後”的原則之後,承認了台灣的單獨關税區地位;此外,負責審議台灣加入GATT的工作組也是在這一聲明作出後才成立的。這一事實從一個側面證明了單獨關税區地位的獲得應得到該地區所屬主權國家的承認,而不能只由該地區單方面宣稱其為單獨關税區即可。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決定通過後,理事會主席還作了一個補充説明:剛才理事會作出的決定還包含有一項諒解,中國台北在“關貿總協定”的代表機構不論是當觀察員期間或是日後成為締約方,代表團均類同香港和澳門。4 根據這一諒解,台灣在GATT/WTO中的地位與香港、澳門相同,它的代表頭銜不得帶有主權問題的含義。上述聲明解決了台灣在GATT及其後的WTO中的單獨關税區地位問題,但由於海峽兩岸至今仍處於實際上的隔離狀態,因此,在國內法層面上還缺乏從法律上確認其單獨關税區地位的明確規定。
  • (四)結論1 992年9月GATT理事會主席的聲明是確認台灣“單獨關税區”地位的唯一法律文件,根據這一文件,台灣獲得了主權國家對其“單獨關税區”地位的承認,但同時也明確了其在GATT/WTO中的地位與香港、澳門相同。因此,兩岸入世後,中國大陸與台灣地區作為WTO的兩個成員,在WTO框架下應相互適用WTO規則和遵守入世議定書的承諾。但儘管雙方都加入了WTO,多邊關係也不能完全取代雙邊關係,多邊規則不能取代國內立法,而且在處理雙邊關係上,目前仍缺乏對台灣單獨關税區地位的國內法規定。二、兩岸入世後現有法律法規的調整WTO是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貿易組織,其主要職能就是制定規則並監督規則的實施,它的144個成員通過遵守統一的規則來消除相互間的貿易障礙,促進貨物、服務的自由流動。兩岸入世後,中國大陸在“入世議定書”中明確承諾“中國將對所有 WTO成員給予非歧視待遇,包括屬單獨關税區的成員”,台灣在入世議定書中也承諾“將就任何給予 WTO成員的利益、優惠、特權或豁免事項,均恪守最惠國待遇及國民待遇原則”5 ,並沒有排除對中國大陸的適用,可以説,雙方均將各自入世後的對外經貿活動置於WTO規則的管轄之下。WTO規則所推崇的非歧視原則對兩岸現存的非直接、不平衡的經貿現狀及對造成這種現狀的兩岸經貿法律、法規、政策將不可避免地造成衝擊,兩岸都面臨調整相關法律、法規的現實壓力。需要説明的是,入世對兩岸整體對外經貿法律、法規調整都提出了要求,但本文所述僅及於對兩岸相互間經貿關係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調整。(一)WTO 的基本原則對兩岸法律、法規調整的挑戰W TO規則是一個龐大的法律體系,貫穿其中的是一系列基本原則,包括最惠國待遇原則、國民待遇原則、關税減讓原則、取消數量限制原則、透明度原則等。其中最基本的是兩項原則:最惠國待遇原則和國民待遇原則,它們構成了 WTO規則的基礎,也是WTO吸引了如此眾多的國家和地區參與其中的最主要原因。最惠國待遇原則是指:一個成員對於另一個成員的產品或服務所給予的利益、優惠、特權或豁免都應當立即無條件地給予WTO其他所有成員的相同產品和服務。國民待遇原則是指,WTO成員的商品或服務進入另一成員領土後,應該享受與該國的商品或服務相同的待遇。眾所周知,自1 979年以來兩岸間的貿易與投資逐年增加,但一個顯著的特點是非直接並且極不平衡。這種相互間的經貿現狀與雙方對兩岸經貿實行完全不同的政策有關:中國大陸對兩岸經貿持鼓勵態度,而台灣則持限制與禁止的態度。中國大陸涉台經貿立法始於20世紀80年代末期,主要有:①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法律。1994年3月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是迄今唯一一部以法律形式出臺的涉台立法;②國務院頒佈的行政法規。包括1988年《關於鼓勵台灣同胞投資的規定》和1 999年《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③國務院各部委發佈的行政規章。包括:外經貿部2000年發佈的《對台灣地區貿易管理辦法》、外經貿部、海關總署1 993年9月發佈的《對台灣地區小額貿易的管理辦法》、外經貿部1 998年發佈《關於放開對台貿易進出口經營權的通知》等。從上述法律、法規的內容可以看出,貫徹了鼓勵和保護兩岸經貿往來的立法宗旨,為兩岸經貿往來提供了較寬鬆的法律環境,為台商對大陸的投資、貿易提供了較優惠的待遇。台灣針對兩岸經貿關係制定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其一,1 992年《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該條例共96條,其主要特色是規定了大量限制性條款,其中禁止、限制和懲罰性條款有45條,佔總條款的46.8%,而“不得”、“限制”、“禁止”、“強制出境”、“不予認可”等措辭達40多處,所有實質性條款幾乎都是以“限制”為主旨。尤其是對未經許可與大陸進行通商、投資、通航、金融、保險往來的純粹經濟行為處以有期徒刑、拘役、罰金等刑事處罰,更加重了該條例的限制與懲罰特色。其二,1993年《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它規定對大陸投資、技術合作應經由第三地區進行,並分為准許類、禁止類、專案審
  • 查類。其三,1 993年《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該條例後經多次修改,規定兩岸間貿易應取得許可,應以間接方式進行,應通過兩岸以外第三地區當事方進行。具體准許貿易的物品應由主管機關公告准許輸入,其制定准許貿易物品的條件是:首先,不危害國家安全;其次,對相關產業無不良影響。從兩岸現行的調整兩岸經貿關係的有關法律規定可以看出,兩岸入世後都面臨著根據WTO規則(特別是最惠國待遇原則)調整現行法律法規的壓力,由於大陸的兩岸經貿法律以鼓勵為主,而台灣的以限制為主,顯然台灣面臨的調整壓力要大得多。具體來説,台灣面臨的壓力主要是對大陸產品、服務、投資開放市場,而大陸主要是取消以往對台灣投資的一些優惠待遇。首先,就兩岸貿易而言,台灣對大陸產品進口採取“負面表列管理”及兩岸貿易必須經由第三地進行的規則違反WTO的非歧視待遇原則。台灣所有進口物品有8000多項,入世前僅允許自大陸間接進口5967項,約佔56%,仍有44%未開放進口。其中,2000多項農產品中,開放的比例不到30%。台灣入世後於2002年1月17日宣佈擴大開放大陸農工產品進口清單,共計2126項,使開放專案達到7757項,開放比率達到73%6,這一舉措正是適應WTO規則要求進行的積極調整。其次,就兩岸投資關係而言,台灣雖於2001年1 1月通過大陸投資“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政策,取消大陸投資個案5000萬美元上限,2000萬美元以下投資需簡易審查,2000萬美元以上投資需專案審查。但由於WTO的《與貿易有關投資措施協定》並不規範對外投資問題,而主要是對投資東道國對外來投資政策的約束,而台灣對允許大陸投資進入台灣的限制還沒有改變,這顯然是不符合WTO規則的。總之,台灣雖在入世後調整了對大陸的經貿政策,但仍是針對大陸的產品和投資制定專門的法規,使大陸的產品、服務與投資獲得的待遇低於WTO的其他成員,這本身就不符合WTO最惠國待遇原則。中國大陸涉台經貿立法中,幾乎每個法律、法規中都有諸如“本法未作規定者參照國家有關涉外經貿法律、法規”的規定,因此,台商在大陸進行投資與貿易時所享受的待遇並不低於WTO的其他成員,相反,台商在大陸投資還享有特別的優惠,如《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第1 6條規定:台灣同胞投資者個人及其隨行家屬和台灣同胞投資企業中的台灣同胞職工及其隨行家屬,可以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公安機關申請一定期限多次入出境手續和相應期限的暫住手續;第1 9條規定:台灣同胞企業在購買機器設備、原材料以及獲得水、電、熱、貨物運輸、勞務、公吿、通信等服務方面,享有與中國大陸其他同類企業等同的待遇 。根據最惠國待遇原則,針對某一成員的特別優惠措施應當予以取消,因此涉台法律、法規中的某些優惠措施面臨調整,但是這一調整也不可能使台商的待遇低於WTO其他成員的企業與個人,理由同樣是基於最惠國待遇。需要説明的是,WTO實行的是一種自動遵守規則的制度,它所制定的一系列規則主要依靠成員方的自覺遵守,並沒有一個專門的機構監督各成員的履行狀況。雖然WTO有一個爭端解決機制負責解決成員間因履行規則發生的爭議及糾紛,但這一機制的一個顯著特點是“不吿不理”,即它並不主動對成員是否履行WTO義務進行裁定,而只有在一個成員對另一成員不適當履行義務提出具體投訴時,該機構才對提問題進行裁定。考慮到兩岸關係的特殊性,入世後相互提起爭端解決投訴的可能性較小,因此,兩岸某些與WTO規則不符的政策措施並沒有在入世後立即完全改變。(二)WTO例外規則在兩岸經貿關係中的適用由於WTO是由眾多成員組成的一個國際組織,各成員的情況千差萬別,它們在世界經濟貿易中的地位與角色也各不相同,因此WTO的基本原則不可能一絲不差地適用於所有成員,這就形成了WTO規則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例外規則。只要恰當地適用這些例外,就能在某種程度上規避這些原則的約束。由於兩岸關係的特殊性,這些例外規則將在入世後的兩岸關係中發揮作用。WTO確認的例外規則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的“例外”專指《GATT1994》第20條、第21條規定的一般例外與安全例外,廣義的例外包括所有WTO規則中允許成員採取的各種非關税措施,如反傾
  • 銷、反補貼、保障措施、技術性貿易措施、動植物檢疫措施等。WTO之所以允許各成員採取這些措施,是因為這些措施對維護公平貿易秩序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具體地説,WTO的“例外規則”主要包括:1.一般例外《GATT1994》第20條規定了10種例外情況。在WTO的歷史上,該條規定曾被成員方多次引用,也因此發生了諸多爭議,從WTO爭端解決機構對有關爭議的處理結果看,對該條的解釋基本上傾向於從嚴適用,也就是説,如果某成員實施的例外措施不完全符合該條規定的條件,都會被裁定為違反WTO義務。從WTO目前已經結案的有關案例看,絕大多數試圖援引該條規定以規避WTO基本原則的主張都不能獲得爭端解決機構的支持。2.安全例外《GATT1994》第21條允許成員以國家安全為由規避各項基本原則的履行,特別是該條第2款第3項規定的“……在戰時或國際關係中的其他緊急情況下採取的行動。”由於該條款規定比較含糊,缺乏客觀標準,致使許多成員在援引時往往單邊對其定義,帶有極大的隨意性,而爭端解決機構在處理有關糾紛時也因為其規定的不明確而往往無所適從。因此,在WTO爭端解決案例中,至今還沒有因援引國家安全例外而被判為違規的先例。3.反傾銷、反補貼措施《GATT1994》第6條規定,成員可以個別地對由於傾銷或補貼而給本國相同產業造成嚴重損害的成員的進口產品徵收反傾銷税與反補貼税。基於這一條款,WTO的成員在實施反傾銷與反補貼措施時可以偏離最惠國待遇原則。4.保障措施《GATT1994》第19條規定,當一成員的某一產品進入另一成員的數量大量增加,對該成員的國內相同產業造成嚴重損害時,該成員可以在一定的時間和範圍內對該產品停止履行全部或部分義務,採取提高關税或實施數量限制等措施。5.技術性貿易措施與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技術性貿易措施包括產品技術法規、標準及合格評定程序,廣義的技術性貿易措施還包括動植物檢疫、環境保護等措施。各成員在採取技術性貿易措施時,WTO允許此類措施在科學基礎上可能形成的歧視,但同時又限制這種歧視不能是任意的、不合理的,不能對國際貿易構成變相限制。兩岸入世後,在適應WTO要求開放各自市場的同時,不可避免地會適用這些例外規定保護相關產業。台灣方面已經在設計“安全防衛體系”,根據WTO規則及《中國入世議定書》的規定,台灣可能在今後利用以下幾項例外:1.安全例外如前所述,GATT的安全例外條款具有一定的彈性,特別是第21條第2款第3項規定的“其他緊急情況”缺乏明確的定義,可以作寬泛的解釋,而目前兩岸的現狀又確實是一種無直接經貿往來、缺乏正常溝通渠道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台灣若引用該條款規避對大陸的WTO義務,在WTO多邊框架下難以提出充分的抗辯。2.保障措施中國入世《議定書》第16條規定了“特定產品過渡性保障機制”,它允許WTO其他成員在中國對其出口產品數量增加對其國內相關產業的生產造成“市場擾亂”時,可以採取撤銷減讓或限制進口的保障措施,這一規定的有效期是1 2年。值得特別注意的是,針對我國入世制定的上述特殊保障措施與WTO規則中的一般保障措施不同:WTO規則規定的保障措施是針對產品實施的,所以在實施時不能在不同的成員之間形成歧視,質言之,其實施不得違背最惠國待遇原則;而針對中國入世制定的特殊保障措施則可以只針對中國出口的產品,它實際上是最惠國待遇原則的一種例外。這一條款的規定為台灣採取針對大陸的限制措施提供了根據。當然,包括台灣在內的WTO成員在援引這一規定時仍需符合WTO規則及《中國入世議定書》訂立的所有實體性和程序性規定。3.反傾銷措施中國是世界上受到反傾銷調查最多的國家,截至2002年2月底,起訴中國反傾銷的案件累計已經有485起7,究其原因,主要是由於其他國家將中國認定為“非市場經濟”國家,故此在對中國出口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時,不採納中國產品的實際生產成本,而是採取“替代國”價格確定產品的價值。根據《中國入世議定書》第1 5條的規定,這種做法在我國
  • 入世後1 5年內不會完全改變,因此,台灣為遵守WTO的市場開放原則,雖然不得不開放大陸產品進入台灣,但同時可以利用上述規定對大陸產品實施反傾銷措施,從而以WTO允許的方式阻止大陸產品的進入。4.技術性貿易措施近年來,隨着關税的下調和數量限制等非關税措施的逐步取消,技術性貿易措施在保護國內產業上的作用越來越重要,由於此種措施戴着“保護人類生命與健康”的冠冕堂皇的帽子,所以為WTO所允許。兩岸入世後,特別是台灣開放大陸農產品的進口後,會對台灣的農業造成衝擊,台灣將會援引WTO允許的動植物檢疫措施、各種技術法規與標準來限制大陸產品的進口。大陸的農工產品雖然有成本低、價格低的優勢,但也不可否認地普遍存在技術標準低、產品農藥殘留量高等弱點,台灣依靠其先進的技術優勢,可以通過採取技術性貿易措施阻礙大陸產品的進入。需要説明的是,雖然台灣入世後可以援引WTO允許的上述例外規則,但是對其適用並不是沒有任何限制的。首先,WTO在允許採用這些例外的同時規定了極為嚴格與詳細的程序與實體限制;其次,台灣在他的入世議定書中承諾在適用防衛體制、進口許可程序、關税估價、反傾銷措施、補貼措施、技術性貿易措施、動植物檢疫、W TO農業協定等方面將完全遵守WTO規則,並且沒有過渡期8,因此,台灣在適用這些例外規則時也應謹慎實施。對中國大陸而言,如前所述,由於一直以來對兩岸經貿交往持開放和鼓勵的態度,並沒有設置特別的限制,因此對兩岸經貿關係的法律、政策做出調整的壓力並不大,也不需特別針對台灣援引上述例外規則。相反,中國大陸入世後面臨的最大壓力是開放市場,這一開放是對所有成員而言的,包括作為單獨關税區的台灣在內。在開放市場的過程中,同樣需要利用這些例外規則減弱他國產品與服務進入所帶來的衝擊。(三)結語兩岸都面臨根據WTO規則調整現行法律、法規的壓力,相比較而言,台灣方面的壓力更大一些,台灣入世後已經進行的調整行動可以證明這一點。但由於WTO的自動履行機制以及其眾多例外規則的存在,這一調整自然不可能一步到位,即使已經出調整的內容也可能因為例外規則的運用而抵消作用。註 釋 :1《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文件》,法律出版社2 0 0 2 年 1 月 。2 同上註 。3 同上註 。4 張 向晨 :《 發展 中國 家與 WTO政 治經 濟關 係》 ,律出 版社 ,2 0 0 0 年 6 月 ,第 1 8 7 頁 。5 [台]《貿易雜誌》,第9 2 期,2 0 0 2 年1 月1 6 日。6 台灣《聯合報》,2 0 0 2 年 1 月1 7 日報導 。7 《北京晚報》,2 0 0 2 年3 月1 3 日。8 [台]《貿易雜誌》,第9 2 期,2 0 0 2 年1 月1 6 日。
  • 關於港澳特區政治發展中的衝突與和諧林 媛 *一、前言香港和澳門回歸並成立特別行政區後,政治發展呈現出不同的態勢,可以概括為以無休止的政治衝突為特色與以“政通人和”為主調的和諧局面。從字面的意思上來説,“衝突”這個概念帶有負面的色彩,它經常與鬥爭和暴力等連在一起。而“和諧”則是與包容、穩定、平衡相連,帶有積極的和正面的意義。如果僅從字面含義理解香港和澳門目前的政治發展,會產生厚此薄彼的衝動與誤解。其實,學術界對於衝突的研究,已經提出了衝突的功能不僅具有破壞性的作用,也存在一定良性功能的論點。和諧也不僅僅是保持單一的平和,而是要包容差異、不排除矛盾甚至衝突的更高層次的統一與協調。由此可見,對於政治發展中出現的衝突與和諧等現象不能簡而言之,相反,通過回顧並分析港澳特區在回歸後政治發展的經驗和教訓,對衝突與和諧進行哲學思考,探索兩者之間的辯證關係,尋求利益最大化的政治發展之路,則有助於展望未來的政治發展。香港特區的政治衝突主要表現為在近兩年的“回歸紀念日”和元旦假期,民主派人士和普通市民都積極組織並參與了大規模的示威遊行作為展現其政治訴求的舞台1 ,突顯香港市民對民主化發展和政治改革的渴望。每次遊行集會都成為各大傳媒競相報導的頭條新聞,每次遊行集會的人數、口號和氣勢,儼然變成了民意強弱的指示針。在遊行集會中,又有不同政治派別分庭抗禮的表現,由於彼此的政治傾向不同,甚至出現相互攻擊的衝突局面。誠然,作為香港市民基本人權的遊行集會,不僅受到法律保障,而且也提供了讓市民發泄對政府執政不滿的“出氣口”,還可以作為展現政治訴求的“通道”。如果遊行集會能夠以和平的方式進行,口號能夠理性克制,目標是傳達民意而不僅是發泄情緒,作為體現民願手段之一的遊行集會是可以在推進政治發展的征程中發揮許多正面作用的。但是,如果不同的政治派別只因為佔據言論空間的需要,在今後發起更多對抗性的遊行集會從而引發政治衝突,會對香港的政治發展帶來甚麼影響,確是值得關注的地方。縱觀過往的經歷,在每次的“7·1遊行”和“元旦遊行”中,要求“雙普選”和“全面民主化”的呼聲越來越多,如果只是順從民意的導向而維護社會表面平和的冒然從事,未必會帶來好的結果。因此,尋求一種既不破壞香港社會的穩定和繁榮、又能促進香港市民爭取民主的有效途徑,是備受學術界和其他各界人士關注的問題。用經濟學的視角研究衝突理論,其意義在於研究如何避免最大的損害,以達到合理分配資源的雙贏局面,避免出現對一方有利的選擇往往對另一方造成損壞的現象。在政治學的範疇中研究衝突,也應該以尋求雙贏為原則,即減少政治衝突的破壞性力量和負面影響,減少對政治參與中統治集團、被統治集團與各利益集團的相互傷害,用和諧觀引導參政者更好地利用衝突和把握衝突,在政治發展的進程中駕馭衝突與和諧的雙槳。這種思考對於香港的政治發展是有促進作用的。作為另一個特別行政區的澳門,在回歸後的政治* 澳門科技大學管理學博士研究生
  • 發展相對較為和諧。一方面,受益於回歸後特區政府的英明領導、經濟快速增長和社會安定顯著改善等利好因素;另一方面,得益於澳門社會特有的以“愛國愛澳”為主流的社團文化、“以和為貴”的社會氣氛和“共識政治”的管治傳統。回歸5年來,特區政府的施政與管治,得到民眾較高比例的滿意和認同2,從一個側面證明目前的政治發展模式的成功。與香港以政黨活動為特色的政治生態不同,澳門的政治體系仍保持着以社團為主體,由於社團基本上已經成為不同行業界別和各階層民眾的代言人,因此也造就了不少的政治精英,掌控澳門政治發展的脈搏。雖然在1980年代出現的“新興社團”組成了民主派的陣容,但在政治舞台上佔主流的還是以工商業界人士為主體的傳統社團。澳門的政治環境相對平和,市民主要透過議員辦事處、街坊會等社團組織來表達心聲,影響和監督政府的施政,民主運動不論從規模還是聲勢上,都還是處於弱勢,更沒有類似香港“遊行政治”的現象出現。縱觀澳門的歷史,不難看出澳門具有一種可以平衡衝突、在和諧中求發展的特殊能力。在澳門這個彈丸之地,有着不同種族、不同宗教信仰和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們和睦相處了幾個世紀。不論是在葡萄牙統治時期,澳門一直保持着“華洋共融”的和諧局面;還是在近代,眾多社團組織和社團精英在處理社會衝突與政治危機時所表現出的融合作用,都反映出澳門憑藉着其獨特的社會管治模式和寬容精神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發展。澳門作為一個小規模社會,極具特色的社團文化滲入到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培養出的政治精英有能力利用其人脈關係來協調各方勢力和各種衝突。當然,一些客觀的政治和經濟因素,也為澳門的平穩發展創造了外部條件。比如,葡萄牙在殖民時期對澳門採取的間接管治模式,使其政權撤離時未對澳門的管理和秩序造成直接的損害;1999年澳門回歸時中葡政權平穩交替,也使澳門社會仍可繼續保持平穩的發展。又如,澳門受自身自然條件的限制,對中國大陸有充分的依賴,表現在殖民時期,是以大陸為依託與葡萄牙的殖民統治制衡;在回歸後,中央政府通過實施“一國兩制”政策和落實基本法,採取的各項經濟扶持政策,例如CEPA、“自由行”等,都使澳門受益匪淺。在現階段,澳門政治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如何保持和諧的局面來協調要求政治更開放和社會更民主的呼聲。澳門的民主發展落後於香港、台灣和中國大陸等周邊地區,但是近年來隨着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的促進作用,澳門的中產階層正在逐漸成型,知識份子的數量也在不斷增加,即將成為一股不可忽視的民主力量。隨着社會階層和政治參與力量的轉變,傳統上由主流社團和政治精英把持的政治舞台出現了新的變數,如何紓緩新晉的政治力量要求開放政治及參政渠道的呼聲,是澳門政府必須加快民主步伐所面對的主要挑戰。雖然澳門的政治發展在現階段欣欣向榮的經濟帶動下是和諧與穩定的,但也要正確面對隨着發展可能出現的政治或社會的衝突。相信澳門有能力傳承其秉持和諧的澳門精神,並從周邊地區追求民主化發展的血的教訓中學習經驗,尋求一條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政策理念以及和諧地促進民主發展的道路。在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區的目前的政治發展態勢下,本文提出了如何平衡衝突與和諧關係的問題,如果單純的政治衝突與和諧都不是推動政治發展與民主進步的靈丹妙藥,如何根據時勢的發展而選擇一種最優的組合,是對執政者政治藝術的考驗。從現實社會的政治發展考慮,不僅需要一種和諧的社會模型,同樣需要一種衝突的社會模型。簡單來説,因為社會中存在的不同利益團體在尋求權利和利益分配的過程中,必然會產生各種衝突。這些政治衝突也必然會對社會的發展帶來一些破壞作用,但如果有效引導,同時也成為推動發展的動力。當統治與被統治集團的權力制衡暫時達到平衡時,社會的和諧會產生,但也蘊藏着下一輪的權利爭鬥和政治衝突的開始。從理論上分析,在衝突中增加和諧的理念,並積極發揮衝突的良性作用,可以儘量轉化政治衝突帶來的破壞性後果;在和諧中面對衝突的挑戰,就需要儘量包容其中的不和諧與矛盾,將衝突變成一種發展的動力,力求推動政治發展前進的步伐。但是,這種理論上的分析是否能夠帶來實踐中政治發展的良性循環,是需要進行具體的實證研究的。本文僅通過一些學者對有關衝突與和諧以及衝突功能的論述進行回顧,進而分析目前在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區的政治發展中政治衝突與和諧的表現,來嘗試
  • 探討香港特區如何在目前的政治衝突中發揮和諧因素帶來的利好功能,減少政治衝突帶來的負面效應;以及澳門特區如何在民主進步、社會穩定和政治發展的前提下尋求協調衝突與和諧的最佳途徑。二、 文獻 回顧 :衝 突與 和 諧20世紀西方社會對有關衝突理論的研究相當豐富,較有代表性的是以T·帕森斯為代表的結構功能主義,美國的 L·A·科瑟爾的“衝突理論”、喬納森·H·特納對“衝突政治”的理論研究、阿瑟·本特利提出的“集團衝突”,以及德國的R·達倫多夫提出的“和諧與衝突”等理論。下面僅對各學派和學者對於衝突功能的理論研究以及對有關衝突與和諧的論述稍作回顧,來分析政治衝突與和諧在推動政治發展和民主化進程中的不同作用。20世紀40年代中期以後,以T·帕森斯為代表的結構功能主義佔主導地位,他強調社會成員共同持有的價值取向對於維繫社會整合、穩定社會秩序的作用,將衝突視作健康社會的“病態”,努力尋求消除衝突的機制。帕森斯提出的社會系統是趨於均衡的,將衝突帶來的惡性效應強化,使之被認為是一種破壞性的力量。50年代中、後期,隨着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短暫穩定的消退和衝突現象的層出不窮,一些社會學家開始對帕森斯理論的精確性產生懷疑。他們吸取古典社會學家,特別是K·馬克思、M·韋伯、G·齊美爾等人有關衝突的思想,修正了結構功能主義的片面性,逐漸形成了衝突理論。美國的L·A·科瑟爾在《社會衝突的功能》中最早使用了“衝突理論”這一術語。他反對帕森斯認為衝突只具有破壞作用的片面觀點,認為衝突具有正功能和負功能。科瑟爾認為,在一定條件下,衝突具有保證社會連續性、減少對立兩極產生的可能性、防止社會系統的僵化、增強社會組織的適應性和促進社會的整合等正功能。科瑟爾提出了衝突具有的良性功能,特別是提出衝突減少對立兩極產生的可能性和促進社會的整合等功能,而不是僅僅會造成社會的分化和斷裂 。喬納森·H·特納是衝突理論研究的里程碑式的人物,他通過對前人衝突理論的整理把衝突理論構建成了一個完整的理論體系。喬納森·H·特納提出的衝突政治是“一部分政治主體力圖剝奪、控制、傷害或消滅另一些政治主體的政治互動,這同政治主體的其他意願相形對照。純粹的政治衝突是戰鬥,其目的在於政府,同化、摧毀或以其他方式傷害對手。在非純粹的現實世界中,某些公開的政治鬥爭依照政治規律導向限定的政治目標;於是對峙的政治行動便趨於由此而變成為了贏得根本的政治目標而非是去傷害對手;那麼我們通常稱對手遭遇為‘政治競賽’。某些政治競賽漸漸和政治分歧融合,在這裏最基本的政治目的是以某一政治主體的看法或主張的政治合法性、正確性或引人之處去確證或勸説對手或別人。”3喬納森·H·特納對純粹的政治衝突進行了描述,同時也指出了政治衝突是戰鬥、摧毀或以其他方式傷害對手的破壞性功能。克勞斯·馮·柏伊姆在他的《當代政治理論》中從“衝突模式”的角度對其功能進行了分析。他提出“人們理解政治的基本概念通常是在兩極之間進行選擇,要麼是一體化模式、秩序模式或穩定模式,要麼就是衝突模式。但是,當認真研究時就會發現沒有任何一個概念是具有單一性的。一體化概念、穩定概念或權力概念,作為秩序模式都是從現代的衝突理論中獲得支援的。反之,只有從一體化概念、穩定或秩序概念入手才能理解衝突理論,衝突理論是以前者為參照物的。無論怎麼説,秩序理論和衝突理論都只是對政治體系生存形態的一種不同側面的反映,秩序理論是把整體一和諧一本體論化,被理解為增強社會凝聚力的力量;而衝突理論則是把分裂力量一衝突一本體論化,其目的是推動社會的活力。雖然強調政治體系運動的雙向度:穩定與衝突,但學者們認為政治理論本質上是趨向形成秩序模式的。雖然衝突模式是有利於政治結構的活力的,但有時學者們認為衝突模式與穩定模式相比,負功能高於正功能。”4劉易斯·科塞在他的《社會學導論》中對衝突功能的論述是“雖然不是所有的政治衝突都會產生良性結果,但是許多政治衝突卻帶來了意想不到的長期的好處。”5哲學家杜威也提出關於衝突的良性結果的論點,“衝突是思想的牛虻,它激發我們去觀察和記憶,它煽動我們去發明,它鼓勵我們去擺脱綿羊般的怯懦,它推動我們奮勇前進……衝突是思考和創新所必須具備的條件”。
  • 與衝突相對應的是和諧。從西方哲學史的角度看,最早指的是“數的和諧”。古希臘哲學家畢達哥拉斯曾將數視為萬物的本源,認為自然界的一切現象和規律都是由數決定的,都必須服從“數的和諧”,即服從數的關係。和諧的第二種含義當屬音樂中不同音符之間的合成與流動。當音節之間的音程具有同樣的(數的)比例關係時產生和諧和美。不言而喻,交響樂就是由不同樂器奏出的不同聲音的合成與流動。政治發展中的和諧是上述兩種含義向政治領域的延伸。政治也像音樂,追求社會的和諧。社會和諧的根本在於社會的公正,讓生活於其中的社會成員在享受到必要的物質生活保障的同時,感覺心情舒暢,沒有這樣或那樣的太多顧慮和擔憂。畢達哥拉斯曾説過,“一定要公正。不公正,就破壞了秩序,破壞了和諧,這是最大的惡。”以後的西方思想家對公正和和諧的理解,均是沿着這個思路進行的。西方政治哲學家對“社會和諧”的論述,基本上是從當時社會的不和諧,即社會所面臨的具體問題出發,尋找和設計用以求得社會和諧的理論觀念。從柏拉圖的“理想國”到盧梭等政治啟蒙思想家的“社會契約”,從古典政治經濟學家亞當·斯密的“經濟和諧”到新自由主義思想家格林的“政治和諧”以及羅爾斯的“公平正義”,始終貫穿着對“和諧社會理論”的種種構想以及實現途徑的設計。和諧在中國古代哲學中是以“和”的範疇出現的,且有多重的含義。其一,指充分尊重創造性、差異性,兼收並蓄,博採眾長,在矛盾和衝突中尋求統一。較有代表性的記載見於《國語·鄭語》中,西周太史史伯為鄭桓公分析天下大勢時指出,西周將亡,原因是周王親小人、遠賢臣,不顧人民的意願,且“去和而取同”。史伯認為:“和實生物,同則不繼。”這裏把“和”與“同”作為對立的範疇列出,“和”就是綜合多種因素,使之相互配合協調來組成新的事物或達到理想的效果。它包含多樣性、承認差異性、不排斥矛盾甚至衝突,但最終是達成更高層次的統一與協調,即和諧。史伯又從反面論證這一問題:只有一種聲音談不上動聽的音樂,只有一種顏色構不成五彩繽紛,只有一種味道稱不上美味,只有一種東西就沒法進行優劣的比較。只有允許不同的事物存在,才能有對比、有競爭、有發展、有提高,才能造就五光十色、欣欣向榮的局面,即史伯所説的“和實生物”;否則便陷入單調、乏味、蕭條、冷落乃至死亡的境地,即史伯所謂“同則不繼”。其二,“和”表示人與人的關係處於最佳狀態中。孔子的弟子有子提出“禮之用,和為貴。”孟子提出“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這裏的“人和”指人民的團結,人民齊心合力團結一致是取得勝利的決定性條件。其三,“和”指人與社會的關係處於最佳狀態中。先秦思想家把“和”作為最高的政治倫理原則,作為政治理應達到的一種效果。《尚書》説:“克明俊德,以親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邦,黎民於變時雍。”強調首先把自己的宗族治理好,使之團結和睦,上下一心;然後治理自己的諸侯國並協調各諸侯國之間的關係,這樣一來,天下臣民都友好如一家。這是一種十分理想的社會形態,家庭和睦,國家安寧,人人各得其所,各盡其能,彼此沒有衝突。值得注意的是“和”與“同”之間辯證關係。中國比較文學學會會長、全國外國文學學會理事樂黛雲在一次演講中曾提出:“無論是為了維護一個多元文化的和諧社會,還是為了認知方式本身發展的需要,重視‘差異’,堅持‘和而不同’原則都是當前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但要真正做到這一點卻並不容易,主要障礙來自當前盛行的兩種思潮:第一種思潮是全球主義意識形態,包括普遍主義、新雅各賓主義、新保守主義等;第二種思潮屬於後殖民時代的絕對民族主義、文化相對主義、文化孤立主義等。”6“作為‘全球意識形態’的對立面而存在的後殖民時代的民族主義思潮,認為普遍主義者指為‘普遍’的東西多是獨斷的、僵化的,並有強加於人的暴力傾向;他們反對任何結構的制約,認為不存在中心,也沒有所謂普遍性,只有互不關聯的特殊性。他們強調的後現代主義的‘無深度概念’消解了一切現象與本質,必然性與偶然性、普遍與特殊、能指與所指之間的聯繫(所謂能指的漂浮),使一切事物成為既無時間連續性,又無空間相關性的孤立個體,他們都只強調差別而忽視聯繫。文化孤立主義與文化相對主義都是為保持既有差異而反對相互影
  • 響交流和壓制更新的。其實,只承認‘差別’遠遠不夠,重要的不是各自孤立的、不同的個體,而是通過相互理解和尊重聯結起來的,同時又保存着原有差異的不同個體所組成的群體。中國古訓中‘和實生物,同則不繼’強調的就是各種因素雖各有不同,但決不可能脱離相互的關係而孤立存在,‘和’的本義就是要探討諸多不同因素在不同的關係網絡中如何共處,也就是如何協調各種‘不同’,達到新的和諧統一,使各個不同事物都能得到新的發展,形成不同的新事物。”7對於政治發展中衝突與和諧關係的論述,有的學者將其間的關係對立化。例如,喬納森·H·特納將政治發展描述成分離的利益集團之間一系列規則政治權力衝突的結果。作為現代的衝突政治理論代表的馬克思也曾提出“一個政治體系的正常狀態不是穩定和秩序,而是不斷的衝突和變遷。政治發展不可能沒有政治衝突。”8他把政治發展史看作是一連串的階級衝突和從一個集團的統治轉變成另一個集團統治的特定的政治過程。馬克思認為,政治發展必然充斥着不間斷的衝突與爭執,並以此作為推動其前進的動力。然而,印度聖雄甘地卻是主張非暴力的抗爭,主張以德報怨,用生命和寬恕感動眾生。甘地追求的是一種和諧的政治發展態勢,與馬克思主張的政治在衝突中發展背道而馳。此外,也有學者提出了政治發展中衝突與和諧兩者循環發展的觀點。較具代表性的是阿瑟·本特利提出的“集團衝突”的政治理論,雖然其集團理論是以衝突為視角的,但衝突過程中所貫穿的均衡觀念、一致觀念卻是引起學界關注的焦點。他認為一切組織良好的集團具有某種一致性,這與民主條件下追求均衡和穩定的政治傳統有關,在這種傳統民主政治文化因素的作用下,集團衝突通常是温和的,並以民主選舉形式體現出來。所謂的一致性就是一種非組織化的利益,這種利益是一種潛在的,甚至是觀念性的東西,並非是人民非常明確的,但卻是人民不可缺少的,它通常是人們取捨、選擇和判斷利益的標準。也可稱為集團衝突的博弈規則,或某種普遍性政治文化共識:個人自由和尊嚴,公正的衝突整合、民主的模式及福利制度的半平等的觀念。德國的R·達倫多夫則認為,社會現實有兩張面孔,一張是穩定、和諧與共識,另一張是變遷、衝突和強制。社會學不僅需要一種和諧的社會模型,同樣需要一種衝突的社會模型。為此,社會學必須走出帕森斯所建構的均衡與和諧的“烏托邦”,建立起一般性衝突理論。他認為,社會組織不是尋求均衡的社會系統,而是強制性協調聯合體。社會組織內部的各種不同位置具有不同量的權威和權力。社會結構中固有的這種不平等權威的分佈,使社會分化為統治和被統治兩大彼此對立的准群體。在一定條件下,准群體組織表現為明顯的利益群體,並作為集體行動者投入公開的群體衝突,從而導致社會組織內部權威和權力的再分配,社會暫時趨於穩定與和諧。但權威的再分配同時也是新的統治和被統治角色的制度化過程。和諧中潛伏着衝突的危機,一旦時機成熟,社會成員就會重新組織起來,進入另一輪爭奪權力的衝突。社會現實是衝突與和諧的循環過程,而“權力和抵制的辯證法乃是歷史的推動力。”由學者關於政治衝突與和諧的不同表述中可以看出,衝突與和諧是政治發展中的兩張面孔,好像“太極魚”一黑一白相形相伴,發揮着推動力和凝聚力兩種不同的功效。衝突當中貫穿着和諧與一致,和諧又需要衝突的參照來映襯,二者相輔相成。而政治衝突是會帶來良性的推動功能還是惡性的破壞作用,就要由參政者與掌權人對衝突的把握,對權利和利益進行合理地協調與分配。因此,在現實生活中,單純地利用衝突推動民主進步和政治發展或僅僅維繫平和的天下太平的局面,都有其發展的局限性。參政者要運用衝突與和諧這一張一弛的兩個工具,儘量避免衝突造成的破壞性後果,用和諧觀探討如何達成不同政治力量間的協調共處,才能取得政治利益的最大化,才是促進政治發展的最優選擇 。三、香港特區的政治衝突與民主發展在回歸後,香港特區表現出的政治衝突與社會動盪引起了世界的關注。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歸納來看可以包括回歸後政黨政治的積極發展、各派力量對“民主化”認識迥異造成的分歧、以及在追求民主發展的方式選擇上採用了以“示威遊行”為主的較激進方式等。
  • 香港“民主派”的勢力強盛,主要是以壯大的中產階級和政黨組織為支撐。在20世紀80年代的回歸過渡期,由於《中英聯合聲明》的簽署及《香港基本法》的草擬和落實,對回歸後的政治制度、人權、自由、民主等敏感議題的討論刺激了中產階級和知識份子的政治意識,紛紛組織成立了論政團體,對香港的政制和政府的施政發表意見。當時又適逢香港政府開始建立參政制度,定期舉行市政局和區議會等政治選舉,使很多論政團體從基層的民主選舉中得到鍛煉,從而蜕變為參政團體。隨着政府將部分立法局議席於1 991年開放直選,很多政治團體又擴展成為政黨組織。9政黨政治在1991年立法會選舉後開始蓬勃發展。然而,正如一份研究文件指出,鑑於中國因素、結構性的限制及有限的公眾支援,香港的政黨在1997年以前的政治體制中只能擔當有限的角色。1 0回歸後,在基本法和“港人治港”的政策保障下,香港的政黨在與時並進的政治改革和民主發展中發揮着更重要的作用。目前香港的政治舞台上,已經形成了民建聯和民主黨兩大政治派別,並伴隨着自由黨、45條關注組等其他政黨。不同政治派別之間對許多基本問題的認識大相徑庭,直接導致了政治紛爭的接連不斷。例如,對於香港民主發展的認識,親政府派別認同中央的提法,認為回歸後香港的民主得到了長足的進步,相比英國總督治理時期,由大權獨握的總督決定一切,現在香港已經是民主多了。民主派仍然堅持香港的民主有限,提出“60名現任立法會議員中只有一半是由直接選舉產生的,而現任行政長官是由800名親北京的專業人士和商界行政人員組成的委員會推選出來的。”在屢次的遊行示威中都堅持以“爭取07、08普選”為主題。又例如,關於香港目前的民主訴求中提出的所謂“民主抗共”和“反中抗共”的觀念,民主派將之作為衝鋒的號角,反對者卻提出把民主看成是用來“反中”和“抗共”的想法,不僅窒息了香港的民主之路,而且會導致惡性的政治衝突的出現。從表現形式上看,回歸後的香港民主發展可以説是以衝突為主旋律的,遊行集會已經成為這一時期政治文化的標誌性特色。雖然過往的經歷還保持着和平與理性的態勢,但是也不難感受到那欲爆發的火山中隱藏的燥熱。由政務司司長曾蔭權在2004年4月份向行政長官提出的報吿中指出,“許多問題剛好發生於特區要面對近40年來最嚴峻的週期性和結構性經濟困難的時期,加上禽流感、非典型肺炎和有關落實基本法第23條的爭論,令市民對生活集聚不少怨氣,因而對特區政府的管治產生懷疑,導致不少市民以種種方式表達不滿。”11如果説2003年的遊行主題是百家爭鳴,到了2004年就提出越來越尖鋭的爭取早日普選、要求全面民主化等要求。2003年“7·1示威遊行”的參與者主要抗議的是香港特區政府的拙劣管理,對於香港特區政府錯誤地處理“非典型肺炎”(SARS)的爆發以及它對內容嚴苛的反顛覆草案的擁護表示了強烈的不滿。2004年的“7·1示威遊行”則顯示了對香港實現全面民主的渴望。香港《明報》在遊行結束後不久訪問了61 0名參加2004年7月1日大遊行的香港市民,調查顯示香港市民渴望民主的意願日漸強烈。92%的被訪者説他們抗議的目的在於希望提前實現全面的民主;55%的被訪者説他們希望表達對經濟狀況的擔憂。12通過政治衝突的方式是否可以多快好省地滿足如此強烈的民主訴求,是一個重要的考量。台灣的民主發展有一定的借鑑作用。台灣的民主發展伴隨着日益嚴重的族群矛盾、國會不堪入目的肢體和語言暴力、人民對政府公正性的不信任及島內泛藍和泛綠兩大陣營的對立等衝突,這些政治衝突以一種極端的形式推動了其民主的進步與發展。在近年集中從事民主化研究的學者提出了所謂“民主鞏固”的問題,指出台灣在2004年總統選舉後達到了一定程度的“民主鞏固”。“民主鞏固”是指戰後不少後進的民主國家,往往在發展普選後出現軍人或其他既得利益者不服從民主遊戲規則,起來推翻民主政制而重新建立獨裁體制的情況。其中的一個標準是“三次選舉”的標尺,即是説如果一個民主體制經歷過三次選舉及至少一次政黨輪替,仍然採用民主政制,則代表該地區的民主政制已經“鞏固”,即國內主要政治力量都認同民主選舉,是唯一決定公民權力的遊戲規則,選舉落敗也不會訴諸武力。台灣2004年的總統選舉在如商業版槍戰片中開始,伴隨着泛藍陣營對選舉結果不服而落下帷幕,選舉的爭議翻天覆地,人們血脈賁張,但是國內主要的政治力量還是遵循了和平的解決方式訴諸司法,沒有運用武力
  • 推翻結果,這正是台灣民主鞏固的體現。民主政制的鞏固已經大致成功地把政治衝突限制在憲制和法律範圍以內,以非武力的手段解決,比起台灣多年來因政治衝突流過的鮮血,2004年總統大選是一個進步。但是,用這種方式取得的民主進步,代價也是巨大的,造成的社會分化和族群撕裂不是短時期內可以平衡的。從某種角度看,香港實踐民主的條件比台灣優勝,香港是否可以尋找到一條比台灣優勝的發展之路呢。香港人普遍的政治參與熱情比台灣人相差還遠,但法制相對比較健全而且人民比較尊重法治精神,這是香港最大的優勢。香港社會沒有深刻的族群矛盾和政府高壓聚集的民間怨恨,目前最大分歧是不同派別對民主化意見的分歧和對特區政府施政管制的不滿。因此,香港有可能在政治衝突與和諧的良性循環中尋求實現民主的道路。但是,香港目前出現的以遊行示威為特色的政治衝突,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香港社會的政治成熟度還有待提升。一個政治成熟的社會,除了秉持民主、自由、正義和法治的基本價值,還要有成熟的政治運作方式,有理性的政客和選民。如果僅有停留在遊行中的各種口號和激進的人身攻擊,缺乏冷靜與理性的思考與號召,那只會導致狂熱的政治宣泄與政治鬧劇,最終帶來的將會是民粹的高漲與社會的動盪。考慮在目前的尚未造成大規模傷害的政治衝突中增加和諧的因素,要“善用”衝突,而不是用力量消減衝突,要包容政治衝突中的負面作用,辯證地看待衝突,可能會帶來事半功倍的效果。因為在尚未實行全面民主之前,遊行集會將會繼續成為民怨民憤的出口。高瞻遠矚地看待政治發展,各派勢力與其互相聲討互相傷害,不如合力把遊行集會提升,使它變成和平、理性、具有香港特色和創意的政治活動。轉化政治衝突產生的破壞力量,減少政治衝突對香港的國際形象和社會穩定的損傷,更有助於香港政治和民主運動的健康發展。另外,香港社會不同政治派別之間需要和解與包容,減少相互之間不信任的內容,將注意力集中在如何設計香港的政制改革,如何團結精英階層和草根階層的力量,尋求公平分配社會資源和社會利益的最大化的途徑,減少誘發衝突產生的陷阱,也有利於民主化的和諧發展。四、澳 門特 區政治 和諧 的現狀 與展 望澳門特區在回歸後,“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等政策得到了較好的落實,澳門的政治發展也相對平穩。究其根源,一方面是得益於特區政府以“旅遊博彩業為龍頭產業,其他產業協調發展”定位的準確,以及中央政府實施的CEPA、“自由行”等政策取得了成效,促使澳門特區的經濟迅速發展,近兩年的GDP都是以兩位數快速增長;另一方面得益於回歸後治安明顯改善、社會安定、民心所向等利好因素的作用,為政治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外部條件。從總體而言,澳門民主發展的呼聲和步伐落後於香港、台灣和中國大陸等周邊地區。主要是因為澳門還沒有形成政黨政治,民主派是以80年代形成的新興社團為代表,但在傳統社團為主流的澳門政壇,其影響力受到了限制。此外,由於相對傳統和保守的政治文化,澳門居民的政治意識較淡薄,公民的政治參與度不高。隨着澳門經濟的快速發展,促進了澳門中產階層的壯大,將會形成民主力量的主力軍。如果政治參與的各方力量對比出現變化,政治環境也將隨之改變,將孕育着不可預期的政治衝突的可能。如何保持澳門穩定和諧的政治環境,尋求和諧的民主發展之路,是一個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討的問題。澳門的民主政治雖然尚不完全,但已確立且有了近1/4世紀的經驗,遺憾的是,作為一個共同體的政治社會尚未真正形成,離民主決策的目標還很遠。 13值得注意的是,澳門民主政治的發展初期也帶有政治衝突的特色。1966年發生的“一二·三”慘案使華人多年對澳督政府管治不滿的積怨得到爆發,“為澳門帶來了消極的負面影響——法治喪失、經濟蕭條、社會不安以及道德價值觀的混亂,這是任何大規模群眾運動非理性、過激、極端行為後不可避免帶來的後果。”1 4自“一二·三”事件引發的群眾運動與衝突平息後,對民間社團的發展產生了很大的影響,親中社團成為協調民意的重要組織,從而興起“共識政治”的管治模式,使社會力量變得單一化 。之後,又發生了高斯達總督解散議會的政治風波,但這次政治風波確促進了華人參政議政的局面出現。衝突的起因是在1976-1984年第1、2屆澳門立
  • 法會運作期間,立法會猶如當年的議事會,主要由土生葡人控制並維護其擔當極少數來自葡萄牙的高層統治者和佔人口絕大多數的華人社會的中介人的傳統利益,與代表葡萄牙主權機關的總督產生幾乎不可調和的權爭和衝突,最後導致高斯達總督要求解散立法會。15 高斯達總督在1984年初提議解散立法會之舉至今仍備受爭議,但不可否認的是,其結果是澳門民主政治的進一步開放和澳門華人居民對社會公共事務的更多參與,客觀為政制發展排除了一些障礙,為澳門政制的現代化創造了必要的條件。16澳門的民主政治發展在華人的中產階級及其政治團體參與立法會選舉的過程中不斷得到磨煉。80年代,澳門經濟飛躍發展,澳門的社會結構亦發生很大的變化。出現了一個主要由專業人士和受過良好教育的青年人構成的中產階級,其中有參政慾望的華人代表開始在澳門的政壇上展露頭角,打破了過往主要由土生葡人控制立法會的局面。在1 984年的第3屆立法會選舉,代表中產階級利益的何思謙首先以直選議員身份進入立法會。在1 988年的第4屆立法會選舉,何思謙的組別更加表現出色,奪取了6個直選議席中的3個議席。澳門的中產階級開始形成為一股不可輕視的政治力量,但是在傳統社團等壟斷勢力的把持下,澳門中產階級和民主派的政治影響力仍然是很有限的。澳門由於立法會選舉制度的建立,打開了華人參與政治的大門,因而出現了民主化發展的雛形。其中,不可忽視的重要力量是新興社團的興起,打破了包括傳統社團和土生葡人在內的固有壟斷局面,促進了政治勢力朝向多元化發展,標誌着民主化的發展與進步。所謂新興社團,是指獨立於傳統社團以外,在80年代開始形成的華人社團,成員主要是出生於50年代,在澳門土生土長的華裔人士。他們大多是新中產階級份子,對於澳門社會有濃厚的歸屬感,積極爭取更多參政機會,希望能真正做到“澳人治澳”。1 7在澳門民主化的進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的新興社團包括“民生派”18 和“民主派”19兩大類。進入回歸過渡期的澳門,由於民主政治已經有所發展,在《中葡聯合聲明》簽署和《澳門基本法》草擬期間,澳門社會並未如香港社會般對回歸後的前途產生深切憂慮,對未來政制發展發生激烈爭論。乃至在回歸以後,政治發展仍可以保持和諧態勢,澳門的政治文化還沒有出現香港人積極參政議政後表現出來的對抗性。除了社團參與政治的特殊因素之外,澳門現行政制還存在着民主認識不足、政治舞台狹小和政治參與不均衡等缺陷。由於相對傳統和保守的政治文化影響,澳門居民普遍的政治意識較淡薄,對民主的認識大多停留在“民主政府最重要的是‘聽取民意、照顧市民利益’的民主觀”的水平20 ,對西方民主政制不可或缺的要素 ——民選政府,似乎並未在澳門社會中獲得應有的重視,因此還沒有出現太多要求普選爭取民主的呼聲。由此可見,澳門的民主政治在近1/4的世紀的發展中,公民社會未有顯著地增長,知識份子和年青一代還沒有公開爭取更大的政治空間和更全面的民主直選,民主派的活躍份子也以不觸怒中央政府為底線。有學者提出澳門民間社會存在的明顯的去政治化現象,還表現在澳門的傳媒在立場上大多是親政府的,在新聞選擇和資料使用上鮮有提供就政府施政的批判角度,令傳媒對政府的監察功能較弱。現時澳門唯一公開的政治舞台是立法會,除了直選議席透過全民選舉產生外,間接選舉和保留官委議員的制度對政治力量進行制衡,限制了民主力量在政府施政中的影響力。在2001年澳門回歸後的第一次立法會選舉中,1 0個間接選舉的議席全由親中社團囊括,加上政府委任的7個立法會議員,民主派只獲得了直選議席中的2個席位。從政治參與力量也可以看出,工商界等傳統社團為代表的政治精英佔據立法會大比數議席,以中產階層為代表的民主派只在政治架構中佔一個很小的比例,代表性明顯不夠均衡。按照西方國家的政治發展理論,評定一個地區的政治制度先進與否,需要視乎歷史沿革、經濟結構、公民教育水平等多方面的複合條件,政治改革則是從現有的政治制度中尋找並剔除掉妨礙政治發展的“不適應”因素。澳門今後的政治發展就取決於如何修正上述的缺陷,並面臨加快民主開放的挑戰。加拿大滑鐵盧大學政治系副教授盧兆興認為,隨着經濟發展,澳門的中產階層會形成一股有別於傳統左派的新興社會力量,由於中產人士會要求更開放及民主的政府,故他們是要求澳門民主化的主要
  • 聲音。不可忽視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澳門社會氣氛比香港和諧得多,這個因素會令一切改革較易推行,不會出現好似香港般的對抗局面。他預期何厚鏵政府會因應社會訴求增加立法會議席,讓中產人士有更多參政渠道,然而民主化步伐不會太快。亨廷頓曾指出,“社會動員和政治組織、制度的承受力必須互相適應。”21 一個充分民主化的社會,社會動員和政治參與的壓力越來越大,因此政治組織和政治制度必須要作出相應的改變,以求能承受這些壓力,使社會得以保持穩定,使民主政治得以實現。澳門目前就面臨着這個壓力,因此不可避免地要考慮到如何改變政府的政策和相應的制度,來滿足不斷增加民主參與的需要。政治環境的改變,政治參與的各方力量對比出現變化,也可能會發展成為無法預期的政治衝突。從好的方面預期,一定程度的衝突與變革,會為澳門的政治發展提供新鮮的動力與活力,打破20多年來形成的傳統社團佔主導的政治格局,促進澳門民主力量的成熟與發展。但是如果放任衝突的發展,則會帶來許多負面的影響。因此,需要有效地引導衝突和利用衝突,不是以武力來打壓衝突,使衝突升級為流血與暴力,而是要發揮衝突的良性功能,用和諧觀來引導衝突。如前所述,如果社會上只有一種聲音,是很難發展和提高的,只能帶來乏味與蕭條,是一種“同而不繼”的局面。因此,要促進民主力量的發展,必然會出現不可預期的矛盾與衝突,要發揮和諧的理念,尋求更高層次的包容與穩定,即“和而不同”的境界。回顧澳門歷史的收穫在於其族群的融合、文化的融合,這種“包容異制,一體多元”的澳門精神,會在新時期煥發出新的生命力。澳門在民主發展初期已經付出過血的代價,香港和台灣等地區的民主化發展的經驗也有一定的借鑑作用。因此,發揮衝突的推動作用,發揚澳門歷史傳承的和諧精神,維護和諧穩定的社會和政治環境,同時又可以促進政治改革和民主的發展,可作為澳門成功實現“一國兩制”政策中的又一有益探索。五 、結 語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區在回歸後的政治和民主化發展各有千秋,如今兩個特區都進入了第2屆政府執政的時期,政制改革、全面普選和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等敏感問題都擺上了議事日程。香港社會在過去的幾年裏對這些問題的處理存在着嚴重的分歧,吵吵鬧鬧的遊行示威也沒有為問題的解決帶來太多實質性的進展。澳門借鑑了香港的經驗,採取了延遲處理的方式。但是,這些棘手的問題也是衡量特區政府施政技巧的最好問卷,國際社會和中國大陸都在等待兩個特區的答案。政治改革和全面普選都牽涉民主化發展的問題,雖然“民主”算是大多數人熟悉的詞語,但是在政治衝突和爭拗中貼上民主標記來爭取人民支援的時候,民主這個概念仍然有被曲解和濫用之嫌。2003年的《人類發展報告》中説,“要民主發展成功,同時需要合法的政府和合法的反對力量。”但是,在現在高度文明和經濟全球化的時代,政府與反對力量在追求民主化的道路中並不只是以衝突和暴力為必由之路的,應該以維護社會穩定和平衡為大前提。在許多時候,民主也提供了一套處理衝突的規則。如果每個群體都把民主視為只是爭取他們的要求的論壇,那麼,社會就可能從內部分裂。如果政府為達成共識而施加太大的壓力,那麼社會就可能被來自上面的壓力碾碎。衝突必須在特定的限度內解決,加入和諧的力量後達成妥協。解決衝突並沒有單一或輕鬆的方法,偏重任何一方都可能破壞整個社會的均衡。民主不是一部輸入正確的原則及程式後就可以自動運作的機器,民主化發展的社會需要持不同政治派別民眾的支援,需要他們承認衝突之不可避免以及和諧容忍的必需。公民、社團及政黨必須至少願意容忍彼此的分歧,認識到對方擁有的權利及觀點,都應以妥協的精神相互理解。從這個角度考慮,在衝突與和諧的交織中追求民主不是一套不變真理,而是一個尋求真理的機制,這個機制要適用於不同的政治文化的環境和土壤。和諧可以理解為是一種最為複雜、最為完美的組織系統,是一種制約事物生存與發展的邏輯,是一種包容的秩序、一種作用的秩序。因而它包容一切,包容一切中的一,包容一中的一切。民主是重實效的,任何觀點和解決問題的方法不是靠僵化的意識形態來檢定,而要在現實世界中試驗,在現實世界中,可以對任何觀點及解決問題的方法加以討論、更改、接納或摒棄。反觀香港特區和澳門特區的政治改革和民主發
  • 展,應該是在真正體現“一國兩制”的精神之下發展的,在與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等因素協調發展下進行的,這也是可以實現政治和經濟雙贏的基本保證。雖然大多數香港市民和民主派人士已經提出了要用普選的方式來選舉所有立法會議員和行政長官的強烈渴望,但是這個要求也不能以破壞他們數十年來享有的穩定和繁榮為代價。如果只是用單純地政治考慮而進行殘酷的“政治競賽”,就會帶來影響經濟和政治發展的惡果。基本法規定,到2007年會進行檢討,因此應該在現行階段多進行一些積極的嘗試,不斷總結經驗,在整個社會逐步取得共識來逐漸發展和改革。與香港不同,澳門的民主力量還有待培養和發展,要利用目前社會安定和經濟發達的時機推行民主政治,尋求民主多元化的發展。和諧的秩序對澳門政治和民主有利,但也要允許一定程度的衝突存在。即,避免“同而不繼”的衰退,追求“和而不同”的境界。總之,港澳兩個特區都應該追尋最適合自己的民主發展道路,而且關鍵在於如何循序漸進的進行。埃爾斯特在其《憲政與民主——理性與社會變遷研究》中説“作為衝突的偶然結果是民主制度,”22希望在兩個特區看到的是在衝突與和諧的共同推動下出現的民主化發展和成功的政制改革 。註釋:1 2 00 3年7月1日香港回歸6 週年,在反對政府立法的民間人權陣線的號召下,50萬香港市民在烈日下走上街頭,抗議港府執意推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即通過《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這是1989年6月4日民主運動大遊行後最大規模的一次遊行,聲勢遠超預期,不僅震動香港,也震撼全球。20 0 4 年元旦,香港舉行了1 0萬人的集會,呼籲香港指定政治改革的時間表,最主要的訴求包括在2007年直接選舉香港下一任行政長官以及在2 008年,直選立法會議員。20 04 年7月1 日,數十萬市民在香港市區延續“七一遊行”,主題為“爭取07、08普選”,要求儘早實現全面民主。2005年元旦日早上,由“香港自由經濟穩定關注組”及“證券及期貨職工會”組成的“捍衛香港穩定大聯盟”發起了以“反政客亂港”為主題的集會遊行。由於南亞發生海嘯,民主派取消了原先發起的“反對官商勾結、消除貧富懸殊、爭取07、08年普選”的遊 行 。2民意調查顯示,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經常獲得接近八成的公眾支援率。3[美]喬納森·H·特納著,范偉達譯:《現代西方社會學理論》,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 988年,第24 6頁 。4克勞斯·馮·柏伊姆著,李黎譯:《當代政治理論》,北京:商務印書館,1 99 0 年,第2 5 7 頁。5[美]劉易斯·科塞著,楊心恆譯:《社會學導論》,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1990年,第609-610頁。6 中國比較文學學會會長、全國外國文學學會理事樂黛雲在“創造的多樣性:奧林匹克精神與東方文化——北京2008奧運國際論壇2004大會”上發表了題為《東方和諧文化對當代“文明衝突”的啓示》的演講。7 同 上 註 。8 [美]劉易斯·科塞著,楊心恆譯:《社會學導論》,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1 990年,第608頁。9 黃康顯:《政治的隱形客與變形體:評香港的所謂政黨》,載於《香港政治團體剪影》,香港:堅尼地城明愛社區中心,1 9 9 3 年,第5 頁。1 0 Je rma i n T.M.La m,“ Pa r ty po1it i c s i n Hong Kong d ur i n g thePo1i t i c a l T r a n s i t io n ,”Th e Amer ic a n As i a n Rev iew,Vo1.15 ,No.4(1997),pp.71-95 .1 1 《市民怨氣轉化普選訴求》,載於《明報》,20 04年4月1 6 日,第A2 3 版。1 2 《明報》,2 0 0 4 年7 月8 日。1 3 吳志良:《建構澳門的市民社會》,載於吳志良、楊允中、馮少榮編著:《澳門1999》,澳門:澳門基金會,1 9 9 9 年6 月。1 4 吳志良:《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澳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199 8年,第28 6頁。1 5 同上註。16 伍成昌:《澳門的政黨政治和民主發展的局限》,載於余振編:《澳門政治與公共政策初探》,澳門:澳門基金會,1 99 4年。1 7 余振、劉伯龍、吳德榮:《澳門華人政治文化》,澳門:澳門基金會,1 9 9 3 年。1 8 “民生派”的發展始於8 0年代中,以關心社會,服務大眾為己任,主要的吸納對象為新移民和草根階層,代表人物有何思謙、梁金泉、甘永莊、汪長南等人。“民生派”並不以民主為號召,只強調改善民生,認為當市民在生活得到改善後,便自然會明白民主的重要性,從而爭取民主。“民生派”所發揮的是間接的催化作用,其議員不但盡力在立法會內為社會大眾爭取利益,還透過所設立的辦事處,盡力解決低下層市民的民生問題,贏取得社會大眾的普遍贊賞,迫使傳統社團作出積極的回應,重視與社會基層的關係,以在民生事務上進行競爭 。19 “民主派”崛起於80年代末期,着重民主的推動與實踐,代表人物有吳國昌、區錦新、陸偉聰等。當時的“民主派”主要包括兩個組織: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和新澳門學社。前者以較激進的姿態出現,活動範圍包括:關注本地民生事務,關注本地政制人權及關注中國民運,主要以社會行動來表達意願,如集會、遊行、請願等。後者較具專業性與學術性,著重從理論層面去研究澳門社會,並監察政府的施政。“民主派”對澳門民主化所發揮的是直接的推動作用,主要是通過對政府政策的不斷監督和批評,以產生壓力,促使政府改善其施政。“民主派”議員努力尋求與其他派系議員的合作,以加強立法會監督政府的力量。20 余振、劉伯龍、吳德榮:《澳門華人政治文化》,澳門:澳門基金會,1 9 9 3 年。21 雷競旋:《香港政治與政制初探》,香港:商務出版社,19 87 年,第1 9頁。22 [美]埃爾斯特、[挪]斯萊格斯塔德著,潘勤譯:《憲政與民主——理性與社會變遷研究》,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 9 9 7 年,第6 9 頁。參 考 書 目 :1.喬納森·H·特納著,范偉達譯:《現代西方社會學理論》,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
  • 2 .劉易斯·科塞著,楊心恒譯:《社會學導論》,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1990年。3 .埃爾斯特、斯萊格斯塔德著,潘勤譯:《憲政與民主 —— 理性與社會變遷研究》,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7年 。4 .戴維·杜魯門:《政府之進程》,紐約:阿爾弗雷德·諾夫公司 ,1971年, 第2版 。5 .克勞 斯· 馮· 柏伊 姆著 ,李 黎譯 :《 當代 政治 理論》,北京:商務印書館,1990年。6 .雷競旋:《香港政治與政制初探》,香港:商務出版社, 1987年 。7.余振:《澳門政治與公共政策初探》,澳門:澳門基金會 ,1994年 。8 .余振、劉伯龍、吳德榮:《澳門華人政治文化》,澳門:澳門基金會,1993年。9.吳志良、楊允中、馮少榮:《澳門1999》,澳門:澳門基金 會, 1999年 6月 。10 .吳志良:《生存之道 —— 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澳門:澳門成人敎育學會,1998年。11.婁勝華:《轉型時期澳門社團研究》,廣東:廣東人民出版社,2004年。12 .婁勝華:《澳門法團主義體制的建構》,載於《澳門行政雜 志》, 第64期, 2004年 6月 。13 .陳明球、盧兆興:《澳門特區五週年評析》,載於《信報財經月 刊》,2004年 12月 。14 .謝曉陽:《社團文化構造影子政府》,載於《亞洲周刊》 , 2005年 1月 。15 .宋衍濤:《衝突政治學體系的形成》,載於《南京社 會 科 學 》 , 2003年 , 第 11期 。16 .黃康顯:《政治的隱形客與變形體:評香港的所謂政黨》,載於《香港政治團體剪影》,香港堅尼地城明 愛 社 區 中 心, 1993年 。17.中國評論月刊:《香港政制發展的反思與前瞻》載於 《 中 國 評 論 月 刊 》, 2004年 5月 。18 .陳水扁:《 人權台灣民主蜕變 》,載於《台灣 日報 》 , 2 0 0 3 年 1 1 月 2 日 。19 .立言:《港澳政治生態有分別政制改革須切合實際 ” , 載 於 《 訊 報 》 , 2004年 6月 12日 。20.馬嶽:《民主實踐香港條件勝台灣》,載於《香港經 濟 日 報 》 , 20 04 年 3月 24 日 , 第 A34 版 。21 .戈登·懷特:《“公民社會”、“民主化”和發展》,載 於 《 世 紀 中 國 》 , 2000年 10月 13日 。22 .楊聯明、張步文:《試析‘文明衝突論’》,載於《中國 法 學 網 》 , 2 004 年 8 月 1 7日 。
  • 澳門近20年來政治學研究述評聶安祥*一 、前 言自政治學在19世紀末作為一門關於政治領域的學科出現開始,關於其研究範疇的討論就從沒停止。在二戰之前的政治學理論中,對它的主要描述集中在對國家的研究,人們對國家的過分描述造成的結果是概念的混亂和紛雜。每一種觀點都試圖通過論述過程,獲得一種關於政治學研究領域更為通行概念,最後,這種局勢的消失不是因為它自身獲得結論而告終。事實是,二戰後,政治學研究開始出現更多的認同:在馬克斯·韋伯的合法性理論和認同理論之後,政治學開始研究意志、權力、決策以及對合法使用權力的壟斷;對社會價值的權威性分配(或制定與實施有約束力的決策)。1總體而言,價值和事實的兩分是政治學發展的一個內部悖論,此二者在兩個軌道上運行,卻同時架構了近代政治學概念的主體。“在當代的政治學中,存在着三種相互競爭的元理論的基本觀點:①本體一規範的理論;②經驗一分論;③辯證一批判的理論。這三種理論中的每一種理論都是以政治的——政治科學的核心概念——不同的基本概念和不同定義作為出發點。”2本體一規範的理論沿襲的是從古希臘柏拉圖到馬克思的經典著述的基本原則,以及與哲學、社會學和歷史學領域交叉的那些相關內容。它自覺以本體論作為理論基礎,主張規範研究。儘管它並不否定經驗研究的作用,但反對用定量分析來處理政治問題,更多地要求從個別情況或典型事例入手作政治研究。它要求知識與行動、理論與實踐的統一。本體一規範理論即使在行為主義政治學興盛的時候,仍有其廣泛的影響力。“規範的政治理論存在於所有重要的國家之中,甚至存在於大不列顛這個據説由於它的經驗主義傳統並不怎麼喜歡規範主義的國家中。在美國,那些最著名的規範理論家都是從流亡者的隊伍中產生的,例如,A·阿倫特、L·斯特勞斯、E·費格林、H·斯彼歐;有的則同歐洲的思想傳統保持密切的聯繫,例如D·哲敏諾。”3經驗一分析理論主要是指源自上個世紀初的現實主義理論的科學主義和行為主義理論。它“對那種認為政治科學是為實際改革和公民教育服務的觀念採取了批評態度,並將純科學的觀點置於政治學研究的首位。其次,政治科學的研究通過引進系統分析方法和計量分析方法而成功地進行了根本的變革。第三,……它直截了當地拋棄了那種把政治理論史作為政治科學理論的觀點。”4然而,行為主義在背叛傳統政治理論思維的路上卻遭到自身的理論缺失的打擊,它的對科學化和實證主義的追求導致的是價值的流失,它對社會的不關注和缺乏宏觀視角的先天缺陷。因此,對行為主義的背叛的實行是在它內部進行,大衛·伊斯頓一行為主義的代表人之一在1969年就職美國政治學學會主席的演講中指出“目前美國的政治學中正在發生一場新的革命。前一場革命——行為主義革命,還沒有完成,就讓我們這個時代日益增長的社會政治危機所取代了,而新的革命正在發生。我把這個新的挑戰稱之為後行為主義革命。”5 它試圖修正行為主義對價值的背離,並努力調和行為主義和傳統政治理論的矛盾,中* 國 人 民 大 學 國 際 政 治 與 國 際 關 係 學 院 博 士 研 究 生
  • 把價值和事實進行統一;它主張政治學的“政治化”,即它的“關聯原則”:政治學研究必須與當前緊迫的政治社會問題相聯繫;它也意識到了行為主義對傳統政治理論的背離的不合適部分,主張政治科學的“政治化”;同時對量化分析進行修正,要加強公共政策研究。辨正一批判理論它自身並沒有為政治學的發展開拓一條康莊大道,而是通過對以往理論的清算,認為政治學的研究應該通過研究者對研究物件的對話和互動來超越對於過去研究中“無知”。政治學的發展是通過對壓抑意識的解放和對自我和社會的反思,實現歷史的真實。而政治學研究在其內部的學科分支上,要清晰的界定它的主要範圍是很難在一個時期來進行的,政治行為的關聯性以及影響政治行為的理論和機構的作用都是相互聯擊的,政治學的跨學科領域一直在湧現。政治學的分支領域主要包括:政治理論與方法論,它是政治學的規範性界定,而方法論是政治學研究的手段和工具,但是,一直以來定性和定量作為政治學研究的兩個輪子始終磕碰,並相互攻擊,而它們自己並沒有覺察到正是在這種糾纏中,政治學的內容獲得不斷的擴充;本國政府與政治,在大部分時間,它都是政治學研究的主要任務。在現代主權概念和民族國家出現之前的政治學研究可以被視作是對這一歷史性主題的出現所做的鋪墊,而此後的政治學研究則主要是在國家的組織方式之內進行;比較政府與政治,這個分支在比較方法的基礎上誕生,卻又滋生了政治文化、政治態度以及政治行為等多項現代政治學研究的跨國研究內容;行政管理,它是政府自身責任的擴大和現代化的產物,政府在組織社會的同時,也必須關注自身的結構和運轉方式,以此更好的實現政治目標;國際關係,作為存在的事實,它是隨着國家的產生而出現的。但是國際關係學研究確實是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發展起來的,它的目標是調控國家之間的關係,把國家之間的衝突最小化、國家間的合作最大化。研究的架構和內容作為政治學研究的兩個主要進路,它們基本函括政治學研究的主體部分。架構的研究意味着對於政治學的本體的深度探討,政治學的最基本的內容都在這個架構中展現,而且它對於政治學的其他相關問題都有着制約和啟發的作用。然而,在每一門學科在現實中的發展總是在一定的資源制約下進行的,人力、社會承認度、資金、機構數量、專門的科研成果以及社會成果,這些都是現代學科發展的衡量指標。因而,政治學研究的成績既體現在該體制內學科的學術成果上,同時,也可以由客觀的研究指標的資料的衡量和評估來體現 。這種理論結構一現實支援框架的政治學研究在澳門近20年的政治學研究中,主體理論結構主要在於:中葡建交與《中葡聯合聲明》的簽署這兩個政治事件對於澳門的政治學研究有着結構上的制約意義。6它們的意義在於在事實上確定了澳門以前的殖民政治體系的人為中止,以及新的、獨立的、內生的政治體制的形成。在現代性中,政治學的研究都是在民族國家的政治體制內進行的,即使意識形態上各有歧義,但在各自的研究規範上,它們的進程都需要一個完整政治體制的基礎來提供養分和動力。澳門的政府體制基本從葡萄牙照搬過來,根據1972年《澳門省政治行政章程》,“澳門省內部為公權法人,並享有行政財政自治(第2條)。自我管理機關有總督和立法會,在省諮詢會協同下工作(第5條)。立法權由立法會和總督行使,除國會和政府所屬立法範圍,可以對澳門省各有關事項立法(第6條)。而行政權則由總督行使,亦可將部分職權授予秘書長執行(第7條),但財政權不可轉授。”7而澳門回歸後,如何在“一國兩制”的大前提下,保證大陸的社會主義制度和澳門的三權分立體系的融洽,如何確保在兩者之間的權力分配的合理合法以及權力對於它們的反噬的可能及對策,如何溝通雙方甚至多方在法律、經濟、文化、社會溝通等各方面的差異?在這20年中,澳門已經基本確立了以行政權為主導的三權分立體制,與中國大陸的經濟和法律交流在各個層次深度展開。但是,這種政治結構的轉變雖然仍然是在三權分立的框架內,但它的組織主體、三權的結構、權力的分配以及社會力量在其中的地位和話語權都有了根本的變遷。在這個過程中,澳門政治學研究的主要場景、文化背景、社會基礎、研究框架和制度選擇過程和機制都發生變化。更重要的是,它從原來殖民背景的掠奪體制中掙脱,雖然它的一些具體的措施還保留澳葡政府的做法,但它現在的體制是建立在中華文化傳統之上,並以華人社會為服務物件,並主要從其中吸取
  • 發展的力量。同時,在新的“一國兩制”的政治框架內,建立了新的以澳門華人為主要力量的政府,設置新的政府機構。公務員本地化也大量的融入了澳門的華人精英。其次,在現實支援層次的現實支援結構中,具體的澳門場景,它先天的缺乏系統的政治學研究,缺乏對政治體系的追求和政治理想的構架。澳門歷史上,澳葡政府僅僅是把葡萄牙政府的大體模式照搬到澳門,甚至基本法律都是原樣照抄,而且,每次的澳門政府的模式變遷都是因為葡萄牙政府的變化,而在歐洲,葡萄牙政府的機構設置和改革並不合理,它甚至直到上個世紀70年代才建立起民主政府,因而,澳門政府變遷也就一直處於一種沒有根基的隨風飄蕩之中,更何況這種機制並不是來自社會內生的需求。這導致的後果是在澳門缺乏對政府公共生活的激勵機制和參與熱情,同時,外生的政府機制缺乏內省的動力,它無需追求對完美公共生活的理解,沒有追求理想政府體制的制度保證和政治理想。政府公共理想的缺失導致的是社會集體對大眾自身的關懷,這也是澳門民間社會活躍的一個原因。民眾把大量的關注都聚焦在自身周圍,並總是經濟利益優先。因此,在澳門社會中,這種研究土壤的缺乏導致的是本土社會對於該學科的關注的匱乏。基礎的缺失在澳門的政治學研究中最明顯的症候是資料的貧乏,在澳門的大學機構和研究機構中,缺乏專門的政治學研究機構,缺乏具有特色的本地政治學研究人才和研究成果,缺乏廣泛的具有一定素質的政治學團體和社會人員,缺乏對本地以及傳統政治學理論的關注和投入。第三,澳門的政治學研究,一個很大的特色是對本地區的社會生活和人文的關懷,但缺乏對於人的本性以及對於政治的本真的追溯。在澳門社會中,個人以及他們在公共生活中討論的主題都是滋生於他們的日常生活。對於澳門的葡人而言,他們的焦點在於對葡萄牙政府的忠誠和對自身利益的保護,他們是社會中的獲利集團。而對於更廣泛的構成澳門社會基礎的華人社會而言,他們在缺乏強有力的政府保護、在缺乏公共機構的管理、缺乏現代性的組織、缺乏現實的歸屬感情況下,他們需要的首先是個體的生存和安全以及在此基礎上所產生的對於個體的日常生活關係的依賴的確定性和穩定性,即他們周邊關係的既定。在一個社會中,社會關注總是基於其中生存的個人,在公共生活中,公眾主要的關注主題是甚麼,個人的關鍵性困擾是甚麼?而對於社會而言,要回答這些論題和困擾,由此描述整個的社會概貌,那麼,首先必須回答我們的價值是甚麼?它受到了甚麼威脅?並且,不管是受到威脅的還是得到支持的價值,最終的問題是:它所包含的結構中的甚麼突出矛盾?而正是在這個基本有關政治社會的問題上,澳門的政治學研究沒有系統的回答和解釋。澳門的政治學研究是在一個殖民政治體制中滋生出來,同時一個客觀的條件是,澳門社會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發展個體,它有着自身獨特的歷史和文化的優勢,但是,它的社會厚度和人才厚度受制於澳門自身空間的相對受限,而顯得營養不足。在最近的20年來,澳門社會受益於自身開始建構獨立並對自身負責的政治體制的優勢,開始獨立的發展基於澳門社會特色的政治學文化和內容。無論是在高等教育機構的學科設置還是人才的培養,以及政府和社會對政治學研究的投入和專門從事政治學研究的社會團體的數量上,都有了規模性和獨特性的發展 。二、澳 門政治 學研究 的政治 文化背 景文化一般表現為“一種主導性的規範與價值的社會模式,由此共用的道德標準組織了整個社會”。8然而,在後現代文化觀念裏面,“文化”一詞不再必然的指向一種主流的或者是核心的文明概念或價值和規範一致。它通過對文本和語言的多構性的闡釋,認為多重文化結構可以並存,並且是被社會行動不均匀的進行社會性分配和重組的。在政治學研究中,後發的政治文化概念不僅解構了原本的現代性政治體制的傳統,而且建構新的低端的來自社會的政治理念。政治文化,它是政治體系的心裏層面,“它包括一國居民中當時所盛行的態度、信仰、價值觀和技能”。9 它不是單向的影響上層的政治體制或是對一般層次的個人和社會,也包括這些因素在整個社會結構中的互動的範式。因此,它可以使得個人在政治過程中呈現特定的作用,個人通過和團體的聯繫來追求共同體利益。而團體也可以相互行動,並明確各自界限所在。而政
  • 治文化概念本體在此時通過它固有的價值傾向和規範性解釋,既為個體提供解釋自身和他者的行為和動機的框架,同時也為組織和體系提供資源。然而,在此出現的一個悖論是個人或組織或體系對文化的政治利用,他們基於自身利益對文化進行的解讀往往使得文化的本體被湮沒,從而作為一種片面甚至單向的工具而存在。在澳門,交流和融合始終是澳門社會文化的一個主旨。澳門社會本體作為一個東方傳統社會,而西方文化作為一個後來者植入澳門社會。澳門的中華文化傳統是一種綜合的思維模式,是務實、倫常和重民的,它在理論上強調社會關係的調節和人際關係的和諧,在實踐上,它往往是單向的以為政者為中心,要求其應以身作則,考察民心,體察民意。而西方文化後來以一種強者和先進的文化的身份進入到這個體系中,作為後發文化,除了本身在當時情景之下的先進性之外,制度和背景力量的支持是它得以進入和發展的關鍵。然而對於這兩種文化而言,它們的存在並沒有出現類似現代化過程中出現的強勢文化對於弱勢文化的侵吞現象,這兩種文化互融了,在社會結構、社會體制、人文習俗、公民價值等方面。澳門的政治文化研究也正是在這種大融合的普遍文化背景下進行的。澳門的文化研究首先體現的是在中華文化傳統下的順民文化向新的公民文化研究的轉型。澳門不同於香港的是,港英政府通過一整套的西方政府的治理模式和完善的法律體系,把香港的華人社會融入了整個的政治體制中,成為體系內的公民。然而,在澳門,“直到《中葡聯合聲明》公佈以前,葡人一直未能積極地設法讓澳門這個社會共同體的大多數居民——華人瞭解並主動利用其從葡萄牙移植過來的法律,以至他們在澳門設定的法律制度,對澳門的民眾的大多數來講始終是陌生的。澳門的法律在很大程度上被少數葡人和土生葡人所壟斷,實際上成了他們的特權,從而造成了葡萄牙法律一直以來都沒有真正深入澳門社會,葡式法律在澳門社會的存在只不過是一種政治力量所維持的規範形式,更多的是結構和體系上的存在”。1 0華人社會游離於社會制度之外的結果是,在漫長的澳門政治文化發展中,它作為社會的主體部分依然保持着原來的傳統的儒家政治觀。在中國大陸,大約3/4的人民同意:“應該相信和服從政府,因為政府始終是為我們好。”11但在澳門,華人自己的利益代表無法進入政府,而葡人政府儘管在行政上的民主風格獲得市民的好評。然而,由於澳門沒有一個民主開放的政治體制,而令很多人對政治參與提不起興趣來。澳門華人一般對政治充滿無力或無奈感,覺得自己很少或完全無能力去影響政府的決策。12然而,這些都隨着澳門回歸的臨近發生着變化,華人社會開始關注政治變化和社會的發展,澳門也出現了政治文化的研究,然而,專題性的政治文化研究直到九十年代初才開始在澳門出現。《澳門華人政治文化》一書從經驗的角度實證地闡釋澳門社會對政治體系的取向、對政治體系輸入和輸出的取向、對於個人自我的政治角色的取向以及某些特定人群或層次的亞政治文化取向。它以阿爾蒙德和維巴的公民文化政治取向模型為基本綱要,來實證分析澳門華人的政治文化觀。阿爾蒙德認為,政治文化是“可用於特殊社會物件和過程的一整套取向”13而將政治物件及其態度取向進行組合,可以得到圖表如下:資料來源:阿爾蒙德·維巴:《公民文化》,北京華夏出版社 , 1 989年 ,第 1 8頁。當人們對政治物件的取向頻率近似於零時,便是村民文化。它是一種政治專業化程度非常之低,對政治系統和中央政府普遍缺乏認同,政治規範沒有內在化的政治文化。當社會成員能夠積極公開表達自己對這四種政治物件的態度取向,它就是參與者政治文化,介於二者之中的便是臣民文化。1 4根據物件的取向,可得表如下:
  • 資料來源:阿爾蒙德·維巴:《公民文化》,北京華夏出版社 , 1 989年 ,第 1 9頁。據這一分析模式,作者在《澳門華人政治文化》一書中認為,澳門華人仍然有着傳統中國政治文化中對政治權威的從屬,也不屬於積極參與型的政治文化。但是,它並非是一種狹隘的地域型文化,華人從自身利益出發,積極認識到政治事務對他們的影響。同時,由於澳門新移民的增加,出現“移民文化”取向,即澳門華人公民對香港社會保持一種自卑的態度,而對大陸公民則有一種優勢傾向,而他們又以作為一個中國人為榮。因此,他們會從實用的觀點來工具化的看待政治,他們更關注實際的操作性事務。在看待民主政府的觀點上,2/3的澳門華人認為政府是否民主不要緊,只要能夠改善市民生活品質就是好政府。15以此可看,澳門的華人的政治文化取向很大程度是一種中西融合的結果,他們並不追求傳統的賢人政治,沒有大的政治理想,他們會更實用的追求現實生活中的具體利益,這種觀點更接近西方的對過程和個人權利的追求的程式民主觀。在輸入輸出的認知、情感和評價取向上,澳門華人對體系層次的輸入的認知並不多,他們不關心高層如立法會等的組成和選舉過程。但是,他們卻非常關心與他們生活息息相關的輸入,如垃圾私營化、反貪污專員公署和政府經濟房屋計劃等。另外,移民心態也使得澳門華人很滿足於澳門政府取得的經濟成就。16而在澳門華人的對自我政治角色的取向上,由於這項研究始自20世紀90年代,因此得出的結論始澳門華人的政治文化屬於過渡型的公民文化。大部分人都表示應該承擔自己的政治義務,並相信政治參與可以為自己獲得更多的資源來改變自身的生活品質。但是他們卻對自身介入政治抱有戒心,他們更多的時候寧願相信政府的決定同時,他們對同胞都普遍持有信任、忍耐和容納不同意見的美德。“總言之,澳門的華人政治文化是一個‘臣屬型’和‘參與型’文化的混合”。1 7政治文化作為一個國家(民族)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系統運行的歷史、文化和態度意義上的“環境”,政治活動和政治文化的環境的關係更多的類似電腦的硬體和軟體。18 澳門社會基於它自身歷史的獨特性,混合的社會結構以及文化的交融,形成了共同的政治共識和對於社會的寬容,澳門的政治文化研究從無到有,它的最重要的特徵就是敏感的把握到自身的文化特徵和合理的社會定位,這個研究的重要性在於它使得澳門未來的政治發展的環境更加清晰可辨。雖然一直以來,澳門的政治文化研究並不是整個政治學研究的重點,但政治文化以其自身的獨特地位,必將在未來引導澳門政治的發展方向。三、澳門政治學研究現狀澳門政治學的發展正如其他社會科學,從上個世紀70年代末,隨着中葡政府對澳門未來的確定,澳門社會的華人社會以及社會團體以及政府開始大量的研究社會科學,這帶動了澳門政治學研究的發展。究其原因,一是隨着回歸的臨近,澳門受到大陸發展的影響,華人開始大量的關注自身的生存環境和發展狀況,這個佔據着澳門社會主體並且一直處於極度不活躍狀態的力量意識到對於社會發展的責任和對未來的選擇的重要性。其次,澳門開始出現自己的大學的研究機構和團體,澳門東亞大學被政府收購,成為公立大學並且開始主要面對澳門本地招生。澳門第一個研究社會科學的團體——澳門社會科學協會成立,以及大量的大陸學者開始進入澳門,整個澳門政治學研究的基礎開始形成並壯大。澳門原來人文學者的缺乏以及整個社會的教育資源缺失的情況在這個時期內得到極大的補充,一個系統的政治學研究的網路基本形成,以大學為依託和枝幹,社團作為重要補充,其他各種社會力量也填補了澳門自身的政治學研究的弊病。澳門政治學最近20年的發展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建立學科。1 981年成立的東亞大學作為一所盎格魯——撒克遜式的由五個專科學校組成的聯合體,雖然沒有設立專門的政治學系。但是,它有進行政治學的課程教學,這不僅標誌着政治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在澳門的社會科學中獲得重要地位,也標誌着澳門政治學研究的開始。也就是在這個時期,澳門的政治學的基礎開始出現並規模化;①成立澳門社會科學學會。它成立於1 985年,以研究澳門社會,服務澳門社會為己任。此後,各種社會科學以及政治研究類的社會紛紛湧現;②成立專門研究機
  • 構。類似歐洲研究中心等策略性或是學術性的研究機構也在一些學校和組織內成立起來。③開設課程,招收學生。澳門大學成立伊始,就成立了法學院,以及其後成立的社會人文學院都開設政治學課程,招收學生,展開教學;④開展研究,構建體系。澳門政治學研究的這種新局面的出現主要得益於澳門70、80年代經濟的突飛猛進和澳門未來前途的確定,因此,這個時期的澳門政治學的發展雖然比較稚嫩,但是它基本以西方的理論,解釋澳門多元文化背景下的政治發展,以及為未來澳門政治社會的發展找到一些經驗,成為澳門政治學體系構建的一個基本共識;⑤創辦雜誌。澳門社會科學學會成立之時便創辦了《濠鏡》雜誌,後來澳門大學澳門研究所(現澳門研究中心)也出版《澳門研究》,加上澳門政府的《行政》雜誌,基本構成了澳門政治學研究的主要陣地。第二,形成範式。範式通常是指常規科學所賴以運作和成立的理論基礎和實踐規範。19 澳門政治學研究作為一門剛剛在這個社會起步的新興學科,需要的是如何儘快的實現專業化、規範化和科學化。澳門社會的西方背景使得它一開始就不似大陸以理論為先導,它從實踐需要出發,也導致了它自身的先天的相對理論的缺失。因此,澳門政治學範式的形成首先就是要明確學科的研究對象,建立完整的學科體系。澳門政治學的研究目前還處在一種自發的對於特定問題的個案研究中。它的基本框架並不完整,沒有整套的學術研究體系,也缺乏具體的理論指導。對於前沿學術研究基本還是一種分散的個體行為,沒有在整個學術界形成大氣候。其次,是拓展學科研究領域,充實學科研究內容。這個方向的發展與前者是相互聯繫的。它具體表現在:一是要細化學科研究領域,如政治制度研究細化為比較政治制度、澳門政治制度、社團政治;二是逐步涉及政治學的一些邊緣學科、交叉學科和前沿學科,如政治社會學、政治心理學、政治文化學、政治發展學、政治倫理學、政治人類學等。而從澳門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它的研究思維依然維持在實證研究的範式框架中,它缺乏政治學的理論邏輯和範疇體系,缺乏批判的、建構的和後實證的思維方式。澳門本地的政治學研究目前來看,僅僅是從實證的範疇來建構,結果很可能的是先天的缺乏理論支持,而使得它的發展方向陷入混沌,沒有明確的指導方向和前進路徑。澳門目前在政治制度變革、社會政治、政治文化以及政治發展的主題有了比較大的成就,然而,對於澳門政治學發展的總綱研究的不足始終是制約澳門政治學研究長遠發展的一個瓶頸。第三,確定價值。澳門歸期的確定以及經濟的刺激的結果是澳門社會科學的蓬勃發展,出現大量的學術團體、學術機構,它們發表了大量關於澳門本地政治體制變革和政治發展的論文和專著。澳門的政治學雖然也存在着現實的變革和理論的發展兩條道路,但是,澳門政治學理論的研究一開始就將自己定位於為現實的利益服務,因此,澳門政治學界更多的是關心圍繞政府變革以及社會動盪過程中的社會整體利益發展。然而,由於目前在回歸過程中,澳門社會利益基於葡萄牙、大陸以及澳門本地多方利益的衝突,一直處於不停的變化和交鋒之中。澳門學界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意識到澳門的政治變革和政治發展的完善需要比較長的歷史發展過程,而這個過程也不是靠實踐自身就能解決所有的問題的,澳門政治學的整體發展可能會成為澳門未來發展的一個重要條件。澳門政治學研究的價值定位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澳門政治學研究的價值所在,即澳門政治學研究的最大價值是甚麼;二是澳門政治學研究的價值取向,即澳門政治學研究的價值判斷取向。顯然,這種對學科和學術本身的關懷,只有在把學科或學術真正作為對社會發展有益的科學,而不僅僅是作為解決目前現實中的問題的工具來冷靜的沉思的時候才能出現。因此,可以看出,目前澳門政治學研究的這個局勢,它不是一個質的發展,而是停留在量的增長上。從澳門最近20年政治學學科發展和學術發展的總體趨勢和內在精神走向來看,學者對澳門政治學進行價值定位的思想基礎,一方面是基於對政治學本身更深入認識和把握,以及對澳門政治學的初步建構的反思;另一方面,則是對澳門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客觀現實、發展趨勢以及理論意義的進一步認識和把握,因此總體來説是比較科學的。首先,它把澳門政治學研究的價值所在,定位於關注澳門政治,研究澳門政治與推動澳門政治發展。這種定位不僅符合政治學發展的基本規
  • 律,也符合澳門社會發展對政治學發展的要求。其次,把澳門政治學研究的價值取向,定位為“發展”與“和諧”。發展應該是澳門社會前進的基本目標,政治發展作為社會發展的有機組成部分,從社會發展中尋求政治發展的動力和進程,從自身的規律中思考政治作用於社會發展的形式、途徑和力度。這樣,澳門政治學界就能把政治學研究置於整個社會、經濟、歷史和文化的大背景中,科學地思考和尋求政治學發展和政治活動的內在規律。和諧更多關注的是澳門社會背景和人文背景。澳門的多文化使得它的前進過程不可能是單向發展,它需要社會的各種文化的合力來推動,而不同的文化衝突和交流對它的影響都是巨大的,而和諧的文化共識顯然是澳門政治學發展最佳的選擇。第四,發展學術。作為社會科學,政治學和社會科學的其他學科一樣,都需要社會變革和發展提出的發展要求和提供的發展空間。由於澳門政治學此前的空白狀態,它的發展也就不止是考慮純粹的實踐問題。發展學術對於澳門政治學界而言,它首先要建立比較完善的學科體系、規範的概念系統、比較深厚的理論積澱和科學的研究方法。其次,在研究的選題上,在注重選題本身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的同時,澳門學界開始注重用理性的理論分析方法代替簡單的理論套用,注重選題本身的學術意義,如澳門學界依託澳門政府的回歸契機,在法律、政治制度和社會變革方面進行了不少的深入研究。如澳門政策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所作的關於“一國兩制”在澳門實施的專題研究、澳門社團發展的歷史及其現狀、澳門政治變革等專項研究。第三,在研究的深度上,澳門學者開始從概論性分析和一般的介紹走向專項研究。澳門《行政》雜誌的政治學研究成果更加趨向對某些專題和具體情況的分析,如對“一國兩制”的研究以及它同香港的比較,對法律、公務員本地化的專門探討,對澳門政府變革措施的探討,以及最近對澳門回歸後整體社會發展的研究和政治學界對澳門政治發展得失的分析等等。這些研究都非常重視現實狀況的調查和歷史資料的充分佔有,基本用第一、第二手資料説話,保證了研究的科學性。第四,在研究方法上,開始重視從單純的經驗研究走向規範研究和經驗研究並用,出現一些以經驗研究為基礎的規範研究成果(如婁勝華的關於澳門社團的研究)和一些主要以經驗研究為主的研究成果(如余振等的《澳門華人政治文化》)。四、澳 門政治 學研究 的主 題澳門政治學發展主題是基於澳門社會自身的發展產生的,它與澳門的經濟、法律、文化、社會緊緊相連。它也為推動澳門近20年來的政治發展做出的重要的貢獻。它從實證出發,除了學科本身的一些命題外,絕大多數研究主題都是來自社會變革和發展所提出的課題。從這個意義上講,儘管澳門政治學發展的時間有限,但是在整個的發展過程中,它始終關注現實提出的問題,並努力回答和解決這些問題,體現了作為一門社會科學所應具有的社會責任感。總結澳門政治學發展的這20年,它所涉及的主題主要有以下:第一,範疇與體系。範疇與體系是一門學科發展的基礎。澳門政治學在興起之初,就對學科的範疇和體系進行了系統研究,不僅澄清政治的含義,而且明確了政治學研究物件和研究體系↑2↑0,這就為以後的研究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余振、吳志良、黃漢強等學者的相關著作為澳門政治學的發展開創了一個好的起點。近年,陸續有一些新的研究成果出現,都對學科發展有所貢獻。第二,“一國兩制”。“一國兩制”、“澳人治澳”的方針既是澳門發展的總體方向,也是確定澳門與中央政府關係的總方針。澳門政治學界圍繞這個主題主要展開的是在這個前提下,如何發展澳門本體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同時,這種發展的規模和特徵以及它的發展程度與中央政府的關係。雖然後來有一部分研究轉入對具體基本法的具體條文的研究,但它依然是在地方與中央的關係這個大前提下進行的。21第三,政府與社會。這個主題是政治學發展的主線之一。在澳門,尤其是在回歸之日確定之後,澳門政治學界對這對關係的研究主要是研究在一個原本兩者脱離的情況下,如何儘快完善的結合兩者,並保持對社會最小的震盪。以政府體制和制度研究為主要方向,對社會力量在政治發展中的作用進行了充分的論證。隨着澳門社會自主性的增強,研究的焦點也開始涉及政治學前沿的公民社會、社團、政
  • 府的相對自主性以及公共管理的相關課題。第四,法制與民主。在澳門以前,由於法律條文基本以葡文形式表達和宣佈,並且法院系統的不完善,因此,澳門公民始終無法獲得法律保障。在近20年中,澳門學界開始繁重的翻譯工作,並不斷的摸索新的適應澳門具體情況的新的法律體系。澳門政治學更多的關注的是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發展;關注在新的政府體制下融入更多的社會利益;關注基本法在政治生活中作用和地位的提高對民主政治發展的意義;關注建設完善的法治社會問題,它更多的要涉及依法治理的政治基礎、制度條件、實踐機制和政治文化背景。第五,和諧與發展。澳門社會的政治和社會穩定是澳門社會前進的重要前提條件,它是澳門社會變革和發展本身的內在要求。而和諧發展論更是成為了新的澳門特區政府的實證綱要,它正是意識到了在這個多元文化的社會中,實現多種族、跨文化的交流與合作,最終構建澳門自身的新文化體系和發展機制。第六,機構與職能。政府機構改革是澳門政治學界在回歸過程中要解決的重要問題,但也是一個非常敏感和理論程度需求比較高的現實要求。它的關鍵是如何使得前澳葡政府向新的特區政府的轉變,在這個過程中,還要顧及各種力量的對比和均衡,為此,澳門政治學界抓住以政府職能為核心的政府改革。在具體的改革措施上,澳門政治學者還為政府部門的職能設置、公務員制度的完善、機構的合併和整體以及人員配備和行政管理現代化等方面做出了自己的貢獻。第七,政府與市場。澳門原來就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隨着澳門成為祖國大陸的一部分,雖然它的基本制度保持不變,但是,新的政府系統的確立也給澳門的市場經濟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澳門政治學着重研究了在新的態勢下,澳門的市場發展空間,以及如何更合理的利用澳門有限資源獲得更大的發展。第八,決策與行政。決策問題在澳門並非一個新話題,殖民早期的澳督、後來的議事會以及再後的總督,決策的權威性和執行一直都是極富爭議的。澳門政治學界根據新的澳門以行政為主導的三權分立體制,分析了它的優劣。一方面要注意防止以長官意志為特徵的非理性決策的弊害,另一方面也要為了適應政治變革對提高政府決策水準要求的日益提高,其核心是如何實現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這個問題的研究涉及到政治民主與決策、政治過程程式化與決策、政府智囊機構與決策科學化、政治參與與決策民主、法制建設與科學決策等問題。澳門政治學的主題遠遠不止這些,當然,有一些目前澳門學者還未涉及,這既有學理上的問題,也有現實的原因。澳門政治學由於它的理論基礎以及發展速度不能跟上目前的政治學前沿,因此,如社群主義、共和制、新制度經濟學、公民社會問題等都涉獵較少。而澳門自身空間的狹小而導致的學術資源和力量的匱乏所導致的翻譯力量和出版物的數量都難以形成規模,這也是目前澳門政治學發展主題狹窄的重要原因。作為一個地方性政府,澳門就縱向來看,目前的政治學發展速度和容量都是比較驚人的,但從學科建設和學術成就而言,它還需更多的努力。五、澳門政治學研究的特點與成就澳門政治學發展特點和它本身的區域性特徵息息相關,政治學的研究路徑始終是與社會軌道同向,它的框架設置派生於社會的結構內。特徵的表露脱離不了社會的內核,在澳門的社會結構的每一個節點上,多元、地域、時間以及互動的因素始終是主導政治學前進的方向標。正是因為這種對於社會發展的契合,澳門政治學在短短的20年中,在澳門的社會發展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並不斷推動澳門的整體發展。它的主要特徵在於:第一,多元化。這種多元既有作為政治學發展的背景的文化的繁雜性,也在於澳門政治學研究主體身份的多元,還有澳門政治參與的多元。澳門文化最高層次的分類首先體現在中西文化的碰撞交流上,這個元層次的結構性的互動導致的是澳門整個社會的多樣化和整體風格的獨特性。它既有龐大的華人群體,然而,在諸如政治觀念、個人修養、城市風格上,它都體現了個體的獨一無二。其次的在中方文化中的儒釋道等傳統觀念依然深根於華人心中,而這些深邃的東方文化又吸引了澳門的西方人士。至今在澳門的一些宗教儀式和慶典中,往往會表現一些不同文化和宗教內容或者形式的互借。在
  • 華人社會,比較明晰的也有粵人和閩人社會之分。其次,文化多元場景的繁雜和交互在澳門政治學研究主體的多元中常有體現。在澳門,除了作為主力的大學政治學研究機構和院系之外,澳門政治學研究的很大力量是來自民間的,澳門的管理協會、澳門哲學會、澳門經濟協會等聚集了大量的社會人士。在此一個有趣的現象是,澳門的很多非政治學專業協會的成員,他們的作品卻是與澳門政治學相關 。第二,區域性。澳門的政治學研究帶着非常明顯的區域和地方特徵。區域性主要體現在澳門政治與周邊地區主要是香港的比較上,二者基於相似的殖民經歷,文化背景類似,以及地理位置鄰近等因素,香港的政治體制和政治文化也就成為了澳門的最好的參照物。22因此,在澳門政治學者的論著中或文章中,最常用的比較政治方法就是將兩地的異同列出,作出分析,得到結論。而澳門政治學的地方性特徵主於和它行為主義的實證研究方法是相輔相成的。對現實和個案的關注以及整體政治理論的缺乏使得澳門政治學界的目光總是更多的關注自己的周圍。在澳門的政治學著作中,書名中以澳門定位的佔據絕大多數。代表性的有吳志良的《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澳門政治社會研究》以及澳門主要的政治學雜誌《澳門研究》和澳門《行政》等。他們的研究主題都是利用西方政治學理論和方法來解構澳門的政治架構和政治發展。第三,實證性。在澳門的政治學發展中,行為主義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實證主義所推崇的是在實驗的、受控制的情景下所進行的定量分析,對事物可以量化的各種變數一起相互間的關係進行測度、統計和相關分析。23澳門的政治學者大都擅長資料分析和定量計算,從目前來看,這種數位化經濟導向的政治學發展是短期內澳門政治學研究猛進的最大助因。在一個相對狹小的空間範圍中,事物的位置和性質相對來説比較容易控制和計算,並且,它的研究物件的總量也極為有限,這應該也是澳門政治學研究崇尚行為主義方法論的重要原因。澳門的選民調查和分析、它的社團研究、政府決策和執行、官員的日常公職行為以及社會反應都可以用資料表現出來。這些特徵並不意味澳門政治學發展的片面,實際上,澳門政治學的存在本身就證明了它所採用的方法和方式的合理性,儘管存在諸多的不足。它的空間可能不足以承載宏觀理論的建構和引入,同時,基於歷史原因的政治研究人才的缺乏也不是在20年時間內能夠承擔起建立一整套的地區政治體制和完備的理論發展前景。即便如此,澳門政治學所取得的成績也是令人側目的。它的首要的成績無疑是為澳門的政治發展提供了具體發展目標。在中國大陸的同一時期,鄧小平指出:“就國內政策而言,最重大的有兩條,一條是政治上發展民主,一條是經濟上進行改革,同時相應的進行社會其他領域的改革。”24這個核心目標成為了大陸政治體制改革的綱領,也取得了相當的成果。在澳門,作為一個先發的資本主義社會,政治學研究的主要任務是提出自己對社會政治的觀察結果,做出合乎邏輯的結論,作為政府參考。如余振等對澳門政治文化的調查分析、吳志良等對澳門政治發展以及澳門政治社會建構的建議和特首選舉前夕學者對澳門選民的心態以及民情調查等,都在相當的程度成為了澳門特區政府施政的總綱。而具體個案的對於澳門公務員制度的變革、政府機構的設置、對官員的監督等有效的研究成果都成為後來澳門特區政府的重要參考。大的發展目標和具體的發展措施是緊密相連的,所以,當政治學為政治發展提供發展目標的同時,實際上也提供了各種可選擇的改革手段,這實際上為具體的改革和發展提供了途徑。其次,澳門政治學的發展為澳門政治發展的戰略選擇提供了理論依據。澳門回歸面臨的是澳門全面發展和現代化的機遇,政治發展作為其中的一部分,尤其是體現為與政府相連的政治體制改革的症狀發展,直接關係到整個澳門發展的全局。澳門政治體制變革雖然是在一個狹小的空間進行,不要面臨艱巨的大社會運動,但是,這種局勢導致的政治改革變化和騰挪的空間也就相對狹小。並且澳門是一個微型經濟體,因此,它很難承受政治變革的失敗所帶來的後果。這就決定了澳門選擇合理的發展戰略對於它的政治發展的重要意義。一旦選擇失誤,雖然首先是政治上要付出代價,但最終的承受者還是整個社會。因此,澳門的發展戰略選擇不僅要考慮澳門自身,還是考慮周邊地區和國家的因素
  • 乃至世界格局的變化。正是這種清晰認識,澳門目前的政治發展的實踐和探索所選擇的理論依據符合了自身的要求。第三,澳門政治學的發展改善了澳門政治發展的政治文化基礎。雖然政治發展的動力是經濟和社會發展,但是,體現為政治主體的政治認知、情感和價值取向的政治文化對政治發展也有一定的影響,在特定條件下,這種影響可能是決定性的。因此,良好的政治文化基礎是政治發展所不可缺少的前提因素。在20年的澳門政治發展中,政治學研究對促進澳門政治文化的積極作用體現在:首先,它改變了傳統華人的對政治冷漠的態度,使政治參與逐漸成為他們的習慣。澳門華人上個世紀80年代之前,由於在政府部門缺乏自己的利益代表,而澳葡政府並不積極作為,因此,整個社會的政治運作基本是流於表面,集中於社會的上層或者説主要在葡人社會。而回歸的迫近使得澳門華人意識到了自己才是澳門的主人,議員和高級官員也是由選民選舉產生,這極大促進了澳門華人對於掌控自身命運的使命感。澳門政治學研究興起的首要任務就變成了改變人們的舊政治觀念,對政治和政治生活形成新認識。澳門政治學在發展過程中,不斷普及政治學基礎知識,向人們傳遞了正確的政治觀念和新的政治意識,使人們不僅意識到作為公民所具有的權利和義務,而且認識到澳門政治和社會發展的真正目標以及民主政治的基本原理和規則。這些觀念和意識上的變化和發展,為政治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社會心理和文化基礎。二是澳門政治學發展培養了一大批直接從事政治學研究和社政管理的人才。政治學之所以成為科學,在於它所研究的政治活動和政治發展有其內在的基本規律。政治發展的一個關鍵就是人們對其規律的認識和把握,對這種規律缺乏科學認識和把握的政治發展始終會偏離正確的軌道。從這個意義上講,建立專門研究政治的學科和培養專門從事政治研究的人才,對於澳門地區的發展具有深刻的意義。與此同時,政治學科體系和培養體系的確立,使得政治學能夠不斷地向政治體系輸送具有現代政治意識和管理知識的政府管理人才。隨着澳門政治體制的完善,政治學發展在這個方面的貢獻還將繼續擴大。這些新生力量不斷進入政治體系,不僅有助於實現澳門和諧發展的重要目標,始終保持澳門發展的活力,並保證了與周邊地區的和睦關係,為澳門政治體系在政治發展中實現自我完善和自我發展提供了基礎。六、 澳 門政 治 學 研究 存 在 的若 干 問 題和 未 來 方 向澳門的政治學研究在這20年中取得了不小的成就。總結這段歷史,一方面,澳門的政治學研究有了長足的進步和基本的研究框架;另一方面社會科學發展的更大步伐往往是建立在批判自我的基礎上。只有這樣,澳門政治學才能最終根深葉茂,蔚為大觀。概括起來,澳門政治學發展的不足主要有以下方面:在學科建設上,澳門的政治學學科體系在總體上不僅無法與臨近發展相似的香港相比,更加無法與國際前沿國家比肩;在研究內容上,片面關注現實個案的多,宏觀理論研究成果較少,極少研究國際政治理論,學科基礎薄弱;在研究的效果上,澳門政治學研究的理論創新性還不夠,缺乏突破性的研究成果;在研究的取向上,對澳門現實政治問題的關注還不夠全面和深入,有很多應由政治學回答的問題,澳門政治學界都沒有回應;在研究方法上,澳門政治學研究的方法過於單調,缺少純理論研究和政治哲學研究;在研究的學術性上,澳門政治學的總體學術水準和科學性還有待提高。正如澳門政治學發展所取得的總體性成就一樣,它所存在的不足也是總體性的。這種不足,除與其發展的客觀條件和政治學者的主觀努力之外,更重要的還是與澳門政治學這門學科在澳門還處於發展、成熟過程中這一客觀事實有關。顯然,對於發展一門成熟的社會科學來説,20年時間還略短。要彌補這些不足,除了政治學者的主觀努力外,在很大程度上還有賴於政治學這門學科在整體上的不斷充實和發展。在澳門,政治學要繼續獲得整體的充實和發展,從根本上講,有賴於澳門經濟和社會的全面發展,有賴於澳門政治的進一步發展。總結歷史是為了未來更好的發展,因此,我們對於歷史的總結,重要不在於整理過去,而是在於從整理過去中尋求能夠對未來發展有啟示的東西。縱觀上述分析,對於澳門政治學研究的未來發展,主要有一下啟示:
  • 第一,必須把澳門的政治學學科建設置於戰略地位,沒有整體學科的發展,政治學的發展就必將因缺乏後勁而自然萎縮。澳門政治學的這20年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澳門60、70年代的澳門社會與經濟的發展以及當時特殊的政治環境。但遺憾的是,澳門政治學的學科體系並沒有完成多少。總言之,陳舊和有缺陷的學科體系是無論如何也產生不出一流的學術的。第二,澳門政治學應堅持引進和創新並舉,不可偏廢。有分析的引進國外的前沿理論和先進方法,有助於澳門政治學研究水準的總體提高,但是,這不是澳門政治學的生命力所在。澳門政治學的生命應該在於自身的理論發展和創新。這種突破,一是基於對前沿理論的把握,另一方面是對現實政治的深入研究和科學把握。因此,對於澳門政治學的整體發展來説,引進和創新都具有重要意義,引進不能代替創新,而創新不能否定把握。只要有創新的精神,任何引進都將不是盲目的接受。第三,澳門政治學的資本應該是對澳門政治的系統研究。澳門政治學研究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歷史上的澳門政治,一是發展中的澳門政治學。前者作為一種獨特的多元政治文化而對世界政治有着重要意義;而後者作為澳門政治學發展的經驗性成果對世界政治學具有現實的意義。因此,在一定意義上,澳門政治是個世界性的政治學研究課題。澳門政治學的這種獨特優勢,是澳門政治學界走向世界的資本,然而,這個問題是相對而言的,這種相對性的獲得在於澳門政治學界對於這種機遇的把握。第四,澳門政治學應該走科學為本、學術為本之路。這20年中,澳門政治學研究取得不少成果,但其中能支持學科或學術各領域發展的論著不多。這其中有許多原因,其中一個就是澳門政治學研究的科學性和學術性還不夠,不少論著缺乏生命力。學科和學術發展沒有高品質的論著支持和支撐,也就等於沒有發展的基點。從這個意義上,澳門政治學要追求長期的發展,就必須走以學科為本、學術為本之路。第五,澳門政治學必須從“小政治學”走向“大政治學”。在政治與經濟、文化的相互作用和影響日益密切、地區政治和國際政治的相互影響日益擴大的趨勢下,許多政治學現象無法用純而又純的政治理論來分析和研究,必須借助其他學科的知識和理論來分析和研究。在此趨勢下,政治學研究的視野、研究的理論和研究的方法,就必須有比較大的發展,這種比較大的發展必須充分吸收其他相關學科的知識、理論和研究方法。“大政治學”和“小政治學”的最大區別就在於它已不再僅僅局限於從單純的政治學概念和邏輯體系出發思考和研究問題。從世界政治學發展的趨勢來看,這不是新問題,但對於澳門政治學的發展來説,由於政治學交叉學科和邊緣學科發展比較有限,這個問題至今依然存在 。註釋:1 這一觀點主要出自大衛·伊斯頓,見[美]大衛·伊斯頓:《政治生活的系統分析》,北京華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3-38頁。2 [德]克勞斯·馮·柏伊斯:《當代政治理論》,商務印書館,199 0年,第1 0頁。3 同上註,第14頁。4 [英]大衛·M·波格丹諾:《布萊克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年,第580頁。5 Dav i d E a s te n,“The New Rev ol ut i o n in Po l i t i c a l Sc i e nc e ”, inAmeri ca n Pol i t i c a l Sc i e n ce Revi ew(196 9),pp.1051-1061.6 關於澳門回歸的具體過程詳見:鄭言實編:《澳門過渡時期重要文件彙編》,澳門基金會,20 0 0 年。回歸對澳門政治學研究的影響的最大意義在於澳門政治學的發展從此將始終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中進行,政治結構的變革引起的社會變革和社會階層的變化,以及政治學研究的草根視角走向全方位的政治社會視角。7 黃漢強、吳志良主編:《澳門總覽》,澳門基金會,1996 年,第73頁。8 [美]約翰·R·霍爾瑪麗、喬·尼茲:《文化:社會學的視野》,商務印書館,2002年,第2頁。9 [美]加·阿爾蒙德、傑·鮑威爾:《比較政治學:體系、過程和政策》,上海譯文出版社,19 8 7 年,第1 5頁 。10 黃漢強、吳志良主編:《澳門總覽》(第2 版),澳門基金會,1 9 9 6年,第1 4 1 頁。11 閔琦:《中國政治文化 —— 民主政治難產的社會心理要素》,昆明:雲南人民出版社,198 9年,第194頁。12 余振、劉伯龍、吳德榮:《澳門華人政治文化》,澳門基金會,19 93年,第1 38頁。13 [美]加·阿爾蒙德、傑·鮑威爾:《比較政治學:體系、過程和政策》,上海譯文出版社,1987年,第14-15頁。14 張小勁、景躍進:《比較政治學導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 001年,第163頁。15 余振、劉伯龍、吳德榮:《 澳門華人政治文化》,澳門基金會,1 9 9 3 年,第4 4 頁。16 同上註,第6 0 頁。17 同上註,第8 1 頁。18 D.Ka v a na gh,“ P o1i t i c a1 cu1tu r e in G r ea t B r i t a i n,th e d e c1i neof t he c iv i c cu1tu re ”,in GA1mond a nd S .Ve r b a(ed s),The Ci v i cCu l tur e Re vi s it e d(Li t t 1 e B row n,B o s to n,1980),pp.136 -16 2 .
  • 19 參見[美]湯瑪斯·庫恩:《科學革命的結構》,上海科技出 版社 , 1 9 8 0 年 。20 王滬寧:《中國政治學研究的新趨向》(198 0 -19 8 6)見《 政 治 學 研 究 》 , 1 9 8 7 年 , 第 2 期 。21 有 關澳門 “一國 兩制” :與 中央政 府關係 問題, 參見 楊允中: 《“ 一國 兩制” 實踐 在澳 門》, 澳門 基本 法推 廣協會 ,2 0 0 2 年 。22 參見余振主編:《雙城記》,澳門社會科學學會,1 9 9 8年 。 該 書 共 收 集 港 澳 2 0 位 專 家 學 者 的 論 文 , 從 不 同 角度比較 香港 與澳 門兩 地的 異同 。論 文主 題主 要涉 及港 澳政治制 度比 較、 《香 港基 本法 》和 《澳 門基 本法 》的 異同:港 澳的對 外關 係與國 際地 位:兩 地政 治參與 :港 澳選民心 態; 港澳 行政法 的比 較研 究:經 濟結 構與 經濟 發展 比 較 。23 張 小勁 、景躍 進: 《比較 政治 學導論 》, 中國人 民大 學出版 社 , 2 0 0 1 年 , 第 6 1 頁 。24 《 鄧 小 平 文 選 》 第 三 卷 , 中 共 中 央 文 獻 編 輯 委 員 會 ,19 9 3 年,第1 1 6 頁、第1 7 6 -1 8 0 頁。參 考 書 目 :1.吳 志 良 、 楊 允中 主 編 : 《 澳 門 百科 全 書 》 , 澳 門 :澳門 基 金 會 , 199 9年 。2 . 吳 志 良 : 《 生 存 之 道 —— 論 澳 門 政 治 制 度 與 政 治 發展 》 , 澳 門 : 澳 門 成 人 敎 育 學 會 , 1998年 。3 .黃 漢 強 、 吳 志 良 主 編 : 《 澳 門 總 覽 》 , 澳 門 : 澳 門基金 會 , 1 99 6年 。4 .余 振 、 劉 伯 龍 、 吳 德 榮 : 《 澳 門 華 人 政 治 文 化 》 ,澳門 : 澳 門 基 金 會 , 199 3年 。5.張 小 勁 、 景 躍 進 : 《 比 較 政 治 學 導 論 》 , 中 國 人 民大學 出 版 社 , 200 1年 。6.閔 琦 : 《 中 國 政 治 文 化 —— 民 主 政 治 難 產 的 社 會 心理要 素 》 , 昆 明 雲 南 人 民 出 版 社 , 1989年 。7.黃 漢強 、 吳志 良 、馮 少 榮主 編 :《 澳 門研 究 》第 1期,澳 門 : 澳 門 基 金 會 , 199 3年 9月 。8 .黃 漢 強 、 吳 志 良 主 編 : 《 澳 門 研 究 》 第 2期 , 澳 門 :澳 門 基 金 會 , 1 99 4年 9月 。9. 黃 漢 強 、 馮 少 榮 主 編 : 《 澳 門 研 究 》 第 3- 13期 , 澳門 : 澳 門 基 金 會 , 1995- 2000年 。10. 楊允 中 、黃 漢 強 主編 : 《澳 門 研究 》 第 14- 17期 ,澳門 : 澳 門 基 金 會 , 200 3- 20 04年 。11.施 白蒂著, 金國平譯 :《澳門 編年史 :1940-1949》,澳 門 : 澳 門 基 金 會 , 199 9年 。12.施白 蒂著,思 磊譯:《 澳門編年史 :1950-1988》,澳門 : 澳 門 基 金 會 , 199 9年 。13.鄭言 實編:《 澳門回歸 大事記:1972- 1999》,澳門:澳 門 基 金 會 , 200 0年 。14.粵 台 港澳 四 地文 化 交流 研討 會 文集 : 《青 少 年與 大眾傳 播 媒 介 》 , 澳 門 : 澳 門 基 金 會 , 1999年 2月 。15 .吳 志良 : 《東 西交 匯 看澳 門》 , 澳門 :澳 門 基金 會,1 9 9 6 年 。16.金 國平 、吳 志 良: 《鏡 海飄 緲》 , 澳門 :澳 門成 人敎育 學 會 , 20 0 1年 。17.吳 志良 、 陳欣 欣: 《 澳門 政治 社 會研 究》 , 澳門 :澳門 成 人 教 育 學 會 , 200 0年 。18.鄭 言實 編 :《 澳門 過 渡時 期重 要 文件 彙編 》 ,澳 門:澳 門 基 金 會 , 200 0年 。19.澳 門發 展 策略 研究 中 心《 澳門 社 團現 狀與 前 瞻》 課題小 組 : 《 澳 門 社 團現 狀 與 前 瞻 》 ,澳 門 : 澳 門 發 展策略 研 究 中 心 , 20 0 0年 。20.澳 門 發 展策 略 研 究 中 心、 澳 門 經 濟 學會 聯 合 課 題 組:《 澳門2020——未 來20年 遠景目標與 發展策略 》,澳門:澳 門發 展策略 研究中 心、澳 門經濟 學會, 2000年。21.《澳門歷史的見證 —— 中葡關於澳門問題聯合聲明簽署儀 式 圖 輯 》 , 澳 門 : 澳 門 日 報 出 版 社 。22. 《 澳 門 與 澳 門 基 本 法 》 編 委 會 : 《 澳 門 與 澳 門 基 本法 》 , 澳 門 : 澳 門 日 報 出 版 社 , 1998年 。23. 黃文 寬 : 《澳 門 史鉤 沉 》 ,澳 門 :澳 門 星 光出 版 社,1 9 8 7 年 。24. 章文 欽 : 《澳 門 與中 華 文 化》 , 澳門 : 澳 門基 金 會,1 9 9 5 年 。25. 魏 美 昌 : 《 澳 門 縱 談 》 , 澳 門 : 澳 門 基 金 會 , 1994年 。26. 鄭 煒 明 、 黃 啓 臣 : 《 澳 門 宗 敎 》 , 澳 門 : 澳 門 基 金會 , 1 9 9 4 年 。27. 胡錦 漢 : 《澳 門 特別 行 政 區公 共 關係 政 策 研究 》 ,澳門 : 澳 門 廣 告 學 會 , 199 8年 。28.楊允中:《澳門與澳門基 本法》(修訂版),澳門:澳門 基 金 會 , 199 5年 5月 。29. 吳志 良 : 《東 西 方文 化 交 流》 , 澳門 : 澳 門基 金 會,1 9 9 4 年 3 月 。30. 米 健 、 郭華 成 、 楊 靜 輝、 米 萬 英 、 劉高 龍 、 黃 少 澤、馬 翊 、 朱 林 、 趙 學 志 : 《澳 門 法 律 》 , 澳 門 : 澳 門基金 會 , 1 99 6年 。31. 李柄 時 : 《澳 門 總督 與 立 法》 , 澳門 : 澳 門基 金 會,1 9 9 4 年 。32. 鐘 展雲 、 林 浩然 : 《 澳門 與 多 纖協 議 》 ,澳 門 : 澳門基 金 會 , 19 9 4年 。33. 余振 : 《 澳門 政 治與 公 共 政策 初 探》 , 澳 門: 澳 門基金 會 , 1 99 4年 。34. 吳志 良 :《 青 年與 澳 門未 來 》, 澳 門: 澳 門基 金 會,1 9 9 5 年 。35.《“一國兩制”在澳門實 施的專題研究》,澳門:澳門發 展 策 略 研 究 中 心 , 199 9年 。36.《開創港澳經濟關係新紀元研討會論文專輯》,澳門:澳 門 發 展 策 略 研 究 中 心 。37. 吳 志 良 : 《 澳 門 政 制 》 , 澳 門 : 澳 門 基 金 會 , 1995年 。38. 黃漢 強、吳 志良 :《 澳門總 覽》 (第 2版) ,澳 門:澳門 基 金 會 , 199 6年 。39. 《中 華 人 民共 和 國澳 門 特 別行 政 區基 本 法 》, 澳 門:澳 門 基 金 會 , 199 7年 。40. 吳 志 良 、楊 允 中 、 馮 少 榮編 : 《 澳 門 1995》 、 《 澳門1996》、《澳門 1997》、《澳 門1998》、《 澳門1999》,澳 門 : 澳 門 基 金 會 , 1995- 19 99年 。41.吳 志良、 楊允中 編著: 《澳門 2000》、 《澳門 2001》,澳 門 : 澳 門 基 金 會 , 200 0、 20 0 1年 。42.吳 志良、 楊允中 等編: 《澳門 2002》、 《澳門 2003》,澳 門 : 澳 門 基 金 會 , 200 2、 20 0 3年 。43. 《澳 門 發 展策 略 研究 中 心 成立 五 週年 紀 念 專輯 》 ,澳門 : 澳 門 發 展 策 略 研 究 中 心 , 2002年 。44.《齊為澳門動腦筋》,澳 門: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2 0 0 2 年 。45. 楊仁 飛 :《 澳 門近 代 化歷 程 》, 澳 門: 澳 門日 報 出版社 , 2 0 0 0 年 。46. 王 巧 瓏 : 《 澳 門 的 社 會 與 文 化 》 , 北 京 : 新 華 出 版社 , 1 9 9 9 年 。47. 陳昕 、 郭志 坤 主編 : 《澳 門 全記 錄 》, 上 海: 上 海人民 出 版 社 , 199 9年 。48.[美]湯瑪斯·庫恩:《 科學革命的結構》,上海:上海 科 技 出 版 社 , 198 0年 。49.[美]加·阿爾蒙德、傑·鮑威爾:《比較政治學:體系 、 過 程 和 政 策 》 , 上 海 譯 文 出 版 社 , 1987年 。50 .[美 ] 約 翰 · R· 霍 爾 瑪 麗 · 喬 · 尼 茲 : 《 文 化 : 社 會學 的 視 野 》 , 商 務 出 版 社 , 200 2年 , 第 2頁 。51.D .Ka v an agh,‘ P o l i t i c a l c u l t u r e in G re at B r it a i n,th e dec l in eo f the civ i ccu lt u re’,in G .A lmond &S .Ve r b a(e d s .),The C i v icCu ltu r e Revi s i t e d(Li t t 1e Brown,Bo s to n,1980) .
  • 20 世紀澳門社會的衝突 、危機與秩序重構婁勝華*一、前言對於人類來説,20世紀是一個戰爭與革命、和平與發展互相交織轉換的世紀,東西互爭,衝突頻仍,群雄競起,風雲激盪。置身於複雜國際環境中的澳門,在20世紀同樣經歷了社會衝突此起彼伏、社會力量分化改組、社會秩序失衡重構的社會轉型。澳門的社會轉型既非暴力革命所引發的政治主導型社會轉型,亦非工業革命所引發的經濟主導型社會轉型。它是內部現代性不斷生長累積與外部力量的牽引共同作用的結果。在過程上,表現為準備積累期較長而起飛躍升期短促;在內容上,表現為經濟發展飛速而社會文化發展滯後;在區域上,表現為繁華的商旅社區與落後的移民社區並存。可以説,現代性的不均衡生長構成澳門社會轉型的顯著特徵。↑1如果説現代性意味着穩定,那麼,現代性的生長則孕育着不穩定,對於一個多元社會來説,尤其如此。在文化、種族、信仰等方面,澳門是一個典型的多元社會。回歸之前的澳門,來自葡萄牙的管治者與本地被管治者分屬於不同種族,生活在不同的社群之中。同時,亞歐等地的移民形成澳門多種族與多國籍的居民分佈,源遠流長的中西文明交流使澳門在語言、文學、教育、宗教、建築、繪畫、制度、風俗等諸方面呈現出包容多元的色彩。澳門所獨有的多元性特徵,使之獲得了“遠東博物館式社會”的稱謂。由於多元社會存在易於發生矛盾與衝突的傾向,加之現代性生長所引起的社會不穩定,所以,在多元社會從傳統向現代轉型的艱難過程中,一定程度的社會混亂與失序幾乎被認為是不可避免的。那麼,澳門實現社會轉型過程中,經歷了哪些社會衝突,引發了哪些社會危機,又是如何化解的?二、 20 世紀澳門社會衝突結構的計量分析衝突是指不同社會主體之間因利益性或非利益矛盾而訴諸於外部對抗的過程與行為。就衝突概念本身來説,它必然涉及主體、結構(關係)、過程、行為等因素。如此,以人為主體所構成的廣義衝突具有極其廣泛的涵蓋面,它包括個人之間、群體之間、個人自身、群體內部、個人與群體,乃至於人與自然之間的衝突。那麼,本文所要考察的社會衝突指的是社會力量之間的組織性衝突,而不是社會成員之間的個體性衝突,或社會成員中的個體與群體衝突,或社會與自然之間的衝突。作為人類基本的互動與交往形式,衝突是與人類的存在與活動相始終的。可以説,自從人類涉足澳門後,不同形式的衝突就伴隨着生息於此的人類在澳門發生了。歷史地看,如若沒有葡人的入居,澳門在沿着文明的階梯緩慢攀升過程中所產生的社會矛盾與衝突將會與中國其他地區相似,而不具更多的特殊性。正是1 6世紀中葉葡人入居澳門,並於1 9世紀中期奪取澳門管治權,從而使澳門社會矛盾與衝突因出現相異於中國內地的不同因素而顯得更為複雜。進入20世紀,澳門開始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社會轉型加劇了社會矛盾與衝突,從而使* 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高等學校副敎授
  • 得20世紀成為澳門歷史上衝突頻次與程度空前發展的時期。此以有關澳門編年史書籍與網頁資料2進行不完全統計,結果見表1所示。表1 20世紀澳門社會的衝突數量統計資 料 來 源 : 施 白 蒂 (Beatr i z Basto da Si l v a)著 , 金 國 平 譯 : 《 澳門 編 年 史 ( 二 十 世 紀 , 1900- 1949) 》 , 澳 門 : 澳 門基 金 會 , 1 999年 ; 施 白 蒂 著 , 思 磊 譯 : 《 澳 門 編 年史 ( 二十 世紀 ,1950- 1988)》 ,澳 門: 澳門 基金 會,1999年;ht tp://w ww .laolou.ne t/h i s t ory/sssy/macau/#1901-1948;ht tp://www.l aolou.net/hi story/sssy/macau/#1949-1998。結合澳門社會發展的歷史進程,對上表所顯示的20世紀澳門發生的衝突進行結構分析,不難發現:①在衝突類型上,可以把發生於澳門的衝突二分為外部衝突與內部衝突。內、外部衝突的數量對比表明,外部武裝衝突較之於內部社會衝突更加頻繁。在全部衝突中,外部武裝衝突佔64.4%,幾近2/3;而內部社會衝突佔1/3,為35.6%。可見,引發20世紀澳門社會衝突的原因既有來自外部的因素,也有來自社會內部的因素;②在外部衝突中,邊境武裝衝突發生了1 4次,分別佔全部衝突與外部衝突的45.1%與70%,也就是説,七成外部衝突來自於澳門邊界未有明確劃定而引發中葡雙方訴諸武力的爭奪。其次是海盜滋擾,有6次之多,幾近全部衝突的1/5,佔外部衝突的三成。澳門水域內所以海盜猖獗,屢剿不靖,其原因固然不是單一的,但確實與澳門邊界未曾正式地進行清晰劃定有關,澳門周邊水域管轄權的模糊自然形成了海盜相對安全的藏身之地。因此,無論是邊境武裝衝突,還是海盜滋擾,其成因卻是共同的。從上述外部衝突發生的時段進行分析,同樣可以得到更加有力的説明,具體情況可見表2所示。表2 澳門外部衝突的分時段統計資 料 來 源 : 施 白 蒂 著 , 金 國 平 譯 : 《 澳 門 編 年 史 ( 二 十 世 紀 ,1900-1949) 》 , 澳門 : 澳 門基 金 會 ,1999年 ; 施 白蒂著 , 思 磊 譯 : 《 澳 門 編 年 史 ( 二 十 世 紀 , 1 950-1988) 》,澳 門: 澳門 基金會 ,1999年; h t t p ://wwwlaolou.net/history/sssy/acau/#1901-1948;h tt p://www.laoloun et/h i story/sssy/macau/#1949-1998。從不同時期澳門外部衝突發生的頻次統計資料,不難看出,無論是邊境武裝衝突,還是因海盜滋擾引發的武裝衝突都集中於1900-1949年,該時段內共發生邊境武裝衝突11次,佔此類衝突總數的78.6%;6次海盜滋擾事件則全部發生於該時段內。1 949-1976年間,僅發生3次邊境武裝衝突。至於1976年之後,隨着澳門作為“葡管中國領土”的政治地位得以明確化,此前因為邊界不清而發生的邊境武裝衝突自然消失,與時同時,海盜滋擾事件也銷聲匿跡;③在內部衝突中,以發生頻度所作的統計排序,依次為罷工、綜合性衝突、政治衝突、士兵嘩變、宗教衝突、犯人越獄,分別佔總數的9.7%、6.5%、6.5%、6.5%、3.2%、3.2%。上述六類衝突中,後三類衝突,非但數量少,而且多屬外源性衝突與偶發性衝突。其中,犯人集體性逃獄屬於偶發性事件。3士兵嘩變既有純粹的經濟原因引發的(如1 929年1 2月24日,50名士兵要求增加薪水,遭到總督拒絕而發生嘩變),也有外部政治因素的變動引發的(往往表現為葡國內部政局動盪在澳門激起的回應與反響。如,1 91 0年葡萄牙成立共和國後國內黨爭影響到澳門,引起軍隊內訌)。至於宗教衝突,在澳門歷史上時有發生,有教會內部的衝突,教派之間的衝突,教會組織與世俗政權的衝突。進入20世紀後,澳門的宗教衝突較為沉寂,僅錄得一宗事件,起因於葡萄牙國內宗教政策變化。4也就是説,儘管澳門存在多元化宗教,但是宗教沒有成為澳門社會
  • 衝突的源泉,宗教性衝突並未構成澳門社會衝突的焦點。比較而言,在內部衝突中,真正給澳門社會秩序造成嚴重衝擊的是前三類衝突,即罷工、政治性衝突與綜合性衝突。此三類衝突的起因具有內源性與混合性特徵,既有利益性動因,也有超越利益性的族群與文化等因素的居間作用。如果説政治性衝突起因於政治矛盾,而罷工一般被視作經濟矛盾尖鋭化的產物,表現為勞資對抗。然而,在澳門,罷工可以分為兩類,一類確實是起因於經濟原因,另一類則超越了經濟性利益,發展成澳門華人社群與澳葡當局的全面衝突。前者如1 909年的人力車夫罷工。後者如1922年的“五·二九”運動。該運動起初是工人紀念五一勞動節遊行,至5月28日,因葡兵非禮華婦而引發工人大罷工,並迅速發展為居澳華人社群與澳葡當局的全面對抗與暴力衝突,其性質完全超出一般意義上的工人罷工。5發生於20世紀澳門的政治性衝突都是澳葡內部圍繞政治權力而展開的爭奪,一次是1 974年葡萄牙國內發生推翻薩拉查(Ol i vei r a Salazar)獨裁統治的“四·二五”革命影響到澳門,居澳葡人內部政治力量發生分化,出現保守派與激進派,並分別依託澳門公民協會與澳門民主協會進行政爭,結果導致澳門總督更換。另一次是1 984年應澳門總督要求,葡萄牙總統宣佈解散澳門立法會,從而平息了自1 976年以來澳門立法會與總督之間政治爭執而產生的政治危機。兩次政治衝突均以建制內的合法方式加以解決,其對澳門政制發展的影響至今猶在。在澳門內部衝突的六種類型中,比較起來,無論是衝突成因的複雜程度,還是衝突所形成的社會危機程度,最為劇烈的衝突應是綜合性社會衝突。如,1966年發生的“一二·三”事件,雖然對其成因眾説紛紜,不過,由此也可以判斷它不是單個因素所導致的,而是綜合性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同樣,它對澳門既存社會秩序的衝擊、對澳門社會力量的重組、對澳門社會治理結構與制度的重建都產生了深入持久的整體性影響。綜上所述,20世紀發生於澳門社會的衝突,就其成因來説,有偶然因素觸發的,也有社會矛盾累積引發的,有單一因素引起的,也有綜合因素共同作用的。概括起來,主要有三類:第一類是因為澳門主權或治權爭端導致的衝突,表現為邊境武裝衝突,衍生出海盜滋擾等;第二類是因為澳門經濟社會現代性生長導致的衝突,表現為罷工、政治衝突等;第三類是因為兩種或多種因素共同作用而出現的衝突,表現為綜合性社會衝突。在20世紀澳門歷史上,上述三類衝突不時出現,而在過程上體現出一定的發展性,即從20世紀上半葉以第一類衝突為主導向20世紀下半葉以第二類衝突為主導的過程轉變 。三、 2 0 世紀澳門社會衝突引發的社會危 機雖然20世紀澳門所經歷的社會危機,並非都是由上述歷次社會衝突所造成的,有些危機起源於颱風、瘟疫等嚴重的自然災害,也有些危機是周邊地區的戰亂等因素影響所致,但是,上述社會衝突引發澳門社會危機的事實也是不容否認的,儘管並非每一次社會衝突都會造成社會危機,並非任何類型的社會衝突造成的社會危機程度完全等同。對於發生在澳門的社會衝突所引起的社會危機可以從橫向與縱向兩個方面考察其結構性與發展性。(一)在危機的內容構成上,社會衝突引起的澳門社會危機表現出多重性特徵既然社會衝突是經濟利益、社會結構、權力分佈、制度規範、價值觀念,乃至於社會心理之間的排斥性互動方式,那麼,它必然不同程度地導致上述相關範疇內危機的發生。具體分析,主要包括:1.經濟性危機澳門資源稟賦先天不足,經濟自給性差,具有較強的對外依賴性,連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亦仰仗於外部供給,因此,每當衝突發生後,除了衝突過程本身產生的直接性資源損失外,易於引起外部封鎖,從而引發經濟危機。類似的因為衝突引起的經濟性危機事件在澳門可謂屢見不鮮,如,1 922年“五·二九”葡兵慘殺華人事件發生後,全澳罷工、罷市,數萬市民紛紛離澳返回內地,聲援澳門的廣州各團體決議“所有各鄉鎮運往澳門之蔬菜食物米糧,一律停止”,“銀坑水庫即行停止向澳門供水”等,澳門幾乎成為一座死城。6再如,1 909年澳門勘界風波中,部分華商出走澳門,前往距離澳門僅1 3里的香洲(今珠海境內)開埠,興建庫房、市場等設施。7實際上,“以商制夷”策略的提出,並能夠在澳門歷史得以反覆重演,其針對性與有效性根植於
  • 澳門自然環境與社會條件之中。所以,發生於澳門的歷次大規模華葡衝突中,澳葡當局無法長期堅持對抗立場,每每尋求妥協,其因蓋源於此,即無法長久應付衝突引發的經濟危機。2.政治性危機澳葡時代發生的社會衝突,特別是外部武裝衝突與內部政治性、綜合性社會衝突,對澳葡政府的政治統治產生了直接衝擊,使原本就缺乏政治合法性的澳葡政府陷入更加沉重的政治危機之中。如,在20世紀40-50年代發生的邊境武裝衝突中,澳葡政府每每以妥協退讓而保全其在澳門的政治存在。1 945年,中國抗日戰爭勝利後,在國內收回澳門的呼聲中,中國軍隊武裝封鎖澳門,並派出官兵頻繁進入澳門市區示威。面對澳門被封鎖後出現的混亂社會秩序,澳葡政府表示完全接受廣州方面提出的驅逐匿居澳門的日人與漢奸等要求,並派專人赴廣州道歉。次年4月,澳門總督戴思樂(Gabri el Mau ríci oTe i xe i ra)代表葡總統訪問廣州,以示親善。經此事件,以致於葡萄牙政府部長會議主席對葡國是否能夠長期留在澳門表示懷疑。1 952年,在關閘衝突事件發生後,澳葡政府不得不敦請澳門華人社群領袖何賢與中方進行溝通,最終以向中方公開道歉、關閘哨位向澳門境內後移、賠償中方在衝突中損失而結束。8至於1966年的“一二·三”事件更是令澳葡政府感到“顏面掃盡”,政治權威受到前所未有的打擊,行政機構陷入全面癱瘓,很長時間才能恢復運作 。3.社會心理危機社會衝突不僅生產出經濟、政治等顯性社會危機,而且威脅到維繫社會系統穩定的價值規範、行為準則與信念體系,滋生社會不確定因素,造成社會心理恐慌。在澳葡時代,與社會衝突相伴生的一個社會現象是澳門人口的不規則增長與下降。每當社會衝突,尤其是外部的中葡衝突或澳門內部華人社群與澳葡政府之間衝突發生時,伴隨着外部的邊境封鎖與禁運以及內部的政府權威流失與社會動盪,往往流言四起,人心浮動,在社會暗示的推波助瀾下,形成嚴重的社會心理危機。於是,大批華人逃離澳門,返回內地,令澳門空巷、空城。類似境況在澳門屢次出現,加劇了社會衝突引發的澳門社會危機。(二)在危機過程上,社會衝突引起的澳門社會危機表現出發展性特徵縱觀20世紀澳門的社會衝突,其演變與發展經歷了雙重轉變的過程。具體説來,一是從以外源性社會危機為主導向內源性社會危機為主導發展。由社會衝突所觸發的社會危機,大多孕育於社會運行之中。澳門社會運行受制於內、外部兩種因素,源於外部因素而產生的衝突為外部衝突,其引發的危機稱外源性危機;源於內部因素而產生的衝突為內部衝突,其引發的危機稱內源性危機。比較而言,澳門的上半世紀是外源性社會危機的多發期,特別是因為中葡之間對澳門主權爭議而引發的邊境衝突此起彼伏。隨着1976年《澳門組織章程》與葡國憲法的頒佈,澳門作為“葡管中國領土”的地位得以確認,至80年代中期《中葡聯合聲明》的簽署,澳門進入過渡期。期間或其後,過去因主權爭議而頻發的邊境衝突急劇減少。與此同時,澳門經濟發展進入起飛期,城市佈局與社區結構的變遷,社會階層與利益關係的調整,導致社會內部矛盾的尖鋭化,從而推動內部衝突成為社會衝突的主導,在趨勢上,表現為罷工事件、社會行動與政治性衝突的增多與上升。二是從局部性社會危機向整體性社會危機發展。單一因素引發的社會衝突,雖説有時不免異常激烈,甚至導致社會災難,可總的説來,因其而引起的社會危機多數尚屬局部性危機,而多元矛盾交織複合而形成的社會衝突往往會導致整體性社會危機的爆發。在過渡期來臨之前,澳門的社會衝突經歷了由單一性衝突向複合性衝突的發展,同理,衝突引發的澳門社會危機也從局部性危機向整體性危機演變。在20世紀50年代之前多發的邊境武裝衝突和海盜滋擾事件中,有些並未引發社會危機,即使是形成了社會危機,其程度與範圍尚未達到完全失控,起碼是澳葡政府作為澳門政治權力中心的地位沒有喪失。而至1966年“一二·三”事件發生時,累積多年的多重社會矛盾交叉感染,各種社會力量牽涉其中,導致連鎖反應,政府權威喪失,社會混亂失序,整個社會系統陷入癱瘓狀態,形成澳門有史以來最為嚴重的總體性危機。社會衝突與危機在動搖、破壞既存社會制度與秩序的同時,也催生、促進社會新結構與新秩序的形成 。
  • 四、 緩 和澳 門 社會 衝 突與 危 機的 制 度建 構任何一個政府,無論其屬於何種性質,通常都會將和諧穩定的社會秩序作為執政追求的基本績效目標,而不會放任或鼓勵其統治下的社會走向無序與動盪。同樣,作為澳門管治者的澳葡政府也不例外。因此,發生於20世紀澳門社會的衝突與危機,在衝擊政府權威與社會秩序的同時,也促使澳葡政府轉而尋找鈍化社會矛盾、控制社會衝突與危機的手段。面對社會衝突與危機的挑戰,澳葡政府可選擇的控制方式無外乎強制與非強制兩種方式。事實上,在實際處理衝突與危機時,澳葡政府確實不斷交替或合併使用強制與非強制方式。強制性方式指的是對軍隊、警察、監獄等暴力機器的運用。非強制方式指的是對政治合法性、政治制度化水平、社會治理中的民眾參與、思想價值認同等制度、文化、教育性管理與控制工具的運用。在危機發生時,究竟是選擇強制手段還是非強制手段,一定程度上是與政權性質以及掌權者個性相關,而決定性因素仍然是使用者對不同方式的效度判斷。對於外來管治者的殖民政府來説,如果強制方式處理社會危機的效度高,那麼,較之於民選政府就會顯得更加無所顧忌。正因此,殖民主義擴張史留給人類的是充斥着殖民者濫用有組織暴力的血腥記憶。相對而言,雖然作為殖民政府的澳葡當局在處理澳門社會危機時並不憐惜使用暴力機器,因此而造成的流血事件也不少見,可問題在於暴力工具並不總是能夠成為澳葡政府解決社會危機的簡單有效的終極手段。何以如此?並非因為澳葡政府較之於其他殖民政府更為仁慈或特別謹慎,而是迫於澳門社會的特殊性,即特殊的地緣環境、民眾結構與力量對比。眾所周知,在地理位置上,澳門毗連中國大陸,地緣上更易於受到中國內地的影響,而不是遠在歐洲的葡萄牙影響。事實上,每當澳門發生異動時,總會受到中國的關注;而當華葡之間發生衝突時,中國政府與民間社會對澳門華人社群的支援更是不吝其力。其次,在澳門的族群結構中,華人佔據絕對優勢,葡人屬於少數族裔,雖然葡人佔據統治地位,主導澳門政治,但是其統治基礎相對薄弱,況且在居澳葡人社群內部,土生葡人與澳葡政府並非鐵板一塊,而是衝突時起。更為重要的是,在力量對比上,20世紀的葡萄牙已遠非當年開闢新航路時代的葡萄牙,而20世紀的中國也不是鴉片戰爭時的中國,國家力量對比的變化,使得處於衰落狀態的葡萄牙無法僅僅依靠暴力手段在澳門建立起直接殖民統治。實際上,澳葡當局運用有限的澳門軍警力量對付海盜滋擾與一般性衝突事件時,也時常顯得力不從心,更遑論大規模的武裝衝突與社會危機了。於是,社會衝突與危機迫使澳葡政府在使用暴力機器的同時也積極尋找更為有效的其他解決方式。如前所述,20世紀澳門社會的衝突既有根源於主權爭議而產生的,也有根源於澳門經濟社會變遷而產生的,還有兩種或多種因素相互交織相互影響而產生的混合型衝突。隨着20世紀下半葉澳門主權紛爭的趨於解決,曾經頻發的外部衝突與危機逐漸式微,而內部衝突與危機則日益突出。雖説澳門社會內部衝突與危機因為階層、族群、文化等多元共存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與複雜性,但是,發生於20世紀澳門社會的衝突與危機仍然可以抽象還原為政府與社會關係命題來加以分析。具體地説,就是在外部非殖民化浪潮的衝擊與內部經濟社會發展的促動下,民間社會逐漸生長的社會參與訴求遇到了堅硬的殖民體制的頑固拒絕與抑制。由此可見,澳門的社會衝突與危機屬於制度性衝突與危機的範疇。根源於制度的社會衝突與危機,同樣只有以制度化解之。這就給澳葡政府運用非強制性方式緩和與控制澳門社會衝突與危機提供了某種可能性。澳葡政府緩和與控制社會衝突與危機的制度性建構是從兩個方面進行的。一方面,有限度地漸進性地開放民間社會參與政制的通道,其實質意義在於擴大政治管治的合法性基礎。澳門政制接納與吸收非公務員的本地社會人士(包括華人精英,稱“華人代表”)參與可以追溯到191 7年按《澳門省組織章程》規定設立的“政務委員會”9,至20世紀70年代中期《澳門組織章程》的頒佈,本地社會政治參與的進程得到擴大與提速。在整個20世紀中,澳門政治結構對本地社會人士的吸納經歷了從個別化到系統化、從被動化到主動化、從間接化到直接化的漸進發展過程。正是在政治系統的有限開放過程中,澳葡政府的管治合法性基礎得到了擴大,政治制度化水平得以提高。另一方面,運用物質性資源與非物質性
  • 資源,通過賦權(empowerme n t)與選擇性激勵(se lect i ve i ncent ives)等方式,培育與引導民間社團的功能化分佈,鼓勵與促進功能性代表團體的形成,從而建構起政府與民間有序互動的社會法團主義體制,1 0 增強社會自治能力,提高社會自治水平。其實質性意義在於彌補政府控制社會能力之不足。正是利用這種建基於異質型社會的特殊制度安排,澳葡政府實現了對底層社區(尤其是華人社區)的間接控制,一定程度上在澳門維繫了低度的社會整合,提升了社會共同體水平。所以,儘管澳門歷史上衝突與危機不斷,既有合法性缺失(殖民主義)而引起的危機,也有經濟社會轉型帶來的危機,還有外部衝突的威脅,卻每每能夠化險為夷,轉危為安,長久地維持著葡萄牙在澳門的政治存在,究其內部原因,其秘訣就在於澳門社會內部存在著化解社會衝突與危機的制度性結構一社會法團主義的潛性機制。正是社會法團主義潛性機制有效地消解了殖民主義體制產生的社會緊張、不安與衝突,引導澳門社會遵循秩序化運行。殖民主義制度的本質缺陷孕育出社會衝突與危機,而社會衝突與危機促進了控制與預防危機機制的形成,或許這正是歷史發展的自身邏輯。註 釋 :1 婁勝華:《轉型時期澳門社團研究——多元社會中法團主義體制解析》,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 0 0 4 年,第17-18頁。2 限於獲取全面精 確統計資料的難 度,此依據施白 蒂(Beat r iz Ba sto da S i1va)所著的《澳門編年史(二十世紀)》與有關網站資料作出的統計是不完全的,卻也能夠大致反映出澳門社會衝突的實際情況。3 1924年12月23日,在路環築路的6名華人犯人襲擊看管他們的非籍士兵,並槍殺九澳村哨所指揮後逃跑,引起澳葡當局大規模追緝與市民恐慌。後5人遭擊斃,1人被捕。見施白蒂著,金國平譯:《澳門編年史(二十世紀,1900-1949)》,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年,第1 8 1、1 82 頁。4 1910年11月19日,因葡國由王制改共和,耶穌會會士被逐出澳門。11 月3 0 日,聖羅撒學校內有宗教背景的敎員離澳。1 9 1 1 年4 月2 0 日,葡政府頒佈政敎分離法。分別見施白蒂著,金國平譯:《澳門編年史(二十世紀,1900-1949)》,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年,第46-47、53頁。5 正因為該事件引發了澳門社會的整體性危機,所以本文將此歸入“綜合性衝突”類型,而不是將之視為單純的“罷工事件”。有關事件詳情,可參見吳志良:《生存之道——論澳門的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澳門:澳門成人敎育學會,1998年,第226-237頁,以及黃鴻釗、費成康、鄧開頌、黃啓臣等人所撰的多部澳門史著作。6 吳志良:《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澳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1998年,第232、233頁。7 施白蒂 著,金 國平譯 :《澳 門編年 史(二 十世紀 ,1900-1949)》,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年,第34頁;黃鴻釗:《澳門簡史》,香港:三聯書店有限公司,1999年,第282-284頁。8 吳志良:《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澳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1998年,第246-248、255-2 5 6 頁 。9 蕭偉華(Jorge N oronha e S i l vei ra):《澳門憲法歷史研究資料(1820-1974)》,澳門:法律翻譯辦公室、澳門法律公共行政翻譯學會,1 9 9 7 年,第4 3 頁。10 具體內容參見婁勝華:《轉型時期澳門社團研究——多元社會中法團主義體制解析》,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95-343頁。
  • 澳門保險合同風險防範及管理簡析范劍虹、田 青*從提出、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的思路出發,本文提出保險合同風險的實際問題,同時簡析了此問題所規範的法律領域的概念及相關的適用原則,並對問題解決的防範規則作出一般性分析,並在最後作出簡短的小結。一 、問題 :保 險合 同的 風 險(一)投保人的資格風險商業保險涉及保險利益歸屬,涉及到人壽保險中的權益及其財產等的現狀的認定,因而投保人的合格資格就涉及風險的問題。這裏財產保險的投保人的保險標的是否具有保險利益,也即投保人與被保險人是否有法律上承認的利益關係,就會關係到資格風險問題。此外,對保險人而言,投保人是否告知與保險有關的重要事實,同樣涉及風險問題,因而保險人對年齡、職業、健康及不良嗜好的要求與限制與保險風險有較大關系。(二)非法律文件帶來的風險不少保險公司印製的保險廣吿以及保險資料單中,對不同的保險種類均有詳細的介紹。這些廣告與資料單不可能是合同的構成部分。如果相信它,而忽視對保險合同的嚴格審查,就會有風險。即使是合同的附件,也必須對一些非嚴格界定的文字提出疑問,以防止有些保險公司有意或無意地規避法律 。(三)人壽保險的陷阱人壽保險訂立的是死亡保險合同、生存保險合同或生存死亡兩合保險合同。1 尤其是死亡保險合同比生存保險合同,以及人身保險合同中人身意外保險、疾病保險等,更能引發投保的道德風險,也即會出現人壽保險詐騙,從而往往會給受益人的生命帶來不利的後果。二 、保險 法的 概念 及其 問題 防範 所 適用的 原 則上述保險中的問題,可以從商業保險法及其保險風險管理的角度加以解決。因為界定此問題所規範的商業保險概念以及簡述相關的適用原則是上述問題解決的框架問題,所以須先加以分析,以便進一步探討保險風險防範的具體規則。雖然商業保險法可以簡單地定義為調整商業保險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但是保險法的定義實際上是難以非常明確界定的。如果從形式上去界定(Formeller Begri ff des Versi cherungsrechts),那保險法是立法者所制定的保險法規以及被立法者所認可的相關法律或行政規範。但是如果從實質的角度去界定(Mater iel ler Begri ff des Versicherungsrechts),那麼保險法主要是着眼於保險法規範的內容與目的(Norminhal t und-zweck),因而內容廣泛,法律關係複雜。它不但調整保險監督管理部門(這裏指澳門金融管理局)與保險人(本地的和外地在澳門的保險公司)之間形成的保險管理與被管理法律關係、保險監督管理部門與保險中介方(保險代理人、推銷人與經紀人)之間形成的保險管理與被管理法律關係,而且也調整保險代理人與保險人之間形成的代理與被代理關係、保險經紀人與投保方之間形成* 前者為澳門大學法學院副敎授,後者為澳門科技大學行政與管理學院助理敎授
  • 的委託居間法律關係以及保險公估人與保險方、投保方之間形成的保險服務與被服務法律關係。由於在整個保險法中,保險合同關係是最基本、最主要的保險法律關係,因而保險法除了保險業法之外,調整的主要物件是保險合同。在澳門保險風險防範常常適用的或者應該適用的原則有以下幾個,它體現在整個商業保險法之中:①保險利益原則。 2無論是人身保險還是財產保險,保險合同的效力必須以保險利益的存在為前提,沒有保險利益(比如訂立合同時風險已不存在或者風險在訂立合同後終止),合同就會無效或失效3,否則保險就會成為一種沒有經濟補償功能的賭博;②誠信原則(Treu und Glauben)。4所有的合同,均須以誠實信用為基礎。在保險合同中,投保人要將影響風險評估的真實情況完全吿訴給保險人5,如有任何隱瞞則可能導致保險合同被撤銷或解除,從而導致合同無效。6因為投保人的告訴是保險人評估風險和 計險費率 的基本依 據7 ;③ 近因原 則(causa proxima)。8近因原則是指原因與結果之間有直接的聯繫的原則。它可理解為在一連串事件中一種貫穿主流的、強大有力的直接因果關係,它不是指最初的原因,也不是最終的原因,而是一種有效的原因;④財產保險中的補償(Bedarfsdeckung)和代位原則(Ubergang des Schadensanpsruchs)。保險補償原則是指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依據保險合同通過向被保險人給付賠償金來填補被保險人遭遇保險事故所受到的損失。其中,分攤原則、代位原則和小數額原則均是保險補償原則的派生原則。但是,在人身保險方面,澳門與各國保險立法及國際慣例均排除及限制適用補償原則、代位原則與分攤原則。而保險代位原則則是指保險人在賠償被保險人的損失後,如第三人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或保險標的損失負有法律上的責任的,保險人有權在其已經承擔的保險賠償金額範圍內向該第三人追償,而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人追償的權利轉讓給保險人,但是第三人是被保險人的家屬、家庭傭人與僱員(僱員情況在《澳門商法典》第1009條第2款沒涉及)時,保險人不能代位追償,但是故意造成損害的除外。9保險代位的範圍是以保險人實際支付的保險賠償金額為限。在不定額保險和比例保險的情況下,保險人也只能按實際承擔的保險賠償金額,取得相應的代位求償權,但是如果被保險人的請求賠償的數額還高於依法應賠數額,則被保險人的損失賠償請求權優先於保險人,也即在被保險人沒有獲全部清償前,保險人不得實行代位權,也即要遵守“被保險人優先原則”(Quotenvorrecht)。澳門的保險代位原則與各國一樣是作為保險補償原則的派生原則,它只適用於財產保險合同,而不適用於人身保險(部分費用除外)1 0;⑤風險管理與保險分攤原則:澳門的保險的風險管理可以從系統思維、風險評估、整合工具(如保險風險證券化)和管理機制(風險的控制)上去處理。1 1 目前,澳門的保險風險管理主要涉及調查和分析承保的保險標的的危險情況,據此提出合理建議,採取防範措施,向投保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共同完善防範措施和設備。分攤原則是指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或保險利益或保險事故)同時或分別向兩個以上的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合同或在保險事故發生時要求各個保險公司賠償,那麼保險標的的損失由參與承保的全體保險公司共同分攤,而且被保險人所獲保險賠償總額不得超過其實際損失。1 2它一般僅適用於重複保險、財產保險,不適用於人身保險(因人的生命無法用金錢估計)。三 、保險合 同的風 險防 範的具 體規 則要做好保險合同的風險防範必須注意以下規則,這些規則有些對保險人比較重要,有些對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和受益人比較重要。(一)保險合同規則優先及解釋須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規則保險合同往往是保險人提供的,所以必須認真閲讀。除了注意自己應有的權利是否已具體化及完整化之外,首先要注意保險人的免責條款,要對不合理的甚至規避法律的免責條款提出異議,同時不能僅聽信保險人對這些異議或其他條款的口頭解釋。因為這些解釋在法律上沒有效力,它不但不是合同的條款,而且也不可能完全由保險人在法律上加以確認。其次,不能相信沒有法律效力的保險諮詢資料,個別保險諮詢資料會有誤導作用1 3,它會違反不正當競爭法1 4及消費者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如涉及受益人變更、合同形式變更與內容和地址的變更,就必須重新對整個合同中的權利與義務的制約關係
  • 進行審定,以防止由於變更使規則體系出現法律上的漏洞。再次,在解釋問題上,如果合同文本是由對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在對條款發生不同的解釋時應該會按有利於被提供文本一方的解釋處理1 5,如有疑問,保險人所定任何一般特別條件均應以最有利於投保人的意思解釋,但是按照法律或規章制定的統一保險單中的一般條款及特別條款除外。1 6第四,有些合同條款雖然看起來是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權利,這些條款也排列在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章節之下,但實際上卻明示了或隱含了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義務,所以必須加以糾正或進行合同權利與義務制約關係的審查。(二)防止保險合同(尤其是死亡合同)中道德風險的規則1.要注意合格投保人的資格審查與被保險人的內心許可的規則保險人應對被保險人的年齡、職業、健康及不良嗜好有限制。在財產保險中,投保人還需有保險利益,否則合同會無效。1 7在人壽保險中,如投保人不是被保險人,須獲被保險人的同意1 8,如被保險人為14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這裏主要指14歲以上),須由其法定代理人按民法的規定作出,並由該未成年人認可。1 9除此之外,從特別法角度及從《商法典》第1032條第4款角度,原則上第1 032條第4款不應受到此條第3款的限制,也即不能訂立以1 4歲以下未成年人或被確定判決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人的人為被保險人的死亡保險合同。20除非,按《商法典》第964條的規定,能夠論證:與上述1 4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或被確定判決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人的人的死亡保險合同是有利於被保險人的。且不説這樣的論證能否在一切情況下(對各類人)均能證明人壽保險的利益遠遠大於道德風險對孩子帶來的風險,僅就此論證而言,同樣不能排除保險公司可能遇到的道德風險。所以,實踐上,保險人注意法律的內在聯繫,應該嚴格控制與14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或被確定判決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人的人簽訂死亡保險合同。2.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書面同意規則在形式上,不管是批註或附貼批單,還是合同的變更,保險人員口頭的答應會有風險。合同的變更必須採用書面形式21 ,它可以顯示出訴訟上的明示自認。22人壽保險合同如系由第三人訂立的,也即投保人而非被保險人,必須獲得被保險人的同意。這兒的同意是指書面同意,而不是口頭同意。保險單的出質,須出具附加文件或出具擔保憑證背書(屬指示式保險單時),而且保險單的出質須以受益人書面同意為前提。233.故意免責規則無論是財產保險還是人壽保險,只要是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故意造成的保險事故的損害,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因為這些都違反了保險合同的誠實信用原則。但是為履行道德或社會義務,或為保護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等與保險人之間的共同利益而造成的保險事故除外。24在財產保險的民事責任中,保險人雖然有義務在法律及合同範圍內為被保險人承擔風險,但是被保險人故意造成的損害除外25,比如,在財產保險中代位權雖然存在(人壽保險中代位權不存在)26,但會因被保險人的損害是由其親屬造成而使保險人無法行使代位權,但是如果被保險人的損害是故意由其親屬造成的,那產這種故意將使保險人的代位權恢復 。在人壽保險中,故意致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情形有: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生命喪失和身體傷殘;被保險人以故意拋棄生命或導致自身傷殘,包括自殺和以故意犯罪求死求傷殘等,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具體的規定有:①就受益人而言:受益人如是導致被保險人死亡的正犯或犯罪參與人,則喪失對保險人的給付請求權,也即喪失受益權。在此情況下,如無其他補充指定或一併指定的受益人,應作的給付轉為被保險人的財產。27②就投保人而言:但如屬第三人的人壽保險,投保人故意導致被保險人死亡時,保險人對投保人或受益人不但無須負賠償責任,而且無須支付贖回金。③就被保險人自殺而言:如被保險人於合同生效首年內自殺,保險人不給付保險金28,但保險人應向投保人或受益人償還相當於贖回金的款項,但如屬第三人的人壽保險,投保人故意導致被保險人死亡時,保險人對投保人或受益人均無須負賠償責任,且無須支付贖回金。29如果死亡保險合同生效1年後,被保險人自殺的,原則上就無上述限制。30④就被保險人故意犯罪而導致自身傷殘、死亡而言,保險人不給付保險金。31 但投保人交足2
  • 年保險費的,有些保險人會依照保險單退還其現金價值。(三)時效規則如屬財產保險,對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作為訴訟依據的事實(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滅。如屬財產保險中的民事責任保險,投保人對保險人的訴訟時效期限,自第三人請求被保險人賠償或對被保險人提起訴訟之日起計。受害人對保險人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限按一般規定處理。如屬人身保險,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作為訴訟依據的事實(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滅,但利害關係人事後方知悉者除外。以上時效可以中止。如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通知提起訴訟通知時時效中止。時效中止可以因以下三種情況結束:①因受害人的債權經法院的確定裁判而結束;②因債務的承認而結束;③因當事人之間的和解而結算並成為可請求支付時結束。但是,保險合同所生的訴訟權,於作為訴訟依據的事實發生日起10年後失效(訴訟待決者除外)。1 0年時效是一種最長時效期限32,它不但是對上述2年與5年的普通時效的補充(比如人壽保險中利害關係人事後5年方知悉者,其訴權還沒有失效),而且也是對普通時效的限制(比如人壽保險中利害關係人事後1 0年方知悉者,其訴訟權失效)。在這裏,在法律上給請求賠償者請求給付權設置了限制,這是每一個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不得不關注的重要問題。這是保險立法者為了保險社會秩序而專門設計的,給民事權利怠於行使者帶來的特殊法律限制。四 、小結保險合同的風險有投保人的資格風險、非法律文件帶來的風險、人壽保險的陷阱等等。對這些問題的規範涉及商業保險法。它不但涉及調整保險監督管理部門與保險人之間,保險監督管理部門與保險中介方之間形成的法律關係,也涉及保險代理人與保險人之間形成的代理與被代理關係、保險經紀人與投保方之間形成的委託居間法律關係以及保險公估人與保險方、投保方之間形成的保險服務與被服務法律關係。在防範此類保險風險時常常適用到保險利益原則、誠信原則、近因原則與、財產保險中的補償和代位原則。而其中,代位原則和小數額原則均是保險補償原則的派生原則。此外還有風險管理與保險分攤原則,它涉及到風險管理的系統思維、風險評估、整合工具(如保險風險證券化)和管理機制(風險的控制)等等。要做好保險合同的風險防範必須注意以下規則①保險合同規則優先及解釋須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規則;②防止保險合同(尤其是死亡合同)中道德風險的規則,其中有注意合格投保人的資格審查與被保險人的內心許可的規則、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書面同意規則、故意免責規則、被保險人故意犯罪而導致自身傷殘、死亡的規則;③時效規則。註 釋 :1 《 澳 門 商 法 典 》 , 第 1 0 3 1 條 。2 S t r ac ch a 與 S a n t e r n a 均 提出過保 險利益問題 ,但是真 正提出“ 一般 性保 險利 益學 説” 的是De Ca s a r e g i s 。DeC a s a r e g i s 首先區分了保險利益為內容的保險(pr o p r i aa s s e c u r a t i o )和未具保險利益的賭博行為(imp r o p r i aa s s e c u r a t i o,德文稱為Wet t g e s c h a e f t ),但是對保險利益做 出嚴 謹與 詳盡 的論 述有 德國 學者 Ben e c k e , 尤其 是他將保險利益 的概念 從所 有權 概念 中分 離出 來, 對整 個保險 利益 説做 出重 大貢 獻。 參閲 Bene c k e ,S y s t em de sAsserku r anz es und Bodmereiwes en s(Ha mburg,1805),以及其他德國保險利益説大師Eh r e n b e r g 、L ew i s 、B r uc k 、von Gi e rke 、Moel l e r 和S chm i d t -Rim p l e r 等人著作。3 《 澳 門 商 法典 》 , 第 9 7 6 條 , 第1 款 第 1 種情 況 , 以 及 第9 7 7 條 , 第 1 款 。4 除 了 葡 文 文 獻 , 可 以 參 閲 在葡 國 民 法 評 論 中 大 量 引 用 的德國民法典 的評論: P a l a n d t 主編 的《德國 經典民法 評論集》中由He lmut Hei n r i c h s (布萊梅高等法院院長、不來梅 大學 法 學敎 授 )撰 寫的 第 2 4 2 條評 論( P a l a n d t ,Komment ar zum Buerger l i c hes Gese t zbuch,Muenchen,58.Auf l .1999)和Kur tLebma nn/F ra nz Jue rgen S aecke r(現為柏林 自由 大學 敎授 , 在澳 門做 過講 學 )主 編的 《慕 尼 黑民法評論集》(§§241-243卷中的由Helmut He i n r i c h s 所作的 §2 42 評論 ) 。5 參 見 《 澳 門 商 法 典 》 , 第 9 7 3 - 9 7 5 條 的 相 關 規 定 。6 《 澳 門 商 法 典 》 , 第 9 7 4 、 9 7 5 條 。7 目 前 各 國 對 投 保 人 的 最 大 誠 信 原 則 要 求 已 經 放 寬 了 許多。如 投保人 及時 報告了 保險 人,且 其違 反保證 義務 並沒有帶 來現 實的 損失 或引 發保 險責 任, 保險 人可 以認 為保險 合同 繼 續有 效, 並 不一 定要 解 除合 同; 如 在過 去 ,投保 人若 作了 錯誤 告知 ,不 管是 出於 故意 還是 過失 , 保險人均 可解 除合 同或 者拒 絕承 擔賠 償責 任。 而現 在, 投保人只 要在 投保 時內 心確 信, 或者 根據 當時 的情 況所 作出的陳 述是 合理 的,即 使投 保人 的陳述 事後 證明 與事 實不 符 , 也 不 違 反 最 大 誠 信 原 則 。8 此 理 論 引 自 英 美 法 系 , 適 用於 海 上 保 險 , 但 是 起 源 於 大陸法系民法學者Pe t r u s D.Be l l a p e r t i c a 。此原則可分為caus a ult ima i n t i me和ca u s a prox ima ime f f i c i ency。德國學者L i nd enm e i e r 認為近因原則可補充“適當條件原則”
  • (A da equ a n z t h eo r i e )。由Von Kr i es 提出的“適當條件原則”,經Max Rume l in 和 Tr a e g e r 的發展,成為德國 民法的 主要 原則 ,經 判例 和學 理發 展, 也成 為陸 上保 險 的主 要 原 則 , 得 到 保 險 法 專 家 Ha g e n 、 B r u c k 、Li nd en me i e r 、Pr o el e s 和E hrenzwe i g 的支持,但是德國海 商 法 專 家 Ri t t e r 認為 此 原 則不 適 用於 海 上保 險 法 。9 《 澳 門商 法 典 》, 第 1 0 0 9 條, 第 2 款但 書 , 其中 沒 有 涉及適用 於僱 員的 情況 ,因 為這 也許 被認 為屬 於其 他法 例規 定 的 範 圍 。10 參 閲 《 澳 門 商 法 典》 , 第 1 0 3 0 條 。11 比 如, 《 澳門 商 法典 》 第9 7 8 、9 7 9條 , 第1 0 0 6 條 , 第1 、 2 、 3 款 ( 輕 率 條 款 ) 等 。12 《澳 門商法典 》,第1 0 0 2 條 ,第4 款 。13 《澳門民法典》,第4 7 8 條,第2 款賦予合同雙方資訊 義務。 在法 學的 社會 化加 強的 現代 社會 中, 這是 非常 重 要的。 即使 在合 同前 ,也 有此 等義 務, 請參 閲《 澳門 民 法典》 ,第 2 1 9 條。 相關 論 述清 參閲 范劍 虹 :《 澳門 與 歐盟相 關 國 家 法 治 研 究 》 , 廣 東 人 民 出 版 社 , 2 0 0 4 年 ,關 於 澳 門 締 約 過 失 的 論 述 。14 參 閲《 澳 門商 法 典》 , 第1 5 6- 1 7 3 條 。15 參 閲 《 澳 門 商法 典 》 , 第 9 7 0 條 , 第 2 款 。16 參 閲 《 澳 門 商法 典 》 , 第 9 7 0 條 , 第 3 款 。17 《 澳門 商 法 典》 , 第 9 9 5 條 ,第 1 款 。18 《澳 門 商法 典 》, 第 1 0 3 2 條 , 第2 款 。19 《澳 門 商法 典 》, 第 1 0 3 2 條 , 第3 款 。20 《澳 門 商法 典 》, 第 1 0 3 2 條 , 第4 款 。2 1 參 閲 《 澳 門 商法 典 》 , 第 9 6 7 條 , 第 1 款 。22 《 澳門 民 法 典》 , 第 3 5 7 條 ,第 2 款 。23 《澳門商法典》,第1 0 5 3 條,第1 -2 款 。2 4 參 閲 《 澳 門 商 法 典 》 , 第 9 8 2 條 。25 參 閲 《 澳 門 商 法 典》 , 第 1 0 2 4 條 。26 保險 人在 人身 保險 合同 中無 代位 權, 也即 不得 享有 向 第三者追 償的 權利 。這 種權 利表 明因 第三 人的 行為 致被 保險人 死亡 、傷 殘或 者疾 病時 ,被 保險 人或 者受 益人 可 以獲得 “雙 賠償 ”, 即死 亡保 險合 同的 賠償 和第 三人 的 侵權賠 償。 但是 上述 規則 不適 用於 在第 三人 所造 成的 意 外事故 中保 險人 所承 擔的 醫療 及住 院開 支( 參閲 《澳 門 商法典 》 ,第 1 0 3 0 條 ,第 2 款 。此 外 ,在 《 澳 門商 法 典 》第 1 0 0 9 條 也 規 定 了 損 害 保 險 的 代 位 權 , 此 條 第 2 款 中非 故 意 的 血 親 屬 、 擬 制 親 屬 和 其 他 相 關 人 例 外 ) 。27 參閲 《澳門商 法典》, 第1 0 4 6 條,第 1 -2 款 。28 關 於 《澳 門 商 法典 》 , 第 1 0 4 7 條此 條 , 有些 國 家 與 地區 ( 如 台 灣 ) 已 開 始 修 改 。29 參閲《澳門商法典》,第1 0 4 6 條,第3 款及第1 0 4 9 條。30 參 閲 《 澳 門 商 法 典 》 , 第 1 0 4 7 條 , 第 1 款 。31 參 閲 《 澳 門 商 法 典 》 , 第 9 8 2 條 。32 參 閲 《 澳 門 商 法 典 》 , 第 9 9 4 條 。
  • 澳門綜合生活素質指標初探楊宜勇、李 程*隨着“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政策的實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五年來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2004年澳門GDP達到826.9億元(澳門元,下同),勁增28%,人均GDP超過1 8萬元,位居亞洲第三位。澳門特首何厚鏵在2005年的施政綱領中進一步提出了“全面提升市民綜合生活素質”的戰略發展目標,希望讓澳門市民分享經濟迅速發展的成果,借此團結和凝聚社會各界力量,提高澳門特區的綜合實力。新的施政綱領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目前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將這個戰略目標變為非常具體的客觀實在,把“綜合生活素質”概念用具體的指標體系反映出來。用一個指標體系反映居民生活總體狀況是國內外研究機構和學者普遍採用的方法,既能夠從多角度盡可能全面地、準確地測定現實情況,又可以通過各地區的橫向比較發現本地的優勢和劣勢,還可以通過各指標的縱向分析居民生活的變遷,預測未來的發展趨勢及政府工作的方向。本文嘗試結合各方面的觀點,建立一套適合於澳門本土的綜合生活素質指標體系,以便評估澳門市民的綜合生活素質。一 、綜合 生 活素 質 概念 內 涵解決如何選擇指標、構建指標體系的問題,首先必須明確“綜合生活素質”這一概念的內涵。“生活素質”概念最早由美國經濟學家加爾佈雷思於1 958年提出,是用來反映居民生活需要滿足程度的一個概念,既反映人們的物質生活狀況,又反映社會和心理特徵,包括了居民生活需要的各個方面。綜合起來,目前與綜合生活素質相關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國內流行的小康生活概念,它是中國現代化過程中的一個特定的階段目標,也在一定宏觀層面上反映了一種生活方式和消費水準。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到2000年中國已實現了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準,現在的目標是建立一個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準的、更全面的、發展比較均衡的小康社會。所谓更高水準,是指用大體20年的時間,使中國國內生產總值比2000年翻兩番,人均超過3000美元。基本實現工業化,建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更具活力、更加開放的經濟體系。所謂更全面,是指經濟、政治、文化全面發展的小康。社會主義民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法制更加完備,社會秩序良好。人民安居樂業,接受良好教育,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生態環境得到改善,人與自然更加和諧。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足、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所謂發展比較均衡,是指城鄉差別、地區差別擴大的趨勢逐步得到扭轉,城鎮人口比重超過50%,社會保障體系比較健全,家庭財產普遍增加,廣大人民過上更加富足的生活。二是國際上通用的生活品質(qual ity of l i f e)概念,它產生於上世紀60年代,當時是作為生活水準的替代物而提出的。隨着財富邊際效用日益消失、經濟增長的有限性及其對社會和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日漸暴露,把物質財富增加作為社會發展的唯一目標逐漸被多維度的生活品質概念所取代。生活品質* 前 者 為 國 家發 展 改 革 委員 會 經 濟 研究 所 副 所 長、 中 國 社 會科 學 院 博 士 後後 者 為 中 國 人 民 大 學 國 民 經 濟 管 理 系 研 究 生
  • 既包括生活的物質財富指標,也包括了諸如健康、社會關係及自然環境的品質等生活的非物質要素;既包含了實際生活狀況的客觀特徵,也包含了對生活條件的感覺和評價的主觀因素。到了上世紀80、90年代,生活品質概念從個人福利擴展到社會福利,增加了一些新的名詞,如人類發展、社會品質、可居住性、社會融合度、社會排斥度、社會資本、可持續性等等,使生活品質演變成一個更加綜合、複雜的多元概念。歐盟就把生活品質看成一個抽象概念,它認為任何社會的進步都可以看成社會品質的提高,由此構建出如下三個層次的概念框架1 :圖1 三個層次的概念框架如果從更具體的角度,生活品質是包含了人們生、老、病、死等各個領域,歸納起來有以下五個方面:一是初生兒特徵,包括出生率、性別、嬰兒死亡率、初生兒殘疾率等;二是家庭、社會和社區特徵,包括家庭規模和組成、生活水準、社會等級、住房、收入、教育、價值觀、工作、休閒娛樂、宗教等;三是成長過程的特徵,包括健康狀況、與健康有關的行為(吸煙、飲酒、鍛煉、吸毒)、居住流動性、婚姻、子女撫養等;四是受環境、服務等的影響,包括生活滿意度、失業率、交通、教育體系、衛生服務、就業機會等;五是成人後生活特徵,包括學歷、培訓、技能、收入、消費、工作條件(流動性、滿意度、安全感)、社會政治文化參與度、犯罪行為、預期壽命等。抽象而言,生活品質就是社會提高國民生活的充分程度和國民生活需求的滿足程度,是建立在一定物質條件基礎上,社會全體對自身及其自身社會環境的認同感。2具體而言,生活品質是對生活總體或生活各個具體方面的評價和總結,這種評價和總結是從人們對生活的各個層面認識和感受出發的。總之,衡量生活品質的高低,不僅僅是看人們的消費水準,更重要的是體現一個公共社會的完善程度和發達程度,是否有效保障公共生命健康、居住、飲食、娛樂、休閒、就業和安全需要的機制,是否完善了公眾民主的機制,是否提高了公眾的心理素質和教育水準等等。三是生活水準的概念(l i v ing standards),此概念的研究主要集中於中歐,以匈牙利、捷克、波蘭等為代表的東歐以及加拿大等國家。它們認為生活水準主要體現在金錢和這些國家在轉型過程中人們生活的變化上,於是把生活水準定義為日常生活的物質基礎,用真實收入和消費的水準和結構衡量生活水準的品質、水準和趨勢。如果把生活水準擴展到整體經濟福利,那麼收入就不能涵蓋影響經濟福利的各個方面,如休閒娛樂、社會環境、平等和安全。因此,廣義的生活水準還考察現有財富,包括人力資本和環境的退化、不平等與貧困、經濟不安全,包括失業時面臨的收入危機、個人的健康問題、單親家庭和老年人等內容。然而,許多學術研究為了便於國際比較,仍用收入代表生活水準。一般有三種總收入指標用於分析生活水準的發展趨勢:人均GDP、人均收入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其中人均GDP是運用得非常廣泛的指標,尤其常用於國際比較。而人均收入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則能夠更好地説明個人的直接需求。通過對不同年齡、不同階層、不同國家的居民的各項收入分析,可以反映居民社會水準、居民收入的差距、社會的不平等狀況、社會發展階段。而轉型國家在實際應用中往往包含了以下特殊領域:貧困、公共消費、醫療保健、家庭健康狀況、轉型期的教育、婚姻、人口的經濟行為、社會分層、時間支配、越軌行為和特殊人群等,以研究在轉型過程中人們的生活水準。3四是北歐國家以福利概念為基礎而發展的生活水準概念(level of l iv ing),研究認為人們生活狀況的有效資源是利益,有關福利成份的各項客觀指標或描述性指標都可用於測量人們的生活水準。斯堪的
  • 納維亞模式主要考察的領域包括:教育、政治參與和生活整合、就業或工作條件、收入和消費、健康、公共治安與犯罪、休閒娛樂、家庭、青少年與兒童、老年人以及住房條件等。Heigurg和Ovensen則指出,一個人的生活水準不僅僅取決於他所擁有的經濟財富,還取決於個人做出選擇和影響自身生活的能力。生活水準的研究應關注個人的能力以及能力的運用,考察個人對社會、政治和經濟決策的參與度以及自主塑造未來的程度。簡單地説,如果可以用收入水準代表生活水準,那麼生活水準則可用消費支出衡量,即居民在吃、穿、住、用以及教育、健康、交通、通訊等方面的各項支出。綜合以上觀點,不同的學者從不同的角度對生活進行了豐富的研究,或從客觀與主觀方面區分,或從個人生活與社會條件層面區分,或從普通公眾與政府立場區分。儘管國內外研究者對人們生活的概念莫衷一是,但是並沒有清晰的定義,有時還存在着互相混用的情形。嚴格的説,生活水準是生活品質的子集,是提高生活品質的物質基礎;而生活水準是人們生活中可以量化的部分,不包含人們的主觀感受,它與生活品質的關係可以理解為增長與發展的關係。生活品質由於其相容性與綜合性特徵有逐步取代其他類型的趨勢。“生活素質”在新聞媒體上有時被翻譯為生活品質(quali ty of l i f e),有時被翻譯為生活水準(l i f estandards),可見它與上述概念存在相近之處。但是“提升居民綜合生活素質”作為政府的一個戰略目標,體現了“以民為本”的理念,其目的不僅要讓市民的生活品質與經濟發展同步提高,而且要凝聚社會整體力量,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因此與這些概念也有不同之處。澳門官方對此就提出了多種解讀方法,有的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如“要讓澳門人在經濟的發展中提高收入水準,要讓澳門的下一代比他們這一代過得更好,要讓他們在50年後依然無怨無悔地擁護‘一國兩制’。”有的把綜合生活素質與人文發展指數聯繫起來,主要反映人文素質發展狀況和生活品質。有的認為綜合生活素質是一個動態概念,涵蓋了經濟、社會和與市民日常生活相關的許多方面,尤其是就業、學歷及專業技能、工作報酬及條件、接受教育、衛生護理、社會保障及社會援助、公共安全、居住及環境素質,以及市民對文化、康體和公民活動的參與。本文認為,對於綜合生活素質概念可以有以下幾個角度的理解 。一是以經濟發展的水準和潛力為基礎。提升市民綜合生活素質的首要條件就是城市要有雄厚的經濟發展水準作為堅強後盾,否則就失去了物質條件的保障。一個生活品質高的城市應該是一個經濟發展品質高、經濟效益好、生產力先進、社會勞動生產率高、第三產業發達、居民收入水平高、物價穩定的城市。其次,較高的經濟發展水準不僅能夠形成良好的經濟循環系統,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容納更多的渴望改善生活的人;而且高效的勞動生產率讓居民從繁重的日常工作中解脱出來,有機會改善生活,提高自身素質,進行休閒娛樂活動。同時,發達的第三產業也使居民的享受需求得以實現。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大城市,諸如紐約、東京、倫敦、巴黎等,其共同性就在於城市規模巨大、城市經濟發達、具有完整的生產、貿易、金融和各種服務的循環體系、生活水準高,從而吸引着越來越多的人為其服務。再次,從長期來看,提升市民的綜合生活素質不僅要求城市具有高品質的經濟發展水準,而且應具有強勁的經濟發展潛力,確保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在當今全球化、資訊化、知識化的時代,城市發展成本的高低、城市創新能力的大小、城市學習能力的強弱都決定了城市的發展潛力。因此,建立一個有自生能力的經濟體、一個新陳代謝有效率的經濟體、一個和諧發展的社會是綜合生活素質的基礎。二是以居民生活的滿意程度為指導方向。社會學家坎貝爾認為幸福是生活品質的中心因素。還有學者認為生活素質就是建立在一定的物質條件基礎之上,社會提高國民生活的充分程度和國民生活需要的滿足程度,以及社會全體成員對自身及其生存環境的認同感。然而,居民對生活的滿意度或幸福感沒有一個客觀認定的標準,不同年齡、不同階層、不同職業都有不同的感受。根據《2005年社會藍皮書》公佈的“2004年中國居民生活品質報告”調查結果顯示,幸福感與人們的生活滿意程度密切相關,有錢不等於幸福,財富僅僅是帶來和影響幸福感的因素之一。目前對城鎮居民幸福感產生影響的主要因素按照影響力排序依次為:物價變動承受能力、
  • 個人職業滿意度、個人經濟狀況滿意度、國家總體發展方向正確性評價和個人業餘生活滿意度;而對農村居民幸福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指標依次為個人職業滿意度、物價變動承受能力、個人業餘生活滿意度、人際關係滿意度和個人經濟狀況滿意度。提升居民綜合生活素質應從居民最關心、最敏感的領域出發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綜合素質概念也應隨着當地居民的關注點不同而改變。在一個民主意識和法制意識很強的社會,政治參與度、社會團體的力量、政府執政能力、社區影響力、社會公平與公正等都是居民衡量生活狀態的重要方面;而在一個小農經濟社會中,居民關心的重點則是家庭、收入、物價、人際關係、政府的腐敗等。在一個經濟高度發達的社會,居民可能更關心居住條件、環境污染、健康、科教文衛事業;而在一個經濟欠發達的社會,大多數居民還是會把發展經濟、提高收入水平、治安環境放在第一位。三是以增進全面的社會福利為重要體現。要團結和凝聚社會各界的力量,主要的任務就是增加社會總體福利,以團結那些沒有在經濟發展中獲益的人。薩繆爾森就曾提出通過計算經濟淨福利來測量經濟生活的品質。從經濟福利的角度理解綜合生活素質有4個組成部分,分別是消費,包括物品、服務和娛樂消費等;資本積累,包括流動資產、家庭積累、環境消耗、外國投資、人力資本和研發投入等;收入分配,包括總體收入的不平等、貧富差距等;社會安全,包括失業、疾病、離異、養老等。通過瞭解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的狀況,個人所處的收入分配的地位和未來社會安全的程度,可以全面的衡量個人現有的福利水準,預測未來福利的變化趨勢。從社會福利的角度理解,則是一個關於公正社會的理念,是這個社會為勞動和人類的價值提供的機會。社會福利為其成員提高合理程度的安全網,使他們免受匱乏和暴力,主要包括社會問題的調控,社會需要的滿足、實現人的發展潛能等。它以全體社會成員為物件,既可以是低層次的基本生活需要,也可以是較高層次的生活享受;既提供了資金保證,又提供了社會服務,從“脱貧”和“致富”兩個方面起到提高居民生活素質的作用。社會福利的提供者可以為成員提供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事業、社會優撫、醫療服務、住宅福利、教育福利、社會服務、就業保障等扶助,從而平衡在財富分配領域佔統治地位和弱勢地位的資本和私人財產,進而保持社會穩定,實現社會公正。因此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社會福利體系不僅體現了一個社會的完善程度和發展程度,體現了保障社會成員的總體生活水平的程度。四是以提升居民的整體素質為目標。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立足點是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提高綜合生活素質也不能離開這個基本點,其最終目的就是使居民的生存權得到普遍保障之後,進一步實現其經濟權、政治權、文化權、言論自由等各項權利。按照馬斯洛的理論,人的需要是分層次的,首先是生存需要,其次是安全和健康的需要、社會歸屬感的需要、自尊的需要,以及自我價值實現等更高層次的需要。居民的整體素質也可以概括為4個方面的內容:健康素質、文化素質、思想道德素質、政治素質。為了提升居民的健康素質,包括身體健康和心理健康素質,需要保障全體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平和基本的社會安全、改善當地的醫療衛生條件,提高衛生資源的可利用性,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反映了居民的生存需要和安全、健康的需要。為了提升居民的文化素質,需要加大公民教育的力度,重視文化產業的發展,提高電腦、網路的普及率,宣導一個學習型的社會,反映了居民自我發展的需要。為了提高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質,需要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提高居民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公民意識,弘揚健康的價值觀,反映了居民自尊和自我價值實現的需要。為了提高居民的政治素質,需要透明、公平、公正的制度下提高居民的民主意識和政治參與度,提高民間機構和社團的影響力,培養公務員的參政能力,反映了居民社會歸屬感和自我價值實現的需要。由此從4個方面有針對性的涵蓋了綜合生活素質的內容。二 、綜合生活素質指標體系自本世紀60年代在歐美掀起的“指標運動”以來,國際組織、各國的統計研究機構及學者,一般都採用一系列社會指標所構成的指標體系,對生活的各個側面進行衡量和測度,並在此基礎上對各國居民生活的總體狀況進行比較評估。傳統上,最為簡單的衡量居民生活素質的指標是諸如GDP、經濟
  • 增長率、競爭力等硬性指標。但隨着社會的發展,這些簡單的指標無法完全顯示社會福利的消長,因此難以合理評價綜合生活素質。Sen認為人類發展不只局限於平均每人所得的提高,而是認為福利多樣化的特性,應用包含更多資訊的指標來衡量。Bauer首次構建了生活指標評估社會現狀與未來發展趨勢,他認為全面衡量社會發展,可從醫療、健康、經濟、生活環境、社會福利等方面判斷其進步的程度。生活指標發展至今,其涵蓋的基本範疇經歷了從簡單到複雜,從客觀指標到包括主觀指標的過程。從不同的國際組織和不同國家的生活指標體系範疇來看,生活素質指標一般包括健康、教育、經濟狀況等領域。(一)現代化指標體系在國外眾多的指標體系中,相對而言最權威,對中國產生最大影響的是英格爾斯提出的現代化指標。這1 0項指標分別為:人均國民生產總值達到3000美元以上(1970年價)、農業產值佔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最少達到12-15%、服務業產值佔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超過45%、非農勞動力佔總勞動力的比重超過70%、城市化水平超過50%、成人識字率大於80%、大學普及率在10-15%、平均每千人擁有的醫生數為2人以上、平均預期壽命70歲以上,以及人口自然增長率小於1%。4這個指標體系不僅包括經濟增長,也包括社會發展等方面的內容,概括了以人為本的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具有相當大的代表性和共性。但是這個指標在上世紀80年代初提出,它所提出的現代化標準明顯偏低,且沒有涉及知識化、資訊化、全球化和可持續發展等內容。在此基礎上,中國學者提出了第二次現代化的4大類1 6個指標體系,即知識創新類指標(知識創新經費投入、人員投入和居民專利申請)、知識傳播類指標(中學普及率、大學普及率、電視普及率、互聯網普及率)、知識應用類指標I (城鎮人口比例、醫療服務、總和生育率、嬰兒存活率、人均能源消費),知識應用類指標I I (人均國民生產總值、人均購買力、物質產業增加值比重、物質產業勞動力比重)。5(二)人文發展指數(HDI)人類發展指數是由聯合國計劃開發署計算和公佈的,在國際上比較通行的衡量一個國家生活品質以及社會公平性的重要指標,一般採用物質保障、教育、健康三個指標進行度量。通常,國際上把人類發展國家分為三類:一是低水平人文發展國家,在0-0.49之間;二是中等水平人文發展國家,在0.50-0.79之間;三是高水平人文發展國家,在0.80-1.00之間。首先,物質保障是提高人民生活素質的前提條件。人民生活需求的滿足,必須以一定的物質條件為基礎,即國家、社會所提供的經濟保障。聯合國選用按購買力平價計算的GDP指標。因為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是一個衡量宏觀經濟狀況的綜合指標,具有很強的綜合性和便於橫向比較的特點,可以反映全國和各地區經濟發展的實力以及經濟保障是否充分。其次教育是提高生活素質的重要手段。從宏觀層面來看,教育作為知識生產和傳播的基地是社會發展和人類發展的巨大推動力;從微觀層面來看,教育是個體獲取社會資源和改善生活品質狀況的有效途徑。因此聯合國選用成人識字率和在校學習的年數作為衡量指標,可以綜合反映一個國家或地區人口受教育水準,並能用於不同國家和地區之間教育發展水平的比較。最後,健康是生活素質的集中體現。社會發展的最終目的是人的發展,人們生活素質提高的最重要,也是最生動的體現,就是對生命的關愛。擁有健康的身體是創造美好社會的根本前提,也是提高生活素質的目的所在。聯合國採用平均預期壽命作為指標,能夠反映當地的醫療水準的發展狀況,同時也反映了人民生活的改善情況。(三)歐盟社會指標體系(EUS I)歐盟的社會指標體系主要是配合其三大政策目標而建立的,包括經濟和社會發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加強經濟和社會凝聚、可持續發展。它涉及了13個生活領域,包括人口、家庭、住房、交通、休閒與文化、政治參與度、教育培訓、勞動力市場和工作條件、收入與消費、健康、環境、社會保障、公共安全和犯罪。每一個生活領域又從生活條件、主觀福利、社會差距、不平等和社會排斥、社會關係和聯繫、人力資本、社會資本、人口統計和社會經濟結構、價值觀和態度等方面選取若干項目進行考察,以此反映了社會品質、社會融合度、可持續發展、社會變革趨勢等內容。這樣,歐盟社會指標體系從兩個維度,185個次級指標綜合考察了歐盟國
  • 家的社會品質。歐盟社會指標體系是在實際運用中比較成熟的一套指標,有許多值得借鑑的地方。首先是指標選取的客觀性。在次級指標中,客觀指標佔85.9%,主觀指標佔14.1%。鑒於被調查者的偏見或理解力的不同,主觀指標往往難以把握,所以在指標調查中多採用更為可信的客觀指標進行衡量。但是主觀指標對於變化的轉捩點具有很強的敏感性,所以可以添加少量的主觀指標。其次是指標選取的前瞻性。考慮到其他國家的動態發展狀況,歐盟指標取值不是絕對數值,而是從比較中分出高低,因此不會出現標準老化的問題。另外,該指標體系非常注重反映生活領域的前沿變化,比如閒暇時間的增加,網路發展和技術變更對生活品質的影響等都是該指標關注的問題。但是該體系的不足之處在於一些指標過於複雜、細鎖,在實際工作中不好測量,而且會導致調查成本高,測算週期長等問題。(四)小康社會指標體系自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以後,全國各地、各研究機構紛紛開始制定小康社會的指標體系和標準,並且取得了豐碩的研究成果。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根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涵及其目標確定的原則,建議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指標體系,包括經濟、社會、環境和制度4個方面的1 6項指標(表1)。6表1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指標體系及2020年目標值人均GDP是整個指標體系中的一個根本性的、標誌性的指標。根據世界銀行1 999年的劃分:低收入國家為760美元以下,下中等收入國家為761 - 3030美元,上中等收入國家為3031 - 9360美元,高收入國家為9361美元以上。非農業就業比重是衡量中國工業化程度的重要指標。隨着經濟的發展,勞動力將從第一產業向第二、三產業轉移。非農業就業比重將反映工業化、城鎮化發展的程度。恩格爾系數是反映居民富裕程度和生活水準及品質的重要指標,即居民用於食品消費支出佔總消費支出的比重。一般而言,隨着收入的增加,恩格爾系數趨於下降,居民生活水準相應提高。聯合國糧農組織依據恩格爾系數對生活水準作出如下劃分:恩格爾系數在59%以上者為絕對貧困狀態的消費;50-59%為勉強度日狀態的消費;40-50%為小康水平的消費;20-40%為富裕狀態的消費;20%以下為最富裕狀態的消費。另外,關注最低收入1/5人口的生活狀況還能反映社會公平狀態。城鄉居民收入是與人均GDP相關的指標,通過比較城鎮和農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可以反映城鄉收入差距和初次分配公平程度。這4個指標分別從經濟發展水平、經濟發展階段、居民消費結構、居民收入水平和收入分配等方面入手,全面反映了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基尼系數是測度收入分配差異程度的重要指標。聯合國有關組織規定,若基尼系數低於0.2表示收入絕對平均,0.2-0.3表示比較平均,0.3-0.4表示相對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較大,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懸殊。社會基本保險覆蓋率是反映社會保障體系健全度的重要指標。社會保障是一種社會穩定機制,是保障全體社會成員基本生存需要的手段,也是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協調發展的有效工具。平均受教育年限可以從總體上綜合反映人口受教育情況和人口素質,提高居民的受教育水平和勞動者的科學文化素質是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提升居民綜合生活素質的重要內容。預期壽命既能夠反映社會、經濟的進步狀況和醫療水平的發展狀況,又能間接地反映人們的營養狀況和生活品質的改善情況。文化是影響社會經濟運行方式和條件,以及人口素質的重要因素,可以用文教體衛增加值比重衡量文化產業的發展情況,反映國家發達、民族進步和社會文明程度。犯罪率是反映居民生活安全環
  • 境的逆指標。為居民提供安全的生活環境是社會發展的重要內容,直接影響當地的經濟發展和居民的安居樂業。日均消費性支出小於5元的人口比重是國際上通用的反映貧困狀況和公平狀況的重要指標,是保證貧困人口基本生存需要的最低標準。該標準根據中國的貧困線折算,而世界銀行規定的國際貧困線是人均每日生活費支出小於1美元。這7個指標分別從社會公平、社會保險、教育、醫療、文化、安全、貧困等方面考慮,全面反映了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社會發展狀況。能源利用效率反映了經濟增長對與能源的依賴程度,技術進步情況,經濟增長的可持續性,以及經濟增長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國際上一般選用千克油當量的產出作為反映該項的指標。國際上,用能夠使用經改善水源人口比重作為評價居民用水狀況的指標,因為使用經改善的水源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體現。按照世界銀行的標準,上中等收入國家為87%,高收入國家為100%。環境品質是影響居民生活品質的重要因素,國際上通常選用環境污染綜合指數作為評價環境品質的逆指標,可以結合大氣、水質、雜訊等污染情況進行綜合考察。這3個指標分別從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能源、水質、大氣、雜訊等方面研究了居民生活的自然環境條件。廉政建設用以反映政治文明發展狀況。國際上廣泛使用透明國際設計的腐敗指標來評定公共機構的腐敗狀況,結合中國國情,專家建議選用全國檢察機關直接立案的貪污賄賂和瀆職案件數與國家機關、政黨機關和社會團體就業人數之比作為反映廉政狀況的代行指標。政府管理能力用以反映政府在提高公共服務方面的能力,涉及公共財政管理、國家儲備狀況、法律法規建設、社會秩序維護等諸多方面。專家建議選用非正常死亡率作為評價政府管理能力的代行指標。非正常死亡率包括因交通事故、火災、安全生產事故、自然災害等造成的死亡人數,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反映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應對危機的能力。這2個指標涉及到居民關心的政府行政能力,也反映了居民生活的制度環境條件。當然,一些學者還提出了其他的衡量指標,如城鎮人均住房面積、城鎮化率、大學普及率、每千人擁有的醫生數、財政供養人數、國家資訊化綜合指數、國家資源環境安全指數等,都與居民生活素質密切相關。(五)城市綜合生活素質研究城市作為一個微型經濟體,其生活素質的指標與一個宏觀經濟體有所不同。世界上許多城市從各自的發展重點、發展方向和政府意圖出發,紛紛建立了不同的生活素質指標體系。新西蘭早在1 999年就開始了生活品質工程,為衡量生活品質提供了社會、經濟和環境的相應指標。其目的是反映城市中不斷增長的壓力、城市化的影響和這些對於居民福利的影響,為決策者提供資訊以提高城市的生活品質。該體系的主要內容包括:人口、知識和技能、生活水平、經濟發展、住房、健康、自然環境、居住環境、社會安全、社會聯繫、民主和政治權利等1 1個方面(表2)。其中每個次級指標也從若干個方面考察,有的能夠反映被調查者的主觀情況。表2 新西蘭生活品質指標體系香港也建立了類似的生活品質指標體系,以提高香港居民的生活水準和滿意度。主要的指標內容有:健康、教育、工作、社會關係、居住、休閒、經濟狀況、公共秩序、交通、醫療、就業、娛樂和社會福利。7
  • 澳大利亞的墨爾本以提高城市的適宜生活性和競爭性為主題,設計了一套城市發展方案,將今後的發展重點定為創新的城市、重文化的城市、有吸引力的城市和可持續發展的城市。由此選擇了6個主題綜合反映了城市的繁榮程度、競爭力、創新、可持續發展、吸引力和適宜生活性。其指標體系如下:表3 澳大利亞的墨爾本城市發展方案中國也建立了類似的評價適宜人居城市的指標體系,對中國50多個城市進行比較研究。該指標的建立以“人與人”、“人與自然”、“人一城市一自然”的和諧為目標,從城市經濟發展水準、經濟發展潛力、社會安全保障條件、生態環境水準、市民生活品質水準和市民生活便捷程度等6個方面選取了若干指標進行評價。8另外,國內有許多城市建立了各自的小康社會指標體系或現代化指標體系,以測量本地的小康社會或現代化的實現程度。總體來看,這些指標體系大同小異,多數是從人口素質、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科技條件、可持續發展等5個方面進行考察。三、 澳門 綜合 生活 素質 指標 的選 擇選取若干表達生活素質的單項指標組成表達綜合生活素質的指標體系,必須滿足綜合生活素質研究的目的以及指標選取的原則。因此本生活素質指標的構成特點如下:一是充分考慮澳門特別行政區現有的發展水平和特點。澳門是一個較為發達的自由港,外向度高;第一、二產業所佔比例較小,第三產業發達;旅遊和博彩業在經濟中佔有重要地位。尤其在最近幾年取得了較快的發展。表4 澳門經濟發展主要指標9按照中國現代化戰略研究課題組的測算,澳門和香港都已經進入第二次現代化階段。因此本指標在設計中捨去了一些衡量生活素質初級階段的指標。二是堅持避繁就簡、突出重點的原則。提高居民綜合生活素質,涉及到人口、經濟、社會、政治、環境等各個方面,內容十分豐富,必須進行全面客觀的分析。但是,研究評價指標時又不可能面面俱到,否則會增加調查工作的難度和成本,只能抓住最基本的方面進行評價。因此本文主要考慮社會經濟發展中與生活素質直接相關的因素,而對影響生活素質的間接因素不過多的考慮。三是本研究以社會條件層面的客觀指標為主,較少涉及個人生活層面的主觀指標。這不僅是出於簡化指標的考慮,而且“提升綜合生活素質”作為澳門的中長期發展戰略,中心目標是社會或政府為市民提供充分的物質基礎,因此考慮問題要以澳門大多數人的利益為出發點,而不是從局部利益出發,另外社會層面的總體生活需求滿足是個人層面生活素質提高的基本前提。四是堅持可測度、可比較的原則。可測度包括可以數量化和數量變化的顯著程度。在選取指標時,盡量避免定性指標,以及對澳門生活素質提高變化不顯著的指標。可比較包括縱向比較和橫向比較,反映自身進步情況和與世界的差距。在選擇指標時,要盡量以中國現行統計指標目錄和國際通行的指標目錄為標準。根據提升居民綜合生活素質的戰略目標,按照上述基本原則,參照國內外已有的各類評價生活品質指標體系、小康社會指標體系和現代化指標體系,經過反覆比較和綜合,本文構造了由經濟發展、人口素質、生活條件、自然環境、社會安全保障5個子系統衡量綜合生活素質。具體的指標體系如下。
  • 表5 澳門綜合生活素質指標體系* 按 反 比 計 算 的 逆 指 標(一)經濟發展類經濟發展是社會發展、人類發展的基礎和保障。一個國家和地區的生產力水準越高,創造出來的社會財富越多,人們能獲得的產品、服務也就越多,人們的生活素質才會有較大的提高。經濟發展可以從經濟發展階段、經濟結構、經濟發展穩定性、經濟發展的潛力等多個方面考察,可選擇GDP年均增長率、人均GDP、人均收入水平、通貨膨脹率、人均財政收入、投資率、出口依存度、恩格爾系數、第三產業產值佔GDP比重、第三產業勞動者佔總人口的比重等,但是本文主要研究澳門經濟發展能夠為澳門居民生活提供的物質保障,因此選擇了人均GDP、恩格爾系數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綜合反映社會的供給能力,從客觀角度評價澳門的綜合生活素質 。人均GDP是宏觀評價指標體系中的一個根本性、標誌性、綜合性的指標。世界上有經濟學家將高收入國家按人均GDP劃分為 三個梯隊,其 中25,000美元以上為“第一梯隊”,即是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主要有美國、日本、德國、加拿大、香港等國家和地區;25,000-20,000美元為“第二梯隊”,即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包括澳洲、意大利等國家和地區;20,000-10,000美元為“第三梯隊”,即中等發達國家和地區,包括台灣、新西蘭等國家和地區。去年,澳門人均GDP折合約22,557美元,意味着澳門已跨進全球經濟體系的“第二梯隊”。提升澳門綜合生活素質首先要讓澳門人均GDP穩定在“第二梯隊”之中,在發展中逐步消除各種矛盾和問題 。恩格爾系數是食品支出在總消費支出中所佔的比重,反映了居民消費結構等級和消費滿足程度。一般而言,居民的消費層次可分為8個等級,從高到低依次是:食品、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及服務、居住、醫療保健、交通和通訊、文化教育娛樂服務、雜項商品及服務。在消費結構中,如果低層次的消費比重過大,説明高層次消費未能得到較好的滿足;相反,如果高層次消費所佔比重大,不僅説明低層次消費得到了充分滿足,而且説明高層次消費滿意程度較高。在一個經濟體中,居民的需求滿足程度如何,最終的落腳點還是他們的消費狀況和消費等級,所以考察澳門居民的消費結構等級能夠有代表性的反映居民的物質保障情況。在實際運用中可用統計年鑑中食品消費開支的百分比表示。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通過一組代表性消費商品及服務專案的價格變動,反映居民一般所購買的消費商品和服務價格變動情況。許多國家和地區經濟發展的經驗表明,一國經濟最終與其CPI 總水平之間存在一定的對應關係,因此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能夠反映一個國家或地區對居民的物質保障情況。一般而言,CPI 能從總體上反映價格變動對居民生活的影響,尤其CPI 的上漲對低收入者生活的影響更大,因為通貨膨脹將直接導致非固定資產的貶值,而低收入者的資產組成中固定資產的比重往往較小。因此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是衡量經濟發展及其對居民生活影響的綜合指標。澳門的物價水準經過幾年的回落後,2004年的通貨膨脹率為0.98%,為經濟發展和提高居民生活素質創造了良好的環境。(二)人口素質類隨着經濟的發展,社會為居民提供了足夠的物質基礎,人們在解決了基本的生活需要後,其需求層次不斷提升,開始追求自身素質的全面提高,包括身體健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政治素質。擁有健康的身體是居民融入社會、參與工作、享受生活的基礎,因此是生活素質好壞的必然體現,可以選擇人均期望壽命、嬰兒死亡率、每萬人擁有醫生數、每萬人擁有病床數等指標衡量。科學文化素質是居民提高生活素質的有效途徑,是評價生活素質的重要尺度,包括教育資源的供給程度和需求的保障程度衡量,可選取在校率、人均受教育年限、高度教育入學率、成人識字率、每萬人口大學畢業生數、人均教育經費等指標。以民主素質為代表,可以反
  • 映人的全面發展中政治權、民主權、言論自由權等發展需要,是生活素質提高到更高層次的衡量專案,可用投票率、會議出席率、民主參與度等考察。本文根據實際需要選取了人均期望壽命、高等教育學生比例和投票率反映澳門的綜合人口素質。人均期望壽命從正面反映出全體人口的生命長短,為人口的身體素質提供了一個更形象的指標。它也是一個綜合性很強的指標,既能反映出社會、經濟的進步狀況,居民生活的改善與提高情況,也能從側面反映醫療水準的發展狀況。人均期望壽命越高壽命人口的存活率越高,身體素質越高;同樣,人們的生活素質越好,身體素質越好,醫療條件越好,人均期望壽命也必然提高。國際上低收入國家的人均預期壽命為52歲,中下等收入國家的人均預期壽命為59歲,中上等收入國家的人均預期壽命為76歲。澳門的人均預期壽命為78.9歲,屬於中上等地區水準。大學生佔同年齡層的比例反映高度教育大眾化乃至普及化的程度,能夠有代表性的反映澳門居民科學文化素質。高等教育在许多國家已經由就學率15%以下的精英型,走向就學率15-50%的大眾型,甚至就學率50%以上的普及型教育。隨着澳門經濟的迅速發展,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量越來越大,因此提高大學入學率和教育品質是澳門發展成為拉斯維加斯式大都市的必要條件。投票率可以反映澳門居民的民主素質和發展需求的滿足程度。提高人的素質還有政治權、民主權、發言權等發展需要。一方面凝聚社會各界的力量就要激發其社會各界愛國愛澳的熱情,激發其對參與澳門社會事務的積極性;另一方面民主素質既要通過教育來培養,也需要參與社會政治事務的機會來鍛鍊。因此投票率可以綜合居民思想道德素質、民主素質、人文素質等的發展程度。(三)生活條件類工作、居住、交通、通訊等的方便豐富程度是生活素質的直接體現,也是好的生活素質必備的硬體設備。在目前的經濟發展階段,工作是居民生活素質的保證,失業意味着貧困,可以用平均工資、失業率、每週工作時數等衡量工作條件。一個綜合生活素質高的城市也應該是一個基礎設施先進、完備,市民生活舒適、便捷的城市,可以從運輸設施、通訊設施、文化設施、娛樂設施、教育設施等基礎設施的數量、密度和分佈衡量城市生活的便捷程度,人均居住面積、道路網密度、每百人擁有公共汽車、人均郵電業務總量、每百人擁有電話數、每百人擁有商業、飲食業、服務業網點數、人均藏書量、每百人擁有公共廁所數等指標可供選擇。為簡便其間,本文選取了失業率、月平均工資、人均居住面積、每百人擁有公共汽車、每百人擁有電話5個指標反映澳門居民的生活條件。失業率是衡量居民總體生活素質的重要指標。就業不僅是居民謀生的手段,而且是居民融入社會、實現自我價值的途徑。在澳門經濟不景氣時期,失業人員一度走上街頭示威,嚴重影響了社會安全和穩定。目前,澳門的失業率已從2000年第二季度的高峰7.1%降到去年的4.7%,但是形勢仍不容樂觀。月平均工資是居民生活滿意度的直接衡量標準之一。據《中國城鎮居民社會心態調查報告》發現,收入水準低下,經濟困難是多數居民對生活狀況不滿的主要原因,下崗和失業人員、工人對生活狀況的滿意程度較低。可用統計年鑑中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衡量。人均居住面積用以説明澳門居民的生活條件。居住是生活素質的一個重要方面,衡量居住環境可從居住面積和居住品質兩個方面。一般而言人均居住面積大的家庭在居住生活品質上就要高一些,鑑於人均居住面積的客觀性和便於國際比較的優點,本文選取了這個指標。可以用統計年鑑中住宅建築面積與總人口之比表示。每百人擁有公共汽車是居民出行便利程度的指標,綜合反映了城市基礎設施狀況。居民是否能通行無阻,對於一個城市而言,重要的就是公路交通情況。採用人均擁有量是因為道路、汽車總量等都是絕對值,對於居民生活的意義不如人均擁有量更能夠反映真實情況。選擇公共汽車而不是私家車的數量,是因為研究的目的是提升居民的綜合生活素質,反映普通民眾的生活水準;而且作為一個影響城市規劃的操作目標,出於保護自然環境和減緩交通擁擠的考慮,提倡居民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可用統計年鑑中等級車輛的公共汽車數與總人口之比表示。每百人擁有電話是衡量澳門通訊條件的綜合指
  • 標,能夠反映通訊的便利程度和科技含量。出於上述同樣的考慮,本文選取了具有相對性、可操作性、貼近普通居民的指標進行考察。可以統計年鑑中的電話線與總人口之比表示。(四)自然環境類環境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本物質載體,一切環境因數的品質都影響着生活素質。很難想像,一個煙塵密佈、污水橫流、垃圾遍地的城市有較高的生活素質。工業化發展導致環境問題日益嚴重,空氣污染、水質惡化、生態資源破壞都嚴重影響了人們生活的基礎。同時污染導致的某些疾病、自然災害、酸雨等都威脅到人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因此越來越多的有識之士意識到保護環境的重要性,促進經濟發展不能以環境為代價,提高生活素質更要以提高環境品質為基礎。尤其對於澳門這個旅遊城市,環境也是社會的一筆寶貴財富和特殊的生產力。這個項目包含環境保護和環境現狀兩個方面研究,可選用的指標有污染治理費用佔GDP比重、“三廢”處理率、空氣污染指數、飲用水普及率、能源利用率、城市綠地率等,其中以空氣污染指數為代表。空氣污染指數是一種能反映和評價空氣品質的指標,將常軌監測到的幾種空氣污染物的濃度簡化成為單一的概念性資料形式,並分級表示空氣品質狀況與空氣污染的程度。選用該指標的原因,一是雖然環境狀況包括的因數很多,但是它們相互聯繫,成為一個整體,都能從空氣污染指標中得到一定的反映。二是空氣品質與居民日常生活緊密相關,空氣中污染物的級別、含量直接影響居民的身體健康;三是空氣污染指數是各地環保局每日監測和公佈的重要指標,便於進行國際比較;四是相對而言,該指標的波動性大、顯著性好,便於準確評價居民日常生活素質。(五)社會安全保障類社會安全保障是居民生活的制度環境、是保持經濟發展和社會有序運行的重要前提,也是生活素質穩步提高的重要保障。社會安全是反映社會秩序和政府執政能力的有效項目,也是衡量一個城市居住、旅遊、投資吸引力的重要因素,可選用包括犯罪率、每萬人口員警數、每萬人口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非正常死亡率等指標。當今世界大量存在性別歧視、種族或民族歧視、虐待老人和兒童等社會不公平現象,以及收入和財富分配不均的經濟不公平現象,都是社會不穩定的來源。為提高居民生活素質創造最佳的社會和經濟條件,社會公平是最有效的保障。可選取基尼系數、五等分歐希瑪指數、貧困人口比例等指標衡量。社會保障是國家和社會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對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予以的保障,是平均總體居民生活素質的重要內容,可選取基本養老覆蓋率、社會保險覆蓋率、醫療保險覆蓋率、社會保障支出等指標。每萬人口犯罪案件數是社會安全感的重要參考指標。社會治安問題曾一度成為澳門社會環境與整體經濟低迷的重要原因。經過5年的努力,澳門已經改變了社會治安較混亂的不利局面,博彩業順利開放,迎來了社會經濟欣欣向榮的景象。但是社會治安仍是澳門提高居民生活素質目標中不可鬆懈的一項內容。可用統計年鑑中罪案數目與總人口之比表示 。五等分消費開支指數是用來綜合考察居民內部收入分配差異狀況的分析指標。這種方法按居民消費開支的高低,將人口分成五等分,然後計算出每個1/5人口層的消費在全部消費中所佔的比重。採用五等分法不僅可以直觀地顯示各等次居民的消費開支和在國民收入分配中所佔的地位,而且可以通過計算最高20%消費戶的開支和最低20%消費戶的開支之比來測定貧富分化的程度。可用統計年鑑中按雙周開支五等分位統計的每戶雙周平均消費開支最低五分位和最高五分位之比表示。社會保險覆蓋率是指社會保障的人口覆蓋率,是衡量居民總體生活素質的重要指標,是體現社會公平性,反映社會保障體系健全度的關鍵指標。從社會保障的內在要求看,一是社會保障的深度,即社會保障金額越大越好;二是社會保障的廣度,即社會保障涉及的人群越多越好。考慮到社會保障的目的是促進社會公平,為公民提供基本生活安全網,所以本指標主要考察社會保障覆蓋情況,可用統計年鑑中收益人數佔總人口比重衡量。綜合以上,本文從綜合生活素質的概念出發初步構建了評價澳門居民綜合生活素質的指標體系。有理由相信,只要切實貫徹“以民為本”的執政理念,以居民的生活需要為指導方向,跟蹤調查各項指標
  • 及其變化原因,澳門居民明天的生活會更好 !註 釋 :1 Be rg e r-Sc h m itt, Re g in a & No l l , He i na - He rb e rt, Concep tua l Fra m e work a nd Struc tu re o f a Europe a n Sys t em o f Socia l Ind ic a t o rs , Eu Re p ort i ng Working Pa pe r No. 9, Subpro je c t “ Eu rop e a n Sys temof Socia l In d ic a to rs ”(Ma nnheim : Cen tre fo r Su r ve y Re s e a rc h a nd Me t hodolog y “ZUMA”, Soc ia l In d i c a t o rs De p a r t m en t , 2 0 0 0 ) .2 周 長 城 等 :《 全 面 小 康 :生 活 品 質於 測 量 》 ,社 會 科 學文獻 出版 社 , 2 0 0 3 年 。3 同 上 註 。4 國 家發 改委 宏 觀 經 濟 研 究 院課 題 組 : 《 全 面建 設 小 康 社會 的 目標 和 任 務 》 , 20 03 年 12 月 。5 中 國 現 代 化 戰 略 研 究課 題 組 、中 國科 學 院 中 國 現 代 化 研究 中心 :《 中 國現 代 化 報 告 20 0 1 》 ,北 京 大 學 出版 社 ,20 0 1 年 。6 國務 院發 展 研 究 中 心發 展 戰 略 和 區 域 經 濟 研 究部 “十 一五 ” 計 劃 基 本 思路 研 究課 題 組 :李 善 同 、候 永 志 、孫 志燕 、馮 傑 詳 細 解 讀 全 面 建 設 小 康 社 會 指 標 體 系 的 1 6 項指 標 ,《 經 濟 參 考 報 》 , 2 0 0 5 年 1 月 3 0 日 。8 周 長 城 等 :《 中 國 生 活 品 質 :現 狀 與 評 價 》 ,社 會 科 學文獻 出版 社 , 20 03 年 。9 周 至 田 、王 海 燕 :《 中 國適 宜人 居 城 市研 究與 評 價 》 ,中 國人 居 環 境 網 , 20 04 年 10 月 8 日 。10 中國銀 行 澳 門分行:http:/www.bocmaca u.com/b5/fina nc e/6 b 1_ d e x .h tm ,及 “20 05 年 澳 門經 濟 財政 領 域 施 政 方針 ”
  • 回歸後澳門經濟形勢及政策效果評析黃燕芬、袁 江*一 、引 言澳門地域小,總面積27.5平方公里,46.5萬人口1 ,自然資源缺乏。然而,澳門擁有相對完整、獨立的政府架構、法律體系、司法制度和獨立的財政税收、金融制度,形成了相對獨立的超小型經濟,這是澳門經濟的最大特點。自1 999年1 2月20日回歸祖國以來,澳門經濟不僅結束了回歸前連續4年的負增長,步入了逐年增長的軌道,而且物價持續走低、失業率居高不下等經濟現象也出現了明顯的好轉。雖然澳門奉行的是自由市場制度,但特區政府的經濟政策對經濟復甦和增長發揮了重要作用。反思澳門回歸以來的經濟政策,本人以為可以分為兩個不同的階段:前一階段(2000-2001)的經濟政策是固本培元,重在微觀規制,而後一階段(2002至今)的經濟政策則是開拓進取,重在宏觀管理。雖然政策的側重點不同,採取的具體措施也有很大差異,但各階段的經濟政策都較好的適應當時的經濟環境,促進了經濟的發展。本文主要對澳門回歸後的經濟政策進行了評析。第一部分回顧了澳門回歸後的經濟運行狀況;第二部分介紹澳門2000-2001年“固本培元,重在微觀規制”的經濟政策;第三部分介紹澳門2002年至今“開拓進取,重在宏觀管理”的經濟政策;最後一部分立足以上的分析,分別從短期和中長期兩個角度對澳門今後的發展提出建議。二 、澳門回 歸後的 經濟運 行狀 況(一)經濟增勢良好1996-1999年,澳門經濟連續負增長。自1999年底回歸祖國以後,澳門藉回歸之勢,結束了經濟持續負增長的局面。2000年澳門本地生產總值達497億澳門元,比上年實際增長4.6%;2002年本地生產總值543億澳門元,實際增長1 0%;2004年澳門本地生產總值達827億澳門元,實際增長率高達28%。2如圖1,回歸祖國以來,澳門經濟不僅走出了低谷,並且持續增長,出現了近1 0多年來罕見的良好局面。圖1 澳門本地生產總值的實際增長率(二)通貨緊縮有所緩解與回歸後經濟復甦並持續增長的局面相反的是,2000年以來澳門物價卻持續走低,出現了嚴重的通貨緊縮現象。如圖2,2000年第四季度澳門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以1 999年1 0月-2000年9月為基期)為99 .14%,2001年同季度CPI 進一步降為96.1 9%,2002年為94.46%,至2003年第三季度達到了最低點92 .9%。* 前者為中國人民大學宏觀經濟理論與政策教研室主任、副敎授、德國埃森大學經濟學博士後者為中國人民大學學生
  • 物價的持續走低根本原因在於需求不足。主要貿易夥伴國的經濟不景氣和本地居民消費不足,加上政府奉行平衡的財政政策控制支出都導致了總需求的降低。但是自2003年第四季度開始,物價開始不斷攀升,從而緩解了通貨緊縮日趨嚴重的局面。本人以為最重要的原因在於祖國內地赴澳旅遊人數不斷增加拉動了澳門本地消費從而拉升了物價,但政府加大公共投資力度對擴大內需也發揮了重要作用 。圖2 澳門回歸以來綜合消費物價指數(CPI)走勢資料來源:澳門特別行政區統計暨普查局網站,h t t p://ww w.dsec.g ov.mo,消 費 物 價 指 數 以 1 999年 10月 -2000年 9月 為基 期 。(三)失業率穩中有降失業率居高不下一直是特區政府面臨的執政難題。2000-2002年澳門的失業率基本都在6%-7%左右徘徊。2000年第四季度失業率為6.2%,同季度失業率2001年為6.5%,2002年為6.6%。特區政府面對失業率居高不下,通貨緊縮嚴重的局面,採取了總量調控和結構調整相結合的經濟政策,加大了政府投資力度,積極調整產業結構,並進一步加強區域合作深度,從而為澳門本地居民提供了許多就業崗位。自2003年起,失業嚴重的狀況得到了有效緩解。2003年第一季度失業率仍為6.1%,但到第四季度失業率就降到了5.5%,到2004年第四季度失業率進一步降到4.1%,是自1998年以來的最低失業水準(圖3)。回歸5年以來,澳門經濟運行狀況不斷好轉,經濟持續增長、通貨緊縮嚴重和失業率居高不下的狀況都得到有效緩解。這種良好局面的出現與特區政府立足澳門實際所制定的一系列經濟政策是分不開的。以下本人將就澳門回歸後所經歷的兩個不同階段的經濟政策做具體的分析和評價。圖3 澳門近年季度失業率 :2000-2004資 料來源:澳門特別行政區 統計暨普查局網站,h t t p://ww w.d sec.gov.mo三、2000 -2001 年的經濟政策:固本培元,重在微觀調整(一)2000-2001年地區內外形勢澳門是一個外向互動型的小規模經濟社會體制,十分容易受到鄰近地區以至全球經濟變動的影響。從周邊形勢看,進入新世紀澳門周邊地區的經濟開始復甦,其投資者在加大投資力度同時正積極向外尋找投資機會;而中國即將加入WTO以及推進西部大開發戰略也給澳門創造了許多發展機會。從澳門內部狀況看,1996-1999年,澳門經歷了連續4年的負增長。雖然2000年藉澳門回歸之勢,旅遊業出現了較明顯的復甦,其他行業的經營狀況也出現不同程度的好轉,但是澳門這個經濟體在經歷了一個起伏較大的波動之後元氣大傷,亟需調整,以“積累能量,恢復元氣,重新確定前進的起點”。3(二)“固本培元,穩健發展”的施政方針正是基於當時澳門地區內外的經濟形勢,澳門政府提出了“固本培元,穩健發展”的施政方針。在這一方針指引下,2000-2001年澳門特區政府的經濟職能更多的是對回歸前的延續,將“完善市場環境”放在了經濟工作的首位,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1.加快修改法律法規進程,不斷改善行政服務特區政府為了能吸引外資和推動區域合作,促進澳門經濟的復甦,上任伊始特區政府就承諾“將致力完善自由開放、公平競爭的市場軟環境,並通過市場環境的整治和優化來推動經濟復甦。”4一方面修改現行不合時宜的法律法規。2000-2001年政府分別在税務、金融、外貿、勞動及社會保障等領域修訂和制定了一系列商業法律和法規,以達到既規範
  • 企業的運作,又促進企業的發展的目標。另一方面政府提高公共行政效率以促進市場環境的優化。“一站式”服務的推出使企業投資程式更加簡化、靈活,切合現實的環境。對移動電話、互聯網市場的開放,使市場環境更加自由,增強了市場的吸引力 。2.繼續奉行平衡的財政政策雖然澳門經濟消費不足,失業率居高不下,但特區政府仍奉行平衡的財政政策。2000年,特區財政收入90.79億元,支出87.65億元,盈餘 3.1 4億元;2001年特區財政收入100.90億元,支出96.69億元,盈餘4.20億元(圖4)。5 總體上看,特區的公共財政收支平衡,略有盈餘。圖4 2000-2001年澳門特區財政收支狀況資料來源: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局網站,ht tp://www.ds f .gov.mo在經濟低迷的時期仍舊奉行平衡的財政政策,其中原因一方面在於歷來澳門政府都奉行自由市場原則,很少通過大規模政府支出來刺激經濟增長;另一方面原因在於財力的考慮,澳門已經連續4年經濟負增長,經濟低迷導致財政收入減少,也限制了政府搞大規模的公共投資。3.加強金融監管,防範金融風險配合離岸金融業務的發展,金管局對海外投資基金制訂了相關的進入規定;同時,加強對各種投資基金的管理。在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等方面,也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2000年,金管局負責管理的特區政府儲備基金本利總值達到106億多澳門元6,回報率達到了預期目標。(三)該時期經濟政策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澳門政府歷來奉行自由市場原則,回歸後重在微觀調整,做“守夜人,可以看作是對回歸前經濟政策的延續。對於2000-2001年經濟政策的評價,本人以為應該一分為二的看。一方面,“固本培元,重在微觀規制”的經濟政策可以看作是對回歸前的經濟政策的延續。這不僅可以減少因政權交替而導致的社會混亂,而且確實也是鞏固連續四年負增長後的澳門經濟基礎的必然選擇。隨着市場環境的完善、入澳旅遊的人數不斷增多,回歸後,澳門經濟開始復甦,而且財政盈餘也逐年增多(2000年盈餘3.14億元,2001年盈餘4.20億元),可以説是固本培元經濟政策的取得的積極效果。另一方面,“固本培元,重在微觀規制”的經濟政策沒有解決高失業和通貨緊縮並存的局面。2000-2001年間,失業率始終在6-7%之間徘徊,而且物價又持續走低。加上國際形勢的不斷變化,這就對澳門政府“固本培元,重在微觀規制”的經濟政策提出了巨大的挑戰。澳門政府的經濟政策需要重大的調整。四、2002 年至今的經濟政策:開拓進取,重在宏觀管理(一)2002年以來的地區內外形勢2001年全球經濟明顯滑坡,澳門的主要貿易夥伴美國、歐洲、日本等陷於衰退,“9·1 1”事件更是雪上加霜。澳門作為一個外向型的經濟體系,外需不足對其經濟造成了極大的衝擊。從澳門內部狀況看,地區經濟經過兩年“固本培元”的調整後開始進入正常發展的軌道。2000年澳門本地生產總值為489.72億澳門元,實際增長3.6%,2001年本地生產總值為497.04億澳門元,實際增長1.5%。地區財政收入也出現較大幅度增長,2001年達到10.09億澳門元,同比增長11%,財政盈餘4.2億元,同比增長34%。總的來説,澳門經濟已逐漸走出了回歸前的低谷,並且經濟基礎得到了較好的鞏固。但是,經濟的增長並沒有降低澳門居高不下的失業率,而且本地消費不足、通貨緊縮嚴重的徵兆仍舊存在。因此,本人以為外需不足和內需不旺是該時期澳門經濟所處環境的主要特徵,也是該時期政府制定經濟政策的出發點。
  • (二)總量調控和結構調整相結合的經濟政策如果説回歸後的2000-2001年澳門政府遵循自由市場原則,奉行固本培元,重在微觀規制的政策取向的話,本人認為,從2002年開始,澳門政府在遵循自由市場原則的基礎上,開始逐漸轉向做一個開拓型的政府,其經濟政策偏重於宏觀管理,將總量政策和結構政策進行了有機的結合,從而促進了澳門經濟的高速發展。顯然,這種轉變與當時澳門外需不足、內需不旺、失業嚴重的宏觀環境是密切相關的。考察2002年以來澳門的經濟政策,主要沿着以下幾點展開。1.加大政府投資力度,完善營商環境澳門政府在2002年以後的施政報告中仍舊將完善市場環境放在重要位置。但是,我們發現政府完善營商環境已經逐漸從完善法律法規的“軟環境”建設轉向了加大公共投資的“硬環境”建設。凱恩思主義經濟學認為,一國經濟衰退、失業增加、物價走低主要是由於需求不足導致的。要促進經濟增長,必須擴大需求。而一國的需求主要由消費需求、投資需求、政府支出和國外需求四部分構成。澳門政府在消費需求、外部需求不足的情況下,增大政府公共開支,擴大本地總需求,不失為拉動經濟增長的良策。從2002年到2004年,澳門特區政府在本地財政收入增加的基礎上,擴大政府公共投資的規模(表1)。2002年政府投資13.5億澳門元,佔公共財政總支出的14.1%,2004年政府投資達到33.86億澳門元,佔總支出的比重為25.2%,比2002年提高了11.1%(圖5)。不斷擴大的政府投資規模主要用於大型基礎工程建設,例如2002年投資動工建設了第三條澳門大橋、東亞運動會場館以及多項涉及改善民生的公共工程等。這些基礎工程的建設,一方面將極大的改善澳門的投資環境,增強對外資的吸引力;另一方面擴大了本地的總需求,拉動了經濟增長,為一部分失業人員提供了就業的機會。2.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資源配置澳門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形成了以第三產業為主,第三產業又以博彩旅遊業為主的產業結構。1999年第三產業佔整個地區生產總值為89%,2002年這個比重達到92.6%,第三產業佔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持續上升是本階段產業結構的特徵之一;而博彩業表1 澳門公共財政狀況(1999-2004)(單位:百萬澳門元)資料來源: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局,h tt p://w ww.d s f.gov.mo圖5 澳門回歸以來政府投資佔總支出的比重及旅遊業佔第三產業的比重不斷上升則是產業結構的特徵之二。澳門政府積極順應產業結構調整的趨勢,於2002年確定了“以博彩旅遊業為龍頭、以服務業為主體、各行業協調發展”的產業政策。在該產業政策的指導下,特區政府一方面保持和加強龍頭產業發展優勢,2002年對博彩業進行了專業制度改革,打破了40年獨家專營制度,使博彩業能在競爭中提升檔次和競爭力;另一方面扶助新興產業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重點發展離岸服務業、轉口貿易和物流業、通訊科技產業、會展業等。產業結構的調整促進了資源的優化配置,極大促進了經濟的健康發展。以博彩業為例,借助經營制度的改革和內地聯繫的加強,澳門博彩業出現了迅速的發展(圖6)。圖6 澳門博彩業佔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資 料來源:澳門特 別行政區統計暨 普查局網站,h t t p://w ww .dsecgov.mo
  • 3.加強區域合作深度,推動經濟增長澳門作為一個開放的微型經濟,基於自身的資源要素、比較優勢,以及產業結構發展定位等多種因素的綜合考慮,澳門必須走對外合作的道路。只有具備寬敞的腹地和強有力的依託,澳門經濟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2002年以來,隨着美國等主要貿易夥伴國的經濟形勢的衰退,澳門只有尋求與經濟一直保持高速增長的祖國內地合作,才能為本地經濟發展注入活力。在這種形勢下特區政府提出澳門建立“三個”服務平台的構想,即粵西部商貿服務平台、內地與葡語國家經貿服務平台、及全球華商服務平台。2003年1 0月17日,《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即CEPA)正式簽署,標誌著澳門與祖國內地經濟合作將以制度性框架確定下來。在CEPA的大框架下,澳門政府繼續把旅遊業作為區域合作的突破口。“自由行”政策的實施不僅帶動了受SARS打擊的澳門旅遊業的復甦,而且成為啟動澳門新一輪經濟發展的助推器,加快了澳門與內地經濟融合的步伐。2004年隨着“自由行”範圍的逐步擴大,澳門旅遊業得到了快速增長。據統計,1-9月份,來澳旅客1219.01萬人次,同比增長45.3%,其中內地旅客605.95萬人次,增長82.7%,以“自由行”方式來澳旅客達248.93萬人次,佔內地旅客的35.8%。旅客人數的增長帶動了消費的增長,2004年第三季度入境旅客人均消費149澳門元,同比增長2.5%,其中內地遊客消費水準最高,為256澳門元,其主要消費用於購物,佔59%。1-9月份澳門酒店入住率為74.3%,同比增加14.2%。內地旅客的消費帶動了澳門零售業、餐飲業、博彩業等相關行業,推動了澳門經濟整體經濟進入新一輪發展時期 。(三)該時期經濟政策的成效以及存在的問題2002年以來,在財政政策和結構政策的相互作用下,加上區域合作的不斷深入,澳門經濟開始進入加速增長的軌道。2002年經濟比上年實質增長1 0%,2003年為1 5.6%,2004年經濟增長達到了28%。在經濟高速增長的同時,通貨緊縮有所緩解,失業率居高不下的狀況開始變化,2004年第四季度失業率為4.1%,降到了澳門回歸5年來的最低水準。雖然2002年以來的經濟政策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是本人以為以下幾點仍是我們需要注意的重點:第一,澳門產業結構單一的狀況仍未得到有效改善,因此受外部因素衝擊的風險仍然很大;第二,不斷擴大政府支出拉動經濟增長只能作為短期政策,長期仍需著眼與經濟結構的調整;第三,雖然政府公共支出和外地遊客的消費拉動了本地總需求,但本地居民的消費不旺盛、企業投資不足仍舊是需要重視的問題。五、對澳門今後發展的幾點建議( 一 ) 短 期 增 長 政 策 建 議在短期內,促進經濟增長、解決就業和通貨緊縮問題仍舊是澳門政府的經濟政策的着眼點。本人提出以下三點建議:1.加大財政政策的力度回歸5年來澳門的財政狀況得到了極大的改善,盈餘逐年增多,這也為政府的財政政策奠定了紮實的物 質 基 礎。 一 方 面, 通 過 減税 政 策 刺激 企 業 投資;另一方面擴大政府公共投資擴大本地總需求,從而拉動本地經濟增長,解決就業問題。2.實施消費政策消費形成最終需 求的絕大部分, 在促進GDP 增長的三大因素中,消費最為重要,而且財政政策能取得多大作用也取決於消費傾向。當前澳門的利率追隨香港利率處於近5年來的最低水平( 圖7)。如果針對消費結構的變化,注意到消費的不同層次,居民的消費熱點分散化以及中老年人消費的巨大潛力,出台合適的消費政策,不僅具有立竿見影的短期意義,而且還會對產業結構的調整有長遠意義。圖7 澳門月度利率變動趨勢圖資料來源:澳門特別行政區金融管理局網站,h t t p://ww w.amcm.gov .mo
  • 3.解決中小企業信貸資金問題中小企業是澳門企業的主體,其經營靈活,是解決本地就業的重要途徑。但是,當前澳門的中小企業面臨著融資難的問題,影響了其今後的發展。本人認為,特區政府在為中小企業的發展營造非常好的市場環境同時,也應該通過合理的管道為企業解決信貸資金問題。例如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諮詢等服務。(二)澳門中長期增長的空間澳門經濟短期內可以通過需求管理達到持續增長的目的,但從長期來説,只有通過結構轉換、消除供給約束的供給政策才能保持中長期的高速增長。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澳門經濟中長期增長的空間,本人以為應該立足於本地產業結構的調整、區域合作的不斷深入以及企業結構的優化。1.產業結構的調整對產業政策和經濟增長關係的數量研究表明,產業政策的正確與否對經濟增長關係重大,尤其是連續正確的產業政策能夠產生的並不是簡單的疊加的增長效應,而是累積的效應。因此,澳門應該明確“以博彩旅遊業為龍頭、以服務業為主體、各行業協調發展”的產業政策,對需要振興的支柱產業進行傾斜,特別是有效地增大投資力度,並對最終需求予以引導。2.區域合作的深入從長遠的發展來看,澳門這個微型經濟缺乏優勢。只有通過走對外合作的道路,只有尋找寬敞的腹地和強有力的依託,澳門經濟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基於此,本人以為澳門經濟要不斷深化其在粵一港一澳區域經濟的合作與分工中的比較優勢,在區域合作中壯大自己。在市場、勞力、資源、技術上,澳門不如內地;在資金、技術、管理和國際金融、航運、商務、資訊網路上,澳門遠不及鄰近的香港,但是內地尤其是珠三角和香港需要利用澳門作為通向歐洲和葡語國家的橋樑,並利用澳門經營成本相對低廉等優勢來發展自己。因此,澳門要不斷發展和深化自己的比較優勢,推動區域內經濟一體化的趨勢,這將是今後澳門發展的主要動力之一。3.企業結構的優化企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實力的源泉。從企業規模結構的角度分析,我們發現澳門存在着極其不合理的企業結構。博彩業是寡頭壟斷,存在著規模經濟,與之相反,其他行業多是中小企業,缺乏規模經濟,兩者都不符合“有效競爭”的標準。因此,澳門政府應該以“有效競爭”為標準,逐步調整當前不合理的企業結構。一方面引入競爭機制,逐步打破壟斷,使博彩業具有競爭活力;另一方面要積極發揮政府調控的作用,制定配套的中小企業政策,促進企業之間的專業化分工與協作以及企業之間的聯合與兼併,鼓勵發展企業集團。澳門企業結構的調整和優化將是澳門今後發展的根本力量。註 釋 :1 資料 引自 中 華人 民 共和 國 國家 統 計局 編 :《 中 國統 計 年鑑》,2 0 0 3 年,第9 3 1 -9 3 3 頁。2 資 料 引 自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網 站 , h t t p://www .d se c.gov.m o ,下文中未特殊注明的資料均引自該網 站 。3 何厚鏵 :《 20 0 0年 財政 年度 施政 報告》 ,中 華人 民共 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網站,h t t p://ww w.g ovmo。4 同 上 註 。5 資料引自澳門特區財政局網站,ht t p://w ww .d s f .g ov mo 。6 該 資 料 引 自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金 融 管 理 局 網 站 , h t t p://www .amcm .g ov.mo。
  • 淺析澳門經貿服務平台政策對中國與巴西關係之促進葉桂平*一 、引 言進入21世紀,隨着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浪潮席捲世界,原本在地域上相隔甚遠,處於不同區域的國家或地區,在全球化和區域經濟整合與合作的推動下,為了擴大經濟貿易發展的空間,逐漸形成許多跨區域的經濟合作組織。中國和巴西作為東西兩個半球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相互往來已具歷史,隨着國際形勢的新變化,建立中巴戰略關係對兩個國家,對國際社會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然而,中巴兩國相隔萬里,雖然交往的歷史很長,但關係並不緊密,相互之間的瞭解也不深入,因此,要在短時間裏提高兩國經貿往來的程度以及成功率,必須通過熟悉兩國情況的第三方進行穿針引線,提高貿易以及相互投資的頻率和成功率。澳門作為中心文化交匯的地方,對中國以及西方國家,尤其是葡語國家非常熟悉,非常適合成為中西合作的媒介。結合自身優勢,澳門政府在回歸以後創造性地提出了要積極打造澳門作為“中國內地與葡語國家的經貿合作服務平台”1 的戰略構想。本文首先對中巴之間的關係進行簡要的回顧,分析歷史上澳門在中巴關係發展中所起的作用,結合中巴關係發展的新形勢,探討澳門構建“中國內地與葡語國家的經貿合作服務平台”的意義,通過統計資料以及例子分析平台的作用,最後對平台的發展提出一些政策建議,祈對政府繼續進行深化平台的建設有所裨益。二、 中 國、 澳 門 與巴 西 關 係的 淵 源 和歷 史中國與巴西兩國之間雖然遠隔重洋,分處於東半球的北部和西半球的南部,是世界上相距最遠的幾對國家之一,但中巴雙方人民的接觸和交往的歷史卻源遠流長,有着非常悠久的歷史。兩國關係最早可追溯到1 5-16世紀葡萄牙建立其“海洋帝國”時期。當時具有先進的航海技術和武器設備的葡萄牙,在非洲、美洲和亞洲到處征佔殖民地,力圖稱霸世界。並分別在1 500年佔領巴西和1 553年竊據澳門。從而,同為葡萄牙殖民地的巴西和澳門開始有所接觸,並且彼此開始進行往來。當時,從東方啟程的葡萄牙船隻把精美的中國瓷器帶到巴西,回程時又把巴西的黃金和煙草輸入中國。此時,以瓷器、茶葉和絲綢為代表的中華文化,受到巴西人民的珍愛,同時也對巴西社會和文化習俗產生了比較大的影響。正如巴西著名的社會學家吉被扥·弗萊雷指出:殖民地時期,巴西人民曾通過以澳門為媒介的中巴貿易所帶來的文化感染,形成了一些源自東方的文化習俗,只是後來由於歐洲強國阻止亞洲和巴西的直接貿易,割斷巴西與中國的文化紐帶,才使巴西人民不得不放棄東方的習俗而被迫接受了英國和法國文化的影響。直至1 808年,遷居巴西的葡萄牙王室,才通過其在澳門的總督從中國的湖北招募了約200名茶農前往巴西里約熱內盧從事茶葉種植。“茶”這個詞也在此時被納入了葡萄牙語。清朝光緒六年(即1 990年)8月1日,中巴兩國更在天津簽訂《中國——巴西友好* 中國 社 會 科 學 院 拉 丁 美 洲 研 究 所 博 士 研 究 生
  • 通商航海條約》,宣佈彼此建立外交關係,互派使臣駐對方首都,並“享獲種種恩施與項待最優之國使臣無異”。1882年2月在上海換約後生效。1983年巴西在上海設立總領事館。清政府委派駐法國使臣兼管巴西使事。1 909年清政府駐法國、西班牙、葡萄牙及巴西國欽差大臣、公使乘船首次前往巴西首都里約熱內盧,受到巴西總統的接見。1 909年8月3日兩國簽訂了《中國——巴西公斷條約》,中國湖北省的茶農可以通過澳門到巴西種植茶葉。從兩國建交直到20世紀40年代,由於兩國距離遙遠,經濟欠發達,在相當長的時間裏,貿易和人員交流較少,兩國關係停滯不前、毫無生氣。一直到新中國建立後,兩國關係才重現生機,彼此之間的交往也逐步擴大。一些巴西的知識份子、記者開始訪問中國,並向巴西人民介紹中國的情況,巴西人民對中國逐步有所瞭解。中國也派出雜技團、新聞代表團和民間藝術代表團訪問巴西。這種形式的接觸和互訪,加深了雙方的瞭解和兩國人民的友誼。然而,由於巴西在二戰後,實行與美國“自動結盟”的政策,巴西外交處處跟隨美國,中巴關係難以獲得實質性的進展。60年代初,以古拉特為首的巴西領導人,在拓展中巴關係上不遺餘力,此時的中巴關係迅速升温,並顯示出良好的發展勢頭。然而,巴西親美軍人卻於1 964年4月1 日發動了政變,迫使古拉特總統流亡海外。隨後,巴西軍人政權更逮捕了中國在巴西的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和新華社的九名工作人員,並廢止中巴之前訂立的貿易協議,因而使中巴關係遭到全面破壞,兩國之間的必要聯繫也只能通過雙方在倫敦的外交機構代辦。60年代末、70年代初,巴西的“經濟奇跡”促使其國力大增。此時的巴西政府也開始提倡新的以“多邊主義”和“實用主義”為主導的外交策略。這種策略試圖改變該國一直以來奉行的依附美國外交的做法,在以外交要為民族利益、經濟建設和對外貿易服務的宗旨下,積極發展與其他發展中國家、與西歐和與日本的關係。1974年8月15日中巴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後,兩國之間在外交、經貿、科技、文化、軍事等各方面的關係都得到進一步發展,兩國關係也終於走上了穩定的、健康的發展軌道,兩國人民友好交往的歷史也翻開了嶄新的一頁。80年代以後,兩國領導人互訪頻繁,中國政府的主要領導人曾先後訪問過巴西,巴西的幾任總統也都訪問過中國。在國際舞台上,兩國都主張獨立自主、不干涉別國內政、尊重別國主權與領土完整、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和友好共處,主張國際多極化,反對霸權主義。三 、中國 與巴 西經 貿關 係發 展現 狀張建立一個公正、民主、促進發展的國際經濟新秩序。兩國在許多國際問題上的觀點和看法基本一致或相似。這為兩國經貿關係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因而兩國的經貿關係也得到較大的發展,雙邊貿易大幅增長,連續創歷史紀錄。根據中國海關的統計資料,2004年中國與巴西的貿易額約為2001年的四倍(圖1)。目前巴西是中國在拉美最大的貿易夥伴,中國也是巴西在亞洲最大的市場。作為經濟正處高速發展時期的中國迫切需要一個穩定的戰略資源供給地,巴西在鐵、木材、大豆以及石油的豐富蘊藏量的優勢是中國不可忽視的,而且雙方貿易的巨大互補性使中國的優勢產品如機電、輕工可以找到廣闊的市場。而巴西對華貿易每年保持大量順差將成為其金融穩定的重要支撐(2004年巴西對華貿易順差額為50多億美元)。圖1 2001至2004年中國與巴西的貿易額此外,中巴經濟合作和相互投資也發生了可喜的變化,兩國經貿往來正在從簡單的貿易向更深層次的相互投資延伸。到2003年底,巴西在華投資了31 2個項目,主要集中在汽車設計、壓縮機等優勢領域。而中國對巴西投資也逐漸從商業領域向家電生產和基礎設施領域擴展。由於巴西地緣遼闊,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較為薄弱,大量產品尤其礦產
  • 品,“挖不出、裝不上、運不走”,阻礙巴西經濟發展和兩國貿易的擴大;而中國基礎設施建設經驗豐富、力量雄厚,雙方在基礎設施領域的合作將使兩國的經貿關係更上一個層次。目前中國的一些企業已經在巴西確定了合作項目,包括:巴西的港口、鐵路、輸油管線、電站、礦山、冶煉領域等都是合作的重點。雙方大企業集團聯手的新勢頭也已展現,比如,上海寶鋼集團與世界最大的鐵礦沙生產和出口商——巴西淡水河谷公司合資在巴西開礦,建煉鋼廠;中國鋁業公司與淡水河谷公司簽署了在巴西合資建設年產180萬噸氧化鋁廠框架合作協議;華鋁工業投資公司與巴西科林巴巴公司簽署了在巴西合作開發礬土資源和建設鋁廠的合作意向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與巴西石油公司簽署了在巴西或第三國勘探開發石油天然氣框架協議;中信集團與巴西電力集團公司簽訂了電力能源領域建設戰略合作協議。另外,巴西航空工業公司與中國航空工業第二集團在哈爾濱合資興建的支線飛機生產線已於去年投產,生產出國內最先進的支線飛機。巴西大型國有和私有銀行還不失時機地在中國開辦代表處,為雙方企業提供金融服務。澳門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根據《澳門基本法》,享有“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特殊權利,對外可以“中國澳門”與其他國家和地區進行經貿往來。根據澳門統計暨普查局的統計資料顯示,澳門與巴西貿易額2001年達0.24億美元,2002年增至0.30億美元,2003年又增至0.39億美元,2004年更增至0.93億美元,由此可見,雖然澳門與巴西的貿易額總體來説不算很大,但每年都在增加,説明澳門與巴西的關係越來越緊密,貿易往來越來越頻繁。四 、澳 門經 貿服 務 平台對 中巴關係 的促 進雖然中國與巴西的關係有着很好的基礎和較好的前景,經貿往來也日趨加強,但是地理上的遙遠、語言上的障礙、法律體系、進出口政策以及社會文化上的較大差異仍然是制約兩國關係發展的因素 。葡語作為澳門的兩種官方語言之一,同樣也是巴西的官方語言。在澳門,許多人已經能夠同時掌握中文和葡文這兩種官方語言,葡文教育或有關課程也已相當普及,葡文報章、雜誌、電台、電視一應俱全,應用相對廣泛。大量接受過葡式教育的,對國內及巴西等葡語國家市場、文化有相當認識的企業主和商人,其中有不少是華人,以及其他諸如:法律、會計、商業、市場推廣、顧問等等的專業人仕令澳門具備了參與國際合作,尤其是促進中國內地與巴西等葡語國家經貿聯繫的優越條件。此外,由於語言、文化和人文關係,澳門還有相當一部分的土生居民都曾僑居巴西等葡語國家等地,對於這些國家的文化和習俗有一定的瞭解。另外,澳門特區所實施採用的一套與歐洲大陸相近的法律和行政架構,將更方便巴西市場和中國內地市場的拉近。這是內地任何一個地區,甚至是香港特區所不能相比的。這一切對內地而言,澳門無可置疑是一個最合適的中轉站和橋頭堡。為了進一步利用和開發澳門的橋樑和平台優勢,促進中國和巴西等葡語國家的經貿合作與共同發展,提升澳門的國際地位,由中央人民政府發起並主辦,澳門特區政府承辦,以經濟合作與發展為主題的非政治性的首屆“中國一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澳門)”,已於2003年10月選擇在本澳舉行,並將定期每3年舉辦一次。首次論壇成員包括中國、葡萄牙、巴西、莫三比克、佛得角、安哥拉、幾內亞比紹、東帝汶等國家。在論壇的部長級會上,與會的部長級官員簽署了《經貿合作行動綱領》,確立了與會國未來在政府間合作,投資與企業合作、貿易、農業與漁業、工程與基建、自然資源及人力資源開發等多個領域的具體合作方式。此次論壇選擇在澳門舉辦足以證明中央政府對澳門平台角色的肯定和認可,澳門自身的優勢和條件將使其真正挑起擔當中國通往巴西等葡語國家的經貿服務平台的角色,一方面使具有很強競爭力的中國工業產品和企業可以“走出去”進入巴西,再輻射進入達兩億人口的南美共同市場;另一方面將希望到中國投資的巴西商人可以“引進來”到中國,從而進一步促進兩國的經貿發展。中國一些省市開始重視與巴西建立貿易關係,不斷開拓巴西市場,比如浙江省、重慶市等屢次派代表團來澳門招商引資,與澳門企業開展合作,在澳門建立服務基地或辦事處,積極希望通過澳門,拓展巴西市場,以及整個南美市場。正如巴西一直被
  • 中國部分汽車、摩托車企業當作進入南美市場的橋頭堡。然而時至今日,那裏的汽車、摩托車市場至今仍是日、美品牌的天下。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如能充分利用澳門這個中轉站,瞭解國際市場最新動向,將巴西等葡語系國家作為“差轉台”,再一次次的中轉、輻射、放大,中國企業、中國經濟走向世界之路將越走越寬闊。隨着內地和葡語系國家對澳門的瞭解,澳門的平台作用已經在不斷體現。不久前在澳門舉行的“2005澳門·浙江週”開幕式上,浙江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廳長曾馮明表示,2004年全年,巴西對浙江投資項目六個,實際投資額已達1 889萬美元,是2003年同期的三倍。在“引進來”的同時,浙江省也在巴西設立境外投資企業27家,這説明浙江與澳門以及葡語國家的經貿合作關係不但有現實基礎,且發展前景廣闊。五 、結論把澳門定位為中國甚至東亞地區與巴西、葡語國家及拉丁語系國家的經貿樞紐地位,已經成為越來越多的學術界、工商界和政府官員的共識。此前,巴西也明確表示“對未來巴西利用澳門作為打入中國市場的踏腳石設想甚感興趣”。可見澳門政府打造“中國內地與葡語國家的經貿合作服務平台”的構想既符合世界政治經濟的發展趨勢,又充分發揚了自身的優勢。從2002年平台被提出至今,中巴之間的貿易往來有了長足的進步,可以預見在不久的將來,隨着平台的作用更為兩國熟知、平台被不斷地完善,中巴兩國之間關係、各方面的往來都將有快速的發展,澳門的平台作用將會不斷地被強化。註釋 :1 澳 門政 府 致 力打 造三個 平 台 ,除 “中國 內地與 葡語 國 家的經 貿合作 服務 平 台” 外 ,其他 兩個 是 “粵 西地 區商 貿服 務 平 台” 以 及 “世 界 華 商聯 繫 與 合 作 平 台”參 考 書 目 :江時學:《比較拉美與東亞的發展模式》,中國社會科學院 學 術講 座 薈萃 ,第 22輯 , 2004年 12月。2 .徐 世 澄 : 《 20世 紀 以 來 拉 丁 美 洲 的 變 革 和 發 展 》 , 中國 社 會 科 學 院 學 術 講 座 薈 萃 , 第 21 輯 , 2 00 4 年 1 1月 。3.雅 尼 絲 等 主 編 : 《 巴 西 與 中 國 —— 世 界 秩 序 變 動 中的雙 邊 關 係 》 , 世 界 知 識 出 版 社 , 2001年 , 第 1- 8頁 。4.江 時 學 : 《 中 拉 關 係 的 新 發 展 》 , 載 於 《 中 國 社 會科學 院 院 報 》 , 200 5第 年 2期 。5.周 世 秀 : 《 論 中 國 巴 西建 交 及 兩 國 戰 略 夥 伴 關 係 的重要意義》,載於《湖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 3 1 卷 , 20 0 4 年 7月 , 第 4 期 。6.王 治 權 : 《 中 國 巴 西 經貿 合 作 前 景 廣 闊 》 , 載 於 《世界 機 電 經 貿 資 訊 》 , 1995年 , 第 22期 , 第 11- 12頁 。7.黃 松 甫 : 《 潛 力 巨 大 , 優 勢 互 補 —— 加 強 中 國 與 巴 西的 經 貿 合 作 》 , 載 於 《 國 際 經 濟 合 作 》 , 1994年 ,第8 期 。8.中 國 現 代 國 際 關 係 研 究 院 拉 美 課 題 組 : 《 中 國 對 拉丁美 洲 政 策 研 究報 告 》 , 載 於《 現 代 國 際 關係 》 , 2004年 , 第 4 期 。9.張寶 宇:《巴 西現代 化的起始 與社會 轉型》, 載於《拉丁 美 洲 研 究 》 , 200 3年 , 第 5期 , 第 8- 13頁 。10. 張 寶 宇 : 《 巴 西 500年 歷 史 產 嬗 變 》 , 載 於 《 拉 丁 美洲 研 究 》 , 20 0 0年 , 第 3期 。11.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院 拉 美 所 投 資 環 境 研 究 課 題 組 : 《 從“ 走 出去 ”戰 略高 度 研究 拉美 市場 開 發和 投資 環境 》,載 於 《 拉 丁 美 洲 研 究 》 , 200 4年 , 第 3期 。
  • 東亞區域合作與“一國兩制”進程程 成*本文的東亞1 區域合作在地理範圍上是指亞洲東部的東盟1 0國、日本、韓國以及包括台灣、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內的中國在經濟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這一新的合作區域:日本、泰國稱為“東亞共同體”,韓國、菲律賓稱為“友鄰共同體”,中國則稱為“10+3”。2隨着1997年第一次東盟與中、日、韓首腦非正式會晤的舉行,東亞的區域合作正悄然形成,並且有可能對世界的政治經濟結構產生重大影響。正如華盛頓國際經濟研究所所長伯格斯騰所指出的,“10+3”體制的形成標誌着:“在歷史上全球正在第一次走向三方世界”。3一、東亞區域合作的現狀與特點(一)多層次目前,東亞區域合作的進程從四個層面展開:一是“10”,即東盟自身的發展與合作;二是“10+1”,即東盟分別與中日韓之一的對話與合作;三是“3”,即中日韓之間的對話與合作;四是“10+3”,即東盟與中日韓範圍的對話與合作。東盟自身的合作開展得比較早,在自由貿易區等方面已經取得顯著成效。在“10+1”方面,日本與東盟之間以及韓國與東盟之間已經有不少合作項目,而中國與東盟宣佈建立自由貿易區,已走在日本和韓國的前面。4 據估計,到2007年東亞至少會出現1 0個以上的區域貿易協議。5(二)寬領域當前,東亞區域合作不僅表現在貨物貿易自由化,而在資本與勞工流動、金融服務、知識產權、政府採購、人力資源開發、科技開發、中小企業合作、文化產品、糾紛仲裁、投資便利化等等領域更趨活躍。6 譬如,在金融領域,為防範金融危機捲土重來,新建立了東亞國家雙邊貨幣互換協議,同時各國在短期資本流動監控、危機早期預警機制、加強經濟政策對話等方面也積極開展合作。(三)全方位東亞區域合作是一個區域緊密合作圈,它首先是“經濟合作圈”,同時又是社會、文化合作圈。7 構建這種圈有利於各成員在區位空間上進一步緊密化,各種要素流動更加自由化。因此,它所帶來的效應不可能僅僅是經濟合作成果,也必定有利於區域社會、人口、環境、科技、資訊、文化諸方面發展趨於全面融合;有利於衝破區域各成員之間存在的相互的封閉性,代之以各國之間共同構築的內外大開放社會系統。二、“一國兩制”的實現進程當我們認清了東亞區域合作的階段和路徑之後,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需要制定好能夠適應東亞區域一體化趨勢的發展戰略。筆者認為,香港、澳門、台灣是中國的三個單獨關税區,又互為重要的貿易與投資夥伴。作為政治大國和經濟大國,無論是從全球戰略還是從地區戰略的角度,中國都需要建立以自身為核心的區域經濟一體化戰略。為甚麼歐洲可以建立關貿和貨幣共同體,而中國卻仍保持“一國兩制”的邊界和地域?“一國兩制”實踐對區域合作是幫助還是障礙?政治難道仍保持其對經濟合作和* 澳 門 科 技 大 學 管 理 學 博 士 研 究 生
  • 文化交流的主導性作用?歐洲國家彼此間有着逾百年的歷史怨仇,尚能在經濟一體化中加以消除,何況同根同祖的兩岸四方呢?(一)“一國兩制”實現進程一:港澳CEPA從政治上看,“一國兩制”是中央政府對港澳和全世界的政治承諾。港澳CEPA完全是在一個國家前提下,內地對香港、澳門特區在促進區域經濟一體化上所做出的特殊安排。按照“先於世貿、優於東盟”的原則,內地對港澳的開放時間、開放領域、開放程度均比WTO和CAF TA承諾更為提前、擴大和優惠。8 顯而易見,CEPA是三方單純的經貿體制安排,並不涉及中央政府對港澳特區政府施政和制訂政策、法規的其他方方面面,絲毫不涉及港澳的政治與民主自由。可以説,CEPA是在不可阻擋的一體化浪潮中賦予了“一國兩制”更務實的經濟內涵。從經貿關係上看,一方面,港澳與大陸是最為密切的貿易與投資夥伴。尤其在貿易與投資的融合、互動方面依賴、依存關係遠超過與其他經貿夥伴,易產生經濟一體化的貿易創造和貿易擴大的利益。另一方面,從經貿利益在三地的分配與協調上,由於港澳是中央政府的特別行政區,某種程度上有別於主權國家之間的自由貿易談判,經貿利益在三者之間的讓渡易於實現,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之間也易於協調,達成諒解。即使出現利益不平衡的分配,也可以很快通過其他體制性的安排加以調整,不致於危及或衝擊三方經濟的穩定。難怪日本經濟類權威媒體《日本經濟新聞》認為:中國內地與香港、澳門簽署CEPA,是構築“大中華經濟圈”的起點。加之中國與東盟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FTA),必將形成以中國為中心的廣闊的東亞與東南亞經濟一體化。9(二)“一國兩制”實現進程二:9+2區域協作前不久,中央提出中國經濟要實現“五個統籌發展”,區域統籌發展即是其中重要的一環。1 0 中國要與周邊國家實現區域經濟一體化,首先要在國內搞好自己的區域經濟合作。隨着“9+2”泛珠三角戰略的推進,中國從北到南已形成三大經濟圈,即環渤海經濟圈、“長三角”經濟圈和“泛珠三角”經濟圈。這三大區域互相促進,將成為中國經濟的引擎 。圖1 東亞區域合作與“一國兩制”進程示意圖實踐表明,國際上成功的區域經濟合作必須有一個主導國家或兩個以上核心國家發揮“帶頭羊”或“領頭雁”的作用。“泛珠三角”經濟圈要形成一個有競爭力的經濟區,也應該有能起帶頭作用的核心省區,即粵港澳三地。儘管港澳依照各自的《基本法》處理事務,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但仍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總體框架下運作,實行“一國兩制”,其一定程度上的特殊性並不能掩蓋港澳與內地9省在政治上的統一性。不久前CEPA的出台,無疑更加明確了1 1個地區的政治統一性,有利於區域合作機制的建立。特別在香港-澳門一珠海的跨海大橋建成以後,粵港澳將形成一個強大的區域經濟體,將重新領跑內地經濟尤其是“泛珠三角”所在的南中國經濟。2003年3月5日温家寶總理在所做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東、中、西部地區要加強多種形式的合作,形成中東西互動、優勢互補、相互協調、共同發展的新格局。“泛珠三角”的合作構想正體現了這一重大戰略思路,可望成為國家戰略。11三 、問題與前景(一)台灣受到的挑戰在全球化與區域一體化並行的趨勢下,東亞各國均對建立區域貿易協議採取積極態度,台灣顯然已處於被動和落後局面。面對經濟存在的諸多問題,台灣也積極尋求雙邊和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空間。譬如,為避免中國大陸的“磁吸作用”及經貿關係過度地向大陸傾斜,台灣倡議台、美、日三方簽署自由貿易區。12 又如在墨西哥的亞太經合組織貿易部長會議上,台灣密集安排與新西蘭、澳大利亞、越
  • 南、墨西哥、印度尼西亞和日本六國進行會談,但與其接觸的國家均對其倡議態度冷淡。13 即使是公開表示願意與其建立自由貿易區的新西蘭,也因提出台灣必須開放農產品市場的要求而導致談判暫時擱淺;由於在名稱上存在分歧,台灣與新加坡簽署自由貿易協議的進程也受到阻礙。在東亞區域合作進程中,各國的首要目標在將中國大陸引進架構,台灣面臨被邊緣化的現實。換言之,在區域問題上,中國大陸影響力越大,台灣的生存空間就越小。台灣要走出經濟發展的困局,只有走與大陸及港澳經濟融合之路。然而,CEPA是國家主體與其單獨關税區之間的經貿關係安排,台灣有被矮化的疑慮,但像NAFT A或CAFTA這類“國與國”的模式,大陸又不願意接受。因此,在兩者間找一個“模糊化的空間”,可能是雙方都可接受的方式。蕭萬長先生曾經提出過“更緊密經濟運作構架”(CEOF),是可以考慮的一個方向,不談一中、不談國號及國家定位,直接就雙方的經貿利益,各取所需 。14(二)澳門面臨的機遇澳門作為東亞地區擁有獨立發言權的一員 15,雖然與兩岸三地以及其他東亞地區無論在政治、 經濟以至人文交往都有緊密聯繫,但澳門畢竟屬於一個微型經濟體系,受限於自身人口不多和市場規模狹小,隨着經濟全球化及市場高度開放,所承受的外界衝擊以至競爭壓力亦越來越大。16筆者認為,在東亞區域合作中,澳門要扮演好服務的角色。17 譬如,澳門曾經是世界聞名的自由港,但目前澳門海港的地位正在日益削弱,再加上澳門自身的地形條件的限制,要想建造更高等級的泊位在經濟上已經沒有可能。因此,想通過改變澳門本土海港的面貌,將其地位回歸為傳統自由港是不現實的。而隨着新經濟的發展,產品變得體積小、質量輕、價值大、時效高,對航空運輸業的依賴程度不斷增大,對航運業的依賴程度則相對下降。大陸與澳門簽署的《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間航空運輸安排》協議允許澳門全貨機飛往內地航點。1 8 與內地的一體化將更有利於澳門利用背靠大陸的地理優勢,發揮自由港的功能,加強與內地各機場之間的協調和合作,創造有利條件,吸引更多航空公司使用澳門國際機場,提高機場的競爭力,推動澳門國際機場發展成為兩岸航空客貨運的地區樞紐之一。只要把澳門這個商貿服務平台的功能發揮好,未來澳門發展就會有新的突破。(三)構建“大中華經濟圈”筆者認為,中國在東亞區域合作中客觀擁有“一國四席”的獨特地位,優勢明顯:第一,同為中國人,同祖同宗,無語言、文化的障礙,本是一家人。第二,彼此間的互補與合作遠大於競爭。作為腹地的中國大陸經貿發展潛力巨大,少有的龐大消費人口和市場,多層次的區域經濟發展水平為兩岸四方的產業結構調整和演進提供了的空間和機會,既有的經貿一體化程度遠大於一般的經貿集團。19第三,兩岸四方都是WTO成員,可以WTO框架下既有的經貿政策、法規為基礎進行調整。其實,在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中,歸根到底人家是把我們當成一個經濟圈來看待的。東亞實際上是三個圈:一個是“中港澳台”,一個是“10+1”,一個是“中日韓”。“中港澳台”就是我們講的“大中華經濟圈”的概念,是一個內核三個外核。從現在看,大中華經濟圈的一部分通過CEPA走在前頭了。其他的兩個圈,“10+1”也好,“中日韓”也好,雖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受很多制約,但還是樂觀的。從整個戰略考慮,要把三個圈都做好,特別是“大中華經濟圈”更要做好。20註釋:1 有關 東亞 的 定義 存 在不 同 看法 , 參見 陳 峰君 : 《當 代 亞太 政 治 經 濟 析 論 》 。2 高華:《區域一體化進程的新進展》,ht t p://www .iw ep .org .cn/。3 新 華 社 倫 敦 2 0 0 0 年 7 月 1 8 日 英 文 電 。4 高志亨:《論“10 +3”自由貿易區 之路》,對外經濟 貿易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 2 0 0 3 年 3 月 , 第 6 頁 。5 楊 澤 瑞 : 《 東 亞 區 域 貿 易 安 排 與 APEC進 程 》 , 中 國 出口貿 易 網, 2 0 0 5 年1 月 1 7 日 。6 張 藴 嶺 : 《 東 亞 合 作 的 進 展 及 意 義 》 , 載 於 《 人 民 日報 》 , 2 0 0 3 年 3 月 2 8 日 。7 楊鵬 :《 東亞 新文 化的 興起 —— 東亞 經濟 發展 論》 , 雲南 教 育 出 版 社 , 1 9 9 7 年 , 第 3 0 6 頁 。8 陳 慰 星 : 《 CE P A 關 税 制 度 : 走 在 雙 贏 與 風 險 的 邊緣》 , 載 於 《 中 國 海 關 雜 誌 》 , 2 0 0 3 年 , 第 1 0 期 , 第3 2 頁 。9 編 輯 部 : 《 CEPA與 全 球 區 域 經 濟 合 作 》 , 載 於 《 WTO經 濟 導 刊 》 , 2 0 0 4 年 , 第 1 期 , 第 2 9 頁 。1 0 顏 澤 賢 等 : 《 9 + 2 : 區 域 發 展 的 理 論 創 新 和 實 踐 突破》,ht t p://www.c af t a.o r g 。11 陳 喬 之 等 : 《 “ 泛 珠 三 角 ” 與 中 國 —— 東 盟 自 由 貿 易區》 ,載 於 《當 代 亞太 》 ,2 0 0 4 年 ,第 5 期, 第 53 頁 。
  • 12 許 振明 :《 評議簽 署自 由貿 易協 定之經 貿政 策》 ,載 於《 青 年 日 報 》 , 台 灣 , 2 0 0 3 年 8 月 2 6 日 , 社 論 。13 胡 兆明 :《 東亞合 作的 現狀 與未 來》, 載於 《國 際問 題研究》 ,2 0 0 2 年,第 1 期 ,第2 3 頁 。14 林 中 健 : 《 兩 岸 四 地 共 建 CE P A機 制 》 , 載 於 《 大 公報》,2 0 0 5 年3 月 2 3 日,第B 0 4 版 。15 楊允 中: 《微 型 經濟 :定 位與 發展 》 ,澳 門經 濟學 會 ,1 9 9 9 年,第1 5 3 頁。16 詹纓 :《 新世 紀 亞太 中的 澳門 》, 暨 南大 學碩 士論 文 ,1 9 9 8 年5 月,第3 5 頁。17 梁 維 特 : 《 選 擇 澳 門 作 為 全 球 華 商 服 務 平 台 》 , 載 於《發 展 策略 》 ,2 0 0 4 年 ,第 1 2 期 , 第4 5 頁 。18 李風 等: 《特 稿: 內地 與澳 門特 區簽 署有 關航 空運 輸 安排的 文 件 》 , CCTV國 際 網 絡 。19 王 紅霞: 《建立 中華自 由貿 易區的 可行性 及框架 安排 研究 》 , 對 外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博 士 論 文 , 2 0 0 3 年 3 月 , 第1 5 8 頁。20 馬 元 柱等 編 : 《CE P A與區 域 經 濟合 作 》 ,中 國 評 論 學術出 版 社, 2 0 0 4 年, 第 1 3 頁 。
  • 2004年中國-東盟貿易進展與2005年預測李 紅*一、2004年中國一東盟貿易的 5個特點2004年是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3週年,也是中國與東盟啟動自由貿易區(FTA)計劃後的第三個年份。這一年中,雙方簽署了《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貨物貿易協議》以及《中國——東盟爭端解決機制協議》,2005年中國一東盟自貿區建設進入實質性全面啟動階段,東盟還在協議中宣佈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這些協議的簽署表明中國與東盟關係已進入全面合作的新階段,也表明中國與東盟通過WTO與FTA相互促進、互利合作的區域合作已取得初步成功。從貨物貿易的具體數據看,本年的區域貿易特徵可概括為以下5個方面 。(一)突破千億,保持勢頭在這一年,中國的貿易額較加入WTO之初的2001年(5098億美元)增加1.3倍,首次突破萬億美元大關達到11,547億美元,其中進口增加1.3倍、出口增加1.2倍。同時期,中國與東盟的貿易額則增加1.5倍(其中從東盟進口增加1.7倍、向東盟出口增加1.3倍),並首次突破千億美元達到1059億美元的新高,提前一年實現雙方領導人原計劃2005年貿易總額達千億美元的目標,相當於2002年雙方貿易額的1倍,即兩年翻一番。比上一年貿易額增長35.3%,且各月末貿易增長率都保持30%以上的強勁勢頭;中國-東盟貿易已連續3年保持30%以上的增幅。在1 990年以來10多年的中國與東南亞貿易進程中,2004年是增長速度第四快的年份(圖1)。東盟繼續成為中國第五大貿易夥伴、第五大出口市場和第四大進口市場。以對華貿易額約佔當年東盟區內生產總值(GDP)的15%計算,與中國的貿易增長拉動東盟整體經濟上升近1%。實踐證明,中國加入WTO、推動建立區域FTA,對東南亞國家的發展更多的是機遇 。(二)逆差擴大,加快出口當前,東盟國家內部民間存在着少數反對與中國建立FTA的聲音1 ,認為對華建立FTA將衝擊本國經濟。但是,實踐與數據卻再次表明,WTO與FTA為東盟商品進入中國市場創造了有利的條件,中國為東盟經濟的增長提供了強大引擎。2004年,中國對東盟出口429億美元,進口630億美元,中方逆差由上年的1 64億美元擴大到201億美元。東盟成為中國貿易逆差第三高的地區,僅低於中國大陸對台灣的51 3億美元和對日本的209億美元逆差額。其中,主要的逆差集中在中方對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等國,逆差額分別為1 01億美元、57億美元和48億美元,而且,對上述3國的逆差都比上年擴大。這些主要是由於農產品、原材料等初級產品貿易及來料加工的半成品貿易產生的逆差。對東盟國家而言,FTA為這些“亞洲虎”穩步提高對中國的出口、提升專業化生產和開發多元化市場提供了契機,用印尼貿易部長馮慧蘭的話説:“隨着中國成為世界的工廠和繁榮的市場,東南亞正成為中國的主要供應商”。2 而且,根據Morgan Stanley 2004年1 0月公佈的一項調查結果,中國在全球貿易額的上升並沒有以擠佔東盟的市場為代價,而是拉動了東盟的貿易、創新市場並實現共存共贏。3* 澳門科技大學可持續發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員、管理學博士研究生
  • 儘管對東盟保持着貿易逆差,但本年中方出口的增長速度快於進口增速,從東盟進口比上年增長33.1%,對東盟出口則增長38.7%,是多年來出口增長比較快的年份。圖1 1990年以來中國與東盟10國年度貿易額與增長率資料來源:根據中國海關歷年統計數據繪製(三)逐季爬升,低開高收分月度看,2004年中國東盟貿易呈現前低後高、低開高收的季節性爬升。4個季度的貿易額依次是:219億美元、259億美元、277億美元、304億美元。其中,1月份雙方貿易額最低,為64億美元,但與上一年的平均月貿易額(65億美元)相當;12月份貿易額最高,達到109億美元。2004全年平均月度貿易額為88億美元。不過,前5個月的貿易額都在88億美元的平均值之下,後7個月則不斷加速增長,各月都接近或超過90億美元,1 1、1 2月份則都超過1 00億美元。(四)梯隊推進,再現新秀分國別看,在中國與東盟“10+1”的整體貿易中,近3年“新馬爭先共佔半壁、泰菲印居中三足鼎立、越緬柬文老繼後崛起”的“2-3-5”梯隊式發展格局仍然保持着。新加坡、馬來西亞分別佔當年“10+1”貿易額的25.2%和24.8%,相互之間的距離很小,呈競賽式交織攀升、推進;泰國、印尼、菲律賓則分別佔16.4%、12.7%與12.6%,印菲之間也呈交織狀推進;越南所佔比例升至6.4%;之後依次是緬甸(6.4%)、柬埔寨(0.5%)、文萊(0.3%)和老撾(0.1%)在中國2004年的230個貿易夥伴中,新加坡、馬來西亞分別以266.8億美元和262.6億美元排在中國10大貿易夥伴中的第7、第8位,其中,中新貿易本年首次突破200億美元;泰國、印度尼西亞和菲律賓分別以173.4億美元、134.8億美元和133.3億美元排在第1 4、第18和第19位,其中菲律賓對華貿易額首次突破100億美元;年初預計對華貿易額上升到50億美元的越南,以67 .4億美元之高排第27位;而年初預計對華貿易可達到1 5億美元的緬甸,中緬本年實際貿易額11 .5億美元,排第65位;柬埔寨對華貿易4.8億美元排第83位;文萊對華貿易3億美元排第95位;老撾對華貿易1.1億美元排第1 32位。與2003年的排位相比,除了新、馬兩國的次序出現互換,以及泰國、越南、柬埔寨等3國的位次不變之外,其他國家的位次有所下調。(五)合力增厚,日美競走中國一東盟貿易的高速增長得益於市場多元化發展產生的合力,2004年中國對東盟各成員國的貿易幾乎全面增長。按照影響因子或貢獻率大小不同,2004年中國對東盟出口增長的38.7%動力分別來自:對新加坡出口(貢獻率為1 2 .7%)、對泰國出口(7 .0%)、對馬來西亞出口(6.0%)、對印尼出口(5.8%)、對菲律賓出口(3.8%)、對越南出口(3 .4%)、對柬埔寨出口(0 .6%)和對緬甸出口(0.1%);中國從東盟進口增長的33.1%動力則分別來自:從馬來西亞進口(貢獻率為8 .6%)、從新加坡進口(7.4%)、從菲律賓進口(6.3%)、從泰國進口(5 .6%)、從印尼進口(2 .9%)、從越南進口(2.8%)和從緬甸進口(0 .1%)。可見,不論從進出口平衡還是從國別的均衡來看,中國與東盟的貿易都體現出厚實的合力。另一方面,美國、日本與東盟的貿易節奏、結構則在調整變化之中。2004年美國與東盟的貿易額為1361億美元,增長7.1%,增速比上年的5.7%加快。其中,美國對東盟出口479億美元,增長5.8%;從東盟進口882億美元,增長7.8%,美方貿易逆差403億美元,比上年的366億美元進一步擴大。2004年日本與東盟的貿易額為1 51,840億日元(折合約1380億美元),增長9.6%,增速也比上年的3.2%加快。其中,日本對東盟出口78,935億日元(約720億美元),增長11 .4%;從東盟進口72,905億日元(約660億美元),增長7.6%,日方貿易順差約
  • 60億美元。如果不考慮歐盟新成員增加的情況,或者,按國別看東盟的貿易夥伴,由於近期美元貶值、日元走強,以及日本參與東亞“10+1”、“10+3”區域合作、加快與東盟國家的自由貿易等產生的合力,目前日本已經取代美國成為東盟最大的貿易夥伴國。根據東盟秘書處公佈的資料估算,東盟整體出口近5300億美元增長20%。中、美、日3國佔當年東盟出口的比重分別約為1 2%、1 7%和1 3%,3國對東盟出口增長的貢獻率分別為3 .9%、1 .3%、1 .0%。顯然,來自中國的拉力十分明顯。中、美、日與東盟貿易的對比分析數據如表1所示 。表1 2004年中、美、日與東盟貿易對比 (單位:億美元)資 料 來 源 : 根 據 中 國 海 關 總 署 、 美 國 商 務 部 、 日 本 海 關 公 佈 的 2003年 、 2004年 數 據 整 理 ; 日 方 數 據 由 原 始 數 據 按 1 10∶ 1 的 統 一 匯 率 折 算成 美 元 。從表1 的橫向對比分析可見,中、美、日3國與東盟的貿易已經出現“競走”、“競賽”局面4 :①在與美國、日本等夥伴的貿易平穩增長的2004年,與中國的貿易繼續成為拉動東盟經貿發展的最大動力;②中國與緬甸、印支國家的貿易具有較明顯的競爭優勢;③日、美在東盟貿易中的影響正在調整、“變奏”,日本目前取代美國成為東盟最大的貿易夥伴國,但東盟對日貿易為逆差,今後日方農產業市場的開放仍將是東盟國家的焦點;④美國一東盟貿易的國別格局跟中國一東盟貿易的“2- 3- 5陣型”相近,馬來西亞、新加坡兩大夥伴佔了美國一東盟貿易的半壁(54 .3%);第二梯隊的泰國、菲律賓、印尼3國則佔近四成(39 .4%),剩下的6%左右分散在越南(佔4.7%)及柬、文、緬、老等5國。而日本一東盟貿易的國別結構中,中間層次不明顯。2004年,泰國仍然是日本在東南亞最大的貿易夥伴,佔日本一東盟貿易總額的24.5%即近1/4;印尼取代馬來西亞成為日本在東南亞的第二大貿易夥伴,佔19.8%;馬來西亞居第三位,佔19.0%;之後依次是新加坡(佔17.3%)、菲律賓(12 .7%)、越南(5.0%)、文萊(1 .4%)、緬甸(0.2%)、柬埔寨(0.1%)和老撾(0.02%);⑤中國一東盟貿易的增長得益於市場的多元化發展,跟東盟大多數國家的進口與出口都有較均衡的發展,因此增長點、增長動力較多,“全面開花”;而美國一東盟2004年貿易增長5.8%的動力(貢獻率)主要集中在美方對新加坡
  • 的出口(貢獻率為7.5%)和泰國的出口(貢獻率為1 .2%)以及從馬來西亞、泰國、印尼和越南的進口(貢獻率依次為3.5%、3.2%、1.7%和1.0%),顯示出“美國一新加坡FTA實施”、“美泰FTA計劃”以及“美國對緬甸制裁”等等政策的影響;同期,日本一東盟貿易增長9.6%的動力則主要集中在日方對泰國、新加坡和印尼的出口(貢獻率依次為5.1%、3.3%和2.3%),以及從泰國、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和越南的進口(貢獻率依次為2.3%、1.8%、1 .2%、1%和1%),也顯示出日本一新加坡等FTA政策因素的推動。二 、2005 年區域貿易態勢預測展望2005年,中國與東盟所處的東亞仍將是全球經濟中最具活力的地區之一。國際預測機構對東亞地區整體經濟增長的預測都在5%以上,不低於2004年。對中國與東盟貿易的發展而言,我們認為有下列5方面直接的機遇。1.中國和東盟10國將從2005年7月- 201 0年5年間逐步取消大部分雙邊貿易關税;在《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貨物貿易協議》達成之後,中國與東盟成員國的雙邊FTA亦將提上日程;根據2004年博鰲亞洲論壇上國家主席胡錦濤提出構建“亞洲自由貿易網絡”5區域戰略目標,中國將牽頭啟動東亞自由貿易區可行性研究,把現時東盟十國與中國的自貿區機制擴展至日本及韓國,促進東亞“10+3”的合作。2.首屆東亞峰會(East As ian Summit,EAS)將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舉行。50週年的亞非會議重回故地印尼,而此前“10+3”高層在日本東京、中國海南博鰲等地會晤,這都使區域合作機制進一步強化、深化。3.根據2004年1 1月簽署的《東盟關於一體化優先領域的框架協議》的文件,文萊、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和泰國等成員國,將在2007年前將1 1個優先領域的產品關税削減為零;柬埔寨、老撾、緬甸和越南等將在201 2年實現對這1 1個行業產品的減免税,東盟經濟一體化合作深化表現出來的活力將進一步顯現。4.2005年是中越、中緬、中印(尼)建交55週年,中菲、中泰建交30週年,中國東盟也在迎接雙方建立對話夥伴關係1 5週年的2006年“中國一東盟友好合作年”。2004年已打下堅實基礎的中國東盟全面合作——從高層互訪與政黨交流到能源、金融、電信、人力資源、衛生防疫、司法合作等等以及地方與民間、媒體、會展的多層全面交流,在新的一年裏將發揮效力。5.伴隨越南與柬埔寨加入WTO、中越兩國開展“兩廊一圈”(即“昆明-河口/老街-河內-海防-廣寧”經濟走廊、“南寧一諒山一河內一海防一廣寧”經濟走廊與“北部灣經濟圈”)等次區域經濟合作啟動、“中國-東盟博覽會”等區域會展壯大、南寧一友誼關高等級公路開通以及泛珠三角省區的“9+2”區域協作的推進,我國與東盟市場的對接、雙方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的開放及投資環境的改善,力度與效果都將進一步擴大。眾多的機遇積聚在2005年,因此,有理由相信中國一東盟貿易可以克服因氣候乾旱導致本區域農業歉收、能源危機伴隨油價攀升、幣值波動產生貿易失衡、區域性疾病或恐慌造成市場開放障礙等不利因素以及產業競爭、利益集團對FTA的抵制等等負面影響,在2005年繼續保持較快的、均衡的增長。根據2002-2004年中國一東盟貿易增長率數據,利用模型進行預測,可以看到圖2所示的走勢:2005年中國一東盟的貿易可以保持30%上下的高增長率,朝着1 300億美元的新高位邁進。圖2 2002年至今各月末中國一東盟貿易增幅及2005年走勢
  • 三、對 澳門 的意 義中國一東盟“10+1”區域貿易的高速增長,正在改變着東亞、東南亞及華南等區域、次區域的產業格局與地區重力結構,再造着經濟發展的中心與增長極。對於地處“10+1”前沿和中心地區以及“10+1”與“9+2”接合部地帶的澳門而言,拓展服務平台、強化產業合作、擴大發展空間的意義是明顯的。(一)拓展服務平台,實現平台對接 6立足於自身的區位、制度與產業優勢,澳門正在打造“粵西地區商貿服務平台”、“世界華商聯繫與合作平台”及“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服務平台”三大經貿服務平台。在此過程中,需要環視周邊,面對中國一東盟“10+1”與泛珠“9+2”等澳門區域合作的現實環境,將“10+1”、“9+2”以及澳門經貿平台三者結合起來。“9+2”中的內地9省區,多年來是中國與東南亞國家經貿往來的主要基地,佔中國一東盟貿易額1/2以上。近年來,這一地位雖有所下降,但仍佔主導,2004年對東盟的貿易額約佔當年中國一東盟貿易額的45%(其中廣東省佔31%)。加上香港每年與東盟國家近500多億美元的貿易額(含進口、出口及轉口,2003年共約535億美元7),“9+2”在“10+1”中的地位與角色仍十分突出。至於澳門,目前居住在澳門的華人中,東南亞地區的華人就有4萬多,佔澳門總人口的1/1 0,仍與東南亞保持緊密聯繫,熟悉當地語言文化和風俗,是一個重要的華人網絡。8而廣西、雲南等西江地區歷史上即被視為“粵西”;粵商長期通過雲、桂邊境與越南及印度支那地區通商貿易;1 990年代,澳資在中越邊境口岸建設中曾發揮作用。因此,需要把澳門的目標市場指向泛珠三角西部省區,繼而瞄準東盟市場9 ,具體來説,沿粵西、西江及湛江灣(廣州灣)、北部灣西進,開發環北部灣地區10,參與中越“兩廊一圈”等次區域合作,落實何厚鏵特首2005年1月訪問廣西時澳桂雙方達成的經貿合作共識 11 ,澳門可及早開拓越、老、柬、緬、泰等東盟北部國家的市場和資源,拓展澳門的“粵西平台”,使北部灣經濟圈與廣州灣經濟圈對接、澳門的“粵西平台與廣西及雲南的“中國一東盟貨物貿易、投資合作、服務貿易、高層論壇、文化交流平台”對接,形成泛北部灣或泛廣州灣經濟圈。同時,可聯手與台灣及東南亞華商,辦好“世界華商論壇”,充實澳門的“華商平台”,集東盟與泛珠之市場與資源打造澳門三大平台。(二)選擇重點領域、深化產業合作一是旅遊產業合作。比如,開放旅遊市場:條件成熟時,應將已取得階段性成果的“粵港澳旅遊信息平台”及“自由行”等區域旅遊合作範圍,逐步擴大到泛珠及東盟地區,形成“泛珠及東盟旅遊信息平台”。又如,聯合開發旅遊品牌、旅遊產品及旅遊線路,培養旅遊管理人才,等等。二是會展產業合作。應共同利用會展平台,壯大區域會展業。澳門工商代表團50餘人參加了2004年首屆“中國一東盟博覽會”,並設立了澳門旅遊、澳門經貿平台政策、澳門街、澳門特產等多個展位,取得良好的效果,今後,還應走向東盟地區的會展。再如,應針對本地區當前舉辦一系列博覽會、會展經濟方興未艾、會展人才奇缺的情勢,聯合開辦會展人才教育培訓。三是中草藥產業合作。雲南、廣西的中草藥資源十分豐富,居全國第一、第二位;東盟、巴西也都是一個巨大的藥材資源產地與消費市場,可聯合在澳珠跨境工業區、橫琴經濟合作區發展面向葡語國家或東南亞國家、華人華僑的中醫藥產業、藥膳食品加工等產業,就近澳門建設中醫藥產銷與資訊平台 。註 釋 :1 參20 0 4 年8月9日 和11月1 日及12月 20日印 尼The J ak ar t aPo s t 、9 月1 0 日泰國Th e Na t i on 、2 0 0 4 年1 0月1 日泰國Bang kok Po s t 等等相關報道。2 A.Shameen& EBal f ou r,“As i a’s Tiger Hang Tough,”Bu si nes sWeek(28 th February,2005).3 同 註 2 , 並 參 見 2 0 0 4 年 1 0 月 1 6 日 新 加 坡 Th e B u s i n e s sTime s 及The S t r a i t s Times 相關報道。4 李 紅 、 石 峽 : 《 從 美 日 與 東南 亞 貿 易 現 狀 看 中 國 東 盟 區域合 作》 , 載於 《澳 門 理工 學報 》 ,第 4 期 , 2 0 0 4 年 。5 見 胡 錦 濤 主 席 2 0 0 4 年 4 月 2 4 日 在 博 鰲 亞 洲 論 壇 2 0 0 4 年年 會 開 幕 式 上 的 演 講 : 《 中 國 的 發 展 —— 亞 洲 的 機遇 》 , 載 於 《 人 民 日 報 》 , 2 0 0 4 年 4 月 2 5 日 頭 版 。6 李 紅 : 《 強 化 桂 澳 合 作 —— 拓 展 經 貿 網 絡 》 , 載 於 《 澳門 發 展 策 略 》 , 第 1 3 期 。7香港商貿統計網:ht t p://g bco d e .t d c t r a d e.com/g b/s t a t .t d ct r ade .com/in dex c.h t m18 李 炳 康 : 《 澳 門 作 為 中 國 民 企 、 葡 語 企 業 及 世 界 華 商 網絡的服 務平 台》 ;梁 維特 :《 選擇 澳門 作為 全球 華商 服務平 台》 , 載於 《第 七 屆世 界華 商 大會 紀念 文 獻》 , 馬來西亞中華工商聯合會 ,2 0 0 3 年7 月, 第1 4 5 -1 5 6 頁 、第179-18 6頁 。9 《 澳宜 務實 參 與泛 珠合 作》 , 載於 《澳 門日 報 》, 2 0 0 5
  • 年 1 月 9 日 。10 《何玉棠倡 開發環北部灣》 ,載於《澳門日 報》,2 0 0 5年 3 月 8 日 。11 《桂 澳兩 地就 進一 步密 切交 流與 合作 達成 新共 識》 , 載於《 廣西 日 報》 , 2 0 0 5 年 1 月 3 0 日 ; 《桂 澳 互補 聯 手開 拓 市 場 》 , 載 於 《 澳 門 日 報 》 , 2 0 0 5 年 1 月 2 7 日 ;《澳 可 用 桂 作 橋 樑 與 東 盟 合 作 》 , 載 於 《 澳 門 日 報 》 ,20 0 5 年 1 月 2 8 日 。
  • 澳門總供需的範疇體系1吳麗燕*概念是分析研究的基本要素,如果社會總供需的概念清晰劃一,則分析研究所得的結果會一致,否則所得的判斷和結論會陷入模糊混亂中,從而不能正確反映總供給和總需求之間實際的關係。誠然,澳門在社會總供需平衡統計研究方面仍是初端者,必須科學地界定一套統一的社會總供需基本概念,才能進一步提高澳門社會總供需平衡統計研究的水平 。社會總供需基本概念主要分為潛在總供需、名義總供需(意願總供需)、實際總供需和有效總供需,並指出這些基本概念是互相聯繫、關係密切且有所區別的,分別從不同的側面反映社會總供需的狀況,它們組合而形成多層次的範疇體系。筆者認為借助這一範疇體系可以全面、準確地瞭解澳門經濟運行的狀況,對宏觀經濟科學管理提供有效的資訊和指引。馬克思曾經説過:“要給需求和供給這兩個概念下一般的定義,真正困難在於,它們好象是同義反覆。”這意味着對總供需範疇的界定並非絕對的。由於不同國家對總供需範疇有不同的理解,因而對總供需所下的定義也不盡相同。西方國家在宏觀經濟學中,總供給和總需求是其主要兩個經濟概念,而中國則因為體制轉軌後宏觀經濟管理的迫切需要而使用這兩個概念,澳門是屬於外向型微型經濟,具有本身獨特的地理環境、政治因素和文化色彩等,必須結合本身實際的情況,全面瞭解和掌握其各種總供需涵義,對正確理解社會總供需所涵蓋的範疇有明確的規範,從而有助於總供需平衡的研究。一、潛在總供需在西方國家,潛在總供給被定義為在充分就業狀況下的總產出,常常利用實際總供給與潛在總供給的差異來反映勞動就業狀況和國民經濟運行狀態。這是因為西方經濟學者普遍認為由於需求不足,以致無法充分發揮生產能力,從而引致失業產生。然而,在中國社會主義國家,由於生產要素的自由度受到阻礙,再加上過度需求、資金不足和結構性矛盾等因素常引致供給不足,令社會總體生產能力受到“瓶頸”部門或“短線”部門的生產能力約束。因此,潛在總供給被定義為當“瓶頸”部門的生產能力達到完全飽和狀態時,國民經濟各部門提供社會產品和勞務的總體能力。澳門是一個自由貿易港,本身並沒有天賦的資源可自行生產,而主要依重加工業、轉口業和服務性行業,加工用的原材料也是由外輸入的。因此,受“瓶頸”部門生產能力的約束較小或無,即使出現“瓶頸”現象也可用效率較低的替代資源,替代資源也是從外引進的,所以不會像社會主義國家在長期使用替代資源後而引致產品邊際成本大幅度上升的現象。因此,澳門在借鑒東西方國家的情況和結合本身的狀況,認為潛在總供給是指在一定時間內,一般為一年,在正常生產和加工強度下,本地區經濟內各部門最大可能提供社會總產品和服務的總體能力,澳門屬外向型開放的經濟體系,總供給還應包括進口的貨物和服務總量,這與中國的潛在總供給定義不同。對潛在總需求,總是從貨幣支付能力角度去考*廈門大學經濟學計統系博士生
  • 察,認為潛在總需求是指在一定時期內(一般為1年),對本地區經濟內各部門的社會產品和勞務的最大可能需求量,這種需求量必須是有貨幣支付能力的購買力總量,它是社會產品分配再分配的結果,且受金融信貸的影響,配合澳門實際的生產是以加工出口和博彩服務出口為主,所以總需求還應包括出口的貨物和服務總量。由於潛在總供需是從兩個不同角度來考察,一是從供給能力,另一是從貨幣支付能力,因而兩者間不存在必然恒等關係,潛在總供需是衡量綜合生產和加工能力利用程度的重要指標。二 、名義總供需名義總供需即意願總供需,名義總供給(即意願總供給)是指在一定時期內(一般為1年),在一定價格水平下,本地區各部門願意和能夠向社會提供的全部社會商品和服務的總量,包括在澳門生產、加工和進口的貨物和服務,不管這些貨物和服務是否能滿足社會的需要和完全的實現,只要是具有供給能力和供給願望,便構成名義總供給(意願總供給),名義總供給一般小於潛在總供給,這是因為名義總供給的供給能力受制於潛在總供給,而供給願望則受政治、經濟、物格水平和需求強度的影響。潛在總供給與名義總供給之差,為“有貨幣支付能力的非意願供給”。名義總需求即意願總需求,是指在一定時期內,一般為1 年,在一定價格水平下,本地區經濟內各部門能夠和願意購買全部社會商品和服務總量,包括外地能夠和願意購買本地(澳門)出口的貨物和服務總量。這個總量實際為對貨物和服務的總需求量,不管這些購買力總量能否在指定時期(一般為1年)內實現,只要是在指定時期內具有貨幣支付能力和購買願望,即使因某種原因而衹能購買到替代的產品,也算作名義(意願)總需求,名義(意願)總需求的貨幣支付能力受制於潛在總需求,而購買願望受消費者習慣、市場價格、經濟波動、利率等因素影響。所以名義(意願)總需求一般小於潛在總需求,兩者之差為“有貨幣支付能力的非意願需求”。名義總供需都是在指定時期內(一般為本年內)形成,換言之,是在本期內形成,因此名義總供需又稱為本期形成總供需。因為它是本期內形成的,故往往用於分析短期的經濟波動,它是進行短期宏觀經濟調控的一個重要指標。名義(意願)總供給和名義(意願)總需求的經濟主體不同,且它們受不同因素的影響。因此,名義(意願)總供給和名義(意願)總需求常是不一致的。澳門的情況是意願總供給大於意願總需求。名義(意願)總供需是很難直接測算出來,必須借助一定的方法和已實現的總供需即實際總供需指標來加以推算。三、實際總供需實際總供需是指在一定時期內,一般為1年,本地區經濟內各部門向社會提供和購買的全部社會產品和服務的總量,實際總供給和實際總需求都是由實際發生額所決定的,實際總供給實際上是賣方在一定時期內,出售社會總產品和服務的總收入,而實際總需求則是買方在一定時期內,購買社會總產品和服務的總支出,買賣雙方最後達成一致,即實際總供給和實際總需求兩者必恒等。因此,研究實際總供需指標可反映社會產品生成和使用的關係。由於它是本期內實現的,故又稱為已實現的總供需 。曾經有經濟學家認為實際總供給等同于名義總供給,實際總需求與現行價格的實際總供給是恒等的,但與名義總需求則不一定相等,祇有當名義總需求等於名義總供給時,實際總需求才等於名義總需求。而實際總供需採用“短邊原則”,實際總供需的大小由名義(意願)總供需較小一方來決定,當名義(意願)總需求大於名義(意願)總供給時,實際總需求恒等於名義(意願)總供給,名義(意願)總需求和實際總需求之差為“未實現的意願需求”,當名義(意願)總需求小於名義(意願)總供給時,實際總供給恒等於名義(意願)總需求,名義(意願)總供給和實際總供給之差為“未實現的意願供給”。然而,澳門的實際總供需都是在意願情況下產生,實際總需求等於意願總需求,澳門不存在未實現的意願需求,但存在有貨幣支付能力而未被滿足的非意願需求和有貨幣支付能力而未被實現的供給(包括非意願和部份意願),這些有貨幣支付能力但未被滿足的非意願需求,主要是因為居民的非意願
  • 購買欲,造成沒有實現的需求,而有貨幣支付能力但未實現的供給,包括非意願和部分意願的供給,其中非意願的供給是因為過剩的供給,使生產者減低供給的願望,造成沒有實現的非意願供給,而未實現的意願供給是實際總供給與意願總供給之差,這是因為需求不足供給過剩情況下所產生的。當得知實際總供需後,可利用其對潛在總供需進行推算,名義(意願)總供需之間的差異,其實也可以表現為名義(意願)總供給與實際總供給或名義(意願)總需求與實際總需求之間的差異,其所產生的“未實現的意願供給”和“未實現的意願需求”,實際上是反映出一個國家或地區兩種不同類型的經濟一“需求不足”和“供給短缺”型經濟。因此,研究分析實際總供需和名義(意願)總供需兩種指標具有深厚的意義和價值。澳門所指的總供需,一般泛指實際總供需,而澳門是屬於需求不足型的經濟( 圖 1 ) 。圖1 各種總供需之間的關係四、 有效 總供 需有效總供給是指在一定時期內,一般為1年,在實際總供給中,各經濟主體所提供的能符合社會需要的社會產品和服務總量,在實際總供給中,除了部分用作擴大再生產、加工和消費的連續性的正常庫存品外,有一部分因貨不對路或質劣等原因而被庫存積壓,形成滯存品。這些滯存品不能滿足社會的需要,無法適銷對路,這種供給變成無效供給。換言之,有效總供給可表現為實際總供給扣除無效供給所餘下的部分。然而,在澳門實際上用作擴大再生產的庫存品不多。有效總需求是指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1年),在實際總需求中,各經濟主體能根據貨幣支付能力和供給所限制的條件,為達到最大效用目的而購買的社會產品和服務總量。然而,在實際總供給中所形成上述所提及的滯存品,企業仍要去承受,企業仍須購買這些滯存品,其支出構成實際總需求的一部分,這部分需求是無法實現的,形成無效需求。換言之,有效總需求也可表現為實際總需求扣除無效需求所餘下的部分。無效需求可表現為庫存積壓品 。有效總供給和有效總需求在社會既定條件下,能達到最大效用且實際生成的社會總產品,這些社會產品能在本地區經濟運行中形成的實物形態和價值形態上實現出來。有效總供需之間是互為恒等,一般而言,它小於或等於實際總供需,利用有效總供需佔實際總供需的比重,可分析經濟體制運行效率和評價宏觀經濟效益。在上述總供需範疇體系中,研究各種供需指標,都有其本身的價值和意義。澳門考慮本身資源、人口和產業結構特徵等因素,應着重潛在總供需和實際總供需的分析研究。註 釋 :1 參 見 曾 五 一 : 《 總 供 需 平 衡 研 究 》 , 1 9 9 4 年 , 中 國 統計出版 社, 這部 分是 筆者 根據 澳門 實際 情況 ,對 其總 供需 的 範 疇 作 出 的 界 定 。
  • 內地會計國際化的進程及其可供澳門借鑑之經驗尙慧然*會計國際化與經濟全球化是相伴而生的。隨着CEPA的實施,特別是澳門博彩經營權適度開放後國際大型博彩營運企業的進駐,以及染指博彩業務的酒店買殼上市集資,澳門會計國際化的緊迫性也開始受到關注。1 有鑑於此,本文擬從國際會計準則的發展和應用,中國內地會計與國際接軌等角度,對其可供澳門參考的經驗作一初步探討。一 、會計 國際 化的 由來 和發 展會計國際化之歷程由來已久。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隨着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深入,跨國公司的快速發展,導致資本的跨國流動頻繁,使得各國會計準則之間的差異日益顯現,國際會計準則委員因此應運而生。國際會計準則是指建立一套在國際上公認的會計準則,並在任何一個國家的會計實務中加以應用,使得各國會計實務趨於標準化和規範化的一種制度。國際會計準則是由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簡稱“IASC”)所屬的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nte rnati onalAccount ing Standards Board,簡稱“I ASB”)制定和發佈的。1973年6月,由來自澳大利亞、加拿大、法國、德國、日本、墨西哥、荷蘭、英國、愛爾蘭及美國的會計職業團體,發起成立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該委員會成立時的架構是: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秘書處設在倫敦,在秘書長的領導下負責該組織的日常工作。理事會負責國際會計準則的制定工作。諮詢團負責該組織的戰略計劃、制定程式及推廣等技術工作。諮詢委員會的工作側重於提高準則的可信度,推動其在全球得到廣泛承認。常設解釋委員的工作是協調分歧的處理,起草解釋準則的建議稿,公開徵求意見後報理事會批准,之後再發佈。該組織的目標是:①立足於公眾利益的基礎上,制定會計準則,並推動其在全球範圍內得到理解、接受和遵循;②為改進和協調國際會計準則而廣泛地開展各項工作。到了1983年,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nternat ionalFedera tion of Accountants,簡稱“I FAC”)成員的所有會計職業團體,均已被接納為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的成員。至2000年,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已擁有來自104個國家的1 43個成員。截止2000年底,該組織已頒佈41項國際會計準則和24項解釋公告。隨着經濟全球化的逐步深入,資本跨國流動的日益增加,會計國際化進 程(Acco u n t i n gI nternati onali zat ion)也隨之加快。但是,由於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是一個民間機構,它所制定的國際會計準則無強制約束力。為尋求各國政府的支持,它*華南師範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副敎授、澳門科技大學管理學博士生
  • 在世紀之交的1 998年年底進行了重大改組,並於2001年1 月正式完成改組任務。該組織改組後的架構是: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籌資,以及對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作類似於企業化的全面管理。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則是對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的所有技術問題負完全責任(包括國際會計準則及其徵求意見稿的起草、討論、發佈、實地測試、批准等)。國際財務報吿解釋委員會負責對國際會計準則的應用進行解釋,公開徵求意見,並及時向理事會反饋意見等。準則諮詢委員會負責收集對國際會計準則中的重要準則制定專案的觀點、建議,並向理事會或管理委員會報告。該組織改組後的目標是:①立足於公眾利益之基礎上,制定一套高質量的、可理解的並具強制性的全球會計準則;②促使這些準則得到採用和嚴格執行;③積極與各國和地區的準則制定機構合作,推動各國或地區的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得到高質量的統一。改組後的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在4年左右的時間裏,做了大量工作。例如:修改了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前言;發佈了《改進國際會計準則》和《修改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和39號》徵求意見稿,涉及到對現行14項國際會計準則的修改;發佈了第1-5號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徵求意見稿;正式通過了第1號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與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於2002年9月共同啟動了“趨同”(conver gence)專案,以縮小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與美國公認原則之間的差異 。經過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多年的努力,尤其是改組後所作的大量工作,國際會計準則越來越廣泛地被世界各國或地區所接受,其影響日益擴大:第一,澳大利亞、新加坡、香港等國家和地區只對國際會計準則稍作改動,即可作為本國和地區的會計準則。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亞洲國家、中歐國家、俄羅斯等國家兼顧國際會計準則和本國國情,相應地制定本國的會計準則。到2005年,要求本國公司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製財務報告的國家將達到65個。第二,英國、法國、荷蘭、瑞士、德國、意大利、馬來西亞、香港等地的證券交易所允許外國上市公司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編製合併報表。自2005年1 月1 日起,歐盟所有成員國、澳大利亞、俄羅斯等國的上市公司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製合併財務報表。第三,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和一些大型跨國公司如法航、漢莎航空、雀巢、菲亞特、阿迪達斯、大眾汽車等按國際會計準則編製財務報告。2 另據全球六大會計師事務所於2002年2月1 4日聯合發佈 的一份國際 會計調查報 吿《會計準則接軌 —— 2002年全球調查》(GAAPConvergence2002)顯示,在59個受訪的國家(包括中國)和地區中,超過九成表示有意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接軌。二 、內地會計與國際接軌的進程內地會計與國際接軌的進程,按解決問題的不同大致分為以下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的時間範圍大致是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後期,主要是針對引進外資為目的而展開,屬於開始吸收國際會計通行慣例的階段。當時的內地會計服務於計劃經濟體制並受其束縛,外國投資者無法理解內地的傳統會計制度,很難明確無誤地使用內地企業的會計報表,例如三段平衡式的資金平衡表等。因此,財政部在吸收借鑑國際會計通行做法的基礎上,於1 985年發佈並實施《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1986年發佈並實施《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這兩個制度的出台,為外資的進入以及促進中外合資與外商投資企業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清除了商業語言方面的障礙。第二階段的時間範圍大約是在20世紀90年代前期和中期,其目的是為了提供內地企業股份制改造、證卷市場的建設以及選擇部分內地企業在香港、紐約等證卷市場上市所需,以適應提高企業財務報告可比與可理解的要求。雖然中國於1998年5月正式加入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和國際會計師聯合會,但早在此之前的1988年,財政部成立了會計準則課題組,其任務是研究建立中國會計準則體系,並規定該體系既要照顧到我國的國情,又要借鑑國
  • 際會計慣例,服務於證卷市場和市場經濟的需要。1992年,財政部頒佈並實施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項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以及1 3個行業會計制度和10個行業的財務制度(俗稱“兩制”、“兩則”),1993年制定了《股份制試點企業會計制度》(1998年修訂為《股份制有限公司會計制度》)。這次會計改革的意義,正如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國會計準則委員會秘書長、財政部部長助理馮淑萍所言,結束了中國40多年來計劃經濟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會計模式,確立了與市場經濟相適應、並與國際慣例初步協調的新的會計模式。3第三階段的時間範圍大約是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至今,主要是針對亞洲金融危機以及中國加入WTO的新形勢所開展,其目的是增加會計資訊的透明度,提高其真實可信的程度。這一階段主要是制定並實施《企業會計制度》以及發佈一系列會計準則。在這一階段,《企業會計制度》於2001年在股份有限公司推行,2002年在外商投資等企業施行,在之後的大約3年左右時間擴展至所有的國有企業。在經歷了上述三個階段後,內地會計制度和一系列會計準則與相應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相比較,有些內容相當接近,有些則基本完全相同。例如,將傳統會計制度中使用的“資金來源=資金佔用”會計平衡公式,改為採用國際通行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會計平衡公式;採用國際通行的會計報表體系(即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借鑑國際通行的會計核算方法;基本上統一了各行業的會計處理方法和程序等。特別是在2001年,國務院發佈了《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對《企業會計準則》中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等六大會計要素進行了重新定義,這些新的定義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概念框架中的相關定義基本一致。通過這些改革,中國會計標準在會計要素定義、資產、負債和收入等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財務報告體系等重大方面基本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慣例的一致或協調。因此,財政部部長金人慶認為:“1 992年的會計準則只是一個框架,現在有了許多具體準則,使框架豐滿起來,初步實現了與國際慣例接軌。”4內地會計為適應世界經濟一體化和資本市場全球化的大趨勢,在短短的十多年時間所開展的與國際接軌的進程,有力地配合和支持經濟的穩健發展。採用國際財務報吿準則可以提高各國、地區企業財務報告的可比性,增強信息的透明度,使其免於編製多套財務報表,減少國際投資者的資金成本,提高國際資本市場的效率,改善投資環境。所以,內地是採用國際財務報吿準則的受益者,採用國際財務報吿準則最大功效是為吸引外資、促進國有企業改革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制度平台。以資本市場為例,內地自1 992年分別成立上海和深圳兩家證券交易所以來,上市公司從無到有,截至2003年9月30日止,已發展到1268家,市值總量達到40,305.68億元人民幣。其中,有1 1 1 家是在國內證券市場上發行B股的上市公司,向海外募集資金46.32億美元。內地在境外上市(美國、英國、新加坡、香港)的企業已達83家,融資總額為214.44億美元。5上述在境內發行B股和在境外上市的公司,都需向境外投資者提供按照國際財務報吿準則編製的財務報吿。三 、內地會 計國 際化 之經 驗(一)順應潮流,向會計國際化方向發展當今科學技術尤其是資訊技術日新月異,經濟一體化和資本市場全球化的加速發展,為國際通用商業語言即會計提供了大顯身手的廣闊舞台。同時,全球經貿往來的頻繁和國際資本加速流動,提出了推進會計國際化的內在必然要求。減小或消除商業語言對經貿往來和資本流動造成的障礙和成本,促使會計準則的國際化成為大勢所趨,潮流所向,這是任何國家和地區都無法回避且必須面對的客觀事實 。內地實行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自加入WTO後,加速了各項改革的推進,對外開放的擴大,內地經濟融入世界經濟體系的趨勢不可逆轉。隨着形勢的深入發展,內地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具活力和吸引外資最多的國家,內地企業也越來越多地走向世界,不僅赴境外發行股票、債券,而且開展跨國和跨地區的經營業務。所以,內地經濟發展的大趨勢,也從客觀上提出了需要一個既與國際慣例接軌、又便於操作的會計準則。這就要求內地緊貼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潮流,勇於對現行會計制度作重大改革,推動會計的國際化作為會計改革的目標和會
  • 計發展的方向,將那些與內地現行法律法規制度不抵觸的國際會計慣例,充分地加以採用,以適應或配合內地經濟快速發展的迫切需要。(二)以尊重國情為前提,對國際會計準則謹慎地學習借鑑內地會計必須與國際接軌,實現國際化,這是內地會計界的共識。但在如何實現國際化的途徑上,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中國需要全部引入國際會計準則,加速實現會計國際化,以會計的國際化帶動經濟的現代化,無須考慮或照顧本國特點;另一種觀點強調,在會計邁向國際化的進程中,要從自身的實際出發,充分考慮並體現國家特色,不應全盤生搬硬套,要採取會計國際化與國家化相結合的模式。內地會計主管部門認為,國際會計準則的制訂,是以發達的市場經濟背景作參考基礎而制訂的,它與成熟的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以全球資本市場的跨國上市和投資的財務資訊決策為導向。但世界各國的經濟狀況差別較大,發展極不平衡,其自身的會計準則的制定和使用都有其特定的經濟、文化和法律的背景,不可能期望以經濟形勢差異較大的各國放棄這些各具特色的會計準則,全部轉變為採用整齊劃一的國際會計準則。內地的市場經濟是由傳統的計劃經濟脱變而來的,面臨着發育程度不高的市場,起步較晚的資本市場等許多有待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的局面。內地會計環境的特殊性和復雜性,從客觀上決定了不能被動接受或完全照搬照抄國際會計準則。因此,在指導未來會計準則、制度的建設的進程中,採取了第二種作法,即在充分立足於中國國情,立足於內地當前會計環境的前提下與時俱進、順勢而為,伴隨着內地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適時地充分借鑑吸收國際會計標準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有益的內容。6(三)以高度重視的立場,完善會計準則的制定機構中國政府十分重視會計國際化的工作。財政部部長金人慶指出:“中國搞市場經濟,適應加入WTO的要求,必須運用國際通用的商業語言,搞好會計標準很關鍵。”“我國的會計準則既要借鑑國外的經驗,因為人家搞得早,我們應當向人家學習,但更應從中國的實際情況出發。”7為更好地借鑑國際會計慣例,做好內地會計準則體系的建設工作,財政部於2003年對會計準則委員會進行了重大改組,該委員會下設會計理論專業委員會、企業會計專業委員會、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專業委員會、會計準則委員會辦公室(設在財政部會計司)以及由160名會計專業人員組成的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會計準則諮詢專家組。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是中國會計準則制定的諮詢機構,財政部是中國會計準則(屬於行政規章)的制定機構,前者的主席和秘書長均由財政部領導兼任,雙方各司其責,緊密聯繫,相互配合,使會計準則的制定更加科學、民主和透明。與國際上會計準則制定機構採用單純的民間組織模式或者單純的政府組織模式相比較,中國採用的是以財政部為主的前提下,同時成立會計準則委員會。這種政府和民間兩方面互動的模式,既調動了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準則的制定,又提高了會計準則制定的質量和效率,同時還能夠對會計準則進行督促實施。這一機構完全符合我國的實際狀況,具有中國特色。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和一些發達國家的會計準則制定機構,也對我國的會計準則制定模式給予了高度評價和充分肯定。8(四)以掌握動態、積極參與的方法,加入會計的國際協調最近1 0多年來,內地先後派出數十名專業人士赴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國際五大會計公司、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以及國際著名會計教育機構學習、培訓和工作;接待數十個國家和地區的政府會計組織、會計職業團體的代表團,組團考察多個國家實施會計準則的進展情況,召開7次會計準則國際研討會,充分吸取會計國際化的經驗教訓;翻譯出版《國際會計準則2000年》官方中文文本,出版會計準則系列從書,跟蹤介紹國際會計準則制定方面的最新信息等。擴大學習交流,充分瞭解國際會計界的最新資訊和動態。為積極發揮對國際會計的影響和作用,中國利用作為聯合國“國際會計和報告準則政府間專家工作小組”的成員國、加入國際會計師聯合會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成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諮詢委員會成員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開展會計的國際協調。在參與的過程中反映中國的特殊情況,建議立
  • 項研究經濟轉型國家的會計問題,對國際會計準則的制定提出意見等方面發揮作用,使國際會計準則制定機構也能聽到中國的呼聲和要求,真正解決中國和發展中國家所面臨的一些特殊會計問題。實踐證明,這種做法既提高了中國在會計的國際協調中的影響力,又維護了中國和發展中國家的利益。(五)以經濟發展要求作導向,穩妥漸進地開展會計的國際化世界各國或地區的會計背景、環境各異,卻要面臨國際化的共同課題。這就導致兩方面的後果,一是為了實現會計的國際化,需要各國和地區進行經濟利益的協商和調整,這種協商和調整並非短時間內能夠完成,它是一個複雜和漫長的過程;二是會計國際化在各個國家和地區的推行,必然呈現不同的特點,有着不同的歷程。國際著名會計學家邁克爾·查特菲爾德在《會計思想史》一書中寫道,通過考究人類思想與生活環境之間關係的演進過程,可以看出“會計的發展是反應性的”,“會計主要是應一定時期的商業需要而發展的,並與經濟的發展密切相關”。也就是説,經濟的變化主宰或制約會計的發展,而會計的變化則要服務或配合經濟環境所提出的客觀要求。因此,就一個國家或地區而言,會計的國際化進程首先必須符合或適應自身經濟發展之需,不能超越經濟現狀而實施主觀的任意行為。由於內地在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軌過程中,經濟體制改革走的是漸進式改革道路的特點,這就決定了內地會計朝着國際慣例方面接軌的改革道路上,也只能是循序漸進地開展,既要與時並進、開拓進取,又要順勢而為、避免急於求成,同時還要充分照顧到與內地出台的其他改革措施的協調、配套以及相關方面的承受能力。從內地經濟體制改革發展歷程的特點觀察,內地會計國際化的歷程基本上與此是相適應與配合的(表1),因而才有可能推動宏觀經濟的持續、健康地發展。(六)以會計實務的差異作出發點,分別採取不同的國際化策略內地企業所在的會計環境與國際會計準則所設定實施的環境有着很大的區別,內地市場發育程度不高條件下的會計實務與成熟規範市場條件下的會計實表1 內地會計制度與國際化的關係務也有所不同。因此,內地會計實務不可能毫無分別地採用相同的會計準則,而是按不同的實務,相應地作不同的處理方法。在會計國際化的進程中,內地會計主管部門將不同的會計實務大致劃分為四類,對不同種類的會計實務分別採用各異的國際化措施:①與國際財務報吿準則規範的交易事項相同的會計實務,並且這種實務賴以生存的環境也與發達國家的類似會計實務環境相同。對此種實務的處理方法是,要積極促進其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趨同,或直接採用類似的國際財務報吿準則所規範的會計原則;②與國際財務報吿準則規範的交易事項雖然相同的會計實務,但這種實務在內地還屬於準備開展,或處於初期實施階段。對此類實務的做法是,首先要對與其有關的國際會計準則作深入研究,以及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當這些實務發展到一定階段並具備實施國際財務報吿準則成熟的條件時,立即直接採用國際財務報吿規範的有關會計原則;③在形式上與國際財務報
  • 吿準則規範的交易事項相同的會計實務,但這類會計實務受內地特殊會計環境所制約,其經濟實質卻不同。對此類會計實務的處理,不能全盤套用國際財務報吿準則規範的內容,而是要從內地當時的會計環境出發,即以該交易事項的經濟實質為依據,規範其所應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這種處理方法儘管不符合國際財務報吿準則規範的內容,但卻符合內地的會計環境;④內地特有的一些經濟交易事項,這些事項在發達國家或地區不存在,或在國際財務報吿準則中未作規範。對於這些特殊的經濟交易事項,內地制定專門的會計處理方法加以規範。9註 釋 :1 參 見 《 澳 門 日 報 》 , 2 0 0 5 年 1 月 4 日 、 1 月 2 5 日 。2 郭 永 清 : 《 會 計 國 際 化 》 , 立 信 會 計 出 版 社 , 2 0 0 3 年8 月 , 第 6 - 7 頁 。3 馮淑 萍: 《 關於 中國 會 計國 際協 調 問題 的思 考 》, 載 於《 會 計 研 究 》 , 2 0 0 2 年 , 第 1 1 期 。4 轉引 自劉 玉 廷: 《 貫徹 科 學民 主 決策 要 求, 完 善我 國 會計準 則 體 系》 , 載 於《 會 計 研究 》 , 20 0 4 年, 第 3 期 。5 轉引自 馮淑 萍: 《中 國對 於國 際會 計協 調的 基本 態度 與所面臨的問題》,載於《會計 研究》,200 4年,第1期 。6 同 上 註 。7 轉引 自劉 玉廷 :《 貫 徹科 學民 主決 策 要求 ,完 善我 國 會計準 則 體 系》 , 載 於《 會 計 研究 》 , 20 0 4 年, 第 3 期 。8 同 上 註 。9 轉引 自馮 淑萍 :《 中 國對 於國 際會 計 協調 的基 本態 度 與所面臨的問題 》,載於《 會計研究》 ,200 4 年,第1期 。
  • 澳門舊區重建政策初探蕭藹施 、關麗 華、 張潤棠 、陳志 堅、 李月梅 、林宇 杰 *一 、前 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先生在參選連任時的參選政綱以《同建優質社會,共創美好明天》為主題,而與社會各界人士座談時透露未來5年的施政重點時,以“全面提升澳人生活品質”的主軸及有關“舊區重建”、“舊區重整”的構思是最得人心的。而“舊區重建”將會是特區政府未來的重點工作,首先會在新馬路、內港及望德堂作為舊區重建試點;希望通過舊區重建協助本地中小企業有更大的發展空間,使中小企業立於不敗之地。未來幾年各項大型博彩旅遊設施會相繼落成,在龍頭產業的輻射帶動下,整體消費模式會出現轉移,本澳中小企業將難以經營,正好透過舊區重建使中小企業的經營環境得到改善,有助推動除博彩業外的其他行業,使之能得到均衡發展,從而全面提升本澳社會的整體生活素質。本文撰寫的目的就是,透過探討在舊區重建的過程中,分析特區政府將可能面對之問題,並對舊區重建項目,提出初步構想。二、 “舊 區重 建” 理論 的源 起“舊區重建”理論源於1 949年美國住宅法(Thehous ing Act of 1 949),該法確定市區再發展(UrbanRe-development),其目標為市中心區之拆除重建,由聯邦政府補助更新方案2/3的金額。其中除了極少數城市進行都市再發展有成就外,多數都因為牽涉部門過多,不敢冒然再嘗試,因此美國推行都市改革的政策已漸放棄市中心區之拆除重建,轉向鄰里社區為目標之政策。以鄰里社區為目標的舊區重建政策,目的在於配合住宅政策,解決住宅問題。它的主要內容是針對都市裏的貧民窟和頹廢區進行住宅改造行動,為整個住宅方案的一部分。其含義已較都市再發展更為積極、更具綜合性。而其後的發展過程,逐漸加進社會與經濟困難因素的考慮;由原來簡單的住宅改建目標,漸漸地結合社會福利及商業再發展等目標;其普遍定義為:拆除重建、整舊復新及保存維護三大方面。(一)“舊區重建”理論的一般要求“舊區重建”理論,一般所持的觀點是視都市為一有機體,為一動態平衡的現象(圖1)。都市的生長過程,會隨着時間而有生老病死的演變。在成長的過程中,都市結構會擴張或變化;因應都市的變化擴張,都市的空間形式及機能必須產生適應性的轉變或調整,否則必然會產生病態或衰頹。所以當都市機能到達尖峰運作階段時,單靠都市計劃↑1之手段,並無法維持都市機能,必須靠重建的辦法去充實或改變它的機能。(二)甚麼是舊區在城市發展的過程中,城市成長到一個程度會出現逆返現象,即隨着城市附近郊區的強力開發與合併,原有城區或市中心區逐漸衰落,城市中經濟較好的人口外移,商店慢慢搬出;時間久了,建築物的外觀漸漸破舊,街道相對新城區較狹窄,加上市政基礎建設的步伐也跟不上經濟發展的需要,舊區就此形成。* 六位作者均為澳門科技大學公共行政管理碩士研究生
  • 圖1 都市發展過程城區老化及衰落現象的原因可歸納如下幾點:①人口密度的驟減或增加;②災害、疾病、犯罪等社會災害的發生;③居住、生活、環境品質的惡化;④建築物的老朽與破壞;⑤公共設施的不足和混雜;⑥交通運輸的癱瘓與混亂;⑦經濟活動降低,土地使用不經濟;⑧舊區税收低,支出負擔高;⑨地區文化衰落;⑩景觀的損毀及地方的不良觀瞻;(11)種族與社會問題。(三)如何評定為舊區對舊區作出定義、評訂及釐訂重建的迫切性,通常會採用“基本資料法”及“罰分數值法”。1.基本資料法所謂基本資料法,是一種比較基本的科學思考方式,基本上並沒有考慮到量化的問題,所以,要對數區重建迫切性作出比較時便不能派上用場,但它的優點為簡便及快速,且調查時的資源及時間投入小,用以下各種因素去考慮重建的需要:①人口動態;②建築物情形;③土地與建物權屬關係;④土地使用情況;⑤公共設施;⑥環境衛生;⑦交通運輸系統;⑧社經情況(包括職業所得、社會救濟、少年犯罪、大火、傳染病患、死亡率、遷徙情況及房地產價值及租金等)。2.罰分數值法除了基本資料的調查外,歐美各國的都市在實施舊區重建前,會制定一套建築物狀況、鄰里環境及社會經濟狀況的評定方法,共同採用一種名為“罰分數值”的辦法,來衡量其頹廢的程度。依分數的高低説明該地區對健康、安全、與可居性等對公共利益造成的威脅或損害的嚴重程度;分數高者採取拆除重建方式,次低者採取整舊復新方式;最低者採取保存維護方式。而評定項目包括:①建築物的不良之評定項目:a.建築物之建造年齡;b.建築物之主要構造;c.建築物之內部設備;d建築物之價值及租金;e.建築物之居住狀況;②環境不良之評定項目:a.土地使用狀況;b.公共設施;c.道路交通;d.居住環境;③社會經濟不良之項目評定:a.青少年犯罪率;b.救濟案件比率;c.疾病比率;d.災害比率。以上各項指標經綜合後可以簡單看出都市型態,從而對舊區重建計劃作出積極的支持,並將都市或區域現存問題及病態作出標示、歸類、以及祛除。三、為甚麼舊區需要重建 ?都市舊區需要重建,是由於都市的老化現象為城市帶來了環境衛生、交通堵塞、人口分佈失調、罪案等問題。而都市舊區重建可使市區土地充分利用,由單一用途轉變為多元用途,並可創造就業機會,提高市民生活水準,增加税收;同時也由於貧民窟的遷置,可減少政府用於該區的公共衛生、安全、社會福利與救濟性開支等財政負擔。舊區重建項目除了為地區帶來新景象外,對社會整體亦產生作用。舊區重建使地區環境得到改善,重建項目對公共設施及設備給予改善,並補充其不足的地方,並使都市的景觀、生活環境、公共衛生、交通運輸、空間綠化、文化建設、尤其是可居住性的增加,是十分需要重視的方向。由於舊區通常街道狹窄,萬一發生火警,消防車不易到達災場,而且建築物較為密集,火勢更加容易蔓延,重建後可降低災害複合與蔓延擴大的風險。再者,舊區往往因過去缺乏長遠規劃,故未能配合都市的整體發展,其區內設施無法配合周圍地區,重建後舊區土地將能更充分地被利用,藉着土地用途的更改,例如將住宅的土地改變為商業用途吸引人流,增建停車場及休憩的地方以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等,使舊區能配合都市整體的發展。在舊區重建與發展新市區兩者之間,一般市民都會較偏向贊成舊區重建,因為新市區的發展代表政府將會投入更多的資源,而加劇舊區的衰退,因此是雙重的浪費。澳門新馬路、司打口一帶,昔日是澳門繁盛的商
  • 業中心,客貨運碼頭、旅館和賭場都集中在這裏,而福隆新街以及附近街道更是著名的商業旅遊區,區內食肆和手信店更是遊客必到的地方,但隨着經濟發展,商業中心紛紛向外遷移至殷皇子馬路和南灣區,導致新馬路區的經濟結構發生變化。而且區內大部分建築物日久失修,加上在回歸前金碧娛樂場及海上皇宮娛樂場相繼遷往新口岸區,以致遊客疏落、人氣不旺,從此該區百業一落千丈,不少商店紛紛倒閉或遷走。事實上新馬路作為市中心南北主要幹道,其位置是無可替代的,再者,該區歷史悠久,而且沉澱了豐富的人文歷史,重建新馬路區顯然變得重要。四、舊區重建所面對的問題由於舊區重建通常涉及不同社群的利益,故在實施重建時,必然須要面對來自不同方面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可以總括為以下幾方面:(一)民意反彈及對政策認受性不足要成功推行舊區重建,必須先解決居民對政策認受性的問題,否則若政策強行推動,必然事倍功半,又或者出現計劃因反對聲音太大而被迫終止的情況。尤其對於多元的價值、利益的衝突,規劃者必須盡力去瞭解與協調,並將它視為份內的工作,而不是額外的負擔。將實際的計劃、具體化的方法等予以解釋,並说明經濟上、社會上的更新效果,財務支出的方法及其合理性、可行性。而宣傳溝通的進行上除了有賴於雙方的誠意外,思考的方式、表達的媒介、溝通的場所、時間的頻率等都是重要的影響因素。所以宣傳時最重要的是誠意與忍耐,而獲得其充分瞭解之後,在推動舊區重建時,必能獲得支持和配合。例如歐美各國對於舊區重建的推動方法,都十分注重事前的宣導,而謀求市民的理解。在推動舊區重建時,必能獲得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二)法律問題於21世紀的今天,舊區重建是各國現代市政當局的施政要項之一。市政當局於推行舊區重建時,有時需徵收居民的房地產,或需強制居民改善和維護其房屋,其目的旨在增進公共利益,所以其執行的行政權力應該為合法的,應有法律的授權。一般來説,這種權力可歸納為徵收權與警察權兩種,徵收權執行時當有合理的補償,但警察權的執行則無需補償,這兩種權力在重建法制上應該明白規定;此外有關舊區重建執行機關的產生、更新計劃的擬定與通過所需的程序、更新經費的籌措、徵收權的程序、市民機構的監督等,皆須有較詳細的法制以利執行。澳門地方細小,政府的政策及發展商的收購行動很易廣為人知,難免會有部分業主或地產商因利益考慮而不願遷出或出售,而與發展商討價還價,阻礙進度。由於本澳法律保障私人財產不可侵犯,而且目前還沒有一個舊區樓宇收購的政策或法例,故當進行舊區重建時,如果合約發展商碰到這類困難便無法可依。因此在舊區重建進行前,應先強化和修訂現行法律,使發展商在一種合理、合情、合法的環境下參與舊區重建計劃。政府亦可透過適當的政策,如税務優惠等,吸引發展商參與投資。(三)土地取得問題要進行舊區重建,往往需要把該區的土地徵收,故土地取得便成為了舊區重建的重要課題。取得可用土地可以有強制徵收、區段徵收和市地重劃這三種方法。土地徵收的程序於地區的土地法規中應有適當的辦理;土地徵收的問題在於地價是否合理及公平,但是除被徵收土地的補償外,也應補償其他地上物及遷移費等。舊區重建的對象之權利關係通常是非常複雜的,其土地及建築等有關權利經調整後,能促進該區的發展。權利調整以換地為原則,其公共設施用地以所謂公共折扣所產生。(四)財政負擔問題在重建過程中由於涉及搬遷、拆建、補償等,而這些項目一般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故政府在推行舊區重建計劃時,財務上之考慮極為重要,投入的資金是否政府所能承擔。以美國為例,美國的住宅法規定聯邦政府負擔住宅建築費2/3,市政府負擔1/3,但因建築的費用大,所以實際上聯邦政府的負擔通常佔全部費用的20%,市政府則佔6%,其餘82%是民間的投資。市政府負擔的部分於更新事業完成後,不動產價值的增加而導致税收的增加,很快便得到平衡;而民間的投資也因聯邦與市政府的補助下,充分獲得利潤。但是為減輕市政府的負擔,還有一種非現金補助(non-cash grants-in-aid),就是在更新區域的公共改包括街道、公園及下水道等公共設施或學校等的建
  • 設費用,可視為非現金債權(non-cashcred it)以抵充市政負擔額。(五)計劃制定及開發者選定問題由政府部門去處理整個舊區重建計劃或是聘請專業的顧問公司負責重建計劃兩者各有利弊,但是澳門政府缺乏大型舊區重建的經驗,也沒有相關的政府部門,故聘請專業的顧問公司去負責計劃,並由政府作出監管是比較可行的做法,而且在於方案制定前以及制定過程中,必須廣泛收集民意及平衡各方的利益,以增加政策的認受性。重建地區內的土地經徵收或收購經整理,除公共設施用地之外,其餘應即予以售出或租出給民間參與。這種處理分配原則是:①維持公共利益;②按照計劃使用;③公平價格處理分配。而土地處理分配的方法採用出售或出租,除考慮政府本身財政調度之外,尚需配合實際情形選定。土地處分的對象是更新事業興辦人。而歐美各國最普遍的更新事業興辦人為民間開發人。這種民間開發公司及事業技術公司等結合而成的組織或更新事業的民間開發人須具備系統技術能力、資金調度能力和技術動員能力,方能有計劃地完成土地的開發。舊區重建計劃通常是由政府與民間發展商合作推行的,發展商是否願意投資於更新事業,對於該重建計劃的推動影響甚大。(六)原住戶安置問題如何安置舊區原住戶是計劃推行中另一個較困難的問題。在舊區重建時需予安置的原住戶,可分為二種,一種是重建完成後仍要投回重建區的原住戶,其在更新事業實施中需作臨時性的安置。另一種是經濟上無力回到重建區定居,或雖財力足夠但不願回到重建區定居的原住戶,則需政府作永久性的安置,即所謂“徙置計劃”,其中包括安置計劃、中低收入家庭的遷徙方式和政府平民住宅的興建問題三個部分。例如在拆卸祐漢新村時,就會遇到如何安置居民的問題。由於該區居民大多是一些經濟能力較弱的一群,即使收到一定的補償金,也難以購買得起新的商品樓宇單位;也可能因捨不得左鄰右里及已熟悉的生活習慣,也是他們不願離開北區的原因。因此,以在北區覓地興建檔次稍高的經濟房屋方式來予以集體安置,可能是較佳方式。當然,對於一部分有經濟能力的拆遷戶來説,可採取另行購置商品樓宇而不參加“集體安置”,亦可讓居民先行暫時在別處借住、然後回遷的辦法。圖2 舊區重建的步驟五、重建舊區的通常方法由於都市發展可定義為籍由實質上的維護、整建、拆除等方式使都市土地得以經濟合理的再利用,並強化都市功能,增進社會福祉,提高生活品質,促進都市之健全發展。也就是説對市中心醜陋或失去功能的建築物的改建,貧民窟的遷置,與歷史遺蹟之保留,以創造一美好之工作及居住環境。所以更新之內涵包括以下三種型式:(一)拆除重建(Redevelopment)拆除重建是施行於建築物全盤惡化之區域;依當地的經濟、社會以及實質之環境作為標準衡量;在除非清除既有的建築物與設施,否則將阻礙正常的經濟
  • 活動與都市功能發展,使市民無法享受最基本的都市生活的情況下而採取之措施。這種方式最為激進、徹底,且耗費最大,但往往也容易遭受阻難,使計劃進行緩慢或流於空談,例如青洲坊拆除重建。(二)整舊復新(Rehabi l i tat ion)整舊復新是施行於結構上尚可繼續使用,但因維護不當或設備未予換新而使建築物品質不良之區域;通常是經過詳細的調查分析,對各種不合標準之建築物及環境等加以改善,以提高現有的生活品質。這種方式較拆除重建方式較迅速完成,且不需鉅大的資金投入,也可以減輕原住戶安置的困擾,甚至可以用貸款方式鼓勵原住戶自行運用,去改善環境品質,例如望德堂區重整。(三)保存維護(Conservat i on)保存維護是適用於建築物機能有健全運作或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建築物及地區;依當地的民情及地理環境,加以適當的維護,使建築物避免因放任而遭受破壞或惡化。保存維護可以説是一種預防性措施,是一種實施阻力或糾紛較小的方法,例如澳門鄭家大屋維護、國父紀念館維護等。六、實際重建方案及施工計劃從過去到現在,新馬路在澳門一直有着重要的地位,原因是她本身擁有豐富的中、葡特式的建築物,而議事亭前地、福隆新街、澳門郵政局、民政總署大樓等,已形成一國際聞名的區域性美食、觀光以及購物點。而望德堂區則具有許多歷史悠久且具特式的建築群,極具保存價值。但隨着近年澳門的經濟發展,這兩區已漸漸變得不能配合整體社會上的需求,重建急切。故根據這兩區的特色,重建方案建議如下。(一)拆除原有結構,只保留特色部分並進行全面改造對新馬路分區域、分年度拆除改造,以國際酒店為起點,針對各陳舊建築物只保留其具有特色的部分,其餘拆除再重造結構,並預留足夠的地下設施,包括新的通車道、停車場、中央管線、下水道、地下列車管道及月台、巴士站等。工程完成後,除可改善新馬路一帶的塞車問題外,停車位不足、水浸、地下管線混亂亦可得以改善,若改為地下通車、地上行人的方案,兩旁商店受汽車尾氣影響等問題亦可一起解決。對望德堂區亦可採用近似的方法,對各陳舊建築物保留具有特色的部分,其餘均拆除再重造結構,而且於地底亦需預留足夠的地下空間,新建築物內部可作文娛康體設施或發展為特色區域,增加本澳旅遊景點,以達延長旅客留澳時間的目的,亦可解決停車位不足,新公共設施或新交通網土地取得不易等問題。這方法的前瞻性最高,可為澳門未來發展作好準備。但投入及影響性亦最大,而重建時事先準備工作及調查必需足夠,同時亦需注意整體開發的協調性、計劃的周密性,亦要平衡重建的規模是否合乎市民或政府資源能否負荷等問題。另外,由於工程期可達數年,故需仔細考慮工程期間的交通安排等。(二)完全以整舊復新方式去處理對新馬路以整舊復新方式去處理,對兩旁商舗及建築物進行粉飾及美化,可改善旅客對澳門的印象,而對於其他方面的問題,如功能性、結構危險、空置商舗或地段等可以通過改善其結構,進行外觀性美化。對望德堂區亦可採用近似的方法,對區域內建築物進行粉飾及美化,修補其結構有問題的建築物等。這方法的優點是資源投入最小,施工期間的影響性亦最小,但單單以整舊復新是不足以解決當前問題的,故整舊復新只是一個臨時美化的措施。(三)區域性局部處理對新馬路議事亭前地一帶挖空至議事亭,以地下車道及建造車輛臨時停靠站,而新完成面則可設為更廣闊的行人專用區,以解決大型集會或活動時議事亭前地過度狹小的問題,更可使新馬路兩側連成一體,而車輛臨時停靠站投入後,可對新馬路因車輛上下落客而擠塞的問題大大改善,而近內港一端由於位於商圈受惠區以外,故可改建為停車場或旅遊巴停泊中心。因望德堂的經濟價值不及新馬路,對於挖空建停車場亦非理想及唯一地點,而且其位於白馬行大型商圈附近,所以亦不宜發展成近似的購物區,故將部分建議物保留其結構並改變為具特色區域,例如藝術中心,美食街等,相信可發揮其吸引力。從以上三種方案來看,本組傾向於支持區域性局部處理,因為新馬路為澳門的心臟地帶,而望德堂
  • 區則具藝術特色,如全面改造會對交通、旅遊、各行各業造成過大的影響,未見其利,先見其害,而且工程投入巨大,施工需時,而望德堂區重建雖然沒有對附近造成太大影響,但政府亦應小心運用資源,更何況,澳門的經濟主要靠旅遊及博彩業,極受外圍經濟環境影響,而且施工期過長及投入過大則會出現很多變數,萬一政府的財政受外圍影響而不能負擔時,將會出現更嚴重的後果。七 、舊區 重建 過程 中的 監 察在實際執行舊區重建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種種未能估計的不確定因素,要確保政策順利執行,政府必須有具體的機構,根據決策的方向、次序和進程加以監督。雖然現在本澳政府內的工務局及文化局亦可分別發揮監督的功能,但由於這兩部門始終不是明確專門負責舊區重建政策的執行部門,而且沒有相關的經驗,容易發生責任不清、互相依賴的現象。所以,政府大可參考香港的經驗,成立一具有私法人2身份,像香港市區重建局的執行機構,專責落實及監督舊區重建方案的過程。該新機構負責舊區重建過程的統籌,在重建工程的施工期間,可向工務局諮詢意見,對承建商的施工進程及質量加以監督,務求能根據政策的目標達到最理想效果。而另一方面,亦可向文化局取得意見,對重建區內一些有特色的建築物加以保護,在力求重建舊區新貌的同時,確保“舊澳門街”的特色得以保存。八 、舊區重建的社會效益雖然實施舊區重建的主要目的是在於改善與促進破舊地區的再發展,但事實上,社會各方面均獲得不同程度的效益,基本上從下列4個主體表現出來。(一)對政府而言①消除破舊地區的都市景觀,美化市容;②透過公共設施的檢討與改善,增進都市生活環境的舒適與便利;③增強都市機能,平衡各行業的發展;④消除地區貧窮,提升都市整體商業活力;⑤特色文化建築物得以保存;⑥增加政府税收,增進公共投資效率。(二)對業權人而言①經由舊區重建,依都市發展機能需要,提升土地使用效益,增加業主的收益;②舊區重建後,產出安全及良好使用空間之建築物,提高使用機能及品質;③改善後的都市可引進消費人潮,大幅提高使用收益;④增加本區不動產的價值。(三)對市民而言①提供一個舒適愉悦的商業消費及休憩空間;②改善因貧窮所引起之各種社會問題;③修復舊建築物,避免房屋老化所產生的公共危險事宜;④增加市民就業機會及本區消費商機;⑤促進地區民眾社區環境的關心,凝聚社區共同體的意識。(四)對發展商而言①透過舊區重建機制,對建築業帶來新機;②促進復修技術及重整舊區設計的開發;③為發展商提供新的投資管道。九 、 結 語“舊區重建”計劃對現在的澳門來説是重要的,因為澳門的主要經濟及收入來源是依靠龍頭產業——博彩業,由於其發展快速,也帶動了整個地區經濟迅速增長,但是本地區的軟硬件配套並未能跟得上環境的急促變化,尤其是新、舊區城市的發展、規劃、人口密度等,情況相差甚遠,加上政府並不希望澳門成為一個只有“賭”的城市,希望能改變成為一個古樸典雅的歷史文化城市及充滿動感的現代旅遊之都。故為了改善新、舊區的差距問題,政府在城市規劃和基建上,除了需要顧及經濟發展、社區佈局和交通配套之外,還須注重整體城市風貌的協調與和諧,使歷史記憶和現代印象,人文景觀和自然景觀,經濟氣象和文化氛圍,互為襯托,相得益彰,讓澳門成為一個集文化城市和旅遊城市的統一體。因此,“舊區重建”計劃無論對於營商的人士或是本地的市民,也是極為重要的。註 釋 :1 相同於城市規劃,指都市於成長過程中加入人為的控制。2 公營事業或公司依公司法規定設立者,為私法人,具有獨立之 人格 ,自 為權 利義 務之 主體 ,享 受權 利負 擔義 務 。
  • 中國內地地下賭博研究曾忠祿、陳奕平*一 、中國 內地 近年 賭博 案件 概 況在內地,賭博是非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3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但法律禁止並不意味着社會沒有這種需求。隨便翻閲一下內地的報刊雜誌或上網查詢,我們就可以發現,內地的賭博非常普遍,且呈迅速上升的趨勢。1.湖南岳陽買碼狂潮。12個生肖,49個號碼,每個生肖對應4個號碼形成單獨的四注,每注5元,莊家對照香港六合彩每周二、四開出的號碼,買中則開出1:40的賠率。這是湖南岳陽市各區縣近2年風靡的賭博方法。據抽樣調查結果顯示,湖南岳陽市張谷英鎮參與買碼的總戶數的90%以上,部分村莊甚至達到了百分之百。12.福建福安互助融資組織“標會”資金流入當地地下賭場,10億元資金鏈條斷裂,當地1 6萬人平均每人被套資金超過6000元。23.2003年7月22日,廣西公安廳公佈了該年5月份破獲的一起涉案賭資高達數億元人民幣的賭球案。該案共抓獲涉賭人員41人,繳獲賭博物品一批,依法扣押、凍結價值1 750多萬元的涉賭資金、物品。34.四川涼山州政府編辦主任劉琳1 997年以來,參與打麻將和“扯金花”賭博,累計負債1 00多萬元,難以償還。2003年8月30日自殺身亡。2004年2月,涼山州紀委決定給予劉琳開除黨籍處分。45.哈爾濱市公安局原經偵支隊長吳偉參2004年7月23日1 9時許,在哈爾濱市一家賓館與經偵支隊臨時工作人員丁廣際等5人以打麻將的方式進行賭博,被公安機關現行抓獲。當場繳獲賭具麻將1副、撲克數十副,還有鉅額賭資20餘萬元。56.原中共重慶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張宗海多次同前重慶市廣電局長張小川挪用公款到澳門賭錢。他們共動用2億多元公款,在葡京賭場貴賓廳一擲千金,共輸掉1億多元,其中有一部分是張宗海親手輸掉的。6以上僅是報紙雜誌和互聯網上報道的大量案例之一小部分。下面我們再看一看有關的統計數位。根據中國公安部的統計資料,1995-2003年間,中國內地公安機關查處的賭博案件總計達到376.61萬起,約佔治安案件總數的11.58%,平均每年41.85萬起。(表1 )。表1 2002年公安機關受理查處治安案件情況統計* 前 者 為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科 研 暨 出 版 處 處 長 、 教 授 , 後 者 為 暨 南 大 學 美 國 研 究 中 心 副 敎 授 、亞 太 政 治 經 濟 與 國 際 關 係 博 士 研 究 生
  • 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中國統計年鑑》,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 1996- 2003各年資料;“2003年全國公安機關治安案件分類統計表”,載於《公安研究》,2004年06期。目前,內地公安機關查處賭博案件主要有三種渠道:一是民警在巡邏中發現可疑情況或在清查工作中當場抓獲;二是接群眾舉報後出警將賭博人員當場抓獲;三是通過知情人員提供線索將賭博人員當場抓獲。也就是説,公安機關所查處的案件多是通過群眾舉報和開展專項打擊行動當場破獲的,因此未被查處和隱藏的賭博事件肯定遠遠超過上述數字 。二 、內地社會賭博現象抬頭的原 因1.改革開放後人們觀念上的變化改革開放後,隨着中國內地市場經濟的發展,人們對金錢和物質越來越看重,越來越熱衷於帶有一定風險的投機活動。從90年代的股票和國債投機及近年的彩票熱潮,都可以看到人們觀念上的變化。以彩票銷售為例,內地自1987年以“安老、扶幼、助殘、濟困”為宗旨發行社會福利彩票以來,彩票銷售量呈現逐年增長的趨勢。1987-2000年的14年間,全國通過發行福利彩票,共籌集到福利資金近500億元,而2001-2003年的3年間,彩票公益金收入就高達1 076億元。如按照彩票公益金比例不得低於35%的規定標準計算,那麼,17年來彩票發行高達4500億元,其中2001-2003年就達到3000多億。最近,中國財政部副部長肖捷説,根據國外彩票收入已佔到GDP總值1%左右的標準推算,中國每年的彩票發行量應達到1200億元左右。7 這説明中國彩票發行還會大幅增加。內地居民追求帶有一定風險的投機活動是內地非法賭博現象抬頭的重要原因。2.就業壓力下的求利心理驅使改革開放後,隨着中國內地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人口流動的規模加大,大批農民湧向城市,但城市的就業崗位有限,這就使得許多農民不得不自謀出路。同時,國企改革也使不少工人下崗失業,而90年代那場席捲東南亞的金融風暴更加劇了企業裁員浪潮,失業人員急劇上升。根據《中國經濟快訊周刊》的文章分析,中國“十五”期間勞動力供求矛盾十分突出,5年下來累積的失業人數總共將達到4000萬人,中國的失業率有可能超過國際警戒線1 2%,接近於14%。8就業壓力、生存壓力,使不少人產生“找快錢”的心理,這是內地賭博案件增加的另一重要原因。3.貧富懸殊致使心理失衡中國經濟在改革開放後出現了明顯的貧富懸殊現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中國經濟時報》2003年初在一篇報道中指出,中國社會的兩極化已接近或達到危險水平。文章引述經濟學家胡鞍鋼説,中國1 996年的城鎮最高收入戶與最低收入困難戶,人均年收入的相對差距是4.1倍,到2000年擴大到5.7倍。9據調查,內地80%的財富集中在20%的人手中。投機經營者、許多善於投機經營的人,利用國家經濟轉型的時機,攫取了第一桶金,再經過自己的苦心經營而飛黃騰達。更有甚者靠不法手段來完成資本的原始積累。但是大多數人還是靠自己的辛勞,起早摸黑,維持生計。生存方式的強烈反差,導致一些人幻想一夜暴富,於是把目光投向賭博上來。4.處罰不力,心存僥倖由於當今社會普遍存在着以罰代刑的現象。儘管法律對違法犯罪活動的組織者、策劃者及其積極參與的骨幹份子的定罪量刑都做了明確規定,但對參與一般賭博的彩民只能按《治安處罰條例》罰款而已,起不到真正的震懾作用,賭博者交了罰款可從頭再來。陝西漢中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負責人的説法就很有代表性。他説:對賭博幹部,公安機關按照有關規定只能罰款;紀檢部門對黨員幹部賭博有嚴肅的紀律處分,但他們其實很少掌握幹部參與賭博的情況。10 同時,公安機關也面臨一系列問題,如:抓捕設賭主犯工作不到位;對證據的收集和審查不力;法律的威懾力有限,使許多人抱有僥倖的心理。靠賭維生的一些人已經不再心存顧忌,反正錢從賭桌來,罰了再賭。5.視賭博為娛樂,尋找刺激由於空閒時間增加,物質需求日益飽和,因此許多人需要在賭博之類的富有刺激性的活動中尋找滿足。也有些人由於精神生活空虛或事業上的不順、戀愛上的挫折、夫妻關係的不合等所造成的心裏煩悶、苦惱,但又找不到良好的方式來擺脱,便加入賭博大軍,到賭場尋找一絲安慰,以求得到補償。
  • 追求刺激也是一些政府官員動用公款參賭的原因。6.執法人員知法犯法一些公務人員不但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作賭資,而且在一些地區甚至出現警察護賭現象。原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總隊長李虹、副總隊長龍蜀渝等人受賄護賭,致使公安機關對重慶市黑社會成員王渝男、董理等人在璧山縣白雲湖開設的翠竹山莊“百家樂”大賭場的查禁屢屢失敗,甚至查禁的警察慘死黑社會份子護賭的槍口下,製造了震驚重慶的“白雲湖案”。四川温江區公安分局原副局長蔡九成因犯幫助賭博犯罪份子逃避處罰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温江區公安分局柳城派出所原所長孫平壽因犯徇私枉法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半、緩刑3年半。11三 、內 地 賭 博 的 特 點隨着社會的不斷變化發展,內地賭博這一現象出現了一些新特點:1.地區的廣泛性和參與者的普遍性就地區的廣泛性而言,內地大江南北都有賭博案件出現。從中新網近一年的報道看,賭博案件發生的地區就包括:上海、廣東、廣西、內蒙、北京、四川、遼寧、安徽、陝西、貴州、重慶、浙江、湖北、湖南、黑龍江、新疆、福建等地。同時,賭博案件既在貧困的農村發生,如安徽利辛張村鎮小李集、陝西南鄭縣聖水鎮等地,也在繁華的大都市出現,如北京、上海等地方。而賭博參與者方面,既有文盲、半文盲,又有中高級知識份子;既有普通平民百姓,又有黨政幹部、執法人員,包括成都和順德等城市的領導(表2)。2.公開性當今內地社會上相當多的人並不認為賭博是一種違法行為,而是當作一種娛樂行為,因而,除了大賭外,一般賭博都較公開,如城市居民周末、節假日的聚賭,農村男女老少春節期間的共同參賭等。只要問題不達到相當嚴重的程度,執法部門一般不查也不管。3.賭博金額巨大從賭博金額看,少則數萬元,多則上千萬甚至達到上億元資金。12 比如2004年6月成都市公安機關在一次對某縣的一個場鎮的抓賭行動發現,賭博的賭注最低為500元,最高為8000元。為防止抓賭,賭注分別用密碼代替,“51 2”表示賭注為500、1 000、2000元,“1 248”是指賭注為1 000、2000、4000、8000元。134.形式多樣性以往的賭博工具只是簡單的幾種形式,如牌九、麻將、擲骰子,而目前賭博形式以及所使用的工具除傳統的幾種外,還有撲克、枱球、遊戲機、百家樂、網路賭博、體育競猜、“趣味卡搖獎”、賭球等 。5.職業性隨着賭博活動的不斷發展,社會上出現了相當一批以賭博為業的賭徒,組成賭博團夥,在社會上到處串賭誘賭,甚至與黑社會相勾結。2004年1-8月,上海警方查處10起“百家樂”聚賭案看,共抓獲涉賭人員573人,收繳賭資高達424萬元、籌碼面值1610萬元。根據案件分析,賭博團夥內部分工明確,從策劃、管理、收賬、望風,甚至放高利貸,都有專人負責。146.公關性在中國內地,某些賭博在起着“賭博為主、娛樂為輔”功效的同時,還發揮着其他作用,如“公關”作用。作為“公關”,就是疏通遊説的意思,通過發賭資或故意輸錢等方式,以達到行賄的目的。據媒體報道,“求人者與被求者(領導幹部)麻將桌前一坐,前者或發賭資或有意輸錢或兩者兼有,其現金流量少則數百上千元,多則十幾萬甚至上百萬元,行賄受賄、權錢交易完成於無形之中。”157.參賭的人員以男性居多,但也有較大比重的女性2004年6月,成都市公安局開展特別行動清除特大賭場,在現場被擋獲的35名涉嫌參賭人員中,有1 3人是女性。後經查實,這些女賭客中,既有建築老闆,也有家底殷實的富婆,甚至還有失業人員。16而2004年1月8日上海警方破獲的“百家樂”賭博案中,女賭徒佔了1/3,年齡介乎35-66歲不等,多為無業(其實大都從商)、離婚的本地人氏。17四、賭 博 方 式中國內地地下賭博十分隱蔽,賭博方式也千奇百
  • 表2 中國內地媒體披露部分賭博案件情況資料來源:筆者對中新網、百度搜索的結果統計,2003年9月-2004年8月。怪。除了麻將、棋牌等司空見慣的方式外,還有一些復古的和現代高科技式的賭博。1.鬥蟋蟀鬥蟋蟀是江浙一帶非常流行的娛樂專案,在清朝時曾一度盛行。本來已經成為歷史的東西,今天又重新流行,且變了個方式出現,由娛樂變為賭博。據新華社2002年1 0月1 2日的報導,浙江一帶就有人把蟋蟀訓練後當作賭博的工具。那些蟋蟀一般從山東進口,最貴的身價2萬,經過專業訓練後擺上賭場。這樣的賭具能使人一場輸贏數十萬。曾經有人一個晚上就輸掉了50萬。1 8 這是有民間傳統特色的賭博方式。據報道,在其生存的地方,從婦女兒童到大款富豪,幾乎無人不知無人不曉。2.聚賭香港恆生指數期貨據《新快報》2001年6月3日的報導,廣州人王春投入十幾萬元租用東風東路邊的福今路某住宅樓幾個房,購入電腦、電話、印表機、衛星接收儀等設備,利用高科技聚賭香港恆生指數期貨,在短短1 0個月內斂財545萬元,而且賭點跨州過省。193.賭球“賭球”這一新型的賭博方式近年來在廣東興起,而且迅速向周邊地區蔓延,地下賭球幾乎成了一個行業。據報道,廣東地下賭球組織嚴密,建立有專用賬戶,生人要參與賭球的人全部要通過“業內”人士的介紹才能進入賭球的圈子。為了保密起見,廣東的賭球者都沒有固定的賭球場所,一般是通過電話下注。賭法可謂五花八門,用得最多的主要有兩種——賭勝負和賭比分。一場普通的比賽,較
  • 小的莊家都會收到5萬元左右的投注,如果遇到世界盃等大型比賽或比賽雙方受關注的程度較高,小莊家一場比賽收到1 0多萬元的投注是常有的事。一些較大的莊家在重要比賽前會接收數十萬甚至上百萬的投注,最有實力的莊家在一場比賽中能夠收到數千萬的下注。單就以深圳市為例,據統計,在韓日世界盃期間有數十萬人參與賭球,數億人民幣的資金將流入地下賭場。20 據報載,賭球流動資金已年超200億,相當於全年中國足球彩票的總銷售額。21據報道,世界盃賭波問題在中國很多地方蔓延,不僅廣東珠江三角洲賭波,幾乎大半個中國都在賭波。22甚至一些球員居然自己設賭參賭。據2003年7月21日《體壇周報》的報導,前中國甲級聯賽最佳射手、上海籍國腳唐全順因開設地下賭場被以賭博罪一審判處拘役4個月。唐全順自1 997年就開始參與賭球。至2003年,唐全順在上海一家酒店裏開設賭球“盤口”,共收受1 0餘位賭徒約1 0萬多元的賭資,從中“抽水”約21 00多元。234.“六合彩”等私彩所謂私彩,即個人自辦發行的非法彩票,其中以“六合彩”為主。地下“六合彩”近年來如賭球一樣也在廣東、廣西、福建等東南沿海省份盛行。2001年1 1月底至2002年9月的9個月間,廣東警方通過開展打擊“六合彩”賭博的專項行動,共查處此類案件15,000萬多宗,搗毀賭博投注窩點4000餘個,打掉賭博團夥940多個,共3600多人,抓獲莊家、賭頭及制販彩報的首要分子3700多名,其中刑事拘留2000多名,逮捕87名,收繳各類彩報、玄機報多達88萬多份。24地下“六合彩”不僅在經濟發達的大城市盛行,而且在向貧困的農村地區蔓延。據報載,惠州龍門縣平陵鎮地下賭場則遍地開花,有8成以上的村民在競賭“六合彩”,更有甚者,該村一老漢因能“預測”“六合彩”中獎號碼,而被賭徒奉若神明,朝拜者絡繹不絕,開獎之日更是幾近千人。就連孩子也加入了賭博大軍,他們在向“金手指”求碼。據記者暗訪得知,擁有4000餘人的村子狂賭“六合彩”者竟有8成以上。25據報道,私彩已從廣東、廣西、福建等東南沿海省份向內陸省份蔓延,湖南省2004年初進行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該省有200多萬人參與地下“六合彩”賭博。265.網路賭博隨着電腦在社會各階層的普及,網路的覆蓋面越來越廣泛。一些不法份子充分利用網路傳播的快捷性、隱蔽性設立網上賭博公司。網路賭博主要內容是提供網路賭場的各種在線賭博遊戲。它通過虛擬空間賭博,相對於傳統賭博來說隱蔽性更強、犯罪風險小、犯罪成本少。因此,自從它從海外傳播到內地之後便迅速蔓延。2004年7月,一個轟動全國的網路賭場在浙江義烏被警方查處。該賭場利用國際互聯網,以“百家樂”形式進行跨國賭博。警方當場收繳涉案金額1 000餘萬元人民幣,抓獲涉案人員47人,其中刑事拘留22人、治安拘留1 2人、取保候審2人、教育待處理1 1人。27 2004年6月,廣東韶關警方成功偵破一起利用國際互聯網,跨境組織“賭球、賭香港六合彩及週邊碼”的特大賭博案件,涉案金額達1 000多萬元。為逃避警方打擊,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薑某等人將伺服器設在境外的馬來西亞、緬甸等地,在國內發展了194個“分支代理”,他們想方設法誘人參與網路賭博,每天投注額巨大。據警方掌握的情況,案前平均每天都有上千萬元通過薑某的賭博集團流出境外,最高峰時高達每日數億元。286.遊戲機偽裝,老虎機設賭前些年,遊戲機尚未被限制時,街頭巷尾到處可見。後來隨着文化部、公安部的限制,其已退居二線,但並沒有從市面銷聲匿跡,反而換了個形式出現。甚至有人利用遊戲機作偽裝,老虎機作賭具。寓賭博於娛樂之中。據報載,在成都市中心繁華地帶,一些大型娛樂場所以遊戲廳作掩護,利用賭博機開設賭場,進行數額驚人的豪賭。賭客一夜之間便可輸上數萬元,而賭場幕後老闆月收入可高達80萬元左右。29五、內 地賭 博發 展趨 勢1.內地非法賭博活動仍將活躍由於內地民眾投機心態漸漸趨強,加上政府發行彩票的推動及媒體的渲染,以及就業形勢的嚴峻、執法機關監管處罰不力等多方面原因,預計內地賭博活動仍將繼續活躍。這從上海的賭博案件發展和海南狂熱的“私彩”情況可以得到一定的印證。從表3可以看到,2000-2003年,上海查處的賭博案件從17,464件增加到26,403件。而在2004年1-8月間,上
  • 海市警方就共查處各類賭博案件14,580起,查處涉案人員45,505人。30在海南,“私彩”發行也達到瘋狂的地步。據海南省彩票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介紹,海南“私彩”發行高峰期,全省“私彩”發行攤點多達1萬個,交易額每周高達4500萬元,全年交易額達1 8億 元, 在 被取 締 的過 程 中, 年 交易 額 仍 有7-8億元。31表3 中國內地部分省市查處賭博案件情況資料來源:中國各省市統計年鑑同時,賭博現象也有向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蔓延的趨勢,且呈現金額越來越大、賭博場所日趨公共化等特點。據浙江省紀委辦公廳副主任尹樂平介紹,2004年1-6月,浙江全省共查處黨員幹部賭博案件就達3406宗,其中最大的一宗是湖州某村黨支部委員挪用100多萬公款進行賭博。他認為,從目前查處的案件來看,暴露出參賭主體向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延伸、參賭金額越來越大、賭博場所日趨公共化、賭博行為與經濟腐敗相互交織等4個特點。322.外資參與中國合法賭博——彩票業的前景有資料顯示,中國彩票業1 0多年來每年銷售增長率超過50%,總量已攀升至世界第9位。這對外資來説自然是一塊大蛋糕,一直加以關注,並想辦法分享。早在1 994年,瀋陽市政府與馬來西亞某上市公司就曾合資興建全市性售賣彩票電腦網路,但中央政府隨即禁止其經營。另外,馬來西亞的Berjaya、新加坡的Multives及美國的Autotote也分別在遼寧及四川和廣東等省活動,均未獲得成功。雖然內地一些地方政府處於吸引外資的目的,同意讓外商諮詢甚或管理諸如社會福利獎券等博彩業務,或者開娛樂場所,但對開賭則噤若寒蟬,很多時候外商都誤解其執照的經營範圍,以為可以開賭,或者在特定時間及特定場所開賭,結果往往都會誤踩“地雷”中招。332004年7月1 1日,由上海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與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匯盈公司上海有限公司共同設計的“喜來堂”網點銷售即開型彩票在上海發售。有人形容這是“外資試挖中國彩票業頭桶金”,“標誌外資進入中國彩票業市場”。34對此,上海福彩中心主任余建國予以反駁:“外資還不能説進入了中國彩票業,政策上也不允許,美國匯盈只是我們請的‘外腦’”,“上海福彩中心與美國匯盈沒有資本上的合作。美國匯盈只是扮演‘諮詢’的角色,提供票種設計理念創意,不參與發行銷售。上海福彩付給美國匯盈諮詢費用。”但筆者認為,從中國彩票業產業化發展前景看,吸收外資進入內地彩票、賽馬或其他博彩活動是必然趨勢,只是參與的時間、內容和程度還不確定而已。3.來澳門參賭的現象會有所增加內地官方、學者及媒體對賭博甚至博彩的看法都較負面35 ,認為賭博是腐化墮落的惡習,破壞維繫社會的凝聚力,並削弱國家經濟能力。對於澳門博彩,內地官方和媒體沒有公開的批評,但評論對澳門賭博的影響較有顧忌,並一直在研究防止大量賭資外流的對策。雖然如此,我們認為內地居民來澳門參賭的趨勢仍會繼續加強。因為物質需求的滿足必然導致對休閒娛樂等方面的需求增加。參與投標競爭澳門賭牌的一家美資公司所委託的顧問公司在其調查報吿指出,內地人士2001年在澳門賭場(包括賽馬、賽狗、足球彩票等)共輸了20億元,估計來自內地的博彩資金將以每年20-30%的驚人幅度增長 36,我們相信未來幾年時間內在沒有類似非典等重大意外的情況下,這種預測不會有太大的偏差。註釋 :1 吳思鋭:《地下六合彩瘟疫》,htt p://www.chinanewsweek.com.cn/2003 -03 -14/1/1143.html。2 項開 來: 《福 建省 福 安市 民間 “標 會 ”“ 倒會 ”風 波 調查》,新華網福建頻道,200 4年6月24日,ht t p://wwwf j.xinhuanet.com/news/2004- 06/24/content _2371406.htm。3 傅茗:《廣西剿滅特大賭球團夥》,載於《京華時報》,2 0 0 3 年7 月2 3 日。4 《全 省 3 0 1 名 黨 政幹 部 違 規 打 麻 將 受紀 律 處 分 》 , 四 川在線,ht t p://www.sco l .com.cn/nsichuan/bsxw/20040223/20 0 4 2 2 3 3 3 4 4 1.h t m 。
  • 5 徐 宜 軍 : 《 參 與 鉅 額 賭 博 哈 爾 濱 公 安 局 原 經 偵 支 隊 長被逮捕》,ht t p://www.chinanews.com.cn/new s/2004 year/2004-07-29/26/46594 2.s h tm l。6 《重 慶 原 宣 傳 部長 動 用 2億 公款 賭 博 輸 掉 1億 被 雙 規 》 ,深圳熱線,2004年7月5日,ht t p://www.szonl ine.net/content/ 2004/200407/20040705/314410.html 。7 鄭 敏 : 《 2 0 0 1 年 中 國 彩 票 銷 售 可 達 到 3 0 0 億 元 人 民幣》,精訊資料-H0 1 ,2 0 0 1 年7 月5 日;李存才:《財政部 副部 長肖 捷認 為 :借 鑑國 外經 驗 及做 法, 中國 彩 票收入應佔GDP的1%左 右》,載於《 中國財經報 》,200 4年7 月1 6 日;中國 中央電視台 2 0 0 4 年6 月2 8 日“新 聞調 查 ” 節 目 《 彩 票 發 行 背 後 》 。8 趙曉:《處於臨界點的中國失業問題》,h t t p://b us ines s.sohu.com/02/78/ar t i cl e 202417802.s html。9 《中國貧富懸殊問題嚴重》,載於《中國經濟時報》,ht t p://www.networkchines e.com/conference/p ing lun/checom.htm l 。10 《 幹 部 賭 博 輸 掉 前 途 輸 掉 民 心 》 , 四 川 在 線 , 200 4年 6月 2 3 日 。11 喬波 、邛 法 :《 充 當賭 場 保護 傘 —— 警 方要 員 泄抓 賭 密令 》 , 載 於 《 華 西 都 市 報 》 , 引 自 四 川 在 線 , 2 0 0 4 年2月29日,htt p://si chuan.sco1.com.cn/f f f y/20040229/20 0 4 2 2 9 3 27 4 8.h tm。12 《重 慶 原宣 傳 部長 動 用 2億 公 款賭 博 輸 掉1億 被雙 規 》 ,深圳熱線, 2 0 0 4 年7 月5 日 。13 《 成 都 市 公 安 局 開 展 特 別 行 動 清 除 特 大 賭 場 》 , 載 於《 天 府 早 報 》 , 2 0 0 4 年 6 月 1 4 日14 房傑 、倪 傑: 《1 至8 月上 海 查處 各類 賭博 案件 14 ,5 8 0起》,中 國法院 網,2 00 4 年9月 28日 ,h t t p :// w w w .china cour t.org/publ i c/det ai1.php?i d=133179。15 《幹 部 賭 博 輸 掉前 途 輸 掉 民 心》 , 四 川 在 線, 200 4年 6月 2 3 日 。16 《成 都市 公 安局 開展 特 別行 動清 除 特大 賭場 》 ,《 天 府早報》, 2 0 0 4 年0 6 月 1 4 日17 胡展奮 :《 上海 警方 抓賭 紀實 》, 載於 《新 民周 刊》 ,2 0 0 4 年1 0 月6 日。18 《 杭 州 搗 毀一 蟋 蟀 豪 賭團 夥 , 繳 獲賭 資 近 30萬 元 》 , 新華社, 2 0 0 2 年 1 0 月1 2 日電 。19 賴顥 寧 、 夏軍 : 《 廣 州莊 家 聚 賭 “恆 指 ” 數 月斂 財 5 4 5萬 》 , 載 於 《 新 快 報 》 , 2 0 0 1 年 6 月 3 日 。20 《地下賭博成了一個行業 —— 揭開廣東地下賭球黑幕》,中新社,2 0 0 2 年6 月2 4 日 。21 《中 國 新 聞 周刊 : 世 界 盃 期間 廣 東 地 下 賭球 揭 密 》 , 中新 社 北 京 , 2 0 0 2 年 6 月 1 4 日 電 。22 金裏仁:《中國特色賭波2003年推出》,精訊資料-H02,2 0 0 2 年6 月2 4 日。23 姚 兵 : 《 前 上 海 國 腳 開 設 地 下 賭 場 唐 全 順 聚 眾 賭 球 被拘役 》 ,原 載 《體 壇 周報 》 ,引 自 新華 網 ,2 0 0 3 年 7 月21 日 。24 唐貴 江 、 夏曉 露 : 《廣 東 9 個月 破 ‘ 六合 彩 ’ 案1 . 5 萬宗搗 毀4 00 0窩 點》 ,中 新社 廣州 ,2 00 2年 9月 17 日電 。25 王驥 飛、 葉 擴: 《惠 州 三千 村民 狂 賭地 下六 合 彩》 , 載於 《 南 方 都 市 報 》 , 2 0 0 1 年 1 月 4 日 。26 畢永 光: 《 中國 東南 沿 海省 份私 彩 泛濫 —— 已 嚴重 衝 擊公 彩 發 行 》 , 中 新 社 福 州 2 0 0 4 年 2 月 2 3 日 電 。27 吳象 水、 江 南: 《涉 案 金額 數千 萬 —— 浙江 破 獲一 特 大網路 賭 博 案 》 , 中 新 網 , 2 0 0 4 年 7 月 1 2 日 電 。28 肖文 峰: 《 韶關 破 獲涉 案 金額 一 千餘 萬 元特 大 網路 賭 博案》,新華網,2004年9月17日電,ht t p:// w ww.gd.x inhuanet.com/newscent er/2004- 09/17/content _ 2885529.ht m 。29 《遊戲廳裏別有洞天 “地下賭場”老闆 月收80萬》,原 載《天府早報》,引自新華網,200 1年11月24日,h t t p://news. x i n h ua n e t .c om/new s c e n t e r /20 0 1-11/24 /cont en t_1 3 1 7 73.htm。30 房 傑、倪 傑: 《1至 8月 上海查 處各 類賭博 案件 14, 58 0起 》 , 中 國 法 院 網 , 2 0 0 4 年 9 月 2 8 日 , ht t p://wwwchinacourt .org/publ ic/det a i1.php?id=133179。31 吳 仕博 、楊飛 :《 海南‘ 私彩 ’市場 現狀 分析》 ,載 於《 經 濟 參 考 報 》 , 2 0 0 4 年 9 月 2 0 日 。3 2 魏 孔 明 : 《 浙 江 專 項 整 治 黨 員 幹 部 賭 博 》 , 新 華 網 ,2 0 0 4 年 9 月 2 0 日 , ht t p://www.z j.x i n hu a ne t.c om/newsc en t e r/20 04- 09/20/cont ent_2897834.htm。33 《 中國對 賭博業愛恨交 加》,精訊 資料- H O1 ,1 9 9 4 年8 月 8 日 。34 全 秋梅 :《 外資 試挖 中國 彩票 業頭 桶金 》, 載於 《中 國經營報》 ,2 0 0 4 年7 月 2 6 日 。35 國 家財 政部 官員 就曾 作出 這樣 的解 釋: “博 彩, 顧名 思義,即 帶有 賭博 性質 的彩 票。 它不 屬於 生產 有形 商品 和無形 服務 的經 濟實 體。 雖然 可以 解決 一部 分人 的就 業 問題 , 也 可 以 有 一 些 税 收 收 入 , 但 博 彩 本 身 不 能 創 造 價值, 而只 是 分配 價值 。 ”經 濟學 家 茅于 軾也 對 記者 説 ,“博 彩 業具 備 娛樂 性 的特 徵 , 並有 很 強的 危 害性 … … 像麻將、 賭球 這樣 的賭博 可以 少量 存在, 但國 家絕 不能 放開。彩 票正是 因為 其籌資 功能 才被賦 予了 合法地 位, 但是這 種合 法性 並不 能 沖淡 其投 機性 和 消極 性, 國外 很 多地區 都對 青少 年的 博 彩行 為進 行了 嚴 格的 限制 。” 參 見王彬 :《 地下 賭球 瘋狂 蔓延 》, 原載 南京 《周 末》 , 引自新浪網,ht t p://www.sina.com.cn, 20 0 3 年0 7月 30 日 。3 6 《貪官 涉豪 賭 —— 內 地遊 客去年 澳門 輸錢 20 億》 ,南 方網 , 2 0 0 2 年 3 月 1 8 日 。
  • 短期跨文化經歷中的特殊消費心理林 巍*作為心理學領域的一門新興學科,旅遊心理學的研究已經涉及到了廣泛的領域,諸如旅遊者的知覺、態度、動機、需求、人格、行為、挫折,旅遊服務心理,旅遊組織心理等等。1 然而,從旅遊管理、旅遊效益的角度,其重點、有特色之處(即區別於其他學科研究領域之處),在筆者看來,應當是對於這種“短期跨文化經歷中的特殊消費心理”的研究。鑑於澳門是一個旅遊城市,因而對於這方面的研究,必然會帶來實際的效益。一、基本概念廣義而言,任何一種旅遊行為,都是某種跨文化的經歷。所謂“跨文化”,有兩種類型,一種是跨“外部文化”(inter-cul ture),一種是跨“內部文化”(int ra-cul t ure);前者主要指不同國家或民族的文化,後者指同一國家或民族內的文化。以澳門為例,儘管中國人佔據了94%(祖先大多為廣東人和福建人),澳門文化卻不同於內地文化,主要是由於400多年的殖民地歷史。但是,澳門文化又不同於香港文化;遊客自有來此一遊的特殊原因。在文化研究上,澳門文化可算是一種“亞文化”(sub-cul ture),又稱“副文化”或“次文化”,即是指在主流文化範圍內的一種生活模式和價值觀念。換言之,是一國兩制中的主體“核心文化”與局部“特殊文化”的關係。在中國,其實存在着多種亞文化,每種亞文化都有着其特殊的群體和文化準則。同時,每種亞文化又可分為若干子文化群。亞文化對該地區群體成員的影響,要比主體文化來得更加直接與具體,並形成其特色。除了歷史、政治、經濟、文化等因素之外,亞文化的形成還有其地理的原因。《漢書·地理志》中寫道:“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剛柔緩急,聲音不同,系水土之風氣,故謂之風;好惡取捨,動靜無常,隨君上之情慾,故謂之俗。”2 代學者顧炎武在《日知錄》中也説:“江南之士,輕薄奢淫,梁陳諸帝之遺風也。河北之人,鬥狠劫殺,安史諸凶之遺化也”。“飽食終日,無所用心,難矣哉,今日北方之學者是也。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慧,難矣哉,今日南方之學者是也。”3此可見,地理文化對於亞文化之影響。種種亞文化因素的綜合,便形成了該地區對於外國或外地區遊客的特殊吸引力。不同便會產生吸引力。本國、本地區的居民,往往難以敏感地體察到自己的吸引力。正如,北京人很少去故宮,巴黎人很少去盧浮宮,澳門人很少去賭場、大三巴,但當他們到了各自對方之處,則一定要去這些地方了。這裏,關鍵是一個“跨”(文化、地區)字。這是一種“短期”行為,故此與留學、移民等行為有別。短期行為有其特有的性質和感受,這主要體現在其觀光性、新奇性、臨時性和享受性上。對於跨文化經歷的研究,在西方,有着“文化震驚”(culture shock)的經典理論。該理論最初由著名跨文化研究學者奧伯格(Oberg K.)提出,後又由多位學者加以解釋、補充和完善,是對於人們在一種新文化環境中的特殊心理歷程的描述。主要可概括為這樣四個階段(圖1):* 澳門理工學院語言暨翻譯高等學校副教授
  • 圖1 文化震驚過程第一階段,初期興奮(ini tial euphoria),即剛到一新文化環境的第一、二天,一切都感到新鮮,有一種亢奮、不穩定的情緒。第二階段,惱火與反感(irritation and hos t i l i t y),即三、四天後,經過進一步的接觸,體驗到了兩種文化的對比,感受到了文化震驚(culture shock),於是陷入一種被動、迷惘的狀態。第三階段,逐漸適應階段(gradua ladjustment),即在一個星期左右,對於文化環境的陌生感開始消失,幽默感恢復,並更多地參與其中,扭轉被動局面。第四階段,適應與雙文化階段(adaptation and bicul turalism),即至此之後,開始欣賞不同文化與風俗,整體自信心恢復,積極人格得到再現。4顯然,這一過程可能更適合對於較長時期的跨文化經歷的表述(如留學、工作、移民等),而對於短期的旅遊(如來澳門旅遊者多在兩三天左右)則不大確切,但在一定意義上,又不乏參考價值。關於消費,主要可分為三大類型,即生存消費、享受消費和發展消費。生存消費,是指為維持和發展生命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所進行的消費。發展消費,是指為提高消費者體力和智力素質所進行的消費。嚴格來講,旅遊消費屬於享受消費一類,即滿足物質和精神方面享受需求的一種活動。這種消費需求,具有下述主要特徵:第一,層次性。人們的旅遊消費,在滿足了低層次的要求之後,便逐漸向高層次延伸,並希望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經濟的價格、獲得盡可能高層次的享受。當然,這種層次順序又並非總是嚴格地自下而上的,有些人可能在低層次的要求還未得到滿足的情況下,便開始了對於高層次的需求(如賒欠旅遊等)。而有些人,在其高層次需求滿足之後,又轉向更多的低層次的需求(如在旅遊之後,有了比較,更加享受目前的基本生活)。第二,奇異性。人們的消費要求,固然源於其生理和心理的滿足慾望,但同時又受到社會環境諸多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它們可以是積極的,也可以是消極的。當客觀條件限制了需求的滿足時,這種需求便在某一水平上保留、轉換或分化。而當客觀環境改變時,這種需求便會以一種奇特的方式出現,有時甚至會奇特到超出消費者本人的預料。這就是我們經常看到的,有些旅遊者何以會在另一文化環境下,做出他們平時做不出來的舉動與決策。平時態度襟持的國家公務員、警員、教授等,來澳門後,可以不再顧忌自己的身份(儘管是暫時的),盡情享受於賭場、娛樂場之中,對於其內心世界,是一種巨大的釋放。這在心理學上,其實並不足為奇 。第三,可誘導性。客觀的各種刺激,對於旅遊者的消費行為可以起到某種指導、促進、轉換、幹擾或消弱作用。許多潛在的需求會變為現實的需求,微弱的需求變為強烈的需求。同樣,也可以向相反的方向轉化。這些都直接影響到旅遊者的去處與消費 。第四,互替性。在短期的旅遊行程裏,對於消費的選擇性往往會提出要求。在舍此而求彼的情況下,就需針對具體情況,作出具體的引導與決定,以最大限度地滿足旅遊者的消費需求。同時,這種旅遊消費心理還與旅遊者的知覺、態度和情緒有關。知覺,是理解旅遊心理的最基本的和關鍵因素。然而,知覺的基礎是感覺。旅遊者每到一地的感覺,會直接影響到其以後的消費行為。從心理學上講,感覺是人腦對於自己感官的外界事物個別屬性的反映。早在兩千多年前,古希臘的亞裏士多德就已對感覺進行了研究,他把感覺分為觸覺、味覺、嗅覺、聽覺和視覺五種。現代科學證明,在此基礎上還有皮膚感覺、平衡感覺、運動感覺、內臟感覺等等。5概括而言,感覺具有這樣一些特點:①適應性,即因刺激的持續作用而引起的感受變化。例如,由開始的不習慣、不順眼,到後來的習慣與欣賞等;②相互性,即一種感覺會引起另外一種感覺的產生。例如,觸景生情,產生了對於往事(可能是
  • 親身經歷的,也可能出現在文學作品中),因而做出某些更為積極的旅遊行為;③對比性,即兩種明顯的刺激物同時或先後作用於感官而引起的相互加強作用的現象。例如,旅遊設施、環境、色彩的對比,以產生某種效果等等。然而,感覺只是一種簡單、低級的心理現象。通過感覺,人們只能知道事物的個別屬性,還不能對其有更深的認識。例如,剛到某地,看到、感覺的還只是表面現象。進而,才會轉入知覺。知覺,是人們對作用於自己感官的外界事物的一種綜合性的反映。從生理機製上講,感覺是單一分析器活動的結果,而知覺則比較複雜,是多種分析器協同活動、對複雜刺激物或刺激物之間進行綜合的結果。6就旅遊知覺的整體性而言,人們在已感覺的基礎上,將支離破碎的部分逐漸整合在一起,同時又將過去的知識和經驗補充進去,形成一個比較綜合性的印象。例如,遊客到了某一酒店,看到的不只是其裝飾、佈置、服務員的舉止投足、嗅到的味道、感覺到的温度,而是酒店的整體形象。當遊客到達某一城市,其景致色彩、清潔程度、服務態度,都會形成一種整體效果。如果導遊能將相似景點的內在規律講解出來,則會更有益於遊客對於該地知覺的形成。再如,在為客人上菜時,若能講清每道菜的名稱、製作過程、味道、特點、營養、趣聞、典故等,則會提高客人對菜餚的理解,形成鮮明的知覺,留下深刻印象。態度,是研究人們心理的一個基本概念,對於旅遊心理學亦不例外。美國社會心理學家托馬斯(W.I .Thomas),甚至認為“社會心理學就是態度的科學”。7 無論是遊客還是旅遊從業者,對於旅遊產品、旅遊服務、旅遊宣傳、旅遊效果、旅遊交通、旅遊設施等,都會抱有種種不同的態度。總的來講,態度具有這樣一些特性:①對象性,即必須有明確的指向,例如:遊客對於旅遊景點、遺址、文化娛樂場所、飲食、藝術、宗教等都有一定的期盼。這種指向可能是具體的,也可能是抽象的,是遊客對旅遊價值的主觀意向;②習得性,即態度不是先天的,而是一種社會化的產物。在旅遊過程中,遊客依據旅遊產品、旅遊設施、旅遊服務等情況,逐漸形成一定的態度。又如,世界保護聯盟特別顧問雷斯克恩(H.Cebal los Lascurain)於1 983年提出了“生態旅遊”的概念,現在絕大多數遊客對此都持有肯定態度,而在此之前則無從談起8 ;③價值性,即是以普遍標準對於事物所作的評價。人們可能具有多種態度,但僅僅具有少數價值觀。價值觀是人們在過去生活中逐漸形成的評價事物的思想體系。遊客對於旅遊經歷的評價,完全是建立在這一體系之上的;④內隱性,即態度是一種心理準備,具有行為傾向,但不等於行為本身。只有當遊客具有積極的態度,才會進行積極的消費。內隱性具有強弱、長短之分,但無論其怎樣,人們的態度最終都會體現在具體行為之中;⑤穩定性,即態度一旦形成,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會保持不變。這種穩定性與態度的強度成正比,而其強度又與事物的變化及別人與自己態度的異同有關;⑥可變性,即態度雖然有穩定性,但又並非是鐵板一塊,永久不變的。例如,在20世紀80年代中國旅遊業有一種説法:“看牆頭去北京,看墳頭去西安,看人頭去上海”。但是隨着近年上海國際大都市格局的基本形成,遊客可以去那裏體驗“上海精彩消費每一天”,很少再有人認為到上海只能看“人頭”了。情緒,在旅遊心理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情緒與情感相比,有着更加不穩定的特點。遊客在短期的旅程中,情緒的上下波動是常有的事。情緒有依據情境的性質,當情境轉移時,情緒也會隨之而變。情緒的狀態有心境、激情和應激幾種,而情緒的變化又與周圍環境和認知等因素有關。9就遊客而言,其情緒狀態大致有這樣一些特徵:①釋放感與緊張感。旅遊者大都是懷着盼望與好奇的心情走出家門的,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但是在經歷新鮮事物的同時,又會有一種激動與緊張。正是這種“弛”與“張”的結合,使得遊客的心情不同尋常;②易變與波動。與平時居家時不同,遊客在外,面對許多刺激源,有時瞬息萬變。而情緒亦如風景,可平靜如水、美麗如畫、一覽無餘,也可波濤洶湧、陰霾密佈、暗淡無光。對此應有充分的心理準備;③敏感與多疑。人們到了陌生的環境,總會格外小心,因而遇事也會多生疑慮。例如,對於旅程的安排,導遊的舉動等等,都難免持有懷疑的態度。至於影響遊客情緒的因素,又有旅遊資源、活動項目、服務設施、服務態度、通訊條件、地理位
  • 置、氣候條件,以及旅遊團內的和諧程度等等。總之,旅遊組織者應善於認識、利用這些因素,以積極地引導、控制遊客的情緒,從而收到積極的旅遊效果。二、旅 遊 者 的 動 機 與 人 格動機(Moti ve)一詞源於拉丁文movere,本意為“推動”。人們採取任何一種行為,都是受到某種動機驅使的結果。而動機又有兩個基本條件:一是需要,一是誘因。動機主要有這樣三個特徵:①驅動性。動機是行為的原動力,它驅使着人們去為或不為。人們決定離開自己的家去外旅遊,其實是受到一種極大驅使作用的結果。如同萬物一樣,沒有這種驅使力,人們是不會從靜止轉向運動狀態的。②目的性。這是動機的“動源”。對現代人而言,旅遊的動機可能多種多樣,但都各有自己明確的目的性,否則不會離開自己的居所,踏上旅程。③持久性。這在相當程度上代表了動機的強度。如同做成一件事總要有一個過程,對於一次旅程的打算,開始是一個念頭,而後想的漸多,逐步具體化,在遇到困難時加以克服,最後終於成行。而動機又可分為三大類型:①生理動機和社會動機,前者指來自人的生理需求,如飲食、安全、休息、健康、性愛等,後者來自社會需求,指交往、成就、尊重、好奇、權力等;②物質動機和精神動機,前者是對於物質滿足的追求,後者是指對於精神需要的渴求;③內部動機和外部動機,前者是指行為本身能使人們獲得最大限度的滿足(其中又包括好奇、好勝和互惠三種動機),後者是指行為之外的正負刺激,如評價、獎罰等等。涉及到旅遊動機,這一直是專家學者熱衷於探討的問題。由於旅遊本身是一項複雜的綜合性的活動,所以對此歷來有着不同的理解。具有代表性的,如美國學者奧德曼將旅遊動機分為八大類:①健康動機,即調節身心,自我保養;②好奇動機,即對大自然景觀和人文情況的渴知;③體育動機,即為着觀看和參加各種體育比賽;④樂趣動機,即為了娛樂、遊玩、度蜜月等;⑤信仰動機,即屬精神方面的滿足,如參加宗教、藝術等活動;⑥商業動機,即從事經商、攷察等活動;⑦訪友動機,即主要是與親朋好友聯絡感情等;⑧自尊動機,即多是接受邀請或尋訪名勝等。再如,日本學者田中喜一認為,人們的旅遊動機大致可以分為四大類:①心理動機,出於思鄉、交遊、信仰等;②精神動機,出於對知識、見聞、歡樂的追求;③身體動機,出於治療、修養、運動等;④經濟動機,出於購物和經商等。10這些,差不多概括了人們的旅遊動機。應當指出的是,在實際中,人們的動機可能並非這樣“整齊劃一”,有時是多種多樣地結合在一起的。旅遊動機,有時可能複雜、含混得連旅遊者自己也難以完全說清楚。其實,旅遊者的動機又是與旅遊者的人格密不可分的。人格,也是個性,是一個人區別於其他人的一種特徵的總和。世界上沒有兩個一模一樣的人格,因而由此而來的各種行為也便千差萬別了。具體到旅遊行為,也是如此。這主要可以從三個方面加以探討,即氣質類型、性格類型和生活方式。1.氣質類型氣質是指人的高度神經活動類型在行為活動中的體現。在心理學上,將人的氣質傳統地劃分為多血質、膽汁質、黏液質和抑鬱質。具體到旅遊行為,多血質遊客一般好動、好交往、興趣廣泛,注意力易轉移,但多是淺嘗輒止。膽汁質遊客則情緒熱烈,好問問題,但又常出現急躁與衝動。黏液質遊客,在旅遊中少言寡語,善於控制自己,喜歡獨自欣賞,甚至不喜歡服務員的過份熱情。抑鬱質遊客,則觀察細緻入微,但通常決策緩慢,猶豫不決 。112.性格類型這裏又有機能、向性和獨立性之分。①性格的機能類型。英國心理學家培因(A.Bain)依據心理機能在性格中所佔優勢,把人們的性格分為理智型、情緒型和意志型三類。12 理智型的遊客,遇事以理性衡量,講究是非結果,對旅遊對象頗具審美感,但有時又不免失於偏激與固執。此種性格多見於知識分子、學者之類的遊客。情緒型遊客,則興趣廣泛,活潑好動,容易交友,熱情助人,不過於計較利益得失。這類性格多見於藝術型人物等。意志型遊客,則總是目標明確,善於自我控制,一旦決定,不易改變。這類性格,多見於企
  • 業家、高層管理人員等。②性格的向性類型。瑞士心理學家榮格(C.G.Jung),按心理活動的傾向,將人們的性格分為內向和外向兩類。13 內向性格的遊客,一般不喜歡到生疏的地方,而願意同少數知心朋友長久逗留,且通常要求把旅程事先安排妥當。外向性格的遊客,則喜歡到熱鬧、新奇的旅遊景點,多人結伴,且不願將旅程安排得過死,要求多一些自由瀏覽的時間與空間 。③性格的獨立性類型。按照人們性格的意志獨立程度,又可分為獨立型和順從型兩大類。獨立型性格遊客,喜歡自主團型組織方式的旅遊,或只希望旅行社大致安排即可,而多一些自己的安排。順從型性格的遊客,則喜歡跟團,隨大流,省事。143.生活方式喜歡不同生活方式的遊客,其旅遊傾向也是不同的。據研究,主要有這樣四大類型。①喜歡清靜安寧生活方式的遊客。據美國學者威廉·威爾斯對於各種不同遊客生活方式所作的分析,發現此種類型的遊客重視家庭,維護傳統,願意全家一起到距離適中的地方旅遊。②具有主動進取精神的遊客。他們大多對新鮮經歷感興趣,好與人交往,看高雅雜誌,願欣賞異國、異地的藝術品、風俗等,而少看電視。15③喜歡歷史的遊客。他們出遊的重要目的,是訪古探勝,懷古思今,這個過程會給他們帶來極大的愉快,並以此作為教育子女的一種方式。④喜歡駕車出行的遊客。據美國學者哈維斯(Douglass K.Hawes)調查,那些擁有和喜歡駕車旅行者,比較內向,不善交際,願意把錢花在維護汽車上,喜愛戶外活動和體育運動,他們把自己的汽車視為住房的延伸,因而常全家開車出動,以此體驗旅遊的樂趣。16以上,對於不同類型遊客的劃分,儘管是基於大量的調查與分析,卻經過了理論的加工,是一種概括性的表述。實際中的遊客類型,可能並非那樣整齊地劃分。所以,作為旅遊的組織者,要善於利用各種方式來鑒別不同的遊客,以做好自己的服務。例如,通過觀察外貌的方式。古人講“有諸內必形諸外”。一個人的相貌、表情、打扮等勢必反映出其某些方面的性格。再如,通過語言。古人講“言為心聲”,即一個人的性格的開朗或內向等,都不難從其語言中發現。當然,更多的還是從其行為中獲知。三、旅 遊 者 的 從 眾 消 費 心 理現代旅遊多是以群體的形式組織的,因而旅遊群體的特點與消費心理,值得認真研究。根據群體的概念和特點,旅遊團不論大小都是一個群體。該群體是由旅遊者出於短期的共同旅遊目的、彼此間承諾服從一定的行為規範而形成的臨時團體。當然,無論在形成方式和消費心理方面,這種群體又有其自身的特點。對此,可從所屬群體、參照群體和從眾消費三方面加以分析。1.所屬群體美國心理學家海曼(Hyman)根據自己的實驗研究提出了這一群體分類概念。簡言之,所屬群體,是指一個人實際參加或歸屬的群體;該群體可以是實際存在的正式群體,也可以是非正式群體。17 據此分析旅遊所屬群體,大致有這樣幾類:①相似團體,即由某種相同或相似因素組合起來的一種旅遊團體。例如,年齡相仿、性格相似、職業地位相近、文化、信仰相同或興趣相投者。此種團體活動的日程容易安排,消費傾向大致趨同。②混合團體,即是通常自然形成的由旅行社組織的旅遊團體。其成員可能是由各種不同年齡、職業、愛好、文化水準組成,成員之間雖因短期的共同目標而相互達成默契,但畢竟因參差不齊,在活動內容安排上會出現許多困難。③有導遊團體,此種團體可以使遊客獲得心理上的安全感,亦可在起居飲食方面帶來許多便利,增強旅遊愉快感,當然成員們也要同時承擔導遊者的支出。④無導遊團體,此種團體多是由熟人組成,即使沒有導遊,也通常會有無形中的領隊,或有幾人同時負責。雖然在活動安排上,比較自由,但同時也會有缺乏“主心骨”的感覺,生活上多遇到些麻煩 。2.參照群體與所屬群體不同,參照群體是指個人不見得親身參與其中、而只是傾心嚮往的群體,並在不自覺中接受了其標準規範。參照群體既可以是實際存在
  • 10. Bai n, Al exander , The Emot i ons and t he Wi l l ( Was hi ngt o n : Uni ver s i t y Publ i ca t i ons of Ameri ca , 1977) .11. Fet t er man, D. , Et hnography ( Sage, Newbur y Par k, Ca l i f ór ni a, 1989) .12. F ur nham, A. & Bochner , S. Cul t ur e Shock: Ps ychol ogi ca l React i ons t o Unf ami l i a r Envi r onment s ( New Yor k: Met huen, 1986) .13. J ung, C. G. , Trans l at ed by R. F. C. Hul l , Ai on : Res ear ches i nt o t he Phenomenol ogy of t he Sel f , ( London : Rout l edge, 1968).14. Hyma n, Ra y , The Na t u r e of Ps yc hol og i c a l I nq ui r y ( Engl ewood Cl i f f s , NJ . : Pr ent i ce Hal l . 1964)1 5. Maza nec , J . A. ( eds ) , Cons umer Ps yc hol ogy of Tour i s m, Hos pi t a l i t y and Lei s ure, Vol . 2 (Et Publ i s her Wal l i ngf or d : CABI , 2001) .16 . Ober g, K, “Cul t ur a l Shock: Adj us t ment t o New Cul t ur a l En vi r onment s , ” Pr ac t i c a l Ant hr opol ogy, Vol . 7( 1960) , pp. 176, 177-18217 . Thomas , W. I . & Fl or i an Znani ecke, The Pol i s h Peas ant i n E ur ope and Amer i ca ; Monogr a ph of An I mmi gr ant Gr oup I by, v. l . Pr i mary-gr oup organi zat i on ( Bos t on : Badger , 191 8).18. Woods i de, A. G. , et a l , Wal l i ngf or d, Oxon ( ed) , Cons umer Ps ychol ogy of Tour i s m, Hos pi t a l i t y and Lei s ur e, ( UK; New York : CABI Pub. , c. , 2000) .的,也可以是虛擬、想像的。一個人可以在從屬於某個群體的同時,有着自己例外的參照群體,而且不只一個。參照群體對於遊客心理的影響更大,因為遊客身在所屬群體之中,其行為規範已被界定,而參照群體的行為則可以激發遊客的想像與攀比,從而採取進一步積極的行為。3.從眾消費既然受到群體(包括所屬群體和參照群體)的影響,就必然會出現從眾消費心理現象。群體的影響力,最主要地體現在其群體規範性上,這種規範性可能是有形的,而更多的是無形的。群體中的消費,很容易形成一種壓力——“資訊壓力”和“規範壓力”。例如,大家都買、都看的東西,肯定是值得的;否則,若不跟從,也會顯得不“合群”。這裏除了“仿傚慾望”之外,還有群體消費中所帶動的趨向性,從而形成綜合性的“團體壓力”,而這既有積極因素,又有消極因素,值得旅遊組織管理者認真加以研究,從而因勢利導,獲得正面效應。總之,對於這種“短期跨文化經歷中的特殊消費心理”的研究,還屬於初步的探討,許多領域可以拓展開來,深入下去,在跨文化的邊緣上取得成果。在筆者看來,這其實正是旅遊心理學研究的方向與優勢所在。註 釋 :1 邱 扶 東 主 編 : 《 旅 遊 心 理 學 》 , 立 信 會 計 出 版 社 , 2 0 0 3年 ; 馬 瑩 編 著 : 《 旅 遊 心 理 學 》 , 中 國 輕 工 業 出 版 社 ,2 0 0 2 年 。2 姚 偉 鈞 、 陳 業 新 編 著 : 《 前 四 史 選 讀 》 , 武 漢 市 : 湖 北教 育 出 版 社 , 2 0 0 0 年 。3 顧 炎 武 撰 : 《 日 知 錄 》 , 3 2 卷 , 上 海 : 古 籍 出 版 社 ,1 9 8 7 年 。4 Obe rg ,K. ,“Cu l tu ra l S hoc k : Ad ju s t m e n t t o New Cu l t u ra lEnvironm en ts , ”Pr a c t i c a l An t h rop o l og y , Vo l . 7 ( 1960) ,pp.176, 177 -182; Fu rnha m ,A.& Boc hne r, S . Cu l t u re S hoc k:Ps ycholog ica l Re a c tion s to Un fa mi lia r Envi ronmen ts (NewYo r k : Me t huen ,198 6 ) ; Fe t t e rm a n , D. , Et hnog ra phy (Sa ge , Ne w b ury Pa r k , Ca l i f o rn ia , 1 9 8 9 ) .5 葉 奕 乾 等 : 《 心 理 學 》 ,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 1 9 8 8年 。6 同 上 註 。7 Thoma s ,W.I.& Floria n Zna n ie c ke ,Th e Pol is h Pe a s a n t inEurope a nd Am e ric a ;Monog ra p ho f An Im m ig ra n t Group/by ,v.l.Prim a ry-g roup orga n iza tion(Bos ton:Badg er,1918).8 周 笑 源 : 《 生 態 旅 遊 內 涵 再 論 —— 兼 與 郭 舒 先 生 商 榷 》 ,載 於 《 旅 遊 學 刊 》 , 2 0 0 3 年 , 第 1 期 , 第 6 4 - 6 7 頁 。9 馬 瑩 編 著 : 《 旅 遊 心 理 學 》 中 國 輕 工 業 出 版 社 , 2 0 0 2年 。10 廖 如 泉 : 《 旅 遊 心 理 學 》 , 旅 遊 教 育 出 版 社 , 2 0 0 3 年 。11 謝蘇 等 : 《 旅 遊 心 理 學 概 論 》 , 旅 遊 教 育 出 版 社 , 2 0 0 1年 。12 Ba in, Al e xa nde r, The Em ot ion s a nd th e Will ( Wa s h ing ton :  Unive rs i ty Pub l ic a t ions o f Am e rica ,1977) .13 J ung ,C.G., Tr a n s la te d b y R.F.C.Hu l l , Aion :Re s ea rc hes in to  the Phenomenolog y of the Se l f ( London :Rout le dge , 196 8) .14 邱扶 東 主 編 : 《 旅 遊 心 理 學 》 , 立 信 會 計 出 版 社 , 2 0 0 3年 ; 馬 瑩 編 著 : 《 旅 遊 心 理 學 》 , 中 國 輕 工 業 出 版 社 ,20 02 年 。15 Woods i de , A. G. , e t a l, Wa l l i ng f o r d, Oxon( ed) , Cous ume rPs yc holog y o f Tou ri s m , Hos pi ta l i ty a nd Le is u re ,(UK; NewYor k : CABI Pu b. , c . ,2000) ; Ma z a nec , J . A. ( e ds ),Consum e rPs yc hology o f To uri s m, Hos p i ta li t y a nd Le i s u re , Vo l . 2 ( Et P u b l i s h e r Wa l l i n g f o rd : CABI , 2 0 0 1 ) .16 Ib i d .17 Hy ma n , Ra y,The Na ture o f Ps ycholog ica l Inq u iry ( Englewood   Cl i f f s , N . J . : PRe n t i c e H a l l . 1 9 6 4 )參 考 書 目 :1. 陳 思 編 著 : 《 現 代 營 銷 心 理 學 》 , 中 山 大 學 出 版 社 ,2 0 0 3 年 。2 . 廖 如 泉 : 《 旅 遊 心 理 學 》 , 旅 遊 教 育 出 版 社 , 2 0 03年 。3 . 顧 炎 武 撰 : 《 日 知 錄 》 , 32卷 , 上 海 : 古 籍 出 版 社 ,1 9 8 7 年 。4 . 馬 瑩 編 著 : 《 旅 遊 心 理 學 》 , 中 國 輕 工 業 出 版 社 ,2 0 0 2 年 。5 . 邱 扶 東 主 編 : 《 旅 遊 心 理 學 》 , 立 信 會 計 出 版 社 ,2 0 0 3 年 。6 . 謝 蘇 等 : 《 旅 遊 心 理 學 概 論 》 , 旅 遊 教 育 出 版 社 ,2 0 0 1 年 。7. 姚 偉 鈞 、 陳 業 新 編 著 : 《 前 四 史 選 讀 》 , 武 漢 : 湖 北敎 育 出 版 社 , 2 0 0 0 年 。8. 葉 奕 乾 等 : 《 心 理 學 》 ,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 1988年 。9. 周 笑 源 : 《生 態 旅 遊 內 涵再 論 —— 兼 與 郭舒 先 生 商 榷 》,載 於 《 旅 遊 學 刊 》 , 2 0 0 3 年 , 第 1 期 。
  • 孫中山的科教興國思想及其實踐孫關龍、盛永華*中國民主革命的偉大先行者孫中山先生,同時又是中國近代化的偉大先驅者。他以科教興國的思想終其一生,雖然為了實現中國真正的近代化,孫中山不得不首先致力於領導推翻封建專制制度和外國侵略的民主革命,實現中國政治的真正近代化,建立獨立、民主的中國,並以此作為推進中國經濟建設近代化的保證。辛亥革命以後的情勢,使他科教興國的實踐還未能得以完全展開,但是科教興國,仍然是他一生中所念念不忘者。一孫中山青少年時期受到較為系統的近代科學教育,深切感受科學、技術、教育的重要,在實踐中產生了科教興國的思想。1 878年5月,1 2歲的孫中山跟隨母親來到檀香山,進入當地中學讀書,接受“歐洲式的教育”。誠如他後來的自述中所説:“始見輪舟之奇,滄海之闊。自是有慕西學之心,窮天地之想。”11883年,1 7歲的孫中山返回家鄉翠亨村,便開始宣傳反對封建迷信,要求提倡改良鄉政,“教育、防盜、街燈、清道、防病,皆為籌辦。”2這些改良鄉政的內容,都是為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富含科技知識的事務。1886年孫中山自香港中央書院畢業,他決定學習近代醫學,進入香港西醫書院,“以醫亦救人之術也”。在學醫期間,孫中山還廣泛研讀西方國家的政治、經濟、軍事、歷史物理、農學等類書籍,“雅癖達文之道,而格致政事亦常瀏覽”。3 還利用假期回鄉的機會,向農夫介紹科學選種、施肥等農學知識,還考察土壤,試種桑樹,發起修橋築路。1890年在校期間,孫中山曾致函香山縣籍退職宮員鄭藻如,主張效法西方,提出“興農桑業”、“禁絕鴉片”、“普及教育”三項建議。認為“遠觀歷代,橫覽九州,人才之盛衰,風俗之淳靡,實關教化。教之有道,則人才濟濟,風俗丕丕,而國以強”,建議“多設學校,使天下無不學之人,無不學之地”。4這篇最早表達孫中山政治見解的《致鄭藻如書》,較集中地表達了他早期科教興思想,內容主要涉及教育和發展農業科學技術。1891年孫中山撰寫了一篇題為《農功》的文章,較為系統地提出了發展中國近代農業生產的設想。他認為“泰西農政,皆設農部,總攬大綱。各省設農藝博覽會一所,集各方之物產,考農時與化學諸家,祥察地利,各隨土性,分種所宜”值得效法,並表示“欲遊學歐洲,講求新法,返國試辦。”51894年6月,孫中山與同鄉好友陸皓東赴津投書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較系統地表示他們振興中華的設想,其中關於農業,他們希望能做到“地能盡其利”,具體的實施,則明確提出:“盡仿西法,招民開墾,集商舉為”,“農政有官,農務有學,耕耨有器”,“急興農學,講求樹畜,速其長植,倍其繁衍”,要“反磽土為沃壤,化瘠土為良田,此農家之地學、化學也”。6孫中山提倡學習西方近代化的農業技術學院的見解,是十分先進的。反映了他對中國是一個落後的農業國的國情的中肯瞭解。* 前者為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編輯部顧問兼學術委員會主任,後者為中國文物研究所敎授
  • 二李鴻章既沒有接見孫中山,也沒有採納他上書的意見,孫中山提倡科教、實施改良的救國之夢破滅。他“知和平之法無可複施……不得不稍易以強迫”7 ,“決計拋棄其醫人生涯,而從事於醫國事業”8為建設真正現代化的民主富強的祖國,首先掃除封建專制的障礙。1894年1 1月,他在檀香山創立了中國第一個資產階級革命團契一興中會,並第一次提出推翻清朝封建專制制度、建立共和國的革命主張:“驅除韃虜,恢復中國,創立合眾政府”。9 從此,孫中山全力投身於政治革命中,領導和發動了一次又一次武裝起義,開始了他的“戰爭事業”。但是,他的科教興國的思想,在他制訂的革命綱領中仍有明確的體現。在《香港興中會章程》中,並有明確提出:本會擬“設報館以開風氣,立學校以育人才,興大利以厚民生,除積弊以培國脈”1 0 等。為在廣州開展革命,孫中山在廣州設立名為“農學會”的活動機構。他在《擬創立農學會書》中亦指出:泰西各國“民間講求學問之會,無地不有,智者出其才能,愚者遵其指授,群策群力,精益求精,物產於以豐盈,國脈因之鞏固”。“農夫也,有講求耕植之會;工匠也,有講求製器之會商賈也,有講求貿易之會。皆能闡明新法,著書立説。各擅專門,則稱之曰農士、工士、商士,亦非溢美之詞。”“故欲我國轉弱為強,反弱(衰)為盛,必俟學校振興,家弦戶誦,無民非士,無士非民,而後可與泰西諸國並駕齊驅,馳騁於地球之上。”11 孫中山提倡近代教育的科學技術,特別是改良農業使逐漸實現農業近代化的思想可見一斑。誠然孫中山倡議創辦農學會,是為掩護革命,但它又不僅僅是為了掩護革命,從孫中山給它規定的辦會宗旨看,它還是一個倡導科學,特別是倡導在中國開展近代農業的組織:“念我粵東一省,於泰西各種新學聞之最先,縉紳先生不少留心當世之務,同志者定不乏人,今特創立農學會於省城,以收集思廣益之實效。首以翻譯為本,搜羅各國農桑新書,譯成漢文,俾開風氣之先。即於會中設立學堂,以教授俊秀,造就其為農學之師,且以化學詳核各處土產物資,闡明相生克之理,著成專書,以教農民,照法耕植。再開設博覽會,出重賞以勵農民。又勸糾集資本,以開墾荒地。此皆本會之要舉也”。 12孫中山設計的農學會的五項任務是:①譯新書,開風氣之先;②建學堂,造就農學之師;③教農民科學重地;④設博覽會,獎勵農民;⑤集資開荒。充分説明其為具有學術性組織的意義。學術界也承認它是一科技學會,並認為“孫中山先生於1895年在廣州創辦了農學會,對於維新時期學會的創辦起着推波助瀾的作用”。從1 897年由羅振玉等創辦的上海農學會的職能看,明顯地受到孫中山農學會五條任務的影響。13很明顯,在孫中山考慮振興中華的方案中,包括了兩個重要的方面,一是“醫國”——推翻封建專制的帝制,建立民主共和的政體;另一方面,是強國,即建設近代化富強的祖國而根據中國作為農業國家的國情,推動農業近代化則是首要任務。在廣州起義失敗後的被迫流亡海外的孫中山,一方面積極策劃新的武裝起義,一方面孜孜不倦地學習吸納西方的民主主義思想,研究西方的政治制度,同時在百忙之中努力學習西方近代的科學知識。孫中山的老師英人康德黎在《孫逸仙與中國的覺醒》一書中描述孫中山倫敦蒙難獲救後在英國的情況説:“和我們一起住在倫敦的時候,孫逸仙從不在玩樂上浪費時間,他總是不停地工作,閱讀關於政治、外交、法律、陸海軍等方面的書籍,礦山及開採、農業、畜牧、工程、政治經濟學等也為他所注意。他堅持不懈地仔細加以研究。他所涉獵的知識領域很少有人達到”。1 4 為了開展武裝鬥爭的需要,也為了推展近代醫學,特別是近代外科學,孫中山曾翻譯《紅十字會救傷第一法》一書。他在序言中説:此書“言簡意賅,剖理精當,洵為濟世之金針,救人之要術”。15 之所以要介紹到中國來,是因為“惻隱之心人人有之,而濟人之術,則非人人知之。不知其術而切於救人,則誤者恐變惻隱而為殘矣。而疏者恐因救人而反害人矣。”他還親自手繪《支那現劫地圖》,於1 900年7月1 4日在日本發行。在其“跋”中自述:繪圖的目的正是“醫國”的需要。因為“邇來中國有志之士,感慨風雲,悲憤時局,優山河之破碎,悓種族之淪亡,多卻發奮為雄,乘時報國,舍科第之辭章,而講治本之實學人矣。”“然實學之要,首在通曉輿圖。”他考察研究中國歷代地圖,認為“以俄人所測繪者為精審”;同時“德國烈支多芬所測繪之北省地文、地質圖各十二幅,甚
  • 為精細”;“法國殖民局本年所刊之南省圖,亦屬佳製。”而《支那現勢地圖》是從俄、德、法三圖及英人海圖輯繪而成,帷編(篇)幅所限,僅能撮取大要,精洋之作尚待分圖。“至於道路、鐵路、江河、航路、山原高低,則從最近遊歷家所測繪各地專圖加入”。16 可見,孫中山鑽研之深,下力之大,才繪成《支那現勢地圖》。這也就不難理解,孫中山為甚麼後來能最先提出修築長江三峽水利工程,建武漢長江大橋或地下隧道,在唐山建北方大港、湛江建南方大港、在上海浦東建港,規劃全國鐵路等一系列的科學建國規劃。此圖還別出心裁地把“己割之岩疆,己分之鐵路,則用着色表明,以便覽者觸目驚心”17 ,可見作者愛國之心切。這也表明,《支那現勢地圖》是當時極少有的一幅彩色現勢地圖。三1 91 1年1 0月武昌起義成功,191 2年1月1日中華民國成立,孫中山出任臨時大總統。九天之後,即1月9日便成立了教育部,孫中山任命蔡元培為教育總長。1月19日,孫中山頒佈了第一個改革封建教育制度的法令——《普通教育暫行辦法》。《辦法》共14條,對清末封建教育進行了重大改革,主要內容為:1.各學堂均改學校,監督、堂長一律改稱校長 ;2.初等小學可以男女通校;3.各種教科書務合乎民國宗旨,清學部頒之教科書一律禁用;4.小學讀經科,一律廢止;5.小學手工科,應加注重;6.高等小學以上的體操課,應注重兵式;7.中學校為普通教育,文實不必分科;8.廢止舊時獎勵出身等。同時與之相配套的是,教育部於同日發佈了《普通教育暫行課程之標準》。《標準》共11條,規定了初小、高小、中學和師範學校的課程及教學時數。3月又發佈《民國教育部官職令》,規定教育部設普通教育、專門教育、實業教育、禮教、蒙藏教育六個司。上述3個在孫中山直接領導下頒佈的文件,以法令、法規的形式分別對延續了數千年的封建教育學制、課程、官職、教學及管理人員、管理機構等進行了重大的改革,建立了新型學制,開設科學課程,使中國教育開始走上近代化的道路。由此,也多少鞏固了資產民主革命的成果。18孫中山還先後發佈《令陸軍內務兩部會同教育部保護各處學堂及充公房屋文》、《命教育部核辦女子蠶桑學校令》、《令教育部通告各省優初師范開學文》。指出:要“以重文教而保公產”;“民國新造,凡有教育,應予提倡,乃足以啟文明而速進化。”他指出,“學者,國之本也,若不從速設法修舊起廢,鼓舞而振興之,何以育人而培國脈。查閲《臨時政府公報》第三十二號……飾令高等專門學校從速開學,免致高等學生半途廢學,中學畢業學生亦無升學之所”,孫中山更為注重提交國民素質的普及教育,而師資的培養,又是普及教育的關鍵,孫中山強調“惟教育主義,首貴普及,作人之道,尤重童蒙”19 ,1920年夏,孫中山在上海與朱執信、廖仲愷研究中小教育問題,廣泛搜集有關材料,並擬編寫教科書。只是因為時局變化,粵軍驅走桂系,孫中山二次開赴廣州,此事不克完成。但他對普及教育的重視可見一斑。“卻興辦中小學校,非養成多數員不可;欲養成多數中小學教員,非多設初級優級師範學校不可”,“注重師範,既能消納中學以上之學生,複可隱植將來教育之根本,是真當務之急者。”20孫中山一生重視師範教育,把它視為提高國民素質和強國的重要舉措。指出“凡為社會之人,無論貧賤,皆可入公共學校”;“四萬萬之人,皆應受教育。然欲四萬萬人皆得受教育,必倚重師範,此師範學校所宜急辦者也……惟必有學認,方可擔任教育。蓋學生之學識,恆視教師以為進退,故教師之責任甚大。”21 直至他的晚年,還循循教導“培養人才,就是學師範者的任務……學師範的人,本來是教少年男女的,是教少年男女去做人的。做人的最大事件是甚麼呢?就是知道怎麼樣愛國,怎麼樣可以管國 事。 ”22孫中山學習西方科學技術,也是當務之急。他把發展自然科學提到“生民根本之務”的高度。191 2年4月,孫中山正式解除臨時大總統職後,即致力於實現民生主義,即以全力推動國家經濟的
  • 現代化。學習和引進西方先進的科學技術和剩餘資本,以求發展實業,建設一個富強的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的中國,孫中山當時首先考慮的大事。根據中國的國情,他認為建設現代化的國家,首要的是發展現代交通,尤以鐵路建設為最重要。他痛感中國雖幅員廣大,但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落後而閉塞,全國各地發展極不平衡。“今日之中國,麻木不仁之中國也,其受病之源,則由於交通不便。如由山東至新疆路程,須五、六個月,較西人環遊地球,尤為遲滯……人不活動,則為廢人;國不活動,則為廢國。”23 國家沒有鐵路,“轉運無術,而工商皆廢,複何實業之可圖?”24 所以孫中山不斷通過媒體和多種途徑,向國人宣傳,強調“交通為實業之母,鐵路又為交通之母”。25 “建設大業以交通政策為重要……建設最重要之一件,則為交通。以今日之國勢,交通最要者,則為鐵路。”26 “今日之世界,非鐵道無以立國。”他把鐵路問題提高到“修築全國鐵路,實為中華民國存亡之大問題,推翻此事,不啻推翻立國根本”27 的高度。因為“無交通,則國家無靈活運動之機械,則建設之事,千端萬緒,皆不克舉。”28基於這樣的認識,卸臨時大總統任的孫中山以極大的熱情投入中國鐵路的開發建設之中。7月22日,孫中山被公推為中華民國鐵道協會會長,9月又受任全國鐵路督辦。他雄心勃勃,“擬專協鐵路事業,欲以十年期大成。”29 “擬於十年之內,修築全國20萬里鐵路”,並且期待祖國“苟能造鐵路350萬里,即可成全球第一強國。”30 他風塵僕僕,到北京、張家口、山西等地考察鐵路建設的情況,取得第一手資料。他還率領同志到日本考察和學習工商業及鐵路情況。為了盡快實施修建鐵路的計劃,孫中山新自籌建開辦了中國鐵路總公司,新自規劃繪製了《中國鐵路總公司干線圖》。他的初步規劃“大致系分數干線:①從廣州到成都;②從廣州到雲南大理;③從蘭州到重慶;④從長江到伊芳犁;⑤從大沽到廣東、香港;⑥從天津到滿州各處。”31 為了籌集修建鐵路和發展實業的資金,孫中山又籌建中日合資的興業公司。但考慮到中國既貧弱,又缺乏專業人才的實際情況,孫中山主張採取開放的政策,即“①我無資本,利用外資;②我無人才,利用外國人才;③我無良好方法,利用外人方法。”簡言之,“主張借款辦鐵路,更主張批給外國人包辦。”32為了祖國近代化,為了中華民族的振興,孫中山簡直結下“鐵路情結”。宋慶齡回憶當年她與孫中山在上海共同生活時,生動地描述了當時的狀況:在書房中,牆上掛滿了地圖,地上也舖滿地圖。只要有空,孫中山就在地圖前仔細研究,勾勾畫畫。如今,孫中山新手繪製和勾畫過的許多地圖,還保存在上海孫中山故居中。只是由於辛亥革命後的情勢急轉直下,孫中山不得不全力投入捍衛共和的鬥爭。但他的“鐵路情結”始終縈繞胸中,後來更具體地體現在他的實業計畫中 。四自民國建立以後,孫中山便以建設一個富強的祖國自任,開始擘畫宏偉的建設藍圖。但是復辟與反復辟的鬥爭異常激烈,使他不得不首先全力投入捍衛共和制度的鬥爭中。當第一次護法戰爭失敗後,寓居上海的孫中山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同時,得以將他長期關於推進國家近代化建設的思考寫成《實業計劃》。這個以引進和發展近代先進的科學技術基礎來發展祖國經濟的《實業計劃》,既指出了中國實業發展的總體戰略方向,又提出了切實可行的發展途徑。其中,孫中山制訂了發展中國實業的六大計劃,即:第一計劃,擬建築北方大港於直隸灣(渤海灣),以此為中心建設連接大港和西北的鐵路:開淩運河,以聯結中國北部、中部通渠及北方大港;移民到蒙古和新疆,開發山西的煤鐵礦資源,設立製鐵練鋼工廠。第二計劃,擬建設東方大港為中心,整治長江水路,建設內河商埠,創建大士敏土(即水泥)廠。在整治長江水道計劃中,孫中山提出自宜昌以上一段的長江,“當以水閘堰其水,使舟得以溯流而行,而又可資其水力”,“於是水深10尺之航路,下起漢口,上達重慶”,“其所以益人民者何等巨大,而其鼓舞商業何等有力耶。”第三計劃,似建設南方大港為中心,包括改良為一世界港及改良廣州的水路系統,建設中國西南鐵路系統,建設沿海商埠和漁業港,創立造船廠。第四計劃,重點在於建設中國的鐵路系統,以使
  • 全國得相當之開發。包括修築中央、東南、東北、西北和高原五大鐵路系共91條鐵路線,全長約1 0萬英里,其中所規劃的以西藏拉薩為起點的鐵路就有8條之多。第五計劃,發展國民生活所必需的工業,包括糧食、衣服、居室、行動、印刷五大工業。第六計劃,程車則要開發作為“工業之根”的礦業,擇其決為有利者先行舉辦。包括開發鐵礦、煤礦、油礦、銅礦、特種礦以及礦業機器之製造,冶礦廠設立等等。33為了使這六大計劃得以實現,針對當時積貧積弱的落後中國的實際情況,孫中山提出實行開放政策,引進外資和外國先進的科學技術,引進先進的機械和熟練技術的工人等等,這些即使在今天看來仍然是十分必要的政策措施,他期望“使外國之資本主義以造成中國之社會主義”,使“調和此人類進化之兩種經濟能力,使互相為用,以促進將來世界之文明也。”34 在主張開放,引進的同時,孫中山強調了維護主權的自主原則:①必選最有利之途以吸引外資;②必應國民之所最重要;③必期抵抗之至少;④必擇地位之最適宜。35 總的原則是要中國自己“操此發展之權”。十分清楚,孫中山稱之為“建設新中國之總計劃之一部分”的《實業計劃》,是當時能使中國實現近代建設的科學規劃,其中許多真知灼見,對於今天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仍有許多重要的啟示和借鑑 。使孫中山痛心疾首的是“去一滿州之專制,轉生出無數強盜之專制,其為毒之烈,較前尤甚。”36 他的建設現代化富強祖國的藍圖無法實施。隨着俄國“十月革命”的成功,中國“五四”運動的爆發,世界及中國革都面臨新的局面。孫中山隨世界潮流而前進,他的科教興國思想又大大地前進一步,認識到只有徹底實現了民族獨立,打倒了封建軍閥和他們背後的帝國主義,實現人民民主,才能實現科教興國。在1919年1 0月8日的演説中,孫中山明確指出:“教育立國”、“實業救國”、“地方自治”以上三種方案,“固是改造中國的要體,但還不能認為第一步的方法。第一步的方法是甚麼?……只有革命”。37在1924年9月的《北伐宣言》中,他更明確地闡述:只有打倒封建軍閥及其背後支持他們的帝國主義,國民的“文化及教育等問題,至此方不落於空談”。同時又説明,只有民族經濟獲得發展,國家的財富得以增加,才“可使文化事業及教育之經費易籌措;一切知識階級之失學問題、失業問題,方有解決之端緒”。而“在偽政府之下,決無教育發展希望”。38五孫中山的一生中還有不少取得較為成功的或有相當成績的科學、教育實踐。1.倡辦中西藥局1892年12月孫中山在澳門創辦中西藥局,兼售中西藥物的。這是中國第一個兼售中西藥物的獨立機構。1893年9月孫中山赴廣州,把藥局業務托付他人代理,兼在廣州開辦東西藥局。對把近代醫藥引入中國,起過一定作用,在中國醫藥史有一定的影響 。2.倡辦廣東大學孫中山於1 924年2月4日下令把國立廣東高等師範、廣東政法大學、廣東農業專門學校合併組建成立國立廣東大學。6月9日,孫中山去函聯駐華代表,請其在蘇聯退還中國的庚子賠款中,分撥部分款項作為廣東大學的經費。7月1 6日,孫中山下令把令後廣東士敏士廠的餘利潤作為廣東大學的經費。1 1月1 1日舉行廣東大學成立典禮,孫中山為該校題寫“博愛、審問、慎思、明辯、篤行”的校訓。39 幾十年的實踐證明,幾校合併為綜合性的廣東大學的做法是正確的,該校成為了廣東乃至南地區最高等學府,中國華南方的重要教育中心。3.擬設中央學術院1924年冬,直系將領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之後,電請孫中山北上“共商中計”。孫中山離粵北上,主張召國民會議解決國是,並擬設中央學術院為全國最高學術研究機關,以立革命建設基礎。當時,還命令汪兆銘、楊銓、黃昌毅三人起草學術院計劃。40 由於孫中山1 925年3月不幸逝世,中央學術院延至1 928年建立。孫中山提議建立的中央學術院即1928年成立的中央研究院,與1 926年國民黨中央黨部為培養訓政時期的政治人員,在廣州設立的“中
  • 央學術院”(僅辦一期即停辦),性質上完全不同。《國立中央研究院總報吿》以及中國科學技術研究史界,都把孫中山提議創立的中央學術院作為中央研究院籌備之始。41 中央研究院的建立,極大地推展了中國科學技術和教育的發展,也有力地促進了中國社會的發展。4.設立國史院1 91 2年3月1 9日孫中山批准成立國史院。他要求國史院獨立行事,“不受他機關之干涉……使秉筆者據事直書,無拘率顧忌之嫌。”42 該館後來修志修史出了一些精品。5.建立航空隊伍和機構孫中山敏感地察覺到空軍的重要性,自1 91 4-1924年他不斷地抓這方面的建設工作。1 91 4年,孫中山在日本創辦中華革命黨飛行學校;1 91 6年,組建中華革命華僑義勇軍飛機隊。1 91 8年,招請美籍華人、飛行家楊仙逸回國,籌建飛行隊。1 91 9年,援閩越軍飛行隊成立,楊仙逸任總隊長。1 920年,在大元帥府下設立航空局,楊仙逸任局長,該局在1920年已擁有水陸飛機1 0餘架。1920年,孫中山同時決定成立廣東飛機修理廠(在廣州大沙頭)。1923年3月,該廠在“詹尼”式飛機基礎上,研製出雙翼教練機,孫中山與夫人宋慶齡親自參加試飛典禮。根據孫中山提議,這架機被命名為“樂士文”號(宋慶齡的英文名字的漢譯音)。1 924年7月,孫中山批准廣東航空局創辦廣東航空局學校,並派出學生和部分教官去蘇聯深造。在國外學習航空的留學生和華僑,當時雲集廣東,中國的航空事業開始興起。43孫中山的科教興國思想十分豐富,科教實踐也很為多樣,在“科教興國”列為國策的今天,深入研究孫中山的科教思想及其實踐,是具有很大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的。註 釋 :1 《總理遺墨》影印本,第3頁 。2 鄭東夢編:《檀香華僑》,“檀山華僑”,1929年,第1 1 頁 。3 《總理遺墨》影印本,第4頁 。4 《孫中山全集》,第1卷,中華書局,第2頁。5 同上,第1卷,第4-5頁。6 同上,第1卷,第10-11頁。7 《倫敦蒙難記》,第6頁。8 《民國日 報》,1 923年 3月7日 。9 《孫中山全集》,第1卷,第20頁。10 同上, 第1卷 ,第2 2頁 。11 同上,第1卷,第24-25頁。12 同上註 。13 董光壁主編:《中國近現代科學技術史》,湖南敎育出版社,1995年,第360-361、367-368頁。14 [英]康德黎·瓊斯,《孫逸仙與中國的覺醒》,紐約,1 9 0 0 年,第2 0 2 頁。15 《孫中山全集》,第1卷,第108頁。16 同上,第1卷,第187-188頁。17 同 註 1 4 。18 董光壁主編:《中國近現代科學技術史》,第328頁;《中國大百科全書·教育卷》,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5年,第421-422頁。19 《孫中山全集》,第2卷,第91-92、117、253-254頁。20 同上,第2卷,第91-92、117、253-254頁。21 同上,第 2卷,第 358頁 。22 《孫中山全集》,第10卷,第18-19頁。23 《孫中山全集》,第2卷,第481頁。24 同上,第2卷 ,第383頁 。25 同上,第2卷,第383頁 。26 同上,第2卷 ,第496頁 。27 同上,第2卷,第456頁。28 同上,第2卷,第496頁。2 9 同上,第2卷,第381頁。30 同上,第2卷 ,第391頁 。31 同上,第2卷,第461頁。32 同 上。33 《孫中山全集》,第6卷,第253-390頁。3 4 同上,第6卷,第398頁 。35 同上,第6卷,第254頁 。36 同上,第6卷,第158頁 。37 《孫中山全集》,第5卷,第124-126頁。38 同上,第5卷,第545頁 。39 《孫中山辭典》,廣東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91頁;《孫中山年譜》,中華書局,1980年,第342、344頁。40 《國立中央研究院總報告》,第45頁。41 林文照:《中央研究院的籌備經過》,見《中國科技史料》,1988年,第2期;樊洪業:《中央研究院機構沿革大事記》,見《中國科技史料》,1985年,第2期。42 《孫中山全集》,第2卷,第252-253頁。43 《中國大百科全書·航空航天卷》,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7年,第531、589、591-593頁。
  • 試析東西方文化交流的“澳門模式”——文明共存的新探索劉然玲*一、前言在人類歷史發展進程中,總是存在一些單獨的地理區域,由於貿易發展,交通運輸條件的改變,逐漸形成了自己的生活方式,而獨特的生活方式就可以稱為“文明”。1 對澳門而言,這個中西結合的城市具有某種引人注目的特色。澳門的文化涉及在澳門這塊土地上曾經居住和到達的人們對於他們自己、他們之間的關係以及他們所處的環境或世界所持有的共同知識,這種共識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稱之為文化。“從20世紀80年代末期以來,文化史越來越重視探討日常生活和人類學。”2 以澳門為物件,首先是基於地理意義上澳門這一城市的發展與演化。美國社會學家Amos Hawley認為,“正因為在文明史的曲折發展過程中,城市曾起過、至今仍然在起著重要作用,城市研究才會如此引起我們的重視和興趣。確實,城市和文明是同一事物的兩個不同側面。如果我們所説的文明是指一種高度發展、廣為傳播的文化。那麼每一種文明就有一個中心,把知識、思想、經驗等逐漸累積起來,並整理、加工、組織成為一種約定俗成的生活秩序。同時,它還能把這種新的生活秩序逐漸傳播到鄰近地區去。”而研究工業時代以前城市的權威學者Gildeon Sioberg斷言:“歷史上許多王朝的興衰,與其所在的城市的消長有著某種必然的聯繫;史學,就其真正的含義而言,就是各個時代城市之遺跡的研究。”3西方人研究東方,或者説他們所認識的非基督教文明只是在地理大發現以後。事實上,歷來的關於歐洲文化傳播主義、歐洲歷史優越論,或歐洲優先論等都一貫堅持一種理論信仰。4 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全球層面不同文明之間的交往早在幾個世紀之前就已經具體展開,並且在某些地區這種交往的程度和碰撞塑造的面貌還富有新的涵義,儘管以往人們並沒有對這種交往去進行有意識的總結,並形成和傳承有關理論。歷來西方學者研究中國總存在着一些有聯繫但卻又不同的研究範式:比如以費正清為代表的衝擊一反應模式,費正清從文化的角度發現中國,他的中心觀點是“在相當普遍而廣泛的意義上,當然存在着西方的衝擊。同時,中國對西方的‘回應’也是一個重大事實,是一種包含着很多複雜而相互作用過程的混合體。”5;以柯文為代表的中國中心模式,在名為《在中國發現歷史一中國中心觀在美國的興起》一書中,柯文否定了已有的三種研究中國近代的模式,提出中國中心取向。柯文在書中一再明確“19、20世紀的中國歷史有一種從18世紀和更早時期發展過來的內在的結構和趨向”。6 當人類越來越進入一個相互共存的時代之後,中國文明的獨特性和對人類文明的貢獻越來越得到大家的重視。獲得1999年世界歷史學會圖書獎的《白銀資本:重視經濟全球化中的東方》也與眾不同,提出了西歐其實只是在1 9世紀才趕上中國。該書作者貢德·弗蘭克提出,中國和亞洲其他地區在歷史上的經濟成就不是基於西方的方式獲得的,亞洲近期的許多經濟成就也不是基於西方模式的。7當我們把中國自1 6世紀以來的發展歷程置於當時的全球圖景中考察,並且通過短暫地回顧西方學* 北京大學港澳台辦公室副主任
  • 者對中國文明的理解和重視之後,我們明顯的感覺到,中國本身所具有的文明是不斷地被西方學者研究、理解、詮釋,然後帶着這種觀念和認識來和中國人交往,儘管這種過程有着交叉和反覆。和當時同處全球社會的其他一些文明形態不同,由於中國文明所具有的歷史高度,以及中國文明在東亞所具有的影響力,理解中國文明成為歐洲人自近代以來向東方擴張所必然具有的內涵。而在民族國家體系和資本主義世界體系向全球擴展的過程中,處在東方的中國如何面對這種與自己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和文明形態?以澳門為例,我們可以更為具體和細緻地發現兩大文明的傳播和撞擊如何展開,同時又是如何交融。二 、東西 方 文 明 體 系 交 往 下 的 澳 門西方文明自近世以來一直被認為具有一種開放的、征服的特徵。相對來講,中國的文明和生活方式更多地傳承了農業社會的特點,表現出一種內向的、温和的文明。對於中國的農業水平在1 8世紀末期還一直是世界的鼎盛階段,西方學者有爭議但是基本認同。當時西方的強大,轉向了工業和商業,而中國的文明形態革新的速度非常緩慢。對於中國文明為甚麼自近代落後了的探討當然是一個重要的問題,然而本文的目的只是在肯定兩類文明存在差異的前提下,從文化的視角探討澳門的發展演變。自然,對不同文明形態的理解始終跟隨在對國家權力和國際地位的分析和描述中,這種描述隨父資訊傳播技術的進展而向社會的各個角落擴展。當一個國家面對外來力量而無法自衛,當一個社會無法充分保障穩定和安寧時,對不同文化引起紛爭之思考便會引發大規模的反應。站在21世紀的基點上,我們確實看到了強大的西方文明。但是在600年前,明朝鄭和下西洋之時,沒有人會説西方走在東方的前面。因為直到1 492年麥哲倫才環遊世界,西方人地理大發現之後,自西歐發軔的西方文明才真正面向全球擴展。這樣的一種挾着西方特有的制度特徵、經濟結構、社會層次的文明體系正式向全球拓展,而遠在大洋彼岸的中華文明還沉浸在東方國際體系一朝貢體系之下。但是,西方人的拓展最終還是要進入東方,到1 553年,葡萄牙人發現澳門,東方的世界近代史從此真正開始了。此後數百年,澳門作為連接東西方貿易航線的重要中點,在歷史上起了獨特的“焊接”作用,然而更為重要的是澳門文化在中西方文化融合方面的特殊意義。從歷史的角度看,澳門的歷史進程和清朝的歷史是分不開的。北京大學何芳川教授認為,“大清盛世時的華夷秩序,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依其慣性,讓中華帝國在對外關係上繼續維持一種中心的主動地位,讓中華文明在與外部世界的交往中繼續保持着一種文明或文化的順差,但在更為廣闊的背景下,一個即將取代這一古代國際關係體系的新型近代國際關係體系一由近代西方資本主義推出的條約體系,正在破壞古老的華夷秩序。”8 何芳川認為,放在世界歷史的進程中審視大清帝國,清朝是我們的民族真正遭遇海上力量的時候,也是唯一個衰亡於海上力量攻擊的朝代帝國。但是,從那一刻起,中國人就在努力的擺正自己的位置,吸收外來文明的優越之處。在兩種異質文明發生碰撞時,彼此之間最容易相互吸取與接納的就是其物質或器物層面;在制度與精神層面,藝術如音樂、美術、建築術等領域也不常受到嚴拒;困難的方面在於其理念,價值取向、道德規範等。尤其是宗教,彼此排異性極強。伊斯蘭和基督教文明的核心,恰恰都是排他性極強的一種宗教。16、17世紀的世界歷史處在“大航海時代”。此時歐洲正經歷着擴張,西方學界一般命名為“重商主義時代”。9海洋作為世界性商品流通和資本原始積累的主要途徑和匯集地,其社會經濟屬性不斷地被人們的海洋實踐活動所揭示。東西方圍繞着海洋社會經濟發展展開了激烈競爭,其結果是西方殖民掠奪型海洋經濟取得勝利。在這一歷史大轉折時期,雖然中國社會“傳統內變遷”曾引發出新舊交替的衝動,東南沿海地區民間社會以海為田、經商異域為主要特徵的海洋社會經濟迅速興起,並由此帶來海洋觀念的深刻變化。但明清兩朝封建統治者張弛交替的“禁海”政策,一再壓抑民間海洋社會經濟的生長勢頭,扭曲了海洋觀念的正常發展,從而使沿海地區處於西方殖民者外部衝擊和國內王朝鼎革雙重擠壓的局勢。結果,在“重陸輕海”、“重農抑商”的傳統思維定勢得到強化的同時,弱化了中國人面向海洋、走向海洋的能力,最終導致了晚清中國在
  • 與西方海上勢力的較量中敗北。16世紀以來,中國受到海上力量的撞擊漸漸明顯起來,而從來未曾大規模出現的西方文明和文化也漸漸影響到中國的局部地區。尤其自1840年代以來,中國由於被強大的西方力量打敗,中國人在學習西方的過程中,始終有一種於“中”於“西”之間徘徊躑躅、投鼠忌器的矛盾心態,中國並不願放棄自身已經成熟的文明形態。事實上,這種矛盾心態恰好是中華民族在從農業社會轉向工業社會過程中,整體思想素質轉變和社會結構轉變的反應。中國學者羅榮渠在其《現代化新論》中認為,“在人類歷史上,凡屬社會形態的轉變,都不是一般的社會變動,而是巨大的社會變革及社會革命過程。這樣的歷史運動不同於改朝換代,不是任何單因素可以支配的,他總是眾多的內因和外因的交互作用與奇特的湊合。”10 這樣一種大的變動,必然涉及到文明形態和文化層面。何芳川教授認為,在大清盛世時的華夷秩序這一下滑與衰亡的過程中,外部世界、即西方殖民列強加上後來的日本,成為一種扭轉、催化和規制的原發力量。當然,這種來自外部的原發力量,還要通過中國社會內部因素的變化,才能發揮其作用。但無論如何,這種外部力量已經可以決定大清帝國運行的轉軌,即從一個古代類型的、獨立的東方封建帝國,轉向一個西方殖民主義帝國主義列強控制的半殖民地附庸。”11世界近代進程中,當西方的歷史發展到與其相對應的清朝時期,正是東西方國際格局處於巨大變革的時代。代表着早期資本主義利益的葡萄牙為了擴大資本原始積累,拓展商品交換市場,竭力推行海外殖民政策。在印度洋海域、東南亞一帶爭奪海上霸權,開展殖民貿易。正德六年(151 1年),葡萄牙殖民者侵入馬六甲,不久又佔領摩鹿加群島(主要是為了香料貿易)。其後,葡萄牙人就希冀並不斷到中國浙閩沿海活動,以求在中國有一立足之地。1553年葡萄牙人終於以賄賂海盜的方式進入澳門,雖然當時澳門只是葡萄牙商人的“暫時棲泊所”。12 但是後來經過一個長期的漸變過程,澳門從葡萄牙的“暫時居留地”,演變為“固定居留地”,乃至後來的“永居管理澳門”。這個貿易港口在16-17世紀那個年代迅速擴大,並逐步連通五大洲,成為近代資本主義世界貿易市場在東方的一個重要基地。更為重要的是,葡人居留澳門,使中國海外貿易“又有了質的飛躍”。由於中國官方對海外貿易的漠視,中外進出口貿易幾乎全被葡人壟斷。葡人作為轉運貿易商人,大量採購中國商品運銷海外各地,一直到亞、非、歐、美各洲,同時又運來當地的各種特產。這種貿易對於中國東南沿海地區的經濟起了刺激作用,促進了中國資本主義萌芽的產生;而某些外國特產的輸入,並在中國紮根,對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也產生了一定影響。131 6-1 8世紀,澳門作為中國對外開放的貿易港口,尤其是在明清“海禁”期間,它作為中國海外貿易的唯一通道,不僅在對外貿易上的作用和意義重大,而且對近代中國社會文明的進步和發展也產生了重要影響。在那個伊比利亞時代,葡萄牙人在向遠東擴張的過程中,其宗教熱情絲毫不亞於世俗熱情。當時的葡萄牙擁有東方“護教權”(Padroado),凡東來傳教者,必須在里斯本乘葡船東來。其入華者,則在澳門登陸,先在澳門學習華語,然後入華傳教。於是一大批身披天主教袍的西方文化人也以大航海時代為契機,帶着福音,跟隨着一批又一批的外國商人來到澳門。從此澳門的中國“窗口”和“橋頭堡”作用日益突出。在這裏“寬容的哲學中國”與“不寬容的基督教西方”首次交鋒,並引發了此後的“禮儀之爭”。在這裏,日益演化出的華洋雜處,各種文化“和而不同”,共生共融的局面,直接推動了16-1 9世紀第一次中西文化交流的高潮。從1 562年開始,耶穌會傳教士陸續修建一些教堂和學院 14 ,1 571年,耶穌會為了對葡萄牙人子弟和華人教友子女進行啟蒙教育,在澳門開辦了聖保祿小學,書寫了澳門正規教育史的第一章。它不僅是澳門的第一所小學,也是天主教會在華創辦的第一所學堂。它比現今一般史書所稱“最早在中國開辦的教會學校是馬禮遜學堂”早建了268年。15 1 594年1 2月,由耶穌會總會長批准,在澳門建立的一所歐洲式的學院——聖保祿學院正式成立。它是澳門最早也是遠東最早的歐洲中世紀式的高等教育機構,其創立不但開澳門高等教育之先河,也是澳門西式教育的肇始,也是中國土地上的第一個西式教育樣本。聖保祿學院曾經為中國陶育出許多具有中國心腸的西洋偉大的傳教士。它“向東方傳播了西方的文明,向西方又推介了東方悠久的文化,同時又為
  • 歐洲漢學奠基,催化了世界兩大文明的融合。”16的確,這些傳教士所帶來的中西之間的文化初識,直至後來所發生的禮儀之爭,都賦予大航海時代以更加波瀾壯闊的歷史內容。他們作為文化傳媒的作用甚至要超過其神學方面的意義。他們抱着以宗教影響中國的初衷和個人目標而來,但其歷史性的作用卻轉化為在中西之間雙方雙向地傳達觀念和信息的形象。而這種雙重角色又使他們陷入矛盾心態:既是救世者,又是中國人的善人,同時又是文化帝國主義者。17 在大航海時代以前,以中國為代表的東亞儒家文化,與歐洲基督教文化、南亞佛教文化、西亞北非伊斯蘭文化,是世界文明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文明形態。其中,後面幾種文明在政治宗教語言等方面都曾經有比較密切的聯繫,而唯獨中華文明在世界文化格局中具有相對獨立的文化格調。的確,後來傳教士在華的傳教歷程、以及發生的禮儀之爭等事實也告訴我們,早期傳教士在中國從事的工作,並不是使“異端”或那些還處於泛靈主義或圖騰崇拜的“野蠻人”皈依,而是要面對一個高度發達的古老文明,她迫使這些傳教士不得不進行自我文化反思。不僅如此,西方宗教思想和神學文化從根本上與中國以寺廟為代表的泛神信仰的傳統文化所存在的矛盾和衝突,使得這些傳教士在中國傳道面臨着嚴峻的挑戰,中華歸主,談何容易。因此,追尋澳門當時所處的生存環境與發展軌跡,必須從大清帝國的衰落和西方文明的上升這一大的歷史角度和夾縫之中審視,從兩種文化衝撞交融及兩種文明型態的轉換之下探討。由此它勢必承擔着“雙重義務”,或“雙重角色”一把自身的文化傳到自身以外的文化中去,再把自身以外的文化引回到自身。比較當時更多的中國城市,無論沿海或內陸,澳門的發展更多地承載了外來的、海上的資本主義文化因素。但是無論其海洋文化如何發展演變,文明型態如何變遷,其從根本上還必須受限於以大陸文明為主這樣一種歷史結構。即西方文化畢竟是外在力量,而儒家文明卻是澳門文化賴以存在的根基,儘管從近世開始,西方文化和海上力量已經慢慢開始翹動這種古老文明的根基了。從文化、文明的角度,在大清帝國崛起而衰落,而西方世界一直興起的背景下,通過研究澳門可以揭示,我們的傳統秩序在西方國家的衝擊下,並非是一個踏步不前,十足惰性的秩序,而是有着生動的、活潑的一種歷史性的生活結構。在這種結構中藴含着中華文明,並且中華文明在艱難的時勢下依然秉承歷史的吸納功能,對西方強勢文明的擴展表現出一種理性的吸收和開放性的接納。它用事實再一次證明:我們的民族是一個富有生命的民族,在過去的幾千年中,中華文明一直是以善於溶解、吸收其他文明而著稱的。而澳門正好是銜接中國文明在西方力量逐漸強盛的情況下發生相對衰落態勢這一轉變過程中的一個經典案例。中國新的海洋文明的基因在澳門這一獨立的城市型經濟體中生長,後又逐漸向內地擴散、傳播。三、嶺 南 文 化 圈 和 周 邊 海 域 交 往 的 擴散和 回 應從1 6世紀中葉至1 7世紀中葉大約80年時間,隨着海上絲綢之路的延伸與變遷,太平洋環球貿易路線的形成與發展,澳門逐漸演變為溝通歐、亞、非三大洲海上貿易航線一個重要的中繼港、最具活力的“海上絲綢之路”,也是大帆船時代最富魅力的黃金港口。澳門恰是中軸線和中介點,有效銜接整個太平洋環球貿易網的東西兩片,形成覆蓋面極其廣泛的輻射狀。向東貫連日本、菲律賓,逾太平洋抵拉丁美洲;向西繞東南半島,過麻六甲海峽,渡印度洋直抵非洲東岸、地中海國家乃至歐洲各國。18 這一時期,澳門不僅是葡萄牙和中國之間的商業貿易中心,也是東亞、東南亞大部分區域的商業貿易中心 。與其他一些西方海洋城市不同的是,澳門雖是沿海城市,海洋文明高度發展,但其發展勢必要受制於中國大陸文明的高度影響和制約。美國斯坦福大學人類學家、歷史學家施堅雅教授在關於中國城市史和以中心城市為核心的區域經濟史的研究中,着重從區域史角度理解中心城市的興衰。他指出:以中心城市為核心的區域經濟發展和衰落的週期與王朝的政策、區域自然地理條件、交通運輸業的發展及天文變化有關。不僅如此,他以中國沿海區域同華北區域作為一個參照物來進一步論證自己的觀點。19澳門的發展深受與之為鄰的大陸的影響。作為一個大陸文明高度發達的國家,“中華民族的形成,經歷過農業部族和海洋部族爭勝融合的過
  • 程,中華古文明中包含了向海洋發展的傳統。在以傳統農業文明為基礎的王朝體系形成之後,沿海地區仍然繼承了海洋發展的地方特色。在漢族中原移民開發南方的過程中,強盛的傳統農業文明,吸收涵化了當地海洋發展的傳統,創造了與北方傳統社會有所差異的文化形式。南中國的沿海地區,長期處於中央王朝權力控制的邊緣區,民間社會以海為田、經商異域的小傳統,孕育了海洋經濟和海洋社會的基因。世界歷史發展進程證明,古代西方和東方的海洋國家,都有依據自己的航海與貿易傳統,發展海洋經濟和海洋社會的可能。由於各國向外用力程度的不同,它們的海洋發展道路、速度和水準,存在着很大的差別,形成了不同的模式。”20澳門既是海陸人文互動的產物,其內部結構自然有其本身的特徵。它在明清時期之所以能夠獲得發展,並發揮其港口城市中心輻射功能,與其人文性格不無關係。在明清時期,隨着澳門海外貿易的繁榮,當地也發展出了重商善賈的商人階層。其逐末求利的商業實踐和思想直接推動了澳門海洋城市的發展。他們富於冒險,勇於開拓,精於算計謀利,實屬當時傳統中國社會很有代表性的商賈。這些商人階層在商業經營實踐中逐漸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傳統。他們恪守着適應海洋環境的生存之道,積澱並豐富了對海洋事業的社會記憶。在文化交流方面,澳門與它當時擁有的海外貿易國際商業中心的獨特作用一樣,具有獨特的、集散、傳播、示範作用。從文化角度看,澳門在葡萄牙殖民統治之下,非但沒有喪失本民族的文化風範,反而在與西方異質文化碰撞、交流中創新發展,形成獨具一格的多元文化。澳門文化作為嶺南文化一個特殊分支,同時對嶺南文化積澱下的珠江三角洲產生着巨大輻射和影響,直接推動了珠江三角洲文化的新陳代謝。它顯示出自近代以來,澳門所代表的海洋文化與代表中國內地最高水平的江河文化正在建立起一種協調整合的新型文化空間格局。嶺南文化的涵蓋面十分廣泛,但在實際研究中往往以廣東文化為主導。嶺南文化區別於中國其他文化的特殊本質在於它是一種原生型、多元化、感性化、非正統的世俗文化,這種文化本質也決定了其基本特徵:重商性、開放性、兼容性、多元性、享樂性、直觀性和遠儒性。21 從這個角度看,澳門文化更是嶺南文化淋漓盡致的表現。四、澳門 城 市的 內 部文 化 結 構自近代以來的社會發展,其實就是一個面向海洋的國家擴展。從陸上擴展到全球,就是把海洋納入到視野和活動範圍中。處於東西方文化交流碰撞過程最前沿的澳門,其城市的內部文化結構發展和演變顯然深受近代海洋文明的重大影響,在歷史上也是最早接受海洋文明衝擊的城市之一。22 它曾以獨特的海洋貿易和海上地位贏得過世界的尊重。特定的地域和風貌總會產生不同的社會生活模式。研究澳門的城市形態,有學者認為它同時共存有三種城市原型:地中海城市原型、中國城市原型、20世紀城市原型。如今澳門的城市建設和發展也一直保留着400餘年城市所走過的痕跡和各個時期的特點。研究澳門文明類型的發展、興衰史,無不反映出它同海洋商業貿易活動極為密切的關係,尤其是與東亞、東南亞區域。儘管在1 6-17世紀久遠的年代還沒有形成整體上的東亞和東南亞區域,但作為一個單獨的地域單元,澳門的歷史發展進程和文化發展進程顯然受到海外貿易力量的極大影響。由於日益成熟的海外貿易市場逐漸行程,澳門的城市發展具有了歐洲在近代歷史上向外擴張時的城市特點 。關於澳門的城市文化結構,一位曾經在澳門生活過的當代葡萄牙歷史學家認為:“澳門有一個寬容的環境,因為她善於創造。用國際術語來説,一個港口城市的寬容環境有賴於模糊不清的處境,半地下性和半官方性。澳門從一個中國漁村變成了永久性的葡中港口基地和……國際港口城市。要實現這一變化,必須創造和發展一個包容私人、地方和半官方等多種利益的結構。”23 由此一些中外學者認為“澳門不是殖民和政治一事壓力的結果,而是葡中共同商業利益進程中的產物。”24不言而喻,“中世紀及現代早期歐洲的城市與中華帝國晚期的城市,在歷史時代上是同時,又都是經濟技術發展水準不相上下的兩種文明的城市形式。從這一意義上説,兩者是相似的。這就比較饒有趣味,並可能富有成果,但這並不意味着普遍的相似。中世紀的歐洲城市是在歐洲封建制不同模式範圍內發展起來的;歐洲許多後封建時代的社會及
  • 特點,就是直接來自於這一事實所意味着的極為獨特的條件。但在舊中國,即使同樣存在着具有重要意義的類似條件,也是很少很少的。”25 對澳門而言,城市發展的機制並沒有這樣的差異,澳門在歷史發展進程中是否如施堅雅等人總結的這樣,我們需要進一步的探討,但是上述觀點至少給我們一個啟示:任何套用西方城市發展理論的分析對澳門而言都未必是恰當的。曾有報紙論述,澳門的多元文化特色是宗教文化、建築文化、飲食文化、人種學文化、語言文字的綜合體。並認為,“澳門匯聚了內容如此豐富、層次如此多樣的文化,形成了非常開放和相容的社會環境。”26 這些分析當然是我們今天總結澳門時發出的聲音。但是如果能夠更加客觀、具體地回顧歷史,展現其發展演變過程,將更具意義。畢竟,“在構成每種文明一這是財富、力量和制度的合成物中,宗教正好是最屬於個人的和最具有抵抗性的東西。把各種宗教部分地混合在一起,把某種思想從一種宗教移植到另外一種宗教裏,甚至在必要時把一種宗教的某一教義或者儀式移植到另外一種宗教裏,這是可能的。但這同把它們混合為一完全是另外一回事。”27澳門獨特的海洋歷史和社會生活模式孕育了別具一格的海洋文化一寬宏包容、存異求和,澳門居民稱之為“澳門精神”。在這裏,東西文化雖然互相作用了400餘年,但是由於華人和葡萄牙人在生活、商業上的分離,除宗教以外,沒有更多的融合介質。中葡文化、中西文化在這裏交流、交匯,並隨着各自力量、力度以及世局變化而因勢利導,經過相遇、接觸,有衝突、有交流,或各自獨處,或和平相處,或交融相處。但總體特徵為:和諧多於衝突、平衡多於對抗、包容多於分離。這種相互影響更以螺旋上升的迴圈方式帶動着澳門整體文化的發展,從而在澳門形成了各種文化既互相作用又各自獨立的文化態勢,有學者形象地稱之為“咸淡水文化”,也有學者認為,400餘年來在澳門中西文化的交融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相互影響和融合,雙方作用所形成的是一種“相容”而“不相溶”的狀態,即澳門各種文化各自獨立,和平相處。為此,吳志良先生強調應當以理性的眼光看待澳門文化,各種文化在400多年的和平共處中,雖有或多或少的碰撞與交融,但是始終未能打破兩種文化並存齊驅的局面,亦未能生成一種嶄新的主體文化。因此,應當十分理性地分析澳門中西文化融合的程度,真正體會澳門在文化上的深層含義——多元、包容、開放與求和。而正是澳門這種獨特的開放性和包容性的城市文化特點和文化意識,一直左右着這個城市更深層次的結構。考察澳門的海洋文化,並不僅僅是東西方文化元素機械的、物理現象的匯聚,而是兩者產生化學作用的混合體。關於這一點,我們在澳門土生葡人文化中會更清楚地體驗出來。土生葡人是澳門歷史發展的特殊產物,土生文化最能反映澳門文化的多元和包容性,也最能體現澳門文化的獨特性 。的確,人類社會是一個由多元文化組成的社會。跨文化之間的交流、溝通與互動,是推動全人類文化不斷發展與進步的基本動力。誠然,在全球化歷史進程尚不十分明顯的歷史發展階段,文化多元意識可能不會進入人們的自覺思考視野。但隨着全球化進程的加速,文化一元與文化多元的爭論日益凸顯出來一在跨文化的對話與交流中,處於弱勢文化的一方往往會堅守文化的多元性立場;而處於強勢文化的一方為了推廣自己的價值觀,會不斷強調文化的普遍性與一元性。因此,在對澳門的歷史文化進程進行個案研究時,還需廣泛地囊括多種分析的思想框架,以全然開放性的姿態來探尋在16-18世紀,中國的一個地方區域如何在兩種文明衝撞之下生存和發展,如何演化為能夠容納兩種文明的新的獨特的城市模式。吳志良認為,“1 8世紀啟蒙運動以來,史學的重心在於‘民族國家’。世界史,除了意識形態外,也幾乎都是依據‘近代民族國家’而形成的敘述架構。澳門獨特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形態使其不得不但又無法完全被歸入任何一個與其關聯的‘民族國家’或‘近代民族國家’的範疇,因此具有獨特性。”28以往研究文明形態,大多都是從整個區域來進行29,涉及的地理範圍較大。而如果從澳門這個地域來研究30 ,便於集中精力,更好地展現細微的生活狀態和實際的歷史演化過程。通過實地考察和資料的捕捉,將會更完善地滲透到文化、文明與日常生活的關聯度中,進而考察宗教、禮儀、澳門土生葡人、澳門華人社會的形成交融機制,探索城市風貌中的人文景觀,生態社區的種種異同,看待富有創
  • 造力和生命力度的內生文明形態等。31中國文化悠遠流長,站在中國的立場和角度,以獨特的地域單位為基礎重新審視自1 6世紀以來東西方文化的碰撞和交流,探尋西方文明向東方的擴張過程,這是中國學者可以努力的一個方向。“澳門作為中西文化交流的視窗,其雙向性尤應加以強調。葡國學術界以往側重澳門政治、宗教及經濟史的研究,對澳門的文化交流史較少問津,而中國學者這方面的研究可以説是處於領先地位。”32五、結語現代國際體系被認為起源於西方,尤其是地理大發現以後,運行在現代世界上最為重要的兩個體系一資本主義體系和民族國家體系一無不來自西方。伴隨着西歐國家向全球擴張民族主義和歐洲國家主權,西方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形態也就被傳播到世界各地。在西方向全球蔓延的擴張中,澳門的發展受到這些不同文明體系的影響,同時自然澳門的發展離不開儒家文化圈。所謂從文明、文化視角研究澳門的特殊意義,首先是地域上的。澳門處於中國的南方,臨海而立,又處於多個東方國家的分散型地域中,這非常類似於近代的歐洲各國。其次,澳門被近代西方第一個強盛的國家佔領過,曾被從西方興起的海洋文明所征服,而伊比利亞半島的文化特色又有些不同於現代的西方。這有助於我們理解近代的西方為甚麼強大,因為葡萄牙並非是西方國家當中最為強大的,尤其相對於後來興盛的盎格魯-薩克遜民族,如工業革命時期的英國或者現在的美國。再次,澳門的發展同時又處在早期東南亞區域文化形成和東亞朝貢體系瓦解雙重的壓力之下,作為農業文明鼎盛代表的儒家文化怎樣逐步從邊緣退回到內陸。以往的思路大多是分析儒家文化如何向外傳播,沒有提及她怎樣從廣闊的影響中慢慢收縮回來。從澳門可以清晰地看到東西兩種文化的角力。另外,從21世紀反觀16-18世紀的澳門歷史與文化,更加體現了歷史的延續性。從邏輯上講,今天的澳門歷史,必然深深植根於從1 6世紀以來這塊土地上多種力量的交織和推動,這是其內在的邏輯必然性使然。中國一直崇尚一種中庸、仁和與和諧共存的文化,與西方通過軍事向全球擴張不同,其和平本質與和諧色彩為21 世紀人類文明的繁榮創造了可能性,應該説,這是人類文明的福祉。以澳門這個微型社會和城市作為個案來分解化合,剖析它在400餘年的較長歷史時段的跨文化交流史及在中國近現代化過程中的作用,研究西方文明如何融入、匯合、演化中國文明等,確實具有鮮明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21世紀是中華文明全面復興的世紀,作為一種可以向世界宣誓的文明形態,我們必須在綜合考察世界的文明成長基礎上,着重探索從自身內部演化和生成具有包容性的新文明。這種進程或許可以從澳門這一東西方文明交匯地域和海洋城市文化體的發展中透出幾許線索和啟示。註釋:1 [美]威廉·哈迪·麥克尼爾著,張衛平等譯:《西方文明史綱》,新華出版社,19 92年。2 [德]里夏德·范迪爾門著,王亞平譯:《歐洲近代生活:村莊與城市》,東方出版社,2004年,中文版序言。3 轉引自[澳(AUS)]約翰·R·拉瓦蒂:《城市革命》,載於陳一筠主編:《城市化與城市社會學》,光明日報社,1986年,第77頁。4 J.M.布勞特著,譚榮根譯:《殖民者的世界模式——地理傳播主義和歐洲中心主義史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 0 0 2年,第1 頁。5 John K.Fairbank,The United S t a t e s and Ch ina,4 th editionenl arg ed(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 t y Pre s s,1983),p.82.6 [美]柯文:《在中國發現歷史——中國中心觀在美國的興起》,中華書局,2002年,第173-174頁。這三種模式在柯文看來主要分別是:衝擊一回應模式,此模式認為在19世紀中國歷史發展中主導作用的因素或主要線索是西方入侵;傳統一近代模式,此模式的前提是認為西方近代社會是當今世界各國萬流歸宗的楷模,中國傳統社會只有受到西方的衝擊才能沿著西方已走過的道路向西方式的“近代”社會前進;帝國主義模型,此模式認為帝國主義是中國近代史各種變化的禍根。參見譯者林同齊的序言,第8 頁。7 [德]貢德·弗蘭克:《白銀資本:重視經濟全球化中的東方》,中央編譯出版社,2 0 0 5 年,作者序言。8 何芳川:《華夷秩序論》,載於《北京大學學報》,1998年, 第 5 期 。9 [德]安德列·岡德·弗蘭克:《依附性和不發達》,譯林出版社,1 9 9 9年,第14 頁。西方學者一般認為這一時段位重商主義時期,時間從1 50 0 年到1 77 0 年前後。關於國際體系中重商主義的論述,可參見王正毅:《國際政治經濟學 ——理論範式與現實經驗研究》,商務印書館,2003年,第31-58頁。10 羅榮渠:《現代化新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第 6 7 頁 。11 何芳川:《華夷秩序論》,載於《北京大學學報》,1998年, 第 5 期 。12 黃鴻釗:《澳門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 0 5 頁。13 同上 註 ,第 3 頁 。
  • 14 鄭煒明、黃啓臣:《澳門宗敎》,澳門基金會,1994年 , 第 3 2 頁 。15 李向玉:《澳門聖保祿學院研究》,澳門日報出版社,2001年,第44頁。16 同上註 ,第9 頁、1 0頁 。17 [英]湯森著,吳相譯:《馬禮遜 ——在華傳敎士的先驅》,大象出版社,2 0 0 2 年,第3 頁。18 紀宗安:《十六世紀以來澳門在太平洋大帆船貿易網中的作用與地位》,載於《暨南學報:哲社版》,1999年1 1 月,卷2 1 ,第6 期,第5 5 頁。19 G.William Skinner ,“The Sturcture of Chinese History.”inJournal of Asian Studies,DV XII. V.,NO.2(February 1985),pp .271-292.轉引自[美]施堅雅主編,葉光庭等譯:《中華帝國晚期的城市》,中華書局,2 0 0 0 年。20 楊國楨:《明清中國沿海社會與海外移民》,高等教育出版社,1 9 9 7 年,第1 頁。21 李燕:《港澳與珠三角文化透析》,中央編譯出版社,2003年,第41頁。22 為此,東西方學者於1994年召開了關於澳門文化的東西學術國際會議,並出版了吳志良主編的論文集《東西方文化交流》,收入了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黎祖智博士、北京大學季羨林敎授、北京圖書館館長任繼愈敎授和香港中文大學饒宗頤教授所作的嘉賓演辭,以及中外及本澳學者論文7 0 多篇,共1 2 0 萬字。内容包括:中西文化之會通、交流及西傳;中葡之雙向探討及主權問題;中西文化交流對經濟貿易的影響;中西文化交流中的宗敎流傳;哲學理論;中西法律文化的衝突與交融;科技及文化交流等,藝術交流等8部分。23 劉會遠等主編:《澳門與中國的對外開放》,河海大學出版社 ,2 0 0 0 年,第2 0 3 、2 0 4 頁。24 同上註,第2 0 4 頁。25 牟複禮:《元末明初時期南京的變遷》,載於施堅雅主編:《中華帝國晚期的城市》,第122頁。26 《澳門的多元文化》,載於《經濟日報》,1999年12月21 日 。27[法]費爾南·布羅代爾著,吳模信譯:《菲力浦二世時代的地中 海和地 中海世界 》,下 卷,商務 印書館 ,19 9 6年,第 1 7 6 頁。2 8 吳志良:《澳門歷史研究述評——兼談中國與西方的觀點和方法之溝通》,載於《史學研究》,2 0 0 2 年,第1 期,第5 0 頁。29 參見韋莉莉:《審視世界文明探尋發展規律——〈世界文明研究〉課題研究成果評介》,載於《史學研究》,20 02 年第2期。這是中國學者試圖擯棄歐洲中心主義,站在世界歷史的立場上,對世界文明研究總結性的成果。2 0 0 2 年6 月1 9 、2 0 日,由澳門基金會、澳門理工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文明比較研究中心和《史學理論研究》雜誌編輯部在澳門共同舉辦了主題為“澳門與其他東、西文化交匯點:比較與探究”國際研討會。參見瓊島:《文化比較中的若干理論問題——“澳門與其他東、西文化交匯點:比較與探究”國際研討會述評》,載於《史學研究》,2002年,第4期。澳門理工學院李向玉先生在會上認為,在1 6 世紀末1 7 世紀初,明清時期的中國是一個獨立、統一的強大帝國,因此,對西方文化的接受並非是在武力的逼迫下被動採取的,當時的傳敎士也不是以征服者的姿態出現。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敎授曹大為從大清帝國農業文明的衰亡和西方工業文明的興起作了宏觀闡述,參見曹大為:《明清農耕文明的 鼎盛及其在 世界工業文 明潮流中的 殞落》,載於《史學研究》,2 0 0 2 年,第4 期。30 最近,有學者從文明角度提出構建澳門多元文化平台。汪海認為,“澳門的中葡多元文化和中拉國際聯繫優勢在中國以至東亞都是獨一無二的,甚至連香港這個國際交流樞紐都難以與之相比。這使得澳門能夠跨越語言的障礙、文化的隔閡,成為中國與葡語國家、拉丁語系國家聯繫的橋樑和中介。”參見汪海:《澳門:“東方邁阿密”——論構建一個文明對話與國際交流的平台》,載於《當代亞太》,2 0 0 4 年,第5 期,第5 9 -6 4 頁。澳門學者吳志良近期對澳門學的研究進行了全面的回顧。吳志良針對現狀,提出“有必要組織一個國際編寫小組,採取新的研究、寫作方法,引入更多的資料,通力撰寫一部以澳門為背景的中西文化交流史。”參見吳志良:《澳門歷史研究述評——兼談中國與西方的觀點和方法之溝通》,載於《史學研究》,2002年,第1期。31 從區域角度以個案的形式具體分析一地區的發展演變是國際學術界比較流行的方法,章文欽認為,“它可以對某一特定地區的歷史和現狀進行全面的綜合研究,亦可專門研究其歷史文化遺產,目的皆在探索研究物件具有世界影響的價值,從而找出其在世界上的地位。澳門在這兩方面皆可成為區域研究的重要課題。”參見章文欽:《澳門與中華歷史文化》,澳門基金會,1995年。32 吳志良:《澳門歷史研究述評——兼談中國與西方的觀點和方法之溝通》,載於《史學研究》,2 0 0 2 年,第1 期,第4 8 頁。
  • 國內外澳門歷史研究的現狀與趨勢吳志良*一澳門自古以來是中國的領土。從明代中葉開埠以來,澳門迅速發展成為南中國對外開放的重要港口城市,既是古老中華帝國向外看世界的一扇窗口,也是西方進入中華大地的一座橋樑,在中外經貿、文化交流中一直扮演着舉足輕重的角色,甚至對中國歷史和世界歷史的進程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影響,因此,若從更高的角度審視,從時代發展的潮流反觀,澳門歷史在明、清史上佔據着不可忽視的地位。澳門作為中國最早對外開放的一個特區,特別是作為既在中華帝國政治、行政和法律秩序之內,又因為葡萄牙人入居而享有一定內部管理自治權的特殊城市,與明、清中央政府的關係十分獨特,其建制也與眾不同。鴉片戰爭後,雖然葡萄牙人開始在澳門推行殖民政策,但中國只是喪失了治權而始終未失去主權,澳門一直以來的特殊身份與地位並未產生本質上的變化。換言之,有清一代,澳門既在中華體制之內,又在體制之外,只是有時與體制的關係密切些,有時鬆散些,但跟母體的聯繫從未割斷,中葡在澳門的力量此消彼長,但一直都保持着某種平衡。對澳門史進行較為客觀全面的梳理,將有助於對中國近現代史某些問題的重新認識,使歷史的延續性得以更加充分的體現。因此,在研究澳門史時,我們必須關注澳門地位的獨特性,並且擴展視域,力求達到澳門史觀、中國史觀、歐洲史觀及全球史觀的融合。換言之,將澳門歷史置於中國、葡萄牙乃至世界歷史和人類文明發展的大背景下,一方面,既要充分體現澳門與中央政府的關係,要緊貼中國歷史演變的時代大背景,將澳門與中央政府、兩廣政府、廣州海防同知、香山縣丞的政治、行政、法律、經濟、軍事等層面的關係梳理清楚,充分反映中國對澳門的主權行使和治權管理,科學、客觀地確定其在帝國體制之內的地位;另一方面,又不能忽視這段時期的國際局勢,不能忽視葡萄牙和其他西方國家(如西班牙、荷蘭、英國等)以及日本和一些東南亞國家對澳門歷史發展所產生的影響,不能忽視中外交流、交鋒對澳門社會以及通過澳門對中國造成的衝擊,應充分反映在這一時期澳門受到葡萄牙外來殖民統治的錯綜複雜的歷史,理性、準確地描述其從體制之外所發揮的作用,充分反映出澳門在中國對外交往中的地位,探索澳門在早期全球化進程中所扮演的無法替代的重要角色及其對東西方文明交流所作出的巨大貢獻。與此同時,澳門歷史研究應充分顯示澳門在中外政治與文化衝突、妥協和融合的過程以及由此鑄造出來的寬容、和諧的人文景觀和社會品質,揭示出不同文化在澳門和平共處、相容並包、共同發展的經驗對人類文明進步的價值和意義。只有這樣,澳門歷史研究才能與中國歷史保持緊密的有機聯繫,同時又能勾勒出澳門歷史演變的特有脈胳,反映出澳門史在中國歷史中的共性與個性。總而言之,澳門歷史研究不應只停留於對某些具體史實的搜集、考訂和闡述,而須在此一基礎上聯繫近現代中國、世界歷史的進程,深入揭示中葡兩國之間及其所代表的東西文化間的多層次的交融,* 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委員
  • 尤其是澳門在中國近現代社會發展和變革中的巨大作用和影響,使得中國近現代歷史的內容更加全面和豐富。二自從1 6世紀中葉葡萄牙人入居澳門,澳門歷史的演變就獨具特色。一方面,它是中國歷史的一部分,在相當程度上,澳門歷史是一部中國地方史;另一方面,由於葡萄牙人社群在天朝的土地上建立了具有相當自治權的內部管理機構和體制,澳門歷史的演變與中國其他地區的地方史又有顯著不同。澳門歷史發展的這一獨特性,不可避免地在澳門歷史研究上有所反映。事實上,澳門歷史研究是在中葡兩國關於澳門主權的不同理解和解釋以及由此引起的爭論發展起來的。中國歷代政府一直認為澳門是中國的固有領土,從未對其喪失主權,而葡萄牙在某些歷史時期則堅持澳門是明朝皇帝賜給他們的土地,他們擁有澳門的主權和治權;在中國傳統史學界看來,澳門歷史就是一部地方誌,而葡萄牙人則認為澳門史是葡萄牙殖民帝國史的一個組成部分。由此,澳門歷史研究從一開始就染上了濃厚的民族主義色彩。在某種意義上,澳門史觀在相當長時間裏,特別是1 8世紀末以來,就受中葡有關澳門主權歸屬的爭論所左右,澳門歷史研究也多圍繞着此一政治目的而展開 。澳門歷史研究的上述獨特背景,在很大程度上局限了澳門歷史研究的視野,甚至影響了對澳門檔案史料全面科學的收集、整理和客觀分析,扭曲了對澳門歷史的認識和理解。在不同時期有關澳門主權的幾次爭論中,中國和西方史學界、尤其是中葡史學界都按照各自既定的政治立場和需要來使用、解釋史料,因此,上個世紀80年代以前出版的許多研究成果,例如黃培坤的《澳門界務爭持考》;張天澤的《中葡早期通商史》;張維華的《明史佛郎機呂宋和蘭義大利亞傳注釋》;周景濂的《中葡外交史》;戴裔煊的《關於澳門史上所謂趕走海盜問題》和《明史·佛郎機傳箋正》;法蘭薩(Bento da Franç a)的《澳門史補遺》、《澳門:社會生活及習俗》和《澳門居民及其同帝汶之關係》;庇禮喇(MarquesPerei ra)的《澳門中國海關》、《苦力貿易》和《澳門大事記》;徐薩斯(Montalto de Jesus)的《歷史上的澳門》;科龍班(Eudore de Colomban)的《澳門史概要》;文德泉(Manuel Tei xei ra)的《澳門及其教區》、《澳門地名》、《澳門醫學》、《澳門軍人》、《16世紀澳門》、《17世紀澳門》和《18世紀澳門》;林安當(Antó nio da Silva Rego)《葡萄牙在澳門的影響》;白樂嘉(J.M.Braga)的《西方開拓者及其發現澳門》和《1 51 3年登陸中國-歐維治抵華》;戈麥斯(Ar tur Levy Gomes)的《澳門史略(1511-1849年)》;高美士(Luis Gonzaga Gomes)的《澳門歷史大事記》等,以及瑞典人龍思泰(AndersLjungstedt)的《早期澳門史》;英國人博克塞(C.R.Boxer)的《文獻及插圖中17世紀的澳門》、《葡萄牙紳士在遠東-1 550-1 770年澳門歷史事實與逸聞》和《亞馬港的大帆船》,以及科茲(Austin Coates)的《澳門記事》和《英國人與澳門》等著作。雖然其中不乏優秀的作品,也挖掘保存了許多珍貴的史料,但都不可避免受到時代的局限,論據和論點均或多或少具有一定的片面性,雖則為研究者提供了不少參考,可也為後來的研究增加了難度。因此,要恢復澳門歷史的原貌,要盡可能正確和客觀地瞭解和認識澳門歷史的真相,就必須撥開迷霧,正本清源,撥亂反正。所幸80年代中期以後,由於中葡兩國政府通過外交途徑圓滿解決了歷史遺留下來的澳門問題,中葡史學界具備了比較寬鬆的政治環境來進行更為理性、科學、實事求是的澳門史研究,中葡兩國、特別是澳門的一些學術機構和研究人員,全面投入澳門原始檔案資料的挖掘、整理和翻譯工作,並出版了數十部共數萬頁極具史學價值的中葡文史料集:1.《澳門專檔》,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漢語文獻影印本,4卷,1992-1 995年。2.羅理路(Rui Loureiro):《澳門尋根》,澳門:澳門海事博物館,漢語,無出版日期。3.薩安東(主編),金國平等漢譯:《葡中關係史資料彙編》,澳門基金會、澳門大學,1 0卷,葡中雙語,1996-2000年。4.洛瑞羅(Rui Loureiro):《十六和十七世紀伊比利亞文學視野裏的中國景觀文獻選集》,載於《文化雜誌》中文版,第31期,漢語,1 997年。5.古靖儀、古維傑(Cecíl ia Jorge e Rogér i o
  • Beltrã o Coelho):《澳門遊記:外國作者的評論、描述和紀錄》,澳門政府、東方文萃出版社,2捲,葡、英、法等多語,1997-1999年。6.何大化(António de Gouvea)著,阿拉烏熱(Horácio P.Araújo)編註:《中國年報》,澳門、里斯本,東方葡萄牙學會、葡萄牙國立圖書館,葡語,1卷,1 998年。7.黃鴻釗主編:《中葡澳門交涉史料》,澳門基金會,2卷,1 998年。8.莫世祥、虞和平、陳奕平:《近代拱北海關報吿彙編》,澳門基金會,1卷,1 998年。9.安文哲(António Ares ta)、何思靈(CelinaVeiga de Oliveira):《議事會——澳門議事會史料集》,澳門市政廳,1卷,葡語,1 998年。10.中華全國圖書館文獻微縮複製中心:《澳門問題史料集》,已刊書籍影印本,2卷,1 998年。11.劉芳輯、章文欽校:《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澳門基金會,2卷,1 999年,70件文獻影印本。有葡語提要。12.戈斯達(Joã o Paulo Oliveira e Costa)編:《澳門學院年報(1594-1627)》,葡萄牙大發現紀念澳門地區委員會、澳門基金會,葡語,1卷,1 999年 。13.楊繼波、吳志良、鄧開頌總主編:《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澳門基金會、暨南大學古籍研究所合編,北京:人民出版社,6卷,1 999年。14.邢永福主編:《明清澳門問題皇宮珍檔》,浙江:華寶齋書社,5卷,漢語文獻影印本。15.《廣東澳門檔案史料選編》,北京:檔案出版社,澳門基金會贊助,1卷,1 999年。16.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編輯、張海鵬主編:《中葡關係史資料集》,四川人民出版社,2卷,1 999年。17.吳志良編:《澳門問題明清珍檔薈萃》,金國平葡譯,澳門基金會,中葡雙語文獻影印本,1卷,2000年。18.薩安東、金國平:《晚清名臣奏議澳門》,澳門:東方葡萄牙學會,葡語(漢語文獻葡譯)2000年。19.金國平:《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澳門基金會,《文獻注釋篇》,2000年。20.金國平、吳志良編註:《粵澳公牘錄存》,澳門基金會,8卷,葡語,2000年。21.普塔克(Roderich Ptak)主編:《中葡文獻(Sinica Lusi tanica)》,里斯本:東方基金會,中葡英三語文獻影印本,第1卷,2000年;第2卷,2003年 。22.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中葡關係檔案史料彙編》,北京:中國檔案出版社,東方基金會贊助,2卷,文獻影印本,2000年。23.薩安東輯、金國平漢譯:《葡萄牙及耶穌會參與中國禮儀之爭及康熙皇帝與教廷關係研究及文獻集》,澳門:東方葡萄牙學會,葡語,3卷,2001年 。24.湯開建、陳文源、葉農主編:《鴉片戰爭後澳門社會生活紀實:近代報刊澳門資料選萃》,廣州:花城出版社,澳門基金會贊助,1卷,2001年。25.湯開建、吳志良主編:《〈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1850-191 1)》,澳門基金會,2002年。26.鄒愛蓮、吳小新主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美國舊金山大學利瑪竇中西文化歷史研究所、北京語言文化中心編輯:《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華活動檔案史料》,北京:中華書局,文獻影印本,4卷,2003年。27.《十六和十七世紀伊比利亞文學視野裏的中國景觀》,河南:大象出版社,2003年。28.黃鴻釗編:《澳門史料拾遺:〈香山旬報〉資料選編》,澳門歷史文化研究會,1 卷,2003年。29.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北京大學、澳門理工學院編:《清代外務部中外關係檔案史料叢編-中葡關 係卷 》, 中華 書局 ,5冊, 文獻 影印 本 ,2004年。30.金國平:《西方澳門史料選萃》(15-16世紀),廣東人民出版社,2005年,漢譯本(印刷中)。還要指出的是,澳門文化司署在1996-1999年出版了多部散見於葡萄牙和其他西方國家的檔案目錄,對瞭解澳門原始檔案的收藏情況非常有用。此外,澳門基金會、澳門大學1 995年結集再版了《蜜蜂華報》(葡語,1卷);澳門基金會、教育暨青年
  • 局1 995年再版了《大西洋國》(葡語,3卷);澳門基金會、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 998年再版的《知新報》(漢語,2卷);澳門基金會1998年再版了《新生》(葡語,6卷);澳門官印局1 998年再版了《澳門檔案》(葡語,4卷);澳門基金會2000年再版了《雜齟》(葡語,6卷)。檔案史料是正確認識與解讀澳門歷史事實的可靠途徑。在大量的原始檔案和資料的基礎上,中葡學者在澳門歷史的許多重大問題上(如澳門開埠原因、葡人社區內部自治的性質、主權和治權的歸屬、殖民統治方式和實質等)的分歧已經有所縮小,並在某些立場和觀點上逐漸趨同,甚至達成新的共識,澳門歷史研究也由此走出意識形態或民族主義爭論的狹隘範圍快速向縱深發展。首先,從近年來面世的研究成果來看,澳門歷史研究也正逐步從單一的通史性的宏觀研究擴展到專題性的微觀研究,從描述性研究走向分析性探討,在政治、法律、經濟、社會、城市發展等領域都出現了許多令人振奮的新成果。例如,全漢升的《明代中葉以後澳門的海外貿易》、林子升的《16至18世紀澳門與中國之關係》、費成康的《澳門四百年》和《澳門:葡萄牙人逐步佔領的歷史回顧》、黃文寬的《澳門史鈎沈》、黃鴻釗的《澳門史綱要》、譚志強的《澳門主權問題始末》、吳志良的《澳門政制》和《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章文欽的《澳門與中華歷史文化》和《澳門詩詞箋注》(4冊)、劉羨冰的《澳門教育史》、普塔克(RoderichPtak)的《葡萄牙在中國》、潘日明(Benjamim VideiraP i res)的《16至19世紀澳門至馬尼拉的商業航線》、《殊途同歸》和《1 8世紀澳門海事生活》、黎沙(Almerindo Lessa)的《東方第一個民主共和國》和《澳門 ——熱帶葡萄牙人類學劄記》、阿馬羅(AnaMaria Amaro)的《從草棚到混凝土大廈一澳門是這樣誕生的》及大量論文、施白蒂(Beat r iz Bas to daS i l va)的《澳門編年史》(5卷)和《苦力移民:1851-1894年澳門卷宗》、賈淵(Joã o de Pina Cabral)和陸淩棱( Nelson Lourenç o)的《颱風之鄉——澳門土生族群動態》、洛瑞羅(Rui Manuel Loureiro)的《貴族、傳教士與官員——16世紀葡中關係》、《廣州葡囚信》 《澳門尋根》和《澳門歷史指南(1 500-1900)》、迪亞斯(Al fredo Gomes Dias)的《澳門與第一次鴉片戰爭》和《過渡的信號:1 9世紀的澳門》、李志高(Francisco Gonç alves Pereira)的《中葡與澳門問題》、孔塞尚( Lourenç o Mar ia deConceiç ã o)的《澳門在葡萄牙與中國的兩個條約之間》、薩安東(António Vasconcelos de Saldanha)的《聖塔倫子爵關於葡萄牙人居留澳門的備忘錄》、《葡萄牙在華外交政策》和《中葡關係研究》(與金國平合作);蕭偉華(Jorge Noronha e Silveira)的《澳門憲法史初探》、葉士朋(António Manuel Hespanha)的《澳門法制史概論》、格德斯(Joã o Guedes)的《憲政實驗室》、阿爾維斯(Jorge Manuel dos SantosA l ves)的《兩個帝國之間的港口:澳門與中葡關係研究》、席爾瓦(Maria Teresa Lopes da Sil va)的《澳門向現代過渡:1841-1853年亞馬勒及葡萄牙主權的建立》、瓦雷(António Vale)的《十字架與龍:18世紀在華葡萄牙保教會》、阿爾維斯(JoséAugusto dosSantos Alves)的《澳門公眾輿論:19世紀30和40年代澳門報刊》、吉馬良斯(Â ngela Guimarã es)的《一種特殊的關係:澳門與中葡關係(1780-1844年)》以及東方基金會集合眾多葡萄牙歷史專家撰寫的洋洋巨著《葡萄牙在遠東史》(6卷)等等。其次,澳門歷史研究的學術規範性明顯加強,並且由於中外文檔案資料的綜合運用和勘比,研究範圍和領域有所拓展,研究水平明顯提高,特別是澄清了不少似是而非的論點,糾正了許多一直存在的訛誤,而且在研究理論和方法上也有所創新,出現了一些跨學科的研究成果。除《澳門研究》、《文化雜誌》、《行政雜誌》、《澳門歷史研究》等刊物發表的大量文章外,近年單行新出版的有李向玉的《澳門聖保祿學院研究》、萬明的《中葡早期關係史》、湯開建的《明清士大夫與澳門》和《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金國平的《中葡關係史地考證》和《西力東漸》、金國平、吳志良合作出版的《鏡海飄渺》、《東西望洋》和《過十字門》等專題論文集,運用大量的東西方文獻,對一些懸而未決的問題作了細緻的考證,或補充論據,或修正觀點。而湯開建最近的一部澳門史新著《委黎多〈報效始末疏〉箋正》,更是一部以新發現的中西文史料進行互證的全新研究成果。其三,由於一批年輕的研究人員,特別是碩士、博士研究生的加入,澳門歷史研究隊伍出現了一批
  • 新生力量,本土研究者也明顯增加。這一批生力軍,不僅年富力強,還具有良好的知識背景、理論基礎和外語水平,他們的研究已初見成果,其中包括婁勝華的《轉型時期澳門社團研究——多元社會中法團主義體制解析》、查燦長的《澳門早期現代化研究(鴉片戰爭至1945年)》、趙利峰的《晚清粵澳闈姓研究》、董少新的《西洋傳教士在華早期行醫事跡考述》、王東峰的《清朝前期廣東政府對澳門管理》、夏泉的《明清時期粵港澳教會教育研究》、何永靖的《澳門早期議事會研究(1583-1850年)》、彭蕙的《明清時期澳門黑人問題研究》、李長森的《澳門土生族群研究》、崔維孝的《明清之際西班牙方濟各會在華傳教研究(1579-1732)》、嚴忠明的《澳門:一個海風吹來的城市》、卜奇文的《清代澳門與廣州經濟互動問題研究(1644-1911)》、楊開荊的《澳門特色文獻資源研究》、李燕的《港澳與珠江三角洲文化空間關係和文化傳播研究》、李淑儀的《16-20世紀澳門葡語文學的探索與研究》、彭海鈴的《汪兆鏞與近代粵澳文化》、張廷茂的《16-18世紀中期澳門海上貿易研究》等等,難以盡舉。在西方、特別是葡萄牙語學術界,也有不少新人嶄露頭角,新的研究成果不斷湧現,例如許國輝的《澳門與香港高等教育發展的比較歷史分析:政府干預、葡英帝國主義與殖民主義》(博士論文,1 998年)、皮納(lsabel Alexandra Muta Pina)的《耶穌會南京住院:起始至恢復(1599-1633)》(碩士論文,1999年)、費雷拉(Patrícia Drumond BorgesFerrei ra)的《17世紀葡英華南關係史》(碩士論文,1999年)、卡爾莫(Maria Helena do Carmo)的《1 8世紀葡萄牙在澳門的利益》(碩士論文,2000年)、塞阿布拉(lsabel Leonor de Seabra)的《18-19世紀澳門與暹羅的關係》(碩士論文,2000年)、佩納爾瓦(Elsa Fi lomena Macedo de Lima da Cruz PenaLva)的《耶穌會在澳門(1615-1626年)》(碩士論文,2000年)、奧爾塔(Ana Maria do Rosario Rei Silva Horta)的《葡萄牙社會記憶中的澳門》(碩士論文,2000年)、帕伊瓦(Maria Manuela Gomes Paiva)的《共存中的同異:澳門社會中譯員之作用》(碩士論文,2000年)、阿拉烏熱(Maria Carla Fari a Araújo)的《葡萄牙法與土著居民:澳門(1846-1927)》(碩士論文,2000年)、雷凱思(Cathryn Hope Clayton)的《如果我們沒有差異,我們將不再存在:澳門過渡期的文化與身份認同》(博士論文,2001年)、日諒(Al fredo Gomes Dias)的《葡萄牙、澳門及鴉片問題的國際化(1909-1925)》(碩士論文,2002年)、內托(Oswaldo da Veiga Jardim Neto)的《軍樂團和市政樂團在營造澳門音樂生活中的角色》(博士論文,2002年)、科雷亞(Sérgio de Almeida Correia)的《澳門政治階層(1986-1999)》(碩士論文,2002年)、史密斯(Provost-Smith,Pat ri ck)的《澳門、馬尼拉、墨西哥與馬德里:耶穌會關於在華傳教的爭議(1580-1600年)》(博士論文,2002年)、張增信的《從馬拉巴至澳門:1 6世紀在華葡萄牙人》(博士論文,2002年)、奧利維拉(Francisco M.Roque deOl i vei ra)的《歐洲對華知識的構建:約1500年至約1630年向歐洲知識界介紹了中華世界的刊本及手稿》(博士論文,2003年)、孟德斯(Carmen lsabel deOliveira Amado Mendes)的《葡萄牙與澳門問題的解決(1984-1999):國際談判中的實用主義》(博士論文,2004年)及費爾南德斯(Moisés Silva Fernandes)的《中國與澳門:澳門“文化大革命”的起源及其對中葡關係中的影響》(博士論文,2004年)。此外,還有數部博士論文在準備中,包括羅利得(Ru iLourido)的《16世紀之澳門》、皮納(lsabel AlexandraMuta Pina)的《1 6至1 8世紀耶穌會差會的本土助手》、科雷亞(Pedro Lage Correia)的《范禮安在東方的傳教(1574-1606)》、席爾瓦(Teresa Lopes daS i l va)的《澳門的苦力貿易》及普加(Rogério Puga)的《英國文學中的澳門》。可以預見,澳門歷史研究在不遠的將來會有更加縱深的長足發展,研究水平也會有快速的提高,研究內容也會更加深入,展現出一派新氣象。我們認為,無論在學術環境和史觀還是在史料文獻基礎和研究隊伍方面,現在已經具備編寫一部專題性澳門史的基本條件。澳門基金會計劃約請國內外澳門史有關專家、組織最強大研究力量,綜合內地、澳門、國外特別是葡萄牙學者分別在澳門史方面的學術積累和科研優勢,撰寫一部反映最新觀點和史料、代表最新研究成果的《澳門史新編》,同時編纂一部新的澳門編年史。
  • 三值得指出的是,澳門史大多數研究成果仍然停留在對事實的考證和論述的層次,還未能上升到思想和理論的高度,深度挖掘澳門歷史意義和價值的學術自覺性還不夠,研究的視野在相當程度上也局限於中葡關係史框架之內,沒有進一步發掘澳門歷史在中國、葡萄牙甚至世界歷史和人類文明發展的宏觀格局之中應有的重要意義;其次,澳門內部社會歷史的研究明顯不足,特別是對華人社會歷史的研究幾乎是個盲點,現有研究成果也比較缺乏本土視角;再次,在澳門歷史研究中,古代與近代澳門史研究成果頗豐,但現當代澳門史研究不夠,成果比較少;又次,由於澳門歷史研究的誤區還不少,學者間對某些問題的爭論和分歧依然很大,充分理性討論的學術氛圍也尚待形成,有限的研究力量需要更好的整合,研究網路需要進一步完善,深度研究需要更加有效的分工合作。此外,由於中葡澳門史資料和文獻的互譯還不多,使得中葡史學界的溝通以及對彼此的研究成果瞭解不夠充分,既造成中葡學者之間對某些問題的立場和觀點繼續存有分歧,也導致大量工作的重復進行,減緩了澳門史研究的長足進展。更加需要指出的是,澳門歷史研究的重要性至今仍然沒有在整個史學界引起足夠關注,有關成果沒有得到與其重要性相稱的傳播與推廣,而這一點,對於提高澳門歷史文化城市的地位至關重要 。我們認為,澳門歷史的檔案史料整理工作雖然取得了相當大的成績,但由於收藏地比較分散,挖掘潛力依然很大。再者,本地社會尤其是華人社會的史料還比較缺乏,有諸多中外文史料、特別是報刊資料亟待收集和翻譯,很多中外文史料也需要認真勘比;澳門歷史研究雖然取得了令人鼓舞的進展,但中葡學者在某些問題上還存在較大的分歧,且各自內部也有不同看法,澳門歷史研究的誤區也較多,需要進一步考證、去訛。例如澳門主權問題,儘管葡方史學界基本上對中國主權不再有異議,但整個爭議的起因及過程仍然值得進一步研究,尤其在雙重管治這個問題上,需要從中國制度內的法律淵源上去考察。葡人以為,中方任命了理事官為中方代表,實際上,該職不過是一個便於溝通的技術職務,並不具備中方給與的管治權,但澳門葡人將其視為一個重要政治、外交、行政職務。中國允許下的澳門內部自治也有中國制度的淵源。在中國古代,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只到達縣一級,縣以下全部靠宗族自治。所以,中國基層權力基本屬於宗族自治,鄉紳成為地方的自治領袖,由此可見,明清政府實際上是把居澳葡人作為一種中國領土上的外來“臣民”,允許他們在縣級之下由“洋紳”為首進行自治。換言之,中國官府利用他們協助治理“番夷”,從而給予他們有限的自治權利。在這種情境中,澳門的“委黎多”是一個名符其實的“理事官”(procurador)。雖然理事官集澳門外人社團的政治、外交、行政權力於一身,但其一切運作的可控性或合法性完全由中方決定。對中方來説,是零成本的管理方法,卻可收到有效管治之益,不失為一種即有承襲、又有創新的極佳制度安排。又如對亞馬勒(Joã o Maria Ferreira do Amaral)的評價,也存在爭議。在民族主義思潮的主導下,中葡雙方的評價呈現巨大反差:在中方看來,他是殖民主義的代表,嚴重破壞了中國對澳門的主權和治權的行使。而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葡方將其尊為民族英雄,讚揚他使澳門擺脱了中國的羈絆。我們認為,不同的民族利益導致了不同的評價是自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在這一點上,幾乎不可能得到“共識”,但從史學的角度,仍然必要勘比中葡史料,回溯事件發生的背景,進一步探考其起因及過程,特別是在亞馬勒被刺案上,中葡歷來的立場南轅北轍:在中方看來,沈志亮是為民除害的民族英雄,中國官方並無參與其事;可在葡方看來,沈志亮是被買通的殺手,兩廣官員是主使。不久前披露的清代澳門望廈趙氏家族族譜表明,在亞馬勒被刺前,澳門鄉紳趙封石與當時的兩廣總督有過接觸:“二十七世封石公,諱勳……貞固足以幹事,明哲又能保身。西洋夷酋啞嗎叻,肆惡橫行,毀關掘墓。公挺身遞稟督憲徐公廣縉,駐轎面談約一時之久,後暗約義士沈志亮、郭泰安梟啞嗎叻之首,以泄天朝之憤忿,而申地府之冤。”此外,在1887年條約的評價上,赫德(Robert Hart)及金登幹(James Duncan Campbell)的作用及1 887年條約本身的性質仍然有待澄清;而有關澳門界址糾紛的爭議,更加應該以原始資料及實際情況為依據,作一全面公正的歷史剖析,特別是從中國土地制度的角度,來進一步探討葡人租
  • 居、租據澳門的法律地位。在“五·二九”工人運動和“一二·三”事件上,史學界的分歧更大,其間有待理清的情節還很多。諸如此類,不勝枚舉。因此,如果要使澳門歷史研究邁向一個新的台階,澳門歷史學界首先應該加強團結和合作,繼續廣泛地收集中外檔案史料,對外文資料進行必要的翻譯工作,並與中文史料加以勘比,為澳門史研究奠定一個更加堅實的文獻基礎。其次,需要進行學理上的爬梳,確立研究路徑,在研究理論和研究方法上有所創新,特別要展開多學科整合研究,可以以傳統史學研究方法為主,同時借鑑和運用其他相關學科,如政治學、社會學、經濟學、人口學等的先進研究方法,以求更大的突破。再次,需要宏觀與微觀結合,共性與個性並重,把澳門歷史置於整個中國歷史的宏觀視角下考察,突出澳門與中央政府的制度關係以及和祖國內地的文化聯繫,強調澳門在中外交流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同時,結合葡萄牙和世界歷史的進程進行探討,不忽略葡萄牙對澳門歷史的巨大影響,準確定位葡萄牙在澳門居留管理的性質。最後,也是目前最為重要的,我們要花大力氣,投入澳門內部社會發展的研究,理清澳門內部社會的結構和變化,説明澳門社會包容和諧的內在特性及其給異質文化如何共處可能帶來的的啟示。概而言之,澳門歷史研究的總體方向應該是充分參照和借鑑國內外相關研究最新史料、最新成果,加強本土視角,既注意澳門歷史與中國歷史的共同性、一致性,又把握住澳門歷史的差異性、特殊性,重視對澳門內部社會各個領域的探索並作出更多必要的微觀個案和專題研究,深入探討澳門歷史在中國歷史和世界歷史發展中的意義和價值。只有這樣,澳門歷史研究才能找到自己的合理定位,歷史研究才能避免因襲陳説,才會有所創新、有所提高;也只有這樣,我們才有可能最終寫出一部比較真實紀錄世代澳門居民集體記憶、反映其生活歷程的歷史,而這一部澳門歷史,不僅屬於澳門,也屬於中國、屬於世界。
  • 林則徐澳門禁煙方略探析張運華*一 、前 言澳門禁煙活動是林則徐以欽差大臣身份在廣東主持禁煙抗英鬥爭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 839年3月-1840年10月,共19個月的禁煙抗英鬥爭中,為了贏得禁煙鬥爭的勝利,林則徐在澳門的禁煙活動中提出並實施了一系列鬥爭方略。但學術界對此論述並不多見。本文擬結合林則徐廣東禁煙抗英的實踐活動,着重對林則徐澳門禁煙的方略進行系統探析,旨在進一步加深對林則徐與澳門及鴉片戰爭史的研究,並以此文紀念林則徐巡閱澳門1 63週年。從林則徐在廣東禁煙時期的奏稿、公牘及澳門禁煙活動實踐進行綜合考察,我們可以多方面看到林則徐澳門禁煙的鬥爭方略。二、 深 入 調 查 , 掌 握 夷 情林則徐在整個廣東禁煙運動的發展過程中,體現了鮮明的個人作風和思想烙印,其中,注重調查研究就是這種個人作風和思想烙印的體現之一。林則徐早在江蘇巡撫任上,就以善於密查暗訪而博得好名聲。當他以欽差大臣身份南下禁煙時,面對外國鴉片販子和陌生的西方人,面對複雜多變的禁煙形勢,強烈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促使他更加注重調查研究,於是他不僅派人到澳門偵探一切洋務夷情,更以卓越的遠見把澳門作為瞭解西方的窗口,從而為禁煙抗英制定正確的方略。林則徐在京受命還未抵粵之時,一方面起用精力甚強的馬辰“先赴海口代訪夷情”,又派漢陽縣丞彭鳳池追緝煙犯至粵“就近代查鴉片根株。”1 同時,用密件吩咐廣東布政司,派人化裝調查在澳門的煙犯。1 839年春到達廣州後,為了進一步摸清英國鴉片販子進出澳門的情況,他一方面通過十三行行商及澳葡當局查詢,另一方面又派人秘密赴澳“密加查訪”。通過這種密查暗訪,使林則徐對澳門的鴉片走私情況有了全面瞭解,“各國夷商來粵貿易,貨船俱進黃埔,而坐莊商夥多僦居澳門,探行市、清帳目固在此,而操奇贏,通詭秘亦在此,是澳門實為總匯之區”2 ,“或謀在澳門起卸貨物,或寄碇洋面相勾結銷售”,“其在澳門起卸者,非串通西洋夷人為之囤貯,即引誘華民鋪戶為之行銷。”3“澳門為華洋商聚集之所,洋樓屯貯煙土,久成弊藪。”4禁煙運動開始後,尤其是虎門銷煙後,為了瞭解各國對中國禁煙的態度,林則徐又派人收集、翻譯在澳門得到的報紙,主要有《新加坡自由報》、《廣州紀事報》、《廣州周報》等,將有關的新聞和評論,編輯成《澳門新聞紙》,藉以採訪夷情。後來,又把《澳門新聞紙》整理加工,彙輯成《澳門月報》,把外國人的議論文章集為論中國、論茶葉、論禁煙、論用兵、論各國夷情等5輯,並從《澳門月報》中選摘一些內容,附在奏章中上呈道光皇帝。對澳門各種報紙的翻譯和《澳門月報》的整理,及時準確地提供了相關“夷情”,使林則徐對澳門鴉片情況和戰略地位等有了清晰瞭解,為進一步的禁煙抗英鬥爭發揮了重要作用。作為一位精明的政治家,林則徐不僅派人調查,瞭解情況,還親力親為,實地察看、核實。抵粵不* 五邑大學五邑文化與華僑研究室教授
  • 久,為了更確切瞭解廣州海面躉船動向,制定正確的鬥爭方略,林則徐決定不日親赴澳門,在給道光皇帝的上奏中稱:“臣甫經到省,於各處島澳口門尚未親歷,現在檢閱圖志,先與督撫臣在省互相講求,擬於旬日之間出赴中路之虎門、澳門等處,與水師提臣關天培乘船周覽以便相機度勢,通計熟等。”51 839年9月3日,他率領官員親自巡視澳門,一方面打擊鴉片走私,嚴禁鴉片販賣,同時,查看澳門禁絕鴉片的情況,對澳門高樓街、山水園、亞婆井、白鴿巢等當年鴉片販私中心地帶的察看,瞭解到“西洋夷樓實無存貯煙土情事。”6 也就是在這次巡視中,林則徐還抽查戶口,驗證戶口是否與先前登記造冊相符。經過抽查,證實均與冊造相符。通過巡視,林則徐向道光皇帝上奏,要求每年編審一次澳門戶口,派官員輪流抽查,以使達到“清弊藪而靖夷情”7的效果,只不過後來被道光皇帝所否決 。正是這一系列的調查研究,使林則徐對澳門禁煙的情形有了全面瞭解,保證了澳門禁煙及整個禁煙抗英鬥爭的順利發展。三、 維護 現狀 ,加 強管 理澳門本是中國領土,但從1 6世紀30年代澳門被開闢成為一個貿易港口後,隨之就被葡萄牙人強佔並非法定居,並修建城牆、炮台,自立“自治”機構,但中國政府一直行使著自己的主權,一直到鴉片戰爭之前,澳門都是一個在中國政府管轄之下,由葡人經營的貿易特區。對此,林則徐的態度是承認歷史,在重申中國對澳門擁有主權的前提下,維持現狀,保留葡人在澳門的寄居權,繼續給予貿易上的優惠待遇。但採取一系列具體措施,加強澳門的管理。首先,他正告中外商民和澳葡當局,澳門是中國領土的一個組成部分,中國擁有對澳門的主權,任何人都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不可胡作非為。“澳門雖濱海一隅,亦是天朝疆土,豈能任作奸犯科之人永為駐足乎?”8 並針對當時澳門鴉片走私的具體情況,發佈了《嚴禁中外商民販賣鴉片煙示》,重申嚴禁:“嗣後凡別國貨船粵,不在西洋額船之內者,除循例進埔報驗,歸行納課之船,仍準照常貿易外,其不進埔,又不回國者,即為營私奸夷無疑,均當並力驅除,不許與之交接。如敢勾通起卸貨物,私相授受,無論澳門鋪戶以及出海商船,並住澳之西洋夷人,一有犯法,皆從重懲辦,其人問罪,貨物沒官。倘向私售鴉片,一經拿獲,既恭請王命正法。” 9並採取嚴厲措施,命令中方官員,督同葡方“搜查夷樓,有無囤貯鴉片”,一經查獲囤煙或庇護匿藏鴉片的別國煙販,“即行隨時懲辦。”1 0 林則徐多次要求葡萄牙住澳首領清查澳門鴉片囤貯情況,首領委黎多表示願意具結,保證清查有無鴉片,林則徐明確要求,“如屬切實聲明,如將來再有西洋夷人販賣鴉片或代別國奸夷躉貯夥賣,獲有買據,即將犯法之夷人,拿送天朝官憲,照依新例治罪,該夷目等不敢稍有庇匿,並幹嚴遣字樣,以憑查照辦理。”11 懾於林則徐各項措施的嚴厲威力,葡方不得不配合中方進行禁煙,不僅交出英商咽義吐偷運入澳門的8箱鴉片,關押鴉片販子啞思時,並在澳門碼頭焚毀收繳的零散煙土。每當葡方“拿獲”煙販,即請中方“親臨查辦”。9月3日,林則徐親自巡視澳門以後,儘管禁煙形勢發生了變化,但林則徐毫不放鬆對澳門鴉片走私的防範和查辦,終於又在澳門擒獲偷運鴉片的犯人20多名,並予以嚴懲,沉重地打擊了澳門的鴉片走私活動。與此同時,林則徐還加強澳門的政務管理。其具體辦法是提高駐澳官員級別,擴大行政權限。1 839年1 0月,當在澳門舉行的第二次中、英談判破裂後,中英戰爭一觸即發,面對即將爆發的中英戰爭,針對在澳葡萄牙人“兵單力薄”的情況,在積極進行戰爭準備的同時,還奏請向澳門派駐道員,留駐總兵,將官員的級別從原來的正五品的同知,提升為正四品的文官和正二品武官,這些官員除了負責日常治安的管理外,還可直接調動軍隊,直接節制駐前山寨的內河水師都司及其率領的363名士兵以及進泊澳門內港的水師師船,遇有緩急,可以隨時調遣。同時,對澳門進行一次全面的人口清查,編查保甲,普查人口,“住澳之西洋夷人及各國租賃西洋夷屋居住者,皆應在行編者之列”。12在加強政務管理的同時,林則徐還採取了加強軍事防務的措施,加強對澳門的防衛。1 840年4月,200名清朝官兵進駐澳門,同時,又“飭據駐澳之高廉道易中孚酌築土墩,分置大小炮位”。13 加強關閘到前山寨一帶的防禦。6月,當英國大量船艦到達珠江口海面,集結北犯,並在廣東沿海騷擾時,林則
  • 徐親赴獅子洋校閲水勇,就近調度,決心出洋迎戰,並且再次加強了對澳門的防務。這些措施,為澳門禁煙運動卓有成效地進行、杜絕澳門鴉片走私之患,提供了切實的保證。四、 區別 對 待, 重點 打 擊林則徐南下禁煙的具體目標是“永杜來源”,把主要矛頭指向外國走私犯,但在具體做法上態度十分慎重,在政策上也與打擊國內鴉片販子嚴格區分。首先,對在澳門進行的正常貿易往來加以維護,而對鴉片貿易則堅決反對。林則徐多次發佈公告,宣稱“凡經營正當之貿易,並與夾帶鴉片之惡行確無牽涉之船隻,應給予特別優待,不受任何牽累。”1 4 各國商船只要遵守中國法令,辦理具結手續,保證不夾帶鴉片,就可允許進行貿易,“遠商之船,帶棉花、紗、藤、胡椒貨物來廣東貿易,遠商同船上之夥長水手,俱懍遵天朝新例,遠商等並不敢夾帶鴉片。若察驗出有一少點鴉片在遠商船上,遠商即甘願交出夾帶之犯,必依天朝王法治死,連遠商之船及貨物亦皆充公,但若查驗無鴉片在遠商之船,即求大憲恩准遠商之船進黃埔,如常貿易。”15 對於已帶有鴉片的各國商船,只要遵照規定交出煙土,中國政府一概不咎既往,“加恩准於照常互市,以示懷柔。”16在打擊外國鴉片販子時,林則徐與道光皇帝密談時,認為要杜絕鴉片來源,實行拔本塞源的方針,主要物件就是英國人,這一點雖然官書未見記載,但在後來林則徐給友人的信中已有所透露:“侍戍冬在京被命,原知此役乃蹈湯火而固辭不獲,只得貿然而來,早已置禍福榮辱於度外。唯時聖意亟除鳩毒,務令力杜來源。所謂來源者,固莫甚於英吉利也。侍思一經措手,而議者即以邊畔阻之,嘗將此情重疊面陳,奉諭斷不遙制。”1 7 抵達廣東後,經過明察暗訪,印證了林則徐的這一看法,確證英國是最大、最頑固的鴉片侵略者。於是林則徐制定了重點打擊、孤立以義律為首的英國鴉片走私集團的戰略方針。清政府宣佈禁煙決定時,澳門就立即被在華的外國鴉片販子當作藏身之地和逃離中國的孔道。1 839年1月,當林則徐自北京南下廣東禁煙時,長年住在廣州的英國大鴉片商查頓等就“請牌下澳”,並逃回英國,還有不少鴉片販子聚集在澳門,觀望整個事態的發展。1839年3月,林則徐在廣州發佈責令外國商人盡數呈繳鴉片命令的同時,鑒於鴉片販子試圖取道澳門逃離中國的動向,又通過粵海關監督豫坤發佈了禁止一切外國商人離開廣州前往澳門的通告。義律怕中國官府前往澳門緝捕藏匿在澳門的英國奸商,請求當時澳門總督邊度保護在澳的英國居民。迫於中國政府的壓力,邊度表示只願保護守法的僑民,不保護從事非法貿易的商人,從而使義律的陰謀未能得逞。後來,當英國大煙販顛地被林則徐認定為“首惡”予以傳訊後,義律一方面大肆進行戰爭叫囂,另一方面親自從澳門到達廣州,掩護顛地乘夜逃脱。林則徐採取斷然措施,截回顛地後,又實行封艙、封館的措施,切斷廣州與澳門的一切交通。義律被迫命令英國商人呈繳全部鴉片。林則徐的這些措施,粉碎了義律企圖利用澳門販賣鴉片的企圖,保證了禁煙運動的有效開展。後來,義律又禁止英國商人在具結保證書上簽字,並命令所有英商離開廣州,進入澳門,並向中國政府提出讓英國商船在澳門裝卸貨物的要求。對此,林則徐決絕批駁,並通過粵海關下達除當地商業照舊外,禁止在澳進行一切貿易的命令,並驅逐居澳的英國人。1 839年7月,“林維喜事件”發生後,義律又拒絕交出兇手,為了對強橫的英國人稍示懲儆,林則徐決定將全體英國人逐出澳門,並發佈吿示,禁止向英國人提供食物,為英國人服務的買辦、工人須在3天內離開澳門;葡萄牙人須向中國官吏提交每日所需食物的清單,經中國官史核准後發給牌照,由店鋪定量供應。接着又與鄧廷楨等抵達香山縣城,發佈派兵封澳、勒令“英夷”離澳的命令,澳門同知也奉命向澳門總督下達了不准葡萄牙人接濟英國人,如敢違犯,人將被逮捕,店將被查禁的命令。同時,林則徐吿諭中國船民,如給英人“密為引水……將其立行正法,懸首碼頭示眾”,並重申:“無論何人,售賣食物與夷船者,將嚴予懲辦,決不寬貸。”要求中國居民一俟見到英人上岸購買食物,向其開火或捉住他們。18 這樣,居住在澳門的英國人就基本上再也沒有了蹤影。後來,由於義律堅不具結,林則徐再次下令驅逐在澳的英國人。這裏充分表現了林則徐打擊英國鴉片販子的決心,維護了中國的主權和法律。林則徐採取的這一系列措
  • 施,保護了正當貿易,打擊了鴉片走私,粉碎了外國殖民者尤其是英國殖民者利用澳門販買鴉片的企圖,堵截了鴉片船從澳門駛入中國。據統計,在鴉片戰爭爆發的前一年,停泊在黃埔海面的外國商船共有23艘,在進港完成貿易任務後,都滿載着中國貨物駛出老萬山回國。五、 容葡 抗英 ,以 夷制 夷這一謀略是林則徐在澳門開展的外交攻勢的主要組成部分,是其外交策略的主要表現。1 9世紀30年代末,將澳門作為來華貿易和鴉片走私據點、立足點的國家除英國外,還有美國、法國、荷蘭等。林則徐認為,這些外國商人唯利是圖,“喜彼詘而此贏”。林則徐抓住西方商人的這種本質特徵,在澳門禁煙鬥爭中成功地實施了這一方略。對待澳葡當局,林則徐採取懷柔為主的政策,在保證葡萄牙人中立的基礎上,力爭其反戈倒向抗英。因此,林則徐向澳葡當局一再聲明,凡遵守中國法令進行正常貿易的葡人將“力加保護,斷不使被人欺淩”19 ,甚至同意中國軍隊必要時可進澳“外禦英夷,內安爾眾”。20 對鴉片走私的懲處也首先以懷柔為主,在《會諭澳門同知傳諭委黎哆將澳門洋樓鴉片呈繳》的公牘中,林則徐指出:“前已訪得西洋住澳夷人,多有私將鴉片存貯夷樓,販賣漁利,歷次拿獲煙匪,供指責自澳夷,確有案據……本擬即刻封澳,不許居民交易,並撤去該夷買辦,查明囤販之人,照例治罪。姑念該夷平素尚稱恭順,是以稍寬一線。”21 在採取這種懷柔手段的同時,林則除對澳葡當局對中國政府奉行的陰奉陽違,蛇鼠兩端的態度是非常清楚的,也保持了高度的戒備。林則徐曾説:“葡人號稱恭順,而不耕不織,專恃懋遷罔利之謀,變幻百出。現經停止英夷貿易,更難保其不私自串屬,代理代銷,弊竇一開,漏巵依舊,不可不大為之防”。22 但為了主要打擊英國鴉片走私,林則徐對葡萄牙人主要採取了寬容的態度,如為了爭取葡萄牙人的支援,將入住澳門的英國人全部逐出,林則徐採取了停止澳門與內地貿易的方法,從而使葡方“有詞可借,而英夷遂無地可容”,並保證“適其逐去,而貿易複開,仍無損西夷生計。”以此“權宜之計”,促使澳葡當局將英國義律名正言順地逐出澳門。後來,林則徐又派官員前往澳門,進行人口普查,力促澳葡當局協助中國政府查禁鴉片。1839年9月,又親自巡視澳門,向澳葡民政長官“宣佈恩威,申明禁令”,諭以安分守法,不許囤貯禁物,不許詢庇奸夷,上負大皇帝撫綏懷柔之至意23 。澳葡官員對此“點頭領會”,並當場明確表示,“現在隨同官憲驅逐賣煙奸夷,亦屬份內之事”24 這樣,在禁煙問題上就爭取了澳葡當局的“合作”與“中立”。同樣,也正是在中國政府強有力的支援下,在英國義律致函葡國駐軍司令邊度,希望在澳門居留時,邊度才會鄭重地向英人宣佈:“英吉利人不要想我留英人在此居住,我亦必守中國人所定章程,不肯違背之。”林則徐在禁煙運動中所採取的這一謀略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澳葡當局雖然在名義上堅持“中立”政策,但實際上並未“中立”,而是基本上執行了中國政府的命令,也正因為這樣,澳門也才得以安然地渡過禁煙運動的大風大浪 。在具結與反具結的鬥爭中,林則徐也成功地運用這一謀略。林則徐認為“至貿易一事,該國(英國)之國計民生皆系於此,斷不肯決然舍去。”並將合法經商與奸商“以生死甘結為斷”。25 1 839年10月,當英國港腳新來的“擔麻土葛”(Thomas Coutts)號商船的船主灣喇(Warner)在澳門具結後,第二天便抵達黃埔,“遵式具結,直抵黃埔”,林則徐認為如能給進行正當貿易的英船以“優待,就能夠壯中國之聲威而破義律之詭譎。”26 為了徹底分化動搖和爭取被義律控制的英商具結,林則徐還讓首先具結的英商灣喇在中英關於貿易章程的談判會上,現身説法,説明具結的便捷。後來,英國商船“皇家薩克遜”(Royal Saxon)號船船主噹啷(Dannel)辦理了具結手續,因此,在中國政府驅逐英國人離開澳門時,僅噹啷的眷屬一度被允許入澳居住,“以示優恤”,其他英國人則全部驅逐出澳。對英國這兩艘商船的具結,林則徐十分高興,他説:“所喜該國(英國)猶有良夷,彎喇、噹啷兩船,屢諭之餘,頗知感悟,甫與他國夷商一體遵式具結,臣等加意優獎,冀為眾夷之倡。”27正是在這種禁煙鬥爭的實踐中,林則徐充分認識到了西方殖民者利益上的矛盾性,並認為可以充分利用。因此,當禁關封海之議提出後,林則徐明確表示反對,並提出了“以夷制夷”的主張,“英吉利在外國最為強悍,諸夷中唯米
  • 利堅及佛蘭西尚足與之抗衡,然亦忌且憚之,其他若荷蘭、大小呂宋、連國、瑞國、單鷹、雙鷹、甚波立等國到粵貿易者,多仰英夷鼻息。自英夷貿易斷後,他國頗皆欣欣向榮,蓋逐利者喜彼詘而此贏,懷忿者謂此榮而彼辱,此中控馭之法,似可以夷治夷,使其相間相睽,以彼此之離心,各輸忱而內向。若概與之絕,則觖望之後,轉易聯成一氣,勾結圖私。總之,馭夷宜剛柔互用,不必視之太重,亦未便視之太輕,與其涇渭不分,轉致無所忌憚,易若薰蕕有別,俾皆就我範圍。而且用諸國以拒英夷,則有如踣虎,若因英夷而並絕諸國,則不啻驅魚。”28林則徐的這一鬥爭方略,在禁煙鬥爭中取得了明顯成效。儘管這一方略無法制止英國發動鴉片戰爭,但這一方略開啟了中國近代“師夷長技以制夷”,學習西方科技,尋找救國道路的近代愛國主義思潮。六、以逸待勞,以戰制夷弱國無外交,這是不爭的事實。強大的武力是制止侵略的最好利器。因此,林則徐在禁煙活動中,始終注重用戰爭來制止西方殖民者尤其是英國殖民者對中國發動的侵略。早在虎門銷煙之際,林則徐接見美國傳教士裨治文等外國人時就嚴正宣告:“我們不怕戰爭”。29 向世界表明了中國政府對待戰爭的態度,體現了林則徐以戰制夷的原則立場。1 839年9月,林則徐巡視澳門後,義律命令英國軍艦肇釁,中國水師奮起自衛,一再打擊英國侵略者。1 840年初,澳門流傳着大批英國軍艦即將駛抵中國沿海的消息,在這種形勢下,義律致函邊度,請他准許英國商人將船上貨物運至澳門,屯貯棧房,依葡萄牙人的章程納税,使英國商船得以離去。邊度為了免使葡萄牙人“受從來所未受過之艱難危險”30 ,拒絕了英商貯屯貨物於澳門的請求,但卻允許英商的眷屬偷偷地返澳居住。林則徐發現這一事態變化後,在澳門張貼吿示,宣佈中國軍隊將入澳逮捕義律夫婦,迫使澳葡當局將英國人全部驅逐出澳。2月,英國“海阿新”(Hyacinth)號軍艦闖入澳門內港,停泊於媽閣廟附近,林則徐當即決定派遣軍隊進入澳門,並要求澳葡當局“敬聽官憲指示”,配合中國官府妥為佈置入澳的軍隊,一旦有事,便“隨同拒敵”。使澳門不被英軍侵佔,迫使英艦離開澳門。在實施以戰制夷鬥爭方略的過程中,林則徐根據中英兩國水師力量對比的懸殊,及時地採取了“以守為戰,以逸待勞”的用兵方針,在《毀匪船以斷英船接濟折》中,林則徐説:“臣等若令師船整隊而出,遠赴出洋,拼力嚴驅,非不足以操勝算,第洪濤巨浪,風信靡常,即使將夷船盡數擊沈,亦只尋常之事,而師船既經遠涉,不能頃刻收回,設有一二疏虞,轉為不值,仍不如以守為戰,以逸待勞之百無一失也。”31按照“以守為戰,以逸待勞”的用兵方針,林則徐進行了積極的備戰,在1 839年9、1 0月間,在澳門舉行的兩次中英談判破裂後,面對即將爆發的中英戰爭,林則徐制定了廣東“中路要口,以虎門為最,次即澳門,又次即尖沙嘴一帶”的防禦戰略,切實佈置廣東沿海的防務,虎門一處設“大炮300餘位”,兵丁3000餘名,澳門一處駐兵1 300餘名,尖沙嘴一帶駐兵800餘名。在尖沙嘴、官湧等地添建炮台,並“將大鵬改營為協,拔駐副將大員統帶督率,與香山協聲勢相埒”,“以資守禦而重海防。”32後來,又奏請清朝廷將升任南澳鎮總兵的惠昌耀暫停香山之協,撥水陸兵數百名在澳門附近的各個要隘佈防;同時讓新授的廣東高廉道易中孚暫住澳門,以無人居住的粵海關監督行署為駐地,直接節制駐前山寨的內河水師都司及其率領的300多名士兵以及進泊澳門內港的水師船艦,以控制局勢。在中、英對峙階段,林則徐針對英國人垂涎澳門,處心積慮的圖謀,調兵遣將,加強水陸防衛,“陸續調派(水陸官兵)分佈澳內澳外要隘者,各數百名,計已足資策應”。33後來,林則徐又“飭據駐澳之高廉道易中孚酌築土墩,分置大小炮位。”34 加強關閘至前山寨一帶的防禦。正是林則徐採取了以戰制夷的鬥爭方略和“以守為戰,以逸待勞”的用兵方針,在鴉片戰爭前夕,英軍圖謀澳門的軍事挑釁活動始終未能得逞,確保了澳門的安全,“自關閘至澳門一帶,咸保無虞”。35 捍衛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
  • 註 釋 :1 《 林則徐集·奏稿》(中),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第7 0 6 頁。2 《林則徐集·奏稿》(中),第714頁。3 《林則徐集·公牘》,第120頁。4 《清實錄·宣宗實錄》卷326,第7-8頁。5 《林則徐集·奏稿》(中),第626頁。6 《林則徐集·奏稿》(中),第684頁。7 《林則徐集·奏稿》(中),第683頁。8 《林則徐集·公牘》,第121頁。9 《林則徐集·公牘》,第116頁。10 《林則徐集·奏稿》(中),第681-683頁。11 《林則徐集·公牘》,第116頁。12 陳錫祺:《林則徐奏稿·公牘·日記補編》,中山大學出版社,1 9 8 5 年。13 《林文忠行政書》兩廣奏稿卷四,“關闡地方樊石洋面壘將敵船擊退摺”14 陳錫祺:《林則徐奏稿·公牘·日記補稿》,中山大學出版社,1 9 8 5 年,第6 7 頁。15 《林則徐集·公牘》,第153頁。16 《鴉片戰爭檔案史料》第1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6 1 3 頁。17 楊國楨:《林則徐書簡》(增訂本),第1 5 頁。18 《鴉片戰爭與林則徐史料選譯》,第106-111頁。19 《林則徐集·奏稿》,第105頁。20 林則徐:《信及錄》,上海神州國光社,1951年,第174頁。21 林則徐:《信及錄》,第53頁。22 陳澧:《香山縣誌》卷8 。23 《籌辦夷務始末》(道光朝)卷八,第222頁。24 《林則徐集·奏稿》(中),第684頁。25 同上,第7 0 0 頁。26 《林則徐集·公牘》,第60頁。27 《林則徐集·奏稿》(中),第700頁。28 《林則徐集·奏稿》(中),第793頁。29 《中國叢報》183 9年9月號。30 《林則徐集 ·奏稿》( 中),第7 6 5 頁。31 《林則徐集·奏稿》(中),第76 1 頁。32 《林則徐集·奏稿》(中),第799頁。33 《林則徐集·奏稿》(中),第764頁。34 《林文忠公政書》兩廣奏稿卷四,“關閘地方樊石洋面壘將敵船擊退摺 ”。35 《林則徐集·奏稿》,第875、876頁。
  • 書評評《過十字門》[德]普塔克(Roder i ch Pt ak)*金國平、吳志良著:《過十字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2 004年。金國平和吳志良大概是澳門古代史與中葡關係研究領域中,最多產的中國學者。《東方》曾介紹過他們系列文集的前兩部(2002年第3期,第118-122頁;2004年第8期,第1 19-123頁),《過十字門》是本欄第三次推介二人的合著。這並不尋常,也許會令讀者訝異。但是,在研究澳門歷史問題的諸多中國學者中,極少有人具備如此深厚的葡語功底,能對各種來源的資料旁徵博引、融會貫通。這方面專家為數不多,金、吳二人又是其中翹楚。本書以一長篇代序開篇、一精悍後記收尾,中葡文目錄分列,中間收錄學術論文和筆記或曰隨筆共32篇,其中一些帶有史實品評的意味,而篇幅較長的文章中有一部分已見諸學術期刊,經些許改動收入此集。代序言承上啟下,既體現本書是二人早前著述的延續與發展,又為本書的主體部分奠定了基調。該文提出將1511年阿爾布克爾克(Albuquerque)征服滿剌加作為亞洲歷史的轉折點,葡萄牙從此成為中國海域的主導力量,明朝政府在東南亞的勢力日漸衰微。該文還剖析了中葡第一輪交往的過程,探討了澳門開埠的確切時間和逐步繁榮的某些基本“謎團的七巧板”;這種安排在一定程度上是全書結構的縮影。本書與前二卷最大的不同在於它不再局限於“單純的”中葡關係問題,而是擴展到了1 5世紀早期的一些論題,彼時鄭和西洋艦隊正馳騁於東南亞和印度洋,可以説他們是葡人的“先行者”。限於篇幅,此處只對意義尤其重大的篇章加以簡評。全書第一篇是關於註定失敗的皮萊資(ToméP i res)使團的研究,作者着重利用了中文史料,引用了更多的第一手資料,對伯希和關於這一問題的著名分析加以補充,其中包括朝鮮的《李朝實錄》,並由此牽出了對江彬、陳金等關鍵人物的考證。這些史料已被收入金、吳二人常引用的近年出版的《明清時期澳門檔案文獻彙編》(1999年)的第五卷。隨後一篇文章辨析了多種對“南澳”、“東粵”、“粵東”等地名的不同解釋,意在為汪柏與萊奧內爾·德·索薩(Leonel de Sousa)議和一事提供一個更大的時代背景。中國地方當局允許葡人以商人、合作者身份進入廣州貿易,極可能是因為廣東期望葡人的先進武器成為他們的制勝法寶,幫助鞏固海防、征討鎮壓何亞八等海上匪盜,這是無法否認的。更早期方濟各沙勿略(Francis Xavier)建議派使團到中國與明廷建立正式關係一事的始末也得以釐清。值得注意的是,行文之中的一些註釋非常詳盡,尤其是註釋76,細緻完整地討論了所謂“(守)澳官”一職可能的職責和作用。第三文考查伊比利亞人早期作品中提及的“天妃”信仰,及這種信仰與“Macao”一名來源的聯繫,其中引用了迪亞斯(Pero Diaz)、卡斯塔聶達(Fernã o Lopes de Castanheda)、戈伊斯(Damiã o deGó is )、埃斯科爾巴(Joã o de Escobar)、克魯斯(Gaspar da Cruz)、拉達(Mart í n de Rada)、門多* 慕尼黑大學漢學研究所敎授
  • 薩(Juan de Mendoza)、桑切斯(Alonso Sanchez)等多人的記述,證明“媽閣廟”及“媽祖閣”(Temploda Barra)的叫法在明朝已很普遍。文章還介紹了一些與“Macau ”(或其他拼寫)同名的地方或事物的有趣知識。總而言之,在澳門開埠之前,媽祖廟(Barra temple)已經存在,這一點也得到了所引章文欽較早研究成果的印證。第四文討論了霍韜與其子霍與瑕在中國對葡政策中發揮的作用。在一些朝廷重臣上疏建議驅逐葡人之際,另一些人主張將澳門視為抵禦外敵入侵的防線和商貿重鎮。這與地方利益不無關係,林富就曾抱怨如果廣東閉關自守,福建就會從海上貿易中大牟其利。第五文試圖解釋《明實錄》裏一中文名“啞喏唎歸氏”之含義。包括語音線索在內的種種證據説明,這有可能是Gi l Toscano de Góis或Gi l de Góis的音譯。羅理路在《澳門尋根》(1997年)中對此人有更多介紹。六至八文論及在澳日本人(尤其是1608年之亂時)、王綽的功績等問題。而第九篇則再現了有關“議事亭”(澳門議事亭)的歷史。多位西方學者對議事會所在建築有過研究,但本文是目前為止第一篇有關此論題的重要學術論文。“議事亭”一詞的使用可追溯至明代,入清後,各種記載中出現了更多有關內容,其中張汝霖、印光任的《澳門記略》(1751年)多有描述,書中有展現1 780年擴建前議事亭華式風格的著名插圖。本文另有關於荷蘭人布利(Theodore de Bry)所製之圖的説明。緊隨議事亭考證的一文探討了中國官員臨澳駐節地,其後是關於禮儀之爭的研究,另有一文泛論葡語在亞洲的傳播、以語言為紐帶的國際機構以及現今各種旨在加強葡語世界全球聯繫的組織。顯然,澳門在其中可以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當然,這也取決於中國領導的態度和他們支持以葡國文化對抗美國文化霸權的意願。其後一文是對一舊主題所作的新嘗試,即所謂中國與美洲之間經由澳門的“苦力貿易”。儘管當地政府和天主教會曾竭力阻止虐待行為,許多早期研究仍將譴責的矛頭對準葡萄牙當局和企業家無盡的貪婪和種種惡行。一些文章甚至將整個悲劇歸罪於澳門。本文的觀點卻大相徑庭,首先,它論證了葡人在苦力貿易中所佔份額的有限性,其次,也是更重要的,本文明確提出英國乃是真兇主使,因此對英方的論斷應加以審慎細緻的解讀。事實上,在這場爭論中,英方(其利益常與葡國不一致)應對不擇手段嚴重歪曲歷史真相負責。本文無疑極具啟發意義,闡述了一系列重要問題,包括英語世界中的葡萄牙形象,以及這些形象如何詆毀了葡人先前的所作所為。其他有關澳門的文章主要圍繞教會活動史。其中篇幅最長的一文涉及湯若望及其私生活,討論集中在一些既微妙、又頗具多議的論點上,此處不多轉述,其結論則見仁見智。其後一文又回到1 6世紀中葉,比較了克魯斯(Gaspar da Cruz)的《中國事物及其特點詳論》和朱紈的《甓餘雜集》。兩者均常為當代學者研習,尤其是其中關於葡人在浙江、福建一帶的活動內容,以及澳門開埠前Liampó(或雙嶼港)的曲折原委。本篇對一些事物名稱提出了新看法並有所評論。有關“葡萄牙部分”的末一文評述了早期西方出現的中國地圖,這至少象徵性地引出了“中國部分”,其中首篇文章就直接針對孟席斯(Gav i nMenzies)新近大熱的作品,該書的論斷令人瞠目,中國期刊雜誌及互聯網一時間充斥著相關評論。但迄今只有少許作者拿出了詳細論據駁斥其荒謬觀點,金國平是其中最有發言權的專家。他已有幾篇相關作品發表於《鄭和研究》等處,其中一些成果也為本書所用。這一篇(將近50頁)檄文嚴辭批評、全面駁斥了孟氏的論述。1 428年地圖、1 459年毛羅地圖、中國式帆船(junk)一詞、以及所謂Pi zzi gano地圖上的四個名稱的考證等成為證偽的切入點,作者動用了大量資料,尤其是伊比利亞人的有關史料及一些中文資料,對孟氏之説釜底抽薪,將其荒謬可笑暴露無遺。最終結論是:這一作品毫無科學價值,學術界不應坐視,否則將對“鄭和研究造成傷害,產生更多的誤區。”(本書第369頁)此文(第27篇)及其後幾篇多為文字考證,其中有關神鳥“鵬”——古書中的巨鳥——以及伯希和曾著文探討過的所謂“女人國”的文章,都可看作是此類研究的佳作範例。餘篇涉及明代船艦之大小、裝備、以及龍涎香是
  • 否可用以塗抹船體(《西洋朝貢典錄,1520年》中觀點)等,另有比剌、孫剌、木蘭皮等地名考證。其間引用了韓振華關於鄭和寶船的觀點,即船可能是3桅的福船,但由於史料不足,仍不能得出最終論斷。對此問題之探討勢必繼續,但若不能通過考古工作發掘新的證據,令人信服的結論就仍遙遙無期 。有關Sunla(孫剌)和 Bi la(比剌)的考查得自一系列複雜的語言比對和推導。最終,作者認為Bi la代表Bi lad-al-Sufala,即莫三比克島,而Sunla則指索法拉(Sofala)地區,這一帶是鄭和航海的極西點,與隋唐史料中所言“僧衹”(Zanj)西方邊際一致。沈福偉等人也持相似觀點。正如前述,本書以一篇短小的後記收尾。其中一個目的,是對漢語世界的澳門研究現狀作出評論。作者相信,近年在中葡研究方面取得了一些進展。從廣義上説,過了十字門,可以進行更新的“交流”,並有條件對衛思韓(John Wills)在《劍橋中國史》的明代部分進行批評,認為這部分已“過時”。如金國平、吳志良較早的兩部結集,本書肯定是一部十分令人鼓舞的著作。在眾多問題上,它令人耳目一新且深受啟發。依我看,它還指出了一條“外交路徑”。循此路途,可以更加平衡地評視過去,觀察現狀。(原載葡萄牙東方基金會《東方》雜誌,2005年第1 1期,第120-125頁,南京大學歷史系博士生臧小華譯)
  • 學術動態繼往開來,共創“澳門史新編”——澳門歷史學術研討會綜述馬 根 偉 、韋 羽*2005年5月7-8日,由澳門基金會與暨南大學聯合主辦的澳門歷史學術研討會在暨南大學順利召開。來自內地、澳門和香港的20多位專家學者們共聚一堂,他們均是澳門史研究領域裏的著名專家。這些學養精醇的學者有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歷史學家韋慶遠先生、澳門基金會吳志良博士、暨南大學湯開建教授、南京大學黃鴻釗教授、中山大學章文欽教授、廣東社科院鄧開頌研究員、復旦大學李天綱教授、福建社科院徐曉望教授、浙江大學戚印平教授、澳門歷史學會理事長陳樹榮先生、澳門大學鄧景濱博士、香港中文大學鄧聰博士等。本次會議的主要議題有兩個方面:一是總結澳門史研究的現狀,探討未來努力的方向;二是重點就撰寫《澳門史新編》各項工作進行討論與協調。會議由暨南大學湯開建教授主持,議程分兩部分:一、學者談編寫《澳門史新編》的意義吳志良博士致開幕詞,並作講話。吳博士首先回顧了上世紀澳門歷史研究的狀況,充分肯定了以往的成就,認為過去研究最大的特點,也是最主要的成就,就是挖掘了大量檔案文獻資料,以及對澳門史專題研究比較深入,但同時也存在不足,認為許多專題還有待加強與開拓,宏觀的研究也十分欠缺;其次,吳博士談到了發起編撰《澳門史新編》必要性、可能性。他認為澳門史研究現正處於停滯的階段,澳門基金會有義務與責任通過組織一次繼往開來的工作,組織編寫《澳門史新編》,以推動澳門歷史文化研究往縱深的發展,為未來撰寫具有權威性的《澳門通史》打下基礎。他説,此次參與撰寫《澳門史新編》的學者主要來自中葡兩國,他們均是澳門歷史各領域的專家。他們的熱情參與,充分體現澳門史同仁團結合作的精神,也是《澳門史新編》將取得成功的保證。再次,吳博士指出,以前的澳門史研究過多地側重於中葡關係史,此次編撰《澳門史新編》必須是真正意義的澳門史,必須真實地反映四百多年來澳門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宗教以及城市社區發展狀況。最後,吳博士對編撰《澳門史新編》提出指導性的思路,認為各專家學者在撰寫所承擔的專題中,不必強求文風與方法完全一致,但必須吸收以前的成果,充分運用新史料、新方法,使之更具權威性。韋慶遠先生是澳門史學界的前輩,他認為澳門歷史錯綜複雜,中外文獻記載巨集富,近年來學者對澳門史料的發掘工作已取得很大的成就,甚至超過了此前三百年所做的工作,所有的資料加起來估計有兩千萬字左右,這為編好《澳門史新編》提供了可靠的史源基礎。同時他也提醒,仍然有大量的史料等待我們去發掘,如對外交部檔案、地方性檔案、海關秘檔、荷蘭東印度公司檔案的發掘等等。韋先生還指出,由於澳門歷史地位的特殊性,國內的學術界在澳門史研究上存在著不同的認識和觀點,因此要在《新編》裏獲得觀點的統一還是有一定難度,* 暨南大學文學院研究生
  • 現在採取專題形式撰寫,給作者予充分的自由度,是非常可取的。他還認為學術研究不能用籠統的意識形態的眼光看問題,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可以存在 不 同 學 派的 不 同 認 識, 這 樣 的 方法 比 較 有 彈性 。廣東社科院的鄧開頌研究員對澳門基金會在推動澳門文化建設所作的成就給予很高的評價,對《澳門史新編》成功也寄以良好的期望,他希望能編出一本有共識的、大家都能接受的澳門史,做到求同存異,並且要成為日後編纂《澳門通史》的基礎。其次,他認為要重視粵澳關係的研究。鄧先生指出,以前的澳門史研究更多地關注國際關係因素,現在應該多點考慮中國方面的因素。他還指出,做澳門史研究要多吸收外國人的成果,要從多層面瞭解歷史上的澳門,做到求真、求實、求細。最後,他也談到編寫澳門方志的問題,希望學界可以繼續把澳門的方志也做好 。澳門歷史學會理事長陳樹榮先生認為,目前編纂《澳門史新編》是一件很有價值的事情,因為現在擁有一 支 龐 大 的研 究 隊 伍 ,可 以 說 是 史學 隊 伍 的 聚會,是研究力量的整合。但同時,他也覺得現在的研究很大程度上缺乏新的東西,期待着《新編》會有新 的 突 破 。二、有關編寫《澳門史新編》的一些思考復旦大學李天綱教授將澳門史研究同上海史研究作了一番簡單的比較。他認為澳門史具有顯明的特點,中外文獻豐富,特別是一些小語種如葡語文獻資料的利用,這是比上海史研究要強的地方。他希望澳門史研究可以超過上海史。李教授還強調了不可忽視澳門與內地的互動關係,並舉例證明瞭澳門與江南有着密切的貿易聯繫,指出顧炎武的日誌裏記載很多澳門商人到江南收購茶葉的資料。此外,他還提出了澳門與嶺南經濟一體性的構想,而且強調研究澳門史必須置之於民族大歷史當中,尤其要與1 6-1 8世紀的中國史聯繫起來。南京大學的黃鴻釗教授認為如今有“經濟香港,文化澳門”之說,可見澳門的文化熱度之高。他認為目前一大批澳門研究的著作問世,主要得益於澳門基金會和澳門一些出版機構的努力工作。近年來澳門本土也出現了一支研究隊伍,澳門的博士也非常之多,這就成為澳門史研究的一個新生力量。黃教授也表達了要將澳門史做深做新的觀點。他特別提及了澳門歷史文化研究會理事長胡根先生的博士論文,認為其所作的澳門博彩業專題很有質量,比較有 新 意 。中山大學章文欽教授十分強調澳門史研究要以佔有史料為基礎,這其中包括大量的中外文資料。他認為即使做最小的專題也要有開闊的視野。章教授還提出了澳門史研究的可持續發展的問題,認為澳門史研究不僅需要眾多知名專家學者的直接參與,而且 還需 要 他們 培 養更 多 的年 輕 人從 事 澳門 史 研究,掌握多種外文是年青人的優勢,他們是澳門史研究是新生力量。他指出,學術是公器,只有寄希望於源源不斷的青年學者,才能推動學術研究的深入 發 展 。香港中文大學鄧聰博士則從考古學的角度發表他的觀點,他認為不同時期的不同移民,如果沒有很強的歷史證據,就無法和人爭論地權問題。他舉澳門黑沙的一些考古發現為例,論證澳門的發展與珠江三角洲的關係,因此,他認為只有將澳門歷史研究放到一個更大的歷史視野中去考察,才能重現澳門歷史的本質 。浙江大學莫小也教授從美術史方面談了他的一些想法。他指出澳門美術涉及到很多藝術史的源頭。其中他做的澳門水彩晝,是改變中國水彩晝歷史的重要的環節。他還強調了對錢納利的研究,指出畫家錢納利在澳門的情況,包括他在澳門學習水彩畫的歷程都說明澳門美術史確實是有很多東西是值得研究的。莫教授還認為《澳門史新編》可以借鑑日本的《中西文明交流史》,註釋和插圖很值得學習日本的 做 法 。浙江大學戚印平教授從教會史和澳門貿易等方面提出了個人的看法。他指出澳門與日本的貿易不僅僅是兩地貿易,而是牽涉到整個東亞貿易。澳門早期的 迅 速發 展 與澳 門 同 日本 之 間的 貿 易是 有 關 係的,如絲綢和白銀貿易。戚教授還強調了澳門貿易發展與教會的密切關聯,談到了傳教士在澳門對外貿易的重要角色問題。從某種意義來說,傳教士操縱了澳門與日本的早期貿易的進程,後來才被荷蘭人取而 代之 。暨南大學湯開建教授指出,現階段大量外文材料
  • 的翻譯及出版對推動澳門史研究起了積極的作用。湯教授談到現時流行的一些不適當的觀點,如有學者認為中華文化始終主宰着澳門社會的發展,他認為早期的澳門並不包括水坑尾等地區,在圍牆裹的葡人居住區,西方文化佔據主導地位。在鴉片戰爭之後,隨着澳門城區的擴大,華人大量湧入,中華文化對澳門的影響才隨之加強。湯教授認為由於歷史概念與現實膠合在一起,使得很多問題不能達致共識。湯教授還指出,澳門史中還有些重大問題目前嘗未引起學者的關注,例如華商的崛起、華商的政治傾向以及在澳門社會所扮演的角色等問題仍有待研究。談及他所承擔的澳門天主教史和澳門體育史專題,他認為,過去學者對這兩個問題的重視很不夠,認識也存在一些偏差。早期耶穌會士不僅是中西 文化 交 流的 使 者, 其 實他 們 在澳 門 的行 政 管理、對外貿易、調解與中國政府的關係等方面,從某種意義來說,均起了主導性的作用。最後,他指出粵澳學者的通力合作應是未來澳門史研究發展的趨 勢 。澳門理工學院的李長森博士就其澳門土生族群研究專題闡述了自己的觀點。他指出如果對澳門土生族群問題研究不透的話,那麼澳門研究的深度也就不夠。李博士認為澳門土生族群是歷史上混生現象最複雜的族群,正由於其複雜性,所以要對澳門土生族群進行研究,假若不深入到族群裹面作社區考察,僅僅利用澳門與葡萄牙方面的文獻記錄,就很難揭示問 題的本質 。澳門理工學院崔維孝博士在談及澳門宗教專題時指出,西方天主教各種教派主要是從澳門傳入內地的,過去對耶穌會研究較多,其他教會的研究顯然還有待加強。他強調,西方教會保存有大量的檔案資料,其中有相當部分已經結集出版,學者應充分利用這批資料,使所研究的專題儘量少出紕漏。澳門歷史文化學會會長胡根博士和復旦大學趙利峰博士則就澳門博彩史這一專題闡述了看法。胡根先生希望有更多的學者對澳門的龍頭產業給予更多的關注。他指出澳門的博彩、美術、音樂等方面需要加強研究力度,如果在這些方面能夠寫出特色,澳門史新編就會更有意義。比如對於博彩業研究,可以從彩票的起源開始,一直深入做下去。趙利鋒博士認為博彩業是一個有制度的產業。如投標對澳門民生社會影響很大。他認為到目前為止,對博彩業這個問題的研究還不多。趙博士還指出,在晚清粵澳關係中,華商問題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應該增加這一部分的研究分量。暨南大學嚴忠明博士就澳門城市史研究提出獨到的見解,他指出澳門城市史是澳門本土的歷史,是研究城市的經濟、空間、管理結構的歷史,同時應把澳門城市是世界貿易產業鏈中的重要一環來看,突顯其在世界史中的地位。他相信對澳門城市史的研究將會是學術領域內一種前沿性的開拓。林發欽博士指出有關澳門軍事專題一直沒有引起學者的關注,其實里斯本檔案館裏藏有大量關於澳門軍事史(1 81 7-1 875年)的資料,此次《澳門史新編》將其列入專題,很具學術眼光。澳門圖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理事長王國強先生、楊開荊博士介紹了澳門文獻資源的狀況,並就文獻的檢索與利用談了其獨到的見解。澳門大學的鄧景濱教授也認為澳門精神是開放進取的,《澳門史新編》應該一體化,但也要多學科化和多角度化。福建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的徐曉望教授提出對澳門史的研究要看如何把其放到世界史的範圍中去。許昌博士則呼籲加強對澳門近代史的研究。葉農博士對港澳關係專題談了看法,指出將要從經濟關係和政治關係這兩方面做重點研究。陸曉敏先生認為學界為澳門史的研究做了很多努力,認為《澳門史新編》是界於論文集與通史之間的,所以可以有不同的觀 點存 在 。吳志良博士總結性發言指出,《澳門史新編》是一個 國 際 性 的合 作 專 案 ,希 望 通 過 各位 作 者 的 協作,確保《澳門史新編》的權威性。他強調澳門史研究不光是澳門本身的問題,應該將其置之中國歷史的大 範 疇 來思 考 , 從整 個 國 家和 民 族 的歷 史 來 考察,本書的成功,將對明清史和近現代史的研究具有積極推 動作用 。本次澳門歷史學術研討會是一次和諧、熱烈、務實的會議,與會的各位專家學者就《澳門史新編》的編纂問題進行了非常深入的探討,就澳門基金會如何與撰稿人的協調與聯繫提出了不少好建議,也就在文風、體例與寫作的進度等一些關鍵的問題達致了共識。《澳門史新編》擬分上下兩篇,上篇主要包括早期澳門開埠史、澳門政治、貿易、與各國(地
  • 區)的關係發展等內容,下篇則主要涵蓋澳門法制、行政、軍事、經濟、博彩業、宗教、文化教育、社區風俗、城市建設的發展史等內容。本書將於年底定稿,明年可望與讀者見面,這將是澳門文化事業的一件盛事。
  • 《澳門研究》稿約一、 本刊係澳門基金會與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聯合編輯出版的綜合性學術理論刊物。二、 本刊以“研究澳門、服務社會”為宗旨,推動本澳學術研究與交流,力求發揮學術理論服務社會的基本 功 能 。三、 本刊為雙月刊,逢二、四、六、八、十、十二月出版。四、本刊優先發表下列主題的學術論文、學術信息:對澳門社會、經濟發展直接相關的研究成果;對澳門與鄰近或相關地 區開展合作的研究成果 ;內地、港台及世界各地可供澳門參考的發展經驗。五、 本刊除發表本澳專家學者的有關論述外,歡迎境外專家學者惠賜有關論文,提供訊息及資料。六、 本刊堅持學術自由原則,來稿可用中文、葡文或英文撰寫,以3000-8000字為宜,文責自負,請勿一稿兩 投 或 多 投 。七、 本刊只接受通過電子郵件(本刊編輯部電子郵箱為:cms.info@umac.mo)以文字檔傳來或寄來軟盤的稿件,手寫稿件一律不收。文稿發表與否,三個月內均通知作者。文稿一經發表,即致薄酬。八、 本刊編輯部對選用文稿有權進行必要體例規範工作,倘作者有所保留,請在來稿中説明。附 :稿件體 例要 求①文稿採用現代漢語規範標點符號(半型),引號用“”(不用直引號 ┏ ┛);逗號用,(置於中位,不用下落的逗號);書名號用《 》(不宜混用引號)。②稿採用新 細明體,題 目1 8點、 大標題1 4點、次標題 及內文1 2點;間隔為 單行間距 。③ 英 文 文 稿 字 型 用 Times New Roman。④文稿內數字一律用阿拉伯數字(引用古籍例外),五位以上數字用進位號,如65,000;萬以上整數數字以萬、億 為 單 位 。⑤註釋文字及參考書目均置於文末。註釋不採用西方習慣,字型大小為1 0點,並分別以1 、2、3……數字來標示;參考書目字型大小為1 2點。體例規範如下 :專著:(中文)作者姓名:《書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第?頁。(英文)Author,T i t le of Book(Place of Publ i cat ion:Publ isher,date),pp.?.期刊:(中文)作者姓名:《文章題目》,載於《期刊名稱》,出版期號,出版年,第?頁。(英文)Aut hor of ar t i c le,“Ti t le of a r t ic le,”Journal T i t l e,Vol.?,No.?(year),pp.?.
  • 《澳門研究》雜誌編委會姚偉彬、王志石、李觀鼎 、陳守信、 陳偉基 、陳樹榮 、彭海鈴 、楊允中、楊秀玲、劉高龍 、劉羨冰、 鄭德華 、蕭志成 、關 鋒《澳門研究》第29期 “JOURNAL OF MACAU STUDIES”Vol.29出 版:澳門基金會(澳門郵箱3052號)編 輯 : 澳 門 大 學 澳 門 研 究 中 心(澳門大學國際圖書館大樓 I LG21 6室,電郵:cms.i n fo@umac.mo)主 編 :楊允中技術編輯:鄧安琪、容凱旋、蔡永君、連信森、黃棣樂、梁雅桃封面設計:熊國柱植字排版:嘉華印刷公司印 刷:嘉華印刷公司印 數:1 000本出版日期:2005年8月定 價:澳門幣70元I SSN 0872-85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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