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變遷在澳門程祥徽著
  • 程祥徽著 中文變遷在澳門三聯書店 (香港)有限公司
  • 目 錄序⋯⋯⋯⋯⋯⋯⋯⋯⋯⋯⋯⋯⋯⋯⋯⋯⋯⋯⋯⋯⋯⋯⋯⋯⋯⋯⋯⋯⋯⋯⋯⋯⋯王均5中文運動我之參與在澳門 (代前言)⋯⋯⋯⋯⋯⋯⋯⋯⋯⋯⋯⋯程祥徽11第 一輯澳門社會的語言生活⋯⋯⋯⋯⋯⋯⋯⋯⋯⋯⋯⋯⋯⋯⋯⋯⋯⋯⋯⋯⋯⋯⋯⋯⋯21三語流通與中文的健康發展——兼評CHINGLISH⋯⋯⋯⋯⋯⋯⋯⋯⋯⋯⋯33中文官方地位的提出與實現⋯⋯⋯⋯⋯⋯⋯⋯⋯⋯⋯⋯⋯⋯⋯⋯⋯⋯⋯⋯47什麼樣的中文才是官方地位的中文——在澳門總督主持的澳門語言狀況關注委員會上的發言(1993)61雙語釋義與澳門雙語⋯⋯⋯⋯⋯⋯⋯⋯⋯⋯⋯⋯⋯⋯⋯⋯⋯⋯⋯⋯⋯⋯⋯⋯63澳門中文官方地位之顧往瞻前⋯⋯⋯⋯⋯⋯⋯⋯⋯⋯⋯⋯⋯⋯⋯⋯⋯⋯⋯67中文在澳門後過渡期⋯⋯⋯⋯⋯⋯⋯⋯⋯⋯⋯⋯⋯⋯⋯⋯⋯⋯⋯⋯⋯⋯⋯⋯⋯73中文也該回歸⋯⋯⋯⋯⋯⋯⋯⋯⋯⋯⋯⋯⋯⋯⋯⋯⋯⋯⋯⋯⋯⋯⋯⋯⋯⋯⋯81回歸後澳門語文的前景⋯⋯⋯⋯⋯⋯⋯⋯⋯⋯⋯⋯⋯⋯⋯⋯⋯⋯⋯⋯⋯⋯⋯85澳門中文公文的回歸之路⋯⋯⋯⋯⋯⋯⋯⋯⋯⋯⋯⋯⋯⋯⋯⋯⋯⋯⋯⋯⋯⋯89公文改進三步驟⋯⋯⋯⋯⋯⋯⋯⋯⋯⋯⋯⋯⋯⋯⋯⋯⋯⋯⋯⋯⋯⋯⋯⋯⋯⋯⋯99改進公文寫作的獻議⋯⋯⋯⋯⋯⋯⋯⋯⋯⋯⋯⋯⋯⋯⋯⋯⋯⋯⋯⋯⋯⋯⋯⋯103方言的離合與漢語在澳門的走向⋯⋯⋯⋯⋯⋯⋯⋯⋯⋯⋯⋯⋯⋯⋯⋯⋯109澳門之推普策略種種⋯⋯⋯⋯⋯⋯⋯⋯⋯⋯⋯⋯⋯⋯⋯⋯⋯⋯⋯⋯⋯⋯⋯⋯121⋯⋯⋯⋯⋯⋯⋯⋯⋯⋯⋯⋯⋯⋯⋯⋯⋯⋯⋯⋯⋯⋯⋯⋯⋯⋯⋯⋯⋯⋯⋯⋯⋯⋯⋯⋯
  • 自以為是與自以為非——談港澳普通話教學的新挑戰⋯⋯⋯⋯⋯⋯⋯⋯⋯⋯⋯⋯⋯⋯⋯⋯⋯⋯⋯⋯⋯⋯⋯129第二輯港澳用字⋯⋯⋯⋯⋯⋯⋯⋯⋯⋯⋯⋯⋯⋯⋯⋯⋯⋯⋯⋯⋯⋯⋯⋯⋯⋯⋯⋯⋯⋯⋯139“繁簡由之”與港澳用字⋯⋯⋯⋯⋯⋯⋯⋯⋯⋯⋯⋯⋯⋯⋯⋯⋯⋯⋯⋯⋯⋯143一個漢字一幅畫⋯⋯⋯⋯⋯⋯⋯⋯⋯⋯⋯⋯⋯⋯⋯⋯⋯⋯⋯⋯⋯⋯⋯⋯⋯⋯149傳意需要與港澳新詞⋯⋯⋯⋯⋯⋯⋯⋯⋯⋯⋯⋯⋯⋯⋯⋯⋯⋯⋯⋯⋯⋯⋯⋯153澳門賭業帶來的語言現象⋯⋯⋯⋯⋯⋯⋯⋯⋯⋯⋯⋯⋯⋯⋯⋯⋯⋯⋯⋯⋯165五洲華人弘揚國粹的盛舉⋯⋯⋯⋯⋯⋯⋯⋯⋯⋯⋯⋯⋯⋯⋯⋯⋯⋯⋯⋯⋯171詞序與政府機構的命名⋯⋯⋯⋯⋯⋯⋯⋯⋯⋯⋯⋯⋯⋯⋯⋯⋯⋯⋯⋯⋯⋯⋯175說“泊車”⋯⋯⋯⋯⋯⋯⋯⋯⋯⋯⋯⋯⋯⋯⋯⋯⋯⋯⋯⋯⋯⋯⋯⋯⋯⋯⋯⋯⋯⋯⋯181說“報導”⋯⋯⋯⋯⋯⋯⋯⋯⋯⋯⋯⋯⋯⋯⋯⋯⋯⋯⋯⋯⋯⋯⋯⋯⋯⋯⋯⋯⋯⋯187說“道歉”⋯⋯⋯⋯⋯⋯⋯⋯⋯⋯⋯⋯⋯⋯⋯⋯⋯⋯⋯⋯⋯⋯⋯⋯⋯⋯⋯⋯⋯⋯191說“人士”⋯⋯⋯⋯⋯⋯⋯⋯⋯⋯⋯⋯⋯⋯⋯⋯⋯⋯⋯⋯⋯⋯⋯⋯⋯⋯⋯⋯⋯⋯⋯195國語、官方語文和正式語文⋯⋯⋯⋯⋯⋯⋯⋯⋯⋯⋯⋯⋯⋯⋯⋯⋯⋯⋯⋯199香港回歸儀式的語言應用給我們的啟示——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六週年⋯⋯⋯⋯⋯⋯⋯⋯⋯⋯⋯⋯⋯⋯⋯⋯⋯⋯⋯⋯⋯⋯⋯⋯205港澳用語用字問題⋯⋯⋯⋯⋯⋯⋯⋯⋯⋯⋯⋯⋯⋯⋯⋯⋯⋯⋯⋯⋯⋯⋯⋯⋯209走向規範化與標準化——《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啟示⋯⋯⋯⋯⋯⋯⋯⋯⋯⋯⋯⋯⋯⋯⋯⋯⋯⋯⋯⋯213新世紀的澳門語言策略⋯⋯⋯⋯⋯⋯⋯⋯⋯⋯⋯⋯⋯⋯⋯⋯⋯⋯⋯⋯⋯⋯⋯221附 錄澳門過渡期語言發展路向國際學術研討會在澳門召開⋯⋯⋯⋯⋯⋯⋯⋯⋯⋯⋯⋯⋯⋯⋯⋯⋯⋯⋯⋯⋯⋯⋯⋯⋯⋯⋯⋯⋯235“自以為是”地去說普通話⋯⋯⋯⋯⋯⋯⋯⋯⋯⋯⋯⋯⋯⋯⋯⋯⋯彭嘉強237
  • 中文官方地位具不可侵犯性應用層次不應只在表格文件⋯⋯⋯⋯⋯⋯⋯⋯⋯⋯⋯⋯⋯⋯⋯⋯⋯⋯⋯⋯239語文現象應統一⋯⋯⋯⋯⋯⋯⋯⋯⋯⋯⋯⋯⋯⋯⋯⋯⋯⋯⋯⋯⋯⋯⋯⋯⋯⋯⋯241澳門語言學會 “官方語文的理論探討學術研討會”紀要⋯⋯⋯⋯⋯⋯⋯⋯⋯⋯⋯⋯⋯⋯⋯⋯⋯⋯⋯⋯⋯⋯⋯⋯⋯李莉亞、王萌整理243語言學會研討規範語言文字⋯⋯⋯⋯⋯⋯⋯⋯⋯⋯⋯⋯⋯⋯⋯⋯⋯⋯⋯⋯255後記⋯⋯⋯⋯⋯⋯⋯⋯⋯⋯⋯⋯⋯⋯⋯⋯⋯⋯⋯⋯⋯⋯⋯⋯⋯⋯⋯⋯⋯⋯⋯⋯⋯⋯⋯257
  • 序王均程祥徽教授是我國語言文學界的一位奇才。我敬佩他處逆境而志益堅的豁達勤奮不斷進取而在語言文學方面均大有作為的篤學精神。青年學者張劍樺先生在一篇論程祥徽文學成就的文章《程遠詩詞論析》裡對程先生的生平有比較詳細的敘述,容我摘抄幾行,表示我完全同意張劍樺對程祥徽先生的評述:詩人程遠,即語言學家程祥徽教授。⋯⋯程遠的大半生雨雪風霜,可以說走過了一條荊棘之路。難能可貴的是,程遠在遭遇“運交華蓋欲何求”的生活逆境之中,卻表現出一種蘇東坡式的“君子坦蕩蕩”的精神風貌,表現出一種樂觀、曠達遠、向上、奮進的人生價值取向。⋯⋯遙想當年,風華正茂、躊躇滿志的青年程遠,被命運之神無情地推向茫茫西海。鑑於他的德才,被安排在一所大學教書。名義上在大學任教,卻年年以帶罪之身被發落到荒僻的險山惡水之農牧區接受思想改造。⋯⋯程遠把一生最珍貴的青春年華獻給了青海高原的教育事業。程遠用真知和真誠贏得了大家的愛戴。 1979年,程遠離開他“植桃栽李”21載的青海高原時,竟有100多人到車站送別。⋯⋯程遠44歲南渡香港,等待他的是一個陌生的世界,必須與往事乾杯:在青海的豐富教學經驗和科研成果,諸如《藏族文學史簡編》 、 《漢語語音》 、《漢語風格論》 、《青海口語語法散論》等,都成為過去了;諸如“北大高材生”、
  • “王力教授的高足”、 “青海民族學院正教授”等,只能證明他過去曾為事業燃燒過。⋯⋯南渡香港不幾年,即推出《普通話課程》 、《繁簡由之》 、 《語言風格初探》 、 《現代漢語》等著作⋯⋯1981年,47歲的程遠從香港來澳門。澳門社會是一個多語言、多文化的社會,是一個語言、文化寶庫,是研究語言、文化接觸現象的少有的理想地方。在澳門這十幾年,是程遠事業輝煌的鼎盛歲月。僅在90年代,學術著作《澳門語言論》 、 《語言風格論集》 、 《語言與溝通》 、 《語言與傳意》 等,詩集《初編》 、 《二編》相繼問世。功成名就的程遠,並沒有停留在原有的成績上,而是為澳門的文化、教育事業仍在辛勤地耕耘着。澳門語言學會、澳門寫作學會等所創造的業績,人們是不會忘卻鋪路者付出的辛勞的。 (見澳門語言學會出版的《澳門文學研究》 113-144頁。)以上我所摘引的種種跟我所了解的程祥徽教授其人其事基本一致。特別值得指出的是,20世紀90年代正是澳門回歸的過渡期,程教授作為澳門社會科學學會和澳門語言學會的學術帶頭人和主要負責人,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召開了一系列專題學術研討會,邀請海內外語言學家參加,會後及時主編出版了前引多種論文集和 《方言與共同語》 、 《語體和文體》 、 《澳門語言學刊》 (至2001年12月已出15期)以及《中文回歸集》等。這說明程教授不僅以其個人的不懈努力,為澳門語言計劃和中文寫作的提高做出貢獻,而且表現了他非凡的組織能力和學術號召力。我贊同上述的摘引,有現成的文字敘述,而且我也不能比這個表述得更充份,就讓它代表我的發言吧!最近,收到程祥徽兄給我寄來一部《中文變遷在澳門》書稿,是祥徽兄在澳門參與“中文成為官方語言”的全過程中寫下的論文合成的一本論文集。他讓我有優先拜讀的機會,這當然是我莫大的榮幸。不過,似乎也不好就此交差,那就再說幾句。其實,早在程祥徽兄發表《青海口語語法散論》時,儘管當時社會語言學在國內尚未行時,但是,無疑地這篇文章是國內較早發表的一篇
  • 研究語言相互影響的精彩的論文。因為,這不僅需要對方言中的特殊語法現象有語言學家的敏感,它還要求對漢、藏兩種語言有清晰深入的語法知識,才能一語中的。當時,我國尚無“社會語言學”、“語言規劃”或“語言計劃”之名,但是當時所謂的“文字改革”實際就是幹的“語言計劃”的事。 (否則,“文字改革”怎麼管到 “推廣普通話”這件事情上來呢? )程祥徽兄在文改工作方面也早就表現了熱情參與的態度,有他早期發表的文章為證。我注意到,程教授以他在香港或澳門學術界的地位,在推動語文統一方面的特點是因時因地,善於提出當地群眾易於接受的口號和措施,這是十分難能而可貴的。例如:國內大陸通用簡化字,港澳台繼續使用繁體字,這是現實。在大陸,絕大多數群眾都已習慣使用簡化字的情況下,有人提出“識繁寫簡”的口號,即“印刷體應以繁體字為‘正體’”,包括小學教科書;而僅在書寫上可以允許寫簡體字。就是把全國通用的簡化字從法定的規範字降而成為過去曾經有過的“手頭字”;就是說,識字、寫字得學兩套。我們認為不妥當。特別是對小學生來說,負擔太重了!程祥徽教授則在習用繁體字的香港提出“繁簡由之”的口號,即在香港這樣的地區,應該容許人們既用繁體字,也可以用簡化字。顯然這跟某些人在大陸提出“識繁寫簡”是有本質的不同的:一個是鼓動倒退,一個是鼓勵前進。 “繁簡由之”是港人能夠接受的用字原則,也是對大陸用字大局的靠攏,大方向正確。在推廣普通話方面,程教授提出:“港澳人學習普通話,不妨先說 ‘藍青官話’”,他稱之為“自以為是地說藍青官話”,首先得讓大家無拘無束地開口,然後才是向規範標準的目標提高,就是程先生的第二句話:“自以為非地追求純正普通話” 說得多麼好啊阿!我過去倒也講過:“首先要開口,然後是提高”——但我說的是多麼的乾巴巴,哪比得上程公的風趣上口啊阿!無怪乎程公是修辭學家呀!本書共收學術論文二十多篇,大體分為五組:第一組澳門語言生活的調查研究和語用分析以及特區政府應取的語
  • 言策略。 “正確地處理島上的語言問題,並且把豐富的語言現象和複雜的語言問題提升到理論層面加以闡釋,一定會有利於這三座小島的經濟發展,同時也會用它獨有的經驗豐富語言學的理論寶庫。”我深感作者對澳門中、葡、英三語之閒影響的獨到之見,不僅在於其觀察分析之嚴謹細密,尤其見長的是作者視野的開闊和理論修養的深度。 “社會語言學以現實的、發展的眼光看待語言交流中出現的新成份與新表達方式,透過語言的交流去考察民族的交往、社會的變遷,反對以‘淨化’、‘純正’為理由抹煞或排斥語言交流中產生的現象,甚至可以認為越是不純正的成份越有研究的價值。”這是很有見地的;但是,“作為官方語文的中文絕不應該是Chinglish式的中文”。這應該是大家的共識。作者1981年從香港來到澳門。 1991年2月,中葡兩國外長會議達成協議:“中文從現時開始成為官方語言。”對於澳門中文的官方地位,作者不是旁觀者,而是積極的參與者。 “重要的是拿出措施來!”措施何來? 官民合作,共同把這事情辦好。 “在官方語言與民間語言、書面語與口頭語、普通話與粵方言、繁體字與簡化字等關係的處理上,都應貫徹可同則同、須異則異的原則。”這就是要考慮語言計劃的可行度。這裡有歷史的與現實的觀察與分析:“現在的最低要求是做三語人,社會現代化的水平恰與語言多元化的程度成正比。”而“官方地位的中文不過是港澳人早已熟悉並須臾不曾停用過的現代語體文罷了。”誰能否認這樣的事實呢? 而且,請注意其前瞻性!第二組文章論澳門後過渡期和回歸後的語言計劃。從學術角度分析了澳門的語言現象。講到葡萄牙人來到澳門已經超過四百年,正式管治這個地區也有一百多年,澳葡政府對於葡語文的推廣可謂盡心盡力,但是統治者的語言在此影響甚微。其原因蓋在於“語言的地位從來取決於它的社會價值——經濟價值與文化價值乃至政治價值。”談到雙語政策,“雙語政策是政府對社會雙語的政策,不是政府對個人雙語的政策。”“然而雙官方語言的政策並不一定非由雙語人來執行不可。”“沒
  • 有必要所有文件都要有葡、中兩種語言的文本。”這是實事求是的論點。第二組文章中《中文也該回歸》一文特別使我感動。 “一九九七,將蘸着中國人喜悦的淚水寫入史冊。⋯⋯今天,揚眉吐氣的中國人要從海盜手中奪回自己的土地了!”這正是一位愛國的“異地”學者的心聲!作者提到1982年他在國務院港澳辦舉行的一次座談會上提的一個看法:“主權不僅體現為領土、領空和領海的歸屬,而且國家學位的認可問題也應考慮在內。當時的情況是:外國教授來了仍然是教授,唯獨中國內地教授到了香港就不算數了;香港回歸後如果依然如此,那麼主權二字作何解釋? ”他講了他在1979年定居香港謀職時的不愉快經歷。這不僅是他個人的問題 !文章談到中文的回歸。 “語文從來是民族文化的載體,也是國家主權的象徵。語文地位的高低從來都是人為的。我從不苟同所謂某種語言熱情,某種語言生動,某種語言優美⋯⋯的議論。熱情的是人,人將語言運用得生動優美⋯⋯語言如果能分高低,即等於人種或民族可分優劣。那是多麼可怕的理論!”這一組講語文規劃的文章,從澳門的語言文化環境講到語文教育,反映澳門語言學會為語文規劃所做的一系列工作,理論層面和教育層面、口語和書面語的問題都講到了,說理清楚,建議可行。例如說到,“正式語文一定是規範的語文,不是一種語文的任何變體都可以 ‘濫竽充數’的。”又說:“從現實需要看,能說一口標準的普通話不如能寫一手合乎規格的應用文更為實在。”這就說得很實在。第三組文章《澳門之推普策略種種》等文,生動地講述了怎樣針對不同對象進行普通話教學,和怎樣把語言學理論自覺地運用於教學之中;推普過程中政府支持與民閒參與的關係;承認“藍青官話”地位和學好普通話的關係;推普當中高素質教師隊伍的建立問題;口語與書面語的關係;語言的學習怎樣全方位地加以考慮等。例如,他以香港回歸儀式上普通話、粤方言、英語乃至有時特首還用上海話,以及繁簡字運
  • 用的情況,說明語言運用如何體現 “一國兩制”的精神,真是妙不可言! “‘高度自治 ’、‘五十年不變’等等指的是社會制度,語言文字的高度統一不僅不會妨礙特區的自治 ,反而會推進特區各項工作。”現實證明,作者的論證是很有說服力的。第四組和第五組文章分別論述港澳新詞和用字、地區和特殊行業用語問題以及中文的回歸之路,從而論述在澳門如何面對“規範化”“標準化”的要求,自覺提升使用語言文字的能力。 “我們的任務是順應語言文字的發展趨勢,因勢利導,加速這種發展的進程。⋯⋯我們盼望着在同一天空下,漢語和漢字能夠早日統一起來。”文章的殷切期望反映作者的學術生涯和語文活動如何跟現實緊緊相連。這正是程祥徽兄這部著作的學術價值和現實意義。《中文變遷在澳門》是一部頗有深度的語言計劃專著,文章中頗多閃光點。它不單對澳門特區的語文發展提供了有充份理據的學術建議,而且對其他地區的語文計劃也有借鑑的價值,其現實意義是顯而易見的。我的話說得不免囉嗦,但這表明我對此書的由衷讚賞。是為序。200 1年 12 月 15 日於北京
  • 中 文 運 動 我 之 參 與 在 澳 門 (代前言)程祥徽這個古怪的標題是仿照一本官方出版的書名“葡語大學協會第九屆年會澳門之出席”而杜撰的。仿照的目的是想提供一個“葡式中文”的樣板;同時告訴人們門,這樣的中文曾在澳門存在甚至氾濫;還想警示人們,如果不實現中文的官方語言地位,澳門的讀者就要繼續受這種中文的折磨。規範地表述,我的這篇文章的主題是:從我的參與中看澳門的中文官方地位進程。在澳門爭取和實現中文官方地位有一條漫長的路。現僅就我的經歷按時間的順序略加梳理,希望提供一條中文發展的粗線條,供專家們作進一步的研究。我採取這種方式為文,只不過是以當事人的身份為歷史作證。中文在澳門爭取和實現官方地位至少有20年歷史。在這20年閒,中文官方語文地位的發展經歷了三個時期:輿論爭取期(80年代) ,中葡政府談判定案期(90年代初) ,中文官方地位落實期(1999年回歸前夕至今)輿論爭取1985年《澳門日報》發起中文合法化問題的筆談,當時我的書面發言刊登在5月4 日的版面上。發言的中心意思是:中文的合情、合理都
  • 不在話下,但在葡萄牙統治下卻不合法。所謂不合法,是指沒有取得法定地位,是人為造成的。從事物的本質和發展看,合情合理的東西應當是合法的;法只有合情合理,才能有生命,因此中文合法化是勢在必行的大勢,大勢所趨,要做順應形勢和因勢利導的工作。1987年4 月13 日發表中葡聯合聲明。聲明第5條說:“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機關、立法機關和法院,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葡文。”條文的確定可被認為中文合法化運動的一大成果。1989年我出席第三屆國際漢語教學討論會,我和劉羨冰校長提交論文《澳門的三語流通與中文的健康發展》 ,此文除收入討論會論文集之外,還刊載在1990年第1期《中國語文》 、《澳門語言論集》 、《澳門1999》等不下十本書刊中。該文說:“無論過去還是現在,澳門政府的官方語文是葡文,書面的葡文比口頭的葡語重要得多。過渡期內,中文將逐步取得官方地位,並於1999年澳門回歸中國以後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官方語文。”第九節說“官方地位的中文應是健康的中文”,結語說:“澳門過渡期的三大任務之一是確立中文的官方地位,而且確立中文的官方地位排在三大任務之首,沒有中文官方地位的確立,根本談不上公務員的本地化、法律的中譯與本地化。”中葡政府談判定案這一時期,葡方開始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90年代初澳門政府過渡期事務研究暨計劃辦公室主任林柏濤 (葡籍)說:“這個問題主要是與其居民絕大部分是華族,他們在日常生活中當然地使用中文;而行政當局是葡國,公共機關及機構之閒以及和市民之閒長久以來都是主要地使用葡語有關。這種情況維持了很長的時閒,直至最近數年,人們才開始對本地區這方面情況給予較大的關注。”“關注”的結果是“2月20日11/89/M法令”的出台。該法令規定在
  • 過渡期屆滿前,中文的地位應以漸進的方式提高。該法令具體規定:“凡本地區自我管理機構以葡文頒佈具有立法及管制性質的法律、法令、訓令及批示時,必須連同中文譯本刊登;凡須聽取諮詢會意見之法律提案、法令草案均應以中葡文本提出;居民與本地區公共機關包括自治機關及市政機構,或與有關的公務員及公職人員交往時,得使用葡文或中文;本地區公共機關包括自治機關及市政機構印製之所有印件、表格及同類文件,必須使用葡文及中文;以及葡文與中文在澳門地區之官方同等地位,將按照為此所具備之條件以循序漸進方式實現之。”1991年9月,我寫了《澳門中文官方地位的提出與實現》 ,後載於1992年第1期《中國語文》,還有不少書刊加以轉載,如澳門政府的《行政雜誌》 、澳門社會科學學會出版的《澳門語言論集》等等。該文第一節子題為“基本法是中文成為官方語言的立論依據”,第二節子題為“官方語言是政府、法庭和公務使用的語言” 第三節子題為“官方地位的中文是中國的國語即普通話 ,第五節子題為“推廣普通話有利於中文官方地位的實現”。這篇文章的寫作背景是:中葡兩國政府關於官方語文的談判接近完成,隨時都有可能宣佈中文成為官方語文。文章寫成後三個月,即1991年12月,葡萄牙部長會議通過並頒佈中文在澳門的官方地位的法令,並於1992年2月在澳門《政府公報》上刊登,終於完成了中文成為澳門官方語文的立法程序。 1992年3月28 日至4 月1日,澳門社會科學學會舉辦“澳門過渡期語言發展路向國際學術研討會”研討會論文由本人主編匯集為《澳門語言論集》 。論集分五個單元及“研討會致詞”。五個單元題目是:澳門多語編,中文地位編,法律語言編,語言教學編,漢語規範編。在同一時閒內,澳門政府2月27日16/GM/92批示設立澳門語言狀況關注委員會。該委員會的性質為直接輔助總督的機構,職責是對加速中文在澳門使用的進程進行經常的評估,並討論由澳門語言狀況所引起的各種問題。該委員會由澳門總督韋奇立擔任主席,立法會主席、天主教澳門區主教、三位政務司以及相關機構負
  • 責人出任委員,委員中以中文為母語的委員有澳門日報總編李鵬翥、中華教育會理事長畢漪文等,本人作為語言學學者也是委員。連續開過8次會議,至1999年回歸前宣佈結束工作。1993年,本人在澳門語言狀況關注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發言,題目是《什麼樣的中文才是官方地位的中文》 ,發言主要針對當時有一些人 (主要針對在澳門官方擔任高級職務的土生葡人,他們會說廣東話,是廣東話的既得利益者) 認為官方地位的中文是廣東話的錯誤主張。後來我發展了自己的觀點,主張官方語文的形態主要是書面語而不是口頭語,對方言繁多的漢語而言尤其如此。從當今中國幾代領導人(孫中山、毛澤東、蔣介石、鄧小平等)的語言狀況看,只能從書面語的角度來審視官方語文。1993年 4 月澳門公務專業人員協會舉辦 “澳門中文官語化研討會”。會上發表“關於澳門政府中文官語化進程的調查 ,同時有人提出中葡雙語化的主張。雙語化目標之一是 “以葡文為母語者應學習中文,以中文為母語者應學習葡文,力求達到精通雙語。母語必須大學水平,而另一語言應達到能夠看懂和溝通的程度”。結果把社會雙語偷換成個人雙語。我在2002年第1期《語文研究》的文章中談到這個問題,說:澳葡政府動用大量的政府公帑送公務員到北京學普通話、同時送公務員赴里斯本學葡萄牙語。澳葡政府悄悄地將“雙語”政策的概念偷換為“雙語人”政策,規定加入公務員隊伍的資格是必需略備葡中兩種語言能力。推行這一政策的結果,在政府部門和公眾機構造就了幾乎數之不盡的既能說幾句葡語、又會來幾句普通話的所謂“雙語人”。還有人提出“雙語化 的口號。 “雙語化 者,當然是要把雙語 “化”入社會生活的一切方面,至少要“化”入政府行政運作的領域、立法和司法的領域。為了與這種語文政策相適應,各類學校都得進行“雙語教育”。然而這樣做有什麼必要呢? 環顧一下週圍的世界,雙語或多語的城市或國家多得很,難道那裡的公務員都必需具備雙語或多語能力? 是不是每
  • 一個加拿大公務員都必需同時會說英語和法語、每一個新加坡職員都會講馬來語、泰米爾語、華語和英語? 澳葡政府推行的雙語政策把市民的視線和精力引向學習和掌握兩種語言上面,以便謀取一份公職,並不關心中文官方地位的真正實現。直到回歸後將近兩年的今天,中文還沒有完全回歸,特區政府的中文公文仍然像是葡萄牙語的譯文。此外這一時期創造了“中文官語化”的新術語。它的提出多少是為了與“公務員本地化”、“法律本地化”配套,以便合稱為 “三化”以往有人認為“中文合法化”的提法不妥,“中文官語化”有取代 “中文合法化”的企圖。實際表明“中文官語化”作為語言學術語或政治術語都沒有沿用下來。1994年澳門社會科學學會舉辦“澳門三化學術研討會”,較遲出版研討會論文集《澳門三化論文集》 。論文集中有8篇關於中文官方地位的文章。中文官方地位 尚在落實 中澳門過渡期從1988年1月15 日兩國政府交換聯合聲明文本之日起計,至1999年12月20 日澳門政權交接為止。 1993年3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從此開始後過渡期。後過渡期期閒,解決中文的官方地位問題更加緊迫。1996年,本人寫作《中文在澳門後過渡期》 。1997年,澳門大學成立中文學院,新華社消息報道“澳門成立中文學院促進落實中文官方地位”1999年,本人寫作《澳門回歸與澳門語文的前景》 。同年3月29日我在基本法頒佈6週年座談會上發表 “中文官方地位具有不可侵犯性”的意見。次日《澳門日報》 發表消息詳加報道,曾引來葡方勢力的反
  • 對。4月7 日,有人寫信給葡方,密告本人反對政府的雙語政策,提倡單語政策,並表示直到回歸之日,他都會不斷報告小城中華人的動靜。(告密信見《新世紀的澳門語言策略》 ,載2003年第1期《語言文字應用》)1999年12月20 日,澳門回歸。大家都以為回歸後的中文地位不必說是堂堂正正地進入官方語文的殿堂了。的確回歸後的中文地位有很大提高,表現在:1.確立了中文的官方地位。政府行政語文,公文和法律文件都以中文為載體,公務員執行接待任務時以中文為工作語文;立法機構亦以中文為工作語文。行政長官施政報告以中文為起草語文(然後翻譯成葡文和其他語文) ,政府官員用中文與市民溝通。立法會會前發言和會議發言均可使用中文,法律文件盡量形成中文文本(儘管其中不少是從葡文翻譯成中文的)2.各級學校不同程度地重視或加強中文教學,輕視或忽視中文教學只佔極少數。3.民閒社團對中文的推廣表現出高度的熱情與積極的態度。但回歸至今距離真正的官方語文地位還有相當距離。宣佈中文具有官方語文地位與實際上落實中文的官方地位是兩回事。2001年《語言文字應用》第1期登載我的《澳門中文公文的回歸之路》 。2002年《語文研究》第1期登載我的《澳門社會的語言生活》 。文章回顧歷史說:1992年以前澳葡政府執行的是單一的以葡語為官方語文的政策。1992年中葡兩國政府確定中文在澳門也是官方語文以後,澳葡政府改行一條葡中兩種語文都是官方語文的政策。這個政策表面看來公平已極,無可厚非,但在實施過程中卻由單方面代表葡語利益的政府操縱,結果使葡語勢力進一步加強,中文的力量微弱得難與葡語相比。在當時,葡語早已成為強勢的官方語文,中文作為官方語文才剛剛起步。
  • 如果要想中文真正具備官方語文的資格,那就應該讓中文急起直追,迅速追趕葡語的地位。葡文在官方語文的軌道上提前跑了一百多年,法律都是用葡文制訂的,行政運作都是用葡語葡文進行,澳葡政府讓兩種官方語言站在不平等的起點同時起步,何來公平之有? 加之在起步之後澳葡政府又有意偏袒葡語,中文的官方地位不知比葡語的官方地位落後了多少里程!直到回歸前的最後日子,法律仍然用葡文制訂,法庭依然用葡語審案,翻譯成中文的法律條款澴是不知說了些什麼,政府的行政運作還是非葡語不能通行,政府任命官員絲毫沒有改變對葡語的要求。中文呢? 仍然被關在法律的制訂和司法機關的門外;當時的政府為中文開了一扇窄門,但世世代代使用中文的市民無法從門中進出。2003年 《語言文字應用》 第1期登載我的《新世紀的澳門語言策略》 ,該文在第五節 “語言策略”部分從 “三語排序的調整”、“語言發展的預測”、 “語言態度”、 “語文教育”、 “機構運作”等五方面提出具體的措施。其中談到對葡語的態度時說:“雖然葡語在回歸前後有很大落差,但出於一國兩制的國策,必須尊重這個語種的存在,加強對它的保護,促進它的發展。中國需要通曉各種語言的專才,其中包括精通葡語的專家,把澳門建設成培訓葡語人才的基地是完全可能和可行的。”2003年7月10 日《正報》 等報刊登記者對我的專訪 《學者:中文未回歸》 ,專訪說“據議員反映,直到現在還沒有一個法律是用中文寫的,政府的很多文件也是用葡文起草的,再翻譯成中文,不通順、不符合中文習慣的地方太多了”。專訪吲用我的話說:“澳門回歸了三年多,但中文回歸至今還是太慢了。”2004年澳門語言學園地出現一個理論問題,即澳門的官方語文要不要、能不能分別主次。這個問題不只會影響澳門語文政策的執行和官方語文的發展 ,還會連帶影響鄰埠香港對中文、英文兩種官方語文的審視,乃至中國國內漢語與各少數民族語文的地位分配,最終還要提到語
  • 言學的理論層面,對官方語言作 “等級”或“層次”的闡述。關於這個問題我在本書最後單元的《國語、官方語文和正式語文》中另作討論。在澳門,中文官方地位問題在主權層面和政治層面已隨澳門的回歸得到解決,但是如何履行好官方語文的職責,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編輯本書的目的是讓我們回望一下走過的行程,以便充滿信心地向更宏大的目標邁進。(為澳門語言學會舉辦的“官方語文的理論探討學術研討會”而作,2004年12月12 日)
  • 第一輯
  • 澳門社會的語言生活澳門是一座袖珍型的現代化城市。它的主體是一座半島,此外有兩個離島,總面積約23平方公里,人口43.5萬。公元1553年葡萄牙人獲准在島上停留,開始了華洋雜處的局面。首先來的外國人是葡萄牙人,後來涉足的有英國、荷蘭、東南亞等地的商旅和歐洲許多國家的傳教士。中國本土的居民也不斷移居至此。鴉片戰爭前的澳門是歐洲通往中國大陸的唯一橋樑,也是歐洲通往亞洲其他地區的主要通道。只是在19世紀中葉英國人強佔了香港之後,澳門才失去了溝通東西方的唯一橋樑的歷史地位。 1999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祖國,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特殊的歷史原因,特殊的地理位置,特殊的經濟生活以及特殊的政治歷程決定了特殊的語言狀況;相應而來的是我們必需採取適當的語言政策。1 . 語言拼盤1.1 400多年來澳門所扮演的歷史角色決定了它在語言問題上具有獨特的個性。澳門基本上是個移民城市,語言種類之多、方言數目之巨與它的面積和人口比例都是不相稱的。據1996年中期的統計,澳門人口中“三歲及以上的居住人數”397,488人,使用語言和漢語方言的種類如下:〔1〕
  • 語 種 人 數 比 重漢語粤方言普通話其他方言346,0824,95530,84887.00%1.25%7.80%9 6.05%葡語 7,352 1.85%英語 3 , 189 0.80%其他語種 5,062 1.30%總數 397,488 100.00%應當指出,這個統計數據用在語言學研究上是不夠的,主要是兼通兩種或三種語言 (方言)的數字沒有反映出來。須知通曉幾種語言或方言的人通常都會按提問人使用的語言作答,例如調查員用粵方言提問,答問者出於禮貌也會遷就對方使用粵方言 (即運用偏離規則) ,結果調查員把他歸入粵方言使用者。這張表格明顯看不到“雙語人”的數字,而澳門分明生活着一萬左右的葡漢雙語人 (即所謂土生葡人) 。這些人恐怕大多被歸入粵方言使用者了。澳門社會的人口、語言狀況在回歸後有明顯改變,不僅人口總數增加了,而且居民的語言成份也發生了變化:由於放寬大陸人來澳門定居的限制,操漢語的人有所增多;由於來自葡萄牙官員的離去和對原來擁有雙重國籍的人實行自由選擇國籍的政策,說葡語的人數可能有微弱下降。2001年夏季特區政府進行了回歸後第一次人口普查,官方統計的數字已經公佈,語言狀況的分析將在晚些時候發表。此外,澳門有一種十分特別的克里奧爾語——土生葡語,又稱澳門語 (lingua de Macau) 、澳門的方言 (dialecto macaense) 、帕萄亞語(patois)等等。這種混合語吸取了多種語言詞彙和語法格式,其中以馬來語和漢語的成份居多,也有日語、果亞語、英語、菲律賓語、印度葡語、印度英語、法語、荷蘭語、意大利語等語言的成份。這種克里奧爾語的語法結構是混雜的,例如漢語粵方言的詞根加葡語的後綴:阿妹=amuirona,阿婆=aporona(rona是葡語陰性名詞的後綴) 。這種土生葡
  • 語現在瀕臨絕跡,只在個別話劇腳本和個別人士口中殘存。澳門大學語言學研究生正在搶救這份珍貴的遺產。1.2 學者們有的稱澳門是一個語言的拼盤,〔2〕有的稱澳門是一座語言的博物館。2 . 三語流通2.1 在眾多的語言中,中、葡、英三種語言是主要的;在眾多的漢語方言中,粵方言是民間運用得最普遍、最主要的交際工具。在語言層面,口頭形式的漢語通行最廣,書面形式的漢語幾乎無處不見,市面上用中文書寫的商店招牌之多與中國大陸或台灣任何一個城鎮沒有差別。漢語不僅是中國人的交際工具,而且對葡國人尤其是土生葡人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土生葡人說粵方言的流利程度比南下的“國語人”還要高。久住澳門的葡國人也有不少能說純正的粵方言。漢語的其他方言在澳門也有適用的場合,1996年的立法會議員選舉就曾出現用閩方言拉選票的場面。酒樓的筵席上夾雜着上海話、客家話、福建話、海南話以及海外歸來的華僑的華語,好像是漢語方言的展廳。澳門人對普通話並不陌生,因為澳門的人口不少來自福建、上海和廣東沿海城鄉,還有大量的人來自印尼、柬埔寨、緬甸、越南、泰國等地,他們大多受過以普通話或華語為教學語言的教育,扎下了普通話或華語的根;尤其是從廣東以外地區來的居民,為了融入澳門社會,大多會以華語或“自以為是”的普通話作為交際工具,毫無顧忌地運用,在運用中不斷加入粵方言的成份,以期逐步過渡到粵方言。粵方言是澳門人身份的標誌,外來者都在努力追求,彷彿掌握了粤方言也就獲得了澳門人的身份。2.2 葡語長期以來只在政府部門、葡國人家庭和葡語社交圈子通行。上一世紀80年代以前,由於政府公務員薪酬不高,加入政府的華人有限,葡語沒有多少實際用途;80年代開如,政府大幅提高薪酬,吸引
  • 許多華人加入公務員隊伍。一些在大陸受過葡語高等教育的人湧來澳門,單憑葡語能力即可進入政府部門,個別人還得到了高官厚祿;本地學過葡語的青年也有機會進入政府部門擔當中低職位,於是個別有志者便到葡國苦學一年半載,希望提高葡語水平後能有更好的發展。曾有一位立法會議員說澳葡政府的人事政策是 “任人唯語 (葡萄牙語)”。 〔3〕在澳門,回歸前的葡語是一種可用來謀生的語言、通向仕途的語言。2.3 與其他國際城市一樣,英語的國際通用語性質在澳門也很明顯。它適用於金融、國際貿易、高等教育、國際會議等部門或場合,其使用頻率一直穩步向上,這是英語本身逐漸走向世界、走向市場的結果,政府和個人都沒有有意提倡。葡國教育家龔水桑·阿爾芙斯·斌多早在上一世紀80年代就曾驚呼:“在澳門,英文教學的重要性值得考慮。在一個中文為主要語言、葡國行政管理的地區,英文卻佔有特殊的地位,這是不可忽視的事實。與葡文學校相比,英文學校無論哪一個程度的人數總是領先,而且學生人數隨着年級的升高而增加。”〔4〕2.4 澳門回歸前,三語流通的程度依中、葡、英的次第排列;澳門回歸後,它們的排序正在發生變化,用不了太多時間,英語將會超越葡語的地位,形成中、英、葡的格局。不過葡語在澳門始終會有影響,因為它畢竟是來自本土的葡萄牙人和佔澳門人口3%左右的土生葡人的母語之一。土生葡人的另一母語是粵方言。澳門土生葡人是美國語言學家布龍菲爾德界定的嚴格意義的雙語人,“即同時掌握兩種語言,熟練程度和本地入一樣”。〔5〕3 . 語 用特點3.1 三語流通的語言現實首先給語用帶來語言選擇的特點。在不同的交際場合,面對不同的交際對象,首先遇到的問題是語言的選擇。在澳門,大學畢業典禮是校長表現語言天才的最好機會。他要精心安排什
  • 麼內容要用漢語講,什麼時候要用葡語或英語講。回歸前有一位葡籍土生官員平時鼓勵下屬學習普通話,在上班時閒內聘請語言教師前往機關給屬員授課,他本人以身作則,在工作中盡量使用普通話;然而在一次有澳門總督出席的會議上他一改平常的習慣,用粵方言發表演講。人們不解個中原因,後來得知澳葡政府是認粵方言為漢語的官方語言的。這位官員在自己的上司面前表現了“語言忠誠”。語用選擇失敗的例子也很多,有一個真實的個案:一所大學平時的行政語言是英語,一次為中國籍校長開歡送會,在類似場合從來不用葡語的葡籍副校長用葡語致詞,中國籍校長卻用英語致答詞。中國籍校長的語言表現引起教師的不滿,影響了晚會的氣氛。按這所大學的慣例,正副校長都應該使用英語。在這個非外交場合,一方使用官方語言,另一方也應該以官方語言回應。回歸前的最後幾年,在落實中文官方地位的過程中發生在語用選擇方面的問題非常之多,其中大多是行政運作的有意刁難,例如立契部門規定要市民必須遞交用葡文書寫的文件,否則不予受理,即使受理了也故意拖延處理時閒;而同樣是政府文件,税務局的催税單卻率先使用中文,人們笑稱這是“金錢萬能”效應,因為澳門居民以華人為主體,他們是各種税項的主要承擔者。3.2 語種的選擇或同一種語言內部方言的選擇,是澳門語言生活的一個重要內容。這個問題如用英語的diglossia來解說是不難說清的,但由於diglossia有high與low之分,人們很容易不以術語的眼光而以平常用語的眼光來看待,誤認high是高尚或高貴的;low是低劣或低賤的,因此有必要弄清diglossia的準確含義。有一部辭書對diglossia作了較好的解釋。它在 “雙語體”條下說:“社會語言學用語。指某一社會裡存在着語言的兩種變體——高標準變體(H) 和低標準變體 (L)。它們必定具有不同的功能,分別在不同的場合使用。前者用於學校教育、廣播、出版以及書面語等各種正式場合,社會地位較高;後者用於家庭談話等非正式場合,社會地位較低。二者
  • 可能是同一語言的兩種方言,也可能是不同的語言。有時在一定場合,在高低標準變體之閒還有中閒標準變體。”〔6〕這個解說指明:diglossia是一種“語體”現象,high與low都是它的變體,兩種變體因“場合”的不同而產生;場合的不同其實就是“正式”程度的不同,社會語言學用high表示正式程度高的變體,用low表示正式程度低的變體。high、low作為語言學術語而被採用,完全不包含“高貴”與“低賤”的意思;儘管有人將它們譯作“高級”“低級”,但在解說時指出:這“兩種非常不同的變體同現於整個言語社區,每種變體在某種程度上都是標準化的,而且它們都有各自的功能範圍”。這些變體只不過“被描寫成高級(H)語體和低級 (L)語體”而已。〔7〕因此我們大可不必因詞害意,在找到更能適應中國人心理要求的譯名之前拒絕現行的譯名。打個不完全恰當的比方,雙語體的high、low猶如修辭學上的“積極修辭”、 “消極修辭”,並不是 “積極修辭”就比 “消極修辭”高,修辭的好壞完全看是否適應具體的交際場合、滿足具體的交際需要,“各得其所”就好。同一種語言或方言,它的身份是隨交際任務和交際場合而變的。high與low不僅存在於同一語言的內部,也存在於不同的語言之間。 “雙語體”的定義指出:“二者可能是同一語言的兩種方言,也可能是不同的語言。”〔8〕當今時代,diglossia現象遍及世界每一個角落,是一種極為普遍的現象,因此廓清它的概念是非常必要的。筆者在1993年6月寫過一篇題為《雙語釋義與澳門雙語》的文章,認為:“diglossia所指的兩種語言分別適用於不同的場合。用於正式場合的叫‘高標準語言’或 ‘高級語體’,簡稱 ‘高語’;用於非正式場合的叫 ‘低標準語言’或‘低級語體’ 簡稱 ‘低語’。高低不是優劣,而是就 ‘正式性’(formality)的程度而言。”〔9〕對diglossia作了這麼多界說後,我們是不是可以不用含義不夠明確的“雙語體”而直截了當地把它譯為“高低語”呢?觀察和研究澳門語言生活,區別“雙語”和 “高低語”的概念、運用 “雙語”和“高低語”這兩個術語非常必要,正像一部百科全書所說
  • 的那樣,操雙語者只有“小部分人接近理論上的完美水平,均衡地掌握了兩種語言 ;但大多數人有一些差距,還有些人則的確能力非常有限”。它承認操雙語者 “這一概念是難以準確的”。 〔10〕既然 “難以準確”,為何不用一個比較準確的術語“高低語”呢? 在澳門,土生葡人是嚴格意義上的雙語人。此外絕大多數的所謂雙語人其實是具備高低語能力的人,他們學得了另一種語言,這種學來的語言在熟練程度上差別很大,有的達到了精通的程度,有些可以在自己的專業範圍內運用自如,有些只是初通而已。澳門既有雙語人,又有學得另一種語言的高低語人,後者數量已經很多,將來還會越來越多。筆者曾在上述文章中針對澳門人掌握中葡兩種語文的情況劃分出四種類型,即:類 A B C D葡語 √ √ √文 √ √ √中語 √ √ √ √文 √ √筆者建議政府根據居民的語文程度訓練、錄用、使用人才,以收合理分配人力資源之效。如A類人才多用於學術研究與高等教育方面;D類人才可用於電話接聽等大眾服務性行業;B、C類人才可據書寫能力的高低從事文字性的翻譯工作。 〔11〕高低語人的增多是城市走向現代化和國際化的必備條件和必然結果。澳門要做的事情是切切實實培訓中英、中日、中法 、中×、中×、⋯⋯高低語人,其中包括中葡高低語人。3.3 回歸前的澳門是一個由西方國家管治的東方城市。重要的標誌是最高統治者來自葡國,法律因循葡國的法律——或者由葡國引進,或者用葡語制訂。因此法律範疇內的語用情況相當特殊。書面法律的翻譯、法庭審案的用語往往不為澳門華人理解和接受。澳門的文秘行業有一個稱作“文案”的職位,其工作內容是為粗陋的譯文加工潤色、甚至
  • 重新再寫。葡語是一種形態豐富的程度僅次於俄語的語言,運用到法律寫作上十分嚴謹,沒有高深的語言修養想將它譯為通達的漢語是萬難辦到的。上述葡漢雙語人本應成為理想的翻譯人才,無奈他們之中只有極少數有志於和有能力於此道。他們中的多數只是通曉葡語的口語和粵方言的口語,對於葡中兩種語言的書面形式的掌握實難恭維 (參見3.2表格) ,於是只好把葡文的意思用漢語口頭方式講出來,然後文案們根據口語取得的信息去組織書面語言。口述者的漢語水平不高,文案們的葡語水平有限,兼通兩種語言的人少之又少,於是常常發生無法表達原意甚至不知所云的弊病。例如有一本翻譯著作叫《葡語大學協會第九屆年會澳門之出席》 ,誰都認識書名的每一個漢字,但有幾個人懂得它的聯貫意思呢? 文案先生如果能將它調整為“澳門人員出席葡語大學協會第九屆年會”,那就“一天光曬”(疑慮頓消、真相大白等意)了。近日報章刊載一篇政府通知,意思是說如無執照經營公寓,將被勒令關閉並被罰款澳門幣六萬元。通知的行文卻是“沒持有所需要的執照情況下從事公寓業務”,“科處立即關閉場所並可被處於罰款澳門幣六萬元正”。〔12〕這類葡式中文在澳門居民的視線下早已見怪不怪了。看來文案這個行當還會存在一段時間,直至葡中翻譯人才隊伍建立起來。3.4 澳門地少人多,無法發展農業,也很難發展現代化的大型工業。人們為了生存,必須因地制宜尋找生存之道,於是旅遊博彩成為澳門經濟的一大行業,一年之內從世界各地和海峽兩岸來到澳門的遊客人數超過澳門原有人口的20倍,人們稱澳門是東方蒙地卡洛或亞洲的拉斯維加斯。在這樣一個人流往返頻繁的地方,旅遊博彩業的用語自然也會充滿活力和生機,不可避免地給澳門粵方言抹上特有的色彩,並且滲透到整個粵方言乃至整個漢語,例如“大小通吃”“買大開小”“一拖二”“大熱倒灶”等等詞語。〔13〕語言學界以往拒絕接受這些“不健康”的成份,總以為它們會“污染”健康而純正的語言,然而這些成份分明存在,不應視而不見、充耳不聞。
  • 3.5 澳門的中文在大陸、港、台的包圍中生存發展,既保留着傳統的精華,也不排斥吸收新的成份。在保留傳統方面,最突出的表現是楹聯的創作和格律詩的寫作,連初中學生都能寫出中規中矩的作品。普通話的普及程度超越香港,很少發生用普通話不能問路的情形。由內地來到澳門一二十年還不會說粵方言的人大有人在,因為用普通話也能打開天下。新詞語的吸收可以說與香港同步,當“的”(dī)字以語素身份風靡神州大地的時候,澳門也參與其盛,創造了一個新詞“夜的”(半夜至清晨行駛的的士) 。 〔14〕“人間蒸發”“人氣急升”這些日本詞語經香港一夜之間就傳到了澳門。3.6 總而言之,澳門語言的語用特點產生於特定的歷史進程、特定的地理環境以及特定的外圍關係。國家語文政策的決策機構、澳門特區政府的語言文字工作部門都要過細地加以研究,制訂符合此時此地的語言文字政策。4 . 語言策略4.1 澳門特區政府成立將近兩年。〔15〕一個新政府成立後應當迅速調整和制訂新的語文策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一直把語言文字工作列入國家施政的重要內容。澳門回歸祖國後,在語文領域要做的事是檢討澳葡政府推行的所謂“雙語政策”,清除澳葡政府的雙語政策造成的負面影響,迅速把官方語文的走向引上正確的軌道。語文問題實在是一件牽一髮動全身的問題,不能不盡快解決。4.2 澳葡政府動用大量的政府公帑送公務員到北京學普通話,同時送公務員赴里斯本學葡萄牙語。澳葡政府悄悄地將“雙語”政策的概念偷換為“雙語人”政策,規定加入公務員隊伍的資格是必須略備葡中兩種語言能力。推行這一政策的結果,在政府部門和公眾機構造就了幾乎數之不盡的既能說幾句葡語、又會來幾句普通話的所謂“雙語人”。還有
  • 人提出“雙語化”的口號。 “雙語化”者,當然是要把雙語“化”入社會生活的一切方面,至少要“化”入政府行政運作的領域、立法和司法的領域。為了與這種語文政策相適應,各類學校都得進行“雙語教育”。然而這樣做有什麼必要呢? 環顧週圍的世界,雙語或多語的城市或國家多得很,難道那裡的公務員都必須具備雙語或多語能力? 澳萄政府推行的雙語政策把市民的視線和精力引向學習和掌握兩種語言上面,以便謀取一份公職,卻並不關心中文官方地位的真正實現。直到回歸後將近兩年的今天,〔16〕特區政府的中文公文仍然像是葡萄牙語的譯文。 〔17〕4.3 回顧歷史,1992年以前澳葡政府執行的是單一的以葡語為官方語文的政策。1992年中葡兩國政府確定中文在澳門也是官方語文以後,葡澳政府改行一條葡中兩種語文都是官方語文的政策。這個政策表面看來公平已極,無可厚非,但在實施過程中卻由單方面代表葡語利益的政府操縱,結果使葡語勢力進一步加強。在當時,葡語早已成為強勢的官方語文,中文作為官方語文才剛剛起步。如果想使中文真正具備官方語文的資格,那就應該讓中文急起直追,迅速追趕葡語的地位。葡文在官方語文的軌道上提前跑了一百多年,法律都是用葡文制訂的、行政運作都是用葡語葡文進行,澳葡政府讓兩種官方語言站在不平等的起點同時起步,哪有公平可言? 直到回歸前的最後日子,法律仍然用葡文制訂,法庭依然用葡語審案,翻譯成中文的法律條款還是不知說了些什麼,政府的行政運作還是非葡語不能通行,政府任命官員絲毫沒有改變對葡語的要求。中文呢? 仍然被關在法律的制訂和司法機關的門外;當時的政府為中文開了一扇窄門,但世世代代使用中文的市民無法從門中進出。4.4 筆者曾經反覆呼籲,雙語有“社會雙語”與“個人雙語”之分,澳門政府應當執行社會雙語政策而不是個人雙語政策。〔18〕所謂社會雙語,是指一個社會存在着兩種官方語言,例如加拿大。社會雙語政策的核心是承認兩種官方語文具有同等地位。個人雙語是指個人掌握了兩種官方語言,個人雙語也就是“雙語人”。執行社會雙語政策是全社會的
  • 事,單語人、雙語人都有權參與。雙語人固然可以推行社會雙語政策,單語人同樣可以推行社會雙語政策。針對澳門的實際情況,既需要大量粗通葡中兩種語言的人,更需要精通兩種語言的人。〔19〕確切地說,特區需要的是語文能力達到草擬法律文件水平的人才,同時需要高級的中葡、中英翻譯精英。特區政府要切實做好語文人才的培訓工作,迅速建立起一支高水平的語文隊伍和翻譯隊伍。4.5 特區政府成立不到兩年,〔20〕語文方面要做的事情很多,這就有必要建立一些專門機構,例如語文委員會、專家委員會、標準中文委員會、教學語言諮詢委員會之類的組織。如新街道的命名,要不要有序地使街道名稱逐步形成系列? 新口岸一帶的街名主要運用中國大城市的名稱,一說到北京街、上海街⋯⋯大家都會聯想到那是一個語用體系,想到它們所在的區域位置。街道名稱的注音是用粵方言還是普通話? 需要有人去管,有機構去處理。再如公務員的聘用和提升在語言方面有些什麼要求,需不需要制訂標準? 應用於法律翻譯的語言應該有哪些規範以及如何進行規範? 學校的教學語言應作哪些規定? ⋯⋯這些都需要專門機構考慮、拿出哪怕是粗淺的、供討論的意見。各個政府部門的語文運用應當起規範和示範的作用,這樣,民閒就不會拿政府部門的語文不通的信函文件當作茶餘飯後的談資了。4.6 盡快培養和建立一支語言學理論隊伍。今天,在世界上許多地方都把語言問題與地區安全、族群和諧、政權穩定等重大課題聯繫起來考慮。澳門語言問題的解決同樣需要語言學的理論指導。〔21〕55. 結語澳門是中國神聖領土的一部分,歷史上曾被葡萄牙人管治過,又因它特定的交通地理環境,語言呈現出十分豐富的形態,也呈現出相當複雜的一面。正確地處理澳門的語言問題,並且把豐富的語言現象和複雜
  • 的語言問題提升到理論層面加以研究、解決,一定會有利於澳門經濟的發展,同時也會以它獨有的經驗豐富語言學的理論寶庫。〔1〕據1996年中期澳門官方統計資料。此後澳門沒有進行人口普查;2001年夏季的人口普查已經完成,人口數字43. 5萬,尚在作最後分析,可望稍後得出結論。又參考黃翊、龍裕琛、邵朝陽等《澳門:語言博物館》,香港和平圖書淘峰出版社,1998〔2〕劉羨冰《雙語精英與文化交流》,澳門基金會,1995〔3〕汪長南《公務員本地化應跳出舊框框——讀程祥徽教授《語言與溝通〉有感》 ,《大眾報》,1996年3月1日。〔4〕龔水桑·阿爾芙斯·斌多《澳門教育——對教育制度的探索》 ,王偉譯,澳門政府版權。〔5〕布龍菲爾德《語言論》 ,袁家驊、趙世開、甘世福譯,商務印書館,1997〔6〕戚雨村等《語言學百科詞典》第93頁,上海辭書出版社,1993〔7〕張鑫友主編《〈語言學教程〉學習指南》 第405頁,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8〕同〔6〕〔9〕程祥徽《雙語釋義與澳門雙語》,《語言與溝通》第36頁,澳門基金會,1995〔10〕〔英〕戴維·克里斯特爾《劍橋語言百科全書》中譯本第559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11〕同〔9〕〔12〕《澳門日報》,2001年7月1 日。〔13〕程祥徽《澳門賭文化帶來的語言現象》,王希杰主編《漢語修辭和漢文化論集》,河海大學出版社,1996〔14〕《澳門日報》,1996年1月26 日。〔15〕〔16〕〔20〕本文發稿日期為2001年11月。〔17〕程祥徽《澳門中文公文的回歸之路》 , 《語言文字應用》,2001年第1期。〔18〕程祥徽《中文在澳門後過渡期》 ,《中文回歸集》 第263頁,香港和平圖書海峰出版社,2000〔19〕程祥徽《澳門中文官方地位之顧往瞻前》第256—257頁,《中文回歸集》,香港和平圖書海峰出版社,2000〔21〕程祥徽《中文回歸集·後記》,香港和平圖書海峰出版社,2000(原載 《語文研究》 2002年第1期)。。。。。。。。。。。。。
  • 三 語 流 通 與 中 文 的 健 康 發 展——兼評CHINGLISH前言本文以澳門地區漢、葡、英三語流通的社會現象為研究對象,運用調查、統計、分析和比較的方法,從社會學和語言學的角度,尋找這一特殊地區的三種語言間的相互影響、相互滲透以及融合創新的客觀規律,劃分在三語交流過程中借用音譯詞語的正常與混亂的界限,從而指出吲導澳門地區中文健康發展的路向。調查範圍包括:東亞大學師生日常口語、大學生書面作業、商訓夜中學學生口語 (其中以該校土生葡人公務員中文班學生的口語為重點) ,以及澳門地區個別兼通漢、葡雙語的葡籍知識份子所使用的粵語。同一詞語,要見於書面或在口頭上出現三次以上方被引為例證,否則不作普遍的語言現象論。1 . 澳門三語流通的現狀澳門是漢 、葡、英三語流通的社會。漢語在華人和土生葡人中流通,是澳門民間的主要交際工具。葡語是從葡國派來的官員們的日常語言,當然也為土生葡人掌握;華人加入政府公務員行列要以達到一定水平的葡語為前提 (近十年來這項標準略有改變) ,在行政事務中如遇對方使用葡語,華人公務員一般要能以葡語應對。無論過去還是現在,澳
  • 門政府的官方語文是葡文,書面的葡文比口頭的葡語重要得多。過渡期內,中文將逐步取得官方地位 ,並於一九九九年澳門回歸中國以後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官方語文。〔1〕英語用於金融、現代科技、國際貿易、大學教育等方面,是溝通現代業務與聯繫世界的重要工具。英語在澳門社會與學校教育中的地位與被運用的人數比例令人感到驚奇。澳門計劃發展成國際化城市,〔2〕英語的應用勢必進一步加強。從社會學和語言學的觀點看問題,三語流通,彼此之間的相互影響勢難避免,而且根本毋須避免。問題只是要分辨影響來自正面還是負面,以便在語言學的理論指導下因勢利導地將語言的發展引向健康的道路。2 . 漢語對澳門的影響漢語對澳門社會有極大的影響力。它是澳門所有華人的母語。文化傳統深厚的語言都有口頭與書面兩種形式。澳門漢語的書面形式是現代語體文。所謂現代語體文就是書面的普通話,它是使用不同的漢語方言的人共通的交際工具。澳門所有的中文出版物(包括書籍、報刊以及澳門政府文件的中譯本)全都使用現代語體文。為數少之又少的小型文章故意以粵方言寫成具有“方言文學”的色彩,對現代語體文沒有任何衝擊力。澳門漢語的口頭形式是漢語的粵方言,它與廣州話、香港話共屬一個系統,尤其與香港粤語接近,只是個別詞語與個別聲調的變調略有差別。〔3〕澳門漢語除粵語外還有閩方言(包括福建話、潮汕話) 、吳方言(上海話)以及其他方言。普通話是現代漢民族的共同語,在澳門有比較大的實用價值。它是中國大陸來澳公幹的幹部 (除廣東籍以外)使用的語言,又是操閩、吳等方言的新移民來澳初期在學會粵語之前所用的語言。新移民一旦掌握了粵語,普通話就會棄而不用,因為粵語是澳門本地人的身份標誌,不會運用粵語則被視為外來者,被本地人戲稱為
  • ç〔lou■u?〕——不純正的普通話“老兄”。 (北方男性彼此的尊稱)漢語的母語地位還得到許多土生葡人實際上的認同。土生葡人大多有華人血統,家庭使用葡、漢雙語。他們所用的漢語是澳門粵語,而且主要表現為口語形式 ;能運用漢語書面語的土生葡人可謂 “鳳毛麟角”。土生葡人所說的口頭粵語往往混雜着葡語成份,而他們所說的葡語又往往受到粤語的影響。葡語和漢語之閒、土生葡人所用的粵語與華人所用的粵語之間又有不同形式的影響或滲透。推廣漢族標準語的工作不曾間斷。抗日戰爭時期(1937至1945)中國北方南下的民眾帶來普通話,打破澳門單一粵語的局面,而他們中間的文化人普及救亡歌曲,亦使普通話得以推廣。澳門商訓夜中學因應時代與社會需要,早於一九四七年創設國語班。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前夜,澳門愛國青年組成“語運合唱團”(全稱“國語運動合唱團”),以文藝形式推廣普通話。建國以後,普通話在澳門更有長足的發展,許多機構 (例如歸僑總會、青年牧民中心等等)或個人紛紛開辦普通話班,業餘培訓澳門人士和外籍人士。商訓夜中學更設普通話師資班,解決教學中師資不足的問題。本文作者之一自一九八五年至一九九零年主持澳門電台“普通人普通話”節目。長期以來,澳門以葡語為教學語言的“葡文學校”嘗試教葡籍學生學漢語,曾經分別用粵語和普通話編寫漢語教材,其中普通話教材按普通話注音,對學生的發音提出要求。此項工作造就的葡籍漢學家亦非絕無僅有。例如曾任華務局長的葡人Carlos Augusto Rocha D'Assumpāo(宋玉生)於一八九三年編寫(普通話) 中文課本,供葡人學習,是本澳出版的第一本漢語教材:《OESTUDO DA LINGUA SINICA》(Macau Typrophia Commercial)。又例如漢學家Luis Gonzaga Gomes(高美士,1907至1976)先後在殷王子中學,郵政、電報和電話機構教授葡人學漢語,自編講義以及葡語粤語常用生詞句子對照表,並編粵葡字典。 (他還教授中國人學葡文) 。〔4〕八十年代中,澳門政府將公務員學習漢語、中文列入工作項目與提升職
  • 位的標準之一。除對華籍公務員進行普通話教育之外,還特別重視葡籍人士的漢語口語 (包括普通話和粵語)訓練與中文書面語的學習。目前澳門政府華務司、行政暨公職司開設的此類班級數以十計。這些語言班級既有華籍學員,又有葡籍學員;既學口頭語,又學書面語。由於作出這些努力,漢語對澳門的影響越來越大,中文官方地位的確立亦將成為不可爭議的事實。3 . 葡語對澳門的影響澳門人口中,華人在各個歷史時期都佔絕大多數。但是由於四百多年的中、葡兩國人民共處,更由於中、葡人士的通婚,誕生了下一代土生葡人,葡語對澳門也有相當的影響。這表現在:1. 葡語詞彙自然進入土生葡人所使用的粵語中。葡語的folga (休息,不當值)就是一例。 “今日我folga”(今天我休息)通行於街頭巷尾。有趣的是,葡語folga與粵語的“放假”發音近似,詞義亦近似,於是葡語的folga好像成了粤語“放假”的同義詞而被運用。土生葡人常將folga放在嘴邊,澳門華人的口語也使用這個借詞。葡語tudo(全部、所有)也是先進入土生葡人所說的粵語,繼而進入華人所用的粵語:“全家人tud。出晒街”(一家人全都上街了)在土生葡人與華人的口語中都可以聽到。2.語言最直接的影響與最容易覺察到的現象是音譯詞語。對粵語而言,folga、tudo都是音譯借詞。澳門華人口語中的〔nundi?〕(沒有)、falar (說葡語)也都是音譯借詞。 〔nundi?〕是葡語的nāotern , falar是葡語的“講話”。 “你會falar?”意思是“你會說葡語嗎? ”“荷包nāotem”意思是“沒錢了”,都已融入粵語,在土生葡人和澳門華人老居民中通行。3.語言之間比較深一層的影響是詞語結構方式的模擬。土生葡人以
  • “擺名”代替“報名”就是一例。 “擺名”是葡語p■r o nome的直譯,意思是“把名字擺放上去”。在通俗的環境中,這個詞語也可以表示“報名”;雖然葡語有比較正規的inscrever-se與inscri■ào(這才是比較正規的“報名”) ,但土生葡人在口語中棄正規的詞語不用而採用通俗的“擺名”。這種現象當然是與語言風格的要求有關:日常交際語體須以通俗的詞語營造親切、隨和的言語氣氛,而公文程式語體、科學論證語體則須選用書面化或典雅的詞語。〔5〕“過班”〔6〕的構詞性質亦相仿。土生葡人口語中的“過班”就是傳統粵語的“升班”或普通話的“升級”。 “過班”來源於葡語的passar(a/para),直譯為“通過了班級”,“通過了班級”不就是 “過班”? 土生葡人說粵語不僅有 “過班”,而且有用 “過班”構成的新詞,例如“過班紙”〔7〕— —普通話的“成績單”、 “成績表”或“成績通知書”4 . 葡漢兩語的相互影響在語法方面,我們可以看到葡漢兩語的相互滲透。例如葡語的“是”和“不是”的問式只有“是嗎”(é?)與“不是嗎”(nāoé?)兩種類型,問“是”還是問“不是”視說話人的評估或意向而定:當估計答案的肯定成份居多就先肯定了,再問“不是嗎”;當預料答案的否定成份居多則敘述部分用否定再問“是嗎”。也就是說,葡語的肯定問式與否定問式只有 “■, nāoé?”與 “Nāoé, é?”兩種句型。這與英語的反意問句(disjunctive questions) 相當。 (It is, isn't it?與It isn't, is it?)葡國本土的葡語和英語一樣,沒有“是不是呢”的問式,而“是不是呢”在澳門土生葡人的葡語中卻是常用的問式。那些葡國本土人來到澳門聽到“是不是呢”的問式甚覺詫異 ;在中國學成葡語的專家來澳亦有同樣的感受。其實,“是不是呢”屬漢語句型,葡語的“是不是呢”(énāoé?)是澳門的特產,貼有 “中式葡語”或 “粵式葡語”的標籤。
  • “行人情”一詞的出現,同樣反映出葡漢兩語相互影響的深化。澳門粵語原有“擺人情”一詞,意指僱員向僱主 (如公務員向政府機構)請假,僱員擺 (拿) 了僱主的人情;土生葡人則仿照“擺人情”新創一個“行人情”。 “行人情”是拿到人情之後行開了,意思是請假獲准之後暫時走離工作崗位。 “山度士行緊人情”轉為普通話大意是“山度士請准長假走了”。土生葡人仿照 “擺人情”創造了“行人情”,同時給葡語創造了andar licen?a的表達方式。正像在傳統粵語中找不到“行人情”一樣,andar (走路) licen?a(同意)連用在葡國本土的葡語中也是不存在的。我們可稱 “行人情”(還有前面的“擺名”、“過班”)為 “葡式粵語 而andar licen?a呢? 自然是 “粵式葡語”無疑了。5 . 澳門俚語的影響土生葡人所用的粵語無疑是澳門華人所用的粵語,但是個別詞語或語法成份有其特殊之處。這是不足為奇的。事實上一個村落,一所學校,一個群體,一個相同層面的人群,都有可能在語言成份上表現出獨特的地方;何況最初僅以葡語為母語的人群!“擺名”“過班”“行人情”已充份證實了這一點。此外,澳門土生葡人所使用的粵語還喜歡用“齁”(〔hau〕)而不用 “咗”表示動作的完成。 “齁”、 “嘘”都是表示動作完成的助詞,相當於形態語言的動詞後綴(suf fix) ,它們的詞義是普通話的“了”。 “嘘”通行於穗、港、澳,“齁”是澳門北區望廈村的俚語。時至今日,土生葡人仍舊多用“齁”而少用“嘘”,例如“唱齁”、“去齁”、“做齁”、⋯ 甚至還有齁嘘連用的現象,如“唱齁嘘”、“去齁嘘”、 “做齁嘘”、⋯ 這大約與葡人在澳門早期接觸到的方言俚語或居住地區有關,但也並不排除一種群體或某種社會集團有它特殊的語言標記。”,
  • 6 . 英語對澳門的影響英語在澳門的使用雖有百多年歷史,但開始時使用的範圍非常狹小。後來由於其對中國沿海地區的影響,近代和現代漢語都吸納了不少英語的詞;澳門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與毗鄰香港的緣故,其流通的粵語所受英語的影響相當廣泛而深刻。澳門粵語中的英語借詞可分下列幾方面。1.西方新事物的音譯。例如stamp(仕擔、郵票)〔8〕、tyre(輪胎) 、stick(手杖、枴杖) 、jam(果醬) 、bus(公共汽車) 、taxi(計程車) 、tie (領帶) 、pan(平底鍋) 、fuse (保險絲) 、steam(蒸汽) ⋯⋯這一類借詞雖有相應的漢語詞,而且漢語詞已在書面上有固定的寫法,但澳門粵語的口語仍採用音譯,這些音譯詞可被理解為具有方言色彩。2.音譯的外來詞在書寫形式上極力與意義扯上關係,盡量化音譯為意譯;或者按漢語構詞規則在音譯的詞面上添配漢語語素,使詞義更加明顯,使詞面更像漢語。例如pump(泵)〔9〕、tart (撻)〔10〕、 tick(記號√) 、card (咭片、卡片)〔11〕、shirt (恤衫) 、cap (喼帽)等。音譯的詞又可充當詞根再造新詞,如“水泵”、“泵房”、 “蛋撻”、 “椰撻”、“生字咭”、“字母咭”、 “打咭”、“派咭”、 “短袖恤”“鱷魚恤”、 “女裝恤衫”3.有些詞語在無法意譯的情形下採取音譯,例如“梳化(沙發)”(有人譯作“彈簧椅”,行不通) 、“羅輯”(有人譯作“論理學”等等,亦不被漢語社會接受)等等。在澳門粵語中,原封不動地運用外來詞語的情形很多,特別是某些具有專業性質的詞語。例如在游泳比賽中 “起跳”、 “轉身”等漢語詞不常用,start 、turning卻常掛於齒;籃球、足球、排球、網球、乒乓球等等賽事中都有一些專用的術語,澳門粵語大致都採用英語的用語,如walking、jumpball 、handball、outside、lineball等等;電影行業用的camera,大學圈子裡的seminar,也都具有這類借詞的特點。、⋯⋯、
  • 八十年代以來,澳門由於經濟的起飛,與外閒世界交往頻密,東亞大學的成立,海外學成歸來的青年增多以及毗鄰城市香港的影響,原來比較淳樸的澳門粵語逐漸洋化起來。在一部分人中,夾雜大量英語成份的粵語大行其道,而且它的勢頭簡直可用“方興未艾”來形容。例如:見面時一聲Hi算是打了招呼;分手時,Byebye幾乎不被懷疑在用英語;O.K常常置於句末,讀作輕聲,好像是句尾的語氣助詞 (例如 “你不來,O.K,那麼我去”) ;日常生活中已有的漢語常用詞也被英語取代,例如“購物”叫shopping,“小費”叫“貼士”(tips),“演出”叫“做show” “尺寸”叫“嘥士”(size) “現金”叫cash,“午餐”叫lunch “廁所”叫toilet “複印”叫copy “面試”或“見工”叫interview或簡稱in “資歷”叫quali “大學”叫U(university的簡稱,如“預科畢業了考不考U”)⋯⋯,例子舉不勝舉。不僅單詞用英語,詞組和句子也夾雜大量的英語成份:“入我account”(入我賬戶) ,“今日的job太多,又要開O.T(overtime),真係唔happy”,“apply這份job”,“這套衫好cheap,那套就hi(highclass)得多啦”,“我的sec(secretary)已經為我confirm了下一個appointment是在今日下午”,“落吧 (bar)啤一啤(bear)”,⋯ 例子也是舉不勝舉。你要聽歌嗎? 那種夾雜着英語詞句的歌不會少,例如“love失落了心仍在,這份愛比血濃⋯⋯ ⋯我以你自豪,我願能對你流露oceandeep,⋯⋯”你要研究商品廣告嗎?“卡樂B熱浪 ,辣得有taste”夠你一陣琢磨的!(意思可能是:卡樂B是一種油炸馬鈴薯片的商標,熱浪是這種牌子的馬鈴薯片的一種品種,帶有辣味,但它辣得有風味。)“文學反映現實”,於是大學生的作文也用這種夾雜大量英語成份的中文寫成:“在公司裡,若沒有accountingde-partment理財,secretary小姐打點文書,我們這班sales怎能在fullysup-ported之下爭取得更多的business。”, ,, , ,,,⋯
  • ,7 . 中葡英三語之間的影響在三語流通的澳門,語言閒的影響是多邊的。本文作者之一曾經有過如下經歷:一位世伯母出生於廣東石岐 (屬中山縣) ,抗日戰爭時移居澳門,在澳門期閒將其女兒嫁給葡國人,後來世伯母又到美國住了多年,再回澳門,她的口語混雜多種語言成份。她在請客吃飯時對客人說:“tudo撼唪冷 〔?:ltu'g?da:〕食晒佢!”tudo是葡語,“撼唪冷”是粵語“統統”,〔?:ltu'g?da:〕是帶石岐方音的英語altogether “食晒佢”是粵語 “吃完它”〔'la:d■'p?n〕是流行在澳門老居民和土生葡人中的一個口語常用詞,它附着三語混合的特有地方色彩。英語的pan(平底鍋)早於上個世紀已經引入粵語,後來還作為詞根構成“花籃pan”(鐵皮水桶) 、“飯pan”(加蓋的、可提的飯盒)等新詞。在澳門,土生葡人像使用粵語的華人一樣運用pan這個英語借詞,卻又仿照“花籃pan “飯pan”的結構方式造了一個新詞latapan〔'la:d■'p?n〕,lata是葡語,pan是英語,latapan的詞義是“馬口鐵或鋅片製成的盛器”。葡語與英語結合,粵語在其中扮演了紅娘的角色。這些現象,都給社會語言學提出了研究的課題。依社會語言學的觀點,現代民族不再有什麼“淨化”的語言了。在今時今日,國際閒的文化交流日益頻密,語言閒的相互影響、語言成份的彼此吸收成為現代語言的共同特徵;而在非單一語言的社會,這種現象就更加突出。澳門即是一個多語交流的社會,也是開展社會語言學研究的理想園地。社會語言學是語言學的一個學科,它以現實的、發展的眼光看待語言交流中出現的新成份與新表達方式,透過語言的交流去考察民族的交往、社會的變遷,反對以“淨化”、 “純正”為理由抹煞或排斥語言交流中產生的現象,甚至可以認為越是不純正的成份越有研究的價值。十年前,本文作者之一調查整理青海漢、藏雜處地區藏語影響漢語的情形,寫成《青海口語語法散論》載於一九八O年第二期《中國語文》 ;後來有人以地
  • 道的青海省會西寧市方言為依據,批評《散論》中援引的語言材料不是純正的青海方言。批評者忘記了或者根本不懂得社會語言學的一個基本觀點是不純正的語言材料正可透露語言影響的痕跡,也正是社會語言學所要探討的問題。以“純正”批評 “不純正”正如用純黃種人證明混血兒不是純黃種人一樣,是完全多餘的。此次舊話重提,無非是想說明社會語言學有它特定的研究對象、方法與目標。日本已故著名語言學家橋本萬太郎曾以《散論》提供的材料充實“一種混雜的北方漢語”的結論,可見民族雜處地區的語言交流現象是研究民族歷史與語言歷史的有力憑據。 〔12〕8 . 英語對漢語的負面影響語言閒的影響可從正負兩方面來考察。如果說上述影響正面的成份居多,那麼負面的影響亦同時存在。這主要是指本文第六節第三段所述八十年代港澳粵語夾雜英語詞語的情形。港澳社會這種大量夾雜英語成份的“漢語”被外國的有識之士戲稱為Chinglish(Chinese+English)。Chinglish既非 “洋涇浜”,也非 “混合語”(克里奧耳語) ,更不屬人造的“世界語”類型。要說“洋化”的程度,“洋涇浜”是一種變了形的外語,例如“洋涇浜中文”是英語詞彙 (只用詞幹,不講形態變化)用中文語法構造的“語言”;Chinglish卻只有英文詞語的夾雜,只能稱之為不純正的漢語,操英語的人聽不懂它,知識層面以外的港澳華人也不能全都聽懂,說它是個“怪胎”看來不算過份!至於 “混合語”,那是 “洋涇浜”向高層次的發展,是“洋涇浜”的升格,在特定的社會中可以充當共同語的角色;Chinglish當然就更加比不上了。 “世界語”具是人造的“洋涇浜”,雖然它不能取代任何一種語言,但在印歐語言的世界中可以起到 “國際輔助語”的作用;Chinglish更不能與它相提並論了。香港報章刊載夏威夷正在推行英
  • 。,”——語的純化的文章。 “夏威夷的 ‘洋涇浜’英語既混合英語和土語,也加上日語、漢語等單詞。最要命的是它不合英語語法。”(香港《文匯報》“學壇感憶·三七二”,黃信今《“洋涇浜”中文》)夏威夷現在禁止這種“洋涇浜”英語進入課室。Chinglish是否也應效倣?語言的功能在於傳遞信息,交流思想。Chinglish不能充份發揮語言的功能,或者說只能在極小的社會層面起交流的作用,那又何必不用凡中國人都聽得懂、凡學過中文的外國人也都聽得懂的正常的漢語呢?我們並不一概反對外來詞語的吸收。問題是Chinglish所借外來詞魚龍混雜:該借的固然借了,不該借的也大量借用。所謂該借的如現時瘋魔港澳的 “卡拉OK “卡拉”是日文的力ラ,“OK”是英文的orchestra “卡拉OK”意思大體包括電視機播放歌曲的伴奏,熒光屏映出畫面和歌詞字幕,參與者隨着伴奏和歌詞字幕引吭高歌。漢語找不出(至少暫時找不出)一個相應的詞語來意譯,只有叫它“卡拉OK”。就像walkman一樣,大陸譯它作“耳筒機”,不大貼切,耳筒機有多種多樣,何以就是邊走邊聽的這一種?walkman是一邊走路一邊就可以用耳筒機收聽,現時台灣將它譯作 “隨身聽”,看來較 “耳筒機”切實,但又不像名詞,真要定型,還得經過約定俗成的過程;港澳粵語現時只有walkman的音譯或音兼意譯,如“樂聞”。“樂聞”的粵音近似walkman這個譯名的流通很不廣泛,港澳人直用英語原詞居多。所謂不該借的卻大量借用,是指棄漢語原有的常用詞甚至基本詞不用,而偏偏要借用外語的詞彙,例如:“你do什麼”,“我同他好friend” “大樓有lift“冇晒face”(丟盡面子) ,“miss 巴士就call我”(錯過了公共汽車就打電話給我)等等。我們給Chinglish的界定正是這種夾雜着不該借的借詞的不健康的漢語。, ,咗
  • 9 . 官方地位的中文應是健康的中文語言閒的交流是不可避免的,而語言間的交流,最大量、最常見的是詞語的借用。據岑麒祥教授考證:“廣東原始土著所操語言是跟壯語同一系屬的”。 (《語言學學習與研究》第227頁,中州書畫社,1983)廣府話稱人為“佬”(例如大佬、細佬) ,稱“細想”為“嚾”,稱“擲”為 “掟”,稱 “一塊”為 “一嚿”⋯⋯⋯都與壯語完全相同。港澳以其特殊的歷史原因與社會地位,大量吸收外語成份更是無可非議,而且港澳作為吸收外來成份的窗口與橋樑,其作用應予充份的肯定。港澳人與外籍人士接觸機會較多,特別是留學在外或與外籍人士共事,在業務方面經常使用外來詞語,一時找不到恰當的中譯,這也無可指責。要緊的是不要把借用外來詞語當作一種潮流去刻意追求,以炫耀自己的身價。結語澳門過渡期的三大任務之一是確立中文的官方地位,而且確立中文的官方地位排在三大任務之首,沒有中文官方地位的確立,根本談不上公務員的本地化、法律的中譯與本地化。但是作為官方語文的中文絕不應該是Chinglish式的中文,而應是一種既充份吸收外族語言的有用成份、又保持自身民族特色的中文。只有這樣的中文才能負荷特區建設與發展的需要。〔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1987年。〔2〕澳門總督文禮治講話,載1990年6月9 日《澳門日報》。〔3〕陽平調在香港話中有本調與變調之分,例如“澳門”“花園”“洋樓”等詞中的第=字均由低降調變為高升調。澳門話陽平亦有變調,但遠不如香港話的多。因此僅憑陽平變調與否即可鑑定屬何地方言。〔4〕前者見澳門市政廳圖畫館藏書,後者見澳門文化學會出版《LuisGonzagaGomes》(InstitutoCul-
  • turaldeMacauBibliotecaNacionalArguivoHistorico)1987年。〔5〕參閲本文作者之一程祥徽著《語言風格初探》第44至46頁,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1985年。〔6〕澳門政府教育司、公職司的土生葡人官員均用 “過班”、 “過班紙”等詞。〔7〕同上。〔8〕見古維傑《澳門晝集》第八三圖 (攝於1930年)東方基金會出版。圖中有 “代責仕擔”字樣。〔9〕見《新英漢詞典》 (ANewEnglish-ChineseDictionary)p. 1070〔10〕港澳餐廳餐牌,隨處可見。〔11〕同〔9〕,p. 1459. tick (記號√)、card (咭片、卡片)在字典上已無意譯,說明已完全融入粵語,不以它們為音譯詞了。〔12〕(日本)橋本萬太郎《北方漢語的結構發展》,載《語言研究》總四期,1983年,武昌。《語言研究》,大型學術性刊物,由中國工學院中唯一設有語言研究所的華中理工大學出版。(本文與劉羨冰校長合作)一九九〇年七月(原載《中國語文》 1991年第1期,《第三屆國際漢語教學討論會論文集》)
  • 中文官方地位的提出與實現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澳門各報報道如下消息:在里斯本舉行的中葡兩國外長會議達成了對澳門重要的協議,即中文從現時開始成為官方語言,中方亦同意在一九九九年後葡文的官方地位。嗣後,各報又報道一九九一年底之前,政府將宣佈中文成為官方語言的措施,實現第一階段的中文合法化。這一安排無疑是有益和有建設性的,因為宣佈中文的官方地位是一回事,拿出措施來付諸實現又是一回事。香港六十年代末期即已規定中英文同是法定語文,但是時至今日,打官司還是多用英文,絕少中文。可見要使中文事實上成為官方語言,重要的是拿出措施來!此刻,南灣紅房子裡也許正在密鑼緊鼓地製作方案,澳門街的小民們也不妨在議事亭前論語說文,官民合作,共同把中文成為官方語言的事辦好。1 . 基本法是 中文成為官方語言的立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列有三條條文可作為討論問題的依據:其一,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第二章第十二條)其二,澳門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第一章第五條)其三,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葡文,葡文也是正式語文。 (第一章第九條)
  • 綜合三處條文內容,不難得出結論:處理澳門的語文問題,制訂本地區的語文政策,都必須看到特區與中央之閒具有“同”與“異”兩種關係。倘着眼於澳門是一個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別行政區,則應在“同”的方面多作考慮;倘着眼於澳門實行的是與中國大陸不同的社會制度,即“一國兩制”,而且五十年不變,則應多留意“異”的地方。既不可以不加區別地一切與內地取同,也不可強調特殊性而一切與內地相異。只有對問題作切合實際的探討,才能制訂出正確的政策措施。在官方語言與民間語言、書面語與口頭語、普通話與粵方言、繁體字與簡化字等關係的處理上,都應貫穿可同則同、須異則異的原則。2 . 官方語言是政府 、 法庭和公務使用的語言據《Longman Dictionary of Applied Linguistics》(1985)和《英漢教學語言學詞典》(1988)所載,官方語言(oficial language)是“政府、法庭和公務上使用的語言”。 “在多語制國家,可能會有不止一種官方語言”,例如新加坡共和國有四種官方語言:英語、華語、馬來語和泰米爾語。澳門官方語言的狀況又是怎樣的呢?四百年前,澳門是單一的漢語社會,後因葡萄牙人的逐步佔領,葡文便逐步變成官方語言。這種官方語言由政權力量推行,當然將會隨政權的轉移而改變原來的地位。直到八十年代初,甚至連電報局供居民填寫的電報紙也都只有葡文而無中文,足見澳門是以葡文為官方語言的。在民閒,中文的流通最廣,英文次之,葡語再次,此外還有緬甸、印尼、柬埔寨、泰國、菲律賓、越南、老撾、法、日、朝鮮等語。現在的局面是中文開始取得官方地位,在澳門實行中葡雙語政策已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一九九九年澳門回歸中國以後,澳門仍然是中文葡文並行的雙語社會,特別行政區政府將實行與之相應的中葡雙語政策。在澳門實行雙官方語言政策有其現實的和歷史的原因。特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故特區的官方語言要與中央的官方語言一致,這不僅便於地方與中央的溝通,而且還體現地方主權的所屬。澳門特區的語言政策應有別於中國境內
  • 的少數民族地區。在中國境內,不同的民族語言可以與漢語並用,取得官方語言的地位,而漢語之下的不同方言卻不能在官方語言的地位問題上與民族共同語普通話平起平坐或並駕齊驅。確立以普通話為標準的中文的官方地位,正體現中央對澳門的領轄關係;而葡文在澳門依然是正式語文,則是鑑於葡萄牙人來到澳門長達四百年之久以及今天葡裔佔澳門人口約2%即一萬人左右。澳門現今的法律文件均以葡文寫成,即使將它們全部譯作中文,其葡文的影響依然存在,這種影響會延伸到一九九九年以後若干年。土生葡人是葡、中雙語人,其中有中國血統的土生葡人甚至在雙語之閒分不清主次。他們的語言具有“混合雙語”的某些特徵。但他們之中能通書面中文的人可謂鳳毛麟角。這些葡裔在今後一段較長時閒內需要以葡文作為與政府溝通的工具。因此,葡文作為澳門的正式語文將是一個歷史時期的社會現象。目前,澳門仍然只有葡文才是事實上的官方語言,但政府為中文取得官方地位作了一些準備,最明顯的例子是立法會已有即時傳譯,政府高層帶傳譯員參加群眾聚會,政府的不少文件有了中文譯本,甚至採取葡中聯璧的形式,至於十年前單出葡文的電報紙也早已出現了中文對照。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政府成立法律翻譯辦公室,並毅然將它提升到司級層次,加強翻譯力量,有計劃、有步驟地翻譯澳門法律和葡國法律。然而能不能說中文業已取得了官方地位?答案應是否定的,因為譯文與原文的關係是以原文為有效文本,當譯文與原文出現矛盾,必以原文為準;除非譯文得到立法通過,具有與原文同等的效力。即使譯文爭取到與原文同等的效力也還不夠,要等到中葡雙語同時立法之時,中文的官方地位才算實現。目前的法律文件的中譯只能視作中文取得對法定語文的翻譯權而已,談不上中文本身已經取得官方地位。3 . 官 方 地 位 的 中 文 是 中 國 的 國 語 即 普 通 話官方語言 (of icial language ) 是 與 國語 (national language) 、 標 準 語(standard variety, standard dialect, standard language , standard) 的概 念聯繫在一起 的 。
  • 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政府都會指定一種語言為全國通用的語言,這種全國通用的語言便是國語。國語給一個國家內部的其他語言或方言提供共同遵循的標準或規範,用於政府行政、立法和其他事務上。因此,國語也就是官方語言,同時也是合乎規範的標準語。蘇聯大百科全書“漢語”條載:“漢語——漢族人民的民族語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語。”然而漢語的方言繁多,彼此閒的差別很大,漢語方言閒的差異比歐洲一些語言之閒的差異還要嚴重。但是,超方言的漢民族共同語早已歷史地形成,那就是取得全中國人民心理認同並有憲法明文規定的普通話。例如不同方言區的人相遇,彼此不會遷就對方的方言,而會不約而同地運用普通話,這就是心理的認同。普通話是中國的國語,也是中國的官方語言。也巧也不巧,中國官方語言的別名就叫“官話”。它不僅在全中國範圍內通用,而且也是中印半島、馬來半島、印度尼西亞、太平洋諸島和北美洲太平洋沿岸諸城市的華人社會的主要語言,還是聯合國六種工作語言之一。一提到普通話,不少港澳人便會“聽而生畏”,因為早有這樣的流傳:天不怕,地不怕,只怕廣東人講官話。未來澳門特區人的普通話水平能適應官方語言的要求嗎?依筆者看來,休說未來,即使今日,港澳識字人的普通話水平已敷運用了。這是因為,現代先進民族的語言有口頭與書面兩種形式。口頭語是語言的粗糙形式,書面語是語言的加工形式。口頭語稱言,書面語稱文。這是文的基礎,沒有言,絕不會有文;文是言的加工,是言的高級形態。正是這高級形態的書面語擔當着官方語言的角色。書面語具備以下特徵:(1)用於新聞傳播媒介和文學作品; (2)在詞典和語法書中有詳細的描寫; (3)在學校裡對本國人作國語來講授,對外國人則作為規範的標準語來講授,而不以方言教外國人(外國人要求學方言則例外,如香港的英國官員和澳門的葡國官員要求學粵語) 。在應用語言學上,具備這三個特徵的書面語稱作標準語。前引兩部詞典認為:“一個國家雖然只有一個標準語,但不同地區的發音也有些變異。例如英國標準語雖然是全國性的,但在蘇格蘭、威爾士和英格蘭南部的發音並不完全一致。”漢語也有類似的情形。漢語同樣存在着具備上述三特徵的語言變體。這種變體或稱標準語,或稱規範語,或稱文學語言(此處“文學語
  • 言,”是語言學術語,指經過加工的民族共同語) ,其實就是港澳人所稱“語體文”。澳門的識字人,即使是小學生,全都熟悉這種語言的變體,而且在他們的筆下,這種語言的變體是他們表達思想感情的唯一的工具,他們駕馭語體文的能力要比他們寫方言文章的能力強。澳門的新聞傳播媒介和文學作品用這種語體文寫成 (趣味性的“新聞故事”或“方言文學”例外) ,澳門學校的中文教材(包括語文、史地及自然科學)用這種語體文編寫而成,即使是方言字典也以語體文解說字義詞義。這樣看來,官方地位的中文不過是港澳人早已熟悉並須臾不曾停用過的現代語體文罷了。對於口頭上運用粵方言而筆頭上運用語體文的澳門人說來,官方地位的中文早已不是什麼陌生之物了。4 . 解 開方言與共 同語纏繞 在一起的情意結口頭上運用粵方言,筆頭上書寫語體文,在家裡得說家鄉話(要知道中國是個稱道“鄉音無改鬢毛衰”的國度) ,在學校和專業範圍內則要學習和運用外國語文。一種外語還不夠,現在的最低要求是做三語人(trilingual)。多語言多方言的環境與要求加重了港澳人的語言負擔,但也給港澳人提供了發揮潛能的機會,因為作縱向的比較(即一個國家的現在與過去相比) ,社會現代化的水平恰與語言多元化的程度成正比。今天的紐約竟是同時並存一百多種語言的城市:家中說英語者佔全市居民的37%,以下依次為西班牙語、意大利語,而華語與法語並列。語言多,說明種族多。弄得好是“種族大熔爐”,弄不好就會變成令人生畏的“烤箱”。在美國,來自語言障礙的困擾相當嚴重,英語欠佳者有低入一等的感覺,而且事實上也影響了在美國人圈子裡競爭的能力。〔1〕港澳社會也有語言障礙的困擾,而且還有漢語方言障礙的困擾。即使到了現在,不諳英語者可為香港政府高官嗎?不懂葡語的人有哪個進入了澳門政府高層?甚至移居到港澳的北方老鄉倘不會粵語,也難避免無可奈何的甚至人為的不便。無怪乎來到澳門的北方人、上海人、福建人、客家人以及其他方言區的人幾乎無一不在努力學習粵方言。
  • 人人愛自己的方言,因為自己的方言最能表情達意,最易運用自如。自己的方言是思維時運用的語言,一個人不唸出聲音地點數兒所用的語言就是自己的方言。方言母語又是感情的紐帶,當我們在異國遇到說漢語的人或者在異鄉遇到說家鄉話的人,彼此的距離一下子就會拉近;倘相逢者是同鄉同鎮同村,那更會相待如親人。粤方言在港澳人的心目中的地位亦如此。筆者不是廣東人,但對粵語卻情有獨鍾,因為粵語所呈現的語言現象具有極高的學術價值。它的語音直接承繼中古漢語的語音系統,業師王力先生曾通俗地指出:“廣韻廣韻,廣州話的韻。”《廣韻》是一部記載唐宋時代語音系統的書,廣州話卻保留着那個時期的韻母和聲調面貌;倘再配上吳語、湘語和閩語的聲母,則我們大體可以感受到李白、杜甫等詩仙詩聖們吟誦詩篇的聲音!而從詞彙方面考察,粤方言與壯語有很深的淵源,因此有人認為粵語不是漢語之下的方言,而是與漢語平行的語言。這些由粵方言引出的話題很值得深究。在方言與共同語的關係處理上,正確的政策應是積極推行全民通用的共同語,同時並不排拒方言的存在,也不人為地遏止方言的發展。然而語言走向融合將是語言發展的必然趨勢。科技的發展使地球變小,不同地區間的距離拉得很近,對共同語的要求也就日漸強烈。首先將是各語言內部的方言差別逐漸縮小,標準語的功能日益擴大;同時,國際交際語的問題,未來世界統一語言的問題也將展開預測與規劃。在語言發展的大氣候下,我們要恰如其份地擺正方言與官方語言的地位。香港大學陳耀南教授在一次公開演講中說得好:“身為廣東人,我們深深體會而且熱愛港式粤語的靈活、豐富、傳神、生動,而時時夾雜了粵語的香港報紙也讓我們感到親切、過癮,但作為整個社會的精神食糧和語文教材,我們中文報紙的文字水準就大大不夠了。”〔2)陳教授的演說替我們解開了方言與共同語纏繞在一起的情意結。台灣也有相似的經驗。一九九一年九月號《突破》雜誌有一篇題為《台人講台語》 的小品。文中有“台籍人士紛紛抗議國民黨政府規定國語為國家語言;強調要本地化就應教育民眾講台語(即閩南語)”的議論,並且通過作品人物的口吻說; “以前不學台灣話,小心現在被人排斥喔!”弄得當事人無所適從,抱怨地說:“在國外,對人說自己是台灣人,得加上說明是台灣的外省
  • 人,因我不會說台灣話。在中國大陸人面前,說自己是湖南人,但他們說我不是湖南人,是台灣人,而在台灣人前,他們又說我是外省人,不承認我是台灣人。到底我是哪裡人呢? ”我想,台灣的故事不會在澳門發生。55. 推廣普通話 有利於 中文官方地位的實現在澳門推廣普通話,目的之一是幫助寫文章的人寫比較標準一些的書面語或語體文,亦即作為官方語言的中文。曾任香港政府高級翻譯職位、現任香港《明報》督印人的鄭仰平先生認為:“我總覺得香港應該推廣普通話,主要不是要求說得很好(其實北方人也不見得就說得好) ,而是幫助我們寫的中文。要學校完全用普通話教學,當然不切實際。可是,在全世界語文普遍下降的時代,在香港這種寫的和說的不同的地方,影響會更嚴重。”方言就不能用來寫文章? “當然,用廣東方言來寫文章不是不可以。中國也有很多地方方言的小說。可是這只能是例外,否則,其他地方的中國人怎麼能看懂我們的文字? ”結論是:“學好普通話,肯定會對我們寫的白話(按即語體文)有幫助。”〔3〕鄭先生在這裡談的是口頭語同書面語的關係問題,認為口頭語對書面語有很大的影響;口頭語學得好,肯定對書面語的寫作有幫助。其實,港澳地區所說“推廣普通話”、“學好普通話”主要是指口頭形式的普通話,因為書面形式的普通話就是白話文或語體文,這是凡識字人都已經熟悉了的。學習口頭普通話無非是要讓書面普通話的寫作更上層樓,減少因不諳口語而誤以方言取代共同語的機會。所以鄭先生說推廣普通話是為了“幫助我們寫的中文”,使“寫的和說的”能夠比較接近一些,以便使其他地方的中國人“能看懂我們的文字”口頭普通話的推廣,其重點工作在語音。普通話的語音以北京音為標準。標準的北京語音是經過規範的北京音;或稱北京的文學語言的語音。北京的電台播音員的語音可被認為活的標本。方言區的人學普通話,最難學到的正是這種北京音。 (北方人學廣東話,最難學到的是它的韻母和聲調。)對有些人來
  • 說,標準的北京音可能永遠是一個可望不可即的模式。但是模式的存在和向模式的追求卻十分必要。筆者認為:“民族共同語都要有明確統一的標準。例如標準英語的發音是以受過教育的人說的英國南部的語音為基礎的。這種發音被認為是一種實用的規範,並且通常推薦給外國人作為學習發音的模式。 ‘標準英語,只是一種理想,並非所有的人都能實現,絕大多數人說的不是標準英語而是‘可被接受的英語,。漢語有同樣的情形:純正的漢民族共同語並非所有的人都能掌握,絕大多數人說的是向標準語靠攏的‘藍青官話’。純正的境界很難達到,但是標準不可以廢棄,否則就會造成語言的混亂與使用的困難,甚至各地‘可被接受的共同語,或附着不同方言色彩的‘藍青官話,又有可能分裂為不同的方言。”〔4〕澳門過渡期內和未來澳門特區政府成立以後,都可以以藍青官話作為掌握普通話的過渡階段,不要輕視或嘲笑藍青官話。近年來,中國語言學界有人提出“地方普通話”的術語,〔5〕深化了過渡語問題的討論。當然,“不同方言區的人初學普通話時極易代入各自方言的特有成份,使普通話在不同方言區附着該方言的特色。這種‘代入’和‘附着’都帶有普遍性和類型性。”〔6〕然而筆者覺得,“地方普通話”一語容易造成過渡語定型化的後果,導致方言區的人在奔向普通話的途程中停步,滿足於“地方普通話”的水平。它有點像美國某些大學設立的“副學士學位”,既非本科學位,又非大專文憑,而修讀者取得這種學位卻可以不思深造了。倘不設此“學位”呢,修讀者必需進取,倘若停步,則任何閃光的銜頭都得不到。 “藍青官話”一語在詞面上已經表明是指不固定的過渡性的語言形態,毋須再造“地方普通話”術語。語言學大師趙元任先生在國語唱片的片頭上準確而幽默地說:你別笑我藍青,我也不怕難為情,經過了藍青,就會慢慢兒的純正。這才是港澳人學習普通話的正確途徑。6 . 設立本地 區的標準 中文工作委員會官方語言應當是標準語。官方地位的中文到哪裡去找標準?標準的語音已經找到了,那就是如前節所述經過加工的北京語音。餘下的還要替詞彙、語法
  • 找標準,而這兩方面的標準在書面語中要比語音標準重要得多。一九五五年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確定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這個定義明確地指出了普通話的語音、語法標準;至於詞彙標準,當是“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所謂“基礎”可作兩方面的解釋:一方面可指北方話的詞彙並不全部進入普通話,另一方面又指北方話詞彙以外的詞語可以適當進入普通話詞庫。詞彙標準最為靈活,也最難把握。但是有一點似可肯定,即港澳人寫作語體文(也就是運用官方地位的中文)最需留意的是粤方言的無意代入,即寫作的人自以為是普通話,實際上卻是自己的家鄉話。港澳許多著名作家在這方面受到的困擾很大,讀者幾乎每天都可以從報章專欄作家的作品中找到例證。請看一位著名女作家的文句:(1)比如在美國或英國,一本暢銷書已可讓作家小腳搖搖的過世。(1991年6月16日明報)(2)一哭驚人,既長氣又大聲。 (1991年7月4 日明報)(3)巴黎不流行大型百貨公司的,⋯⋯不過,巴黎那兩間百貨公司是鄰居來的,什麼都有得賣,我們去了Lafayette。(1991年9月10日明報)這裡的第(1)、 (2)句有詞彙上的問題。 “小腳搖搖”可能想用來代換粤方言的“nganngan腳”吧:“過世”則是粵方言“過一世”的縮寫,而“過世”在語體文中卻作“去世”或“死亡”解,例如“父母相繼過世”。 (《古今漢語實用詞典》)“小腳搖搖的過世”是不是語體文的“翹起二郎腿過一輩子”?第(2)句的“長氣”不消說,是個地道的粵方言詞。至於第(3)句卻是語法問題:“巴黎不流行大型百貨公司的”,這句末“的”字實際上是粤方言的“嘅”;“巴黎那兩閒百貨公司是鄰居來的”,這“來的”完全多餘,是粵方言“嚟嘅”的轉寫; “我們去了哪裡”,這“了”字分明就是粵方言的“嘘”字,普通話“去了”的後面是很少帶賓語的。鑑於粤方言與規範的語體文之間存在大量難以分辨的語言現象,澳門政府可以參考新加坡的做法,邀集語文專家組成“標準華語委員會”之類的機構,專責研究本地區中文規範的問題。根據新加坡經驗,此項工作應以詞彙為重
  • 點。新加坡教育部所設“標準華語委員會”下就有“詞彙小組委員會”,負責搜集、整理各類詞彙,提出規範意見上呈有關當局,經審議後發佈,以便全國統一遵行。例如社會通行着update這個新詞(港澳粤語的“打簿”,中國大陸尚無這個詞,因為大陸銀行尚無此項業務) ,在新加坡華語中該用哪個詞轉換為好呢?詞彙小組委員會主席盧紹昌先生提出若干方案:打存摺、打賬目、訂賬、訂正存摺、打賬、核賬、等等。經琢磨,覺得“打賬”與“打仗”完全同音,故不取“打賬”; “核賬”又跟“合葬”發音相近,也不加考慮;最後他建議用一個“白”一點的字眼:打摺子。〔7〕此外,新加坡《聯合報》也在華語詞彙的搜集、整理和研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其高級新聞評審兼輔導汪惠迪先生厥功至偉。他們的經驗也很值得澳門有關部門借鑑。他們的工作項目之一是收集不同華語地區的同義詞加以統計,通常以使用頻率最高者為規範。例如:殘疾(中國大陸)——傷殘(香港)— —殘障(台灣)——殘疾、殘障、殘缺、傷殘 (新加坡。第一個為使用頻率最高者) 。〔8〕詞彙的審議當然不止上述譯詞、平行成份的選擇這兩項,此外還有方言詞語、外來詞語、文言詞語等問題。詞彙之外更有語法、文字、應用中文的行文、款式、風格等等。對這些內容不集合專家作專業的研究是很難得出科學的結論的。澳門中文的命運則是處於自生自滅之中,甚至連一個外國領袖的譯名也得不到一致的寫法。在中文成為官方語言的今天,設立專責機構研究中文問題已是迫在眉睫了。7 . 方塊 漢字 的使用可以 “繁簡 由之 ”中國文字的繁簡之爭不外三個原因:政府原因、文化原因和學術原因。現在,這些原因都不怎麼突出了,政治制度不同的國家可以使用相同的簡化字,政治制度相同的國家或地區未必使用相同的漢字。現在誰也不問拼音漢字的前景,漢語拼音字母只是用作普通話的注音工具。至於學術上的爭論,相信會長期延續下去,特別是對每一個字的簡化方法即簡化成什麼樣子,那將更難取得共識。例如“國”字裡面簡作“玉”?簡作“王”?或者簡到什麼都沒有,只
  • 剩下一個大框框?或者還有其他的簡化辦法?那是最難求得統一的。儘管莫衷一是,但已不在整體性的簡化問題上爭論不休了。借一句時髦的話來說:大方向解決了,剩下的只是技術性問題。中國文字的大方向是什麼?是繁簡二體的並存已成事實,而簡化字在中國大陸、世界華人社會以及聯合國公務中行用,也已成為不可逆轉的事情。今天還作漢字應不應該簡化的討論實在是太過時了,就好像孩子已經生了下來還要討論該不該出生一樣。我們今天所能做的是以現實主義的態度環顧四週,然後因應環境的需要而採取適當的應對方法。如同港澳是一座在普通話(華語、國語)的包圍中的粤語孤島一樣,港澳(還有台灣)是在簡化字(新馬稱簡體字)包圍中的繁體字山頭。事實上,港澳手寫的簡體大行其道,其數量相當可觀,例如酒樓餐館裡的菜牌,少不了“炒双尤”(雙魷) 、 “米反”(飯) ,“反”後還有“○×”(檸茶)以助消化。報章上的印刷體也潛伏着不少簡體,例如“牛仔衭”、 “台証”、 “原庄献映”等等。其實,漢字不斷簡化是漢字發展的主流。繁化現象雖也不乏例證,但不居主流地位。只要從總體上比較一下秦始皇時代的小篆與先秦六國的古文,比較一下今日的繁體與秦時小篆,就可以一眼看出漢字發展的簡化大勢。今日激烈反對簡化的人有幾個不在自己的手筆中也會留下簡化字的字跡?有幾個沒有讀過用簡化字排印的書籍?文字不過是一種工具,是為人類的相互交往溝通服務的。現代漢字分化為繁簡兩種形式,分別在不同的地區通行。繁簡兩體之間並無不可跨越的鴻溝,兩者同屬一種文字系統,本來就是一種字,只是其中一些筆劃簡化了。已識繁體的人只需稍加留意就會掌握簡體,只識簡體的人再學繁體則較困難,但也能很快無師自通。從中國大陸轉學來到港澳的中小學生本來只會簡體,他們不是在繁體字的海洋中很快就掌握了繁體?有誰一本正經地專門進修過繁體字?使用簡體的人需要用繁體,例如閲讀古籍,欣賞字畫;運用繁體的人需要用簡體,例如閲讀內地書報,與內地作公私交往。更重要的是簡化字地區的人與繁體字地區的人同族同宗,千絲萬縷,絲絲不斷。羅湖橋上和拱北關口,多少人把繁體字連同電視機一起揹往大陸,多少人將簡化字連同旅遊證件一起運來港澳!誰能割斷繁簡二體之閒的交流?同時有什麼必要將繁簡二體劃分得一
  • 清二楚?從行政的層面來看,澳門未來是中央人民政府管轄下的特區,特區與中央的文字溝通恐怕須臾不可或缺,而中央政府以簡化字製成的文件不會遷就特區而改為繁體,侄不如特區為適應中央而改為簡體。這是指行政層面的用字。在民間,港澳台畢竟是繁體字基地,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特區保留繁體亦無不可。這麼大一個中國,留一兩處通行繁體,其實是藉以保留漢字傳統,正如澳門在特區政府治下承認葡文的官方地位恰好對單一的漢語作出補充一樣。港澳及海內外關心漢字前途的人正在提供方案、採取措施,希望圓滿解決繁簡二體之閒的問題。中國內地有提“識繁寫簡”的;海外有提“繁簡合流”的;香港《語文建設通訊》雜誌採取“繁簡兼容”的做法,即按來稿書寫的字體排字;美國一些學校則要求學生能認讀繁簡兩種字體、能寫其中一種字體;筆者於一九八三年提出“繁簡由之”的主張。〔9〕筆者以為,港澳用字人能認讀繁簡兩體是必要的,書寫方面能寫純正的繁體或純正的簡體都好,寫繁摻簡或寫簡摻繁亦無不可。漢字的國度尚且可以實行一國兩制,而且五十年不變,漢字本身為何不可以實行一字兩體,而且長期並存!繁簡並存將是一個歷史時期的文字現象,急於統一只會欲速則不達,只好讓這種文字現象在歷史的大潮中最終淘出真金來。一九九一年九月〔1〕香港中通社文章《語言障礙的困擾》,載澳門《大眾報》,1991年9 月11日。〔2〕載《語文建設通訊 (香港)》,1990年5 月第二十八期。〔3〕《白話》載香港《明報》 ,1991年7月21 日。〔4〕程祥徽、田小琳《現代漢語》,三聯書店 (香港)有限公司,1989年。〔5〕摻看姚仲椿《應該開展對 “地方普通話”的研究》,載北京《語文建設》,1989年第3期;陳亞川《“地方普通話”的性質特徵及其他》,載《世界漢語教學》,1991年第一期。〔6〕程祥徽、田小琳《現代漢語》,三聯書店 (香港)有限公司,1989年。〔7〕盧紹昌《華語論集 (續集)》,新加坡國立大學華語研究中心,1990年。〔8〕汪惠迪《新加坡華語詞彙的特點》,載《語文建設通訊 (香港)》,1990年12月第二十=期。〔9〕程祥徽《繁簡由之》(增訂版) ,三聯書店 (香港)有限公司,1991年。
  • 補記本文寫成於一九九一年九月。一九九一年十二月,葡萄牙部長會議通過並頒佈中文在澳門的官方地位的法令 ,並於一九九二年二月在澳門 《政府公報》上刊登,終於完成了中文成為澳門官方語言的立法程序。(原載 《中國語文》 1992年第1期,澳門政府 《行政》 雜誌第16期,《澳門:超越九九》 香港廣角鏡出版社有限公司)
  • 什麼樣 的 中文才是 官方地位 的 中文——在澳門總督主持的澳門語言狀況關注委員會上的發言(1993)中國有五十六個民族。漢族以外,其餘均稱“少數民族”。語言是民族的標誌之一。漢族有漢語;少數民族大多有自己的民族語言,例如藏族有藏語,蒙古族有蒙古語,維吾爾族有維吾爾語,等等。也有的少數民族並無自己的語言,如回族沒有回語(個別地區在伊斯蘭宗教儀式上運用阿拉伯語,但只限於個別單詞和個別語句) ,有如美利堅民族使用英語一樣;或者原有的民族語正受漢語同化而處於逐漸消失狀態中,如滿族語,現在有人提出“搶救滿語”的口號。越來越多的民族推行雙語政策,即本族語和漢語,這是因為漢語在中國歷史的任何時期都處於官方地位。本來,某種語言是否具有官方語言地位是個簡單的命題,為什麼對漢語的官方地位要頗費唇舌才能說清呢? 為什麼在澳門會出現官方中文是粵語還是普通話的疑問呢? 這是因為漢語的方言現象特別複雜,漢語方言之間的差異遠遠超過歐洲語言與語言之閒的差異。就在廣東省境內,廣州話、潮州話與客家話未必可以溝通,而歐洲葡萄牙語、西班牙語與意大利語之間卻未必不能夠交流。然而,漢語方言間的分歧儘管如此嚴重,依然只是“方言閒的差別”而非“語言閒的迥異”。這是因為:一、漢語各方言擁有共同的書面語。漢語方言間的差異主要表現在語音上,詞彙的差別固然稃在,但只是大同中的小異,尤其在基本詞彙(“基本詞彙”係語言學名詞司,指具有穩定性及構詞能力極強等特徵的詞
  • 彙,如人、手、口、山、水等等)幾乎全部相同,語法的區別也是微不足道的。北方人來到澳門,口語不通,但憑藉書寫的紙條同樣可以乘車、購物、⋯ 這說明繞過了語音的障礙之後,書面語完全可以通行無阻。而這種書面語在方言分歧現象特別嚴重的中國通行了幾千年,也正是這種通行無阻的書面語維繫了中國國家的統一。二、分歧嚴重的方言語音有嚴格的對應規律可尋。從未出過家門的廣州人、潮州人、客家人相遇,他們即使用相同的詞語交際也不能達到溝通的目的,因為語音的差別實在太大了。分歧儘管很大,但是對應關係也十分嚴格。廣州話的g、k、h如與i、ü相拼,在普通話裡全無例外地讀作j 、q、x;廣州話收m的音在普通話裡全收n,如“臉檢儉險簽⋯ ”。附帶說一句,這些在廣州話中收m、在普通話中收n的字都有一個“僉”的構件,說明嚴格的語音對應關係常常透過漢字的稜鏡得以折射。甚至於“甚葚湛堪勘斟墈⋯ ”發音不同,但收音卻是m(粵)/ n(京) ,因為它們都以“甚”為構件。今日取廣州、廈門、上海三地語音的最大公約數即可得到中古 (唐宋)漢語的語音系統。由以上漢語的歷史與現狀的簡單說明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官方地位的中文應是歷史上早已出現、澳門人早已熟悉(即為政府公文、報章、學校教科書、字典辭書所採用)的語體文。這種語體文就是書面形式的普通話。換言之,官方地位的中文應是書面普通話。至於口頭上的語音分歧乃是所有有方言現象的國家共同面對的問題,只不過漢語方言的語音分歧特別嚴重。在政策上,口頭形式的方言允其自由發展,書面形式的方言則不必提倡。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澳門在過渡期內亦可推行此一政策。本人對於官方地位的中文的理解以及對官方語言政策的建議詳載澳門政府雜誌《行政》第十六期第四二九——四四二頁;五八五——五九四頁。又澳門社會科學學會出版《澳門語言論集》第七九——九五頁。
  • 雙語釋義與澳門雙語1 . 雙 語現 象常常聽到有關“雙語制”的議論。 “雙語”,指的是並行的兩種語言。個人具有兩種語言能力叫“個人雙語”,社會流通兩種語言叫“社會雙語”。語言學家用bilinguality和bilingualism指稱前者和後者。 “雙語制”的“制”字如何解釋呢? 是不是“私有制”的“制”或“雙軌制”的“制”呢? 語言學著作中不大使用“雙語制”這個詞語,與“雙語制”相當的術語是“雙語現象”,英文的寫法是bilingualism,也就是“社會雙語”雙語現象的形成有多種不同的原因:民族的遷徙可以造成雙語(或雙語現象) ,例如撒拉族由烏孜別克遷往青海省循化縣,與循化原有的語言構成雙語;民族閒的交往或雜處更可以造成雙語;外族的入侵或長期佔領當然也是形成雙語的普遍原因。古代澳門是單一的漢語社會。四百年前忽然來了“西人”,他們帶來了葡萄牙語,於是地方上既有原先的漢語,又有後來登陸的葡萄牙語,分別在自己的社群中流通,雙語的現實代替了單語的歷史。一個地方居住着兩種人和流行着兩種話,人的溝通和語言的交往便都變成必然,尤其是兩種人結合而蔓延下來的後代,更將兩種語言集於一身,成為 “雙語人”了。
  • 2 . 雙 語 人雙語人,英文叫bilingual,他們是“個人雙語”的體現者。 “個人雙語”在哪裡? 在雙語人身上。簡單地說,雙語人就是擁有兩種語言工具的人,他們對兩種語言都能聽、說 、讀、寫,當然雙語人之閒的這四項能力肯定不盡相同,而在同一人身上,四項能力也未必平衡。雙語人易為,也不易為。易為者,民族交往中自然形成的雙語人,他們的雙語能力是在無意之中就具備了;不易為者,有些人為了特定的目的(謀生、認同、興趣⋯⋯)而刻意追求。前者如具有中國血統的土生葡人,他們的雙語能力幾乎與生俱來;後者如經過刻苦追求而掌握了另一語言的人,例如翻譯從業人員。雙語人的雙語能力是有差別的。美國語言學家布龍菲爾德 (L.Bloomfield)說:“如果學外語學得跟本地人一樣,同時又沒忘掉本族語,這就產生了雙語現象,即同時掌握兩種語言,熟練程度和本地人一樣。”(《語言論》)布氏界定的是高標準的雙語人;人們常說的“雙語人”不過是或多或少學過外語的人,他們的思維仍用母語,另一種語言只作表達的工具而非思維的工具。科學地說:“學得”(languagelearning)外語的人只不過具有 “雙語”(diglossia) 能力,而 “習得”(languageacquisition)外語的人才算“雙語人”。雙語人以兩種語言為思維工具;diglossia所指的兩種語言分別適用於不同的場合。用於正式場合的叫“高標準語言”或 “高級語體”,簡稱 “高語”;用於非正式場合的叫“低標準語言”或“低級語體”,簡稱“低語”。高低不是優劣,而是就“正式性”(formality) 的程度而言。3. 澳門雙語澳門的雙語主要是指葡中兩種語言。澳門人掌握兩種語言的情形可
  • 分四種類型:類 A B C D葡語 √ √ √文 √ √ √中語 √ √ √ √文 √ √上表不是語言水平的高低之分,而是掌握語文的特徵之別。根據特徵之別而訓練人才、錄用人才可收合理分配人力資源之效。例如A類人可多用於學術、科學研究以及高等教育方面;D類人可在電話接聽等大眾服務性行業大顯身手;B、C類人可據書寫能力從事文字性的翻譯工作。紙上談兵很容易,腳踏實地做起來不簡單。希望有關機構能從統計各類人的數量以及評估各項工作所需的人數做起。例如現在澳門法律翻譯了多少? 尚賸若干? 何時可以譯完? 需要多少翻譯人員? ⋯⋯香港律政司年前已經表示:該署已聘用外界人士協助法律翻譯工作,在香港二萬五千頁法例中,有半數已經完成,預期一九九五年前可全部竣工(《華僑日報》社論,1992年1月20 日) 。香港的做法值得參考。4 . 雙 語教育雙語教育表現為母語教育與第二語言教育。當前的潮流提倡母語教育。以往在香港被列為中文禁區的護士學校如今也用中文授課了。然而潮流只是潮流,不能代替政策。學校教學語言以及第二語言教育應執行自由政策:澳門大學以英文為授課語言,並不使用具有官方地位的葡語或中文 (葡語中文用於專業課的教學) ;而第二語言的選擇可以是日
  • 語、葡語或法語。只有官方語言具有強制性 ,而官方語言 (officiallanguage)是“政府、法庭和公務上使用的語言”,就是說,政府、法庭和公務必須使用官方語言,其他環境中則可用可不用。澳門教育界在“第二語言”的選擇問題上爭論了多年,有關部門、有關文件提出過對等選擇的方案 (官校以中文為第二語言,私校則以葡語為第二語言) ,其實是有違民閒 (包括學校教育)語言學習的自由政策的。官校用什麼語言為授課語言,又以什麼語言為學生的第二語言,這完全是官校自己的事;私校的授課語言和學生要學的第二語言也應當由私校自己選擇。語言的選擇不是用行政方法便可成功的。三十至四十年代日本人強迫中國人學日語不見成效,八十至九十年代學習日語的中國青年卻趨之若騖。學與不學要從動機上考察:有出於功利的動機,學了它可以獲得經濟利益或提高個人的身價 ;有出於尋根的動機,學了它可以取得同種、同族、同鄉的認同⋯參詳上述資料,澳門學校的第二語言教育還應堅持對等原則嗎?一九九三年六月(原載《澳門日報》 1993年6月17日)
  • 澳門中文官方地位之顧往瞻前一九九一年十二月,葡萄牙部長會議通過並頒佈中文在澳門的官方地位的法令,一九九二年二月澳門《政府公報》予以刊載,自此中文成為澳門官方語文的立法程序最終完成。三年以來,中文的官方地位問題與法律本地化、公務員本地化同步推進,相伴而行。政府和民間都為三大問題的解決做了不少工作。單在語言問題方面,僅就筆者曾經接觸或聽聞過的就有:一、一九九二年二月,成立了以澳門總督親任主席的語言狀況關注委員會,其成員包括立法會主席、多位政務司、澳門地區天主教主教以及學術性業務性機構的代表。委員會下設教育、文化道德、立法司法、行政及社會事務四個專責小組,分頭而後集中地評估各自領域內施行雙語的狀況,已召開七次全體會議。二、調整政府機構,採取培訓專業人才和語言人才的措施,行政部門程度不等地以中文投入行政運作。法律翻譯辦公室是新設的政府機構,並且很快被提升至司級單位。該室已中譯《葡萄牙憲法》 、 《刑法典》等大型文獻,編輯出版《葡中法律詞彙》等。該室下設法律推廣部,利用報紙、電台、電視台以中文向市民普及法律知識。政府為開設以中文授課的公共行政課程、語言培訓課程以及其他以中文授課的課程耗資龐大,赴京、赴葡學習普通話或葡語的人數不斷增加。政府部門採用中文的情況參差不齊,市政部門運用得較多,而立契機構運用得較少。三、民閒社團和學術界人士積極投入語言政策的研討和語言計劃的
  • 制訂。語言計劃(language planning)是語言學的術語,亦可譯為語言規劃、語言建設等,它是通過研究幾對語言或方言之間的關係,或創立新語言系統,來改進方言閒和國際閒交際的綜合努力的統稱。 (見R.R.K.Hartmann,F.C.Stork《Dictionary of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澳門社會科學學會於一九九二年三月召開“澳門過渡期語言發展路向國際學術研討會”,會上發表的主要論文刊於澳門政府雜誌《行政》第十六期。那次研討會的論文集《澳門語言論集》被認為 “提供了有關澳門語言文字的過去、現在和未來的珍貴資料,並為 ‘科學、適用、穩妥、動態’地制訂澳門的語言計劃鋪設了路基”。 (中國國家語委刊物《語言文字應用》一九九四年第二期《一項引人注目的語言計劃——讀〈澳門語言論集〉札記》)一九九三年四月,澳門公務專業人員協會主辦“澳門中文官語化研討會”,會上發表《關於澳門政府中文官語化進程的調查》 ;一九九四年九月,澳門社會科學學會召開“澳門三化學術研討會”,會上發表《Estatuto Oficial da Língua Chinesa》(林柏濤)等有關中文官方地位的論文共八篇,載於澳門社會科學學會學報第十三期《澳門三化論文集》上列資料倘能勾勒出中文官方地位推進的大致輪廓也就會令筆者滿意了,因為限於孤陋寡聞,掛一漏萬是在所難免的。一九九五年將是制訂澳門地區語言計劃重要的一年,也是中文官方地位繼續推進的重要年份。要做好這項工作,需要解決的問題很多,而所有各方面的問題都應在科學的語言學理論指導下才能納入正確的軌道而取得成績,否則甚有可能枉費精力或勞而無功。語言這東西,人人具備,因此對語言問題人人都能參與解決,以至人人都可以提出有關語言的問題來討論,而且也都有能力按照自己的體驗或感受作出解決問題的答案。人言人殊,個個自以為是,不知真理在誰手上。唯一的辦法是把不同的感性意見提升到語言學的理論層面加以剖析,得出令人信服的結論。例如所謂官方地位的中文究竟是廣東話還
  • ,是普通話,大家各執一詞,似乎至今沒有一致的答案。其實從語言學觀點看,這是一個不成問題的問題,因為普通話與廣東話之閒只在口語發音上存有分歧 (但有嚴格的對應規律可尋) ,它們擁有一種共同的書面語,這種書面語或稱語體文,或稱白話文;只有它,才是具有官方地位資格的中文。方言在語音上的差異是任何語言都稃在的,無非漢語方音差別尤為顯著而已。在澳門,即使規定廣東話才是具有官方地位的中文,但在實行之中必然還是不理語音分歧,只認語體文為官方語言。中國對於方言的政策是提倡普通話而不強行制止方言,方言要在語言融合的進程中逐步自動消亡。在中文官方地位問題上所要做的工作都必須在語言學理論的指引下進行。這些要做的工作是:第一,科學地審議和制定語言培訓的目標。 “雙語”這個名詞在澳門於八十年代 “中文合法化”運動中開始流行,而在九十年代大行其道。 “雙語”既可作一般的社會用語,又可作語言學上的專門術語。某人以粵語為母語,大致會說葡語或英語,老百姓可以稱他做雙語人;某人以葡語為母語,大體能說粵語或英語,老百姓也可以稱他為雙語人。某人在母語之外上京或赴葡短期學習第二語言,一般市民可以稱之為接受“雙語培訓”。但是用術語的尺度衡量,這些地方都不可以採用“雙語”這個術語。目前民閒流傳的“雙語人”一詞至少可以指下列五種情形:a.具備兩種熟練程度相等的語言的人b. 日常生活使用第一語言、業務工作使用第二語言的人c. 母語之外大體可用第二語言溝通的人d.母語之外學到一些第二語言的人e. 母語之外也會第二語言個別詞句的人在語言學上,雙語人主要是指a項人,他們才是真正的bilingual澳門的某些土生葡人才能摘走這頂桂冠。b項人也是雙語人,但他們是
  • 語言學上稱作diglossia的雙語人,澳門大學以英語授課的港澳華籍教師多屬之。diglossia可譯作 “雙語,”,可譯作 ”雙言”,也可譯作 “高低語”。具有diglossia能力的人在從事業務工作時用高語或高級 (H) 語體,在日常生活中用低語或低級 (L) 語體。 c、d 、e項尤其是d、e兩項根本不應稱作雙語人。我們的 “雙語培訓”究竟要培訓哪一項人呢? 培訓a項人不大可能,因為a項人在社會生活中歷史地形成,是語言習得的結果。培訓b項人則不是一年半載便可見成效的,一個在中學讀了五年外語的學生進入大學,他的外語能力未必能夠應付大學的專業課程就是明顯的例證。然則培訓c、d、e項人嗎? 培訓出這三類人尤其是其中的d、e項人對於澳門雙語政策之推行究竟能起什麼作用呢? 而事實上參與培訓計劃的卻正是這類人居多。許許多多的實例證明,毫無葡語或外語基礎的人員赴葡學習葡語,一年半載後返回澳門,他至多只不過成就為d項人,個別甚至不過是e項人而已。他們如何承擔推行雙語政策的重任呢?這樣說來,a 、b、c項人在短期之內培訓不出來,d、e項人經短期培訓又無力挑起後過渡期翻譯工作的大樑,難道放棄語言培訓計劃不成 !非也。第二,宜將培訓雙語人才的精力和財力轉移至培訓翻譯精英和單語精英。後過渡期葡中雙向翻譯的任務極其繁重。當然不是任何文件都必須擁有兩種文字的版本,何者要有兩種語文的文本,何者並不需要,應由有關機構盡早作出原則規定。儘管不必所有文件都出以葡文和中文,翻譯的任務依然相當艱巨。什麼樣的人才能擔當如此重任呢? 一種普遍流傳的觀念是:雙語人。然而語言學的理論明明白白寫道:“會兩種語言的人未必天生就是翻譯人員(包括筆譯和口譯) ,因為兩種語言間變換(switching)的技巧必須分別學習和掌握。”(見上引《Dictionary of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更何況遣詞造句特別精密準確的法律文件,非同
  • 時精通兩種語言並且掌握了兩種語言閒變換技巧的翻譯精英誰也不敢問津。這“變換技巧”四字份量很重,否則任何一位來自北京的家庭主婦都可以擔當普通話教師,任何來自葡萄牙的水手都可以教授葡語,而多少懂一些兩種 (或多種)語言的酒店侍應都可以扮演翻譯的角色了。在實行雙官方語言政策的澳門,語文的官方地位的標誌是以該種語言立法、司法和投入行政運作。目前澳門的所謂中文法律幾乎都是葡文法律的譯本,一九九五年應當嘗試用葡中兩種語文分別立法,而且逐步增多用中文立法的機會。說到中文立法,中文的培訓就顯得十分必要和緊迫了,因為在今天的澳門街,究竟能找到幾位精通法律業務而中文的修養達到了立法程度的人呢? 這些年來,澳門的中文和香港一樣,已被英語、日語侵蝕得“體無完膚”,甚至大學生的口語和文章已經很難找到純正的中文,更遑論準確、嚴密、優美的中文!因此,後過渡期語文培訓任務還包括中文單語精英的培訓。第三,嘗試以中文直截處理中文文件與中文問題。當前澳門社會流傳着一種不成文的公式:雙語政策要雙語人執行,雙語人要透過雙語培訓才能產生。這段話倒過來說就是:培訓造就人才,有了人才才可推行雙官方語言政策。在我看來,這個公式未必可以成立,姑且不說實行四種官方語言政策的新加坡,它的總統未必一定具備四語能力;就說實行雙語政策的加拿大吧,它的總理也未必非兼通英法兩語不可。這些國家並沒有投入巨額資金去培訓四語人或雙語人,然而它們也並不因為缺乏四語人或雙語人而放棄執行四語政策或雙語政策;相反,人們看到的是這些國家在世界範圍內都堪稱實行多語或雙語政策的模範。澳門社會的現實生活向我們提示,並不是所有公私文件都需要有葡中兩語的文本,不是所有的中文文件都需要譯成葡文,更加不需要將所有的葡文文件譯為中文。政府部門早已具備用葡文處理葡文文件的能力,現在何不嘗試用中文直截處理中文文件或中文問題? 市政部門,税務部門,交通管理部門,處理民事糾紛的部門,立契部門⋯⋯一天下
  • 來,文書往來何止千宗,但相信其中大部分是無需葡中兩種語文並見的,政府行政部門完全可以用單語處理之:來文是葡文者以葡文處理之,來文是中文者以中文處理之,不必每一件都要有葡中對照的兩種文本。當然有些重要的文件需要葡中對照,那就交由翻譯人員去完成任務好了。各級官員都是政府委任的。具備不同語言能力的公職人員既然已經受命於政府,就應有權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用自己的所熟悉的和民眾所需要的一種官方語文處理行政事務。向上峰請示報告和與相關機構聯繫往來是公職人員的天職,當然是完全必要的。但那是政府內部行政運作的事,他們之間使用哪一種官方語言與市民並無直接關係,不應叫市民遷就政府內部的行政運作而凡事都要葡中對照甚至非葡文不可。舉例言之,現在一個中文的學術社團向立契部門登記註冊,立契部門是絕對不收用中文書寫的申請文件的,必須將中文的章程譯成葡文上呈,批准後必以葡文在憲報上刊登。有了這份憲報,中文社團才可以開展活動。其實這個社團的成員根本不知憲報所云,因而還是按照中文的章程行事。人們不禁要問:為什麼立契部門不可以接受中文申請並以中文簽署意見,為什麼不可以簡化行政手續而又方便民眾呢? 倘若政府部門展開一場打開以中文處理中文文件的大門的競賽,相信中文官方地位的真正實現又再向前跨進了一大步。一九九五年(原載《澳門1995》,澳門基金會出版)
  • 中文在澳門後過渡期一九八七年四月十三日,中葡兩國政府簽署了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從一九八八年一月十五日兩國政府交換聯合聲明文本之日起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這段時間稱為“過渡期”。所謂過渡者,即由此岸到達於彼岸也。如果把澳門比作一艘正在行駛的航船,它的歷史使命是要由葡萄牙政府的管治之下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管理。一九九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澳門從此進入“後過渡期”。所謂後過渡期,是指這種過渡已經進入後半段,渡船快要靠岸了,諸項工作必須加緊進行。全體澳門人今天都乘坐在這艘即將靠岸的航船上,要由我們自己搖櫓掌舵,依時依點駛向預定的目標。澳門在後過渡期要加緊做些什麼事? 有三件大事要繼續做,做好了這三件大事,平穩過渡就算完成了。三件大事是:法律本地化、公務員本地化、中文成為官方語言。為什麼要做這三件事? 因為未來的澳門由澳門人自己管治,與中國大陸實行的社會制度不同,也就是說實行一國兩制,澳人治澳,亦即基本法所說的 “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澳門人自己管理自己就要有自己的法律,自己的公務員隊伍,自己的語言文字。沒有法律本地化、公務員本地化和中文的官方地位,所謂澳人治澳必然是一句空話。三項任
  • 務又有什麼關係? 三項任務是相互聯繫、相輔相成的,缺一不會有其他兩項。三項任務是否完成用什麼尺度去衡量? 一眼就可以看到的標準是:法律是不是用中文寫的,法庭上可不可以使用漢語,公務員的大多數尤其是公務員的中上層是不是會說漢語的華人,老百姓可不可以用中文寫狀子,⋯⋯總而言之,中文的官方地位是檢驗三大任務完成的最顯而易見的標誌。官方語言是立法、司法和政府行政運作所用的語言。立法語言就是寫法律用的語言,司法語言就是打官司和法庭審案用的語言,政府行政語言就是政府文件、老百姓與政府打交道用的語言。一九九一年以前,例如八十年代初,澳門的官方語言是葡萄牙語,連電報局的電報紙上的欄目都是用葡文寫的而無對應的中文。後來情況有所改變,大約在八十年代中期,電報紙上的文字就已有葡中對照了。至今為止,澳門的法律有兩種主要的形態:一是葡萄牙的法律,二是用葡文寫成的澳門法律。用中文寫成的法律只有六個,而且這六個法律都沒有中文的解釋權;如果對它們的條文產生了疑義,仍以葡文文本為準。在法律本地化的進程中,目前有許多原有的法律譯成中文,澳門政府法律翻譯辦公室在這項工作中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在司法方面,澳門法院判案至今仍是以葡語進行,但有即時翻譯。因為被審者之中大多為操漢語不同方言的華人,即時傳譯有很大困難,據悉法庭傳譯員正在學習普通話,努力改進工作。至於政府的行政運作,以往只有葡語為唯一合法的語言,想要加入政府公務員隊伍的華人必須首先磨礪葡語,葡語成了走向仕途的工具。直至一九九一年政府正式宣佈中文具有官方地位之後,中文的文件仍然不能在政府機構中通行無阻,例如民閒社團申請立契,呈遞的文件必須用葡文書寫,你若與之辯論,立契機關可以收下中文文件而長期不予處理,甚至石沉大海。葡萄牙人來到澳門已經超過四百年了,正式管治這個地區也有一百多年的歷史,然而統治者的語言在這裡卻可以說影響甚微。八十年代中
  • 期,澳門一位著名報人預測葡萄牙人撤離澳門的時候葡語也會隨之帶走。 (葡新社對此曾有報道)此論是焉非焉留待歷史證明,本文只是從學術角度分析澳門的語言現象。一個統治民族如果真的在它統治的地區經歷了百年以上的時閒而留不下多少語言的痕跡當然是一種“不幸”(一九一九年任上的澳門總督施利華語)語言的地位從來取決於它的社會價值——經濟價值與文化價值乃至政治價值。據澳門的老居民講,以往有些(不是全部)天生會說葡語的人或多或少有一種葡語的優越感,他們僅僅因為懂得這種語言就能在政府部門供職,哪怕是收發員或郵局售票員都好;他們視精通葡語的華人為潜在的競爭對手。經濟起飛之前的澳門公務員領取的薪酬不高,沒有多少有志向的人想加入公務員隊伍,他們寧可棄葡語而就英文,前往香港或世界其他地方發展。香港政界、商界、法律界就不乏從澳門過去的土生葡人。然而要說澳門政府不注重葡語文的推廣實在是冤哉枉矣。澳門政府《行政》雜誌一九九五年第八冊第二十七期刊載了五位前任澳督所頒的訓令、法規及批示,顯示八十年來政府一直重視葡語文的推廣。一九一九年澳督施利華在訓令中開宗明義地認為“在本省 (按指澳門)及位於東方其他城市的現稃殖民地中漸漸出現葡語文化退化”的現象是一種 “不幸”,對 “導致這個可悲事實的重大及首要原因正是葡文教育不足及嘗試努力無效”表示“不能漠視”,於是訓令“本省的官立、市立、傳教士或其他政府津貼的小學必須教授葡文”。一九二七年任上的澳門總督巴波沙亦頒佈法規:“為在本殖民地小學完成課程的中國學生設立十項獎學金。除了懂得寫讀葡文外,這些學生必須懂得講這種語言。”獎勵學生之餘還獎勵教師,尤其規定“需中國人服務的公共部門只能聘請懂葡語者並優先考慮曾獲獎學金者”。一九三一年,澳督柯維喇亦頒法規,撥款支付各項推廣葡語的津貼,並且特別規定“向中文學校發放津貼優先發放予中學及那些每月上葡文課學生的人數超過二十五人的學校”。再過一年,一九三二年的新總督美蘭德又頒法規 ,重申 “殖民地政府必須維護葡語的聲
  • 望”,規定 “所有招牌、海報、通告 、節目表 、廣告以及酒店 、餐廳、小食店及其他受政府及警察監管並設於會所或娛樂場所的同類場所的餐牌必須寫上葡文”,違犯者除了“毀滅”這些設施之外還要繳付 “罰款”。一九六〇年,澳門總督馬濟時批示:“所有將進入公職編制職位的人士必須懂得閲讀及講葡語。因此在以後的招聘人員考試中,未能符合上述條件者將被淘汰。”這一批示還規定提供方便以提高公務員的葡語知識。由此可見,澳葡政府對於葡語文的推廣可謂盡心盡力了,然而政策未見推行,連最容易做到的“毀滅”那些不符規定的招牌、廣告也沒有去做。原因何在? 除了葡語利益的既得者並不熱心執行之外,更重要的原因還是在經濟上。試想你將招牌、廣告一律改寫為葡文,哪個市民會去問津? 因為九成九的市民都是只懂漢語中文的華人!八十年代以來葡語文在澳門的地位有很大轉變,因為澳門經濟起飛,政府大幅度提高公務員的薪酬,語言政策也有明顯的轉變,不再執着於不懂葡語文的華人不能進入政府部門,例如文化司署就有全然不懂葡語文的華人加入。因為薪酬福利的刺激,近年來自覺學習葡語文的華人雖還不到趨之若騖,但實在是多起來了,甚至個別新移民還想通過語言的捷徑而一登龍門。以社會語言學的觀點考察,語文勢力的強大與這種語文所代表的文化吸引力極有關係。澳門地處南中國邊陲,與中國的本土有着千絲萬縷、不可切斷的關係,可以說任何一個澳門華人都有親朋在中國內地生活,加之中華文化具有極大的凝聚力與吸引力,所以葡國文化影響中華文化不大,反而是中華文化其中包括漢語粵方言吸引甚至同化了來澳門的葡國人。澳門土生葡人的粵語水平比中國北方來的新移民高明得多。他們中的大多數 “同時掌握兩種語言,熟練程度和本地人一樣”。八十年代以來,澳門政府更進一步致力於葡國文化在澳門的留存,更加抓緊葡國語言文化的傳播與普及。葡語成為官立學校和受政府資助的學校的必修課,澳門大學教育學院受政府教育司資助,教育學院的學生必須修讀葡語,其他學院則以葡語為選修。站在今天的政府的立
  • 場,這是無可非議的。 (筆者倒是認為,只有在提高葡文水平的同時,切實認真地提高中文水平,透過高質量的翻譯才是保留葡國文化的有效途徑。)政府有關文件提出官校以中文為第二語言,私校也應以葡語為第二語言的對等選擇方案。近些年來,澳門政府實行普及葡、中兩種語言的政策,除在澳門本地開設多種類型的葡語班、中文班之外,還公費送公務員和學員赴葡萄牙學葡語,赴北京學普通話和中文。“雙語教學”的聲音在澳門響徹雲天,而且的確取得了成績。澳門在後過渡期實行葡、中雙官方語言的政策。實行這個政策當然需要精通兩種語言的人才,雙語人才越多越便於政策的推行。政府大力推行雙語教育正是為了雙語政策的落實。然而雙官方語言的政策並不一定非由雙語人來執行不可。澳門總督不通中文,他照樣可以執行葡中雙官方語言政策,他倡議成立澳門語言狀況關注委員會作為政府制訂語言政策的諮詢機構,並且親任委員會主席,主持每一次全體委員會會議。目前澳門急需的不是泛泛懂得葡、中兩種語言的人,而是應當改進立法的方法和政府行政運作的方式,合理使用已有的雙語人資源和單語精英。現在流行着一句時髦的話,叫做“做實事”。在澳門語言問題上要緊的是腳踏實地做幾樁實事出來看看。例如立法,從此刻開始再不要單以葡語立法了,凡立法都用葡、中兩種語文。截至目前,澳門絕大多數的法律還都是用葡文寫成的,連道路方面的法律也要先訂葡文,然後譯為中文,所以必須照原文譯它為“道路法典”,而“法典”二字在中文裡面無論如何用不到“道路”上面。 “法典”在中文裡含有 “經典”的意味,“民猶或未化,尚必明其法典。”(《孔子家語·五刑》)道路問題無非是些章程、規則而已,在中國人的語感中,“道路”問題無論如何都與“法典”扯不上關係。好了,現在“道路”有了“法典”,“法典”又用“可以錯過某些時候,不可失去所有”的葡式中文的宣傳口號來加以推廣,搞得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澳門居民一頭霧水,不知到底能收多少
  • 效果! “道路”問題的法律文件之稱為“法典”絕非法律起草人之過,也絕非翻譯人員之過,而是葡文立法之後譯成中文時所呈現的民族風格的差異。其實,類似“道路法典”這種無關宏旨的法律文件完全可以首先用雙語同時制訂,然後逐步過渡到全部雙語立法。司法問題同樣是這樣。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四日香港法院首次用中文聆訊案件,繼而於十二月十三日以中文宣判判詞,並未損害法律的公正與莊嚴,反而效果極佳,澳門法院何不也來一試!表面看來,語言問題只不過是個技能問題而已;實際上語言問題與社會的安定繁榮和發展息息相關。一九九四年,法國宣佈法語為官方語言之舉曾令人費解,難道法國不以法語而以英語、德語⋯⋯為官方語言!法國的宣佈其實是對英語的抗拒,法國規定,本國的報刊文章、電視節目不得出現英語的詞語和字樣,力促法語的純潔規範。一九九五年十月,號稱模範雙語國的加拿大因為語言問題鬧得幾乎分裂成兩個國家,美國“希望看到一個統一的強大的加拿大”,法國表示加拿大法語地區一旦投票獨立成功則法國沒有理由不率先予以承認。近年來漢語的“污染”實在嚴重到不堪入耳、不堪入目的地步,連中央電視台也要將“音樂電視”寫成和唸成MTV,更何況毗鄰港澳的珠江電視台、深圳電視台和珠海電視台了。電視屏上分明是“國泰傢具”,播音員偏要用普通話將它讀作“國泰家私”,而且緊接“平通全市”四字!(“平”“通”在這裡是廣東方言,“平”義與 “便宜”相同,“通”義與 “全部”相同。全句義為“比全市的傢具都便宜”)⋯⋯這些都已見怪不怪了。語言的污染不是孤立的現象。幾乎在所有描寫改革開放時期商業活動的電視劇中,其人物個個都是西裝革履、洋裝洋服,穿英國的西裝打美國領帶者有之,在廚房裡燒飯着高跟鞋者有之,用白蘭地酒杯請客人喝礦泉水者有之,而且凡“董事長”都必打高爾夫不誤,⋯⋯語言中夾雜着幾個洋語洋詞算得了什麼,洋涇浜不過是不中不西的經濟生活在語言上的反映而已。倘要清除語言的 “污染” 看來必須首先剷除產生污染的土
  • 壤。中文本來是澳門人口中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華人和土生葡人使用的語言,但是長期處於非官方的地位,因此後過渡期的重大使命和艱巨的任務是將它的官方地位真正樹立起來。我們這樣做並不排斥澳門人特別是澳門的青年人學習和精通第二種語言。單語人已很難適應現代社會的生活了。現代青年要在精通自己的母語之外學會和精通第二種甚至第三種語言。這是時代向我們提出的要求!一九九五年(原載《澳門教育·歷史與文化論文集》 ,廣州學術研究叢書1995年)
  • 中文也該回歸一九九七,將蘸着中國人喜悅的淚水寫入史冊。這一年的七月一日,“中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這引號內的辭令,是指一百五十五年前英國人用大炮架在中國人的脖子上搶去了香港。一百年後,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居於戰勝國地位的中國國民政府乞求英方歸還香港,得到的回應是人家睬都不屑於睬你!今天,揚眉吐氣的中國人要從海盜手中奪回自己的土地了!如果說近代中國備受凌辱的歷史始自殖民者搶走香港,那麼收復這塊失地無疑宣示着喪權辱國歷史的終結。一九九六年除夕之夜,莫名的興奮催促我寫點什麼獻給新的年份,終於在子夜的鐘聲敲響之前,吟成一首這樣的七律:“一角金甌失復還,百年路徑險而艱。虎門炮火驚仇膽,鎮口池煙喪敵頑。不落殘陽成故夢,盡滌國恥展新顏。望洋嶺上朝東望,隔岸同修舊海山。”今天,香港回歸到了按分秒倒計的時候,熱心的同事邀我參加慶祝回歸的徵文活動。不巧此刻我正在日夜兼程地批閲大學入學試的中文試卷。改卷與徵文,兩件事都是刻不容緩的,於是我試圖將二者放在一起,寫幾句香港回歸與中文回歸的感言。大約是一九八二年,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談判剛剛開如,我有幸參加澳門教育界代表團訪問北京,遊覽承德、西安。在國務院港澳辦舉行的徵求香港問題意見的座談會上我提出一個看法:主權不僅體現為領土、領空和領海的歸屬,而且國家學位的認可問題也應考慮在內。當時香港的情況是:外國教授來了仍然是教授,唯獨中國內地教授到了香港
  • 就不算數了;香港回歸後如果依然如此,那麼主權二字作何解釋? 我於一九七九年定居香港,為謀一份職業處處碰壁。左派中學招聘教師用普通話教中國語文,我寄去應徵表格和學歷資料卻連回信都沒收到。左派中學尚且如此,政府部門的控制更加嚴厲。香港教育司招聘兼職普通話教師,結果只有一名港大數學系的畢業生中舉。幼稚如我者碰得頭破血流還不醒悟,以為自由社會真有職業競爭的公平機會,滿懷希望地跑去申請香港大學的教席。據說七十年代港大以普通話為授課語言者僅中文系主任馬蒙 (順之)教授一人,他教的是 “現代漢語”,普通話正好得其所哉。一九八〇年順之教授榮休,希望找到接替他上課的人。我自認為是“適合人選”,於是斗膽領了一份申請表格,因為我學的就是這個專業,用普通話教這門課教了二十幾年,對授課內容不敢說能夠倒背如流,至少可以不用講義講它個一年半載。業師王了一教授為我寫了十個字的推薦信:“成績卓著,教學效果很好。”經過幾輪篩選,我的名字還在名單上,並且獲得見工的機會。見工時陣容可謂鼎盛,唯獨缺了順之教授。主持人提問的第一道題是 “有沒有英聯邦學位? ”我啼笑皆非,只好在心中作答:“一個念中文的人要你英聯邦學位見鬼去!”侄是我所尊敬的慷烈教授提了三個專業性的問題,我自信回答得相當得體。然而這不過是一齣過場戲而已,在我的求職經驗中多了一次失敗的記錄。事後我聽友人的勸導,利用假期寫了一篇論文取得了英聯邦的哲學碩士學位。導師一再動員我再拿一個博士學位,我想沒有多大意思,也就沒有認真進行。這些都是絕妙的小說題材,留待以後演繹吧。其實不是香港人排“內”(內地之內) ,而是港英政府的政策使然。近日我幫助家人翻箱倒櫃大掃除,發現了一份褪色信箋上的 “歷史文獻”。一九八〇年我在港大語文研習所作兼職語言教師,結識了文才、詩才、口才、急才都了得的陳耀南博士。在我心目中,他是第一流的教師,也是第一流的演說家,然而他的日子過得也不怎樣舒暢,原因是他的學士學位不是在港大拿的。當時我真納悶:在香港中文大學念的中文
  • 怎麼也受歧視? 想到這一層,我這個北大畢業生的怨氣也就消了一半,但我的確為他不平,於是寫了一首七律寬慰他。詩曰:“久唱陽關曲未終,天涯路盡始相逢。池前萬卷評青史,木下三分走飛鴻。翡翠宮深承夏雨,薄扶林廣坐春風。文章真偽誰人曉? 試比琳瑯紙上功。”信哉“詩無達詁”!友人們以為這首詩在寫我自己。要說寫我自己,那只有開頭兩句:我來自陽關之西,到了天涯路盡之處才找到了故人。以下三聯六句都是寫給耀南兄的:他的博士論文《魏源研究》以及他對《文心雕龍》的研究都卓有見地,他彷彿用一池硯水評論青史,又寫得一手“入木三分”的好字。我認識陳博士的當天他剛剛考到車牌,深度近視的學問家第一次獨力駕駛就載着幾個朋友到翡翠酒樓飲茶,還無論如何不讓別人付鈔,理由是 “感謝諸位的信任,把高貴的生命全都託付於我了”! “翡翠宮深”記的是這個細節; “薄扶林廣”自然是指港大校舍之所在地。尾聯兩句最容易教人以為是寫程某自己,而實實在在是為陳博士抱打不平。第二天,我收到“次韻奉答”的和詩,博士對我也懷抱着一腔意氣:“癲飙狂霈幾時終,此日荊州慶我逢。廿載西寧藏霧豹,一朝南島出雲龍。牆稀薜荔遮秦雨,術有師承播漢風。真學漫嗟無雅賞,且看邃密沉潛功。 ”看看落款:“一九八〇年五月二十八日未是稿”我不知將這篇文章寫到哪裡去了,好在題目是回歸感言,有 “感”而發的“言”辭都可以入題,況且我說的幾個小故事勉強可以歸到一個共同的主題:港英政府治下的中文地位不高,中文先生的日子也不好過。如今香港回歸在即,中文是不是也該回歸呢?語文從來是民族文化的載體,也是國家主權的象徵。語文地位的高低從來都是人為的。我從不苟同所謂某種語言熱情,某種語言生動,某種語言優美⋯⋯的議論。熱情的是人,人將語言運用得生動優美。這跟寫字作畫是一個道理。字畫好不是筆墨的功勞,而是藝術家運用筆墨表現了非凡的工力;語言的性質與筆墨相當。語言如果能分高低,即等於
  • 人種或民族可分優劣。那是多麼可怕的理論!有一位在外國教哲學的華人教授在香港刊物上長篇大論硬說漢語的詞彙“貧乏而不穩定”,其論證方法是無休無止的舉例,例如英文的一個詞在漢語裡找不到與之對應的詞,必須用短語或句子才能翻譯出來,⋯⋯我想,如果倒過來說,不是也有許許多多漢語的詞不能譯作英語嗎? 記得著名作家茅盾說過,凡是翻譯不出的東西正是民族風格之所在。不信請問那位教授,能不能將中文的斟酌、屈指、漏夜、斡旋⋯⋯的韻味原封不動地譯成英語?說話要看場合,觀潮須揀時閒,真理總要符合特定的時空條件。在香港主權即將回歸中國的歷史時期,為了體現主權的所屬,中文應當名副其實地提升到官方地位,學校教育則要責無旁貸地訓練學生使用純正的中文,那種夾雜着英語單詞的港式中文實在須要休息了。第二語言的選擇完全必要,國際交往和社會生活要求有更多的雙語人 (bilingualdiglossia)。第二語言的掌握也必須追求純正,例如純正的英語、純正的法語、純正的西班牙語等等。香港過渡的航船經過十五年的風風雨雨,現在即將平穩地靠岸。主權回歸了,中文也應該回歸。航船靠岸再揚帆!在浩浩蕩蕩的船隊中,有一葉不可小看的語文的輕舟!一九九七年六月(原載《心聲集》 ,澳門大學出版1997年)
  • 回歸後澳門語文的前景二十一世紀來臨的前夜,是該認真討論澳門的語文問題的時候了。要解決澳門的語文問題,必須首先了解它的今天。澳門語文的今天可以歸納以下幾個要點:一、三語流通。中文在民閒流通,使用漢語的人口總數佔全澳人口的百分之九十六;葡語是官場通行的語文;英語在金融、外貿、高等學校等領域中運用,是一種與世界接軌的語文。二、兩種官方語文。葡語在澳門至少有一百五十年的官方地位 ;中文的官方地位是一九九二年才開始列入的,目前正在積極落實中。三、漢語方言複雜。粵方言勢力獨大,一百個澳門人中有九十六個人說漢語,這九十六個人中超過九十個人說粵方言;閩方言次大,福建人、潮州人、汕頭人、海南人都是閩方言的使用者;普通話地位正在急起直追,差不多所有初到澳門而不會說粵方言的中國人都以普通話為“過渡語”——由自己所說的方言過渡到粤方言,一旦會說粤方言就盡量使用粵方言,普通話成為他們的備用語言了。澳 門語言的明天將是什麼樣子呢 ?一、 仍是三語格局。三語的排序可能由“中葡英”逐步轉換成“中英葡”。這裡主要是葡英地位轉變的問題。葡語地位將逐漸讓位於英語,其原因是英語的擴張力很大。雖然中葡兩國政府早已達成中葡兩種
  • 語文同為澳門的官方語文的協議,然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許多場合既不用漢語,也不用葡語,而是用並不具備官方地位的英語。幾年前,一家政府銀行在它的提款機上張貼使用須知,申明如葡、中兩種文字發生歧義,請以英文為準!二、語文官方地位將會此起彼伏。此者,中文也;彼者,葡語也。中文將逐步成為使用頻率高於葡語的官方語文,因為官方語文是國家主權的標誌和象徵,政權回歸了,語文也會跟着回歸,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更重要的是絕大多數在澳門生活的中國人並不懂得另一種官方語文(葡文) ,只懂得自己的民族語文。因此之故,普通話將會有很大的發展。在澳門,不會出現香港回歸後中文與英文爭執不下的局面,以母語為教學語言的問題在澳門不會吲起爭論。在葡語的推廣或普及方面,正式統治澳門一百多年的葡萄牙沒有取得成功,甚至可以說是失敗者。三、保留葡語仍有必要。葡語之所以還會在澳門存在,因為一是“五十年不變”政策的保障,二是基本法的明確規定 (葡文也是正式語文) ,三是事實上有一些操葡語的土生葡人和葡萄牙人在澳門工作和生活,葡語有其實際的需要。在今天的時代,改變單語傳統,掌握雙語、三語或多語直接與現代化相關。因此,即使把整個澳門都變成葡語社會,也可以視為對單一的漢語社會的補充。包括葡方和中方的人士在內,不少人有一種誤解,一提到官方語文問題,總以為兩種官方語文勢不兩立,非此即彼或者非彼即此;又以為為了繼承葡國文化非強迫澳門居民學習葡文不可。殊不知語文只不過是交際的工具,就如同工人手中的起子、鉗子一樣,解決什麼問題就用什麼工具,沒有萬能的工具。保留葡國文化透過中文的工具同樣可以達到目的。一個連自己的母語都掌握不好的人如何能學到和掌握其他民族的文化?面對上述語文事實,我們要做的一項重要工作是“語文規劃”。在世界範圍內,對語文規劃的理論研究是近三十年的事情。在中國,從事語文規劃的實際工作雖然有非常久遠的歷史,但從理論上加以探索卻是
  • 近幾年的事。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澳門語言學會召開了一次“語文規劃的理論與實踐學術研討會”,比較集中地討論了一些關於語文規劃的問題。在那次研討會上,既有語文規劃的理論探討,又有語文規劃的實踐文章。在理論探討方面,澳門大學中文學院語言學教授丁金國的《語文規劃研究述評》回溯了語文規劃研究的歷史,全面介紹了西方學者關於語文規劃的主張和流派,評述了中國內地以及澳門語文規劃的理論研究的情況,申述了他對語文規劃的許多問題的見解:語文規劃的內容、語文規劃的原則和標準、語文規劃的類型、語文規劃的程序等等。這些論述無疑打開了我們的思路,對於我們處理澳門的語文規劃問題起着十分重要的理論指引和借鑑的作用。現代先進的國家和地區都十分重視語文規劃這項工程,原因是語文規劃雖然是一項作用於語言文字的社會活動,但所涉及的問題,不僅有行政、司法,還有大眾傳媒、國民教育。可以這樣說,語文規劃是現代社會生活的不可缺少的一個方面,甚至可以說是牽一髮可動全身的問題。正因為如此,語文規劃這項工程多數是由政府出面主持的。中國歷代政府都十分重視語言文字問題,這是因為有實際的需要。中國地方大,人口多,又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各個民族有各個民族自己的語言;就是在漢語內部,方言數目之多、分歧之大,也可稱“世界之最”。為了國家的統一、民族的團結,不以語文的統一來配合是不可能竟其功的。試想沒有一種全國都能聽懂的普通話、沒有一張各方言區人民都能看懂的報紙,中國還談得上是一個統一的國家嗎!對照現代化社會的要求,澳門缺乏一個現代化城市必須具備的“語文規劃”。語文規劃是政府根據社會需要對現有語文進行有計劃的管理與改進的活動,具體包括語言選擇、語言協調、語言規範,甚至“語言立法”等等。在語言選擇問題上,“官方語言”的確定與語文規劃中的“語言選擇”有關。這個問題在理論上得到了解決。官方語言用於三個方面:行政、立
  • 法和司法。在行政、立法、司法三類機構之外,人們愛用什麼語言就用什麼語言,這是你的“自由”!然而在目前,中文在上述三類機構中還不能做到“通行無阻”,隨着過渡期的最後完成,這種狀況要盡快改變。用高標準衡量,即使中文在行政、立法、司法三類機構中通行無阻了,也澴只是解決了應用層面上的問題,還有理論層面和教育層面上的要求。兩種官方語言的地位問題與語文規劃中的語言協調有關。未來澳門特區將實行中、葡雙官方語言的政策。以往的歷史事實是,葡語曾經長時期地扮演單官方語言的角色,九十年代開始中文才取得官方語言的地位。現在這兩種官方語言的地位還沒有到達“平起平坐”的地步,當然必須首先爭取平等地位,然後不可避免地將會出現“彼消此漲”和“此起彼落”的局面。在澳門這個雙官方語言的社會裡,必須從理論到實踐解決好雙語政策的問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條文中提出一個正式語文的概念。正式語文一定是規範的語文,不是一種語文的任何變體都可以“濫竽充數”的。對中文來說,規範的語文在口語上是普通話,在書面上是語體文。澳門在推廣漢語普通話方面熱情很高,效果較好,應當持之以恆地繼續下去;但是與此同時,還必需提高書面普通話(或稱語體文、現代文等)的地位,因為官方語文主要是指語言的書面形態。從現實需要看,能說一口標準的普通話不如能寫一手合乎規格的應用文更為實在。語文規劃是一項有形可見的工程,政策、法規的制訂,字典、辭書的編纂,讀本、教材的出版,⋯⋯都要着手去做。透過有形,我們將會得到無形的影響,那就是人才素質的提高,澳門社會的平穩過渡,澳人治澳局面的出現。一九九九年(原載 《澳門語言學刊》 第8 、9期1999 年7月)
  • 澳門中文公文的回歸之路澳門回歸之前,用中文寫的公文一直為人詬病,這早已是不爭的事實;回歸之後的情況要好一些,但仍然不盡如人意。參照許多國家或地區政權建設和經濟建設的經驗,公文的規範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總體語文規劃的組成部分,是與政權建設和經濟建設同步進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之初,中央政府的機關報《人民日報》 以半年之久的時閒連載呂叔湘、朱德熙兩位著名語言學家的普及性著作《語法修辭講話》 ;國家制訂第一部憲法時聘請呂叔湘先生負責憲法條文的文字審定工作。 (據說 “和”“同”的分工就是那時確定下來的:“和”作連詞用,“同”作介詞用)各種與語言文字應用有關的機構很快建立起來並且投入工作,例如文字改革委員會 、中國科學院語言研究所、推廣普通話委員會等等。澳門回歸祖國將近一年了,語言文字工作應當相應地提上議事日程;特別因為澳門曾經在外族統治下經歷了幾個世紀的歲月,葡萄牙語文獨佔官方地位也至少有一百多年歷史,公文的用語和格式早已不是中文原有的形態了。目前澳門公文寫作中存在的問題,其實都是這個特定的歷史原因造成的。回歸後百端待舉,其中包括中文公文的回歸。澳門中文公文寫作稃在什麼問題呢? 澳門的中文公文的確都是用漢字寫成的,詞語也是漢語的詞語,語法仔細分析起來沒有什麼不合規則的地方,甚至句子成份比一般的句子還要完整,然而連讀起來卻總覺得不像是會說漢語的人說的漢語,侄是像在聽外國人說中國話,或者像是
  • 在讀葡語的譯文。這種公文常常把讀者帶入五里霧中,讀這種文字比讀真正的外國作品的譯文或者中國的文言文還要費勁兒,甚至反覆讀了多少遍也不得要領。葡萄牙人在澳門立足了四百多年,他們在這裡未能把他們的母語推廣開去 (如同英國人在殖民地推廣英語那樣) ,卻留下了這種叫中國人難以看懂的中文“應用文”!直到2000年7 月,這種所謂葡式中文在回歸後的特區政府文件上仍然留有痕跡,真叫人為之欷歔!7月份出版的第47期《澳門公共行政雜誌》刊載了一份批示,規定公務員在執行任務時必需出示用中葡文書寫的名牌,接聽電話也應報告自己的姓名和職務。這是特區政府的一項德政,受到市民的擁護和讚揚;然而它的行文卻實在不敢恭維。批示原文是這樣的: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的實體 ,包括臨時市政機構及屬法人機關或公共基金形式的公務法人 ,其工作人員在執行接待職務時必須識別其身份 。二 、上述識別應至少透過工作人員的姓名為之 ,且為以兩種正式語文登載其姓名 。三 、在電話求助的情況下 ,接聽之人員應透過其姓名及所擔任的職務表明其身份 ,而不論是否正執行接待職務 。四 、⋯⋯這份批示的第一條至少有兩處不當;一、“執行”的應當是 “接待任務”,不應當是“接待職務”。 “任務”指責任範圍內應做的事情,“職務”指一個人所居的職位,還指居於這個職位所應當做的事情。批示上的“工作人員”是“職務”,這個職務所承擔的“任務”之一是“接待”,在執行接待任務時必須表明自己作為“工作人員”的身份,不執行接待任務時那就另當別論。二、 “識別”的對象 (語法上的賓語)是對方或第三者,“表明”“表白”的對象才是自身。例如表明自己的身份,表白
  • 自己的心情。不是有首歌這樣唱嗎:“,總想對你表白,我的心情是多麼豪邁”? 批示第二條想說要用中葡兩種文字寫出工作人員的姓名,那就直截了當說好了,何必先說這種 “識別”透過姓名 “為之” 而被識別的姓名要以兩種正式語文“登載”? 批示第三條也可以刪掉“透過其姓名及所擔任的職務表明其身份”中的“透過”二字,將詞序調整為“表明自己的姓名及所擔任的職務”。思放先生為文批評了這份文件,懷疑它是否先由葡文起草而後翻譯成中文。 (2000年9月6 日《澳門日報》《葡式中文半通不通》)筆者同樣感覺到,如果這份文件果真先用葡文起草,而後翻譯成中文,那當然是不恰當的;但如果是用中文直接寫出來的,那更說明葡文公文的寫法不僅侵襲了中文公文的肌膚,而且滲透了中文公文的內臟 !有鑑於此,改革澳門中文公文寫作,第一件要做的事是:從葡文公文的圈子中跳出來,改用中國人的思維方式構思公文,也就是說,寫作公文時要用中文打腹稿,用中文去表述。在回歸前漫長的歲月中,澳葡政府公務員尤其是其中從事文字工作的公務員習慣了用葡文思考行政程序,習慣了用這種語文的公文格式來書寫文件。在那個時期,許多翻譯人員已經完全習慣了葡式中文,讀者對譯文的任何質疑,他們都不以為然、一笑置之,並不認為有任何質疑的理由。例如不少市民曾經對“道路法典”提出過批評,覺得“法典”二字莊重而嚴肅,道路問題無非是些交通規則之類的芝麻綠豆的小事而已,怎麼能與莊嚴的“法典”二字相配呢? 翻譯人員說,按葡文法律詞彙關於“法典”的定義,按葡文的原文,使用“法典”這個詞兒一點也沒錯,所以《道路法典》一直沿用到現在。翻譯有所謂直譯、意譯、死譯等等不同的方法,還有不同的層次與要求:法律文件一般要求字對字的翻譯、詞對詞的翻譯、術語對術語的翻譯;有些文體要求句對句的翻譯、段落對段落的翻譯;詩歌之類的文體還要求譯文保留原文的韻味哩!由於文體的限制,再好的譯文也是不能代替用本族語書寫的文件的。像思放先生批評的那份文件,如果
  • 直接用中文佈局,用中文表述,必然會為更多的讀者理解,不會引來如此強烈的非議。有識者早在回歸前就已經爭取雙語立法、雙語書寫公文的權利,改變先以葡語立法,然後翻譯成中文,如果譯文與原文發生衝突概以葡語為準的不公平現象。 (以葡文為準的文件見《法令草案》第一一/ 八九/ M號,第一條“三、倘葡文本與中文譯本或中文本在理解上遇有疑義時,具以葡文本為準。”) 公文起草人在同一個主題的規定下,你寫你的葡文,寫出來給懂得葡語的人看;我寫我的中文,寫出來給懂中文的人看。各行其道,條條道路最後都通向羅馬。這個並不過份的建議相信在澳門特區時代會得到採納。公文寫作本來沒有多大學問,它不過是人們根據環境與任務的需要將自己的語文能力作適應性的運用而已。這種文體有比較固定的格式,但是學起來也並不困難,無非是在文字的排列上遵守一定的規格,在詞彙的選擇上用一些固定的詞語,尤其要在適當的地方加上一些套語。在公文格式方面,香港法定語文事務署做了有益的劃一工作,例如規定“公函”的常用稱謂“應平實得體,切合身份,不宜過份客套或謙卑”,還規定了某些特殊的稱謂如“需要詳列收信人的勳銜/ 榮銜時,勳銜/榮銜的部分可用英文縮寫語寫出來”。公函的格式一般是在開頭第一行列舉“本署檔號”,第二行列舉 “來函檔號,”。香港法定語文事務署出版了一本《政府公文寫作手冊》 ,其中許多內容值得我們參考。 (但不一定照單全收,因為他們也有許多未必完美的地方,尤其是文中的用語、風格。)廣東省寫作學會會長劉孟宇教授在他主編的《寫作大要》中說:“公文是一種以說明為主,兼有敘述、議論成份的應用文體,具有特定的格式,在特定的範圍中使用。”公文短則幾句話,長則類似一篇短小的說明文、一份介紹書、一封簡單的書信。如果與其他文體比較,公文不是長篇小說或大型話劇,而是比短篇小說還要短的小說或比獨幕劇還要小的劇本,凡有一定寫作能力的讀書人幾乎沒有不會寫公文的。許多“應
  • 用文寫作指導書”的作者或應用文方面的專家級人物 (陳耀南教授、于成鯤教授、陳志誠教授、劉孟宇教授等等)恐怕未必都接受過“尺牘”之類的專門訓練,他們都是憑藉深厚的漢語文的功底在應用文的寫作方面創造了自己的學術成就,博得人們的尊重。難的倒是語文能力的提高與行文技巧的掌握,以及表述一個具體內容時遣詞造句的文字操作。寫作長篇大論的文章,很容易攙雜一些可有可無、重複顛倒的廢話,寫作短小的公文如同演出限時的話劇一樣,是一句廢話也不能要的。公文寫作要求把語言運用得特別精練和準確。在讀者或市民的批評聲中,我們很少聽到關於公文格式的批評,聽到的批評意見幾乎都是公文的行文。例如上引思放的批評意見,沒有一個字是關乎公文的格式的,他所批評的是行文的 “半通不通”,整份文件是一種 “葡式中文”的風格。公文所需要的語文是帶有書卷味兒的語體文;在澳門這個地方,還需要帶有白話夾文言的那種半文半白的風格。例如有些文件用”之”不用“的”;或者主要用 “之”,間或用一兩個 “的”等等。這種文體是一種比較莊嚴的文體,也是一種比較高雅的文體,表示行文者具有較高的文化素養和語文修養。有鑑於此,改進澳門中文公文寫作,第二件要做的事是:提高語文水平,寫簡潔的白話文,同時學會寫半文半白的文章。因此,我們應該質疑前朝政府推行的語文政策是否有不當的地方。不知是有心還是無意,當時的政府混淆“個人雙語”與“社會雙語”的界限,以“個人雙語”取代 “社會雙語”的概念,要求入職的公務員都能說幾句葡語,同時又能說幾句漢語。前朝政府不厭其煩地、從不間斷地送公務員上北京學普通話,赴葡萄牙學葡萄牙語,不知動用了澳門人多少血汗錢!好像採取了這樣的措施也就可以向社會和公眾交代他們已經執行了雙語政策和落實了中文成為官方語言的政策!然而真實的效果如何? 當然,接受過培訓的公務員的普通話能力或葡語能力的確有所提高,但是中文公文的寫作水平依然原地踏步,中文的官方地位依然沒有實現。中文官方地位還沒有確立,前朝政府和他們的祖家就在那裡吵吵
  • 嚷嚷地要保持和強化葡文的官方地位,提出搞什麼“雙語通則”,叫喊保留葡語學校。 (誰不讓開葡語學校? 豈止葡語學校,特區政府應當執行教學語言完全自由的政策,允許開辦英語學校、法語學校、西班牙語學校以及以任何語言為教學語言的學校 !特區政府的確執行了這樣的政策。)中文的官方地位沒有得到真正的落實,中文沒有獲得參與立法的權利, 中文公文寫作水平的提高只能是一句空話。根據澳門的實際情況與實際需要,應當重新評估前朝政府所推行的“雙語政策”,尤其要摒棄有人提出的“雙語化”口號,從頭開始制訂和執行培訓翻譯精英與培訓單語精英的政策。前朝政府推行的雙語政策和“雙語化”口號,是要把兩種語言“化”進一切領域,在一切領域內都實行雙語並舉。實際的社會生活和實際的語言生活都沒有這個必要。所謂澳門是一個雙語社會,指的是在整個社會範圍內,存在着漢語和葡語這兩種官方語言,不是指澳門人或澳門政府的公務員個個都會說漢、葡兩種語言,個個都必須掌握漢、葡兩種語文。在雙語社會,“雙語人”的數量總是有限的,兩種語文之間的交流與溝通從來就是透過翻譯人員來實現的。澳門開埠之前就有在葡萄牙人與華人的通商活動中起中介作用的“舌人”、 “通事”或“通譯”(詳劉羨冰《澳門開埠前後的語言狀況與中外溝通》 ,載《中國語文》 1994年第一期,又見其所著《雙語精英與文化交流》 ,澳門基金會出版)因此翻譯人員的培訓必不可少,特別需要培訓出多個語種之閒的翻譯精英 (中英、中法、中葡等等) ,以便準確地、高質量地翻譯重要的文獻。在雙語社會,大量的語文現象都是用單語的形態表現出來的。到媽祖廟進香需要雙語嗎? 四個華人作方城之戰需要用葡語嗎? 葡國人到葡國餐廳用餐需要用漢語嗎? 前往特區政府辦事,華籍市民自有懂華語的公務員“執行接待職務”,葡籍人士自有葡籍公務員或懂得葡語的公務員“執行接待職務”;絕不是沒有掌握雙語就不能進政府辦事。因此分別提高不同語種(主要是漢語、英語、葡語)的水平、造就一批單語精英非常必要。單就漢語而言,沒有漢語
  • 精英是不能滿足立法、撰寫諸如施政報告、工作評估等等重要公文的需要的。澳門的公文寫作,問題主要出在母語的水平過低和兩種語言之閒的翻譯水平過低,據說最近有一份重要的報告準備請大海那邊的專家過來撰寫。語文不通、羅輯不週密,甚至社會常識的不足的現象隨處可見,隨便舉幾個例子看看——例 1 :“進行直接搜集資料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保守職業上的秘密 ,不得以個人身份洩露統計資料 。”不以“個人身份”,當然可用“雙體名義”。但是用集體名義就不是“洩露”而是 “公佈”例2 :“鑑於××法令所訂有需要對普查資料收集的參與人員設立工作證。”“普查資料收集的參與人員”是否就是“參與收集普查資料的人員”? “設立工作證”是不是以改為 “製作工作證”為好?例3 :“押票銀為葡幣貳萬圓,可入賬於新馬路大西洋銀行總行之澳門政府賬戶或以銀行擔保信。”“以銀行擔保信”後面確實是個句號,但實在不知所云。例4 :“本行於本月五日發生劫案,當時曾對一名移民局警員發生誤會。後證實與該案無關。特登報向該移民警員道歉。”意思可以猜想出來,但語句絕不順暢。例5 :“這告示是指明我們公司前任財務專員×××已不是我們公司的僱員。”通俗是夠通俗的了,然而失之太過通俗,少了些莊重。我想特別為港澳地區半文半白的行文風格說幾句話。公文應當具備正式性與莊重性,半文半白的文字是最能承擔公文寫作的需要的。港澳
  • 地區通行的便是這樣一種公文。對於這種風格,我們不可輕易否定。半文半白的公文通行於海外華人社區,用途極廣,它既具備公文的簡潔性特徵,又最適於表現公文的莊重格調。這是一種具有高雅風格的文體。例如大學發給一位兼職教師的續聘書這樣寫道:承蒙 閣下歷年協助教學 ,至為銘感 。為誌敬意 ,校方特奉函邀請 閣下於新學年繼續支持 ,嘉惠學子 。 耑此再申謝忱 !收到這樣的續聘書你會感到自己的付出受到了尊重,油然產生一種莊重感與使命感。又如有這樣一份推薦書:⋯ 舉凡課程之安排 、校外學人之聯絡 、有關教務行政之實際事務 ,胥由某君負責 ,本校得以發展 ,有今日之成就 ,某君之力獨多 。某君在本校服務 ,工作之積極 ,與同僚相處之融洽 ,任事之認真 ,處處表現其優越能力及其對校務之貢獻 。故樂意為介如上 。如果你應徵文科職位 ,這份頗帶一點古意的推薦書的確會幫你的大忙,就憑你能找到這樣的人為你寫這樣的推薦信,聘人單位也會給你加分。要想掌握與運用這種文筆,那是需要作長期的艱苦的修煉的。且舉兩個修煉得還稍欠火候的例子:香港有一則《非吸煙工作閒》的“通告” ,全文為 :“這裡是非吸煙工作間 ,請勿在此吸煙 。如要吸煙 ,可按右圖所示 ,前往吸煙區一〇四室 ,多謝合作 。行政主任許△△”短短兩句話 ,開頭的 “這裡是”是大白話 :“請勿在此”具是文言,後面的“所示”、 “前往”也都是文言。既然整篇主要是文言味道 , “這裡是”就應該換作文言的 “此處係”或 “此處為”。再者,
  • 既然是通告,“多謝合作”以不用為上。澳門《出版法》第一句說:“出版界是體現思想表達自由的最佳工具,亦為所有現代社會的一項基本權利 。”這個句子由一個主語 (出版界) 、兩個並列的謂語(是⋯ ,亦為⋯ )組成。兩個謂語動詞一個用白話的“是”,另一個用文言的“亦為”,顯然在風格上有欠統一,要麼改作“是⋯ ,也是⋯ ”,要麼改作“為⋯ 亦為⋯ ”;如果用“是”字做繫詞,助詞應當用 “的”,如果用 “為”字做繫詞,助詞應當用 “之”,這是對語言運用的進一步追求。至於“出版界是最佳工具”, “出版界亦為所有現代社會的一項基本權利”恐怕在主語與賓語(邏輯上的“表語”) 的搭配上還可以斟酌吧。寫作公文就像歌唱家唱小曲一樣,掌握了樂理,練就了嗓音,那是什麼歌都會唱的,其中包括類似小調式的公文。我們要唱出澳門市民聽得懂和喜歡聽的樂曲或小調。二〇〇〇年十月(原載 《語言文字應用》 2001年第1期)
  • 公文改進三步驟一、 “公文”範圍。我們在這裡不討論 “公文”的概念,只大致劃一個公文的“範圍”。我們把公文圈在一個比較寬泛的外延裡面,即公文首先是指政府部門公佈和發出的自上而下的文件,也指平行機構之間的文件往來,自下而上的文件也包括在公文裡面;私人機構公佈和發出的文件權且當作公文。作這樣的劃分只是為了公文寫作時的方便;從學理上說肯定是不週延的。我們討論的對象主要針對政府自上而下的公文,但不有意排斥其他類型的公文。二、澳門公文的現狀。從公文格式和語言形式上分,澳門流通中葡英三種文字的公文。英文的公文主要在金融、銀行、國際貿易、高等教育等範疇通行,回歸前、回歸後沒有什麼差別。葡文公文在回歸前是政府公文的主要形式,回歸後有很大變化,但它對中文公文的影響卻非常之深。中文公文在回歸後越來越佔主導地位,甚至有人驚呼:現在收到的文件都是中文;但實際上回歸後的中文公文是虛有其表,骨子裡卻還是葡文。一位負責公文翻譯的專家說,現在的中文公文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從葡文翻譯過來的。因此我在《澳門中文公文的回歸之路》中提出澳門的中文公文問題的主題是“回歸”二字,而這條回歸之路首先是從葡文圈子裡跳出來。請看兩個星期前的一份政府公文:
  • 來 函 編 號Sua refarancia來 函 日 期Sua comunicacao發 函 編 號Nossa refarancia澳門郵政信箱463號C.Postal463, Emacau傳閲公函Ofic-Cire. 388/39/DASFP2000 2000-11-13事由:Assunto 活 動 宣 傳 Divuigacao de actividade謹 通 知 閣下 本 福 利處 將 開辦 之最 新 旅 遊 活 動 資 料 如 下 :Para os devidos efeitos , junto envio uma circular que refere ao turismo social na seguintetabela :004 1/DASFP/2000 馬尼拉四天遊4 Dias a Manila並附上有關傳閲。請 閣下通知貴部門員工。Solicitando e agradecendo a V. Exa . Se disne mandar divulga- la junto dos trabalhadoresDesses Servicos .順頌台安Com os melhores cumprimentos .局長ADirectora× × ×這份文件不足五十個字,用了“謹”“頌”“閣下”“台安”這些頗具民族特色的詞語,但掩蓋不了整個文件的異民族風格。作為一份自上而下或平行機構間的公文,可以不用“閣下”“台安”這些高檔的詞語;尤其是在洋氣十足的上下文中,摻雜這麼幾個傳統詞語給人的感覺實在不那麼協調。這份公文還有一個附件,文字說明是“現附上由行政暨公職局之活動宣傳傳閲公函”,也是個欠缺動詞的不通的句子。如問澳門中文公
  • 文是什麼樣子? 這就是澳門的中文公文的典型形態,澳門市民就是在這樣的中文公文裡生存,揣摩政府部門的意思。不難看出,它不是用中文寫出來的,而是用中文“翻譯”過來的。如果是中文的“原創”,它大概是:逕啟者:本局福利處將舉辦“馬尼拉四日遊”活動,茲送上有關資料供傳閲,請通知 貴部門員工。謹此奉達。局長 ×××2000年11月13日三、澳門中文公文與其他華人社區中文公文的比較。澳門中文公文恐怕落後於所有華人社區的中文公文,甚至只是處於起步或建立階段。海峽那邊的台灣保留傳統較多,行文不少文言成份;海峽另一邊的大陸則盡量與口語接近,公文形式走向簡化。海峽兩岸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都在追求用純正的中文寫作公文:純正的白話、純正的語體文、純正的文言,半文半白的文字也要求達到規範的程度。香港以中英兩種語言為官方語言,公文也只存在中英兩種形態,其中英文的公文模式早已定型,中文的公文雖然還需要進行大量的規範工作,但已經“進入狀態”、“踏上正軌”,剩下來的是做規範與提高的工夫;澳門是一個中葡英三語流通的社會,官方語言是中葡兩種語文,英語勢力不比官方語言小,公文也就有中葡英三種形式。回歸前立法、司法和政府行政運作中使用的語文幾乎全是葡語,沒有給中文留下多少空間。那時沒有什麼 “原創性”的中文公文,有的只是葡文公文的中文譯本。由於葡文公文的影響,即使有人運用中文寫作公文,寫出來的公文從格式到用詞都擺脱不了葡文的影子。雖然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都強調在港澳實行一國兩制,因此在理論上公文可以各自為政、各行其是,但從實用和實效考慮,語文
  • 現象 (包括讀音、字形、公文格式等等)完全沒有分道揚鑣的必要,侄是以整合統一為好,因為語文的統一和公文形式的整合有利於溝通,有利於推行一國兩制,也有利於持不同觀點的人展開討論或潜論。四、改進澳門的中文公文寫作包括三個內容與三個步驟:首先是公文格式的統一,其次是行文的漢語化或民族化,三是文風的改進和提高。目前的情況是:1、 公文格式尚未統一,僅以落款為例,就五花八門:有些落在公文的開頭,有些落在結尾,有些落在成文日期前面,有些落在成文日期之後,橫書的公文落款有落在左邊的,有落在右邊的,還有落在中間的。2、在行文的用語民族化方面問題最多、最突出,不少公文好像是葡文的譯本。3、文風的改進除了語言的民族化要求外,最值得研究的是文言白話的風格問題。澳門現行公文在文白上有三種形態:一是全文言,二是全白話,三是文白夾雜。三種形態的存在是現實,不能作硬性的取捨,重要的是掌握好尺度,既不可過頭,也不可放縱。文言寫過頭,讀者看不懂,甚至連作者自己也未必看得懂。最近一家新開辦的學校出版紀念冊,校方發函徵集題詞,函件結尾寫道“不吝玉趾,賜以教言”。如果真按信函的要求,收件人可要親自到那所學校去題字了,因為主人要求“不吝玉趾”!太白也不行,白得像白開水會失去公文的莊重。寫作公文體必須注意風格的統一,切忌給人穿西裝帶瓜皮帽的感覺。這次研討會選擇在澳門舉行,必將對澳門的公文寫作產生推進的作用,我作為澳門的語文工作者,歡迎各位專家的光臨,並祝研討會取得成功。(在第五屆現代應用文國際研討會上的主題發言2000年12 月1 日,原載該研討會論文集)
  • ,改進公文寫作的獻議公文是用文字寫成的。因此公文寫作與語文能力結下了不解之緣。考查一個社會的公文狀況,無可選擇地必然同時會考查這個社會的語文狀況。澳門的語文狀況可用兩句話概括,那就是:三種語言流通,兩種官方語言。1553年葡萄牙人來到澳門這座小島之前,澳門是一個單一的漢語社會。葡萄牙人來到這個島上,打破了漢語單一語言的局面,葡萄牙語也在澳門立足了。十九世紀中葉英國人用大炮打開了中國的大門,佔領了香港,英語的勢力隨之在南中國增強;與香港僅僅一水之隔的澳門首先受到影響,英語很快在澳門站穩了腳跟,於是形成漢語、葡語、英語三語鼎立的形勢。三種語言各有各的適用範圍:1.漢語在民閒通行。全部華人幾乎都會說漢語(漢語的粵方言)漢語的書面語言是用漢字寫出來的方塊字,這也是會識字的華人的重要的交際工具。市面上出售的報紙、商店的招牌,⋯ ⋯絕大部分都是用漢字寫成的。有多少華人就有多少個漢語的使用者和漢字的使用者。甚至被澳門的漢語社會同化的外籍人士也是漢語的使用者和漢字的使用者。2.葡語在葡國人的圈子中通行,是來自葡萄牙的高官和他們的家眷使用的語言。一百多年前,葡萄牙語正式成為澳門的官方語言,在立法、司法和政府行政運作中通行。澳門回歸前的行政暨公職司出版的《過渡期之澳門行政當局和官方語言》第一頁第一句就說:“澳門行政當
  • 局僅使用葡語一種語言已超逾一個世紀。,”至少在1849年前,官方文告還是用中文書寫的。 (劉羨冰校長提供,見澳門博物館展品:道光年閒文告)3.英語迅速打入澳門語言社會的圈子,今後的發展頗有“喧賓奪主”(“喧英奪葡”)的可能。英語的勢力是隨着英語的國際化趨勢向澳門擴充的。回歸前的政府似乎從來沒有提倡學習英語,但各級各類學校都在那裡學習英語,據說澳門大學的行政語言不是漢語、不是葡語,而是英語。各個銀行、金融機構、大酒店也都以英語為從事專業工作的語言。如今網上通訊發展,看樣子英語的前景更加不可限量;今後如果不通英語,可能會被淪為“文盲”“網盲”的地位。因此,英語在今後還會有更大的發展。兩種官方語言是中文和葡文。這是基本法規定的。基本法的條文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葡文,葡文也是正式語文。”回歸前後,中葡文的官方地位有相互換位的轉變。回歸前葡文扮演官方語言的角色已有一百多年歷史,並且一直是唯一的官方語言,只是在回歸前七年,才讓中文也加入官方語言的行列。由於中文作為官方語言起步太晚,要想在回歸前就與葡文的官方地位平起平坐,當然是不可能的。因此,回歸後中文的官方地位還有一個補課的階段,即首先爭取與葡文的平等地位,然後還有可能超越葡文的地位,成為雙官方語言中的強勢語言。這樣來理解基本法關於“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葡文,葡文也是正式語文”的條文不知是否得當?三種流通語文與兩種官方語文的現實帶來了三種語文的公文、一種混雜的怪胎的公文面貌。所謂“公文”,顧名思義應當是政府公共行政運用的文件、文本、文章、文獻。它可以大至憲法、各類大型章程,小至一紙通知、便箋。除此之外,社團、銀行、大型企業、公司等等非政府機關也不可一刻缺
  • 少規章制度的制訂與文件文書的往來。試想如果沒有信用狀的往來,一筆外貿生意如何進行? 於是有人將公文分為 “廣義公文”與 “狹義公文”,狹義公文專指政府的公文,廣義公文包括私人機構的一切規章制度與文件文書。作為政府機構與政府公務員,重點研究的當然是所謂狹義的公文寫作;作為私人公司或公司人員,自然會把重點放在所謂廣義公上面。這是不言而喻的。語言是存在於具體的使用環境中的。我們說三種語言在澳門流通,說的就是這三種語文運用於澳門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口語的使用有這三種語言,書面語的運用也有這三種語文。既然三語流通是澳門語言生活的一種現實,那麼公文的寫作也就少不了這三種語言的形式:純正的中文公文、用葡文寫成的公文以及用英文寫成的公文,只是它們分別出現在不同的交際環境或場合而已。例如傳統的華人社團如中華總商會、中華教育會、同鄉會、武術社團等等機構發出的通告、聘書很多都是民族氣韻恢弘的正宗中文;回歸前與回歸後政府部門用葡文書寫的公文以及私人機構用英文寫作的文件都力求合乎葡文與英文的寫作規範。在澳門三語社會,用中、英、葡三種語文寫作公文的現象必定會長期存在下去。英、葡公文寫作早有統一的規格,中文公文的寫作卻需要重新整合,建立一個統一的規範。澳門的公文寫作問題不是葡文的公文寫作、英文的公文寫作,而是中文的公文寫作,因為用中文寫作的公文有很大一部分似中非中、似夷非夷,尤其是那些法律文獻。這種公文別稱不少,有叫它葡式中文的,有叫它為雞尾文體的,也有叫它混雜的怪胎。這種公文的特徵是:或者由外文直譯成中文,或者因受外文公文影響太深,儘管並非有意模仿,寫出來的中文仍然與外文的中譯本無異。澳門中文公文的現狀是:五花八門,各行其是,想怎麼寫就怎麼寫,缺乏統一的格式和規範。葡式中文的公文我們看得實在太多了,現在看一則登在報紙上的啟事:
  • 啟 事茲通告:江安裕先生(Andrew J.Grant)許寶安先生(Patrick P.O.Hui)林亦淙先生(Billy Y.C.Lam)莊思達先生(John H.Slater)黃志光先生(Patrick C.K.Wong)將於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出任為本律師行合夥人。孖士打律師行合夥人 謹啟這樣的“公文”毫無格式的規範可言,讀後不知它是向“啟事”中的六個人發出“通告”,還是 “通告”讀者,啟事中的六個人從四月一日起成為律師行的合夥人。發出“啟事”的“合夥人”包不包括 “啟事”中的六個人? “啟事”是不是由這六個“合夥人”自己發出的? 讀者從“啟事”的本身是很難找到答案的。除了公文格式缺乏明確統一的規範,公文用語的怪異也常常把讀者帶入似懂非懂的境地。人們常問:為什麼外國人運用自已的母語從來也不夾雜漢語的單詞,唯獨中國人說中國話的時候喜歡摻進一些外國語言特別是英語的單詞,甚至某些大人物也喜歡玩這種遊戲? 原因是英語的影響力實在太大,新科技的名詞術語大多以英語的形態出現,英語頗有可能成為地球村的“假語村言”。其次,傳統上對語言文字抱封閉保守態度的中國人在改革開放形勢下突然警覺起來,認識到單一母語已經遠遠落後於時代前進的步伐和世界發展的大勢,把對外語的掌握放在所有其他知識的首位。大陸高級學位的入學試甚至矯枉過正地以英語成績為最重要的標準:考生的專業成績再好也沒有用,只要是英語不合格就不會被錄取。“Chinglish卻只有英文詞語的夾雜,只能稱之為不純正的漢語,操英語的
  • 人聽不懂它,知識層面以外的港澳華人也不能全都聽懂,說它是個‘怪胎’看來不算過分!”(程祥徽、劉羨冰《澳門的三語流通與中文的健康發展——兼評Chinglish》)澳門的中文公文就有一部分屬於這樣的 “怪胎”。它們是直譯外文公文的結果,是深受外文公文的影響而不自覺的產物。公文翻譯者或公文起草人不是故弄玄虛,不是有意為難讀者。解決問題的辦法只有由文書工作者、文件翻譯工作者以及政府行政部門的負責人和教育工作者共同做好兩件事:一是調整舊有的公文寫作的系統,二是建立新的公文寫作的模式,把中文公文的寫作引向規範。這項工作的一個可望和可即的目標,是以中國人能看懂用中文寫的公文為尺度。此外還有兩件事看來也是應該去做而且不難做到的:一、實行雙語立法、雙語起草公文。葡文公文用葡文起草,中文公文用中文起草。不要繼續以往的做法:以葡文起草,然後翻譯為中文;如果發生歧義,則以葡文為準。二、開始本地區語文規劃工作,把公文寫作列為規劃的重要內容,加緊培訓公文起草的業務人員,提高他們的文化素養和語文水平,掌握公文的格式與套語,以便應付繁忙而繁重的公文寫作任務。二〇〇〇年十二月(原載《第五屆現代應用文國際研討會論文集》澳門理工學院、SAFP行政暨公職局2001年5月)
  • 方言的離合與漢語在澳門的走向歷史名著《三國演義》開卷就說:話說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語言大勢亦可作如是觀:方言的湧現是語言發展中的分,共同語的形成是語言發展中的合。筆者認為:共同語是對方言而言的。方言現象表現出語言發展的離心方向,共同語則顯示出語言發展的向心趨勢。有兩種共同語,一種是在方言形成以前的共同語,那是一種比較貧乏和簡陋的共同語,使用它的人口不會多。後來人口增加而向周圍擴散,分別組合成新的社會結構。不同地區由於經濟生活、地理條件以及政權力量的局限,形成天然的鴻溝與人為的鴻溝,將不同地區的人群分隔開,語言也就在封閉的環境中發展。經過漫長的歲月,由原來的共同語分化出來的方言不斷豐富發展,為不同地區的社會交際服務,而原來的共同語卻不復存在了。另一種共同語是在方言勢力雄厚起來之後形成的。這種共同語的形成不是由於語言內部的結構,而是由於外部的社會原因,如政治 、經濟、文化的影響。方言是小農生產時代和封建社會的產物。因為是小農生產,社會成員的經濟生活自給自足,無需遠離家園出外謀生;因為是封建制度,諸侯割據,壁壘森嚴,不同地區閒的溝通受到政權力量的限制。方言因此而發展,直至互不明瞭的地步。到了商業社會,農業人口向城市集中,城市的工業產品推銷到農村去,各地封閉型的社會受到衝擊,不同方言區的人交往頻密了,方言的阻隔作用也就突出地暴露出來。於是,共同語的產生成為不同方言區的人的共同要求,而且各地的人心靈相通地認可某種活的方言為共同語的基礎。這種在方
  • 言基礎上產生的共同語不再像原始共同語那樣貧乏簡陋了,而是具備了相當完整與精密的語音、詞彙、語法系統。每個先進的現代民族都有這種性質的共同語,它是語言發展中經過文學加工與合乎語言規範的高級形態。 (程祥徽、田小琳《現代漢語》 ,三聯書店香港分店,一九九五年十月第二次印刷)中國境內漢語方言的格局生動地呈現出方言發展的分分合合的圖景。漢語方言可分南北兩系。北方漢語內部自然也有分歧稃在,它們的分歧主要表現在詞彙方面,揚雄《方言》列舉的主要是北方地區不同方言的詞彙現象;語法方面的差異不大;語音的分別也沒有達到彼此不能溝通的地步。晉方言在語音系統上較北方漢語的其他地方特殊,但其特殊處也未能構成交際的阻滯。整個北方就只有一種“官話”,其下可分北方官語、下江官話、西南官話與西北官話。遼闊的北方有諸多漢語方言,然而方言之閒的差異並不突出,這要從北方社會的歷史發展尋找原因。自遠古時代開始,北方就是中華民族繁衍生息的故鄉,是漢民族生活和戰鬥的場所。進入有文字記載的年代以後,北方依然是中華民族尤其是其中的漢族的安身立命之地。在整個北方,從西到東,從北到南,到處都可以察訪到古代中國名城的遺址:長安、咸陽、洛陽、許昌、北京、開封、成都、荊州、武昌、南京,⋯⋯它們像一個個彼此相連的網結,共同織成一張龐大的網;每個網結既有本身的個性,又與其他網結相依相存。事實上,操上述這些地點方言的人相聚,他們即使各自使用自己的方言也能完成交際的任務。在先秦時代,北方各諸侯國在政治權力上“不統於王”,在交通上“車涂異軌”,在經濟生活上“田疇異畝”——這些都是造成“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的重要原因,然而也正是因為有了“異”的存在才產生了“同”的要求,或者說因為有了“分”才更需要“合”。因此,整個先秦時代各諸侯國之間、各地區之閒的彼此交往從未中斷,不僅不存在交往的中斷,反而只可以看到過從甚密的景象。重耳流亡十九年,不僅走遍山西
  • 境內的曲沃、蒲、令狐、桑泉、臼衰、廬柳、郇、高梁等地,而且還到過衛 、齊 、曹、宋 、鄭 、楚 、秦等諸侯國,甚至到過少數民族翟(狄)、廧咎如等地區,看來他是用他的晉方言打天下的吧!外交官的出訪與人才的往來在先秦時代極為常見,齊國的晏子出使楚國,在宮廷上與楚王辯論;衛國人商鞅跑到秦國去給秦孝公效力;蘇秦說秦,爾後又奔走於六國之間;⋯⋯這些人物靠的就是如簧之舌,以言語營生,看來他們從事自己的職業時不會帶隨身譯員吧!孟子問:“有楚大夫於此,欲其子之齊語也,則使齊人傅諸? 使楚人傅諸? ”這一問,透露了先秦時代方言分歧的情景,說明齊、楚兩地的方言分歧在當時已相當明顯,不學不可以掌握,也說明當時已經有兼通不同方言的“雙語人”,但說明不了當時方言的分歧到了彼此不能溝通的地步。孟子曾借曾子的口罵許行為“南蠻 舌之人”,許行是從楚國北上滕國的,許行是不是楚國人無可考,但無論如何可以說明:越往南邊走方言的分歧越大。楚國地域遼闊,位於 “江湘之間”,“江”指長江, “湘”指湘江,前者應在屈原、王昭君家鄉一帶,所用方言屬西南官話;後者的方言則受鄰近的贛方言、吳方言的影響,不屬於官語系統。許行所用的方言可能是楚國南疆的湘方言。古典小說《三國演義》活脱脱地描繪出秦代以後北方方言內部既有分歧卻又未能妨礙交際的畫圖。魏、蜀、吳三國鼎立,三國之間戰事連綿而交往不斷,桃園結義的劉、關、張,雖不生於同日,不生於一地,語言卻可相通;諸葛亮舌戰群儒是一場中原方言與下江官話或東吳方言的交鋒; “來將報上姓名!”答者不會委託翻譯回答:“吾乃燕人張翼德是也!”方言走向融合必須在方言的彼此交往中實現。如果老死不相往來,即使沒有戰亂,方言也還是會各自為政、各行其是。共同語的要求正是在方言的交往中提出的。在先秦時代,超乎各諸侯國之上的共同語就是在實際的社會生活中產生、形成 ;並在不同方言區通行。孔子,魯人
  • 也。他三十歲那年 (想必方言習慣早已固定)赴洛陽問禮於楚國人老聃;三十五歲因魯亂跑到齊國去,曾在齊景公面前發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高論 ;五十歲以後開始週遊列國,往還於匡、陳、蒲、衛 、曹、宋、鄭、蔡等地,其間發生過“子見南子”、“纍彙若喪家之狗”、“陳蔡絕糧”、見譏於長沮桀溺等著名的歷史故事。孔子憑藉什麼語言呢? 雅言。 《論語·述而》 載:“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孔子之所以熱衷於雅言,固然是執禮的需要,但更重要的原因還是只有雅言才能更有效地行使外交任務,才能使聽眾或信眾首先聽懂進而接受自己的學說主張,才能與操不同方言的人取得溝通。我們有理由相信,雅言決不限於魯國的範圍,它在孔子週遊過的列國中都是通行無阻的。後世的“通語”“凡語”乃至 “官話”“普通話”都是雅言的承繼和發展。南方方言間的分歧可就嚴重得多了。我們說漢語方言分歧嚴重指的就是中國南方的漢語方言。漢語號稱七大方言,其中六大方言位於南方;如果分為八大方言,其中七個都在南方。在中國南方,常可遇到言語不通、信息無法傳遞的場面。一個上海人、一個廈門人、一個廣州人相目遇,假如在方言立場上各不相讓,那是一定無法溝通的;就是在一個省份之內,例如廣東省,潮州人、客家人和廣州人所用的方言也各不相同。南方方言的嚴重分歧也是由歷史的發展所造就的。古代南中國從來沒有出現過大一統的局面,除吳、越之外,很少發生征服其他諸侯而謀求霸主地位的戰爭,也較少出現北方各地人才交流、使節往來那樣的情景。南方各個地區都在自我經營、獨力發展,各種方言都有很強的封閉力或排外性,不與其他方言相混。廣東客家方言就是一個典型,客家方言處於潮汕方言與廣府方言的夾擊之中竟然“我自巋然不動”,客家人“寧賣祖宗田,不失祖宗言”,始終保持本身的方言特徵。在古代,我們還找不到一座城市能將南方各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凝聚在一起,猶如長安、洛陽⋯⋯之於北方那樣。南方方言的你不認我和我不認你的心
  • 態很強,操粵、閩、吳三種不同方言的人相遇,誰也不會放棄自己的方言而遷就對方,不像北方人相遇,如遇交際受阻,誰都會用自以為是的普通話力求溝通順暢。也就是說,南方人不會共同認準一種南方的方言為共同語的基礎方言。南方方言的形成還與來自北方的移民浪潮、中原政權的南遷與軍事力量的南下有密切的關係。移民浪潮、政權南遷與軍事力量南下的始發點的不同與落腳點的各異,造成南方方言種類紛繁的結果。今日之廣東古屬百越或百粵,本是少數民族地區,通行的古越語屬侗台語族,但自公元前三世紀以後,中原漢人多次南遷,最為顯著的一次是秦平南越之後,派五十萬大軍駐守嶺南,漢初甚至形成越漢雜處的局面,漢武帝時百越已完全歸併為中國的一部分,⋯⋯不同時代南下的漢人將北方漢語帶到這裡,形成了留有古越語底層的漢語粵方言。 (李敬忠認為“粵語不是漢語方言,而是漢語族群中的一種獨立語言”想必是着眼於粵語在語音、詞彙、語法等方面都有很深的屬於侗台語族的壯語的痕跡。詳見其所著《語言演變論》 ,廣州出版社,一九九五)閩方言的形成與粵方言的情形相仿。 “說閩語的人的祖先也是歷史上因征戰、避亂、貶謫等原因從中原遷來的。”特別是“晉時永嘉之亂有 ‘衣冠八族’入閩。唐時陳元光父子征蠻,有大批人隨軍入閩,因此現在福建姓陳的特別多。”⋯⋯“閩語就是這些陸續遷來的漢人帶來的古漢語融合了原來的土著而形成的。”(陳其光《中國語文概要》 ,中央民族學院出版社,一九九〇)客家方言的成因也不外乎戰爭和北方漢人的避難遷徙。北方漢人大規模地遷徙至少有五次之多:第一次是東晉末,匈奴、鮮卑等族進入中原,客家人遷往江淮和江西;第二次是唐末黃巢起義,避難的客家人再向南遷往江西中、南部和福建;第三次是蒙古人進駐中原,客家人再往南遷入廣東;第四次則因人多地少,客家人分頭遷往台灣、湘桂乃至四川;第五次是因土客矛盾,客家人再南遷雷州半島和海南島。因此,客家方言分佈零散,在不同的地區都可以找到客家話的方言島。
  • (參閲上書)贛方言與湘方言可說是北方漢人南遷時遺留在途中的方言種子在當地結成的果實。它們既有北方移民帶來的北方方言的特點(特別表現在詞彙和語法方面) ,又明顯受到週邊方言的影響,例如湘方言聲母保留全濁輔音,與吳方言相同,贛方言的聲調保留塞音韻尾而調類很不統一,與粵、閩、客家方言相近。它們可謂介乎南北之閒的方言。在中國的版圖上還可以找到典型的方言過渡區,那裡的“方言景觀”生動地留下了中國方言形成的軌跡。歷史上蘇北向為兵家爭勝的戰場,有史以來蘇北即以戰爭、移民等形式與中原地區發生聯繫。中原勢力的南移和北方移民的南遷都以蘇北為必經之地,給蘇北方言留下影響,致使“淮夷語在淮河以北地區已較多地華夏語化,而淮河以南則可能是受華夏族語影響較少的淮夷語”。 (張建民、吳必虎《歷史移民對蘇北地區方言景觀形成的影響》 ,《漢語研究論集》第一輯,語文出版社,一九九二) 南京話的歷史演變更能說明問題。南京話在六朝時期尚屬吳語,永嘉之亂以後發生巨大變化,最終竟由吳方言轉變成為北方方言。(鮑明煒《南京方言歷史演變初探》 ,《語言研究集刊》第一輯,江蘇教育出版社,一九八六)相對而言,漢語北方方言內部較為一致,南方方言內部分歧較大,這些已是不爭的歷史現象了。這些現象的產生要從社會環境去尋找原因。無論南方或北方,社會對共同語的需求從未閒斷,而且南方與北方所要求的共同語還是南北相通的共同語。共同語在中國的發展已有一個很長的歷史過程。到了現代,海每峽兩岸都在積極推進共同語的規範,加速共同語的推廣。今日所謂普通話是大陸共同語的代名詞,所謂台灣國語則是台灣的共同語。台灣國語與大陸普通話同是現代中國的共同語,只不過在語音、詞彙方面有一些差別。相比之下,大陸普通話因有一種活的方言為其語音標準與基礎方言,所以鮮活而有根基;台灣國語則是由大陸人帶到台灣去的一種官話,它的特徵一是特別容易吸收其他方言的成份,二是規範標準主要聽從人為的規定。台灣國語將“垃圾”讀作
  • “勒色”,將連詞“和”的發音規範為“汗”,這些都是吸收其他方言發音的結果,甚至完全依從了主持語音規範工作的人的方言習慣。常用詞中既有帶濃厚北方土氣的“棒”“帥 ”“勞什子”之類,又有不知所自的“怪怪地”(三字俱唸重音)“慘兮兮”(“兮兮”不是“笑嘻嘻”的“嘻嘻”)“信心滿滿”等等。台灣國語在台灣扮演着“高低語”(diglossia)中“高語”的角色,在社會交際中起重要作用。在港澳,漢民族共同語的地位十分低下。由於港澳管治者來自西洋,他們出於統治的需要,有意無意忽視漢民族共同語的存在,以便切斷被管治的中國居民與大陸本土的血緣關係。在港澳,不少年青人視普通話為異族語:“母語教學”的“母語”是指廣州話抑或普通話竟成為至今懸而未決的話題。在澳門政府中,享有官方地位的中文是普通話還是廣東話,連某些身居高位的官員也說不清楚。有一位平常愛說普通話而且在自己領導的機構提倡普通話的司級官員在一次國際性的語言學研討會上面對來自大陸和台灣的學者竟然用廣東話發言。據告知,政府官員在官式場合使用中文最好運用政府認同的漢語——廣東話,那位司級官員正是依政府的旨意行事。一向以來,港澳可說是粤方言的孤島,儘管北方的中國大陸,南邊的新加坡、馬來西亞,隔海東望的台灣使用的都是同一種語言——普通話、華語或國語,港澳卻偏偏要自我封閉,不讓這種語言進入學校和官府。當前隨着港澳回歸的日益迫近,普通話逐漸受到重視;然而比起一直具有官方地位的英語或葡語,普通話的實用價值和社會功效仍然要退居其次,社會對普通話的重視程度也還不如英語或葡語。君不見港澳電視熒屏上經常出現與普通話出入甚大的字幕,遺憾的是很少有人過問;倘若熒屏上用錯了一個英文單詞,那卻非同小可,批評者即會蜂擁而至。因此,普通話要在港澳立足、生根、開花,還須經過長期的努力。“粵語為正宗漢語”的觀點在港澳有相當大的市場。這有認識上的原因,也有既得利益的局限。特別是在澳門,土生葡人大多兼通葡語和粵
  • 語,自推行中葡雙官方語言的政策以來,精通粵語口語的土生葡人強調粵語的官方地位以便在兩種語言的傳譯中起中介作用,同時也就顯示了自己的地位,獲取經濟的利益。其實這是誤解。 “官方語言”捅常指的是書面語而非口語,對漢語說來尤其如此。海峽兩岸的老一輩領導人絕大多數只會講自己的方言——湖南話、江浙話、四川話等等,然而他們擁有共同的官方語言:語體文或書面的普通話。這種語體文或書面的普通話為中國人民一致認同、共同遵守,具有崇高的官方地位。改變語音習慣是一件難事,不少人一輩子也改不掉自己的“鄉音”;尤其在我們這個曾經讚賞“鄉音不改”的國度,更給改變語音習慣帶來阻力。廣東話也不例外,它是無法與具有官方地位的共同語相抗衡的。那種用《廣韻》規範香港市民發音的努力必然會勞而無功,不如將這種努力用來自己說好用好普通話也教別人說好用好普通話。方言與共同語本不存在對抗關係。方言的功用是為特定地區人民提供交際工具,同時也給共同語的充實提供資源。漢民族共同語普通話之所以如此豐富,重要原因之一是漢語方言為它提供了新的成份——從詞彙到語法,從語素到構詞法。著名的萬能詞“搞”就是由方言進入普通話中的。普通話可以從不同方言中“擇優錄用”自己所需要的詞語,例如在上海話處於強勢的年代普通話排拒廣州話的“梳化”而採納上海話的“沙發”,不用廣州話的“朱古力”而選擇上海話的“巧克力”。近年來港澳粤語的地位提高了,普通話也改向港澳方言借用詞語。英語的taxi在港澳音譯為“的士”,在新加坡音譯為“德士”,用普通話音譯應是 “太克西”才對。但因港澳粵語處於強勢,普通話也就借用了“的士”,而且將“的士”簡縮為 “的”,以語素形式在普通話中發揮構詞的功能。 “太太”“先生”這些詞也由資本主義的港澳回潮到普通話中去了。現在的“太太”“先生”已不再附着貴族的色彩,“太太”無非是結了婚的女性之謂,“先生”也不過是男子之稱。漢民族共同語普通話正是從方言中吸收了“為我所用”的詞語才使自己變得異常豐富,異常富
  • 有表現力。在方言與共同語的關係上我們還應當看到消極的一面,即方言對共同語的“干擾”。例如普通話本有一個好端端的“傢具”,何必再向方言借用 “傢俬”? 也沒有必要改 “爸爸、媽媽”為 “爹哋、媽咪”。有了意譯的“領帶”也無須回頭用音譯的“呔”。“黃金廣告套餐”、“除了新衣換回舊衣”(脱下新衣換上舊衣)之類的港式語句正通過電視機的字幕和操標準普通話的演員湧入普通話。普通話的語音規範也正在受到衝擊,該讀輕聲的不讀輕聲,這是刻意模仿台灣國語的結果 ;舌尖前音、舌尖後音與舌面音相混 ,故意使話語帶點粵腔或港味。這些都是不足效法、不足取的。在澳門,漢語方言與共同語之間的關係十分生動,亟待語言學家們作出理論的闡釋,提出科學的處理方案。澳門只有四十餘萬人口,姑不論不同語言(例如葡語、英語等等)的情況,單看漢語,澳門民閒口頭流行的是漢語粵方言,此外是有相當勢力的吳、閩方言等等。操粵語以外方言的新移民來到澳門誰也不堅持自己的家鄉話,誰都認同粤方言為正統的口頭交際工具。上海人也好,潮朝州人也好,客家人也好,海南人也好,北方人也好,誰都認粵方言為正宗並自覺地刻苦學習它,期盼盡快掌握。新移民是否融入澳門社會,其不成文的重要標準就是能不能自如地運用粵方言。在未能掌握粵方言的時候他們只得運用普通話——當然是一種藍青官話,即地方味很濃的上海普通話、福建普通話、客家普通話等等;一且學會了粤語,哪怕只是上海粵語、福建粵語、客家粵語,他們也會將普通話棄之如敝履。因此普通話不過是新移民的“過渡語”而已——由家鄉話過渡到粵方言的一種話語。普通話作為新移民的“過渡語”顯示了共同語的巨大威力,因為它獲得了操不同方言的人在心理上的認同。這種認同就是漢民族共同語生命力的所在。正因為如此,普通話成為澳門回歸前夕新老居民共同追求的目標,學習普通話的熱潮因此而生。首先在書面語方面,澳門人使用
  • 的“語體文”其實就是書面普通話。它出現在官方的書面文件中,各級學校的中文教科書和以中文為媒體的其他科目的教科書都是用語體文寫成的;報刊文章、文學作品也主要用語體文書寫,用方言寫的作品對語體文產生不了絲毫的影響。可以說凡識中文的澳門人都已掌握了書面普通話,剩下的主要是口頭普通話,因此在澳門推廣普通話的重點應集中在語音訓練上。雖然澳門社會用於口頭交際的仍是根深蒂固的粵方言,但普通話已慢慢滲入交際場合:內地來的“國語人”日益增加,公務往來和官方訪問多以普通話為橋樑,因而學習普通話逐漸成為全社會的要求。十五年前筆者認為學習普通話的雷聲大過雨點:“沒有多少人會以閒情逸致去學習一種語言;特別是為生活而緊張奔走的港澳人,更是擺脱不了學習語言的價值觀念。說穿了,外國人學中文,廣東人學普通話,以至於香港人學英語,澳門人學葡文,都是工作的必需,競爭的必需,生存的必需。報紙上討論 ‘要不要學普通話’,無非是讓讀者在普通話的山雨來臨前夕,預感到劈雷閃電的聲威。”(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二日澳門《華僑報》)現在,伴随着雷聲,雨點也大起來了。僅筆者所在的機構——澳門大學中文系就開設了十個口語普通話班和兩個書面語普通話班,如果不加控制 (因為中文系的主要任務不是教學普通話) ,再增設幾個班級也難敷需求。澳門現正處於後過渡期,還有兩年多時問就回歸祖國了。按基本法的規定,未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將會實行中葡兩種官方語言的政策,而在漢語內部則將實行粵方言與普通話並行的政策。我們的預測是:澳門地區將在很長的歷史時期內保存“高低語”(diglossia)現象,公務上逐步以普通話為高語,公務之餘長期通行粵方言。那時的狀況將可能是:一、粵方言與普捅話長期並存,各有各的適用環境,用廣東話說就是“各適其適”。民間的口頭交際將仍以粵方言為主,普通話則逐步滲入到口頭交際中;官方的書面語言將是語體文的繼續延用並更進一步接
  • 近口頭的普通話。書面與口頭的接近將會有效提高中文的表達能力,因為書面語體文的規範程度與普通話的口語水平有直接的關係。筆者曾在《澳門中文官方地位的提出與實現》一文中說:“港澳人寫作語體文最需留意的是粵方言的無意代入,即寫作的人自以為是普通話,實際上卻是自己的家鄉話。”(載本書第47頁) 因此,向普通話口語的靠攏乃是提高語體文寫作的重要途徑。此外,由於特區政府的公文格式與風格逐漸會向大陸取齊,書面普通話的運用將會越來越廣泛,水平將越來越提高。二、法律語言亦將是粵方言與普捅話各司其職 ,各有各的適用範圍。以法庭語言為例,審案將以粵方言為主,因為用於口語的粵方言最容易顯示與案有關人員的教育程度、文化水平以及犯案動機等等,有利於作出公平的審判。法庭結案或判決則應運用比審案時規範得多的書面普通話。法庭使用中文的問題有很高的難度,因為犯案者的口語可能是粵方言,也可能是吳、閩、客家等方言,傳譯員未必兼通;書面語言的運用也有賴審案人 (法官) 、律師、傳譯員具備較高的中文修養。香港報刊以《法庭用中文欲速不達》為題寫道:“過往法律給予公眾人士可望而不可即的印象,不會隨着主權回歸,能夠即時揮去,相信還須等待一段日子,特別是香港法院可以更全面使用中文後,法律才能夠深入民間。目前律政署出版了一冊英漢法律詞彙,幫助律師解決英譯中時的困難。若照單全收,放於文章之內,個別句子會出現兀突感覺並不太通順,而且,會有一種莫名其妙之感,相信若非曾修讀過法律人士,未必能明白箇中解釋,這點會是造成法庭廣泛使用中文困難之處。”(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九日《明報》 ,筆者按:這段引文本身也未見通順。)澳門法律語言的情形也大致如此。三、學校的教學語言與行政語言將逐步向普捅話轉移。一直以來,澳門的學校都有從內地移民來或借調來的操普通話的教師,他們是推廣普通話的天然的積極份子。聰明的學校領導層因勢利導,運用這股力量
  • 於教學工作中,進而擴大用普通話授課的範圍。值得一提的是澳門中華教育會每年組織全澳學生參加朗誦比賽,在粵方言、普通話、葡語、英語四個語種中,普通話的參賽人數逐年增加,水平逐年提高,有力地推動了普通話成為語文課的教學語言和其他科目的教學語言。學校語言將是教學語言首先採用普通話,然後才可望普通話成為學校的行政語言。四、展望未來,澳門普通話的推廣將是大勢所趨或勢在必行。我們可以預見的是:政府部門行政運作的語言將與日俱增地向普通話開放;未來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公職人員在與內地官員的交往中將會逐步以普通話為主要的溝通工具;學校教育因應社會需要必然會以普通話教學來吸引學生並保證學生畢業後的出路,而由內地來的教師將會在普通話教學中發揮示範作用與帶頭作用;書面普通話即語體文將會帶給口頭普通話以正面的影響,規範的現代語體文將會成為普通話的最佳教材。官方地位的中文將不僅限於普通話的書面形式,宣之於口的普通話也會逐漸引起社會的重視。這是可望而可即的目標,雖然必須假以時日,必須付出巨大的努力。一個語言的分久必合的時代已經來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原載《語苑擷英——慶祝唐作藩教授七十壽辰學術論文集》 1998年1月)
  • 澳門之推普策略種種在澳門推廣普通話或進行普通話教學,有兩個相互關聯的問題:一屬行政,一屬學術。兩者配合得好,成效就高;兩者相配失調,成績必受影響。推普中的行政問題包括組織形式、行政領導、經費來源等等。在澳門,推普的組織形式豐富多彩,大體而言有“政府”與“民閒”兩大類:政府出面舉辦的如行政公職司屬下的培訓中心、理工學院的語言暨翻譯學校、教育司委託澳大教育學院開設的全澳普通話教師培訓課程、一些官立學校和政府機構設置普通話科目或普通話班。民間機構如銀行、醫院、娛樂公司、機場管理公司、 文社團等開辦的普通話班。開設普通話班的中文中小學很多,個別學校甚至用普通話上語文課;還有值得一提的是澳門中華教育會每年舉辦語文朗誦比賽。在比賽項目中參加普通話比賽的學生人數一年比一年多,成績一年比一年好;澳門中國語文學會在推普聯誼活動中是省港澳“三腳鼎”中的一腳,缺之不可立起。官辦的普通話班實力雄厚,其一因為生源不成問題,所有公務員都是學生,輪流入學,在澳門學了還可以到北京去“留學深造”;其二因為是政府辦的,校舍、教室、教材供應、語音設備 (即所謂lab.) 都不成問題,尤其是教師的授課酬勞,政府所付出的數額與民間所能承擔的簡直是“天上地下”,根本不可同日而語。澳門地區推普的這個優勢,是鄰埠如香港和其他許多地區所不能比擬的,澳門推普界的朋友們必須善識之、善惜之、善用之。
  • 如何達到 “善”的境界? 這就需要從策略上加以考慮了。首先,我們要善用人才,建立和穩定一支具有專業水準的教師隊伍。俗話說:“名師出高徒”。有了好的老師才能教出好的學生,語言教學尤其如此。一個自已發音都不準的教師,如何教出發音標準的學生? 世界上任何一所大學都是以名教授為標榜的;一個地區的語言教學,也必須建立起一支在學生和市民心目中具有權威地位的師資隊伍。那麼澳門語言教師隊伍的狀況是怎樣的呢? 澳門有一批有志於語言教學的教師,他們為澳門普通話的教學和推廣付出了大量努力,作出了重要貢獻。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一部分教師的專業水平尚有提高的必要,特別是澳門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心已經誕生,意味着教學的標準已經樹立起來。目標是為學員樹立的,當然也是為教師樹立的。每一位語言教師都必須要符合水平測試的標準,事實上中央測試工作的對象首先就是普通話教師,接着是其他科目的教師和以“舌耕”為職業的人,例如播音員、演員等等。因此,語言教師學習任務很重,組織語言教學的機構應當為語言教師的業務提高提供方便和條件。語言和語言學是兩回事,不是會說普通話的人都能當普通話老師,否則北京胡同裡的老太太、幼兒園的小朋友都可以來教普通話了。語言教師一定要有語言學的理論修養,例如要用 “發音部位”的原理教聲母,用“開齊合撮”的傳統分類教韻母。要說明為什麼聲母分六組,六組聲母為什麼有的是三個聲母一組,有的是四個聲母一組;為什麼一張韻母表上有那麼多空格,什麼地方該空,什麼地方不該空,⋯⋯講清楚了這些,也就講清楚了普通話語音結構的系統性。現在有些課本搞什麼“聲介合母”教學法,把一個系統週密的普通話結構搞得支離破碎。有一個課本用這種方法教完了全書,竟然漏掉了好幾個《漢語拼音方案》“韻母表”中的韻母。 “聲介合母”不過是諸多教學方法中的一種,早於它的有“韻介合母法”、“音節本位法”,還有所謂“三拼法”等等。韻介合母法其實就是 “雙拼法”——聲母與韻
  • 母雙拼。聲介合母可以利用來作為一種輔助的教學方法,對於介母發音不明顯或根本丢失了介音的粵方言區的人特別有用。港澳人說“羅”丟掉了介音u,說成了to;港澳人說“廣州”的“廣”,介音u不很明顯,說成了gwong。教學這一類音的時候不妨用聲介合母的方法作為正音的輔助手段,把它們唸成luo/guang;但同樣是教粵語區的人說普通話,教“杯”“媒”“雷”等字的時候,卻千萬不可輔以聲介合母的方法了,因為普通話的正確發音正是要丟掉粵語的介音u,不唸bui/mui/lui而唸bei/mei/lei。聲介合母法並不是唯一好的方法,“對症下藥”才會收到“藥到病除”之效,否則只會 “越幫越忙”甚或“幫倒忙”。科學畢竟是科學,不能因一時的權宜之需而把科學體系搞得面目全非。提高普通話教學質量需要在教學中解決一系列學術性的問題,尤其是在教師中,必須將這些理論的認識自覺地運用於教學之中。在澳門推普的諸策略中,這是最重要的一項策略。語言教學無疑總是追求“純正”的境界。語言教師在教學中很少有耐心聽完學生成篇的表達,一聽到不規範的語音或用詞就加以指責並示範正確的發音和用詞。這樣做好壞參半:好的是及時發現,及時纠正;不好的是影響學生學話的信心和興趣。筆者一直有個主張:港澳人但凡開口說普通話,你都應該給他及格,至少要給他鼓勵,因為他已經認同普通話的共同語地位了,已經開始願意放棄自己的方言而改說普通話。“純正”是語言教學追求的目標,但是很難達到,甚至可能一輩子也達不到。最近十幾年有“地方普通話”的提法,其實這並不是新創造,至少六十年前就曾有過“藍青官話”的名稱。語言學大師趙元任在他灌製的國語唱片上說:“你別笑我藍青,我也不怕難為情,經過了藍青,就會慢慢兒的純正。”語言教師要有“洗耳恭聽”不純正的普通話的耐心和雅興,要真有“洗耳”的誠意和認真的態度,要聽出規律性的東西,進而找出對應關係。比如港澳人說普通話,很容易把 “婦女”說成 “斧女”、把 “這個”說成 “者個”、把“市場”說成 “駛場”、把“社團”
  • 說成“捨團”⋯⋯歸結起來,在普通話裡讀去聲的“婦、這、市、社”在粵方言裡都讀成了上聲。原來中古漢語在向現代漢語的歷史發展中有一條“陽上變去”的規律:中古的陽上變成了普通話的去聲,在粵方言裡卻沒有變,仍然讀作上聲。這就是為什麼一些該讀去聲的字讀成上聲的原因。教師的學問是一桶水,教出去的不過是從桶裡舀出了一瓢。語言教師首先要做聽眾,不要忙於教訓別人。北京以外的方言區的人在說普通話時都會帶上本方言的某些特點,語言教師沒有指責的權利,只有以最有效的辦法教他們改正的責任。這就是說,我們是否要有一個共識:允許藍青官話的存在,因為存在是一個事實。但是允許存在不等於認可,不等於取消純正普通話的標準。對初學普通話的人來說可不可以提這樣的口號:鼓勵說藍青官話,獎勵說純正的普通話?澳門普通話教學中的又一個策略性的問題是要妥善處理“書面普通話”與“口頭普通話”的關係。現代先進的民族語言都有“書面”與“口頭”之分。理論上說,書面語無非是口頭語的記錄,然而事實上“我手寫我口”不過是個理想罷了,兩者永遠不可能天衣無縫地統一起來。就漢語而論,書面語在全國範圍內基本統一,口頭語的分歧卻嚴重得令外國人不能置信。就算在廣東省內,潮州人、客家人、廣州人相遇,各用各的方言,溝通肯定會有阻礙。一位法國語言學家認為它們都是不同的語言,因為分辨不同語言的感性標準就是能不能聽懂。 《語言演變論》(廣州出版社,1994)的作者李敬忠教授也極力主張粵語是不同於漢語的另一種語言。這些都是從口語方面考察得出的結論。然而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現代漢語各方言的書面語卻是高度統一的,否則一張《人民日報》就無法通行全中國。這個統一的書面語就是港澳人所說的“語體文”。 “語體文”的別稱很多,例如 “白話文”、 “現代文”等等,它的實質就是普通話的書面形式或稱“書面普通話”。識字的港澳人個個都會語體文,也就是說個個都掌握了普通話的一半,剩下的就只有普通話的口頭形式了,這也就是推普為什麼要以語音為重點的原因。
  • 當然,書面記錄口語,如果口語並不標準,寫出來的書面語必然會受影響。寫作書面語的人很容易把“自以為是”的“普通話”當作規範的普通話。筆者在一九九二年的文章《澳門中文官方地位的提出與實現》中曾經舉過一位香港著名女作家因口語不規範而影響書面語也不規範的語句。這種現象無日無之,事隔六年之後,這類例子還是俯拾皆是;本文校稿的此刻順手從案頭的《明報》(1998年6月6 日)上再舉一個吧:“若是單單打打罵這罵那,侄沒什麼特別,反正翻開報章大把。”“他和張達明‘雙打’之後,達明的風頭蓋過他。”什麼“單打”“雙打”,什麼“大把”“小把”,全是方言冒充普通話出台獻醜——方言不醜,冒充普通話就不免有些獻醜了。特首董建華說粵語說得不十分地道,一位香港議員批評他 “羞家”,此處大概也可借“羞家”回敬了。以上不規範的例句來自一個 “文章巾幗事”的專欄。 “文章巾幗事”可能從 “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點化而來。然而這樣的文字何以 “經國”,怎能“不朽”!一些有見識的人士指出,推廣普通話的更重要的目的是為了書寫,不一定完全為了發音。在澳門推普,除了要大力推廣普通話的口音之外,書面語的推廣也很重要,其重要性甚至並不亞於口語,因為中文已成為澳門兩種官方語言中的一種,而“官方語言”的概念首先是指書面語而不是口語。海峽兩岸老一輩領導人說的大半是方言,但是誰能說他們的文章用的不是官方語言? 因此,在澳門推普可千萬別忘了推廣書面普通話的任務。口頭普通話的教學任務首先是語音的訓練,要求學生說出來的普通話叫人聽得懂。普通話水平測試標準的第一個着眼點就是在聽感上是不是普通話,像不像普通話;是普通話的成份多,還是方言的成份多。所以普通話的教材幾乎都把語音訓練列為重點,用比講授“詞彙”、 “語法”多得多的篇幅講授語音。其實詞彙方面的問題也不少,尤其是粵方言與普通話之間,差別本來就不小,因為粤方言有壯語的底蘊,至今粵方言中還存留着許多壯語的語言成份。現代粵方言中有些詞語不知所
  • 自,其“土氣”較重者,大可到壯語中尋根,例如“yai”(次品、劣等) 、“sai”(浪 費) 、 “tem你開心”的“tem”等等;其“洋氣”較足者則到日本語中找來源,例如“人間蒸發”、 “人氣急升”等等。語法問題比較簡單,但是不可輕視,人們一聽到“我有看電影”之類的句子就可斷定這是廣東人說的官話。書面普通話的教學任務也不易完成。如果教學對象識字不多,教師還得為他的識字補課哩!書面普通話教學的重點是應用文。官方語言政策正在實施,從後過渡期的今天到特區政府的明天,運用中文的機會一天比一天多。向政府機構呈交文件可以用中文,遞給法院的狀子可以用中文寫,商業合同可以是中文的,中文的買賣合約同樣有效,通知、啟事、廣告都可以用中文,特別是政府機構必須用中文建立完整的檔案庫⋯⋯書面的中文人才的需求量一天比一天大,書面中文的教學任務相應地重起來。從現實需要看,能說一口標準的普通話不如能寫一手合乎規格的應用文更為實在。據悉香港大學已經作出規定,入學試中文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每位入學的新生都要接受一個學期的中文訓練。筆者所在的澳門大學中文學院一直開設有《普通話》和《大學語文》兩個科目,前者訓練學生的口語,後者提高學生的書面普通話的水平;目前正在探討類似港大作法 (中文為入學試的必考科目、 《大學語文》為全校學生的必修科目) 的可行性。在普通話教學中,分析教學對象的特徵、針對不同對象施教也是一個帶有策略性的問題。澳門普通話教學對象分為兩大類:成年人和中小學生。對象不同,方法也就有異。教中小學生,可多用類似“習得”的方法,不用講多少道理,知其然可以不必知其所以然;教成年人就得多講些道理了。劉德華在一首國語歌裡不知唱的是“生生死死”還是“生生世世”,因為他發的音既不是舌尖前音又不是舌尖後音,還故意把嘴唇收得似圓非圓,叫人聽起來怪不舒服 ;如果有人告訴他 ,要唱“死”,你就老老實實把舌尖往前伸平,上下嘴唇也不要故意收得似圓似
  • ,扁;要唱“世”,你也不要扭扭捏捏,乾脆把舌尖捲起來,發它一個捲舌音。筆者在澳門理工學院語言暨翻譯學校一九九五年舉辦的“普通話教學研討會”上曾經作過《成年人學話要有理論指導》的發言,意思是說:學習語言不外兩種方法,一是在語言環境中混 ,即把學話人放到要學的那種語言環境中去,混他三個月,聽懂了一些單詞、短句;混他一年半載,大致會開口講一些語句;混他三年五載,就不知不覺全都會了。小孩子學說話用的就是這種方法 ,語言學稱之為 “習得”(acquisition) 筆者對 “習得”的解釋是 “習慣所得”。成年人也可以用這種方法,但因為語言習慣早已形成,學另一種語言時這種方法未必能奏效,而且未必都有“親臨其境”的機會。對這樣的學生,語言教師就要用說理、分析、對比、類推等辦法。教兒童,可以叫兒童跟着老師唸,唸幾遍就會了;教成年人,還得教他把舌頭放在哪個位置上,氣流從什麼部位出來⋯⋯總之,得“講理”——講語音學原理。此外還有一類特殊的教學對象,那就是教師——普通話教師和其他科目的教師。教學對象如果是普通話教師,教材內容要以語言學原理為主,因他們已有豐富的實踐經驗,缺的是理論的解析或說明。筆者的經驗是把他們當作大學語言學專業的學生,語課的內容相當專業化,語音學、詞彙學、語法學,甚至普通語言學理論都會涉及。 “普通話水平測試”的目的、方法、標準以及參加測試要作些什麼準備都跟他們交流、討論。對“中國語文”科的教師也應該有較高的要求,但“中國語文”科畢竟以“文學”為主,所以對教師的要求可以不必與普通話教師相同。至於對其他科目的老師,要求更可放低一些。文章寫到這裡,可以作幾點簡短的結論了。1.民間參與推普,推普就成了大家的事,高潮才有了水源;政府支持推普,推普就成了政府事務,而且有了財源。2.高質素教師隊伍的建立和穩定是提高推普水平的保障。3.承認藍青官話的地位,可以鼓勵學話人大膽實踐,增強學好普通
  • 話的信心。4.重視口頭普通話,不輕視書面普通話。5.分析學話人的特點,採取不同的教學方法。6.語言教師要有一把“普通話水平測試”的尺子,用以量學生,用以量自己,用以量教學。一九九八年二月(原載《澳門理工學報》1(2)1998〕
  • 自以為是與自以為非— —談港澳普通話教學的新挑戰從學 習環境引 出的話題學習語言最好的方法是到你所要學的那種語言或方言的地方去學。現代語言學管這種方法叫語言“習得”(acquisition)。但是習得的環境不是人人都能具備的。在不具備語言習得環境的情形下學普通話,有兩點做法可以考慮:一是對初學者不要要求太高太嚴,二是鼓勵初學者說自以為是的普通話。所謂自以為是的普通話,就是帶有方言成份的普通話,有人稱之為地方普通話,這種話具有向普通話過渡的性質,故亦可稱之為過渡語,歷史上已有的名稱是藍青官話。 “鼓勵”者,不嘲笑、不指責是也。這兩點是針對初學者提出的;為了求得進步,學習者應當自我檢點,自覺找出自己說出來的普通話與標準普通話的差距,抱自以為非的虛心態度,把自己說的普通話中的 “非”改為標準普通話的“是”。香港已經回歸祖國,澳門亦即將回歸,這正是學好普通話的好契機。套一句大陸常用的說法,要想有效提高普通話學習水平,戰略上我們需要自以為是,戰術上我們需要自以為非。兩者的結合將會帶來好的效果。自以為是地說藍青官話一九八四年十二月,我在香港大會堂的一次演講中提出以“藍青官
  • 、話”為,過渡語”的主張。其中提到:港澳人能開口說普通話就很不錯了,不要太苛求於他們門,因為他們願意放棄自己的方言,就是對普通話的認同。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有沒有這個認同非常重要。如果我們還要嘲笑、指責他們說得不夠純正,那麼必定會打擊他們的積極性,甚至會放棄說普通話。一九八五年五月我在《明報月刊》上發表題為《藍青官話與普通話》的文章,把藍青官話界定為不純正的普通話,即附着不同方言色彩的普通話,用廣東話說就是唔鹹唔淡或半鹹淡的普通話;這種話也就是後來語言學界提出的地方普通話。一九八九年我在和田小琳女士合著的《現代漢語》 (香港三聯書店) 中提出這樣幾個主張:1.民族共同語必需取得全民的認同。如果方言區的人不認可普通話為全民共同語,它仍然只不過是一種地方方言,取不到民族共同語的身份。因此,普通話是全國各方言區的人的共同財富,不是北京人或北方人的專利。2.民族共同語要有明確統一的標準。標準語(standard language)之下有次標準語 (substandard)和非標準語 (non-standard)。標準語只是一種理想,並非所有人都能實現的,絕大多數人說的是“可接受的標準語”。藍青官話就是可接受的漢民族共同語。3.這種可接受的漢族共同語廣泛存在,它附着不同方言的特點,與標準普通話的距離有大有小。朱鎔基、江澤民說的都是藍青官話,朱鎔基的湖南方言味重,特別在語調方面,如 “中美關係”的調值是3551 、35 、55 ,而且“關”字略帶後鼻音。江澤民的普通話是蘇北普通話,入聲的保留是一個突出的特點,如“突出”“發展”中的入聲總是非常明顯。周恩來說的也是藍青官話,毛澤東、鄧小平說的當然不是普通話,甚至連地方普通話的水平也不到,他們說的幾乎純粹是方言。由於他們的方言比較接近普通話(鄧小平、陳毅等人的四川話屬官話系統,尤其接近普通話) ,所以他們的口語很少改變— —越接近普通話的方言越難改變自己,這幾乎可被視為一條規律。客家人的普通話沒有廣州人
  • 說得好,例如葉劍英的客家普通話,因為在廣東省境內,客家話最接近普通話。4.藍青官話可接受,標準不可廢棄。標準是大眾共同遵守的,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然而標準只能靠近,很難真正達到 ;沒有標準也不行,因為沒有標準,藍青官話就有可能各行其道,分別發展為不同的語言。5.還是語言學大師趙元任說得好:“你別笑我藍青,我也不怕難為情,經過了藍青,就會慢慢兒的純正。”藍青官話的存在是歷史事實,也是現時語言生活的實際。因此藍青官話的主張一直受到港澳人認同。一九八四年十二月我在香港發表演講的第二天,香港《文匯報》專訪文章說:“聽他這麼說,我們廣東人不妨對着北方來客放膽講‘廣東普通話’,不怕不純正了。”年前香港《明報》上有位醫務人員的專欄文章(區聞海《大夫小記》)也在談“普通話要學,卻不必強求‘北腔” 達意便好。⋯⋯勿要嚇到不敢開口講半鹹半淡國語才好。”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四日,上海《新民晚報》有篇文章還在談論這個觀點。文章一開頭就說:“‘自以為是,地去說普通話,這是澳門大學中文學院院長,著名的語言學家程祥徽教授對澳門人學普通話的希望。”文章結尾說:“澳門回歸,口語普通話的推廣重點還在語音,以北京語音為標準。澳門過渡期內和未來澳門特區政府成立以後,都可以用‘藍青官話’作為掌握普通話的過渡階段,不要輕視或嘲笑藍青官話,⋯⋯只有 ‘自以為是’地去說普通話才有可能進步。”自以為非地追求純正普通話一九九九年二月我到上海過春節,與二十年沒見面的老友劉惟裘先生討論起“自以為是”說普通話的問題。他認為只提“自以為是”不夠,還應當有“自以為非”作補充。他的意見非常好,既符合潜證法,又符
  • 合學習語言的實際需要,還符合由普及到提高的學話進程。自以為是,就有不怕別人嘲笑的勇氣。學話最怕不開口。因此學話初期或普及時期只要開口就算及格或者至少應該得到鼓勵,“等級測試”之類的玩意兒完全不適應普及階段的需要。要知道中華民族是一個十分含蓄、不愛張揚的民族,學話也不願意張開嘴巴。在香港,從大陸出來的老一輩翻譯家沒有幾位在口語上是能過關的,然而他們的書面翻譯堪稱一流水平。對於傳統上就不愛開口學習口語的中國人來說,尤其需要鼓勵他們大膽地開口學話,誰敢開口,誰就有收穫;死不開口很難有進步。所以,檢驗普通話教學效果的第一個標準是看課堂上有多少學生開口了,究竟是先生講得多還是學生講得多。課堂上教師比學生講得多,這種教師是“吃力不討好”;能啟發學生搶着說話才是有本事的教員。教師難做,語言教師尤其難做,因為語言教師要像球場上的裁判那樣,把一場球賽吹得紅紅火火;要像司儀那樣把場面搞得熱熱鬧鬧,讓所有的學生都搶着講——毫無顧忌地講,自以為是地講。自以為非,就是時時刻刻對自己講出來的普通話抱懷疑的態度,善於發現問題,自覺地克服各式各樣的問題,包括語音、詞彙、語法、聲調、語調、韻味等等,還有所謂整體語音面貌、語言面貌。無論在哪一方面,問題都會不少,都會在不自覺中暴露出來。有些問題連語言學大師都很難避免。例如王力教授,他是語言學界的泰斗,他說“相聲”兩個字就受到他的公子的批評語 “聲”字要唸輕聲!最難找到的“非”是自以為是的“非”——一直不認識它是“非”,而事實上是“非”。大概有幾種情形:1.類推方面的特別。例如上聲字,有一批上聲字(所謂濁上)在普通話裡唸去聲,在廣東話裡仍然唸上聲,如社會、婦女、市民、這個、⋯⋯這些字最容易露出廣東話的馬腳。2. 詞面相同而意思相差很遠的詞語,例如認真、辛苦、離譜、飲茶、反面等等。廣東話可以說“熱得認真辛苦”,普通話是“熱得實在
  • 厲害”。又如離譜,王力先生說用北京話不知道該怎麼翻譯。還有那個引起過熱烈討論的飲茶,廣東人的“飲茶”與北方的“喝茶”完全是兩碼事兒。 “在他凌亂的床邊或桌上移動任何一件東西同樣有可能令他反面。”句中的 “反面”不是正面反面的“反面”,而是 “翻臉”!還有“班房”,廣東話指 “教室”,普通話指 “牢房”3.把方言詞翻譯成自以為是的“普通話”的詞,例如“別把垃圾掉到地上”(廣東話“掉”是有意的行為,普通話“掉”是無心之失) ,等等。還有“跌”字,普通話主要指人的動作(後來引申的有“跌價”)廣東話卻是指物居多 (“書從書架上跌落來”)4.方言的語法格式特別頑固,例如廣東話的“有”字句等等。 “一直有留意這個節目”、“王生有致電李生嗎? ”“有看電影”容易避免,但如果問“有沒有看電影”,普通話的否定回答是 “沒有”,肯定回答是“看過了”;廣東人說普通話否定的答覆也是“沒有”,但肯定的答覆很可能是 “有”。這一聲 “有”就露了餡兒——原來你是廣東人!另如 “是”字句:“去年的表演是落在許冠文身上”、 “只有一樣東西是沒有變”、 “它的成功是不容置疑”。這幾個句子裡的“是”字是廣東話“係”字的硬譯,完全多餘。再如 “動詞+回”句式:“我的國語是從台灣學回來的”、“他們又做回朋友”。 “回”字不可用。還有 “來的”句式:“他是醫生來的”,“來的”多餘。甚至從許多更小、小到不能再小的地方暴露出方言的痕跡。例如打電話的一聲 “喂”,普通話是去聲,廣東話是陽平。語音是 “硬傷”一聽就可以辨認出來,容易改,例如電視節目主持人問電視節目嘉賓:“你是怎樣fun練你的學生的? ”顯然這個“訓”字錯了,一經提醒,很容易糾正。但是詞彙問題卻是“軟傷”,比起語音問題,改正起來困難得多,例如普通話愛說“進行”——進行討論,進行會晤,進行說明,進行會餐,⋯⋯廣東話愛說“作出”——作出討論,作出交代 ,作出跟進,作出反擊,作出否認⋯⋯,誰也不要笑誰,都要改。時下港澳廣東。。,,
  • ”。⋯⋯話又冒出一個“其實”,甚至說話一開頭就來一個 “其實”—— “其實呢,今日係星期六”、 “大家其實係呢度討論普通話教學問題這個 “其實”,現在已經用得濫了,其實完全多餘。以往常常用 “即係”,現在大有讓位於“其實”的趨勢。這些詞好像古代漢語中的“夫”字,可以稱之為 “發語詞”吧。語音面貌、語言面貌屬於語言風格學的範疇。也許你說得都對,就是少了一點那麼個味道,好像廣東話說“唔單止食飯,仲要飲酒”必需加一個“?”字一樣,否則就缺少了廣東話的那個味兒。台灣國語與普通話的差別很重要的一點是台灣國語沒有輕聲,在“謝謝王先生請我吃西瓜”這句話裡,第二個 “謝”字、“生”字、“瓜”字唸作輕聲就是普通話,否則就是台灣國語。普通話語言面貌如報紙文章模擬北京人竇唯的對話說:“要說的早前我已經說了。今次那班香港記者又跑來,令人不勝其煩。”從語言面貌上說不像是北京話。在語言的學習與運用中,值得我們門“自以為非”的地方很多很多。真要把一種語言的運用修煉得爐火純青,不僅有發音的問題,還有用詞、造句的問題,進一步說,更有修辭、語言風格的問題,甚至存在言語內容以及個人的精神氣質的問題等等。像朱鎔基這次在訪問美加行程中的語言運用水平,除了語音一項,其餘都可以得滿分。即使對他的語音,我們也會因為他在其他方面的優良表現而不那麼苛求,甚至會感到親切。用一句當前時髦的話說,語言的學習要“全方位”地加以考慮。港澳普通話教學的新挑戰學習任何一種語言或方言,抱 “自以為是”和“自以為非”這兩種態度都是需要的。有了“自以為是”,你就敢於實踐,語言學本來就是口耳之學,不開口怎麼學得到手? 然而一味敢說,不“自以為非”,不正視錯誤,不找對應關係,不求改進,進步就有限。我們常常會聽到流
  • 利而方言味很濃的所謂普通話,原因就是說話人放鬆了對純正普通話的追求。在港澳,八十年代提倡港澳人“自以為是”地說普通話是適應了當時的形勢需要,那麼現在再單純地只提這個口號就落後於形勢發展的需要了。現在香港回歸祖國已經兩年,澳門即將回歸祖國。港澳回歸,從此在中國的土地上再也沒有外國人佔領或統治的地方了。國家的統一必然帶來語言文字的統一。香港回歸儀式上的普通話運用的情況給予我們很多啟示。在澳門基本法頒佈六周年座談會上,我曾經提供一份香港在舉行政權交接儀式的活動中語言文字運用的資料,說明特區政府和特區行政長官在使用普通話和簡化字的時候,都是為了體現 “一國兩制”中的“一國”;而在但凡使用廣東話、上海話、英語和繁體字的時候,都含有濃厚的“兩制”味道。 (詳見本書《香港回歸儀式的語言應用給我們的啟示》)從這裡可以看出,處在今天的時代,普通話已經進入港澳政治生活中來了。港澳人今後讀書、找工作、與人交往、參與社會活動和政治生活,普通話都是一個應當留意或顧及到的問題。當然,“一國兩制”方針可以允許在語文領域內實行 “一國兩語”、“一國兩字”,但是沒有這個必要,因為語言是工具,工具是不分什麼社會制度的,地球上沒有資本主義的汽車和社會主義的汽車之分,也沒有資本主義的電腦和社會主義的電腦之別。 “高度自治”、“五十年不變”等等指的是社會制度,語言文字的高度統一不僅不會妨礙特區的自治,反而會推進特區各項工作。就像今天的英語,它實際上已經取得國際共同語的地位。在國際場合,大家都用英語無疑有利於彼此的溝通。普通話的性質與作用與此差不多,甚至更進一步,因為大家都是中國人,都生活在神州大地上。因此,可以預言,澳門回歸之後,普通話的應用將會有很大的擴展;普通話的教學和推廣一定會出現更新的局面。其進程大概是:在進一步普及的同時,提高工作將會提上日程。這從香港街道的命名和澳門街道的命名就可看出苗頭。回歸後香港新建的街道命名不再跟外國走了,連標音
  • 也在討論是不是標普通話的音。澳門新口岸一帶的新街名都是北京街、上海街、蘇州街等等,海島市的新街名也變成為廣東大馬路、成都街等等。以後的發展,會不會連注音也會改作普通話的語音呢?港澳社會對普通話的需求遠遠超過人們的預料。從前年開如,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在香港已經展開,每年前往北京參加普通話培訓測試的香港人絡繹不絕,特別是在暑期,那種熱烈的景象更是感人。人們不再滿足於隨隨便便地會來那麼幾句普通話就夠了,現在人們把掌握普通話作為謀生的一技之長,要求精益求精地掌握普通話。因此,“自以為非”也就成為學普通話的港澳人的自覺行動。如果說“自以為是”可以作為普及普通話的口號,那麼“自以為非”就可以作為普通話提高階段的口號提出來了。普及與提高不應涇渭分明地劃分開來,特別是在語言學習的領域。 “自以為是”與“自以為非”應當同時並重,兩者的有機結合也就成為對此時此地普通話教學的新挑戰了。(在香港商務印書館舉辦的普通話教學研討會上的演講 , 1999年 ,原連載 《澳門日報》 1999年5 月30 ,6 月13 、 17 日)
  • 第二輯
  • 港澳用字1 . 不 成文 的法定漢字港澳地處漢字文化圈的中心位置,同時又是繁簡漢字和各種漢字交匯的地方。使用簡化字的中國大陸和新加坡、馬來西亞,對港澳形成南北夾擊之勢,東北部的台灣又把繁體字輸送到港澳。港澳本身由於前港英當局和澳葡當局實行疏離中國大陸的殖民政策,在漢字形體、乃至文字的運用和行文風格上都是向台灣方面傾斜的。港澳表面上沒有明文規定“繁體字是法定的規範字”,但實際上是以繁體為標準的。 1992年7月21日澳門政府法律翻譯辦公室《關於法律中譯本之一般用詞及行文規範》第二部分第二節第三款“異體字與繁、簡體字”規定:“辦公室之法律中譯本不用簡體字。”對標點符號的規定卻兼具海峽兩岸的習慣:書名號用大陸的《》 ;引號卻“一般用雙引號「」,如引號中有引號時,則單引號在外,雙引號『』在內。”文件對法律語體也有規定,舉例說,“選民登記是自願的,但只係已辦理選民登記的社團及組織才能在將來行使他們的投票權”被認為“完全沒有法律味道”。尤其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兼任這個辦公室顧問的一位語言學博士竟然認為簡體字只適應文化落後地區,文化先進地區只用繁體而不用簡體,忘了他本人就是來自先進國家新加坡。港澳社會至今依然是繁體大行其道,政府公文、報章雜誌、教材課本用的都是繁體字。澳門有一所小學推行簡體字,用心良苦,但效果必
  • 然差,因為只學簡體的學生未必看得懂用繁體出版的《澳門日報》 ,招聘員工的機構不一定會請不識繁體字的人。一國兩制,包括語言文字政策在內,理論上可以搞 “一國兩字”,但是實際上完全沒有必要。因為:a. 文字不過是交際工具,不同的國家之間尚且可以使用同一種文字(例如英文) ,何況同一個國家之內? 高度統一的文字有利於 “一國兩制”政策的落實:b.港澳與內地從來就是“書同文字”的,只是近六十年才有簡體字是否作為法定文字的分歧。c.港澳漢字與內地漢字的差別不是文字體系的差別, 只是傳統漢字中的極小一部分有筆畫多少的區分。d.簡體不是內地的專利,港澳也有簡體字,兩地簡化方法出奇地一致,絕大多數都可以歸入六書。在澳門和香港,“車”與“立”合併表lift ,人人都識:“肶”字代“脾”人人都用,以“口”字作偏旁構成的嘘、哋、嘅、嚟、嘢野、吖、吓、唓、啫、啲的、啩、喐、喼、嘭、曬、嘞、嘜、嗰、嗱、喺、咁等等充斥在日常交際的場合。簡體字悄悄地進入市民生活的一切方面,例如在酒樓餐廳裡有:旦治 (蛋治) 、牛丸面 (牛丸麵) 、白反 (白飯) 、朱扒包 (豬扒包) 、維他乃 (維他奶) ,還有一個最具地方色彩的 “0 ×”(檸茶)等等。2 . 法 定漢字需要規範儘管如此,港澳還會繼續以繁體字為不成文的法定文字。為了充份發揮文字的社會功能,繁體必須進行規範,就像內地使用簡體必須是規範的簡體一樣。然而港澳的繁體字中有很多不規範,尤其是在用字上離規範的要求更遠。例如“麵包”的“包”字加“食”旁,成了“飽”字;“車輪”的“車”字起筆是點,第二筆是橫,成了斷了軸的輪子,筆者曾戲作一聯曰:麵包未食已先飽,欲購新車早斷軸。
  • g。3 . 使 用電腦漢字的煩惱這可苦了用字人。可以毫不誇張地說,直到現在還沒有一個漢字軟件是不可挑剔的。想電腦剛問世時,人們誇口漢字進入電腦,顯示漢字比拼音文字還要優越;到了今時今日,說這大話的人少了,因為沒一個漢字軟件可以比得上拼音文字。最突出的難點是“一簡多繁”的對應搞昏了頭,例如一個“發”字指“發”也指“髮”;一個“谷”字指了“山谷”指“五穀”。在今時今日繁體吃香的年代社會上出現了大量的矯枉過正的繁體:“范仲淹”改姓 “範仲淹”:“八百里江山”變作 “八百裡”;河北如今只有一個“白洋澱”,連我現在使用的軟件也找不出“白洋淀”,只有“海澱”、 “白洋澱”,要到“中日韓統一的表意文字”中才能找到“淀”字,真是令人唏噓。當前的任務必須規範地區的繁體字體系,只有有了統一的規範,才能拿出來與簡體找對應。一簡多繁的對應除了約定俗成之外,都是有道理可講的,例如人名、地名不變所依據的是 “名從主人”的原則,姓 “于”和姓 “於”讓他們還是分開;姓“蕭”的還得讓他姓“蕭”,不要胡亂簡化成“肖”。普通話老師教學生把香港的“黃泥涌”唸做黃泥yong,結果錯了,“黃泥涌”的“涌”還唸chon “海淀”、 “白洋淀”作為地名,不可擅改“淀”字為“澱”字。文字的使用還可以到詞語的結構中去發現奧秘。例如 “發”字,在作動詞時是 “發”,“發明、發生、發展”轉換為繁體應當是 “發”;在作名詞時是 “髮”,“頭髮、毛髮、令人髮指”的“髮”轉換為繁體是“髮”。 (“令人髮指”的“髮”是名詞當動詞用)“八百里”是數詞與量詞結合,“八百裡”是數詞連上方位名詞,前者是正確的組合,後者的組合是錯誤的。所以這些規則可不可以用在電腦軟件的設計與製作中去呢?
  • 4 . 有人 又在發明 口號 了繁簡關係曾經有過不同的主張,“識繁寫簡”算一個,“繁簡兼容”算一個,我的 “繁簡由之”也算一個。近日又聽到一位政協委員的建議:“繁簡兩學”,內容是:“‘一些人文學科的研究生,居然有很多人不識繁體字,讀不懂歷史典籍文獻,查找資料非常困難,這不僅對這些學生個人將來的研究工作非常不利,也是漢字文化的悲哀!’昨天,市政協委員周大齊在他提交的名為《關於中小學應實行繁、簡漢字“兩學一用”制度的建議案》 中,建議中小學語文教學應繁簡字一起教。”(2004-02-18 《京華時報》記者胡建禮)對於不同的口號我們可以衡量評比,但是必須要有一個共識:繁體要是標準的繁體,簡體也要是規範的簡體,繁簡之間實行轉換,有利當前的文字應用。結論本文主旨有二:1.繁體在港澳仍具法定地位,簡體在港澳也在不斷滋生,繁簡兩體都應規範,分別具備繁體與簡體的標準,以便與其他地區的用字進行轉換;2.繁簡轉換勢在必行,特別是電腦的操作追切需要準確的繁簡對換。要找出對應的內在依據與規則,以便科學的轉換成為可能。(第二屆兩岸四地中文數字化合作論壇會議論文2004年2月23 日,原載《澳門語言學刊》 第26期)
  • “繁簡由之”與港澳用字中國文字學會與中國江蘇教育出版社聯合召開“第四屆國際漢字研討會”,論題集中在各使用漢字的國家和地區統一漢字形體的問題上。這是一個極具現實意義的議題。要想科學地解答這個問題,必須在尊重漢字發展歷史的前提下聯繫各使用漢字的國家和地區的社會實際。“統一”是對“分歧”而言的,因有“分歧”才對“統一”提出要求。漢字的“分歧”可以從不同的視角考察,例如字音的分歧產生多音字,字形的分歧產生異體字,筆畫的多少產生繁簡字,時代的不同產生古今字,地區的不同還會產生方言字⋯⋯在這些歧異之中,字義、字音的分別比較小,字形的差異相當大。可以說漢字的主要問題是字形的分歧。字形的分歧也有大有小,小的分歧有筆畫的增減,如“翰”在“羽”部件上有多一橫、少一橫兩寫,“者”在“日”部件上有多一點、少一點兩式;有筆畫形態的不同,如橫點與豎點的差別;中等分歧有部首的轉換、造字法的變更,如 “吻肳脗”、 “野埜”等等;字形的最大分歧當是繁體字與簡化字之分。今天,在世界範圍內使用漢字最集中的地區無疑是中國大陸、台灣、香港 、澳門以及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東亞地區。在這些地區,漢字的形體大致可分三種狀態:第一,簡化字大行其道的中國大陸、新加坡、馬來西亞;第二,繁體字維持原狀的中國台灣地區;第三,繁體為主,簡化字逐漸滲透的香港和澳門。應當指出,上述三種狀態都不是絕對分立的,我們只是就該地區官
  • 定字形或普遍通行的字形而言才作上述分類。例如在中國大陸,官方規定的標準字形是簡化字,然而簽名用字、手寫用字和書法用字都有大量的繁體字,這只要看一看“鄧小平”、“江澤民”的簽名即可得到證實。大陸改革開放以來,為了趨附海外華人社會的用字心理,繁體字屢禁不止,甚至變本加厲,走火入魔,例如電視劇“姜皇后”片頭變成了“姜皇後”,北京的“海淀”成了“海澱”,姓“范”的名片印成了“範”先生⋯⋯而在繁體字被認作正統字的地區,簡體字正在陰一個陽一個地取得合法地位,“嘉灣”的“嘉”字在臺灣早就可以寫作“台端”之“台”;港澳正式出版物中簡化字和自創簡筆字的數量正在不斷增加。十三年前,筆者即從當時的香港報章上找到下列鉛印的簡筆字:台証 (臺證)晒版 (曬)呤件 (零)帮助 (幫)宣布 (佈)坟墓 (墳)石英表 (錶)尼龍袜 (襪)咸牛肉 (鹹)盛大献映 (獻)燒腊飯店 (臘)聯系機構 (繫)打蜡工人 (蠟)認罪退赃 (贓)原庄版本 (裝)瀟洒賭王 (灑)
  • 大學失窃 (竊)流膿痒痛 (癢)耀記蠔油庄 (莊)制造和銷售 (製)黑人中堅自荐 (薦)每戶售粮四噸 (糧)九七問題冲擊 (衝)他們是糊塗虫 (蟲)酒樓伙記太殷勤 (夥慇懃)绣花枕頭百多元一個 (繡)扮演了一個不光采的角色 (彩)恒隆事件影响拆息漲至23厘 (響釐)港澳地區的用字一向跟着台灣走,這大概是與政治上的趨同心理有關。香港回歸中國之前,社會瀰漫着一種空氣:誰罵大陸和社會主義誰是英雄,誰捧台灣和資本主義誰是好漢。這種風氣直至一九九七年香港回歸之後,還有遺留。在七十年代,甚至八十年代初,繁體字與簡化字、注音符號與拼音字母竟成為區分政治上左與右的標誌。凡提倡簡化字和漢語拼音字母者均被劃歸大陸一邊。當時香港教育司出版了一本普通話教材,它在方塊漢字之上標注音符號,在方塊漢字之下注拼音字母——這種左右都不得罪的做法真是費盡了心機。筆者一九八四年持社會語言學的理念寫了一本《繁簡由之》的小書竟遭一位與文字學毫不相干的“專欄作家”指責成為中方收復香港造勢。《繁簡由之》是一本為方便教學和幫助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多賣幾本書而寫的小冊子。我在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日舉行的 “《繁簡由之》座談會”上說:“前天還有一個學生打電話給我,問我為什麼選大陸簡體字的教材,他們看不懂。我給他解釋,現代漢語教材只有選大陸
  • 的⋯⋯別的地方是沒有的;古代散文的注解也是大陸的做得好,選這些教材,為的是幫助你們學好這兩門課。”我的想法正好與三聯書店 (香港)有限公司負責人不謀而合:“三聯的蕭滋經理跟我談到,三聯推銷的書百分之九十都是簡體的,如果能介紹一些簡體字的知識,相信會更好為讀者服務,有利於文化交流。”《繁簡由之》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編印出來的。小書一出版,“我找三聯要了一千本,給每個學生送一本。”(以上引文均見《繁簡由之》 第一、二、三版附錄)真沒想到, 《繁簡由之》的提法得到一些人的回應。這本小書第四版封底重申編輯部的意見:“書中關於‘繁簡由之’的提法曾引起專家、學者們注意,咸認為適合港澳及海外環境,有深遠意義。 ”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編輯部還認為:“在中文成為港澳官方語言的今天,本書是一部實用價值很高的普及性讀物。”筆者以為,在簡化字已成標準用字的國家、地區以至機構 (例如聯合國)應遵守已有的規守,維持現行的規範;在沒有作出規定的國家和地區則可“繁簡由之”,不必強求純正或一致。 “繁簡由之”的形式不拘一格,通篇繁體偶爾冒出幾個簡化字亦可;簡化字寫成的文章滲入一些繁體亦可;來稿以繁體書寫可原件照登;簡化字的稿件亦原件刊載。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至七月一日香港回歸活動中的文字運用印證了“繁簡由之”的可行性。在香港政權交接儀式中(六月三十日晚上十一時三十分舉行) ,中方發出的中文請帖用的是簡化字;七月一日上午十時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典禮和下午四時的酒會兩張請帖由特區首長發出,用的是繁體字。按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的規定,這兩個地區實行或將要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或澳人治澳、高度自治。除了國防與外交,其餘事務概由特區政府自行處理。據此,有人在中文問題上提出“一國兩字”(繁體和簡體) 、 “一國兩語”(普通話和粵方言)的議論。然而從歷史的經驗和發展的眼光看,漢字的統一只要假以時日還是能夠實現的,因為在語言文字的問題上“人心思同”,小至一個機構,大至一個社會,人們
  • 總在尋找共同的交際工具,例如筆者所在的澳門大學,共通語 (LinguaFranca)不是澳門政府明文規定的官方語文(中文和葡文) ,而是英語。人們不難察覺到,凡使用漢字的人對漢字的觀感和體認也都相同,不同地區的簡體字在具體形態上可能有別,但簡化的方法卻完全相通。港澳通行的“衭”(褲)字用的是形聲法,“羔蚧”(膏蟹)用的是假借法和形聲法⋯⋯不同地區簡化字的形成大都跳不出古“六書”之外。現實生活的需要,心理的認同,都為不同地區和國家的漢字走向統一提供了基礎,只要排除政治的偏見和心理的障礙,漢字字形的統一終有實現的一天。一九九七年(原載《第四屆國際漢字研討會論文集》)
  • 一個漢字一幅畫美國詩人龐德說:“世界上最易做詩的文字是中文。”另一位美國詩人甘明斯也說:“中國的詩人就是畫家。”呈現在讀者面前的這本《一個漢字一幅畫》是一本用文字說明、用圖像描繪漢字形體的書,當然也就是一部 “詩集”、一本 “畫冊”在中國,文字和圖畫始終拉扯在一起,很早就有 “書畫同源”之說。 “書”字和“畫”字的頭上不都是“聿”,即手中握着一管毛筆嗎?“書”和“畫”就是握着筆在運作,它們都是動詞; “書”和“畫”也指握筆運作得出的成品,它們又都是名詞。求證漢字與詩畫的關係並不困難,我的朋友印尼華僑實業家羅浩然先生在他的散文集《坐看雲起》中說:“‘閒’是一個頗為有趣的字——兩扇門中一鈎月是也。這一扇門,可能是前門、後門,也可能是窗門。推開這扇門,舉頭一望,便是清輝朗月。得見明月當頭,待步出中庭,內心自然是一片清明舒泰。”文字學對於羅先生來說完全是馳騁於企業沙場之後的消遣,然而他對漢字的領悟常常高出於文字學家。這個“閒”字,不僅展現出一幅從門縫兒裡看月亮的畫面,而且闡釋着一種達觀者的人生哲理:“眾人所忙的,我不一定忙,眾人所閒的,我也不一定同樣視為等閒。”只有當“夜深人靜之時,能夠內外一片祥和的人,方算是一個 ‘閒人’。”羅先生的解說是有理據的,宋人徐鍇在《說文繫傳》 中解釋 “閒”字時說:“大門當夜閉,閉而見月光,是有閒隙也。”每一個漢字都有一個獨特的形體,表示一個特定的聲音,還代表一
  • 個 (至少一個)特別的意義。這就是說,每一個漢字都是 “形音義”的統一體。一個漢字一個形體,有多少個漢字就有多少個“個體戶”;學漢字的人必須走訪每一個個體戶才能認識每一個戶主,而每一個戶主又各有自己獨特的性格。學漢語與學外語方法不同,途徑各異。學外語是把一連串的聲音囫圇吞棗地吞進肚裡,如果把這一連串的聲音分拆開,那就什麼意思都沒有了。學漢語卻是要把詞語拆成漢字,先學字,後學詞。比如學漢語的“大學”,就要先學 “大”、 “學”這兩個字,“大學”是由“大”和“學”這兩個字(或稱語素)組合而成的。在詞義上,“大學”與“大”有關,與“學”也有關,但“大學”又不是“大”與“學”的簡單相加,絕不是“大的學校”、 “大人的學校”,也絕不是十年浩劫期閒的所謂 “大學——大家來學”。漢語的 “大學”就是英語的university,但如果把university分散成u、ni、ver、si、ty五個單位,用這五個單位的含義去組合成詞,那就大錯特錯了,因為這五個孤立的音節壓根兒就沒有任何意思,它們與“大學”毫無意義上的牽連。學漢語以字為本位,學外語以詞或句為本位,所以中國古代有那麼多的識“字”課本,例如《千字文》《百家姓》等等。漢語是以字為載義單位的語言,英語是以詞為載義單位的語言。不同的語言有不同的特點,不同的文字也各具特徵。人們總是在自覺或不自覺地根據最初習得的語言文字的特點考察不同的語言文字,對於漢字,須要帶着一種剖析藝術品的眼光,一個字一個字地、一幅畫一幅畫地去認識,去鑑賞。體現在漢字身上的畫面有簡有繁,僅以收入這本書裡的漢字為例,簡的簡到 “人、口、牛、羊”,繁的繁到“雙、涉、義、葉”。無論是繁是簡,它們都是圖畫,都是詩篇。當然,對於一個一個具體的漢字的解析不可能人人一致,正如人們對同一幅畫、同一首詩的理解不可能完全相同或者可能完全不相同。圖畫與詩歌問世之後,物質的版權屬於作者,精神的版權則屬於整個社會。不管作者同意不同意,讀者總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去領會作品;文字也稃在類似的情形:造字權在你,解字權
  • 。在我。例如“章”的本義是“完結”或“告一段落”,《說文》說:“章,樂竟為一章。從音從十。十,數之終也。”中國人以“十”為眾多、齊全或完備,故成語有“十全十美”、酒令有“十滿大堂”;樂曲告一段落也就可以說“音”到了“十”,因此“音十為章”才合造字者的初衷。然而百分之九十九的人說“立早為章”,當代具有權威聲譽的辭書《漢語大字典》 、 《漢語大詞典》都把它歸在“立”部而不是“音”部或“十”部,連姓章的人也用 “立早”自報家門。還有一個最著名的例子 “東”字:東是“橐”的初文,在甲骨文裡它像兩頭紮起來的一個大口袋 ;後來 《說文》 把它解釋成 “從日在木中”,也就是太陽剛剛從地平線上升起,其高度還只在樹中。如果太陽超出樹頂,那就是日高升而明的“杲”;太陽落到樹下,那就是日落而晦的“杳”。 “東、杲、杳”三字形成了一個小小的系列。由此可見“從日在木中為“東’”的解釋是可以接受的。我們不妨稱早期的解釋為“正源”,後來的解釋為“俗源”。正源和俗源是都可以用來描寫漢字的,不一定非要批評“立早為章”、 “從日在木中為‘東’”不可!但是“俗”要俗得有個極限,不可以將測字先生的拆字把戲也當作科學。 《一個漢字一幅畫》在 “正”與“俗”的分寸上是掌握得很得當的,用時下的話說,這本小書既有 “趣味性” 也不失 “科學性”長期以來語言學界流傳着一種理論,認為世界上的文字都要經歷“表形一表意一表音”三個由低級到高級的階段。這種理論認為,表音文字之所以“高”,是高在它與意義脱節而直接與聲音掛鈎,於是用少量的字母就可以拼寫出所有詞語。用這個尺度衡量,停留在表意階段的漢字自然不是什麼高級文字,因此一位偉人曾經提出“文字必須改革,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然而現在看來,漢字的圖畫性質一下子是改變不了的,特別是在電腦逐漸走進每一個機關、每一閒辦公室、每一所學校甚至每一個家庭的時代,漢字的圖形特點顯示出了它的優越性。成千上萬個漢字圖形正以與拼音文字同樣的速度(甚至比拼音文字更高
  • 的速度)展現在電腦熒屏上,不僅記載了漢族社會的昨天,而且效力於維繫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的今天。漢字與中華民族同呼吸、共生存。要了解這樣一個民族,要認識這個民族的歷史和文化,不學漢字是難以達到目標的。《一個漢字一幅畫》是為想要探索中國文化奧秘的國際友人編寫的。這本小書好像是一份導遊指南,列舉了一百多個應接不暇的文化景點,它將帶領攬勝者透過漢字的稜鏡去觀賞中國文化的大千世界。開始接觸中國文化的朋友如果還身處屋內的話,完全可以從這本小書的門縫兒裡看到室外的清輝朗月,以至滿天星斗。附記澳門大學中文學院講師汪春、研究生鄭重慶以英文合著之《一個漢字一幅畫》經已由香港和平圖書、海峰出版社出版發行,本文為此書之序言。一九九八年(原載《澳門日報》 1998年8月23 日)
  • 傳意需要與港澳新詞人的生命每分每秒都在變化,只不過當事人覺察不到而已。兩個相親相愛的朋友別後重逢,分隔時間短者常賀對方“發福了”;離別時間長者甚至驚呼:“要是在大街上踩了你的腳還不知道是你哩!”語言的生命如同放大了的人生,每時每刻都在變遷,永遠保持運動的形態;某些詞語出現的機會在逐漸減少,某些新的成份卻不知不覺地潛入語言的庫稃,甚至個別完全不通情理的詞語莫名其妙地充斥於廣大地區。語言的變異現象積攢到一定數量的時候,它們有可能在使用同一種語言的不同地區之間、不同行業之閒、不同年齡的人群之間形成鴻溝。港澳青年學生、青年文員使用粵語的情形足可說明這一點。他們使用新詞語和外來詞語特別多,他們毫無語言的傳統勢力的負累,成為創造新詞、照搬外國詞語、改變原有語言規則的急先鋒。在語音方面,他們以丟失聲母(如我、愛、牛等字),合併音位(如呂、女不分),取消讀破(如時間、閒接的閒同調)等方式顯示自己是不受羈絆的一代;在用詞和語法規則方面,他們“肆無忌憚”地改變舊有習慣,例如在動賓結構的動詞或詞組的後面再帶一個賓語:挑戰奧運,出線足球盃,約會女朋友,接壤俄羅斯,過境洛杉磯,⋯⋯於是,保傳統和反傳統的戰鬥展開了,前者聲嘶力竭地斥責後者,義憤填膺地要後者恢復舊有的規則,甚至電視台也出來助陣,製作一些用《廣韻》規範港澳人發音的節目,教導聽眾只有弄通了平仄押韻才能提高中文水平。然而通平仄者未必寫得好文章,不通平仄者未必寫不出好文章。
  • 當然,語言作為傳意的媒體要力求穩定,否則容易造成傳者與受者之間的脱節。傳意過程包括信息的發出、通道、編碼轉換、儲存、解碼翻譯直至接收。這個過程本來就稃在許多障礙,受着許多因素的干擾。傳、受兩極民族心理的不同,文化背景的不一,知識程度的不等,言語環境的差異,密碼內容的誤解,⋯⋯常常引來 “傳者無意、受者有心”或“傳者有心,受者無意”的局面。一個眾所週知的笑話便是最好的注腳:宴會主人說“該來的都不來”,已來赴宴的客人以為“不該來”而走了;後來又到了新客人,宴會主人惋惜地說“不該走的都走了” 新來的客人以為自己“該走”而不走,於是走了個精光。還有一個真實的故事也可作注:文革期間有人從北京寄信給他的兒子,信中有一句“阿姨病了”,兒子回信請父親問候阿姨;父親回家教訓兒子道:“阿姨病了指江青鬧情緒,你連這點政治敏感都沒有!”發生這樣的誤解是因為傳受雙方沒有事先約定密碼的內容。為了減少傳意過程中出現障礙,語言的規範無疑絕對必要。如無規範,任由語言中的不正常現象氾濫,將會給傳意帶來更大的障礙。然而語言一刻不停地變動,規範過後即刻又有不規範的成份出現,因此規範只能是一個理想,提供一個榜樣或模式,供語言的使用者和學習者去模仿或追求,倫敦南部英語便是這樣一種規範化的英語。語言的使用者和學習者只能做到靠攏規範,接近規範,永遠不能實現完全的規範。既要規範又不能完全達到規範,不能完全達到規範而又不可不去規範,這是切合實際的結論,不要輕率地給持這種觀點的人扣一頂 “不要規範、否定規範”的帽子!活着的語言處於或緩或急、或大或小的變化之中;沒有變,就沒有語言的生命。這一點,連清末切音字運動的倡導者們都已經看到,沈學即認為一切都“以變通為懷”(《盛世元音自序》) ,而語言的變化又並不完全按照以往的軌跡或原有的模式,更不依照人的主觀意志或良好願望。因此,語言中出現異乎正常的成份實在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 “卡拉OK”究竟屬何種構詞方式? “隨身聽”分明是個動詞性詞組,怎能當
  • 。作名詞使用? 既有一個通行了四十年的“出租汽車”怎會輕而易舉地為一個外來詞“的士”所取代? 而且“的士”這個詞真可以說在一夜之間傳遍神州大地,它的省略形式“的”竟同時變成一個十分活躍的構詞語素,其能產度之高足令原有的語素望塵莫及,據說截至一九九五年底,由語素“的”構成的新詞已有二十六個之多。於是,保衛語言純潔、淨化的語言學家又發話了,直斥這是語言的污染,甚至是語言中的殖民現象,非連根鏟除不可。但是鏟除語言中的一個成份談何容易,因為任何一個成份的出現都有它的理由,尤其是這個成份一旦進入了構詞體系之後,那就更難撼動了。你可以說“的士”是由港澳“殖民”到大陸的詞,但是“的”以語素身份出現在上述二十五個新詞中卻是大陸的創造,近年不曾到過大陸的港澳人至今根本不知道 “打的”“麵的”“的哥”“殘的”⋯⋯為何物。然而大陸的這些詞語又有可能反過頭來影響港澳方言,筆者校閲本文清樣時在香港的報紙上看到流行在新疆的一個新詞“馬的”:“在新疆哈密市,不僅有‘的士’,還有別的城市不常見的‘馬的’。其實 ‘馬的’就是馬車。與一般馬車不同的是,‘馬的,用來載客,裝飾也講究些、漂亮些。”(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四日《明報》)筆者又在澳門的報紙上發現一個“夜的”(“夜更的士”即半夜一時至清晨七時行駛的的士)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澳門日報》有一道新聞標題是 “不贊成夜的附加費”據說“巴士”也對漢語造成了“污染”,它的省略式 “巴”也以語素身份混入漢語構詞系統,“中巴”就是一例。何謂 “中巴”? 于根元主編的《現代漢語新詞詞典》解釋為“中型載客轎車”(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出版) 。此外,這部詞典還收了“大巴”(大型載客轎車)和 “小巴”(小型公共汽車) 。 “大巴”、 “中巴”、“小巴”在現代漢語新詞中形成一個小小的系列。然而作 “中型載客轎車”解的“中巴”在港澳粵語中是不稃在的,澳門沒有“中巴”一說,香港人只知 “中巴”是 “中華巴士公司”的簡稱。奇怪的是廣州出版的標明是“香港方言”的詞典卻
  • 說“中巴”是 “二十四座的中型公共汽車”,不知詞典編者從香港的哪一個乘客那裡聽來。 “中巴”解作“中型載客轎車”是大陸的新創詞,完全符合漢語的構詞方式,不是由香港殖民入大陸的;那本解釋香港方言的詞典說“中巴”是“二十四座的中型公共汽車”侄是想當然地用大陸“中巴”來解釋香港的“中巴”,以為詞面相同詞義也就相同,殊不知這是研究語言現象的大忌。社會語言學視語言為一種社會現象,將語言現象置於特定的時代、特定的地區、特定的行業、特定的文化背景下以及特定的語言環境中加以考察。一個詞面相同的詞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地區、不同的行業、不同的文化背景以及不同的語言環境中可能具有不盡相同的詞義或感情色彩,甚至可能具有完全不同的詞義或感情色彩。例如“班房”,舊指“衙署、府第的差役值班之所”,另為 “監獄或拘留所的俗稱”,現代漢語仍有“牢房”的意思;港澳粤語卻指稱“教室”。又如 “炮製”、 “策劃”、 “檢討”在港澳粵語中屬中性詞,在大陸則含貶義。社會語言學的研究應以“中巴”的誤解為戒。再附帶說一句,那本香港方言詞典還有一些詞條的解釋亦不可信,例如 “打簿”被釋為“發工資日將個人活期存摺交銀行由電腦過賬”就失之片面,不在發工資日就不可打簿? 不過賬就不可打簿? ⋯⋯這裡想說的是近年來漢語語素庫中增加了“的”、“巴”之類語素,並且按照漢語可接受的方式或習慣構出了一批新詞,這並不是一件壞事,起碼起到了適應傳意需要的作用。套一句俗話說,這種作法不求無功也罷,但求無過也就夠了,怎麼反而要揹 “污染”、 “殖民”的罪名!面對規範的要求與新詞語的產生和湧現,語言學家尤其是社會語言學家應當採取何種態度和措施呢?詞語創新是個外延很寬的概念。詞語的創新至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詞的義項的增加 (或減少) ,二是具有新詞面的詞語的產生,三是外地詞語或外國詞語的借用。社會語言學家難做,是因為他們必須具有鑑別優劣、預測新詞語走勢的功夫。這就要求社會語言學家與使用
  • 語言的社會成員一道去思考、權衡和選擇,這項工作不是大棒一揮、大話一套就能奏效的。但凡新詞語湧現的歷史時期,魚龍混雜、優劣難分是難以避免的,而“純潔”與“污染”的界限又不那麼分明,語言學家切不可在語言新成份剛剛出現的時候就大張撻伐,擺出“除惡務盡”的姿態。知識份子 (其中當然包括語言學家)曾經嚐過先被反後平反的滋味,不要再把那種循環的公式引入語言學領域。出現新因素的主要原因不是語言使用者的標奇立異,而是新事物的產生、新概念的形成以及傳意生活的緊迫需要。詞語義項的增加是詞語創新的重要手段。筆者在構思這篇文章的時候剛剛完成澳門機場啟航徵文比賽的評判工作,許多應徵的文章說,物質的飛機起飛了,從此將會帶來澳門經濟的起飛。前後兩個“起飛”不是一回事,後面這個“起飛”的含義在九十年代以前的漢語詞典中是查不出來的。于根元主編的《現代漢語新詞詞典》在 “起飛”條下有 “原指飛機開始升空飛行。現也喻指事業起步迅速、發展順利”的字樣。李行健等主編的《新詞新語詞典》 (增訂本)也在“起飛”條下列出兩個義項:“①(飛機)開始飛行。②比喻某項事業開始迅速起步並取得較大發展。”①是“起飛”的本義,②是“起飛”的比喻義。港澳冰、雪不分,因為現實生活中沒有天然的雪,只有人造的冰。 “雪櫃”“雪糕”這類冰雪不分的詞極有可能產生在南方。果然李達仁等主編的《漢語新詞語詞典》收了“雪櫃”,李行健等主編的《新詞新語詞典》(增訂本)收了“雪糕”。李行健對 “雪糕”的解釋是:“方言詞。現進入普通話,多指方形的固體冰淇凌。”“雪糕”的發展並未到此止步,後來又有了“雪糕筒”。 “雪糕筒”是盛有雪糕的上圓下尖的錐形的甜筒,港澳冷食店或快餐廳都能買到。近十幾年來,“雪糕筒”逐漸取得一個新的義項,甚至獨立成一個新詞,取代 “指示路線和道路情況的標誌”即“路標”的地位,因為它酷似倒置的雪糕筒。冷食店裡賣的“雪糕筒”與隧道口擺了一排 “雪糕筒”或汽車撞倒了“雪糕筒”也不停車的“雪糕筒”是形
  • 。極似而質不同的兩件東西,前者是本義,後者是比喻義,“雪糕筒”近年又獲得一個新義:“話筒”或“傳聲器”(港澳粵語叫做“嘜頭”)《澳門日報》 “採訪餘墨”專欄文章《“雪糕筒”陣》 說:“(記者們)舉止 ‘勇猛’,發現目標便一擁而上,十支八支雪糕筒直伸向採訪對象,大有 ‘雪糕筒’非食不可的勢頭,甚至香港部分報界記者近來也把 ‘雪糕磚’(按指微型盒狀錄音機)拋棄而改用‘雪糕筒’了。這使‘雪糕筒’陣的場面更為壯觀。”向本族語言的方言和向外國語言借詞是豐富本族語言詞彙,為傳意提供更多選擇的重要途徑。這方面的論證已經夠充份的了,本文不想贅述。筆者只是想說,一個借詞的生命要由傳意的需要賦與。本族語言有這種事物或這種現象而無表示這種事物現象的詞,借來的詞就有生命力,否則借詞的生命不會旺盛甚至可能是一現曇花。近一年多以來,港澳粵語出現了一個詞語:人氣急升。 “人氣急升”是個日本詞語,專用來形容表演藝術家的聲望突然上升。翻檢香港報刊,尤其是報刊的娛樂新聞版,“人氣急升”用得一點也不差,都是用在演員、歌唱家等藝人的身上。從事其他行業的人例如學者聲望上升了呢? 不可用人氣,大約可用“人望”吧。漢語曾經給予日語很深的影響,日語影響漢語則是近百年來的事。日本佔領台灣期間,日語影響過台灣漢語;中國民主革命時期,漢語向日本借詞數目可觀;近一二十年日本經濟冒升,港澳粵語受日語的影響不可輕視。在香港繁華的街道上,明明是四川菜館,招牌卻要標以“四川料理”、 “名廚主理”;明明是減價出售,卻要寫作“大出血”、 “大割引”之類 ;⋯⋯⋯港澳娛樂行業受日本影響特別深,華語影片也要請日本作曲家編主題歌,香港電影《似水流年》那首動聽的歌曲就是日本音樂家作曲的;流行曲不少是借用日本歌曲而填上粵語歌詞。港澳青年對日本歌星的認識和崇拜遠遠超過對大陸的歌唱家。明瞭這個背景,香港粵語原封不動地借用“人氣急升”以及香港人如此準確地使用這個詞語也就不無原因了。現在“人氣急升”的詞義開始擴大,
  •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六日香港《經濟日報》以“人氣急升”為題轉載一幅盧瑞華陪同朱鎔基視察東莞外企的新聞照片,說明詞結尾說“可見盧瑞華‘人氣急升’”。盧氏屬政界人物(照片見報時盧氏為廣東省常務副省長,二月十日港澳各報報道“盧瑞華當選為廣東省長”),並非演員、歌星,“人氣急升”用在他身上原是不妥的。漢語是一種極講文明委婉的語言,例如對人稱名不稱姓,稱字不稱名,有號不稱字,有排行不稱號,有官職則連字號都不稱了,甚至以籍貫代名字。這是中國人都知道的普通常識。四十年代蘇聯領導人米高揚訪問延安,他連毛潤之就是毛澤東都不知道。現代美國青少年是可以直呼父母名字的,在中國則屬大逆不道!因此,漢語對文明詞語特別敏感。 “廁所”已屬委婉之詞,現在卻向更委婉的方向走下去,如今港澳豪華酒店和娛樂場所很少再有“廁所”的字樣, “廁所”換作源自日本的“洗手閒”、“化妝間”、 “盥洗室”。這些詞語似曾相識,因為它們的語素都是漢語所固有的,結構也符合漢語的構詞方式,而且更能表現文雅的氣息,漢語借之又何妨!再如以往接聽電話,問的是“找誰? ”“幹什麼? ”現代卻多數問“我有什麼可幫到你? ”這後一種問法要客氣得多,有禮貌得多,何樂而不用? 然而這一問句卻完全來自英譯:May I help you?/ How can I help you?/ How can I be at your service?毋庸否認,語言交流中的確也會有一些不健康的成份侵入語言的肌體。一九九O年七月筆者在《澳門的三語流通與中文的健康發展》(與劉羨冰合作) 中稱現代漢語夾雜英語詞語的洋涇浜現象為Chinglish(Chinese+English),並且斥之為“怪胎”,必須加以鏟除以維護民族語言的純潔規範。然而“現代民族不再有什麼 ‘淨化’的語言了。在今時今日,國際閒的文化交流日益頻密,語言間的相互影響、語言成份的彼此吸收成為現代語言的共同特徵;而在非單一語言的社會,這種現象就更加突出。”因此,社會語言學應以“現實的發展的眼光看待語言交流中出現的新成份與新表達方式”,“反對以 ‘淨化’、 ‘純正’為理由
  • 抹煞或排斥語言交流中產生的現象”,因為“不純正的語言材料正可透露語言影響的痕跡,也正是社會語言學所要探討的問題”。人們要求於語言學家的不是語言學家的棒喝,而是希望語言學家能耐心觀察語言現象,腳踏實地而不是浮光掠影、一知半解地掌握語言素材,進而借鑑語言學的理論作科學的分析評斷,預測語言發展的可能趨勢,引導人們正確使用語言。例如漢語構詞的詞尾化趨勢正在擴大,僅僅與“人”相目關的詞尾式的語素在港澳粵語中就十分活躍。以往用“者”多,現在卻不拘一格地用“星”、 “客”、“人士”等等。以往只有“明星”(不是指天上明亮的星,而是指有名的演員、運動員等)和“童星”(指未成年的著名演員) ,現在增加了“歌星”、 “球星”、 “笑星”、 “打星”“脱星”⋯⋯以往有“食客”、 “香客”等等,現在有“水客”、 “偷渡客”、 “大陸客”⋯⋯以往 “人士”含褒義,有 “愛國人士”、“民主人士”等等,現在卻褒貶不分,既有“成功人士”,更有“吸煙人士”、“可疑人士”、 “在逃人士”、“非法入境人士”、“黑社會人士”、“任何人士不得帶十八歲以下人士入場”⋯⋯香港的報紙這樣登,香港的電視台如此播,搞得凡“人”都是 “士”。面對這般情景語言學家忍不住要捶胸頓足,然而捶胸頓足有什麼效應!不如分析給大眾聽:與“人士”同義而不同褒貶的詞或語素有的是,“份子”大多用在不大好的方面,“者”字則比較中立,黑社會的成員稱“黑社會份子”不會錯;吸煙的人無所謂好與壞,不妨稱之為“吸煙者”。現在又有一個外來的詞或語素令語言學家光火:日語的“一族”。在日語中,“一族”的原義是指有血緣關係的整個家族,後來用於“武士一族”之類的詞組之中,無所謂感情的褒貶;現時的“一族”多指因親屬關係或裙帶關係而進入一個集團中的人,例如“豐田一族”等等。日語另有一個“族”字,義指具有同樣性格或同樣生活習慣的人,如“窗際族”、 “竹子族”、 “暴走族”等等。 “窗際族”指公司裡靠窗坐的那些人,意思是地位並不重要,地位重要的人物坐在公司中央的位置。 “竹子族”指原宿街頭跳舞的人,
  • 他們有共同的興趣與愛好。 “,暴走族”就是港澳的“飛車黨”(高速賽車的一群人) 。港澳粵語中的“晨運一族”、“夜遊一族”、“打工一族”、“上班一族”(《澳門日報》還用作一個專欄的名稱哩)⋯⋯就是借自日語而略有變通。語言學家大可將使用“一族”的中國人訓斥一番,但是你提出一個什麼樣子的詞來取代它呢? “達明一派”(香港的一個小型樂隊)的“一派”嗎? “寶藥黨”(合夥售賣假藥牟取暴利的騙徒。例如騙徒甲推銷假藥,乙參與競購,丙以更高價競購,引受騙者心動上鈎。參閲一九九六年二月五日香港《明報》新聞《寶藥黨騙老婦萬元》)的“黨”字嗎? “讀者群”的“群”字嗎? 似乎都無可無不可,語言學家盡可提出方案交由大眾選擇。詞語還可能包含着特定的社會生活的內容,塗抹上濃厚的文化色彩。一個詞語在甲語或甲方言中極為生動、 “過癮”,在乙語或乙方言中可能極為格格不入,甲語的編碼與乙語的解碼發生了矛盾,雙方自然不能在信號上取得共識,這是文化背景、生活方式等的不同所使然,不應彼此視為仇敵。 “飲茶”與 “喝茶”又是一例。粵方言的“飲茶”是省港澳的一種特殊生活方式,它所包含的內容、情調與韻味根本不是普通話的“喝茶”所能取代的,因此完全沒有必要用“喝茶”的詞面形式來取代 “飲茶”。最近香港又出現了一個 “排隊黨”。 “排隊黨”是排隊預購房屋的一夥人。不是凡排隊買樓的人都是排隊黨,而是排隊領取到籌碼後高價轉售甚至壟斷樓價的那一夥人,這夥人通常受僱於人或具有黑社會背景。沒有香港生活經驗的人很難理解它的切實含義與鮮活的情趣。現時的漢語規範問題與商品經濟生活相關聯。中國在經濟上提倡改革開放、引進國外技術與資金,在引進外來事物的同時引進一些外來概念、外來詞語勢所難免;引進來的事物有好有壞,引進來的詞語夾雜一些不合漢語規則的成份也無須大驚小怪。經濟上買進來一艘外國輪船可能是一堆廢鐵,語言上借來一個詞語可能成為本族語言的冗贅,正確的
  • )⋯⋯態度是汲取教訓,總結經驗,更重要的是要相信大眾在詞語使用的過程中會自覺地做過濾的工作,將有用的詞語保留住,將有損民族語言純潔健康的成份淘汰掉。“德律風”在不知不覺之中改換為“電話”,從此,大家不約而同地都用 “電話”,“德律風”具成了漢語詞彙中的陳跡;卡拉OK、隨身聽、喼弗 (keepfit 也將走同樣的路。總之,如果有更好的詞面形式取代那些不似漢語民族形式的詞語,大眾都會樂於接受。語言的主人絕不會放着大好的語言形式不用而專揀彆彆扭扭的詞語,除了那些以洋詞洋語顯示特殊身份的人。學者的語言觀與商人的語言觀有很大出入。學者觀察語言重在講理據,商人則把語言當作經商的工具、盈利的工具。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北京香山舉行全國首屆語言文字應用研討會。研討會上一位學者一再質疑明明是“山楂水” 商人偏要給它取個洋名,連出售這種山楂水的老闆自己也解釋不了這洋名的意思。筆者對心靈純潔的大陸學者一向懷有深深的敬意,他們稱沒有沾染商業氣息的教學單位和文學刊物為“淨士”,而且以置身於“淨土”而自豪,彷彿行商就是污穢的行為。他們不敢瞧不起工人、農民,只好把孤芳自賞的情緒放在與商人的對比中發洩出來。招牌、商標在學者眼中要考核它的含義與出處,在商人的眼中卻是“招徠之牌”,只要能招攬顧客就是好招牌、好商標。香山研討會期閒國家語委主任許嘉璐教授在鴻賓館宴請港澳與會者,席間他即興發言:“大家都是鴻儒,又都是語委的嘉賓,這鴻賓館正好是宴請各位的好去處。”簡單幾句話顯示出一位訓詁學家的學識與文采。當時我想,鴻賓館的老闆未必能如此得體而風趣地解說自己開的飯館的招牌。土氣十足的山楂水改作洋氣十足的名稱,不就是為了吸引顧客,多賣一些貨品,多賺幾個錢嗎? 在商言商,天經地義。或曰“只改商品名稱,這是欺騙”,然則你能奈他如何? 你要批判、取締之,他說“你何不首先批判、取締天津的‘狗不理’? 那才是一塊侵犯了人權、污染了語言的招牌 !”商業用語用字的確有時是與語言規範相矛盾、相對抗的,號
  • 稱華語華文規範工作做得很有成績的新加坡也有這方面的例子:一家商店用繁體字書寫招牌,客人問何以不用簡體,答曰“本店專做台灣人的生意,何須用簡體!”據說江南小鎮有一爿點心店,生意不好,一位書法家別出心裁地將點心店的心字加多一點,生意一下子旺盛起來。是顧客出於好奇心理都來光顧呢,還是多了一點的心字標榜點心的餡兒特別多而招徠了顧客呢? 不得而知。筆者尤其不知道在為社會用字立法的呼聲高唱入雲的今天這家點心店招牌的命運如何。林則徐在他的名聯中說:有容乃大,無欲則剛。一個有容量的民族是偉大的民族,一種有容量的語言才是豐富的語言。中華民族就是一個最寬容的民族,例如她沒有自己的國教,卻包容了世界上許許多多種宗教。漢語也是世界上最有量度的語言之一,古代漢語既容納了中國境內其他民族語言的成份,也包容了西域其他國家民族的語言成份;近代漢語又不知收容了多少西方的、日本的語言成份。今時今日的社會語言學家更應胸懷大度,盡量多地佔有語言素材,切忌忙不迭地妄下斷語;要從傳意角度看待語言發展和語言交流中出現的各種現象,並以傳意為目標預測語言發展的路向,制訂語言規劃,不斷調整語言與傳意兩者彼此依存、相互推進的關係。一九九六年(原載《中國語文》 1996第3期,香港公開大學指定讀物B808)
  • 澳門賭業帶來的語言現象四十年前,中國語言學界信守兩條不可置疑的結論:民族有兩種彼此對立的文化,即統治者的文化和被統治者的文化;而語言卻一視同仁地為不同階級服務,它是具有全民性質的交際工具。無階級性的語言如何與有階級性的文化發生關聯呢? 據說它們之間只有單向的關係,即只是用語言去記載文化——用全民的語言去記載不同階級的文化;而文化是不可以反過來作用於語言的。倘若探究文化對語言的反作用,許多的疑惑或矛盾就會立即顯露出來:有階級性的文化能影響語言,豈不是語言也會染上階級的色彩!因此,人們對“語言與文化”的命題不是故作聾啞便是有意迴避,免得招來是非。然而也有不甘寂寞者發起一次又一次的學術討論,旁敲側擊地試圖突破那個“語言與文化”的禁區。階級習慣語問題的討論,語言與言語關係的南北之爭,作家偉人的語言風格的探索,都想動搖一下 “語言”與“文化”兩不相涉的天條。然而真正突破禁區是在六十年代那場暴風雨之後。整個八十年代是建立語言與文化正常關係的重要年代,而且誕生了中國的文化語言學與社會語言學。傳統語言學和結構語言學的接力棒大有被人文型的語言學接過去的勢頭。在這樣的情勢之下,江蘇省修辭學研究會和蘇州大學聯合舉辦的“漢語修辭和漢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就顯得特別有意義。研討會既是研究成果的檢閲,又是登上另一個新台階的開始。本人謹代表澳門語言學會同仁感謝王希傑教授和研討會籌備組的邀請,熱烈祝賀研討會的召開並預祝研討會取得成功。同時我想藉此機會,依照研討會規定的主題,
  • 來介紹一下澳門賭業對澳門粵方言的影響,希望得到各位的教正。提起賭,正經人或衛道士都會嗤之以鼻,把它與 “吃喝嫖”相並列 ;然而像煙民之如此眾多一樣 (請注意,煙是會致癌的,賭則不會) ,嗜賭和愛賭,狂賭與小賭,偶而賭一賭和逢場作戲地賭一賭也大有人在,打橋牌、搓麻將,甚至下棋、猜枚不都是賭嗎? 人們忌諱這個“賭”字,那好辦,修辭學不是有“委婉”一格嗎? 大可用一個雅一點的詞兒來頂替。最容易想到的詞兒是“娛樂”,於是澳門的賭業變成了娛樂業或博彩業 (寧可說博也不說賭) ,賭場或賭窟名曰娛樂公司,因為來澳門賭博的多是香港人和外國人,於是“娛樂”之前再加“旅遊”叫做“旅遊娛樂”,那賭場的老闆老百姓稱之為賭王,在他接受榮譽學位或榮譽勳銜的場合總不能用賭王的名義吧,於是稱作總經理。真怪,在人們的目光中,賭王始終不像 “球王”、 “棋王”、 “船王”那樣可登大雅之堂。澳門的經濟學家也最討厭人家稱澳門為賭城,說是澳門經濟正處於轉型期——從勞動密集型轉為科技密集型。 (其實很多工廠轉向廉價勞動力密集的中國大陸去了。)這是值得研究的,澳門的娛樂公司幫助社會解決了數以萬計的人的就業問題,因為迎送賭客的需要’娛樂公司開闢往來港澳的噴射船航線,半小時或一刻鐘一班,甚至比某些城市的巴士服務還要頻密,受惠者不僅是賭民,澳門與先進地區的聯繫也因而得以加強。事實上愛賭的人也絕不比愛球的人少。君不見但逢賽馬日,趕赴馬場的人要比趕赴參觀球賽的人不知多幾千倍;君不見六合彩的投注站幾時都人山人海,累積的獎金越多投注的人也越多,兩者絕對成正比。因此不必再忌諱“賭”這個詞兒了,而且可視賭為一種文化生活,只是不可賭得傾家蕩產、家破人亡,甚至賭得精神恍惚、無心正業也是不應該的。正是因為賭得如此普遍與廣泛,所以語言與賭結下了姻緣。澳門的賭業行話就吸收了全民語言的一些詞語,而且這些詞語是如此的形象生動,有如出自高明的修辭學家之口。例如在賽馬或賽狗場上,“神仙過
  • 鐵橋”表示穩如泰山、穩操勝券; “刀仔鋸大樹”表示以小額的投注博取大的賠數;如果買中了連着幾場的冠軍馬 (或狗) ,正式名稱叫“過關”,形象的說法是“穿雲箭”;看中了一匹馬或一隻狗,但它卻不爭氣,你可稱它為“乞兒仔唔上得京”(乞丐上不了京城) ;對一個極難買中的對象 (馬、狗或其他賭式中的號碼) ,用 “跑馬射蚊鬚”的誇張說法是最形象不過的了。賭場中有些現象幾乎無法為它命名,但比喻的手法卻解開了這些難題。例如有人在賭場觀察多張枱上的形勢,看哪一門手風好就偶下一注,你能給這種人取個什麼名稱? 賭場的語言叫做“塘邊鶴”,好似發現了魚蝦,躲在塘邊的白鶴就一嘴叼過來一樣。無錢下注的人慫恿別人下注,輸了是別人的,贏了可以分賬,這種人又如何稱呼之? 賭場語言叫“捫衫尾”。給的訊息是眾人皆知的,叫“擦鞋仔貼士”——街邊擦鞋的都知道的訊息當然是無人不知的訊息了。在賭業詞語系列的構建過程中,修辭的作用不容低估,像上述那些詞語無不借修辭手段而形成,比喻、誇張、歇後⋯⋯都用上了。倘有幾個平行的詞語,人們的選擇往往少用那個平述的詞語而採取修辭格構成的詞語,例如“贏開就贏”、 “贏到開巷”和“贏一條街”,三語同義,人們偏向用最後一語,因為它形象。賭業行話對澳門 (包括香港,甚至有北上的趨勢)的社會流通語的影響也不能輕視。人們熟知的麻將枱上的“詐糊”、 “過莊”、 “一條龍”、 “清一色”、“叫糊”、 “獨聽”等等,早已加入全民語言的詞彙系統。一個人以為得了巨獎,結果是看錯了號碼,空歡喜一場,澳門人以“吃詐糊”稱之;一個班級全是女生,可稱“清一色女生”;不按常理辦事可用麻將上的“出茅章”道出;好處中途被人奪去了可叫“截糊”;⋯⋯賽馬活動中的詞語流入社會者尤其之多,這大約與賽馬活動具有廣泛的群眾性有關。一個體育團體或社會機構中水平最高者叫“超班馬”,依次有 “高班馬”、 “頭班馬”、 “三班馬”、“低班馬”等等,故意輸給人家可叫“造馬”,努力拚搏叫“去馬”,例如 “今晚賽
  • 球我一定去馬”。至於 “熱門”、“冷門”、“大熱勝出”、“大熱倒灶”、“爆冷”等等更是民眾用慣了的詞語。馬房的“跛馬”與狗場的“死火狗”是一個意思,都指不可取勝的無用之輩;回力球場的 “打假波”和馬場上的“造馬,也是一層意思,都指弄虛作假。有些詞語在港澳以外的地區少見,但在澳門社會卻很流行,例如骰寶中的 “坐定粒六”、“大小通吃”、 “開圍式”、“圍骰”、 “買大開小”或“買小開大”以及牌九中的“夾棍”、沙蟹中的“曬冷”、白鴿票中的“劍號巨闕,珠稱夜光”等等。簡析之,“坐定粒六”是骰子中有了六點,即有十拿九穩之意,例如“中國女排拿冠軍肯定坐定粒六喇!”“開圍式”者,在有 “大”與“小”的遊戲中其結果既不是大也不是小,而是三粒骰子的點數相同,大與小全輸,所以“開圍式”也就是 “大小通吃”牌九中的“夾棍”是指對奕雙方牌章相同,但是莊家可吃對方 (這個對方稱為“閒”)。“曬冷”是什麼意思? 自己的得牌很好,肯定會贏對方,於是將所有的本錢投注下去——這就是沙蟹中的曬冷。 “珠稱夜光”者則是純粹的諧音,謂“輸清夜光”了,即輸了個精光是也。不要小看賭業詞語對澳門粤語甚至整個漢語的影響。香港電影命名、大陸的最新廣告都出現了“至尊”一詞。 “至尊”何所自? “至尊”原是牌九中的行話,亦可稱“雙天至尊”。 “中華至尊”(唱片名稱)“影壇至尊”,“X.O是酒中至尊”,⋯⋯“至尊”一詞完全脱離了俗味,充滿着一種崇高格調的雅意。文化與語言的雙向關係在澳門表現出一種十分生動的形態。究其原因——當代修辭學家們正在努力找尋修辭現象的 “理據”,是不是與人性固有的好勝心有關呢? 我們不敢說人有賭性,也不想從人之初“性本善”或“性本惡”去追尋好勝心的來由;我們大概可以說挑戰性、追求刺激可能是人性的一部分。將這人性的一部分付諸行為,就有了各色各樣的娛樂方式產生,語言與之相應,也就呈現出種種表達形式。我的學生在一篇語言學作業中說:“人皆有好勝之心,永不願居於人下。這種。,
  • 好勝之心正是推動社會向前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好勝心的純粹表現,即在人類共有之賭性上。賭性乃人類在學習和發展智能逐漸掌握的一種屬性。小孩子在幼稚園玩其‘刀、布、剪’時即從這種爭勝的遊戲中感受其快感,賭性亦在這時萌芽、滋生。在成長過程中,這種獲得快感的經驗告訴人類:賭是快樂的泉源。故此長大後,凡人皆賭:小則猜銅幣之正反,撲克桌上見高低,四方城內鬥智力,天九牌下現成敗;重則以人命為籌碼,以國家為賭注,以野心為賭具,一賭下來血流成河,哀鴻遍野。這是人類賭性的體現。”初生之犢,膽大無邊,姑妄言之,是焉非焉,有待心理學家、人類學家和語言學家們去裁定。最後交代一下寫作此文的動機。據說但凡在研討會上提出不成熟觀點或批評他人論文的作法是對研討會的支持,因為“參與”就是支持,而“投入”就是更大的支持了。魯迅先生說過,寫妓女的作家不一定非有嫖娼的經驗不可。筆者寫賭但不善賭,文中的材料乃是我那位善賭而不涉足賭場的學生提供的,終究隔着一層,分析可能有出入,至少會解剖得不那麼深透,還望精通賭術的高明或社會語言學、文化語言學的專家們批評指正。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原載 《漢語修辭和漢文化論集》 河海大學出版社1996)
  • 五洲華人弘揚國粹的盛舉甲戌年,澳門楹聯界的朋友們以二百年前的一比孤聯徵偶。起先只是在澳門本埠開展;繼而消息傳到鄰近澳門的地區,深圳、佛山、廣州等地陸續加入了澳門的徵聯活動;接踵而來的更有其他省市如湖南、上海等地的群眾和專家投稿響應;北起黑龍江,南至雲南,西到新疆,整個神州大地幾乎到處都有人投入這項徵聯活動。徵聯之舉驚動了世界,五大洲的華裔也都有應徵稿件寄往澳門。徵聯活動的限期已滿,然而欲罷不能,一再延期,直到延之不能再延的時候,已經收到徵聯七萬餘比了。澳門楹聯學會是個業餘性質的學術社團,其成員均有正職在身,其組織並無分文經費,就是應付六七萬封回函的郵資也拿不出來。然而小城卻不乏熱衷於傳統文化的“熱心份子”,他們為這次徵聯活動捐贈了必要的經費,兩位醫生起初出資港幣六千元,後來一位女實業家加入,增至港幣三萬元作為 “佳偶獎”的獎金。這究竟是一比什麼樣的孤聯? 相傳清代乾隆時期《四庫全書》總纂官紀曉嵐曾經狂稱天下無不可對之對,其妻便出了這個上聯詰之,曰:月照紗窗,個個孔明諸葛亮。這一聯果然難倒了文思敏捷的大才子。後來又有人在 “月”前加一 “明”字,更給撰寫下聯的人增添了難度。“明月照紗窗,個個孔明諸葛亮”寫的是一個古老的題材:月夜的景色。明月照進紗窗,每一個窗孔都被照明,許多個樓閣(葛諧閣音)都被照亮。好一片月光照耀下的銀色世界。就意境而言,這個五言加七言的句子只可算作“一般”;就其語文運用的技巧而言,卻可用“高難度”
  • 形容了。其高難之處主要在“個個孔明諸葛亮”七字上。“個個孔明”全等於“諸葛 (閣)亮”,而“諸葛亮”係一人名,“孔明”乃是“亮”的表字。 “明”與“亮”同義呼應,甚至可以相配成 “明亮”一詞。它們之間的關係與排序可以表述為:字+複姓十名,而在字義方面,“個個”與複姓的第一字“諸”相當,“孔”與複姓第二字“葛”同類。 “孔”在諸葛亮的表字中本為表程度的副詞,與“孔武有力”之孔同義,在聯中卻通過修辭學上的諧音或雙關手法用來指“窗孔”之孔; “諸葛”之葛也須作諧音理解,解之為樓閣之閣而與窗孔相配。這些關係可列如下圖重 字 同義明 月 照 紗 窗 個 個孔 明 諸 葛 亮(諧音) (諧音)同義 同義同義另外還有平仄相閒的語音格局,其要求是:明月照紗窗,個個孔明諸葛亮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對於偶聯在音義方面的要求很容易求得共識,澳門楹聯學會理事長鄧景濱先生提出的五條標準早為同好者們接受。這五條標準是:一、符合對聯的基本要求(字數相等,句式相同,詞性相對,平仄相諧,聯意相關) ;二、運用重字技巧,首字與第九字同;三、末五字運用諧音手法,聯意相關;四、末五字為 “二二一”句式,且具備一定的相應關係;五、聯意自然暢順,能與上聯匹配。應徵者們都以 “孔明諸葛亮”
  • 作為突破口,假如妙手對出了這五個字,佳偶不難問世。詩有詩眼,聯也應該有聯眼。歷史人物之複姓乃是這副對聯的聯眼之所在。當然偶聯(下聯)對應處不一定非複姓不可,中藥材之本名與別稱,新潮人物之洋名與中國名,凡有本名與別名之分的事物或現象都可在考慮提煉之列。運用得最多的還是中國古今人物的姓氏,於是,複姓者紛紛登上了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的聯壇,例如敬德尉遲恭、子長司馬遷、表聖司空圖、子直令孤綯、永叔歐陽修、元讓夏侯惇、子石公孫龍⋯⋯不一而足,甚至單姓也不落後:香山白樂天、逸少王羲之、畹華梅蘭芳、翔宇周恩來⋯⋯然而所有這些都是刻意之作,幾乎不見天成者。歷時一年零兩個月的徵聯活動結束,最終還是選不出“佳偶”,三萬元獎金依舊懸空。評選活動的主事者們從七萬比應徵的下聯中選出十一比,頒之以“鼓勵獎”,算是對徵聯活動作了交代。十一比鼓勵獎作品中以此次徵聯發起地的聯家寫的作品為首。澳門潘崙山聯曰:艷陽懸繡戶,朝朝莊艷慕容芳這一比能與上聯配成較統一的意境,上聯描繪月色,下聯勒畫陽光,你寫明月,我寫艷陽。這一比的優勝之處是找到了一個比較貼切的複姓人物的名字與上聯相對,藝術的效果不那麼牽強,(不像“敬德尉遲恭”中的尉遲簡直不可解。)“慕容”者,“慕其容貌”也,因其容貌“莊艷”而愛慕之。吾友林佐瀚詞長着眼於另一境界,提議改“懸繡戶”為“窺繡鏡”,並囑我闡發他的見解。我以為林氏果然點石成金,好一個運用了擬人修辭格的“窺鏡”!它賦予靜態的艷陽以鮮活的生命,連艷陽都要朝朝來窺這位鏡中的主人,你說她的容貌值不值得愛慕?澳門甲戌年徵聯活動至此塵埃落定了,然而歷史的懸案並未了結,徵聯活動必將繼續下去,因為這比孤聯以其特定的民族文化的內容牽動着億萬炎黃子孫的心弦,而對聯這種具有獨特民族形式、被譽為“國粹”的藝術品種又為華裔子孫喜聞樂見。澳門發起的這次徵聯活動與世界各
  • 地華裔的踴躍參與,充份顯示了中華民族這種極其強大的凝聚力。從藝術創作的角度觀察,徵聯活動吸引或調動了五大洲的華人投入對聯創作的實踐,收到了預想不到的效果。孤聯 (上聯) 只有十二個字,然而其藝術的蘊藏卻豐富無比:除了平仄相間完全合乎近體詩的格局,詞義上還有人名與表字的同義呼應,還有重字、疊音、諧音、摹繪、雙關等手法的運用。總之,十二字的上聯和二十四字一副完整的上下聯是一件濃縮了多種修辭手法於其中的藝術精品。澳門徵聯為五洲華人弘揚國粹,共同創造這一藝術精品提供了機緣與園地。筆者以終審評判的身份有幸參與其盛,受益良多,曾有一絕和一聯贈與澳門楹聯界的賢達。其絕曰:一比孤聯千口和九州競唱孔明歌弄潮不讓錢塘水鏡海情牽四海波其聯曰 :雖說雕蟲小技可教陋室蝸居生色金鑾寶殿增輝揚國粹至大千環宇且看環宇大千直令黎民百姓牽魂遊子裔孫尋夢發神威由小技雕蟲(原載 《語文建設》 1995年第10期 , 《修辭學習》 1995年第6 期)
  • 詞序與政府機構的命名近日編輯《中文回歸集》 ,發現一篇舊稿《漢語詞序》 。它使我想到目前澳門語言生活中的一個現實話題:“臨時市政局”及其簡稱的詞序安排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市政機構。”澳門政權回歸前原有澳門、海島兩個市政廳,回歸後考慮將兩個市政廳合併為一個市政局,遂把原有的兩個市政機構定名為“臨時”市政局。原有機構名稱中的兩個地名 (澳門、海島)如何安置呢? 是 “臨時××市政局”還是 “××臨時市政局”呢?按漢語習慣,一個中心詞如果帶有幾個定語,那麼限制性定語離中心語較遠,描寫性定語通常離中心語較近,例如 “中國的一個富饒的省份”,“澳門的一個古老的教堂”,“中國”、 “澳門”都是限制性(領屬性) 的,“富饒”、“古老”都是描寫性的。據此,“臨時”無疑應當緊貼 “市政局”;然而特區政府採取了“臨時××市政局”的名稱。由於這個名稱不合乎漢語的詞序規律,致使語用出現混亂,因此有必要對這個命名進行一番檢討。據說採用“臨時××市政局”的理由是 “澳門市政局”、“海島市政局”都是不可分割的整體,所以“臨時”二字必需安置在這個整體之前。在語言結構上,“澳門市政局”、 “海島市政局”都是用單詞組成的詞組,既然是詞組,當然有其整體意義,然而具有整體意義的詞組在結構的分析上卻是應當加以“分割”而且完全可以加以“分割”的。即
  • 使像姓名這樣結合緊密的詞組類型,也可以分割開來,如 “蔡校長元培”、“饒教授宗頤”等等,何況像“地名+機構名稱 (職業名稱)”這類結構鬆散的詞組? 在這類詞組中,地名是起區分作用的,一個中心詞幾乎可以與任何地名結合成詞組,或者說一個表示機構名稱的中心詞具有附加任何地名形成詞組的潛在功能。因此“地名+機構名稱 (職業名稱)”的結構乃是一種結合最鬆弛的詞組類型,輕易地就可以將它的定語與中心詞拆散開來。例如在 “××(國名)外交部”的格式下,有許許多多國家的外交部;在“中國×××(機構名稱)”的格式下,有中國的國防部、公安部、教育部、文化部、工業部、農業部等等。 “澳門市政局”、“海島市政局”恰巧屬於這種情形,在中心詞“市政局”的前面可以加上定語形成大量具有聚合關係的詞組,例如“香港市政局”、“區域市政局”等等; “市政局”又可以與 “市議會”、 “立法會”、 “市政總署”等等構成聚合關係。⋯⋯如果加插的定語不止一個,那就必須按上述規則安排位置的先後,例如描寫性的定語“臨時”緊貼中心詞,限制性的定語 “澳門”遠離中心詞。友人質疑,“澳門市政局”與 “澳門大學”結構相同,難道在 “澳門大學”中閒也能安插其他成份? 這實在是一種誤解。首先,“澳門市政局”與“澳門大學”只是形式上的相同,或曰表層的一致,性質上或深層的意義是絕然不同的:“澳門市政局”中的“澳門”屬於限制性或領屬性定語,“澳門大學”卻是以“澳門”命名的大學,“澳門”在這個詞組中是描寫性定語。“澳門市政局”可以解讀為“澳門的”市政局、“澳門大學”卻絕不是“澳門的”大學,它可以開設在澳門以外的任何地方,就像 “加拿大學院”可以開設在澳門一樣。其次,“澳門大學”如果真有需要添加其他定語,那也是完全可以的,不過在定語的排列上必須遵照定語在詞組中排列的規則。四川就有一個現成的例子:那裡原有一個歷史悠久的“四川大學”,前幾年又新合併了一個“四川聯合大學”——中心詞是 “大學” 描寫性定語“聯合”緊貼中心詞,限制性定語
  • “四川”遠離中心詞。人名和稱謂擁有大量的例證,例如孫中山先生擔任過“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詞組中的描寫性定語“臨時”就是緊貼中心詞“大總統”的。同理,“國家主席”、 “國務院總理”如果屬 “代理”或“臨時”性質,也都要按描寫性定語在詞組中的位置來安排它們的位置,即結構成 “國家臨時主席”、 “國務院代總理”等格式,而不能組成 “臨時國家主席”、“代理國務院總理”。限制性定語越長,越要遠離中心詞;描寫性定語越短,越要緊靠中心詞。因此只有“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的組合,不能有“臨時中華民國大總統”的稱謂;只能有“自行車牌照繳費的臨時規定”,不能有“臨時自行車牌照繳費的規定”,如果有,那表示的是另一層意思。有一種意見認為,澳門政府機構的命名有其不同於其他地方的獨特性,因為“澳門”一詞兩指,一指澳門三島,另一指澳門半島。 “澳門”緊貼“市政局”可以起到特指“澳門半島”的作用。這恐怕有混淆詞義現象與語法現象之嫌。兩個 “澳門”的問題是概念的外延大小的問題,是“一詞兩義”的現象,而詞的先後排列卻屬於語法規則,用屬於語法範疇的詞序手段去區分兩個不同外延的“澳門”是難以奏效的,也就是說,語法規則解決不了詞彙問題。在中國,很多地方的名稱都有類似的情形,絕非 “澳門”僅有,隔海相望處就有兩個 “香港”:其一不包括九龍、新界,其二包括九龍、新界在內。“上海”也與澳門相似:其一指黃浦江東西兩岸,其二僅指繁華的西岸。東岸向稱浦東,以往是被打入另冊的鄉下地方;所謂 “大上海”、 “夜上海”、“上海灘”等等都是指西岸而言的。一個浦東人如果自報家門來自“上海”,通常會被西岸人譏笑,彷彿只有西岸人才是上海人。改革開放後東岸發展迅速,已呈超越西岸的態勢,由於東岸大發展,現在出現了“浦西”這個新地名——黃浦江西岸正在改稱為浦西。近日浦東機場建成,上海有了兩個國際機場:浦東、浦西各有一個。然則如何區分這兩個機場呢? 我想當地人會有辦法將它們分辨得清清楚楚,例如一個叫作“上海浦東國際機場”或“上海新機場”,另
  • 。。一個叫作“上海虹橋國際機場”或“上海舊機場”;絕對不會採取以詞序為區分手段的 “上海國際機場”和 “國際上海機場”在結構語言學看來,語言學家關心的不僅是“澳門”“臨時”“市政局”這三個單詞的“組合”關係,而且更關心這個結構中各成份的“聚合”關係:如果用“臨時澳門市政局”這個名稱,那麼必需要用“臨時海島市政局”與之相配;如果用“澳門臨時市政局”,那麼必需要用“海島臨時市政局”與之相對。至於“臨時”緊貼“市政局”也好,遠離“市政局”也好,都起不到區別三島“澳門”與半島“澳門”的作用。詞義外延大小要一個一個地、具體地、歷史地、人文地去掌握,不了解澳門人文地理的人無法分辨下列句子中“澳門”的外延:“澳門有賽狗場和賽馬場”; “澳門只有賽狗場,沒有賽馬場。”了解澳門人文地理的人卻完全分辨得出第一個 “澳門”指的是三島澳門,第二個“澳門”指的是三島澳門的一部分——半島澳門。同樣地,了解香港人文地理的人也不難分辨 “香港的大學並不都在香港”句中的兩個 “香港”我們還可以從語用角度來看究竟是“臨時××市政局”還是“××臨時市政局”得當。詞語的先後排列既要符合語言的結構規律,又要適應語用的習慣和語用的環境。我們可以跳出這兩個短語的圈子,從“簡稱”的角度去考察。 “簡稱”在今天的語言生活中已經是不可缺少的言語素材或言語手段了,“特別行政區”簡稱 “特區”,“特別行政區首長”簡稱“特首”,不一而足;尤其是四個字或四個字以上的機構名稱幾乎都有自己的簡稱,例如 “革命軍事委員會”簡稱“軍委”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 “政協”、“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簡稱為“走資派”等等。簡稱是在語用過程中確立起來的。一個簡稱的構成通常依據以下的原則或運用以下的手法:從詞語中抽取語素,將被抽取出來的語素按原詞語的先後重新加以組合,例如“香港和澳門”簡稱“港澳”,“人民代表大會”簡稱 “人大會”或 “人大”。簡稱必需考慮語意表達的明確性、語用者的可接受性,同時還要考慮簡稱對於全稱的可
  • 》 :還原性。例如 “南開大學”簡稱為 “南開”而不是 “南大”,因為 “南大”已經做了“南京大學”的簡稱;而“南京大學”又不可以把“南大”的簡稱讓給 “南開大學”而自稱 “南京”,因為“南京”是個已有的地名。 “中山大學”簡稱“中大”,“中山醫學院”卻不能據此類推為“中醫”,而只有可能簡稱為“中山醫”之類,因為“中醫”是與“西醫”相對的一種行業。這些簡稱都是可以還原為全稱的。澳門的語言生活迫切要求臨時市政局的機構名稱有一個科學的簡稱出現,如果以今天官方制訂的“臨時澳門市政局”和“臨時海島市政局”的全稱為規範,那麼據此得出的簡稱就應該是 “臨澳市局”和“臨海市局”。然而出現在報章上的簡稱合共有三種:“澳門臨市局”、 “海島臨市局”和沒有市別的“臨市局”,唯獨不見可以還原的、“合乎理據”的簡稱,編輯先生和讀者把理論上最合理據的簡稱“臨澳市局”、“臨海市局”廢置一旁!且看六月十日《澳門日報B6版上有兩個標題用了“臨市局”(臨市局設小組研控車輛廢氣/臨市局追加及修改預算通過) ,內文有“臨市局將委託澳門大學就西北區及新口岸區興建街市的問題作問卷調查”的句子。究竟這個“臨市局”是澳門的臨市局還是海島的臨市局? 無法得知。只有看了內文,才知道這個版面上的臨市局指的都是澳門的臨市局。B11版有一篇題為“臨市局為迎荷花盛會將舉辦單車遊接力跑”的體育新聞。按澳門的地理環境和體育活動的傳統觀念,“單車遊接力跑”的活動都是在海島市舉行的,近年來因為建立了一座花城公園,“迎荷花盛會”也常在海島市舉行。因此如果只看報紙標題而不讀內文,十有八九不知道這兩項活動究竟是在澳門舉行還是在海島舉行。內文告訴讀者,標題上的臨市局也是指澳門的臨市局。B4版有一則以“海島臨市局執委會主席馬家傑表示⋯⋯”為題的消息,內文卻將“海島臨市局”改正為“臨時海島市政局” 寫作 “臨時海島市政局執委會主席馬家傑表示⋯⋯”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變化呢? 因
  • “為標題字數有限,要求用字數較少的簡稱,於是用了“海島臨市局”。然而這個簡稱不能與全稱呼應,於是正文只好列出標準的全稱“臨時海島市政局”。內文中的這個全稱實際上是起“正名”的作用。那意思是說:標題的簡稱是不準確的,但是有什麼法子呢? 因為現在的全稱根本簡不出個 “海島臨市局”來;好在還有內文,就讓內文作個交代吧!根據上述語料可以得知,“臨市局”的全稱無疑是“臨時市政局”,“海島臨市局”的全稱無疑是“海島臨時市政局”。這就是說,在語用中人們門(至少有報紙編輯和讀者)只認同如下兩種格式:1. 臨時”與 “市政局”直接相連,因而才有“臨市局”的簡稱出現 ;2.既然 “臨時市政局”具有組合關係,那麼 “海島”或“澳門”就可以放在這個組合的前面形成聚合關係,於是產生“海島臨市局”等簡稱詞組。面對這樣的語用現實,我們只能說不是簡稱的錯,而是全稱的不當,不當在詞序的安排!現在是科學的簡稱促使全稱盡快加以改變,以便語用的順利進行。可不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臨時澳門市政局”“臨時海島市政局”的名稱是不妥的;得體的名稱應該是“澳門臨時市政局”、“海島臨時市政局”,科學的簡稱應該是 “澳門臨市局”和“海島臨市局”。從一個政府機構的命名中我們似乎可以得到這樣的經驗:規律的威力是巨大的,只有合乎規律的事物才具有生命力。 “臨時××市政局”因不合漢語詞序規律,以致語用發生障礙。亡羊補牢的措施有一條:勇敢地廢除“臨時××市政局”的名稱,代之以合乎漢語詞序固有規律的“××臨時市政局”的正確命名。二〇〇〇年六月十八日(原載 《中文回歸集》)
  • 說 “泊車”“泊 ”字最初的意思是“淺水貌”。 《說文解字》只有“洦”字,隸字才有“泊 ”。段玉裁認為“洦”“泊 ”其實是一個字,它們之間是古今字的關係。後來詞義引申,“淺水易停,故泊又為停泊。”如此,“泊 ”字具備了動詞的意義。同時,“泊作薄,故泊亦為厚薄字,以為憺怕也。”(《說文解字注》)所謂“憺怕”,也就是“澹泊”或“淡泊”;“泊 ”字又有了形容詞的意義。 “泊 ”字還有其他的寫法,從 “水”旁的“漠泊”與從 “山”旁的 “■岫”是相同的聯綿字。 (《王力古漢語字典》)普通話裡 “泊”字有三個不同的音:1.根據 《六書故》 “白各切”讀如pō,作名詞解。例如 “湖泊 ”“梁山泊”2.根據《廣韻》“傍各切入鐸並”讀為bó,作“停留”解。 “泊 ”最重要的義項是指“船”的停留,例如“門泊東吳萬里船”。 《玉篇》說:“泊,止舟也。”“泊 ”字也指其他事物的停留,例如“羈旅飄泊”、 “楊花飄泊”3.根據 《說文解字》 “匹白切”注為pò,是解作 “淺水貌”時的讀音。由此可見,“泊 ”字在普通話裡三個義項的分別是清楚的,三個不同的讀音也是明晰的。在粵方言裡,“泊”字有兩個讀音bok(與 “雹”同音)和bak(與“百”同音) ;這兩個讀音有一個相同的“又讀”pak.“泊船”的“泊”(bok)。。
  • ;和 “湖泊”的 “泊 ”(bak)也都可以讀作pak.(入聲尾-k 、 -g相同,選用何者,因人而異)我們所要討論的不是“泊 ”字普通話與粵方言發音的異同,而是想要探討 “泊車”這個詞的由來與 “泊 ”字在普通話裡應該發什麼音。毋庸討論,“泊車”是個新詞,不僅在《辭源》 、 《辭海》 這些大型辭書裡找不到,在號稱收詞最多的《漢語大詞典》裡也找不到; 《現代漢語詞典》(一九九六年修訂本)在“泊”字條下新增了一個義項,指它是一個方言詞,注曰:“(方)停放 (車輛) :~車”;幾部“社區詞語詞典”和“方言詞典”給了它正式的棲身之所。所有這些詞典給“泊車”的“泊 ”字的注音都與“泊船”的“泊 ”相同,但凡收了“泊車”的詞典都把 “泊車”之 “泊 ”注音為 “泊船”之 “泊 ”。讀者得到的印象是:“泊車”的“泊 ”與“泊船”的“泊 ”同屬一個義項,這兩個“泊 ”字的標音也完全相同。例如:《現代漢語詞典》 (一九九六年修訂本) “泊車”的“泊 ”標bó《港台語詞詞典》 (黃麗麗等)把解作“停 (車)”的“泊 ”注為bó;《時代新加坡特有詞語詞典》 (汪惠迪) “泊車”的 “泊 ”標bó《香港辭典》 (鄭定歐,按普通話注音) “泊車場”的“泊 ”標bó;《簡明香港方言詞典》(吳開斌)釋為“停放(汽車)”的“泊”注bog《香港粵語詞典》(鄭定歐)列舉“泊”兩個義項:“①船隻停靠;②車停路旁或停車場”,注的是香港流通的口語發音(即所謂“又讀”)pag。“泊車”之“泊”究竟是不是由“泊船”之“泊”引申而來的呢? “泊車”之 “泊 ”的發音是不是應當與“泊船”之 “泊 ”一樣呢? 答案都是否定的。誠然,按照詞義引申的一般規律,用來表示“停船”的“泊 ”字未嘗不可用在“停車”上:既然停船可以叫“泊船”,停車為何不可以叫“泊車”呢? 就像 “豐收”原來專指農作物的豐收,後來也可以用來表示工作、學習的豐收一樣,只不過是動詞的對象更換了。然而這只是
  • g,“一種想當然的推理。從“泊車”這個新詞的產生背景與流通狀況以及“泊車”的方言口語發音看,“泊車”之“泊 ”絕非來自“洎船”之“泊 ”。在漢語世界,“泊車”這個詞首先出現在港澳粵方言區。這些地區日閒的臨時停車和夜間的固定停車都是十分傷腦筋的事,於是產生了正視“泊車”問題與解決“泊車”問題的訴求。在港澳粵方言的詞彙系統中,“泊車”與 “停車”是有區別的。這與英語的parking 、stopping不無關係。英語的“泊車”叫parkin 停車”叫stopping 汪惠迪說:“二者並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新加坡交通規則規定,凡使車輛處於固定狀態而不立即駛離,即按‘泊車’(停放車子)論。換句話說,在路邊短暫停車‘等候’(waiting),即使人未離車,也作‘泊車’(parking)論。”(《時代新加坡特有詞語詞典》)在漢語社會,“泊車”和用作“泊車”的“泊”字首先在香港、澳門、新加坡等地方小、車輛多的地區使用開來。鄭定歐認為:泊車場“即汽車停車場,由英文'parking' 音譯演化而來。香港的停車場一般分為多層停車場、露天停車場及路旁泊車位三種。⋯⋯公眾停車場及泊車位均實行收費管理。由於香港地價昂貴,泊車位已成為貴重物業,⋯⋯一九九三年,全港有各類公眾泊車位十二萬一千個,此外還有部分不對外的私人停車場和泊車位。 ”(《香港辭典》)“泊車”早已成為台、港、澳、新加坡等地區日常生活的重要內容,人們天天都要花費精神處理好泊車的事。 “泊車”這個詞自然相應成為這些地區言語生活中的一個常用語詞。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澳門地區“泊車”的“泊 ”只讀pak(英文park的音譯) ,鄭定歐沒有人云亦云地轉抄已有的字典辭書,他在 《香港粵語詞典》 中將 “泊 ”注為pag,是符合實際情況的注音。他的科學態度是可取的。有些香港方言詞典缺乏這種科學態度,把“泊車”的“泊 ”的讀音硬性規定為在實際的語言生活中並不存在的bog(例如《簡明香港方言詞典》) 。編辭書的目的無非是為讀者制訂標準、提供規範,好讓人們遵循。然而這種只注“讀書音”
  • 而不注實際發音的詞典根本失去了工具書的意義,人們不管你詞典規定的那一套,依然在語言運用中把 “泊車”之 “泊 ”讀作pak。粵方言注音的詞典是這樣,普通話 (或華語)注音的詞典也是這樣,它們幾乎無一例外地把“泊車”之“泊 ”注為bó,沒有一部用普通話注音的詞典是把“泊車”之“泊”按其來源和真實的發音注為pa的。那些為港澳人編寫普通話讀物和港澳方言詞典的先生們只要稍加考察,就會發現在港澳流通的普通話 (所謂 “地方普通話”吧)“泊車”也是說成pāchē的,沒有人把 “泊車”說成bóchē。你在普通話字典裡把 “泊車”的 “泊”字規定為bó,究竟根據的是什麼? 有沒有人會遵從?假如說 “泊車”的“泊 ”果真來自“泊船”的“泊 ”,人們是應該也當然會把它讀作bok(粵方言)或bó(普通話)的。正是因為“泊車”的“泊 ”並不是 “泊船”的“泊 ”,而是 “由英文 'parking' 音譯演化而來”,所以港澳粵方言才把它讀作park的音譯形式pak。把這一語言現象搞渾了的原因是在選擇parking的漢語音譯形式時選中了一個與“停泊 ”多少能扯上一些關係的“泊”字,人們便以為 “泊車”之 “泊 ”來自“泊船”之 “泊 ”。兩個 “泊”字在詞義上好像稃在引申關係,一如“車站”之“站”好像是“站立”之“站”的引申,實際上“車站”之“站”是蒙古語“jam”的音譯。 (劉正埮等《漢語外來詞詞典》)詞語之閒似是而非,再加上語音上又有瓜葛,很容易把語際間的借詞現象當作一種語言內部的詞義引申現象來看待。根據上述分析,可以肯定 “泊船”之 “泊 ”與 “泊車”之 “泊 ”是兩個完全不同來源的詞,在字形上 “泊車”之 “泊”借用了“泊船”之“泊”。為什麼“泊車”之“泊 ”要借用“泊船”之“泊”呢? 因為“泊車”與 “泊船”都有 “交通工具停止運轉”的含義,它們之間似乎存在詞義的引申關係。然而“泊車”之 “泊 ”畢竟來自音譯,所以原封不動保留原有的發音,這就在 “泊車”之“泊 ”的身上呈現出雙重性格:字形與 “泊船”之 “泊 ”一致,字音與英語的 “park”相同。
  • 然而人們在使用“泊 ”這個字的時候是不是按它的來源發音呢? 也就是說,人們是不是把所有與 “船”有關的“泊”字唸bog,而把所有與 “車”有關的“泊”字都唸pag呢? 答案不是一句話可以說清的。語文老師教學生讀 “門泊東吳萬里船”仍然是嚴格把“泊 ”字唸作bog,人們稱“尼泊爾”依然是Naibagyi ;但在口語中,與“車”“船”相關的“泊 ”字的發音卻逐漸趨向統一。單獨一個“泊 ”字我們很容易看出它的來源,因而很容易按其來源選擇發音,例如大廈停車場門口張貼的“此處禁泊外來車輛”的字條,“泊 ”字無疑唸pag;碼頭出現“私人重地,禁泊外來船隻”的告示,“泊 ”字也看得出是與船隻有關,傳統觀念深一些的人唸bog,新潮思想重一點的人或許唸pag。單個兒“泊 ”字的不同來源容易鑑別出來;合成詞中“泊”字的來源就很難斷定了,例如“停泊”,“停泊”可不是英語的借詞,而是一個早已存在的漢語詞。這個詞在今天的港澳粵方言中支配着兩大類對象:一類是車輛,另一類是船隻。街頭常見“此處嚴禁停泊電單車”的標語,大廈停車場常見“不得停泊他人車位”的告示;碼頭常見“此處嚴禁停泊任何船隻”的招貼,這些個詞中的“泊 ”字唸bog還是pag呢? 與此相反,“泊位”之“泊 ”想是由英語的park那裡來的,起初指車輛停放的位置,後來引申到船隻停放的位置上,“停車場泊位有限,恕不接待外來車輛”指車,“泊 ”字唸pag不錯,但在 “本碼頭泊位嚴重不足”的通告中“泊 ”字是不是要改唸bog呢? 這可就熱鬧了:同一個 “泊 ”字有兩讀; “pag車”與 “bog船”同一個 “停泊”也有兩讀:“停pag車輛”與 “停bog船隻”同一位“泊位”還有兩讀:街邊或停車場的車位叫“pag位”,河邊或碼頭停船的位置叫 “bog位”煩不煩啊? 語言要是這麼煩誰還敢用? 港澳的語用現狀是:停車之“泊”一概唸pag,停船之 “泊”書面讀bog,口語也都唸pag了。也就是說,在口語中,泊的是 “車”也好,泊的是 “船”也好,“泊 ”字都::。
  • a,唸pag。在語言學理論上,是“泊車”的“泊 ”字正在同化其他的“泊 ”字,甚至最終有可能同化到“門泊東吳萬里船”身上。問曰“泊車”之“泊”何以有這麼大的能耐? 答曰在現代化城市的日常生活中,泊車現象不會有一分鐘的停頓,泊車已經成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內容;反映在語言學和語用上,“泊船”和“湖泊”的“泊 ”也要跟着“泊車”之“泊”起變化了,這叫做語音同化現象和詞義同化現象。“泊車”一詞已經進入普通話,但“泊 ”字的發音是b。而不是p筆者在中央電視台播放的電視劇《罪證》中已經聽到一個角色 (陳寶國飾演的羅培石)把台詞中的“泊車”唸作boche。在普通話裡,bo、pa兩音正在較勁兒,看誰的勁兒大。看來統一成一個發音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是焉非焉,只有等待社會和歷史來作答。二〇〇一年十二月(原載《語文建設》 2001年第4期)
  • 說 “報導”中文的“報道”有兩個義項,其一為 “報告”或“告知”,在風格上略呈雅意,常常用在詩詞曲賦中,例如“梅花報道春消息”、“報道敵軍宵遁”等等;其二為“利用報刊、廣播等向大眾報告新聞”(動詞)或“指發表出來的新聞稿”(名詞) ,這第二個義項在風格上帶有濃厚的傳媒行業的氣息。中文還有“報導”一詞,它是專指“報道”的第二個義項的。用不同的文字形體表示同一個詞的不同義項是漢字所具有的特殊功能。文字是一種區別性符號,只要需要區分而又有可能區分,文字系統是絕不吝惜自己的形體的。 “益溢”之分,“梁樑”之別,“湧踴”之異,“采採彩綵”之劃分,“矇曨、朦朧、矇矓⋯⋯”之不同全都因需要與可能而生; “道導”的分工也是因此而來的:“報道”的第一個義項仍以“報道”表示,“報道”的第二個義項不妨以“報導”表達,就像為了識別孿生的兩兄弟而故意在他們身上留下不同的標誌。恰巧“道導”二字同源,人們憑藉它們的形體之差 (即 “寸”之有無)即可識辨它們所代表的不同義項。業師王了一先生說:“道是路,導是引路。這是名詞和動詞的關係。”(《同源字典》)因為同源,借其中的一個替換另一個以區分詞的不同義項就完全成為可能。然而 “道”“導”同音不同調,“舊時道讀上聲,導讀去聲。今普通話讀音正相反。”(同上引)字調的不同影響到發音的聲調,於是普通話逐漸將“報導”讀為“去上”,
  • 。與,報道”的聲調分道揚鑣。廣府話中的這兩個詞音同調同,只是書寫上多了一個 “寸”或少了一個 “寸”詞的第一個義項常是詞的本義,第二個義項是詞的後起義或引申義。 “報道”與“報導”的關係正是如此,“報道”早於“報導”,“報導”由“報道”引申得出都是不必爭辯的事實。 “報導”一詞來到漢語社會只有百年上下的歷史, “報道”一詞的生命卻至少已在千年左右了。我們在唐詩宋詞中可以找到“報道”,然而我們只能在近百年的“新聞報導”、“採訪報導”、 “報導機關”等詞語中見到 “報導”中文的“報導”有可能借自日本的“報道”。日文至今有“報道”而無 “報導”。日文的“報道”只有一個解釋:“將社會上的事情告訴大眾或讓大眾得知。”日文詞典在 “報道機關”條下稱:“報社、電台、電視台,它們的目的是讓大眾知道社會上的事情。”非常明顯,日本的“報道”是個只局限在傳媒業務中使用的詞。一種合乎羅輯的推理是:清末民初中國新聞事業的興起直接受着明治維新後的日本的影響,日文的“報道”一詞順理成章地隨着“社會、政泊 、經濟、政府、警察、選舉、自由、請願、⋯⋯”一大批新名詞傳入中國,巧的是中國原來就有“報道”一詞,於是中文的“報道”添加了一個新的義項,而這個新義項又可用另一個同源字替換而收“所指”(與“能指”相對的語言學術語)清晰之效。於是中文出現了以“報導”指稱日文傳媒用詞的“報道”。其理據正與 “梁”之變 “樑”、 “益”之變 “溢”相同。〔1〕中國的識字人很喜歡用逐字解義的辦法解詞,但這種方法未必完全可靠。比如許多人辨析 “報導”與 “報道”之不同都是着眼在 “道”字的有無 “寸”上,認為 “報導”之 “導”會有引導、導入之類的意思,因此“報導”的詞義應是“報而導之”。 “報而有導”是“報導”,“報而無導”是“報道”。這是望文生義的做法,其結論未必可信。我們何曾見過一段新聞稿有 “引導”或“導入”的意味? 新聞講求客觀,如果有所引導,恐怕不能算作好的新聞,因為引導脱離不了主觀的意向。一
  • 個個孤立的語素 (其書面形式就是字)的確是有意義的,但它一旦進入詞中,它就與其他的語素組成一個新的意義,不一定完全是它獨立時的那個意義。複合詞 (“報道”“報導”都是複合詞)的詞義既與它的語素義相關,但又不是語素義的簡單相加,所以“大衣”不是大的衣,“人口”不是人之口,“手足”不是手和腳,⋯⋯同樣的道理,“報導”不一定非有“導”的意思不可。 “報導”只是以一個多了“寸”的“導”字作為區分性符號來指稱 “報道”的後起的義項。 “報導”即 “報道”不存在前者 “報而有導”、後者 “報而無導”的區別。它們的分別只在前者是新聞行業的用語而後者屬於一般通用詞。“報導”這個詞是有缺陷的,因為其中的 “導”字在普通話裡唸上聲,與唸去聲的“報道”的“道”字有異,而在語言運用中“報導”“報道”相通,十部詞典有九部在 “報導”條下注明“同報道”。然而它們哪裡可以“同”? “道”“導”的聲調分明大不相同!於是口語中唸“報禱”“報盜”的都有。不知人們是否留意到一個現象:今日台灣電視的新聞節目仍用“報導”一詞,聲調讀如“報禱”;大陸中央電視台的新聞播音員一律讀如“報盜”。大陸有一部詞條最完備的詞書《漢語拼音詞彙》 ,其中只列 “去去”聲的“報到”和 “報道”,不見有 “去上”聲的“報導”。這就是說,大陸正在讓 “報道”的第二個義項復生,“報導”很可能成為漢語詞庫中的一現曇花。也就是說,大陸普通話在規範化的進程中將壓根兒取消 “報導”一詞,連詞典也將取消其生稃的空間。“報導”一詞為什麼會如此收場呢? 根本原因是它不能準確地記載活的語言的聲音,活的語言只有“去去”聲的“報道”,書面語卻造出了個“去上”聲的“報導”,書面與口語的脱節,喪失生命的始終是書面。自古以來語文改革的目標是書面語向活語言靠攏,較少要活語言去遷就書面語。 “報導”在港澳地區的命運有所不同,因為粵方言的“導”“道”同音且同調,書寫形式的不同恰好起到區分詞的不同義項的作用,因此
  • 並無必要結束不同書寫形式的生命。天華先生日前以“報道”“報導”質疑於我,着我發表意見。因為孤陋寡聞,平素又不大留心此類現象,姑妄言之,言必有謬。天華先生才是真正有功力的考據家,其所著《“世說”辨誤》便是見證。此外本澳尚有長於解字說文的思放先生、曾鳴先生、胡培周校長以及其他學者,筆者謹此一併請教了。〔1〕中日相互借詞有這樣一條途徑:首先是日本借用中國的古詞翻譯西方的現代概念的詞語,然後中國再向日本借用這些被借走的詞語,這些借回來的詞語在詞面上是中國舊有的,在含義上卻有了改變,例如日本從中國的“湯武革命”中借走“革命”以翻譯西方的revolution,從“經世濟民”中借走“經濟”翻譯economy;等到中國也行改良的路時又向日本借回這些詞語。這些詞語在被日本借走之前是古義,在從日本借回之時取其現代社會學的新義。不妨稱這種借詞為“物歸原主”但已“貌合神離”,不過是“舊瓶新酒”而已。(原連載澳門 《市民日報》 1995年6 月8 、 9 、10 日)
  • ,說 “道歉”2002年10月20日《澳門日報》“新園地”刊載一篇文章,對“道歉”一詞進行結構分析。文章認為 “道歉”是由“副詞”和 “,形容詞”合成的; “歉”不只是為了“道”,然而“歉”究竟是為了什麼? 文章語焉不詳,叫人十分費解。文章刊載在澳門最大一份報章上,而結論如此曖昧,這會在語文教師和中小學學生中吲起混亂。本澳幾位語文界朋友聚在一起聊起這件事,覺得茲事體雖然不大,但還是應當寫一篇商討文字,以便探索正確答案,一則為了端正文風,二則有利於語文教學。一 、 “道”不是副詞現代漢語以“一詞多義”著稱,“道”就是一個典型的多義詞,大型辭書收了近四十個義項。它最早的意思是 “路”和“領路”。在金文裡,“道”字是 “行”字裡面有個 “首”。 “行”像街道,“首”意為領頭,“行首”會意為“道”。王力先生認為,作名詞時寫作 “道”是路;作動詞時寫作 “導”,是引路。 “道”“導”同源。因此,“道”字具有名詞性和動詞性。後來由於詞義發展,不斷引申出許許多多義項,詞性 (即詞類)也有增加。作名詞的“道”詞義引申的軌跡是:首先是陸路,後來兼指水路、各種各樣的路;進而指路程、棋路、門路。路是條形的,於是 “道”字又與“線條”掛上了鈎,如“利刃刺了一道兒”;再往後“道”由名詞引申為量詞:“一道白光”、“一道風景線”、
  • 。“一道門”、 “一道圍牆”,甚至虛化為“一道題目”、 “一道命令”“一道手續”。道路以“直”為尚,所以“道”與“正直”、 “公正”等等發生關係,出現“道德”、“道理”、 “道義”、 “仁道”、 “有道”、“無道”等詞語。作動詞的“道”則發展出“是”、“看”、 “說”、“料想”、 “以為”等義,其餘乾脆換了個寫法,在“道”字下面加個“寸”寫成 “導”,“領導”、 “引導”、 “導遊”等等由此而來。《應用漢語詞典》 (商務印書館,2000 ,北京)在“道”字條下列舉21個義項,其中作名詞13個,作動詞4個,作量詞也是4個,並無一個是用作“副詞”的。我們知道,副詞用來修飾或限制動詞或形容詞,表示程度、範圍、時間、語氣、情貌、重複、連續、肯定、否定或估量,我們實在不知道“道”字屬於哪一類副詞。從古至今,漢語的“道”是名詞,也可以是動詞,還可以是量詞,從來就不是什麼副詞。二 、 “歉 ”不僅是形容詞主張 “道歉”是由“副詞加形容詞”組成的另一理由是 “歉”只具備形容詞性質。這個結論也是沒有用發展眼光看待詞義 (包括詞性)變化,因而也是錯誤的。早期的“歉”與“豐”相對,歉、豐都是形容詞:但是漢語詞義的發展不僅表現在概念的引申上,而且表現在詞性的轉變和增多上。漢語的詞最初屬某一種詞類,但客觀世界的萬事萬物是相互聯繫的,動作 (動詞)與名稱 (名詞)往往緊密相連,一個詞兼具兩個(或三個)類別就是合情合理、天經地義的事了。例如“言語”作“說話”解是動詞:“他不言語了”;作 “說出來的話”解是名詞:“他的言語這麼不中聽”“歉”字由形容性的詞義“農作物收成不好”很自然地會轉移到“對別人心情不好”的意思上去,就像“豐收”原本只指農作物,但後來卻可以兼指“學習”的豐收、 “思想”的豐收,⋯⋯形容性也可以同時具
  • 備動詞性或名詞性。 “心情不好”是形容性, 不好的心情”可就是名詞性了。在漢語中,這種轉換幾乎成為一條規律。“好”是形容詞,“叫好”的“好”變成了名詞; “改革開放好了個體戶”的“好”還變成了動詞哩! “歉”不再獨守形容的性質,而是同時具備形容性、名詞性和動詞性,這是漢語詞義發展規律所決定的,是漢語詞義發展的結果。到現在,“歉”具備了形、名、動三種詞性,三種不同的詞性並不同時出現,而是在具體環境中分辨得清清楚楚,形成一種 “互缺互補”的關係。例如“覆函遲了,十分歉疚”,歉是動詞; “謹向閣下致歉”,歉是名詞;在 “以豐補歉”中,歉是形容詞。總之,“歉”的詞性有了發展,不再只有形容詞一種性質,而是早已具備形容詞、名詞、動詞三種詞性。既然 “道”從來不曾具備副詞的性質,“歉”又不是僅有形容詞一種詞性,“道歉”由“副詞加形容詞組成”的結論就很難成立了。三 、 “道歉 ”是動賓結構然則 “道歉”究竟是什麼結構呢? 漢語詞的結構主要有聯合、偏正、動賓、動補、主謂幾種方式,此外還有重疊式和加前綴或後綴的附加式。用 “道”字組成的複合詞也不外這幾種:聯合式:道路、道德、道理、道敘、⋯偏正式:道山、道班、道友、道徒、⋯動賓式:道別、道喜、道謝、道罪、⋯動補式:道知、道破、道穿、道定、⋯主謂式:道明 (政治清明) 、道高 (望重) 、道祭、道窮、⋯此外還有附加式的“道士”、 “道兒”,重疊式的“道道兒”等等。用“歉”字組成的複合詞也有聯合式:歉疚、歉惜、歉仄;偏正式:歉意、歉收、歉年、歉歲;動賓式:致歉、抱歉,等等。聯合式的詞有名
  • 。素與名素的組合,如“道路”、 “道德”,有動素與動素的組合,如“道敘”、 “道答”;偏正式的詞大多是名素與名素的組合,例如“道友”、“道班”。漢語的詞語組合與西方不同。按西方語法的說法,修飾動詞的必定是副詞,形容詞只能修飾名詞;漢語因為缺乏形態標誌,形容詞是可以直接修飾動詞的。在詞的構成方面,形素同樣可以修飾或限制名素或動素,例如“好”是個地道的形素,除了可以修飾名素(“好人”、“好事”、 “好書,”等) ,還可以修飾形素和動素:“好難”、“好熱”“好辦”、“不好惹”等等。我們不把修飾形素和動素的“好”稱作“副素”如果真如10月20 日報紙文章所說,“道歉”是由副詞與形容詞組成的,那麼這個詞或詞組應當歸屬入 “偏正式”;機械地理解它的詞義,應該是“道一般地歉”,這是誰都聽不懂的太空人的“語言”(假如真有太空人而且太空人真有語言的話) 。本來“道歉”是個常見、常用的動詞,從字面就可以看出來,道歉、道歉,“道出歉意”而已,說得再白一點,就是“講出對不住人的地方”;從結構上說,“道”的是“歉意”,自然屬於動賓,毫無玄妙之處。中國人民要日本當政者對侵華罪行 “道歉”,日本當局只肯作所謂“反省”,懂漢語的人都明白,“反省”是你自己的事,“道歉”是一方對另一方,中國人民要的是你向我道歉!這就是說,人們對“道歉”的結構、詞義、感情色彩以及語用份量都是把握得十分準確的。如果要作比較,“道歉”在詞義與結構上與“致歉”最為接近。簡單的道理到了有學問的人那裡往往變得複雜起來,老百姓本來明白的事情反而變得糊塗了,“道歉”之由副詞與形容詞組成可算一例。二〇〇二年十月二十一日(原載《澳門日報》 2002年10月)
  • 說 “人士”11月16日《澳門日報》新園地發表思放先生《葡式中文又一例》 ,批評 《澳門特別行政區入境、逗留及拘留制度》 草案某些詞語搭配不當、句子結構欠妥的現象。本文承接其後,討論一下思放引例中的一個用詞問題。在思放所引段落的197個字中,八處用了“人士”一詞。 《澳門特別行政區入境、逗留及拘留制度》草案的原文是這樣的:“一 、 曾被依法驅逐出境人士 ;二 、受國際法文件約束者 ,或中國在國際上受約束而又適用於澳門特區國際文件中規定人士 ,該等人士將被禁止入境 、逗留或過境 ;三 、經常短暫進出本澳 ,無合理解釋 ,且規避關於規範居留許可之批給法律規定人士 ;四 、有關人士曾被判處剝奪自由之刑罰 ;五、有跡象顯示有關人士曾進行或準備進行犯罪活動 ;六 、不能完全保證自身能返回來源地 ,或證件存疑 ,或有關人士並無逗留澳門期間所需維生資源 ,或無返回來源地的運輸憑證人士 。當局均可拒絕入境 。”
  • ,上述八個 “人士”分別出現在兩類不同的語境中:甲類:與犯罪的人連用,例如 “被依法驅逐出境”的人士,“曾被判處剝奪自由之刑罰”的人士, “有跡象顯示曾進行或準備進行犯罪活動”的人士。乙類:與性質不如犯罪那麼嚴重的人連用,例如證件不全、無維生資源、無返回來源地的 “運輸憑證”(即車票、船票之類的票證) 的人士。在甲類語境中用“人士”是錯誤的。在甲類語境中, “人士”這個詞一定要慎用,否則會把殺人放火的人都稱為 “人士”了。很顯然,“人士”與“人”的不同是因為多了一個“士”。 “士”是什麼? 古時候士指次於卿大夫的一個階層;後來指稱讀書人,所謂“士農工商”。士與人組合成 “人士”以後,依然保留着“士”的意味,因此 “人士”的義素至少包含 “有社會地位”、 “有影響”、因而 “受尊重”等三項。 “人士”總是與有關的詞或語素組成含有褒獎、讚美、崇敬風格的詞組或新詞,例如成功人士、愛國人士、民主人士、各界人士。在以往的用例中,“人士”與 “罪犯”絕不相干,兩者根本不能配搭在一起。確定了一個人是罪犯,就不能以“人士”相稱,而要稱之為“份子”之類,例如犯罪份子、貪污份子。 “份子”有好有壞,好的份子不多,例如優秀份子、責極份子等;份子多指壞的方面,例如壞份子、腐敗份子、恐怖份子、⋯⋯在乙類語境中用“人士”不是很好,但勉強說得過去。在乙類語境中,與人士組合的成份雖然也是違法的(例如違反居留法、交通法)但性質不比犯罪嚴重,還沒有觸犯到刑法,按矛盾性質說可稱人民內部矛盾。在這樣的語境中用“人士”雖無不可,但也不是太好,通常換作中性的 “者”、 “人員”等字眼。詞語的感情色彩分為三個層級:第一層級是褒義,第二層級是中性義,第三層級是貶義。例如這裡的“人士”屬第一層級, “者”屬第二
  • 層級, “份子”屬第三層級。褒、中、貶三層還可以流動,或者互相轉化,例如“錦上添花”由不好的色彩變為好的色彩,即由第三層級轉化為第一層級,“老氣橫秋”卻由好的色彩變為不好的色彩,即由第一層級轉化為第三層級。 “策劃”、 “炮製”本屬中性,無所謂好壞,但20世紀50年代領袖人物常用它們指稱反革命的活動,例如“策劃於密室,點火於基層,炮製反革命綱領”,於是 “策劃”、 “炮製”由中性變成貶義;80年代以後這兩個詞的感情色彩又向中性詞回歸,現在可以說“炮製一個計劃,策劃一次晚會”等等。“人士”的感情色彩在港澳台和東南亞華語圈中悄然起着變化,主要是由原來單一的褒義擴展到中性義,但還沒有囊括貶義在內,還沒有人把“殺人”“放火”“綁架”“搶掠”者稱之為“人士”。汪惠迪說:“《現代漢語詞典》收 ‘人士’,釋義是 ‘有一定社會影響的人物’,《國語日報辭典》對 ‘人士’的釋義是‘泛指某些人的尊稱’。新加坡 ‘人士’的使用範圍非常寬,不論有無社會影響,也不論是否需要用尊稱,都可以用 ‘人士’ 幾乎到了無 ‘人’不是 ‘人士’的地步。目前中國大陸‘人士’的用法也有這種趨勢。香港、台灣、馬來西亞也這麼用。”(《時代新加坡特有詞語詞典》聯邦出版社,1999初版)看來“人士”正在突破以前的使用範圍,即由褒義詞向中性詞方向擴展,但至少在目前,“人士”如果與殺人放火組合成詞語,大多數人還是難於接受的。政府公文、法令、法律文本的語言具有權威性與莊嚴性,要用規範的、穩健的“文學語言”表述 (此處文學語言不是文學作品的語言,而是經過規範的全民語言) ,不容混雜一些雖在民閒流傳但一下子還未登大雅之堂的語言現象或語言成份,這就是我們今天不贊成把“人士”附着在“被依法驅逐出境”,“曾被判處剝奪自由之刑罰”,“有跡象顯示曾進行或準備進行犯罪”後面的理由。漢語是一種高度發展和十分豐富的語言,同義成份的細膩差別幾乎世界無雙。漢語到了有造詣、有修養的人的手裡就像色彩把握在畫家的
  • 、手中一樣,可以任意揮灑,繪出五色天空和七彩大地。例如與 “人士”對照的除了有“份子”和“者”,還有“人”(音樂人、合夥人) 、“師”(理髮師、廚師) 、 “客”(水客、偷渡客) 、 “手”(射擊手、坦克手) 、“腳”(國腳、省腳) 、佬 (口水佬、鹹濕佬) 、 “星”(歌星、打星)“盲”(法盲、舞盲) 、 “徒”(賭徒、教徒)⋯⋯我們完全可以根據表達的需要對它們進行選擇,以便最完美地表述我們的思想,為什麼非要吊死在“人士”這棵樹下不可呢!所謂語用水平,所謂修辭技巧,最重要的手段是對語言成份 (尤其是同義成份)進行明智的選擇,而漢語的庫存給我們提供了這種選擇的無窮無盡的源泉。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原載《澳門日報》 2002年11月)
  • 國語 、 官方語文和正式語文2004年澳門語言學園地出現一個理論問題,即澳門的正式語文要不要、能不能分別主次。這個問題不只會影響澳門語文政策的執行和語文的發展,還會連帶影響鄰埠香港對中文、英文兩種語文的審視,乃至中國國內漢語與各少數民族語文的地位分配,最終還要提到語言學的理論層面,對正式語文作“等級”或“層次”的闡述。2004年8月22日《澳門日報》 發表署名王禹的文章 《中文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主要正式語文》 。該文認為:“澳門基本法規定葡文與中文不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而處於次要的地位”,批評“雙語制的說法與澳門基本法第九條不一致”。王文的敘述與基本法和相關文件有很大出入,遍查基本法,找不到王文所說的“規定”。至於混淆語言學的術語概念,把“國語”“官方語文”“正式語文”以及“工作語文”混為一談,就更應了西北俗語的一句話:“豆芽拌粉絲”——裡勾外聯,糾纏不休。在社會語言學上,“國語”是指這種語言在國家佔有的地位。澳門是中國的一個特區,中文是它的國語。 (順便解釋一下,語言有口頭和書面兩種形式,因此“語文”和“語言”同義,“中文”與“漢語”同義。本文時作“官方語文”,時作 “官方語言”,準此。)國語與 “官方語言”不同。 “在一個國家內,國語只有一種,官方語言可能不止一種;二者在職能和使用範圍方面也不盡相同。”(《語言學百科詞典》)官方語文“指一個國家內法定為官方使用的語言”,在哪些方面使用呢? 在立法、司法、政府行政事務等三方面使用;在其他方面可以不使用。有的國家規定,官方語言不止
  • 一種,還可以規定非本族語為官方語言。 “正式語文”有不同解釋。它的原意是指“某一國際機構或會議規定發佈公告、文件或會議發言使用的語言”,例如聯合國規定的六種正式語文。其實正式語文與“工作語文”相當。回歸後澳門語文的地位和功能的分佈是:中文具有國語地位,因為澳門是中國的一個特區,同時中文又是官方語文和正式語文;葡萄牙語文在澳門不享受國語地位,但它可以是正式語文。正式語文或工作語文是針對交際環境和交際對象而決定採用的語文。例如在澳門,在有必要使用葡文時要用葡文,在沒有必要使用時就不使用,不是任何環境中都要使用。例如兩個葡籍人士打官司,法庭上只需葡語,不需漢語;如果打官司的是兩個中國人,則只需漢語不需葡語。鑑於澳門主要人口是中國人,所以使用中文的機率要比使用葡文多得多,但不等於葡文可有可無或者位居次要。這正是“社會雙語”的特色。社會雙語是對個人雙語而言的。社會雙語指在整個社會範圍內有兩種語文,例如加拿大有英語和法語。社會雙語不是也並不要求每個人都會兩種語文,例如加拿大並不是每個人都會說英語和法語。個人雙語則是指個人具有兩種語文的能力,即所謂雙語人。回歸前澳葡政府執行的是個人雙語政策,以個人雙語替代社會雙語,要求公務員(尤其是主管)必需具備中文幾級程度、葡文幾級水平,結果澳門公務員不少會說幾句普通話,“同時使用”(王文所用詞語)幾句葡語,但絕大多數都不具備足以應付法律本地化需要的能力,以平延緩了三化(法律本地化、公務員本地化和中文成為官方語文)的進程。回歸後的特區政府似乎在改行社會雙語政策,扭轉以往錯誤的航向。基本法所稱“還可使用”應從社會雙語的視角去看待。澳門政府101/99/m號法令至今仍有現實意義。該法令第一條(正式語文)規定:“一、中文及葡文均為澳門正式語文。二、兩種正式語文具同等尊嚴,且均為表達任何法律行為之有效工具。三、以上兩款之規定並不妨凝每一個人選擇本身語文的自由,在個人與家庭範圍內使用該
  • 語文之權利,以及學習與教授該語文之權利。四、行政當局應促進正式語文之教授及正確使用。”令人不解的是王文何以稱“雙語制的說法與澳門基本法第九條不一致”怎麼個“不一致”? 文章語焉不詳。王文還給“雙語制”下定義,說“所謂雙語制,是指兩種語言同時使用,並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及法律效力”。這個定義十分費解,在語言學上,“雙語制”的“制”不是“制度”的“制”。 “雙語制”的“制”如果是“制度”的“制”,請問這是一種什麼制度? 其實“雙語制”就是“雙語現象”,在英文中是bilingualism。筆者曾於1993年寫過一篇《雙語釋義與澳門雙語》 ,專門解說有關雙語的種種現象,登載在 《澳門日報》上,後來收入《語言與溝通》 一書 (澳門基金會出版) 。王文說的“同時使用”也是令人費解的,不知說的是 “個人同時使用”還是“社會同時使用”? 這個分別太重要,如前所述,它直接影響到執行個人雙語政策還是社會雙語政策。再就是“同等的法律地位及法律效力”。按照王文的意思,位處 “主要”地位的中文基本法和位處 “次要”地位的基本法在法律地位上是不相等的,因為基本法是用中文草擬的。這一說法也欠妥,怎能說葡文版基本法不具備中文版基本法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如果葡文版基本法不具備中文版基本法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那要不具備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葡文版基本法幹什麼? 基本法當然是先有中文版本而後才有葡文譯本,如對譯本的釋義產生懷疑,當然是以起草文本的語文為準,因為基本法是中國的法律。反之,從葡文法律版本翻譯過來的中文版本如需解釋,也要回頭去看葡文版本。不巧的是,目前澳門通行的法律絕大多數正是葡文本的中譯,因此要追到葡文版本頭上去的機會多得很哩。否則,用葡文制定的法律難道要用中文作最後的解釋不成 ! “法律地位及法律效力”與法律的“解釋權”是兩回事。語言本身是中立性的交際工具,只是在具體的使用環境中才有可能被塗上某種色彩,附着上某種感情。 “官方語文”同樣如此,它在不同
  • 的歷史條件下可能有不同的價值取向、不同的政治 目的,並且可能帶有不同的感情色彩。就像一把斧子或一把螺絲刀,本來沒有任何主觀色彩,但當工具的擁有者遭遇襲擊或侵犯,這些工具可能變作自衛的武器,從而附着強烈的感情色彩。例如日語本來不過是一種語言工具,但在上個世紀 “三十至四十年代侵華的日本兵強迫中國人學日語不見成效,八十至九十年代學習日語的中國人卻趨之若騖”。 (見拙文《雙語釋義與澳門雙語》)我在澳門回歸前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六週年座談會上有感於中文沒有事實上成為官方語文,發言說:“官方語文如同國旗、國徽、國歌那樣,是國家的標誌,也是國家主權的象徵。它具有莊嚴性、權威性和不可侵犯性。為了爭取語文的官方地位而爭執不休,甚至發動戰爭,在今天的世界上已經不是個別的現象。當然也有反面的例子,特別是在澳門,有些人刻意放棄自己的民族語文,甚至在並沒有洋人的場合也要對自己的同胞使用外國語言。”(1999年3月30日《澳門日報》)當前陳水扁在台灣推行“去中國化”,手法之一就是排除“國語”(相當於普通話)的官方語文地位,以所謂“台語”(其實就是閩南語)取而代之。 “華語”一詞本指海外不同地區的漢語,現在被陳水扁視為與“英語”“法語”“日語”等地位相同的外語,真叫人啼笑皆非。 “華語”這個詞兒交了邪運,以後不能隨便使用了。在被統治或被殖民的年代,一個民族爭取自己的母語取得官方地位,總是與國家主權或民族解放運動等量齊觀。在這時,“官方語文”的概念與“國語”相當。在不存在民族壓迫或種族不平等的社會,或者在消除了民族壓迫或種族不平等的社會,“官方語文”(official language)與“工作語文”(working language)的概念接近,甚至可以說“官方語文”就是 “工作語文”的代名詞,純粹用於立法、司法和行政事務上。正式語文不以使用範圍的大小或使用頻率的高低來定所謂主次。聯合國現有六種正式語文。六種正式語文中無疑以英文的使用最多、最廣泛,能否認為英文是主要的正式語文而其他語文的地位低於英文呢? 當
  • 然不能。其他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也有相同的情形。在前年申奧的講台上,李嵐清、劉淇、楊瀾、鄧亞萍等用英語發言,唯獨袁偉民操普通話,能說只有說漢語的袁氏在維護民族尊嚴而其餘各位喪失民族立場嗎? 當然不能。在中國,漢語普通話用得最多、最廣泛,而且代表國家用於國際事務,但能不能說只有它才是主要正式語文而其他少數民族語文不是正式語文呢? 不能,因為中國實行的是民族平等政策,民族平等政策包含語文平等在內,而且語文平等是民族平等政策的十分重要的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不提正式語文的地位問題,只寫了一句“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這是充滿了政治智慧的表述。澳門回歸後,中文官方語文地位從政治層面、主權層面都已經確立,留下來的任務是加強中文本身的建設,使中文名副其實地承當起官方語文的責任。在立法範疇內,首先要實行中葡雙語立法,逐步過渡到有更多的法律用中文草擬;不要再像現在這樣,大部分的法律文件先用葡文草擬,然後翻譯成中文。語文的社會地位不是叫幾聲 “民族尊嚴”所能提升的。即使有人出於愛國之心,天天叫喊樹立中文的主要正式語文地位,而事實上不能用中文寫出合格的法律文本,海是要靠葡文來寫特區的法律,地位的主要和次要就會變得毫無意義,侄不如切切實實提高中文的修養,用精美的中文寫幾部像樣的法律出來!新加坡提供了推行多官方語文政策的成功範例。馬來語是新加坡國語;英語是新加坡工作語文;馬來語、英語、華語和泰米爾語是官方語文。在實際的語言生活中,英語是外來的,但用得最廣、最普遍;而在人口結構中,大多數人有中國血統,其次為馬來人、印度人。有趣的是,具有國語身份的馬來語只出現在國歌聲中,此外幾乎再看不到還有什麼用途;外來的英語倒成了工作語言;而從血統上看人口最多的華人的語言也只是四種官方語言中的一種。誰能說清個中奧妙呢? 然而,就是在這樣一個由多種複雜因素組成的語言社會中,各種語文相安無事,各得其所,既沒有什麼主次之分、高低之別,也沒有什麼貴賤的區別。這就說明,幾種語文相
  • 處,關係越平等越好,越平等越有利於社會的和諧和國家的穩定。回歸後的澳門中葡兩種語文的情況與之相同,沒有貴賤、高低或主次的分別。目前,澳門法律界葡文人才和中葡雙語人才嚴重不足,法務工作困難重重,特區政府呼籲加速葡語人才的培養,並且準備聘請內地專家來澳協助法律改革。 (2004年11月27日澳門各報)在這種情況下還要區別正式語文的主次,看來是沒有意義的。(原載 《澳門語言學刊》 第29 期)
  • 香 港 回 歸 儀 式 的 語 言 運 用 給 我 們的 啟 示——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六週年1997年6月30 日至7月1 日,香港在舉行政權交接儀式的活動中呈現出如下生動的場面:一 7月1日行政長官董建華用普通話宣誓就職,用廣東話發表就職演說;二 特區政府主要官員與臨時立法會議員的宣誓儀式全部以普通話進行;三 大法官的誓詞諳中文者以普通話宣讀,外籍法官用英語宣讀;四 漢字繁簡並用:6月30 日晚上11時30分交接儀式中方發出的請柬用簡化字書寫;7月1日上午10時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典禮,下午4時慶祝酒會,特區首長發出的兩張請帖用的是繁體字;五 嗣後舉行外國記者招待會,行政長官使用英語;六 過了幾天董建華出席香港蘇浙同鄉會的聚會,他用上海話致辭。在這一連串活動中語文運用的晝面精彩至極,體現了“一國兩制”的生命活力;從學術的角度看,這幾十個小時的語文現象必將載入語言學的史冊,它的理論意義足供社會語言學家去深入探討。面對這些語言運用的場景,人們不難發現:但凡使用普通話和簡化字的時候,都強而有力地體現了“一國”的精神;但凡使用廣東話或英
  • 語的時候,“兩制”的味道比較濃厚。比如向中央宣誓,只要你是中國人,就都必須用普通話,因為憲法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所以只要是中國人,普通話哪怕說得再差也得用普通話(大法官李國能等等) 。 “一國”是含糊不得的。 1997年6月30日晚上11時30分,香港還在英國治下,特區政府還沒有誕生,中方請柬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發出,自然得用中國大陸法定的字體——簡化字。除此以外都是特區自己的事務或地方事務,使用什麼語言或方言,運用繁體字還是簡體字,那都“悉聽尊便”了。至於董建華出席同鄉會的聚會,那更是私人的事務, “老鄉見老鄉”,說說家鄉話誰也無權干涉。這裡最重要的是“官方語文”的問題。中國的官方語文在“語言”上是普通話,在 “文字”上是簡化字。當涉及國家事務和對外事務的時候,一定要以官方語文為準。在語言學上,官方語文是“語際”間的問題。一個國家的官方語文如同國旗、國徽、國歌一樣,是這個國家的標誌,也是這個國家主權的象徵,其莊嚴性、權威性和不可侵犯性是絲毫不容置疑的。為了爭取語文的官方地位而爭執不休,甚至發動戰爭,在今天的世界上已經不是個別現象,充份表明官方語文至高無上的神聖地位。古往今來的愛國者對待自己的民族語文無不表現出“語文忠誠”的立場。孔子就是一位傑出的代表,《論語》記載:“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雅言就是春秋時代的官方語文。又如在日本人侵佔中國時期,多少中國人拒絕接受日語,筆者曾親眼看到中國小學生為了抗拒日語而被侵略軍用刺刀挑死!相反的例子也不少,特別是在澳門,不難看到為了獻媚而放棄自己的民族語文的現象,甚至在並沒有洋人在場的場合也要對自己的同胞使用外國語言。中華民族是一個特別具有包容性的民族,澳門的中文官方地位雖然早在八年前已經用中葡兩國政府公報的形式固定下來,但是直到現在,距離回歸只有不足九個月的時閒了,人們對中文的官方地位問題還存在
  • 嚴重的誤解,簡單地以為中文的官方地位只不過是在政府的文件或表格上有沒有中文的字樣!中文的官方地位還是在那裡紙上談兵。以往葡文為單一的官方語文時,如果要在政府擔任公職,單一的葡語就夠了,從來沒聽說過有什麼雙語的條件;輪到中文也要具備官方地位,“雙語”問題即刻搞得沸沸揚揚,把同時懂得葡中兩種語文列為擔任政府主管職務的必備條件!可悲的是,這一條規定竟然得到社會認可,成為天經地義的事了。看看今天的公務員隊伍,在所謂公務員本地化過程中得到一官半職者哪一個不是因為懂得一兩句葡文? 只是因為懂得幾句葡文而青雲直上者的個案盡人皆知!請問未來特區政府和未來特區行政長官,回歸之後的澳門政府公務員是不是也要“雙語人才”才能出任?本人始終堅持一個觀點:雙語人固然可以執行雙語政策,單語人同樣可以執行雙語政策。現在澳門政府的主要執政者有幾個是既通葡語又通中文的“葡中雙語人”? 今日的執政者主要是單語人,有什麼歷史的經驗證明建設未來的澳門社會非“雙語人”不可? 單語人就不能出任政府主管職務嗎? 當然如今是語言走向多元的時代,社會要求它的成員除了掌握自己的母語,最好還能學會第二語言和更多種語言。這是世界潮流,也是時代潮流。語文官方地位的實現有賴教育的推廣,具有官方地位的語文是公民必需學習與掌握的語文。沒有良好的母語教育,公民沒有良好的母語素養,語文的官方地位不能真正有效地實現。人們都看到這樣的事實:中學過早實行文理分科,選理科的中學生在中學階段已經置中文於不顧了,大學的入學試中文竟然不是必考科目,進入大學之後,中文更被學理工專業的學生拋諸腦後,以至出現請假條以“特此通知”落款的大笑話。笑話的背後卻是對中文官方地位的絕大諷刺。如此繼續下去,中文的官方地位不用別人推倒自己也會倒下去。總之,中文官方地位的問題不僅要在應有層面上(文件、表格的書寫)加以觀察,而且要在理論層面上 (主要是雙語理論) 、教育層面上
  • (語文的普及與提高)加以考察與審議,制定相應的政策,採取相應的措施。唯其如此,中文的官方地位才有可能得到真正的落實。這是不是未來特區政府及行政長官應當顧及到的許多問題中的一個呢?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此文為 “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六週年座談會”上的演說, 1999年3 月29 日)
  • 港澳用語用字問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範漢字”。 (第二條)港澳慣用的語言文字與之尖鋭對立,粵方言是這個地區的通用語言,繁體字是這個地區的通用文字。港澳用語用字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矛盾是需要逐步解決而且必然可以逐步解決的,這是因為:1.粵方言與普通話的矛盾是一種語言內部的矛盾,是方言與共同語之間的矛盾。方言向共同語的靠攏或集中是語言發展的趨勢。粵方言區的許多地方都已經形成本方言與普通話並存的“雙方言”地區,例如廣州和珠江三角洲地區。澳門基本上是個移民城市,來自大陸的同胞和海外華僑大多以帶有本身漢語方言特色的 “地方普通話”(福建普通話、上海普通話、客家普通話等等)作為立足澳門社會的交際工具。2.繁體字與簡化字之閒的矛盾是同一種文字體系內部的矛盾。從簡化字來源(來自古字,來自草字,來自俗字,來自手寫體,來自習慣寫法等)分析,這兩種字體之間存有內在的有機聯繫,會繁體的人能夠很快掌握簡體,會簡體的人很快能夠掌握繁體。差不多所有從使用簡體字的大陸來到港澳的人無需專門學習、不需多長時閒就掌握了繁體;會繁體的人學習簡體似乎更加容易。平時使用繁體字的港澳人手頭都會有幾本簡體字的書,他們幾乎都是無師自通地能夠讀通簡體字的書籍。因此,繁簡字的對立不是水火不容的對立,而是可以相互溝通的。3.港澳與內地交往日漸頻繁,作為最重要的交往工具的語言文字勢
  • 必日漸走向統一。這是由語言文字的特性或本身功能決定的。港澳與內地交往日漸頻繁,是因為港澳回歸後成為中國的特區,地方與中央的聯繫理所當然地日漸頻密起來。作為最重要的交往工具的語言文字走向統—,當然是統一到大陸的語言文字體系上,不可能要內地的語言文字遷就港澳的粵方言與繁體字,因為推廣普通話和推行簡化漢字早已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策,並且為聯合國所接受。4.港澳特區的粵方言與繁體字現狀的確是過去政治制度和社會制度分裂時的產物。按照一國兩制方針,繼續這種局面從理論上說並無不可,但語言文字現象不是政治現象,語言文字是超越政治之外的社會現象,不同的社會制度可以有共同的語言文字,只有共同的語言文字才能維繫社會的統一。語言學曾經出現過“語言具有階級性”的理論,但那是錯誤的理論。敵對的階級之閒尚且追求語言文字的統一,不同的“兩制”有相同的語言文字才能更好地維護“一國”,只有在使用同一種語言文字的情況下才能更好執行 “一國兩制”政策。5.事實上港澳語言文字正在高速地向普通話和規範漢字靠攏。毋庸隱諱,港澳通用廣東話,國家通用語言是普通話,立即廢止廣東話和繁體字是完全不現實的,是違反一國兩制精神的。但是港澳已不是廣東話和繁體字的“一統天下”了。兩地特首和官員就有很多說普通話的機會和場合,相信各位都已經欣賞過他們的普通話水平了。以往電視播放說普通話的內容,總是即時用廣東話解說 (也就是用廣東話 “蓋住普通話”),現在不這樣做了,讓普通話也在電視屏幕上亮相目,例如大陸在香港開設的股票公司的負責人出鏡,澳門機場中方代表宣佈業績等等;簡化字的情況也有改變,電視經常出現一些帶有簡體字的廣告,例如“佛山照明”“太太口服液”“金嗓子喉片”以及好多個“國酒”廣告。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三條規定:“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漢字”。“推廣普通話”在港澳比較容易取得認同,“推行規範漢字”意見就有很大分歧。然而除了台灣以外,港澳週邊地區(大陸、星馬)都在使用簡
  • 體字,港澳能永遠保持繁體字“孤島”的地位嗎? 再說,同宗、同種、同族而不同語同文,這種狀況究竟要維持到幾時? 世界正在走向共同使用一種語言文字的時代,中國內部的語言文字發展難道要落後於時代的潮流嗎?我們的任務是順應語言文字的發展趨勢,因勢利導,加速這種發展的進程。政府部門、語文界、教育界、新聞界、政界⋯⋯都可以在自己的工作範圍或專業範圍內發揮獨特的作用。我們企盼着在同一天空下的漢語和漢字能夠早日統一起來。(在澳門語言學會舉辦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與一國兩制”學術座談會上的發言)二〇〇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原載 《語文建設》 2001年第5 期)
  • 走 向 規 範 化 與標 準 化——《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啟示二〇〇一年新年伊始,國家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該法 “第二十八條”說明:“本法自二〇〇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這是我們國家第一部關於語言文字運用的法律,無疑是語文界、教育界、新聞傳播界、文秘工作者、文藝工作者以及全國人民的一件新鮮事、一件大事。語言文字是人類區別於其他動物的重要標誌,是人類生活在社會中一刻不可缺少的工具;在資訊手段日新月異、信息革命席捲全球的今天,語言文字的功能更加顯得重要。給語言文字的運用立法是社會提出的要求、時代提出的要求。這部法律站在一個高起點上觀察語言文字現象,較好地解答了一些看似簡單、實際上卻很複雜的問題,從總的立法精神與許多具體的條款,都給澳門今後的語言文字工作提出了值得效仿和借鑑的地方。一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強 調 “國 家 通 用 ”與“個人使用”的區分國家通用是社會行為、政府行為,個人使用語言文字則是個人行為;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管的是社會行為、政府行為的用語用字,不管個人行為的用語用字。但是人離不開社會,個人的言語行為與社會生活息息相關,所以在很多情形下個人的言語行為又要服從社會的需要。國家立法和司法、發佈命令、政府的行政運作、制訂計劃、作政府
  • 工作報告、通過國家電台電視台和政府機關報章向人民群眾發佈消息、宣傳政策、出版義務教育的教科書乃至製作電影電視節目,都要使用國家通用的語言文字。“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範漢字。”(第二條)“普通話”的內涵大家都很清楚,不必再說:“規範漢字”則是在大陸和國際組織通行的漢字。人們常稱大陸使用簡化字,台港澳使用繁體字,這是針對大陸與台港澳地區用字的主要區別而言的。大陸使用的是有簡化字的漢字,台港澳使用的是沒有簡化字的漢字。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使用“規範漢字”這個術語,也就規定了規範漢字的內容:一是傳承字,二是簡化漢字,三是從異體字中整理出來的正體字。這一規定不僅給規範漢字一個明確的定位,而且再次用法律形式肯定簡化字屬於規範漢字之列。簡化字是對繁體字而言的:一個漢字簡化之後是簡化字,簡化之前的那個字才成為繁體字。 《語言文字法》將簡化字列為規範漢字,繁體字在大陸就不是規範漢字了。既然是法,人們就要遵循,例如該法規定“對播音員、節目主持人和影視話劇演員的普通話水平要求較為嚴格,要達到一級以上;對教師要求達到二級以上;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要求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社會語文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等等。港澳人在語言和方言的選擇中對自己的粵方言情有獨鍾,總是擔心自己的廣東話會被排斥、被削弱,甚至被淘汰而被迫改說普通話。不少人到現在還把普通話與廣東話對立起來,說只有廣東話才是自己的母語,普通話是另一種語言。香港人至今還在大談所謂“兩文三語”,地鐵車廂的廣告牌公然刊載香港政府廣告:三語指廣東話、英語及普通話— —普通話不僅排名最後,而且和英語一起成為有別於廣東話的另類語言。澳門人的認識似乎清醒一些,“三語”的提法比較少,多數是提中葡“雙語”,澳門人接受普通話的程度高於香港。其實港澳人的擔憂是多餘的。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明確規定,個人的言語行為不受法律的限制。個人使用方言、少數民族語言、外國語言,都是完全自由的,
  • 私人辦學可以採用不同的語言或方言為教學語言,私人辦報也可以採用不同的語文。在中國內地,用語用字如果涉及到公眾利益,有時是會受到法律的制約的,例如有些城市以洋人的名字命名的建築物被勸改名。“第十三條”規定:“因公共服務需要,招牌、廣告、告示、標誌牌等使用外國文字並同時使用中文的,應當使用規範漢字”。港澳的情形不同,這些環境中的用語用字相信都不會受到政府的任何干預。少數民族語文問題與國家的民族政策聯繫在一起,需要另作專門的研究。 “國家通用”這個詞語說明“國家通用”是一個層次,“少數民族聚居地方通用的語言文字”是又一個層次。中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 (第八條)在中國,“國家通用”的語文分別與不同“民族地區通用”的語文形成多邊的雙語關係,好像是一個圓心與輻射出去的許多點之閒分別建立關係,各個輻射點之間又可以建立雙邊或多邊關係。二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科學地論述了執法與教育的關係既然立了法,就要執法;既然執法,就難免要針對違法現象。哪些是違法現象呢? 例如招牌用漢語拼音字母注音,卻不符合字母拼音規具,那就是違法。違法就要處罰,不然立法幹什麼? 不過語言文字問題有其非常特殊的地方,那就是跟使用者的文化背景、母語環境、受教育程度、學話的天資有關。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充份估計到這一點,所以特別強調對公民的教育與培訓,規定“國家為公民學習和使用國家捅用語言文字提供條件”(第四條) ,對普通話強調的是“推廣”,對規範漢字強調的是“推行”。漢語方言複雜,漢字不僅數量特別大,異體特別多,而且還有繁簡字之分、古今字之別,伴隨方言的口頭形式還有一定數量的方言字;作為世界現存不多的表意文字類型,漢字的書法別
  • 具一格,多種字體並存,且可作為藝術品觀賞。因此,在語言文字的運用中準確地分辨 “合法”與 “違法”就有相當的難度。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一再強調語文教育的重要,反覆指出國家要向公民提供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條件,“支持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教學和科學研究”,對社會用語用字進行管理和監督。對違法者的處理主要是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改正,即使對拒不改正的,也只是“予以警告,並督促其限期改正”。 (第二十六條)這就清楚表明,法律面對的是國家通用語文在社會行為中的表現,對個人使用語言文字只作引導,不予干涉。(《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草案) 〉的說明》)三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可為澳門的語言文字應用與管理提供借鑑毋庸置疑,《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是國家的法律,屬於“一國”範疇內的事物;港澳實行一國兩制,可以根據本地區的特點、條件和需要決定是否實行全國性的法律。由於歷史的原因,港澳在語言文字應用方面的確具有自身的特點和傳統 ,這一點最尖鋭地反映在對待 “第三條”的條款上。第三條規定:“國家推廣普捅話,推行規範漢字。”大家知道,港澳是使用粵方言和不包括簡化字的漢字的。在香港,會不會說普通話、普通話說得好不好不要緊,廣東話可一定要說得標準,因為會廣東話是香港人身份的標誌。香港有一名特別激進的立法局議員就曾經不友善地批評特首說的廣東話“羞家”。對待簡化漢字的態度更不友善,有人甚至鸚鵡學舌地詛咒簡化漢字破壞中華傳統文化,非取締不能洩恨。從程度上說,這些對抗、反對的聲音正随時間的流逝而減少、減弱,特別是在對待普通話的態度上有更大的轉變。我們大可不必在具體的事例上糾纏不休,現實的做法當從大局着眼,解決幾個略帶理論性的問題,其餘一些具體事務就都可以迎刃而解了。哪些理論性問題
  • 呢? 例如:1.語言文字的統一不會妨礙一國兩制的推行,反而有利於一國兩制的實行。語言文字是社會交際的工具,交際工具的統一有利於彼此間的交流和不同意見的溝通。聯合國開會有通用的幾種語文,英語英文是其中的一種,漢語普通話和規範漢字也是其中的一種。普通話和規範漢字在國際閒尚且通行,為什麼不可以在港澳地區推行? 當然,在港澳推行普通話和規範漢字中的簡化字還得有個過程,不是下一道命令就可以奏效的。語文的統一最終須由民眾來做抉擇,只要社會生活感到非要運用普通話和簡化字不可,普通話和簡化字就自然而然會使用開來。現在提出“推廣”、 “推行”的口號不僅適用於大陸,也適用於港澳。2. 制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目的是“為推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及其健康發展,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社會生活中更好地發揮作用,促進各民族、各地區經濟文化交流”。 (第一條)港澳的語言文字應用同樣有“規範化”、“標準化”的訴求。在港澳地區,不規範、不標準的語言文字現象實在太普遍了。我手頭有幾張近日的報紙,在轉載新華社電訊的文稿中不乏用詞造句不規範、不標準以至傳意受阻的例子,也有因語文運用失當被判賠款的報道,還有通過語言文字的運用企圖達到某種政治目的的消息。三月六日新華社消息的標題《中國女足敗走德國》,內文第一句“中國女子足球隊今晚在德國南部小城奧格斯堡同德國女足進行了一場熱身賽,結果以零比一小負對手。”想知誰勝誰負,要費一番思量。報紙語言應當簡潔明瞭,這裡的表述令人費解,不是好文字。三月八日新華社報道《廣告用語不當 法院判賠百萬》 ,內容指“在廣告中使用了‘網都上不了,商務怎樣通’廣告用語。其中,‘商務’二字的字體與北京恆基偉業電子產品有限公司廣告中‘商務通’的特殊字體基本相同。對此,恆基偉業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建達藍德公司推上了法院的被告席。”“結果,建達藍德公司在《參考消息》 、《南方
  • 條:周末》上公開向恆基偉業公司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三月九日新華社電訊報道:“在全國政協九屆四次會議大會發言時,林東海代表台盟中央、全國台聯說,李登輝在台上時就對台灣的文化、教育大動手腳,如修改教科書、試圖把 ‘台語’變為 ‘國語’以代替普通話等。台灣新領導人上台後又非常熱衷於推動所謂 ‘鄉土文化’、‘鄉土語言教學’ 企圖在語言文學方面達到 ‘去中國化’的險惡目的。去年,這位領導人多次公開宣揚‘台灣文化不是中國文化的一個分支’、‘台灣閩南語不是福建閩南語的一個分支’是 ‘台語’等等謬論。”從這些引例不難看出,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從來都具有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內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應當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有利於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第五條)3.澳門應當針對本地情況,制定符合澳門實際、指導本地語文實踐的法律。根據一國兩制精神,我們可以不執行國家制定的語言文字法,但是它的基本精神卻值得我們參考。例如《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三章就有許多條款是可被參照接納的,且舉以下三“地方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管理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捅用語言文字的使用”; (第二十二條)“外國人名、地名等專有名詞和科學技術術語譯成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由國務院語言文字工作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組織審定。”(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企業名稱、商品名稱以及廣告的用語用字進行管理和監督”。 (第二十三條)參照第二十二條,澳門能否成立一個特區自己的語言文字工作部門,用以管理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語言文字的使用呢?
  • 參照第二十五條,澳門如果設立了自己的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就可以承擔起外國人名、地名等專有名詞和科學技術術語的譯名的審定工作。澳門本地的街道名稱是一個歷史遺留下來的難題,統一街道名稱不容再拖延了。 “新馬路”只是個俗名,它的本名是什麼,好多老澳門也說不上來;那麼何不正式改為 “新馬路”呢? 還有許多大街小巷的名稱,也需要加以重新整理,使之成為系列。北京街、上海街等等以中國城市命名的街道群中突然插進一大串洋音節的街名就會破壞系統,那種不協調就像故宮的這個殿、那個宮的建築群中突然來一個以外國人名命名的咖啡座、音樂廳。第二十三條大可不必照辦,但它的精神卻有值得參考之處。我們可以多用些建議權,少用些裁決權。今年二月二十六日《澳門日報》發表題為《應以漢語拼音規範地名標注》的社論,指出“由於漢語拼音的規範化和國際化標準,使路牌上地名的拼音標注不僅國人懂得,外國人也能明白。”然而台灣等地仍然有許多地名不規範、不標準的現象,社論認為“統一和規範使用漢語拼音作為我國地名標注拼寫標準,不僅關係與國際地名標注習慣相接軌,也關係方便更多外國人與我國的交往。”同日《澳門日報》刊載了一篇題為《澳門街名的更正和修改》 的特稿,列舉的澳門街名需要修改的地方很多,一是不少路牌上的街道名稱翻譯錯誤,二是中文字眼不文雅或過於累贅,三是文字冷僻、意思晦澀或不吉利,此外 “還有一些帶殖民主義色彩或意識為居民所不喜的街名,⋯⋯是否值得保留,應該在適當時候由群眾參與決定”。特稿建議“今次路牌的更換,適宜從較廣的層面考慮進行,多吸納居民尤其是文化領域專家的意見,以適應新時期的需要”。這樣看來,澳門的語言文字應用規範化和標準化的道路也是非走不可的了。澳門回歸後,漢語、中文的運用逐漸多起來,人們對“規範化”“標準化”的要求也相應多起來。我們可以通過《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學習和宣傳加深對語言文字重要性的認識,自覺提升使用語言文字的
  • 能力。這無疑是有助特區各項事業的建設和發展的。(原連載澳門 《成教學刊》 2001年第47 、 48 期)
  • 新世紀的澳門語言策略一 制訂策略的依據2002年4月初,澳門特區政府公佈了2001年澳門人口普查的結果分析。其中與語言問題有關的資料有:1.結果摘要日常用語,表七,家中日常用語二〇〇一人口普查統計簡表(人口社會特徵)2.統計表表16 :按堂區、日常用語言統計之3歲及以上居住人口數目〔1〕表17 :按堂區、其他可操語言及性別統計之3歲及以上居住人口數目表19:按日常用語言、歲組及性別統計之3歲及以上居住人口數目根據上述資料,可以得出以下結論:1.截至2001年8月下旬,澳門居住人口為435,235人,其中3歲以上人口為424,203人。居民分佈在陸上和水域,在水域生活的3歲以上人口1,874人,有些資料的統計數字不能與人口總數完全相符(例如各項百分比相加不足100%),主要是沒有拿到水域人口的準確資料。因此,本文研究的對象是澳門3歲以上陸上人口的語言。
  • :2. 人口出生地:中國大陸澳門香港葡萄牙其他206,384 人191,139 人14,436 人1,616 人21,660 人47.4%43.9%3.3%0.4%5.0%3. 日常用語(家中使用的語言,以3歲以上424,203人計)漢語411,482 人 97%廣東話[2] 372,697 人 87.9%普通話 6,660 人 1.6%福建話 18,868 人 4.4%其他方言 13,257 人 3.1%葡語 2,813 人 0.7%英語 2,792 人 0.7%菲律賓語 3,450 人 0.8%其他 3,666 人 0.8%
  • 4.語言能力:男 女可操一種其他語言或方言129,793 人 60,62 1人 69,172 人廣東話[1] 12,755 人 5,524 人 7,23 1人普通話 58,625 人 29,023 人 29,602 人福建話 5,77 1人 2,557 人 3,214 人其他方言 19,446 人 8,140 人 11,306 人葡語 3 ,4 18 人 1,94 7 人 1,47 1人英語 25,390 人 11,549 人 13,84 1人其他 4 ,388 人 1,88 1人 2,507 人可操兩種其他語言或方言50 ,0 17 人 24 ,366 人 25,65 1人普通話及英語 16,926 人 8,030 人 8,896 人廣東話及普通話 10,436 人 5, 191人 5,245 人普通話及其他 7,69 1人 3,8 17 人 4,144 人普通話及福建話 4,025 人 1,84 1人 2,184 人葡語及英語 2,793 人 1,500 人 1,293 人其他兩種語言或方言 7,876 人 3,987 人 3,889 人可操三種其他語言或方言7,577 人 1,068 人 1,052 人普通話、葡語及英語 2,120 人 8,030 人 8,896 人普通話、英語及其他語言 1,100 人 603 人 497 人其他三種語言或方言 4,357 人 2 ,506 人 1,85 1人不會操其他語言或方言 236,8 16 人 114,0 10 人 122,806 人上述“不會操其他語言”的人即所謂單語人,單語人的數目超過澳門人口總數的一半;“可操一種其他語言”的人即俗稱的“雙語人”、“雙方言人”、“雙言人”、 “高低語人”,例如澳門土生〔3〕是“雙語人”,從外省來到澳門學會了粵方言的人是“雙方言人”,學會了另一種專業外語的人是“高低語人”。為了稱說簡便,“雙語”有時兼指“雙方言”、“高低語”。 “可操兩種其他語言”和“可操三種其他語言”的人依此類推為“三語人”、“四語人”。本文所用“廣東話”、 “福建話”、 “雙語人”、 “三語人”、 “四語人”等名稱都是“俗稱”,它們的含義缺乏精確性,例如“廣東話”至少包含客家話,
  • 。另外潮州話是歸入廣東話還是福建話?這從上述普查數據中是看不出的。本文因為借用政府人口普查資料不得已而使用這些不精確的名稱。= 中葡英三種主要語言的排序從語種方面分析,漢語無疑始終是澳門地區使用最普遍、作用也是最大的語文,它在各種不同的語文中的比例始終沒有低於96%。(1991年為96.6%,1996年為96.1%,2001年為97%)澳門特區是以中文為官方語文的,葡語也是正式語文。葡萄牙語文的使用人口急劇下降,1991年澳門以葡語為家庭用語的人數為6,132人,佔當時人口的1.8%;2001年減少到2,813人,只佔總人口的0.7%這是政治力量的對比發生了巨變的結果。1991年還是以葡文為澳門單一官方語文的時代,立法、司法和政府行政語文一律使用葡萄牙語文。葡萄牙語文是借助行政力量得以處於強勢地位的,不是它有什麼特殊的優點或魅力,也不是因為它是什麼拉丁文化的載體而為東方人青睞。1999年澳門回歸中國,局面即刻發生了巨變,其轉變速度之快之大令人吃驚。澳門特區全面落實中文作為官方語文的政策,雖然在政府公文寫作方面還沒有清除葡文的影響,但中文作為官方語文的大勢是任何力量都無法阻擋的。英語的情況與葡語相反。十年閒使用英語的人數有很大增長,1991年使用英語的人數為1,777人,佔當時人口的0.5%;2001年使用英語的人數為2,792人,佔澳門總人口0.7%,現在已經與使用葡語的人數打成平局了。這是從單語種的情況看,如果看一看英語和葡語在雙語中擔任的角色 (中英、菲英、泰英、中葡、菲葡、泰葡,等等) ,英語使用者的數字會把葡語使用者的數字拋得更遠。在雙語人的數字中,與葡語組成雙語的只有3,418人,與英語組成雙語的卻有25,390人,就是說,英語的雙語人數是葡語雙語人數的七倍半。據以上分析,中葡英三種語言的排序應有兩個不同的視角:從官方語言的地位看,依然維持中—葡—英的次序,從語言的流通量和發展前景看,中—英
  • —葡的排位看來更為現實。三 雙語政策要針對具體的兩種語言我們說雙語,必須明確誰跟誰組成雙語。雙語是具體的,例如漢語和葡語組成中葡雙語,漢語和英語組成中英雙語,葡語和英語組成葡英雙語,等等。“個人雙語”是不管哪種語言與哪種語言組合的,只要是有兩種語言在手的人就是“雙語人”,例如西藏人同時會說俄語,它就是“藏俄雙語人”。但在官方語言的問題上,雙語可不是任何兩種不相干的語言的相加。在官方語言的範疇內討論澳門雙語問題,雙語指的只能是漢語和葡語。回歸前澳葡政府推行的是葡語加漢語的“個人雙語政策”。 (有別於“社會雙語政策”)〔4〕一個澳門人想要進政府當公務員,條件是具備葡文幾年級、中文幾年級的程度,並不是凡懂得任何兩種語言的人都可以進政府當公務員的。末代澳門總督韋奇立將軍懂得葡語和英語,可以說是“葡英雙語人”,但是他完全不懂漢語,因此在特定的澳門官方語言範疇內他是單語人,不是雙語人。他是以一個單語人的身份管治澳門這個葡漢雙語社會的。雙語這個概念在處理澳門語言問題上作用特別重大。要使澳門的語言政策配合澳門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必須回答雙語的理論提問,制訂正確的雙語政策。筆者多年來在澳門政府高層會議上(例如回歸前澳門總督主持的“語言狀況關注委員會”)、在演講集會上、在報章媒體上發表了大量的相關言論,目的就是想揭露當時的官方打着“雙語”旗幟阻撓中文取得官方地位的陰謀。回歸前,一些反對中文取得官方地位或者維護葡語獨尊地位的人最慣用的武器就是“雙語”這個堂皇的名詞。人們只要一提中文官方地位,就會被扣上“徹頭徹尾的單語人”、 “反對政府雙語政策”的帽子,這種人甚至會向葡萄牙統治者打小報告,把學術問題引導到政治問題上。例如1999年3月29日筆者在“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六週年”座談會上發言,主張漢語作為官方語文是國家主權的象徵,“它具有莊嚴性、權威性和不可侵犯性”(詳見本書附錄《中文官方地位具不可侵犯性應用層次不應只在表格文件》),立即有人寫信給澳葡政府當局,
  • 無中生有地指責筆者反對政府的雙語政策,提倡單語政策。筆者將那封信首尾兩段抄錄如下。首段寫道:“Here I am sending you an interview Ching Chueng Fai on the official status of Chinese (in Macau Daily News on Macau 30, 1999). In the interview,Ching seriously criticised the Macau Government's bilingual policy,and attacked all the Chinese bilinguals for they have given up their mother tongue as he thought.From this interview we carr see that Ching is a real monolingual from the very beginning to very end,so it is not strange that he advocates a monolingual policy.”末段不只針對筆者,而且“擴大打擊面”,要趕在回歸之前出賣小城中的許多人:“There are so many new stories in the small town.Many people are trying to show themselves before 20-12-1999. I wil lshare them with you later.”(criticised原件就是這樣寫的,正確寫法是criticized.)信的落款日期是4月7 日,是報紙消息發佈後一個星期。這種人在葡文是澳門唯一官方語文的時代從來沒有動用過“雙語”的口號反對葡語“一語獨尊”,從來沒有響應中文應當具有官方地位的吶喊:而當中文也成為澳門官方語文,但遠遠沒有坐穩官方語文寶座的時候,卻無中生有地唯恐葡語文受到虧待,迫不及待地祭起雙語的旗幟,要保護誰也不曾動過一指頭的葡語的官方地位。正是這號人,回歸後又接過“語文規劃”的迷人口號,大談特談“雙語”在澳門語文規劃中的地位,教訓別人不要放棄葡中雙語。當今時代談語文規劃,少不了雙語的內容,作為國際著名的旅遊城市和博彩城市,澳門的語文規劃更是應該把雙語列為重點。然而雙語的組成不僅只有“中葡”一種格局,“中英”、 “中日”、 “中法”、 “中德”形式的雙語⋯都是必要的。這些“雙語”的排序不能由主觀意志來決定,哪一種雙語排前,哪一種雙語排後,取決於社會的需求和語言本身所能發揮的功能。例如鑑於英語在世界上的影響擴大,又鑑於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後與英語國家的聯繫加強,中國對於英語的需求也就十分迫切,因此”中英”雙語順理成章地成為中國境內“雙語”規劃的首選。澳門作為中國腹地對外的橋樑和窗口,同樣應當加強“中英雙語”的意識,加強“中英雙語”的培訓。在澳門這個特定的地區,
  • 。“中葡”雙語也應當繼續推行,這不僅是國際交往、文化交流的需要,而且因為“中葡”雙語有助於一國兩制政策的落實,同時也是為了滿足留在澳門的葡國人和土生葡人的社會交際和感情交流的需要。這是筆者在澳門的語言生活中始終堅持的雙語觀。四 普通話地位 日趨重要2001年人口普查的結果表明,普通話在對外和對內兩方面都扮演着其他漢語方言不可替代的角色。對外而言,外國人學漢語主要是學普通話,不是學習地區性的方言。普通話在雙語中扮演的角色特別重要,幾乎是大多數“雙語”的參與者。普通話在“可操一種其他語言”中佔踞高位,比廣東話高出4倍,原因就在普通話實在是一種有實用價值的語言。它是中國的通用語言,是聯合國規定的六種工作語言之一。從1991年到2001年十年閒普通話在澳門的地位有很大變化:1. 普通話在社會上的勢力逐年加大,方言勢力則相應縮小:1991年澳門家庭使用普通話的人數僅為4,016人,2001年澳門家庭說普通話的人數達到6,617人,十年間增長了2,601人,也就是增長了64.8%。其他方言在澳門的情況相反,1991年澳門使用其他方言的人數為32,217人,佔當時人口的9.6%;2001年在澳門總人口增長22.4%的情況下使用其他方言的人數反倒減少了3,319人,只有32,044人,下降了54.1%2.普通話組合雙語的能力大大超過方言。“雙語”是在兩種語言(或方言)之間建立起相互關聯、相互制約的關係。人口普查的“結果摘要”指出:“除家中日常用語外,30.6%的居住人口可操另一種語言,當中以普通話佔最大比例(45.2%)”。這就是說,129,806個在澳門生活的人因為學習了普通話而成為“普×”雙語人。在澳門,普通話組合雙語的能力遠遠拋離廣東話。它們的比例是58,625 ∶12,755 ,普通話比廣東話高出4.6倍。在三語、四語的組合中,普通話的地位和作用與在雙語中相同。3.在性別方面,青少年女性是澳門推普的重要力量:6,660人說普通話的
  • 總人口中,女性3,979 ,男性2,681 ,女性超過男性一半。如果配合年齡因素,10-39歲的青少年女性力量更不可輕視,10-14歲操普通話的男女比例是9051 ;15-19 歲的男女比例是288 ∶63 ;20-24 歲的男女比例是1,082 ∶25125-29 歲的男女比例是744 ∶319 ;30-34 歲的男女比例是480 ∶458 ;35-39歲的男女比例是423 ∶341 。超過40 歲的男女會說普通話的比例呈下降的趨勢。文章寫完了發現一篇遲來的資料。2002年4 月16日澳門旅行社協會發表《導遊不足問題不能再拖》 ,文章根據2000年的調查統計,說明具備各種語言能力的導遊嚴重不足 ;一種語言/ 方言 導遊數目 二種語言/ 方言 導遊數目 三種語言/ 方言 導遊數目葡文 普通話/ 粤語 普/ 粤/ 英 5英文 53 普通話/ 福建話 13 普/ 福建/ 英 1法文 2 普通話/ 英文 7 普/ 福建/ 日 1日文 86 普通話/ 日文 5 普/ 潮州/ 英 1粤語 149 普通話/ 韓文 1 普/ 葡/ 英 1韓文 12 普通話/ 德文 1西班牙文 1 粵語/ 英文 26泰文 2 粤語/ 日文 14普通話 160 英文/ 葡文 1英文/ 法文英文/ 日文 2小計 466 72 9總計:547個 2001年持有牌照的導遊增加到:594個這張2000年的澳門導遊從業員數目的表格告訴我們,在九個語種(包括粤方言)之中,操普通話單語的導遊人數最多;在雙語和三語中,普通話與十個語種(包括粵方言、福建話和潮州話)組合成雙語和三語,是組合雙語和三語的最活躍的成份。如果沒有普通話的加入,三語導遊將付諸闕如,澳門的導遊將會缺少“普粵”“普福建”“普英”“普日”“普韓”“普德”等雙語類型。1 1∶∶
  • ,。五 語言策略面對這一變化了的現實,澳門語言策略應作相應調整。1. 三語排序的調整。從官方語言的地位考慮,三語的排位應由回歸前的“葡—中—英”改變為“中—葡—英”;從國際城市的地位和經濟、金融、貿易、旅遊、科技、教育等方面的需求考慮,三語的排序應當是“中—英—葡”2.語言發展的預測。a. 普通話的發展比預期的快得多,現在應當修正以往保守的估計,而應順應潮流,加快推普的步伐。學校的普通話教學、社會上普通話的推廣乃至具體到傳播媒體(例如電台電視台)的普通話水平的提高都要重新規劃,提出較高的要求。b.信息革命帶來的英國語文的廣泛運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要求澳門更要加快培訓英語人才的步伐,以適應建設國際城市及社會其他需要。3.語言態度。這是一個政策性很強的問題。某大學回歸前兩年(1997年)成立中文學院〔5〕,回歸後人們歡欣鼓舞地把中文迎進官方語言的殿堂,中文學院卻居然在這時被撤銷了,這一舉措至今不被澳門社會理解。當前中文的發展越是勢不可擋,越要注意清除後殖民主義的餘波,正確制訂和執行語言政策,一定要以正確的態度對待葡語和粵方言。a.對葡語。雖然葡語在回歸前後有很大落差,但出於一國兩制的國策,必須尊重這個語種的存在,加強對它的保護,促進它的發展。中國需要通曉各種語言的專才,其中包括精通葡語的專家,把澳門建設成培訓葡語人才的基地是完全可能和可行的。b.對粵方言。在澳門,粵方言問題不是一般情況下的方言問題。由於特殊的歷史原因和社會原因,港澳出生的華人在母語問題上出現口語和書面語分道揚鑣的現象:他們的口語是粵方言,他們的書面語是普通話(所謂語體文)在他們的意識中,粵方言是他們的母語。這些年由於政治的發展和普通話的推廣,人們逐漸接受和正在接受普通話是自己的母語,於是香港有所謂“兩文三語”之說,把粤方言當作一種語言與普通話平起平坐。澳門的情況要好得多,
  • 市民們從來沒有對普通話抱持抗拒的心理和態度,然而政府部門和有關機構卻要在政策上保證給粤方言留下生存的空間。方言是人民自己創造的,是中華民族的寶貴財產。問題是要處理好方言與共同語的關係,擺正它們之閒的地位。澳門的推普工作卓有成效,假以時日,澳門有可能成為一個普通話與粵方言並存的地區。4.語文教育。語文教育不外三方面:母語教育,外語教育,雙語教育。a.母語教育必須加強。到現在為止,澳門還沒有一份法律文本是用中文起草的,政府文件也絕大多數由葡文起草而後翻譯成中文。〔6〕“法律本地化”依然在紙上談兵,至於用母語寫作其他文體的水平,那也是不敢恭維的。中文官方地位的落實和母語教學的成功要看是否已經用中文制訂法律和書寫公文,還要看是否具備了用中文制訂法律和書寫公文的能力。目前澳門市民的母語水平亟待提高,這已是社會大多數人的呼聲。在制訂母語教學的政策時必須防止那些空喊雙語潮流而實際貶低母語的傾向。b.外語教學首要的任務是正確選擇學習的目標。目標現已清晰,那就是需要加強英語的教學。澳門學生學習語言的任務歷來非常繁重,回歸前澳門學生除了先天得來了一種語言或方言之外,還要學葡萄牙文,因為葡文是官方語文,當時的政府列為必修科目(如果是官立學校的話) ;更要學習英文,因為英文是重要的謀生手段;又要學習普通話,因為會說普通話有助提高競爭力,現在連招工廣告也會列出對普通話的要求,眼下旅遊行業就嚴重缺乏會說普通話的導遊〔7〕;假如新移民來自粤方言以外地區,例如來自福建、上海或東南亞,還得學習粵方言,因為會說粵方言是取得社會認同的重要標誌。在多項語言學習任務面前,應當引導市民從整個社會的需求和發展的眼光作出選擇。從總體看,英語應當是學習外語的首選。c.雙語教學。要配合城市發展的需要有計劃地組織各種雙語教學。澳門是個旅遊城市,旅遊博彩是它的經濟發展的龍頭,澳門許多行業需要接待來自世界各地的客人,具備雙語能力成為這個城市得以生存和發展的必要條件。即使把澳門建設成“語言博物館”也不為過。在這項事業中,大專院校和專業學校的統籌規劃十分重要,例如現有的十二所大學中應當有一些學校或專業突出語
  • 言教育或旅遊業務的培訓。5.機構運作。為了制訂澳門特區的語文規劃,實施語文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必須要有一個有語言學理論修養的有工作效力的機構。沒有語言學理論修養或者語言學理論修養不足,那就難免在紛雜的語文現象圍前暈頭轉向,迷失方向,失去判斷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回歸前人們門(包括負責過渡期事務的中方官員)看不到澳葡政府以“個人雙語政策”取代“社會雙語政策”將會帶來嚴重後果 (這一後果在回歸後的今天越來越明顯地顯現出來,例如直到今時今日,法律和公文都還不能直接用中文書寫) ,就是因為語言學的理論水平不高,以致被火神燒了還要感謝火神。沒有語言學的理論修養,不能發掘澳門語言生活中屬於社會語言學範疇的珍貴的財富,從而建立起具有澳門特色的社會語言學;沒有語言學的理論武裝,不能建立一支語言學研究隊伍,從而承擔起語文研究的重任,完成制訂語言規劃和實現語言規劃的歷史使命。〔1〕堂區。回歸前葡萄牙人將澳門劃分為若干個區,按所在地的天主教堂命名,計有花王堂區、大堂區、花地瑪堂區、風順堂區、望德堂區。堂區並非行政區劃,人口調查向來按堂區劃分範圍,回歸後人口統計依然按此傳統進行。〔2〕這裡的廣東話、福建話是澳門政府統計資料使用的名詞,並不精確。一般地說,廣東話指以廣州話為典型的粵方言,不包括廣東境內的客家話、潮州話。福建話指的是閩方言,包括閩南話、閩北話和潮州話。此外“雙語”“語種”等術語也只取它們的通俗意義,不作嚴格意義的區分,例如不同的方言有時稱不同的語種等等。〔3〕澳門土生或稱澳門土生葡人,至今沒有準確的定義,粗略地說是指葡中混血兒,他們中的大多數是嚴格意義上的葡漢雙語人,即葡語和漢語都是他們的母語。〔4〕見《雙語釋義與澳門雙語》,載《語言與溝通》(程祥徽著) ,澳門基金會出版1995年。〔5〕《澳門成立中文學院促進落實中文官方地位》,新華社澳門1997年9 月5 日電,國內外各大報。〔6〕程祥徽《澳門中文公文的回歸之路》,《語言文字應用》2001年第1期總第37期。〔7〕澳門旅遊協會聲明:“當前面臨的現實問題是,在於即將來臨的‘五一’長假及暑假的旅客高峰期,不切實解決導遊問題,是否須以導遊配額制去限制入境遊客數量? 在日進千個旅行團的情況下,如果說全澳仍維持只有500多個導遊,那麼,為避免出現無牌導遊上崗,在有牌導遊接待能力之外的,即使再多遊客來澳都將不應予接待? ”《澳門日報》 2002年4 月16 日。
  • 〔參考文獻〕〔1〕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司:《澳門人口普查資料》,200〔2〕澳門語言學會:《語文規劃理論與實踐學術研討會特輯》。澳門語言學刊 (8)(9), 1999〔3〕澳門語言學會:《語文規劃理論與實踐學術研討會論文特輯續編》。澳門語言學刊(10)(11),2000〔4〕黃翊、龍裕琛、邵朝陽《澳門:語言博物館》。香港:和平圖書海峰出版社,1998〔5〕程祥徽:《中文回歸集》。香港:和平圖書海峰出版社,2000(原載 《語言文字應用》 2003年第1期)1 。。。。。
  • 附 錄
  • 澳門過渡期語言發展路向國際學術研討會在澳門召開由澳門社會科學學會主辦的澳門過渡期語言發展路向國際學術研討會於1992年3 月29 日至31日在澳門舉行,來自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及新加坡的近四十名學者出席了會議。3月29日上午舉行的開幕式由澳門社會科學學會副會長魏美昌主持,會長黃偉文致歡迎詞。澳督代表簡秉達在致詞中說,澳督認為中葡雙語具有同等地位是維持澳門高度自治的重要因素,必須擴大中文的使用範圍。澳門過渡期語言發展路向是一個學術性問題,也是一個現實性問題。此次研討會共提交論文34篇,會上宣讀26篇,即興發言多篇。論文及發言圍繞三個方面。首先是語言與法律的關係問題。學者們認為這是個專業性很強的問題,中、葡文法律翻譯方面,難免要出現不對等的情況,法律的精確翻譯很難實現,這就必須走向雙語立法,建立中文的法律系統,以確保澳門的自治能力。澳門法律翻譯辦公室主任簡秉達、香港城市理工學院冼景炬博士(代表鄒嘉彥等幾位學者)在發言中認為儘管法律的精確翻譯很難實現,但法律的中譯仍是刻不容緩,須在翻譯技巧上作出犧牲。法律語言不應是封閉系統,但封閉和開放的尺度如何掌握是值得進一步研討的。本次研討會提出了問題,啟發了思路,擴大了視野,這是此次研討會的第一個成果。其次是公務員的語言問題。公務員本地化與語言問題很有關係,既然確立了中、葡雙官方語言的制度,公務員的語言能力也應相應提高,應當增加具有
  • 中葡雙語能力的公務員。因此,公務員的中文培訓、葡語培訓都成為當前的語言教育課題。澳門行政暨公職司盛炎、區啟超的論文根據豐富的數據提出了公務員中文培訓計劃。公務員中的土生葡人的中文測試標準應與大陸普通話測試標準有別,標準如何釐定,還需要有關專家拿出方案。澳門大學葡語教師利高素、東方葡萄牙學會教師費利喇提出延續葡國文化與葡語傳統的意見。再次是中文本身的問題。作為官方地位的中文應是怎樣的中文,這個問題引起與會者的熱烈討論。多位學者認為官方語言是通語而非方言,中文是指普通話的書面形式。隨着中文成為澳門的官方語文,在澳門應積極推廣普通話,還應推行簡化漢字,以方便澳門與內地的溝通與貿易。新加坡學者謝世涯提出在學普通話的同時,不會講當地方言的外來者也不妨學一些當地方言,以利溝通。閉幕式由會議執行主席程祥徽作總結。澳門社會科學學會監事長、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黃漢強致閉幕詞。此次研討會是由澳門政府法律翻譯辦公室、東方基金會、文化司署、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贊助召開的。會議期閒與會者分別與澳門政府法律翻譯辦公室、行政暨公職司、中華教育會舉行座談,部分與會者應邀在澳門大學作了學術講演。會議期閒與會者還出席了澳門寫作學會成立會,該學會由澳門大學中文系程祥徽教授任會長。(《中國語文》 1992年第3 期)
  • “自以為是”地去說普通話彭嘉強“‘自以為是’地去說普通話。”這是澳門大學中文學院院長,著名的語言學家程祥徽教授對澳門人學普通話的希望。今年8月,在哈爾濱舉行的第2屆全國語言文字應用學術研討會上再度晤面時,程教授興奮地談到,澳門推普工作比以前有很大的進展,甚至比香港的推普情況好一些。澳門是一個多語多言的 “語言博物館”式的袖珍城市,人口不過40來萬,語言和方言的數量卻比隔海相望的香港複雜得多。不僅有漢語、葡語、英語、泰語、緬甸語,還有印尼語、菲律賓語及日語。在漢語內部不僅有民族共同語——普通話,還有粵方言、閩方言和吳方言。87.1%的澳門人講粵方言,講普通話的人只佔1.20%,所以推普的任務是十分艱巨的。一提到普通話,不少港澳人便會“聽而生畏”,因為早有這樣的流傳:“天不怕,地不怕,只怕廣東人講官話。”未來澳門特區人的普通話水平能適應官方語言的要求嗎? 程祥徽教授認為:即使今日,澳門識字人的普通話水平已敷運用了。這是因為,現代先進民族的語言有口頭與書面兩種形式。口頭語是語言的粗糙形式,書面語是語言的加工形式。口頭語稱言,書面語稱文。這是文的基礎,沒有言,絕不會有文,文是言的加工,是言的高級形態。正是這高級形態的書面語擔當着官方語言的角色。程教授指出,在澳門推廣普通話,目的之一是幫助寫文章的人寫比較標準一些的書面語或語體文,也就是作為官方
  • 語言的中文。學好普通話,肯定對我們寫語體文有幫助。港澳地區所說“推廣普通話”、“學好普通話”主要是指口頭形式的普通話,因為書面形式的普通話就是白話文或語體文,這是凡識字的人都已熟悉了的。學習口頭普通話無非是要讓書面普通話的寫作更上一層樓,減少因諳口語而誤以方言取代共同語的機會。澳門回歸,口語普通話的推廣重點還在語音,以北京語音為標準。澳門過渡期內和未來澳門特區政府成立以後,都可以用“藍青官話”作為掌握普通話的過渡階段,不要輕視或嘲笑藍青官話,正如語言學大師趙元任先生在國語唱片的頭上準確而幽默地說: “你別笑我藍青,我也不怕難為情,經過了藍青,就會慢慢兒的純正。”這才是港澳人學普通話的正確途徑。只有 “自以為是”地去說普通話才有可能進步。(原載上海 《新民晚報》 1998 年12月14 日)
  • 中文官方地位具不可侵犯性應用層次不應只在表格文件澳門大學中文學院院長程祥徽教授昨日指出,中文的官方地位問題不僅要在應用層面上加以觀察,而且要在理論層面上、教育層面上加以考察和審議,制定相應的政策,採取相應的措施。唯其如此,中文的官方地位才有可能得到真正的落實。程祥徽教授昨日下午在出席“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六週年”座談會上發言時表示,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是用普通話宣誓就職,用廣東話演說;特區政府主要官員與臨時立法會議員以及中國籍大法官宣誓儀式均以普通話進行,外籍法官用英語宣讀;中方發出的交接儀式請柬是以簡體字,行政長官發出的特區成立典禮和慶祝酒會的請柬則是繁體字。這一連串活動中的語文運用生動地體現了“一國兩制”的活力。人們也不難發現,但凡使用普通話和簡體字時,都強而有力地體現了“一國”的精神;但凡使用方言和外語時,都含有濃厚的“兩制”味道。如向中央宣誓,這是向國家效忠,因此只要是中國人,就都必須用普通話,哪怕普通話說得再差也得用普通話。 “一國”是含糊不得的。程祥徽表示,最重要的是對“官方語文”必須抱忠誠的態度。中國的官方語文在 “語言”上是普通話,在 “文字”上是簡體字。當涉及國家事務和對外事務的時候,一定要用官方語文。程祥徽指出,官方語文如同國旗、國徽、國歌那樣,是國家的標
  • 誌,也是國家主權的象徵。它具有莊嚴性、權威性和不可侵犯性。為了爭取語文的官方地位而爭執不休,甚至發動戰爭,在今天的世界上已經不是個別現象。古今往來的愛國者對待自己的民族語文無不表現出“語文忠誠”的立場。當然也有反面的例子,特別是在澳門,有些人刻意放棄自己的民族語文,甚至在並沒有洋人的場合也要對自己的同胞使用外國語言。程祥徽說,澳門的中文官方地位早在八年前已經用中葡兩國政府公報的形式固定下來了。但是直到現在,人們對中文的官方地位問題還存在嚴重的誤解,簡單地以為中文的官方地位只不過是在政府的文件或表格上寫上中文字而已!以往葡文為單一的官方語文時,如果要在政府擔任公職,單一的葡語就夠了,從來沒聽說過有什麼雙語的條件;輪到中文也要具備官方地位,“雙語”這個名詞即刻時髦起來,即刻把同時懂得葡中兩種語文列為擔任政府主管職務的必備條件!在所謂公務員本地化過程中得到提升的華人哪一個不是因為懂得一點葡文? 然而這個標準又是雙重的,現在澳門政府的主要執政者並沒有幾個人既通葡語又通中文,所謂雙語條件是用來限定想攀升主管職位的中國籍公務員的。他質詢,回歸之後的澳門政府公務員和政府主管是否也要“雙語人才”才能出任? 誰能提供歷史的證明建設未來的澳門社會非“雙語人”不可? 單語人就不能出任政府主管職位嗎?在回答記者採訪時,程祥徽表示,中文的應用層次不應只是在表格上和部分文件上使用中文;而且,政府的官員不一定就是需要雙語人才。例如加拿大,也是同時使用英文和法文雙語,但是,出任加拿大總理的人就不一定必須是英文和法文的雙語人才。目前澳門的做法卻是必須是掌握雙語才能出任主管。他質詢將來的特別行政區是否也需要如此?(《澳門日報》 1999 年 3 月 30 日)
  • 語文現象應統一澳門語言學會會長程祥徽在會議上發表了一篇題為《改進澳門的中文公文寫作》論文。他指出,雖然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都強調在港澳實行一國兩制,因此理論上公文可以各自為政、各行其是。但從實用和實效考慮,語文現象(包括讀音、字形、公文格式等)完全沒有分道揚鑣的必要,以整合統一為好。因為語文的統一和公文形式的整合有利於溝通,有利於推行一國兩制,也有利於持不同觀點的人展開討論或辯論。用語 民族化最多問題程祥徽指出,改進澳門中文公文寫作包括三個步驟:首先是公文格式的統一,其次是行文的漢語化或民族化,三是文風的改進和提高。目前,公文格式尚未統一,僅以落款為例,就五花八門,有的落在公文開頭,有的落在結尾 ;有的落在成文日期前,有的則在成文日期後。另外,在行文的用語民族化方面問題最多也最突出,不少公文就像葡文譯本。他舉例說,早前出版了一本澳門人員出席葡語大學協會第九屆年會的書,書名是《葡語大學協會第九屆年會澳門之出席》 ,完全不像中國人說的中國話。
  • 半文半 白文體用途廣程祥徽指出,澳門現行公文在文白上有三種形態,一是全文言,二是全白話,三是文白夾雜。三種狀態不能硬性取捨,重要的是掌握好尺度,既不可過頭,也不可放縱。他認為公文應當具備正式性與莊重性,半文半白的公文通行於海外華人社區,用途極廣,是一種高雅風格的文體。(原載 《澳門日報》 , 2000年12月2 日)
  • 澳門語言學會 “官方語文的理論探討學術研討會”紀要李莉亞王萌整理2004年12月12日,澳門語言學會舉行“官方語文的理論探討”學術研討會。著名學者王寧、汪惠迪、郭熙和程祥徽分別在會上發表學術心得,聯繫澳門、新加坡、馬來西亞等社會的語言現狀,對“官方語文”進行了理論和實踐上的探討。程祥徽 (澳門語言學會會長) :真正實現中文的官方語文地位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程會長細述了20年來中文官方語文地位發展經歷的三個時期,這三個時期分別為輿論爭取期(20世紀80年代) ,中葡政府談判定案期(90年代初)中文官方地位落實期(1999年回歸前至今) 。在澳門,爭取和實現中文官方地位這條道路是漫長而艱難的。澳門居民絕大部分是華族,在日常生活中理所當然地應該使用中文,但回歸前政府行政機關內部以及政府與和市民之間主要使用葡語。中文合情、合理卻不合法,這一狀況引起了很多澳門華人的關注,不斷爭取中文的合法地位。 《澳門日報》於1985年發起中文合法化問題的筆談,程會長在書面發言中明確指出“法”只有合情合理才能有生命,既然中文在以華族為主體的澳門存在是合情合理的,那麼,中文合法化就勢在必行。1987年4 月中葡聯合聲明第五條提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 機關、立法機關和法院,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葡文”。這一條文的確定當然是政治角力的結果;從語文層面看,也可以說是中文合法化運動的一大成果。廣泛的輿論爭取對中文官方地位的逐步取得起到了非常大的推動作用。90年代初是第二個階段。在這一時期,葡方開始意識到居民廣泛使用的語言和官方語言衝突這一問題的嚴重性,“2 月20 日11/89M法令”,規定在過渡期屆滿前,中文的地位應以漸進的方式提高,從而確定將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實現葡文與中文在澳門地區的官方同等地位。1991年12月,葡萄牙部長會議通過並頒佈中文在澳門的官方地位的法令並於1992年2月在澳門《政府憲報》上刊登,完成了中文成為澳門官方語文的立法程式。接下來,澳門社會科學學會舉行“澳門過渡期語言發展路向國際學術研討會”,澳門語言狀況關注委員會成立。這一系列法令的頒佈和機構的建立對加速中文在澳門使用的進程以及及時研究、討論和解決澳門語言狀況引起的各種問題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在這一階段,針對官方地位的中文就是廣東話的錯誤主張,程會長發表過“什麼樣的中文才是官方地位的中文”的意見,認為官方語言的形態主要應該是澳門人早已熟悉的語體文,即書面形式的普通話而不是口頭語。口頭上的語音分歧乃是所有存在方言分歧現象的國家共同面對的問題,只不過漢語方言的語音分歧特別嚴重。程會長認為在政策上,口頭形式的方言應該允其自由發展,書面形式的方言則不必提倡。針對“中葡雙語化”的主張,程會長提出要區別“社會雙語”和“個人雙語”兩個有聯繫但又完全不同的概念。社會雙語指在整個社會範圍內有兩種語文,但不是也並不要求每個人都會兩種語文;個人雙語則指個人具有兩種語文的能力,即所謂雙語人。他認為回歸前澳葡政府已悄悄將“雙語”政策的概念偷換為“雙語人”政策,以個人雙語替代社會雙語,要求公務員必須同時具備葡文幾年級程度、中文幾年級水平,結果澳門公務員不少會說幾句普通話和幾句葡語,但絕大多數都不具備足以應付法律本地化(例
  • 如草擬法律文本)需要的能力,以至延緩了法律本地化、公務員本地化和中文成為官方語言的進程。這種政策只是把市民的視線和精力引向學習和掌握兩種語言上面,以便謀取一份公職,卻並不關心中文是否成為立法語言和司法語言,也就是並不關心中文官方地位的真正實現。程會長認為,雙語政策是政府對社會雙語的政策,而不是政府對個人雙語的政策。所謂雙語化,要害是一個“化”字,任何人、任何事都要兩種語言並用,中文葡文並駕齊驅,才叫“化” 這個口號的性質是屬於個人雙語範疇的。1999年澳門回歸中國後,中文堂堂正正地成為官方語文,回歸後的中文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同時,真正實現中文的官方語文地位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宣佈中文具有官方語文地位與實際上落實中文的官方地位是兩回事。如果說回歸前政府為中文開了一扇窄門,而世世代代使用中文的市民無法從門中進出;那麼回歸後就要敞開它的大門,首先爭取中文與葡文“平起平坐”,然後不可避免地將會出現 “彼消此長”和“此起彼落”的局面,因為中文是包括澳門在內的中國的國語。與此同時,必須處理好各種語言之間的關係。語言是中立性的交際工具,它對任何人都“一視同仁”;使用語言的人對語言卻有不同的訴求。在對待不同語言的態度上有一個基本原具,那就是一切語言都處於平等地位,如同國家不分大小、種族沒有優劣一樣。官方語文是用於立法、司法和處理行政事務的工具,不應以使用範圍的大小或使用頻率的高低來定所謂主次。該用哪種工具就用哪種工具,例如螺絲要用趕錐才卸得下來就用趕錐,不能用榔頭,用榔頭是卸不下螺絲的。在工具系列中,能說榔頭主要、趕錐次要嗎? 對於聯合國現有的六種正式語文,不能因為英文的使用最高最廣泛就認為英文是主要的正式語文而其他語文的地位低於英文。同樣,在澳門這樣一個多種複雜因素構成的語言社會裡,兩種官方語文相安無事,各得其所,既沒有什麼主次之分、高低之別,也沒有什麼貴賤的區別,這樣兩種官方
  • 語文相處,關係越平等越好,越平等越有利於種族的團結和社會的和諧。因此區分官方語文的主次是沒有多大意義的,侄是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澳門華人要修煉好自己的母語、國語,把它切切實實地、更有效地用到立法、司法和政府行政事務上。王寧 (著名語言學家) :在多種語言影響下,華語安全意識的確立是當務之急。一個民族的話語權關係到這一民族是否有獨立性的問題,所謂取得話語權就是需要用獨立的身份、用自己的語言進行國際交流,而不是在進行交流時總是被處於被翻譯狀況。表面看來,語言問題只不過是個技能問題而已,實際上語言問題與社會的安定繁榮和發展息息相關。近年來漢語的“污染”實在嚴重到了不堪入耳的地步,語言的污染不是孤立的現象。倘若要清除語言的污染,必須首先剷除產生污染的土壤。澳門居民以華族人為主,應該以華語為主體,以前澳門屬於葡國統治,民族沒有獨立,華語基本上沒有話語權可言;如今澳門回歸中國,成為特別行政區,從宏觀來講,爭取話語權已經沒有多大問題,但是,由於各種歷史的、政治的,內音、外部的因素,澳門社會的語言狀況是非常複雜的,不能一言概之,華語的語言安全仍然沒有保障。首先表現在外部語言和華語之間,英文和葡文在澳門的影響不可能消失,而且在相當一段時間裡還將有很強的生命力。葡語在多年來作為官場通行的語文,在官方語文的軌道上提前跑了一百多年,中文的官方地位比葡語的官方地位要落後不知多少里程!英語在金融、外貿、高等學校等領域中運用,擴張力極強,這是世界上所有非英語語言都面臨的一個新形勢,澳門要想走向世界,適應全球化,是不能排斥英語的。但是,如果沒有任何警惕,兩種外語的極度擴張以及對華語的滲透,便會威脅到華語的安全。其次,華語內部也存在着共同語和各種方言的衝突,尤其是普通話與粵方言之閒。在澳門,粵方言勢力獨大,一百個澳門人中有九
  • 十六個人說漢語,這九十六個人中超過九十個人說粵方言。許多初到澳門不會說粵方言的中國人都以普通話為“過渡語”,普通話成為他們由自己所說的方言過渡到粵方言的備用語言。這樣,普通話經過幾種方言的雜糅,逐漸的變得不再純粹。語言的變化和發展本應是有規律可循的,但是由上可知,由於受到多種語言和方言的立體化影響和干擾,目前澳門特區的華語已經變得不夠精粹。多種語言雜糅讓華文變得不倫不類,無規律可找,無語法可言,只是各種本來的、外來的和方言詞彙的無規則堆積,而且各種詞彙還需要解釋,由此影響了漢語的純潔。如在葡文思維和語法下翻譯出來的毫無語法可言的葡式中文的普遍存在就是亟待解決的問題。主權的回歸,並不等於“祖國”二字都裝進了人們的心裡,經濟發達、生活富裕的驕傲,在很大一部分人群裡,遠勝過文化燦爛、精神充實的自豪。利益會使人自覺的去對抗一個合理的舉動,習慣會使人不自覺的去反對一個正義的行為,面對這種無形的挫力,純正的中文要深入到澳門的教育、社會中,是需要很大的決心和毅力的。為保障華語在多語環境下的安全,需要樹立華語的安全意識。王教授提出了兩條建議,首先是靠基礎教育。要逐步實現用典範的白話文進行基礎教學,用高標準衡量,即使中文在行政、立法、司法三類機構中通行無阻了,也還只是解決了應用層面上的表面問題,中文的官方語文地位要想真正穩固的確立,深入人心,還需要在基礎教育層面上下功夫。中文教育應該是澳門地區的母語教育,而事實上,澳門的中文教育在複雜的語言環境下進行,普通話處於弱勢,被安排為與外語同等甚至不如外語的地位,這是一個誤區。當然,這樣的計劃是要循序漸進的,首先要用普通話教授語文課,然後再推廣開去。其次,要建立一定的考核機制,通過各種考核機制來推廣、規範中文,提高社會對中文的重視程度。總之,中文是一定要隨着澳門主權的回歸而回歸的,僅僅靠語言學界的吶喊是遠遠不夠的,中文的回歸需要全社會的力量,需要人們在強
  • 烈的華語安全意識下自願自覺地去實現。汪惠迪 (新加坡報業控股華文報集團) :新加坡華語的過去,現在和未來。新加坡在殖民時代,語言政策是自由的,華語和其他語言共同呈現自發的存在狀態,這裡的華語指的是普通話和方言。華人辦華校,講華語。新加坡建國後,政府在學校正式實施雙語教育政策,雙語是指“英語+各族母語”,各大學校開始統一使用一種教學語言:英語。本民族語言作為第二語文學習。這樣的政策使得英語一躍成為頂層語言。到了1979年政府決定大力推廣華語標準語。此後每年都有華語月,在社會上形成一種意識,協助推廣華語,迄今已有25年。新加坡的這種現行的雙語教學政策取得了顯著的成果:首先解決了語言問題,各族以英語為共同語,解決了交際問題,而且英語作為國際一體化的強勢語言使新加坡受益良多。雙語又使國人通曉兩種語言,多一種語言工具,開闊了眼界,擴大了交流。另一方面雙語政策造成的後果也是嚴重的。由於英語的衝擊,使華文的生存和發展空閒受到限制。華族“脱華入英”,英語有成為華族母語的趨勢,而華語淪為外語。華族有意使用英語,不講華語。新加坡人的華文程度持續低落,導致華族文化的保留和傳承產生震盪。但是也應該看到,中國經濟的崛起,政治地位的提高,又使得政府意識到華語的重要性,因此官方採取了一些積極的措施來亡羊補牢。教育部推出了雙語華文教學法的改革,即讓華文老師用英語輔導學生學習華文;開設華文不同等級的課程,讓成績高低不同的學生可以分級別地學習,便於更好的理解和掌握;開設華文化課程,造就高級人才;增加開設高級華文的中學,同時政府成立了華文課程和教學法檢討委員會,全面改革華文教學。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無疑對推動新加坡華語發展和提高華語地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汪教授的憂患意識很強,他指出了一些令人擔憂
  • 的問題:在公共場所,工作場合,新加坡澴是缺乏使用華語的空閒。找工作時一定要會講英語,對華語沒有要求。一些公共的設施說明都是英文標注。在新加坡這種現象很普遍,華語意識還沒有在社會的普通民眾心中確立起來,缺少一種風氣。因此要真正喚起華語的活力,還需要一定的時間。不過汪教授也指出,畢竟上行下效,大家已經開始關注華語,關注華文化,並採取了相應的措施來為華語的明天努力,相信在這樣一個有利的大環境下,華語的前途會更好。郭熙 (碁南大學教授) :馬來西亞的官方語言和該國華語的狀況。在馬來西亞,語言的使用情況很複雜,通行的語言很多,主要有馬來語、英語、華語、泰米爾語。馬來語是國語和官方用語,英語作為第二語言廣泛地通行於日常生活、教育、服務及媒體等各方面。這兩種語言是高階層的。中階層語言是華語和泰米爾語。華語是華人社會的共通語,同時一些漢語方言,如,粤語、閩南話,潮州話等也在華人社會通用。泰米爾語是印度人使用的。低階層語言指華人方言和其他少數民族語。可以說,這種分級是按照流通度和使用人數來劃分的。獨立後馬來語成為官方語言,因此也是教學的媒介語言,政府擬以十年為過渡期,達到從小學到大學都以馬來語為教學媒介語的目標。1988年政府制定了馬來標準音,試圖全社會都運用這種“巴古”標準音。由於這種音與實際日常用的馬來語相差太遠,這種反自然的標準很難推行。同時,隨着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網絡的發展,馬來西亞政府意識到英語的重要性,採取了一系列措施發展英語。郭教授重點介紹了華人母語教育問題。馬來西亞的華文教育始於1819年檳城的華文私塾五福書院。由於華語從來不是官方語言,華語的教育都是靠華人自己的努力。華社始終站在維護母語教育的立場而力爭,認為母語的傳授是一個民族的基本權利。華文學校的教學語言主要是華語,分為華文小學,以華語華文作為主要教學媒介的政府小學,它
  • 是華人子弟接受基礎教育的地方,現在非華人進入華校的也越來越多;華文獨中,由華人自己出資舉辦的獨立中學,就讀的學生數逐漸增長。目前馬來西亞有3個州,其他州還沒有華文獨中;華文學院,馬來西亞還有很少幾所華文學院可以作為高等華文深造的陣地。另外由於政府推行馬來語和英語政策顯性和隱性的包抄使得華小和華中的處境更加艱難。華人堅持母語教育,但並不排斥其他語言的學習。在對待語言的態度上,華人是開放的。他們認為若不群起捍衛華文,母語將被消滅。比起方言,他們更關注標準語的存亡。另一方面,“講華語”運動也可視為華人尋求認同的行動,華社領袖認為華人講方言造成了華人社會的分歧,提倡大家講標準語,有利於團結。為了加強規範工作,設立了華語規範理事會,致力於詞語的規範工作。郭教授還提到了馬來西亞最近發生的一些相關事件,並由此分析表象背後的華語拚爭的經過。當局要建立“宏願學校”,就是將幾所不同語文源流的小學,不分種族或宗教信仰,安置在同一校地,其目的是逐步實現以國語為各源流學校的統一教學媒介。華社對此擔憂,表面看來,確實是政府所謂的旨在共用資源,促進各族學生交流往來,以便更好的培養他們的團結精神。事實上,華社認為,宏願學校計劃是政府企圖推行一元化教育政策,實現馬來語大一統的局面。學校並存的現實不是導致種族對立和分化的根源,政府刻意將各族學生集中在一起既不符合國情也有悖於憲法精神。他們將“宏願學校計劃”看作是對華人母語的嚴重挑戰。認為這樣會使華小消亡,那麼隨之,華中和華文學院也會瓦解。但是政府積極地推行這一計劃,對華文的衝擊不可避免。白小事件,是由白沙羅華文小學遷址吲發的。由於該小學擁擠,要遷至新校。搬遷的決定遭到了部分家長的抵制,爭議至今仍在繼續。這起遷校事件實質與政府不能公平對待各源流學校有關。政府對增加華小持消極態度,由於長期受到不公平待遇導致市區華小過份擁擠,學額不足現象嚴重,而地處偏遠地區的微型華小又不被獲准搬遷,使華小的發展空閒受
  • 到制約。由此可見這起風波涉及到馬來的現實政治和種族情感問題,更說明了華文的母語教育面臨的危機。還有馬來西亞在獨立前夕曾有過廢除英語作為教學語言而作為必修課的政策,以國語馬來語作為教學用語。政府宣佈要求用英語教數理科的改革政策,再次引發了爭議,華族領袖表明反對立場,他們對中學使用英語教授數理科沒有異議,但是擔心推行英語教學,英語課時勢必增加,母語教育受到嚴重的衝擊,華小將名存實亡。但政府還是決定推行這一計劃,雙方意見還未統一。總的看來,馬來西亞官方語言推行中採取的措施已取得初步的成效。在當今國際化的大背景下英語的地位將會得到提升。泰米爾語等弱勢語言將走向衰落。由於種種原因,華人放棄華語,非華裔的華語學習者增加,華語不再必然是華人的標誌。由於經濟、社會文化環境、人口等因素華語作為母語可能會走向弱勢。馬來語的一體化將是主流。特別是人口問題吲起了馬來西亞華人的憂慮,由於華族人口的持續滑落,華族鄉團的接班問題也令人堪憂。當然中國的經濟發展,漢語的市場效應也給馬來西亞華語的前途帶來新的希望。而且政府在理論上也放棄“同化”。在回顧和展望之際,郭教授提出了馬來西亞的語言問題:一個強勢文化的境外語言和所在國主體語言的關係的處理;堅持母語教育和融入主體社會的關係處理;多語環境下必然出現各種語言的倒退? 如何對多語使用者的語言進行評價? 站在第三者的立場,應該如何看待馬來西亞政府的官方語言政策? 作為中國人,如何對待華語國際化大背景下的域外華語的維護和發展? 這些問題雖然一時還沒有定論,但是引人深思,在當前一體化的大背景下,作為交際工具和中華文化傳承和發展的載體的華語處在一個什麼樣的位置上,我們又能夠做些什麼,確實值得而且是時候好好思考一下了。語言問題本來就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問題,聯繫到許多方面的因素。語言是民族的標誌之一,各民族都有使用自己語言的權利。主權國家的國語是該國國際政治 、文化交流的正式語言形式,也是國家獨立自主的
  • 。表現。中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很多少數民族有自己本民族的語言,就漢族本身來講又劃分為七大方言區,還有港澳地區特殊的社會歷史政治現實,使得國家的語言政策和語言規劃工作呈現出更加複雜的局面。作為一個多民族國家的語言政策,應該是建立在平等基礎上的保護多樣性的政策,而不是超越社會階段去追求消除異質性的一致性。在我國,普通話是漢民族的共同語,是國家推廣的全國通用的語言,具有法律效力。我們推廣普通話並不是要消滅少數民族語言和方言,而是要有一個高層次上的全民交際工具。普通話是官方語文是無疑的,程會長早已提出過“官方地位的中文應是書面普通話,至於口頭上的語音分歧是有方言的國家共同面對的問題”澳門作為中國行政特區,毋庸質疑有繼承和發展中文的責任。但是特區的歷史使得官方中文問題很複雜。 1987年4 月13 日,中葡兩國簽訂了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確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99年12月20日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語言與政治有着密切的聯繫。回歸後,書同文,“中文成為官方語言”,是立法、司法、行政運作所用的語言。實際上實施起來還有很多的問題:立法語言上存在大量葡語立法後翻譯成中文的問題,葡式中文廣泛流行甚至氾濫,在語法和詞彙上往往不倫不類,很不規範;在中小學教育中以粵語為主要教學語言,而教材卻以書面語寫成,中文教學受到廣東話的干擾,言文不一致現象嚴重,粵語和普通話之閒的轉碼明顯影響了思維速度以及中文的語言能力,交際的廣度和深度也受到制約;此外,由於歷史原因,澳門社會形成了高度重視英語的傳統。可以說這個傳統給經濟發展帶來了許多好處,但是從語言的角度出發,從鞏固中文官方地位的立場出發,我們能感覺到這種現象背後隱含着的深深無奈。由於以上提到的情況,在兩地漢語橋不通暢的情況下,人們只好轉向英語,通過英語汲取現代知識,並用英語去傳播現代知識。高度重視英語的傳統對個人而言可能沒什麼負面影響,成
  • 為雙語人對於個人來說甚至是正面影響超過負面影響。但是要把它全面推行到教育領域和社會生活領域中去就會出現一些問題。了解和精通是兩回事,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充當出色的雙語人角色。比如:教育對象的英文程度往往沒那麼好,過份強調英語授課可能對於接受知識的廣度和深度不利,這對於培養優秀人才的培養是一個損失。澳門回歸五年了,人們對這一問題認識得越來越清楚了。我們殷切期望特區政府的文化教育部門深入研究這一課題,為特區的明天提出一套切實可行的方案。首先,要正確處理各國語言之間的關係,要確立漢語標準語作為第一語言的地位,其他外國語言是第二語言。因此在語言的學習和教育中要分清第一語言和第二語言的關係問題。否則將造成社會性的語言夾生飯,不可能使人獲得高水準的語言能力,不利於社會的發展。我們認為,在正確處理語言關係的前提下,特區高度重視英語的傳統和國際化的特色不應該削弱,而且要保持要發揚,並且應該向內地作強有力的輻射;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需要澳門人成為具有雙語能力和雙文化背景的民族,兩方需要通曉彼此的語言,熟悉彼此的文化。另一方面,強化標準中文也是特區社會、經濟、文化未來發展的迫切要求,因此,特區推廣普通話的工作在認識上應該有新的高度,在行動上應該有全面的規劃和更大的力度。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華語從來不是官方語言,語言問題承載了政治 因素。當地的華人社團不遺餘力地推廣華語,維護華人說華語的權利,這是他們對自身根源的認同和對母語拳拳深情。語言的技能和應變能力本身並不能保證語言的倖存,所需要的是一種責任。使用中文的人應該具有一種高度的責任感,一旦肩負起這種責任就能夠確保在華族人社群中使用華語,發展華語。除國語外,英語是絕對的強勢語言、第二外語。在經濟全球化的推動下,英語地位越來越高,人們學英語的熱情也空前高漲,英語逐漸蠶食世界各國的語言市場。現在我國很多城市從幼稚園就開設英語課程,一直到大學畢業還要考英語,各種各樣的英語
  • 競賽、演講、設計大賽辦的如火如荼。我們承認多學習一種語言多了一種交流的工具,而且對於我國和國際接軌,吸收西方的先進科學文化知識大有裨益,但是我們在語言開放的同時更要注重自己民族語言保護和繼承。也就是王寧教授所講的話語權問題。且不說中華五千年積澱了太多的文明文化要靠漢語來承載,共同語緊密聯繫着文化的精華,而且語言本身無時無刻不在參與着文化的創造,見證了社會的發展。今天,漢語普通話已經不僅僅是本民族的語言平台問題,更是中國人放眼全球,擴大影響的重要方法。隨着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中國經濟的騰飛,政治地位的提高,“漢語熱”已經成為有目共睹的現象。我們正要抓住這個有利時機,規範漢語,推廣漢語,讓世界上更多的人了解漢語,學習漢語,進一步接受漢文化。如何將特區中文的官方地位進一步落實,這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在這個問題上程會長的一番見解值得我們考慮和重視,他指出:在中文官方地位問題上所要做的工作都必須在語言學理論的指引下進行,這些要做的工作是:第一,科學的審議和制定語言培訓目標,第二,宜將培訓雙語人才的精力和財力轉移至培訓翻譯精英和單語精英。在實行雙官方語言政策的澳門,語文的官方地位的標誌是以該種語言立法、司法和投入行政運作。第三,嘗試以中文直接處理中文文件與中文問題。倘若政府部門展開一場打開以中文處理中文文件的大門的競賽,相信中文官方地位的真正實現又會向前跨進了一大步。在澳門回歸五週年之際,召開本次會議不僅對特區今後的語言政策的制定和華語的規範使用具有重要意義,而且對於全球範圍關注華語的推廣和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 語言學會研討規範語言文字就本澳是否跟隨內地日前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範語言文字成普通話和簡體字,澳門語言學會昨日舉行研討會,多位學者都認為本澳可以解決與內地規範文字語言的矛盾,且可由政府做起,他們批評政府公文文字混亂,錯別字多,語法似通非通,建議政府聘請專家小組負責諮詢,改善公文水平。今年初起,國家實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這是一條關於語言文字運用的法律,也就是規範文字和語言。然而,回歸後的澳門,居民依然慣用廣東話和繁體字,這與內地通用普通話和簡體字有所矛盾,澳門實行“一國兩制”,究竟在文字和語言方面應貫徹“一國”還是 “兩制”的方針。為此,澳門語言學會昨舉行名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與一國兩制”學術研討會,邀請了本澳教育界、文化界、法律界等專家學者就此題發表意見。語言學會監事長禤偉旗在研討會上首先指出,港澳所通用的語言文字,和國家所通用稃在矛盾,但即時廢止廣東話和繁體字在港澳的使用,是違反 “一國兩制”精神,需要探討漸漸解決這種矛盾。多位與會者皆表示,每個國家需要作出規範語言文字,才避免混亂,但可按實際情況而採用不同文字語言,無需規範過緊。然而,要規範文字語言,政府可以帶頭推動,但他們大彈政府使用語言文字仍需很大改進,現時公文錯別字多,文字混亂,公告通告不分,語句多是葡式中文,語法似通非通,建議政府應聘請專家小組,負責諮詢、把關工
  • 作,這對規範語言文字都有一定作用。此外,規範文字語言,還需民閒重視、教育界的推動。澳門語言學會會長程祥徽在會上表示,港澳用語用字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矛盾可以逐步解決,這是因為:第一,廣東話與普通話的矛盾是語言的內部矛盾,方言向共同語靠攏或集中是語言發展的趨勢,廣東很多地方都是“雙方言”地區,澳門的方言也必然靠攏普通話;第二,會繁體字的人很快掌握簡體字,會簡體字的人也很快掌握繁體字,兩種文字是互通的,因此規範簡體字無太大問題;第三,港澳與內地關係日漸頻繁,作為溝通工具的文字語言,勢必走向統一;第四,語言文字是超越政治之外的社會現象,只有共同語言文字才能維繫社會統一,港澳與內地雖然是不同的“兩制”,但要有相同的語言文字才能更好地維護“一國”(原載 《澳門日報》 200 1 年 3 月 24 日)
  • 後記程祥徽二十世紀最後二十年,我有幸參加中文在澳門爭取成為官方語文的全過程,寫過一些有關這方面的語言學論文。轉過頭來看,無論它們的學術水平怎樣,這批論文因為留下了歷史的足音而顯得具有歷史意義,因此交由三聯書店正式出版,以備歷史學者和語言學家們去品評參考。本書原訂二零零二年出版,少恭先生的序言是根據當時的書稿而作的;現在改在二零零五年出版,書稿內容稍有變動,序言卻依然保留原來的樣子,一字未有更動,因為不好意思再勞王教授了,只好向少恭先生致歉並請求讀者們諒宥。就在昨天,青海民族學院院長王作全教授和漢文系主任谷曉恆教授專程從青海來到澳門聘我為該校客座教授,漢文系全體教師還給我一對熱情洋溢的信件。我在頒授職稱的儀式上說,我這一生大致可分三個二十年:第一個二十年少不更事,混混沌沌地就這樣度過了;第二個二十年戴着沉重的枷鎖學步,草原上的高寒氣候和牧民們的純潔品質給了我足夠的營養,使我成長為一個真正的人;再一個二十年我才有了足夠的底氣在另一個陌生的世界生活。青海的語言生活是極其豐富的,我曾經在那裡工作過二十年的民族學院更是漢、藏、蒙、撒拉、土等等民族語言的展廳,是研究語言規劃、語言交融的理想之地,我在常年的牧區生涯中曾經搜集過語言交融的資料,整理出至今還被人們稱道的《青海語法散論》等論文。青海的二十年苦樂參半,但我的人生哲學是“人世悲歡任取捨,只留快樂不留愁”。沒有青海的二十年斷不會有這本《中文
  • 變遷在澳門》 。因此我願把它獻給語言學界的同行和青海的朋友們。感謝少恭先生賜序,感謝舒非女士促成本書出版並親自審閲全稿。2005 年 4 月 12 日於澳門
  • 責任編輯裝幀設計蔡嘉蘋鍾文君書 名著 者出 版國際書號中文變遷在澳門程祥徽三聯書店 (香港) 有限公司香港鰂魚涌英皇道 1065 號 1304 室JOINTPUBLISHING(H.K.)CO.,LTD.Rm. 1304 , 1065 King'sRoad, QuarryBay,HongKong香港聯合書刊物流有限公司香港新界大埔汀麗路 36 號 3 字樓SUPPUBLISHINGLOGISTICS(HK)LTD.3/ F, 3 6 TingLaiRoad, TaiPo,N.T., HongKong深圳市德信美印刷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區八卦三路 522 棟 2 樓2005 年 12 月香港第一版第一次印刷16 開 (178 ×254mm)264 面ISBN962 ·04 ·2468 ·9?2005 Joint Publishing(H.K.)Co.,Ltd.PublishedinHongKong發 行印 刷版 次規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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