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葡澳门谈判(1986~1999)中葡澳门谈判〔葡〕卡门·曼德思/著臧小华/译澳门研究丛书 MACAU STUDIES(1986~1999) 臧小华澳门理工学院中西文化研究所副教授,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从事澳门历史及全球史研究。著有《陆海交接处——早期世界贸易体系中的澳门》一书。Portugal, China and the Macau Negotiations,1986–1999 卡门·曼德思(Carmen Amado Mendes)科英布拉大学教授,曾任国际关系系主任,英国伦敦大学东方及非洲研究学院博士,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高等欧洲研究所硕士,葡萄牙里斯本大学高等社会及政治科学学院荣誉毕业学士。葡萄牙“中国观察协会”创始成员,欧洲汉学会理事会成员,并参与该会2014年科英布拉大会的组织工作。葡萄牙政治科学学会理事会成员,曾担任该学会国际关系分会主席。曾在澳门大学、西班牙萨拉曼卡大学、法国里昂大学担任客座教授,里斯本天主教大学政治学院的博士后学者。曾任葡萄牙国防部听证会成员,咨询公司ChinaLink的创始人之一。她在科英布拉大学负责协调有关澳门在中国与葡语国家之间所发挥作用的研究项目,以及由欧洲汉学研究及智库网络发起的南南合作研究项目,该项目由欧盟对外行动署资助。著有中国对外政策、欧盟中国关系及澳门问题等的论文或专著内章节。 Portugal, China and the Macau Negotiations,1986–1999 葡萄牙管治近四百五十年后,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祖国,成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本书作者广泛利用葡文等多方面资料,并通过直接采访主要当事人获取一手信息,对葡萄牙政府在中葡谈判期间所采取的方针政策进行了考察。研究将中葡谈判置于葡萄牙帝国的消逝、英国解决香港问题的经验以及澳门社会政治环境变化等大背景之下,观察葡萄牙作为国际舞台上的弱势一方,如何在谈判中取得中方的谅解,尤其是在政权移交时间和澳门居民的葡萄牙国籍这两个重大问题上。然而,葡萄牙政治领袖将澳门问题作为其内政筹码的做法,削弱了葡方制定有效方针的能力,中国主导了谈判进程。本书是首部从葡萄牙角度对澳门谈判进行全方位解析的研究著作,诚为历史学者、外交工作者和国际关系学生必读之作。澳门币: 元70.00www.ssap.com.cn出版社官方微信www.fmac.org.mo澳门基金会官方微信澳门研究丛书MACAU STUDIES中葡澳门谈判(1986~1999) 〔葡〕卡门·曼德思/著 臧小华/译中葡澳门�判.indd 2 17-12-8 上午9:35
  • Portugal, China and the Macau Negotiations,1986–1999 Portugal, China and the Macau Negotiations,1986–1999 中葡澳门谈判(1986~1999)葡萄牙管治近四百五十年后,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祖国,成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本书作者广泛利用葡文等多方面资料,并通过直接采访主要当事人获取一手信息,对葡萄牙政府在中葡谈判期间所采取的方针政策进行了考察。研究将中葡谈判置于葡萄牙帝国的消逝、英国解决香港问题的经验以及澳门社会政治环境变化等大背景之下,观察葡萄牙作为国际舞台上的弱势一方,如何在谈判中取得中方的谅解,尤其是在政权移交时间和澳门居民的葡萄牙国籍这两个重大问题上。然而,葡萄牙政治领袖将澳门问题作为其内政筹码的做法,削弱了葡方制定有效方针的能力,中国主导了谈判进程。本书是首部从葡萄牙角度对澳门谈判进行全方位解析的研究著作,诚为历史学者、外交工作者和国际关系学生必读之作。中葡澳门谈判〔葡〕卡门·曼德思/著臧小华/译澳门研究丛书 MACAU STUDIES澳门研究丛书MACAU STUDIES定价:   元59.00(1986~1999) 中葡澳门谈判(1986~1999) 〔葡〕卡门·曼德思/著 臧小华/译www.ssap.com.cn出版社官方微信www.fmac.org.mo澳门基金会网站卡门·曼德思(Carmen Amado Mendes)科英布拉大学教授,曾任国际关系系主任,英国伦敦大学东方及非洲研究学院博士,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高等欧洲研究所硕士,葡萄牙里斯本大学高等社会及政治科学学院荣誉毕业学士。葡萄牙“中国观察协会”创始成员,欧洲汉学会理事会成员,并参与该会2014年科英布拉大会的组织工作。葡萄牙政治科学学会理事会成员,曾担任该学会国际关系分会主席。曾在澳门大学、西班牙萨拉曼卡大学、法国里昂大学担任客座教授,里斯本天主教大学政治学院的博士后学者。曾任葡萄牙国防部听证会成员,咨询公司ChinaLink的创始人之一。她在科英布拉大学负责协调有关澳门在中国与葡语国家之间所发挥作用的研究项目,以及由欧洲汉学研究及智库网络发起的南南合作研究项目,该项目由欧盟对外行动署资助。著有中国对外政策、欧盟中国关系及澳门问题等的论文或专著内章节。 臧小华澳门理工学院中西文化研究所副教授,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从事澳门历史及全球史研究。著有《陆海交接处——早期世界贸易体系中的澳门》一书。中葡澳门�判.indd 1
  • Carmen Amado Mendes Portugal, China and the Macau Negotiations, 1986-1999 Copyright©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13First published 2013 by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Hong Kong.This simplified Chinese edition published 2018 by Social Science Academic Press (China), Beijing.All rights reserved.本书简体中文版根据香港大学出版社 2013 年版译出中葡澳门�判 ��.indd 2 17-12-6 下午2:52
  • 澳门研究丛书 MACAU STUDIES中葡澳门谈判(1986~1999) 〔葡〕卡门·曼德思/著臧小华 /译Portugal, China and the Macau Negotiations,1986–1999 中葡澳门�判 扉页.indd 2 17-12-5 下午4:49
  • 鸣  谢 本书由我的博士论文 《葡萄牙与澳门问题的解决, 1984 ~1999: 国际谈判中的实用主义》 (Portugal and the Settlement of theMacau Question, 1984 -1999; Pragmatism in International Negotiations)拓展而来, 该论文在伦敦大学东方及非洲研究学院获得通过。 在第三方资助计划框架 ( the Third Community Support Framework) 下,葡萄牙科学暨高等教育属下科学技术基金会 ( Fundação para aCiência e a Technologia, FCT) 与欧洲社会基金 (European SocialFund) 共同提供了研究奖学金, 对此我表示深深的感谢。 本书原以英文撰写, 2013 年于香港大学出版社的 “ ‘一国两制’ 模式评价: 澳门在中国与欧盟及葡语国家关系中的作用” 的研究项目下出版, 亦承蒙 FCT 以及 FEDER 两基金会通过 COMPETE 计划(FCOMP -02 - 0124 - FEDER -009198) 慷慨资助。拙作面世, 离不开各方的帮助。 为撰写论文, 在葡萄牙进行实地研究期间, 我在里斯本进行了广泛的访谈, 也获许使用相当数量的机密档案。 葡萄牙和澳门政府机构的相关人员为协助我付出了大量宝贵的时间, 并给予我有益的意见和见解。 我必须感谢我的博士论文导师菲尔·迪恩斯博士 (Dr Phil Deans) 对我的理解、 包容以及深具洞见的指导, 也要感谢里斯本大学的费茂实博100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士(Dr Moisés Fernandes) 给予我的支持和宝贵意见。 此外, 理查德·刘易斯·埃德蒙兹教授 (Professor Richard Louis Edmonds) 也为本书的编辑付出了心血, 令其能够顺利出版。 虽然此书是在以上诸位和其他许多人的帮助下完成的, 但如有错漏, 皆由本人负责。最后, 我要感谢我的父母———马特尤斯和伊莎贝尔, 以及我的兄长米盖尔, 有他们的不懈支持和长期鼓励, 这本书才得以完成。200
  • 缩略语BNU, National Overseas Bank (Banco Nacional Ultramarino), 大西洋银行CAM, Macau International Airport Company Limited (Companhiado Aeroporto de Macau), 澳门国际机场有限公司CDS, Central Democratic Social Party ( Partido do CentroDemocrático Social), 中间民主社会党CGA, Portugals Retirement Fund (Caixa Geral de Aposentações),葡萄牙退休事务管理局EEC, 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 欧洲经济共同体GTJ, Legal Translation Bureau ( Gabinete para a TraduçãoJurídica), 法律翻译办公室JLG, Joint Liaison Group, 联合联络小组LG, Land Group, 土地小组NATO, 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sation,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北约)PRD, Democratic Renewal Party (Partido Renovador Democrático),民主革新党PS, Socialist Party (Partido Socialista), 社会党PSD, Social Democrat Party (Partido Social Democrata), 社会民主党STDM, Macaus Tourism and Entertainment Company (Sociedade deTurismo e Diversões de Macau), 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 (澳娱公司)100
  • 目  录目  录引  言 001……………………………………………………………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 007…………………………………………  一  “澳门问题” 的政治背景 009…………………………………  二  葡萄牙帝国的撤退 020…………………………………………  三  中葡建交 029……………………………………………………  四  复杂而混乱的过程 039…………………………………………第二章  为 《中葡联合声明》 而谈 050……………………………  一  开端 050…………………………………………………………  二  香港模式 052……………………………………………………  三  请葡萄牙上谈判桌 057…………………………………………  四  探索出路 062……………………………………………………  五  谈判详情 065……………………………………………………  六  协议 076…………………………………………………………  七  皆大欢喜? 078…………………………………………………100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第三章  过渡时期与 “本地化” 087………………………………  一  双轨训政与澳门 088……………………………………………  二  葡萄牙的过渡时期路线 093……………………………………  三  “联合联络小组” 与 “土地小组” 097……………………  四  本地化: 过渡时期的常设议题 101……………………………  五  葡萄牙政治对本地化的影响 110………………………………第四章  过渡时期的其他难题  ———公约、 工程和潜在的腐败 118………………………  一  国际公约 118……………………………………………………  二  澳门国际机场 121………………………………………………  三  东方基金会 129…………………………………………………  四  葡萄牙、 中国以及过渡时期的谈判 135………………………第五章  最终评价 144…………………………………………………  一  葡萄牙在澳门谈判中的策略 145………………………………  二  葡萄牙的谈判优势 149…………………………………………  三  谈判战术与技巧 153……………………………………………  四  不对等的谈判 156………………………………………………参考文献 160……………………………………………………………索  引 180………………………………………………………………200
  • 引  言引  言本书研究的是葡萄牙政府在 20 世纪 80 ~ 90 年代———尤其是1986 ~ 1999 年———如何与中国政府通过谈判解决归还澳门的问题。谈判双方都希望以平稳的方式解决澳门问题, 澳门也因此成为两国政府的政治舞台。 在葡萄牙, 中间偏右翼的社会民主党 (PartidoSocial Democrata, PSD) 与左翼的社会党 (Partido Socialista, PS)是政治死敌。 左派领导下的葡萄牙在从非洲殖民地撤出及放弃东帝汶的过程中混乱无方, 这些状况促使随后上台的社会民主党在1985 ~ 1995 年执政期间积极利用对华谈判以争取国内的政治支持。标志着葡萄牙结束了殖民主义和独裁统治的 1974 年 “四·二五”革命也给社会民主党留下了一个亟待收拾的烂摊子。 另一边, 中国政府认为, 澳门是国家统一大业的一部分, 是感召台湾认同 “一国两制” 方针的有力工具。本研究聚集这一特殊时期葡萄牙的外交政策, 重点考察谈判过程中的国家间关系。 中国的强势地位影响着葡萄牙的外交举措和内政决策。 中葡有关归还澳门的谈判本质上是一场小对大、 弱对强的较量, 这种非对等的关系决定了事态的走向。国家间关系的理想状态是均势, 但非对等的状况时有发生。[1]对小国与强国的谈判, 即 “实力与能力不对等的双边谈判” 进行1001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的研究还较为罕见。[2]此外, 传统理论认为 “强大在国际谈判中意味着获益”, 强国能压制弱国。[3] 但事实并非总是如此, 如果换个角度看问题, 优劣势可以转化, 实力对比也会变换。[4]实力不是决定谈判结果的全部因素: 弱方也可以从谈判中获益, 哪怕是次要的利益。[5]理论上, 强能制弱, 但弱者也能迫使强者让步。 在澳门回归中国的谈判中, 葡萄牙方面普遍希望能争取实现几个主要目标。 本书认为, 作为一个相对弱小的国家, 葡萄牙的确使中国做出了重要让步, 这表明, 小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谈判结果, 也可以让大国做出一定的妥协。 葡萄牙的国际影响力相对较小, 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无足轻重, 比如说, 它与葡语国家之间就有着特殊的关系。[6]而且中国的领导人尽管希望中国被当作大国, 但在谈判中, 还是表明要奉行平等和公平的原则。[7]本书认为, 小国可基于两种条件取得大国的让步, 一是小国的否决权, 二是大国的失误 ( faux pas)。 一方面, 葡萄牙政府在对华谈判中所拥有的否决权, 就是以放弃澳门和拒绝谈判相威胁。 如果葡萄牙人不顾两国议定的日期, 在谈判过程中就撤离澳门, 中国的国家统一战略就会遭遇重大挫折, 将 “一国两制” 模式套用于台湾的设想也成问题。 中方极力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 因此愿意为避免这种形式的否决而做出让步。 另一方面, 中方也因为低估了葡方而导致判断失误。 由于两国实力悬殊, 中国政府认定香港回归一经议定, 澳门谈判易如反掌, 但是葡萄牙政府毫不退让, 迫使中方做出让步, 向葡方的立场靠拢。中国方面最终做出了两个主要的让步。 一是澳门政权交接的时间: 中国政府希望澳门与香港政权同时交接, 而葡方则希望到 212002
  • 引  言世纪再交出澳门, 例如, 到葡人定居澳门 450 周年之际的 2007 年再归还。 由于中国决心在 20 世纪末收回澳门, 葡萄牙政府无法尽如所愿, 但最终澳门在香港回归后两年半才移交, 澳门不与香港同时移交的目标实现了。 二是中国在国籍问题上也对葡萄牙做出了让步, 同意认可澳门居民所持有的葡萄牙护照, 将其称为 “葡萄牙旅行证件”。第一章介绍澳门问题的相关背景。 首先回顾从葡人 16 世纪定居澳门到中葡 1979 年建交的这段历史, 指出澳门是葡萄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迟迟未能建立外交关系的障碍之一。 两国于 1979 年签署的建交公报给双方未来的谈判设下底线: 两国政府首次明确了各自在澳门问题上的立场, 都同意不会单方面改变现状, 并确定了澳门移交问题只能通过谈判解决。 可以看到, 葡萄牙对于如何处理澳门这块对葡萄牙缺乏民族认同感的特殊 “飞地” 非常为难, 对如何解决澳门问题缺乏既定策略。 当中国将澳门问题正式提出来时,葡萄牙外交界对澳门的状况不甚了了, 无从应对, 政府很难制定一个清晰的谈判策略。第二章考察 1986 ~ 1987 年澳门问题谈判的早期阶段。 如前所述, 澳门回归中国受邻埠香港回归进程的影响很大。 一方面, 葡萄牙希望澳门能得到与香港相若的待遇; 另一方面, 葡方又认为港澳截然不同, 由于中国历来接受葡人在澳门生活, 因此澳门任何一部分的归还都无法像 1997 年租约到期的香港新界那样被明确定在某个年份。谈判中争议最大的是葡萄牙向中国移交治权的时间和未来澳门居民的国籍问题。 中国政府希望澳门跟香港同时举行交接仪式, 不愿意等到 21 世纪才收回澳门, 而葡方则希望晚一些再移交澳门。3003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在了解到中国国内有尽早结束谈判的呼声后, 葡方将中方无法及时处理的一些问题加入到谈判中, 致使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压力下误判, 被迫将 20 世纪结束前夕作为澳门回归的理应时间。 更加棘手的是持葡萄牙护照的澳门居民未来的国籍问题。 葡萄牙政府希望这些澳门居民能够拥有双重国籍, 中国方面则因为宪法不承认双重国籍而希望他们只有中国国籍。其后的两章内容是关于澳门过渡时期的, 即 1988 年 《中葡联合声明》 生效后直至 1999 年澳门回归这段时间。 第三章阐述葡萄牙国内局势以及根据 《中葡联合声明》 设立的两个联合委员会,即中葡 “联合联络小组” (Joint Liaison Group, JLG) 和中葡 “土地小组” (Land Group, LG), 同时指出贯穿过渡时期的三个主要问题, 即语言、 公务员和法律的本地化。 公务员的本地化包括本地人取代葡籍公务员, 而由于大多数本地人都不擅长葡文, 这一转变必定涉及在公务员体系中, 以及在立法和司法层面上使用中文(即广州话) 的问题。 法律的本地化包括将现行的葡萄牙法律正式转变为符合澳门实际的法律形式。第四章讨论过渡时期的几个敏感问题, 主要包括是否在澳门基本法中加入联合国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和 《经济、社会、 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的有关条款, 澳门国际机场的建设,以及东方基金会的未来和现存资金的相关问题。 葡方在就这些问题进行谈判的过程中犯了一些错误, 两个国际公约在澳门的适用范围本应该在 《中葡联合声明》 发布之前就提出, 英国跟中国商定香港问题时就是这样做的, 但葡萄牙把这个问题拖到了过渡时期。 在东方基金会的问题上, 葡方迟迟不同意在联合联络小组会议上对此进行讨论, 其立场令中方的态度变得强硬, 也令己方失势。 但葡方4004
  • 引  言利用中国 1989 年政治风波的影响, 在机场建设问题上取得了中方的重要让步。从总体看, 葡萄牙在澳门谈判中采取了低调、 非对抗的策略,由中方掌握谈判的节奏。 这种默认的策略部分是由葡萄牙国内政局决定的, 首脑之间意见有分歧, 谈判人员准备欠妥, 这些都导致葡方在谈判中缺乏为澳门和葡萄牙尽最大努力争取利益的决心。 同时, 葡萄牙外交部组织不当、 人力不足, 未能培养出特定事务或特定地区问题的专业人员, 外交人员也未经深入学习就履任新职; 其次, 外交人员往往在一地刚积累了一些经验就被调往他国。 因此,葡萄牙外交部没有一个专门负责澳门问题的部门, 也未能派出有经验、 有准备的谈判代表。从政治角度来看, 葡萄牙很难在对华事务中制定一套既定策略。 由于葡萄牙国内对对华谈判责任归属争论激烈, 关于澳门未来地位的确定变得极其复杂。 在双轨训政制度下, 谈判代表从政府接到的指令可能与总统下达给澳门总督的指令相互矛盾。 虽然里斯本的诉求只是保证澳门得到的待遇不比香港差, 但葡方还是能够利用中国对国际形象和台湾问题的担忧, 在谈判过程中迫使中方做出让步。 在撤出澳门之后, 葡萄牙已基本将澳门从其政务中抹去, 而不像英国那样直到 1997 年政权交接之后仍在香港保留着一些影响。注    释[1] Oran R Young ( ed ), Bargaining: Formal Theories of Negotiation, Urbana,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75, p 398. 作者认为, 不对等是一个在谈判中5005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被忽视的结构性因素。[2] William Mark Habeeb, Power and Tactics in International Negotiation—How WeakNations Bargain with Strong Nations, London,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88, p 1.[3] Timo Kivimäki, “Distribution of Benefits in Bargaining between a Superpower anda Developing Country—A Study of Negotiation Processe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and Indonesia”, Commentationes Scientiarum Socialium, 45, 1993, p 10.[4] Brigid Starkey, Mark A. Boyer and Jonathan Wilkenfeld, Negotiating a ComplexWorld, Oxford, 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 1999, pp 37 - 38.[5] I William Zartman, “Justice in Negotiation”, in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Studiesof Negotiating Behavior, Kyoto, International Research Center for JapaneseStudies, March 1998, p 15.[6] Herbert S Yee, Macau in Transition—From Colony to Autonomous Region,London, Palgrave, 2001, p 3.[7] Richard H Solomon, Chinese Political Negotiating Behavior, 1967 - 1984, SantaMonica, RAND, 1995, p 16.600
  • 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几个世纪以来, 伴随着中国的政权交替, 葡萄牙在澳门这个狭小半岛上的存在从不安稳, 到有关澳门未来的谈判开始之际仍是如此。 葡萄牙人曾认为虽然他们对澳门的占据随时面临威胁, 但他们与中国的友好关系会经久不衰, 这种短视导致葡人在澳门的地位未能合法化。 后来有人提出历史形成的共管分治[1] 之说, 1987 年《中葡联合声明》 也对此措辞模糊, 这说明中葡认同双方对澳门都拥有管辖权。[2]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 葡萄牙更无法在澳门问题上形成一个清晰的立场。葡萄牙人 16 世纪立足澳门, 在此后的四个世纪里以共管分治的方式持续存留。[3] 从第一次定居到 1987 年中葡发布联合声明,葡人大多按中国颁布的律令行事, 但也有例外。 一次是 1783 年葡萄牙宣称在两国平等共享的基础上拥有澳门主权权利, 之后是1849 年亚马留总督成功对澳门施加葡萄牙的事实 (de facto) 主权,中国的权力受到压制。 1862 年签订的 《中葡友好贸易条约》 看似对葡萄牙有利, 但从未受到认可或生效, 澳门在法律上依旧不属于葡萄牙领土。 领土合法化由一套不成文的价值体系支撑, 以重大经济政治利益为基础。两国于 1887 年签署的 《中葡里斯本草约》 和 《中葡友好通商7007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条约》 使葡萄牙人同样享有其他外国人在中国享有的特权和豁免权, 这种地位在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两国断交后终止。葡萄牙右翼统治者拒绝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性, 这一状况在澳门华人推动两国建立非正式渠道后才得以缓解。[4]直到 1976 年,葡萄牙宪法和 《澳门组织章程》 通过, 澳门的地位才发生关键性的变化, 澳门被定义为葡萄牙人管治下的领土, 同时, 中国也拿回对澳门的部分主权权力。 在过渡时期 (1988 ~ 1999 年), 两国再次对澳门共同享有有限主权。[5]1949 年新中国成立后, 葡萄牙和中国因为在澳门的共同利益而联系在一起。 对葡萄牙来说, 澳门具有象征意义, 维系着过往帝国显赫、 文化辉煌的形象, 是葡萄牙殖民主义的家底, 保持澳门现状使葡萄牙在夸耀往日世界强国地位时不至心虚。 另外, 当时中国出于理性也积极维持澳门现状, 试图通过逐步削弱葡萄牙对澳门的管治来使其服务于中国的意愿。历史上, 澳门是与西方交往的通道, 是中国商品输出的重要枢纽, 是域外物资和信息的宝贵来源。[6] 在朝鲜战争期间 (1950 ~1953 年), 中国就是利用澳门突破了西方的封锁。[7]事实上, 葡人虽然在法律上具有管治澳门的权力, 但澳门实际上由中国人把控,[8]与中国内地相比, 葡萄牙似乎只有名义上的地位。1974 年非洲殖民地的瓦解给葡萄牙政治体系带来震荡, 到了1975 年, 葡萄牙新政权已经完全从非洲和东帝汶撤出, 此刻葡萄牙对自己在澳门占据的地位已感到满足并表现出一种抽离的态度,事实上, 他们担心在非洲去殖民化的同时继续保留澳门会是一种尴尬。 葡方冷淡的态度令中方不悦, 因为中国希望澳门维持现状, 以此维护香港的稳定并利用港澳两地与西方保持贸易和联系。[9]8008
  • 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1979 年, 一个新的左翼势力取得葡萄牙政权, 结束了长期僵持的对华关系, 与中国重新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 并通过签署一项秘密协议同意承认中国对澳门拥有主权, 这个被称为 《谅解备忘录》 ( Acta Secreta) 的协议与建立双边关系的 《建交公报》(Joint Communiqué) 同时签署。 在 《谅解备忘录》 中, 葡萄牙接受中方提出的澳门是 “葡管领土” 的说法, 并将确定何时启动澳门谈判的权力交给中国。中葡双方都已认识到澳门问题最终还是会通过谈判解决, 但是出于策略、 时局和政治上的考虑, 谈判并未随即开始。 到了 20 世纪 70 年代后期, 随着中国国际影响力的上升, 这种回避问题的状态被打破, 同时, 非洲去殖民化及由其造成的经济危机让葡萄牙陷入了困境。 葡萄牙受到沉重打击, 衰落的现实影响着葡萄牙在澳门谈判中的一举一动。 葡方谈判代表深知他们不仅在心理上处于弱势, 而且在经济和政治上都无力与中国抗衡, 所以尽管葡萄牙决心体面地离开澳门, 却很难在谈判中实现既定的目标。[10]一  “澳门问题” 的政治背景中葡世界观皆建立在各自辉煌的历史之上, 要解释澳门问题,也有必要追溯到葡人初来之际, 了解属权模糊的状态是如何在澳门形成的, 以及 19 世纪晚期这种状况如何被部分消除。 我们应该记住, 与统治权完全在英国手中的香港进行对比是无助于看清澳门实质的。 此外还应注意到, 澳门和香港的政权交接都属于领土归还,而不是去殖民化。 从概念上来看, 领土归还的意思是治理者从这一地区撤离, 但该地并不具有自决权, 而在去殖民化的地方, 公民可9009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以自己投票决定未来。 以下部分将列举中国收回其他领土的案例,为理解澳门问题提供一个历史坐标。葡萄牙水手首次抵达珠江口的时间应该是 1513 年, 由此逐步形成了一个与中国内陆交往的有效机制。 几经挫折后, 葡萄牙使团终于得以觐见中国皇帝。 他们于 1520 年抵达北京, 并向皇帝呈递葡萄牙国王的国书。 但由于葡萄牙国王在国书措辞中自视与中国皇帝平起平坐, 被指犯上, 会面最终未能实现。 这是因为在中国帝制中, “率土之滨, 莫非王臣”, 任何人都不可能与皇帝 “平等”。 1522 年葡萄牙人建立对华关系的尝试再次失败, 葡人舰船遭到武力驱逐, 葡萄牙王室随即中止派遣对华使团, 但葡人并未停止东方的活动, 葡萄牙与中国之间的贸易关系逐渐紧密起来。[11]1523 年, 明帝国与日本断绝了贸易往来, 葡萄牙海员成为中日贸易的中间人, 商品走私量随之激增, 他们在中日丝绸、 铜和白银贸易中往返居间, 获取巨大利润。 中国当局对这些日益壮大的海上走私活动视而不见。[12]起初, 商业交易在海上进行, 但是随着珠江三角洲几个葡人落脚点的发展, 贸易活动开始向内陆发展,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繁荣,葡人对这些地方的占据也更加牢固。 澳门因其理想的地理位置, 逐渐成为葡萄牙商人最青睐的地点。 1553 年, 明帝国官员授权葡人在其管辖的澳门搭建帐篷, 以便贸易。 在那以前, 葡人惯于寄寓帐篷之中, 以其为临时居所, 一俟十一月或五月末贸易结束之际, 便扬帆远航。 但从 1557 年起, 葡商开始修筑木石结构的房屋, 构建永久居留地。[13]澳门很快由一个单薄的商人群体发展为政制架构完备的社会, 到了 1583 年, 这块土地上已具备一个管理结构清晰01010
  • 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的市政政府, 即议事会, 后来又被称作 “忠诚的议事会” ( LealSenado)。[14]从行政角度来看, 澳门的政治组织与其他葡人的定居点是不同的, 因为议事会并不向葡萄牙国王缴纳地租 ( foro dochão), 而是交给中国地方当局。 从 1573 年开始, 几位澳门居民通过行贿打通关节, 向中国官员缴纳地租, 此后每年缴地租 500 两白银, 同时纳关税约 2 万两白银。[15]后来, 为了边防安全, 中国方面在地峡处筑墙设岗, 建起关闸, 派兵士驻守, 纠察往来人员和货物。[16] 按年缴纳地租和地界划分的情况证明了葡人对明朝的从属地位以及中国默认澳门为外人占据的事实。1688 年, 中国在澳门建立海关, 制约澳门葡人总督的势力。[17]在清帝国看来, 住在澳门的葡萄牙人是非正式居民, 不具备合法的永久性身份。 1783 年, 葡萄牙政府开始发觉葡人在澳门的非永久地位对他们不利, 在广东当局开始插手澳门事务以后这种担忧与日俱增。 葡萄牙王室针锋相对地颁布了 《王室制诰》(Providências Régias), 宣称葡萄牙同样拥有澳门主权, 甚至占主要地位, 以此来加强葡萄牙的领土管辖权, 阻止中国采取进一步行动。 澳门总督利用其在议事会的权威加强了自己的权力, 抵挡中国的干预。 1822 年, 在葡萄牙新宪法下, 澳门被单立为葡萄牙的一个海外省, 属葡萄牙领土。[18]19 世纪下半叶, 西方在华势力逼迫中葡双方澄清澳门政治地位, 面临国际地位衰落的中国和葡萄牙对外部压力都非常敏感。 第一次鸦片战争 (1839 ~ 1842 年) 史无前例地打破了中国的封闭状态, 让西方国家有机会跟中国谈判。[19] 《南京条约》 (1842 年)的签署导致香港岛被割让给英国, 中国失去了对香港的控制, 澳门11011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总督亚马留 (Ferreira do Amaral) 趁机于 1849 年宣布葡萄牙对澳门的事实主权, 清朝驻澳官员被架空, 而后离澳, 澳门随后被宣布成为自由港, 一直被葡人当作中国在澳门行使权威的 1688 年设立的海关也被随即废止。[20]1862 年, 葡萄牙与中国签署了友好贸易条约, 史无前例地试图通过加强资金和经济方面的联系来缓和两国之间的紧张局势, 并重新制定了澳门的政治和司法条例, 但并未涉及葡方主权问题,[21]而且这个条约未获得中国方面的正式认可。 条约未获正式通过对葡人并非完全无益, 葡萄牙因此可以争取时间寻求其他出路, 并起草更为有利的协议条款。 在英国的驱动下, 中方与葡方就澳门如何配合打击鸦片走私开展谈判, 葡人将此解读为中国对澳门主权的放松, 并借此机会开始要求中国与其签订承认葡萄牙对澳门具有有限主权的新条约。[22]1887 年 3 月, 《中葡里斯本草约》 签署, 其中第二条承认葡萄牙有权 “永驻管理澳门”, 该条款在当年 12 月于北京签订的 《中葡友好通商条约》 的第二条中得到重申, 并在 1888 年4 月经换文生效。 葡萄牙方面也坚持向中国要求获得与其他国家同等的最惠国待遇。 不过, 澳门的边界仍未划定。[23]20 世纪初, 葡萄牙和中国先后成立共和国, 双方关系也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葡萄牙共和国于 1910 年成立, 1912 年, 中华民国建立, 决定澳门问题去向的两国关系也因此发生变化。 此时, 中国的民族主义运动风起云涌, 1887 年 《中葡友好通商条约》 被声讨,其合法性受到质疑。 北京和广州的中国官员借机重申他们在澳门主权问题上的原有立场, 极力强调澳门是葡萄牙占领下的中国领土,葡人只是进行管治。[24]21012
  • 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这些争议集中体现在澳门划界的问题上。 中国方面认为必须抑制葡萄牙人对土地的野心, 但葡萄牙方面极力维持现状, 关心如何提升其在澳门的政治地位。[25]1928 年, 两国在南京签订的条约终止了葡萄牙在中国领土上的领事裁判权, 中国在澳门问题上似乎终于占了上风, 此时的中国政府认为澳门问题的解决指日可待。[26]在经历了不断向列强割地的历史之后, 20 世纪的 20 ~ 30 年代是中国收回割让土地、 重拾民族自信的时期。 此前, 在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下,[27]英国、 法国、 德国、 俄罗斯和日本等国家在中国占据了相当数量的租借地, 并以此获得了在中国的特惠地位,[28]其中, 英国所占的地区最多也最重要。 一战期间, 英国继续保持在香港、 厦门、 晋江、 九江、 汉口和天津等地的租界地位,在各国租界林立的上海称雄称霸, 并将其影响力延伸至整个长江流域。[29]在 1919 年一战结束之际召开的凡尔赛和会上, 中国未能借机瓦解被诸外国势力利用租界掣肘的局面。[30]1918 ~ 1920 年, 在接受了国际规则和惯例后, 中国跻身 “国际社会” ( “英国学派” 对“国际关系” 的称法), 成为其中一员。[31] 谈判中, 中国一度期望利用新的国际地位争取到国际支持, 将收复失地列入条约修改的内容, 但随即发现涉及如此重大问题的条款, 最终还是需要高级别的双边谈判才能修订。[32]那个时期 (1923 ~ 1928 年), 中国国内反帝国主义民族主义情绪高涨, 这些地区的外国居民被视为 “中国人民的敌人”, 人民强烈要求驱除外国势力, 更坚定了中国政府收回土地的决心。[33]中国代表在国内民众的支持下理直气壮, 但并未能因此立即取得进展。31013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英国是国际舞台上的主角, 在与大英帝国的较量中制胜, 对于渴求国际地位的中国来说别具意义。 反英浪潮首先从上海爆发, 蔓延至长江流域, 后来在厦门洋人租界又发生了有组织的罢工。 从 1925 年 7 月到 1926 年 10 月, 香港华人针对英国人进行了持续的抵制运动①, 旨在结束外国统治。[34] 这些运动对租界问题的走向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汉口租界率先被中国和平收回。[35]20 世纪 20 年代, 民族主义的浪潮也波及了英国的山东租界威海卫, 威海卫的收复不仅可以洞悉整个中国租借地收复的情况, 也折射出香港对于英国的重要性。 香港拓展部分于 1898 年和新界一起被英国人以租赁的形式占据。[36]尽管租赁香港和威海卫的协议基本相同, 但英国人更致力于经营新界, 新界的居民可以成为英国公民, 而威海卫的居民则没有这个权利。 英国刻意将香港—新界与威海卫区别对待, 这种区别主要体现在是否授予公民身份及相关利益等方面。 总体看来, 英国为香港争取了更好的条件, 而威海卫则在过程拖沓的谈判之后于 1930 年被英国放弃。[37]由于担心这一变化引发当地人的反英冲突, 英国人欣然撤出, 但这个过程背后的根本原因, 是威海卫对英国早已失去了实际意义。[38]中国方面认为, 无论地方大小、 经济和金融地位高低, 租界的实质是一样的, 因而拒不接受将各国租界等级化的说法。 中国政府认为, 强加给中国的那些条约是不平等的, 这些租借地的主权必须恢复行使。 经过逐步谈判, 到了 20 世纪 30 年代, 中国成功收回大410① 即省港大罢工。 ———译者注
  • 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部分割让的地界,[39] 而外国管治却在香港和澳门延续了下来。1945 年日本投降后, 中国要求葡萄牙终止在澳门的治外法权, 这是关键性的一步, 它意味着:如果一国的司法管辖权延伸到另一国的领土之上, 其中隐含的该国公民所享有之一定的权利、 特权及豁免权, 亦将延伸至另一国的领土之上, 适用于这一范围内的居民, 使其免受当地政权的司法管辖。[40]1947 年, 葡萄牙和中国召开会议, 讨论葡萄牙放弃领事裁判权的问题, 以会议记录为基本内容的照会直接宣告了 “葡萄牙放弃与领事裁判权相关之在华权利”,[41]标志着清除列强在华治外法权的过程已完成。[42] 谈判过程中, 双方互有妥协, 中方放弃了有关澳门问题的某条款, 以此诱使葡方接受协议中 “葡萄牙公民受辖于华人法律和司法管辖” 的内容。 因此, 照会中并未提及主权状态。[43]谈判正值 20 世纪 40 年代中期中国战火纷飞之际, 国共之间进行着一场激烈的内战, 暂时无暇顾及澳门的主权问题。[44]1949 年 10 月 1 日, 中国共产党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新中国在头几年优先处理内政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维持了澳门和香港的现状。[45]这主要是出于经济上的现实原因: 利用这两块 “飞地” 的中立地位, 来抗衡西方对中国的封锁, 同时避免过于依赖苏联。[46]直到 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 悬而未决的香港问题才再次被摆上桌面, 澳门问题也被顺带提起。尽管与帝国主义国家和法西斯国家保持着距离, 中共政权并非与国际事务完全隔绝, 到了一定时候, 遗留的外国租借地问题势必5101415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需要中央政府来面对。 为此, 中国制定了一套策略, 为解决问题做热身。 为了试探葡萄牙的意向, 新中国于 1949 年 10 月和 1954 年在日内瓦会议后两次尝试与葡萄牙建立外交关系, 但是安托尼奥·奥利维埃拉·萨拉查 (António de Oliveira Salazar) 政权回绝了中国的提议, 这深刻地影响了新中国此后处理与葡人在紧急势态时的态度。 1950 年, 新中国开始逐步扭转以往在国际上的孤立状态, 被英国、 挪威、 丹麦和荷兰四个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国家承认更进一步为与西方相处的新模式定下基调。 但是葡萄牙独裁者在其国内势力的强有力支撑和美国的干涉下, 顽固地阻碍着这一趋势的继续发展。[47]尽管葡萄牙持消极态度, 中国并没有为建立关系而向葡萄牙施加更大的压力, 因为中方意识到他们对澳门有着实际的控制, 他们越来越倚重澳门与内地之间千丝万缕的传统联系, 并通过这些至关重要的联系影响澳门。 最好的例子是朝鲜战争期间, 遭到封锁的中国内地通过澳门获得西方的军事装备, 以及被派往葡属非洲殖民地帮助当地的解放运动的华人军官通过澳门来学习葡萄牙语言和文化。[48]整个 20 世纪 40 ~ 50 年代, 虽然双方没有建立法律上的关系,却维持着良好的实际关系。 总的来说这是有利于澳门的状况的。 一方面, 在 1979 年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之前, 澳门华人精英两面周旋。 另一方面, 葡萄牙政府通过委任行政职务吸引当地力量进入政府机构, 成为其耳目。 这些负责在中葡之间沟通信息的使者成为澳门最具政治影响力的人物。[49]中葡间的互惠交往并不能让中国将葡人在澳门的存在看成是合法有据的。 在澳门问题上, 当时中国的官方立场是: 1887 年的610
  • 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中葡里斯本草约》 属不平等条约, 并已失效; 澳门的领土现状是被无限期占据, 而非 “吞并、 割让或租借”; 澳门是过去遗留的问题, 应当通过谈判和平解决, 在找到解决办法之前应维持现状。[50]葡人在澳门的地位越来越稳固, 这也引起了澳门社会越来越强烈的不满。 1952 年, 驻扎在关闸两侧的葡中士兵[51]之间屡次爆发冲突, 昭示澳门的政治问题已迫在眉睫。 1955 年, 中国一反常用的 “胡萝卜” 政策, 耍起 “大棒”, 制止葡萄牙当局在澳门举行葡人居澳 400 周年庆典, 并首次对澳门问题公开表态, 警告葡萄牙当局, 宣称不会无限期接受其对澳门的占据。[52]20 世纪 60 年代, 中国爆发 “文化大革命”, 在这种情况下,中方迅速终结澳门问题的意图无法实现, 给了葡萄牙人一个喘息的机会。 澳门社会无法在动荡内地的边缘独善其身, “一二·三” 事件则是其混乱的顶点。 这次事件发生在 1966 年 12 月 3 日, 因此被称为 “一二·三” 事件, 起因是葡人拒不批准在氹仔修建一所爱国学校 (有共产党背景), 澳门警方与毛主义者发生了暴力冲突,澳门全境实行戒严。[53] 国际媒体得出葡萄牙政府对澳门的控制开始呈现疲态的结论, 认为澳葡当局可能很快放弃澳门。 事实证明这个论断是错误的。萨拉查绝不会交出澳门, 继续控制澳门才能维护他的颜面。 于是, 澳门总督嘉乐庇 (Nobre de Carvalho) 出面收拾局面, 并同意与 “澳门人民” 和广东当局签署一个 “两重协定”。 他低估了该协定对葡萄牙的影响, 协议严格规定了总督的权力范围, 而北京派来的代表对澳门的控制得以加强, 葡萄牙一方因此感到非常羞辱。[54]中方还在协议中要求澳门行政当局彻底执行其此前于 1963年在媒体上公开发布的照会:71016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绝不容许在澳门发动任何针对中国的破坏活动, 任何人一经发现涉及此类活动, 将会被起诉并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处理。[55]“一二·三事件” 给澳门造成了不可逆转的影响: 葡萄牙由此默认澳门为中国领土, 这标志着葡萄牙对澳门的实际掌控已经结束。[56]事件过后不久, 中国便宣布将台湾列于统一大业的首位,统一台湾之后再考虑澳门和香港, 证明中国政府当时希望澳门维持现状。 这是否意味着如果葡萄牙政府以弃置澳门作为威胁, 也许能在协议中取得较好的条件呢?[57]这段历史无疑证明葡萄牙人缺乏策略。 葡萄牙政府本可以威胁中国放弃澳门, 或直接离开, 那样也许能迫使中国接受一些对在澳葡人更为有利的条件。 葡方也错误地低估了时间因素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因为既然澳门的交还无法避免, 葡萄牙本应在恰当的时机打出放弃澳门之类的王牌, 以换取好处。 中国政府在 “一二·三事件” 之后表现出维持澳门现状的愿望, 在以解放台湾为首要任务、香港澳门其次 (收复了台湾才会考虑接管澳门和香港) 的宣言中,这个愿望表现得无比清晰, 而葡萄牙本来可以好好利用这一点。1971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当时中方宣布解决澳门和香港问题 “完全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 且完全正当, 因为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作为葡萄牙危害中国领土完整的确凿证据。 中国政府认为, 这两块 “飞地” “并不属于通常所谓的殖民地”, 要求联合国将其从殖民地区的名单中除名。 在 1972 年 5月 17 日的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的会议上, 这个要求得到了满足。[58]81017
  • 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中国进入联合国, 在规则上和事实上都有利于其在澳门问题上的处境, 中国将有关澳门的条约定性为不平等条约的立场及其原因都因此而被国际社会所知晓。 中国认为, 葡萄牙以 1887 年 《中葡里斯本草约》 为永久占据澳门的依据, 但这个草约是葡萄牙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 并非在平等条件下缔结的, 因此不具效力; 澳门是 “葡萄牙当局 ‘占据’ 的中国领土”; 葡萄牙在澳门的持续存在唯赖中国的善意, 中国有权在澳门全面实施主权。 但同时,中国在国际上的矛盾行为遭到了苏联等一些国家的谴责, 中国试图遏止这些声音: 一方面, 中国支持第三世界国家的解放运动;另一方面, 又默许港澳现存的不合法或独裁统治继续存在。[59]从务实的角度来看, 新中国做出如此决策是为了给这两块“飞地” 最终回归中国铺路, 断绝其自决的任何可能。 为了避免这两个地方的问题升级成为国际问题, 中国相信自己能将其控制在中英和中葡两个传统的双边关系范畴内, 避免更多的力量介入而造成多边局面。 最终, 通过双边联络, 中国成功地将香港和澳门的原状维持到问题的最终解决。 一俟中国感觉时机成熟, 便启动双边谈判。[60]葡萄牙人也认为澳门问题不应该在联合国的框架下解决, 在这一点上, 他们与中方的立场相似。 跟中国一样, 他们也不同意联合国将澳门列为 “殖民地”。 尽管意见分歧不大, 但由于其动机大相径庭, 二者对澳门问题的定性和策略相去甚远。 两国都将澳门视为领土的延伸: 葡萄牙认为澳门是其海外省, 而中国则认为澳门是其领土的一部分。 在国际法下, 两国都认为联合国无权介入澳门事务,因为澳门问题属于国际承认的民族国家之间的领土合法性问题。[61]91018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二  葡萄牙帝国的撤退大量葡萄牙人从殖民地涌回母国是一段令人心碎的回忆, 像一道血流不止的伤口, 深刻地影响着这个民族在内政和外事上的心态。 同时, 这些变故还令这个国家长期处于难以挣脱的贫困之中。去殖民化历程在心理上和政治上均重创了葡萄牙, 葡萄牙领导人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开始与中国就澳门问题展开谈判的。 帝国突然崩溃带来的影响逐步释放, 笼罩着谈判的每一个阶段, 整个谈判过程都波澜不惊, 葡方表现乏善可陈。 葡萄牙右翼 (启动谈判的政治力量) 此刻所秉持的策略完全是恐惧和不惜一切避免再受创伤的产物。 如此重重束缚之下, 葡萄牙在谈判中寸进尺退, 得不偿失。 恐惧心理使葡方代表自乱阵脚, 裹足不前, 只能小心翼翼地保守行事, 避免冒险。 而中方则大胆利用了葡萄牙的脆弱心理, 确保在谈判中占据优势地位。葡萄牙帝国崛起于 15 世纪, 到 20 世纪中叶, 它称得上是欧洲最古老的帝国, 尽管它在东方建立的商业帝国早在 17 世纪初就已瓦解, 但野心勃勃的政客和殖民狂热分子总渴望重振葡萄牙的往日雄风, 像以往那样通过远征去开发异域领土、 发掘财源。 留住往昔辉煌的愿望, 支撑着葡萄牙人尽力保留他们长期据居的印度、 帝汶和澳门等地区。除了东方, 葡萄牙帝国的另一基业是巴西。 尽管直到 20 世纪30 年代经济危机之前葡萄牙对巴西还有一定程度的经济影响, 但对巴西的直接的统治于 1822 年已告结束。 包括安哥拉、 莫桑比克、几内亚比绍、 佛得角以及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等国家在内的非洲国家020
  • 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也曾是葡萄牙帝国的第三个中心, 19 世纪葡萄牙帝国早已势微,但在 19 世纪末欧洲列国瓜分非洲的混乱中, 葡萄牙仍设法挽救了其在非洲的势力范围。[62]在被外来强权征服的殖民地上, 被殖民的宿主和寄生的殖民者之间是共生关系。 殖民地的定义是 “被外来政治势力强占……这个拥有政治强权, 或是在族群或文化上占据优势的人群, 往往将依附地区的资源和机构置于其支配之下, 为自己的利益服务”。[63]而去殖民化则是指 “为了永久地终止政治强权控制殖民地的状况并与之建立新型关系而采取的措施”。[64]包括葡萄牙在内的欧洲强国宣称欧洲人对 “弱势” 地区的民族负有帮助其进步的责任。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 殖民主义有两种类型。 欧洲殖民国家不是采取英国式的自治模式就是法国式的同化模式。[65] 同化的想法产生于法兰西人的民族共识, 他们认为 “土著人” 势必仿效法国的文化和语言, 直到他们成为法国公民, 最终在法国议会获得议席。[66]法国宣称自己持有教化使命, 要将文明带到世人眼中无法自我治理但尚可教化的野蛮人中去。[67]英国则以放权的思路构建其帝国, 寻求不干预当地事务的治理方式, 而法国则秉承干涉主义, 所以更容易被卷入因殖民地而起的战事。[68]尽管倾向于集权式的治理, 法国政府还是看重平等和公平, 而英国政府则倾向于分散治理, 扶植当地人承担治理的任务。与法国不同, 英国人参透了帝国的短暂性, 清楚地认识到独立是殖民地不可逃脱的命运, 是由其本质决定的,[69] 所以几乎从来没有将殖民地臣民归化为英国公民的念头, 而是致力于开发殖民地自治的潜力。[70]葡萄牙深受法国模式影响, 这在 1932 年 7 月新任葡萄牙内阁12019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总理萨拉查上台后达到顶峰。 萨拉查的统治理想由他亲手炮制的“新国家” (Estado Novo) 路线所体现, 在模仿法国殖民典范的基础上, 这套新的法则和目标成为葡萄牙海外政策的基础, 确定了20 世纪初葡萄牙殖民政策的取向。[71] 除澳门和帝汶外, 葡萄牙殖民体系是集权、 行政自治和文化同化的典型。[72] 葡萄牙声称, 通过类似交叉授粉的方法, 他们预见在殖民地上将出现一种新文明,它富有当地特色, 葡萄牙公民和其他种族公民在其中将享受到平等的权利和义务。[73]如同法国人一样, 葡萄牙政府宣称他们与殖民地之间关系特殊, 帝国政府在本质上是独裁的, 它将各处殖民行政枢纽的统治机器统合起来。[74]1930 年发布的 《殖民法案》 (Acto Colonial) 试图将 “适度自治” 与殖民集权结合起来, 以掩盖独裁的事实。[75]二战后, 欧洲列国普遍无法维系殖民地, 开始半主动、 半被迫地从殖民地撤离, 导致非洲大陆的殖民主义在仓促间宣告终结, 唯独葡萄牙没有顺应这个历史潮流。[76] 学者们对这一大趋势解释不一, 一些将其归咎于欧洲军事力量的衰落, 一些认为欧洲大多数殖民帝国的国内政策受本国舆论影响, 舆论要求政府制定更加积极主动的殖民地政策。[77] 同时, 新的价值体系在全世界兴起, 该体系质疑殖民主义的合法性及其存续的可能性, 强调殖民体系有剥削压迫的一面。[78]1960 年, 联合国大会通过的 《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 标志着反殖民主义成为时代的新口号, 殖民属地人民的自决权得到声张, 一切旨在拖延独立运动的借口都遭到谴责。[79]然而, 葡萄牙对这些变化视而不见, 决意保住被其划为海外省的殖民地。 里斯本打出中立牌, 拒不接受二战后国际形势演变的结22020
  • 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果, 对世界事务表现出漠不关心的态度, 一些对其有利的局面更令葡萄牙有恃无恐, 例如受邀加入马歇尔计划, 葡英联盟, 进入北约(由于二战期间及战后盟军使用亚速尔群岛作为空军基地) 等。 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 葡萄牙政府得以维持相当的国际地位,[80]因此葡属非洲殖民地得以存续, 葡萄牙并未受到使其主动去殖民化的压力。葡萄牙抗拒去殖民化, 可以从许多方面得到解释。 一些学术研究的作者认为, 葡萄牙作为一个贫穷的资本主义国家, 离不开海外市场和外汇 (用以抗衡国际收支危机), 因此不愿面对殖民地来日无多的现实。 对葡萄牙来说, 殖民地不仅是其权势的象征, 而且有着相当重要的经济意义, 是其能享受特惠待遇的市场和获取廉价原料的来源, 还能帮助葡萄牙创造和储蓄外汇。[81] 如果事实的确如此,里斯本可以从开发殖民地的自然资源中获利良多。 对葡萄牙而言, 如果在当时改采新殖民主义政策, 在经济和财政上都是毫无益处的。[82]另一些学者则认为, 是不合时宜的观念造就了葡萄牙与殖民地之间不合时宜的关系。 例如, 葡萄牙人认为某些殖民帝国可能因为殖民地治理成本过高而解除正式的殖民关系。 当时的葡萄牙外交部部长弗兰科·诺盖拉 (Franco Nogueira) 就曾论及, 在非洲去殖民化的混乱过后, 葡萄牙的经济或意识形态可以占据更广阔的地域,然后以此为基础建立一种新型的殖民关系, 毕竟, 就算降下旗帜、削减经费, 母国仍旧可以通过控制当地权贵达到开发利用前殖民地的目的。[83]这种提法背后的心理是, 假如 20 世纪 50 年代就完成去殖民化, 葡萄牙还能通过非殖民的方式影响前殖民地并从中获取更大利益。[84]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殖民地养活了殖民中心, 而非殖民中心养活了殖民地。32021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从 20 世纪 50 年代起, 国际经济局势出现了转变的迹象, 葡萄牙国内经济环境也受到影响, 上述理论的基础被动摇。 到了 60 年代, 葡萄牙开始将投资重心放在欧洲, 葡萄牙移民也更倾向于前往法国和美国, 而不是非洲,[85] 葡萄牙在非洲原本获利丰厚的商业也受到人口流向欧美的影响。 实际上, 由于帝国的财政呈现疲软的态势, 殖民地成为母国公共财政的负担, 也阻碍了葡萄牙与欧洲一体化的进程。 到了 70 年代早期, 葡萄牙的对外贸易向欧洲倾斜, 超过了殖民地在贸易总额平衡中所占的比重, 非洲殖民地也不再是外汇的唯一来源, 旅游业和移民汇款带来的外汇迅速将其超越。[86]殖民地的经济价值倒在其次, 它更多的是象征着葡萄牙的荣耀, 承载着国家已然衰减的政治威望和国际地位。 此前围绕殖民地的战事似乎也是 “为政权而起, 而不是为了拯救经济”。[87]葡萄牙国内广泛认为 “新国家” 政策所指的帝国更多的是一种政治追求而非经济目标, 撤出殖民地给葡萄牙人带来的心灵冲击太大, 相对来说, 他们宁可背负维持一个继续萎缩的帝国的成本。[88] 葡萄牙民众对殖民地的象征意义的理解和心理影响的敏感程度, 决定了葡方此后解决澳门问题的立足点, 对葡萄牙政客来说, 澳门问题的敏感性对其国内政治进程具有直接影响。萨拉查利用民族主义和帝国伟业的神话所获取的社会和政治上的一致支持, 成为他进而操控政权的基础。[89]萨拉查精明地运用这些道具来加强自己在国内的政治地位, 从而进一步紧握权柄。 葡萄牙人接受了由本土和殖民地共同构成 “统一大葡萄牙” 的理想格局。直到 20 世纪 60 年代末, 葡萄牙国内才出现反对萨拉查政策的声音。萨拉查还通过联合国巩固其在国际上的地位。 “新国家” 路线42022
  • 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强调, 葡萄牙的殖民主义与受经济利益驱动的英国或比利时殖民主义是不同的。 葡萄牙政府强调, 葡萄牙负有教化非洲葡语地区土著的神圣使命[90]。 在领土控制权方面与世无争, 葡萄牙从事的是人道主义事业, 是对殖民地人民履行职责, 国际社会都应该热切关注。[91]弗兰科·诺盖拉如是说:如果没有来自葡萄牙本土的支持, 如果海内外葡萄牙人不能团结一心, 如果纽带断裂, 非洲的多种族社会将很难维持,不能指望当地任何一个族群来维护和平和进步……当有人指责我们技术落后、 财力匮乏、 机构残缺时, 我们可以告诉他们,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大陆上, 我们的非洲省份在所有方面都比任何一个新近独立的区域更进步、 更发达。[92]“新国家” 路线吸收了巴西社会学家吉尔伯托 ·弗莱勒(Gilberto Freyre) 的 “葡萄牙赤道” ( lusotropic) 理论, 以此来加速其进程。 弗莱勒认为:其他欧洲人从未与任何赤道地区如此投入而持久地共存;葡萄牙人民对赤道地区的经历和了解比在这片热土上别的欧洲殖民者都 “更深入、 更密切、 更长久, 而且更坚决”。[93]葡萄牙赤道学 ( lusotropicology)① 旨在解释葡萄牙人如何通过520① 一个构想而成的专门学术领域, 其目的在于系统研究赤道地区统一后的生态—社会影响, 而该统一事业须由葡萄牙人完成。 ———译者注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交叉授粉的模式糅合被殖民的巴西各民族,[94] 从而以血统融合(mestiços) 的形式创造出一个崭新的文明。 这个学说被应用于非洲的葡语地区, 却未囊括帝汶和澳门, 甚至在 1951 年 8 月弗莱勒以“新国家” 为题的葡萄牙殖民地巡访中, 都没有踏足这两个地方。[95]这套欠严谨的学说似乎也能解释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的状况, 但为此举办的人口普查却无法证实超种族信条曾获实现。[96] 葡萄牙人进一步声称的赤道地区种族宽容和种族混合也不符合殖民地上无处不在的种族歧视的事实。[97] 然而, 葡萄牙人坚信自己比英国等欧洲民族动机更为高尚、 更少种族歧视, 这种自我评价已融入了葡萄牙内政和大众文化, “反殖民” 的葡萄牙人也相信葡萄牙赤道学说。[98]1951 年修改的 《殖民法案》 不再使用 “殖民帝国” 一词, 代之以 “海外省” 这一全新的表达法, 以避免在唾弃殖民帝国的国际环境中给葡萄牙招来负面影响, 再影响到国内舆论。 葡萄牙人以为, 海外帝国属于葡萄牙是一个永不磨灭的事实,[99] 因此当其继续留在非洲的提案于 1956 年被联合国否决时, 葡萄牙政府直言相告: “葡萄牙所管治的领土都不属于 《关于非自治领土声明》 第 73条所规定的范围。” [100] 该声明规定殖民政权要在殖民地扶植 “自治” 和 “自由的政治制度”。 简言之, 葡政府认为 “无论其省份的地理分布如何分散, (葡萄牙) 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统一的国度”,[101]所以第十一章不适用于葡萄牙, 葡萄牙也不愿受其约束。[102]然而, 葡萄牙非洲殖民地于 20 世纪 50 年代中期出现了社会动荡, 60 年代初因受殖民战争的冲击动荡加剧, 到了 70 年代初, 亚洲和非洲其他地方受民族主义情绪推动的骚乱达到顶点,[103] “新国家体制” 下的葡萄牙政府试图将它自己与葡属非洲的乱局划清62023
  • 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界限, 但是并没有奏效。 “海外领地” 的说法被灵活运用, 以强化葡萄牙殖民地不会卷入这些抗争活动的信念, 这使当局放松了对殖民地政治的警醒。 无论以何等标准, 葡萄牙都曾有机会去殖民化,举行民主选举, 或及时地与解放运动领袖谈判, 以避免从非洲仓皇逃离的命运。[104]等到 1968 年推翻萨拉查政权的马塞洛·卡埃诺(Marcelo Caetano) 上台之际, 已为时太晚。假若葡萄牙能接受结束殖民统治的必然性, 通过谈判撤离或早些为殖民地自治做好准备, 是有可能减轻殖民地独立带来的不良反应的。 从经济和社会角度来看, 从殖民地涌回本国的成百上千葡萄牙人, 瞬间改变了葡萄牙的政治局势和生活水平, 使国家、 民族和民众的生活都遭受了破坏性的打击。 这些身家全部遗弃在非洲的“归国者” ( retornados) 融入葡萄牙社会, 给葡萄牙的经济带来了沉重负担, 而如果撤离是有组织计划的, 这些家庭还有可能留在殖民地。 从政治角度来看, 社会上的保守人士仍旧认为葡萄牙应该拥有一个帝国, 将抛弃殖民地归咎于左翼。1975 年, 非洲葡语国家已逐渐享受到独立带来的自由, 而东帝汶反殖民运动则遭受印尼武装力量入侵的威胁。 海外势态的发展令里斯本疲于应付, 澳门这块 “飞地” 根本无力支撑葡萄牙的帝国精神,所以开始被漠然置之。 被称为 “独立地区司令部” (约 1000 名士兵)的葡萄牙军事力量撤离后, 澳门的内部安全移交给了当地的警察部队,葡萄牙由此开始有步骤地抽离澳门。 里斯本声称已 “吸取教训”, 要尽量避免在澳门重蹈覆辙, 以此来补救在非洲表现出的无能。[105]1974 年 10 月, 葡萄牙领地协调部部长亚美达 · 桑托斯(Almeida Santos) 正式访问澳门, 本地华人精英 “公开表示澳门地位问题的性质特殊, 应由两国政府适时解决”。[106]1975 年 (4 月 172024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日), 《纽约时报》 报道: “掌握葡萄牙政权的武装部队①试图将澳门归还中国……但北京表示不希望改变该领地的状况”,[107] 类似《香港星报》 (The Star - Hong Kong) 发表的 “China Does Not WantMacau” 之类的文章陆续出现在国际媒体上, 称如果香港和澳门“被并入中国, 两地作为中国的信息、 贸易和硬通货来源的价值将会大大降低”。 但是, 里斯本的政客强烈否认这类新闻, 澳门总督李安道 (Garcia Leandro) 也斥其 “绝对失实”: “澳门行政当局对这类有违新闻伦理的耸动言论面世的现状深表遗憾, 这会严重影响澳门和香港的未来。” [108]他在近期出版的书中解释道:自去殖民化之始, 一些记者就频繁发表有关葡萄牙建议将澳门归还给中国的文章。 作为总督, 我利用一切机会否认这种言论。 回到里斯本后, 一有类似报道出现, 我就会联系文章作者, 或是查询消息来源, 但是从来没有得到过一个确切的答案。 他们告诉我, 他们复述了读到的内容, 但没有经过调查证实……[109]不过, 这一问题的研究者普遍认为, 鉴于身处澳门的葡萄牙人在经济、 金融、 文化和政治等领域都相当沉寂, 里斯本至少对放手澳门已有所准备。[110]他们大多赞成里斯本主动提出将澳门归还中国, 但北京回绝了这类提议。[111] 无论如何, 鉴于葡萄牙正在实行的去殖民化政策和澳门与葡萄牙在经济关系上的疏离, 葡萄牙总体820① 葡萄牙 1974 年发生了武装部队运动 (即 “四·二五” 革命), 由一批不满现状的中下层军官发动, 推翻了卡埃诺政权, 开始实行去殖民化政策。 ———译者注25
  • 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上对澳门问题抱以漠然的态度, 这对葡萄牙此后在澳门问题谈判中的作风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葡方的态度似乎正好符合中国的需要。 中国政府解决澳门问题的步伐契合葡萄牙循序渐进的节奏, 不过在 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中国宁可让澳门的状态维持下去。 其原因有三。 一是中国国内社会和政治局势尚不明朗。 当时毛泽东和周恩来都重病缠身, 给中国的未来投下了阴影, 专注于内务似乎更为明智, 而不是在澳门和香港问题上分散注意力。 二是尽管中国仍旧封闭锁国, 但清楚香港和澳门作为其与世界接触的信道和媒介的重要性, 两者都是投资和外汇的重要来源, 维持现状对北京有利。 三是试图改变澳门的状况在当时被认为是不合时宜的, 那只能令港英为难并在国际社会和当地社会引起对香港前途的忧虑。 中国政府唯恐损害香港本身的对外联系和形象, 而这关系到统一台湾这个首要目标。[112]20 世纪 70 年代后期,中国共产党在言辞上左右逢源, 一面是革命热情高涨的反殖民主义者,而另一面是实用主义者, 根据北京的利益需要, 对葡萄牙的非洲去殖民政策忽而赞同、 忽而批评, 甚或维护葡萄牙对澳门的管治。三  中葡建交1949 年新中国成立后不久, 中国几次试图与葡萄牙建立外交关系, 从 20 世纪 50 年代到 60 年代, 这些尝试都没有结果。 萨拉查拒绝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 但 1974 年新政权上台后, 里斯本变得愿意与中国建立联系并讨论澳门的未来, 第一个迹象就是 1975年 1 月 6 日葡萄牙外交部发布正式新闻稿, 称有意与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国家建立关系。920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在先后公开的两个声明中, 葡萄牙向中国表现出积极的态度,声明它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人民唯一的合法代表”, 台湾是中国领土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葡萄牙宣布, “在双方政府都认为时机恰当时, 就可以讨论澳门问题”, 在此之前, 葡萄牙政府将看护 “居澳华人的权益”, 这令对澳门问题的解决持怀疑态度的旁观者大为惊讶。[113]简言之, 里斯本暗示它将澳门作为与中国加强政治联系的契机, 而不是实现其外交政策的障碍。 另外, 当时台湾在里斯本设有 “公使馆”, 在帝汶设有 “领事馆”, 但葡萄牙仍着手准备与台湾拉开距离, 里斯本要与大陆恢复外交关系, 这是必须具备的前提。[114]令葡萄牙始料未及的是, 中国对葡方声明表现出某种程度的漠然。 尽管中国外交部表示欢迎双方进行沟通并持审慎乐观的态度, 但其于 1975 年 1 月 13 日回应时表明, 在有关 “澳门的问题上, 葡萄牙政府的态度与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仍有一定的距离”。[115]中国在澳门问题上秉持无可商谈的立场, 澳门是中国领土, 不是外来者的领地, 不可成为与外国强权谈判的标的。 中国将葡萄牙管治澳门的终结描述为 “ 治权的移交” ( transfer ofadministration)。1975 年 1 月 6 日的照会发出后不久, 中国驻布达佩斯大使私下向葡萄牙大使透露了中国正认真考虑与里斯本恢复外交关系的讯息。 此后, 南斯拉夫驻里斯本大使馆的临时代办向葡萄牙外交部转达: 尽管中葡就澳门问题是否可以谈判存在分歧, 中国还是对葡萄牙的声明表示满意, 不过两国关系的恢复要视非洲统一组织(OAU, 以下简称 “非统组织”) 就有关非洲国家与葡萄牙建交的禁令如何表态而定。[116] 中国方面的此番官方言论也被带到巴黎、03026
  • 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罗马等欧洲其他政治中心, 为中方下一步表达与葡方进行双边交涉的意愿做铺垫。[117]尽管在 1966 年的示威之后, 葡萄牙在澳门管治不力令中方不满, 作为非统组织的支持者, 中国还是宣称在非统组织解除非洲国家与葡萄牙建交的禁令之后, 中国才能与葡萄牙恢复关系, 以此来争取时间, 集中精力解决国内问题。 国内问题令他们不敢分心是中国不急于与葡萄牙建交的原因之一, 另一个原因是担心葡萄牙在殖民主义上走回头路。 中国在等待葡萄牙彻底完成去殖民化进程, 等待葡萄牙在国际社会上确立一个清晰的政治立场。[118]1975 年之后的葡萄牙新政权坚决结束殖民主义的表现令中国的强硬态度开始软化, 同时, 由于葡萄牙未受苏联影响, 在这方面也不是中国的敌人。[119]葡萄牙1977 年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的行为更加安抚了中国, 使其确信葡萄牙站在西欧的一边。 1979 年新政党 “民主联盟”(Aliança Democrática) 建立之后, 共产党在政治上受到了有效制衡,进一步消除了中国对苏联影响的担忧。[120]到了 20 世纪 70 年代末期,中国对中葡关系可能出现的转折表现出积极的意愿。1975 年 8 月, 葡萄牙和中国代表在巴黎进行了富有诚意的非正式交谈。 自 1964 年戴高乐率先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来, 法国首都就一直是欧洲国家与中国进行交涉的特殊平台,[121] 大势如此, 葡萄牙何时加入只是时间问题。 在曾涛 (代表中国) 与科英布拉·马丁斯 (Coimbra Martins, 代表葡萄牙) 互表诚意后, 交涉缓慢启动, 但一开始就涉及了澳门。同时, 经过激烈的争论后, 1976 年 1 月 6 日里斯本的革命委员会通过了 《澳门组织章程》 最后一稿, 同年 2 月 17 日开始实施。[122] 《澳门组织章程》 规定澳门新的政治体系在当地的立法、13027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行政以及经济和金融等方面具有高度自主权, 将所有权力赋予总督和立法会。[123]同 1975 年 1 月 6 日照会一样, 《澳门组织章程》 也避免提及澳门的主权问题。葡萄牙实行半总统制, 某些职能属于总统, 而外交部和对外政策则由总理单独负责。 一般情况下, 中葡双边关系由外交部处理,但澳门是个特例, 其事务也须经总统过问。 《澳门组织章程》 通过之时, 正是葡萄牙国内政治时局艰难之际, 政府更迭频繁, 政局不稳, 不利于澳门问题的解决,[124] 因此, 《澳门组织章程》 将某些政治权力赋予澳门总督, 总督由总统直接任命, 无须经过政府或总理同意。[125]总督候选人往往是总统的朋友或政治盟友,[126]在政治上向总统负责。[127]澳葡政府的政务司 (secretários⁃adjuntos) 的职能类似于内阁,也由总统直接任命。 总统还具有解除所有政治任命的权力, 此外,葡萄牙总统也负责澳门的安全防御。 总统有权解散澳门立法会, 也有权决定法院在何种情况之下具有管辖权。[128] 总之, 《澳门组织章程》 将澳门的大部分权力交给总统, 而总理和政府则是与中国谈判的主脑机构。 这种划分给葡方在谈判过程中出现的混乱和分歧埋下了伏笔, 成为葡方在谈判中表现不佳的重要原因, 尤其是在过渡时期。[129]不管怎样, 1976 年 4 月 25 日颁布的 《葡萄牙宪法》 认可了《澳门组织章程》 中有关澳门地位的段落, 将澳门定义为 “葡萄牙管理下” 的领土。[130] 澳门总督李安道 (Garcia Leandro, 1974 ~1979 年在任) 认为, 这种提法搁置了主权之争, 有利于对华关系,对处于去殖民化进程中的葡萄牙来说, 不再将澳门作为 “殖民地”也符合逻辑。[131] 《澳门组织章程》 和新宪法在葡萄牙混乱的政局23028
  • 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中给澳门带来了稳定, 澳门也在行政上取得了一定主导权, 尤其是在投资方面, 澳门可以自主决策了。[132]这些变化反映了葡萄牙的政治方向经历了根本性的扭转, 而中国也面临同样的挑战。 中国国内的 “文化大革命” 拖延了与葡萄牙建交的决策过程。 “文化大革命” 后期, 中国在外交上开始逐渐恢复秩序和安定。 邓小平为共产党领导平反复职, 抛弃影响了中国十多年的极端意识形态, 进入务实的新时期。[133]邓小平主政后, 在努力维持国内政治稳定的同时, 也开始放眼世界, 探索外交政策的新方向和新目标。 注重实效的邓小平刻意地避免此前的政治措辞, 寻求改善与美洲和欧洲的关系, 这不仅是出于政治考虑, 也是经济需要。 他相信他在国内实行的改革离不开外部世界。 而对澳门问题, 邓小平有着长远的打算, 他倾向于将收回澳门作为中国中长期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这位战略家看来, 要实现收回澳门的目标需要充足的时间和适当的部署。1975 年 8 月, 葡萄牙总理、 社会党人苏亚雷斯 (Mário Soares)在议会中提出与中国关系正常化的议案,[134] 葡萄牙开始试探中国在澳门问题上的意向和具体策略, 同时一边争取时间一边着手准备建立双边关系。 1976 ~ 1977 年, 经两次在纽约向中国大使询问后,葡萄牙外交部部长费雷拉 (Medeiros Ferreira) 确定中国领导层仍未制定出有关统一的国家政策及相关外交战略后, 中国与葡萄牙建立外交关系的途径将由北京对澳门的未来规划所决定。[135]在此后几年进行过多次非正式会晤之后, 中方才最终同意确定一个恢复双边谈判的日期。 1978 年 1 月, 正式谈判在巴黎开始,新华社随后于当年 3 月在里斯本成立分社, 该分社由曾涛直接领导, 他曾在北京担任新华通讯社社长。 中葡两国一建立起联系, 双33029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方的讨论便开始触及澳门问题。[136]帝国的历史承载着葡萄牙的民族尊严和自豪感, 所以葡人呼吁中国尊重历史, 不过中方认为拥有澳门主权这一点足以压倒葡方的任何立场。[137]除此以外, 双方都具备务实的态度和妥协的意愿,认同澳门是 “历史遗留问题”。 葡方在谈判的初始阶段似乎并不反对中国拥有主权这一原则, 中方也认可葡人居澳的历史意义重大。中葡各自承诺暂时维持澳门现状, 寻求通过谈判解决问题。[138]1978 年 1 ~ 6 月, 正式对话进行得比较顺利, 完成了恢复双边关系谈判的最后一程。 其时, 驻巴黎中国大使韩克华于 6 月 10 日葡萄牙国庆节对葡萄牙大使馆进行了正式访问, 表示庆贺。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姿态, 改变了以往中国大使在没有其他国家代表在场时与葡萄牙外交官只愿意秘密会晤的习惯做法。[139] 然而, 由于葡萄牙国内出现状况, 各方翘首以盼的建交公报正式签署仪式在最后一分钟被取消, 并推迟了 7 个多月。 在里斯本 7 月 14 日的联合政府内阁会议上, 总理巴西里奥·奥尔塔 (Basílio Horta) 以爱国主义为理由反对已达成的有关澳门的协议。[140] 奥尔塔属于中间民主社会党, 该党由那些反对所谓的 “放弃帝国” 的右翼政客主导。最后, 内阁批准向马丁斯大使下达一个秘密政令, 着重强调以下指示:澳门并不是葡萄牙宪法涵盖的葡萄牙领土, 澳门处于葡萄牙的管治之下, 葡萄牙政府认为, 在双方政府都认为时机恰当之际结束葡萄牙在澳门土地上的管治, 可以成为葡萄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谈判目标。 同时, 葡萄牙政府保证在澳中国居民的权益得到严格尊重, 也向中国政府保证不会利用在澳门43030
  • 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的管治地位从事不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活动。[141]但是葡萄牙的内政危机耽误了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时机。 葡萄牙内阁垮台, 政府一年内三次更迭: 首先是马里奥·苏亚雷斯(Mário Soares) 领导的临时政府, 随即被尔弗莱多·诺布尔·科斯塔 (Alfredo Nobre da Costa) 政府所取代, 最后卡洛斯·莫塔·平托 (Carlos Mota Pinto) 重新组阁。 马丁斯一直在巴黎等待有关与中国恢复关系的进一步指示, 直到莫塔·平托成为新一任总理, 谈判才再一次正式开始。[142]由此, 马丁斯与韩克华开始了新一轮关于双边关系的谈判。 谈判卓有成效, 促成了建交公报的签署: 双方同意于 1979 年 1 月 10日在葡萄牙驻巴黎大使馆签署协议。 但是葡萄牙外交部认为有必要对有关澳门的内容进行局部改动, 需要推迟签署仪式。[143] 其实,改动协议是葡萄牙方面延缓谈判的借口, 有证据显示这是总理莫塔·平托的意思, 他担心葡萄牙国内会反对协议中有关澳门的内容。[144]包括巴西里奥·奥尔塔在内的葡萄牙政党领导往往利用充满民族主义色彩的语言加深民众对去殖民化的恐惧, 从而操纵政局, 以致总理在澳门问题上不敢采取坚定的立场。 此时正值葡萄牙各政党混战时期, 各派立场时有变化, 所以在澳门问题谈判过程中也缺乏一个一以贯之的策略。1979 年2 月8 日, 中葡建交的公报终获签署, 双方同意在3 个月内互派大使, 并在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 的原则上保持外交关系。 葡萄牙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 “中国唯一合法政府, 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5]53031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正式公报除了提到 “主权和领土完整” 外, 极少涉及澳门。[146]马丁斯与韩克华在建交公报签署的同时, 秘密签订了一系列有关澳门未来的备忘录, 据称保密是为了维护香港稳定, 但这些内容不与联合声明一同公开是葡方的建议。 这一时期, 葡萄牙总理莫塔·平托一直防范谈判中有关澳门的细节被公众知晓, 并且在双方都认同澳门终将回归中国并必须为此做好准备的情形之下, 始终坚持澳门现有状况不变。[147] 中国方面, 外交部部长吴学谦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汇报了建交公报所取得的成果:在有关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谈判中, 两国政府就澳门问题取得了共识, 重申澳门属于中国的领土, 两国政府将在恰当的时机决定澳门回归中国的时间和具体细节。[148]葡萄牙政府代表极力避免激起中方的负面情绪, 不惜代价保证谈判秘密进行, 所以葡方的政治决策直到 10 年后的 1987 年才首次部分披露在 《谅解备忘录》 中, 其内容被称为 《会谈纪要》 (Actadas Conversações)。这份文件的标题使用了 “备忘录” 的字眼, 而非 “协议”, 表明双方均认为其中内容的重要性一般, 但是 《谅解备忘录》 确立了中葡间相互的权利和义务。[149] 在后来的谈判过程中, 某些政治人物宣称他们此前对备忘录的存在一无所知, 并因此质疑其合法性。 不过, 备忘录确是依据 1978 年6 月14 日葡萄牙内阁指令草拟的。[150]它包含两个自然段, 第一段是马丁斯代表葡萄牙声明其立场, 第二段是韩克华声明的中国立场。 在与中国政府就澳门问题达成的一致协议中, 葡萄牙政府特别强调:63032
  • 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1 澳门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将被归还中国。 归还的时间和程序将在两国政府认为适当的时候通过谈判确定。 2 归还之前, 澳门葡萄牙当局必须尊重和保护在澳中国居民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且不得许可苏联、 台湾或其他政治势力利用澳门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活动。[151]由于苏联和台湾在这份声明中被正式提及, 备忘录因而需要保密, 否则对备忘录内容的任何曲解可导致中葡对话的进展可能因此遭到破坏。 不过, 即使当中国不再将苏联视为 “最危险的超级大国和人民的头号敌人”,[152] 葡萄牙官方仍旧保持着这种谨慎的态度。中国此前对待葡方的态度较为傲慢, 但此时中方对葡方的公开声明表示欢迎, 并将其作为推进正式谈判的前提条件。 中国对讨论澳门问题表现出出乎意料的兴趣, 反映了中葡两国内部政治气候的变化。由于 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葡萄牙在非洲去殖民化过程中经历过创痛, 葡萄牙公众要求政府保证能体面地撤离澳门。 在 1974 年非洲民主革命的震动下, 当时的左派政府仓皇抛弃非洲殖民地, 因此遭到许多葡萄牙人的憎恶, 即使是反对为保全殖民地而开战的那一派, 也认为去殖民化不应该这样发生, 不应该给经济和社会带来如此多的负面影响。 在澳门 “去殖民化” 的决策过程中, 葡萄牙国内普遍认为, 中间派和右派政治势力会反对采用任何可能导致舆论压力的方式。 即便澳门始终没有成为最热门的话题, 葡萄牙公众舆论对于以何种方式 “失去” 帝国还是非常挑剔的。在 1986 ~ 1987 年中葡谈判期间, 葡萄牙掌权者就不断陷入由730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谅解备忘录》 带来的窘境。 先是某些人宣称从未见过这份文件并怀疑它是否真的存在, 随后, 整个高层都开始怀疑此前谈判的真实性。 例如, 从 1986 年到 1987 年初, 澳门总督马俊贤 ( PintoMachado) 多次在媒体上提及 《谅解备忘录》, 宣称他对此毫不知情。[153]而在中葡谈判已进行近 4 个月之际, 议员阿德里亚诺·莫雷拉 (Adriano Moreira) 率先于 1986 年 10 月 20 日在议会辩论中将《谅解备忘录》 的事情摆上台面,[154]呼吁将其公之于众。[155]。 中间民主社会党的议员亦有类似质询, 也同样得不到任何回应。[156]给整个事件带来转折的是已在位 10 年即将卸任的总统拉马略·恩尼斯 (Ramalho Eanes), 他向公众说明 《谅解备忘录》 仍存放于总理办公厅档案中,[157]此时的总理是社会民主党的阿尼巴·卡瓦科·席尔瓦 (Aníbal Cavaco Silva①), 他的前任是马里奥·苏亚雷斯和莫塔·平托, 而这两人都来自中间集团 (即在社会党和社会民主党之间)。 而席尔瓦总理却声明, 《谅解备忘录》 未被正确归档,[158]这令事件更加迷雾重重。 种种乱象激怒了恩尼斯总统, 他做出声明, 称 《谅解备忘录》 是 “进行有关葡萄牙如何将澳门治权移交中国谈判的基础性文件”。[159]《谅解备忘录》 最终在外交部被找到。 经决定, 总理在 1987年 1 月 6 日举行的国务委员会会议上宣读了该文件的内容。 两天后, 内阁发布了公报, 将葡萄牙政府在澳门问题上对中国的态度提供了背景解释。 此际, 席尔瓦总理对被迫承担前任政府遗留下来的澳门谈判的责任表示不满。 在与恩尼斯总统的继任者苏亚雷斯商讨后, 席尔瓦允许发表这份公报。[160] 《谅解备忘录》 的内830① 澳门译为施华高。 ———译者注33
  • 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容自 1979 年签署以来首次为公众知晓, 释除了那些政治旁观者的怀疑。[161]四  复杂而混乱的过程如上所述, 葡萄牙在与中国进行澳门谈判时缺乏策略。 由于在澳门的地位岌岌可危, 加上非洲去殖民化及撤离东帝汶的不堪经历, 葡萄牙的民族自信倍受打击, 呈现出被动的姿态。 自 16 世纪立足澳门到 1979 年与中国建交, 葡萄牙一直与中国分享对澳门的治理权, 中葡关系历经风雨坎坷, 葡人在澳门的脆弱地位随着中国的政局及国势而起伏不定。 例如, 1966 ~ 1967 年, 中国发生的“文化大革命” 在澳门引起一系列的事件, 导致葡萄牙失去了澳门的实际治理权。 然而, 尽管葡萄牙管理这块 “飞地” 的正当性被极大地削弱, 他们仍旧凭着对政治成就的理想主义式的追求, 在这里维系着葡萄牙的统治。在中国的统一事业中, 澳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中国希望将澳门和香港一起作为示范, 展示给台湾。 1972 年中国恢复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之后, 联合国不再把澳门列为 “殖民地”, 为其回归中国做好准备。1974 年 4 月 25 日葡萄牙爆发 “四·二五” 革命后, 如前文述及由于对澳门问题的漠视, 以及急于赢得国际认可, 葡萄牙新政权迫切地希望与中国发展外交关系, 而不是维持 (或可称恢复) 其对澳门的治理。 中葡建交是一个艰巨而复杂的过程。 葡萄牙新政权首先于 1975 年 1 月 6 日公开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人民的唯一代表, 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澳门问题将在两国政府认为恰当的时机通过谈判解决。93034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这些单方面的让步是葡萄牙为与中国合作而进行的尝试, 也希望中国能够做出相应的让步, 即使这意味着葡萄牙要放弃许多重要的立场。[162]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虽是一种妥协, 但这对葡萄牙的利益并无损害。 然而, 接受通过谈判方式解决澳门问题, 就意味着承认了中国对澳门拥有主权: 澳门将失去自我裁决的机会, 也无法参与谈判。 截至 1979 年 2 月 8 日, 中葡双边关系已经确立,葡萄牙重申了在巴黎与 《联合公报》 一同签署的 《谅解备忘录》里做出的妥协, 这些妥协是为建交而做的, 并经双方同意保密。 在后来的谈判中, 中方果然因此占尽优势。在商议 《谅解备忘录》 内容的过程中, 是中国而不是葡萄牙希望澳门维持现状, 并释放出允许葡萄牙继续管治澳门的讯息, 葡萄牙政府本可以借此要求一些颇为可观的政治回报, 然而, 在其帝国急剧衰颓, 对澳门事务缺乏兴趣之际, 新政权并没有利用这些难得的机会。 对这一过程深入分析会发现, 《谅解备忘录》 事实上缩小了葡萄牙政府在 1986 ~ 1987 年双边对话中的谈判空间: 如果葡萄牙已经承诺了将澳门归还中国, 就没有太多可谈的了。 一旦中国领导人认为讨论澳门问题的时机成熟了, 他们就会拿出葡萄牙已经签署的协议。 此时, 葡萄牙领导人之间缺乏协调, 对未来也未制定核心策略。 这个时期葡萄牙国内争议迭起, 前路茫茫, 围绕中葡谈判的谜团更加剧了这种混乱。注    释[1] Luis Filipe Barreto, “A Condição Histórico⁃Cultural de Macau ( Séculos XVI e04035
  • 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XVII)”, Guia do Museu, Centro Científico e Cultural de Macau, 1999.[2] António Vasconcelos de Saldanha, Estudos sobre as Relações Luso⁃Chinesas,Lisbon, ISCSP and ICM, 1996, pp 52 - 53.[3] Barreto, Guia do Museu.[4] Saldanha, Estudos sobre as Relações Luso⁃Chinesas, pp 17 - 23.[5] Wu Zhiliang, Segredos da Sobrevivência—História Política de Macau, Macau,Associação de Educação de Adultos de Macau, 1999, pp 18 - 20.[6] Lourenço Maria da Conceição, Macau entre Dois Tratados com a China, 1862 -1887, Macau, ICM, 1988, p 175.[7] Moisés Silva Fernandes, Sinopse de Macau nas Relações Luso⁃Chinesas, 1945 -1995, Lisbon, Fundação Oriente, 2000, p 121.[8] Moisés Silva Fernandes, “Portugal, Macau e a China—confluência de interesses”,História, New Series, Year 22, No 21, January 2000, pp 58 & 67.[9] Fernandes, “Portugal, Macau e a China”, p 67.[10] Boaventura de Sousa Santos and Conceição Gomes, Macau, o PequeníssimoDragão, Porto, Edições Afrontamento, 1998, p 492.[11] Wu Zhiliang, Segredos da Sobrevivência, Chapter 1; Fernando C Oliveira, 500Anos de Contactos Luso⁃Chineses, Lisbon, Público & Fundação Oriente, 1998,Chapters 3, 4 & 5.[12] Oliveira, 500 Anos de Contactos. 也可参见 George Bryan Souza, The Survival ofEmpire: Portuguese Trade and Society in China and the South China Sea 1630 -1754,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p 56 - 58, 85; and SanjaySubrahmanyam, The Portuguese Empire in Asia, 1500 - 1700: A Political andEconomic History, 2nd ed , Wiley⁃Blackwell, 2012, pp 112 & 158 -159。[13] 葡萄牙人定居澳门的确切时间在学术界尚有争议, 戴裔煊认为 1553 年说 (中文文献) 和 1557 年说 (葡文文献) 都可接受, 因为 1553 年指的是葡人首次抵达澳门而 1557 年指的是葡人开始建筑房屋定居。 然而, 葡萄牙政府选择 1955年庆祝葡人居澳400 年 (庆典被中国阻止)。 戴裔煊: 《 〈明史·佛郎机传〉 笺正》,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4, 第 69 页, 引自 Wu Zhiliang, Segredos daSobrevivência, pp 45 -47。[14] Francisco G Pereira, Portugal A China e a “ Questão de Macau”, Macau,Instituto Português do Oriente, 1995, pp 17 - 19.[15] Wu, Segredos da Sobrevivência, p 74.[16] Arnaldo Gonçalves, “ Macau, Timor and Portuguese India in the Context ofPortugals Recent Decolonization”, in Stewart Lloyd⁃Jones and António CostaPinto, The Last Empire: Thirty Years of Portuguese Decolonization, Bristol,140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Intellect, 2003, pp 57 - 58.[17] Santos and Gomes, Macau, pp 31 - 32.[18] Pereira, Portugal A China, pp 29 -31, for the last paragraph.[19] Conceição, Macau entre Dois Tratados, p 174.[20] Portugues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 Relações de Portugal com a China esituação em Macau” [Portugal⁃China relations and the situation in Macau] [21] Conceição, Macau entre Dois Tratados, pp 45 - 46.[22] Jorge Noronha e Silveira, Subsídios para a História do Direito Constitucional deMacau (1820 -1974), Macau, IPO, p 30; Pereira, Portugal A China, p 54.[23] Wu, Segredos da Sobrevivência, pp 229, 237 - 238.[24] Saldanha, Estudos sobre as Relações Luso⁃Chinesas, p 21; Pereira, Portugal AChina, p 50.[25] Wu, Segredos da Sobrevivência, pp 246 & 254 - 55.[26] Wu, Segredos da Sobrevivência, pp 259 - 64.[27] “不平等条约” 一词于 20 世纪 20 年代由国民党开始使用, 1949 年新中国成立后继续使用, 它并非学术解释, 而是中国囊括 “19 世纪到 20 世纪初中国签订的所有条约” 的一个概念, 其中包括 “有关领事裁判权的条款、单方面最惠国待遇、 领土割让” 等内容。 中国国民党和共产党都认为所有不平等条约都应该废除。 António Vasconcelos de Saldanha, “Some Aspects ofthe ‘Macau Question’ and Its Reflex in Sino⁃Portuguese Relations within theUnited Nations”, Portuguese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and Community Institutions,Lisbon, ISCSP, 1996, pp 203 - 204 & 205 - 206.[28] Clarence B Davis and Robert J Gowen, “ The British at Weihaiwei: A CaseStudy in the Irrationality of Empire”, Historian, Fall 2000, Vol 63, Issue 1,p 87.[29] Edmund S K Fung, The Diplomacy of Imperial Retreat: Britains South ChinaPolicy, 1924 -1931,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p 2.[30] Fung, The Diplomacy of Imperial Retreat, p 14.[31] Zhang Yongjin, China in the International System, 1918 - 1920, London,Macmillan, 1991, in William C Kirby, “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China:Foreign Relations at Home and Abroad in the Republican Era”, The ChinaQuarterly, June 1997, Issue 150, p 443.[32] Kirby,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China”.[33] Fung, The Diplomacy of Imperial Retreat, p 30.[34] Fung, The Diplomacy of Imperial Retreat, pp 35 - 44.[35] Kirby,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China”, pp 440 - 441.240
  • 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36] 英国租借威海卫六年以后, 殖民部和外交部就开始讨论将其归还中国。 英国人发现威海卫在军事上毫无价值, 其经济也难以提振。 只是由于其宜人的气候, 最终成为英国海军和在华英国人的消夏处。 参见 N J Miners,Foreword to Pamela Atwell, British Mandarins and Chinese Reformers: The BritishAdministration of Weihaiwei (1898 -1930) and the Territorys Return to the ChineseRule,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5, p ix; Davis and Gowen,“The British at Weihaiwei”, pp 90 - 91; Julia C Strauss, Strong Institutions inWeak Polities: State Building in Republican China 1927 - 1940,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p 158。[37] N J Miners, Foreword to Atwell, British Mandarins, p ix。 英国地缘政治策略产生的一个主要倾向是: 威海卫租借条约可以帮助建立一个海军基地以保证英国压倒俄国等其他强国, 如果俄国占据旅顺、 大连而德国占据胶州湾, 那么英国在威海卫有一个海军基地, 它就是伦敦的一张王牌。 虽然俄国从旅顺撤出之际这个租约已经到期, 英国人仍旧可以占据威海卫, 因为俄国即将在 1904 ~ 1905 年的日俄战争中面临全面惨败。 Miners, “Forewordto Atwell”, British Mandarins, pp vii - x.[38] Strauss, Strong Institutions in Weak Polities, p 160.[39] Kirby,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China”, pp 440 - 441.[40] Saldanha, Estudos sobre as Relações Luso⁃Chinesas, p 200.[41] “ Exchange of Notes Between China and Portugal for the Relinquishment byPortugal of Its Rights Relating to the Consular Jurisdiction in China and theAdjustment of Certain Other Matters”, Nanjing, 1 April 1947.[42] Wu, Segredos da Sobrevivência, pp 305 - 311.[43] Fernandes, Sinopse, p 45.[44] Fernandes, “Portugal, Macau e a China”, p 58.[45] Moisés Silva Fernandes, “ Macau nas Relações Sino⁃Portuguesas, 1949 -1979”, Administração, No 46, Vol XII, 1999, pp 998 & 1002.[46] Wu, Segredos da Sobrevivência, p 313.[47] Fernandes, “ Macau nas Relações Sino⁃Portuguesas ”, pp 989 - 991, andSinopse, p xxii.[48] Fernandes, “Macau nas Relações Sino⁃Portuguesas”, pp 993 - 995 & 997.[49] 罗保 (Pedro José Lobo) 是澳门经济厅厅长, 在澳门极有权势, 受到萨拉查的赏识, 他与他的顾问崔乐其、 梁润昌和澳门中华总商会会长、 大丰银号和 《大公报》 负责人何贤等一起控制着澳门黄金交易的特许权 (20 世纪 50 ~ 60 年代澳门主要的收入来源)。 在澳门的华人精英 (中国称为红色爱国资本家) 中, 中国比较青睐镜湖医院的院长柯麟, 以及在湾仔中国海340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关任职的卡洛斯·巴斯图 (Carlos Basto), 他会说中文, 为人清廉。 最敏感的事务由这些中间人处理。 例如, 1949 年卡洛斯·巴斯图传递了中国希望澳门保持现状的意向, 他们会攻打上海, 但不会进军澳门。 Fernandes,Sinopse, pp xii - xvii; 以及来自于 2001 年 12 月 18 日及 20 日与 Moisés SilvaFernandes 教授进行的访谈。[50] Editorial published in the Peoples Diary, 8 March 1963, in Saldanha, “SomeAspects of the ‘Macau Question’”, pp 196 - 197.[51] Silva Cunha, O Ultramar, a Nação e o “25 de Abril”, Coimbra, AtlantidaEditora, 1977, p 247.[52] Rénmín Rìbào, 26 October 1955, in Moisés Silva Fernandes, “ Macau nasRelações Sino⁃Portuguesas, 1949 -1979 ”, Administração, No 46, Vol XII,1999, p 1000.[53] Fernandes, Sinopse, pp 247 - 248.[54] Portugues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Relações de Portugal com a China”.[55]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19 September 1963.[56] José Pedro Castanheira, Os 58 dias que abalaram Macau, Publicações DomQuixote, Lisboa, 1999.[57] Jornal do Brasil, 11 December 1966, in Fernandes, “Macau nas Relações Sino⁃Portuguesas”, p 1001.[58] Nihal Jayawickrama, “ The Right of Self⁃Determination”, p 92, 此文来自于1990 年 5 月 5 日在香港大学举行的有关 《基本法》 的研讨会。[59] Saldanha, “Some Aspects of the ‘Macau Question’”, pp 199 - 200, 209 - 210 &214 -215, for the whole paragraph.[60] Ibid.[61] Saldanha, “Some Aspects of the ‘Macau Question’”, pp 189 - 190 & 214.[62] 参见 Gervase Clarence⁃Smith 对葡萄牙历史上三个帝国时期的划分, GervaseClarence⁃Smith, The Third Portuguese Empire 1825 -1975, Manchester, ManchesterUniversity Press, 1985, pp 1 -2 and 187. For Brazil see also ibid , p 14.[63] António de Sousa Lara, Colonização Moderna e Descolonização, Lisbon, ISCSP,2000, p 14.[64] John Hargreaves, Decolonization in Africa, 2nd ed , London, Longman, 1996,p xvii.[65] Franz Ansprenger, The Dissolution of the Colonial Empires, London, Routledge,1989, p 106.[66] Kenneth W Thompson and Roy C Macridis, “The Comparative Study of ForeignPolicy”, in Roy C Macridis (ed ), Foreign Policy in World Politics, New Jersey,440
  • 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Prentice⁃Hall, Inc , Englewood Cliffs, 4th edition, 1972, p 27.[67] Alice L Conklin, A Mission to Civilize—The Republican Idea of Empire in Franceand West Africa, 1895 - 1930,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p 1.[68] Muriel E Chamberlain, European Decolonisation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Longman Companions to History, London, Longman, 1998, p 150.[69] Chamberlain, European Decolonisation, pp 41- 43.[70] Robert Jackson, Quasi⁃States: Sovereignty,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the ThirdWorl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pp 83 - 85.[71] Ansprenger, The Dissolution of the Colonial Empires, pp 113 - 114.[72] Adriano Moreira, Política Ultramarina, Lisbon, Ministério do Ultramar, 1956,p 295.[73] Clarence⁃Smith, The Third Portuguese Empire, p 138.[74] John Darwin, Britain and Decolonisation, London, Macmillan, 1988, p 334.[75] Ansprenger, The Dissolution of the Colonial Empires, p 114; Moreira, PolíticaUltramarina, pp 271 - 275.[76] Darwin, Britain and Decolonisation, p 334.[77] Robert Jackson, “The Weight of Ideas in Decolonization: Normative Change in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 Judith Goldstein and Robert Keohane, Ideas andForeign Policy,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3, p 128.[78] Jackson, Quasi⁃states, pp 83 - 85.[79] Jackson, Quasi⁃states, p 124.[80] Henry S Wilson, African Decolonization, London, Edward Arnold, 1994, p 74.[81] Clarence⁃Smith, The Third Portuguese Empire, pp vii and 15 - 16.[82] Eric Hobsbawm, Age of Extremes, London, Abacus, 1995, p 221.[83] Franco Nogueira, Terceiro Mundo, 2nd ed , Lisbon, Ática, 1969, pp 151 &36 - 37.[84] Clarence⁃Smith, The Third Portuguese Empire, pp 192 -193.[85] Hargreaves, Decolonization in Africa, pp 228 - 229.[86] Douglas Porch, The Portuguese Armed Forces and the Revolution, London, CroomHelm, 1977, pp 12 - 13.[87] Clarence⁃Smith, The Third Portuguese Empire, pp 192 - 193.[88] Hargreaves, Decolonization in Africa, p 229.[89] Clarence⁃Smith, The Third Portuguese Empire, pp vii & 15 - 16.[90] Anderson, “ Portugal and the End of Ultra Colonialism”, New Left Review,London, 1975, p 72, in Porch, The Portuguese Armed Forces, p 12.[91] Moreira, Política Ultramarina, pp 35 - 36 & 69.540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92] Nogueira, Terceiro Mundo, pp 170 & 200.[93] Gilberto Freyre, O Luso e o Trópico, Lisbon, 1961, p 13. Gilberto Freyre,Portuguese Integration in the Tropics, Lisbon, 1961, pp 41 & 39. HenryS Wilson, African Decolonization, London, Edward Arnold, 1994, p ix. 在书中作者不无赞同地引述弗莱勒之语: “与欧洲其他帝国主义相比, 葡萄牙的与众不同在于其种族观念中没有歧视, 他们在赤道地区的殖民是以法律上和日常中的种族平等为特色的。”[94] Porch, The Portuguese Armed Forces, p 21.[95] Cláudia Castelo, “O Modo Português de Estar no Mundo”, o Luso⁃Tropicalismo ea Ideologia Colonial Portuguesa (1933 - 1961), Edições Afrontamento, 1998,p 89.[96] Ansprenger, The Dissolution of the Colonial Empires, p 268.[97] Clarence⁃Smith, The Third Portuguese Empire, pp 179 - 180.[98] Castelo, “O Modo Português”, p 137; and Gerald J Bender, Angola under thePortuguese: The Myth and the Realit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8,pp xxiii - xxiv, 3 & 8 - 9.[99] Ansprenger, The Dissolution of the Colonial Empires, p 268.[100] Letter of 8 Nov 1956 (A / C 4 / 331, 20 Nov 1956, para 2), quoted in PatriciaWohlgemuth, “ The Portuguese Territories and the 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Conciliation, No 545, Nov 1963, pp 9 - 10.[101] General Assembly Official Records: 11th Session, 656th Plenary Meeting, 20February 1957, paragraph 73.[102] Wohlgemuth, “The Portuguese Territories and the United Nations”, p 7.[103] R F Holland, European Decolonization 1918 -1981: An Introductory Survey,London, Macmillan, 1985, p 153[104] Clarence⁃Smith, The Third Portuguese Empire, pp 179 & 185.[105] Portugues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Relações de Portugal com a China”,and Fernandes, Sinopse, pp 346 - 347.[106] Portugues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Relações diplomáticas entre Portugal e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passos para o seu estabelecimento” [Portugal⁃China diplomatic relations: steps for its resumption], Informação de Serviço[ internal memorandum], Lisbon, 20 October 1975; Diplomatic HistoricalArchives—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Lisbon.[107] The New York Times, 1 April 1975.[108] “Macau Report Hotly Denied”,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3 February 1977) inMoisés Silva Fernandes, “ Contextualização das negociações de Paris sobre a640
  • 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normalização das relações luso⁃chinesas, 1974 - 1979”, Negócios Estrangeiros,No 16, February 2010, pp 77 -78.[109] Garcia Leandro, Macau nos Anos da Revolução Portuguesa (1974 - 1979),Lisbon, Gradiva, 2011, pp 21 - 22.[110] Moisés Silva Fernandes, “O comportamento português sobre a transiçãopolíticae a integração regional de Macau na região do rio das Pérolas”, Administração /Xíngzhèng, Vol 10, No 36, July 1997, p 531.[111] 参见 Ming K Chan and Lo Shiu⁃hing, “Macao under Portuguese rule”, inHistorical Dictionary of the Hong Kong SAR and the Macao SAR, Lanham,Scarecrow Press, 2006, p 283; Lo Shiu⁃hing, “ Aspects of PoliticalDevelopment in Macao”, The China Quarterly, No 120, December 1989;Jonathan Porter, “ A Question of Sovereignty”, China Perspectives, 26,November / December 1999。[112] Chan and Lo, “Macao under Portuguese rule”, p 284; Hong Kong Standard, 10June 1999; Expresso, caderno especial Macau 1, 25 November 1995, pp 27 -28.[113] Communication to the Press, Press Services of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Lisbon, 6 January 1975; Diplomatic Historical Archives—Ministry of ForeignAffairs, and Diário de Notícias, 9 January 1987.[114] Portugues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Relações de Portugal com a China”[115] “China Welcomes Portuguese Government Statement: Yugoslav Report”, TANJUG,Beijing, 13 January 1975, in BBC Summary of World Broadcasts, 15 January 1975,FE/ 4804 / A1 / 1.[116] Fernandes, Sinopse, p 340.[117] “Aerograma cifrado no120 do embaixador de Portugal em Paris, António CoimbraMartins”, Lisbon, 13 February 1975, PAA M. 1165; Diplomatic HistoricalArchives—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118 ] António Coimbra Martins, Esperanças de Abril, Lisbon, Perspectivas &Realidades, 1981, p 433.[119] Portugues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Relações diplomáticas”.[120] Martins, Esperanças de Abril, p 436.[121] Portugues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Relações diplomáticas”.[122] 《澳门组织章程》 作为第 1 / 76 法律于 1976 年 2 月 17 日通过, 于当年 4月 25 日为葡萄牙新宪法所确认和维持。[123] Garcia Leandro, Macau nos Anos da Revolução Portuguesa, p 23.[124] 内容来自 1974 ~ 1979 年澳门总督李安道于 2002 年 7 月 25 日在里斯本接受的采访。740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125] 见 1976 年 《葡萄牙共和国宪法》 第 306 条及 1982 年、 1989 年、 1992 年及 1997 年修正案第 292 条, 以及经 1979 年 9 月 14 日第 53 / 79 号法律、1990 年 5 月 10 日第 13 / 90 号法律及 1996 年 7 月 29 日第 23 - A / 96 号法律修改的 1976 年 2 月 17 日第 1 / 76 号法律 《澳门组织章程》。[126] Herbert Yee, Macau in Transition: From Colony to Autonomous Region,London, Palgrave, 2001, pp 22 - 23.[127] Macau Organic Law, Law No 23 - A / 96 of 29 July 1996, Article 7 and 20.[128] Macau Organic Law, Law No 23 -A/ 96 of 29 July 1996, Articles 25, 72 and 12.[129] 这种权力划分模式将在本书有关 “双轨训政” 的章节中详解。[130] Articles 5 and 306, Constituiã,o da República Portuguesa, Coimbra, AtlântidaEditora, 1976. In the new constitution, Portugal consisted of continentalPortugal and the islands of the Azores and Madeira.[131] Garcia Leandro, “The Years of the Great Change 1874 / 1979”, in Luís FilipeBarreto ( ed ) Proceedings of the Seminar Paths of Macau and of Portuguese⁃Chinese Relations (1974 - 1999), Lisbon, Centro Científico e Cultural deMacau, 2010, pp 26 - 27.[132] 除了专属于里斯本的权力 (司法、 国防和外交), 当时立法和行政决策都由澳门做出, 澳门具有很大的立法权力, 因此, 共和国宪法未加限制的问题都在澳门解决。 内容来自 1974 ~ 1979 年澳门总督李安道于 2011 年 6月 28 日在里斯本接受的访谈。[133] John King Fairbank and Merle Goldman, China: A New History, Harvard,Belknap Press, 1998, pp 404 - 405 & 407.[134] Fernandes, Sinopse, p 350.[135] Ponto Final, 5 February, 1999.[136] Martins, Esperanças de Abril, p 456.[137] Fernando Lima, Macau: As Duas Transições, Vol 1, Macau, Fundação Macau,1999, p 533.[138] Martins, Esperanças de Abril, p 456.[139] Martins, Esperanças de Abril, p 434.[140] Fernandes, Sinopse, p 359.[141] Diário de Notícias, 9 January 1987.[142] “Programa do IV Governo Constitucional ” [ Program of the 4th ConstitutionalGovernment], Diário da Assembleia da República, 2a série, No 13, 5 December1978, p 227.[143] Martins, Esperanças de Abril, pp 440 - 443.[144] 莫塔·平托希望在谈判启动前能先试探一下公众的倾向, 但前提是无人840
  • 第一章  前途未卜的澳门反对。[145] “Comunicado Conjunto do Governo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e do Governoda República Portuguesa sobre o Estabelecimento de Relações Diplomáticasentre a China e Portugal” [Joint communiqué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diplomaticrelations between China and Portugal], Paris, 8 February 1979; DiplomaticHistorical Archives—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Lisbon.[146] Lima, Macau, p 533.[147] Lima, Macau, p 535.[148] “Chinese Foreign Minister Reports on Macau Accord to Fifth NPC Session”,Xinhua News Agency, Beijing, 2 April 1987, BBC Summary of WorldBroadcasts, 4 April 1987, FE / 8534 / C1 / 1 -4.[149] Expresso, 10 January 1987.[150] Lima, Macau, p 535.[151] “Acta das Conversações sobre a Questão de Macau” [Minutes of Conversationson the Macau Question ], Paris, 8 February 1979; Diplomatic HistoricalArchives—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Lisbon, paragraph 1.[152] Expresso, 10 January 1987.[153] Diário de Notícias, 26 and 31 December 1986 and 4 January 1987.[154] Expresso, 10 January 1987.[155] Fernandes, Sinopse, p 411.[156] Moisés Silva Fernandes, “O comportamento português sobre a transição políticae a integração regional de Macau na região do rio das Pérolas”, Administração /Xíngzhèng, Vol 10, No 36, July 1997, p 212.[157] Diário de Notícias, 26 December 1986.[158] Diário de Notícias, 3 January 1987.[159] Diário de Notícias, 4 January 1987.[160] Fernandes, “O comportamento português”, p 212.[161] Diário de Notícias, 9 January 1987.[162] “As Relações entre Portugal e a RPC: Análise da Estratégia Portuguesa, 1975 -1978” [Portugal⁃PRC relations: analysis of the Portuguese strategy, 1975 -1978],GEP/ DE/ 1 / 78; Diplomatic Historical Archives—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Lisbon, pp 112 -114.940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第二章  为 《中葡联合声明》 而谈一  开端北京认真考虑着手解决澳门问题的第一个迹象出现在 1982 年6 月, 当时邓小平发布了中国对香港和澳门主权的公开声明, 宣称这两块领土将在数年内以 “一国两制” 模式重归中国。 1983 年,中国驻里斯本大使称澳门问题在 《谅解备忘录》 中已有讨论, 这种言论说明中国已经愿意考虑开始谈判了。[1]出于政治考虑, 中方选择将澳门与香港类比, 强调两地的相似之处, 以证明两地将有同样的归宿。 中国认为港、 澳都曾 “沦陷” 于外国统治之下, 也都注定会回归到由历史纽带联结的中国内地, 不同的管治在两地造成的历史差异不是本质性的。 两块土地上的居民没有自决权, 也不能参与谈判。 中国政府希望用 “一国两制” 的模式将香港和澳门的回归问题一并解决, 也为台湾问题的解决定下一个标尺。 中国在就港、 澳两个问题进行谈判时谨慎地采取同一套策略, 这在与葡萄牙和英国分别签署的、 从形式到内容都类似的协定中显而易见。 不过, 两者之间仍存在一些引人注目的例外。[2]香港和澳门在历史和法律两方面都有明显差异, 这使得北京在05037
  • 第二章  为 《中葡联合声明》 而谈宣示主权合法性的过程中, 把英国和葡萄牙摆在了不同的位置。 在中国看来, 香港是不平等条约时代的产物, 但这块中国领土是在国际认可的裁决下被割让给英国王室的, 有关香港的三份条约使英国手中握有更多谈判筹码, 而且受到国际法保护。 而葡萄牙在澳门问题上缺乏相应的地位, 因而在谈判中不具备英国人所占据的立场,他们必须在澳门不具备清晰的地位的情况下, 摸索出一种态度。 由于没有必要的法律基础, 葡萄牙对于主权的立场根本就没有谈判的余地, 而澳门的事实主权为中葡所共有, 这是一种在特殊默契和利益共存的历史中逐渐形成的局面。[3]在殖民历程上, 澳门也有别于香港。 英国人把香港建成为一个证券和投资中心, 让工业和银行业齐头并进, 使其在经济上颇有成就; 而葡萄牙人控制下的澳门只是一个可以缅怀葡萄牙昔日辉煌的旅游城市。 葡萄牙人甚至未曾致力于推广葡语, 不主动鼓励华人学习葡语, 也很少有华人掌握这门语言, 尽管它是澳门的官方语言。相比葡萄牙治理下的澳门, 英国更重视香港, 因此对香港回归抱着更大的焦虑。 作为一个世界级金融中心, 香港具有国际重要性, 因此有关香港的谈判也比澳门谈判受到更多来自国际上的压力。 中葡和中英的双边关系也有极大的差异: 中葡之间与中英之间的实力对比更为悬殊。 北京认为英国比中国发达, 在国际社会中,英国可以与其平起平坐, 甚至需要被仰视。[4]由于以上原因, 各方在谈判中所体现出来的策略也不尽相同。自视世界大国的英国采取的是防御的姿态, 但牢牢控制着对华谈判的节奏, 并不时挑衅式地更改香港的政治结构, 扰乱中方阵脚。[5]而葡萄牙人则由于当时低落的国际地位, 在谈判中扮演顺从的角色, 将一些谈判特权拱手相让, 其中包括让北京来确定谈判日程。15038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里斯本相信, 避免在敏感问题上硬碰硬, 不引起北京的误会, 更有利于在谈判回归具体问题时向中方争取重大让步。[6]中葡正式谈判在 1986 ~ 1987 年进行。 在谈判过程中, 葡萄牙将治权移交给中国的具体时间以及未来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国籍这两个最为敏感的话题列入议事日程。 这两个话题都具有争议性,并反映出双方预期的差异。 中方尝试将中英就香港达成的协定照搬到对澳门问题的处理, 希望两地同时移交治权, 葡萄牙则认为香港的模式可以借鉴, 但应根据澳门的需要加以修改。 英国租借香港新界的租约于 1997 年到期, 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的日期也据此确定,但葡萄牙人不愿受此条款约束。 中方将 20 世纪末作为恢复行使主权时间一刀切的底线, 而葡萄牙人还是提出了更为宽泛的过渡期。相互妥协之后, 1999 年 12 月 19 日成了治权移交时间的唯一选择,葡萄牙领导人这才松了一口气, 并把中方的这个决策看作一大让步, 是中方灵活性的体现, 应予以重视。[7]关于国籍的问题包括要为持葡萄牙护照的澳门居民找到一种方法, 使其融入未来属于中国的澳门特区。 葡萄牙领导人认为这些居民应继续持有双重国籍, 而中国国籍法不允许双重国籍的存在。 中国领导人认为, 作为中国公民, 澳门华人应放弃葡萄牙国籍而只保留中国国籍。 在谈判过程中, 双方无法对此达成共识。 双方分歧的意见分别被载入两份备忘录里, 列为 《中葡联合声明》 的附录,国籍问题在协议签署之后, 被交给联合联络小组去解决。二  香港模式在鸦片战争中惨败之后, 中国被迫接受了 1842 年 8 月 29 日签25039
  • 第二章  为 《中葡联合声明》 而谈订的 《南京条约》, 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 同时开放五口通商, 外国人被赋予可不受中国法律约束的治外法权。 1843 年 6 月 26 日,《虎门条约》 生效, 香港正式成为英国殖民地。[8] 第二次中英战争①结束后的 1860 年 10 月 24 日, 《中英北京条约》 在北京签订,确认1858 年 《天津条约》 有效, 又迫使11 个港口开放, 外国人由此可以凭护照在中国境内畅行,[9]九龙半岛也被割让给英国。 1898年 6 月 9 日, 《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在北京签署, 将 350 平方英里的大陆土地及 235 个岛屿以 99 年租约的形式划归香港, 这些地方被称为新界。[10]英国政府更倾向于以租借地的形式从中国获取土地, 而非永久性割让, 以此避免遭到分裂别国国土的指责。[11]而对中国来说, 新界以租期明确的方式租借给英国可以将损失降到最低, 因此快速同意了新界展拓。 此前作为防御工事的九龙城寨被保留下来, 仍旧由中国人管辖, 英国人认为继续存有一个 “华人飞地” 不会损害其利益。[12]1898 年 10 月 20 日, 英国枢密院颁布女王敕令, 无视租约,宣布新界归属 “女王陛下的香港”,[13]此后, 英国当局的所作所为表明他们认为自己同时具有管辖香港岛和新界的权力。 1921 ~ 1922年的华盛顿会议期间, 中国政府试图寻求国际支持, 以废止领土租借契约。 为了削弱中方的指控, 英国人提出新界和香港岛都不属于租借地性质的说法, 但未被接受。[14]1941 ~ 1945 年, 香港被日本占领。 日本战败后, 中国曾希望收回香港, 但由于日本在香港的投降是由英国接受的, 英国于1946 年将香港恢复为 “皇家殖民地”。 尽管中国国内的民族主义者350① 即第二次鸦片战争。 ———译者注40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要求收复香港的呼声越来越高, 南京政府仍希望迟些时候再通过和平谈判的方式与英国解决香港问题。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未给中国对香港的政策带来任何改变。 20 世纪 50 年代初, 正值朝鲜战争最关键的阶段, 香港对中国具有更重要的地缘政治价值, 中国试图通过香港的作用分化英国和美国, 以此来打破美国对中国的封锁。 这种策略也保证中国可以得到重要的战略物资和外汇。[15]到了 20 世纪 70 年代后期, 香港的投资者开始思考 1997 年 6月 30 日到期的新界租约将如何影响他们的未来。[16]香港多个水库等重要设施地处占香港总面积 92% 的新界, 对整个地区的日常运转具有绝对关键的作用。 很多人认为, 如果英国无法插手新界租约到期后的安排, 香港岛和九龙将无以为继, 其重要经济地位必然丧失。 英国人明白, 在香港问题上与中国硬碰硬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这种做法最终只会招致内地重施断水断粮的封锁策略, 大批逃港者也会随之而来, 中国在这一地区也会增强兵力。[17]随着澳门问题逐渐演变, 香港模式受到一些影响。 1979 年 2月 8 日中葡签署的 《谅解备忘录》 令英国外交部关注 “葡萄牙管治下的领土” 这一说法是否可能被用于新界。[18] 港督麦理浩(Murray MacLehose) 于 1979 年 3 月在北京正式访问期间, 试图揭开这个谜团。 中国主政者邓小平让他安心, 保证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不会被改变, “请投资者放心”, 但邓小平并没有告知香港的政治问题会以何种方式解决。 中国领导人当时的表现说明他们还没有准备好对香港的未来发表看法, 他们关注的焦点仍是台湾。 1981年 9 月发布的关于台湾回归祖国、 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 说明大陆心目中的当务之急是解决台湾问题, 九条方针体现了以特别行政区 (享受高度自治) 形式实现两岸统一的设想, 在这一设想下,45041
  • 第二章  为 《中葡联合声明》 而谈台湾将维持原有的经济和政治制度。[19]随着事态的发展, 邓小平认识到, 由于台湾对大陆的敌视和美国的不支持态度, 台湾问题的解决无法在短期内实现, 中国决定将统一政策的实施延迟到一个妥当的时机, 而将关注重心转移到香港, 因为随着新界租约到期日益逼近, 香港的回归似乎既无法避免也更容易实现, 并且香港有希望成为解决台湾问题的有效策略的样板。北京很快就在香港问题上打破了沉默, 寻求与英国共同进入可以讨论归还香港事宜的状态。 中方意欲在不破坏香港经济繁荣和国际声誉的前提下, 于 1997 年收回香港主权。[20]1982 年 6 月, 在 12位港澳人士赴京拜会的场合上发表的一段官方致辞中, 中方的愿景得到了更加清晰的表达:1 (港澳) 两地皆为中国领土, 皆属中国主权; 2 中国不承认过往的任何不平等条约; 3 两块领土的回归将很快在一国两制的理念下实现, 其经济制度将保持不变。[21]中国政府认为, 1842 年的 《南京条约》、 1860 年的 《中英北京条约》 以及 1898 年的第二个 《北京条约》① 都不是在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 因此, 中国称它们为不平等条约, 并声明不承认这些条约的有效性。 中方认为, 国与国之间只有在平等基础上签订的条约才有约束力。[22]然而, 北京也意识到, 对英方来说这些条约是有效的, 而他们也有责任遵循其中的条款, 其中包括 1997 年550① 即 《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译者注42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香港 “租约” 到期这一条, 除非在即将进行的谈判中列出例外条款。[23]事实上, 英国的态度是, 根据国际法中不能因为歧视或不公平而认为某条约无效的原则,[24]中英条约的有效性应该得到尊重。[25]根据国际法, 不能根据 “谈判各方的议价能力是否平等以及条约规定的利益和义务是否公平” 来判断一个条约的性质。[26]马岛战争的爆发使得理解英国又多了一种角度, 但这种角度与现实脱节。[27]一些人认为, 英国在福克兰群岛的胜利令首相撒切尔夫人营造了一种英国仍旧称霸世界的假象, 而伦敦就是在这种幻象中开始与中国磋商有关归还香港的条款。[28] 然而, 中方明确地指出, 双方无可谈判, 在中国恢复行使香港所有主权和治权的条件下, 联合王国只能扮演 “合作者” 的角色。[29] 最后, 双方一致同意谈判只在外交领域进行。[30]1983 年 7 月, 英国和中国已经进行了多轮谈判, 但仍未形成共识, 于是双方定下了一个开启圆桌谈判的日期。[31]1984 年 9 月26 日, 在二十二次全体会议之后, 《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以下简称 《中英联合声明》) 终于由英国大使伊文思爵士(Sir Richard Evans) 和中国副外长周南在北京签署。[32] 12 月 19日, 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和中国总理赵紫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了正式文件。[33]中英就归还香港的谈判及 《中英联合声明》 的发布激起了有关澳门未来的各种猜测。 邓小平于 1984 年 10 月称澳门问题 “最多可以再等八年”, 以消弭舆论影响。 他坚持北京的首要任务是维护澳门和香港的经济和社会稳定。[34] 在猜测满天飞的情况下, 北京似乎对澳门问题惜字如金, 而葡萄牙政治领袖则就主要问题进行小650
  • 第二章  为 《中葡联合声明》 而谈心试探。 此时, 一些人猜测中国会为尽快收复澳门采取一些必要的步骤, 而另一些人则认为中国会继续将澳门作为向西方敞开的一扇门。 这些不确定性, 使本来就对这个问题持淡漠态度的葡萄牙外交部官员没有为与中国谈判拟下任何有效的策略。三  请葡萄牙上谈判桌有关香港回归的谈判结束之后, 很明显地, 澳门———而不是台湾———成为中国统一进程中的下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尽管邓小平向新闻界表明澳门问题可以再等, 但在中英谈判的收尾阶段, 中国领导人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希望与葡萄牙人共同着手确定澳门未来的倾向,[35]1984 年 11 月中国国家主席李先念在访问里斯本时将这一倾向表现得非常清楚。访问一开始, 中国外交部部长吴学谦就谈到了 《谅解备忘录》, 提醒葡萄牙人在 1979 年中葡建交之际, 葡萄牙已经承认了澳门属于中国领土,[36] 《谅解备忘录》 也为双方在相互认可的基础上开始磋商澳门移交的问题拓展出很大的空间。 李主席的访问是适时的, 中方以此恰当地表达了北京与里斯本开启澳门谈判的诚意。《谅解备忘录》 第二次被提及是在 1985 年 2 月李先念与澳门总督高斯达 ( Vasco Almeida e Costa) 会面之时。 李先念提出,1979 年的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应该按照协议中的原则开展和平谈判, 共同寻求澳门问题的解决。 1985 年 3 月, 香港报纸 《广角镜》 月刊披露了一些疑似中国收回澳门初拟方案的有关信息, 这份计划强调了北京对 1997 年 “同时收回” 香港和澳门的重视。 这篇文章宣称中方计划在恩尼斯总统 5 月访问北京期间讨论此事。[37]75043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中方在官方意见的表达方式上非常谨慎, 通常的做法是通过间接渠道发布消息。 在 1985 年 5 月 21 日恩尼斯总统抵达北京之前,葡萄牙代表团就揣测中方会想办法巧妙地推进澳门事宜, 澳门问题的提出在意料之中。[38] 由于缺乏与中国进行有效沟通的准备, 葡萄牙方面感到某种程度的不妥, 因此一度考虑取消这次访问。 那些对这次访问心存疑虑的人认为总统任期已届尾声, 这次访问的结果可能会给他的继任者造成麻烦。 葡萄牙国内对这次国事访问的意见分为两派, 一派主张迅速解决澳门问题, 而另一派则认为这个问题拖得越久越好。葡萄牙的畏惧心理使其领导层无力在谈判中占据强势立场, 也未能研究出一个可行的替代方案, 但葡萄牙谈判代表同时又希望保住自己国家的国际声誉, 也希望澳门问题的解决方式与香港的相差不大。 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 使得葡方无法成功地与中方讨价还价, 反而是中国代表非常清楚葡方在澳门问题上的矛盾态度, 齐心协力地不断利用葡萄牙的恐惧感, 消解他们的谈判议价能力。中国策略的核心是利用前后矛盾的信息使对手毫无还手之力。在为恩尼斯总统北京之行做准备期间, 中国驻里斯本大使馆宣布澳门不在会谈议程之中, 暗示访问将以中葡双边关系的一般性会晤为主要内容。 事实上, 在恩尼斯总统抵达北京前夕的一个非正式晚宴上, 葡萄牙驻北京大使从中国外交部一名副部长口中得知, 在与葡萄牙总统会谈时, 澳门将是一个议题。 但总统此时已经启程, 只有在抵达中国之后才能得知这一变化。[39] 事实证明, 这套棋高一着的战术使北京确保了葡萄牙总统既不会取消访问, 也不会不接受联合声明内容就返回葡萄牙, 让澳门问题的解决遥遥无期。中国总理赵紫阳代替抱恙的国家主席李先念出席了 1985 年 585044
  • 第二章  为 《中葡联合声明》 而谈月 22 日举行的会晤, 在会谈中, 葡方被告知 “解决澳门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40]对于随后安排澳门问题的首轮对话, 恩尼斯表现出认可的态度, 前提是中国、 葡萄牙的国家利益和澳门的地方利益都能得到保障; 而且, 无论即将于 1986 年 3 月举行的总统选举结果如何, 葡萄牙都将会遵守有关澳门的 1979 年协议。[41]同时, 恩尼斯也力图在澳门问题上开出葡方的条件, 为葡萄牙争取最大利益、 坚守重要原则。[42]在访华行程中, 恩尼斯总统表现出葡萄牙将采纳中方提议的倾向, 这令中国放下心来。 在看到葡萄牙人的赞成态度后, 赵紫阳提出了中方设想, 即未来澳门与香港同样采取 “一国两制” 的模式,并强调 “乐于见到这种模式在香港协议中得到具体化, 也同样强调接受随之而定的移交日期对于澳门的稳定的重要意义”。 中方设想澳门交接仪式 “可以在恢复行使香港主权的预定日期” 进行。[43]总统会晤的第二天, 葡萄牙外交部长雅伊梅·伽马 ( JaimeGama) 与中国外交部部长吴学谦发表联合公报, 宣告 “双方决定在不久的将来通过外交渠道进行对话以解决澳门问题”。[44]在一个记者会上, 恩尼斯总统指出, 自 1979 年起, 中国和葡萄牙就建立起了堪称典范的良好关系, 双方对于澳门的未来意见一致, 都有意愿共同维护澳门的地方稳定和发展。 这位葡萄牙总统还承认虽然澳门问题是由中方列入议事日程的, 但葡萄牙方面在李先念主席访问里斯本之前对此就有所预期。[45]回国后, 恩尼斯总统受到批评, 被指责作为葡萄牙首脑首次访华就启动了归还澳门的进程。 此时葡萄牙国内仍沉浸在前述丧失帝国的负面气氛中, 各政党及其领袖跃跃欲试想拿澳门问题作为批评政敌的切入点。 在澳门, 土生葡人 (Macaenses, 中葡混血人种, 也95045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有葡萄牙其他殖民地人后裔) 曾希望自己的意见被采纳, 如今感到遭受背叛, 于是通过媒体强烈地谴责葡萄牙总统。 但无论如何, 如果恩尼斯拒绝了北京的访华邀请, 其结果只能是激怒中国, 在当时的情形之下, 总统不可能冒这个险。 面对这些批评, 恩尼斯开始为自己辩护。 1985 年 6 月 7 日, 在国务委员会的一次讲话中, 恩尼斯指出时任总理的苏亚雷斯早已参与了有关归还澳门的交涉, 希望以此平息苏亚雷斯等人对他的指责。[46]他更提到, 早在 1975 年, 当时担任外交部长的苏亚雷斯就发出过同意中葡建交的照会。 1979 年签署的 《谅解备忘录》 是在 1978 年苏亚雷斯任总理期间议定的, 而1985 年签署的有关解决澳门问题的联合公报更是由当时的苏亚雷斯政府的外交部部长伽马谈判达成的。1985 年 9 月, 葡萄牙和中国的外交部长共同确定于 10 月葡萄牙议会选举后, 在联合国大会期间会面, 对澳门问题进行深入磋商。 在席尔瓦的领导下, 社会民主党在选举中获胜, 席尔瓦就任总理后开始着手处理旧日遗留问题, 并立即做出准备 “与中国开展有关澳门未来的首轮谈判” 的架势。 到了 1986 年 1 月, 中国领导班子告知葡萄牙驻北京大使, 他们也同样准备就绪, 可以开始谈判。[47]由于葡萄牙宪法的限制, 直到 1986 年 3 月总统选举后, 谈判才真正开始。 根据葡萄牙宪法, 澳门的管治必须以政府和总统共存制衡下的决策为依归, 这被称为双轨训政, 将在本书第三章进一步讨论。 苏亚雷斯大选获胜接任总统后, 中国政府代表获邀出席就职典礼, 中方趁此机会敦促葡萄牙开始谈判, 但未见成效。 中方的准备工作已十分充分, 甚至确定了组织谈判的团队领头人, 他就是曾带领过中英香港谈判中方代表团的外交部副部长周南。06046
  • 第二章  为 《中葡联合声明》 而谈周南在总统就职仪式上提醒总理席尔瓦, “澳门问题关系到中国人民的民族情感, 对中国来说是个敏感问题”。 卡瓦科·席尔瓦也表现得很坦率, 表示他的政府需要 2 个月时间来分析这个问题的利害关系。 双方一致确认 5 月下旬是就澳门问题展开谈判的恰当时机。[48]在 1986 年 3 月这个时间点, 对葡萄牙人来说, 澳门谈判不是头等大事, 所以尽管葡方表面准备着手谈判, 但注意力还是在总统选举上,[49]不过席尔瓦并不愿意把葡萄牙不积极的态度表露出来。 随后, 最受北京信任的中间人向席尔瓦转达了中国在澳门问题上的一些意向, 其内容如下:1 澳门的华人社群不希望葡萄牙的政党之争影响澳门;2 马万祺和他本人 (崔乐其) 忠心耿耿, 如若葡萄牙政府需要, 可代之向中国当局转达信息; 3 他们愿意向中方转告,应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谈判解决澳门问题, 不可强加于人, 因为中葡两国的尊严都应得到维护; 4 与英国对待香港不同,葡萄牙对澳门并没有巨大的实质利益, 也不需要讨论租约到期的问题。[50]会面结束后, 席尔瓦决定葡萄牙开始准备迎接与中国的谈判,并与外交部部长皮莱斯·米兰达 (Pires de Miranda) 共同确定葡萄牙在谈判中的目标应该是:确保政权的有序移交, 并保证澳门的稳定以及经济、 社会发展; 维护当地居民的权利和保障; 保存澳门的葡萄牙文化特质;加强与中国的友谊和合作, 加强葡萄牙在远东的影响力。[51]16047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葡萄牙的行动看起来有章可循。 在谈判的第一回合, 葡萄牙的目标包括避免让北京成为正式谈判的主要地点、 遵循非歧视原则、澳门与香港获得同样利益、 透明化、 在葡方需要时中方应有针对性地公开其政治意图及立场以便葡萄牙应对。[52] 席尔瓦认为最后一条最为重要, 为此他打算促请葡萄牙谈判代表 “在不做任何承诺的条件下”, 和缓地诱使中方 “正式或非正式地透露其全盘计划”。[53]无奈席尔瓦的谈判策略并不奏效。 葡萄牙代表团坐上中葡谈判桌时, 全无方略。 他们以为首轮谈判会主要就如何为未来谈判打好基础进行方法论的探讨。[54] 与此对比鲜明的是, 中国代表团有备而来, 当即宣布中国在该轮谈判上的立场, 此时距正式谈判启动只有一个月的时间。[55]不过葡萄牙方面知道, 在谈判进行的过程中,他们可以以单方面撤离澳门作为威胁, 以此来行使否决权。 这是葡方在谈判中的一个撒手锏。 根据相关记载, 澳门总督高斯达在1985 年 8 月这样说过:因为中国如此强大, 我们就要坐到谈判桌前吗? 500 年的殖民统治令人疲惫。 也许我们不应该再等 12 年。 一两年内,我们就可以离开。[56]四  探索出路中葡谈判第一次全体会议于 1986 年 6 月 30 日至 7 月 1 日在北京举行, 主要商讨谈判方式的具体细节。 葡萄牙代表团由外交经验260
  • 第二章  为 《中葡联合声明》 而谈丰富、 曾任葡萄牙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的葡萄牙大使麦端纳 (RuiMedina, 又译为梅迪纳) 率领, 成员包括葡萄牙驻香港总领事罗云纳 (Nuno Lorena, 又译为络雷纳), 前澳门经济事务政务司谢兆时(José Henriques de Jesus), 苏亚雷斯总统顾问贾斯柏 ( CarlosGaspar), 外交官、 葡萄牙外交部澳门问题跨部委员会成员林慕士(João de Deus Ramos, 又译为拉莫斯), 葡萄牙前驻联合国大使阿胜生 (João Ascensão)。 葡萄牙驻北京大使瓦雷利奥 (Octávio NetoValério) 担任代表团顾问。[57] 葡萄牙代表团原打算安排一位澳门代表参加谈判, 但由于中方认为澳门属中国领土, 因此该计划遭到拒绝。 澳门的地位原本就模糊不清, 加上 1975 年 1 月 6 日的照会以及 1979 年 《谅解备忘录》 这两个文件中葡萄牙对澳门地位的立场, 都让中国有充分理由不再继续纠缠澳门所属问题。 十年后, 澳门社会内部氛围变化巨大, 澳门居民的意愿也可能成为左右局势的力量, 但是里斯本不得不依循前任政府的决策。中国谈判代表团团长是外交部副部长周南, 他与罗云纳熟识,其渊源可以追溯到他们曾经同时在联合国工作过。 其他成员包括全国人大代表柯正平、 外交部法律顾问邵天任、 外交部港澳办公室主任柯在铄、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司长诸桦、 外交部港澳办公室副主任赵稷华。[58]中国方面在谈判中最先采取的步骤之一, 就是提交了一份阐明其官方立场的书面报告, 将其在澳门问题上的基本方针具体化。 中国人认为可以参照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协议, 在谈判的不同阶段逐步梳理出解决问题的路径。 尽管知道谈判会带来各种有协议可循的益处, 但葡萄牙人也看到协议给香港带来的不利因素, 协议设置的重重限制使得葡萄牙人难以扩大谈判范围, 无法为澳门争取更多的36048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选择, 这是葡萄牙人最为忧虑的。 但葡萄牙人同时也感觉到, 如果被迫接受以香港模式作为谈判的基础, 他们也许能够从中获取一些让步。[59]在讨论澳门基本状况的第一轮谈判中接受将香港模式作为标准之后, 葡萄牙人试图在第二、 第三轮谈判中, 转而利用澳门的实际情况, 为澳门争取更多让步。 葡方代表打出澳门的特殊性这张牌来争取谈判优势。第二次全体会议于 1986 年 9 月 9 ~ 10 日召开。 在讨论到移交日期和敏感的国籍条款时, 双方发生了分歧。 中方拿出一份联合声明的草案, 其中包括两个附件, 一个是关于中国对澳门的基本政策, 另一个是关于过渡时期两个联合工作小组的作用。[60] 中方期待葡萄牙人全面接受这些内容, 没有预料到会因此出现僵持局面,所以当葡萄牙人拒绝这份建议并在当年 10 月 21 ~ 22 日举行的第三轮谈判上拿出意见相反的提案时, 他们甚为不悦。 原本政治立场对立的卡瓦科总理 (社会民主党) 和苏亚雷斯总统 (社会党) 对葡萄牙的这份提案持一致的赞同态度, 提案对中方建议的整体框架表示接受, 但提出了一些建议, 并就中方有关联合声明的草案、 第一份附件及其他一些细节发表了意见。[61]双方的第三轮谈判出现了一些明显的摩擦, 以致在几个问题上相持不下, 其中移交日期和澳门居民国籍问题最为敏感。 为此, 双方各派出 3 名代表组成了一个联合工作小组, 专门化解谈判中的僵局。 林慕士率领贾斯柏及谢兆时代表葡方, 而中国外交部港澳办公室副主任赵稷华率领另 2 名成员代表中国。[62] 工作小组的任务是“讨论和修改在所有谈判中产生的协议和文件的草案”。[63] 然而,在双方思路和观点上的巨大差异成为联合工作小组的天然障碍, 想通过这个工作小组解决棘手问题更是难上加难。46049
  • 第二章  为 《中葡联合声明》 而谈中国领导人一心想要迅速解决澳门问题, 意欲在 1987 年 9月的中共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之前, 在 4 月份召开的全国人大上通过对协议的表决。[64]很多人认为, 联合声明的签署能确保邓小平提出的 “一国两制” 框架和开放政策得到落实, 两者对于中国内政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葡萄牙方面对中国国内潜藏的危机毫不关心, 他们不愿意仓促谈判, 不希望匆忙起草一份可能不利于澳门的协议。[65]与葡萄牙相比, 中国希望加快谈判步伐。 中方谋求迅速进入解决问题的快速通道, 以便在北京即将召开的两个全体代表大会上向全国展示其政治成就。 他们向葡方施加压力, 催促谈判进展。 在这样的背景下, 周南于 1986 年 11 月 17 ~ 22 日在中国外交部代表赵稷华和韩肇康的陪同下访问葡萄牙。 这次访问表面上看起来是一次礼节性拜访, 是对谈判地点不设在里斯本的一种外交补偿, 但实际上, 访问的政治目标明确, 是谈判的一种延伸。[66]在之前的香港谈判中, 中方要求所有谈判在北京进行, 所以葡萄牙领导人将这次中方到访当作一个胜利。[67] 里斯本仓促修改了中国代表的访葡行程, 想借此机会提升自己在谈判中的地位。[68]在此前 10 月进行的第三轮全体会议上, 几个重大的敏感问题未被提上谈判桌, 此时, 葡萄牙人把这些问题拿出来, 摆在访问里斯本的周南面前。五  谈判详情1986 年 11 月周南里斯本之行的意义主要在于讨论了几个敏感问题: 联合声明的签署日期、 联合联络小组的功能和驻地、 澳门归56050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还中国的日期以及 8 万葡籍澳门华人的未来国籍问题。 葡萄牙方面关注的焦点一是担心北京在过渡时期干涉澳门的行政事务, 二是维护居澳葡籍华人的利益。[69]葡萄牙移交澳门的具体日期被认为是最具争议性的话题。 早在1985 年 5 月 22 日会见恩尼斯总统时, 中国总理赵紫阳就提到中方将澳门回归和香港回归合并起来的愿望。 中方希望利用一切可行的方法促使葡萄牙接受这个先决条件。在整个中葡谈判的过程中, 中方往往通过媒体传达其意图或异议, 借此向葡萄牙施加压力。 北京不会直接与葡萄牙人对峙。 基于这种做法, 一份临时方案于 1985 年 3 月 16 日通过 《广角镜》 月刊曝光, 中方称之为在 1997 年 “同时解决” 香港和澳门问题的临时方案。[70]中方提出的方案是葡萄牙和英国同时撤离, 将港澳整合为一个特别行政区, 或将澳门与毗邻的珠海经济特区合并。 葡萄牙政府对此强烈反对, 他们反驳称, 不同的回归日期是香港与澳门各自独特性的反映, 两地差异极大, 就好像澳门与珠海完全不同一样, 应该根据香港和澳门不同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 分别成立两个不同的特别行政区。[71]葡萄牙人的意图是使中方偏离他们原本努力的方向, 有些时候这是奏效的, 在周南访问里斯本期间的动作就是一例。 当时, 席尔瓦、 米兰达和苏亚雷斯使尽解数, 决意不接受中国代表从北京带来的 “同时解决” 方案。 不仅如此, 他们还反过来小心翼翼地试探中方在移交时间上的底线。[72] 这个过程是分阶段展开的, 首先是米兰达尝试与周南就移交日期达成某个共识, 但未成功; 随后, 席尔瓦更进一步提出了一个更晚的过渡期, 加大双方的分歧, 以令周66051
  • 第二章  为 《中葡联合声明》 而谈南失措。 周南提醒葡萄牙总理注意中国的大国地位, 而席尔瓦总理却指出双方在谈判过程中保持友谊和合作的重要性, 并敦促周南考虑更长的过渡期对澳门稳定的积极意义: 延长过渡期能给正在进行的基础建设项目更多的时间, 能确保其在政权交替之前完工, 这样可以保证移交顺利进行。 最后, 周南在会见苏亚雷斯时再次尝试就移交日期达成共识, 但这次会谈陷入了互不相让的僵持局面。[73]一番较量之后, 葡萄牙方面明确了自身的责任, 同时对中国的权益也表示了承认。 问题是, 如果双方不就移交日期达成协议, 谈判就无法走出僵局。 从形势来看, 世纪末是移交澳门无法逾越的最后期限, 也是谈判重新展开的基础。[74] 向葡萄牙发出警告之后,中方转为默许态度,[75]媒体在揣度谈判进展时一度暗示, 周南曾以夺回澳门作为威胁, 试图迫使葡萄牙接受 2000 年前移交澳门领土的方案。 但一位葡萄牙外交部的发言人否认了葡萄牙曾受到过任何威胁。[76]席尔瓦总理后来在自传中承认, 周南的访问是一道难关, 当葡萄牙不向中方的 “良好意愿” 屈服时, 周南就以中国将单方面解决澳门问题相威胁。 在谈判的其他阶段, 葡萄牙人都能积极应对中方的威胁, 也敢于正面回应中国不肯让步的重大问题。[77]周南在澳门总督马俊贤的陪同下游览了葡萄牙北部, 对媒体避而不见。[78]后来在一次电视采访中周南解释了为何葡萄牙政府必须理解中国对在 20 世纪结束前收回澳门如此重视,[79]他说, 这是国家统一政策的重要目标, 而且已经对外宣布了。 虽然中国非常敢于在葡萄牙的承受范围内对其施加压力, 但还是尽量避免与葡方正面对立, 以免危及其实现两岸统一的大计。周南访葡行程结束后, 于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成立的工作小组在76052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1986 年 12 月 8 日举行会议, 但此次会议在回归日期上并没有任何突破, 而中方在这个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拒绝谈其他问题, 僵局依旧无法打破。[80]中方坚持 2000 年前必须完成移交这一点, 丝毫不退让, 态度强硬。[81]另外, 他们提出, 与谈判无关的葡萄牙其他政党人士对谈判的指手画脚是不可容忍的。 苏亚雷斯最亲近的幕僚、社会党籍议员安托尼奥·巴莱托 (António Barreto) 在 12 月 28 日的《消息日报》 (Dirìo de Notícias) 上发表了一篇文章, 提出葡萄牙可以接受的移交时间应该为 2007 ~ 2057 年之间。 中国领导人对此是不能接受的。 葡萄牙选择这个远远晚于 20 世纪末的时间, 是希望等到澳门开埠 450 年或 500 年之际再移交政权。[82] 《澳门日报》上的一篇文章对此强烈抨击:如此干涉谈判是极其粗暴的。 如果他们认为中国为葡萄牙的利益着想是软弱的表现……那他们就大错特错了。[83]尽管葡萄牙一再否认, 中方似乎仍然把巴莱托发表在 《消息日报》 上的文章当作葡萄牙政府的官方意见, 而不是个人观点。[84]为此事, 中方发出了一份正式外交函, 重申 “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对在 2000 年之前收回澳门的态度坚决、 不可动摇”。[85]此时, 谈判能否继续进行取决于葡萄牙方面如何降低此事的危害、如何实施下一轮谈判。葡萄牙谈判代表意识到, 固执地让中方接受一个 2000 年以后的移交日期是危险的, 且意义不大。[86] 这个判断得到了席尔瓦总理的认同, 但总统苏亚雷斯的态度截然相反。 苏亚雷斯似乎倾向于坚持将移交澳门放在 2003 年或 2007 年[87]这样更具历史意义的时860
  • 第二章  为 《中葡联合声明》 而谈间, 在葡萄牙居澳 450 周年时为其画上句号。 然而, 这种坚持在双方关系如此紧张的时刻是不合时宜的, 而且一些与澳葡政府有关的葡萄牙政客也借此名义掩盖他们意图将澳门占据至 2002 年, 即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 ( Sociedade de Turiso e Diversões de Macau,STDM, 即澳娱公司) 的幸运博彩专营合约到期为止。 推迟移交,可以保证澳娱公司的博彩收入在合约有效期前可被抽成到澳葡政府的葡萄牙人手里, 其中所涉及的个人利益的细节在有关东方基金会的章节有更多讨论, 后文将分析包括东方基金会在内的几个复杂的移交问题。苏亚雷斯寻求到同属社会党并任澳葡政府经济财政暨旅游政务司的孟智豪 (Carlos Monjardino) 的支持, 他被总统委任为护理总督 (代理总督), 在澳门总督离埠时行使总督权力。 1986 年9 月25日, 由于发现葡萄牙可以在谈判中以行动行使否决权, 孟智豪放出单方面撤离澳门的威胁, 这令中国非常担心:如果状况不能令我们满意, 我们会提前撤离。 我们不会有任何损失, 而且能保住颜面……不能像英国人那样被踢出香港。[88]然而, 多方面的考虑促使葡萄牙采取更为灵活的态度, 主要目的是维护葡萄牙的利益, 例如, 拥有葡萄牙背景的大西洋银行(Banco Nacional Ultramarino, BNU) 获 得 继 续 发 行 澳 门 货 币(Pataca, 澳门元) 的权力, 保留天主教会在澳门的地位, 以及举行联合联络小组会议的地点等。 在谈判过程中, 会议地点是一个容易引发争执的问题, 需要运用高超的技巧化解。 葡萄牙方面必须拿96053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出充分的理由, 才能让中方相信两地 (里斯本和北京) 交替比将会议地点固定在澳门更为有利。 在澳门开会便于中方前往和掌控,给他们带来安全感。 但随着北京对谈判的政治影响越来越大, 里斯本更需要通过摒除干扰和轮换会址的方式来与之抗衡, 同时保证澳门的治理不会受到北京影响。[89]周南在访问里斯本期间, 就联合联络小组事宜达成了一个协议。 中方接受了葡萄牙的立场: 小组会议将会在北京、 里斯本和澳门之间轮换举行, 协议签署一年以后小组常驻澳门。 而在周南访问期间双方未能达成共识的另外两个问题, 成了不断产生尖锐分歧的源头。苏亚雷斯总统和席尔瓦总理在移交日期上的分歧持续了近一年时间, 但在 1987 年 1 月 3 日, 双方共同召见了外交部长米兰达,[90]三天后, 总统召开了有关中葡谈判的国务委员会会议。 在会议上, 恩尼斯与总理席尔瓦对 《谅解备忘录》 产生了极大分歧。[91]这些分歧在本书前一部分已有详细分析, 阐释了葡萄牙领导人一致对外所要克服的困难。 不过中方对葡萄牙的这一内部争议倒没有很大反应。与此同时, 总统与总理之间的针锋相对引起了反对党的抗议,他们宣称不承认与中国的双边关系, 原因是巩固中葡关系的 1979年协议从来没有得到议会批准, 该协议的签署既没有经葡萄牙议会也没有经澳门立法会讨论, 因此违反了葡萄牙宪法和 《澳门组织章程》。[92]席尔瓦对此进行调和, 将该协定解释成一个记录双方谅解的备忘录, 而不是一个条约式的协议, 因此不需要经议会通过。有关争论蔓延到社会上, 愈演愈烈。为此, 席尔瓦着手准备在国务委员会会议上呈递证明中葡关系07054
  • 第二章  为 《中葡联合声明》 而谈合法性的文件, 其中包括 1979 年与中国在巴黎商议建立外交关系时产生的文件、 恢复邦交的联合公报, 以及向当时总理莫塔·平托提交的建议书, 其内容是对华协议的四个补充条款, 其中三条被中方接受。[93]随后, 葡萄牙政府发布了一份有关自 1974 年以来中葡关系的公报, 引用了最核心的文件, 其中包括: 葡萄牙外交部于 1975 年1 月 6 日向媒体发出的单方面声明, 披露葡方认为跟中国建交与日俱增的迫切性; 1978 年 6 月 14 日由葡萄牙内阁通过的秘密政令,它是给马丁斯大使下达的如何与中国交涉的指令; 其第一段的一部分是关于 《谅解备忘录》 的内容。[94]公报还据实证明了恩尼斯在谈判中的作用, 引用了 1985 年北京联合公报提到的两国 “同意在不久的将来通过外交渠道进行谈判, 以期解决澳门问题”。[95]内阁也提起, 尽管政府应负责外交政策, 但在澳门和帝汶的问题上, “宪法指引总统和政府共同肩负起这个责任”。[96]席尔瓦将这些信息公之于众的原因是他不希望自己因为前任政府所负责的事情而被指责。[97]1986 年 1 月 6 日, 苏亚雷斯和席尔瓦终于就澳门治权移交日期达成了一致。 许多人都赞成在香港回归之后归还澳门, 但具体的日期还没有确定。 葡萄牙似乎也希望有一个完备的谈判方案,能切实地促进他们的工作, 所以他们决定放弃此前不切实际的作风, 挑选了一位特命使节来负责向中方表达葡萄牙的立场, 而不是通过葡方谈判代表团的团长, 或是驻北京的葡萄牙大使, 以此来 “表现葡萄牙对华关系的重视”。[98]1987 年 1 月, 葡萄牙外交暨合作国务秘书苏维道 (Azevedo Soares) 被派往北京出任新的特命大使, 负责与北京沟通葡萄牙在澳门移交日期一事上的立17055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场。[99]他的任务是尽量推迟移交的时间, 但会考虑中方不接受1999 年之后移交的立场。苏维道返回后向里斯本汇报, 双方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即, 但许多问题仍没有出路, 其中包括澳门移交时间。[100] 外交部部长米兰达确信, “只有签订了协议, 才能解决一切问题”。[101]不过, 总理席尔瓦认为葡方已经在谈判上取得了一些重要的进展, 相较中方的初始立场, 葡萄牙甚至已经占据了有利地位。[102] 联合工作小组经过几次会议完成了协议文本的起草, 葡萄牙和中国外交部部长于 3月 14 日发布了联合公报, 宣布第四次全体会议将于 1987 年 3 月18 ~ 23 日在北京召开。在其他事项尚未议定之前, 关于移交日期的问题暂时处于搁置状态, 因此国籍问题就成了谈判的重头戏。[103] 尽管在第二轮磋商中, 双方均已预见到国籍问题的重要性, 应在其他次要分歧之前先行解决, 但有关谈判在一开始就遇到了巨大障碍。 对中国来说, 国籍赋有民族含义即血统原则 ( jus sanguinis); 但对于葡萄牙人来说, 国籍是由出生地所决定的, 即出生地原则 ( jus solis)。[104] 观念的差异导致了分歧, 葡萄牙觉得对澳门华人负有责任, 因为他们持有葡萄牙护照, 里斯本决意为这些人声张权利。 而对中国人来说, 国籍只是一个程序问题, 可以不带有政治意义, 中国 “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105]如果将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观念拢合在一起, 形成的解决方案是大多数澳门居民将会拥有葡萄牙和中国双重国籍。 中方建议 “如果中葡两个国籍中的葡萄牙国籍是根据出生地原则获得的———即此人出生于葡萄牙领土, 而非源于血统, 那么此人有权选择其国籍”。[106]这个提议遭到葡方的强烈反对, 他们对于国籍的含义非27056
  • 第二章  为 《中葡联合声明》 而谈常清晰, 他们不愿意让澳门成为例外, 澳门居民拥有重新选择国籍的权利对葡萄牙来说是一个麻烦, 他们担心会因此引致大批华人涌入澳门、 获取葡萄牙身份, 从而导致社会动荡。[107]葡萄牙人提出了自己的方案, 建议拥有双重国籍者放弃其中一个。 在移交之前取得葡萄牙护照的澳门华人居民可以选择持有葡萄牙护照或中国护照。[108]席尔瓦总理认为, 这是保证澳门稳定的最佳方案, 因为如果制定和实施一个具有限制性的政策, 会导致一些人放弃澳门, 去其他地方寻求机会, 这对于今后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内维护葡萄牙文化遗产没有任何益处。[109]根据欧洲联盟法律, 葡萄牙的 “任其选择” 政策有可能促使一些华人从澳门移民到英国, 因此英国政府对葡方这一建议表示不满。 英国不仅通过英葡之间的渠道向葡萄牙施加压力, 而且在欧洲经济共同体内提出这一议题, 抗议葡萄牙增加可以自由出入或过境欧共体的公民人数。[110]这个问题的多边化对葡萄牙来说没有任何益处, 这是因为葡萄牙的国籍法特别开放, 其散布在世界各地———尤其是非洲的几百万公民由于拥有双重国籍而得以进入欧共体。在单独面对与英国的双边关系时, 葡萄牙谈判者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英国政府担心葡萄牙为持葡萄牙护照的澳门华人争取到比拥有英国公民身份的香港华人更为优厚的待遇。 根据 1981 年 10 月30 日颁布的 《英国国籍法》, 香港居民之前拥有的 “英国属地公民身份” 被更改为 “英国海外公民身份”, 他们所取得的护照的地位和国际认可度都会降低,[111]持有者只能 “在第三国得到英国的领事服务和保护”, 而不能同时获得自由进入英国及在英国居留的权利。[112]正因为香港华人居民未获得全权英国护照, 所以英国政府37057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不用担心移交后的国籍问题。[113]葡萄牙谈判代表对英国式的处理毫无兴趣。 对已经获得葡萄牙国籍的, 他们不会予以剥夺, 也不接受任何有违葡萄牙国籍法的方案。 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方式, 可能反映了英国政府对大批香港(甚至澳门) 居民迁入英国的恐惧, 也说明了葡萄牙已经预料到不会有太多澳门华人选择前往葡萄牙居住。 即便如此, 持有葡萄牙护照的华人还是会比英国护照持有者少得多, 因此, 由国籍产生的移民问题给葡萄牙和英国带来的影响将是全然不同的。就在中葡两国谈判代表团竭力就国籍相关问题达成一致的时候, 里斯本在明知北京不会签署双重国籍协议的情况下, 仍不断建议在澳门建立合资格者可以获取双重国籍的制度。 正当此时, 一个解决方案形成了。 在席尔瓦任期的最后阶段, 葡萄牙外交部和联合联络小组共同寻找到了准许华人使用葡萄牙护照的方式, 即 “葡萄牙旅行证件”, 澳门居民在中国和澳门以外的地方可以持葡萄牙护照旅行。 拥有一本葡萄牙护照, 可保障澳门人自主选择离开澳门, 避免发生猝不及防的大规模出走。[114] 中葡双方都可以接受这个含义模糊的解决方式, 也都认为它是可以操作的。[115] 对中国来说, 这种情况不属于拥有双重国籍, 因为在中国领土上, “葡萄牙旅行证件” 将不具备任何效力。 对葡萄牙来说, 这就是拥有双重国籍, 因为在中国之外, 持有 “葡萄牙旅行证件” 的人将被当作中国人或葡萄牙人对待。[116]最后一轮谈判于 1987 年 3 月 18 ~ 23 日举行, 主要就宗教信仰自由、 天主教会在澳门的地位问题、 澳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大西洋银行发行澳门货币等问题进行了磋商。 国籍和公务员退休金问题将在下一章详细探讨。[117]470
  • 第二章  为 《中葡联合声明》 而谈全体会议在北京进行的同时, 葡萄牙国务委员会也于 1987 年3 月 21 日召开会议, 分析有关事项, 并通过了联合声明的定稿,其中包括有关葡萄牙护照的条款。 在会上, 葡萄牙共产党对维护澳门华人权益的必要性提出了看法: 假设如预期一样出现了涌向葡萄牙的移民潮, 那么维护澳门华人的意义何在? 总理给出了一个似是而非的答复, 他指出, 给澳门居民提供葡萄牙领事保护,是防止澳门居民大批离澳迁往葡萄牙的一个合理方法。 席尔瓦还解释道, 在归还澳门的过程中, 在澳人士和居民还将享受到一系列的优待、 权益、 保障和承诺。 澳门会成为一个特别行政区, 它将高度自治, 并拥有立法和司法独立的权力, 葡萄牙语将仍是官方语言之一。[118]第四次全体会议的总结公报宣布, 中葡联合声明将于 1987年 3 月 26 日草签。 当天, 麦端纳与周南在北京草签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 《中葡联合声明》) 及其两份附件, 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澳门的基本政策的具体说明》 和 《关于过渡时期的安排》。 签署协议的同时, 中葡两国政府也交换了有关澳门葡籍居民护照问题的备忘录。[119]1987 年 4 月 13 日, 中葡两国总理签署了联合声明。 席尔瓦形容当时情境 “庄严且非常荣耀”。 仪式上没有澳门人,[120] 这在澳门引起了强烈不满。 谈判是双方互相平衡进退的过程, 葡萄牙本可以坚持让澳门代表参与磋商, 但又担心如果按照道义原则让利益相关方都平等参与进来, 会在谈判中形成对峙, 他们认为只有在和缓中才能得到让步。57058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六  协议尽管在谈判过程中被排斥在外, 但澳门人确实从 《中葡联合声明》 中获得了权利和保障, 其中包括地方自治权和社会文化及经济上的自主和自由。[121]在 《中葡联合声明》 生效前夕, 席尔瓦在里斯本进行了一场有关 “澳门未来” 的公开演说。 他描绘了东西方交融的景象, 唤起了由葡萄牙辉煌往昔和澳门伟大历史带来的民族情感。 卡瓦科引导公众一同回首来路, 将澳门回归中国作为其终点。 他表示, 谈判“过程漫长, 有时艰辛”, 但就其状况和目的来看, 谈判是胜利的,“确保了该地区的有序移交, 保证了澳门居民中长期的合法权益和对未来的期许”, “巩固了葡萄牙文化在该地的存在”, 并 “推进了与中国的关系”。[122]卡瓦科在演说中提到, 在重大问题上, 葡萄牙实现了谈判目标。 葡萄牙获许到 2000 年前夕才离开澳门, 而澳门现有的行政体系在 2050 年前保持不变, 葡萄牙还可以继续通过澳门发展与东亚的关系。 席尔瓦最后强调了总理和总统之间的协作在谈判过程中以及保卫葡萄牙利益上所发挥的决定性作用。[123]席尔瓦的公开演说立竿见影, 在此之前, 曾有前总统恩尼斯领导的反对党, 即民主革新党 ( Partido Renovandor Democrático,PRD), 试图在议会利用不信任动议引起政治对立,[124]席尔瓦对此不以为意, 并表明决意于 1987 年 4 月在北京签署联合声明。[125]1987 年 4 月 3 日, 在议会接受不信任动议之后, 政府被解散。 但葡萄牙的政治危机并没有影响对华谈判。 议会表明不信任之后, 总67059
  • 第二章  为 《中葡联合声明》 而谈统苏亚雷斯仍旧迅速批准席尔瓦飞往北京, 避免联合声明的签署再生枝节。[126]葡萄牙舆论总体上对谈判达成的协议持认可态度, 而且, 似乎在解决澳门问题的过程中, 葡萄牙表现出了难得的国家意识。 总理和总统把澳门问题上升为国家事务, 向国务委员会咨询并征询了在野政党的意见。[127] 谈判过程不公开也被认为是 “说得过去”的。[128]但是, 对于此事在里斯本未经议会讨论[129] 及澳门土生葡人未被征求意见的事实, 媒体颇有微词。[130]葡萄牙人表示支持谈判, 对其结果也大体满意。 但与香港相比, 澳门的未来似乎是在仓促之间就被议定, 这曾引起一些不满,具体来说, 香港谈判用了 2 年多时间, 而澳门谈判则只有 9 个月,令人质疑它是否准备充分、 筹划得当。[131]有一些人也担忧为期 13年的过渡期是否 “足够创造一种能保障澳门人的利益并能确保葡萄牙文化在远东存续的机制”。[132] 葡萄牙谈判代表却表示 《中葡联合声明》 是 “非常成功的”, 比香港的协议更好。[133]他们认为,与中英协议相比, 澳门得到的条款更加有利: 澳门获得了更大的宗教自由, 澳门居民也可以拥有可靠的葡萄牙护照, 相比之下, 英国给香港人争取到的则远不及此。1987 年 4 月 13 日 《中葡联合声明》 在北京签署, 几天之后,席尔瓦开展了葡萄牙总理对澳门的首次访问。 这次访问的目的之一, 就是与澳门方面讨论 《中葡联合声明》 的内容, 在他离开澳门之际, 《中葡联合声明》 已被澳门人广泛接受: 1999 年以后, 葡裔的澳门居民可作为葡萄牙公民继续留在澳门, 公务员的职位将得到保留, 退休人员可以得到退休金。 外交部部长米兰达也表示, 葡萄牙已经实现了原有的目标, 《中葡联合声明》 是 1974 年以后葡77060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萄牙历史上无可比拟的一个重要协议和范例, 它展示了在对外交往的战线上, 如何有效地捍卫崇高的国家利益, 如何开展国家机构之间的合作, 如何清晰地定义政治目标以及外交部门的实战能力。[134]联合声明在中国也受到好评。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周南表示, 下决心在 20 世纪内解决澳门问题是实现国家统一的重要环节。[135]邓小平和李先念在 《中葡联合声明》 签署仪式上出现并表示满意,更证明了周南的看法。[136]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吴学谦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汇报了 《中葡联合声明》 的各方面情况,[137]据他的报告, 中国对澳门的基本政策 “充分体现了中国对澳门的主权原则, 也有利于长期保持澳门的发展和稳定”。[138] 邓小平向卡瓦科·希尔瓦承诺中国将会严格遵照双方协议, 在回归后保持澳门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139]赵紫阳总理也向参加第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香港和澳门代表保证, 中国会遵守有关香港和澳门的联合声明及其附件。[140]七  皆大欢喜?先行的中英香港谈判成为澳门问题谈判的模板, 中方有动力积极寻求与葡萄牙一起平稳解决问题。 葡萄牙方面也尽力保持适当的谈判节奏, 并参照英国人在香港谈判中获取的好处, 为澳门争取中方让步。 这种以配合姿态进行谈判的出发点, 令葡萄牙自身的谈判策略结构明显地松散, 但也使得中方谈判代表态度软化。 最终, 葡87061
  • 第二章  为 《中葡联合声明》 而谈萄牙认为有关澳门问题的 《中葡联合声明》 比中英之间的香港协议 “更有远见”, 这主要指立法会的选举制度 (2 / 3 的议员由选举产生且主席不由总督出任), 虽然这并不是中葡谈判的直接结果。中方在谈判中融合了亲和及模棱两可等技巧, 这在谈判全程中都有迹可循: 葡萄牙官员发现他们利用观光游览和盛宴上的交谈建立私人关系, 并由此促使他们向中方的立场靠近。 1985 年葡萄牙总统访问中国时, 北京方面的谈判技巧得到集中体现, 尽管恩尼斯总统也是带着开启首轮谈判的心理准备到访的。 中葡目标一致, 但背后的驱动迥异; 双方共同展望澳门的和平交接, 但出发点不同: 对于葡萄牙人来说, 最重要的是遵守早前达成的 《谅解备忘录》 等协议, 而中方则认为维护公平的原则和维护颜面具有更大的象征意义。在这些基础之上展开的谈判经历了几个阶段, 其间葡萄牙领导人之间也有过意见分歧, 尤其是在归还日期的问题上双方意见极不统一。 谈判体现了领袖才能 (例如苏亚雷斯的政治表现) 在创造一项成就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 对此下章将有更多详述。 从结果来看, 谈判是圆满的, 双方都赢得了总体的成功。 下一章将讨论葡萄牙在所谓的过渡时期 (1988 ~ 1999 年) 的策略。注    释[1] Moisés Silva Fernandes, Sinopse de Macau nas Relações Luso⁃Chinesas, 1945 -1995, Lisbon, Fundação Oriente, 2000, pp 381 & 385.[2] Herbert Yee, Macau in Transition: From Colony to Autonomous Region, London,Palgrave, 2001, p 3.970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3 ] Francisco G Pereira, Portugal A China e a “ Questão de Macau”, Macau,Instituto Português do Oriente, 1995, pp 11 & 20.[4] Yee, Macau in Transition, pp 3 - 5.[5] 英国希望改变香港的权力结构, 即立法会成员的指派方式, 他们希望立法会由选举产生。 在澳门, 葡人治理时期已经有一定比例的立法会议员由选举产生, 这在联合声明中可以得到保留。[6] Boaventura de Sousa Santos and Conceição Gomes, Macau, o PequeníssimoDragão, Porto, Edições Afrontamento, 1998, p 492.[7] 一些结论由从葡萄牙外交官的访谈中获取的信息得出。 12 月 19 日这个日期是在北京最后一轮谈判中的一次午餐会上约定的, 周南说当年的最后一天是可行的, 但他知道葡萄牙人重视除夕, 所以建议提前 5 天, 有人提出圣诞节更为重要, 后来周南就建议 12 月 20 日。[8] Gerald Segal, The Fate of Hong Kong, London, Simon & Schuster, 1993, pp10 - 11.[9] Segal, The Fate of Hong Kong, pp 14 - 15.[10] Jayawickrama, “The Right of Self⁃Determination”, p 90.[11] Peter Wesley⁃Smith, Unequal Treaty 1898 - 1997, Revised Edition, Hong Kong,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p 58.[12] Steve Tsang, Hong Kong, An Appointment with China, London, I B Tauris,1997, pp 7 - 11.[13] Jayawickrama, “The Right of Self⁃Determination”, p 90.[14] Wesley⁃Smith, Unequal Treaty, pp 272 and 229 - 231.[15] Tsang, Hong Kong, pp 33 - 34, 53 - 54, 62 - 63, 71, 79 for the wholeparagraph.[16] Willem van Kemenade, China, Hong Kong, Taiwan, Inc , London, Abacus,1999, p 75.[17] Percy Cradock, Experiences of China, London, John Murray, 1999, pp 177 -178 & 162.[18] Pereira, Portugal e China, p 70.[19 ] Cradock, Experiences of China, pp 163, 166 - 167 & 169 for the wholeparagraph.[20] Cradock, Experiences of China, pp 169 - 171; Robert Cottrell, The End ofHong Kong: The Secret Diplomacy of Imperial Retreat, London, John Murray,1993.[21] Fernandes, Sinopse, p 381.[22] Wesley⁃Smith, Unequal Treaty, p 4 and Jermain T M Lam, “ Sino⁃British080
  • 第二章  为 《中葡联合声明》 而谈Relations over Hong Kong during the Final Phase of Political Transition”,International Studies, 34, 4, 1997, p 427.[23] Cradock, Experiences of China, pp 162.[24] Lam, “Sino⁃British Relations”, p 427.[25] Wesley⁃Smith, Unequal Treaty, pp 3, 4 & 298.[26] Georg Ress, “The Hong Kong Agreement and Its Impact on International Law”, inJürgen Domes and Shaw Yu⁃ming ( eds ), Hong Kong, A Chinese andInternational Concern, Boulder, Westview Press, 1988, p 133.[27] Cradock, Experiences of China, pp 172 - 173.[28 ] Jean⁃Luc Domenach, “ Hong Kong: O Fim de Uma Colónia ”, PolíticaInternacional, No 14, Vol 1, Spring⁃Summer 1997, p 12.[29] Kemenade, China, Hong Kong, Taiwan, p 77.[30] Kemenade, China, Hong Kong, Taiwan, pp 77 - 78.[31] Cradock, Experiences of China, pp 183 - 186.[32]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11 月 14 日通过了 《中英联合声明》, 英国议会随后于 12 月初通过该声明。[33] 据 《北京周报》 1984 年 12 月 24 日文, 在协议签署并封缄后, 周南赞扬了撒切尔在中英谈判中体现出来的 “远见和政治家风范”, 以及她为成功解决香港问题做出的卓越贡献。[34] “Deng Xiaoping Says Macau Problem Can Be ‘Kept Aside’”, Wen Wei Po,Hong Kong, 7 October 1984, in BBC Summary of World Broadcasts, 10 October1984, FE / 7770 / A3 / 2 and 3.[35] Jaime Gama, Política Externa Portuguesa, 1983 -1985, Lisbon, Ministry of ForeignAffairs, 1985, pp 291 -292.[36] Fernandes, Sinopse, p 399.[37] Fernandes, Sinopse, p 401.[38] Gama, Política Externa Portuguesa, pp 291 - 292.[39] 内容来自 2002 年 8 月 7 日在里斯本对驻华大使安多尼·科斯塔·罗布(António Costa Lobo) 大使 (1982 ~ 1985 年) 的访谈。[40] “Chinese Foreign Minister Reports on Macau Accord to Fifth NPC Session”, XinhuaNews Agency, Beijing, 2 April 1987, in BBC Summary of World Broadcasts, 4 April1987, FE/ 8534 / C1 / 1 -4.[41] Expresso, 30 August 1986.[42] 内容来自 2002 年 8 月 7 日在里斯本对罗布大使的访谈。[43] Expresso, 30 August 1986, for the last paragraph.[44] “China and Portugal Agree to Discuss Macau”, Xinhua News Agency, Beijing,180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23 May 1985, in BBC Summary of World Broadcasts, 24 May 1985, FE / 7959 /A1 / 1 - 2.[45] Jornal de Notícias, 24 May 1985.[46] “Acta do Conselho de Estado” [Proceedings of the Portuguese Council of State],No 9, 17 June 1985, Archives of the Presidency of the Portuguese Republic,Lisbon.[47]整段请参见 Aníbal Cavaco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Lisbon, Temas eDebates, 2002, pp 203 - 204。[48]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 205.[49]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6 January 1986.[50]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 205.[51]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p 205 - 206.[52] “Relatório das Negociações e Acordo Luso⁃Chinês sobre Macau” [Report of theNegotiations and Sino⁃Portuguese agreement on Macau], Informação de Serviço[internal memorandum],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Lisbon, 29 June 1987,paragraph 6.[53]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 206.[54] Pedro Pires de Miranda, Política Externa Portuguesa, 1985 - 1987, Lisbon,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1987, pp 192 - 193.[55] Fernandes, Sinopse, p 410.[56]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22 August 1985.[57] “Relatório das Negociações e Acordo Luso⁃Chinês sobre Macau”, paragraph 4, andPedro Pires de Miranda, “The Joint Declaration Negotiations”, in Luís Filipe Barreto( ed ), Proceedings of the Seminar Paths of Macau and of Portuguese⁃ChineseRelations (1974 - 1999), Lisbon, Centro Científico e Cultural de Macau, 2010,p 72.[58] “Relatório das Negociações e Acordo Luso⁃Chinês sobre Macau”, paragraph 5.[59]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p 206 - 207.[60]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 207.[61]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 207. 具体细节包括: 延长过渡期, 过渡时期葡萄牙维持管理, 保证政权移交后体制和权利保障五十年不变。[62] Fernandes, Sinopse, pp 411 & 414.[63] “Chinese Foreign Minister Reports on Macau Accord to Fifth NPC Session”, XinhuaNews Agency, Beijing, 2 April 1987, in BBC Summary of World Broadcasts, 4 April1987, FE/ 8534 / C1 / 1 -4.[64] Miranda, “ The Joint Declaration Negotiations ”, pp 74 - 75, and Silva,280
  • 第二章  为 《中葡联合声明》 而谈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 206.[65] Chang Jaw⁃ling, “Settlement of the Macao Issue: Distinctive Features of BeijingsNegotiating Behavior ”, Case Western Reserv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Vol 20, No 1, Winter 1988, pp 267 - 269.[66] Expresso, 22 November 1986.[67]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 207.[68] Expresso, 22 November 1986.[69]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 208.[70] Fernandes, Sinopse, p 401.[71] Miranda, “The Joint Declaration Negotiations”, pp 74 - 75.[72]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p 208 - 209.[73]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p 208 - 209, for the whole paragraph.[74]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 209.[75] Expresso, 22 November 1986. 应该是周南在与米兰达会晤中做出了威胁(后由与相关当事人访谈证实)。[76] Diário de Notícas, 10 January 1987. 外交部对外宣称谈判在双方互相尊重的气氛中进行。[77]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p 209 - 210.[78] 周南的波尔图之行气氛近较里斯本会晤轻松。 具体细节参见 “The JointDeclaration Negotiations”。[79] O Tempo, 8 January 1987 and “China Optimistic about Quick Solution of MacauIssue”, Lisbon, Xinhua, 23 November 1986, in BBC Summary of WorldBroadcasts, 25 November 1986, FE / 8425 / A1 / 2.[80]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p 209 - 210.[81] “China Seeks Return of Macau Before 2000”, Beijing, 31 December 1986, inBBC Summary of World Broadcasts, 1 January 1987, FE / 8454 / i.[82] Diário de Notícias, 28 December 1986.[83] O Tempo, 8 January 1987.[84] Miranda, “The Joint Declaration Negotiations”, p 74.[85]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 210.[86] Pedro Catarino, “Macau Seen from Four Angles at Four Different Moments in ItsHistory: From Macau, Hong Kong, Lisbon, and Beijing”, in Barreto ( ed ),Proceedings, pp 89 - 108.[87] 如第一章所述, 葡人首次登陆和定居澳门的时间不确切, 所以 1553 年或1557 年是葡人 “开埠” 的官方说法。[88]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25 September 1986.380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89] Pedro Catarino, “Macau Seen from Four Angles”, pp 103 - 104.[90]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 211; Fernandes, Sinopse, p 418.[91] 恩尼斯总统宣称 《谅解备忘录》 仍在总理办公署的档案中, 而席尔瓦则声明文件并未归档。 Expresso, 10 January 1987.[92] Fernandes, “Contextualização das negociações”, p 112.[93] Diário de Notícias, 7 January 1987.[94] Diário de Notícias, 9 January 1987, 有关文件详情分析请见前文。[95] Expresso, 10 January 1987 and Diário de Notícias, 9 January 1987.[96] Diário de Notícias, 9 January 1987.[97]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 212.[98]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p 211 - 212 & 215.[99] Fernandes, Sinopse, p 420.[100] Diário de Notícias, 26 January 1987.[101] Diário de Notícias, 30 January 1987.[102]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 215.[103] Diário de Notícias, 20 March 1987.[104] Portuguese Nationality Law of 1981 (Law 37 / 81).[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 3 条。[106] “Relatório das Negociações”, paragraphs 47 - 50.[107] “Relatório das Negociações”, paragraphs 50 - 52.[108] “Relatório das Negociações”, paragraphs 50 - 52.[109]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 208.[110 ]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 216; Vieira, “ Macau and the Future ”,p 147.[111] “Relatório das Negociações”, paragraph 116.[112] Chang, “Settlement of the Macao Issue”, p 264.[113]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 208.[114]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 216.[115] Miranda, “The Joint Declaration Negotiations”, p 75.[116] 与 《中葡联合声明》 同时签署的备忘录并没有提及葡萄牙人后裔的国籍问题。 1981 年葡萄牙国籍法的修正案规定葡萄牙护照持有者的子女按血统原则是葡萄牙人 (第 37 / 81 号法律), 并有权持有葡萄牙护照 (第 25 /94 号法律)。[117]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p 216 - 217.[118]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p 217 - 218.[119] “Chinese Foreign Minister Reports on Macau Accord to Fifth NPC Session”,480
  • 第二章  为 《中葡联合声明》 而谈Xinhua News Agency, Beijing, 2 April 1987, in BBC Summary of WorldBroadcasts, 4 April 1987, FE / 8534 / C1 / 1 - 4. 有关内容当即公开宣布。[120] 立法会主席宋玉生 (Carlos d Assumção) 和土生葡人律师、 作家飞历奇(Henrique de Senna Fernandes) 是两个例外。 马俊贤总督以葡萄牙国务委员会顾问的身份被邀请, 而孟智豪和澳门政务司高秉伦 (Mário Cordeiro)是葡萄牙政府提名的嘉宾。 Fernandes, Sinopse, p 429.[121] “Joint Declaration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Portugal on the Question of Macau”, Beijing, 13April 1987, paragraph 2.[122] Diário de Notícias, 26 March 1987 for the paragraph.[123] Diário de Notícias, 26 March 1987.[124] 不信任提议据说是由于政府取消一次代表团访问苏联的行程引起争议而产生的, 行程包括顺访爱沙尼亚, 当时民主国家议会都不对苏联进行正式访问。 在未来立法会选举中无法增加胜算的情况下, PRD 希望通过该提议在议会中增加自己的政治影响。 Maritheresa Frain, “ OPSD comopartido dominante em Portugal”, Análise Social, 4th Issue, Vol xxxi (138),p 990. Expresso, 4 April 1987 and Diário de Notícias, 3 April 1987.[125]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 218.[126] Expresso, 17 April 1987.[127] Diário de Notícias, 9 March 1987.[128] Diário de Notícias, 11 April 1987.[129] Diário de Notícias, 28 December 1986; Diário de Notícias, 28 January 1987.[130] Diário de Notícias, 11 April 1987.[131] Diário de Notícias, 11 April 1987.[132] Diário de Notícias, 11 April 1987 据席尔瓦的自传 (Autobiografia Política,p 215), 在经历了 13 年的过渡期且在香港之后 2 年半才移交, 1999 年12 月 20 日这个日子对葡萄牙来说是可以接受的。 据 Diário de Notícias(20 March 1987), 澳门总督马俊贤也认为 1999 年是适当的时间, 为了维护澳门居民的利益也可以进一步调整具体日期。 外长米兰达也在文章中表达了他的看法, 参见 Miranda, “ The Joint Declaration Negotiations”,p 75。[133]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 217.[134] Miranda, Política Externa Portuguesa, p 162.[135] Diário de Notícias, 27 March 1987.[136]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 220.[137] Beijing Review, 13 April 1987. “ Chinese Foreign Minister Reports on Macau580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Accord to Fifth NPC Session”, Xinhua News Agency, Beijing, 2 April 1987, inBBC Summary of World Broadcasts, 4 April 1987, FE / 8534 / C1 / 1 - 4.[138] “Chinese Foreign Minister Reports on Macau Accord to Fifth NPC Session”,Xinhua News Agency.[139]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 221.[140] Beijing Review, 13 April 1987.680
  • 第三章  过渡时期与 “本地化”第三章  过渡时期与 “本地化”《中葡联合声明》 诞生之后, 还有许多问题有待在葡萄牙移交政权之前通过谈判解决。 1989 年政治风波后, 中国领导班子有所变化, 但其整体策略维持不变。《中葡联合声明》 于 1988 年 1 月 15 日起正式生效, 从这一天到 1999 年 12 月 19 日的交接仪式为止的这一段时期被称为过渡时期, 澳门政权移交的准备工作就是在这段时间进行的。 这期间, 葡萄牙政府对澳门的权力不变, 负责澳门的行政管理, 唯一的例外是有效期超过 1999 年的土地契约批给。虽然 《中葡联合声明》 赋予了葡萄牙在政权移交前继续独立治理澳门的权力, 但也欢迎中国政府与之合作以促进澳门的发展和稳定。 该协议是指引澳门在葡萄牙撤离后能保持延续性的蓝图, 需要双方携手合作以促进澳门政治和经济的发展。过渡时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信息透明和彼此信任必不可少。不仅葡萄牙和中国政府要相互表明立场, 葡萄牙中央政权和澳葡政府之间也须如此。 任何一方的内部政局变化都可能给过渡进程带来压力, 进而导致前功尽弃, 因此葡方非常重视随时与中方保持共识。 保持共识可以有效地稳定民心, 以便葡萄牙政客在撤离过程中能在公众心目中树立尊严的形象。 如前所述, 里斯本对澳门的淡漠78063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态度和去殖民化带来的民族心理创伤, 决定了葡萄牙国家领导人对待谈判的态度, 即希望以谈判取得的成就作为国内政治的资本。 这种意识对未来产生了影响, 因为他们所采取的方法和立场必须长期得到保持和延续才能达到他们的目的。《中葡联合声明》 确立了双方在过渡时期磋商的制度原则, 其中以联合联络小组 (JLG) 和土地小组 (LG) 最为关键。 这两个小组的任务是解决具体事务中的问题, 不到万不得已, 两国政治领导不会介入, 不过每次联合联络小组开展正式会议之前, 葡萄牙驻华大使和中国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副主任都会举行非正式的会面。 葡萄牙驻华大使会正式知会里斯本外交部、 同时非正式知会澳门总督, 转告中国在联合联络小组接下来的议题上的立场。[1]本章首先将考察葡萄牙在过渡时期与中国谈判的背景, 探寻葡萄牙国内政治环境如何对其决策发生影响, 分析1988 ~ 1999 年影响政策制定的人物及其观点; 然后将分析联合联络小组讨论解决的三个彼此联系的问题: 语言的本地化、 公务员的本地化以及法律的本地化。一  双轨训政与澳门关于谁能代表国家与中国谈判的问题, 葡萄牙国内意见极不统一,由此使得有关澳门问题究竟责任属谁的争议更加复杂。 领导人的个人风格对葡萄牙在过渡时期的澳门策略部署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策略制定的依据是国内政治环境, 包括派系关系和领导性情。 如果出现了来自不同党派的总统和总理共同执政的局面, 政策的制定则几乎完全取决于一党党魁认为在这件事情上与其余各方合作的价值有多大。88064
  • 第三章  过渡时期与 “本地化”对华谈判一直由葡萄牙政府负责, 所以中葡联合小组 (具体见后文) 的代表接受葡萄牙外交部的指令; 在小组休会期间, 外交部与总理商议, 而不是总统; 但澳门总督听命于总统, 不必直接向总理负责。 因此, 总督与联合联络小组的葡方代表之间可能发生分歧。[2]更糟糕的是葡方的小组组长常驻葡萄牙, 只在会议期间才到澳门。更有甚者, 文礼治 (Carlos Montez Melancia) 出任澳督期间(1987 年 7 月至 1991 年 4 月) 设置了一个主管过渡时期事务的职位, 即过渡期事务政务司。[3]所以在文礼治的任期内, 有两个主管谈判的职位: 一个是联合联络小组的葡方组长, 代表葡萄牙政府;另一个是澳门的过渡期事务政务司, 代表澳门总督。[4]如图 3 - 1 所示, 葡萄牙总统通过总督表达其对澳门治理的意见, 如果总统认为有必要对谈判施加某些影响, 他可以知会联合联络小组里葡方代表中的总统代表。 在联合联络小组里, 葡萄牙一方有三位外交官, 一位担任组长, 一位任副组长, 还有一位是葡萄牙驻北京大使馆的参赞。 葡方另外两个小组成员是总统和总理个人委派的, 尽管这没有正式的依据。图 3 -1  澳门双轨训政制度注: 仅在文礼治任期内。98065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这种源于里斯本的双轨并行的政治格局往往导致谈判前后不一。 在两党共治时期, 政治上的共识更难达成, 个人或党派的利益有可能会超越国家利益, 是否有利于其在国内政局中获益, 成了衡量是否需要达成共识、 达成何种程度的共识的标准。 当总统与政府意见相左时, 他们往往采取 “平行外交” 的模式, 各干各的。[5]如前所述, 在中葡谈判最后阶段确定澳门政权移交日期的关键时刻,葡萄牙内部的局势就是如此。 而在过渡时期, 主要领导人之间的分歧同样削弱了葡萄牙的谈判力量。如表 3 - 1 所示, 将过渡时期划分为两个阶段更有利分析: 第一阶段是 1988 ~ 1995 年的社会民主党和社会党共治时期, 第二阶段是 1995 ~ 1999 年社会党执政时期。在葡萄牙政体中, 总统的权力大致是礼仪性的, 可根据总统的个人风格和偏好执行。 直到 1995 年, 葡萄牙的内政格局与 1986 ~1987 年谈判期间分属不同党派的总理席尔瓦与总统苏亚雷斯共治时期的状况相比变化不大。 1995 ~ 1996 年以后, 葡萄牙的政局发生了转变, 新任总理和总统来自同一政党 (社会党)。如表 3 - 1 所示, 两党共治时期 (1988 ~ 1995 年) 的葡萄牙政局可以以 1991 年为线再划分为两个阶段。 1985 ~ 1995 年, 席尔瓦领导着社会民主党, 他是一位没有外交经验的经济学家, 认为澳门在经济上对葡萄牙无足轻重, 明显不关心澳门事务, 经常将澳门事务抛给总统办公室解决。 1986 ~ 1996 年担任总统的苏亚雷斯在外交上经验丰富, 并且重视澳门问题。[6] 在 1991 年之前, 总理席尔瓦和总统苏亚雷斯在澳门问题上大致沿用 1986 年以来的方针, 在这期间, 苏亚雷斯事事过问, 而席尔瓦则保持低调。 如前章所论,苏亚雷斯总统在中葡谈判早期发挥了关键的作用, 展现了领袖风0906667
  • 第三章  过渡时期与 “本地化”范。表 3 -1  过渡时期的葡萄牙决策者 (大概任期)年份联合联络小组组长外交部长 总理 总统 澳门总督198819891990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19981999SimõesCoelho(施莫士)PedroCatarino(贾达林)AndersenGuimarães(吉马良斯)Jorge Ritto(里托)SantanaCarlos(贾安栋)Deus Pinheiro(皮涅伊罗)(社会民主党)DurãoBarroso(巴罗佐)(社会民主党)Jaime Gama(伽马)(社会党)Cavaco Silva(席尔瓦)(社会民主党)AntónioGuterres(古德礼)(社会党)Mario Soares(苏亚雷斯)(社会党)Jorge Sampaio(沈拜奥)(社会党)Carlos Melancia(文礼治)(社会党)RochaVieira(韦奇立)(社会民主党)两党共治时期合作时期   因此, 1988 ~ 1991 年, 葡萄牙的澳门策略体现了苏亚雷斯总统的个人观点或是个人利益所在, 而总督文礼治在澳门将策略付诸行动。 没过多久, 葡萄牙媒体开始谴责文礼治的政府不清不廉; 到了 1990 年底, 澳葡政府被与兴建机场有关的政治丑闻笼罩。 文礼治被指涉入了腐败图谋, 并因此被免职, 尽管后来被法院宣告无罪。 丑闻闹得沸沸扬扬之际, 中方决定通过联合联络小组的会议将东方基金会的地位厘清, 因为他们怀疑这个机构滥用取自澳门的资金, 或许还有其他不法行为。 双轨训政制度及社会党与社会民主党在该事件上的纷争将在后文详述。  190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为避免与丑闻沾边, 苏亚雷斯总统放低了姿态, 改变了他在澳门问题上的策略。 1991 年, 苏亚雷斯总统一反常态, 任命韦奇立将军为新任澳门总督。 与过去确定总督人选的模式大相径庭, 任命韦奇立并非出于总统的个人倾向, 而是权宜之举。[7]总体来看, 作为一位将军, 新总督比任何人都更能将澳门从丑闻的影响里拉出来, 并恢复秩序。 而且, 韦奇立作为一名社会民主党人, 与席尔瓦的立场更接近, 更能襄助他应对澳门问题, 并且可以让苏亚雷斯在他缠上任何丑闻之前就疏远他。 苏亚雷斯将澳门问题甩给外交部,表现出漠不关心的态度。 苏亚雷斯对澳门问题的抽离, 加上总理对澳门问题的冷淡, 给澳门总督留下了插手这一事务的机会, 而这是超出其原本职责范围的, 这一局面势必会造成很大的麻烦。1991 ~1995 年, 治理澳门的策略是在澳门总督与总统、 总理和联合联络小组组长协商之下确定的。[8]到 1996 ~ 1999 年的社会党一党组阁时期 (表 3 -1 中阴影部分)[9], 总理古德礼和总统沈拜奥同属社会党, 关系比之前的领导班子更为和睦, 韦奇立总督就无法继续主导了。社会党的外交部部长伽马任期为1983 ~ 1985 年和 1995 ~ 2002年) 长期参与澳门事务。[10] 到澳门政权移交之前, 外交部部长对葡萄牙的海外地方政策都有较大影响, 而且不认同总督在澳门问题上有决策权。 沈拜奥总统试图鼓舞士气, 宣称葡萄牙的政策制定一直需要总督的意见,[11] 但他无法消除伽马与韦奇立之间因政局而生的对立。 韦奇立认为伽马接受中方的提议太过匆忙, 对此表示抵触。 而里斯本方面越来越希望彻底解决澳门问题的态度也受到总督的反对, 他坚持认为没有协议比一个有问题的协议好。 不过, 他认为他从未试图阻止外交部部长伽马实施政策。[12]29068
  • 第三章  过渡时期与 “本地化”二  葡萄牙的过渡时期路线正如前面有关双轨训政体制的讨论中所涉及的、 表 3 - 1 所突出的, 葡萄牙过渡时期路线制定的核心人物包括 1988 ~ 1991年的总统苏亚雷斯、 1991 ~ 1995 年的韦奇立总督以及 1995 ~1999 年的外交部部长伽马。 在过渡初期, 澳葡政府的政策主要由苏亚雷斯总统决定。 在总统看来, 澳门举足轻重, 因为它在经济上自足独立, 其经济条件对葡萄牙投资者有潜在的吸引力; 澳门又是葡萄牙对亚洲外交政策的核心所在, 是传播葡萄牙语言和文化的重要中心。[13]苏亚雷斯任命的几位总督的人选也反映出他对澳门的重视。 在两党共治期间, 曾是医学教授的总督马俊贤 ( Joaquim PintoMachado) 被赋予维护葡萄牙语言文化、 推行法治两大重任。 过渡初期, 身为土木工程师的文礼治总督的另一重要任务是实施苏亚雷斯在澳门大兴基础建设的计划。[14] 1991 年, 由于腐败丑闻缠身,加上东方基金会的问题, 苏亚雷斯大幅修改其方针, 任命韦奇立将军以挽回葡萄牙的公信力。[15]苏亚雷斯总统始终强调 “共识” 路线的必要性, 以争取葡萄牙国民对澳门政策的支持。 他高度看重各决策机构、 各党派、 社会团体、 大学以及有关人士对澳门问题的共同关注, 认为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葡萄牙人应当把澳门看作 “民族问题”: “如果葡萄牙人自己在统治澳门的最后几年还在为无关国家宏旨的物质利益而扰攘, 那真是再糟糕不过了。” [16]在 1989 年对澳门进行正式访问期间, 苏亚雷斯总统发表了一39069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篇官方演说, 他提出, 这块领土应该被当作 “一个真正的民族问题……不应该被政治化, 或被贬抑到相关集团私利的层次上去”。[17]决定邀请副总理梅洛 (Eurico de Melo) 访问澳门也是寻求总统与政府在澳门问题上团结一致的一次努力, 标志着苏亚雷斯对早前政治立场的修正。一年后, 在一个面向里斯本澳门联络处 (Missão de Macau, 澳门非官方代表) 的讲解会上, 苏亚雷斯提出, 澳门的重要性具有国家高度, 与欧洲一体化、 非洲合作、 葡语国家—巴西关系同等重要。 应该走出殖民主义的窠臼, 从中葡关系 “新时代” 的角度来看待澳门。 他以类比的方式解释葡萄牙并非走在殖民帝国的末路上, 而是从一个不断发展的双边关系中取得了一种新的地位, 他说: “我们并不是在关一扇门, 而是在开一盏灯。” [18]1993 年 10 月, 苏亚雷斯总统在两位葡萄牙议会议员的陪同下, 再次对澳门进行正式访问, 陪同的人员中, 一位代表执政党,另一位代表最大的反对党。[19] 苏亚雷斯利用这次访问重申了葡萄牙在澳门过渡时期的战略方针, 表示将遵守 《中葡联合声明》 的精神, 维护澳门的政治和社会稳定。 葡萄牙开始展望 1999 年后澳门所处的 “战略格局”, 突出其在珠三角的地缘政治地位以及加强中国与世界联系的潜在能力,[20] 澳门能否实现这个目标, 将决定葡萄牙能否与东亚地区保持伙伴关系。 此时, 葡萄牙冀望能保证澳门的 “稳定和发展”, 稳定是吸引发展所需投资的关键。 苏亚雷斯总统相信, 葡萄牙最大的一张底牌就是实现协议中的承诺, 只有这样才能要求中国礼尚往来。[21]在过渡时期, 葡萄牙对澳门政策发生了巨大转变, 其重点从政治转移到了经济。 苏亚雷斯的澳门政策以基础建设为核心, 澳门政49070
  • 第三章  过渡时期与 “本地化”府依此制订了分为两个阶段的五年经济规划。 规划希望降低澳门在交通和通信方面对香港的依赖, 因此, 第一阶段包括了兴建澳门国际机场、 路环九澳港和第二座澳氹大桥。 第二阶段希望通过充分利用这些基础建设的投资, 拓宽澳门的公共财政来源, 以避免完全依赖博彩业, 并由此向多元的服务业发展。[22]尽管葡萄牙觉悟到了澳门的经济需要, 但苏亚雷斯意识到, 要使这些政策得以实施必须克服一系列的束缚。 澳门本身就带有结构性的弱点———它与葡萄牙之间缺乏现代的沟通渠道。 要在归还澳门之前的 5 年内实施诸多构想、 弥补葡萄牙多年以来对澳门的忽视,时间是一个很大的制约。实施苏亚雷斯发展策略的责任落到了文礼治总督肩上。 计划以基础建设工程为核心, 从机场和港口入手。 有中方参与的建设过程, 持续到了韦奇立总督任期, 在 “延续、 未来、 自治” [23] 的口号下, 策略又扩展到了以下四个方面:1 巩固政治和法律体系, 弘扬政治多元化、 分权制和西方人权概念; 2 加强澳门自治的条件, 通过发展基础建设和对外的联系特别是欧洲, 让未来澳门在中国经济现代化过程中发挥独特作用; 3 通过尊重和信守 《中葡联合声明》 发展对华友好关系; 4 保护澳门居民的利益。[24]中葡在有利于各方的实质问题的原则上基本一致, 但仍因不确信对方的真实意图而无法紧密合作。 韦奇立跟一般的葡萄牙人一样, 担心移交后澳门的经济优势将被中国在珠三角的其他地方的利益所取代。[25]他认为 “一国两制” 模式的模棱两可是引起不信任59071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的主要原因, 一方面, 中国当局想向世界证明他们能够完成这个以经济为主的规划, 另一方面, 中国又想行使其权威并在过渡期结束之前避免任何不稳定的状况。[26]因为中方和葡方都不愿意为任何有悖 《中葡联合声明》 的言行负责, 所以双方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的过程变得非常敏感。 韦奇立在 1997 年 4 月 15 日的葡萄牙国务委员会会议上指出, 葡萄牙旨在与中国建立良好关系的方针只在葡萄牙能左右中国的国际形象之际才是有效的。 葡萄牙的主要任务之一, 就是保持在谈判中的影响力。 葡萄牙越多地受到中国的指责, 就越无法影响中国。[27]1996 年, 沈拜奥当选葡萄牙共和国总统, 对澳门提出了他自己的方针。 沈拜奥希望将澳门设计成一座现代的城市, 自身具备稳定的制度, 以保证对法律的尊重。 在稳固的基础上发展经济, 并确保当地居民在权利、 自由和保障方面的福祉。[28] 他以这三个目标为基础, 为澳门描绘了宽阔的前景。 首先是加速澳门的建设发展、实现经济繁荣和安全, 希望这块 “飞地” 具备必要的基础建设,使之成功地扮演旅游和服务业中心的角色。 其次是巩固澳门的政治和司法体系, 以保证该地政治自治的延续以及在回归后 50 年内作为文化交融中心的自我定位。 最后是将葡文和中文定为未来特别行政区的正式语文, 在政府中推行双语, 推行公务员本地化, 并促进司法充分独立。[29]葡方很清楚, 对于巩固澳门经济发展的任务来说, 过渡时期过于短暂, 尽管在该期间会修建机场, 但也无法保证它在短期内就能帮助创造财富。 此外, 1997 年香港移交后局势的变化对澳门的影响可能超过葡萄牙当局制定的任何一项政策。69072
  • 第三章  过渡时期与 “本地化”三  “联合联络小组” 与 “土地小组”联合联络小组和土地小组是 《中葡联合声明》 规定执行协议的正式组织。 这两个联合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和决策具备法律效力,葡方和中方都必须遵守。 然而, 两国对两个小组具体如何运作时有分歧, 在会议中制造了无数的冲突。联合联络小组于 1988 年 1 月 15 日成立, 一直运作到 2000 年 1月 1 日。 中葡双方各有 5 名联合联络小组代表, 两方组长都是大使级, 如果需要, 也要委派专家和后勤人员进入小组。 根据 《中葡联合声明》, 这个小组具有四个方面的功能:1 讨论如何实施 《中葡联合声明》 及其附件的内容;2 就1999 年澳门政权移交的相关事宜交换信息并进行磋商;3 为保证澳门特别行政区能够保持和发展经济、 文化等方面的对外关系, 小组需要讨论两国政府应该采取的行动; 4 就双方一致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事项交换信息并进行磋商。[30]葡萄牙将联合联络小组作为表明立场的沟通工具, 也作为了解具体进展和成果的信息渠道, 以及在陷入僵局之际寻求中国认同的舆论工具。[31]葡方的小组组长常驻里斯本, 驻在澳门的葡方联合联络小组成员只有副组长, 他还兼任土地小组的葡方组长。 与此截然相反的是, 所有的中方代表都进驻澳门, 只有中国驻里斯本大使馆的参赞除外。 在联合联络小组会议上, 虽然中国时常强调在解决难题时葡790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方在澳门发挥的作用更大, 葡方仍担心这会促使中国对澳葡政府施加更大的压力。 中方倾向于利用联合联络小组通过所有对未来特别行政区产生影响的事项。 他们认为, 对 1999 年以后有影响的所有事务都应该优先讨论, 否则, 中国可能在移交后不予承认。 葡方不接受这条原则, 指出, 根据 《中葡联合声明》, 联合联络小组 “不应该干涉澳门施政, 对澳葡政府也不具备任何监督权” [32]。 葡萄牙的立场是, 它有责任保护 1999 年以前的澳葡政府不受中国干预。[33]联合联络小组的会议一般都是例行公事, 但遇到某些敏感问题, 会议可能会出现激烈争论。 中方代表没有决策权, 必须向上级请示意见之后才能继续讨论, 这使得两方人员都无法在会议上做出决定, 对紧急事务亦然。 中国代表的工作方法是细致地分析每一个问题, 并随时向上级官员汇报。[34] 葡萄牙方面也需要向里斯本的外交部汇报, 但是在会议过程中, 他们对决策具有较大的支配权。所以, 会议的节奏和休会期限都由中方来把握。如果沟通过程中出现了拖延, 中方一般不会告诉葡萄牙人他们在等待谁的决定。 如果葡方出现了拖延, 中方代表会被告知葡萄牙方面决策的流程和进展。 一位葡萄牙谈判代表批评一些葡方代表对中国人太过友善, 让他们知道得太多。 这可能是因为某些葡方代表缺乏与中国人谈判的经验。 葡方代表团中的某些成员准备不足, 而且更替得太过频繁, 无法积累经验。 与此相反, 中方代表非常了解澳门, 有备而来。土地小组与联合联络小组同时建立、 同时解散, 主要驻地是澳门, 双方各有 3 名代表。 葡方代表中, 1 位是联合联络小组副组长, 另 2 位是澳门总督从澳葡政府推举的官员。 土地小组是北京在过渡时期干预澳门的另一个途径, 主要体现在土地批给的决策上。89073
  • 第三章  过渡时期与 “本地化”这种干预在澳门国际机场的建设期间尤为明显, 细节将在有关过渡时期敏感问题的章节中得到分析。中葡双方对土地小组的功能意见不统一。 《中葡联合声明》 列出土地小组的一系列作用, 其要点是 “代表两国政府处理澳门土地契约及有关事项的机构”。[35]总的来看, 《中葡联合声明》 似乎将此前葡萄牙当局的土地契约发放权转移到了土地小组手中。 由于土地契约签发牵涉面广, 这意味着土地小组获得了涉及某些与土地事务无关的权力。 中方的说法是, 土地小组不应该只是一个监督的组织, 它可以在有关土地租赁的事务中有所作为。 葡方则认为,《中葡联合声明》 并不支撑中方的观点, 下引段落是唯一有利于中方观点的文本:[36]1 就 《中葡联合声明》 附件二第二节的实施进行磋商;2 监察批出土地的数量和期限; 3 监察土地收入的分配与使用; 4 审核澳葡政府就未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土地收入的提议; 5 对中方就相关决策的提议给予建议。[37]葡方认为, 《中葡联合声明》 里限定性的列举, 意在将土地小组可涉及的诸多事项以枚举的形式涵盖。 以上引文所在的段落以“土地小组的职责为: ……” 开头, 意味着其功能仅限于罗列出来的这些, 而 “即是”、 “尤其是” 等字眼未曾出现。 由于一方面将这些事项规定为土地小组的功能, 另一方面又在行文中避免将土地小组的全部功能就此限定, 《中葡联合声明》 给人造成了土地小组只有以上几个功能的印象, 只有澳葡政府拥有订立土地租赁契约的权力, 而土地小组无法在决定土地批给的事情上越俎代庖。99074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中葡联合声明》 对葡萄牙政府在过渡时期的土地使用上有一些束缚。 新的土地契约年期不超过 2049 年 12 月 19 日, 每年最多只能批出 20 公顷。 在保证有关土地收入将归属于未来特区政府的条件下, 土地小组有权检讨和修改这个限额, 不过中方对此具有否决权。[38]在这个问题上, 葡方只有一个办法, 即阐明租地申请背后的缘由并在中方行使否决权之际说明否决对澳门发展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除了修改 20 公顷的限制, 土地小组不具备其他决策权, 它的作用在于商议和监督, 只能提出建议, 所以葡萄牙的对策是:当中方要求澳葡政府解释签订的土地批给合约时, 全面配合; 对土地小组释放出一些旨在左右澳葡政府行为的言论, 或将澳葡政府的决策描绘成滥用职权时, 毫不妥协地抵制。[39]那些更具政治意义的土地使用问题也在联合联络小组上得到讨论, 例如, 年度土地批给计划、 澳门国际机场的建设。 这些将会在下章与其他过渡时期的敏感问题一同分析。联合联络小组会议上讨论的其他问题包括: 澳门参与国际组织和公约; 在澳门建立联合国大学软件研究所; 引导澳门和中国内地之间的文化交流; 澳门与中国内地司法机构的交流; 澳门元在中国内地挂牌; 澳门入境、 居留、 定居的管理; 对澳门身份证制度重新立法; 有关 1999 年后葡萄牙驻澳领事馆的安排; 主要港口和工业园区的兴建。 此外, 两国的主权性特权———类似于修改 《澳门组织章程》 和解释 《澳门基本法》 的权力———不属于联合联络小组00175
  • 第三章  过渡时期与 “本地化”或土地小组的正式审议范围, 但是双方代表可以对此进行非正式的意见交换。[40]四  本地化: 过渡时期的常设议题在过渡时期最特殊的问题上, 即公务员、 语言和法律的本地化方面取得进展, 是中葡双方为了保障政权移交后治理体制的良好运行而做出的坚定承诺。 尽管对于何谓 “进展” 双方看法不同, 但还是组成了一个联合工作组, 下分三个小组分别解决这三个议题。 最终, 这三个方面的本地化被认为是同一个问题, 因为一个本地化必定牵涉和依赖于另外两个,[41]尽管公务员问题被认为比另外两个更为重要。在中方政府和澳门华人看来, 公务员的本地化意味着华人化,他们认为 “本地化应该如实反映澳门居民的种族构成”。 对于土生葡人来说, “本地化” 被解读为 “土生化”, 或者 “操双语的土生人应优先晋升”。 葡萄牙人宣称, 在他们看来, 本地化应该是华人化和土生化公平、 公正的结合, “公务员的雇用和晋升应该以能力和表现为标准, 而非种族或国籍”。[42]事实上, 公务员本地化的影响具有两面性: 一方面, 它导致政府中的本地公务员数量增加, 另一方面, 它促使葡萄牙海外公务员重新纳入葡萄牙编制。 双方对这种情况的看法差异很大, 中方相信, 一旦政府部门的高级职务由华人担任, 中文将在司法事务中取代葡文,[143]相反, 葡方期望能限制移交后华人对政府的介入。[44]葡方认为土生葡人是葡萄牙的影响力和文化在当地的捍卫者,因而希望 1999 年后的澳门公务员队伍可以吸纳更多土生葡人。 然而, 尽管土生葡人可以自由选择在 1999 年后保留中国或葡萄牙国10176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籍, “本地化” 仍旧意味着 “华人化”,[45]他们必须认识到, 如果选择了保留葡萄牙的公民身份, 他们将与主要官员职位无缘。 根据联合联络小组中方代表的观点, 华人应该在未来政府中占据 97%的中高级职位, 或至少接近澳门人口的种族比例。[46] 然而, 葡萄牙人发现, 《中葡联合声明》 并未采纳以华人人口比例提名中高级职位候选人的方案, 并指出当地华人的教育水平和语言能力较低,[47]因而本地职员的晋升应以资历为标准:[48]澳门特别行政区建立之后, 此前就职于澳门的中国籍、 葡萄牙籍及其他外国国籍的公务员 (包括警察) 的职务都应该保留……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以任命此前在澳门担任公务员的葡萄牙人和其他国籍人士, 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身份证持有者担任公共职务 (某些主要官员职位除外) ……公务人员的任命和提拔应以资历、 经验和能力为标准。[49]事实正好相反, 在过渡初期, 公务员人数的增加被联合联络小组的中方代表持续诟病,[50] 认为这是为亲葡人士设置新职位以及机构重叠所造成的后果。[51] 正如澳葡政府的主要领导职位一样,高级公务员的职位通常也被用来满足政治活动的需要。 这导致当地华人或土生葡人与司级空缺绝缘, 面向当地公务员的领导培训计划亦告阙如, 还造成了编制内公务员的招聘考试只有葡文试题的局面。[52]葡萄牙代表则证明, 行政职位的迅速增加是吸收了新的(华人) 本地公务员的结果, 1999 年部分 (葡萄牙) 人员返回葡萄牙政府机构后, 就会恢复正常规模。[53]中方敦促承认未接受葡萄牙教育的本地人学历, 降低教育背景20177
  • 第三章  过渡时期与 “本地化”的要求, 特别是对葡语水平的要求。[54]1988 年, 澳葡政府接管了澳门大学[55], 并为避免本地人才外流而实行了一系列改革。[56]1993 年, 在澳门以外的地方和澳门本地非公立教育机构取得的教育资历均得到了承认。[57]本质上, 中方代表希望了解哪些公务员会在回归后留在澳门,以便他们对哪些高级行政职位可以被 “本地化” 做到心中有数。[58]而葡萄牙方面为了应付这个问题, 不得不在其本国的公职系统中为那些选择继续留在澳门的葡籍公务员保留足够的职位, 以便他们此后又决定返回葡萄牙时也有职位, 这种状况的根源在于这些人员在获得澳门编制内职位的同时, 也没有失去其在葡萄牙的“原职”。 中方对这个问题的立场是, 由于未来特别行政区政府不接受双重国籍人士, 选择回归后继续留在澳门的葡籍公务员不应保留其葡萄牙公务员身份。[59]葡方希望澳门特别行政区能承担所有澳门公务员的退休金, 确定 1999 年前会返回葡萄牙的人员除外。 这其中又分几种情况: 一种是政权移交后继续留在澳门者; 一种是移交后返回葡萄牙的行政官员体系者; 再一种是在澳葡政府结束之际退休者。[60] 对于前两种人员的待遇, 双方轻松达成共识, 即未来特别行政区政府将承担留澳者的退休金, 返葡者的退休金将被转移到葡萄牙退休事务管理局 (Caixa Geral de Aposentações, CGA)。 具有争议的是在葡萄牙政府结束之际退休的公务员群体, 葡萄牙方面认为他们的退休金应该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负担, 但中方不接受这个观点。最终, 葡萄牙政府同意负担 1999 年 12 月 19 日之前退休的公务员的退休金。[61] 在 1994 年 5 月 24 日前, 澳门公务员可以选择1999 年以后加入葡萄牙公务员的队伍, 其退休金将被转到 CGA,30178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由该机构负责, 或离开公职并接受一笔现金补偿, 或继续留在澳门公务员体系中按新的特别行政区政府要求服务。[62] 在韦奇立总督看来:那些已经从政府职位上退休的或是将要退休的, 可以选择其退休金继续与澳门挂钩, 也可以选择将其退休金转移回葡萄牙公务员的退休基金。 这个过程涉及与里斯本政府之间的复杂沟通。 澳门信守了诺言, 将这些政府雇员的应得款项转移到了葡萄牙公务员的退休基金, 保证他们未来能从葡萄牙获得其退休金的偿付。[63]这给葡萄牙退休事务管理局增加了沉重的负担。 假如葡方用来自澳门的资金设立一个新的退休基金, 以支付过渡时期澳门公务员的退休金, 或者更为审慎地谈判, 情况本可以好得多。 假如这件事能够引起葡萄牙政府足够的重视, 葡方可以利用一些对其本国影响较小的问题来争取中方在这个问题上做出让步, 例如移交的具体日期 (在 《中葡联合声明》 谈判期间), 或是东方基金会的问题 (在过渡时期)。对于第二个本地化即语言本地化问题, 中国希望中文的官方语言地位可以帮助增加澳门政府部门中华人的比例。[64] 在葡语从未在澳门得到普及的前提下, 葡萄牙方面认为在 1999 年后维护葡萄牙语言文化在澳门地位的最佳途径,[65] 是在过渡时期就将中文定为官方语言, 以保证葡语在过渡期以后继续作为官方语言存在。1991 年 4 月, 中葡双方签署了有关葡语和中文地位的谅解备忘录。 葡方决定当年内就发布赋予中文官方语言地位的立法。 作为401
  • 第三章  过渡时期与 “本地化”交换, 他们希望 1999 年后实施的 《澳门基本法》 能够保证葡语的官方语言地位。[66] 中文作为官方语言的落实, 由澳门政府确保“根据本地实际情况, 中文作为官方语言在行政、 立法和司法领域得到渐进推行”。[67]通过提高口笔译的培训水平、 支持中葡双语教育等方法,[68]澳门的行政体系逐渐扩大中文的使用范围。[69]为此,政府组建了一个小组, 专司对政府体系内双语使用计划和语言培训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价。[70]对于葡萄牙来说, 确立葡语的官方语言地位也是对 1999 年后澳门司法制度稳定运行的一种表态, 同时也是葡澳司法合作的保障。[71]在 《中葡联合声明》 里, 中方含糊其辞地表明 “除了中文,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府部门、 立法机构以及法庭也可以使用葡文”,[72]事实证明, 葡方接受这样的说法是一个策略性的错误。 随着土生葡人的退出, 加上华人对学习葡文的热情不高, 公务员中具备 “良好” 或 “普通” 葡语水平者在 1987 ~ 1995 年减少五个百分点。 相反, 具备 “良好” 或 “普通” 中文 (普通话) 水平的人数增加超过 15 个百分点, 双语公务员 (即同时具备 “良好” 或 “普通” 书面葡文和中文水平) 的人数增幅为 5 8% 。[73]不过, 承认中文的官方语言地位对以葡语为工作语言的政府的实际影响不大。 所有的正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都以葡文书写,而且由于翻译人员短缺, 只有重要的政策公告才会被翻译, 主要职位也继续由毫无中文读写能力的葡人或土生葡人占据。[74]在对中文的认可问题上, 最难以拿捏的是在立法和司法领域。大部分法律从业人士都不能阅读中文, 只有少数讲粤语, 而华人背景的技术人员中会使用葡语的为数很少。 澳门本地人对司法体系了解甚少,[75]出于对正式中文版本的需要, 要求尽快培养一批合格50179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的译者, 但其水平一直堪忧。[76]在 《澳门组织章程》 生效之前, 大部分法律都是在葡萄牙制定, 只有直接涉及华人社群的法律才有中译版本。 1976 ~ 1989 年,澳门订立的法律比从葡萄牙伸延生效的法律数量还多, 但被翻译的法律文本数量仍旧有限。[77]所以随着 1987 年 《中葡联合声明》 的签署, 法律的翻译成为当务之急。[78]1989 年颁布的法令规定所有法律和法规必须连同中文译本刊登, 不过在遇有疑义时, 则葡文本为准”。[79]由于在翻译中文版本时缺乏协调, 虽然促使翻译进程不断加速, 但译文的可靠性未免受损, 以至于中译文本无法具备与葡文版本同等的权威性。[80]中文作为官方语言的落实, 必须在中葡两文的法律文件中确立同等的法律效力。 要使两种文字版本的权威性保持一致, 便要求法律技术的术语有确定的中文含义, 同时还需要预设规则, 以便在不同版本之间产生分歧时提供裁决标准。[81] 尽管在联合联络小组会议中, 对在澳门法律体系中推行中文的争议不大, 但其讨论进展缓慢, 需要大量的合作和协调工作。最为缓慢和复杂的落实过程是在司法层面。 对双语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被列为最重要的任务, 法律的翻译和中文在法庭上的逐步适用也极其紧迫。[82] 法律翻译办公室 (Gabinete para a TraduçãoJurídica, GTJ) 的设立旨在对熟悉澳门现行法律的人员进行翻译训练。[83]办公室的当务之急是聘请受过高等教育或一些法律培训的本地人员[84]翻译澳门法律体系中的结构性规范和法规。[85]第三个特殊问题, 即法律的本地化, 涉及对现行法律的分类和法制改革的问题, 具体指根据本地实情修订、 更新和适应时行的由葡萄牙强加到澳门的法律。60180
  • 第三章  过渡时期与 “本地化”直到 1988 年, 澳门的法律体系大致与葡萄牙的相同, 不过澳门的法律有葡萄牙和本地两个主要来源。[86]随着 《澳门组织章程》的实施, 本地法律在 1976 年以后增多了。 正如 《中葡联合声明》中所表述的, 葡萄牙人认为 “澳门现行法律基本上会原样保留” [87], 而现有法律在 50 年过渡期期间, 也保持 “基本不变”。他们希望维护葡萄牙的司法体制, 即使是以中文的形式, 这样就能保证澳门有别于珠海或香港,[88] 保持自治。 但是, 到了 1989 ~1990 年, 中国当局对澳葡政府明确表态只能保留本地法律。[89] 中方在联合联络小组提出, 所有的 “殖民” 法律, 即在葡萄牙出台、在殖民地适用的那些法律, 将在 1999 年以后失效。 如果葡萄牙希望澳门特别行政区采用这些法律, 必须先经程序通过, 使其成为澳门法律。起初, 葡萄牙人将这一立场解读成中方为了加速澳门法律改革和干预立法程序而采取的谈判策略, 但中方的坚持令澳葡政府开始对照香港的情况, 香港当局和英国人同意修改他们的殖民制度, 成为反面教材。 有关澳门的 《中葡联合声明》 和有关香港的 《中英联合声明》 都预先确定了当地现行法律在政权移交后的永久性,但是两份协议在界定将被保留的法律的性质和起源上, 运用了不同的手法。 《中英联合声明》 限定了将被保留的法案种类, 未本地化的法律将在回归后失效。 《中葡联合声明》 中并没有对规范性法案进行限定性的列举, 这些法律规范不需要进行本地化。[90]在 《中英联合声明》 中, 适用于香港的英国议会法案并未被提及, 而未本地化的规范性法案种类已被全部包括。 因此, 源自英国的法律在香港将无法得到保留。[91] 《中英联合声明》 规定了源自英国立法机构的法律得到本地化的条件, 英方接受这些条件, 而70181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且英国人在跟中国人的非正式交谈中, 答应承担起本地化的庞大工程。[92]葡萄牙人认为法律本地化是他们的国家留给澳门最大的遗产。[93] 《中葡联合声明》 附件一第三段这样写道: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 澳门原有的法律、 法令、 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除与 《基本法》 相抵触或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 予以保留。作为一个国际条约, 《中葡联合声明》 并未明确在澳门的法律体系中有哪些必须本地化,[94]但是葡萄牙人大可宣称, 《中葡联合声明》 清晰表明了法律本地化的必要性不大, 所以无须再做讨论。中文版本的普及将有可能使澳门葡萄牙法律体系的核心部分消失,可能损害澳门居民的利益和权利, 可能使保留葡萄牙法律体系的希望破灭。 如果不以本地法律来保证 1999 年后澳门居民的权利和自由, 澳门的市场经济和社会稳定将毫无意义。 因此, 确保 《澳门组织章程》 规定的权利、 自由和保障被写进本地法律是绝对必要的, 同样必要的是将国际公约伸延至澳门。[95]最后葡方提出, 尽管 《中葡联合声明》 没有要求葡萄牙法律在澳门进行本地化, 但这将有利于澳门法制现代化和合理化, 因此葡萄牙愿意就本地化的实施与中方举行会谈。 以他们的立场, 这些会谈应有澳葡政府的专家参与并以香港模式进行。[96]中方希望葡萄牙人在起草关乎澳门居民长远利益的新法时, 事先咨询他们的意见, 或至少令他们知情, 以免有违 《澳门基本法》。[97]他们认为, 在澳葡政府公报公布一个又一个本地化的法案80182
  • 第三章  过渡时期与 “本地化”之前, 葡方有必要向他们提交草案并在联合联络小组内部达成共识。[98]中方坚持要求葡方向联合联络小组报批所有在回归后继续生效的立法草案, 但葡方并没有接受这个要求。然而, 废除殖民属性法律的要求迫使葡方加快修订那些不受认可的法典和法律。[99] 法律改革包括重新审核陈旧的葡萄牙法典,使其适应本地需要。[100]优先解决的是规定澳门居民生活的主要方面的大法典, 即 《刑法典》、 《民法典》 和 《商法典》。[101]其中一些法典已经过时, 甚至在 《澳门组织章程》 修订后已生效。[102]另一项优先事项是 《刑事诉讼法典》 和 《民事诉讼法典》 的修订,以此来为澳门创造一套他们认为独立的司法组织和有效率的司法公正。[103]可以说, 通过保留澳门法律的葡萄牙来源并使之适应当地和地区的现实, 葡萄牙更新了澳门的法律体系,[104] 而葡方与中方建立起来的常规协作机制将确保澳门司法制度 50 年不变。[105]中方代表对这种协作也很积极, 他们催促葡方尽快完成法典以便他们有时间提出意见。 在出台一部新的法律之前, 葡方会向中方代表提交中文译本, 并就发生歧义的地方进行磋商。1990 年, 依据澳门立法会的提议, 在 《澳门组织章程》 许可的范围内, 葡萄牙议会赋予澳门地区司法自治权。 与此有关的《澳门司法组织纲要法》 确保了澳门司法的独立性, 并规定了其内容和界限。[106]这样, 大部分原先由葡萄牙议会掌握的澳门立法权就转交给澳门总督和澳门立法会。 葡萄牙大多数的政治上层人士认为, 在立法会的问题上, 澳门取得了比香港更大的胜利, 因为澳门立法会是选举产生的, 而香港则不是。 他们认为有关澳门问题的 《中葡联合90183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声明》 比有关香港问题的 《中英联合声明》 更为进步, 因为它涵盖了选举问题, 而不是只涉及立法会代表的提名; 而高等法院的设置使澳门获得了更大的司法自治。[107]五  葡萄牙政治对本地化的影响1988 ~ 1999 年, 总统和总理之间的权力分散, 使得总统在澳门治理政策上与政府和总理在对华谈判的策略上呈现并驾齐驱的态势, 这种 “平行外交” 在过渡时期的头几年尤为突出, 因为当时总统和总理还分属不同政党。 随着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葡萄牙政局的变化, 共治政治时代结束了, 取而代之的是社会党的党内合作, 对澳门问题的处理方式也因此发生了转变。 然而, 由于葡萄牙高层政治领袖之间对澳门问题有一定的共识, 因此葡萄牙的双轨训政制度对联合联络小组有关三个本地化的讨论并没有产生明显的影响。争议最大的是公务员的本地化问题, 主要是葡萄牙强烈反对中方在政府高级职位人选上以种族作为标准。 中方不断强调制订一个公务员本地化规划的必要性, 认为本地化意味着在公务员中上层中, 华人公务员的数量应能反映澳门人口比例。[108] 然而, 葡萄牙人希望在移交之前继续在当地占主导地位, 这令华人公务员进入政府和中文的使用都被延缓, 其后果是到了 1999 年政府机构素质平庸, 葡萄牙文化也很难在移交后得到保持。[109] 在语言本地化的磋商中, 葡萄牙落实了 1999 年之后葡语的官方语言地位, 事实上,这个问题本该在联合声明签署之前就议定。 葡萄牙人认为法律才是维持澳门特殊性的最好保障。011
  • 第三章  过渡时期与 “本地化”葡萄牙外交部给其联合联络小组代表布置了两个任务: 一是支持为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维护葡萄牙影响力而设的制度, 二是避免将联合联络小组的分歧公开化。[110] 这种低姿态的政策, 主要是由于葡方谈判代表自认在商谈中处于弱势地位, 而葡方强调的是有尊严地离开澳门, 以此来补偿 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去殖民化进程带来的历史创伤。葡萄牙在澳门问题上表现出的合作态度, 与中英香港谈判中剑拔弩张的关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111]然而, 葡萄牙与中方的默契,阻止了葡萄牙在澳门进一步开展民主改革。 比起澳门相对于中国的政治自主权, 葡萄牙人更看重澳门在经济上独立于珠海和香港。[112]缺乏一个一以贯之的谈判策略, 削弱了葡萄牙的谈判能力。这一点在双方过渡时期的一些棘手问题的讨论中体现得最为明显,本书将在下一章详细分析。注    释[1] 葡萄牙驻华大使杜尔特, 1992 ~ 1997 年在任。 于 2011 年 6 月 3 日在里斯本的访谈。[2] Pedro Vieira, Todos os Portos a que Cheguei, Lisbon, Gradiva, 2010, p 227.[3] 过渡期事务政务司长这一职位由文礼治总督创立, 后被韦奇立总督撤销。在韦奇立任期内, 主要由司法事务政务司负责处理与过渡有关的事务, 此举或许导致了法律本土化的一些延误。[4] 二位主管者分别是施莫士 (1988 ~ 1989 年在任) 与贾达林 (1990 ~ 1992 年在任); 这位司长是林慕士 ( João de Deus Ramos)。 Catarino, “Macau Seenfrom Four Angles”, pp 95 - 101.[5] Ponto Final, 28 May 1999.[6] 1973 年重建葡萄牙社会党之后, 苏亚雷斯于 1976 ~ 1978 年担任总理, 进行11184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中葡恢复双边关系的谈判。 1983 ~ 1985 年, 与社会民主党联合执政。[7] 人们普遍认为: 与被视为 “总统心腹” 的孟智豪不同, 韦奇立是在社会党 /社会民主党并存时期的影响下被任命的, 此举表现出很强的政治中立精神。Vasco Rocha Vieira, “Macau and the Future”, pp 139 - 140.[8] Vieira, Todos os Portos, pp 261 - 268; Vieira, “Macau and the Future”, p 139.[9] António Ramalho Eanes in the “Preface” of Vieira, Todos os Portos, p 25.[10] 如第二章所述, 伽马于 1985 年签署了联合声明, 开启了中葡谈判。[11] Jorge Sampaio, Portugueses, Vol IV, Imprensa Nacional⁃Casa da Moeda,Lisbon, 2000, p 403.[12 ] Pedro Vieira, Todos os Portos, p 265; Leandro, “ The Years of the GreatChange”, pp 40 - 41.[13] Mário Soares, Intervenções 4, Imprensa Nacional⁃Casa da Moeda, Lisbon,1990, p 406.[14] Carlos Melancia, “The Challenges of Transition”, pp 109 - 122.[15 ] Pedro Vieira, Todos os Portos, p 191; Vieira, “ Macau and the Future”,pp 126 - 127.[16] Soares, Intervenções 3, p 29.[17] Soares, Intervenções 4, p 405.[18 ] Mário Soares, “ Macau: Uma Responsabilidade Histórica—Discurso de SuaExcelência o Presidente da República Dr Mário Soares”, Missão de Macau emLisboa, Lisbon, 22 May 1990, p 10.[19] Soares, Intervenções 8, Imprensa Nacional⁃Casa da Moeda, Lisbon, 1994, p 77.[20] Soares, “Macau”, pp 3 - 4.[21] Soares, “ Macau”, p 5; Soares, Intervenções 5, Imprensa Nacional⁃Casa daMoeda, Lisbon, 1991, p 440.[22] Soares, “Macau”, pp 6 - 8.[23] Vieira, “Macau and the Future”, p 126.[24] 韦立奇总督于 1997 年 4 月 15 日在里斯本葡萄牙国务委员会会议上发表的演说。[25] 韦立奇总督于 1997 年 4 月 15 日在里斯本葡萄牙国务委员会会议上发表的演说; Vieira, “Macau and the Future”, p 134。[26] Vieira, “Macau and the Future”, p 134.[27] Vieira, Todos os Portos, pp 323 - 324.[28] Sampaio, Portugueses, Vol IV, p 433.[29] Sampaio, Portugueses, Vol I, Imprensa Nacional⁃Casa da Moeda, Lisbon,1997, p 347 & Vol IV, pp 404 & 414.211
  • 第三章  过渡时期与 “本地化”[30] 《中葡联合声明》 附件二第一节第一款。[31] Pedro Catarino, “ Grupo de Ligação Conjunto Luso⁃Chinês” [ Sino⁃PortugueseJoint Liaison Group], Informação de Serviço [ internal memorandum], Ministryof Foreign Affairs, Lisbon, 11 April 1990, p 2.[32] 《中葡联合声明》 附件二第一节第一款。[33] 在过渡时期, 联合联络小组会议交替在里斯本、 北京、 澳门举行。 每当联合联络小组谈判进展缓慢的时候, 就可以轮流召开替代会议, 旨在通过双边外交寻求解决方案。 葡萄牙人的一般原则是直接向中国政府代表寻求解决分歧的办法; 而中国人则视在里斯本和澳门举行的会议为向葡萄牙政府施加压力的途径, 将谈判向有利他们的方向推进。[34] Catarino, “Macau Seen from Four Angles”, pp 100 - 105. 有观察者认为, 中国谈判代表从中国外交部和国务院专责澳门事务的部门、 国家主席、 总理等处得到指示。 他们没有直接负责人, 需要寻求所有这些方面的意见。[35] 《中葡联合声明》 附件二第二节第二款。[36] Ribeiro Gomes, “Funções do Grupo de Terras” [Functions of the Land Group],Office of the Under⁃Secretary for Public Works and Housing, Macau, 10February 1988, pp 3 - 4.[37] 《中葡联合声明》 附件二第二节第三款。[38] 《中葡联合声明》 附件二第二节。[39] “Funções do Grupo de Terras; Sua interferência no processo de concessão deterrenos” [ Functions of the Land Group; Its interference in the process ofconcession of land], Sino⁃Portuguese Land Group, 14 June 1988, pp 3 - 4.[40] Catarino, “Grupo de Ligação Conjunto”, p 2.[41] Yee, Macau in Transition, p 41.[42] For the whole paragraph, Yee, Macau in Transition, p 42.[43] Yee, Macau in Transition, p 41.[44 ] Lo Shiu Hing,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Macau, Hong Kong, The ChineseUniversity Press, 1995, p 166.[45] Yee, Macau in Transition, pp 55 & 49.[46] Tribuna de Macau, 14 December 1991; Lo,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Macau,p 156.[47] Yee, Macau in Transition, p 42.[48] “A Questão da Localização na Administração” [The localisation question in theadministration], Memorandum, Governors Office, Macau Government, p 5.[49] 《中葡联合声明》 附件一第四及第五节。[50] Lo,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Macau, p 164.311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51] 1991 年 7 月 10 日联合工作组于澳门召开的有关 “三大问题” 的会议。[52] Yee, Macau in Transition, pp 42 - 46 & 52. 余振指出, 1989 年以前, 政府不承认非葡语大学所授学位。[53] “ Localização de Quadros e Generalização do Uso da Língua Chinesa naAdministração—Balanço dos Trabalhos Realizados em 1994”, 澳门政府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务司于 1995 年 2 月 24 日在旅游活动中心的演讲, 页 6。[54] Lo,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Macau, pp 156 & 158.[55] 其前身为东亚大学。[56] Yee, Macau in Transition, p 52.[57] 第 39 / 93 / M 号法令, 《公报》 1993 年 7 月 26 日。[58] Yee, Macau in Transition, p 47.[59] “Integração” [ Integration], Serviço de Informação e Administração Pública,Macau Government, 日期不详 (或于 1991 年)。[60] Vieira, “Macau and the Future”, p 135.[61] Decree No 357 / 93, Lisbon, 14 October 1993, in “ Localização de Quadros eGeneralização do Uso da Língua Chinesa”, p 20. 1994 年 2 月, 澳葡政府颁布政令, 允许公务员提前退休, 或以一笔补偿金为条件使公务员离开公职, 而提供补偿金的责任被转嫁到葡萄牙退休事务管理局。[62] 第 14 / 94 / M 号法令, 《公报》 1994 年 2 月 23 日, “Localização de Quadros eGeneralização do Uso da Língua Chinesa”, pp 20 - 22.[63] Vieira, “Macau and the Future”, p 136.[64] Lo,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Macau, p 156.[65] Luís Crucho de Almeida, “Competência para Legislar sobre o Estatuto da LínguaChinesa em Macau” [Competence to legislate the status of the Chinese languagein Macau], Informação de Serviço [internal memorandum], Ministry of ForeignAffairs, Lisbon, 7 August 1991, p 3.[66] 1991 年 7 月, 《澳门基本法》 草案第一章第九条有以下段落: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 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 除使用中文外, 还可使用葡文, 葡文也是正式语文。” In “Acta de conversa na 10a reunião do GLC sobreo estatuto da língua chinesa e língua portuguesa em Macau” [Minutes of talks onthe 10th JLG meeting on the status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and Portugueselanguage in Macau], Macau, 12 April 1991.[67] 第 455 / 91 号法令, 《公报》 1991 年 12 月 31 日, Diário da República, I SérieA, no 301, 2o suplemento, 31 December 1991.[68] 1992 年 2 月, 总督 创 立 了 一 个 语 言 状 况 关 注 委 员 会 ( Comissão deAcompanhamento da Situação Linguística de Macau), 这是一个直接向总督负411
  • 第三章  过渡时期与 “本地化”责的机构, 由总督主持, 并由其他 23 个来自政府内外的部门构成, 用来监察官方使用中文的情况, 并讨论由于澳门语言情况所导致的问题。Despatch No 16 / GM / 92, Official Bulletin of Macau, No 8, 24 February 1992.总督还要求华务司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Assuntos Chineses) 提交扩大中文在政府公共服务中的使用办法, 以方便占多数的人口与政府系统打交道。 Despatch No 106 / GM / 91, Official Bulletin of Macau, 27 May 1991.[69] “Reunião Informal do Grupo de Trabalho sobre as Três Grandes Questẽos ”[Preparation of the Meeting of the Joint Working Group on the Three BigIssues], to take place on 10 June 1991.[70] Despatches No 46 / GM / 94 and 47 / GM / 94, Official Bulletin of Macau— SeriesI, 30 May 1994 and 25 July 1994, and Decree No 174 / 94 / M, Official Bulletinof Macau—Series I, 8 August 1994. 小组评估了对语言能力的需求, 从而制订了公务员培训计划, 并设立了培训和专业水准提升的奖学金。[71] 未署名 (可能是 Eduardo Cabrita), 未冠标题, 来自法律翻译办公室, 无日期 (据估为 1991 年), 第 5 页。[72] “Joint Declaration on the Question of Macau”, paragraph 2 (5).[73] Yee, Macau in Transition, p 58.[74] Yee, Macau in Transition, p 57.[75] “Oficialização da Língua Chinesa” [Official use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LegalTranslation Bureau, Macau Government, 1991 and Eduardo Cabrita,“Oficialização da Língua Chinesa no Âmbito do Processo Legislativo” [Officialuse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within the legislative process], Legal TranslationBureau, Macau Government, 4 June 1991, p 3.[76] 上条引文的观点认为, 为解决中葡翻译所带来的歧义, 所遵循的规则 /标准是不恰当的。[77] Cabrita, “Oficialização da Língua Chinesa”, p 4.[78] 未署名 (可能是 Eduardo Cabrita), 未题标题, 来自法律翻译办公室, 无日期 (据估为 1991 年), 第 3、 6 ~ 7 页。[79] Decree No 11 / 89 / M, 20 February 1989, in Cabrita, “Oficialização da LínguaChinesa”, p 4.[80] 未署名 (可能是 Eduardo Cabrita), 未冠标题, 来自法律翻译办公室, 无日期 (据估为 1991 年), 第 9 ~ 10 页。[81] Cabrita, “Oficialização da Língua Chinesa”, p. 8.[82] Cabrita, “ Oficialização da Língua Chinesa ”, p 33. Sampaio, Portugueses,Vol I, pp 359 - 362. 文中指出, 为了与社群协调工作, 司警人员逐步本地化。511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83] 根据Eduardo Cabrita, “Nível de Localização do G T J ”, Memorandum, LegalTranslation Bureau, Macau Government, 3 September 1991, 法律翻译办公室旨在 “为澳门法律体系中的规范性法令进行翻译, 产生具有官方效力的中文版本, 与葡文版本具有同等的严谨性和法律上的稳健性”。 一份无作者(可能为 Eduardo Cabrita)、 无署名、 无日期 (可能为 1991 年) 的法律翻译办公室的备忘录在第 17 页记录道: 在 1991 年, 法律翻译办公室有 7 个翻译组, 每组都有一个经过葡语训练的法律专家、 一个经过汉语训练的法律专家、 一个口译 /笔译人员、 一个学者。[84] 澳门有一个可以向里斯本的高等法院上诉的地方法院。[85] 未署名 (可能是 Eduardo Cabrita), 未冠标题, 来自法律翻译办公室, 无日期 (据估为 1991 年), 第 19 页。 包括 《葡萄牙共和国宪法》、 《澳门组织章程》、 《澳门司法组织纲要法》, 以及 “五大法典”。[86] Sampaio, Portugueses, Vol IV, p 404. 葡萄牙法律或是特别为澳门制定,或是通过澳门政府公报延伸至澳门的法律。 余振所著 《改编中的澳门》 一书的第 59 页提到, 所谓的本土法律是由具备立法权力的澳门实体组织创立, 例如立法会或总督。[87] 《中葡联合声明》 第 2 节第 4 款。[88] Cabrita, “Oficialização da Língua Chinesa no Âmbito do Processo Legislativo”,p 17.[89] 新华社法律部门的成员私下对澳门司法事务司的司长反复强调, “澳门现行法律” 的中文翻译仅指由境内机构所颁布的各项法律。 引自 JorgeOliveira & Luis Melo, “ Da ‘ Localização das Leis ’ à Definição de umaEstratégia Conjunta entre Portugal e a RPC quanto à Continuidade doOrdenamento Jurídico de Macau”, 澳门政府法务局, 无日期 (据估为 1991年), 第 4 ~ 5 页。[90] 全段引自 Oliveira & Melo, “Da ‘Localização das Leis’”, p 32。[91] 根据 《中英联合声明》 附件一第二款,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 香港原有法律 (即普通法及衡平法、 条例、 附属立法、 习惯法) 除与《基本法》 相抵触或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 予以保留” 。[92] Oliveira and Melo, “Da ‘Localização das Leis’”, pp 30 and 37 - 40.[93] 未署名 (可能是 Eduardo Cabrita), 未冠标题, 来自法律翻译办公室, 无日期 (据估为 1991 年), 第 36 ~ 37 页。 According to Oliveira and Melo( “Da ‘Localização das Leis’”, pp 7 - 9), 葡萄牙当局认为, 保留澳门现存葡萄牙法律是首要目标。[94] Oliveira and Melo, “Da ‘Localização das Leis’”, pp 14 and 35 - 36.611
  • 第三章  过渡时期与 “本地化”[95] Sampaio, Portugueses, Vol I, pp 352 - 353, 359 - 362. 国际公约在澳门的地位问题在第五章展开闸述。[97] Meeting of the Joint Working Group on the Three Big Issues, Macau, 10 July1991.[98] China Daily, 28 December 1994.[99] O Comércio de Macau, 31 August 1991.[100] 最迫切的立法工作穿插在法典条文中, 即 “大法典”。[101] Macedo Almeida, “ Localização das Leis—Informação tendo em vista apreparação da 11a reunião plenária do GLC” [ Localisation of the Law—Information to prepare the 11th JLG plenary meeting], Office of the Under⁃Secretary for Justice, Macau Government, 1 July 1991.[102] 举例来说, 根据 1991 年 8 月 31 日 《澳门商报》 的文章, 尽管葡萄牙1982 年制定的刑法已经被修改过几次, 但在澳门执行的刑法仍是 1886 年制定的, 其间的差异性已经由 20 世纪 70 年代的单独立法所弥补。 ( 《澳门日报》 1991 年 9 月 30 日。)[103] Almeida, “Localização das Leis”, 1 July 1991.[104] 葡方谈判人员的主要目标是使法律在移交后仍旧有效, 这是与香港正好相反的情况。 Teresa Silva and Carlos Dias ( cords ), Direito e Justiça emMacau, Office of the Under⁃Secretary for Justice, Editora Livros do Oriente,Macau, 1999, p 11.[105] Sampaio, Portugueses, Vol IV, pp 405 and 427 - 428.[106] Law No 112 / 91, 29 August 1991, Lisbon.[107] 全段引自 Sampaio, Portugueses, Vol I, pp 359 - 362 & 351。[108] “As Quatro Grandes Preocupações da Parte Chinesa Relativamente ao Processode Localização dos Quadros”.[109] Lo,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Macau, p 161 and Richard Louis Edmonds andHerbert S Yee, “Macau: From Portuguese Autonomous Territory to Chinese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The China Quarterly, No 160, December1999, p 813.[110] “Relatório das Negociações e Acordo Luso⁃Chinês sobre Macau”, paragraph120。 第 129 段指出葡方担心通过外交渠道解决敏感议题可能会影响中葡的双边关系。[111] Lo,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Macau, p 251.[112] 根据 Lo,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Macau, p 249, 这解释了澳门政府在过渡时期的以基础建设为驱动的策略。711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第四章  过渡时期的其他难题              ———公约、 工程和潜在的腐败本章集中讨论过渡时期的其他三个敏感问题, 即 《澳门基本法》 对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及 《经济、 社会、 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条款的兼容、 澳门国际机场的建设和东方基金会。这几宗事例分别体现了中葡共同受益、 葡萄牙受益和中国受益这三种情况。国际公约的问题暴露了葡萄牙在中葡谈判初期的弱势, 尤其是在有关 《中葡联合声明》 的讨论中, 葡萄牙缺乏远见的弱点暴露无遗; 建设澳门国际机场被视为发展澳门经济和维持澳门独特性的关键;[1]东方基金会的例子则印证了因葡萄牙总统和总理之间权力分散而导致的葡方策略缺失甚至在过渡初期无力谈判。 由于这些问题在葡萄牙非常敏感, 本章的内容主要以从访谈中获取的机密内容为资料来源, 其中部分内容业已公开。一  国际公约联合国于 1966 年 12 月 16 日通过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和 《经济、 社会、 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虽然这些公约于1978 年得到葡萄牙议会的认可, 但从来没有在 《澳门政府公报》81185
  • 第四章  过渡时期的其他难题中刊登, 所以它们是否适用于澳门是模糊不清的, 而 《中葡联合声明》 也未提及此事。 与此相反, 英国于 1976 年签署这两个声明时便当即使之适用于香港, 在 《中英联合声明》 中对此都有过明确声明, 所以这两个条约都为 《香港基本法》 所兼容。[2]由于这些公约的条款不仅对其签署国具有约束力, 而且对签署国的管辖地也有约束力, 因此大多数葡萄牙法律专家认为这两个公约直接适用于澳门, 但葡萄牙政府还是希望消除所有的疑虑, 在联合联络小组内厘清这一事务。[3] 中方代表认为这个问题敏感而微妙, 希望尽可能保密, 有关意见只能在联合联络小组某级别以上的非正式会议中交流,[4]并提醒葡萄牙方面谨慎行事, 要求在协议达成之前不将该问题提交给葡萄牙议会。[5]《香港基本法》 将于 1990 年 3 月在中国全国人大通过, 葡萄牙的目标是将 《香港基本法》 里面的相关条款引申至 《澳门基本法》,[6]其观点是中国没有理由将澳门放在次于香港的地位上,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 将会引起舆论的不满。 此外, 这也是中国在国际社会关注的问题上表现出开放态度的机会, 亲善的态度会增加中国的威望, 提升中国国际形象。 同时, 这还能帮助葡萄牙在欧洲共同体之类的国际组织中发挥稳健的影响。[7]葡萄牙希望能找到一种使联合国公约适用于澳门的模式, 并强调这与澳门的政治环境以及 《中葡联合声明》 订立的政治规范并无冲突。 鉴于澳门经历的并非是去殖民化的过程, 公约的普选权和公民自决权条款并不适用于澳门, 所以也不与 《中葡联合声明》 确定的澳门政治体系相矛盾。 无论如何, 葡萄牙在其执政时期也并未在澳门全面实行普选, 也没有按照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四十一条所规定的那样选择发表声明, 承认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有91186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权接受和审议一缔约国对另一缔约国不履行公约义务的指控。[8]中方认为香港与澳门的情况完全不同。 中方认为, 《中英联合声明》 签署时公约已经适用于香港, 所以可以将其引申至 《中英联合声明》 和 《香港基本法》 中。 而在澳门谈判期间, 葡萄牙没有引述这些公约, 所以在 《澳门基本法》 的草案中也就没有相关内容。[9]尽管葡萄牙人辩称这两个联合声明仅在形式上有所区别,其实质是一致的, 中方仍旧认为虽然中国对待两地的政策相似, 但两地的实际情况确有差异。[10] 在实施这两个国际公约时, 英国政府逐一排除了不适用于香港的种种条款, 而葡萄牙政府则没有这样做。 这样一来, 两个条约要在澳门实施只能通过在 《澳门政府公报》 刊登, 并在澳门颁行立法来约定不受条约约束的保留范围,这两个动作本可以确保在联合联络小组内就联合国公约适用于澳门达成共识。[11] 但葡方反对照抄英国根据香港情况来排除的条款,提出了一个一般性的安全条款, 以排除自决权和普选这两个条款。[12]到 1992 年 7 月联合联络小组召开第十四次全体会议之际, 中国同意在一系列前提下将两个条约引申至澳门。 条约的大部分内容都将适用于澳门, 并与澳门发展经济的需求相适应, 与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精神相一致。 但是葡方声明关于自决权和普选权的条款不适用于澳门,[13]同时也不得不向外界宣称, 接受国际公约有关人权和自由的条款不会威胁到 《中葡联合声明》 的执行, 执行该声明是与澳门的地位相称的决定, 澳门会起草专门的法律来保证这两个国际公约都得到执行。[14]1992 年 11 月, 在联合联络小组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上, 双方正式确认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和 《经济、 社会、 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适用于澳门。[15] 《澳门基本法》 将包含规定 “国02187
  • 第四章  过渡时期的其他难题际公约继续适用于澳门, 并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执行”的条款。[16]最终, 中国方面表示愿意将国际公约适用于澳门, 这个问题成为过渡时期谈判的首个议题, 并于 1992 年迅速达成协议。二  澳门国际机场修建机场和加入航空协定有利于葡萄牙。 机场被看作是保证澳门自治不可或缺的条件, 也符合葡萄牙以基础建设为导向的过渡时期政策, 他们认为, 给澳门留下一些公共工程比留下财政储备更明智。 葡萄牙人极欲达成协议, 为此, 在联合联络小组的有关讨论毫无进展之际, 他们建议将议题交给更高层次的对话来解决。 从一开始, 葡萄牙政府就在澳门国际机场的工程上面临重重困难。 据一位葡萄牙谈判代表透露, 在讨论机场问题的前两年中, 他们完全无法确定中方是否赞同兴建机场。葡方认为, 澳门国际机场的建设是过渡时期一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17]中国官员支持这个项目, 但也指出了技术上的困难。 葡方认为中方所提的技术困难会给投资者带来疑虑, 对工程的规划产生不利影响。 葡方认为, 机场会给澳门带来巨大的繁荣, 同时也能成为该地自治的有利条件, 如果澳门在 2000 年之前建不起自己的机场, 澳门特别行政区将不被认为是一个真正自治的实体, 它无法与邻近的珠海区分开来。[18]但是珠海已经建成了一个国内机场。 由于没有现成的土地, 在澳门建机场需要考虑复杂的打桩和填海工程, 而珠海则有充足的空地作为机场选址, 其成本也会因此而低得多。 珠海极力向北京要求12188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珠海机场成为国际机场, 并以各种方式反对澳门开展机场建设计划, 例如拒绝为澳门机场供应建设用沙, 就澳门航班对珠海的噪音污染提出抗议等。 葡萄牙谈判员私下请求中方不向珠海机场授予国际机场的地位, 但是中方并未给予明确答复。 不过珠海机场最终还是没有成为国际机场。[19]建设澳门国际机场需要向中国当局申请领空使用权, 其用地也超出了 《中葡联合声明》 所规定的每年 20 公顷的土地批给上限。[20]正当土地小组的葡方成员在为打破这个限制努力之际,1989 年政治风波使中国遭到了西方世界的批评和责难。葡萄牙领导班子决定抓住这个契机在联合联络小组谈判中实现突破。 当时, 中英联合联络小组未能给香港争取到任何实质性的利益, 而澳门的基础建设工程也毫无进展, 联合联络小组的葡萄牙代表已经不能再虚掷剩余的时间, 否则, 这种拖延将会带来无可挽回的结局。 在一次中葡小组领导就葡方在 1989 年政治风波上的立场进行非正式会晤时, 中国提出, 如果葡萄牙不中止谈判, 中方可以在机场的问题上做出一些妥协。 联合联络小组中方组长康冀民大使说:如果你们同意继续正常地进行谈判、 不拖延联合联络小组的工作, 中国方面今天就可以同意批出澳门机场所需的土地。[21]联合联络小组葡方领导贾达林大使接受了这个提议, 并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下一次联合联络小组会议将如常于 7 月 31 日举行, 但是其地点将由原定的澳门改为里斯本, 以避开香港可能会组织的抗议活动; 联合公报对于会议的报道将使用更为中立的22189
  • 第四章  过渡时期的其他难题词汇, 表明会议在 “坦诚的气氛” 中举行, 而不是惯用且显得更热络的 “友好的气氛”; 中方应停止针锋相对, 降低姿态, 不再向葡萄牙政府施加任何条件。 会后, 土地小组的葡方组长取得了中方批出 194 公顷土地的正式文件, 用以建设机场所在的人工岛。[22]葡萄牙人相信, 在 1989 年政治风波过后, 葡萄牙国家首脑对北京进行访问将成为他们的谈判优势, 应把握机会, 哪怕这会在国际社会招致批评。 苏亚雷斯总统和席尔瓦总理谨慎地将此事作为他们坐下来面对面讨论澳门问题的罕有契机。[23]1989 年政治风波之后, 欧盟认为其成员国总统和总理不应到访中国, 所以葡萄牙总统和总理担心他们会因此而脱离西方阵线。[24] 苏亚雷斯和席尔瓦随即与文礼治总督在里斯本会面, 讨论与中国总理李鹏事先约定的访京行程。 最后, 考虑到文礼治总督提出的解决过渡时期问题需要完成的工作事项, 三人共同决定不再推迟会面。[25]1989 年 10 月初, 文礼治不以澳门总督身份, 而以澳门正在经历过渡期、 葡萄牙对此负有国家责任为由访问了北京, 以此作为葡萄牙对 1989 年政治风波的表态。 中国国家领导人极其需要与西方世界恢复关系, 所以以相应的礼遇欢迎文礼治总督, 他是唯一一个被总理李鹏接见的澳门总督。 双方会晤时, 文礼治向李鹏阐明了修建澳门国际机场的好处, 为机场问题争取更大进展。[26]文礼治用以下事实论证机场工程的切实可行性。 第一, 它可用于直航台湾, 以解决当时中国大陆与台湾之间由于政治原因而无法通航的问题。 单此一项就可以保证这个新机场的最低飞行流量。 第二, 澳门机场可以与该地区的香港机场等大型机场互补, 香港国际机场已臻饱和并出于安全考虑不允许夜间航行, 而澳门机场则可以32190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24 小时开放, 以此来帮助提供更好的航空货运服务, 极大地有利于整个地区。 此外, 澳门机场将被设计为国际机场, 但如果中国政府需要, 可以在澳门回归后将其作为中国国内机场使用。[27] 对葡萄牙和澳门来说, 最重要的是机场可以保证澳门的自治。 文礼治总督表明, 如果中国当局不帮助葡萄牙改善澳门所需要的基础设施,他会认为中国并不打算维护澳门的自治。[28]1989 年 12 月, 澳门机场工程正式奠基。 然而, 许多技术问题随之而来, 主要是噪音污染和填海用沙供应短缺。[29] 一年内, 联合联络小组有关机场的磋商都处于停滞状态。 尽管葡萄牙当局保证机场问题仍将主要通过联合联络小组来解决, 但他们将这个问题提升到了最高外交交涉级别, 以此来重申他们对机场工程的重视并表示将给予特殊的关注和处理。[30] 对葡萄牙人来说, 机场的问题非常急迫, 他们觉得赶在 1995 年初完成这个工程对于澳门意义重大,如果不赶在香港机场建成的前两年落成, 机场的收益和竞争力将会受损。[31]葡萄牙敦促中方针对机场问题在三个方面采取积极态度。 政治上, 中国应该重申对该工程的支持; 技术上, 待定的事项应得到解决; 最后, 中国应对机场倾注更多关怀, 以保证该工程顺利融资。[32]中国的参与更多地具有象征性的意义, 是重要的政治风向标, 能带来正面的心理效应。[33] 机场的投资者担心中国不支持,认为中国政府开放的政治支持极为必要。[34]经过土地小组多轮正式和非正式磋商, 到 1991 年 12 月, 机场问题也已经成为联合联络小组内最具争议性的议题。 最初争议的噪音污染和填海用沙供应问题一直都是焦点, 中方此后又对工程财务产生了新的疑惑。 中国总理李鹏就此事向新任澳门总督韦奇立直接42191
  • 第四章  过渡时期的其他难题发表了意见。[35]韦奇立在 1991 年 11 月访问北京期间提出了两个问题, 一是如果中国政府允许中国内地发展博彩业, 澳门在过渡期内执行基础建设政策 (主要是机场工程) 的财政能力将会有所削弱;二是如果在建的珠海机场成为国际机场, 澳门也会受到影响。 据韦奇立叙述:博彩业的担忧被迅速清除, 中国不会发展这个行业。 至于珠海机场, 总理李鹏当时未回应, 北京在两年后才给出定论。北京、 广州和珠海三方之间对此存有分歧, 珠海方面希望当地机场成为国际机场, 而北京倾向于将其定位为地区性机场, 与澳门立场一致。 然而, 李鹏很清楚中国将会支持澳门机场, 他提出了一些条件, 即机场不能用作军事用途, 建设成本必须得到控制, 不能无限制超支。 这些信息清晰直白, 看来中国人也并非不擅公开对话。[36]中国担心机场建设的监督、 管理和资金来源, 尤其关心澳门政府会负担哪些成本以及贷款由谁来偿还等问题。[37] 中方担心工程财政支出的影响会延续到 1999 年之后, 而且他们也对多个财团参与机场建设感到不放心。[38]葡方认为单个公司很难承接一个如此巨大的建筑工程。 负责机场建设的公司是澳门国际机场专营有限公司 ( Companhia doAeroporto de Macau, CAM), 在澳门政府的参与下, 这个私营公司于 1989 年成立, 机场建设完成之后, 政府将授予该公司管理机场的专营权。 该公司受当时政府的支配, 1999 年以后则归澳门特区政府管理。[39]CAM 的公司章程里就包含了机场管理工作的内容,52192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章程也规定澳门政府对公司事务有否决权, 因为政府拥有该公司1 / 3 的股份。[40]这 1 / 3 的股份决定了澳门政府必须承担 1 / 3 的机场建设成本, 并负责 1 / 3 以上的工程贷款。[41]CAM 的另一重要股东公司是澳娱公司 (STDM), 其余股份由中国内地人士、 本地公司和机构持有。 然而, 中国当局希望未来澳门特区政府成为 CAM 的大股东, 以此拥有对机场合法的全权控制。1992 年, 澳葡政府只占有 CAM 47%的股份, 葡方认为, 在有私人投资的情况下, 澳门政府很难占据总股本的大头。 此间, 中方在非正式场合向一位澳葡政府人士透露有占股 5%的某私人公司愿意出售其股份。 购买了这些股份之后, 政府掌握的股份超过了 50% ,在政府的授意下, 银行即刻给 CAM 贷出了完成机场建设所需的剩余资金, 财政问题得到了解决。[42]1992 年 2 月, 中国总理李鹏访问了里斯本, 双方一致认为这是双边关系发展的重要进步。 在与葡萄牙总理席尔瓦的会谈中, 李鹏表达了中国政府对机场建设全力支持的态度, 但也强调了他关注的一些问题, 其中包括建设工程应尽快完成、 机场应该盈利而不应给未来澳门特区政府留下债务等。[43]李鹏要求得到有关工程几个方面情况的确切答复。 首先, 中方希望了解机场的总成本以及葡方是否能保证可靠的融资来源。 其次, 李鹏要求葡方在全面考虑造价、 时间、 利润以及技术安全的基础上, 对于机场建设应该使用桩基系统还是填海造地做出一个科学的决策。 这位中国总理也要求对项目进行经济利益估算。 最后, 他也过问了机场的管理模式, 询问澳门政府将采取什么办法来控制机场。[44]在对桩基系统和填海造地两种工程方案还未做出决策之前, 机62193
  • 第四章  过渡时期的其他难题场就于 1992 年 2 月动工了。[45]起初葡方考虑过桩基和填海结合的方式, 但此后认为直径大、 打入深的桩基会带来技术困难, 因而倾向于填海。 除了在技术上更可取, 单用填海造地也能降低成本, 而混合式的地基将会增加整个工程的造价。[46] 曾有传言称葡方更愿意使用桩基是因为与某个葡萄牙公司有合约, 而珠海方面赞同填海以争取供沙合同, 最终珠海市市长同意为机场跑道提供所需沙料,而面积较小的航站楼区域则建在桩基之上。空中交通也引起了一些分歧。 葡方认为机场是一个大工程, 让投资者对其充满信心至关重要。[47]机场预计于 1993 年末或 1994 年初开始运行, 所有有关国家签署的航空运输协定必须在 1991 年初完成。[48]由于这些协定在 1999 年以后继续有效, 协定文件须呈交联合联络小组接受审核, 为此, 葡萄牙希望在讨论这些协定之前中方能拿出一套评价的准则。[49]1990 年 3 月, 葡萄牙向中方递交了一份航空运输协定方案。[50]机场工程的技术难题, 即潜在的噪音污染, 已于 1991 年在北京得到了解决, 但中方宣称他们需要更多时间来研究葡萄牙就航空交通提出的建议。[51]葡萄牙人很快意识到, 只有当他们机场计划的其他方面明朗化之后, 航空运输协定才能有所进展。[52] 其间, 澳门政府与航空运输协定涉及的其他国家进行联络, 准备开启有关讨论, 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53]然而, 中国代表团态度坚定, 声称:在联合联络小组内部达成一致之前, 澳门不能与第三国商洽协定。如果葡方一意孤行, 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54]但是, 由于协定将涉及诸如主权领空之类的问题, 预先制定一套准则难度很大。[55]作为回应, 葡萄牙代表对此进行了澄清, 他们指出, 试探性的会谈只会以私人和商业业务为焦点, 例如航空公司进驻澳门需要满72194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足的条件等, 而这与中国的主权权利并无矛盾之处。 中国对领空的唯一控制权, 以及如何与中国进行航线衔接等具体问题都不会进入会谈范围。[56]有关航空运输协定的初步谈判对于机场的建设和商业成功至关重要。 另外, 取消与华盛顿的谈话将威胁到澳门政府以及整个项目的信誉。[57] 葡方向中国保证, 参与这些会谈的专家无权签署或讨论有关协议, 所以不会对机场建设产生任何危害, 同时, 他们也会对媒体保持低调。[58]中国代表团也展现出了一定的灵活性, 他们同意澳门与不同的航空公司开展会谈, 以试探对方在澳门开展运营业务的意愿, 但要求会谈内容仅限于商业和私人业务。 他们重申了中国的立场, 即在中葡双方没有就机场运营达成一致之前, 澳门不得与任何国家交涉或签署航空协定。 由于时间紧迫, 葡萄牙希望组建一个联合工作小组, 尽快与各家航空公司达成有关空中交通权限的协定, 但中方认为组建这样的小组时机尚未成熟, 并反驳说没有协定也不影响工程的进行。[59]此时正值机场工程的第二阶段 (填海和铺设跑道) 已经动工,葡萄牙方面重视开拓航空业务, 但航空公司需要了解交通运营的具体条件, 否则沟通无法进行。 如果航空公司不清楚他们的飞行权限, 机场也无法开始运营。 CAM 需要了解哪些航空公司有意向来澳经营, 而向机场贷款的银行也需要机场有能盈利的保证。[60]但在中方看来, 联合工作小组与机场工程进展直接相关, 只有当 CAM 签署了铺设跑道的合约并为铺设方式定案之后, 他们才能为这个小组的组建开绿灯。[61] 即便如此, 中方一直等到建设资金状况完全明朗之后, 才敲定了工作小组的中方代表成员等技术细节。[62]中国担心机场所花费的资金在 1999 年后将成为他们的债务821
  • 第四章  过渡时期的其他难题负担, 也担心如果与私人企业签订合约, 澳门特别行政区将无法掌控机场及其空域。葡萄牙谈判代表试图宽慰中国代表, 指出机场的资金构成是经过精心安排的, 同时他们也提出, 在客户与其他机场接洽前争取到他们是一项迫切的工作。[63]CAM 的董事长提醒, 如果这个问题不尽快解决, 澳门将可能错失良机, 输给香港。[64]葡萄牙人秉持机场工程关乎澳门自治前途的信念, 他们不仅坚决要求联合联络小组商讨有关问题, 而且要求提高会谈的级别。1989 年政治风波以后, 葡萄牙为了获得中国在机场问题上的让步甚至不惜违背与欧共体国家一致的立场, 这表明建设机场的确是其澳门政策的重中之重。中国掌握了葡萄牙的这种心理后, 将机场问题作为筹码要求葡方在其他问题上做出让步, 尤其是东方基金会的问题。 到 1992 年11 月, 中方开始将机场工程与葡萄牙政府 1999 年后留给澳门的财政储备一事挂钩。[65] 英国曾向中国承诺将财政储备留给香港, 但葡萄牙坚持只把土地基金留给澳门, 并且不同意将这个问题纳入谈判。[66]澳门国际机场最终于 1995 年 11 月开始商业运营。三  东方基金会中国对葡萄牙在澳门的财政安排以及他们使用东方基金会资金的情况心存疑虑。[67]东方基金会是根据 1986 年 9 月 29 日澳葡政府与澳娱公司签订的幸运博彩专营合约中的第 21 条设立的, 澳娱公司是何鸿燊 (Stanley Ho) 旗下的公司, 拥有澳葡政府批给的澳门博彩业专营权。 作为回报, 澳娱公司同意拿出一部分收入成立一个92195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基金会。[68]当时, 当过大学教授的马俊贤曾任苏亚雷斯总统的竞选经理人之一, 他被任命为澳门总督, 以实施苏亚雷斯总统对澳门的政策。 马俊贤是澳门首位文官总督, 标志着 “澳门政府的去军事化, 这对澳门来说, 无异于改朝换代”。[69] 后来他被认为缺乏总督职位所需的政治素养, 曾经历了一系列对其政府产生负面影响的事件。马俊贤失去影响力的后果之一, 就是澳门政府的权力涣散, 这又导致司长越俎代庖, 上位擅权。 其中一些政务司是由苏亚雷斯总统任命的, 另一些则由马俊贤总督自己挑选, 他们被划分为 “总统的政务司” 和 “总督的政务司”, 代表不同的派系和势力。 马俊贤后来表示后悔接受这样一个混合的班子, 内斗毁了他的政府, 他在 13 个月以后被迫辞职。[70]马俊贤也遗憾自己没有坚决反对孟智豪被任命为经济财政暨旅游政务司, 孟智豪被苏亚雷斯总统任命为澳门的护理总督。 正如我们已经注意到的, 孟智豪与苏亚雷斯交往甚密, “护理总督” 一职[71]的制度化给人留下了有一位凌驾于其他政务司之上的副总督的印象, 使他成为政府的二号人物。 作为经济财政暨旅游政务司,孟智豪主管博彩监察, 他代表澳葡政府在 《中葡联合声明》 签署之前与澳娱公司达成了一份为期 10 年的博彩合约。 这份合约要求澳娱公司向澳葡政府提交其一定比例的博彩收入, 用于有益于澳门的事业。 孟智豪建议用这些资金创办一个资助东西方关系学术研究活动的机构。 在他返回葡萄牙之后, 苏亚雷斯总统命他负责成立基金会,[72]孟智豪由此成为这个以澳门博彩收入为家底的东方基金会的主席, 这个基金会于 1988 年在里斯本注册, 成员囊括了葡萄03196
  • 第四章  过渡时期的其他难题牙主要政党的核心人物。1991 年 6 月, 中方首次将东方基金会作为问题提出, 引述了当时媒体对基金会资金被用于私人业务和投资的批评。[73] 澳娱公司划拨给基金会的资金数目可观, 原始基金为 4 亿澳门元, 后来改为 3 12 亿澳门元; 从 1987 年起, 每年划拨相当于澳娱公司当年净收入 5%的金额。[74]中方认为, 基金会的资金应用于有益于澳门的事业, 推动有助于澳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活动, 或是促进中葡关系的发展。[75]很快, 东方基金会就成为联合联络小组最敏感的议题。 葡萄牙代表试图将这个问题放在非正式的层次讨论, 拒绝把它纳入联合联络小组的正式议程, 因为他们发现按照葡萄牙法律, 东方基金会是一个从事公开活动的私人独立机构。[76] 然而, 中方坚持认为东方基金会问题造成的局面应该提到全体会议上讨论, 参与人可以仅限于双方谈判代表和译员, 以避免技术人员和顾问在场时讨论如此敏感的话题。 葡方也借机提出在全体会议上讨论国际公约的问题。[77]葡方清楚知道东方基金会的成立疑点重重, 马俊贤总督承认:该基金会是为了维护博彩业垄断者的地位而存在的, 因此, 它并不是一份慷慨的礼物, 而是一个从事特殊行业的公司在得到特权之后所进行的补偿。 所以, 基金会不应该是私人性质的, 而应该在与葡萄牙保持密切关系和合作的基础上为澳门所用。[78]虽然许多葡萄牙领导人为东方基金会造成的尴尬局面深感不安, 官方却认可它是私人组织, 不依附于葡萄牙政府。[79] 作为一13197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个有内部规章的私人社团, 东方基金会不受政府的辖制, 政府对其事务无权干涉。 此外, 东方基金会是在 《中葡联合声明》 签署之前组建的, 所以也不应当成为联合联络小组讨论的议题。[80]中方对此予以反驳: 首先, 澳娱公司与东方基金会签署初始合约是澳门政府的行为, 政府运用权力将澳门的资产转移到葡萄牙私人机构, 损害了澳门的利益。 合约双方是澳娱公司和澳葡政府, 而非澳娱公司与孟智豪, 东方基金会的资金当属于澳娱公司和政府。[81]以获得垄断博彩业的专营权作为条件, 澳娱公司同意提供资金设立一个基金会。 葡萄牙人无法证明东方基金会是澳娱公司出于自由意志而奉送的好意, 而不是与博彩合约有关: 这些资金应仅用于有益于澳门的事业。 通过人为地创设一个私立基金会, 澳葡政府放弃了对自身权力的制约, 也没有捍卫澳门的利益。[82]所以东方基金会不能被当作私立机构, 澳门政府有权对其进行监管。 中方进一步指出, 他们有权过问这个问题, 因为这影响到澳门的长远利益, 澳门的财富外流是不可容忍的。[83] 此外, 这种所作所为既不符合 《中葡联合声明》 的精神, 也不符合澳门居民的利益。[84] 《中葡联合声明》 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财政资源只能用于有益于澳门的事业, 这一点可以作为 《中葡联合声明》 条款中解决东方基金会问题的依据。[85] 况且, 博彩专营合约是在 《中葡联合声明》 签署前夕达成的, 其中与东方基金会有关的段落既未指定澳门为其运行的范围, 也未界定基金会与政府的关系, 东方基金会的主席同时也是澳门政府的代表。在联合声明中, 中国政府只认可澳门行政当局, 在即将签署联合声明的时期, 澳门行政当局的任何重大决策都应与中国政府达成23198
  • 第四章  过渡时期的其他难题共识。[86]这份博彩合约的有效期将持续到 2001 年, 而中方宣称他们有权干预澳门行政当局签署的任何在 1999 年之后仍然有效的合约。[87]正因为如此, 东方基金会的筹资问题不可避免地成为争论的焦点, 中方要求这件事在联合联络小组内得到严肃的讨论, 以期达成有利于澳门的解决方案。[88]中国谈判代表既不放过这个问题, 也不软化立场, 而是不断地质疑葡萄牙政府行为的合法性, 而葡萄牙谈判代表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等待中国方面将事情推进到下一阶段并承担后果; 要么先发制人, 摆出葡萄牙在东方基金会问题上的立场。[89] 由于主管谈判的政党认为在东方基金会事件上没有涉及个人利益, 因此他们并不急于摆明立场, 这给中国谈判代表造成了葡萄牙谈判方不想以负责任的态度解决问题的印象。[90]对中国来说, 事情的关键并不是讨论东方基金会属于公共性质还是私人性质, 而是探讨在东方基金会大部分基金和投资资金都不在澳门本土的情况下, 东方基金会能否使澳门得益。[91] 中方质疑葡方将东方基金会初始合约的有效期定在 1999 年以后的动机, 也质疑合约里的某些条款, 他们感觉到其中存有不合法之处。[92] 为了获得葡萄牙方面解决问题的诚意, 中国谈判代表灵活处理了事关葡萄牙利益的问题, 其中包括机场工程和航空交通协议, 同时, 他们又在其认为重要的问题上和缓地施加压力, 例如本地化问题和东方基金会。[93]东方基金会造成分歧的根源在于与澳娱公司之间的合约。[94]到了 1993 年, 媒体出现传言称东方基金会是社会党和葡萄牙总理(苏亚雷斯) 的经费来源。[95]基金会大部分的基金和投资资金不在澳门, 而在里斯本。 中国批评东方基金会缺乏透明度, 并怀疑它资33199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助了社会党的竞选活动。[96] 在中国看来, 双方应立即就该情况进行沟通, 以及时控制从澳门外流的资金数额。[97] 对葡萄牙的某些人来说, 既然东方基金会一刻不停地接受澳娱公司的款项, 那么这个问题当然是能拖就拖。 到了 1994 ~ 1995 年度, 孟智豪意识到拖延战术将无以为继, 于是他与银行交涉, 要求澳娱公司预付截至1996 年的款项。 嗣后, 他又试图要求预付直至 1999 年度的款项,中方做出反击并宣布从 1996 年 1 月 1 日起, 东方基金会将接受不到任何款项。[98]联合联络小组自始至终都未能就东方基金会问题达成共识, 直到 1995 年 4 月苏亚雷斯总统和江泽民主席在北京会面时, 才从上层解决了这个问题。 在抵达北京之前, 苏亚雷斯会见了孟智豪、 何鸿燊以及葡萄牙驻华大使杜尔特 (Duarte de Jesus), 以期商定一个向中国国家主席提交的建议方案。 苏亚雷斯认为, 中国只会接受阻止东方基金会从澳门获取资金的解决方案。[99] 最终, 中国官员同意博彩专营合约的有效期到 2001 年为止, 因为他们也有意维持兴旺的博彩业, 并将其作为未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财源。从 1996 年 1 月起, 澳娱公司每年拨款予澳门发展与合作基金会 (Fundação para o Desenvolvimento e Cooperação de Macau), 该基金会于 1998 年 5 月正式启动。[100]然而, 何鸿燊为了履行他与孟智豪之间的承诺, 继续以私人名义通过非官方渠道向东方基金会捐款,[101]这意味着可能减少了流向澳门政府的金额。[102]东方基金会问题之所以能解决, 是因为葡萄牙做出了在过渡时期的最大的妥协。 建立新的基金会是为了使澳门而非葡萄牙受益,因为这个基金会接受的澳娱公司的款项将由澳门政府支配。 这个让步的后果是不再有任何机构专司维系澳门与葡萄牙之间的联系。 有431
  • 第四章  过渡时期的其他难题一些人对此颇有微词, 认为如果里斯本能早些解决这个问题, 还有可能获得更好的结果。 另一些人认为葡萄牙本可以利用东方基金会迫使急于解决问题的中国在其他事务上松口, 因为除此之外, 在此后的谈判中, 葡方就再也没有财政牌可打了。四  葡萄牙、 中国以及过渡时期的谈判在将澳门逐步转交给中国的过程中, 葡萄牙政府的既定政策是通过有利于澳门自治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澳门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国际机场即是一例。 葡萄牙人尤其有志于搞好机场工程, 并利用中国在 1989 年政治风波之后的外交弱势获得重大让步。 葡萄牙和澳门社会上层对建设机场的必要性具有共识, 因此葡萄牙在过渡时期取得了最大的胜利。 这说明, 虽然谈判深陷极度不平等的局面, 但如果领导人物能够形成策略性的共识, 葡萄牙是有可能获取更大让步的。葡萄牙政府的策略是维持澳门治理的现状, 以确保当地社会稳定, 同时尽量避免对华关系中出现任何危机。[103] 里斯本希望平稳过渡, 同时又竭力在移交之前的这段时间内强化葡萄牙对澳门的影响, 所以葡方谈判代表非常关注所有问题的解决方案对 1999 年前澳门的影响。过渡初期的特点是总统与总理或者政府两套政策并行, 这是由分属社会民主党的总理席尔瓦与社会党的总统苏亚雷斯之间极其紧张的关系造成的, 其后果是葡萄牙在几个敏感问题上丧失了谈判优势。 总理与总统的 “平行外交” 发挥的负面作用是相当明显的。 1991 年以后, 苏亚雷斯在澳门问题上的新招缓解了上述的531100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紧张关系, 在葡萄牙两位国家领导之间营造出了相互认可的氛围。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社会党政府的变化 (见表 3 - 1) 进一步优化了葡萄牙领导层的结构, 两党在事关社会党重大利益的问题上携手合作来寻求解决办法, 东方基金会问题的解决就体现了这一变化。葡萄牙谈判代表团就东方基金会问题进行协商的方式方法反映了澳门双轨训政制度 (见图 3 - 1) 对谈判的制约作用。 葡方最初的反应是避而不谈, 对东方基金会问题讳莫如深, 声称那只是一个有益的非营利机构, 资金主要用于澳门, 其在葡萄牙的活动亦与澳门有关。 葡方迟迟不肯讨论且不对该问题表明立场致使中方态度转为强硬, 而葡方的谈判余地也大幅缩窄。 在联合联络小组会议期间, 中方代表拒绝在没有讨论东方基金会问题之前提及其他问题,捏住这个要害迫使葡方让步。[104]出于对葡萄牙政府从澳门的公共财政中攫取利益的怀疑, 中方有意为未来的特区政府设立了一个与香港类似的财政储备。[105] 可是与中英就香港问题所达成协议不同, 有关澳门问题的 《中葡联合声明》 并未约定设立财政储备, 葡方因此不接受这个提议。 葡萄牙人以澳门落后状况为理由, 力主将资金花在基础建设上面, 与储备的思路背道而驰, 巧妙地回避了中方的提议。中国驻军澳门成为移交前夕出现的另一棘手问题, 葡人认为这是对其尊严的侮辱。 《中英联合声明》 明确规定了中国部队驻港事宜, 而中葡有关澳门的声明对此并无任何说明。 与香港的情况不尽相同的是, 由于 1974 年 4 月 25 日葡萄牙爆发了革命, 自 1976 年以后葡萄牙就没有在澳门驻军了。[106] 面对中国将在移交仪式前数日派兵进驻澳门的决策, 葡萄牙总统沈拜奥以不出席仪式相威631101
  • 第四章  过渡时期的其他难题胁,[107]阻挠中国向国际社会和中国台湾地区展示澳门平顺回归的过程。由于驻军问题极易引发争端, 中葡双方就此事的沟通是绕过联合联络小组通过北京和里斯本的外交渠道进行的。 1999 年 10 月底, 在移交仪式前几周, 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专门访问了葡萄牙,坚持要求沈拜奥出席移交仪式。[108] 在此次访问中, 江泽民向沈拜奥声明了中国管理澳门防务的权利, 其中包括在当地派驻军队。[109]僵局最终被打破。 葡萄牙方面在其总统出席移交仪式直到退场之前, 都可以控制部队的进驻过程; 而在香港, 中国军队在英国统治结束之前就已经驻扎了下来。[110] 沈拜奥出席了移交仪式,中方如释重负。注    释[1] Sampaio, Portugueses, Vol IV, pp 424 & 442.[2]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26 November 1991, p 8.[3] Proceedings of JLGs 12th plenary meeting, Macau, 2 - 4 December 1991, p 31.“Reunião com o Senhor Embaixador Nunes Portela” [meeting with AmbassadorNunes Portela], Letter from the Under⁃Secretary for Justice to the Governor,Macau Government, 29 October 1991.[4]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22 February 1992,p 1.[5] Proceedings of JLGs 13th plenary meeting, Lisbon, 16 - 19 March 1992, p 6.[6] Vasco, “Macau and the Future”, p 145.[7]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26 November 1991, pp8 - 9.[8] 根据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第 41 条 (http: / / www2 ohchr org /english / law / ccpr htm#art41, 最后访问日期: 2010 年 11 月 24 日), “本公约731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缔约国得按照本条规定, 随时声明它承认委员会有权接受和审议一缔约国指控另一缔约国不履行它在本公约下的义务的通知。 按照本条规定所做的通知, 必须是由曾经声明其本身承认委员会有权的缔约国提出的, 才能加以接受和审议。 委员会不接受任何关于尚未做出这种声明的缔约国的通知”。[9] Proceedings of JLGs 12th plenary meeting, Macau, 2 - 4 December 1991, p 32.[10] Proceedings of JLGs 13th plenary meeting, Lisbon, 16 - 19 March 1992, p 5.[11] Pedro Catarino, “ JLGs 13th Plenary Meeting, Lisbon, 16 - 19 March 1992”,Informação de Serviço [ internal memorandum],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Lisbon, 27 April 1992, p 5.[12]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6 July 1992,p 2.[13]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Article 1, PartI;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Article 25.[14] Pedro Catarino, “ JLGs 14th Plenary Meeting, Macau, 6 - 8 July 1992 ”,Informação de Serviço [ internal memorandum],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Lisbon, 20 August 1992, p 6 for the whole paragraph.[15] Press Release on JLGs 15th Plenary Meeting, Beijing, 12 November 1992.[16] 《澳门基本法》 第 3 章第 40 条。[17]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21 June 1991,p 4.[18] Proceedings of JLGs 9th plenary meeting, Lisbon, 3 December 1990, pp 2 - 3.[19] Carlos Melancia, “The Challenges of Transition”, in Luís Filipe Barreto (ed ),Proceedings of the Seminar Paths of Macau and of Portuguese⁃Chinese Relations(1974 - 1999), Lisbon, Centro Científico e Cultural de Macau, 2010, pp 111and 117 for the whole paragraph. See also Vieira, Todos os Portos, p 208.[20] Catarino, “Macau Seen from Four Angles”, p 101.[21] Quoted in Catarino, “Macau Seen from Four Angles”, p 101.[22] Melancia, “The Challenges of Transition”, p 116.[23] Melancia, “The Challenges of Transition”, p 116.[24] Catarino, “Macau Seen from Four Angles”, p 100.[25] 内容来自 2002 年 7 月 3 日对 1987 年 7 月至 1991 年 4 月在任的澳门总督文礼治工程师进行的访谈; 以及 Melancia, “The Challenges of Transition”, p 116。[26] Melancia, “The Challenges of Transition”, p 116.[27] CAM, “ Macau International Airport, presenting the project to the JLG ”,Companhia do Aeroporto de Macau [ Macau International Airport Company831
  • 第四章  过渡时期的其他难题Limited] Macau, 6 July 1992, p 1. 文礼治的观点可参见 Melancia, “ TheChallenges of Transition”, pp 115 - 117。[28] Melancia, “ The Challenges of Transition”, p 117; Vieira, Todos os Portos,pp 203 & 207.[29] Letter from Pedro Catarino to Luis Vasconcelos,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Lisbon, 11 December 1990, p 3; Vieira, Todos os Portos, pp 205 - 207.[30]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4 September1991, p 2.[31]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Beijing, 10 September1991, pp 6 - 7.[32] Letter from the Under⁃Secretary for Justice to the Governor, 25 September 1991,p 3.[33] Pedro Catarino, “ JLGs 11th Plenary Meeting, Beijing, 10 - 13 September1991”, Informação de Serviço [ internal memorandum], Ministry of ForeignAffairs, Lisbon, 23 September 1991, p 9.[34]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Beijing, 10 September1991, p 5.[35] Pedro Catarino, “JLGs 12th Plenary Meeting”, Macau, 2 - 4 December 1991,Informação de Serviço [ internal memorandum],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Lisbon, 17 December 1991, p 13; Vieira, Todos os Portos, pp 205 - 207.[36] Vieira, “Macau and the Future”, pp 160 - 161.[37]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18 June 1991,pp 7 - 8.[38] Catarino, “JLGs 12th Plenary Meeting”, p 14.[39]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21 June 1991,pp 5 - 6.[40] Oliveira and Melo, “Da ‘Localização das Leis’”, p 3.[41]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21 June 1991,pp 5 - 6.[42] 有关澳门国际机场最终股份的细节, 可参见 Vieira, Todos os Portos, p 210。[43]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19 February1992, p 7.[44]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19 February1992, p 7.[45]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19 February1992, p 8; Melancia, “The Challenges of Transition”, p 115.931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46]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22 February1992, pp 2 - 4.[47] Proceedings of JLGs 10th plenary meeting, Macau, 10 April 1991, p 1.[48] Proceedings of JLGs 9th plenary meeting, Lisbon, 4 December 1990, p 3.[49] Proceedings of JLGs 10th plenary meeting, p 2.[50] Proceedings of JLGs 7th plenary meeting, Beijing, 16 May 1990, p 9.[51] Proceedings of JLGs 10th plenary meeting, p 3.[52] Pedro Catarino, “JLGs 12th Plenary Meeting”, p 6.[53] Proceedings of JLGs 10th plenary meeting, p 2.[54]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21 June 1991,p 11.[55] Proceedings of JLGs 11th plenary meeting, Macau, p 10.[56]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21 June 1991,p 10.[57]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22 June 1991,pp 1 - 2.[58] Proceedings of JLGs 11th plenary meeting, p 11.[59] Proceedings of JLGs 12th plenary meeting, pp 22 and 24.[60] Proceedings of JLGs 12th plenary meeting, pp 21 and 23.[61] Proceedings of JLGs 13th plenary meeting, Lisbon, 16 - 19 March 1992, pp8 - 9.[62] Pedro Catarino, “ JLGs 14th Plenary Meeting, Macau, 6 - 8 July 1992 ”,Informação de Serviço [ internal memorandum],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Lisbon, 20 August 1992, p 3.[63] Proceedings of JLGs 14th plenary meeting, Macau, 7 July 1992, p 3.[64]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6 July 1992,p 4.[65 ] Andresen Guimarães, “ Macau Airport ”, note, JLG and LG PortugueseRepresentation in Macau, 6 November 1992, p 2.[66] 有关移交之后可能的财政储备令席尔瓦和雅依梅非常担忧, 二人均希望与杜尔特大使谈论这一议题, 并就此议题与经济学者维托尔·佩索阿 (VítorPessoa) 进行过会议商讨, 会议得出结论认为澳门在交接前的义务不会转移给葡萄牙。 内容来自 2011 年 6 月 3 日对 1992 ~ 1997 年葡萄牙驻北京大使杜尔特的访谈。[67] Lo,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Macau, p 27.[68] Proceedings of JLGs 12th plenary meeting, p 25.041
  • 第四章  过渡时期的其他难题[69] Declarations of Carlos Monjardino to the Expresso, 29 March 1991.[70] Expresso, 29 March 1991.[71] 在此之前, 护理总督只是临时措施, 与其他政务司地位相当。[72] António Alçada Baptista, “Os primeiros dez anos da Fundação Oriente: a criaçãoda Fundação ”, Fundação Oriente: 10 anos—1988 - 1998, Lisbon, OrientFoundation, 1998, pp 15 - 17. 根据基金会网站, “东方基金会于 1988 年 3月 18 日创立, 为一非营利私法人组织, 并享有公认的法律地位……在1989 年 3 月 6 日的 《共和国日报》 增刊 No 10, II Série 的一份声明中被视为葡萄牙的一个公益法人, 而在澳门则由法令 No 16 / 89 / M 决定, 3 月 8日发表于澳门政府公告, No 10”, http: / / www foriente pt。[73]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18 June 1991,p 7.[74] 在 1989 年这一金额变为澳娱公司总收入的 1 6% 。 Proceedings of JLGs 12thplenary meeting, Macau, p 25。 1988 年东方基金会拥有资本 30 亿澳门元,合 3700 万美元, 澳娱公司每年贡献超过 20 亿澳门元。 In Yee, Macau inTransition, note 45, p 173.[75]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21 February1992, p 8.[76]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21 February1992, pp 7 - 8.[77]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Lisbon, 16 March 1992,p 1.[78] Declarations of Governor Pinto Machado to the Expresso, 22 August 1987.[79]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22 June 1991,pp 5 - 6; Vieira, “Macau and the Future”, p 140.[80] Letter of the Under⁃Secretary for Justice to the Governor, “Preparation of JLGs12th Plenary Meeting”, Macau, 27 November 1991, p 3.[81] Proceedings of JLGs 12th plenary meeting, p 25, and Informal meeting of the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21 February 1992, p 8.[82] Meeting restricted to the member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7 July 1992,p 2.[83] Proceedings of JLGs 12th plenary meeting, p 25, and Informal meeting of the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21 February 1992, p 8.[84]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Beijing, 10 September1991, p 2.[85] Meeting restricted to the member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7 July 1992,141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p 5.[86] Ibid , p 2.[87]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22 June 1991,pp 5 - 6.[88] Meeting restricted to the member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7 July 1992,p 5.[89] Ambassador Pedro Catarino to the Portugues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Telegram no 459, 1st part, Macau, 12 July 1992.[90] Meeting restricted to the member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11 November1992, pp 1 - 3.[91]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Macau, 21 February1992, pp 7 - 8.[92] Informal meeting of the heads of the JLGs delegations, Beijing, 10 September1991, pp 2 - 3.[93] Pedro Catarino, “ JLGs 11th Plenary Meeting, Beijing, 10 - 13 September1991”, Informação de Serviço [ internal memorandum], Ministry of ForeignAffairs, Lisbon, 23 September 1991, pp 8 - 10.[94] Lo,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Macau, p 50, note 42.[95] Baptista, “Os primeiros dez anos”, p 18.[96] Yee, Macau in Transition, pp 27 - 28.[97] Vieira, “Macau and the Future”, p 140.[98] Vieira, “Macau and the Future”, pp 142 - 143.[99] 内容来自 2011 年 6 月 3 日于里斯本对 1992 ~ 1997 年葡萄牙驻北京大使杜尔特的访谈。[100] 余振在所著的 《转变中的澳门》 一书第 12 页中指出, 澳门发展与合作基金会资助在葡成立阿尔瓦雷斯基金会 (Fundação Jorge Álvares), 澳门回归后该基金会由总督韦奇立掌管。 这摧毁了作为社会民主党党员的韦奇立在葡萄牙的政治抱负, 因为他被指控意欲使用阿尔瓦雷斯基金会为自己的利益服务, 而同时社会党总统沈拜奥和外交部部长伽马拖延了该基金会 的 合 法 化 进 程。 这 两 种 有 争 议 的 观 点 可 参 见 João Gabriel,Confidencial: A Década de Sampaio em Belém, Prime Books, 2007, pp 318 -319; António Ramalho Eanes in the “Preface” of Vieira, Todos os Portos, p 2and Vieira, Todos os Portos, pp 283 - 288。[101] Lo,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Macau, p 49, note 42.[102] Vieira, “Macau and the Future”, pp 140 - 143 and 157.[103] Sampaio, Portugueses, Vol IV, pp 438 and 442.241
  • 第四章  过渡时期的其他难题[104] Gabriel, Confidencial, p 317.[105] Lo,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Macau, p 28.[106] Vieira, Todos os Portos, p 333.[107] Gabriel, Confidencial, p 321.[108] Gabriel, Confidencial, p 321.[109] Diário de Notícias, 27 October 1999.[110] Gabriel, Confidencial, p 321; 有关这一问题的详细叙述参见 Vieira, Todosos Portos, pp 333 - 349。341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第五章  最终评价从很多方面来看, 中国在 1986 ~ 1999 年的中葡谈判中都占据着主导地位, 不过本书的主旨在于分析葡萄牙的外交政策以及葡萄牙如何应对澳门问题。 我们发现, 葡萄牙的谈判方针取决于当政党派和政治领袖。 总体来看, 代表葡萄牙各届政府的外交官准备欠妥, 加上各方政治力量的掣肘, 致使他们无法从谈判中为澳门和葡萄牙争取最大利益。 在某些阶段, 葡萄牙政坛领袖及其政党之间分歧赫然, 无法形成统一的方针, 中方趁势左右了谈判的节奏。有关中葡谈判的研究始终阙如。 尽管澳门的国际关注度和利益攸关度远低于香港, 但至少葡萄牙国内应该出现更多关于葡萄牙在澳门谈判中的表现或是有关澳门过渡时期的研究。 然而, 澳门在回归后似乎被葡萄牙所淡忘, 没有像丧失非洲殖民地和帝汶那样在葡萄牙民族的集体记忆中留下深刻的印记, 这也许是因为由中国收回澳门带来的创伤不大, 或是因为澳门被中国收回与印度收回果阿类似, 二者都与前非洲殖民地和帝汶纷纷取得独立的情况截然不同。[1]本书采用了重要的一手资料, 其中包括葡萄牙谈判参与者的访谈以及葡方此前未公开的机密档案, 以期取得该问题研究的一些突破。作为中葡两国协商之下的成就, 澳门的回归是否成功, 还有待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在 2049 年之前的表现来检验。[2] 葡萄牙志在为441103
  • 第五章  最终评价澳门留下一套牢固的制度、 一个现代的行政体系, 以及与之配套的法律框架。 正如 《中葡联合声明》 所称, 澳门居民和其他人的权利、 自由和保障将以法律的形式得到确认, 并受到主要国际权利公约的保护。[3] 从法理上讲, 澳门不是葡萄牙的殖民地 ( de jure)(尽管在事实上它经历了这一过程), 所以葡萄牙于 1999 年撤出澳门一事并非属于去殖民化事件, 因此澳门的居民也不具备自决权。葡萄牙的撤离, 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现存国家通过谈判达成协议后的领土交还行为。 与二战后去殖民化浪潮中的做法相反, 处于20 世纪 80 年代和 90 年代的葡萄牙从其旧帝国的余土上撤离, 不向当地居民赋予公民权利是无法想象的。 在这种国际环境下, 中国愿意做出让步, 以至于将澳门以特别行政区的形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地区区分开来, 这不仅是出于经济上的考虑, 也有政治和宪制的因素, 《澳门基本法》 是宪制性文件, 使澳门在国防和外交以外的领域获得了某种程度的自治。葡萄牙人从心理上将澳门谈判视为去殖民化进程的一部分。 非洲去殖民化运动发生时, 葡萄牙本国正处于危难之中, 而澳门谈判进行之际, 葡萄牙已经成为欧洲共同体成员国, 状况已大为改善。葡萄牙政府主要追求的是体面地离开澳门, 以此来缓解葡萄牙在非洲去殖民化过程中所经历的创痛。[4]一  葡萄牙在澳门谈判中的策略前述可知, 1974 年民主革命后, 葡萄牙并未对澳门问题制定清晰的策略———对如何取利于澳门和有利于澳门并无具体打算。 或许是由于新政府迫切地希望与中国这样的国家建立外交关系, 葡萄541104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牙在国际上所采取的姿态极不利于它与中国就澳门的问题上赢得其战略目标。 1975 年 1 月 6 日葡萄牙进行的外交照会即是一例, 葡萄牙外交部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 “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 台湾是中国领土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而澳门问题 “可以在双方政府认为恰当的时机通过谈判解决”。[5] “一个中国政策”的宣称, 事实上是承认了中国领导人对澳门的发言权。《澳门组织章程》 和 1976 年颁布的 《葡萄牙宪法》 反复强调澳门是 “葡萄牙管治下的领土”。[6]1979 年签署的 《谅解备忘录》是葡萄牙政府做出的进一步退让, 以此来换取与中国的外交关系,[7]其后果是, 1985 年, 当恩尼斯总统访问北京启动谈判时, 葡萄牙在澳门问题上的谈判空间已非常有限。 对葡萄牙来说, 必须通过磋商来为澳门争取不亚于香港的条件, 确保澳门的未来, 而谈判开始的时间和时机则将由两国共同决定。然而, 葡萄牙内政环境和官僚体系直接或间接地促成了葡方克制、 配合的态度和行为。 他们的外交举措主要受两个因素影响: 一是前述的低效率的官僚体系, 这在谈判的各个阶段皆有表现; 二是葡萄牙与澳门之间的双轨训政关系。 虽然中国几次示意将在 1984年中英谈判之后开始有关澳门的谈判, 但葡萄牙外交部始终没有为澳门问题制定出策略。 在 1985 年与中国签订 《中葡联合声明》 之后, 尽管葡方同意尽快开始谈判, 但在葡萄牙外交官中没有一人精通中文, 而且好像只有一人深入地研究过澳门的政治状况。 到了1986 年, 加入欧洲共同体才是葡萄牙的头等大事。在从 1988 年开始的过渡时期阶段, 大多数已在中葡谈判中取得经验的外交官被派往与澳门无关的岗位, 联合联络小组的葡方代表团的每次会议几乎都由不同的成员组成, 这也是里斯本长期无法641105
  • 第五章  最终评价预先制定出有关澳门问题的策略的原因之一。 有关策略随着不同总督的个人特点而变化, 而最后几任总督似乎之间唯一共通的政策则似乎只有发展澳门基础建设和公共部门的计划。里斯本的政局变动也影响着葡方在谈判期间实施的战略。 在所谓的双轨训政制度中, 总理和总统都有权过问澳门事务, 导致葡萄牙国内在澳门问题上形成了两套相互冲突的政策。 澳门的治理政策体现着总统的意志, 每个总统指派的新总督都会使澳门的政策发生变化; 而总理与外交部部长负责确定葡萄牙政府在对华谈判中的立场。 谈判时期, 多数时候总理和总统分属不同政党,观点相左, 所以在某些时刻, 他们之间很难达成一致的立场和策略, 而葡方在面对中国时, 是需要保持团结友好的态度的。 如果能够保证团结, 总统和包括总理在内的政府就能相互合作, 制定并执行既定的方针, 在指派和撤回澳门总督的问题上也能协调一致。在 1986 ~ 1987 年的谈判中, 分歧并不如过渡时期那么明显,因为属于社会民主党的总理席尔瓦不愿牵涉其中。 外交部部长米兰达认为:谈判的大体条件由葡萄牙共和国总理和总统共同确定。 这样我们就能在面对中国人时有一条统一的阵线, 体现出葡萄牙人立场的一致性。[8]对葡萄牙总理来说, 澳门问题显得非常棘手, 尤其经过了敏感的非洲去殖民化问题及印度尼西亚占领东帝汶所带来的民族伤痛,他必须为澳门找到一条体面的出路。[9]作为一名经济学家, 席尔瓦741106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在任职初期可能认为既然葡萄牙在澳门和中国内地并没有太多商业利益, 那么澳门就只是一个次要问题。 无论如何, 这位总理的威望是源于其为葡萄牙内政所做的贡献, 而不是外交。 因此, 属于社会党的总统苏亚雷斯倾向于将自己的计划强加给总理, 以至于在某些时期形成了非常明显的总统 “双线外交”, 而在有关移交日期的问题上, 总统与政府的目标相去甚远。总统苏亚雷斯全程参与了澳门问题的解决, 贡献巨大。 1975年, 他担任外交部部长, 而中葡建交谈判及 1978 年两国 《谅解备忘录》 的签署都在他主政期间内完成。 1985 年启动的中葡谈判的《中葡联合声明》 由他的政治盟友执笔签署, 他也在 1986 年履任总统后向中国发出了继续谈判的信号。 1988 ~ 1991 年, 他持续主宰着葡萄牙政策的方向, 到了 1991 年, 有关机场建设、 总督文礼治及东方基金会的腐败丑闻曝光, 这迫使苏亚雷斯总统改变了他事事过问的模式, 并随即任命在政治上与总理席尔瓦更接近的韦奇立担任澳门总督, 并敦促他向总理请示。 因此, 1991 ~ 1995 年, 总理和外交部的外交人员负责制定谈判方针, 韦奇立在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1995 ~ 1996 年度以后, 同属社会党的总理古德礼和总统沈拜奥得以同心协力, 外交部部长伽马也在葡萄牙的谈判立场问题上获得了发言权。 韦奇立总督曾试图捍卫自己在澳门问题上的决策地位, 但他与伽马之间产生了很多冲突, 他亦转而放低了姿态。尽管政治领袖之间有分歧, 葡萄牙在处理谈判过程中仍体现出了某种整体性。[10] 所有谈判代表都尽力从香港模式中借鉴最有利于澳门的成分并使之适用于澳门。 同时, 他们力争在香港之后移交841107
  • 第五章  最终评价政权, 并力图起草一份不同于香港的协议, 尤其是有关国籍问题的条款, 这些都是葡萄牙人共同的抱负。[11] 此外, 确保未来澳门特别行政区直接与北京联系而不受制于广东省也是葡方的共识。[12]葡萄牙希望在保证澳门自治的同时, 也与中国保持良好的关系。 说到底, 负责谈判的葡萄牙官员都公开承认 《中葡联合声明》 是当时他们能争取到的最好结果。对葡萄牙而言, 其目标是通过联合联络小组的工作为澳门创造有利于发展的环境, 并维护葡萄牙在这一地区的利益。 在此基础上, 他们也通过谈判确保澳门的移交能有条不紊地进行。[13] 葡萄牙政府尝试调整澳门行政体系、 培训本地公务员, 并为澳门打造一套适当的制度, 保证其政治行政自治, 同时也能保持其独特性。 他们同时赋予了葡语和中文官方语言的地位, 并试行双语并用。[14]二  葡萄牙的谈判优势葡萄牙官员认为在与中国谈判的过程中, 最有利的条件莫过于中国当局无心对澳门采取单方面的行动: 一者是对国际舆论有所忌惮, 二者是希望避免给其台湾战略带来负面影响。 在交接仪式致辞中, 江泽民指出:中国政府按照邓小平提出的 “一国两制” 的伟大构想,成功地解决了香港、 澳门问题, 这是中国人民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中取得的重大进展。 “一国两制” 在香港、 澳门的实践,已经并将继续为我们最终解决台湾问题发挥重要的示范作用。中国政府和人民有信心有能力早日解决台湾问题, 实现中国的941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完全统一。[15]中国领导人愿意体现公平精神, 展现中国行事理性的形象。 葡萄牙虽然相对弱小, 但可以利用中国对国际形象的重视来对其进行制衡。 中国一贯抨击资本主义国家的霸权主义和对第三世界的干涉, 这也使得其自身不能压迫葡萄牙。[16] 由于台湾才是统一的终极目标, 中国不得不向葡萄牙做出让步, 以此向台湾展示 “一国两制” 模式的可行性。 葡方官员意识到, 里斯本不能放弃以中国国际形象为筹码的策略, 也须尽力避免东方基金会的资金问题等软肋被中方拿住。虽然葡萄牙从未把单方面撤离放在桌面上作为要挟, 但他们意识到这可以作为否决权来使用。 1985 ~ 1987 年担任外交部部长的米兰达认为:如果形势越来越不利, 我们可以拒绝谈判, 这是弱者的武器。 这种招数显然会给中方和我们自己都造成极大麻烦, 事实上也从未实行。 但我们有这一步棋垫底, 让中国人也知道我们的决心。 我觉得我们不能 “屈服”, 但不怕 “失败”。[17]葡萄牙人在私人场合透露过这种态度, 刺激了中方谈判者, 由此取得了中方的妥协; 他们也两次对媒体抛出单方面撤离的想法以示威胁: 一次是澳门总督高斯达在 1985 年中葡正式谈判启动之前;另一次是时任澳门经济财政暨旅游政务司的孟智豪 ( CarlosMonjardino) 在 1986 年, 谈判双方就交接日期问题僵持不下之际。[18]谈判参与者认为, 由于孟智豪与总统关系密切但与政府疏051108
  • 第五章  最终评价远, 他并不能代表葡萄牙在谈判中的立场, 因此他的陈词未对谈判造成影响; 而且苏亚雷斯总统本人也一再反对使用这个威胁。[19]然而, 其他人认为孟智豪这个举动向中方发出了信号, 也给他本人带来了好处———他因此掌管了东方基金会。 不过, 孟智豪的言辞在澳门华人媒体上招致了多篇声讨葡萄牙殖民主义的文章。许多葡萄牙官员认为单方面撤离澳门是 “不可予以考虑的谈判策略”, 葡萄牙不能主动放弃这块土地, 放弃澳门与 1975 年放弃帝汶具有相同的性质, 违背国家利益, 会损害葡萄牙的国际形象,而对中国则毫无影响。 一些人甚至认为抛弃澳门将不会波及台湾问题, 因为撤离澳门看起来是出于葡萄牙人自己的意愿。 此外, 如果中国政权提前进入澳门, 澳门和葡萄牙都将会面临许多问题。中方在葡萄牙的代表团引起一些摩擦时屡屡以收复澳门相威胁, 部分葡萄牙政府官员对此感到疑虑, 不清楚中方的真实意图。大多数人认为中方不会提前收回澳门, 但知道他们可以在这个地方制造许多不愉快。 每当谈判出现问题时, 中方会使用其他手段施压, 其中包括拖延与澳门政府之间的谈判。 如前所述, 有关澳门航空交通协议的磋商就因为澳门机场的问题而一再拖延。一些葡萄牙官员认为, 尽管中国也从两年前的中英谈判中吸收了很多经验, 但葡萄牙从香港谈判的先例中获得了更多优势。 首先, 葡萄牙方面要求澳门获得英国争取到的所有妥协, 并从英国的谈判失误中总结了教训。 中国领导人期望葡萄牙这个小国能满足于获得跟英国一样的条件。 他们低估了葡萄牙维护澳门特权的决心,一些公开的摩擦由此产生, 也导致了前三次全体会议到最后一次之间的间隔非常之久。[20]英国与中国之间是对抗的态势, 而葡萄牙选择了合作的策略,151109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并不像英国那样热衷于撕破脸皮, 这使得中方代表在谈判中也表现得更为灵活。 葡萄牙自认无力挑衅。 不过, 中国希望制造对英国和葡萄牙一视同仁的形象, 这也是出于对台湾问题的关照。另一些政客和外交官还提出, 葡萄牙与中国的立场比英国与中国的立场更为接近。 英国希望香港自处于北京, 而葡萄牙担心中国将澳门并入珠海, 希望澳门自处于广东省和香港之外。 因此, 葡萄牙倾向于在澳门与北京之间建立更紧密和直接的联系。[21]虽然澳门和香港的联合声明对于谈判的最终结果描绘相似, 可葡萄牙和英国的谈判策略基于法律基础的不同和殖民政权的强弱悬殊而手法迥异。 英国谈判的主要目的是维持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而葡萄牙坐享其成, 只需将英国的谈判结果纳入澳门协议之中。 葡萄牙更着重于保证澳门法律和文化特性的延续。葡萄牙与英国在国家实力上相去甚远, 相应地, 谈判时的战术也不相同。 当英国在过渡时期采取对抗姿态时, 它比葡萄牙具备更大议价能力的现实即刻凸显。 然而, 尽管港澳两地的地位有别, 葡萄牙还是为澳门取得了英国为香港取得的所有优势。 香港协议巩固了香港现有的运行机制, 而澳门协议则为澳门带来经济发展的新前景。 澳门协议还照顾到了澳门的特殊情况, 即主权[22]和国籍问题、 迟于香港的交接日期、 经济和文化利益的维护、 对葡籍华人身份的特殊处理等。[23]虽然英国在护照问题上的做法限制了葡萄牙能争取的范围,但葡萄牙认为他们为澳门争取到比香港更好的待遇。[24]其他有利于中葡谈判和谐进行的因素还包括不存在重大争议的两国关系、 谈判双方信守承诺、 尊重彼此的建议。 葡萄牙在其宪法中规定澳门是 “葡萄牙管治的地区”, 并通过 《澳门组织章程》 赋予其相当程度的自治, 而葡萄牙人在澳门也并非主流, 这些对谈判251110
  • 第五章  最终评价都是有利因素。[25]作为欧共体的成员, 葡萄牙和英国都是中国对话欧洲的窗口。由于有关香港和澳门的谈判正在进行, 因此尽管中国发生了 1989年政治风波, 英国和葡萄牙还是与中国保持着正常的外交关系。 后来, 紧随着文礼治总督的访问, 葡萄牙空军也到访北京, 打破了欧盟暂停对华军事对话的决议。 访问团获得了国事级别的接待, 营造出了互谅同心的氛围, 葡萄牙成为欧共体内部与中国关系最好的国家, 中葡谈判得到了积极推进。[26] 在英国因国籍问题向葡萄牙施压的情况下, 澳门政府与香港政府之间依然维持着良好的关系, 在谈判和过渡时期的不同阶段, 葡萄牙谈判代表以及澳葡政府人员时常与港英人士接触, 受到了很多启示, 也有利于谈判的进展。[27]最后, 20 世纪 90 年代末澳门的经济繁荣也促进了其基础建设的发展, 进一步巩固了澳门的自治。三  谈判战术与技巧中国传统的谈判模式在 1986 ~ 1987 年的中葡会谈中得到了集中体现。 葡萄牙官员已经认识到了中国谈判代表所使用的具体战术和施压技巧。 会谈在北京举行也有助于中方战术的实施。 葡方谈判代表试图找出这些战术和技巧的弱点, 争取向自己有利的方向转化。中方试图搬出 “历史屈辱” 和 “不平等条约” 等观点, 从而强调其道德的正当性, 并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展示其内部在谈判立场上的团结一致。 中国人还运用历史文献和新闻媒体影响谈判, 并为了表示某种态度而坚持通过译员沟通, 尽管即时翻译会产生谬误。[28]葡萄牙人很快注意到中方谈判代表提出的议题都是经过精心准351111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备的, 所以变得格外小心谨慎。 他们也发现如果一个精心准备的议案被葡方发现有漏洞而被利用, 准备该议案的中国人就会在他的同僚中颜面尽失。 所以中方认可葡萄牙避免在官方渠道提及谈判中出现的分歧的做法。 这对葡萄牙来说是有利的, 因为中方必须拿出双方都可以接受并能写入联合声明的方案, 为此, 谈判的核心是如何起草一份能得到共识的文件, 而不是只照顾中国的立场。谈判始终遵循中国事先声明的原则。 中方代表会先寻求就大原则达成共识, 然后才讨论细节。[29] 在对葡萄牙方面的真实意图和底线还没有完全了解时, 他们不会贸然行动。 当葡方终于就某项议案与中方达成一致时, 中方才会尝试进一步扩大战果。 葡方官员发现个人关系也是中方谈判员获取信息的一种方式, 他们在会后为葡萄牙谈判团组织观光活动, 在行程中试图就敏感问题获得妥协和让步。中方最为成功的策略是通过设置最后期限来施加压力。 经历漫长的拖延之后, 中方突然提出一个最后期限, 并极力劝说葡方接受该期限的好处, 迫使他们在尽快做出决定。 在谈判过程中这个策略被使用过两次, 一次是中方要求澳门必须在 20 世纪末之前完成移交, 另一次是要求谈判必须在 1987 年 4 月前结束, 以便将谈判达成的协议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并在当年 9 月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前生效。中国政府设定的最后期限在谈判接近尾声之际令中方代表团处境微妙。 为了执行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的命令, 他们只能对葡方做出一些让步。 尽管中方谈判员清楚香港和澳门的移交时间要错开, 但还是反复提出两地同时交还。 葡方利用治权移交时间的问题拖延谈判, 迫使中方在其他问题上做出让步。 直到谈判的最后几天, 葡萄牙才正式同意中方的提议。 在无法大刀阔斧地改动香港政权移交模451112
  • 第五章  最终评价式的情况下, 争取到交还时间的不同已经是葡萄牙取得的最大胜利。在了解到中国人的谈判策略后, 葡萄牙制定出了基于 “平等原则”的策略, 即不能以对葡萄牙不公的协议来取代中方所谓的 “不平等条约”。 此外, 葡萄牙还在谈判初始就提出了 “一视同仁” 的原则, 即澳门应获取与香港同等的利益。 从第二轮谈判开始, 葡萄牙又提出了“特殊性原则”, 即相对于葡萄牙管治下的澳门, 回归后澳门的状况不应倒退。 葡方认为这为澳门协议争取到了优于香港协议的条件。[30]相较于复杂费力的中英谈判, 中葡谈判显得轻松得多, 其中一个原因是葡萄牙谈判代表不够专业。[31]用一位葡萄牙谈判代表自己的话来说, 葡方的准备工作 “既匆忙又敷衍”,[32]相反地, 中方的谈判人员是有备而来的。 联合联络小组的中方成员只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被替换, 而且常驻澳门进行工作; 而葡萄牙方面不仅屡屡更换成员, 还把里斯本作为根据地。 在表达任何立场之前, 中国谈判代表都必须充分地征询其政府的意见, 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有时还耗费时日, 但他们不向葡方透露其进展程度。 而葡萄牙人在谈判期间倾向于向外界谈论, 导致谈判筹码减少。 澳门总督和联合联络小组的葡方领导本应密切协作, 总督只处理影响到未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事项,但联合联络小组内磋商的一些问题又会妨碍葡萄牙对澳门的管治。葡萄牙外交部经常在达成协议上草率行事, 这对于维护葡方的长期立场往往是相当不利的。 为了让葡萄牙公众对交还澳门一事形成积极的舆论, 在联合联络小组会议还未取得成果时, 葡方代表就希望向国内展示其谈判进展, 在这种情况下, 由于担心中方搁置谈判, 一些葡萄牙外交官无法坚守立场, 匆忙达成协议, 葡方本该看到中国方面更担心协议无法达成。 无论是在 《中葡联合声明》 发布之前还是之后, 中方的时间都很紧迫, 葡方本可以利用这一点迫551113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使他们在最后时刻做出让步。比起 《中英联合声明》, 中葡有关澳门的联合声明的一些缺陷对过渡时期谈判的负面影响更大。 对 1999 年后退休的公务员, 澳门声明仅指出其退休金不应低于 1999 年前发放的额度。[33]澳门协议没有提出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及 《经济、 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适用于澳门, 没有提及驻军, 也忽略了 1999年后葡文在澳门的官方语言地位的问题。[34] 这些也许可以在联合声明中就解决的问题, 却需要联合联络小组通过谈判来处理。[35]为避免冲突, 葡萄牙谈判代表姿态谦逊, 让中方获得了推进谈判的主导地位。[36] 最终, 葡方未能维护葡萄牙在澳门的影响力。由于北京培养的公务员占据了许多职位, 澳门行政机关中熟悉葡萄牙体系的资深人员所剩无几。 在政权移交之前, 葡萄牙政府未能积极支持和提拔澳门土生葡人, 同时, 也只有极少数葡萄牙人选择在1999 年后留在澳门, 而葡文学校[37]的地位也未能充分巩固, 葡语的推广和使用一直都不成功。四  不对等的谈判中葡有关澳门移交的谈判是不对等的, 中国处于主导地位。 对中国来说, 谈判的目的是收复中国领土, 其谈判代表也因此对谈判抱有非常坚定的态度。 中国政府不会接受 “三脚凳” 的形势, 谈判必须在中葡两方之间进行, 而中国比葡萄牙更清楚澳门的立场。葡萄牙官员亦明白他们能争取到的让步是有限的, 他们的主要目标就是在谈判和撤离过程中维持尊严。 对多数右翼葡萄牙领导班子来说, 掩藏仓促撤出非洲带来的伤痛记忆才是至关重要的。[38]651
  • 第五章  最终评价中葡谈判体现了一个政治行政关系错综复杂的弱小国家在面对一个强大的谈判对手时要确定战略、 目标和对策是如何艰难。 对小国来说, 必须做大量的准备工作才能保证深入地参与谈判, 也才能在谈判中表现出力量。 同时, 必须对强国的真实意图有充分的了解才能判断哪个问题对它至关重要, 哪些是它不能触及的底线, 哪些可以尽力争取。 即使是在非核心的问题上, 中方也曾试图威胁葡方, 在确定葡方不会妥协之后, 他们再自己找台阶下。对中国谈判代表来说, 这样不对等的谈判也带来了一些顾虑。葡萄牙是个小国, 中国必须顾及其尊严, 否则将严重影响其国际形象, 也不利于台湾问题的解决。 葡萄牙的某些立场不仅与中国不一致, 在其国内也未获得共识, 比如葡萄牙总理和外交部认为 2000年移交澳门是可行的方案, 而总统却坚持争取一个更晚的时间。 葡萄牙国内意见的不统一令中方人员极度迷惑, 他们无法判断哪一方说了算, 所以时常抱怨葡方发出 “错误信号”。[39]葡萄牙手中有一些筹码, 并成功将其兑现为谈判成果, 例如在过渡时期, 葡方在机场建设上获得了让步, 还在国籍和本地化问题上取得了中方某种程度的妥协,[40]尽管在这两个方面他们本可以争取到更多。由于有关澳门主权地位的争论旷日持久, 也由于葡萄牙国内对去殖民化问题持敏感态度, 葡萄牙政府在谈判中关心的不是澳门本身, 而是帝国以何种姿态从其最后一块管治领土上撤出。 或许人们也会说葡萄牙没有充分的正当性去代表澳门人谈判。 葡萄牙民间社会不关注澳门问题, 而与香港的情况截然相反, 澳门社会自身没有发起有关 《中葡联合声明》 的讨论, 也从未征询过将直接受该声明影响的澳门公众的意见, 在整个谈判过程中, 葡萄牙政治人物始终不渝的目标就是在葡萄牙公众中营造有关澳门治权移交的积极舆751114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论。 所以, 澳门这一历史性转折并未被当作史无前例的独特外交局面, 多数时候被用来实现各自政治意图, 政治人物在其过程中粉墨登场, 却各自为政。注    释[1] 内容来自 2010 年 11 月 18 日在哥英布拉与 Richard Louis Edmonds 教授的访谈。[2] António Santana Carlos, “ Macau—O Modelo da Transição ”, A PresençaPortuguesa no Pacífico—Forum Macau, Lisbon, ISCSP, 1999, p 174.[3] Sampaio, Portugueses, Vol IV, p 434.[4] 关于 “体面” 的重要性可参见 Miranda, “The Joint Declaration Negotiations”,p 68。[5] Communication to the Press, Press Services of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Lisbon, 6 January 1975; Diplomatic Historical Archives—Ministry of ForeignAffairs, Lisbon.[6] Articles 5 & 306, Constituição da República Portuguesa, Coimbra, AtlântidaEditora, 1976.[7] 参见 《谅解备忘录》 第一章第一段: “澳门是中国领土……在双方政府认为恰当的时机, 交还中国。” “ Acta das Conversações sobre a Questão deMacau”. ( 《 (澳门问题) 会谈纪要》)。[8] Miranda, “The Joint Declaration Negotiations”, p 72.[9] Silva, Autobiografia Política, pp 203 - 204.[10] 在对相关人士的访谈中得到映证。[11] 关于葡萄牙精英阶层对于澳门和香港之间差异的理解可见 Miranda, “TheJoint Declaration Negotiations ”, p 73; Vieira, “ Macau and the Future ”,p 127。[12] Vasco, “Macau and the Future”, p 134.[13] Catarino, “Grupo de Ligação Conjunto”, p 2.[14] Sampaio, Portugueses, Vol IV, p 444.[15] Jiang Zemin, “ Speech at the Official Handover Ceremony—20 / 12 / 1999 ”,Macau Focus, Handover Issue, Vol I, No 1, March 2000, pp 75 - 76.[16] João de Deus Ramos, “As Relações Luso⁃Chinesas e a Declaração Conjunta de851
  • 第五章  最终评价1987”, A Presença Portuguesa no Pacífico—Forum Macau, Lisbon, ISCSP,1999, p 153.[17] Miranda, “The Joint Declaration Negotiations”, p 73.[18]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22 August 1985 and 25 September 1986. 参见本章第二章。[19] 杜尔特 ( José Manuel Duarte de Jesus), 1992 ~ 1997 年任葡萄牙驻北京大使; 2011 年 6 月 3 日于里斯本的访谈。[20] Ramos, “As Relações Luso⁃Chinesas”, p 152.[21] 例如可参见 Miranda, “The Joint Declaration Negotiations”, pp 74 - 75。[22] 自据居澳门初期, 葡萄牙人就接受不对澳门拥有主权的地位。[23] “Relatório das Negociações e Acordo Luso⁃Chinês sobre Macau”, paragraphs111 - 114.[24] See, for example, Vieira, “Macau and the Future”, p 147.[25] Carlos, “Macau”, p 162.[26] 内容来自 2011 年 6 月 3 日于里斯本对杜尔特大使进行的访谈。[27] Vieira, “Macau and the Future”, p 133.[28] “Relatório das Negociações e Acordo Luso⁃Chinês sobre Macau”, paragraphs23 - 32 & 37 - 38.[29] Lucian W Pye, Chinese Negotiating Style: Commercial Approaches and CulturalPrinciples, New York, Quorum Books, 1992, p 51.[30] “Relatório das Negociações e Acordo Luso⁃Chinês sobre Macau”, paragraphs33 - 36.[31] Catarino, “Macau Seen from Four Angles”, p 94.[32] Ramos, “As Relações Luso⁃Chinesas”, p 152.[33] Carlos, “Macau”, p 165.[34] Carlos, “Macau”, p 171; Arino, “Macau Seen from Four Angles”, p 104.[35] Carlos, “Macau”, p 171.[36] Santos and Gomes, Macau, p 492.[37] 关于为解决葡文学校的问题所找到的方案的更多信息, 请见 Vieira,“Macau and the Future”, pp 157 - 158。[38] Expresso, 30 August 1986; Miranda, “ The Joint Declaration Negotiations”,p 68.[39] 瓦雷利奥 (Octávio Neto Valério), 1985 ~ 1989 年任葡萄牙驻北京大使和葡萄牙谈判代表团顾问; 2002 年 8 月 1 日访问于里斯本。[40] Herbert S Yee, Macau in Transition: From Colony to Autonomous Region,London, Palgrave, 2001, p 15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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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索引页码为原著页码即本书边码)Acta Secreta(Secret Memorandum)/ Acta das Conversações(Minutes of Conversations), content,32impact for Hong Kong,41 in Sino-Portuguese negotiations,37,43,48,61making it public,31negotiation of,8,34-35,45,105-106source of embarrassment/Portuguese disagreements,32-33,54Acto Colonial(Colonial Act),20,23Amaral,Joaquim Ferreira do,7,11Ascensão,João 48Banco Nacional Ultramarino,53,57Barroso,José Manuel Durão,66Beijing(see also China),9,12,39,64-65,88-91,93,99,105,107,109-111,113Sino-Portuguese talks in,43-51,53,55,57-61,105,111Caetano,Marcelo,23Caixa Geral de Aposentações,77Carnation Revolution,1Carvalho,José Manuel Nobre de,16Catarino,Pedro,66,89China(see also Beijing,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Macau,joint communiqué,Acta Secreta),negotiations with UK,4,38-42,46,61,105,109relationship with Portugal in the 1970s,25,29,43 sovereignty over Hong Kong and Macau,37-38,41Chinese Communist Party,2 Central Committee,3 Congress,49,112colonialism,anti-,20,24,34European models,19-20neo-,21Portuguese,1,8,17,21-22,26-27,108colonial war,21,23,32Constitu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Chinese Constitution),3Constitution of the Portuguese Republic(Portuge se Constitution),8,11,28,30,46,54-55,105,110 Convention of Peace and Friendship,39,41Cordeiro,Mário,127nl20Costa,Alfredo Nobre da,30Costa,Vasco Almeida e,43,47,108,Council of the Revolution(Portuguese),27Cultural Revolution(Chinese),15,28Decolonization,9,
  • United Nations Special Committee on,17,Portuguese,24,32,104,114Deng,Xiaoping,28,37,41,60,107Eanes,António Ramalho,33,43-45,50,54,59,105,127n91Estado Novo(New State),19,21-23Estatuto Orgânico de Macau(Macau Organic Law),8,27-28,54,75,79-82,105,110Evans,Richard,42Falklands War,42Ferreira,José Medeiros,29First World War,12Freyre,Gilberto,22Gama,Jaime,45,66,68,107Gaspar,Carlos,47,49Geneva Conference,14Granting of Independence to Colonial Countries and Peoples,20Guangdong,16,107Guangzhou,12,91,109Guimarães,Andresen,66Guterres,António,66-68,107Handover,Hong Kong,2-3,5,39,55,57,81,112Macau,2-4,39,48-49,51-52,63,66,68,71,73,75-78,81-83,101,103,106-108,112,114,Han,Kehua,29-32Hankou,12-13Han,Zhaokang,49Hong Kong(see also handover,Joint Declaration on Hong Kong,retrocession,transition),70 airport,90-91,95colonial history,12-13,39-40comparison with Macau,4-5,9,14,37-39,46,50,53,58,59-60,61,83-87,89,101,103,109-110,112-114impact on Macau,2-3,8,11,31,42-45,47-48,50,55-56,61,72,80-82,104-105,107,112in China’s policy for national reuni­fication(including Taiwan)16-17,24-25,34,37,41,107Hong Kong and Macau Office,48,64Hong Kong Basic Law,86Horta,Basílio,30IIo,Stanley,95,99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4,85-87,113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4,85,87,113Jesus,José Henriques de,47,49Jesus,José Manuel Duarte de,99Jiang,Zemin,99,101,107Jinjiang,12Jiujiang,12joint,communiqué,on the resumption of Sino-Portuguese diplomatic rela­tions,8,29-31,34,54for initiating Sino-Portuguese Joint Declaration negotiations,44-45,54,105-106during the Sino-Portuguese Joint Declaration negotiations,55,89,111Joint Declaration on Hong Kong(Sino-British),42,60-61,81,86,101,109Joint Declaration on Macau(Sino-Portuguese)(see also China,Portugal,joint communiqué),107annexes,39,48-49,61,72,74Chinese concerns,49,113content and wording,7,79,81comparison with Joint Declaration on Hong Kong,109,113-114
  • implementation of,64,70-74,76,80,82-83,85-87,89,98,101,104negotiations of,50,69signing of,58-60,63time period(before the,during the,after the)4,7,63,78,83,96-97Joint Liaison Group(Sino-Portuguese),4,39,50,53,57,64,72,86,105,107Ke,Zhaisuo,48Ke,Zhengping,48Korean War,8,15,40Kowloon Peninsula,39Land Fund,95Land Group,4,64,72,74-75,89,91Leal Senado(Loyal Senate),10Leandro,José Garcia,24,28,128nl41Legal Translation Bureau,80,91-92Li,Peng,90-92Lisbon(see also Portugal),29-30,37,55,59,64,69,Orient Foundation in,96,99Portuguese delegation of the Joint Liaison Group based in,72-73,112Sino-Portuguese(possible) meetings in,43,50-51,53,89-90,92Lisbon Protocol(1887),7,11,15Li,Xiannian,43,45,60Lorena,Nuno,47Lusotropicology,22Macau(see also Acta Secreta,handover,Joint Declaration on,retroces­sion,transition,International Covenant,Land Group,Macau Basic Law,Macau International Airport)civil service,76-78in Portuguese decolonization,24-25legal reforms,80-82 political system,8,27,51,66use of Chinese,79-80,83Macau Basic Law,4,78,85,87,104Macau International Airport,4,70,75,85,88-92,94,95Macau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see Macau)Machado,Joaquim Pinto,33,51,69,95-97MacLehose,Murray,41Mao,Zedong,25Martins,António Coimbra,27,30-32,54Medina,Rui,47-48,58Melancia,Carlos,65-67,69-70,90,106,110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on the Portuguese and Chinese languages status(1991),78Ming dynasty,10,11,15Miranda,Pedro Pires de,46,51,54-55,60,106,108 Moniardino,Carlos,53,96-97,99,108Moreira,Adriano,33Nogueira,Alberto Franco,21-22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sation,14“one country,two systems”,1-2,37,41,44,49,71,107-108Opium War,11,39Organization of African Unity,26Orient Foundation(Fundação Oriente),4,53,67,69,78,85,87,95-101,106,108Partido Renovador Democrático(PRD—Democratic Renewal Party),59Partido Social Democrata(PSD—Social Democrat Party),1,33,45,67Partido Socialista(PS—Socialist Party),1,29,33,53,67-68,99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PRC,see also China),1,30-33,58,100,103-104Pinheiro,João de Deus,66
  • Pinto,Carlos Mota,30,31,33,54Porta do Cerco(Barrier Gate),10,15Portugal(see also Lisbon,Macau,Acta Secreta,decolonization,joint communiqué),24-27,43-45,47-48,50-51,57,63-66,68-69,78,89-90aims for the negotiations,5,103-104,106-107consular jurisdiction,12,14negotiation cards/strategy,20,38,72-73,100-101,104-106,108-112Portuguese-speaking countries,2Providências Régias(Regal Providences),11Ramos,João de Deus,47,49,129n4retrocession,12-13concept,9of Hong Kong,9,37-38,41-42,50of Macau,1,3,9,16,31,34,37-38,43,45,50-52,54-56,58,61,70,100,104,110,113-114Ritto,Jorge,66Salazar,António Oliveira,14,16,19,22-23,25 Sampaio,Jorge,66-68,71,101,107Santos,António Almeida,24Second Convention of Beijing,41Second World War,19-20,42,104Shandong,13Shanghai,12-13Shao,Tianren,48Silva,Aníbal Cavaco,33,45-49,51-52,54-60,66-68,89,92,100,106Soares,Eduardo Azevedo,55 Soares,Mário,29-30,33,45-47,49,51-55,59,61,66-68,70,95,99-100,106,108Special Committee on Decolonization,17State Council,Chinese,48Portuguese,33,45,54,57,59,71Taipa Island,16Taiwan,1-2,5,16-17,25-26,31-32,34,37,41,43,52,90,101,104,107-109,114Thatcher,Margaret,42Tiananmen(incident),4,63,88-90,95,100,110Tianjin,12,39transition(period),Hong Kong,4,110,Macau,8,28,39,50,55,60-61,63-64,66,69-70,72,74-75,78,87-88,90-91,99,105-106,110,113-114Treaty of Friendship and Trade,7,11-12Treaty of Humen,39Treaty of Nanjing,11-12,39,41Treaty of Tianjin,39“unequal treaties”,12United Kingdom,4,42,46,95,109United Nations,17,23,34,47-48,75General Assembly Declaration on the Granting of Independence to Colonial Countries and Peoples,20Valério,Octávio Neto,48Vieira,Vasco Rocha,67-71,78,91,106-107Weihaiwei,13Wu,Xueqian,31,43,45,60Xiamen,12-13Xinhua News Agency,29Yangzi valley,12Zeng,Tao,27,29Zhao,Jihua,48-49Zhao,Ziyang,42,44,50,60,63Zhou,Enlai,25Zhou,Nan,42,46,48-53,58,60Zhuhaiairport,88-89,91,93
  • Macau’s autonomy from,80,84,88,109Special Economic Zone,50Zhu,Hua,48Zhu(Pearl) River,9-10,70-71
  • 澳门研究丛书书目澳门研究丛书书目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文选  社会卷                              程惕洁 / 主编  行政卷 娄胜华 / 主编  政治卷 余  振  林  媛 / 主编  法律卷 赵国强 / 主编  基本法卷 骆伟建  王  禹 / 主编  经济卷 杨允中 / 主编  教育卷 单文经  林发钦 / 主编  语言翻译卷 程祥徽 / 主编  文学卷 李观鼎 / 主编  文化艺术卷 龚  刚 / 主编  历史卷 吴志良  林发钦  何志辉 / 主编  综合卷 吴志良  陈震宇 / 主编新秩序 娄胜华  潘冠瑾  林媛 / 著澳门土生葡人的宗教信仰 霍志钊 / 著明清澳门涉外法律研究 王巨新  王  欣 / 著珠海、 澳门与近代中西文化交流 珠海市委宣传部 等 / 主编澳门博彩产业竞争力研究 阮建中 / 著澳门社团体制变迁 潘冠瑾 / 著澳门法律新论 刘高龙  赵国强 / 主编韦卓民与中西方文化交流 珠海市委宣传部 等 / 主编581
  • 中葡澳门谈判 (1986 ~1999)澳门中文新诗发展史研究 (1938 ~ 2008)吕志鹏 / 著现代澳门社会治理模式研究 陈震宇 / 著赃款赃物跨境移交、 私营贿赂及毒品犯罪研究赵秉志  赵国强 / 主编近现当代传媒与港澳台文学经验 朱寿桐  黎湘萍 / 主编一国两制与澳门特区制度建设 冷铁勋 / 著澳门特区社会服务管理改革研究 高炳坤 / 著一国两制与澳门治理民主化 庞嘉颖 / 著一国两制下澳门产业结构优化 谢四德 / 著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文选 (2008 ~ 2011) (上中下)《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文选(2008 ~ 2011)》 编委会 / 编澳门土地法改革研究 陈家辉 / 著澳门行政法规的困境与出路 何志远 / 著个人资料的法律保护 陈海帆  赵国强 / 主编澳门出土明代青花瓷器研究 马锦强 / 著动荡年代 黄鸿钊 / 编著当代刑法的理论与实践 赵秉志  赵国强  张丽卿  傅华伶 / 主编澳门行政主导体制研究 刘  倩 / 著转型时期的澳门政治精英  蔡永君 / 著澳门基本法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治研究  蒋朝阳 / 著澳门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研究  黎晓平  蔡肖文 / 著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文选 (2012 ~ 2014) (上中下)  《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文选(2012 ~ 2014)》 编委会 / 编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产生办法研究  王  禹  沈  然 / 著681
  • Portugal, China and the Macau Negotiations,1986–1999 Portugal, China and the Macau Negotiations,1986–1999 中葡澳门谈判(1986~1999)葡萄牙管治近四百五十年后,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祖国,成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本书作者广泛利用葡文等多方面资料,并通过直接采访主要当事人获取一手信息,对葡萄牙政府在中葡谈判期间所采取的方针政策进行了考察。研究将中葡谈判置于葡萄牙帝国的消逝、英国解决香港问题的经验以及澳门社会政治环境变化等大背景之下,观察葡萄牙作为国际舞台上的弱势一方,如何在谈判中取得中方的谅解,尤其是在政权移交时间和澳门居民的葡萄牙国籍这两个重大问题上。然而,葡萄牙政治领袖将澳门问题作为其内政筹码的做法,削弱了葡方制定有效方针的能力,中国主导了谈判进程。本书是首部从葡萄牙角度对澳门谈判进行全方位解析的研究著作,诚为历史学者、外交工作者和国际关系学生必读之作。中葡澳门谈判〔葡〕卡门·曼德思/著臧小华/译澳门研究丛书 MACAU STUDIES澳门研究丛书MACAU STUDIES定价:   元59.00(1986~1999) 中葡澳门谈判(1986~1999) 〔葡〕卡门·曼德思/著 臧小华/译www.ssap.com.cn出版社官方微信www.fmac.org.mo澳门基金会网站卡门·曼德思(Carmen Amado Mendes)科英布拉大学教授,曾任国际关系系主任,英国伦敦大学东方及非洲研究学院博士,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高等欧洲研究所硕士,葡萄牙里斯本大学高等社会及政治科学学院荣誉毕业学士。葡萄牙“中国观察协会”创始成员,欧洲汉学会理事会成员,并参与该会2014年科英布拉大会的组织工作。葡萄牙政治科学学会理事会成员,曾担任该学会国际关系分会主席。曾在澳门大学、西班牙萨拉曼卡大学、法国里昂大学担任客座教授,里斯本天主教大学政治学院的博士后学者。曾任葡萄牙国防部听证会成员,咨询公司ChinaLink的创始人之一。她在科英布拉大学负责协调有关澳门在中国与葡语国家之间所发挥作用的研究项目,以及由欧洲汉学研究及智库网络发起的南南合作研究项目,该项目由欧盟对外行动署资助。著有中国对外政策、欧盟中国关系及澳门问题等的论文或专著内章节。 臧小华澳门理工学院中西文化研究所副教授,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从事澳门历史及全球史研究。著有《陆海交接处——早期世界贸易体系中的澳门》一书。17-12-8 上午9:35
  • 中葡澳门谈判(1986~1999)中葡澳门谈判〔葡〕卡门·曼德思/著臧小华/译澳门研究丛书 MACAU STUDIES(1986~1999) 臧小华澳门理工学院中西文化研究所副教授,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从事澳门历史及全球史研究。著有《陆海交接处——早期世界贸易体系中的澳门》一书。Portugal, China and the Macau Negotiations,1986–1999 卡门·曼德思(Carmen Amado Mendes)科英布拉大学教授,曾任国际关系系主任,英国伦敦大学东方及非洲研究学院博士,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高等欧洲研究所硕士,葡萄牙里斯本大学高等社会及政治科学学院荣誉毕业学士。葡萄牙“中国观察协会”创始成员,欧洲汉学会理事会成员,并参与该会2014年科英布拉大会的组织工作。葡萄牙政治科学学会理事会成员,曾担任该学会国际关系分会主席。曾在澳门大学、西班牙萨拉曼卡大学、法国里昂大学担任客座教授,里斯本天主教大学政治学院的博士后学者。曾任葡萄牙国防部听证会成员,咨询公司ChinaLink的创始人之一。她在科英布拉大学负责协调有关澳门在中国与葡语国家之间所发挥作用的研究项目,以及由欧洲汉学研究及智库网络发起的南南合作研究项目,该项目由欧盟对外行动署资助。著有中国对外政策、欧盟中国关系及澳门问题等的论文或专著内章节。 Portugal, China and the Macau Negotiations,1986–1999 葡萄牙管治近四百五十年后,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祖国,成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本书作者广泛利用葡文等多方面资料,并通过直接采访主要当事人获取一手信息,对葡萄牙政府在中葡谈判期间所采取的方针政策进行了考察。研究将中葡谈判置于葡萄牙帝国的消逝、英国解决香港问题的经验以及澳门社会政治环境变化等大背景之下,观察葡萄牙作为国际舞台上的弱势一方,如何在谈判中取得中方的谅解,尤其是在政权移交时间和澳门居民的葡萄牙国籍这两个重大问题上。然而,葡萄牙政治领袖将澳门问题作为其内政筹码的做法,削弱了葡方制定有效方针的能力,中国主导了谈判进程。本书是首部从葡萄牙角度对澳门谈判进行全方位解析的研究著作,诚为历史学者、外交工作者和国际关系学生必读之作。澳门币: 元70.00www.ssap.com.cn出版社官方微信www.fmac.org.mo澳门基金会官方微信澳门研究丛书MACAU STUDIES中葡澳门谈判(1986~1999) 〔葡〕卡门·曼德思/著 臧小华/译中葡澳门�判.indd 2 17-12-8 上午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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