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書編者簡介余 振 ,原籍廣東開平,1946年 生 。1970年畢業於加拿大多倫多大 學政治經濟系,76年獲美國夏威夷 大學博士學位,主修國際政治。曾 在美國馬里蔺大學、加拿大卡加利 大學和日本國際基督敎大學任敎。 1987至1994年間任澳門大學政府與 公共行學敎授。現任香港浸會大學 中國研究課程主任。曾於國際學術期刊發表有關亞 洲包括中國、日 、本香港和澳門政 治論文30餘 篇 。中文編著有1993年 6月由香港廣角鏡出版的《澳 門 :超 越九九》、1993年 12由澳門基金會 出版的《澳門華人政治文化》 ,和 1994年 1 0月由澳門基金會出版的 《澳門政治與公共政策初探》 。
  • 雙城記一 一 港 澳 的 政 治 、經濟及社會發展余 振 編澳門社會科學學會書列 澳門社會科學學會出版
  • 作者簡介余振補浸會大學中國研究課程主任(前澳門大學敎授)吳志良澳門公共浦管理學會會長 黃漢強澳門社會科學學會會長 盧兆興魏大學政治系講師 鍾庭耀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 丁偉雜浸會大學政治與國際關係學副敎授 羅文強香港理工大學管理學助理敎授 楊海坤 蘇 大學法律學院敎授 梁潔芬鶴嶺南學院社會科學院高級講師 楊允中額大學預科學院主任、經濟學博士 鄺志良香港公開大學講師(前澳門大學講師)王贊雄澳門社會科學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謙門大學經濟學講師關鋒澳門社會科學學會學術部長、澳門大學經濟學講師陳欣欣 澳門社會科學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澳門青少年犯罪研究學會理事會會長林賴勝前澳門大學政府與公共行政學副敎授古鼎儀前澳門大學敎育學院臟敎授、翻敎育學院敎育系講師
  • 澳門社會科學學會書列總序- - - - 為 “ 澳門學”催生澳門社會科學學會成立於1986年 9 月 ,以 “研究社會,服 務澳門”為宗旨,發揚科學與民主的精神,動員和組織會員及 澳門地區內外學者,結合澳門發展的需要,深入開展對澳門的 經濟 ' 政治、社會、文化以及同周邊地區關係等方方面面的調 查研究。在澳門回歸祖國的過渡期內,著重研究與澳門社會平 穩過渡及政權順利交接有關的重大課題,以回應澳門此一重大 的歷史轉折。十多年來,澳門社會科學學會與本澳內外學者開展學術研 究和交流,對澳門社會的認知並提出學術的觀點主要有:澳門不是文化沙漠,四百多年前已是東西方貿易的樞紐, 中西文化交匯的中心,中國通向世界的海上“絲绸之路絲銀 之路”)的門戶,擁有燦爛豐富的歷史文化,是一個社會科學的富 礦 ,一座藏品豐富的博物館。澳門在葡萄牙人1553年人駐經商至19世紀中葉的三百年 間 ,當時的中國政府仍然對澳門行使主權,設衙門派官員對澳 門進行有效的管治,亦曾派遣欽差大臣巡視和監察。在這期 間 ,中國對澳門實行特殊的優惠的開放政策,在葡萄牙人接受 管治的大前提下,讓他們在聚居的地區實行有條件有限度的自 治 ,開放口岸對外通商,澳門成為廣州的外港,是中國最早對 外開放的第一個特區。澳門是一座既古又新、既小又大、有獨特個性的城市,並非 獨沽一味以睹維生的賭城。在經濟方面,是以旅遊博彩業、出 口工業、建築房地產業及金融業為四大支柱的多元化經濟架 構 ,是自由港的微型經濟模式。自六十年代以來經濟增長迅 速 ,人均生產總值穩居亞洲前列,是亞洲的第五條小龍。在文 化方面,澳門文化是中西文化結合交融的典型,極具價值。根據中葡兩國政府1987年簽署的“聯合聲明”,澳門將於 1999年 12月 2 0 日回歸祖國,按 照 “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
  • 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澳人治澳、高度自 治 ,維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這 樣 , 澳門同香港一樣,在未來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受全世界的關 注 。澳門應該保持有自己特色的文化,同時要跟隨世界發展潮 流 ,要走自己的發展路子,找尋新的增長點,確保經濟持續穩 定的增長,為 “一國兩制”的實踐和國家統一作出新貢獻。鑒於澳門獨特的個性,豐富的極具意義的歷史文化,及其 在中國歷史上的特殊作用,澳門學者早在八十年代中後期提出 了建立“澳門學”的創議,並展開討論。1989年初 ,澳門大學 澳門研究中心率先舉辦“澳門學”學術研討會,討論“澳門學” 的對象、方法及其意義。1993年 3 月 ,澳門社會科學學會與澳 門多個學術機構和團體聯合舉辦“東西方文化交流的歷史與展 望”學術研討會,三年之後,1995年 11月 ,澳門社會科學學 會在其主辦的第十屆澳門社會科學年會上,以 “澳門社會與中 西文化”為題,進一步探討澳門文化的特質及精神價值,兩次 研討會都廣邀中國內地、台灣及海外著名的專家學者參加,並 分別出版了論文集,這些會議標誌著“澳門學”的研究進入了實 質性階段。近十多年來,澳門社會科學學會與澳門其它學術團 體承擔了澳門與海內外學術界聯繫和協調的角色,組織了一次 又一次以澳門為研究對象的學術研討會,出版了一本又一本澳 門書刊,促進和強化中外學者的交流,推動了世界範圍內對澳 門的研究,對 “澳門學”起著催生的作用。世界人民正以信心和希望迎接21世紀的到來,滿懷期待新 世紀是“和平、合作、繁榮”的世紀。毫無疑問,實現各國之間 的和平、合作與共同發展,保持世界的穩定和繁榮,必須建基 在各國不同文化的求同存異、互相尊重、相互交流和取長補短 的融合之上,消除彼此之間因文化的差異而產生的誤解、仇恨 和爭鬥。值得指出的是,全人類最有代表性的四種文化體系即 希臘文化、伊斯蘭文化、印度文化和中國文化,都先後在澳門 自然地相遇相交和碰撞,經過四個多世紀的融匯和融通,沉澱 和積累,澳門成為東西文化的聖殿,產生獨特的澳門多元文化 模式 ,主導澳門社會的發展,創造今天被譽為“亞洲瑰寶”的澳
  • 門奇跡,充分體現了澳門文化的開放性、包容性和價值,對世 界文明作出了貢獻,越來越受到世界有識之士的重視和推崇。 曰本創價大學的創辦人、聯合國和平獎得主、獲得世界70個城 市授予榮譽市民及世界30多所大學授榮譽博士的著名學者池田 大 作 ,在九十年代初就指出:“人們發現澳門從來就是一個各 種思想相互寬容的社會,在澳門,葡萄牙人文主義和中國的宇 宙觀和諧相處。中西文化互相尊重,互相學習,澳門這種開放 而兼收並蓄的精神給予各國不同文化增添了光彩。不言而喻, 澳門文化將像燈塔一樣,給這個不安寧的世界帶來光明和希 望 。”可以預言,隨著1999年 12月 2 0日的來臨,澳門回歸祖國 成立中華人民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其地位因此提高,在各國 人民都在找尋求同存異、和平共處、共同發展、共同進步的社 會 、文化模式的新世紀中,澳門文化勢將日益受到世界的理解 和重梘,吸引更多學者的深入研究。這樣 ,澳門學者和海內外 學者將更多地進行有成效的合作,持之以恆的勤奮耕耘,相信 到瓜熟蒂落之時,“澳門學”與 “敦煌學” 一樣 ,也成為世界上 的一門顯學。澳門社會科學學會書列的編輯和出版,目的有二: 一是鼓 勵和支持會員及會外學者繼續深入而全面推進對澳門研究,擴 寬研究領域,提昇研究水平;二是為“澳門學”誕生盡力。然 而 ,由於能力和資源所限,本書列的願望能否達致,有待於我 們的努力,有待於學者專家、社會人士和廣大讀者的襄助和支 持 。黃漢強徐新 一九九八年七月澳門
  • 本書編者序香港和澳門分別於1997年及1999年回歸中國,這是不可以 改變的事實,九十年代的香港和澳門,無論在政治體制、經濟 社會結構方面都面臨重大的轉型期。由於不同的歷史、文化背 景和地理環境,香港和澳門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各具特 色 ,步伐不一樣。本書所收集的20篇論文大部分是第一次發表的文章;除兩 篇外 ,都從不同的角度比較香港和澳門的政治、經濟及社會變 遷 。自八十年代中英和中葡聯合聲明簽署以來,有關香港和澳 門過渡期的專著充斥市面,但都是單從香港或澳門的角度探討 問題,鮮有比較兩地的異同。從這個角度來説,這本書可説是 一個突破。本書各篇論文的作者都是熟識港澳兩地情況的學者專家, 分別以他們的專業知識,深入、客觀的分析他們各自選擇的專 題 。我們亦顧及一般關心港澳兩地發展的大眾讀者,所以行文 淺 易 ,盡量避免使用艱深難懂的學術名詞。但本書不盡之處, 自當難免,還望各方不吝指正。本書各篇論文文責自負,並不代表編者的意見。本書的出版,多蒙澳門社會科學學會及會長黃漢強先生的 大力支持,在此一併致謝。余 振 一九九八年六月
  • 目 錄作者簡介 I澳門社會科學學會書列總序 黃 漢 強 徐 新 Ⅲ本書編者序 余 振 Ⅶ港澳政治制度比較:回顧艱望 吳志良 1香港和澳門的非殖民化比較 盧兆興 11兩部基本法的比較: 《香港基本法》與 《澳門基本法》的異 同 黃 難 33香港和澳門的對外關係類際地位 丁 偉 42政治參與及政治動員:1995年香港立法局及1996年澳門立法會選舉比較研究余振盧兆興 67香港難門選民心態擁 鍾庭耀 87香港和澳門的大眾政治文化 余 振 97穗、港、澳、台大學生的民主意識雛治參與取向 余 振 1 20香港和澳門行政法的比较研究 杨 海 坤 143過渡期香港補門對貪污纖的遏制 羅 文 強 168九十年代公營部門改革:観之經驗 羅 文強 183港澳過渡時期的輸關係 梁潔芬 191港澳經濟結構晒淺議 楊 允 中 205港澳與珠江三觸經濟關係係的現狀與前景 鄺 志 良 212魏和澳門的旅遊業:近 賺 展 、前景與問題 王贊匈 232港澳經濟聽收人所得分配 關 鋒 261香港和澳門的社會階級結構 陳欣欣 281香港和澳門居民對社會問題之態度 陳欣欣 302澳門的社會發關變遷 林賴 勝313過渡期港港澳敎育龍 發展 古鼎儀 327
  • 港澳政治制度比較:回顧舆展望吳志良近 代 以 來 ,澳門由於人口、土地面積、港 口 條 件 、 經濟規模及其在國際貿易和金融上的重要性遠不及香港, 且長期在經濟上對香港有很大的依賴性,即使人們不將澳 門看成香港的附屬,也通常視港澳為一體。很多時 候 ,都 忘記了港澳兩地經歷了不同的歷史進程,政 治 、法律制度 和社會現實也有極大的差異。在香港已經回歸、澳門主權 移交事務日漸受到重視的今天,確有必要在這方面進行深 入的探討。本文就港澳兩地政治制度的異同,作一初步的 宏觀比較研究,以拋磚引玉。一 澳 門 、香港政治 制 度 的 形 成葡萄牙人 1553-57年間開始據居澳門,經 商 傳 敎 , 直 至 1 5 8 3年依葡萄牙中世紀市政模式自發成立內部自治 組織議事會(Se n a d o),管理葡人社群的各項事務。1586 年 ,獲得葡屬印度當局的承認,10 年 後 ,才得到葡王的承 認 。居澳葡人議事會成立後,依葡萄牙的法律和風俗習 慣進行內部自治,維護葡人社群的利益;與此同時,又遵守 中國的法律,對廣東地方當局恭順臣服,並繳納地租,實 行 雙 重 效 忠 。而明清政府也一直梘澳門葡人社區為“蕃 坊”,並向澳門派駐官員,保持主權以及對居澳華人管理 權的行 使 。雖然葡萄牙自 1 8世紀末開始關注其在澳主權 問 題 ,並於 1783年頒佈《王室制誥》(Providncias Rgias),加 強代表王室的總督的權力,削弱被指只顧商業利益的議事 會的自治能力,而議事會亦於 1 8 3 4年正式被削權淪為一 個純粹的地方市政機構,但直至 1849年亞馬留(Ferreira do Amaral)總督將中國駐澳官員驅逐出澳後,才打破二百多
  • 年華洋共處分治的傳統格局。事 實 上 ,澳 門 在 1 6 、 1 7世紀一度成為遠東最繁盛 的商業港口,澳門葡人也長期享有對華貿易優先權,在明 清閉關鎖國時期,左 右 逢 源 。英國人自 1 7世紀中來華賢 易 後 ,一直希望擁有一個似澳門那樣的基地,並多次想方 設法欲從葡人手中奪取澳門,但受到中國政府干預,無功 而 退 。始料不及的是,當英國人獲割讓香港後,反而導致 葡人向清廷提出改變澳門的地位。雖然葡萄牙於 1 8 2 2年 已在頒佈的第一部憲法中單方面將澳門作為海外屬地列入 其 領土範圍,但只是在鴉片戰爭後,眼看英國通過《南京 條約》獲 割讓香港,才利用清廷戰敗的弱勢,試圖仿效香 港模式改變澳門的政治法律地位,全面奪取澳門的治權和 主 權 。繼 1844年 8 月 2 0 日頒令澳門脱離葡屬印度總督的 管轄自成一省後,女王於次年 1 1月 2 0 日宣佈澳門為自由 港 ,並選派亞馬留總督赴澳推行殖民政策。不 過 ,亞馬留 的殖民行動,非但遭到華人強烈反對,連習慣了議事會管 理模式的居澳葡人也在濃厚自治意識的驅使下不表支持。 這位極力推行葡萄牙中央政府殖民政策的總督,上任3年 後 被 剌 殺 。葡 萄 牙 “永居管理澳門”的 權 利 ,在 1887年簽訂的 《中葡和好通商條約》中獲得承認。然 而 ,由於該條約中 沒有明確劃定澳門的地界,粵澳兩地的劃界糾紛和矛盾雖 在 1 9 2 8年 《中葡友好通商條約》簽訂後轉趨緩和,但澳 門問題被迥避,政治法律地位仍不明朗,從而大大影響了 葡人管治澳門的合法性和權威,華人也一如既往,基本生 活在葡萄牙法制之外。另一方面,澳門總督雖獲賦予一定 的 自 主 權 ,並相繼設立政務委員會、立法委員會和諮詢 局 ,吸收少數土生葡人(184 4年)和華人(191 7年)精英參與 政 治 管 理 ,以求提高管治效率和合法性,但里斯本始終對 澳門沒有一個連貫有效的對策,且集大權在身,不僅有關 澳門政治經濟組織和運作的法律全由葡萄牙起草通過,澳 督的重大決策也都須經中央政府批准。自1 9 1 7年葡萄牙
  • 頒 佈 《澳門省組織章程》後 ,不到 6 0年的時間裡更換了6 個 章 程 ,澳門的政治行政組織伴隨里斯本的政局翻來復 去 ,變化 無 定 ,對澳門社會經濟的長遠穩定發展造成嚴重 不 良 影 響 。這 種 情 況 ,直 到 1 9 7 4 年葡萄牙推翻獨裁統 治 、建立民主政制,並於 1976年頒佈《澳門組織章程》後 才有所改善[1]。相 比 之 下 ,香 港 政 制 的 形 成 要 簡 單 得 多 ,其穩定 性 、自主性皆遠較澳門強。英國人割佔香港後,一方面吸 取葡人在澳門的敎訓,從清廷中奪取了管治香港華人的權 力 , 全面控制了香港治權和主權的行使;另 一 方 面 ,1843 年 《香港憲章》(H o n g K o n g Charter)和 《致砵甸乍訓令》 (Instructions to Sir Henry Pottinger)授予港督組織政府、制 定法律的高度自主權。這 兩 個 官 方 文 件 ,成 為 191 7 年 《英皇制詰》(Letters P a t e n t) 和 《皇室訓令》(R o y a l Instructions)的 藍 本 ,而據此建立的香港政治制度,維持了 一百多年而基本未變。擔任過港督的葛量洪(Alexander Grantham)都 承 認 , “在一 個 殖 民 地 裡 ,總 督 的 權 威 僅 次 於 上 帝 。由此可 見 ,港督權力之大,足以我行我素,即使在需要向倫敦理 藩院請示的事項上,亦可陽奉陰違或先斬後奏。他在施政 過程中要做的唯一工作,便是獲得民眾、尤其是商界和社 會領袖的信任和支持,並在組織行政局和立法局時加以配 合 ,隨社會形勢的變化,在議席分配及其代表方面進行改 革和調適。例如在香港開埠初期為創建新殖民地政府作出 不少貢獻的葡人,在 1 9 2 9年便獲留一個立法會議席。而 對香港經濟發展居功至偉的華人社會,更於 1 8 8 0年就有 代表(伍廷芳)進 入 立 法 局 ,首任華人行政局議員周壽臣亦 於 192 6年獲委任入局[3]。因此可以説,香港殖民地政府的自主權,與1783年 前澳門葡人議事會的自治權極為相似,只不過議事會為居 澳葡人自發組織,僅負責葡人社區內部管理,而港府則由 英廷指派的總督所建立和領導,統管香港華洋社會。當葡
  • 萄牙在澳門實行殖民管治後,將中央集權式的殖民地統一 管理體制基本原封不動地搬到澳門,澳門政府反而失去了 決策自主權,澳門葡人也失去了中國這個長期賴以依存的 後盾和盟友,擁有較優越自然地理條件的香港興起之時, 澳門則走向衰落了。二 港 澳 政 制 的 差 異自19世 紀中以來,港澳兩地政制都是殖民性質的政 制 ,總督代表倫敦或里斯本管治殖民地,為本國的利益服 務 。然 而 ,英 、葡兩國的殖民管理哲學和模式並不盡相 同 ,除因中央集權與否造成港澳兩地總督的管治自主權和 效率存在很大的差別外,管理華人的方式也明顯有異。由 於澳門政治法律地位一直懸而未決,鴉片戰爭後,中葡兩 國都未能充分在澳門行使主權,葡萄牙當局雖然在 1909 年 頒 佈 《華人風俗習慣法典》 ,對澳門華人的傳統作出某 些 照 顧 ,方便管理。但原則和法律上,葡萄牙對本土與屬 土及其居民一視同仁,既不刻意隔離排斥,也不特別照 顧 ,而澳門華人亦在沒有特殊政策的情況下,樂意生活在 殖民體制之外,繼續共處分治。1 9 2 2年 “五 • 二九”工 人運動中華人對澳葡管治的抵制情緒十分強烈,便是其中 突 出的表現。1 9 6 6年 “一二 • 三 ” 事 件 ,葡人管治澳門 的權威和基礎更受重挫,澳門一度陷入無政府狀態。1979 年中葡兩國建交後,澳門華洋居民關係才轉趨和諧,華人 居民對公共事務才較為關注並逐步參與,澳門政府才具起 碼的條件去執法和施政。英國在香港的殖民政策則不同,極其注意對華人的 管 治 ,在實行種族隔離的同時,於 1 8 6 1年推行官學生制 度 ,挑選英國學生到東方學習中文,然後安插到港府各部 門 ,以制訂適合華人的政策;設立中央書院(即後來的皇仁 書院),培 養 識 英 文 的 華 人 ,扶植新一代華人領袖;出版 《香港轅門報》和 《憲報》的 中 文 版 ,令華人可以閲讀,
  • 了解政府施政,以加強官民溝通[4]。這 些 措 施 ,既大大加 強了英國殖民管治香港的效力和穩定性,又為後來的“行 政吸納”政治模式[5]創造了條件。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港英曾擬出多個政制改革 方 案 ,但至 8 0 年 代 中 ,沒有一次改革可以在開放性、民 主性上跟 1 9 7 6年 《澳門組織章程》頒佈後的澳門政制改 革 相 比 。這 一 年 ,除開澳督諮詢會以間選形式開放席位給 社會利益團體外,澳門首屆帶有較濃民主色彩的立法會選 舉 誕 生 ,17位議員中有 6位直接普選產生,6 位透過利益 團體間接產生,5 位由總督委任。1 9 9 0年 ,直 選 、間選 和委任議員各增加 2 名 ,立法會增至 2 3 位 議 員 ,以期加 強代表 性 。此 一 模 式 ,經過 2 0 年的實踐証明,是適合澳 門社會現實的,在 1 9 9 3年通過 的 澳 門 《基本法》中也獲 得 認 可 ,特別行政區成立後繼續沿用,並加以改良,將在 特別行政區第二、三屆立法會中逐步增加直、間選席位, 擴大民主開放程度。1 9 9 6年選舉產生的澳葡管治下最後 一屆立法會,除部分委任議員外,也大體可以坐直通車, 過 渡 “九九” ,運作至 2 0 0 1年 。而港督彭定康 1992年上 任後提出的政改方案,卻因違反中英達致的協議造成中英 在後過渡期產生爭議,令香港市民和公務員困惑不安, 1995年選舉產生的立法會也不能過渡“九七” 。可 以 説 , 彭定康的政制改革是失敗的嘗試。不 過 ,香 港 “行政吸納”政治模式的運作卻比澳門 成 功 。港澳都是以華人為主的社會,居民更關心社會秩序 和經濟繁榮,因 此 ,港澳政制設計中都不同程度地注意在 立法局(會)、行政局(諮詢會)、市政局(市政議會)以及各種 諮詢性組織中吸納社會精英,以消解矛盾,尋求共 識 ,使 管治更具合法性和效率。但香港與澳門顯著不同的是,近 半個世紀以來,港英不僅大力培植本地精英和中產階級的 成 長 ,創造條件加速香港本地公民社會的成熟,還循序漸 進地將大批社會精英吸納至行政機構即公務員系統中,很 早便建立起一個本地化的政府。
  • 正 如 前 述 ,香港政府在 1 9世 紀 6 0 年代已著手培養 華 人 統 治 精 英 ,1 9 4 6 年開始實行公務員本地化政策, 1951年 ,政務官和專業級別的本地官員已達 10.75% 。20 年 後 ,同級別的 2,8 7 4 位 官 員 中 ,已有 5 2%。屬本地人士 [6]。至 1996年 1 0月 1 日 ,184,0 0 0名公務員中,超過 9 9 % 為本地人員[7]。中英政府將香港前途提到議事日程後,英 國人有意無意地將行政權力交給本地公務員去執行,從而 培養出一支強大高效的公務員隊伍。金耀基敎授一針見血 地 指 出 ,“香港的真正的統治權是落在一個龐大的現代化 文官手中的。從比較的尺度來説,香港的行政體系是有很 高的法治精神和專業水準的[8]。更有論者認為,“公務員 制度是制約港督權力的有力機制% 。8 0年 代 以 來 ,世界各國的技術官僚在政制運作中扮 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在一個行政主導的社會,本地化的 政府更是政權移交的關鍵。在 香 港 ,自稱強勢行政長官的 董建華和強勢公務員隊伍正在考慮如何相處合作之時,過 渡期只剩兩年半的澳門雖然政制民主化開放得更早,但由 於種種原因,長期缺乏人材、尤其是中葡雙語人材,行政 現代化和文官制度化的過程甚為緩慢,公務員本地化的工 作更在 8 0年代末才起步。至 1996年 1 2月 3 1 日,高級技術 員和技術員級別還有 1 5.2%在 外地招聘,6 5 5位領導及主 管 人 員 中 ,也有2 3 . 4 %為外聘人員,司長一級的官員本地 化程度更低。即使是已本地化的公務員,大多數也因為晉 升過程急速和行政經驗不足要面對極大的挑戰。況 且 ,澳 門中產階級還在成長中,尚未形成一股強大的政治力量, 而澳門公民社會也未臻成熟。在這種情況下,澳門政制會 怎麼發展?三 澳 門 政 制 的 挑 戰澳門政制的設計,是比較符合澳門政治法律特殊地 位 的 。建制內各種諮詢性組織,也吸納了部分社會精英,
  • 而這些精英在不同程度上代表了各個階層或集團的利益。 然 而 ,澳門政制在法律上的自主性,由於主權治權分離、 居民參與程度低下以及缺乏一個強大而自主的本地化的官 僚執行架構,並未能在實際上完全達至有效地維護社會公 共 利 益 。隨著中產階級的興起和成熟及其議政參政意識的 加 強 ,可 以 預 見 ,“制度及個人的因素、正式及非正式的 制 度 和 安 排 、強大的個體利益及相對地被忽視的公眾利 益 ,交疊起來左右未來的政治關係和行為[10]。歸 根 到 底 ,過渡期的澳門社會仍未從根本上改變歷 史形成的共處分治的局面,一個外來給定的政制,長期以 來由一批外來且不穩定的官僚控制操作,始終難以有效地 制定和執行適應和符合本地現實狀況的政策,而絕大多數 本地居民一直對政制漠不關心,從而導致官民的疏離,社 會經濟的自主性遠大於政府政治的自主性,政府不可避免 地受到既得利益集團的過多影響或不合作,政府的統治權 威也難以真正樹立。正如一位研究香港政制發展的學者所 説:“一個自主的但卻不能併合權力的政體通常是 一個軟弱無能的政體。相 反 來 説 ,在沒有自 主的政體的情況下來併合權力,表示由狭隘 利益集團支配政治 . 而政治權力則被用來達 到 私 有 的 目 標 ,並損害公共利益。在後一種 情 沉 下 .政府便淪為了處於支配地位的社會 經濟利益集團手上的工具了 。有 趣 的 是 ,葡萄牙自 70年代中以來在澳門推行的政 制 改 革 ,既未促成支持政府的本地政治領袖的出現,亦未 見反對政府的本地政客冒起。政制內的鬥爭,仍然局限於 葡人之間,許多時候華人社會組織和領袖還充當調解人的 角 色 。而一個由本地公務員組成的官僚隊伍,尚未真正成 長 起 來 ,獲得應有的力量和應變能力。面對這種情況,尤 其是考慮到随著過渡期的終結,政制自主性還有待加強, 但各種利益團體對政治參與的興趣日趨濃厚的事實,在
  • 1999年政權移交後,在主權治權合一、實 行 “澳人治澳” 的 情 況 下 ,會帶來甚麼樣的發展和挑戰?根 據 澳 門 《基本法》 ,從憲制安排上,澳門特別行 政區的政制及其架構的關係是十分清楚的。但 是 ,“一個 社會所達到的政治共同體水平反映著其政治體制和構成這 種 政 治 體 制 的 社 會 勢 力 之 間 的 關 係 ,所 以 ,展望政治 發 展 ,又必須考察政制與其所在社會勢力之間的關係。政 治體制和社會勢力之間沒有明確的界線,每個集團的權力 都通過政治機構來行使,而這些集團的代表或政治活動家 隸屬和認同各種政治機構的多寡,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一 個社會政治發展的水平。隨著社會勢力日益盤根錯節,政 治機構必須相應地變得更加複雜和權威化鬥。然 而 ,澳門 由於長期主權、治權 分 離 ,原有的帶著殖民色彩的政治體 制與社會勢力之間的界線是較為明顯的,換 言 之 ,某些社 會勢力集團並不完全或不嚴格依照制度化的規則通過政治 機構來行使權力,其影響力有時也超出政治機構,因 此 , 政治機構雖日漸複雜,但權威性和自主性卻明顯不足。“就自主性而言,政治制度化意味著並非代表某些特 定社會團體利益的政治組織和政治程序的發展”。“政治 機構的自主性也是各社會勢力相互競爭的結果[14]。一如 前 述 ,澳門現行政制是外來給定的,並非各社會勢力相互 競爭和併合發展而成,自主性也是十分脆弱的。因 此 ,要 建立一個強有力的政治制度,去確定和實現社會的共同利 益 ,就必須解決現行政制的權威性和自主性問題。無可否 認 ,隨著中文官方化、法律本地化、公務員本地化的深入 進 行 ,隨著本地統治精英力量的成長壯大,澳門政制的權 威性和自主性可望加強,其操作性和效率亦可望提高,但 是 ,由於澳門的原有政治制度並不發達,根基也不夠鞏 固 ,在政治行政過渡時間十分緊迫、過程十分急促的情況 下 ,又產生一些令人擔憂的現象:“ 在所有受社會變革影響的社會裡,各種集團纷纷崛起問政。在那些沒有自主性的政治體
  • 系 中 ,這些集團不經認同現有政治組織或默 認現有政治程序就進入了政壇。這些政治組 織程序抵擋不了新社會勢力的影響。相 反 ,在發達的政治體系中,足以限制和缓解新生 集團衡擊力的那些機制卻能殉保護住體系的 自 主 性 。這 些 機 制 或 滅 緩 新 集團參政的步 伐 . 或通過政治社會化的進程 . 追使新生集 團中那些在政治上最激進的成員改變其態度 和 行 為 。在制度化程度很高的政體中,只有 那些先在非重要職位上得到訓練的人才有望 按正常渠道獲得最重要的領導職位。複雜嚴 密的政治體系設置了各種各樣的部門和職 位 . 使從政人士在獲取最高官階之前得到锻 練 ’ 從而有助於加強該體系的自主性。……意 欲進入核心的人必須首先通過它的過濾。這 樣 ,政治體系便可在不損害一根毫毛的情況 下 ,同 化 新 的 社 會 勢 力 ,吸收新的從政人 士 。在沒有這層防護措施的政治體系中. 新 人 員 、新 觀 點 、新社會勢力在體系核心内相 互替換的速度之快 . 令人眼花繚亂 "[15]。因 此 ,要 根 據 《基本法》建立一個良好、高效且強 有力的政治制度,就必須致力排除令人紛亂的干擾因素, 創造有利的條件,維持和發展一個更多元、開 放 、公平的 社會 環 境 ,大力扶植中產階級的成長,加速培養本地政治 行政 精 英 ,建立量才用人的良好機制,逐漸提高市民的公 民意識和政治參與,並令其參與制度化。有了良好、高效 和強有力的政治制度,又可促進社會政治發展和現代化, 令更多的居民產生歷史使命感,從 而 勇 於 承 擔 、樂於貢 獻 ,接受時代的挑戰,不斷努力進取,共同將澳門建設成 為一個具有特色、人人安居樂業的城市,將澳門特別行政 區建設得更加繁榮富強,全 面 實 現 “一國兩制”澳人治 澳 、高度自治的遠大目標。
  • 註釋[ 1 ] 詳見拙著《澳門政制》第 7 - 6 4頁,澳門基金會,1 9 9 5年 。又見拙 著 《東西交匯看澳門》,第 2 9 - 3 6頁 ,澳門基金會,1 9 9 6年 。[2]Alexander G r a n t h a m, Via Ports, F r o m H o n g K o n g to H o n g K o n g , p.l0 7, H o n g K o n g University Press, 19 6 5。[ 3 ] 詳見王賡武主編:《香港史新編》(上冊),第6 3 - 8 6頁,三聯書店(香 港)有限公司,1 9 9 7 年 。[ 4 ] 前 引 《香港史新編》,第 9 8 - 1 0 0頁 。[5] 詳見金耀基:《金耀基社會文選》,第 2 0 1 - 2 2 7頁,台北,幼師文 化事業公司,1 9 8 5 年 。[ 6 ] 前 引 《香港史新編》,第 1 3 4 頁 。[ 7 ] 香港政府印務局《香 港 1 9 9 7》,第 1 5 頁 。[ 8 ] 金耀基前引書,第 2 1 2 頁 。[ 9 ] 楊奇主編:《香港概論》第2 0 頁,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1993 年 。[ 1 0 ]劉兆佳編著:《香港的政制改革與政治發展》,第 2 5 頁,廣角鏡 出版社,香港,1 9 8 8年 。[ 1 1 ]劉兆佳前引書第 1 1 8 、1 1 9 頁 。[ 1 2 ]塞繆爾·P •亨 廷 頓 :《變化社會中的政治秩序》,第 8 頁,王冠 華譯,北京,三聯書店,1 9 8 9 年 。[ 1 3 ]塞繆爾 •P • 亨廷頓前引書第 9 、1 0 頁 。[ 1 4 ]塞繆爾 •P • 亨廷頓前引書第 1 9 頁 。[ 1 5 ]塞繆爾 •P • 亨廷頓前引書第 2 0 - 2 1頁 。
  • 香港和澳門的非殖民化比較盧兆興非殖民化的概念起源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初期被應 用在法國殖民地。[1]非殖民地化通常被理解為把非洲和亞 洲的殖民地脱離歐洲國家在政治、經濟和文化上的控制。由於非殖民化的定義可以很廣泛,本文只從政治學的角 度去比較香港和澳門的非殖民化。非殖民化在此界定為殖 民地統治者撤離殖民地時把政治權力交給本地人的過程。政治學家華西文(G. Wasserman)認為非殖民化有三大特 點 。[3]第 一 ,殖民地的政治和經濟精英嘗試去“適應” (adapt)非殖民化的過程,透 過 “影響”和 “承認”新的統 治者來保護他們的利益。[4]第二,殖民地統治者把具有民 族主義的精英“吸納”(coopt)入政治體制,藉此保持政治穩 定 。第二,殖民地官員實施一些“先發制人 "(preemptive)的 政 策 , 防 禦 和控制群眾的不滿情緒, 以 “討價還 價 ” (bargaining)的方式以達致“有共識的非殖民化 "(consensual decolonization)。[5]華西文以英國前殖民地肯雅為例,説明 英國殖民地官員在非殖民化時不但透過轉讓土地的擁有權 而孕育一批中產階級的成員,更把這些冒起的地主“吸納” 入政治體制。 結果,肯雅的政治和經濟精英成為非殖民 化的既得利益者,反對社會上實行任何激進的改革。最重 要的是他們維繫在經濟和政治依附英國的關係。[7]華西文 強調非殖民化的過程不是由人民從下而上地推動,而是被 殖民地統治者從上而下地操縱。[8]本文將引用華西文的理論從三方面比較香港和澳門的 非殖民化。首先,本文將比較香港和澳門兩地政府在非殖 民化時有否採取“先發制人”的措施,例如政治改革,藉 此來穩定殖民地的統治。其 次 ,本文將探討港澳兩地未來的統治者 ----中國 ---- 怎 樣 去 “吸納”港澳的政治和經濟精英。香港和澳門的情
  • 況與英國和葡萄牙的前殖民地最大不同是港澳兩地將不會 獨 立 。香港主權已於 19 9 7年回歸中國。而葡萄牙在 1974 年的軍事政變推翻獨裁政權後,葡國政府便承認澳門的主 權屬於中國,但 1987年簽署的中葡聯合聲明亦決定澳門的 治權將於 1999年歸還中國政府。作為港澳兩地的未來統治 者 ,中國在港澳的非殖民化過程中開始“吸納”政治精英 , 藉 此 鞏 固 兩 地 未 來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的 “認 受 性 ” (legitimacy)。[9]本文稍後一方面討論中國官員在過渡期的 港 澳 “吸納”精英的異同。另一方面,本文將探討香港和 澳門政府在過渡期怎樣爭取政治精英的支持,以防止殖民 地統治者的管治能力因本地政客靠攏中國而被削弱。最後,本文將比較港澳兩地的精英怎樣去“適應”非殖 民化的過程和怎樣去保護他們的利益。本文將集中分析不 同派系的精英在政治取向上有何轉變,亦研究港澳未來的 統治精英… 公務員… 對兩地非殖民化的反應。英 式 和 葡 式 的 非 殖 民 化在未探討港澳的非殖民化前,我們必須了解英國和葡萄 牙非殖民化的特色。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英國在非洲和 亞洲的非殖民化較葡萄牙在非洲的非殖民化成功。英國殖 民地官員把西方的民主政體引入前殖民地如印度、斯里蘭 卡 、肯 雅 、加 納 、尼日利亞、馬來西亞和加拿大等。网雖 然有些非洲國家像肯雅,加納和坦桑尼亞在獨立後把英式 的議會制度改變為一黨極權統治,但英國的殖民地式統治 卻被認為能夠在第三世界國家的民主發展產生“正面的影 響”。[11]相反地,葡萄牙的前殖民地如莫三鼻給和安哥拉 在獨立後仍受到內戰的困擾。其實,英國在第二次世界大 戰後主要因經濟上不能負擔統治殖民地的龐大費用而迅速 實行非殖民化。[12]但是葡萄牙的右翼極權政府一直拖延 實行非殖民化,更派遣軍隊鎮壓殖民地的民族起義,至 1 9 7 4年葡國革命後才匆匆開始非殖民化。[13]由於非殖民
  • 化的時間急促,大量葡裔居民和公務員紛紛撤離莫三鼻給 和安哥拉返回葡國。結果,這兩個非洲國家的公務員體制 呈現真空,而經濟也混亂不堪。[14]簡而言之,英國在非洲 的非殖民化遠較葡國的非殖民化有計劃和有秩序。“ 先 發 制 人 ” 的 措 施 :政 治民主化雖然葡國在它非洲殖民地匆匆撤退而沒有像英國殖民 地官員般實行政制民主化,但葡國殖民地統治者自 1976年 始便改革澳門的政治體制。在過渡期前,政治改革在澳門 推行得較香港迅速和大膽,而 且 帶 有 “先發制人”的目 的 。澳門的立法會在 1 9 7 6年己有三分之一的成員由市民 直接選舉產生。反觀,香港立法局直至 1991年才有部份議 員由直選產生。為何澳門立法會在 1 9 7 6年己有六位直選 議員,六位間選(由經濟,道德文化和慈善團體產生)議員和 五位委任議員呢?首先,新的葡國革命政府不但嘗試在澳 門實行非殖民化,更有意把澳門交還中國政府管治。可是 中國拒絕收回澳門的治權,因為它恐怕澳門的突變將使香 港居民震驚。結果,里斯本順應北京的要求而繼續管治澳 門 。為了交換葡國願意繼續統治澳門,中國政府便不反對 澳門立法會引入一些直選議席。[15]此外,中國政府亦深知 大部份的澳門華人均沒有興趣參與政治,故此立法會的改 革只是給予對政治有興趣的葡人和“土生葡人”(即在澳門 出生的葡裔居民)更多的參政機會。最後,葡國殖民地官員企圖以政治改革來先發制人,在 批評澳門政府的葡人未要求民主化前把直選引入立法會。 換句話説,政治改革的原因之一是防禦澳門的葡人採取任 何 “激進”的方法推動澳門的民主化。事實上,有些在澳 門的葡人於葡國革命後設立一個電台節目,以民主為名嚴 厲批評澳門政府貪污和官僚主義嚴重。但這個節目後來被 澳門總督加諾比禁制。為了平息反對澳門政府的葡人的不 滿 ,民主化成為先發制人的措施。
  • 相反地,香港政府在 1 9 8 4年過渡期開始前沒有以政治 民主化來防範群眾對殖民地統治的不滿。香港立法局的改 革 在 7 0 年代停滯不前的原因是一方面英國殖民地官員恐 怕中國的反對,另一方面不需要以民主化達到任何先發制 人的目標。7 0 年代末期是香港和中國關係正在迅速發展 和改善的時期,但是英國缺乏政治意願(political will)和膽 量在立法局引進部份直選議席。相反,葡國殖民地統治者 在 1976年把握著中國不欲葡萄牙放棄澳門的機會,成功地 把澳門立法會民主化。其實香港在過渡期前以民主化為先發制人的措施並不 明 顯 。有些人認為 1980 年區議會選舉的動機是英國得悉 中國將於 1 9 9 7年收回香港,故此以政制改革準備非殖民 化 。[16]前港督麥理浩在回覆作者的信件中斷然否認他在 197 9年訪問北京時知道中國將於 1997年收回香港的主權 ,而且他説區議會選舉的目標只是擴大政治參與的渠道;與 英國在香港實行非殖民化無關係。[17]姑勿論麥理浩的説話 是否屬實,至今仍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區議會選舉是英國人 預料港人於 8 0 年代爭取民主化前的先發制人策略。香港 政府在過渡期前以民主化為先發制人的政策實沒有像澳門 在 19 7 6年立法會改革般明顯。表面上,澳門民主化的步伐較香港快,但澳門立法會的 權力較行政機關仍是非常薄弱。換句話説,澳門和香港的 立法機關於過渡期前力量較弱,難以制衡行政機關和總 督 。在殖民地統治下,而又未真正實行徹底的民主化下, 澳門立法會好像是一個“橡皮圖章”,在過渡前注重公務 員的薪金和福利多於民生的法案。其實,這個情況在過渡 期亦出現,一方面由於殖民地政府一向缺乏從低下階層角 度去解決和觀察問題的膽量,另一方面立法會議員人數較少 ,而大部份議員來自中上階層,形成立法機關乃保障資產和 小資產階級的工具。澳門這個情況與過渡期前的香港立法 局大同小異,但至少香港立法局關注民生的法案似乎較多 和 較 廣 泛 ,主 因 是 英 國 人 嘗 試 達 致 “好的殖民地行政”
  • (good colonial administration)。反觀,葡人太留戀葡國文化 而 忽 略 “好的殖民地行政” 。從比較政治的角度來看,葡國事實上過於注視保護和推 廣葡人文化,較英國殖民地統治者懷舊,浪漫而不切實 際 。由於英國人在香港沒有語言上的大障礙:英文在香港普 及化),他們不需要大力推廣英國文化。可是,葡萄牙人在 澳門與中國人有語言上的障礙,唯有大力推廣葡語。可是 ,中國文化於澳門似乎根深蒂固,葡人推廣葡國文化實不容 易 ,影響只限於澳門的葡國人和土生葡人。這樣便做成一 個惡性循環:越是難推廣葡國文化,殖民地統治者就越要 加倍努力。結果 ,澳門的公共行政被忽略,而民主化的步 伐不能夠從公務員體系內的任何改革來鞏固,造成政府仍 然官僚主義,貪污舞弊,行政失當,透明度不足,較香港 過渡前的官僚作風大同小異,甚至可能有過之而無不及。雖然澳門立法會的民主化比香港立法局起步較早,但澳 門基本法規限澳門在 1 9 9 9年後民主化的進程較香港基本 法的政制部份更顯而易見。_ 根據澳門基本法附件二,澳 門特別行政區“第三屆及以後各屆立法會由 2 9人組成,其 中 :直接選舉的議員 1 2人 ,間接選舉的議員10人 ,委任 議員 7 人” 。[19]換句話説,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屆“及以 後各屆”立法會的成員只有 4 1 % 是由直選產生。反觀香港 基本法沒有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屆以後各屆立法會的 組 成 。而且香港基本法附件二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屆 立法會 6 0位議員中,5 0 % 是由直選產生。[20]所以澳門民 主步伐的進展在 1 9 9 9年後比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民主化較 保 守 。究其實,澳門政府在過渡期對民主化不但沒有香港政府 那麼熱衷,更沒有像英國人般以政治改革作為防禦性和先 發制人的措施。英國殖民地統治者在 1 9 8 4年推出代議政 制發展的緣皮書,一方面企圖換取港人對中英聯合聲明的 信心,另一方面防禦中國可能削減香港在 1997年後的“高 度自治” 。簡而言之,香港政制民主化多多少少帶有先發
  • 制人的動機。相反,自1987年過渡期開始的澳門政府沒有 推出任何建議民主化的諮詢文件。葡萄牙統治者不認為政 治改革是鞏固澳門 1999年 後 “高度自治”的良方,主要是 因為親中勢力如本文稍後所述對澳門的政治經濟影響很大 ,葡人根本不能以政治民主化來防禦中國介入澳門政治。 很自然地,葡萄牙統治者不但採取比英國人較被動的態度 ,而且不願意因為澳門的政治改革而損害中葡關係。舉例來 説 ,在 1989年 “六四事件”後 ,澳督文禮治為了保持與中 國的良好關係而不許澳門市民在澳門豎立民主女神像。雖然港督衛奕信亦不願意因為 1988年把直選議席引入 立法局的問題而破壞中英和中港關係,英 國官員在“六四 事件”後推出了居英權方案和把人權法引進香港。推出居 英權方案和人權法有三大原因。第一,英國希望維持港人 對香港前途的信心。第二,英國政府自 1989年起受到國內 輿論壓力,要求執政保守黨對香港實施較強硬的政策,以 保障 1997年後香港相對於中國的自治。第三,居英權方案 和人權法乃先發制人的措施,以免港人的反英情緒加強至 殖民地政府難以管治香港的地步。總言之,“六四事件”轉 變 了 英 國 對 香 港 的 政 策 英 國 對 香 港 的 政 策 轉 變 於 新 港督彭定康上任後更顯而易見。彭定康大膽地嘗試在不違 反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的原則下推行更大程度的民主改 革 。但結果中英的互不信任和雙方對基本法的理解不同而 帶來激烈爭論。為甚麼後過渡期的香港政府較澳門政府熱衷於政治民 主 化 呢 ?首先 ,港府嘗試以民主化為先發制人的措施,在 港人未要求更多的政改前換回逐漸失去的威信和認受性。 在中英雙方在 1 9 9 2年 1 0月揭露的七封外交密件中,英國 外相韓達德於 1990年 1月 1 8日致函給中國外長錢其琛,曾 經説如香港民主步伐不能加快,“ 1997年以前這時間內英 國在香港的權威將有遭到嚴重損害的危險” 。[22]韓達德 還説加速香港民主化可以“確保英國從現在至 1 9 9 7期間 管理香港的能力不遭削弱方面將發揮關鍵性作用”。[23]事
  • 實上,1982年中英談判香港前途問題的時候,香港政府己 開 始 失 去 “相對的自治 "(relative autonomy)。[24]此 外 ,很 多香港中產階級的成員因中英談判忽梘港人的意見而對殖 民地政府失去信心,加深了港 府 的 “認受性危機 "(crisis of legitimacy) 。[25]相反,澳門政府的“認受性危機”卻沒有香港政府的那 麼 嚴 重 。雖然很多澳門市民對政府的表現不滿意,尤其是 對於紀律部隊如水警和司警的貪污程度,但澳門市民大多 數是來自中國大陸的移民,他們的難民心態好像 6 0 和 70 年代的香港居民。大部份澳門市民對聯合聲明,澳門基本 法和政治改革漠不關心。另一方面,澳門中產階級較香港 中產階級薄弱。澳門中產階級在 8 0年代末期才慢慢湧現, 而且中產階級知識份子組成的團體如公用事業關注協會和 民主發展聯委會皆力量單薄,不像香港的壓力團體般能對 政府的威信產生負面的影響。此外,政治背景比較多元化 (左派,中立和右派皆有)的香港傳播媒介經常報導壓力團體 對政府的抗爭行動。相反地,澳門最暢銷的報章不但屬於 左派,而且忽視報導非親中和民主派團體的行動。除了左 派的街坊總會和工聯外,澳門的民主派,右派和中立團體 因為大份傳播媒介的選擇性報導較少受市民注意。在缺乏 傳媒的支持和市民的關注下,澳門的中產階級知識份子所 組成的團體較難影響政府的政策和威信。在管治能力沒有明顯地和嚴重地被削弱的情況下,澳門 政府自然對政治改革興趣不大。這不是説澳門政府不進行 改 革 。澳門政府在 1990年 修 改 《澳門組織章程》,增加立 法會的議席和賦予立法會自行立法而不需要葡國國會通過 澳門法律的權力。以修改憲法來保障澳門有立法自治權的 動機不是加強澳門政府的認受性,也不是先發制人,而只 是擴大澳府在過渡期相對於葡國的自治能力。[26]雖然新 修訂的組織章程規定新的立法會共有 23位議員,但三分之 一(8 名)由間選產生。[27]自 1 9 7 6年至今,這 個 “三三三” 模式(即委任,直選和間選議員約各佔三分之一)均沒有改
  • 變 。在過渡期的澳門政府所實行的政制民主化不像港府般 多少帶有先發制人的動機,而只是按照澳門的政治傳統而 作 少許改變。“ 吸 納 ” 精英的政治在沒有獨立的非殖民化下,香港和澳門的政治和經濟精 英皆被未來的統治者 ---中國---漸漸吸納。在香港基本法 由 198 5年 至 199 0年的草議期間,中國官員採取以下幾種 方法吸納本地精英:(一 )委任親中港人擔任基本法草委會 的高層職位。(二 )以大多數親中的成員來防止少數的民主 派人士在草委會得到實際的政治權力,(三 )排 除 “激進”和 “顛覆中央政府”的民主派人士參與草議基本法,和(四)選 擇性地諮詢港人對基本法的意見。[28]在基本法正式頒佈後, 中國政府以隆重的典禮在北京委任一批香港人為港事顧 問 。由此可見,政治委任已成為中國吸納香港精英的工 具 。同樣地,中國官員以政治任命的方式吸納澳門的各階層 精 英 。香港基本法草委會在初期曾嘗試吸納民主派的李柱 銘和司徒華,但澳門基本法草委會的成員全部皆是親中精 英 ,只有數名澳門民主派人士被選為基本法諮詢會成員。 由此可見,澳門民主派完全受制於左派的勢力。究其實,中國控制澳門民主派精英遠較吸納香港民主派 精英容 易 。首先,澳門中產階級民主派的勢力較香港中產 階級民主派為薄弱。澳門經濟發展不及香港迅速,澳門中 產階級和社會運動的冒起始於 8 0年代的後期。反觀,香港 中產階級巳於 6 0和 7 0年代漸成雛形,而且香港社會運動 已在 7 0 年 代 萌 芽 。最重要的是澳門中產階級民主派不能 在經濟上獨立。例如吳國昌未當選立法會議員之前曾在澳 門中國銀行任職,但他的參政活動受到中銀高層的壓力, 結果吳氏在 1 9 9 0年中一度宣佈退出民主發展聯委會。吳
  • 國昌的子女亦因為父親的政治背景一度不能就讀某間親中 學 校 。W 同樣,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的成員區錦新亦因為 自己的政治活動而被他任敎的校方警吿。最後區氏決定離 開其任敎的學校,轉投較中立的敎會機構明愛中心工作。 l:i。l 由此可見,澳門民主派經濟上不能獨立於親中或中資機 構, 難以像香港民主派的領袖(如律師李柱銘和前敎協會長 司徒華)般在工作上不受別人制約。既然澳門民主派的生存 空間較狹窄,他們便難以在非殖民化的過程中成為一股可 以推動政治民主化的力量。嚴格來説,中國官員根本不急 於吸納勢力頗脆弱的澳門民主派。反觀,香港民主派因為 對中國的態度有所分歧而分為三派:(一)爭 取 “最大”民 主程度的人士(maximalist)如香港民主同盟,(二 )較溫和但仍 “頑固 "(recalcitrant)的派系如民主促進會,和(二)機會主義 者(opportunists)如民主民生協進會。[31]中國官員與爭取最 大民主程度的人士互不信任,妨礙前者吸納後者。但有跡 象顯示中國嘗試透過直接溝通去吸納另外兩個派系。因香 港民主派內多元化,中國官員要完全吸納他們也較制衡澳 門民主派困難。此外,壓力團體的政治取向在澳門較在香港單元化,使 中國吸納澳門精英的過程遠較在香港順利。香港壓力團體 的意識形態多元化,左 派 ,中立和右派皆存在。但澳門大 部份壓力團體是左派社團,如中華總商會和工聯等,而且 它們壟斷立法會的間選議席,直接限制澳門民主派的發展, 間接有助於中國影響澳門政治。澳門街坊會較香港街坊會 親中,活躍和有組織。香港街坊會已在 7 0年代式微[32]但 澳門街坊會自 1966年左派與政府衝突後便發展迅速,後來 更幫助居民維持治安,清潔街道,預防火災和風暴,儼如 澳門的另一個小政府。在葡國殖民地統治者與澳門市民一 向缺乏如香港政務署這些溝通的渠道下,澳門街坊會至今 仍扮演著政府與市民的中間人角色,幫助居民解決住屋等 日常生活問題。相反,香港街坊會日漸被新興的壓力團體 取 代 。香港壓力團體的政治背景不像澳門般單元化,直接
  • 或間接擴大了爭取政制民主化的政治空間(political space)。澳門的傳媒力量亦較香港傳媒薄弱,難以發揮獨立的監 察作用,有效地批評殖民地政府。澳門主要傳媒在經濟上 要依賴本地財團和中資機構的幫助,形成難以在政治立場 上採取較大膽和開放的態度。左派在傳媒的影響較大,例 如 《澳門日報》乃澳門最暢銷的大報,而右派的報章,如 《訊報》卻實力薄弱,以卵擊石。反觀,香港傳媒較國際化, 多元化,而相對的獨立性也較高,間接和直接助長民主派 能夠透過傳媒與市民接觸。換句話説,香港民主派的活動 在傳媒受到較廣泛的報導,對他們於選舉時爭取選票也有 幫 助 。但澳門的情況卻一面倒,雖 然 《澳門日報》自 1993 年始間中報導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吳國昌的提案和言論,但 其篇幅仍較一些親中和傳統勢力的立法會議員有不可同日 而語之 感 。澳門民主力量能否慢慢壯大,很大程度視乎中 產階級的發展,能否帶動一些比較經濟獨立和政治獨立的 傳媒(特別是報章)的 湧 現 。澳門傳媒單元化和非國際化的 發展實有如新加坡,遠遠不及香港傳媒多元化和國際化的 發 展 。當 然 ,香港傳媒在過渡期也面臨中國的壓力,記者 的採訪和編輯的取向也有形或無形地受到心理威脅。但整 體來説,香港的傳媒仍未致“澳門化”或 “新加坡化” 。最後,過渡期澳門的選舉制度不但對被中國吸納的精英 有利,而且不像香港般沒有妨礙中產階級民主派的發展。 香 港 在 1991年的立法局直選採取“雙議席選區全票制”, 即每一名選民可根據議席數目投票。[33]但有些港人認為 此 制 度 有 “聯票效應”,即受歡迎的候選人可引帶其競選 伙 伴 獲 勝 。雖然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聯票效應”的問題, 1991年立法局直選的投票制度肯定對民主派沒有產生負面 的影響,否則民主派也難以大勝。相反地,1992年的澳門 立法會直選採取新修訂後的漢狄(Hon d t)比 例 法 。在 1992 年之前,澳門參選團體皆派出數位候選人參選。假如某圑 體得到 3 0 0 0票 ,這個團體的第一位提名候選人便得 3000 票 ,第二位得 1500票(二分之一),第三位得 1000票(三分之
  • —),第四位得 7 5 0票(四分之一;),如 此 類 推 。但 1 9 9 2年立 法會前主席宋玉生(土生葡人)提出而最後獲通過的新修訂 漢狄比例法,有意保護葡人的政治利益和防止民主派或左 派團體在立法會直選大勝。根據新修訂的漢狄比例法,每 個參選團體的第三位提名候選人可得到其團體所獲票數的 四分之一,第四位得八分之一,第五位得十六分之一,如 此 類 推 。中國官員和澳門左派領袖因恐怕本地民主派像香 港民主派般可能在直選大勝,故此支持宋玉生的修訂。被 中國吸納的澳門精英為了爭奪更多立法會議席,便動員大 量親中機構的員工和親戚支持兩個參與直選的團體,結果 得到 8 個直選議席中的 4 席 。新修訂的選舉制度不但使每 個參選團體的第三位提名候選人極難獲勝,而且迫使民主 派為爭奪多點立法會議席分為三個團體參選因民主派 缺乏大型團體的支持和動員力,只能取得兩席,而去屆議 員汪長南更明言左派候選人於北區買票搶走他的支持者而 使他落 選 。[35]故此澳門選舉制度對動員力強的左派沒有 影 響 ,但使實力巳經薄弱的民主派更難取得多點直選議 席 。左派候選人得到中國官員的幕後支持而獲勝,使親中 澳門精英與中方的聯盟更加牢固。随著中國成功地吸納港澳兩地的部份精英英國和葡萄 牙殖民地統治者皆以大同、異的方法來維持行政主導的政 體,使管治能力不致受到嚴重的破壞。在香港商界精英漸 漸靠攏中國的情況下,港督衛奕信與以往的香港總督般獲 得親英的經濟精英支持,使港府的法案在立法局轉以順利 通 過 。在衛奕信時期的行政局曾有四位親英和漸趨親中的 啟聯中心成員(李鹏飛,周梁淑怡,范徐麗泰和何承天)。簡 而言之,衛督領導下的港府仍然爭取以往被英國殖民地統 治者吸納的精英支持,來維持行政主導的政體。同樣,澳 督文禮治和韋奇立皆依賴諮詢會(其功能與香港行政局無 異)和立法會內的親中和親葡精英來支持澳門的政策。此外 ,澳督通常委任大量的葡裔人士為立法會議員,以平衡立 法機關內種族上的比例和確保政府法案得到政治精英的支
  • 持 。其實港督衛奕信也委任不少親政府的立法局議員,但 他領導下的行政與立法關係和澳門有兩大異處。第一,澳 門諮詢會的成員不屬於任何政黨,與香港行政局內曾有四 位啟聯成員的情況有別。第二,澳門諮詢會一向與立法會 的成員沒有重疊,有別於香港的行政與立法兩局議員。雖 則如此,兩位澳督與港督衛奕信在維持行政主導的手法可 説是大同小異。但是港督彭定康上任後,港澳的異同有所轉變。香港行 政局像澳門諮詢會般,既沒有明顯黨派的人士參與(啟聯四 位成員於 19 9 2年 1 0月被摒除出行政局),也沒兼任立法機 關成員。彭定康不像衛督和澳督般依靠立法機關內的商界 精英支持,以維持行政主導的體制。彭督爭取立法局內民 主派和獨立議員對他的政改方案的支持。此外,他更委任 民主派人士入立法局。在澳門,立法會內現在只有一人屬 於民主派(吳國昌),其他完全是親中,親葡和親政府的精 英,不像香港般民主派與保守派在立法局內拉成勢均力敵 的 局 面 。在過渡後期的香港,中國官員和香港政府必努力 吸納立法局的各派系,特別獨立議員。但澳門行政機關只 要爭取立法會內大多數被中國和澳府吸納的精英支持,便 可使政府法案容易地獲通過,故此暫時沒有必要嘗試吸納 任何獨立議員。適 應 非 殖 民 化 的 政 治港澳兩地精英為了保護他們的利益,在非殖民化的過 程中紛紛參與政治。[36]無可否認,1997和 1999的問題把 部份港澳居民政治化。一些政治化的香港論政團體更匯合 或轉變為政黨參政。這個情況在澳門亦不例外,如民主發 展聯委會的成員與土生葡人組成的公職人員協會分別成立 民主新澳門和勞工聯盟兩個政治團體參加 1 9 9 2年的立法 會 直 選 。[37]澳門的參選團體在選舉後便 解 取 不像香港商 界、左派和民主派的政黨般有組織和較長遠的計劃參與各
  • 項 選 舉 。為了適應沒有獨立的非殖民化,港澳兩地精英的政治取 向皆有變化和漸趨複雜的現象。首先,香港的精英產生兩 極化 ,傳統的左派和前親英分子愈來愈靠攏中國,而反共 的民主派則愈來愈對中國官員產生抗拒的心理。親中精英 強烈反對彭定康的政改方案和民主派對彭督的支持,可反 映香港精英兩極化的發展。此外,親中的香港精英內部也 出現矛盾,例如部份左派工會在 1991年的立法局直選據報 不願意支持商界的親中候選人,而且一些左派人士又與前 親英議員的關係並不和諧。澳門的精英亦像香港般內部分化和複雜化。原屬左派 的立法會議員曹其真因與其他左派領袖不和而獨自參加 1992年立法會直選,後來更獲得勝利。此外,傳統上澳門 士生葡人皆與左派合作參加立法會直選。但自從土生葡人 宋玉生在1992年逝世後,部份土生葡人開始與左派分裂。 勞工聯盟的崛起證明不少土生葡人在政治取向上較獨立, 不依賴親中的華人參政團體。最重要的是,以往由宋玉生 及傳統社團領袖馬萬祺領導的聯合提名委員會在 1 9 9 2年 立法會直選慘敗,象徵著土生葡人與親中陣營聯盟的沒 落 。傳統團體初期不再支持聯合提名委員會,但後來為製 造土生葡人與左派仍團結一致的形象,決定推舉宋玉生的 友人飛歷奇之子律師飛文基為聯合的第一候選人聯合 的參選其實是傳統社團的策略,因為左派領袖只希望兩個 親中參選團體----由工聯支持的同心協進會和街坊總會支 持的群力促進會----獲 勝 。1992年澳門立法會直選是非殖 民化過程中的轉捩點,因為它象徵著土生葡人與左派聯盟 參與直選的時代結束。其實澳門土生葡人因為本身利益與傳統社團不同,雙方 分裂是無可避免的。以公務員本地化為例,土生葡人恐懼 本地化與“中國化"(sinifkation)無異,即政府只擢升澳門的 華 人 ,而可能視土生葡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二等居 民”。[39]可是,左派報章和親中精英傾向把公務員本地化
  • 理解為擢升澳門的中國籍居民。土生葡人與左派人士對公 務員本地化的定義有所分歧,實是雙方在立法會直選中對 壘 的 前 奏 。本地化不但是非殖民化過程中的特色而且反映港澳兩 地公務員怎樣去適應非殖民化。其實澳門公務員本地化與 香港有頗多不同之處。第一,本地化的定義在兩地不同。 在香港,本地化對一般中國居民來説是指把香港的華人擢 升 。但在澳門,本地人不但包括澳門的中國居民,也包括 在澳門土生土長的葡裔人士。第二,本地化的進展在香港 較在澳門迅速。除了警隊的高層,律政署,建築拓展處和 工程拓展處等個別部門外广 1大部份港府部門已經實施本 地 化 。在香港,由本地居民擔任部門首長的比例從 1989年 的 56%增 至 1992年的 63% 。 但在澳門,於澳門出生的 居民在“領導階層”的比例由 1987年的 49%竟下降至 1989 年 的 4 5 % 。[42]故此澳門政府高層的本地化比香港更急 切 。第 三 ,中國政府對港澳兩地公務員本地化的態度不 同 。由於港府在公務員本地化的政策在 1 9 7 0年已開始和 進展較澳門成功,中國政府沒有在過渡期批評港府的本地 化 措 施 。相反,澳門政府在中葡聯合聲明後仍沒有在本地 化的問題上採取實際行動,招致中國官員和澳門左派報章 於 1988年 至 1990年間嚴厲批評澳府缺乏推行本地化的誠 意 。其實,中國官員對澳門公務員本地化的定義與葡國殖 民地統治者有分歧。 中國把澳門公務員本地化理解為 提升澳門的中國籍居民,但葡方認為本地人應包括土生葡 人 ,而不應局限中國人。第四,港澳兩地的外籍公務員對 本地化的反應不同。由於香港的本地化進行迅速,引致很 多外籍公務員的不滿和投訴。相反,澳門葡籍公務員仍享 有比本地公務員優厚的待遇和福利,不感受到緩慢的本地 化對他們產生任何威脅。雖然港澳兩地在公務員本地化的定義和層面不同,港府 和澳府均需要加速培訓沒有外國國籍的中級和高級公務 員 ,幫助他們適應殖民地時代的終結。“六四事件”後 ,
  • 英國政府給予部份香港高級公務員居留英國的權利,而澳 門的土生葡人和不少中國居民持有葡國護照。但根據港澳 的基本法,兩地特別行政區的主要官員將需要是中國籍 的 。故此,現在港府和澳府應加強培訓沒有英籍和葡籍的 公務員,否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高層可能將由質素和 能力欠佳的中國籍居民擔任。雖然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處境 將不可能像澳門般嚴重,但過渡期的華人高官可能因推銷 或支持彭定康的政改方案而使他們在 1 9 9 9年後晉升機會 鋭減,因為中國官員可能認為他們與英國人合謀違反基本 法 。中英雙方因香港政改問題交惡而使部份高級公務員 “換班”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港澳兩地政府還必須加速司法制度化的進展,使本地精 英 能 落 實 “港人治港”和 “澳人治澳”的 方 針 。香港法律 已有不少條文翻譯為中文,但澳門因缺乏翻譯人才而使葡 國法律本地化的任務非常艱鉅。[44]雖然前香港按察司楊 鐵樑被法律界人士批評他在司法本地化的工作不足,但香 港的情況較澳門為佳。至少香港有中國居民擔任高等法院 的上訴法庭的法官。 為了實行司法本地化,澳府已於數 年前接受中國大陸學生的申請研讀澳門的葡國法律。因為 澳門華人對葡語的興趣遠比港人對英語的興趣為低,司法 本地化在澳門所遇到的難題比香港更大。在1999年後,中 國大陸的葡國法律專家將很可能在澳門司法體制扮演重要 的 角 色 。港澳兩地的公務員在過渡期不斷向政府施加壓力以維 護他們日後的利益。他們均要求中國和殖民地政府保障其 薪金,長俸金和退休福利。在澳門,土生葡人對 1999年後 的前途非常憂慮,因為澳門治權回歸中國象徵著他們享有 特權的時代將結束。為了減少土生葡人對前途的恐懼,澳 門和葡國政府研究把持有葡國護照的公務員納入葡國公務 員 編 制 。可是這計劃只是“治標不治本”,好像香港的居 英權方案般難以解決很多公務員的信心危機。公務員信心問題直接影響澳門公務員本地化。假如土
  • 生葡人和持有葡國護照的華人離開澳門移居外地,澳府中 層的職位將呈現真空,情況將類似葡國在非洲的非殖民 化 。雖然澳門的中國籍公務員在數量上必可填補他們的空 缺 ,但很多華人公務員不懂葡語,將使至今仍需要以中葡 雙語運作的政府機關受到一定的影響。究其實,澳門因為 人材較為缺乏,公務員又有不少選擇離開政府體制,造成 一個危機是接班人經驗可能不夠。澳門這個情況較香港似 乎更明顯和嚴重。反觀,香港公務員本地化沒有語言障礙。香港的高級和 中級公務員皆懂英語,故此一旦大部份外籍高級公務員離 港 ,華人亦有足夠的能力填補任何空缺。至今澳門大部份 的高級公務員是不懂中文的葡人,而中級的土生葡人多數 不能閲讀和書寫中文,下層的公務員則是大部份不懂葡語 的華人。這個畸形和不平衡現象必須要透過推廣公務員的 雙語訓練來糾正。最 後 ,香港早在 7 0年代已開始推行中文合法化,但澳 門政府至今仍被一些市民批評在中文合法化上推動不力。 事實上,澳門政府部門回覆市民諮詢和投訴的信件仍用 葡文,對不懂葡語的華人極不方便。由於中文合法化的政 策落實困難很多,澳門公務員本地化和司法本地化不容樂 觀 。嚴格來説,香港高級公務員的心理壓力較澳門高級公務 員 大 。首先,彭定康由於採取較對抗性的手法惹起中方官 員不滿,而引致部份高級公務員因恐懼或其它理由提早退 休 。這個現象反映香港高官所受的心理壓力可能非常大。 反觀澳門高官因中葡關係良好而受的壓力比較小,不像香 港 高官般因檔案、個人歷史和個人國籍問題而受到的關 注 。在 1994年,國務院港澳辦主任魯平説港府應於日後把 高級公務員檔案提交北京,但彭定康卻認為這些檔案應交 給未來特別行政區首長。這件事反映出中方想在高級公務 員的人事任命和擢升方面取得控制或否決權,但英方則嘗 試減少北京在港府高官過渡 1 9 9 7 年的人事任命上的角
  • 色 。在澳門,由於中葡關係較和諧,雙方直至 1995年還未 有提出澳門高級公務員檔案移交的問題。其實,因為澳門 公務員體制內有不少土生葡人(他們當然對中國疑慮和擔 憂),低調地處理高級公務員檔案是明智之舉。總括而言,中國日後怎樣能夠保持港澳兩地公務員政治 上較中立是一大挑戰。澳門高級務員一向較香港高級公務 員政治上中立程度低,因為他們部分加入葡國政黨。隨著 殖民地時代的結束,澳門高官和葡國政黨的關係亦會斷絕 或不重要,但怎樣使高級公務員保持不偏不倚,不參與任 何政黨乃特區政府的當務之急。假如中國政府能夠維持港 澳兩地高級公務員的自主性和政治中立性,這對中國內地 公務員體制改革也有重大的正面意義。假如北京能慢慢確 立一套審核港澳兩地高級公務員的規章,而這些規章又能 非政治化的話(即不受中國領導階層的人事轉變而改變),港 澳公務員體制可能慢慢和中國改革中的公務員體系結合, 把三地的制度互相適應,互相作出現代化和非政治化的改 革 。整體來説,這個結合對港澳中三地的政治發展實是一 大 挑 戰 。结 語華西文提出關於非殖民化的三大特點在港澳有異同之 處 。第一,港府在過渡期以政治民主化為“先發制人”的 措施,鞏固殖民地統治者自 1984年後不斷下降的認受性。 相 反 ,澳府一向維持與中國的良好關係,避免因政改而使 中葡交惡。加上澳門親中勢力強大,澳府的認受性危機亦 不如香港嚴重,於 是 沒 有 必 要 施 行 “先發制人”的民主 化 。第二,中國官員極力“吸納”港澳兩地的精英以鞏固將 來特區政府的認受性。但中國在香港吸納精英較在澳門困 難 ,因為(一)兩地民主派勢力有別,(二)兩地壓力團體的政 治取向不同,和(三)香港立法機關的直選較澳門選舉制度公
  • 平 和 開 放 。面對中國吸納兩地精英,港澳政府仍可透過維 持行政主導的政體以防止其管治能力受到破壞。可是香港 的行政與立法關係隨著民主派於 1 9 9 1年立法局直選大勝 和新督彭定康在政策上的轉變而產生較澳門大的變化。第 三 ,為了 “適應”沒有獨立的非殖民化,港澳精英皆 透過參政和改變政治取向來保護他們的利益。兩地的統治 精英 ---公務員----皆因信心危機而仍未能適應沒有獨立的 非殖民化。澳門公務員的適應能力較香港低,因為澳門的 公務員體系一向較香港落後。從本地化的角度來看,“澳 人治澳” 比 “港人治港”更 困 難 。華西文指出中產階級,特別是地主,在非殖民化時成為 既得利益者,反對激進的改革和維繫著與殖民地統治國的 經濟和政治關係。由於港澳皆屬於不會獨立的非殖民化地 區,在殖民地時代的既得利益者如商界和政界精英大多數 向未來的統治國----中國 ----靠 攏 。在港澳,殖民地時代的 既得利益者都反對政制民主化。澳門商界精英的政治影響 力較香港的經濟精英更強,因為前者滲透了整個殖民地式 的政治架構。香港的商界精英受到民主派要求民主化的威 脅,不得不與中國聯盟以保護經濟上的利益和政治上的影 響 力 。預測香港在 1997年後和澳門在 1999年後的政治發展可 能在某方面漸漸趨同(converge)。雖然香港民主派較澳門民 主派強,而香港基本法亦不如澳門基本法般限制特區的民 主發展,但民主化的動力在香港將可能減弱。首先,香港 隨著英國殖民地統治者的離去而在政治民主化上較被動, 將可能類似過渡期的澳門政府,避免以政改為“先發制人” 的 措 施 。在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任何進一步的政改方 案必須得到中國首肯才能推出。此外,中國官員將加強吸 納兩地的精英。假如香港精英不能維持獨立思考,他們可 能像澳門精英般絕大多數親中而缺乏批判的態度(critical attitude)。儘管香港民主派於 1997年後在數量上較澳門多 和在選舉中仍受不少市民支持,但其政治實力將可能因被
  • 中國官員大力吸納而像過渡期的澳門民主派般成為立法機 關內的永遠反對派(permanent opposition)。另一方 面 ,澳 門特區的民主派將可能因中產階級知識份子漸趨成熟而使 實力加強,但仍將難以制衡在立法會內的大多數左派精英 和親政府議員。最後,香港將來的立法局直選將類似 1992 年的澳門立法會選舉,即左派團體將總動員大量支持者投 票 ,而且買票的情況在 1 9 9 7 年後的香港將可能像澳門 1996年立法會選舉般漸趨明顯和嚴重。總而言之,澳門在 非殖民化時期的一些政治狀況很可能象徵著 1 9 9 7年後香 港的政治發展。過渡期前的澳門民主步伐較香港迅迷而 過渡期間的香港民主化動力較澳門強。可是,港澳兩地的 政治發展將很可能隨著非殖民化時期的結束而趨同。(原文 載 《香港社會科學學報創刊號》,1993年春季,頁 7 9 - 9 9。 本 文 是 199 7年 6 月 修訂 稿 。)註釋[1] Prosser Gifford and W m , Roger Louis, “Introduction,” in Prosser Gifford and Wm. Roger Louis, eds., Decolonization and African Independence : The Transfer of Fbwer, 1960-1980(New Haven :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8), x.[ 2 ] 同上。[3]Gary W a s s e r m a n, Iblitics of Decolonization : Kenya Europeans and Land Issue, 1960-1965 (New York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6), p.5.[ 4 ] 同上,p.6.[ 5 ] 同上,p.5.[ 6 ] 同上,p.175.[ 7 ] 同上,p.l74.[ 8 ] 同上,p l 5 。[ 9 ] 吸納政治精英的目的是加強一個政權或組織的“認受性” (legitimacy),參見 Philip Selznick, T V A a n d the Grass Roots (Los Angeles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49), p.13-15.[10] 參見D.K. Fieldhouse, T h e Colonial Em p i r e s : A Compa r a t i v e Survey from the Eighteenth Century (Lo n d o n : MacMillan, 1 9 8 2),
  • p.379. M.E. Chamberlain, Decolonization: The Fall of the European Empires (New York : Basil Blachwell, 1985), p.20-35.[11] Kenneth A. Bollen and Robert W. Jackman, “Economic and N o n e c o n o m i c Determinants of Mitical D e m o c r a c y in the 1960's, ” in Richard G. Braungart and Margaret Braungart, eds., Research in Political Sociology (Connecticut: JAI Press, 1982), p.27-28.亦 見 Martin Lipset and Juan Linz, "Building and Susataining Democratic Government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 Some Tentative Findings,” Wo r l d Affairs, vol. 1 5 0, no. 1 (S u m m e r 1 9 8 7), p.6.[12] A.N. Porter and A.J. Stockwell, British Imperial Policy and Decolonization, 1938-64, Volume One (London : MacMillan, 1987), p.5.[13] John D_ Hargreaves, Decolonization in Africa (New York : Longman, 1 9 8 8), p.216. Richard Hodder-Williams, A n Introduction to the Fblitics of Tropical Africa (London : George Allen and Unwin, 1984), p.79-80.[14]其實葡國不但在經濟上剝削非洲的殖民地,在社會上亦缺乏改革。 參見Walter R o d n e y, H o w Europe Underdeveloped Africa (Lon d o n : Bogle-L'Ouverture, 1983), p.224-231.亦參閱 James Duffy, fbrtuguese Africa (Ca m b r i g e, Massachusetts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 9 5 9).[15]Lo Shiu-hing, "Colonial Policy-Makers, Capitalist Class and China : Determinants of Electoral Reform in Hong Kong's and Macau's Legislatures,” Pacific Affairs, vol.6 2, no.2(S u m m e r 1 9 8 9), p.211.[ 1 6 ]有關這個“陰謀理論” 的討論,參見張炳良《“地方行政模式”---- 一個政治結搆性的分析》載鄭宇碩編《過渡期香港》,香 港 :三聯 書店,1 9 8 9,頁 3 8 至 6 5 。[ 1 7 ]麥理浩給作者的回信,1 9 8 9 年 1 1 月 2 7 日 。[18]Lo Shiu-hing, “The Political Implications of Macau's Draft Basic L a w,” Asian Profile, Forthcoming.[ 19]《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澳 門 :基本法諮詢委 員會,1 9 9 2,頁 4 0 。[20]《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 港 :基本法諮詢委 員會,1 9 9 0,頁 4 2 。[21]Lo Shiu-hing, “The Problem of Perception and Sino-British Relations over Hong Kong,"Contemporary Southeast Asia, vol. 13,
  • no.2(September 1991), p.200-219.[22]《星島日報》(加拿大多偷多版),1 9 9 2年 1 0 月 2 9 日。[ 2 3 ]同上。[24]Ian Scott, Political Change and the Crisis of legitimacy in Hong K o n g (H o n g K o n g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 9 8 9), p.324.[25]同上,p.328.[ 2 6 ]參見《澳門組織章程之修改,共和國議會法律第 1 3 / 9 0號,五月十 日》由澳門政府立法事務辦公室提供給作者。[ 2 7 ]參見澳門組織章程修改後的第 1 4 條 。[28]Lo Shiu-hing, “The Politics of Cooptation in Hong Kong : A Study of the Basic Law Drafting Process,” Asian 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vol. 14 no. 1 (June 1992),p.3-24.[ 2 9 ]作者訪問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成員區錦新先生,1 9 9 2 年 1 0 月 5 日。[ 3 0 ]同上。[ 3 1 ]有關這三個派系,參見Guillermo O'Donnell and Philippe C. Schmitter, Transitions from Authoritarian Rule : Tentative conclusions about Uncertain Democracies (Baltimore : John Hopkins Unversity Press, 1986), p.71.[32]Lau Siu-kai, Society and fblitics in Hong Kong (Hong Kong :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1982), p.133-135.[33]《香港立法局選舉事宜與專責委員會報告書,第一冊:報告書與會 議紀錄》,香 港 :香港政府,1 9 9 2 年 7 月,頁 1 5 。[ 3 4 ]這三個團體分別是何思謙的友誼協進會,汪長南領導的民主民生 協進會,和吳國昌的民主新澳門。[ 3 5 ]作者訪問汪長南先生,1 9 9 2 年 1 0 月 1 4 日 。[36]Lo Shiu-hing, “Decolonization and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Hong kong : Citizen Participation,” Asian Survey, vol.2 8, no.6(June 1 9 8 8), 頁 6 1 3 至 6 1 9 ; a n d L o S h i u - h i n g, “A s p e c t s of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Macao,” China Quarterly, no.l20(December 1989), p.837-851.[37] 《現代澳門日報》,1 9 9 2年 9 月 1 8 日 。[ 3 8 ]同上。[39]Lo Shiu-hing, “Civil Service Reform in Macao,” Issues & Studies, vol.28, no4(April 1992), p.46-66.[40] John P. Burns, “Succession Planning and Localization,” in Ian
  • Scott a nd John P. B urns, eds., T h e H o n g K o n g Civil Service and Its Future (H o n g K o n 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 9 8 8), p.96-100.[ 41]《明報》,1 9 9 2 年 5 月 1 5 日 。[42]《澳門日報》,1 9 9 1 年 1 月 1 2 日 。[43]Lo Shiu-hing, “Localization of the M a c a u Civil Service,” working paper for the Asia Research Centre, M u r d o c h Unversity, 1 9 9 2 .亦 可參看 L o Shiu-hing, “T h e Politics of Localization of the Civil Service in H o n g K o n g a n d M a c a u ,” Journal of C o m m o n w e a l t h a n d comparative Politics, vol.3 3, no. 1 (M a r c h 1 9 9 5), pp.103-136.[44]Herbert Yee and S o n n y Lo, “M a c a u in Transition : T h e Politics of Decolonization,”Asian Survey, vol.31, no.10(October 1 9 9 1, p.905- 919.[ 4 5 ] 有關司法本地化於 1 9 8 7 年的數字, 可參見 J o h n B u r n s , “Succession Planning a nd Localization,” p.97.
  • 兩部基本法的比較----《香港基本法》舆《澳門基本法》的異同黃漢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於 1990 年 4 月 4 日由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 過 ,於 19 9 7年 7 月 1 日香港主權回歸之日時實施; 《中華 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於 1993年 3 月 3 1 日 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通 過 將於 1999年 1 2月 2 0 日中國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之日起實施。兩部基 本 法 ,可以説是大同“小”異 ,同中有異。本文作粗淺分 析 、比較於後。香港基本法與澳門基本法,都是中國“一國兩制”基本 國策的產物,它們的法理都是依據 1982年 8 月第五屆全國 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 3 1條 規 定 : “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 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以法律規定。”這 個 “以法律規定”,就 是 以 “基本法”規 定 。因此,兩部基本法同出於一源。由於本源一致,決定 了兩部基本法中所體現的法理、立法意向、基本原則、基 本方針和基本政策是完全相同的,這是它們的大同,其中 主要地而且集中地表現在中國對港澳恢復行使主權方面。甚麼是國家主權?國家主權是國家最重要的屬‘隹是每 個國家固有的獨立的自主地處理自己國內事務和國際事務 的最高的權力,不受他國的干預和限制。此種涵蓋處理國 內外事務的獨立自主權,對領土內一切人與物的最高管轄 權,在國際上的平等權,以及保衛國土的自衛權等權力,也 是每個國家不受侵犯的最基本權利。鄧小平根據歷史情況 與現實情況提出對台灣、香港和澳門回歸實行“一國兩 制”的構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中央人民政府把
  • 這個構想規定為國家的國策並付諸實施,其靈魂與核心是 以一國為前提,和平統一祖國。對港澳而言,就是和平收 回歷史上失去這兩地領土,在兩個地區恢復行使國家主 權 。所以,無 論 是 “香港基本法”還 是 “澳門基本法”,在 這方面的規定大體是一致的,甚至用同樣的語言予以規 範 。第一,在基本法總體結構上,兩部基本法差不多完全一 致 ,都是包括序言,九章和三個附件。章和附件的標題差 不多一樣。第一章總則,第二章中央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 區的關係,第三章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四章政治體 制 ,第五章經濟,第 六 章 敎 育 、科 學 、文 化 、體 育 、宗 敎 、勞工和社會事務(“澳門基本法”的 標 題 是 :文化和社 會事務),第七章對外事務,第八章基本法解釋和修改,第 九章附則。附 件 一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 生辦法,附 件 二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 決程序(“澳門基本法”的標題 是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的產生辦法),附 件 三 :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 國性法 律 。香港基本法起草在先,比澳門基本法起草早三年多。香 港基本法當然對澳門基本法的起草有參考價值。因為香港 和澳門兩個地區,自古以來都是中國的領土,後來分別被 英國和葡國先後佔領,現 在 都 以 “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 制定的政策先後收回這兩個地區,分別成立在中華人民共 和國管轄下的特別行政區,由當地人管治,實行高度自 治 ,同時又是按照《中華人民和國憲法》第 3 1條的規定分 別制定基本法來實施管治的。因此,澳門基本法和香港基 本法在總體結構大體保持一致,從形式上體現兩部基本法 的共性,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是需要的。第二,在宣示主權內容上,兩部基本法也是差不多完全 一 致 的 ,可以説沒有兩樣,特別是與宣示主權有關的序 言,第一章總則,第二章中央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 關 係 ,第七章對外事務,第八章基本法的解釋和修改,第
  • 九章附則的各章中,不僅內容相同,條目相同,行文與段 落也一樣,只 不 過 將 “香港基本法”中 的 “香港”兩字換 上 “澳門”兩 字 ,其餘個別之處由於港澳兩地區的區情有 別而稍有差異(下面在分析“同中有異”時再述)。例如,兩 部 “基本法”都 分 別 強 調 :----香港(澳門)“自古以來是中國的領土”(總則)、“香港 (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部分”,除 了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之前已依法確認私有土地外,兩個 “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而港 澳兩個特區得以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 管 理 權 、立 法 權 、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皆因“中華人民 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特 別 規 定 “特別行政區 任何法律、法 令 、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文件均不得與基本 法抵觸” 。(以上均見第一章)- - -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 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 直轄於中央人民政 府” 。 “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 有關的外交事務”和 “負責管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 防務” 。 “中央人民政府依基本法有關規定任免香港(澳 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行政機關(政府)的主要官員”;“香 港(澳門)的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 務委員會備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如認為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基 本法關於中央管理的事務及中央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 的關係的條款,可將有關法律發回,但不作修改”, “發 回的法律立即失效” 。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 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 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 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澳門)特 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 建立聯繫” 。(以上引自第二章)----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對外事務,雖然保持甚至
  • 擴大了原有的活動空間,但必須依照一個中國的原則置於 中國主權下進行而不能違反,在這方面,兩部基本法都分 別放在第七章“對外事務”用了同一數量(八條)的條文,作 了完全一樣的規定,例如最後一條的第一款明確規定: “外國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領事機構或其他官方、 半官方機構,須經中央人民政府批準” 。而最後一款還規 定“尚未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的國家,祗能在香港(澳門) 特別行政區設立民間機構。”----兩 部 “基本法”固然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 過經國家主席頒佈命令公佈和實施,而 兩 部 “基本法”的 解釋權和修改權也分別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這方面,兩 部 “基本法”都在第 八章中同樣用兩條條文作了同樣的規定。----對於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原有的法律、文 件 、證 件 、契約的存廢問題,兩部 “基本法”都分別在第九章“附 則”作了差不多一致的規定,進一步顯示了香港、澳門的 主權由中央行使。兩 部 “基本法”還通過三個“附件”,規 定兩個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以及在 兩個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都是中國在港、澳主 權 的 體 現 。在 兩 部 “基本法”的其他章節,雖然完全屬於香港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事務,然而,凡是牽涉到中國的主權問 題 ,都作了認真規定,沒有半點馬虎,例如關於行政長官 .的產生及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的任命,就分別作出於顯示 中國主權的認真態度。關於這方面的問題,在下面再作説 明 。實 行 “一國兩制”國策的另一個主要面,是要確保港澳 回歸實行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保持原有的資 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這個原有的資本主義 制度和生活方式,以及高度自治制度,都有它們的共性,這 個共性,是兩部基本法“大同”的另一個主要面。在兩部 基本法都有相同的規定:
  • 1.在第一章和第二章中,有關確保兩個特別行政區實 行高度自治和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的 相同的主要的方針政策、原則都用同樣的字句寫清楚。例 如規定在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享行政管理權、立 法 權 、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由 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組成;依 法 保 障 “特別行政區居民 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 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 十年不變”;“特別行政區還以法律保護私有財產權”;“原 有的法律、法 令 、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法定程序 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等 等 。2 .在有關特別行政區涉及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政 治 體 制 、經 濟 、文化和社會事務的具體制度和生活方式的 章節,兩部基本法規定的大原則也是共同的或基本一致。下 面 談 談 “小”異 問 題 。兩部基本法中存在“小”異 ,是由於港澳兩地由於歷 史 、地 理 、社會其他主客觀條件的不同而長期形成兩地資 本主義社會和生活方式的某種差異性的反映。換句話説, 無論是香港還是澳門,在草擬自己的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 時候,既要分別遵照國家制定的“一國兩制”的國策在“中 英聯合聲明”和 “中葡聯合聲明”中所宣示的基本方針和 政 策 ,又要結合自己地區的實際情況和居民的共同願望, 即要從實際出發,這樣既維護國家實現和平統一的大目 標,又要有利於港澳回歸成立特別行政區後社會繁榮穩定 和 發 展 。港澳兩地 社 會 和 生 活 方 式 的 個 特 點 )形成了兩 部基本法的個性(特點)。因此香港基本法有香港的烙印,而 澳門基本法則有澳門的特色。此 種 “小”異在兩部基本法 具體規定兩地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的章節中隨處可見。試 舉 例 :----在 “居民基本權利與義務”的第三章中,“澳門基 本法”根據澳門居民的強烈願望和原有法律的規範,作出 的 規 定 比 “香港基本法”的更詳細,除了多兩條和兩款
  • 外 ,對其他條款又有十多處補充。澳門基本法第三章比 香港增多的兩條是:一是確認“罪刑法定”和 “無罪推定” 原則,規 定 “澳門居民除其行為依照當時法律明文規定為 犯罪和應受懲處外,不受刑罰處罪。澳門居民在被指控犯 罪 時 ,享有盡早接受法院審判的權利,在法院判罪之前均 假定無罪”(第二十九條)。另一條是保障居民的人格尊嚴和 名譽權及隱私權,規 定 “澳門居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居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吿陷害,居民 享有個人的名譽權、私人生活和家庭生活的隱私權。”(第 三十條)此外,澳門基本法還在第三十八條增加兩款:“婦 女的合法權益受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保護。” “未成年人、 老年人和殘疾人受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關懷和保護。”(第三 十八條)要説明的以上提到的“無罪假定”的規定,雖然 “香港基本法”也有類似的規定,是 放 在 “司法機關” 一節 中,而澳門基本法則將此項規定放在第三章,強調這是澳 門居民的一項基本權利。至於其他相異處:1.兩部基本法都規定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而 “澳門基本法”還 補 充 “不因國籍、血 統 、種 族 、性 別 、 語 言 、宗 敎 、政治或思想信仰、文化程度、經濟狀況或社 會條件而受到歧視。”2 .兩部基本法都規定居民“不受任意或非法的逮捕、 拘 留 、監 禁 。”而 “澳門基本法”則補充規定“對任意或 非 法 的 拘 留 、監 禁 ,居民有權向法院申請頒發人身保護 令” 。在同一條目中,兩部基本法都規定“禁止對居民施 行酷刑”,而 “澳門基本法”在此句之後加上“或予非人 道的對待”的 規 定 。同時亦不像“香港基本法”那樣寫著 “禁止對居民… 任意或非法剝奪居民的生命”,意味著有 死刑的規定。3 .兩部基本法都規定“居民有旅行和出入境的自由”, “澳門基本法”還補充規定居民“有依照法律取得各種旅 行證件的權利” 。
  • 4 .兩部基本法都規定“居民有選擇職業的自由”,“澳 門基本法”還寫上有選擇職工作的自由。5 .兩部基本法都規定居民有從事“學 術 研 究 、文學藝 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澳門基本法多了一項從 事敎育的自由。6 .兩部基本法均規定居民的“婚姻自由和自願生育的 權利受到法律保護”。澳門基本法在這些權利保護中還加 上成立家庭的權利。此外,兩部基本法根據各自地區的特殊情況對某一部分 居民的權利作出特殊保障的規定。即香港基本法中有關對 “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的保護的規定;澳門基本法 中有對在澳門的葡萄牙後裔的利益的保護以及他們的習俗 和文化傳統應受尊重的規定。----在 “政治體制” 、 “經濟” 、文化和社會事務各章 中 ,兩部基本法的差異更是普遍,各有特色,反映各自社 會原來的特點。1.在政制方面,兩部基本法對競選行政長官資格、權 力及主要官員的“外國居留權”的限制不同,澳門基本法 對行政長官規定的職權比香港的多,如 有 權 “制定行政法 規並頒佈執行”;有 權 “委任部分立法議員”以 及 “依法頒 授澳門特別行政區獎章和榮譽稱號”。對立法會的規定的 不 同 ,香 港 主 要 是 “立法會由選舉產生”,其中外籍議員 不得超過 2 0 % ;澳 門 “立法會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對 議員沒有國籍的限制。對司法機關的規定,澳門把檢察院 列入司法機關,同時強調法院的獨立審判, “祗服從法 律”。至於兩地的立法會、司法機關的組成、架構及運作 都有不同,各自保留原來的特點。2 .在經濟方面,由於港澳兩地的經濟規模及複雜性不 同 ,香港基本法分四節共三十條詳寫,澳門不分節祇有十 七條,其中還特別以專條列上“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由政 府 、僱 主 團 體 、僱員團體代表組織的諮詢性的協調組 織 。”又以專題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據本地整體利益
  • 自行制定旅遊娛樂業的政策。”意 味 著 “睹照開” ,保持 原有的博彩業不變。這是香港基本法所沒有。3 .在文化及社會事務方面,兩部基本法都做了十四條的 規 定 ,內容大致相同,不 過 ,澳門基本法在香港基本法的 基礎上作了補充,訂 明 “澳門特別行政區逐步推行義務敎 育” 、“澳門原有各類學校均可繼續開辦” 、“澳門特別 行政區依法保護名勝、古蹟和其他歷史文物,並保護文物 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等 ,特別是還以專條規定“澳門特別 行政區政府自行制定新聞、出版政策”以保障新聞自由。這 是 “小”異的一面,另一面是指兩部基本法在涉及國 家主權範疇這“大同” ,亦 有 “小”異的存在,即同中 有 異 。1 .與港澳兩個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及防務,屬 於國家主權的範疇,兩部基本法都有同樣的規定,但是在 防務的具體問題上,兩部基本法的規定卻有別。港法規定 中央要派駐軍隊,軍費由中央負擔,而澳法卻沒有此具體 規 定 ,意味著中央不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2 .對出任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及立法會主 席的國籍要求,香港基本法規定必須是在外國無居留權的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又規定在香港 立法會的組織中,非中國籍的和在外國有居留權的香港特 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所佔比例不得超過立法會全體議員的 百 分 之 二 十 。這樣規定,以顯示和保障中國對香港的主 權 。但 是 ,澳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就比較寬鬆,對行政長 官 、主要官員及立法會主席的國籍要求一般規定由澳門特 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祇對行政長官規 定 “在任職期內不得外國居留權”,而對主要官員則沒有 外國居留權的限制,但必須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對 立法會議員及主席更不作國籍及外國居留權的限制,凡是 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都可擔任,但立法會主席必須 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以上的分析和條例可以看到,“香港基本法”與 “澳
  • 門基本法”的異同,説明了 “香港基本法”是 “一國兩制” 方針與香港具體情況相結合的產物,而 “澳門基本法”是 “一國兩制”方針與澳門情況相結合的產物。一方面,它們 都必須符合“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和基本政策,這是它 們的同;另一方面,它們又必須分別符合自己特別行政區 的實際,盡量滿足當地居民的合理意願,這是它們的異。 唯有這樣,草擬出來的基本法,才可行和最大限度地達到 立法目的和發揮其法律效用,才會被當地居民的認同、支 持和具最大的公信力,才能名符其實分別成為兩個特別行 政 區 的 “小憲法” 。
  • 香港和澳門的對外關係舆國際地位丁偉港澳分別在 1997及 1999年成為中國主權底下的特別行 政 區 ,但由於過往經歷、經濟及社會結構、發展模式、政 府的管治手法皆迴異,兩個城市在對外關係方面自然有不 同 取 向 ,在國際社會中也因此扮演不一樣的角色。澳門只 是 一 個 中 型 城 市 ,其生存與生活方式相當程度地依賴香 港 ,自然無法和國際性大都會的香港相比。無論如何,即 使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比較,對比兩地的對外關係,也可反 映出港澳如何發展出不同的道路,兩地人民如何在東西方 的夾縫中掙扎求存,兩地如何融入國際資本主義體系,以 及目前的經濟結構以至社會政治秩序如何受到西方諸國和 中國的折衝樽俎所制約。本文要研究的重點,就是在香港和澳門有龐大利益的 西 方 列 強 ,如何透過其影響力去保衛港澳的社會經濟地 位 ,甚至超越 1997及 1999這兩條界限。對香港來説,扮 演重要角色的西方列強包括英國、美國與日本;而對澳門 來 説 ,則是葡萄牙。港澳對這些西方國家的亞太政策來説 越來越顯得重要,特別是亞太地區的蓬勃發展肯定會延續 到 2 1世 紀 。另 一 方 面 ,本文也會研究港澳的主權國----中 國的看法及政策。北京希望沿海兩個大都市,通過西方企 業家的參與,繼續維持資本主義經濟,但同時強調政經分 離 ,香港經濟的國際性,絕不能帶來香港問題的政治國際 化 。不單只不允許西方國家利用香港作為橋頭堡去改變中 國或顛覆中國共產黨的統治,[1] 即使是香港的內部政治 發 展 ,西方的政治舉動也引起中國官員的疑慮與注意,因 為香港本土的政治活動也可能對大陸帶來重大影響。中共 經常警惕著“西方陰謀論”的 威 脅 ,這種看法正在影響中 國的香港政策。相 比 之 下 ,澳門並不是一個介入西方國家 重大利益的國際大都會,因此對中國來説並不構成嚴重問
  • 題 。中國政府闡釋“一國兩制” ,認定兩個經濟制度可以 共 處 ,但政治上香港不能“侵犯”中 國 ,而香港能夠享受 多 少 自 主 權 ,在一定程度上由中國領導人的主觀意志而定 。要分析香港與澳門的國際關係,我們可以區別三個層 次 的 問 題 :(一)各國政治力量,包括各個主權國、國際組織、跨國 公 司 ,以及民間力量之間的縱橫捭闔與實力對比,如何在 追求本身利益的同時,又維護到香港與澳門的繁榮和秩 序 ?澳門是否因為它的國際性有限,西方國家較少介入它 的內部事務,因而處於一個較弱的位置?(二)現存的制度與雙邊和多邊條約等規限,如中英及中 葡 聯合聲明,兩 部 基 本 法 ,關税及貿易總協定(199 5年後 改為世界貿易組織),國際人權公約等,如何能夠起到保障 香港和澳門地位的作用?(三 )國際政治現象,譬如主權的觀念與行使,經濟日趨 互 相 依 賴 ,以及轉變中的國際政治秩序,如何影響各個 “主角”在主宰香港及澳門前途時所作的政治角力?第 一 節 香 港 與 澳 門 的 “ 國 際 性 ” 及 對 中 國 的 意 義在中國領導人眼中,香港比起澳門帶來更多問題。這 兩個資本主義經濟實體在多個方面截然不同。撇開社會經 濟 結 構 、發展模式,還有英國與葡萄牙的管治方式不談, 對中國有重大意義的港澳兩地的差異,在於兩個都市的 “國際化”程 度 。香港不單已成為一個國際性大都會,透過多個西方國 家和非國家組織,如跨國公司及國際組織:包括非政府國際 組織)的 參 與 ,在東西方對壘的舊有世界格局中,香港只能 在夾縫中生存,卻創造了輝煌成就,同時為西方諸國和中 國帶來了莫大的政治經濟利益。所 以 ,無論是西方還是中 國 ,都樂於見到香港更積極地扮演既有的多樣化角色。但
  • 反過來説,香港的存在也須要世界的支援。香港須要在國 際各種政治力量分化重組、折衝交錯之間,找出一個適當 的 座 標 ,一個狹小的生存空間。1997年 之 後 ,香港仍會是中國土地上最先進、富 足 、 文 明 、法治和敎育水平最高的城市。中國會珍惜香港擁有 的寶貴資產,而其他國家也樂於見到香港的既有秩序得到 保 持 ,因為關乎它們的經濟甚至戰略利益。香港的各種經 濟 活 動 ,包括製造業、建 造 業 、商 業 、金融及銀行業,都 有廣泛的國際參與,更不用説來自世界各地的眾多遊客。 所以香港前途的最佳保障最終決定於是否能夠保持其“國 際性”,儘管它別無選擇地會成為中國土地上的大都市。 正是因為其他中國大都市,如上海及廣州,都無法輕易取 代香港為中國扮演的功能,香港也就處於較為有利位置, 保護自身的自主權,抗拒來自中央政府的可能干預。中國 無法排斥西方對香港的影響,外國人參與香港的日常事 務 ,以及因此而帶來的政治意義,制約著中國對香港的政 策 。無 論 如 何 ,澳門卻成為尖鋭對比。雖然澳門是亞洲地 區一個相當富裕的中型城市,但其經濟活動只局限於幾個 領 域 ,除了殖民國葡萄牙之外,外國參與又十分有限。製 造 業 、娛樂及旅遊業為主要居於本地及香港資本家所擁 有 ;建造業幾乎由中國大陸企業所壟斷,中國在澳門的銀 行 業 務 亦 頗 發 達 ;而葡萄牙的影響只在於金融業及建造 業 。英語國家及日本在澳門的經濟參與,和香港相比,幾 無 可 觀 。只有少數西方銀行在濠江設有分行,和香港數以 百計的外國銀行分行有天淵之別。除葡萄牙及中資銀行 外 ,在澳門設有分行的就只有美國的萬國寶通銀行,法國 東方匯理銀行、德意志銀行,還有香港匯豐銀行。澳門微 弱 的 國 際 性 格 ,使它不能如香港一樣,從 他 國 “借助外 力”去保衛其既有秩序。由於中國在澳門的影響無處不 在 ,説中國己部份“解放” 了 澳 門 ,並 不 誇 張 。即使在回 歸祖國之前,兩個姊妹城市的不同面貌,已反映出兩者程
  • 度迴異的國際化。第 二 節 過 渡 期 英 國 與 葡 萄 牙 所 面 對 的 挑 戰港澳兩地存在著兩個極大的差異:兩個 “非主權實體” 的 “國際化程度” ,以及兩個原有宗主國,英國與葡萄牙 對中國採取的態度。葡萄牙礙於國勢,過渡期中對中國一 直採取低姿態及合作的態度,和彭定康在 1 9 9 2年來香港 任港督後採取的強硬高姿態,可説是大異其趣。彭定康提出加速香港民主化的政制方案後,得到西方 諸 國 的 廣 泛 支 持 ,但 卻 遭 受 中 共 猛 烈 攻 擊 為 打 “國際 牌” 。[3]中共的立場是,雖然在 9 0 年代後香港依然是一 個自由開放的國際城市,但香港的問題絕不能國際化,因 為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範圍內的事情。這個論點存在 著一個結構性的吊詭。一 方 面 ,香港作為國際城市,無論 是在過去閉關鎖國的年代,還是今天的開放年代,一直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貢獻良多。正是因為香港的功能不會輕易 被其他沿海城市所取代,香港才能換取中共較為寬鬆的 “一國兩制”政 策 。足以反映中國也希望保持香港的國際 特 質 ,持續過往的經濟奇蹟,繼續為中國現代化作出貢 獻 。另一方面,由於香港的存在涉及西方諸國的利益,各 國都參與了香港的各方面事務,它們自然帶來政治影響, 也協助塑造香港人的世界觀與特性。但在北京眼中,為了 維護香港的國際特性,西方國家的支持固然需要,但伴隨 著的政治影響一定要消除。把對外開放與政治影響截然劃 分 ,正好反映中共領導人在開放改革時期的矛盾心態,仍 然擺脱不了意識形態與主權觀念包袱。最具諷刺意味的 是 ,假若西方在香港問題上的行動自由受到限制,西方的 參與及政治影響受到排斥,香港減少了其國際性,也就失 去了它的“存在理由”(Raison d'tre),再不是一個自由開放 的香港了。[4]中國似乎只著眼於具體的經濟利益,忽視了 若香港的自由開放環境受到干擾,香港不再是舉足輕重維
  • 繫各方利益的國際性大都市,到頭來對中國也未必有好處 。香港不是主權國家,但卻享有高度自主權,並在國際 舞台上十分活躍,雖然主要是在經濟領域。香港不是一個 完全獨立的政治實體,沒有憲法上的獨立地位,但香港政 府的管治威儀,管治意願與能力,比許多小國家還要強。 此 外 ,香港更和多個政府締結雙邊及多邊協定,又參與多 個國際組織,促進經貿互惠合作,而中英聯合聲明與基本 法都為香港的特殊國際地位提供保證,但在中國主權底下 香 港 的 “國際性”能 否 保 持 ,仍屬未知之數。在 1 5 0年的英國管治歷史中,香港發展了不少特殊 性 。首 先 ,英國從來沒有向香港大量殖民,也無意把它的 社會結構完全改造過來。直 至 1 9 9 4年 1 月 底 止 ,在香港 英人數目仍然只得 20,6 0 0人 。[6] 英國霸佔並管治這個殖 民 地 ,主要目的是要在遠東地區建立據點,為其進軍亞洲 及中國的外交政策服務,維 護 其 軍 事 、商貿以及政治利 益 。當中國軟 弱 的 時 候 ,香港可以成為侵略中國的橋頭 堡 ,而在中國發展起來的時候,香港也可以是進軍中國市 場的根據地。[7]只要香港長期保持穩定,滿足英國在亞太 地區利益上的要求,面對香港本土華人社會,管治手法可 以較為寬鬆。一 方 面 ,港 英 政 府 對 “華人社會自始採取不直接干預 態度”,[8]它尊重本地人的風俗習慣及鄉情傳統。另 方 面 , 在 經 濟 上 ,長期以來港英政府採取自由放任政策,儘管近 年來理財哲學有變,由 8 0 年 代 的 “積極不干預”過渡到 9 0年 代 的 “有選擇性地干預” ,但也並非意味著政府對經 濟發展有過份的干預。在政治上政府對社會同樣也沒有太 大 的 干 預 ,華人社會的內部紛爭可自行解決,港英政府的 策略是爭取華人社會的精英支持,如果後者又能夠安撫及 團結華人社會,港英政權的合法性就不會受到直接衝擊。在對外關係問題上,港府也享有越來越多的自主權。 從 1 9 7 4年 末 開 始 ,香港政府原本以英鎊儲存在英國的儲
  • 備 金 ,可以由港府自行分散投資,自此之後英镑所佔的百 分比便一路下降。香港又從 1 9 6 9年 開 始 ,可自行和外國 簽訂經貿方面的雙邊條約,19 7 3 年起更可簽訂多邊條 約 。[9]19 9 0年 ,香港開始有本身的船舶登記處;在 1986 年正式加入“關税及貿易總協定”成為締約會員;1991年 和台灣及中國大陸共同加入“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 (A P E C )。即使處理和英國關係,香 港 也 屢 有 “抗命”動 作 ,譬如駐港英軍的軍費支出,就由於港人反對,香港負 擔 的 部 份 ,在 19 8 8年就由 7 5 % 減至 65% 。[10]在 憲 制 上 ,香港法律一直以來須服從英國國會為香港 而 制 訂 的 法 案 ,英 國 有 關 法 律 (A c t )凌駕香 港 法 律 (Ordinance),若 有 抵 觸 ,香港法院可將有問題的香港法律 宣 判 無 效 。不 過 ,英國為香港立法的範圍只局限於若干 項 ,包 括 涉 及 “境外法律效力” 的 法 例 ,國 防 、空中航 線 、條約與國籍問題的立法權顯然仍由宗主國的國會操 控 。英國國會在 1 9 8 5年 通 過 “香港法例”(H o n g K o n g Act),容許香港立法機關修改或推翻任何和香港有關的英 國國會決案,甚至還可通過有“境外法律效力”的 法 律 , 譬如涉及船務及航空運輸的法案。簡 言 之 ,香港雖不是主權國,卻享受相當高的自主 權 ,本土華人社會也可在不受干預的前提下繼續發展。倫 敦對香港的內政外交只維持“間接”管 治 ,正好反映了英 國的興趣不全在香港本身,而是整個亞太地區的長遠戰略 利 益 。即使在 9 7 年 後 ,英國仍會把香港作為維護其在遠 東利益的主要陣地。倫敦會致力延續其文化、經 濟 、政 治 、法律等領域的影響。這體現在“法律雙語化”及公務 員 “本地化”的緩慢過程,後者在警察、司 法 、律 政 、地 政 工 務 等 部 分 尤 為 顯 著 作 為 策 略 方 針 ,英國還會致 力促進英中關係,因為得罪中國並無助於爭取及維持其在 亞洲地區的利益。倘若英國在華及在港利益受到尊重,那 末香港政制民主化快慢與否,或是港人民間力量是否壯大 使要求民主的聲音日增等,畢竟只屬次要問題。港人利益
  • 絕不等於英國利益。至 於 澳 門 ,顯然葡萄牙希望在這塊從 1553至 5 8年間就 開始佔領的土地,延續其歷史、文化及社會影響。在明朝 末 年 ,澳門是一個非常繁榮的貿易中心,因為葡萄牙商人 壟斷了歐洲與中國之間的貿易。但 從 1 9世紀中葉開始, 澳門作為商業中心的地位逐漸被香港取代;而欠缺工業活 動 ,經濟發展停滯,澳門漸被外國所遺忘。雖然澳門是一 個相當多元化的都市,特別是它的多元民族,宗敎文 化 , 建築風 格 ,以及娛樂事業都是呈現多姿多采的面貌,澳門 的 “國際性”卻是相當有限,因為除了中葡兩國之外,澳 門的發展並不涉及其他國家的利益。無 論 如 何 ,澳葡政府著意在澳門留下文化遺產,為慶 祝及鞏固中葡兩國人民的友誼,在剩下來的過渡期中,澳 門每年都會樹立一個紀念碑。首個紀念碑就是在 1 9 9 3年 建 立 的 “融和門” 。此 外 ,三 個 “本地化”政策進行得十 分 緩 慢 ,包括公務員本地化,中文官方化,以及澳門法律 本地化(即是雙語立法)。直至目前為止,澳門華人要成為 政府高級官員依然不大可能;而政府辦的中學(用葡文授 課)幾乎只為土生葡人及從葡國本土來澳門工作的公務員子 女 而 設 。1 9 9 9年 的 回 歸 ,意味著本地化政策加速,要求 越來越多的華人加入政府機構,但是葡文程度依然甚受重 視 。所有在澳門大學主修政治與公共行政的學生,也就是 未來政府官員的接班人,在他們四年的學習期間所修讀的 144個 學 分 中 ,有4 2個學分是葡國語文。他們畢業後還要 到葡萄牙去接受更多的訓練,以便回來後擔任政府職位。 這個例子可以説明葡萄牙政府意圖延續其影響,並不是透 過壟斷權力,而是以文化薰陶手法去影響可能會掌握權力 的土生華人。不 過 ,葡萄牙雖意圖延續其影響力,但卻難 以和英國及西方對香港的影響作比較,外來力量已成為保 障香港既有秩序的重要因素。事 實 上 ,澳葡政府不但不借外來力量來保障澳門的國 際 地 位 ,反而傾向於排擠外來力量。澳門政府從來不熱衷
  • 於爭 取 美 、英 、日等外國資本,在 “中葡友好”的大前題 下 ,所有澳門的大型建設,如第二條澳氹大 橋 、澳門國際 機場和深水港的興建,全由中葡資本包辦。更有 甚 者 ,為 了加強葡萄牙文化在澳門的影響力,把向以英語授課的澳 門大學逐步推向以中、葡 文 授 課 。在澳門二百多位敎員 中 ,大約有三分之一是葡萄牙人,三分之一是持中國護照 的大陸學者,其餘三分一是港澳人仕或持外國護照的華裔 學者及外籍敎授。簡 言 之 ,彭定康在最後五年的英國統治以高姿態的手 法推行政制民主化,和葡萄牙的低調作風大異其趣。英國 人 希 望 “光榮撤退” ,越接近 9 7年越不想揹上“跛腳鴨” 的形象。反 之 ,葡萄牙考慮到和中國強弱懸殊,所以採取 妥 協 態 度 ,積 極 和 中 國 合 作 ,從中為本身帶來最多的好 處 。里斯本認為這更合乎葡萄牙的國家利益。[12]第 三 節 中 國 主 權 與 基 本 法雖然中國政府保證香港享有高度自治及維持對外關 係 ,但基於北京一貫反對“三 腳 凳 的 做 法 ,香港能享 受多大的自主權,還是取決於北京。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 的第七、八 、九 、十一節都涉及香港的對外關係及國際地 位 。同 樣 ,中葡聯合聲明附件一的第八、九 、十節也涉及 澳門的對外關係。中央除處理外交及國防等事務外,香港 及澳門可保有國際事務的自主權,特 別 是牽涉經濟、社 會 、文化交流方面。香港基本法第七章“對外事務”中第 一百五十條至一百五十七條,澳門基本法第七章“對外事 務”中第一百卅五條至一百四十二條,都把聯合聲明關於 對外關係的基本方針寫進去。另一方面也有其他條文保護 中央政權的主權地位。香港和澳門作為地方政府能否享受到基本法中訂下的 各種條件,只能取決於中央政府的授權。港澳兩地可分別 以 “中國香港”及 “中國澳門”名義參加國際組織和簽訂
  • 有 關 協 議 ,而且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對中 華人民共和國尚未參加而香港也以某種形式參加了的國際 組 織 ,中央人民政府將根據需要使香港特別行政區以適當 形式繼續參加這些組織。”同樣的條文也寫進澳門基本法 第一百册七條。但若中央認為無“需要” ,香港只能退出 組 織 。同 理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條,“中華人 民共和國尚未參加但已運用於香港的國際協議仍可繼續使 用 。中央人民政府根據需要授權或協助香港特別行政區作 出 適 當 安 排 ,使其他有關國際協議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 區 。”澳門基本法第一百三十八條也有相同的條文。但若 北京政府認為港澳出現危險,港澳已被外國勢力利用成為 “反華基地” ,中央也可透過兩部基本法第十八條,“頒 佈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實 施”,將特區自治權全部收回。北京還可要求港澳自行立 法禁止外國的政治組織在香港 /澳 門 活 動 ,也禁止香港和 澳門的政治團體與外國組織聯繫(兩部基本法的第廿三 條)。香港和澳門能否藉著參與國際組織來保護自己,實屬 疑 問 。英國政府在六 • 四事件後所作的兩項安撫人心的措 施 ,都受到中共的還擊。一是在 1 9 9 0年頒佈的英國國籍 (香港)法 ,賦與香港 5 萬名英國屬土公民護照持有者及其 家屬正式的英國公民護照,簡 稱 “居英權” 。港英政府希 望以此安撫香港精英階層的人心,使他們無後顧之憂,安 心在港工作。中共則抨擊倫敦是搞變相的“英人治港” , 反撃的手法就是宣佈取得居英權者,若留在香港則被視作 為香港中國公民,得不到英國的領事保護。二 是 在 199 1年 6 月香港立法局通過的人權法。英國相 信香港基本法第卅九條所訂,國際公約對人權的保證仍不 足 夠 ,因為須依賴未來立法會是否通過有關法律。根據基本法第卅九條:“《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 約》 、《經 濟 、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 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
  • 的法律予以實施。”於是港府乾脆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 利國際公約”的相關條文,寫 進 “人權法” ,並由立法局 通過成為香港法律,而且凌駕在一切法律之上,其他法律 不得與之抵觸。[14]顯 然 “人權法”同樣受到北京政府的 猛烈抨擊,認為干涉中國內政,認為對香港居民的權利與 自由的保護,已由基本法詳細訂明。是以北京強調人權法 不得高過基本法,若有抵觸須以基本法為準。1994年英國國會提議在香港成立“人權委員會”監督 香港的人權狀況,英國政府還認定中國受到中英聯合聲明 約 束 ,9 7年後須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提出報吿。[15]當然 這些建議都受到中國排斥。港英政府所作的兩個維護港人人權 措 施 ,都受到北京 排 斥 ,因此外國力量所施加的保障,在 9 7 年後主權至上 的大前提下,未必起到很大作用。有論者相信彭定康的政 治改革方案,其實是西方陰謀脅迫中國的一著。冷戰結束 後 ,西方矛頭轉向中國,香港不過是中美角力中的一隻棋 子 ,成 為 “新冷戰的磨心” 。[16] 1 9 9 3年 5 月上旬中共中 央宣傳部制訂的「關於美國針對中國的敵對性計劃」文件 下 達 ,指出美國企圖在思想上及經濟上滲透和顛覆中國, 十二項工作中的其中一項就是:“公然插手香港的事務, 公開支持英國政府對華政策的轉變,企圖把香港變成一個 國際政治紛爭的地方和英美兩國反華的跳板。[17]所 以 ,香港能否保住其國際地位及對外關係,要視乎 北京對中港關係的看法。香港經濟結構國際化,使大國利 益牽扯入香港前途問題上,從而使北京投鼠忌器,因而梘 作為穩定的根源。但北京卻恐怕經濟結構國際化連帶會使 香港政治問題國際化,既是香港不穩定的根源,又干擾到 中國的內部穩定,因此處處設防,並在不得干預內政的原 則下排斥來自西方的挑戰。不 過 ,中國繼續對外開放,帶 來經濟上相互依賴的事實,必使北京備受制肘。澳門並不如香港般有廣泛的國際聯繫,也就只能完全 受制於中國政治,亞馬勒(F. dc Amaral)銅馬像的拆除便是
  • 一個好例子。1 8 4 8年 ,葡駐澳總督亞馬勒封閉清政府設 在澳門的海關行台,毀掉香山縣丞衙署,翌年並驅逐清政 府在澳門的官吏和海關人員,在中澳邊界設立關閘,從此 全面管治澳門。對居澳葡人來説,亞馬勒是葡國的驕傲.; 但 是 ,對大多數居澳華人和中國政府來説,矗立在南灣大 橋口的亞馬勒銅像是殖民地擴張的產物,是必須掃除的 “殖民標記” 。另 方 面 ,據説亞馬勒銅像妨礙新起的中國 銀行大廈的“風水” :從銅像的正面看,那匹馬像是要踐 踏 銀 行 ;從大廈的入口看,亞馬勒的馬鞭看來在抽打整座 建 築 。[18]在中國政治及風水文化的壓力下,澳葡政府被迫 提 前 “非殖民地化” ,於 1992年 1 0月將銅像拆除,搬回 里斯本老家。簡 言 之 ,即使今天澳門仍由葡國統治,澳門 的日常生活已受到中國無所不在的政治影響。第 四 節 美 國 與 日 本 的 關 鍵 作 用在 後 冷 戰 年 代 ,意識形態再不能阻礙人民之間的交 往 ,而對外交往頻密,又使得經濟相互依賴的現象制約著 交往的雙方或多方,因為他們在原料、市 場 、資 金 、技術 等均須依賴外國。在中美關係近數年來並不平坦的發展道 路 中 ,中國外交表面上雖表現得相當強硬,以理直氣壯的 態度去維護尊嚴,但實質上卻作了許多讓步。中國外交既 要維護主權,又要為開放服務,正當主權因經濟的相互依 賴而受到“侵蝕”時 ,對外政策即陷於兩難的境地,於是 便呈現言詞強硬但卻節節退讓的外交實踐。似乎中國雖不願意屈從西方諸國的壓力,但由經濟相 互依賴過程中的動力所帶來的影響,北京無法漠梘。每年 一度中美關於最惠國待遇的對話,正是華盛頓巧妙利用了 中國外貿高度依賴美國市場的事實,影響中國內政。正當 中國開放,並逐步融入國際資本主義體系,本是香港前途 的最佳保障。但在這個融入過程中,由於華盛頓要求中國 在 人 權 、對外輸出武器、削減外貿赤字、知識產權等四個
  • 問 題 上 作 出 讓 步 ,從 1 9 9 0 年 開 始 ,一直令香港誠惶誠 恐 ,因為若中國失去最惠國待遇,香港的損失將相當嚴 重 。據香港政府在 1 9 9 3年 估 計 ,香港經濟增長率屆時將 減慢三分之一至一半,整體貿易將損失 117億 至 158億美 元 ,並失去 4 萬 4 千至 6 萬個職位。[19]華潤公司市場研究 部 估 計 ,中國失去最惠國待遇,香港的轉口貿易價值將損 失 9 7 億 至 1 3 0億 美 元 ,約估計佔香港轉口總值的 9% 至 1 2 % 。[20]其實中美港三方都希望中國繼續享有最惠國待遇:中 港著眼的是本身經濟利益,而華盛頓則希望透過協助中國 現代化換取政治利益。[21]現在似乎各得其所,儘管中美 雙方的表現在對方看來仍未能滿意。9 2年 1月 簽 訂 的 “知識產權諒解備忘錄” ,同 年 1 0月 簽 訂 的 “中美市場準入諒解備忘錄” ,解決了前述四項條 件中的兩項,甚至還清除了部份中國欲進軍關税及貿易總 協定所遇到的障礙,如降低關税、逐步消除入口限額、入 口許可證及其它非關税壁壘,以及制訂商業法及各種規 則 。[22]中國正在施加壓力,務求儘 早 加 入 “世界貿易組 織” 。自 1 9 9 2年 開 始 ,中國市場變得更開放,外國投資 者現在還可以投資在商業及服務行業。是以布什總統的商 務部長弗蘭克林(B. Franklin)在 9 2年 12月訪問中國時提到 對外輸出武器及人權等障礙,中美雙邊關係似乎還可以進 一 步 發 展 。上述兩項協議間接亦對香港有利。中國市場更加開 放 ,容許港澳商人進軍商業及服務行業,他們當然蒙受其 利 。中國就知識產權問題展開立法措施,同樣保障了香港 商 品 。但是民主黨總統克林頓在 9 3年 初 上 台 ,又使香港蒙上 陰 影 。結局是克林頓在同年五月底頒佈“行政命令” ,決 定延續最惠國待遇一年予中國,但附加條件。行政命令包 括兩個一定要做到的條件:容許人民自由移民他國;停止 向美國輸出勞改犯產品。一 年 後 ,國務卿克里斯托弗檢討
  • 這兩方面進展,確認中國已做到這兩個要求。他還認為美 國政府 9 3 年 5 月要求中國改善的五個方面,北京也取得 若 干 進 展 :(- )遵守國際人權宣言;(二)釋放及提供政治犯的資料;(三 )人道對待監獄囚犯;(四)保 衛 “西藏獨特的宗敎及文化傳統” ;(五 )允許國際電台及電視向中國廣播一 方 面 ,加諸中國的條件似是增加。原來解決了某些 問 題 ,華盛頓接著要求北京解決另外一些問題,使後者融 入 國 際 資 本 丰 義 體 系 時 ,也要接受國際(還 是 西 方 ?)規 範 ,特別是在人權及資訊自由作出配合。另一方面,原來 是主要條件的兩項,即對外輸出武器及平衡雙邊貿易,美 國將以其他方法或行政途徑去解決,和最惠國待遇脱勾。中國雖然在改善人權方面略有進展,先是王軍濤、繼 是陳子明被釋放(二 者都是“六 • 四”後被捕的著名知識份 子),便是明顯的例子,但北京卻堅持最惠國待遇應和中國 人權狀況脱勾。在 美 國 ,這個觀點亦受到越來越多人的支 持 ,他們相信要中國接受國際規範,最好的辦法是鼓勵中 國繼續開放。無條件賦予中國最惠國待遇,便能達到這個 目 的 。最 後 ,克林頓總統接受這個觀點。9 4 年 5 月 ,他 正式宣佈最惠國待遇將與中國人權狀況脱勾。一個更加開 放的 中 國 ,一個在國際社會中負責任及全面參與的中國, 明顯對港澳有利。中國大陸若接受人類文明的共同價值, 認同國際社會的價值觀,除經濟外更加上政治及心靈上的 開 放 ,港澳回歸也不會構成問題。美國的中國政策,自然 考慮到對香港的客觀影響。雖然英資對香港前景看淡,有些更逐步撤離香港,但 美國投資則日見增加之勢。至 9 4 年超過 9 0 0 間美國公司 在香港投資逾 7 0億 美 元 ,是美國在海外的第三大投資地 點 ,而直至 9 2 年 9 月 ,美國在中國的投資金額,實際投 入則只有 2 9 億 美 元 。[26]港美雙邊貿易亦使華盛頓滿意,
  • 9 2年雙邊貿易價值達到 1 8 0億 美 元 ,美國出口佔 9 0 億美 元 ,[27]香港是美國第十三大貿易伙伴。同 樣 ,美國對澳 門經濟發展來説亦十分重要,1990年 ,澳門出口 36% 是 輸 向 美 國 。[28]美國在港既有龐大利益,為協助穩定香港也採取了一 些安撫港人的措施:(一)美國在 1992年給予香港“巴黎統籌委員會”會員貿 易地位(Intra-cocom Trading Status),香港可輸入由 cocom 管制的軍民兩用高科技產品,不用申請出口證。[29](二)加強文化交流,特別是已有55,000名香港居民過去 曾在美國留學。[30](二)1992年 9月通過的“美港決策案 "(United States-Hong K o n g Policy Act of 1992),成為美國政府處理對港關係的 法律依據。由於香港回歸中國,會受到美國國內涉及對華 關係法律所約束,因此制訂此法,把香港視作“非主權實 體” ,法律上把香港問題脱離中國來處理。即 是 説 ,97 年後美國的政策也是“一國兩制” 。這種高姿態做法,自 然遭受中國政府的猛烈批評。但美國政府依然擔心,對美 國利益而言,香港是否仍能扮演積極的角色。華盛頓尤其 重 視 “出口管制”的問題,包括限制輸出高科技產品到中 國去,以及阻止中國向外输出大型毀滅性武器(weapons of mass destruction)。香港在英國管治下,一向和美國合作很 好 ,美國既不擔心售往香港的高科產品會“走私”入中 國 ,又相信香港海關的能力,能堵截來自大陸的軍火輸 出,甚至還為港府提供情報和合作培訓人材。香港回歸中 國後,港府能否和過去一樣和美國合作愉快,還是因為國 防 、外交屬中央政府權責,港府無法置喙?這將會是考驗 “一國兩制”及香港國際地位的試金石。(四)1990 年通過的移民法(Immigration Act of 1990), 將香港移民美國配額由每年 5,0 0 0 提 高 至 10,0 0 0 ,並在 1993年更提高至 25,6 2 0 。[31]此外還有特別條款,容許取 得移民美國資格的香港人可留居於香港,直至 2 0 0 2年 ,
  • 使這些人免去後顧之憂,安心留港工作至 9 7 年 後 。相對美國人的高姿態,日本人則低調得多。日本在港 投 資 ,至 9 0 年底為止累計已達 9 1.5億 美 元 ;[32]相比之 下 ,從 1 9 8 7 年到 9 1 年 為 止 ,日本在華投資,實際投入則 只得 2 0 . 3億 美 元 。[33]日本商界相信香港極有發展前景, 他們把香港比喻為五、六十年代的東京,工 業 外 移 ,本身 卻發展成為一個龐大的金融和服務中心。例 日本更把香港 作為進軍中國市場以至東亞及東南亞地區的根據地。日本對香港充滿信心,但卻憂慮香港人把眼光過份投 向 中 國 , 而忽視了香港的國際特性。日本對澳門也感到 樂 觀 ,因為後者前途有賴於香港。儘管日本在經濟上大舉 投 資 香 港 ,政治上卻非常小心低調。日本政府的基本立場 是無意脅迫他國採取某些政策,因為許多國家仍對日本抱 有不愉快的回憶,即使日本也支持香港的民主發展,不希 望香港的法治精神受到侵蝕。日本的做法間接而微妙,透 過大量投資香港,由於資產總須要保護,日本就可發揮一 定影響力,使得香港既有的制度及精树^公平競爭、契約與 法治精神)能夠維持下去。第 五 節 國 際 民 間 社 會 與 香 港 的 國 際 性兩位學者 M u r p h y 及 Augelli曾 提 出 “國際民間社會” (International Civil Society)的 概 念 。他們強調世界經濟的 許 多 問 題 ,如人口流動(由窮國移向富國)、資源調配(工業 國爭奪原料)、技術應用、生態環境等已成為超越國界的問 題 。國與國之間都越來越難以調節人口、資 源 、貨物的流 動 ,因此更需要各國之間協調政策,防止失控局面。“國 際民間社會”因而扮演積極角色,它包括國際組織、國與 國之間的多邊協議、政府間的官方組織、國際性民間組 織 、官 方 或 民 間 交 往 的 國 際 規 範 等 這 個 “國際民間 社會”協助解決世界經濟問題,制衡國家權力,如在戰後 “非殖民化”及新獨立國家的發展過程中,聯合國也起到
  • 推動作用。對香港及澳門來説,透過廣泛的國際聯繫,參 與國際組織,還有多邊協議等,都是協助港澳繁榮安定的 重 要 因 素 。 “國際民間社會”也對北京政權構成一種制 約 。港澳其實就是“借助外力” ,在各國政治力量縱橫交 錯及相互制約的過程中,謀取最大的迴旋空間以自保。歐洲聯盟一直是香港的重要貿易伙伴,但隨著歐洲統 一市場於 1 9 9 2年 底 實 現 ,香港實際面臨更嚴重的挑戰。 香港商人害怕“歐洲堡壘”的 形 成 ,鞏固了區域主義與保 護 主 義 ,只對歐洲內部市場有利。歐盟仍會利用反傾銷行 動及配額等作為武器,保護內部經濟發展。[36]歐洲一體化本來意味著一個更廣大的市場,為香港和 澳門增加機會,但同時也增加了廠商間的競爭,使他們面 臨更大的挑戰。至於纺織品配額問題,一直令香港和澳門 紡織業頭痛。單一市場本來意味著內部的配額限制,即國 家性配額會取消,但根據羅馬條約 115條 款 ,歐盟各成員 國仍可申請對非直接進口國家實施入口限制,保留國家性 配 額 。 [39]澳門情況比香港優越,因為歐盟視澳門為發展中地 區 。 1990年澳門出口 3 4 % 是輸出到歐盟去,而在出口當 中 ,80%是 紡 織 品 ,19 7 5年葡萄牙簽署的“多纖協議”為 澳門出口提供了方便。此 外 ,澳門出口的 13% 受惠於歐 盟的普遍優惠制度。1 9 9 2年 5 月 ,歐盟與澳門政府簽署 了貿易與合作雙邊協議,雙方賦予最惠國待遇,而澳門也 被列入歐共體國際投資計劃的優惠名單內。歐盟與澳門合 作創立的合資企業會得到特別優惠及低息貸款。香港崇尚自由貿易,基於互惠原則,它不應受到過份的 掣 肘 。但歐盟似乎重視“公平”貿易多於自由貿易。香港 已意識到這問題,並已加快對亞洲國家出口的增幅。到93 年,輸往亞洲發展中地區的貨物已佔香港總出口的 43% , 而西歐則只佔 1 8 % ,[38]減低了歐洲市場可能縮減所帶來 的衝擊。儘管受到保護主義的威脅,香港依然鼓吹多邊自 由 貿 易 ,這是它成功的因素。香港不願看到貿易集團的存
  • 在 ,因為這會威脅到香港的生存。儘管香港參加了 “多纖協定” ,香港一直在“關貿”提 倡結束多纖協定和對紡織品與成衣的貿易限制,並由“關 貿”制訂出較為公平的貿易準則及解決紛爭的方法。香港 希望烏拉圭談判會就反傾銷行動、保護性措施、紡 織 品 、 服務行業及知識產權問題落實較為公平的協議,如不得以 反傾銷行動去阻礙正常合理的商業行為,也不能容許進口 國家以工業受影響為理由,單方面對某些國家減少了配 額 。[39]國際組織與國際協議對獨立國家的行為構成一種制 約 ,國家控制國際關係的能力正在削弱。但 是 ,香港卻樂 於參與國際組織,因為加入國際組織,才能以外力穩定香 港的國際地位。香港參加了超過 4 0 個 國 際 組 織 ,或以本 身名義成為正式會員、或以附屬會員的名義參加,或只參 加與有關活動而沒有會員資格。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已同意 讓香港在 9 7 年後繼續參加 2 9 個組織(參看附錄 1)。此 外 ,有 2 2 0項英國簽署的多邊協議在香港生效。過 渡到 9 7 年 後 ,若中國仍不是該協議的簽約國,如何使這 些協議依然在港生效,牽涉到許多技術問題,也要視乎北 京 的 取 向 ,基本法的保證並不足夠。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也 達 致 協 議 ,有 1 7 0 項多邊協議或條約在 9 7 年後繼續有 效 。另 外 ,有 180項由英國簽署的雙邊協議,過去也適用 於 香 港 ,後過渡期聯絡小組的主要工作,就是要訂立雙方 同意的文本,交由香港政府和外國談判協議內容,再交中 英聯絡小組確認[40]。除 此 之 外 ,香 港 參 與 的 “非政府國際組織” ,數目達 9 7 2個 ,比中國參與的 1013個 略 少 。[41]有 7 5個組織甚至 把總部(或秘書處)設 在 香 港 ,中國則只有53個 。[42]至於跨 國公司在香港亞太地區總部,數目更有上升趨勢,從1990 的 5 7 2個 ,上升至 1991年 5 月的 8 8 0個 ,其中 6 0 2個 是 “地 區總部” ,另外 2 7 8個 則 是 “地區辦事處” 。到 1996年 5 月 ,地區總部上升至 8 1 6個 ,地區辦事處則達 1491個 。新
  • 加坡雖是競爭對手,但遠被香港拋離,1990年只有 3 0個 跨國公司在星洲設立地區總部。[43]這些數字足以證明香 港在亞太地區獨一無二的優越地位,在中國或亞太地區投 資 ,都要依賴香港的先進通訊設施、有效的交通運輸、完 備的金融制度、各種服務設施及基本建設。只要香港的制 度優越性能夠保持,法 治 、人權及資本主義公平競爭的遊 戲規則受到尊重,維持良好英語水平及優質服務行業,各 國投資都會放心留在香港。至 於 澳 門 ,1999年後參與的 2 7個國際組織當中,其中 有 1 2個組織的會籍,是 1987年簽署中葡聯合聲明後,兩 國合力促成的(參閲附錄 2)。澳門面對的問題不若香港嚴 重 ,因為它的“國際性”不 若 香 港 ,而葡萄牙仍和中國保 持 友好關係。結語在香港擁有重大利益的西方國家,雖沒有為“保衛”香 港而結成 “神聖同盟” ,但似是有默契地建立一個鬆散的 多邊架構,各自採取某些措施,樹立一些機制,去維護香 港既有的傳統與發展優勢。這些政策與措施,協助鞏固了 香港的社會經濟制度。首 先 是 法 律 ,9 1 年港英政府通過 的 人 權 法 ,9 2 年美國國會通過的港美法案,無疑是把香 港人的權利與自由,置於國際監管之下。其次是經濟,面 對中資勢力與日俱增的事實,美日等國擴大投資份額,使 香港維持其國際市場面貌,竭力保持資本主義的契約精 神 。第三是社會,擴大與港人的交往,提供移民方便,並 使香港人權問題,在還未成為問題時,已引起全世界的廣 泛 注 意 。除 此 之 外 ,更 有 趣 的 是 ,香港居民當中,外籍人士增 長幅度極快。直至 1993年 12月 3 1 日為止,香港外籍人士 總 數 達 到 3 2 0 ,7 0 0 ,而 1 9 8 4 年 1 2 月 3 1 日 ,則只有 155,7 0 0 。香港的人口也轉趨“國際化” ,而這些外籍人
  • 士許多是本地華人,他們在經濟上可為香港作出卓越貢 獻 ,政治上則無後顧之憂,無懼北京的政治壓力。看來後 者也看清這問題,因此要求回流港人在外國籍與永久居民 兩個身份中作出取捨。澳門的情況也相似,因為土生華人 都可取得真正的葡國護照。國籍問題也就從旁證明了國際 關係是保持香港和澳門繁榮穩定的重要因素。澳門雖然被 戲 稱 為 “半個解放區” ,但是澳門之所以有異於珠海或國 內其他城市,主要是澳門與葡萄牙及歐共體的特殊關係。 長 遠 來 説 ,保持澳門的“國際性” ,避免過度融和在中國 的 政 治 、經 濟 圈 中 ,是有助於提高澳門特區的自主權。註釋[ 1 ] 六四事件後,中國報刊不斷批評西方國家的“和平演變”策 略 , 也就是利用中國開放的機會,透過經濟、文 化 、學術上的交往, 逐步改變中國社會的本質,推翻中共的領導。[2] 參看E c o n o m i s t,18 D e c e m b e r 1 9 9 3 ,p.28.[ 3 ] 參 看 《文匯報》1 9 9 3年 5 月 1 1 日 ,頁 1 1 ,另參考程宇,“評彭 定 康 打 ‘國際牌’”《紫荊雜誌》1 9 9 3年 1 月號,頁 1 4 - 1 5 。[4] 參考Brian H o o k , “T h e External Relations of H o n g K o n g " , S u n g Y u n W i n g a n d Lee M i n g K w a n e d . ,T h e Other H o n g K o n g Report 1 9 9 1 ,H o n g K o n g : T h e Chinese University P r e s s, 1 9 9 1 ,p.512[5] 鄧特抗引用了Robert J a c k s o n的"Quasi-State”慨念去看香港,提 出了相當有意思的觀察。參看 J a m e s T a n g , “H o n g Kong's International S t a t u s ",Pacific R e v i e w ,vol.6 ,No.3 , 1 9 9 3 , pp.205-216.[ 6 ] 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提供數字。[ 7 ] 參考楊奇主編《香港概論(下卷)》,香港三聯書店,1 9 9 3 年 ,頁 7 。[ 8 ] 同 上 ,頁4 5 - 4 6 。[9] 參看N o r m a n M i n e r s ,T h e G o v r n m e n t a n d Politics of H o n g K o n g ,Fifth E d i t i o n,H o n g K o n g : Oxford Universdity P r e s s, 1 9 9 1 ,pp.214-223.[ 1 0 ] 同 上 ,p.219.
  • [ 1 1 ] 參考Ting W a i ,“H o n g Kong's Cha n g i n g Political Order a n d Its Relations with Taiwan",Issues & Studies,vol.2 8 ,No.8 , August 1 9 9 2,pp.61-62.[ 1 2 ] 參 看 《文匯報》 ,1 9 9 4年 4 月 1 2 日 ,頁 A 2 。[ 1 3 ] 即香港問題是屬於中英兩國主權交接的問題,應由兩國政府協商 解 決 ,香 港 不 是 “獨立政治實體” ,所以無權派出代表,香港 代表在談判中只能是英方成員。參 見 程 宇 “重 施 “三腳凳”故 技徒勞無益” ,《紫荊月刊》 ,1 9 9 3年 3 月 號 ,頁 2 6 - 2 8 。[ 1 4 ]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I部第2 節“對先前法例的影響”第二條款:“所有先前法例,凡不可作出與本條例沒有抵觸的解釋的,其與 本條例抵觸的部份現予廢除。”[ 1 5 ] 《信報》,1 9 9 4年 5 月 7 日 ,頁 3 。[ 1 6 ] 參看曾澍基“香港成為新冷戰的磨心” ,《明報》1 9 9 2年 1 2 月 2 日 ,頁 4 1 。另外李光耀也有同樣論調,參看對李光耀的訪 問 ,《明報》 ,1 9 9 2年 1 2 月 1 8 日 ,頁 2 ; 《文匯報》 ,1992 年 1 2 月 1 8 日 ,頁 6 。[ 1 7 ] 引自陳萌賓“美國策動對華戰略包圍”,《信報》,1 9 9 3年 6 月4 日,頁 2 3 。[ 1 8 ] 鄭 妙冰 “澳 門 :殖民後的前夜時期” ,《文化雜誌》 ,澳門文化 司 署 ,中文版第十九期,1 9 9 4年第 2 季 度 ,頁 1 4 6 。[ 1 9 ] 《明報》,1 9 9 3年 5 月 1 3 日 ,頁 2 。[ 2 0 ] 《文匯報》,1 9 9 4年 4 月 1 8 日 ,頁 C - 1 。[21] 參看Robert B. O x n a m , “Asia/Pacific C h a l l e n g e s ",Foreign Affairs,vol.7 2 ,N o.1 1 9 9 3 ,pp.58-73.[ 2 2 ] 參看T.K. C h a n g ,“After China Joins the G A T T • Will It continue to Face A n n u a l R e n e w a l B a t t l e s ",East A s i a n Executive R e p o r t ,15 M a r c h 1 9 9 3 ,pp. 9-13.[23] 參看N e w York T i m e s ,24 M a y 1 9 9 4 ,引 自 《信報》199 4 年 5 月 2 5 日 ,頁 2 。[24] 參看S u s u m u A w a n o h a r a , “Breathing Space : Clinton delays on conditions to China's M F N r e n e w a l ",Far Eastern E c o n o m i c R e v i e w ,10 J u n e 1 9 9 3 ,p.13.[25] 參閱Richard S o l o m a n , “U S Policy T o w a r d H o n g K o n g " , Statement before the S u b c o m m i t t e e o n East Asian a n d Pacific Affairs of the S e n a t e F o r e i g n Relations C o m m i t t e e , W a s h i n g t o n,D C ,2 April 1992.in U S D e p a r t m e n t of State
  • Dispatch ’ 6 April 1 9 9 2 ,pp. 277-279.[ 2 6 ] 《文匯報》,1 9 9 3 年 4 月 2 1 日 ,頁 2 。協議投資金額則超過63億美元。[27] 參見“A Report to Congress o n Conditions in H o n g K o n g as of 31 M a r c h 1 9 9 3 ,as required by Sec, 301 of the United States - H o n g K o n g Policy A c t of 1 9 9 2 " ,U S I S F o r e i g n Policy Backgrounder,6 April 1 9 9 3,p.1.[ 2 8 ] 見劉伯龍,“澳門的國際地位”,載余振編《澳 門 :超越九九》, 香港廣角鏡出版社,1 9 9 3 年 ,頁 1 4 6 。[29]“R. S o l o m a n Before the H o u s e Foreign Affairs C o m m i t t e e " ,7 M a y 1 9 9 2 ,USI S Foreign Policy B a c k g r o u n d e r,8 M a y 1 9 9 2 , p.7.[ 3 0 ] 同上。[31]R.L. W i l l i a m s, “Sp e e c h before the National C o m m i t t e e on United States - China Relations,N e w Y ork”,16 April 1 9 9 1 , U S I S N e w s R e l e a s e,18 April 1991.[32] Shigeto S u d e ,“Characteristics of Japanese Direct Investment in H o n g K o n g a n d its Prospects",Asian Perspectives,Vol. 8 , N o . l ,M a y 1 9 9 1 ,p.37 (香港野村總研出版)。[ 3 3 ] 《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年鑑 1 9 9 1 - 1 9 9 2》,香 港 :中國廣告公司,1 9 9 1 ,頁 3 0 1 ,5 8 1 。及同書 1 9 9 2 - 1 9 9 3,頁 3 7 3 ,6 1 1 。[ 3 4 ] 作者和野村總研(香港)總經理木村祐基的訪談。1 9 9 3 年 5 月 2 日。[35]C.N. M u r p h y a n d E. A u g e l l i,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Decolonization a n d D e v e l o p m e n t " ,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1 4, No.l, 1 9 9 3, pp.71-85.[36] 參考 A S t u d y o n the single E u r o p e a n M a r k e t ,Re s e a r c h D e p a r t m e n t,H o n g K o n g Trade D e v e l o p m e n t C ouncil,August 1 9 9 0 ,P.6.[ 3 7 ] 《信報》,1 9 9 3 年 6 月 3 日 ,頁 6 。[ 3 8 ] 《匯豐銀行經濟月報》,M a y 1 9 9 3 ,引 自 《大公報》 ,1 9 9 3 年5 月 2 5 日 ,頁 2 2 。[ 3 9 ] 關於香港就鳥拉圭回合談判所持立場,參 考 “Status Report on G A T T a n d the U r u g u a y R o u n d” ,Topical Paper No. 1 4 ,16 April 1 9 9 3 .香港貿易發展局出版。[ 4 0 ] 參考譚兆文,“中英應著重香港實務----保持香港國際地位”、
  • 《當代月刊》 ,第 3 6 期 ,1 9 9 4年 3 月 號 ,頁 1 0 - 1 2 。另參考郭 豐 民 , “聯合聯絡小組的進展與障礙”,《明報》 ,1 9 9 4年 10 月 2 5 日 ,頁 B 4 ,以及香港憲制事務科提供資料。[41]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1 9 9 2 / 1 9 9 3,Vol. 2 , U nion of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s,M u n c h e r : Saur 1 9 9 2 , p.1613.[ 4 2 ] 同 上 ,p.1710.[43]A n t h o n y C. C h a n ,H o n g K o n g of 1 9 9 7 : R e s p o n d i n g to U n c e r t a i n t y,H o n g K o n g : Business In t e r n a t i o n a l,April 1 9 9 2,pp. 41, 42, 49.[ 4 4 ] 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提供數字。附鍊 1 :香港參與的國際組織1 .Asian D e v e l o p m e n t B a n k 亞洲發展銀行2.Asian a n d Pacific D e v e l o p m e n t Center 亞洲及太平洋發展中心3.Asian-Pacific E c o n o m i c F o r u m 亞洲太平洋經濟論壇4 .Asian-Pacific Meteorology P r o g r a m 亞洲太平洋氣象組織5.Asian-Pacific Fbstal U n i o n亞洲及太平洋郵政聯盟6.Asian-Pacific T e l e c o m m u n i t y亞洲太平洋地區電訊組織7 .Asian-Productivity Organization 亞洲生產力組織8 .C u s t o m s Cooperation Council 海關合作理事會9.E c o n o m i c and Social C o m m i s s i o n for Asia a n d the Pacific 亞洲及 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1 0 .Pacific Food a 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糧食及農業組織1 1 .General A g r e e m e n t on Tariffs a n d Trade 關稅及貿易總協定/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 T O)12.Intergovernmental T y p h o o n C o m m i t t e e 政府間颱風委員會13.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Lighthouse Authorities14.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orts a n d Harbors 國際海港協會15.International A t o m i c E n ergy A g e n c y 國際原子能機構16.International B a n k for Reconstruction a n d D e v e l o p m e n t 國際復 興開發银行17.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國際民航組織18.International Criminal Police Organization 國際刑警組織
  • 1 9 . International D e v e l o p m e n t Association 國際發展協會20.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國際金融公司21. International Hydrographic Organization 國際航道測量組織22. 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 國際勞工組織23.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國際海事組織24 International Maritime Satellite Organization 國際海上衛星組織25. International M o netary F u n d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26.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國際標準化組織27.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國降電訊衛星組織28.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國障電訊聯盟29. National Conference of Standards Laboratories 多邊投資保證機 搆30. National Conference of Standards Laboratories 國家標準實驗室 會議31. Organization for the Ne t w o r k of Aquaculture Centers in Asia & Pacific亞洲及太平洋水產中網絡組織32. Statistical Institute for Asia a n d the Pacific 亞洲及太平洋統計研究所33. United Nations C o m m i s s i o n o n Narcotic D r u g s 聯合國毒品問題 委員會34.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 n Trade a nd D e v e l o p m e n t 聯合國貿 易及發展會議35. United Nations D e v e l o p m e n t P r o g r a m 聯合國發展計劃36.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 r o g r a m 聯合國環境計劃37. United Nations F u n d for D r u g A b u s e Control 聯合國藥物控制基金38. United Nations F u n d for Fbpulation Activities 聯合國人口 活動基 金39. Universal Postal U nion 萬國郵政聯盟40.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世界衛生組織41.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42. 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zation 世界氣象組織附 鍊 2 :澳 門 9 9 後 可 參 與 的 國 際 組 織1 . A S E A N Regional Training a n d D e v e l o p m e n t Organisation 東盟地
  • 區訓練和發展組織2. Asian Association of Convention and Visitor Bureaus 亞洲會議與 觀光局協會3. Asian a n d Pacific D e v e l o p m e n t Center 亞洲及太平洋發展中心4. Asian-Pacific Fbstal U n i o n亞洲太平洋郵政聯盟5. Asian-Pacific T e l e c o m m u n i t y亞洲及太平洋地區電訊組織6. Asian H i g h Schools Football Federation 亞洲中學生足球聯合會7 . C o m m i t t e e of T u r f s國際賽馬會會議8 . C u s t o m s Cooperation Council 海關合作理事會9. East Asia Travel Association 東亞旅遊組織10. Eastern Regional Organisation for Public Administration 東方地 區行政管理組織1 1 . E c o n o m i c a n d Social C o m m i s s i o n for Asia a n d the Pacific 亞洲及 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1 2 . General A g r e e m e n t o n Tariffs a nd Trade 關稅及貿易總協定/ W o d d Trade Organization(W T O)13. G r o u p of Paris for Electronic Courrier 電子郵政巴黎集團14.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Labour Inspection 國際勞工監察協 會15.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Official Statistics 國際官方統計協會16.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ocial Seccurity 國際社會保險協會17. International Criminal Fblice Organization 國際刑警組織18. 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Archives 國際擋案理事會19.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 國際圖書館協會 聯合會20. International Hotel Association 國際酒店業協會2 1 .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國際海事組織2 2 . 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 for the Promoting of Vocational Training a n d the International Youth Skill Olympics 促進職業訓練和國降 青年奥林匹克技巧國際組織23. International Textiles a nd Clothing B ureau 國際紡織和成衣局24. Olympic Council of A s i a亞洲奥林匹克理事會25. Pacific A rea Travel Association 太平洋地區旅遊協會26.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世界衛生組織27. World Tourism Organisation 世界旅遊協會
  • * 本文關於香港部分,主 要 取 材 自 拙 著 “香港的對外關係與國際地 位” ,载朱雲漢等編著: 《一九九七前夕香港的政經形勢與台港關 係》,台 北 :業強出版社,1 9 9 5,頁 1 8 5 - 2 2 4 。
  • 政治參與及政治動員: 1995年香港立法局及 1996年澳門立法會選舉比較研究余振盧兆興1995年 9 月香港舉行 9 7年香港主權回歸中國前最後一 屆立法局的選舉,翌年 9 月澳門立法會亦舉行 9 9年回歸前 的最後一屆立法會選舉。所不同的是,香港應屆立法局任 期只有兩年,到 9 7 年 7 月 1 日 前 要 “下車”,被 “臨時立 法會”取代;澳門應屆立法會則由正常的四年任期延長一 年 ,直 至 2 0 0 1年 ,當 選 議 員 可 乘 “直通車”過 渡 9 9 年 。 雖然命運不同,但港澳應屆立法局(會)議員都是經過一番空 前激烈的選舉競爭,最後脱穎而出獲選的。港澳兩地的立 法局(會)選舉結果,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兩地市民不同的政治 參與水平及兩地政治圑體的政治動員能力。本文目的是用 9 5 年香港立法局選舉及 9 6 年澳門立法會的選舉個案,比 較兩地的政治參與及政治動員。一 . 1 9 9 5年香港立法局選舉香港立法局在 19 9 5年的選舉中,分 為 直 選 、功能選舉 和選舉委員會。立法局共 6 0 席 ,2 0 席由直選產生,3 0 席 由功能團體產生,其餘 10席由經直選產生的區議員組成的 選舉委員會選出。新的功能組別包括漁農礦產、紡織及製 衣 界 、製 造 界 、進 出 口 界 、批 發 及 零 售 界 、酒店及飲食 界 、運輸及通訊界、金融及保險界、和社會及個人服務界 (見表 1的甲組到壬組)。從新功能組別的選舉結果來看,民 主派候選人只能在 9 席中得到 3席(民主黨的曾健成、鄭家 富和獨立的黃錢其濂)。其它的議席大部份由商界候選人壟
  • 斷 ,主要原因是功能組別結構上對商界有利,而且民主派 人士暫時難以滲入商界組別。舊的功能組別方面(由癸組到支組),大部份的議席由商 界 、特別是自由黨的候選人壟斷。民主派人士只有羅致 光 、張文光和何敏嘉,而獨立議員只有吳露儀。故此,整 個功能組別對立法局民主派議員的發展有很大局限。表 1 1 9 9 5年立法局選舉結果:功能組別
  • 除了功能組別外,還有選舉委員會組別。由於區議員來 自不同的政治背景和勢力,區議員互選議員進入立法局必 定反映這個情況。因此,民主派的區議員亦不能壟斷選舉 委員會的議席。民主派的區議員能夠被選入立法局的僅有 張炳良和謝永齡(見表2)。最重要的是不少親中區議員被選 入立法局,如羅叔清、蔡 根 培 、劉 漢 銓 、陳 鑑 林 、葉國謙 和朱幼麟等。在 19 9 5年香港立法局選舉中,民主派議員在直選中取 得壓倒性的勝利。民主派當選的直選議員,計有民主黨的 李 柱 銘 、楊 森 、黃 震 遐 、司 徒 華 、李 華 明 、劉 千 石 、涂謹 申 、陳 偉 業 、黃 偉 賢 、單 仲 楷 、李永達和何俊仁(見表 3)。 其他當選的民主派獨立候選人計有陸恭惠和劉慧卿,民主 民生協進促進會的廖成利和馮檢基亦當選。而親中的民建 聯則有陳婉嫻和張漢忠當選。在直選的 2 0 席 中 ,民主派 (包括民主黨、民 協 、陸恭惠和劉慧卿1)共 得 16席 。雖然民 協在民主派中一向被視為較溫和及親中,但整體來説,非 民主派的候選人仍慘敗。可見在 1995年的立法局直選中, 民主派人士佔了上風,左派或親中力量在單議席單票制的 單一選區之下,仍難以威脅有實力的民主黨候選人。民建 聯領導人曾钰成敗於民協的廖成利;副主席譚耀宗被民主 黨的李華明擊敗;秘書長程介南亦被民主黨的楊森擊倒。 總括來説,親中力量雖然得票絕對不弱,但在單議席單票 的單一選區下,仍未能取得足夠的群眾支持。因此,有跡 象顯示香港在 1998年的立法會直選中可能改制,採取多議 席單票制於單一選區,或模仿澳門的比例代表制,使非民 主派人士在直選中雖得票甚多但仍落敗的情況不會發生。 (在 1996年 2 月 1 3 日,本文的一位作者被“一國兩制經濟 研究中心”的一位研究員訪問,談及澳門比例代表制於香 港適用與否的問題。“一國兩制經濟研究中心”乃一親中 組織,向籌委會和中方官員提供有關香港過渡期的各種政 策 建 議 。)
  • 表 2 1995年立法局選舉結果:選舉委員會組別
  • 表 3 1995年立法局直選結果
  • 表 3 1995年立法局直選結果(續)資 料 :選區分界及選舉事務委員會:1995年立法局普通選 舉報吿書(香 港 :政府印務局,1 9 9 5年 1 2月 1 5 曰) ,附 錄 1,第 8 3 至 8 4 頁 。
  • 事實上,香港的政治圑體早於 1992年(彭定康來港之前) 已經對單議席單票制表態。親中的團體如啟聯資源中0 即 自由黨的前身)支持本港於 1 9 9 5年採用多議席單票制,但 這建議被立法局大會否決。結果採取單議席單票制,原因 是民主派議員得到獨立議員的支持,否決啟聯資源中心的 建 議 。從 1995年立法局直選的結果顯示,單議席單票制對 民主派(特別是民主黨)人士有利,所以親中人士必定再嘗試 把單議席單票制改變。隨 著 1996年臨時立法會的成立,和籌委會建議香港於 1998年採用多議席單票制的情況下,[1]香港直選制度將會 改變,但不一定採用澳門的比例代表制。二 . 1 9 9 6 年澳門立法會選舉澳門立法會一共有 2 3個議席,包括 8 個直選議席,8 個 由功能圑體選出的間選議席,及 7 個由澳督委任的議席。 澳門的直接選舉採用漢狄(Hondt)比例選舉制。每一參選組 別必須提出 3 至 6 個候選人,並排出先後次序。根 據 1992 年開始實施的新漢狄選舉法,每一組別的第一位候選人會 得到該組所獲得的全部選票,第二位候選人會得到該組所 獲得票數的一半,第三位候選人會得到四分之一,第四位 候選人會得到八分之一,餘 類 推 。同 1992年之前所採用的 舊漢狄選舉法 [2]比較,新選舉法明顯有利於較小及較弱的 政 治 團 體 。部份原因可能由於實行新選舉法,有破紀錄的 9 個組別參加了 1 9 9 2年的立法會選舉。在 1992年立法會的選舉中,傳統左派的參選組別意圖 進一步控制澳門的政治,積極動員澳門社團及市民去投 票 。[ 3 ]自從 1996年 1 2月 3 日由左派勢力發動的抗議澳葡 政府事件後,澳門政府屈服於中方的壓力,將所有親台灣 國民黨政府的團體趕出澳門。自此澳門的華人社會被親北 京的社團控制。例如中華總商會及其所屬經濟利益團體已 壟斷立法會所有的間選議席,街坊會及工聯亦意圖在 1992
  • 年立法會的選舉中佔有大多數的直選議席,他們推出兩個 參選組別參與 1 9 9 2年的立法會選舉,即由街坊會支持的 “群力促進會”及工聯支持的“同心協進會” 。結果,“群 力”及 “同心”大熱勝出,獲取了 4 個直選議席及接近一 半 的 選 票 。傳統左派社團在 1992年選舉中所獲得的壓倒性勝利令 他們信心大增,“群力”及 “同心”積極籌備 1996年的立 法會選舉,希望乘勝追擊,再 創 佳 績 。不過,9 6 年的澳門 社 會 、經濟環境已大異於四年前,親中社團面臨一股新 的 、強大的政治勢力挑戰。除 “群力”和 “同心”夕卜,還 有 1 0個參選組別參與 1 9 9 6年的立法會直選,包括 5 個由 澳門獨立(即有別於傳統社團)商人組成的組別,1個由澳門 娛樂公司職員組成的組別,1 個由土生葡人組成名為“根 在澳門”的組別,及 3 個 以 “民主民生”為號召,分別以 汪 長 南 、何思謙和吳國昌為第一候選人的組片](見表4)。無 論是參選組別的數目或是候選人人數:6 2 人),1 9 9 6年的立 法會選舉都是破紀錄的,被澳門傳媒稱為“世紀之戰”,可 見其競選戰況之激烈程度。表 4 199 6年澳門立法會直選候選組別及主要候選人名單
  • 比較各參選組別的政綱,我們發覺它們的分別不大,當 然每一組別對同一問題的優先次序或所強調的有所差別。 由於近年澳門經濟不景氣,所以幾乎所有參選組別都主張 採取具體措施去刺激經濟增長。尤其是5個新加入競選的 由獨立商人組成的組別,特別強調政府當局要採取具體措 施 :⑴加快澳門工業由勞工密集型轉到資本密集型及高科 技工業;⑵簡化行政程序及實施優惠政策,改造投資環境 ,引進外資;及(3)加強對外經濟聯繫與合作,爭取加入國 際經貿組織,拓展澳門經濟發展的空間和國際市場。丨4]只 有 汪 長 南 的 “民主民生協進會”及 吳 國 昌 的 “民主新澳 門”,在他們的政綱中,強調民主治澳及政治改革的重要 性 。 “同心”及 “群力”則呼顳當局健全社會保障和社會 福利制度,完善房屋政策和醫療衛生政策,促進義務敎育 全面落實,發展職業技術敎育和成人敎育,關注老人問題 及增加托兒服務等一般升斗市民最關心的問題,爭取中下 階層特別是勞工階級的選票。不過,我們頗懷疑競選政綱對選民的選擇的影響力。在 選舉當日,筆者與 10個澳門大學學生在投票站出口的地方 訪問已經投了票的 2 8 0位選民,只有 30% 的被訪者表示他 們選擇某個組別因為“他們的政綱好”;36% 則因為候選人 的 “過往政績好”而投票選他們;其他影響選民投票的因 素包括候選人的學識、性 格 、人品及知名度。換言之,澳 門選民的投票行為傾向於“候選人取向”,而 不 是 “政黨 或政綱取向” 。1996年立法會選舉參選組別主要採取下列三種競選策 略 :⑴名人效應----很多候選人,尤其是新加入選舉競爭 的獨立商人,在近兩三年來都蓄意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參 與社會事務。在競選期間,他們以本身巨大的財力資源, 邀請香港電影明星、流行歌星及其他知名人士到澳門助陣 ,舉行歌唱聯誼晚會招待支持者。(2)社圑效應----有社團背 景的參選組別都採用此策略,如 “群力”和 “同心”,娛 樂公司職員的“娛職聯誼會”及由福建移民組成的“福民
  • 協進會”。他們動員其屬會的成員及成員的親戚朋友等去 投 票 。⑶金錢效應----以現金或其他形式的報酬去爭取選 票 。個別參選組別被傳聞用現金買票,每張選票出價葡幣 5 0 0到 1000元 。事實上,除了汪長南的“民主民生協進會” ,吳 國 昌 的 “民主新澳門”,何 思 謙 的 “友誼協進會”和 馬若龍等土生葡人組成的“根在澳門”,其他所有參與組 別都有傳聞涉及以某種形式:如贈送禮物、月 餅 、毛巾及請 飲茶食飯等)爭 取 選 票 。上述四組別因為缺乏經濟實力,所 以沒有採用任何形式的金錢效應競選策略。如吳國昌組, 他們只有一部競選宣傳車,相對擁有超過 50部宣傳車的商 人組別,在形勢上已經吃了大虧。吳組也有自知之明,他 們將所有的競選資源集中在爭取澳門中產階級、專業人士 和知識分子的支持。吳國昌並強調他在過去四年中在立法 會的表現,尤其是他的敢於發言及批評政府的施政及政 策 。“群力”和 “同心”在應屆立法會的選舉中,採取他們 行之有效的社團效應競選策略,基本上重覆 1992年立法會 選舉的競選策略。他們積極動員爭取所有傳統社團或組織 ,如 街 坊 會 、工 會 、婦 聯 、學校和銀行等屬下職工及職工 的親戚朋友的支持。另方面,《澳門日報》對各參選組別 的競選活動有選擇性的報導,如大篇幅報導傳統社團候選 人的活動,對 “民主民生”派候選人的報導則如青蜓點水 或索性一字不提,[5]大大增強傳統參選組別的競選聲勢。 但 是 ,傳統社團在今屆選舉中,似乎犯了過於自信及輕敵 的 毛 病 。他們的競選策略仍然是集中力量爭取過往一向支 持傳統組別的草根階層,而沒有積極向社會其他階層拉 票 。事實上,傳統組別中較為年青的支持者曾提議向不同 階層擴展票源,但為年紀較大、思想較保守的社團領導反 對 。[6]另方面,一部分工會屬下的工人對澳門政府不顧 及本地工人的利益,在澳門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仍然大量 輸入外勞,表示極度不滿。他們埋怨工聯並沒有盡全力去 保障本地工人的利益,未能阻止政府繼續輸入勞工。傳統
  • 組別因此流失不少工人階級的選票。在 1 99 2年的立法會選舉,己登記選民或重新確認選民 身份的只有 48,1 3 7人 。在 1 9 9 6年的選舉,己登記選民大 幅度增加至 i 16,4 4 5人 ,增幅高達 2.4倍 。分 別 有 10,008, 6,225, 34,595 及 17,480 名市民於 1993,1994,1995 及 1996 年登記為選民。[7]據傳聞,有個別參選組別動員了他們 自己屬下機構所有員工,及有生意來往關係的機構的員工 ,去登記成為新選民。他們先付給被動員去登記為選民的 員工為數約 1 0 0元 或 5 0 0元 葡 幣 的 “首期”,並承諾於投 票日付清餘款(約 4 0 0至 1 0 0 0元)。雖然買票傳聞滿天飛, 但政府當局包括選舉委員會在內,並未有採取任何積極措 施去阻嚇賄選活動。在選舉當日,一 大清早各參選組別已出動,尤其是經濟 實力雄厚的新興富商組別及人力資源充足的傳統社團組別 ,一車車的將他們的支持者送到投票站。未到 9 時(即正式 開始投票時間),投票站前已出現排隊人龍。那一天,整個 澳門市面都沸騰起來了,尤其是酒樓餐廳更是門庭若市, 川流不息,因為很多食肆都被具有財力的參選組別包下來 招呼他們的支持者。筆者進入其中一間屬於某富商候選人 的酒樓,發覺支持者被安排坐在不同的桌子,桌子上有標 簽標明投票站的名稱。支持者可以隨意進食,食完後支持 者被專車送到所屬投票站投票。當支持者到達投票站後, 又有另一批在投票站等候的助選人員負責接車,並指點或 提示支持者去投某一個組別的票。不同組別的助選團成員分別穿上不同顔色的T - S H I R T, 在各投票站迎接由專車送來投票的支持者。雖然澳門選舉 法規定不可以在投票站 100公尺範圍內進行任何競選活動 ,但沒有警察或選舉委員會委員干涉阻止助選團人員在投 票站附近的活動。事實上,澳門選舉法同時禁止警察進入 投 票站 1 0 0公尺範圍內,以免妨礙選民投票或對選民心理 造成 壓 力 。在筆者親自到現場觀察的 1 0個投票站中(一共 有 14個投票站),只有一個投票站有工作人員查驗選民登記
  • 證並且不讓筆者進內,其餘的投票站都沒有專人把關或把 關不嚴,筆者都可以施施然進入投票站內觀察"。據筆者觀 察 ,一大堆穿上不同顔色 T - S H I R T 的助選團成員圍堵在 投票站門前,不特對一般選民造成不便,更對選民造成很 大的心理威脅。據有關人士指出,助選團人員中一部份彪 形大漢可能是有黑社會背景的人士,這更加將澳門的選舉 複雜化,加入不穩定的政治因素。很多澳門市民包括部分候選人對今屆立法會選舉結果 都大感意外。傳 統 左 派 的 “群力”和 “同心”只取得 3 個 議席(見 表 5)。原任立法會議員,“同心”的第二候選人崔 世安失去了他的席位。最令人或到意外的是,A 組 “澳門 經濟民生促進會”獲得最多選票,並根據新漢狄計算法取 得立法會兩個議席。其他 3個直選議席分別由馮志強、周 錦輝和吳國昌瓜分。其他兩個“民主民生”組別的第一候 選人汪長南和何思謙都未能獲選。以前任文化司司長馬若 龍為首的土生葡人組別亦無法獲得一個直選議席。表 5 1996年澳門立法會直選各參選組別所得票及議席
  • 此屆立法會選舉總共有 75,093選民投了票,投票率高達 6 4.5%,比 1992年的選舉高出約 5 個 百 分 點 。除去 2,128廢 票和 4 6 7白票,一共有 72,4 9 8張有效選票。五個新興商人 組別(即 A 組 、D 組 、E 組 、H 組和 L 組)共 得 36,7 4 0選票 ,或佔 5 0 . 7 %的有效票。傳統左派的“群力”和 “同心”共 得 21,5 4 7票 ,或 佔 2 9 . 7 %的有效票。三 個 “民主民生”組 別只得 8,98 1票 ,或 佔 1 2 . 4 %的有效票。很明顯,新興富商 組別是 1996年澳門立法會選舉的大贏家。如同 1992年選 舉成績比較,左派組別和民主民生派人士是大輸家。(在92 年立法會選舉,“群力”和 “同心”共佔 4 9 % 的有效票及 取得 4 個直選席位;而民主民生組別共佔 25.7% 的票數及 取 得 2 個直選議席。)為甚麼新興富商組別能夠異軍凸出在這屆立法會選舉取 勝 呢 ?除了他們經費充裕外,主要由於近年澳門經濟不景 氣,人心思變。以鼓吹經濟改革和改善投資環境為競選政 綱的新興富商組別給人耳目一新。很多新興富商對由傳統 大家族控制的中華總商會,只知因循守舊,未能有效的促 使當局改善投資環境,表示極度的不滿。左派集團中的離 心分子,尤其是不滿意政府繼續輸入勞工政策的本地工人 階級 ,轉而支持新興富商組別。另方面,所有間選議席被 傳統社團壟斷,新興富商唯有傾全力爭取直選議席。事實 上 ,無論在社團組織和動員能力上,或在人力資源上,新 興富商組別都不可以同左派傳統社團比較。唯一可用的, 是他們本身的財富。所以他們之不惜重金爭取選票,籍此 突破傳統社團對政治的壟斷局面,就一點也不足為奇了。三.比較香港立法局和澳門立法會的直選1995年的香港立法局選舉和 1996年的澳門立法會選舉 不同的地方如下:首先,香港的投票者取向似乎不少傾向政黨和明星效應 ,這個現象從直選結果可以反映出來。相反,澳門立法會 選舉中的選民取向似乎較傾向候選人的學識、性格和人
  • 品 。第二,香港民主派政黨因為發展迅速,地區工作亦較澳 門政團積極,故此動員力量亦較澳門民主派強。澳門的傳 統社團動員力量不弱,但澳門的民主派候選人和獨立候選 人(如汪長南丨卻孤軍作戰,難以動員選民。第三 ,從澳門報刊的報道來看,澳門黑社會的勢力似乎 滲入 1996年的立法會選舉中,但香港的情況則不同。由於 香港廉政公署監察 1995年的選舉,所以候選人不敢明目張 膽地利用地方或地下勢力以壯大自己的聲勢。第四,澳門選舉中的“社團效應”似乎較香港強大。由 於澳門傳統勢力依靠社團支持,街坊會儼如一個政黨,在 選舉中發揮動員力量。相反,街坊會或互委會在香港的發 展較為停滯不前,不少市民對它們的活動一向較冷淡。因 此 ,在選舉中香港的街坊會和互委會的動員力量遠較澳門 街坊會薄弱。當然,香港街坊會在一些舊區(即未開始社區 重建的地區)如九龍城、土瓜灣亦發揮一定作用。但在新的 屋村和區域(如小西灣等),街坊會和互委會的作用不大,而 選民亦較有自主性,不一定依靠這些團體的動員去投票。第 五 ,買票的情況在香港 19 9 5年的立法局選舉絕對沒 有如澳門 1996年立法會選舉所傳聞那麼明顯。由於香港的 選舉文化已經發展到較廉潔的情況,1995年的選舉並沒有 如澳門買票的流言。大概這也反映出澳門市民可能比香港 市民較不成熟,較願意接受金錢的利益,和較容易受到政 治的影響及缺乏自主性。四 .對香港未來政治發展的啟示由於英國殖民地統治者在過渡期,特別是彭定康來港後, 把立法局的民主步伐擴大,而民主派乃最大得益者,故此中 國政府和官員勢必把香港政治改革拉回香港基本法規定的 循序漸進的框架。長遠來説立法局內民主派的聲音必會被 削 弱 。事實上,從臨時立法會及其親中成份(當然是民主黨自 己不願意加入臨時立法會)可以預見民主派人士於1998年的
  • 選舉將面臨更大的競爭。臨時立法會的議員有不少是被民 主派於 1995年立法局選舉中擊敗的候選人(如程介南、譚耀 宗等)。故此,19 9 5年立法局直選中,民主派的勝利可能只 是短暫的。其 次 , 港澳兩地選舉制度亦可能漸漸趨向吻合 (convergence)。比例代表制在香港的可行性已被香港政治 精英留意。而民建聯於彭督政改方案提出後,曾公開表示 香港將來的立法局選舉可參照澳門漢狄比例法。假如澳門 的選舉制度在香港應用,兩地的選舉發展將趨向吻合的道 路 。另一方面,商界精英勢力為了保護自己的政治地位和利 益,必會反對所有增加香港立法局民選議席的建議。根據 《香港基本法》,香港將於 2007年討論究竟政治改革應否加 快 步 伐 。在 1995年的立法局選舉中,商界在功能組別中已 取得壓倒性的優勢,其領導人將維護功能組別的重要性和 存在價值,爭取其於 2 0 0 7年後仍能繼續運作。因此,1995 年立法局功能組別的商界勝利,象徵著商人將會極力透過 減慢政治步伐來維持他們政治上的利益。最後,選舉委員會乃親中精英的一大堡壘,而怎樣去構 成這個選舉委員會將是一個政治問題。香港的推選委員會 (即負責推選行政長官和臨時立法會的機構已經有成員公 開表示希望推委會能推選 1998年的立法局議員。因此,在 預見的將來,選舉委員會的產生辦法必會政治化,親中精 英勢力務求壟斷選舉委員會選出的立法局議席,使民主派 (特別是民主黨)的政治力量削弱。五 .對澳門未來政治發展的啟示同上屆的立法會一樣,左派傳統社團壟斷所有今屆立法 會的間選議席,取得 4 個代表僱主利益及 2 個代表勞工利 益的席位。由傳統社團提名的 2 名土生葡人,原任立法會 議員歐安利和上屆立法會主席林綺濤,分別取得代表專業 利益和代表慈善、文 化 、敎育及體育利益的間選席位。選
  • 舉後不到三個星期,澳督韋奇立宣佈 7 位委任議員的名單 ,包括 3名代表葡國利益的現任官委議員和 4名土生葡人。 很明顯,澳督意圖通過官委議員去平衡以華人為主的立法 會 。今屆立法會議席的分配是:9位傳統左派議員,9位親 政府或親葡議員,4 位 獨 立 、代表商人利益的議員,及 1位 民主派議員。1996年 10月 1 9 日,應屆立法會舉行第一次 會議,由議員選出林綺濤和何厚鏵分別連任立法會正副主 席 ,展示出立法會中的親葡及左派力量大致上保持平衡。 這更顯出 4 位獨立商人議員的重要性,因為他們在立法會 的表現和議政取向會影響親葡和左派力量的平衡。現時形勢還不太明朗,不知道 4位獨立商人議員會傾向 支持左派或親葡力量,或保持一個獨立議政的形象。有理 由相信,由於 4 位獨立商人議員與大陸有不少經濟或貿易 利益關係,他們遲早都會與左派議員合作。傳統左派力量 ,從總體利益或策略上的考慮,亦很可能設法吸納新興富 商 議 員 。今屆立法會選舉的結果,顯示左派傳統社團內部的力量 組合已經發生很大的變化----傳統大家族如馬萬祺、崔德 祺和何厚鏵(已故前中華總商會主席何賢之子)三大家族,已 不能再控制傳統集圑。事實上,這屆立法會選舉新興富商 的勝出,從側面反映出傳統大家族的滑坡。今後澳門華人 社會事務,再不能由兩三個德高望重的家長級領袖説了就 算 ,而將會是由有才能的、年青一輩的工業家和商人共同 商議決定。在 1 9 9 9年澳門回歸中國大陸之前,親葡議員會繼續平 衡傳統左派議員在立法會的影響力,以確保澳葡政府在 99 年之前仍然能夠有效運作。當然,澳葡政府能否繼續有效 運作,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賴左派力量的合作。1999年後葡 國人離開澳門返回里斯本,葡人在澳門的利益只有依靠留 在澳門的土生葡人維持了。從最近兩屆立法會選舉的結果 可以看出,土生葡人靠自己的力量是沒有辦法進入立法會 ,一定要在傳統左派力量的支持下才可以在間選佔兩議席 ,或在政府支持下在官委佔幾個議席。將來葡國人離開了
  • ,土生葡人在澳門的政治角色如何定位,就要看未來特區 政府的態度了。土生葡人的政治前景殊不樂觀因為很多 澳門華人市民,對 在 1966年 “一 二 、三事件”之 前 ,被葡 國人和土生葡人欺凌的記憶猶新,他們很不願意在葡國人 走後仍然給與土生葡人過多的政治權力。毫無疑問,民主派是今屆立法會選舉的大輸家。吳國昌 是澳門立法會碩果僅存的民主聲音,而且 99年後澳門民主 發展的前途亦十分黯淡。澳門目前的經濟還沒有跡象復甦 ,而澳門經濟規模不大,對中國的依賴很高。事實上,中國 資金已逐漸控制澳門的房地產及金融市場。澳門很難像香 港一樣,產生一個經濟上獨立的專業人士中產階級。沒有 一個獨立的中產階級為骨幹,澳門的民主發展,很難像香 港一樣發展起來。澳門市民的普遍素質低下及民主意識不 足 ,都是澳門民主政治發展的障礙。澳門已被人戲稱為 “半個解放區”,表示中方在澳門的影響無所弗至,這個情 況在99年之後只會有增無減。傳統左派力量在今屆立法會 直選雖然受意外的挫折,但他們一定會重新組織,在 2001 年的立法會選舉捲土重來。六.結語香港和澳門的政治發展主要制約於兩個因素:中國對港 澳的政策及港澳兩地本身社會的變化。北京政府對港澳政 策的指導方針基本上是“維持現狀,盡量利用” 。 “一國 兩制”方 針 及 “港(澳)人治港(澳)”政策如能真正落實,將 會賦予港澳市民很大的政治自主權,對港澳民主政治的發 展起積極作用。另方面,如港澳兩地經濟能夠持續 發 瑕 社 會階層日趨多元化,市民的民主意識日趨成熟,將會加速 兩地民主化的步伐。當然,如中國大陸政治、經濟日趨開 放 ,社會階層日趨多元化,領導及人民的民主法治意識日 漸加強,中國領導當局將會更易傾向接受一個有高度自主 和民主的港澳特別行政區。説到底,一個民主開放的中國 ,是對港澳政治穩定發展的最大保障。
  • 後記1 9 9 8年 5 月 2 4 日香港特區首屆立法會選舉首次採用比例代表制,結果民主黨雖然在分區直選的得票率比1995年立法局選舉微升 0.7百 分 點 ,但議席只得 9 席 ,比 9 5年減少 3席 ,而民建聯的得票率由 95年的一成五升二成五,議席則由 2 席升至 5 席 。很 明 顯 ,親中的民建聯的比例代表制的得益者。選舉的結果支持我們論文的結論,即民主派在立法會內的聲音將會被逐漸削弱。一九九八年六月註釋[ 1 ] 《東方日報》,1 9 9 7 年 2 月 1 3 日,第 1 5 版 。[ 2 ] 在舊的漢狄計算法,每組別的第一和第二位候選人所應得票數與 新的漢狄計算法一樣,分別獲得該組所得選票的全部及一半。但 第三位候選人則獲得三分之一選票,第四位得四分之一,第五位 得五分之一,餘類推。實力強大的政治團體不難獲得3個議席,如 1 9 8 0年以宋玉生為首的土生葡人與傳統華人社團組成的選舉聯盟 就取得 4 個直選議席,1 9 8 8 年何思謙領導的友誼協進會亦獲得 3 個直選議席。[ 3 ] 立法會選舉的競選活動參考 L o S h i u H i n g, Political D e v e l o p m e n t in M a c a u (H o n g K o n g : T h 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1 9 9 5, pp.88- 84.[ 4 ] 《澳門日報》從 1 9 9 6 年 9 月 8 日至9 月 1 9 日一連 1 2 天 ,每天以 半版篇幅介紹一組參選組別的候選人及其競選政綱。[ 5 ] 如有關 9 月 1 5 日由澳廣視舉辦的“九六立法會直選論壇” 報導, 《澳門日報》在標題上用“十二參選組別候選人出席圍繞民生等問 題發表理念”,但在内容上只報導了其中九組主要候選入的發言, 一字不提吳國昌、汪長南及何思謙三個組別。見 《澳門日報》, 1 9 9 6 年 9 月 1 6 日第 1 6 版 。[6]1 9 9 6 年 1 0 月 5 日 與 “同心協進會” 第一候選人唐志堅的訪談》[ 7 ] 選民資料見《澳門政府雜誌》,第 3 3 期,1 9 9 6年 9 月,第 7 2 4 頁 。
  • 香港輿澳門選民心態初探鍾庭耀香港與澳門雖然只有一水之隔,但兩地的社會及政治狀 況則有天淵之別。葡萄牙人統治澳門四百多年,比英國人 統治香港一百五十多年的歷史多三個世紀,歐陸文化對澳 門社會的影響理當比香港深厚。可是,葡萄牙的政府與英 國政府的殖民地政策截然不同,而近代香港與澳門社會無 論在經濟發展、人口結構、以及與中國關係各方面都完全 不 同 ,致令在後殖民地歷史時期兩地的政情發展各走極 端 :香港社會基本上是反抗北京政府的干預,而澳門社會 則比較接受北京政府的意見。政制及民主發展的步伐相去 甚 遠 。背景發展香港的主權已在 1 9 9 7年 7 月 1 日回歸中國, “一國兩 制” 、 “高度自治” 、 “五十年不變”等概念,同樣適用 於港澳兩地,並於兩地的基本法中詳細申述。鑑於歷史及 現實原因,有關澳門前途談判及主權回歸的日程基本上是 較香港推遲二年半至三年左右。中英兩國政府在1984年 9 月 2 6 日草簽有關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過了兩年半後,在 1 98 7年 3 月 2 6 日中葡政府才草簽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 明 。中國政府在19 9 0年 4 月 4 日頒佈香港特別彳了政區基本 法 ,而 1 9 9 3年 3 月 3 1 日才頒佈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從兩份聯合聲明及基本法的內容看,澳門的回歸模式基本 上是仿效香港的模式。有學者認為,由於兩部基本法合共 305個條文中只有 32 對條文是相同的(除去條文中“香港”與 “澳門”的不同表 述外),因此不能説澳門基本法是抄錄香港基本法的,反 之 , 兩部基本法都是按兩地的實情出發去貫徹“一國兩制”的
  • 方 針 。⑴對於這個觀點,筆者只能同意一半。首先,自從 1974年 4 月葡國民主革命後,葡萄牙便在全球推行非殖民 化計劃,讓其所屬殖民地先後獨立。可以這樣説:葡國政 府自那時起便無意繼續對澳門的統治。中國政府倘若願意 收回主權,葡國政府可以隨時奉上。那邊廂,香港的情況 則截然不同。英國政府雖然也在走非殖民化的路,但香港 大部份土地是英國從清庭租借而非割讓,從英國法律觀點 看 ,只能續借,不能推行獨立。況且,香港已漸次發展成 遠東區的金融貿易中心,對英國的政治及經濟利益非常重 要 ,因此 ,英國自始至終都不希望放棄香港的統治權和影 響 力 。及 至 8 0 年代初期中英談判開展後,英國始明白 1997年確是主權的大限,於是開始推行政制改革,以求在 主權移交後保持其影響力。[2]在這樣的基調下,中英兩國在 1984年草簽聯合聲明,確 定香港主權在 1997年移交中國,但 港 人 將 在 “一國兩制” 下享有高度自治、五十年不變、資本主義方式不變。這個 構思 ,全 球 觸 目 。[3]香港問題解決,無心戀戰的葡國政府 被迫仿效,同意在 1999年把澳門主權送回中國。事實上,澳 門主權比香港遲兩年半才回歸中國,亦是基於北京政府的 主導思想,好讓香港特區安定下來後始行處理澳門事務。 不少中國領導人在談論澳門問題時總是先引述香港回歸的 準備便足以證明香港回歸的歷程和方式其實是主導了 澳門的過渡。香港基本法其實就是澳門基本法的藍本。選舉發展由於葡國早在 1974年便開始進行非殖化,並 在 1976年 在澳門成立有民選成分的澳門立法會,澳門實在有二十多 年的立法議會選舉歷史。就算撇除 19 7 6年第一屆及 1980 年第二屆極少選民參與的立法會選舉不算,自1984年第三 屆立法會選舉開始,有廣泛選民參與的直接選舉也有十三 年 的 歷 史 。 反觀香港,雖然衛生局及市政局選舉可以追 溯 至 1 9世紀末,但普及化的選舉要至 1 9 8 2年區議會成立
  • 後方正式開始严而立法局直接選舉則要到 1991年才正式 展 開 。因此,單從立法議會選舉的角度看,香港要比澳門 落後起碼 7 年 ,甚 至 1 5年 。當然,這不表示香港的民主進程比澳門差,或民智比澳 門落後。首先,澳門立法會自始至今都是實行“三三三制”,即由委任、間 選 、及直選產生的議席各佔三分之一左右 ,就 如 在 1 9 9 2年產生的第五屆立法會,及 1 9 9 6年產生的 第六屆立法會,直選議席就只得 8 席 ,間選議席 8 個 ,委 任議席 7 個 ,共 2 3個 席 位 。反觀香港,1991年立法局選舉 便 有 1 8 個 直 選 議 席 ,另 加 2 1 個 功 能 組 別 議 席 。到了 1 9 9 5年 ,直選議席增加至 2 0 個 ,並取消了所有官守及 委任議席,由 3 0個功能組別議席及 1 0個選舉委員會產生 的議席取代。因此,從議席分配角度看,香 港 1995年的立 法局選舉比較澳門 1 9 9 6年的立法會選舉還要民主得多。此外,從政治勢力發展的角度看,澳門立法會雖有二十 多年的經驗,但傳統社團始終控制大局。該等社團多以大 的關係網絡及經濟資源收攬選票,而非訴諸自由意志,加 上政府對選舉監管不嚴,賄選嚴重,因此 ,澳門多年的選 舉經驗並沒有使社會變得開放。在香港,自從廉政公署在 1974年成立後,社會已變得頗為廉潔。選舉期間,政府各 部門嚴守中立,並積極處理各投訴,選舉過程總算公平、 公 正 。最後,亦可算是最重要的因素,便是選民的意識及參與 ,亦是本文重點所在。澳門 1992年第五屆立法會選舉的直 選投票率為 59.3%,投票人數共 28,5 2 0 。1996年第六屆立 法 會 選 舉 的 投 票 率 大 幅 上 升 至 6 4 . 4 % , 投票人數為 74,9 6 4 。m 單從投票率看,香港選民的參與便相形見拙。 1991年立法局選舉的直選投票率為 39.1%,1995年更下降 至 35.8% ,但投票人數則由 750,4 6 7升 至 920,567,亦算不 俗 。[8]不過 ,更重要的,就是投票的選民如何理解及參與 選舉過程。本文餘下的章節將重點比較兩地選民在參與最 近兩次立法會投票時的心態。
  • 研究方法筆者在上述四次立法議會選舉的直接選舉部份均有進 行票站調查。在香港的調査規模較大,調查亦有訪問投票 人仕的投票取向。在澳門的調查,由於經費有限,選舉法 例又禁止在票站範圍附近詢問選民投票的意向,因此問卷 只觸及一般意見性問題,而調査規模亦較小。現把四次調 査的樣本數目詳列於下表:所謂票站調查,就是在選取票站的出口外以問卷形式 面訪剛投票人仕,詢問關於投票取向或其他有關選舉的意 見 。至於抽取票站、時 段 、以至選民的方法,一般都是以 系統或隨機方式進行,視乎選情而定。鑑於港澳兩地所用問卷不同,本文只集中分析及比較設 計理念相同的題目,如選民投票的原因。動員的過程、和 對選舉的一般意見等。選民對個別候選人及政治組織的喜 惡 、認 識 程 度 、及一般人口變項分析,在 此 從 略 。選民心態表 2顯示,當直接詢問選民參與投票的主要原因時,港 澳兩地的選民大都會説是為了公民責任,而四次調査中又 以 19 9 5年 及 19 9 6年的調査更為明顯,表示該等意識可能 已隨著選舉的發展而漸次成長。當然,這個答案可能是基 於搏取好感而多於真實考慮。況旦問卷只許選取一項(最
  • 主要原因)答案又會把強弱因素極化。但無論如何,數字明 顯指出,港澳選民在這個問上沒有太大差別。比較1995年 及 1996年的選舉,則數字已暗示了澳門選民受助選團動員 出來投票的比率較香港高,香港選民慣性參與投票的比率 明顯地是個重要因素。至於為了支持個別政團或候選人而 參與投票者,兩地選民都認為只是次要的考慮。表 2 選民參與投票主要原因*此項乃從第一類別中分拆出來,LC91沒分小類關於參選人仕及團體動員選民的因素,在香港的調査中, 筆者詢問了投票選民何時決定投票意向,得 到 表 3 的結 果 。表 3 香港選民決定投票意向的時間
  • 註 :由於1991年實行雙議席雙票制,投票人仕決定首選及次選候選 人的時間有所不同,表第一行是指選舉第一名候選人的時間。澳門的調査沒有類似問題(因為不能詢問投票人仕的選 擇),但觀察所得,澳門參政團體在選舉日的動員遠遠超越 香港的情況,[10]該等助選活動的效果,可 從 1996年的調査 結 果 印 證 。調査發現,6.4% 的投票人仕證實他們在登記為 選民後把選民證或副本交給了別人(作安排選民投票之 用)。16.5% 的投票人仕報稱,由助選團專車接送至投票站, 其餘則自己走路或乘車而來。[11]換言之,可以假定,超過 成半選民是受某些圑體動員而來,包括半成以上涉及選民 證的交易。相比於香港選民只有一成半左右是選舉當日才 決定意向(亦即可能受最後拉票活動影響),澳門選民受到別 人動員投票者明顯較多。至於選民抉擇的原因,表 4 顯示 ,香港選民一般都是以 候選人的往績為主要考慮因素,佔四成左右,其次是政圑 背景及政綱,在 1995年的調査中佔三成左右,顯示香港選 民是認人多於認黨。至於澳門選民,由於澳門選舉實行比 例代表制,參選單位是以團體組織而成的選舉組別,選民 理當認組不認人,但澳門的調査結果顯示情況並非如此。表 4 香港選民選擇候選人的原因註 :第一行數字是指首選候選人。
  • 表 5 澳門選民選組選人的傾向表 5 顯 示 ,縱使較多澳門選民喜歡現存制度,但不少選 民寧願選人多於選組。根據筆者觀察所得,一般競選活動 其實是以各組別的首席候選人為焦點,一般市民在談論選 舉時,亦是以個別候選人為討論話題。加上很多選舉組別 的名稱其實混淆不清,而該等組別亦非常設團體,因此,澳 門的比例代表制並沒有催生強而有力的政黨。接近四成選 民在毫無實際經驗下仍希望把制度改成選人不 選 風 便是 反影了澳門比例代表制的不成熟。從選人選黨的角度看, 香港與澳門選民的觀點似乎相去不遠。對於選舉制度及安排的一般意見,港澳兩地的選民似乎 都頗為安於現狀。1 9 9 5年的立法局選舉增加了 9 個人數 龐大的功能組別,投票過程變得複雜,但亦有六成半投票 者表示滿意。[12]當年選舉設立了禁止拉 票 既 八成以上投 票人仕表示滿意。1996年的立法會選舉中,接近七成澳門 選民表示滿意選舉安排。就連立法會三三三制的議席分配 比例(即只有三分之一屬直選產生),都只有不足三成選民表 示 不 滿 。對於上屆(即第五屆)立法會議員的表現,亦不足三 成表示不滿。可以這樣説:任何估計選民可能不滿的問題 ,測試結果仍然顯示港澳選民求變之心不強。不 過 ,當香港選民在 1 9 9 5年被問及中國政府拒絕立法 局議員過渡時,接近七成表示反對。又當澳門選民被問及 立法會中理想的議席分配時,1 9 9 2年 及 1 9 9 6年皆有接近 四成希望增加直選比例,比希望維持現狀者高出一至二
  • 成 ,顯示兩地選民都有潛在的民主訴求。结 語若單從四次票站調查的局部分析去比較港澳兩地選民 的心態,實在非常困難。一則票站調査只能蒐集參與投票 人仕的意見,不能代表全體選民或市民;二則選舉制度截 然不同,調查的方式及規模因而相去甚遠。再者澳門選舉 的工程和競選運作都相當封閉,極難以公開問卷形式探究 因 由 。因此,比較港澳兩地的選舉文化及選民心態極需實 地觀察和個案分析。不過,在該等工作尚未開展之前,粗 糙和片面的數據分析應有一定的啟示作用。雖然筆者在歷次澳門的票站調查中都有加入選民對選 舉制度的認識程度,但該等數據並未在本文討論,原因是 該等題目完全不適用於香港調査,而所謂認識程度又沒有 普及基準可在兩地同時測試,因此,本文只得集中討論了 兩地選民在不同殖民地歷史及非殖民化過程中就選舉制度 的感受和意見。單從有限的數據比較可發現港澳兩地選民參與投票的 原 因 ,其對政治團體的認識及認同感,以至對選舉制度的 滿意程度,其實分別不大。但在動員投票方面,數據分析 配合實地觀察,明顯發現澳門選民受到很多理性思維以外 的各種因素影響,包括人事關係網絡、金錢 利 誘 、助選安 排 等 。這是一個非常特殊而重要的現象。澳門的選舉制度及法例乃根據葡國的歐陸模式制定在 選舉期間禁止一切宣傳及拉票活動,好讓選民在安祥的氣 氛下作出冷靜理智的選擇。可是,澳門的實情與表面的制 度完全背道而馳。就連歐陸式鼓勵多黨參政的比例代表制 ,在澳門的制度下全蜕變成不利政黨發展的古怪模樣。可 以 這 樣 説 :葡國的非殖民化雖然已開展了二十多年,但葡 國政府並無意志推動澳門的本地化或民主化。相反葡國政 府為保持與中國政府良好關係,也非常願意任由境內的親
  • 中傳統社團勢力主導澳門的發展。這種做法,與港英政府 力求在香港事務上處於主導位置,及在主權過渡努力加快 民主步伐的管治方法非常不同,產生的效果亦完全兩樣。因此,澳門在表面上雖然有非常民主的制度,選民的投 票率亦比香港高,但內裡並沒有民主的內涵。澳門的立法 議會選舉歷史雖然比香港長,但還不及香港進步。當然,澳門社會的確有其獨特的環境因素影響其政治發 展 ,如境內賭博娛樂事業興旺,中國移民眾多,中產階級 薄 弱 ,傳統勢力頑強,都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但當比較港 澳兩地政制發展的時候,殖民政府能否融入本地社會,是 否誠意發展本地政制,以及在主權移交前能否成功推行本 地化的政策,都是成敗的主要因素。註 釋[ 1 ] 楊 靜 輝 、李 祥 琴 :《港澳基本法比較研究》,澳門基金會,1 9 9 6 年 ,頁 7 至 8 。[2]1 9 8 9 年六四事件及 1 9 9 2 年彭定康被委任為末代港督,都對香港 的政治發展產生了重要的影響。不過,英國人在撤出菹民地前推 行本地化及民主化的政策大體上沒有改變。[ 3 ] 中國領導人鄧小平的“一國兩制” 構思,主要是針對統一台灣而 鋪路,香港只是一個試點,而澳門則顺理成章跟隨。[ 4 ] 參閱《澳門基本法文獻集》中各文章,澳門日報出版社,1 9 9 3年 。[ 5 ] 有關 1 9 7 6 至 1 9 9 2 年間的各次選舉及所產生的政治和民主發展, 請參閱伍成昌《澳門的政黨政治和民主發展的局限》,载於余振編 《澳門政治與公共政策初探:澳門大學中文公共行政課程部份學生 論文集》,澳門基金會,1 9 9 4 年 ,頁 1 至 39 。[ 6 ] 雷競後、沈國祥編:《香港選舉資料匯編:1 9 8 2 年 - 1 9 9 4年》, 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1 9 9 5年 。[ 7 ] 選民人數大增是基於新興勢力極力部署第六屆立法會選舉,總動 員中國大陸出生的選民登記。有關分析可參閱林昶《1 9 9 5年選民 登記概況與初步分析〉,载於吳志良、楊允中、馮少榮 編 《澳門 1 9 9 6),澳門基金會,1 9 9 6 年 ,頁 1 2 至 1 8 。[ 8 ] 不能忽略的是澳門選民名冊的增刪工作遠較香港成功,投票比率 因而較能反影實情。香港的選民名冊大底有二成至二成半的誤差
  • ,因而結構性地壓低了投票比率。見筆者 1 9 9 1 年 9 月 1 7 日在 S o u t h C h i n a M o r n i n g Post 發表的文章,及 Louie K i n - s h e u n, Joseph, M. C h a n, L e u n g Sai W i n g, N g o H a n g - y u e and Tsang Wing- k w o n g, “W h o Voted in the 1991 Elections? A Socio-Demographic Profile of the H o n g K o n g Electorate” ,in Lau Siu-kai a n d Louie Kin-sheun (eds.) H o n g K o n g Tried D e m o c r a c y: T h e 1991 Elections in H o n g K o n g, H o n g K o n g Institute of Asia-Pacific Studies, T h 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 o n g K o n g, 1 9 9 3, pp. 1-39, especially pp.32-34.[9] 有關各次調查的樣本及統計資料請參閱由筆者撰寫的有關調查報 告 ,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出版。[ 1 0 ] 法例雖然禁止候選人在投票日拉票,但參選團體透過工作人員衣 著及顏色的識別,選民專車的安排,和大量的社交聚餐等活動, 實質發揮極大的動員能力和助選效應。[ 1 1 ] 篇幅所限,附表從略,請參閱有關研究報告。[ 1 2 ] 同[11],並適用於以後所列數字。
  • 香港和澳門的大眾政治文化余振自從中英和中葡政府分別於 1984和 1987年簽署聯合聲 明後,香港和澳門正式進入過渡期。港英和澳葡當局,為 了配合 19 9 7和 199 9年的主權和治權的順利回交,分別採 取了相應的措施。如香港政府特意加快立法局和區議局選 舉的民主步伐,提高港人的參政和自主意識;另方面,澳 門政府亦為近兩屆的立法會和市議會選舉廣為宣傳,鼓勵 市民積極參與投票。更重要的是,進入過渡期後的香港和澳門社會民心,正 醞釀著微妙的轉變。過渡期的前期,很大部分的香港人和 澳門人對 1997或 1999後的特區心存疑慮,部份人仕更懷 著世界末日的心情迎接港澳的回歸,有辦法的人仕更急於 買保險,計劃於 9 7 或 9 9前離開港澳地區移民外國。但是 ,随著 8 0年代國內經濟,尤其是珠江三角洲經濟蓬勃發展 , 港澳經濟水漲船高,對內地的依賴日益增加,加上歐美 經濟不景,移民後回流的人仕日漸增多,一向趨於現實的 港澳人已經開始接受這個不可能改變的回歸事實。事實上 ,愈來愈多的港澳市民關心時事和積極參與政治。在心理 上,港澳市民是否已經準備好面對特區實行港人治港或澳 人治澳的挑戰呢?對實行民主和高度自治有心理準備嗎? 香港和澳門的政治文化有甚麼特色?對民間日益高漲的政 治參與慾,港澳兩地政府應採取甚麼對策?這篇論文,主要是比較港澳兩地的政治文化及其對過渡 期 政 治 的 啟 示 。美國政治學家阿爾蒙德(G a b r i e l A. A l m o n d)於 1956年首先採用政治文化一詞,並將政治文化 界定為一個政治系統(國家或民族)的基本政治傾向。按照 阿爾蒙德的理解,政治文化作為長期形成的心理積澱,深 藏在我們心中,並潛移默化地支配著我們的政治行為。阿 爾蒙德和弗巴(Verba)在 《公民文化》一書中,認為政治文
  • 化即一個政治系統內的個人對於該系統的態度取向,可用 認 知 、情感和評價三個概念來説明。這三個取向的對象或 目標有四個:1 .整個政治體系;2 . 體系的輸入功能(在政 策流程中,所有個人、團體和程序對政府的需求和支持); 3. 體系的輸出功能(所有政策執行的內容);4 . 自我的政治角 色(指對於個人作為政治系統成員的權利和義務的知識及信 仰)。[1]阿爾蒙德和弗巴根據公民對政治體系、體系的輸入和 輸出功能以及個人擔任的政治角色的認知、情感和評價的 狀況將政治文化分為三種類型:1. “地域型文化” :即是 指民眾對於政治制度、政策和其他政治目標的認知極為薄 弱 ,甚至認為完全無法加以影響。具有這種政治文化特徵 的社會大多仍處部落、地方或村落政治文化狀態。2. “臣 屬型文化”:是指民眾對於政治系統及其輸出有強烈的認 知 ,但是僅微弱地感到此系統的重要性,而且個人的政治 效能感很低。在這種政治文化氣氛下,民眾的政治角色尚 只是臣屬地位,或順從者,而不是自主地位。3. “參與型 文化”:是指社會的成員對整個系統、政治和行政結構及 運作過程有強烈的認知和態度取向。他們相信自己只要努 力參與就能夠影響國家事務。但是,阿爾蒙德和弗巴強調 ,任何一個社會都不可能只是某一種純粹形態的政治文化 ,而必然是兩類或三類文化的綜合體。當然,必有一類居 主導地位,構成該政治系統的主流政治文化。據阿爾蒙德和弗巴從英、美 、德 、意 、墨五國的調査 研究中得出的結論,真正能夠構成安定的民主的政治文化 必然是將傳統與現代兩類文化加以混合的文化。[2] 任何 徹底摒棄傳統政治文化而重建現代政治文化的念頭都是不 切實際的。優良傳統與現代混合的文化被稱為公民文化。 “公民文化”是一組平衡的政治取向,比如説,有政治活動 ,但不致於去摧毁政府的權威;有政治的參與和輸入,但卻 是溫和的;有政治紛爭,但卻是有節制的。總之 ,公民文 化的內涵是守法、寬 容 、恕道和理性論事。[3]
  • 這篇論文採用阿爾蒙德和弗巴對政治文化的定義及其理 論 模 式 。[4]我們很想知道,通過實際調查研究,澳門是否 具有公民文化。[5]換言之,香港和澳門有沒有適當的文化 土壤實行安定的民主政制呢?第一節對政治制度和政府政策的認識取向澳門人是否如一些人所認為的對政治冷感和對公共事 務漠不關心呢?表 1顯示澳門人對現政府人員和運作的認 識和取向是偏低的。雖然澳督韋奇立剛好於問卷調査進行 期間的 1991年 5 月新上任,澳門大小報章不斷在顯著版面 報導有關新澳督及其政府的消息,但卻有 53.3% 的被訪者 不知道或答錯澳督的名字。同時,有 59.7% 的被訪者不知 道或答錯立法會主席的名字(1 9 9 2 年初逝世的宋玉生自 1976年起連任四屆立法會主席)。更令人難以相信的是,只 有 3 . 5 %的被訪者知道剛於是年 3 月舉行補選的立法會有 8 個直選議席;而 且 ,只 有 15.8% 能夠正確答出在澳門登記 成為選民要最少 18歲並在澳門住滿 3 年(1991年選舉法 J。表 1 澳門市民對政治系統輸入的認知取向(百分比) (樣 本 = 6 6 3 人)相對來説,當被要求提出四位現任政府官員的名字及其 職位,34.6%的香港被訪者給與全部正確的答案,26.6%給 與兩個或三個正確的答案,只有 8%完全答不出來。[6] 很 明顯,香港市民,相對澳門市民來説,對政府官員認識的
  • 程 度 較 高 。由此,我們有理由相信,香港市民對其政治系 統輸入的認知,亦應較澳門市民為高。在香港的一項調査 顯示,17.8% 的被訪者表示“十分關注”,56.8% 的被訪者 表 示 “關注”香港立法局選舉。[7]不 過 ,我們不應該因 此斷定澳門屬於地域型文化,認為澳門人對政治或公共事 務漠不關心。因為我們的調査顯示,相當一部份澳門人是 十分關心其政治系統的輸入。毫無疑問,澳門市民是比較關心政府的公共政策,尤其 是 影 響 到 自 己 日 常 生 活 或 利 益 的 政 策 。超過三分之二 (7 1.4%)的被訪者知道於 1 9 9 1年初政府已決定成立反貪污 機構;65.1% 知道政府已宣佈中文將正式成為澳門法定語 言;66.1 % 知道政府已決定將垃圾處理交由私營公司負責 (見表 2)。但是,對於他們認為與自己日常生活或利益沒有 直接關係的公共政策或事務則很少關心。譬如,只有稍多 於三分之一(37.2%)的被訪者“聽過”傳媒大事宣傳的澳門 基本法徵求意見稿;3 3 % 的 被 訪 者 “聽過”澳門立法會曾 於 9 1 年初通過新選舉法。雖然不少澳門人聽過表 2所列的公共政策,但是真正清 楚了解政策的內容的澳門市民為數不多。當我們再問那些 聽過有關公共政策的被訪者是否清楚該政策的內容,絕大 部份人士都不大清楚,包括他們最表示關心的反貪污、中 文成為法定語言及垃圾私營化的問題。從這個調査結果可 以看出,澳門市民一般是比較被動,對公共事務很少採取 積極參與的態度。當然,這並不表示他們對公共事務漠不 關 心 。表 2顯示出對公共事務包括較少人認識的基本法及 選舉法表示關心的被訪者比例,遠遠超過表示不關心的比 例 。
  • 表 2 澳門市民對政治系統输出的認知取向(百分比)(樣本 = 6 6 3 人)同樣地,香港市民亦是比較關心政府的政策輸出。表3 顯示出,分別有 3 5 % 到 4 0 % 的被訪者表示十分關注和 50 至5 4 % 的被訪者表示關注香港公共事務、香港的越南難民 政策及香港立法局通過的重要法律。事實上,只有或少於 1 1 % 的被訪者很少或完全不關注上列事項。上述的調査結果並不太難解釋。事 實 上 大部份(55.6%) 的澳門人認識到政府的政策會直接影響到他們的日常生 活 。同樣地,在一項香港進行的調查顯示,分別有 29.7% 和50.2%的被訪者相信立法局的活動和在立法會通過的法 律對他們的日常生活有很大和一定程度的影響。[8] 簡言 之 ,無論是香港市民或澳門市民,他們對帶有實利價值的 政策輸出的關注,都遠超過對政治輸入或政府決策過程的 關 注 。這個調査結果反映出中國傳統老百姓的順民心態, 仍然深深的植根於港澳兩地的華人社會中。
  • 表 3 香港市民對政治系統輸出的認知取向(百分比)(樣本= 1096 人)資料來源 :Jermain T.M. L a m and Jane C.Y. Lee, Research Report on the Poliitical Culture of the Voters in H o n g K o n g Part II : A Study of the Geographical Constituencies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Department of Public and Social Administration, City Polytechnic of H o n g K o n g, April 1992, pp.23-25.第二節對殖民地政府的情感與評價取向長期被葡萄牙人管治的澳門華人對澳門現政權的情感 與評價怎樣呢?要找尋一個簡單的答案並不容易。一般來 説,澳門人對現政權的情感取向是比較複雜的。一方面, 澳門人覺得,澳門近十多年來的經濟高速發展,現葡人政 權應記一功;同時澳人亦很珍惜在現政權下享有的言論同 出版自由。超過一半的被訪者對澳門的經濟發展情況及澳 門的言論同出版自由感覺到自豪或者驕傲(見表4)。另方面 ,很多澳門人對現時的政治社會制度有所保留。只有四分 之一或少於四分之一的被訪者對澳門的政治制度、司法制 度 、社會福利制度及澳門的治安情況表示滿意。但是,雖 然澳門人對現制度有很多不滿意的地方,他們仍然是信任
  • 現政權的。接近七成的被訪者相信澳門政府在過渡期是有 誠意搞好澳門然後將政權移交未來特區政府。而且,大部 份澳門人對澳門有歸屬感:53.4% 的被訪者以身為澳門人 為 榮 。要了解澳門人對現政權的這種複雜的情感取向並不太 困 難 。澳門毗鄰香港並與中國大陸連接。很自然地,澳門 人傾向於比較澳門與香港及大陸的政經情況。一般來説, 澳門人對香港人普遍存有一種自卑感。他們覺得無論在面 積 、人 口 、經 濟 規 模 、個人收入或文化方面,澳門都好像 矮了一大截,比不上香港。尤其覺得澳門政府無論在領導 人質素,行政效率或工作態度上都不如香港政府。這種種 對現政權不滿的情緒,很清楚的反映在澳門對現政府的評 價 取 向 上 。只 有 18% 的被訪者對現政府的施政或政策感 到滿意;13.1%對政府的工作效率感到滿意;14.9% 對公務 員的工作態度感到滿意。同時七成的被訪者認為澳門現時 政治制度不夠理想,應該要進行改革。另方面,澳門絕大部分的成年人在中國大陸出生,接近 三分之一的人口是自 7 0 年代末從國內遷移來的。他們中 大部分經歷過中國大陸無數次的政治運動,尤其是對史無 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更心有餘悸。縱然是土生土長的一代, 亦耳聞目見,對國內的政治動盪,是懷有警覺心的。所以 澳門華人雖然一般不大滿意現政權,覺得葡人政權處處不 如香港的英人政權,但又同時覺得相比大陸政權,葡人政 權亦不算 太 差 。最 少 ,在現政權下,澳門人享有政治安 定 、繁榮及言論與出版自由。一般澳門人對中國大陸公民 有一種優越感,這種優越感剛好填補了澳人對香港的自卑 感 ,增強澳人的自信心。澳門人對香港政府與中國政府的兩種截然不同的心態, 在很大程度上解釋了澳人對葡政權的複雜情感與評價取 向 。
  • 表 4 澳門市民對政治系統的情感取向(百分比)(樣 本 = 6 6 3 人)同澳門市民一樣,香港市民對香港的福利政策和政府制 度有所保留。如表 5 所顯示,分別只有 33.1 % 和 2 7 . 8 %的 被訪者對香港的福利政策和香港的政府機構感到自豪或驕 傲 。但 是 ,同澳門市民一樣,他們對香港的經濟成就非常 自豪,並因此以身為香港人為榮。表 5 顯 示 ,7 1 . 1 %的被 訪者對香港的資本主義經濟制度感到驕傲; 越過半數 (55.9%)的被訪者以身為香港人為榮。同澳門人一懞香港 人亦很珍惜香港現時所享有的言論和出版自由。大約四分 之三的香港市民認為他們可以隨意與任何人討論政府政策 三分之二覺得他們可以隨意公開批評政府政策。[9]上述的調査結果反映出,一般香港和澳門市民,對他們 的殖民地政府,都懷著比較複雜的心情。一方面,他們對 專 制 、妄顧民意或忽略市民福利的殖民地政府表示不滿 另方面,他們很贊同在英葡殖民地下運作良好的市場經濟 資本主義制度,並以此引以為榮。
  • 表 5 香港市民對政治系統的情感取向(百分比)(樣 本 = 1 0 9 6 人)全不騎傲之和。不 過 ,同澳門人不一樣,香港人沒有一種自卑感。香港 人除了對香港的經濟成就感到驕傲之外,他們對香港在國 際上日益高漲的地位和重要性,同樣引以為榮(見表 5)。而 且 ,當澳門人對澳門政府的表現普遍表示不滿,香港人對 香港政府的施政表現一般頗為滿意。當被問及對香港政府 的整體表現,2 3 . 9 %的被訪者覺得港府的表現非常好或相 當 好 ,5 7 . 7 %覺得港府的表現還可以,只 有 1 2 . 8 %覺得港 府的表現差勁或十分差勁。[10]第三節對政治參與的取向澳門華人政治文化的另一特色是政治參與意慾偏低。 雖然大部份的澳門人對現政權感到不滿,但是很少有人願 意積極參與政治促使政府的改革。原則上,多數澳門人同 意一個好市民應參與政治並對實際參與政治的立法會或市 議會議員有頗高評價;在行動上,大部分澳門人不願意涉 足 政 治 。如表 6 所示 ,絕大部分(85.2%)的被訪者同意或十 分同意一個好市民有義務在選舉中投暴 56.6%不同意小市
  • 民不適宜參加政治活動;同時,44.9%認為從事政治是高尚 的 工 作 。因此,對大多數澳門人來説,從事政治並不是一 件骯髒(dirty)的工作。傳統的中國政治文化一向對政治給與 負面的意義和評價,一般人傾向於將政治等同於權力鬥 爭 。政治一詞令人自然聯想起貪官污吏,從事政治被普遍 認為是專門幹一些損人利己或只為個人利益著想的勾當。 所 以 ,澳門人對政治的看法,比傳統的觀點,無疑是一大 進 步 。表 6 澳門市民對政治參與的評價取向(百分比) (樣 本 = 6 6 3人)
  • 另方面,較多的澳門人認為搞政治好危險:43.7% 的被 訪者同意或十分同意從事政治工作可能會有危險。這種心 態可能與澳門人的“中國結”有 關 :大部分的澳門人仍無 法忘記中國大陸的歷次政治運動及其對個人尊嚴造成的嚴 重傷害。大部分(55.5% )的澳門人寧願相信現時政府所做的 事都是從市民的利益出發,並且願意服從政府的決策(見表6)。事實上,只有 8.3%的被訪者表示他們曾經向有關政府 部門投訴,而近七成的被訪者從來未曾在立法會或市政議 會的選舉中投票。但是,我們不應該因此而輕率的下結論,認為澳門人一 般都是政治冷感。如前述,我們的調查結果顯示出澳門人 一般都關心公共事務、對政治給與正面的評價及相信一個 好市民應有義務在選舉中投票。我們有理由相信,在很大 程 度 上 ,澳門華人對政治的參與是受到現政治制度的影 響 。大多數被訪者指責現政權的施政決策透明度不足,而 且缺乏與市民直接溝通的渠道。其實,澳門的華人社會已具備良好的有利民主政治發展 的心理要素。如表 6 所 示 ,澳門華人普遍對人生採取一種 積極的態度。82.3%的被訪者同意或十分同意對自己認為 正確的,應該據理力爭。換言之,大部分澳門人已經接受 了西方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公平競爭精神。同時,57.5% 被訪者相信多數澳門人都是誠實可靠和可以信任的。當然 ,他們不是盲目的相信人。接近半數的被訪者認識到,在 現代商業社會中,如果不小心,在澳門社會上做事是很容 易被人利用的。另方面,多數澳門人保存有中國傳統文化 的 寬 容 、息事寧人的恕道:53.4% 的被訪者同意凡事不要 與人爭,能忍則 忍 。正是這種中與西、傳統與現代的奇妙 的混合,令我們相信澳門未來的民主政治發展將會平穩漸 進 。
  • 表 7 香港市民對政治參與的評價取向(百分比)(樣本 = 1096人)資 料 來 源 :同表 3,頁 28-29,4 9 - 5 1。* 自 1 9 9 4年 始 ,投票年齡已由 2 1歲 降 至 1 8歲 。同澳門人一樣,香港人對他們應有的政治權利有高度的 認 識 。如表 7所示,絕大部分(接近或超過九成)的香港市民 相信他們擁有遊行示威、批評港督和批評香港政府的權 利 。九成的香港人認為每一位年齡超過 2 1歲的香港市民 有權利在立法局選舉中投票。而且,很多香港人認為現時 港人享有的政治權利應該延伸到1997年之後的未來特區; 八成香港人認為 2 1歲以上的香港市民,在 9 7 之後的特區 ,應該根據一人一票的原則,有權選擇香港的行政首長(表7)。事實上,根 據 19 8 5年的一項問卷調查,44.3% 的香港 人認為縱然很多人盲目地去投票,他們的投票權利不應該 被 剝 奪 。[11]同澳門人一樣.很多香港人亦強調政治的實 用 價 值 。超過一半的香港人相信政治參與的目的是去改善 個人及其家庭的生活。[12]但 是 ,好像澳門一樣,很少香 港人實際參與政治。1985年的調査顯示,45% 的香港被訪 者同意搞政治好危險。[13]另外,1991年在香港進行的一 次問卷調査,只有5 . 5 %的被訪者經常同朋友或親戚討論 $
  • 府政策;相 對 ,2 8 . 1 %的被訪者只偶然和 1 1 . 2 %從不與任 何人討論政府施政。[14]在同一項調查,當被問及現在或 以前曾否積極參與香港公共事務,只 有 1 3 . 2 %的被訪者回 答他們現在或曾經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相 對 ,四成的被訪 者回答他們不甚積極和三分之一回答他們完全不積極參與 公 共 事 務 。可以説,在對政治參與的態度取向方面,香港 人和澳門人大同小異,分 別 不 大 。第四節香港人和澳門人的民主觀香港人和澳門人對西方民主政制的認知程度有多深 呢 ?港澳兩地長久以來是中西方文化交匯點,我們預料澳 門人對民主概念的理解應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中西政治文化 的特色。調查結果並沒有出乎意外。當澳門市民被問:你 認為怎樣才算是一個民主政府?最多人(30%)選擇的答案 是 :一個聽 取 民 意 、照顧市民利益的政府(見 表 8),其次 (21.2%)是一個給與人民有言論自由的政府。最少人選擇的 答案是一個按三權分立原則組成的政府;只有 19個被訪者 (3 % )選 擇 此 答 案 。最令人驚訝的是,只 有 6 5 個被訪者 (9.6%)明確表示一個民主政府必須是由人民選出來的。大 部份澳門市民竟然沒有認識到民選政府是西方民主代議政 制不可或缺的先決條件。同樣令人驚訝的是,有 2 6 3個或 3 9 . 6 %的被訪者竟然不知道民主為何物,不能夠説出一樣 西方民主政府必須具備的條件或要素。認為一個民主政府 最重要的是聽取民意、照顧市民利益的民主觀,對了解中 國人的政治文化,很具有啟發性。在香港類似的調査研究 ,在同一個問題上,最多香港華人選擇的答案亦是一個聽 取 民 意 、照顧市民利益的政府。[16]香港和澳門華人對民 主概念這種相同的特殊理解,絕對不是偶然的。如果我們 再比較港澳兩地同中國大陸公民對民主的認知,這種共通 性就更突出了。在 1987年舉行的一次全國性問卷調查,被 訪 者 被 問 :關於民主,你更同意那種説法?四分之一的被
  • 訪者選擇“集中指導下的民主”;其次二成選擇廣泛聽取、 徵求人民意見。只有 6.6%選擇民選政府,最少人(3.4% )選 擇三權分立(見表 9)。民主集中制是中國大陸長期以來實踐 的唯一的政治制度,在意識形態及敎條主義的影響下,民 主集中制的優點被長期肯定下來。所以最多中國大陸公民 選擇民主集中制並不令到我們感覺意外。而最令我們感覺 興趣的是大陸公民的第二個選擇。雖然生活在兩個完全不 同的政治社會制度下,大 陸 、香港和澳門的華人同樣強調 一個民主政府應該廣泛聽取民意。表 8 澳門人的民主觀 *(樣本二6 6 3人)木原問題是:你認為怎樣才算是一個民主政府?傳統的中國政治文化認為一個好政府應該是一個聽取 民 意 、照顧人民利益的政府。如果政府官員廉潔公正,處 處為人民著想,就是一個好政府,受到人民的擁護和支 持 。所以,從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的調查研究可以得出 一 個 結 論 :現時的中國人政治文化是將民主政府等同於好 政 府 。換言之,中國人的政治文化強調民主的最終目的--- ----成為一個好政府----而忽略了產生民主的手段或過程。 其 實 ,嚴格來説,很多中國人根本不認識到民主過程的重
  • 要性。在澳門的訪問調査中,當被問及是否同意“政府是不是民主不要緊,只要能夠改善市民生活質素就是好政府,” 有66 . 1% 的被訪者同意或十分同意這種觀點。表 9 中國公民的民主觀(樣本二 1 3 7 3人)資料 來 源 :閔 琦 《中國政治文化----民主政治難產的社會 心理因素》,(昆 明 :雲南人民出版社,1988),頁 181 。不過,這種強調政治實際利益的傳統中國文化,並不是 澳門華人所獨有。在 1987年進行的一次全國性問卷調査, 7 4 . 1 %被訪問的中國公民同意“應當相信和服從政府,因 為政府最終是為我們好。”[17]同 時 ,大部份(56% )的被訪 者 相 信 : “對中國而言,重要的不在於堅持甚麼原則,而 在盡快發展經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甚麼原則適用就用 甚 麼 。”[18]香港市民亦抱有類似的觀點。在 1985年進行 的一項調査,7 1 . 2 %的香港人同意或十分同意:“好的政 府應該專注改善人民的生活,不應該過份關注長遠的政治 理 想 主 義 。”[19 ]同一項調査顯示,81.1% 的香港人認為
  • 香港政府應該對市民好像對待自己的兒女一樣。[20j數年 後 ,在 1992年進行的一項調査中,絕大部份香港人仍然把 政府視為慈父:8 1 . 6 %的被訪者認為好的政府對待人民好 像對待自己的兒女一樣。[21]很明顯,這種好政府的理解 和政治慈父主義(political paternalism)的特徵,是深植於中 國 大 陸 、香港和澳門的華人社會中。這種功利政治觀可 部分解釋為甚麼港澳華人對民主選舉不大重視及對政治參 與過於被動、欠缺積極性,並反映出香港人和澳門人對民 主概念的認識仍欠缺深度及不夠成熟,可能成為未來香港 和澳門民主政治發展的隱憂。第五節港澳市民的 “公民能力"(Civic Competence)和 “ 臣 民能力"(Subject Competence)如果我們將政治參與權利視作公民對自我政治角色的 認知取向,“公民能力”則可代表公民對自我政治角色的 評 價 取 向 。不過,對政治參與權利的認知與公民能力的高 低 ,並沒有必然的關係。根據阿爾蒙德和弗巴的定義,公 民能力表現在公民對政府決策的影響力。一個公民如有信 心影響政府決策,就會增強他對參與公共事務的興趣。如 一個公民對影響政府決策完全沒有信心,將會嚴重影響他 的實際政治參與行為,如對政治冷漠或保持距離。1 9 9 1年在澳門進行的一次問卷調查,我們設計了一條 簡 單 、直接的問題:您覺得您有能力去影響澳門政府的決 策 嗎 ?調査結果顯示,澳門人對他們能否影響政府決策完 全沒有信心。超過四分之三的被訪者覺得他們完全沒有能 力去影響澳門政府的決策;18 . 2 %相信他們只有很少這樣 的 能 力 。事實上,只有3 . 7 %的被訪者覺得他們有或肯定有 能力去影響政府的決策。這種對政府決策表示的無力感 (powerlessness),明顯影響澳門人的實際政治行為,如對政 治參與過於被動及欠缺積極性。
  • 這種對政府決策的無力感亦普遍存在於中國大陸和香 港華人社會中。1987年在中國進行的一次全國性調査中, 只有33.1%曾參與地方選舉投票的被訪者相信他們的政治 參與有明確的政治效能,而 66.9%對能否選出真正代表他 們利益的代表抱懷疑的態度。[22]同樣,1 98 6年在香港進 行的一項問卷調査中,87.9% 的被訪者不相信他們有任何 能力去改變政府的政策。[23]另一項在 1 9 9 1年進行的調 查得出類似的結果:只有 6 . 8 %被訪問的香港市民相信他 們如採取積極行動去改變政府政策,他們的努力有可能或 很有可能成功;相比,有六成的被訪者不相信他們會成功。 [24]這種普遍存在於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華人社會對公 民能力缺乏信心的現象,並不是偶然的,很可能植根於中 國傳統政治文化的深層。相對來説,生活在西方民主政制 的公民,對他們的公民能力較有信心。[25]“臣民能力”是公民對自我政治角色的另一重要認知。 臣民能力與公民能力不同,後者指一個公民對政府政策影 響的能力,前者則指一個公民循正常途徑與官員交涉的信 心 。臣民能力是一個民主社會不可或缺的心理要素。作為 一個國家的臣民,人民理所當然應該服從法律、安份守 己 。不 過 ,他們亦應該認識和使用人民向政府投訴的權 利 。人民應該對自己的政府有信心,因為説到底,政府是 由人民自己選出來的。有高度臣民能力的人民傾向於服從 法律和對政府忠心。1991年在澳門進行的問卷調查,只有 4 % 的被訪者相信 ,如果他們向政府求助,政府有關部門肯定會或多數會幫 助他們解決問題;而 30.7% 的被訪者認為政府部門多數不 會或肯定不會幫助他們;大部份(55.3%)的被訪者則不大清 楚或不知道有關部門會否幫助他們。我們的調査結果反映 出澳門華人普遍對政府缺乏信心。前面我們已經指出澳門 人對政府的施政表現、效率和公務員的工作態度普遍不滿 意 。有些澳門人從來沒有考慮過向澳門政府求助。在澳門 華人心目中,澳葡政府從來不是一個行仁政的好政府。絕
  • 少澳門華人會對澳葡政府表示效忠。澳門華人這種對澳葡 政府普遍不滿和不信任的心態,在很大程度上解釋了 1966 年 12月爆發的反政府事件,當澳門華人的民族情緒高漲的 時 候 ,以反政府行動來發泄他們對政府的不滿。澳門華人普遍偏低的臣民能力感同樣存在於香港的華 人 社 會 中 。1 9 9 1年在向香港登記選民進行的一次問卷調 査 中 ,只有 0 . 8 %和 1 6 . 1 %的被訪者分別認為政府官員對 民意會給與認真和些少的考慮。[26]相對來説,中國大陸 公民對中國政府有較強的信心。三分之二的中國公民,當 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會找政府幫助解決。[27] 生活 在西方民主政制下的人民,一般具有較高的臣民能力。在 阿爾蒙德和弗巴的《公民文化》所報導的問卷調査中,當 被問及他們的意見會否受到政府官員的認真考慮,半數的 英 、美籍被訪者相信他們的意見會受到政府官員的尊重。第六節對過渡期香港和澳門政府的啟示總括來説,香港和澳門的政治文化大同小異,相似的特 徵 很 多 。不過香港和澳門都不是阿爾蒙德和弗巴所描述的 純地域型,或純臣屬型,或純參與型的政治文化。兩個地 區都含有上述三種文化類型的元素。港澳政治文化都有臣 屬型文化的傾向,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傳統中國文化對 港澳華人社會的影響。但 是 ,同時間,絕大部份的港澳市 民對政治參與都予以肯定和積極的態度。不過,他們對政 治參與的熱情往往被兩地的實際政情所壓抑。不論香港人 或澳門人,都從來沒有認為他們的殖民地政府是真正關心 民 生 、行仁政的政府。事實上,兩個政府因為都是不是人 民選出來的,在不同程度上都遇到其政權認可 Illegitimacy) 的 危 機 。尤其是澳門政府,因為普遍被市民認為是一個低 效 率 、貪污無能的政府,其政權的認可性更加偏低。另方面,香港人和澳門人對影響政府施政和決策的能力
  • 都感到很無奈。他們不相信自己有能力去改變政府的政赉 而且,他們亦不相信政府有關部門會認真考慮或接受他們 對政府政策所提的意見。因此,很多香港人和澳門人對政 治制度有一種被隔離疏遠的感覺,因而很少積極參與公共 事務或與家人朋友討論公共事務。這種一方面渴望參與政治的情緒日益增加^但卻同時持 續對現政治情況抱有不滿和疏離感覺的心態,如不加以正 確的開導,很可能導至政治危機,影響港澳兩地的安定繁 榮 。[29] 事實上,港澳兩地的政治危機之所以被抑壓或阻 延 ,主要是由於下列的原因:第一,港澳兩地持續的經濟 發 展 。香港和澳門市民不願意見到因為政治動盪而影響到 經濟發展,所以一般都不贊成過於激烈或急進的政治改 革 。第二,香港人和澳門人肯忍受或接受作風不大民主的 殖民地政府,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們在殖民地的土壤上享 受有很高的言論和出版自由;另方面,殖民地政府已經是 夕陽政府,任何激進的政治改革,9 7 或 9 9 後都可能被宣 佈 無 效 。第 三 ,政治前途的未明朗化,尤其是港澳特區能 否真正落實港人治港或澳人治澳都是未知數。任何極端或 右傾的政治行動,都可能導至中方提前介入港澳事務,甚 至提前接收港澳,造成京人治港(澳),這是一般港澳市民不 願見到 的 。最後,無論是香港或澳門華人社會的組織都很 鬆散 ,而且都沒有產生強而有力,足以領導港澳市民挑戰 殖民地政府的政治強人。[30]但是,這種一方面渴望參與政治,另方面對政治卻抱有 疏離感的心態,如不好好處理,會變成為一個計時炸彈,威 脅到未來港澳特區的政治穩定。事實上,對香港和澳門特 區政府的最大挑戰,是如何增加政府的決策透明度。只有 當香港和澳門市民感到他們有份參與政府的施政決策,才 可以減低他們渴望參與政治的壓力及對政治的疏離感。不 用説,中方的態度對港澳兩地未來的政治發展舉足輕重。 基本上,兩地的民主化進度局限於兩地的《基本法》 。現 時香港立法局和澳門立法會的直選議席僅佔總議席的三分
  • 之一,9 7或 9 9後的立法局(會)亦只有或少過一半的議員是 經過直選產生。《基本法》這樣的安排,能否滿足港澳市 民日益增加的政治參與意慾呢?這還要留待日後的觀察。現今,香港的特區政府和澳門的殖民地政府應該設法盡 量消除或減低港澳市民對政治的疏離感。加快兩地公務員 本地化的步伐可達到上述效果。在這方面,香港的成績遠 較澳門為顯著。很多傳統上由英國人出任的政府高層職位 ,包括在香港政府權力架構上排名第二的布政司,已於香 港回歸前逐步被本地華人所取代。相除來説,部份由於語 言的障礙,即很少澳門華人能説或寫流利的葡文,加上很 多政府部門的中層職位由土生葡人出任,澳門政府對提拔 本地華人升任高層職位不太熱心。[31] 很多澳門華人,尤 其是年青的專業人仕,對公務員本地化的步伐,表示強烈 的 不 滿 。眾所周知,由於 9 7 和 9 9 後的港澳特區政府實行 行政主導有限民主,特區高級公務員的政治和社會地位是 頗為顯赫的。如果給與優厚的條件和良好的升職機會,年 青有為的社會精英自會樂意加入特區的公務員系統。因此 ,澳門政府如能加快公務員本地化的速度,在很大程度上 會減低澳門市民對政府的不滿和對政治的疏離感,並增加 澳葡政權的認可性。可以預見,港澳市民對現時實行的有限民主,將會日益 不 滿 ,間接進一步衝擊港澳兩地政府的認可性。還好,香 港和澳門市民,尤其是前者,對政府沒有強烈的反感。1 9 9 2年在香港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絕大部份 C84%)的被 訪者同意或十分同意以下説法:“如果一個政府能夠好好 地照顧人民的話,即使它是殖民地政府,它亦應該得到人 民 的 擁 護 。”[32]而 且 ,無論是在香港或澳門進行的調査 ,都顯示出港澳華人傾向於強調政治的實用價值。事實上 ,大多數的港澳市民將一個民主政府等同於一個好政府。 同傳統的中國政治文化一樣,港澳華人希望有一個行仁 政 、慈父般的政府去照顧他們的日常生活,多於希望有一 個由人民普選出來的政府。換言之,港澳兩地的政府,如
  • 結 語這篇文章比較香港和澳門兩地的大眾政治文化。我們 的研究結果顯示,港澳兩地都擁有混合型的政治文化,混 含有地域型、臣屬型和參與型三種不同心理取向的文化要 素 。兩個社會都有一小部份的市民對政治冷感,不清楚亦 不關心公共事務;亦有相當部份的市民懷著傳統順民的心 態 ,期望有一個行仁政的好政府去照顧人民生活,為他們 作 主 。但是 ,值得注意的是,大部份的港澳市民認識到參 與政治,如於選舉中投票,是每一個市民應有的政治權利 和 義 務 。這種臣屬和參與心態的混合,正可反映中國傳統 文化和西方民主價值觀對港澳地區的影響。傳統政治文化 有助於香港和澳門穩定的政治發展;而日益增強的政治參 與慾則有助於兩地區的民主發展。不過,香港和澳門民主化的步伐是受制於兩地區的《基 本法》。缺乏一個強大的中產階級更是澳門民主發展的致 命 傷 。相對來説,自 7 0和 8 0 年代以來 ,一 個強大的中產 階級和專業人仕階層的出現促成了香港政治近十年來的 蓬勃發展。他們組織政黨,積極參與立法局和區議局的選 舉 。他們的實力足以左右香港的政壇。相比,澳門的微型 經濟體系不足夠產生一群有經濟獨立能力的中產階級和專 業 人 士 。澳門的政治主要操控在傳統親中社團、人仕手 上 。在 1996年的澳門立法會選舉中,只有一位打著民主旗 號的候選人當選,其 餘 7 個直選議席和 8 個間選議席都是 由左派人仕或由新興富商社團的候選人獲選。政治文化充其量只可以提供一個有利於民主發展的社 會心理環境,但是,民主更必須有一個適當的政治氣候 > 才 可以萌芽生長。能多行仁政,如實施免費敎育、增加社會福利開支、擴建政府經濟房屋和提供免費醫療服務等,就不難獲得港澳市民的擁護。
  • 註釋[1] 見Gabriel A. A l m o n d a n d S i d n e y Verba. T h e Civic Culture. Princeton, N e w Jersey :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 9 6 3, p.15 。[ 2 ] 同上。[ 3 ] 這段對阿爾蒙德和弗巴關於《公民文化》的註釋及譯介參考並採用閔琦的譯文,見 《中國政治文化民主政治難產的社會心理 因素》,(雲南人民出版社,1 9 8 8),頁 1 7 。[ 4 ] 這篇論文有關澳門方面的資料,是採自 1 9 9 1年在澳門進行的一項 調查研究。原來的調查研究由筆者和兩位澳門大學社會科學院同 事(劉伯龍和吳德榮兩位先生)一齊負責。該項研究並蒙澳門文化司 署 、澳門大學和澳門蔡氏教育基金會贊助研究經費,在此一併致 謝 。[ 5 ] 有關香港方面的調查研究,主要見J e r m a i n T . M . L a m a nd Jane C.Y. lee, Research Report o n the Fblitical Culture of the Voters in H o n g K o n g : Part II - A Study of the Geographical Constituencies of the Legislative C o u n c i l, D e p a r t m e n t of Public a n d Social Adminstration, City Fblytechnic of H o n g K o n g, April 1 9 9 2;和 Lau Siu-kai a n d K u a n Hsin-Chi, T h e Ethos of H o n g K o n g Chinese, H o n g K o n g : T h 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1 9 8 8,頁 2 6 o[6] 見 Lam and Lee,註[5],頁 2 6 。[ 7 ] 同上,頁3 4 。[ 8 ] 同上,頁2 1 。[ 9 ] 同上,頁 62-63。[10]同上,頁6 8 。[11] 見Lau and Kuan,註[5],頁 71 。[12]同上。[13]同上。[14] 見Lam and Lee,頁 5 4 。[15]同上,頁5 5 。[16] 見Lam and Kuan,頁 7 5 。[17]見閔琦,註[3],頁1 9 4。[18]同上,頁3 5 。[19] 見Lam and Kuan,頁 83 。[20]同上。
  • [21]劉兆佳編著《過渡期香港政治》,(香港廣角鏡出版社,1993),頁 3 9 5。[22]見閔琦,頁 232。[23]見Lau and Kuan ,頁 94-95。[24]見 Lam and Lee,頁 7 6 。[25]1959年進行的一次跨國問卷調查顯示,7 5 %的美國人和6 2 %的英 國人,相信他們有一定能力影響政府的決策,尤其錯誤的決策。 阿爾蒙德和 弗 巴 《公民文化》,註[1],頁 1 8 5。[26] 見 Lam and Lee,頁 64。[ 2 7 ]見閔琦,頁 7 3 。[ 2 8 ]見阿爾蒙德和弗巴《公民文化》,頁 1 0 9 。[29]類似的觀察和言論見Jermain T.M. L a m “Towards a More Alienated Political Culture in Hong Kong : Implications for the Adminstration in the Transition to 1997, ” Hong Kong Public Administration, vol.l (September 1992) pp.1-23.[ 3 0 ]見劉兆佳,註 [21],頁 1 5 2 。[31]見HerbertS. Yee, “Macau's Civil Service in Transition : the Politics of Localization” , Hong Kong Public Administration, vol.2, no.l (March 1993), pp.58-70.[ 3 2 ]同註[21],頁3 8 5 。
  • 穗 、港 、澳 、台大學生的民主意識 與政治參輿取向余振九十年代的中國是大變動的 時 代 經過十多年的經濟改 革和開放政策,中國的經濟、政 治 、社會各方面都發生了 很大的變化。尤其是廣東省,毗 鄰 港 、澳 、台地區,中國 的四個經濟特區,其中三個便設在廣東省內。廣東省每年 所接受的外資居全國之首位,是 港 、澳 、台資金的集中 地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與外界尤其與港、澳 、台同胞 的 接 觸 、交往的機會增加,廣東居民的社會文化、精神面 貌都急劇改變。廣州市是廣東省的行政、文化中心。廣州 市 民 與 港 、澳市民説同一方言,事實上,大部份的港、澳 市民都是從廣州或其附近地區遷徙過去的。近年來,廣州 市民無論在時裝、髮 型 、工餘消遣如流行歌曲、卡拉O K 等都跟香港潮流。很多廣州市民都選擇收看香港的電視節 目包括新聞廣播。可以説,廣州對外的開放是全方位的。同時間,香 港 、澳門和台灣亦處於大變動的時代。香港 已經和澳門將會於 1999年回歸中國,成為高度自治的特別 行政區,實 行 “一國兩制” 。自從八十年代中英、中葡聯 合聲明簽署以來,港英和澳葡當局都先後採取相應措施, 增加立法及市政議會的直選及間選議席,並推廣宣傳,呼 顳 市 民 在選舉中投票。兩地的政治團體或政黨,如雨後 春 筍 ,紛紛成立;很多港澳市民亦在選舉中投下神聖的一 票 ,支持他們所擁護的政黨或候選人。台灣的民主步伐,自從蔣經國時代的結束,更是發展迅 速;無論是壓力團體或政黨都頗有基礎,有廣泛的草根階 層 支 持 。民間議政之風亦頗盛,批評和監督政府的施政和 政 策 。每一次的地方選舉或立法院選舉都掀起一陣熱潮, 民間組織及很多台灣人民都積極投入參與。
  • 毫無疑問,港 、澳 、台的選舉制度都是沿用或借鑑西方 民主國家那一套;三個地區的人民對選舉及民主政治的了 解,都深受西方民主思想的影響。廣州市民所參與的選舉 及政治制度,雖然有別於港、澳 、台,但是由於毗鄰港澳 ,與兩地交往接觸頻繁,並受兩地傳媒報導的影響,在一 定程度上受到西方民主思潮的衝擊。另方面,穗 、港 、 澳 、台都是華人或以華人為主的社會,深受傳統中國文化 的 影 響 。尤其是這四個地區的大學生,由於年紀輕和正在 學習期間,思想一般較當地居民開放,更比較容易接受新 的思想和觀點。年青人的政治社會化(political socialization) 經 歷 ,由於時代與環境的不同,與他們長輩所經歷的大相 逕庭;很自然地,年青人形成一種別具特色、與長輩不一 樣的政治文化。穗 、港 、澳 、台這四個地區的大學生政治 次文化有甚麼明顯分別呢?在中西文化相互的衝擊下,四 個地區大學生的政治次文化,與傳統的中國政治文化和西 方的民主思想有甚麼分別呢?他們具有西方民主政治文化 的心理素質嗎?這篇文章主要是探討上述及有關的問題。 文章以分析廣州地區大學生的政治次文化為主軸,橫向比 較 穗 、港 、澳 、台大學生的政治次文化。問卷調查樣本在研究方法方面,我們採用問卷調查方式,主要採用封 閉式的問卷,部分亦有採用開放式問答。在廣州,我們於 1995年 5月分別在中山大學、華南師範大學、暨南大學和 華南理工大學進行問卷調査,我們發出 1200份問卷,共收 回 9 4 2份有效問卷,回收率 78.5%;計中山大學 2 0 5份 ,華 南師範 2 4 6份 ,暨大 2 5 8份和華南理工 2 3 3份 。在香港和 澳門,調查工作於 1994年 10月 進 行 。由於工作的方便,我 們選擇了香港浸會大學;我們發出 4 0 0份問卷,成功收回 有效問卷 3 1 4份 ,回收率達 7 8 . 5 % 。在澳門,我們沒有選 擇 ,澳門大學是澳門唯一大學。我們發出 5 0 0份問卷,成
  • 功收回有效問卷 3 4 7份 ,回收率 6 9 . 4 % 。在台灣,我們選 擇了最具代表性的台灣大學,調查工作於 1 9 9 5年 3 月進 行 。我們發出 5 0 0份問卷,收回有效問卷 3 5 4份 ,回收率 70.8% 。必須指出,由於受到研究經費及其他種種客觀環境的限 制 ,我們所選擇的學校樣本未夠全面,代表性亦嫌不足。 在問卷派發方面,由於種種原因,我們不能隨機抽樣,唯 有 用 “滾雪球”方式,在當地大學生中聘用誠實可靠的,由 他們向同系同學或其他系同學派發。所以收回有效問卷所 屬的學系比例有不同程度的傾斜,如 表 1所 示 ,廣州地區 大學的被訪者有四成是工程或自然枓學系學生,來自社會 科學或工商管理的只有 2 4 . 9 %,其 餘 33.1% 分別來自外 語 、文 學 、新聞學 系 。上述所屬學系的分佈情況,部分原 因是由於國內大學較注重工程或自然科學本科生的培訓, 相對忽略社會科學及其他學系的發展,所以就讀工程或自 然科學的本科生一般比較其他學系偏多;另外的原因可能 是由於我們採用“滾雪球”的方式派發問卷,很容易做成 向某學系的學生傾斜,這個情況更明顯的發生在港澳大學 生的樣本上。超過五成的香港浸會大學和澳門大學被訪者 屬社會科學系學生(事實上,兩校社會科學系的學生所佔比 例不足三成),主要原因是筆者所敎的學生以社會科學本科 生 為 主 ,負責派問卷的學生亦多屬該學系的學生;另方 面 ,港澳兩大學的工程(浸會沒有工程系)和自然科學本科 生所佔比例不足一成,和我們的樣本比例差不多。相對來 説 ,台灣大學樣本所屬學系的分佈比較平均。在所屬級別方面,樣本分佈亦有所傾斜。在廣州地區四 間大學的樣本,六成以上的被訪者來自三、四年級;港 、 澳 、台的樣本則有六、七成的學生來自一、二 年 級 。在性 別方面,廣州地區的樣本男生所佔比例較高,約三分二,這 正確反映一般國內大學男女生所佔比例。港 、澳 、台樣本 男女生比例比較平均,女生的比例稍高。在年齡方面,各 地區的樣本分別不大;超過六成的被訪者年齡在 20歲或以
  • 上 。值得注意的是,我們的被訪者大多數來自核心小家庭; 超過六成只有或少於三個兄弟姊妹(包括自己在內),尤其是 在廣州的被訪者,其 中 1 8 . 9 %屬獨生子女。另方面,國內 大學一般是全國性招生,學生來自全國各地。這情況亦顯 示在我們的樣本上:77.4% 的廣州被訪者在廣州居住不滿 1 0年 ,只 有 11.7% 在廣州土生土長。相對來説,絕大部分 的港澳大學被訪者是土生土長或在港澳地區居住超過 10 年 以 上 。台灣的樣本沒有這方面的數據,但是在台大的調 査只向台灣本地學生派發問卷,所以估計在台灣土生土長 的被訪者超越九成。從學術研究的角度 來 敦 由於這次調查樣本的代表性有 疑問 ,所以這次調查結果,充其量可作為穗、港 、澳 、台 大學生的個案研究,或是有關地區大學生政治次文化的初 步研究(pilot study),以供日後更為全面,更具代表性的研 究參考之用。當然,作為一個開創性的研究,這篇論文是 有其本身的價值。表 1 問卷調查樣本(百分比)
  • *香港浸會大學實行大學三年制 課 提 所以沒有四年級生。 * *估 計數 字 。大爭生的政治醒党和對政府事務關心的程度我們期望受過高等敎育的大學生)應該有相當高的政治 醒覺(political awareness),我們的調査結果證實我們的看 法 。表 2 顯 示 ,74.7% 廣州地區大學的被訪者,認為政府 所做的工作對他們日常生活有關係或很大關係同樣,超 過七成的港、澳 、台大學生被訪者認識到政府的工作與他 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在同一問題上,認為政府事務對他 們日常生活有很大關係或有關係的美國人、英國人和德國 人分別為 85% 、73%及 7 0 % 。[1]可以説,穗 、港 、澳 、 台大學生的政治醒覺是相當高的,並不比一般西方民主國 家的公民為低。
  • 表 2 大學生的政治醒覺(百分比)公民認為政府所做的事是否與他們的生活有關,可直 接衡量公共事務在公民心中的重要性。[2] 我們的調査結 果顯示,穗 、港 、澳 、台四個地區的大學生都相當關心公 共 事 務 。如表 3所示,7 6 . 8 %的廣州被訪者表示“每天”或 “經常”閲讀報紙、看電視或聽電台的新聞報導,相比,有 六成港台和七成的澳門被訪者每天或經常留心傳媒的新聞 報 導 。可見,穗 、港 、澳 、台大學生,尤其是廣州地區大 學 生 ,並不是只顧讀書,不理天下大事的書呆子。表 3 大學生對新聞報導關心的程度(百分比)不過,我們的被訪者一般並不熱衷於與別人討論政府事 務 。如表 4所示,只有 17.6%的廣州地區大學生被訪者“經 常”與家人或朋友討論有關政府事務;4 1 . 8 %則 只 有 “間
  • 中”與別人討論時事;其他約四成的廣州被訪者則“很少” 或 “從不”與別人討論政府事務。相比,港澳大學生更少 與家人或朋友討論政府事務,只有或少於百分之五的港澳 被 訪 者 “經常”與別人討論時事;事實上,約六成的港澳 被 訪 者 “很少”或 “從不”與別人議論時事。台灣大學生 對議論時事比較港澳學生熱心些,跟廣州地區大學生的熱 心程度差不多。表 4 大學生與人或朋友討論政府事務的頻率(百分比)總的來説,穗 、港 、澳 、台四個地區的大學生都是頗關 心公共事務的,但是對於應否積極議論時事,尤其是牽涉 到頗為敏感的政府事務,很多大學生都有所保留。不過, 我們不應責怪大學生過於被動和不積極參與議論時事。事 實 上 ,盡量避免涉及參與政治討論的現象,普遍存在於不 同地方的華人社會中,是深受中國傳統政治文化的影響。 如 在 1987年進行的一次全國抽樣調查中,50.7% 的被訪者 同 意 “不要隨便議論政治問題,小心有人整你”;62.4% 的 被訪者表示“對討論政治問題我很謹慎”;63.7% 的被訪者 則 認 為 “對政治上的事還是少介入為好” 。[3] 上述調査 結果反映出一般中國公民的政治信任感不高,對討論或參 與政治抱有戒心。在港澳市民中進行類似問卷調査,亦顯 示出只有不足一成的被訪者經常與家人或朋友議論公共或 政 府 事 務 。[4]換言之,傳統中國文化對參與政治議論有 所保留的態度,仍然深植於不同地區的華人社會中,包括
  • 正在接受高等敎育的華人大學生中。大學生的民主意識甚麼是民主?民主的內涵是甚麼?西方民主思想經過 幾百年的實踐和演變,發展成為包括社會主義民主在內的 各種各具特色的政制模式。新中國自建國以來,亦強調集 中指導下的民主或“民主集中制” 。在社會主義中國長大 的大學生,他們對民主的認識有多深呢?尤其自八十年代 開放改革以來,中國高等學府不斷受到西方民主思潮或 “資本主義自由化”的衝擊,大學生對西方的民主思想有多 少了解呢?在 港 、澳 、台地區長大的大學生,他們之中大 部分已親身參與或接觸西方民主政制的運作,對西方民主 思想的內涵認識多深呢?與國內大學生對民主的認識分別 在 那 裡 ?我們對被訪者提下列一個問題:你認為怎樣一個政府 才是一個民主的政府呢?在派發給廣州地區大學生的問卷 上 ,在這個問題下面我們列出 1 3項 “民主”理念或內涵, 並注明被訪者可選擇多項。表5將 13項民主理念按被廣州 地區大學生注重的程度列出來。高據首位的是一個“廉潔 公正”的政府,共有 8 7 . 5 %的被訪者選擇這項;居 二 、三 、 四順序是一個“按法律辦事” 、 “決策透明度高”和 “行 政效率髙”的政府,分別有 7 8 . 8 %、71.6% 和 7 1.5% 的被 訪者選擇上述三項理念。值得注意的是,廣州大學生所首 選的四項民主理念,都是與政府的實際運作或辦事作風有 密切關係,在很大程度反映出國內大學生對目前政府官僚 的貪污腐敗,法律規章的不完善,政府決策的黑箱作氧和 政府官員辦事缺乏效率表示強烈的不滿。中國大學生渴望 一個廉潔公正、按法律辦事、決策透明度高和行政效率高 的政府的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被廣州大學生選擇的第五項最重要民主理念是一個 “聽取民意、照顧市民利益”的政府;62.2% 的被訪者選擇
  • 這 項 。在中國傳統政治文化中,老百姓一般依靠和期望政 府照顧他們的利益,這種傳統似乎仍深植於中國大學生及 普遍中國公民心中。[5]不過,若仔細分析,“聽取民意、 照顧市民利益”這個提法有兩個含義,一 個 是 “聽取民意”,另 一 個 是 “照顧市民利益”,而大多數選擇這項的被訪 者可能基於對第一個含義的認同,即贊同民主政府應廣泛 聽 取 民 意 。事實上,只有 33.5% 的廣州被訪者認為一個民 主 政 府 應 該 “待民如子女” 。換言之,中國傳統文化“父 母官”角色 ,已不再被大多數的中國大學生認同。在廣州大學生心中,第六項和第七項最重要的民主理念 分別是一個由人民選出來的政府和一個給與人民充分言論 自由的政府;分別有 59.8% 和 59.6% 的廣州被訪者選擇上 述兩項在西方被普遍認為是民主政制不可缺的要素。有約 六成的廣州大學生認識到民主選舉程序和言論自由的重要 性 ,已經反映出國內大學生對西方民主思想有一定深度的 認 識 。但是相對來説,中國大學生還是比較重視政府實際 施政的作風和效率,沒有將一個民主政府應如何產生的合 法程序放在最重要的地位。表 5 大學生的民主意識(百分比)
  • * 在給與廣州地區大學生填寫的問卷上,這條題目注明 “可選多項”;港 、澳 、台地區大學生所填寫的問卷則注明 “可選三項” 。但 是 ,前者一共有 1 3項選擇,而後者只有 7 項 選 擇 :廉潔公正、按法律辦事、行政效率高、聽取民 意及照顧市民利益、政府由人民選出來、人民有言論自由 和按三權分立原則組成。* * 括號內的數字表示該項目的優先次序排列。這種對民主程序未給與應有的重視 現 象 在下列的調查 結果中更加明顯。只有 3 5 . 2 %的廣州被訪者選擇“少數服 從多數”,8 . 6 %選 擇 “按三權分立原則組成”,和 7.7% 選 擇 “多黨政治”為民主政制的要素;尤其是後兩項民主理 念 ,在社會主義中國的政治思想敎育下,被長期視為資本 主義制度下維護統治階級利益的手段。事實上,西方的民 主政制,一般是按少數服從多數、三權分立與制衡及多黨 政治的原則組成及運作的。令人驚訝的是,只有 2 7 . 8 %和 10.7% 的廣州被訪者分別 選 擇 “集中指導下的民主”及行政主導為民主要素。在社 會主義中國長大的大學生,對 “民主集中制”應該是耳熱 能詳,心領 神 會 。而只有不足三成的被訪者認為“集中指 導下的民主”是民主政治的要素,這不能不説是政治思想 敎育的失誤;更可以看出西方的民主思想浪潮,一方面衝 擊著中國傳統的政治文化,另一方面亦威脅著社會主義中 國的政治價值觀。在派發給港、澳 、台大學生的問卷上有關大學生民主 意識的問題只列有七項民主政府的要素,所以未能較全面 的比較廣州地區大學生的民主觀與港、澳 、台地區大學生
  • 的民主觀。而且,港 、澳 、台的被訪者,在該條問題所臚 列的七項民主要素,只能選擇三項;相比,廣州地區大學生 則可選擇多項。所以如用百分比的數值比較廣州和其他三 個地區的民主觀,意 義 不 大 。不過,我們仍可以按各項民 主理念被不同的地區大學生注重的程度排列,作一有意義 的 比 較 。如表 5 所示,澳門大學和台灣大學的被訪者都認為“聽 取 民 意 、照顧市民利益”和 “廉潔公正”是民主政治首要 及次要的元素。反映出澳門和台灣大學生對當地政府的貪 污 腐 敗 、妄顧民意表示強烈不滿,而渴望有一個廉潔公正 和廣泛聽取民意的民主政府。因此,澳門和台灣大學生, 跟廣州地區的大學生頗相似,比較強調一個政府的工作作 風和運作,而相對忽視了民選政府和民主程序的重要性。 相比之下,香港浸會大學的被訪者,將一個政府是否由人 民選出來和是否讓人民擁有充分的言論自由,作為衡量一 個政府是否民主的最重要指標; “聽 取 民 意 、照顧市民利 益”和 “廉潔公正”則被分別排在第三和第五的較次要的 位 置 。這一方面反映出香港大學生對以廉潔著稱的香港政 府表示滿意;另方面亦反映出香港人經過長期在較為完善 的英國法律統治下,對民主程序,尤其是民選政府產生的 合法程序,給與應有的重視。熟識民主政治運作的都知道^民主與一個政府的施政表 現沒有必然的關係。一個由人民選出來的政府未必一定有 出色的政績或很高的行政效率。民主可貴之處在人民有權 選 擇 、監督政府,包括把表現差勁或效率低的政府唾棄, 另選一個賢能的政府。民主意識不高的公民,很容易過於 偏重政府的表現,而忽略了產生民主政府及民主決策的程 序 。所 以 ,公民對民主與政府表現的相互關係的理解,在 很大程度上反映其對民主政治的信心。表 6 顯 示 ,55.2% 接受訪問的廣州地區大學生不同意或十分不同意“政府是 不是民主不要緊,只要能夠改善市民生活素質就是好政府” 這個説法;只有 35.2% 的廣州被訪者同意或十分同意上述
  • 説 法 。同樣,分別有 59.3% 、55.6% 和 7 0 . 8 %的 港 、澳 、 台被訪者表示不同意或十分不同意上述説法。可 見 在不 同地區長大的華人大學生,尤其是台灣大學生,大部分都 認識到民主的可貴,這是令人鼓舞的。不過,值得注意的 是,仍有三分之一的華人大學生深受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 ,只期望一個萬能政府去照顧、改善人民的生活,而忽略 了民主程序的重要性。在中國傳統社會,老百姓在長期專制政治的統治下,被 逼對權威屈服,形 成 一 種 “順民”心 態 ,很少對政府的施 政表示反對意見。在社會主義孕育長大的中國大學生和在 資本主義制度下長大的港、澳 、台大學生對權威的態度又 是 怎 樣 呢 ?他們認可一個權威或威權政商 authoritarian government)嗎 ?表 6 顯示 ,53.6% 接受訪問的廣州大學生 不同意或十分不同意“政府所做的事都是為我們好,所以 我們應該服從政府”這個説法;只 有 25.6% 的廣州被訪者 同意或十分同意上述説法。相比之下,港 、澳 、台被訪者 表 示 不 同 意 或 十 分 不 同 意 向 權 威 屈 他 們 對 傳 統 的 “順 民”心態不屑一顧。從這個角度來看,港 、澳 、台大學生 的民主意識,明顯比國內大學生的民主意識要高些。表 6 對政府所扮演角色的看法(百分比)
  • 不 過 ,由於長期在權威政府統治下的社會生活和成長, 港 、澳 、台大學生的西方民主思想到底根基淺薄。當被問 及是否同意“在某種情況下,獨裁政府可能比民主政府更 適合”,分別有 4 5 . 2 % 、39.5% 和 60.3% 的 浸 大 、澳門和 台大被訪者表示同意或十分同意這個説法; 分別只有 2 6 . 8 %、2 8 . 3 %和 31.7% 的 浸 大 、澳大和台大被訪者反對 上述説法(見表 6)。相對來説,只有 37.1% 的廣州地區大學 被訪者同意或十分同意上述説法;事實上,39.8% 的廣州 被訪者反對上述説法。換言之,港 、澳 、台大學生,尤其 是後者,在某種情況下,比較國內大學生更容易接受獨裁 或威權政府。從這個角度來看,國內大學生的民主意識要 比 港 、澳 、台大學生高些。同意在某種情況下,獨裁政府比民主政府更合適的被訪
  • 者 ,大多認為一個獨裁政府,相比一個民主政府,對控制 社會騷亂或緊急事故更有辦法或更有效。持相反意見的被 訪者則認識到一個獨裁政府,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將 他們自己的利益置於人民的利益之前;因此,無論在任何 情況下,一個獨裁政府都是不可取的。如中山大學一個被 訪 者 説 :“從人類歷史來看,獨裁會導致國家走上危險的 邊 緣 ,無限的權力膨脹後是深淵;沒有任何人在任何時候 都是明智的,權力需要制約。”另一方面,當被問及是否同意“在某種情況下,軍隊可 以介入政治和組織軍人政府”,3 9 . 6 %的廣州被訪者表示 同意或十分同意這個説法;3 6 . 5 %則持相反意見(見表 6)。 相比之下,高達 7 0 % 的台大被訪者不同意或十分不同意上 述説法;只 有 1 8 . 1 %的台大被訪者贊同上述説法。大多數 台灣大學生認為軍隊應該絕對中立,不應該以任何理由介 入 政 治 。一個就讀台大政治系的學生説:“軍隊的職責是 抵禦外侮,保國衛民,不是從事政治工作的。即使國家社 會有緊急危機,軍隊也僅止於維護秩序,不能軍政合一。” 很多台大學生認為軍人干政很容易變成獨裁政府。如一個 就讀台大社會學系的同學指出:“在非常時期,若軍隊介 入政治,在承平之後,是不易令其交出政權的。”相對來説,國內大學生對軍人干政的抗拒性較輕。很多 認同毛澤東的名言:“槍桿子出政權。”認為軍隊是國家 支柱 ,軍隊就是政治的一部分,不可能分家。一個就讀中 山大學政治系的學生説:“軍隊是統治階級統治國家的工 具及力量,若軍隊中的領導人具有治理國家的能力,當然 可以組織軍人政府。”部分國內大學生認為當國家處於混 亂情況,軍人干政可穩定局勢,如 粉 碎 “四人幫” 。另一 方面,亦有很多國內大學生認識到軍人干政很容易造成獨 裁或暴力統治。但是,總的來説,相對台灣大學生,國內 大學生比較容易接受軍隊介入政治和組織軍人政府,尤其 當國家處於混亂或戰爭時期。可能的解釋是:國內的政治 敎育強調、宣揚軍隊為人民服務,並肯定軍人的正面、無
  • 私形象,樹立如雷鋒等軍人階模,深入民心;所以國內大學 生對軍隊干政容易導致獨裁或國家分裂的警惕性不高。相 比 ,台灣政府缺乏或在這方面的政治敎育不足。而且,國 民黨政府戰後接管台灣初期,軍人政府曾殘暴的壓制台灣 人民,造成極壞的影響,至今很多台灣人仍然耿耿於1氧難 怪很多台灣大學生對軍人政府有很強的抗拒性。從這個角 度來看,台灣大學生的民主意識比國內大學生的要高。(在 派發給港澳大學生的問卷上沒有這項問題,所以無從比 較 。)從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到,對 於 穗 、港 、澳 、台大學生的 民主意識的比較,實在不容易説得清楚。四個地區大學生 的民主意識,除了受到傳統的政治文化和西方民主思想的 影響外,更受到當地政治氛圍所影響。任何過於簡單的結 論 ,都容易以偏概全。總的來説,香港大學生的民主觀最 接近西方國家的民主觀但仍然可看到傳統權威政治文化 的影響,有相當比例的香港大學生傾向在某種情況下接受 獨裁的統治。澳門和台灣大學生的民主觀比較上最受到傳 統文化的影響,他們傾向將一個民主政府等同於一個萬 能 、廉潔公正的政府;但另方面,台灣大學生卻非常警覺 軍人干政可能導致獨裁統治。廣州地區大學生的民主觀最 受中國的政治氛圍所影響,傳統文化或西方思想的影響相 對較少;他們針對目前政治腐敗、法律不健全、行政決策 黑箱運作和行政效率低的現象,盼望能夠有一個廉潔公 正 、按 法 律 辦 事 、決策透明度高和行政效率高的民主政 府 。大學生的政治參與取向民主觀或民主意識是公民對民主內涵、程序的認知。 公民的民主意識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他們的政治參與意慾: 如注重民主程序的公民較注重民主結果的公民更傾向參與 政治 活 動 。但是,更直接影響到公民實際的政治行為是他
  • 們對政治參與的態度取向。公民覺得選舉有意義嗎?他們 會否在選舉中投票?他們有沒有信心去影響或反對政府的 決 策 ?他們會採取甚麼政治行動?在這一節裡,我們比較 穗 、港 、澳 、台大學生的政治參與取向。中國有地方人大代表的直接選舉,港 、澳 、台亦有立法 議 會 、市政議會或地方官員的選舉。表 7 顯 示 ,4 7 . 7 %接 受訪問的廣州地區大學生覺得中國的選舉有意義或很大意 義;但亦有 38.1 % 的被訪者覺得中國的選舉意義不大或毫 無 意 義 。相對來説,分別有 77.1% 、5 4 . 4 %和 75.8% 的香 港 、澳門和台灣被訪者認為當地的選舉有意義或有很大意 義 。肯定選舉的正面作用的被訪者一般認為選舉結果在很 大程度上代表了人民的心聲,並認為選舉是民主政制不可 缺的程序。另一方面,很多國內大學生對中國的選舉制度 極度不滿,覺得選舉徒具形式,沒有實際意義。他們普遍 覺得有關候選人的資料不足,無法了解候選人對政府政策 或某一人大議案的立場;而且候選人名單由上層領導指定 ,缺乏真正民主的程序。華南理工大學一位被訪者指出: “目前中國的選舉分等額和差額,等額選舉徒具形式,毫 無 意 義 ;差額選舉還有點意義,但差額不大。”部分國內 大學生覺得人大只是“橡皮圖章” ,選舉只是浪費人力、 物 力 。表 7 對地區選舉制度的看法(百分比)
  •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有接近四成的廣州大學生被 訪者覺得國內的選舉沒有甚麼意義,仍然有 76.4% 的被訪 者同意或十分同意一個“好市民有義務在選舉中投票”;這 個比例跟港、澳 、台大學生相差不遠(見表8)。同樣值得注 意的是,有高達 8 1 . 2 %的國內被訪者同意或十分同意“向 政府表達對公共事務的意見是市民的責任”;這個比例亦跟 港 、澳 、台大學生差不多。換言之,雖然部分國內大學生 對中國的選舉制度表示不滿,大部分的國內大學生還是肯 定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和對政府監督的責任。如果國內的 選舉制度能夠改革開放,相信會大大提高中國大學生的政 治 參與意慾。表 8 對政治參與權利的取向(百分比)
  • 另一個重要的政治參與取向指懷是公民對自己能否影 響政府決策的信心,或阿爾蒙德和弗巴所説的“公民能力” (civic competence)。[6]表 9 顯 不 ,只有 8% 接受訪問的廣 州地區大學生覺得自己有或肯定有能力去影響政府的決策 6 . 9 %覺得間中有;6 0 . 2 %覺得只有很少或完全沒有能力去 影響政府;2 4 . 9 % 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能力或無意見。相 比 ,分 別 有 15.3% 、9 . 8 %和 1 5 . 5 %的 港 、澳 、台被訪者 覺得自己有能力影響政府政策。如果我們將“間中有”計 算在內,覺得有能力影響政府決策的穗、港 、澳 、台大學 生被訪者,順序是 1 4 . 9 %、3 4 . 1 % 、1 6 . 4 %和 29.3% 。換 言之,國內大學生的“公民能力”跟澳門大學生差不多,但 是遜色於香港和台灣兩地區的大學生。一般國內大學生覺 得自己個人力量太小,又缺乏向政府表達意見的渠道,感 覺很無奈。中山大學工商管理系一位學生表示自己完全沒 有能力影響政府因為“一 無 錢 、二 無 權 、三無關係” 。另 一位就讀華南師範大學外語系的學生説:“大學生在許多 政府官員的眼中不過是無知青年,怕的只是學生鬧事。” 大學生對自己能否影響政府決策的信心,在一定程度上 反映了四個地區的政府的開放程度,尤其是決策透明度。 不過,必須指出的是,在 港 、澳 、台地區,分別有 64.3% 、 74.4%和 68%的被訪者覺得自己只有很少或完全沒有能力 去影響政府的決策;上述的比例比國內大學生還要略高,這 是值得我們深思的。另方面,可能由於國內大學生覺得所 問問題比較敏感,有高達 24.9% 的被訪者沒有表態。可以 説 ,缺乏或公民能力偏低,在生活在不同地區的華人大學 生中普遍存在;相對生活在西方民主國家的公民來説,華 人大學生的公民能力是明顯偏低的。[7]或 許 ,中國傳統 “老百姓”或 “蟻民”的自卑心態,或 “生不入官門”的傳 統心態,在不同程度上影響著華人大學生的公民能力。
  • 表 9 對影響政府決策的能力(百分比)表 1 0顯 示 ,只 有 23.8% 接受訪問的廣州地區大學生表 示 ,如果某一個政府政策嚴重損害到他們的利益,他們一 定會或多數會採取行動去提出反對;相 比 之 下 ,分別有 3 2 % 、3 2 % 和 29.6% 的 港 、澳 、台大學生被訪者表示,在 相同情況下,他們一定會或多數會採取行動。更多的是觀 望者 ,即 表 示 “或者會”採取行 動 。如 果 將 “或者會”計 算在內,可能會採取某種行動去反對政府錯誤政策的穗、 港 、澳 、台被訪者分別佔 52.2% 、7 8 . 6 % 、76.7% 和 74.2%;港 、澳 、台大學生較國內大學生明顯傾向採取實際 行動去抗議政府錯誤政策。國內的大學生,傾向採取行動 者認為維護個人利益,天經 地 義 。如就讀中山大學文學系 的一位學生説:“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是無可厚非的。從 大局上講,這項政策可能正確,但我一樣會去反對,這會 提醒政府在作出政策時要更為慎重。”持觀望態度者覺得 中國目前還未有適當的途徑去反映意見,而 且 ,在 目前中 國官僚制度下,反對政府政策往往會有不良結果,反而帶 來更大的損害。持放棄態度者更覺得投訴無門,個人的力 量 微 不 足 道 。
  • 表 1 0 對政府錯誤政策的反應(百分比)我們再問可能會採取行動去反對政府政策的被訪者:你 會採取甚麼行動呢?表 11顯示,不論是 穗 、港 、澳 、台大 學生,最普遍反映對政府政策不滿的渠道是寫信或致電去 報 紙 、電台等傳媒;順序分別有 55% 、4 0 . 4 % 、38.6% 和 4 8 % 的 穗 、港 、澳 、台被訪者會向傳媒反映。其次,有 42.6%接受訪問的國內大學生會找有關組織、團i t如黨組 織 、共 青 圑 、學 生 會 、學聯等)幫忙;同樣 ,有 43.6% 的台 大被訪者亦會找有關組織或團體幫忙。相比之下,只有約 一成的港澳大學生會請求當地有關組織或團體幫忙。這反 映出國內和台灣的社團或政治團體組織,相對港澳兩地類 似的組織或團體,是遠較成熟及較有群眾基礎。再其次, 國內的大學生會(37.1%的訪問者)向有關政府部門投訴;相 比 ,亦 有 31.5% 的浸會大學被訪者會向政府部門投訴;但 只有 2 5 . 9 %的澳大和 1 9 . 8 %的台大被訪者會這樣做。上述 的數據反映出,相當一部分的國內大學生對政府部門投以 信任的一票;澳門和台灣的大學生則似乎不大信任他們的 政 府 。值得注意的是,很少國內學生會找人大代表幫忙;同 樣 ,亦很少 港 、澳 、台大學生會找他們的民選議員幫忙。 這反映出四個地區的選舉制度還是比較新或未能深入民 心 。最後 ,我們的資料顯示,只有極小比例的國內大學生 和澳門大學生會採取比較極端的手段,如 請 願 、遊 行 、示 威 、靜坐等集體抗議行動;但 亦 有 1 5 . 9 %的浸大和 20.1的
  • 台大被訪者表示可能採取上述較偏激的行動。總的來説, 四個地區的華人大學生,絕大部分傾向採取比較溫和、正 常的途徑去表達他們對政府政策的不滿,極少會採取偏激 行 動 。這或許反映出中國文化的優良傳統,如愛好和諧和 中庸之道,仍然深深的影響著當代的大學生。表 1 1 對政府錯誤政策可能採取的行動(百分比)结語在這篇論文,我們從二個不同的維度(dimensions) : (1)政 治醒覺和對政府事務的關心,(2)民主意識,和(3)政治參 與取向,橫向比較穗、港 、澳 、台四個不同地區華人大學 生的政治次文化。不同地區的華人大學生,在不同程度上 受到傳統的政治文化、西方的民主思想和當地的政治氛圍 的影響;他們的政治次文化同中有異,異中有同,不容易 簡單的概括。總的來説,香港地區的大學生最受西方民主 思想的影響,他們對民主內涵的理解和對民主程序的重視 ,與生活在西方民主國家的公民相似。澳門和台灣大學生 較受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如盼望一個萬能、廉潔公正的 政府去照顧人民的利益;另方面,他們卻唾棄傳統文化對 權威服從的“順民”心 態 。中國大學生的政治文化最複雜 ,最難概括;比 較 港 、澳 、台地區的大學生,國內大學生最
  • 受他們生活所在氛圍所影響 1 這是不難理解的:在敎條主 義 及 “左”傾政策的影響下,長期對傳統舊文化的批評、 打 倒 ,大大削弱傳統文化對國內大學生的影響;同 時 ,由 於客觀環境的限制,國內大學生對西方民主思想的了解比 較 片 面 。一方面,國內大學生有高度的政治醒覺,認識到 他們日常生活離不開政治,並顯示出對公共和政府事務的 關心,另方面,他們特別關心一個政府的辦事作風和行政 效率 ,而相對忽略民主的程序和原則,如民選政府、少數 服從多數、三權分立和制衡等。令人擔心的是,佔相當比 例的國內大學生對軍隊介入政治的警楊不高,沒有認識到 軍人干政的潛在危險。很大意義上,大學生的政治文化是一種“過渡性”的文 化 ,随著大學生的成長,人生經歷的改變而變化,並且随 著當代政治大氣候的改變而變化。我們的資料顯示,穗 、 港 、澳 、台大學生的民主意識,雖然有這樣或那樣的缺陷 及不足,或未達到阿爾蒙德和佛巴所説的“公民文化”(civic culture)的水平,间 但可以説基本上已經了解民主的內涵, 具備參與民主政治的心理素質。(此論文的問卷調査,獲得香港浸會大學撥出科研經費資 助 ,才能順利完成,特 此 鳴 謝 。)註釋[1] 見 Gabriel A. A l m o n d a n d S i d n e y Verba. The Civic Culture, (Princeton, N e w Jersey :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 9 6 3), p.80.[2] 見 Bradley M. Richardson, The Political Culture of Japan,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 9 7 4), p.31.[ 3 ] 見閔琦:《中國政治文化民主政治難產的社會心理因素》, (昆明:雲南人民出版社,1 9 8 9),頁 1 2 2 。[ 4 ] 在 1 9 9 1年的一次對澳門市民的調査中,5 . 4 %的被訪者表示經常 ,22.8%表示間中與家人或朋友討論政府事務。見余振、劉伯龍, 吳德榮:《澳門華人政治文化》,(澳門基金會,1 9 9 3),頁3 0 。同 年在香港進行的一次調查,亦只有5 . 5 %的被訪者經常與朋友親戚 討論政府政策:2 8 . 1 % 被訪者則只偶然為之。見J e r m a i n T.M.
  • Lam and Jane C.Y. Lee, Research Report on the Political Culture of the Voters in Hong Kong Part I I : A Study of the Geographical Constituencies o 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Department of Public and Social Administration, City Polytechnic of Hong Kong, April1992), p.54.[ 5 ] 在 1 9 8 7 年舉行的全國性問卷調查中,被訪者被問: “關於民主, 你更同意那種說法?” 結果最多人選擇集中指導下的民主,其次 是廣泛聽取、徵求人民意見。見閔琦,註 4,頁 1 8 1 。[6] Mj Almond and Verba,同[註 2],頁 17 。[7] 1959年進行的一次跨國問卷調查顯示,7 5 %的美國人和6 2 %的英 國人,相信他們有一定能力影響政府的決策,尤其是錯誤的政策。 見 Almond and Verba,同上註,頁 1 8 5。[ 8 ] 見 Almond and Verba,同上。根據阿爾蒙德和弗巴,公民文化是 多元化的政治文化,融和對政治參與抱不同態度的公民,在相互 容 忍 、公平競爭的原則下共同參與,是達致長久穩定民主政治不 可缺的一種文化心理要素。
  • 香港和澳門行政法的比較研究楊海坤位於中國南部的香港和澳門地理上毗鄰,兩地相距僅四 十海浬左右,但面積一大一小,它們在中國近代史上走過 了 幾 乎 相 同 的 道 路 。香港一帶最早是一些稀疏的漁村, 1 8 4 1年 1 月 2 5 日 英 艦 “硫磺”號艦長科爾秋率隊在香港 島西北角登陸,次日英國遠東艦隊官兵舉行升旗儀式,宣 佈佔領香港;一年後英國迫使清王朝簽訂“南京條約”,自 此一百五十多年來香港一直由英國管治,英國的普通法随 之直接適用和主導香港。澳門在葡萄牙人到達以前,也不 過是只有幾百村民的漁村,16世紀葡萄牙人將澳門發展成 為海港,鴉片戰爭後葡人依仗英 國 人 、美國人的勢力向中 國政府施壓,逼使中國接受了葡萄牙人管治事實。由於葡 萄牙屬歐洲大陸法系國家,澳門又基本上葡萄牙法律管治, 因此澳門法律具有大陸法系法律的特點。從行政法學的研 究角度來看,香港行政法具有普通法系行政法的特點,而 澳門行政法則具大陸法系行政法的特點。一 、香港和澳門行政法概念的差異現行香港法律是英國法律在香港的延伸,其法律部門 分類及對行政法概念的理解都直接受英國學者的影響。英 國著名憲法學家戴雪(Dicey)曾對英國法治原則和憲政精神 的闡發作出過貢獻,他認為英國的“法治”主要有三方面 含 義 :⑴法律對於政府的權威有絕對的優勢,即 “法律至 上”;(2)普通法院據以審判的法律,無論對政府官員還是 普通公民都普遍適用,即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個人 權利並非來自政府的成文法律的賦予,而是來源於由法院 解釋和執行的一般法律。戴雪的思想蘊含了現代的行政法 的寶貴精神,但他犯了失之偏頗的毛病,他片面地否認英
  • 國 有 “行政法”存 在 ,他認為法國才有行政法,即那種公 民與政府之間發生爭議不受普通法院審理而由獨立的行政 法院審理的制度只是在法國存在,而在英國並不存在。戴 雪把法律定義為“由法院實施的規則”,因此他把現代國 家中大量由政府制定的規則忽視了,甚至把它們排除在法 律 之 外 。戴雪在行政法概念上的片面性、保守性對普通法 國家和地區的影響很大,以至使香港學者傳統上對行政法 概念理解很狹窄,在香港也缺少明確的包括行政法在內的 各法律部門分類。最近比較有影響的香港官方向市民作法 律宣傳的小冊子這樣寫道:“民事法主要包括合同法、侵 權 法 、財 產 法 、行 政 法 、家庭法及税法數大類。”[1]香港 一般學者把行政訴訟法(市民與政府之間發生的訴訟)視為 “行政法”,甚 至 還 把 “行政法”納入大民法範疇。最新出 版的香港法律書籍也有似這樣的觀點:“行政法與刑法同 樣屬於公法的範圍,是專門用以解決政府機構行政事宜有 關的法律訴訟,從而監察行政機關。”[2] 以上觀點對大陸 和台灣地區學者來説都是很難接受的。目前中國大陸和台 灣地區學者都把行政法視作同民法、刑法並列的獨立的法 律部門,行政訴訟法則可以看作行政法的組成部份。由於 一般香港學者對行政法概念狹隘的理解,因此妨礙了對行 政法廣泛深入的研究,行政法學研究在香港也沒有形成氣 候 ,沒有成為很受重視的法學學科。澳門的法律理論研究和法學敎育都很薄弱的,傳統上澳 門以葡萄牙的法律學理論為“正統”理 論 ,而葡萄牙的行 政法概念同其他歐洲大陸國家(以法國為代表)的行政法概 念一樣外延比較寬泛:不僅強調行政法是“控權法”(包括 行政法院對政府行為的審查),而 且 是 “管理法”(包括調整 行政機關內部和外部的行政行為不僅包括行政實體法, 而且包括行政程序法;不僅包括外部行政法(政府對社會的 管理)而且包括內部行政法(如行政機關組織法、國家公務 員法)。澳門政府官員艾德瓦爾多 • 坎布雷特著文説:“根 據近年來學術界佔統治地位的看法,作為公法的一個部門
  • 的行政法,它包括行政管理的組織和運行以及在履行行政 義務的行政管理中行政機關同個人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 和 。這裡必須考慮三個基本組成部分,即 “行 政 組 織 、行 政行為和行政機關同個人的關係的規範。”[3] 目前澳門大 學等敎育科研機構的學者在講授行政法概念時都把行政法 分為行政組織法、行政作用法和監督行政法三大組成部份, 與一般大陸法系國家和地區行政法概念並無二致,與中國 大陸學者所持概念也大體相同。筆者在澳門講學,闡發行 政法概念時俱得到澳門學者的認同,即是一例。因此,筆者在對香港和澳門兩地行政法進行比較時,只 能以一種行政法概念作為座標,也就是説從中國行政法概 念出發來比較兩地行政法的異同,實際上對目前香港的行 政法概念作了擴大的理解和詮釋。二 、香港和澳門行政法在加強行政管理功能方面的 特點香港和澳門兩地政治和經濟制度基本相同,都實行以 私有財產制為核心的資本主義經濟制度,在政治體制上都 實行以行政主導為特點的三權分立制度,兩地人口組成、 社會習俗方面也有很多相似之處。在行政法表現形式方面 都有許多成文法律,並且不同程度地都重視判例,因此兩 地行政法有不少共同點。同時,由於香港和澳門兩地在近 代史上分別由英國和葡萄牙兩國政府長期管治,這兩個國 家又有不同的民族歷史、法律傳統和各自的管治方法,因 此又導致香港和澳門在行政法方面的差異和特色。1 9 9 7年香港回歸中國以前,其法律是由英國的普通 法 、衡 平 法 、適用於香港的英國法例、香港自身的法律和 習慣法等組成的。香港現行成文法除了《英皇制誥》 、 《皇室訓令》和樞密院令以及在香港適用的英國議會法例
  • 外 ,在實際生活中發揮主要作用的是由香港立法局制定的 六百多個條例以及與此相配套的一千多個“附 屬 立 法 規 例 、附例和規則等)。另 外 ,政府機關發佈的行政命令 (O R D E R )也發揮有效功能。行政法的概念如果看作調整行 政管理關係和監督行政關係的法律規範總稱的話,那麼香 港的條例及其“附屬立法”大部分屬於行政法,香港政府 對 內 、對外的管理主要依靠這表現形式眾多、層次不同的 行 政 法 。香港行政法在保障和加強行政機關的行政管理功能方 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表現出以下幾個特點:1.以法治思想統領行政法,貫徹依法行政精神英國法律實施於香港,一方面使香港法律帶有濃厚的殖 民統治色彩,但另一方面也把資本主義法治思想帶到了香 港 。誠如前任香港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楊鐵樑所言:“英 國法律制度之行於香港,一如異丼奇花植於外邦,雖逾百 載 ,猶要滋潤於本土;灌之溉之,繁之殖之,而後能成長 也 。> 1 應該説,香港社會管理比較有秩序,比較成功,很 重要一個原因,就是法治思想得到較廣泛傳播,政府主要 依靠法律進行管治,因為根據法治原則:行政長官及公務 人員的權力都來自法律的授予,因此行政長官及公務人員 的行為都應有法律依據,如違背法律就會遇到立法機關或 司法機關的追究。長期以來,通過法院判決、通過報界大 量案例的刊登,使一般市民心中都有了政府必須守法和嚴 格執法的觀念,對政府的監督意識逐步增強。香港地狹人 稠 ,資源缺乏,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開始工業化,六 、七年 代經濟飛速增長,一方面是因為香港有一個自由貿易、低 税 率 、公 平 、開放的市場經濟體系,另一方面是因為港府 採 取 了 所 謂 “積極不干預”政 策 ,這 些 “積極”的政策主 要是指加強社會管理和協調。這些具體政策的特點是具有 穩定性和可行性,不是朝令夕改的,主 要 是 靠 “明 確 、可 靠 、堅定和持久”的法律加以支持。從行政法學者的角度 來看,涉及經濟領域的政府管理以及其他社會領域的政府
  • 管理的法律都屬於行政法,因此行政法在香港實際上受到 了 重 視 。2 .香港行政保障了香港政制中行政主導體制的正常運行政制通常是政府權力的運行機制。香港實行以總督為 權力中心的英國殖民地政治體制:總督是香港政府首長, 擁有指導香港政務的最高權力,行 政 、立法和司法都是在 總督指導下互相制衡。總督權力的法律基礎是《英皇制 誥》和 《皇室訓令》等 英 國 “憲法性文件” 。但是還須看 到 ,香港政府日常的運作和社會管理活動,則是依靠香港 立法局制定的條例和香港行政局制定的行政規則以及由立 法機關授權行政機關、獨立的管理機構制定的“附屬立 法”。布政司署(C H I E F S E C R E T A R I A T )是香港政府的中 央機構,是香港的施政中樞;布政司署的行政首長是布政 司 ,全權指揮和監督各行政部門的工作,而各部門都有自 己的條例和規則。目前十八萬左右公務員組成的政府公務 員隊伍就是按照香港行政法規定進行管理活動的。這就是 維護和加強了香港的行政主導體制,使香港的社會經濟生 活比較穩定。香港的行政主導模式已得到香港特別行政區 基本法的肯定,剔除其殖民地成份並加以積極改革和完善,將 對今後的穩定繁榮作貢獻。中國領導人也反復強調:“香 港十八萬公務員隊伍是一筆寶貴的財富”。他們的一個顯 著優點是熟悉管理業務,熟 悉 有 關 法 律 。歷史和現實證 明 :為保持香港安定繁榮,保持一有權威、高效率並依法 行政的香港政府是至關重要的。3 .香港行政法的民主性有所增強,開始注意政府公共 權力與公民私人權利之間的平衡正如一位香港大律師所説的:“法律其實是人們生活 的 命 脈 。政府不僅源於法律,而且還依靠法律而繼續存 在 。在香港,法律管理著居民穿的衣服、吃 的 食 物 、居住 的大廈的建築和管理、日常用的水電、學校敎育....乃至 香港作為一個工商、金 融 、運輸各業的中心與世界各地貿
  • 易的方法等等,都在法律管轄之下。”[15]從這一角度看,香 港行政法不僅在規範形式上表現出多元性和層次性,體系 比較完整、結構比較嚴謹,而且在規範內容方面有著豐富 性 。香港雖然面積不大,但 “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一 個市民從出生註冊、接受敎育、安排就業、衣食住行、退 休福利直至死亡安葬,都有相應條例或附屬規則來處理, 各行各業都有行政管理條例來規範。然而,政府權力滲透 到社會生活各領域,也引起了人們對可能導致政府權力過 大 、過多干預公民私人生活的擔心,因香港行政在近年來 已開始注意政府公共權力與公民私人權利之間取得平衡的 問 題 。1991年 6月 8 日立法局通過的《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可以認為在這方面的一個突破,該 條 例 將 《公民權利和政 治權利國際公約》中適用於香港的規定納入於香港法律, 並強調該條例只對政府及所有公共主管當局和代表政府或 主管當局行事的任何人有約束力,也就是説,該條例旨在 從保護公民權利出發重點防止行政權力的濫用。近年來香 港報刊上經常出現行政部門在執法過程中與公民利益之間 發生矛盾的案例,例如税收稽査與個人隱私權保護之間矛 盾 ,愛滋病患者的檢査與對患者合法權益保障之間的矛盾 問題等等,引起法律界和市民的熱烈討論,特別是對行政 機關酌情決定權(即自由裁量權)的授予與限制已引起立法 和司法方面的重視,説明香港行政法的民主性正有所增 強 。4 .香港行政法正朝“服務行政”方向發展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在擔任市場和社會的管理者角 色的同時,越來越多地扮演市場和服務者的角色。二次世 界大戰後,在各國、各地區經濟競爭越來越激烈的情況下,各 國 、各地區政府都努力為本國、本地區經濟發展服務,香港 政府也為此不遺餘力,其行政法在為實現社會公共利益目 標 方 面 也 增 添 了 “前瞻性” 、 “服務性”內 容 。近幾年 來,香港公務員制度努力為政府所有部門或多種由政府提 供服務的其他行政單位輸送和配備所需的人才,特別是在
  • 金 融 、貿 易 、運 輸 、敎 育 、衛 生 、科 技 、福利等領域積極 配備職業性公務員,使他們以其特殊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為 公眾服務;另外 ,港府在敎育、科技方面的立法以及投資 都有所增強。以上是香港行政法的特點和優點,但香港行政法並非完 美 ,在殖民地體制下,其民主性不可能真正體現出來,行 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也不少,並為市民和輿論界所批評。澳門與香港相距離雖近,但社會歷史特點有所區別,澳 門被葡萄牙管治四百多年,同時又保留較濃厚的中國社會 傳 統 ,具有偏於保守的特點,自七十年代以來澳門經濟雖 有很大發展,但基礎十分脆弱,不能與香港同日而語,並 且對香港經濟有一定的依賴性,其 政 治 、文 化 、法制發育 程度都與香港有一段距離。不過,澳門行政法也有自己的 特 點 :1.澳門行政法是葡萄牙行政法的延伸,經歷史沿革,形 成澳門豐富的行政法。澳門現行法律是葡萄牙法律的延伸,葡萄牙法律最早淵 源於中世紀羅馬 ----德意志法系,這個法系,為拉丁語系和 日耳曼語系國家所普遍採用。葡萄牙管治澳門以後,在澳 門逐步形成了兩層、雙 軌 、單一語言的立法體制。所謂雙 層立法是指葡萄牙立法機關同澳門立法機關都有權制定澳 門地區適用的法律;雙軌立法是指澳門立法會和總督都有 權制定澳門地區適用的,包括調整行政管理事務在內的立 法;單一語言立法是指澳門以往都用葡萄牙文立法,其中 文譯文必須以葡文為準。目前,1976頒 佈 的 《澳門組織章 程》是澳門現行體制的基礎,其行政法必須與該章程不抵 觸 ,但澳門地區行政法則源遠流長,遠 早 於 《澳門組織章 程》的頒佈,它經過歷史變革,特別是適應社會需要,在 澳門已形成了豐富、門類比較齊全的行政法,諸如 金 融 、 貿 易 、交 通 、建 築 、税 收 、文 化 、敎 育 、娛樂各領域都有 相應的行政管理規章。2 .博彩業是澳門旅遊業的重要組成部份,是澳門的主
  • 要支柱之一,博彩業行政法是澳門行政特色之一博彩業在澳門的發展已有較長的歷史,6 0 年代起葡萄 牙海外部頒佈法令以博彩業作為澳門合法存在的特殊的娛 樂 ,澳門政府訂立《承投賭博娛樂章程》等規章規範博彩 業的發展,一方面公開競投賭博業經營權,政府通過與娛 樂公司簽約,立法批予其專營權,從而維持穩定的税收用 於公共投資;另一方面通過訂立法律條文,由博彩監察管 理委員會對特殊行業加以監管,防止其他私人企業經營賭 博業,遏制違反治安秩序行為的發生。澳門特別行政區基 本法考慮到澳門的這一歷史特點,已明文規定 1999年後澳 門博彩業繼續容許存在,因此在博彩業方面的政府管理及 相關行政法令今後仍將為成澳門行政法的一個特色。3 .澳門注重行政程序立法,特別行政程序法典的制定 具有先行性澳門政府在行政立法和行政決策方面總體上説落後於 香 港 ,其透明度也比較差,立法過程中向社會進行廣泛諮 詢的工作也稍遜一籌,故被澳輿論界批評為“精英立法模 式” 、 “精英決策模式”,例如為對付汽車數目日增帶來 的道路擁擠問題,9 0 年代初澳門政重新制定了《道路法 典》,但該法典一出台就被人們指責為“閉門造車”,因 為該法典被推出前沒有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甚 至 “據説 並未徵詢交通委員會的意見” 。因為條文過於空泛,與澳 門實際脱節,故難以執行。其他行政實體法如《敎育綱要 法》 、《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等立法都遭到過類似的批 評 。但澳門行政立法方面對行政程序法的立法比較 重 視 甚 至比中國大陸、台 灣 、香港都更早推出了統一的行政程序 法 典 ,具有一定的先進性。該法典直接根據《澳門組織章 程》有關規定,並直接參考和借鑒了葡萄牙行政程序法典 內容,故立法速度比較快,已 於 1 9 9 4年 7 月 1 8 日以法令 形式公佈,並 於 1995年 3 月 1 日起生效。該 法 典 把 “行政 程序”定 義 為 “為形成與表示公共當局意思,成為執行該
  • 意思而進行之一連串順序之行為及手續。”該法典調整範 圍廣,其行政程序既包括行政機關內部工作程序,又包括 行政機關對外管理及執法程序。很有特色的是,該法典對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則作了比較全面和明確的概括與規定, 它們分別為:合法性原則、謀求公共利益原則及保護公民 權益原則、平等原則及適度原則、公正原則及公正無私原 則 、行政當局與私人合作原則、參 與 原 則 、作出決定原 則 、非官僚化原則及效率原則、無償原則和訴諸司法機關 原 則 。這十大原則之間雖有些重復與交叉,但比較全面和 細緻,易為執法者和一般民眾理解與掌握。這些成文原則 的概括鮮明體現了大陸法系行政法的特點,在世界上已頒 佈的行政程序法典也屬具有新意的。4 .澳門行政法已注意民生與效率的協調,注意社會公 共利益與公民個人權益的平衡澳門社會正從一個專制落後的殖民式社會形態轉向一 個較為開門的現代化社會,但 一 般 認 為 :香港的民主化程 度要高於澳門,香港市民的論政風氣相對要比澳門熱烈, 一 些學者有關兩地的政治文化方面的調査報吿也表明這一 點 。因而在法律制度方面也有反映,例如行政立法程序, 香港相對比較成熟,立法機關通過公開的辯論和認真的審 議 ,經 過 嚴 格 的 “三讀”程序才使法例生效;在香港律政 署作為法制機構,在行政立法,特別是草擬香港法例方面 已積累比較豐富的經驗。在這方面,澳門過去有一大差距> 但 近十年的澳門立法情況正在發生變化,從行政程序法典確 立的民主與效率相協調的原則來看,澳門行政法以追求民 主與效率相協調為目標逐步改革完善。澳門公務員制度和 相關公務員法就很能説明這個問題。澳門公務員(泛指政府 工作人員)隊伍歷年來膨脹很快,而素質與效率相對比較低, 常常引起澳門市民的不滿和批評,1990年 1月 8 日 《澳門 日報》為此發表社論,尖 銳 指 出 :“澳門公務員的平均工 資比社會上制造業平均工資顯然高得多了。況且,公務員 普遍有住房津貼,有 1 4個月月薪,免費醫療,免交税款,
  • 每日工作僅五、六 個 小 時 。總之,澳門公務員早已被人稱 為 澳 門 ‘打工一族’中 的 ‘天之驕子’,是並不過份的。 然 而 ,這 些 ‘天之驕子’之 中 ,不少人存在著人浮於事、 機構臃腫等弊病”;有的學者毫不客氣地把“缺乏效 率 、缺 乏 訓 練 、低敎育水平、貪 污 、任人為私”等弊病視為澳門 公務員系統的特徵。因此澳門近幾年來在公務員制度立 法方面有所加強,力圖用行政法來解決公務員隊伍的穩定 性 、延 續 性 、專業和透明度等問題。例如已制定了《澳門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章程》 、 《外聘人員章程》 、《領導及 指導人員章程》 、 《職程制度》 、 《反貪污法例》 、 《賄 賂處分制度》等 ,力圖使行政機關處於民主監督之下並提 高其效率,這些法案雖不夠堯善,執行也打折扣,但巳表 明澳門行政法正朝民主與效率相協調、社會公共利益與公 民個人利益相平衡的方向發展。總之,目前澳門行政法的 發展模式,既不是純粹“控制”模式(即只強調提高行政效 率),也不是純粹的“控權”模式(即只強調對行政機關及公 務員的監督),而是兼顧兩者,在兩者之間謀求協調與平衡 ,這符合大多國家和地區行政民主化、科學化發展潮流。 澳門一位政府官員説:“我們不應該只注意那些授予給行 政機關的權力或者為了公共利益而迫使它履行的義務,我們 的注意力應放在分析授予公民的主觀權利或承認個人相對 於行政機關的合法權益上。”[7]就代表了這一進步思潮。三 、香港和澳門行政法在加強監督行政功能方面的特點當代行政法的突出功能是規範行政權力,起切實監督行 政 活 動 、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的作用。無論是普通法系國家, 還是大陸法系國家,都把行政法治的思想作為監督行政的 理論基礎,但其具體內容和表現形式並不相同。經過歷史 的發展與選擇,一般都形成了對行政監督的多元機制,諸 如行政監察、行政復鐵又稱行政上斬;)、司法審査等形式,雖 然 在 各 國 、各地區的名稱、機 構 、地位和方式有所不同,
  • 但相互彌補、相互配合的趨勢是相仿的。香港和澳門行政 法在監督行政方面也各具特色,異 中 有 同 。香港直接接受英國的行政法法治思想,其內容是行政當 局必須遵守法律,行政當局倘不能提出其行為的法律依 據 ,受到利益影響的當事人可訴諸普通法院,由普通法 院下令裁定該行為無效,以至可判令利益受損人得到應 得 賠 償 。傳 統 的 普 通 法 理 論 認 為 :普通法(廣議)適用於 所有的個人和機構,一個國家和地區只能有一種法律、 一種法院,即普通法和普通法院,如果承認某些特殊法律 部門的獨立劃分,或在普通法院外再設行政法院或別的法 院 ,就等於賦予某些個人或團體享有特殊法律規定的特 權 ,就是對法治原則的破壞。這種理論的優點是強調獨 立的立法機關對行政行為的審査,缺點是容易否定其他 形 式 的 監 督 行 政 方 式 。香港一直接受英國的法治原則, 因此歷來強調法院必須獨立於行政機關之外,並奉行司 法獨立原則,香港前任最高法院大法官楊鐵樑在律政署 編 寫 的 《香港法律制度》的一書寫道:“司法部門若要恰 當 地 、不折不扣地執行司法公正的工作,以保障個人免受 行政部門濫用職權的戕害,司法部門必須與行政部門分陴保 持司法獨立。”可以説這正是香港行政訴訟制度的理論基 石 。當然,香港的行政訴訟制度的形成有一個過程,而且產 生得很晚,發展也比較緩慢。在香港,以政府為被吿和處 理政府與市民之間糾紛的訴訟稱之為政府訴訟,但政府當 被吿既有可能是因民事原因而引起,也可能是因政府管理 的行政行為引起。原來香港的普通法院,只受理刑事和民 事案件,不受理個人對政府提起的控吿,這種情況隨著英 國法律制度的變化而變化,直 到 1 9 5 2年香港當局頒佈了 《官方訴訟條例》才 確 認 “任何人士按照總督批准的最高 法院規定之有效程序,可以對政府提起訴訟。”該條例 19 6 4年進行了修訂,共 3 4 條 ,詳細地列舉了政府在侵權 行為中的責任;政府僱員在侵犯專利權、註冊商標和版權
  • 的行為以及其他超越授權範圍的行為中,政府應負的連帶 責 任 。在以政府為被吿的民事訴訟中,一般由香港政府的 律政署出庭應訴,在法庭上律政署代表政府及公共利益。 嚴格地説,政府訴訟並不是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是因政府 的管理行為引起並以政府為被吿的訴訟,由於香港行政訴 訟沒有獨立程序,因此政府訴訟與行政訴訟的區分以往並 不 嚴 格 。但是目前香港律政署官員已引進大陸法系中公私 法區分的概念,認為行政訴訟並不關乎公共機構每一項行 為或不作為。如果一名政府司機駕車疏忽,導致他人受傷 ,適用於政府及政府司機的法律同樣適用私人僱主及其僱 員;至於政府因與市民訂立的協議:合同)而被提起訴訟,也 屬 於 “私法”方面的事情。行政訴訟,在香港被稱為司法 覆 核 ,則 關 係 到 “公法”,其覆核範圍只限於政府和公共 機構才可負責的事宜,尤其是涉及行政機關運用酌情決定 權(即自由裁量權)的事宜,例如只有在入境管理人員不准某 人 入 境 、牌照審裁處拒絕簽發酒牌等涉及公共利益與私人 利益之間的關係時才可提起行政訴訟。在香港,行政法一 般即理解為這種有關行政訴訟制度的法律。在香港,行政訴訟首先必須取得法庭的批准,然後才進 入實質的聆訊階段。司法覆核中運用最廣泛的原則“越 權”原則,它基本上照搬英國行政法這一原則。司法機關 判斷行政機關越權時即構成行政違法。所謂越權,可分為 兩 種 :一種是實體越權,即行政機關的行為和決定本身超 越了法律賦予的權力;另一種是程序越權,指行政政機關 的行為和決定本身沒有越權,但由於沒有依照法律要求和 規定了的程序而構成越權。香港沒有統一的行政程序法典 ,但單行法例中決定了大量行政程序,透過這些法例,以 及通過法庭判決,這些程序的基本原則仍可以體現出來, 主要是普通法系中行政程序的“自然公正原則”(R U L E S O F N A T U R A L J U S T I C E )主要包括以下兩個要求:(1)決 策 者 、作出決定者必須保持中立,避免任何由於金錢或其 他利益上的原因而引起偏袒的懷疑,例如機電工程處處長
  • 就不能兼任機電工程紀律審裁處的主席;(2)行政機關的決 定如果會影響到一個人的利益時,必須給予利益受影響者 陳詞抗辯或解釋的機會,例如公立大學決定給一位敎師因 抄襲他人作品而作出處分前必須讓該敎師為自己行為作出 辯解的機會。違反上述要求,即構成程序違法。對於違法的行政決定,法庭可以判決撤銷,發還作行政 決定者再作考慮,並給予適當的指引。法庭也可禁止作行 政決定者做某些事,但法庭很少會以自己的決定取代行政 當局的決定。近幾年來,行政訴訟案件數量在香港上升得 比較快,故這一制度目前發展得比較快,並且在香港特別 區基本法中這一制度已得到了確認。儘管前已述及,普通法國家有一種傳統的法律理論認 為 :一 個 國 家 、一個地區只能有一種法律、一種法院,即 普通法和普通法院,在普通法院之外不應該另設行政法院 或其他法院,否則就是對“法治”的 破 壞 。香港也深受這 種法治理論的影響。但是實際情況證明,這種單純的司法 單軌制不可能適應複雜的社會發展要求,行政案件不可能 完全依賴普通法院進行審理,因此行政監督與救濟制度的 多元化成為不少普通法國家和地區行政法的發展趨勢,香 港亦不例外。香港現有《行政上訴條例》 、《申訴專員條 例》等 ,許多法例中都設有各行政部門的行政上訴制度, 這類上訴制度近似歐洲大陸的行政法院,可稱為行政裁判 制 度 。譬 如 :根 據 《申訴專員條例》設立的獨立主管當 局 ,就為一般市民提供了行政救濟途徑,即由公職以外的 獨立人士,對因行政決定、行 政 行 為 、建議或不作為所引 起的委屈進行調査並作出報吿。申訴專員可以處理“行政 失當”行為並且糾正行政相對人遭受的不公平待遇。於 1974年設立並於 198 2年起擴大行使原有權限的土地審裁 處也是典型的行政裁判機構,帶有准司法性質,其主要職 能是處理因政府收回土地和因政府或私人徵用土地而發生 的糾紛並確定對受到利益損害的被徵用者的賠償金額。再 如香港房屋事宜上訴委員會自 1 9 9 5年 7 月起改為一個獨
  • 立的機構,它雖然不是正式法庭,但它仿效普通法制度,收 集並統一處理以往的個案作為判例供房屋委員會判斷上訴 案時參考,這個上訴委員會吸收多名律師參加,以期處理 行政案件達到公開、公 平 的 效 果 。香 港 《申訴專員條例》 還 對 “行政失當”作了明確的定義,它是指行政欠效率、 拙劣或不妥當,並在無損此解釋的情況下包括不合理的行 為 、濫用權力(包括酌情決定權)或 權 能 及 不 合 理 、不公 平 、欺 壓 、岐視或不當地偏頗的程序。在香港,監督行政方面的還有遐邇聞名的廉政公署制 度,並已制定許多相關肅貪法例。香港基本法對此也予以 規 定 : “特別行政區設立廉政公署 ' 獨立工作,對行政長 官負責” 。對 此 ,本文限於篇幅不再作介紹。可 見 ,在香港,除了司法覆核制度之外,還有申訴專員 制 度 ,、行政上訴制度、行政監察制度等,互相配合,形 成了多元化、多形式的監督行政制度。當然這些制度並不 完美,人們對這些制度在實際生活中所起作用的評價也不 盡 一 致 ,但這些行政法制度已有相當基礎則是可以肯定 的 。澳門監督行政制度,特別是行政訴訟制度具有大陸法系 行政法的特點。澳門司法體制的一個最顯著特點,也是與 香港司法體制的重要區別,就是它有獨立於普通法院的行 政 法 院 。澳門行政法院成立於 1927年,它有權管理行政、 財 政 、關税和政府賬目審計等事項。其組成為一名來自普 通法院的法官和兩名文官,法官主持法庭的程序。1982年 起,又增加了兩名由總督指定的法律專家。到1990年變為 三名來自普通法院的法官組成。這一變化加強了行政法院 的獨立性。特別是法律規定了法官不可以被撤職並不受任 何指示或命令的約束。在 1991年之前,澳門的司法體系既 不獨立,也 不 完 善 。雖 然 1976年 《澳門組織章程》頒佈以 後 ,三權分立的體制大致在澳門建立起來,澳門的法院也 獨立於總督和立法會,’但它仍直接隸屬於葡萄牙司法體 制 ,仍是葡里斯本高等法院的一個地區法院。1 9 9 0年 ,
  • 《澳門組織章程》在葡萄牙憲法修改基礎上其第 5 1條亦改 為 :“澳門地區擁有本身的司法組織,享有自治和適應澳 門的特點。” 1991年葡萄牙國會通過了《澳門司法組織綱 要法》並在澳門實施,1992年澳門政府又頒佈了《澳門新 司法組織總規章》,對澳門司法組織又作了某些改革。現 在澳門的司法體系為:普通初級法院、刑事初級法院、行 政 法 院 、審計法院、高等法院和檢察院。高等法院是第二 審法院和複審法院,目前廣泛行使終審法院的權力,審理 包括行政法院在內的澳門其他法院裁判的各類上訴案件, 但是對於涉及澳門總督及政務司在行政、税 務 、海關事宜 的行政行為的案件,其管轄權目前仍屬於葡萄牙最高行政 法院,澳門高等法院無權管轄。按 照 《澳門組織章程》第 75條 規 定 :“共和國總統在聽取國務委員及共和國政府的 意見後,有權決定澳門法院何時被授予完全及專屬的審判 權 。”據此精神,在 1990年之後的後過渡期,澳門行政法 院終審權,將不再屬於葡萄牙最高法院行使,而由澳門高 等法院行使。和其他歐洲大陸許多國家一樣,葡萄牙行政 訴訟規則區別於一般民事訴訟規則,因此澳門行政法院也 有一套與民事訴訟規則相區別的訴訟規則,其目的並非保 護行政的特權,而是給行政相對人創造便利的救濟途徑。一般澳門居民都知道,尋求對行政行為造成的冤情的補 救途徑可以到行政法院去提出異議以達到廢除這一行為的 目的,因此 ,提出對某一行政行為的異議並由法院宣佈為 非法是澳門行政訴訟制度的要旨所在。在澳門,尋求行政 行為無效性的司法起訴只有符合下列先決條件時才能受 理 :(1)有資格審理行政案件的法院是澳門行政法院、澳 門高等法院或葡萄牙最高行政法降(2)可以被起訴的行為 必須是行政機關外部的確定的實施中的行政行為(《澳門司 法組織綱要法》第 1 3條排除了政治行為、立法行為等可 以 提 起 行 政 訴 訟 (3)有資格進行司法起訴的人必須是在 案件中有直接的涉及自身合法利益的人或在公共利益方面 有權進行起訴的檢察官機構;(4)只能在法定時間內受理,
  • 《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第 1 6條 第 2 款表明,對澳門總督 及官員們的行為的受理期限一般為 2 個月 ,並從政府宣佈 通知之日起計算。另外,《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規定了 行政法院的管轄範圍:(1)為獲得權利與合法利益的認可 而提起的訴訟;(2)當事人不能遵守行政合同的訴訟;(3)權 力持有者及行政官員由於行政錯誤行為而導致損害的訴 訟 。行政合同的解釋、有 效 性 、履行情況及合同責任等均 可作為起訴依據。在澳門,當行政訴訟中的異議請求仍然懸而未決時,作 為一種保護個人權益的附帶形式,行政行為拘束力的中止 是一種預防性措施。它是由法院評價並作出決定的,旨在 中止任何來自行政行為的立即執行而對請求者造成的傷 害 。同意這種中止的先決條件是附加的,它 們 是 :恢復由 於立即執行而造成的損害的實質困難;中止行為後果對公 共利益不引起嚴重損害;沒有有力的證據表明司法異議的 非 法 性 。可見,澳門行政訴訟制度與中國大陸行政訴訟制 度比較接近,但仍有很多區別。澳門的行政訴訟制度也得 到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確認,並估計會有新的發展。和許多大陸法系國家和地區的行政法一樣 > 澳門還有著 比較完整的行政系統的法律救濟途徑,這就是聲明異議和 行政上訴制度,並 在 《行政程序法典》中已作出集中統一 的 規 定 。該法典第 137條 規 定 :公民私人有權依照法律規 定請求廢止或變更行政當局的行政行為,並按照具體情 況 ,可以採用向作出行政行為者提出聲明異議,向作出 行政行為者的上級、授權者或轉授權者提起上訴以及向 對作出行政行為者行使監督權或監管權機關提起上訴三 種 形 式 。提出聲明異議或上訴行為的人必須是被行政行 為侵害的人,申訴的理由和依據是認為被申訴的行政行為 違法或不當。以上規定與中國大陸有關行政復議制度也大 體相同,但不同的是,其行政上訴,亦稱訴願,又有必要 訴願和任意訴願的區別,必要訴願要中止被訴願所針對的 行政行為的效力,而任意訴願則不中止被訴願所針對的行
  • 政行為的效力。有關監督行政的廉政制度建歌澳門多年來也作了不少 努 力 ,特別是立法會議員提出過一些法案,有些已獲通 過 ,有些則中途流產,反映了澳門社會政治和經濟利益的 沖突和妥協。現在澳門有《賄賂處分制度》 、《反貪污法 案》等反貪污立法。《反貪污法案》出台曾幾經周折,其 中最具爭議性的是關於是否賦予反貪專員直接向銀行調査 客戶脹目權力的問題,最後這一權力被法案刪去。與香港 的反貪污機構廉政公署有直接向銀行査賬的權力相比,該 法案具有保守性和妥協性,因此肅貪的力度受到限制。綜上所述,香港和澳門行政法中有關監督行政功能的立 法都在加強,並形成了初步框架,但不盡完善,尤其是對 行政監督的執法力度方面香港的效果比澳門更顯著些。四 、香港和澳門行政法發展趨勢展望1997年 和 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和澳門分別恢 復行使主權。根據兩個基本法,1997年後的香港特別行政 區政治體制與 1 9 9 9年後澳門的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有許 多共同特點,這些特點必將會給兩地政法的發展帶來重大 的 影 響 。首 先 ,就兩地政治體制的性質和根本變化來看,都將 體現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原則,兩個特別行政區都將直 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第二,就兩地政治體制的內容而言,都將體 現 “一國兩 制”和 “高度自治”的特點,都將保留資本主義制度五十 年不變,分別將充分體現“港人治港”和 “澳人治澳”的 特 點 。第三,就政治體制的運作而言,都將體現三權分立、行 政 主 導 、互相制衡、互相配合的特點。兩地行政主導模式 將更清晰,即由行政長官領導政府執政、立法會代表社會 各方意見立法議政、司法機關護法監政。因為兩個基本法
  • 都明確規定:行政長官要對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別行政區負 責;特區政府必須遵守法律,對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負責;而 司法機關只服從法律,獨立進行審判。可以説這一政治體 制的確定對兩地行政法的穩定、改革和發展是特別有利的 。有關香港和澳門兩地行政法的發展趨勢,筆者發表以下 不成熟的意見:(一)為了實現香港、澳 門 的 平 穩 過 晚 香 港 、澳門兩地 行政法應力求穩定,在後過渡期及特區開始運行階段不能 作 大的改動。按照中英兩國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和中葡兩國關 於澳門問題聯合聲明的規定:過渡期間,聯合王國政府和 葡萄牙政府分別負責香港和澳門的行政管理,以維護和保 持兩地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據此,兩地的法律制度 應十分注意保持穩定性、連續性,包括行政法亦應力求 穩 定 ,不宜也不必作大的變動。為了實現香港的平穩過渡,中方建立了特區籌委會預備 工作委員會,簡稱預委會。預委會法律專題小組率先對香 港原有成文條例及其附屬立法進行了審査工作。經過認真 的審査,得出的初步結論是:絕大部份香港條例同香港基 本法不抵觸,特別是涉及行政管理的行政法應基本上保留 下 來 。澳門地區目前也在開展這方面工作,香港的經驗大 體 可 用 。按照兩個基本法的規定:香港和澳門的法律制度都基 本不變,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明文規定:“香港原有法 律 ,即普通 法 、衡 平 法 、條 例 、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同 本法抵觸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 予 以 保 留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也規定:“澳門原有 的 法 律 、法 令 、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除同本法相 抵觸或經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或其它有權機關依照 法定程序作出修改外,予以保留” 。可 見 ,在特別行政區 建立後,行政法也應該繼續保持穩定性。
  • 在後過渡期,保持公務員隊伍的穩定顯得特別重要,為 此中國領導人特別強調:“現在香港政府工作的十八萬公 務員是既熟悉香情況又熟悉政府運作、具有豐富經驗和較 高素質的一支隊伍,不可能設想九七後撇開原有的公務員 隊伍,重新找一批新的公務員來組建政府,這不利於香港 的平穩過渡和長期穩定繁榮。”[8]而且兩個基本法對“九 七”和 “九九”後 的 香 港 、澳門公務員制度及公務員法都 持肯定與必須保留的態度,無論是香港和澳門,原有關於 公務員人員的招聘、僱 用 、考 核 、紀 律 、培訓和管理的制 度 ,包括負責公務員的任用、薪 金 、服務條件的專門機 構 ,除有關給予外籍人員特權待遇的規定外,均 予 保 留 。 可見,包括公務員法在內的香港、澳門行政法都應該基本 。但在後過渡期中,港英當局常常不顧中方反對和香港市 民反對,單方面地修改或重新制定法律,甚至使一些原有 法律中不同基本法抵觸的法律經修改後出現同基本法抵觸 的 情 況 。例如香港《社團條例》本來有禁止本地社團同海 外政治圑體發生聯繫和海外政治團體不在香港設立分會的 規定,但該條文在修改時被刪掉了,而香港基本法第 2 3條 則有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 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的規定。再 如 1 9 9 5年 6 月港英 政 府廢除了《緊急情況權力條例》的全部附屬條例,也是 對香港法律的單方面重大修改,其做法不僅會對香港的治 安管理造成不利影響,削弱香港行政管理部門今後在緊急 情況下應具備的應變能力,而且違背了香港原有法律基本 不變的原則,破壞了香港行政法的完整性、連 續 性 。香港 著名企業家霍英東先生深刻地指出:“香港目前的問題確 實 來 自 港 英 政 府 。中國政策的要點是,除了主權回歸之 外 ,其 餘 的 事情不要大變。港英政府卻好像是在努力制 造 大 變 亂 的 局 面 。 港 事 顧 問 朱 幼 麟 先 生 也 指 出 : “香港政府臨到其管治香港的最後一刻,才(對法律)作一 連串的修改,肯定是對港人的不公平。因為這許多的修
  • 改 ,會產生許多意想不到的問題。’>1因此必須警惕和抵制從各個極端方面要求香港現行法 律 ,包括行政法的大廢大改,例如香港報界個別傳出的立 即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的輿論,再如發出關於廢止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個別聲音,都是不利於穩定人心 的 。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內容有某些超前性,但它的 基本精神是符合進步潮流的,它 把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 國際公約》引入香港法律對推動香港政府法治有積極意 義,而且同基本法有關規定並不抵觸。因此應處理好香港 基 本 法 同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關係,應在香港基本法 統帥下慎重處理該法案條例同其它條例的關係,包括不能 動 輒 用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随意修改或解釋其他條例的 條 文 在 內 。(二)為了使香港和澳門在主權移交時銜接得更好,香 港 、澳門行政法都有一個循序漸進、穩妥進行改革的任務 。“九七”和 “九九”對香港和澳門來説都是一個偉大的 歷史性轉折,一直由英國人和葡萄牙人管治的政府將轉變 為由中國人自己管治的政府,因此,新的香港政府和澳門 政府都將遇到新的形勢和承擔新任務。為政府管理和監督 行政服務並且在所有法律部門中適應性特別強的行政法也 必然有所改革、有 所 前 進 。1.“九七”和 “九九”之 後 ,原英國和葡萄牙的管治 連同它們行使管治機構、官職等將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 將是中國對兩地行使主權和兩個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 因此首先 b 須剔除原行政法中的殖民地成份和色彩,例如 香港行政法中原有“英女皇” “皇室” 、 “聯合王國”和 澳門行政法中“葡萄牙政府”等字眼一般都刪除,例如“皇 室香港警察”必 須 改 為 “香港警察” 、 “澳門總督”改為 “澳門行政長官”等等,這標誌著兩地行政法在主權移交意 義 上 的 新 生 。如果字眼並不涉及主權問題,也可不必改 動 ,如 《伊麗莎白女皇弱智人士基金條例》經審査後認為
  • 此條例事關弱智人士切身利益,不作任何改動,就是一例 。2.“九七”和 “九九”後香港澳門行政法的“龍頭”(或 稱 “源頭”)分別由英國法律(《英皇制誥》 、《皇室訓令》和 葡萄牙法律《澳門組織章程》)轉變為兩個基本法。雖然三 權分立體制和行政主導式仍保留,但兩個基本法中確定的 三權分立體制和行政主導模式畢竟與“九七”和 “九九” 前的體制和行政主導模式有很大區別,行政的地位和作用 也有所區別。例 如 根 據 《英皇制誥》,目前的香港立法局 是港督進行立法的一個諮詢機構,而 “九七”之後的立法 會則是香港特區的真正立法機構,立法會有權彈劾行政長 官 ,立法機關對行政機關的制約將充分體現出來再如目 前 澳 門 根 據 《澳門組織章程》,總督也擁有一部分立法 權 ,散發出殖民地政制的色彩,而 “九九”後澳門行政長 官只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公佈法律,而他的行政權力 則很大,可委任部份立法會議員、任免全部行政會委員、 任免各級主要官員、法 官 、檢察官以至可直接解散立法會 (目前,解散立法會權力屬葡萄總统),可 見 “九九”後真正 形成以行政為主導的體制。這些新的規定必然要由具體的 操作性很強的行政法加以落實和完善。3 .在 香 港 、澳門後過渡期都面臨公務員本地化、法律 本地化和中文官方地位三大問題,特別是澳門這三方面的 工作任務更難巨。這就需要本著改革以求完善的精神進行 上述幾項工作。其中許多方面涉及行政法問題。相對於澳 門而言,在機構設置合理性、廉政聲譽和公務員整體素質 方 面 ,香港有些優勢,但並非完美。而澳門政府存在著機 構臃腫、公務員隊伍缺乏職業化、技 術 化 、法制化以及部 份公務員士氣低落問題,因此機構之精簡與公務員管理體 制之完善均是擺在眼前的任務,澳門大學行政學學者蕭揚 輝先生曾指出:“長久以來,由於政府之公務員政策每因 行政權之轉移而改變,因而基本上澳門欠缺一套廣泛及一 貫沿用而受人認識之行政法。 講得十分貼近實際,因
  • 此要使香港和澳門行政管理水平有一個新的提升,必須完 善兩地的行政法。(三:)為了保證香港、澳門長期穩定繁榮,適應兩地經 濟 、政 治 、文化和社會的發展,在完成平穩過渡之後,香 港和澳門行政法將保持特色、互相借鑒,獲得空前發展。香 港 、澳門的回歸是中國 2 0世紀末的兩件大事,也是 中國走向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份。在21世紀,香港和澳門 仍將為中國的現代化繼續發揮作用,兩地仍然是中西文化 交流的橋樑,仍將是中國大陸與世界經濟往來的重要港 口 。正如一位香港人士所分析的:“中國經過了十年經濟 改革開放的衝擊,已深明到事情要以制度內的渠道解決, 要有法治精神才能長治久安的道理”,因 此 他 認 為 “中國 實在是十分珍惜香港這片土地,香港人經多年努力所建立 的運作機制及創造財富的能力,深明香港的成功需要配合 ,其中廉潔的政府及法治的態度和傳統是最為重要的,中 國亦熱切希望能夠憑香港的成功經驗,對內陸城市有肯定 的啟導作用。”[12]香港和澳門的行政法成果,主要是兩地 人民在長期歲月中充滿智慧和艱辛探索的結果,也是保證 今後實現長期穩定繁榮的前提,因此兩地人民不但應該珍 惜這些成果,而且會在今後實踐中進一步發展這些成果。(1)兩個基本法為兩地行政法發展提供了基本前提和廣 闊空間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兩 個極為成功的體現“一國兩制”的基本法典,完全符合中 國人民,特別是香港和澳門同胞的根本利益。兩個基本法 中有關行政管理權的運行,有關立法權和司法權對行政權 的監督以及兩地居民基本權利與義務的落實都首先要依靠 行 政 法 。根據基本法,特別行政區政府不僅有管理經濟貿 易 、金 融 、航 運 、通 訊 、旅 遊 、文 化 、體 育 、衛生等廣泛 領域事務的職權,而且負有保障兩地居民和其他人的人 身 、言 論 、出 版 、集 會 、組織和參加工會、通 信 、旅 行 、 遷 徙 、罷 工 、游 行 、選擇職業、學術研究和信仰自由、住
  • 宅不受侵犯、婚姻自由及自願生育的權利。過去,香港公 民權利一般不是採用成文法典確定的形式,而是採用法律 約 束以外的 “剩餘原則”加以確定,現在則有所變化。成 文的基本法既然已為公民的權利和自由提供了更有力保障 ,那就更需要有關立法加以具體化,防止條文解釋的隨意 性 ,防 止 所 謂 “灰色地帶”的 出 現 。澳門也有個別人士擔 心澳門基本法條文內容之間會產生“政治陷井”,這種疑 慮當然是多餘的。筆 者 認 為 :所謂防止“政治陷井”疑慮 出現的最有效的辦法之一是加強行政立法。(2)過渡期前後出現的各種新問題都需要香港和澳門加 強行政立法和行政執法予解決。“九七”和 “九九”香港和澳門的主權回歸祖國是舉世 矚目的大事,既是兩地歷史的轉折點,也是光輝的新起點 ,未來兩地的命運主要掌握在港人和澳人手中。不難想像 ,兩地的各種困難和過去積累的問題會比以前更明顯地暴 露 ,需要在中央政府的領導和支持下,依靠港人和澳人自 己的智慧與能力去解決。例如青少年問題、敎育問題、治 安 問 題 、環境保護問題、交通阻塞問題、社會福利問題等 等,克服困難和解決問題的一條重要的途徑就是加強行政 立法和行政執法,還包括培養人才、普 及 法 律 、完善法治 等大量工作要做,因此可以預期,兩地行政法將適應兩地 的特點和社會需要,必定有一網大的 發 展 。(3)香港和澳門兩地行政法以至包括中國大陸、台灣地 區行政法之間相互借鑒、相互補充,形成中國特色的“一 國兩制” 、充滿生機的行政法體系。香港行政法在“九七”後仍保留普通法系行政法特色, 澳門行政法在 “九九”後將保留大陸法系行政法的特點, 這些在兩個基本法中都已得到確認。然而,從世界範圍來 説 ,普通法系法律與大陸法系法律有靠攏的趨勢,因此香 港和澳門兩地行政法也有相互借鑒、相互吸收的趨勢,與 此同時仍將保留它們的特色。英美法系國家主要的法律淵源中,普通法和衡平法是判
  • 例 法 ,制定法雖不是判例法,但是適用中要由法官來解 釋 。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律淵源主要是成文街然而有趣的是 在某些特定領域和部門,例如在法國行政法中判例法卻有 重要地位)。但近幾十年來,普通法系和大陸法系國家在法 律形式方面已發生些重要變化,顯示了某種互相接近的趨 勢 。因此這也不能不影響香港和澳門兩地的行政法。香港 是普通法,但在行政法中有很多成文法,而且是規定得很 細緻的成文法;澳門行政法雖然是成文法,但在某些領域 ,尤其是行政訴訟制度方面,很注意案例和判例的積累。 應該説,在保留自己特色的同時相互借鑒和相互補充是正 常 的 、健 康 的 。例如香港法律重視判例是優點,但也隱藏 著缺點,其 “隱晦性”尤為人們所批評,往往使人們面對 浩如煙海的判例無所適從,因此有些學者建議把某些普通 法判例升華為法典,使人們(包括法律工作者)更易把握,對 普及法律也有莫大裨益。“一國兩制”是中國在政治上的創造,也是法律上的創 舉 。中國大陸將堅持實行社會主義法律制度,但 香 港 、澳 門以及包括台灣地區之間的法律制度可以相互借璧,特別 是在行政法這一具體法律部門中可以相互吸收有益經驗的 地方更多。最近深圳市委書記厲有為在談及處理香港與深 圳的關係的方針時説道:“利用香港發展自己,借助香港 走向國際,借鑒香港國際慣例,學習香港科學管理,聯合 香港幅射內地,銜接香港互惠互利,區別香港一國兩制。”[13]更令人鼓舞的是,健全 法 制 、勵行法治已成為中國最高 層領導的共識。江澤民主席最近發表講話,認 為 :“經濟 和社會的發展,呼唤著法制的完善;反過來,法制的完善, 又會進一步促進經濟繁榮和社會進步。建設符合本國國情 的完備的法制,是一個國家繁榮昌盛的重要保證。”[14]可以預見,在進入 2 1世紀之際,中國社會必將有一個 大發展,中國行政法也必將有一個大發展。中國行政法的 河 流 ,不僅將融合自己涓涓細流,而且將流向世界行政法
  • 的海洋,在同各國行政法之間互相碰撞中不斷進步,並將為國際社會作出獨特的積極的貢獻!註 釋[ 1 ] 香港政府律政署出版的《香港法律制度》一書第 3 1 頁 。[ 2 ] 梁偉賢、陳文敏著《 傳播學新論》一書第 5 2 8 頁 。[ 3 ] 見 《澳門行政法對公民權益的保障》一文,载 北 京 《行政法學研 究》1 9 9 4年第 3 期 。[ 4 ] 港人協會編《香港法律十八講》一書序言。[ 5 ] 港人協會編《香港法律十八講》第 1 頁 。[ 6 ] 以上資料引自余振主編《澳 門 :超越九九》一書第 5 5 - 5 8頁 。[ 7 ] 同註[3]。[ 8 ] 錢其琛 1 9 9 5年 6 月 2 4 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預備工作委員 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閉幕詞。[9] 引自霍英東先生在歐洲華人學會第八屆國際學術研討會上的演 講 : 《中國現代化與香港“九七”》 。[ 1 0 ]引自 1 9 9 5年 7 月 1 9 日《 星島日報》文 章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治 與量刑》 。[ 1 1 ]引自余振主編《澳 門 :超越九九》一書第 8 2 頁 。[ 1 2 ]香港中港經濟貿易商會會長李秀恆文章:《 中國客觀上要確保香 港繁榮穩定》,载 香 港 《星島日報》 。[13]1 9 9 5年 8 月 7 日 《深圳特區報》頭版文章:(深圳的實踐說明了甚麼----市委記厲有為訪談錄》 。[14]1 9 9 5 年 8 月 1 6 日在北京舉行的第十四屆亞太法協會、第六屆亞 太地區首席大法官會議開幕式上的講話。
  • 過渡期香港和澳門對貪污腐敗的遏制羅文強香港和澳門位於南中國海岸,都是曾經繁盛一時的強 大帝國的殖民地,香港已經和澳門不久將被交還給它們的 合法主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地都有一個聯合聲明和一部 基 本 法 。兩地都有一個溫和的、經部分選舉產生的立法機 構和一個獨立的法律系統,也都有與邊境對面的社會截然 不同的新聞和其它個人自由,至此香港和澳門的相似之處 就 沒 有 了 。要處理好這兩個充滿活力的城市,在公共行政 管理領域還有一些其它的問題亟需解決,貪污腐敗的問題 就是其中之一。在 8 0年代末期及 9 0年 代 初 ,兩個城市的政府控制的企 業或社會慈善事業和私營公司的腐敗現象惡性膨脹。這種 發展趨勢驅使這兩城市的政府重新審查它們的反貪污策 略 。作為反貪污鬥爭的先驅和開路先鋒,香港的廉政公署 無論在組織及反貪污策略方面都很有經驗;而另一方面澳 門相對來説只是一個後來者,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 專員(以下簡稱反貪污公署)僅僅成立於 1991年 。它們正竭 盡全力在當地民眾和公務員中樹立起它的可信度。本文目 的在於比較香港和澳門在變化中的政治環境下是怎樣處理 貪污腐敗問題的。本文分為四個部分。前兩部分分別考察 香港和澳門所採取的反貪污策略,其中以 9 0 年代初的發 展為特別重點。第三部分著重探討這兩個地區的反貪污方 式的相同和不同之處並且評估它們在解決腐敗現象時的有 效 性 。最後一部分指明兩地官方所面臨的一些明顯問題。腐敗有著各種各樣的形式,是一種幾乎全球性的現 象 。在 學 術 界 ,對於貪污這種現象仍沒有一個公認的解 釋 。貪污現象存在著幾個主要問題。首 先 ,貪污是一個多 方的概念。其 次 ,在各國官方法律中的貪污,影響社會大 眾的貪污及社會輿論中的貪污之間存在著重要的不同之
  • 處 。雖然本文對私營公司的貪污腐敗有所涉及,但重點仍 在於政府控制的企業內部的官僚主義腐敗。就我們的分析 而 言 ,我們將主要採用約瑟夫 • 尼爾(Joseph S. N y e)對於 貪污腐敗的解釋,他的解釋在政治學家中很流行。尼爾將 貪 污 解 釋 為 “因為私人考慮(家 庭 、親近的私黨)、金錢或 地位的原因而偏離社會角色的正常義務的行為;或者違反 了制約某些種類的出於私人考慮而施加影響的規劃。這包 括 賄 賂 、裙帶關係,以及濫用資源” 。[1]按照同樣的思 路 ,威 廉 • 克拉克的解釋基本上是一個以法律為基礎的對 於官方貪污腐敗的看法。他把貪污解釋為“政府官員在獲 得受禁止的或者有所限制的好處的行為,並且由於他們的 官方義務或職位而使這種行為成為可能。%香港的反貪污策略隨 著 1 97 4年廉政公署法令的制訂,廉政公署於當年 2 月 1 4 日成立。里斯布里奇(Lethbridge)指出之所以成立此 署,政治上的考慮是最重要的因素。[3]在其最近的一本書 中 ,羅(T. W i n g L o)提出廉政公署的創建可以看成是統治 階層處理殖民地領導權危機的一種嘗試。貪污尤其是政府 控制的企業的貪污使得政府陷入一場合法危機。這對香港 政府提出了一個嚴重挑戰,因其並沒有為大眾接受的及合 法的托管權。反貪污的鬥爭能夠使得由殖民地官員、英國 商人及富裕的中國人所組成的權勢集團較為容易地維持當 地秩序及保留資本主義制度。[4]廉政公署的成立標誌著香 港政府採取一種更加干涉主義的統治形式,在處理像犯罪 及貪污這類尖鋭的社會問題上,政府將持一種前攝的態 度 。如果政府能樹立起一個“能做”的 形 象 ,那麼它肯定 能獲得一些益處,增強其合法性,提高其威望。由於擁有 極大的權力,廉政公署不久就取得顯著的成功,引起了一 系列轟動一時的起訴及審判。在幾年之內,廉政公署便給 予香港公務員階層中的所謂聯合式貪污一個沉重的打擊。
  • 不難理解人們把廉政公署的建立看成是香港政治發展中的 一個新階段。人們對於廉政公署這樣一個機構有極高度評 價 ,一些人甚至稱其為上帝恩賜的機構。迄今廉政公署已 有二十多年的歷史。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反貪污機構之一, 並且已成為某種規範模式,受到其它國家的仿效。例 如 , 澳大利亞南威爾士州的反污機構採用著一模一樣的名字, 及或多或少同樣的策略。廉政公署自其產生以來就採取著 一種全面的、包羅萬象的策略,這樣有必要對公共行政管 理以及政府控制的企業和私營公司關係作出一些基本的變 革 。廉政公署的策略的一個鮮明特徵就是它把貪污看成一 種過程的全面的觀點。不像其它地方的一些創意,這種策 略的內容是建立在對貪污,包括國家與社會之間的複雜聯 繫,這樣一種認識的基礎之上。同時認為文化價值觀念在 決定腐敗的操作性含意及實際意義中起著主要的作用,而 且法律改革如果要有效的話,必須與這些標準和價值觀念 緊密聯繫在一起。廉政公署被賦予了廣泛的權力來調査政 府及商界事務,其中一些權力在其它國家於政治上是不可 能 的 。有意將私營公司生意交易包括在廉政公署調查範圍 之內,意味著此公署把腐敗看成是包括了國家和社會。例 如 ,此公署有權査看的人不能對於他們的收入給予一個令 人滿意的解釋,那麼就可假定涉嫌貪污。除了這些範圍很 廣的調查權力之外,廉政公署同時也採取一種更廣泛的策 略 ,將重點放在社區關係及公眾敎育上,其最終的目的在 於改變人們對於貪污的態度、取向及認識感知。通過包括 民意測驗、小組對論、公開的反貪污運動、電視及連續劇 等一系列範圍很廣的計劃,廉政公署成功地達成一種新的 道 德 秩 序 ,社會的約束力與法律標準取得一致。雖然不容 易評估出民意變化的程度,但是有理由認為這些努力已使 得人們不那麼寬容貪污腐敗現象。1994年廉政公署慶祝其成立 2 0周 年 ,檢査一下其成績 及反貪污策略是很恰當的。在過去的 2 0 年 ,廉政公署 取得了無懈可擊的成績。它調査了 2 2,8 2 8 個 案 件 ,其中
  • 6,261個案件的起訴獲得成功。在這些案件中,1,355個案 件涉及公務員,213個案件涉及政府經營的公司,其餘的 涉及私營公司。廉政公署有助於洗刷掉這個屬地作為曾經 是 貪 污 、回扣及黑暗的商業作法的天堂的骯髒名聲.。但是 在 8 0年代末及 9 0 年 代 初 ,值得追査的貪污案件明顯增多, 1993年達到了有史以來最高紀錄。1992-1993年度廉政公 署統計的數字表明貪污報案的總數上升了 44 % ,達到了 3,2 8 4個 ,而 1993-1994年度又再上升了 10% 。在 1992-93 年 度 ,1,80 6個報案來自私營公司,上升了 52% 。警方貪 污受賄案件增長了 35% ,達到 613個 ,政府控制的企業案 件也增長了 3 0 % ,有 751件 。這裡可以得出兩點結論:首 先 ,有證據表明警方貪污現象又再次增多。根據新聞報 道 ,平均在 1992-1994年其間每 2 4天就有一位警官被判有 罪 。這 段 時 期 ,總 共 有 1 2 1位香港警察被逮捕,其中 31 位 被 判 有 罪 ,這個紀錄比倫敦的警局記錄高出了三分之 一 。毫不意外地廉政公署重新恢復了 3 0 人組成的特別行 動小組來消滅警察內部不斷增長的腐敗現象。其 次 ,私營 公司貪污現象猛增,毫無疑問這是由於越來越多的跨境貿 易及對 9 7年香港回歸的恐懼所助成的。在 8 0年 代 末 ,私 營公司貪污報案從未降到 5 0 % 以 下 ,相對來説這是一個 新近的現象。毫 不 奇 怪 ,在防止賄賂法令中只有一個部分 (第九部分)是專門對付私營公司的腐敗,這個部分提出沒 有委托人的同意,在任何生意來往中要求或接受任何佣金 都是犯法行為。而政府控制的企業的腐敗犯罪則沒有任何 特別的假定。在同中國貿易中,普遍的送禮和賄賂現象似 乎已司空見憤。這點尤其令人擔憂,因為 9 7 年香港主權 回歸後 “快速致富”的症候也許將變得越來越泛濫,根據 廉政公署署長貝川德 • 德 • 斯皮維爾 Betrand de Speville) 的透露,該公署已調查了 3 0 1例與中國大陸有關的案件。 這些調査導致了對 9 0 位 大 陸 人 ,2 1位香港公務員及 400 位香港公民的指控。跨境貿易的增長令公務員和商人受到 更多的誘惑以及更大程度上採取雙重標準。[5] 立法局議
  • 員列馬(Lieh-Mak)敎授擔憂在香港回歸中國時,貪污腐敗 已成為香港所面臨的最大的單一威脅。[6]在 9 0年 代 初 ,廉政公署受到了新的挑戰。這些挑戰直 接來自於一個更加民主的政治體系,以及最近制訂的人權 法案,對廉政公署的權力和行動程序所產生的影響。首先 讓我們來看看 1 9 9 1年制訂的人權法案的影響。關於保留 廉政公署的基本權力(例如調査、搜 査 、查封及調査結果的 公開)的必要性,人們已提出一些嚴肅的問題。那些反對廉 政公署享有廣泛權力的人想像出一幅可怕的圖畫,那就是 政府不顧公民的民事和法律權利,把這個機構變成了一個 “老大哥”或 者 “蓋世太保” 。雖然人權法案獲得人們廣 泛 的 支 持 ,但是一些人不無理由地認為此法案的採用不應 與香港獨特的社會、政治及經濟現實分離開來,尤其因為 越來越惡化的,1 9 9 7年 前 期 “快速致富”的 症 候 。不用 説人權法案的制訂令廉政公署感到震驚。自從 1 9 7 7年警 察暴亂事件以來,廉政公署的存在的理由還未受到過如此 嚴峻的挑戰。絕大多數人的注意力集中在防止賄賂法令的 第十部分的(1)(a),此 處 規 定 :任 何 人 ,是或者曾經是皇家公務員㈤維持著一種高於 與其現在或過去的官方薪金相稱的生活水準;或者(b)擁有 與其現在或過去的官方薪金不成比例的金錢或財物,除非 他能向法院就他是怎樣能保持這樣一種生活水準,或者他 是怎樣擁有這些金錢或財物,作出令人滿意的解釋,否則 都 將 有 罪 。[7]再進一步看看第 13部分及第 14部 分 之 ,這裡規 定廉政公署官員能夠獲取與調査有關的信息;第 2 0 , 2 1 ,2 4及 2 5部分的規定有助於克服證明金融交易與貪污 行為之間的聯繫中出現的巨大困難;第 1 6及 1 7部分使廉 政公署有權入屋搜査;法令的第 3 0 部分規定沒有合法授 權 或 者 合 理 的 借 口 ,調查的細節或涉嫌人的身份不得公 開 。所有這些部分都可能與人權法案有著潛在的衝突。第 10部分的取消責任原則尤其具有爭議。人們能很有邏輯地
  • 推斷出取消責任的考驗將迫使被吿在法庭上給出證據來證 明自己的清白無罪,因為忽視他在法庭上保持沉默的權利 將最終導致自己證明自己有罪。人權法案被寫入法規全書之後四年,廉政公署強大的調 査權力受到了一場嚴重的打擊。1994年 1 2月 2 日香港地 方法院的一位副法官裁決對於一位已退休的房地產檢視員 享有高於與其過去或現在薪金相稱的生活水準的指控違反 了人權法案。總檢察長馬上就此裁決提出上訴,香港政府 最終也強烈贊成保留法規全書的第 1 0部 分 。廉政公署行 動部主管吉姆 • 巴克爾(Jim Buckle)認為此問題是如此重 要以致絕對有必要“用水泥把它封好”。1995年 4 月 4 日 , 上訴法院站在政府一邊,推翻了地方法院的判決。法官鮑 克里先生(Bokhary)在作出判決時説第 1 0部分在反貪污鬥 爭中已經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同時它也起著重要的威懾作 用 。他承認此判決有所代價,將有可能侵害一個人被認作 是無辜的權利。但是他又強調人權法案應不僅保護被吿而 且也應保護整體社會。[8]這個案例暴露出了兩種價值觀念 之間的衝撞。這兩種價值觀念對於香港的持續繁榮和生存 十分緊要。就是保留公民的自由權利及維持一種沒有貪污 腐敗的社會秩序。十分明顯,假定有罪與公民自由的基本 原則是相違背的,然而沒有此假定也許將使廉政公署不可 能對貪污涉嫌人提出指控。另一起使廉政公署卷入糾紛的案例與廉政公署法案的第 30部分有關。這一部分規定沒有合法授權或者合理原因而 公開接受廉政公署調查的人士的身份,或者在逮捕之前公 開任何有關此調査的細節情况都將是違法行為。第 3 0 部 分包含著與言論自由的權利相違背的條款。1 9 9 4年 底 , 三 位 《明報》記者受到了指控,據稱他們泄露了廉政公署 對於土地拍賣的調査情况,但在此案例中法院支持《明 報》 。第二個挑戰與 1993年 11月徐家傑的立即開除的後果有 關 。行動部副主管徐家傑是當時廉政公署內最高職位的華
  • 人 官 員 。在神秘的背景下,署長德 • 斯皮維爾運用廉政公 署法案第八部分之(2)所賦予的權力解僱了徐家傑。立法局 及種族主義的大眾傳播工具聲稱公署具有過度的權力。在 一片貴難聲中廉政公署來之不易的正直公正的形象受到了 嚴 重 的 損 害 。在 4 月 1 3 日至 1 4 日立法局的一次聽證會 上 ,徐家傑進一步聲稱廉政公署曾參與了政治監控活動。 雖然廉政公署反駁他的指控是完全沒有根據的,但是其形 象還是受到損害。非常不幸,因為廉政公署需要比以往更 有效地對付 1 9 9 7年來臨之前日益增長的腐敗現象。關於 徐家傑事件的爭吵使得人們對廉政公署的支持變弱。人們 認為廉政公署也許超越了其權限。它的清譽受到玷污。在 1994年 8月廉政公署所進行的一次大型的民意測驗中,那 些發現政府控制的企業中有腐敗現象的回答者的百分比在 兩年內幾乎翻了三番,從 1 2.5%上升到了 31.8% 。那些認 為商業腐敗是普遍現象的人士也增長了超過 5 0 % (從4 1.8% 至 6 8 % )。令人感到擔憂的是兩倍多的問卷回答人士對 1 9 9 7年表示恐懼 I:從 37.1 % 上升至 72.6%)。雖然廉政公署 在普羅大眾中仍享有很高聲譽,因為98.4% 的回答者認為 它是一 個 “可敬”的 構 構 ,但是此結果必須放在這個機構 公正無私的形象受到明顯損害這樣一個背景下來進行分 析 。回答者中幾乎63.5%的人士認為應該增加更多的外部 監督和控制。[9] 這些調查結果表明廉政公署在反腐敗鬥 爭中仍獲得大眾的支持。但是人們越來越關心廉政公署的 權力將容易受到濫用,不僅是 1 9 9 7年以前而且以後。毫 不 意 外 地 ,香港政府在 1 9 9 4年 2 月任命了一特別委 員 會 ,對廉政公署的權力和責任進行一次徹底的、公開的 檢 查 。此次獨立的檢査不僅是查看廉政公署擁有的調査權 力 ,而且也要査看其責任制度的未來。由所有政府任命的 人員組成的監護人目前只是在由廉政公署唯一提供的信息 的基礎上起著一種諮詢作用,在法律上署長只對總督負 責 。主要的問題在於怎樣在責任和廉政公署的效能之間達 成一個拆衷方案。這個特別委員會於 1994年 12月 2 3 日向
  • 總督彭定康呈交了檢査報吿。[10] 廉政公署毫髮無損地通 過了官方對其權力的檢查。署長甚至未失去促成此次檢査 的那項權力。唯一的難題是,署長將被要求向廉政公署五 個監控和諮詢委員會之一證明自己言行合理。這也許能增 加更大的責任。檢査委員會調査結果的要點是廉政公署應 該繼續擁有強大的、範圍廣泛的權力來與貪污腐敗作鬥 爭 ,但是只要有可能就應更多地讓法院介入,以便更加充 分地界定這些權力。該委員會建議廉政政公署的三項權 力 ,即獲得信息權、搜查房屋權及限制財物處置權,應該 轉交給法院。第 1 0部 分 之 和 第 3 0部分未做任何修改 而仍保留在法規全書裡。事 實 上 ,該檢査委員會建議廉政 公署能有權獲得税務紀錄以及從大量社會團體中取得文 件 ,這樣它實際上給予了廉政公署額外的權力。由於廉政 公署所作出的逮捕總數的一半是非腐敗性犯罪,它被要求 不要插手警方事務。檢査委員會得出結論,認為社會大眾 並沒有要求廉政公署作重大的改革或者削減其權力。檢査 已經結束,那麼我們可以很放心地認為廉政公署的效力沒 有受到嚴重的損害。危 急 關 頭 ,它仍能獲得強有力的政治 和社會上的支持。澳門的反貪污策略在反官僚主義腐敗的鬥爭中,澳門相對來説是一個後 來 者 。雖然貪污腐敗現象在 7 0年代和 8 0年代随處可聞, 幾十年來澳門政府既沒有政治上的決心也沒有一種緊迫感 來對付這一問題,不用説官僚主義腐敗已成為澳門公共行 政管理的鮮明特徵之一,存在著腐敗現象,這已是公開的 秘 密 。但是在 8 0年 代 ,這種愜意的關係由於一系列指控一些 有權有勢的人的貪污官司而受到了動搖。其中最突出的案 件涉及到澳門政府的最高層。1 9 9 0年 ,當時的澳門總督 文禮治被廹辭職,因為據稱他曾幫助葡萄牙商人安東尼奧
  • • 蒙太羅(Antonio Monteiro)進 行 游 説 ,以便將澳門機場建 設的諮詢合同交與德國威德保(Weidlepaln)公 司 。里斯本 《獨立》周刊發表了威德保公司發給文禮治的一份傳真, 要求他歸還 2,700萬葡元(escudos),因為這份機場諮詢合同 後來給了另一家公司。這樁丑聞曝光以後,文禮治説他從 未收到這份發給他這位總督在澳門的機密號碼的傳真。 後來里斯本高等法院判其無罪,但是其它三位葡萄牙商人 被判有罪。雖然他在這樁丑聞中被免除了任何罪過,但給 澳門總督這一公職帶來了不好名聲。在 反 貪 污 鬥 爭 中 ,首樁轟動事件發端於澳門的立法 院 。1 9 8 7年 6 月 ,第一次具實質內容的要求成立一個反 貪污獨立機構的立法建議被提出並通過。但是政府卻拒絕 了這項建議,理由是這項立法一攬子計劃的某些部分違反 了葡萄牙憲法中的某些條款。爭論的焦點在於葡萄牙對付 貪污問題的權力歸屬於司法機構,而不是行政機構。隨後 於 1 9 8 9年這些建議被再次提出。起初的建議呼顳成立一 個獨立的機構,能夠起著反貪污和消除行政違法的雙重作 用 。高級專員將由兩位副專員協助進行工作,其職貴在於 處理貪污和弊政案件。高級專員一職的候選人必須由五位 在職的立法議員提名並且獲得立法機構多於三分之二人數 的 通 過 。反貪污公署被賦予了範圍極廣的權力,在很多方 面可以和香港廉政公署進行比較。它們包括獨立的犯罪調 査 權 、直接獲取機密金融材料權及搜査和逮捕權。但是這 些有爭議的權力由於更加保守的立法議員的強烈反對而很 大程度上被減弱。隨後按照 19 9 0年 9 月 1 0 日成為法律的 第 11 / 9 0 / M號 法令 的 條 款 ,反貪污公署得以成立。但是 由於總督文禮治的辭職而出現空位期,所以此公署到1991 年 1 1月 2 8 日才能全面開展工作。經折衷產生的反貪污公 署意味著它的權力受到極大的遏制。在反貪污鬥爭的法律 權 力 方 面 ,社會上將此專署描述成是“一只無牙老虎” , 這是有一定道理的。與香港或新加坡相應機構比較起來, 澳門反貪污公署肯定不是一個擁有強大的法律執行權力的
  • 機 構 。它沒有獨立的犯罪調查權,例如它無權扣留逮捕任 何貪污涉嫌人。它被要求將案件提交檢察公署進行細審, 因為只有檢察公署方能決定是否逮捕和起訴這些涉嫌人。 第 1 1 / 9 0 / M號法令也沒有條款使反貪污公署能夠有權阻 止貪污涉嫌人處置他們的財產。它也無權扣留護照及其它 旅遊證件。在調查過程中,它無權直接主動地獲取任何政 府和行政機構的資料,只有獲得對方的好感和合作時才能 得到所需信息。缺乏強大的法律執行權無疑使反貪污公署 的工作效力打了個折扣。就澳門的反貪污策略而言,我們通過看其權力授予法 就能抓住精髓。法令第三條規定反貪污公署主要責任在於 對腐敗現象採取預防措施,並 且 “保證政府行政管理的公 正 、合法及有效”。從公署的權力範圍來看,要想調査私 營公司的腐敗問題是根本不可能的事。這可能極大地影響 到對付涉及這塊屬地上的中國大陸公司的腐敗問題。第三 條將反貪污公署解釋為“一個享有完全獨立的大眾機構, 按照法律開展其工作,並且不受任何命令或建議的制約。” 在 同 一 條 款 ,此公署被賦予的工作職責是“保護個人權 利 、自由和利益。”其它條款也規定只要其基本權利未受 侵 犯 ,公民有義務在反貪污鬥爭中與公署進行合作。在調 查過程中,反貪污公署應竭力維護及保護個人權利、自由 和適當的利益。總 之 ,要求反貪污公署扮演雙重角色,既 要 反 貪 污 ,又要保護人權。它是以 1 9 8 3年成立的葡萄牙 相應的機構為模型而建立起來的。然而此反貪污機構並不 受葡萄牙政治家們的歡迎。他們主張只有司法和警方才應 被賦予反貪污任務。因為缺乏政治支持,葡萄牙的反貪污 機構沒有持續多長時間並在 1 9 9 3 年 初 被 撤 銷 了 。在澳 門 ,反貪污公署基本上是政府政權和商界精英與立法局之 間妥協的產物。很自然他們不愿全盤照搬香港模式。但是 採取這樣的策略也許有其內在的矛盾。首 先 ,反貪污鬥爭 通常在某些情況下也許會與保護人權的事業相抵觸。這對 反貪污公署尤其重要,因為它必須不僅在普通民眾的人目
  • 中而且在官場上通過獲得顯著的成功來樹立起其可信度。 一個被縛手縛腳的機構在這方面肯定不能成功。其 次 ,澳 門有關當局並沒有清楚解釋人權的性質,這樣貪污涉嫌人 就很可能躲在人權的保護傘下。第 三 ,與貪污腐敗作鬥爭 需要一個全面的、包羅萬象的策略,此策略不僅要減少產 生腐敗的機會,同時從長遠的觀點來看,也要減少產生腐 敗的外在刺激因素。從這方面來看,也許犯了一個策略性 的 錯 誤 ,那就是力量過於分散。它不是全力以赴地同貪污 作 鬥 爭 ,而是在反貪污公署身上加了與反腐敗鬥爭隨之而 來的維護和保護人權這麼個重擔。在其組織結構方面,1994年底成立的反貪污公署只有 34人 。它分為三個部門,即高級專員辦公室、技術部及行 政 部 。只安置了兩名職員來處理與社區的關係。1993- 19 9 4年度的預算款達 1,6 0 0萬澳門元或者大約 1,5 5 0萬港 元 。[11]儘管受到我們所討論的這些限制,然而反貪污公 署自其成立以來還是寫下了光輝的記錄。以 1993-94年度 為 例 ,該公署接受了 2 6 3個 報 案 ,其中 2 0 1案例是可以進 行 調 查 的 。它也向各個政府部門正式遞交了 5 9 個 建 議 , 主要是有關提高行政管理程序的效率。在該公署發表的三 份 年 度 報 吿 的 分 析 以 及 與 副 專 員 朱 羅 • 佩雷拉(Ju i l o Pereira)長時間的面談的基礎上,我們可以提出如下幾點試 探性的看法。首 先 ,在過去的三年以來,匿名投訴的百分 比幾乎佔了 60% 。1993年 ,這個數字是 33.5% ; 1994年 為 17% 。更為重要的是,提供身份的人士的報案數目穩 定 增 長 ,這標誌著公眾對公署工作的信任同時也標誌著公 眾認為公眾對公署會對所有的投訴持慎重態度。其 次 ,行 政違法性案件似乎多過貪污案件。1 9 9 2年 ,行政違法性 案 件 達 1 6 4起 ,而貪污案件只有 6 0起 ;199 3年 ,這個比 率 為 1 3 9 比 7 0 。第 三 ,絕大多數貪污案件涉及低層官 僚 ,他們濫用了擅自處理權。第 四 ,難以招聘到合格的當 地 的 僱 員 ,尤其是那些能夠從事調査工作的人員。反貪污 公署希望從葡萄牙招收一些職員,因為澳門本地專門人才
  • 缺 乏 。但這又有違公務員本地化的政策。第 五 ,起訴的過 程仍就十分緩慢,道 路 曲 折 。1993-94年 度 ,該公署正式 向法院呈交了 2 9 起 案 例 ,其 中 1 5 起 涉 及 公 務 員 。法律 訴訟一般來説十分費時,導致案件的積壓。這也許會打擊 社區人民的積極性和支持。總的來 説 ,我們有理由認為公 眾對反貪污公署懷有敬意。根據佩雷拉的説法,該公署向 政府及立法局提交了建議書呼顳在未來兩年內將其力量增 加 一 倍 ,旨在建立起新的行動部。最 近 ,反貪污公署正在 游説立法局,要求修正有關法例以加強其權力。這些建議 包括直接獲取政府部門的檔案文件,直接査看貪污涉嫌人 銀行戶口的調査權以及在未來幾年內增加一支調査隊伍來 擴大其力量。1 9 9 4年 ,澳門立法局首次成立一個暫時性 的委員會來審査公署的工作並且評價其反貪污策略。公署 是否能否成功地獲得這些權力和力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 澳門商業和政治精英們的態度。答案一點都不肯定。澳門 政府的精力主要放在政治過渡的過程上,比起公務員本地 化和職業化這些問題,反腐敗鬥爭在政府的政策議程上還 談不上是最鮮明的問題。在社區階層似乎也沒有強烈的輿 論要求在反腐敗鬥爭中加強公署的力量。總 之 ,很明顯公 署在其機構建設中需要政治上及社區民眾的強有力的支 持 ,只有這樣它才能對政府部門的貪污腐敗現象起有效的 威 懾 作 用 。比較分析在 政 治 上 ,香港和澳門都處於微妙的、即主權回歸中 國這麼一個艱辛的過渡時期。雖然兩地的政治制度仍就以 上層強有力的政治首腦佔主導地位,然而兩地政府卻面臨 著越來越充滿信心的立法機構,這些機構有著相當多的選 舉 成 分 。事 實 上 ,澳門在 7 0 年代中期就實行立法會的直 接 選 舉 ,這比香港要早了一大截。香港只到 1 9 9 1年才實 行立法局的直接選舉。香港和澳門之間反貪污策略的任何
  • 比較分析都應考慮這個重要的背景因素。關於香港和澳門反貪污策略的不同之處,我們可提出 以下幾點看法。首 先 ,在反貪污鬥爭中,香港採取了一種 遠遠全面得多的策略,這可以從其組織結構看出。雖然行 動部是該組織的脊樑骨,有8 8 0位 官 員 ,佔用了廉政公署 開支的大部分,但社區關係部是第二大部門,巨大的預算 款用於推行廣泛的公民敎育計劃,以便在反腐敗鬥爭中獲 取大眾的支持。一些學者提出這種“社區關係”方法比起 僅僅關押貪污人員更加具有長遠的意義。相比 起 來 ,澳門 所採取的策略就沒有那麼全面,工作重心仍是調査,但卻 忽略怠慢了社區關係。其 次 ,在行動的範圍來看,廉政公 署有責任對付政府控制的企業和私營公司兩者的腐敗現 象 。在 澳 門 ,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對於私 營公司的腐敗現象則鞭長莫及。但是隨著兩地與大陸經貿 的日益增長,私營公司的貪污現象越來越盛行,對此問題 視若無睹只會在整體上惡化腐敗問題。第 三 ,廉政公署一 直都被給予了強大的調査權力,這樣使它能夠完整地履行 其 職 責 。雖然其中一些權力在西方民主國家聞所未聞,但 在反貪污鬥爭中它們對廉政公署非常有用。在 澳 門 ,反貪 污公署相對來説仍是一個弱小的機構,無權完成其調查工 作 。它必須起著反貪污和保護人權的雙重作用,這樣賦予 該公署強大的權力也許會導致潛在的角色衝突。第 四 ,在 行 政 能 力 方 面 ,廉政公署受到香港政府極大的支持,它 的開支被記入政府的收支賬上。自建立以來,廉政公署的 預算由 1974-75年度的 8 5 0萬港元上升到 1993-94年度的 4 億 4,6 2 0萬 港 元 。在 澳 門 ,縱然考慮到它的人口沒有香港 那 麼 多 ,反貪污公署的預算仍就相對較少。此 外 ,缺乏合 格的僱員也阻礙了其工作。第 五 ,廉政公署在過去二十年 的鬥爭獲得了強大的、毫不動搖的政治承諾,這是它所取 得的成功的主要決定因素。在 澳 門 ,這種承諾還未到來。
  • 结語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在 9 0年代香港和澳門的貪污 腐敗現象日益增多。儘管在過去 2 0 年反腐敗鬥爭香港廉 政公署取得突出的成就,但由於隨著更加開放和民主的政 治制度的到來,它正受到新的挑戰。它必須經受痛苦的深 刻反省及自我檢査以便在“民意法庭”上能繼續履行其職 責 。就反貪污公署而言,它是澳門對付這塊土地上的腐敗 現象的跚跚來遲的嘗試的一種體現。貪污問題被看作是深 深扎根於公用事業行政部門。但反貪污公署一開始就由於 缺乏強大的調査權以及不充足的人力物力,使其作為反貪 污機構的有效性受到障礙。如果澳門當局對反腐敗鬥爭的 態度是真誠的話,它就應該馬上改變這種狀態。隨著兩地 主 權 的 交 接 ,涉及中國大陸的貪污腐敗問題將越來越突 出 。在反腐敗鬥爭中,兩地與中國進行更多的合作十分關 鍵 。 1 9 9 4年 ,廉政公署採取主動,把它的一些調査工作 直接轉交中國當局。德 • 斯皮維爾先生説希望與中國最高 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建立更緊密的工作聯繫。[ 1 2 ]這種關 係的重點在於互相交換投訴信息,以防止 9 7 臨近時腐敗 問題的日益增多,這顯然是朝正確方向跨出了一步。註釋[1] J.S. Nye, "Corruption and Fblitical Development: A Cost-Benefit Analysis." American Fb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LXI, No.2.1967.[2] William A. Clark, Crime and Punishment in Soviet Officialdom : Combating Corruption in the Fblitical Elite, 1965-1990 (New York :M.E. Sharpe, 1993), p.8.[3] H. J. Lethbridge, Hard Graft in Hong Kong (Hong Kong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5.)[4] . Wing Lo, Corruption and Politics in Hong Kong and China (Buchingham : The Open University Press, 1993).[ 5 ] 香港英文《南華早報》 ,1994年 3 月 1 1日 。[ 6 ]《南華早報》 ,1994年 1 2月2 8日。
  • [ 7 ] 見 香 港 《防止賄胳法令的第 1 0 部份的(1)(a)。[ 8 ] 《南華早報》 •1 9 9 5 年 4 月 5 日 。[ 9 ] 《信報》(香港),1 9 9 4 年 1 2 月 2 9 日 。[ 1 0 ]《南華早報》 ,1 9 9 4 年 1 2 月 2 4 日 。[ 1 1 ]見澳門政府(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年報----1992- 1 9 9 4》 。[ 1 2 ]《南華早報》 ,1 9 9 4 年 1 2 月 2 0 日 。
  • 九十年代公營部門改革:香港之經驗羅文強在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佛烈曼敎授(Milton Friedman)有 關自由經濟專著中,香港是被譽為當今世上能夠秉承亞當 斯所謂自由放任經濟體系之少數地方之一。⑴自1841年開 埠 以 來 ,香港政府基本上是奉行自由放任經濟政策,本地 居民能夠享有低税率、自由貿易、沒有外匯管制等種種優 惠 ,令到香港經濟在戰後有長足進展。自 1 9 7 5年 以 還 , 香港政府財政只有在 82-83與 83-84年度出現赤字,公共 開支一貫以來被維持在國民生產總值 1 7 - 1 8 %之 間 ,與西 方國家通常在 3 0 - 5 0 %之 間 ,實在是大相逕庭。香港基本 上沒有區債,外匯及財政儲備超過 820億 美 元 ,在世界排 行 第 五 。[2]香港居民之國民生產平均值在 9 3 年達到 21,0 0 0美元 ,超過很多歐美國家。[3]雖然香港政府可以説仍然是堅持一個所謂“小 政 府 、 大社會”的政策取向,但 顯 而 易 見 ,香港政府在很多方面 已對這個政策作出重大修改。這改變主要是香港政府的 管治在 8 0 年代開始受到挑戰,使其要作出一些回應。挑 戰主要來自數方面:一是香港前途問題湧現,令到香港政 府管治的認受性(legitimacy)受到 衝 擊 。[4] 二是香港居民對 香港政府所提供很多服務之水平及質素的要求提高了很 多 ,對當時官僚主義意識比較嚴重的行政架構,也構成一 定的壓力。三是香港政府在管治角色上的轉變,傳統的殖 民地政府通常的管治作風是比較保守,傾向於維持現狀, 減少不穩定的因素。但是香港政府在 7 0年代中期到 8 0年 代 ,開展了很多大規模的社會建設,尤其是在公共房屋、 社會福利、敎 育 、集體運輸、醫療及環境保護等,令到香 港政府儼然成為一個比較開明的統治者,肩負上一個社會 開發者的角色。四是代議政制的發展令到香港居民對公共 事務的認識及參與相應提高,雖然香港的政治制度仍然是
  • 行政 主 導 ,但在很多政策問題上政府再不能獨斷獨行,要 聽取及諮詢民選議員的意見,而政黨政治的冒起更令到很 多政策問題政治化。香港政府在 8 0年代末期 9 0年代初期進行了一系列公營 部門的改革,可以説是其對日益複雜的管治環境的一些回 應 。[5]80年 代 初 ,香港政府進行了一連串公司化的改革。 所謂公司化是指將一些原是政府部門以比較獨立方式運 作 ,在很多方面是以商業原則為依歸,在這些機構服務的 僱員不再是公務員,他們不再受公務員條例的限制,令到 這些機構在提供各種服務更加有彈性,其中表表者如九廣 鐵 路 、輕 便 鐵 路 、地下鐵路及新近成立的土地發展公司。 另一方面,香港政府更將一些政府提供的服務以合約形式 批給私人公司,由這些公司按一些既定標準提供服務,比 較成功的例子如政府的停車場,獅子山及香港仔隧道等。 還有就是一些比較少規模的私營化計劃,主要將個別政府 部門所提供服務全盤交於私人公司,政府所持有的資產也一 併 售 出 ,政府以後再不過問,比較成功的例子如政府的 屠 房 服 務 。19 8 9年 3 月布政署財務科發表的有關公營部門的改革 報吿可以説是一個里程碑。[6]在 報 吿 ,政府基本上承認 一個 現 實 ,就是公營部門不能夠作無休止的膨脹,在面對 日益增加對政府服務要求的壓力下,政府需要重新對公營 部門的使命、機構設置與及資源分配等進行評估。政府基 本上已覺察到進入 9 0年代後,政府將在各大型基建項目中 投入大量資源,而中產階級的冒起對政府提供各項的服務 在質與量方面的要求將會因應提高,再加上代議政制的發 展 ,很多政府服務已受到所謂政治化的困擾。這份報吿書 可以被視為香港政府對其所面對一個嶄新的環境的回應。 從公共行政理論角度看,政府顯而易見是受到 80年代西方 比較流行的所謂管理主義(Managerialism)的 影 響 。 傳統 的公共行政理論基本上比較看重一些所謂行政價值取向 (adminstrative value orientation)如公正(justice)、平等
  • (equality)、減少民間疾苦(Reduction of social suffering)等 。 管理主義之冒起意味著一些比較側重企業管理的價值取向 如所謂 3 “E ” 的(Ec o n o m y, Efficiency, Effectiveness)抬 頭 。 [8]這個現象在英國至為明顯,很多英國大學都紛紛將比 較傳統的公共行政課程改為比較流行的公營部門管理學 (public sector m anagement)。在公共行政架構以及在公共 政 策 推 行 方 面 , 這 個 變 化 有 很 深 遠 的 影 響 。私營化 (Privatization)、公司化(Corporatization)、及所謂以合同形 式依靠私營機構提供原為政府的服務(Contracting out),在 英國都大行其道。香港作為英國的殖民地,少不免也受到 這些思潮與經驗的衝撃。如英國是被視為公營部門改革之 開路先鋒,香港肯定是一個好的學生。在報吿書內,政府將其提供的服務分作三大類,第一是 核心服務如保安、海關及敎育等,第二是一般支援性的服 務(support service)如市政服務、運输署提供的各項服務等 ,第二是商業服務(commercial service)如 郵 政 、機電工程服 務 等 。至於提供服務的機構模式,大致可以分為四大類, 一是傳統政府部門(traditional departments), 二是營運基金 部門(trading fund departments), 二是公營機構(public corporations)如在上文提及的九廣鐵路公司與地下鐵路公 司,四為非部門公營機構(non-departmental pulic bodies)如 貿易發展局,香港生產力促進中心與及香港旅遊協會等。 至於如何界定以那種模式來提供服務,最重要的決定因素 是如何提髙服務水平及效率以及如何訂定服務價格水平, 而決定後者最重要的因素是收回成本(cost recovery)的考 慮 。收回成本這個考慮明顯地已成為政府提供服務的一個 指導性原則,其出現也意味著政府對其財務管理有一些傾 向於保守主義的看法。[9]進入 9 0年 代 ,政府基本上是在奉行節省開支及提高服 務效率的大前提下,一方面要控制經常性開支----即公營 部門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要通過提高服務效率紆緩 市民對政府日益增加的壓力。
  • 為了進一步開展公營部門改革計劃,政府於 9 2 年在布 政司辦公室成立一個永久性的效率促進組。其主要職能有 三 :一 、檢討公營部門改革計劃,並研究推展該計劃的最 佳方法,二 、推展較傳統的如衡質研究,或由上而下的全 面品質管理等參議工作;三 、就效率促進組的長遠結構和 組織擬備建議。成立效率促進組只是改革計劃中一小部份 ,其它有關的部份包括重新評估財務科的職能及角色,在 一些既定範圍給予各部門首長官員一些自主資源調配權 力 ;重新評估銓敘科的角色,在調配人力資源方面給予部 門主管更多權力;開展營運基金計劃;加快公營服務交民 辦計劃 ,其後是落實服務表現承諾(performance pledges)。從 9 2年 至 今 ,公營部門改革無可否認是取得一定的成 果 。以營運基金為例,有關的立法 9 3 年在立法局通過。 營運基金本身基本上是一套財務及會計系統,在一個傳統 政 府 部 門 面 建 立 ,其主要目的是方便政府官員以自負盈 虧的方式向市民或其它政府部門提供服務,部門在運作上 有更大的主權和彈性,符合商業運作的要求。由於營運基 金的帳目是獨立於政府傳統預算系統之外,如基金有盈 餘 ,部門主管大有全權動用這筆基金,以增添器材或加強 人 手 ,無需向財務科申請。首先推行營運基金計劃的部門 包括土地註冊處、公司註冊處及機電工程署,其它被考慮 的政府部門包括郵政署、水務署及海事署。營運基金計劃 能否順利推行,有賴於政府能否落實簡化公務員條例,以 配合基金以商業運作的要求。畢竟有關部門仍然是政府一 部 份 ,在 部 門 工 作 仍 然 是 公 務 員 ,簡化工作並不容易。 英國在推行營運基金計劃方面是比較大膽和深入,最重要 是引入一個工作表現薪金制度(performance pay system)以 激勵員工。所以一個成功推行營運基金部門能對其員工的 薪金及福利加以改善,對提高工作熱誠及士氣有一定的幫 助 。至於在香港,政府對工作表現薪金制一向避而不談。港督彭定康在 9 2年 10月第一份施政報吿用了相當多 篇幅詮釋其政治改革方案,但報吿亦對公營部門改革的
  • 未 來 路 向 提 出 一 些 意 見 ,就 是 所 謂 服 務 表 現 承 諾 (performance pledges)。港督在其施政報吿中説: ''我們需 要向前跨進一步,為提供公共服務建立一種超越只提供最 起碼服務的精神,一種認識到市民是顧客,並本著這個原 則為他們提供服務的精神,我們必明確訂定顧客對公共服 務要求的標準,如何判斷是否達致這些標準,及當未達致 標準時應採甚麼措施。”[10]服務表現承諾基本上是有部份 取材自英國的《公民憲章》(Citizens Charter)。所 謂 憲 章 , 就是強調市民對政府部門的服務水平及品質,不單有選擇 及 知 的 權 利 ,亦可以要有關部門對不滿意的服務提供賠 償 。傳 統 上 ,大部份政府部門對市民所提供的服務,基本 上是抱有一種“恩賜”的 態 度 ,因而往往對市民的需要及 投訴置諸不理。即 是 説 ,各政府部門在提供其服務時,只 是 抱 著 “生產者主權”自 居 ,該部門提供任何服務,市民 都要接受,而有關的服務標準,市民是無權過問。服務表 現承諾或《公民憲章》 ,基本上是嘗試改變生產者與消費 者的關係,就是要把生產者主權思想改為消費者思想。政 府部門在訂定服務水平,再不能在黑箱作業,以提供機會 給消費者參予決策,不斷提高服務水平,來迎合消費者日 益嚴格的要求。從 9 2 年 底 至 今 ,差不多每一個政府部門 都已公佈其對公眾的一系列服務表現承諾,讓公眾監察其 服務水平,感到不滿的市民可以向部門首長投訴。各部門 亦紛紛成立使用者委員會,讓市民代表有機會參予訂定服 務 水 平 。相對於《公民憲章》 ,服務表現承諾可算是大相 逕 庭 。一是如市民對任何政府部門不滿意,只能提出投 訴 ,但政府不會考慮給予受影響的市民任何賠償。在英 國 ,如火車誤點,乘客可以在購買火車月票得到優惠。二 是政府亦不會制訂一些懲罰性措施,警誡那些不能實踐承 諾的部門,政府立場是一旦服務表現承諾公開發佈後,立 法局及公眾都可以密切監察,部門首長亦要作出交代。在 英 國 ,政府內部特別成立了一個監察組(inspectorate),直 接向有關部長負責,專責監察部門推行《公民憲章》的表
  • 現 。三是政府沒有計劃將服務表現承諾與員工工資掛勾, 即是説不設立工作表現薪金制。基本上政府相信推行服務 表現承諾無需額外增加人手,以達到承諾中的指標。筆者以及數位在大專界任敎公共行政學的學者曾經對 《公民憲章》和服務表現承諾進行了一些初步探討,期間 曾訪問了一些政府部門官員和消費者,得了一些初步結 論 。[11] —是服務表現承諾的提出基本上意味著公營部門 改革已到了一個極限,再大規模開展的機會不大。我説的 開展是大規模的私營化或公司化的計劃。在彭定康 9 2 年 施政報吿發表前夕,有跡象顯示政府曾經考慮一系列私營 化 計 劃 ,如將九廣鐵路和地下鐵路上市,還有就是將水務 局 、郵政署及啟德機場公司化。但 在 施 政 報 吿 ,港督對 這些計劃隻字不提。原因可能是這些計劃已成為行政政治 化下的犠牲品。所以港督才提出一些比較溫和的行政改革 意 見 ,以減輕中方對其改革動機的質疑。二是大部份市民 都認為政府部門所訂定的所謂服務水平,基本上是最低標 準 ,很多標準是政府部門一貫訂下的水平,唯一不同是現 在是公開發佈。二是很多政府官員,尤其是中層的官員, 大都認為政府不能夠提供足夠資源給政府部門,以改善部 門設施及增加人手,達到應有的服務水平。總的來 説 ,服 務表現承諾推行至今,成績差強人意。結語香港政府推行公營部門改革,從 8 0年代末期到現在, 基本上是以一種循序漸進方式來施行。改革的主動權是來 自官僚架構內部,不是來自民間。香港在改革經驗方面, 跟英國有很多不同之處,在文中已有多處提及。不過筆者 認為至為舉足輕重就是政治領袖所扮演的角色。沒有強而 有力的領袖,要打破官僚架構的各種阻力是談何容易, 香港沒有像戴卓爾夫人的政治領袖。另一方面,在後過渡 期提出公營部門改革也未必恰當,很多原來是行政管理問
  • 題也無可避免變成政治問題。還有就是改革的方案基本上 是政府高層官員在內部率先提出,沒有經過廣泛諮詢,缺 乏一定的民意基礎,推行時沒有一定的認受性。總的來 説 ,香港是有需要推行公營部門改革,問題是未來的路向 應怎麼訂定,在這方面筆者相信有關的官員可能也沒有一 個肯定答案。澳門亦面臨公營部門改革的種種問題,香港 在這方面的經驗,可以供澳府參考。註釋[1] Milton Friedam, Free To Choose (New York : The Free Pree, 1981).[ 2 ] 澳門日報》,1 9 9 7 年 7 月 2 6 日 。[3]The Economist, June 10, 1994.[4] Ian Scott, Fblitical Change and the Crisis of Legitimacy in Hong Kong, (Hong Kong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5] Jane Lee and Anthony Cheung, Public Sector Reform in Hong Kong, (Hong Kong :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 1995).[6] The Finance Branch , Public Sector Reform, March, 1989.[7] C. Mlitt, Managerialism and the Public Services, (Oxford : Bocsil Blackwell 1990).[8] C. Hood, "Beyond the Bureaucracy State : Public Administration in the 1990" extended text of an inaugural lecture,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Fblitical Science, 1990.[9] Cheung Anthony B. L., "Public Sector Reform in Hong Kong : Perspectives and Problems", a paper presented at a Conference on ”Public Sector Reform in Hong Kong : Progress To Date and Future Directions", March 26, 1991.[10] Christopher Patten, "Our Next Five Years : The Agenda for Hong Kong Address by The Governor at the opening of the 1992/93 Session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al.[11] Jack Man Keong Lo, "Reflections on Responsive Public
  • Administration in Hong Kong : The Citizens' Charter, Performance Pledges and Beyond", Asian Journal of Public Adminstration, Vol. 15, No.2, December , 1993, pp.201-225.
  • 港澳過渡時期的政敎關係梁潔芬港澳兩地的天主敎會在殖民地時期有不同的發展步 驟 。從敎會內的傳敎士、敎友的人數以及服務的數量來 看 ,港澳兩地敎會有顯著的分別,因為港澳兩地無論在面 積 上 、人口上及經濟發展上都有很大的距離。在佔地四百 平方英哩人口 6 0 0多萬的香港地區上的天主敎,是 1 5 0年 前由英人來港那時起建立起來的。現有敎友總數 254,000 人 。香港天主敎會在服務方面有 3 3 2名神父 6 5 名修士及 2 6 0名修女在 2 7 0間不同程度的敎育機構以及 1 1 7間社會 及醫療服務中心,為 3 0萬學 童 及 1 4 0萬社會人士服 務 。[1] 在澳門方面,全市面積只有 8.7平方英哩,而人口只有 40 萬,天主敎會早在 1567年 建 立 。現今澳門天主敎人口只有 23,0 0 0多人 ,它 的 1 3 2名 神 父 、修士以及 1 5 0名修女分佈 於 34所中小學中為全澳六七成的適齡學童服務,及在天主 敎會的 30多所的社會服務機構中向 13,0 0 0人提供服務,其 中包括有 1,0 0 0名為住院的老弱傷殘而深切護理的人士。 這種深切護理佔全澳同類服務的九成。[2]港澳兩地的天主敎會在殖民地時代習慣與英葡的殖民 地政府有良好的交往紀錄,而且在過去一段時期中敎會曾 代替政府在敎育、醫療服務及社會服務上工作多年,政敎 雙方合作無間,一下子轉過來與社會主義交往,並非易事; 加上北京政府自 1 9 4 9年以來與天主敎的“政敎關係”素 不融洽,在地方敎會的層面去部署非殖民地化已經不容 易 ,加上港澳的華人敎會在 1 9 8 2年正式 被 委 以 “橋樑敎 會”之重任,以致日後港澳地方敎會與中國政府的雙邊關 係 ,演變成為中港梵及中澳梵的三角關係。所以港澳天主 敎會在非殖民地化過程中,比其他敎會更為複雜。本文主 旨在討論港澳天主敎會在非殖民地化的過程中,當政治及 經濟上起變化時,兩地天主敎會的回應。1982年中英談判之際,香港前途未卜,聯合聲明剛剛發
  • 表 ,香港天主敎內上下各人所關心的是宗敎自由問題,大 家心知肚明香港敎徒所享受的宗敎自由與大陸同胞所享受 的有異,於是香港天主敎首牧胡振中樞機發表“香港前途 聲明”公開接受香港回歸祖國的安排,繼而臚列香港享有 的宗敎自由,希望此等宗敎自由能依《中英聯合聲明》的 精神保存五十年不變。[4]這種宗敎自由包括自由選擇自己 的宗敎並以禮儀表達的自由;個人及團體、公開及私下崇 拜 的 自由;傳揚信仰的自由;宗敎團體成員活動、培 訓 、 促 進 敎 育 、出 版 、文 化 、慈善及社交活動的權利與海外 信仰團體聯繫的權利,尤其是天主敎徒與敎宗及普世敎會 聯繫的權利。[5]這説明國內的宗敎問題是影響著香港敎會 非殖民地化的重要的因素:因為繼殖民地政府而來的中國 政府對宗敎政策有別於殖民地政府那一套。從政治的角度 去 看 ,北京政府與天主敎會間的權力衝突,至今仍未解 決 。中共領導人認為把道德的領導權和部分民事的裁判權 ,流入別個國家----梵蒂崗的手中,是侵犯主權之舉,所以 中共不會將部分統領道德規範的權力拱手讓予既為一國之 君亦為一敎之首的敎宗。而牽制北京政府不允許給予基督 信仰大量自由的因素有三:(一)基於無神論的馬列思想;(二)發自充滿民族感情的動機;(三 )從 清 末 “百年恥辱”所 孕育至今仍未疏導的“反洋”思 想 。然而,在鄧小平所創導的中國開放門戶之前,中國天主 敎經文革十年徹底破壞,仍未有恢復生機的跡象。所以在 1979年開放改革開始時,敎廷方面已頻頻從不同渠道向中 國招手,表示希望與中國破鏡重圓。在非正式接觸頻繁之 際 ,本 來 “中梵交談”可以展開,而推至高層次之時,因 “委任鄧以明為廣州總主敎” 一事而把交談停頓,關係倒 退 。[6]所以在 1982年敎宗若望保祿二世呼顳海外華人敎會擔 當橋樑,使中梵修和。港澳敎會因而像台灣及海外華人敎 會一樣,都 負 起 “橋樑”及地方敎會的雙重角色。[7]這個 因素使港澳政敎的雙邊關係,頓 時 變 成 “中梵港”及 “中
  • 梵澳”的三角關係。所以敎會考慮“非殖民地化”或 “回 歸祖國”的部署中,本地敎會的更新 ----恢 復 敎 會 作 “地 上之鹽” 、 “地上之光”的本來面目,以及作為橋樑敎會 與中國之政敎關係,是兩大考慮的項目。香港主敎胡振中樞機經兩年的諮詢及研究後,於 1989 年頒發名為“邁向光輝十年”牧民政策,這是香港天主敎 會在非殖民地化的過程中,最具體的路向。[8]其中包括內 部成立基督徒基層團體,作內部加強信仰生活,日後敎會 團體若要化整為零時敎友仍能渡信仰生活。還有強調基督 徒在敎內承擔責任,在外為基督作證,並以基督徒價值觀 參與社會事務。這個牧民路向政策,端賴對信徒的培育而 使他們將敎會政策落實。敎徒的培訓:香港第一項的部署是敎徒的培訓工作。在香港方面,公敎敎 研中心在 1984年的成立,是落實培訓的第一步。該中心主 要的工作是培訓信徒,以天主敎會對社會問題的指示為出 發點,對於社會事務的研究、關注及參與,其中的活動包 含課程及研究兩大方向。為保護這個前衛性的培訓工作, 始自幼苗階段,敎研中心不單享有絕對學術及活動的自由 ,在編制上是獨立於敎區機制之外,而由香港主敎直接資 助,行政上由敎友知識分子為主幹的董事會監管。這中心 成立以來,不斷培育信徒熟讀天主敎社會問題的立場,並 鼓勵信徒對政治及社會事務上的參與,目的是訓練信徒用 福音價值觀為原則去參與社會事務和處理生活問題。這中心常與本地知識分子合作鼓吹 8 8年及 9 1年立法局 直選 ,另一方面以人權為出發點研討基本法意見疯 9 1 直 選時,又 參 與 學 術 界 組 織 研 究 天 主 敎 徒 的 投 票 行 為 還 有經常開辦很多課程,引導信徒去正視社會問題,進一步 對社會作道德上的承擔。這種培訓方式覆蓋面不算太廣,
  • 但是頗有深度,可稱是重質而不重量。而且參加課程的是 已受中上敎育有一定文化水平的青年,這批人是明日香港 社 會的支柱。在過去十年內,由公敎敎研中心的成立,對敎會有一定 的刺激,在香港天主敎會內掀起敎會關注社會及政治事務 的天主敎青年聯會,天主敎大專聯會,天主敎正義和平委 員會等頗見活躍。它們舉辦敎育課程、研 討 會 、社會活動 以及向政府遞交他們對社會問題的立場書,例如 8 8直 選 , 反對興建大亞灣核電廠、有關越南難民問題、無證媽媽問 題 、輸入外地勞工問題、退休保障、對待愛滋病學童等問 題 上 ,發表以福音價值觀對問題的立場。在一項 9 1及 9 5直選的調查報吿中,綜合了香港天主敎 會近期非殖民地化的政治參與上的工作成果因為該項 在敎徒中舉行的問卷調查顯示:經過一年多在敎會內鼓勵 投票的結果,天主敎徒在 9 1 及 9 5 年立法局選舉中的投票 率是86.6%,而政府公佈一般市民的投票率不過是39.1% : 換句話説,敎會人士的投票率高於一般人的兩倍, 而且 調查結果也顯示非宗敎因素是直接誘導他們藉投票去盡公 民責任的一個主要力量之二,但投票者比不投票的信徒對 敎會訓導認識更深。而且他們大多數贊成直選及代議政 制 。[12]這説明宗敎信仰加強他們對直選代議政制的信念。 還有絕大多數回答問卷的信友都贊成卻是中國當局不會接 納的直接選舉及向港人負責的政制這個調查證明宗敎 信仰鞏固信友對民主政制的選擇。[13]地上之鹽世上之光:澳門敎會在澳門方面,19 8 8年 1 0月 ,澳門敎區舉辦了一次名為 “路向探索”的研討會。參與的神職及信友共二百餘人經 過一連四晚的研討及交換意見後,得到六個建議:(一)加強 信 友 在 信 仰 、神 學 、領 導 、組織各方面能力培訓。(二)改 善現存傳福音機構,如 學 校 、社會福利機構、大眾傳播中
  • 心及堂區。(三 )在現時澳門環境中,新 移 民 、青 少 年 、勞工 階層是敎會傳播福音的優先對象。(四)應用現代科技、大 . 眾傳媒去傳播福音。(五)加強關注及參與社會事務,以建立 一個公 義 、仁 愛的社會。(六)嘗試推展各類型的基督徒小 團 體 。[15]在 一 個 名 為 “政治轉易中的港澳天主敎會”的 研討會中,澳門代表神父強調可行落實的方案如下:(一)力口 強與普世敎會聯繫,尤其對梵二的改革,應盡快趕上。(二 ) 注意本地化,積極參與澳門社會事務。(三 )培養敎會自給自 主能力不再依賴政府。(四)明確指出敎會的先知使命,使敎 會成為社會的希望。[16]上述的建議和落實方案,雖然沒有 像港方印成小冊子,大事宣傳,但在實踐上卻現實地逐步 執 行 。敎徒的培訓:澳門從 198 9年開始,由四個堂區成立一個堂聯中心,開設 敎友培訓課程,以期在信友中普及敎義上的訓練,作為基 督徒對社會事務承擔前的基礎訓練。因為澳門的敎會仍處 於以神職為中心的敎會,[17]敎友對敎會事務未見積極參 與 ,所以未能提昇到另一境界,將福音精神融入生活,作 社會上的道德承擔。敎義上的訓練最終目的是使基督徒在 世界上起酵母作用:因為在敎義上的融匯貫通,信徒明白 跟随基督的責任後,社會及政治事務的參與就會水到渠 成 。青年牧民中心重組計劃-----位於人口密集的紅街市附近 的公敎青年牧民中心,是 70年代一群青年具有敏鋭的時代 觸覺的神職及信徒,經過研習敎會指示,看準澳門敎會的 需要,於 1976年 設立 的 。這個既是全澳首創又是全澳最活 躍的青年中心,成為澳門敎會內首次將敎會的社會訓導作 初步實踐。這青年中心培訓的取向是不分敎內外人士,強 調先對社會問題獨立思考,然後才談“承擔”及 “參與”問 題 。由該中心創辦討論社會問題刊物《活流》,一度吸引
  • 一些有思想的青年參與活動。今日澳門立法會的吳國昌議 員 ,當時也擔任過編輯工作。當日與該中心有聯繫的青年,接受過高等敎育後,今 日 已經成為新一代澳門社會的骨幹。但青年牧民中心於1987 年更換了主管人後,偏離了認識社會及關懷社會的路線, 轉而作康樂活動及興趣學習小組。作 為 “曠野之聲”及 “社會良心”的 《活流》,也因中心領導人的遷調引致編輯 宗旨有異以及人手變動而停刊。經過幾年的觀察及反思, 敎會內外覺得青年牧民中心因人手的轉動而引起性質上的 變革委實可惜,所以著手安排,有意恢復它以往前衛性的 敎友培訓工作。不過幾年的停頓,重整已偃息的旗鼓,不 是想像中那般容易,但這種有敏鋭見識的青年中心經了兜 彎路而猛然回頭,是值得讚賞和支持的。至於由公敎青年牧民中心培訓成材的部份信友,在 92 年 組 成 “澳門天主敎敎友協進會”,希望對內能主動參與 敎會事務,對外能將基督信仰帶到工作岗位上。它們推出 第一項名為“反省現代人苦難與出路”的聚會,在 1993年 耶蘇苦難日舉行,反省現代人的痛苦,透過認識,自我反 省 ,經驗分享,以及別人的見證,參與者先感受現今社會 上人們所面對的痛苦,繼而從敎會的訓導的角度去了解苦 難的積極意義和尋找出路。這種社會性的靈修培育,在澳 門可説是剛起步。但從另一角度去看,是澳門敎會走向成 熟的一個徵兆,因為將信仰與生活整合,是在任何時空地 域下成為敎會牧民工作的最高目標,這是將福音價值實踐 的一種落實方法,。由這種靈修培育的取向,可預見今後 澳門敎友團體會帶動整個敎會產生一種蜕變。殖民地時期後的政敎關係香港天主敎會為政權轉易,公開頒發文吿----胡振中樞 機的牧 函 “邁向光輝的十年”清楚的指示今後天主敎會在 社會上的承擔。同澳門敎會首長雖然沒有以公開頒發文
  • 吿的形式去指示如何在過渡期部署,但澳門敎會有它獨特 的方法將“路向探索”的結果及建議逐步推行。過去澳門 敎會與當地親中勢力在既有暗中鬥爭亦有公開合作的情況 下,比香港敎會與當地親中勢力相處得較為融洽。香港的 胡振中樞機在敎會的等級上比澳門主敎為高,手下擁有終 身奉獻給敎會作為敎會核心成員的神父修女人數、敎會名 下的服務機構數目,遠比澳門為多。但在香港過渡期內, 胡樞機或任何天主敎會的神職界,沒有一個被邀加入基本 法起草委員會或諮詢委員會,或 當 第 一 、二期的港事顧 問 。而港方基督敎領袖鄺廣傑主敎及佛敎的覺光法師則代 表宗敎界唯一的代表,而天主敎也與此無緣。反之,澳門 天主敎被邀為基本法草委,作當地唯一的宗敎代表,一名 青 年 開 朗 、對社會事務關注的神父被邀作基本法諮詢委 員 。這兩種不同的邀請,為港澳天主敎會與中方關係定了 調子,反映出中方對港澳天主敎敎會不同的看法與港澳政 敎的不同關係。這不同基調使非殖民地化過程完成後,而 港澳敎會面對中國政府時,站在不同的底線上作日後的發 展 。港方天主敎會積極參與地方社會政治事務時,也不遺餘 力地支持直選以及代議政制。[19]尤有甚者,在中英政制爭 拗中,天主敎會公開支持彭定康港督的政改方案。[20]儘管 一般不滿北京在香港事務上的“君臨天下”姿 態 ,採取敢 怒而不敢言的不對抗手法,以求平穩過渡。敎區的喉舌報- ---《公敎報》---改換了總編輯後,一反常態,高 呼 與 “北 大人唱反調”[2|1所以不難加深中方對港方天主敎的芥蒂。澳門方面,一來敎會無參政之念,二來敎會高層的政敎 關係不俗,而草根階層亦沒有為中方帶來太多麻煩。所以 日後的特別行政區域內,澳門的地方敎會比香港敎會更容 易展開工作。其次胡樞機領導下的香港敎會所承擔“橋樑工作”的取 向,有將中國敎會納入以梵蒂岗為首的普世敎會軌跡的意 圖 。而澳門主敎強調中國的敎會應保持地方色彩,不贊成
  • 已上了軌道而成熟的歐洲敎會對幼嫩而剛起步的亞非地方 敎會指指點點。[22]這與中共強調的愛國及民族思想吻合, 更接近中共提倡的獨立自辦敎會的説法。從以上港澳主敎對中國敎會的觀點,可以預見“非殖民 地化期”後二者的政敎關係,有不同的取向。澳門主敎在 參與基本法起草工作期間,與中方官員有了工作關係,雙 方有一定程度上的溝通及了解,這種了解非常難得可貴, 使非殖民地化期後的政府與澳門敎會不會產生對抗關係, 而順利進入合作關係。後過渡期港澳的政敎關係在後過渡期的香港,因港督彭定康的政制改革,使中方 單獨以我為主的路向,在 政 治 、經濟及社會事務方面準備 香港的過渡。以致中港經濟及社會關像陷於低谷。_ 在 北 京 “逢英必反”而港方民主派的“逢中必反”的政治僵 局 下 ,[28]香港天主敎會內的信友本有支持民主派的傾向,眼見戰友民主派被排擠在特區建制之外,自己也並不好 過 ,因為從北京傳來的訊息是北京宗敎事務局局長向香港 宗敎界重申在聯合聲明上中港敎會的關係應依聯合聲明上 的 “互 不 隸 屬 、互不干預和互相尊重”的三互原則。网同 時他亦吿誡港方信徒,聲稱大陸不應將他們的做事方式加 在港人身上,同樣港人不應將他們的做事方式加在大陸。 這個講法的弦外之音就是港方的橋樑工作應有所收歛,勿 以橋樑敎會的物質及人力上的援助,使大陸敎會如香港敎 會般活躍,因為近期中國對意識型態一事收緊,認為基督 信仰是國際敵對勢力者“西化”及 “分化”中國的工具。 [31]所以一些以香港為橋頭堡的橋樑工作人士都紛紛部署 遷離香港。[32]而敎會從社會及政治事務的參予上抽身引退 ,例如在 9 5年立法局直選中向信友鼓勵投票之風大減,以 致敎友的投票率稍降(由 8 6 % 降至 83?%)。[33]還有在 8 0 年 代末期及 90代初活躍於政治及社會事務中,尤其是民主化
  • 政治活動的神父,被敎區悄悄地調離對外職務,而攻讀博 士學位,令他埋頭於檔案卷帙的研究中,與後過渡熙攘的 香港政壇隔絕。另一方面 9 6年 10月香港敎區由梵蒂尚委任了二名新主 敎 ,以輔助胡振中樞機處理日後的敎務,這兩名主敎對中 國的交往經驗豐富,但無本地堂區工作紀錄。在主權移交 前未足一年有此任命,顯然要加強香港天主敎內的上層領 導 ,以應付日後特區內複雜而妙微的政敎關係。與前過渡期比較,香港敎會在後過渡期內,未能培養出 一種與中方交往積極的態度。只是被動的接受邀請訪京, 以及在本地中的社交往來。1 9 9 6推選特區首長及臨時立 法 會 的 “推選委員會”成立,天主敎內舉行各階層間的徹 底諮詢,向屬下的神職及信友諮問是否應以敎會各義派代 表加入推委會。因推委會其中一項工作是選出被認為是違 反 《聯合聲明》及 《基本法》的臨時立法會的議員。諮詢 結果是正反意見參半,而反對的多是知識分子,他們期望 敎會在此大是大非前,以行動表態拒絕參加,以起道德作 用 。但敎會另有考慮,作折衷辦法解決。決定以天主敎會 名義提名,而敎友以個人名義參與推委會。9 名天主敎推 薦的推委會候選人中,被選出的只有兩人,與佛敎及基督 敎各佔四名之別,顯出天主敎與中方的關係及交情仍疏淺 如前 ,並 無 改 進 。[34]似乎香港天主敎會對 9 7 後的政策以 守代攻,即以見招拆招手法依個別事件的性質去應付。至於敎育政策,香港敎會深知任何國家政府不會將塑造 下一代思想的敎育工作,放在與自己意識形態有異的團體 的 手 中 。因此對手中的醫療、社會服務及敎育事業,有積 極及消極的打算。在澳門方面,從種種跡象去觀察,似乎是把剛萌芽的社 會參與行動,在後過渡期希望它能消失於無形,以免與日 後特區政府起磨擦。因為這些社會參與工作是以敎友為主 力 。在敎區的架構中,沒有以敎友為主體的組織,數年前 剛誕生的敎友協進會,不列入敎區架構中,他們主辦涉及
  • 宗敎及社會事務的雙周報《澳門觀察報》出版了兩年,敎 區方面沒有資助,所有費用全由敎友間的捐助。剛恢復工 作的青年牧民工作,當它希望回復昔日的黃金日子之時, 敎區決意要逐漸停辦,使前衛的敎友培育工作未有中興的 機 會 ,就敲響起喪鐘,而敎區表示,日後的發展方針,回 到敎會範圍之內。面對 9 7年及 9 9年港澳兩地的回歸祖國,二地天主敎會 在後過渡期不約而同地就有如安全自保而放棄社會事務的 參與,在風雨欲來的壓力下,紛紛退回敎會的圍牆之內,從 事傳統的宗敎工作:即 傳 道 、解經祈禱等工作。這明顯受 中國收緊的宗敎政策影響,以及政治上“一國兩制”依中 方的銓釋下而生的反應。[36] 希望這是樹立日後良好的政 敎關係,所走的第一步。但是如何走第二步,重新調較敎 會對社會事務的參與,這是人們最關心的問題。結 語誠然港澳兩地的社會有不同發展及歷史背录更在英葡 兩個不同宗主國的統治下,渡過了不同長短的歲月(澳門被 佔了 4 0 0年 ,香 港 150年)。雖然普世敎會敦促各地方敎會 的本地化,因政治問題,澳門政府和敎會在 1966年 的 “一二 • 三”暴動事件中受到極大的衝擊,以致改變他們原來 發展的取向,在澳門政府方面准許親中勢力的膨脹,到 80 年代在道德規範上與傳統一枝獨秀的天主敎會平分春色。 同樣的暴動,在香港沒有造成親中份子崛起的機會,但造 就了學生運動的契機,這是香港有史以來藉學生運動而孕 育了政治的醒覺以及民族意識。換 句 話 説 1967年的暴動 成為日後香港政治活動的搖藍。澳門天主敎會經此挫折, 坐 失 6 0 年代末期開始由梵蒂崗第二次大公會議所掀起的 改 革 機 會 。香港有幸不因 1 9 6 7年的暴動的影響能無阻無 滯地於 6 0年代開始敎會改革,到 “非殖民地化”時期開始 時 ,雖然它未能稱得上以信友為中心,但已成為一個相當
  • 成熟,信友對社會事務廣為參與的敎會。澳門方面,雖然 以人口比例而言,在 4 0 萬的總人口中,敎徒佔 2 萬 多 ,與 香 港 6 0 0萬人口而天主敎徒有 2 6 萬的比例是差不多(同樣 是 7 % - 8 % ),但二者在不同政治制度及社會背景下,各有不 同成長的速度。5 0 年代港澳敎會都以難民救濟工作為主導,香港敎會 在 6 0年代末期及 7 0年代初轉到社會服務工作,到 8 0年代 這些工作由政府承擔後,敎會抽身出來轉到擔當“社會良 心及希望”的先知角色,而在社會事務上積極參與,繼而 在過渡期的取向,將這個環節繼續發展和深化。澳門敎會 經 “一二 •三事件”的挫折,影響它的成長,直至過渡時 期為止,仍然以神職為中心,敎友的參與敎會事務剛剛起 步 。據一項在 1 9 9 2年底舉行的調查顯示,有 75% 的敎友 未接受過正式的宗敎敎育(要 理 班 、神學班等)。對社會事 務的參與意識,只 屬 “曠野之聲”,有曲高和寡之嘆。不 過 ,在非殖民地化的部署中,敎徒自發性組成的敎友協進 會成為一技獨秀的敎友圑體,無論從其領導人物的背景, 以及該會的取向,有理由相信它是朝向參與社會事務,是 朝向以福音的價值觀去關心社會,作社會希望的路線走 去 。整體來説,澳門敎會在發展的節奏上比香港慢了一些, 但這個具有特色的澳門華人敎會,在良好的政敎關係上, 以不亢不卑的態度繼續與政府合作,在日後澳門特別行政 區發展工作,比較香港容易。因 為 在 “非殖民地化”的過 程 中 ,它的部署,已為中方所接納。香港敎會在它獨特的 政治環境下,加上原先的政治取向,使中方心存戒忌。港 方 在 “非殖民地化”過程上最後的一個項目是如何與後殖 民地時期的政府相處:在不損敎會的大原則下,建立一個 較為融洽的政敎關係,好使在殖民地時代留下而需繼續的 服務得以延續,新的服務得以展開。筆者相信港方敎會總 可以克服困難,像澳門敎會一樣,與日後的特區政府建立 和諧關係,製造活動空間以提供日後敎會繼續生存的環
  • 境 。在澳門方面,既然林家駿主敎好不容易才與中方建立 起良好的關係,敎會應藉著這個優越的社會環境,趕快去 革新敎會內部的運行及架構尤其是把社會生活與宗敎生活 結合一起,使澳門的基督徒在生活上及工作岗位上依敎會 的敎導去生活,能 成 為 “地上之鹽及世上之光” 。而敎會 有了適宜的生長條件後,下一步的工作是如何在經濟快速 發展的國度中,當很多國人陷於“無信仰”的時代下,— 如 何使整個中國敎會成為“地上 之 鹽 、世上之光” 。註釋[1]“香港教區教務統計” 1993年8 月3 1日《香港天主教手冊一九九 四》香港:公教真理學會,1994,頁5 2 4。[ 2 ]上述資料及數字是作者於1994年2 月2 0日採訪澳門天主教辦公 室及天主教澳門明愛服務中心所得者。[3]Bishop John B. Wu. “Statement on the Catholic Church and the Future of Hong Kong” Press Letter. 23rd August, 1984.由香港 天主教所聞處發表(編號Art.6)。[4] “A Draft Agreement between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 Ireland an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RC on the future of Hong Kong”,26 th September 1984.[ 5 ]參閱註[3]。[6]Beatrice Leung, Sino-Vatican Relations : Problems in Conflictiong Authority (1976-86) Cambridge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2, chapter 7.[7] Beatrice Leung. “The Triangle Relation : Hong Kong, China and the Vatican.” Missiology : An International Review Vol.2 (April 1991).[ 8 ]《邁向光輝的十年》胡振中牧函(無出版日期及地點)。[9]Beatrice Leung “Catholic Voter" in R. Kwok et al.(ed) Votes Without Fbwer , Hong Kong :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1992, pp. 151- 184.[10] Beatrice Leung & C.P. Chan, “The Voting Behavior of Hong Kong Catholics in the 1995 Legislative Council Election" in H.C. Kuan (ed) The 1995 Legislative Council Election , Hong Kong : Hong
  • K o n g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Forthcoming).[ 1 1 ]同上。[ 1 2 ]同上。[ 1 3 ]同上。[ 1 4 ]同上。[ 1 5 ]作者於訪問教區有關人士所得的消息(訪問日期是一九九三年三 月)。[ 1 6 ]《澳門一九九九》 。見 《鼎》1 9 8 9 第 2 期(總期 5 0)。[ 1 7 ]梁潔芬。“過渡期的政教(天主教)關係” 。余振編:《澳 門 :超越 九九》,香 港 :廣角鏡,1 9 9 3 。[ 1 8 ]見註[8] 。[ 1 9 ]見註[9].[ 2 0 ]《公教報》,一九九三年三月五日。[ 2 1 ]尹 雅白: “從 弱智及精神康復中心說起” 。 《公 教報》,1 9 9 2年 3 月 5 日 。[ 2 2 ]澳門天主教林家駿於 1 9 9 2 年 1 2 月 2 1 日接受作者訪問時所表現 的立場。[23]“一二 • 三事件”是 1 9 6 6年 1 2 月3 日在澳門發生的民眾暴動。該 事件是中國大陸文革運動餘波。有關過程參閱《關於反對葡國政 府血腥暴力統治》 。澳 門 《澳門日報》,1 9 6 7 。教會在該事件上 的衝擊及後果見註[17]。[ 2 4 ]陳欣欣:《澳門社會初探》,香 港 :萬事威,1 9 9 2,頁 1 5 - 1 6 。[25]L e u n g K w a n Kwok. “Student Politics in H o n g K o n g D e m o c r a c y a nd Transition" in D. McMillen et al(ed) O n e Culture M a n y Systems. H o n g K o n g : H o n g K o n g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1 9 9 2 .pp. 159- 172.[26] Asia Focus, 5th M a r c h, 1 9 9 3 .這是一項由澳門教友協進會在1 9 9 2 年底作的一項澳門教友的信仰狀況調查。[27] “H o n g k ong : China's g a m b l e”, T h e Economist, 22 n d J une 1 9 9 6, pp.21-23.[ 2 8 ]阮 次 山 “北京逢英必反非上策”《信報》,1 9 9 6 年 1 2 月 2 日 。有 關逢中必反之問題參閱香港特區首長候選人董建華呼籲民主派放 棄 過 去 “逢中必反” 的心態與中方溝通。《信報》 、《明報》 、 《文 匯報》1 9 9 6年 1 1 月 2 8 日 。[ 2 9 ]在 9 1 年及 9 5 年選舉調查中得知超過8 5 % 天主教選民支持民主派 候選人。參閱註[9]。
  • [30]《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香港的基本方針 政策的具體說明”第十三節。[31]“王兆國要求引導宗教適應社會主義”,《信報》. 1996年8 月12 日。South China Morning Past, 1996 年 10 月 10 日。[32]作者在此問題上,有詳文討論見:Beatrice Leung "The Uneasy Balance : The Sino-Vatican-Hong Kong Relations After 1997" in B. Leung & Joseph Cheng (ed) Hong Kong SAR : In Pursue of Domestie and International Order. Hong kong :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Press. (Forthcoming)[33]Beatrice Leung & C.P. Chan “The Voting Behavior of Hong Kong Catholics in the 1995 Legislative Council Election."[34]筆者列席於向教友代表諮詢的會議上為旁聽。[35]教會學校一方面作教育工作上的改革,以洗脱殖民地的色彩,例 如用母語教學,推行含有民族主義的公民教育。另一方面作內部 評估,若特區政府對教育政策有改變,而教會無力承受時,就在教 育事業上放手不幹。[36]中國現行的宗教政策是趨向收緊。藉著加強管理宗教以削弱宗教 的影響力,這是現任宗教事務局局長葉小文向黨員有關宗教政策 之理論。見:葉小文“當前我國的宗教問題”《中共中央黨校報告 選》第101期第9-23頁。[37]筆者近日與大陸年青知識份子討論社會問題時,所得之印象。他 們對富裕了的祖國同胞在精神生活上的描繪是:“不信仰共產主 義,不信仰任何宗教,只信仰錢” 。
  • 港澳經濟結構轉型淺議楊允中1997年 7 月 1 日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前夕,雖然中 英關係較為緊張,但香港經濟增長依然保持較好態勢, 1994年 G D P 實際增長達到 5 . 5 %以上,貿易繼續活躍,國 際貿易總額達到 3140億美元,並一舉攀升到全球貿易排位 的第七名。這中間導致成功的因素中重要一條是,產業轉 型中走出了一條有利發揮自身優勢的路向,特別是 8 0年代 以來積極利用這種優勢,利用中國改革開放的新機遇,不 失時機地完成服務產業為主體的結構轉換,產業結構高度 化達到了新的水平,軟化系數更高;雖然能不時見到所謂 “空殼”化的評調,但總的發展方向是不可逆轉的。由於香 港地理位置的得天獨厚和中國經濟快速增長的前景樂觀, 中國學者和國際專家一致公認,由90年代起中國繼續保持 20年以上快速增長是完全可能的,故香港在發展服務功能 是有其穩定支持力的。澳門距 1999年 12月 2 0 日主權回歸也只有兩年時間,澳 門具有與香港不甚相同的歷史演變背景,但相同的現行社 會 、經濟制度和生活方式,使兩地的社會和經濟發展具有 頗大的趨同性,相同的歷史性轉折也使兩地面對類似的時 代 挑 戰 。長期以來,由於種種歷史社會因素影響,港澳兩 地往往被作為一個完整概念被提及,在部分場合澳門也常 常因其規模微型化而有意無意地被“忽略不計”,無人提 及 。實際上,作為一個有相對獨立性的微型經濟體系,澳 門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被國家各層面所重視,被國際間所 關 注 。一 . 港澳兩地經濟關係A . 港澳經濟的相似性,趨同性
  • a .同屬高自由度的市場經濟體系,同屬全方位開放的國 際自由港,其 資 金 、人 員 、貨品進出境極為方便,同是國 際上税率最低的地區,而且是受國際上廣泛認同的獨立經 濟 活動實體。b .同具難以匹敵的區位優勢,既是遠東海空交通資訊的 要 衝 ,處於經濟高增長中的亞太區的核心位置,同時又是 背靠迅速崛起的珠江三角洲及整個中國大陸。c .同處高起點,高效運作的超前狀態,香港早在 8 0年代 末期已被列為新興工業化國家地區之一,現階段人均G D P 超過兩萬美元,許多經濟指標已名列世界前茅,澳門雖落 後於香港一個檔次,但近年也保持較好的長勢,除自身獨 有優勢外香港的各項優勢和便利大都可以利用。d .因為東西方文化交匯地,兩地人士既具有東方人的樸 實勤奮,又具西方人精於效率,勇於開拓的品質,而且兩 地各自具有比較健全的法制體系。e.共 同 面 對 貫 徹 “一國兩制”,實行高度自治的挑戰和 機 遇 。B .港澳兩地的互異性a .經濟活動規模一大一小,發展層次一前一後。澳門面 積只佔香港 1/55,人口只佔 1/15,G D P 只 佔 1 / 2 0 。香港 因素曾長期以來是澳門發展的重要外部因素,澳門經濟的 起步靠香港幅射的影響,澳門經濟轉型或者講向更高層次 提 昇 ,同樣也會在不同程度上打上香港印記。b .現階段行政管治分屬香港特別行政區和葡國,不僅 官方語言不同,所屬法律不同,而且英葡兩國不同發展水 平在港澳兩地間也分別留下了各自的影子。c.對周邊地區輻射力大小不同,即國際上影響力強弱不 同 ,作為多功能的國際經濟中心,今天的香港是現代化、 財 富 、效率的代名詞,它獨特的發展環境、運作機制受國 際間高度重視。今時今日之澳門,雖然不能排除其特殊的 存 在 價 值 、特殊的影響力,但畢竟遠非可以同前者相提並 論 。
  • 不管如何,簡單地把澳門看成是香港的附庸或香港的延 伸表面上雖有其一定道理,但實際上是言過其實,不符合 實 際 的 。客觀地講,兩地關係絕不宜被看成是依附和被依 附的關係,而是一對姊妹地區平等互惠關係,它具有平等 性 、合 作 性 、互利互補性和前景廣闊性,因此,澳門要善 於自我定位,迎頭趕上,爭取以較快速度拉近兩地發展水 平 的 差 距 。二 、香港是經濟轉型成功的樣板A . 兩次轉型的及時性、徹底性自5 0 年代末期至 7 0年 代 ,香港成功地利用國際分工機 會首次實現了產業結構的轉型,在短短的一二十年間完成 了輕纺工業為主體的製造業帶動的多元化經濟結構的形成 過 程 ,並成為舉世矚目的“四小龍”之 一 ,逐步躋身於發 達經濟的行列。8 0年代至今,香港又及時把握中國大陸改 革開放的歷史性機遇,迅速而果斷地開辟大陸的廣闊市 場 ,不僅原有製造業八九成已遷至大陸,而且廣大投資了 更多企業,僅珠江三角洲便有 3 0 0多萬職工直接生產港商 產 品 ,十多年來把自身產業結構調整到一個新的發展高 度 ,基本上完成了以服務業為龍頭的第二次經濟結構轉 型 。在中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之初的 19 7 8年 ,兩地貿易額 僅 為 108.4 5億 港 元 ,1 9 9 3年則達到 7 4 0 0億 港 元 。1 5年 間,兩地貿易額增長了 6 0倍 ,遠遠高於同期香港對外貿易 增 長 1 8倍的速度;年平均遞增率達 35%,比同期香港對外 貿易平均遞增率高出 1 2個 百 分 點 。1 9 9 4年 1至 8 月 ,兩 地貿易額達到 5 4 2 4億港元,比上年同期又增長約 14% 。 1993年 ,內地經香港轉出和轉入的貿易額,佔香港轉口貿 易的大約九成,佔內地對外貿易的比重約為 24% 。截 至 1 9 9 4年 6 月 底 ,香港在內地直接投資的項目累計
  • 逾 1 2萬 個 ,佔內地全部境外投資項目總數的 62.5%;實際 投入資金達 476.8億美元,佔全部境外實投金額的 61.7% 。[1]近幾年來,香港對內地的投資呈現出新的特點和趨勢: 投資地區逐漸北移;投資領域正在迅速擴大;投資方式更 加多樣靈活;投資結構有所優化;大型投資項目,包括基礎 設 施 。按三資企業數量排列,全國前十位的省市依次是:廣 東 、江 蘇 、山 東 、福 建 、浙 江 、上 海 、海 南 、遼 寧 、北 京 、天 津 。廣東逾 5 萬 家 ,高 列 榜 首 。1990-1993年 ,廣 東共引進協議外資額 637.32億美元,實際利用外資 191.20 億 美 元 ,其中香港的投資分別為 518.1 1億美元(81.3%)和 137.06 億美元(71.7% )。在這種形勢下,香 港 乃 急 速 地 向 “服務經濟”(service economy)轉 型 。1980年,香港的制造業與服務行業分別僱 用了 3 9 . 1 %及 3 5 . 8 %的勞動人口;到 1992年 ,製造業的僱 員比率下降至22.9%,而服務行業的則升上至 66.7% 。就本 港生產總值(G D P )來 説 ,製造業和服務行業的比率在 1980 年時分別為 23.7% 及 63.9%,而 19 9 2年 ,製造業所佔的比 例滑落至 13.7%,服務行業的卻攀上 7 5 . 6 % 。[2]在粵港經濟一體化的推動下,香 港 內 部 的 “非工業化” (D E I N D U S T R I A L I Z A T I O N )的速度是極為驚人的。1980 年 ,香港製造業僱員總數為 898,9 4 7人 ,到 1994年 3 月 ,已 下降至 455,8 5 3人 。短短十年,一個以工業起家的經濟體 系 ,製造業工人人數竟然折半,這是國際上少見的快速轉 換;更值得留意的是,這 種 “非工業化”現象不單沒有帶 來大量失業,剛好相反,引發了服務行業的勞工短缺。過去十年,訪港旅客每年平均有接近 2 0 % 的增長,人 數 由 1983年 2 8 0萬 ,逐年遞增至 1996年 的 1,17 0萬 人 次 。 其中,中國大陸和台灣已分別成為香港旅遊的最大客源地 和最大旅遊收入來源地。中港以至粵港經濟一體化的迅速強彳匕對香港經濟產生 的影響是極為深遠的。香港生銀行經濟研究部的研究報
  • 吿 表 明 1980年時 ,“中國因素”對香港生產總值(G D P )的 貢獻為 5. 3 %,到 1990年 ,比率已攀升至 25.7% 。以近幾年 的勢頭來看,比率極可能已超過 30% 。B .香港產業轉型成功的啟示a.轉型要從自身實際出發,強化自身優勢。在“四小龍” 中,香港堅持的是有自身特點的轉型路向。台 灣 、南韓及 新加坡均甚強調國際經濟轉型的一般規律,強調用高科技 改造工業,而香港卻立足於發揮區位優勢,以產業服務化 進行導向,結果不僅迅速擴充了自身經濟實力,而且產業 結構具有非污染性、低 成 本 性 、高效益性等特點,成為聯 繫兩大經濟體系的中介中心,既是中國改革開放瞄準的目 標之一,又是國際資本瞄準中國大市場的準備點。b .轉型要充分把握機遇,對外界提供的發展空間要不 失時機地加以利用。近十幾年來香港經濟擴張的形勢是國 際間少有的,它同中國大陸持續、快 速 、健康發展形成同 步發展軌跡。香港雖是世界級多功能經濟中心,但經濟實 力 同 美 、日 、德等經濟強國仍難以相比。儘管如此,十多 年來,香港一直雄踞中國外資的首位,絕對值高達 60% 以 上,香港由中國大陸所獲取的經濟收益同樣是任何西方國 家所難以相比的。c.產業轉型是全社會均要面對的課題但觀念認識上的 先行是關鍵性因素。在這問題上,澳門尤其值得重視,以 便盡速建立起全民性的現代意識。d .轉型是一個不斷開拓、永無止境的課題,任何經濟 體系在取得階段性成果後依然需要向更高發展層次提升, 需要向更高目標攀登。香港在近半個世紀內成功實現了兩 次產業轉型,下一步是否要繼續轉型?繼 續攀升呢?回答 是肯定的,在未來二三十年間,香港在儘可能引進高科技 並改造製造業的同時,令其服務功能進一步擴充,國際貿 易 、金 融 、海 空 運 輸 、信息等領域活動規模進一步膨脹, 成為全球最為活躍的亞太區經濟主要運行中心的前景是極 為明確 的 。
  • 三 、所幕轉型陣痛中的澳門經濟只有急起直追,別無 選擇所謂產業轉型,實際上是指某一經濟體系由發育不完全 向發育完全、由較低發展層次向較高發展層次的轉換,這 種既要體現國際經驗所證明的由第一產業向第二產氧由 第二產業向第三產業的轉換,即由生產初級產品向生產深 加工產品,由生產有形產品向生產無形產品的轉換,又要 體現每一經濟體系在不同發展階段的特殊優勢。澳門由於 歷史演變和社會條件的特殊,只能作為一個微型經濟體系 而 存 在 。無論國際經驗還是澳門自身經驗都表明,澳門這個微型 經濟體系,由於就業壓力小、轉型包袱小,且擁有有利的 周邊環境(中國因素和香港因素)和日益提高的居民素質(三 所高等院校及中國和其他國家和地區每年可為澳門培養數 以千計的專業人才),故澳門不僅有必要加速現產業轉型, 同時也完全有條件在不太長的時間跨度內完成現階段的轉 型 。當 然 ,澳門要進一步深入探討自己的產業轉型模式, 突出自身優勢,形成自己的特點。挑戰與機遇同步擴大是澳門現階段經濟發展的特點。 但未來五年將是關鍵性的五年。新的發展路向應體現高起 點 、高 標 準 、高質量,體現人才治區、科技治區,體現有 自身特點等原則。而合理利用周邊、腹地條件,擴大對外 交流合作是確保今後不斷提昇發展水平的重要條件。[4]澳門現階段的產業轉型是全方位的,不僅原有製造業要 適應國際市場的新特點加速提高產品質量、實現產品高檔 化和產業多元化,而且所有經濟領域都有向新水平、新層 次提升的必要;不僅經濟行業要加速轉型,人們的心理素 質和觀念意識也要向現代提升。當然,可以看到趨勢是, 服務業將佔有越來越高的比重,也可以講產業結構將逐步 實現服務化,而這並不排除製造業在原有基礎上有選擇、 有目標地擴充行業設置和產品開發。總之,大經濟體系有
  • 其大的優勢,也有其大的難題;小經濟體系也有其小的優 勢和少的難題。產業轉型作為各國經濟發展的共同性要 求,對於澳門既是客觀需要又有實際實現的可能。經過多 年來的促進,澳門產業轉型實際上已經起步,只要各界人 士進一步堅定信心,勇於開拓,假以時間,澳門經濟規模 大幅度擴充並提高到更高檔次絕非可望而不可及的幻想。注釋[ 1 ] 參見高尚全: 《香港内地經貿前景廣闊)《人民日報》海外版, 1 9 9 5 年 1 月 9 日 。[ 2 ] 參見曾澍基:《粵港經濟連合與香港經濟結構變化》,《港粵經濟 月報》,1 9 9 5 年 1 月號。[ 3 ] 同上。[ 4 ] 拙 作 :《從澳門看廣東再創發展優勢》,“建立廣東發展優勢”研 討會論文,廣州,1 9 9 4 年 9 月 2 2 日 。
  • 港澳舆珠江三角洲 經濟關係的現況舆前景鄺志良自從深圳與珠海經濟特區於 19 8 0年正式開辦以後,其 優惠政策成功地吸引了大量外資,當中以港澳資金為首。 1985年,中央更決定將有關優惠政策推至整個珠江三角洲 整 個 “珠江三角洲經濟開放區”包括廣州(含番禺)、深 圳 、珠 海 、東 莞 、中 山 、佛山(含順德)、惠州及江門等 市 。由 1978至 1990年間,珠江三角洲實質區內生產總值的 平均年增長率為 1 4至 16%,比全國數字高出約六個百份 點 。[1]除經濟高速增長外,珠江三角洲的經濟結構亦起 了根本的變化。1980年,珠江三角洲的第一、第二及第三 產業佔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分別為 2 6 % 、44%及 30% ;而 1990年的數字則為 14.8% 、4 6 . 4 %及 38.8% 。[2] 珠江三 角洲在過往十餘年的急劇發展及變化,港澳地區無疑起了 極為積極的推動作用。本文旨在分析港澳與珠江三角洲經濟關係的現況及其 發展前 景 。[3] 文章首先回顧過去十數年間港澳及珠江三 角洲的經濟發展,繼而闡述港澳與珠江三角洲過往所建立 的經濟關係,文章亦會分析深圳及珠海經濟特區會否藉著 高速的經濟發展及有利條件,逐漸取代港澳在珠江三角洲 的經濟角色,最後並就港澳與珠江三角洲的發展趨向作出 分 析及結論。第一節港澳及珠江三角洲經濟發展的概況(一)香港自 6 0年代開始,香港經濟有著高速而穩定的增長。在
  • 1960至 7 0年 、1970至 8 0 年 及 1980至 9 0年這三段時期, 香港實質區內生產總值的平均年增長率分別為 10.1% 、 9 . 8 %及 7.1%,[4]以 1980年固定價格計算,香港區內生產 總 值 由 19 6 7年的 4 4 5億港元增至 1 9 9 1年的 2,7 2 5億港元(見 表 1)。表 1 香港區內生產總值和人均區內生產總值,1966-1991 (按 固 定 1 9 8 0年市價計)
  • 資 料 來 源 :香港政府統計處, 《本地生產總值統計: 1966 至 1991》除經濟增長外,不少內在及外在因素使香港在過往數十 年經歷了連串的經濟結構改變。5 0 年代的韓戰和對華禁 運 ,香港對內地貿易額鋭減約三分之二,面對外來因素的 衝 激 ,港商將資源調配發展勞動密集型工業,在 5 0 至 60 年代間,主要工業為紡織業及製衣業。到 7 0年代,工業進 一步朝多元化的方向發展,玩 具 、電 子 、鐘錶便成為高速 增 長的工業。80年代初,香港的服務性行業逐漸取代製造業,成為香 港主要的經濟支柱,從 表 2 數據可見製造業在區內生產總 值的比重從 1980年的 2 0 . 4 %減 至 1990年 的 16.7%;相反 , 其它服務性行業的比重則不斷增加,當中以金融、保險及 商業為甚,註冊持牌銀行的數目由 1 9 8 1年 的 1 2 1家增至 1990年 的 1 6 6家 。[5]保 險 公 司 、外匯公 司 、股 票 行 、互 惠基金公司及各類型金融機構的數目在 8 0 年代不斷增 加 。90年代初至今,香港繼續朝著地區金融及服務中心的 角色進一步發展。值得留意的是香港在這十數年間成為遠 東以及南中國地區的金融及服務中心,中國在80年代初實 行的經濟開放政策起了頗大的推動作用,一方面港商將勞 動密集的工序移向附近的珠江三角洲,使資源更能集中發
  • 展香港的服務行業;而另方面頻繁的中港外貿及投資活動大大推動對香港服務業的需求。中國的開放政策無疑為香港的金融及服務中心角色締造了良好的發展條件。表 2 香港生產總值的產業總額分佈(1980-1990)(%)資 料 來 源 :香港政府統計處《本地生產總值估計: 1966 至 1991》(一)澳門6 0 年代以前,澳門經濟頗為依賴幾類傳統手工業產品 的出口,其 中 火 柴 、炮竹和神香佔 1 9 3 0及 1958年澳門總 出口的37.8%及 28.5%,魚類產品則為另一項主要出口,分 別 佔 1 9 3 0及 1 9 5 8年澳門總出口的 2 6 . 4 %及 3 2 . 8 % 。[6]自 1962年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取得澳門博彩業專營 權後 ,博彩業便成為了澳門經濟發展的主導因素,博彩業 的發展直接帶動了旅遊業的發展,從 1982年 至 199 0年間
  • ,旅遊業佔澳門區內生產總值達三成之多;表 3 更指出於 1 9 7 8 年博彩税分別佔澳門政府公共收益和公共支出的 1 6 . 2 %及 21.8%,該兩項數字於 19 9 0年更上升至 32.3% 及 35.3%,博彩及旅遊業在澳門經濟的重要性實在無容置疑。正當博彩及旅遊業急速發展的同時,澳門工業於七、八 十年代奠下較穩固基礎,由於香港面對歐美國家不斷提升 的貿易限制,不少港商將工廠移去澳門,藉此加快了澳門 工業化的腳步。紡織和成衣在澳門工業及整體經濟中佔有 頗大比重,於 1 9 8 2至 1 9 9 0年 間 ,纺織及成衣業佔澳門區 內生產總值達三成多,與博彩及旅遊業成為澳門兩大經濟 支 柱 。和香港一樣,澳門亦受惠於中國的經濟開放政策,自80 年代初,不少澳門商人設廠於毗鄰的珠海經濟特區,藉著 國內較低廉的土地及勞工成本,增加澳門產品在國際市場 的競爭力。在90年代,澳門的服務行業將會逐漸成為澳門 最主要的經濟環節,除了有較長歷史的博彩及旅遊業外, 金融及商業也會随著華南地區的急速發展有著相應的增 長 。表 3 澳門博彩業與公共財務(1978-1990)- 2 1 6 -
  • 註 :a. 1 至 4 為以當年價格計算的百萬澳門元b. 5 至 7 為百分比 資 料 來 源 :Census and Statistics D e p a r t m e n t, M a c a u , Yearbook ofStatistics(各期)A M C M , Annual Report 1990.I E M , Report and Accounts 1985.(三)珠江三角洲自 8 0 年代初,中國實行較寬鬆的經濟開放政策,廣東 省便成為該政策的主要試點,深圳及珠海經濟特區與珠江 三角洲經濟開放區的成立,大量吸納港澳地區的資金及技 術 ,省港澳的貿易量亦大大增加,珠江三角洲更成為全國 經濟增長最快的地區。如表 4 所示 ,廣東省內生產總值由 1 9 8 0年 的 2 4 6億元 人民幣增至 1992年的 2,2 9 4億元人民幣,平均年增長率由 1980的 13% 增 至 1992年的 2 2 % 。表 5 的數字更反映出廣 東省(尤以珠江三角洲)的經濟增長遠超過全國水平,廣東省 佔全國人口 5.5%,但佔全國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則為 9 . 5 %, 1992年廣東省內生產總值增長率為 22%,比全國數 字 1 8 . 7 %高 出 3.3個百分點,而珠江三角洲的數字更高出 全國增長率的 8.8個 百 分 點 。- 2 1 7 -
  • 表 4 廣東省內生產總值(G D P )和增長率(1949-1992)註 :a .省內生產總值(G D P )以十億元人民幣為單位b .平均年增長率以 1949當年價值為基礎 資料 來 源 :廣東省統計局《廣東統計年鑑》1993,頁 7 7 。表5 中 國 、廣東和珠江三角洲人口和生產總值:G D P )的 比較(1992)資 料 來 源 :中國國家統計局《中國統計年鑑》1993,頁 1 8。廣東省統計局《廣東統計年鑑》1993,頁 9 7 。 註 :a.人口以百萬計算b .生產總值(G D P )以十億元人民幣為單位
  • c.此項數字為中國的國民生產總值(G D P )d . 括號內數字為佔全國人口百分比e.括號內數字為佔全廣東省人口百分比與港澳地區一樣,珠江三角洲的經濟結構在近年有著明 顯的變化,根 據 1992年數字指出,珠江三角洲的第一產業 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僅為 14.7%,而第二及第三產業的 數字分別為 4 9 . 9 %及 35.3%,年增長率高達 35.97。及 29.9% (見表 6)。相信珠江三角洲的第一產業在 9 0 年代將繼續萎 縮 ,而第二及第三產業將進一步發展。表 6 珠江三角洲區內生產總值(G D P )的組成(1992)(% )資料來 源 :廣東省統計局《廣東統計年鑑 1993》,頁 9 1 。 註 :a.括號內數字為該產業的年增長率。第二節港澳及珠江三角洲的經濟互動自8 0年代初,港澳及珠江三角洲的經濟關係日趨密 切,本節試從投資、貿易及金融三方面分析該三地的經濟互 動 。
  • (一)投資珠江三角洲的高速發展,外資無疑擔任一個極為重要的 角 色 。廣東省實際利用外資金額由 1988年 的 24.3億美元 增 加至 1992年的 48.6億美元,平均年增長率高達 25%,單 是廣東省已佔了全國實際利用外資金額的 20% ,而珠江三 角洲更是廣東省吸收最多外資的地區,佔全省外資的 5 0 % 至 7 0 % ,實際利用外資金額由 1 9 8 8年 的 13.2億美元增至 199 2年 的 3 0億美元,平均年增長率高達 3 0 % (見 表 7)。表 8進一步顯示外資主要集中在廣州、深圳及珠海,該 三 市 於 1 9 8 8年的實際利用外資金額分別為 2.6億 美 元 、 4.4億美元及 2.2億美元,1992年數字則為 7.3億 美 元 、7.2 億美元及 3.3億美元,約佔珠江三角洲外資金額的 60% 至 7 0 % 。外資集中在廣州、深圳及珠海主要由於該三市於 80年代初已實施優惠的投資政策,位置又鄰近港澳和發展 較為成熟的基建設施,而 惠 州 、東 莞 、中 山 、江門和佛山 等市至 8 0 年代中期才正式得到政策上的優惠而有較全面 的 發 展 。無論從金額或增長率的角度分析,珠江三角洲乃 華南地區吸納外資的主要基地。表 7 中國廣東和珠江三角洲的實際利用外資情況,1988- 1992(十億美元)資 料 來 源 :中國國家統計局,《中國統計年鑑 1993》,頁 647 。廣東省統計局, 《廣東統計年鑑》各 期 。註 :a.括號內數字為佔全國實際利用外資總額之百分比。b .括號內數字為佔全廣東省之實際利用外資總額之百
  • 分比。表 8 珠江三角洲的實際利用外資,1988-1992(百萬美元)資 料 來 源 :中國國家統局, 《中國統計年鑑 199 3》,頁 647 。廣東省統計局, 《廣東統計年鑑》各 期 。註 :a.括號內數字為珠江三角洲實際利用外資年增長率。從外資來源分析,廣東省的外資約 70% 來自港澳地區 ,金額由 1986年 的 1 I億美元增長至 1992年的 39.2億美元 (見表 9),[ 7 ]平均年增長率達 38 % ,主要投資形式包括借 貸 、直接投資(合 資 、合作經營及外商獨資)或其它投資形 式(包括租貸、三來一補 。當中製造業為主要投資項目。實際上,從 80年代初,港澳地區巳不斷將勞動密集型的 工序移向珠江三角洲。香港的名義工資指( N ominal Wage Index)由 198 2年 3 月 的 100增 至 1990年 的 203,[8]加上土 地價格的急升,港澳廠商只好將工序北移,從而減低生產 成本,而港澳地區則主要負責產品設計、包 裝 、市場推廣 及分銷等職能。對珠江三角洲而言,港澳廠商把生產基地北移,無疑製 造了大量就業機會,據估計,港澳廠商在珠江三角洲僱用
  • 超過二百萬勞工,[9 ]更重要的是,港澳投資把資金、管理 技術及市場資訊帶入珠江三角洲。另外,港澳近年來投放 在運輸及資訊業的資金大幅增加,由 1986年的 5 千 9 百萬 美元上升至 1992年 的 3 億 3 千萬美元,[10] 這方面的投資 紆緩了珠江三角洲在交通和資訊的樽頸情況。表 9 廣東實際利用外資之來源 1986-1992(百萬美元)資 料 來 源 :廣東省統計局, 《廣州統計年鑑 19 9 3》,頁3 6 4 。註 :括號內數字為佔廣東實隙利用外資百分比。** 198 6至 19 8 9年港澳資金沒有分開統計。在過往十數年,港澳與珠江三角洲在投資和生產方面建 立了一個密切的互補關係。港澳利用珠江三角洲較廉價的 土地及勞動力,從而減低生產成本及提高產品在國際市場 的競爭力;而珠江三角洲則借助港澳地區的資金、技術及 市場資訊推動本地的工業及外貿發展。(二)貿易從 表 1 0可見 ,香港為廣東的主要出口市場,香港自廣 東進口貨物總額由 1 9 8 5年 的 21.3億美元增至 1 9 9 2年的 155,6億美元,平均佔廣東省總出口 70% 至 80% 。表 11進 一步指出廣東省的出口約 7 0 % 來自珠江三角洲,該地區
  • 的出口由 1989年的 5 2億美元增加至 1992年 的 129億美元 ,以上分析顯示每年均有大量貨品由珠江三角洲流向香港 市 場 。香港從珠江三角洲入口的貨品主要為兩類。一為食 品 、 農業副產品及原材料;另 一 類 則 為 “三來一補”企業的製 成品回流香港,再出口至其它海外市場。表 1 0 廣東省的主要出口市場 1985-1992(百萬美元)資料來源:廣東省統計局,《廣東統計年鑑 1987-1993》。 註 :a .括號內數字為佔廣東省總出口百分比。表 1 1 珠江三角洲出口 1989-1992(百萬美元)
  • 資 料 來 源 :中國國家統計局, 《中 國 統 計 年 鑑 1 9 9 0 - 1993》 。廣東省統計局, 《廣東統計年鑑 199 2》,頁 287 。註 :a .括號內數字為佔廣東省總出口百分比。另 外 ,廣東省入口香港產品的增長速度十分之高,由 1985年 的 21.4億美元上升至 1992年的 82.7億美元,平均 年增長率高達 40.8%,廣東省的入口約 70%來自香港(見表 12)。主要入口為機械設備、化工產品及半製成品。港澳廠商將工序北移,大大推動了珠江三角洲加工業的 發 展 ,產品運返香港後再出口至海外市場,從中加強了香 港作為中國轉口港的角色。香港轉口貿易由 1981年的 41 億港元上升至 1 9 9 2年 的 6,9 1 5 億 港 元 ,[11] 年增長率達 1 5 6 % 。1981年香港轉口貨品來源約 3 0 % 來自中國,1991 年數字更增至 59%;從轉口目的地計算,1981年香港轉口 貨品約 19%運往中國,而 1991年數字則增至 2 8 . 7 %。[12] 澳門方面,對廣東省的入口量只佔廣東省總出口量不超 過 3 % (見 表 10),而澳門對廣東的出口佔廣東省總入口量僅 為 2 % (見 表 12)。
  • 表 1 2 廣東省的主要入口市場,1985-1992(百萬美元)資 料來源:廣東省統計局,《廣東統計年鑑 1987-1993》。 註 :a 括號內數字為佔廣東省總入口百分比。然而,當我們分析澳門與廣東省貿易關係時,應留意以 下 數 點 :第一,雖然澳門入口廣東貨品數額及比重並不太 大 ,但 從 8 0 年代中期至今,有著明顯和穩定的增長,由 1985年的 8 千 3 百萬美元上升至 1992年的 2 億 4 千萬美元 (見 表 101,平均增長率達 26.4% 。第 二 ,從澳門經濟整體規模考慮,澳門人口僅為 4 0 餘 萬和區內生產總值為 2 9 8億澳門元(19 9 0年數字),澳門自 1985年 至 1 99 2年入口 了廣東省總出口量的 2.1%,而美國 及日本在同期的數字也僅為 4 . 7 %和 3.1%,從以上考慮,粵 澳之間貿易關係比我們從表面看到的更為緊密。第 三 ,一直以來,香港為華南地區的轉口和航運中心, 而澳門因缺乏有效率的航運的設施,在這方面遠遠落後香 港 。然 而 ,澳門在 9 0 年代對基建的大規模投資,包括機
  • 場 、港 口 、新大橋及市內交通的改善,加上如果能將澳門 的運輸設施有效地連接珠江三角洲西部的交通網銘(如計劃 中的廣珠澳公路和鐵路),澳門將有機會成為珠西的航運中 心 ,從中粵澳之間的貿易必然有更大的發展,這方面在下 一節將有更詳細的討論。綜觀上述討論,我們察覺到港澳在珠江三角洲的投資直 接帶動了兩地貿易的激增,珠江三角洲成為港澳地區食品 及原材料的主要供給者,而香港則進一步發展其轉口貿易 中心的地位,澳門亦同時與廣東省發展較密切的貿易關 係 。(三)金融自 8 0 年代初,香港的金融業發展迅速,銀行及各類型 的金融機構數目不斷增加,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直至 1 99 0年 ,持牌銀行數目已達 1 6 6家 ,當 中 1 3 8家為外資銀 行 ,其餘則為本地中資銀行,而外資銀行中包括世界十大 銀行在港所設的分行。[13]除了國際化的銀行體系外,香 港股票市場的運作亦漸趨完善,加強在市場集資的功能。香港除了提供一般金融服務以應付日益頻繁的粤港貿 易和投資活動,更成為珠江三角洲大型基建提供貸款及融 資安排的中心,其中例子包括大亞灣核站及廣深珠高速公 路 等 。另外,不少港澳地區的銀行紛紛在廣東設立分行或 辦事處,方便兩地金融業務的往來,在廣東三十六家外資 銀 行 ,一半來自港澳地區。[14]雖然澳門的金融體系遠遠不及香港的多元化和成熟程 度 ,但澳門的銀行業具有其本身的優勢,澳門政府一直對 澳門銀行業採取“不干預政策”,使銀行能因應市場的情 況而作出適當的決策,免受直接的行政干預,而 在 1980年 成立的貨幣暨腫兑監理署(Autoride Monetaria E Cambial de M a c a u(A M C M )則擔當著中央銀行的監管角色,[15] 使 澳門銀行業在更健康及穩定的環境中發展;另外,澳門銀 行體系頗為國際化,為數 2 1間的商業銀行,6 間為葡資,8 間外資和 7 間本地及中資銀行,_ 加上沒有外匯管制,使
  • 澳門更有條件發展成為珠江三角洲西部的融資中心。事實 上,不少珠海的酒店及旅遊設施和部份廣深珠高速公路的 融資均為澳門銀行所安排。[17l第三節港澳與珠江三角洲的合作前景在第二節的討論中,我們明顯的察覺到港澳與珠江三角 洲有著密切的互補關係,這個互補的關係建基於珠江三角 洲依賴著港澳地區的資金、技 術 、資 訊 、商業支援服務和 有效率的航運設施;而港澳地區則利用珠江三角洲廉價的 土 地 、勞動力和極具吸引力的龐大內銷市場。值得注意的 是珠江三角洲在過往十數年的發展中,無論在基礎設施、 商業管理、金融服務和對外關係確實跨進了一大步,在深 圳和珠海經濟特區的進步尤其顯著,它們的高速發展會否 取代港澳地區現時所擔當的角色呢?要回答這個問愿我 們必須明白某地區能否保持其本身的經濟角色主要視乎該 地區能否保持本身的比較優勢(Comparative Advantage)。先從香港的情況分析,無論在金融、商業服務或航運設 施方面,相信香港能保持其獨有的優勢。首先,上文已提 及香港擁有一個全面發展而運作良好的的金融體系,其高 度國際化及沒有外匯管制,使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得以保 持;再 者 ,香港的股票市場已成為中國大中型企業集資的 理 想 地 方 。雖然深圳的金融和股票市場在近幾年發展甚 速 ,但仍處於起步階段,在市場開放和法規完備方面仍遠 遠不及香港。其次,香港一直作為中國與其他國家經貿合作的“中間 人”,主要因為香港擁有先進的資訊設備,完善的商業服 '務,和龐大的國際市場網絡。雖然近年珠江三角洲尤其是 廣 、深 、珠等市在這幾方面都有頗大的進步.但不可忽視 的是人力資源的質素仍有待改善。而香港卻保持著這方面 的優勢,不論在商業知識、技 巧 、經驗和效率,都比鄰近 地區較為優勝。
  • 此 外 ,有論者認為如果中國能成為“世界貿易組織” (W T O )的成員,中國將會有更多機會與其他國家建立直接 的經貿關係,那時香港的中介角色將漸漸淡出。但我們必 須留意,就算中國能成功加入“世貿”,中國對外貿易仍 會依賴香港作為轉口中心,主要因為華南地區的對外運輸 設施仍遠遠落後於高速的經貿活動,相信要一段頗長的時 間華南地區才能完全擺脱對香港航運設施的依賴,加上香 港在 9 0年代大規模的機場和港口發展計劃,將進一步肯定 香港作為華南地區的轉口及航運中心。而香港有效率和完 備 的 出 入 口 、銀行及保險服務更是不容易被取代的。相對於香港,澳門在珠江三角洲的經濟角色將受內地更 大 的 威 脅 ,尤其在 9 0 年 代 ,毗鄰的珠海大力發展人力資 源 ,吸引高科技人材及投資計劃,單 在 1 9 9 2年 ,便引進了 2 5 0 0名技術人員及 2 1 4項高科技投資計劃,[18]商業服務 方 面 ,1 9 9 3年 ,珠 海 成 立 “外商投資管理服務中心”,該 中心替外商辦理所有投資審批手續,最快可在兩天內完成 ,[19]大大減低了外商在珠海投資的交易費用(Transection Cost)。同時 ,在交通運輸方面,珠海三灶機場及高欄深水 港正在動工,而廣珠澳高速公路及鐵路估計在 1 9 9 6年峻 工,計劃與香港接連的伶仃洋大橋雖然面對中央的一些保 留 ,但已進入了初部的施工階段。面對珠海全面的發展,澳門要保持其經濟的獨特性,必 須考慮以下幾方面:第一,除了繼續發展原有的製造業和旅遊業,澳門應藉 著本身的優勢發展各項金融及服務行業,上節已討論過澳 門擁有一個自由度頗高而又國際化的銀行體系,加上珠江 三角洲西部的高速發展,澳門極具條件成為珠西地區一個 融資中心。在商業服務業方面,澳門已具備基本的條件和 經 驗 ,從 1 9 8 2至 1 9 9 1年 間 ,中國各省市及外貿公司在澳 門舉辦的出口商品展銷洽談會達 1 1 1個 ,[20]在這方面,澳 門應利用與葡萄牙及歐共體(European C o m m u n i t y)的良好 關係,發揮作為珠江三角洲和歐共體市場的中介作用。
  • 第二,澳門的運輸設施應與珠海配合。假若廣珠澳高速 公路和鐵路能於 1996年成功地連接澳門國際機場,迄時澳 門將會發揮其在珠西的航運作用,避免過份依賴香港的航 運 設 施 。當然,澳門能否成功做到這一點便要視乎珠海三 灶機場是否繼續保持內陸機場的角色,如果三灶機場提升 為國際機場,澳門國際機場便會受到正面的衝擊。第三,要成為珠江三角洲西部的航運及服務中心,澳門 要積極提高人力資源的質素,培養更多商業和技術人材, 從而提高效率及服務質素。當然,更完善的經濟和投資法 規也為極重要的條件。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到香港在華南地區發揮的作用 ,鄰近地區是較難取代的;而澳門要發展本身的角色,就必 要有效地發揮其擁有的經濟獨特性和優勢,否則便會被高 速發展的珠海取代其位置。結 語綜觀上文分析,港澳與珠江三角洲的互補關係是密切 的 ,但當中亦存有互相競爭的成份,但如果能有適當的 協 調 , 種地區分工(Regional Division of Labour)的形式, 將會持續一段時間,而在 9 0年代的合作形式,有著以下幾 種 趨 勢 :第一,廣東省除了是香港及澳門的生產基地,隨著經濟 及收入的增長(見 表 5 及表 6),已逐漸形成一個龐大的消費 市 場 ,對港澳商人的吸引力大大提高。第 二 ,除了以往集中投資在製造業,近幾年,港澳商人 在 建 築 、運輸通訊業及地產的投資大量激增,該等行業在 1986至 1 9 9 2年投資的平均年增長率分別為 126% 、7 5 % 及 16%,[21 ]在未來數年的高速增長,必然對這些行業有 持續的需求。另外,這些交通運輸的發展已漸漸與港澳的 運輸網絡連繫起來,形成一個貫穿珠江三角洲的交通網 絡 。
  • 第三,港澳與珠江三角洲由以往“三來一補”在加工方 面的合作漸漸趨向較高科技的合作,其中 ,1992年珠海引 進的外資,80% 以上為技術含量較高的項目,[22] 這方面 的發展不但有利於珠江三角洲,更能輔助港澳地區工業轉型 。重要的是港澳與珠江三角洲的經濟發展已是息息相關, 為達致資源的有效分配,雙方面應加強協調,避免可能出 現的投資重覆和過剩現象,而在另方面則出現投資或發展 上 的 樽 頸 。如果能避免此等問題,港澳與珠江三角洲將會 繼續成為亞洲區的高增長經濟地區。註釋[ 1 ]廖柏偉、王于渐、宋恩榮、劉佩瓊:(中國改革開放與珠江三角 洲的經濟發展》,香港:南洋商業銀行,1992,頁1 。[ 2 ] 同上,見4 5 。[ 3 ]本文所指的珠江三角洲範圍包括廣州(含番禺)、深圳、珠海、東 莞、中山、佛山(含顺德)、惠州及江門等市。[ 4 ]莫凱:《香港經濟的發展和結構變化》,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有 限公司,1993,頁5 5及5 7 。[ 5 ]香港政府統計處《Ho n g K o n g Annual Digest of Statistics 1991〉,頁127 。[6]Sit, V.F.S., Cremer, R.D. Wong S.L. Entrepreneurs and Enterprises in Macau : A Study of Industrial Development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and API Press, 1991, ppl2-14.[ 7 ]從1986至1989年間、港澳地區對廣東省的數額並沒有分開計算 ,自1990起我們便能從數據中察覺到香港佔廣東省實際利用外資 的比重高達6 0 %至至70% 。[ 8 ]見註釋[4],頁2 1 8。[9]Zhou, Zhenxing, “An Even Brighter Future"in John Elliot (ed), Hong Kong : Asia's Business Centr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Services, p45.[10]廣東省統計局,《廣東統計年鑑1993》,頁3 6 3。[11]見註[4],頁8 0及參閲香港政府(香港年鑑1993》,頁4 3 3。
  • [ 1 2 ]見註[4],頁8 6 - 8 7 。[13]H o , T.C., “Concentration of Banks" in J o h n Elliot(e d), H o n g K o n g :Asia's Business Centre, G o v e r n m e n t Information Services, p81.[ 1 4 ]《信報財經月刊》,第 2 0 3 期 ,1 9 9 4 年 2 月,頁 2 7 。[ 1 5 ]馬 芷 “金融貨幣和銀行制度” ,在余振編《澳 門 :超越九九》,香 港 :廣角鏡出版社有限公司,1 9 9 3,頁 2 0 2 - 2 0 3 。[ 1 6 ]見註[15],頁2 0 5 。[ 1 7 ]見註[15],頁 2 1 1 。[ 1 8 ]王 裙 “珠海經濟特區”,在劉佩瓊編《中國經濟大趨勢 1 9 9 4》,香 港 :商務印書館,1 9 9 4,頁 7 6 。[ 1 9 ]同上,頁 8 1 。[ 2 0 ]陳秀紅、梁孟書“珠江三角洲與澳門經濟關係的發展”,在余振編 《澳 門 :超越九九》,香 港 :廣角鏡出版社有限公司,1 9 9 3,頁 1 8 6 。[ 2 1 ]見註[10] 。[ 2 2 ]見註[19] 。
  • 香港和澳門的旅遊業: 近期發展、前景與問題王贊雄在 1 9 9 6 年 ,到香港和澳門的旅客整體數字分別為 1 1,702,735和8,151,0 5 5 。與十年前比較,分別增長了 18 8 % 和 9 2%,雖然兩地的旅遊業在過往的十年皆有良好的發 展 ,但他們的發展路向各有不同,而兩地旅客的特徵、組 合和消費模式,更有顯著的分別。這反映出這兩個城市在 世界上的性質和地位的差別。香港是一個國際性的交通樞 紐 、遠東的商業和金融中心,以及通往中國的主要大門。 商 業 、渡假和路過的旅客從世界各地蜂擁到這個包羅萬有 的 城 市 。相反地,澳門的旅遊業是不平衡的。在 1 99 4年 , 7 8 % 到澳門的旅客來自香港,而且賭博的收益佔去了澳門 旅遊業總收入的 69% 。澳門實質上只是一個短程旅客的 旅遊點和一個賭客尋找刺激的樂園。但隨著澳門國際機場 在 9 5 年 1 2月啟用後,到澳門的台灣旅客大幅上升,而澳 門旅遊業也進入了一個新紀元。在這章裡,我們將對這兩個城市的旅遊業進行深入的分 析和比較,從而討論它們所面對的前景和問題。1.總旅客流量表 1顯 示 自 1 9 6 0年 到 香 港的旅客數字。在 1 9 9 3年之 前,香港旅遊協會沒有公佈到港的大陸旅客的數字。但隨 著大陸旅客的人數及消費不斷上升,該數字在 9 3年 4 月也 公 佈 了 。
  • 表 1 到香港的旅客人數,1960-1996年,附 註 :數字是根據旅客的居住國計算,而且包括以各類交 通工具入境的旅客。括號內的數字顯示比較前一年增長百分比。資 料 來 源 :(1)香港政府統計處,《香港統計年刊》,1970, 1980, 199 3和 1996;(2)香港政府統計處,《香港統計月刊》,1997 年 2 月 。自 1983年 起 ,到香港的旅客人數每年平均有 14% 的複 式增長(用 表 1 第(2)項計算),但增長率並不穩定。例 如 ,
  • 1 9 8 8年的增長率達至 2 5 . 4 %,但 1 9 8 9年的增長率卻是負 3 % 。大致上來説,旅客的多寡受到下列五項因素的影響: 長期經濟增長,週期性經濟表現,匯率的浮動,旅遊規例 的改變,以及政治的穩定。在過去的十數年間,這五項因 素都曾經直接影響到香港的旅客人數。8 2年全球經濟衰退,到香港的北美、西歐和澳紐等地 的長途旅客亦相應減少了。而當這些地區的經濟在 84-85 年 復 甦 ,到香港的長途旅客人數亦見回升。 8 5 至 8 7 年 間 ,日圓兑美元大幅升值,導至大量日本人出國旅遊,到 香港的日本旅客人數由 8 5年的 6 3 萬餘躍升到 8 8年 的 124 萬 餘 。1 9 8 7年 ,台灣政府批準當地居民經由第三地到大 陸 ,到香港的台灣旅客人數竟在一年內,由 8 7 年 的 354, 1 9 5人次躍升到 8 8 年 的 1,094,0 0 4人 次 ,增長達兩倍多。 8 7 年 和 8 8年可謂香港旅遊業的黃金時期,到香港的日本 及台灣旅客人數大幅上升。但 8 9年的六四事件卻嚴重打 擊了香港的旅遊業。來自日本、西歐和美國的旅客分別減 少了 5.2%,8 . 6 %和 1 6 . 6 %。到香港的旅客人數雖然在 90 年略有起色,但又因 9 1年 ]月的中東戰爭,以及接踵而來 的歐洲和北美經濟衰退而再度回落。9 0年至 9 1年 間 ,只 有東南亞的旅客人數能保持增長。9 2年 間 ,香港旅遊業復甦。除了來自北美、西歐及澳 紐的長途旅客人數有增長外,來自東南亞和台灣的旅客人 數亦分別大幅增加了 2 2 % 和 2 6 % 。但最為矚目的,要算 是大陸旅客人數的上升了。大陸經濟增長強勁,帶動了大 陸旅客人數的上升超過三成,並首次突破一百萬大關。此 升勢持續至 9 3年 ,大陸旅客人數再增長了 50.8% 。9 4 年 訪港旅客人數的增長放緩。9 3年 7 月 ,大陸政府實施了一 連串冷卻經濟的宏觀調控政策,並且打擊利用公費外遊, 直接令 9 3年尾至 9 4年首季的大陸旅客人數增幅下降,增 長率由 9 3年的 5 0 . 8 %跌 至 9 4年 的 1 2 . 5 %。9 4年 3 月 ,24 名台灣遊客在千島湖被殺,嚴重打擊了大陸及香港的旅遊 業 。3 月 3 1 日,台灣政府禁止所有旅遊團前往大陸。由於
  • 大部分台灣旅客是經由香港前往大陸的,所以連帶影響到 香港的台灣旅客人數相對於 9 3 年同期,在三月至五月期 間 ,分別下降了 8 . 0 % 、5.27。及 15.7% 。雖然台灣當局在 5 月 2 5 日取消禁令,但仍禁止旅遊團到一些高風險的大陸 地 區 。9 4年全年,到香港的台灣遊客人數下降了 6.3% 。 而來自東南亞的遊客亦下降了 3.4% 。主要原因是香港酒 店房租昂貴,以及來自其他旅遊區的競爭。9 5 年 ,香港旅遊業在大陸和日本旅客人數的溫和增長 帶動下復甦起來。在95年下半年起,中國政府逐漸放寬宏 觀 調 控 的 措 施 , 導 致 到 香 港 的 大 陸 旅 客 人 數 增 加 了 1 5 . 4 %。9 5年上半年間,日本受到神戶大地震和東京毒氣 事件所影響,到香港的日本旅客人數有所下降,但在下半 年間到訪的日本旅客人數己迅速回復增長。以全年計算, 到香港的日本旅客人數上升了 1 7 . 4 %。在 9 6年間,日本旅 客人數更大幅增長了四成,而日本更成為訪港旅客的最大 來 源 地 。很多訪港日本旅客都希望在香港回歸中國統治前 參觀香港,以見證香港成為特別行政區之後的變化。表 2 顯 示 自 1984年到澳門的旅客人數。直 至 19 9 1年 , 澳門政府只有公佈從海路外港進入澳門的旅客的人數。隨 著直昇機在 9 0年正式投入服務,以及陸路旅客的人數顯著 上升,澳門政府在 92年開始公佈海陸空三路旅客人數。自 9 4 年 起 ,澳門政府又將從內港 1 4號碼頭入境的旅客人數 也公佈 了 。随著澳門國際機場在 9 5 年 1 2月投入服務,從 空路入境的旅客人數在 9 6 年大幅上升。
  • 表 2 到澳門的旅客人數,1984-1996附 註 :數字是根據旅客的國籍計算。括號內的數字顯示比 較前一年的增長百分比。資 料 來 源 :(1 )澳門統計暨普査司, 《統計年鑑》,1986, 1989,1992 和 1995; *
  • (2)澳門統計暨普査司,《旅遊統計》,1996。從 1984年 至 1986年間,訪澳的旅客人數增幅溫和。但 在 1987年,旅客人數大幅上升了兩成。主要原因是香港政 府簡化了當地永久性居民出入香港邊境的手續,令往來港 澳兩地更加方便快捷,使 8 7 至 8 8 年到澳門的港客數字大 幅 上 升 。199 0年 ,來往港澳的噴射船增設通宵夜航班次, 亦同樣刺激港客人數上升。8 9 年的六四事件,以及 9 1 年 的中東戰爭,則對港客人數沒有造成太大的影響。由於香 港旅客人數在 8 0年代和 9 0年代初期佔了訪澳旅客總人數 的八成,香港旅客人數的上升,直接推動了澳門旅遊業的 發 展 。但自92年起,循水路經外港訪澳的香港旅客人數按 年下降,導至澳門旅遊業停滯不前。直至澳門國際機場在 9 6 年全面投入運作後,這個悶局才得以打破。到訪澳門的旅客可根據他們在澳門停留的時間而分為 留宿旅客和短程旅客兩類。留宿旅客在澳門停留超過二十 四小時而短程旅客則少於二十四小時。表3顯示出經海路 (外港)從各地而來的訪澳旅客中留宿旅客和短程旅客的比 例 。在訪澳的香港旅客中,短程旅客的比例從 9 0 年的 5 3 . 5 5 %下降至 9 5 年 的 37.9%,而留宿旅客的比例則由 90 年的 4 6 . 4 5 %上升至 9 5年的 62.1% 。根據這些比例和訪澳 的香港旅客人數,我們可以計算出在 9 0 年至 9 5 年 間 ,訪 澳的香港留宿旅客和短程旅客人數的轉變(見 表 4)。從 90 至 9 5 年 間 , 循海路(外港)訪澳的香港旅客人數下降了 3.81% ,但旅客人數的下降集中在短程旅 客 上 而留宿旅客 反而有 2 1 . 9 %的 增 長 。
  • 表 3 按主要市場的訪澳旅客類別,1990-1995(百分比)資 料 來 源 :⑴澳門統計暨普査司,《旅客消費調査》1990,1993;(2)澳門統計暨普査司, 《旅遊統計》 1 9 9 5。表 4 . 經海路(外港)訪澳香港留宿旅客和短程旅客人數, 1990 和 1995附 註 :括號內的數字顯示比較前一年的增長百分比。訪澳的香港旅客大致上可分為兩類。第一類是來澳門 賭博的短程旅客,而另一類則是尋求廉宜和短程的旅遊點 的 旅 客 。因此訪澳的香港旅客人數下降可能歸究於下列五 個 原 因 。(一 )旅客對來澳門賭博的興趣下降了,這可以從 以 往 幾 年 的 《旅 客消費調査》 中 發 現 出 來 。在 9 0 年、,
  • 2 0 . 2 4 %的旅客來澳的目的是為賭博,但 在 9 5 年這個比例 已下降至 11.4% 。 (二 )香港的低下收入階層的生活在以往 幾年並沒有得到改善,從而影響到他們來澳旅遊的能力。(三)澳門政府從 9 2年起徵收 20元澳門幣的旅客離境税,在 9 4年起增至 2 2元 ,在 9 7年 3 月又再增至 2 5元 ,打擊了香 港低收入人士來澳旅遊的興趣和能力。(四)香港到珠江三 角洲西岸的水陸路交通有所改善,減低了澳門作為兩地中 轉站的角色 。(五 )鄰近旅遊點的競爭亦導至訪澳的香港旅 客人數下降。另外,在 9 6年末期澳門的治安轉壞,黑社會 因爭奪赌場利益而互相厮殺的新聞報導直接打擊了香港旅 客訪澳的意慾。當澳門博彩監察暨協調司副司長布理路 (Manuel Apolinario)中校在 9 6年 1 1月 2 6 日被黑社會伏擊 後,訪澳的香港旅客人數在同年 12月大幅下降了二成多。澳門國際機場在 9 5年 1 2月投入服務,為澳門旅遊開拓 了一個新領域。由於大陸和台灣沒有直航,台灣旅客到大 陸必須經第三地前往。在澳門機場未啟用前,絕大部分台 灣旅客是往香港前往大陸。而到香港的台灣旅客是需要領 取香港的入境簽證。澳門政府為吸引台灣旅客轉用澳門機 場進出大陸,除了批准台灣旅客在澳門免簽證居留二十天 外,並且提供台灣飛往澳門的航機只須在澳門機場短暫停 留和更改航班編號後便可直飛大陸服務,實 行 “一機到 步”。而澳門中旅社更可為前往大陸的台灣旅客在半天內 辦理好往大陸的簽證。加上往返台澳的飛機票價比往返台 港的便宜,令台灣旅客到澳門旅遊和轉往大陸的吸引力大 增 。9 6年全年,388,689名旅客使用澳門機場到訪澳門,其 中 288,8 8 8名旅客是台灣旅客,佔總人數的七成四。第二 大來源地是南韓,佔總人數的 7個百分比(見表 5)。而在 96 年間,經 海 、陸 、空三路進入澳門的台灣旅客達到 758,763 人 次 ,較 9 5 年 的 280,0 8 3人次大幅增加了 1.7倍 。
  • 表 5 按國籍經機場訪澳人數和百分比,1996資 料 來 源 :澳門統計暨普査司。2 .旅客組合5 0 年代起,到香港的旅客的組合經過了數次的重大轉 變 。在 5 0 年 代 ,旅客主要是來自美國和英國。在 6 8 年後 ,到港的日本旅客大幅上升,在 1 9 7 1 年 ,它超越了美國旅 客的數字而成為香港最主要的旅客來源。7 0 年代的兩次 石油危機導至訪港的日本旅客人數增長放緩。另一方面, 東南亞的旅客人數則急劇上升,甚至在 80年超越日本而成 為訪港旅客人數之冠。在接著的十六年,香港的主要旅客 來源地改變了數次,次 序 為 :美 加 (1 9 8 5 - 8 6),日本(8 7 - 8 9), 台灣(9 0 - 9 3 )和大陸(9 4-95)。在 1996年 ,來自日本的訪港旅 客人數佔總旅客人數的 2 0 . 3 % ,大 陸 佔 1 9 . 7% , 台灣佔 1 5 . 6 % ,東南亞佔 1 3 . 8 % ,歐 洲 佔 1 1 . 8% ,美加佔 7.8% ,而 澳紐佔 3.2%(見 表 6)。現時訪港旅客的組合和十年前有很大的分別。8 6年時
  • ,來自 歐 洲 、北美和澳紐的長途旅客佔了該年旅客總人數 的 43% 。但到了 9 6年 ,長途旅客的比例下降至 23% 。與 此同時,來自台灣、日本、東南亞及大陸的旅客所佔的比 例由 8 6年的 5 2 % 升到 9 6年的 737。。一般預期,從亞洲來 的旅客人數會持續上升。表 6 按主要市場的旅客分類,1986-1996(百分比)a. 8 6 和 9 1 年的旅客是從海路(外港)入 境 ,而 9 5 和 9 6 年的 旅客則包括海陸空三路。資 料 來 源 :(1) 《香港旅遊業統計回顧》,1 9 8 6, 1 9 9 1, 1995,1996;(2)澳門統計暨査司,《統計年鑑》,1986,1991, 1995;(3)澳門統計暨普査司, 《旅遊業統計指標》, 1996 年 12 月 。澳門方面,旅客的組合在近年更趨多元化(見 表 6)。來 自香港的旅客比例持續下降,而台灣和大陸的旅客比例則
  • 上 升 。96年香港旅客人數佔總旅客人數的 63.6%,比起91 年的 8 1 . 4 %明顯下降,但仍居首要位置。在 9 6年 ,來自台 灣的旅客人數佔總旅客數的 9 . 3 %,居次位,接著是大陸 (7.4%),日本(6.3%),歐洲(3.5% ),東南亞(2.9%),美加(1.8%), 南韓(1.5%;)和澳紐(0.6%)。3.旅客特徵a.旅遊目的9 5年的訪港旅客中,有 5 5 % 是為渡假而來的,這個比例 與 9 0 年一樣(見 表 7)。而因商業活動和會議而來的旅客則 由 9 0 年 的 24.6%,升至 9 5 年 的 30% 。這個升幅雖然緩慢 ,但反映出香港作為遠東金融及商業中心的地位日益重 要 。隨著中國的對外開放政策繼續吸引外地投資,香港亦 會從中獲得更多的商業旅客。8 9 年落成的香港會議展覽 中心,亦有助吸引更多商業旅客在港舉行會議。至於地區差異,專為渡假而來的美加和台灣旅客較平均 數(下同)為 低 。他們當中,有較大部分是經由香港轉往第二 個 國 家 。來 自 日 本 、南韓和歐洲的旅客中,純為渡假而來 的佔最多,而因商務而來的,則佔最少比例。在訪港的中 國旅客中,有較大部分是來港探訪親友或途經香港到其他 國 家 ,而專為渡假則較少。到澳門的旅客,最特別的地方,當然是他們有一部分是 專為賭博而來的。這類旅客在 9 5年佔總旅客的 11.4% ,比 9 0年的數字下降 8.8個百分點(見表 7)。另一方面,為旅遊 而到澳門的旅客比以往增加,在 9 0年 ,45% 的訪澳旅客是 為渡假而來,這個比例在 9 5年大幅上升到 65.2% 。為賭博 而到澳門的旅客中,香港人佔的比例最高。在 9 5年 ,在被 澳門統計暨普査司訪問的旅客中,47%表示曾在澳門賭博 ,而當中 7 4 . 7 %是香港人,日本旅客則佔 11.9% 。
  • 表 7 旅遊目的(百分比)資 料 來 源 :⑴ 香 港 旅 遊 協 會 , 《香港旅遊業統計回顧》,1 9 9 0 和 1 9 9 5 ;(2)澳門統計暨普査司, 《旅 客消費調査》,1 9 9 0, 1 9 9 4 和 1 9 9 5 。b .停留時間9 5 年 ,到港旅客平均停留 3 . 8 7晚(見表 8),較 9 1 年的 3.43 晚 為 長 。這是由於自 9 3 年起有大量大陸旅客訪港,而他們 的停留時間都比其他國家的旅客較長。來自澳紐和西歐的 旅客中,有較大部份是為渡假而來,故此他們在港停留的 時間也較長。台灣旅客停留時間最短,平均是 2 . 9 2晚 ,因 為較大部分的台灣旅客是經香港到大陸的。日本的假期一 般較短,所以日本旅客平均逗留時間只有 2 . 9 8晚 。這顯示 有關當局仍可鼓勵旅客延長在港逗留時間。這樣會有助香 港的酒店業,以及增加旅客的消費,但同時不會加重現時 機場的客運量負擔。8 9 年六四事件之後,香港旅遊協會發 起 了 《香港 ----吸引您多一天》的全球性推廣運動,以刺 激香港的旅遊業。可惜,效果並不顯著。近數年間,由於 香港酒店的房租每年皆有雙位數字的上升,導至部分旅客 在港逗留的時間有所下降(見 表 8)。在 9 1 至 9 5 年間 ,東南 亞 、澳 紐 、歐洲和美加旅客的逗留時間分別下降了 0 . 3 8, 1.03,0 . 3 3 和 0 . 2 8 晚 。在 9 5 年 ,7 9 . 6 % 被訪問的旅客表示會再度訪港,數字比
  • 9 4 年的的 77.8% 為 高 。澳門方面,由於大型的旅遊點不多,旅客逗留時間較 短 。在 9 4年,旅客平均的逗留時間是 0.9晚,比91年的 0.76 晚 為 高 。來自東南亞和台灣的旅客逗留時間最長,分別為1.6和 1.3晚 。近數年間,由於新落成的酒店數目不少,房 租維持在一個較低的水平,四星及五星酒店的房租多在一 百美元之下,與亞洲區內酒店房租比較,相對便宜(見表 9) ,有助刺激旅客在澳多留一些時間。4 .旅客的消費從經濟的角度看,旅遊業對整體社會的最大貢獻,當然 就是來自旅客的消費收益。1995年,香港從旅遊業所得的 利益是 729.4億港元,相當於該年度香港境內生產總值的6 . 6 % ,是第二大賺取最多外匯的行業,僅次於紡織成衣 業 。在 1 9 9 6年 ,香港的旅遊業收益更達到 924.62億港元 ,比往年增加了 11.3%(見 表 10)。
  • 資 料 來 源 :(1)香港旅遊協會, 《訪港旅客分析報吿》, 1991,1995;(2)澳門統計暨普查司, 《旅客消費調查》,1991,1 9 9 4。表 9 亞洲區內四星及五星酒店情況資料 來 源 :Travel Business Analyst (引 自 《香港經濟日報》 ,1996年 4 月 1 8 日,第 A 1 0 頁報導)。
  • 表 1 0旅遊收益,1982-1995
  • a.這項數字並不包括來自服務員,機倉服務員和過境旅客 的 收 益 。9 2 年及以前之數字並未包括訪港中國旅客消 費 。附 註 :括號內的數字顯示比較前一年的增長百分比。資 料 來 源 :(1)香港旅遊協會, 《香港旅遊業統計回顧》, 1988, 1995;(2)澳門統計暨普查司, 《統計年鑑》,1995;(4)澳門經濟司, 《經濟季刊》(有關季刊),(5) 《華僑報》,1997年 1月 1 7 日,第一張,第 四 版 。旅遊業收益的多寡,決定於旅客人數以及旅客的平均消 費 。在香港,旅客平均收益的每年增長率並不穩定。80年 代初期,來自美加和澳紐的長途旅客消費的增減支配了整 體旅客的平均消費數字。80年代後期,亞洲旅客的平均消 費已經趕及美加和澳紐旅客的水平。8 6 至 8 7 年 間 ,日圓 強勁,帶動日本旅客的平均消費急劇增長,令整體遊客的 消費有兩位數字的增幅。至於台灣遊客的平均消費 ^在 88 年是 4,356港元,比起同期的整體旅客平均消費 5,81 4港元 為 低 。因此,當該年的台灣旅客大量增加,便拖低了整體 旅客的平均消費數字。89年六四事件之後,旅客數字下降 ,但整體旅客消費卻有 15% 的 增 長 。原因是東南亞及澳紐 旅客的平均消費分別上升了 3 9 . 6 %及 28.4% 。9 0和 9 1年 是香港旅遊業黯淡的兩年。不單旅客人數增長緩慢,而且 他們的平均消費連續兩年都是負增長。北 美 、西歐和澳紐 等地的經濟衰退,令旅客的購買慾減退。酒店房間減價, 亦相應地減少了旅客的開支。到了92年,台灣旅客的平均 消費大幅上升了 3 3 . 2 %,遠遠禰補了來自日本、美 加 、澳 紐等地旅客的消費減縮。1993年,當大陸旅客的消費數字包括在統計之內時,旅 遊業收益總數上升了 24.8% ,但個人平均數字則下降了 2 . 4 % 。大陸旅客在當年的平均消費是 4,6 1 9港元 ,比平均
  • 旅客消費低了 1,9 0 4港 元 。因此,前者拉低了整體的平均 值 。1996年 ,訪港旅客的人均消費是 7,0 4 6港 元 ,最高人均 消費的地區是日本(7,7 6 4港元),最低的是南韓(5,2 9 2港元) (見 表 ll)。中國旅客的人均消費是 6,5 8 1港 元 ,比 9 3 年大 幅上升了 4 2 . 5 % 。9 6 年訪港旅客的日均消費是 1,9 0 4港 元 。最高日均消費的旅客來自台灣(2,8 2 7港元),最低的是 中國(1,2 0 3港元),這主要是因為台灣旅客在港的平均時間 最 短 ,而中國旅客在港的平均時間最長。9 6 年 ,訪港旅客有 49.5% 的消費是花在購物上,比 91 年的 5 2 . 4 %為小(見 表 12)。相反地,旅客在 9 6年的住宿開 支比 9 1 年卻上升了 3.2% ,反映了香港酒店房間租金在這 數年間上升了不少。美 加 、西歐及澳紐的長途旅客花在酒 店房租的開支比亞洲區短程旅客為多,而台灣和中國旅客 在購物上的人均消費比歐、美和澳紐的旅客高出一倍有 多 。一般人仕普遍擔心香港的高通貨膨脹會影響香港作為 購物天堂的地位。但事實上一般旅客需求較大的商品的價 格在香港仍然比全球其他主要城市為低。《經濟學人信 息》在全球 Í^一個主要大城市對各種旅客喜愛的商品的價 格進行調查,發現這些商品的平均售價在香港最低(見表 13)。這 是 《經濟學信息》 自 9 2 年以來的第七次同樣調查 ,每次調查結果都顯示香港商品的價格最具競爭力,香港 作為一個購物天堂的地位仍然屹立不倒。旅遊業可以説是澳門的經濟命脈。在計算澳門的境內 生產總值時,旅客在酒店、娛 樂 、交 通 、購 物 、膳食以及 賭博等的開支,是納入為非本地居民在本地市場消費一項 內 。在 1995年 ,該項數字為 2 4 9億澳門幣,是澳門境內生 產總值的 43.1%(見表 10)。在旅客的總消費當中,賭博佔的 比例最大,在 9 4 年達到 69% 。
  • 表 1 1 主要旅客來源地的人均與每日旅客消費a .不包括賭博開支。資料來 源 :⑴ 香港旅遊協會,《旅遊業收益統計》,1991, 1996;(2)澳門統計暨普查司,《旅客消費調查》,1991;(3)澳門統計暨普查司,《旅遊統計》,1 9 9 5。
  • 表 1 2旅客人均消費模式a .數字並不包括中國旅客和賭博的消費。資 料 來 源 :(1)香港旅遊協會, 《旅遊業收益統計》 1 9 9 1 1 9 9 6 ;(2)澳門統計暨普査司, 《旅客消費調査》1 9 9 1 ;(3)澳門統暨普査司, 《旅遊統計》,1 9 9 5。
  • 表 1 3香港平均消費及物質指數排名在 8 0年代和 9 0年代初期,大概八成到澳門的旅客來自 香港,而他們又比其他旅客喜歡賭博,因此,很大程度上, 澳門的賭博收益是受到訪澳的旅客人數和香港經濟表現所 影 響 。8 7 至 9 2 年 時 ,澳門的賭博收益平均每年有三成半 的增長,但随著訪澳的香港客人數逐年下降,澳門的賭博 收益的增長也大幅放緩。93年下半年起,中國實行緊縮的 宏觀調控經濟政策,更加打擊了賭博收益的增長。9 6年香 港經濟增長放緩,而澳門的治安問題惡化,令賭客卻步,賭 博收益在 9 6 年 只 有 157億澳門幣,比 9 5 年下降了 6% ,是 自 8 5 年來首次錄得負增長。96年撇除旅客在賭博方面的支出,訪澳旅客在住宿、膳 食 、娛 樂 、交通和回港船票的消費達 1 1 5億澳門幣(見表 10),比95年上升四成以上。賭博收益的下降和非賭博旅遊 收益的上升正好反映出旅客訪澳的原因己由賭博轉向渡假 的趨勢(見 表 7)。-251 -
  • 撇除旅客在賭博方面的支出,旅客在澳門的平均消費比 在香港的小很多(見 表 11)。主要原因是旅客逗留在澳門的 時候較短,在 9 4年只有 0.9晚 ,而香港在 9 5年時是 3.87晚 (見 表 8)。當 然 ,旅客逗留的時間愈長,消費就愈多,加上 大部分在澳門的旅客不會留宿,他們在酒店房間的支出亦 相 應 減 少 。1995年,人均和日均消費最高的訪澳旅客來自 台 灣 。而 來 自 歐 洲 、美加和澳紐等地的旅客的消費則最 低 。在購物方面,訪港的旅客消費較高的項目是成衣/ 纖 維 、珠寶 / 手 錶和皮具。而訪澳的旅客則在珠寶 / 手 錶 、 古 董 / 紀念品和食品 / 藥物等項目的消費較大(見 表 14)。5. 酒店業9 5年尾,香港的 8 6 間酒店為旅客提供了 33,0 5 2個房間 (見 表 15)。在這 8 6間酒店中,1 8間是甲級高價酒店,2 4間 是乙級高價酒店,而其餘的是中價酒店。直接受聘於這些 酒店的有 34,852人 。至於賓館和招待所提供的房間數目僅 為 9 5 年總數的 5 % ,在 這 不 會 詳 加 説 明 。量度酒店的財政與經營狀況的最佳指標當然是酒店的 入 住 率 。入住率是受到酒店房間的需求和供應兩方面的影 響 。房間供應是指酒店每日提供的房間數目,而房間需求 大致上可以從供應數目乘以入住率計算出來(見 表 15,第 4 和 8行)。當入住酒店的旅客數字急劇上升,而酒店房間供 應不變時,入住率便被推高。例如在 8 7年 ,香港的酒店房 間供應上升了 3.9% ,但需求卻上升了 10% ,入住率便被推 高至 9 0 % 。8 8年 ,酒店房間供應增加了 1 8 . 1 %。當 9 1年 的供應又上升了 10.7%,而需求放緩時,入住率跌到 1 6年 來的低點,只 有 7 5 % 。9 2 年 ,酒店業復甦,酒店需求急 升 ,入住率重上 8 2 % ,而隨著更多大陸旅客到港,9 3年的 入住率更達到 87% 。9 4年 ,香港的酒店房間數目下降了 5 4 4個 ,而 在 9 5 年
  • 又再下降多 4 3 8個 。這是因為有多間酒店被拆卸,而原址 被改建為商業價值更高的寫字樓或 商 場 。就是連有 3 1 年 歷史的香港希爾頓酒店也在 9 5 年 被 拆 卸 。由於酒店房間 減少和旅客人數的增加,酒店房租在 9 4 和 9 5 年有較大的 升幅,導至部分旅客縮短逗留香港的時間,而酒店入住率 在 9 4 年和 9 5 年只是維持在 8 5 % 的 水 平 。表 1 4 旅客在各種購物項目的消費,1 9 9 5年 ,(百分比)a. 不包括大陸旅客資料來源:(1)香港旅遊協會,《1995香港旅遊業統計》。(2)澳門統計暨普查司,《旅遊統計》,1 9 9 5。
  • 表 1 5酒店供應及住率,1980-1995附 註 :括號內的數字顯示比較前一年的增長百分比。資 料 來 源 :⑴ 《香港旅遊業統計回顧》,1988,1995;(2)澳門統計暨普査司,《統計年鑒》,1985, 1989, 1992, 1 9 9 5。香港政府為了鼓勵更多酒店房間被興建,在 9 5 年初放 寬了酒店的地積比率,由 8 至 1 0倍 增 至 1 5倍 ,令酒店經 營者的利潤提高。而多家酒店亦已提出了加建現有酒店的 房間數目。随著寫字樓租金的回落和酒店租金的持續上升 ,改建酒店為寫字樓的行動在 9 6年也不再發生了。香港酒店的入住率很大程度上是受季節性及社會因素■
  • 影 響 的 。一 、二月是淡季,農歷年假時,大部份的商店休 市 ,渡假和商務旅客人數因而下降。香港春秋兩季氣候溫 和 ,大大吸引了海外遊客訪港。每年 10月 ,世界各地的成 衣 、纺織和玩具採購商雲集香港,令到該月份的入住率明 顯較其他月份為高。澳門在 9 5年有 4 1間 酒 店 。當中 11間屬四或五星級,11 間是三星級,其 餘 的 1 8 間 是 二 星 級 。4 1 間酒店共提供 7,6 6 6個房間,聘用員工共 6,9 8 2名 。此夕卜,澳門有 2 所別 墅 和 6 3 間公寓,但他們對整體的酒店業影響不大。9 5 年 入住酒店的總人數共有 2 ,4 0 0 ,91 1 人 , 比 9 4 年上升了1 1 . 4 %。入住別墅的 14,5 5 1人 ,比 9 4年下降了 23.1% ,入 住公寓的有 81,6 0 4人 ,比 9 4年上升了 2 0 . 6 % 。9 5年在入 住各類旅舍的顧客當中,5 9 . 5 %是來自香港,21.9% 來自 中國,來自台灣的則佔 4.4% 。澳門大部分的高級酒店都是在 8 0年代初開業的。該段 時間酒店的供應大增,直接壓低了平均入住率(見 表 14)。 但自 8 7年 4 月起,由於香港簡化了香港永久性居民出入境 的手續,到澳門的香港旅客大增,對酒店的需求亦相應增 加 。刺激了入住率由 8 6 年 的 64% 升至 8 8 年 的 80% 。但 以後幾年,由於有大量新的酒店落成,導至入住率急劇下 降 ,在 9 4 年 時 ,只有 58% 。情况在 9 5 年已有改善,入住 率 也 回 升 。由於訪澳旅客以香港人佔多,因此在港客偏好到澳門的 月份中,酒店入住率亦會較高。例如香港旅客都傾向在暑 假和聖誕節期間到澳門旅遊,因此 8 月 和 12月都是澳門酒 店業的旺月。6 .前景與問題香港充分地具備了成為世界一級旅遊區的條件,她處身 於亞洲的交通樞紐,是一個現代化的大都會,交通網絡齊 全 ,酒店設備完善,售賣的商品價廉物美,飲食娛樂,一
  • 應 俱 全 ,並 擁 有 不 少的旅遊觀光點。因此,有過去的十 年 ,訪港旅客人數增幅達三倍有多。國際上的政治爭執, 以及外國的經濟衰退之後,香港的旅遊業又再度復甦。9 7年中,香港主權進行移交,很多旅客都希望在香港回 歸中國前一睹香港的風采,以見證回歸後香港的變化。而 主權移交的慶典,更吸引到大量旅客、外國政要和新聞報 導員到香港觀禮和採訪,令香港的旅遊業更加燦爛。為保持香港旅遊業的競爭力,香港旅遊協會正積極尋求 開發更多旅遊和觀光點。旅協正提議在赤蠟角新機場啟用 後 ,在啟德機場跑道地段興建一個“新紀元公園”,在青 衣 成 立 “亞洲影城”,以展示香港的電影工業,在沙田建 立 “水上運動中”,在尖沙咀機鐵九龍總站處,建立一個 類似雪尼達令港的“節墟”,在獅子山,大帽山等地建立 可鳥瞰香港景色的觀光點。此外,旅協亦提議增設一個郵 輪中心和利用最新“模擬真實”科技來設立一個“主題公 園”,務求吸引更多旅客來港參觀,並在香港逗留更久。在 9 5 / 9 6年度,經啟德機場抵港和離港共 27,978,5 6 9人 次,比往年上升 9 . 5 % 。由於啟德機場已達到飽和,很多航 空公司申請加班來港的要求都被拒絕,影響到旅遊業的發 展 。赤蠟角新機場將在 9 8 年 4 月投入服務。新機場將是 2 4小時運作,並可處理更多飛機升降。香港政府預期新機 場的載客容量為每年 3,5 0 0萬 人 次 。但由於使用機場的人 次將持續遞升,香港政府正籌辦興建第二條跑道,當興建 完成後,機場的載客量將提升至每年 8,5 0 0萬 人 次 。當新 機場落成後,香港旅遊業將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隨著中國繼續執行改革開放的政策 中 國 經濟將持續快 速 增 長 。在人民生活水平上升和中國政府繼續放寬中國居 民出國旅行的限制的情形下,來港的中國旅客人數將繼續 上 升 。而另一方面,很多國際旅客已將香港和中國聯成一 起作為一個旅遊觀光目的地。故此,中國旅遊業的發展, 亦助香港旅遊業更進一步。由於香港在亞太區的金融和商業地位日益提升,加上會
  • 議展覽中心繼續擴張,商務和會議的旅客人數將持續上 升 。9 7年在香港舉行的世界銀行會議,不但可吸引過萬名 國際財經人士來港參加,並可以提升香港作為國際和地區 會議中心的地位。雖然香港旅遊業前景良好,但亦存有問題和隱憂。啟德 機場過份擠迫的問題要到赤蠟角機場啟用後才可獲得舒緩 ,短期內香港旅遊業的發展還會因此受到制肘。酒店房租 不斷上升亦導至旅客在港逗留的時間有縮短的趨勢。香港 旅遊協會預測香港酒店房間的數目在 9 7 年後將有明顯的 增加(見 表 16)。屆時酒店房間的租金的升幅將會放緩,有 助更多旅客來港,並在香港逗留更久。表 1 6 香港酒店未來供應情況資 料 來 源 :香港旅遊協會, 《酒店供應情況》,一九九六 第 四 期 。兩岸直航亦會對香港旅遊業的發展蒙上陰影。1996年 ,訪港台灣旅客人數佔總旅客人數的 15.6% 。由於中國大 陸和台灣沒有直航,故絕大部份的台灣旅客都經香港或澳 門轉飛往中國大陸,直航若獲得實現,則往中國大陸的台 灣旅客再無須經香港,對香港旅遊業帶來衝擊。但由於香 港的主要旅客來源地眾多,台灣旅客以香港為旅遊目的地 的也為數不少,故長遠來説,直航對香港旅遊業的打擊可 慢慢地被淡化。澳門對旅客的吸引力較香港 遜 色 但它的優勝之處是擁 有聞名的賭場和鄰近香港。除了大部份旅客來自香港之外
  • ,很多前往香港旅遊的國際旅客也順道前往澳門一遊。香 港97年的主權移交,將吸引大批旅客和新聞報導員來港參 觀 ,對澳門的旅遊業也有裨益。隨著澳門新機場的落成, 國際旅客可直接訪澳,而訪澳的台灣旅客人數大增,更令 訪澳的主要旅客來源地更趨多元化。澳門旅遊業的發展面對不少困難。從海路訪澳的香港 旅客人數持續下降,此一趨勢在短期內難以扭轉過來。賭 場收益的增長緩慢,而 9 6 年下半年,由於治安問題惡化, 賭客減少,更令賭場收益下降,情況令人擔憂。新機場的 啟用雖可帶來更多旅客,但澳門航空公司和機場仍處於虧 損 ,減價以招來更多乘客的可能不大。加上最有利可圖的 航線已首先開辦了,再增設的航線雖可帶來更多旅客,但 可能導至更大的營運損失。香港赤蠟角新機場的啟用,對澳門旅遊業可帶來正面和 負 面 的 影 響 。正面方面,由於訪港的國際旅客將會增加, 故順道訪澳的國際旅客也會随之而上升。情況有如在 96 年 時 ,訪澳的日本旅客人數有明顯的升幅,主要原因是訪 港的日本旅客人數比 9 5年大幅上升了四成。在負面方面, 由於赤蠟角新機場之載客量比啟德機場為大,加上赤蠟角 機場是 24小時運作,故部分現在因未能使用啟德機場而轉 用澳門機場的旅客將無須再使用澳門機場,對剛起步不久 的澳門航空業和旅遊業將造成打擊。雖然,赤蠟角機場的 收費將比現時啟德機場的收費將上升超過一倍,但新收費 仍然較澳門機場現時的收費為彳电見表17),故澳門機場將來 也可因香港新機場的收費上升而擔當一個主要的分流角 色 。
  • 表 1 7赤 蠟 角 、啟 德 、澳門和其他主要機場收費比較(美元)附 註 :以一架 747-400客機降落並停留 4 小 時 計 。資料 來 源 :機場管理局。引 自 《信報》,1997年 3 月 1 5日 ,第 1 頁 。兩岸直航對澳門航空和旅遊業的打擊將會十分沉重。9 6年,使用澳門機場的訪澳旅客中有七成四來自台灣。直 航以後,訪澳的台灣旅客人數將大減,而澳門航空公司和 澳門機場的經營損失將更大。另一個隱憂是若香港特區政 府將訪港台灣旅客的入境手續大量簡化,或讓他們免簽證 入境,那時澳門作為台灣與中國大陸間的中介角色將被香 港 沖 淡 。澳門若要將其旅遊業再進一步,必須要在順應旅客的要 求 下 ,多做一些工夫。打擊與賭場有關的罪案,整頓治安 ,恢復旅客對澳門的信心將是首要工作。削減噴射船的票 價或旅客離境税有助刺激短程旅客來澳旅遊或賭博。在香 港 、台 灣 、中國的主要城市和海外多做宣傳澳門的工作, 推介澳門的中葡歷史文物,旅遊勝地,價廉物美的酒店,和 多采多姿的賭場將刺激更多旅客來澳旅遊。在世界各地都 積極發展旅遊業下,澳門亦應不斷擴張本身的旅遊點。在 松山纜車啟用後,澳門將多添一個重要的旅遊點,而在凱 悦酒店前面填海得地用以建海洋公園的計劃更應加快動
  • 工 。在澳門城市發展快速進行和大量新建築物落成的情形 下 ,很多原有的旅遊點已被煙滅,若不建立一些新的旅遊 點以作填補的話,澳門旅遊業的吸引力將下降。
  • 港澳經濟發展收入所得分配關鋒不論是那一種經濟制度> 一切經濟活動的目標都是增加 物品及勞務的供應,此為經濟增長(Economic Growth),如 整個經濟體系發生結構性的轉變、生產力的提高、人類生 活水平結構的改變及生活質素的提高, 是為經濟發展 (Economic Development)。透過不同的分配機制,產品才可 到達家戶手中,因此產出增加的多少與所得分配的均富扣 上關係,成為經濟學中衡量發展程度的指標之一。兩者關 係 複 雜 、變數眾多,至今經濟學界多從理論、實證及發展 經驗綜合分析。本文擬先描述所得分配概念及衡量方法,並導出增長與 分配的關係;以香港及澳門之發展經驗作為例證。第一節分配概念及衡量方法(一)所得分配的概念所得分配的概念可包括兩種解釋,第一種是功能所得 分配(Functional Distribution of Income),以生產要素的報 酬的比例為對象,也即是租金、薪 酬 、利息及利潤在收入 份額的多與少;第—種是規模所得分配(Size Distribution of Income),以個人 / 家戶的收入規模為研究對象,也就是不 同階層的人口得到收入份額的多與少。(二 ) 所得分配的衡量經濟學界對於所得分配不均程度主要有幾種測度指標, 包 括 :⑴ 洛 倫 茨曲線(Lorenz C u r v e),⑵ 基 尼系數(Gini Coefficient), (3)庫兹捏茨比率(Kuznets Ratio), (4)收入不良 系數,(5)人口 / 家戶眾數組分佈頻率,及(6)離散系數等。 而較常用的有 ⑴ 及 (2)。圖一顯示了洛倫茨曲線。橫軸是按收入由低至高排列
  • 的住戶 / 人口佔總住戶 / 人口的累加百分比,而縱軸則是 按所對應住戸 / 人口所佔總收入的累加百分比。圖中 45 。線為所得絕對平均分配線(Absolute Equality),意即x % 的 人擁有 X% 的 收 入 。如洛倫茨曲線越靠近 45 。線 ,則所得 分配越平均;如洛倫茨曲線與橫軸重疊,則所得分配為絕 對不平均(Absolute Inequality)。從曲線之彎曲度可以觀察 不同階層的所得差別度,而不同的洛倫茨曲線則可反映比 較不同國家所得分配的差別度。圖 一 :洛倫茨曲線通常發展中國家最富有家戶所佔收入的比例比發達國家 的為高;而發達國家最貧窮家戶所佔收入的比例要比發展 中國家的為高。因此一般發達國家的洛倫茨曲線更靠近
  • 。 線 。然而,若兩條洛倫茨曲線相交則無法定斷兩組人口/ 家戶的所得分配不均程度。為此,意大利人基尼(Corrado Gini, 1884-1965)在洛倫茨 曲線的基礎上發展了基尼系數(Gini Coefficent)或基尼集中 率(Gini Concentration Ratio)。它是洛倫茨曲線與所得絕對 平均分配線之間面積和絕對平均分配線下的三角形之比例 ,亦即圖一中 A 和 A + B 之比例,A 越 大 ,則基尼系數越高 ,即所得分配越不平均。此系數取值於 0 和 1之間,“0”表 示所得絕對平均分配,而 “1”則代表所得絕對不平均分 配 。從百多個國家的研究顯示,基尼系數約處於 0.2和 0.6 之 間 。誠然,以基尼系數評估所得分配不均程度也有其短處:第一,計算基尼系數的數據常取自群組收入資料,而收 入資料中最高收入者一組的平均收入因為無上限而很難估 算 ,雖可借用公式推算,[1]有時只憑約略推算或判斷,誤 差可能很大,若此組在總收入中佔很大比例,則對基尼系 數的準確度影響甚大。第二,基尼系數受非經濟因素干擾,如人口結構,受敎 育機會 等 。一般來説,受敎育程度越高,收入越高,惟早 一代人士敎育程度較低者仍在勞動人口中,他們的收入不 因經濟發展而獲明顯改善,因此他們在整體收入所佔比例 自然下降。第三,收入的定義也影響基尼系數的準確性,不同國家 對收入的涵義不同,且政府對貧窮人士提供的各種福利並 不反映低收入人士的純收入,因此單看基尼系數便難以判 斷所得分配不均度。第四,基尼系數只反映整體所得分配,不能看出個別階 層收入分配的變動。如果兩組人口 / 家戶比重相同,而收 入比重對換,則基尼系數仍不會改變。(三)所得分配與經濟增長之關係庫茲涅茨(S. Kuznets)研究不同國家不同年代的產出增長 率(經濟增長度)及基尼系數(所得分配不均度),發現在經濟
  • 發展或工業化初期,所得分配不均顯著提升,及後不均度 穩 定 ,最後不均度會下降,此 為 “倒 U 形假説”(Inverted- U Hypothesis)圖二顯示此曲線。造成發展初期所得分配不均度較高的原因,主要是傳統 農業部門生產力低,平均收入遠低於城市部門,且農業部 門佔整體比例較大,而工業發展會讓一部分人從中賺取極 高 利 潤 。之 後 ,當農業開始現代化,利用先進科技及管理 提高生產力,則人均收入可望提高,而城市工商業發展,敎 育普及,則城鄉距離逐漸拉近,這樣所得分配不均度可望 舒緩並且下降。第二節港澳之發展經驗二次大戰後的香港經濟,經過 4 0 多年的發展,在產出 和結構兩方面有顯著的發展和改變。5 0及 6 0年代視為工 業化的起步階段,尤其是 5 0年代,工業化主要由中國大陸 政權更迭後南來的一群企業家,憑他們創業精神,資本及 技 術 ,配合大批低工資的勞動力,發展紡織及製衣業,由 於勞動密集工業對技術及資本要求相對較少,且香港缺乏 自然資源,內部市場細小,戰後各國對纺織及成衣需求甚 大 ,促成這一製造業迅速發展。6 0 年代製造業的產品結構開始趨於多元化,塑 膠 、木 製 品 、金 屬 製 品 、電器電機等相繼出現,製造業勞動力直 線上升,至 7 0年 代 ,其佔整體勞動力比例更達至高峰。7 0 年代香港經濟結構明顯向第三產業發展。銀 行 、保 險及其它金融業逐漸發展,再 者 股 票 、黃 金 、債 券 、期貨 等多種金融工具的出現,使香港成為一個東南亞的國際金 融 中 心 。同年代香港的其它服務行篥如旅遊業也發展很快。由 於新興工業國家的冒升,歐美市場放緩,導至製造業這段 期間增長開始減慢。
  • 圖二 :倒 U 形曲線8 0年代香港的發展與中國大陸經濟改革有非常密切的 聯 繫 。經濟改革借助香港作為貿易和金融中介,吸收大量 境外資金、技 術 、管理經驗和資訊。香港在這方面扮演非 常重要和積極的角色,尤其珠江三角洲,香港提供不少技 術 、產 品 設 計 、營 銷 、運輸等方面的配套支援。至 8 0 年 代後期,中國大陸更強化在香港的投資,並借助香港金融 市場籌集融資,此舉更加推動香港的金融業發展。與此同 時 ,製造業的重要性日漸下降。香港的鄰埠澳門過去的產業結構主要是手工業為主, 如 炮 竹 、火柴 等 等 。至 5 0年代,小規模的工廠開始出現,惟 仍是家庭式手工業工場及小廠生產並存,生產規模及產品 結構沒有多大的改變。6 0年代後期,因應西方經濟發展, 香港部份商人到澳門投資 設 職 產品以紡織及製衣為主;同 期間,由於政府及商人的努力,博彩業開始其在澳門經濟 舉足輕重的發展。7 0 年代纺織製衣業飛躍發展,工廠及工人數目均急劇 上升,尤其中小型企業相繼取代傳統家庭式工場。由於本 地需求小,差不多所有產品均為外銷,而紡織製衣業出口 額 由 1970年的 58% 上 升 至 1979年的近 9 0 % 。[2] 而旅遊
  • 業則由於港澳兩地交通得以改善,亦有可觀的增長。8 0 年代澳門仍然倚重旅遊博彩業及製造業,前者更因 為新落成酒店的增加,博彩工具的多樣化,以及鄰近地區 的經濟發展等有利因素使其享有毫不動搖的地位。反觀製 造 業 ,則由紡織製衣業為主轉向多元化發展,如 玩 具 、人 造 花 、電子產品等;纺織製造業在澳門出口比例已由近 9 0 % 下跌至 8 8 年 的 73%,至 9 4 年 ,更滑落至 70% 左 右 。8 0 年代末及 9 0 年代初,澳門經濟結構沒有太大變化, 惟政府因應未來發展需要,推動多項大型建設,以增強澳 門經濟實力,計有國際機場、第二澳氹大橋、九澳深水港 及南灣整治工程。這些大型建設除帶起建築業的發展外, 以乘數效應增加了澳門的本地生產總值。港澳兩地經濟在戰後發生了結構性的 轉 變 香港主要由 勞動密集型工業產品出口帶動經濟轉型,而澳門則受惠於 部分港商及外商的投資而推動紡織製衣業,後來香港則向 金融商業等第三產業轉型,而澳門則向博彩旅遊業轉型。 由於要素稟賦不同,澳門無法建立一個金融服務中心,但 其相對廉宜勞動力或成本仍能維持製造業的生存。比較兩地經濟表現,可選用幾個基本指標分析,惟澳門 較完善的統計口徑在 80年代才發展,我們只能比較兩地在 這期間的表現。表 1顯 示 ,兩地的本地生產總值增長率以 固定市場價格計算,實質增長約 5 個百分點,以世界經濟 發展而言,這是一個不錯的表現。而人均本地生產總值, 8 3 及 9 3年期間,則兩地也有 50% 以上的實質增長。至於 通 脹 ,除 9 1 年香港外,其餘時間兩地均停留在一位數字, 而澳門的通脹明顯較香港為低。關於失業,兩地在過去十 年都處於充分就業,且有不同程度的勞動力短缺現象。研究所得分配不均主要著眼於不同階層家戶和其擁有 可支配所得變化的關係。可支配所得來源甚為廣泛,雖然 主要來自薪酬,但從功能所得分配考慮及 8 0年代港澳兩地 經濟發展,非薪酬性質所得比例越來越大。由於此種所得 衡量較為複雜,本文仍集中以傳統薪酬收入為研究對象。
  • 表 1 香港及澳門主要經濟指標:數據不詳“ + ” :香港以港幣計算,澳門以澳門幣計算,1港幣 = 1.03 澳門幣以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計算 資料來 源 :Census & Statistics Department, H o n g Kong. H o n g K o n gAnnual Digest of Statistics, 1993 Government Information services, H o n g K o n g, H o n g K o n g 1992, 1994.澳門統計暨普査司,Produto Interno Bruto, 1989-1993, 1982-1989.澳門統計暨普查司, 《勞工統計主要指標》,1994 年 10 月 。澳門統計暨普査司,《就業調查》,1992,1989 年 1 1月 。澳門統計暨普查司, 《消費物價》,19 9 3 。一般來説,人口普查為薪酬收入數據的最佳來源。香港 的收入數據,主 要 以 1981年 及 1991年之人口普査及 1986 年之中期人口普査為依據;澳門過去共進行了 13次人口普 查及 3 次住屋普査,遺憾的是,即使是最新的 9 1年人口普
  • 査 ,並沒有詢問有關住戶及個人收入的資料。在公佈的統 計資料中,較具代表性之收入數據有兩種調査:家庭開支 調査及就業調査。前者每五年進行一次,後 者 始 於 1989 年 。家庭開支調查以約 3,500個住戶為調查樣本(約 75% 為 永久住戶,2 5 % 為臨時住戶)推估全體家庭住戸數(約87,000 個 ,1 9 8 7年數);就業調查則由 2,1 0 0個住戶成立調查樣 本 。[4]由於受 1991年人口普査影響,在此以後的兩項調 査樣本均有改變。為配合分析需要,港澳比較年份設定為 8 1 及 9 1 年 ,數據來源分別為:由於受抽樣調査樣本數、調査樣本之變異及公佈數據的 一致性等因素影響,澳門 1981年收入數據可靠性相對調低 ,引至港澳兩地的比較受一定的影響。第三節港澳所得差距分析 I :基本分析香港之所得分配如同大部份所得分配理論一般;在工業 化初段分配額較大,以最常用的基尼系數為例,5 0及 6 0年 代則明顯下滑在 0.48水 平 ,而 7 0年代則明顯下滑在 0.44 左 右 。[5] 8 0年代的香港受著各種因素影響:中英兩國因 香港前途造就一批投機人士;中國的經濟改革使大量不同 級別的國內資金流入香港;部份新移民進入香港就業架構; 香港內部經濟在各種有利因素下繼續強勁發展,而居民生 活水平明顯提高。在這些變數影響下,所得差距跟以往有 明顯的不同:(1)基尼系數徘徊在 0.43水 平 ,升跌幅度不大,如果以
  • 香港政府估算,則 8 0年代末差距上升;而曾澍基的估算則 先微跌後上升 [6](Tsang, 1993)總的來説,基尼系數比 7 0年 代還是有輕微的改善。(2)如果以五分組收入分析,最富裕的 20% 所佔收入明 顯比前改變,5 0 、6 0 年代此組比例為 55% 以上,7 0年代 為 50% 左右(C h a u, 1993), 8 0 年代下降至 50% 以 下 。但最 貧窮的 20% 住戶生活似乎並沒有改善,5 0 年代至 7 0年代 他們擁有 5 至 5.5% 總收入,但 8 0 年代他們擁有收入的比 例下降至 5 % 或以下,也就是説他們並沒有享受太多經濟 增長帶來的生活改善。收入差距改善較大的是第三、四組 中產階層人士,他們在 5 0至 7 0年代佔收入百分比在 30% 以下,在 8 0 年代則在 33% 以 上 。總的來説,以分組來算 ,富裕的人佔收入比例下降了,中產階層佔收入則上升了 ,而貧窮的人則情況有變劣的趨勢。(3)庫茲涅茨比率及收入不良系數的趨勢在 80年代都沒 有太變化,前者站穩 6 1 % 或以上,後者則 在 1 0左 右 。綜合以上基本分析,發現香港在甚多外生變數影響下, 經濟仍然發展凌厲,名目月入由 1 9 8 1年 的 4,0 0 0元升至 1991年的 14,000元 。所得差距則沒有明顯的變化,此可由 不同學者推算的基尼系數、庫茲涅茨比率及收入不良系數 的走勢引證之。澳門 8 0年代經濟發展速度並不亞於香港,旅遊業為其 中的表表者,製造業及地產則起跌較大,至於後期的大型 建設卻又在一定程度上推動經濟發展,由於數據關係,時 序列數據不足,較難看出澳門所得分配的轉變。
  • 表 2 香港及澳門家戶所得分配* :周亮全估算 ** :香港政府估算 ***:曾澍基估算* :此為名目收入,香港以港幣計算,澳門以澳幣計算** :庫茲涅茨率(Kiiznets Ratio)為各階層收入比重與收入者比重的差額之絕對值加總數值越大,收入分配愈不平均。+ :收入不良系數是最高收入的20% 人口收入份額與最低收入的20% 人口收入份額之比,最低值為1,值越高,收入分配越不平均。# :基尼系數之值於0 及 1之間,0 為絕對平均,1為絕對不平均。
  • (1)以表 2 中基尼系數而言,8 1年較高 [7](但數字可靠性 存疑),8 7 年為 0.392而 9 1 年則少許上昇。(2)五分組數據顯示,最富有的一組所佔收入比例都在 下降(由 56% 至 48%),舒緩了所得不均度。而 第 三 、四組 收入所佔比例則有上升(8 1年為 3 0 %,9 1年則為 37.4% ),明 顯經濟增長造就了中產階層。然而貧窮的第一、二組反而 沒有太大改變。(3)庫茲涅茨比率及收入不良系數均同時顯示,8 1 年至 8 7 年收入差距縮小了,而 8 7 年 至 9 1 年差距則又再擴大 了 。如比較 8 0 年代兩地所得分配轉變,可有以下發現:(1)以家戶名目收入來算,從絕對值及增長率來看,香 港都高於澳門:香港 8 1年至 9 1年的增幅約兩倍半而澳門 只是兩倍左右。再比較 8 1 年 及 8 2 年同期家戶收入之差, 香港為澳門的 1.13倍;8 6年及 8 7年則微跌至 1.06倍;9 1年 及 9 3年則升至 1.36倍 。[8]此項簡單分析顯示,港澳月入 差距在 80年代上半段有收窄的趨勢,但下半段時間澳門月 入增幅明顯不及香港。(2)從五分組收入觀察,澳門第一組所佔收入的比例在 三個比較期都高於香港,顯示澳門最窮的人比香港的要 “富一點” 。而且除了 8 0年代以外,澳門最窮的四成家戶 所佔的總收入比例都比香港同組略高,更加證明澳門的窮 人生活要比香港的好一些。再看最富有的一群,比較81年 及 8 2年所佔收入的百分比,澳門高於香港 7.7%,但 86/87 年及 9 1 / 9 3年 ,香港高 1.47。及 1.37。,澳門下降的趨勢明顯 ,香港則有微升。這反映在過去十多年,澳門貧富懸殊減 少幅度較香港來得明顯。(3)基尼系數也反映了以五分組所得差距的演變。香港 在 8 0年代都在 0.43線上下徘徊,先升後微跌,澳門則先跌 後 微 升 。由於 8 2 年澳門的基尼系數可靠性受數據質素影 響 ,觀察 8 6 / 8 7年 及 1993年的數據,香港的基尼系數都高 於 澳 門 。但要注意,澳門基尼系數 9 3 年比 8 7 年微升兩個
  • 百分點,可能是經濟開始進入倒“U ”形假説上升的階段。 因為從五分組的第一、二組看,澳門由 8 7 年至 9 3 年 ,收 入比例輕微下降,且庫茲涅比率及收入不良系數都在上升 ,顯示所得不均可能加劇。但由於只有兩三組序列數慷才 能 證 實 倒 “U ”形假説在澳門的可應驗性。第四節港澳所得差距分析 II :產業结構分析上一節分析可以觀察港澳兩地所得分配不均程度及其 轉 變 ,但不能看出不均度的來源。找尋不均度的來源,其 中一種途徑是比較不同產業間的:a.勞動力結構及轉變b .佔生產總值比例及其轉變c.勞動力所得的結構及轉變這三者的關係。由於澳門尚沒有利用要素成本法計算本地 生產總值,[9]因此這一節主要從上述之 a 及 c 分析兩地所 得差距的來源。如果單看勞動力收入一項,則表 3欄一至欄四顯示在過 去十多年,香港勞動力名目收入高於澳門。1981年香港平 均工資最高的產業是 商 氧 其次是電力、燃料氣體及用水; 1991年最高的仍是商業服務,[10]其次是公眾、社會及個 人服務;此可能與 80年代香港的第三產業蓬勃發展而推高 工 資 。反觀澳門,1981年平均工資最高的是農業,但由於 所佔比例太小(約 0.2%)不能作實,商業服務被列為最高平 均收入的產業,其次是服務行業;而 1991年平均工資最高 的是電力、燃料氣體及用水,但由於所佔勞動力比例只有 一個百分點,乏代表性,其次仍是服務行業及商業服務。 以上簡單數據顯示,港澳兩地平均工資最高的產業都集中 在商業及服務業,而平均工資最低的都是製造業。表 4 反映不同產業間實質工作收入的轉變。以香港為 例 ,增幅最大的是第三產業中的銷售業及商業,其增幅平 均高於整體增幅,而服務業則波動性較大。至於澳門,實
  • 質收入增長最大的是電力、氣體燃料及用水,其次是服務 業 ,增幅最小的是製造業。要注意的是,由於澳門之就業 調 査 1992年開始改用新的的樣本,9 3 及 9 4年之收入增幅 驟升 ,高於香港的增幅很多。再看勞動力結構的轉變(見表 5),不難發現,從事製造業 工人佔兩地的總勞動力比例都在下降,由 1981至 1993,香 港由佔 40%跌至佔 20%,澳門則由約 50%跌至約 25%;兩 地都不約而同下降了約五成,反映製造業的重要性都在減 低(當然我們還須比較其 G D P 比重才可作結論)。
  • 表 3 香港及澳門所得及所得差距+ :單位太小# :數據不詳* :平均工資以當年價格計算** :均差為各產業庫茲涅茨比率與就業人口庫茲涅茨比率之差。“+ ” 表示高於總就業人口之比率, 表示低於總就業人.口之比 率 。由於C h au及作者在計算庫茲涅茨比率時有出入,用均差則較能反映及比較及比較不同時間及不同地方之所得差距。
  • 表 4 香港及澳門按產業分類之每月收入指數* :數據不詳+ :澳門之指數為工作收入之中位數,工作收入包括基本薪金、佣金、津貼、獎金等。見澳門統暨普査司《勞工統計主 要指標》,1994年 10月。# :香港之指數為薪酬總額,已含基本薪金、佣金、津貼、獎金等。而 “整體指數只包括薪酬。見Census & Statistics Departm ent, Hong Kong, Annual digest o f Statistics 1993, 1991 及 Hong Kong Monthly digest o f Statistics 1994,June.
  • 表 5 香港及澳門按産業分頰之勞動力結稱百分比(加總後餘下之百分比為開礦業及未能分類之行業* : 單位太小及/或數據不詳 資料來源:欄(1), (3),(7) : Census & Statuistics Department, Hong Kong, Hong Kong 1991 Population Censes Main Tables.欄(5),(9) Census & Statuistics Department, Hong Kong, Hong Kong Annual Digest o f Statistics1991及1993,數據由 GeneralHousehold Surveys 推算。欄(11), : Censers & Statuistics Department, Hong Kong, Hong Kong Monthly Digest o f Statistics, 1994 June,數據 1ÍI Enployment &Earning statistics 推算爛(2) :依澳門統計暨普查司, Ao Desprcsao Familiars 1981, 1982 Vol ii 推算欄(4) :依澳門統計暨普查司,《家庭開支調查1987-88》第二冊推算。欄(6),(8),(10),(12) :澳門統計暨普查司,《勞工統計主要指標》1994年 10月。
  • 與此同時,第三產業就業比例都在明顯的上升。香港由 1981年的 40% 升 至 1992年的 5 5 % ,澳門則由同期的 3 9 % 升至 56%;兩地上升幅度都約在 4 0 % 左 右 。如果簡單比較實質工作收入的增長及勞動力結構的轉 變 ,可以發現兩地製造業實質工資增長不高(從 表 4 可 知 , 至 1993年 ,香港製造業實質工資要比整體平均工資略高, 澳門的卻比整體平均的低很多),而其佔總勞動力比例不斷 下降,並不能起舒緩所得差距的作用(也就是加大了所得差 距),但由於它畢竟還佔總勞動力的 2 4 % 至 29%,所以又一 定程度上壓低所得差距,只是作用越來越不大。反觀第三產業,由於其所佔勞動力比例不斷上升,而實 質工作收入又高於整體收入的增幅(表 4 中 19 9 3年數字反 映,香港的第三產業實質工資指數為 112.4,111.3及 107.1, 高 於 整 體 的 105.6;而澳門的第三產業實質工資指數為 141.1,136.9及 148.1,接近整體的 143.9。査除 9 3年外,其 餘年份澳門第三產業實質工資都高於整體平均實質工莺, 一定程度加寬了所得差距。測度所得差距的高低,這裡選用了庫茲涅茨比率,比率 值越高,收入差距越大,為方便比較,筆 者 以 “均差”量 度各產業庫茲涅茨比率和全部勞動力庫茲浬茨比率,均差 為正值表示高於平均之比率,均差為負值表示低於平均之 比 率 。正值越大,則可視為此產業導至較大的整體所得差 距 。(1)觀 察 1981年數據,均差正值最高為商業(農業因份額 太小而不考慮),均差為負值的有製造業、建築工程及運 輸 、貨倉及通訊。再看澳門,只有商業的均差為正值,其 它均為負值。初步得知導至港澳較大所得差距來自銀行、 金 融 、保 險 、地 產及商業。再 看 1991年數據,香港均差正值最大的是運輸、貨倉 及通訊,其次是商業及服務業。均差為負值的有製造業、 建築工程及銷售業;而澳門的情況不同,正均差值的只有 服務業,其餘為負值;初步的結論是港澳兩地在 8 0年代末
  • 期收入差距的來源明顯改變,但仍然集中在第三產業。(2)現在再分析兩地各產業均差值的轉變,以香港來説 ,均差值有改善的產業包括銷售業、商業及服務業均差 值惡化的包括製造業、建築工程運輸業。以澳門來説,均 差值有改善的包括建築工程、銷 售 業 、商 業 、製造業均 差值惡化的包括電力及服務業。簡單來説,澳門有較多的 產業所得差距得以改善。(3)綜合勞動力結構之改變及均差值之轉變,則情況較 為 混 亂 。以香港來説,均差值惡化的產業中,製造業的勞 動力比例在下降,建築工程的勞動力比例也下降,而運输 業勞動力比例則上升;以澳門來説,均差值惡化的產業中 ,電力的勞動力比例微升,服務業的勞動力比例則大增。 如果所得差距增大,而所佔的勞動力比例也提高,則對整 體所得差距肯定惡化,此情況在澳門的服務業得以印證, 而香港的情況並不明顯,此或許部份解釋為何香港的基尼 系數都在 0.43徘 徊 。結 語研究所得分配及不均度向來側重實證分析,然而實證又 受制於數據質量及可比性,因此分析結果並不令人人滿意 。本文主要由港澳發展經驗著手,以最基本及常用的所得 不均度指標檢驗兩地不均度的轉變。進而利用產業間勞動 力及所得分配的改變探索不均度的來源。初步分析結果反映港澳所得分配在 8 0年代有不同程度 的改善,香港的情況不太明顯,澳門則在最高收入群組變 化 較 大 。兩地區的中等收入所佔比例有上升的趨向,顯示 經濟發展導至中產階層的出現。此外港澳第三產業的急速 發展是加深所得不均度的其中一個來源。而傳統的製造業 勞動力比例在 8 0年代已開始走下坡,實質工資增幅則低於 平均水平,這反映港澳在自身經濟結構改變過程中及“中s
  • 國經濟因素”作用下,勞動力及所得分配出現新的轉變。 若要進一步完善本文的分析可從下列幾方面著手。 第一,除分析不同產生勞動力所得分配的改變外,也從 不同職業勞動力的收入找尋不均度的來源。但由於香港在 1 9 9 1 年後採用新的職業分法,而新的分法又與慣用的 (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 IS C O ) 不可比,因此本文並無分析職業結構的收入轉變。第二,所得分配本身並不盡善反映居民的生活水平及經 濟 福 利 。現時較流行的分析是除所得分配不均外,並研究 多項量度福利的指標,如嬰兒夭折率、預期壽 命 、受敎育 比 率 、消費分配等等。第 三 ,等待更多數據以作長時序列分析,方能驗證倒 “U ”形 假 説 。然而更重要的是,不斷在新的數據中尋找可行的研究架 構 ,配合已有的理論框框,解釋港澳兩地所得分配的轉o註釋[ 1 ] 如利用Pareto Curve 估 算 。見Allen, W. & H.V. Roberts, Statistics: A New Apporoach, 1964; Shryock, H.S.&J.S.Siegel. The Methods andf Materials of Demography, Voll 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1971; Kakwani, N. Income Inequality and Poverty : Methods of Estimation and Fblicy Applications, New York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0.[ 2 ] 見Feithor,R . & R.O. Cremer. “Macau's M o d e r n E c o n o m y” 在 R.D. Cremer. (ed) Macau : City of Commerce and Culture, 2nd Edition :Continuity & Change, API Press, 1991.[ 3 ] 1 9 9 2年以前每半年進行一次。[ 4 ] 已含永久及臨時住戶。[ 5 ]見Chau, L.C. “Economic Growth and Income Distribation in Hong Kong" in Leung, B.K.P. & T. Y.C. Wong (eds.), 25 Year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Hong Kong, Hong Kong : Centre of
  • Asia Studies, 1993.[ 6 ] 見T s a n g, S.K. “In c o m e distribution"在Choi, P.K. & L.S. H o (eds.) T h e Other H o n g K o n g Report 1 9 9 3, T h 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1993.[ 7 ] 筆者曾另文估算澳門的基尼系數,現因更多數據而調整估算。原 估算可見 K w a n , F. “I n c o m e Distribution in M a c a u " , p a p e r presented at the Conference of Socioeconomic Devel o p m e n t and Quality of Life in M a c a u, Centre of M a c a u Studies, 1992.[ 8 ] 由此可估計如以1 9 9 1年同期兩地比較,香港之平均月入更高於澳 門 。[ 9 ] 據 說 1 9 9 4 年起試用要素成本法。[ 1 0 ]雖然運輸、貨倉及通訊業之平均工資為最高,但由此組無上限收 入所佔比例非常大,使估算之平均工資偏倚增大。因此筆者並不 以此估算作準。[ 1 1 ]銷售業、餐廳及酒店,銀行、金 融 、保 險 、地產及商業,及公眾 服 務 、社會及個人服務之就業勞動力。後 記撰寫本文時,澳門 9 3 / 9 4年 之 〈家庭開支調査〉結果尚 未正式公報。筆者所持數據為澳門統計暨普查司非正式數 據 。最 近 〈家庭開支調査〉正式公報,而官方也計算了最新 的基尼系數為 0 . 6。筆者再向統計暨普査司査詢,發現其 所計算實為統計推論(Statistics inference)差異所致。然而0.6 在當今世界的收入不均度極為罕有,筆者將另文探討。由 於時間關係,為保持原稿的數據及分析一致,並沒有對原 稿作重大修改。九六年十二月
  • 香港和澳門的社會階級結構陳欣欣伴随著全球性的發展洪流,經濟起飛階段已在六、七十 年代不斷在亞洲各個地區出現,經 過 了 一 、二十年間的發 展 ,亞洲四小龍的驕人經濟成就,足以令西方強國對亞洲 地區另眼相看,吸引著大量資金投入亞洲市場,使亞洲多 個城市一躍而成為國際重要的金融經貿中心。由於工業化 發展的驅使,不少亞洲地區的經濟生產模式已從傳統邁向 現代的結構,以致整體的社會結構都產生了巨大的變化, 當然包括了社會階級的結構。亞洲最後兩個殖民地----香 港及澳門,也從傳統二元官僚與平民的階級結構中,逐漸 出現一個中間階段,並不斷膨脹起來,成為殖民地政府撤 出管治前的一種特殊現象,這是研究目前港澳地區社會階 級結構的重要之處。站 在 2 1 世紀的門檻前,香港及澳門除了要迎接未來世 紀的種種挑戰外,更要面對由後殖民階段過渡到回歸中國 的歷史轉捩點。假若按照階級革命理論大師馬克思之説, 在未來的共產主義社會中,階級是不再存在的,那時候才 是真正人類歷史之開始。回顧今天的港澳地區,它們卻是 個資本主義社會,依馬克思之言,階級當然是存在著,而 兩地在回歸邁向共產主義的社會中國之前,中國政府屢屢 承 諾 要 實 行 “一國兩制”,讓港澳地區保持資本主義的制 度與特色,五十年不變。換言之,在回歸後的五十年內,階 級必然繼續在港澳存在,但 港 澳 是 個 “階級革命豁免的特 區”,因此 ,在現階段來回顧港澳的社會階級結構,其意 義更見明顯。基於以上兩原因,研究港澳地區的社會階級結構已是個 相當有價值的課題,但可惜關於港澳地區階級研究的資料 十分有限,尤其是澳門方面的資料更為奇缺;故 此 ,本文 只能引用現存極有限的文獻資料,對兩地在過渡期間的階
  • 級結構作個初步的比較與探討,尤其是注意兩地在經濟起 飛前的殖民管治時期與經濟起飛後的殖民管治時期之變化 ,當然更期望在日後研究成果更充裕的條件下,再另文作 較深入的討論。第一節社會階鈒的定義及其研究方法從事社會學研究的人常在為某一個社會學概念下定義 時大傷腦筋,不是怕界定不夠精確,便是怕包羅太廣泛、 不切實際,為 “社會階級”此概念下定義也不例外。首先 , “社會階級”概 念 常 與 “社會階層”混淆使用,其實兩 者是有區別的,但它們的分別不易説明。大約在 二 、三十 年代開始,西方社會學者從地質學上的“分層”概念 ,提 出了 “社會階層”的名詞,意謂社會上各人組成一個個不 同的階層,與地質學上之巖層相同,也能被分別不同的階 層特性與驗證的。不過,後來學者發覺社會階層概念比地 質學上所謂的分層較複雜與抽象,並不是可以憑幾個簡單 客觀的因素便能分辨不同的階層,因為人類的分層是受到 敎 育 、文 化 、職 業 、種 族 、宗 族 、性 別 、權 力 、地 位 、財 富 、收入等眾多因素所影響,且變數不少與難以掌握,不 同的理論便有不同的分析方法,故研究社會階層並非是一 件 容易的事。究竟甚麼是社會階級或社會階層呢? 一般來説可參考 馬克思學派及韋伯學派對此等概念的界定。對馬克思學派 而 言 ,社會階級是指某群人與生產資料的永久性關係,因 而他們不但在經濟地位與生活方式上有相同的處境,還有 在共同的感受底下而產生一種為維護他們的共同利益的心 態,繼而對其他階級產生敵意。[1]根據以上對社會階級所 下的定義,馬克思學派以收入的多寡劃分了三個主要的社 會 階 級 :[2](1)擁有資產的人士---
  • 利潤是他們收入的來源。(2)擁有土地的人士---地租是他們收入的來源。(3)勞工 ----工資是他們收入的來源。又據馬克思學派的分析,由於資本主義的發展,擁有土 地的階級漸漸消失,雖然在發展過程中,仍有少許工藝 匠 、商 人 、知 識 份 子 、及小地主等中產階級的人士存在, 但最後只剩下擁有資產的資產階級及無產的工人階級。[3] 從馬克思學派的觀點看來,階級結構兩極化就是資本主義 社會的現實情況;但現實社會並非如此,在成熟發展的資 本主義社會當中,不但階級結構兩極化的現象不常出現, 兩極之間的所謂“中產階級”越來越明顯與膨脹,此一階 級的壯大不但舒緩了兩極階級的矛盾與敵對,還提供一個 開放社會的流動機會。在馬克思學派關於社會階級沒有令人滿意的解釋之下, 韋伯學派試從社會分層的觀點來對現代資本主義社會作分 析 。基本上韋伯學派接受馬克思學派對經濟財富收入的多 寡如何影響個人的社會階級之説,但還要考慮個人的社會 地位與政治影響的能力等方面的因素;因此 ,韋伯學派認 為應以社會階層的三元觀來作研究(表 1) : [4]表 1 韋伯社會階層三元觀所 謂 “三元”者 ,是 指 經 濟、社 會 、及政治三方面對構 成個人社會階層的影響。由於中產階級的出現成為了馬克 思學派的挑戰,故韋伯學派認為在勞動市場中,不同的行
  • 業均有其討價的能力,當然是視乎不同的技能及知識等條 件來影響個人的經濟收益,進而影響其生活機會;而現代 社會是個高度分工的社會,所需的技能與知識也趨多元才 能配合其高度分工的發展,因之階級兩極化的情況不太可 能,反之,中產階級的膨脹卻是自然。此外,種 族 、文 化 、 宗 敎 、性 別 、敎育等背景對個人如何過他的生活的影響不 少,故背景相似的人所選擇的生活方式較相近,可稱他們 為 “地位組群”;換言之,社會地位的一致性可產生共同的 意 識 ,且共同意識也就是團結地位組群的莫大原動力,而 並不僅在於其經濟財富收入。雖然財富會帶來權力,但在 現代社會中,真正權力的來源是從政黨、工 會 、及壓力團 體等組織而來,故個人也可透過政治參予與對組織之依附 來增加其權力,並不一定是經濟決定一切。[5]雖然韋伯學派的社會階層分析較有説服力,補充了馬克 思學派的不足,但仍沒有精確地為社會階層下定義,或對 現代社會的階層情況作深入的分析。在以上兩大學派之 後 ,當然有不少學者提出修正與補充,但至今的階級或階 層研究仍未見成熟,一般對階級或階層研究都有以下的共 識,就是討論其結構、構 成 、及意識三方面。 由於資料 來源與篇幅的有限,故本文單從港澳兩地的階級結構作比 較 。除以馬克思及韋伯學派的定義來界定個人所屬的社會 階級或階層,在研究的過程中,可以經由被訪者主觀的認 定而決定自己是屬於那個級層;又或可由研究者根據被訪 者的社會經濟地位而設定他是屬於那個級層。以下參考港 澳兩地學者對當地階級或階層結構的分析來作比較其中 以上兩種方法都有運用,不過在澳門的文獻中,則沒有應 用較科學的分析方法,學者較多以自己主觀的評價來分辨 各人所屬的級層。此外,為了行文之方便,除了依據原文 以社會階級或階層的引用外,均以社會階級名詞來表達, 但此概念包含了馬克思及韋伯兩學派的定義。
  • 第二節香港社會階鈒结構研究長久以來香港學者對社會階級研究興趣 不 大 可能是他 們認為香港是個英國的殖民地,政府官僚與精英份子盤踞 了社會上層的位置,而下層就是廣大的華裔居民,沒有太 大的階級結構變化與社會流動。不過,踏進了 8 0年代以 後 ,香港經濟的發展邁向了新里程,居民的生活質素不斷 提高,中英聯合聲明的簽署敲醒了許多長期在官僚政治權 力下沉睡著的平民。80年代中期以來的社會變化,引起了 香港學者對社會階級研究的關注,雖然研究的成果並不算 豐盛,但仍可對現時社會的階級結構提供一些概念上的了 解 。7 0年代之前,社會階級或階層概念曾在關於香港社會 研究的文章及書籍中偶然出現過,但並沒有對香港的社會 階級作深入的專題研究。到了 70年代中期以後,隨著香港 經濟急劇發展所引起的變化,戴維斯(S.N.G. Davis)看到社 會上層的政府官僚與精英份子壟斷了政府的決策權,但他 質疑這些上層人士能否真正代表廣大的華裔居民的利益。 他還認為當各階級的經濟生活條件之差距越來越大的時 候 ,上下階級間的利益衝突必趨明顯化,這就是香港社會 在發展過程中所隱藏的危機。[8]有別於戴維斯對香港社會 階級關係的分析,夏里斯(Peter Harris)則強調長久以來的 官僚精英政治已被香港人習慣了,並透過精英分子扮演的 壓力團體的制衡角色,港人的民意與利益已有管道可表 達 ,所以香港的社會階級結構是個頗穩固的關係,各階層 都能彼此和諧共處。[9]雖然以上兩學者都對香港的社會階 級關係作出不同的解釋,但李明堃則批評他們兩人的言論 都忽視了香港是華人社會的背景。[10]劉兆佳的分析可以彌補戴維斯與夏里斯的 不 足 他以香 港社會作為一個華人社會的觀點出發,指出了香港的華裔 居民有強烈重視功利家庭意識的傾向,碰到難題時都會找 家人或親人幫助而不會去找政府,所以政府官僚與港人之
  • 間的溝通都是十分有限的。由於港人的團結力量頗為薄 弱 ,對現有政權不會構成甚麼抗衡勢力,香港因而擁有一 個較為穩定的社會結構。[11]但站在另一角度來看,港人也 在80年代開始,變得更懂得團結起來爭取及維護自己的利 益 。有見及此,李明堃在 8 0年代的初期提出了“新中產階 級”出現之説,他界定中產階級為提供非體力服務的白領 僱員;不 過 ,他又特別強調由於中產階級內成員的工作及 待遇在各方面都有十分大的差距與相異性質,以致不能凝 成一團 結 階 級 ,所謂階級意識亦未能培養出來;但另方 面 ,處於同一環境下的港人,如同一社區、專業等人則團 結起來去維護自身團體的利益。雖然這些利益團體的生命 並不長久,多只為一個特殊利益而團結起來進行一系列的 社會行動;但有時他們在行動中所產生的力量及影響,足 以 威 脅 香 港 社 會 的 安 定 對 於 那 時 期 香 港 的 階 級 結 構 ,李明堃認為主要是由三個不同的部份所組織而構成 的 :一是擁有生產資料,通過資本的經營運用而賺取利益 的資本家階級;二是運用知識與技術來賺取薪酬的非體力 勞動者,他們是經濟及行政組織架構中握有管理權力的中 產階級;三是在生產組織的底層擔任前線工作來賺取工資 的體力勞動者,也就是勞工階級。[13]李明堃更指出資本 家 、中 產 、及勞工階級分別佔全港勞動人口的 1 1% 、 13% 、及 52% 。[15]1 9 8 4年可以説是香港社會及政治上關鍵性的一年,因 為中英聯合聲明的簽署決定了香港未來的去向,令一直以 來對政治不太感興趣的港人對政治形勢開始關注。若以八 十年代中期為一中界線,根據以上學者的言論,中期之前 的香港社會階級金字塔可在下圖顯示:
  • 緊接著中英聯合聲明的發表,8 0 年代中期以後,香港 社會上出現了一股移民潮,很多港人紛紛計劃離開香港移 民他邦;而另方面,很多港人則組織團結起來,成為政治 參予的活躍份子。面對這樣的社會轉變,張炳良等學者就 在那時帶出了新中產階級的討論,張炳良認為面對“九七” 的來臨,一方面可使新中產階級在未來香港特區政壇上大 顯身手,故他們正雀躍興奮地期待九七的來臨;但另方面 新中產階級又十分擔憂他們現有的經濟地位會在“九七” 之後失去,致使他們要遠赴他邦另覓出路。[15] 但在以上 的討論過程中,對關於新中產階級的界定,甚麼背景的人 物構成了甚麼社會階級,個別階級如何構成與意識等問題 尚未有所觸及;因此,有待 8 0年代末期與 9 0年代初期,黃 偉 邦 、呂大樂、曾榮光等學者利用統計數字,對全港居民 的社會階級作較有系統與科學的研究與分析。黃偉邦及呂大樂在 1989年向全港住戶,年齡在 2 0至 64 歲間的男性戶主進行抽樣調查,成功地訪問了 9 4 3個樣本 ,稱 為 “1989香港社會流動調査” 。[16] 他們參考英國牛 津大學 在 1 9 7 2年所做有關英國階級結構和社會流動的研 究 ,以韋伯學派的理論為指引,把階級圖案分為七等,後 再濃縮為三等來表示香港的階級結構,於以下表 2 顯 示 :
  • 表 2 香港階級結構** 呂 大 樂 、黃偉邦, 「階 級 、不等與道德秩序-----從階 級結構及社會流動看過渡期的香港」, 《過渡期的香港 1992》 。香 港 :一國兩制經濟研究中心,1993,頁 5 4 4 。從黃偉邦及呂大樂的三等階級圖案來看,下層的工人階 級 佔 4 0 . 6 % 、中層的中間階級佔 39.5%,而上層的服務階 級 只 佔 19.9% ,工人階級與中間階級所佔的百分比是相當 接近,若與李明堃在 8 0年代初期所提出的數字作比較,則
  • 有所差距。[17]但由於黃偉邦及呂大樂的研究與李明壁所 計算的方法並不一致,故不能做比較,但若果依據李明堃 的預測,在 未 來 一 、二十年間中產階級的人數會有不斷增 加的趨勢,[18] 這一點或可以從黃偉邦及呂大樂所做的調 查中獲得證實。透過種種統計方法的運用,他們發現香港 社會中存在著相當顯著的階級差異與開放社會的矛盾, 因 此 ,港人一方面追求個人的發展,但另一方面則意識到 不平等與不公平的存在;港人唯有以個人的努力來克服其 階級結構內的不平等與不公平,尋找各種社會流動的途徑 來平衡對階級差異的不滿,這就是香港社會的道德秩序。[19]與黃偉邦及呂大樂的結論一致,曾榮光在 199 2年所做 關於香港階級結構的分析中,[20]也發現香港社會的開放性 並不如一般港人所想像的那樣大。他運用社會地位指數的 計算方法,量度人口統計中所有職業稱號的經濟階級位 置,再以社會流動圖表分析方法去認定存在於香港社會結 構的社會階級位置。曾榮光指出在五個社會階級各自所在 階級內的流動機會是相當大的,這五個階級包括:專 業 、 行 政 、與管理階級,規律性操作的非體力勞動工人,熟練 的技術性體力勞動工人,半熟練的技術性體力勞動工人, 及非熟練的技術性體力勞動工人;但跨階級流動的機會則 極 少 。[21]總言之,香港的社會階級結構可以説在近年的經濟發展 與政治轉變的影響下,由昔日階級流動極有限的官僚富商 與廣大華裔居民所組成的二元結構,而發展至今天在二元 以外所出現的中產階級壯大的情形;但實際上中產階級的 階級意識並沒有共同的建構,他們只可説是在經濟收入、 職 業 、敎 育 程 度 、社會地位等條件的分類是屬於中產階級 而 已 。此外,香港中產階級的人口數字雖然在近年來有增 加的趨勢,但其階級內的成員背景亦分歧頗大,可能在同 一階級內亦有不同的價值取向與利益關係。近年來關於香 港階級分析的研究中,均發現階級流動雖然存在於香港社
  • 會之內,但流動的現象多集中於同一階級內者較多,跨階 級的流動則較少,這反映出過渡期間的香港社會,仍然是 屬於一個較封閉的社會,與以往的情況沒有太大的分別。第三節澳門社會階鈒結構研究雖然到目前為止,尚沒有較有系統對澳門的社會階級作 研 究 ,但四百多年來殖民式管治,葡人的特權階級身份已 在澳門社會中普遍存在著,這便構成了澳門社會的一大特 點 。由於缺乏關於澳門社會階級研究的有關文獻,以下只 可集中引用 9 0年代初,筆者曾試圖從社會學的觀點來探索 澳門社會階級的基本結構與華人中產階級民主化發展的步 伐 ,魏美昌對澳門華人中產階級的構成作分析,以及關鋒 從經濟學的角度去探討澳門所得分配的不平等現象等資 料 ,來對澳門在過渡期間的社會階級結構進行討論。在回顧澳門傳統社會的結構時,筆者認為昔日是個二元 結構的社會,一元是和諧簡樸的華人漁村、另一元則是商 貿活躍的官商社群;雖然生活在如此二元世界的人有著不 同的生活方式以及不同的價值觀,但彼此甚少過問對方的 生活 世 界 。表面上二元的社會結構是頗和諧的,但這種和 諧乃建基於權力關係之上,即官商階層對漁村人民的控 制,不過並沒有構成對立的關係。即使澳門在清代中葉以 後因其他口岸的開放而迫使澳門要發展其小手工業與嫖、 賭 、吹等服務性行業,原有的二元社會結構仍沒有多大的 改變,社會上層的官商人士繼續控制下層的華人居民。踏 進了 2 0世 紀 7 0年 代 ,澳門經濟起飛改變了固有的社會結 構 ,其階級關係亦有變化,以往的二元結構已是逐漸被打 破,華人社區與官工商社區在經濟發展的前題下互動不斷 增 加 ,為了更有效保證華人的權益,民間華人政治力量的 參政越見積極,象徵著澳門華人中產階級的冒起,也意味 著澳門社會朝向一個多元結構的發展。此外,自70年代末 期中國實行開放政策,沿海地區大量人口遷移外地,有、不
  • 少遷入澳門成為澳門社會的新移民,約佔澳門總人口的三 分之一,他們當中極大部分構成澳門社會階級金字塔的底 部 。[22]因此,現時澳門的社會階級結構與傳統的有所分別 ,於 下 圖 示 之 :圖3傳統時期的社會階级金字塔 圖4 現代時期的社會階級金字塔經過對澳門社會階級結構的初步了解,關於華人中產 階級的討論似乎已成為澳門學者所特別關注的課羅筆者 更認為澳門的華人中產階級正是在形成的過程當中,它的 出現可以説是在 8 0年代中期以後才明顯,其明顯化的出現 可能是與澳門快要回歸中國的問題息息相關,因為在澳門 特區基本法中強調 1 9 9 9年後的澳門將以“澳人治澳”的 方法來管治,故華人中產階級在近年來的冒升確有其政治 因由的;[23] 余振更認為澳門的中產階級已形成一股不可輕 視的政治力量。[23]不過,究竟中產階級的定義是甚麼?誰
  • 人是中產階級?他們又在過渡期間扮演著怎麼樣的角色? 以上等問題都是十分值得關注的。根據魏美昌的分析,澳門華人中產階級可從他們的背景 與社會行為的特徵分為三大類別:一是在澳門居住兩代以 上的老居民及他們的後代(稱之為新一代),二是來自中國的 新移民,三 是 歸 僑 。[25] 各類中產階級的特點分述於下表當中:表 3 組成澳門中產階級三大類人物的特點之比較 ** 魏 美 昌 :《澳門縱談》,澳 門 :澳門基金會,1994,頁 5 9 - 6 3。在分析澳門中產階級的成份當中,魏美昌指出了中產階 級有內部的矛盾存在,特別是新移民的背景較複雜,他們 來自中國的不同地區,操不同的方言,更有不同的風俗習 慣與思維方式;因此,新移民當中經常有潮州幫、廣 府 幫 、 客 家 幫 、福 建 幫 、上海幫等之間的磨換此外,新移民更
  • 因生活問題常與原居民產生矛盾與隔閡。對比於中產階級 內部的矛盾現象,整體的澳門華人中產階級有沒有跟其他 階級產生對立與敵對的關係,魏美昌則沒有交代;他只強 調中產階級對中國文化的認同,及跟中國做生意與親人在 大陸的關係上,他們都共同關心中國前途與澳門在 1999年 後的安定繁榮的傾向,故未來中產階級內部的和諧性是可 以保證的。[26]不 過 ,從另一角度看來,澳門的社會階級關係中,可能 存在著一種不平等的現象,這種不平等現象乃來自各行業 薪俸收入的分歧所致。關鋒在有關澳門所得分配的研究中 ,他運用了堅尼系數來量度澳門社會中存在著的不平等的 現象,結果顯示澳門在 1981-1982年度的堅尼系數是 0.483, 而 1987-1988年度則降為 0 . 4 7 7。雖然沒有極度不平等的 情 況 ,但與世界各國相比之下,澳門仍屬於不平等偏高的 地 區 。關鋒認為不平等的主要原因乃在於公營及私營行政 人員的薪俸收入與工業製造業工人的相差巨大所致。[27] 其數字上的差距可於以下表內顯示:表 4 1981年 及 1 989年澳門選取職業之每月薪俸收入 *
  • *K w a n F u n g, "Income Distribution in M a c a u ", in Bruce Taylar and others(eds.)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Quality of Life in Macau. M a c a u: C M S , U M & I C M , 1992,p.147.* * 包括一般技術、藝 術 、及神職人員 * * *以 1 9 8 1年固定幣值計算 ** * *以 1 9 8 9年固定幣值計算總的來説,澳門社會自開埠以來,都處於一個官商與平 民二元關係的階級結構之中,由於在互不聞問的情況下, 此二元結構可説是和諧與穩固的。但由於受 2 0世 紀 7 0年 代的經濟起飛所影響,澳門在 80年代中期出現了一股新興 中產階級的力量,活躍於社會、經 濟 、及政治等方面;加 上中國政府在 70年代後期的開放政策,大量人口從中國大 陸遷移到澳門,對澳門固有的社會階級結構起了不少的變 化作用,他們當中大部份成為了澳門的低下階級;不過,部 份處於低下階級的移民亦很快便通過社會的向上流動,而 提昇了他們的社會地位,逐漸融入於原居民的社區生活當 中,成為澳門中產階級的一部份。但若從所得分配的問題 方面來考慮,在澳門社會的階級關係結構中,已埋藏著不 平等的隱憂,就是專業及行政人員與工人階級的收入懸殊 ,而極大部份的工人階級都是由新移民所組成。所以若果 澳門未能發展成為一個有高度跨階級流動的開放社會,則 新舊居民之間的矛盾便會日益擴大。第四節香港與澳門社會階級結構的比較若以經濟起飛以前及以後的時期來劃分,香港及澳門在 經濟起飛以前的社會階級結構都是十分類似的。官僚富商 居於上層的社會階級,而眾多的華裔平民百姓則處於下層 的社會階級位置;官僚富商的階級當中,包含了許多殖民 地主的外籍人士,在香港則以英國人為主,在澳門便是葡 國人居多,當然也有華人出任高官,但只屬十分例外的少
  • 數 。其實不管這兩極階級各有不同的特質,他們之間基本 上是互不聞問的,為甚麼如此?若以香港學者劉兆佳的華 人社會觀點來解釋,華人通常以家庭或親族取向為主,對 親屬的依附較強,一旦踫到生活上的困難與問題,多是訴 諸於家族鄉里,並沒有期盼執政者能為自己解決難題或做 些 甚 麼 。此外,又由於華人社群一向有自己的傳統文化價 值規範,對身處高位的殖民地官僚不太了解,有存疑心理 ,稱 他 們 為 “鬼佬”,認 為 “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有時 即使官僚願意主動去了解華人社群的事務,但華人亦不一 定願意讓外人知道自家的生活方式與文化習慣,亦不太信 賴官僚的幫助。故此,傳統的華人心態都是只要一家老幼 男女平平安安,吃得飽和穿得暖,便沒有對執政者有半句 怨 言 。就在如此的華人社會心態下,殖民地官僚亦不必為 華人社群做些甚麼,只要華人沒有反政府的傾向便可相安 無事;所 以 ,二元的階級結構關係基本上從香港及澳門的 開埠時期以來,一直維持到經濟起飛以前的時代都沒有多 大 的 變 化 。當然,所謂二元的階級結構關係不會是一成不變的牢固 與穩定,時有因為政府官僚要進行地區發展而大興土木, 結果影響到當地華人社區的風水或常規的生活節奏,這都 會引起華人社區對抗政府的事件;又有時候因殖民地政府 在不了解華人的文化習俗之情況下,製定了一些引起民憤 的政策而導致官僚與居民間之衝突。但一般來説,事態並 不算太嚴重,因為幸好在官民之間,仍存在著小撮所謂社 會上的精英份子,在古代中國社會中或可稱為士大夫階 層 。這些精英份子多數有華人的血統,熟諳華人的文化背 景與生活習慣。香港的精英份子同時又十分了解英人的管 治方式,他們多曾接受英式敎育,還與英人關係良好。而 澳門的精英份子則極為明白葡人的執行方法,他們亦多接 受過葡式敎育,與葡人關係亦十分密切,其中有的更具有 葡 裔 血 統 。此 外 ,港澳的精英份子又多兼有富商的背景, 所以他們不論是敎育、經 濟 、社 會 、政治等條件都比一般
  • 華裔居民為優秀,故能被接受乃認同為他們的代表,精英 份子因而扮演著上下階層溝通的橋樑角色或許,港澳兩 地的精英份子就是經濟起飛後茁壯起來的中產階級的前 身 。港澳兩地在經濟起飛前的社會階級結構在下圖顯示:踏入了 7 0 年 代 ,香港及澳門均受到經濟起飛、工業 化 、都市化等現代化發展的洗禮,社會走向一個多元的面 貌 ,社會的分工也趨於複雜,不論是受敎育訓練的機會、 任職行業的擇選等條件都增多了,服務性行業對員工的需 求也大大的增加。雖然港澳地區所佔地面積不算大,但為 配合工作及求學所需,人口也從市區以外的邊圍地帶遷入 市區中心的地方居住;但後來又因為人口過份集中於市區 中心的地方,大量人口又從中心地帶遷到半邊圍的地區居 住 ,這現象在香港至為明顯。由於人口的遷徙,親屬與家 族成員並不居住在同一區域,他們的維繫漸趨鬆散,家庭 結構也從傳統的擴大組織而變成現代的核心組織雖然在 許多重大事情上,特別是關於金錢方面的事情,核心家庭 成員及外遷親屬也對家族中的長輩仍有依附與聯繫,這就 是所謂現代華人社區的新擴大家庭組織的特點。由於一個 家族各成員分散在各地區居住,從事的行業及職級不同,圖 5 港澳地區在經濟起飛前的社會階級結構
  • 甚至所受的敎育與訓練亦不一樣,即使是同一家族的成員 ,但他們的家庭社會經濟地位亦未必一致,甚至是難以被 定位;因 此 ,在經濟起飛後的社會階級結構是更難被清楚 説 明 。以上情況,在香港更為複雜,因為澳門在經濟發展 的步伐上比香港較為緩慢,加上澳門的佔地面積與人口數 字沒有香港的大與多,所以澳門現今的社會階級結構較易 闡 述 。以下先來談論港澳兩地的中產階級在經濟起飛後的 發 展 ,然後再比較兩地中產階級的異同處。雖然沒有學術上的明確界定與嚴謹的研究 > 但不管是港 澳的大眾傳媒、學 者 、及一般居民都在主觀上承認 8 0 年 代是港澳兩地中產階級力量急速膨脹的時代,此階級的人 口數字也在增長之中,更有許多居民自稱是屬於中產階 級 ,甚至有很多參政人士標榜自己是中產階級的代言人, 為該階級的團結與利益的爭取而努力。不過無論是怎樣談 論 ,到底誰是中產階級?他們在社會中扮演著甚麼樣的角 色 ?他們有沒有為自己所屬階級來創造一個共同的階級意 識 ?這都是十分重要的,且必須要明確説明,但很可惜,目 前可供參考的資料極為有限。按照一般學者的理解,所謂 中產階級者乃屬於非體力勞動的受薪階級,他們通常要有 一定的學歷水平、專 業 知 識 與 訓 練 故 此 ,他們的收入及 福利也有一定程度上的保證,以致他們不用擔心經濟生活 的問題,有時甚至因為消閒時間較多而培養出一些閒餘活 動的興趣來,所謂中產階級的生活方式或消閒方式因而形 成 了 ,例如參加一些健身運動會,消費在一些能夠代表他 們身份的名牌商品上等等。假若按照馬克思學派在階級界定的基本條件中,包含了 階級的意識,意即作為同一階級,他們必然有共同的目標 才能結合起來成一階級;故 此 ,同一階級之內必有其共同 的階級符號與價值,始得團結凝聚。不過,以港澳社會的 情況為例,一個任職於私人機構的文員與一個大學敎授都 可以算是中產階級的身份,但他們有沒有共同的階級目 標 ?換句話説,他們有沒有共同的的階級利益要聯合來爭
  • 取 ?答案可能是沒有。因此,在引用學術概念時,一個私 人機構的文員與一個大學敎授都可以説是港澳社會上屬於 同一中間階層,即界乎官僚富商與出賣勞力者之間的社會 階層 ,因為兩者都是受薪而非體力勞動者,又必須有一定 程度學歷知識才可充當;但 是 ,兩者絕非同一社會階級的 人士,因為根本上他們並沒有甚麼完全共同的階級意識。 比喻説一文員可能特別關心的是受僱的穩定性、假期及其 他 的 福 利 、退休的制度與保障等,而一個敎授可能特別關 心的是講學研究的自主與自由性、研究經費來源的保證等 事 項 。這並不是説兩者完全沒有絲毫的階級共同意識, 但問題是他們可能沒有主觀地自覺自己是處於同一階級之 中 ,因為他們所關心的對象各有分歧。以此觀之,港澳地 區可以説是有中間的階層存在,並且因社會的發展與轉型 而在擴大之中,但同一階層內的分歧性及相異性較大,所 以並未有一致的階級意識的產生,因此不能説有中產階級 的存在,在日常用語中可能常以中產階級一詞來形容某些 社會人士,但嚴格來説,這是指中間或中等階層而巳。至於港澳兩地中產階級的出現與壯大,皆有不同的地 方 ,香港因經濟發展的迅速與成功,提升了港人的生活質 素與水平,加上面對九七回歸中國的前題下,英人在經過 百多年來的官僚管治下,期 望 以 “光榮”的姿態撤出香 港 ,故在離開前特別重視權力下放的工作,企圖提升及訓 練港人以民主方式來處理政務,以致在九七之後,港人懂 得以西式的民主方式處理特區政府的行政,甚至可能懷念 英國的殖民地管治。因此,香港的中產階級,在某個程度 上而言,是受到英人權力下放於民間的政策所驅使而壯大 起 來 。而在澳門方面則有所不同,葡人並不像英人一樣, 主動地把權力下放給澳人,主要在澳門政府的高層當中, 根深蒂固的存在著一群有中葡血統的土生,為了保障他們 自己的特殊權貴階級身份,他們不會願意與華人分享;若 不是華人中產階級的主動爭取與親中社團的力量,恐怕澳 門華人至今仍沒有半點左右澳門政府決策的能力。因此,
  • 澳門中產階級與香港相比,可能有較高漲的民族意識。而港澳兩地的中產階級之構成問題,更有顯著的分別, 首先在澳門方面來説,因為自中國實行開放政策以來,大 量大陸沿海地區的人口遷移入澳門,1979年至今的十多年 間 ,新移民的數字已佔全澳總人口的三分之一,大量人口 的遷入對固有的社會秩序與結構,或多或少,都會做成一 定程度上的衝擊與改變。特別是很多新移民因學歷程度不 高,又沒有專業技能,甚至有些更沒有合法的身份 地 位 故 來澳初期只可成為澳門社會的低下階級。澳門原有的華裔 居民又多因經濟發展而改善了他們的生活質素與經濟地 位 ,晉升而為較上層的位置,大量的新移民便填補了下層 的位置。雖然香港亦在中國實行開放政策下收容了不少的 大陸移民,但原有的人口數字甚龐大,加上港府較嚴謹的 移民政策,畢竟大陸新移民只佔全港人口的少數,其所做 成的衝擊與影響絕對沒有澳門的大,香港的新移民也逐漸 融入於各階級當中,不一定處於低下層的位置。結語總的而言,港澳地區在經濟發展前的階級結構較簡單與 明顯,兩個基本階級的特性與利益易於分辨,但因傳統華 人文化規範之使然,雖然華人是處於被管治之低下地位, 但未有構成嚴重的階級對立局面;反 之 ,二元的階級結構 關係甚為和諧與穩固。到了80年代,港澳地區稟受了六、 七十年代經濟起飛的成果,生活質素的提高,都市文化的 發展等因素都引致社會變遷的出現。以前的社會階級不斷 冒升,雖然港澳兩地都有中產階級膨脹的現象,但他們的 壯大及構成等因素各有不同。在香港方面除了因經濟發展 的影響外,港英政府的權力下放政策亦有不少的助力;而 澳葡政府卻不然,除了本身經濟的因素外,傳統親中勢力 反而對中產階級的抬頭有正面影響。而在兩地階級結構構 成方面,縱使近年兩地均有新移民從中國大陸遷入,但澳
  • 門的新移民數字頗為龐大,約佔全澳人口的三分之一,他 們直接影響其社會階級結構,大多數都是低下階級;不 過 ,有部份新移民很快通過種種向上流動的途徑,擠身於 中產階級之列。但整體而論,不管是香港或澳門,兩地在 過渡期內的確有頗明顯的社會流動現象,但並不表示兩地 社會的開放;因為這些流動是橫向的,即是在同階級內 的 ,而非縱向的,即非跨階級的。到目前為止,港澳兩地 的階級研究還極為有限,特別是關於中產階級在過渡期間 的成長與影響,這應是很有價值的研究課題,盼望日後可 見到關於這方面更豐盛的研究果碩。註釋[1] D u b e r m a n , Lucile, Social Inequality : Class a n d Caste in America. Philadelphia :J.B. Lippincatt, 1976.[ 2 ] 同上。[ 3 ] 同上。[ 4 ] 佘雲楚:“階紛分析與中國”,李明堃及李江濤(編):《中國社會 分 層 - 改革中的巨變》,香 港 :商務,1 9 9 3,頁 3 3 - 6 0 。[ 5 ] 同上。[ 6 ] 同上。[ 7 ] 柯 志 明 : “評論台灣中產階級形成的政經與歷史背景”,蕭新煌 (編):《變遷中台灣社會的中產階級》,台 北 :巨流,1 9 9 0,頁 49- 54 。[8]Davis, S.N.G., “O n e B rand of Politics Rekindled," H o n g K o n g L a w Journal, Vol.7, 1 9 9 7, pp.44-81.[9] Harris, P., H o n g K o n g : A Study in Bureaucratic Politics. H o n g K o n g : H e i n e m a n n, 1978.[ 1 0 ]李明堃:“香港社會階層的研究”,《兩岸三地社會學的發展與交 流 :民間的文化發展與展望研討會論文》,台灣中國社會學社,中 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楊懋春貞德紀念基金會主辦,1 9 9 3年 12 月 1 8 - 1 9日於台北市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舉行。[11]L a u, S.K., Society a n d Politics in H o n g Kong. H o n g K o n g : T h e Chinese University, 1982.[ 1 2 ]同[10]。
  • [ 1 3 ]李明堃:“階級政治與香港前途”,鄭宇碩(編):《香港經濟、政 治 、社會論叢》。香 港 :臻善文化事業公司,1 9 8 4,頁2 4 9 - 2 5 4。[ 1 4 ] 同上。[15]張炳良等(編):《階級分析與香港》•香港:青文,1 9 8 8。[16]詳細資料可見Wong,Thomas W.P. &T.L. Lui, “From One Brand of Politics to One Brand of Political Culture," Occasional Paper, No. 10. Hong Kong : Hong Kong Institute of Asia-Pacific Stuties, 1992;同上著者, “Reinstating Class : A Structural and Developmental Study of Hong Kong Society," Occasional Paper, No. 10. Hong Kong : Social Sciences of Research Center, 1992.[ 1 7 ]見[13]。[ 1 8 ]同[13]。[ 1 9 ]呂大樂、黃偉邦:“階 級 、不平等與道德秩序----從階級結構及 社會流動看過渡期的香港”,《過渡期的香港 1 9 9 2》,香 港 :一國 兩制經濟研究中心,1 9 9 3,頁 5 3 3 - 5 5 0。[20]Tsang, Wing Kwong, “The Class Structure in Hong Kong :, Occasional Paper, No. 17, Nov. 1992, Hong Kong : Hong Kong Institute of Asia-Pacific Studies,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2 1 ]同上。[ 2 2 ]陳欣欣:《澳門發展現況》,香 港 :廣角鏡,1 9 9 3 。[ 2 3 ]同上。[ 2 4 ]余振等:《澳門華人政治文化》• 澳 門 :澳門基金會,1 9 9 3 。[ 2 5 ]魏美昌:《澳門縱談》,澳 門 :澳門基金會,1 9 9 4 。[ 2 6 ]同上。[27]Kwan Fung : “ Income Disstribution in Macau,” in Bruce Taylor and others (eds.), Socioecononmic Development and Quality of Life in Macau. Macau : CMS, U M & ICM,1992, pp. 143-157.
  • 香港及澳門居民對社會問題之態度陳欣欣當社會不斷發展並朝向現代化進程之時,除了見到科技 發 達 、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改善提昇之外,同時也因為社會 體系之急劇轉變而產生了社會結構內不協調的現象,甚至 是社會問題之萌生,這些社會問題之出現都是研究社會發 展變遷的重要課題之一。早在 8 0年代的香港已有社會學者開始研究香港人對社 會問題之看法,[1]研究發現青少年、治 安 、房 屋 、交 通 、 污染等問題均為香港居民關注的社會問題,同時香港居民 亦感到壓力,願意以行動來壓止這些問題之出現。雖然社 會問題之討論已常掛在澳門居民的嘴邊,但較客觀科學的 研究在最近才進行。 澳門有關居民對社會問題的看法之 研究方式是參照香港,故此更利於作比較研究,以下乃就 香港及澳門居民對社會問題之態度作比較分析及討論。重 點在於比較香港及澳門居民心目中各個主要社會問題的嚴 重程度,各個主要社會問題嚴重程度之排列,以及居民對 政府處理社會問題之滿意程度。因此,本文之重點並不是 集中研究某一個社會問題,也不是為了找出解決社會問題 之方案,而是從社會問題之指標來看香港及澳門兩社會之 異 同 。嚴重的社會問題及其嚴重程度之排列在選取的 12個社會問題當中,香港居民在 8 0年代末期 時認為青少年、污 染 、交 通 、治 安 、房 屋 、及老人等問題 嚴 重 ,每個問題均有超過五成的居民指為嚴重,分別是 7 4 . 7 %、7 4 . 9 %、6 3 . 2 % 、5 7 . 7 % 、56.8% 和 52.4%(見表 1),值得注意的是青少年及污染問題均有大約七成半的居 民認為嚴重;這情況與澳門相似,澳門近日也有大約七成
  • 半的居民認為青少年問題嚴重,其他的社會問題,例 如 : 敎 育 、治 安 、交通等問題亦有超過五成的居民指出是嚴重 ,認為這四個社會問題嚴重的分別是 7 4 . 9 % 、64.5% 、 57.1% 和 51.5%(見表 2)。表 1 香港居民對社會問題嚴重程度之看法 -1988年 (%/ (樣 本 人 數 = 1662)* 資料來源,同註[1],頁 2 6 。
  • 表 2 澳門居民對社會問題嚴重程度之看法 -1995年 (%)* (樣 本 人 數 = 231)* 資料來源,同註[2] ,頁 5 。由是觀之,青少年問題的嚴重情況不管是在香港或澳 門 ,都被其居民指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現象;雖然有關 香港的數據只反映了 80年代末期香港的情況,但當時香港 的發展程度有類似今天澳門的情況;因此,高速經濟社會 發展下之影響,都可於青少年問題之嚴重程度中一一反映 了 。然而青少年問題之嚴重,不僅在香港及澳門社會如 是 ,它也普遍存在於其他華人社會當中,諸如中國大陸、 新 加 坡 、及台灣等,其情況也是日趨嚴重。事實上青少年 問題之泛濫,不單只顯現在高速發展之華人社會當中,歐 美日本等世界強國也不例外,這都反映了青少年在社會結
  • 構改變當中的不適應,除了各社會要爭取經濟富強外,還 應照顧個人,特別是年青一代在高度社會經濟發展中之適 應 情 況 。此外,不論是香港還是澳門,青少年問題都被最多的居 民舉列為第一嚴重的社會問題(表 3 及表 4)。在香港的 12 個社會問題中,有 17.6% 列此問題為第一嚴重;而在澳門 的 6 個社會問題中,則有 42.4% 列此問題為第一嚴重。要 注意的是僅次於青少年問題,澳門居民把敎育問題列為第 一嚴重的佔 2 0 . 3 %,比青少年問題少一倍,足以反映澳門 居民對青少年問題之嚴重認同較一致而香港方面,僅次於 青少年問題是治安、房 屋 、交通等問題,分 別 有 14.4% 、 1 4 . 2 %和 1 4 % 的居民列為第一嚴重,與青少年問題的比率 相比 ,不見其問題之嚴重程度較顯著。因此,與香港的青 少年問題的嚴重程度相比,澳門居民應該感到青少年問題 給他們帶來更巨大的壓力,也表現出澳門居民對抗表少年 問題之決心及對於青少年成長之關心。僅次於青少年問題,被次多的香港居民列為第一嚴重的 治 安 、房 屋 、交通及污染等問題都超過一成的比率,除房 屋問題外,其餘相似的情況也可以在澳門內找到;僅次於 青少年問題,澳門居民列敎育、治 安 、交通等問題為第一 嚴 重 ,除敎育問題外,其餘幾個社會問題均與香港的情況 近 似 。關於房屋問題,可能香港地少人多,租金樓價極為 昂貴的原故,以致很多人未能在較理想的居住環境中生 活 ,所以被視為一嚴重之社會問題;相對於香港,租金樓 價在澳門較便宜,每人平均的居住空間亦較香港為寬敞, 故未被大多數的澳門居民視為一種嚴重的社會問題。不過 敎育問題則不然,香港早在 7 0年代初已設立 9 年免費強迫 普及敎育,6 歲 至 1 4歲的兒童都可享受入學就讀的福利; 但澳門政府向來沒有設立免費強迫普及敎育,很多適齡入 學的兒童都未能接受正規敎育,雖然在 1995年的秋季學期 開始,澳門政府推行 7 年免費敎育,但並不是每個適齡的 學童均能受惠,況且問題重重,故此敎育情況成為了澳門
  • 社會中一個嚴重的問題。至於交通及污染等問題的出現, 多與進行工業化及都市化的過程有關;由於香港及澳門正 處於經濟發展的階段,眾多的人口集中居住在市區,上班 上學都會構成了交通工具及道路的高度使用,交通擠塞的 情況在所難免,故兩地居民必須經常在交通上花費許多時 間,因而覺得交通現象是一嚴重的社會問題。而在工廠林 立 、人口密集的居住環境中,污染的情況也不易處理,加 上環保的意識未能廣泛推行,故香港及澳門的居民都認為 污染問題嚴重。表 3 香港居民列為第一嚴重程度的社會問題- 1988 (% ) *(樣本人數 = 1662)* 資料來源同註[1],頁 3 0 。
  • 表 4 澳門居民列為第一嚴重程度的社會問題- 1995 (% ) * (樣本人數= 231)* 資料來源同註[2], 頁 6 。對政府處理問題 之觀感一般來説,居民都常把解決社會問題的責任歸咎於政府 當 局 ,並對政府處理社會問題之表現時作討論。八十年代的香港,以較多數的香港居民以“一般”為政 府處理社會問題的評價,佔 35.9%;認 為 是 “不滿意”及 “滿意”者的百分比相差不遠,分別佔 2 9 . 0 %及 27.6%(見 表 5)。現時澳門方面的情況與香港不一樣,有超過五成 (5 3. 7 %)以上的澳門居民對政府處理社會問題表示“不滿 意”,是香港的兩倍,認 為 是 “一般”的 ,只有 38.1%,不 到一成(8.2%)表 示 “滿意”(見表 6)。從整體的數據來看,澳 門居民比香港居民較為不滿意當地政府處理其社會問題。 不 過 ,也同時反映出社會問題在澳門的威脅性頗高,澳門 居民沒有足夠對抗社會問題的能力,只有寄望於有關當 局 ,但政府所做的,也使其居民感到十分失望。性別沒有在香港構成其居民對政府處理社會問題的滿 意程度上之差別,但在澳門則不同。澳門的男性較不滿意
  • 政府處理社會問題之表現,達 6 7.0%,而女性則只有 42.7% 表示不滿意。女性人口中表示一般的佔最多,達46.8%,男 性則只有 2 7 . 4 % 。而認為滿意的,女 性 有 10.5%,男性只 得5.7% ,可見澳門的男性對政府處理社會問題的態度上較 女性具批判性。但此情況不在香港出現,可能是兩性在香 港社會中已取得較平等的關係,故不論男女都面對同等的 對待,包括正負兩面的經歷;而澳門的情況可能不 一 歡 男 女的社會地位髙低相距較遠,女性仍受到傳統男尊女卑的 思想影響,面對不合理的事情,女性多逆來順受,不敢大 力反抗與批評,尤其是談討政府處理社會問題之表現,女 性較易被政府的權威所影響,不敢對它妄加批判,以較溫 和的態度接受政府的表現。表 5 香港居民對政府處理社會問題的滿意程度- 1988 (% )*年 齡 :青 = 2 9 歲或以下;中 = 30-54歲;老 = 5 5 歲或以上 敎 育 程 度 :低 = 從未入過學 / 小學;中 = 中學 / 預科;高 = 專上學院 / 研究院* 資料來源同註[1],頁 3 6 。
  • 表6 澳門居民對政府處理社會問題的滿意程度- 1988 (% )** 資料來源同註[2], 頁 1 3 。針對年齡而言,香港居民當中越年青的則越表示不滿意 政府處理社會問題之表現,青年佔 4 0 . 3 %,中年佔 2 8 . 4 %, 老 年 佔 13.8%;反 之 ,老年有 38.8% 表示滿意政府處理社 會問題,中年則有 2 9 . 7 %,青年只有 16.2% 。澳門的情況 則有別於香港,不 管 青 、中 、老均對政府處理社會問題表 示不滿意者居多,分別 4 9.0%, 62.4%, 46.9% ,中年人較多 認為不滿意。年紀越輕的越關注社會的各種現象,以及政 府的角色與表現,對於政府抱較批判的態度,故有較多的 青年表示不滿意政府處理社會問題之表現。而年紀較大的 可能傾向接受現況,不管是合理或不合理都習已為常,很 多事情都可以逆來順受,沒有對政府期望過高,也不願以 太批判的態度來看待政府之處事方針,故持滿意政府處理 社會問題的居民以年紀較大的人佔較多。此外,敎育程度也是一項可以影響居民對政府處理社會 問題的滿意程度之因素,結果發現香港與澳門兩個社會同 樣是敎育程度較高的人對政府持較批判的態度。在香港的 調査顯示,4 2 % 的高等敎育程度的被訪者“不滿意”政府 處理社會問題的表現,相比之下,只 有 32.8% 中等敎育程 度和 20.6%低等敎育程度的被訪者表示“不滿意” 。在澳 門 ,敎育變數的影響更加突出:高達 94.1% 高等敎育程度
  • 的 被 訪 者 “不滿意”澳葡當局對社會問題的處理表現,相 比,只有 55.3% 中等敎育程度和 42.7%低等敎育程度的被 訪 者 表 示 “不滿意” 。一般而言,敎育程度較高的人會對社會上所發生之事情 特別關注,也較主動監察政府之行政及評價所施行之政 策 ,他們又較清楚地了解政府在社會中的角色與責任,倘 若社會問題不斷出現,而且還越來越嚴重地存在著,他們 都會抱批判的態度來評價政府處理社會問題之表現。由於 香港及澳門的情況頗一致,這都反映了學校敎育同時在兩 個社會中起了作用,敎育程度較高的居民都願意肩負起社 會批判者的角色,對政府實行政策,起了一定程度上的監 察 。總言之,從香港及澳門兩個社會來看,性別的因素只在 澳門社會中起作用,影響了其居民對政府處理社會問題之 滿意程度;年齡的因素則只在香港社會構成其對政府處理 社會問題之滿意程度之影響;但敎育程度則普遍影響著香 港及澳門居民對政府處理社會問題之滿意程度。結語社會問題之研究一直以來都是西方社會學之重要課題 之一,由於香港的經濟起飛早於 7 0年代已開始,社會也因 其高速發展而帶來了一系列之變遷,特別是社會制度內的 適應問題不斷出現,社會問題之擾攘也有學者歸咎於社會 結構之轉變與解體;故 此 ,有關香港社會問題之研究,早 已 在 七 、八十年代展開了,而關於香港居民對其社會問題 之態度的社會指標研究,也在 8 0年代中期開始進行,定期 訪問全港居民。但是,澳門方面的研究又怎樣呢?雖然澳 門的經濟起飛不及香港的早,但 7 0年代末期已相繼展開, 八 、九十年代便能看到其成效,由於近年的急劇發展與變 遷 ,也帶來了一些令人感到因惑的社會現象,可惜有關澳 門社會問題較嚴謹的學術研究極之有限,更不用説關於澳
  • 門居民對其社會問題之態度的社會指標研究,為填補這個 研究空白,筆者曾於 1995年春季展開了一項有關這方面的 調査 ,期望日後可繼續定時進行,以作指標之比較。本文僅就香港 8 0年代有關社會問題的指標數據與筆者 近期在澳門所做調査結果作比較,發現香港及澳門居民所 共同感覺嚴重的社會問題包括青少年、治 安 、交 通 、污染 等 ,而不同的是房屋問題較受香港居民關注,澳門居民則 較重視敎育問題。至於居民對政府處理社會問題的態度如 何 ?香港居民則較多數認為是“一般”,而澳門居民則普 遍 表 示 “不滿意”,這反映出社會問題給澳門居民的壓力 較 大 ,而政府並沒有適當地處理;相比之下,香港政府在 其居民心目中的形象要比澳門政府在澳門居民心目中的好 得 多 。以比較香港及澳門兩地的社會問題指標為題的研究還 未見普遍,本文可説是一個先例,由於數據資料的有限 ^ 故 不能深入作討論,期望日後兩地學者能作更多更詳盡之研 究 ,尤其是對有關社會問題指標方面的探討,進一步作更 全面的比較兩地情況。註 釋 :[1] 1986年香港中文大學劉兆隹教授率先在觀塘進行有關香港社會指 標研究,透過香港政府統計處以系統抽樣方式抽出 8 0 0 個居住地 址的樣本作問卷調查,訪問對象為樣本居住地址内以隨機抽樣方 式抽取 1 8 歲或以上之人士,全部成功地訪問了 5 3 9 人 。在 1 9 8 8 年再以同樣方式在全港進行研究,一共成功完成了 1,662個訪問。 由於1986年的觀塘樣本背景與全港的極之接近,故能比較此兩年 之變化。有關香港社會問題指標之研究,可見於Lau Siu-kai & Wanlb-san, **Attitudes towards Social Problems," in Lau Siu-kai& others (eds), Indicators of Social D e v e l o p m e n t: H o n g K o n g 1988. Hong Kong : Hong Kong Institute of Asia Pacific Studies,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 1991, pp.25-40.[ 2 ] 筆者參考注[1]之研究方式於 1 9 9 5年向全澳居民以電話訪問方式 進行一項有關“澳門對社會問題之看法”的問卷調査,以 1 9 9 4年 澳門電訊公司所出版的電話薄為依據,全部有 2 3 1 頁,以系統抽
  • 樣方式在每頁抽取一個家庭電話用戶來訪問,若有不能回答的樣 本,以後一個家庭電話用戶代替,如此類推,直至找到一個能夠回 答的家庭電話用戶為止,然後以隨機抽樣方式向該家庭內的 1 8歲 或以上人士抽取一位來作答,是次調查總共成功地訪問了 2 3 1 人 。調查結果發表於筆者所編著《澳 門社會問題》,香 港 ;廣 角鏡,1 9 9 5,頁 5 - 1 5 。
  • 澳門的社會發展舆變遷林賴勝研究現代澳門的發展史,不應把促使變化的因素與經 濟 、社 會 、文化環境視為個別事項。例如區域的發展程序 ,應從多方面的學術領域來探討。簡言之,從事研究一個 地區的發展與變遷,應從宏觀角度來作出發點。當然,最 基本的條件是用定量(quantitative)方法如問卷調查與明定較 大的研究範圍,如闡明事態的歷史背景。誠然,最重要的 ,是需加上性質(qualitative)的 探 索 。例如,調查被訪者的生 活狀況及其各種活動。因為,他們的現實生活與社會、經 濟及文化環境,起著重大的交互牽引和相互影響。不管他 們擔當任何的角色,蜕變與發展不僅顯示在被訪者的社會 和政治意識,同時 ,更反映出其社會與物質世界之間互相 作用的動力。以探討澳門變遷的性質與方向為主旨,本文作者選擇了 最古老區域之一的聖安多尼堂區的其中一單位為研究對象 ,以探討以下各環節:(1)在澳門快速蜕變的過程中,這區域單位是如何變遷與 發展;(2)澳門的發展過程是如何影響其文化認同、政治參 與 、和社會組織;(3)勞工之國際化是如何影響性別地位和精英認知。在討論聖安多尼堂區前的變遷性質與方向,本文作者將 會以居住在此區域單位的兩代(即父母與子女輩)被訪者的 心態與生活為衡量澳門蜕變的標準。本文要證實以下兩要 黑占:(1)父母輩之心態與生活反映澳門華人傳統文化的結構 持續;(2)随著澳門近年來社會、政 治 、與經濟快速發展,兒 女輩的心態與生活亦起了顯著的變化。
  • 第一節區域單位的社會與文化環境本區域單位的位置在澳門的北與西北方位,界限於石 街 、渡 船 街 、鏡湖馬 路 、連勝街和沙梨頭街之中。其中以 連勝街與鏡湖馬路為澳門最古老的街道。單位隸屬聖安多 尼堂區之行政管轄。它位於澳門的主要運輸網絡內,而與 其他區域連接,直通港澳碼頭。澳門之主要運輸路線,在 何賢先生之努力下,大 約 在 8 0 年代與 9 0 年代初之間完 成 。目前,這區域單位內之商業正蓬勃發展。單位內共有 4 2間 蔬 菜 、食 物 、與成衣等生意的店舖與檔鐵 4 5間熟食 店 與 酒 樓 。單位內有敎育、衛 生 、與 宗敎設施:7 間初級 學 校 ,10間廟宇,1 4間私人診所。著名的鏡湖醫院座落在 連勝街與鏡湖馬路之交匯處。店舖與服務設施在近幾年來才成立。在街市內的食品 與糧食生意,在 1 9 8 4年樓宇落成後的 4 至 1 0年內才開始 的 。青草街和田畔街內的街市,在這新發展之前已存在, 是單位內最早期商業活動之處。在 8 0 年代前,這裡的蔬 菜 、生 果 、與糧食檔攤,在市政府法令下,已搬遷到紅街 市 了 。理論上,田畔街舊樓的清拆與低層住宅樓宇的興建,是 方便實現市政府的遷徙計劃。但因為地點之適當,給居民 帶 來 方 便 。同時,區域單位內人口逐漸增長。因此,新樓 宇 在 1 9 8 4年剛落成,此處街市便重開了。在其他的服務方面,這區域單位亦顯示了蜕變的跡象。 1 0年 前 ,只有十幾處熟食檔。今日已有 4 5 間咖啡店、熟 食 檔 、和 酒 樓 。在每一街道的平均數目是2.25間 。每條繁 忙的街道有街市、診 所 、或 學 校 。單位內營業歷史最悠久 的熟食檔是 9 年 ,而最短的則是 6 個 月 。熟食檔不尋常的 增長主要由服務業,尤其是旅遊業與建築業的興旺所帶 動 。這現象是 8 0 年代後期的外地勞工與遊客不斷湧入澳 門 所 致 。
  • 區域單位內學校的成立亦是澳門近年迅速發展的結 果 。此處最早的幼稚園與小學,在 1929年 至 1 9 3 5年之間 已 成 立 。在 1949年,單位內之第四間學校從廣州遷移到 此 ,設立 幼 稚 園 與 中 小 學 。後 來 ,由於學生人數逐漸減 少 ,中學停辦了。其他的 3 間小學,在 5 0年代初期由本區 名流資助成立。本單位內之 7 間學校都是私校。區內歷史最悠久的服務之一是由華人所創辦的鏡湖醫 院 。醫 院 在 1 8 7 1年由本地看管大纜巷蓮溪廟的富紳名流 所 創 立 。醫院最早倡建的宗旨,以贈醫施藥、安 置 瘋 殘 、 停寄棺柩、修 路 、救 災 、賑 濟 、施 棺 、殮 葬 、興學育才等 慈善工作為主。第二次大戰後,醫學科技一日千里,鏡湖 亦不斷努力改進。醫院的醫療設備也從簡單的器械而進步 到運用現代化的 X 光 、激 光 、以及電腦化、自動化的新技 術 、新 器 械 。孫中山先生所作的努力與貢獻亦良多,他提 倡西醫西藥,改變了鏡湖中式醫療系統的面貌。過去一向靠善長仁翁捐贈及舉辦籌募活動和產業租金 之收入以維持。在 1985年開始,澳門旅遊娛樂公司固定每 年資助葡幣 5 0 萬 元 。1 9 8 4年 5 月 起 ,社會福利處每月補 助 1 0萬 元 。又 1986年 ,政府決定每年津貼 1 2 0萬 元 。在 120年的漫長歲月中,鏡湖醫院不斷的改革,醫務逐 步加強與日漸完善,其間又先後得已故董事會主席林炳炎 先生及其家屬捐資充實手術室設備,將原來鏡湖義學修建 為產科院。已故何賢先生繼續捐資添置醫療器械,興建院 舍及建澄溪紀念堂(即現在的鏡湖醫院護士助產學校)。在 1 9世紀中葉,澳門已有了 3 間葡人醫院(即仁慈堂醫 院,後稱為白馬行醫院,瘋堂醫院及軍人醫院)。當時流傳 著中國人若在葡萄牙人醫院去世會給城市帶來災難的謠 言 。因此,華人都被置於門外。直 至 1 8 7 1年 1 0月 ,澳門 第一所華人醫院(鏡湖)創 立 ,澳門華人才有醫療服務。本區域單位內有 1 4間私人診所,其中有 6 間是西醫診 所 ,3 間中醫診所,3 間牙醫診所及 2 間中醫跌打診所。大 多數診所在此服務超過 10年,多數做街坊生意。這些診所
  • 通常按病情的嚴重性與用藥之種類來擬定收費之多少。雖 然鏡湖的特診部是免費的,但其專科則相當昂貴。大致 上,私家診所的收費都差不多。許多本區市民比較喜歡私 人 診 所 ,主要原因是比較方便,工作人員和善,不用排 隊 ,和服務快捷。區內的廟宇與居民有著悠久與密切的關係。廟宇代表 中國文化重要的一部分。雖然天主敎是澳門的宗敎主流, 但廟宇亦能同時存在。本區單位最古老的廟宇要算是土地 廟 。此廟建於 14世紀末,比聖安多尼堂早 170多 年 。本單 位內最年青的四間廟宇建於 1882年 與 1895年 間 。這標誌 著六百多年來居民的傳統宗敎信仰的方向與熱忱,亦説明 了這宗敎信仰對澳門社會的影響。在此值得一提的是本社區精英份子參與各種社區活動, 尤其在廟宇委員會、慈善機關、與街坊會所扮演的重要角 色 。既重視傳統宗敎,亦重視慈善與敎育事業。例如他們 在本單位內設立學校。這些精英份子在社會的崇高地位與 顯赫威信是社會人士的認同來源。他們對社會的貢獻給年 青人鼓勵與效法,亦決定了澳門社會價值觀念的標準。上面提過,本區域單位屬於澳門最古老敎區之一的聖安 多 尼 堂 區 。區域以敎堂命名。聖安多尼堂於 1 5 6 2年以木 材建成,於 1874年以歐洲文藝復興的建築風格重建。敎堂 是外國傳敎士宣楊福音與改變信仰的成功標誌。1 6與 17 世紀是他們的宗敎活動最高峰時代。他們改變了大約95% 澳門居民的信仰。[1]與昔日的輝煌歷史 比 較 今日的聖安多尼堂甚為冷清。 根據羅神父(Rev. Fr. Claude L o)所説,平均琴星期只有 200 至 300信徒前來禮拜(葡人與華人各參半);而&星 期 日與大 節日人數只多一些。這趨勢並不限於聖安多尼堂。根據廟 祝們的報吿,去本區廟宇參拜的人數亦不多。然而,由於 從中國大陸來澳門的旅遊人士逐漸增加,在過去的 10年中 到本區廟宇參神的人數有上升的趨勢。一般上,到聖安多 尼堂參拜的人並不多。至於到本單位的兩間基督敎箄新敎
  • 第二節本區域單位人口與訪問方法本單位的面積大約是 90,0 0 0平方公尺;而人口大約是 9,200,可見人口密度甚高。95% 是華 人 ,只有 37。是葡萄 牙 人 ,0 . 0 5 %是土生葡人,其他的是東南亞國家的僑民。 本單位人口約佔全澳門 452,3 0 0人口的 2%(1990澳門統計 年鑑)。本區與澳門的其他舊區差不多一樣土生華人只佔 全人口之四分之一。在本澳居住了平均47.9年的父母一代 ,有 5 1 . 7 %生在廣東省,2 4 . 1 %生在澳門,其他的則生在 中國的其他省份與香港等地。1 9世紀的葡國與中國兩政 府的移民政策成功的阻止了很多中國人成為澳門的永久居 民 。[2]結 果 ,至 1 9世紀中葉,中國人口之身份便成為了 “逃難者” 。[3]本文主要論點的實驗基礎是建立在實地考察及詳細問 卷調查所得到的原始資料。樣本人口之抽取是用多層次與 非規範性的方法。基於出生、居 處 、與婚姻的標準將被訪 者分為兩大類:父母輩與年青輩。兩代年齡最低限度之差 別是 3 0年 。根據許多研究澳門的學者所作的報吿,澳門的發展主要 由經濟的快速變化所帶動。博 彩 業 、旅 遊 業 、與纺織品與 成衣出口,在過去 2 0年的快速成長中,導致澳門的經濟與 社會巨大變遷,給了不同的人民團體很大的衝擊。誠然, 工業化使澳門社會與經濟環境起著重大的變化。最基本的 變化要算是給男女兩性提供新的就業機會與給兩性帶來了 新的關係。重要的,經濟成長與社會變遷造成澳門的多樣 化 。問 題 是 :如何造成多樣化和多樣化對澳門社會如何重 要 ?派)參拜的更不用説了。
  • 第三節社會與經濟變遷工業化給年青一代被訪者造成衝擊最重要的是給他們 帶來了敎育機會與工資的改善。然而,這是否意味著澳門 工人階級的資產階級化,或工人階級經濟與職業改善的開 始 。我們很難下一定論。顯然,父母一代對這些新的發展 趨勢是沒有甚麼反應的。在 1920至 1935年間的父母輩成長期間,本區域單位內 只有幼稚園與小學開放給那些有能力繳費者。父母輩被訪 者有 37.1 % 未曾受過敎育或被鼓勵入學,34% 只受過小學 程度敎育,24.1% 受過傳統的私塾敎育。這樣的敎育水準 不可能改善他們尋找較好的工作機會。在家長一代中,有 3 . 7 %受過中式牙科的訓練,7 . 4 %受過中式推銷的訓練;可 是其餘皆低級手工。手工工作大蓋是包裝火柴與香燭或製 造與販賣豆腐。這一代的平均收入大約是葡幣 3,0 0 0元 。 收入之差距顯然是由於牙醫之豐富收入。兒女一代都有機會受高等敎育,由於他們的出生年代正 當這區域單位中學校成立,加上澳門政府強調敎育之重 要 。因此,這一輩被訪者有 68%以上的敎育水準達到中學 程度,3 . 4 %達到大學程度,另外 3. 4 %大學畢業後再深造。 在這一代中,超過 2 5 % 的被訪者受過初級小學敎育。這樣 ,當工業化漸漸使澳門成為一個科技社會,其勞工之敎育 水準亦相應提高了。目前澳門年青輩的職業漸趨多元化:從經理職位與商 業之職(13.7%)到文員與推銷員之職(31%)。除此之外,專業 職務有看護與醫院助手(6.8%)和技工如電腦操作員(3.4% ), 工匠與工頭(3.4%),與手工和服務行業員工(10.2%)等 等 。 這一輩被訪者的平均收入是澳幣 5,3 7 8元 。雖然基本上澳 門在敎育與科技上正起著重要的變化,然而職業之多樣化 未能使澳門年輕一犟的薪金一致上升。澳門的經濟發展帶來了另一重要的衝擊:傳統華人家 庭結構漸趨脆弱。年青輩被訪者中有 64.2% 屬於核心家庭
  • (nuclear family),在這一輩中,雖無其他形式的家庭結構存 在 ,但 有 35.8% 屬於主幹家庭(stem familty)或擴伸家庭 (extended family)。另一方面,在父母輩中的被訪者,有 44.2% 屬於傳統家庭結構如主幹家庭或擴伸家庭又或大家 庭(joint family),同時亦有 4 4 . 6 %屬於核心家庭。重要的, 趨向核心家庭的風氣已很明顯。同時,新的社會與經濟關 係 出 現 ,人與人之間的磨擦甚至衝突亦踵接而至。值得一提的雖然有 3.7% 父母輩被訪者與兒女們同住在 本區域單位內,他們並不住在同一屋內。有一鰥夫個案, 雖有 9 個兒女,但他卻拒絕與任何兒女同住。他寧願自己 單獨住在工作了 4 0 多年的店鋪內。其他被訪者中的鰥夫 與寡婦,亦有單獨生活的。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在随機抽 樣調査的樣本人口中,有 3 5間舊式單層或雙層居屋的主人 都是年老輩夫婦或單身老人。他們都依靠自己的入息或政 府的援助金過活。他們大多數都有兒女,而兒女們卻已移 居香港或外國。被訪者中有許多個案拒絕談及其兒女們。家庭的兒女多寡之思想亦反映出工業化對澳門之衝 擊 。澳門婦女參與勞動的程度是驚人的。這顯示了她們思 想的開放。她們都盡量減輕家庭責任。本區的一新現象是 婦女們都認為兒女越少,看 管 小 孩 、做 家 務 、和其他的家 庭操作的時間越可減省。資料顯 示 :年青輩的家庭兒女平 均數目是 2 . 2 8。但 是 ,父母一代則反映出傳統的家庭觀 念 :兒女平數目是 7 . 2 1。本區域單位內關於家務勞力分工的統計顯示了婦女以 家庭為中心的思想已一去不返。年青輩之被訪者有92.8% 認為男人應該幫忙做家 務 ,有 93.1 % 認為男人應該上街買 菜 。父母輩之被訪者有 81.5%亦認為男人應該幫助做家 務,雖然少數認為婦女應該做較多的家務。這一項發現顯 示了傳統之所謂婦女屬於廚房之説,在父母輩中已逐漸不 成 立 了 。關於男女撮合與婚姻之看法亦有所改變。父母輩被訪 者有 73.3%之撮合是經過媒人之介紹,而兒女輩被訪者的
  • 婚姻只有 13.3%經 過此安排。傳統華人社會是不贊成以愛 情 為 基 礎 的 婚 姻 。以媒人安排婚姻的目的是要永久持續 “竹門配竹門,木門配木門”的家系思想,而一對新人之幸 福與和諧的考慮則次之。這習俗在父母輩的年青時代是盛 行 的 。當然,這傳統習俗目的是為了增進一個家系或團體的經 濟或政治力量以擴張其影響。資料顯示,父母輩較兒女輩 崇尚此傳統思想。目前,此類團體還存在,雖然沒有以前 那 麼 明 顯 。被訪者中,只有 2 4 . 1 %父母輩和 10.3% 兒女輩參 與 。今 日,父母輩拜祭祖先、回鄉探親、或匯錢回大陸修茸 祠堂等活動仍然活躍。有些家族有明定的家系持續思想與 習 俗 。例如,男嬰出世後分派燒豬給宗親和燃點祠堂的香 燈 等 。相反的,兒女輩已不重視這習俗了。他們對家系或 宗親團體並無歸屬感。有些更覺得這些家系或團體一無是 處 ,而且認為不值得匯錢回鄉。第四節種族認同問卷調查一個重要的發現是被訪者的種族認同觀念和 他們與中國大陸關係的認知。雖然葡萄牙人控制澳門已有 四百多年之歷史,華人仍然佔大多數。其種族意識與認同 感 絲毫未變。澳門華人的一股以漢族為中心的堅固民族鐵毫無疑問 的 ,視故鄉為依附之處。父母輩被訪者有 5 1 . 7 %認知廣東 省為種族認同之處,有 4 8 . 3 %認 知 新 會 、開 平 、番禺等地 為種族認同之源。這一輩中 17.7%被訪者的語言帶濃厚的 鄉音,7 8 . 8 %操標準的廣州話,只有 3.4% 講普通話。父母 輩被訪者非常重視其種族根源,雖然他們居住澳門已有大 約 5 0年 之 久 。因此,這一輩中有 57.7%認為中文應定為澳 門的官方語言而不應附屬於葡文之下,只有7.1%認為中文 與葡文應定為官方語言,因為人民與政府都用兩種語言,
  • 其是公文,另外有 7.1% 認為葡文應定為官方語言。在另外一方面,子女輩被訪者認為不僅中文(28.6% )應定 為官方語言,而且葡文(21.4%)和英文(14.3% )應定為澳門官 方 語 言 。這種開放的思想可能與他們長期接觸電視節目與 學校課程有關。英文之流行和在商業上的用途,他們是很 清 楚 的 。被訪者中有 2 1 . 4 %不識普通話和葡文,所以他們 認為廣東話應定為澳門的官方語言。從本單位被訪者口中得悉澳門華人與其他種族關係的 世系變遷。資料顯示父母輩比子女輩堅持同族通婚。父母 輩中有 35.7%主張子女應該有婚嫁或與誰結婚的自由,因 為他們都認為“每一個人是平等的” 。雖然如此,他們都 寧願選擇華人為婚姻對象。父母輩中比較開放的有 7%特 別寧願選擇土生葡人、外來葡人、英 國 人 、或加拿大人為 婚姻對象。他們持此選擇的原因是他們有親戚、鄰 居 、或 朋友與這些種族通婚。父母輩同族通婚的看法,在子女輩中比較難察覺。由於 以大眾傳播、學 校 、職業等為媒介,華人與異族接觸的機 會越來越多。年青輩中有 5 7 % 相信與異族通婚是可行的, 甚至與非洲黑人通婚亦可以,只要兩廂情願。這一輩有些 顯著的寧選擇與澳洲人或日本人通婚,亦有些對非洲黑人 與印度人不持任何意見的。然而,在年青輩中仍有 21.%選 擇與同族結婚,雖然他們的看法並不像父母輩一樣的堅定 了 。第五節精英認知“精英”是社會製造出來的觀念;其定義與重要程度視 乎個人追求達到在社會的威信與地位目的而定。我們研究 顯 示 :精英的不同定義反映在不同的世系認知上。本地區 單位的父母輩被訪者,有 55.3%認為社會精英應該是那些 有財富者,例如何鴻燊、何 賢 等 。有 17.1% 認為那些政府 最高長官,例如澳 督 、立 法 議 員 、與政府部門主管屬於社
  • 會 精 英 。有 10.2%認為市政廳主席、工 會 領 袖 、老人中心 主任是精英份子。這一輩更認為其他達到社會精英的條件 例如道德、高深敎育、與領袖才能只等於財富與政府文官 職等之 20% 或 以 下 。父母輩被訪者中有以上的精英認知,大多數是中年或中 年以上年紀的男性華人。他們都是商人或政府文官。他們 認為財富與權力是成為精英的最重要條件。當然,文官職 位是社會地位與權勢最有威信的泉源,同時亦是財富之來 源 。[ 4 ]本區域單位的父母輩,在華人傳統觀念的影響下 ,對於精英的認知絲毫沒有改變。本區域單位的年青輩被訪者,有 29% 認為財富是達到 社會精英地位的先決條件。同時他們認為考慮其他的因素 是重要的,例如,“為社會服務” 、“為澳門的發展與繁榮 而奮鬥”的領袖態度。被訪者中有 16%認為道德價值觀如 誠 懇 、勤 奮 、幫助他人或慈善心是重要的。問卷調查所得 ,敎育(6.4 %)與文官職(3.2 %),在子女輩的眼中並不比父母 輩認為那麼重要。這顯示了年青人對社會精英的認知比父 母一代的更廣闊與多元化了。總括來講,年青一輩,不像 父母輩,對社會精英的認知條件包括了有德性的年青與中 年男性和重要而有影響力的職位(雖然職位不一定是在最高 層)。第六節政治參與和認知經濟發展是現代政治意識可靠的指示嗎?澳門家庭結 構的改變和職業婦女與敎育機會的出現如何導致被訪者對 其政治環境作出反應?家庭與職業的結構轉型意味著韋伯 式現代化的一種印證。換言之,澳門華人已開始承認社會 信念與態度是建立在個人的選擇上。间澳門政治價值的塑造與認同從 1976年的第一次直接選 舉開始了。 澳門政治文化的現代化被認為能夠激勵決策 與 政 治 參 與 的 轉 型 。在 1 9 7 6 年 的 第 一 次 選 舉 中 , 有、
  • 78.04% 的選民投票,但 是 在 1992年的選舉,只有 59.25% 的選民投票。[7]雖然有幾位華人當上了立法局議員,大部分的澳門父母 輩被訪者(64.3%)都表現其政治冷感。這現象反映出澳門政 治文化正在蜕變中。下面的圖表顯示了父母輩被訪者的 3 3 . 3 % 認為政治是污穢的,11.1% 認為政治家在玩弄把 戲 。2 2 . 2 %認為人民不應接近這種玩藝。22.2%被訪者説 他們不參與政治由於缺乏興趣或對政治知識一無所知。年青輩的政治態度與父母輩的並無兩樣。48% 的被訪 者從不參與任何政治活動,由於缺乏興趣(28.5% )和時間 (28. 5 %)。其他的被訪者認為政治是污螨 14.3%)和危險的 (14.3%) 。 14.3的被訪者認為:就算他們參與政治亦不能 改變社會,更不能左右政治事務。你有無參與澳門政治?假 如 “無”的話 ,原 因 何 在 ?相反的,政治活躍的被訪者認為投票是道義行動,表現 政治意識與政治參與的現代價值和順應社會的潮流。當然 ,這種傾向反映出他們支持社會秩序與現狀的態度。這種 習慣與言行不斷地衝擊與影響年老一輩的意識。這意味著 這一輩唯一選擇是分辨“好”與 “壞”的競 選 人 。誠 然 , 這分野顯示他們的政治取向是被前人所決定。當然,年青輩還未放棄他們投入政治參與的熱忱。被訪 者有5 1.6%知道他們有投票的權利而運用此權利。與父母 輩不同的是他們對政治參與抱有獨立的見解。這見解已超
  • 越了父母輩對政治參與所抱的順應社會潮流的保守態度。 這反映出年青一代對政治參與有新的認知。已開始認識政 治社會化的重要了。 “政治是重要的”(25% ), “政治參與 是義務”(12.5%),與 “社會成員應有民主意識”(12.5% )的見 解已使人聯想到兩時代對政治參與不同的看法。不像父母輩盲目地追隨別人的意向,年青輩已能為自己 做 決 定 了 。在新時代的衝擊下,在他們的腦海中,已漸產 生新的政治意識了。重要的,年青輩被訪者比父母輩更踴 躍 投 票 。這種現象與一些學者的研究報吿相抵觸。[8] 本 區域單位青年人的政治參與之踴躍可能受了他們的敎育、 職 業 、與入息狀況的影響。顯然,父母輩較低的政治參與 程度與其較低的敎育程度、較低級的工作、和較低的收入 有 關 。兩代的政治熱忱與政治價值觀有很大的差距。一般上, 父母輩會反對兒女的政治參與活動。只有一小撮的父母贊 成將政治熱忱與價值觀念傳播到下一代。父母輩被訪者有 35.7% 參與澳門的政治活動,10% 以下卻無條件地支持其 子女的參與活動。年青一代被訪者中有57.1% 説他們會鼓 勵兒女參與澳門政治,同時強調政治參與的重要。父母一 代被訪者中只有 7 . 1 %持相同的觀念。然而,重要的是,父 母輩對政治謹慎之餘,並不盲目地堅持他們對政治的傳統 看 法 。澳門結構變化的另一個例子是父母輩的思想亦相應 開放而容忍子女們對政治參與的見解和讓他們做自己的決 定 。父母與兒女輩被訪者對移居國外一環節各持不同之 見 。子女輩有 6 2 . 1 %不願意移居國外,因 為 “澳門是個好 地方”,還 有 經 濟 、語 言 、與 文 化 的 約 束 。這一輩中有 3 7 . 9 %願意移民,他們説如果在外國有好的前途與較好的 賺錢機會,移民又何妨。1999年澳門回歸大陸亦是一個考 慮 因 素 。相 反 的 ,父母輩對移居國外的看法有很大的差 異 。53.5% 的被訪者會考慮移民。46.4% 説他們會留居澳 門 ,阻止他們離開澳門的重要因素是年紀與經濟問題,加
  • 上語言不通和其他的文化問題。這些都意味著父母一代沒 有一個清晰的定義,闡明他們與澳門的關係。可能由於他 們以廣東省或他們的家鄉為其種族認同的來源。同時他們 以澳門為作客之地。因此,他們與子女一代對澳門的看法 有很大的差異。第七節结語本文的論點強調所調查的區域單位的變化是隨著澳門 工業化帶來的變化,如入息增長、勞 工 變 化 、與技術勞工 的出現等而發生的。這些指數的成長並不單獨反映在本單 位街市的商業擴張,或在學校與食檔數目之增加,以迎合 人口增長所帶來的需求。值得注意的是:如經濟指數一樣 ,社 會 、政治活動與態度的發展亦跟隨著工業化的步伐相 應 循序漸進。澳門工業化的程序不僅給社會各階層人民帶來了變化, 重要的,父母與子女兩代亦起了顯著的變化。兒女輩有受 敎育的機會,投入勞動與入息的機會亦多了。工業化幫助 塑造新的社會、政治結構與認知。這情況與父母一代形成 強烈的對照。年青輩的家庭結構模式亦起了顯著的變化而 趨向核心模式。他們與親戚,尤其是與家系或家族聯繫漸 趨 薄 弱 。另一方面,與父母一代比較,年青一代在澳門社 會有較清晰的角色目標與認同。澳門將快速地發展為一個 國際城市,有利於年青一代發展事業與專長。在父母輩的 時代這機會是不存在的。註釋[ 1 ] 見Operation World (1993) :M a c a o,(行動世界:澳門)0 M Pulishing, 5th edition. Combria.[ 2 ] 見Choi Chi-C h e u n g (1 9 9 0), “Genealogies and Chinese Population in 19th Century M a c a u ."(家諸與十九世紀的澳門華人人口 )In D.Y. Y u a n et., Proceedings of the Symposium on Population and City
  • Growth in Macau. Centre of Macau Studies, Unversity of East Asia.[ 3 ]見Jesus, A.A.M. de (1926) Historic M a c a o : International Traits in China1 ( 澳門歷史:在中國的新舊國際特點)Salesian Printing Press and Tipografia Mercantil.[4] 見 Elman, Benjamin A. (1991) “Political, Social and Cultural Reproduction via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s in Late Imperial China,”(政治、社會、文化的複 本:晚清的文官會試)Joii/naY of Asian Studies 50.1:7-23.[ 5 ]見Duara, Prasenjit(1991), “Knowledge and Power in the Discourse of Modernity : The Campaigns Against Popular Religion in Early Twentienth Century China.”(知識與力量在關於現代化特徵的論 文 :反 普 遍 宗 教 運 動 在 二 十 世 紀 初 中 國 of Asian Sítidies 50.1:69.[6] 見余振等著《澳門華人政治文化》,澳門:澳門基金會,1993。[ 7 ] 同上。[ 8 ]見Denisoff, R. Serge and Ralph Wahrman(1983), A n Introduction to Sociology.(社會學導論)Macmillan.
  • 遇渡期港澳的敎育發展古鼎儀面 對 2 1 世 紀 ,香港和澳門殖民政權結束,回歸中國大 陸 管 治 。長期以來在殖民政府的統治下,港澳兩地社會經 歷不同的政治、經 濟 、文 化 、和地理環境,從而創造自己 獨特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聯合聲 明,香港和澳門回歸中國大陸的管治後享有高度的自治權 和保留其現行社會經濟制度及生活方式。在敎育方面,回 歸後港澳敎育制度將會作出全面檢討和調整在殖民時期不 平等現象。本文主要討論過渡期港澳敎育發展的狀況以及 對兩地未來敎育革新提供發展模式和展望。一 . 過渡期港澳社會面臨的問題過渡期的社會變遷,對香港和澳門社會造成大的衝擊和 挑 戰 。目前,社會各階層對於未來社會前景抱有較積極和 樂觀的看法。然而在回歸祖國後,港澳兩地將會面臨一些 共同的處境,包括敎 育 、政 治 、經濟制度,以及文化認同 和歸屬感等問題。洪青田(1994)指出 2 1世紀香港回歸中國 將要面對和解決三個重要課題:1 .中港關係(包 括 政 治 、經 濟 、文化)2 .上 海 、廣州等地的競爭可能取代香港3 .香港內部社會發展的問題(例如貧富差距增加,人口 老 化 ,治安秩序,廉政鬆馳,年青學生的精英以外流為時 尚,經營成本上漲,技術薄弱,欠缺長遠眼光和計劃等)[1]澳門社會同樣面臨以上三大課題的困擾。首先澳門在 中國關係的問題上較香港佔優勢,其餘兩個課題包括社會 內部發展與及對上海和華南地區的經濟競爭都較香港頗為 失 色 。
  • 二.遇渡期的教育策略過渡期的敎育策略主要是協助港澳兩地順利過渡回歸 中國大陸,實行一國兩制和自治方針。另外逐步消除和改 革殖民地時期所造成的敎育失調和偏差。吳明欽;1988)在 《過渡期的香港敎育》一書總結出五項十分重要的先決條 件作改善未來敎育策略的原則:(1)指導思想擬訂適當的敎育目標和哲學理念、包括加強民族、 民 主 、民生的觀念和思想,認同中華文化,人民對社會事 務參與監察,合理分配社會資源和促進各種公平競爭,以及重新建立後殖民地文化和政治形 態 。(2)敎育原則促進敎育機會均等原則和德、智 、體 、群 、美的均 衡發展及培養個人獨立思考和對社會承擔和參與精神。(3)憲制規限尊重和積極實踐基本法內有關敎育的精神,公平和 合理對待不同類別的學校,使學校敎學得到多元化和較高 自主發展和保障學術自由和選擇學校自由。(4)經濟發展過渡期敎育應配合地方經濟轉型,以及發展社會勞 動力供求情況和職業結構的變化。考慮不同階段的敎育投 資能否得到預期的效益和成果。(例如香港高等敎育正待檢 討效益成果。)(5)資源調配在有限的資源和發展條件下,政府必須均衡兼顧敎 育與其它公共部門(包括醫療、交 通 、房 屋 、福 利 、治 安 、 環 境 、文 康 ....等)的資源調配及敎育在各種社會服務層面 中所擔任的角色。[2]
  • 三.港澳早期敎育政策香港和澳門自開埠以來,敎育事業的發展一直都較為緩 慢和充滿殖民地色彩。早期敎育政策採取自由、放任不干 預的態度,主要有民間和宗敎團體辦學、學校條件和設備 懸殊,而且沒有一個統一學制課程。自70年代香港工商業 轉型,對於專業技術、僱員學歷、服務質素的水平和要求 不斷提昇,因而對敎育有更大的需求。香港於 1971年開始 實施免費小學敎育,1 9 7 8年延伸至 9 年普及免費敎育後, 政 府 於 1 9 7 9年宣佈強迫入學規定。澳門的敎育發展為期 較晚,由於港澳兩地人口、政 治 、經濟和文化體制各有差 異以及澳門政府在 7 0 年代並沒有加強敎育與經濟的互相 配合發展,因 而 澳 門 的 《普及和傾向免費敎育》要直至 1995年才能夠;等待免費敎育完善後(現時僅 7年援助),9年 義務敎育希望能於回歸後不久實施。四 .過渡期香港敎育香港現時已發展為一個國際重要通商口岸和遠東股票 和金融交易中心。現時香港社會正處於後過渡期,政權易 轉 ,香港的敎育發展將會受到有關的政治、經濟和文化因 素而作出改變。回顧後過渡期的敎育發展,我們大略可以 從 1 9 9 6年 《香港政府施政報吿》的敎育政策大綱反映一 些具體的發展狀況。報吿書包括各中學、小 學 、和高等敎 育及其目標、重 點 、和 承 諾 。[3]1.幼兒敎育香港後過渡期的目標希望推動私立幼稚園發展優質敎 .育 。1996-97年度向近六成半非牟利幼稚園發還租金和八 成多該等學校發還差晌,總共支出 1.45億 元 。1996年已開 始向幼稚園和幼兒中心發出課程指引和統一工作人員的訓 練 。現 時 共 有 1 3 0名幼稚園敎師參與在職培訓,大約有 4 1 % 幼稚園敎師還未有接受專業訓練。九七回歸後不久,
  • 即將全面檢討幼稚園資助計劃和在校已曾受師訓敎師所應 佔 的 比 例 。2. 中小學敎育政府於 1996至 1997年度撥款 190億元用以改善學校敎 育質素和實踐各項目標。目前的工作計劃和重點有下列各 項 :(1)增加官立和資助學校日常行政和管理工作的支援。 1998年底設立學校與敎育署的電腦資訊系統以增進中學生 科 技 知 識 。(2)鼓勵中小學參加學校管理新措施計劃(S M I)和在中學 推 廣 母 語 敎 學 。目前,僅有四成學校參與以上計劃和措 施 。(3) 1 9 9 6年 起 ,一年級中英數三科採用目標為本課程 C T O C :)將增加至六成。(4)推行各種措施來輔助收取較多成績欠佳學生的學校 ,其中包括課程剪裁計劃擴展至 8 0 間同類學校,為 1 6間 此類別學校增加一名學位敎師,聘用專家成立學生訓導組 ,舉辦專題研討會分享經驗,和對第五類成績組別(Band 5) 學校增加文書支援。(5)1997年 9月香港敎育學院正式啟用後(建設成本為 23 億元),政府特提供師資培訓經常補助金 7 億 元 ,培訓全日 制學員達 5,0 0 0人 。(6) 1997年開始加快小學推行全日學制步伐,現時全日 制小學共有 1 8 0間 ,佔全部小學僅四成。(7)全面檢討和改善職業先修及工業中學的課程和特殊 敎 育 質 素 。(8)發展資優敎育和為 2 8 0名資優兒童推展試驗學習計 劃 。(9) 1997年向中學給予明確指引,對於未能採用合適授 課語言以配合學生需要的學校予以制裁。(10) 1999年全面檢討小學學位敎師的五年進展計劃。
  • 3.高等敎育香港政府在 1996-97年度高等敎育的開支總額為 100億 元 。在後過渡期,各大專在採取各種措施致力改善學習環 境 、學生語文水平和敎學質素,包括設置新課程,加強學 術研究和學生經濟援助,鞏固與國內學術交流和研究發展 計劃和學歷認可等。自9 0年代初香港專上敎育急速擴展, 今日的高等敎育已經邁向多元化和國際化發展,其中的重 要事項總括如下:(1)加強各大專院校的合作計劃撥款 5,0 0 0萬元和提供 3 億元作為高等學院學術研究補助金。(2)改善學生中英語文技巧,預撥 6,8 0 0萬元作為特別補 助 金 。(3)現時 7 間高等院校總共提供學位 53,0 0 0和 9,8 0 0個學 位以下程度學額,但醫療服務專業人員仍短缺不足。未來 將增加護理學位職前課程學額至 1 6 0個 ,臨床心理學額至 2 8個 ,物理治療至 1 0 0個和職業治療至 5 5 個 。(4)政 府 在 1995年大專學生資助計劃已經為 41,00 0學生 提 供 近 1 0億元助學金和貸款。政府計劃對現行措施改善 (如家庭經濟突變的學生可申請再評估資助網,將貸款額由 15,0 0 0增 加 到 18,2 0 0元以協助 7 千多名的申請者。(6) 1997年發表《檢討香港高等敎育的發展報吿書》,強 調提高大專敎育成本效益及敎與學和研究質素的改善,以 配合未來社會需要和經濟發展。(7)保障本港學生和確保學術水平,政府將會執行《非本 地高等及事業敎育(規管)條例》,規定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敎 育課程註冊。4 .過渡期的敎育準備在後過渡期,政府的敎育目標著重推行公民敎育、提高 學生語文水平和學習普通話,以及照顧從中國來港兒童的 敎 育 。其中較為重要的有以下幾點:課程發展敎育署將修訂中小學課程綱要和課程部門的架構,以配
  • 合香港過渡後政治和社會的發展。在公民敎育方面,1996 年 9 月 ,政府曾向學校發出公民指引,建議在各校可以自 行編制公民敎育課程,內容要反映和配合香港主權轉易所 帶來的各種轉變。中一至中三公民敎育可作為綜合或獨立 科 目 編 制 。普通話為改善普通話敎與學的質素,政府每年經常開支達到 1,000萬 元 。在本世紀末,普通話將會成為香港中學會考科 目 。過渡期間,為提高普通話敎學質量,政府已從新修訂 中小學普通話課程和未來三年培訓多 2,8 0 0 名普通話敎 師 。1998年,普通話將編為小一、中一和中四的核心課程 科 目 ,以應社會發展和需求。中國來港新移民學童根 據 《基本法》第二十四條之第三節之規定,在港擁有 永久居留身份的父母,他們的子女有權於 1997年 7 月 1 日 來港定居,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現時,每年來港定 居的新移民學童約有 5,0 0 0多 人 。敎育署於 1996年 2 月起 設立中央工作小組,協助新移民學童入讀本港學校和早日 融入香港社會。自 1995年 4 月 ,敎育署給 7,0 0 0多名新移 民學童辦理英語和入學輔導課程及提供課程指引給學校和 自願機構。語文能力保持香港未來國際經濟地位和競爭力需要改善敎師和 學生語文能力。《敎育統籌委員會第六號報吿書》建議成 立語文敎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專門制定、監察和評審未來 語文敎育發展。1996-97年度,政府撥出 4,0 0 0多萬元作為 語文基金計劃以提高學校語文水平。在1998年,政府將會 為敎師制定新入職的語文標準。未來特區敎育敎育是一個龐大的社會制度而且長期受政治、經濟和 文化影 響 。香港特區行政首長董建華強調,在過渡期間香 港社會應該重新檢討敎育政策的方向,制訂長遠的敎育政
  • 策有需要分為縱和橫的層面。縱的意思是指大學、中學和 小學敎育的銜接,而家庭敎育、學校敎育和公民敎育可梘 為橫的平衡。董氏總結今後香港敎育目標、問題和革新方 向 如 下 :(1)培養人材以保持香港經濟競爭力(2)保障社會平等、並給予每人同樣的競爭條件(3)提高社會和生活質素目前,香港敎育面臨的問題和所受困擾總括可歸納為四 個 情 況 :(1)政府投入經費不足,中小學的資源尤其需要增加;(2)過份重商主義使學校老師未能得到應有的社會尊重 而造成人材流失;(3)敎育決策機構權責模糊、諮詢機構過多;(4)長期忽視德育而令青少年變得脆弱、迷惘和傾向享 樂和物質主義。在未來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後,董氏同意敎育應予作出多 方面的調整和配合中國方面的發展,其中要點包括:(1)必須簡化現行敎育決策及諮詢機構,讓前線工作參 與政策諮詢和制訂。(2)應重新審訂香港敎育制度問題;如大學的三改四、 中學的七改六、小學全日制、幼兒敎育津貼和中小學每班 人 數 等 。[4]以上我們探討了香港在後過渡期的敎育發展狀況。對 於未來特區政府敎育政策,敎育工作者和社會人士抱有不 同的看法。從具體的情況來説,未來香港敎育發展的方向 和內容還有很多不明確因素和極具爭議的地方。其中包括(1)敎 育 目標;⑵語文分流;(3)目標為本課程(T O C ); (4)職 業先修和特殊敎育;(5)敎師公會;(6)師資培訓;(7)新移民學 童敎育;(8)敎育開支和資源調配;(9)公民敎育;(10)大專敎 育質素和效益等等問題。透過各方面的參與和關注,我們 會達致一些共識和改善的方案。
  • 五.逷渡期澳門教育自 《中葡聯合聲明》正式簽署後,澳門政府已經開始為 過渡期敎育作出準備和給予私校各方面指引和援助,以配 合在回歸中國後的社會需要。現在,我們簡略地總結過渡 期澳門敎育的發展情況,並對以下五個課題作出檢討和展H o [511.實施七年免費敎育1995年 6 月 2 6 日澳督韋奇立頒佈《普及和傾向免費敎 育》法 令 ,澳門社會的敎育改革又踏進另一個新里程。敎 育工作者指出,自1983年免費敎育的構想提出後直至上述 1 9 9 5年宣佈為敎育法令(2 9 / 9 5 / M號),其歷時為期十二年 (劉羡冰,1995)的努力方取得成果。《普及和傾向免費敎育》主要是包括願意加入政府網絡 學校的小學預備班和小學六年的免費敎育。現時,七年免 費敎育雖然已經實施,但學校在實際的收支和行政運作過 程仍然遇到很多方面的限制和困難。此外,政府對官私校 的敎育資源投入,和師生比例依然沒有太大的改善。在過 渡期間,澳門敎育工作者要積極爭取實施 1 0年免費敎育, 為未來特區社會確立一個較全面的學校和敎育目辑包括短 期 、中期和長期)。澳門政府財政一直以來收入可觀官方 數字顯示在 1992年的博彩業税收為 35.54億 澳 門 元 。1994 年澳門財政收入盈餘達 1 6億 元 ,其 後 1 9 9 5年政府在批租 地收入已有億元。在充裕的財政情況下,政府應努力把 7 年免費敎育提高至 10年,支援學校更多的資源和撥地擴展 校 舍 ,增加學額,讓學校有較大的自由度和創造空間,發 揮敎育和學生學習的最大效能。最後,澳門政府要加強與民間合作辦學。在未來的幾年 徹底爭取實施 9 年義務敎育,為明日特區社會和國家培養 人 材 ,改善生活素質,為提高國際和沿海地區未來經濟的 競爭能力作出貢獻。2.統一學制
  • 澳門敎育是一個以民間團體和敎會辦學為主及多元化 和多學制的敎育系統。由於澳門政府過往沒有統一的敎育 政 策 ,對敎育無統一的目標要求和管理,因此,澳門所有 學校的敎學處於無政府狀態(《澳門總覽》,1996)。學校各 自為政,私立和官立學校的條件也較為懸殊。除此以外, 澳門有需要設立一個高中公開試,這樣將有助改善敎育質 量,使澳門敎育有一個公認標準和與世界敎育主流銜接。免費敎育實施後,政府必須盡力提供一套有效的學校制 度和課程設置模式以便各學校作為參考。由 於 歷 史 、政 治 、經 濟 、地理和文化因素和條件,中國大陸和澳門的學 制和課程發展在很大的程度將會互相緊密銜接。澳門社會 必須在兩地學制和課程發展中取得共識和平衡以實現一國 兩制的敎育方針。3.公民敎育和德育培訓敎育的一個重要目的是培養國家意識形態以及使個人在 認 知 、道 德 、體 能 、群性等領域得到全面發展,成為一個 有 品 德 、文 化 、理 想 、紀律和建設性的公民。在後過渡期 間,澳門有不少青少年會受傳媒衝擊與及政治理念、文化 認同和社會角色等問題而感困惑。學校敎育有需要加強學 生的德育和推廣公民敎育,以提高大眾對中華民族和祖國 文化的認同。公民敎育工作重點是,根據澳門和中國兩地 憲 制 、經 濟 、文化和歷史發展而訂制出來的課程。公民敎 育和德育課程的發展必須得到社會各界人仕及老師、家長 和學生的參與。後過渡期,澳門政府希望能給予較多的資 源 、指 引 、敎 材 、課外活動等,以加強公民敎育推廣。至 於職業先修、成人和延伸敎育及師資培訓方面仍然需要加 強社會道德和公民貴任的元素。實踐方面,政府要鼓勵和 支持學校及民間團體自行編訂公民敎育課程,讓學生和社 會人仕直接參與和實踐公民敎育在日常生活中。澳門推行公民敎育可讓學生透過社會或常識和其他有 關學科去學習。學生從不同的角度和敎學方法(例如啟發 式 、訪 問 、角色扮演、個案研究、專題設計、電 影 、小組
  • 討論等),認識公民敎育的目的和意義,進而體會自己和社 會 、國 家 、民族和世界的關係與責任。4 .敎師專業暂素和權益澳門師資培訓發展,早期政府從葡國聘任大量敎師來澳 擔任政府敎育機構敎育和行政工作,其後 5 0年代在中學施 行師範生制度,直至於 1987年東亞大學開設敎師敎育專業 課程已經有一段悠久的歷史。近年的師資培訓機構主要來 自(1)澳門大學敎育學院;(2)聖若瑟敎區中學(夜間師範課程); 和(3)華南師範大學(敎育專業課程)。以上各學院的課程設 置,包括課程編制和內容、修讀方式Í如遙距敎學)和評核標 準都有較大的差異。根據近年一份敎育敎育調査,自1981 至 1993年間上述師資培訓機構總共已培養 1,697個師範畢 業生(傅 、陳 、鄭 ,1994)。過渡期社會變遷,人 口 增 長 、敎師流失(如 退 休 、移 民 、或轉職其它行業)和大學擴展等情況,澳門對專業敎師 的需求有增無減。目前澳門各學校在職敎師曾經接受師範 敎育訓練的約有三成。政府對於私營學校敎職員學歷、師 資和升職制度等一直都是採取自由放任不干預政策。至於 敎師畢業培訓,目前主要照顧一般中小學幼兒敎師,對於 其它如職業先修、特殊敎育、補憤和延伸敎育及成人敎育 師資培訓仍然是澳門敎師專業培訓所要改善的地方。澳門敎師權益和福利一直是社會和敎育界所關注的事 情 。自1991年 《澳門敎育制度法》公佈以來,政府對於《敎 師職程》所需要回應有關敎師權益、職責和操守方面仍然 未有得到妥善的解決方案。長遠來説,這樣將會嚴重打撃 敎師和敎育工作者的士氣和有礙敎師專業發展。政府必須 打破 4 0 0多年來對民間辦學的不干預、不施與和自由放任 傳統及避免敎育專業化人員和敎師的流失,這樣才能夠真 正有效實施後過渡期的敎育革新。5 .人口質素與移民政策人口質素和移民政策對澳門社會和敎育的發展有著深 遠 影 響 。1 9 8 1年的全澳人口普査僅為 2 4 1,7 2 9人 。直到
  • 1990年人口增長已經達到 339,5 0 0。近年來(1991-93),澳門 人口每年淨增加接近 13,000人 。統計暨普査司顯示到達公 元 2 0 0 0年 ,澳門居民人口達到 540,0 0 0 。這個數字比較早 前估計約增加了 10萬人,原因是一直以來有大量從中國大 陸的新移民及其家眷由內地透過合法和非法的途徑移居澳 門 。單 是 1 9 9 3年被遣返中國大陸的非法移民有 6 5 5 4人 , 而 1994年有 3,8 4 0人 。目前,超過一半以上的澳門居民是 中國出生的,澳門已經成為中國南方沿海的一個人口快增 長的新移民城市。移民人口增加和敎育程度普遍偏低持續未減對社會經 濟造成了嚴重衝擊。1995年政府統計資料指出,澳門居住 人口為 382,374,其中勞動年齡人口有 286,3 3 8人 。勞動人 口的學歷完成階段的比例為:(1)小學或以下程度佔 54%(2)初中階段為 28.4%(3)高中階段為 11.2%(4)大專及大學程度只有 5.5% 。除此之外,1 9 9 5年人口統計和經濟報吿指出澳門人口 增長迅速,但是土地發展增長較為緩慢,其時人口密度已 達到差不多每公里 2 萬人(即 19,9 0 0人 / k m 2 。這些土地面 積已經包括了近年新填海區、機 場 、南灣工程等新發展地 段 。由於澳門人口敎育偏低和人口結構又十分年輕,不足 1 4歲的佔 25.3% ,因此青少年和新移民對於敎育需求與及 社會福利支援尤為迫切。當前澳門存在著不少青少年問題 和失學情況(陳欣欣,1995;王 、蔡 、李 ,1997),政府必須 對這些問題加以正視和及早給予青少年和新移民家庭輔導 和援助,減少社會治安問題和罪犯增長。過渡期間,澳門政府與中國大陸計劃制訂一套長遠和嚴 緊的移民及外來人口文化政策(包括打擊非法入境活動)。 移民敎育程度和專業資格應制訂為優先考慮條件,這樣才 可以確保澳門未來特區社會的人口質素、經濟發展和治安 問 題 。
  • 16世紀初葡萄牙人前來中國,開始了中葡貿易和文化交 流 。其後在 19世紀中葉,澳門治權轉移到葡國人手上,於 是展開了一個半世紀的殖民統治。在 2 1世紀的黎明… 澳 門結束葡國殖民統治回歸祖國大陸,對祖國和海外中國人 都有很深遠的歷史、文 化和政治意義。後過渡期的敎育 ,澳門將會面臨更複雜的挑戰和問題。葡國將會繼續延續 它的敎育政策和統治架構以圖發揮其最後的影響力。另方 面 ,1997年 7 月香港回歸中國大陸以後的發展狀況將會有 助澳門認識中國對於“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政策承諾 和實踐,從而提供澳門在未來與中國敎育銜接及改革的各 種方向和可能性。六 .港澳未來敎育發展糢式從港澳在過渡期的發展,基本法的 “一國兩制”構想及 近年中國社會改革具體情況,我們大致可以歸納出五個港 澳未來敎育的發展模式(見表)。1. 回歸主流模式21世紀,港澳回歸中國後與中國敎育體制形成一體化,融 入主流而漸成為國家敎育的一個重要部份。這種可能性是 因為港澳回歸中國大陸以後受內地政治、文化和經濟的影 響日漸增大,加上從大陸各地移居香港的人數不斷上昇, 從而敎育回歸主流是一個可能。澳門鄰近中國、移民人口 和學校學生從大陸來澳較多,敎育政策和學校制度還未統 一,因此回歸後的澳門銜接中國主流會可能成為一個未來 敎育的發展模式(見表)。2.分體模式根據基本法一國兩制的方針和基本法政策,港澳特區 社會可享有高度自治權,兩地現有的生活方式、經濟和敎 育等制度和文化等基本可保持不變。分體模式的特點是港 澳敎育體制完全獨立,各自一體和保持原有風格。其缺點 是未能配合未來特區社會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發展,影響
  • 社會長遠的效益(見表)。二十 一世紀港澳未來敎育發展模式
  • 3.兩體混合模式 混合模式強調港澳與中國敎育在一定程度和基礎上互 相混合和交流,而且中國從中可以吸收港澳敎育的長處。 這種方式能夠使港澳與中國敎育體制互相融合發展。我們 必須考慮互相混合的目的、基 礎 、方 法 、內容和意義才會 達到預期的效果。此外,混合方式沒包括其它體系,因而 也有其保守性和局限面(見表)。
  • 二十一世紀港澳敎育發展未來敎育糢式示意圖
  • 4.三體混合模式三體混合模式主要匯合中國、港 澳 、及世界主流敎育體 制發展,最後形成自己獨有的敎育系統。這個模式重視敎 育的開放性及有助地區開發和建立國際關係。從發展的過 程來看,它需要有三方面人力資源投入及時間和各基層組 織配合,因而遠較其它三個模式複雜和具有挑戰性。港澳 大專敎育發展已經邁向國際化和多元化。2 1世紀回歸後, 模式內的中國因素將產生它的效職見表)。5,綜合模式未來港澳敎育的發展,以上的四大模式都有可能出現。 綜合模式是四個模式經互相組合後所得出認為最有敎育效 益的方 式 。在未來特區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情境下,我們 有需要建立各種理論架構,通過具體經驗和實驗結果去尋 找一個滿意的配套和組合。對於私營化敎育機構,綜合模 式將提供更靈活、多元化和多層次的選擇。另方面,綜合 模式的缺點是敎育資源投入相當大、行政不易管理和協調 . ,在實現的條件和環境,其可行性會受到限制,也可能沒有 理想中的組合存在(見表)。七 . 結語港澳兩地回歸中國後,預算將會有更大量的學生回國內 唸書或從事敎育事業和學術交流活動。反之亦然,未來的 特區將會持續不斷有中國移民、學 生 、學 者 、勞 工 、專業 人士及外交人員往來港澳,中國的敎育政策和體制改革對 港澳兩地有深遠的影響。除此以外,港澳的敎育體制、課 程 架 構 、行政管理,以及多元化和國際化的特色和成功發 展經驗,將會促進中國未來敎育改革邁向更新的里程碑。港澳同是最鄰近中國大陸的華人社會,其政治和經濟體 制雖然各有異差,但在傳統文化的習俗和思想觀念上,還 是以一個一體化的大一統中華民族文化作為維繫基礎。陳
  • 耀南(1994)在《華人社會的特質與敎育》指出華人社會的一 些共有特徵為:⑴本人文,(2)務 實 際 ,(3)崇道德,(4)重 人情親家族,(5 0 尊往古尚保守,(6)貴和合重均平,(7)安 天命寬宗敎,(8)發展華人經濟圈。這些共同因素和特徵都 會幫助促進兩地與中國大陸敎育的銜接和交流。長期以來,港澳殖民政府採取廉價的自由、放任和不干 預的管治政策。在21世紀回歸中國以後,港澳社會和敎育 體制將會面臨更新的挑戰和考驗;其中主要原因是因為未 來中國社會所帶來的衝擊和震盪並不是舊日殖民地時期政 府 自 由 、放任和不干預策略或功能主義:例如強調權威、順 從 、及封閉強制性的權力關係為社會基礎,避免社會重組 和秩序與結構改變等)所能應付和解決。港澳兩地除要改善 地區經濟、文化以及民族認同和歸屬感外,更有需要發展 一套有效的政策意識形態作為未來特區社會的指導思想。 洪青田(1994)指出這些指導思想原則和意識形態有以下的 轉 變 和 發 展 :(1)從 “全盤放任不干預”到 “選擇性介入”到 “選擇性 干預”的 社 會 、經 濟 、民生政策;(2)從 “粗糙靜態的功能主義”到 “功能主義”到 “反功 能主義”的思潮;(3)從 “封閉特權政治”到 “廉價普羅政治”到 “理性 政治”的政治文化。[6]在革新的層面,新意識形態有助我們重新認識和檢討港 澳和中國敎育的過去、現 在 、和未來,並在這些基礎和關 係中去達致一個嶄新的平衡和共識,以致改善特區敎育為 配合中國經濟建設、人口政策、政治轉變和文化復興的轉 變所帶來的問題。最後,港澳敎育除了改善地區經濟、加強民族文化認同 和歸屬感,更有需要創造一套政策意識形態,作為特區社 會的指導思想。這樣,我們未來敎育的革新才有更新換代 的發展和新的希望。
  • 註釋[ 1 ] 以上三項引自洪青田(1 9 9 4)。[ 2 ] 以上五點引自吳明欽所提出的指導思想。[ 3 ] 詳見《一九九六年施政報告:教育政策大綱》,教育統籌司,香港 政府印務局。[ 4 ] 參 閱 《華僑日報》,1 9 9 4 年 ,8 月 1 4 日,頁 2 8 。[ 5 ] 本文有關澳門後過渡期教育改革,曾於1 9 9 7年 1 月4 日於香港珠 海書院亞洲研究中所舉辦之《後過渡期的澳門現狀》學術座談會 提 出 。[ 6 ] 見上面[1] 。參考文獻1 蔡寶瓊(19 9 6):〈政治的教育,教育的政治 > ,載 於 《明報月刊》, 1 9 9 6 年 9 月號,頁 2 8 - 3 0 。2 劉兆佳(19 9 6),〈一國兩制下的國民教育〉,载於〈明報月刊〉,199 6 年 9 月號,頁 3 1 - 3 2 。3 《香港教育與1 9 9 7》(19 9 6),香港教育與一九九七研討會論文集,香 港教育工作者聯合編印。4 楊道匡、郭小東(1 9 9 4):《澳門經濟述評》,澳 門 :澳門基金會出 版 。5 余振編(1 9 9 4):《澳門政治與公共政策初探》,澳門大學中文公共 行政政課程部份學生論文集,澳門論叢特刊,澳 門 :澳門基金會。6 洪青田(1 9 9 4):〈面對廿一世紀香港需要的“政策意識形態”〉, (百姓半月刊〉,4 1 期 ,頁 5 8 - 5 9 。7 陳耀南(19 9 4):〈華人社會的特質與教育〉,載於《中國的過去、 現在與未來》,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集,香 港 :珠海書院亞洲研究 中心。8 黄漢強、吳志良主編(1 9 9 6) : 《澳門總覽》,澳 門 :澳門基金會 出版,頁 3 6 8 。9 黃就顺(1 9 9 5):〈漫談免費教育法令〉,詳 見 《澳門教育》,第 4 期(總第 1 6 6 期),1 5 頁 。1 0 劉羨冰(19 9 5):〈澳門免費教育的回顧與前瞻 〉,詳見〈澳門教育〉 第 4 期(總第 1 6 6 期)4 - 1 1頁 。1 1 蔡文輝(19 9 3: 《 社會學》,第二十章,5 9 5 頁 。1 2 傅潔玉、陳艷芬、鄺麗君(1 9 9 4):〈教師教育的回顧與前瞻〉,詳
  • 見古鼎儀、馬慶堂主編(1994): 《澳門教育---抉擇與自由》,澳 門基金會出版,106頁 。1 3 吳俊華、古鼎儀(1 9 9 5):〈澳鬥大學教員學歷背景資料和性別分 析〉,澳門大學教育系教育社會學專題研究報告。1 4 古鼎儀、馬慶堂編(1 9 9 4):《澳門教育 ---抉擇與自由》,澳門基 金會出版。1 5 《人口統計》(199 4 / 1 9 9 5),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 6 黄漢強編輯(19 9 1): 《澳門教育改革》,澳 門 :東亞大學澳門研究 中心出版。1 7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19 9 1),香 港 :三聯書店有限公司。1 8 顧明遠主編(19 8 9):《教育大辭典》卷一,2 5 7 頁 。1 9 譚志強(19 9 4): (澳門主權問題始末(15 5 3 - 1 9 9 3)》 ,台 灣 :永業 出版社。2 0 陳欣欣編著(19 9 5),《澳門社會問題》香 港 :廣角鏡出版。2 1 王小文、蔡 昌 、李小鵬(19 9 7):〈澳門的學校青少年問題〉,载於 馬慶堂、古鼎儀合編(19 9 7)(港澳教育文集〉,待出版。2 2 《陽光雨露》(19 9 6),青少年德育研討會論文專集。2 3 張虎(1 9 9 2):〈澳門基本法探析〉,詳見《亞洲研究》第一期,1992 年 1 1 月 1 2 日出版,3 8 - 5 1頁 。2 4 陳伯璋編(1 9 8 8):《意識形態與教育》 ,台 灣 :師大書苑有限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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