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 言 對澳門而言,2013 年已然逝去,但留下很多沉思和憧憬,需要對整個一年的發展構建一個社會發展的整體坐標系,使得社會各界對社會整體走勢和未來發展有所判斷和把握。基於此,擬從新聞輿情的角度觀察澳門社會,梳理全年輿情事件,一方面有利於把握民衆對社會發展的當下“問題單",另一方面有利於政府對近澳門社會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未來的可能走勢提供借鑒和提升值,凸顯出媒體的社會責任力。 基於這樣的考量,《澳門月刊》社會民意調查研究中心自 2012 年起,彙集了一批優秀的專家、學者,推出一份《澳門新聞輿情年度報告》,借此全面而系統地梳理、分析當年度的本澳新聞輿情。在 2012 年報告出爐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也愈發凸顯輿情報告的重要性,經過緊張的整理和撰寫,《2013 年澳門新聞輿情年度報告》正式推出。 新聞輿情是社會的晴雨錶,能够最大程度地反映客觀的現實社會。輿情能够充分記錄現實社會的變化和時代發展的脉動,描繪一個轉型期社會的真實圖景,不論是與民生密切相關的醫療、教育、交通、社會福利等問題,還是涉及公共領域的政府建設、行政改革、文化保育等現實,都會在社會輿情領域得到全面的貼切反映。透過這種映像,可以讓執政者和社會各界更加全面及時地瞭解社會實情,發現這個社會機體的熱點與盲點,尋出隱藏其中的隱患與弊端,以及背後的利益關聯,並在此基礎之上更好地應對輿情危機,使我們的社會機體更加强健,以應對未來更加複雜的挑戰。 2013 年,澳門陽光法正式實施,民眾可透過網上查詢官員財產。“不少居民通過手機程式互轉財産截屏圖,誰是鋪王、樓王、公職王、社團王,大家講得興高采烈”。建設“陽光政府”,是現任特首在 2010 年 3 月 16 日第一份施政報告中做出的厚重承諾,其中,財産公開制度是“陽光政府”的核
  • 心之一。今次官員財產資訊公開發佈,說明本澳在“陽光政府”建設進程中的重要進步,這也是今届政府的政績亮點之一,體現了政府的責任和勇氣。 2013 年,第五屆立法會選舉順利舉行。本屆立會選舉是政制發展後的首次選舉,亦是第三屆政府上任後首次處理及面對的選舉,二十個選團的政綱、競選手法,傳媒的報導及最終的選舉結果,儼如 27 萬多選民用手中一票編寫成的業績表,過去的政策及施政得失,未來的社情民意及政策取向,更可能涉及行政立法關係是否暢順,行政主導與立法監督如何平衡等,都在今屆立會選舉中得到了體現。 2013 年,本澳輿論更加理性。立會選舉期間,網絡討論區非常熱鬧,除繼續發出抹黑、贊揚部分組別的帖子外,也有網民智慧發聲,發帖與網民討論各種宣傳招數,希望選民擦亮眼睛,及時揭穿選舉怪招。亦有網民表示,要“擦亮眼睛,提高防範意識。更有網民則指出,“我們不可以單單依靠選管會,普遍市民人人有責。”這說明瞭,本澳選民的心態更加成熟,本澳選舉文化日趨理性,更加說明瞭本澳社會的進步以及民主進步。 2013 年,本澳“爆"字當頭,賭業火爆、客流逼爆、旅遊爆表。在本刊舉行的年度漢字評選中,“爆"字高票當選澳門年度漢字。“爆"真實地反映了一個尷尬的事實,即一邊是成就斐然的經濟成果,一邊是焦躁不安的民生空間。從這個層面看,顯然是在提醒政府要關注經濟神話背後的平衡問題,在火爆和逼爆之間,找到一個“黃金平衡點”,著力提質增效,促進澳門經濟可持續發展! 通過對 2013 年新聞輿情的整理、分析和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爲社會各界,尤其是特府提高輿情應對能力提供重要的參考和借鑒。正確地解讀新聞輿情,一方面,可以爲政府構建一座聽取民意、瞭解民意、收集民意的大門,有助於特府更爲全面地體察民情,促進特府的“以人爲本”、“陽
  • 光政府"的科學施政理念;另一方面,“輿情是社會危機的‘預警器’,可以通過對其發展演化規律的研究和揭示,爲防範社會危機提前做好準備”。因此,分析探究輿情對於提高本澳社會管理水平,加强特府的管治能力建設,意義非同一般。 雖然 2013 年報告是輿情研究系列的第二份報告,但由於學識的狹隘、時間的倉促、方法的不成熟,我們在分析、研究中定還有許多不盡如人意之處,也歡迎各位方家批評指正。 本報告中的資料來源主要采集於澳門日報、時事新聞報、華僑報、市民日報、新華澳報、南方都市報、南都網、南風窗、人民網、新浪網、新華網、珠江晚報、訊報、大公報、鳳凰網、網易等媒體,特向以上媒體表示感謝和敬佩! 本報告的出版得到了澳門基金會的大力幫助,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謝! 本報告在籌備和編制過程中,得到了本澳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幫助,向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澳門新聞輿情年度報告》編委會 2014 年 4 月
  • 目 錄 序(蔡念中)……………………………………………………………………001 第一部分 綜 述 第一節 形成中的媒體市民社會:底層聲音的力量……………………………007 (一)、輝煌成就背後的平衡難題………………………………………………007 (二)、底層立場漸成意見領袖…………………………………………………011 第二節 當前澳門新聞輿情的總體特點 …………………………………………015 (一)、輿情空前繁榮,利益訴求多元化………………………………………016 (二)、深層次矛盾凸顯,制度化建設成為最強音 ……………………………018 (三)、輿論監督展現魅力,民主建設進入新階段 ……………………………020 第二部分 2013 年澳門新聞輿情年度報告 第一節 澳門新聞輿情評價指標體系的建構 ……………………………………023 (一)、建立基於澳門特色的輿情評價體系的思路 ……………………………023 (二)、指標遴選 …………………………………………………………………025 (三)、指標權重確定 ……………………………………………………………027 (四)、指標評分 …………………………………………………………………029 第二節 2013 年年度輿情熱點事件數量統計特徵 ……………………………030 (一)、全年輿情數量的描述性統計:每 3.6 天發生一起輿情熱點事件 ……032 (二)、以分值區間的統計:紅色輿情熱點事件占四成 ………………………033 (三)、按月統計:熱點輿情事件呈震盪上揚態勢 ……………………………035 (四)、與 2012 年比較情況………………………………………………………038 第三節 以主題分類的輿情事件統計分析………………………………………040 第四節 2013 年澳門輿情熱門詞彙盤點 ………………………………………043 (一)、財產公開 …………………………………………………………………043 (二)、迫爆關 ……………………………………………………………………043
  • (三)、第五屆立法會選舉 ……………………………………………………043 (四)、庸官落臺…………………………………………………………………045 (五)、賭收新高…………………………………………………………………046 (六)、長效機制…………………………………………………………………046 (七)、水浸煩擾…………………………………………………………………047 (八)、澳門夢……………………………………………………………………047 (九)、新巴士服務………………………………………………………………048 (十)、墓地門……………………………………………………………………049 第五節 2013 年澳門輿論焦點人物盤點 ………………………………………051 (一)、崔世安……………………………………………………………………051 (二)、賀一誠……………………………………………………………………052 (三)、陶永強……………………………………………………………………052 (四)、譚偉文……………………………………………………………………053 (五)、荷官群體…………………………………………………………………054 (六)、呂志和……………………………………………………………………055 (七)、民聯………………………………………………………………………056 第六節 2013 年輿情啟示 以利益表達制度化實現長治久安 ……………………………………057 (一)、利益表達制度化要注重平衡思想………………………………………059 (二)、利益表達制度化的渠道建設……………………………………………062 (三)、提升政府公信力是利益表達制度化的根本前提………………………064 第三部分 2013 年澳門新聞輿情月度報告 第一節 2013 年 1 月輿情事件……………………………………………………067 (一)、輿情指數…………………………………………………………………067 (二)、輿情事件解讀……………………………………………………………067 第二節 2013 年 2 月輿情事件……………………………………………………087
  • (一)、輿情指數…………………………………………………………………087 (二)、輿情事件解讀……………………………………………………………087 第三節 2013 年 3 月輿情事件……………………………………………………107 (一)、輿情指數…………………………………………………………………107 (二)、輿情事件解讀……………………………………………………………107 第四節 2013 年 4 月輿情事件 …………………………………………………136 (一)、輿情指數 ………………………………………………………………136 (二)、輿情事件解讀 …………………………………………………………136 第五節 2013 年 5 月輿情事件 …………………………………………………163 (一)、輿情指數 ………………………………………………………………163 (二)、輿情事件解讀 …………………………………………………………163 第六節 2013 年 6 月輿情事件 …………………………………………………188 (一)、輿情指數 ………………………………………………………………188 (二)、輿情事件解讀 …………………………………………………………188 第七節 2013 年 7 月輿情事件 …………………………………………………223 (一)、輿情指數 ………………………………………………………………223 (二)、輿情事件解讀 …………………………………………………………223 第八節 2013 年 8 月輿情事件 …………………………………………………239 (一)、輿情指數 ………………………………………………………………239 (二)、輿情事件解讀 …………………………………………………………239 第九節 2013 年 9 月輿情事件 …………………………………………………258 (一)、輿情指數 ………………………………………………………………258 (二)、輿情事件解讀 …………………………………………………………258 第十節 2013 年 10 月輿情事件 ………………………………………………278 (一)、輿情指數 ………………………………………………………………278 (二)、輿情事件解讀 …………………………………………………………278 第十一節 2013 年 11 月輿情事件 ……………………………………………299
  • (一)、輿情指數 ………………………………………………………………299 (二)、輿情事件解讀 …………………………………………………………299 第十二節 2013 年 12 月輿情事件 ……………………………………………318 (一)、輿情指數 ………………………………………………………………318 (二)、輿情事件解讀 …………………………………………………………318
  • 序 現代文明社會,機遇與挑戰並存。一方面,社會總是處於不斷地發展和變化中,新問題、新現象層出不窮,在轉型、重塑甚至衝突中,社會呈現出動態特質;另一方面,作為文明沉澱的社會心理或城市文化卻具有相對穩定性,在文化自信甚至是文化自覺中,堅守著本土的價值觀和判斷力。在這樣的背景下,傳統和現代,舊制度和新訴求,就構成一股巨大的社會張力,激發了各種社會矛盾,形成了諸多的社會問題。 冷靜地認識和判別這些問題,無疑考驗著文明的理性上限和集體智慧。因此,在錯綜複雜的社會發展中,保持認識和行動上的方位感就顯得尤為重要。而這種方位感的正確獲得和保持,離不開對社情民意的科學瞭解和把握。 研究社情民意,對於政府及社會各界準確及時地把握輿情動態,制定科學的決策,以及建立健全的社會預警機制有著重要的意義。我們可以看到,處於轉型期社會中,因為社會利益矛盾的關聯多極化、複雜化,可能會因為一點小事,或一個小的矛盾,就導致形成突發性的輿情危機事件,如無法得到及時的判斷和處理,更可能引發一系列嚴重的社會矛盾和衝突,造成不可估量的後果。因此,以科學、審視的態度,系統化、層次化、連貫化地研究社會輿情,在輿情事件擴大之前予以準確識別並妥善解決,真正起到預防的作用,做到防患於未然,將衝突事件可能導致的危害降到最低,甚至解決於萌發狀態,則是學界和業界的共同期待。更為特別的則是,利用定量技術手段和社會科學的新興研究範式進行全面、系統和連貫的輿情調查、整理、對比、分析和監測,不僅有較大的理論價值,對於把握社會運轉的基本狀況也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這就是澳門城市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聯合《澳門月刊》編制《澳門1
  • 新聞輿情年度報告》的目的所在,也是動力所在。 《澳門新聞輿情年度報告》自2012年開始編制,本著嚴謹的態度、科學的精神,研究團隊做出的成績有目共睹,其中,該報告建立起的科學完善、具備本土特徵的澳門社會輿情評價體系,已受到廣泛的關注和好評。 筆者從一個媒體學者的角度觀察,《澳門新聞輿情年度報告》系列對於本澳社會的積極意義體現如下: 一、當今世界已邁入大數據時代,“信息超載"、“數據爆炸"將人們變為機械的信息查詢者;由微信等即時通訊工具構建的全媒體,在豐富人們信息獲取途徑的同時,也給信息的真偽判別和價值衡量帶來巨大困難,“頭腦中塞滿東西"和“頭腦中空空如也",看似矛盾的現象竟然成為嚴峻的現實。 另一方面,新聞傳播的信息多是短時記憶,“是今天或近期剛剛發生的瞬間的孤立事件,經過媒體聚焦、放大、炒作",就有可能形成一輪輿情風波。但是,由於感性認知和價值觀的差異,有時這種輿情並不是關於一個人、一件事的完整畫面和全部事實,帶有很強的媒體主觀選擇性。社交工具同樣如此,片段化的、瞬間社交網絡新聞妨礙人們進入長期記憶的通道,“就像一臺只有內存、沒有硬盤的電腦,讓人無法全面地、歷史地、完整地、準確地把握一件事、一個人"。 這就需要輿情的系統化分析和挖掘,就是要求分析人員必須提高對信息的鑒別力、萃取力、掌控力,站在時間的節點上,鳥瞰式審視事件的關聯性,對數據進行生產、分析和解讀,通過科學的“加工"實現數據的“增值",探索一條為社會提供分眾化服務的信息增值之路。 眾所周知,澳門是一個微型經濟體,信息容量有限,本澳社會對輿情議題的看法、議論具有濃重的本土特色,因此最好的路徑就是通過輿情主2
  • 題相關性進行分類與篩選,著重把握行政當局關心的輿情主題和本澳民眾關注的輿情主題這兩者的交集,從而遴選出最能直接影響澳門社會輿情狀況的誘因和要素,以便從後續的技術操作上實現對海量輿情信息的篩選、主題特徵的挖掘和分類聚類,從而最終形成最有價值的輿情報告。 在現代輿情研究理論的基礎上,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的提出澳門輿情研究範式,《澳門新聞輿情年度報告》研究團隊做出了有益和有效的嘗試,並且初獲成功。 二、輿情是民意的反映,對同一個事物,不同的利益群體所體現的民意是不相同的。這就要求我們在分析某一特定輿情時,要注意層次性。比如,善豐事件中,對於小業主同責任方而言,其第一反應和關注的問題肯定是不同的;澳門民眾和政府部門,第一反應和關注的問題也是不同的。那麼,如果我們要反映輿情怎麼辦呢?最好的辦法是分層次反映,把不同的聲音都收集起來,形成各方意見、意願的集合。只有這樣,才能完整地反映出因善豐引發的民意取向。 輿情代表了民意,但民意不同於民粹。“民意所表達出來的意見,不是個別人的意見,也不是少部分人的意見,而是相當多的社會成員所表達出來的意見的集合",或許這種聲音未必是一致性的意見,但正是這種差異性,構成了多元訴求和利益博弈的張力所在。 從傳播學和社會學的角度看,輿論代表了不同利益群體的訴求,什麼樣的公眾群體就會有相應的利益訴求,從而表達出不同的輿情特徵,這樣的發現看似普通,但卻折射出很強的政治意涵——用必要的理性工具去衡量,就能將輿論的主體與其他利益群體區別開來,即輿論的主體,他們一定是與某一特定輿論問題有意見上的相關性,甚至構成因果關係或路徑影響,反襯出有著共同的目標和利益取向;同時,“具有社會成員的主體性,3
  • 不僅有自主意識,還有相應的意見表達的能力和條件"。 這種以輿論意見劃分不同的社會群體,顯然不同於職業、收入、族群、鄉土等傳統界定方法,但卻有著極強的現實意涵和學科特點,為今後研究澳門社會階層提供一個全新的視角。 《澳門月刊》作為本澳主流傳統媒體,“恪守一份中正耿直,堅守一份道德底線",成立 20 餘年來,始終堅守“嚴肅時政類期刊"的定位。澳門城市大學作為“澳門人的大學",長期以來,依託學科、專業優勢,注重澳門的區位特色,始終堅持以服務本澳社會為己任。《澳門月刊》聯手城大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編制《澳門新聞輿情年度報告》系列,表現出了雙方共同的強烈社會責任感,以及濃濃的人文情懷! 澳門新聞輿情的研究才剛起步,任重而道遠,吾儕衷心希望,今後可以聯合更多的各界有識之士,共同推進澳門輿情研究邁向一個更大、更廣的空間。 是為序! 澳門城市大學 教務長 兼人文社會科學學院院長 蔡念中 教授 2014 年 4 月 蔡念中教授,著名的媒體學者,現任澳門城市大學教務長兼人文社會4
  • 科學學院院長。蔡教授擁有美國佛羅里達州諾瓦大學傳播教育博士學位,歷任台灣藝術大學、輔仁大學、淡江大學教授、世新大學廣播電視電影學系系主任、教務長,亦為現任臺北市傳播發展協會理事長。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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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部分 綜述 第一節 形成中的媒體市民社會 ——底層聲音的力量 一、輝煌成就背後的平衡難題 對於澳門而言,2013年是充滿激情、錯綜複雜的一年。 2013 年,博彩經濟繼續展現神力。2013 年,澳門多個月份的博彩收入令人吃驚。3 月博彩毛收入 313 億元,創下單月賭收歷史新髙;半年之後,10 月博彩毛收入再下一城,達到驚人的 364.7 億新髙,按年飈升31.7%,遠超市場預期。據官方統計,2013 年全年博彩收入達到 3,607億水準,按年飈升 18.6%,把昔日的標杆城市拉斯維加斯遠遠地拋在了身後,再次賭冠全球,雄霸天下。2013 年澳門經濟的“輝煌戰績”發生在一個不是十分有利的大背景下。其一,現在仍處在後全球經濟危機時期,全球經濟的恢復仍充滿了諸多不確定因素;其二,中國內地經濟放緩,政治上打擊貪腐力度逐漸加大;其三,近期國家新的《旅遊法》實施,澳門的團客數量有所减少。然而,即使上述因素如何不給力,澳門就像一個經濟學上的特例或例外,一次次地讓觀察者跌破眼鏡,也越發使人感嘆博彩業的魅力造就了澳門不死鳥的世紀傳奇! 2013 年,民生得到全面改善。民生建設是政府施政的主軸綫,也是社會各界乃至所有居民密切關注的問題,中央政府關心澳門特區的民生福祉,體現出對民生問題的高度重視。特區第三届特府上任以來,施政之民生路綫日漸清晰。2013 年特府的施政表現,最大特色就是主打民生,强化以民爲本,積極回應了本澳社會和市民的民生訴求,並提出一系列具體7
  • 解决辦法和應對措施,切實做到施政爲民、紓困濟民的政策意圖,能够鮮明、有力、準確地回應當前澳門社會面對的主要問題和民意關注的焦點所在,這也折射出現届政府對施政理念的理解漸入佳境。在宏觀經濟數據向好的背景下,在 10 月底,本澳統計暨普查局最新就業調查結果顯示,第三季度澳門就業居民月工作收入中位數爲 15000 澳門元,比二季度增加1000 元,增幅爲 7%;失業率一直控制在 1.9%以下,基本實現全民就業。 在 2013 年,特區政府始終重視居民的福祉,爲此有序開展教育、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屋四大長效機制的構建,輔以短期扶助和惠民措施的有機結合,力求社會得以共建共享發展成果。在 2014 年度施政報告以及多次公開講話中,特首都有提及“民生建設的長效機制", 表明特府的民生政策開始進入制度性保障階段,表明政府施政方向和方法的雙重定位革新。我們認爲,長效機制如能建設成功,無疑將會是現届政府的最大政績,是感謝中央政府大力支持的行動落實,也足以向中央政府展示特府的施政能力,體現“澳人治澳"的全新魅力。 2013年,政府建設取得突破進展。2013年,在經過了兩年多的角力和博弈後,《財産及利益申報法律制度》法案終於正式生效。澳門終審法院10月19日在網站首次公佈行政長官、主要官員及立法會議員等400多名“官員”財產登記。終審法院網上公佈官員財產資料後,澳門社會反應強烈。“不少居民通過手機程式互轉財産截屏圖,誰是鋪王、樓王、公職王、社團王,大家講得興高采烈”。建設“陽光政府”,是現任特首在2010年3月16日第一份施政報告中做出的厚重承諾,其中,財産公開制度是“陽光政府”的核心之一。首次官員財產資訊公開發佈,說明本澳在“陽光政府”建設進程中的重要進步,這也是今届政府的政績亮點之一,體現了政府的責任和勇氣。陽光法案的順利實施,應該被視爲是以崔世安爲首的第三届特區政府一個8
  • 標志性的成果,是陽光政府建設的重大進展,必將對今後澳門的政治生態環境産生全面而深遠的影響。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如果把目光放得更長遠,就會發現,陽光法案的最大意義並不僅限於權力監督視野,因爲陽光法案作爲政府制度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在制度建設方面的示範作用,更加說明特府在推進制度建設方面,也已邁入系統化軌道,特府正以制度理性構建社會新秩序。 2013年,政治民主得到全面發展。年中,作爲2013年澳門政治生活頭等大事的第五届立法會選舉順利完成。作爲政制發展“2+2"後的首次選舉,今屆立會直選共20隊人馬參選,組別之多,打破歷屆紀錄。打破記錄的不單是參選組別,登記的選民人數也是創下了新高。為迎接今年第五屆立法會選舉,特區政府去年大力推廣選民登記,全年有26,909人登記成為選民,去掉因死亡、司法判決或精神錯亂等原因而被註銷選民登記的1,298人,即本届合資格投票的選民人數增至277,153人,與2011年的251,542人比較,增幅為10.18%。而上屆即2009年第四屆立法會選舉的選民人數248,000多人,本屆選民人數較上屆增加近3萬人,增幅為11.76%。 2013 年第五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標志著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邁進了一個新里程,因爲,政制發展的主要設想,也是第五届立會選舉需要得到驗證的理想結果,可以簡單地概括爲“在不改變現有政治生態前提下的增量改革",這場改革的特徵,第一是維持穩定,第二是尋求變化。其中“求變",就是希望逐步引進新生力量,確保機體的活力和發展,把更廣泛的民意納入到政治系統中來。澳門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地方,但淳樸的民風却使得大多數民衆甘做“沉默的螺旋",輕易不發表自己的政治見解,因此四年一度的立會選舉,作爲制度化的政治參與平臺,爲社會提供了反映民意的最好機會。在這場民意大考中,那些真正願意爲9
  • 民請願、爲民發聲的參選者是否能當選,從而爲本澳政治系統帶來廣泛的民生力量,提高立法機關的民衆認受性,並使本澳的民主建設進程有所裨益,决定了第五届立會選舉成爲一座分水嶺。 顯而易見,2013 年,可看作澳門光輝歲月的開啟之年,然而,也必須看到,發展並不是沒有代價。最顯而易見的則是,澳門人的生活空間被無限度地擠壓。2013 年,澳門的入境旅客人數達 2900 多萬人次,較 2012年同期上升 4%。大中華旅客超過 2600 多萬人次,增長 5%,留宿旅客及酒店住客均有增長,全年留宿旅客升 5%,前 11 個月的酒店住客人數更有雙位數增幅,爲 12%。以澳門之小,迎接 2900 萬遊客,承載力可想而知。事實上,每逢節假日,旅客紛至,小城就陷人流重灾區,入境人衆幾乎逼爆整個澳門。2013 年新春期間的迫爆關令人心有餘悸,當時有媒體形容,“新馬路、議事亭前地等旺區人逼人,十足沙甸魚罐頭,想轉身都難”。不單旅客難頂,居民也不好受,人滿爲患的街道,令居民不堪其擾,不少居民爲避旅客潮,儘量不到市中心或出街,無奈之下只好約人打麻將、打機、上網,或到一些較冷門的公園走走,節日氣氛大打折扣。 賭權開放後,澳門已經持續了十多年的經濟增長。過去的幾年間,澳門經濟發展迅速,却並不平衡。在快速的經濟發展中,社會的總財富在大量增加,廣大居民的生活水平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貧窮階層人數在减少,中間階層在逐步擴大,但大量財富向極少數上層最富裕群體集聚的態勢也比較明顯,不均衡的金字塔型社會結構狀况並未根本好轉,貧富差距呈繼續擴大之勢。以本澳的貧富差距看,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現象並沒有隨著城市的發展和經濟的繁榮而縮小,相反還在加大。“澳門 20%居民擁有社會近 70%財富,情况值得關注"。尤其過去數年貧富差距擴大的增速,等同於過去 10 至 20 年的速度。在居民收入平均數持續增長的背景下,10
  • 基層收入、財富增長能力依然偏低,而輸入性通脹引起的 CPI 指數節節高升,則令貧富懸殊的問題日益突出。 這顯然提醒政府要關注經濟神話背後的平衡問題。2013 年 10 月底,特首落區體察民意,“留意到義字五街很多商戶生意下跌三至六成",續有居民不滿舊區交通堵塞、水浸水患、泊位不足等“硬傷”,更多呼聲集中於活化舊區營商環境,期待政府出招增人流,盤活經濟。小小的澳門,近在咫尺的舊區,居然沒有在高速發展的經濟中“搵到食",不得不令人深思。 澳門是一個微型經濟體,基礎薄弱、抗風險能力弱,因此,從長遠來看,發展是解决所有問題的關鍵。但發展到目前階段,有必要,也必須審視發展的平衡問題,在社會轉型、經濟結構調整與保持合理增長速度之間,找到一個“黃金平衡點”,著力提質增效,促進澳門經濟可持續發展。 二、底層立場漸成意見領袖 我們認爲,長久以來,單邊的經濟發展已和多元的民生訴求構成了結構性矛盾。越來越多的民衆似乎發現,因發展而使自己剛剛嘗到的甜頭竟夾雜著些許苦澀,全民就業的背後是工作的低質化,收入水平追不上物業升值,甚至難敵通脹,樓價高企、通脹逼人、階層固化、貧富差距,諸多的社會失序使得更多的人被邊緣化,與此同時,底層立場更容易喚起更廣泛的迴應,能够作爲一種極具能量和號召力的社會動力逐漸浮現,並從始至終都表現出草根階層的韌性,成爲民間不滿政府封閉式的决策機制並希冀進行抗衡的另類手段。最顯而易見的則是,爆炸性的新聞輿情事件不斷出現,而且具備時間久、影響大的特點,2013年的迫爆關、西灣湖夜市、護山行動、墓地門、大水浸、公天事件、新巴士服務等輿情事件,都引起了本澳社會的廣泛關注。輿情事件具備雙面性,一方面,輿情事件的不斷11
  • 增多,尤其是負面輿情事件,說明社會不穩定因素的增加;另一方面,則也說明本澳社會的進步和民主建設的成果。因爲,社會輿情激增、民意表達空前繁盛,對行政權力、公共政策、立法與施政等産生著日益深刻的影響。新的社會背景下,如何構建制度化的民意表達渠道,進一步完善社會利益表達機制,傾聽民意、理解民意、尊重民意,和民意形成良性互動,成爲特區政府完善公共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能力的不二法門。 對於現階段的澳門社會發展——大至澳門的社會轉型和經濟發展,小到民衆的喜怒哀樂,也許沒有什麽比保持認識上和行動上的方位感更重要了,而這種方位感的正確獲得和保持,離不開對社情民意的科學瞭解和把握。民意是各種社會因素所處狀態的晴雨表,是衡量一切社會决策效果的試金石。 在 2013 年,隨著澳門市民社會的發展以及民意表達機制的開拓,我們越來越多地看到底層民意對於政府决策和政府行爲的影響。其中一個重要的現象是,一些由團體和城市民衆推動的民間議題,經過在媒體平臺上的發酵,逐漸被納入政府議程之中。 2013 年的西灣湖夜市計劃即爲一例。政府在 2011 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指出,建議以西灣湖廣場下層爲試點,發展兼具本澳特色飲食、手信及文創産品等夜市綜合旅遊項目。爲加深公衆瞭解,政府於 2011 年 11 月 21日就項目展開爲期一個月的公衆諮詢,並先後向各諮詢組織、團體和業界進行諮詢,聽取了社會大衆及團體代表意見與建議。截至 2012 年 1 月 31日爲止,共收集 63 份意見文件,歸納、整理爲 178 條意見或建議;市民最關注交通配套、功能分區及休閑設施、環境影響三大方面。在 178 條意見中,明確反對在西灣湖設立綜合旅遊項目的有 8 條,另有 4 條意見建議另覓地點。2012 年 10 月 26 日,當局公佈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微調12
  • 方案,引起社會反彈。其後,有關部門迫於輿論壓力,展開爲期三個月的第二輪公衆諮詢。 2013 年 9 月 19 日,政府公佈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第二輪公衆諮詢結果,報告顯示在公衆及社團說明會等途徑收集的意見中,不論是項目的定位、內容和選址,反對意見達六成多至九成九。基於此,當局宣布項目現階段未有充足條件繼續發展,計劃將停止,當局將就西灣湖的各項規劃續聽取民間的意見。 西灣湖夜市計劃一波三折,影射出諸多的社會百態。應當承認,西灣湖夜市計劃有其合理性,因爲放眼很多地區,夜市都是旅遊休閑城市必需的配套設施,被人津津樂道的地方美食也往往出自有特色的夜市。問題在於,澳門市民反對的不是夜市,而是爲什在西灣湖發展夜市?正如有市民傾訴的那樣,“西灣湖一帶可說是澳門半島唯一淨土,不希望西灣湖一帶步新口岸區後塵,令居民不想再到該處。”因此,我們認爲,有關西灣湖夜市項目的爭議,已發展成爲繼藍屋仔、松山燈塔、鷺鳥林之後的又一次保育運動,也將成爲考驗政府公共政策智慧的試金石。 賭業開放後,小城發展迅速,但也滋生了諸多負面矛盾。大型娛樂場所進入造成的居民生活空間擁擠,數十倍於本地居民的遊客數量令本澳的接待能力接近臨界值,凡此種種,彙成了形形色色的在隱患和社會不滿,賭業的飛速發展,從最初的單純收益,到現在的雙刃挑戰,已成爲澳門民不得不經受的陣痛。我們認爲,本澳民眾在西灣湖夜市上的反對立場,正是民對政府經濟發展單邊主義的質疑。有學者就指出,本澳政府目前面臨的最大尷尬,就是靚麗經濟成績的背後,越加複雜的社會矛盾,“以審視的眼光看,政府的發展策略以經濟爲主導却欠缺人文關懷、注重全局需要却忽略個體訴求、著眼現在却忽視過去和未來,這種跛足前行的13
  • 尷尬,隨著時間和征程的延續愈發顯現,引起的論爭和衝突也逐漸成爲社會焦點”。 在無力和無奈中,總有民會發出疑問,經濟發展,是澳門唯一的道理嗎?在遊客的人頭攢動中,本澳居民却越來越發現難有自己的栖身之所。那,澳門,究竟是誰的澳門?在這種略帶悲色彩的疑問中,當政府再次把手伸向“半島唯一的淨土”時,遇到阻力和反對也就在所難免,因此,從本質上看,西灣湖夜市風波是民間與政府就環境保護與發展決策展開的一輪艱難博弈。 龍應台說過,“公民對一個社會的認同與愛,需要建基在歷史的認知之上,不尊重歷史的地方,難以長出根與認同。"西灣湖作爲半島唯一的淨土,從文化的層面看,深深地折射了澳門人的“家園意識",蘊含著濃重的底層立場。 因此,西灣湖夜市風波,對澳門社會的意義要深遠得多,釋放出的信息也厚重得多,透過類似的行動,比如 2013 年的護山行動、水浸問題等,澳門人真正想表達的深層次的語境,是澳門人身份主體性構建的努力,是心底深處“家園意識"的强烈外溢,是一種底層立場昇華主流意識的努力。 澳門回歸後,澳門人的“中國人"身份認同已不存在任何疑問,反倒因爲激烈的社會轉型、傳統價值觀的顛覆、巨大的外來生活方式的衝擊,以及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一體化,甚至是珠澳同城的構想,令澳門人面對自己的“澳門人"身份時,陡生了些許迷茫和模糊,而保育運動則借力“集體記憶"去喚醒澳門人的“家園意識",明確澳門人的身份架構。在這點上,澳門和香港的情況既有相同,也有差異,最大的差異則是,至少現階段看來,澳門保育運動的草根性,使其遠離政治訴求的漩渦。 14
  • 我們看到,包括本次的西灣湖夜市風波在內的歷次的保育運動都帶有强烈的草根色彩,强調參加者的自發性,以鬆散式的臨時聯盟爲基礎,即使有社團參與也均爲小型社團,這與以往澳門的傳統社團占據社會主流發言權有本質上的區別,這種自下而上的保育運動,沒有清晰的框架、策略和行動者,唯一的核心就是依托“家園意識"去凝聚全社會的合力,容納更多的社會參與者,産生爆炸性的異議聲音,以表達民衆對政府祇顧經濟發展、罔顧民生訴求的不滿。 正是基於這樣的觀察,我們對民衆的表達機制的運作方式進行分析,發現民間聲音正逐漸發展成爲政策議題的過程,並可以看出,雖然一個成熟的市民社會尚未在本澳形成,但是社會組織和社會民衆已經通過某些媒體議題形成公共表達,並與政府發生互動。這是一個底層意見逐漸成長爲意見領袖的過程,屬於傳播學與社會學中所謂的“媒體市民社會",它所强調的是一種基於媒體平臺的社會與政府互動的方式,這也是一種與西方社會不同的、帶有本土特色的市民社會實踐狀態。 第二節 當前澳門新聞輿情的總體特點 2013 年,大數據以奪目之勢洶湧而來。隨著互聯網技術的迅速發展,手機、微信、MSN 等終端技術的全面推廣和應用,信息量大、類型繁多、價值密度低、速度快、時效高的大數據吸引了越來越多的關注目光,大數據帶來的信息風暴正在改變每個人的生活、工作和思維。 “大數據時代的社會化媒體能够成爲輿情和民意的載體,是因爲其信息傳播的低門檻、低成本。普通民衆利用社會化媒體記錄他們的見聞、思想、行爲乃至感情,海量數據也因此産生。社會化媒體作爲信息平臺的廣泛參與性和話題的多樣性,令用戶之間的身份差異被消除,普通民衆獲得15
  • 了信息傳播的權利,信息的傳播行爲得以從被動的接受信息向主動發布信息、設置議題轉變"。可見,社會化媒體作爲大數據時代突發事件的主要信息生産“基地",它是現實社會與網絡空間深度融合的産物,通過相關的數據分析可以瞭解普通民衆的訴求和意見,並且探尋突發事件中民間輿論崛起的實現軌迹。 大數據時代高度集中的傳播權力被社會化媒體分解,政權、資本、科技對傳播權力的壟斷被解構,傳統媒體構築的信息中樞被瓦解,社會化媒體體現出前所未有的平民化特徵。 下面我們將對當前澳門社會輿情的特點進行具體分析。 (一)輿情空前繁榮,利益訴求多元化 社會多元論者認爲,社會由不同的利益集團組成,這些不同的利益集團不斷向政府及官員提出要求並力圖對他們施加影響,以謀求各自集團的利益。有學者提出,國家的作用是在各利益集團之間進行調解,以求得公共妥協,通過或批准反映妥協的法律和政策,從而維護社會秩序。 在大數據時代,隨著媒體市民社會的逐步形成,輿論監督作為權力制衡的又一極開始發揮更多的作用。縱觀 2013 年的輿情事件中,我們發現,經濟社會的發展促使澳門公衆政治參與的自覺性、自主性與積極性顯著提高,政治參與意識逐漸增强,對於社會發展進程中的各種問題更加關注,對於社會公平與正義的追求與探究日益迫切。政府民主建設的推進,爲公民政治參與提供了更爲便捷、廣泛的渠道,更加促進了本澳居民政治參與度的提高。公衆參與社會公共領域的廣度逐漸增加,程度日益深化。 從社會發展的角度看,本澳經濟社會發展正處於關鍵階段,這個階段既是“黃金發展期”,又是“矛盾凸顯期”,整個社會呈現出利益主體多元化、利益取向多極化、利益差別顯性化、利益矛盾尖銳化等諸多特徵。在16
  • 利益分化條件下出現的多種利益主體,各自有著明顯的利益要求。在這種情况下,如果各利益主體的利益不能很好地表述,不能進行必要的溝通,對於那些自發的、零散的、輕微的利益矛盾不能得到解决時,就有可能轉化爲嚴重的群體性對抗,會使矛盾摩擦上升爲矛盾衝突,造成社會的不穩定。從這個角度看來,整合利益關係的落脚點,就在於化解各種利益矛盾和衝突。 2013 年中,西灣湖夜市、護山行動、紗紙契、中介罷工、莊荷遊行等,無一不是利益博弈的產物,並且凸顯出歷史性、積累性、爆發性、隱患性等諸多棘手特點。 以紗紙契為例。近年來,紗紙契引起的土地糾紛時有發生,逐漸成爲本澳所有土地矛盾中的首要難題。澳門的紗紙契是源於中國古時出現的一種土地契約,大約在清朝時這種立契方式從內地傳到澳門。澳門在被葡萄牙佔領前,尤其是氹仔和路環,已有不少土地是以紗紙契作爲主要的土地業權憑據。但是,由於紗紙契並不被澳葡政府承認,澳葡政府認爲那些沒有登記於政府土地册的土地房屋爲“無主土地”,屬於政府的財産,但因爲澳葡政府的合法性地位等因素,絕對地拒絕“紗紙契”持有人的權利,會給管治的穩定性帶來衝擊,因此,在葡治期間,澳葡政府對於“紗紙契”的態度是:不承認,僅會以個案的形式來酌情處理。所以,在澳葡管治澳門期間就無法形成一套系統、完備的解决“紗紙契”問題的方案。並且,這個棘手問題一直拖到 1999 年澳門回歸,“紗紙契”的問題也未得到最終解决。 紗紙契問題因爲特殊的歷史背景,一直是妨礙本澳土地使用和開發的一個懸而未决問題,長久以來對澳門,尤其是對氹仔和路環的發展有著負面影響。“由 1968 年路氹連貫公路落成至 1990 年代初,縱使澳葡當局在期間推出連串的海島建設計劃,但路氹的發展速度仍是非常緩慢,一部分17
  • 都歸咎於紗紙契的合法性問題未解决。而且,更影響到一些旅遊景點發展周邊配套”。因爲紗紙契問題的合法性問題,現有物業的使用者“居不安心”,對於部分幾近危樓的建築亦不修葺和維護,令環境受損;另一方面,儘管政府作爲法律上的所有者,但因爲原居民的利益主張,政府亦不能對該幅土地硬性拆遷。長此下去,就造成了土地得不到活化、白白閑置的局面。 隨著本澳土地價格日益飈升,紗紙契背後的利益之爭必將愈演愈烈。眼下特區政府解决“紗紙契”問題時,常祭起《基本法》第七條這把“尚方寶劍”。今年是《澳門基本法》頒佈實施 20 周年,日前,吳邦國委員長也親臨本澳出席相關紀念活動,《基本法》對澳門的穩定性和權威性,已在本澳社會中形成廣泛共識,這一點毋庸置疑。然而,必須要指出的是,儘管有《基本法》的法條規定,但是一刀切式的處理思維,難免有置市民應有之權利於不顧的嫌疑,畢竟有相當一部分的紗紙契屬於歷史遺留問題,此土此屋乃祖宗家傳,除了安身立命的現實作用,亦承載了家族的精神寄托,一紙法律文書斷難服衆。因此,從這個意義上看,政府的破題思維除了要“合法”,也要“合情”。 在這樣複雜的情况下,就要求行政當局必須有效整合社會各成員、各階層、各利益群體、各地區之間的利益關係,逐步建立適應澳門社會轉型要求的利益整合機制,對於提高特區政府的執政能力,實現澳門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具有重大意義。 (二)深層次矛盾凸顯,制度化建設成爲最强音 2014 年,澳門回歸已經十四年。回歸以後,澳門經濟增長連續多年以雙位數字飛速發展,以 2012 年爲例,GDP 總值爲 3482 億澳門元,人均 GDP 爲 61 萬澳門元(折合美元 7.6 萬),差不多是世紀初的 6 倍,超18
  • 過毗鄰的香港、台灣,在亞洲名列前茅。2013 年,多個月份的賭收屢破歷史記錄,相信全年數據亦是令人羨。實際上,澳門在過去的差不多十年的時間里,一直是雙位數的增長率;巨額的國際資本、汹涌的遊客隊伍,推動著澳門在五光十色的光環中飛速發展。 然而,以審視的眼光看,澳門發展迅速,但並不均衡。以本澳的貧富差距看,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現象並沒有隨著城市的發展和經濟的繁榮而縮小,相反還在加大,社會轉型拐入了矛盾多發的深水區,這正成爲當前及未來亟待關注的重大課題。2013 年最新的統計資料顯示,2012 年以當年價格計算的本地居民總收入為 3,017.2 億元,而人均本地居民總收入約為53 萬元,亦即月平均收入逾 4.4 萬元,但若僅以就業人口月收入中位數1.5 萬元對比,居民均攤的賬面收入與實際收入的落差無疑是十分驚人的。 這個巨大的數字缺口,顯然是貧富懸殊的過度擴大,折射社會蛋糕做大了,分配體制存在極其不合理,導致一次分配嚴重缺失公平和效率。這種非理性的繁榮,極大地妨礙居民相對平等分享經濟發展成果,並不符合經濟發展的價值目標,2013 年,困擾澳門居民的入托難、看病難、出行難都使得輿情沸騰。倘若政府對此視而不見,勢必造成利益階層不斷割裂,社會矛盾增多且加深,對澳門的穩定和諧及可持續發展是重大隱患。蛋糕做大了,如何分蛋糕,成爲考驗特區政府施政智慧的難題之一。 2013 年,特首多次重申特區政府將務實地深化建設四大民生長效機制,大力支持居民提升自身競爭力,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素質。我們認爲,長效機制建設作爲施政重點之一,是特區政府審時度勢、與時俱進的結果,也體現出現屆政府的基本施政思路,向外界釋放一個清晰的信號,即在本澳經濟形勢總體趨好的階段,政府積極回應社會訴求,主動拿出更大的力量解民最關心的問題,制度化地解社會問題,並上升到19
  • 社會建設的層面。 事實上,公共政策的長期性和連續性也是任何一個政府走向成熟的標志之一。長期以來,本澳由於社會問題的多變和複雜,並且迫於經濟發展的壓力,相應的社會政策缺乏長效的運行機制,往往表現出易變、短視和運行不暢、有效性衝突的特點,造成了資源的大量浪費,政策目標也大打折扣。在成熟的社會,科學長效的運行機制可以有效地避免社會政策的短期性、間斷性、反復性、不協調性等負面效應,實現社會政策運行的高效性和可持續性,節約大量的行政資源的同時,也可以提升民對政府的信心和認同。 2013 年 4 月 22 日,在行政長官 1 月 21 日簽署公佈的 90 天後,有“陽光法案"之稱的《財産及利益申報法律制度》法案終於正式生效。根據該法案的規定,行政長官、主要官員、局長、副局長、辦公室主任,自治部門、自治基金及等同於局長或副局長職位等的據位人外,行政會委員、立法會議員及司法官都要公開部分財産,公衆可於今年 10 月 19 日始在特區法院官網查閱。 陽光法案的實施,應該被視爲是以崔世安爲首的第三届特區政府一個標志性的成果,是陽光政府建設的重大進展,必將對今後澳門的政治生態環境産生全面而深遠的影響。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如果把目光放得更長遠,就會發現,陽光法案的最大意義還不僅限於此,因爲陽光法案作爲政府制度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在制度建設方面的示範作用,更加說明特府在推進制度建設方面,也已邁入系統化軌道,特府正以制度理性構建社會新秩序。 (三)輿論監督展現魅力,民主建設進入新階段 澳門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地方,但淳樸的民風卻使得大多數民甘做20
  • “沉默的螺旋”,過去輕易不發表自己的政治見解,但隨著年輕一代對民主、言論的認識,更兼之大數據時代終端設備的普及化應用,越來越多的澳門人開始以各種方式發聲和參與。2013 年有網友在社交網站要求某司長下臺,竟得到五千多個“贊",實為澳門罕見;要求庸官落臺顯然成為2013 年澳門熱門詞彙,並且在公共工程嚴重超支、“墓地門”官司和防範性停職事件、新巴士服務及公天危機等,澳門人越來越展現出積極的參與性,以輿論監督政府開始展現魅力。 言論自由是民主的基石之一,也是所有民主社會的主要外在特徵之一。更深層次地講,言論自由的理論基礎是“言論市場”,因爲只有當公民充分接受各種言論後,經過對比,才能作出正確的選擇或决定。從這點看,言論自由和民主的關係很密切,因為民主的理論其實也是選擇權。“如果沒有言論自由,在一種言論的洗腦之下,公民斷然無法作出正確的選擇,只會被該種言論誤導,在偏見與愚昧中永遠走在錯誤的道路上而不自知。” 回歸以前,本澳“有自由,無民主”似乎是一個隱晦的事實。現在澳門社會面臨全面轉型的歷史機遇,其中民主建設至關重要,而民主制度和它在法律上保障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是大衆傳播事業發展的精神搖籃。我們認爲,只有鼓勵大家自由踴躍地發言,積極鼓勵傳媒擔當民衆喉舌的作用,才能促進社會民主的發展。自由的大眾傳播媒介承擔著至關重要的民主功能,是聯繫公眾和政府的重要紐帶。只有良好的新聞自由,才能給予大衆良好的知情管道和知情權,而只有獲得充分的知情權,民衆才可談得上有監督權。 有美國媒體人講“報紙的職責是向社區做出解釋,而不是召集社區開會;新聞記者的職責是調查問題,而不是解決問題;報紙的職責是揭露壞事,但不是發動批判運動;記者和編輯的職責不是起草法規或領導一場運21
  • 動或展開一場道德審判。”另一方面講,“新聞是公共服務,新聞媒體歸屬於公眾”,新聞的職責是“促進民主建設、滋補公共生活、為公共問題尋找答案”。 但是,也須看到,在 2013 年中,在大數據和民智既啟的背景下,本澳媒體建設的任務依然十分繁重,從當局修改出版法,到有媒體刊登整版“高價收鈔"廣告,都說明媒體遭遇的挑戰。這種挑戰,一方面來自於媒體本身,另一方面,則是全局性的宏觀環境建設。 2013 年,醞釀多時的出版法修訂開啟,儘管當局一再聲稱“只删不增”,“繼續體現原有法律賦予的各項保障,遵照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尊重澳門居民享有的言論、新聞和出版自由的原則和精神”,然而,縱觀整份建議草案,還是給業界留下太多質疑。諮詢過程中,就有媒體團體多次向新聞局質疑,諮詢文本“威嚇有餘、保障不足”未能完全體現修法初衷,給予新聞和言論自由更大保障,反而把原來一些保障性條款删除,“額外加監 1/3”這把利刃依然懸在新聞工作者頭上。該團體對新聞局一再片面解讀法律,藏頭露尾,偷換概念,意圖淡化嚴刑惡法之下新聞工作者所承擔的法律風險表示遺憾。 在本澳社會民主全面進入新時期之際,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媒體責任將成為今後社會的晴雨表,也決定著本澳民主建設提升的空間。 22
  • 第二部分 2013 年澳門新聞輿情年度報告 第一節 澳門新聞輿情評價指標體系的建構1 從系統論的觀點看,社會輿情評價體系是一個開放複雜的巨系統,系統的問題必須得到系統的研究和解决,因此,本研究采用系統工程的研究方式進行深入分析。本研究報告本著嚴謹的態度、科學的精神進行編制,爲使報告的結論具備認受性和說服力,本報告建立起了一套科學完善、具備本土特徵的澳門社會輿情評價體系,這也是本報告的核心技術。 本研究利用《澳門月刊》社會民意調查研究中心每月入戶民調的機會,收集民衆對近期發生的輿情事件的看法和取態,以彌補本地網絡輿情收集困難的不足之處。 (一)建立基於澳門特色的輿情評價體系的思路 澳門的新聞輿情評價體系的研究是一個定性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問題,具體的研究思路如下:第一步,“輿情"即社情民意,屬於社會層面的研究範疇,是需要定性描述的主觀概念,也就是要在全年的所有涉澳問題的信息中,篩選捕捉到最有價值的輿情議題。這一步是一個艱難的過程,因爲反映民衆意願的信息是海量、零散、分散的,衆所周知,澳門是一個微型經濟體,信息容量有限,本澳社會對輿情議題的看法、議論具有濃重的本土特色,因此最好的路徑就是通過輿情主題相關性進行分類與篩選,著重把握行政當局關心的輿情主題和本澳民衆關注的輿情主題這兩者 1 本節內容主要介紹輿情指數的制定過程,因為和 2012 年報告中所用方法一致,因此,對有關文獻介紹不再重複,只對核心技術過程進行介紹。 23
  • 的交集,從而遴選出最能直接影響澳門社會輿情狀况的誘因和要素,以便從後續的技術操作上實現對海量輿情信息的篩選、主題特徵的挖掘和分類聚類,從而最終形成最有價值的輿情報告。 第二步,“輿情體系評價"屬於技術層面的研究範疇,是需要定量表徵的客觀概念,也就是說針對第一步確定的輿情事件或者輿情主體,建立起一個量化的評價體系,以相對客觀的方法對全年的輿情狀况進行量化分析和研究。這一步核心的難題在於,輿情傳播途徑呈現出越來越明顯的多元化特徵,傳統媒體以及網絡媒體的交織使用,不同的數據源在輿情影響路徑上表現出的形式與具體參數也不盡相同,需要分別挖掘出在不同的輿情信息傳播擴散的途徑下的不同要素指標集和相應的子集。 最後,在上述研究基礎上,需要將“輿情"這一定性描述的主觀概念“映射"到“評價體系"這一定量表徵的客觀概念中去,以客觀的量化數據來體現輿情演變規律,利用AHP層次分析法確定各層次權重係數,從而構建起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並利用具有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模型來對該指標體系進行演算,然後對具體的輿情事件進行評價研究。 研究流程如下圖2.2.1: 24
  • 權重確定 專家評分 數據整理 輿情指數 指標遴選 圖2.1.1 (二)指標遴選 本研究在結合澳門整體輿情環境的基礎上,構建澳門新聞輿情指數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參考了現有指標體系中應用較多、易於實現且具有代表性的指標,如輿情關注度、輿情頻度等等,並對其進行歸納整理;也包含了難以評估的指標體如輿情受衆的心理狀况指標(受衆心理狀態和態度去向)等,保證了指標體系的可靠性與可操作性。 指標一:輿情熱度 輿情熱度是衡量輿情傳播範圍,是輿情監測分析的主要指標,也是最常用的指標。對於該指標的衡量采用本澳各傳媒的報道情况,以及本地論壇上的發帖和回帖,並且結合每月民調中,受訪者對25
  • 該議題的瞭解程度。爲使指標能够量化,在後期整理中,本研究編委會成員在上述基礎上,進行加權評分(0-100分,分值取小數後一位)。 指標二:輿情强度 輿情强度是衡量輿情信息本身質量的一個指標。輿情强度包括主題擴散度、主題敏感度、主題重要度等方面。輿情强度的判斷,主要觀察該議題對澳門社會産生的影響,根據政府、社會、公衆人物的反應,比如社團的關注、議員的質詢以及官員的回應等。爲使指標能够量化,在後期整理中,本研究編委會成員在上述基礎上,進行加權評分(0-100分,分值取小數後一位)。 指標三:輿情參與度 輿情參與度是指輿情受衆的態度傾向。受衆傾向分析是輿情分析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傾向分析也從另一個角度反映出受衆的規模、結構及心理狀况,是輿情預警及處理的决定因素之一。輿情參與度主要根據新聞報道中民衆對該議題的回應,以及樣本媒體中的有關時事評論和本地論壇的帖子數目。爲使指標能够量化,在後期整理中,本研究編委會成員在上述基礎上,進行加權評分(0-100分,分值取小數後一位)。 指標四:輿情向度 輿情向度是指輿情發生後,在傳播過程中體現出來的某些規律性指標,主要是隨著時間上的推移,可能發生的影響程度。有研究指出,輿情的時效度是“預測輿情生命力的綜合指標,是最主要的預警信號,根據輿情所處的孕育潜伏期、顯現爆發期、持續演進期、緩解衰退期、解除消失期的具體階段,從而可以采取相應的决策",在本研究中,將該指標定義爲輿情向度。輿情向度主要觀察整個輿情事件的進展情况,以及與其他時間的關聯程度。爲使指標能够量化,在後期整理中,本研究編委會成員在上述基礎上,進行加權評分(0-100分,分值取小數後一位)。 26
  • (三)指標權重確定 在統計理論和實踐中,權重是表明各個評價指標(或者評價項目)重要性的權數,表示各個評價指標在總體中所起的不同作用。確定權重的方法有很多種,其中 AHP 方法是應用最廣,也是被廣泛接受的一種方法。 層次分析法又稱 AHP 構權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簡寫爲AHP),是將複雜的評價對象排列爲一個有序的遞階層次結構的整體,然後在各個評價項目之間進行兩兩的比較、判斷,計算各個評價項目的相對重要性係數,即權重。 一般而言,利用AHP方法確定指標權重的步驟如下1: 1、確定指標的量化標準 層次分析法的核心問題是建立一個構造合理且一致的判斷矩陣,判斷矩陣的合理性受到標度的合理性的影響。所謂標度是指評價者對各個評價指標(或者項目)重要性等級差異的量化概念。確定指標重要性的量化標準常用的方法有:比例標度法和指數標度法。比例標度法是以對事物質的差別的評判標準爲基礎,一般以 5 種判別等級表示事物質的差別。 2、確定初始權數 初始權數的確定常常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一般是先組織專家,請各位專家給出自己的判斷數據,再綜合專家的意見,最終形成初始值。 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第一步,將分析研究的目的、已經建立的評價指標體系和初步確定的指標重要性的量化標準發給各位專家,請專家們根據上述的比例標度值表所提供的等級重要性係數,獨立地對各個評價指標給出相應的權重。 1 程理民、吳江等.(2000),運籌學模型與方法教程,清華大學出版社. 27
  • 第二步,根據專家給出的各個指標的權重,分別計算各個指標權重的平均數和標準差。 第三步,將所得出的平均數和標準差的資料反饋給各位專家,並請各位專家再次提出修改意見或更改指標權重數的建議,並在此基礎上重新確定權重係數。 第四步,重複以上操作步驟,直到各個專家對各個評價項目所確定的權數趨於一致、或者專家們對自己的意見不再有修改爲止,把這個最後的結果就作爲初始的權數。 3、對初始權數進行處理 第一步,建立判斷矩陣 A。通過專家對評價指標的評價,進行兩兩比較,其初始權數形成判斷矩陣 A,判斷矩陣 A中第 i行和第 j 列的元素表示指標 與 比較後所得的標度係數。 ijxix jx第二步,計算判斷矩陣 A中的每一行各標度數據的幾何平均數,記作。 iw第三步,進行歸一化處理。歸一化處理是利用公式 iii WWW計算,依據計算結果確定各個指標的權重係數。 4、檢驗判斷矩陣的一致性 檢驗判斷矩陣的一致性是指需要確定權重的指標較多時,矩陣內的初始權數可能出現相互矛盾的情况,對於階數較高的判斷矩陣,難以直接判斷其一致性,這時就需要進行一致性檢驗。 上述步驟的完成,現在可以借助多款軟件,如 Yaahp、Hiahp、Matlab28
  • 等軟件來完成其中的矩陣構建和計算,以及一致性檢驗,限於篇幅,在此不再贅述。 經過上述步驟後,並且經合理的取近似整數值,本報告最終形成了各指標的權重係數(即指標賦值)如下表: 表 2.1.1 輿情指數及指標賦值 指標名稱 指標賦值 輿情熱度 P1 30% 輿情强度 P2 30% 輿情參與度 P3 20% 輿情指數 (POI) 輿情向度 P4 20% (四)指標評分 將以上 4 個指標分別計算出結果後,乘以指標賦值後轉換爲標準分,進而將 4 個指標的數值相加,形成該輿情事件的輿情指數。爲最大程度消除單一評價主體的偏頗,本研究請多位專家分別進行評分,最後取平均值作爲最終的輿情指數值(爲方便計算,指數值取小數點後一位)。 經過上述計算步驟得出的輿情指數,可以和其他輿情事件之間進行比較和排序等。結合文獻以及澳門本土實際,我們一般將分值在 60 分以上的輿情議題視爲輿情熱點事件,並作爲進一步的研究對象,因此,在後文中,我們也祗列出了 60 分以上的輿情議題。並且,爲了進一步歸類,以便於評價輿情事件的等級,我們把 90 分以上的輿情事件視爲紅色熱點,分值在 80-89.9 之間的輿情事件視爲橙色熱點,分值在 70-79.9 之間的輿情事件視爲黃色熱點,在 60-69.9 之間的輿情事件視爲藍色熱點。 29
  • 第二節 2013 年年度輿情熱點事件數量統計特徵 2013 年,本澳全年共發生 60 分以上輿情熱點事件 101 起,較 2012年的 90 起,增幅 12%,具體情況見下表: 表 2.2.1 2013 年輿情事件指數排行 序號 輿情事件 輿情指數1 逼爆關 2 98.32 陽光法通過 1 97.93 “墓地門"官震 6 97.54 網路可查官員財産 10 97.35 綠巴申請破産 10 976 民聯取得三席 9 96.97 一個月內三次大水浸 5 96.28 廉署指證交局五宗罪 11 95.99 公天風波 6 95.810 第五屆立法會選舉 9 95.711 政府收回機場十三幅批地 4 95.412 西灣湖廣場夜市計劃遭反對 1 95.213 西灣湖夜市計劃擱置 9 95.114 兩巴加費解凍 2 94.215 當局解畫《澳門論壇》停播事件 1 93.716 巴士服務費追溯期由冇變有 2 93.717 民署前高官受審 12 93.518 莊荷兩次遊行 10 93.419 施政報告發佈 11 93.320 廢票風波 9 93.221 政府批准兩家巴士公司調升巴士服務費 4 92.922 消防局內訌 12 92.723 全澳積極賑災雅安 4 92.524 莊荷危機 9 92.325 立法會選舉前戲開鑼 3 92.326 高官家寬頻費用公帑支付 4 92.327 格蘭披治钻喜大赛 11 92.228 陶永強調職 10 92.129 流感來襲 4 91.630 城規土地兩法神速通過 8 91.231 委員長訪問澳門 2 91.132 審計署發佈澳大新校區專項審計報告 1 91.133 善豐糾紛 4 91.134 第五屆立法會開啟運作 10 91.135 文遺法獲通過 8 90.836 假鈔惶恐 12 90.4 30
  • 2.2.1(續)2013 年輿情事件指數排行 37 鬼巴湊數 5 90.438 五一遊行 5 90.339 3月賭收創歷史新高 4 90.340 “尤特"掠澳八號波懸近半天 8 90.341 市民護山行動 3 90.242 綠巴正式破產 12 90.243 特首立會施政互動 4 90.144 “樓花法"獲通過 5 90.145 汪洋来澳參加葡语论坛 11 89.746 紗紙契糾紛 2 89.747 入托難 5 89.748 大三巴哪吒廟雜物房失火 3 89.649 澳方接管澳大橫琴校區 7 89.650 廉署 “友好手冊"內容 1 89.351 局長濫權 7 88.952 澳人澳地 12 88.853 少年斬傷嗜賭母 11 88.354 劉鑾雄等八人涉嫌行賄歐文龍案開審 6 88.355 審計署公佈《氹仔北安碼頭擴建規劃設計及財務安排》 7 88.156 兩法在爭議聲中獲一般性通過 2 88.157 黃的獲續約一年 4 87.858 文遺法細則討論即碰壁 2 87.659 醉漢殺人 12 87.160 又見奶粉荒 1 86.461 驾照互认 11 86.262 外界質疑澳門博彩發展模式 1 85.763 全城歡慶回歸 12 85.764 角子機撤离社区 11 85.765 修改《聘用外雇法》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 3 85.566 特首進京述職 12 85.567 天量赌收 11 85.468 青洲坊大廈開售 7 85.369 團體抗議張國華"走江湖"言論 3 85.170 古廟走火 4 85.171 “高價收購生肖鈔"廣告 3 85.172 虐嬰駭人聽聞 2 83.473 土地法被批留尾巴 1 83.174 電信網絡壟斷放開 6 82.375 澳大首爆圖爬墻偷渡 8 82.3 31
  • 2.2.1(續)2013 年輿情事件指數排行 76 擬設最低工資 9 81.977 按新經屋法開隊的首批經屋將接受申請 3 80.478 澳府代表團赴瑞參與聯合國人權委會議 3 79.879 出版法修改 10 79.580 廉署偵破涉嫌偽造文件騙取政府資助案 8 79.481 全城搶金潮 4 78.982 藥山靈位風波 10 78.783 醫改法案《醫務委員會》獲行政會通過 6 78.584 澳博路氹項目土地獲批 5 78.385 地產中介“罷市" 7 78.186 維生指數上調 12 75.987 十六所娛樂場控煙不及格 11 75.488 行政會公佈公務員五月起加薪6.06% 3 73.789 新土地溢價金標準實施 12 72.390 工會理事長涉偽造文件騙資助 3 71.191 “食品安全法"細則性通過 3 70.492 福寧大廈重建工程正式動土 7 69.793 論區行賞 9 69.594 司警破歷來最大宗貴利集團 6 69.395 粵澳深化合作 6 69.196 澳門養老金及殘疾金上調50%至每月3000元澳門幣 3 69.197 MIF開幕 10 68.698 上半年醉駕增五成 8 67.999 葡京氣體爆炸6傷 8 65.3100 世界旅遊組織公布訪澳旅客人均消費全球第一 8 63.1101 南光十億鋪天然氣管網 6 62.6 注:輿情事件後的數字爲事件發生的月份 (一)、全年輿情數量的描述性統計:每 3.6 天發生一起輿情熱點事件 從統計數據看,全年共發生 101 起 60 分以上輿情事件, 2013 是平年,按照全年 365 天計,平均 3.6 天發生一起熱點事件,頻率中等。 101 起熱點事件中,分值最大值 98.3,最小值 62.6,平均分 86.1,中位數 88.1,衆數 91.1(具體見下表 2.2.2)。從數值分析的角度看,2013 年輿情熱點事件分值偏高。 32
  • 樣本數 101最大值 98.3最小值 62.6平均值 86.1中位數 88.1眾數 91.1描述性统计表2.2.2描述性 在本組數據中,平均值和中位數分別爲 86.1、88.1,都屬於較高分值,說明 2013 年輿情事件中,整體數據偏高,提醒研究者,須對整體輿情作進一步的具體分析,並對危機輿情作出相應的措施。 (二)、以分值區間的統計:紅色輿情熱點事件占四成以上 按照分值分析的話,101 起熱點事件中,90 分以上 44 起,80-89.9 分33 起,70-79.9 分 14 起,60-69.910 起,高分值輿情事件偏多,紅色輿情熱點事件更是占四成以上。結果見下圖: 圖 2.2.1 2013 輿情事件分值情況餅狀圖 從上圖 2.2.1 可以看出,2013 年全年輿情熱點事件中,高分值輿情事件(80 分以上)占主流,占到了七成以上。 在下圖的 2.2.2 散點圖中更可看出,80 分以上的區域散點密度明顯增33
  • 大: 2.2.2 散點圖 2013 年,本澳經歷了逼爆關、財產公開、立會選舉、墓地門、綠巴破產等影響深遠的事件,一度引起社會情緒的共振效應,因此高分值熱點事件較密集。 深層次地看,在高分值輿情熱點事件中,折射出的本澳深層次社會問題引人深思。一方面,立會選舉、財產公開等事件,說明了本澳社會發展中取得的成就和進步;另一方面,迫爆關、墓地門、綠巴破產、公天事件等,說明了前進的過程中,機構性矛盾依然存在,甚至很嚴峻。 2013 年,陽光法案全面實行,財產公開開啟政府新氣象,但是,也須看到的是,因為本澳的政治生態環境以及“陽光法案”本身的先天不足,本澳社會對此依舊存在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見。因此,如何能夠把陽光法案落實到實處,取信於民,提升政府的民眾認同感,無疑是政府下一步必須考慮的問題。其中,藉此“陽光法案”推進本澳的廉政文化建設,進而淨化本澳的政治生態環境,無疑是重要的一環。 34
  • 2013 年,官員問責、庸官落臺成為民間最強音。2013 年,公共工程嚴重超支、“墓地門”官司和防範性停職事件、新巴士服務及公天危機等,顯見相關官員焦頭爛額。澳門回歸後,社會全面轉型開啟,民眾對特府的期望也不斷全新定位。較之澳葡時期,作為特別行政區的澳門更需要實現自我管理和自我承擔責任意識以及與之配套的體制保障。但是現實中,特區政府遇到的最大困擾是主要官員有權無責,不用為政策失誤乃至平庸表現承擔政治責任,比如公天事件、綠巴破產等輿情事件中,部份官員的態度和行為很值得商榷。正是官員問責機制的缺位,導致政府一度出現某些政令不暢,效率低下,內耗增多的現象,令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施政方針和目標難以落實,不僅令市民不滿,也嚴重影響了特府的形象。 綠巴破產事件中,交通局是“提供服務合同”的主導方,也是出錯者,由建議招標、設計承投規則、評審及最後簽訂合同,一切皆由交通局引起。一項事關幾十萬人的公共服務,也是政府的臉面工程,全城沒有監管機制,甚至在輿情彈壓下,“中途違法調整服務費”依然得逞,這顯然引出另一個更隱晦的話題,本澳的權力制衡機制也亟待革新。因此,第五屆立法會應當承擔起更重的歷史責任。當然,在行政主導下的格局中,特府在這場行政改革中必須集聚更大的勇氣和決心,對將决策權、執行權分離,並且從頂層設計的高度出發,加强監管力量,充實監管隊伍,構建有效的監管體系,在權力運行的風險點上强化技術監控手段。這無疑是最重要的一環。 (三)、按月統計:熱點輿情事件呈震盪上揚態勢 按月統計的話,每個月的輿情熱點事件數量統計情况如下表 2.2.2: 35
  • 表 2.2.2 2013 年每月輿情事件數量統計 月份 1 290分以上 4 480-89.9 4 470-79.960-69.9數量 8 83 4 5 6 7 8 9 10 11 122 8 4 2 0 3 5 5 3 45 2 1 2 3 1 1 0 5 44 1 1 1 2 1 2 1 21 3 1 3 1 112 11 6 8 6 8 7 8 9 10 根據上表,做出輿情事件的數量折綫圖如下: 2.2.3 折綫圖 從上圖 2.2.3 可看出,2013 年全年的輿情熱點事件數量呈現總體上揚的趨勢,並呈震盪上揚態勢,全年的最高峰發生在 3 月。 爲更直觀地瞭解各分值輿情熱點事件在每月的分布情况,我們做出下圖: 36
  • 圖 2.2.4 各分值輿情熱點事件的月份分布 從上圖 2.2.4 中可看出,全年的輿情事件中:90 分以上的紅色輿情事件,最多發生在了 4 月份,發生了 8 起,該月份中,政府收回 13 塊地、流感來襲、 巴士調價、賑災雅安等,輿情震盪、群情振奮;80-89.9 分之間的橙色事件中,最多發生在了 3 月和 11 月,均為 5 起。 爲觀察高分值輿情熱點事件的全年發展趨勢,我們做出下圖 2.2.5: 37
  • 圖 2.2.5 高分值輿情事件折綫圖 系列 1 90 分以上 系列 2 80-89.9 分 從上圖 2.2.5 可以看出,兩個系列的波形變動很大,說明 2013 年輿情熱點事件並不平穩,尤其是紅色事件,大起大落,波動異常,須引起注意。 (四)與 2012 年比較情況 2013 年始本研究系列的第二年,對比 2012 年數據,可以在時間維度上有縱向比較的直覺認識,有利於瞭解本澳輿情的動態發展。 總體的數值比較見下表 2.2.3: 表 2.2.3 2013 年與 2012 年輿情事件數量比較 項目 9020132012變化幅度分以上 80-89.9 70-79.9 60-69.9 全年44 33 14 10 10128 34 16 12 9057% -3% -13% -17% 12% 38
  • 根據上表可以看出,就輿情時間數量而言,2013 年比 2012 年全年增幅 12%,在低分值輿情事件中呈降低趨勢,但在 90 分以上的紅色輿情事件中,增幅達到 57%,增幅驚人,需引起高度重視。 39
  • 第三節 以主題分類的輿情事件統計分析 對於社會層面的輿情主題指標的遴選是較爲複雜的,因爲它直接影響到社會輿情評價體系的價值,以及研究報告結論的認受性。本報告在有關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結合澳門傳統媒體以及新型媒體報道的熱點,以及本澳坊間關注的焦點,結合澳門月刊每月民調過程中市民的反饋意見,遴選了如下的六大類輿情主題指標,作爲對全年輿情事件進行分類的基礎。 1 經濟類輿情議題 1.1 經濟多元化 1.2 博彩增長 1.3 世旅中心建設 1.4 粵澳合作 1.5 周邊地區經濟政策 2 政府類輿情議題 2.1 政府的管理效率 2.2 政府的公共政策 2.3 政府信息透明 2.4 政府行爲 2.5 行政改革 3 立法司法輿情議題 3.1 立法會 3.2 司法系統 4 民生類輿情議題 4.1 通脹 4.2 房屋 40
  • 4.3 公共交通 4.4 交通狀况 4.5 醫療服務 4.6 勞動保障 4.7 社會保障 4.8 貧富差距 4.9 生活環境 5 公共安全類輿情議題 5.1 重大公共事件 5.2 重大刑事事件 5.3 突發自然灾害 5.4 社會治安事件 6 社會風尚輿情議題 6.1 官民關係 6.2 保育運動 6.3 重大社會新聞 我們以上節中全年 101 個熱點輿情事件爲基礎,按照上述六類主題劃分,發現全年輿情熱點事件的分布情况如下: 表 2.3.1 主題分類 輿情主題 經濟類 政府類 立法 司法 民生類 公共安全 社會風尚 數量 16 22 20 18 14 11 各類主題輿情事件所占的比例如下圖所示: 41
  • 圖 2.3.1 主題輿情事件比例 從圖 2.3.1 中可以看出,全年輿情事件中,政府依然是當仁不讓的主角。在成立至今的 10 多年間,澳門特區政府在推動本澳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方面確實發揮了重大作用,取得的巨大成就也是有目共睹,受到的批評也是不絕於耳,可謂是毀譽有加。因此,政府類輿情事件在 2013 年輿情事件中占最大比例,就有其合理的地方。 緊跟其後則是立法司法類議題。2013 年是選舉年,該類議題佔據次席亦屬情理之中。法,乃社會之秩序,行爲之準則,制度性安排的保障。本澳現在正處於歷史最好的時期,社會急速發展,其中的利益博弈也時刻考驗著本澳社會各界的智慧和耐心,在這樣一個利益分化、訴求多元的環境下,法律保障的意義不言而喻。2013 年新舊更替,第四屆立法會成爲歷史,第五屆立法會開啟運作,我們相信,立法會里薪火相傳的不僅僅是政治資源,更是保障立法、佑護萬民的勇氣和決心!毛澤東有詞雲“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法制社會的構建與完善任重道遠,前途漫漫,征程重啓,需要“從頭越”的不僅只是立法會,更包括整個本澳社會! 排列第三到第六位則是民生類、經濟、公共安全、社會風尚類議題。 42
  • 第四節 2013 年澳門輿情熱門詞彙盤點 2013 年已經過去,這一年,澳門在悄然改變,故事在大街小巷發生。這一年,我們見證著這座城市的變化,這座城市伴隨著我們的生活,城市與城事,盡在文字間。透過回顧全年的輿情熱點事件,2013 年澳門的熱門詞彙也躍然紙上,通過盤點這些熱門詞彙,可以更直接、形象地把 2013年的輿論生態展現和復原。 詞彙一、財產公開 1 月 3 日,澳門立法會細則性通過的《財產及利益申報法律制度》法案,將在特區行政長官簽署公佈後 90 日生效。該法案規定,行政長官、主要官員、局長、副局長、辦公室主任,自治部門、自治基金及等同於局長或副局長職位等的據位人外,行政會委員、立法會議員及司法官都要公開部分財產,公眾可在網上查閱。10 月 19 日,澳門終審法院在網站公佈行政長官、主要官員及立法會議員等 400 多名“官員”財產登記。資料公佈後,澳門社會反應強烈。“不少居民通過手機程式互轉財產截屏圖,誰是鋪王、樓王、公職王、社團王,大家講得興高采烈”。建設“陽光政府”,是現任特首在 2010 年 3 月 16 日第一份施政報告中做出的厚重承諾,其中,財產公開制度是“陽光政府”的核心之一。今次官員財產資訊公開發佈,說明本澳在“陽光政府”建設進程中的重要進步,這也是今屆政府的政績亮點之一,體現了政府的責任和勇氣。 施行官員財產公開制度,最終的目的就是把官員的行為置之於民眾的監督之下,而要想讓民眾監督,就必須讓民眾知情,公示官員的財產就是一項重要的資訊內容,讓民眾能夠藉此以客觀的態度監督官員的財產收入,如此才能更大程度降低官員腐敗,才能打造“陽光政府”、廉潔澳門! 43
  • 詞彙二、迫爆關 小城澳門,旅遊旺市,以不到 60 萬的居民人口迎接每年近 3000 萬的遊客,可謂生意勁爆。遇有節假日,小城更是屢陷人流逼爆境況,洶湧的人流擠爆澳門,坊間更是形容大量遊客令澳門似乎快“陸沉”,發生“逼爆”關閘事件,也就在所難免。有媒體形容,“新馬路、議事亭前地等旺區人逼人,十足沙甸魚罐頭,想轉身都難”。行街購物已經唔容易,加上住房貴、搭車難、搵食難、過關難,接連爆出黑沙露宿過夜等怪像;不單旅客難頂,居民也不好受。街道人滿為患,令居民不堪其擾,不少人為避旅客潮,儘量不到市中心或出街,無奈之下只好約人打麻將、打機、上網,或到一些較冷門的公園走走,節日氣氛大打折扣。 迫爆關,也在提醒所有的旅遊城市,作為旅遊城市,當局必須同時考慮“旅遊”和“城市”兩個命題的平衡,旅遊和城市應是共生關係,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正因為如此,春節期間,無論是“城市”中居民的滿意程度,還是“旅遊”中遊客的旅遊評價,本澳得分通通慘輸,也為本澳旅遊承載力是否“爆表”做了最直接的詮釋。 詞彙三、第五屆立法會選舉 2013 年,本澳政治生活中的頭等大事,就是第五屆立法會選舉。本次立會選舉是政制發展後舉行的首次選舉,所肩負的歷史使命十分重大。官方宣稱“2013 年第五屆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標誌著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邁進了一個新里程”。澳門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地方,但淳樸的民風卻使得大多數民眾甘做“沉默的螺旋”,輕易不發表自己的政治見解,因此四年一度的立會選舉,作為制度化的政治參與平臺,為社會提供了反映民意的最好機會。 8 月 31 日零時,第五屆立法會選舉將正式拉開序幕。今屆立法會直44
  • 選及間選各增兩個議席,即”2+2”方案推出後,儘管招來諸多質疑,但並不妨礙其魅力四射對有心人的吸引,因此,今屆立會直選共 20 隊人馬參選,組別之多,打破歷屆紀錄。 打破記錄的不單是參選組別,登記的選民人數也是創下了新高。為迎接今年第五屆立法會選舉,特區政府去年大力推廣選民登記,全年有26,909 人登記成為選民,去掉因死亡、司法判決或精神錯亂等原因而被注銷選民登記的 1,298 人,即本屆合資格投票的選民人數增至 277,153 人,與 2011 年的 251,542 人比較,增幅為 10.18%。而上屆即 2009 年第四屆立法會選舉的選民人數 248,000 多人,本屆選民人數較上屆增加近 3 萬人,增幅為 11.76%。 詞彙四、庸官落台 2013 年,政府施政頻頻出事,如公共工程嚴重超支、“墓地門”官司、久治不絕的水浸、防範性停職事件、新巴士服務破產、西灣湖夜市計劃風波及公天危機等,顯見相關官員焦頭爛額。“庸官當道"成為本澳高速發展背後的隱憂,平庸的行政能力、庸俗的行政文化,坊間怨聲載道,問責下臺呼聲不絕。 當前,本澳官場的虛話、套話、雷人之語蔚然成風,這本身就是官場生態惡化的一種外在表現。官字兩張口,本澳某些官員在面對民生問題時,要麼“假大空”,要麼閃爍其詞、不知所以,這充分暴露了本澳官場生態中漠視民生的一面,也說明了官場生態與社會生態的格格不入。 回歸後的澳門政治地位由“殖民管治”向“高度自治”轉變,因此,較之澳葡時期,作為特別行政區的澳門更需要實現自我管理和自我承擔責任意識以及與之配套的體制保障。但是回歸後,特區政府遇到的最大困擾是主要官員有權無責,不用為政策失誤乃至平庸表現承擔政治責任,導致政府45
  • 一度出現某些政令不暢,效率低下,內耗增多的現象,令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施政方針和目標難以落實,不僅令市民不滿,也嚴重影響了特府的形象。 詞彙五、賭收新高 在外圍市場的一片蕭條中,澳門賭收逆勢上揚,又創新高,2013 年多個月份屢創歷史記錄,全年博彩業實現總營收 3607.5 億澳門元(約合 452億美元),較 2012 年的總營收 3040 億澳門元增長 18.6%,這一增幅同樣高於 2012 年的 14%的增幅。 賭收“沒有最高,只有更高”似乎已成坊間共識。但如果辯證地看這種“新高",就會發現,越高其實就離頂點越近,那麼,到達頂點後的下滑,又是怎樣的一種情形?或許在澳門正值鼎盛之際,談這樣的問題顯得很不合時宜,但世界經濟史上歷次經濟危機的教訓告訴我們,偉大與可笑只差一步,危機往往發生在繁榮的頂峰時期,並瞬間對社會造成巨大打擊。生於憂患,死於安樂。今後本澳如何發展,決定澳門前途的因素有哪些,顯然,這是擺在今天澳門人面前必須思考和回答的問題。 詞彙六、長效機制 2013 年,特府明確提出,將務實地深化建設四大民生長效機制,大力支持居民提升自身競爭力,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素質。長效機制建設作為施政重點之一,是特區政府審時度勢、與時俱進的結果,也體現出現屆政府的基本施政思路,向外界釋放一個清晰的信號,即在本澳經濟形勢總體趨好的階段,政府積極回應社會訴求,主動拿出更大的力量解決民眾最關心的問題,制度化地解 社會問題,並上升到社會建設的層面。 事實上,公共政策的長期性和連續性也是任何一個政府走向成熟的標誌之一。長期以來,本澳由於社會問題的多變和複雜,並且迫於經濟發展46
  • 的壓力,相應的社會政策缺乏長效的運行機制,往往表現出易變、短視和運行不暢、有效性衝突的特點,造成了資源的大量浪費,政策目標也大打折扣。在成熟的社會,科學長效的運行機制可以有效地避免社會政策的短期性、間斷性、反復性、不協調性等負面效應,實現社會政策運行的高效性和可持續性,節約大量的行政資源的同時,也可以提升民眾對政府的信心和認同。 詞彙七、水浸煩擾 5 月,澳門的雨季初臨。8 日、22 日和 25 日的三場大暴雨,使得小城全面“濕身”。每次大雨,都令小城方寸大亂,頓成澤國,新口岸、新馬路、關閘廣場等多處出現嚴重水浸,傳統水浸黑點如新橋、內港一帶更是煙波浩渺,即使一些剛經過下水道整治工程的地區,如高士德仍然“濤聲依舊”;離島更出現新的水浸點,過往較少發生水浸的氹仔也“覆水難收”,其中輕軌地盤和南新花園一帶,成了“重災區”。至於街道成河、車輛“游水”、水浸受損、上落班被困等雨中慘景,更是把小城靚麗外表背後的弊端暴露無遺,不禁使人唏噓。 在暴雨面前,小城全面失守而“濕身”,市民譏諷澳門由“東方蒙地卡羅”變成“東方威尼斯”。 一場大暴雨,暴露的不僅僅是排水渠的排水能力和預報能力,更是政府的管理能力。因為,無論是氣象預報,還是排水管理,都體現出城市管理者的遠見,也考驗著城市管理者的“良心”。對於今天的城市管理來說,資金和技術並非致命的難題,真正考驗的也許就是為民生冷暖、城市繁榮而深謀遠慮的責任。 詞彙八、澳門夢 國家提出“中國夢",澳門人長期愛國愛澳,澳門作為中國的一部分,應該與國家一同圓夢。夢,最核心的價值,就在於能夠催人向上的那47
  • 份期待和鼓舞。澳門目前仍然處在一個社會變遷比較劇烈的時代,特區政府的責任,正是在整合全社會各階層利益的同時,形成制度耦合的巨大社會張力,以善治回報澳門,同 59 萬澳門人一道,共同織就靚麗的“澳門夢”。 特區政府曾多次表示,中產階層的生活及發展是特區政府未來的施政重點,幫助居民向上流動,以及如何扶持中產階層的發展,更是特區政府未來的施政重點。事實上,在過去十年裡,在快速的經濟發展中,社會的總財富在大量增加,廣大居民的生活水平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貧窮階層人數在減少,中間階層在逐步擴大,基於這樣的觀察,我們認為,隨著經濟的發展,澳門現在進入一個階層結構比較開放、流動性比較強的時代,中低階層有機會憑藉自己的努力使自己或自己的子女在階層地位上上升到中產階層,這在主觀分層領域中體現為“澳門夢”的出現。“澳門夢”作為一種樂觀的階層流動意識,集中在中下層市民身上,主要體現為只要通過自己的努力,加上一點點運氣就能實現向上流動。這是織就“澳門夢"的精神動力,也是最大的社會張力。 詞彙九、新巴士服務 10 月 1 日晚 11 時,維澳蓮運突然發出公開聲明,宣佈當天已正式申請破產。 維澳蓮運的詭異破產,將政府主導的新巴士服務最後一塊遮羞布無情地扯下,留下許多難言之隱。這幾年,市民耳熟能詳的公共服務項目,莫過於“公交優先”計劃,其中的“巴士優化”更因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而極受關注。然而,新巴士服務自推出之日起,就狀況不斷,似乎暗示著隱晦的未來。2011 年 8 月 1 日,新巴士服務正式投入運營,可惜運行沒多久,民眾就無奈地發現,兩巴變三巴的“華麗”轉身,卻未能帶來完美亮相,一個“亂”字,讓市民在苦歎之余,由滿心期望轉為一肚怨言。唯有此,中間的加價風波更是將政府推向輿論潮頭。自 2011 年 8 月 1 日的處女航,48
  • 到 2013 年 10 月 1 日的維澳蓮運宣佈破產,短短兩年多的時間,新巴士服務一路險象環生,騰挪跌宕,但終因先天不足,壽終正寢也就成了必然。唯一可惜的是,政府投入了 50 億元的巨額公帑,新巴士服務又三巴變兩巴,兜兜轉轉後,重新回到原點。 廉政公署隨後更是指證交通事務局在新巴士服務違法“五宗罪”,包括不遵守現行法定制度、越權免稅、巴士財產歸屬不清、中途違法調整服務費、違法予公司免責條文。報告又揶揄“新模式”除了存在多項違法行為、乘客車資全歸特區政府及用於經營巴士服務的財產無明文規定歸特區政府外,根本找不到“新”意,仍由政府決定收費、監管等。廉署更認為,巴士服務“新模式”嚴重損害公共利益,不善用公帑,這是廉署發現違法及損害公共利益最嚴重的個案。 詞彙十、墓地門 2013 年,“墓地門事件"終於浮出水面,回歸公眾視野。 “墓地門”始揭於 2010 年 8 月,當時有傳媒披露檢察院正調查涉及本澳高官一宗疑濫用職權,批出十幅永久墓地的案件,消息一出,坊間譁然一片。兩年多時間以來,議員、傳媒、市民多次追問有關涉案人員交代事件,但一直苦無結果,其後在檢察院、廉政公署的相繼介入下,“劇情”不斷更新,事件愈發撲朔迷離。 利劍首先指向了民署官員。在 2012 年 12 月,有檢察院長曾證實“墓地門”中有民署領導涉案,這為民署主席譚偉文在 2013 年 6 月 4 日辭呈第五屆立法會選管會委員一職埋下伏筆。在傳媒多次追問,會否再辭去民署主席一職時,譚偉文與民署副主席李偉農均表示問心無愧,現階段會繼續做好民署的份內工作。但 2013 年 6 月 5 日,行政長官就委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法律顧問柯雋樂為預審員,對有關人等展開簡易調查程序;而檢察49
  • 院亦於 6 日淩晨漏夜公佈譚等四人被正式起訴瀆職罪,指他們故意向檢察院拖延提供有關十幅墓地批給案的原始文件。6 月 17 日、18 日局勢急轉,行政長官決定對譚、李兩人採取為期 90 日的防範性停職,並啟動紀律調查程序。緊接著的 6 月 18 日上午,終審法院公佈有關案情,決定不起訴涉案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 “墓地門”事件的轉折和突變,令坊間詫異和譁然的同時,也留下了各種猜測。譚偉文等人面對審訊已成定局,結果如何有待分解;而陳麗敏脫身的司法裁定,卻引發了新的質疑,說法紛呈;而延伸的負面後果則是,“墓地門”令民署頭兩把交椅據位人同時被停職,無異對部門上下產生重大影響,臨時空降來的代理主席之特別的任職經歷,也引起廣泛爭議。墓地門事件,引起的繼歐案後的最大官場地震,不會就此結束,路向何處,仍屬未知。 50
  • 第五節 2013 年澳門輿論焦點人物盤點 輿論事件中的主體是人。我們看到,每一次的輿情事件中,總有鮮活的身影晃動,無論是正面,還是負面,無論是感動,還是憤怒,我們一起見證。 輿論焦點人物一、崔世安 2013 年,在澳門最具影響力的事件中,被譽為陽光法案的財產公開制度實施,無疑是其中最濃墨重彩的一筆。財產公開制度的實施,在極大程度上推進了本澳的政治民主進程。 財產公開制度的最大推動力來自特首崔世安。從某種程度上講,正是崔世安的決心,才有了“陽光法案”的實施。 作為特區成立後的第三任、第二位特首,崔世安的角色註定具有歷史性的意義。澳門回歸後,經濟發展迅速,卻並不平衡,衍生的社會問題的負面性也越來越明顯,尤其歐文龍弊案的揭發,更是在繃緊整個社會神經的同時,也把特區政府推到了風口浪尖。因此,第三屆特區政府成立甫始,面臨的最大問題和挑戰,就是如何挽回公眾信心和社會信任。 以崔世安為首的第三屆政府一上任,就迅速提出了建設“陽光政府”的施政構想,期許讓權力運行在陽光底下,以加強公眾監督來限制行政權力,從而達到取信於民的目的,陸續推出的措施真誠而扎實,財產公開、中央招聘、長效機制等,合民心,解民意。 崔世安不是強勢特首,他的低調和平和,給人印象深刻,他可以在立法會侃侃而談他的澳門夢,也可以在舊區和老街坊共敘家常。對於施政成就,他謙虛地表示,希望“未來歷史評價第三任行政長官是努力向前的人"。殊不知,正是這種向前的努力,於看似平淡間蘊含著巨大的動力,讓我們對陽光政府的建設充滿了信心,對澳門的良性轉型充滿了信心。 51
  • 輿論焦點人物二、賀一誠 10 月 16 日下午,澳門第五屆立法會召開首次全體會議,賀一誠高票當選新一屆立法會主席。 商人世家出身的賀一誠,自 2001 年起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2004年任澳門行政會成員,2009 年成為間選議員並出任立法會副主席,2013年第五屆立法會當選主席。面對市民不斷批評立法會為“垃圾會"的狀況,賀一誠充滿自信地說︰“我一定會有所改變!" 改變來得很快。10 月底,賀一誠要求 3 個跟進委員會形成對政府監督的更有效的恒常機制。他解釋說,政府部門不會主動請求跟進委員會進行監督,故監督工作必須主動。賀一誠甚至強調,立法會的職能中立法與監督同樣重要,不能只顧及配合而忽視制衡。 11 月 6 日,立法會公佈,醞釀讓媒體對所有立法會全體會議進行全程現場直播,任何公共傳媒登記後均可傳播。“完全由傳媒自決",“立法會不干涉"。這種讓市民監督官員、議員開會的方式,預計對政客們的“會風"帶來更多壓力。 賀一誠的雷厲風行、革新務實,讓人對立法會的未來,充滿期待! 輿論焦點人物三、陶永強 10 月中,政府公佈,原電信管理局局長陶永強自 10 月 15 起調任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不再擔任電信管理局局長一職。儘管消息來得些許突然,但從坊間意見而言,這既是預料中也是預期中的事,想必公眾對此十分釋然。 陶永強,曾經的電訊工程師,被視為專家型官員。作為本澳政壇上的常青樹,自 2000 年 6 月出任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主任;至 06 年 5月中,成為電信管理局首任局長,他在 13 年多的電信“一哥”任上,可謂52
  • 波浪不驚,安之若素。或許是太平太久了,所謂“生於憂患,死於安樂",近兩年,本澳電視電訊範疇亂成一鍋粥,接二連三發生事故,流動電話訊號頻頻斷網、2G 轉 3G 亂象、公天有線爭端等一連串事件,屢次將電信管理局推向輿論漩渦,市民一直期望當局能夠給予一個合理交代。 猶記得 2006 年,陶永強在就任局長時的意氣風發:電信及資訊科技是快速變化和發展的領域,新成立的電信管理局必須在鞏固過去工作的基礎上,以所累積的經驗,結合新的思維和管理手段,來回應社會的發展和市民對提升通訊品質的要求。可惜的是,在這位專業人士的治理下,技術故障問題卻屢見不鮮,市民生活頻受影響,如此水準在自我直接管轄範疇都無法提供優質技術支援,還談何品質提升? 陶永強黯然離職了,但缺乏績效評審、官員問責的本澳官場,風氣能否就此得到扭轉呢? 輿論焦點人物四、譚偉文 6 月中,經歷近三年發酵,“墓地門” 事件最終發力,情勢進展急驟變化,把劇情推向一波尖峰。行政當局和司法部門相繼行動,頻頻出招。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等三人,被中級法院裁定他們就聲請預審在刑事起訴法庭不被接受的上訴敗訴。旋即,6 月 4 日,在諸多壓力面前,譚偉文自辭選管會職務,當局啟動簡易調查程序,檢察院跟進連夜公佈,正式起訴譚偉文、李偉農等人涉嫌觸犯瀆職罪,案件將由初級法院排期審理。6 月17 日、18 日局勢急轉,行政長官決定對譚、李兩人採取為期 90 日的防範性停職,並啟動紀律調查程序。 “墓地門”肇始至今逾十年,於三年前引爆後,一直進展緩慢。由於事件牽涉行政及司法領域,更兼指向政府主要官員及部門領導,在扯動社會神經的同時,對本澳官場也是一場不小的震動。僅從政治層面而言,這堪53
  • 稱是“歐文龍案”以來最大的官場地震。 譚偉文身陷“墓地門"事件,入案已成定局,相信法律會給公眾一個滿意的交代;但跳出譚偉文個人層面,“墓地門”事件深刻反映了行政領域的諸多積弊,結合近年來政府施政出現的種種問題,行政當局有必要以此為鏡,進行全面而深切的反思。推行依法行政,必然要依靠嚴密的制度建設,為執行機制的良性運作提供基礎保障。 缺少制度建設,墓地門事件就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輿論焦點人物五、荷官群體 澳門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地方,遊行集會自然也屬常見,但 2013 年的兩次遊行,卻格外引人注目,因為,參與遊行的主體是荷官。 荷官,幾乎是賭場“門面”的代名詞。他們直接面對賭客,為其發牌,替其找換籌碼,是一線工作人員,也是賭場中最龐大的群體。在這個人口只有 60 萬的小城裡,超過 40%的人從事與博彩業相關的職業。當中,據統計局數據,至 2013 年第二季全澳荷官有二萬四千○三十一名,並且隨著賭台的增多,荷官的人數還在不斷增加。 荷官遊行,10 月初,有傳言一外資博企違規聘用在澳內地學生出任監場主任,加上有外資博企負責人海外放話,“特區政府應思考莊荷若只由本地居民出任,會造成發展瓶頸”,輸入外勞莊荷議題再被炒熱,一度觸發社會最敏感神經,尤其引發本澳博彩業員工極度不滿。 10 月 1 日逾千名莊荷和本地博彩業員工家屬自發遊行,促請政府明確表態;10 日再有超過 4000 名莊荷和博彩從業員,參加由團體發起的大遊行,當日下午三時於佑漢公園舉行,由博彩最前線及多個其他基層團體發起,不少莊荷在三時下班後,趕抵現場參與,有人連制服也來不及更換。聚集人數由開始的數百人逐漸增加,至四時半出發,遊行隊伍約逾 200054
  • 人(有說 3000 人或 5000 人),各人手持標語及拉起橫額,就禁止外勞任職莊荷、娛樂場禁煙、颱風工作保障、控制賭枱增長等問題呼叫口號,沿途上下一心高呼“反對輸入外勞,保澳門人飯碗”,促請政府關注。博彩最前線負責人表示,促請行政長官儘快立法禁止外勞任職莊荷,否則會將行動升級云云。 荷官,對於普通民眾而言,收入固然算高,但是,職業聲譽、工作環境、輪更制度,都算不得一份好工。但是,在產業單一極化的澳門,又有多少好工供普通民眾選擇呢? 更重要的是,荷官作為特殊行業,不僅是一份職業,而是寄託了許多基層,甚至是底層市民的職業夢、生活夢、生存夢,剝奪了本地市民的荷官職業特權,即幾乎等於粉碎了許多市民的生活夢想。 荷官,讓人糾結而心酸的群體。 輿論焦點人物六、呂志和 亞洲富豪的財富榜近年風起雲湧。受惠澳門博彩業的風生水起,濠賭股“銀河娛樂"股價在 2013 年屢創新高,在 12 月 13 日達到了 67.15 港元,公司市值多達 2832 億元。這也就意味著,銀河娛樂股價只要再多升10 多港元,其主席呂志和的身家便有可能超過長實主席李嘉誠。 呂志和,香港知名實業家,當澳門在 2002 年走出何鴻燊 40 多年來的壟斷局面之際,呂志和帶著他的銀河博彩公司迎風而來。10 多年的砥礪耕耘,銀河在濠江賭城,已經跺地有聲,收穫更是豐厚。呂志和的身家大部分來自持有澳門賭牌的銀河娛樂,占比達到了 42%,而其家族持有銀娛六成半股權,僅此一項已令呂志和坐擁近 1200 億元的財富。2013 年 6 月中才晉身香港藍籌股的銀河娛樂,僅在第三季度累計漲幅就達到了43.16%,年升幅更是已經翻番,漲幅為香港藍籌股之首。 55
  • 根據《彭博》2013 年早些時候發佈的億萬富豪指數,84 歲的呂志和2013 年中身家已經上漲超過百億美元,增幅在亞洲富豪之中是最多的,已超越以往一直在香港排第二的恒地主席李兆基,同時也高過新世界發展榮譽主席鄭裕彤及印度安巴尼等富豪,在亞洲富豪中位列第二,僅次於首富長和系主席李嘉誠。 呂志和,見證了澳門的發展,也是澳門神話的縮影! 輿論焦點人物七、民聯 第五屆立法會戰果 9 月 16 日淩晨揭盅,以現任議員陳明金為首的第十三組澳門民聯協進會(民聯)勢如破竹,一舉創下立法會選舉多項紀錄,強勢一舉取得 3 個議席,第一候選人陳明金以破歷史記錄的 26385 票,成為今屆票王,第二、三候選人施家倫、宋碧琪亦分別以 13192.5 及 6596.25票,成功躋身立法會殿堂;單組別連獲三席,也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歷來首次。 眾所周知,澳門選舉制度乃改良漢狄法,即一組別取得票數除以一予第一候選人,除以二予第二候選人,除以四(而非一般漢狄法的除以三)予第三候選人,以幾何級數除之分配予同組各候選人,這樣的制度,從理論上講,一般而言,排名第三及之後的候選人基本上屬“陪太子讀書”。但是,今次立會選舉中,由人氣王陳明金率領的民聯卻在低投票率下,一舉打破這“改良”的限制,把第三候選人送進立法會。由於立法會提案至少需要三名議員聯名提出,今次民聯強勢取得 3 個議席,意味著在來屆議會,民聯將有更大的空間去落實其提出的政綱,可謂意義重大。 2013,民聯在突破“改良”的同時,也創造了歷史,更書寫了新的選舉標準。 56
  • 第六節 2013 年輿情啟示 ——以利益表達制度化實現長治久安 長期以來,澳門民風淳樸、包容大度,一直以平靜安寧著稱,也有“蓮花寶地"的稱謂,這與澳門本土文化中的和諧、與世無爭大有關聯,但是,透過 2013 年的輿情事件回顧,我們也不難發現,大大小小的社會衝突時有發生,也時刻挑戰著社會的神經。儘管目前的社會矛盾和社會衝突未必會對本澳社會的穩定産生顛覆性影響,但放在一個利益多元、民粹濫觴的時期,還是要極力提防事態的擴大化,以保證澳門社會可持續發展。 不得不承認,2013 年中,由於貧富差距、庸官當道、土地糾紛、勞工權益等引起的社會矛盾和社會衝突在不斷增加,有的還出現激化趨勢或導致大規模群體性事件,這些都是不容否認的事實。同時,政府的不當行為,也難免引起新的矛盾,這也是不能忽視的事實。 2013 年,澳門的多事之秋,立會選舉、財産公開、賭收新高、承載力爆表,這說明澳門目前正處在一個重要的社會轉型時期,也是一個需要對一些重大問題做出準確判斷和抉擇的時期。如何判斷目前澳門的社會矛盾和社會衝突,如何判斷與此相聯繫的社會動盪的可能性,從而基於這樣的判斷對澳門社會發展中的一些重大問題做出正確的抉擇,已經是一件迫切需要解決的事情。 本澳現階段紛紛擾擾的利益博弈有其深刻的社會因素。不客氣地批評,本澳近些年來,看得見的地方進步很快(經濟發展、城市建設等),看不見的地方退步很快(城市文化、社會風尚等),社會失序的迹象日益明顯,已經蔓延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政府機構膨脹、效率低下、過度開支,消極庸俗的官場文化不僅敗壞了官場風氣,而且也背離了以民爲本57
  • 的施政理念,甚至破壞了官場生態,兼之官本位思想的糅雜,本澳的官員越來越貪戀官位,官僚階層的集體自利性,使得政府成爲一種社會的异化力量存在,也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質疑;經濟發展的過程中,發展並不均衡,因貧富差距造成的階層分化普遍存在,甚至有惡化的趨勢,貧富差距過大,對社會心態構成複雜而深刻的多重影響,帶來的社會公平失衡感和相對剝奪感,極容易引發社會不滿情緒的滋生蔓延,影響人心所向,仇富仇官的心態在底層民眾中普遍存在;壟斷利益集團肆無忌憚地侵蝕公衆福利,成爲澳門自由市場經濟體制中的主要羈絆,也成爲政府民生施政的主要异質阻力;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大背景之下,焦躁疑懼、迷茫失落、墮落思維、消費主義、享樂主義、拜金主義等現象不斷閃現,在資本國際化過程中,過分地强調競爭和金錢至上改寫了當代人的精神家園,從而出現精神物質化、信仰虛無化、人性扭曲化、道德淪喪化等諸多文化生態失衡狀態,産生價值挫敗感、意義失落感、精神頽喪感,加之越來越物質化的西方價值觀、信仰觀的不斷淫浸,澳門文化生態的深層問題顯露出來,文化生態正面臨失衡的風險……這些問題的存在,構成本澳利益博弈的真正的長期的根源。 事實上,在利益高度分化的時代,利益矛盾、利益衝突、利益博弈本是正常的社會現象;在一個多元的現代社會中,社會矛盾與衝突將成為我們日常生活的組成部分。甚至我們預言,今後不排除出現大規模社會抗爭事件的發生。 儘管如此,但我們依然相信,如果政府再多一點耐心、多一點智慧,本澳的社會矛盾和利益博弈依舊處在可控可協調的範圍內。因為理性地看,在 2013 年發生的社會矛盾和衝突中,說到底,就是利益矛盾和利益衝突的問題。列寧講過,利益刺激每個人的神經。因此,應當認識到,基58
  • 於利益的衝突是理性的衝突。利益矛盾不同於政治矛盾,也不同於宗教矛盾和意識形態矛盾。“一般來講,政治矛盾、宗教矛盾和意識形態矛盾都具有某種不可調和性,矛盾各方存在原則性對立,而就這些原則往往無法做出讓步和妥協。這些矛盾又總是帶有強烈的感情色彩,雙方勢不兩立,一旦激烈爆發,亦時常難以通過協商談判的方式達成有限的共識,而是往往不惜訴諸暴力也要捍衛各自的原則和立場"。相反,利益矛盾是可以用協商的方式進行理性解決,並且能夠避免大規模社會動盪。 因此,對這些社會矛盾和衝突進行準確的判斷和定位,就是要為其設立規則,要爲這類問題的解决提供制度化的渠道與方式。良性的體制不是要消滅衝突,而是能够容納衝突和用制度化的方式化解衝突。這就要求行政當局必須有效整合社會各成員、各階層、各利益群體、各地區之間的利益關係,逐步建立適應澳門社會轉型要求的利益整合機制,對於提高特區政府的執政能力,實現澳門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具有重大意義。構建完善的利益表達機制,爲各利益表達主體表達自己利益要求提供一個暢通有效的渠道,以利益表達機制的制度化和長效化實現本澳的長治久安。 一、利益表達制度化要注重平衡思想 從社會發展的角度看,本澳經濟社會發展正處於關鍵階段,這個階段既是“黃金發展期”,又是“矛盾凸顯期”,整個社會呈現出利益主體多元化、利益取向多極化、利益差別顯性化、利益矛盾尖銳化等諸多特徵。在利益分化條件下出現的多種利益主體,各自有著明顯的利益要求。 審視地看,旅遊承載力的凸顯就是宏觀和微觀層面的博弈和較量。2013 年,澳門旅業繼續火爆,每逢節假日,旅客紛至,澳門屢陷人流逼爆境況。洶湧的人流擠爆澳門,坊間更是形容大量遊客令澳門似乎快“陸沉”。正是在如此嘈雜中,大年初三發生的“逼爆”關閘事件,再次觸動社59
  • 會神經。每年初三爲民間所謂的“赤口”,不宜拜年訪友,出行、外遊則爲首選,對於鄰近的廣東而言,澳門一日遊即成最佳選擇。2013 年大年初三亦如是,天量遊客蜂擁而來,不少遊客是買了來回車票,以致當日下午17 時許出現出境潮,場面十分擁逼。由於警方在事前未經清楚說明而拉下鐵閘,其後採取潮水式放行,令到部分遊客不知發生什麽事,甚至誤以爲“封關”而恐慌,因而發生鼓噪和人群推擁情况,場面一度幾近失控,險釀踩踏衝關惡性事件。 “逼爆關”事件令澳門社會震驚,居民質疑澳門的承載力,直接影響生活,世界旅遊休閑中心難以營造。本澳旅遊承載力是否“爆錶”,不同的角度會有不同的理解,亦會有截然不同的感受。旅遊承載力作爲學術名詞,是一個複合概念,除了要考慮“旅遊區所能承受的旅遊經濟活動量的閾值”,更重要的則是,必須考慮社會和心理承載力。社會承載力是旅遊目的地的經濟實力、基礎設施規模、生活資料供給能力以及當地居民對外來文化的接受或容忍程度,在某單位時間內能接納多少遊客,才不會引起當地居民的反感和對當地社會環境的破壞。心理承載力,指旅遊者和旅遊目的地的居民共同接受和滿意的遊人數量。 事實上,社會和心理承載力的重要性,也在提醒所有的旅遊城市,作爲旅遊城市,當局必須同時考慮“旅遊”和“城市”兩個命題的平衡,旅遊和城市應是共生關係,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正因爲如此,春節期間,無論是“城市”中居民的滿意程度,還是“旅遊”中遊客的旅遊評價,本澳得分通通慘輸,也爲本澳旅遊承載力是否“爆錶”做了最直接的詮釋。 賭權開放後,澳門已經持續了十多年的經濟增長。過去的幾年間,澳門經濟發展迅速,卻並不平衡。在快速的經濟發展中,社會的總財富在大量增加,廣大居民的生活水平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貧窮階層人數在60
  • 减少,中間階層在逐步擴大,但大量財富向極少數上層最富裕群體集聚的態勢也比較明顯,不均衡的金字塔型社會結構狀况並未根本好轉,貧富差距呈繼續擴大之勢。以本澳的貧富差距看,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現象並沒有隨著城市的發展和經濟的繁榮而縮小,相反還在加大。“澳門20%居民擁有社會近70%財富,情况值得關注”。尤其過去數年貧富差距擴大的增速,等同於過去10至20年的速度。在居民收入平均數持續增長的背景下,基層收入、財富增長能力依然偏低,而輸入性通脹引起的CPI指數節節高升,則令貧富懸殊的問題日益突出。 這顯然提醒政府要關注經濟神話背後的平衡問題。2013年10月底,特首落區體察民意,“留意到義字五街很多商戶生意下跌三至六成”,續有居民不滿舊區交通堵塞、水浸水患、泊位不足等“硬傷”,更多呼聲集中於活化舊區營商環境,期待政府出招增人流,盤活經濟。小小的澳門,近在咫尺的舊區,居然沒有在高速發展的經濟中“搵到食”,不得不令人深思。 賭業開放後,小城發展迅速,但也滋生了諸多負面矛盾。大型娛樂場所進入造成的居民生活空間擁擠,數十倍於本地居民的遊客數量令本澳的接待能力接近臨界值,凡此種種,彙成了形形色色的在隱患和社會不滿,賭業的飛速發展,從最初的單純收益,到現在的雙刃挑戰,已成爲澳門民不得不經受的陣痛。有學者就指出,本澳政府目前面臨的最大尷尬,就是靚麗經濟成績的背後,越加複雜的社會矛盾,“以審視的眼光看,政府的發展策略以經濟爲主導却欠缺人文關懷、注重全局需要却忽略個體訴求、著眼現在却忽視過去和未來,這種跛足前行的尷尬,隨著時間和征程的延續愈發顯現,引起的論爭和衝突也逐漸成爲社會焦點”。 在這樣一個利益博弈、訴求多元的時代,如果各利益主體的利益不能很好地表述,不能進行必要的溝通,對於那些自發的、零散的、輕微的利61
  • 益矛盾不能得到解決時,就有可能轉化爲嚴重的群體性對抗,會使矛盾摩擦上升爲矛盾衝突,造成社會的不穩定。從這個角度看來,整合利益關係的落腳點,就在於化解各種利益矛盾和衝突,在這個過程中,“平衡兼顧、統籌考慮"無疑是最重要的指導思想。 二、利益表達制度化的渠道建設 制度化建設是解决當前本澳社會矛盾和利益博弈的根本出路,目前,本澳的利益表達機制主要透過公眾諮詢來實現。澳門回歸以後,特區政府爲極力打造民主政府和陽光政府形象,著力推進公共政策的公衆諮詢,並且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進步。從政制發展、填海新區等大事,到基本電費、食品安全等民事,都閃不開公衆諮詢的身影。作爲澳門特色的利益表達機制,公衆諮詢的推行確實表明,澳門的公共政策在民主化方面逐步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 不可否認的是,政府在諮詢方面的整體工作表現,比以前積極,成立的諮詢組織不斷增加、諮詢會也越來越多、向社會拋出的諮詢方案也在增加,這些都表明澳門特區的公共政策民主化程度有所提高。然而,從近幾年的相當一部分公共政策的公衆諮詢實踐看,公衆諮詢的效果明顯變弱,甚至引起個別觀察者對公衆諮詢本身的質疑和批評,“諮詢疲勞”、“諮詢過剩”、“爲諮詢而諮詢”,可以說,公衆諮詢的形式主義越來越明顯,甚至經不起時間的考驗,這無疑是制度本身的尬尷,須引起反思! 2013 年 9 月 19 日,政府公布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第二輪公衆諮詢結果,報告顯示在公衆及社團說明會等途徑收集的意見中,不論是項目的定位、內容和選址,反對意見達六成多至九成九。基於此,當局宣布項目現階段未有充足條件繼續發展,計劃將停止,當局將就西灣湖的各項規劃續聽取民間的意見。 62
  • 西灣湖夜市計劃一波三折,綳緊社會神經。政府在 2011 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指出,建議以西灣湖廣場下層爲試點,發展兼具本澳特色飲食、手信及文創産品等夜市綜合旅遊項目。爲加深公衆瞭解,政府於 2011 年11 月 21 日就項目展開爲期一個月的公衆諮詢,並先後向各諮詢組織、團體和業界進行諮詢,聽取了社會大衆及團體代表意見與建議。截至 2012年 1 月 31 日爲止,共收集 63 份意見文件,歸納、整理爲 178 條意見或建議;市民最關注交通配套、功能分區及休閑設施、環境影響三大方面。在178 條意見中,明確反對在西灣湖設立綜合旅遊項目的有 8 條,另有 4 條意見建議另覓地點。2012 年 10 月 26 日,當局公布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微調方案,引起社會反彈。其後,有關部門迫於輿論壓力,於 2012年 12 月 12 日到 2013 年 3 月 12 日展開爲期三個月的第二輪公衆諮詢,結果與第一輪諮詢大相徑庭,終於迫使西灣湖夜市計劃下馬。 透過此次西灣湖夜市計劃的千回百轉,就足以說明政府在聽取民意方面的欠缺和不足,說明政府依然拿公衆諮詢當“政府作秀”的舞臺。“政府作秀”具有弄虛作假、抓小放大、花拳綉腿、名不副實等表徵。通俗的說法就是,當局和官員只知道“宣傳”、“表演”和“表現”,而少有惠及於民的切實舉動,正所謂“表面文章”。美國政治學家戴維•伊斯頓認爲,民主化決策必須適應“凡生活受到某項決策影響的人,就應該參與那些決策的制定過程”的內在要求。 近年來,特區政府不斷增加諮詢層次及組織數目,形成政策諮詢網路,從而吸納社會意見及力量,冀望借此提升施政水平。但民衆卻反映自身對政府的影響力依舊有限,表示政府並未能在政策中貫徹民意,市民對澳門民主現況的滿意程度只屬中規中矩,市民與政府的關係依舊疏離,甚至有時候存在質疑,這表明澳門公共政策的民主化進程還長路漫漫,也說63
  • 明現有的公衆諮詢的利益表達平臺和渠道作用在减弱。這顯然提醒政府,新形勢下對公眾諮詢進行改革已經迫在眉睫。 三、提升政府公信力是利益表達制度化的根本前提 從行政學的角度看,公信力就是政府的影響力和號召力,要求政府對自己的言行負責,通俗地講,就是言必行,行必果。公信力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觀結果,體現了政府工作的權威性、民主程度、服務程度和法制建設程度。同時,它也是民衆對政府的終極評價結果,反映了民衆對政府的信任度和滿意度,這是政府合法執政、依法行政和社會管理的基礎。 尤為重要的是,政府公信力是完善利益表達機制的根本前提。毋庸諱言,任何一個利益表達都受到一定條件下政治、經濟、文化發展水平的制約,利益表達主體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的利益表達並不都是完全正確的、合理的,也正因為如此,政府客觀、中立、公正的定位就顯得尤為重要。政府都無公信力可言,還談何利益表達、協調利益? 2013 年 10 月初,有傳言一外資博企違規聘用在澳內地學生出任監場主任,加上有外資博企負責人海外放話,“特區政府應思考莊荷若只由本地居民出任,會造成發展瓶頸”,輸入外勞莊荷議題再被炒熱,一度觸發社會最敏感神經,尤其引發本澳博彩業員工極度不滿。雖然特區政府再三澄清,莊荷及監場主任只能由澳門人擔任的政策沒有變,也沒有計劃改變,更沒有聘請學術機構研究,但謠言揮之不去,十來日就促成了兩次規模不小的遊行,反對輸入外勞莊荷。 10 月 1 日逾千名莊荷和本地博彩業員工家屬自發遊行,促請政府明確表態;10 日再有超過 4000 名莊荷和博彩從業員,參加由團體發起的大遊行,當日下午三時於祐漢公園舉行,由博彩最前綫及多個其他基層團體發起,不少莊荷在三時下班後,趕抵現場參與,有人連制服也來不及更換。64
  • 聚集人數由開始的數百人逐漸增加,至四時半出發,遊行隊伍約逾 2000人(有說 3000 人或 5000 人),各人手持標語及拉起橫額,就禁止外勞任職莊荷、娛樂場禁烟、颱風工作保障、控制賭枱增長等問題呼叫口號,沿途上下一心高呼“反對輸入外勞,保澳門人飯碗”,促請政府關注。博彩最前綫負責人表示,促請行政長官盡快立法禁止外勞任職莊荷,否則會將行動升級云云。 事實上,在國慶節的活動上,行政長官已再次強調,過去他已清晰表達和承諾,任內不會改變娛樂場莊荷職位必須由本地居民擔任的既定政策。然而,部分人士依然堅持,雖然政府稱相關政策沒有改變,也沒有計劃作出改變,但政府有關回應並不能令本澳市民放心,因爲下一屆政府能否維持有關承諾仍是毫無保證。 反觀“外勞莊荷”事件中,爲何特首及政府已多番表達了既定立場,但部分人士仍然不信任,謠言越煲越大,最後竟要上演數千人兩度上街遊行逼宮?爲何特首及政府的多番正式表態,居然抵不過博企負責人的一句表態?這裏面實際折射出官民互信的深層次問題。 社會信任是一個社會維持正常運轉的最基本的前提條件,普遍的信任不復存在,後果將非常可怕。對於政府而言,當真相在質疑慣性中蒙上疑雲、暗箱操作跟政府形影不離,政策運行成本勢必提高,久而久之,公衆的參與熱情不斷冷却,政府澄清流言的代價變得异常高昂;社會的容忍底綫不斷上移,基礎秩序的潰亂就會加速。事實上,不信任感的泛化,與公共生活里的亂像緊密關聯:龍鈔事件、機場批地、新巴士服務、公天收視等,無一不令民衆神經敏感,民衆的失望情緒油然而生,不信任程度不斷滋長,“老百姓”成了“老不信”也就成爲一種必然的趨勢。 因此,當信任成爲一種稀缺資源時,尤其是政府的公信力遭遇挑戰65
  • 時,社會的不安與躁動就會産生。“結果是人與人之間的猜疑與防範,以人爲壑,人人自危。擴大到社會治理中,法律的權威性沒有了應有的尊嚴,現有社會規則與秩序得不到遵守,政府與民衆的合作難以維繼”。 “老百姓”變成“老不信”是一個危險信號。官民互信的構建是一個長期過程,但是破壞起來,一夜之間就可能喪失殆盡。如果不能有强大的政府公信力做保障,就難以形成良性官民互信的社會局面,這將極大地提高社會運行的成本,影響社會轉型的順利推進。 “當政府不受歡迎的時候,好的政策與壞的政策都會同樣得罪人民"。古羅馬政論家塔西佗這樣解說他的執政和思考結論,這就是著名的“塔西佗陷阱"。有觀察者指出,“塔西佗陷阱"作爲西方政治學的一個定律,“用在政府公信力問題中,可表達爲,當政府不受信任的時候,政府怎樣做都會受到公衆的質疑和批評"。這也從側面提醒執政者,公信力是政府的生命,謹言慎行、一諾千金,才是政府施政的應有之姿態。否則,一旦失信於民,深陷“塔西佗陷阱"而不能自拔,則政府將陷入徹底的被動中,在一個需要政府協調多方利益、破除博弈困局的時期,這種被動顯然是致命的。從這個意義上看,提升政府公信力是利益表達制度化的根本前提。 在成熟的社會,科學長效的運行機制可以有效地避免社會政策的短期性、間斷性、反復性、不協調性等負面效應,實現社會政策運行的高效性和可持續性,節約大量的行政資源的同時,也可以提升民衆對政府的信心和認同。基於這樣的認識,以利益制度化實現澳門的長治久安,無疑是社會建設中最緊要的一環。 66
  • 第三部分 2013 年澳門新聞輿情月度報告 第一節 2013 年 1 月輿情事件 一、輿情指數 2013 年 1 月輿情事件指數 序號 輿情事件 輿情指數 1 陽光法通過 97.9 2 土地法被批留尾巴 83.1 3 廉署 “友好手冊”內容 89.3 4 西灣湖廣場夜市計劃遭反對 95.2 5 外界質疑澳門博彩發展模式 85.7 6 審計署發佈澳大新校區專項審計報告 91.1 7 當局解畫《澳門論壇》停播事件 95.8 8 又見奶粉荒 86.4 注:序號以時間順序排序 二、輿情事件解讀 1、陽光法通過 立法會全體會議昨日(1 月 7 日)在“0 票”反對下,細則性通過俗稱“陽光法”的《財産及利益申報法律制度》,行政長官、主要官員、局長、副局長、辦公室主任,自治部門、自治基金及等同於局長或副局長職位等的據位人外,行政會委員、立法會議員及司法官都要公開部分財産,公衆可67
  • 在網上查閱。違法者最高罰款一年報酬。儘管有議員指出法案“透明度”未够,但總算邁出廉政建設、陽光政府重要一步。廉政專員馮文莊强調先易後難,法律可隨社會要求、價值觀改變再修訂。法律經行政長官簽署、公佈後滿九十日生效。 行政長官、主要官員、公務員及政治據位人等申報財産早已有之,但公開財産却是新制度,最大爭議是對象及公開內容,最終行政會委員、立法會議員及司法官都納入其中。法案討論多時,議會、社會早有共識,昨日細則性表决非常順利,全部條文均獲廿六位出席議員全票通過,只有高天賜憂心當局法律配套不足,未必能達修法目的。並在表决聲明中稱,重要的財産資料都未有公開,公共利益實比個人私隱權更重要。法案只邁出了一小步,不能打破潜藏在特區暗角的“冰山”,須共同打破。 馮文莊回應時坦言,從監察角度考慮,巨細無遺披露申報內容是上上之策,但法案與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只要求適度公開官員財産,非强制公開全部,且每個人都有隱私資料,必須得法律保障,否則影響整個社會的利益,監察與個人私隱要平衡。强調澳門人脉關係密切,瞭解不動産情况並不難,披露了不必要的資料,對社會反效果更大。從實况出發,先易後難較好,如法律與社會脫節,或人們價值觀改變,要求更公開,日後可再修法。現時法案的做法可取、合理。 負責細則性討論法案的一常會主席關翠杏引介意見書指出,法案將原法律《財産申報》改爲《財産及利益申報法律制度》,要求據位人申報的資料不限於財産,尚有非財産利益。政府及一常會分析後,決定除法案第一文本要求特首及主要官員等公開財產外,應適度擴大至立法議員、行政會委員及司法官員(具體公開財産對象見附表)。 68
  • 是次修法重點是增加申報書第四部分,要求附表所列人士申報並公開其擁有的不動産、商業企業或工業場所、股份、出資或其他的資本參與,以及在任何非營利組織擔任的職務。不過,不動産只要求公開申報的數目、性質及用途說明,地點、物業登記標號及價值等資料無需公開。商業企業或工業場所等,亦只要求公開名稱、出資比例、公司注册資本及擔任職位。 法案規定,由終審院辦事處確保公衆可在法院互聯網自由查閱公開內容。不過全部或部分複製,並提供給第三人時,應註明具體理由,且不影響《民法典》中“權利之濫用”規定。 罰則方面,法案規定申報書任一部分資料不正確是因不可寬恕的過錯所引致,違法者將處以所擔任職位三個月至一年報酬的罰款。如屬故意,違法者當作虛假之當事人陳述或聲明處罰。如判罰金時,則不低於六個月報酬。不過,如申報資料單純是數量差別、資料缺漏或與現實不符,罰則並不適用,只有被判定不可寬恕的過錯或故意情况下造成的資料不正確才入罪。申報方面,法案規定因薪俸、底薪或長期酬勞變動八十五點,才須更新申報書,原來規定爲四十五點。另申報人死亡五年或終止職務十年即銷毀申報書。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 月 8 日 坊間聲音:廉政專員馮文莊指出,通過“陽光法”並非靈丹妙藥,可解决現時所有問題,此法只是全球廉政制度建設中不可或缺的措施,尚需衆多其他措施配合。他透露廉署或向政府提出,盡快制訂行賄外國公務人員和各領域國際組織人員的法案,以及制訂影響交易犯罪的法律制度。上述兩法是廉政建設的必要措施之一,鄰近地區早已制訂,澳門仍然空白。 69
  • 就議員直指政府部門多不理會廉署的意見,馮文莊坦言廉署是“最冇權”的部門,因除了刑事調查外,所發出的建議純粹向其他部門提意見,冀走回法律正軌,部門是否遵守,只需向直屬上司交代。 2、土地法被批留尾巴 政府昨日(1 月 7 日)引介《土地法》法案,議員馮志强大動肝火,炮轟法案玩死業界,扼殺建築業、房地産業的生存空間。又放狠話“法案寫得精彩,但全是假話、空話”,認爲所有土地不應有豁免競投,要全部拍賣,才能體現公平的原則,否則修法祇是“換湯不換藥”。 馮志强批評當局既然要修改《土地法》,但又保留衆多“尾巴”,尤其是關於“不牟利的教育、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等土地可豁免競投,“呢啲全部唔賺錢,邊個會要,政府其實可自己承辦。”反而建築業、房地産業沒有生存空間,政府應如香港定期拿土地公開拍賣,否則體現不了修法的好處。他又質疑法案中“平等取得土地原則”與“申請批地要求嚴格化”兩者相矛盾,變相全由大財團做曬。 馮志强又狠批工務部門避見業界,他以自己建築界的身份表態:“我五年都未有一個入則,現時祇靠立法會人工。”入則計劃全石沉大海,“相關部門睇都唔睇,一概不理,又話過期、超時,太不公平,政府話要打壓樓價,但又唔批土地。”他稱:“法案寫得精彩,但全是假話、空話。”希司長不要寫一套、做一套。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 月 8 日 坊間聲音:政府昨(7 日)到立法會引介《土地法》法案,多名議員質疑法案舊酒新瓶,定義不清,對豁免土地公開競投的條文規範過於籠統,公共利益定義模糊,未能避免政府自由裁量權過大。認為公衆參與度低,要求引入公聽會讓公衆監察。 70
  • 林香生欲瞭解有否輔助材料,如司長引介中言明法案加入不少原則,相關原則如何在條文中體現?此外,法案中並無“國有土地”等定義、概念,當中會否關聯其他法律,詢問政府會否作出定義、清晰說明?麥瑞權關注“强化監管力度與處罰機制”的法案要點,往往牽涉多個不同部門、法律及合約等,土地管理廳有否需要升格局級,配合法例執行。土地委員會會否新增專業人士,有助《土地法》的討論。 李從正指出,《土地法》內容複雜,但簡單如“申請批地要求嚴格化”要點,引介中未見具體說明,質疑是否過於簡單;部分表述模糊,容易讓人産生疑問。《土地法》與《城規法》及《都市建築法律制度》關係密切,各界關注,希望政府在一般性、細則性討論《土地法》時,更多地講解上述法案關聯,讓《土地法》審議更暢順。高天賜詢問文本有否清晰裁量權的範圍,政府有否考慮公開諮詢市民意見,土地批給應該全面公開競投,抑或個別情况政府可直接批給,並詢問舊法與修改法核心的轉變何在,溢價金計算有何不同? 吳國昌表示,豁免土地公開競投的條文規範過於寬鬆籠統,未見嚴格規範,公共利益理由空泛,公聽會等內容被删除,難以减低市民的憂慮。詢問政府有否考量設立機制,就豁免公開競投個案,政府主動提交立法會公開辯論。區錦新指出,修改《土地法》堵塞現有漏洞,但質疑政府自由裁量權過大,如何杜絕可能引起的漏弊?無償批給方面,本澳有多少公益法人可以無償取得土地? 何潤生提出數方面問題,目前《土地法》著重規範土地管理,確保資源充分發揮效用,但土地用途劃定、樓宇高度等,與《城規法》、《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息息相關,詢問後者會否盡快送交立法會審議?法案中,部分情況豁免公開招標,當中“配合政府政策的建設”容易存有灰色地帶。71
  • 土地批給與監管方面,市民時有知情權不足之感,將來如何通過公開旁聽制度,杜絕相關情况?陳偉智關注法律的執行,以及法案審議的進度等。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 月 8 日 3、廉署 “友好手冊”內容 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瀆案中,“友好手冊”成為重要證據之一。昨日(1 月 10 日)在初級法院審訊過程中,劉鑾雄代表律師指廉署只提供“友好手冊”局部內容予辯方查閱,難以發現事實真相,損害辯護權。合議庭承諾會向廉署瞭解情况。 劉鑾雄、羅傑承等八人涉嫌行賄歐文龍案昨日再度開審。除因“大劉”等數名被告因缺席須押後審訊成焦點外,歐文龍“友好手冊”亦引起關注。根據資料顯示,“友好手冊”載有“大劉/COTAI 土地”、“仲量聯行/2000-”等文字。“大劉”代表律師梁永本於庭上指出,廉署提供予辯方的“友好手冊”內容不全面,只提供局部內容,同一頁甚至被遮蓋,“剩得行字”可以看到,有損辯護權。爲發現事實真相,要求法庭協助向廉署索取○四、○五、○六年全部“友好手冊”,保障辯護權。 合議庭主席蕭偉志表示,過去曾向廉署瞭解,獲回應稱案件調查仍未完結,故無法提供。另有辯方律師認為,即使案件調查中仍有辯護權,不能損害。經合議庭商議後,蕭偉志稱會嘗試再聯絡廉署,瞭解手册中有何內容可以公開。 案件需要再度押後審訊,羅杰承代表律師華年達在庭外接受訪問表示,上一次是法官(高麗斯)抱恙無法開庭,至目前仍未康復;今次則是理由特別,相信下次一定會順利審訊。梁永本在庭外被傳媒連番追問,沒有透露劉鑾雄的身體狀况,只稱其只負責法律部分。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 月 11 日 72
  • 4、西灣湖廣場夜市計劃遭反對 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第二輪第二場公衆諮詢會昨(1 月 12 日)舉行,逾百名居民參與,廿三名發言居民中,絕大多數反對項目。有住在西灣湖附近的居民認爲項目會破壞該區寧靜優美環境,並促民署修整西灣湖附近道路,建單車跑步徑,增加休閑和綠化設施,真正回應居民需要。 項目第二輪諮詢期由本月十二日至明年三月十二日,第二場公衆諮詢會昨下午三時在文化中心大劇院舉行,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副主席羅永德、委員麥儉明,工務局城市規劃廳職務主管梁耀鴻,交通事務局代表源秋華,運建辦代表黃開榮,旅遊局代表陳暖思,消防局一等消防區長林曉帆,環保局代表李展能,艾奕康澳門有限公司首席環境顧問甄維樂出席,一百二十名居民參加會議。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 月 13 日 坊間聲音:近日,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第二輪第二場公衆諮詢會舉行,逾百名居民參與,廿三名發言居民中,絕大多數反對項目。有居民質疑西灣湖項目定位究竟是爲服務旅客還是本澳居民,指旅客雖對本澳經濟文化十分重要,但毋須處處都是旅客。現時本澳的旅客量和經濟狀况,不必爲旅遊創收强推項目,犧牲西灣湖的寧靜休閑環境。 西灣湖夜市計劃一波三折,映射出諸多的社會百態。應當承認,西灣湖夜市計劃有其合理性,因爲放眼全世界,夜市都是旅遊休閑城市必需的配套設施,被人津津樂道的地方美食也往往出自有特色的夜市,問題在於,澳門市民反對的不是夜市,而是爲什麽在西灣湖發展夜市?正如有市民傾訴的那樣,“西灣湖一帶可說是澳門半島唯一淨土,不希望西灣湖一帶步新口岸區後塵,令居民不想再到該處。"因此,筆者認爲,西灣湖夜市問題,已發展成爲繼藍屋仔、松山燈塔、鷺鳥林之後的又一次保育運動,73
  • 也將成爲考驗政府公共政策智慧的試金石。 賭業開放後,小城發展迅速,但也滋生了諸多負面矛盾。大型娛樂場所進入造成的居民生活空間擁擠,數十倍於本地居民的遊客數量令本澳的接待能力接近臨界值,凡此種種,彙成了形形色色的潜在隱患和社會不滿,賭業的飛速發展,從最初的單純收益,到現在的雙刃挑戰,已成爲澳門民衆不得不經受的陣痛。筆者認爲,本澳民衆在西灣湖夜市上的反對立場,正是民衆對政府單邊經濟發展主義的質疑。有學者就指出,本澳政府目前面臨的最大尷尬,就是靚麗經濟成績的背後,越加複雜的社會矛盾,“以審視的眼光看,政府的發展策略以經濟爲主導却欠缺人文關懷、注重全域需要却忽略個體訴求、著眼現在却忽視過去和未來,這種跛足前行的尷尬,隨著時間和征程的延續愈發顯現,引起的論爭和衝突也逐漸成爲社會焦點"。 必須指出的是,長久以來,單邊的經濟發展已和多元的民生訴求構成了矛盾。爲滿足國際資本的投資需求,政府不斷批出寸土寸金的發展用地,興建了一座又一座的堪比皇殿的 CASINO,一方面,國際資本的進入給澳門帶來了更多的就業和收入;另一方面,大型娛樂場所的進入,擠占了本來就逼仄的民生空間,不停的發展帶來不斷的破壞,原先的蓮花寶地已轉變爲世界賭城,曾經的安靜祥和已被嘈雜不安替代,越來越多的民衆似乎發現,因發展而使自己剛剛嘗到的甜頭竟夾雜著些許苦澀,全民就業的背後是工作的低質化,收入水平追不上物業升值,甚至難敵通脹,樓價高企、通脹逼人、階層固化、貧富差距,諸多的社會失序使得更多的人被邊緣化,在無力和無奈中,總有民衆會發出疑問,經濟發展,是澳門唯一的道理嗎?在遊客的人頭攢動中,本澳居民却越來越發現難有自己的栖身之所,那麽,澳門,究竟是誰的澳門? 74
  • 在這種略帶悲凉色彩的疑問中,當政府再次把手伸向“半島唯一的淨土"時,遇到阻力和反對也就在所難免。從這個角度看,政府在西灣湖夜市問題上,必須慎之又慎,非僅僅是“不預設立場"就可以的,必須帶有檢討和反思,甚至要有一點悲憫的執政情懷,理性、認真地聽取民衆意見。筆者呼籲,但存方寸地,留與澳人閑!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1 月 24 日 5、外界質疑澳門博彩發展模式 美媒稱,2012 年,澳門博彩業收入達 380 億美元,比 2011 年的 335億美元增加 13.5%。爲什麽在中國經濟放緩之際,2012 年的澳門博彩業依然如火如荼?密切關注澳門博彩業的一家香港網絡雜志一語道破天機:此乃移民因素使然。 美國《紐約時報》網站 1 月 9 日援引《拉斯韋加斯評論報》2 日的報道稱:“2012 年澳門博彩業收入達到創紀錄的 380 億美元,這很能說明問題。”澳門的博彩業收入早就超過了拉斯韋加斯,而 2012 年的博彩業收入更是“超過了 2011 年美國整個商業博彩業 356.4 億美元的收入”。 2012 年 12 月,澳門 35 家賭場的博彩業收入達 35 億美元,創單月歷史新高,這個數字是 2011 年全年拉斯韋加斯長街上各賭場博彩業收入的一半以上。這些數字相當驚人,特別是在 2012 年這樣一個年份就更是如此了。2012 年第三季度,中國經濟增速降至 7.4%,這是三年中的最低水平。 報道稱,撇開經濟增長和賭博之間存在的某種逆向心理關係不談(經濟下滑時,人們可能樂意到賭場上賭一把),博彩業收入猛增的現象似乎讓人看不懂。 75
  • 香港網絡新聞雜志《一周中國》提出截然不同的新看法。該雜志說,很多中國富人利用賭場洗錢,爲自己移民海外準備資金,因此博彩業收入的高低實際上能够說明中國富人是否對國家有信心。博彩業收入越高,信心就越低。 《紐約時報》記者伊恩·約翰遜(張彥)最近撰文指出,移民國外的中國富人越來越多。張彥寫道:“2010 年(這是可以查到完整統計數字的最近年份),共有 50.8 萬中國人離開家鄉,前往經合組織的 34 個發達國家。這個數字比 2000 年增加了 45%。” 張彥稱:“根據有關各國的報告,這一趨勢仍在持續。2011 年,共有8.7 萬中國人成爲美國永久居民,比前一年的 7 萬人又有增加。” 報道認爲, 這正是澳門博彩業收入增加的原因,因爲人們要把錢從中國轉移到海外,儘管中國政府預計經濟增長會有所復蘇,有人預計 2013年增長率將達到 7.5%。中國人移民國外的原因各不相同,但很多人提到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他們感到他們的錢在中國不安全。 《一周中國》寫道:“如果你認識到澳門爲‘聰明錢”離開這個國家提供了逃跑路綫,那就比較容易理解了。”“通過中介的一番運作,現金一旦到達賭場就會變成港幣。很多錢被賭掉,但仍有巨款流入離岸銀行。” 報道稱,《一周中國》在 2012 年初的文章中曾指出:“如果 2012 年博彩業收入繼續猛增,幾乎可以肯定的是,腐敗官員和精明商人會對未來感到擔憂,他們會把錢轉移出去。”而博彩業收入確實出現猛增。 中國經濟仍在迅速增長,報道認爲,這意味著相當多的人手上有更多的錢可以用來賭博。但不管用什麽標準來衡量,2012 年澳門的博彩業收入都是極高的。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 月 15 日 76
  • 坊間聲音:過去的一年,在全球經濟一片頽勢中,小城澳門依舊保持了雙位數的逆勢上揚。其中,支柱産業博彩業光彩耀眼,全年博收突破驚人的 3000 億,令人咂舌。經濟上的奇迹,也使澳門由默默無聞變爲備受關注。近日,就有美國媒體報道“2012 年澳門博彩業收入達到創紀錄的380 億美元,超過了 2011 年美國整個商業博彩業 356.4 億美元的收入”,而這一成績的取得是發生在中國內地經濟放緩的背景下。因此,該報道意味深長地指出“撇開經濟增長和賭博之間存在的某種逆向心理關係不談(經濟下滑時,人們可能樂意到賭場上賭一把),博彩業收入猛增的現象似乎讓人看不懂"。 美國人“看不懂",香港有媒體申明“看懂了",而且給出了一個令人瞠目的結論。對於澳門博彩收入的歷史新高,這家香港媒體指出“很多中國富人利用賭場洗錢,爲自己移民海外準備資金,因此博彩業收入的高低實際上能够說明中國富人是否對國家有信心。博彩業收入越高,信心就越低。" 澳門的博彩業一直爲人詬病。不可否認,確實有貪官來澳門豪賭,也確實有人借賭洗錢,放眼全世界而言,博彩城市都存在洗錢行爲,這點誰也不能否認,總而言之,Casino 就是一個大染缸,里面的鈔票總是會有顔色。但把博彩收入和中國富人對國家是否有信心牽扯在一起,筆者認爲,這種論調不僅缺乏邏輯考證,而且帶有明顯的政治化傾向,須引起警惕。因爲照此邏輯推理,“博彩業收入越高,信心就越低",那就不難得出一個荒謬的結論,即澳門好,國家就不好;或澳門不好,國家就好,這顯然與“國家好,澳門就好"的普遍共識相悖,並且也不符合事實。 毋庸諱言,長期以來,因爲博彩業的特殊性,對於澳門的發展前景,觀察者們一直存在有質疑和憂慮,包括筆者在內,也經常呼籲警惕博彩一77
  • 枝獨秀的産業風險,但這些意見多從專業、理性的角度提出,是一種善意的提醒。如要述及博彩業和國人對國家信心的關係,筆者認爲,這種意見缺乏基本的科學態度。 首先,博彩業收入中,究竟有多少是用來洗錢?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即使在堅持“澳門博彩實質是在洗錢"的聲音中,也都只是推測。比如英國老牌雜志《經濟學人》2011 年曾有一篇文章指出,“澳門博彩業的成功非僅因中國人好賭,還有驚慌外逃的大陸資金,包括爲規避大陸對個人携帶人民幣出境額度的限制"。但這篇文章並未提供實質證據顯示大陸借助澳門博彩業洗錢,主要引用歷史證據,如 2008 年曾報道大陸官員公款私用等。 其次,移民就是對國家信心不足嗎?2011 年,有香港機構發布關於中國私人財富報告。報道顯示,富人移民的原因中,58%的是爲了子女教育,19%的是爲了海外投資、多生子女和避稅。這說明,近八成的移民者主要是爲了子女教育及其他原因考慮,與 “對國家有沒有信心"關聯不大。 既然上述兩點都很難成立,自然,“博彩業收入越高,信心就越低"的論點也就不攻自破。但是,筆者必須要指出的是,近年來,無論是內地反貪腐,還是富豪洗錢轉移財産,每次都會將澳門推向前臺,雖然事後往往被證明有失偏頗,但不可否認的是這些批評從某種程度上也暴露出澳門正面臨嚴峻問題和考驗,無論是否言過其實,但有一點是確定的,那就是因單一的産業結構以及博彩業的特殊性所呈現出的矛盾和問題,特區政府必須正視。問題早晚要解决,並且,早解决比晚解决要好!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1 月 17 日 6、審計署發佈澳大新校區專項審計報告 78
  • 1 月 14 日,審計署發佈《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建設費用估算》專項審計報告,揭開大幅超支之謎,批評建設辦的估算不完整、不科學,有條件但不更新、有錯不改,令五十八億元的原估算變得毫無意義。雖建設辦二○一一年十一月與粵方簽“補充協議”,訂下九十八億元“封頂”造價,但短短四個月即“破頂”,截至去年三月投資金額已達一百○二億元,往後開支更是未知數,建設辦的專業能力備受質疑。 審計報告指出,新校區建設費用變動連連,主要是建設辦計算項目建設費用的整體性,估算訂定時的考量和訂定後的檢視及更新均存不足。批評新校區估算並不完整,建設辦按其一貫的做法,視工程監理、質量控制等爲行政成本。最初估算的五十八億元祇有工程費用,不包括五十七項不可或缺的工程,如設計、基礎建設、工程監理、質量控制、研究顧問等,合共金額約十二億元。 雖“補充協議”訂定九十八億元總預算上限時,已把上述五十七項工程中的“校區勘察費”、“校區設計費”及“土方回填、軟基處理”納入其中,金額約七億元,但仍未能完全反映新校區的總投資金額。因最初估算、總預算上限均沒有顧問諮詢、基礎建設、工程監理及質量控制等相關開支,若納入計算,加上部分補充協議項目的實際判給金額與上限有差異,截至二○一二年三月,項目預計投資金額已超過一百○二億元。 就建設項目估算應涵蓋範圍,報告引用了“國際諮詢工程師聯合會”意見。該會指出,建設項目估算應涵蓋研究、設計及施工等費用,是完成整個項目所涉及的全部開支。全面的估算除工程施工費用外,還應包括土地測量、場地勘察、設計、監理質控等開支,建設辦的做法顯然與國際慣例不符。 79
  • 估算是否科學是審計報告的另一焦點。報告指出,新校區在內地建設,並以人民幣計算工程費用。但建設辦認爲,新校區爲澳門所用,估算時沒有參考內地建造成本,祇以類似規格的澳門公共工程作參考,訂定估算單價。如以二○○六年公屋判給金額估算校區宿舍造價,標志性建築物則參考終審法院大樓。 審計署認爲,大學校舍建設與終審法院大樓的建築風格及功能等均不同,並非適當的參考依據。強調○六年公屋判給距訂定最初估算已三年,期間建築成本升約兩成七,數據已過時。是以估算的參考依據欠缺科學化考量,未能反映實際所需的成本。 報告稱,新校區估算從訂定目的、具體考慮並不完整,權限實體審批時或無法知悉往後仍要承擔多少費用,無法全面評估,影響審批决定。從整體公共資源分配角度分析,不完善的項目估算將影響特區政府公共資源有效運用。新校區的資金調配動輒數以億計,每次調動均影響公共財政安排,高估其費用會占用其他財政資源,低估則致追加,或令日後的財政安排出現困難。 報告建議,建設項目包括前期研究、設計及施工等不同階段,應綜合考慮全過程中測量、勘察、交通和環境研究、設計、工程、監理、質量控制及設備購置等不可或缺的所有費用。估算內容、費用要齊全,避免遺漏。制訂全面的整體估算,可令權限實體作出適當决策。 另建議編製符合實際所需的項目投資估算,應按項目及其規格的確切要求,搜集、整理及分析各類有代表性並已完工的項目造價資料,合理預測各項影響工程造價的動態因素,綜合計算,以動態投資方式訂定以建設費用控制爲目的之投資估算。 80
  • 事件跟蹤: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昨日(16 日)回應審計報告時表示,橫琴澳大校區建設預算已封頂,認爲與審計署的計算出現差距是由於審計署將前期多項工程費用納入估算當中。他亦承認工程起動時的確存在資料不齊全情况,需要在興建過程中進行設計及修改,必然令到最初估算的造價與實際存在較大差距。 劉仕堯昨日(16 日)回應有關《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建設費用估算》專項審計報告時重申,報告提出的意見對特區政府未來大型工程具有指導作用。他指出,橫琴澳大校區建設屬於澳門和廣東省大型合作項目,對澳門高等教育、人才培養有特殊意義。但由於要在三年內完成超過八十萬平方米的建築面積,加上當時澳大橫琴校區項目才正式落實,政府要以“邊設計邊建造”方式展開工程。他承認在工程起動時的確存在資料不齊全情况,在興建過程中進行設計及修改,必然令到最初估算與最終結果存在較大差距。 劉仕堯並指出,當局以九十八億元爲封頂費用,但由於審計署將前期多項工程的費用加入估算當中,因此在造價方面出現差距。正如河底隧道的興建一樣,當局亦是在後期才獲得作爲後備航道預留通航條件等資料。他希望社會能瞭解當初預算與後期預算存在的落差原因,並重申有關預算已封頂。 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陳漢杰亦指出,澳大橫琴校區工程成本預算爲九十八億元,審計報告公佈的一百○二億元預算則涉及質量控制及監理公司等費用。他重申,橫琴澳大校區的預算已封頂,補充協議中已明確包括所有工程費用,不會再增加。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 月 17 日 81
  • 7、當局解畫《澳門論壇》停播事件 澳廣視突然停播《澳門論壇》,引起民間熱議。會否屬政治決定?損害公衆知情權?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昨(1 月 14 日)發出新聞稿澄清,行政長官辦公室工作人員在內的所有政府成員,從未幹預澳廣視是否或如何製作《澳門論壇》。澳廣視執行委員會主席梁金泉亦發出聲明,稱暫停《澳門論壇》是集體决定,並强調政府施壓一說屬子虛烏有,澳廣視電台、電視新聞奉行采編及製作自主,不受外力幹預。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新聞稿表示,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作爲澳廣視的政府代表、政府發言人,祇是透過媒體報道才知悉澳廣視近期暫時停播時事節目《澳門論壇》。並澄清,行政長官辦公室工作人員在內的政府所有成員,從未幹預澳廣視是否或如何製作《澳門論壇》。 特區政府將一如既往,恪守尊重新聞自由及不干涉澳廣視采編自主的原則,繼續大力支持澳廣視健全管理制度,妥善運用資源,提升專業水平,更好爲本澳居民提供公共廣播服務。 隨後,梁金泉亦發出聲明,强調政府施壓一說屬子虛烏有,澳廣視電台及電視新聞,奉行采編及製作自主,不受任何部門、團體及個人外力幹預,即使澳廣視執委會也不會作任何幹預。 他指出,“因人力資源暫停節目”一說,正在查證實際情況。過去一年,澳廣視中文新聞部人員增幅已超過一成。執委會會議將先研究現時人力資源是否已充分利用,人員運作模式是否尚有改善空間,並已著中文新聞部制定優化人力資源方案。由於中文新聞部問題影響到節目的製作,將要求中文新聞部負責人提出解决方案。新聞稿中並未提及《澳門論壇》何時復播一事。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 月 15 日 82
  • 坊間聲音:工人自救會、港澳居民雇員聯盟、民生權益促進會、民生力量聯合會及民主起動昨(17 日)舉行記者會,要求澳廣視復播《澳門論壇》。 上述團體 17 日下午三時假工人自救會會址舉行記者招待會。五團體負責人均表示,對於作爲公衆就社會重大事件發表意見平臺的《澳門論壇》突然停播,深表遺憾。澳廣視是受政府全資支持營運的機構,政府應在尊重新聞及言論,以及不干涉采編自主的原則下,監管該公司的管理制度,務求其能向市民提供有質素的節目。目前該公司僅以人手不足為由停播有關節目,難以令人接受。各會將於周六起至二月二日,每日上午九時至晚上九時在本澳多區舉辦“復辦《澳門論壇》,捍衛言論自由”簽名運動。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 月 18 日 8、又見奶粉荒 近日不少居民抱怨奶粉持續供應緊張,甚至短缺,不少家長爲求兩罐嬰兒奶粉,疲於奔命,大受困擾。有奶粉代理商指,近年奶粉已按市場需求增加供應量,增長已達雙位數;另有代理商則設立熱綫協助居民訂購奶粉。大藥房商會理事長吳慧紅表示,零售商基本上是“無貨即訂”。政府四個相關部門昨(19 日)就奶粉問題召開跨部門會議,指無發現囤積居奇。要求供應商必須因應市場供求情況盡快調整供應量,平息市民憂慮。居民怨缺貨,供應商則稱貨源足,奶粉供應究竟何處出問題,耐人尋味。 消委會去年在網站公佈各大品牌奶粉供應商的聯絡方式,協助居民訂購或查詢奶粉供應情况。不過有不少居民投訴熱綫形同虛設,致電多是綫路繁忙或無人接聽。本報記者昨按消委會提供的聯絡方式,致電四家奶粉品牌澳門代理商查詢。 83
  • 一向是本地居民熱愛的奶粉品牌——美贊臣澳門代理商的電話相當繁忙,一小時內致電七次,祇有兩次成功接通查詢,其餘皆綫路繁忙。該奶粉品牌澳門代理商表示,暫未能提供近年供應量增長情况。爲確保居民可購買美贊臣奶粉,早前已推出會員制度,祇接受本澳居民登記。凡登記成爲會員的本地居民,致電到消委會提供的熱綫登記,代理商最快下一個工作天回覆居民於指定藥房可訂購兩罐奶粉。該服務每周才可使用一次,因相信兩罐奶粉足够使用兩周。 美素佳兒同樣是經常缺貨,記者致電澳門代理商熱綫後留下聯絡方式,晚上獲澳門代理商回覆。該代理商指出,美素佳兒貨源基本充足及穩定。每周觀察市場需求情况,根據市場需求向廠方訂貨。近年每月供應量維持雙位數增長,且每周均會向零售商戶送貨,盡量滿足市場需求,但坦言有時市場需求會超出預期。該代理商已向廠方反映奶粉供求情况,獲廠方承諾,一定會保證澳門有充足奶粉。 美國雅培的熱線電話一撥即有職員接聽。該品牌代理商表示,雅培奶粉同樣是每周根據市場銷量而訂貨。供應量每年均有雙位數增長,供應穩定,貨源充足,未見發生斷市情況。因澳門人口約相當於香港人口的十四分之一,澳門奶粉需求一定不及香港,祇要香港貨源穩定,要保證澳門貨源充足,綽綽有餘。 惠氏金裝奶粉香港代理商則以電郵回覆指,惠氏各綫奶粉的供應充足及穩定,能滿足市面上的需求。該公司沒有設定任何購買上限,並與各零售商保持緊密聯繫,瞭解整個市場的需求,供應量增長方面則不便透露。 雖然多家奶粉供應商都指奶粉供應穩定及充足,但爲何零售商經常缺貨?大藥房商會理事長吳慧紅表示,零售商的奶粉數量視乎供應商發貨多與少。早前已與供應商洽談,供應商說奶粉供應量已有增加,但無說明具84
  • 體增幅。並認爲處於下遊前綫的藥房在奶粉供應問題上被動,已向供應商要求多訂貨,甚至是“無貨即訂”,但補貨速度依然未能追上市場需求。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 月 20 日 坊間聲音:奶粉一罐難求,嬰兒缺糧再度敲響警號。議員關翠杏質疑當局的應對措施無效。在衛生局、消委會表示關注後,各大、小藥房竟又供應充足,從四至六罐到整箱購買均有提供,個中因由耐人尋味,值得有關部門深入探討。她書質當局有否主動調查及長期跟進奶粉缺貨的真正原因。 關翠杏早在一一年就奶粉缺貨問題提出書面質詢,昨日再在書面質詢中稱,近月不少家長反映,某些暢銷牌子初生嬰兒奶粉缺貨嚴重,較年前更甚。供應商的熱綫不是長期綫路繁忙,就是無人接聽,即使撥通也無法預留奶粉,制度形同虛設。不少家長憂心嬰兒斷糧,又指奶粉缺貨問題一直未徹底解决,更未見政府有任何有效措施,當局必須高度關注並切實回應。 她質詢政府是否知道“買奶粉難”苦况,監管制度形同虛設,有否持續跟進及發現問題?跨部門小組說會深入討論、研究奶粉的長期穩定供給,爲何至今未見交代公佈。 關翠杏坦言,在商言商,奶粉供應商應擴大生産、增加供應和銷售途徑,迎合需求以賺取更多利潤,但現况相反,質疑缺貨原因何在,是奶粉産量不足還是入口量不足,還是有人囤積居奇或貨品被大量購買轉售內地?當局有否主動調查,針對近期問題有何主動應對措施,建立具體可行的長效機制。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 月 19 日 輿論辣評:本澳某些品牌的奶粉供應就一度緊張,未見奶粉廠商及其85
  • 代理商采取適宜的積極行動,比如加大供應、預訂登記等市場手段,以平息市場的焦躁情緒,反而聽之任之,甚至推波助瀾,混淆視聽,製造出奶粉難購的局面。因奶粉難購,使奶媽奶爸産生恐慌之情,一旦發現有貨,就大批量地購買、囤貨,以備可能出現的“奶粉荒”,而這種恐慌性地搶購,直接導致了奶粉供應市場的階段性失衡。也正是因爲奶粉難購,奶粉奇貨可居,價格節節高升,在高額的利潤面前,水客們更加熱衷於大規模搶購奶粉;個別藥店的不良店員,拿奶粉當“搖錢樹”,要麽加價出售,要麽搭配售藥,甚至到貨也不上架,而勾結水客謀取暴利。 “奶粉荒”實際上是“奶粉慌”,奶粉短缺只是階段性短缺,是消費者被短缺假像蒙蔽,加大了對未來供應市場的焦慮,從而引發爆發性購買所致。要平抑“奶粉荒”,首先要撫慰“奶粉慌”,這才是問題的根源,而不是單純地採取限購。 奶粉不是收藏品,未來不會大幅升值;奶粉只是食品,要講究新鮮度,儲存不當會變質,依本澳溫暖潮濕的環境,普通家庭根本不適合長期保存大量的奶粉,奶媽奶爸,難道還要冒著讓奶粉過期的風險,去搶購囤貨? 86
  • 第二節 2013 年 2 月輿情事件 一、輿情指數 2013 年 2 月輿情事件指數 序號 輿情事件 輿情指數 1 兩巴加費解凍 94.2 2 文遺法細則討論即碰壁 87.6 3 兩法在爭議聲中獲一般性通過 88.1 4 紗紙契糾紛 89.7 5 巴士服務費追溯期由冇變有 93.7 6 逼爆關 98.3 7 委員長訪問澳門 91.1 8 虐嬰駭人聽聞 83.4 注:序號以時間順序排序 二、輿情事件解讀 1、兩巴加費解凍 三家巴士公司在去年六月提出調升服務費的申請,因服務質素差强人意,交通事務局最終凍結三巴服務費調整程序,但當局實際上在去年六月已作出價格調整的審批,調整幅度爲百分之二十三點三,當時並已通告了三巴在去年六月十二日後調整服務費。 汪雲昨日(2 日)指出,當局在凍結調整三巴服務費的程序後,提出要求三巴改善服務及是否接受日後在調整價格機制中引入服務評鑒制度。他表示,目前三巴原則上已接受在未來調整價格中引入服務評鑒機制。在服務改善方面,經過一段時間監察,三家巴士公司已有一定改進,87
  • 唯獨維澳蓮運的改善進度未如理想,新福利及澳巴所承諾的改善工作已有成效,他認爲巴士服務的改善獲得社會認同。 他承認,交通事務局去年處理有關程序時存在不足,並接受社會的批評,即時凍結有關程序,以及要求巴士公司改善。現時因維澳蓮運改善進度未如理想,因此作出差別對待,當局將對維澳蓮運的服務持續監測,直至居民接受其服務,以及對投訴有所回應後,再决定是否解凍有關程序。但按照當局的解釋,差別對待只是解凍程序的實施時間問題,即使有關巴士公司的調整服務費在兩年後獲得解凍,同樣可追溯至批覆日起計算,當局最終會按去年審批的幅度作出支付。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 月 3 日 坊間聲音:三家巴士公司半年前靜悄悄申請調升服務費,當局在居民不知情下先斬後奏批准,引發軒然大波,旋即被民意喝停,當局急刹車,凍結三巴調整服務費的行政程序,要求巴士公司服務須達標才獲加費。事過半年,當局宣布新福利及澳巴的服務改善已獲社會認同,准予解凍,加價在望。消息一出,再觸動社會神經,坊間批評當局重複犯錯,在未有詳細交代解凍的原因與準則前提下,再次漠視用家感受,加價豈能服衆? 新巴士服務模式運作一年多以來,巴士問題沒完沒了,服務質素參差,巴士班次、發車率未如人意,部分司機態度惡劣,甚至意外頻生,劣評如潮。姑且原諒相關部門、巴士公司、居民都在新服務模式初期“摸著石頭過河”。遺憾的是,巴士服務質素並未隨著時間推移,獲得社會廣泛肯定,反而見諸互聯網上的駡聲無日無之。故見“加費解凍”,坊間第一反應說“不”! 按照合約,巴士公司每年可申請調整服務費,當局參考澳門綜合消費物價指數、陸路運輸業全職有薪酬雇員平均薪酬及車用輕柴油平均定價等88
  • 因素,裁量加價與否,聽落合理合法,但奈何遺留了最重要的“合情”這一關。儘管巴士加服務費,居民不受直接影響,車資不變,但是,要以公帑爲物非所值、價格與服務素質不成正比的巴士服務“埋單”,情無可原;當服務與消費者期望值仍存在較大落差時,貿然解凍加費程序,更可追溯至去年六月作出批覆日起計算,可怒也!亦與當局去年七月向媒體透露,三家巴士公司未來若再重啓調整服務費,將不設追溯期一說自相矛盾,難怪團體批評政府忽悠公衆。 巴士服務新模式號稱“政府完全主導”,政府出錢購買巴士服務,本應要起到擇優汰劣的作用。改善巴士服務質素,應屬巴士公司份內事,但當下似反客爲主,政府肉隨砧板上,一句“加費是尊重合同精神”,即任巴士公司堂而皇之魚肉。政府與三巴簽訂的合同從未詳細曝光,具體內容爲何,坊間不得而知,祇會令人質疑當初政府與巴士公司訂定的“遊戲規則”是“黑箱作業”,抑或倉猝成事之果? 更匪夷所思的是,巴士公司申請加費獲批,實際用家的普羅大衆最後一刻始知曉;如今當局將解凍兩家巴士公司的調升服務費程序,居民又成“被通知”的角色。當局態度遮掩,含混交代加費一事“米已成炊”。當下很需要澄清的是,所謂“合同精神”,依據的是怎樣的合同,政府的主導作用爲何如此無力,公帑把關有沒有漏洞?當局信誓旦旦計劃引入巴士服務評鑒機制,會不會再成幌子?特區政府一再用公帑買教訓,賠上的不只公帑,損失更慘重的是民心。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 月 4 日 2、 文遺法細則討論即碰壁 2 月 4 日,《文化遺產保護法》細則性討論到“入肉”階段,惜出閘脫脚。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認爲法案概念性條文過於簡單,文遺範圍也有89
  • 問題,冀行文更清晰、完善。政府承諾再參考外地相關法律及國際公約的論述及行文。另有議員主張以不同法律,分別規範物質、非物質文化遺産,政府未有積極回應,祇稱會研究,未來會否分拆仍需討論,未有定案。三常會今天將與政府代表開會,處理上述問題,否則明天再開,務求在農曆年前完成。三常會有信心今個會期內完成立法程序。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4 日)上午十一時,與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文化局長吳衛鳴等政府代表開會兩個小時,但法案頭三條條文即標的、概念及範圍均未傾妥。 三常會主席鄭志强會後指出,“文遺法”的概念性條文已參考了很多鄰近地區的法律及國際公約,但三常會嫌過於簡單,祇有三行文字,恐概念不清會影響相關法律的定義及原則。 政府承諾會再參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文化遺産公約中的概念,也會參考內地及葡國相關法律條文,其概念性條文均十分詳細、清楚。鄭志强指出,行文簡單與詳細各有優點,重點是體現澳門獨特的文化現况,執行時不出現灰色地帶。 範圍方面,“文遺法”分爲不動産、動産及非物質遺産三類,三常會建議將不動産、動産歸納爲物質遺産,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相關公約相吻合。鄭志强指出,有些國家以不同法律分別規範物質文化遺産、非物質文化遺産,現時“文遺法”將不動産、動産及非物質放在同一法律,雖較爲完整,但以同一概念規範物質及非物質有困難,難以寫得清晰。若“文遺法”要將兩者共冶一爐,很多條文均須調整、充實,所以有議員倡分開兩個法律處理,對此三常會內有不同意見。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 月 5 日 3、兩法在爭議聲中獲一般性通過 90
  • 千呼萬喚始出來的《土地法》修訂案、《城市規劃法》,昨(2 月 5日)在爭議聲中獲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議員冀兩大法在八月中會期結束前完成立法程序,打破現時土地批給、置換、轉讓等層層迷霧,約束官員無限大的自由裁量權,增加社會知情權、參與度,實現居民對城市建設應有的話語權。議員關翠杏昨以弃權票向政府施壓,要求總體規劃要經立法會審批;議員馮志强促官員公平、公正,要對得住澳門人。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認同,政府權力必須適度、必須制約,以堵塞現時漏洞。 《土地法》三十年未大修,“城市法”缺位,近年土地批給迷霧滿佈,“賤價批地”、“官商勾結”、“利益輸送”、“囤積土地”及肆意挖山等指責、疑雲無日無之,社會冀兩法早日出臺,遏止亂象。 當局聲稱兩法案已彙聚多場諮詢意見,草擬經年,不過發言議員多不滿意,在歷時兩日、六個多小時的一般性審議中,猛力批評現時亂象,皆因官員話點就點,容易濫權,社會無從得知,無從參與,指兩法案未滿足社會訴求,質疑何爲公共利益,政府如何行使裁量權免公開投地?相關委員會組成如何增加公衆參與? 馮志强指出,有政治據位人、香港房地産商人過去獲得大量土地,手握大量豪宅,議員多感不公,不滿官員權力過大。他批評《土地法》修訂案舊酒新瓶,原則模糊、“搵笨”。強調澳門土地應屬澳門人,任何人都無權裁判給誰。有居民才有政府,人人都要受約束,質疑法案仍留諸多尾巴、後門。 劉仕堯回應稱,如政府有自由裁量權,可以公共利益免招標批地,政府權力必須適度及有制約。冀與立法會細則性討論法案時完善法案,回應社會訴求。他回應“城規法”提問時亦指出,社會想知道未來發展,有否參與權,透過“城規法”增知情權、參與權,相信可逐步減少社會怨氣及爭拗。 91
  • 關翠杏討論“城規法”稱,澳門一直有城市規劃,但沒有制訂、修訂程序,社會不滿官員裁量權太大,隨時改動,尤其回歸後有些城規難以接受。雖然“城規法”設立了不少機制,但全由行政法規訂定,包括最後、最關鍵的總體規劃,立法會除立法外毫無角色,無法接受。議員林香生亦力撑關翠杏,“最後你畀個圖我睇嚇,我都過癮下啦!都知道點呀!” 雖然劉仕堯回應指政府過去已主動就一些重要規劃向立法會解釋、討論,不過關翠杏未接受解釋,指“城規法”關鍵是程序公正,城規會只是諮詢性質,城規最終都由政府訂定。強調立法會必須有權審議、通過總體規劃。議員吳國昌受訪時指出,雖然不少國家、地區的整體規劃都由政府拍板,但由立法會審議整體規劃亦可以,不過政府立場强硬。 最後關翠杏及高天賜對“城規法”投棄權票,法案終在十九票贊成、兩票棄權下通過。《土地法》修訂案則以廿二票贊成、兩票反對及一票弃權通過。因兩法案爭議甚大,預計細則性討論時各議員將繼續角力,使出渾身解數。 坊間聲音:多位議員認爲未來土地委員會條文及架構需因應社會發展作調整,並完善輪換及任期制度,但不建議同一時間更換委員會所有成員,以利委員會具實際操作性及延續性。 崔世昌認爲在修改《土地法》的同時,應適時更新土地委員會,當中的成員中除政府指派人員外,須因應實際需要適當擴大委員會架構與規模。他認同個別議員的意見,應訂出委員會成員任期,但不應在同一時間更換所有成員,每次最多應更換一半,有利委員會的操作性與延續性。委員會工作存在複雜性與技術性,如一次過更換所有委員,新成員需要時間熟習工作與磨合。希望政府能考慮適當擴大委員會架構及修改有關條文,以配合《土地法》的實施與社會發展。 92
  • 吳在權指出,以往在審批土地程序上出現各種不規則行爲,主要是法制不完善及監督不到位,缺乏健全的土地委員會。未來土地委員會成員的覆蓋面與公義性極爲重要,需要具有監督的權力與高透明度。 陳偉智認同土地委員會有修改必要,須制訂輪換及任期制度。即使其他諮詢委員會亦有相同問題,長期由固定人選擔任,應在制度上革新,讓委員會真正具有廣泛代表性,以免只是“換湯不換藥”。未來委員會應對不同意見有所包容,要懂得“SAY NO”及提出異議。 馮志强認爲文本中提到“平等取得土地原則”存在問題,質疑何謂平等?他指澳門土地屬於本澳居民,議會衆多議員對新法有意見,指政府的裁量權過大。他笑言所謂“乜乜委員會都係木偶”,批評《土地法》只是新瓶舊酒,換湯不換藥,留有較多尾巴,令人費解,希望政府在細則審議期間能多聽意見。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 月 6 日 4、紗紙契糾紛 終審法院昨日(2 月 6 日)裁決路環九澳村一幅涉及“紗紙契”的霸地擴建個案。終院判詞中引用多個類似案例的司法見解及判决,指出根據基本法第七條,在特區政府成立前未獲依法確認的私有土地,在特區成立後均屬國家所有,不能以時效取得的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權。基本法未有設立任何有關“紗紙契”可作為承認土地為私有財產的原則。另外,根據《民法典》,物權只有在法律規定下方存在,在特區成立前仍未被確認爲私有財産的土地,往後便不能再承認有關土地上所修建的建築物所有權。基於此,駁回有關占用人上訴,維持原判。 一一年三月,工務局長批示,命令拆除路環九澳村路一幢建築物,以及騰空與該建築物相連的一幅土地。上訴人不服,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93
  • 去年七月中院合議庭裁决,駁回上訴,維持被上訴人質疑的行政行爲。上訴人不服,向終審法院提起司法裁判上訴。上訴人指出,工務局有關卷宗及報告書內容有“事實認定的錯誤”及“獲證明之事實不足以支持該裁判”的情況。上訴人並提供書證,指出不論是涉案土地地段的“紗紙契”,又或上蓋建築物的“繳納稅務責任的收據憑證”,均支持佔地人具有涉案土地的“所有權”,或至少具有“使用權”或“佔有權”,證明有關卷宗及報告書內容存在偏差,影響行政長官批示的合法性、公正性及公平性,因此應裁定上訴成立,發回中級法院重審。 終審法院合議庭在判詞中指出,上訴人認爲中級法院合議庭裁判有事實認定錯誤,因工務局未有盡力查證涉案土地的建築物權利狀况,並錯誤判斷不存在任何權利人。同時,上訴人認爲在原司法上訴中並未列出可查明相關事實及證據。另外,上訴人認為“紗紙契”足以證明土地擁有權,即使不具有土地擁有權,亦擁有土地上建築物的所有權。 終院合議庭認爲,就有關“紗紙契”及“收據憑證”,在上訴人當初向中級法院提起的上訴中並沒提出,屬新問題,終審法院處理同類上訴個案一般不會審理新問題。在裁决中,合議庭引用多個以往類似的案例裁决及司法見解,指出有關裁决已清楚指明,根據基本法第七條,在特區成立前未獲依法確認爲私有的土地,在特區成立後均屬國家所有,不能以時效取得的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權。基本法亦沒有訂立任何有關“紗紙契”可作為土地為私有財產的原則。 判詞並指出,上訴人欲要法院承認其建築物所有權的訴求沒有任何可行性。因爲衆所周知,在物權法中有類型法定原則及物權法定原則,根據《民法典》,物權只有在法律規定的情况下才存在。因此,不能在未擁有土地所有權的情况下,擁有對其上修建建築物的所有權。終院並引述一對94
  • 特區各級法院仍具約束力的司法見解,“在承認土地私有財產權之訴訟中,即使該土地上已蓋有都市性房地產,仍應由原告負責證明存有取得該土地權利之形式憑證”。 終院指出,只要直到特區成立時,上訴人對涉案房地産所有權仍未獲承認,基本法第七條便不允許再予承認,因其已被視爲國家財物。基於上述理由,駁回上訴。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 月 7 日 坊間聲音:紗紙契問題因爲特殊的歷史背景,一直是妨礙本澳土地使用和開發的一個懸而未决問題,長久以來對澳門,尤其是對氹仔和路環的發展有著負面影響。“由 1968 年路氹連貫公路落成至 1990 年代初,縱使澳葡當局在期間推出連串的海島建設計劃,但路氹的發展速度仍是非常緩慢,一部分都歸咎於紗紙契的合法性問題未解决。而且,更影響到一些旅遊景點發展周邊配套”。因爲紗紙契問題的合法性問題,現有物業的使用者“居不安心”,對於部分幾近危樓的建築亦不修葺和維護,令環境受損;另一方面,儘管政府作爲法律上的所有者,但因爲原居民的利益主張,政府亦不能對該幅土地硬性拆遷。長此下去,就造成了土地得不到活化、白白閑置的局面。 筆者認爲,隨著本澳土地價格日益飈升,紗紙契背後的利益之爭必將愈演愈烈。眼下特區政府解决“紗紙契”問題時,常祭起《基本法》第七條這把“尚方寶劍”。今年是《澳門基本法》頒布實施 20 周年,日前,吳邦國委員長也親臨本澳出席相關紀念活動,《基本法》對澳門的穩定性和權威性,已在本澳社會中形成廣泛共識,這一點毋庸置疑。然而,必須要指出的是,儘管有《基本法》的法條規定,但是一刀切式的處理思維,難免有置市民應有之權利於不顧的嫌疑,畢竟有相當一部分的紗紙契屬歷史95
  • 遺留問題,此土此屋乃祖宗家傳,除了安身立命的現實作用,亦承載了家族的精神寄托,一紙法律文書斷難服衆。因此,從這個意義上看,政府的破題思維除了要“合法”,也要“合情”。 筆者認爲,解决紗紙契問題,當局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在現行法律可接受的空間內,區別對待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充分聽取居民意見,形成官民合作的局面。唯有此,才會達成大面積的共識,從而成爲完美的解决方案。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2 月 28 日 5、巴士服務費追溯期由冇變有 2 月 6 日,被問及日前巴士服務費有追溯期,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表示有關工作剛起動,交通事務局將詳細介紹,會適時公佈。交通事務局則稱,稍後將詳細講解。 被問及當局曾稱巴士服務費不設追溯期,但日前稱設追溯期,“追溯由冇變有”。劉仕堯回應指出,巴士調整服務費,經過半年的跟進、服務的監測,認爲兩家巴士公司在落實或改進服務方面有所提升。並已指示交通局啓動兩間巴士公司服務費調整過程中,確保相關服務得以提升外,亦要求適時向社會公佈進程。政府理解市民對巴士服務的關注,故巴士服務費的調整,將與巴士評鑒制度挂鈎,以符合社會對巴士服務的訴求。 同時,本澳路況的改善,需要逐步推進,無可能一蹴而就。至於服務費的追溯,劉仕堯稱相關工作剛起動,交通事務局稍後會作詳細介紹。就巴士服務合同會否公佈,劉仕堯未回應。 交通事務局接受查詢時表示,有關巴士合同及調整服務費計算方式等,過去曾經公佈。在搜集更多資料後,稍後將再公佈上述內容,以及回應巴士服務費的追溯期問題。 96
  •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 月 7 日 事件跟蹤:交通事務局長汪雲昨日(2 月 7 日)回應巴士服務費有追溯期一事,承認調升巴士服務費僅根據合同及法理審批,無顧及社會對改善巴士服務水平的殷切期望,存在疏忽。去年“不設追溯期”僅指服務費不會追溯一月一日起計算,屬言語誤解。重申三家巴士公司去年六月已獲准加費,現只是“解凍”其中兩巴的財務撥款行政程序,費用由批准日起計算,否則很可能遇上訴訟被判敗訴的風險。 汪雲表示,去年四月收到三家巴士公司提出調整巴士服務單價的申請,遂按合同規則訂定,分析申請是否符合規定,按照公式在去年六月十二日完成審批工作,批准加費百分之二十三點三。承認審批過程中、即去年六月份之前處理巴士服務費存在疏忽,僅根據合同及法理審批,無顧及社會對巴士服務改善的殷切期望,造成社會强烈迴響。 交通局聽取社會意見,去年七月初宣布凍結巴士服務費有關財政撥款的行政程序,隨即要求三家巴士公司提交服務改善計劃,提升安全及服務質素等,始考慮解凍行政程序。經過半年監察,新福利、澳巴改善工作達成效,故作出行政程序解凍的安排。至於去年七月三日接受訪問,“調整服務費不設追溯期”言論,原因當時有傳媒問及調整服務費是計算二○一二年全年,抑或由批准之日起計算,故相關不設追溯期言論實際意思指“服務費不會追溯至一月一日生效、計算”。 他透露,曾經向三家巴士公司建議放弃追溯,讓政府有重新安排空間,但未獲三家巴士公司正面回應。作另一安排,即引入服務評鑒制度,並與服務評鑒制度挂鈎,符合大衆期望始作審批或有所扣减,獲得三家巴士公司原則同意。爲了在尊重合同,行政當局必須依法行政及社會大衆對97
  • 巴士服務期望之間取得平衡,故提出“達到一定改善程度,才能取回原已審批的價格調整”。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 月 8 日 6、逼爆關 年初三,逼爆關!大批旅客涌到澳門度歲,除出現入境潮外,主要口岸關閘昨(2 月 12 日)晩因離境旅客太擠逼爆大堂,當局須采人潮管制措施,關閉一邊離境閘門,近千旅客和居民被迫滯留關閘廣場,一度鼓噪。部分旅客心急過關,一度推撞,險人踩人,場面混亂,有老婦不適須由警員扶助,亦有居民走失家人。警方加派人手控制場面。事件擾攘近三小時,秩序陸續恢復正常。截至昨日經各口岸出入境有四十三萬一千六百五十二人次。 昨日(12 日)年初三,澳門主要口岸人氣旺盛,早上開始大量旅客分批涌到,出入境部門人員忙個不停,關閘口岸逼爆關,當局開放所有櫃檯疏導,旅客普遍輪候半小時以上始能過關。入境逼爆,離境潮却令關閘變“重灾區"。昨晩不少旅客陸續賦歸,約七時半開始,離境大堂被“旅客人龍"攻陷,驗證人員忙個不停,由於無法負荷,警方須實施人潮管制措施。大批旅客和居民抵達準備離境却“吃閉門羹",現場一邊閘門關閉,另一入口有警員駐守。其後人流愈來愈多,高峰時有近千人聚集廣場等候過關,現場架起鐵欄和圍帶分隔,有人甚至在廣場席地而坐。居民和旅客抱怨當局沒有透過廣播吿知發生何事,指示不清晰;有旅客向警員查詢,始知人潮管制。 警方不斷增援維持秩序,治安警察局長李小平、出入境事務廳及特警隊高層親自到場指揮;消防救護車於廣場外戒備。無法過關居民和旅客心急如焚,在場鼓噪,每當警員分批安排進入離境大堂,“離境大軍"手持98
  • 行李和手信一涌而上,奔跑過關。措施實施初期,場面一度混亂,部分旅客無理會指示,互相推撞沖前,有人擔心發生危險,不斷高呼“唔好迫",混亂間有旅客沖出封鎖綫,遭警員喝止;亦有老婦不適,需警員攙扶離開人群;離境閘門門框亦損毀,一邊扶手電梯暫停。警方其後逐步控制場面,長者或行動不便人士被安排乘搭升降機。兩個多小時後,口岸陸續恢復正常。警員留守至淩晨,一輪衝鋒後,關閘廣場遺留不少垃圾。 昨日(12 日)經各口岸出入境有四十三萬一千六百五十二人次,經關閘逾廿六萬人次。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 月 13 日 坊間聲音:農曆新年初三發生“迫爆"關閘事件,再次引起人們關注澳門的承載力是否極限問題,尤其在假期,坊間形容大量遊客令澳門似乎快“陸沉"。立法議員及社會人士和學者促請特區政府要客觀科學評估本澳承載力,包括接待能力和通關能力,與中央政府商量加快推動口岸建設包括采用更便捷和提高效率的通關措施,與此同時,澳門本身需加速軟硬設施建設,吸引遊客分流到其他區分。而對於坊間指本澳承載力已經到極限,需控制內地自由行遊客的意見,商界人士則不認同,强調自由行對本澳經濟十分重要,絕不可貿然“關門"。 對於年初三“迫爆"關閘事件,身兼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及珠海邊檢站特邀監督員劉藝良昨早到珠海瞭解情况後表示,年初三出入境超過二十六萬人次,雖然未有打破往年最高峰的三十萬人次記錄。但今年有特殊因素,一是廣珠城軌拱北站開通,並在農曆年假期加密車次,加之天氣好,吸引珠三角以一日來澳自由行的旅客大增;二是這些遊客中大多數是第一次自由行來澳,且估計超過十四萬人未可使用自助通關,因而導致通關時間長,亦令到年初三和初四這兩天旅客來自人龍排至拱北廣場。他表示,99
  • 由於有相當數量遊客是一日自由行,故集中在和晚上這兩個時段的口岸人群尤爲擠塞。劉藝良預計出入境高峰期至年初六。他指出,珠海方面雖然已經采取三項措施,包括取銷人員休假、加開十條臨時通道及分流旅客至其他口岸,但受限於設施和空間不足實際情况,效果未如理想。譬如即使分流到橫琴和灣仔的兩個口岸,但實際的通關能力有限,橫琴在初三有三萬人次出入境,已是建站以來首個最高紀錄了。他表示,拱北邊檢的東西兩翼擴建主體工程已經完成,正安裝軟件設施等,爭取今年五一黃金周前投入運作,會先開放地面一層通關設施,預計届時通關人次可由現時二十萬人次增至三十五萬人次。不過,從長遠而言,有需要進一步拓展通關便利的空間。去年已提出建議對自由行遊客也給予可使用自助通關,這在技術上是可行的,現在關鍵等中央給予政策,如能成事則可大大减少口岸壓力。再者,澳門特區政府有需要加快推動新通道建設,以及推動灣仔與澳門內港的海底隧道計劃。 另一方面,立法議員吳在權認爲,年初三“迫爆"關閘事件,特區政府事先末能有充分準備;他其實早在廣珠城軌拱北站開通之前及其後都有向政府提出書面質詢,提出遊客增加對邊檢通關和旅遊設施等問題關注。他指出,由於不少遊客是賣了來回車票,但年初三傍晚離澳出關時人群十分擠塞,由於警方在事前未清楚說明下拉下鐵閘,其後采取潮水式放行,令到部份遊客不知發生什麽事甚至誤以爲“封關"而恐慌,因而發生鼓噪和人群推擁情况,場面令人擔心危險。與此同時,“迫爆"狀况亦助長了有私家車非法載客過關情况,一些有兩地牌汽車收錢車客送到拱北口岸。 吳在權表示,特區政府有需要加强與內地相關部門的資訊溝通,以可有效處理口岸突發事件。他又建議在遊客太多的假期,特區政府可以正面訊息清楚說明澳門實際狀况,在歡迎遊客的同時也讓他們知悉澳門在某個100
  • 日期接待能力如何,爲此判斷是否“迫來"澳門,或考慮量選擇其他日子來澳。至於每到假期澳門旅遊區就人山人海,亦令市民感到澳門似快就“陸沉"的狀况,商界間選議員高開賢認爲,其實現時“迫爆"的主要是旅遊區域,本澳有不少地方有待挖掘以增加旅遊元素,則可吸引旅遊分流到更多區分,這樣也就可提高本澳接待能力。此外,理工學院社工課程副教授蘇文欣表示,去年遊客已超過二千八百萬人次,接近有研究所指本澳旅客承載力約二千九百萬人次的上限,特區政府有需要重新檢視現行政策。他指出,對承載力作出評估,不只是簡單這個城市能够容納多少遊客,“不是死板數字",更主要是設施和空間使用問題。顯然,現時不少澳門市民已有怨言,質疑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是否要建立在市民的不方便及不快樂之上;他認為,市民和遊客都應享有開心,“本地人不感到太大壓迫感"。蘇文欣建議特區政府應加快推動延長通關時間,以及研究完善本澳交通、酒店、通關和旅遊設施等。另外,理工講師呂開顏認為,如果本澳各項設施完善,相信本澳旅客承載力可增加,但政府需同時加入考慮市民對旅遊業發展帶來影響的主觀感受。 資料來源:華僑報 2 月 14 日 “逼爆關”讓社會反思本澳當下的旅客承載力。文綺華昨日(15 日)接受訪問表示,今年春節期間訪澳的遊客較往年多,雖然出現“迫爆關”,但屬個別情況,不能以此來評估澳門的旅遊承載能力。隨著本澳設施的改變,包括未來新設的通關設施,以及進一步完善交通、酒店配套,引導旅客到本澳其它地區旅遊,將有助分流旅客,提升本澳接待旅客的能力。 談及會否檢討自由行政策,文綺華回應稱,自由行政策很大程度地支持澳門的整體經濟,效果正面,當局會不斷評估相關政策成效。因應旅101
  • 客較集中在某幾個地區及景點,如何分流旅客到不同區域、延長旅客留澳時間,是當下需研究的課題。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 月 16 日 輿論辣評:本澳旅遊承載力是否“爆表”,不同的角度會有不同的理解,亦會有截然不同的感受。筆者認爲,旅遊承載力作爲學術名詞,是一個複合概念,除了要考慮“旅遊區所能承受的旅遊經濟活動量的閾值”,更重要的則是,必須考慮社會和心理承載力。社會承載力是旅遊目的地的經濟實力、基礎設施規模、生活資料供給能力以及當地居民對外來文化的接受或容忍程度,在某單位時間內能接納多少遊客,才不會引起當地居民的反感和對當地社會環境的破壞。心理承載力,指旅遊者和旅遊目的地的居民共同接受和滿意的遊人數量。 事實上,社會和心理承載力的重要性,也在提醒所有的旅遊城市,作爲旅遊城市,當局必須同時考慮“旅遊”和“城市”兩個命題的平衡,旅遊和城市應是共生關係,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正因爲如此,春節期間,無論是“城市”中居民的滿意程度,還是“旅遊”中遊客的旅遊評價,本澳得分通通慘輸,也爲本澳旅遊承載力是否“爆表”做了最直接的詮釋。 因此,筆者認爲,從社會和心理承載力的觀點來評價本澳的旅遊承載力,確實不容樂觀,甚至已經超負荷運行。春節期間出現的種種亂像,不過是一個警醒,如果當局不認真檢討,一味地盲目樂觀,那麽,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遲早會到來,而更大的亂子也遲早會發生!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2 月 21 日 7、委員長訪問澳門 應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的邀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20 日中午抵達澳門,展開爲期三天的訪問。 102
  • 吳邦國在機場發表書面講話。他說,這次到澳門,將同澳門各界人士廣泛接觸,親身感受澳門欣欣向榮的發展景象、和諧穩定的社會氛圍和獨具特色的文化傳統,與廣大澳門同胞一起分享“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累累碩果。 根據安排,在澳門期間,吳邦國將參加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布20 周年紀念活動,考察澳門城市發展,以及出席澳門中華總商會成立百年慶祝活動。 資料來源:新浪網 2 月 20 日 輿論辣評:新年伊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 20 日至 22 日來澳訪問,出席澳門基本法頒布二十周年紀念活動,並視察澳門大學橫琴校區。 吳邦國委員長今次來澳,具有雙重意義。第一,正值澳門基本法頒布二十周年。澳門基本法是澳門所有法律訂立的依據,乃澳門未來發展的基礎,澳門社會的繁榮,甚至每個家庭的富足,都離不開澳門基本法。委員長來訪,無疑爲澳門總結貫徹基本法方面的經驗提供了珍貴的機會。第二,視察澳門大學橫琴校區,以行動表達中央對澳門的支持和關心,鼓勵澳門人奮發向上,實現澳門經濟和社會更好發展。 期望親身到澳門視察,一直是吳邦委員長記挂的事。他對澳門年輕人的教育問題特別關心,委員長曾在一個有關澳門基本法的座談會上講話指出,澳門的未來寄托在年輕人身上,必須十分注重對澳門年輕一代的教育,特別是國家、民族理念教育和基本法理論實踐教育,推展基本法課程進學校、進課堂,把年輕一代培養成“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忠實維護者與積極踐行者,使愛國愛澳傳統薪火相傳。澳人對委員長的勉勵記憶猶新。 103
  • 澳門回歸祖國踏入第十四年,這是“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成功貫徹實施、澳門同胞當家作主、澳門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十多年。這十多年,澳門政通人和,經濟年年持續增長。實踐已經證明並將繼續證明,“一國兩制”方針有强大的生命力,基本法符合中國國情和澳門實際,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一國兩制”已初步取得可喜成果,其實踐仍有待深化與豐富,最終成功仍有賴繼續深入貫徹執行澳門基本法。 自 2011 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澳門基本法兩附件修改問題作出解釋,確定澳門政制發展“五步曲”以來,經過特區政府兩輪大規模諮詢,“五步曲”於去年中順利走完,這標誌著今年立法會選舉、明年行政長官選舉已定案,反映民心所向,爲澳門政制向前發展邁出堅實的一步。 回首特區成立至今,澳門經濟社會經歷過高低跌宕與曲折,克服亞洲金融風暴的低迷和非典的嚴峻挑戰。中央適時推出强有力措施支持鼓勵,助澳門克服各種困難。面對高速發展中衍生的各類矛盾,無論順境逆境,澳門始終保持前進的動力,居民始終抱持樂觀向上的心態,對“一國兩制”在澳成功實踐充滿信心,對未來美好生活滿懷希望。澳門在發展進程中雖然仍存在不少問題,但瑕不掩瑜,澳門的成就不容否認。過去十多年所建立的一切,爲澳門今後的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當然也應該清醒地看到,澳門今後所面對的挑戰不會比過去小。 近年來,儘管國際經濟環境惡劣,但澳門經濟依然保持增長,在旅遊博彩業的强力帶動下,政府財政收入不斷創新高,爲各種福利津助提供充足的資源,勞動市場幾乎實現“全民就業”。但越是榮景,越要保持憂患意識、提防麻痹,不能安於現狀,不能只滿足於博彩業的快速增長效應。中央經常警醒澳門要“居安思危”,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澳門經濟結構過分單一的隱憂。澳門是微型經濟體,空間有限,周旋餘地小,中央年前决定開104
  • 發橫琴島,爲澳門經濟多元化發展提供空間。適度多元發展雖有困難,但這條路再難也得走。 如同其他領導人莅澳訪問那樣,吳邦國委員長將廣泛接觸澳門各界人士,表達對澳門的肯定、關愛與支持,澳門同胞必將又一次受到鼓舞。今天,澳門站在新的起點上,有强大祖國作後盾,只要堅持“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只要特區政府與各界同心協力、包容共濟、維護澳門繁榮穩定,澳門經濟和社會發展定會更加美好。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 月 20 日 8、虐嬰駭人聽聞 一名越南籍女家傭,涉嫌虐待六個月大的幼主,前日(2 月 27 日)被司警拘捕;涉案人在去年任職期間,被懷疑其行爲令雇主的男孩後腦出現輕微骨裂、並有充血的情况,需要留院一個星期;幸經治療後嬰兒現况良好。 被捕的女家傭姓 VU,三十九歲,被控加重傷害他人身體完整性的罪名送檢察院偵辦。 該名越南籍女家傭在去年四月受聘於黑沙環區一個家庭,負責照顧於同年二月出生的幼主,九月十九日,女雇主發現其兒子後腦位置腫脹深覺不妥,向女傭瞭解時對方辯稱與自己無關,是幼主自己造成。嬰孩經醫生診斷後,證實傷勢是受外力所傷,女雇主再向女傭查詢其人仍堅决否認,於是在當日將之開除。 受傷男嬰經醫生治理證實他後腦腫脹的位置,內里有輕微骨裂,更有充血的情况,需要留院治理。案中事主在去年九月二十二日向司警舉報,惟該女傭當時已被解雇失去聯絡,無法將之帶返調查至近日司警得悉該名女傭在臺山一家庭任職家傭照顧一名八十三歲長者,於是前日將她帶返調105
  • 查。 調查期間,女疑人拒絕合作,否認有虐待該男嬰,稱傷勢是嬰兒自己造成。司警經向醫生瞭解後,否定了六個月大的嬰兒有能力造成是次傷情的可能,認爲是受跌傷或撞傷等外力所致。 資料來源:華僑報 3 月 1 日 106
  • 第三節 2013 年 3 月輿情事件 一、輿情指數 2013 年 3 月輿情事件指數 序號 輿情事件 輿情指數 1 團體抗議張國華"走江湖"言論 85.1 2 立法會選舉前戲開鑼 92.3 3 工會理事長涉偽造文件騙資助 71.1 4 “高價收購生肖鈔"廣告 85.1 5 行政會公佈公務員五月起加薪 6.06% 73.7 6 按新經屋法開隊的首批經屋將接受申請 80.4 7 澳府代表團赴瑞參與聯合國人權委會議 79.8 8 市民護山行動 90.2 9 澳門養老金及殘疾金上調 50%至每月 3000 元澳門幣 69.1 10 “食品安全法"細則性通過 70.4 11 修改《聘用外雇法》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 85.5 12 大三巴哪吒廟雜物房失火 89.6 注:序號以時間順序排序 二、輿情事件解讀 1、團體抗議張國華“走江湖"言論 3 月 3 日,多個團體就保安司司長張國華日前“走江湖"的言論,到政府總部遞信提抗議。 團體要求張國華司長解釋“走江湖"的意義?又認爲政府高官要向全澳市民負責,才算是陽光政府,若有官員講出不負責任的言論,會對特107
  • 區政府的聲譽帶來影響,期望有關官員自律,免得成爲市民的話柄。 遞信的團體包括民主起動、扎鐵工會、澳門民生力量聯合會、以及民生權益促進會合共八名人士。 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日前視察本澳期間,警方因被指侵犯人權及搶走記者新聞稿;及後,保安司司長張國華回應傳媒有關的提問時,以“大家都是走江湖,都是到處走"作開場白 資料來源:華僑報 3 月 4 日 2、立法會選舉前戲開鑼 3 月 4 日,行政長官委任第五届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五人組成名單,包括由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葉迅生法官擔任選管會主席、其他四名委員均爲局級官員:民政總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行政公職局局長朱偉幹、財政局局長江麗莉及新聞局局長陳致平。消息人士預期立會選管會成員可能將於本周內宣誓就職。由此,第五屆立法會的選舉程序隨之展開。 《特區公報》3 月 4 日刊登第三四/二0一三號行政長官批示,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區選舉法相關規定,委任立法會選管會的主席及委員。 今年是立法會換届選舉,隨著選管會組成及其成員稍後宣誓就職後,新一届立法會選舉程序事務由選管會負責主理。選管會要確保各參選組別的競選活動和宣傳需真正公平等。 資料來源:華僑報 3 月 5 日 3 月 8 日,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葉迅生表示,委員會將依法推動選舉工作順利開展,營造公平公正的選舉環境,令本的澳選舉文化不斷進步。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五名成員 3月 8日下午在行政長官崔世安監誓下,假文化中心舉行宣誓就職。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由法官葉迅生108
  • 出任,其餘四名委員分別爲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行政公職局局長朱偉幹、財政局局長江麗莉及新聞局局長陳致平。 葉迅生向傳媒表示,委員會將依法推動選舉順利開展,並在澳門營造公平公正選舉環境,令本澳選舉文化不斷進步。 資料來源:華僑報 2013 年 3 月 9 日 3 月 11 日,行政長官頒布批示,訂定今年立法會選舉的各參選組選舉經費開支限額爲五百六十四萬四千二百七十八元四角六分。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稱,這項開支限額的訂定,是在參考二00九年立法會選舉各競選組別實際開支情况,並吸納社會意見後而作出。 根據選舉法中規定,各候選名單的選舉經費開支限額,由行政長官以批示訂定,其上限須低於澳門特區政府該年總預算中總收入的百分之零點零二。而以今年政府總預算的總收入達到一千三百四十八億元,如果在選舉經費限額訂定用盡法例所容許的上限,則可以超過二千萬元。不過,行政長官不但沒有用盡上限,而且還將限額訂定在較低額度。有熟悉選舉人士表示,特區政府財政收入每年攀升,如果在立法會選舉的競選經費用盡選舉法所容許的上限,會是天文數字,這樣對於經濟一般的參選組別會構成長不大公平狀况。因此,今年選舉經費限額訂定是遠低過法定允許上限,相信是有利於在選舉上有一個相對公平環境。 而政府發言人辦公室 3 月 11 日晚發出新聞稿稱,二00九年立法會選舉結束後,選舉管理委員會在總結報告中提到選舉開支上限過高的意見,而於去年政制發展諮詢及選舉法修訂過程中,有關部門亦接收到同的意見。 根據二00九年立法會選舉各組別向選管會遞交的帳目,不但沒有組別超過該届訂定的開支限額,開支最高的參選組別的支出是澳門幣四百多109
  • 萬元,只是該届開支限額的五成四,亦只有一組超過開支限額的五成。 政府指,爲了更科學訂定立法會各候選名單的選舉開支限額,特區政府總結各方的意見,並根據二00九年立法會選舉開支最高的參選組別的開支爲基礎,再按選舉後各年的通脹累計作出調整,從而訂定立法會選舉各候選名單在今年立法會選舉的開支限額爲澳門幣五六四四二七八點四六元。 資料來源:華僑報 3 月 12 日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定出二0一三年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五届立法會選舉的活動日程,以及制定第 1/CAEAL/二0一三號指引,定出競選活動期,禁止透過商業廣告作競選宣傳,以及就選舉帳目等作出指引。選管會主席葉迅生重申,希望將澳門打造廉潔、公平的選舉環境,廣大選民乾乾淨淨投票,候選人堂堂正正當選。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 3 月 15 日下午假公共行政大樓舉行會議,選管會主席葉迅生、委員譚偉文、朱偉幹、江麗莉及陳致平等出席。葉迅生在會後表示,目前立法會選舉程序經已展開,管委會希望在過去行之有效的工作基礎上,進一步爲今次立法會選舉打造廉潔、公平的選舉環境,並促使本澳的選舉文化不斷進步和完善,廣大選民乾乾淨淨投票,侯選人堂堂正正當選。 葉迅生稱,管委會 3 月 15 日制定並公佈了第一/CAEAL/二0一三號指引,當中,管委會根據《立法會選舉法》的相關規定,定出八月三十一日至九月十三日午夜十二時爲競選活動進行期,在該一期間前後不得違法進行競選活動。 指引中亦明確指出,根據選舉法規定,自訂定選舉日期的行政命令公佈日起,禁止直接或間接透過商業廣告的宣傳工具,在社會傳播媒介或其110
  • 他媒介進行競選宣傳。 另外,對於能否設立境外投票站的意見,葉迅生表示,根據現時的法律制度,並不能實施有關的建議。 資料來源:華僑報 3 月 16 日 3 月 21 日,外交部駐澳特派員胡正躍强調,任何情况下不允許任何外部勢力幹預特區內部事情。 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 3 月 21 日舉行澳門新聞界新春茶話會。胡正躍表示,澳門立法會選舉是今年大事,中央對此重視,外交公署將秉承中央提出的要求,全力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他稱,特區的選舉是特區本身的事情,但亦會面臨來自方方面面的影響,甚至是幹擾。不過,他强調任何情况下不會允許任何外部勢力幹預特區內部事情,特別是政制發展的敏感政治話題,他並稱:“我們有信心、有準備、有能力處理好。" 胡正躍又表示,澳門新聞界立足澳門,心懷祖國,客觀公正地介紹和平發展的中國、改革開放的中國,介紹國家的對外政策和外交成就,增進了澳門社會對國家發展和外交工作的瞭解,促進了中國與世界各國的交流合作。 資料來源:華僑報 3 月 22 日 3、工會理事長涉偽造文件騙資助 司警拘捕一工會的理事長和一名職員,懷疑他們在二0一0年底僞造文件以虛假會員資料,向勞工局申請工人團體的資助,企圖詐騙。 懷疑“食空額"被捕的兩名男子,均是澳門居民;分別姓黃,五十歲,涉案工會的理事長,報稱是工人;另一名姓李,三十歲,涉案工會的職員,報稱裝修工人。黃某 3 月 7 日被控以偽造文件及詐騙罪送檢察院偵辦,李某則仍被司警作跟進調查。 111
  • 案情顯示,勞工局在二0一0年十二月底,對涉案工會申請的資助完成審批程序,並預留批出的款項四萬五千元,已準備給予有關工會;惟在複查過程中,發現其中由該一名工會提供的會員資料有問題,事件交司警局處理。 司警接手調查後,發現涉案的工會爲達到申請工人團體資助所規定的會員數量,懷疑有人爲求“凑數",向勞工局遞交大量屬於另一同鄉會會員資料的會員登記表;在檢獲的九百份登記表中的二百份,證實至少有一百七十份是僞造,所登記的“會員"均表示並無加入涉案工會,而其餘仍有七百份正在核實。 司警發言人孫錦輝 3 月 7 日表示,調查期間有人承認盜用另一同鄉會的會員資料,再僞造多份會員登記表,爲涉案的工會向勞工局作出有關資助的申請;案中的黃某向司警稱,他亦是有關同鄉會的理事長。 資料來源:華僑報 3 月 8 日 4、“高價收購生肖鈔"廣告 3 月 7 日,澳門日報頭版刊登高價收購生肖鈔廣告,輿論譁然。 就有報章刊登“高價收購生肖鈔"廣告,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 3 月8 日表示,特區政府若認爲流通貨幣出現短缺將作處理。金管局已對此作出適當反應。 另外,金管局在回應傳媒查詢時稱,所有澳門幣鈔票包括“生肖鈔"的發行,發鈔銀行都需依法交納等值的外幣,在保證澳門幣的發行具有百分百外彙儲備資産支持的前提下,流通貨幣發行及投放數量最終取决於公衆的實際需求。 每間發鈔銀行每年最多可發行二千萬張“生肖鈔",只是法定上限,當局將與發鈔銀行緊密合作及持續監察與評估各類面額流通貨幣的需112
  • 求,適度調節最終發行量,局方亦强調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追究任何有損本澳貨幣秩序的違法行為 資料來源:華僑報 3 月 9 日 輿論辣評:自 3 月 1 日起,蛇鈔供已登記的本澳居民兌換。從市面反映看,與去年龍鈔推出時熾熱炒風相比,今年炒風明顯收斂,炒價與龍鈔亦有較大差距。去年龍鈔熱炒導致市面混亂,一度擾亂了本澳的基本生活秩序,也將政府推向風口浪尖,飽受輿論批評。因此,看到今年的相對有序,還是讓人心生欣慰。然而,咄咄怪事盡出澳門,一則商業廣告打破了這種平靜。3 月 7 日,本澳某報紙在頭版刊登整版廣告,內容公然宣稱“全澳門最高價收購蛇鈔、龍鈔、荷花鈔(三連張及三十連張)”。一時間,坊間熱議,輿論嘩然。事件引起特區政府的高度關注,澳門金融管理局聯合司法警察局第一時間到相關商業機構展開現場稽查,以調查是否有人觸犯本澳關於貨幣秩序的法例。 筆者認爲,對相關商業機構展開調查,當然是必要的。但更爲重要的,作爲廣告的載體——本澳的這家媒體在這場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則更須引人深思。去年龍鈔事件一度令政府形象“很受傷”,今年總算稍有好開局,而該媒體居然爲商業利益,助紂爲虐、推高炒風,是何動機?事實上,近年來對該報的批評和質疑就不曾中斷,指責其雖標榜非牟利機構,且年年受政府資助又獲批地,但每天均刊登各式各樣包括色情風月的廣告,間中也會大篇幅介紹色情娛樂場所。以收購龍鈔爲例,去年一年,在該報的分類廣告內,就不曾缺席過“高價收鈔”的廣告,不過是今次玩得更大了,以頭版整版的形式“高價收鈔”,終於令政府和本澳社會都 Hold 不住。 自由市場經濟中,媒體借助傳播廣告信息,獲得適量的收入,以維持正常運作本是天經地義的事,但媒體必須記得的是,除了廣告收入,社會113
  • 責任尤爲重要,這是媒體的天職使然。早在 1948 年,現代傳播學創始人拉扎斯菲爾德與默頓在《大衆傳播的社會作用》一書中就指出,“大衆媒介是一種既可以爲善服務,又可以爲惡服務的强大工具;而總的說來,如果不加適當的控制,它爲惡的可能性則更大。”這可以視爲社會責任論在西方産生的背景,該理論針對新聞界一度低俗、黃色新聞肆虐的局面,强調大衆傳媒在享受新聞自由的同時,必須承當起相應的社會責任,取得商業利益與社會利益的平衡。從這個意義伸發開來,今次“整版廣告事件”中暴露出的媒體自身錯位和方向迷失,足以令本澳傳媒界蒙羞。 辦報首先要有對得起讀者的敬畏心理。遙想當年,《紐約時報》爲扭轉低俗新聞泛濫成灾的局面,提出“報道一切適合刊登的新聞”,“不污染早餐桌布”,並以此宗教般的虔誠形成自己的辦報理念和操守,從而塑造一種新的新聞價值觀,最終成爲美國社會主流新聞價值的標準。自由市場經濟如美國,辦報者尚有“不污染早餐桌布”的覺悟,並拒絕刊登“攻擊他人的廣告”、“包治百病的廣告”、“內容空泛、足以使人誤解的廣告”等不良廣告,本澳媒體大佬爲何就缺少此種社會責任情懷? 傳媒是社會的晴雨錶,是社會的産物並反作用於社會,從這個角度看,本澳社會的轉型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3 月 14 日 5、行政會公佈基於三項因素公務員五月起加薪 6.06% 3 月 15 日,行政會通過調升公務員薪酬,預期五月起上調六點零六個百份點。 行政會 3 月 15 日公佈完成討論《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法律草案。法案旨在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恤金金額,以薪俸點一百點計算,建議由目前澳門幣六千六百元上114
  • 調至澳門幣七千元,升幅爲百分之六點零六。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行政會綜合考慮了調升公務員薪酬的三項因素:第一,根據統計暨普查局公佈的資料,二零一二年十月至十二月本澳的總體失業率爲百分之一點九,就業不足率爲百分之零點七,仍處於較低水平。同時,私人市場主要行業本地雇員的平均薪酬整體呈上升趨勢。 第二,通貨膨脹率由二零一二年一月的百分之六點八下降至十二月的百分之五點八三,而二零一二年一月至十二月期間的年通貨膨脹率爲百分之六點一一,調整薪酬在一定程度上可保障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實質收入不致爲物價上漲所影響。 第三,二零一二年首三季,本地生產總值按年實質增長百分之十,澳門特區庫房持續錄得盈餘,財政狀況穩健,特區政府本年度將實施多項利民政策,並延續多項經濟補貼和成果分享,以及稅務減免措施。現法案建議適度調升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酬,將不會影響特區財政狀况的穩健性。 法案建議薪酬調整自公佈翌月的首日起生效。梁慶庭表示,去年調升公務員薪酬是由五月起,行政會預計今次調升也會由五月起。 資料來源:華僑報 3 月 16 日 輿論辣評:身在職場的每個人,都在追求著更大的職業回報,但與公務員加薪的最大區別在於:所有職場中人的薪資,都由市場這只“無形的手”說了算,市場景氣時加薪,市場蕭條時减薪;而公務員加薪,却只有政府“有形的手”自己掌控,缺乏彈性。尤其是近年本澳博彩業發展勢頭良好,進而帶動本地財政稅收大幅增加,故公務員薪酬隨之水漲船高、只升不降。 長期以來,公務員薪資只漲不跌、遙遙領先的現象,帶來社會心理的115
  • 失衡,許多民衆對公務員不斷加薪表現出某種對立情緒。另一方面,公務員素質參差不齊,加薪方案却並未因應職位績效而劃分等級,導致一些可能“無所事事”,卻因級別高、薪俸點高的公務員,獲得豐厚收入;相反,一些長期奮戰在一綫工作崗位,却因級別低的公務員,其薪酬實際增長有限。由此,劃一升幅的加薪方案亦必然導致公務員系統的收入差距擴大,造成內部分化而影響整體士氣。外界亦感覺,公僕薪津只會“齊齊加”、不斷上漲,但不作為、不承擔者依然“屍位素餐”,即只奬不罰。 政府不斷擴編增員而且薪酬高漲,也出現與社會爭人的現象,造成本澳企業人才頻頻流失,對社會人力資源的分配與利用,起到消極的作用。有意見認爲,長遠而言,政府不僅要綜合社會整體水平,制定合理的薪酬標準,同時,當局應引入奬懲與淘汰機制,將公帑眞正用在“有效率、肯做事”的公僕身上,擺脫“鐵飯碗”形象,眞正提升公務員的績效。 6、按新經屋法開隊的首批經屋將接受申請 備受社會關注並按新經屋法開隊的首批經屋共一千五百四十四個一房單位,將於下周三起接受合資格的澳門永久居民申請,申請期爲三個月。房屋局局長譚光民,副局長郭惠嫻等,3 月 18 日向傳媒介紹新開隊的經屋安排。 特區政府 3 月 18 日於特區政府公報中分別刊登第四三/二0一三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經屋申請之每月收入上下限及資產淨值上限,及刊登第四四/二0一三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業興大廈,即石排灣 CN5a 地段之一千五百四十四個一房經屋單位的售價及補貼比率。房屋局並將透過行政長官批示於特區政府公報中刊登有關經屋申請通告內容。 房屋局方面表示,是次推出業興大厦共一千五百四十四個一房經屋單位作公開申請。業興大廈由澳門特區政府全資興建,位於路環石排灣馬116
  • 路,毗鄰路環石排灣公園。業興大厦由十座樓宇組成,共提供二千一百五十三個經屋單位,分別是一房一廳(T1)一千五百四十四個,兩房一廳(T2)四百五十九個,三房一廳(T3)一百五十個。兩房及三房單位已於去年八月起進行預配。 房屋局主要根據經屋家團的購買力,樓宇的座落地點、建成年份,單位在樓宇總體結構內的朝向及位置、面積及類型等相關計價因素而訂定經濟房屋各單位售價。以現時社會房屋二人家團收入上限一萬二千二百一十元的百分之三十作爲供款負擔計算,以二十年供款期及百分之五供款利率,按此計算出可負擔之樓價約爲七十九萬二千九百一十元,每平方米實用面積約一萬九千八百二十二元,按地區系數零點九七調整後,業興大厦的實用面積每平方米平均售價約一萬八千四百三十五元,以實用比率百分之五十五點八七六計算,相當於建築面積每平方呎約九百五十六元。在一千五百四十四個單位中,有七百六十五個單位的價格低於平均售價,約占所有單位的半數。 根據此基準呎價,具體售價將視乎單位座向、樓層、位置和類型而有所上浮或下調,業興大厦 T1 單位售價由五十二萬四千四百元至七十萬三千二百元,實用面積由三十二點一五至三十三點六九平方米。業興大廈一房經屋單位補貼比率為百分之五十一點二。 按照新經屋法規定,申請家團設收入上、下限及資産上限,房屋局介紹稱,申請可以家團或個人申請人的形式提出,但申請人必須是年滿十八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家團亦須符合每月收入下限及上限、資産淨值上限之規定。 經屋每月收入下限相等於社屋家團每月收入上限。在訂定經屋每月上限時,主要考慮住房開支、非住房開支及儲蓄;而在計算住房開支時,尤117
  • 其須考慮過去四季住宅用途不動産交易平均成交價、年利率及爲取得房屋而承擔的抵押貸款的最高比率。 資料來源:華僑報 3 月 19 日 7、澳府代表團赴瑞參與聯合國人權委會議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消息:澳門特區政府代表團十八日(當地時間)在瑞士日內瓦出席了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審議本澳執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會議。 會議上,中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和瑞士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團代表、特命全權大使劉振民作出引介發言時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有關規定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後繼續有效,並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予以實施。 澳門特區政府代表團團長、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在會議上概要介紹澳門特區執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采取的一些主要措施和進展情况。 她表示,澳門特區政府致力有效落實《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相關規定。按照“一國兩制"原則和《基本法》,透過適用人權領域的重要公約,有助於擴大澳門人權的保護範圍。 自回歸以來,在澳門居民的共同努力下,社會持續穩固發展。澳門政府著重改善居民福利,投放大量資源,包括加大社會保障基金、十五年免費教育及向本地學生提供資助;提昇對長者、兒童、學生、殘障人士、弱勢群體的醫療保障及福利等。 爲履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其他適用於澳門特區的國際法文書所要求的義務,澳門特區制定了新的法例,包括對個人資料保118
  • 護、打擊毒品和人口販賣、勞動關係、殘障人士保護、難民、求諸法律及法律援助、保護婦女和兒童等方面的立法。此外,政府也采取措施爲弱勢人士提供適當協助,並與本地區非政府組織溝通及合作解决社會問題。 在監督人權機制方面,澳門司法機關負責審查澳門本身法律制度是否符合適用於澳門特區的國際公約。另外,行政申訴機構的設立能促使人的權利、自由、保障與正當利益受到保護,確保行使公權力的合法性以及公共行政的公正和效率。 特區政府肯定非政府組織對促進社區和諧的貢獻,包括設立熱綫電話、深入研究社會問題及解决方法、向公衆宣傳現行的法律制度,以及在政府和社會各階層中擔當著中介角色等。 澳門特區政府保持與非政府組織定期對話,在推出重要政策和法律草案前,會以公開諮詢的方式,鼓勵澳門居民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和政治生活。 澳門特區於二零一二年完成修訂立法會和行政長官的産生辦法,以及對本地的選舉法作出適當修改。修改程序符合《基本法》以及澳門政制平穩漸進發展的實際需要。值得强調的是,整個過程是開放的,特區政府廣泛收集意見,澳門居民及本地社團透過公衆諮詢全面參與。 隨後,澳門特區政府代表團副團長、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局長朱琳琳就人權事務委員會在問題清單提出的問題及多個領域的發展作簡要闡述,包括國際條約在澳門特區的適用方式、澳門特區對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的保障、外地僱員的保障、打擊恐怖主義及打擊販賣人口犯罪的各種措施等。 資料來源:華僑報 3 月 20 日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於 3 月 18 日及 19 日一連兩天審議澳門特區政府提交的“澳門人權狀況"報告。網絡組織“澳門良心"批評,特區政府的人119
  • 權報告部分內容失實或有誤導性,同時政府代表在回答人權委員會提問的部分講法不盡不實,甚至有些是“講大話";團體直指對此“感到強烈憤怒"。而“澳門良心"及新澳門學社去年以非政府組織身份向人權委員會提交了對澳門人權問題的報告。亦在 3 月 19 日晚(本澳時間)下同透過視像會議向委員會作介紹及回答提問。 “澳門良心"成員仇國平和周庭希 3 月 19 日在記者會指,特區政府在提交予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關於澳門人權狀况報告中,“誇大特區政府在保護人權的貢獻,對違反人權的情况避而不宣。"同時,團體還指,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率領代表團出席人權委員會第一0七次會議中,政府代表在回應委員會提問時,曾多次誤導及迴避了委員會委員提出多項的疑問。更甚的是在 3 月 18 日會議上回答中有“講大話"情况,譬如對於本澳仍未有免受性騷擾保障問題,政府代表則回應指在現行刑法典關於對“性脅迫"罪行的處罰已是包括了處理性騷擾。但實情刑罰“性脅迫"是難以引入處罰性騷擾行為,這在去年有案例是法院無法以“性脅迫"使性騷擾行為入罪;此外司法官亦曾公開述及法理方面意見。 “澳門良心"在 3 月 19 日下午二時以“特急件"去信行政長官,敦促於 3 月 19 日下午五時至八時的人權委員會會議前,提醒陳麗敏及代表團成員"要注意誠實、完整地回應人權事務委員會的提問及清楚交待澳門的人權狀况。" 在 3 月 19 日的會議上,人權委員會關注本澳政制發展和新聞言論自由保障問題。據周庭希表示,人權委員會委員關注到如何令到本澳市民的政治參與更公平?主席還問到本澳去年政改諮詢的十二萬份意見怎樣産生?以及委員亦問到本澳何時有普選?另外,委員會還問及有關香港記者被拒入境、傳媒自我審查風氣、《愛瞞傳媒》社長被無理拘留等。 120
  • 至於對特區政府所提交的澳門人權狀況報告,“澳門良心"列舉其有關失實或誤導性的部分內容如下: “特區政府在報告指,澳門的言論、新聞以及出版自由得到充分保障。事實上,警方曾多次阻礙新聞採訪;以核實身份爲由,將示威人士以至記者帶返警署扣留,利用保安綱要法的灰色地帶,阻止境外記者進入澳門采訪。同時,國家安全法並不合乎約翰尼斯堡原則,部分言論如主張部分領土獨立,即使沒有煽動性及鼓吹使用暴力,也屬刑事罪行。" “報告又指,澳門的傳媒發展蓬勃,傳媒可以自由批評政府,證明出版及新聞自由得到充分保障。然而,報告沒有提及,澳廣視作爲公共服務廣播機構,並沒有按照聯合國公共服務廣播原成立——澳廣視經費來源沒有立法保障,特首擁有不受法律限制的權力任命高層人員,任命無需任何機構解釋,考慮任命過程毫不透明,不利維持澳廣視編采獨立。" “同時,澳門沒有政府資訊公開法,政府擁有過度權力,將文件列為機密,阻礙新聞採訪。另外,澳廣視沒有直播立法會會議過程,新聞局亦拒絕向民主派傳媒機構『愛瞞傳媒』發出采訪通知,不利保障市民知情權。" 報告又指,特首是以民主及公開原則產生。實情是,産生特首的選舉方法違反聯合國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二十五(甲)條—直接或通過自由選擇的代表參與公共事務。現時特首選舉委員會的委員,並非市民通過自由選擇的代表。" 報告指,特區政府向法律界人士提供廣泛、與人權有關的法律培訓課程,但未有提及警方有否參加,令人懷疑警方缺乏培訓,學習如何避免違反人權。 “報告又指,特區政府經常與工聯會及婦聯等非政府組織,就勞工權、婦女權等人權事宜交換意見。然而,工聯會及婦聯並不合乎西方國家就非121
  • 政府組織的定義,反而近似政黨組織;工聯會會長何雪卿,是類近外國內閣的行政會委員,何雪卿及婦聯副理事長容永恩,同時兼任中國立法機關、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及婦聯參與特首選舉委員會及立法會選舉之餘,又何以利用政府資助,組織選舉工程。至於其他報告有提及的社團,財政極度依賴政府。由於現時的社團資助及撥款原則太模糊,社團能否不惜開罪政府去提供獨立的專家意見,我們並不樂觀。再者,相對獨立的新澳門學社及澳門良心,從未獲政府邀請,就人權事宜交換意見。政府亦沒有廣泛通知公衆,向聯合國提交的人權報告上載在政府網站,並歡迎公衆向政府提供意見。" 資料來源:華僑報 3 月 20 日 3 月 28 日,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就本澳落實《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相關規定發表了結論性意見。特區政府將一如既往繼續推行保障人權的各項措施,致力落實《公約》的相關規定,貫徹《公約》倡導的精神。 特區政府代表團在本月十八及十九日出席了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會議,就委員會對本澳執行《公約》的情况提出的問題提供了詳盡回覆。 委員會在結論性意見中表示,與特區政府代表團進行了具建設性的交流,對此感到滿意。委員會並讚揚特區政府為保障人權而採用的措施和努力,包括加入多項保障人權的國際公約,例如《兒童權利公約關於兒童捲入武裝衝突問題的任擇議定書》及《兒童權利公約關於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製品問題的任擇議定書》、《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關於預防、禁止和懲治販運人口特別是婦女和兒童行爲的補充議定書》以及《殘疾人權利公約》。 委員會同時贊揚特區政府在保護難民、打擊販賣人口及協助違法青少122
  • 年矯治和重返社會等重要範疇中進行立法,包括制定第一/二00四號法律《承認及喪失難民地位制度》、第二/二00七號法律《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以及第六/二00八號法律《打擊販賣人口犯罪》。 特區政府感謝並尊重委員會的意見,但與委員會就一些議題的看法存有分歧。對於實際可行且符合《基本法》、本地法律以及社會現實情况的建議,特區政府將會逐步落實。 關於結論性意見提及解釋《基本法》一事,特區政府强調,《基本法》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全國性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基本法》規定,其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必須指出的是,該權力的行使並不會對澳門特區的司法獨立、法治或高度自治有任何影響。自從澳門特區成立以來,終審法院從來沒有根據《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條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基本法》的條文作出解釋。 特區政府不同意委員會撤回《公約》第二十五條 b 項保留的建議。事實上,《公約》並沒有禁止保留。根據《一九六九年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規定,如果條約不禁止保留,只要不違反條約目的及宗旨,締約國可以提出保留。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在一九九九年就《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區一事照會《公約》保存機關時,根據《基本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澳門特區的法律地位和實際情况,作出的四點聲明,符合相關國際法規則。澳門特區的選舉制度須根據《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二0一二年所作《决定》制定。現時澳門特區的選舉制度符合澳門特區的實際情况,與《公約》適用於澳門特區的有關規定並無任何抵觸。 關於委員會建議特區政府設立一個全新的獨立人權監督機構,特區政府認為並無此需要。澳門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配合現有的專責機構,123
  • 如廉政公署、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在不同領域包括打擊人口販賣、警務、婦女權益等設立的相關委員會或組織及將於四月一日生效的司法援助制度,人權已得到充分保障。 廉政公署的組織法在二0一二年修改後,除了維持其“申訴專員"的功能,亦加强了其促使人的權利、自由、保障與正當利益受保護的職能。作爲澳門特區的首長,行政長官代表澳門特區,因此由行政長官任命廉政專員並不會影響廉政公署的獨立性。 澳門特區有健全及獨立的司法體制,市民認爲其權利受到侵犯,可直接援引《公約》條文在法院提出訴訟;倘經濟能力不足,可申請司法援助以確保其可透過司法訴訟取得或維護其依法受保護的權益。 委員會提及有記者被拒入境的個案,特區政府重申新聞工作者在澳門完全享有新聞自由和采訪自由,自由進出澳門,境內自由采訪,不需要向官方通報或登記。有關人士被拒入境並不是由於其記者的身份,而是治安當局認爲準備入境的旅客可能影響內部保安時,可依法禁止其入境。 在《基本法》和《出版法》的保障下,澳門特區的媒體完全享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和編采自主。事實上,回歸後澳門的傳媒業繼續蓬勃發展,無論是從媒體單位的數量,還是從對特區的政治、經濟、社會、民生等各領域的問題的討論,都在不斷增加。 至於委員會建議特區政府考慮將誹謗罪非刑事化,特區政府認爲法律需保障各種權利,名譽權是一項重要的個人權利,刑法有需要防範對名譽的侵害,並對犯罪人作出相應的懲罰。 關於委員會對集會自由的關注,需要指出的是,《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訂明所有居民享有集會自由,舉行公共集會及示威的權利受第二/九十三/M 號法律保障;居民有權在和平及不攜有武器的情況下進行集會,而124
  • 毋需任何預先許可。 關於委員會關注特區存在不以正式合同聘請外地雇員情况,特區政府再次强調,根據第二十一/二00九號法律《聘用外地雇員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與外地雇員的勞動合同須以書面方式訂立。 資料來源:華僑報 3 月 29 日 3 月 31 日,就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對本澳人權報告最近作出認爲有遺憾的結論性意見,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首次表態稱,澳門與香港不同,特區政府要按照本地實際情况,嚴格按照《澳門基本法》和本地法律,並在無抵觸國際人權公約的情况下,逐步推進民主政制的穩步發展。 早前,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對澳門落實公民權利、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報告作出結論性意見,對報告中無表達意向設立全民普選感到遺憾,並認爲澳門應將履行公約視爲優先,應列出普選的計劃及時間表。 對此,陳麗敏回應稱,特區政府和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有部分意見存在分歧,並指出澳門特區和香港特區的情况不同,澳門政制發展是有發展層次的。 何况現時澳門特區政府的選舉制度符合澳門的實際情况,同國際人權公約無任何抵觸。 她說,澳門自回歸以後,已按部就班逐步邁向民主進程,在回歸時期的立法會議席只有二十三個,現時已增至三十三個,而且澳門的政制發展方案一定要由人大常委會决定的,澳門特區政府必須嚴格按照《澳門基本法》循序漸進,推進政制發展。 3 月 31 日下午,陳麗敏出席紀念澳門基本法頒布二十周年園遊會,並接受上述訪問。 資料來源:華僑報 4 月 1 日 125
  • 8、市民護山行動 3 月 24 日,約百五名市民自發到路環疊石塘山進行保護山體行動,反對在田畔街計劃發展的高樓項目,他們舉牌:“守護路環!"、“捍衛山林不止我一個!"面對社會要求保護自然環境的呼聲愈加强烈的情勢下,政府如何解套呢?城市規劃師林翊捷建議,行政長官基於公共利益以批示保護疊石塘山。直選立法議員區錦新就促請政府在城市規劃法生效前,切勿批出任何涉及破壞環境的項目。他又指,新任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零九年訪問澳門時就提及路環是作爲生態保護區的。 參與 3月 24日“守護路環"行動的城規師林翊捷表示,“路環八十"是出自於八三/九二/M 號法令中對路環海拔八十公尺以上地區進行保護,若以平面概念去理解,田畔街地段的確不在範圍之內。然而對景觀的保護,應是一個立體的概念,不僅是重要的視點、而是動態及連續的視覺通廊,因此如將“路環八十"的景觀保護概念立體化,則對其周邊範圍的建築進行嚴格的限高。 他指出,叠石塘山和九澳山作爲路環的主要山體,及重要的綠化系統及整個路環島的山水骨架,應爲路環劃出山體保護控制綫,劃定核心保護區作爲不可開發的範圍,以及在保護核心區外設定控制區及緩衝區。針對實際情况對控制區及緩衝區的建築及規劃進行嚴格的控制。他又指,保護山體,除了是保護山體景觀,更是保護山坡植被間已存在的生態系統。 林翊捷建議政府參照之前爲保護東望洋燈塔景觀而叫停附近高樓項目的案例,今次在叠石塘山脚高樓項目的事件上同樣順應民意,由行政長官基於公共利益作出批示,保護叠石塘山。他說,特區政府亦曾有類似的案例,第八三/二零零八號行政長官批示《即東望洋燈塔周邊區域興建的樓宇容許的最高海拔高度》,就是建基於二零二/二零零六號行政長官批126
  • 示所確立的澳門歷史城區的保護範圍,以保護當中的東望燈塔景觀爲由,對周邊建築進行限高,這就是特區政府將平面的保護範圍,推展爲一個立體概念─限高,以保護景觀的一個先例。 “守護路環"的參加者是響應社交網站的呼籲,3 月 24 日下午自發到叠石塘山各以不同方式表達愛護山體和自然環境,包括演奏樂曲、唱歌、頌詩、繪畫、摺紙、演講及展示宣言等;還有參加者同時在山上沿途執拾山上垃圾,身體力行打造一個清潔的環境。 環保人士陳俊明指出,氹仔小潭山和大潭山已失守了,市民需致力保護路環叠石塘山。 在路環居住的文化界人士李銳奮表示,聽到路環街坊談論的意見認爲,叠石塘山脚這區是無理由建高樓的。他認爲,路環是澳門一部份,保護路環是全澳門的事,“保護好了,全澳受益。如果保唔住,那是大家的責任。"他强調,建高樓項目是“將自然資源事實上私有化了,大家日後上山都可能無法欣賞到景色,這是一個霸權。" 從事藝術教育伍小姐在現場教小朋友摺紙“四葉草四心連理,將希望帶給這地方。"她認爲澳門發展得很快,現時所有地方都變了不再像(過去)澳門了,賭場及商業機構愈來愈多,“希望留大自然環境給我們和下一代。" 從台灣來澳有四個月的廖小姐指,澳門自然環境已較少,需要很好保護路環。“澳門人口密度高,她應該要有綠地和保持水土,如果連這種山林都被破壞,很令人憂心。" 就讀小學四年班吳小朋友就訴願:不要高樓,要樹木。“我們不應該破壞山林,我們應該珍惜每一樣東西,澳門已經够多高樓大厦了,如果(在這里)再繼續起的話,覺得破壞了生態自然,你們成日說綠化,咁就無可127
  • 能成爲綠化。"小朋友還說,如果現有山是繼續“整"下去,“對下代我們就無可能見到D山在澳門果度。"吳小朋友在現場用心畫花朵,“我希望澳門多種花草樹木,才可令環境更美好,我鍾意大自然,但依家唔多,唔希望路環起高樓。" 文員盧先生指出,環境被破壞了就無法復原,市民需要發聲。 有不少家長帶同子女一同參與“守護路環"活動,吳同學說,叠石塘山有“好多樹,空氣好清新。"又指因為發展商要建豪宅,可能破壞這個山,“希望他們唔好破壞這個山啦。" 資料來源:華僑報 3 月 25 日 “公民力量"會長林玉鳳指出,路環叠石塘山脚高樓發展項目已備受公衆關注,以及項目涉及山體可能被破壞問題等,多樣因素令該發展項目成爲關乎公共利益事件。因此,政府在處理這發展項目必須以公共利益行先;强調,政府審批項目不能只簡單以私家地及合法例作審批條件,要更大顧及須保護山體和環境及景觀、尤其不可削山等公衆認同的價值。爲此,她認同有專業人士的“解套"建議,行政長官以公共利益爲由行政酌情權作出批示,要求對該發展項目降低地積比率和對建築物再限高度,同時采用依山建築的技術和方法,總之以盡最大可能减少對山體破壞性和景觀影響,從而在發展與保護之間尋求真正平衡。 叠山塘山脚的田畔街發展項目成爲社會持續討論的公衆關注事件,而在日前逾百名藝文界和專業人士及市民自發到叠石塘山進行“守護路環"行動。林玉鳳表示,參與者在這事件上沒有一個直接有利益,只是爲了某種價值而作出今次保護行動。顯然,民間社會對保護價值取向是愈加彰顯,這相對年前保護小潭山事件以至更早的護塔行動等,今次參與保護叠石塘山的人是愈來愈多。林玉鳳表示,今次的“守護路環"參與者是强128
  • 調了是沒有任何政治背景,“完全以市民去推動,不是政團操作,也不是社團操作。他們去參與不是因為社團會員關係,而是基於我有一個責任,純是認同這種價值去做,其(公民社會的)意義是更大的。" 她亦分析稱,在互聯網年代,很重要的政治形式就是,當有一個議題價值出來,人們就參與,“完全是網上發動。"這與過去零星發聲或以社團組織的情况很不同了,林玉鳳指,澳門政治或社會行動的新型態,從今次保護叠石塘山事件已經看到了,“一種比較成熟、以一個議題大家共同維護一種價值,個體就集合(起來行動),今次有這個重要意義。" 然而,人們關切到今次“守護路環"行動,對推動事件改變甚或令政府調整修改政策的作用有多少呢?本職傳媒學者的林玉鳳指出,政府要看到這行動背後所蘊含的社會力量,“就是大家的而且確在(山脚建高樓)這件事要『說不』的。"她解說,推動社會主要來自三個層面,一是媒體,以透過報道或挖掘價值等;二是政團在澳門是社團(只是他們有自己一種恒常,三是公民社會有一種聲音,而今次事件正是出現在這里,“通常最難是將他們集合共同發聲,但今次成功做到了。"顯然,當最難動員的層面的人都動起來的時候,是折射社會關注程度甚大。 林玉鳳以美國總統奧巴馬對一些國際組織透過網絡推動某單一議題聯署所發出聲音也要聽爲例,提醒特區政府一定要知道這種政治的轉變,而對政治轉變趨勢若仍然感覺不到,以爲“同這個社團講掂數就得怎樣怎樣的,又或同傳媒放下風,(但現在)已不可以了。"因為市民分散,再不能找幾個社團負責人去說服他們,因此,政府要認真面對公衆做政治遊說工作。她强調,當保護叠石塘山這件事去到公民社會層面時,“就證明這個反對聲音是很真的,不是假的,你(政府)不要再想是不是選舉年,是不是誰爲了選票?已經不是這樣子了。" 129
  • 她亦提醒政府對事件不要誤判,千萬不要輕視,以爲是單一議題,“他們唱完歌就淡了。其實不會的,完全由價值推動(起來運動),再有同類事件或這事件得不到解決,仍會繼續來,這件事會再發酵。" 然而,在這事件上政府反應甚爲被動,林玉鳳批評到目前所見政府的“回應不好。"尤其工務局在事件開始時就斷言不用聽文化局意見,但這里却有公衆認同要保護的澳葡時軍事設施;另外,在審批期間就聲稱這項目是合法,諸如此類的做法不但未能令社會釋疑,更加重公衆疑慮是否存在官商勾結。林玉鳳又認爲,政府應公開向市民清晰交待對處理這項目的底綫,但事件發展迄今仍未見政府有怎樣的取態。他並舉例稱,在澳葡政府時,社會曾要求放寬對新馬路和福隆新街等區域的建築限高,反對限高和保留舊建築的聲音頗大,但當時政府堅持不改規例,清晰表明政府要保護的底綫。正因為當時政府堅持保護文物建築政策,才有今天世遺城區。 林玉鳳指出,澳門自然環境稀少,尤其尚有“較完整山體只剩下路環,因此現在焦點已不是保育問題,更大要求是保護山體,"一個完整綠化空間,在澳門只有路環的山。"但如果破壞了,即使在城市種多少樹,也補償不了對山體破壞所帶來的重大損失。因此,她認為,對路環定位是保護保育,而不能作都市化發展。 毫無疑問,叠石塘山脚高樓項目涉及龐大利益,有專業人士推算,如果發展商按八倍淨地積比發展,其土地面積五萬平方米、實用面積率七成,以平均呎價七千元計算,則建築面積可達五百七十七萬平方呎,那價值將超過四百億元。這是天文數字。 林玉鳳認為,作為發展商必定是以謀取最大利益爲目的,但關鍵是政府的作爲,必須站在合理這條綫上,“政府手中掌握的是公共利益。"她亦認爲,發展商以“個個都破壞,又不止我一個"的說法,已經是將成個130
  • 價值觀扭曲了,事實上,保護綠化和自然環境是國際社會認可的價值。 她並指出,政府應該公開叠石塘山脚這個項目發展計劃。同時由於項目涉及公共利益,理應舉行公眾傍聽會。 資料來源:華僑報 3 月 30 日 9、澳門養老金及殘疾金上調 50%至每月 3000 元澳門幣 3 月 25 日出版的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多份行政規章,現簡介有關內容。 第 47/2013 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 4/2010 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一)項及(二)項所指給付的金額。在新規定下,養老金和殘疾金均爲每月澳門幣三千元,而救濟金的金額則爲一千九百六十五元。該批示自公佈日(三月二十五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 資料來源:華僑報 3 月 26 日 10、“食品安全法"細則性通過 3 月 27 日,立法會以絕大多數議員贊成僅一票棄權下,細則性通過《食品安全法》法案,這是本澳首部規範食安專項法律。食安法在刊憲正式公佈一百八十日後生效實施。多位議員促請政府做好廣泛宣傳及與業界充分溝通的工作,並爲食安法實施盡快完成準備各項配套,包括補充行政法規和人員配備及培訓等。 食安法將由民政總署負責執行及專責監察公共食品安全。不過,直選議員高天賜和吳在權等則關注到,現時涉及食安的監察和發牌等事務的部門有四個包括民署、衛生局、旅遊局和經濟局,會否出現職權重叠問題。高天賜質疑未來會出現“四個和尚無水飲"狀態。吳在權就指出,如果幾個部門都有相關職責稽查鋪店企業時,擔心會做成行政損害問題,“有權131
  • 就可爲非,有權就可作歹",又指“有權無責就會腐敗。" 列席立法會會議的法務局局長張永春一再解說,按食安法規定,將監察公共食品安全的權限是歸由民署這單一部門,以統一執行和行使相關監管權限,包括巡查、調查等等。至於其他部門則按照其部門組織法規所規範權限工作。相信各相關部門可清晰按其權限執行職責。 此外,直選議員麥瑞權關注民署屬下的食安中心和化驗所人員,能否具有足够專業水平,亦提出了專業認證問題。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表示,化驗所將有六十多名人員,民署已早爲人員進行培訓,而他們大都是大專學歷外,還有碩士和博士。他又稱,民署會持續培訓人員,亦已安排他們到外地參與相關專業會議和工作坊。 另外,負責細則審議食安法案的二常會主席陳澤武向大會作引介。他表示,法案當中的一個焦點問題是食品安全標準的訂定。食品的生産經營、食品添加劑以及食品相關産品的使用均須符合該標準。在細則性審議當中,委員會曾就兩個方面的問題進行了詳細討論,首先是標準的實質內容方面,經與政府代表溝通,食品安全標準將會采用國際上較爲通行的標準,並結合本澳的實際情况來具體訂定。其次是採用何種方式法規範食品安全標準。委員會與政府代表雙方經研究達成共識,在一般情况下透過行政法規來範食品安全標準,但在緊急情况下可采用行政長官批示來加以修改。 立法會經過兩個多小時完成對食安法案三十一條條文的細則討論及表决,當中二十五名議員均投贊成票,僅有高天賜投弃權票。高在表决聲明中指投弃權票並不代表他不贊成食安立法,只是藉此提醒政府在未來做好配套工作,跟進議員就法案所提出問題。 商界間選議員高開賢在表决聲明中就坦言對法案有保留,但考慮到食132
  • 品安全對市民的重要性,故支持法案。他促請政府盡快制定食安法配套的行政法規和指引,同時需廣泛聽取業界意見使相關法規和指引可具操作性。另外,陳澤武亦在表决聲明中促請政府在食安法公佈後的一百八十日廣泛宣傳,並與各相關業界更多溝通,相信食安法和相關法規的可操性是可達到。 資料來源:華僑報 3 月 28 日 11、修改《聘用外雇法》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 3 月 28 日,立法會細則性討論及表决通過《修改第二一/二00九號法律〈聘用外地雇員法〉》法案。有勞工界議員批評,法案未能回應在輸入外勞管理上的寬鬆,屬不智及不作爲。 備受社會關注的〈修改外雇法〉法案 3 月 28 日在立法會進行細則性討論及表决,負責審議的三常會主席鄭志强在引介法案意見書時表示,經過與第三常設委員會的細則討論,政府於今年二月二十一日向立法會正式提交了法案的修訂文本,委員會亦於二月二十八日簽署意見書,完成了審議工作。他又稱,委員會細則性審議法案過程中,除了向政府提出了完善條文的意見外,特別關注法案對法律原則和法律秩序的影響以及法案的內容是否符合現行的“就業政策和勞工權利綱要法";與“聘用外地僱主法"確立的原則,如“不歧視原則"是否相符;法案的規定與現行的逗留制度是否吻合;是符合有關的國際勞工公約的規定,尤其是否損害外地雇員職業選擇自由,造成歧視等。 經過詳細分析、討論,委員會認爲,法案的規定體現了市場補充性的就業政策,因而所施加的限制在客觀上是有充份依據的,並不具有歧視性,亦沒有違反平等原則。 法案獲細則性表决通過,但有多名議員提出表决聲明。 133
  • 吳國昌表示,特區政府制定聘用外地雇員法的原則之一,是爲了在沒有合適的本地雇員或合適的本地雇員不足時,以同等的成本效率條件補充勞動力。所以今次修改的該法後,也應該繼續維持上述原則的執行。 特區政府有責任在引入外地僱員維持本澳經濟發展的同時,正視本地勞工的狀況。首要在公共服務的外判及公共工程的批給上,特別在清潔的保安服務的外判合約上,明確地要求承辦者切實執行第四/九十八/M 號法律《就業政策及工權利綱要法》第七條第一款(g)項,以及第二一/二00九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法》第二條第五項的優先聘用本地勞工原則,做好帶頭的作用。 聘用外地雇員法的修改,應循立法的原意進行,堅守立法的原則,與本澳社會相適應。特區政府有責任維持本澳勞動力巿場的穩定,以及適度多元的發展,在就業政策上確保本澳居民在選擇職業或工作類別時的自由與機會不被削減或損害。 投下弃權票的關翠杏表示,今次修法,當局旨在回應巿場上不滿外勞博炒跳槽情况嚴重的訴求,似乎政府是急民所急。但爲何勞工界多年要求完善外勞輸入後的監管,以及規範外地人士不能以旅客身份在澳直接換取工作身份,以完善外地雇員的進入和有效管理,當局却聽而不聞,全不重視。 擴展“過泠河"制度是治標而不治本的措施,沒有嚴格的審批和管理機制,外來人以旅客身份自由在澳尋找工作、轉換身份就業及轉業,才是外勞跳槽嚴重的核心所在。 爲甚麽外地雇員不是因應一份勞動合約而進入澳門工作,因應該勞動合約的終止而需離開澳門? 政策取向上的寬鬆,不但傷害了本地雇員的權益,亦對聘用外地雇員134
  • 的雇主,尤其是家傭雇主和中小企業的雇主帶來莫大困擾,便會對澳門治安環境帶來隱患,相關負面效應正日趨惡化。 遺憾的是政府至今仍未重視問題的嚴重性!爲此,她對法案投下弃權票,以表達對當局在輸入外勞管理上的寬鬆,不智及不作爲的不滿。 林香生表示,是次修訂只做了少少令人遺憾,希望不會影響到本地工人的薪酬,就業,晋升等。 資料來源:華僑報 3 月 29 日 12、大三巴哪吒廟雜物房失火 3 月 31 日,大三巴哪咤廟晚發生二級火警,現場有白烟冒出,消防員接報到場將火勢控制,火警現場爲哪咤廟內一雜物房,燒著祭祀物品及其他雜物,消防調查後認爲事件起因無可疑,懷疑是電水壺故障引燃周邊物品所致,文化局亦派員到場瞭解事件,後確認沒有損壞主廟文物。 消防表示,3 月 31 日晚九時廿七分接報上址發生火警,遂在兩分鐘內消防員即到達現場,在五分鐘內控制火勢,由於火警現場爲世遺景點──哪咤廟內的雜物房,故只能使用較低水壓開喉灌救,盡量在保護文物前題下將火警控制及使之不致蔓延。 現場爲大三巴哪咤廟內的雜物房,火警撲滅後,主廟內積有一呎深水,文化局局長吳衛鳴表示,積水對主廟建築或雕刻等文物影響不大,待抽走積水後便可處理。由於古廟以磚木結構爲主,需要特別關注防火,故每年皆會作防火演習。吳衛鳴說,現時仍不能掉以輕心,未來文化局仍與消防局持之以恒改善有關機制。 資料來源:華僑報 4 月 1 日 135
  • 第四節 2013 年 4 月輿情事件 一、輿情指數 2013 年 4 月輿情事件指數 序號 輿情事件 輿情指數 1 黃的獲續約一年 87.8 2 3 月賭收創歷史新高 90.3 3 流感來襲 91.6 4 古廟走火 85.1 5 高官家寬頻費用公帑支付 92.3 6 政府批准兩家巴士公司調升巴士服務費 92.9 7 政府收回機場十三幅批地 95.4 8 全城搶金潮 78.9 9 善豐糾紛 91.1 10 全澳積極賑災雅安 92.5 11 特首立會施政互動 90.1 注:序號以時間順序排序 二、輿情事件解讀 1、黃的獲續續一年 4 月 1 日,通諮詢委員會兩專責小組續舉行工作會議,探討《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使用的頭盔型號的制度》修訂內容、特別的士續約及經營條件、增發的士牌等議題。在特別的士的續約問題上,有委員認爲,政府提出的續期條件有助規範特別的士服務,但關鍵是政府必須完善監管機制,監督宏益電召的士有限公司履行服務責任。 特區政府與宏益簽署的一百個的士特別准照續期於今年二月六日届136
  • 滿。結合中級法院駁回宏益提起有關的士特別准照批給續約問題的訴訟,並考慮到現時社會對的士服務的需求殷切,爲免令的士總體供應量即時减少直接影響公衆使用的士服務出行,交通事務局先按照原來的士特別准照續期的相關條件,批准宏益再次延續一百個的士特別准照一年,並嚴格要求宏益落實提升經營條件,尤其是增設傷殘的士及加强對舊區提供的士服務方面的工作及執行時間,倘若最終未能達致政府提出之相關要求,待期限届滿後,將不爲該批特別的士准照續期。 交諮會多名委員認同局方必須切實要求宏益落實執行優化的士服務的各項條件,並認爲過去政府的執法和監管力度不足,以致黃的一直未能發揮特別的士作用,故此,政府有必要完善監管機制和清晰相關條文,方能有效監督“宏益"履行服務責任。有委員則希望,宏益能盡快提供無障礙的士服務,並應說明收費準則及殘疾人士是否具有使用該類的士服務的優先權,同時,在引入無障礙的士服務還應聽取社工局意見。就現時黃的之電召綫路經常出現無法接通的情况,有委員認爲,政府應細心考慮此等理由會否成爲電召服務經營條件的漏洞和藉口,並建議日後應以三十分鐘到達電召乘客上車地點爲續約的主要考量因素,不能讓黃的以綫路繁忙或車輛不足爲理由拒絕提供電召服務。 會上亦討論到政府計劃今年再增發的士牌照的工作構想,政府期望再增發的士牌照,一方面可補充黃的不獲續期時市面上所减少之的士數量,另一方面若黃的可獲續期則是因應需求增加的士數量。有委員認爲,增發的士牌除要考慮供應問題外,還須兼顧人力資源、道路資源、硬件配套等,從整體交通發展政策通盤考慮。多數委員又贊同,適時再增加的士營運公司,但關鍵是如何令到相關公司實現現代化企業管理,提供有質素的服務,而不只是單純數量上的增加。 137
  • 資料來源:華僑報 4 月 2 日 坊間聲音:交通事務局消息稱,宏益電召的士有限公司日前向交通諮詢委員會介紹《特別的士優化服務計劃》,指出若全數一百輛特別的士只可提供電話召喚服務,將影響公司經營及特別的士司機就業等,故提出先投入十五輛純電召的士,其餘特別的士則以電召爲最優先模式營運,按部就班推行計劃。委員認爲,宏益的優化服務計劃缺乏誠意,未能符合公衆期望,認同政府應堅持特別的士必須僅以乘客召喚形式提供服務之立場。 交通事務局現正處理特別的士續約及經營條件問題,要求宏益必須回復特別的士僅以乘客召喚形式提供服務,並落實提升經營條件,增設無障礙的士及加强對舊區提供的士服務。倘若宏益未能符合政府提出之要求,於是次的士特別准照續期届滿後將不再延續有關准照。 交通諮詢委員會爲瞭解相關工作的進展情况,日前邀請宏益列席會議,介紹《特別的士優化服務計劃》,並就宏益的經營交換意見。宏益代表在介紹優化服務計劃時指出,該公司現時於繁忙時段平均電話召喚數目介乎四十至五十七個,召喚數目爲總承載力的百分之十三至百分之十九,非繁忙時段平均每小時的召喚任務爲十二至十八個,只有總承載力的百分之四至百分之六,若全數一百輛特別的士只可提供電話召喚服務,則營業額將較現時减少八成以上,將扼殺特別的士司機就業及公司生存。故此,該公司提出引入純電召的士可加可减機制,先維持最少十五輛純電召的士,僅以乘客電話召喚形式提供服務,其餘特別的士則以電召爲最優先模式營運,即在沒有電話召喚時仍可在街上接載其他乘客,宏益會每半年與交通事務局檢討純電召的士數量,配合實際情况適時增加純電召的士。 有委員認爲,宏益提出之數據是以現時公衆對電召的士服務失去信心的情况下統計,無法真正反映公衆對電召的士服務的需求,如以這些數據138
  • 來評估日後使用電召的士的情况並不現實,建議宏益應重新宣傳電召的士的真正服務及兌現服務承諾,讓市民重拾使用電召的士之信心。有委員則認爲,電召的士應只以電召形式提供服務,無須再分純電召或以電召優先,批評宏益提出的改善計劃缺乏誠意,無助改善市民使用電召的士之情况。 交通事務局局長兼交諮會副主席汪雲表示,宏益在現時未有適當措施提升市民使用電召服務的信心和欠缺科學數據評估下,而提出僅以十五部車輛作爲“純電召的士"是不能接受,政府的立場是堅持特別的士必須僅以乘客召喚形式提供服務。在這段過渡時期,即是次的士特別准照續期届滿之前,宏益應盡力透過自身的工作,改善服務經營,挽回公衆的信任,才可客觀反映電召的士的實際使用情况。政府亦只會根據其能否達到政府提出之要求和服務改善情况,考慮是否爲宏益之的士特別准照作續期安排。 資料來源:華僑報 4 月 22 日 2、3 月賭收創歷史新高 博彩監察協調局 4 月 2 日公佈,三月份本澳整體博彩毛收入逾三百一十三億澳門元,創單月歷史新高,較去年同期二百四十九點八億增長百分之廿五點四,較今年二月份的二百七十億元增長百分之十五點七。 數據顯示,今年第一季度,本澳累計博彩毛收入爲八百五十二億元,較去年同期的七百四十三億元增長百分之十四點八。 據分析,三月份博彩毛收入創歷史新高的主要原因有三:娛樂場當月的“殺數"(贏率)較高;當月有五個周末及復活節假期,遊客相對較多;再者,澳門金沙城中心去年四月開業使澳門娛樂場增至三十五家,而去年三月澳門娛樂場僅有三十四家,基數相對較低。 139
  • 博彩監察協調局公佈的數據還顯示,截至去年第四季度,全澳共有三十五家娛樂場,賭桌共五千四百八十五張,角子機一萬六千五百八十五台。 資料來源:華僑報 4 月 3 日 3、流感來襲 4 月 2 日,衛生局消息:針對內地出現 2 宗感染 H7N9 流感死亡病例和 5 宗危重個案,衛生局表示,高度重視事件,已召集各部門主管舉行緊急會議,詳細評估疫情對本澳可能造成的影響,並訂定各種情形下的應對措施,又重新檢視各項準備工作。參考世界衛生組織訂定的標準,衛生局將目前流感應對級別定爲三級戒備狀態,表示在人類出現由動物傳染的新亞型流感病毒散發個案但未有持續的人傳人情况。在這一戒備狀態下,前綫醫務人員應保持高度警覺,及時發現和通報懷疑感染新亞型流感病毒,而衛生局會和國家衛生部及鄰近地區衛生部門的保持緊密聯繫,並密切監察本澳和各地的流感疫情,做好疫情升級的應對準備工作,隨時因應疫情變化隨時調整各項應對措施,以保障市民的健康。 4 月 5 日,衛生局正、副局長,主管和專業人員組成的應變小組於昨日召開會議,分析內地 H7N9 禽流感疫情情况,以及對本澳可能造成的影響,制定了流感大流行各個階段的應對措施和宣傳方案。會後應變小組成員視察了仁伯爵綜合醫院隔離病房,確保所有隔離設施能隨時正常運作,並制定了分流傳染病病人具體程序,爲傳染病疫情做好準備。 衛生局表示,一直與國家及鄰近地區的衛生部門保持緊密聯繫,密切監察本澳和各地的流感疫情,做好疫情升級的應對準備工作,隨時因應疫情變化隨時調整各項應對措施,以保障市民的健康。同時亦在 H7N9 檢測方面進行技術交流,目前,衛生局轄下公共衛生化驗所已建立檢測技術,可針對 H7N9 病毒進行快速測試,大約四至五小時可得出結果。衛生局已140
  • 儲備了足够用於治療的抗流感病毒藥特敏福等,以及足够全澳使用的消耗性防護物資;而用於救治重症病人的設備及藥物,例如人工呼吸機、注射用抗流感病毒藥物等同樣準備妥當,可隨時按需要投入使用。 4 月 6 日,針對內地出現感染 H7N9 禽流感個案,澳門特區政府啟動在國際機場的紅外線測溫儀,對來自華東地區的旅客檢測體溫。 至 6 日,內地累計確診個案有十六宗,其中六人死亡,衛生局局長李展潤 6 日說,由於所掌握的資料不全面,當局未能作出全面的風險評估,初步顯示華東多個地區有禽流感散播,不過致病性不高,除確定有禽鳥傳人出現,未見 H7N9 有人傳人出現。爲最大限度减低風險,當局由數日前已向華東地區旅客派發預防 H7N9 的宣傳單張。昨日起在機場對華東地區來澳旅客進行探熱。 本澳和華東地區的距離不算遠,兩地人員來往頻繁,李展潤稱,體溫監察儀器不能百分百堵截疑似病例,即不排除未來會有 H7N9 病例傳入本澳,當局會根據情况調整措施;李展潤稱,現儲備足够十九萬七千人次用於治療流感的抗病毒藥物“特敏福"和“樂感清",呼籲要注意個人衛生,不要接觸家禽,如到華東地區不要進入市場,要勤洗手,且確保食物、尤其家禽要煮熟,確保環境清潔和通風。 李展潤強調,現階段如有 H7N9 病例傳入,衛生局有四十四張隔離病床將投入使用,如有需要再補充。將視乎情況再決定會否在其他口岸設立紅外線測溫儀。 4 月 7 日,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消息:因應 H7N9 禽流感疫情的最新動向,行政長官崔世安已指示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全力跟進,做好防控措施,加强監控,與世界衛生組織、內地及鄰近地區衛生部門保持緊密的聯繫,密切注視事態的發展,把保護市民的生命和健康放在政府工作的首位。 141
  • 內地最近出現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的疫情,確診病例和死亡個案增加,特區政府非常重視及時做好應對疫情的各種準備。行政長官向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發出指示,在面對突發公共衛生危機時,把保護市民的生命和健康放在政府工作最重要的位置。 行政長官强調,過去十年,本澳應對傳染病,無論是在設備或人員培訓方面都積累了一定經驗;特區政府將以高度透明的原則處理疫情資訊,密切注意疫情的變化。同時,他也希望廣大市民密切配合特區政府的防疫措施,遵守各項防疫指引,注意基本個人衛生,做好準備,共同應對這場H7N9 疫情帶來的新挑戰 行政長官崔世安 8 日再度强調,特區政府高度注視和監察 H7N9 禽流感疫情的發展情況,把對抗傳染病放到政府工作的首要位置;現階段最重要是透過傳媒讓澳門廣大居民接收到高透明度的訊息,注重個人基本衛生,與政府一起做好防控工作。 在海南省出席活動的崔世安上午對本澳傳媒重申,因應 H7N9 的疫情,早前已明確指示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全力跟進,做好本澳的防控工作。特區政府與世界衛生組織、內地及鄰近地區的衛生部門一直保持密切聯繫,過去粵港澳爲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設立的聯動通報機制現時經已啓動。 他續稱,在流行病學角度,取得準確訊息和資料是非常重要的,衛生局 7 日就會派員到上海,瞭解有關防控疫情和治療的方案等,有利掌握最新情况,回澳後做好部署計劃。同時,目前已有能力測試 H7N9 病毒,本澳亦儲備了足够數量的藥物和專業用個人保護物品。 4 月 29 日,衛生局表示,截至 28 日下午七時,全國已確診人感染H7N9 禽流感病例累計有一百二十三宗,死亡人數爲二十三人。新增確診142
  • 病例分別是江西、江蘇各三例、湖南一例。其中,湖南一例為該省首宗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確診病例。目前,出現疫情的地區包括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河南、北京、山東、江西、福建及湖南。甲型 H7N9 禽流感疫情有南下擴散的趨勢,衛生局根據對疫情進一步發展的可能趨勢的詳細分析,同時與國家及鄰近地區衛生、檢疫部門保持緊密的聯繫及聯防聯控措施,將加强口岸檢疫工作,防範甲型 H7N9 禽流感疫情,保障居民健康。 衛生局於 29 日早上開始在各主要入境口岸實施設置發熱篩查點,以對入境旅客進行體溫監測。由 27 日下午五時至 28 日下午五時,衛生局共收到一例有需要進行甲型 H7N9 檢測的懷疑病例報告,經檢測,結果顯示H7N9 禽流感病毒呈陰性;同一期間,機場沒有發現發熱入境旅客。 資料來源:華僑報、澳門日報 4 月 3 日、6 日、7 日、8 日、30 日 4、古廟走火 美副將馬路的觀音古廟內一棵約一百五十年的古樹,3 日晚上懷疑有在樹木旁邊的化寶爐冥鏹灰燼吹入樹洞引起火警。這已是繼日前大三巴哪咤古廟火警後,不足一周內再有廟宇發生火灾,幸好建築物本身未有損毀。文化局局長吳衛鳴表示,此事是再一次的深刻警示,正著力研究日後如何加强對文物的管理。 3 日晚上九時許,觀音古廟負責看守廟宇的工作人員發現廟內一棵中空古樹冒出濃烟,即通知負責人及報警求助。消防員到場後,爬上廟內屋頂灌救,但由於是瓦頂消防行動時需要格外小心。因需要維護古文物,故只能以較細的水壓灌救,用了四至五分鐘將火控制。為防死灰復燃,遂鑿開樹洞射水降溫。火警未有令廟宇受損,亦無人受傷,古樹暫時沒有倒塌的危險,已交由民政總署到場跟進。 文化局局長吳衛鳴接報到場瞭解情况,他表示,局方十分重視本澳的143
  • 文化遺産,就早前哪咤古廟火警後,當局內部已即時召開相關的會議,計劃短期內召集澳門廟宇的管理單位,加强其防火及其他方向管理的意識,如透過教育及機制上去加强。而在 3 日於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討論《文遺法》時,當局亦有與議員交換意見,收集意見以甚麽手段加强廟宇在防火方面的管理。 觀音古廟負責人李先生表示,古廟在零九年時亦曾因電綫短路發生火警,事後已改了廟宇內電綫等設施,期望日後文化局等政府部門,研究如何共同做好廟宇管理工作,他又稱是次起火的古樹,在同治六年至今已經約超過一百五十年的歷史。 資料來源:華僑報 4 月 4 日 輿論辣評:月前大三巴哪咤廟雜物房、觀音古廟古樹不幸失火,縱無大礙,關注本土歷史文化人士已嚇出一身冷汗。文化局迅速與消防局聯手,召集各廟宇負責人開大會,制訂“澳門廟宇消防安全指引”草案諮詢,手脚算快,决心可見。不過,變化永遠快過計劃,近日幾場大雨又敲響水患警鐘,提醒當局要未雨綢繆,防火之餘,也得防水,相關指引必不可少。更甚者要為《文化遺產保護法》法案中的“澳門歷史城區”管理計劃作準備,半點鬆懈不得。 如果說二○○三年開放博彩業,令澳門經濟起飛,小城名震國際。二○○五年“澳門歷史城區”申遺成功,就是世界對澳門在中西文化交流歷史貢獻的肯定,全城為之雀躍,為發展打下強心針。然而,從哪咤廟失火虛驚一場,都得向國家文物局交報告,隨時要由該局呈交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可見擁有世遺榮譽事小,責任事大,必須全方位保育好,方對得住國家及全人類。 144
  • 逢古舊建築物,最怕火與水。祝融之患,人爲因素較重,若有好的制度和設備,配合嚴格落實和管理,出事機會相對較低;但水就不一樣,自然因素極重,暴雨、酸雨、水浸及潮濕等都無法掌控,很難做到“滴水不漏”,對文物影響甚大,儘管不即時致命,也是慢性毒藥。 萬幸在前兩場特大暴雨中,未見有世遺建築,或其他重點文物建築被水淹浸或倒塌,但外表無事,不代表無內傷。由近兩次大水浸可知,近年氣候轉變,雨量大增,兼之澳門大興土木,高樓拔地而起,地勢已變,渠網不勝負荷,今天文物所在地區無礙,難保他朝積勞成疾。故當局有必要與各文物管理負責方聯繫,合作或直接派專員巡視檢查,以備無患。長遠可針對上述水患,制訂相關指引。另不論防火或防水,指引都不應限於廟宇,還要適時、適當延伸至教堂及其他文物建築。澳門保護世遺、已被評定的文物建築,以及“文遺法”通過後評定的新文物建築,任重道遠。“文遺法”已有相關制度,厘清了政府、擁有人對文物維護保育的義務和責任。 法案更應教科文組織規定,設“澳門歷史城區”管理計劃一章,規定管理計劃應采用符合保護、弘揚歷史城區的內容,並規定明確指引,內容包括九方面,相當廣泛。管理計劃由文化局主導,並在工務局、民政總署等部門協助下制訂,最終以行政法規頒布。制度設計不可謂不完善,其制訂、執行的關鍵却又涉及跨部門,將再考驗特區政府的决心及統籌能力。相關部門應快馬加鞭,加强協作,盡快與相關機構諮詢交流,好讓法案八月中獲通過、生效後,相關行政法規緊接出臺,讓法律能實際執行,全方位保育文物。 5、高官家寬頻費用公帑支付 就葡文報章《今日澳門》報道指,行政公職局三名領導人員的家中光纖寬頻費用由政府支付的事件,行政法務司長陳麗敏 9 日回應表示正瞭解145
  • 情况,而這項公帑支付並沒有經司長批准,但她相信行政公職局局長朱偉幹“應該按照程序,在法律容許下做這個工作。"另方面,朱偉幹就解繹公務人員基於公務所需要的一些資訊費用支出,由相關部門最高負責人(局長)可以批准。記者多次追問作爲局長的他是否自己批自己時只表示,“依法批准……包括一切合理和公務上用途(費用)。" 局級官員的家里光纖寬頻費用也出公數,事件又引起坊間質疑。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昨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她也是前天看報紙才知悉此事,“內里情况我還在瞭解緊。"問及相關支出是否經司長批准?“我沒有批。他(朱偉幹)有他的權限來做。" 記者亦追問政府會否加强對官員管理?陳麗敏稱,其實官員的工作時間許多時不只是在辦公室,包括在假日、公衆假期,“同事有不同環境有工作的,所以我相信……我坦自講我也是在報紙看到,相信朱局長一陣間會回應你們。但他應該按照程序,在法律容許之下來做這個工作。" 陳麗敏還指,“我相信不是一兩個官員這樣,所以,如果制度容許、法律容許,這不是問題。"然而是否有監管機制,又或當市民存有質疑時,政府會否作出完善制度呢?但陳麗敏並無進一步回應記者提問就離去。 另一方面,行政公職局局長朱偉幹就事件回應指,在政府和公共行政部門里,如果因爲公務需要一些資訊的費用支出,政府是可以批准的。至於享有由公帑代支付費用的對象,他指包括領導主管人員,甚至其他工作人員譬如因爲輪值,“他的工作需要到辦公室以外,因應這個實際情况,有需要可以批准"“他又指,電話和資訊的費用,“全部都是可以因爲公事,是可以一些特殊情况批准由政府支出。" 至於這些以公帑支付費用由誰批准?,朱偉幹表示,每個公共部門里任何的公務人員支出因爲涉及公事的,由這個部門最高負責人包括局長可146
  • 以批准的。記者追問“局長你自己可以批番自己?"朱回答:“許多情况支出,只要依法進行,是可以依法批准的。"這樣,在他家的光纖寬頻費用以公帑支付又是否朱偉幹“你自己批番自己?"他的回應是,依法批准“包括所有一切合理和公事上"。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4 月 10 日 輿論辣評:公務人員花公帑爲自己家中配備光纖寬頻,爲的是可以在家中辦公,儘管涉及的公帑金額不大,或許真有合理之處,因爲公務員的工作特徵,總有突發性的事情需要他能够第一時間處理,當然也包括利用現代通訊手段,發生的費用出公數也就在情理之中。然而,需要提醒的是,民意無小事,爲政者必須顧及公衆觀感。因爲,公務員有各種收入不等和種類不同的名目繁多的獎金、津貼和補貼等,福利待遇高於社會平均水平,恩格爾係數(食品的消費支出占其收入的比重)普遍低於社會平均收入的恩格爾係數,生活品質遠高於普通民衆,這是一種真實的社會現象,或許也是社會“仇官”心理的根源;在這種情况下,公務人員再利用自己掌握的權力,“自己批番自己”,瓜田李下的模糊和曖昧,極容易被解讀爲“濫權自肥”,激起民意的詰問也就不難預見。 用公帑配備私宅寬頻,從經濟的角度看,是小事;從官員的職業操守看,却是大事,即官員如何確保自己及家人不用這“公家寬頻”辦私事。南宋詩人周紫芝在他的《竹坡詩話》中,記載著這樣一個故事:李氏家族有一人當官“極廉介”,公是公,私是私,涇渭分明,分毫不苟。有一天,他正在蠟燭的燈光下辦理公務,忽然有人送來一封家信,即“滅官燭,取私燭閱書”,就是說,滅掉公家的蠟燭,點燃起自己的蠟燭,來讀這封私人的信件。公家的蠟燭,是用來辦公的,絕不能借著它的光來讀自己的家書。這是一種怎樣的態度?應該說是純正、聖潔的公私分明,是公家的東西絲147
  • 毫不沾、分文不取的高尚職業操守,是做人清白的底綫,也是做官廉潔的基石。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4 月 18 日 6、政府批准兩家巴士公司調升巴士服務費 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 15 日在立法會回應議員口頭質詢時表示,該局正加緊建立巴士服務評鑒制度,以標準化方式量化營運公司的整體服務質素,促使巴士公司作出持續改善,令服務水平貼近社會期望。 汪雲稱,該局正加緊建立巴士服務評鑒制度,以標準化方式量化營運公司的整體服務質素,促使巴士公司作出持續改善,令服務水平貼近社會期望。現階段已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並開展了前期試評工作,爲其後的正式評鑒作充份的準備。評鑒制度所得出的結果,將備條件作爲各巴士公司未來營運新路綫時的參與及評審依據。 另外,汪雲接受訪問時表示,政府批准兩家巴士公司調升巴士服務費,巴士服務單價加幅爲 23.3%,兩家巴士公司至 2018 年合同結束時合共增加的服務費逾 6.4 億澳門元,調升由今年 1 月 1 日開始,並非由去年6 月提出申請時開始計算;至於 3 間巴士公司在早前提出新一年度調整巴士服務費申請,汪雲稱暫時未具備條件作審批考慮,亦未有審批時間表。 資料來源:華僑報 4 月 16 日 坊間聲音:澳門新褔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今年又向政府提出調升百分之八服務費,早前交通事務局已經表示暫時未具備條件審批考慮。新褔利副總經理關榮佳稱會向政府瞭解需具備那些條件才可以,他認爲巴士服務永遠是有進步和改善空間。 政府近日公佈批准新福利及澳巴去年提出的調升服務收費百分之廿三的建議,但追訴期只由今年一月一日起計算,並非由去年六月起計算。148
  • 關榮佳 20 日與傳媒茶聚時表示,公司會保留權利就政府批准加服務費沒有追溯至去年六月提出訴訟,但強調暫時未看到一定需要用法律手段解決。 資料來源:華僑報 4 月 21 日 “澳門論壇"21 日探討巴士公司今年向政府申請調整服務費。出席者之一的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理事長湯澤森認爲,巴士是公交服務,應該以載客量計算才合理,不應以里數計。他又稱,現時巴士司機薪酬並非全部月薪兩萬元,初級、中級司機每月無出錯同加班,月薪才一萬三千多至一萬四千多元,可以話用時間換薪金。由於有巴士司機反映壓力大,希望加薪,所以贊成調整服務費。 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表示,巴士是服務公衆,不是載貨物,如果公衆乘客不滿意,何來談加價,更指出三間巴士公司開標四十多億元,這一定未包底,未來一定會加入更多公帑。他認爲,現在乘客好似被脅持般,使用公帑好無奈,並質疑交通局長汪雲關於“如不加價,會打官司"的言論好似政府一定輸般。他又稱,因路面關係巴士服務受到太多限制,未來輕軌一定成爲公交主體。 巴士之友李玉培表示,按巴士合約申請加價條件中,包括消費物價指數,人工,柴油,但消費物價指數已包括柴油,令人質疑合約理據。他認爲要進一步公開三間巴士賬目的透明度,好讓公衆得悉有關公帑是否合理運用。 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高岸聲表示,巴士單以里數計算收費是考慮不足,不與服務水平挂鈎,這已不合理,認爲政府在巴士合約上應加上有關附加條件。 有出席的市民認爲,巴士服務未達社會要求,巴士公司應以社會責任149
  • 爲前提,不要以盈利爲先,同時在調整服務費前要檢討服務合同。又有市民指出,政府對巴士公司監管不力,同時亦未能爲本澳提供良好的交通和道路條件,質疑政府相關官員的能力。亦有意見提出,目前政府補貼乘客坐巴士,用的是公帑,質疑是變相利用公共資源補貼巴士公司,政府畀公帑私人公司做一定賺錢的生意,不可思議。還有出席長者、學生批評現時搭巴士仍很難,未見改善,但却要求加價,非常不合理。 資料來源:華僑報 4 月 22 日 7、政府收回機場十三幅批地 涉及歐文龍貪腐案的機場對開十三幅批地,政府相繼正式收回。這繼之前宣告其中五幅轉批給工地的批給行爲無效後,17 日特區公報亦宣告其續後批給的八幅土地批給行爲無效,並於登記局完成相關的土地登記手續,即將該等收回土地歸屬回政府所有。運輸工務司長劉仕堯昨表示,宣告無效和完成登記程序,“這是整個程序很重要的一個部份。"不過,他不排除尚有繼後的法律程序,包括可能面對發展商提出司法訴訟。 對於收回這十三幅土地後,政府計劃怎樣用途,當中會否用作與建公屋或提供給市民作綠化區?劉仕堯表示,由於可能會有法律跟進的工作,所““對未來用途,我們還未有决定。" 政府在去年已公佈,已購買了該發展地段栖盤的樓花人士,可以按已公佈的規定定作出退稅申請。據悉,到目前爲止當局只接獲一宗退稅申請的處理。 特區公報 17 日刊登第一七/二0一三號運輸工務司長批示指出,由於先前的五幅土地轉讓批給已宣告無效,續後批出的八幅地塊的行政行爲已欠缺主要要素。 由此,批示向外公佈,並即時生效:“行政長官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九150
  • 日作出批示,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和第二款C)項,以及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宣告行政長官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九日確認土地委員會對 Moon Ocean,Ltd.申請修改五幅地段的批給、歸還九幅地塊和批出八幅地塊,以便將其合並和共同利用,以及對附於該意見書的合同擬本發出贊同意見的二零一一年三月三日第四一/二0一一號意見書的行爲無效,該行爲透過第一五/二0一一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公佈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 這八幅地塊是由機場對開五幅土地轉讓批給衍生,總面積五千二百零四平方米,華置則以五幅土地中的部份合共一千二百八十二平方米的地塊交換,溢價金六點四億。整個發展項目土地總面積增至八萬二千七百一十一平方米,住宅樓面面積亦由原來的三十九點二萬平方米增至五十三點七萬平方米。 資料來源:華僑報 4 月 18 日 8、全城搶金潮 金舖繼續湧人潮,不少金舖需要拉閘採潮水式做生意,以防起亂。有市民形容近日本澳金舖如“擠提"般。 日前國際金價急瀉,並且是近兩年較新低位,無論是旅遊區或其他區的金舖基本上都是人頭湧湧,有從事金行工作幾十年的人士笑稱,“呢幾日搶購金人潮,好似早幾年搶購白醋同食鹽般瘋狂,時下相當部份人頗富有,買金如買鹽般"。 昨日金價稍有回升,但却無損市民買金意欲,中區一帶金鋪繼續人頭涌涌,至於高士德一帶,早上未够十時,已見有市民在金鋪門外排隊等候開門,由於人太多,有個別金鋪拉閘采取潮水式做生意。有金鋪負責人稱,中小型金鋪人手設備有限,如顧客太多,根本應付不了,稍出混亂或有人151
  • 製造混亂,便得不償失,所以只采用最“古老"方式拉閘,可在控制情况下做生意,呢幾日生意額明顯比本月上升很多,可以講見金就賣,並出現缺貨情况。另外,從市面所見,昨日亦有多間金鋪無開門營業式張貼休息,相信同金行缺貨有關。 高士德一帶金鋪以做本地客生意爲主,當中不少是六十歲左右居民,有排隊輪候的居民稱,主要是買龍鳳鐲留待子女嫁娶之用。亦有市民稱,主要是收到內地親戚的求助,以幫忙買幾對金鐲同金煉。更有市民形容,呢幾日金舖好似“擠提"般。 資料來源:華僑報 4 月 18 日 9、善豐糾紛 4 月 22 日,善豐花園承建商榮福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在報章刊登公開啓事,以圖文並茂的方式,列舉大量事例,反駁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日前對“善豐花園事件"作出的言論,認爲在政府當局未有公佈“善豐花園事件"完整調查報告前,賈利安以報告書的片面內容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對承建商聲譽造成損害。 承建商又指在善豐花園初步調查報告中,有關混凝土強度的分析意義不大。期望政府早日公佈“善豐花園事件"完整的調查報告,揭示“善豐花園事件"真相。 資料來源:華僑報 4 月 23 日 4 月 26 日,政府公佈善豐花園最終報告,結果顯示善豐大厦各層結構柱符合標準,但出現爆裂的停車場結構柱質量却嚴重偏低,專家認爲事件主因是該層施工質量問題,而非故意偷工减料。工務局表示將就事件對建築商及指導工程師等開立卷宗,進行調查及聽證,但有關工作未有訂下完成期限。 152
  • 特區政府 26 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公佈由香港大學專家組成的獨立研究團隊就善豐花園事件所作的《澳門善豐花園結構受損分析報告》。政府發言人譚俊榮、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法務局局長張永春、社會工作局代局長黃艷梅及香港大學土木工程系教授關國雄等出席。 據介紹,善豐花園事件發生後,土地工務運輸局一方面邀請香港大學三位專家以獨立顧問的身份,對事件作出調查;同時亦委托本地學術機構加緊對樓宇狀况進行監測及收集檢測數據,並提供給香港大學三位專家作出分析和研究。三位專家早前已完成了《澳門善豐花園大厦結構受損分析報告》,並提交給土地工務運輸局;局方以“報告"內容爲基礎,對善豐花園結構外觀現况、檢測數據、結構安全性及事件起因等議題作出分析。 關國雄表示,“報告"顯示,在調查過程中,除了對作爲樓宇主要承載構件的二樓 P9,P17 及 P22 混凝土柱進行"檢測外,亦對樓宇地面層至三十樓一共進行了三八九一個混凝土强度回彈測試,試測點均位於各樓層不同的鋼筋混凝土柱上,測試結果顯示,絕大部分混凝土强度回彈測試數值均符合設計值,顯示樓宇不存在整體混凝土質量偏低問題,然而,二樓P8、P9、P17 及 P22 柱的混凝土質量卻嚴重偏低,尤以 P9 柱更為嚴重。 從結果看出,二樓 P9 號柱的混凝土水泥含量只有其餘混凝土水泥含量的百分之三十七,且其碳化分析結果顯示碳化深度非常大,混凝土質量偏低。其實際安全系數爲零點六七至零點九四之間,遠低於設計安全系數(二點零)及規範要求的安全係數。由於 P9 柱混凝土强度低,其破壞只是時間問題。 “報告"指出,除了善豐花園結構混凝土質量,其餘因素均不會對善豐花園二樓 P9 結構柱的破壞造成影響。例如,相鄰工業大廈拆卸工程完成超過一年才發生本次事件,應不是本次事件的起因;相鄰地盤工程方153
  • 面,報告認爲,鑽孔樁建造過程,無需猛烈錘擊工序,亦不需要降低地下水水位。負責基礎工程的公司,由動工日起一直對周邊大厦進行每周一次的沉降監測。由二0一二年三月至二0一二年十月十日,沉降數據沒有明顯變化。因此,有理由相信,相鄰地盤基礎施工,沒有對鄰近大廈結構的穩定性及安全性造成任何不利影響。 “報告"認為二樓 P9 柱的混凝土強度大幅低於初始設計值是 P9 柱破壞的主要原因。而導致此情况的因素有:(一)施工過程中使用了不合格的混凝土,和/或(二)澆注混凝土的過程中施工質量較差。其他因素對樓宇構成一定程度的影響,但不足以對二樓 P9 柱造成破壞。 賈利安表示,工務局將依法對善豐花園承建商及指導工程師開立卷宗,進行調查及聽證。但對於何時完成調查,他稱未有期限。 另外,政府亦表示,將通過跨部門的協作機制持續對受影響小業主的臨時安置作出關心和支援。全力協助及促進全體小業主與承建商及其他關係人就維修或重建及費用承擔等問題開展協商,努力推動各方取得共識。 社工局就善豐花園事件以墊支方式向小業主提供各項津貼及援助,至本月共支出九百萬元,當中承建商已向政府支付首三個月共六百八十萬元,其餘政府墊支款項將在完成調查後向責任方追討。受善豐花園事件影響,現時共有一百個家庭每月領取特別津貼,另外有九個家團共十九人獲安排入住灾民中心 資料來源:華僑報 4 月 27 日 坊間聲音:街坊總會理事長吳小麗歡迎特區政府公佈善豐樓宇檢測的相關數據及調查結果,並相信報告的公佈有助後續工作的展開,期望特區政府負應有的職責,主動承擔起幫助善豐小業主處理善豐事件的角色,切實維護好善豐各業主的合法合理權益,協助他們追究事故責任和早日實現154
  • 重建的目標。 吳小麗表示,街坊總會剛收到善豐事件調查報告,對報告內容還要進行研究看如何進一步幫助小業主,更好地維護他們的權益,妥善處理好相關問題,具體的還要與小業主等各方面加强溝通,對報告內容暫時無從過多的評論。 吳小麗認爲,香港大學專家團隊屬於獨立的第三方,相信其對樓宇的安全檢測和事發原因等的分析,應該是具專業權威性和公平性。同時强調,善豐花園住戶和業主是事件的最大受害者,維護他們的合法合理權益仍是後續工作的首要任務。特區政府對小業主的協助是責無旁貸的,一定要設法妥善解決善豐事件的後續工作。倘若後續工作需要進入司法解决,特區政府也要爲業主提供相應的法律援助,照顧好住戶的生活需要,並給予實際的幫助和提供必要的心理輔導,希望各有關方面應以大局爲重,使問題加快得到妥善解决,保障善豐各業主和住戶的合法合理權益。 吳小麗表示,街坊總會一如既往繼續協助善豐居民跟進相關工作,積極參與問題的磋商和協調等,與他們一起共度難關,維護他們的切身利益,爭取早日解决問題。 資料來源:華僑報 4 月 27 日 “澳門論壇"28 日探討政府日前公佈善豐花園的調查報告,出席“論壇"的善豐花園十人小組代表黃國徽表示,坊間很多人問善豐的小業主想追討的賠償額是多少,是否願意出錢重建等?不過,一直以來無對口的對象討論,無法回答有關問題,他希望政府盡快找出對口的責任人,不要再逃避,又形容目前小業主狀態“好似波咁被推來推去"。 有善豐黃姓小業主稱,若要重建大廈,希望政府能夠先墊支,小業主擔心無力追討。亦有小業主促請政府盡快查出歸責方,平心靜氣處理問題。 155
  • 出席“論壇"的工程師學會理事長胡祖杰認爲,善豐花園興建至今事隔二十多年,要追查當時建造主力柱時,是否工程師在指導方面出現問題並不容易。 另外,善豐花園小業主前晚召開業主會,三個多小時的會議沒有與政府代表達成共識。善豐花園管理委員會理事長黃敏生會後總結稱,大部分小業主不滿意政府的善豐花園事件報告內容,也不滿政府的回應沒有爲他們解决事件。 他表示,大部份小業主無能力亦沒有想過要自行出資重建,希望政府以行政手段推動重建,之後再向有關責任人士收取全部費用,但會上,政府代表認爲小業主可透過司法程序歸責。小業主將會到政府總部遞信,要求直接會見行政長官。 30 日訊,立法議員關翠杏督促政府,在善豐花園事件上必須資訊透明化,否則就會讓社會覺得這事件“成為一個黑箱";同時,政府有需要負起追究責任誰屬的責任,“關鍵追究一個技術責任,這個要爲將來政府在監管上有一個很明晰方向,任何發展商都要爲未來樓宇可能出現問題而承擔責任。"她亦指出,吸取經驗教訓,政府在法律制度和監管機制等方面需要作出完善。 對善豐花園調查報告政府只公佈一份撮要,令人們難以清楚瞭解整個事件真相和原因。關翠杏指出,善豐花園事件引起社會頗大關注,特別是對高層樓宇建築的監管以至安全問題,所以,對於今次報告社會上是高度關注的。但現在出來的結果令到小業主不滿,認爲政府跟進不足。與此同時,社會亦關注透明度問題和責任問題。 關翠杏認爲,港大專家對事件的技術研究的焦點在於肇事原因。然而,作爲政府,基於公衆關注,對相關報告以至涉及事件的資訊,應該盡156
  • 量透明化。她指出來自專家的獨立報告外,政府從監管角度上,譬如有專業人士提出的監督施工上政府應有記錄等資料,這個調查應要做。然而現在除了技術報告外,政府調查事件工作還是讓人們感覺不全面,其中對於偷工减料問題的質疑爲何在二樓停車場出事呢?有甚麼原因?一定要找出原因,“當時(當局)的監管、驗收等(環節)是否有疏漏?" 增加透明度才可讓公眾知悉整個事件因由。關翠杏強調,現在公眾並不知道涉及事件的各種原因,譬如建築工程狀況和隔鄰地盤打樁的資料等。且連相關專業人士也沒有條件查閱有關資訊,“大家就會覺得(事件)成爲一個黑箱。……責任誰屬呢?大家就有猜疑,這對政府、對社會,都造成傷害。故要盡量透明,讓大家推動解决這件事才是重要。" 至於責任問題上,政府應是怎樣的角色呢?她強調,政府不可放棄追究事件責任者的責任,包括協助居民追究責任者的責任。“一個是興建工程的技術上、材料等方面,是否有不足的責任。另一個是對事件如何解決,譬如是否重建,如何幫助這些無助小業主的責任。"她表示,對於城市發生這樣大事件,政府應研究由哪個部門可以主動協助和關心小業主,包括,提供一些途徑給小業主以可解决問題。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華僑報 4 月 29 日、5 月 1 日 10、全澳積極賑災雅安 22 日,特區政府決定撥款一億澳門元支持四川雅安地震災區救災工作。行政長官表示,特區政府將全力配合救援工作,期望受傷的灾民早日康復及重建家園。 20 日四川雅安發生强烈地震後,行政長官崔世安高度關注,於震發當日向四川省委、省政府、受灾民衆及救灾人員發出慰問電。隨後,行政長官指示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利用原有的“支持四川地震灾後重建協調157
  • 小組"機制與四川省地震灾區溝通,全力配合支持救灾工作。昨(二十二)日,行政長官決定撥款一億元澳門幣,支援救災工作。 特區政府將密切關注救灾情况,與內地相關部門保持聯繫,根據需要提供人力及物資支援。同時呼籲,本澳廣大市民和團體,支持參與四川雅安賑災工作。 資料來源:政府網站 四川雅安七級地震灾情牽動澳門同胞的心,近日有十多個社團及個人自發往中聯辦及澳門紅十字會捐款,兩受托機構均承諾將盡快把善款彙往灾區,用在灾區人民最需要的救灾、重建工作上。 昨日(22 日)由早到晚前往中聯辦交托善款轉往四川灾區的本澳社團及個人絡繹不絕,其中以全國政協常委廖澤雲爲會長的澳門中華聯誼會慨捐善款七百一十五萬港元。前全國政協常委、吳福集團董事長吳福以個人名義捐出一百萬港元,澳門江門同鄉會捐出一百零三萬元,四川省澳區七位政協委員合捐三十一萬元,還有中山石岐聯誼會、福建體育會、南光集團、江蘇商會等。善款由中聯辦副主任李剛代表接收。 李剛在善款交接儀式上表示,短短兩天,單中聯辦就已收到超過一千二百萬元的賬灾善款,深切感受到澳門同胞血濃於水的同胞之情,承諾將第一時間把所收到的善款直接電彙至四川政府抗震救灾指揮部的專屬銀行戶口,盡快用以救灾、重建工作。 他說,他雖然剛來澳門履新才短短四個月,但自從“四二0蘆山强震"發生後,澳門同胞高度關注,紛紛自發捐款賑濟內地灾區同胞,還要求赴灾區協助救灾,充份表達了赤誠的愛國之心,血濃於水的同胞之情,爲此深受感動,也代表灾區同胞表示感謝。 此外,澳門紅十字會於昨日(22 日)亦同樣收到來自本澳多個社團158
  • 及個人的賑災捐款,總數超過九百零七萬元。其中包括澳門日報記者公益基金會捐出二百萬元,胡順謙個人捐出一百萬元,澳門中華總商會捐一百萬元,澳門仁慈堂捐五十萬元,捐款者還有澳門電訊、崔世平、同善堂、澳門房地産聯合商會、街總、醫療人員協會,醫務界聯合總會等。 善款由澳門紅十字會主席黃如楷等代表接收。黃如楷在接受訪問時表示,自四川雅安發生强震後,澳門紅十字會立即行動起來,首先調動了一千個家庭包裹,第一時間送往灾區,相信將很快到達灾民手中,同時亦會將所收的賑灾善款,分批用於救灾和灾區重建工作中 27 日訊,多個團體昨日(26 日)到澳門紅十字會,向四川省雅安市蘆山縣的地震捐款,截止昨日爲止,澳門紅十字會累積善款的數字已達一千九百五十九萬七千三百五十一元。 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昨日到中聯辦捐款澳門幣三百萬元,支援雅安地震灾民。中聯辦副主任高燕重申,所收到的善款都會第一時間轉至四川省救灾專用帳戶。 截至昨(二十六日)日下午五時,中聯辦在昨日在接收十七筆捐款,折合人民幣共三百零八萬二千五百零七元八角。累收八十八筆捐款,折合人民幣共計三千零一十六萬九千七百三十二元八角九仙。 昨日(26 日)捐款的社團單位尚有永利度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二百萬澳門元。其他包括中國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交通銀行澳門分行,澳門工商聯會、永隆銀行澳門分行,新中物業(澳門)有限公司等。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華僑報 4 月 27 日 11、特首立會施政互動 4 月 25 日,行政長官崔世安到立法會,就政府施政及社會問題,回答159
  • 議員提問。有二十四位議員提問,關注房屋政策、政府績效治理、人才培養工作以及如何紓緩通脹等。 其中陳明金、關翠杏、何潤生、吳國昌聚焦房屋政策,到底政府如何讓市民安居樂業?難道天價樓,無底洞就是依歸?澳人澳地盼不是空談,認爲很多事,政府只要有心去做,不怕做不到,怕的只是無心而已。 高開賢、徐偉坤、蕭志偉心繫人才培養,認爲博彩業獨大,吸納人才容易,循環導致其他産業缺乏人才,經濟難以適度多元,究竟如何能妥善解决問題,怎樣能培養更多人才,是當務之急。同時在吸納人才方面,應有措施,以助澳門發展。 林香生指出近年公共開支激增,會否引入類似“績效管理"的方法,在公共部門推行“經濟、效率和效益"的做法?未來在公共開支方面,會否推行規範增長幅度的機制,以及制訂相關的抑制公共開支增長的法律規法。 陳美儀亦追問特首,在施政報告時有說過會實施政府績效治理制度,但至今仍未見影,究竟幾時有眉目? 高天賜直接批評澳門問題多,只因無高官問責制。陳偉智認同所謂問責制,只是“問你制唔制"?很多時,政府做事都只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何少金關注澳大橫琴校區發展情况;唐曉晴則希望做好相關交通規劃。而黃顯輝主要提及人口政策,區錦新質疑施政不統一,麥瑞權反映長者“睇病難"問題以及促完成電子病歷咭。 劉永誠留意“善豐"大廈事件;梁安琪冀各界做好 H7N9 防疫工作。面對節日狂加價現象及不合理的物價水平,李從正詢問政府究竟有無辦法解决,令不合理環節消失? 崔世平指出空氣污染問題要處理好,須有緊密的區域合作,並認爲這160
  • 是必須要的。陳澤武希望政府和內地相關部門溝通,檢討上次口岸延長通關的成效和存在的實際問題,以回應幾時有條件作常規化的延長。吳在權促設法拉近貧富懸殊的差距,同時講了多年的專業認證制度,希能落實。鄭志强請教特首,制約澳門發展的主要問題是那一點? 馮志强則希望特首講講“澳門夢"。 資料來源:華僑報 4 月 26 日 輿論辣評:爲加强特區政府與立法會之間的良性互動,提升施政透明度,按照慣例,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每年會親赴立法會,出席三次答問大會。 4 月 25 日,行政長官崔世安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就政府施政、社會及民生等問題回答議員提問。當日會上有 24 名議員向特首提問,涉及房屋政策、政府績效治理、人才培養工作以及如何紓緩通脹等。 在大會尾聲,有議員就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的“中國夢”,問行政長官是否有“澳門夢”,以及如何完成“澳門夢”。特首表示,澳門人長期愛國愛澳,澳門作爲中國的一部分,應該與國家一同圓夢。他認爲,本澳是一個比較和諧的社會,雖然社會在發展民主過程中比過往多了不同意見,但主要訴求是安居樂業,好的教育制度,好的醫療及退休制度,所以大家應珍惜,一代一代相傳。 當然,隨著時代的發展,在日趨多元化和複雜化的利益訴求面前,特區政府自身建設能力尚有提升空間。但須指出的是,特區政府祇有區區13 年歷史,一無歷史政治遺産繼承,也無可直接學習的參照物,在短短的時間里,希望這個政府完全成熟起來,高效地平衡各種利益博弈,結合澳門的本土政治生態,少說也是急於求成了。 但正是這種看上去不够完美的局面,却構成了“澳門夢”的核心。夢,最核心的價值,就在於能够催人向上的那份期待和鼓舞。澳門目前仍然處161
  • 在一個社會變遷比較劇烈的時代,特區政府的責任,正是在整合全社會各階層利益的同時,形成制度耦合的巨大社會張力,以善治回報澳門,同50 多萬澳門人一道,共同織就靚麗的“澳門夢”! 162
  • 第五節 2013 年 5 月輿情事件 一、輿情指數 2013 年 5 月輿情事件指數 序號 輿情事件 輿情指數 1 五一遊行 90.3 2 入托難 89.7 3 澳博路氹項目土地獲批 78.3 4 “樓花法"獲通過 90.1 5 一個月內三次大水浸 96.2 6 鬼巴湊數 90.4 注:序號以時間順序排序 二、輿情事件解讀 1、五一遊行 七團體和兩居民 5 月 1 日下午發起“五·一"遊行,警方表示,約一千九百人參與,出動一百八十名警員維持秩序。遊行隊伍就廉潔選舉、民生、就業、教育、公屋、環保、最低工資、政制發展、黑工問題、新聞自由及家庭團聚等多方面提出訴求。整個遊行過程大致順利,其中一隊遊行隊伍行至南灣湖景大馬路近政府總部時,要求與去年一樣獲准在馬路上行進,拒入行人道內的示威區,受到警方阻止,遊行人士坐在馬路上,雙方僵持一小時,最終沒有遞信並和平散去。 七個團體及兩名居民 5 月 1 日下午二時起先後在不同地點出發,冒雨遊行,警員沿途維持秩序。澳門家庭團聚聯合會發起的遊行約四百人參與,先後到中聯辦和政府總部遞信。該會表示,遊行人士是超齡子女仍未獲得來澳定居的家長,懇請行政長官與中央政府溝通,早日能够得到解决163
  • 方案。工人自救會聯同澳門青年同盟總會組職一千多人遊行,要求特區政府助民解困,解决房屋、黑工及最低工資問題。 澳門工人民生力量聯合工會要求政府關注本地工人權益、居民住屋、長者安老和福利、貧富懸殊等。澳門民生力量聯合會關注居民住屋問題、政府公帑的運用,希望政府依法施政,要求行政長官徹查○七年一宗涉及六名警員的案件,還居民公道。中國澳門鋼筋扎鐵公會出動遊行車輛,沿途高呼口號,要求澳門經濟發展成果全民共享。 澳門青年動力發起的遊行約二百人參加,下午三時於永寧廣場出發,遊行人士帶同標語,訴求多樣,包括要求捍衛新聞自由;要求廉潔選舉和普選特首;關注青年住屋、教育改革、山體保護,以及賭場全面禁烟等。遊行隊伍先後到本報大樓、澳廣視、交通廳、行政暨公職局和教青局遞信。下午約五時許,隊伍抵達南灣湖景大馬路時,堅持行馬路前往政府總部,警員組成人鏈阻止,要求遊行人士進入行人道的示威區,雙方僵持。遊行人士高呼“開路",又要求與警方負責人對話,部分人更席地而坐。期間,有警員被指向遊行人士說粗口,被要求道歉,該警員其後不適被扶離現場。擾攘至約六時半,該遊行團體指因被警方阻止前進,取消到政府總部遞信,宣佈結束遊行,並和平散去。 遊行結束後,治安警發言人指出,遊行約一千九百人參與,警方共派出約一百八十名警員維持秩序。發言人稱,澳門青年動力拒絕按警方的指示進入警方預設的示威區。警方多次勸喻無效後,爲了遊行人士的安全,封閉南灣湖景大馬路向旅遊塔方向近南灣湖的一段行車綫,再三要求遊行人士進入示威區,減少對交通或其他人的影響。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013 年 5 月 2 日 “五一"遊行前後,出現對請願團體的差別待遇,損害法治精神。164
  • 某團體與約二百善豐業主可在政總大門口前表達訴求,而“五一"遊行隊伍則不允能在同一地點作同一行為。作爲執法部門的警方却回應指,因爲警方行動上溝通不足,導致上述問題出現。只以一句輕微的溝通不足,便遮蓋了執法不力、執法不公,違反基本法所規定的澳門居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精神等原則問題,而且有可能觸犯法律。根據第 2/ 93/M 號法律第十四條,“當局在法定條件以外,阻止或企圖阻止自由行使集會權或示威權者,處《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之刑罰,並被提起紀律程序。"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2013 年 5 月 9 日 歲歲“五一",今又“五一",凡“五一"國際勞動節必有遊行活動,已經成為慣例。在經過了十多年“五一"遊行,遊行的發動者、參與者與警方的磨合之下,遊行已從當初的脫軌出位,轉型爲基本上和平進行,按照與警方商定的路綫有序行進。而遊行者提出了各種訴求,充分享受了《澳門基本法》賦予的遊行自由和權利,也成爲“一國兩制"優越性的生動證明。 今年的“五一"遊行,更是基本上依照遊行組織者與警方所商定的路線,有序地行進,將對市民及遊客,以至是社會秩序的滋擾,減至最低。這就予人以下幾點啟迪: 其一、今後“五一"遊行將會“習慣成自然",成為“例行節目"。而且有可能會合作分工,即在每年的三次遊行,其中“五一"遊行的主辦者以新興工會爲主,其訴求較爲多元,主要集中在民生議題上;“國慶"遊行則多是由建制外青年團體爲主,其打出的訴求也多是以民生爲主,偶有政治議題;“回歸日"遊行則似是由“民主派"團體爲主導,除了民生議題之外,也有切合其團體宗旨的“民主"議題亦即政治議題。不管如165
  • 何,這均是《澳門基本法》所賦予的權利和自由,可以充分行使,只要不妨礙其他不參加遊行的市民、遊客的自由,不影響社會秩序即可,尤其是必須遵守第二/九三/M 號法律《集會權及示威權》的各項規定。因此,對於“五一"遊行,必須以平常心看待,不必大驚小怪,更不要將之視爲洪水猛獸,反而要將之視爲實施“一國兩制"方針之下的必然,而且惟其如此,才能更好地體現“一國兩制"的特色。 其二、特區政府已以平常心看待“五一"遊行,折射出其施政自信。今年“五一"遊行的時間點,是在第五屆立法會選舉的前夕。而按以往及世界各地的規律,有意參選的團體或個人,必會藉著遊行來為自己“造勢";而政府爲了“滅火"消壓,也大多會在此之前提出各項惠民措施。實際上,澳門特區政府也在過去的“五一"前,推出“派糖"措施。而今年則不但有“五一"的壓力,更有立法會選舉的壓力,但今年特首崔世安在“五一"前夕舉行的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却未宣布任何“派糖"措施,甚至連已在“施政報告"中已作出的“八千元現金分享"也不提,而寧可在過了“五一"之後的今日,才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八千元現金分享"的實施細則。這顯示,特首崔世安和特區政府一來是對自己這三年來的工作績效抱有信心,這是施政自信的體現;二來是已經瞭解到“派糖"措施的效力,正在邊際遞减之中。居民們現在所需要的,是有利於他們可持續發展和更好的生活環境的長遠計劃措施,並非單只是眼前利益,因而不再强調“派糖"措施對“維穩"的作用,而是更重視謀劃長遠的可持續發展計劃。三來是充分掌握情况,得知包括各路有意參選者在內,並未將“五一"遊行視爲“造勢"的機會,反而持擔心萬一在某些內外因素之下“失控",反而壞了自己的選情。 其三、當初被普遍視爲可以超脫傳統社團和“民主派"團體兩極的某166
  • 新興青年團體,今年却在謹守公民意識方面有退步的迹象。實際上,該新興青年團體首次參加“五一"遊行時,就以“橫空出世"的超脫形象,與新興工會團體的魯莽形象形成鮮明對比,響應筆者提出的遊行組織者必須組織“糾察隊"的建議,不但是組織了“糾察隊",而且有序行進,贏得群衆熱烈掌聲,並認爲這才是澳門特區政治多元民主的未來希望所在。但在今年的“五一"遊行中,却出了一點狀况,有部分人在遊行終點拒絕進入預設示威區。不管警察的做法是否合理,首先就應遵守《集會權和示威權》法律中,有關禁止在特定建築物周邊一定距離內進行示威遊行的規定,及終審法院對相關案件作出的司法裁定。而不能以某社團此前曾在特區政府總部門前集結為由,也要犯別人曾犯過的錯誤。警察此前執法不嚴固然不對,但就不能以此為由,別人錯,自己也錯。倘是以自己的嚴謹遵守法律,來反襯別人的錯誤,豈不更證明自己才是公民意識的最佳守護者?還有,該青年團體 5 月 2 日舉行記者會,使用了“協定"一詞。一般上,“協定"只適用於國與國關係,而其與警方的約定,只能是“商定"、 “協議"等,今後應予以注意。 其四、特區政府應從“五一"遊行中,聽到群眾的呼聲,把握人民的脈搏,以“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進一步改善自己的施政,更好地為民眾服務。除了其中一些並不合法的訴求(如“超齡子女"及“雙普選")之外,其餘所有合法各理的訴求,都應將之作爲自己改善施政,兌現“以民爲本"承諾的標的。 資料來源:新華澳報 2013 年 5 月 3 日 2、入托難 托兒所報名旺季到來,婦聯轄下七間托兒所早前共收到七千多人報名,但可提供幼兒學額只有六百多個,入托率不足一成,可謂一位難求。167
  • 最多人報讀位於林茂塘的婦聯第二托兒所,入托率不足百分之二。托額不足,家長爭崩頭。今日起婦聯多間托兒所將陸續安排早前中籤的家長爲幼兒報名。 據社工局資料顯示,今年托額總數達六千五百九十一個,較去年增長三成,其中全日托額爲五千六百多個。惟“龍 B"效應帶動下,適齡托兒人數逾一萬三千,預計今年托額恐難滿足社會需求。 婦聯總會理事長林婉妹表示,今年婦聯轄下七間托兒所共收到近一萬六千份報名表,較往年收到約七千多份大幅上升,反映入托需求明顯增加,未來將持續向政府申請增加學額應付需求。今年除去重複的報名表後,約有七千多名幼兒渴望入托,但可提供的幼兒學額只有六百多個,入托率不足一成。當中位於林茂塘的婦聯第二托兒所,約有三千人報名,但由於有部分幼兒未出托,故只能提供五十多個托額,入托率約爲百分之一點六七,家長爲幼兒爭入托情况激烈。 婦聯小白兔托兒所主任梁嘉敏表示,收到報名表後,上月廿七日經過一輪抽籤,今日起至本月十一日陸續安排中籤的家長爲幼兒入讀報名。預計最快新生七月份入托。除了全日制托兒服務,該托兒所的半日班由二○一一年起收生,但下午班收生嚴重不足,暫時只收到兩名幼兒報名。下午班與上午班以及全日制服務基本一致,建議未能抽中全日制托兒服務的家長,可考慮讓幼兒入讀下午班,盡早讓幼兒適應學習環境。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5 月 6 日 跟蹤:七月三日:針對托兒額緊張,社工局透露未來推出八大措施穩定托額,爭取在一六年前,逐年增加托額達八千至一萬個。 輿論辣評:托難現象愈演愈烈,表像上看,是因爲托兒所的數量無法滿足公眾的需求,但深層次的原因則說明,公共資源的不正常缺失,已成168
  • 了特區政府各項公共政策的軟肋,也是最大制約。 現時澳門是世界上生育率最低的地區之一,全世界倒數第二(香港倒數第一),這些年的生育率僅一點一五,即平均每名婦女一生祗會生一胎,遠低於正常更替水平的二點一。低出生率最顯現和直接的負面效應就是加劇人口老化,按照現階段本澳出生率和人口平均年齡推算,至 2036 年,65 歲或以上人口將佔兩成以上,即每五個人中便有一個是 65 歲或以上。低出生率造成的人口老齡化,會由於人口結構老化和人口規模長期萎縮,帶來經濟增長遠期低迷、青年人數量減少,使經濟活力下降,養老負擔沉重,債務高企,這很可能使財政、金融和經濟出現危機。基於這樣的嚴峻挑戰,前些日子,特區政府公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人口政策框架》諮詢文本,列出的九個重點諮詢問題中,就包括“應否出臺鼓勵生育措施”。 然而,如果准父母看到“入托爭崩頭”,是否會産生生育恐懼?這樣的情況下,妄談“鼓勵生育”,豈不是痴人說夢?從這個角度看,入托難不僅僅是某一群體的尷尬,而是事關全域的大事件。政府理應在加大投入的同時,主動承擔起更多的社會責任,以破解入托難題。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把幼兒教育定位於國民應享的福利,這些國家主要是通過公共財政來支持幼兒教育,如英國兒童從 4 歲開始接受義務教育,中央政府每年都會向地方政府劃撥“早期教育專項基金”,再由地方政府將這筆資金分配給幼兒教育機構。地方教育主管部門保證會有足 的幼兒園、托兒所或者小學幼兒班等幼教機構接收本地區幼兒。單是倫敦市泰晤士河畔里士滿區就有 105 家由政府撥款的幼教機構,足以滿足幼兒入園或入托需求。 從行政學的理論看,一般而言,公共治理和公共服務水平取 於兩個變量,一是經濟能力,二是公共服務制度安排。以本澳庫房之充盈,目前169
  • 本澳在公共服務領域出現的問題,根源顯然不是因爲缺乏提供公共服務的經濟能力,而在於缺乏合理的公共服務制度安排,正是因爲這種缺失,制約了本澳公共服務産品的最大價值體現。因此,如何以更積極的施政,不斷構建和完善公共服務制度,以制度理性破解入托等難題,應成爲特區政府必須正視的問題。 3、澳博路氹項目土地獲批 5 月 15 日,澳博正式獲特區政府批出路氹城約 7 萬餘平方米的土地,溢價金為 21.5 億元。將發展包括一間有 2,000 房間的五星酒店、意向設有700 張賭檯及 1,000 部角子機的綜合性建築物。澳博早前表示,路氹項目計劃今年動工,預計一六至一七年落成。在澳博路氹城土地獲批出後,意味六博企在路氹新項目全部“開綠燈"。受此消息刺激,澳博控股 5 月15 日創上市新高,股價急升近 5%,收報 22.5 港元。 《特區公報》5 月 15 日刋登批示,澳博於○六年五月十八日申請一幅面積 73,856 平方米、位於路氹填海區的土地。一○年澳博向工務局遞交土地新初研方案,預計興建由一間五星級酒店,包括博彩區、停車場及室外範圍組成的綜合性建築物;同年提交經濟和財政可行性研究。此新初研方案送交工務局的有權限部門、交通事務局、旅遊局、博彩監察協調局、民航局,該等實體普遍表示同意。鑒於相關實體發表的意見及已批准展開批給程序,工務局於一一年發出街道準綫圖,土地面積减至 70,468 平方米。 由於土地發展諮詢小組對申請發出贊同意見及該項目有利澳門發展,基於其投資金和建造階段及營運階段均能創造大量工作職位,並能在與旅遊有關的行業中創造非直接工作職位,以及澳博在此類型的項目中已顯示的技術和財政能力,故工務局認爲該申請具備批准的條件。 170
  • 批給合同在《特區公報》公佈日起計,租賃有效期爲廿五年。此前澳博曾透露,此土地是六博企在路氹批地面積最細,故計劃與澳門主題公園度假村合作發展,利用後者項目作爲非博彩元素。 另據《財華社》取得的銷售文件顯示,澳博行政總裁兼執董蘇樹輝、營運總裁兼執董吳志誠,正在市場上配售澳博的 2,000 萬股,佔其已發股本的 0.4%。據引述文件顯示,配售價為每股 21.5-22 元,較 5 月 15 日收市價 22.5 元折讓 2.2-4.4%,可套現 4.3 億-4.4 億元。是次交易的聯席賬簿管理人包括德銀。股東設九十日禁售期。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013 年 5 月 16 日 4、“樓花法"獲通過 社會望穿秋水,俗稱“樓花法"的《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法案,5 月 21 日終獲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經行政長官簽署公佈後,最快六月一日生效,澳門即將告別樓花“冇王管"日子。政府正擬訂一系列指引,承諾有需要就升格爲法律,規範樓宇銷售手法,包括售樓書、廣告及示範單位展示等,使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 樓價如脫繮野馬,“冇王管"至亂象叢生的“樓花"銷售被指爲禍首之一。二○一○年成立的“房地産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擬訂了“樓花法"、“中介人法"和《土地法》修訂案等一系列法例,作爲遏制炒風的招數之一。可惜經兩年研究,“樓花法"去年五月卅一日才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政府後又拖足一年,才交法案修訂文本予一常會繼續細則性討論及撰寫意見書。不少議員指“樓花法"尚有不足之處,且錯過最佳出臺時機,樓價又再飛升,但遲到好過冇到。一常會在意見書中更指出,法案引入了一系列較爲重大的立法措施,或對房地産市場産生深遠影響,建議政府在法律生效一年後跟進、檢討。 171
  • 列席會議的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在法案表决前指出,“樓花法"設立了預售制度,已完成地基、地庫及地層樓板結構工程,且已完成臨時分層登記,方可向當局申請賣“樓花"。同時規範“樓花"合同的形式、內容,完善登記制度,從不同層面去規範,明確監管環節,堵塞不法行爲。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013 年 5 月 22 日 坊間聲音:中原(澳門)董事石寶德表示,不符合新法例的樓花不能出售及轉售,一手、二手樓花供應急跌,市場氣氛更淡靜。不過,二手樓盤供應不多,樓價將會持續乾升,未來或有業主會封盤,善價而沽,但目前暫未有封盤個案,價錢理想就會放售。 現時樓市處於氣氛淡靜、樓價向上的政策畸形市場。樓盤選擇不多,倘有某熱門樓盤放售,有條件且急於換樓的消費者,就會追價買入。消費者因“貴買",就要“貴賣"原有單位,因而出現樓價向上,但市場交投疏落的現象。未來一段時間內,符合條件可以出售的樓花項目不多,政府有需要加快審批效應,平衡市場供求。 美聯澳門行政總裁張一輝指出,雖然市場焦點將會重回二手現樓市場,但外圍利淡爭持,加上本澳銀行估價不足及政策因素影響,估計樓價不會大幅上升,最多呈現反覆向上的走勢。目前未見業主急於封盤,反而有業主測試市場反應,一時放售及後“反價",即使買家有心,業主最後也會突然封盤。 樓花法"推出不及時,料爲市場後來“斷層"的後遺症。政府掌握發展商圖則申請數據,理應盡快整理分類,加快樓花項目審批,縮短一手市場的斷層期,避免樓價再因供求失衡而急升。 浩楓地産總裁餘浩銘認爲,“樓花法"討論多時,市場早有心理準備。業主心態不會有大太變化,估計祇有兩成業主會選擇封盤。儘管業主172
  • 繼續放售單位,但看好後市,不會减價求售,議價空間不大。 現時銀行估價保守,與業主叫價相差逾兩成,需要的首期大增,上車客不多,二手現樓以換樓客為主。因業主叫價較高,換樓客搶貨情況不算嚴重。下月起陸續有單位屆滿兩年特別印花稅徵收期,二手現樓供應或會增加,但對平衡住屋需求幫助不大。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013 年 5 月 22 日 5、一個月內三次大水浸 【本報訊】5 月 8 日晚,一場突如其來的大雨,傾盆而泄,地面積水急漲,令澳門多處地方失守水浸街,頓成澤國,很多行人、車輛措手不及,需涉水而行,情景十分狼狽。氣象局 5 月 8 日晚 7 時發出暴雨警告信號,9 時 30 分取消,期間出現狂風大驟雨及雷暴。鑒於多處地方受暴雨影響出現水浸,當局啓動相應應對機制。 暴雨天氣下,氹仔柯維納馬路與廣東大馬路交界,水浸水位高度一度到大腿,致使有汽車死火。氹仔盧廉若大馬路近美孚油站,暴雨致使山泥傾瀉事件發生,大量石塊滾至路面影響交通。氹仔高勵雅馬路與雞頸馬路交界亦發生樹木倒塌事件。另外,湖畔大厦停車場、中央公園停車場、亞馬喇圓型地下層行車通道、塔石廣場地下行車通道及關閘行車通道,先後出現水浸現象。 當局應因暴雨啓動水浸應對機制,派出警員分別往山泥傾瀉地區及樹木倒塌區處理。交通事務局著令各公共停車場管理公司,即時檢視及跟進情况,並呼籲駕駛者留意泊車。 此次受暴雨影響浸水的區域還包括:河邊新街、工匠街、關閘馬路、騎士馬路、飛能便度街、蓮花海濱大馬路近金都,氹仔布拉幹薩街近濠景花園,氹仔運動場,氹仔大連街、潮州街、施督憲政街等。 173
  •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2013 年 5 月 9 日 【本報消息】21 日晚至 5 月 22 日早上,狂風雷暴加持續大雨,令小城再次成為“東方威尼斯"。本澳多處地區出現嚴重水浸,水漫馬路令各區多條主幹道一度需要臨時封閉,車輛繞行,而關閘巴士總站更是早早淪陷,通往巴士總站的下層路,水位最高時能淹沒私家車車頂,總站水浸令多條巴士綫路臨時改在看臺街附近始發。持續的暴雨,令不少打工一族狼狽不堪。 兩星期前的一場暴雨,令本澳多處頓成澤國,不少市民仍心有餘悸,豈料前晚至 5 月 22 日早晨,特大雷暴雨再襲珠澳兩地,狂風肆虐,電閃雷鳴,傾盆而至的大雨整整下了一晚。氣象局於 22 日淩晨 0 時 55 分至上午 10 時發出暴雨警告信號,在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期間的約 9 個小時內,全澳各處普遍錄得超過 200 毫米雨量。5 月 22 日降雨量是自 1982 年以來最高。 受暴雨天氣影響,5 月 22 日早晨治安警收到多宗水浸和山泥傾瀉報告。其中,澳門半島收到 36 宗水浸報告,包括提督馬路、殷皇子馬路、關閘、美副將大馬路、巴波沙大馬路、啤利喇街,新馬路、水坑尾和筷子基等。離島有 9 宗水浸報告,包括卓家村、氹仔柯維納馬路、廣東大馬路、成都街、地堡街、石排灣。 山泥傾瀉在澳門有 3 宗,包括蓮峰街、西望洋馬路和海邊馬路,其中海邊馬路的事故造成 2 部車損毀,無人受傷。氹仔有 6 宗山泥傾,發生在雞頸馬路、阿利鴉架圓型地、路氹城、偉龍馬路、氹仔美副將馬路、史伯泰海軍將軍馬路。 强暴雨下,關閘巴士總站亦遭淪陷,出現大面積水浸,5 月 22 日早上上班時段,多條巴士綫路一度無法進入總站,受水浸影響,由關閘總站174
  • 開出的多條巴士綫路只能臨時改於“看臺街"發出。暴雨警告信號下,多所學校宣布暫時停課,但不少打工一族仍需照常上班,個別更不得不涉水而行,相當狼狽。 除了澳門多處水浸外,受暴雨影響,珠海多處地方亦出現水浸及山泥傾瀉。5 月 22 日上班時間,珠海各主要交通要道塞車嚴重,在拱北靠近關口的迎賓南路一帶亦出現嚴重水浸。在華潤萬家巴士站,水深更一度過膝,口岸市場多間地鋪亦“猪籠入水",商戶一早忙於清理積水。 根據中央氣象台資料統計,是次福建南部、廣東中南部等地部分地區亦出現强降雨。其中,廣東南部沿海降雨量 140-230 毫米,珠海局部出現280-319 毫米特大暴雨,預計本輪華南強降雨過程趨於結束。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2013 年 5 月 23 日 【本報消息】5 月 25 日晨傾盆大雨,澳門大部分地區再成澤國。一個月內三次大水浸,除多個傳統黑點外,新興黑點相繼出現,賽馬場對開柯維納馬路、關閘廣場一帶及離島多個新建公共項目均不能幸免,怨聲載道。多個部門雖採取應對措施,惟治標不治本,居民、商戶聞雨色變。氣象局預測今、明天氣持續不穩,恰逢天文大潮,水浸情况勢必惡化。居民慨嘆,颱風季節未到已經水浸眼眉,氣象局預測今年汛期雨水較多,以後日子點過? 氣象局 5 月 25 日上午八時二十分發出暴雨警告,歷超過三小時。强烈雨勢至十時後才有所减弱,氣象局錄得本澳普遍超過五十毫米雨量,多個地區水浸。受低壓槽影響,今、明兩日天氣持續不穩,適逢天文大潮,預料受海水倒灌及暴雨影響,內港及低窪地區或會水浸,社會已高度戒備。 雖然 5 月 25 日雨勢不及前兩次,但澳門大部分地區難逃水浸厄運。一個月內三次大面積水浸,除新橋、內港等傳統黑點“例牌"出事外,不175
  • 少非水浸地點亦水流成河,途人涉水而行,大批電單車被浸,居民救車頻頻,狼狽不堪。 氹仔馬場對開柯維納馬路及南新花園一帶更成為最新、最大的重災區,幾乎每次暴雨都水深及膝,商舖貨物被浸,縱使用上抽水機,積水也久久未退。有住戶直言,南新一帶十數年未遇過水浸,一月三次嚴重水浸前所未見。有店主稱,店鋪剛頂手,未開張已水浸三次,不少家私電器受損,損失慘重。 水浸的舊問題未解,新問題又來。在三次大水浸中,多個新建公共項目,如湖畔大厦、石排灣及中央公園均出現不同程度水浸。官也街、地堡街亦成汪洋。關閘廣場一帶更是誇張,繼上次地下巴士站被浸暫停使用後,5 月 25 日關閘及多條行車隧道再次水浸封路,民署人員要打開渠蓋疏導積水,市面交通大受影響。 縱觀三次大水浸,除地勢較高處外,大部分地區幾成澤國,網民譏笑澳門已成“東方威尼斯",要在“淘寶"買橡皮艇出行。當局每次事後檢討並推新措施應對,如檢討天氣預報、清理渠道、揭渠蓋疏導等,但作用不大。究竟是地勢變遷、渠網不勝負荷、輕軌工程作怪,還是渠網阻塞,跨部門小組至今仍未給社會確切答案,全部小修小補,飽受批評。居民指各部門互相推諉,不肯承擔,無助問題解決。不少居民指出,經過一月三浸後,已不知甚麽地方才安全。日後每逢暴雨天氣都夜不能寐,隨時要落街救車。商戶提心吊膽,擔心貨物被浸壞,一覺醒來欲哭無泪。希望當局從速查找不足,根治水患。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013 年 5 月 26 日 輿論辣評:5 月,澳門的雨季初臨。8 日、22 日和 25 日的三場大暴雨,使得小城全面“濕身"。每次大雨,都令小城方寸大亂,頓成澤國,新口176
  • 岸、新馬路、關閘廣場等多處出現嚴重水浸,傳統水浸黑點如新橋、內港一帶更是烟波浩渺,即使一些剛經過下水道整治工程的地區,如高士德仍然“濤聲依舊";離島更出現新的水浸點,過往較少發生水浸的氹仔也“覆水難收",其中輕軌地盤和南新花園一帶,成了“重灾區"。至於街道成河、車輛“遊水"、水浸受損、上落班被困等雨中慘景,更是把小城靚麗外表背後的弊端暴露無遺,不禁使人唏噓。 在暴雨面前,小城全面失守而“濕身",市民譏諷澳門由“東方蒙地卡羅"變成“東方威尼斯",亦有市民不斷慨嘆,氣象局預測今年汛期雨水較多,颱風季節未到已經水浸眼眉,以後日子點過? 對於本澳在暴雨面前的尷尬,有聲音指出,放在澳門這樣一個熱帶海濱城市的自然環境下考量,終歸難免。然而,筆者認爲,在承認天灾的突發性因素的同時,人禍的因素尤爲值得檢討。當然,這種“人禍"表像上看,是因爲某個個體行爲,但深層次的原因要複雜得多。一場大暴雨,暴露的不僅僅是排水渠的排水能力和預報能力,更是政府的管理能力。因爲,無論是氣象預報,還是排水管理,都體現出城市管理者的遠見,也考驗著城市管理者的“良心"。對於今天的城市管理來說,資金和技術並非致命的難題,真正考驗的也許就是爲民生冷暖、城市繁榮而深謀遠慮的責任。 水浸事件發生後,衆議員和社會紛紛炮轟政府部門不作爲,尤其對專司治理水浸的跨部門工作小組的工作成效,深表不滿,指出“政府近年對水浸做了不少工作,但都各有各做,出事後就各有各說,歸根到底就是跨部門死結,欠缺統籌機制"。更有議員不客氣地指出,“一場大雨,催生了一場遲來的跨部門會議,做表面工作,企圖蒙混過關,毫無意義。官員對水浸原因互相卸責,無人肯認輸,如此局面就因政府一直缺乏有效的跨177
  • 部門合作機制。政府很多施政問題都涉跨部門,但總流於討論、一拖再拖。跨部門未解决問題,本身就是問題"。 事實上,不僅是此次的暴雨水浸“跨部門小組",如果把目光放得更長遠,我們就會發現,無論是困擾多年的內港水浸問題、善豐花園事件懸而未决,還是食品價格小組慘淪落“格價小組"、舊區重整碌碌無爲、黑旅館屢禁不絕等,都令市民怨聲四起,跨部門小組工作成效備受質疑。一時間,跨部門小組幾乎和碌碌不作爲、交“波"推責成爲同義詞。 “跨部門工作小組"何至於淪落至此?我們認爲,如果站在一個更高層面去審視,就會發現,跨部門小組飽受質疑的工作成效,其實並不是其本身的問題,真正的原罪乃是部門各自爲政,職能分化,缺乏有效合作的結構性積弊所致。換言之,跨部門的低效乃是由於碎片化管理滋生的部門本位主義的必然産物,這種因職能交叉而派生出的不協調、管理秩序的紊亂和管理效率的低下,已經到了損害政府主體的程度。因此,理性地看待跨部門工作小組的不作爲,愈發使人認識到,打破部門主義、構建整體政府,儼然已成爲本澳民生政府建設的必然選擇。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2013 年 5 月 30 日 6、鬼巴湊數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新巴士服務模式"正式啓動,服務至今未達社會要求,怨聲載道。審計署 5 月 27 日公佈《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批評交通局監督巴士班次、服務費結算支付程序、現金車資監督,以及車輛環保標準要求等全綫“肥佬"。又發現巴士公司疑似違規行為,如有路線長期在尖鋒時間發車不足、離峰時間多發“湊數";亦有公司白晝駛出毫無乘客資料的“鬼巴",惟交通局未曾洞察,照畀“冤枉錢"。更有巴士無交回錢箱,公帑收支監管形同虛設。 178
  • 審計報告揭示了新巴士模式的諸多問題,焦點是公帑是否用得其所。按《承投規則》,巴士公司按合同提供相應班次後,交通局會參照RFID(打卡)系統內的資料結算及支付,具體核實巴士公司申報的班次,是否在 RFID 內有相應的發車記錄、是否已按《承投規則》要求的車型及既定路綫行駛,確認申報班次已提供了服務。“路綫特徵"同時規定了各路綫每日首、尾班車的發出時間。儘管《承投規則》允許巴士公司自行臨時增發班次,但以當日總量一成爲限,事後要交事實證明;超出一成更須事前獲交通局核准。若首、尾班發車時間超出規定,臨時增班事先未獲該局核准,政府都不會結算及支付費用。 然而,審計署發現部分班次不符上述結算要求,出現“鬼巴"情况,政府仍照畀錢。如某路線首班車的實際發車時間長期早過規定,且大部分班次冇任何“拍卡"人次記錄。該路線理應早上六時半首發,但去年九月全部日子都提早發車,實際時間介乎五時十二分至六時十八分之間,其中廿三日提早超過半小時。當審計署通知交通局並再三查詢後,該局確認相關班次不符結算要求,但因工作人員未按既定要求執行檢查,未發現問題,便向巴士公司支付了服務費。 報告分析,交通局根據 RFID 核實巴士公司有否在《承投規則》要求的服務時間內發車,並分析有關班次是否已按既定路綫行駛,以此為支付服務費的主要依據存在風險。若巴士公司以專車行駛,如接載員工等,又遺漏向該局申報,即使冇載客,但只要按既定路綫行畢各站點,車型又符合要求,政府都要付全段里數服務費。 根據澳門通“拍卡"數據,確有部分獲支付班次沒有任何電子票收記錄。雖然交通局稱或與有關班次在離峰時間行駛或以現金支付車資有關,並不一定存在異常情况。但審計署跟進一項“錢箱"遺失個案時,發現有179
  • 巴士同一日內不斷行駛,但過程中沒有任何電子及現金票收記錄,情況異常。不過“鬼巴"按足規矩,交通局仍確認爲支付班次。 就增發班次的付款問題,交通局指巴士公司原則上會主動申報,該局核對“服務班次表"及 RFID 時,會一並留意當日發出的總班次量,但只在班次總量出現較大變化時才跟進,且不會將當日的總班次量與《承投規則》要求的數量比對。自一一年八月至一二年十二月,沒有未獲核准增發而不獲支付服務費個案。 不過,審計署審視了去年九月全部八十四條路綫的發車情况,發現廿四條綫(占總體兩成八)超出《承投規則》所訂總量一成以上,按規定應交事實證明並獲交通局預先核准。審計署要求交通局提供一一年八月至一二年十二月的臨時增發班次資料,該局未能提交,並坦言沒有要求巴士公司提交事實證明。若發現臨時增發,會自行翻查“澳門通"資料,分析增班是否合理。 報告却查出,上述期間,該局只五次核准增發一成以上個案,主要應付一些大型節慶。就九月份廿四條綫增發班次,交通局只預先核准了九月三十日中秋節一天,其餘天數均未獲准,但巴士公司仍獲支付款項,更有路綫將臨時增班變爲常態。 審計署批評,交通局只關注總量,未具體核實每一台營運巴士申報的服務班次,有否相應的服務記錄,致部分班次欠缺合理證據證明已提供服務,便獲付服務費,結算欠正當,有浪費公帑風險。建議完善服務費的核實監督機制,檢討現時服務確認做法,例如須綜合分析乘客資料等數據,判斷巴士公司申報班次有否異常。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013 年 5 月 28 日 新巴士服務模式啓用後,居民不滿“長期等不到車,一來就幾部"。180
  • 審計報告證實指責屬實,巴士公司有“湊數"之嫌。審計署抽查了服務費最高的十條路綫(每標段抽查兩條)的資料,審視去年九月連續四周的周一至周五,共二十日的班次發車情况。發現九條路綫未按相應時段要求的班次頻率發車,持續出現尖峰時間發車不足,離峰時間却大量發車,藉此凑足《承投規則》要求的發車總量,向政府要錢。 交通局表示,過去“搭車難"原因之一是班次不足,若巴士公司嚴按《承投規則》要求的“班次頻率"發車,總發車班次將較以往增加約三成,可紓緩“搭車難"。故《承投規則》具體規範了“班次頻率",違規可按每宗個案科處五萬元罰款。該局透過“駐總站及中途站監察"及類似“打卡"概念的“RFID"系統,監察班次頻率及總班次數量,兩項均爲抽查。 審計報告主要審查了一一年八月至一二年九月,交通局監督“班次頻率"的情况。不過該局指“RFID"在上述期間只能顯示巴士的抵站時間,未能顯示確切離站時間,故以“駐總站及中途站監察"為主要的監察措施。坦言新模式初期“班次頻率"無法符合《承投規則》要求,但運作一年後有改善,各路綫發車基本達到要求的九成或以上。 然而,交通局的說法與居民感受截然不同,審計報告抽查數據亦與交通局所述有出入,發現十條被抽查的路綫中,九條未按相應時段要求的班次頻率發車,持續尖峰時間發車不足、離峰時間大量發車。例如路線“A去程"在下午四時廿六分至七時卅二分屬尖峰時間,要求每六分鐘一班,該時段內應發車卅一班。但“A 去程"在該時段各日的實際發出班次只介乎二十至廿七班,僅達要求的六成五至八成七之間,且要七至九分鐘才發一班車,顯示尖峰發車率不足。 另按規定,“A 去程"晚上七時卅二分至淩晨○二分屬離峰時間,要181
  • 求十分鐘一班車,應發廿八班次,但實况與尖峰時間相反。在抽查的二十日中,有十七日的實際發出班次介乎廿九至卅六班不等,超出規定,即離峰時間大量發車。其他被抽查的路綫亦有類似情况,其中六條路綫就藉離峰時間大量發車,補足尖峰時間的不足,最後總班次仍滿足《承投規則》要求,甚至超出,政府得按實際里數支付服務費。 報告分析,交通局只以總站或中途站抽查形式記錄部分日子、個別時段的發車情况,故未能發現所有異常情況,尤其“湊數"。如路線 H 抽查二十天全部符合發車總量要求,但日日“凑數",交通局僅發現了其中五天。報告强調,上述異常情况是審計署透過巴士公司交給交通局的“服務班次表"整理而來。換言之,即使“RFID”用不著,透過“服務班次表"已能反映發車頻率問題,惜交通局未適當運用有關資料監察,機制及力度均不足。 交通局也非原地踏步,去年十月便完善了“RFID",系統已能準確反映班次離站時間,並在去年十二月開始應用,至今年一月未發現明顯的“脫班"或其他異常情况。然而,審計署指該局仍是抽查、關注某時段的發車間距,未有整體審視巴士公司的發車頻率,尤其未關注“凑數"。 報告指出,現行機制只要求巴士按既定路綫行駛且車型相符,便可獲付服務費。若交通局未能有效監管,巴士公司容易“凑數"。該局必須全面審視管理巴士服務,盡快采取改善措施。建議設立良好的監督機制,整體記錄及監督巴士公司的班次頻率,如全面監察“RFID"的電子化數據,適時跟進不符合規定及異常的發車情况,確保各巴士公司按章發車。 就異常情况,應參照客流量等資料具體分析成因,探討是巴士公司未按規則執行,還是《承投規則》所訂班次頻率要求與實際乘客需求有異。若屬後者,應修訂《承投規則》,確保符合乘客出行需要。 182
  •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013 年 5 月 28 日 事件跟蹤:審計署報告踢爆,抽查十條巴士綫路中,有一條巴士綫在同一日不斷行駛,但過程沒有電子及現金票收記錄,企圖達到里程數“呃公帑",交通局亦已照付服務費。6 月 2 日“澳門論壇"上,三家巴士公司均否認濫發“鬼巴",與審計署報告對立。究竟哪家巴士公司“講大話"?交諮會委員高冠鵬指,交通局已展開調查,本周四向立法會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解釋,相信很快真相大白,並促政府届時嚴懲。 關於“鬼巴"空轉問題,維澳蓮運總經理何雨果表示,“絕不虛報、瞞報"是公司最高守則,公司經核查資料後,未發現“鬼巴"情况,堅稱不會發出“鬼巴"。澳巴董事總經理陳建華則稱:“認真翻查以往行車記錄,未發現有`鬼巴'。" 新福利董事總經理陳曉陽回應,公司沒有“鬼巴"情况,“鬼巴"行爲是否惡劣,需視乎該公司是刻意抑或無意。三巴士公司每日營運達七千多班次,依靠司機輸入、站長記錄、前綫人員登記,未知過程中會否出錯或不小心處理。 有不少居民認為,審計署報告沒有公佈十條巴士線路號碼,變相縱容巴士公司自圓其說。促審計署進一步公佈未達標或超標班次、“鬼巴"及無交錢箱巴士線路號碼,方便公衆加強監督。 另外,審計報告亦揭示,十條巴士綫路中,有六條綫路出現繁忙時間發車不足,非繁忙時間增發班次,令發車總量符合要求。何雨果表示,一一至一三年期間,本澳增長約一千萬旅客,車輛數目增長至二十一萬。旅客量、車輛增長,加上道路情況複雜,影響高峰時段班次未達標,但否認有“湊數"情況。 陳曉陽自爆,33 及 34 號巴士分別為審計署報告內的 H 及 A 巴士線183
  • 路。審計報告是按交通局已核實及支付的班次作爲標準,比對規定班次。但交通局仍有部分服務費未支付,去年九月,34 號巴士有五百多個班次未被列入審計報告中。並稱,《承投規則》已不合時宜,33 號巴士原規定高峰時段提供五十二班次,但實際需提供八十一班次。該公司根據客況增發班次,非為“湊數"。現時黃昏較早晨時段,巴士每小時慢五公里,時速下降百分之五十,容易影響繁忙時段班次不足。 高冠鵬建議政府引入更科學和最新的數據檢討,制訂新《承投規則》;現時路面車輛衆多,宜盡快管制,創造良好的道路環境,實現公交優先。有巴士公司建議繁忙時段增加點對點快線班車,繁忙時段每小時發車率比非繁忙時間多百分之十五。 “澳門論壇" 6 月 2 日上午十一時假黑沙環公園討論新巴服務四宗罪,何雨果、陳曉陽、陳建華及高冠鵬出席,交通局則以“忙於跟進審計報告事宜"拒絕出席,遭居民批評“逃避責任"。 資料來源 :澳門日報 2013 年 6 月 3 日 事件跟蹤:審計署公佈《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對於當中所揭示的系列問題,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 5 月 29 日表示認同,指政府對報告中提出的問題絕不回避,非常關注和重視任何能够提升和改善澳門巴士服務質素的意見及措施,已指示下屬交通事務局反省不足,做好督查工作。 劉仕堯稱,感謝報告提出的衆多意見及建議,承認"新巴士服務"推行初期,確實存在報告提出的系列問題,對問題决不回避。已經指示交通事務局對報告提出的問題進行詳細的研究和分析,充分反省不足之處,提高監管能力,監督巴士公司嚴格遵守《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合約規定,做好相應的督促監察工作,徹底完善巴士服務。若發現違規行爲,交184
  • 通事務局將按照相關規定跟進後續工作。 他還表示,根據報告提出的問題及建議,會首先考慮改善交通事務局內部的監督機制、員工操作守則及管理模式。目前,該局已有邀請專業的會計公司給予意見,後續也可能視實際情况引入更多的監察方法,政府持開發態度。 他同時補充,巴士服務與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明白公衆對此非常關注。故短期內會到立法會土地及公共審批事務委員會,對報告內容作出回應和解釋,特別會向公衆交代如何提升、改進監督工作,完善巴士服務,以接受公衆監督。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2013 年 5 月 30 日 輿論辣評:新巴士服務模式引發的問題越爆越深,針對近日審計署專項報告揭發“鬼巴"等系列問題,坊間輿論與三家運營商又陷入“拗數"爭議,甚至有不少聲音要求當局進行問責,並就涉嫌詐騙展開刑事追查。對出現的問題進行處理,自是應有的取態,但是,如若講來講去只是盯著具體問題,而未能在核心問題上進行深層“對焦",則難以從根本上杜絕問題的不斷衍生,更無法真正走出困局。 其實,許多問題的出現除了直接對應的表面原因外,往往有更深層次的內在因素。例如,對於報告所披露的濫發空車、凑數里程數“呃公帑"及車資票收記錄等問題,表面上是有關當局監管缺失所致,但實際上,這種具體到每一輛巴士發車運營記錄的監管手段,幾乎連運營商自己都未必能够全面周到,又豈是政府監管力所能及呢?政府企圖去做無法做到的事,如此不自量力,不導致出問題才是怪事。故而,所謂監管不到位,這種行政作爲背後就有問題。 大家不妨跳出表像往深處想一想,新巴士服務模式上街以來,在長達185
  • 近兩年時間,爲何一路顛簸,問題不斷,以至於服務始終難以真正提升?當中的癥結和根源何在呢?從現實來看,新巴士服務已經出現的諸多問題,並非只是因爲各種運作失誤造成,而是運作模式和機制本身種下了因果。因爲失誤是可以及時調整和糾正的,而運作機製造成的問題,則無法靠小修小補得以扭轉。那麽,政府要管不該管、要做不可能做好的事,則只能自受其亂、自吃其果。這種落後的行政理念和職能,也早爲各地政府所逐步捨弃,殊不料特區政府却拾廢如寶,以致搬石頭砸自己的脚,令公衆利益深受其害。 衆所周知,政府是出名機制僵硬及效率低下的運作機器,巴士服務却又是極需敏捷把握社會節奏的動態運作系統,而交通事務局却在“周遊列國"之後,反而閉門造車,自創一套所謂“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迷踪拳"。可以想到,按照這套類似“計劃經濟"的運作模式,交通局既成爲指揮和裁判,又是分判商,要確保整個巴士服務系統順暢運作,除了大包大攬之外,身手及觸覺需要伸到每一個環節及系統末端,包括嚴密監管每一巴士班次的運作細節,即使他們確有本事真正做得到,這種運作和監管成本不僅驚人,而且依然是極爲低效的。 企圖以粗疏手勢來摣方向盤,情景就如汪雲既當交通局長,又當巴士調度和巴士車長。這種運作模式和機制的錯設,既導致政府角色和職能錯亂,又在“包工包料"之下,令巴士公司失去了市場運營的自主性和靈敏性,轉而鑽營“偷工减料"、弄虛作假逐利的空子。如此作爲,無非是交通局過度迷戀部門權力、自我神化職能的昏庸决策,妄想有錢能使鬼推磨,以無限公帑爲指揮棒,不計成本、不停加油,隨心所欲推動巴士全綫奔跑。 實際上,運作監管細節連運營商都未必完全掌控,政府又如何能越俎186
  • 代庖,取而代之呢?惟因權力虛妄閉塞視聽,導致决策昏庸,因而早就了放弃服務質素、捨本逐末的“愚蠢協議",把巴士服務運營推上歪斜的軌道,滋生種種問題。聲稱公共服務改革標志的新巴士服務模式,却沿用09 年的《交投規則》,其之愚鈍可見一斑。 顯然,面對新巴士服務問題百出,當局不能只顧剜肉補瘡、忙於堵塞漏洞,而是應藉此深切把脉,對現行的運作模式和機制進行全面檢討,倘若不適,則應從扭轉運營體制入手,從根本上擺脫困局。作爲公共服務的推導者和監管者,政府要收縮權力與職能,回歸角色定位,抓大放小,嚴守服務質素的核心目標,依靠靈活有效的市場運作規則,把自主運作交由運營商,以服務提升與商業利益最大化緊密結合,牽引並推動巴士服務實現良性運作。 應當認識到,商業利益是重大推力,政府要改變公帑支付模式,把車資補貼轉移到居民手上,由運營商按公開聽證厘定的票價,依商業模式進行運作,達到優化資源配置和效率的成效。而鑒於交通局數年來部門效能不彰,以及推動公交發展的劣迹,確實必須全面整治,換人換腦。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2013 年 6 月 6 日 187
  • 第六節 2013 年 6 月輿情事件 一、輿情指數 2013 年 6 月輿情事件指數 序號 輿情事件 輿情指數 1 電信網絡壟斷放開 82.3 2 “墓地門"官震 97.5 3 公天風波 93.7 4 粵澳深化合作 69.1 5 劉鑾雄等八人涉嫌行賄歐文龍案開審 88.3 6 南光十億鋪天然氣管網 62.6 7 醫改法案《醫務委員會》獲行政會通過 78.5 8 司警破歷來最大宗貴利集團 69.3 注:序號以時間順序排序 二、輿情事件解讀 1、電信網絡壟斷放開 爲配合本澳電信市場全面開放後的發展需要,特區政府去年就“設置及經營固定公共電信網絡牌照"公開招標,最終决定向“MTel 電信有限公司"發出新固網牌照。按照規章及牌照的規定,MTel 電信需於今(四)日起計十八個月內開始提供商業服務。開始營運時,其於澳門半島、氹仔及路環的網絡覆蓋率,須分別達至該區域住宅樓宇總數百分之三十,隨後兩年內達百分之七十,再隨後兩年內達百分之九十九,牌照有效期至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電信管理局 6 月 3 日下午三時半於該局舉行記者招待會,局長陶永强、規管事務處長譚韵儀、高級技術員楊富榮公佈新固網發牌結果。陶永188
  • 强指出,去年澳門發生多宗電信事故,相信隨著新固定公共電信網絡營運商的加入,有助分散原來單一網絡可能産生的風險。亦可强化本澳公共電信網絡的建設和服務,營造有利市場競爭的環境,爲提升服務質素及下調價格創造空間,讓居民享用價格更合理、更多元化及優質的電信服務。 據公開招標的評審標準,評審委員會評審了投標人“MTel 電信"提交的標書。考慮到新的固定公共電信網絡建設對本澳未來電信環境起著重要作用,且當中涉及龐大資金、建設技術要求亦較高,在評審過程中要求投標人提供大量的補充資料以支持標書的內容。基於滿足了發牌要件,政府决定向 MTel 電信發出牌照。 陶永强表示,MTel 電信鋪設網絡管道及電信基礎設施,將涉及道路挖掘工程,預料届時可能爲居民的出行和交通帶來一定的影響。該局將積極協調相關部門,以及督促 MTel 電信以具效率的方法建設網絡,將受影響的範圍和時間减至最低。 MTel 電信於競投標書中承諾訂定的專綫收費爲澳門電訊的七成,但其後澳門電訊提出减價申請,陶永强表示,投標與正式批出牌照存在“時間差",且 MTel 電信需要提交新的收費價目表給該局審批,相信 MTel電信不會考慮以投標時的七成訂價。另外,相信兩家公司透過市場競爭機制,會將服務收費與成本調整至合理的比例。 若 MTel 電信無法在十八個月內提供覆蓋本澳三成住宅樓宇及開展商業活動,將視為違規,最高罰款五十萬澳門元。按照計劃,MTel 電信將投資建造新一代固定公共電信網絡,整體網絡架構包括:核心網、國際關口局、光纖傳輸網絡、UPS 後備電源、網絡管理中心、路由規劃管理、地下管道、無綫電系統,以及客戶服務系統和計費系統等,能提供本地及國際租賃綫路服務、數據專綫服務、數據中心服務(雲計算中心服務)、在189
  • 綫客戶服務。 網絡的設計有不少於三個中心機房,初步設計兩個設於澳門半島,一個設於路氹城,並以全光纖網絡相互連通。其下接有分佈於各區的分光箱,線路覆蓋本澳住宅樓宇、工業大廈、商業樓宇,包括公營及私營,以及學校和教育機構等。 另外,因應《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的規定,政府同時給予“澳門電訊有限公司"一張牌照。陶永强表示,雖然服務範圍從特許合同中抽離,經由牌照管轄,但部分適用範圍仍受特許合同規管,包括“特許資産"的管理、使用、更新、維護等。强調若違反特許合同及牌照的要求,將按照各自的規管範圍處罰。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013 年 6 月 4 日 輿論辣評:固網專綫,牽制著澳門整個電信市場發展的命脉,直到近日政府才發出一個新增牌照。作爲特區成立之始,意在率先打破公共事業壟斷經營的“天字一號",電信開放累 14 年之功,現時才得以破冰,這算不算是世界自由經濟體系中最堅固的堡壘呢?歷史同樣久遠的“公天問題",最終需由司法裁决勒令限時處理,這算不算是最難攻克的頑疾呢?這種“龜速行政"把澳門帶入“龜速時代",鄰埠早已進入“四網合一"時代,本澳才在爲“三網融合"準備,惟因如此,居民要慘遭淩遲,不得不長期忍受費用高昂、龜速上網、頻繁斷網等低質服務,甚至現時竟然要操心冇電視可看,請問今夕是何年? 社會事業及公共服務,涉及方方面面,反映地區發展的綜合實力,是政府施政效能的重要體現,公共交通的運作就是動態展示之一。然而,爲推動公交發展而生的交通事務局,數年來團團轉,碌碌無功之下,道路運輸整體境况逾見灰暗,巴士服務更是“細路仔"玩泥沙,以錢開路而深陷190
  • 利益泥潭,成爲“闊佬辦傻事"的經典之作,居民利益依然是低劣施政决策的祭品。 倘若抬頭張望,十幾年間,交通網絡構建的珠三角一小時生活圈已經成型,巴掌大的澳門街,一條輕軌愁腸百結,一座碼頭欲罷不能,一片舊區兩樣世界,一宗宗大型公共工程怪病纏身……伴隨之,公共財政每年大灑數百億,却不見多修一座新醫院、新辦公樓,甚至未建一座新街市,而公共服務更是益發捉襟見肘。以至有人說,在澳門,除了政府不缺錢,什麽都缺。 可以見到,相對十年來經濟高速發展,社會民生和公共服務的發展明顯滯後,兩者之間出現了重大脫節,客觀上影響了民生質素的提升。諸多問題都顯示,政府的施政决策能力及行政效能不足,嚴重拖累了社會事業的整體發展。 政府效能不足,歸根結底,就是庸政、懶政、亂政禍事。基於幾無權責規範的政府體制,一些官員能力有限,無所作爲,却態度傲慢,剛愎自用,任憑監管部門及社會輿論千敲萬擊,有恃無恐,以致庸官當道,屁股指揮大腦,該做的事不僅做不好,反而是不作爲、亂作爲,甚或違法作爲,成爲“麻煩的製造者"。 “官貧則不能望之以愛民,官愚則不能望之以治事。"官智的閉塞比民智的淺陋更可怕,道理在於,官員藉助把持的公權力,直接透過决策或行政手段操控社會民生,其個人的思想和行爲偏差,都將對社會的公平正義與福祉帶來大面積的損害。故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特區政府要走向善治,只有透過深層次的行政體制改革,從源頭上破除官僚意識和利益主導格局,精兵簡政,强化權責規範和問責制度,將一些不想做事、不會做事、做不成事的庸官或昏官撤換,藉此建設廉潔、高效的施政團隊,191
  • 政府機器才能良性運轉,切實提升施政效能。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2013 年 6 月 13 日 2、“墓地門"官震 牽涉墓地門案件的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 6 月 4 日以個人理由,向行政長官提交辭呈,辭去立法會選管會委員一職。行政長官批准並即批示,委任民署管委會副主席羅永德頂上,有關批示將刊登於下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另外,中級法院 6 月 4 日一並於網上公開譚等三人提出的聲明異議,駁回他們提出預審的聲請。換言之,案件將交由初級法院接手,面臨公開審判。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 6 月 4 日晚發出新聞稿指,已獲悉譚偉文因個人原因請辭選管會委員職務,並獲行政長官批准。選管會希望並相信獲行政長官委任接替職務的羅永德,將在選舉籌組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未來,選管會將繼續按既定的工作計劃,依法有序地組織和開展第五届立法會選舉的各項選務工作。 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副主席李偉農等四人涉嫌在檢察院調查十幅永久墓地批給時妨礙司法公正,遞交不完整資料,阻礙偵查。檢察院去年十二月對四人提出刑事起訴,隨後包括譚、李在內的三人提出預審聲請。預審不是訴訟過程中必經的階段,只有嫌犯或輔助人不認同檢察院的决定而提出聲請預審時,預審才會進行,目的是决定是否將案件提交法官審判。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基於起訴批示與檢察院控訴所載事實相同,不接納他們的預審聲請,並作出起訴批示。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013 年 6 月 5 日 坊間聲音: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辭去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一職,立法議員關翠杏認爲選管會委員須具公信力及清廉形象,當192
  • 局委任另一位民署負責人接替譚偉文,做法適當;何潤生批評事件令特區政府管治團隊蒙羞,當局委任譚偉文爲選管會委員時,未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以至其個人亦有責任提出拒絕;陳明金則認爲譚偉文應否爲水浸問題同時辭去民署管委會主席一職,相信特區政府會有既定的行政程序。 議員關翠杏表示,雖然目前未能知悉譚偉文辭任選管會委員一職的個人原因,但事件令人懷疑是與其涉及的刑訴案件有關,案件可能對他造成一定壓力。由於選管會涉及複雜的選舉管理問題,選管會委員須具公信力及形象清廉,縱使有關訴訟仍未裁决,但始終牽涉到司法問題,難免受到公衆關注。選舉期間可能涉及衆多投訴,作爲選管會委員,本身要具有公正形象及果斷的處事能力,要以公正態度處理各種“踩界"或與選舉法有抵觸的問題;選管會委員除了要充分掌握選舉法,在行政上也有能力調動各方面與選舉有關的工作人員。由於民署與選舉工作有較大關連,現由民署管委會副主席羅永德接替譚偉文在選管會一職,做法適合,主要是延續民署在選舉期間的工作。 議員何潤生則指出,譚偉文辭去選管會委員一職,顯示政府任命選管會委員人選出現問題。政府最初任命譚偉文爲選管會委員時,他已涉及訴訟,但當局並未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譚偉文亦應婉拒,才是對選舉工作的負責任態度。正因為政府以至其本人的處理不當,至令出現今次問題,事件令整個特區政府管治團隊蒙羞,值得當局深刻的反省與總結。由今次事件可以看出,本澳要落實陽光政府與官員問責,目前仍只是口號階段,當局有需要進一步提升管治威望。 議員陳明金表示,民署管理渠務不力,致多次水浸,居民怨聲載道,必須認真檢討及總結,徹底解决問題。他認爲,譚偉文應否同時停職或辭去民署管委會主席,相信特區政府會有既定的行政程序,逐步處理。 193
  •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013 年 6 月 5 日 事件跟蹤:“墓地門"事件有突破性發展,特區政府 6 月 17 日傍晚七時突然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民署及體發局人事調動。特區政府發言人譚俊榮表示,簡易調查報告指有迹象顯示,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副主席李偉農,在執行職務過程中有違紀行爲。為維護公共利益,行政長官決定由今天起對兩人採取防範性停職,為期九十日。同時委任體發局長黃有力爲民署副主席,並代行管委會主席職務。體發局副局長戴祖義將以代任方式擔任局長。指出行政長官已委任了保安司司長辦法律顧問柯隽樂執行紀律調查程序,或在九十日內有結果。强調政府內部紀律程序與法院審訊不抵觸。 譚偉文因“墓地門”事件,被檢察院起訴瀆職成爲嫌疑人,早前辭去第五届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一職。須否採取防範性停職引發爭議,官場耳語衆多。一直聲稱相關程序進行中的特區政府 6 月 17 日終有行動,並由譚俊榮、黃有力及戴祖義公佈詳情。此為歐案後首次舉行緊急人事變動新聞發佈會,氣氛緊張。 譚俊榮指出,根據初級法院就譚偉文、李偉農等人涉嫌瀆職案的刑事預審起訴批示,行政長官崔世安六月五日委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法律顧問柯隽樂(Jos Luciano)為預審員,提起簡易調查程序並剛完成。報告認爲,有迹象顯示兩人在執行職務過程中有違紀行爲,建議提起紀律程序調查。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妨礙無罪推定原則下,行政長官 6 月 17 日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三十一條規定,决定對譚、李采取防範性停職,並委任柯隽樂爲紀律程序的預審員。 譚俊榮稱,預審程序或會超過九十日,黃有力或會繼續代任。相信預審員會獨立、公平地完成預審報告。强調防範性停職屬政府行爲及紀律程194
  • 序,與法院審訊和裁决是兩回事,互不妨礙。澳門司法獨立,要恪守無罪推定原則,未有判決前不能有任何決定。紀律程序預審亦未完,不能透露詳情。 傳媒追問檢察長去年底已透露譚、李正受查,為何政府遲至六月五日才啟動程序,是否太慢、太遲?為何不由譚偉文的上司,即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提起紀律程序?譚俊榮解釋,去年檢察長透露案件時,案件未到法院,即未到提起紀律程序階段。儘管社會及傳媒早已提出問題,但政府必須依法辦事,否則就不公平,現時的做法合理。 亦有傳媒詢問,若紀律調查與法院裁判不同,當局如何處理?譚俊榮指出,若法院裁决清白,但紀律調查發現違規行爲會照處罰。反之,就按法院的刑事判決。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6 月 18 日 臨時代行民署管委會主席職務的黃有力 6 月 17 日臨危受命,記者會全場表情木訥,未有發言。政府的紀律調查九十日完成,為何不在民署內部提升人員暫管,而大費周章跨部門空降“外人",是否意味著譚偉文遲早落台?民署領導層會否繼續“大執位"?成爲民署內部與外界關注焦點。 有傳媒追問政府何時决定由黃有力代任主席?譚俊榮表示,行政長官六月五日决定對民署管委會成員提起紀律程序,昨日剛收到有關報告。故防範性停職以及接觸黃有力,均是 6 月 17 日才決定。爲何挑選黃有力而不在民署內部提升?譚俊榮表示,黃有力在體發局管理體育康樂事務,與民署工作相似,也曾擔任民署重要職位(管委會副主席),較熟悉民署的工作,加上在體發局表現優越,並具雙語能力。 有傳媒追問紀律調查的時間不長,爲何不在民署內部提升人員暫管,再由行政法務司司長監察,而大費周章跨部門空降“外人”?是否因爲陳麗195
  • 敏亦涉案件,預審結果未知,政府索性不委托其監管有關工作?政府是否預期譚偉文遲早要落台,故現時先覓定接任人選“實習"?譚俊榮回應表示,綜合各方面的因素,目前黃有力較適合以代理身份出任民署管委會主席。重申在任何判决和調查有結果時,特區政府才可作定論,目前黃有力只是以臨時代理方式出任。 譚偉文、李偉農遭停職後,目前民署管委會的成員還有副主席羅永德,委員關施敏、伍秉賢、馬錦强、麥儉明、梁冠峰。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6 月 18 日 輿論辣評:在坊間一直有一股聲音,直指在譚偉文已被檢察機關提出起訴意見後,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他已是嫌犯身份,但仍獲特首崔世安委任爲立法會選管會成員,嚴重地傷害澳門特區的法治形象的情况下,他仍是堅持到 6 月 4 日才宣告辭去立法會選管會委員一職,是否合法合理,這是屬於見仁見智,要看從何角度解讀。如果是從堅持法治,堅守法制的角度考慮,他這樣做無可厚非。很明顯,由於“十幅墓地事件"而引發的妨礙司公正案件的整個預審程序,直到五月三十一日,隨著中級法院法官裁定譚偉民等三人的上訴敗訴,才告定局,亦即正式被起訴。因此,在尚未正式被起訴之前,就輕率辭職,顯然是不符法治精神,陷入民粹主義。 但從道德層面看,譚偉民既然已被檢察機關提出起訴意見,即使是還在預審階段,就不宜再出任立法會選管會委員。因爲立法會選管會是一個選務機構,對澳門特區民主政治的發展,對選舉的公平公正進行,負有重大責任,因而對其成員的行政道德就有著超乎常人的要求,容不得半點瘕疵。否則,就將會令神聖的民主選舉政治蒙上灰塵。因此,即使是在預審階段,也應主動辭職。 196
  • 現在,隨著預審程序的結束,譚偉民等人的上訴被駁回,檢察機關的起訴意見書就自然成為正式起訴書。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當預審法官作出起訴批示後,司法保密就告結束。 實際上,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在預審期間,爲了確保“無罪推定原則",維護司法獨立,避免輿論幹擾到司法當局的判斷而造成所謂的輿論審判,從而影響審訊的公平,並保障有關部門在收集證據時更爲方便順利,因而必須實行司法保密。訴訟程序的所有參與人,以及任何會接觸到有關程序資料的人士,都要受到司法保密原則所約束,因而其範圍相當廣泛,除了包括檢察院同法院的司法官、司法輔助人員、律師、證人之外,也包括了新聞傳媒,及因工作需要而知悉案情的所有人士。 但在此案進入預審程序後,却有某民意代表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聲稱,行政長官崔世安以司法保密爲由不談墓地門案件,這個說法很荒謬,且有“呃人"之嫌,因爲司法保密只是針對司法機關及涉案人士等,特首根本不適用,“乜 都可以講"。這顯然是有其政治目的。實際上,當時由於該案件已進入預審的階段,行政長官倘是發表任何談話,即可被各方人士從自己的立場出發,作出各種不同的解讀;但歸納爲一點,都會被視爲幹預預審,向司法機關施加輿論壓力。這就將會嚴重損害澳門特區的法治環境和形象,也將會損害行政長官的法治形象。甚至是有裝設“陷阱",陷行政長官於不義,從而製造行政長官違法的事實,而遭受司法檢控審判,造成憲政危機,損害“一國兩制"及特區聲譽之嫌。 現在,由於已經結束預審,並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故而當然可以透露案情。而在法院張貼開庭佈告時,也可從中得悉部分案情內容,因而當然是可以口頭傳播及報導該案嫌犯被指控的案情內容。但必須注意的是,不能進行輿論審判,尤其是不能作出是否有罪的評價。實際上,無論是《澳197
  • 門基本法》,還是《政治權利和公民權利國際公約》,都揭櫫“無罪推定論"。在法院作出判决(其實嚴格來說,是在上級法院作出終審定讞裁決之前),均被視為無罪。何况,在法官進行審理之時以至是之前,就隨意地使用“殺人犯"、 “貪污犯"等定性詞彙,以帶有嚴重情感色彩的語言描述案件或當事人,就必然會給審理案件的法官施加了種種看得見看不見的心理壓力,影響以至是左右法官作出公正判决及準確量刑,這是忤逆《澳門基本法》和《政治權利和公民權利國際公約》所規定的司法獨立及保護人權的原則的。 資料來源:新華澳報 2013 年 6 月 5 日 尤其是“墓地門"已經拖延了一段時間,在刑事起訴法庭正式作出起訴之前,按《刑事訴訟法》規定,必須司法保密的情况下,市民已經頗不耐煩,並因不瞭解法律規定而往“黑箱作業"、 “包庇"的方向予以解讀。如果再不當機立斷,對已被起訴的譚偉民等人作出行政决定,尤其是實行“防範性停職",恐怕將會對特區政府的公信力,造成更大的負面衝擊。 因此,慎重是有必要的。進行行政調查也是有需要的,鑒於對處理劉玉葉引用錯法律條文,其提出上訴後獲得法院接納,判政府敗訴,而司法機關因此而在年度開幕禮上批評行政部門疏於研究法律的教訓,行政部門審慎行事,是可以理解的。但因此事的急切性,被授權人士必須加快工作,更是有必要的。應當抽調最熟悉行政程序的顧問專家集中處理,加班加點,辛苦幾天,盡决完成所有的行政程序,並吸取劉玉葉上訴的教訓,進行認真的復核,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作出包括“防範性停職"在內的行政處置决定。 其中的焦點又集中在“防範性停職"之上。《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198
  • 通則》第三百三十一條“防範性停職"之一規定,“作為紀律程序中之嫌疑人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如涉及之違紀行為可被科處停職二百四十一日至一年、強迫退休或撤職之處分,且其在職將對部門之工作或對查明真相造成不便,經預審員或命令提起紀律程序之實體建議,並透過總督之批示,嫌疑人得被命令防範性停職,但不喪失職級薪俸,直至就程序作出最後裁定爲止,但停職期間不得超過九十日。" 其實,特區政府遲遲未有執行這一規定,已是凸顯了好幾個失誤之處的了。其一、凸顯了不能公平處理,違背法學上十分重要的原則之一--“比例原則"。實際上,此前發生的幾宗公務人員的案件,包括前財政局長劉玉葉的多報虛報津貼案,文化局一位負責人的涉貪案,及保安學校一名準副警司學員的搶槍案等,都在第一時間執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三十一條“防範性停職"的規定。為公平起見,對已經鬧得沸沸揚揚的譚偉民案,更應如此處理。 其二、盡管譚偉民已辭去立法會選管會委員職務,但在立法會選舉的過程中,尤其是在投票站的設置及管理方面,民政總署仍與選務工作密切相關,並扮演著極爲重要的角色。如果譚偉民仍然擔任民政總署的負責職務,就必然會令人對立法會選舉的公正公平性產生懷疑,並進行質疑。這對“政制發展"之後第一次的立法會選舉來說,很爲不利,也難以向主導澳門特區“政制發展"的中央政府尤其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交代。 其三、雖然涉及譚偉民的“墓地門"的偵查階段已經結束,但涉及陳麗敏司長的預審程序尚未完成。在正式的法庭審判程序開始後,在法庭辯論過程中,整個案情仍有可能會發生新的變化。為保全案情資料,防範涉案者利用職權湮滅證據,就有必要將涉案者脫離崗位,防止其再接觸到所有已經蒐集到或尚未發現的證據。 199
  • 當然,倘是執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三十一條“防範性停職"的規定,可能還會出現新的困擾,那就是“但停職期間不得超過九十日"。而從目前情況看,初級法院已對涉及譚偉民的“墓地門"案進行排期,但司法假期將到,排期日期可能超過九十日。在待開審之前,這個期限可能已經結束,這將如何處理? 或許,倘是由司法機關作出“防範性停職"的决定,將會較爲適當。實際上,由預審法院對何思謙的“防範性停職",就是一拖超過八個月。既然有此先例,而且又是由讕熟刑事訴訟法律的預審法官作出,必然會有可供援引的法律條文(具體是何條文,因時間忽忙,筆者一時查不到)。而這第三百三十一條只是規範行政紀律調查,而非刑事,就有“不超過九十日"的限制。因此,應另行采用“何思謙模式",按照《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由預審法官或初級法院法官對譚偉民作出“防範性停職"的决定。 倘若法院認爲不可行,爲了避免發生尷尬,最好還是由譚偉民本人主動提出暫停職務,或是請假等,但爲符合“無罪推定"原則及維護其應有權益,應保留《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三十一條"但不喪失職級薪俸"的待遇。 資料來源:新華澳報 2013 年 6 月 7 日 輿論辣評:上期本欄論及官員引咎辭職話題,非常巧合的是,幾乎與此同時,就有本澳“重量級"官員請辭“重量級"職位。6 月 4 日下午,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發出新聞稿稱,選管會委員譚偉文以“個人原因"辭去該委員會委員職務,獲行政長官批准,同時委任民政總署管委會副主席羅永德接替。同日晚,選管會亦發布訊息,表示將繼續按既定的工作計劃,依法有序地組織和開展第五届立法會選舉的各項選務工作。 200
  • 去年年底,本澳有葡文報章披露,批出十幅永久墓地的“墓地門"事件中,至少有四名民政總署官員涉嫌因瀆職被檢控,報道指涉案的官員在檢察院調查墓地事件時刻意拖延提交資料,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一時間,輿論嘩然,堪稱年底最爆炸性新聞。但即便如此,在今年 3 月份時,涉案的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在質疑聲中,依然宣誓就職立法會選管會成員。 作爲主要的政府官員,被刑事起訴涉嫌瀆職罪,但仍然在職並新獲要職之事,在坊間引起議論質疑,本澳輿論也一直認爲譚偉文有必要離開選管會。因此,對於今次譚偉文的辭職,筆者認爲,此舉不僅是譚本人作出了一個明智的選擇,也是特區政府的一個正確選擇。 然而,事情遠非圓滿。因爲,譚偉文今次請辭的僅是選管會委員一職,對於坊間熱議的“民署主席”一職,依然“咬定青山不放鬆”。儘管墓地門案件撲朔迷離,現在仍未有定論,但官員帶著刑事嫌犯身份繼續執行職務,筆者以爲,這本身就有礙公衆觀感,也涉及到民衆對政府的信任問題。因爲,既然已有刑事嫌疑,則結果就存在有兩面性。倘若結論清白,自然皆大歡喜;但倘若犯罪作實,那届時政府如何向民衆解釋?官員畢竟是掌握公權力的人,他的工作性質本身就須有公信力,這是基本的邏輯關係。試想,昨日還端坐官位行使公權,明日就淪爲階下囚身陷囹圄,那他昨日的公務是否有效?民衆滿心歡喜拿到的一個署名批則,竟被告知此人已爲犯罪之人,那這一紙公文是否令人哭笑不得? 內地官場有一種現象叫“帶病提拔",指的是已有貪腐案底的官員依然得到提拔重用,前段時間“翻船"的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即是一例。“帶病提拔”之所以成爲民間公憤,在於這已是與貪腐並存的一大病症。以劉鐵男來說,其違法亂紀的問題,對很多官員和媒體都不是秘密,但他竟還能在官場扶搖直上,其對民心和正直公職人員心理所造成的打擊,可以201
  • 想像。實際上,每一起“帶病提拔"案例的出現,對官員選拔機制的公信、對執政者形象,都是一次嚴重腐蝕。 本澳有無“帶病提拔",筆者不敢妄言,對於墓地門事件的最終結果,也沒有任何預測性結論,至於譚偉文究竟有無犯罪,更不好揣測。但畢竟高官已身陷刑事案件嫌疑中,這是鐵定的事實。因此,筆者認爲,從維護特區政府形象的角度看,譚偉文可參照前財政局劉姓局長之例,以“放大假”的形式暫離崗位,以示自身清白,免傷政府權威。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2013 年 6 月 13 日 “墓地門"肇始至今逾十年,於三年前引爆後,一直進展緩慢。事件的重大轉折出現在近期,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等三人,被中級法院裁定他們就聲請預審在刑事起訴法庭不被接受的上訴敗訴。旋即,譚偉文自辭選管會職務,當局啓動簡易調查程序,檢察院跟進連夜公佈,正式起訴譚偉文、李偉農等人涉嫌觸犯瀆職罪,案件將由初級法院排期審理。本周一、周二局勢急轉,行政當局與司法機關相繼對兩名主要涉事人采取不同動作,一是行政長官决定對譚、李兩人采取爲期 90 日的防範性停職,並啟動紀律調查程序;二是終審法院翌日公佈相關案情,决定對涉嫌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不予起訴,且不得對該决定提出上訴。 譚、李等四人入案已成定局,下文留待審訊;而陳麗敏雖藉終院預審得以脫身,却疑情未消並引出了新的話題。根據終院案情披露,當中兩點令人矚目,1)2012 年 12 月 5 日,檢察院司法官作出批示,認爲有迹象顯示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女士曾參與實施該案所針對的犯罪或其他不法行爲,命令以瀆職罪對她另行開立刑事偵查卷宗;2)2013 年 1 月 25日,檢察院司法官作出批示,認爲暫無充分迹象顯示有人作出瀆職之行爲,命令將偵查卷宗歸檔。時隔 50 日,檢察官前後作出的批示截然不同,202
  • 從有迹象變成暫時無充分迹象,原因是什麽?公衆能否獲得合理解釋?由此,預審法官認爲案中沒有充分迹象顯示嫌犯觸犯相關控罪,就顯得順理成章了,但問題是,對於案件輔助人所指的刑偵卷宗出現資料缺失,預審中又何以被忽略? 當然,從法律的角度,對於任何司法判決都應該予以尊重。但單從行為觀察,終院的舉措似乎來得匆促,似乎令人感覺,與行政程序的進行,跟得上節拍。預審法官的批示,也留下了一個法律話題,究竟終院預審所作出的决定,是否不得上訴?具體的法律依據又是什麽?在法治社會中,人們之所以崇尚法律,必然建立在對法律公正的高度信任之上,故而,司法機關的任何法律舉措,都必須經得起社會檢驗,彰顯正義,才能消除公眾的心中疑慮。 近日的一系列事態進展,令“墓地門”事件步入了階段性程序,儘管當中出現的情勢變化,引發了社會輿論的極度關注,但從事件的整體而言,這只是進入實質性解决的開始。隨著審訊程序的逐步展開,案件必將釋出更多的資訊,揭示更深的問題,其所帶給社會的亦將是更爲深遠的政治和法律影響,我們希望當中呈現更大的正面意義,給公衆以公義與信心。 跳出法律層面,“墓地門”事件深刻反映了行政領域的諸多積弊,結合近年來政府施政出現的種種問題,行政當局有必要以此爲鏡,進行全面而深切的反思。推行依法行政,必然要依靠嚴密的制度建設,爲執行機制的良性運作提供基礎保障。做官難,難做官,這是社會進步的必然走向。越是監督和規範體系趨於完善的社會,公權力就越受制約,權力運作越難於隨心所欲。故而,特區政府要不斷推動社會的整體進步和可持續發展,就必須因應時勢進行政府建設和制度改革,從强化吏治著手,全力打造大承當、高素質的問責管治團隊。 203
  •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6 月 20 日 原爲聊備一格的“官員問責法律制度",近期因爲“陳麗敏事件"而忽然引起大家高度注意。事實上,無論主要官員還是領導及主管級的公務人員,都受不同的“官員問責法律制度"所規管及約束,然而,實務上,真正需要爲自己的違法違紀行爲承擔相應責任的“高級公僕",如鳳毛鱗角。至於何以法律面前,無法平等?難以一視同仁?原因複雜,不一而足。其中,受“欽點式提拔任用"的定期委任制度影響至深,因爲,授任者與受任者之間,會形成一種個人關係以外相互的、相當複雜而微妙的利益關係。 當受任者出事,授任者的取向,當受彼此的關係所决定,主要有“嚴肅處理、絕不姑息"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兩種處置態度,前者還可 分爲“動真格"與“走過場"兩種方式。 例如對巴士服務的審計報告所指出的大損公衆利益的不規則情事,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理所當然地應負上不可推卸的責任。然而,正由於與上級司長的“老表關係",汪雲仍然“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而獲續任局長一職。在“關係"面前,問責制度自動失效。然而,同樣被審計報告質疑濫權自肥的原財政局局長劉玉葉,則因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無懼“用人不察"的“問責"而被果斷地“防範性停職",最後免職。這一結局等於告訴大家,劉玉葉與譚司,沒有汪雲與劉司的關係。 我們有興趣知道,按《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必須接受工作表現評核的汪雲,到底得到劉司怎樣的評語。因爲,若局級領導的年度工作評核只獲“滿意"的評語,其定期委任可在有效期內自動終止,換言之,獲續任的汪雲,以一塌糊塗的工作表現而獲得上級“十分滿意"或“優異"的評語,這與公衆對汪雲的評價,截然相反。 204
  • “官員問責法律制度"之所以變成反映關係親疏遠近的“無牙老虎",原因之一是官方應用起來,經常遮遮掩掩,不以問責法律追究失職犯錯的官員的法律或紀律責任,而選擇即使有問責性質也起不到警惕來者作用的“定期委任期滿"這一考慮顧全受任者面子,而不考慮損害政府有法必依的管治威信的含糊手法。 去年五月,房屋局“因檔案控制管理程序不完善",錯以二00四年舊價在二00六年出售三百一十七個經屋單位,令庫房少收二千一百多萬元。當時,局長譚光民聲稱會以“該承擔的承擔,該負責的負責"的態度,全面配合由行政長官批示開展的獨立調查。一年過去,所謂的“獨立調查",固然全無結果,既然沒有調查結論,譚光民的“該承擔的承擔,該負責的負責",自然就不了了之。 不過,今年二月六日的第六期《特區公報》,房屋局就“聲明", “爲著應有效力",公共房屋事務廳廳長鄭錫林、研究及資訊處處長朱毅鳴、宣傳及推廣處處長朱艷韾、房屋分配處處長趙旅平四人的定期委任,“應其要求,於期限屆滿而終止"。 “爲著應有效力"到底爲著哪種哪樣的“應有效力",相信只有作此批示的劉仕堯,及“建議批示"的譚光民知道。“公僕圈"耳語,這幾人是爲“計錯數唔見公帑二千萬"而“問責下臺",但“獨立調查"結果迄未公開,有否公職人員扮計錯數而謀取私利,成爲千古之謎,“問責下臺",應該無從說起。但一次過終止四名主管人員的定期委任,在十四年來都“超級穩定"的澳門官僚人事系統來說,比“鏟齒喙鯨"還要罕見,故又似有“問責換人"的意味,姑且聽之。 然而,剛由今周一起擴權增人的房屋局,周三即公佈,今年一月二十六日“下臺",三月起“以徵用方式在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擔任高級技術員"的原公共房屋事務廳廳長鄭錫林,即被劉仕堯以“其具備專業能力205
  • 及才幹"爲由,獲委任爲新設的准照及監察廳廳長,“七一"生效。 從鄭錫林的升官軌迹,以及“問責下臺"不足半年即“高調强勢回歸"可知,鄭錫林的背景、後台與關係,絕不簡單。同時表明,“定期委任"與“官員問責"一樣,是“關係壓倒一切"的兒嬉。 公衆長期對此忿忿不平,政府管治威信無法提振,官民互信無從建立,與特區政府高層任人唯親,爲個人利益有法不依、有責不究大有關係。行政法務司司長身為“公務員之首"而未能以身作則之餘,還帶壞頭,其影響之惡劣,有目共睹。 資料來源:訊報 2013 年 7 月 5 日 3、公天風波 事件概述:七日:中院裁定公天服務商轉播電視信號違法,勒令電信管理局長九十日內切實履行與有綫訂立的特許合同的義務,確保有綫的專營權不受侵犯,並命令終止非法轉播電視信號。六家公天服務商需於九十日內禁止轉播未經授權的電視信號。至八月六日,政府協調澳門有綫電視與十四家公天公司簽署合作協議,由有綫提供電視信號,利用公天現有網絡轉播,惟收看頻道數目大幅减少,惹起坊間强烈不滿。至十月十五日,陶永強調任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劉仕堯指屬正常人事調動。 澳門有綫、公天服務商、澳廣視與電信局糾纏的局面,相關經營業務及合法性爭論不休,是次有綫調整了訴訟策略,以違反專營合同及違法問題叩開了中級法院大門,獲得部分勝訴。中院裁定公天服務商轉播電視信號的競爭行爲明顯違法,勒令電信管理局長九十日內切實履行與有綫訂立的特許合同的義務,確保有綫的專營權不受侵犯,並命令終止非法轉播電視信號活動。六家公天服務商需於九十日內尊重有關合同,禁止轉播未經授權的電視信號。 206
  • 回歸前澳葡政府與澳門有綫簽訂專營合同,賦予澳門有綫提供收費電視地面服務的權利,爲期十五年。當時澳門已有“公天服務商",兩者多年來爲經營業務及合法性爭拗不休,爲此有綫展開了漫長的司法訴訟。是次有綫不服行政法院判决,遂針對電信管理局長、六家公天服務商及澳廣視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中級法院判决中指,對叫停電視信號轉播的判决將造成的後果表示擔憂,但在權衡違反專營合同和法律的非法經營,及改變現有狀况將造成的不便,這不屬於法院的管轄範圍。質疑為何一項與大多數居民生活品質息息相關的服務專營權的批給,會在未公開招標的情況下進行,並設立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收費標準,使居民利益沒有被適當保護。 然而,有關合同並不因此喪失合法性。相反,要遵守該合同,也要遵守合法接收及轉播電視信號的規定。中院指電信管理局長重複庇護公天服務商,將接受開放電視信號與將信號重新發射,及向注册用戶提供電視信號轉播混淆,這些觀點及行爲都缺乏事實依據。電信管理局長的理解讓政府與有綫訂定的合同淪爲一紙空談,其聲稱叫停相關服務會波及成千上萬人,爲民衆考慮令人欣慰,但正是因爲批給實體未有權衡各方利益而批出專營權才造成這種局面。若採取正確措施,所謂的“損害"是可以避免的。 再者,公天服務商未經授權轉播電視信號,其從事活動不僅包括接受信號,更包括將其轉播至更多樓宇,藉維修天綫收費。轉播電視信號的競爭行爲明顯違法,不但違反了收費電視地面服務專營合約,同樣違反了無綫電通訊法律制度及廣播業務法律制度的規定。如果現在的情況一直持續下去,公天服務商繼續從事違法活動並侵犯有線專營權,有線的電視信號傳送業務將受到阻礙,不能與例如通過衛星等其它方式傳送相同信號的經207
  • 營者進行正當健康的競爭。 另外,中院考慮澳廣視所從事的業務範圍,無法得出其所經營活動侵犯有綫專營權,有綫要求凍結澳廣視免費播出權,但兩者接收和轉播信號明顯不同,無法得出澳廣視有任何轉播行爲,看不出雙方存在衝突。有綫沒法提出具體行爲,更無法證明澳廣視經營活動對其專營權及其經營造成損害,駁回這部分請求。判處上訴部分成立、廢止被上訴的判決。 中院强調,不論法院的司法决定會帶來甚麽樣的社會後果,法院的職能只是適用法律,這是澳門特區基本法所規定的,亦是必須守護的法院核心價值。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013 年 6 月 8 日 事件跟蹤:對於中級法院判决,公天公司方面表示,公共天綫的接收是采用獨立天綫或天綫系統,並非電視播放及電視轉播,希望政府修改專營合約內容,讓居民可以收看免費電視。 六家公天公司 6 月 7 日發新聞稿指出,公天公司早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已存在,其網絡覆蓋全澳九成八用戶,使本澳居民接收到公共頻道,確保澳門居民收看不同電視頻道的權利。《收費電視地面服務專營合約》於回歸前夕批出,由於合約條文粗疏空泛、內容模糊不清,變相將免費電視的業務納入專營,致使將納入專營範圍內的每個家庭需支付高昂費用才能收看電視節目,剝奪了居民享有的服務選擇權,嚴重影響了居民自由接收資訊的權利。 公天公司尊重法院職能,尊重其維護司法獨立核心價值。基於公共利益,行政當局早應在多年前修訂專營合約,對於不符合社會現實、背離公共利益的條文作出修改或取消,就不至造成今天公共天綫服務混亂、矛盾不斷的局面,最終釀成不必要和難以收拾的社會後果。 208
  • 公共天綫的接收是采用獨立天綫或天綫系統,由於地理因素,有些接收黑點需要安裝大型天綫或電纜,但不可視爲電視播放及電視轉播,其目的只是爲客戶能收看電視。事實上,每位居民都可以自行安裝天綫以接收地面免費廣播,分配公共電視訊號只是一個簡單的接收過程和服務。 世界公天負責人楊家基表示,透過律師瞭解到,今次中級法院的判决,公天公司無上訴機會,但業界很清楚自身並無違法。政府應該修改專營合約,因爲該合約對居民權利有很大損害,政府應該要讓居民可收看免費電視。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013 年 6 月 8 日 坊間聲音:澳門論壇 6 月 9 日上午十一時假黑沙環公園討論中院禁公天非法轉播問題,鄭仲輝、楊家基、李建慶及歐家輝出席,電信管理局以“有要事跟進"爲由拒絕出席。 楊家基出席澳門論壇時强調,公天公司沒有違法轉播未經授權電視信號。指出大氣電波中有部分電視信號屬於版權豁免;且本澳去年生效的《著作權法》已規定,有加密的電視信號視為具版權的節目不得轉播,公天現時轉播電視信號無違法。 他並稱,《收費電視地面服務專營合約》規管收費電視,但公天公司僅收取天綫維修費用,並非收費電視。中院亦沒有裁決公天公司日後不得轉播,質疑有線電視刻意混淆視聽。對於公天、有綫及電信局可否合作?他回應,擔憂有綫電視打著合作旗號,但實情是想侵吞公天公司,壟斷市場。 鄭仲輝指出,中院處理行政違法訴訟,主要針對電信局的失職,並非針對公天公司違規轉播,裁决書亦無勒令公天公司停止轉播電視信號,換言之,公天公司可轉播電視信號。他促政府全面檢視專營合同,除公天、209
  • 政府外,不排除有綫電視亦會違反合同。認爲隨著明年專營合同到期,當局應廢除電視專營合同,並引入更多電視公司競爭。 他指出,有綫電視十多年未改善電視服務,過往曾利用專營合同漏洞,向政府索取巨額賠償。是次上訴得直,不排除有線電視重施故技,又或作為籌碼與政府討價還價,索取利益。他呼籲政府為公帑把關,“切勿讓公帑如肥猪肉般,東割一塊,西割一塊,割到體無完膚。" 科技大學資訊科技學院副教授李建慶、電腦商會理事長歐家輝表示,隨著固網新牌照的發出,意味著本澳電訊設施得到改善,有機會逐步解决歷史遺留下來的公共天綫問題。有居民對公天問題歸納十六字“真言":“歷史問題、政府無能、商家霸道、市民受罪"。電信局在任期間,本澳居民曾試過斷網、斷電話、斷電視,倡當局務實解决事件。並批評有線電視信號不穩定,質疑即使全澳居民肯付費收看電視,有線電視能否負荷?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013 年 6 月 10 日 事件延伸: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訊:就中級法院對澳門有綫電視訴訟的裁决,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收到判决書後已即時與電信管理局領導進行緊急會議,指示局長陶永强嚴格執行判决內容,盡快研究可行措施,平衡有綫電視特許合同的內容與保障公衆接收電視訊號的權利,期間必須與相關機構展開磋商,逐步解决問題,並適時發布信息。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在上周五收到中級法院裁决書後,司長劉仕堯即時與電信管理局領導進行緊急會議,强調是次事件對廣大市民影響重大,並指示電管局在尊重法院裁决的情况下,盡快研究判詞,及時制訂可行措施,確保履行與有綫電視公司簽訂特許合同的內容,以及公衆接收電視訊號的權利。由於裁决書已經訂明期限,電管局必須把握時間,一方面想出處理方案,一方面與相關機構展開磋商,透過對話逐步解决問題。 210
  • 劉仕堯強調,由於電視訊號對廣大市民有重要影響,電管局在處理是次事件的過程中,必須貫徹透明開放的原則,適時披露有關信息,讓社會及時瞭解事件的最新發展。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013 年 6 月 10 日 輿論辣評:小城雖小,但形體具備,五臟俱全,稍微風吹草動便會刺激社會敏感神經。日前中級法院針對有綫電視訴訟作出裁定,勒令本澳六家公天公司應於 90 天內停止轉播未經授權的電視信號,確保有線電視之專營權不受侵犯。判决一出,即刻引發市民不安,由於當前收看到的電視信號多由公天公司轉播,一旦不允許轉播,市民擔憂 90 天後會否“冇電視睇"。 對此中院裁決,作為明顯“受損方"的公天公司似乎不以為然,拒絕執行法律裁決。有公天公司代表認爲,2012 年修改的著作權法規定,只有加密的電視信號才不可以轉播,目前六家公司並沒有播放未經授權的節目,故不存在侵權行爲。對此辯解理由,聽起來也著實有幾分道理。 一面是具有嚴格約束力的法律裁决書,另一面是公天公司壯士扼腕的悲情獨白,各自有理,互不相讓,一出擂臺比武式樣的大戲似乎正在上演。本澳作爲一個法治社會,當然既需要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執行力,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另一方面,又不能罔顧事實真相,打著法律名義,剝奪別人合法經營之權利。接下來事態如何發展,結局如何處理,作爲電訊電視範疇主管部門的電信管理局恐怕要在其中發揮關鍵作用了。 其實,有綫電視與公天公司之間的爭執已有十幾年時間,早在回歸前,澳葡政府便與有綫公司簽訂了專營合同,明年才届滿。但由於簽訂之初便存在許多不合理地方,同時伴隨現代資訊科技和傳媒業發展,當年與有綫簽訂之專營合同越來越不適應現代社會發展和市民生活要求,弊端越211
  • 來越多,出現服務質素差,信號接收不佳等問題,最爲明顯的一項是無法梳理清楚當年簽署專營合同標的以及有綫公司業務範疇,導致有綫公司與公天之間的活動空間雜亂交織,錯綜複雜。惟在此問題上本應積極介入進行處理解决的電信管理局,却一直采取“拖字訣"策略,視若不見,任由事態發展惡化,致使公天與有綫在電視信號範疇的業務不清不楚,不明不白,至今沒有一個明確的界限。是次有綫起訴,導致出現市民擔憂“冇電視睇"緊張局面,與其說是由於當年簽署專營合同之短板原因,倒不如說是最近幾年電信管理局在該問題上的行政不作爲所造成的。 從近些年來看,行政不作爲現象似乎已經成爲了行政當局在公共服務當中的一個普遍現象,每有社會問題出現,市民情緒大時,當局則重視一些,親力親爲,事無巨細;市民情緒小時,則能過且過,敷衍應對。今次中院裁决後,作爲電信管理局主管領導的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大發勤政之心,專門召開緊急會議,尋求解决問題方法。當然對此類行爲,市民當然不陌生,近兩月的暴雨水浸、“鬼巴"泛濫等問題出現時,司長大人也依然擺弄出如此姿態,相信未來此種“事後諸葛亮"的行政邏輯也會經常出現。 鑒於歷史原因,回歸之後,澳門小城在經濟發展、社區建設、法律法規等方面發生了很大變化,回歸之前定制的許多制度、法律、甚至是合同要約等,已經越來越脫離現代城市的真實需要,相信不僅在電視信號轉播範疇,其他領域也存在類似問題。政府各部門應以公天事件爲警覺,與時俱進,查缺補漏,積極處理解决各範疇可能集中出現的突出問題,也許這是公天訴訟案帶來的一個啓示。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2013 年 6 月 13 日 一直拖拖拉拉未能及時處理“有綫電視"與“公天"之間矛盾的電212
  • 訊管理局,在中級法院作出裁决之後,終於“動"了起來,而且在“九十日"期限的緊迫之下,還頗有那麽一點“雷厲風行"的作風,連續與各相關單位座談,進行調查研究,尋求多層次的解决方案。其一是必須確保在“九十日"期限到來,至“有綫電視"專營合約期滿之前的約半年多一點的時間內,如何填補本澳多數居民可能“沒有電視看"的“真空期",讓現時是由“公天"提供收視服務的多數市民仍能接收各類資訊,包括澳門特區政府透過“澳廣視"播出的政府政令、台風警報、暴雨警報等公共資訊,及中央政府透過中央電視台播出的中共全國代表大會和“兩會"等重要資訊,以及重要的國際資訊;其二是商討在“有綫電視"專營合約期滿後,如何處理現行的“專營權"的問題,尤其是應否將由大氣電波傳播的無綫電視亦即免費電視,剔除出“專營合約"的問題。 資料來源:新華澳報 2013 年 6 月 21 日 4、粵澳四重點深化合作 二○一三年粵澳合作聯席會議 6 月 14 日在中山舉行,廣東省長朱小丹歸納今年合作有四重點:一是加快推進率先基本實現粵澳服務貿易自由化;二是扎實推進雙方在廣州南沙、珠海橫琴、中山翠亨新區的合作;三是繼續推進兩地重大基礎設施的建設;四是繼續加强社會民生方面的合作。會上,粵澳雙方簽署包括關於建設粵澳新通道在內的十一份合作協議或意向書,以民生領域居多。 粵澳合作聯席會議 6 月 14 日上午十時半在中山溫泉賓館舉行,行政長官崔世安率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以及多位局長出席,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周波、中聯辦副主任仇鴻亦有參與。會上,雙方簽署《關於建設實施粵澳新通道專案合作協定》、《澳門輕軌與廣珠輕軌無縫換乘合作協議》和《粵澳養老保障合作協定》等十一份協定。 213
  • 今年是深化粵澳合作的關鍵年,重點工作主要集中在四方面:(一)加快推進率先基本實現粵澳服務貿易自由化,形成了一系列具體協議,廣東省政府作專門總體規劃及行動計劃,澳門特區亦提出很多好建議,將是未來工作的重中之重;(二)扎實推進廣州南沙新區、珠海橫琴,以及中山翠亨新區這三個重點合作平臺的建設,爭取將三個新區打造成進一步落實 CEPA、推進服務貿易自由化的主要基地,爭取形成粵澳全面深入合作的新的大格局;(三)繼續推進兩地重大基礎設施的建設,尤其是交通,按時間表大力推進港珠澳大橋建設,包括大橋人工島上珠澳口岸的建設;同時按國家批覆,加快推進粵澳新通道建設;並爭取廣珠城軌至橫琴及珠海機場的延長綫能在今年全面開工;(四)繼續加强社會民生方面的合作,重點是環境保護、供水供電,廣東有責任確保對澳門供水供電安全及可靠,並要投入更多精力加强食品安全的合作等。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013 年 6 月 15 日 輿論辣評:近日,2013 年粵澳合作聯席會議在中山舉行。粵澳雙方簽署了《關於建設實施粵澳新通道專案合作協定》、《澳門輕軌與廣珠輕軌無縫換乘合作協定》和《粵澳養老保障合作協定》等 11 份文件。本次會議還確定了下一階段粵澳雙方要加强四方面合作,首先是加快推動粵澳率先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打造粵澳合作新增長點;第二是大力推進南沙、橫琴、翠亨新區等重點合作平臺建設,充分發揮粵澳雙方的比較優勢打造粵澳合作新平臺;第三是推進跨境大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口岸通關便利化,抓好港珠澳大橋、粵澳新通道等項目建設,力爭廣珠城際軌道拱北至橫琴段今年開工;其四是深化社會民生領域合作,重點加强環境生態、低碳發展、文教衛生等領域合作。 近年來,隨著《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簽訂後,一些細節性的部分紛紛214
  • 落實,基本涵蓋了粵澳經濟、社會、民生、文化等各合作領域,既形成了各領域合作的宏觀策略,又提出了具體政策、措施和專案;既注重基礎設施等“硬"合作,也注重社會公共服務等“軟"合作;既注重産業分工合作,也注重營商環境建設;既進一步落實了現有政策,也在一些領域取得了新突破、開闢了新空間。應該說,粵澳合作既是經濟發展的現實需要,也是世界經濟一體化的大形勢使然。本澳現在正努力建設“一個中心一個平臺",但是即使販夫走卒、引車賣漿者也明白,澳門要想實現“一個中心一個平臺"的戰略構想,僅靠自身的條件是難以實現的,澳門的發展路徑在於區域間的緊密合作、融合共生。粵澳經濟與空間一體化帶來生機和活力,這是一個不可逆轉的發展潮流。它所産生的重大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推動兩地區域進步也是無可置疑的。 合作融合就意味著要素流動,其中人才流動成爲一種必然。毋庸諱言,澳門過去十多年的經濟快速發展,使得本地人力資源在數量和素質上的匱乏已是一個非常明顯的事實,尤其是本澳面臨著經濟多元化發展的嚴峻考驗。實事求是地講,本澳要實現經濟適度多元的轉型,借此擺脫博彩一業獨大的困窘,人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資源。但是,在培養和留住本地人才,抑或輸入外地人才等問題上,本澳社會爭論很大,尤其是人才引進,屢屢激起輿論風波。因此,無論是輸勞還是輸才,都成爲本澳社會諱莫如深的敏感話題,近日紛紛擾擾的“外地生留澳"就是明例。實際上,也不單是“外地生留澳"觸動本澳社會敏感神經,近年來凡是涉及人才引入這個政策議題,統統會引起社會反彈,儼然成爲澳門社會的一大心病,甚至到了“談輸才色變"的地步。這樣的社會現象實際上折射出了某種心態,也說明本澳社會對區域融合、經濟一體化的認識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筆者認爲,隨著粵澳合作的深入,區域融合帶來的聯合競爭力,將使215
  • 得澳門由邊緣化走向中心化,將隨著中國經濟的崛起而獲益百倍。因此,在這樣的情形下,依舊恪守過往本地人力資源市場內的保護性政策,不但嚴重背離了市場經濟的客觀規律,同時也令人資矛盾的問題日益惡化。不可否認,人資法規對於保障本澳居民就業權力的積極作用,但同樣也應該看到其日益顯現的負面作用,甚至已經看到了拐點的出現,由最初的收益,轉化爲現在的弊大於利。筆者不反對適當的本地保護,同等條件下的本土優先,既是國際慣例,也是施政需要。但是,凡事不能走向極端,正所謂“過猶不及"。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2013 年 6 月 20 日 5、劉鑾雄等八人涉嫌行賄歐文龍案開審 華人置業集團主席劉鑾雄、港商羅杰承涉以二千萬元行賄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一案,經三度押後,6 月 17 日終正式開庭審理。案中焦點人物“大劉" 6 月 17 日繼續未有出庭,其紅顔知己呂麗君却忽然現身初院,成爲傳媒焦點。另一焦點人物羅傑承 6 月 17 日全程保持沉默,上庭應訊時亦選擇不答辯。“大劉"代表律師提出檢察院錯誤解讀《友好手冊》,將 COTAI(金光大道)與機場用地混爲一談,並因向法院申請鑒定手册而不獲批准,將繼續提出上訴。 由於“大劉"再三稱病,不能來澳接受審訊,案件拖足九個月。雖然“大劉" 6 月 17 日繼續缺席,却簽下同意缺席審判聲明。大劉未有出庭,但其紅顔知己呂麗君却忽然在衆多保鑣及親信陪同下,現身初院聽審。 雖然助理檢察長陳達夫接納“大劉"有關缺席審判聲明。但有律師提出異議,表示“大劉"並無提出不能出庭的具體事實,應該先透過告示傳召才可展開缺席審判;亦有律師提出至今未取得一葡國工程師的書證,並“收到風"法庭欲於司法假期前完成案件審訊,若現在開庭,擔憂沒足够216
  • 時間取得書面答辯,一度疑慮再成開庭障礙。 但主審法官蕭偉志决定如期開庭,早前要求劉到香港公立醫院作體檢,蕭指其却提出不方便驗身,並即時提交同意缺席審判聲明,法庭無法得出完整的無合理解釋結論,不作告示通知。有關書面答辯證人已提供證言,正等待回覆,不希望無了期等下去,故法庭會采取措施加緊催促,並認爲不適宜繼續再作等待。蕭偉志承認法庭想在司法假期前審結案件,但須視乎具體情况而定。 庭審時由陳達夫代表合議庭宣讀起訴書,披露案中四名被告 Luc A. Vriens、陳應麟、許建平及方鎮猷涉嫌行賄歐文龍,以獲得污水處理廠的設計、建造、營運或保養服務等執行合同的審批及判給,劉鑾雄、羅杰承則涉不法取得機場對開五幅土地的判給,林偉、陳明瑛從中協助歐文龍,除陳明瑛被控兩項清洗黑錢罪名外,其餘被告均被控行賄作不法行爲罪及清洗黑錢罪。 “大劉"代表律師梁永本在庭上質疑歐文龍的“友好手册"能否成爲證物,指手册中同一日有兩種不同筆迹,字體、大小、顔色亦有不同,起訴書中將“大劉/COTAI 土地",與“仲量行/機場用地 2000"混為一談,誤以為同一組內容,其實是書寫的人分開每行書寫,實際與“大劉"無關。當中“2000"無指明與金錢有關,亦無顯示爲行賄金錢,於此便對當事人作出歸責存在疑點。而“大劉"並無參與競投 Moon Ocean,“大劉"於該公司投得土地後才介入,購買有關土地地價亦超過卅二億元,質疑“大劉"是否需要付十八億多元入股 Moon Ocean 買地? 羅杰承代表律師華年達指,五家建築公司早於一九九九年持有機場對開五幅土地,今年五月羅杰承已提出申請,證明其並無提前取得該些公司欲出售上述五幅土地的消息,不存在利益輸送。《友好手冊》中亦無提及217
  • Moon Ocean,○五年內容全部空白,而當中指控內容發生於○五年,華年達表示希望從中取得印證事實。 案件訂於本月廿四日及廿六日再度開庭,全日審訊。據瞭解,控方要求作供的證人有三十多人,估計每次庭審可訊問十位證人。 資料來源 :澳門日報 2013 年 6 月 18 日 6、南光十億鋪天然氣管網 6 月 19 日,南光天然氣有限公司表示,天然氣管網項目預計投資約十億澳門元,爭取五年時間覆蓋澳門主要地區。 南光天然氣有限公司表示,天然氣管網項目預計投資約十億澳門元,爭取五年時間覆蓋澳門主要地區。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山禮度表示,相信民用天然氣可保持競爭力,畢竟石油氣和天然氣之間價格距離仍很遠,現時石油氣每立方米逾十二元,天然氣每立方米才六元多,便宜近五成,縱使進口價格調升,幅度亦不會追及石油氣。 石排灣公屋自三月底開始應用天然氣,橫琴澳大校區的管網工程亦快將完工。現時正研究管網規劃,尤其要研究以何種方式“過海"鋪設澳門半島管道,如透過地下、或沿大橋路綫,抑或從內地設管道連接北區等,很多方式仍在研究。爭取五年時間鋪設管網覆蓋澳門主要地區。 至於中天早前透露上遊價格上升,天然氣有加價壓力。對此,被問到南光會否擔心成本上漲,唐朝暉提到,門站價格由中天與能源辦洽談,南光只能因應政府訂定價格向客戶收取費用。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013 年 6 月 20 日 7、醫改法案《醫務委員會》獲行政會通過 6月 21 日,爲促進澳門醫療專業的發展,特區政府制訂了《醫務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並獲行政會通過。 218
  • 爲促進澳門醫療專業的發展,特區政府制訂了《醫務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並於六月廿一日獲行政會通過。 衛生局表示,醫務委員會的組成及職權範圍一直備受醫療業界廣泛關注,在草擬工作進行期間必須從各方面考量和評估,並與業界保持溝通,做好諮詢工作,令法規內容得到業界的支持及認同。故此,醫務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的修訂工作經歷了超過三年時間。 衛生局展開醫務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的諮詢工作至今,先後舉行五輪共十六場業界諮詢會,並收到數十份業界意見書。在籌組醫務委員會工作的進程中,衛生局一直秉持開放及務實的態度,分析、歸納及研究業界意見,並適時舉辦諮詢座談會,向業界講解籌組醫務委員會的工作進度、回答業界的提問及反覆諮詢業界的意見。在草擬過程中,在聽取法律意見和結合基本法第一百二十九條的規定,特區政府將“自行確定專業制度,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制訂有關評審和頒授各種專業和執業資格的辦法",因此由衛生局主導專業資格評審和頒授是符合基本法的規定。 針對這一修改,衛生局除與專業團體再舉行諮詢會外,亦透過函件方式向業界團體、學術機構及醫院單位的代表彙報,局方領導層亦積極與各界直接溝通。得到相關醫療專業團體、學術機構及醫院單位等代表的正面回饋意見,並表示支持醫務委員會草案意見修訂稿。至目前爲止,衛生局沒有收到業界對有關修訂稿提出異議的書面或口頭意見。未來,待醫務委員會成立後,隨即按委員會的職權討論《醫療專業人員注册制度》。 衛生局爲確保醫療專業人員的執業標準,提升專業的認受性,進一步保障醫療服務使用者的權益,認同有需要建立一個更嚴格的專業資格審核制度,重新制訂適用於本澳公、私營機構從事醫療服務的醫療專業人員注册制度。根據現行法例,衛生局目前負責頒授各種醫療專業和執業資格及219
  • 有關專業評審工作,當中的醫療專業人員包括有醫生、牙科醫生、中醫生、牙科醫師、中醫師、按摩師、針灸師、治療師、診療輔助技術員、護士、藥劑師及藥房技術助理。衛生局設立的相關技術委員會均會根據現行法例的相關條文,嚴謹審議每一個申請個案,有需要時更會致函中國內地、香港或其他國家的權限單位,查核申請人的學歷文件。 根據《醫務委員會》行政法規規定,醫務委員會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諮詢組織,職權包括:一、就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專業的發展發表意見;二、就有關醫療專業人員的法規草案諮詢文本發表意見;三、就有關醫療專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守則及從事該專業的規則進行研究、編製報告及提出建議;四、就有關醫療專業人員的持續培訓發表意見;五、按審議事宜的性質,要求衛生局、專業團體及學術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提供協助;六、通過委員會及專責小組的內部規章;七、就交由其審議的其他事宜發表意見。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013 年 7 月 4 日 輿論辣評: 當局終於在上月 21 日完成討論《醫務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該草案中規定,醫委會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諮詢組織,具有:就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專業的發展發表意見、就有關醫療專業人員的法規草案諮詢文本發表意見等七大職能。 衛生局表示,醫務委員會的組成及職權範圍一直備受醫療業界廣泛關注,在草擬工作進行期間必須從各方面考量和評估,並與業界保持溝通,做好諮詢工作,令法規內容得到業界的支援及認同。故此,醫務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的修訂工作經歷了超過三年時間。 然而,縱使經歷了這麽久的時間,出臺後醫委會的性質和架構,與社會和業界長期的期待有很大落差。有議員就批評行政當局成立的醫務委員220
  • 會只是諮詢組織,並沒有履行行政長官先前所承諾會建立醫生基本的考核制度,又指政府成立如此一個“諮詢組織",且該委員會的職權亦只是“發表意見"之類,質詢當局建立委員會依據爲何?為何與原先所定的職能有如此大的分別?將來如何建立醫生專業資格的注册及評審制度? 被本澳民衆熱盼的醫療委員會,在經歷了漫長的難産後,最終竟淪爲政府的諮詢組織,完全不具備坊間一直期望成爲醫療事故的仲裁者和協調人,以及建立醫生考核和發牌制度的功能,這不得不說是一個很大的遺憾。因爲,設立醫療委員會的初衷,是希望借此能够理清衆多困擾本澳醫療事業發展的障礙,促進本澳醫療衛生的健康發展,而將醫療委員會定位於諮詢組織,顯然無法勝任,這也更多地折射出本澳現存諮詢組織的尷尬。 澳門的諮詢組織是政府的智囊機構,根據《澳門基本法》第 66 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可根據需要設立諮詢組織。"在回歸之初,特區政府不僅保留了回歸之前成立的諮詢機構,爲加强政策的公信力,在不同的範疇陸續也成立了一些諮詢機構。據介紹,現時政府有 38個諮詢委員會(未含醫委會),28 個在回歸後成立。 回歸十多年來,不可否認,如此龐大的諮詢機構在吸納專業意見、傳達政策要領、反映社會共識等方面作出了一定的工作,做出了一些正面的推動作用,但社會上針對諮詢機構的質疑一直此起彼伏,比如指責諮詢委員會的工作流於形式,被納入諮詢體系內的成員數量有限且代表性不足等。不客氣地講,有個別諮詢委員會因爲成效不顯,成爲聾人的耳朵——擺設,甚至被民衆斥責爲“鶏肋"。諮詢委員會的尷尬,一方面來源於其本身的不作爲,另一方面,則說明政府並未把這些智囊的意見采納和接受,更多的時候是在敷衍和走秀。因此,當行政當局宣布將醫委會定位於諮詢組織後,社會各界的失望之情可想而知。 221
  • 近年來,本澳民衆對落後的醫療服務怨聲載道,“看病難,長期等",醫院大排長龍等現象已嚴重影響到民衆對政府的評價,其中,制約本澳醫療發展的最主要因素就在於專業人才的短缺和甄別。在醫生這樣一個專業性極强的行業里,本澳居然沒有專業評鑒和認證制度,這樣的制度缺失造成了嚴重的不良後果,一方面,想入行的人得不到認可,新鮮血液無法補充其內;另一方面,現有的醫生魚目混雜、良莠不齊,這樣的一潭死水,如何令本澳的醫療能有活力? 回歸後不久就開始啓動的醫療改革,一如本澳的許多事情一樣,兜兜轉轉,進進退退,今日更以醫委會淪爲諮詢組織標志醫改事業的停滯和迷向,未來路向何處,誰有答案?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2013 年 7 月 11 日 8、司警破歷來最大宗貴利集團 司警 6 月 25 日瓦解回歸以來最龐大的高利貸犯罪集團,集團在本澳運作超過十二年,初步相信涉黑幫背景。行動中拘捕一名本地主腦和十二名本地、香港和內地的集團成員,搜出二千五百張借據和一百本數簿。司警翻查所有借據,已計算出涉及借貸金額超過五億元,若加上數簿內的借貸金額,相信金額可能更龐大。司警現正追緝最少十多名涉案嫌犯。 司警情報及支援廳於二○一○年中收到情報,有高利貸犯罪集團活躍於本澳各娛樂場。司警偵查員經過深入調查後,掌握犯罪集團的犯罪情況,鎖定集團位於皇朝區星豪庭租用一個單位作窩點,作為集團的帳房,收藏大量犯罪資料。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013 年 6 月 27 日 222
  • 第七節 2013 年 7 月輿情事件 一、輿情指數 2013 年 7 月輿情事件指數 序號 輿情事件 輿情指數 1 地產中介“罷市” 78.1 2 局長濫權 88.9 3 青洲坊大廈開售 85.3 4 福寧大廈重建工程正式動土 69.7 5 審計署公佈《氹仔北安碼頭擴建規劃設計及財務安排》 88.1 6 澳方接管澳大橫琴校區 89.6 注:序號以時間順序排序 二、輿情事件解讀 1、地產中介“罷市” 《房地产中介业务法》昨日(7 月 1 日)实施。新法为了保障买卖双方及中介的利益,要求中介与客户签订房地产中介法合同(俗称“睇楼纸”及“放盘纸”)。然而,地产中介认为难以执行,引发部分地产中介昨日上街遊行,并“罢市”一天抗议。房屋局重申,新法要求相对宽松,政府立法是为了保障各方利益,并非要扼杀中小企生存。 地产中介昨日上午十一时於友谊广场集合,冒雨前往政府总部递信,秩序良好,至中午十二时渐散去。业界代表称,昨日有一千五百人参与遊行。警方公佈遊行队伍约八百人。 业界代表余颂贤表示,地产从业员支持立法,但立法太仓促,亦无向业界做好咨询。业界希望取消“睇楼纸”、“放盘纸”,因为客户不愿披露太多私隐,难执行,纵使香港亦是成交前才签署相关文件。同时让业界可以223
  • 原址经营。希望政府聆听业界要求,倘严厉执行,业界将“饭碗”难保。虽然政府准许客户六月三十日前交予中介销售或放租的楼盘,祇要向房屋局备案就可用“旧制”享半年“过渡期”,但因涉及太多数据,业界暂不考虑。 有业界表示,法例很多具体内容六月中才通知业界,并非二○一一年提出,且参与遊行的大部分业界都无机会与房屋局开会,并无机会提出要求。行业一直有自己的规律,政府所有指引祇是口述,业界至今仍不太明白房屋局的要求。 房屋局回复本报查询时表示,房地产中介合同是《房地产中介业务法》的关键,目的保障买卖双方及中介利益。中介必须与客户签署合同才可代客“放盘”或带客“睇楼”。政府巡查时不会查看合同资料,只关注双方有否签署合同。 資料來源: 澳门日报 7 月 2 日 坊間聲音:身兼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會長的立法議員吳在權表示,理解近日業界爭取合法權益及生存空間的訴求及舉措,需要平衡業界和公眾之間的利益訴求,他希望政府在執法過程中依託立法精神,善意執法,並在法案實施後適時檢討、完善工作。 日前,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舉行記者會,吳在權表示,業界為生計感到憂心,會方完全理解。自政府提出立法工作,至公開諮詢及法案討論過程中,會方為業界爭取合法合理利益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如 08 年時向法務局及房屋局遞交意見書,建議將當時法案原稿中“房地產經紀臨時准照持有人,在法律公佈之日前已連續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達 10 年且滿 50 周歲”,修改為“連續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達 5 年且滿 40 周歲”,並被接納及通過。 吳在權稱,法案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如法案並無規定最低傭金問224
  • 題,對此感到遺憾。他表示曾在小組討論中進行爭取,但遭到反對。會方亦有意見書交予立法會表明立場,設傭金下限除了保障業界及消費者權益,更有助業界健康發展;否則易引發惡性競爭,如有地產中介以半傭甚至更低的傭金搶客。 業界關心的“睇樓紙”、“放盤紙”問題,吳在權則表示,提出“睇樓紙”是為了保障業界利益。但“睇樓紙”文本出台後太詳盡,法律字眼難以理解,有矯枉過正之嫌,應在言語簡單又符合法律的原則基礎上執行相關工作。 而對於新生效法律中對經營商場的規範,他認為當局應該根據實際情況予以過渡期。關於僭建問題,他稱有些資訊政府無法提供,地產中介更難做到。至於法案提及地產經紀犯法,中介公司同時要負法律責任,他亦多次表達該做法不合理。但使“有些事情,非以個人意志可改變”,法案通過就要執法,希望當局善意原則執行,予半年或一年的適應期。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7 月 4 日 2、局長濫權 【本報消息】治安警察局訊:過去兩天在互聯網、手機通訊應用程式及報章上傳播一幅警員集體做掌上壓的照片,由於社會大衆對該照片的理解不深,導致解讀有誤,故局方特此澄清,以正視聽。 本月四日晚上約十一時五十分,該局一名副局長在飲宴活動結束後(由於曾經飲酒,臉色發紅,容易讓人誤解爲醉酒),前往本局第三警務警司處巡查工作,正值一隊準備於午夜後執勤的警員進行執勤前列隊。該副局長對該隊警員例行檢查後,發覺有十多名警員在儀表及制服等方面不符合警隊規定,遂訓示在場人員;後來發覺有部分警員的精神狀態亦未如理想,遂要求該批警員做掌上壓運動(男二十次,女十次)以提升其精神225
  • 狀態,各人在短時間內完成後立即上崗執行巡邏工作。這種提升精神狀態的方法在特警隊內十分盛行,但在其他部門均較少采用。 一名在值班室資歷甚淺的當值警員在監控系統中看到有關情况後覺得新奇,遂用其手機拍攝當時監控屏幕上出現的畫面,並透過手機的通訊應用程式發放其朋友分享,然因爲該照片沒有附加任何說明,可能有不知底蘊的人士綜合各小節不正確解讀該照片。該名副局長發現有十多名警員的儀容及制服等方面不符合要求,只訓示他們,沒有要對他們作出任何懲罰,更遑論是體罰。 局方已就事件開立調查卷宗,調查有否人員違反紀律。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7 月 8 日 事件跟蹤:“猜猜掌上壓副局長懲處”擾亂多月,至今未有“開估”,保安司司長張國華昨(12 月 8 日)受訪時續當錄音機,“按慣例不會透露”,但承認副局長續擔任原職。綜合連日“口供”分析,副局長遭書面申誡、罰款的機率高。 “治安警一名副局長酒後訓示警員做掌上壓”事件七月曝光,傳媒跟進,局方對副局長及警員開立紀律調查卷宗,完成調查後沒有公佈結果。其後,保安司司長張國華先後在公開場合、立法會被追問副局長懲處,均拒絕透露。 昨(8 日)再被問及,張國華多次重複,“已按《軍事化人員通則》懲處,體現了高官問責,但按慣例不會透露”。傳媒質疑問責不透明,張國華回應“過失有大有小,唔通小小過失就要他下台?”強調按預審員建議作處罰。 據了解,《軍事化人員通則》懲處分為口頭申誡、書面申誡、罰款、停職、被迫退休及革職等多種。關於副局長懲處,張國華日前曾笑駁議員,226
  • “非口頭申誡”,昨再承認副局長身居原職,間接否認革職、被迫退休。綜合而言,副局長遭處罰書面申誡、罰款的機會大。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7 月 9 日 3、青洲坊大廈開售 特區政府今日(7 月 9 日)正式推出青洲坊大廈(即青洲坊 L1 及 L2 地段)合共二千○一十一個兩房及三房廳單位預售,預料正在興建的五座樓宇將於二○一六年竣工。房屋局數據顯示,由於“萬九”公屋計劃中經屋戶型錯配,當局今以“後萬九”青洲坊大廈項目還“舊債”,終解決仍在輪候的二千三百八十六戶經屋輪候家團的上樓問題。房屋局重申今年第四季將啟動不同經屋戶型申請。 昨日(8 日)中午十二時,房屋局代局長郭惠嫻、公共房屋廳長陳華強在房屋局公佈有關經屋申請條件和分配制度等詳情。 青洲坊大廈位於青洲大馬路,整座大廈由五座三十五層高樓宇組成,均設有地庫五層至地面層的公共停車場,共可提供約一千一百九十九個私家車位及一千六百○四個電單車位。五座樓宇共提供二千三百五十六個經屋單位,包括一房廳三百四十五個、兩房廳一千五百七十七個、三房廳四百三十四個。因應現有經屋單位已足夠處理一房廳輪候家團隊伍,故是次青洲坊大廈的一房單位不會推出預配,待今年底經屋配售情況更清晰後再作定奪,相信這些一房廳單位會納入“後萬九”經屋申請範圍。 青洲坊大廈第一座至第五座地面層為商舖單位及公共巴士轉乘站,地面層至一、二樓之間為社會設施,包括有社區服務站、圖書閱覽室、社區活動中心、老人中心、社會工作中心、家庭輔導辦公室及心理治療室、托兒所、校園適應服務計劃、收容災民中心、安老院,以及職業技能鑑定中心等。 227
  • 因應經屋收入申請下限調升,青洲坊大廈售價較青葱、青怡大廈調升百分之三點一三。青洲坊大廈兩房廳單位售價由七十八萬○四百元至一百○六萬四千一百元,實用面積由四十一點七一平方米至四十七點三三平方米。三房廳單位售價由九十九萬六千九百元至一百三十六萬四千四百元,實用面積由五十三點九六至五十九點九九平方米。 有關售價是根據經屋家團購買力、樓宇的座落地點、建成年份,以及單位在樓宇總體結構內的朝向和位置、面積及類型等因素訂定,實用面積每平方米平均售價約二萬○六百一十五元,以百分之七十二點六七實用比率計算,相當於建築面積每平方呎約一千三百九十二元。其中九百九十六個單位的價格低於平均售價,約佔所有單位的百分之四十九點五。單位的補貼比率為百分之五十八點六。在與建設部門溝通後,預計正在興建的青洲坊大廈可於二○一六年完工。 截至六月三十日,經濟房屋輪候家團有二千三百八十六戶,當中兩房廳有二千○三十戶、三房廳四百四十二戶。由於同一家團可同時選擇各區域及各種房屋類型,故該輪候家團數字有重疊。在已推出作預配的經濟房屋單位中,尚餘約五十多個單位未被揀選,包括兩房一廳約四十個,三房一廳約十多個。郭惠嫻表示,青葱、青怡大廈上樓率達七成多,預料此次推出的青洲坊大廈,將一次過為“萬九”公屋計劃(舊隊)的經屋輪候家團“清隊”。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7 月 9 日 坊間聲音:青洲坊大厦經屋的三房示範單位,廳間被包括大門在內的七道門及一個大窗割裂,立法議員陳明金認爲設計匪夷所思,將造成出入不便及難以擺放家俬,未有從用家的實際需求出發及缺乏人性化,應作出檢討及改善。他質詢當局,對於公共工程因設計不合理後續所産生的一系228
  • 列問題甚至損失,有無追溯機制。 日前,房屋局開放經屋項目青洲坊大厦示範單位予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獲甄選家團參觀,事後不少意見指有關單位的設計令人匪夷所思,如所謂的“七門客廳”,即單位的大廳內共有七道門,三間房屋、廁所、廚房、洗手間、露臺的門口均設於大廳內,將可能造成出入不便及家俬難以擺放,另窗花、灶枱等在設計上也存有不足,未有從用家實際需求出發及作人性化設計,顯現當局在有關工作上的不足。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8 月 1 日 輿論辣評:包括厠所、厨房在內七個門,集齊於十幾平方的客廳,令巴掌大的空間支離破碎,難有家俬安置之地。這種惡作劇式的“魔鬼設計”究竟怎樣炮製,又如何被官員拍板,而應用到經屋單位的實際建設中,確實是一件極其詭異的事,以至於有人習慣性生出“陰謀論”來。倘若排除大腦進水,如此設計師,遇上這般官員,簡直就是絕配。這也再一次印證,澳門沒有最荒誕,只有更荒誕。 關於澳門的公共建設,除了等不起之外,運作上更是屢屢傷不起,一樁樁數下來,足以教人眼前發黑,廣大居民在怒其不爭氣的同時,或許會心中泛起一絲哀傷。經濟房屋暌違 8 年也就罷了,然而,從落實“萬九計劃”以來,有關公屋建設的各種問題陸續有來,陰霾不絕。僅從最緊凑的列舉,就有石排灣經屋單位縮水,資源錯配致一房廳過剩,屁股未擦完,後續的青洲坊經屋“無厘頭”設計問題又來,最新又揭居雅大厦天然氣管、湖畔大厦食水喉管疑似質量問題——到底有完沒完?種種低級、離譜的决策和操作失誤,超出了一般人的認識和理解,甚至令人感覺政府如同玩戲,或疑似存心作梗,與居民過不去。 民為邦本,解決民眾的基本居住問題,既是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能擔229
  • 當,也是長遠而重大的社會民生工程,關乎廣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及社會的和諧穩定。更何況因爲社會的快速發展,普羅大衆付出著由此帶來的巨大代價,那麽作爲富起來的政府,倘若抱持遠見、責任意識和人本情懷,就應該心悅誠服地回饋於民,盡心盡責地建好房屋,庇護區內民衆俱歡顔。畢竟屋宇之下,一家安居,大局安定,於官於民都是大好事。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8 月 1 日 4、 福寧大廈重建工程正式動土 作為本澳首個居民自發組織的重建項目,即福寧大廈重建工程,經多方商討近三年半,昨日(12 日)正式動土。工務局准照處長區炳堅透露,該局正跟進青洲明興樓和鉅富花園第三座的重建項目。明興樓已批圖則,待工程准照發出後即可啟動重建;估計鉅富花園第三座於短期內清拆,但因業權問題,業主對重建未有共識。 新橋坊會、福寧大廈業主會及重建商聯合舉辦的“福寧大廈重建動土儀式”昨下午二時半在新橋大纜巷該大廈原址舉行,區炳堅、街總理事長吳小麗、新橋坊會會長梁慶庭、君城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何耀燊、永亨銀行總經理李德濂及業主代表吳瑞強等主禮。業主代表歐陽志瓊致詞稱,三年多來,業主們透過協商解決不少問題,包括整合業權、協調業主意見、辦理遺產繼承、等待審批圖則等,過程着實不易,充分感受到鄰里守望相助、齊心合力的精神。冀重建工程能順利開展,早日完工,讓住戶重返家園。 區炳堅受訪表示,當局在處理危樓拆卸、重建等審批上“特事特辦”,啟動預審程序,令工程計劃草案能更快通過。重建樓宇時大多有業權問題,危樓清拆不需全部業主同意,但重建須集齊所有業權才能啟動,涉及樓宇遺產繼承問題時,更難以釐清業權,拖慢重建進度。他指樓宇容積率230
  • 許可下,明興樓重建時可多建一層,作為利潤抵銷部分建築成本,業主仍需自行補回差價。由於鉅富花園第三座已盡用樓宇容積率,重建時無條件加高樓層,重建費用須全數按分層登記面積攤分,料啟動該項目較困難。 原福寧大廈樓高四層,在樓宇容積率許可情況下,重建樓宇時可加建至七層,即增加十多個單位,預期重建項目逾一年。建築商與廿八戶業主達成共識,重建後出售剩餘單位,以抵銷建築成本,業主毋須支付重建費用。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7 月 13 日 5、審計署公佈《氹仔北安碼頭擴建規劃設計及財務安排》 由二○○三年開始研究興建的氹仔北安碼頭,原計劃在二○○七年初竣工,但工程歷時十年仍未完工。期間項目設計三易其稿,總建築面積由原來十萬平方米增加三倍多,造價亦由最初預算的五億八千三百多萬元提高五倍,至三十二億八千多萬元。審計署昨日(15 日)公佈《氹仔北安碼頭擴建規劃設計及財務安排》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揭示北安碼頭項目三大問題。指建設辦建議的擴建方案沒有經過深入研究未來發展需要、欠缺估算北安碼頭整體開支而可能影響日後財務安排與管理,並批評現時公共部門規劃大型基建工程時估算整體開支的意識普遍不足。 北安碼頭由二○○三年開始研究,預計今年內竣工,歷時十年且造價昂貴,備受社會關注。審計報告指出,該項目由原來輔助性質變為重要口岸而擴建,規模與最終需要投入的公帑均比原方案大增。但指出,建設辦建議的擴建方案沒有經過深入研究未來發展需要,並進一步按照將來實際需求估算,即是以碼頭的預計客流量作為依據而訂定。因此,未能確保項目已充分考慮其他重要交通設施對北安碼頭未來需求量的影響,也未能確保已按長遠需求為基礎,從經濟效益角度,考慮採用分階段建設及投入營231
  • 運的方式落實項目的可行性。為此,擴建方案是否能與實際需求匹配存在重大的不確定性,衍生規模過大或過小造成的低使用率或不敷應用的風險,而特區政府審批擴建方案時也無法依據充分的資料以衡量擴建規模的合理性。 審計報告同時指出,建設辦沒有估算北安碼頭整體開支,除影響日後的財務安排及整體開支的管理外,特區政府審批擴建方案時也無法掌握項目整體涉及的大概金額,難以從經濟效益的角度訂定最適當的決策。 審計署批評,現時公共部門規劃大型基建工程前,對項目的科學整體開支估算意識普遍不足。除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外,以往曾公佈的審計報告,包括《輕軌系統——第一階段》、《輕軌系統——第二階段》及《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建設費用估算》等,均已指出整體估算的重要及必要。提醒各公共部門應吸取經驗,為工程項目前期階段進行科學、貼近現實的整體開支估算。 北安碼頭所需的財政資源,建設辦是透過《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PIDDA)承擔。與其他公共部門一樣,建設辦需向財政局提交PIDDA 預算申請,以取得北安碼頭所需的年度預算撥款。審計報告指出,在二○一一至二○一三年度,建設辦為北安碼頭 PIDDA 項目填報的“預計項目總金額”較當時累計已批給的開支金額少,出現了項目整體開支少於部分開支的不合理情況。雖然建設辦已確認填報出錯,但這不單使當局未能掌握全面的資料,以更妥善地調配公共資源,更重要的是,特區政府未能按上述資料掌握將來整體 PIDDA 開支的規模,作為長遠施政的重要參考。 審計署認為,在開展項目的前期階段,更需要以科學方法整體估算所需的一切開支,並在設計方案逐漸明確時,相應調整及更新最初估算,讓232
  • 項目的估算更可靠。同時必須遵循法例規定,根據當時掌握的資料,科學估算項目的整體開支,並依法填報於 PIDDA 的年度資料內。 資料來源: 澳門日報 7 月 16 日 輿論辣評:細路仔玩泥沙,堆得幾大算幾大,這種兒戲算作童稚之樂。然而,作為被倚重的大型公共工程——北安碼頭,在長達十年的漫長工期中,諸多波折,打打停停,最終被“不經意”地擴建成“龐然大物”時,沒有人會對“老頑童之舉”報以苦笑,有的是又一次的側目與噓聲。這種貌似“無心插柳”的背後,是沉重的數字——工程總造價暴增逾五倍! 如此“傑作”,也只能一次次出自堪稱“金牌監製”的建設辦之手,而且手法上自成體系,一脉相承。因此,只要審計署以衡工量值式的“手術刀”,每次伸向大型工程作“庖丁解牛”,必然揭出牛黃狗寶,可謂屢試不爽。這也印證了一個說法,每一個公共工程背後,總是一齣“狗血劇情”。今次針對北安碼頭工程的專項審計報告,同樣符合了坊間的預料。按照澳門人的見怪不怪,工程造價超支不過是買餸漲價般平常,只有超支的倍數才會如六合彩攪珠吸引眼球。 當然,相對於澳大橫琴新校區隧道工程造價,變魔術般 5 億變 20 億;輕軌一期工程稍作動靜,造價已變一百多億,北安碼頭倒顯得“虛功實做”,畢竟是累積十載日月之功,邊拆邊建,由小變大,落足硬功夫搭建起一個建築實體。至於落成之後是否適用,那是用家的事,作爲“金牌監製”的建設辦,早已一副承建商的心態,長命工程長做長有,工程做得越大,公帑用得越多,那是一件樂見其成的事。因此,審計報告揭示北安碼頭項目三大問題,指摘建設辦建議的擴建方案沒有經過深入研究未來發展需要、欠缺估算北安碼頭整體開支而可能影響日後財務安排與管理,並批評現時公共部門規劃大型基建工程時估算整體開支的意識普遍不足。諸如233
  • 這般一大堆“絮語”,或者在建設辦看來,審計署不過是以“核數師”的角色,交出一份職業性的功課而已。 問題如何如何,那又能如何?再大再多的問題又不是沒惹出過,結果還不是無問題嗎?建設辦專為搞大型基建而生,歷逾十年,經手的公共工程無數,衙門早已落足水泥鋼筋,即使問題如山自是推不倒、壓不垮,又何懼審計之無牙老虎?審計署批評公共部門意識普遍不足,殊不知那些部門早已對審計認識十足,故而每次報告一出,大家都馬上點頭哈腰,連連稱是,一邊表態下决心,一邊出口術强辯,諸如“總結缺點糾正工作”之類的話,從口型到語調幾乎都成格式。“在任何工程上均審慎嚴格遵守善用公帑、謹慎理財的原則下推動項目”,正是在建設辦這樣的表白下,本澳的問題工程層出不窮。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7 月 18 日 6、澳大橫琴校區今接管 今日(20 日)凌晨零時,粵澳合作標誌性項目澳大橫琴新校區已正式交由澳門特區政府接管,並依照本澳法律管轄,以確保今年九月新學期正式啟用。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指出,新校區短期內仍實施工地管理模式,暫不對外開放。由於遷校行動龐大複雜,澳門大學將逐步遷入、分批進駐,確保新校區搬遷、試運轉等有序開展,盡量減低對師生的影響。 為全力配合和做好新校區開學前的移交及搬遷工作,特別是後續的設施配套工作,如供水、供電、治安、電訊、交通等相關設施的進場設置,日前,澳門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經深入研究及取得共識後,向中央政府提出新校區於七月二十日啟用的請求,獲得中央政府批准。政府公報昨日刋登行政長官批示,公佈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七月二十日啟用。根據○九年六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橫琴島澳門234
  • 大學新校區啟用之日起,對該校區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即新校區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 因應澳大橫琴新校區今日凌晨正式交本澳接管,依照本澳法律管轄,原設於新校區的珠海五支隊邊防線已移至校區圍牆之外。本澳各相關部門人員踏入零時一刻正式接收澳大橫琴校區,隨後本澳海關、警察、消防、電信以及供水供電等部門也將陸續進駐新校區。治安警察局長李小平、副局長梅山明,交通事務局代局長鄭岳威,建設辦副主任周惠民,以及澳門大學代表等一行人,率先於子夜零時在警車開路下,經澳大橫琴新校區河底隧道進新校區,相信為處理接管校區相關事宜。另外,河底隧道蓮花海濱大馬路出入口處已有警員駐守。 歷時三年半的施工後,一座國際化、現代化、智能化的大型綠色校園已矗立在十字門水道西側,八十多幢嶄新的單體建築錯落有致地矗立在陽光下,極具現代感;一個大型人工湖和彎曲的小河水質清澈見底,周圍的小樹和草地已長出成片嫩綠;連接本澳和校區的河底隧道正在安裝道路指示燈,在河底隧道的人行出入口已打出“澳門大學歡迎您”的字樣,各種跡象均顯示新校區正如一個整裝待嫁的新娘,即將揭開其“世界一流校園”的華麗面紗。 昨日(19 日)所見,校區內仍有不少工人在趕收尾施工,包括清運整個校區的建築垃圾、清掃路面、維修施工損壞的小量地磚、對路面劃線、安裝電纜和植樹種草等;也有部分工人忙着收拾工具和日常生活用品撤離校區;各種車輛經校區北門不斷進出,現場所見仍是一片忙碌景象。但目前,修建河底隧道所設的圍堰工程尚未清運和復原,校區周圍的圍牆、隔離網、邊防巡邏道、崗亭等也基本完工,但巡邏道仍未作硬底化處理,部分路段依然泥濘不堪。 235
  • 至於澳大橫琴校區河底隧道連接路氹城蓮花海濱大馬路的出入口,昨日下午已完成常規交通標誌的安裝及規劃地線,交通事務局在現場設置臨時交通指示,並在隧道兩邊放置水馬,分流現場行車。此外,位於西堤馬路單車徑附近設有行人專用出入口,出入口內有扶手電梯及升降機等設施,方便徒步或以單車代步人士前往澳大橫琴校區。 特區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指出,七月二十日是澳大橫琴新校區一個歷史性時刻。新校區短期內仍實施工地管理模式,便於校園整體聯動調試、修整、驗收和搬遷等各項工作,暫不對外開放。過渡期間,新校區河底隧道澳門段出入口將設置關卡,實施人流、車流管制措施,以開展前期管理及調適工作。現階段留守的大部分為工程技術人員,該等人員均需擁有在澳工作的合法資格。另一方面,為配合校區實施澳門法律法規的管理,承建方廣東南粵集團有限公司於本年開始設立退場機制,並已按計劃於今日前分批分項撤出內地工人及施工設備。 資料來源: 澳門日報 7 月 20 日 輿論辣評:作爲“一國兩制”下探索體制機制創新、推動粵澳深化合作的首個示範性項目、橫琴大開發中首個重大項目,同時也是澳門近年來最大的公共工程,澳門大學橫琴新校區 7 月 20 日由特區政府正式接管。依照既定的政策,自當日起,橫琴校區內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法律實施管轄。這說明,寄託無數人期望的新澳大將從此進入一個嶄新的時期。按照校方的宏偉設想,澳大從此將朝著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目標邁進。 成爲世界一流大學,幾乎是每所大學的夢想,也正是有了牛津、劍橋、哈佛、耶魯這些世界名校的標杆效應,才引導著大學的奮力前行。從 2009年澳門大學在橫琴掀動第一鏟土後,包括國家最高領導人在內的社會各界,就對“澳門創建世界一流大學”寄予了厚望,但直到現在,據筆者的觀236
  • 察,澳門對“如何建設世界一流大學”依然有分歧,特別是對“生”在澳門、“長”在澳門的大學,如何創建具有澳門特色和澳門風格的世界一流大學認識不够。換句話說,對世界一流大學的內在價值認識有所欠缺。因爲,如果按照現行世界一流大學的指標看,澳門的高等教育現狀還顯得太稚嫩。澳門的高等教育起步較晚,迄今不過 30 多年歷史,雖然有後發優勢可言,然而,相比較世界一流大學動輒幾百年的悠久歷史,澳門的大學確實任重道遠。 筆者認爲,站在“羅馬不是一日建成”的角度看,澳門大學創建世界一流大學可看作一個願景,因爲,創建世界一流大學和真正成爲世界一流大學完全不是一回事,這就需要對“世界一流大學”有一個較爲清晰的認識。筆者認爲,首先,大學是人類文明的産物;其次,世界一流大學是一種制度文明的産物,這種制度文明包括制度環境和現代大學自身制度兩個方面。我們知道,制度實際上是文化的沉澱,由此伸發,澳門創建世界一流大學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更需要投入很多,但不僅僅是金錢。 世界一流大學,當然是面向世界,正如本澳的“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定位一樣,僅僅是面向內地或香港,肯定算不上“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縱觀美國的哈佛、耶魯大學,英國的牛津、劍橋大學,德國的柏林洪堡大學等世界一流學府,他們有一個共同的特性,就是“國際化”。這些大學基本上是面向世界辦學,有高度的開放性和足够的國際競爭力,擁有與國際接軌的管理模式,能够吸引國際一流的生源。 因此,本澳建設世界一流大學,一定要有國際化視野,既要有國際化的師資,更要有國際化的學生,這就需要跳出本土藩籬的拘囿,擁有廣闊的國際視野。對於社會上普遍流傳的“澳大作爲澳門人的大學,堅持以培養本地人才爲主”,筆者認爲,這種論調一定要辯證地看。因爲,過度的237
  • 本土保護,反而會對本土造成過度的傷害。每年本澳的優秀高中畢業生流向外地的很多,蓋其原因就是本澳沒有一流大學,如果早日建成世界一流大學,這些優秀學生是否就可以留在本澳深造,繼而服務本澳?有句話說“只有本土的,才是世界的”。筆者認爲,這句話反過來也成立,“只有世界的,才是本土的”,這說明,事情總是辯證的,在看待很多問題上,顯然需要有眼光和度量。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7 月 25 日 238
  • 第八節 2013 年 8 月輿情事件 一、輿情指數 2013 年 8 月輿情事件指數 序號 輿情事件 輿情指數 1 世界旅遊組織公佈訪澳旅客人均消費全球第一 63.1 2 城規土地兩法神速通過 91.2 3 文遺法獲通過 90.8 4 “尤特"掠澳八號波懸近半天 90.3 5 上半年醉駕增五成 67.9 6 澳大首爆圖爬墻偷渡 82.3 7 廉署偵破涉嫌偽造文件騙取政府資助案 79.4 8 葡京氣體爆炸 6 傷 65.3 注:序號以時間順序排序 二、輿情事件解讀 1、世界旅遊組織公佈訪澳旅客人均消費全球第一 8 月 5 日,世界旅遊組織公佈調查報告,去年澳門的國際旅客總消費位居全球第五,達 437 億美元;國際旅客人次近 1,360 萬人次,全球排第20 位;訪澳旅客人均消費約 3,213 美元,冠全球。 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公佈的調查報告,去年國際旅客人次國家或地區排名第一是法國,美國及內地緊隨其後,分別有 8,300 萬、6,700 萬及 5,770萬,按年增長分別有 1.8%、6.8%及 0.3%。第 4-10 位依次為西班牙、意大利、土耳其、德國、英國、俄羅斯及馬來西亞。香港以 2,377 萬排行第 12位,國際旅客較一一年增長 6.5%。澳門則以近 1,360 萬位居全球第 20 位,按年增長 5%。 239
  • 國際旅客消費收入方面,前三甲分別是美國、西班牙及法國,分別有 1,260 億、559 億及 537 億、分別按年增長 9.2%、減少 6.6%及減少 1.5%。第 4-10 位依次為內地、澳門、意大利、德國、英國、香港及澳洲。報告特別提到澳門、香港國際旅客消費收入繼續上升,排名分別升至第 5 及第9 位,分別有 437 億及 321 億,各自按年增長 13.7%及 16%。 澳門人均消費最高,達 3,213 元,比居第二位的美國(1,883 元)高出七成。香港去年吸引近 2,380 萬旅客到訪,人均消費約 1,348 元,排全球第 3。到訪內地的遊客,平均花費相當於 866 元。法國國際旅客人次最多,但折合計算,人均消費僅 646 元。法國旅遊業收入佔 GDP7%,高於汽車業,但旅客平均消費在前十大觀光國中祇高於俄羅斯。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8 月 6 日 坊間聲音: 過去國際機構比較旅遊目的地數據時,澳門往往因城市和産業規模太小而未必榜上有名。新近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公佈旅客和消費排名,澳門名列前茅。 詳看報告內容,未有仔細解釋統計標準,尤其指澳門去年吸引國際旅客達一千三百多萬人次,估計除了內地,澳門以外的大部分國家地區跨境旅客都計算在內了。按澳門方面的統計,真正的國際旅客每年僅數百萬。儘管報告另有一套標準,但仍然可以衡量澳門吸引境外旅客的競爭力,尤其境外旅客在澳門的消費力遙遙領先,可以爲國際旅遊業提供參考指標。 今次報告總結去年每個目的地的國際客量及總消費金額,得出澳門人均旅客消費登全球之冠,成績斐然。細心推算,去年旅客總消費金額達四百三十多億美元(折合近三千五百億澳門元),主要來自博彩消費的貢獻,與其他非博彩城市不能相提並論。 240
  • 正因爲澳門博彩業吸引大量旅遊收入,周邊地區紛紛仿效。新加坡捷足先登,日本、台灣一直傳出開賭,却祇聞樓梯響,韓國仁川市的賭城計劃剛剛宣布流産,菲律賓博彩度假項目則吸引了澳門的博企。各國密謀開賭外亦積極吸引旅客前往,如早前日本旅遊局聯同航空公司提供網上大抽奬,送機票等吸引旅客。日本最新報道,觀光部門趁明年稅制改革之機,計劃把食品、化妝品等納入遊客購買紀念品類別,免徵消費稅,並簡化免稅申請手續,用不同方式吸引旅客前往消費,開拓更多國際客源。 吸引國際旅客是全球旅遊業的發展方向,如何延長旅客停留時間更是重點探討內容。上述報告凸顯法國去年吸引旅客最多,但停留天數却不及其他目的地,相同情况也在澳門上演。澳門大部分均是短程旅客,彈丸之地,旅遊高峰便出現承載力不足的困局。 現依賴路氹不斷擴張的旅遊項目分流旅客,提升載客能力,但能否延長旅客留澳仍未明確。畢竟澳門旅遊元素以博彩挂帥,吸引見多識廣的遠程旅客稍嫌不足,要進一步豐富旅遊元素,相信要待兩三年路氹新項目落成,短時間內橫琴旅遊項目則可發揮多元作用。 橫琴主題樂園將於年底落成使用,届時必將吸引新客源前往橫琴,爲旅客提供家庭娛樂與休閑旅遊的多樣元素。但要達到吸引旅客跨境休閑,除交通等硬件配合,通關更要便利化,延長通關無可避免,這也是橫琴能否真正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關鍵。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8 月 6 日 2、城規土地兩法通過 8 月 12 日,立法會全體會議經過四個多小時審議,“神速"細則性通過了影響極爲深遠的《城市規劃法》法案及《土地法》修訂案,只待行政長官簽署頒布,明年三月一日齊齊生效。兩法重點是公開透明、公衆參241
  • 與,澳門將迎來首部城規法律及新的土地使用制度,告別城規“冇王管"年代。日後所有賠償都以整體工程准照爲準,拒絕“濫賠";未來所有土地基本公開競投、所有批給都要公示,社會不會“被通知"。不過,新《土地法》仍有免公開競投條文,亦保留了備受批評的土地溢價金制度。此兩項不單爲昨日議會爭論焦點,也是未來執法效果的晴雨錶。 “城規法"生效後,政府將頒布施行細則、城市規劃委員會組成及運作、賠償程序等配套行政法規。爭取兩至三年後出臺澳門整體城市規劃,後再制訂各區的詳細規劃,新城填海、澳門歷史城區等會優先處理。 “城規法"最大爭議是因首次或修改城規涉及的賠償,焦點是發展商手持現時的街道準綫圖或按新法批出的規劃條件圖,可否獲賠。經過社會不同界別多月激辯,政府不但堅持立法原意及國際慣例,街線圖必冇得賠,最終更轉軚,過渡期內的規劃條件圖也不賠,一切賠償以整體工程准照爲準。不過,發展商仍可按現行一般性賠償法律索償。立法會全體會議昨日續細則性審議“城規法",最富爭議的賠償條文因政府自動拆彈,各方亦“傾掂數",未有預期般激辯,順利通過,基本釋除了“城規法"變“賠償法"疑慮。 《土地法》修訂案重點在於加强土地的使用及管理。昨日最大爭議是所有土地必須公開競投但留下“豁免門",條文規定發展不牟利的教育、文化、衛生、體育事業或社會服務,興建公共事業設施,配合政府在施政方針等途徑發布的政策的建設,參與政府發起的城建計劃以及興建公務員宿舍,可獲豁免。然而,條文涉及的公益法人、政策、公衆利益及豁免標準等,政府未有確切答案。 兩法重點是公開透明、公衆參與。“城規法"更是一部全新的法律,旨在構建制度化的城市規劃體系,將城規法制化、程序化及透明化。新法242
  • 生效後,政府會成立諮詢組織“城規會",爭取兩至三年出臺澳門整體城市規劃,後制訂各區詳細規劃。所有規劃的編製、修改都要諮詢城規會意見及公示,最後定案交行政長官“拍板"並頒布。以後所有土地審批、修訂等都要符合城規,違者有罰,政府行政抵觸城規亦屬無效,約束了官員的裁量權。新法規定,整體及詳細規劃每五年檢討一次。 現行《土地法》漏洞甚多,賤價批地、黑箱作業等指控屢見不鮮。新法將原來的公衆聽證制度交由“城規法"處理,但引入全程公示制度,增加透明度。如屬免公開競投,政府完成報告書前必須公佈土地批給的主要內容及免競投理由,讓社會及早知悉並提意見,不會“被通知"無法挽回。 新法亦鎖死了因公益等原因的無償批給不能變有償、不能改變用途、權利亦不能移轉,但有過渡安排。即使無償批給因城規有變,可在指定期限內更改土地利用,但若抵觸城規,政府亦可否决,甚至無賠償下收地。針對囤地不發展或閑置土地,新法訂下了土地利用期分段管理、分段處罰制度,即發展商在指定期限內未做好地基或樓面就要罰,處罰相當於溢價金的千分之一,罰款最高爲一百五十日。 資料來源: 澳門日報 8 月 13 日 3. 文遺法獲通過 8 月 13 日,第四届立法會細則性通過《文化遺産保護法》,明年三月一日生效。 第四届立法會昨最後一次常規性全體會議,不乏火藥味,細則性通過了今届會期最後一項法案《文化遺産保護法》,經行政長官簽署及頒布後,法律明年三月一日生效,兌現澳門對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承諾。“文遺法"保護範圍包括物質及非物質文化遺產,前者分為不動產及動產兩類。243
  • 文化局將開展普查全澳不動産文遺,亦著手非物質文化遺産普查的前期準備。 二○○五年“澳門歷史城區"成功登錄世界文化遺産名錄,特區政府承諾完善法律以保護世遺及其他文化遺産,○六年啓動了研究等工作,七年之後終於完成。昨列席立法會會議的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在法案獲通過後指出,“文遺法"讓文化保育有了更可靠的法律依據,促使政府更全面、更深入地保護文遺,進一步推進社會和諧及可持續發展,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下一階段,文化局將普查全澳不動産文遺,亦著手非物質文化遺産普查的前期準備。政府將透過跨部門協作,在國際公約和“文遺法"規範下,建立更完善的管理機制,以更高標準去發掘、保護和管理澳門的文化遺産。 “文遺法"保護範圍覆蓋物質及非物質文化遺産,前者包括被評定的不動産,如紀念物、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建築群及場所;動産則指具重要文化價值的物件,法律主要規管政府公物。非物質文化遺産現有粵劇、凉茶製作技藝、神像雕刻、南音說唱、道教科儀音樂、魚行醉龍節及土生土語話劇等。 “文遺法"主要訂定了文化遺産的定義、保護範圍,政府、業權人及一般居民對文遺保護的權利及義務,確立了文遺評定的程序和標準,賦予政府藉徵收、支援及補償性賠償等手段去保護文化遺產,亦有奬勵及處罰制度,罰則頗嚴厲(詳見附表)。 法律其一重點是“澳門歷史城區"保護,明確了城區要受保護及管理計劃所規範,且由文化局與工務局及民署等部門合作制訂和執行,計劃須符合法律規定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指引,並應載明特定措施,確保城區所處空間在城市生活、文化、環境方面可持續發揮作用。計劃內容包括景觀244
  • 管理監督、建築限制條件(尤其高度、體量、樣式等)、城市肌理維護措施及改造限制,建築修復準則。計劃及局部計劃須公開諮詢,聽取文化遺産委員會意見後由行政法規核准,五年後檢討、修改。 “文遺法"另一重點是公衆參與,文遺會是當中關鍵,因所有文遺保育相關的政策、措施以具體個案,“文遺會"都有話語權,故成為昨日立法會爭議焦點。除“文遺會"外,法律規定大部分文遺相關事宜都須公開諮詢,確保居民的知情權及參與權。 值得注意的是,“文遺法"將在明年三月一日生效,與息息相關的“城規法"、“土地法"齊齊生效,但“文遺會"行政法規,以及工務部門發出涉及澳門歷史城區、被評定的不動産或緩衝區的正式街道準綫圖或規劃條件圖,事先須取得文化局發出具約束力的意見的條文,會“搶閘"在法律公佈翌日起實施,凸顯了保育的重要性及緊急性。不過,法律尚需相關法規、政令配合,世遺區保育計劃等實務操作也未制訂,執行效果仍是未知數。 負責細則性審議“文遺法"的三常會主席鄭志强,在引介意見書時坦言,三常會只有十個月時間審議法案,時間緊逼,雖已盡全力,但仍有不盡完善之處,特別是執行效果,促政府密切監察執行情况,在法律生效兩或三年後檢討,及時堵塞漏洞、完善程序,提高效率,務使法律更好保護澳門文化遺産。 資料來源: 澳門日報 8 月 14 日 坊間聲音: 第四屆立法會會期日前落下帷幕,經過一連三日的加班加點,議會收官之作細則性審議的五個法案中,《城市規劃法》、《土地法》、《文化遺產保護法》搭上末班車,相繼獲得細則性通過。由於上述三個法案均與土地使用發展等相互關聯,而城市發展與文遺保育又關係到澳門今245
  • 後的可持續發展,涉及重大的社會利益,被稱為對澳門影響深遠的“三大法”,因此一直備受坊間所重點關注。不過,有關法律的制訂及出臺,牽涉多方的利益博弈,難以臻於完善,未來將起到怎樣的法律效能,有待實踐檢驗。 古語有雲,土中生白玉,地內出黃金。這句話用來形容本澳現時的土地價值可謂恰到好處。資源極其稀缺,加上樓價飈升、車位瘋漲,動輒數以百萬元起價的市場形勢推波逐浪,土地更是身價百倍,獲得土地就如養了一隻會生金蛋的母鶏。有人曾戲言,現時在澳門擁有土地,不妨囤積多年,一轉手十幾億便袋袋平安。 在土地資源緊缺和大局擴張之下,澳門的發展正面對重大考驗,一些本澳獨有的文化遺産亦逐漸被城市發展所蠶食,尤其是那些烙有本澳特色,見證著本澳數百年從小漁村到國際旅遊休閑中心轉變的建築和人文,因法規缺失和措施不完善,得不到很好的保育,甚至隨時面臨不可補救的破壞。 面對發展與保育的矛盾,土地未能切實有效利用下,澳門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可謂難上加難,而且未來形勢十分險峻。因此爲平衡各方利益,《城市規劃法》、《土地法》、《文化遺産保護法》的出臺,確實關係到本澳今後的發展。城市的有序發展離不開整體的科學規劃,而完善法律規範,强化土地管理及批給機制等,則能從更大程度上有效地利用土地資源,更好地維護公共利益,以滿足城市發展和居民生活需要。《文化遺產保護法》則能在一定程度上緩和城市發展和保育的需要,確保本澳文化底縕不會流失,為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提供軟件支援。 但是,由於三部法律涉及極爲深廣的利益,其所制訂和出臺的背後牽扯多方的權利、利益博弈,當中的核心內容仍然存在很大的爭議。那麽,在246
  • 其生效後是否能够真正發揮强有效的法律效能,需要交由實踐進行檢驗,這也是對澳門未來社會發展的一大考察。 一部土地法,抱殘守缺 30 多年,期間多少珍貴的土地以依法之名,在一紙批文中被輕易地切割,由此上演一幕幕土地暴富的神話。於是多少年來,坊間多麼期盼,立法殿堂能夠施展神聖的職能,為殘損的法律賦以嚴正與公義,擋住權力與利益的一次次伸手,止住公共利益的一次次流血,穩住長遠社會福祉的一道根基。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8 月 15 日 輿論辣評:一部城規法,背負著城市的空白,在無法阻攔的發展擴張中,多少宗大興土木,因爲缺失法律準繩,令城市日益面目變異。於是多少年來,坊間多麽期盼,能够在完善的法律框架下,以科學的整體規劃和統籌布局,爲澳門打造美好的城市願景和未來。一部文化遺產法,承載著人文的積澱與饋贈,人們希望其擔當起歷史與未來的延續,守住城市的記憶和靈魂。 在這樣的寄望中,法律何其沉重、神聖!可以說,上述三部法律是澳門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大依據,關乎全體居民的根本利益和未來福祉,它們的重要性和分量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奠定好相關的法律基礎,是對澳門歷史與未來的鄭重交托,其“孕育”逾久,社會期望逾大。但是,這些擔負重大使命的法律,其誕生的場景和程序,却被付諸於刻意預設的匆促與輕率中,經由捆綁打包而推上了立法的末班車,然後直踩油門,在三個不完全的下午時光中一闖而過。甚至在所謂的細則性審議中,竟然對最受社會倚重的《土地法》,出現數分鐘審議過百法律條文的大放水境况。 殿堂之上,連一點最基本的儀式感都喪失了,替代的是兒戲和放任。這就是一個聲稱的法治社會中,政府和立法機關,對待法律產生的應有態247
  • 度嗎?既然對法律的制訂和出臺都如此輕慢,又如何足以相信其會善待法律、恪守法律、服膺法律呢?而沒有對法律精神和神聖感的深刻領會和崇尚,任何依法執法的言行都將流於膚淺的表像,令人覺得可疑。在這樣的法制環境中,法律是否能够切實履行使命,彰顯公義,發揮更大的社會效能,值得探詢。立法開快車,在澳門議會已經是習以為常的一幕,似乎稱得上為風土病之一。這種立法安排和程序預設,體現了政府對法律制訂的務虛取態,同時也顯出立法機關的從屬地位。在一般人的理解中,立法應是一件極其嚴肅的事務,基於對社會和法律高度負責的精神,對每一個法案的起草、審議或表决通過都應認真細緻、多方考量和反復推敲,爭取更大程度提升立法質量,使每一部成文法更經得起時間和實踐的考驗。 習慣性以突擊戰術開立法快車,這種貌似立法效率奇高的現象,實則無法消除人們對立法走過場的懷疑。立法是法制建設的關鍵環節,也是法治社會的最基礎工程,對於任何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治社會來說,容不得有半點兒戲。儘管基於行政主導體制之下,澳門的政治形態“與別不同”,但立法會充當社會公共利益的試金石,堅守自身的操守和權威,塑造法律尊嚴,是應有之義。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8 月 15 日 4. “尤特"掠澳八號波懸近半天 8 月 14 日, 强颱風“尤特"襲澳,八號風球懸挂近半日,公交服務停頓,的士揀客不埋站,關閘候客區一度混亂。 颱風“尤特"十二年後重訪本澳,氣象局發出今年首個八號波。狂風驟雨令市面及對外交通大受影響,往來澳氹三大橋封閉,大批旅客滯留機場或碼頭,有的士疑趁機加價宰客;惟當局遲遲未肯懸挂八號波,打工仔徹夜難眠,只能在網上互通消息,質疑當局未能及早預報。 248
  • 颱風“尤特"昨日早上最接近本澳,於西南方約二百二十公里外掠過。氣象局於清晨五時發出今年首個八號風球,並提前兩小時通知,惟較香港發出時間遲三個小時有多,截至下午三時半改挂三號風球,期間八號波懸挂十個半小時。橋面錄得最高風力達時速七十公里,各地區普遍錄得超過五十毫米雨量。 昨日(14 日)淩晨開始本澳陸續下起陣陣驟雨,雨勢不算大,隨後市面風力逐漸加强。至清晨五時許,狂風驟起,雲量漸增,雨勢加劇,街上雜物被吹起,路樹左搖右擺,不少廣告牌和路燈搖搖欲墜。風雨洗刷市面,途人打傘亦難以抵擋,衣履盡濕;電單車及私家車均打燈减速慢行;新口岸區有路面工程鐵架被吹倒,中區有建築外墻剝落,樹木或電綫斷落,酒店鋁窗飛墮,幸無砸中途人或車輛。 受“尤特"影響,本澳海陸空交通大受影響,在八號風球發出一個半小時後,三條澳氹大橋封閉,西灣大橋下層行車隧道提前三十分鐘開放使用,有警員在場指揮交通,一度出現車龍,至媽閣巴士總站位置;各大橋至八號波除下重開,往來澳氹交通始恢復正常。另外,三家巴士公司暫停服務,至改挂三號風球陸續恢復出車。 雖掛八號波,酒店及娛樂場員工仍需上班。每逢打風,的士服務需求大增,關閘廣場外出現候車人龍,惟市面不少空車的士無故“冚旗",亦有人開天殺價,交通局發現八宗違規個案。 前晚當局短訊只表示在未來數小時內改挂八號波,一班打工仔相當頭痕,未知昨日是否需要上班,徹夜未眠,守候在電腦或留意當局網頁,至淩晨三時才收到通知,方能安睡。不少網民鬧爆當局遲遲未肯公佈八號波時間。至下午風球除下,部分人又急急上班,市面商戶基本暫停營業。 249
  • 打風期間,大部分政府部門暫停工作,衛生局屬下醫院及離島急診室正常服務,衛生中心暫停服務,民防中心接獲廿九宗求助,其中兩人受傷及廿三宗公共道路事故等。 資料來源: 澳門日報 8 月 15 日 5. 上半年醉駕增五成 8 月 18 日,治安警公佈最新數字顯示,今年上半年涉意外的酒後駕駛及醉駕整體錄得七十九宗,同比增近五成;涉衝紅燈私家車錄得九百○七宗,同比超過兩倍。 酒後駕駛,害己害人。個別駕駛者仍以身犯險,危害道路安全。治安警公佈最新數字顯示,今年上半年涉意外的酒後駕駛及醉駕整體錄得七十九宗,同比增近五成,其中被驗出酒精含量超過一點二克的私家車司機占最多,同比勁升一點五倍。此外,涉衝紅燈私家車錄得九百○七宗,同比超過兩倍。本澳交通安全意識亟待提升。 本澳不時發生涉酒後駕駛意外,警方查車行動中經常截獲違規司機,過去曾因醉駕釀成人命傷亡事故。前日就有青年醉駕,駕駛私家車在西灣大橋狂撼多個水馬及彈力棒,導致兩名在電單車專道行駛的鐵騎士受傷。肇事青年更不顧而去,最終難逃法網。警方公佈最新數字,再次印證本澳路況仍有不少危駕者。 治安警今年一至六月錄得七千一百五十六宗交通意外,同比微跌百分之○點○六,涉交通意外死亡有十人,同比升六成六。涉及交通意外酒精測試,共錄得七十九宗個案含酒精。其中被驗出酒精超過一點二克的私家車司機最多,占二十五人,同比增一點五倍;電單車司機十四人,同比增兩成七。酒精含量介乎○點八克至一點二克之間的電單車駕駛者,同比亦增一點五倍;其餘類別增幅分別升兩成五及四成四。另一方面,查車行動250
  • 酒精測試錄得四百三十二宗違規,同比增逾兩成;其中被驗出酒精含量○點八克至一點二克私家車司機最多,有八十八人,同比升七成六。 其他數據方面,今年上半年公共道路超速二千七百多宗,同比少五成四;西灣大橋超速三千二百多宗,同比勁升九十九倍,繼續居首位;友誼大橋錄得一百一十九宗,同比升三成五。衝紅燈私家車九百○七宗,同比升兩倍多。不讓先及無牌駕駛分別錄得一千多宗及一百○九宗,同比均增逾兩成九。 此外,今年上半年警方共發出二十二萬六千多張違例泊車告票,罰款總金額七千一百一十四萬四千多元,同比均增一成一。 資料來源: 澳門日報 8 月 19 日 坊間聲音: 今年上半年,涉意外的酒後駕駛及醉駕整體錄得 79 宗,同比增近五成,其中被驗出酒精含量超過一點二克的私家車司機佔最多,同比勁升一點五倍;上半年毒品犯罪方面共錄得 108 宗,同比上升 42 宗,增幅 63.6%;本月 13 日,旅遊局講述《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 2010年 8 月 13 日生效以來,過去三年,跨部門工作小組打擊非法提供住宿活動的成績,但這次的內容卻比過去兩年的“精簡”得多。為什麽會這樣?皆因對那些違法亂紀的人而言,本澳的法律就像一隻“仁慈”的老虎,悲哉! 本月 17 日清晨,西灣橋發生一宗“壯觀”交通事故──此事不可以稱為“意外”,因為它幾乎是必然會發生的,絕不出人意料之外──一名 25 歲男子疑醉酒駕車駛經上址時,失控連掃電單車專道多個“水馬”後不顧而去,導致兩鐵騎士受傷送院。這名男子事後被警員驗出體內酒精含量 3.5 克。這宗“壯觀”交通事故反映出所謂修改法律加強打擊酒後駕車,就和修改法律加強打擊毒品犯罪一樣搞笑,結果是越打越猖狂。 據治安警公佈的交通數據顯示,在 2012 年 1 至 6 月,在交通意外酒251
  • 精測試中,汽車駕駛者被驗出酒精含量 0.8 克至 1.2 克有 17 宗,同比勁升八成八。而在警方查車行動中,汽車駕駛者被驗出醉駕、酒精含量超過1.2 克有 76 宗,同比升兩成八。從以上數字可見,今年酒後駕車“更上一層樓”。原因很簡單,本澳對酒後駕車的懲罰也和對毒品犯罪的懲罰一樣,和外地比較,本已輕得出奇,而司法者還要“輕輕放下”,這對違法者而言,所謂“懲罰”簡直像搔癢一般。自修改法律加強打擊酒後駕車以來,見諸報章的因酒後駕車被判處有期徒刑的個案屈指可數,與同期因酒後駕車導致的交通事故完全不成比例,更不要說在遏止酒後駕車事件的激增勢頭方面毫無作用了。 本月 13 日,旅遊局講述過去三年,跨部門工作小組打擊非法提供住宿活動的成績,但這次的內容卻比過去兩年的“精簡”得多。所謂“精簡”,不單是篇幅短了,而是少了很多可以顯示《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的阻嚇力,以及執行這個法律取得的成果。今年,再沒有提及有多少非法提供住宿者、招攬者被罰款,多少個受罰者交了罰款,又有多少人沒交。新增的資料則是《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 2012 年 8 月 13 日生效至今(2013年 8 月 12 日),旅遊局調查了 1795 個單位,封印了 377 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 (包括 6 個再次被封單位),解封了 310 單位,並開立了 383個制裁卷宗。由此可見三年來打擊非法提供住宿活動的成績乃是“黃腫腳”──不消提(蹄)。 總而言之,本澳的法律為什麼會像一隻“仁慈”的老虎,甚至一隻老貓,這是個急須找出答案的重大問題。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8 月 22 日 6. 澳大首爆圖爬墻偷渡 252
  • 8 月 21 日,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發生首宗“翻墻"偷渡案件,內地公安截獲四名企圖翻越澳大橫琴校區圍墻偷渡來澳男子。 上月正式移交本澳的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前日發生首宗“翻墻"偷渡案件,來自廣東、河南的四名男子淩晨企圖翻越澳大橫琴校區圍墻偷渡來澳時,被公安邊防武警截獲。四人聲稱偷渡來澳目的爲當黑工,目前四人因涉嫌偷渡正接受進一步調查。 前日(21 日)淩晨,駐守珠澳邊界的廣東公安邊防五支隊武警在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周邊截獲四名涉嫌偷渡男子。這是澳大橫琴校區七月二十日移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管理後,廣東邊防五支隊在該地段查獲的首宗涉嫌偷渡案件。當日淩晨二時許,公安邊防執勤哨兵透過紅外綫監控系統發現,在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周邊出現四名男子,四人徘徊校區圍墻外,不時四處張望,形迹可疑。邊防武警立即趕至該地段,將正試圖翻越圍墻進入澳大校區的四名男子拘捕。 經初步審查,四名涉嫌偷渡者分別來自廣東、河南等地,年齡二十至四十歲,聲稱欲偷渡來澳當黑工。 廣東邊防五支隊表示,澳大橫琴校區正式移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管理後,廣東邊防管理即移至校區周邊。該支隊按照“駐點觀察、巡邏監控、機動處置"的模式,在澳大橫琴校區周邊實行邊防管理,建設完善了監控、照明、音訊警示、報警等設施,加强打擊偷渡活動。 橫琴與澳氹填海區及路環隔水相望,最近處距離不足百米,多年來是珠澳邊境的偷渡黑點。澳大橫琴校區建設期間,偷渡活動頗活躍,有內地偷渡者欲趁河底隧道開挖期間“渾水摸魚",潜入本澳。據統計,自澳大河底隧道工程開工至今年初,邊防武警共查獲偷渡案件六十八宗共計一百一十七人。根據內地法例,對首次偷渡者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二次253
  • 偷渡或情節嚴重的偷渡者構成刑事罪行,可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 澳大橫琴校區啓用後,原本以河爲界的珠澳邊境綫延伸至橫琴島內,校區的北、西、南三面以圍墻、水溝作爲珠澳兩地的分隔,邊境一綫的緩衝區較以往縮窄,偷渡者無需涉水,只要“翻墻"便可來澳,或令邊防一綫的反偷渡工作增添壓力。 資料來源: 澳門日報 8 月 23 日 坊間聲音:移交後,邊防支隊在澳門大學圍墻外挂上了“翻越澳門大學圍墻屬偷渡行爲”的條幅,還引起了澳大學生强烈的關注,有新生還特意從橫琴出關,專程繞道去看校墻外懸挂的橫幅,並拍照在 QQ 新生群里和大家分享。 如今,從地理空間上踏足澳門最便捷的方法是在校墻上架一個梯子,然後向前爬上 3 步。而在新校區移交澳門尚不足一周里,已經有 7 名內地人這樣嘗試了,還有好奇的珠海市民試圖走進尚留有開口的鐵絲網內遊覽。當地邊防支隊不得不挂出橫幅—“翻越澳門大學圍墻屬偷渡行爲”,這被網民笑稱爲“全球最難翻的校墻”。 資料來源:鳳凰網 9 月 21 日 輿論辣評:澳大橫琴校區除了是一座大型教學綜合體,定位更是住宿式書院,首批師生早前已入住校園,日後更將成爲一個萬人生活和居住的社區。校園除了水、電、通訊網絡設備的到位及運作暢順,很多內外的保安問題,以及新社區內的管理、支援,在嶄新的“珠地澳管"模式下,當局和校方並沒有相應經驗,先後出現的偷渡案件明顯反映監察上存有很大漏洞,必須盡快堵塞。 254
  • 澳大橫琴校區相對封閉,有圍牆、人造河道與橫琴島其他地方相隔,但這些硬件的防護作用有限。有人看準其連接路氹,又有隧道相連之便,加上巡邏、監察上的鬆懈,作奸犯科。事件說明雖然校區實施封閉管理,但無法與外隔絕,偷渡客、“外面人"可不時伺機進出,一旦有人在校區內匿藏,將衍生更多治安問題,威脅校園衆多師生的安全。 橫琴校區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管轄,民防亦由本澳負責,配合這個新社區的運作,治安警、消防局先後在校園駐站,有關硬件設施雖然設立,但人員配置是否足够、到位,有關部門必須就校園的治安和管理問題加强部署。 隨著校區全面啓用,校園內外的保安問題關係成千上萬師生的安全和校園秩序,甚至路氹城的治安。特區政府和校方有必要就校園及周邊安全部署設置長效機制,建立人員進出校區的嚴密監控制度,加强與內地保安對口部門的聯繫,防範各類治安問題,維護校園與社區的安寧。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014 年 1 月 8 日 7. 廉署偵破涉嫌偽造文件騙取政府資助案 廉政公署訊:偵破一宗涉嫌偽造文件及騙取政府資助的案件,嫌犯為本澳某研究學會理事長兼本澳某大專院校的副教授,涉嫌遞交不實資料以騙取政府資助,廉署於昨日(22 日)將案件移送檢察院。 調查所得,本澳某研究學會於去年下半年所舉辦的一場關於博彩的研討會時,曾向澳門基金會、社會工作局、經濟局及嫌犯所任職的大專院校等多個政府部門申請資助,並且成功獲批。 另外,還向五家博彩公司募集贊助經費,共獲撥款達三十萬元。綜合實際的收支,有關研討會的全部收入,包括與會者的注册費、政府及博彩255
  • 公司的贊助,合共爲七十三萬多元,但實際支出則爲四十七萬多元。換言之,該學會舉辦這次研討會,實際錄得二十六萬多元的盈餘。 然而,該學會理事長按照一月九日第五四/GM/九七號批示規定,向澳門基金會及社會工作局提交活動後報告時,却訛稱只收到博彩公司六萬元的贊助,導致就整個活動而言,有關學會變相錄得四千六百多元的赤字。 廉署人員先後向多名人士取證,並取得該學會向有關政府部門及博彩公司的資助申請資料,以及該學會的會議記錄、銀行帳戶、網上 PAYPAL帳戶等文件,最終發現該學會理事長侵占主辦是次活動所剩餘的廿四萬元贊助款項,同時涉嫌向澳門基金會及社會工作局作出不實申報,以避免政府部門要求其退還先前獲資助的款項,其行爲涉嫌觸犯僞造文件罪及詐騙罪。 資料來源: 澳門日報 8 月 23 日 8.舊葡京氣體爆炸 6 傷 8 月 23 日,六名工人疑在葡京酒店卸貨區配電房維修消防系統時,裝有壓縮氣體滅火劑的調壓掣故障,泄漏氣體爆炸,全部受傷。 舊葡京酒店昨日(23 日)下午發生工業意外。六名男工人疑在卸貨區配電房維修消防系統時,裝有壓縮氣體滅火劑的調壓掣故障,導致泄漏氣體爆炸。混亂間五人被氣流擊傷或吸入氣體不適。手脚及臀部受傷,另一人下肢被裝有近二百公斤滅火劑的氣樽壓至多處骨折,需留醫。消防到場將傷者送院治理,事發現場留有血迹。意外真正原因待查。 意外受傷的六名男工人,包括三名本澳居民、三名內地人(持外地僱員識別證),年齡廿餘至五十多歲,其中脚部骨折者爲五十多歲本地工人。 256
  • 事發現場爲賈羅布大馬路舊葡京酒店卸貨區,一個面積約一百平方呎的配電房。現場消息指,工人在上址替消防系統的壓縮氣體滅火劑換氣後,昨日下午五時許,六名工人再到配電房維修,期間懷疑壓縮滅火劑氣樽樽頭調壓掣損壞突然漏氣,隨即發生輕微爆炸。六人走避不及被氣流擊中,並吸入可令人窒息的惰性氣體,其中一工人被跌下來的氣樽砸中,下肢及雙脚多處骨折。有人聽到配電房內傳出爆炸及呼救聲,立即報警,消防到場替六名傷者包扎後送院治理,五人經敷藥後出院,另一人需留醫。 警方和消防在事發現場調查,葡京酒店以及負責配電房消防系統的工程公司派員瞭解。現場留有血迹,有雜物散落,疑出事消防氣樽橫臥地上,消防喉管彎曲。消防員其後仔細檢查,未有發現氣樽樽身有爆裂,確認現場安全才收隊離去,意外原因待查。 資料來源: 澳門日報 8 月 24 日 257
  • 第九節 2013 年 9 月輿情事件 一、輿情指數 2013 年 9 月輿情事件指數 序號 輿情事件 輿情指數 1 第五屆立法會選舉 95.7 2 民聯取得三席 96.9 3 廢票風波 93.2 4 西灣湖夜市計劃擱置 95.1 5 莊荷危機 92.3 6 論區行賞 69.5 7 擬設最低工資 81.9 注:序號以時間順序排序 二、輿情事件解讀 1、第五屆立法會選舉 2013 立法會選舉競選宣傳活動今日(8 月 31 日)淩晨正式揭幕,塔石廣場作為官方指定宣傳地點之一,成為選舉啟動的第一陣地。昨晚午夜,逾十個直選參選組別及助選團分別在完成誓師大會後,均提前來到塔石廣場聚集人馬,當時針指向今晨零時零分之際,紛紛張貼第一張宣傳海報,各自以此標志打響選戰頭炮,全面開展爲期 14 天的選舉宣傳。 今屆立法會選舉宣傳活動於今日(31 日)零時零分開始,至 9 月 13日午夜零時結束。《選舉法》規定,競選宣傳期內,每日上午 9 時前至晚上 11 時後,禁止音響宣傳,但宣傳期的首日淩晨競選宣傳開始是例外,故昨晚幾乎所有組別於各競選陣營舉行誓師大會後,人馬齊聚塔石廣場,準備搶得宣傳先機。 258
  • 澳門各區共有 20 個官方指定宣傳板供各組別張貼海報,其中“主場”塔石廣場的宣傳展板位於衛生中心一側,每個組別都有一個長約 1 米、高約 1.5 米的區域張貼宣傳海報。除此之外,廣場另外三側還設有約 30 個攤位。除各候選名單的宣傳攤位,廉政公署亦設有宣傳廉潔選舉的攤位,而郵政局會發行“2013 年立法會選舉宣傳啓動日紀念封”,在所設櫃位向市民免費派發紀念封及加蓋郵戳,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亦設置攤位向市民介紹投票程式並派發紀念品。 今屆立法會選舉,直選組別共有 20 組、145 位候選人角逐 14 席,間選組別共有 12 人競選 12 席,直選組別競爭激烈程度空前。預計,20 直選組別在未來兩周時間內將頻密進行各類活動,宣傳參政理念及政綱。選舉宣戰必將愈演愈烈,好戲仍在後頭。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8 月 31 日 輿論辣評:立法會選舉是澳門全民的政治大事,也是選民履行公民權的重大體現,每一張選票都寄寓著選民的訴求和厚望。競選的過程,既是參選者自我表現的機會,也是選民政治參與的實踐。作為選舉工程的核心內容和重要環節,競選宣傳有著舉足輕重的決定性作用,也成為競選者竭盡所能的主要舉措。但也應看到,競選宣傳只是一種形式,隨著選舉文化質素的不斷提升,越來越多選民的投票取態趨向務實理性,更為注重參選團隊的工作往績和社會建樹。同時,基於當前的社情、民情和政情,政治求變和民生解決,進一步上升為競選訴求的熱點。 過去十年的快速發展,澳門在取得豐碩經濟成就的同時,不僅加快了社會轉型的進程,而且催化了社會矛盾和問題的凸顯,行政機制的老化滯後,社會效率與社會公正的失衡,施政和民生問題的突兀,利益分配的不公,公共資源的緊缺,生活壓力加大和城市環境變異,等等,都致使整體259
  • 社會情勢處於張力萌發之中,包含著要求打破舊格局,進行深層次革新的強烈訴求。在這樣的背景下,今次立法會換屆選舉,被賦予新的政治取向。 對於各個參選組別而言,今天只是開始,但踏上這條路,卻是一場殫精竭慮的攻略。問政之路,建基於民意,目標有多遠,路不一定有多長,只有基礎打得越厚實,路才能越走越遠,越走越寬。儘管每一個參選團隊的去馬,都為既定的目標而來,為此精心策劃政綱,比拼宣傳招數,喊出各樣口號,許以種種承諾,但是,所有這些都需要交給選民去審視。人們殷切期望,不論誰是競選的獲勝者,都要真心為民,用於承擔,不負選民的重大所託,用心用力,為澳門社會謀福祉。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8 月 31 日 2、民聯取得三席 9 月 15 日,第五届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十五萬一千多選民投票選出十四位直選議員,投票率爲百分之五十五點○二,廢票率約百分之二點九。第十三組“民聯協進會”第一候選人陳明金成票王,該組勇奪三席成大贏家,創下澳門選舉史奇蹟。 坊間聲音:第五屆立法會戰果 16 日淩晨揭盅,以現任議員陳明金為首的第十三組澳門民聯協進會(民聯)勢如破竹,一舉創下立法會選舉多項紀錄,強勢一舉取得 3 個議席,第一候選人陳明金以破歷史記錄的 26385票,成爲今届票王,第二、三候選人施家倫、宋碧琪亦分別以 13192.5 及6596.25 票,成功躋身立法會殿堂;單組別連獲三席,也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歷來首次。 衆所周知,澳門選舉制度乃改良漢狄法,即一組別取得票數除以一予第一候選人,除以二予第二候選人,除以四(而非一般漢狄法的除以三)予第三候選人,以幾何級數除之分配予同組各候選人,這樣的制度,從理論260
  • 上講,一般而言,排名第三及之後的候選人基本上屬“陪太子讀書”。但是,今次立會選舉中,由人氣王陳明金率領的民聯卻在低投票率下,一舉打破這“改良”的限制,把第三候選人送進立法會。由於立法會提案至少需要三名議員聯名提出,今次民聯强勢取得 3 個議席,意味著在來届議會,民聯將有更大的空間去落實其提出的政綱,可謂意義重大。可以說,民聯在突破“改良”的同時,也創造了歷史,更書寫了新的選舉標準,即選舉中,實力和勤力最關鍵。 輿論辣評:第五届立法會選舉過了一周有多,令人驚訝的戰果至今仍迴響不絕。焦點之一,是得票二萬六千多張、多過上届近半約九千三百張,一組拿下三席創奇迹的“民聯”,以及得票一萬六千多張,多過上届近半即五千九百多票,歷史性奪取兩席的“澳粵同盟”。兩大贏家的勝利方程式已引發社會深度思考,此不限於選舉制度,還有社會運作模式。 兩組大勝方法一樣,傳統上,澳門主要分爲基層、商界、民主、鄉族、土生及公務員五大政治板塊。由今屆選情及結果而言,商界與鄉族的關係比以前更加緊密,甚至二合爲一,不斷壯大,這是競爭的必然産物。 “民聯”、“澳粵同盟”數年間甩開其他板塊,其勝利方程式幾乎同出一轍,就是“強大財力+鄉族情誼+長期全方位會員福利和服務+一定政治能量及表現”。平情而論,類似的方程式非始於今時今日,實已長期存在,應用者亦不僅是他們,大有大做、細有細做,幾成澳門社會運作及選舉模式之一。今届兩組之所以異軍突起而成爲社會焦點,主因是其能量越來越大,方程式運用及選舉操作越加純熟,加上其他板塊突走下坡、法律滯後及投票率低等,幾項因素綜合而成。 現在的問題是,“勝利方程式”及現行制度是否符合公民社會發展及民主進程?此已引起關心政治發展人士、知識分子及社會精英所關注。近周261
  • 不斷有批評,尤其針對一些法律灰色地帶衍生變本加厲的疑似不規則行爲,以及與整體教育程度提升背道而馳的公民質素,已影響到選舉的公平正義。憂心此風不止,“雞髀打人牙骹軟”,往後組組“克隆”,屆屆如是。 官方也關注到情况,廉政專員在投票前後表達了相關憂慮,如指擦邊球增多等,又提議修訂“選舉法”,要求提名委員會提名時要向選管會申報支持團體,規定被提名人士禁止向會員提供利益。另需清晰打擊選舉違規的執法單位,更警告若下届選管會沿用現有法規,相信會出現更多選民不願看到的行爲。在投票日,檢察長也道出現法“刑不上主謀”的死穴,不少政界人士也呼籲修法,可見問題的嚴重性及逼切性。 矯正模式工程浩大。相關人士從“選舉法”角度點出要害,但還可從更深、更廣的角度看問題,尚涉及“社團法”、社團文化及社會運作模式。毫無疑問,澳門仍是社團主導,社團一直承擔衆多社會服務,對社會有貢獻。然而,大部分社團以至整個社會都未能與時並進,與分工越來越細、越來越專業的世界趨勢脫軌,具體體現在社團數目過濫,社團、政團、專業團體不分。絕大部分團體都被簡單定位爲聯誼性質的社團,鮮有獨立的政治性、專業性等的團體出現,形成一個社團同時扮演建制者、監督者、受資助者及服務提供者等多重角色問題。加上法律滯後,造成社團與選團幾乎同一招牌同一班底緊密操作,但法律上毫無關係的怪現象。以上種種不但令社團角色容易混淆,公信力下降,更直接影響社會進步,打擊選舉的公平正義和公民社會發展。 所以,若要徹底改變,必須從“選舉法”、“社團法”等相關法律修訂著手,喝停擦邊球,明確各類社團性質以各司其職,理清政團、選團與社團的關係。同時加强教育和社會監督等,逐步矯正整套選舉及社會運作模式,建立一套公平公正的現代制度。這是一個浩大的社會工程,再難都要262
  • 做,各方都得努力,且須快馬加鞭,否則只能繼續四年一怨,社會裹足不前。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9 月 25 日 2、廢票風波 第五届立法會選舉曲終人未散,都是四千三百四十五張廢票惹的禍。按初步點算結果,第十三位入局的民聯第三候選人宋碧琪、第十四位入局的新希望第二候選人梁榮仔,以及僅僅落選的澳發新連盟第二候選人黃升雄,得票最多只差五十三張,即有機藉“廢票復活”翻盤,影響整個結果。立法會選舉總核算委員會 16 日開會核票,最後結果或可於 17 日公佈。 今屆選舉波譎雲詭,投票日運作正常,但拉票手法及結果叫人驚訝,尤其在改良漢狄比例代表制下,民聯一組獨得三席可謂創奇蹟。選管會昨日清晨四時許公佈最後六名入圍新當選人時,傳媒見到宋碧琪的名字隨即嘩然,已知“廢票復活大戰”必然上演。 今年共有十五萬一千八百八十一名選民投下神聖一票,約百分之二點九的廢票率雖低於上屆,但四千三百四十五張廢票仍能左右大局。按初步點算結果,民聯得票二萬六千三百八十五張,“除四”即宋碧琪得票六千五百九十六點二五張;新希望總得票一萬三千一百一十八張,“除二”即梁榮仔得票六千五百五十九張,少宋碧琪卅七票僅熟。澳發新連盟得票一萬三千○八十六張,比新希望少卅二張,即黃昇雄只輸梁榮仔十六票排第十五位,繼上屆後,再以些微票數飲恨。 總核算委員會昨日(16 日)上午十一時開會,主席米萬英等主持。在各組監核代表面前,逐個票站核查廢票,監核代表如遇問題、要求可即時提出。會議直至昨日午夜,只核查了部分票站及廢票,未有具體數字公佈。263
  • 會議今天上午九時繼續。按日程,選管會今天將聯同總核算委員會公佈總核算結果。 昨日(16 日)現場所見,今年廢票標準比較清晰,廢票復活並不容易,但不代表無可能影響戰果,尤其梁榮仔與黃昇雄的最後一席之爭。澳發昨已就多張具爭議的廢票即時向總核算委員會提出司法上訴,只要其復活票多過新希望卅二張,就有機會翻盤。另一方面,也不能抹殺梁、黃兩人追過宋碧琪的可能,因宋的得票是民聯的四分之一,即梁、黃多得一票,宋要多得兩票才能扯平。 澳發第一、第二候選人梁安琪及黃昇雄昨(16 日)到場監察核票。梁安琪重申,選前的電話訊息抹黑對其選情有很大影響,或會採取法律行動。作為澳發直接對手,新希望第一、第二候選人高天賜及梁榮仔亦到場。高天賜稱以平常心看待“廢票復活”,有信心梁榮仔可保議席,因對手只漁翁撒網提司法上訴。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9 月 17 日 事件跟蹤:第五屆立法會直選投票結果懸而未決,總核算委員會昨(17日)核票完畢,但只有十張廢票成功“復活”,暫對初步結果無影響。民聯第三候選人宋碧琪、新希望第二候選人梁榮仔,仍保着最後入局的十三和十四位,澳發新連盟第二候選人黃昇雄依然“梗頸”排十五。不過,按“選舉法”規定,因三人得票差在一百張之內,總核算委員會得由今天(18 日)起,重新覆核三組的所有得票,共五萬二千多張,之後才能公佈覆核結果,創回歸後覆核先河。另三組可就結果向終審法院上訴,若按程序,今屆選舉最終結果或要下周才能公佈,“翻盤”仍有變數。 今年投票一波幾折,驚險百出,最後兩席爭崩頭,結果宋碧琪在奇蹟下以第三候選人身份,“除四”仍搶得六千五百九十六點二五張票,以十三264
  • 位入局。梁榮仔得票六千五百五十九,少宋碧琪卅七票排十四位“僅僅熟”。黃昇雄得票六千五百四十三,少梁榮仔十六票飲恨。 因三人得票太接近,加上廢票達四千三百四十五張,“廢票復活”或能扭轉乾坤。惟今年廢票標準比上屆清晰和嚴格,能“復活”的直選廢票極少。經過總核算委員會兩天的核票後,黃昇雄所屬的澳發新連盟只“復活”了三票,梁榮仔的新希望有兩票,宋碧琪的民聯則有五票,即“廢票復活”對排名無關痛癢。 總核算委員會昨(17 日)向核票現場的三組代表發出正式文件,知會核票結果,說明宋碧琪、梁榮仔、黃昇雄三人的得票差少於一百張,按“選舉法”一百三十一條第三款,即總核算結果顯示獲分配議席與不獲分配議席的候選人之間的得票相差在一百或以下,總核算委員會要覆核相關組別的所有選票。覆核於今天上午九時在行政公職局進行,三組可派代表監察。總核算委員會將同時點算三組得票,以加快速度。 總核算委員會主席米萬英指“翻盤”機會難以估計,強調今次是回歸後首次啟動覆核程序,且三組票數太多,料一日不能完成覆核,進度也難以估計,希望今周內完成。他稱,按“選舉法”,三組可在總核算委員會張貼覆核結果後的第二天內,向終審法院提司法上訴,整個程序最多四天,法官便得作最終裁決。這意味着終審法院最快要到下周才能公佈最終選舉結果。 按初步點算,今屆共有十五萬一千八百八十一名選民投票,投票率為百分之五十五點○二,廢票率約百分之二點九。其中民聯得票二萬六千三百八十五張,新希望得票一萬三千一百一十八張,澳發新連盟得票一萬三千○八十六張。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9 月 18 日 265
  • 第五屆立法會選舉直選最後定音,終院昨(9 月 27 日)一連審結“澳發新連盟”、“民聯”及“新希望”的選票覆核上訴。經終院重新審議,共五十一張廢票成功“復活”,但未有改寫戰果。民聯第三候選人宋碧琪、新希望第二候選人梁榮仔保住最後兩席,“澳發新連盟”僅得四票“復活”,第二候選人黃昇雄“翻盤”不果。 今届立法會選舉直選議席由十二席增至十四席,焦點落在最後兩席的爭奪戰上。經初步點算,宋碧琪、梁榮仔、黃升雄三人只差五十三票,黃升雄輸梁榮仔十六票再被拒議會門外。因三人得票太接近,先啓動廢票復活戰,結果在四千三百多張廢票中僅十多張復活,三人未分勝負。又因三人得票差在一百張之內,按選舉法,總核算委員會得啓動回歸後首次選票覆核,經覆核三組共五萬二千多張得票後,最終排名依然未變,三組又就總核算過程中的爭議票向終審法院提司法上訴。 終審法院裁定五十一張廢票復活,不影響參加直選的新希望第二參選人梁榮仔取得最後一個議席。梁榮仔表示感到開心,並感謝選民支持。之前一直未確定當選人身份,不便接受傳媒訪問,現在可放心投入工作。 終審法院昨日將三宗案卷合並,內部評議會審理此案。合議庭由終審法院法官利馬、宋敏莉及岑浩輝組成,長達二十頁的裁决書由利馬製作。終院表明,不論是選管會,還是總核算委員會,都沒有義務通知各組別的受托人和候選人總核算委員會召開會議的時間和地點,如果候選人或受托人在總核算會議已經開始且某些工作已進行完畢時才到場,則總核算委員會不能應其要求重新開始“選舉法”第 128 條和第 131 條所規定的工作。 總核算委員會對於異議或抗議所針對的選票和被視爲廢票的選票所擁有的權限,與其在總核算結果顯示獲分配議席,與不獲分配議席的候選人之間的得票差等於或少於一百時所擁有的權限是不同的。如果是前者的266
  • 情况,那麽總核算委員會須就異議或抗議所針對的選票作出决定,並核查被視爲廢票的選票,按劃一標準予以覆核。反之,總核算委員會必須就涉及的候選名單所得的選票數目進行重新核算。 關於廢票標準,終審法院曾經在第四届立法會選舉的五千四百張廢票復活爭議中作出重要裁判。終院援引當時認定的廢票標準,指出要選票能在法律上視爲有效,選民或投票人必須在選票中有關候選名單的空白方格內,以第六十五條第三款和第四款規定的方式,即以“-”、“+”或“X”中的其中一個符號,或以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通過指引規定的專用工具填劃選票。 由於今届立法會選舉中,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發出的指引,决定只能以選管會提供的印章填劃選票,僅當以該印章及在相應候選名單的空格內填劃的選票才算有效,以任何其他方式填劃的選票均爲廢票。當未能完整填劃符號或有關標記超越方格範圍,如果能毫無疑問地顯示選民意向,只要選票是以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方式填劃,該選票爲有效。 然而,第一組候選人梁安琪認爲,未使用選管會指定的專用印章填劃,但遵守了第六十五條第三款之規定的選票視爲有效票。終院推翻此觀點,指出選管會發布了有關指引,有別於選管會的指引中所提到的工具劃票將導致選票作廢。 終院經核查及點算具爭議的選票後,發現了五十一張有效票,分屬“澳發新連盟”四張、“新希望”十一張及“民聯”卅六張,依法撤銷總核算委員會所作的五十一項選票無效的决議。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9 月 28 日 輿論辣評:9 月 27 日,終院一連審結“澳發新連盟”、“民聯”及“新希望”的選票覆核上訴。經終院重新審議,共 51 張廢票成功“復活”,但未有267
  • 改寫戰果,至此,第五届立法會選舉直選終於落錘定音。 今届立法會選舉直選議席由十二席增至十四席,競爭激烈但總體還算順利,惟最後關頭節外生枝,焦點落在最後兩席的爭奪戰上。9 月 16 日結果出爐,經初步點算,宋碧琪、梁榮仔、黃升雄三人只差 53 票,黃升雄輸梁榮仔 16 票再被拒議會門外。因三人得票太接近,先啓動廢票復活戰,結果在 4300 多張廢票中僅十多張復活,三人未分勝負。又因三人得票差在 100 張之內,按選舉法,總核算委員會得啓動回歸後首次選票覆核,經覆核三組共 5.2 萬多張得票後,最終排名依然未變,三組又就總核算過程中的爭議票向終審法院提司法上訴,一時間,再度綳緊社會神經,成爲立會選舉的季後賽。不過,最終沒有上演逆襲大戰,對於局內人而言,無論是虛驚一場,還是希望破碎,終歸“願賭服輸”,還是要坦然面對現實。 因選舉結果有爭議而上訴法院,本届非第一次。2009 年第四届立會選舉,投票在點票結束後,有關部門史無前例的沒有立即公佈選舉結果,原因就在於選舉中出現了多達 6539 張廢票,而選舉得票排名第十二到第十四的三人得票數相差不超過一千票,如果部分廢票被判定有效,有可能影響結果。雖然最後幾經波折,廢票先是復活,後又被判定無效,才總算保住了顔面,但經此一驚,第四届立會選舉總成爲本澳民主選舉的一個瑕疵,使人警醒。正因爲有此歷史陰影,因此當今届重啓爭議票司法審議以來,一度使人擔心 2009 年的一幕亂象重演。 就西方民主政治理論而言,選舉,是全體公民行使參政權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或稱公務)。爲體現參政的民主性和民意的最優先地位,任何選舉必須符合多數决原則和投票結果至高無上原則。 因此筆者認爲,如果選舉逃脫不了司法的審議,對選舉而言是一個危險的信號。尤其是立法會選舉,作爲和行政、司法制衡的一方,選舉結果268
  • 怎能受制於司法?這恐怕是今後立會選舉必須警醒的問題。 第五届立會選舉是政制發展後的第一次選舉,也被認爲是有史以來競爭最激烈的一届,雖然有上述的節外生枝,使得今届立會選舉摻雜了一些不和諧聲音,但瑕不掩瑜,必須看到的是,在激烈的競爭中,總體上,今届立法會選還屬平穩和有序,今届立會選舉還是體現了本澳民主建設的進步。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10 月 3 日 3、西灣湖夜市計劃擱置 西灣湖夜市項目的跨部門小組昨日(19 日)下午三時半在文化中心會議室公佈諮詢結果。由於社會對西灣湖廣場項目有不同意見,爲了進一步聽取公衆意見,特區政府於去年十二月十二日至今年三月十二日展開第二輪公衆諮詢,諮詢期間共舉辦了四場公衆說明會及一場社團說明會,同時亦透過書面信函、電話留言、親臨部門表達意見,以及於項目的專題網頁留言等渠道收集意見。第二輪公衆諮詢中,共收到一千一百○三份意見,同時,爲使諮詢的結果更具代表性和科學性,政府委托澳門大學進行獨立電話調查訪問,隨機抽樣成功訪問了一千五百二十九名十八歲或以上的居民,政府並委托澳大分析收集到的意見。 林明基表示,綜合各渠道收集的意見,較多澳門居民對西灣湖綜合旅遊項目表示不支持。從公衆及社團說明會、信函及其他途徑,不論是項目定位、內容和選址,反對的意見由六成多至九成九不等,就項目對環境的影響,大多意見表示擔心和關注,以及認爲項目中的環保設施不足。黃有力表示,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透過第二輪諮詢彙集意見,綜合分析和研究,基於諮詢結果已有明確的取向,項目未有條件繼續發展,計劃將停止,當局將就西灣湖的各項規劃續聽取民間的意見。 269
  •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9 月 20 日 輿論辣評:近日,政府公佈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第二輪公衆諮詢結果,報告顯示在公衆及社團說明會等途徑收集的意見中,不論是項目的定位、內容和選址,反對意見達六成多至九成九。基於此,當局宣布項目現階段未有充足條件繼續發展,計劃將停止,當局將就西灣湖的各項規劃續聽取民間的意見。 西灣湖夜市計劃一波三折,綳緊社會神經。政府在 2011 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指出,建議以西灣湖廣場下層爲試點,發展兼具本澳特色飲食、手信及文創産品等夜市綜合旅遊項目。爲加深公衆瞭解,政府於 2011 年11 月 21 日就項目展開爲期一個月的公衆諮詢,並先後向各諮詢組織、團體和業界進行諮詢,聽取了社會大衆及團體代表意見與建議。截至 2012年 1 月 31 日爲止,共收集 63 份意見文件,歸納、整理爲 178 條意見或建議;市民最關注交通配套、功能分區及休閑設施、環境影響三大方面。在178 條意見中,明確反對在西灣湖設立綜合旅遊項目的有 8 條,另有 4 條意見建議另覓地點。2012 年 10 月 26 日,當局公佈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微調方案,引起社會反彈。其後,有關部門迫於輿論壓力,展開爲期三個月的第二輪公衆諮詢,結果與第一輪諮詢大相徑庭,終於迫使西灣湖夜市計劃下馬。 對於同一項目兩次調查結果反差如此大,有學者從學術性角度解釋,指“人的思想包括民意在內會隨時間而改變,這些改變與人們接受到的訊息有關,當然輿論是其中一種訊息。”有官員則表示,“兩次諮詢出現不同的結果,相信與諮詢時間和參與方法不同有一定關係,現時的結果反映了居民現階段對計劃的取態,當局今後將繼續聽取居民對計劃的意見”。 對於上述的解釋,筆者認爲,還是未有足够說服力,民意隨著時間而270
  • 改變,而且出現抖轉,從統計學的角度看,只能說明這組數據或方法本身不够穩定,因爲如果如局方和學者的觀點那樣,那麽,是否說明本澳過往的公衆諮詢經不起時間的考驗?這顯然是荒誕和可笑的。筆者相信,之所以出現這樣天壤之別的諮詢結果,實則反映了本澳現階段公衆諮詢本身的制度性和結構性的尬尷和困局。在第一次西灣湖夜市諮詢開始後,就有人士指出,項目由提出、諮詢到微調方案,透明度不足,未有對準目標群體,側重面向餐飲業界及社團。筆者認爲,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抽樣上的不合理及主觀上的流於形式才是最大的癥結所在,至於其他因素,筆者堅持認爲,非主要原因。 澳門回歸以後,特區政府爲極力打造民主政府和陽光政府形象,著力推進公共政策的公衆諮詢,並且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進步。從政制發展、填海新區等大事,到基本電費、食品安全等民事,都閃不開公衆諮詢的身影。然而,從近幾年的相當一部分公共政策的公衆諮詢實踐看,公衆諮詢的效果明顯變弱,甚至引起個別觀察者對公衆諮詢本身的質疑和批評,“諮詢疲勞”、“諮詢過剩”、“爲諮詢而諮詢”,可以說,公衆諮詢的形式主義越來越明顯,甚至經不起時間的考驗,這無疑是制度本身的尬尷,須引起反思!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9 月 26 日 5、莊荷危機 自從人力資源緊張,市場一直關注賭場荷官祇由本地人出任的問題。據統計局數據,至今年第二季全澳荷官有二萬四千○三十一名。因應未來六博企的項目均設有賭場,已有外媒預計在二○一五至二○一八年落成的大型綜合項目,需約一萬名莊荷。 271
  • 金沙集團總裁利文在美國出席投資論壇時表示,除非政府改變現行祇容許本地人出任莊荷,在目前情况下,此政策將會爲人力資源的提供産生限制。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9 月 28 日 坊間聲音:二○一六年路氹將迎來新一波發展,掀起人資需求憂慮之際,網上謠傳金沙已聘用數百名留澳畢業生擔任監場主任,引起坊間反彈,擔心前綫莊荷及監場主任不輸外雇的“保護網”瓦解,本地人就業及薪酬將被外雇牽制。雖金沙已發聲明否認傳言,但該公司高層昨日呼籲政府重新考慮莊荷是否祇容許本澳居民擔任。就此,幸運博彩業職工總會副理事長梁孫旭表示堅决反對,促請政府明確莊荷、監場主任不輸入外雇的立場不變,以釋公衆疑慮。 梁孫旭認爲,賭權開放的目的,是要解决和改善本澳居民的就業和生活環境。莊荷的工作環境雖未盡人意,但從經濟收入的角度,現時莊荷平均薪酬超過一萬七千六百元,起碼能養活家庭、改善生活。若開放莊荷予外雇,賭權開放便失去意義,同時亦擔憂博彩業的薪酬會被壓榨,降低本澳工人的議價能力。 政府一直承諾並貫徹莊荷、監場主任不輸外僱,是要保障本澳居民的利益,莊荷職業技能較易掌握,能為低收入人士帶來轉業的機會和希望。多年來,數以萬計的低收入工人均是透過莊荷改善生活環境。一旦莊荷輸入外僱,不排除有企業運用各種手段和藉口迫退本澳莊荷,轉而聘請薪金更低的外地人才,最終犧牲本澳居民。 本澳人力資源縱使出現不足,但對於博彩業、尤其莊荷職位,人力資源一直供應充足。目前,本澳仍有很多低收入人士,有大量居民欲透過從事莊荷改善家庭環境,工會今年開辦的六期莊荷課程,一共提供九百六十272
  • 個名額,課程短時間內迅即爆滿,學額供不應求,一些能入讀課程的學員,更不惜放弃自己的工作,全心投入學習要投身莊荷。因此,從課程的報讀情况,反映本澳仍有大量居民想投身博彩業。梁孫旭呼籲博企應提供足够的培訓資源,發掘和重用本澳人才,讓有能力的本澳居民可向上流動。 對於近期不斷有莊荷輸入外僱的傳言,現更有博企高層開腔呼籲“解禁”,令廣大居民及博彩從業員人心惶惶,梁孫旭促請政府作出承諾,明確莊荷、監場主任不輸入外雇的立場不變,以釋公衆疑慮。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9 月 28 日 6、論區行賞 旅遊局副局長謝慶茜 24 日出席活動時表示,將於本月廿七日推出題爲“論區行賞”的首四條旅遊路線,包括南灣大馬路至司打口的“歷史足跡之旅”;普濟禪院至望德聖母堂的“綠色文創之旅”;議事亭前地至海事博物館的“中葡交彙之旅”,以及漁人碼頭至媽閣廟的“藝文探索之旅”。 旅遊局在設計路綫時,接觸很多本地業界、團體、甚至居民,發現大家對本澳的歷史、文化底蘊都不太瞭解,所以希望能够設計出足版、豐富的步行路綫。路程雖然較長,行程由六十至一百多分鐘不等,但路綫設計主要爲步行路綫,故遊客可以因應自己來澳時間、興趣,可自主選擇行走部分或全部路綫,相信可以滿足對文化、歷史、藝術、文創有興趣的遊客有更深入瞭解。 對於旅遊業界希望可以推出穿梭巴士貫穿景點,謝慶茜稱,旅遊局亦與交通事務局正密切研究景點穿梭巴士,須很仔細研究澳門路網,且要尋找合適車輛穿梭景點,正努力推進中,暫時未有時間表。 在宣傳方面,本月廿七日起,局方將推出步行路綫地圖的中文版(繁體及簡體)、英文版及葡文版,並透過微信、內地手機短訊、旅遊局網站、273
  • 社交網站及印製刋物等加强推廣。旅遊局亦爲四條步行路綫拍攝短片,讓旅客在旅遊局網站率先感受實景步行旅程,欣賞沿綫風光及景點。局方已陸續邀請外地旅行社和媒體來澳考察,鼓勵旅行社策劃旅遊行程時考慮加入步行路綫。未來,旅遊局將推出步行路綫手機應用程式。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9 月 25 日 坊間聲音:旅遊局規劃四條步行旅遊路綫,坊間認爲可接受,但疑惑沿綫硬件設施一向存在,爲何未能發揮引客分流功能?當局推出路綫却不見有何具體軟件配套,坊間對紓减旅遊旺區壓力並帶動社區旅遊發展的功能持觀望態度,期望政府部門加强協作,透過各種渠道和手段對外宣傳推介,完善沿線相應的旅遊配套。 提柯坊會副理事長陳炳洪表示,當局首階段推出的四條步行旅遊路綫,與坊會開展的澳門遊活動基本相同,但路綫針對的應是自由行旅客。沿綫的硬件設施、景點一向存在,對旅客的吸引力應已固定,問題是沿綫相關的軟件配套是否有足够吸引力,讓旅客邁出體驗步伐且回家後能主動推介,協助建立口碑?路線規劃跨區分佈,如果沒有足夠旅遊元素和便利的交通配套,應難吸引已習慣“車到門前”的旅客去體驗,故對路綫的開發成效持觀望態度。 有街坊則希望旅遊局加强對外宣傳,建議多向業界協商,尋求配合宣傳,也應向內地主要旅遊機構推介,從中瞭解和掌握旅客來澳旅遊的需求,適時檢討路綫和完善沿綫配套設施,與區內居民配合,共同推動社區旅遊發展。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9 月 25 日 事件跟蹤:10 月 2 日澳門日報消息,旅遊局近日推出四條步行路綫,希望分流旅客。中小型企業聯合總商會會長周錦輝認爲,政府推動旅遊業274
  • 多元化是好事,希望政府與中小企有更多互動,旅遊路綫沿途可讓小微企業提供配套。 澳門舊商戶很多前鋪後居,時代發展下這種模式大爲减少,面對中小企競爭力不足,政府可以考慮在豐富旅遊路綫時爲中小企提供機會。如公園中間可以有餐廳,沿途可以有地方售賣雪糕、小食等。雖是政府地方,亦可適當扶持小微企業。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0 月 2 日 7、擬設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時薪廿三元至三十元,何處落墨才合適?當局今(9 月 30日)起至十一月十五日就《為物業管理服務範疇中從事清潔及保安工作的僱員訂定最低工資》草案公開諮詢,歡迎各界為目前逾萬名物業管理中的清潔及保安員的最低工資水平發表意見。勞工局長黃志雄承諾,在收集意見後,將盡最大努力整理結果公佈,爭取今年底前完成最低工資立法的前期工作,盡快草擬法案。 最低工資本地立法一拖再拖,勞資雙方角力日久,政府近年雖然主動提出先行為物業管理中的清潔及保安員制訂最低工資,但步伐緩慢,至去年方委託澳大展開“就研究制訂最低工資展開物業管理行業的現況調查”,再經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討論。時至今日,經過政府一段時間研究、籌備的草案諮詢文本昨日正式出爐。勞工局長黃志雄昨日(29 日)下午三時半在勞工局內介紹相關諮詢文本,並指近年特區經濟發展蓬勃,總體本地生產總值較快增長,居民的收入中位數亦持續上升,失業率連續下降,反映特區的經濟發展及就業情況較理想,正是建立最低工資制度的較合適時機。 275
  • 草案諮詢文本由今日起至十一月十五日進行公開諮詢,有關問題主要包括對時薪廿三元至三十元範圍、檢討機制、最低工資是否需豁免特定對象等,歡迎各界踴躍發表意見及建議。局方亦將在十月六日假澳門世貿中心五樓蓮花廳,爲物業管理服務範疇的雇主及該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工作雇員舉行兩場諮詢會。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9 月 30 日 輿論辣評:最低工資是指各種法律限定的由雇主支付給工人的最低工資,旨在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但是,從世界其他地方的實踐看,最低工資的雙刃效應不容小覷。因爲,儘管實施最低工資制度旨在减輕貧困和實現公平的勞動收入標準,但因其以價格管制的形式出現,會導致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負擔加重、盈利率降低、企業經營困難,從而造成失業率上升,經濟效率下降。 因此,最低工資制度從誕生之日起就備受爭議,那些代表政治家或政府立場的支持者大多從社會和諧和政治穩定的角度出發,支持設定最低工資標準;而主流經濟學家們則從經濟原理出發,對最低工資則多持否定觀點。比較有趣的一幕發生在 2004 年美國總統選舉中,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克里就極力主張要把美國聯邦最低工資水平從 5.15 美元提高到 7 美元,而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施蒂格勒、弗里德曼、格林斯潘等著名經濟學家,都對最低工資制度持否定態度。 這顯然爲政府的决策能力提出了挑戰,說明單純從民生角度考慮問題有其局限性。一方面,政府往往從“關照弱勢群體”、“提升民生福祉”作爲施政的出發點,但另一方面,如何將這些標簽化的概念落到實處、如何保證落實效果、如何保證落實行動在見到效果之前,始終走在正確的軌道上,却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事實上,無論一個偉大的政府,還是一個糟糕276
  • 的政府,其本意上都想做個好政府,其制定的政策都有合理性考量,唯一的區別就在於偉大的政府準確地執行了正確的政策,而糟糕的政府則是錯誤地執行了正確的政策。 從這個思路伸發開來,儘管本澳最低工資立法已是大勢所趨,但亦要警惕最低工資的雙刃效應,防止良好的願望産生負面惡果,令本澳工人未見其利先受其害。今次立法範疇首先涵蓋清潔及保安,且就最低工資標準的額度而言,相信對整個勞資市場影響有限,但立法既已開端,鮎魚效應勢必産生。因此,政府必須時刻審慎衡量勞資市場,在最低工資立法上,尤其是行業性的最低工資標準上,儘量避免絕對化和一刀切,應增加最低工資調節的靈活性,尤爲重要的是,政府要有一個系統的統籌解决方案,不能頭痛醫頭,脚痛醫脚,要注意政策的全局性。 從國際經驗看,設立或調高最低工資往往是與其他行政措施相配套的,例如對中小企業减稅和資金補貼,或者增加公共就業項目等,絕少見過單靠一個最低工資調高就能取得理想效果的案例。這一點,本澳社會要明察! 277
  • 第十節 2013 年 10 月輿情事件 一、輿情指數 2013 年 10 月輿情事件指數 序號 輿情事件 輿情指數 1 莊荷兩次遊行 93.4 2 綠巴申請破産 97.0 3 藥山靈位風波 78.7 4 陶永強調職 92.1 5 第五屆立法會開啟運作 91.1 6 MIF 開幕 68.6 7 網路可查官員財産 97.3 8 出版法修改 79.5 注:序號以時間順序排序 二、輿情事件解讀 1、莊荷兩次遊行 莊荷會否輸入外勞近日成本澳熱門話題。雖然行政長官崔世安及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日前重申娛樂場主任及莊荷不會輸入外勞,但 1 日有大批博彩從業員擔心飯碗不保,自發遊行。治安警表示有一千四百人參加,秩序良好。 行政長官崔世安日前重申,過去在包括立法會在內的多個場合已表達,任期內莊荷依然由本澳居民出任,從來沒有改變這一政策。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亦表明,現階段政府沒有邀請任何人士包括博企及專家學者提供參考意見,也不預備與社會互動研究探討此問題。 儘管政府向居民派“定心丸”,但昨日下午約四時開始,有約七百名博彩從業員在祐漢公園聚集,其後自發組織遊行到政府總部後便散去。沿途278
  • 不停有人加入,參加者擔心莊荷輸入外勞會被扣人工,甚至飯碗不保。由於參加者事前沒有向警方申請遊行,警員沿途要求行行人路。治安警表示,該遊行約一千四百人參加。有關人士未有依法預告遊行集會,涉嫌違反第二/九三/M 號法律規定,警方會製作筆錄交司法機關處理。 另外,澳門民生力量聯合會及工人自救會昨日下午分別發起遊行至政府總部,合共有兩百多人參加。民生力量聯合會提醒特區官員“今天不依法施政,明日就沒法可施”,又稱立法會選舉當日警方無理扣查該會負責人林明。 工人自救會表示,電信管理局聲稱有四十多個頻道供居民選擇,但大多數家庭只能收到十多個頻道。認為未能滿足到居民收看電視需要,促請政府盡快恢復以往近百個電視頻道,確保居民收看電視權利。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0 月 2 日 事件跟蹤:有團體 10 日發起遊行,反對外勞任職莊荷及不滿賭場控煙不力,不少莊荷到場參與,遊行隊伍至政府總部外請願後和平散去。有遊行發起人號稱有一萬人參加,若得不到回應,不排除會發起博彩員工罷工。警方則表示約有三千人遊行。 遊行 10 日下午三時於祐漢公園舉行,由博彩最前綫及多個其他基層團體發起,不少莊荷在三時下班後,趕抵現場參與,有人連制服也來不及更換。聚集人數由開始的數百人逐漸增加,至四時半出發,遊行隊伍約逾二千人,各人手持標語及拉起橫額,就禁止外勞任職莊荷、娛樂場禁烟、颱風工作保障、控制賭檯增長等問題呼叫口號,促請政府關注。博彩最前綫負責人表示,促請行政長官盡快立法禁止外勞任職莊荷,否則會將行動升級云云。 279
  • 遊行隊伍沿黑沙環、三角花園、美副將大馬路至水坑尾街,最後抵達政府總部外遞信。沿途有不少居民及博彩業職工加入,至水坑尾時不少途人鼓掌支持,沿途有警員開路並維持秩序,整體秩序良好。治安警表示約有三千人參加,出動逾三百名警員維持秩序。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0 月 11 日 輿論辣評:實際上,在國慶節的活動上,行政長官已再次强調,過去他已清晰表達和承諾,任內不會改變娛樂場莊荷職位必須由本地居民擔任的既定政策。然而,部分人士依然堅持,雖然政府稱相關政策沒有改變,也沒有計劃作出改變,但政府有關回應並不能令本澳市民放心,因爲下一届政府能否維持有關承諾仍是毫無保證。 筆者認爲,反觀“外勞莊荷”事件中,爲何特首及政府已多番表達了既定立場,但部分人士仍然不信任,謠言越煲越大,最後竟要上演數千人兩度上街遊行逼宮?爲何特首及政府的多番正式表態,居然抵不過博企負責人的一句表態?這里面實際折射出官民互信的深層次問題。 社會信任是一個社會維持正常運轉的最基本的前提條件,普遍的信任不復存在,後果將非常可怕。對於政府而言,當真相在質疑慣性中蒙上疑雲、暗箱操作跟政府形影不離,政策運行成本勢必提高,久而久之,公衆的參與熱情不斷冷却,政府澄清流言的代價變得異常高昂;社會的容忍底綫不斷上移,基礎秩序的潰亂就會加速。事實上,不信任感的泛化,與公共生活里的亂象緊密關聯:龍鈔事件、機場批地、新巴士服務、公天收視等,無一不令民衆神經敏感,民衆的失望情緒油然而生,不信任程度不斷滋長,“老百姓”成了“老不信”也就成爲一種必然的趨勢。 筆者認爲,當信任成爲一種稀缺資源時,尤其是政府的公信力遭遇挑戰時,社會的不安與躁動就會産生。“結果是人與人之間的猜疑與防範,280
  • 以人爲壑,人人自危。擴大到社會治理中,法律的權威性沒有了應有的尊嚴,現有社會規則與秩序得不到遵守,政府與民衆的合作難以維繼”。 “老百姓”變成“老不信”是一個危險信號。官民互信的構建是一個長期過程,但是破壞起來,一夜之間就可能喪失殆盡。如果不能有强大的政府公信力做保障,就難以形成良性官民互信的社會局面,這將極大地提高社會運行的成本,影響社會轉型的順利推進。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10 月 10 日 2、綠巴申請破産 維澳蓮運昨(1 日)深夜發出公開聲明,宣布 1 日已正式申請破産,主要由於很多外在不可控制情况,加上員工成本遠高於最初預期,造成嚴重財政困難,且政府一二年批准服務費調整仍未實行,至今累計虧損一點二億元以上和每月赤字達六百萬元,無奈提交破産申請。強調將進一步與政府商討,尋求理想方案,以確保繼續提供公交服務。對於今後是否正常營運,維澳蓮運回覆指會盡一切努力維持服務,並會與政府繼續商討。昨晚巴士收車前仍維持正常運作,但車長多不知公司已申請破產。 維澳蓮運於聲明中表示,○九年特區政府推出了澳門公共巴士服務的經營權招標項目,維澳蓮運成功於五個綫路組別中獲批給三組路綫組別作巴士服務經營。由於政府與另一投標巴士公司在投標及批給結果中有爭議,政府要求維澳蓮運放弃其中一組路綫予第三位投標巴士公司,引致維澳蓮運延遲開業十個月及增加了額外的財政負擔。期間,多家賭場增加了很多不受管制的免費巴士服務,人資市場出現嚴重的人手短缺,並大幅增加了該公司的勞動力成本。 聲明指出,由於人資嚴重短缺和澳門嚴格的勞工政策,維澳蓮運在沒有選擇的情况下,唯有以比市場價格高五成的薪酬聘請足够的巴士車長,281
  • 這亦主要是令維澳蓮運在營運初期處於經營困難和未符合理想的原因之一。雖然經過不斷努力和各項措施改善,獲得顯著的改善績效,以及透過良好的表現來扭轉公衆對維澳蓮運的形象。在過去一年,維澳蓮運錄得的客戶投訴、營運故障個案以及意外事故的比率皆大幅下降。 聲明提到,根據政府與維澳蓮運的公交服務判給合同,其中一條文訂明瞭維澳蓮運每年可根據相關的通脹指數(包括消費物價指數、陸路運輸業薪酬和燃油價格)等作出相應的服務費用金額調整。雖然政府已明確批准自一二年六月十二日起可調整服務費,但有關調整至今仍未實行。維澳蓮運已多次向政府提出付款的要求,以及最近透過法院訴訟方式以求解决,但仍未有任何明確結果。迄今,維澳蓮運累計虧損達一點二億元以上,每月赤字達六百萬元。 該公司稱在持續受到沉重的財政虧損下,已不可能再承受政府“明知而故意地忽視的處事方式”。批評政府“無視法律和合同的原則,並沒有合理理據或法律支持下而拒絕付款”。 聲明指出,由於以上無法改變的財政狀況,迫使維澳蓮運無奈地提交破產申請。維澳蓮運及股東們將盡一切努力,維持服務澳門市民和乘客爲首任,爲避免任何對巴士服務中斷而引起廣大市民和遊客的不便和幹擾,並爲保障員工最大利益,維澳蓮運將進一步與政府商討,積極尋求最理想的方案,以確保繼續提供公交服務。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0 月 2 日 輿論辣評:10 月 1 日晚 11 時,維澳蓮運突然發出公開聲明,宣布當天已正式申請破産。破産原因主要由於很多外在不可控制情况,加上員工成本遠高於最初預期,造成嚴重財政困難,且政府 2012 年批准服務費調整仍未實行,至今累計虧損 1.2 億元以上和每月赤字達 600 萬元,無奈提282
  • 交破產申請。 筆者認爲,維澳蓮運的詭異破産,將政府主導的新巴士服務最後一塊遮羞布無情地扯下,留下許多難言之隱。這幾年,市民耳熟能詳的公共服務項目,莫過於“公交優先”計劃,其中的“巴士優化”更因與民衆生活息息相關而極受關注。然而,新巴士服務自推出之日起,就狀况不斷,似乎暗示著隱晦的未來。2008 年 10 月,當局不惜單方面撕毀兩巴專營合約,一年後却又宣布與其新簽兩年臨時合約,並初步同意其加價四成及擬增加新服務。2009 年,特區政府推出了澳門公共巴士服務的經營權招標項目,維澳蓮運成功於五個綫路組別中獲批給三組路綫組別作巴士服務經營。由於政府與另一投標巴士公司在投標及批給結果中有爭議,政府要求維澳蓮運放弃其中一組路綫予第三位投標巴士公司,當時就引起了一片嘩然。 2011 年 8 月 1 日,新巴士服務正式投入運營,可惜運行沒多久,民眾就無奈地發現,兩巴變三巴的“華麗”轉身,卻未能帶來完美亮相,一個“亂”字,讓市民在苦歎之餘,由滿心期望轉為一肚怨言。即便如此,2012年 1 月,特區政府仍然先後與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及維澳蓮運公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簽署為期 7 年的“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合同,由 2012 年 8 月 1 日起,三家公司須根據相關合同要求,提供服務、車輛、設備、人員及後台設施等,並按照實際所提供的服務向政府收取合同訂明的服務費用。倘若未能履行合同義務,將根據合同作出處罰。然而即便如此,總耗資近 50 億元的新巴士服務,沒有換來絲毫寸進。5 月 24 日,維澳蓮運被定額罰款 5 萬元,成爲執行新巴士服務模式運作以來的首宗處罰。 這樣一路數來,自 2011 年 8 月 1 日的處女航,到 2013 年 10 月 1 日的維澳蓮運宣布破産,短短兩年多的時間,新巴士服務一路險象環生,騰283
  • 挪跌宕,但終因先天不足,壽終正寢也就成了必然。唯一可惜的是,政府投入了大量公帑,新巴士服務又三巴變兩巴,兜兜轉轉後,重新回到原點。好似盛宴後的草地上,杯盤狼籍、垃圾遍地,只剩政府像一個上了當而不覺的無辜孩子,瞪著迷茫的眼睛,空留笑柄。 維澳蓮運宣佈破產後,各路聲音如山似潮。有聲音認為,維澳自去年起虧損過千萬元,出現資不抵債情况,但政府却沒有進行實質行動,任由維澳破産,認爲政府需負大部分責任;亦有聲音認為,維澳蓮運當年投標巴士服務時,以低價中標,應促政府深入調查,究竟是維澳投標時“計數錯”,抑或是刻意破產。筆者認為,上述批評意見都有道理,但比這些意見更有意義,也更急迫的事情則是,政府如何善後?“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曾是新服務模式的最大亮點,現在“市場運作”失敗了,“政府主導”就要發揮作用,而政府如何妥善解决,則成爲懸在特區政府頭上的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 跟踪:12 月 4 日,初級法院召開維澳蓮運債權人大會,法官根據會議記錄的規定及理據,宣佈維澳蓮運破產。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10 月 10 日 3、藥山靈位風波 昨日(13 日)重陽節,一衆孝子賢孫陸續到藥山拜祭先人,甫入主殿,即大感驚訝:“點解藥山主殿變曬樣,格局完全唔同?”再上前查找先人靈位位置,更加氣憤難平,藥山內約有一萬多個先人靈位,在偏殿的先人靈位却全部被移到大殿的新櫃上,估計七千靈位被移動過,而且部分位置大亂,令孝子賢孫“打鑼咁搵”,有人搵了兩個鐘也找不到,部分靈位被放在近大門兩邊的木檯上。寺廟因未經靈位後人同意下擅自移動,令孝子284
  • 賢孫非常氣憤,要求藥山住持釋戒晟解釋,但寺廟師傅告知住持身處外地。現場一度鼓譟,有人情緒激動,報警求助,警員到場協調。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0 月 14 日 坊間聲音:藥王禪院疑因大裝修,擅自移動先人靈位,引發孝子賢孫不滿。有律師表示,一般情況下,先人家屬將靈位交予寺院保管,寺院便不能單方面“執位”,必先作出通知及解釋,最極端的做法可興訟追討賠償。 律師飛文基表示,只是從報章上大概得知藥王禪院靈位事件,循一般情況,不論租或購買靈位,一旦作出移動都需取得雙方同意。寺院有責任事前通知交代原因,否則便是對對方不尊重,涉違反相關合同及民法的基本原則。其實最重要是業界自律,改善處理手法,避免日後再發生同類事件。 律師洪榮坤認為,雖然本澳沒法律規管寺院安置靈位,但不代表“無王管”,先人家屬購買靈位時與寺廟簽訂合同,訂明擺放靈位位置,任何一方做變更都需要取得對方同意,否則違反合同精神。 至於是否需要立法規管寺廟或佛堂安置靈位,洪榮坤認為暫無迫切性,但長遠而言須立法規管私營龕場。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0 月 16 日 4、陶永強調職 特區公報昨(16 日)公佈,原電信管理局長陶永強自本月十五日起調任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任期至明年十二月十九日。 坊間關注現時正值討論開放電視服務的敏感時刻,何以政府作出相關人事調動?劉仕堯表示,無論電視服務或電信政策,未來將會有大量工作需要處理,政府將會有新部署,現時是適當時間作出安排。 285
  • 他說,今次調動,政府作了充分考慮,希望令電信團隊有更好的發揮,亦為未來電信業發展的部署作出相關調動。 被問到陶在電信範疇工作多年,何以現時調職?他解釋,陶永強仍屬於電信團隊,只是調了崗位,任職司長辦公室顧問後,可以更好地在技術層面上提供意見,並協助電信方面的決定。電信領域的工作,包括就電視市場規劃諮詢等,並不會因為人事調動而改變。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0 月 17 日 坊間聲音:政府將電信管理局原局長陶永强調任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議員何潤生、施家倫不滿政府解釋、安排,認爲調任理據不足,亦未體現官員問責,敦促政府再交代。 陶永强任職電信管理局十多年,期間發生 2G 轉 3G 鬧劇、手機斷網多次、公天有線問題,電視頻道大減,屢被社會批評不作為、亂作為。政府昨公佈,調遷陶永強至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洗手“電信局爛攤子”。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昨受訪時解釋,“調任屬正常人事調動”。 兩位完成宣誓就職的議員何潤生、施家倫對政府解釋、安排表不滿。何潤生指出,政府常以人事調動爲由,將不稱職官員調任顧問,並未算官員問責。他批評績效評審制度不健全,官員需負政治責任、行政責任不清晰,促政府完善制度,讓犯錯官員承擔責任,做好“能者上位,庸者下臺”,才能提升施政水平,並促政府公佈司長辦顧問數量及任職理據。 何潤生稱,公天有線爭拗多年,政府推短期方案,花費大量公帑保障居民有電視睇,但頻道僅有四十多個。眼見有綫電視專營合同明年四月到期,促電信局盡快公佈收費、免費電視模式,並諮詢公衆意見,確保居民收看電視頻道權利。此外,鄰近地區已推行 4G 服務,本澳仍停滯 2G、3G服務,促未來與時俱進。 286
  • 施家倫批評,以人事調動爲由,調任官員的理據不足,指陶永强是電信局長,負責網絡、電視、手機通訊等多個範疇。現時突然調任司長辦顧問,是因為做得不好,抑或其他原因?陶永强有否能力勝任現時職位,電信局爛攤子又由誰負責?促當局清晰交代。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0 月 17 日 5、第五屆立會開啟運作 第五屆立法會卅三名議員昨日(16 日)中午宣誓就職,開始四年任期。下午旋即召開首次會議,上届副主席賀一誠大熱“升職”,高票當選新一届立法會主席,勞工界的林香生當選副主席,崔世昌、高開賢分別連任第一秘書及第二秘書。新任正、副主席剛就任,即促請特區政府盡快修訂《預算綱要法》,强化立法會監督,讓居民更放心。 賀一誠當選後感謝各議員的支持,希望未來四年可承擔重任,與各議員一起爲立法會作出新貢獻。表示基本法賦予立法會八大職能,財政監督是重點之一。新届立法會將在現有基礎上加强監督政府,冀政府盡快將《預算綱要法》修訂法案交立法會,使做好財政監督工作。强調上届立法會已通過了《土地法》及“城規法”等,堵塞了漏洞,若進一步做好財政監督,居民會更放心。 有議員要求政府重大開支應經立法會審議,賀一誠指出,政府涉及數千萬元的重大開支會交立法會審議,但預算批准後,項目之間的挪用就成爲最大漏洞,超支難以控制。過去兩位主席再三强調專款專用,預算不足可再向立法會申請,不可以挪用,“唔可以呢個項目唔用搬去另一個項目,而家出問題亦係呢方面。”只要規定一個項目用一個資金,問題將迎刃而解。 287
  • 議員就職儀式昨日中午十二時在政府總部黃廳舉行,由行政長官崔世安監誓。下午三時,新届立法會舉行首次全體會議,兩項議程分別是選舉立法會主席,以及選舉副主席、執行委員會第一秘書和第二秘書。因首個議程時還未選出主席,按例由現届最年長議員即張立群主持會議,全體議員首先通過由年紀最輕的兩名議員,即宋碧琪、黃潔貞監票及唱票,後以不記名方式選出主席。最終上届副主席賀一誠獲得三十名議員支持,高票當選爲新届立法會主席。其就職儀式下午四時在文化中心舉行,同樣由崔世安監誓。賀一誠今年初成功連任全國人大常委,當時已稱常委與立法會工作不抵觸、影響微。 儀式後,全體議員重返立法會,四時半繼續下半場會議,選舉副主席、第一及第二秘書。會議由新科主席賀一誠主持,宋碧琪、黃潔貞再度監票及唱票。經投票後,林香生以廿七票當選副主席,崔世昌及高開賢分別以廿七、廿八票連任第一、第二秘書。預計新届立法會月底舉行第二次大會,將表决常設委員會、跟進委員會的設立、數目、名稱及組成。 全國政協副主席何厚鏵,中聯辦副主任陳啓明,解放軍駐澳部隊司令員祝慶生,外交部駐澳特派員胡正躍,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前立法會主席劉焯華,特區政府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及社會各界人士出席了上述的宣誓及就職儀式,並祝賀全體議員。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0 月 17 日 輿論辣評:行政長官崔世安於本周一透過行政命令委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五届立法會七名委任議員。至此,由 33 人組成的第五届立法會全員到位,準備迎接未來艱巨的立法工作。 第五届立法會所面對的困難首先是內在的。這一屆立法會有九個新人,佔全體的 27%,是一個不低的比例。因此,磨合和熟習情况少不免要288
  • 花一段時間,倘若彼此互相幫助,當然可以把時間縮短一些。不過,以筆者看來,很難奢求這個理想可以達到。是故,新人必須快馬加鞭趕上,否則,會令民眾失望。 加入了幾個年輕人之後,第五届立法會變得更年輕。事實上,本澳的議會一向都不是“老人院”。祇有個別人可以說得上是年紀大一點。例如,在七名委任議員中,年紀最大的馮志强也不過是快 66 歲而已。相比美國一些國會議員,他祇算是個“小夥子”。在最近美國一次國會議員選舉中,一個爭取連任失敗的議員高齡 89 歲,這位仁兄已當了 35 年國會議員,他第一次當選的時候,這次獲委任、首次進入澳門立法會的馬志成才剛剛出生。年過八十還當議員,在本澳一些有“老人歧視症”,並患上“視野狹窄症”的人士眼中,簡直不可思議。 年輕人有年輕的優勢,但從政必須要有經驗,而經驗却又必須花時間去累積,甚至需要“撞過板”才能得到。因此,必須十分謹慎,既要不怕犯錯,又要不能犯大錯。倘若犯下大錯,就會予人難以磨滅的印象,一旦被定了形,以後要改變就難了。 其次要面對的困難是外在的。外在的社會氛圍不佳,也會對工作造成影響。例如,有些人對任何事都會說是有問題,會出現偏頗現象的。這一點也不足為奇,因為“彈”總是比“讚”容易,特別是對政府和議會所做的事。道理很簡單,“彈”對了,便是有眼光。倘若錯了,也沒人會有意見。反之,若“讚”對了,沒人會鼓掌,倘若錯了,就會被指是“擦鞋”。所以,有些人無論立法會的人員組成是怎樣的,又或哪個界別所佔比例較大,他們都“憂心”會出現問題,但若你問他們,怎樣的組合才可以達致平衡,筆者敢保證,他們自己也說不出來。事實上,連祇有九個大法官的美國最高法院也無法做到平衡,皆因每個總統都會提名傾向自己立場的人做大法289
  • 官。因此,這些言論是無意義的,但卻會影響一些市民的看法,進而形成一種群眾壓力。如果不能適應這種壓力,在處理事情時,就很容易走入歧途。未來幾年要處理的重大立法很多,會經常受到這種壓力,若被它弄到進退失據,那就相當艱難了。最好的消除這種壓力的方法就是深入民間,探求民隱,方可免隨波逐流之弊。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10 月 10 日 6、MIF 開幕 澳門大型盛會、一連四天的第十八屆“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MIF)昨日(17 日)隆重開幕。今年大會主題“促進合作,共創商機”,本届展覽會設約一千九百個展位,吸引來自五十多個國家及地區的參展商參與。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表示,MIF 自一九九六年首届舉辦以來,國際化程度不斷提高,展覽會已逐步發展成爲本區域較有影響力和知名度的展會,在促進區域和國際經貿交流和合作中發揮了積極的平臺作用。首天成果豐碩,共安排了六百三十二場商業配對,促成三十份簽約項目。 澳門正在致力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打造區域商貿服務平臺,特別是打造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臺。將努力爲中國內地加强對外經濟貿易合作、“引進來、走出去”發揮平臺作用,特別是爲中國內地加强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提供協助和服務。 展會期間將舉行超過五十場高層次論壇、推介會、專題會議、對接酒會等活動,促進交流合作。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0 月 18 日 坊間聲音:屆 MIF 設逾 1900 個展位,展覽面積逾 3 萬平方米,吸引超過 50 個國家與地區參展商參會,其中俄羅斯、意大利、摩爾多瓦共和國等更是首次獨立設館或組團參會。四天展會一共吸引了超過 11.6 萬人290
  • 次到場參觀,較去年增長約 12%;安排配對洽談共 2000 多場 (比去年上升 11.69%) ,簽約項目共 98 個 (比去年上升 11.36%)。簽約項目涉及中醫藥、文創、教育、品牌零售、體育等新興行業。 儘管從數據比較看,MIF 的參觀人數、商業配對場次及簽約項目均呈現逐年增長,但有意見認為,作為國際性的貿易投資專項展會,衡量展會人氣的有效指標是專業參觀客商人次,而非看熱鬧或私人購物的一般觀衆。而從辦展成果來看,即使今年的簽約項目達到歷届最高的 98 個,但按以往六成多的履約率計算,顯示 MIF 作爲促進經貿合作平臺,所起到的場內及場外效應仍然不足。 至於商業配對則是展會其中的一項服務功能,實際成效難以預期。按照 MIF 總協調暨貿促局執行委員劉關華三年前的說法:MIF 只是一個促成參展商交流、合作的平臺,參展商不一定要在場內簽約,商業配對的成效,可能要待明年,甚至數年後才會顯現。 MIF 作爲經國際專業認證的展覽會及區域合作平臺,促成項目合作是最主要的辦展功能,而簽約量的多寡是考量展會成效的核心指標。實際上,MIF 儘管歷經 18 届,但對展會成效和品牌效應並未作評估。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10 月 24 日 7、網路可查官員財産 第三届特區政府全力打造陽光政府形象,俗稱“陽光法”的《財産及利益申報法律制度》已於今年四月廿二日正式生效,終審法院昨(10 月 19日)在網站公佈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成員、立法議員、司法官及各局級官員等已申報的財産,但不包括不動産的價值、配偶財産等資料。官員身家“大曬冷”,但申報方式各有不同,有局長钜細無遺連所持墓穴、291
  • 電單車位亦羅列;有高官却顯示半個物業都冇摣手,令人詫異。亦折射陽光法實施初期,高官對怎樣申報,似乎仍各有理解。 根據《財産及利益申報法律制度》,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立法會議員、司法官員、行政會成員、辦公室主任,包括自治部門、自治基金及其他公務法人在內的公共行政部門的局長及副局長,又或等同局長及副局長職位的據位人,以及該等公共行政部門的領導、行政管理、管理及監察機關的主席及成員;公營企業、公共資本企業或公共資本占多數出資額的企業,以及公産的特許企業的行政管理機關及監察機關的據位人,須向終審法院提交財産及利益申報,資料包括不動産(包括農用房地産及都市房地産),商業企業或工業場所、在合夥或公司的股、股份、出資或其他的資本參與,在非營利組織中的成員身份等。 法院網站(http://www.court.gov.mo/)昨日公佈需申報人士的已申報資料,顯示行政長官崔世安所填的資料中,現有六個不動產物業,包括一個分層樓宇中的單位,作居住用途;一幢兩層高的房屋,作租賃用途;三個車位,作私人車輛停泊用途;一個在內地的房屋作居住用途,但祇擁有五成業權。另外,在非營利組織中的成員身份中,就申報了澳大校監、理工學院諮詢委員會主席、科大榮譽校監、仁協之友聯誼會榮譽贊助人、紅十字會贊助人、暨大第六届董事會副董事長、基推會名譽會長、澳門青聯榮譽贊助人、華大第六屆董事會副董事長、童軍總會第九屆領袖。崔世安並無商業企業或工業場所、在合夥或公司的股、股份、出資或其他的資本參與。 至於五位司長方面,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申報了六個物業,其中三個爲自住單位、一個自用車位,另有一個外地單位及一幅面積約五百平方米的外地土地;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申報了兩個住宅單位物業;保安司292
  • 司長張國華申報了七個物業,當中三個單位、四個車位;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申報了六個物業,其中五個作居住用途的單位,均與配偶聯名擁有(三個本澳、兩個內地),另有一個車位自用;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申報了四個物業,均與配偶聯名擁有,當中祇有一個自住單位在本澳,其餘三個在外地,有自住或租賃用途。 除了行政長官及五位司長基本上持有外地物業,不少局長亦鍾情投資外地不動産,如行政公職局長朱偉幹除在本澳坐擁三個單位及兩個車位外,另有九個在外地的單位、車位及鋪位;社工局長容光耀在葡萄牙有一空置單位,另在內地最少有五個單位作投資保值,但由配偶持有;廉政專員馮文莊、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法務局長張永春、勞工局長黃志雄、治安警察局長李小平、房屋局長譚光民、運建辦主任李鎮東、民航局長陳穎雄,以及多位司長辦公室主任等,均列明持有外地不動產。 由於資料由申報者自行填寫,各人資料詳述不一,早前身陷“墓地門”的陳麗敏,所申報的不動產詳盡列明購入時間,為申報者中罕見;監獄長李錦昌申報了一幢內地小洋房,寫明供母親居住;消防局長馬耀榮連兩個電單車車位亦有申報;更甚者,前電信管理局長陶永强申報了四個孝思墓園的穴位。 有官員申報詳盡,但亦有官員資料極為簡單,祇填上“居住”、“車位”等資料。最令人驚奇的是,個別官員的不動産欄目上竟然空白,包括海關關長徐禮恒、民署管委會代主席黃有力等;法改局長朱琳琳則主動填上“沒有”二字。另外,亦有個別官員未曾申報,文化局長吳衛鳴的申報資料顯示未提交。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0 月 20 日 293
  • 輿論辣評:終審法院網上公佈官員財產資料後,澳門社會反應強烈。“不少居民通過手機程式互轉財産截屏圖,誰是鋪王、樓王、公職王、社團王,大家講得興高采烈”。建設“陽光政府”,是現任特首在 2010 年 3 月16 日第一份施政報告中做出的厚重承諾,其中,財産公開制度是“陽光政府”的核心之一。今次官員財產資訊公開發佈,說明本澳在“陽光政府”建設進程中的重要進步,這也是今届政府的政績亮點之一,體現了政府的責任和勇氣。 施行官員財産公開制度,最終的目的就是把官員的行爲置之於民衆的監督之下,而要想讓民衆監督,就必須讓民衆知情,公示官員的財産就是一項重要的資訊內容,讓民眾能夠藉此以客觀的態度監督官員的財產收入,如此才能更大程度降低官員腐敗,才能打造“陽光政府”、廉潔澳門!筆者認為,官員財產公開,將極大程度地推進本澳的政治民主進程。 透過公佈的資料,筆者也發現,由於資料由申報者自行填寫,各人資料詳述不一,有的所申報的不動産詳盡列明購入時間,有的連兩個電單車車位亦有申報,更甚者,申報了四個墓園的穴位,可謂詳之又詳,或多或少地體現對法案的敬畏之情。儘管有官員申報詳盡,但亦有官員資料極爲簡單,對於不動産的申報,祇填上“居住”、“車位”等資料。最令人費解的是,個別官員的不動產欄目上竟然空白,有的則主動填上“沒有”二字;有的商界議員更是爆出“無物業、無車位”,引發社會輿論噓聲一片。另外,亦有個別官員未曾申報,令人浮想聯翩。 作爲首次財産資料公佈,我們發現,民衆熱情議論的背後,其實是因爲“陽光法案”寄托了本澳社會的殷切期望,被普遍解釋爲政府建設“陽光政府”的決心和誠意。但是,也須看到的是,因為本澳的政治生態環境以及“陽光法案”本身的先天不足,本澳社會對此依舊存在有不同的看法和意294
  • 見。因此,如何能够把陽光法案落實到實處,取信於民,提升政府的民衆認同感,無疑是政府下一步必須考慮的問題。其中,藉此“陽光法案”推進本澳的廉政文化建設,進而淨化本澳的政治生態環境,無疑是重要的一環。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10 月 24 日 8、《出版法》修訂 新聞局訊:爲期卅三天的《出版法》修訂建議草案公開諮詢本月廿五日完結,新聞局將分析和整理諮詢過程中收集到的意見,並會按照《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規定編製諮詢總結報告,預計於明年四月底之前公佈總結報告。草案經修訂後,將交由法務部門跟進及行政會討論,之後再提交予立法會審議。 新聞局按照第二二四/二○一一號行政長官批示的《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規定進行《出版法》修訂建議草案公開諮詢,諮詢期由九月廿三日展開,期間共舉辦五場分別面向媒體機構、傳媒組織代表、編采人員的業界諮詢專場,以及一場公衆諮詢場,合共有六十六人次出席,表達意見。另外,新聞局設有網上填寫、傳真、電郵、郵寄等不同渠道,方便未能出席諮詢專場的業界及市民隨時提供意見。整個諮詢期合共收到十二份書面意見。新聞局將會分析和整理在諮詢期間透過諮詢專場、網上填寫、到當局遞交、傳媒報道等不同途徑收集的意見,對於當中有意見表達關注和憂慮建議修訂草案中個別條文的技術調整,新聞局重申,修訂草案並無改變原有各項權利的行使和保障,並理解意見表達的關注和憂慮,會在法律技術層面再深入分析和研究。 《出版法》實施已逾二十載,當中有關設立出版委員會及《新聞工作者通則》的條文,傳媒界一直存有不同意見。按照《出版法》規定,出版委員會應於該法律生效後一年成立並運作,《新聞工作者通則》應於法律295
  • 生效後一百八十天內公佈。至今,相關條文一直未能落實,這個問題需要解決。 在開展修法前期準備工作中,新聞局委托學術機構先後於二○一○年底及二○一一年進行了兩法修訂方向的文獻研究及商議式民意調查,以體現修法過程的客觀以及中立;並定期與傳媒業界彙報工作進展,讓公衆知悉工作進度;透過各種渠道與傳媒界保持溝通,收集業界對兩法修訂的意見和建議。 現行《出版法》有七個章節共六十一條文,建議草案則修訂爲六個章節合共四十四條條文,內容是參考新聞業界及公衆在修法準備階段中表達的修法方向意見,按照“只删不增”的原則,針對法律未能全面落實的狀况,在現階段集中技術修改《出版法》。具體而言,建議循以下三大方向修訂《出版法》:一、刪除:取消具爭議的“出版委員會”及《新聞工作者通則》相關條文;二、適應化:處理《出版法》與基本法、《回歸法》法律適應化的詞句,以及與《刑法典》、《刑事訴訟法典》及《民事訴訟法典》的規定及用詞的配合;三、更新:修正中文行文與中葡文翻譯不準確的問題。 在去年九月公佈了前期準備工作階段中收集到的傳媒及市民意見,以及修法建議的方向後,隨即著手跟進草擬《出版法》修訂建議文本及是次公開諮詢文本的製作。在草擬《出版法》建議修訂草案的過程中,新聞局與法務部門保持密切溝通,就草案涉及與其他相關法律法典相適應的問題交換意見。《出版法》建議修訂草案按上述幾個方向調整及技術修訂原法律,其他內容及條文維持不變,繼續體現原有法律賦予的各項保障,遵照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尊重澳門居民享有的言論、新聞和出版自由的原則和精神。 296
  •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0 月 27 日 坊間聲音:儘管當局一再聲稱“只删不增”,“繼續體現原有法律賦予的各項保障,遵照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尊重澳門居民享有的言論、新聞和出版自由的原則和精神”,然而,縱觀整份建議草案,還是給業界留下太多質疑。諮詢過程中,就有媒體團體多次向新聞局質疑,諮詢文本“威嚇有餘、保障不足”未能完全體現修法初衷,給予新聞和言論自由更大保障,反而把原來一些保障性條款删除,“額外加監 1/3”這把利刃依然懸在新聞工作者頭上。該團體對新聞局一再片面解讀法律,藏頭露尾,偷換概念,意圖淡化嚴刑惡法之下新聞工作者所承擔的法律風險表示遺憾。 言論自由是民主的基石之一,也是所有民主社會的主要外在特徵之一。更深層次地講,言論自由的理論基礎是“言論市場”,因爲只有當公民充分接受各種言論後,經過對比,才能作出正確的選擇或决定。從這點看,言論自由和民主的關係很密切,因為民主的理論其實也是選擇權。“如果沒有言論自由,在一種言論的洗腦之下,公民斷然無法作出正確的選擇,只會被該種言論誤導,在偏見與愚昧中永遠走在錯誤的道路上而不自知。” 回歸以前,本澳“有自由,無民主”似乎是一個隱晦的事實。現在澳門社會面臨全面轉型的歷史機遇,其中民主建設至關重要,而民主制度和它在法律上保障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是大衆傳播事業發展的精神搖籃。筆者認爲,只有鼓勵大家自由踴躍地發言,積極鼓勵傳媒擔當民衆喉舌的作用,才能促進社會民主的發展。自由的大眾傳播媒介承擔著至關重要的民主功能,是聯繫公眾和政府的重要紐帶。只有良好的新聞自由,才能給予大衆良好的知情管道和知情權,而只有獲得充分的知情權,民衆才可談得上有監督權。 297
  • 有美國媒體人講“報紙的職責是向社區做出解釋,而不是召集社區開會;新聞記者的職責是調查問題,而不是解決問題;報紙的職責是揭露壞事,但不是發動批判運動;記者和編輯的職責不是起草法規或領導一場運動或展開一場道德審判。”另一方面講,“新聞是公共服務,新聞媒體歸屬於公眾”,新聞的職責是“促進民主建設、滋補公共生活、為公共問題尋找答案”。因此許多人都相信,媒體的首要作用是確保一個現代社會的民主制度的健全。從這個意義上看,澳門媒體的建設和成長還是一個很長的過程,在這個漫長的過程中,除了媒體自身的積極努力外,一個更適宜的宏觀環境愈發不可或缺。《出版法》的修訂究竟要帶給本澳一個什麽樣的輿論環境,一切拭目以待!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10 月 31 日 298
  • 第十一節 2013 年 11 月輿情事件 一、輿情指數 2013 年 11 月輿情事件指數 序號 輿情事件 輿情指數 1 天量赌收 85.4 2 汪洋来澳參加葡语论坛 89.7 3 十六所娛樂場控煙不及格 75.4 4 格蘭披治钻喜大赛 92.2 5 施政報告發佈 93.3 6 廉署指證交局五宗罪 95.9 7 角子機撤离社区 85.7 8 少年斬傷嗜賭母 88.3 9 驾照互认 86.2 注:序號以時間順序排序 二、輿情事件解讀 1、天量赌收 繼今年 3 月創下單月博彩毛收入 313 億元高峰,博監局 11 月 1 日公佈,10 月博彩毛收入再下一城,達到驚人的 364.7 億新高,按年飈升31.7%,遠超市場預期。今年 1 至 10 月累計收入 2,971 億,按年升 18.4%。今年首十月累計博彩毛收入已逾 2,900 億,全年估計將達到 3,550-3,600億水平,明年數據將更亮麗。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1 月 2 日 輿論辣評:繼今年 3 月創下單月博彩毛收入 313 億元高峰,博監局11 月 1 日公佈,10 月博彩毛收入再下一城,達到驚人的 364.7 億新高,宏觀數據的靚麗也帶動了居民收入的增加,在 10 月底,本澳統計暨普查299
  • 局最新就業調查結果顯示,第三季度澳門就業居民月工作收入中位數爲15,000 澳門元,比二季度增加 1000 元,增幅爲 7%。澳門經濟的“輝煌戰績”發生在一個不是十分有利的大背景下。其一,現在仍處在後全球經濟危機時期,全球經濟的恢復仍充滿了諸多不確定因素;其二,中國內地經濟放緩,政治上打擊貪腐力度逐漸加大;其三,近期國家新的《旅遊法》實施,澳門的團客數量有所减少。然而,即使上述因素如何不給力,澳門就像一個經濟學上的特例或例外,一次次地讓觀察者跌破眼鏡,也越發使人感嘆博彩業的魅力造就了澳門不死鳥的世紀傳奇! 賭權開放後,澳門已經持續了十多年的經濟增長。過去的幾年間,澳門經濟發展迅速,卻並不平衡。在快速的經濟發展中,社會的總財富在大量增加,廣大居民的生活水平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貧窮階層人數在减少,中間階層在逐步擴大,但大量財富向極少數上層最富裕群體集聚的態勢也比較明顯,不均衡的金字塔型社會結構狀况並未根本好轉,貧富差距呈繼續擴大之勢。以本澳的貧富差距看,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現象並沒有隨著城市的發展和經濟的繁榮而縮小,相反還在加大。“澳門 20%居民擁有社會近 70%財富,情况值得關注”。尤其過去數年貧富差距擴大的增速,等同於過去 10 至 20 年的速度。在居民收入平均數持續增長的背景下,基層收入、財富增長能力依然偏低,而輸入性通脹引起的 CPI 指數節節高升,則令貧富懸殊的問題日益突出。 這顯然提醒政府要關注經濟神話背後的平衡問題。上月底,特首落區體察民意,“留意到義字五街很多商戶生意下跌三至六成”,續有居民不滿舊區交通堵塞、水浸水患、泊位不足等“硬傷”,更多呼聲集中於活化舊區營商環境,期待政府出招增人流,盤活經濟。小小的澳門,近在咫尺的舊區,居然沒有在高速發展的經濟中“搵到食”,不得不令人深思。 300
  • 澳門是一個微型經濟體,基礎薄弱、抗風險能力弱,因此,從長遠來看,發展是解决所有問題的關鍵。但發展到目前階段,有必要,也必須審視發展的平衡問題,在社會轉型、經濟結構調整與保持合理增長速度之間,找到一個“黃金平衡點”,著力提質增效,促進澳門經濟可持續發展。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11 月 7 日 2、汪洋来澳參加葡语论坛 “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第四届部長級會議開幕式暨論壇成立十周年慶祝大會”今天在澳門蛋舉行,主持論壇開幕的國務院副總理汪洋昨日(4 日)中午抵澳,下午會見了行政長官崔世安,並爲澳門帶來了兩個好消息:中央已批准粵澳新通道項目,另原則同意明年 APEC 旅遊部長會議在澳門舉行,希望特區政府認真辦好兩件大事。據悉,新通道項目設計已啓動,特區政府將在進一步深化方案後,全面向社會諮詢。 11 月 5 日,國務院副總理汪洋來澳主持中葡論壇第四届部長級會議暨論壇成立十周年慶祝大會。會上宣布,中央政府將支持澳門建設三個中心,並推出八項措施支持葡語國家發展。 5 日下午,在爲澳門大學新校區啓動儀式後,國務院副總理汪洋結束了 28 小時旋風式訪澳行程,搭專車經橫琴返回內地。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0 月 5、6 日 坊间声音:國務院副總理汪洋本周一在會見特首崔世安時表示,澳門正處於發展的關鍵階段,特區政府要登高望遠,未雨綢繆,繼續推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深化澳門與內地的經濟合作,大力發展教育事業,培養各類適用人才,充分利用好中葡論壇平臺,加强與葡語國家的經濟聯繫,推動澳門經濟社會發展再上新台階。筆者認為,這可給本澳那些“望著腳趾頭走路”的庸官一個大難題。 301
  • 汪洋並透露,中央已批准粵澳新通道建設項目,並原則同意在澳門舉辦明年的亞太經合組織(APEC)旅遊部長會議,希望特區政府認真辦好這兩件大事。 在這樣的情况下,政府不“登高望遠,未雨綢繆”行嗎?當然是不行的。可是,即使政府的領導層爲澳門未來發展制訂出很好的戰略目標和戰術,也是要有人負責執行的,而且成敗的關鍵往往就在這里。因此,中級部門主管的能力至關重要,他們就像是前綫的指揮官,負責執行既定的戰略目標和視形勢而適當運用戰術,並要能够鼓舞士氣。如此方能攻城拔寨,勢如破竹。倘若中級部門主管,祇知蕭規曹隨,畏難苟且,文過飾非,那麽,越好的戰略目標和戰術,祇會導致更多的失誤;越多發展機會亦祇會給民眾帶來越多失望。 在本届立法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立法議員陳明金表示,庸官當道,禍害社會,不利民生,所以主張庸官要落台,民生要改善。他認爲庸官要落台,是許多國家和地區政府在依法施政過程所必須面對的民意訴求。 至於何謂“庸官”,總體上為兩大類:一是,無能者;二是,在其位,不謀其政者。庸官的本質就是,不思進取,爲了做官而做官,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禍害社會民生和政府形象。 筆者認爲,庸官也不是不思進取的,祇是他們相信升官發財之道就是信守蘇東坡所說的:“但願生兒愚且魯,無災無難到公卿。”他們也不是“無能”的,祇不過他們的能力主要是用在為“少做少錯,不做不錯”尋找藉口──當然現在有些官員連藉口也懶得多找一個,這真的是庸之又庸了──以及抗拒一切令他們“難做”的意見。當社會處於發展的關鍵階段的時候,這些庸官就會被迫現形,而他們會盡力避免讓自己現形的,也就是說他們會使大好機會從我們的眼前溜走。 302
  •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11 月 7 日 3、十六所娛樂場控煙不及格 “新控煙法”自今年元旦起,規定本澳娛樂場全面禁烟,但可申請不多於公衆使用面積百分之五十的吸烟區,但須進行空氣監測及措施,每月向衛生局提交報告。自今年四月衛生局公佈首輪監測共廿八間娛樂場不及格,給予四星期整頓後,經過對方上訴及當局研究,至昨日(11 月 7 日)衛生局終於公佈覆檢中仍有十六所娛樂場不及格,並統一縮减申請的吸烟區面積一成。 十六間空氣質量不及格娛樂場中,澳博屬下集美、英皇宮殿、蘭桂坊、勵駿會、金碧、鑽石、澳門賽馬會、金龍娛樂場合共八間,占總數一半;新濠博亞屬下六家角子機中心(摩卡皇都、摩卡駿景、摩卡海冠、摩卡金龍、摩卡新麗華、摩卡蘭桂坊),以及駿景娛樂場共七間;銀河娛樂的星際娛樂場。 衛生局長李展潤昨表示,在九月中旬已將縮减吸烟區面積意見通知不及格博企,對方亦提出異議,經當局分析研究後均全部駁回,决定縮减吸烟區面積百分之十。不及格者須於三十日內遞交已縮减面積的平面圖、措施及時間表,確保餘下吸烟區空氣質量及格,否則將取消吸烟區實行全面禁烟。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1 月 8 日 4、格蘭披治钻喜大赛 橫跨兩周的“第六十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今日(11 月 9 日)拉開戰幔,上演六場房車和青年方程式練習、排位賽。大賽車勢必塞車,影響出行,居民須有心理準備。當局及賽會續採取多項臨時措施,包括改路、多303
  • 條巴士路線改道,部分學校今日停課。居民宜提早出門,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若條件許可選擇步行,減輕路面壓力。 “鑽禧大賽車”開鑼,賽會今早六時開始封閉跑道,七時半起戰車練習。今日共進行六項試跑及排位賽,分別是財神酒店澳港埠際賽、奧迪R8 LMS 盃賽、亞洲保時捷卡雷拉盃、青年冠軍方程式系列賽、林寶堅尼Super Trofeo 亞洲挑戰賽及電訊房車盃賽。各組賽事猛將如雲,惡鬥難免,精彩可期。 賽車期間,當局預料北區往返中區、南區交通流向主要集中美副將大馬路、雅廉訪大馬路、俾利喇街和士多鳥拜斯大馬路等,有關道路將出現超負荷。賽車期間實施多項臨時交通安排,包括仙德麗街雙向行車;新雅馬路反方向行車;慕拉士巷、涌河新巷單向行車;畢仕達行車天橋可左轉入高美士街。 资料来源: 澳門日報 11 月 9 日 輿論辣評:國際車壇盛事澳門格蘭披治大賽事今天響鑼,適逢六十周年大慶,一連兩周共六日,東望洋賽道上必有一番龍爭虎鬥。剛好,一年一度的美食節亦在昨晚開幕,一連十七日在西灣湖廣場上,美食美點任君品嘗。這兩周澳門,遊客雲集,市面好不熱鬧!偏偏對澳門人來說又愛又恨。愛者,有車睇、有好嘢食;恨者,塞車塞到暈,泊車難過登天。特區政府確要想想辦法,不要好事變壞事。 近年遊客逼爆,遇上處處工程、掘路連連的交通黑暗期,大賽車變大塞車,頓成城市魔咒,怨聲載道。經過幾年教訓,特區政府今年開始,將在下周的試車日讓公務員彈性上班。另外,賽道防撞欄各活動閘口亦會盡量遲關、盡量早開,冀將對交通的影響減至最低。不少學校亦已作好了準備。不過,觀乎昨日的交通情況,似乎作用未顯,早上、傍晚繁忙時段如304
  • 常水洩不通,有否大賽車都差不多。問題是今、明兩天都是假期,真正的考驗是下周的一連四天。 每逢大賽車,居民遇到的是塞車問題。每年的美食節,居民最怕的是泊車難。美食節辦了十多年,在鄰近地區已薄有名氣,吸引到一定遊客,加上澳門有如此氛圍的“大笪地”,一年才一次,本地人都樂於光顧,例必成為主力。無奈西灣湖廣場周邊配套實在差勁,巴士綫不多,加開穿梭專綫又僧多粥少,居民逼於“自駕遊”。但此處合法泊位奇少,致每天都有一排排的“違泊陣”,行人路、暗角位、倔頭路無不失守。難得“交通大哥”多隻眼開隻眼閉,只要唔太過份,未必會收“牛肉乾”。然而,有人投訴逼於做嘢者,過去屢見不鮮,更甚者出現過選擇性抄牌等投訴,面面皆輸,徒生怨氣。可見問題不容忽視,長期違泊、膽搏膽絕非長遠之計。 澳門定位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擁有品牌項目相當重要,說得上是命根所在。今天進行的大賽車就是澳門數十年的金漆招牌,已有十三年歷史的美食節也薄有名堂,特區政府及社會應該想方設法,將兩大活動辦好。現在擺在眼前的難題就是塞車煩、泊車難,必須先行解決,否則對居民的影響越來越大,認受性將降低,項目難以更上一層樓。當局必須警惕,現在已有居民發晦氣,要求取消大賽車,可見問題的嚴重性。 解决塞車、泊車問題要軟、硬件雙管齊下。硬件的重點是規劃,包括公交、路網重整、新城填海等,只要規劃得當,公交走得通、信得過,問題必迎刃而解。軟件方面就要看教育,尤其綠色出行,只要打通了居民心中的“綠道”,以澳門面積之小,還怕甚麽地方行不到呢?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1 月 9 日 305
  • 事件跟踪:十七日:橫跨兩周的第六十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圓滿結束,六日賽事共吸引十一萬一千人次入場,三級方程式大賽由英國車手林恩奪冠。 5、施政報告發佈 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11 月 12 日)下午三時,在立法會發表二○一四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主題“增强綜合實力,促進持續發展”,豪擲一百一十三億“派糖”,在去年惠民紓困措施之上加碼,現金分享由八千增至九千元,公積金個人帳戶額外注資由六千元增至七千元,敬老金由六千六百元增至七千元。弱勢社群、學生等各類津貼均相應提升,工商業各種稅項繼續大幅减免,亦有系列扶助措施。長者繼續成爲最受惠一群,一年可進帳六萬二千元,平均月收五千一百六十六元。 明年度施政報告重點,是在教育、住屋、醫療及社保四大長效機制之上,再加人才培養長效機制,但普羅大衆以至鄰近地區,最關注的仍是一系列惠民分享措施。崔世安表示,各項惠民措施是長效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新的一年,政府將因應經濟環境變化對居民生活帶來的影響,充分運用公共資源,更全面扶助弱勢群體、敬老護幼、紓緩通脹對居民帶來的生活壓力,進一步實施短期靈活配套措施,加大力度分配經濟發展成果。 特區政府深刻認識到,隨著社會的急速發展,在立法統籌機制的運作、行政架構的優化等方面確實存在不足之處,定必全力改進,努力優化治理,盡力建設特區、全心全意服務居民。未來一年,特區政府會進一步落實傳承創新、共建和諧的施政諾言,鞏固和豐富特區發展成果,讓廣大居民更深刻地感受到共建共享的喜悅,務實推動各個領域均衡進步,不斷增强綜合實力。打造包容、和諧、理性的社會,拓展協調並進的環境,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特區政府將積極推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培育多306
  • 元産業成長,協助中小企業升級轉型,維持經濟穩步增長,保障財政金融安全,全面規劃本地人才培養,致力實現居民綜合生活素質提升,强化法治社會的公平正義。落實科學决策、廉潔奉公的施政理念,依法行政、依法管治,進一步提升公共行政績效,確保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順利完成。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1 月 13 日 輿論辣評:市民期待的 2014 財政年度施政報告 11 月 12 日終於出爐了。儘管有聲音批評施政報告內容老套、四平八穩,但筆者瀏覽了整篇報告內容,從字里行間還是能看出一些新意。作為本屆政府的收官之作,奢想施政報告能解決所有問題,心情可以理解,恐不現實。施政報告以“增强綜合實力,促進持續發展”爲題目,續寫惠民施政的主軸,表明政府的一系列“以民為本”的理念是一以貫之的。 所謂施政報告有新意,依筆者之解讀,有以下幾個看點:首先,凸顯人才培養長效機制。特首在報告中指出,知識成就夢想,科技創造力量,人才則是社會進步的牽引力。政府推動構建人才培養長效機制的目的在於,爲推進建設“一個中心”、“一個平臺”創設優良的條件,為緩解社會急需發展的需求,加快人才的支持和儲備。報告指出,將在制度建設和具體措施兩方面予以實施。在制度上,將設立人才發展委員會、並通過建立人才資料庫、人才評價制度、透過“公平、公正、透明”的人才選拔、加大激勵人才機制等;從措施上,將通過實施精英計劃、專才激勵計劃、應用人才促進計劃、提高大型企業管理層本地人比例、吸引人才回流、培養社會和公共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其次,市民關心的住屋問題。特首在報告中回應,“澳人澳地”明年公開諮詢,同時,要加大房屋供應量,並承諾在新填海區預留土地建公屋。再次,輕軌走外圍避開新口岸居住區。報告指出,經過與國家有關部門溝307
  • 通,並獲得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原走新口岸西雅圖、倫敦街等內街的輕軌綫路,改爲走外圍海上。還有,延長衛生中心服務時間。明年將在三家醫院及衛生中心模擬個人電子病歷,並優化各個醫院之間的互轉機制,逐步延長衛生中心的醫療服務時間。最後,政府機構將瘦身。將民政總署的相關職能進行重組、達到優化政府架構的目的,顯示了政府瘦身的决心。 至於施政報告的不足之處,筆者認爲,主要是對回顧部分講的不够透徹,成績有目共睹,應充分肯定。但對存在問題就輕避重,缺乏憂患意識,民生問題雖有改善,但距離市民的期望有差距。若能把問題說明瞭,並提出改進的措施,社會的反映會平和些,也許,這與澳門的文化有關。儘管如此,特首的來年施政報告仍不失爲一個正面的、積極的施政報告。 筆者認為,若將特首 2014 年度施政報告比喻是一個戰略規劃,現戰略規劃已制訂完畢。從戰略規劃的角度來看,一個好的戰略規劃僅為完成工作計劃的 30%,剩餘的 70%,即戰略的執行。從過往的實踐來看,特首的施政報告總體是正面的,但往往執行上有偏差,這就是執行力的問題。也就是說,光有一個好的施政報告遠遠不夠,還需要有一個好的執行力,一個好的戰略規劃加上一個 100%的執行力,就完美了。 冀政府加大對施政報告執行力的檢查,報告中所羅列的工作,各部門要傾情去落實、去實施,相信廣大市民心中會有一桿秤。所以,當社會有批評特首施政報告時,筆者除了表示理解之外,倒寧願從正面的、積極的方面去解讀、去理解。同時,亦冀市民無需過度去看施政報告的內容,要更多地關注政府是如何去執行,恐怕這要比光看內容會更加切合實際。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11 月 21 日 6、廉署指證交局五宗罪 308
  • 繼“鬼巴”審計報告後,廉政公署昨日(14 日)公佈“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批給”投訴的調查及分析報告,指證交通事務局在新巴士服務違法“五宗罪”,包括不遵守現行法定制度、越權免稅、巴士財產歸屬不清、中途違法調整服務費、違法予公司免責條文。報告形容新服務不善用公帑,嚴重損害公共利益,是“廉署履行行政監察職能時發現違反法律及損害公益最嚴重的個案”。報告提出三個解決辦法:解除合同、修改合同,或與巴士公司重新協訂批給合同。 廉署指出,交通局是“提供服務合同”的主導方,也是出錯者,由建議招標、設計承投規則、評審及最後簽訂合同,一切皆由交通局引起。按善意原則,引致合同瑕疵的交通局原則上不能以這些瑕疵對抗巴士公司,但這些瑕疵又不符合公共利益,甚至明顯違法,政府必須糾正。 廉署最後提出解決的三個方向:一、基於公共利益及引用合同的條款,單方解除合同,政府要按合同規定與巴士公司商定賠償協議。二、引用《民法典》條文,將“提供服務合同”轉為“批給合同”,能保留的條款繼續保留,同時按《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批給制度的基礎》加入欠缺內容,此須雙方重新協商。三、與巴士公司重新協商,在嚴守批給制度法律前提下訂定新的批給合同。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1 月 15 日 坊间声音:多名議員促請交通局細心研究廉署報告及建議,盡快糾正違法事項。有議員建議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查清事件。 陳明金表示,“政府部門強調依法施政,但自身部門又不依法施政,這是很大問題”。要求交通局好好檢討,盡快糾正缺失。 黃潔貞認為,政府需重視廉署報告提及違法事件,細心研究廉署報告建議哪些具操作性,盡快糾正違法事項;亦促司法部門介入調查。 309
  • 陳美儀表示,居民早已不滿巴士服務,但政府一直沒有主動處罰巴士公司,主要因雙方訂定服務合同不清晰,認為任何官員犯錯均應問責和承擔處罰。 黃顯輝表示,廉署報告值得政府及居民關注,並促當局細心分析報告及建議。當局處理事件時,必須以公共利益為前提,確保公交服務維持正常運作。 高天賜表示,廉署指控交通局違法,但事前交通局法律顧問、局長及司長均未發現違法問題,認為“嚴重疏忽”,促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事件,廉署深入調查當中會否涉利益輸送;事件嚴重傷害特區政府利益及形象,認為交通局長及其上司劉司均需問責。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1 月 15 日 輿論辣評:花費了巨額公帑的“新”巴士服務毫無“新”意,而且是“違法及損害公共利益最嚴重的個案”。至此,筆者認爲,政府終於說出了一句地球人都知道的現實,也表明,政府消耗了無數財力、物力、人力進行的新巴士服務模式徹底失敗,政府尷尬,民衆失望!本欄曾經評論 10 月 1日維澳蓮運突然宣佈破産消息,講“新巴士服務的最後一塊遮羞布被扯下”。事實上,2011 年 8 月 1 日啓動新巴士服務以來,本澳公共巴士服務就如同夢魘,問題接踵而至,民衆怨聲載道。回顧兩年多來,新巴士服務的種種表現,簡直可用“一無是處”來形容,筆者也認爲,本澳新巴士服務模式完全可以作爲教學案例走進公共行政課堂,可惜是負面案例。 新巴士服務事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而且屢次粉墨登場的就是本澳交通局。筆者記得,2012 年 4 月,當局稱接獲三巴士公司調升服務費的申請,並於 6 月毫不顧及社會情緒,無視社情民意,甚至連交諮會都不作知會,貿然匆促宣佈加價申請獲得審批,而且幅度高達二成三,令人咋舌。310
  • “加價風波”一時間引起輿情沸騰,很多市民確實覺得情理上難以接受,輿論反彈也就在所難免。及至 7 月份,在强大的輿論壓力下,當局承認服務質素未達標而宣布凍結行政程序。因此,在本次廉署報告中,特別指出“中途違法調整服務費”,也算是遲到的回應。 今次廉署報告指出,交通局是“提供服務合同”的主導方,也是出錯者,由建議招標、設計承投規則、評審及最後簽訂合同,一切皆由交通局引起。筆者認爲,把過錯歸結在交通局一方,當然不會有什麽大的問題。但是,政府是否反思,一項事關幾十萬人的公共服務,也是政府的臉面工程,爲何竟沒有過程的監管機制?甚至在輿情彈壓下,“中途違法調整服務費”依然得逞?在民衆怨聲載道中,有的官員爲何能依然穩坐蓮花台? 問責制當然必不可少及或缺。但是,一個更隱晦的問題則是,現行體制下政府部門集决策、執行、監督爲一體,自定規則、自己執行、自我監督的行政權力運作模式並非只存在於交通局,新巴士服務也不過是冰山一角。因此,將决策權、執行權分離,並且從頂層設計的高度出發,加强監管力量,充實監管隊伍,構建有效的監管體系,在權力運行的風險點上强化技術監控手段,則更是十分迫切的任務。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11 月 21 日 7、角子機撤离社区 不符合政策規定的五家角子機娛樂場昨日(11 月 26 日)全部停止營業,有個別角子機娛樂場設發財巴接載顧客前往其他角子機場所,摩卡角子機娛樂場則張貼公告宣佈停止營業,並有保安員駐守。本報以電郵方式向摩卡娛樂場查詢受影響角子機娛樂場日後去向,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去年十一月政府通過《博彩機、博彩設備及博彩系統的供應制度及要件》行政法規,不符合規定的角子機娛樂場必須一年內遷移。受影響的角311
  • 子機娛樂場所包括逸園賽狗會的逸園聚寶殿角子機娛樂場、新口岸誠豐商業中心地下的聚寶皇庭角子機娛樂場、蘭桂坊酒店摩卡、新口岸海冠中心摩卡及氹仔格蘭酒店摩卡娛樂場。 昨日現場所見,五家角子機娛樂場均已張貼停止營業的告示,當中三家摩卡娛樂場更有保安員駐守門口,避免顧客誤入。 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本月初表示,當局收到兩家角子機遷移的申請,仍處於審批中。較早前,摩卡娛樂場總裁徐靜慧透露,有一家摩卡已找到合適地點搬遷,其餘兩家仍在尋找合適地點。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1 月 27 日 事件跟踪:十二月摩卡其中一個角子機場搬進廣州酒店開業,備受質疑。 廣州大酒店舊址“依法”獲批新開摩卡娛樂場,12 月 29 日早舉行的“澳門論壇”圍繞此題目討論博彩社區化。多名講者認為法規存漏洞,批給決定未能反映民意,建議政府未來再批給角子機場所時應聽證或成立評議機構,讓各持份者合議選址問題,爭取共識,解決爭議,平衡社區和博彩業的利益。 出席的兩海坊會理事長朱浩源批評政府允許摩卡娛樂場在廣州大酒店舊址開業是欺騙居民,原以為頒佈行政法規讓賭場撤離社區是好事,幾個月後即批准角子機場所植入居民區“心臟”,距離老人中心、衛生中心、學校咫尺,對政府“講一套做一套”的做法感到失望。 政府批准摩卡落戶廣州大酒店舊址,是根據《博彩機、博彩設備及博彩系統的供應制度及要件》“整幢樓宇為非住宅用途與獲許可酒店娛樂場的距離少於五百米的大廈”可設立角子機場的規定。負責任博彩協會理事長宋偉傑直認法規有漏洞,質疑如果只要滿足上款,擔心未來十六浦對面312
  • 將出現整條“角子機街”。更指“五百米”的規定,原意是針對路氹城一些面積較大的綜合度假村,即使角子機場所距離賭場五百米內,仍可處於同一度假村中,政府盲目根據字面執法,做法違背法規原意。 資料來源:華僑報 12 月 30 日 8、少年斬傷嗜賭母 筷子基宏 X 大廈第一座某單位昨(26 日)發生倫常慘案。一名單親的十四歲輟學少年,疑不滿母親嗜賭、長期疏於照顧,導致積怨,關係惡劣。少年昨突然情緒失控,在家中廚房取出菜刀亂斬睡夢中的母親,導致其頭、頸及手腳中多刀,儼如“血人”,部分傷口深可見骨,被追斬至倒地昏迷,傷勢嚴重。治安警接報到場,制服手部受傷染滿鮮血的少年,母子送院治理。警方將案件交由檢察院跟進,涉案少年由社工局跟進,稍後接受精神評估。 慘被斬傷的婦人約四十多歲,本澳居民,賭場員工。消息指,其丈夫年前因病離世,涉案十四歲少年其後輟學,與母親一同居住宏 X 大廈三樓某單位,胞姊則分開居住。 現場消息指,昨日上午十一時許,少年疑不滿母親長期疏於照顧、嗜賭及不交學費,令其輟學,產生怨氣,突然情緒激動,衝入廚房取出菜刀,再走入房間狂斬正在睡覺的母親。面對突如其來襲擊,其母無力制止,被少年瘋狂追斬,導致頭、頸、雙手和大腿中多刀,部分傷口深可見骨。混亂間,母親負傷逃走,並高呼救命,在單位門外不支倒地,當場昏迷。鄰居聽到呼叫聲,立即報警,警員迅即趕抵現場,在屋外走廊發現少年手持菜刀,手部受傷,並染有其母血漬,遂上前將之制服。被斬傷婦人受重創,由救護車送院搶救,情況嚴重,少年同被送院治理,社工局接手跟進。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1 月 27 日 313
  • 坊间声音:十四歲輟學少年疑因與母親長期積怨,斬傷母親。婦聯認為案件反映部分家庭存在親子溝通問題,希望喚起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重視,從不同層面支援有需要家庭和未成年人。 涉案少年僅十四歲,應在學校接受教育,卻輟學在家。根據法例規定,對年齡介乎五至十五歲兒童及少年實行義務教育,同時規定家長有義務為受教育者辦理註冊,受教育者有就學義務。婦聯社會服務處代主任何歡顏認為,若涉案母子未有就現實條件不足而主動向當局求助,有關部門便不能及時跟進,有機會成為隱蔽個案,得不到適當的支援。 因涉案少年生於單親家庭,估計日常與母親溝通不足,得不到所需的情感支援,以至長期積怨。若母子雙方缺乏求助動機,或不懂尋求協助,祇會令親子關係越來越緊張,最終可能發生家庭悲劇。 何歡顏稱,隨着社會急劇發展,生活節奏加速,居民生活壓力加大,對各類社會服務需求隨之增加。期望政府公共部門與社服機構加強合作,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主動介入空間,避免因弱勢社群對社會資訊匱乏而錯失求助時機。 家庭是每個人成長和品德培養的發源地,家庭親子關係和諧,有助整體社會發展。婦聯近年積極提倡家庭友善政策,提升社會對家庭功能的重視,鼓勵每位家庭成員共同承擔家庭責任;透過政策支援每一位成員履行分工合作義務,將能發揮家庭功能,鞏固家庭結構,提升家庭生活素質。 子斬母親,教育界表震驚和遺憾。中華教育會理事長陳虹稱,涉案人為輟學生,教育部門以至教育界責無旁貸,要跟進事件。學生輟學原因多,還望學校給有關學生多點機會,家校合力,助學子學習成功,免因輟學誤入歧途。建議政府向輟學青少年作出技援,建立資料庫,方便日後跟進。 314
  • 陳虹昨回應事件稱,政府部門宜跟進近年因輟學衍生的青少年問題,避免學生輟學。十四歲少年大好光景,何以會輟學?又何以怒斬至親,迷失本性,當中癥結在哪?值得探討。 案中少年的母親被指染賭癮,致令與親兒關係疏離,成兒子動殺機主因之一。陳虹認為,不管內情如何,可見初中階段青少年生理或心理變化大,很需要家人關心與認同。現今不少問題青少年反叛行為反覆出現,與家人不和有關。故無論學校及家長本身,應對青少年的言行給予關注,減少問題青少年的形成。 她指,強化家校合作至關重要。教育會曾研究本澳留級率問題,發現初中生留級率較高,重申該會既加強關注青少年的成長,另着力研究留級率高主因,盡力改善。留級率高低與青少年輟學未必有關聯,但減少留級率,可讓青少年全情投入學習。期望因不同原因輟學者考慮入讀夜校,或到職業學校修讀專科,重投積極人生。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1 月 28 日 9、驾照互认 11 月 28 日,交通事務局長兼交諮會副主席汪雲表示,局方將建基於僅限在小型車輛,以及不牽涉職業安排、內地車輛不得直接來澳等前提下,今年底訂出粵澳駕照互認制度整體研究框架,並於明年委託澳大研究團隊開展定性研究,爭取上半年完成。期間會逐步公佈相關訊息,並開展量化研究,收集大衆意見。 會後,汪雲受訪表示,交諮會委員對粵澳駕照互認制度持不同意見。如粵澳駕駛習慣不同,措施會否對澳門造成影響?互認執照後,將來在港珠澳大橋落成啟用及橫琴開放時會否更便捷澳門人?當局首要了解居民支持與反對的理由,從中取得平衡。 315
  • 對此,當局現將建基於僅限在小型車輛,以及不牽涉職業安排、內地車輛不得直接來澳等前提下,今年底就粵澳駕照互認制度訂出整體研究框架,並於明年委託澳大社會人文科學專家研究團隊開展研究,了解居民對粵澳駕照互認的要求和擔憂,爭取上半年完成。其後再開展量化研究,並持開放態度收集社會意見。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1 月 29 日 坊間聲音:北區社諮會昨(12 月 2 日)舉行平常會議,交通局代表向委員介紹粵澳駕照互認制度的內容。社諮會認同駕照互認是加強區域合作的一環,而社會憂慮的駕駛習慣不同、交通承載力及過界司機等問題,當局有必要以更多實際研究和數據回應。 會議昨日下午三時在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會議室舉行,由社諮會代召集人黃有力,副召集人何仲傳、吳素寬主持,邀請交通局駕駛執照處長謝國漢介紹粵澳駕照互認制度內容。 會上,委員梁嘉鴻指出,近期大型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得越來越頻密,不少更涉及“特別駕駛執照”的內地人。“特別駕駛執照”制度,其用意是便於內地運載乘客及貨物到本澳,隨着內地與澳門的貨客運流量不斷增加,簽發一定的“特別駕照”,有助車輛順利通行兩地。但目前很多內地人持“特別駕照”來澳當“過界司機”,不但令交通事故日增,更歪曲了制度的本意。他認為內地司機在澳容易發生事故的原因之一是兩地駕駛習慣與文化的差異,“特別駕照”衍生的種種問題,也令居民對“粵澳駕照互認”抱有遲疑甚至反對的心態。 會後,何仲傳、委員李展濤受訪表示,當局強調駕照互認僅是“互認”而非“互換”,主要是手續上的便利,而且廣東方面亦未有具體的做法。社諮會認同兩地駕照互認是加強區域合作的其中一項工作,但社會憂慮的內316
  • 地人駕駛習慣、文化,以至延伸“過界司機”等問題也不無道理,並直接影響居民的生活和就業。社諮會冀當局加強向外界宣傳制度的細緻內容,以更多實質的研究和數據去回應和處理問題,同時互認制度下可能出現監管工作牽涉到勞工局、治安警,希望跨部門可一同舉辦講解會,讓社會更好了解政府在互認制度下的應對和部署。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2 月 3 日 317
  • 第十二節 2013 年 12 月輿情事件 一、輿情指數 2013 年 12 月輿情事件指數 序號 輿情事件 輿情指數 1 醉漢殺人 87.1 2 維生指數上調 75.9 3 綠巴正式破產 90.2 4 民署前高官受審 93.5 5 消防局內訌 92.7 6 澳人澳地 88.8 7 新土地溢價金標準實施 72.3 8 特首進京述職 85.5 9 全城歡慶回歸 85.7 10 假鈔惶恐 90.4 注:序號以時間順序排序 二、輿情事件解讀 1、醉漢殺人 內港十月初五日巷昨日(12 月 1 日)凌晨發生命案。一名內地醉酒漢疑衝入生果檔搗亂,遭六旬男檔主阻止,詎料醉漢突然狂性大發,瘋狂揮雙拳“監生"打死檔主。途人見狀合力制服兇徒,交司警進一步跟進。家人驚聞噩耗,悲慟不已。有街坊形容檔主係“好好先生",對其不幸遇襲身亡表示震驚和惋惜,要求嚴懲兇徒。 現場消息指,昨日(12 月 1 日)凌晨三時許,男檔主到上述生果檔接更,讓妻子回家洗澡。惟睇檔不久,滿身酒氣的張某突然闖入生果檔大吵大鬧,大肆搗亂,檔主多番將他趕出門外,但張某一直不肯離開,兩人318
  • 隨後發生爭執。詎料張某突然發狂,揮雙拳不停毆打東主,現場傳出嘈吵聲。面對突襲,檔主毫無還擊之力,被打至重傷倒地。多名途人見狀高聲喝止,並合力制服企圖離開的張某。警方接報到場將其拘捕。消防救護員接報到場,發現檔主已無呼吸心跳,立即將他送院搶救,惜最終傷重不治。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2 月 2 日 坊間聲音:福隆坊會理事長杜妙玲反映,區內水果檔街坊遭醉酒內地漢毆斃,在社區引起極大迴響。由於該區為近賭場的舊城區,出入人員近年明顯複雜,治安環境轉差,事件發生後,令不少經營夜市街坊擔心自身安危,尤其年尾將近,冀警方加強巡邏,防患未然。 杜妙玲對事件表示痛心,坊會希望聯絡到死者家屬,了解有何需協助。近年由於有賭場酒店在區內落戶,出入社區人員日趨複雜,治安環境轉差,曾有糖水小販深夜遭內地漢滋擾,出現肢體碰撞,幸附近街坊守望相助,才不致被打傷。 她表示,近年區內不少商舖經營夜市,但因該區為舊城區,橫街窄巷較多,街燈照明不足,區內逾期居留者不少,尤其年尾迫近,區內潛藏罪案危機,期望政府部門多關注,加強街頭照明,更望警方加強巡邏,對可疑人物查證。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2 月 2 日 事件跟蹤:檢察院訊:檢察院日前完成一宗一內地男子酒後傷人致命案的初步偵訊工作,涉案一名嫌疑人已被採取羈押強制措施。 案情顯示,涉案內地男子張某、三十七歲。本月一日凌晨三時半許,嫌疑人張某酒後出現在六十三歲被害男子陳某的水果檔,大聲喧鬧、搗亂,同時騷擾光顧店中的兩名年輕女子。被害人上前叫張某離開,張某發狂揮雙拳強烈毆打攻擊被害人,面對突襲,被害人無法抵抗,被嫌疑人打319
  • 傷後不久暈倒在地,經送醫院搶救後不治身亡。嫌疑人張某被衆人制服後送交治安警。張某自稱嗜賭,因輸錢流落澳門,已非法逗留半年之久。只記得當日凌晨賭博、飲酒,對傷人致命無法記起。 承辦檢察官分析案情及證據後,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上述案件嫌疑人張某酒後尋釁滋事,無故傷人致死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典》第一百三十九條之傷害他人身體引致死亡罪,故向法官建議並獲准對上述嫌疑人張某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案件交還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2 月 5 日 2、維生指數上調 社會工作局 2 日訊:特區政府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調升維生指數,一人家庭維生指數將由三千四百五十元調升至三千六百七十元,升幅約百分之六點三八。 特區政府關顧民生,致力改善弱勢家庭的生活質素,將由明年一月一日起調升維生指數,一人家庭維生指數將由三千四百五十元調升至三千六百七十元,二人或以上家庭維生指數亦相應調升。 社會工作局向貧困個人或家庭發放援助金時,其申請資格和發放金額會以維生指數作為計算標準。今年首十個月的數據顯示,社會工作局每月向約五千一百個家團發放援助金,每月援助金支出平均為二千七百萬元。隨着維生指數的調升,每月援助預算約為三千萬元,本澳接受經濟援助的受益人將獲得更多生活保障,同時把更多邊緣家庭納入經援網絡。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2 月 3 日 輿論辣評:據最新統計數據顯示,受外出用膳收費、蔬菜價格和住房租金上調帶動,澳門 9 月份的通脹率已經上升到 6.12%。對於普通市民,特別是受生活補貼的底層家團來講,燃氣、蔬菜食物是他們最多的生活消320
  • 費事項,與其關係最爲緊密。 今次最低維生指數調升幅度爲 6.2%,比最近通脹率多出小小,看似跑贏通脹。不過仔細考慮下,發現這種以單純追及通脹率爲目的的維指調整計算方式,對於底層普通市民來講,似乎並不公允。 通脹率主要是指社會商品價格變動情况的一個總體宏觀平均數值,代表了一個大概平均情况。對於食物、燃氣、建材、衣服等不同商品來講,其具體價格變動情况可能不盡相同,出現有高有低情况十分正常。 當局提供的數據顯示,本澳通脹增幅主要受來自於食物、燃氣、非酒精飲品等生活材料影響,相對與 6.12%的平均通脹水平來講,以上這些家庭基本生活用品的實際價格漲幅可能會更加嚴重,或遠高於 6.12%的水準。對於底層家團,衣食住行是其基本最大消費,而這些商品又是通脹程度最爲嚴重的範疇,單純認爲其承受到的通脹壓力可以與整體通脹率挂扣的思維明顯不符合實際情况。這一點也完全可以從市民生活感受反映出來,人工雖有少許增加,多數市民反而感覺百物騰貴,生活質素無法有明顯改善。 本澳通脹嚴重,主要與生活用品、鮮活蔬菜糧油有關,相比鄰近地區來看貴好多,導致北上買菜人士有增無减。其實本澳多數生活商品供給來自內地,爲何輸送到澳門後價格却上漲咁快呢?相信這與本澳當前的批發市場運作模式有不少關係。 按現實情况看,本澳現時批發市場陷入獨家經營壟斷模式,脫離市場主導,加上中間交易環節繁多,批發價格一直高企不下,零售價自然不可能有所降低,物價源頭上的經營壟斷加劇了市民最終生活負擔。 藉助粵澳新通道建設契機,鮮活食品批發市場將遷至跨工區澳門園區,這對本澳鮮活食品批發運作模式調整是個不錯的機會。當局如若真心321
  • 願意徹底解决通脹問題的話,不如真正改革完善目前這種批發模式,透過引入競爭,增加市場元素,長遠上從質量和價格方面化解通脹上升過快頑疾。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12 月 5 日 3、綠巴正式破產 初級法院昨日(12 月 4 日)召開維澳蓮運債權人大會,會上初級法院第一法庭主案法官根據會議紀錄的規定及理據昨出判決,宣佈維澳蓮運破產。維澳蓮運成為實施逾兩年四個月的新巴士服務模式下,首家破產的公共巴士公司。 大會昨日(12 月 4 日)上午十時假澳門世貿中心五樓蓮花廳舉行,由初級法院第一民事庭法官龔雪蔚主持。大會祇容許事先預約的債權人進入,到場後並要現場核對資料確認為債權人才有權入內。據悉,昨日有(12月 4 日)逾四十債權人或債權人之代表律師出席債權人大會。召開債權人大會的目的並非是支付債權,而是臨時審定債權,以及決定維澳蓮運公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應繼續營運,還是應結業將其資產變賣以償還給債權人。 大會近三小時,至下午約一時結束。初級法院昨日接近傍晚六時發出新聞稿指,經對出席的債權人登記,會議宣讀破產管理人及法院指定的兩名重要債權人提交的報告書。其後,會議確認總共四十五項債權且無須表決。 會上,維澳蓮運公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沒有提交和解建議,各債權人也無提交任何和解建議。債權人沒有在會議上提出設立任何有限公司以繼續維澳蓮運商業運作的建議。隨後,根據載於會議記錄的規定及理據作出判決,主案法官宣告請求人即維澳蓮運公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破產。 322
  • 今年十月一日深夜,維澳蓮運發出公開聲明指,已向初級法院申請破產,主要由於很多外在不可控制情況,加上員工成本遠高於最初預期,造成嚴重財政困難,且政府二○一二年批准服務費調整仍未實行,至今累計虧損一點二億元以上和每月赤字達六百萬元,無奈提交破產申請。次日,政府隨即宣佈接管維澳蓮運的營運,為期半年,保障公共巴士服務不中斷及確保維澳蓮運僱員的就業權益。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2 月 5 日 坊間聲音:交通局錯用巴士合同法律,廉署斥違法,法務局稱“適用法律偏差,不是非法"。議員關翠杏認為,兩個部門都無錯,但交通局並非刻意違法,“適用法律偏差"更適合。歸根究底是法律顧問質素參差、各有法律理解,令政府頻頻出錯。促請政府盡快設立專責部門“一條龍"負責法律草擬、解釋及宣傳,其他部門則作政策決定。 關翠杏表示,交通局錯用巴士合同法律,可以稱為違反法律,如廉署“違法"說。但此違法非平日說的違法,交通局並非違反明文法例,認為“適用法律偏差"一說更合適。出現錯用法律問題,交通局有責任,但“法律工作者連用哪條法律都不清晰更有問題"。 政府錯用法律問題漸多,她指出,日前中級法院駁回特區政府對有線專營問題仲裁裁決起訴的決定,政府需賠償有線兩億元。正是因為代理政府人員用錯法律程序,致政府無法上訴。“你可以話問責司長,但司長是否要識晒所有法律,代理埋政府上法庭?" 她續稱,現時問題癥結是政府部門各有法律顧問,各有不同法律解釋,提供錯誤法律意見,致政府頻頻出錯。她促請政府拿出魄力,盡快重組架構,參考香港律政司經驗,設立專責部門“一條龍"負責法律草擬、323
  • 解釋及宣傳;其他部門則負責作政策決定。如新巴士服務適用合同法律,屬法律部門責任,但開放新巴士服務、採取政府主導模式,則屬官員決策。 她並指出,新巴士服務不達標,不等同開放新巴士服務“二變三"是錯誤。新巴士服務是社會共識推行,當時大家期盼引進競爭,令巴士服務更靈活,提升巴士服務。但初期投標者少,維澳營運不善破產,均非官員最初決策能想到。至於居民不滿的搭車難、道路擠塞,更是涉及社會超負荷問題。 議員何潤生表示,按破產程序,維澳破產後,公司資產(車輛、員工及公司物品)將由債權人處理,即現時維澳巴士服務能否持續成疑。敦促政府積極跟進善後,盡快公佈巴士及員工的安排,令社會及維澳員工安心。 何潤生表示,交通局錯用合同法律,選擇“提供服務合同"方式,而非“批給合同",致維澳巴士等資產非屬政府。維澳正式宣佈破產,其資產全部封存,並交債權人處理。換言之,維澳巴士能否發車、運作成疑,社會高度關注。 何潤生敦促政府盡快與債權人商討資產處理,尤其巴士及員工安排,保障公交如常服務,令社會安心。同時,政府應與維澳員工保持緊密溝通,及時公佈訊息,穩定軍心。 巴士合同規定,維澳向政府提交保證金,但政府代管維澳六個月,並墊支員工人工,未知會否超額保證金,又未知交通局與債權人商討時會否涉及公帑花費,促政府需向社會詳細披露。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2 月 5 日 輿論辣評:12 月 4 日,澳門初級法院發佈新聞稿,正式宣告維澳蓮運破產,由此維澳蓮運開始進入法律破產程序。維澳蓮運破産應在意料之中,之所以澳門初級法院宣告維澳蓮運破産,是因債權人未就維澳蓮運運324
  • 營提挽救方案。其在 10 月 1 日提出申請破産後,僅兩個月就被宣告破産,時間之快却始料不及。因爲澳門非凡航空公司申請破産却拖了兩年之久,對比之下,這次維澳蓮運破産確實是初級法院“特事特辦”,效率很高。 那麼,維澳蓮運破產後員工如何妥善安置,財產如何處置,對社會影響程度如何,政府後續的工作如何開展?上述一系列的問題,筆者認爲,這也許要比宣告維澳蓮運破産更具挑戰性。 一個企業破產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一是出現資不抵債的情况,而債權人又不提出挽救方案;二是股東依法通過股東會決議宣告破產;三是企業因嚴重資不抵債申請破産;四是被法院判決破產;五是依據企業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股東決定。從以上五個條件來看,維澳蓮運顯然符合第一條規定,即出現資不抵債,而債權人也沒提出挽救方案。從媒體披露的訊息來看,在維澳蓮運得到確認的共有 45 個債權人,儘管最大的兩家債權銀行對維澳蓮運申請破産提出反對聲音,但由於未提出挽救方案,最終法院並未採納,並宣告維澳蓮運破產。 對於維澳蓮運正式破産,恐怕最爲尷尬的是特區政府,因爲政府在維澳蓮運申請破産後即宣布正式接管其運作,時間爲半年。現維澳蓮運破産已進入法律程序,剩餘的 4 個月交通事務局如何運營?假設維澳蓮運向銀行借款是以部分巴士作抵押的,換言之,現部分巴士的所有權在銀行手中,鑒於維澳蓮運已正式進入破産,債權銀行爲挽回其經濟損失,有權决定將所持有的巴士權進行變賣,不知届時交通事務局又如何保障運營?再有,當初進入維澳蓮運的車長們向公司繳納了一筆保證金,現在維澳蓮運正式破産了,這部分車長的保證金能否全額返還該是一個未知數,如一旦不能如數返還,將會導致車長們思想上的不穩定,還會影響到社會的不安定,需要引起有關方面的足够重視。 325
  • 那麼,維澳蓮運破產帶給政府、社會什麼啟示呢? 首先,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破産實乃正常的一件事,即使是巴士公司這類公共服務企業,政府應嚴格依法辦事,不輕易表態或接管,否則,將引發許多不必要的糾紛,甚至付出高昂的代價。 其次,政府應清晰自己的定位,該管的要管好,不該管的要交予市場來管。類似的巴士運營無需政府出面來管,完全可放開交予市場。政府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肯定有違市場規則。 再次,巴士運營新模式的錯位在於,政府非爲巴士公司股東,就股東權益而言,政府並沒有話事權。儘管政府購買了巴士服務的運營權,但將巴士公司的管理權與經營權人爲分離,是難以實現的。 還有,政府各部門的職責、範圍要明確、清晰,權、責、利三者要統一。類似政府與巴士公司簽訂公共服務批給合同,該由誰負責辦理,合同內容如何草擬,誰來把關,誰來審批,應十分明確。類似今次出現的互相推諉、推卸責任的現象對政府的形象産生了負面的影響,應予以認真汲取教訓。 最後,政府對於巴士公司破産的突發事件,要有公關危機處理機制,什麽情况下,啓動什麽應急措施,如何處置事先要有一套預案,要由一個權威部門統一發布信息,以解惑社會、市民的疑問,盡顯負責任政府的良好形象和信譽。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12 月 12 日 4、民署前高官受審 震動社會的墓地案餘波“譚李案"昨日(12 月 5 日)在初級法院提堂。銷聲匿跡近半年、現正停職的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首度現身公衆,庭上表現自若,聲稱管理墓地的部門由副主席李偉農掌舵,非其處理,更326
  • 無維護上級的動機。助理檢察長陳達夫聲言特區政府成立十多年來,從未遇過有部門如此不合作,認為事態嚴重,此例不可開。 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副主席李偉農,環境衛生及執照部長馮惠星、助理管理員邵國權被檢察院起訴瀆職罪。譚偉文涉拖延向檢察院提供涉及十幅墓地案的相關資料等原始文件,李、馮及邵亦順應譚要求,拖延向檢察院提供有關原始文件。 “譚李案"六月被中級法院駁回預審,譚等即面對公開審判,譚成為繼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後第二位接受公開審判的澳門高級官員。初級法院就此案組成的合議庭,主審法官由林炳輝擔任,助審法官為盧映霞及陳曉疇。譚代表律師山度士向法庭申請增加證人,昨獲法官批准,令案中證人增加至約四十人。 譚、李及馮均選擇自辯,只有邵保持沉默。譚首先接受法官盤問,他否認指控,指發出安葬准照、永久墓地申請文件的部門是環境及衛生執照部門,李偉農為此部門的最高負責人,他強調涉案十幅墓地的審批不是他負責,從來無意拖延,亦無任何間接或直接利益。 譚偉文強調,民署在○三、○四及○九年,基於不同原因和收費修改,曾三次找過十幅永久墓地的原始文件,但均找不到。之後一○年二月,檢察院收到輔助人歐寶蓮的檢舉,於四月廿三日首次收到檢察院公函,要求遞交相關文件,當時無設置交件期限;第二次四月二十日定出十天期限,三日後回覆檢察院。這兩次檢察院均無具體交件要求;第三次五月廿四日,於六月八日提交文件;第四次花了廿七個工作天,在九月二日回覆檢察院有一套涉案十幅墓地的文件。 譚偉文稱自六月後檢察院已無要求民署提交相關文件。八月十三日職員在尋找相關墓地的收據及“放棄墓地聲明書"時,從財務部門意外找到327
  • 涉案十幅墓地的文件,包括五份正本,一份部分正本、部分副本及四個副本,於是連同檢察院要求的收據及入數資料一併呈交檢察院。九月五日再找到第二批資料,五日後即主動送交檢察院。他認為時間屬正常。 陳達夫追問,十幅墓地事件仍然存在爭議,惟事件已過追溯期,一直討論拖延的問題,但譚一○年十月廿一日在檢察院落口供時,稱從未遇過亦未有人告知過,從不知有如此方式使用墓地,當時檢察院命其提交相關文件時感到奇怪。陳達夫認為事件在社會上鬧得沸揚,譚此說法令人費解,要求在起訴書中增加這部分事實,並增加“試圖以此說法妨礙檢察院調查工作"。 陳達夫續問譚,一○年三月相關文件有無離開過民署到司長辦?譚稱:“我哋都冇文件,冇可能交到司長辦。"陳達夫緊追有無維護上級的動機?譚稱“我冇呢個動機"。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2 月 6 日 事件跟蹤:墓地案餘波“譚李案"昨日(12 月 5 日)初級法院續審。首名證人前民署管委會委員伍秉賢作供,暴露了民署內部的不咬弦,指上級會直接繞過他向其下屬索取文件,感到不被信任,更早有“執包袱"念頭。辯方律師咬定伍收起墓地文件,導致上級無法配合檢察院要求,助理檢察長陳達夫則批評辯方圖用副本轉移視線,混淆檢院索取正本的事實。 被告譚偉文、李偉農及馮惠星昨一改上次庭審高調姿態,與代表律師到法庭時改由停車場進入,避開傳媒。譚表現亦反覆,早上應訊時主動詳細交代找不到墓地正本的原因,惟下午甫開庭即封嘴,由代表律師山度士申請不再回答問題,李及馮上次庭審時選擇自辯,亦轉軚保持沉默,但三人均保留適當時作聲明的權利,並向法官申請抄紙仔做筆記。 328
  • 現任社文司辦公室顧問伍秉賢作供時稱,○二年一月一日民署成立,取代前市政機構,當時其任職環境衛生及執照部長,隨即面對大量永久租賃墓地的申請。有人想放棄墓地、有人想頂上,好多人入信希望年底抽籤,於是○二年草擬三七/二○○三號行政法規,希望盡快透過行政法規解決問題。自法規生效後,其已被調派到另一工作崗位,有關墓地由特首決定批給,承認該法規只用了一天。 陳達夫稱,輔助人歐寶蓮多次致電民署或透過文件要求跟進墓地的批給,在民署算不算鬧大,案中被告是否知悉?伍秉賢解釋,第四被告邵國權一定不知道,其負責“辣雞"工作;李是後來才加入民署,不作猜測;而他與主席之間溝通有困難,冇問過主席知不知。 陳達夫向伍出示兩份公函,內容為一○年三月二日司長辦向民署索取墓地的原始資料,民署於三月五日作出回覆,問伍秉賢是否相信原始文件已上呈司長辦?伍回答從文件上看是。伍亦說出,上級直接繞過他,向相關部門主管找文件,對此感到奇怪,亦有少許不安。不安是新領導班子影響實質工作,這種形式的工作環境牽涉信任問題。但指出有關做法是機制允許的,其是從同事口中得知有人被直接指派執行上級指示。 伍稱一直無刻意要求同事找墓地正本,○二年翻查相關文件時亦無法肯定見過正本。一二年他有“執包袱"的念頭,隨着事件越炒越熱,他整理了十幅墓地副本轉交予墳場範疇人員,他則一直認為正本應在下級部門。 山度士等辯方律師不斷要求用文件證明伍收起墓地文件,沒盡力協助上級才導致如斯地步。陳達夫指檢察院一直追蹤十幅墓地的正本,但辯方一直用副本引開注意力,混淆視聽,雖然伍證言隱晦,但肯定民署內部存在矛盾,在此時交文件獻媚實自討沒趣。他反對開證明書針對伍進行任何329
  • 刑事程序。法官認為現階段沒發現有任何犯罪味道,且與上級不配合檢察院無直接關係,毋須提交卷宗,如辯方認為有需要可自行檢舉。 譚偉文於庭審結束前主動發言,稱伍所言不少非事實,要求當場解釋。法官強調被告有此權利,但認為下次審訊再聽取會較全面和合適。 下午庭審期間,歐寶蓮又要求伍逐一澄清多份文件的真偽,惹來山度士不滿:“而家要求做鑑證有冇搞錯?"歐反駁:“唔使你教我做嘢。"山度士認為歐所言意圖混淆法庭,現已過時效才提出無理要求。法官決定雙方先提交書面抗辯,現時無條件即時回答文件真偽。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2 月 18 日 5、消防局內訌 12 月 11 日,廉政公署公佈《二○一二年度工作報告》,廉政公署二○一二年度的工作報告附件中,登載部分從未公開的勸喻及調查報告,包括關於終止消防局副局長定期委任的理據及有關投訴的調查報告中有關回覆投訴人的結論部分。廉署調查發現消防局長多項構成違紀的行為,已向保安司司長建議對其提起紀律程序,並提議司長考慮引用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全面調查機制,解決消防局存在的多種問題。 消防局內部紛爭曾於一二、一三年初對簿公堂,擾攘多時。消防局前副局長李盤志不堪被局長馬耀榮打壓,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其最終敗訴,但行政法院合議庭指案件暴露了消防局內部紛爭及管理決策問題。李盤志並到廉署檢舉,廉署昨公佈調查部分報告,指消防局長涉嫌違紀,包括在二○一一年五月六日所作的《領導人員的工作表現評審報告書》中,多次使用一些發生在評核期間以外的事件對投訴人的工作表現作出評核,且內容自相矛盾,又或欠缺理據。不但如此,局長在缺乏適當聽證下,330
  • 將某些消防員對投訴人不利的情況視為事實,並在未經紀律程序查明事實真相的情況下,便在評審報告書中指投訴人違反《軍事化人員通則》。 廉署另收到多名消防局人員指稱局長以降低行為分或晉升機會施壓,要求他們排斥投訴人;或有其他局中的高級官員明確指出局長曾向其表明“施用權術"以致投訴人未能在規定時間享受假期。 廉署也揭發消防局的內部管理及運作存在問題,包括訊息的上傳下達不到位、對執行公務時使用私人車輛的問題缺乏明確的書面指引,廉署認為消防局應重新檢視部門的公車使用制度,並審視《消防內部工作規章》的規定加以完善。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2 月 12 日 事件跟蹤:廉署昨(12 月 26 日)日突然公佈,關於保安司司長對“終止消防局副局長定期委任的理據及對有關投訴的調查報告"作出回覆的分析及結論(下稱《回覆》),及《終止消防局副局長定期委任的理據及對有關投訴的調查報告》(下稱《報告》),在長達 199 頁的《報告》中,廉署詳盡披露事件的調查過程。廉署透露,報告和回覆分析早於今年 6 月已完成,但由於廉署突然又接獲幾名高級消防官的投訴,其中不少內容皆同報告所述的情況(運作及人事管理方面)有密切關係,為了避免對新的投訴產生影響,故決定將公佈報告的日期延後,以確保在中立及公平的情況下處理有關投訴。 而考慮到廉署近來接獲的投訴,反映出消防局所存在的管理及人事問題仍未解決,更未見有權限部門採取確切的改善措施,基於公共利益的關係,決定 公佈關於針對消防局局長及消防局管理及運作的報告,以及保安司司長對該報告的《回覆》,亦同時公開廉署在有關問題上的立場。 331
  • 對於《回覆》中,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以“不適宜就不規則或個人的缺失行為對局長提起紀律程序",廉署在分析保安司司長的回覆後,就相關意見提出了九點駁斥。其一,在提起紀律程序是裁量權或羈束行為上,廉署指,保安司司長在未經提起程序及深入調查後就認定屬於裁量權之事宜,同時拒絕提起程序令人遺憾。 其二,在對領導人員工作的評審及參與原則問題上,保安司在《回覆》中表明,“恕不能認同消防局局長在製作《領導人員的工作表現審評報告書》違反‘參與原則’,相關的工作表現評審在程序上沒有任何瑕疵",廉署則認為,只有透過利害關係人參與有關程序方能使行政機關(尤其是有決定權的實體)全面掌握有關資訊,並因應各種情況及理由採取相關的措施,尤其是涉及對某個人的表現作出評價、或作出一些非正面的結論時,更應讓被評核人有“辯護"及解說的機會。 在第三、第四點上,廉署認為保安司在《回覆》中,未經程序對事實作過早的判斷及未經程序在《回覆》中直接反駁有關事宜,關於“消防局局長明示或暗示其他主管不要與投訴人熟絡以排斥投訴人,另在其他主管面前抹黑投訴人"的陳述上,保安司認為,多名消防人員在口供聲明中表達了類似的感覺,主要源於消防人員之間的人際關係及人們相處的技巧方面,與消防局內部管理制度沒有直接的關係,不能簡單地把責任歸咎於消防局局長,若局長在言談中採用了不謹慎的言詞或表達方法,客觀上使人產生受壓或不公的感覺,在此不規則的情況下,未能引致提起紀律程序。對此,廉署認為其陳述的部分理由並不充分。 在分析的第五點上,廉署指出領導人員錯誤適用法律而無承擔任何後果,廉署質疑保安司視《回覆》已是一項調查措施,或又在紀律程序的情況下做出判斷,廉署直指其陳述明顯欠缺理由,而且過分提早做出判斷,332
  • 而且這種“事先判斷"對投訴人及被投訴人皆不公平,亦不符合法律的規定。 而在保安司回覆的其他內容上,廉署又揭發並批評局長在被代任期間,又行使職權、未經程序就以個人行為推翻“公署"的結論;承認事實的存在,但無跟進措施及無對投訴作全面及深入分析。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12 月 27 日 輿論辣評:行政缺監督、官員無問責,長期備受社會詬病。行政監督及官員問責到底有多難,實際情況似乎遠超坊間想像。有例爲證,針對廉政公署《終止消防局副局長定期委任的理據及對有關投訴的調查報告》中的相關建議,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作出回覆,當中認爲“不宜就不規則或個人的缺失行爲對局長提起紀律程序”。可見,即使是廉署就行政監督作出意見幹預,也要屢遭權力之手的推擋,甚或顛覆。 或許是被這一無理據的强悍取態所激怒,廉署早在半年前就備好後手,聯繫到近期指認新巴士服務批給嚴重違法,慘遭其他部門塗改抹煞,權威大大受挫,昨日,廉署終於出招,以基於公共利益爲由,公佈關於針對消防局局長及消防局管理及運作的報告,同時罕見地公開保安司司長對該報告的“回覆”,以及廉署在有關問題上的立場和逐一批駁。至此,這個之前未公開、被特意安排在廉署 2012 年度工作報告附錄中,低調透露的事件,終於得以全盤攤開了。當中包括保安當局針對廉署報告而作出的種種詭辯,例如,刻意把局長對工作中不規則作爲,歸爲言詞不慎或表達方法等個人的缺失行爲,强自引申爲“不宜……提起紀律程序”。 廉署作爲向特首報告的獨立運作部門,向來被認爲是一大“護法”,若其得以切實行使行政申訴職能,對各政府部門將起到行政監督和權力制約作用,爲政府機器的良性運作發揮剛性效能。然而,現實不斷顯示,廉署333
  • 的權威和職能並未如人們想像中那般犀利,甚至在各種權力的盤踞和屏障中,有逐漸被弱化和受挑戰的迹象。在跟進處理消防局的有關投訴事件中,假如作爲上級主管的保安司能够接受廉署的相關建議,實事求是展開紀律調查程序,或者得以切實摸清及解决消防局現存的各種問題,對該局强化內部運作大有裨益。 但是,廉署進一步披露的訊息表明,保安司不僅不領情,反而出於權力庇護,極盡强辯及顛覆之能事,進而直接拒絕作出內部紀律跟進,以致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類似的投訴持續不斷。可以想見,在權力保護網中,官員得不到有效約束,徒令長官意志膨脹,導致部門陷入權力內鬥不斷,人心渙散,嚴重影響正常運作,最終損害的還是公衆利益。值得深切思考的是,既然廉署的監督效能不獲正視,主管實體又充當保護傘,那麽部門的違紀亂象如何得到遏制和規管呢? 相對於“香港勝在有廉政公署”,澳門廉署雖坐擁反貪和行政監督兩大權力,但基於特殊的政治環境,廉署反貪先天不具打老虎的功力,偶爾打打蚊子聊以交差;近年來,廉署似乎把主業重點放在行政監督上,每年倒也引爆幾個重炮,而且出招益發强勁,持續之下也積累一定聲譽。不過,坊間也越來越發現,那些聲勢過後,廉署的相關報告和勸諭,大多只是白紙黑字而已,其之出招發聲成爲一種柔性監督。那些意外中槍的部門似乎早已摸出了應付的套路,大不了發出一番空洞的回應,結果不外乎“意見接受,態度照舊”。近期拋出有關新巴士服務判給的調查報告,儘管作出了有史以來“最嚴重的違法個案”的指證,却被轉手需由法務部門來作法律定調,更致使廉署很受傷。 但是,換一個角度來看,惟因面對行政部門懶政、庸政、亂政成風,權力壁壘難以撼動,廉署依然在力所能及之下,敢於堅持原則立場和發揮334
  • 職能,其所作出的努力,足以獨樹一幟,而且發聲之際每每引發坊間共鳴。故而,今次廉署敢於進一步向保安司發出强烈取態,尤令坊間耳目一新,可樹聲威,這於當前的政風中,仍應被視爲清流和正能量,值得肯定。誠然,廉署未必是“荷戟獨仿徨”,但要撑起這塊招牌,需要在確保公共行政的公正、合法性與效率上,作出更大的付出,爲澳門社會堅守一份公共價值,這也需要獲得更大的支持。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12 月 27 日 6、澳人澳地 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昨日(12 日)下午三時公佈“澳人澳地”研究報告,在三千人的民調中,百分之七十七點六受訪者支持“澳人澳地”。報告從法律、經濟及比較等多個層面綜合分析後認爲,有必要適時推出小規模、專針對十八歲以上、處“夾心階層”的永久居民和年輕人的“澳人澳地”,作現行公屋政策的補充。相關房屋以首置、家團爲申請單位,只能在本澳居民間流轉,不入私人市場。“澳人澳地”有社會基礎,法律上可行,經濟上有必要,建議三種模式供公衆討論,分別是“經屋升級”模式、“協助永久居民家庭自置居所”模式及參考“港人港地”模式,三者無論在申請、銷售及出租、轉售等各有不同限制。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2 月 13 日 理工學院昨日(12 月 26 日)發表“澳人澳地"經濟法律分析研究成果。報告預估,“澳人澳地"小市場由於需求強勁,“又平又靚"的願望未必可充分實現,並應有適度規模,非越多越好。理工學院認為,“澳人澳地"應以保障居住權為宗旨,排斥投資需求。至於具體的申請限制、土地資源、“澳人"定義為何,需下一步探討。 335
  • 負責研究的理工團隊成員楊允中、顧新華、盛力、李燕萍、謝四德等,昨日(26 日)下午三時在理工學院彙智樓六樓會議室,發布已研究四個月的“澳人澳地"經濟法律分析研究成果。研究主要運用經濟學理論及從法律角度探討“澳人澳地"的合理性,爲公衆討論、政府决策提供理論基礎。經濟學方面,主要涉及消費者選擇理論、部分均衡模型、一般均衡模型、房屋過濾理論和福利經濟學理論。法學方面,主要探討“澳人澳地"與澳門基本法、土地法和公共房屋法律制度的關係,並提出政策建議。 研究團隊指出,“澳人澳地"應以保障居住權爲宗旨,排斥投資需求,具體的申請限制、土地資源、“澳人"定義為何,需下一步探討。引入“澳人澳地"小市場,私樓樓價可能下降,經屋需求可能下降。“澳人澳地"小市場由於需求強勁,價格保持在相當水平,“又平又靚"的願望未必可以充分實現。社會總福利由相對富裕階層的福利和相對不富裕階層的福利共同組成,兩部分居民一定程度上有利益衝突,政府需要兼顧、平衡,故“澳人澳地"規模要適度,並非越多越好。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2 月 27 日 坊間聲音:馬黑祐坊會 28 日下午三時於街總北區活動中心舉行“經濟房屋知多少"座談會,邀請街總副會長梁慶球主講,近二百名街坊及居民出席。就有大專院校研究的“澳人澳地"方案,梁慶球批評無實質內容,認為“澳人澳地"應界定在經屋與私人市場之間,即私人市場的限價限購房屋,並控制呎價不超過三千元,以及參考內地“辣招",打擊炒賣樓宇風氣,解決居民上樓和換樓需求。透露街總明年一月公佈自發研究的“澳人澳地"方案。 樓魔肆虐,房屋成近年社會最着緊議題,“澳人澳地"呼聲甚高,特區政府委託了澳大、理工分頭調研“澳人澳地"的可行性。澳大早前率先336
  • 公佈調研結果,推出了三個方案供社會討論,總體彈多讚少。歸根究底報告未有觸及核心問題,如私樓、公屋的定位和比例,政府如何才能滿足現在及未來的訴求等。這些均需當局及社會以更開闊的思維,從整體房屋政策的層次探討,不應局限於方案。 澳大報告最為人所詬病之處在於研究範圍太窄(這未必是研究單位問題,或與政府設定研究項目有關),只集中在“澳人澳地"是否可行之上。結果報告新意欠奉,三個方案只是現時、過去經屋的改良版及香港經驗,未為社會帶來啟發。如可否改革社屋、經屋制度,讓居民可因應自身能力,可租可買不同級數、價格的房屋?除閒置土地、新城填海外,舊區重整可否成為“澳人澳地"土地來源? 另一方面,報告認為,受制於土地資源限制,“澳人澳地"規模不會太大,這點有商榷餘地,其一是現時整體土地情況未清晰,澳門有多少土地已發展、未發展,政府、私人各持多少仍是謎團,如何衡量小規模?何種規模才能達到政策效果? 其二,澳門房屋問題不是整體房屋數量不足,而是在投資帶動下,私樓價高不可攀,且澳門舊樓太多要逐步重建,衍生出恐慌性需求及超高的公屋訴求。若環球經濟不出大亂子,澳門經濟持續發展,政府又無意以行政手段遏制炒風,私樓價高企或將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成慣性,公屋訴求必有增無減,導致房屋的居住與投資功能矛盾、私樓與公屋搶地的矛盾將越來越尖銳。小規模“澳人澳地"能否拆解困局?現時“私樓為主、公屋為輔"的房屋政策是否行得通?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2 月 29 日 輿論辣評:委託澳大研究的“澳人澳地"房屋政策正式出爐,除了參考“港人港地"制定相應澳門版的“澳人澳地"模式之外,又加多“經濟337
  • 房屋升級模式"、“協助澳門永久性居民家庭自置居所模式"兩個操作方案,合共三板斧,期望可以解決到長期以來社會強烈的上樓訴求。然仔細分析三項方案,社會批評和失望聲音不斷,紛紛質疑當局有冇誠意扶持市民置業! 今次研究報告出台,依然將參考“港人港地"制定澳門模式作為一項選擇,不禁令人感到驚訝和不解。既然港澳情況有異,為何不從澳門實際出發,反而生搬硬套,削足適履的推出一項所謂的“政府透過公開招標批出土地給私人企業興建"方案選擇呢?坊間都知澳門不存在像香港一樣外來客投資比例過高的情況,難道當局不知?完全參考香港模式就可以買到“平價樓"? 其實,坊間呼籲推行“澳人澳地"的真實目的,與其說是爲了規避外來投資客,倒不如說是爲了規避經濟超速發展帶來的代價更為妥帖,根本意願在於期盼政府可以採取辣招,解決好經濟發展與民生改善,樓價高企與收入緩慢之間的矛盾關係。對此,當局更是應該看到其本質,而不應是拘於形式,流與外表。 無需太多專業知識,上樓難的根本突出癥結在於樓市過熱,入息緩慢,樓價收入比過大,通脹嚴重,土地資源、特別是公屋土地批給緊張。俗話說,解鈴還須繫鈴人,不從問題根本上解決,搞出再多花式也是枉然。 研究小組提出的另外兩個模式:“經濟房屋升級模式"、“協助澳門永久性居民家庭自置居所模式",名稱上看似高端專業,可仔細分析,乏善可陳,毫無驚喜,甚至可以說,在目前已有經屋政策框架內,透過提高收入上限,減少政府補貼方式,就可以變成以上兩個新模式。最為關鍵的房屋建設土地供應時間表依然渺無蹤跡!不論何種類型房屋建設,離開土地資源,難道要建造空中樓閣嗎? 338
  • 不作為、亂作為已成為社會對當局行政惡習的一貫印象,今次藉助“澳人澳地"名義,行掩耳盜鈴目的的房屋政策,讓當局又收穫了一項“假作為"的榮譽桂冠,不能不說是可喜可賀。 资料来源 :时事新闻报 12 月 19 日 7、新土地溢價金標準實施 新土地溢價金計算標準昨日(12 月 17 日)實施,住宅、停車場用途的批地溢價金較舊標準升兩至三倍,新入則項目以新溢價金標準計算。有地產業者、發展商指“羊毛出在羊身上",發展商因溢價金上調而增加的土地成本料轉嫁消費者,新樓售價推高 5-10%,變相為高樓價推波助瀾。 發展商正常情況下不會“蝕賣",所以樓市發展正常情況下,部分發展商會將成本轉嫁消費者,亦有部分會將利潤調低。只要市場情況允許都會轉嫁予消費者,估計會令未來新樓開賣價格上調 5-10%,但不能說樓價上升因為溢價金調升,因為樓價會因應經濟向好等原因而上調。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2 月 18 日 坊間聲音:地產業總商會會長鍾小健認為,政府調整溢價金制度,住宅及停車場用途批地溢價金,較兩年前升幅逾兩至三倍,調整幅度較高。溢價金上調,等同發展商成本增加,樓價會相對調升,估計會出現“羊毛出在羊身上"情況,發展商會將成本轉嫁至消費者。 地產發展商會會長陸惠德表示,政府為回應社會訴求而大幅調升溢價金可以理解,但在樓價急升、經濟向好的大勢下,反而會對樓市推波助瀾,加快樓價升勢。尤其未來出售樓花售價料會進一步加價。因發展商支付溢價金增加兩倍,等於土地成本增加兩倍,在樓市暢旺、供不應求情況下,發展商必定將增加的土地成本轉嫁消費者。建議政府創設制度,將增加的339
  • 溢價金設立專門的扶持置業或穩定樓市的基金,一方面扶持年輕人上樓,另一方面避免樓市波動對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 地產發展商羅盛宗認為,近年樓市變化大,市場一直認為批地溢價金方式滯後,以致當局對樓市估值未能追貼市場,故調整溢價金無可厚非。政府每半年作中期檢討,調整溢價金或成為“雙刃劍",當稅收直接反映市場現價,相信最終會轉嫁消費者,令樓價更上一層樓。事實上,近期樓市成交萎縮,但價格堅挺,儘管政府公佈有成交的業主大部分是澳門人,背後資金來源無從知悉,反映資金瞄準澳門樓市,預見樓市升勢。 溢價金一般在批草則後約半年時間繳交,視乎政府行政程序。現已完成入則的樓花雖不受新溢價金影響,但會“透支"消息,反映未來新樓成本更高,推升樓花定價預期。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2 月 18 日 輿論辣評:地產建築業者預期調升溢價金增加樓宇成本,有可能進一步推升樓價。道理不錯,尤其如今是賣方市場,發展商轉嫁成本機會極高。問題是,當前推升樓價的主因並非成本,不加溢價金樓價同樣漲升,反而落得發展商、地產業低成本暴利的空間,權衡利弊,加溢價金顯然更對公共資源負責。 衆所周知,過去幾年推動樓價主因是供求緊張,加上低利率高通脹誘發閒置資金投資物業尋求出路,以及澳門博彩業持續興旺,賭收增加令樓市成為賭場衍生龐大財富的儲水池。更有外地資金看好博彩業前景,但賭業準入門檻極高,資金流向樓市等間接押注賭業帶動城市發展前景的,不在少數。 340
  • 政府針對外資加徵投資物業的成本,提升門檻亦控制利潤。外資會否循“旁門左道"進入澳門市場,相信難完全避免,正如業者也懷疑絕大部分本地置業者背後資金何來。 基於以上因素,未來樓價趨升機會極高。如果擔心調升溢價金增加成本進一步推升樓價,則不加溢價金也不代表這部分成本會惠及投資者。賣方市場下,發展商轉嫁成本機會極高,低成本只會造就賣方更大的牟利空間。相形之下,後者明顯有暴利和加大貧富懸殊的負面社會效應。 至於增加的溢價金有多大程度化成樓價的一部分轉嫁給投資者,似乎要看政府未來的房屋政策,更關鍵的是被轉嫁的範圍有多大,亦即受影響的層面有多廣,是一小部分高端投資者,還是普羅大衆? 如果政府落實當前承諾的社經屋計劃,加上未來可能推行的“澳人澳地",將更多居民納入福利房屋網內,則中下價私樓理應面臨政府供應的三層次福利房屋和二手樓競爭。如果三層次福利房屋可以吸納絕大部分居民,則溢價金轉嫁程度會受到牽制。至於高端市場,溢價金轉嫁縱然對投資者有影響,但範圍較小且投資者承受力理應更高。能夠影響這部分市場的,也許就是樓宇的投資前景,尤其是與鄰近地區豪宇相比較下的投資潛力。 正如內地推出房產稅試點時,亦有聲音指無助抑制樓價,更可能推升樓價。然而,當前房產稅向全國範圍推廣的機會極高,一方面是房產稅推行並不完全為了抑制樓價,解決貧富懸殊和加大佔用公共資源成本的機會更大。其次,必須配合政府的保障房措施,以及限貸限購等抑制需求政策,否則同樣很難控制加徵稅後的市場效應。 增加溢價金和加徵稅後,政府至少還可以用財政收入解決民生問題。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2 月 18 日 341
  • 8、特首進京述職 每到年底,香港、澳門行政長官都會例行進京述職,特首述職,看似“例行公事",其實却是“一國兩制"的重要反映。因此,每年特首述職,在本澳各階層市民中都會引起較大關注;市民關注的不僅僅是中央對特首工作有何評價,同時更希望從中瞭解到更多中央領導人對特區如何進一步發展經濟、保持繁榮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有何重要指示和訊息。 12 月 17 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上任後首次聽取行政長官崔世安述職,高度評價特區政府一三年施政,勉勵崔世安及其團隊繼續抓緊機遇、應對挑戰,使澳門各項事業特別是民衆福祉得到前進和增加。 12 月 18 日:國家主席習近平接見行政長官崔世安,肯定崔世安和特區政府一三年的工作,強調澳門仍要考慮長治久安、居安思危,解決發展過程中不斷顯現的問題,繼續發展適度多元經濟,改善優化澳門的經濟發展結構。 行政長官崔世安 12 月 18 日表示,在北京述職期間,獲國家主席習近平及總理李克強接見,並彙報了本澳過去一年的發展狀況;特區政府工作獲得國家領導人的肯定,中央政府未來將繼續支持特區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 崔世安在北京向傳媒總結述職行程時表示,是次向國家領導述職時,彙報了特區最新發展及明年的施政重點,並聽取了領導人對特區發展的意見,當中,領導人特別關心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期望特區把握當前,居安思危,做好各方面的準備。同時,中央政府又特別關心澳門明年的多項工作,包括行長官選舉、亞太經合組織旅遊部長級會議、特區回歸祖國十五周年及政府換屆等。 资料来源:时事新闻报 12 月 19 日 342
  • 輿論辣評:一年一度的港澳特首赴京“趕考"日前結束,國家主席習近平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分別會見了兩地特首,就經濟社會發展方面聽取了意見。與往年策略雷同,本澳特首除了選擇性的報告了人才長效機制建設和澳大橫琴校區搬遷工作,並就中央一直關注的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表達了決心,再無其他乏善可陳的地方,不知中央領導對此答卷是否滿意! 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訪京期間,“特首述職制度化"成為媒體熱炒的一個焦點,從北京官員和香港政府傳達出來的部分訊息來看,中央政府希望以後可以將行政長官述職進行制度化安排也並不是空穴來風。但本澳行政長官接受採訪時,明確表示沒有聽到類似傳聞,言之鑿鑿,令人明顯感覺到與整個外在輿論環境極不相符。另一方面來看,述職制度化安排對於特區政府工作要求也會更大,不再僅僅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式的應景彙報流程,對施政報告和政策執行度要求都為嚴格,特區政府自然也不希望自我加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符合當局的一貫心思。 像以往一樣,國家主席習近平再一次強調了“居安思危"對於本澳的意義,持續推動經濟適度多元,妥善解決發展中的矛盾問題,更是中央又一次對本澳的殷殷叮囑。面對博彩業比重節節攀升,文化等其他新型產業的停滯不前,橫琴開發珠海主導傾向不斷擴大,特首似乎也並沒有太好的言辭進行接招,只好繼續套用“衷心感謝"中央關心同埋支持,來緩解下尷尬的回話氣氛,既體現特區政府謙虛低調,又可以博取中央同情理解。 澳門回歸以來一直得到中央政府的眷顧。早年面對經濟萎靡,失業率高企,短期內並無良策的情況下,中央寄望博彩業可以盡快托起澳門繁榮,從長期發展觀來考慮的話,也不過是一個權宜之策。可在路徑依賴效應作用下,博彩業已然成癮了,一日不食,經濟便會發生大感冒。同時,博彩經濟作為壟斷低端服務產業,對於多數普通民眾生活改善和職業向上343
  • 流動發展也帶來巨大阻礙。 值得一提的是,面對屢屢利好政策和發展機遇的擦肩而過,澳門雖然當前經濟報表亮麗無比,然從區域乃至全國角度看,畢竟經濟佈局還是一盤棋。未來,伴隨港珠澳大橋落成,南沙、橫琴現代科技服務業加快推動,珠三角產業升級也亟待完成。周邊大環境即將改變,依賴低端服務業和過度人情文化的澳門能否獨善其身?這恐怕又是擺在特區政府面前的一道難題。未來中國實力不斷崛起,對於小城澳門來講,政治資本的漸漸沒落,經濟窪地的明顯不足恐怕又將是中央政府的又一塊心病了! 资料来源:时事新闻报 12 月 27 日 9、全城歡慶回歸 晨曦中,鮮艶的五星紅旗在解放軍駐澳部隊新口岸軍營冉冉升起,回歸祖國整整 14 周年的澳門迎來了別具意義的一天,澳門各界群衆熱烈慶祝回歸祖國 14 周年的連串活動也由此拉開了大幕。 早 8 時,澳門特區政府在金蓮花廣場舉行莊嚴的升國旗、區旗儀式。朝陽下,由治安警察、消防、海關及警察銀樂隊組成的儀仗隊簇擁著 4 名護旗手護送國旗和區旗入場,繼而警察銀樂隊奏響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五星紅旗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徐徐上升,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中央政府駐澳聯絡辦公室主任白志健、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特派員胡正躍、解放軍駐澳門部隊司令員祝慶生,以及特區政府各部門官員、社會各界代表莊嚴肅立,向國旗和區旗行注目禮。一些市民和遊客也特意前來感受這份榮光並送上自己的祝福。 上午 10 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澳門旅遊塔會展中心舉行慶祝澳門回歸祖國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 14 周年酒會。全國政協副主席何厚鏵、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崔世安、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區聯絡辦公344
  • 室主任白志健、外交部駐澳門特區特派員胡正躍、解放軍駐澳門部隊司令員祝慶生、澳門特區立法會主席賀一誠、特區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等,與澳門各界人士千馀人,齊聚一堂,共同爲澳門特區的生日祝福。 從上午 9 時開始,有不少市民和遊客來到澳門郵政總局集郵商店設置臨時櫃檯,爲自己選購的澳門特區成立 14 周年紀念紀封加蓋紀念郵戳。這是澳門特區政府郵政局專門爲慶祝澳門回歸祖國 14 周年舉辦的活動。 下午3時30分,特區政府文化局舉辦以“生命的律動"爲主題的“澳門拉丁城區幻彩大巡遊"從澳門著名景區“大三巴"牌坊出發。吉祥物VIVA 仔帶領巡遊隊伍一路經過花王堂前地、瘋堂斜巷、仁慈堂婆仔屋、聖母堂前地等澳門歷史城區,沿途近萬澳門市民和遊客駐足觀賞,一時間澳門歷史城區變成一片歡樂的海洋。巡遊路上多項駐點表演與沿途圍觀市民和遊客互動,將澳門慶回歸的狂歡氣氛一次次推向高潮。默劇大師的“快樂臉譜"、熱情的巴西桑巴、節奏强烈的印度歌舞、葡萄牙土風舞一路上演“熱舞大比拼";紅心皇后、瘋帽子先生、白兔先生和愛麗絲一起在漫天飛舞的肥皂泡泡中帶現場觀衆一起漫遊仙境…… 晚 9 時 30 分,悠揚的“七子之歌"樂曲開始飄蕩在夜空,一簇簇禮花在星空綻放,姹紫嫣紅的烟花讓澳門特區的回歸紀念日這夜變得五彩繽紛,格外動人。人們在歡笑,在放歌,在釋放內心的快樂,同時也在爲祖國、爲澳門送上發自心底的祝福。 資料來源:網易 12 月 20 日 坊間聲音:12 月 20 日,澳門特區熱烈慶祝回歸祖國十四周年,特區政府、中央駐澳機構及民間團體舉行連串慶祝活動,升旗儀式莊嚴,體育彙演歡樂熱鬧,拉丁城區大巡遊萬人空巷,全城沸騰。 光陰如梭,一轉眼,澳門回歸已經十四年。回歸以後,澳門經濟增長345
  • 連續多年以雙位數字飛速發展,以 2012 年爲例,GDP 總值爲 3482 億澳門元,人均 GDP 爲 61 萬澳門元(折合美元 7.6 萬),差不多是世紀初的6 倍,超過毗鄰的香港、台灣,在亞洲名列前茅。當然,經濟的增長是受到博彩業井噴式發展的刺激,澳門近幾年博彩收入爲全球之冠,2012 年博彩收入突破 3000 億,差不多是“老師"拉斯維加斯的六倍,昔日的“東方蒙特卡洛",葡治時期的破舊旅遊小城,儼然已華麗轉身,發展爲世界最大的博彩旅遊城市。 過去的十四年,澳門實現了歷史性的突破,爲澳門贏得了廣泛的國際聲譽,重新樹立了澳門的城市新形象,更有觀察者送出“亞洲第五小龍"的稱號,並把博彩業看做亞洲經濟增長新引擎。 十四年來,發展主義是澳門政府打造澳門成爲現代化的博彩旅遊城市的主旨指導思想,也是特區政府向世人展現管治能力的重要載體。這種發展爲主導的經濟增長方式,無疑是卓有成效的,因爲即使在全球經濟低迷的大背景下,2012 年澳門的經濟形勢逆勢上揚,仍錄得 10%的增長率,即將過去的 2013 年,多個月份的賭收屢破歷史記錄,相信全年數據亦是令人 羨。實際上,澳門在過去的差不多十年的時間里,一直是雙位數的增長率;巨額的國際資本、洶湧的遊客隊伍,推動著澳門在五光十色的光環中飛速發展。 然而,以審視的眼光看,澳門發展迅速,但並不均衡。以本澳的貧富差距看,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現象並沒有隨著城市的發展和經濟的繁榮而縮小,相反還在加大。蛋糕做大了,如何分蛋糕,成爲考驗特區政府施政智慧的難題之一。 從去年開始,特區政府提出構建民生長效機制,反映了政府在施政轉型方面的心得和體會。日前,行政長官崔世安在澳門特區成立十四周年慶346
  • 祝酒會上重申,特區政府將務實地深化建設四大民生長效機制,大力支持居民提升自身競爭力,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素質。 筆者喜見特首的取態。筆者認爲,長效機制建設作爲施政重點之一,是特區政府審時度勢、與時俱進的結果,也體現出現 政府的基本施政思路,向外界釋放一個清晰的信號,即在本澳經濟形勢總體趨好的階段,政府積極回應社會訴求,主動拿出更大的力量解決民眾最關心的問題,制度化地解決問題,並上升到社會建設的層面。 2013 年就要過去了,新的一年即將到來。未來充滿機會,亦充滿挑戰,以長效機制爲核心的民生政策也會遇到諸多難題,但只要政府釋放出足 的施政誠意,澳門的明天就一定會更好! 资料来源:时事新闻报 12 月 27 日 10、假鈔惶恐 港澳兩地同現仿真度極高的中銀香港一千元僞鈔。其中澳門司警日前分別接獲銀行和賭場通知,檢獲六十三張二○○八年版一千元假鈔,亦是本澳首次發現該版本的假鈔。司警目前正進一步調查,追查偽鈔來源,暫時未有人被捕,不排除同一犯罪集團所為,將與香港警方保持聯絡。 司警於本月二十日接獲黑沙環某銀行通知,指較早前一名本澳女子存款四十六萬港元現金時,銀行職員發現其中五十張香港中銀一千港元爲僞鈔,部分鈔票編號相同。翌日司警再接獲氹仔某賭場帳房舉報指,收到十三張同面值同銀行一千元僞鈔,於是接手調查,初步相信存款女子與案件無關。司警其後通知香港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對方前日派員到本澳與司警開會跟進。 司警表示,今次在澳門檢獲的一千元假鈔屬“○八年"版本,亦是本澳首次發現該版本的偽鈔。該批僞鈔仿真度極高,使用者未必即時分辨得347
  • 到,必須加倍提防。偽鈔紙質較薄,光暗對比層次不清。偽鈔變色銀碼由啞金啡色漸變為綠灰色,真鈔由金色漸變為綠色。偽鈔開窗式保險線切口齊整,真鈔不切口。真鈔可肉眼看到鈔票中銀大厦旁有一千元的隱形銀碼,僞鈔則沒有。用顯微鏡細看真鈔“1000"銀碼較為清晰細緻,偽鈔較為粗糙。此外,在螢光燈對比下,真鈔螢光條碼呈鮮黃色,偽鈔呈淡黃色。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12 月 25 日 輿論辣評:12 月 24 日,正當人們沉浸在聖誕快樂的喜悅之中,本澳却被 63 張千元港幣假鈔鬧騰得不知所然,“罪兇”是疑似 2003 年版香港中國銀行發行的 1000 元金牛港幣,當然這是製造假幣之犯罪團夥所惹的禍。一時間,港澳兩地滿城風雨,手持有千元港幣的市民紛紛走到銀行兌換散紙,大有對千元港幣的不信任感,而衆多中小企紛紛亦祭出“本店拒收千元港幣”的擋箭牌,甚至連眾多銀行自動存鈔機也實行臨時性的關閉措施。人們不禁要問,緣何假幣難倒眾銀行? 據報導,當天有賭場先發現千元假港幣便即時報警處理,隨後,亦有銀行發現同類千元假港幣。又據報導,澳門有一商人在銀行存放 46 萬港幣,銀行職員查驗後發現有 50 張 2003 年香港中國銀行版的假港幣,經警方檢查後排除爲該名商人所系。此次發現的中國銀行千元 2003 年版假港幣,其仿真度達到 80%,說明犯罪集團使用的造假技術相當之高,幾乎到了以假亂真的地步。為此,港澳兩地警方對此案高度重視,即組織專門人員、技術力量對涉案假幣進行偵查,相信警方很快就會偵破此案,將涉案罪犯繩之以法。 需要拷問的是,在假幣案件發生期間,緣何千元假港幣會難倒港澳兩地眾多銀行?一些中小企業拒千元港幣於門外雖說無情亦可理解,但衆多銀行關閉自動收鈔機拒收千元港幣却無法理解。衆所周知,港幣爲港澳兩348
  • 地法定流通貨幣,港幣在市場自由流通受法律保護,銀行也好,中小商戶也好,即使市場出現了假幣亦不能成爲拒收千元港幣的理由或籍口,這樣做顯然是有違法律的。可是,港澳的金融管理部門却表示,一些中小商戶拒收千元港幣爲商業行爲,此話如出自其他非金融管理部門尚可原諒,但出於金融管理部門之口就顯得很不專業了,更何况與現行的法律有抵觸。港幣作為法定流通貨幣是受法律所保護的,任何人、任何機構如無法律規定,不能隨意拒收港幣,即使出現假幣的情况下,所以,銀行沒有任何理由將千元港幣拒之門外。 按理來說,港幣是發鈔銀行依據法律及有關條例發行的,無論香港中國銀行,還是香港彙豐銀行,均有權利和義務來保護港幣的合法流通,如果連銀行都采取類似的將自動存鈔幾封閉的措施,不管是出於何種目的,筆者認爲,這是一種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爲,亦是造成港澳一些市民恐慌的原因之一。作爲港幣發鈔銀行,香港中國銀行也好,香港彙豐銀行也好,應積極配合和協助警方偵破案件,使罪犯得到應有的懲處。另外,要采取積極的、正面的、開放的措施,包括增加一線人手,加快業務流程,變壞事為好事。同時,銀行還應提供更多的儀器設備讓廣大客戶甄別貨幣真假,普及大衆一些識別真假貨幣的常識,這也許要比消極的、拒收千元港幣的措施要好。 應該說,發生於聖誕期間的千元假港幣之案件,從犯罪手法來看,其實與以往的並無什麽特別之處,所謂特別,是因爲此次假幣其仿真性較强,倒是給銀行及廣大市民提了個醒,即要提高辨別真假貨幣的能力。同時,有關銀行要對本系統的職員進行相關業務培訓,提高包括辨別假幣能力在內的業務素質。當然,從根本上來說要標本兼治,除了加强對新版貨幣的技術含量的提升外,還要強化對製造假幣犯罪團體的嚴打態勢,一有349
  • 350 苗頭,立即打擊,絕不讓假幣有可乘之機。另外,還要加强平時的預防、宣傳,形成長效機制,只有這樣才能遏制假幣造假之風,還港澳金融市場一個良好的、健康的秩序。 資料來源:時事新聞報 2014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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