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門百科全書修訂版ENCCLOPÉ DADEMACAU·EDIÇ Ã O(REVISTA EAUMENTADA)·
  • 林佐翰《澳門百科全書》編撰工作人員名單(按姓氏筆劃排序)主 編: 吳志良 、楊 允 中政法分編: 米萬英、吳志良、 趙國強經濟分編: 陳守信、劉本立、 曾澤瑤社會分編: 林玉鳳、劉羡冰、鄭煒明文藝分編: 伍松儉、 李觀鼎 、林玉鳳史地分編: 金國平、 陳子良、 陳樹榮人物分編: 楊允中、曾 藝學術顧問: 石 磊、孫關龍特邀編審: 丁日昕、 左步青、 胡人瑞、 許寧英、黃 鴻森、劉小映、翦 晏 、戴中器特邀編輯: 段太奇、 蔣麗 君、 劉士忠編 輯 : 王 敏、姚偉英、高 薇、崔慧然、陳君慧、梁雅桃 、梁惠英 、黃棣樂、黃麗莎、曾翠儀、鄭妙思、盧明慧、鄺慧仙條目作者: 丁雅勤、王國強、 毛美斯、甘樂年、石 磊、左步青、朱 林 、伍松儉、米萬英、冷鐵勛、何永康、余君慧、沈 黎、李公劍 、李雁玲、李寶華、李觀鼎、吳志良、官世海、林 學、林 玉鳳 、、林清風、金國平、段太奇、唐玉華、徐 新、徐 永勝 、徐京輝、秦勵常、高 薇、孫關龍、柳智毅 、連家生 、區志強 、許 昌、張惠周、陳 俊、陳子良、陳守信、陳君 慧 、陳欣欣 、陳海帆、陳浩星、陳渭泉 、陳煒恆 、陳偉 基 、陳樹榮 、陳繼春 、彭為錦、曹晉鋒、曾 藝、曾澤瑤、程立福、馮少 榮 、馮炳 權 、馮浩明、黃少澤、黃清薇、黃就順 、黃 善文 、湯梅笑 、楊 允中 、楊仁飛、楊建東、葉炳權、鄒家禮、瞿國英、趙 奕、 趙向 陽 、趙國強、廖子馨、廖志漢、劉小映、劉本立 、劉羡冰 、劉錦釗 、劉禧 義、鄭國明、鄭煒明 、鄧景濱 、鄧漢增 、鄧駿 捷 、蕭志成 、戴中器、魏美昌、譚 輝、關 鋒、關權昌、蘇朝 暉、歐陽琦攝 影 : 凌 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澳門攝影學會、澳門沙龍影藝會、晨輝出版有限公司美術設計: 高耀輝 、馮文偉封面設計: 高耀 輝 、馮文偉
  • 澳門百科全書修訂版ENCICLOPÉ DIADEMACAUEDIÇ Ã O(REVISTA E AUMENTADA)澳門基金會FUNDAÇ Ã O MACAU
  • 凡例一本書由概述文章總論、條目、彩色圖片、附錄、索引組成 。二本書概述文章全面介紹了澳門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點,供讀者系統閲讀之參考 。三本書條目為全書主體和基礎。包括綜述性條目和一般性條目:綜述性條目介紹澳門某一領域的概况或特點 ,例 如“ 地 理 ”、“歷史 ”、“民間習俗”等;一般性條目介紹澳門某一個主題的知識或情况,例 如“ 東望 洋山”、“ 澳 門大學”、“林則徐澳門禁煙 ”等 。四本書附錄包括分類目錄、澳門大事年表、有關澳門的歷史文獻、重要人物名錄、澳門研究主要參考書目等 。五全書條目正文按漢字繁體字筆劃筆順排列。正文之前列有分類目錄,正文之後列有漢語拼音索引,供讀者按不同系統查檢之用 。六全書條目之間的相關内容,會 加上 括注,例如:澳門居民十分信仰天后(見媽祖 信仰) 。七為了提高檢索率,避免有些漢字筆劃相同的條目過於集中,對一些條目的標題採用主題詞加以標引。例如,“歷史”是指“澳門歷史”,“人口移動”是指“澳門人口移動”。相同用詞的條目,如《澳門日報》,按出現先後時間排列 。八為使分類目錄能系統地反映澳門全貌,並體現條目之間的層次關係,便於讀者查檢和系統閲讀,分類目錄採用階梯狀方式编排。例如 :政制制 度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九彩色圖片按條目内容附在正文中,成為正文敘述的一個組成部份 。十專有名詞,如人名、地名和科學技術術語,均以澳門當地有關機構審定的為凖 ,力求規範化 。未經審定或尚未統一的則以“約定俗成”為原則,沿用習慣用語 。十一數字法量採用阿拉伯數字,但中國歷史朝代年號用漢字表示,例如,秦始皇三十三年 (公元前 214)、 清 道光七年 (1827) 。十二度量衡單位採用國際通用標凖 。十三統計數字一般截至2003 年底,有的資料截至 2004 年底 。
  • 前言澳門是南中國海岸珠江口的一顆璀璨的明珠,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1999年12月20日,經歷了數百年風雨的澳門終於回到祖國母親的懐抱了。不知不覺間,澳門特别行政區已走過了第一個依法施政的五年,並成為實踐“一國兩制”的一個生動範例 。我們向讀者呈獻的這部《澳門百科全書》修訂版 ,便是根據澳門回歸後的諸多變化重新编寫而成 。《澳門百科全書》為一卷本,是澳門曆史上第一部百科全書,也是中國文化史上一部比較全面、科學、系統地反映澳門基本狀況的權威性參考書。全書分總論 、條目和附錄三大部份。總論簡要地介紹了澳門的古今全貌;條目共3000餘個 ,全面反映了澳門的歷史、地理、政法、經濟、文化、敎育、宗敎、民俗、人物諸方面基本知識和基本情况,高度濃縮了澳門有考古發現和史料佐證的歷史,凖確透視出澳門的現狀和特點;附錄收集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别行政區基本法》等重要法律和法規、歷史上重要條約、包括各類名人在内的人名錄、澳門研究主要參考書目等,為有志深入研究澳門問題的讀者提供較為方便的參閲資料,全書共約150萬字,彩圖、黑白圖照近千幅。澳門獨特的歷史、社會環境,以及百科全書獨有的體例,使得《澳門百科全書》修訂版保持以下鮮明的特徵:①全面性。澳門雖小但“五臟俱全”。全書盡可能涵蓋澳門上下五千年的歷史,展示多元化社會的方方面面。② 客觀 性 。本書嚴格按照“一國兩制”的方針,對澳門社會情况予以客觀介紹。③ 兼容 性 。作為中西文化最早的交匯點,400多年前就有外國傳敎士到澳。全書中既有佛、道等中國傳統宗敎的事件、場所、人物條目,也有天主敎、基督敎、伊斯蘭敎等各種外來宗敎的事件、場所、人物條目。其他華葡政治、東西方風俗、社會狀況也均包容並舉。④科學性。澳門研究書籍不少,但時有抵牾之處。全書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力求觀點鮮明、數據正確、資料新穎、敘述客觀。凡有依據的不同觀點或事實,均存疑或並列。⑤ 地方性。條目設置與釋文均富有澳門特色;撰稿人以澳門本地學者為主,文字保留了部份當地習慣用語;圖照也由當地攝影家從澳門人的視角拍攝、選取 。《澳門百科全書》修訂版由澳門基金會組織原作者和部份有代表性學者用三年時間完成。编纂工作從2002年初開始,到2005年初出版,歷時3 年有餘。在這項大型系統工程中,澳門逾60位學者參與其事,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也派來資深學者予以協助,共同保證全書的較高質量。我們特别感謝地圖繪製暨地籍局、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晨輝出版有限公司等提供地圖及部份圖片。總結澳門歷史、介紹澳門社會、推廣澳門形象是全體編撰者的共同願望,我們期望着關心澳門的國内外人士能通過本書進一步加深對澳門特别行政區的了解和認識 。澳門社會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和複雜性,且經歷回歸洗禮變化神速,令人目眩 ,加上我們對澳門各項事物的了解難免存有一定局限性,疏漏或錯誤之處在所難免 ,敬請廣大讀者不吝批評指正,以便日後新版時加以完善 。編者二零零五年三月
  • 總目錄2 凡 例4 前 言9 總 論37 分 類 目 錄1 條 目 正 文611 附 件613 一)澳門 大 事 記661 二)澳門文獻選編701 三)相關官員名錄719 四)其他資料731 五)澳門研究參考書目789 筆 劃 索 引821 漢 語 拼 音 索 引
  • 總論
  • 廣東澳門圖清康熙十八年至二十一年 (1679-16 82) 間繪 佚名 彩 繪紙本此圖方向上東下西,左北右南。以舊關閘以南澳門本島為主體,周圍畫有鄰近島嶼。此圖用立體與平面結合方法,形象地表現了澳門的地形,敎堂、街道、民居、砲台等祇表示相對位置,不考慮實際距離。此圖貼有九張滿文書寫的紅紙標籤,分別對各砲台及媽閣廟加以注説,背面右上角貼有黃色漢文圖簽:《廣 東澳門圖》 。此圖現藏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 總論澳門——一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特別行政區一.概述澳門,根據《中葡聯合聲明》的莊嚴規定, 已於1 999 年12 月20 日平穩 而順利地回歸中國,成為一個直屬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別行政區,從而進入其歷史發展 的嶄 新階 段 。澳門,是一個規模不大的小城,但因其歷史演進的特殊性和當前的特殊地位,在實現歷史性轉變的回歸之後,進一步成為世人矚目的對象,受到越來越多 的 關 注 。澳門,其社會發育雖未臻完善,卻充滿活力與生機;其經濟優勢和潛力令人羨慕,其文化底蘊豐富而特色鮮明,其社會成 員質樸 熱情而富 有創見 。澳門,在特 別行政區成 立後的5 年來,政府依法施政,居民團結合作,通過自強不息、積極開拓精神的發揮和結構性調整,已進入 一個更加充滿希望 、更加令人鼓舞的快速、均衡發展的新時期。 對 其 估 計 過 高 或 過 低 都 是 不 適 當的 。澳門,作為東西方文化交匯點,作為歷史博物館和人文陳列館,作為微型經濟 的 一 個 樣 版 , 作 為 實 踐 “ 一 國 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新型社會發展 模式的 載體, 正走出 過去4 個半世紀的特定歷史 ,開創其屬於自己 、屬於祖國、屬於人類,對己以振奮、對人以啟示的,奔向具有很高確定性發展前景 的明 天之 路 。本文將分別從不同領域,略加剖析探討,作為認識澳門、利用澳門、發展澳門 的一 點參 考 。“澳門”稱謂的由來澳門自古以來是中國的領土。在明朝,澳門名為蠔鏡澳、香山澳,後來又有蠔鏡、鏡海、鏡湖、蠔海、海鏡、濠江、蓮峰、蓮洋、蓮海、蓮島等稱謂。“澳門”之名,在1 564年(明嘉靖四 十三年)已 出現在 史書中 。據説,葡萄牙人來澳,在媽閣廟前埗頭 登 岸 , 向居 民 詢 問 地名 , 將 閩 語“媽閣” 一音理 解為澳 門的地 名,故 澳門亦曾俗稱“馬交”或“馬鮫”,澳門的 葡 文 名 Ma ca u、 英文 名 Macao 便 因 此 而得 來 。 古 代 “ 蠔 ”“壕”、“濠”三字通用 。 幾 百 年 前 的 澳 門中心 區 南 灣, 規 圜 如鏡 , 盛 產 鮮 蠔 , 故 名為 蠔 鏡 、 蠔 海 、 海鏡 、 鏡 海 。 後 人 認 為“蠔”字欠雅,在一百多年 前 遂 約 定 俗 成 將“蠔”改為“濠”,加之 前 山 河 經 內 港 入海 , 故 亦 有 濠 江 之稱 。1751年(清乾 隆十六年)成書的《澳門紀略》記載:“濠鏡之名, 著 於 明 史 ” ; 又稱 澳 門 有 南 台 、 北台, 兩 山 相 對 如 門 ,故稱 澳 門 。 北 面 的 一段沙堤使珠海與蓮峰山相連,形似蓮花莖。古人把澳門比喻為飄入海洋的一簇蓮花 , 於 是 澳門 便 有 蓮 海、 蓮 島 、 蓮洋、蓮花寶地之譽。一朵美麗的蓮花凌波盛開,盈盈海水,巍巍大橋,這構思精妙的圖案繪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莊嚴的區旗和區徽上,預示着澳門更美好的明天 。地理方位與自然生態澳門城市發展圖 (16~19 世紀)澳門由澳門半島、氹仔島和路環島三地組成。歷史上的澳門,200多年前主要指澳門半島。澳門半島原來面積不大,在1840年只有 2 .78平方公里,經過長期不斷填海,1912年增為 3 .4平方公里。今天我們所指的澳門,包括澳門半島和氹仔、路環兩島。根據官方統計資料,至2003年底面積共27.3平方公里,其中澳門半島 8.7 平方公里, 氹仔島 6.3平方公里,路環島 7.6 平方公里,路氹
  • 填海區 4.7 平方公里。澳門位於中國南海之濱,珠江口西東經113°31’33”~113°35’43”,北緯22°06’39”~22°13’06”之間,海岸線總長度為40.86公里。澳門 的 地 形 特 徵 是 陸 連 島 和 島 嶼島,屬於典型的華南型山地,以丘陵、台地為主,欠缺大面積的平地,市區樓宇、房屋多順坡而築。澳門地區最高點是路環島的主峰塔石塘山,海拔170.6米,1 998 年1 0月在 山上 建成全 球最 高的天后娘娘媽祖的漢白玉雕像。路環島尚保留大片綠化山地及天然海岸,構成黑沙和竹灣兩座適宜游泳的優美海灘。澳門三面環海,北與廣東省珠海市拱北陸路接壤,距廣州130公里;東 隔伶仃洋與香港隔海相望,相距40海里;西與珠海經濟特區的灣仔鎮以及橫琴島一衣帶水,水面相隔僅幾百米。澳門與香港有發達的海上交通,快速客船晝夜穿梭,航程只需一小時。回歸後的澳門與香港都是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特別行政區,兩地聯繫更加密切。澳門背靠珠海經濟特區和富饒的珠江三角洲,腹地廣袤,資 源 豐 富 , 市 場 廣闊;面向經濟活躍的亞太地區,同時與歐盟關係密切,具有良好的 投 資 環 境 。澳門位於東亞季風氣候區,氣候特點是長年溫濕,無明顯的 四 季 感 覺 。 3 、 4月間,潮濕多霧是其特點,有時會陰雨連綿或 低 溫 陰雨 。 5 ~9月 ,炎 熱 多雨 , 颱風有 時發 生 。在 9 月末和 1 0 月 ,晴 朗 清 爽 ,溫 度 適 中 。 由11月延至次年2月,少雨稍冷,偶遇強大寒潮南侵,氣溫會驟降至10℃以下。澳門從19 61~1 990年 間的平均 氣溫 為22.3℃,近年平均氣溫為 22.4℃以上。 最熱 是7 月, 月平 均氣 溫 28 .6℃;最冷是1月 ,月平均氣 溫17.5℃。澳門的年平 均相 對濕 度為 80 %。 每年 3~ 6月是 最潮 濕的 時期 。澳門降水量相當充沛,全年平均降雨 超 過 2 0 0 0 毫 米 , 2 0 0 1 年 降 雨 量 達2555.8毫米,是中國華南沿海多雨地區之一 。 每年 4 ~9 月 是雨 季 ,全 年 雨 量八成 多 集中 在 這6 個 月內 。 6月 份 雨 水最 多 。 年 平 均 日 照 量 1 7 0 0 ~ 2 0 0 0 小時 。每年5~10月是 澳門的颱風季節 ,7~9月是颱風的“旺季”。過去130年內澳門遇到4次大 風災,生命財產損 失慘 重 。亞熱帶的良好氣候條件使澳門植被茂盛,常年鮮花盛開。市區重要交通幹線和海濱的一些古老榕樹擁有數百年樹齡,早春木棉花處處簇火一般鮮艷,一些學校和家庭把樓宇頭層天台改造成別緻的綠化空間,各種速生植物使山地 、公園、 海濱、 街道充 滿生機 。歷史梗概澳門早 在50 00~ 400 0年前 已有 中國先民的足跡。從中國第一個統一的封建王朝 —— 秦朝開始,澳門與鄰近地區一起,已正式納入中國的版圖,屬南海郡番禺縣。晉代屬東官郡,隋朝屬寶安縣,唐朝屬東莞縣。南宋紹興二十二年(1152)設香山縣,澳門從此納入香山縣屬。直至鴉 片戰爭前70 0年間,澳 門歷來屬香山恭常都,香山縣府在澳門駐有派出 機構 進行 治理 。澳門有400多年國際海洋貿易的歷史。15世紀末,東南亞、琉球等地區的商旅、漁民已乘船來到澳門。作為風帆航海時代的理想停泊地,隨着早期漁業和航運的興起,澳門逐漸形成一個日益活躍的港口。為適應這一形勢,明嘉靖十四年(1535),據《明史》記載,設於高州電白縣的廣州市舶提舉司舶口遷至澳門。從此,澳門便成為一個朝廷派有官員管理的對外口岸,走出開埠的第一 步 。澳門城市發展圖 (20 世紀)葡萄牙人 於15 53~1 557 年間正 式踏入澳門,比媽閣廟的歷史晚了半個多世紀。以後,葡人在接受中國官員管治下,設立議事會,享受較大的自治權,成為另類“蕃坊”。作為葡人在華唯一居留地,他們須遵守中國法律,每年向香山縣政府繳納“地租銀”五百兩,直至鴉 片 戰 爭 後 的 1 8 49 年 , 前 後 近 3 0 0年。明清兩朝,中國政府視澳門為特殊地區,在澳門設立官府衙門、海關、税館、 駐 紮 軍 隊 。 在 統 治 權 、 軍 隊 駐 紮權、財政權、關税權、行政權以及司法
  • 權等各方面,中國政府在澳門充份行使主權和治權。兩廣欽差大臣林則徐1839年9月巡視澳 門,曾召見 在澳葡萄牙 人的代表和官員訓話,就是中國在澳門充份行使 主權的 標誌 。鴉片 戰爭 之後 ,1 84 6年 上任 的 第79任澳門總督亞馬留為代表的殖民主義者,一反以往“恭順”的常態,推行殖民擴張政策,驅逐在澳中國官員,私自宣佈澳門為葡萄牙的“殖民地”,並逐步佔 領 澳 門 半島 全 境 和 氹仔 、 路 環 二島。1887年清廷與葡萄牙簽署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是一個重要的歷史轉折點,規 定澳門為 葡國的“ 永駐管理 ”的地 方 。雖 然 該 條約 效 力 一直 受 到 質疑,但直至一百年後的1987年,中葡兩國政府簽署關於澳門問題的《中葡聯合聲明》,確定澳門回歸祖國的日程表,澳門問題才得 到妥善解決 。人口構成統計 數 字表 明 ,2 0 03 年 底, 澳 門總人口為44.85萬人。澳門人口基本上聚居於澳門半島上,佔95%,其中大部份人口居住於花地瑪堂區和聖安多尼堂區,分別約佔總人口的40%和26%。常住 人 口 中 約 有 5 0 個 民 族 成 份 。澳門 是 世 界 少 有 的 人 口 高 密 度 地區,平均人口密度16,428人/平方公里,聖安多尼堂區人口最稠密,每平方公里達 109 ,0 14人 ;離 島人口 密度 較低,氹仔及路環每平方公里有3117人及3 1 7 人 。澳門 總 人口 中 , 15 歲 及以 下 年 齡人口佔18.6%,65歲以上人口佔7.9%,人口結構顯示澳門人口屬成年型;女性較男性 略多 ,以 20 03 年統 計為 例, 在448,500名總人口中,男性為215,600人,女性為232,900人。本地出生的居民1 8 萬多 人 ,約 四 成半 。 佔總 人 口 的96%以上為華人,葡萄牙及土生葡人約1萬多人,佔總人口的2.5%。在澳門居留人口中,尚有來自世界各大洲近百個國家 和 地 區 的人 士 , 但 其所 佔 比 例 不大 。澳門的流動人口數量很大。因為澳門旅遊博彩業蓬勃興旺,吸引不少外地遊客,2003年達到1188.7萬人次,為歷史上的高峰。每日在澳門的街頭,均可見到來自五大洲、不同膚色、不同種族和民族,操不同語言和方言的遊客在遊覽 、 觀 光 。東西方宗教自由傳播澳門的宗敎信仰和傳播完全是自由的。世界各主要宗敎及敎派如中國居民通常信奉的佛教、道教,西方流行的天主教、基督敎,以及伊斯蘭敎、巴哈伊敎、印度敎,乃至一些流傳不廣的宗敎敎派,都擁有各自的信徒群體,其中以佛敎和天主教影響最大。澳門市內的廟宇和 教堂 為數 頗多 。佛敎 是 中 國 居 民 較 普 遍 的 傳 統 信仰,但真正的僧侶僅30多人,居士300多人。流行的敎派是禪宗、凈土宗。作為中華國粹的道教亦有較大影響。而媽祖信仰更在閩籍居民中深入人心。廟宇總數40餘座,較具規模的有號稱“三大古剎”的媽閣廟、普濟禪院(觀音堂)和蓮峰廟,歷史皆已達三四百年以上,其中媽閣廟已逾500年。近年落成的媽祖雕像高19.99米,為世界之冠,以天后宮為核心的媽祖文化村已成為澳門一個大 型 景 觀 。天主敎傳入澳門歷史久遠。因為天主教曾是葡萄牙國敎,一直享有特殊地位。1555年(明嘉靖三十四年),西方耶穌 會 傳 敎 士 東 來, 踏 足 澳 門 。 利 瑪竇、南懷仁、湯若望等都獲得明清皇室的信任,進入宮廷,對溝通東西方文化作出不少貢獻。1576年(明萬曆四年 )1月23日羅馬敎皇頒諭成立遠東最早的澳門敎區。澳門敎區中心所在的大堂和號稱“三大古老敎堂”的望德堂、花王堂和風順堂,以及玫瑰堂(板樟堂)三巴仔堂、花地瑪堂、西望洋敎堂等均具特色。1602年(明萬曆三十年)興建的聖保祿敎堂,其遺址大三巴,成為近現 代 澳 門 的 象 徵 。 天 主 敎 現 有 敎 友20,000餘人,以年青人佔大多數;神職人員近400人。澳門敎區參與教育、慈善、醫療、康復等多項社會福利事業,舉足輕重。教會興辦的中學14所、小學22 所 、 幼 稚 園 2 0 所 , 在 校 學 生 近 3 萬人 。基督敎的一些敎派自1807年(清嘉慶十二年)由澳門傳入中國,澳門成為基督敎這些教派的發源地。現基督敎屬下有 58 個 教會 , 其中 華 人敎 會 21 個 ,創辦機構分屬澳門本地和歐美地區。現有敎 友5 00 0多 人, 其中 新移 民信 徒 不少。1 990 年成立 基督敎 聯會 。巴哈伊 敎於 195 4年 傳入澳 門, 至今已有約2000名信徒,發展相當迅速。媽閣廟內善信敬香 。天主敎徒作彌撒 。澳門各種宗教活動頻繁。華人社會中除少數人外,大多數敬神敬祖並重,不僅家裡的祖龕、神龕常年香火不斷,而且對大小廟宇的神靈必恭必敬,虔誠
  • 至 極 。多元文化澳門歷史悠久,文化多姿多彩,澳門政府及民間都十分重視保留及弘揚具有澳 門特 色的 文化 。為有效保護文物古蹟,當局於1984年頒佈《歷史文物保護》法令。澳門文化局根據已公佈的文物保護名單,展開定期修 葺及 復原 工程 。興建多個不同功能的博物館,展現了內容豐富的澳門文化。近年興建的大三巴敎堂博物館和澳門博物館,將中葡文化及澳門的特色 呈現於世人面前 。隨着社會的進步,各類學術、文化藝術 活 動 在 澳門 開 展 得 相當 生 動 和 豐富。2 0世 紀80 年代 以來, 各類 學術 專業團體和文學藝術團體相繼成立,對推動澳門本地各領域學術活動和文學藝術創作作出了貢獻。出版事業也得到較快的發展,近一、二十年間各類官方和民間的文化團體和出版公司,年復一年,相繼出版了數以百 計的書籍和刊物 。澳門國際音樂節和澳門藝術節已舉辦多 屆 , 澳 門室 內 樂 團 、澳 門 交 響 樂團、澳門中樂團及民間音樂團體對提高本地文化素質起了重要的作用。劇社 、曲藝團體活動頻繁,特別是帶有濃郁地方色彩的粵曲演唱、神功戲,豐富着居民的休 閒娛樂 生活 。澳門的書畫創作與展覽活動蓬勃發展,每年舉行數以十計本地及外地書畫家作品展;澳門攝影作品已達到世界水平,不少影友獲得世界著名攝影團體的會士與高級會士名銜,在世界各地取得不少獎項,使澳門在世界攝影壇上佔有一 個 席 位 。澳門新聞傳播機構長期為居民提供豐富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資訊 。現有 中 文 日 報 8 家 、 周 報 5 家 ; 葡 文 日報2家,周報3家; 英文日報1家;有 電台 2 家 , 電 視 台 、 有 線 衛 視 台 各 一 家(其中,澳 廣視分中葡 文頻道播送 )澳門新聞界同業奮發圖強,設法採用新的科 技 , 如 自動 化 、 數 字化 、 互 聯 網等,使新聞網絡更加廣泛,向讀者提供更多、 更快 捷的 資訊 。宗敎音樂會敎育日趨普及20 世紀 80 年代 以來 ,澳 門教 育 事業進入了一個體系較為完備、相對多元化的 發展 新階 段 。澳門 正 規 教 育 機 構 可 分 官 立 、 官制、私立學校3種類型;1995年政府實施免費教育後,私立學校又分公共學校網和非公共學校網學校,前者得到政府提供的免費敎育資助。經過澳門敎育界及社會其他方面的爭取,澳門自1995/96 學 年起 實 施小 學 至初 中 階段 免 費 敎育, 約 七 成 私 立 學 校 加 入 免 費 敎 育 系統 。澳門現有學校132間,在校學生 總數為11萬人,其中高等敎育11,995人。另 有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5 8 7 人 、 成 人 敎 育86,578人。私校承擔起澳門中小學敎育的重 任。 20 世紀 90 年代 以來 ,澳 門 高中畢業學 生中有9 0%可以 升讀大學 。澳門高等教育近年發展迅速,1981年建立澳門東亞大學,結束了長期以來沒有高等教育的歷史。澳門大學設有工商管理學院、科技學院、敎育學院、社會暨人文科學學院、法學院。自1991年建立以來,已培養畢業生數千人,目前設立2 5個 學士 學位 課程 、1 7個 碩士 學位課程、 9個博 士學位 課程。 在校生 約5 5 0 0 人 。 1 9 9 1 年 成 立 的 澳 門 理 工 學院,設有管理科學高等學校、語言暨翻譯高等學校、體育及運動高等學校、藝術高等學校、高等衛生學校及公共行政高等 學 校 ,現 有 學 生約 3 千 人 。自學成才的大學畢業生近年,澳門人讀書、繼續接受敎育的風氣漸興,業餘攻讀內地專科、大學本科、研究生課程的人數逐年增加;不少人利用休息時間修讀夜校課程,完成以前 未 完 成 的學 業 , 其 中不 少 為 公 務
  • 員、白領階層人員,擁有高級學位的人士正迅速增加,澳門人口的整體素質正穩步 提 高 。大學畢業典禮回歸前政制——小社會大政府1976年以前,葡萄牙視澳門為殖民地,總督由葡國總統任命,是葡萄牙在澳門殖民統治的象徵,是葡萄牙總統、國會和政府在澳門的總代表,總攬澳門的軍政大權。總督下轄的決策機構政務委員會和立法委員會,幾乎全由葡萄牙人擔任。1974年葡萄牙“四·二五”革命後,新政府宣佈非殖民化政策,承認澳門為葡萄牙管理下的中國領土,這一政策其後通過修改憲法加以確定,從此澳門的政治地位發生了重要變化 。1976年,葡萄牙國會頒佈《澳門組織章程》,澳門實行行政主導、雙軌立法的政制新模式,設置了立法會、諮詢會、保安最高指導委員會,澳門總督在立法、行政、治安等方面的決策受到一定制約,但未完全改變行政主導,澳督仍由葡萄牙總統委任,代表葡萄牙主權機構。葡萄牙在澳門的管治通過授權總督來進行,澳督仍是澳門的政治權力中心。澳督沒有任期,有代表權、行政權和部 份立 法權 。澳門 立 法 會 是 個 不 完 善 的 立 法 機構,也可以講是個混合性的利益代表機構,由23名議員組成,其中7名由澳 督委任,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產生的議員各 8 名 。澳門的司法機構一直是葡萄牙司法系統的一部份,1991年《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頒佈後逐步走向自治,1999年6月1日 正式 與葡 萄牙 脱鈎 。澳門原有公務員隊伍較為龐大,1998年底約有1. 8萬人 , 除 7 個屬 政 治 職 位 、協助總督工作的政務司外,司 級 架 構 5 0 多 個 , 兩 個 市政機構共有公務員3000多人。澳門是個典型的小 社會大 政府的管 理體制 。1999年之前葡萄牙管治的澳門,僅是一個公權法人,在不抵觸《葡萄牙憲法》及《澳門組織章程》的原則及其尊重有 關 權 利 的 情 況下 , 享 有 行 政 、 經濟、財政、 立法及司 法自治權 。澳門 作 為 葡 萄 牙 管 治 下 的 中 國 領土,不是獨立的政治實體,也沒有完全的民主政制。根據《澳門組織章程》確立的 澳 門 原 有 政 治 體 制 , 具 有 三 大 特點, 一 是 主 權 與 治 權 的 分 離 ; 二 是 立法、行政、司法分權平衡,仍以行政為主導;三是對葡萄牙政府、法律依然存在 依 賴 性 。1999年回歸後成立的特別行政區政府,已根據基本法規定作出了相應的調整和完善,目前實行的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 政主導型 政治體制 。微型經濟澳門經濟屬於微型經濟體系,也是高度開放的自由市場經濟體系,經濟規模有限,但較有活力,運行機制具有相對獨立性並得到國際上廣泛認同。澳門是世界貿易組織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等許多重要國際組織成 員,與120多個 國家、地 區有 貿易 關係 。20世 紀8 0年 代以 來, 澳門 經濟 蓬勃發展,形成了旅遊博彩、出口加工、建築地產、金融服務等四大經濟支柱。1982~1997 年期間,澳門本地 生產總值(GDP)由71.5億元(澳門元,下同)增至555.3億元,增長6.3倍,平均年增6.05%。其中,1995年人均GDP為135,190元,即16,970美元。居“亞洲四小龍”的中位水平,被世界銀行列為全球45個高人均收入的國家和地區之一。 19 96 ~1 99 9連 續四 年呈 負增 長 。回歸後,經 濟迅速復甦 ,2000 ~200 3年分別增長為4.6%、2.2%、10%、15.6%,2003年已超出歷史最高水平,人均GDP 達至 17 ,7 82 美元 。城市化速度加快。出口加 工業 在2 0世 紀8 0年 代中 期曾是澳門第一大產業,其後由於生產工
  • 序 外 移 , 佔GDP 的 比 重 逐 年 下 降 , 但出口產品總值仍有所增加,近年出口總值已 逾2 0 億美 元 ,產 品外 銷 市場 以 美國、加拿大 和歐盟為主 。在製造、金融、建築、旅遊四大行業中,旅遊業發展最為強勁,其中博彩業是帶動澳門發展的重要產業。博彩業原由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按博彩專營合約經營,政府徵收博彩專營税,2001年澳門開放博彩市場,由原來一家專營轉為三家自由競爭,令博彩市場的餅逐步做大。目前博彩税已調為35%,2003年博彩税收已達百億元,是一項歷史性紀 錄 。目前,包括建築業在內的第二產業佔GDP的比重約為12.6%,而各種服務業組 成 的第 三 產業 則 佔近 9 成 。澳門自然資源嚴重缺乏,產業結構具有特殊性和脆弱性,受內部和外部條件制約較為嚴重。特區政府提出的“博彩旅遊業為龍頭、服務業為主體、其他產業 協 調 發 展 ” 的定 位 受 到 各 界 的 認同。 人 們相 信 , 只要 充 份 發揮 現 有 優勢,適時調整、優化各項經濟要素,是可以逐步發展成為具有較大活力、符合可持續發展原則的區域性經濟中心與服務 中 心 的 。二.獨特的歷史發展背景澳門自古以來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 部 份。 從 16 世 紀來 , 歷經 滄 桑 巨變。澳門和澳門居民同自己的國家、民族的各種聯繫紐帶非但沒有被割斷,反而不斷得到加強。近百年的歷史演進更雄辯地證明,離開中國內地的配合和支援,澳門就寸步難行。當然,澳門的特殊歷 史 演 進 過程 也 提 供 了多 方 面 的 啟示 。16 世紀中葉前澳門已開始發展考古 發 掘證 明 ,早 在 距今 5 00 0 ~4000年以前,澳門就有了人類活動的足跡,澳門地區的遠古文明屬於中華民族珠 江 三 角 洲 系 統 。 1 9 7 2 、 1 9 7 3 、1977、1985和1995年幾次考古發掘 ,在竹 灣 、 黑 沙北 部 、 黑 沙南 部 、 路 環村、九澳村、黑沙海灘,先後發現了陶皿殘片、石英手環斷節、玉髓刮削器以及陶器碎片、石斧、玉器和製玉的作坊遺址。這些文物與珠江三角洲文化區約400處早期文明遺址中發掘的文物同 屬一個文明系統。所發現的秦漢前的陶器殘片、漢朝五銖錢和宋、元間的青釉陶瓷碎片,證 實澳門古代 已有人煙 。澳門在公元 前3世紀, 從秦統一 中國開始,便屬當時南海郡番禺縣的一部份。北宋時香山由寨升為鎮,下轄長安等7個村,澳門屬長安村一部份;1152年(南宋紹興二十二年)香山置縣,澳門歸長安鄉延福里恭字圍,是香山重要的鹽場和 海運出 口之一 。南宋末年,宋軍曾保護宋端宗趙昺到過“井澳”、大嶼山等處,勤王兵馬與元兵决戰於氹仔海面。也就在這山河傾覆的時期,澳門開始有較多的人口定居下來。澳門沙梨頭土地廟,相傳建於南宋末年。元末明初,望廈、沙梨頭 、龍田、龍環、媽閣等處已有形成規模的村落。望廈世族趙氏祖先明初來澳門定居 , 先 祖 乃 出 身官宦之家,“家自閩 宦 , 現 官 粵 之香 山 , 遂 世 居 澳地 ” 。明 成 化 年間 , 在 澳 門 半 島的 媽 閣 山 一 處 ,由 居 澳 的 福 建 莆田 、 泉 州 以 及 廣東 潮 汕 等 地 居 民集 資 興 建 媽 閣廟 。 初 名 海 覺寺 , 到 明 中 葉 成為澳門海港的象徵。它的存在,至少比葡 萄 牙 人 來 澳 正 式 居 留 早 半 個 世 紀 以上 。1553~ 1557 年,葡萄 牙人來澳 落腳之前,澳門已成為中國一個對外貿易港口,東南亞、琉球群島等地區的居民曾乘帆船在每年的季候風期間抵澳,進行朝貢之餘的貿易。明正德年間便有阿拉伯商人 在濠鏡 澳貿易 。16 世紀的澳門 (銅版畫)葡萄牙人入據澳門15世紀開始,葡萄牙向東方擴張貿易,武力征服非洲 、亞洲的許多地方 。16世紀初,佔領印度果阿和中國與東南亞海上貿易的重要通道馬六甲。1513年(明正德 八年), 葡人歐維 士航行至 珠江口 的“ 屯門 ” 。1517年葡印總督派費爾南·安特拉德率船隊前往中國,到屯門海澳,葡萄牙派出的非正式官方使者皮萊資也一起來 到 廣 東 , 因 “ 不 知 禮 ” 並 “ 銃 聲 如雷”,強闖廣州,要求通商。此時葡人假“滿剌加”國名,混進朝貢貿易中,明廷並不清楚。皮萊資於1521年抵達北京,但葡人“違制交通,入都者桀驁爭長 ” , 明 京 城 官 員 又 發 現 葡 人 所 提 信件,沒有葡萄牙願意藩屬中國之意,同時廣東官員也奏控葡人攻佔馬六甲,殺
  • 傷無辜,且擅闖廣州,胡亂放炮,在屯門私 設 炮 台 , 致 使朝 廷 嚴 厲 處 置 了 使團,囚禁了皮萊資,並下令驅逐胡作非為 的 葡 人 。1521 年8月, 中葡爆發 屯門之戰 。廣東 海 道 副 使 汪 鋐 指 揮 戰 船 , 擊 敗 葡人,迫使葡人逃離屯門。1522年,葡王又 派 出 馬 丁 · 阿 豐 素 率 5 艘 船 艦 到 屯門,當船隊駛近新會的西草灣,與明軍發生西草灣之戰。經過激烈的戰鬥,明朝軍隊俘葡船2艘, 擄葡兵42人,斬 殺30多 人,將 葡人逐 出廣東 。由於對華貿易利潤驚人,不少葡商不顧 明 代 禁 令 轉 往福 建 、 浙 江 沿 海 活動,私下非法貿易,甚至與海盜倭寇勾結, 走 私 掠 奪 , 在寧 波 雙 嶼 、 福 建 浯嶼、月港等建立據點。當時力主禁海的強硬派人物浙閩總督朱紈下令武裝驅逐葡人,經紹安走馬溪一戰,將葡人據點搗 毀 。不甘 心 的 葡 人 於 16 世 紀 中 葉 退 回到珠江口一帶,繼續尋求貿易機會和長久立足點。歷次戰爭的失利,使葡人逐漸意識到武力不能達到他們在華經商的目的,遂改變用較和平的賄賂方式打開地方官員的缺口。此時的廣東地方政府為着地方私利,變通而開放海禁,允許海外船隻到廣東沿海島嶼,包括澳門一帶進行非朝貢性的貿易,這是廣東地方官府 的 權宜 之 計 。152 9年 (嘉 靖八 年) 廣東 重開 海禁。為預防葡人再闖廣州城下,命令東南亞國家商船在“廣州洋澳駐歇”,主要開放粵西的廣海、望峒,香山縣的浪白、蠔鏡、十字門,東莞的虎頭門、屯門、雞棲等海口作為對外貿易之處,而浪白澳是規模最大、最重要的貨物集散地。但浪白澳不是葡人心目中的理想地點, 一 因 浪 白 澳 距 廣 州 較 遠 , 交 通 不便;二是“水土甚惡”,難以久駐。為此,葡人努力謀求一個可以供他們長期使 用 的 良 港 。葡萄牙商人成功地使用送禮賄賂的手段,與廣東官府有了接觸。1553年葡商與海道副使汪柏達成“協議”,汪柏允許葡人貿易,依照明朝慣例抽佣十分之二。郭棐《廣東通誌》記載:“嘉靖三十二年,舶夷趨蠔鏡者,託言舟觸風濤縫裂,水濕貢物,願借地晾曬。海道副使汪柏徇賄許之。”葡萄牙人進入澳門,欲將澳門當作其 久 居 之 地 , 始 蓋 房 屋 , 非 法 定 居 。“初僅 蓬纍 數十 間,後 工商 牟奸 利者 ,始漸運磚瓦木石為屋,若聚落然。自是諸澳俱廢,蠔鏡為舶藪矣。”澳門很快上升為中外互市貿易的中心,到1563年已 在 澳 門 聚 集 葡 人 9 0 0 多 人 , 奴 隸 數千,中國商民及原來村民有4000多人。葡人開始定居澳門後直至1565年(明嘉靖四十四年)前,澳門的地位並未得到廣東官府一致性的默許,直到1565年,以兩廣總督吳桂芳為代表的地方勢力基本形成允許葡人貿易,但必須加強管理的 思 路 。在1 56 5年 之前 ,葡 萄牙 人反 客 為主 , 籠 絡 中 國 商 民 , 甚 至 蔑 視 “ 澳官 ” ,“抗拒抽税”。這些情況使廣東官員察覺到事態的嚴重性,兩廣總督吳桂芳、廣東進士霍與瑕為首默許葡人在澳門 貿 易 , 並 提 出“ 建 城 設 官 而 縣 治之”的“上策” ,“將濠鏡澳以上、雍陌村以下山徑險要處設一關城,添設府佐臣一員駐紮其間,委以重權,時加譏察,使華 人不得擅 出,夷人 不得擅入 ”的管治方式,而這套方式在1571年(隆慶五年)後正式 得到朝廷的承認 。1571年葡人正式向廣東官府交納地租白銀五百両;1574年廣東官府“建閘於蓮花莖,設官守之”,後來在閘門上還刻上“畏威懷德”四字。明朝對澳門“設城池 置官吏 ,以柔 道治之 ,不動 而安”,視葡萄牙人在澳居住區域為另類“蕃坊” 的管理 模式基 本形成 。明清政府對澳門的主權管理自16世 紀中葉到 19世紀 40年代 ,明清政府對澳門一直擁有無可爭議的主權,並在行政、土地、海關、軍事、司法等領域 行使有 效管理 。17世紀中葉 澳門平面圖——在行政系統上,明朝起始時澳門尚無系統性行政機構。以後,一向由香山縣主管。因為澳門是澳口,因此它又受負責廣東海防的海防副使管轄,並曾在澳門設守澳官。清代,管理澳門的
  • 行政組織更加完善,設立專管,形成獨立的系統。1730年(雍正八年),兩廣總督 郝 玉 麟 疏請 在 前 山 寨設 立 縣 丞 衙門,作為香山縣的派出機構,管理澳門的“民事事務”。1743年(乾隆八年)廣東按察使潘思榘、兩廣總督策楞鑑於澳門是海疆要衝、洋舶襟喉,地理位置接近省會廣州,而葡萄牙人在澳欺侮居民,迫民入敎,販賣人口,冒禁觸法,主張必須在縣丞之上增設“澳門海防軍民同知”,以加強澳門管理。“同知”一職,集行政、司法、軍事、治安等職權於一身,為正五品,其衙門實際上是清廷派出管理澳門的地方小政府。香山縣丞於此時移駐望廈 村,隸屬於同知 。——在行政管理方面,明清政府把澳門分為兩個不同區域分別進行管理。對華人聚居村落管理辦法基本上與內地一致,即設立保甲里甲制度,禁止中國人到葡萄牙人居住區進行貿易及居住 。對葡萄牙人居住區的行政管理主要通過屢頒行政命令進行,如1608年(萬曆三十六年)香山知縣蔡善繼制定《制澳十則》,1614年(萬曆四十二年)海道副使俞安性勒石《澳夷禁約五事》,1743年(清乾隆八年)澳門同知印光任訂《管理澳夷章程七條》等。同時採用外國人管理 外國 人辦 法, 明朝 於1 58 3年 ( 萬曆十一年)授予澳門議事局民政長官職銜,稱之為夷目,後稱為“督理濠鏡事務西洋理事官”,代理明政府直接管理澳門事務。明清官員還經常召見民政長官,當中國官員到澳巡訪時,葡人頭目都以臣屬 身份接待 這些官員 。——在土地管理方面,一是徵收地租:從1573年起,明清兩朝每年對居住澳門的葡萄牙人徵收500両地租,不 久又另加火耗銀15両,共515両,一直延續至1849年(清道光二十九年),長達276年之久。二是管理對土地房屋買 賣使用及修葺、建造之權。明清政府對澳門土地管理嚴格,規定葡人不能買賣土地,不能建造房屋,也不能對房屋進行改 建 和 擴 建 。 1 6 1 4 年 ( 萬 曆 四 十 二年),海道副使俞安性對澳門葡萄牙人訂立 5 條 禁 約 。 其 中第 5 條 明 確 規 定 :“禁擅自 興作” 。以後 清朝官 員再三 重申禁 擅 興 土 木 之 命令 。 據 史 料 記 載 ,1803年澳門主教承認“葡萄牙在這裡並不擁有任何土地,也不能買得土地。沒有中 國 官 吏 之 允 許, 他 們 不 能 建 一 堵牆, 開 一 扇 窗 戶 和 修 理 他 們 房 屋 之 屋頂。 ”——海關管理方面,明清政府在澳門設關徵税,管理外貿。明代對澳門葡船實行“抽分”的方式,税率為十分之二,税收指標為26,000両。1571年改為按船額大小收舶税。1685年(清康熙二十四年)建立粵海關,在澳門設有關部行台,下轄大碼頭、娘媽閣、南灣和關閘等關卡,負責徵收和稽查船舶税。清初曾規定税額每年29,600両,對葡船之徵税是按國內船徵收的,即只納舶税,免其貨税。但葡萄牙人往往把掛着葡國旗的商船租給別國運貨或駕駛商船代別國運貨入口,偷漏税金。為此,清政府於17 75 年將 葡船 數額限 定為 25 艘, 使之不 敢 造 次 。——軍事管理方面,明清政府均設有參將、副將機構於前山,加強防範,並不斷增加駐軍數量。1611年,“調千人戍之”。到參將移駐前山寨時,除陸軍 外 還 有 水 師 ,而 且 組 織 嚴 密 。到 了 清 初 前 山 寨仍 設 參 將 府 如 明制 , 但 兵 力 卻 比前 增 加 到 2 0 0 0名 , 增 設 2 名 千總 、 2 名 把 總 。1743年,因增 設澳門 同 知 , 於 是又 “ 用 理 瑤 南 澳同 知 故 事 , 增 設左右哨,把總 馬步兵凡10 0名,槳櫓 哨船四柁,馬十騎,於香虎二協改撥,別為海防營,直隸督標轄”。因此,從明中葉 到 鴉 片 戰爭 前 , 西 班牙 人 、 荷 蘭人、英國人數十次侵奪澳門,葡萄牙人總是通知中國官府,以取得中國軍方的直接間接配合,使得澳門的地位得以完整 的 保 持 。——司法管理方面,明清政府對澳門司法管理是十分嚴格的,不管華人還是葡人觸犯刑律,皆由中國政府按法律程序懲處,同時規定普通案件由香山縣丞審 決 , 重 大 案 件由 海 防 軍 民 同 知 審決,並報廣東督撫終審。儘管在數百年中,澳門犯法葡人力圖逃避中國法律之制裁,但明清政府始終堅持“化外人有犯,並依法問斷 ”的法律原則 。早期葡萄牙人的自治管理和華洋共處分治古畫中的澳門定居澳門之後,由於盛極一時的海上貿易,葡人迅速向此聚集。1583年澳門葡 人 成 立 議事 會 , 開 始進 行 自 治 管理,形成華洋共處分治的特殊局面。此事當時遭到廣東官府反對,但經葡人納賄,兩廣總督陳瑞默許了葡人自治。議事會成員包括二位普通法官、三位選出的議員,一位檢察長;主教、兵頭、王室法官也參與其事,並逐步佔據主導位置。1586年4月10日,葡印總督孟尼斯
  • (Duarte Meneses)來函確認澳門為“中國聖名之城”,賦於澳門與印度科欽、葡萄牙埃武拉相同的優惠,授予澳門議事會以權力。1596年4月18日,葡王頒令予以 承 認 , 澳 門 從 此 獲 得 “ 法 令 特 許狀”,享有埃武拉市同等的自由、榮譽和 顯 赫 。議事會在相當長時間內是澳門葡萄牙自治機構的最高管理機關,管理葡人內部的一切事務。在行政司法方面,其主要職能是維持居住在澳門葡人的正常生活秩序,凡葡人內部發生民事糾紛,均由議事會處理,重大事件由高級法庭處理,經印度總督批准執行。在軍事管理上,主要是維持內部治安,但常有葡人違反中國政府規定的事件發生,如設置軍隊、建築城牆、炮台等,這是超越明清政府規定的自治範圍。在財政税收上, 明 清政 府 允 許葡 人 在 澳門 設 關 徵税,由議事會理事專職管理葡人自己的貿易,徵收葡船的進口税和安排自治機構的財政 支出。徵 收税率一 般為3% ~10%。1700年(康熙三十九年)左右,其收入為二萬両;1730年(雍正八年)為7825両;1830年(道光十年)為十萬両 左 右 。在宗教事務方面,明末清初,耶穌會士隨貿易商船到澳門傳教,使澳門逐漸成為東方天主敎的中心。1575年(萬曆三年)羅馬敎皇格連哥利宣佈建立澳門主敎區,將中國、日本和朝鮮3個 國家的傳教事務統由澳門敎區管理。古照片中的嘉思欄炮台葡人由自治管理到逐步佔領16世 紀中 葉至 17 世紀 初期 ,澳 門曾出現頗為繁榮的景況,通過澳門的中日貿 易 、中 葡 貿 易、 中 國 與拉 美 的 貿易, 澳 門 葡 商與 華 商 贏 得巨 額 商 業 利潤,富極一時。之後,澳門的對外貿易地位由於明清政府的政策變化和國際形勢的變動, 發展相對 緩慢下來 。葡萄牙人在澳門的早期居留並不是在完 全 和 平 、 寧 靜 和 守 法 前 提 下 進 行的, 而 是 不 斷對 抗 明 清 政府 , 擴 張 勢力,直到鴉片戰爭後公然將澳門變為其“海外省 ”,實 行殖民主 義管治 。16世紀初,葡萄牙人利用荷蘭人進攻澳門,不經中國政府的允准,修建了嘉思欄炮台、南灣炮台、中央炮台等軍事設施及城牆,形成武裝威懾力量。在明廷嚴防倭寇入侵的時候,葡人擅自招徠日本亡命之徒充當打手;擅自允許日本船隻入澳貿易。1605年因香山知縣張猷派兵摧毀葡人在青洲私建的敎堂,葡人竟查抄在澳門的中國官員衙署,毆打中國 官 員 。 1 6 1 1年 葡 9 艘 兵 船 拒 交 税款,並以武力威脅;販賣中國少男少女到國外為奴隸;澳葡議事會及兵頭經常拒絕將犯罪葡人送交中國官府,破壞中國 司 法 管 治 。 第 4 4 任 總 督 安 東 尼(Antó nio José Teles de Menezes)於1747年派黑奴強行推倒關部行台修建的新柵欄,揚言澳門是“中國皇帝給予的葡萄牙 殖 民 地 ” 。鴉 片 戰 爭 直 接 誘 因 是 鴉 片 貿 易 。1589年(萬曆十七年)葡人最早將鴉片輸入 澳門 ,1 8 世紀 到1 9 世紀 中葉 , 澳門成為鴉片走私貿易的基地,英法列強也利用澳門作跳板滲透進入中國。1839年清道光皇帝派林則徐為欽差大臣,南下 禁 煙 , 並 於 9 月 3 日 巡 閲 澳 門 。鴉片戰爭一起,葡萄牙政府看到清政府的腐敗、軟弱,遂追隨西方列強,加緊侵略擴張,實現變澳門及附近地區為葡萄牙殖民地的野心。1843年,澳門葡萄牙人向清朝欽差大臣耆英要求取得與香港同等的地位,豁免每年五百両地租銀,由葡萄牙管理整個澳門半島。耆英只允許葡人在澳門界內修理房屋、船隻時免領牌照等條款。1843年葡人在居留地界牆以北地區“編號、樹界、勒收地租”,企圖侵佔澳門半島地區,1844年葡人擅自在氹仔的西沙建造砲台;同年 9 月 葡 萄 牙 女 王 瑪 麗 婭 二 世 頒 佈 法令,澳門與帝汶、梭羅組成葡萄牙的一個海外省。1845年,瑪麗婭二世擅自宣佈澳門為“自由港”,允許所有外國商船來 澳 自由 貿 易 。1846年4月亞馬留抵澳就任第79任總督,並相繼推行一系列殖民政策:向關閘以內所有居民徵税,要求停泊在澳門的 船 隻向 澳 葡 港務 局 登 記並 每 日 交税; 18 47 年下 令修 築至 關閘 一帶 的 馬路 , 強 令 遷 移 華 人 墳 場 , 往 北 擴 張 ;
  • 1849年公開關閉中國關部行台,拆毀南灣等税館,驅逐駐守澳門的中國海關官員,迫使清政府無法直接行使對澳門的有效管理。從此澳門便淪為葡萄牙長期直接 管治 的殖 民地 。亞馬留的殖民行徑雖因清朝官員的軟弱而得逞,但激起了廣大華人強烈的憤慨。澳門龍田村愛國青年沈志亮(沈亞米)等人將亞馬留刺斃於關閘前。之後,葡人採取了報復行動,進攻關閘和北山嶺的拉塔石炮台,繼續擴充對整個澳門 半島 的佔 據, 接着 ,於 18 51 年 和1864年相繼侵佔了氹仔、路環兩島。早年税館圖近現代的澳門19世 紀6 0年代 以後 ,澳門 一度 成為罪惡的販賣人口中心。以葡萄牙、西班牙、英國人口販子為主,他們在澳門設立機構,將成千上萬的中國華工(俗稱“豬仔”),經澳門出賣到美洲、大洋洲,澳葡政府藉此歛財,寫下歷史上極不光彩的一頁。在澳葡政府支持下,澳門的賭博業漸興,逐漸成為澳門主要的“產業” ,其他 工商行 業因澳 葡政府 沒有良好的經濟政策 ,發展步伐緩慢 。19世 紀末 、20 世紀 初,澳 門與 近代中國革命有着較密切的關係。澳門由於其鄰近廣東的地理位置和受葡人管治的政治環境,為維新派和民主革命派的生存和發展,提供了特殊的活動空間 。啟蒙派大師鄭觀應,提倡變法救國的康有為、梁啟超,都曾在澳門積極開展活動,而中國民主革命先驅孫中山也在不同時期以澳門為基地,開創革命事業。鄭觀應在澳門撰寫了經典之作《盛世危言》,明確提出了中國改革的諸多課題,對維新運動產生深遠影響。康有為、梁啟超聯絡澳門巨商何廷光,1897年創辦了《知新報》,成為變法改良運動中的重要輿論陣地。維新派在澳門興辦新式學堂,培養組織 維新骨幹力量 ,發起組織 澳門不纏足會、戒鴉片煙會澳門分會等,力改社會 舊俗。澳門是孫中山邁向 世界的門戶和踏入社會的 舞台。1892年孫中山自香港西醫書院 畢業後 ,到澳 門行醫,任澳門鏡湖醫院 醫生 , 後 自 行 開 業 應 診 。1893年孫中山協助土生葡人飛南地創辦《鏡海叢報》中文版,宣傳資產階級革命民主思想。20 世紀 20 年代 ,省 港澳 工人 運 動蓬勃發展。1922年澳門爆發了“五·二九”大規模工人運動。在這次工運中,澳葡政府竟開槍進行血腥鎮壓,打死打傷工人無數,並下令實行戒嚴,取締所有工會。“五·二九”工潮實際上是社會矛盾的一場大爆發,是澳門華人不滿葡人長 期欺侮 和壓迫 的反抗 行為 。抗日戰爭初期,澳門成為廣東人民的逃難所,澳門愛國人士也積極開展抗日救亡運動。1937年組織旅澳中國青年鄉村服務團,到新會、江門參加抗日救亡運動。1938年廣州淪陷後,澳門四界救災會回鄉服務團宣告成立,組織熱血青年返回內地參加抗日。1941年末香港淪陷,澳門表面上成為戰爭中的孤島,但日本人則成為澳門“太上皇”,基本上控制了 澳門。1 942~ 1944 年間, 澳門處於最艱難的歲月,大批難民湧入,澳門一些華人社團想方設法幫助無依無助的 難 民 。 一 些 熱血 青 年 不 顧 個 人 安危,一批批奔赴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五桂山游擊區,直接抗擊日本侵略者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後,澳門愛國工人、青年、學生、婦女、教師衝破澳葡當局的專制法令,紛紛組織工會、社團,掀起 愛國主義運動高潮 。澳門各界青年一批批奔赴內地參加祖國建設,作 出他們 一份可貴 的貢獻 。鄭家大屋(七十年代)。這是晚清著名實業家鄭觀應故居,其影響後世的名作《盛世危言》,即在這裡寫成 。
  • 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推翻法西斯獨裁專制統治,自此澳門的政治制度也發生了相當大的改變。《澳門組織章程》於1976年頒佈生效,立法會成為澳門地區兩個自我管治機關之一,少數華人在立法會參政議政,漸漸改變葡人壟斷立法會的局面;政府部門也因1987年中葡關於澳門 問題的《中 葡聯合聲明 》的簽署,一大批華人公務員逐步成長起來 。近400年來,從政治上講澳門經 歷了早期華洋共治—— 澳葡殖民統治 ——具有相對自治地位的葡管中國領土 ——向回歸目標過渡的不同歷史階段。與此同時,在經濟、文化諸多領域中澳門亦扮演了中葡、東西方之間雙向交匯點的特殊角色,發揮了極為特殊的作用。因此,澳門近4 個半世紀的 歷史,是見 證人類文明演進加速發展的歷史,是見證中國明朝至今諸多領域變遷的歷史,是東西方文化交匯交流取得進展的歷史,是主權地位逐步喪失並最後得以恢復的歷史,是中葡兩個民族共建家園,譜寫和諧社會生態的歷史,也是創造獨特生存空 間 的歷 史 。三.幾經演進的特殊政治制度早期議事會自治模式成 立 於 1 5 8 3 年 , 經 葡 印 總 督 於1586年確認的澳門議事會,儘管採用葡萄牙中世紀的市政模式,享有國王授予的政治、司法和行政權,但僅代表和維護當地葡萄牙人的利益。議事會的成員任期為3年, 主席由議員 輪流擔任。 議員必須 40 歲以 上, 普通 法官 必須 30 歲以上 方 可 參 選 。 在早 期 葡 人 自 治 體 系中, 兵 頭 、 大法 官 、 檢 察長 是 權 力 核心,“三駕馬車”格局一直保持到鴉片戰 爭 結 束 後 的 1 9 世 紀 4 0 年 代 。澳門葡人最初自治的行政模式,便是商館,即王室在商業和供給上由一位商人代理,而在政治和軍事上,則由一年一度赴日本途中在澳門停留的艦隊司令或稱巡航兵頭(Capi tã o das Viagens daChina e Japã o)代表。巡航 兵頭在澳 門停留期間,便是軍事首領,負責澳門防務,並行使與戰爭 有關的司法管轄權 。他不在時 ,軍事則 由駐地兵 頭負責 。17世紀初,荷蘭人多次進攻澳門。議事會要求葡印總督派遣一位軍人長駐澳門,負責防務。議事會1615年自設戰督(Governador de Guerra),1623年正名為兵 頭(C a p i t ã o- G e r a l)或 總 督(Governador),由葡印總督委派。首任總督馬 士加 路也於 當年 6月1 7日 就職 。17 世紀 和1 8 世紀 ,總 督 僅有 軍事 權 ,不得過問議事會的施政。總督一般在葡萄牙或印度的貴族中挑選,雖然地位顯赫, 但 並 無 多少 實 際 管 治權 , 只 限 於“統管炮台和名譽” 。直至18世紀下 半葉,隨着葡萄牙實行中央集權政策,這種狀 況才 有所 改變 。葡萄牙向征服地派出總督的同時,一般都委派一位大法官協助辦理司法 。首位大法官在議事會正式成立前便已抵澳。自1587年2月16日起,澳門大法官依據一個特別的章程行事,司法權獨立於 巡 航 兵 頭 。大法官有權對民事和刑事案件進行初審,向果阿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出具擔保書,委任司法文員,並擔任孤兒法官。但不得干涉中國官員對澳門華人的司法管轄權以及中國官員起訴其他居民的案件。後因澳門地方小,普通法官完全可以勝任辦案,1780年4月20日,葡國國王順應民情,撤銷大法官職位,有關職責交議事會行使。由於議事會勢力日益坐大,1783年,葡印總督建議國王恢復大法官職位,並於1787年續派人員來澳。1803年,在中央集權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大 法官職位 正式恢復 。自158 3年議事 會成立便 設立檢 察長,初時除負責税務、財政、海關和執行行政措施外,還代表議事會與中國政府溝 通, 並在 15 84 年獲 香山 縣政 府 授權,協調澳門華人與葡人之間的關係 。檢察長 的職 能,大 致維 持了2 00 多年 。184 9年 亞馬留 趕走 中國駐 澳辦 事機 構後,檢察長成為事實上專責澳門華人事務的機 構。1 86 5年7 月5 日,檢 察長 完全脱離議事會,由總督向國王提議,在可以 當 選 為 市政 議 員 的 人士 中 挑 選 委任。 從 此 , 檢察 長 正 式 成為 國 家 公 務員,直接向中央政府負責,其所屬機構亦變成華務檢察官署。華務檢察官署不僅負責解決華人的刑事和民事糾紛,還是一個法庭。檢察官署有一個由12位華人組織的委員會,向檢察長解釋華人風俗習慣。1894年2月20日華務檢察官署被 取 締 。議事會在中國政府默認下行使政治權力 , 管 理 葡 人 居住 區 內 的 司 法 、 宗教、貿易 甚至市 政建設 。同時,中國政府仍對澳門有效行使主權 , 其 具 體 表 現之 一 , 就 是 派 駐 官員。1608年(萬曆三十六年),香山知縣蔡善繼“條議制澳十則”,擬進一步加強對 澳門 的司 法權 。華洋在澳門共處分治,並非一帆風順,特別是在司法管轄權方面,中葡之間、葡人內部總督、大法官、議事會之間一直都存在大大小小的衝突和糾紛。例如1787年,議事會企圖將管轄權伸展至華人,遭到居民和中國官員的強烈反對和抵制,最後以檢察長辭職而告終 。明清政府治澳措施明末,海道副使俞安性為加強對澳門葡 人 的限 制 , “條 具 五 事, 勒 石 永禁”。這五項管理措施有:“禁畜養倭奴”,“禁買人口”,“禁兵船編餉”,“禁後買私貨”,“禁擅自興作”。1621年( 天 啟 元 年) 明 廷 更 加重 視 軍 事 佈
  • 防,在前山設參將,駐重兵,“務使防制漸密, 終明之世 無他虞” 。清朝基本上沿襲明朝防範、限制和懷柔相結合的政策。由於厲行海禁,無論在軍事上或行政上,都加強了對澳門的管制。1647年(順治四年)增添兵力駐防於前山寨;1664年(康熙三年)繼續增派駐軍事官兵,指揮官亦由參將( 三 品 武 官 ) 升 格 為 副 將 ( 從 二 品 武官)。繼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建立粵海關後,在澳門也設立總關口(又稱海關 監 督 行 臺 ) ,定 則 徵 税 。 雍 正 時期,被朝廷驅逐的內地西方傳教士不少被安置在澳門,故而也加強了對澳門葡人的防範。1743年(乾隆八年)設立海防軍民同知,至1911年(宣統三年)清政府共派出65位海防軍民同知。首任海防軍民同知印光任於1744年(乾隆九年)就職,提出“七項指引”(《印光任制澳 七 則 》 )作 為 管 理 澳門 的 具 體 措施,如“洋船到日,海防衙門撥給引水之人,引入虎門,灣泊黃埔”;“洋船進口 , 必 得 內地 民 人 帶 引水 道 ” , 等等 。為解決因華洋衝突發生命案涉及的司法管 轄權 問題 ,1 74 8年 (乾 隆十 三年)上任的同知張汝霖制訂出更具體的十二條規定,以漢蕃文頒佈。其中有驅逐從前犯罪匪類,稽察一切在澳船艇,華人拖欠夷債不得擅自拘禁凌虐,禁夷匪娼窩藏匪類,禁 設敎從教,等等 。嘉 慶 年 間 , 清廷 對 西 方 國 家 在 廣東 地 區 的 一 些 不 法活 動 更 加 警 惕 。 針對 英 國 人 多 次 圖 佔澳 門 , 兩 廣 總 督 百齡奏請“酌籌《民夷交易章程》”,經軍機 大 巨 討 論 後 , 由嘉 慶 帝 批 准 公 佈 實行,其中有“嗣後各國護貨兵船,俱不許駛入內港”等項。繼任的兩廣總督蔣攸銛在此基礎上,重訂出《互市章程》,以減少鴉片走私和民夷交易衝突。1829年,新任兩廣總督李鴻賓擬出《查禁官銀出洋及私貨入口章 程 》 , 其 中 第 三 款 規 定 , 在 澳 門 ,“凡與夷 人買物 ,不許 使用官 銀,亦 不許將官 銀換 給夷 人” 。18世 紀末 至1 9世 紀上 半葉 ,中 國政府在澳門的影響力達到高峰。欽差大臣林則徐巡視澳門前夕,於道光十九年(1839)三月十二日會諭澳門 同知傳 諭唩 嚟哆(即Vereador,市議員),要 求將澳門 洋樓鴉片呈 繳,“倘 再執迷不悟 ,不肯盡 數繳 呈 , 妄 思 存 留 售賣, 是其 有心 違抗 ,怙過不悛 ,雖以天 朝柔遠綏懷 ,亦不能 任其藐玩 ,惟有 撤去 買辦,封澳 挨查,從 重懲創, 恐該夷 不能 久居 澳 地 也 。 其 慎 思之,毋貽後悔。”明清政府對澳政策措施 ,一向 是因 時制宜、恩 威並重, 堅持天朝 至尊、 防範 限制的原則 ,鴉片戰 爭失敗後清廷積弱成疾,被迫喪權辱國 。中國明代在澳門所設的官署議事亭葡萄牙實行殖民管治早在1 78 3年 4月4 日, 葡萄 牙女 王唐娜·瑪麗婭一世(D.Maria I)頒佈《王室制誥》(Providê nc ias Ré gias),授予總督必要的權力,以便主導澳門地區政治生活。從此,總督有權干預澳門葡人的事務,對議事會決策有否決權。隨着中央集權的進一步加強,澳門的政治組織也變得殖民色 彩日趨濃厚 。182 0年 葡萄 牙君 主立 憲革 命勝 利後,於1822年頒佈了第一部憲法,首次將包括澳門在內的所有海外屬地列為其領土的組成部份。1826年憲章及其後頒佈的1838年憲法和1 911年憲法及193 3年憲 法 , 均 宣 稱 澳門 為 “ 葡 萄 牙 的 領土”。1822年葡憲法頒佈後,澳門葡人自行選舉出新的議事會,1835年議事會被解散,選舉的議事會淪為一個現代意義上 的 市 政 廳 , 只限 於 處 理 市 政 廳 事務 。一份澳門古地圖
  • 1844年9月20日,唐娜·瑪麗婭二世以政令難行為由,頒令澳門脱離對葡印總督的從屬關係,與帝汶和梭羅單獨成為 一 個 自 治 的 海 外 省 , 省 會 設 在 澳門,由一位總督常駐澳門管治,另在帝汶暨梭羅島設一位副督。女王的擴張計劃,在1846年4月亞馬留總督抵澳後 ,隨着一系列殖民政策的推行,終於得到實 施 。澳門 不 再 隸 屬 葡 印 總 督 自 成 一 省後,也於1846年4月18日獲王室訓令批准出版象徵權力的政府公報,首期《澳門、地捫暨梭羅省憲報》於同年發行。亞馬 留 下 令 驅 逐 並 清 拆 南 灣 税 館後,於1847年2月決定修築通往關閘一帶的馬路,命令遷移華人墳場,往北擴大地界。又於1849年3月派兵封閉整個中國關部行台,驅逐留守的中國海關官員,迫使中國政府無法直接行使對澳門的主權和治權,結束近300年華洋共處分治的局面。繼逐步佔據整個澳門半島後,葡萄 牙人又 相繼於 185 1年和 186 4年以武力侵佔了 氹仔和路環兩島 。鴉片戰爭後中國戰敗受辱,西方列強趁火打劫,在非正常條件下強行簽訂“友好通 商”條 約。繼 法國、 英國、 美國和俄國後,葡萄牙也試圖與中國達成一個有關澳門地位的協議。1862年8月簽訂《中葡和好草約》,但這份草約並未按規定在兩年內獲得中國政府批准換文。 1 8 8 7 年 3 月 簽 署 《 中 葡 里 斯 本 草約》。中葡最終於12月簽訂《和好通商條約》,並於1888年4月在天津換文 ,其中第2 款對《中 葡里斯本 草約》予 以承認,從而正式確認“葡國永駐管理澳門”的 權利 。澳門近現代政治行政制度的演變19世紀 40年 代至20 世紀7 0年代 ,是 葡 萄 牙 對 澳 門 實 行 直 接 殖 民 管 治 時期。在這約130年間澳門的政治行政 制度隨 葡 萄 牙 國 內 政 治 形 勢 的 發 展 而 發展 。對近代澳門實行殖民管治影響較大的幾部法律是:1917年《澳門省組織章程》 1917年11 月5 日法令 通過 。對殖 民地 政治 、行政、財政、軍事和市政組織及其運作規定甚詳。根據章程,澳門享有行政 、財政自主權,受葡萄牙中央政府的領導和監督( 第2條) 。殖民地 有兩個本 身的機關 —— 總督和政務委員會。總督按照法律和公共利益管理澳門,依憲法和法律 規 定來 委 任 。1920年第7030號法令 1920年葡萄牙修改憲法,賦予各殖民地高度的自治。殖民地有三個自我管治機構 —— 總督、立法會和行政會(將原有的政務委員會 分 為 立 法 會 和行 政 會 ) , 立 法 會“ 應 有 當 地 代 表 , 以 適 應 各 殖 民 地 發展”。同 年10月 16日頒 佈的第7 030 號法令對1917年各殖民地組織章程進行修訂,制定各管治機構的組成、運作及產生方式。依據該法令,行政會由總督 、檢察院代 表、總督 每年委任 的4位政 府部門首長和另一位成員組成。雖然立法會初步開放選舉,但總督的立法權卻受到 更 多 限 制 。19 26年《澳門殖民地組織章程》1926年,葡萄牙再次修改有關管治殖民地的法例,使得殖民地管治法例更為系統化。與此同時,通過《澳門殖民地組織章程》。根據該章程,澳門所有兩個政治機關 ——總督和政務委員會。政務委員會具有決議和諮詢的職責,由當然成員、委任成員和選舉產生成員三部份組成。委任和選舉 的成員為非公務員 。其中選舉的成員包括市政廳互選的一位議員代表、居民直接選舉的一位代表以及澳門商會(今澳門中華總商會)推選的一代表。引入直接選舉機制,是該章程 的 首 創 。1933年《葡萄牙殖民地帝國組織章程》薩拉 查於 19 32 年出 任部 長會 議 主席,建立新政,推行獨裁統治。1930年6月8日俗稱《殖民地法案》的第18570號 令 , 標 誌 着 新 政 海 外 改 革 的 開 始 。《 殖 民 地 法 案 》 針 對 國 際 反 殖 民 的 思潮,試圖一改殖民地管治的混亂局面,強調本土與殖民地帝國的道德、政治和經濟聯繫和統一,再度加強中央集權,削減殖民地自治權。1933年的憲法肯定《 殖 民 地 法 案 》 的 內 容 。 在 其 後 2 0 年內,各殖民地都沒有單獨的組織章程,一概依《 葡萄牙殖 民地帝國 組織章程 》和《海外行政改革法》進行內部管理 。1934 年1月 1日生 效的組 織章程 ,對殖 民 地 內 部 管 治的 各 方 面 的 組 織 運作、中央(議會、政府、部長會議、殖民地部長)與殖民地政府的關係作出詳盡、系統、全面的規定。殖民地部長成為 “ 殖 民 政 策 的 主 要 指 導 者 和 領 導人”,代表葡中央政府對殖民地帝國行使除議會保留立法權之外的所有權力,儼然成 “總 督的總 督” 。1955年《澳門省章程》 1951年 ,葡萄牙再次修 改憲法,《 殖民地法案 》被撤銷,有關殖民地管理的綱要直接寫入憲法第二部份,曾於使用多時的“殖民地 帝 國” 一 詞 也被 放 棄 ,復 稱 海 外省,其組織章程亦為《葡萄牙海外組織法》 所 取 代 。根 據 《 葡 萄牙 海 外 組 織法》,各海外省都要制訂章程。1955年7月5日,《澳門省章程》頒佈,並於同年8月1日生效。澳門從此成為“公權法人,享有行政財政自治權”,總督和政務委員會首次明確地被稱為“自我管治機關”。總督的立法權也有所增加。政務委員會有直接選舉的成員,且人數首次超過委任成員。首次選舉在1955年8月 2 1 日 進 行 。1963年《澳門省政治行政章程》1959年葡萄牙又修改憲法,對《澳門省章程》影響較大的,是隨着1963年《葡萄牙海外組織法》的修訂,立法會得以
  • 恢復,新的政治行政組織輪廓也基本保持至今。隨之頒佈的《澳門省政治行政章程》 於19 64年 1月1 日生效 ,自我 管治機關變為三個 ——總督、立法會和政務 委 員 會 。1972年《澳門省政治行政章程》1971年,葡萄牙修改憲法,將海外屬地稱為自治地區,次年,《葡萄牙海外組織法 》 隨 之 修 訂 ,接 之 而 來 的 是 新 的《澳門省政治行政章程》於1972年12月22 日頒 佈, 並於 19 73 年1 月1 日生 效 。新章程訂定自我管治機關的組織、權限和運作、行政架構、財政制度和地方行政的設置。根據新章程,“澳門省為內部公 權 法 人 ,並 享 有 行 政、 財 政 自 治權”。自我管理機關有總督和立法會,在省諮詢 會協同 下工作 。《澳門省 政治行 政章程》 是葡萄 牙殖民時期內的最後一個章程,對建立澳門全面自治的《澳門組織章程》影響甚大。19 76年2 月17日 《澳門組 織章程 》的頒佈生效,揭開了澳門政治行政史的新 一 頁 。“4· 25”革命與澳門法律地位的變化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在當時國際形勢下,國家對港澳確定 了 “ 長 期打 算 , 充 份利 用 ” 的 方針。正如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原主任魯平指出:“中央人民政府根據澳門和香港的歷史和特殊地位,作出了‘長期打算,充份利用’的決策,同時又公開表明了香港、澳門是中國領土,我國不承認 外 國 強 加給 中 國 的 一切 不 平 等 條約,並將在適當時候通過和平談判解決這一歷史遺留問題的嚴正立場。這在今天看 來 , 可 以説 是 在 一 個國 家 的 前 提下,並存兩種社會制度思想的萌芽。實踐證明,保持港澳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經濟繁榮對我國打破外國經濟封鎖,促進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有着重要的作用,符合中國的國家利益,也符合澳門、香港居民 的利 益。 ”1 972 年3 月8 日, 剛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致函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聲明香港和澳門為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問題,重申港澳是中國的領土,不屬非殖民化 範 疇, 中 國 政府 主 張 在條 件 成 熟時,用適當的方式和平解決港澳問題,在未解 決之 前維持 現狀 。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發生軍事政變,推翻薩拉查建立的獨裁統治。民主新政權開始推行非殖民化政策,承認海外屬地民族自決和獨立的權利,並將澳門視為特殊地區。當時的外交部長蘇亞雷斯指出,“準確 地説 ,不應 將澳 門看成葡萄牙的殖民地……因此,澳門問題自然地要與中國進行雙邊磋商,以確立其新地位……我們正在與中國發展關係。 ”1975 年1月6 日,葡萄 牙外交部 發表新聞公報,表達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常關係的願望,並承諾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葡萄牙新政府於197 4年11月13 日派“4·25 ”革命的參加者李安道擔任澳門總督。他把自由民主理想帶到澳門,發現《澳門政治行政章程》與現實嚴重脱節,為了更好地維護澳門的局勢,決定草擬新的澳門政 治章程 。1 975 年1 月6日 ,成 立起草工作小組,《澳門組織章程》草案文本經公眾討論修改後,呈送執掌憲法權力 的革 命委 員會 審議 ,1 97 6年 1月 6日獲得通過,並於2月17日頒佈生效,隨後獲同年4月25日頒佈生效的《葡 萄牙共和國憲法》確認。新憲法首次承認澳門為葡萄牙管理下的中國領土,“由一個適合其特殊情 況的章程所管理” 。1990年5月10日,葡萄牙國會最後一次大幅度修改《澳門組織章程》,以配合1988年1月15日生效的《中葡聯合聲明》,在過渡期內加強澳門的立法和司法自治權,規定澳門擁有自治且適應澳門特殊情況的司法組織,司法組織的綱要由葡萄牙國會制定。還增加了總督提議修改《澳門組織章程》的權力,並將立 法 議 員 從 1 7名 增 加 至 2 3 名 。《澳門 組織章 程》是 澳門回 歸前 法律體系中最基本和最高的法律,是澳門政治、行政、財政、立法組織運作的根本依歸。章程共75條,分成“總則”、“本身管理機關”、“司法行政”、“財政”、“當地行政”和“補充及過渡規定”6章。根 據章程,澳 門地區包括 澳門半島、氹仔和路環兩島,是一個內部公權法人,在不抵觸葡萄牙憲法與本章程的原則以及尊重兩者所定的權利、自由和保障的情況下,享有行政、經濟、財政及 立法自 治權 。依章程第 3章, 澳門本身 管理機 關為總督和立法會,會同總督運作的還有諮詢 會 。 立 法 職 能 由 立 法 會 和 總 督 行使,執行職能則由總督行使,並由政務司協助,澳門地區開始擁有自治且適應澳門特徵的本身司法組織,澳門法院獨立運作,只受法律約束,檢察院也獲得自治,依法規定有本身的通則 。1974-1979年間擔任澳門總督的李安道澳門原有政制的基本特徵按照《澳門組織章程》的定位,澳
  • 門既非附屬他國的殖民地,亦非一個獨立的國家,而是葡萄牙管治下的中國領土。主權與治權的完全分離,決定了澳門的特殊法律地位及其政制特色 。1976年《澳門組織章程》和《葡萄牙共和國憲法》的先後頒佈,為澳門原有政制 鑄定了 基本 模式。 19 79年 2月 8日,中葡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澳門作為“葡管中國領土”的政治地位得以明 確 。直至1 99 9年 回歸 以前 ,作 為葡 管中國領土,澳門僅是一個公權法人,在不抵觸《葡萄牙共和國憲法》和《澳門組織章程》的原則以及尊重這兩個根本大法所規定的各項基本權利、自由及其保障的情況下,享有行政、經濟、財政及立法自治權。澳門內部政治行政的組織和運作以及經濟財政制度、公務員制度等,均由《澳門組織章程》制定和規範 。綜上所述,澳門原有政制的基本特徵包括:① 澳門作為葡管中國領土,並非政治實體,也沒有完全的民主政制。1979年中葡建交後,主權與治權分離的政治法律地 位得到 確認 。② 澳門的政治制度獨一無二,雖然總督 地 位 突 出, 但 並 非 美國 式 的 總 統制,也非葡萄牙式的半總統制;立法會雖有民主選舉成分,但並不完全,也沒有制約總督 的政治優勢 。③ 澳門享有較大程度的內部自治,但對葡萄牙主權機關特別是司法系統仍有一定依 賴性,《 葡萄牙共 和國憲法 》部份地 適用於 澳門 。由於 19 93 年 3月 作為 回歸 後 特別行政區憲制 性法律的《 澳門基本法 》的提前公佈,澳門政制發展目標已經非常清晰,以公務員本地化,法制本地化和中文官式語言化為核心的過渡期事務加速推進。進入後過渡期後,澳門居民認真學習推介基本法,當家作主的意識空前加強,澳門居民的回歸意識和實施“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決心 和 信 心 的 上 升是 確 保 政 權 平 穩 過渡、順 利銜接 的重要 條件 。“一國兩制”下的新型政制發展模式《中華人民共和國 憲法》第31條 規定: “ 國 家 在 必 要時 得 設 立 特 別 行 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 況 由 全 國 人 民代 表 大 會 以 法 律 規定”。這項原則性規定為港澳兩個地區建立特別行政區,制定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以及維持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提供了法律依據,亦為港澳未來的政治和政制發展作出了明確的政策 性 指 引 。1987年4月13日中葡兩國政府簽署的《中葡聯合聲明》第3條第12款指出,中國政府對澳門的基本政策以及《中葡聯合聲明》附件一所作的具體的説明,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規 定之 ,並 在5 0年 內不 變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負責澳門基本法的起草工作。在廣泛諮詢澳門各界居民的基礎上 ,經過4年 半的努力, 起草委員會草擬完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於1993年3月31日獲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並由國家主席頒佈,於1999年12 月 2 0 日起 正 式 實 施 。根據 《 澳 門基本 法 》 , 澳 門特別 行政 區是 一個享 有 高度 自 治權的 地 方 行 政 區域, 直轄 於中 央人民 政 府 , 除 開外交 和國 防事 務外, 享 有行 政 管理 權 、 立 法 權 、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此外,特別行政區還可享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 他權力( 第20條 )特別行政區本身是一個行政實體而非政治實體,雖然享有高度自治,但其權力全部來自中央的授權。因此,這種特別設計的政制模式,既維護了國家主權的統一和領土完整的原則,又體現了“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政策,適應澳門社會的現實和發展 需 要 。《中葡聯合聲明》簽署後雙方祝酒 。澳門基本法《澳門基本法》所設計的以行政(或行政長官)為主導,行政立法互相配合 、適當制衡,司法相對獨 立 的 政 制 組 織 形式,正好符合了前述原則和方針政策的要求,其主要特點為:① “行 政 長 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長官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代表澳門
  • 特別行政區,對中央人民政府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負責”。由於行政長官必須是“在澳門通常居住連 續滿20年的澳門 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當地推選產生且對特別行政區負責,充份體現出“澳人治澳”的高度自治原則。 作 為 一 個地 方 行 政 區域 的 行 政 長官,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並同時對中央人民政府負 責,又體現 了國家主權 。② 行政長官由300(首屆為200)名各界人士組成的選舉委員會協商推選,具有代表性和權威性,可保證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減低產生不同政治性團體及互相對抗的可能性,也較容易獲得絕大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代表各界利益的 立法 會的 配合 。③ 立法會產生方式維持現行制度,議員由直接選舉、間接選舉和委任三種形式產生。立法議員數目逐步增加,直選、間選議員所佔的比例也從第二屆立法會起逐步擴大,體現循序漸進發展民主政 治 的原 則 。行政長官除開行使一系列行政職權外,還可委任部份立法會議員、拒絕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和解散立法會,但政 府 的 財 政 預 算需 經 立 法 會 審 核 通過,政府也要對立法會負責。此外,立法會還可對行政長官提出彈劾。行政權和立法權從而可互相配合和互相制衡,這種關係既可促進兩者之間的合作,又設置了解決矛盾和 分歧的有效機制 。⑤ 司法獨立。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審判只服從法律,不受任何干涉。初級、中級和終審法院的法官根據由當地法官、律師和知名人士組成的獨 立 委員 會 的 推薦 , 由 行政 長 官 任命。法官依法進行審判,除法律規定的情況外,不聽從任何命令或指示,法官履行審判職 責的行為不 受法律追究 。《 澳 門 基 本 法 》 所 設 計 的 政 制 模式,是現代民主政制中總統制和半總統制的混合體,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基本上分而立之,但行政長官的地位顯得特別突出 和超然 。行政 長官由 (間接 )選舉產生,但需經中央政府任命,代表特別行政區,對中央人民政府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負責,雖然可能受到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彈劾,但無須對其負責。向立法會負責的,只是他所領導的特別行政區政府。因此,行政長官作為特別行政區首長和特別行政區政府首長,擔負着重大的政治和行政責任,也擁有相當大的行 政管理 權和決 策權 。行政長官高度集中權力的特點,與過去的總督很相似。他們之間的根本性差別是,總督由葡萄牙總統委派,僅向總統負責,帶有殖民管治性質,而行政長官則在當地由具廣泛代表性的各界代表推選產生,體現了民主政治性質,通過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體現國家恢復行使主權。這正是主權和治權合一的必然結果,意味着澳門政制的進一步民主化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制模式與澳門原有政制的區別還表現在:① 行政長官僅制定行政法規,不再與立法會分享立法權,立法會成為專門的立 法 機 關 。立 法 權 獲 得更 清 楚 的 界定,可避免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在立法職能上的衝突。但與此同時,立法會議員提出有關政府政策的議案時,則須事先獲得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主導權有所削 弱 。② 行政機關組成政府,由行政長官領導,本身有明確的職權;政府向立法會負責,執行立法會通過並已生效的法律,它與現行政制中的政府根本不同,現行政府實際上是總督的秘書處,本身並無法定權力,在總督逐級授權下才能運 作 。③ 設立審計署,對行政長官負責,取代現有司法組織中的審計法院;設立廉政專員公署取代原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也要全面向行政長官 負 責 。設立終審法院,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各級法院的院長由行政首官從法官中選任,其中,終審法院院長由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其任免須報全國人大常委備案;檢察長由行政長官提名或建議,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或免職,而不是像過去那樣由司法高等委員會提 名報總督任免 。⑤ 行政會是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成為集體決 策的發展模式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制模式與原有政制的 本 質 區 別 則 在於 主 權 和 治 權 的 統一,澳門居民有更大的民主參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雖然享有高度自治權,但畢竟不是獨立的政治實體,現階段不可能實行一人一票全民直接選舉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由社會各界人士組成選舉委員會選舉,使得本地居民可以參與挑選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以及立法會直選、間選議員比例的逐步增加,也反映出逐步擴大民 主的 意願 。《澳門 基本法 》由全 國人民 代表 大會制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負責制定憲法和全國性法律。作為全國性法律的《澳門基 本法》 ,有接 近半數 的起草 委員來 自 澳 門 , 特 別行 政 區 籌 委 會 中 有60%的委員為澳門各界有代表性人士,顯示出中國政府對澳門特殊政治社會現實的 高 度 重 視 和 關注 , 更 體 現 出 實 行“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政策 的誠意 和決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分別負責基本法的修改和解釋,但在修改或解釋基本法前,都要徵詢其所屬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而協助實施基本法的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有一半成員來自澳門,確保澳門居民的利益和意願可以獲得充份的照顧和反映。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的權力機構和
  • 工作機構,負責籌備成立特別行政區的有 關 事 宜 。《中 華人 民共 和國 憲法 》是 國家 的根本大法,而《澳門基本法》則是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全國性法律,是特別 行 政 區 的 憲 制 性 法 律 , 即 “ 小 憲法”。基本法確立了特別行政區法律地位、中央與特區的權力分工,特區內各重要政治機關的運行規則及其權力,以及它們 相互 之間的 關係 。要建立一個強有力的政治制度,去確定和實現社會的共同利益,就必須解決現行政制的權威性和自主性問題。無可否認,隨着官方語文中文化、法律本地化、公務員本地化的深入進行,隨着過渡時期廣大居民基本法意識、回歸意識的提升,隨着本地統治精英力量的成長壯大,澳門政制的權威性和自主性可望加強,其操作性和效率亦可望提高。因此,要根據《澳門基本法》建立一個高效、廉政且強有力的政治制度,就必須致力排除令人取向紛亂的干擾因素,創造有利的條件,維持和發展一個更加多元、開放、公平的良性互動的社會環境,大力扶植中產階級的成長,加速培養本地政治行政精英,建立量才用人的良好機制,逐漸提高市民的公民意識和政治參與,並使其參與制度化。有了高效、廉政和強有力的政治體制,又可促進社會政治發展和現代化,令更多的居 民 產生 歷 史使 命 感, 從 而勇 於 承擔、樂於貢獻,接受時代的挑戰,不斷努力進取,共同將澳門建設成為一個具有本地特色、人人安居樂業的地區,將澳門特別行政區建設得更加繁榮富強,全面實現“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 遠大目標 。四.澳門法律體系及特點回歸 前 , 澳門 是 個 特殊 形 態 的 社會,作為體現管治者意志和願望的法律體系 也較 為特 殊 。體系歸屬與法律淵源澳門原有法律由葡萄牙法律、葡萄牙為澳門制定的法律、澳門本身立法機構制定的法律等三部份構成。延伸適用於澳門的葡國法律,係由葡萄牙主權機關制定的法律,如《葡萄牙憲法》、《葡萄牙國籍法》、《葡萄牙民法典》、《葡萄牙民事訴訟法典》等。葡萄牙專門為澳門制定的法律,即葡萄牙主權機關為實施對澳門的管治,而澳門又無權立法的事項而制定的法律,如《澳門組織章程》、《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等。自197 6年 開始 ,已 有越 來越 多的 澳門 法律、法令由行使立法權的澳門立法會和總督分別制定。澳門的法律制度無論從內容到形式都表現為葡萄牙式的法律制度,具有明 顯的歐洲大 陸法傳統 。按照民法法律體系的傳統理論,所有民族國家的法律不外由公法、私法兩大部類構成。從澳門現行法律的實際情況看,屬於私法的法律大體包括:民法典、商法典、公司法典、律師通則、民商及物業登記法以及各種有關民商法律關係的特別法或規章;屬於公法的法律大體有:澳門組織章程、立法會議員章程、刑法典及有關刑事規範的單行刑事立法、司法組織綱要法,民事及刑事訴訟法典、行政訴訟法、税法、文教衛生法等等;介於公法和私法之間的法律大體有:勞動法、經濟法、政府有關調控經濟 的各 種規 章等 。澳門 原 有 法 律 體 系 的 法 律 淵 源 包括:① 法律(L e i)、② 法令(Dec re to-Le i )、③ 訓令 (Po r t a r i a) 、 批示(De s pacho)澳門原有法制的特點澳門原有法律制度具有明顯葡萄牙法律特徵,它反映在法律結構、法律體系、法律淵源以及法律操作等方面。澳門的法律在很大程度上被少數葡人和土生葡 人 所 壟 斷, 實 際 上 成了 他 們 的 特權,從而造成了葡萄牙法律一直沒有真正深入澳門社會,葡式法律在澳門社會的存在只不過是一種政治力量所維持的規範形式,更多的是結構和體系上的存在 。澳門原有法制的主要特點是:① 法制模式葡萄牙化 由葡萄牙經一個多世紀的引進和完善,澳門法制較為系統和典型,它理論上屬於民法法系,即大陸法法系。以制定法,尤其是法典法 為基 本法律 淵源 。② 法律淵源多元化 在以葡萄牙五大法典為基礎而構成的法律制度中,實際上真正確立並調整澳門社會秩序的行為規範是澳門當地立法機關,包括立法會和總督制定和發佈的法律以及各種各樣的法令、訓令、法規和規章等。根據澳 門 的 政 治制 度 和 葡 萄牙 憲 法 的 規定,澳門總督和立法會是不平行的立法者,澳門立法會只是自1976年才出現在澳門的政治生活中,而且立法的數量與質量 頗 為 有 限 。 所以 , 澳 門 總 督 的 法令、訓令在澳門的社會生活中佔有相當突出的重要地位,它們用來普遍地規範澳門的 各種 社會 關係 。③ 受周邊地區法律影響 澳門所處的 地 理 環 境和 本 身 社 會的 各 方 面 條件,使其社會生活與經濟交往不可避免地要和相鄰的香港地區和中國內地發生聯繫,特別是在澳門居民對當地一般立法極為生疏的情況下,民眾在與香港和大陸交往時就更要自然地以對方的法律作為規定和調整相互關係的行為規範。由於澳門與香港之間極不平衡的經濟關係,造成澳門居民或澳門的法人在同香港居民或香港的法人發生商業交往時,基本上都是以香港的商法作為調整雙方關係的 法律 規範 。傳統習俗對社會行為具有約束力
  • 根深蒂固的傳統習俗在某種程度上補充着澳門現行法律的缺漏和不足,在本地華人 的 實 際 生 活 與交 往 中 起 着 重 要 作用。澳門是一個以華人為主的社會,它的文化傳統總體上主要是中國的文化傳統,幾百年來葡萄牙人在此的共處分治及其文化的滲透,只不過使澳門社會及其文 化 具 有 了 融 合中 西 文 化 的 獨 有 特色,而澳門絕大多數居民的價值觀念和生活習俗在許多方面與葡萄牙人的價值觀念和生活習俗依然格格不入。因此,作為葡萄牙文化的組成部份,移植到澳門的葡萄牙法律有很多並不能為澳門廣大民 眾 所 認 同 。法律本地化法律本地化是過渡期三大重點任務之一,也是澳門過渡期法律建設的一項基本內容。法律本地化,就是將澳門原有法律,主要是從葡萄牙延伸到澳門生效適用,在制度和理論上佔有重要地位的法律,根據澳門本地區的實際情況進行有計劃的系統整理、調整修訂、譯成中文,再由澳門本身的立法機關完成必要的立法程序,從而使之真正成為澳門地區 的 法 律 。 真 正屬 於 澳 門 自 身 的 法律,僅僅是由澳門享有立法權的立法會和總督制定和發佈的各類法律、法令或規章。法律本地化是一個涉及多方面的綜合概念,它既包括法的制定,又包括法 的 實 施 。在中方督促下,澳門政府有關部門經多年清理,於 1995年將1 911~199 4年期間由葡萄牙共和國制定,在澳門有效的1700份規範性文件中,清理出254件,列入擬建議在1999年後在澳門繼續延用的法律名單:法律19件、命令或法令216件、各部批示16件、殖民地立法性 命 令 2 件 、 傳 閲 件 1 件 。 在 民 法 典 、民訴法典、刑法典、刑訴法典、商法典本地化之後,《物業登記法》、《公證法》等十多個法律,也陸續進行了本地化 調 整 。197 6年 以來 由澳 門立 法會 制定 的135項有效法律和1976年以來由澳門總督制定的746項有效法令,經澳門特 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審議,因抵觸基本法而不採用為特區法律的共12項;因抵觸基本法,不採用為特區法律,但在特區判定新法律亦可按基本法規定的原則並參照 原有 做 法處 理 有關 事務 的 有3 項 ;因部份條款抵觸基本法不採用為特區法律 的 有 1 8 項 。原有法制與特別行政區法律制度的銜接1993年3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經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討論通過並正式公佈後,給澳門過渡期各項工作提供了一個總的路向,同時亦給澳門特別行政區提供了一個憲制性的根本法律 。根據《澳門基本法》的明確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制是“一國兩制”原則下的法制。以“一國兩制”的方針來解決 歷 史 遺 留 下 來 的 香 港 和 澳 門 回 歸 問題,是鄧小平和中國政府在總結以往歷史經驗和面對當今港澳社會現實的基礎上作出的正確選 擇和科學決策 。要正確實踐“一國兩制”,首先必須建立一個與此相適應的,最能體現其精神與原則 的法律制度 。《澳門基本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在第5、第6條分別規定:“澳門特 別行政 區不實 行社會 主義的 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澳門特別行政區以法律保護私有財產權”。這些規定清楚地顯示:澳門作為一個高度自治的特別行政區,享有有別於中國內地其他地區的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也就是説,它將擁有自成一體的法律制度,不同於現今中國內地的法律制度。因此,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現行法律制度,便是一種全新的“一國兩 制”式 法律制 度。作 為社會 制度的一個最基本組成部份,澳門現行法律制度有其本身歷史、文化及政治與經濟生 活 基 礎 。《澳門基本法》規定,澳門“原有的法律、法令、行政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除同本法相抵觸或經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這就意味着,原在澳門法定施行的本地法律經必要的修訂和立法轉換程序後,都已成為澳門 特別行政 區的法律 。新 任 法 官 宣 誓 。根據《澳門基本法》規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為本法以及本
  • 法第8條規定 的澳門原有 法律和澳門 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加之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在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體系便由基本法及另外上 述 三 部 份 法 律所 組 成 。 在 這 樣 的“一國兩制”法律體系保障之下,199 9年1 2月 20 日實 現回 歸後 的澳 門社 會 ,得以堅持其嶄新的“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社會發展模式,進入其歷史發展的嶄新階段。五.微型經濟的一個樣板合理定位的重要性澳門經 濟自 19 93 年開 始處 於疲 弱狀態,自1996年起已連續4年出現負增長。回歸後5年來 經“固本培元,穩 健發展”方針的指引和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不僅迅速實現復甦,而且已進入一個新的快速增長周期,在形勢相對樂觀的當前階段,絕不能陷入單一思維、盲目樂觀。無論逆境還是順境,都要抓住結構優化、產業升級(包括基礎設施的進一步改善),提升生產要素質量,加強政府導向功能,同時又要及時探索新的發展思路,培植有持續效應的新增長點,同時排除老化體制(老化的產業 、老化的管理、老化的利益分配機制)的制約,切實提高經濟競爭力,並同步地重建信心。而這中間最具重要性的一環是對澳門定位的進一步明確,找準它所佔據 的 時 空 座 標 是必 要 的 、 具 迫 切 性的 。定位包括政治定位和經濟定位,兩方面是互相關連、互為因果的,政治定位提供制度上的保障,經濟定位則是合理選擇發展目標和發展路向的前提。當發展處於進程時,定位問題易被理解,但在 阻 力 加 大 、 困 難 突 出 的 特 殊 情 況下,定位問題則往往易被扭曲,因此,對發展的合理定位給予經常性的關注是絕 對 必 要 的 。澳門定位座標是縱向發展與橫向發展的結合 :① 4 個半世紀的縱向發展只是剛剛打下一個必要的基礎,有“一國兩制”這樣的制度性保證,它必然要在“回歸” 後向更高 的發展目 標延伸; ②橫向上,作為聯繫東西方之間經貿、文化關係的樞紐,作為聯繫海峽兩岸關係的緩衝區,作為粵港澳大三角的一極,澳門應該也可能繼續發揮與其地位相稱的特殊作用;③ 已有不錯基礎的澳門,當前面對的不利形勢不僅是發展的減速和制約的加大,而且也包括認識體系方面的自我束縛、自我封閉。因此,急需進行的自我調整、自我完善也包括兩個方面:產業結構的調整升級與認識體系的更 新優 化 。澳門發展思路的基點澳門經濟基礎不算穩固,但獨具優勢;其結構有欠合理,但具備較高的適應性;其作用雖有 限,但不可被取代 ;它面對的制約不少,但前景光明。討論澳門定位的可行目標時,認識應聚焦在理性化層面上:澳門絕對應該也有可能擴大發展為產業多元化、有本身特色 、符合可持續發展原則的綜合性區域性商貿服務中心。其發展思路應堅持強而不在大,堅持精而不在多,堅持質而不在量。其目標不在於搞成“大澳門”,搞成國際性大都市,同香港平起平坐,而是要力爭成為有一定國際知名度、有較高經濟效益、有廣泛聯繫渠道的袖珍型國際化城市;不在於追求成為大而全的工業基地,但要適度發展成為有競爭力的製造業中心;不需要也沒有條件搞成國際性金融中心,但要使金融業不斷多元化,使其成為優質服務取勝的主導行業之一;不在於擴充成特大型交通運輸樞紐,但要成為一個具有立體網絡,有助於自由港優勢充份發揮的濱海港口城市;不宜搞成博彩獨大的賭城,但要發展成為文化內涵豐富、功能多元、特色突出的旅遊目的地,同時令“龍頭”產業與“龍身”、“龍尾”產業協調發展,形成整 體綜 合競 爭力 。在尋 求 新 發 展 、 探 索 新 突 破 的 關頭,作為微型經濟體系中走在第一梯隊的一 個 成員 , 澳 門應 當 在 保持 其 獨 特性、靈活性的基礎上擴大其開放性、兼容性。在選擇發展思路方面,則宜堅持適度多元化原則、重點突破原則、科技牽引原則、人才優化原則,提倡科教興澳、精英治澳,力爭盡快重新走上發展快車道,進入新的良性發展周期,重塑新的 繁榮 昌 盛局 面 。小城一角
  • 客觀評估當前經濟形勢一向藉藉無名的澳門,開始加快其發展速度並逐漸為世人廣泛關注,實際上是發 生在 20 世紀 60 年代 末開 始的 近40 年時 間。 80 年代 以來 兩個 重大 轉 變使澳門的國際知名度大為提升,其一是《中葡聯 合聲明 》的簽 署和《 澳門基 本法》的正式頒佈,使澳門主權回歸中國和依據“一國兩制”方針建立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發展目標有了明確的日程表。其二是澳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均迎頭趕上,取得令人矚目的成果,事實上它已經以漸變的形式逐步進入現代型社會的發展階段,即逐步提升到初步現代化的發展階段 。澳門作為全球為數不多的全方位開放的國際自由港,作為微型經濟體系的成員之一,不僅可以正常生存而且可以加速發展。全球的2 20多個經濟體系 中微型經濟約佔70個,即近三分之一的國家、地區的經濟屬於微型經濟性質。在經濟全球化、信息化,以及區域一體化進程 中 , 微 型 經 濟有 其 相 應 的 發 展 空間。澳門近30年加速發展的經驗,不僅為自身的未來發展,而且為國際微型經濟體系的存在和發展提供了生動範例 。澳門的發展成果已具有中上等國際水準。據 官方統計 ,198 2~20 03年 共22間澳門本地生產總值,由71.58億元增至663.65億元,增長9.27倍(按當年價格),人均 GDP由28,109元(4482美元)增至142,638元(17,782美元),增至近4倍。澳門經濟進入90年代後第 三產業化極為明顯,至2002年,服務產業已高達87.37%,澳門成為全球約70個微型經濟體系中的前十名之一,同時也是全球約50個高人均收入國家、地區之一,保持“亞洲四小龍”的中位發展水準,所以,澳門不應自我遺忘和被人忽略 。“九九” 回歸是 澳門經歷 的世紀 之交的 重 大 社 會 性 轉變 。 澳 門 不 僅 享 有《澳門基本法 》為跨入21 世紀新發展 提供的制度上的根本保障,而且擁有13億祖國人民的支持,特別是毗鄰改革開放後發展最快的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支持與合作,以及發達程度在國際上居於前列的香港特別行政 區的示範與帶動 。澳門自成體系的特殊地位將繼續被國際社會所認同,可以憑其特殊的利用價值、特殊的開拓前景活躍在國際市場上。保持與擴大澳門在國際上全方位聯繫體系,是澳門作為國際自由港擁有的一項 重 要 優 勢 。中區商業大廈微型經濟體系中的一顆明星在現代國際經濟增長中存在一些引人矚目的特點:一是國際化、信息化程度越 來 越 高 , 二 是區 域 一 體 化 不 斷 推進,三是國際經濟活動中心區東移,四是微型經 濟體系日 漸被重視 。目前,參與國際經貿、文化活動並受到廣泛認同 的國家、地區 約220個 ,這中 間 屬 於微 型 經 濟體 系 的 共有 6 0 ~70個,約佔總數三分之一。所謂微型經濟體系,其界定標準主要有三:① 人 口不超過100萬;②經 濟運 行具 相對 獨 立性;③特殊地位受到國際間廣泛認同 。在為數61個具有可比資料的微型經濟體系中,亞洲佔7個, 歐洲佔11個,非 洲佔 1 0 個 , 美 洲 佔 1 9 個 , 大 洋 洲 佔 1 4個,這些微型經濟體系國家(地區)總人口約1300萬,佔全球人口的1/400,總面積約120萬平 方公里,佔全球總 面積 1/110,在微型經濟體系中,屬於高人均收入者(9266美元以上)共17個,屬於上中等人均收入者(2996~9265美元)共18個,屬於下中等收入者(75 6~2995美元)共18個,其他8個。達到上中 等 收 入以 上 的 國家 ( 地 區) 共 3 5個,佔57.38%,證明微型經濟不但可以立 足 生存 , 而 且可 以 取 得較 好 的 發展,其中澳門從1996年開始被世界銀行列為全球約50個高人均收入的國家(地區)之列。在同其他微型經濟體系對比中可以看出,澳門是一個具有多重優勢的微型經濟體系,它已有較高起點,產業相對多元化,國際聯繫廣泛,區位優勢 突 出 。這點從國際上公認的若干據以確定發達程度的經濟與社會發展指標便可得到 印 證 。① 經濟活動總量:2 0 03 年澳 門 本地生產總值達到633.65億元(79億美元),人均142,638元(17,782美元)出口2 07億 元(2 5.8 億美元 ),人 均46,205元(5775美元),年底銀行存款總額1 087 億元 ,人均 24 萬元, 入境 旅客 1 1 8 8 萬 人 次 , 人 均 年 接 待 近 2 6 人次, 人均 勞動 人 口接 待5 5人 次 。② 產業結構合理化程度: 2 0 世 紀80年代旅遊博彩業、出口加工業、地產建築業、金融服務業這四大經濟支柱已基本定型。目前,博彩旅遊業的龍頭地位日顯突出,各項服務產業日趨活躍,由於自然地理環境特殊,農業不具備發展前提。製造業所佔比例雖一路下降,但總量依然呈低幅擺動中擴張狀態。代表 現 代 產 業 主 體 的 第 三 產 業 , 包 括 貿
  • 易、金融、旅遊、地產、物流、諮詢等部門的地位日益重要。2004年底,人口勞動參與率、失業率和就業不足率分別為62.6%、4.1%和1.6%,就業人口月收入中 位數 為5 59 9元 。③ 基礎設施現代化程度:以國 際機場 為 代 表 的大 型 工 程 項目 的 建 成 啟用,使澳門初步形成海陸空對外交通的完整體系,其中港澳間水上客運服務的快捷性、舒適性和安全性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市內交 通路面倍增至 400公里 ,高架路段和自動行人天橋加速興建,第三條跨海大橋、觀光塔旅遊會議設施、新型體育場館等令市容進一步改觀。兩個地面通信衛星接收站的興建,兩條微波系統和兩條光纖電纜的啟用,使電信服務步入國際先進行列。2003年固定電話線路約17.46萬條,流動電話逾36.4萬台,互聯網用戶逾48,500個。區域經濟一體化參與程度:澳門以其特殊地位構成粵港澳經濟大三角的重要一極,10多年來初步形成同香港、以廣州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之間平等互惠、優勢互補的合作網絡,數以百計由中國內地投資的公司在澳門興辦,澳門對鄰近地區的資本輸出達到前所未有的新水平。據不完全統計,20年來澳門商人僅在內地實際投資即達40億美元,佔內地“外資”來源第10位,既推動投資所在地區的發展,又擴大了自身經營效益。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跨境工業區、內地居民自由行、泛珠三角合作框架等相繼推出,為澳門下一輪發展創 造更 有利 的條 件 。⑤ 社會發展同步化程度: 1 0 多 年來,澳門敎育正式形成幼兒教育、基礎敎育 、 高 等 專 業 敎 育 相 結 合 的 完 整 體系,本地大學在校生已達1.2萬人,澳門各高等學府可提供學士、碩士、博士等各種學位課程。中學畢業升讀大學比例高達90%以上,作為經濟與社會發展晴雨表的學術活動,近年頗為活躍,各類主要專業學術團體已達數十個之多 。醫療保障專業快速發展,兩大醫院設備達到國際一流水平。社會福利和保險制度日趨完善。社會傳播事業發達,本地連同香港和中國大陸的社會傳播工具,為居民提供了方便快捷而多層次的信息渠道。2001年澳門人文發展指數(HDI)為0.898,其中,壽命指數0.898,敎育指數0.899,GDP指數0.897。⑥ 國際聯繫的緊密度與多方位性:澳門是聯合國屬下兩大最具權威性的國際性組織——世界貿易組織(WTO)和敎科文組織(UNESCO)的正式成員,並是數十個國際性、區域性政府間和非政府間組織的正式成員,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的國際協議共161項。每年在澳門舉辦的國際性、區域性會議和學術交流、體育比賽、文藝匯演、貿易展出,接連不 斷 。⑦ 居民綜合生活素質和外出自由度:澳門居民求職就業、外出旅遊、發表學術成果和言論等方面享有很大自由度,衣食用等大類高檔、名牌商品與普通商品供應齊全,售價相宜,居民享有充份 的 選擇 性 。新口岸交通在改善中 。構建更加發達的現代社會在新的歷史性關頭,適時調整人們的價值觀、時代觀、定位觀,全面確立現代意識,力促澳門的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指標進一步優化,力促澳門社會的現代敎育程度進一步提高,是當前有待各界人士着力尋求共識並加以全面推進的現 實課 題 。在以創新、再創新為特徵的知識經濟或智能經濟逐步佔據核心地位的現代經濟發展過程中,加速經濟信息化、知識化,加速產業轉型,加速生產、交換過程中的信息與知識容量,是未來21世紀發展的大勢所趨,這對澳門這樣微型經濟結構體系同樣是新的挑戰與機遇。加速由對外界因素的依賴向對內部潛力的依賴轉換、由對資源性生產要素的依賴向對知識性、信息性生產要素的依賴轉換,是不容選擇的發展勢頭,任何不理解或排斥的心態都是有害無益的。故此,加速構建跨入21世紀的經濟發展思想,發展戰略、發展路向,加速培植同新時代發展大局相適應的新一代產業 、新一代管理、新一代技術、新一代人才的組合體系是當前的必然選擇 。只要 澳 門 各 界 理清 思 路 , 自 強 不
  • 息,堅持開拓,並適時得到外界包括相國各地相關因素的配合,進入新世紀的澳門不僅將迎來一個“一國兩制”理論指導下高度自治、澳人治澳的全新社會發展模式,而且也一定能開創一個適應本地優勢與特點的經濟運行模式,繼續成為微型經濟體系中的一個成功樣板,繼續 成 為 區 域 性 的 服 務 中 心 與 生 產 中心 。六.獨具特色的澳門文化模式澳門在中國近代史以及中外關係史上留下了一頁頁豐富史料。在這裡,東方與西方文化融為一體,傳統與現代文化共 冶 一 爐 ,形 成 獨 具 特色 的 澳 門 文化 。澳門是東西方文化在遠東的最早交匯點之一。葡萄 牙人從155 3~1557 年起長期據居澳門,但構成居民主體的始終是華人,確切地説是漢族人,葡萄牙人自鴉片戰爭後開始殖民統治,處於權力中心。澳門文化的主調一直是具有嶺南文化圈特徵的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同時揉 合 了葡 萄 牙 與西 方 文 化的 有 益 成分,具有較強烈的南歐文化特徵。澳門文化這一特色,既同中國內地傳統文化有別,更遠不同於葡萄牙和歐陸文化本身。可以説,澳門文化是歐洲文藝復興運動後期由西漂流而東的歐陸文化,與構成東方文化主要發祥地之一的華夏文化,長期互相接觸、互相滲透、互相溶合、互相吸收的結果。它薈萃着東西方文化的精華,底蘊 豐富,資源珍貴 。① 中葡民族混居,和諧相處。歷史上,特別 是19 世紀4 0年代 至20 世紀7 0年代中期,亦即葡萄牙殖民勢力在澳門擴張與鞏固時期,處於權力中心的葡萄牙人上層統治者與本土居民之間存在着對立和矛盾。早期華人世代聚居在竹仔室、火船頭、白鴿巢以西海邊一帶;葡萄牙殖民者則聚居南灣沿岸。鴉片戰爭前後,華人聚居的沙梨頭村、龍田村 、望廈村等村落以及氹仔、路環兩島被強行劃入澳葡政區,葡人聚居區仍限於澳門半島西南隅及花王堂、望德堂等天主敎周圍一帶的中心區域。但近代以後,華人與中下層葡籍人士之間基本上和諧混居,並未按民族劃分出明顯不同的居住區 。 由 於 混 居 ,作 為 社 會 的 基 本 色調,主體居民的華人與葡萄牙兩個民族相處是 融洽的 。據 估計, 目前總 數約 1萬名土生葡人中,80%以上含有不同比例的華人血統,有的含華人血統已達四五 代 之 久 。② 雙語社會,兩種語言文字並用 。回歸前澳門法律的解釋以葡文為準。少數官立(官制)學校採用葡語。官方雖力圖強行推廣葡文,但長期以來收效甚微。社會上流通最廣的是廣東話,即漢語(中文)廣東方言。學校敎學語言大多也是採用廣東話(部份教會學校用英語)。華人名字西化與葡人名字中化並行:部份華人,特別是在敎會學校讀書的青少年,外文譯名的前面習慣加一個洋名或只用洋名加譯音的姓;葡籍人士的中文譯名也普遍中式化,通常取三個漢字 , 第 一 個 字 則 與 中 國 人 的 姓 相 吻合。 證 件 上 名 字 、公 司 名 稱 、 街 道 名稱、建築物名稱均中葡文字並用,源自英文或葡文的音譯外來詞彙大量流通,部份青少年甚至分不清哪些是中文固有詞彙,哪些是外來詞彙。土生葡人一般可操 較 流 利 的 葡 中( 廣 東 話 ) 兩 種 語言,保持葡語為母語的人數比例日漸縮小,相當一部份人的母語已轉變為廣東語 。③ 建築中西合壁。澳門的城市規劃和街道佈局,反映了澳門歷史文化演變的特點。澳門半島的市區建築物呈西南-東北 走向, 分3 個階次 展開: 行政 區-商業區-工業區,或高級住宅區-中級住 宅 區 - 低 級 住宅 區 。 棋 盤 狀 或 環狀、半環狀街道網依地勢而定,棋盤狀佈局是中國傳統風格,環狀、半環狀佈局則 是 西方 特 點 。早期社交場合屋宇結構造型東西方特點分明。中式廟宇通常庭深數進,或座北朝南,或依山傍海,朱門彩繪,斗拱飛簷,雙獅鎮門 , 四 大 金 剛 , 十 八 羅 漢 , 橫 匾 對聯, 反 映 華 人 講 究 陰 陽 對 稱 的 建 築 傳統,給人以莊嚴肅穆之感。西式建築以
  • 敎堂 為 代表 , 結構 多 為羅 馬 式或 哥 德式,石柱圓拱尖頂,宏偉堂皇,政府大廈多為紅白兩色粉飾外牆及廊柱,是典型葡國 傳統 。一些代表性建築本身便融合東西方風格。著名的大三巴牌坊是聖保祿教堂遺蹟 , 原 建 築為 巴 洛 克 式設 計 結 構 ,1835年毀於大火,但從原教堂前壁亦即現存的大三巴牌坊仍可看到一些具東方色彩的裝飾雕刻,三四層左右兩側選用中國民間喜聞樂見的石獅雕像,牌坊後壁夯土殘跡説明,這座西式設計的建築是採用了中國傳統技術施工的。三大古老教堂之一的風順堂,屋頂採用中式金字瓦面。在普濟禪院正殿,位於右側前方的一尊貼金羅漢一反傳統,竟然變成歐洲 人造 型 。風格迥異的中西式古建築同列為文物保護對象。1984年6月30日澳門政府公佈的《建築、景色及文化財產的保護法》,將89處被認為具有重大考古、人文、科學、歷史、建築、藝術或風景價值的建築物及地點列入受保護範圍。其中 包 括 中 式 結 構 的 普 濟 禪 院 ( 觀 音堂)、媽閣廟、蓮峰廟、盧廉若公園,西式結構的大三巴牌坊、澳督府、市政廳、陸軍俱樂部、中央圖書館建築群以及花王堂等教堂。特區政府已通過中央政府向聯合國敎科文組織申報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由媽閣廟、鄭家大屋、大三巴等12個古建、古蹟組成的澳門歷史建 築群 有望 於2 00 5年 獲正 式通 過 接納 。習俗、禮儀美食多元化 。傳統禮俗各具特色。以婚禮為例,目前澳門婚姻登記中按“中國習俗”、“天主敎儀式”和“民事登記”三種情況分類,實際上採用最多的是中西混合儀式,新娘既著中國旗袍又穿婚紗,既要前往教堂舉行婚姻儀式,又要在中式酒樓宴請親朋。不同國籍互相通婚已是較為普 遍 的現 象 。美食佳餚集中西大成,全澳西餐廳逾百間 ,中餐 酒樓3 00餘 間,咖 啡店 、快餐店、中西餅店、風味小吃、街邊大排檔數以百計;享譽中外的中餐中菜構成“食在澳門”的主體,從帝王享用的宮廷大宴到海鮮野味,粵菜美味,應有盡有,各地獨具特色的烹調藝術都可在此大展風騷。各國遊客可盡情享用葡式西餐、葡國餐酒,也可吃到只有澳門才可提供的澳門土生葡國菜式。法國名餐名酒,意大利、日本、越南、韓國、印度、印尼等東西方美食美點,適合不同口味人士的需求。服飾界限幾乎不再存在,社會上講究 意頭風氣頗盛 。⑤ 藝術形式互補借鑑。葡萄牙人在15、 16世 紀到達 東方時 ,把歐 洲文 藝復興運動的部份積極成果帶到澳門,並通過澳門向中國和遠東地區擴散。由於澳門一度成為遠東重要對外通商口岸之一, 中 國 的 多項 生 產 技 術和 陶 器 、 茶葉、絲綢、古玩古畫等也迅速傳播到歐洲和世界各地。設於澳門大砲台的澳門博物院,收藏品大多為中國文物,尤以明清 兩 代石 灣 陶瓷 和 山水 畫 卷十 分 珍貴,大堂和板樟堂保存的精品油畫,亦有數百年歷史,為葡中天主教畫師的共同勞動成果。民政總署圖書館歷史檔案中心則保存一批極具考證價值的歷史文獻,媽閣廟、觀音堂、蓮峰廟等古剎及所藏經卷極 富歷史價值 。一大批具有國際影響的中外文學藝術大師先後踏足澳門,或在澳門完成其不朽作品。葡國大詩人賈梅士在澳完成其巨著《葡國魂》。英國畫家喬治·錢納利後半生僑居澳門,創作大量反映本地民風民俗的作品。清初“六大家”之一的吳歷在澳創作過以澳門為題材的珍貴畫作。嶺南畫派創始人高劍父不僅畫藝超人,而且是辛亥革命時期同盟會澳門支部負責人之一,對支持孫中山的革命事業作過重要貢獻。當代大音樂家冼星海在澳門出生並開始其創作生涯 。葡萄牙土風舞古老的福隆新街澳門文化發展的若干特點① 語言多元化。澳 門 是 個 華 人 社會,夾雜少量英、葡語成份,漢語廣東方言是社會主體語言,長期以來作為官方語言的葡語和當代作為商業交際語言的英語亦佔有相當的地位,加上澳門較為開放,旅遊業亦較發達,每日抵埗的成千上萬各國遊客操各自不同語言出現在街 頭 、海 邊 。② 載體社團化。澳 門 目 前 擁 有 約2300個各類型社團,青年社團、文化藝
  • 術社團、專業社團、體育社團、鄉誼社團、 宗 教社 團 、 土生 葡 人 社團 都 較 活躍,既有長逾世紀、半個世紀的傳統社團又有近年湧現的新興社團,既有聯誼為主 的 社團 又 有 學術 交 流 或議 政 的 社團。由於澳門學術自由、言論自由較有保障,各種民間社團舉辦相關活動的積極性很高,特別是80年代以來,伴隨着回歸進程,由社團舉辦的文化、藝術、體育、學術交流活動常年不斷,它們已成為文化與學術交流的主體,對提升澳門對外形象,促進文化、藝術、體育、學術活動整體水平的提高,發揮着日益重 要 的 作 用 。③ 網絡區域化、全球化。由於澳門是個享有自治權的地區,享有對外聯繫的較高自由度,可以單獨地區身份參加某些國際組織、國際會議,簽署參加眾多國際性協議或公約,回歸後可繼續以“中國澳門”身份參加有關活動,故澳門代表無論在官方還是民間性對外交往中受到格外重視。澳門同內地之間的全面聯繫,同香港、台灣之間的全面聯繫,同亞太地區和歐盟之間的聯繫日益增多。這既有利於澳門居民增廣見聞、大開眼界,又便於及時吸納世界各地各民族發展文化藝術的積極成果和有益經驗 。主色民族化。澳門居民同內地的各種經濟、文化、鄉情、親誼聯繫從未間斷,強大的族緣、血緣、情緣、俗緣紐帶把他們和祖國大家庭、特別是珠江三角洲地區緊密聯繫在一起。隨着國家改革開放事業的全面推進,隨著特區政府的成立,在澳門特區各項事務推進中佔人口絕大多數的本地中國籍居民已成為決 定 性 主 體因 素 。 因 此, 在 澳 門 文化、藝術、體育、學術活動中,雖有較強烈的本地特色,但其主調始終是中華文化,主旋律始終是本地華人具有推動引導作 用的主 角演出 。⑤ 層次日趨現代化,活動日趨國際接軌 化 。 澳 門 是 個較 為 典 型 的 二 元 社會, 也 是 現 代 化 日趨 佔 主 要 地 位 的 社會。由於近幾十年來經濟發展已有相當不俗的成果,達到了一個不容忽視的水平,故文化領域和社會生活也隨之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加上,地理位置較佳,交通 通 信 逐 步 完 善, 信 息 傳 遞 較 為 及時,所以文化事業無論整體還是某些具體領域都在進一步同國際社會接軌過程中,一些文化交流盛事具有區際性、國際性影響,使小城像一顆耀眼明珠所散發的光芒,越來越受到外界重視,回歸所引發的回歸效應也使澳門的知名度空前 提 升 。⑥ 觀點、流派兼容化。特殊的歷史演進背景和特殊的社會現實造就了澳門與眾不同、獨具特色的文化發展模式,這裡 中 華 文 化 作 為 主 體 文 化 其 色 調 鮮明, 影 響 力 不同 凡 響 , 但在 語 言 、 藝術、宗教、習俗等方面澳門又是全方位開放、全周邊接觸,互相尊重、互不侵犯、互補互濟、共同受益的寬鬆兼容典型。國際機場、澳門博物館等重大建設項目開幕時,既有天主教主敎誦經,又有佛敎大師祝福。在這裡,言論可以自由表達,觀點可以充份堅持,真理與謬誤由實踐來驗證,健康與病態通過增強免疫能力來鑑別,真善美與假惡醜由歷史 作 出 抉 擇 。七.提高基本法意識,開創歷史發展新篇章泛珠三角合作前景廣闊 。回歸具雙重意義1987年《中葡聯合聲明》的簽署為澳門的歷史性轉變指明了日程表。1988年9 月 5 日第 七 屆 全國 人 民 代表 大 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開始起草基本法。翌 年5月, 澳門各界 代表組成 基本法諮詢委員會。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 人民共 和國 澳門特 別行政 區基 本法》,標誌着澳門進入後過渡期。1998年5 月 5日 澳 門特 別 行政 區 籌備 委 員 會在北京正式成立,澳門邁向回歸的最後一段 重 要 歷 程 。 1 9 9 9 年 5 月 1 5 日 , 由200名澳門永久性居民組成的第一屆 特區政府推選委員會,以公平、公正、公開、民主、廉潔的原則,選出何厚鏵先生為澳門特別行政區首任行政長官,從而寫下了標誌澳門開埠以來根本性轉變的最壯觀一 頁。199 9年12月 20日, 分
  • 離4個半世紀的澳 門重新回到祖國的 懷抱,並開始其歷 史發展的新紀元 。回歸的多重價值在於澳門完成的不單是政權的移交,而同時亦應是隨着平穩過渡目標的達致,在政治、經濟、社會各方面都發生質的飛躍,也就是説,要確保主權回歸與居民民心回歸同步實現,澳門可以調動的社會因素和生產要素都得到充份發揮,使澳門得以全面進入歷史 發展 的新 紀元 。澳門歷史發展的大方向具有確定性和不可逆轉性,因此,建立回歸意識,對不 可 逆 轉 的 回 歸持 理 性 態 度 , 對 生活、工作在澳門的所有人士都是一個需要接受並回應的現實課題。建立回歸意識,是對社會發展規律的認同,是對發展前景保持信心的需要,也是對合理調動、調整社 會因素的 必然選擇 。作為高度自治、澳人治澳的權利主體與義務主體的廣大澳門居民,在特別行政區成立後的新時空也有個進一步作好合理定位、調整視角的客觀需要。這中間,進一步提高“一國兩制”意識、提高實行基本法的自覺性則尤為必要與迫 切 。推選行政長官是澳人治澳的重頭戲作好發展這篇大文章回歸對於當代澳門人來講,既是挑戰又是考驗,既是機遇又是動源。回歸將引發新的形勢、新的任務,也將提出新的要求、新的期望,這就是前所未有的挑戰。回歸要求每個人都要表態,是做激 流 前 進 的 強 者 還 是 隨 波 逐 流 的 弱者;是做自強不息的勇者還是被利益驅動的懦者,都是不能不回答的課題,這就是一場全新的考驗。回歸既是史無前例又是史無後例的事件,它不可再重複發生。正因為如此,回歸所帶來的重整合成效應、改革開拓效應、平衡協調效應、激勵鼓舞效應要及時而充份地加以利用,要主動準確地加以把握,這樣才是真正的機遇。回歸對於全澳居民,特別是佔人口絕大多數的華人,將像助推器一樣,使之加速起步,使之加快行動節奏,一往直前迎接明天,它是催人奮進的 巨 大動 源 。回歸這篇大文章,業已由澳門人和全國人民共同做好,回歸後保持理想的發展大局,仍然是篇大文章,是個大的系 統 工 程 。澳門特區政府在首屆5年任期內 堅持貫 徹 “ 一 國兩 制 ” 、 堅持 落 實 基 本法、堅持依法施政,已取得有目共睹的政績,開拓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協調發展良好局面。這個政通人和、治安穩定、經濟發展、社會協調、人心思進的社會環境,來之不易,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來保護它、珍惜它、培育它、令其在現有基礎上有更協調、更穩定的發展和進步,這是全體澳門特區居民義不容辭、責無旁貸的新使命。澳門的明天更美好具有不容懷疑的確定性,但是把美好前景轉化為現實,還有賴全體澳門居民義無反顧地坐言起行,認真開拓,全力爭取 。2004年8月29日,由300名委員 組成的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以99%的高票率選出何厚鏵為第二任行政長官候任人,一週後何厚鏵獲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委任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二任行政長 官。200 4年12月 20日行 政長官何厚鏵在國家主席胡錦濤監督下宣誓就職。這標誌着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實踐“一國兩制”取得良好開局之後,進入了第二 個依法施 政的五年 。前進開拓,開拓前進,在社會大變革中接受洗禮的澳門居民,當家做主的主人翁意識更加強烈,適應競爭的國際視野更加寬闊,科學協調的現代發展觀更加成熟,在何厚鏵行政長官領導下正昂首 闊 步、 信 心 百倍 地 沿 著“ 一 國 兩制”的康莊大道走向更高的發展目標。金蓮花廣場
  • 分 目 
  • 廣 東 水 師 營 官 兵 駐 防 圖 (澳 門 部 分)清朝後期繪製 佚名 彩繪紙本此圖以上為北,不考慮實際方位。自右向左展開。覆蓋面積東起懸鐘港、南澳鎮,西止江坪、東興街。該圖以傳統的形象畫法,展現了廣東境內海岸線及清軍駐防情況。圖上標有府、州、縣、村鎮、山川、島嶼、廟宇、營寨、汛所及砲台的地理位置。凡營寨繪有營盤,各營地間標註管界、里程、水深情況,各汛、司均繪有營房、旗幟,各州縣、營寨還記注有官兵駐防情形。澳門周圍繪有關閘、前山寨 、香山縣、青洲、雞頭、九澳角、潭仔、九洲洋、金星門、淺洲與燈籠洲等 。此圖現藏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 政法篇過渡回歸中央與澳門特區關係分類目錄過渡期大事記《中葡聯合 聲明》 67澳門過渡期 520《葡萄牙共和國憲法》 358《澳門組織章程》 516中葡聯合聯絡小組 66中葡土地小組 60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 384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簽證處 52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 508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 509澳門司法官培訓中心 463澳門本地司法官 462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501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 500澳門政權交接儀式 483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暨特區政府宣誓就職儀式 496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慶祝大會 496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進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命令 49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 48《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處理澳門原有法律的決定》 133過渡期政體名詞澳門總督 550政務司 209諮詢會 444澳門司法委員會 463澳門司法高等委員會 463司法官團 108司法參事 108律師業高等委員會 224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 78過渡期事務委員會 334市政廳 104過渡期事務名詞澳門原法律體系 490澳門原有法律 490五大法典 42法律本地化 199公務員本地化 74中文官方地位化 45法律中譯 201澳門回歸關注小組 47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59中華人民共和國 51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5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5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 5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53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52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 5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 53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 46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 96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 499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282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 557澳門特區全國政協委員 558粵澳合作聯絡小組 378粵澳警務工作會晤 378首屆中國 —— 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 226《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的簽署 69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告台灣同胞書 53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 56
  • 政治體制《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 134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 59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 59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產生辦法 58中華人民共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的產生辦法 57中華人民共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具體產生辦法 57《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區籌備委員會關於設立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的決定》 13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在 1999 年 12 月 19 日前開展工作的決定》 13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在1999 年 12 月 19 日前開展工作的決定》 135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具體產生辦法 56《全國人民代表大 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決定》 13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決定》 13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 13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關於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建議的決定 》 13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葡萄牙文本的決定》 13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 134行政長官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496《行政長官選舉法》 132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 497行政體制一國兩制高度自治 252澳人治澳 446公共行政 72直接行政 183間接行政 334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的層階設置 499彈劾制度 430行政權的表現方式 13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498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 499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 500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 497廉政公署 387審計署 430行政法務司 132經濟財政司 395保安司 222社會文化司 167運輸工務司 390新聞局 386澳門基金會 510駐歐盟澳門經濟貿易辦事處 413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代表處 50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 542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 500行政暨公職局 133法務局 201公證署 77登記局 347身份證明局 164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282民政總署 112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199
  • 經濟局 394經濟委員會 394財政局 243統計暨普查局 348勞工暨就業局 342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320社會保障基金 168青年事務委員會 176退休基金會 2 63消費者委員會 256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523印務局 99金融管理局 195警察總局 596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 499保安部隊事務局 485治安警察局 202司法警察局 108澳門監獄 538消防局 256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485衛生局 421教育委員會 287教育暨青年局 287文化局 81旅遊局 249社會工作局 167體育發展局 602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253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 283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489澳門大學 450澳門理工學院 507澳門旅遊學院 504土地工務運輸局 26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120港務局 344政府船坞 208郵政局 336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115房屋局 193建設發展辦公室 229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 368環境委員會 561民航局 113公用事業機構 72澳門律師公會 486立法體制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492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 494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組織架構 494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內部委員會 492《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 495《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對政府工作的質詢程序規則》 494《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聽證規則》 495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 493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產生辦法 494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解散條件 492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 495《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接待公眾服務規章》 494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權 496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立法程序 494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立法提案 493《澳門特別行政區選民登記法》(第 12/2000 號法律) 500司法體制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 498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 500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 277司法年度 108司法假期 108法官委員會 199檢察官委員會 561預審制度 392人身保護令 16公職人員制度公務員 74公務員制度 75公務員錄用 76
  • 對外關係法律法規公務人員職程 74公務員編制 76公務員紀律制度 75公務員晉升制度 75公務員調動制度 75公務員薪酬福利制度 76公務人員退休制度 73澳門參加的國際組織 516澳門適用的國際公約 517互 免 簽 證 協 議 4 4澳門政府及葡萄牙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税及防止逃税之協定 482澳門政府及葡萄牙政府關於轉移被判刑者之協定 483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葡萄牙共和國關於相互鼓勵和保護投資之協定 56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法律及司法協助協定 58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合作綱要協定 58外國駐澳門特別行政區代表機構 96葡萄牙駐澳門總領事館 360全國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56《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 、紀年 、國歌 、國旗的決議》 590《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 590《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55《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權條例》 52《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 5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5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 54《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 55《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 53《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 59《回歸法》(第 1/1999 號法律 ) 127基本權利與義務《通訊保密及隱私保護法》(第 16/92/M 號法律) 306集會示威法 (第 2/93/M 號法 律) 338《請願權的行使》(第 5/94/M號法律) 424《 宗教及禮拜自由保護法》(第 5/98/M 號 法律) 203《結社法》(第 2/99/M 號法律) 347《生物學和醫學應用人權及人類尊嚴保護法》(第 111/99/M 號 法令) 100《 暴力犯罪受害人保護法》( 第 6/98/M 號 法 律)419《 出版法》(第 7/90/M 號法律) 95《規範人體器官及組織之捐贈、摘取及移植》(第 2/96/M號法 律) 269《 法律援助及司法援助法》( 第 21/88/M 號法律和第 41/94/M 號 法令) 201《 財產申報法》(第 11/2003 號法律) 244刑法《 武器及彈藥規章》(第77/99/M 號法令核准) 177《 澳門監獄規 章》(路環監獄規 章) 538《 澳門刑法典》(第 58/95/M 號法令 核准) 468《 剝奪自由處分之執行制度》(第 40/94/M 號 法令) 264《 懲治有組織犯罪法 》(第 6/97/M 號 法律) 584《 懲治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違法行為的法律》(第 6/96/M 號法 律) 585《 懲治非法賭博的法律》(第 8/96/M 號法 律) 585《懲治非法移民 法》(第 2/90/M 號法律) 585《 懲治墮胎法》(第 59/95/M 號法 律) 586《色情及淫穢物品管制法》(第 10/78/M 號法律) 136《電腦程序、錄音及錄像製品保護法》 369《 懲治毒品犯罪法》(第 5/91/M 號法令) 585《 利用運輸憑證投機牟利管制法》(第 30/92/M 號法 令) 155《 懲治擾亂動物競跑刑事不法行為法》(第 9/96/M 號 法令) 586《 關於遵守若干國際法文書的法律》
  • (第 4/200 2 號法律) 590澳門刑法 467非刑事法律中的刑法規範 192刑事紀錄制度 115民法《民法典 》 112《商法典》(第 40/99/M 號法令) 290《著作權法律制度》 325《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24《勞資關係法律制度》 343《家庭政策綱要法》(第 6/94/M 號法 律) 261《不動產的轉讓預約和抵押預約》(第 1 5/2001 號法律) 43《 仲裁制度 》 129《 涉外商事仲裁法》 (第 55 /98/M號法令) 256商法《從事轉運活動之法律制度》(第 7/96/M 號 法令) 285《離岸業務之法律制度》(第 58/99/M 號法令) 580《電子貿易》(64/99/M 號法令) 368《免税店經營制度》(4 月 11 日第 18/94/M 號法令) 165《商標法登記的保 護 》 292《商業登記法典》 291《海商法》(第 109/99/M 號 法令) 258《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 16/2001 號法律) 263《民事登記法典》 112《物業登記法典》 190《汽車登記規章》 172《航空器登記規章》 249《公證法典》 (第 62/99/M 號法令) 76《私人公證員通則》(第 66/99/M 號法令) 156《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第 32/93/M 號法令) 196《金融公司經營制度》(2 月 26 日第 15/83M 號法令) 195《求取及從事保險業務之法律制度》(6 月 30 日第 27/97/M 號法令) 14 8《匯 兑制度》(9 月 15 日第 39/97/M 號法令) 370《金融及保險機構之合併及分立》(3 月 13 日第 3/95/M 號法律) 195《澳門貨幣發行與流通》(第 7/95/M 號法令及 4 月 3 日第 16/95/M 號 法令) 513《融資租賃法律制度》(9 月 20 日第 51/93/M 號法令) 434《財產管理公司》(6 月 28 日第 25/99/M 號法令) 245《兑換店》( 9月 1 5 日第 38/97/M 號法令) 172《私人退休基金和私人退休基金管理公司 》(第 6/99/M 號法令) 156《投資基金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11 月 22 日第 83/99/M 號法令) 148《規範保險中介業務的法律制度》(第 38/89/M 號法令) 269《現金速遞公司》(5 月 5 日第 1 5/97/M 號法 令) 269“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 44“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 45“中小企業援助計劃” 45《華人風俗習慣法典》 322《華人屬人法法令》(第 36987 號法 令) 323《科學技術綱要法》(第 9/2000 號 法律) 220《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 340《電信綱要法》 (第14/2001 號法律) 368《消費者保護法律制度》(第 1 2/88/M 號法律) 257《出版法》(第 7/90/M 號法 律) 95行政法《財產申報法》(第 11/2003 號法律) 244《澳門動產清冊制度》(第 57/98/M 號法 令) 513《行政公益法人法律制度》(第11/96/M 號法律) 132《公共管理行政民事責任法》(第 28/91/M 號法令) 73《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 16/2001 號法律) 263《電信綱要法》 (第14/2001 號法律) 368《永久居 民及居留權法律 》(第 8/1999 號法律)106《內部保安綱要法》(第 9/2002 號法律 ) 70《藥品登記法》(第 59/90/M 號法令) 582《防火安全規章》(第 24/95/M 號法令) 149
  • 法律文化《土地 法》(第 6/80/M 號法律) 26沙紙契 170《廣告活動一般制度》 426《物業登記法典》 190《民事登記法典》 112《律師通則》 224《核數師通則》(第 71/99/M 號 法令) 236《未成年人司法教育與社會保護制度》(第 65/99/M 號法律) 90《政府組織綱要法》(第 2/1999 號法律 ) 208《有關行政違法行為的一般制度及程序》(第 52/99/M 號法令) 123《澳門特別行政區車輛管理制度》(第 7/2002 號法 律) 498《自治實體財政制度法》(第 53/93/M 號法令) 131《對暴力罪行受害人的保障》 401《行政訴訟法典》 132《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特許法》 72《公益徵用制度》(第1 2/92/M 號法律) 73《檔案管理法》(第 73/89/M 號法令) 561《居民身份證制度》(第 8/2002 號 法律 ) 204《入境、逗留及居留許可制度的一般原則》(第 4/2003 號法律) 16《都市建築章程》(第 79/85/M 號 法令) 271《武器及彈藥規章》(第 77/99/M 號法令核準) 177《道路法典》 388《民用航空制度法》(第 36/95/M 號法令) 111《商業登記法典》 291《公證法典》 (第 62/99/M 號法令) 76《會計師通則》(第72/99/M 號 法令) 379《工業場所許可登記管理法》 24《離岸業務之法律制度》(第 58/99/M 號法令) 580《對外貿易法》(第 7/2003 號法律) 400《營業税章程 》(第 15/77/M 號法律) 569《市區房屋税章程》(第19/78/M 號法律) 105《印花税章程》 98《消費税章程》(第4/99/M 號法律) 257《車輛使用牌照税法》(第16/96/M 號法律) 148《職業税章程》(第 2/78/M 號法 律) 575《所得補充税章程》(第 21/78/M 號 法律) 193《旅遊税章程》(第 19/96/M 號法律) 250《機動車輛税章程》(第 5/2002 號法律) 433《廣播法 》 427《科學技術綱要法 》(第 9/2000 號 法律) 220出版法 (第 7/90/M 號法律) 95《澳門敎育綱要法》(第 11/91/M 號法令) 513《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 340社會保障法律制度 (第 58/93/M 號法令) 167《經濟房屋法》(第 13/80/M 號法律) 395環境綱要法 561《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損害之彌補法律制度》(第 40/95/M 號法令) 22《消費者保護法》 256程序法《澳門刑事訴訟法典》(第 48/96/M 號法令 核准) 467《勞動訴訟法典》(第9/2003號法律) 343《行政程序法典》 132《仲裁法》(第 29/96/M 號法令和第 40/96/M 號法令) 130《涉外商事仲裁法》(第 55/98/M 號法令) 256《檢察院特別刑事案件調查組》(第 25/98/M 號法令) 561《司法互助請求的通報程序法》(第3/2002號法律) 108《法院訴訟費用制度》(第 63/69/M 號法 令) 202《民事訴訟法典》 112《行政訴訟法典》 132刑事扣押物充公法 115《法醫鑑定法制度》(第 100/99/M 號法令) 202《徒刑及收容保安處分之司法介入制度》 247法律社 團 201《澳門過渡時期重要文件匯編》 5204《“ 一國兩制 ” :實踐在澳門》《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 492《識法普法》 589《One Country,Two Sy s t ems andthe Macao SAR》 608《澳門法律》 481
  • 經濟篇《澳門商法導論》 514《澳門法制史概論》 480《基本法九九講》 273《澳門公司法 ——考察與分析》 458《澳門與澳門基本法》 533《澳門與澳門基本法》 5334《“一國兩制”與現代憲法學》《澳門法律叢書 》 481《中國大陸與港澳台地區法律比較叢書》 49《生存之道—— 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 99《澳門基本法釋要》 510經濟 392綜合經濟產業結構 290微型經濟 379本地需求 92外地需求 96私人消費 156公共消費 73工業轉型 24本地生產總值 (GDP) 92自由港 131通貨膨脹或收縮 306家庭開支結構 2 61就業不足 340外地勞工輸入 96勞動力結構 342職業培訓 575勞動 人 口 342澳門失業問題 465勞動生產力 342宏觀經濟政策 1 73經濟統計 395公共財政財政制度 244澳門税制 520印花税 9 7消費税 257所得補充税 193財政税收 244財政支 出 243專利税 275房屋税 1 93營業税 568職業税 575贈與暨遺產税 582物業轉移税 1 90博彩税 318批地租金 1 48批地溢價金 148旅遊税 250政府公產 208工商税務優惠 23《離岸服務税務優惠》 579澳門特別行政區儲備基金 501貨幣金融澳門幣 540聯繫匯率制度 562貨幣發行 284外匯儲備 97金融投資 195澳門幣信用咭 540存款保證金制度 123貨幣政策 284提款卡 330銀行信貸業務 405銀號 406《兑換店》(9月15日第38/97/M 號 法令) 172錢莊 442離岸業務 579《財務公司活動管制法例》(第15/83/M號法令) 245《保險活動管制法例》(第50/81/M 號法令) 222《保險經紀人法例》(第38/89/M號法令) 22 3汽車民事責任強制保險 172勞工保險 342保險中介人活動 222
  • 保險賠償支 出 223保險賠償率紀錄 223強制性保險業務 305銀行業 405保險業 223貨幣金融統計 283金融票據 195本地銀行同業貨幣市場 92反洗黑錢活動 77銀行清算系統 405博彩旅遊旅遊業 250入境簽證 16粵港澳旅遊大三角 378內地居民澳門遊 69澳門居民海外遊 482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344導遊考核制度 446職業及民事責任險 575澳門旅遊諮詢處 504澳門旅遊局駐外代表 503旅行社 249博彩業 318博彩專營合約 318博彩業開放 320賭廳制度 419博彩中介人 318賽狗 571賽馬 572百家樂 123大小 29廿一點 42闈姓 573骰寶 374山票 34舖票 422白鴿票 102番攤 338輪盤 413回力球賽 12 6賽馬車 572牌九 337沙蟹 171吃角子老虎機 125日式彈子機 44泵波拿 216即發彩票 174賭波(球賽博彩) 419會議展覽 380酒店餐飲酒店業 255客房入住率 227飲食業 338工業工業 23三大傳統手工業 19工序外移 22跨境工業 區 371工業用地 24澳門工業展覽會 448工業發 展輔 導中 心 24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 449山寨廠 34製衣業 404毛紡毛織業 77玩具製造業 175絲絹花工業 348電子工業 367五金工業 43爆竹煙花製造業 589木製品業 42印染業 98洗水業 225印刷工業 98船舶修造業 285地產建築建置業 229填海造地 349私人樓宇 157樓宇買賣合約 413
  • 樓花 413樓宇按揭 413建築承判制 231商業樓宇 291查屋紙 216入伙紙 16物業管理 19 0經濟房屋 394土地資源 26四厘利息補貼計劃 94零售百貨零售業 370特約櫃面 245專門店 275連鎖店 276百貨商場 124傳銷服務 377攤檔 60 1小販認可區 35便利店 2 21珠寶金飾業 23 5鐘錶業 596家用電器 2 61圖書、文具業 4 01汽車業 172醫療器材業 577化妝品香水業 71燈飾業 446中藥行業 68西藥業 122傢俬 業 337鞋業 413眼鏡業 279布疋業 90五金機械業 4 3燃料供應業 445食品供應業 225凍肉業 255家禽業 261古玩業 89樂器業 420攝影器材業 599攝影、沖印業 599茶葉業 236花店 184電器行業 369建築材料業 230水果業 88麵包餅業 595糧食業 580海味業 257時裝業 243理髮業 269美容健身業 2 27商業機器業 292辦公室設備業 444鮮肉業 567寵物店 590水族館 8 8交通運輸交通運輸業 136的士服務 192澳門國際機場 512澳氹大橋 447友誼大橋 37西灣大橋 122第三條澳氹大橋 283關閘口岸(見關閘) 592路氹 城物 流中 心 371公共停車場 73蓮花大橋 415蓮花口岸 415南灣湖工程 214松山隧道 183九澳港 17內港碼頭 70外港碼頭 97九澳碼頭(見九澳港) 17路氹連貫公路 372粵通碼頭(十四號碼頭) 377一號碼頭(皇家碼頭) 4十六號碼頭 9
  • 南舢舨碼頭 212南光公司碼頭 211港澳貨櫃碼頭 344氹仔北安碼頭 110氹仔一號碼頭 109路環碼頭 374港珠澳大橋計劃 344漁農礦產農業 374漁業 410漁欄 410礦業 595公用事業公用事業 71供電 191供水 191垃圾焚化爐 177黑沙環污水處理廠 333路環污水處理廠 373氹仔污水處理廠 110郵遞服務 337電訊服務 368電訊業開放 368城市清潔服務 207公共汽車服務 72對外經貿出口加工業 95澳門歐 洲資 訊中 心 542對外貿易 400轉口貿易 575澳門對外經貿聯繫 538澳門與世界貿易組織 530澳門與中國內地的經貿關係 529澳門與台灣的經貿關係 5 31澳門與美國的經貿關係 531澳門與日本的經貿關係 53 0澳門與香港的經貿關係 531澳門與珠海的經貿關係 532澳門與歐洲聯盟的經貿關係 533澳門與珠江三角洲的經貿關係 532澳門與葡語系國家的經貿關係 533澳門與內地金融關係 52 9閩澳經濟合作促進委員會 411渝澳經濟促進委員會 345自願仲裁中 心 131內地與澳門特區商貿聯委會 69世界 貿 易 中 心 92主要企業南光(集團)有限公司 212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 503羊城(集團)有限公司 137南粵(集團)有限公司 213珠光(集團)有限公司 235僑光集團有限公司 404嘉禾集團有限公司 398歐德利集團有限公司 415澳門中旅(集團)有限公司 454蕭氏集團有限公司 563聯生(集團)有限公司 561信德集團有限公司 223莊士敦製衣廠有限公司 273德祥製衣廠有限公司 421聯興針織廠有限公司 562勝生製衣廠有限公司 339日東紡美昌玻纖紡織有限公司 70賀田工業有限公司 346寶法德玩具有限公司 597澳門百富電子有限公司 470澳門光電儀器有限公司 470華輝印刷有限公司 325新藝印務有限公司 387鴻興柯式印刷有限公司 569澳門水泥廠有限公司 461意大利陶瓷設計有限公司 387好利安化工廠有限公司 139又和建築置業有限公司 17大生建築置業有限公司 29中國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 50文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 82長江建築有限公司 188
  • 信託建築置業投資有限公司 223南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 211美昌建築有限公司 227華榕(澳門)工程有限公司 324新建業集 團 383建新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 230宏益工程有限公司 173夏巴工程(澳門)有限公司 237振華海灣工程有限公司 238澳門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528中福技術服務(澳門)有限公司 68奧的斯電梯有限公司澳門辦事處 377永藝地產 107澳門新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534大豐銀行 32大西洋銀行 30中國銀行澳門分行 50永亨銀行 106澳門國際銀行 511匯業銀行 370誠興銀行 381廣東發展銀行澳門分行 426國衛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澳門分行 282美國友邦保險澳門分公司 227聯豐亨保險有限公司 562中國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50澳門保險公會 486澳門保險業中介人協會 486《現金速遞公司》(5月 5 日第 15/97/M 號法令) 269澳門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 454新麗華旅行社 387廣東(澳門)旅遊有限公司 426澳門環球旅遊有限公司 548文華東方酒店 82竹灣酒店 12 8京都酒店 19 7京澳酒店 19 7金域酒店 194南粵酒店 213澳門寰鼎(威斯登)度假酒店 548皇家金堡酒店 223皇都酒店 224峰景酒店 243財神酒店 244澳門假日酒店 513國際酒店 282凱悦酒店 331富豪酒店 346新中央酒店 382新世界帝濠酒店 382新世紀酒店 382新麗華酒店 387聖地牙哥酒店 363葡京酒店 355濠璟酒店 570環球酒店 561總統酒店 573萬豪軒酒家 354四五六上海菜館 94回力軒酒家 126龍記酒家 445聯邦大酒樓 561沙利文餐廳 170公雞葡國餐廳 76佛笑樓餐廳 163熊貓葡國餐廳 411怡富企業有限公司 198葡京娛樂場 355澳門逸園賽狗有限公司 523澳門賽馬會有限公司 549澳門賽馬會娛樂場 550金沙娛樂場 194法老王宮殿娛樂場 199巴黎瘋狂艷舞團 87宏基行有限公司 173羅德禮繼承有限公司 584新八佰伴百貨 381屈臣氏(澳門)有限公司 205北京天客隆超級市場(澳門)有限公司 93澳門中國土特產公司 454澳門中國國貨公司 454來來超級市場有限公司 188南光百貨有限公司 212
  • 數碼科技城 418致富有限公司 238偉記百貨公司 283國光時裝百貨公司 282成昌超級市場 123瑞昌超級市場 349百佳超級廣場 123瑞昌辦館有限公司 349公主珠寶金行 72周大福珠寶金行有限公司 196盛豐珠寶金行 276雙喜珠寶金行 578大豐錶行 33崔文記錶行 279崔順隆錶行有限公司 280太平電業有限公司 44卓仁電器行 188澳門文化廣場有限公司 460星光書店 2173一書齋中國文教用品公司 49美心餅家 227馬里奧餅店 239聖安娜餅屋 364安德魯餅店 138遠來餅家 399鳳城鴻記 406仁孚行有限公司 71金絲利(澳門)國際煙草有限公司 195中光蔘茸藥行 47同善堂藥局 125長春閣中藥房 188全昌大藥房有限公司 133便民大藥房有限公司 221宜安北歐傢俬廣場 203湛記傢俬公司 343世紀眼鏡公司 92福記眼鏡 389詩樂眼鏡公司 381高登眼鏡 253大昌食品市場 30大關健康食品廠株式會社 33科教貿易發展(澳門)有限公司 218致富燈光音響工程公司 238樂林琴行 420五洲琴行 43公主攝影器材行 72美心攝影器材 227麗斯攝影器材 5 8 2華聯茶葉公司 32 5李光記花店 14 2怡和科技(澳門)有限公司 19 8遠東水翼船有限公司 399粵通船務有限公司 377岐關車路有限公司 149澳門機場管理公司 545澳門空運 —— 奧格登機場服務公司 482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502中國航空(集團)澳門有限公司 50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分公司 188澳門電力有限公司 527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 472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 512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 459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公司 534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 514澳門泊車服務有限公司 481澳門港口管理有限公司 524澳門油庫管理有限公司 481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527和記傳訊(澳門)有限公司 191廣星傳訊有限公司 427崔世昌核數師事務所 280鮑文輝核數師事務所 443靈均會計專科 605何美華會計師事務所 159私家安全服務社(澳門)有限公司 157榮興彩票有限公司 409澳門即發彩票有限公司 476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 518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 406永利度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106南光貿易有限公司 212南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11
  • 社會篇醫療衛生南光實業有限公司 212澳門漁人碼頭 540經濟論著及刊物《澳門與現代經濟增長》 532《轉型中的澳門經濟》 576《論澳門產業轉型 》 425《澳門經濟年鑑 》 537《澳門工商年鑑》 448《澳門人口與發展論文集》 447《澳門經濟四百年》 537《澳門出入口指南》 466《 Macau Image 》 607《未來十年發展展望 》 91《澳門經濟發展的若干策略 》 537《澳門博彩業縱橫 》 518《澳門經濟 》 537統計暨普查局出版物 348《The Maca u Economy》 608《Lead ing Is sue s of the Macau Economy》 607“Macau:A Model of Mini-economy ” 607澳門私人退休金制度 475《澳門2020 —— 未來20年遠景目標與發展策略》557《新時期港澳經濟關係專題研究》 384《2005年全球紡織品及成衣配額制度之取消對澳門社會與經濟的影響及其對策》 609《齊為澳門動腦筋 —— 因應定位、自強不息座談會》發言彙編 408人口人 口 11人口總數 15人口自然增長 14人口性別構成 15人口年齡結構 14就業 人 口 3 40土生葡人 25歸僑 578人口移動 15流動 人 口 260外地勞工 9 5新移 民 384非法移民 192人口普查 15醫療衛生 576制度醫療機構 577學童保險計劃 443強制性疾病申報 305澳門防疫接種計劃 476免費醫療政策 165醫藥分家政策 577專科醫生認可 275澳門衛生醫療 542組織 、學校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 554澳門中華醫學會 456澳門中醫學會 457澳門執業西醫公會 508澳門護士學會 555澳門中葡護士會 456澳門戒煙保健會 474澳門牙科醫學會 452澳門醫務助理人員協進會 551澳門鏡湖護理學院 554暨南大學醫學院(澳門)同學會 411澳門全科醫生學會 473澳門醫學研究會 551澳門中醫藥學會 457中山醫科大學澳門校友會 45上海醫學院校(澳門)校友會 34澳門北京醫科大學校友會 4 63澳門護理人員協進會 556澳門中醫師公會 457澳門中醫藥保健康復學會 457
  • 科學技術新聞出版澳門口腔醫學會 451澳門公立醫院醫生協會 458澳門藥劑師學會 553澳門診療技術員協會 523機構衛 生 中 心 421衛生局 421仁伯爵綜合醫院 70澳門鏡湖醫院 553同善堂診所 125工人醫療所 21街坊會醫療所 338協同醫務所 177清安醫所 296捐 血 中 心 238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 507公共衛生化驗所 73便民 醫 療 中 心 221結核 病防 治中 心 347藥物事務廳 5 81科學技術 218機構/社團聯合國大學國際軟件研究所 561澳門電腦學會 528澳門工程師學會 448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化驗研究中 心 472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自動化和電腦化管理 472賀田——浙江大學工業研究所 347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 4 85清華——寶法德技術發展中心 2 96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4 65澳門信 息網 絡中 心 4 86僑光集團電腦織機廠 4 04澳科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5 57澳門商業軟件服務公司 514澳門光電儀器有限公司 470澳門電腦與系統工程研究所 528日東紡美昌玻纖紡織有限公司 70澳門校聯網 489督 課 中 心 370科技成果與應用城市指南 207澳門城市交通電腦中央控制系統 482電腦音樂噴泉 369《澳門日報》電腦排版系統 453著作《澳門高技術產業發展之路》 505新聞出版 385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3 83星光出版社 217澳門出版社 467中華出版社 60雜誌《行政 》 132《澳門研究 》 510《澳門 》 447《文化雜誌 》 82《法域縱橫 》 202《濠鏡 》 570《澳門經濟 》 537《澳門月刊 》 457報章《澳門日報 》 452《華 僑報 》 324《大 眾報 》 32《市民日報》 104《正報 》 91《星報 》 217
  • 社會福利《現代澳門日報》 269《新華澳報 》 385《訊報 》 251《澳門脈搏 》 502《澳門體育周報》 556《澳門文娛報》 460《濠江論壇周報》 570《時事新聞報》 243《澳門地產報》 469《今日澳門》 71《澳門晚報》 511《濠程日報 》 570《澳門論壇周報 》 544《號角報 》 371《句號報 》 99《Macau Expre s s》 607《澳門論壇日報 》 544傳媒機構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 544澳門電視台(見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 528澳門電 台 527澳門綠邨電 台 541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新聞部 385葡新社亞太總分社 360組織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 535澳門記者聯會 504澳門周報協會 480澳門馬評家協會 490社會福利 168社會保障服務社會保障服務 167供款式社會保障服務 191養老金 406殘廢金 330救濟金 278失業津貼 100疾病津貼 255因勞動關係而生之債權 126額外給付 580出生津貼 95結婚津貼 348強制 性假 日 305非供款式社會保障服務 192社會保障基金救濟金之補充金 168定期性援助金 203非定期性援助金 193困難補助 155失業者參加培訓津貼 100社會福利服務幼兒服務 107兒童及青少年服務 192弱能服務 262社會重返廳 167社會工作 166社 區 中 心 166家庭服務 261矯治服務 566醫療社會工作服務 576善終服務 341災民救濟 174收養服務 139家庭生活教育 261防止虐妻 139法律援助服務 201自修室 131學校社會工作 442防止虐兒 139難民救濟 581露宿 者服 務中 心 599應許之家 568耶穌家庭 210學生輔導服務 442復康巴士 338安老服務 137安老院 137
  • 治安頤老咭 433家務助理服務 261耆 康 中 心 237老 人 中 心 121青少年及兒童服務青 年 中 心 17 5輔導服務 3 97黑沙青年旅 舍及青年中 心 332兒童及青少年院舍 192幼兒院舍 107青少年外展服務 175機構/社團仁慈堂 71母親會 114同善堂 125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 453澳門紅十字會 488世界宣明會澳門分會 91澳門明愛 479澳門基督敎青年會 510澳門青少年犯罪研究學會 477澳門青年文化協會 477澳門青年協會 477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 455澳門傷殘人士服務協進會 530澳門弱智人士服務協會 506澳門弱智人士家長協進會 507澳門義務工作者協會 536少年感化院 87災民庇 護中 心 174澳門利民會 475善 牧 中 心 341基督敎中國佈道會恩慈院兒童之家 274青年挑戰 176傷殘人士社會服務中心暨庇護工場 377希望之源 165盲人 重建 中 心 197循道衛理建華家庭服務中 心 338天主教美滿家庭協進會婚姻家庭服務中心 41仁愛之家臨時 婦女收容中 心 71聖公會黑沙環 青年發展中 心 361鳴道苑 401離島婦女互助 會家庭服務中 心 580梁文燕培幼院 297下環浸信會 社會服務中 心 28愛心之友協進會 380協力社 177生命熱線 100康暉長者日 間護理中 心 293澳門善導宿舍 524警察組織特警隊 245飛虎隊 232國際刑警 282黑社會組織黑社會暗語 333黑社會組織職位 333重大社會治安事件南通銀行解款車劫殺案 212開埠首宗引渡案 334楊沃亮引渡案 351無證勞工登記行動 335八仙飯店滅門懸案 10林茂塘木屋區大火 179“三·二九”事件 19“龍的行動 ” 44 4媽閣古廟天后殿大火 391澳門遊老千團詐騙案 536大來金行逾千萬元爆竊案 30“東星”號械劫案 186軍火郵包案 228路環監獄越獄案 373五百囚犯遷獄 43拱北關“二·一八”爆炸事件 217海島娛樂場三千萬元械劫案 258警員請願事件 595
  • 社會團體社會團體 168葡人社團 354《澳門社團現狀與前瞻》 476勞工社團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449澳門製造業總工會 539澳門製衣工會 539澳門建造業總工會 488澳門三輪車工會 448澳門石藝工會 463澳門電業工會 528澳門疋頭服裝工會 466澳門上架木藝工會 451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460澳門警務人員協會 555澳門鎚鐵工會 551澳門織造工會 552澳門珠繡塑膠五金職工會 489澳門坭水業職工會 478澳門糧副食品業職工會 552澳門公務華員職工會 459澳門印刷紙業工會 465澳門的士司機互助會 480澳門機器業職工會 546澳門水電工會 462澳門公共汽車工會 458澳門西菜麵包工會 469澳門文員會 460澳門旅業職工會 503澳門飲食業工會 522澳門市販互助會 465澳門公務專業人員協會 459工商社團澳門中華總商會 455澳門廠商聯合會 545澳門出入口商會 466澳門建築置業商會 488澳門毛織毛紡廠商會 458澳門石油業商會 463澳門地產業商會 469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 480澳門凍肉食品業商會 503澳門物業管理商會 480澳門銀行公會 539澳門保險公會 486澳門保險業中介人協會 486澳門娛樂服務業聯合商會 507澳門旅業商會 503澳門旅遊商會 503澳門酒店同業會 506澳門葡國台灣貿易商會 526澳門機動車入口商會 545澳門戲院商會 549澳門營業汽車工商聯誼會 549澳門雜貨商會 551澳門青年商會總會 477澳門濠江青年商會 549澳門汎澳青年商會 473專業社團澳門管理專業協會 539澳門經濟學會 537澳門社會科學學會 476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 509澳門基本法協進會 508澳門註冊核數師公會 523澳門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 476葡國會計專業公會澳門分會 356澳門會計師公會 534澳門法律公共行政翻譯學會 481澳門中藥業公會 457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 458澳門圖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 539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 525澳門歐洲研究學會 542慈善服務及聯誼社團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522澳門馬場、黑沙環、祐漢新邨居民聯誼會 489新口岸區坊眾聯誼會 382
  • 澳門下環區坊眾互助會 449澳門板樟堂、營地街區坊眾互助會 478澳門三巴門坊眾互助會 448澳門歸僑總會 551澳門客屬社團聯合總會 487澳門婦女聯合會 515澳門譚氏宗親會 555澳門青洲坊眾互助會 477澳門施氏宗親會 486澳門至德宗親總會 470澳門緬華互助會 545澳門何族崇義堂聯誼會 475澳門梁族聯誼會 514澳門陳族聯誼會 517中山大學澳門校友會 44澳門東亞大學公開學院同學會 479暨南大學澳門校友會 411暨南大學研究生(澳門)同學會 411澳門大學校友會 450澳門朝陽學會 519澳門劉永福堂宗親會 544澳門林西河堂宗親聯誼會 478澳門獅子會 534澳門濠江獅子會 549澳門扶輪社 474澳門阿媽閣扶輪社 482澳門協青青年會 478破繭青少年發展協會 237澳門更新互助聯誼會 474同鄉會澳門三水同鄉會 448澳門中山良都同鄉會 454澳門中山隆都同鄉會 454澳門中山三鄉鎮同鄉會 454澳門斗門同鄉會 461澳門台山同鄉聯誼會 467澳門永靖同鄉會 466澳門佛山石灣聯誼會 476澳門佛山聯誼會 476澳門坦洲同鄉聯誼會 478澳門東莞同鄉會 479澳門河源同鄉會 481澳門花都市同鄉會 478澳門前山聯誼會 487澳門南海平洲同鄉聯誼會 483澳門南海同鄉會 483澳門恩平同鄉會 491澳門晉江同鄉會 491澳門海南同鄉總會 506澳門海陸豐同鄉會 506澳門珠海聯誼會 488澳門神灣鎮同鄉會 487澳門清遠同鄉會 514澳門莆田同鄉會 508澳門惠安同鄉會 519澳門番禺同鄉會 522澳門開平同鄉聯誼會 525澳門順德聯誼總會 521澳門順德均安同鄉會 521澳門新會同鄉會 534澳門嘉應同鄉會 538澳門福州三山同鄉會 536澳門福建同鄉會 536澳門福建同鄉總會 536澳門肇慶高要同鄉會 539澳門韶關地區聯誼會 540澳門廣州地區聯誼會 544澳門潮州同鄉會 545澳門蘇浙滬同鄉會 555澳門鶴山同鄉聯誼會 556澳門中山同鄉聯誼會 454澳門高明同鄉會 505澳門南海沙頭同鄉會 483澳門南海市九江同鄉會 483澳門廣西聯誼會 544澳門唐家灣同鄉聯誼會 506澳門四會同鄉會 465澳門英德市同鄉聯誼會 484澳門福清同鄉會 536其他澳門公民協會 458澳門民主協會 466
  • 教育新澳門學社 387東方基金會 185澳門利氏學社 475敎 育 286制度敎育制度 287免費敎育 165《私立敎育機構教學人員通則》 157學校會計制度 443學生福利基金 442學歷認可 443高等院校澳門大學 450澳門理工學院 507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485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 184澳門高等校際學院 505澳門科技大學 484中西創新學院 47中學培正中學 270濠江中學 569聖若瑟敎區中學 365嘉諾撒聖心女子中學(中文部) 399聖心英文中學 362勞工子弟學校 341聖羅撒英文中學 367聖羅撒女子中學(中文部) 367高美士中葡中學 252陳瑞祺永援中學 313慈幼中學 388粵華中學(中、英文部) 378培道中學 270嶺南中學 566殷皇子基礎及中等學校 249敎業中學 287聖保祿學校 366浸信中學 260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 361商業學校 292取潔中學 183海星中學 258廣大中學 425利瑪竇中學 156化地瑪聖母女子學校 71商訓夜中學 291同善堂中學 125培華中學 270三育中學 20聯國學校 562澳門葡文學校 526小學北區中葡小學 93中葡中心小學 62路環中葡小學 373何東中葡小學 158氹仔中葡小學 110伯多祿官立小學 162巴波沙中葡小學 86灣景中葡小學 607菜農子弟學校 325鮑思高粵華小學 443瑪大肋納嘉諾撒學校 397聖善學校 366雷鳴道主教紀念學校 370氹仔坊眾學校 111福建學校 389下環坊眾學校 27下環浸會學校 28青洲小學 176鏡平學校 586勵群學校 434蓮峰普濟小學 416馬禮遜紀念學校 242沙梨頭坊眾學校 171海暉學校 259
  • 體育嘉諾撒培貞學校 399培英學校 270聖家學校 366聖母聖心學校 362聖瑪沙利羅學校 367聖德蘭學校 367聖玫瑰學校 364庇道學校 166九澳聖若瑟學校 17婦聯學校 305沙梨頭浸信學校 171德明學校 421東南學校 186穎川學校 443宣道實用學校 227澳門中德學校 457孫中山紀念學校 265澳門坊眾學校 474幼稚園樂富中葡幼稚園 420民安中葡幼稚園 112巴波沙中葡幼稚園 86永添中葡幼稚園 106高秉常主教幼稚園 252魯彌士主教幼稚園 424聖安東尼幼稚園 364明愛幼稚園 189托兒所托兒所 124進修/培訓學校業餘進修中心 370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465勞工暨就業局職業培訓中心 342澳門航海學校 502澳門測量暨地籍學校 524中葡職業技術學校 67工聯職業技術中學 25特殊學校明愛學校 189協同特殊教育學校 177啟智中心 286機構/社團澳門中華教育會 455澳門教科文中心 513澳門成人敎育協會 469澳門成人教育學會 470教育委員會 287澳門大專教育基金會 450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 455蔡氏教育文化基金會 417澳門公民教育服務社 458培正中學史地學會 270澳門科技文化中心 484東方基金會資料文獻中心 185體育 601場館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 515澳門運動場 537綜藝館 411澳門體育綜合體(蓮峰球場) 557關閘工人體育場 592工人體育場 22塔石球場 349濠江中學運動場 569新花園公共游泳池 383竹灣泳池 128黑沙泳池 332奧林匹克游泳館 377嘉模泳池 398澳門大學體育綜合體 4 51望廈體育館 295得勝體育中心 284陸軍球場(見望廈體育館) 307
  • 宗敎鮑思高學校運動綜合體 443澳門理工學院體育館 508西灣網球場 123陸軍俱樂部網球會(見西灣網球場) 307文員網球會(見西灣網球場) 82澳門林茂塘遊艇中心 478澳門高爾夫球鄉村俱樂部 505路環小型賽車場 372機構澳門奧林匹克運動委員會 530體育暨運動高等學校 603澳門足球總會 474澳門乒乓球總會 471澳門曲棍球總會 471澳門射擊總會 502澳門單車總會 519澳門羽毛球總會 474澳門特殊奧運會 502澳門業餘籃球總會 528澳門業餘排球總會 528澳門游泳總會 525澳門田徑總會 463澳門壁球總會 548澳門中國象棋總會 454澳門武術總會 477澳門柔道協會 488澳門健美總會 513澳門獨木舟總會 547澳門網球總會 541澳門鐵人三運會 556澳門拳擊總會 506澳門空手道總會 481澳門保齡球總會 486澳門手球總會 458澳門聾人體育會 557澳門傷殘人士體育協會 530澳門專上學生體育聯會 510澳門水上活動俱樂部 461澳門滑浪風帆會 525澳門童軍總會 524澳門桌球總會 491澳門小型足球總會 452澳門劍擊總會 544重大賽事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 489世界女子排球大獎賽(澳門站)比賽 91澳門國際龍舟賽 512澳門國際馬拉松 511澳門國際田徑賽 511吳陳比武 152天主敎 39基督教 274佛教 164道教 388伊斯蘭敎 130巴哈伊教 87瑣羅亞斯德教 397摩門敎 427基士拿敎 273敎堂大堂 31板樟堂 182聖安多尼堂 363聖奧斯定教堂 367聖老楞佐堂 363望德堂 295嘉模聖堂 398方濟各聖堂 84主敎山小堂 103安白露聖母堂(見阿巴羅修道院) 137玫瑰聖母堂(見板樟堂) 175花王堂(見聖安多尼堂) 183風順堂(見聖老楞佐堂) 225雪地殿 276聖方濟各堂 362聖母堂 362聖保祿教堂 365
  • 圖書館聖若瑟敎堂 365聖家辣堂 366聖瑪爾定堂 367廟宇普濟禪院 340媽祖 閣 390菩提禪院 325蓮峰廟 416竹林寺 128功德林 89藥山禪院 581九澳觀音廟 17三婆廟 21三聖廟 21下環福德祠 28大三巴哪吒廟 28大王廟 29女媧廟 34天后宮 41包公廟 99正覺禪林(見媽祖閣) 9 1石敢當行 台 89先鋒廟 128呂祖仙院 149沙梨頭土地廟 170南山廟 211柿山哪吒古廟 208馬交石天后古廟 239康公廟 292望海觀音廟 293望廈城隍廟 294望廈觀音古廟 295祥雲仙院(見竹林寺) 262雀仔園福德祠 306路環天后古廟 373福德祠 389蓮溪廟(見蓮溪新廟) 417藥王禪院(見藥山禪院) 581路環譚公廟 374關帝廟 591靈岩觀 605組織、信仰澳門敎區 514主教府 104志道堂 141基督敎徒協會 274基督敎聯合會 275澳門浸信會 506馬禮遜學堂 242澳門佛敎解行社 476澳門佛學社 476澳門創價學會 522三婆 21先天道 128朱大仙 128媽祖信仰 390道敎太乙門純陽派信善系 388澳門儒釋道敎聯會 547譚公 587正一派 91永福古社 106梅花精舍 271陳仁嬌 308聚龍社 399新世界會社 382新使徒敎會 383神慈秀明會 228原始信仰 237阿南達瑪迦 205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敎會(見摩門敎) 210耶穌聖像巡遊 211《澳門水面醮與朱大仙信仰》 461宗敎事件耶穌會被取締事件 211湯若望被誣案 345圖書館 401中央圖書館 46民政總署圖書館 113
  • 博物館展覽館市政建設何東圖書館 158澳門大學國際圖書館 450路環圖書館 373流動圖書館 260八角亭圖書館 11澳門中華總商會附設閲書報室(見八角亭圖書館) 456黃營筠圖書館 330高德華主教紀念圖書館 253澳門歷史檔案館 547敎區青年牧民中心圖書館 287望廈圖書館 295青洲圖書館 177澳門理工學院圖書館 508博物館 317澳門博物館 518牌坊博物館 338大賽車博物館 32葡萄酒博物館 360澳門海事博物館 506土地暨自然博物館 27郵電博物館 337消防博物館 256氹仔住宅博物館 111林則徐紀念館 180澳門藝術博物館 552展覽館 263環境保護澳門綠色力量 541《環境綱要法》 561大氣污染管制 31水質管制 88污水管制 137垃圾處理 177噪音管制 441綠化 412綠化週 412路氹城自然生態區 371隧道氹仔隧道 111嘉思欄隧道 398何賢公園行人隧道 161新口岸行車隧道 382關閘隧道 593南灣湖廣場 214路氹連貫公路擴建工程 372行車及行人天橋巴波沙行人天橋 86巴波沙行車天橋 87水坑尾行人天橋 87水坑尾麥當勞天橋 87火船頭行人天橋 84嘉思欄行車天橋 398何賢紳士馬路行人天橋 161松山隧道口行車天橋 183何賢公園和宋玉生公園行車天橋 161馬場北大馬路行車天橋 241高士德大馬路行車天橋 251荷蘭園行人天橋 273提督馬路行人天橋 331黑沙環馬路行人天橋 333新八佰伴行人天橋 381新客運碼頭行車天橋 383漁翁街行人天橋 409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行人天橋 584麗都天橋 582澳門街市澳門街市 521營地街市 568
  • 文藝篇下環街市 28紅街市 233雀仔園街市 305祐漢市政綜合體 228沙梨頭街市 171路環市政街市 373水上街市(見沙梨頭街市) 87氹仔市政街市和“每周市集” 110澳門公園澳門公園 459白鴿巢公園 103盧廉若公園 440二龍喉 公園 7黑沙公園 332紀念孫中山市政公園 235何賢公 園 161香山公園(見何賢公園) 220望廈公園 294南灣花園 214華士古·達伽瑪花園 323螺絲山公園 565三角花園 20新橋花園 387竹灣燒烤公園 128海角遊雲 257石排灣郊野公園 89氹仔花園 111得勝花園 284宋玉生公園 173星星公 園 217台山新休憩區 107“十六浦”主題公園 8黑沙環公園 333龍爪角步行徑 444黑沙水庫郊野公園 332氹仔大潭山郊野公園 110墳場西洋墳場 122新西洋墳場 383基督敎墳場 274回敎墳場 127白頭墳場 102孝思永遠墓園 141氹仔市政墳場 110文學 82社團/組織澳門東亞大學中文學會 479澳門筆會 521澳門五月詩社 452澳門中華詩詞學會 455澳門語言學會 540澳門中國語文學會 455澳門寫作學會 545澳門楹聯學會 525刊物《語叢 》 408《澳門寫作學刊》 545《澳門筆匯 》 521《澳門現代詩刊》 507《蜉蝣體 》 371《鏡海詩詞 》 586《澳門語言學刊》 540《中國語文學刊》 50《鏡海 》 586《 劇藝廊》 418作品《澳門古今 》 462《大漠集 》 32《伶仃洋 》 163《紫風書 》 331《黑色的沙與等待》 331《神往-澳門現代抒情詩選》 228《五月詩侶 》 43《流動島 》 260《下 午 》 27
  • 《我的黃昏 》 157《落葉的季節 》 360《蹣跚 》 578《血門外無血的沉思》 131《澳門新生代詩鈔 》 534《濤聲集 》 569《向晚的感覺 》 131《夢回情天 》 399《鏡海妙思 》 586《靜寂的延續 》 433《望洋小品 》 293《鏡海情懷 》 586《葡萄牙印象》 357《七星篇 》 10《有情天地 》 123《小豆芽 》 35《一壺濁酒喜相逢》 4《人生大笑能幾回》 16《破鏡重圓 》 237《足跡的幻化》 154《澳門風物誌》(共三集) 486《萬木春 》 354《愛心樹 》 380《春風誤 》 207《雲和月 》 330《錯愛 》 442《澳門小説選》 452《連家生論書絕句》 275《馬萬祺詩詞選 》 241《晚晴樓詩 》 279《澳門四百年詩選》 464《雪廬詩稿 》 277《澳門當代詩詞選》 529《聽雨樓詩詞》 601《天涯詩草》 41《程遠詩詞 》 335《三徑吟秋 》 20《省堂詩詞 》 232《濠江青英錄 》 570《澳門現代藝術和現代詩評論》 507《逆聲擊節集》 262《論澳門現代女性文學》 425《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澳門文學評論集》《馬萬祺詩詞 選(箋釋) 》 2417《濠江文譚 》 569《從作品談澳門作家》 285《澳門離岸文學拾遺》 552《白狼 》 101《北窗內外》 93《黃昏的解答》 327《無心眼集 》 335《天明齋文集》 41《鏡海吟 》 586《鄭觀應詩選》 429《澳門當代詩詞紀事》 529《六十春秋苦耕耘 —— 澳門濠江中學杜嵐校長專集》 78《語言與溝通》 407《白話詩話 》 102《語言風格初探》 407《簡陋劇場劇集》 578《百慕她的誘惑》 124《澳門短篇小説選》 520《澳門散文選》 518《澳門新詩選》 534《邊鼓集 》 584《蓮溪詩文集》 416《戲筆天地間》 565《論澳門現代文學批評》 425《世説新聲》 92《一對一》 5《撫摸 》 418《雙十年華 》 578《娃娃臉 》 231《見習閒人》 155《愚樂版》 375《美麗街》 228《如一詩選》 139《自白 》 131《因此 》 126《假如我愛上了你》 283《廣州方言古語選釋》 425《中華民俗大全·澳門卷》 60澳門文學獎 460
  • 藝術《澳門文學袖珍叢書》 460《盜墓者言》 346《新生代》雜誌 382澳門藝術節 552文化文化 78美術社團/組織澳門美術協會 487澳門頤園書畫會 546澳門藝林書法學會 552世界美術文化交流協會澳門分會 92澳門新畫會 534澳門文化體·現代畫會 460澳門行隱畫藝學會 473澳門老年書畫家協會 469澳門書法家協會 507近代文學會 194澳門藝穗會 552作品/畫冊《澳門漁女》 541《中國和中國人》 49《澳門南灣》 484《澳門遠島》 538澳門地志畫 468攝影澳門攝研會 556澳門攝影藝術協會 556澳門沙龍影藝會 476澳門影友協進會 542澳門攝影學會 556電影/電視機構/社團澳門蔡氏兄弟影視公司 542澳門電影協會 528劇本/作品《澳門 》 447《愛情與小腳趾》 380《夜盜珍妃墓 》 197《大辮子的誘惑 》 33《澳門滄桑 》 536《孫中山與澳門》 266《天網 》 42《錯愛 》 442“電影百年與澳門” 369粵劇/曲藝曲藝社團濠鏡業餘音樂會 571新聲曲藝社 387黑鷹文娛體育會 334澳門音樂曲藝協會 487澳門青年曲藝團 477美新曲藝社 228海濤粵劇曲藝社 260康伶曲藝會 293群英曲藝社 390黑沙環區協會粵樂組 333娛職聯誼會曲藝組 264旭暉曲藝會 136瓊姿樂苑 575韻鳴曲藝會 589娛樂之友劇藝會 263羅梁體育會曲藝組 584祥樂樂苑 262勝利文娛康樂會 339春風曲藝戲劇會 207聊聊曲藝會 271雀仔園福德祠曲藝組 306樂韻曲藝會 420嘉鳴曲藝會 398蓮芝曲藝會 415健聰曲藝會 283嶺南曲藝社 566區均祥曲藝會 277漢祺音樂曲藝會 409
  • 民間習俗弘揚曲藝會 107建華文娛體育會 229六五曲藝社 78工人劇 團 21粵劇社團/學院澳門粵劇學院 530勵進粵劇社 434演粵劇戲院清平戲院 296平安戲 院 93域多利戲 院 270永樂戲院 107澳門大會堂 450神功戲廟宇路環譚公廟 374氹仔北帝廟 110媽閣廟(見媽祖閣) 392蓮溪新廟 416沙梨頭土地廟 170粵韻春華——省港澳粵曲大賽 379話劇劇社海燕劇藝社 259曉角話劇研進社 441澳門戲劇社 549澳門少兒藝術團 461劇本/作品《冥中行 》 262《男兒當自強 》 154《我係阿媽 》 157澳門話劇匯演 534校際戲劇比賽 236劇種老人話劇 121校園話劇 235音樂社團/組織澳門中樂團 456澳門室內樂團 487澳門管弦樂團 539澳門交響樂團 473藝音 文化 中 心 581聖庇護十世音樂學院 364澳門國際音樂節 511維納·莫特國際鋼琴比賽 411舞蹈雲龍舞蹈團 330澳門體育舞蹈總會 556項秉華芭蕾舞學校 321民間習俗 113節慶節慶 375春節(見節慶) 207人 日 16元宵節 42三元誕 19觀音開庫 607土地誕 26花朝節 184包公誕 99清明節 296天后誕 41浴佛節 260譚公誕 587端午節(見節慶) 407關帝誕 590魯班誕 424觀音誕 607乞巧節 34盂蘭節 175中秋節(見節慶) 48孔聖誕 85重陽節(見節慶) 221華光誕 323龍船頭飯(見舞醉龍) 445舞醉龍 403
  • 史地篇習俗華人婚嫁習俗 322禡期 41 0做牙(見禡期) 283華人喪葬習俗 323葡國傳統節日葡國傳 統節 日 356澳門 城 市 日 482歷史 434歷史事件西草灣之役 121廣東市舶司泊口遷澳 425三門之役 20蓮花莖建關閘 415陳瑞受賄事件 313郭居靜事件 290蔡善繼制澳 418朱印船事件 129梅內澤斯抗税事件 271確定澳葡門籍 418荷蘭進攻澳門 272徐如珂拆毀澳城牆 248明末漢人入澳 188澳葡與南明政權的關係 558清初海禁 296湯若望被誣案 34517世紀帝汶島戰亂 608戴冰玉取締議事局事件 565澳門葡船數額限定 527麥德樂朝覲雍正 275陳輝千被剎案 313印光任治澳 97查封阿巴羅修道院 216查封唐人廟(見查封阿巴羅修道院) 216關部行台柵欄被推倒事件 591李廷富、簡亞二命案 143梅內澤斯被逐 271耶穌會被取締事件 211司各脱被處決案 1081784年澳門政治改革 608蕉園圍加租案 434許乃來拒葡案 287海盜襲擊澳 門 259吳 、孫革 職事 件 152英國圖佔澳門事件 215組建澳葡艦隊 306大嶼山海戰 32澳門葡人早期民主運動 526嚴亞照案 596洛雷羅事件 226林則徐澳門禁煙 180林則徐巡閲澳 門 179林則徐澳門佈防 180中英關閘之役 47“十·八”慘案 7亞馬留封閉中國海關事件 185薩默劫獄事件 576亞馬留被殺事件 1851849年關閘事件 609“瑪麗亞二世”號巡洋艦爆炸事件 397護航業的興起 599“拿破崙·卡尼伐羅”號慘案 249甲戌風災 95經元善案 392“二辰丸”案 7中葡勘界談判 65路環慘案 373疏浚河道事件 346香山起義 220黃明堂案 327朱執信在澳 門 129“五·二九”工潮 42望廈實業展覽會 295港澳民航線開通 344封鎖澳門事件 210“澳門小姐”號劫機事件 452拉塔石炮台之戰 187“一二·三”事件 3
  • “四·二五”革命 94中葡建交 64中葡會談(見中葡關於澳門前途問題的談判) 65條約、協定《索薩密約 》 237《海道禁約 》 259《管理蕃舶及寄居澳門夷人規約》 404《印光任制夷七則》(見《管理蕃舶及寄居澳門夷人規約》) 97《澳夷善後事宜條議》 447《張汝霖制夷十二條》(見《澳夷善後事宜條議》) 303《中美望廈條約 》 48《中法黃埔條約》 47《1862中葡天津通商章程》 609《中葡和好貿易章程》 64《擬議條約 》 565《中葡里斯本草約》 63《中葡會訂洋藥徵税厘善後條款》 65《中葡會議專約》 66《中葡和好通商條約》 63《中葡北京條約》(見《中葡和好通商條約》) 63《中葡增改條約》 66《中葡分關章程條款》 63《中葡廣澳鐵路合同》 66《中葡通商條約》 65《中葡互寄匯票協約》 62《中葡友好通商條約》 62《中葡報務合同》 65《中葡金融協定》 64《中葡關務協定》 68古籍、報刊、歷史研究《廣東新語》 426《墺門記 》 433《廣東通誌》 426《香山縣誌》 221《大中華帝國誌》 29《明史·佛郎機傳》 188《不得已辯》 44《中國和日本的亞洲》 49《澳門記略》 504《海錄 》 259《蜜蜂華報》 410《澳門公報》 459《澳門鈔報》 522《廣州紀錄報》 425《依涇雜説》 191《中國叢報》 51《澳門雜文編》 551《澳門新聞錄》 536《四洲誌》 95《商報 》 291《澳門、帝汶和梭羅政府公報》 487《澳門新聞紙》 535《澳門鈔報》 522《澳門燈塔》 548《澳門月報》 458《海國圖誌》 258《澳門曙光》 549《土生葡人之聲》 26《外國地理備考》 96《大西洋國 》 29《澳門華人 》 519《澳門消息報 》 506《東方報 》 186《澳門新聞紙》 535《中立報 》 47《澳門雜誌 》 552《澳門雜誌》 552《澳門郵報 》 521《澳門人報》 448《澳門郵報》 521《澳門公牘錄存》 460《澳門居民和帝汶》 482《澳門史初探》 463《自由周報》 130《葡屬東方》 360《鏡海叢報》 586《盛世危言》 276《知新報》 190《未來周刊》 9 1《葡人周報》 355
  • 《歷史上的澳門》 439《澳門教區月刊》 514《新生周報 》 383《澳門半島歷史文獻集》 466《澳門雜詩 》 551《澳門界務爭持考》 484《澳門通報 》 516《濠鏡晚報 》 571《濠鏡日報 》 571《澳門時報 》 491《澳門日報 》 453《葡萄牙佔據澳門考》 358《澳門檔案 》 548《民生報 》 111《澳門日報 》 453《新聲報 》 387《朝陽日報 》 321《葡萄牙在華居留地史綱》 358《早期澳門史》(見《葡萄牙在華居留地史綱》)124《中葡早期通商史》 63《中葡外交史》 63《澳門及其敎區》 451《葡萄牙紳士在遠東(1550~1770)》 359《澳門法例 》 480《西方開拓者及其發現澳門》 121《〈明史·佛郎機傳〉箋正》 188《新園地 》 385《雜俎 》 579《香港與澳門》 221《 澳門——以聖名命名的城 市》 461《來自阿媽港的大帆船》 187《澳門華僑誌》 519《熱帶地區葡萄牙社會 -果阿、澳門、巴伊 亞和盧安達的市議會1510~1800》 418《賈梅士學院簡報》 361《澳門與英國人:1637~1842香港的先聲》 531《澳門炮台設計及歷史》 487《葡萄牙海上帝國(1415~1825)》 359《16至1 9世紀澳門 至馬尼拉的 貿易航線 》 608《東方第一個民主共和國的歷史和人物——一公民島之生物學及社會學研究》 185《澳門奴隸貿易》 467《澳門掌故 》 519《澳門記事 》 504《16世 紀的澳門 》 608《一位美國少女眼中的澳門》 3《18世 紀的澳門 》 608《荷蘭及葡萄牙遣康熙使團,1666~1687》 272《澳門——珠江三角洲的歷史名城》 488《商貿文化之城澳門》 291《澳門史鉤沉》 463《大地之子》 29《殊途同歸 ——澳門的文化交融》 237《澳 門 》 447《澳門四百年》 464《澳門建築文物》 488《澳門畫集·1844~1974》 525《林則徐與澳門》 180《澳門19 99~過 渡的挑戰 》 557《澳門香港之早期關係》 485《澳門史綱要》 464《澳門憲法史初探1820~1974》 548《孫中山與澳門》 266《政治科學導論》 209《戰後澳門與中國》 442《葡中與澳門問題》 355《葡萄牙人在澳門(1750~1800)》 357《澳門港史資料匯編:1553~1986》 524《颱風之鄉 —— 澳門土生族群動態》 407《澳門與第一次鴉片戰爭》 532《澳門主權問題始末》 465《澳門的視野》 480《中外學者論澳門歷史》 47《雙語精英與文化交流》 578《葡萄牙在中國—— 16世紀初及17世紀葡中關係及澳門歷史概述》 358《澳門與中華歷史文化》 529《澳門編年史》 545《澳門歷史(自遠古-1840年)》 546《澳門歷史(1840~1949年)》 546《憲政實驗室》 559《聖塔倫子爵關於葡萄牙人在澳門居留地之回憶錄-葡萄牙人居澳合法性探 討之始(1845)》 366
  • 《我們見證歷史》 157《本州及四國 來函:慕拉 士致德·埃薩 通信集》9 3《澳門一二·三事件的口述歷史與葡萄牙的殖民統治》 447《澳門問題史料集》 514《澳門專檔》 51 0《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1850~1911)》 548《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 189《中葡關係史資料集 》 68《澳門問題明清珍檔薈萃》 515《葡萄牙東 波塔檔案 館藏——  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 359《漢文文書:葡萄牙國立東波塔檔案館庋藏澳門及東方檔案文獻》 409《中葡澳門交涉史料》 67《廣東澳門檔案史料選編》 426《近代拱北海關報告匯編(1887~1946)》 194《從廣州透視戰爭——葡萄牙駐廣州總領事莫嘉度關於中日戰爭的報告》 285《澳門回歸大事記(1972~1999)》 471《澳門過渡時期重要文件滙編》 520《石濂大仙與澳門襌史—— 清初嶺南襌學史研究初編》 89《清代基督敎大事記簡編》 296《澳門黑沙 》 519《澳門歷史與發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546《葡萄牙人在華見聞錄 —— 16世紀手稿》 357《澳門:超越九九》 519澳門概論 525《十六至十八世紀澳門與中國之關係》 8《澳門問題始末》 515《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 121《澳門簡史 》 551《澳門大辭典》 451《百年澳門》 123《澳門歷史與社會發展》 546《澳門近代化歷程》 480《明清士大夫與澳門》 189《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 525《澳門歷史文化》 546《舊中國雜記》 576《廣州“番鬼”錄》 425《中葡早期關係史》 63澳門歷史新説 546粵澳關係史 379《粵港澳近代關係史》 378《澳門全紀錄》 473澳門新語 535《 鄭觀應文選》 428《澳門百業——培正學生歷史報告選集 》 470《中國澳門》 50《與歷史同步的博物館——大炮台》 379《抗戰時期的澳門》 148《澳門影業百年回顧》 542《永不回來的風景》 106《圖片澳門今昔》 401《澳門——邁向回歸心影集》 549《邁向新世紀——“九九”澳門回歸專家談》 565《澳門歷史的一刻》 546《東西望洋》 186《香港澳門百科大典》 221《澳門的優勢》 480《過十字門》 334《鏡海飄渺 》 587《勘界大臣馬楂度——葡中香港澳門勘界談判日記(1909~1910)》 271《澳門通史 》 516《紅藍史地 》 234《中西文化研究》 47《葡中接觸五百年》 355《一種特殊關係——澳門與葡中關係(1780~1844)》 5《澳門歷史研究》 546《 耶穌會會士在中華帝國(第一個世紀1582~1680)》 211《葡萄牙與中 國:葡中歷史 會議演講集 》 360《葡萄牙與中國:第二屆葡中關係史自由課程演講集(16~19世紀)》 359《葡萄牙與中國:第三屆葡中關係史自由課程演講集(16~19世紀)》 359《大西洋國——葡萄牙亞洲研究雜誌》 30《葡漢辭典》 360《貴族、傳教士與官員—— 16世紀葡中關係》 331《耶穌會(傳記——主題)歷史詞典》 210
  • 《葡萄牙人在遠東史》 357《中葡關係檔案史料彙編》 68《澳門聖保祿教堂》 527《中國年報 》 49《澳門歷史指南(1500~1900)》 546《第三千禧年初端的澳門》 283《兩個帝國間的一個港口——澳門及葡中關係研究》 187《中葡關係史地考證》 68《澳 門輿 論: 19 世紀 30 及4 0年 代的 澳 門新聞業》 549《澳門聖保祿學院研究》 527《葡萄牙人在南洋的政策及貿易1575~1605年的馬六甲和摩鹿加》 357《論歐洲與日本之間的矛盾及風俗之異》 425《葡中關係澳門大事記(1945~1995)編年與文獻》 355《最後一艘大船:澳門研究》 331《東方 》 185《葡萄牙東方學景觀中的費約與庇山耶》 358《葡中外交關係史(一)—— 張安多神甫及康熙遣若昂五世使團(1721~1725)》 355《葡萄牙及耶穌會參與中國禮儀之爭及康熙皇帝與教廷 關係研究 及文獻集 》 357《通事陸若漢傳——一位耶穌會會士日本、中國行跡》 306《晚清名臣奏議澳門》 279《澳門學院年報》 547《唐·若阿金·德·薩拉伊瓦對澳門歷史研究之貢獻》 254《澳門向現代過渡1841~1853亞馬勒及葡萄牙主權的締造》 473《葡中文獻——葡萄牙圖書館檔案館藏中文文獻(1)1668~1871)》 355Tamã o 608《十字架與龍——18世紀在華葡萄牙保教會》 9《無辜必勝》 335《澳門政治社會研究》 483《粵澳公牘錄存》 378《鴉片戰爭後澳門社會生活紀實——近代報刊澳門資料選萃》 418《澳門街》 521機構、社團卜加勞鑄炮廠 10萬奴行 354澳葡自治機構(見議事會和議事局) 558議事局 596聖保祿學院 366前山參將府 226英國東印度公司澳門分公司 215關部行台 591早期警察組織 124三街會館 21聖若瑟修院 364趙氏父子私塾 400眼病醫院 279馬禮遜學堂 242上架行會館 34書信館 262工羨行會館 24魯班廟(見工羨行會館) 424巴拉坑 86海島鎮行政局 258青洲水泥廠 176中西藥局 47澳門不纏足會 452子褒兄弟學塾 35戒鴉片會澳門分會 141澳門保皇會 485培基學堂 270廣東勘界維持會 426華商學堂 324華服剪辮會 324同盟會澳門支部 126濠鏡閲書報社 571澳門中華總商會 455雪社 277樹學會 433消防局 256海軍 航空 中 心 258國民黨澳門支部 281旅澳青年鄉村服務團 250澳門四界救災會 464記者聯合會 251
  • 澳門四界救災會回國服務團 464修社 247藝聯 581澳門新聞協會 535新聞記者公會 386澳門航空運輸有限公司 502民盟澳門分部 114歷史地名、建築物馬交 238洋船石 226濠鏡澳(見濠鏡) 571澳門街 521蓮花莖 415蓮 峰 山 416磨 盤 山 445塔石 349十字 門 9浪白滘 260九澳島 17青洲島 177上川島 33聖約翰島(見上川島) 366西草灣 121蕉 園 圍 434大井頭 29《香山 設縣 85 0年 》 221何家祠 160東灣 187淺灣 297澳門 税 口 520屯 門 44龍田村 444龍環村 445望廈村 294竹仔室村 127關閘 592白馬行醫院 101醫人廟(見白馬行醫院) 576竹仔室炮 台 127西望洋山炮 台 122前山寨 226荷蘭 園 272仁伯爵炮 台 70伯多祿炮 台 163嘉思欄炮 台 398燒灰爐炮 台 445銀坑炮 台 406沙梨頭炮 台 171三巴炮 台 20媽閣炮 台 391阿巴羅修道院 205爛花 園 599東望洋山炮台 187澳門古鐘 462十六柱 8澳門縣丞衙署 547俾利喇行宮 246市政廳 104市政廳前地(見議事亭前地) 105聖約翰城堡 366張保仔大屋 303基督敎墳場 274大三巴牌坊 28氹仔炮 台 111賈梅士石洞 361望廈炮 台 294澳督府 559馬交炮 台 241沙 崗 170松山燈塔 183東望洋山燈塔(見松山燈塔) 187青洲山炮台 176北灣 93陸軍俱樂部 307臘一炮 台 587路環炮 台 373新花 園 383華士古·達伽瑪銅像 323澳門早期天文台 471國父紀念館 281白宮 101永樂邨 106花邨 184
  • 地理消防局大廈 256大西洋銀行大廈 30郵政局大廈 337兵頭花園(見二龍喉公園) 164赤洲1 141德成按 420關閘新邊檢大樓 592中葡友好紀念物 60澳門旅遊塔 503其他佛郎機 163紅棍官 233理事官 269澳門——果阿——里斯本航線 479澳門——長崎航線 478中日貿易船隊司令 45守澳官 137地租銀 115王室大法官 38明朝對澳門的管轄制度 189澳門——馬尼拉——墨西哥航線 489雍陌營 387兵頭 164“神威大將軍” 228葡萄牙恢復獨立慶典 359前山副將 226澳門同知 471四大寇 94博彩業的早期勃興 319澳門坊約 474筷子基南灣排水系統 377東望洋賽車跑道 187澳門的“門” 480澳 山 446澳門原住民 490土生 25地理 116地質地質構造 120岩石 190地震 120地貌地貌 120海岸線 257陸連島 307島連島 247東望洋 山 186松山(見東望洋山) 183西望洋 山 122主教山(見西望洋山) 103媽 閣 山 391望廈山 294蓮峰 山 416蓮花山(見望廈山) 415大炮台 山 30青洲 山 176馬交石 山 239大氹 山 29大譚山(見大氹山) 33小氹 山 35小譚山(見小氹山) 35塔石塘 山 350叠石塘山(見塔石塘山) 392北澳 山 93馬交石 239一粒米 4大炮台接駁通道 31水文沿海水深 202沿海泥沙淤積 202潮汐 429沿海水溫 202十字門 9馬騮洲水道 243洪灣水道(見馬騮洲水道) 225九洲洋 16新口岸水塘 382
  • 石排灣水 塘 89黑沙水庫 332九澳水庫 16水塘改建工程 88黑沙泳灘海沙流失 332氣候氣候 245氣溫 246空氣濕度 204降水 233颱風 406颱風災害(見颱風) 407颱風警報訊號(見颱風) 407寒潮 346霧 582雷暴 370土壤土壤 27植被植被 321常綠闊葉林 279人工林 11紅樹林 234自然資源自然資源 131土地資源 26填海 區 349新填海區 385礦產資源 595淡水資源 297生物資源 100常見植物 278常見動物 278區域劃分澳門半島 466花地瑪堂區、 184聖安多尼堂區 364望德堂區 295大堂 區 31聖老楞佐堂區 363風順堂區(見聖老楞佐堂區) 225花王堂區(見聖安多尼堂區) 183離 島 580氹仔 109路環 372城市土地利用 207城市功能分區中心商業區 46工商 業- 居住 混集 區 23居住 區 204工業 區 24半島東北部工業區 105港口碼頭區 343澳門綠化區 541松山綠化區 183路環綠化區 374主要地名濠鏡 570濠江 569馬交 238關閘 592北 區 93青洲 176筷子基 377台山 107馬場 240黑沙環 333望廈 293新橋 386沙梨頭 170白鴿巢 103大 三 巴 28柿 山 208塔石 349雀仔園 305下環 27媽 閣 391
  • 崗頂(見磨盤山) 279三巴仔 19司打 口 107西灣 122南灣 213新口岸 381八角亭 10大堂前地 31議事亭前地 597板樟堂前地 182三盞燈 21嘉路米耶圓形地(見三盞燈) 398劏狗環 418黑沙 331黑沙灘(見黑沙) 333竹灣 128九澳村 16九澳灣(見九澳村) 17後背灣 224卓家村 188觀音岩 607大炮台 山 30大三巴牌坊 28主要街道新馬路 383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見新馬路) 184南灣大馬路 214殷皇子大馬路 249南灣街(見南灣大馬路) 214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 595友誼大馬路 37羅理基博士大馬路 584約翰四世大馬路 234荷蘭園大馬路 272肥利喇亞美打大馬路(見荷蘭園大馬路) 196荷蘭園正街(見荷蘭園大馬路) 273水坑尾街 87士多紐拜斯大馬路 25賈伯樂提督街 361俾利喇街 247連勝馬路 276鏡湖馬路 587高士德大馬路 251雅廉訪大馬路 331美副將大馬路 227慕拉士大馬路 417黑沙環馬路 333馬場海邊馬路 241馬場東大馬路 241馬場北大馬路 240關閘馬路 592關閘廣場 592巴波沙大馬路 86青洲大馬路 176何賢紳士大馬路 161長壽大馬路 188白朗古將軍大馬路 101和樂大馬路 191罅些喇提督大馬路 566林茂海邊大馬路 179爹美刁施拿地大馬路 249沙梨頭海邊街 171十月初五日街 8草堆街 236營地大街 568大街(見營地大街) 32板樟堂街 182伯多祿局長街 162白馬行街(見伯多祿局長街) 101巴素打爾古街 87火船頭街 85河邊新街 202下環街 28媽閣斜巷 392“萬里長城 ” 354龍嵩街 445高樓街 253媽閣街 392福隆新街 389西灣街 123民國大馬路 113南灣環湖公路 215史伯泰海軍將軍馬路 95
  • 人物篇雞頸馬路 579氹仔西北馬路(見海洋花園大馬路) 110施督憲正街 225官也街 203石排灣馬路 89竹灣馬路 128黑沙馬路 332新黑沙馬路 385九澳高頂馬路 17薩拉沙博士大馬路 576孫逸仙大馬路 267冼星海大馬路 199馬濟時總督大馬路 242友誼橋大馬路 37海洋花園大馬路 258孫逸仙博士大馬路 267龍嵩正街(見龍嵩街) 445洪灣水道(見馬騮洲水道) 225丁連 星 9丁寶年 10大汕 30王今翔 37王守基 38王孝仁 38王孝行 38王志石 38王叔文 38王宗德 38王偉華 39王國章 39王啟人 39王啟翔 39王淑梓 39王祿 39文德泉 82方人定 84方永強 84尹一橋 85尹君樂 85尹思哲 85孔競勉 85尹根 86巴波沙 86左文麗 90左立基 90左次治 90甘永莊 91甘恆 91史堅如 95印光任 97包惠僧 99丘 逢 甲 100白志健 100白英偉 101白雪仙 101司徒民義 109司徒奇 109司徒荻林 109艾維斯 121艾儒略 121托瑪斯·丹尼爾 124托瑪斯·屈臣 124朱月霞 128朱偉幹 129朱健 129朱執信 129任劍輝 130多默·卡維爾 136安娜·庇利絲 137江孔殷 137江濠生 137安棟樑 138米 憐 138阮子榮 138阮建昆 138阮玲玉 138阮毓明 138杜嵐 141李天賞 141李公劍 142
  • 李天慶 142李少石 142李水林 142李成俊 142李向玉 143李宇樑 143李安道 143李卓峰 143李沛霖 144李佳鳴 144李居仁 144李怡平 144李明基 144李研 山 144李香琴 144李勇武 145李炳時 145李炳康 145李展潤 145李崇汾 145李祥立 145李偉權 146李康 146李菲 146李瑞儀 146李葵 146李毅剛 146李應林 146李鵬翥 147李麗如 147李寶 田 147李寶來 147李觀鼎 147吳日安 149呂文貞 149吳文英 150吳仕 明 150吳北明 150吳立勝 150吳在權 150吳利勳 151吳壯達 151吳志 良 151吳建璠 151吳紅波 151吳桂英 151吳健彰 152吳國 昌 152吳培娟 152吳榮 恪 153吳福 153吳衛堅 153吳衛鳴 153吳歷 153岑玉霞 154岑浩輝 154岑維休 154岑銘本 154貝斯梅利·哥士旦丁 154利安錫 155利馬 155利瑪竇 155利銘澤 156利類思 156何永安 158何玉棠 158何廷光 158何東 158何和熙 159何非凡 159何厚鏵 159何思謙 159何桂鈴 159何涇渭 159何陳瓊 160何富強 160何華添 160何超 明 160何漢 160何蔣棠 160何賢 161何樹龄 161何曉衛 162何鴻燊 162
  • 何麗鑽 162伯駕 163佟立章 163余君慧 164余美德 165余榮讓 165狄奧多·德·布里 165庇山耶 166汪兆鏞 169汪長南 170汪柏 170汪浩瀚 170宋玉生 172沈志亮 172林中英 178林日初 178林卓夫 178林卓華 178林近 178林金城 178林則徐 179林香生 180林昶 180林家駿 181林笑雲 181林偉濠 181林健安 181林清風 181林華堅 181林達光 181林漢邦 182林綺濤 182林燕妮 182林 瓊 芳 182亞馬 留 184彼德·海尼 193金尼閣 194金登幹 194周明光 196周金陵 196周桐 197周鼎 197周樹利 197周錦輝 197周禮杲 197冼玉清 198冼志揚 198冼志耀 198冼星海 198冼為鏗 199宗光耀 203官世海 204屈大均 204姍桃絲 205邵天任 205柯小 剛 207柯正平 207柯麟 208胡國年 209胡景光 209胡順謙 209胡曉風 210南懷仁 213范禮安 215威廉·亞歷山大 216威廉·哈金斯 216威廉·哈維 217威廉·普林塞普 217俞大猷 224律勞卑 224施子學 225施白蒂 225施業輝 225施綺蓮 225洪光順 225姚汝祥 231韋奇立 231韋思理 231韋高度 231姚偉彬 232姚健池 232姚 開 232姚鴻 明 232飛南第 233
  • 飛歷奇 233飛廸華 233紅線女 234約翰·韋伯 234約翰·紐荷夫 235秦介夫 235袁之欽 236袁介 236袁方 236耆英 237馬 有 恆 238馬有禮 238馬志達 239馬志毅 239馬若龍 239馬俊賢 240馬家傑 240馬師 曾 240馬許願 240馬萬祺 241馬應彪 241馬禮遜 242馬耀榮 242徐永智 247徐光啟 247徐偉坤 248徐新 248徐澤 248徐 禮 恒 248高可寧 251高展鵬 252高斯達 252高開賢 253高劍父 253唐志堅 254唐星樵 254唐堅謀 254高樹維 254凌敘文 255凌稜 255唐嘉樂 255唐榴 255唐錫根 255容永恩 261容 閎 262容顯 262姬鵬飛 263孫中 山 265孫仁 266孫眉 266孫科 266孫家雄 267孫漢祺 267梅文鼎 271莫伯驥 271莫苑梨 272莫啟 明 272曹西強 273曹其真 273曹美瓊 273莊文永 273連家生 275麥健智 275連聲海 276區天興 277區志忠 277區金蓉 277雪萬龍 277區宗傑 278區錦新 278區聲白 278崔世平 279崔世安 280崔世 昌 280崔煜林 280崔德江 280崔德 明 280崔德祺 280崔樂其 281崔寶峰 281崔耀 281畢仕達 282畢根 283畢漪汶 283
  • 許文曲 287許文 帛 287許少勇 288許世元 288許光榮 288許自勵 288許敖敖 288許崇德 288許國權 288許健康 289許輝年 289許廣平 289許禮堅 289郭士 289郭向新 289郭沛 290郭居靜 290郭東坡 290郭桓 290郭棟樑 290商衍鎏 291康同薇 292康有為 292康偉道 293康寧英 293康廣仁 293康冀 民 293康顯揚 293梁少培 297梁玉華 297淘空 了 297梁仕友 298梁仲虬 298梁宋 298梁秀珍 298梁奀 298梁披雲 298梁定慧 299梁官漢 299梁冠峰 299梁彥 明 299梁桂華 299梁培 299梁啟超 300梁晚年 300梁智生 300梁發 300梁華 300梁慶庭 300張大千 301梁維特 301梁德富 301梁慶球 301梁樹森 301梁醒波 301梁顯達 301張之洞 302張可夫 302張永春 302張立群 302張汝霖 302張佩思 303張明星 303張金善 303張祖奇 303張素梅 303張偉基 303張國華 303張偉智 304張紹基 304張晴暉 304張萬宇 304張裕 304張翠玲 304張翮 304張寶 305陸大同 306陸希言 306陸昌 307陸波 307陸能度 307陸偉聰 307陸康 307陳大白 308
  • 陳子褒 308陳永安 308陳永善 308陸無涯 308陸嗣曾 308陳加遜 309陳汝琛 309陳伯煇 309陳伯聯 309陳秀花 309陳卓平 309陳卓瑩 309陳芳 309陳明旭 310陳明金 310陳律平 310陳炳森 310陳炳華 310陳致平 310陳席儒 310陳振華 310陳海帆 311陳偉基 311陳健英 311陳啟沅 311陳啟明 311陳植群 311陳智仁 312陳滋英 312陳焜培 312陳煒 恆 312陳瑞祺 313陳頌豪 313陳頌聲 313陳榮林 313陳粹芬 313陳樹榮 314陳澤武 314陳融 314陳錫僑 314陳錦鳴 314陳璧君 315陳麗敏 315陳繼儼 315陳蘭芳 315陶天權 315陶永強 315陶里 315陶開裕 315博克塞 317琦善 317博爾傑 321彭彼得 321彭為錦 321華年達 324菲若翰 325菲能地 325黃天渭 326黃少 澤 326黃文 寬 326黃世 仲 326黃永謙 326黃宇光 326黃有力 326黃竹君 326黃如楷 327黃伯祥 327黃明堂 327黃昇雄 327黃咏商 327黃枝連 328黃保銓 328黃振東 328黃勝 328黃尊生 328黃新 328黃楓樺 328黃義滿 329黃漢強 329黃碧魂 329黃寬 329黃魯逸 329黃曉峰 329黃樹森 329
  • 黃穗文 330黃顯輝 330過介磐 334過家鼎 334程一鳴 335程祥徽 335喬治·史密諾夫 336喬治·錢納利 336喬曉陽 336傅日東 337傅老榕 337馮志強 339馮卓華 339馮剛毅 339馮康侯 339馮瑞權 340馮萱泰 340馮嘉鋈 340曾枝西 341曾望顏 341曾德昭 341湯士選 344湯克 寬 345湯若望 345湯顯祖 345賀一誠 346賀 田 346賀定一 347楊大名 350楊允 中 350楊仙逸 351楊 秀 雯 351楊官宇 351楊俊文 352楊道 匡 352楊潤珍 352楊靜純 352楊應麟 352楊寳儀 352楊鶴齡 352葦鳴 353葉炳權 353葉啟 明 353葉淺文 353葉紹文 353葉漢 353甄瑞文 353萬永祥 354賈梅士 361聖方濟各·沙勿略 362路易士·迪美 372詹天佑 380溫泉 388福斯托·桑拜奧 389裨治文 389赫德 397鄞榮源 397嘉樂庇 399趙汝能 400趙國強 400趙連城 400趙斑斕 400廖平子 408廖玉麟 408廖奉 基 408廖承志 408廖恩燾 408廖 暉 409廖澤雲 409熊英 411歐文龍 413歐少雄 414歐安利 414歐若堅 414歐維治 414歐寳蓮 415蔡克銘 417蔡志龍 417蔡美莉 417蔡凌霜 417蔡高 417蔡梓瑜 418黎日隆 419黎建恩 419
  • 黎英杰 419黎祖智 420黎榮照 420黎鴻 昇 420劉天一 422劉本立 422劉玉麟 422劉光普 422劉志鋒 422劉伯龍 423劉炎新 423劉思復 423劉衍泉 423劉桂炳 423劉焯華 423劉羨冰 423劉滄 424劉藝 良 424諸樺 424魯平 424魯茂 424鄭文定 427鄭世強 427鄭志強 427鄭秀 明 427鄭芝龍 427鄭國 明 428鄭國強 428鄭康樂 428鄭瑪諾 428鄭觀應 428潘日 明 429潘玉蘭 429潘志輝 429潘漢榮 430鄧玉函 430鄧芬 430禤偉旗 430鄧 祖 基 431鄧景濱 431鄧華禮 431鄧寶 國 431賴志峰 433賴健雄 433駱偉健 433霍志釗 439霍芝庭 439盧九 440盧雲齋 440盧廉若 440霍英東 440霍樹根 440盧德奇 441盧慕貞 441錢其琛 442鮑少游 443鮑馬壯 444韓文舉 562韓英鐸 562韓靜 562蕭友梅 563蕭志偉 563薛力勤 563薛凱絲 563薛壽生 563蕭卓芬 564蕭彼德 564蕭威利 564蕭蔚雲 564蕭蔭堂 564蕭衛 山 564戴明揚 565戴恩賽 565戴裔煊 565鍾子碩 566鍾小健 566魏美 昌 566謝志偉 567謝後和 567謝炳潤 567謝英伯 567鍾立雄 567鍾鳴仁 567謝舸 568
  • 謝碩文 568繆鵬飛 573藍欽文 576藍鏵纓 576瞿國英 578簡朗秋 578顏延齡 579鄺秉仁 579鄺耀林 579羅少榮 582羅立文 582羅永源 583羅安達 583羅伯特·埃利奧特 583羅庇士 583羅叔重 583羅拔度 583羅品超 583羅新耀 584譚民權 587譚立明 587譚任傑 588譚伯源 588譚伯銘 588譚俊榮 588譚炳銓 588譚根 588譚植棠 588龐尚鵬 589譚智生 589譚菊珍 589譚煥容 589譚曉華 589關山月 590關喬昌 591關雯菲 591關榮豐 593關翠杏 593關聯昌 593蘇朝暉 595蘇樹輝 595釋機修 596釋觀本 596饒不辱 596顧盛 599懿靈 601龔文 603龔樹根 603
  •  目正文
  • 香 山 縣 圖清嘉慶二十年 同治五年 (181 5-186 6) 間繪 佚名 彩繪紙 本此圖方向上北下南,左西右東。該圖係廣東省府州縣圖之一。採用中國傳統的計里畫方繪製,有經緯線、比例尺。該圖在北緯 22 度- 22.5 度之間 、西 經 3 度-3.5度之間標註澳門 。澳門北有望廈汛、關閘、青洲,澳南有馬騮洲、潭仔、十字門,澳西有對面山、蠔田,澳東有九星洋 。此圖現藏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 一劃“一二·三”事件澳葡當局鎮壓澳門居民事件。1966年11月,澳門氹仔居民自籌經費興建坊眾小學,因事先未向澳葡當局申請而自行架搭竹棚架,澳門市政當局派人強迫停工,當地居民不服,雙方對峙。11月15日,澳葡當局出動軍警毆打民眾,打傷34人。氹仔居民對此表示抗議,並提出5項要求。澳門各界代表亦支持氹 仔居民的要求。12月3日,澳門各界代 表為氹仔事件赴澳督府請願,澳葡當局派軍警毆打請願代表,致使45人受傷,激起澳 門 人 民 極 大 的憤 慨 , 紛 紛 走 上 街頭,抗議當局的暴行,市內發生騷動,而澳葡當局不顧一切地鎮壓群眾,又造成 3 人 死 亡 , 6 3 人 受 傷 , 製 造 了“一二· 三”血案 。事後, 澳門各界 舉行罷工罷市,憤怒群眾將紀念曾於1849年率葡軍侵略中國“有功”而豎立於市政廳前地美士基打(Vicente Nicol au deMesqui t a)銅像拖倒,以表示強烈抗議。但澳葡當局無視群眾的抗議行動,繼續大規模鎮壓, 在兩天內又 打死8人, 打傷10 7人。 12 月5日 ,澳 門中華 學生 聯合會向澳葡當 局提出5項 嚴正要求, 遭到拒絕。澳門人民的抗議行動,得到中國內地人民的支持。12月9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外事處向澳葡當局提出4項 嚴正要求,包括接受 氹仔居民的5項要 求和中華學生聯合會 的5項要求,嚴懲 兇手、賠償損失、不許蔣介石特務在澳門活動等等。12月11日,《人民日報》發表了題為《嚴 厲警告澳門 葡萄牙當局 》的評論員文章。1967年1月29日,澳葡當局被迫宣佈無條件接受所有要求,事件遂 告 平 息 。“一二·三”事件“一二·三”事件《一位美國少女眼中的澳門》一部澳門19世紀大事記著作(葡文版),編者文德泉(Manue l Teix e i r a)神父 。 全 書 共 5 9 頁 , 主 要 根 據 1 8 2 9 ~1834年(清道光九年至十四年)間一位居住 在 澳 門 的 美 國少 女 的 日 記 《 哈 略特·夢日記》整理而成。1981年澳門文化教 育 司出 版 。一書齋綜合 性 書 店 。 1 9 91 年 3 月 1 5 日 開業 。 地 址 在 高 地 烏 街 3 7 號 至 3 9 號 地下。持牌人陳美華。宗旨是“推動本地學校讀書風氣”,出版過《大笑草堂談畫雜文》(吳子玉著)、《小豆芽》等書。一國兩制鄧小平理論的重要組成部份。“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簡稱,即在統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前提下,國家的主體大陸地區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同時允許香港、澳門和台灣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長期不變。這是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實現統一祖國、振興中華的宏偉目標,在尊重歷史、照顧現實的基礎上提出的一項戰略構想 。“一國兩制”構想 的理論淵源是2 0世紀60年代初中共領導層提出的“一綱四目”原則。為適應改革開放新形勢,1979年元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表了《告台灣同胞書》。1981年9月3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葉劍英就台灣問題發表聲明,提出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九條方針,明確表述了“一國兩制”的構想。1982年9月,中國領導人 鄧小平在會見來華 訪問的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時,正式使用“一國兩制”提法,提出可以用“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案來解決歷史遺留的香港問題。同年12月4日,由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增加第31條:“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根據這項規定,在1997年和1999 年中國政府恢復對香 港和澳門行使主權後,在這些地區設立特別行政區,實行與大陸地區不同的社會制度,50年不變。香港和澳門享有包括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在內的高度自治權。按照“一國兩制”的方針,1984年12月19日和1987年4月13日,中國政府先後與英國政府和葡萄牙政府正式簽訂了《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和《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確認中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 和1 99 9年 12 月2 0日 分別 對香 港 和澳門恢復行使主權。其後,根據憲法的
  • 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1990年4月4日通過《中華人 民共和國香港特別 行政區基本法》;1993年3月31日通過《中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法》,使“一國兩制”構想得以具體化、法制化 。1 9 9 7 年 7 月 1 日 、 1 9 9 9 年 1 2月20日中英兩國政府和中葡兩國政府分別舉行香港和澳門政權交接儀式,兩地成立直屬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別行政區,“一國兩制”的偉大構思成為現實。“一國兩制”方針對於推動解決台灣問題,最終實現祖國和平統一大業,同樣具有指導意義,同時,對解決一些重大國際爭端也 具有借 鑒意義 。《“一國兩制”與現代憲法學》論述“一國兩制”與澳門法律的學術專著 。楊允 中著 ,19 96 年10 月澳 門大 學 出 版 。 全 書 分 2 個 部 份 。 第 一 部份,作者考察了中國社會主義憲法自我完善的歷史進程,闡述了“一國兩制,這一命題的含義、特徵、理論與實踐價值及其深遠歷史意義。第二部份,作者論述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這部憲制性法律文件的性質和地位,比較研究了由《澳門組織章程》所確立的澳門政治制度與《澳門 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所設計的政治體制的異同,論證了實現平穩過渡與順利銜接的可行途徑,解答了澳門後過渡期所面臨的若干現實社會問題,並提出了制憲的趨同性與國情特色、 “ 一國 兩 制 ”與 憲 法 學等 理 論 課題。該論著被視為一部頗具創意且具有中國特色與澳門特色的法學研究成果。《“一國兩制”:實踐在澳門》有關“一國兩制”的學術專著。楊允中著,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2002年3月出版。該書逾400頁,共分十章,對以“一國兩制”解決澳門問題從歷史發展以及文化層面的角度進行了較為系統而深入的研究分析。作者縱觀中華五千年 文 明 的 演 進 軌 跡 , 強 調 中 國 古 代“禮”、“法”、“刑”、“律”等獨具特色的法律思想體系,中華文明何以長期領先於世,近代閉關鎖國造成與西方國家發展的強烈反差,以及百多年的民族覺醒與奮鬥和新中國崛起的必然性,揭示了中華民族大一統思想的形成、發展、昇華,展現了“一國兩制”構想的思想基礎和實踐價值。作者指出“一國兩制”構想既同中國古代的求同存異理念有關,又同歷史上中西文化的交融與發展有關,只有立足於現實,在批判地繼承傳統文化的同時,以積極的態度吸取西方先進的科技和文化成果,才能真正使中國走上全面現代化之路,並實現民族的偉大復興。中國共產黨從建黨初期就堅持實行統一戰線政策,與各民主黨派甚至與敵對黨“求同存異”,通過此消彼長、此長彼消過程來壯大自己。作者強調,“一國兩制”是鄧小平理論的重要組成部份,也是三代國家領導人的智 慧 結晶 。 書 中還 對 “ 一國 兩 制 理論”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獨創性,澳門回歸祖國後的行政、立法和司 法 體 系 的運 作 以 及 堅持 現 代 發 展觀,加速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社會與經濟發展 , 作了 論 述 。一粒米原為位於氹仔島東端離岸不遠的一個無人居住小島,面積不足0.5平方公里。 20 世紀 90 年代 填海 修建 澳門 國 際機場時經填海已把它與氹仔連在一起 。《一壺濁酒喜相逢》散文集。凌鈍著,澳門星光出版社1993年出版。全書分3輯,共收作品80多篇。甲輯多屬抒情散文;乙輯為作者在港澳報章撰寫的專欄文章,多討論文學方面的內容;丙輯是作者在美國攻讀博士 學 位 時 的 作 品, 多 寫 留 學 生 的 生活 。一號碼頭(皇家碼頭)一號碼頭 (皇家碼頭)位於澳門內港、媽閣廟對面,一座古色 古香 歐陸 式碼 頭。 20 世紀 30 年 代是官仕上落之碼頭;過去澳門總督上任時就在此登陸,在碼頭前的廣場檢閲儀仗隊;外國貴賓來澳時也在此登陸,接受澳門政府隆重歡迎儀式。新口岸建立現代化客運碼頭後,改為澳門水警輪專用碼頭。碼頭之欄杆是水泥建成,中間
  • 有一紅 色葡 國十字 徽號 。《一對一》青春小説。寂然、林中英合著,澳門日報 出版 社1 99 7出 版。 全書 分兩 部份,共收小説21篇,寂然的短篇小説共20篇,林中英的中篇小説1篇。作者二人均 以 青 春 氣 息 為 題 材 , 語 言 清 新 活潑, 其 中 林 中 英 的中 篇 小 説 《 青 春 快板》以永恆青春為主題,以日記式記錄了一群中學生 的校園生活 。《一種特殊關係—— 澳門與葡中關係(1780-1844)》(Uma Relaç ã oEspecial:Macau e as Relaç õ esLuso-Chinesas)(1780-1844)有關 18 ~1 9世 紀澳 門斷 代史 的 專著。作者 安熱拉· 吉馬良 斯(Â nge l aGuimar ã es)。里斯本社會學研究中 心1996年出版,全書327頁。該書以翔實的檔案資料為基礎,敍述了18世紀末至19世紀中期圍繞澳門的葡中關係,有助於了解 鴉片 戰爭的 背景 。
  • 二劃《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澳門文學評論集》文學 評論 集。 莊文 永著 ,1 99 4 年由澳 門 五月 詩 社 出版 。 全 書分 為 四 部份: 澳 門 文 化 與 文學 、 澳 門 的 繆 斯 空間、 澳 門 的 文學 天 地 、 文藝 中 美 的 尋找, 是一 部2 0 世紀 80 年 代澳 門文 學 的評論集。著者試圖結合澳門文化環境來對澳門文學進行論證,探索澳門文學的特色,並對部份詩人和作家的作品加以評 論 。“二辰丸”案20世紀初發生在廣東境內的一起中國地方政府扣壓日輪事件。1908年(清光緒三十四年)2月,日輪“二辰丸”為澳門廣和店華商譚璧理偷運槍支彈藥,被廣東當局獲悉,遂派出軍艦多艘在澳門附近巡邏。2月5日上午,“二辰丸 ”駛近澳門,在路環島附近海面被中國官兵截獲。由於罪證確鑿,日輪船主已承認違法罪行,服從懲處。但是,日本政府和澳葡當局卻聲稱,“二辰丸”所航行的水面是葡萄牙的領水,且是經過該口岸 葡 官允 許 的, 因 此要 求 清政 府 放船、道歉、懲官、賠償等。英人赫德也站出來干預此案。由於日本政府態度兇橫,且以武力要挾,清政府被迫屈服,全部 接 受 日 方 的 條件 。 這 一 事 件 發 生後, 全 國 人 民 包 括港 澳 同 胞 都 無 比 憤慨,發起了近代歷史上第一次抵制日貨運動,並強烈要求中國政府與葡萄牙劃定 澳 門 界 址 。二龍喉公園澳門一間公共休閒場所。位於澳門士多紐拜斯大馬路。背靠松山,建設整齊,花木遍佈。“二龍喉”是因園門前左邊設有人頭像的水龍喉二具而得名。水源來自地下泉水,供市民飲用。這裡原為香山縣龍田村外的一片曠野荒丘,後來由亞美打神父廉價收購龍泉附近的土地,經過修築,栽花植樹,建為一座園林式的別墅。後澳葡當局在此建二龍喉宮,成為澳督的官邸,故又有兵頭花園之稱。1931年8月,因受附近火藥庫爆炸波及而遭毀損,當時名人何東購買部份 土 地 , 乃闢 為 公 園 ,名 為 何 東 花園,其後將之轉送有關當局,而園地又經擴大改建,乃成現今的公園。入園主道,直貫公園盡處,盡處是山坡,築有石階,直達松山。園中小徑縱橫,互相銜接,除花木遍佈外,還飼養猴、熊、山羊、孔雀等動物。園門左側附設兒童遊樂場。1997年所建的登山纜車起點便在此 公 園 門 口 。二龍喉公園“十·八”慘案19世紀中葉澳葡當局武力鎮壓澳門居民的 事件 。1 84 6年 (清 道光 二十 六年)4月,亞馬留 出任澳門總督後, 大力推 行 將 澳 門 變 為“ 絕 對 自 治 的 殖 民地”計劃,首先是解決在澳門的中國居民的管轄權問題。他將各中國店舖編立字號,向它們勒收房税、地税,向中國工人勒收人頭税,並準備徵收所得税。凡拒絕交納者,則處以刑罰,特別是他對 停 泊 內 港 的 中 國 民 船 強 徵 1 元 的 税款,激起了中國船民的武裝抗爭。1846年10月8日早晨,一些中國帆船因未納税而被澳葡當局扣留。於是,有40艘帆船上的1500多名中國船民去攻擊澳葡市政廳,亞馬留下令衛戍部隊出動鎮壓,雙方相持激戰了一段時間,中國船民敗退。船民們退上船後,葡兵繼續向他們開槍射擊,大炮台和葡方兵船也開炮射擊,致使20艘帆船起火、沉沒,大批船民慘遭殺害。中國商民聞訊後,相繼罷市,停止供應葡人食物。亞馬留宣稱,
  • ★各店舖如在24小時內不恢復營業,將命令大 炮 台 用 炮火 夷 平 整 個市 場 區 。 事後,雖有中國官員入澳調查這一慘案,但最終卻因清政府對澳葡當局節節讓步而不 了了 之 。十月初五日街(Rua de Cinco deOutubro)在澳門半島西部的一條街道。北端由沙 梨 頭海 邊 街與 巴 素打 爾 古街 之 間起,南端 至十月 初五日巷 ,長6 25米 。100多年前原為內港一個凹進的小灣,後來建成街道。最初叫呬 碼頭,後來為了紀念葡萄牙1910年10月5日推翻帝制、建立共和的革命,改為今名,一般簡稱十月初五街。該街靠近內港中段原聯繫省港澳的客運碼頭,南端又有岐關車站,旅客來往眾多,商業、飲食業發達, 是澳 門繁 盛街 道之 一。 20 世紀 6 0~70年 代一度 較為平淡 ,80 年代以 後又一度再現興旺。除了店鋪以外,沿街攤檔林立,最多時達300餘檔,售賣衣物用 品 、水 果 等 ,貨 品 齊 備, 價 格 相宜,吸引大批顧客。中段靠近草堆街處座落康公廟。南段近新馬路有一古老粵式茶樓(舊六國茶樓),被列為受保護的 建 築 文 物 。 2 0 世 紀 9 0 年 代 中 期 以後,該區再陷衰退。特區政府成立後著手重整該區,冀使之成為一個具有懷舊特色 的 旅遊 區 。十月初五日街《十六至十八世紀澳門與中國之關係》澳門歷史研究專著。作者林子昇。澳門基金會1998年9月出版。該書分歷史篇 、 經濟 篇 、 宗教 篇 和 學術 篇 四 部份,共29章。歷史篇論述葡人東來、入據、 早 期 建 設及 明 季 日 人之 居 澳 與 被逐。 經 濟 篇 論述 清 初 經 澳門 來 華 之 葡使,澳門與粵海關、荷蘭、英國之關係及澳門經濟地位之衰落。宗教篇則對澳門教 堂 之建 設 與 天主 教 傳 入中 國 之 關係,以及“禮儀問題”爭論而至禁敎進行論述。學術篇論述西學東傳之由來及西洋數學、天文、曆學、製砲、醫學、物理 、 地理 、 美 術、 音 樂 、哲 學 之 傳入,經澳門輸往歐洲之中國經籍及其影響。 所 引資 料 頗 詳盡 , 具 一定 參 考 價值 。十六柱即今風順堂街。位於澳門半島南部風順堂區。17世紀末,英國東印度公司澳門分公司與中國展開貿易,於十六柱地建置別墅,別墅門前建一列短牆,正門兩 旁 有八 對 孖 柱, 故 稱 十六 柱 。 後來, 當 地 居 民 將 這一 條 街 亦 稱 為 十 六柱。東印度公司停業後,將遺址賣給一位意 大 利 神 父, 改 辦 為 無原 罪 工 藝 學校。其門前十六柱,1947年改建時被拆除 。畫家筆下的澳門東印度公司,顯示往昔的輝煌歲月 。“十六浦”主題公園一座正在建設中的大型公園。該主題公園已在2002年12月9日動土,預計兩年內完成。該項投資項目是由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投資總額達47億元。主要目標是重整內港區的社會及營商和 生 活 環 境 , 使之 成 為 集 觀 光 、 消閒、娛樂、飲食、購物、文化活動於一身 的 綜 合 發 展 區 , 其 範 圍 包 括 現 時 的“大笪地”至半島酒店之間,佔地2.3萬平方米。該主題公園最大特色是重塑20世紀初至中期的澳門風情,建設極具特色的仿古建築物,如興建一座仿“利維旅酒店”和具水坑尾舊工務局建築特色的多層停車場,以及興建一間以當舖外型為 主 題 的 康樂 活 動 場 所, 包 括 游 泳池、噴水池等。部份建築更締造成流行的、現時難以體會的大型特色建築群,並注入各種相關元素,創造一系列消閒購物商場。沿岸將建設一條長廊,仿如“情人路 ”,在 夕陽西 沉、晚 霞滿溢 的天空下,遊人駐足欣賞,更讓市民重溫
  • 昔日的情懐,與友人消閒暢談休息,享受 美 麗 景 緻 。另外為了強化設計,利用內港水道規劃 和 創 造 一 部 份水 體 空 間 , 用 作 撐艇。該主題公園整個設計是希望在延續城市文化脈絡的同時,也能滿足時代和發展的需要。讓老一輩重溫昔日的豪華歐陸式酒店風情,年輕一代也能從歷史和文化的片段中學習和體會新的環境 。鑒於客觀環境因素,在不影響航道的情況下,為配合環保需要,整個工程建築設計將不採用填海方式,而是以打樁來建造一個大型平台,盡量減低對河床生態的影響。“十六浦”建成後,現有的陸地和海面佔用率各佔一半,綠化率超過47%,總容積擴大近兩倍,與現時繁囂密集的市中心區相映成趣,一如沙漠中的綠洲。十六號碼頭位於澳門巴素打爾古街,國際酒店對面 。 是 澳 門 內 港的 較 大 碼 頭 。 建 於1948年。為水泥構築的雙層碼頭,而當時澳門所有的碼頭均是單層的木碼頭。1945年抗戰勝利後澳門賭王傅德蔭興資建造,以 方便停泊 其自建的 “大來號 ”客輪。由於戰後客貨兩旺,十六號碼頭運作日夜不停,車水馬龍,盛極一時。自20世 紀60 年代澳門 賭權落 在何鴻 燊等人手上之後,何氏發展航運事業,將大船 碼 頭 遷 至新 口 岸 , 並增 設 噴 射 客船、水翼船等,漸漸代替航行極慢之大客輪。80年代,十六號碼頭已被新口岸之客運碼頭淘汰,於是改為貨輪停泊之用。由於碼頭為水泥構築,內部寬闊,比木建碼頭為佳,貨車亦可直接駛入碼頭內起卸貨物,於是十六號碼頭又成為香港貨輪之主要停泊碼頭,為港澳貨輪提 供 服 務 。十字門澳門水域古地名。位於距澳門半島南部10餘里之海域,指4個島嶼,兩 兩相對,即氹仔、路環在東,屬於澳門;小橫琴與大橫琴在西,屬於廣東省珠海市。它們之間的水道,縱橫相交,形如十字型的通道,故名十字門。即《澳門記略》稱:“澳南有四山離立,海水縱貫其中,成十字,曰十字門。”據《廣東通誌》記載,十字門也是外國商船來華貿易的駐泊點,是通往廣州的重要航道,屬香山縣管轄,中國政府曾設十字門汛,負責海上防守。十字門航道為古航道,也是古戰場,南宋末年,10多萬軍民曾流亡至十字門一帶,與追趕而至的元兵決戰於此。另外,澳門半島與其對岸的灣仔,同它們南面的氹仔和小橫琴之間所夾着的水道也呈十字型。後十字門靠近大陸,又叫內十字門;前十字門面向大海,又叫外十字門。它們歷來都是重 要的 航道。 但是 20世 紀6 0年 代以來,由於大、小橫琴之間的圍墾工程以及路氹連貫公路的修築,堵塞了外十字門的東、西通道,十字門已經名存實亡,變成了“一”字門。近年來珠江水利委員會在提交國務院審批的《珠江河口 澳 門 附 近 水 域 綜 合 治 理 規 劃 報 吿 》中,建議將十字門水道疏濬成可通航千噸級船隻的船道,這對未來澳門及至珠江三角洲的發展實有重要作用 。十字門《十字架與龍——18世紀在華葡萄牙保敎會》(Entre a Cruz e oDragã o:O padroado Portuguê sna China no Sé culo XⅧ)東 方 基 金 會 《 東 方 叢 書 》 之 八 。20 0 2 年出 版 , 全 書6 9 6 頁。 作 者 瓦 雷(A.M.Mart ins do Vale)。第 一章 :1 7世紀下半葉的中國傳教;第二章:中國禮儀之爭與多鐸使團;第三章:兩次使團之間的中國差會;第四章:1725-1762年間的中國差會:從麥德樂使團至耶穌會被驅逐至澳;第五章:1762-1818年間的在華葡萄牙保敎會 —— 從耶穌會被取締至薩拉伊瓦 (D.Joaquim de SousaSaraiva)逝世。雖然不屬於新的研究題目,但作者通過對為英美學者所忽視的葡語史料的仔細研讀,對上述課題進行了較深入的分析,糾正了一些對中國禮儀之爭、多鐸使團、中國差會及在華葡萄牙保敎會歷史的誤解與歪曲 。丁連星(1957~)上海人 ,生 於澳門 。1 984 年獲 英國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會主席、澳門
  • 歐 洲 研 究 學 會監 察 委 員 會 成員 。 曾 在 香 港擔 任 投 資 管理 、 財 政 監控 、 業 務 策 略等 財 務 範 疇 的主 管 , 1 9 9 1 年加入公職,後任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 會 委 員 。丁寶年(1942 ~ )生於浙江,北京外國語學院葡萄牙語專 業 畢業 。 曾 任外 交 部 非洲 司 副 處長、中國駐幾內亞比紹使館三等秘書、中國駐安哥拉使館一等秘書、中國駐葡萄牙使館政務參 贊。1994 ~1996年 擔任中葡土地小組中方首席代表、中葡聯合聯絡 小組中 方代表 。《七星篇》散文集。林蕙、沈尚青、林中英、丁璐、夢子、玉文 、懿靈、沙蒙8位 澳門女作家合著,澳門星光出版社1991年出版。該書是《澳門日報》同名專欄文章的結集,每位作家入選10篇作品,共計80篇,是澳門女性創作散文這種文學現象出 現的重 要標誌 。卜加勞鑄炮廠澳門最早的火炮製造廠。葡萄牙人在澳門留居後,為了安全防衛,陸續在澳門各險要點建築炮台,擴大對火炮一類武器的需求。由於該廠工藝優良,技術精湛,當時被稱為“世界上最好的鑄炮工廠”。鑄炮廠所需銅材大半購自日本,鐵礦、硫磺之類則從鄰近澳門的地區就地取材。生產的大炮分鐵炮及銅炮兩種,鐵炮始自華工,銅炮創自葡人。銅炮射程遠而且耐用,英、法戰爭時,英國名將威靈頓就曾使用該廠生產的銅炮在 半島 戰 役中 大 顯威 力。 到 17 世 紀20年代,該廠已發展成為一間具有相當規模的鑄炮廠,不僅生產大炮,還生產炮彈、火藥,甚至敎堂的銅鐘等。明朝政府獲悉後,曾多次派人到澳門購買大炮。1624年(明天啟四年)購買4門,1629年(明崇禎二年)購買10門,崇禎皇帝還給安置在北京城門上的澳門大炮賜名為“神威大將軍”。為紀念以炮廠所在地 命名 的鑄 炮斜 巷, 20 世紀 50 年代中期易 名為高可 寧大街 。卜加勞鑄炮廠1640 年鑄造之大炮八仙飯店滅門懸案疑犯黃志恆涉嫌凶殘屠殺黑沙環馬路八仙飯店東主鄭林一家10口人的惡性犯罪案件 。19 85年 8月8 日中午 12時 ,多名泳客報警稱在路環黑沙阿婆秧灘發現3件人體殘肢。 警方隨後在現場又 檢獲8件人體斷肢, 切口整齊,似是被 利器斬下。至1986年4月,澳門司法警察司署先後收到八仙飯店東主鄭林兄弟來信 , 指 其 兄 一 家 去 年 8 月 突 然 神 秘 失蹤,原為鄭林所有的八仙飯店等產業,被一名姓黃的男子霸佔,並懷疑黃某謀財害命。司警接信後複驗了前在黑沙阿婆秧灘發現的斷肢,發現其中一隻女性手掌的指紋,與八仙飯店失蹤者其中一名年紀較大的女子的指模相似。司警即對八仙飯店的新東主黃志恆進行嚴密監視。同年9月28日 下午,黃志恆突然 匆匆離開八仙飯店,欲進入中國內地,司警發 現 後 即 將 之 截獲 , 帶 署 調 查 。 翌日,司警正式發出八仙飯店10名失蹤者的照片,要求居民提供有關資料。該10名失蹤者包括八仙飯店前東主鄭林(50餘歲)及其妻子岑惠儀(42歲),女兒鄭寶瓊(18歲)、鄭寶紅(12歲)、鄭寶雯(10歲)、鄭寶華(9歲),兒 子鄭觀德(7歲),女東主岑惠儀的母親陳麗容(70歲),陳珍(又名陳麗珍,60歲),曾受僱於八仙飯店的廚師鄭栢良(61 歲)。 10 月2日 ,黃 志恆涉 嫌殺 害八仙飯店東主鄭林一名女親屬陳麗珍,被司警落案起訴,司警在拘查黃志恆前後,搜出屬於八仙飯店東主鄭林的南通銀行紅街市分行的保險箱鎖匙,以及鄭林的回港證, 4名子女的 出生證書、 學生證副本。對於為何擁有這些證件,黃志恆未能作出解釋,只供稱以60萬元承頂鄭林的物業,包括八仙飯店。黃志恆被拘後 ,遭揭 發涉 及19 73 年11 月香 港鰂魚涌英皇道一宗謀殺縱火案。1986年12月4日,黃志恆在獄中割脈身亡。直至黃志恆被押解市牢候審、自殺身亡,警方一直未有尋獲10名失蹤者屍體,是否遇害未能得到確定。檢獲的11件人體斷肢,除其中一件女性手掌經驗證指紋是屬於失蹤老婦陳麗珍外,其餘斷肢均未能確定身份。案中唯一疑犯黃志恆自殺身亡後,該宗大案更蒙上一層神秘色彩 。八角亭位於澳門半島中部,範圍包括八角亭圖書館及南灣花園一帶的俗稱。在南灣大馬路北端與東望洋新街、嘉思欄新馬路 、 兵 營 斜 巷 之 間 有 一 個 南 灣 花 園(又名嘉思欄 花園),花 園被家辣堂 街
  • 分為兩部份。東邊的部份在家辣堂街與南灣大馬路之間,在花園和綠樹叢中,有一座飛檐朱欄、精巧別緻的兩層八角亭。過去的南灣花園規模相當大,還有音樂台、噴水池等,建於1927年的八角亭就是過去的酒水部和桌球室。1948年由澳門中華總商會當時的副理事長何賢捐贈給商會,作為公眾閲覽書報場所。市民習慣把八角亭作為一個地名,包括它及其附近地區。其附近有澳門特區政府教育暨青年局 、身份證明局 。八角亭八角亭圖書館公共圖書館。正名為澳門中華總商會附設閲書報室。是澳門最早開放的公共圖書館,亦是現存歷史最悠久的中文圖書館之一。位於南灣花園。該館樓高兩層,並以八角亭形狀設計而得名。館舍 由 陳 焜 培 建 築 師 於 1 9 2 6 年 設 計 ,1927年建成,曾為餐廳、桌球室。1947年澳門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何賢先生購入,闢為商會閲書報室。1948年11月1日由澳督柯維納(Alba no Rodr i gue s deOl ive i ra)主持開幕剪綵儀式。該館藏書2萬冊,尚有1.5萬冊另存澳門中華總商會書庫內。報刊90多種,以中文為主。館藏 計 有 5 0~ 7 0 年 代 的《 華 僑 報 》 、《澳門日報》、《文匯報》、《大公報》、《光明 日報》 的報 紙合訂 本。開 放時 間是星期二至星期日, 上午9時~12時 ,晚上7時~10時,逢星期一及公眾假期休息, 每天 均有 20 0多 人次 進館 。八角亭圖書館人工林澳門地區植被大部份是人工林。因受人類活動影響較大,澳門地區天然植被破壞嚴重,一些地方為了綠化便種植了人工林。目前很多人工林已經處於半自然 狀態 。 主要 的人 工 林有 台灣 相 思林、馬尾松林、木麻黃林。路環的馬尾松林 於2 0世 紀8 0年 代初 大量 死亡 , 經研究發現係一種名叫松突圓蚧的害蟲為禍。後來在廣東省林業廳協助下,清除病樹、枯樹,重新造林,種植速生易長的優質闊葉樹種,如台灣相思、大葉相思、黃槐、大葉合歡、大葉紫薇、陰香等, 效 果顯 著 。人口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的統 計,20 03年1 2月31 日澳門 居住人口 總數為 448 ,49 5人, 其中男 性215,616人,女性232,879人;0~15歲年齡 組 人 口 佔 18 . 6 % , 15 ~ 6 4 歲 佔73.4%,65歲及以上佔7.9%。澳門人口中,96%以上是華人,其餘則以葡萄牙人居多。葡萄牙 人中,約近1萬人 是土 生 葡 人 。16世 紀5 0年代 初, 澳門人 口仍 然只有400人左右。後來葡萄牙人通過賄賂明朝官員,進入澳門定居,並將其作為商船隊的基地和貿易中繼港。從16世紀70 年代到 17世 紀30 年代, 澳門逐 漸成為 當 時 東 西 方 貿易 的 中 心 之 一 。 商業、貿易的發展,帶來了人口的聚集。1640年,澳門人口達到4萬人。此後,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澳門對外貿易逐漸衰落,人口減至2萬人左右(1743年更下降至5500人)。後來澳門又成為西方不法商人從事鴉片非法貿易的一個基地,吸引了大批冒險家、投機商,使澳門出現了畸形的繁榮。1835年澳門人口又達到3.7萬人。林則徐的禁煙,打擊了在澳門的非法鴉片貿易,迫使許多不法商人撤離。據林則徐派員於道光十九年(1839)到澳門造冊調查(澳門最早的一次人口調查),澳門當時本地人口共約1.3萬人。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澳門人口發展總的趨勢是不斷增加,雖然有的時候有些波動。1866年澳門葡萄牙當局進行了第一次正式人口普查,錄得澳門人口為5. 6萬人 。1 927 年的 第七次 人口 普查,澳門人口已達15.7萬人。2 0 世 紀 3 0 年 代 後 期 和 4 0 年 代 初期,中國抗日戰爭期間,廣東沿海各地和香港相繼被日軍佔領。而葡萄牙是中立國,澳門未被日軍入侵。因此大量難民逃進澳門,造成人口激增。1939年第八次人口普查結果是24.5萬人,而1940年估計澳門人口達到40萬人(一説高達5 0 ~ 6 0 萬 人 )1945年抗戰勝利後,一度湧進澳門的難民紛紛返回原居地,澳門人口急劇下降。50年代澳門經濟不景,不少人到外地謀生,也有許多學生回中國內地升學。因此,19 50~1960 年出現了20 世紀 澳 門 人 口 發 展 的 低 谷 。 1 9 5 0 年 和196 0年 的第九 次和 第十次 人口 普查 結果,澳門人口分別只有18.8萬人和16.9萬 人 。20 世紀 6 0年 代以 後 ,由 於澳 門 經
  • 濟開始加快發展,加上不少東南亞華僑進入定居,以及大量中國內地合法與非法 移 民 等 原 因 , 澳 門 人 口 持 續 增 長 。1991年第十三次人口普查結果,澳門人口達35.6萬人。2003年第十四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澳門居住人口增至44.85萬 人 。從上述澳門人口的歷史發展過程可以看出,澳門人口的增減波動,受澳門本身以及周圍地區的社會、經濟、政治因 素 的 影 響 很 大 。 2 0 世 紀 6 0 年 代 以後,澳門人口的演進過程具有以下基本特 徵 :提升人口質量是澳門社會的一大關注點 。增長速度較快,機械增長影響大1960~1990年,澳門人口從16.93萬人增加至33.95萬人。澳門人口在這30年間增加了17.02萬人,正好翻了一番。進入90年代以後,較快的人口增長速度仍然 保持。到 2001 年,又比 199 0年增加了9.72萬人,增幅達28.6%。1960~1990年平均年遞增率為2.35%,而 1 9 9 0 ~ 2 0 0 1 年 的 平 均 遞 增 率 也 有2.32%。澳門人口的增加,固然與人口的自然增長( 出生與死亡 人數的差額 )有關,不過,人口機械增長(移民遷入與遷出人數的差額)也起了同樣重要的作用。1 960 ~20 01年 ,澳門 居住人 口共增加了26.74萬人,其中自然增長佔50.4%,機械增長佔49.6%。另據2001年澳門第十四次人口普查的統計,澳門的居住人口(不包括水上居民)中,只有39.0%在澳門出生且一直居住澳門,而有48.3%以前居住在中國內地,4.9%以前居住在香港。在中國內地出生的澳門居民中,有50.0%在澳門居住了15~24年,有33.6%居住了1~14年。也就是説, 他們 大部 份是 在2 0世 紀7 0年 代末以 後遷 進澳 門的 。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長率下降1 9 6 0 年 澳 門 的 人 口 出 生 率 高 達31. 4‰ ,1 961 ~1 96 3年都 在2 5‰ 以上。 以 後 雖然 逐 漸 下降 到 1 5‰ 以 下 ,但是 由於 7 0年 代 中期 以後 大 量正 當 生育年 齡 的 青 壯 年 移民 進 入 , 出 生 率 到了80 年代 又再升 至2 0‰以 上, 有幾 年甚至高 達25 ‰~ 26‰ 。不 過,進 入9 0年代 以後 又持 續下 降, 20 01 年出 生 率只有7.5‰。澳門60年代的人口死亡率也 相 當 高 。 1 9 6 0 年 和 1 9 6 1 年 高 達10.6‰和10.4‰,1962~1968年一直在7‰以上。70年代以後,澳門經濟 發展較快,醫療衛生條件逐步改善,居民生活素質有所提高,人口死亡率逐漸減少,80年代後期下降到5‰以下,90年代 繼 續 減 少 , 2 0 0 1 年 死 亡 率 只 有3.1‰。自然增長率的變化趨勢與出生率相似,呈波浪型的下降。1960年澳門人口自然增長率為20.7‰,以後逐漸下降,但是 到8 0年 代中 後期 又上 升至 20 ‰ 左右 。 進 入 9 0 年 代 以 後 又 迅 速 下 降 ,2001年自然增長率只有4.4‰。健康新一代人口密度甚高澳門面積很小,而人口眾多,因而人口 密度 甚高 。 雖然 20 世 紀8 0年 代 以後澳 門 不 斷 進 行 大 規 模 的 填 海 拓 地 工程,但是60年代以後澳門人口增長比較快,人口密度也隨之迅速升高。1960年澳門總面積為15.52平方公里,人口密度為10,912人/平方公里;1970年面積稍有增加,為15.8平方公里,而人口密度則增加了44%,達15,736人/平方公里 。 9 0 年 代 澳 門 人 口 密 度 更 接 近 2 萬人/ 平方 公里 。 19 91 年 澳門 總面 積 為18.0平方公里,人口密度為19,761人/平方 公 里 。由 於 9 0年 代 澳 門半 島 和 氹仔、路環之間進行了相當大規模的填海工程,人口密度因而迅速減少。2001年面積25.8平方公里,人口密度為16,870人/平方公里。由於澳門居住人口絕大部份集中在面積有限的澳門半島,所以半島的人口密度更是高得多,成為世界上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區之一。60年代澳門 半 島 人 口 密 度 接 近 3 萬 人 / 平 方 公里,70和80年代超過了4萬人/平方公里,1991年高達51,127人/平方公里,2001年減少至45,723人/平方公里。根據2001年澳門人口普查的結果,半島各
  • 區 中 以 花 王 堂 區 人 口 密 度 最 高 , 達94,743人/平方公里;其次是花地瑪堂區為60,166人/平方公里,再次為風順堂區和望德堂區,分別為47,601人/平方公里和44,857人/平方公里;最低是大堂區,僅為11,785人/平方公里。大街小巷車滿為患 。人口分佈很不均衡澳門半島是市區,商業繁榮,交通便利 , 政 府 機 構 、學 校 、 醫 院 診 所 集中,生活方便,人口稠密;而離島則開發較遲,人口相對稀少。1960年,澳門的居民人口(不包括水上居民)中,95%集中在澳 門半島, 只有5% 居民在離 島(3.3%在氹仔,1.7%在路環)。後來遷進 的 移 民 也 大 都 集 中 於 半 島 。 因 此 ,1970年和1 981年半島 人口的比重提 高到96.9%,1991年達到97.1%。進入90年代,氹仔加快了開發的步伐,在其西北部和中部興建了一些商住樓宇和住宅樓宇,吸引了部份居民。因此,氹仔的人口比重從70、80年代的2%左右大幅度提高至2001年的9.6%,澳門半島則減少到89.7%,路環也從1%左右減少到0.7%。澳門半島各區人口分佈也不平衡。1970年,花王堂區人口最多,集中了澳門半島居住人口的37.0%;其次是大堂區,佔20.9%;再次是花地瑪堂區和風順堂區,分別佔17.9%和16.9%;望德堂人口最少,僅佔7.2%。後來半島的人口分佈格局逐漸發生變化,最明顯的是花地瑪堂區人口的激增和大堂區人口的減少。花地瑪堂區是新興的發展中地區,新建樓宇多,新填海區大,新近遷進的移民多數居住在此區,因此人口增長很 快 , 先 後 超 過了 大 堂 區 和 花 王 堂區 , 躍 居 半 島 第 一 位 。 1 9 7 0 ~ 2 0 0 1年,該區面積從2.0平方公里增加至3.0平方公里,居住人口從4.07萬人激增至18.05萬人,翻了兩番多。大堂區雖然也有大面積新填海區,但是從80年代中後期開始發展起來的澳門現代中心商業區佔了該區相當大的範圍。那裡有不少商業大廈是從舊的商住樓宇改建的,住宅單位少了,居住人口也減少了,逐漸從第二 位退 到半 島 倒數 第二 位 。1 97 0 ~2001年,大堂區面積從1.0平方公里增加至2.9平方公里,居住人口則從4.74萬人減少至3.42萬人,減少了近3成。據20 01 年澳 門人 口普 查結 果, 澳門 半 島 居 住 人 口 中 , 花 地 瑪 堂 區 佔46.4%,花王堂區佔26.8%,風順堂區佔11.0%,大堂區佔8.8%,望德堂區佔6.9%。人口性別比例有所變化2 0 世 紀 5 0 年 代 後 期 和 6 0 年 代 初期,澳門人口是女性稍多於男性。1960年男、女性分別佔人口總數的49.1%和50.4%。以後直至80年代初期則是男性比女性多 。197 0年和1 981年 男性人 口比重分別為51.4%和50.9%,而女性人口比重則分別為48.6%和49.1%。從80年代中期到現在,都是女性人口較多,而且女性比例逐漸增加。根據2001年人口普查結果,女性人口的比重為52%,而男性人口比重只有48%。導致男女比重失衡的原因 值得深入研究 。人口年齡構成漸趨老化根據 人口 普查 資料 ,1 96 0年 澳 門0~1 4歲 年齡 組人 口比重 佔4 0. 3% ,15~64歲年齡組佔54.6%,65歲及以上年齡組佔5.1%,老少比只有13.2%,少年撫養系數高達74.9%,老年撫養系數9.9%,屬年輕型(增長型)的人口類型。以後出生率和死亡率逐漸減少,又有大量青壯年移民進入,澳門人口年齡構成有相當大的變化。1991年0~14歲年齡組人口比重減少至24.6%,15~64歲年齡組和65歲及以上年齡組的比重則分別增加到69.0%和6.6%,老少比提高到26.9%,人口類型屬成年型(穩定型)。但是,已經開始向老年型過渡,因為少年兒童比重已經符合老年型的標準(30%以下)。2001年,少年兒童比重略有下降(21.7%),仍然符合老年型標 準 ; 老 年 人 口 比 重 則 繼 續 上 升 至7.3%,逐漸趨近老年型標準(10%以上);老少比增加到33.6%,已經達到老年型的標準(30%以上);少年撫養系數迅速下降到30.5%,老年撫養系數則上升至10.2%。可以看出,澳門人口老化的 趨勢 更加 明顯 。上茶樓嘆茶是澳門老人之主要消遣活動 。家庭規模逐漸變小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的家庭觀和生育觀也起了變化,大家庭逐漸讓位給小 家庭。根 據澳門最 近4次人 口普查的結果,1970年澳門每戶平均人數為4.8人,1981年下降到4.0人,1991年和2001年再進一步減少到3.5人和3.1人。有2~4名成員的小家庭比重從1970年的30.2%增加到1981年的43.7%,1991年和2001年再進一步增加至60.3%和66.4%。而有6名以上成員的大家庭比重則從1970年和1981年的43.6%和23.4%
  • 減少到1991年的11.8%和5.6%。人口文化教育程度有所提高從最近兩次澳門人口普查結果的比較,可以看出澳門人口的文化素質是有較大提高的。澳門5~29歲居住人口 的就學率從1991年的47.5%上升到2001年的66.2%。在14歲及以上的勞動人口中,文盲 率從19 91年 的4.9 %下降 到2001年的2.2%,而具有初中以上敎育程度的比重則從49.5%提高至62.7%。其中具有大專以上程度的比重從6.6%大幅度增加到12.1%,人數從13,033人激增至28,043人。青少年閒時喜往圖書館閲讀 。勞動力從第二產業流向第三產業80年代末期開始,澳門經濟結構出現重大轉變,製造業發展開始轉緩,近年甚 至 出現 下 滑 的趨 勢 , 而第 三 產 業(包括批發、零售、旅遊、博彩、金 融等服務業)則蓬勃發展。這些情況可以從就業人口行業分佈的變化清楚看出。198 1年 製造業 員工 佔澳門 就業 人口 的45.0%,1991年下降到32.2%,2001年繼續縮減至19.8%。2001年第二產業(包括工業、建築 業等)就業人口比 例只佔27.6%,分別比1981年和1991年下降了25.4和12.4個百分點。與此相反,第三產業員工的比重則迅速上升,1981年、1991年和2001年指標分別為40.2%上升至57.9%和71.3%。人口年齡結構按國 際通 用標 準, 0~ 14 歲為 少年 兒 童人 口, 15 ~6 4歲 為勞 動年 齡人 口 ,65歲 及以上 為老年 人口 。澳門人口年齡結構(%)從上述數據可知少年兒童比例在減少,而老年人比例在增加,説明澳門人口老化 趨 勢 明 顯 。澳門人口年齡男女性結構 (人)(2003.12.31)從澳門人口年齡男女性結構數據可知女性比男性為長壽,少年兒童中男性比女性為多,而成年人則女性多於男性,此為澳門人口年齡結構一大特點。人口自然增長人口自然增長是指人的出生和死亡所引起的人口數量的變化,而不計算機械變動和社會結構變動所引起的人口數量變化 。澳門出生嬰兒人數(人)澳門人口出生率(%)澳門死亡人數(人)澳門人口死亡率(%)澳門人口自然增長率(%)
  • 人口性別構成按性別統計1996~2003年期間12 月31日之澳門居住人口均是女性比男性 為多,2001年男性比率為48.08%,而女性比率為51.92%,女性比男性多3.84個百分 點 。澳門居住人口男女結構統計(以萬人計)人口移動指人口在空間上超過一定距離的位置變動。它既可指改變常住地的遷徙,也可指不改變常住地的短期外出探親、旅遊、就業、就學和短期的流入。人口的遷徙變動有區內人口遷徙和區外人口遷徙之分。區外人口遷徙包括遷入和遷出兩部份。兩者的差額即遷徙淨值,就是人口的機械增長。區外人口遷徙對於澳門人口的發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義。因為很多時候澳門人口機械增長往往接近甚至超過自然增長(出生與死亡的差額)。據統計,1960~2001年,澳門居住人口共增加了26.74萬人,其中自然增長佔50.4%,機械增長佔49.6%。澳門人口統計中,區外遷入部份除了來澳門定居的中國內地移民以外,還包括允許居留外籍人士淨值以及外地勞工淨值;遷出部份是移民外地定居的澳門居民。澳門移民的主要目的地是香港、台灣和美國、加拿大、 澳洲等地區和國家 。根據200 1年人口普 查資料,1 996年 8月至20 01年8月 這5年間, 澳門居住 人口(不包括水上居民和這5年內出生人口)中,有12.2%從外地遷入(其中7成多來自中國內地),有29.1%在澳門境內遷居。氹仔居民的遷徙比率最大,在這5年內有15.6%從澳門境外遷入,45.0%從澳門半島及路環遷進,還有8.7%曾在島內遷居。遷徙比率最低的是望德堂區和風順堂區,5年內一直居於同一居住單位的居民分別佔72.5%和71.3%。人口普查澳門首次人口普查於1866年舉行。由1950年開始人口普查定期性地每十年舉行一次。最近的一次即第14次人口普查為2001年所進行。其主要目的是通過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及發佈一個更新的人口統計資料庫,分析人口的基本特徵、社會特徵、經濟特徵等,有助於政府官員及管理人員按實際情況制定更適合本地區發展的規劃和決策。此外,在兩次人口普查的中間(例如1996年),政府有中期人口統計,抽取澳門所有居住單位的30%為樣本,收集人口資料進行統計分析,作為人口普 查 的 補 充 。1981年普查結果偏低,因當時有相當數量無證人士逃避普查。統計暨普查局根據後來補發身份證數量,將1981年年末人口調整為295,300人。澳門歷次人口普查結果人口總數通過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可以獲得全面、準確的澳門人口數據。例如,2001年8月下旬進行的第十四次人口普查 , 統 計 出 澳 門 居 住 人 口 總 數 為435,235人。其中,常住居民414,047人,流動居民21,188人。常住居民是指在普查參考期之前 或之後6個月,居 澳時間不少於3個月的人士;流動居民 是指在普查參考期之 前或之後6個月, 居澳時 間 1個 月 或以 上 、但 少 於3 個 月 的人士。至於每年的人口總數,則以統計暨普查局公佈該年12月31日人口數(又稱年末人口)為準。這是用上一年的年末人口為基數,加上該年的自然增長人口(出生與死亡的差額)和機械增長人口(遷入與遷出的差額以及獲准居澳外籍人士淨值和外地勞工淨值)推算出來的。為了更準確反映實際情況,當每一次人口普查和中期人口統計結果出來以後,都以此為依據 對過去5年的年末 人口 數 據 作 一 些 必 要 的 修 正 。 1 9 9 8 ~2 0 0 3 年 年 末 人 口 總 數 分 別 為 :42 5 , 19 0 、 4 29 , 6 32 、 4 3 1, 5 0 6 、436,686、441,637、448,495人。
  • 人日歲時風俗,又稱人勝節、人節、人生日。時間為農曆正月初七。俗謂“人人生日”。《荊楚歲時記》載:一日雞,二日犬,三日豖,四日羊,五日牛,六日馬,七日人,八日穀,所主之物育。人日是每個人的共同生日。古時,人們以此日天氣陰晴占卜終年的災祥。此俗最遲始於南北朝時期。澳門是中國保留此古俗不多的幾個地區之一。澳門人喜歡在這一天設 宴,以示慶祝 。《人生大笑能幾回》散文集。林中英著,澳門星光出版社1994年出版。是作者報章專欄作品的結集。書中各篇取材廣泛自由,人情事理、 花 鳥蟲 魚 皆 可入 題 , 既有 寫 景 抒情,也有時事評論。作者擅於在平凡的事物上看出道理,表達自己對社會人生的 感 受 。人身保護令一些西方國家所採用的一種保障人權的法律制度。葡國憲法及刑事訴訟法中 規 定 了 此 項 制 度 , 澳 門 亦 沿 用 之 。《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 第 2 8 條 規定:澳門居民不受任意或非法的逮捕、拘留、監禁。對任意或非法的拘留、監禁,居民有權向法院申請頒發人身保護令。澳門《刑事訴訟法典》第204條至第208條對因違法拘留或違法監禁之人身保護令之申請依據及程序作了詳細規定。澳門主權回歸後,依據第9/1999 號法律(司法組織綱要法)第44條第10款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為就人身 保 護 令 事宜 行 使 審 判權 之 司 法 機關 。入伙紙新樓宇的驗收合格證明書。樓宇落成後,必須經過澳門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檢查驗收(包括工務局、消防局等)驗樓合格後由土地工務運輸局發出證明方可入伙(使用),故俗稱入伙紙 。《入境、逗留及居留許可制度的一般原則》(第4/2003號法律)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理事務的 原 則 性法 律 。 2 00 3 年 3月 1 7 日 頒佈。其目的在於彌補回歸前相關制度的不足,使出入境事務的相關制度適應回歸後 的 社 會 政 治 新形 勢 , 達 到 簡 化 手續、制度現代化的目標。主要對出入境的辦理手續、非本地居民的逗留許可、居留許可的批給作了原則性規定,其中亦列舉拒絕不受歡迎人士入境的理由以及其擁有的權利等內容。該法律的細則性規定和補充規定則以行政法規的形式另行作 出相應 的規範 。入境簽證指進 入 澳 門 的 簽 證 。 澳 門 是 自 由港,入境簽證手續簡便。目前,獲澳門特區免簽證待遇的國家和地區共59個,其中亞洲12 個、歐洲32 個、美洲5個 、非洲 6個 、大 洋洲 4個 。凡 持有 澳大 利亞 、 巴 西 、 加 拿 大 、 印 尼 、 印 度 、 日本、 基 里 巴 斯 、 列支 敦 士 登 、 馬 來 西亞、 墨 西 哥 、摩 納 哥 、 新西 蘭 、 菲 律賓、納米比亞、薩摩亞、塞舌爾、新加坡、 南 非 、 瑞士 、 泰 國 、土 耳 其 、 美國、烏拉圭等國護照的人士,入境無須辦理簽證,可以在澳門逗留30天;凡持有奧 地 利 、 比利 時 、 丹 麥、 埃 及 、 芬蘭、 法 國 、 德 國 、希 臘 、 匈 牙 利 、 冰島、愛爾蘭、意大利、立陶苑、斯洛伐克、 安 道 爾 、以 色 列 、 愛莎 尼 亞 、 韓國、 塞 浦路 斯 、 盧森 堡 、 馬爾 他 、 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捷克、黎巴嫩、羅馬尼亞、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 、 坦 桑 尼亞 、 英 國 等國 護 照 的 人士,入境無須辦理簽證,可以在澳門逗留90天;持有香港身份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回港證的香港居民可以在澳門停留一年;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簽發的旅行證件的人士,以及持台灣官方護照的人士可以隨時入境。持有其他國家、地區護照的旅客需要預先辦理簽證,也可以在抵達澳門時補辦簽證。入境簽證分為個人、家庭和團體3種 。簽 證費 用為 :個 人一 澳門 幣1 0 0元(12歲以下小童半價),家庭一澳門幣200元,團體(10人以上)每人一澳門 幣 5 0 元 。九洲洋指澳門半島和廣東省珠海市拱北東面海區,因有九洲列島而得名。是澳門來往香港、廣州、粵東沿海航線的必經之 地 。九澳水庫位於路環島東北部的一個小水庫。庫 容 4 0 多 萬 立 方 米 。九澳村路環東北部一個村莊。位於九澳山西北麓的一個小谷地內。其早期村民為客籍。村的北面有一個小海灣,叫九澳灣。 九 澳 附 近 的 沿海 已 經 全 部 填 成 陸地,成為工業區和港口碼頭區。澳門水泥廠有限公司在九澳山北麓,九澳發電廠在九澳灣西北,九澳貨櫃碼頭和燃油
  • 碼頭分別在水泥廠的兩側。九澳灣也即將填平作為九澳港的第二期建設用地 。九澳島即今路環島,澳門兩個離島之一。因島東北角之九澳灣與島上九澳山而得名。位於 澳門南面 8公里的 海上,是 十字門的入口。全島面積在19世紀為5 平方公里多,1997年為7.82平方公里。19世紀末,島上約有居民2000人,多數以捕魚為生。原屬香山縣及香山協左營吉大汛管轄。1864年(清同治三年),居澳葡萄牙人入據該島西南之荔枝灣,佔地數十畝建造炮台,派兵駐守,並向該島居民勒收租税。1887年(清光緒十三年),清政府同葡萄牙正式簽署《中葡和好通商條約》54款,承認該島由澳葡政府永駐管理。此後以該島舊路環村名為 島 名 。九澳高頂馬路(Estrada do Altinhode Ka Ho)在路環中北部,由路氹連貫公路南端起 , 至 黑 沙 馬 路與 九 澳 水 庫 馬 路 之間。長約1700米。是從澳門半島和氹仔往路環東北部的九澳港、九澳發電廠 、澳門水泥廠、九澳油庫、九澳村以及威斯汀 度 假 酒 店 、 高爾 夫 球 場 的 主 要 通道 。九澳港位於澳門路環島東北的九澳灣至大擔 角 之 間 的 深 水 港 。 又 稱 九 澳 碼 頭 。1987 年12月 澳門政 府與澳門 港口管 理有限公司簽署了有關九澳港興建及經營管理承諾書。該公司由中、葡、港、澳資本組成,澳門政府佔33%,公司從事九澳港的港口發展及海上運輸業多項有關業務。九澳港工程分兩階段完成:第一階段填海興建兩個深水碼頭,第二階段在填海區興建一個面積約29公頃的貨櫃碼頭。第一期工程於1991年建成並投入使用,為佔地4.5公頃的貨櫃碼頭,兩個長 150 米和1 70米 的停泊 區,作 業區為7000平方米,貨櫃停放處20,400平方米,貨倉1200平方米(可擴大至4000平方米),一年可 裝卸8萬個貨櫃標 準箱。九澳港的燃油庫1994年竣工,佔地7.9公頃,包括一個燃油碼頭和14個貯油罐,儲存民用 燃油和飛機用油 。九澳港九澳聖若瑟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小學教育。位於路環九澳村。持牌機構為聖母進教之佑孝女會。原為托兒所, 1973 年獲准正 式建校, 197 4年擴建第二座校舍和運動場,後又多次擴建 校 舍。 2 00 3 /2 0 04 年 度設 小 學 5班, 在 校學 生 14 2 人, 敎 師4 2 人 。九澳碼頭見 九 澳 港 。九澳觀音廟在九 澳 村 村 頭 高地 。 四 周 樹 木 環繞,環境清幽。廟殿細小,僅有400平方呎。建於清光緒七年(1881),光緒廿六年(1900)曾經重修,是村中一座文物古建築。其後,經長期風雨侵蝕,缺 乏 修 葺 , 殘 破 不 堪 。 2 0 世 紀 8 0 年代, 由 村 民 集 資 重修 。 廟 門 橫 楣 石 刻“觀音廟 ”3字 ,乃建 廟時題 刻所立 。九澳觀音廟九澳灣見 九 澳 村 。又和建築置業有限公司澳 門 一 家 歷 史 較 久 的 建 築 公 司 。1940年成立。地址位於南灣大馬路815號 才 能 商 業 中 心 1 6 樓 。 現 有 員 工 1 3人。主要經營項目為建築地產,曾興建的工程有:開闢氹仔史伯泰海軍將軍馬路及柯維納總督馬路、路環竹灣公路,興建路環發電廠碼頭、沙嘉都喇街及美的路主教街全部樓宇、新馬路前中國銀行大廈、環球酒店、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大廈、利美大廈、成和閣及近期由德天商業中心改名的公共行政大廈等等。
  • 三劃“三·二九”事件1990年3月27日,保安部隊宣佈將為在1989年“龍的行動”中獲登記無證青少年的無證父母登記發證,不料因此引起 大 批 無 證 者 不滿 並 自 發 性 上 街 示威 , 爆 發 “ 三 二九 ” 登 記 無 證 者 事件。27日傍晚,已有數十名無證父母攜同子女聚集在治安警察廳舊總部附近 。人群 後 湧 往 澳 督 府 , 此 時 已 增 至 數 百人。人群愈聚愈多,參加的不單是無證父母,還有無證老人、青年、兒童,提出要求由發證給無證父母擴展為發證給無證者。澳督府前聚集逾萬名無證者,“黑民”全 部“曝光 ”。28 日晚上, 警方將聚集人群成功分散,以警車將婦孺帶走。此時有關方面突然宣佈為無證者登記,已離去的數以萬計的無證者聞訊再趕回南灣大馬路、新馬路。為避免發生暴亂,當局宣佈在關閘舊特警總部發證。3月29日凌晨,擠滿人群的關閘 警察球場發生首宗人潮推撞踐踏意外,其後特警總部、逸園賽狗有限公司亦先後發生同樣意外,尤以逸園賽狗有限公司的意外最為嚴重:近百人在逸園大門前發 生 踐 踏 , 在場 警 員 鳴 槍 示眾 , 喝 止 仍 在推 撞 的 人 潮 。事 後 , 救 護 車來 往 穿 梭 , 將傷 者 送 醫 院 搶救,在3宗踐踏意外中,有200多 人 受 傷 。 意外 發 生 後 , 當局開始為 無證者登 記,至當 日晚上9 時結束 , 4萬 5 千多 人 獲登 記 ,發 給 登 記紙。期後,當局對已登記者進行資格甄別,凡屬有案底人士、持中國護照來澳者等不予認可。合資格者發給臨時逗留證,每年續期一次。1990年完成甄別的有2 萬 3千 人 。持 臨 時逗 留 證者 可 在 當地自由行走、工作、入學、簽契及享受醫療福利,若觸犯澳門法律,證件將被取消,遣返原居地。至1995年,澳門共有3萬3千名持臨時逗留證者,同年9 月8日,澳門總 督韋奇立宣 佈向該批人 士發出身份證。1996年7月22日,澳門身份證 明 司 為 持 臨 時逗 留 證 者 換 發 身 份證 。“三·二九”事件中無證人士與警員相互推撞的混亂場面三大傳統手工業指生產經營 爆竹、神香 、火柴的 3個傳統行業。澳門工業發展歷史很長,早在17世紀時便已有造船和製炮業,但發展緩慢。在20世紀中葉以前,較具規模的時稱“工業”的只有爆竹、神香、火柴之類,並曾一度成為澳門的經濟支柱。 20 世紀 3 0年 代製 衣 業興 起之 後 ,這些以人手作業為主體的三大傳統手工業便開始式微。目前澳門已不再生產爆竹和 火 柴 , 神香 則 只 餘 下幾 間 小 型 工場,產品供本地消費,少量出口,估計年產值僅為幾百萬 澳門元。這3個行 業的沒落,顯示了澳門的工業已向較高附加值、較高技術、較高資金密集和低勞動力的三高一 低方向發展 。三元誕信仰 習 俗 。 又 稱三 元 節 。 源 於 道教, 起 自 南 北 朝 時期 的 北 魏 。 道 教 認為:三元之氣生成人倫,並滋養萬物。道教 又 有 “ 三官 ” 之 神 ,認 為 天 官 賜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後來,道教以三官配三元,形成上元天官、中元地官、下元水官,又分別確定它們的誕期為正月十五日、七月十五日和十月十五日。在澳門,民間上元誕又稱上元節,與元宵節同一天,為正月十五日,祭祀上元天官,祈安求福;中元誕,又稱中元節,七月十五日,祭拜中元地官,家家還 追 薦 祖 先 亡 靈, 並 有 放 河 燈 等 活動,祈盼釋罪,超渡亡魂;下元誕,又稱下 元 節 , 十月 十 五 日 ,多 備 豐 盛 菜餚,拜祭下元水官和祖先、神靈,希望解危,以祀福祿。除在家裡和澳門的道觀祭祀外,有的還前往廣州等地的三元觀 朝 祭 。三巴仔聖若瑟敎堂內貌位於澳門半島南部的一住宅區。在澳門半島南部崗頂西南方有一座建於18世紀50年代的巴洛克式教堂,大門前有
  • 52級石階,從下面仰望它那巨型圓頂,巍峨 壯 觀。 它 就 是聖 若 瑟 教堂 , 俗 稱“三巴仔”。“三巴”是聖保祿(Sã o Paulo)的中文譯音,當時由於聖若瑟教堂建成比俗稱“大三巴”的聖保祿教堂晚,規模也較小,所以叫它“三巴仔”,即“小三巴”。該教堂與聖若瑟修院一起,佔地廣袤,附近街道均以它命名:三巴仔街、三巴仔橫街、三巴仔斜巷、三巴仔里、三巴仔圍等。市民習慣把這一帶也叫做“三巴仔”,它是澳門半島南部較早期開 發的住 宅區 。三巴炮台俗稱大炮台、中央炮台,又稱聖保祿炮 台 。 位 於澳 門 半 島 中央 的 柿 山 山頂。1601年(明萬曆二十九年)荷蘭人企圖侵佔澳門,後又多次來犯。為了抗荷及防禦海盜,耶穌會敎士羅路耶和賈郎斯各二位神父於1619年(明萬曆四十七年)策劃建此炮台,炮台建成於1626年(明天啟六年)。籌建之初,受耶穌會管轄 ,1 62 3年 澳督 唐· 馬士 加路 也(D.Francisco Mascarenhas)率兵強佔,至澳督亞馬留(Joã o Ferreira do Amaral),一直為澳門總督駐地,歷時220多年。炮台平面 面積約 200 0平方 米,中 央有 塔樓,周圍建有4排 屋宇,為軍官與士 兵宿舍,列炮31門(《澳門記略》稱“列炮28”)。炮台山頂,原有三層樓塔一座,每層都裝有大炮,17世紀末由於清政府的抗議,遂被拆除。以往為軍事禁區,1966年澳門氣象台遷入才解禁對外開放。三巴炮台與毗鄰的大三巴牌坊同為澳門名勝古蹟,是遊客常到之地,構成的 景 觀 為 澳 門 八景 之 一 的 “ 三 巴 聖蹟”。1996年開始改建為澳門博物館,至1998年4月18 日建成並向公眾開放 。大炮台三角花園澳門袖珍花園之一。位於黑沙環馬路與關閘馬路交界處的三角地帶。園外圍以鐵欄,園中有六角亭,南北對開為對稱式門樓,與小亭一樣,均蓋藍色琉璃瓦,建築雅緻。花園雖無大樹,但設花圃 , 滿 眼 青綠 。 它 原 是馬 路 的 緩 衝區,行人的“安全島”,後闢為黑沙環兒童遊樂場,內建一個獨柱圓亭及簡易的兒童 遊樂 設施 。三門之役1564年(明嘉靖四十三年)4月,潮州柘林水兵因缺餉斷糧而嘩變,變兵隊伍在徐永泰等人率領下,聯絡其他一些武裝,進抵虎門附近的三門海,對兵力空虛的廣州構成嚴重威脅。為進一步打開中國大門,取悦於明朝政府,曾任濠鏡 ( 澳 門 )葡 萄 牙 人 首領 的 佩 雷 拉(Diogo Pereira)派人前往廣州,向明將俞大猷表示,願意幫助明政府鎮壓兵變 。獲得同意後,佩雷拉與中日貿易船隊司令德梅洛(Luiz de Mello)率領300名葡萄牙士兵參戰,分成兩隊,登上幾艘裝備有西式火炮的中國戰船,直駛三門海,以突然襲擊的戰術,很快擊敗叛兵。此役生擒 變兵 61 2人, 斬首 不計 其數 。三育中學一間由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所辦的中學。1953年該會曾在澳門開辦三育小學暨幼稚園,校址位於美珊枝街,於1967年停辦。1992年該會獲政府於位於氹仔的澳門運動場附近撥出一塊土地,以作為建校之用,成為16所政府撥地興建的學校之一。佔地面積廣大,教學設備齊全,除有普通教室30多間外,還有供其他用途的特別教室、禮堂等,禮堂可容納學生1 500 多人。 199 7年正 式運作 ,有 學 生 約 6 0 0 人 。《三徑吟秋》詩書畫冊。佟立章詩,葉泉畫,澳門市政廳、澳門基金會、澳門文化司署於1993年聯合出版。該書是葉泉“三徑吟秋”畫展之畫冊,共收葉泉所作國畫菊花 5 6幀 , 每幀 配 有佟 立 章咏 菊 詩 一首,並由省港澳書法名家題寫,是一本詩書畫合璧的畫集。葉泉的菊花畫突破傳統的畫菊花套路,嘗試吸收西洋畫的技法,營造千姿百媚且富有時代氣息的畫面,力圖追求更深層次的審美個性 。佟立章的咏菊詩均為七絕,在單一的題材上發揮出敏鋭的洞察、深邃的思想和多姿多彩的想像力,寫出既配合畫意而
  • ★又清 新亮 麗的 章句 。三婆清俞樾《茶香室四鈔》卷二曾引許聯升《粵屑》之記載,指三婆(或稱三婆婆 ) 乃 天 后 的 第三 姊 , “ 同 修 煉 成仙”,其 神誕在農 曆三月二 十二日( 比天后 誕 早 一 日 ) 。三 婆 是 一 獨 特 的 海神,相傳出自惠州,以能助剿擊賊、打退來犯海盜見稱,頗為 船 人 所 信 奉 。氹仔島有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建的三婆 廟, 本已 廢, 19 95 年由 有關 方 面重建 。 廟 內 有“ 咸 豐 九 年重 修 三 婆 廟碑”,記載了三婆 於附近顯靈之事蹟 。三婆廟位於氹仔飛能便度街。建於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廟內供奉的三婆,又稱三婆婆,相傳是天后的第三姊,以能助剿擊賊,打退來犯海盜見稱,因此甚受漁民崇敬。氹仔三婆廟初時只為一天然石室,其後由當地漁民商號集資,加建石室殿宇。當年香火頗盛,後來漸漸衰落,廢置多年。三婆神像亦曾轉於氹 仔 北 帝 廟 供 奉 , 只 餘 下 咸 豐 九 年(1859)《重修三婆廟碑記》,同治三年(1864)郭裕堂的“氹仔三婆廟碑”及殘碑6塊,棄置 廟內。後為 學者考證, 碑文記載當地的史事,以及該廟的歷史 。三婆 廟 於1 9 9 5年 重 修 。三街會館澳門最早的華人商業行會組織。創立於 清 雍正 至 乾隆 年 (1 7 23 ~ 17 9 5 )間 , 由 澳 門 最 早 的 3 條 街 道 : 營 地 大街、關前街和草堆街的商行組成,故名三街會館。館址在營地街市側,即今關帝古廟。會館建成以後,不斷發展,在乾隆、嘉慶、道光 、光緒年間,經4 次擴建重 修, 直到 19 13 年旅 澳華 商總 會(現澳門中華總商 會)成立前,該會 館一直 起着 澳 門華 商 會的 作用 。 20 世 紀20年代後,逐漸衰微。因館內一直供奉關帝,遂演變為關帝古廟。20世紀末重修。嘉慶十年(1805),英國醫師發明的種牛痘醫術,經呂宋傳至澳門,吸引澳門及四鄉居民接種牛痘,三街會館成為中國最 早接種牛 痘的場所 。三街會館館址三聖廟位於路環島九澳村。建於清光緒九年(1883)。以往是村民和漁民進行交易買賣的地方,香火頗盛,如今已大不如前。該廟面積不大,矮小淺窄,廟內供奉之“三聖”,乃海神洪聖、關公及譚公。路環市區另有一座供奉上述三偶像的 “ 三聖 宮 ” 。三盞燈位於澳門半島中部,靠近高士德大馬路和俾利喇街,是羅神父街、飛能便度街、亞利鴉架街、光復街相交的圓形空地。葡 文名稱 是 Rotunda Ca r l os d aMa i a(嘉路 米耶圓 形地) ,用1 914 ~1916年間第105任澳門總督名字命名 。但是市民叫它“三盞燈”,因為它的中央 樹 立 了 一 支 鐵 製 燈 柱 , 頂 部 有 4 盞燈 , 頂 端 1 盞 向 上 , 其 下 3 盞 呈 品 字形。不過,從下面望上去,不論站在哪一個角度 ,都只能 看見3盞 燈,頂端 的1盞都被遮住了,故名。幾十年前圓形地周圍都是兩層高的花園洋房,是個環境幽靜的住宅區。現在都已全部改建成多層的商住樓宇,周圍街道兩旁攤檔密密麻麻,行人絡繹不絕,成了鬧市,而燈柱依舊立於其中。1999年原市政廳對圓形地進行改建和綠化,成為一個休憩點和文化用地。美化重整後,很多活動都在該處舉行,也帶動附近一帶商舖經營好轉,發展成為集遊覽、美食、購物和消閒於 一身的 好去處 。“三盞燈”由此燈柱而得名 。工人劇團戲劇曲藝舞蹈團體。隸屬於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文化委員會,在1950年開始活動,1971年採用“工人劇團”稱謂。成員為來自澳門各行業的工人,活動包括粵劇、粵曲、歌舞、歌詠和音樂等方面。20 世紀50 ~60 年代期間 ,通過 邀請導師指點以及組織部份成員出外接受培訓,實力逐漸加強。1960年改名為工人歌舞團,演出過《柳毅傳書》、《荊軻》等大型粵劇。曾稱為工人學宣隊,演出過《沙家浜》、《智取威虎山》等粵 劇 樣 板 戲 , 以 及 古 裝 劇 《 洞 庭 送別》、《審死官》等。2002年架構重整,分為工聯曲藝團、工聯合唱團、工聯舞蹈團、影友協進會及舞台裝置組,下設舞蹈、粵劇、粵曲培訓班。演出除曲藝外,還加強舞蹈、歌詠、相聲小品劇演出,是澳門文藝活動中一支較具實力的隊 伍 。工人醫療所1951年3月由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創辦。 所 址 位於 美 的 路主 教 街 7A、 7 B。初辦時服務對象僅是勞工階層,隨着社會需求增加,逐步將服務對象擴大至社
  • 會各階層。堅持以扶危解困、服務社群為宗旨。除美的路主教街診所外,尚有黑沙環工人醫療所、司打口工人醫療分所和祐漢工人醫療所。該所提供的醫療服務包括內科、外科、兒科、婦科、五官科、牙科、眼科、心血管、中醫、化驗室 、 超 聲 波 室 、 物 理 治 療 和 心 電 圖(包括 靜息 心電 圖、平 板運 動心 電圖 、24 小時 動 態心 電 圖和 彩色 多 普勒 心 電圖)。隨著1989年政府開始向該所提供資助,該所有限額的免費服務範圍亦逐步擴 大 。 現 在免 費 服 務 對象 包 括 : 兒童、學 生、 孕婦及 65 歲以上 長者 。工人醫療所工人體育場座落於南灣殷皇子大馬路的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工人體育場,一向被澳門市民俗稱為“工人球場”。場內設有兩個沙地的小型足球場(面積為101.30米×54.45米)、兩個籃球場(面積分別為28.40米×19.90米及36.80米×20.10米),在其附屬的建築物內設有乒乓球室、武術健身室、辦事處、茶水部等等。數十年前,該地段是一片荒蕪草叢,廣大學校學生用以上課及活動之場所,是一個非正式的球場,市民俗稱之為“廣大球場”。至1958年,工聯會鑑於本澳市民缺乏運動場地,遂發起興建球場,立即得到 各 業 職 工積 極 支 持 ,在 “ 廣 大 球場”地段上擴大修建。興建過程中,各業工人及不少學校師生,共逾萬人參加義務勞動,於1958年8月 3 1 日 建 成 開 放 。 其後於 1 9 7 0年 開 闢 籃 球場, 1 9 7 3年 擴 建 供 辦公、乒乓球運動的兩層高 建 築 物 。 3 0 多 年來,工人球場廣受澳門各界人士歡迎,場內除了進行一般體育運動和比賽外,許多學校亦在此上體育課。此外,一些澳門大型活動亦於此舉行,例如:歷屆公益金百萬行的集合出發點、菊花展覽、年宵花市、工業安全同樂日、園遊會及鬥牛等。近年澳門發展迅速,工人體育 場 在 繁 囂的 鬧 市 中 起著 市 肺 的 作用,同時已經成為本澳廣大市民及各業職工之文娛康樂中心。2002年座落在關前的新工人體育場落成,原址已改用他途 。《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損害之彌補法律制度》(第40/95/M號法令)1995年8月14日頒佈。法令訂定適用於彌補因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之損害之制度,規定了涉及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衍生的彌補權的責任歸屬問題。彌補 權 的 給 付包 括 特 定 給付 及 金 錢 給付, 其 中 特 定給 付 旨 在 使受 害 人 之 健康、工作能力或謀生能力得以恢復。根據上述法令,僱主必須將有關的彌補責任轉移予獲許可於本地經營工作意外保險之保險人,否則僱主實體須承擔上述法令 所 規 定 的負 擔 。 上 述法 令 同 時 規定,一般情況下,在意外發生後之24小時內,遇難人或其家人應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僱主或代表僱主作領導工作之人通知意外之發生,上述時間性的規定將很大程度上影響遇難僱員是否可獲得法律規定的各種給付;而作為僱主或其代表人,則應將企業內所發生的工作意外或職業病於發生日或獲悉日起24小時內通知勞工暨就業局,否則可被科處澳門幣2500元至12,500元罰金。僱主在遇難僱員因工作意外或職業病而處於暫時無能力時無合理理由而終止與該僱員之勞動關係的,應向其支付相等於三個月工資之損害賠償,而該損害賠償不得少於澳門幣一萬元,且不妨礙4月3日第24/89/M號法令所定之其他損害賠償,包括解 僱 賠 償 。工序外移澳門政府為了方便廠家應付訂單,加強 廠 家 的 競爭 條 件 和 吸引 投 資 , 於1991年開始推行的一種政策。為保障有出口配額的廠家,在不違反產地來源證法例的條件下,允許工序合理外移,製訂了《生產標準紀錄條例》(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與之相配合,制訂《產品工序外移新條例》(1991年11月1日起施行)。條例第一階段只包括輸往與澳門有雙邊協議的美國、歐洲共同體、加拿大、芬蘭、挪威、奧地利等市場的男裝布恤衫、布褲、褸、風褸、針織恤幾種產品。1992年1月15日起擴大了工序外移項目,短褲生產亦列作准許工序外移範圍,而短褲類是列入已准許工序外移的“布褲”類範圍。另外,同年1月17日起,新增了“T恤”類產品。至此,已准 許 可 以 外移 的 五 大 類成 衣 項 目 工序, 包 括 : ① 布 恤衫 , ② 布 褲 ( 新 增短褲 類 ) , ③ 布 褸及 風 褸 , ④ 針 織 衫及 褸 , ⑤ T 恤 。1 9 9 2 年 6 月 1 5 日 起 ,正式實施進一步擴大強制性工序外移登記的新措施,輸往與澳門簽有雙邊協議的6個市場(包括 美國、歐洲共同體 市場、芬蘭、挪威、加拿大、奧地利)產品項目進一步擴大,允許工序外移的產品包括布製連衫褲裝、工人褲、工人裙、飛棉罩衫、針織或梭織布睡袍及布套睡 衣 、 女 裝 梭 織 布 恤 衫 、 針 織 布 成衣、 針 織 成 衣 等 產品 的 部 份 非 主 要 工
  • 序。其中,連衫褲裝、工人褲、工人裙等3項產 品的非主 要工序為 首次獲准 部份工序外移加工。至此,已准許九大類成衣產品工序外移。從製衣類產品所佔比例的擴大以及出口市場仍以美國及歐洲共同體市場為主的狀況來看,該項工序外移政策並不利於拓展新市場和推行出口 產 品 多 樣化 目 標 , 反而 導 致 以 紡織、 製 衣 為 主體 的 澳 門 製造 業 日 漸 萎縮 。工商税務優惠根據澳門的《徵税制度》,在本地投資的企業若符合“推動經濟多元化 ;對輸往新市場的產品的增加有貢獻;在生產過程中能增加附加產值;對科技現代化有幫助”等基本條件的其中一項,則可 以 在 物 業 税 、營 業 税 、 所 得 補 充税、消費税、機動車輛税等税務上獲得不同程度的優惠。這些税務優惠的具體措施為:①物業税:“如購入的不動產作工業廠房之用可全部豁免。當所租用不動產作工業用途時可部份豁免,若廠房設在澳 門,豁免 期為5年 ;若廠房 設在離島,豁免期為10年。”②營業税:“預先批 給個案 可全部 豁免。 離島的 營業場所享有50%的免税額(離岸銀行除外)。”③所得補充税:“可享50%的免税額。”④消費税:“工業用燃油免納消費税。”⑤機動車輛税:“供澳門政府機關使用的機動車輛、旅遊車、集體運輸 車 輛 及 貨 運 車輛 等 免 納 機 動 車 輛税。 ”有關 企 業 若 希 望 獲 得 以 上 税 務 優惠, 則 必 須 在決 定 其 廠 房興 建 , 或 擴展,或重組,或轉型之前,向政府提交符合相關條件的申請書,待有關部門審批。而這些工商税務優惠亦同時適用於在本 地 註 冊 的 外 資 企 業 ( 離 岸 銀 行 除外)。為了支持本地與出口相關的工商事業向多元化方向發展,本地政府亦對一些企業在融資或業務推廣等問題上,給予一定程度的財務支持。這些支持包括資本融資的利息補貼,以及全額或部份金 額 資 助 的商 業 推 廣 活動 等 。 實 踐中,雖然這些由政府部門所給予的財務支持並非税務優惠,但卻無疑地從另一方面減輕了有關工 商業的税務負擔 。工商業——居住混集區澳門的純商業樓宇不多,大都集中於中心商業區。大量的商業場所都在商住樓 宇 或 住 宅 樓 宇的 底 層 臨 街 鋪 面 開設,二、三樓以上則是住宅。此外,還有不 少 小 型 工業 場 所 混 雜於 商 住 樓 宇中。這些工商業 ——居住混集區,人口稠密,商業發達,交通繁忙。這樣的混集區在澳門半島有多處:新馬路、營地大街、十月初五日街、草堆街一帶;下環街、河邊新街一帶;荷蘭園正街、水坑尾 街 、 白 馬 行 街一 帶 ; 高 士 德 大 馬路、罅些喇提督大馬路、俾利喇街、鏡湖馬路一帶;黑沙環、祐漢新邨一帶 ;新口岸及 新填海 區一帶 。工業20世紀80 年代發展蓬勃的紡織製衣業從自然界取得物質資源和對原材料進行加工、再加工的社會生產部門。澳門工業以輕紡工業為主,屬勞動力密集型的外向型出口加工業。在經歷20世紀60年 代的 起步 階段 ,7 0年 代的 快速 發展階段之後,已形成了有一定規模的以紡織製衣為主的多元化工業體系。昔日具有特色的火柴、爆竹及神香等三大傳統手工業,自50年代末已日漸式微,代之而起的是製衣、針織、彩瓷以及新興的塑膠、電子、玩具、人造花及建築材料等 工業 。 80 年 代, 又相 繼 出現 新 工業,如鋼琴、騎具、牙科配料、磁帶、纖維製品、水泥製品、露天帳篷及捲煙等工廠。澳門重工業所佔比重不大,大多是在 80年 代建立 起來的 ,如1 983 年建成投產的水泥廠,1986年相繼建成投產的雲石加工廠、鋼鐵廠、電池廠以及發 電 廠 等 。 1 9 9 0 年 澳 門 有 工 業 場 所2274間,在職工人64,700餘人,工業總產值超過130億元,在整體經濟中佔有一定地位。隨後,工業發展放緩,開始出現萎縮趨勢,不少工廠或生產工序移往中國內地,到2002年,工業場所數量減少至1167間,工業員工減至39,783人,在整體經濟的地位下降。澳門工業的發展具有4個特點:①勞動密集型 為主,依賴出口配額。澳門工業發展並無先天的優越條件,80年代澳門加工工業之所以發展較快,主要是因為能夠獲得發達國家的出口配額與關税優惠,並能利用中國內地的原料和廉價勞動力。②以小規模分散經營為主,工業的主體是中小型工廠,大型工廠非常少。2002年平均每個工業場所的員工數量不超過34人。③工業採用外向型模式,對外依賴性大 , 原材 料 和 生產 設 備 基本 依 靠 進口,產品全部或大部份外銷,出口市場在很大程度上依賴美國和歐盟市場,澳門絕大部份工業產品集中輸往這兩個地區。2002年輸往這兩個地區工業品的比重分別為53.5%和37%。④製造業結構在80年代曾出現多元化發展的勢頭,但90年代以後,一度興旺的電子、人造花、 瓷 器、 玩 具 等製 造 業 逐漸 淡 出 澳門,澳門工業集中到紡織和製衣部門。2002年澳門工業的生產總值是158.5億澳門元,其中製造業的產值佔85.6%,而成衣紡織業的產值又佔製造業產值的85.1%。未來澳門工業的發展將日益受本地生產成本上升,鄰近新興工業國家的競爭加劇,紡織品及成衣配額將逐步
  • 取消 的 壓 力 ,澳 門 工 業 的生 存 空 間 狹窄。為了推動澳門工業的發展,1990年以來澳門政府先後設立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推出聯生工業村計劃。1996年又設立官民合作的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引進技術,加強管理,力求使傳統工業擺脱困境,走向高品質、高技術的道路。澳門企業家與中國內地有關科研機構、企業以及鄰近地區開展廣泛的合作,已經邁出了可喜的第一步。目前寶法德玩具廠有限公司、賀田工業有限公司、愛華電器製品廠等一批生產高技術、 高 附 加 值產 品 的 企 業已 經 建 立 起來,並與內地的清華大學、浙江大學以及深圳等方面開展廣泛合作。此外,利源製衣廠、勝生製衣廠有限公司和僑光集團電腦織機廠等傳統企業應用電腦技術控制生產流程,是應用高新技術促進傳統工業 現代化的 成功實例 。工業用地按土地用途,可分為住宅用地、商業用地、工業用地和混合用地等,而工業用地則是專門作為有關工業方面之生產、貯存及裝 嵌用途之土地 。工業區澳門半島的工業場所相當分散,稍為集中的有四片:東北部的黑沙環,西北部的青洲和筷子基,西部的沙梨頭、新橋、林茂塘,南部的下環。東北部和西北部工業區都在花地瑪堂區。其中東北部工業區企業規模較大,是近一、二十年發展起來的新興工業區。西部和南部工業區分別在聖安多尼堂區和聖老楞佐堂區,企業規模較小,設備及工藝較落後,多分散於工商業——居住混集區中。路環西北部填海而成的聯生工業村以及路環、氹仔之間的新填海區,業已成為澳門的一個新興工業區。位於青洲附近的一幅擬議中的填海區,可能成為未來 的跨 境工 業區 。工業大廈《工業產權法律制度》澳門規範和保護工業產權的法律制度。 1 9 9 5 年1 月 2 4 日 由葡 萄 牙 政 府 頒佈, 同 年9 月 4日 延 伸至 澳 門實 施 。 該法令分為6個 部份。第一 部份訂定了 工業產權的社會功能、適用範圍,產權取得的行政手續,權利的轉移及準照,產權的喪失、保障及監督上訴。第二部份包括工業發明、實用新形、商標、機構的名稱及徽章、產品來源地及其地理位置等。第三部份為與工業產權相抵觸的違法行為。第四部份為有關的費用。第五部份為工業產權表格。第六部份為對澳門 地 區 的 保 護 ,包 括 商 標 註 冊 及 公佈 。《工業場所許可登記管理法》澳 門 政 府 1 9 8 5 年 1 1 月 9 日 頒 佈 。共分7 章5 6條, 分別 規定了 工業 場所 、工業 單 位 、 工 業 設施 及 家 庭 場 所 的 定義,須事先取得批准的涉及工業場所的活動,工業場所的登記,檢查委員會的組成與職責、罰則,以及不服處罰時循行政途徑的法律救濟手段等內容。該法為行政當局以行政手段管理工業場所提供了較 全面 的法律 依據 。工業發展輔導中心經濟局(前澳門政府經濟司)屬下機構 。自 20 世紀 80 年代 起, 政府 當 局開始比較重視推行職業培訓,因而成立了工業發展輔導中心,負責舉辦培訓課程,對澳門工業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職業培訓缺乏一個長遠的發展計劃,課程設置不夠平衡,對受訓者吸引力不大,特別是對一些技術要求較高行業的支持更嫌不夠。1996年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正式成立,隨即又成立工業發展輔導中心。1997年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重新啟用工業發展輔導中心屬下的培訓中心,該中心設有製衣技術 科和 快速回 應科 。工業轉型由傳 統 工 業 型 向現 代 工 業 型 的 轉變。澳門的現代工業發展已有幾十年歷史, 到2 0 世紀 9 0年 代 ,的 發 展速 度 明顯放緩,工業場所數目連續幾年減少,顯示了澳門原有的以勞動密集型和加工生產型為特徵的工業模式已發展到了盡頭,有必要轉型。部份企業早在80年代中期已開始引進現代生產手段,但大部份企業由於規模過小,實力有限,以及缺乏實行轉型的現代觀念,推行的決心和毅力依然不夠,在建立品牌方面的努力亦嫌不足。1996年,由政府推動的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成立,為本地廠家工業轉型提供適當的輔助。另外,2003年開始籌建的澳珠跨境工業區,不單可以延續目前工業的生存,更可為澳門工業產業進一步擴大規模、生產多元化和 現代 化提 供條 件 。工羨行會館澳門早期造船工會。位於澳門半島的新橋石街,1860年(清咸豐十年)建立。 早 在 明 末 , 澳 門 的 船 舶 修 造 業 興起 , 還 形 成 了 修 洋 船 行 , 至 清 咸 豐 年間, 沙 梨 頭 、新 橋 近 海 一帶 已 船 廠 林立,容納造船工人甚眾。至19世紀中,澳門船舶修造業工友擇地新橋,正式創立會館。工羨行會館為一古式平房,傍開兩座, 門楣石額 有“工羡 行會館” 5字。因造船業奉魯班為先師,會館大堂
  • 設魯班師傅神殿,四時奉祀,故該館又稱魯班廟。會館創建時,立有章程,刻於碑 石。 該館 在 20 世紀 5 0年 代曾 附 設工羡造 船工 人子弟 學校 。歷史長達1 40 餘年的工羡行會館工聯職業技術中學由澳門政府於上個世紀未興建,澳門工會聯合總會管理的職業技術中學,是澳門繼中葡職業技術學校之後的第二所職中。位於台山李寶椿街。佔地2967平方米,校舍呈U 字型設計,有20個 標準課室及10多個專業實驗室,包括物理室、 化 學 室 、 生 物 室 、 會 計 室 、 電 子室、電工室及圖書館等。此外還有電腦硬件等工場。另有兩個室外籃球場、室內體育室、文娛室、禮堂、飯堂等,使學生學習之餘有舒適寬敞的休憩場所 。分為初中及高中兩部份,前者為正規課程,2000/2001學年開設初中14個班,有學生611人;後 者為職業高中,開 設5個 班, 有學 生1 09 人, 分別 就讀 電 腦技術、 高級 會計等 課程 。士多紐拜斯大馬路(Avenida deSidó nio Pais)在澳門半島中部,南接東望洋街,北端至美副將大馬路與海邊馬路之間,並與水塘馬路相接。長785米。士多 紐拜斯(Sidó nio Pais)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曾任科英布拉大學教授,1917年政變後被 選為 葡萄 牙 總統 ,1 9 18 年底 被 暗殺。1919年初將原來的二龍喉馬路改為此名,以資紀念。馬路沿東望洋山西麓而建,其特點是沿路有多處遊憩場所,從南到北是:華士古·達伽瑪花園、新花園泳池、塔石球場、得勝花園、二龍喉公園。中段在文第士街口有一座花園洋房 是 孫 中 山 先 生原 配 盧 慕 貞 的 居 住地, 19 58 年 闢為 國父 紀 念館 ,對 外 開放, 供公 眾參 觀 。土生盛唐初年 ,循著 陸地“絲 綢之路 ”和海上“香料之路”,阿拉伯、波斯和中亞各國的穆斯林大量來華。他們中間有商人和來華的使臣、學者,被統稱為“蕃客”或“蕃商”。其中久居不歸者,時人稱之為“住唐”。有人在華成婚安家,生息繁衍。這些人隨“住唐”年代的久遠, 人口增多 ,由僑居 之“蕃客 ”成為“土生蕃客”。到宋時,已有“五世蕃客”並出現了“蕃坊”,即穆斯林在華聚居區。宋時廣州海外貿易盛況空前,回敎之傳播更勝從前。明時,廣東多有“土生蕃客”後裔,其中順德、南海、番禺皆有蒲姓回敎家族,另在廣州亦有著名的薩、傅、楊、張等族,清初以 來 有 保 、 端 木 、 蘇 、 蔡 、 安 、 白 、李、時等姓,這些都是從中國各地遷粵的回敎家族,此外亦有從廣西肇慶向廣州靠 攏的 回敎 信徒 。此外,據《粵海關志》(卷二十四,市舶條)載:“初,噶喇巴為荷蘭人所佔,委夷目鎮守,更代皆聽荷蘭之命。漢人居之者以數萬計,生長其地,曰土生仔。司漢人貿易者,曰‘甲必丹’。”因此,“土生”不僅指在華出生的外國人,或混血兒,而且可指在南洋出生的華人。澳門流行的“土生”一語應與“土生蕃客”及“土生仔”有著淵源關係,“土生”係“土生蕃客”或“土生仔”的簡稱;在多數情況下,“土生”亦即“土生葡 人” 的簡 稱 。土生葡人土生葡人澳門居民中的一個特殊群體,是在澳門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的。按一般理解,土生葡人主要是指在澳門出生、具有葡萄牙血統的澳門葡籍居民,包括葡萄牙人與中國人或者其他種族人士結合所生的混血兒,以及長期或幾代在澳門定居的葡萄牙人及其後代。據估計,目前澳 門土 生葡 人約 佔總 人口 不足 2% 。他們都懂葡文,一般能夠講流利的廣州話,但只有少數能閲讀中文。他們認同葡萄牙為自己的祖居國,長期接受葡國教育和文化,信奉天主教,保留許多歐洲的生活方式;同時又世代居澳,視澳門為故鄉,受華人社會風俗習慣深刻影響。在澳門回歸前,土生葡人的社會地位一般比中國人要高,他們容易在政府部門找到較理想、工資較高的工作。大
  • 多數土生葡人對中國人民持友好態度。長期和睦共處、交往和通婚,他們與華人已經建立了一定的友誼和信任,很多都有華人親戚、朋友。長期以來,土生葡人與澳門的中國人一道,為澳門的建設和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中葡聯合聲明》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對土生葡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後作為澳門永久性居民的地位、繼續保持葡萄牙國籍、擔任公職、政治社會權利的保障、合法利益的保護、習俗和文化傳統的尊重等問題都作出了明確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土生葡人成為“一國兩制”下澳門社會一大特色,他們生活、工作的條件 基本上保持不變 。《土生葡人之聲》(O Procuradordos Macaí stas)葡萄牙人在澳門出版的葡文報刊。1844年(清道光二十四年)創刊。為一兼及文學、政治類別的雜誌。共出版68期 。 由 彼 亞 度( Manuel Mar ia Di asPegado)主編。1845年停刊。土地工務運輸局特區政府運輸工務司屬下的一般部門。澳門回歸前稱為土地工務運輸司,組織法規為第29/97/M 號法令,權限主要包括:土地批給;土地批給合同的修改;土地的交換;土地臨時佔用准照 ;建築或擴建工程計劃的核准;更改、保養及維修工程計劃的核准;拆卸或加固工程 計 劃 的 核准 ; 重 建 工程 計 劃 的 核准;修改進行中工程計劃的核准;工程准照的發給;基本衛生(批准及監察基本衛生系統);技術員的註冊;建築商的註冊;建築公司的註冊;技術員、建築商及建築公司的註冊證明書;街道準線圖的簽發;危樓或失修舊樓的檢驗 ;就已 獲 發 准 照的 工 程 發 出經 認 證 的 文件; 關 於 僭 建物 的 投 訴 ;證 明 書 的 發給。現任局長為賈利安(Jaime Rober toCar ion)。《土地法》(第6/80/M號法律)澳門 歷 史 上 最 規範 的 一 部 土 地 立法。1980年澳門立法會通過,用以取代1965年的批地條例和1971年第1860號立法條例。全文14章,共203條。在實施過程中曾有數次修改,其中仍生效的分別是1983、1991、1994年的《土 地法的修訂》和1994年《修改土地法》。《土地法》規定,澳門的土地分為3類:公用土地、私人土地和專用土地。其中專用土地的重要組成部份是空置地段 。批給土地,實際上就是針對專用土地中的空置地段而言。空置地段分為兩類:一類是市區或具有市區利益地段;另一類是農牧地段。空置地段可按出售、租借方式批給、租賃方式批給和臨時性使用或佔用等4種方 式作出處理。可供 租借的地段只能是市區和具有市區利益地段。 這 種 方 式的 批 給 首 先是 臨 時 性 批給,期限 不超過5 年。在一 定條件下 可轉為確定性批給,承批人必須繳付地價和地税,地價一次繳交,地税則按年以現金 繳 入 公 庫 。土地資源澳門地區面積小,而且多丘陵、台地,城市建設用地相當緊張,海拔20~30米坡度不太陡的台地、小丘都開闢了街道,蓋起了房屋,甚至丘陵的山坡上也建了住宅。貧乏的土地資源,滿足不了城市迅速發展的需要,應付不了人口的急劇增長,澳門地區沿海淺灘成了澳門寶貴的後備土地資源和擴大城市建設用地的希望所在。填海拓地是澳門增加土地 資源 的唯 一出 路。 從1 9世 紀6 0 年代後期以來,澳門地區進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填海工程,較大規模的有:1866~191 0年 澳門 半島 西岸 的北 灣和 淺灣 填海,1 919 ~19 24 年澳門 半島西 岸的 內港填海, 1923 ~193 8年澳門 半島東 岸的新口岸和南灣填海,80年代後期開始的澳門半島東岸黑沙環填海、新口岸填海、南灣填海,還有氹仔的中部填海 、東北部填海、機場填海,路環東北部填海和西北部填海等。 經過100多年的 填海拓地,到2001年一共造出了15.5平方公里(相當於原來總面積的1.5倍)的土地, 而 且 都 是 平 坦 的 優 良 城 市 建 設 用地, 大 大 彌 補 了 土 地 資 源 的 不 足 。 不過, 20 01 年澳 門地 區人 均土 地面 積 僅5 9 平 方 米 , 澳 門 半 島 更 只 有 2 2 平 方米,與鄰近大城市相比,土地資源不足是發 展 的 制 約 。土地誕信 仰 習 俗 。 在 澳 門 誕 期 為 二 月 初二。土地神又稱“土地公”、“社神”,是古代神話中管理一方土地的神。澳門民眾信仰土地神很盛,不但眾多商號、民居安奉有土地神塑像,還建有多座土地廟(即福德祠),其中以沙梨頭土地廟、雀仔園福德祠、下環福德祠較為著名。每逢誕期,為求土地肥沃、五穀豐登,善男信女除在家供奉外,並在舞獅隨行下,成群結隊 地前往土地廟祭祀 。拜祭活動完後,有些民間組織便分派燒豬肉 、餅 食、 日 用品 等。 2 0世 紀8 0 年代及 以 前 , 每 到 此日 , 沙 梨 頭 土 地 廟(見永 福古社 )香 火鼎盛 ,花炮 齊鳴 ,還搭棚演戲。現最隆重慶祝此誕的是雀仔園街坊,他們用金豬酬神,請戲班演戲,舉辦粵曲演唱晚會,坊內的福德祠香 火 亦 旺 。土地崇拜
  • 土地暨自然博物館專業性博物館。位於路環石排灣公園內 。 90 年 代初 由 原海 島 市市 政 廳 設立 。 1 9 9 7 年 3 月 修 葺 後 重 開 , 面 積 共614平方呎(57平方米)。分為兩個展覽館、5個展區, 介紹澳門的地理、 氣候、樹木、農耕用具、植物的種子、當地動物及昆蟲標本等。館藏品有300多件。以接待澳門中小學學生參觀為主,希望透過參觀及講解使學生了解澳門早期的農耕、昆蟲及 植物生態等知識 。土地暨自然博物館內一角土壤澳門地區土壤受地形、地質、水文等條件和人為活動的影響,分佈呈現一定的規律性。澳門地區土壤以赤紅壤為主, 還 有 濱 海 沙 土 、 濱 海 鹽 土 、 菜 園土、 堆 叠土 等 。赤紅壤又稱磚紅壤性紅壤,集中分佈在澳門半島的東望洋山、西望洋山、青洲山、望廈山等山丘上。濱海沙土是指沿海岸沙質堆積發育而成的土壤,分佈在澳門半島東北部黑沙環一帶,此處今已堆填為建設用地。濱海鹽土是指退潮後露出海面的海床土壤,位於海陸之間過渡地帶,即在潮間帶及潮上帶,是常受海陸作用而不斷向海增長的土壤資源,亦是澳門填海造陸、水產養殖和捕撈的重要場所。濱海鹽土分佈於澳門與廣東珠海灣仔間。菜園土分佈在澳門半島北部,主要種植蔬菜作物等,現已開發為建設用地。菜園土的成土母質主要為濱海沉積物,包括冲積、洪積、堆積物,經人工長期栽種蔬菜發育而成。堆叠土在澳門按照利用方式不同可分為狹義的堆叠土和堆叠地兩種。堆叠地是指人工堆叠的土壤、土堆,用作公園、景觀等,主要分佈在澳門半島北部的螺絲山等處。狹義上堆叠土是指填海造陸而成的建設用地,主要分佈在澳門半島的東 西 北 部 。氹仔、路環的土壤形成受到母質、地形 、 氣 候 等 條 件以 及 人 類 活 動 的 影響。在路環、氹仔島丘陵地,受母質和坡度的影響其頂部和山脊上孕育的土壤多含巨大石礫,土層淺薄;山坡和山麓的坡積物和冲積物上孕育的土壤,土層較厚。從山頂至山麓土壤分佈規律是酸性粗骨土 —— 赤紅壤—— 濱海沙土 ——濱海潮灘鹽土或含鹽性硫酸性土。水土流失嚴重的地方分佈着赤紅壤性土。路環丘陵南坡是薄薄赤紅壤,而北坡是中厚赤紅壤;大氹山南坡多粗骨赤紅壤,北坡是中厚赤紅壤。酸性粗骨土主要分佈在路環的西北部石場附近、九澳水庫周圍,大氹山東南坡,小氹山西坡和北坡。濱海沙土分佈在路環黑沙灘、竹灣及氹仔沿岸,目前黑沙灘和竹灣等已營造有木麻黃林,成為旅遊觀光、沐浴的場所。路環的濱海沙土由於島嶼和岬角地形的影響而孕育為黑沙灘、竹灣等,造成局部靜風坡積條件,有利於孕育濱海沙灘、沙堤。濱海鹽土主要分佈在路氹連貫公路的東、西側,單西側估計面積有5000畝以上(現已填成陸地),還分佈在氹仔與澳門半島之間。海濱鹽土含鹽量較高,土層深厚,質地粘重,還原性物質較多,中潮位線以下的灘面較低,受浸時間較長,仍為泥灘;中潮線以上受潮浸時間較短,露出水面時間較長,逐漸生長紅樹林等耐碱植物,成為紅樹林灘上的硫酸鹽土。沼澤土是一種受地表水或地下水浸的土壤,零星分佈在路環低丘間的洼地或溝谷出口、黑沙灘紅砂堤內側的潟湖等地,多為季節性地表沼澤土,分佈面積很小。菜園土零星分佈在氹仔中部的卓家村、三家村,路環的九澳村、黑沙村、麻鷹洞北部等的村邊及丘陵坡腳,主要種植蔬菜作物等。堆叠土分佈在氹仔中部和東北部以及路環的西北部等地,成土母質為人工堆叠沙泥,地表多礫石、粗砂,植被為人 工 園 林 。《下午》現代詩集。凌鈍 著,《五月詩叢 》之二。澳門五月詩社1990年出版。全書分三卷,收詩45首。主題環繞友情、愛情和生活雜感。卷一多是懷友之作,文字生動,情感真摯,如《悼翁敎授》、《 秋 夜 遇 友 》 ; 卷 二 寫 愛 情 , 溫 馨 細膩;卷三則是生活雜感,以《停電》、《辦公室 速寫》等 最為傳神 。寫作手 法則較 平 實 , 以 浪 漫主 義 和 現 實 主 義 為主,其中《洛陽拼圖》、《挫悟雨陸》等作品糅合多種表現手法,形成獨有的藝術 特 色 。下環在澳門半島的東南部。原來是一個小海 灣 , 海 岸 大 致在 今 天 的 下 環 街 附近,19世紀後期開始的填海工程填成陸地。下環包括下環街兩側一帶,市民一般也把它叫做下環街。它是一個工商業—— 居 住 混 集 區 , 除 了 住 宅 、 店 鋪 以外,還有 一些小型 工業場所 。下環坊眾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學教育。位於河邊新街,創辦於20世紀初。原名瑞雲學校,1989年註冊易為現名。持牌機構為澳門下環區坊眾互助會。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教育及小學教育 預備 班 2班 , 小學 6班 , 在校 學 生7 9 人 , 敎 師 9 人 。
  • 下環浸信會社會服務中心1992年成立,隸屬於基督敎下環浸信會 。 接 受 社 會 工作 局 財 政 與 技 術 輔助。以基督精神參與社會服務為宗旨,幫助 有 需 要 的 澳 門居 民 建 立 美 好 的 生活,中心內設有兒童部、青少年部、家長會 和 義 工 組 等 。服 務 包 括 有 功 課 輔導、 兒 童 托 管、 興 趣 班 、家 庭 生 活 敎育、小組活動、信仰探討、輔導、家庭探 訪 等 。下環浸會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不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敎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學教育。位於下環街,1961年創立。早期位 於下 環小 市街 ,1 97 3年 遷往 現址。由下環浸信會持牌。2003/2004年度 設 有 學 前 教 育 及 小 學 教 育 預 備 班 3班, 小學 6班 ,在 校學 生1 78 人, 教 師1 4 人 。下環街 (Ru a da Pr a i a doManduco)在澳門半島西南部,由李加祿街起至河邊新街。長460米。原來是一個小灣的岸邊,19世紀後期的內港填海工程把小灣填平,將海岸推到今天的河邊新街, 沿 舊 岸 邊 建 成了 向 內 彎 曲 的 下 環街。該小灣因為附近有一蛤蟆石而叫做蛤蟆灣,該街葡文街名的譯名就是蛤蟆灣街。下環街一帶是古老的工商業 ——居 住 混 集 區 。下環街市位於澳門李加祿街與貨倉街及下環街交界處。是一座平房建築,1954年8月竣 工 啟 用 , 命 名下 環 市 場 , 四 面 單邊, 門 開 四 方 , 中間 高 聳 , 安 裝 玻 璃窗,透光透氣。攤位陳列如回字形,可容納逾百攤檔。人們習慣稱它為下環街市。街市初設下環小市街,小販在街道兩旁擺賣,儼如集市。其後在下環小市街與下環街交界處興建了一座兩層高建築物,樓上開設一家海鏡戲院,樓下則闢作街市,命名下環街市,而坊眾則稱其為海鏡街市。海鏡戲院歇業後,至50年代初,由於下環街市不敷應用,市政當局選址李加祿街被棄置的爛花園興建新街市 ,即 今下環 市場 。下環街市下環福德祠位於河邊新街。祠宇門口、兩側長廊簷首廊首均有吉祥題詞,彩繪牆頭,岸 然 古 貌 。 該 祠 建 於 清 同 治 七 年(1 8 6 8 ) 八 月 , 至 同 治 十 年 七 月 十 八日,因風雨為災,致牆垣盡圮,坊眾集資於同年十二月重建。在未建祠前,坊眾恭逢神誕,就在街上搭棚慶祝,而壇立另 一 街 道 , 位 當交 通 孔 道 , 地 方 狹小,坊眾以其“不足壯觀瞻,亦難以隆禋祀”,乃捐資建祠。祠內保存不少舊文物,其中 有建祠前的 香爐、神桌 。大三巴大三巴牌坊的簡稱。亦泛指在澳門半島中部大三巴牌坊周圍地段,包括牌坊東側的大三巴斜巷,前面的石級,西側的大三巴右街及其西面的戀愛巷、聖方濟各斜巷、日頭圍、棕櫚葉圍、茨林圍,以及大三巴街的一部份。澳門著名的古蹟大三巴牌坊(建於17世紀初的聖保祿教堂被焚毀後剩下的石砌前壁)就在這裡,歷史上曾是“濠鏡十景”之一的“三巴曉鐘”;1993年又被評為“澳門八景”之一的“三巴聖蹟”。係澳門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名單中的一個主要單元 。20 世紀 90 年 代在 此處 建 立聖 保祿 教 堂遺址博物館(露天)。遺址旁有一大三巴哪 吒 廟 。大三巴哪吒廟位 於 大 三 巴 牌 坊 後 右 側 , 面 積 細小 , 僅 一 神 殿 。 建 於 清 光 緒 十 四 年(1888)。改建於1901年。建廟前,澳門瘟疫流行,死人無數,該區坊眾以本區並無神廟壓邪,乃與柿山坊眾商議,擬請 柿 山 之 哪 吒 神 來 大 三 巴 , 建 廟 奉祀,但遭反對,屢洽不果,於是自行建廟。門前有石刻長聯云:“何者是前身漫向太虛尋自我;吾神原真道敢生多事感斯民”。現為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名單的澳門歷 史建築 群之一 。大三巴牌坊澳門著名古蹟大三巴牌坊即聖保祿教堂殘餘前壁。澳門著名古蹟。三巴,即Sã o Paulo之譯音,所以冠以“大”字,主要用以區別另一座小三巴 教 堂 。 聖 保 祿 教 堂 , 即 大 三 巴 教堂, 建於 15 80 年( 明萬 曆八 年) , 於1595 年和16 01年先 後兩次失 火,敎 堂焚毁 。1 6 02 年 開始 第 三次 重 建, 歷 時35年,耗銀3萬兩,1637年(明崇禎十年)其前門石壁才竣工。1835年(清道
  • 光十 五 年 ) , 教 堂 再 毀 於 火 , 僅 餘 前壁,一如中國之牌坊,巍然矗立於大炮台旁。這座已有36 0年歷史的古建築 ,高達數十丈,恢宏高峻,造型雄奇。自其下仰望頂尖,其勢欲墜;壁之中頂,塑有鴿形聖像;聖像下為聖母像,再下為聖保祿 像;左 右圍以 天神石 像6座 ,左側一龍頭上有小型聖母像,右側一帆船上亦有小型聖母像,其餘尚有聖人銅像4座,雕刻 細緻,極為 精美,揉合 歐洲文藝復興時期與東方建築風格而成,長期以來受到中外建築、文物、藝術界人士重視。這座教堂的整體設計者為史賓諾拉神父(又説為周秀神父),而主要施工建築隊伍則是17世紀初來澳門避難的 日本 天主 教徒 。大小流行於澳門賭場的一種博彩方式。人稱 玩 大 小 寶 乃 指玩 骰 寶 , 骰 寶 又 稱“色子”,唐代時才叫“骰子”,有用骨或木做,四角圓滑,六面分別刻有一至六點。骰寶的玩法是湊合三粒骰子,置於玻璃罩或盆或碗或骰盅內,按動機關(前是以手搖動) ,視三粒骰子靜止 後向上的點數為開彩準則,下注的方式甚多,有稱買“全骰”(俗稱圍骰)的,有稱“天九”的等等,而最普遍的是買“大小”,即骰面的點數相加少於十點者為“小”,十點及十點以上為“大”。久而久之,人們便稱“骰寶”為“大小” 。大王廟位於黑沙村內。規模甚小,只為一小石屋。建於清光緒廿八年(1902)廟內供奉之“大王”,相傳為海神洪聖爺,又稱“大王爺”。黑沙村大王廟陳設簡單,有碑文兩塊,記載該廟緣起 。而早 在 建 廟 之 前 ,當 地 居 民 已 有 崇 拜“大 王” 的習 俗, 每 年農 曆三 月十 五 日為“大王”誕期,村民都有一番酬神活動 。大井頭澳門古地名。位於今水坑尾街由天神巷口至白馬行口一段。昔日因有一口甘洌清甜的水井而得名。鴉片戰爭前,澳門主要絲行、茶行、瓷器行都集中於此,繁華一時。香港開埠後這些商行遷至香港,大井頭開始蕭條,兩邊也陸續由一些富商建 起商住樓宇 。《大中華帝國誌》 (Relaç ã o daGrande Monarquia da China)作 者 曾 德 昭(Á lvaro Semedo),字繼元, 原 名 謝 務 祿 。 16 0 2 年 入 耶 穌 會 。1613年來華傳教,南京敎案後被驅至澳門 , 繼 在 聖 保 祿 學 院 任 敎 ( 1 6 1 7 ~1620)。1620年謝務祿改名為曾德昭再入內 地傳 教。 16 58 年歿 於廣 州, 享 年73歲 。在 華2 0餘 載歲 月中 ,曾 將唐 德宗建中二年所立之“大秦景敎流行中國碑”譯為拉丁文,轟動歐洲。他在獲得深刻的中國歷史、地理、文學、風土人情等方面知識基礎上撰寫了此書。手稿於 1 6 3 7 年 完 成 , 1 6 4 0 年 送 達 羅 馬 。1642年即有西班牙文版,後相繼有其他歐洲語言版本面世。葡語手稿早佚。今葡語版本為澳門漢學家高美士從意大利文版回譯並於1956年在澳刊行。教育暨青年司與澳門基金會在聖保祿學院建院400 年之際 ,重 印葡文 版。 全書共 41 6頁。第一部份詳細介紹中國情況,實與《利瑪竇 札記》 不分伯 仲。第 二部份 記錄了南京 敎案許多 珍貴史料 。大生建築置業有限公司澳門一家較有影響力的房地產建築公司。位於南灣街91號。曾承擔澳門多幢大廈的建築工程 ,如宏建大廈等 。大氹山位於氹仔島東部,又名大潭山、雞頸山。海拔159米。南面和北面分別 是路氹連貫公路和友誼大橋的終點。20世紀8 0年 代末 至9 0年 代初 ,東 面填 海 修築有澳門國際機場。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建於 山的 東坡 。《大地之子》(Filhos da Terra)安娜·瑪里亞·阿馬羅(Ana Mar iaAmaro)。澳門文化司署1988年刊行葡語版,全書124頁。此書後於1993年經金國平執譯,作為《澳門文化叢書》之五,仍由澳門文化司署刊行中文版,全書1 32 頁 。作 者 於2 0世 紀 60 ~ 70 年 代曾在澳門任敎10多年,該書在十分翔實的資料基礎上,深入淺出對澳門“土生葡人”之起源進行了闡述。可以説,在澳門 開 埠以 來 4個 多 世紀 中 ,3 個 不 同的群體——華人、葡萄牙人、土生葡人—— 在澳門這一彈丸之地上朝夕相處,卻又老死不相往來,完全自成一體。作為歷史和東西方文化交流的產物的土生葡人 這 一 群 體 有 其十 分 獨 特 的 人 類 生物、人種及文化特徵。本書向讀者展視了土生葡人社團的產生、發展及現狀。《大西洋國》(Ta Ssi Yang Kuo)《大西洋國》創刊號葡萄牙人在澳門出版的葡文報刊。1863年(清同治二年)10月8日創刊。社長為飛南地(José Gabriel Fernandes)。周刊。為一新聞、歷史、文學雜誌,共
  • 出版134期,曾刊載不少與澳門歷史有關的文章,對研究早期澳門史具有參考價值 。1 86 6年 4月 2 6日 停刊 。1 99 4 年由澳門基金會與教育暨青年司影印出版合 訂 本 。《大西洋國-葡萄牙亞洲研究雜誌(Da x i y a n g g u o- Re v i s t aPo r t u g u e s a de E s t u do sAsiá t i cos)》里斯本科技大學社會及政治科學東方 學 院 院 刊 , 半 年 刊 。 主 編 薩 安 東(Antó nio Vasconcelos de Saldanha)。刊登有關亞洲的西方語言,主要是葡語及英語的論文,其中不乏關於中國及澳門的內容 。每期 有書評 。大西洋銀行葡 資 銀 行 。 簡 稱 BNU,葡 文 全 稱為 Banco Nac ional Ul tramar ino ,1905年起受當時澳葡政府委托開始發行澳門幣。直 至1 995 年是 澳門唯 一的 發鈔 銀行,也是一間在澳門最具實力的葡資企業。1995年後由於中國銀行澳門分行根據第8/95/M 號法令取得參與發行澳門幣的權力,該行成為澳門現時兩間發鈔銀 行 之 一 。大西洋銀行大廈澳門 古 老 建 築 物。 位 於 新 馬 路 街口,1925年建成,由工程師蒙地盧和建築商何光承建。該大廈樓高兩層,牆面為紅褐色,花崗石砌成的牆腳、伸出的小露台、三角形突出的木檐口,圓拱形的門窗,整座建築雄偉穩重,又極具南歐風格,建成時共耗資澳門幣13萬元。該大廈面臨南灣海畔,風光旖旎,1997年改建成僅存門石的高層現代化銀行大廈 。大西洋銀行大廈大汕(1633~1702)字石濂,號石蓮,別號廠翁。浙江嘉興籍、江西人。16歲削髮為僧,是清初江 南 曹 潤 宗 大 師 覺浪 道 盛 ( 1 5 9 2 ~165 9) 的法徒 。移 居廣州 為長 壽寺 主持。清兵入關後,以僧人身份掩護其反清活動。1685年,應越南國王阮福周之請往越南説法,被奉為聖僧。回廣州以其在越南所得布施,大修長壽寺,營繕白雲山的彌勒寺和清遠的峽山寺。後移居澳門,重修澳門普濟禪院,與澳門結下了不解之緣。大汕為人博學多才,熱衷讀 書 , 生 活 不 拘 小 節 , 善 畫 山 水 人物,詩詞、造園工藝、家具設計及昆曲琴藝無所不能。著作有《離六堂集》12卷、《海外紀事》6卷、《嶺南錄》、《燕遊詩》6卷、《潮行近草》3卷等。晚年被清廷拘捕放逐,病死於押解途中,享年70歲。普濟禪院有楹聯:“長壽智燈傳普濟,峽山明月照蓮峰”,道出了大汕和尚修繕長壽寺、峽山寺和普濟禪院的 功 績 。大來金行千萬元爆竊案19 93 年7 月 17 日, 新 馬路 55 號 大來珠寶金行被揭發遭賊人盜竊。金行與隔鄰地盤相連的一堵牆壁被鑿開一個約1平方米的大 洞,放於鋪 內的雙門保 險櫃被人用燒焊器燒開,存放保險櫃內的現款20萬元及一批金飾、珠寶、鑲鑽首飾等盡被盜去,損失達1200萬元。案發5天後, 澳門治安 警察廳刑 事偵緝組 根據線報破案,在俾利喇街一住宅單位起回大來金行被盜的全部金器、飾物,並即拘兩名涉案男子,其中一人是澳門居民,另一人是香港居民,尚有兩名涉案男子 ( 包 括主 謀 ) 在逃 。 同 年1 0 月 1 7日,法院裁定被拘的兩名男子爆竊罪名成立,首被告羅海風判囚10年,次被告林德源判囚12年,兩人須賠償大來金行2 0 0 萬 元 。大昌食品市場位於 澳 門 高 士 德 大馬 路 3 8 ~ 3 8 A號。1 993 年3月 開業。 主要經 營食品 、冷凍食品、凍肉、家庭日用品、洋酒及燒味等。1998年於氹仔開設另一分店。大炮台山大炮台山的炮台遺蹟位於澳門半島中部。原名柿山,因為過去山上有很多柿樹而得名。後來,山上 建 有 大 炮台 而 改 為 現名 。 海 拔 5 7米。此山雖然不高,但位居半島中央,可 以 控 制 澳 門 半 島 四 面 八 方 , 形 勢 險要,葡萄牙人於17世紀初即已在山上修建一 座大 炮台 。 炮台 佔地 約 20 00 平 方米 , 始 建 於 1 6 1 7 年 ( 明 萬 曆 四 十 五年),至1626年(明天啟六年)歷時10年才建成。過去一直是軍事禁區,20世
  • 紀70年代才被闢為遊覽區。因為它是著名的古蹟,又高踞於澳門半島中央,可以縱覽全澳,是遊客必到之處。原設於此的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台於1996年遷至氹 仔。 澳門 博物 館於 19 98 年在 此 建成。澳門另一著名古蹟 —— 大三巴牌坊就位於其東坡,牌坊原來是聖保祿敎堂的石砌前壁。山勢低矮,坡度和緩,四面山 坡建 滿房 屋 。大炮台接駁通道大炮 台 位 於 澳 門 半 島 中 央 , 高 達57.3米,現已建成澳門歷史博物館,旅客可由大三巴牌坊側經自動電梯登上,但由荷蘭園望德堂即大炮台山腳登上則較辛苦 。2 00 2年 10月 特區 政府 展開 接駁通道工程,該工程位於大炮台山腳炮兵街電力公司發電站背後,建築面積約1000平方米,建築物設有南部升降機連接底部及頂部,兩進口中段走廊及局部透光玻璃頂棚,正面外牆則是無框式玻璃幕牆,方便採光,走廊內留有可作展覽用途的空間。遊人可選擇乘搭升降機上落大炮台與炮兵巷,也可以沿中段走廊欣賞 沿途景 色及展 覽品 。大氣污染管制澳門大氣污染來自汽車廢氣和工業廢氣。政府為了防止汽油廢氣的鉛塵污染,1994年8月22日頒佈《無鉛汽油之特徵及使用條件》(44/94/M)法令,規定由1 99 5年 1月 1日起 報請 進口 及註 冊的汽車都要具備無鉛汽油裝置及催化轉化 器 。大堂即主教座堂,又名望人寺或大廟。位於大堂前地幾條窄小街巷之交匯點 。大堂始建於何時,已不可考。不過在17世紀初,澳門天主教已有大堂之設,作為天主教澳門敎區主敎堂,其後座亦曾闢作主教之居所,可見該堂對澳門天主敎發展之重要性。1849年,天主敎集眾捐款,重新改建因風雨剝蝕而殘破不堪之主教座堂,1850年2月14日,由澳門主教馬達主持初祀典禮。大堂奉祀的是赫赫有名的聖彼得,建築富有西班牙宗教色 彩 , 外 形 莊 嚴 純 潔 , 內 部 精 麗 巧飾 。 敎 堂 的 祭 壇 下 掩 埋 了 卡 內 羅(D.Belchior Carneiro)等16、17世紀時主敎的骨殖或遺體。而宗教名畫如《聖約翰受洗圖》、《日本天主教徒在長崎被釘十字架圖》等多幀,也保存於其內。每逢新總督上任時,都習慣到這個教堂把象徵權力的權杖放到貞潔受孕聖母的聖像旁 。 《 澳 門 雜 詩》 中 , 有 詠 大 廟 者云:“大廟最始建,歲首迎耶穌,前導十字架, 僧徒持咒 珠。” 。大堂大堂前地澳門半島中部的一個地名。在大堂的前面,是一個小崗地,可由大堂街通新馬路,大堂斜巷通南灣大馬路,主教巷和大堂巷通板樟堂街,板樟堂巷通議事 亭 前 地 。 大 堂 是 澳 門 天 主 教 會 的 中樞、澳門主敎的座堂。過去,中國人稱教堂為“廟”,叫大堂為“大廟”,所以大堂前地又俗 稱“大廟頂” 。大堂區(Freguesia da Sé )大部份位於澳門半島的東南部,但有一狹長地段沿新馬路和草堆街之間延伸至澳門半島西岸。北面和西面是聖安多尼堂區和望德堂區,南面以新馬路和南灣 大 馬 路 一 小 段與 聖 老 楞 佐 堂 區 分界,東面臨海。面積在澳門半島各區中僅次於花地瑪堂區(2.9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則是各區中最少的,2001年人口僅3.42萬人,每平方公里11,785人。大部份土地均為填海所得。此區是澳門特區的經濟中心。西部是澳門歷史最久、今天仍是熱鬧繁榮的商業區,包括新馬路、營地大街、十月初五日街、草堆街等。中部是近一二十年來迅速崛起的南灣中心商業區,矗立着10多座高層商業大廈,全澳10多家銀行的總行或總辦事處都設在這裡。在商業大廈內還有各種各樣 的 商 業 機構 、 貿 易 公司 、 保 險 公司、 建 築 公 司、 律 師 樓 、會 計 師 樓 等等。東部是大片填海而成的土地,是發展中的新興高級商住區,高級酒店也多數集中在這裡。南灣湖新填海區使原來的南灣和西灣變成兩個人工湖。兩湖之間的填海區建成了高338米的澳門旅遊塔。立法會大樓和終審法院大樓也建在
  • 南灣湖新填海區。該區西南端融和門附近是第三條澳 氹大橋的起點 。《大眾報》中文日報。1933年7月15日創刊 。由陳天心創辦。現社址在內港俾利喇馬忌士街七號 A碼頭大廈地下。抗日戰爭期間該報與學術界、教育界、音樂界組成“澳門四界救災會”,以義賣、勸捐等形式支持國內抗戰工作,戰後因陳天心回廣州而停刊。1947年蔡凌霜由香港到澳門主持《大眾報》復刊。1973年蔡凌 霜 逝 世 , 由 其 子 蔡 克 銘 接 任 社 長 。1982年增設 葡文版。19 93年被吳福 集團 收 購 , 改 為 彩 色 印 刷 。 每 日 出 版 9版,內容包括本地新聞、港聞及國內國際新聞,副刊有“大眾娛樂”、“大眾狗經”、“大眾園地”等,有“編餘小語”專門評論本地經濟、社會事件。現有員工約100人。董事長吳福,社長黃宇光, 總編輯 陳大白 。大街見 營 地 大 街 。《大漠集》現代詩集。雲力著。《澳門文學創作叢書》之一,澳門東亞大學中文學會1985年出版。全書分南園集、四方集、氹仔集和大漠集4卷,共收詩81首。創作時間由 1970 年至19 84年。 詩集所 收的是 浪 漫 的 抒情 詩 , 呈 現一 派 古 典 情調。其中“大漠集”描寫中國大西北的情景,瀰漫着懐古之情 。大嶼山海戰澳葡艦隊與海盜紅旗幫主力在大嶼山海面進行的一場激戰。1810年(清嘉慶十五年)1月21日,澳葡艦隊在大 嶼山 海 面 與 紅 旗 幫 主 力 3 0 0 多 艘 帆 船 相遇。紅旗幫首領張保仔派出的兩支先鋒船隊被澳葡艦隊擊破,張保仔遂親自率領主力部隊駛 抵戰場。海 盜分成6個 小隊,每隊圍攻1艘 葡萄牙兵船,力圖 利用人 數 多 的 優 勢 ,通 過 登 船 肉 搏 的 戰術,來戰勝葡萄牙人。葡萄牙人揚長避短,以密集的炮火攻擊對方,阻止海盜船逼近。雙方 激戰正酣,1 艘葡萄牙 船發現了海盜供奉神像的大船,遂集中火力向這艘大船進攻。儘管許多海盜船盡力護衛,但是葡艦猛烈的炮火還是將這艘大船擊沉。霎時,海面上飄浮起一批大聲呼救的和尚和塗金着彩的神像。海盜船陣腳大亂,鬥志瓦解,無心再戰,紛紛逃離戰場。經過這一次海戰,張保仔紅旗幫 的勢力大 為削弱 。大賽車博物館澳門專業性博物館之一,為紀念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而建立。位於新口岸高美士 馬路。 199 3年 11月 18日 揭幕 ,1995年11月全面開放。面積約2465 平方米。會場展出30多部過去曾在澳門獲獎賽車,其中包括著名車手拉夫·舒麥加(Ral f Schumacher)及已故世界冠軍車手冼拿(Ayrton Senna)的戰車。也有歷屆賽車的珍貴圖片、紀錄片、大賽車跑道的模型、電影院、模擬機動賽車、賽車的零件、工作人員的模型、各種有關賽車的紀念品等,館藏品超過千件。參觀者除了可以了解格蘭披治大賽車的起源及發展,也可在會場特設海報板上,繪上自己 喜歡 的圖畫 留念 。大賽車博物館展品頗為豐富 。大豐銀行大豐銀行大廈前身 為大 豐 銀號 ,1 9 41 年由 何 賢等人創立,其後根據1971年澳門政府頒佈的《澳門銀行法》註冊,成為澳門第一間 當 地 註 冊 銀 行 。 中 國 銀 行 總 行 於1984年9月13日正式參股,註冊資本為1.6億澳門元,佔大豐銀行資本總額的50%。至1998年大豐的資本額已提增至
  • 10億澳門元,成為澳門當地註冊資本額最高的金融機構。現時大豐銀行已與世界各地300多間金 融機構建立了代理 行關係,並在廣州開設了代表處,為澳門及周邊地區的經濟發展提供多元化、方便快捷的商業銀行服務。大豐銀行購置先進的 IBM 電腦主機系統,傳統業務部份已經順利上線。1998年,該行在新口岸填海地段興建的面積近30萬平方米的23 層新 總行 大廈 啟用 。大豐錶行澳門一間頗具規模的錶行。位於澳門新馬路,1950年開業。經營各國名廠鐘錶零售及批發,是澳門勞力士特約零售 商 。大關健康食品廠株式會社澳門首家日本青芥辣廠。1996年 1月26日獲政府發牌正式開業投產,廠址設在慕拉士馬路激成工業大廈。該廠是由澳門德生集團、中國海泰企業有限公司及日本庇路商事株式會社三方合資經營,總投 資額為 280萬 美元, 以生產 日式調味品“青芥辣”為主。此外,還生產醬油、海鮮醬、蠔油膏、辣蘿蔔等產品。現在的生產能力為每日生產青芥辣15,000~20,000支。僱員25人,估計產值可 達4 00 0 萬港 元。 該 廠生 產的 青 芥辣,除少部份內銷外,還銷往香港和中國內地市場,並外銷加拿大、台灣、韓國等海外市場。青芥辣為一種有益健康且味道頗佳的調味品,目前青芥辣每年全球銷量 超過3億 港元,中 國內地市 場每年 銷 售 量在 3 0 萬支 以 上 。大譚山見 大 氹 山 。《大辮子的誘惑》彩色故事片。澳門蔡氏兄弟影視公司和中國珠江電影公司合作攝製,1995年8月 開拍, 19 96年 6月 發行。 影片 透過發生在1931年澳門一對中葡男女青年的愛情,表現了兩種文化的衝突和交融的過程,具有濃郁的澳門鄉土氣息和文化特 色 。 《 大 辮 子 的 誘 惑 》 在 中 國 內地、澳門、葡國放映時,受到熱烈的歡迎和高度的評價,被認為是一部表現中葡友好,準確塑造澳門形象的影片,顯示了澳門本土電影製作趨於成熟,也為中國電影史上揭開新的一頁。影片根據土生葡人作家飛歷奇(Henr ique de SennaFernandes)的同名小説改編,導演蔡元元 , 主 要 演 員 里 加 慶 ( 葡 ) 、 寧 靜(中)。葡國總統沈拜奧(Jorge Sampaio)觀看影片後説這部電影給他一個驚喜,他説:“影片不僅畫面很美,主題也很好,反映了東西方兩種文化的和睦相處和交融 。” 19 96 年9月 9日 《大 辮子 的誘惑》等獲第十九屆《大眾電影》百花獎最佳合拍片。同年9月15日,《大 辮子的誘惑》榮獲葡萄牙第二十五屆費格拉· 達 · 福 茲 國 際電 影 節 特 別 獎 。 此外,影片還被這一屆國際電影節記者評選為最受歡迎的參賽、參展的故事片之一。 電 影 節 主 席 維埃 拉 · 馬 克 斯 評 論説:“《大辮子的誘惑》一片主題新穎,演員表演生動感人”。歐洲著名電影評論家歐拉第認為,此片顯現了“中國女性的 自 尊 、 自強 及 人 性 的美 麗 ” 。 另外,《大辮子的誘惑》還榮獲上海《文匯報》影評人“十佳影片”之一,女主角寧靜獲中國大學生電影節“最佳女主角 ” 獎 。《大辮子的誘惑》劇照上川島葡萄牙古文獻中常見的澳門附近古地名。英文作 St John 's lsland,葡文為Sã o Joã o。即今台山市上川鎮。上川島位於廣東省江門市南面川山群島東部,西面與下川島間隔一水。面積為157平方公里,為川山群島最大之島,最高點車旗山海拔493米。呈北東向不規則長形,東岸較平直,西岸曲折多灣,由南北兩部份組合而成。明中葉該島亦為外國商人的聚散地,不少葡萄牙商人在島上 居 住 。 至 1 5 4 5 年 ( 明 嘉 靖 二 十 四年),明政府封鎖該島,而開放澳門附近的浪白澳作為臨時對外貿易港口。該島西側有官冲灣、沙堤灣和公灣,南北
  • 部聯接處為連島沙堤地。其東側為飛沙灘海濱浴場,北部大腦山西麓有葡萄牙神父 聖方 濟各 ·沙 勿 略(Sã o Franc iscoXavier)古墓。耶穌會在公元1540年創立,12年後,耶穌會士聖方濟各·沙勿略神父抵達上川島。他本擬等候載其前往廣州的船隻,但在1552年12月2日病逝上川島。墳墓建有門樓,寫有“聖方濟各·沙勿略墓園”橫額,墓碑上寫有“康熙三 十八年 方濟各 ·沙勿 略”。 聖方濟各·沙勿略神父是耶穌會抵達中國的先驅者,耶穌會的神父步其後塵紛紛來 中 國 傳 教 。 1 6 3 9 年 ( 明 崇 禎 十 二年),澳門敎會在該島立有一塊中葡文字的石碑,並建有小教堂紀念沙勿略。1920年,由澳門教會發起,東南亞敎會集資在該島建起一座150多平方米的 西班牙風格的教堂,耶穌教會信徒視沙勿略墓為聖地,不斷來此朝聖。1937年,日本軍隊佔據該島,教堂及墳地被毁。20 世 紀 8 0 年 代 初 重 建 。 而 聖 方 濟 各 ·沙勿 略 神 父 的 遺 體已 分 別 移 去 印 度 果阿,其一手臂骨安放於羅馬,另一安放於澳門路環聖方濟各教堂以供敎徒、遊客憑吊。2002年澳門主教林家駿親自將其一手臂骨送往日本,因他在日本傳敎10多年,勸導了3萬多人領洗入敎,對日本有一份濃厚的感情。上架行會館澳門最早的工會會所,後來演化為現今的上架木藝工會。位於澳門半島中部之庇山耶街。創辦於清道光初年。現會址正式興建落成於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1855年(清咸豐五年)12月27日被一場火災焚毀,第二年農曆1月27日工友發起集資重修,1858年竣工,即成今日規模。會址由政府批地興建,得免納税。上架行俗稱三行,原指做木 、搭棚及打石,因澳門打石工人不多,故加入油漆一行,統稱上架行。後因工種越分越細,木匠、油漆、搭棚、鐵匠等分別 成 立 工 會 , 上架 行 即 專 為 木 藝 工會。木藝工友按例崇拜魯班為祖師,每年農曆六月十三日魯班誕,上架行會館內必舉 行慶祝 活動 。上海醫學院校(澳門)校友會1994年成立。聯絡地址為澳門東望洋街15號。宗旨是聯絡上海醫學院校在澳校 友 , 加 強 與 澳門 各 醫 學 團 體 之 交流,發揮專 業精神,為 社會服務 。山票清代以來民間流行的一種彩票賭博活動。票廠從“千字文”中選出從“天地玄黃”到“遐邇一 體”共120個字 印成彩票,投買者任意在120個字中圈 選15字為一票,投注後留下票根。開彩採用搖珠法,又叫卜球法。屆開彩時,票廠人 士 、 公 証 人 到場 , 旁 人 可 任 意 參觀。負責搖珠的荷官把字珠放進圓筒,插上關扭後用力搖攪,待一個字珠出來後,又重複搖攪第二個,周而復始,一直出完30個字珠。以參賭者留在票廠的正票為據,逐字核對,以中字多少來決定是否中彩及中彩等級。山票一般每月開3次,全年開36次,由於次數少,相隔時間長,彩金又不多,此項賭博便逐漸 被 淘 汰 。山寨廠澳門早期家庭小工場的俗稱。特點是僱 員 少 、 會 計 制度 不 健 全 、 設 備 簡陋、生產規模小、產量低、產品質量粗劣、生產依賴於聯繫廠或商行。早在20世紀60年代前在毛針織工業中就已經出現這類家庭式的小工場,當時是以內銷為主。70年代澳門針織業發展蓬勃,規模較大的工廠接到客戶的貨單之後,多將原料或半成品發給小廠加工,支付加工費。當時亦有些大廠鼓勵有經驗、有技術、有上進心的織機工人在廠外覓地設立山寨廠,大廠甚至願意予以貸款、借出 機 器 , 並 保 證 在 發 貨 方 面 滿 足 要求。於是,針織業山寨廠便紛紛開設起來。80 年代末 發展到 1000 多家。 199 1年開始獲准針織業織片工序外移加工,加之實施輸入外地勞工政策,對於一向依靠大廠發貨才能開工的山寨廠來説是個嚴重打 擊,此後 這類廠日 漸式微 。乞巧節民間傳統節日。俗稱“七夕”、“七姐誕”。民間傳説農曆七月初七為牛郎星、織女星相聚之夜;亦為婦女乞求智巧之 日 。 起 源 甚 早 , 系 由 星 名 衍 變 而來。《詩經·小雅·大東》篇記有“織女”星、“牽牛”星;南北朝時期已有比較 完 整 的 牛郎 織 女 故 事, 民 間 已 有“七月 七日 為牽 牛織女 聚會 之夜 ”的 習俗 。 往 昔 , 這 個 節 日 在 澳 門 是 很 隆 重的。姑娘們在一個月前便開始準備各種奇巧玩品,用色紙、米粒等製作各色花燈、 仕 女 、 器 物 、 宮 室 , 以 及 牛 郎 織女、銀河鵲橋等,伴以果品、糕餅等,羅列香案,於初六日陳設庭內。初六祭祀織女,初七祭祀牛郎。初六夜,姑娘們盛裝打扮,焚香“慕仙”;初更時,對天禮拜,開始“迎仙”;因為有七位仙女,自三更至五更要拜天七次,稱為“ 拜 仙 ” 。 禮 拜 後 , 便 向 織 女 乞 學 技藝,取絲線穿針孔,稱為“乞巧”。能穿入針孔者,為“得巧”姐。過去,每逢七月初六、初七夜晚,澳門的大街小巷 人 來 人 往 , 參 觀 各 家 陳 列 的 奇 巧 藝品;姑娘們則盼望如織女一樣,能得到一位如意郎君,擺脱婦女所處的不平等地 位 。女媧廟座落在草堆街與大三巴街交界處,廟宇建築與普通民房相似。該廟正門原向大三巴街,今門前空地為神殿故址,並無草堆街;廟後與布疋店相連,舖向草堆街。1914年冬,布疋店失火,波及
  • 女媧廟,焚毀正殿,只餘偏殿。當局清理災場後,不許重建廟宇,開闢街道 。女 媧 廟 只 剩 半 壁 , 經 過 修 葺 , 從 旁 闢戶,加奉呂祖,名為“靈岩觀”。相傳古時發生天崩地裂,女媧氏煉五色石以補天。因此,世間痴男怨女竟想求女媧娘娘補“情天”。往昔澳門花事燦爛,一般青樓女子多前往膜拜,該廟香火因而 一 度 旺 盛 。女媧廟小氹山位於氹仔島西部,又名小潭山。海拔111米。北面是 嘉樂庇將軍大橋( 澳氹大橋)的終點,面向大橋的山坡上有大型 浮 雕 。 山 南 大 片 填 海 地 建 有 賽 馬場。新世紀酒店、凱悦酒店和菩提禪院在 其 東 麓 。《小豆芽》澳門小學生文選。作者凌雲、沈雨桐、小 Q 、含 真,一 書齋1 992 年出版 。共收作品40篇,全部文章曾在《澳門日報》新兒童版同名專欄上發表。內容反映作者的校園和社會生活,文字清晰流暢 。小販認可區澳門政府准許小販營業的街區。20世紀 70 年代 末 至8 0年 代 初, 大量 新 移民湧 入 澳 門 , 其 中不 少 人 加 入 小 販 隊伍,使小販人數急劇增加。由於小販數目驟增,影響市政交通、市容衛生和飲食衛生等方面。1987年前後,當時澳門市政廳提出了整頓小販、設立小販認可區的構想,並將祐漢新邨、黑沙環、水上街市、筷子基和營地街市周圍的街道闢作小販認可區。此後飛能便度街、義字街 、 下 環 街 、 十月 初 五 日 街 、 吉 慶里、鍾家圍、趙家巷、木瓜圍及青草街等也設 立了 小販認 可區 。飛能便度街小販認可區小譚山見 小 氹 山 。子褒兄弟學塾晚清維新時期澳門首先提倡白話文敎學的兩間學塾:一間是陳子褒所辦,校址在澳門荷蘭園正街,開辦時稱蒙學書塾,不久改稱子褒學塾;另一間是陳子褒之弟陳子韶所辦,校址在子褒學塾隔鄰 , 稱 子 韶學 塾 。 兩 學塾 分 別 招 收高、初兩等學生。陳氏兄弟是廣東新會外海人,都屬維新派人物。為向學生介紹康有為、梁啟超的維新思想和保皇觀點, 陳 子 褒 兄 弟 自己 編 印 新 的 《 三 字書》、《四字書》、《五字書》等國文課本,以代替舊《三字經》等的內容,並採 用 淺 説 白 話 文進 行 教 學 。 開 設 初期,兩學塾招收學生人數100餘人,後來由於陳氏兄弟敎學享有很高的聲譽,成績斐然,因而學生日增,學塾漸不能容納。於是,子褒學塾遷往龍嵩街,後又遷往荷蘭園二馬路,並改名為“灌根學校”。而子韶學塾則遷往板樟堂街國華戲院現址,改名為“沃華學校”。兩校的 改 稱 , 標 誌 着 澳 門 學 校 教 育 的 開始,它們為澳門培育英才作出了很大貢獻,不少英才俊傑,如冼玉清、李應林等,均 出於子 褒學校 之門 。
  • 四劃友誼大馬路在澳門半島東南部,是澳門半島最長的馬路。南端由南灣廣場起,北端繞過新口岸水塘南側和東側接漁翁街的東端,全長約2860米。原來包括蘇亞利斯博士 大馬 路在 內, 沿 着2 0世 紀2 0~ 3 0年代外港和南灣大規模填海工程後的沿岸而建,於1933年5月以當時葡萄牙總理之名命名為薩拉查(Olivei ra Sa lazar)博士大 馬 路 。薩 拉 查 連任 政 府 首腦 3 0 多年, 是個 獨裁 統 治者 。1 9 74 年葡 萄 牙“四·二 五革命 ”後不 久,澳 門市政 廳把該馬路改名為友誼大馬路。1989年葡萄牙總統蘇亞利斯訪問澳門後,市政廳又把該馬路的西南端瀕臨南灣的一段另外命名為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友誼大馬路的南段是澳門中心商業區的延伸部份,高樓大廈林立,沿路及附近有多座大酒店(如葡京、文華東方、總統、京澳、假日、新世界帝濠、財神、金域、金龍等),還有一個佔地11000平方米的何賢公園。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澳門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亦位於該馬路。南段外側是外港新填海區,大部份已有樓宇建成使用。馬路與填海區之間原 有 狹 窄 水 面 已填 平 綠 化 , 建 成 了“藝園” 。馬路 中段瀕 臨外港 ,有大 型百貨公司、填海建成的外港碼頭和賽車中心,還有引橋通上友誼大橋。北段是水 塘 的 堤 岸 。友誼大馬路友誼大橋又稱新 澳氹 大橋 。1 99 4年 初建 成通車。位於舊大橋以東,連接澳門半島新口岸水塘北角(外港碼頭處)與氹仔北安碼 頭,橋 長3 900 米, 寬15 米, 設兩條雙線車道,中設分隔線,車道兩旁設1.5米寬的行人道。大橋在氹仔一段設分層迴旋樞紐與澳門國際機場及九澳港的道路系統相連;澳門半島一段,在外港碼頭處與市區道路系統相連,往北則以800米長的高架海上走廊直通拱北海關,與珠海道路網相連。橋中兩處設行船通道,用鋼索吊塔加高,使兩處橋面離平均水面有30米高。吊塔之間距離是112.05米,塔頂距離平均水面56米,塔間航道為70米寬,在靠近氹仔處為單通道,在靠近半島處為雙通道,分別供來往內港和外港 碼頭的船隻通行 。友誼大橋友誼橋大馬路位於澳門半島東北部,黑沙環新填海區外側,南端從友誼大橋橋頭起,西北端在馬場東大馬路口連接馬場北大馬路。長1240米。是離島通往關閘和澳門半島北區的交通要道。馬路內側是建設中的商住大廈,外側堤岸上有黑沙環海濱公園。南端近橋頭處是黑沙環污水處理 廠 。王今翔(1944~)中央 駐澳 聯絡辦 官 員 。 河 北保定 人 。 北 京 外國 語 學 院 畢 業 。20世紀 60年代 中期 在 法 國 巴 黎 留學。 先 後任 職 於國 家 民 航 總 局 、中國 紅 十字 會 及國 務 院台 灣 事務 辦 公室, 擔 任副 處 長 、處 長 、 副局 長 、 局
  • 長、主任助理等職。1993年來澳,任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副社長,2000年任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 副 主 任 。王守基(1932 ~ )企 業 家 。 廣東東莞 人,1 96 8年移 居 澳 門 。 澳門針 織 有 限 公 司總經 理 , 澳 門 毛織毛 紡 廠 商 會 理事 長 , 澳 門 核 數師 , 澳 門 會 計 師公會 理 事 長 , 澳 門廠 商 聯 合 會 副 理 事長,澳門中華總商會常務會董,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 員 。王志石 ( 1945.9~)河北人,生於黑龍江。北京清華大學土木工程學士、哈爾濱工業大學市政工程碩士、美國約翰、霍布金斯大學環境工程博士。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環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委員、澳門科技協進會副會長、澳門大學科技學院教授。曾任中國北京博士後聯誼會主席、清華大學教授等。編著有《第一屆澳門環境與城市發展研討會論文集》、《澳門環境與城市發展科學論文集》、 《Scient i f i cInnovation for Envi ronmental Asses smentof Coas ta l Ci ti e s》等。1999年獲澳門政府頒授 專業功 績勳章 。王孝仁 ( 1955.3~)浙江 湖 州 人 , 生於 上 海 。 大 專 程度。浙江省政協委員、浙江省海外聯誼會理事、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中華總商會理事、 澳 門 飲 食 業聯合 商 會 常 務 理事、 澳 門 壽 司 王有 限 公 司 董 事長 。 曾 任 澳 門 特別行 政 區 第 一 屆政府 推 選委 員 會委 員 。王孝行(1938 ~ )企 業 家 。 浙江湖 州 人, 生 於上 海 。 大 學 程度,19 64年移 居澳門 。 保 利 企 業有 限 公 司 董 事長 、 皇 都 酒 店 董事 長 、 澳 門 中 華總商會常務會董、澳門毛織毛紡廠商會副理事長、澳門出入口商會名譽會長 、澳門廠商聯合會常務理事。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第八、九屆 全國 政協 委員 。王叔文(1928~)憲 法 學 家 。四川人,1950年本 科 生 畢 業 於 四川 大 學 法 律 系 ,1957年研究生畢業 於 蘇 聯 莫 斯 科大 學 法 律 系 , 研究員 , 博 土 生 導師。歷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所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 會 憲 法 學 研 究會 總 幹 事 、 名 譽 會長,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員。1979年,參與《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選舉法》的草擬及修 改工作 。19 80 ~19 82年 現行 憲法起草時,作為憲法修改委員會秘書處成員參加了整個起草制定工作。1985~1990年擔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委員, 198 8~1 99 3年擔 任澳門 基本 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參與兩部基本法的起草制 定 工 作 並 擔 任 居 民 權 利 小 組 召 集人。19 95~ 199 7年擔 任香港 特區籌 備委員會委員,參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工作。第七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自著、主編《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導論》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導 論 》等 著 作 。王宗德(1944~)原籍福建,生於澳門。澳門通利汽車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廣州凱旋華美達大酒店董事、港 澳美晶集團副主席 、日東 紡 美昌 玻 纖紡 織 有限 公 司執 行 董事、澳門中華總商會會董、澳門福建學校校董會執行校董兼秘書長、澳門福建總商 會 副 會 長 、 澳 門 福 建 同 鄉 會 副 會長、澳門晨運之友聯誼會會長、澳門政府消費者委員會委員、澳門機動車商會副主席、澳門綠波游泳會副會長、澳門繁榮促進會副會長 、福建省政協委員 、廈門 市 政 協 委 員 、廈 門 海 外 聯 誼 會 理事 。王室大法官(Ouvidor)澳葡早期自治機構中的一個重要職位。在中 國政府的 公文中常 將 Ouv idor譯成“番差”或“國使”。澳門開埠初期,居住在澳門的葡人一直受中日貿易船隊 司令 的管 轄 。1 58 0 年( 明萬 曆 八年)澳門首次派駐王室大法官,其職權範圍主要有:①協助總督行使司法管轄權;②依 總督授權 單獨審判 輕微罪案 ;③辦理民事案件。王室大法官與議事會不斷發生衝突,這 一職務曾一度廢除 。
  • 1586年,西班牙國王賜予澳門享有埃武拉市一樣 的自治 權。1 595 年、1 596 年國王頒佈敕令,再次批准澳門正式取得自治城市的資格。在此期間,王室大法官的職權由 年長的議事 會成員攝理 。王國章(1937~)前中央駐澳官員。河北人,河北農業大學及 外交學 院畢業 。19 91~ 199 4年任 新 華 通 訊 社 澳門 分 社 副 社 長 。 之前,曾任職於河北定縣人民政府,中國駐突尼斯大使館一等秘書,外交部副處長、司長,離澳後曾出任中國駐朝鮮特命全 權 大 使 。王啟人(1941~ 2001)前 中 央 駐 澳聯 絡 辦 官 員 。 陝西 人 。 畢 業 於 中央 財 政 金 融 學 院國 際 金 融 專 業 、高級 經 濟 師 。 長期 從 事 經 濟 金 融研 究 、 實 務 和 領導工 作 。 歷 任 廣 東 省 金 融 研 究 所 副 所長、所長,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副局長,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總 行 政 策 研 究 室 主任、行長助理,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預備工作委員會委員,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中國銀行董事長,全國港澳經濟研究會會長,中國國際金融學會副會長,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研究生部兼職敎授,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第九屆全國政協常委,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995年來澳任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社長、2000年任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 室主 任, 20 01 年病 逝 。王啟翔( 1937.7~)浙江省政協委員,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 區 行 政 長 官 選舉 委 員 會 委 員 , 浙江、湖州海外聯誼會常務理事,江蘇 、深圳海外聯誼會理事,澳門蘇浙滬同鄉會副會長,澳門付貨人協會副會長,澳門出入口商會會董,澳門毛織毛紡廠商會理事長,澳門廠商聯合會常務理事,澳門 僑 光 集 團 有 限公 司 董 事 長 兼 總 經理。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第九、十屆澳門特區全國人大 選舉會 議成員 。王淑梓( 1967.10 ~ )女 , 浙 江 湖州 人 , 生 於 香港 。 美 國 科 羅 拉多州 丹 佛 大 學 酒店 管 理 學 學 士 、工 商 管 理 碩 士 。山 東 省 政 協 委員、 中 華海 外 聯誼會理事、山東省海外聯誼會副會長 、上海市婦聯執委、澳門青年企業家協會副會長、澳門中華總商會理事兼婦女委員會常委、澳門出入口商會理事、澳門蘇浙滬同鄉會副理事長、澳門保利企業有限公司董事、澳門皇都酒店董事總經理。曾 任青島 市政協 委員 。王偉華( 1965.3~)生 於 澳 門 ,澳 門 大 學 法 學士、 澳 門 科 技 大學法 學 博 士 研 究生。 澳 門 特 別 行政區 檢 察 院 助 理檢 察 長 、 澳 門 大學法 學 院 兼 職 講師、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司法官培訓課程導師。曾任澳門法律、公共行政翻譯學會副理事長、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及土地小組葡方翻譯員、澳門理工學院兼職講師 及 公 務 員 培 訓課 程 導 師 等 。 著 有《行政程序法典註釋》(合著)王祿(1794~卒年不詳)福建 人。 早年 到澳 門經 商, 18 6 0年(清咸豐十年)與友人合伙,組建一家名為“紹昌堂”的置業公司,買下原庇里喇茶葉行的舊址,並將後門對開一帶海灘填平,開闢福隆新街、福榮里、清和里、福隆新巷、清平直街、蓬萊新街、新市巷、新利巷、福壽里、白眼塘街等街道,興建大小舖戶160餘間,使該處成為澳門一新區。1864年(清同治三年)後,紹昌堂各股東因澳門市面冷落, 舖 戶 建 成後 頗 難 出 租, 均 提 出 退股。 王 祿 與 其子 王 棣 遂 將全 部 股 份 承受,又改名集成堂,管理這新建的16 0餘間舖戶,成為澳門當時最大的業主,也是澳門當時的首富。1870年澳督與王祿父子協商,以深巷仔街尾一塊海灘地相贈為條件,要求在此興建一座大戲院—— 清 平戲院 。王 氏乃於 18 70年 10 月動工,至1875年(清光緒元年)全部就緒。王氏對於社會公益事業貢獻良多,成為澳 門早 期華人 名紳 。天主敎1555年耶穌會士巴來多(Melchio rNumes Barreto)神父抵澳傳教。1562年天主 教 會 在 澳門 建 成 了 瘋王 堂 ( 望 德堂)、花王堂(聖安多尼堂)和風順堂(聖老 楞佐堂 )3 座簡陋 的小教 堂。 當時澳 門 屬 馬 六 甲 敎 區 , 由 Pe.A Joã oSoares 任馬六甲主教駐澳門代表,駐瘋王堂,有敎友約600人。1568年,澳門的 第 一 任 主 教 耶 穌 會 的 卡 內 羅 ( D.Belchior Carneiro)神父抵澳工作。至1576年,羅馬教皇額我略十三世命成立中國與日本敎區,卡內羅主教乃受命成為首任駐澳門署理主教,立望德堂為第一 座 主 教 座 堂 。 1 5 7 8 年 , 范 禮 安
  • (Alexandre Valignani)神父抵澳,任印度日本中華敎務巡閲使。1579年羅明堅(Michele Ruggier i)神父抵澳,開始學習中文。1579年,方濟各會士至澳門建天神 之 后 聖 母會 院 於 現 存嘉 思 欄 兵 房址。1582年,利瑪竇(Mateu Ricc i)司鐸及巴範濟(Franc ios Passio)司鐸等 奉范禮 安 之 召 前 來 澳 門 。 利 瑪 竇 學 習 中文,次年隨羅明堅至廣東肇慶傳教,曾一度被逐回澳門。後決定以學術、文化為招攬人心的手段,從此奠定了天主教近代中國傳敎之基,也為近代中西文化交流的開展 邁出了最重 要的第一步 。1586年,奧斯定會來澳,並建立會院及恩寵之母小堂(俗稱龍鬆廟)於崗頂。1587年多明我會來澳,建會院於賣草地,又建教堂於板樟堂前地前,名玫瑰聖 母 堂 , 又名 多 明 我 堂( 俗 稱 板 樟廟)。1588年,日本成立府內(Funai)敎區(近長崎),自此日本敎區與澳門教區保持極密切的關係,羅明堅則受范禮安派遣赴羅馬籲請敎宗遣使節駐華。15 9 4年 , 耶穌 會 士 初創 聖 保祿 書 院 。1602年,耶穌會士所建位於大三巴專為華人講授教義的蔭庇之母小堂被仇敎者所焚,耶穌會士乃於是年始興建聖保祿教堂 及 學院 院 址, 至 1 64 0 年完 工 。 自1641年後,澳門敎區取代馬六甲成為天主教在東亞及中南半島的傳教中心。在南明時期,與澳門有聯繫的中國天主教徒 鄭 芝 龍 於 澳 門 受 洗 , 他 與 畢 方 濟(Franç ois Sambias)神父相熟。畢方濟神父16 10~ 161 3年在 澳門, 後入中 國內地,至1644年奉南明弘光帝命為使臣再至澳門借兵購械,1648年奉南明永曆帝及太后命,與信奉天主敎的太監龐天壽一起至澳門耶穌會聖堂獻銀香爐、銀花瓶、銀燭台,請行謝恩彌撒,當然也續議借兵一事,澳門耶穌會副會長曾德昭(Á lvavo Semedo)神父 及於 10 月3 1日舉行彌撒大典,葡萄牙總督更設宴招待 。聖老楞佐堂首次出現的澳門風景明信片,紀錄了大三巴牌坊旁的一列樓房於18 74年9月2 0日的颱風後,受到嚴重破壞的情景 。1659年,敎廷另設東京及越南兩代牧區,表明澳門的 傳教地位已漸降低 。1645~1742年間,天主教有所謂“中國禮儀”之爭,使敎會傳敎威信大減,澳門敎區的工作亦受到嚴重的影響。1757年,葡國龐倍任首相,下令驅逐耶穌會士,至1759年禁耶穌會,使澳門敎區大受打擊,致使教堂 、修院、會院空置 。1834年,葡王伯鐸下令解散一切修會,澳門敎區司鐸無法行使原所屬的各項權力,敎務再度受到打擊。1835年,大三巴焚毁。1836年,大堂毁於颱風,主教座堂遷至玫瑰堂。1841年英人通過鴉片戰 爭 佔 據 香 港 , 澳 門 從 此 走 向 衰 落 。1886年,敎廷與葡國達成協議,簽署政教協定,葡萄牙正式結束對中國敎務的護敎權,但葡國遠東傳教會仍管理馬六甲聖伯多祿堂區及新加坡聖若瑟堂區,直接隸屬澳門敎區。1903年方濟各會修女始來澳,接收由法籍外方傳教會管理的肇慶及開平傳敎區。1908年,澳門主教創辦葡文教區月刊。1906年,慈幼會士始來澳,建孤兒院,同年高美士(Pe.A.de Souza Gomes S.J.)神父建望廈 救濟院,交由嘉諾撒修女管理,內附設女童學校。1910年,葡人推翻帝制,但同時其新任執政者亦仇視敎會,使澳門敎區工作再一次受打擊。1926年,葡國重
  • 新准予教會自由傳教。1941年太平洋戰爭期間,澳門敎區致力於賑災,並收容難民及敎友。1945年戰爭結束,帝汶島敎區正式成立,澳門修院為該敎區培養了大批 神職 人員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湖南、湖北總修院遷至澳門。在50年代,澳門教區開始致力於發展中、小學敎育事業,時至今日,天主教敎會學校已成為澳門中小學敎育重要支柱之一。50年代以後,澳門敎區同時致力於文化、社會福利等工作,頗有成績。1965年,戴維理主教依澳門政府行政區規劃,取消望德堂區專責管理華籍敎友的職權,將花地瑪傳教區升為正式堂區,把全澳敎務分託給大堂區、聖安多尼堂區、望德堂區、聖老楞佐堂區及花地瑪聖母堂區等五大堂區。至1988年,林家駿神父成為澳門敎區第一位華人主教,現任主教為 黎 鴻 昇 。天主敎美滿家庭協進會婚姻家庭服務中心美滿家庭協進會原名為澳門公敎婚姻 輔 導 會 , 於 1 9 8 0 年 5 月 2 5 日 成 立 ,1989年改名為澳門美滿家庭協進會,以全澳居民為服務對象。藉著推動家庭生活敎育,協助家庭內成員間建立正確之親子間、夫婦間或家庭內成員間溝通之道,以提高及促進家庭之功能。該會之家庭服務中心現設立於青洲區和樂大馬路2 81 號美 居 廣場 第二 期 4字 樓內 , 受社會工作局透過地方讓與、財政及技術輔助。服務包括有家庭生活教育、婚姻輔導、家庭輔導、家庭調解服務、婚外情問題、支援熱線 、婚前準備工作坊 、FOCUS 婚前評估服務及自然法家庭 計劃 等 。天后宮位於氹仔巴波沙總督馬路。廟宇橫聯三棟,中間正門,除兩旁是讚頌廟宇神聖、環境美好的門聯外,門楣石“天后宮”上款有“道光戊申仲春之吉”字樣,道光戊申仲春即1848年春,這是該廟重建日子。廟內保存的一口古鐘上刻有“龍頭灣天后宮,乾隆五十年置” 。龍頭 灣 是 氹 仔 古 地 名 , 乾 隆 五 十 年 即178 5年 ,於此 可知 該廟存 在起 碼已 逾200多年。廟內還有不少古老文物, 有牌匾、雕工精細的神樓、神桌,都是重建時 設 置 的 。 可 惜右 側 一 棟 , 改 作 他用,影響 了古廟的 完整性 。天后誕信仰習俗。天后亦稱媽祖,以及天后聖母、天妃、海神娘娘。傳説農曆三月廿三日是天后的生日,因而民間把此日定為天后誕。相傳媽祖是宋初福建莆田都巡檢林願第六女,原名林默娘,生前做了大量善事,卒後屢次顯靈海上,營救遇險漁民。元時敕封為天妃神,清康熙時加封為天后,先後敕封達28次之多,沿海居民奉為護海女神。澳門居民中媽祖信仰十分興盛,天后廟殿多處可見:澳門半島位媽閣街的媽祖閣、望廈天后聖母殿、馬交石天后古廟、蓮峰廟內天后殿、氹仔的天后宮和關帝天后古廟, 以 及 路 環 的 天 后 古 廟 等 。 居 民 家中, 尤 其 是 漁民 和 水 上 居民 的 每 條 船上,都要供奉天后。每到誕期,以往家家戶 戶 門 口 都 擺 香 案 、 供 祭 品 、 燒 紙錢,進行祭拜,稱之為“迎媽姐”,前往天后廟殿參拜的人絡繹不絕,有人還遠 到 福 建 莆 田 湄 州 島 的 媽 祖 廟 朝 拜 。199 8年1 0月, 又在路 環主峰 叠石塘 山(澳門最高點)上矗立了全球最高的媽祖石雕像,該雕像高19.99米,象徵澳門1 99 9 年回 歸祖 國 。《天明齋文集》綜合性文集。陳大白著,澳門歷史學會1995年出版。全書分7個部份,收有各類文章共140多篇,40多萬字,是作者逾半個世紀以來撰寫的文章總匯。第一 部份 “圖 片 之頁 ”, 選 輯1 93 3 ~1993年期間甚有歷史價值的珍貴圖片;第二部份“老實人的信”,是作者30年代在《朝陽日報》以書信形式撰寫的專欄文章;第三部份“回憶錄”,着重記述3 0~ 50 年代 澳門 風雲 激盪 的事 跡 和風雲人物;第四部份“評論篇”,是40年代 後 期至 9 0年 代 前期 所 寫的 時 事 評論;第五部份“旅遊散記”,選記30年代、 60 年代 和8 0年 代具 有代 表性 的 遊記;第六部份“關於漢語拼音和漢語拉丁化的 論述 ”, 是作 者5 0年 代和 80 年代關於語言文字方面的學術論文;第七部份“附錄”,則是澳門170多年的報業簡史和中文報刊資料。文集收有大量有關澳門歷史及新聞史的珍貴資料,為研究澳門現 代史提供了 大量史料 。《天涯詩草》詩詞集。馮剛毅 著,《鏡海詩林 》叢書之二。澳門中華詩詞學會1993年出版, 是 作 者 的第 一 部 詩 詞集 。 全 書 分“天涯詩草”和“青春記夢”,共收詩詞370首,寫作時間為1962~1968年,當時詩人正在實現萬里壯遊的理想。書中詩詞是詩人浪跡天涯的忠實自述,尤其是“青春記夢”部份記述“文革”時期
  • 中目睹的風 雲變幻, 震人心弦 。《天網》彩色電視連續劇。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和珠海電視台聯合攝製。這是澳門有史以來第一部本土製作的電視連續劇,共四集。故事內容是根據澳門和珠海兩地警方聯手偵破一起綁架勒索案的資料編寫,情節複雜驚險,最終將犯罪集團一網打盡,顯示了珠澳聯手打擊罪犯、維持兩地社會治安的決心。該劇在1988年夏季拍攝,同年秋季播映。編劇徐新,有澳門版和大陸版兩種版本,澳門版導演殷立民,大陸版導演龐好。在大陸播出後觀眾反映較好,並印製成錄影帶 在全 國發 行 。元宵節歲時 風 俗 。 因 此 日 要 吃 元 宵 而 得名,又稱燈節、元夕節,簡稱元宵、元夕、元夜。農曆正月十五日的夜晚,是一年 中 第 一 個 月 圓之 夜 。 節 日 始 於 漢代,唐代節慶張燈從一夜增至三夜,北宋時增為五夜,南宋時增為六夜,明永樂二年(1409)又增至十夜,成為中國歷史上最為隆重、歷時最長的燈節。有人説這是中國的情人節。以前澳門在這晚上有“花燈會”,青年男女,才子佳人,徜徉於火樹銀花之下,在富有詩意的浪漫氣氛中互訴衷曲。但隨時代思潮的變遷,節日盛況逐漸淡化。現在節慶之晚都吃元宵(湯圓)、年糕,表示家庭團聚、生活美滿。但在此節日添丁的人家,有些依然循照習俗,在門前懸掛燈籠, 以示 添丁 之喜 。廿一點(Black Jack)在澳 門 是 法 定 的 幸 運 博 彩 項 目 之一,是甚受歡迎的撲克牌博彩方式。參與人數以10人為上限。開局時,參與各人先在自己門前下注若干,接著先把大小怪剔除,然後各人任意抽牌,最高點者為莊家,莊家洗牌發牌。如覺得兩張牌之和點數少,可要求增發第三以至第四張明牌,但不能再多。最後將手上牌全亮出,點數比莊家多為贏,莊家如數照賠;如比莊家少,則輸,下注的錢歸莊家。如點數與莊家相同,則作和。但在過 程 中, 手 上的 牌 超過 2 1點 , 則 為“爆牌”,立即“投降”作輸。至於點數的計算方法則為:“A”作十一點或一點均可;“ J ”、“Q”、“ K”皆作十點,其他的牌 按牌上的 點數計算 。木製品業以木材為原材料的加工工業。該業包括木材加工和木傢俬製造兩個行業 。澳門木材加工業已有百多年的歷史,現有的木材加工業的服務對象主要是為建築業提供板材,為造船廠提供木料,為傢俬廠提供木料,為樓房裝修業提供木材。澳門的木材全部從外地進口,主要來自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緬甸、泰國和中國內地。1993年澳門共有木材廠29 家 ,員 工 11 6 人, 工 業產 值 12 6 7 萬元;至 199 6年 工廠數 目減 至17 家, 員工減至57人,工業產值僅557萬元。澳門的木傢俬製造業也有80多年的歷史,最初以銷售本地為主,50年代開始拓展到外地市場,主要製造的是中式仿古傢俱。這些仿古傢俬具有濃厚的東方文化色彩,既是實用的傢俬,又是具有欣賞藝術價值的藝術品,深受外國商人的歡迎。澳門的木製傢俬出口到25個國家和地區,其中香港、美國、法國、葡國約佔80 %左右 。7 0、8 0年 代澳門 的木 製傢俬業發展較快,1984年達到頂峰,出口額為5068萬元。1985~1989年出口額一 直徘 徊在 40 00 ~4 50 0萬 元之 間 。20 世紀 90 年代 以後 ,木 製傢 俬業 開 始滑 坡 , 1 9 9 5 年 出 口 額 已 降 至 1 1 4 3 萬元 , 1 9 9 7 年 的 出 口 額 僅 為 8 3 2 萬 元 。1996年,澳門的木製傢俬場所尚有111個, 員 工 3 8 1人 , 工 業 產 值約 4 8 0 0 萬元 。“五·二九”工潮澳門歷史上一次重要的工人運動 。1922年5月28日澳葡士兵調戲一名中國婦女,引起民憤,葡警扣押抗議的周蘇等3人。29 日近萬名中國 工人和民眾 聚集警察局,要求釋放被捕工人。葡警開槍 打 死 7 0 多 人 , 傷 1 0 0 多 人 , 造 成 血案。翌日澳門華商學會、聯合總工會 、中華敎育會等聯合發起罷市、罷工、罷課行動。澳葡當局宣布戒嚴,解散工會團體。華人大批離澳返粵。全國紛紛聲援,廣東國民外交後援會等力主收回澳門,呈請廣東國民政府、北洋政府進行外交交涉和軍事干預。11月澳葡政府開始與工人代表對話 ,答應發放撫恤費 、恢復已被解散的工會、取消亂黨名目等條件 ,工 潮漸 告平 息 。五大法典葡萄牙管理澳門期間適用於澳門的五個重要的葡萄牙法律,包括《葡萄牙刑法典》、《葡萄 牙刑事訴訟法典》 、《葡萄牙民法典》、《葡萄牙商法典》和《葡萄 牙民 事訴 訟法 典》 。《葡萄牙刑法典》 於1886年在葡 國通過,規定了什麼是犯罪行為、其犯罪構成要件如何,並明定其罪狀及適用的刑罰。《葡萄牙刑事訴訟法典》於1929年在葡國通過,1931年在澳門生效,規範了 各 類 刑 事 訴 訟 及 可 採 納 的 上 訴 方式。《葡萄牙民法典》於1966年在葡國通過,並於1967年延伸到澳門適用,分為五卷,包括總則、債法、物權法、親屬法和繼承法,共有條文2334條。《葡萄牙商法典》於1888年在葡國通過,主要規範商業活動、商人的責任以及公司的組成形式與運作。《葡萄牙民事訴訟法典 》於 1 96 1 年在 葡 國頒 佈 ,並 通 過1962年10月第19305號訓令延伸適用於澳門,共有1528條,分為訴訟、管轄及
  • 公 平 的 保 障 、 程 序 和 仲 裁 法 庭 4 個 部份 。適用於澳門的上述五大法典,因其在澳門社會經濟生活中的重要性而成澳門原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份,並成澳門法 律本 地化 的重 要對 象。 19 93 年1 1月,葡方 向中方提 交了《澳 門刑法典 》草案的中文譯本,由此正式拉開了澳門五大法典本地化的序幕。1994年2月25日,中葡雙方就《澳門刑法典》草案中文 本 的 磋 商 達 成 共 識 。 同 年 1 1 月 1 4日,《澳門政府公報》刊登法令正式核准《澳門刑法典》,並規定自1996年 1月1日起開始 生效。《澳 門刑法典》 是在澳門生效的葡萄牙五大法典中第一個實現本地化的法典,它的頒佈對推動澳門法律本地化工作提供了經驗。1996年9月2日,《澳門政府公報》刊登法令正式核准《澳門刑事訴訟法典》,並規定自19 97 年4月 1日 起生效 。1 999 年8 月3日,《澳門政府公報》刊登法令分別核准《澳門民法典》、《澳門商法典》並規定上述兩個法典自1999年11月1 日開始生效。1999年10月8日,《澳門政府公報》刊登法令正式核准《澳門民事訴訟法典》,並規定自1999年11月1 日起生效。至此,構成澳門法律體系基本框架的五大法典不再是延伸自葡萄牙的法律,而是澳門本地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這為澳門政權的順利交接和平穩過渡奠定 了堅實 的法律 基礎 。《五月詩侶》現代詩集。《五月詩叢》之一,澳門五月詩社編輯委員會編輯,1989年出版 。 是 五 月 詩 社 社 員 作 品 的 第 1 本 合集,作者有懿靈、凌楚楓、雲惟利、淘空了 、 高 戈 、 雲 獨鶴 、 流 星 子 、 汪 浩瀚、江思揚、胡曉風、陶里,他們來自澳門詩壇的老、中、青三代,各人的寫作題材不同,風格迥異,反映出當時澳門詩壇的多元 性和蓬勃發展 。五百囚犯遷獄199 0年 5月 17 日,耗 資63 0 0萬 元興建的新路環監獄啟用,總面積為1.8萬平方米,可容納8 00多名囚犯,用 以替代建於1912年,位於賈伯樂提督街的市牢 。 同 年 1 0月 2 4 日 晚 9時 4 0 分 , 警方徹夜將市牢內500多名囚犯分批遷 往路環新監獄。警方出動14部車輛,包括特警、司警、治安警、獄警等近百名警員 , 部 份 配 備 G3 、 GP5 型 半 自 動 衝 鋒槍、電棒等武器在場戒備。539名囚 犯分5批遷移, 運載囚犯的 車隊由交通 警開路,沿途戒備森嚴,至清晨時分遷獄順 利 完 成 。五金工業20 世紀 8 0年 代, 澳 門整 體經 濟 的高漲,帶動了五金工業快速發展。根據澳門《工業調查》資料,1981年全澳門有金屬製品(機器及運輸器材除外)生產場所7 9家,員 工373 人,薪酬 352 萬元,產值131 4萬元,增添 值479萬元 。1990年全澳門有五金製品廠(場)282家,比19 81年增加 203家, 增長2.5 7倍;員工1166人,比1981年增加2.13倍;產值14894萬元,增長10.33倍,增添額6432萬元,增加12.43倍,工資總額為3239萬元,比1981年增長8.2倍。當時五金工業獲得迅速發展,主要原因是澳門經濟蓬勃發展,建築業旺盛以及市場對五金產品需求量增多等。其後,隨着澳門經濟放緩,建築業淡靜,漁業衰退,五金工業也呈現不景氣現象。根據統計資料,2002年全澳門有五金製品廠(場)138家,員工335人,產值6449萬元 ,增 添值 25 44 萬元 。五金機械業按經營對象不同,可將五金分為大五金和小五金兩行。澳門大五金主要向建築業提供建築鋼材,通常經營高拉力鋼、工字鋼、圓鋼、角鐵、鋼管、鋁材和大型水喉等一般鋼材。貨源來自中國內地,佔市場總銷量的20%以上,其他來源 地 還 有 日本 、 意 大 利、 德 國 、 美國、南非等地的來貨供應。小五金主要向裝修業提供材料,主要經營普通金屬小工 具 及 用 料, 如 螺 絲 批、 鐵 鉗 、 鐵錘、鋼鋸、鐵釘、鐵絲網、鋅鐵板、小型喉管等,貨源來自日本、中國內地、美國 和 香 港 等地 。 澳 門 銷售 的 五 金 機械、零件、工具等,約七成為內地工廠所用。澳門能供應內地所需要的外國五金機械及工具,加上地理上與珠江三角洲毗鄰,進出方便,吸引不少內地廠家來 澳 選 購 。五洲琴行為 五 洲 行 附 屬 公 司 。 1 9 8 0 年 成立。1990年在澳門支行設立英國皇家音樂學院私人試場,為澳門愛好音樂人士提供直接的考試途徑。五洲琴行在中國內地設有幾家分銷處:北京燕莎友誼商城、上海東方商廈家具文化用品商場、廈門友誼商場、 汕頭金鳳城等 。《不動產的轉讓預約和抵押預約》(第15/2001號法律)即規範不動產的轉讓預約和抵押預約相關事宜的法律。澳門特區第一屆立法會通過。根據上述法律,當不動產買賣雙方欲就不動產的轉讓作出預約,而買受人又需就預約買賣標的之不動產設定意定抵押時,倘其法定結構符合第一條的規定,則可簽訂具買賣預約及設定意定抵押權預約的消費借貸合同,此乃一種典型的三方合同。法律規定,具預約性質的消費借貸合同係以簡單私文書簽訂,但立約人的簽名須經公證認定 。如欲賦予有關的預約買賣合同以物權效力,則仍須按《民法典》第407條第一款之規定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及進行登記。上述法律還規定了有關不動產的轉讓預 約 和 抵 押 預 約的 登 記 、 其 本 約 合
  • 同、税務義務及登 記手續費等內容 。《不得已辯》早期 耶 穌 會 傳 教士 著 述 。 利 類 思著。 出 於 對 耶 穌 會神 甫 治 曆 功 績 的 妒忌,楊光先曾連上兩疏,大肆攻擊湯若望(Joannes Adam Schall Von Bel l)神甫制定的西曆。在此之前,早於1659年,楊光先曾在北京刊行《闢邪論》,對湯若望神甫及天主教徒多有指摘與構陷 。在京的耶穌會會士發表了一本小冊子,對楊光先的攻擊予以回擊。此舉令楊光先大為惱火,於是他馬上又拋出《不得已》,全面駁斥耶穌會的反彈。1664年9月15日,楊光先再次上疏,參劾湯若望等人妖言惑眾,煽動謀反,導致在京諸神甫被捕入獄。獲釋後,利類思奮筆疾書,撰成《不得已辯》一書,駁斥楊光先對天主教的攻擊與誹謗,並試圖為葡萄牙人居澳提供歷史、法理依據。他首次將曾德昭(Á lvaro Semedo)的“海盜説”具體化,於是便出現了“張西老”一名。 本書 於1 66 5年 刊印 ,其 後記 提及: “ 乙 巳 夏 五 月利 類 思 題 於 長 安 旅舍,極西耶穌會士利類思著,仝會安文思、 南 懷仁 訂 ” 。太平電業有限公司主要經營家用電器零售及批發。總公 司 設 在 草 堆 街 1 3 -1 5 號 , 並 在 荷 蘭園、祐漢新邨及高士德設有分公司。該公司 於 19 6 8年 開 業 。屯門一個有待進一步考證的歷史地名。史地考證諸説繁多,計有為龍思泰首倡的“ 上 川 説 ”, 徐 薩 斯 提出 的 “ 下 川説”,白樂嘉考證的“伶仃説”以及日本、中國學者亦各有考證,但迄今為止尚無定論。葡國早期航海先鋒繪製有十分 詳 細 的 中 國 沿 海 圖 , 尤 其 是 珠 江 口圖。在里斯本國立圖書館收藏的一幅繪製於1574年以前的航海圖中,我們可以看 到 在 今 香 港 屯 門 一 帶 標 示 著“Lantao”,其下方相當於今大嶼山的島嶼被註為“ Il ha Tataruga”,意為龜島。不見漢籍輿圖有此稱,但其周圍有“獨龜洋”,“鱉灣”,葡語可能由此借名。“Ilha Tataruga ”四周標有一圈表示沙灘舶口的小十字。這一標示為中國方誌所證實。例如郭棐《粵大記》海防圖中在屯門灣內,今大嶼山北端大澳、沙螺灣及上磨刀(亦稱大磨刀)、下磨刀(亦稱小磨刀)之間標有一洋船。稍東在屯門及大蠔山、東西涌之間又見一同樣形狀的洋船。在清王崇熙《新安志》輿圖中,大奚山與長洲間標示一洋船。漢籍中屯門多指屯門澳,而葡語 Tamã o 所指範圍較廣,包括屯門澳、今大嶼山四周各港灣、大磨刀、大嶼山對面、急水門右側的大門島(今稱青衣島)互免簽證協議《澳門特別行區基本法》第140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協助或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同有關國家和地區談判和簽訂互 免 簽證 協 議 。2001年初,歐洲議會及歐盟部長理事會正式通過歐盟委員會的建議,宣佈從2001年4月10日起,讓“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在13個已簽署《申 根公 約》 的歐 盟成 員國 逗留 90 日 。這1 3 個國 家 包括 : 法國 、 德國 、 意 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丹麥 、芬蘭、盧森堡、荷蘭、比利時、瑞典及希臘。2002年4月,餘下的英國和愛爾蘭亦先後宣佈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免簽證待遇。另外,土耳其、立陶宛、 印 尼 、 匈 牙 利、 波 蘭 、 韓 國 、 南非、挪威、冰島、克羅地亞、埃及、納米比亞、馬來西亞、泰國、坦桑尼亞 、馬耳 他 、 基 里 巴 斯、 捷 克 、 斯 洛 文 尼亞、新加坡、菲律賓、愛沙尼亞、黎巴嫩、摩納哥、薩摩亞、羅馬尼亞、以色列及塞浦路斯亦先後給予“澳門特別行政 區 護 照 ” 免 簽 證 待 遇 。 至 2 0 0 4 年 4月,累計已有59個國家、地區給予澳門特 別 行 政 區 護 照 免 簽 證 或 落 地 簽 證 待遇, 其中 , 46 個 為免 簽 證國 家 、1 2 個國家為互 免簽證國 家、1個 為落地簽 證國 家 。日式彈子機早在 1 93 0 年已 被 日本 政 府正 式 認可,為日本居民提供簡易的博彩娛樂,迄今70年來,在日本高速發展,十分普遍,成為一個大行業。據説目前日本有1.8家店舖擁有彈子機,愛好者逾4000萬人,年營業額達21兆日元,養活員工70萬人。但在澳門則是一個新事物,曾有機構於1996年末引入這種彈子機,主要 面 向 外 地 遊 客 , 僅 一 年 多 便 銷 聲 匿跡。至1998年秋,澳門旅遊娛樂公司再引入,1 998年 11月1 7日在回 力娛樂 場正式登場。當時投資2000多萬元,佔地3000平方呎,裝有188台彈子機。但開業至 今景 況只 一般 。據玩過這種彈子機的人表示,玩法不複 雜 也 不 難 中 獎 , 顧 客 只 須 付 出 金錢,在場內換取彈珠,到彈子機前將珠“射進 ”兩枝 特別 色的釘 子中, 就可 能中 獎 。中山大學澳門校友會群眾 性社 團。 19 8 4年 10 月成 立 ,宗旨是開展校友聯誼活動,加強與母校及外地校友之聯繫團結,繼承孫中山先生革命遺志,發揚母校優良傳統,促進澳門的繁榮進步。該會多次組織校友訪問母校,舉行參觀座談,邀請母校教授來 澳 講 學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特區 政 府於 2 00 3 年推 出 的支 持 中小企業發展的措施之一。為每一受惠企業 提 供 上 限 為 所 申 請 的 銀 行 貸 款 額 的
  • 50%的信用保證,最高信用保證額達澳門幣150萬元。此保證額不包括利息及與攤還貸 款有關的 其他負擔 。“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特區 政府 於2 00 3年 推出 的支 持 中小企業發展的措施之一。為中小企業專項資金需求提供最高達100%的銀行信貸保 證 ,以 支 援 其開 展 企 業革 新 及 轉型、推廣及宣傳所經營品牌,以及改善產品質量的專門項目。另外,此計劃亦旨在協助直接受異常、未能預測或不可抗力事件,尤其受自然災害或疫症事件影響之中小企業取得銀行融資以解決支付員工薪金、營運場所租金等短期資金周轉的困難。每筆承保貸款上限為澳門幣 1 0 0 萬 元 。兩 計 劃 規 定 貸 款 之 還 款 期 最 長 5年,自有關貸款合同簽訂日起計,而提供的保證額不包括利息及與攤還貸款有關的其他負擔。此外,受惠企業股東須為獲得之信用保證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 供反 擔保 。“中小企業援助計劃”2003年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透過第9/2003號行政法規推出中小企業援助計劃,旨在透過批給一筆須償還的援助款項,對尤其需要改善經營條件及因受異常、未能預測或不可抗力事件,特別是自然災害或疫症事件影響而導致經濟及財政出現困難的中小企業提供援助。根據上述行政法規,每一企業可獲提供一筆上限為澳門幣10萬元的免息援助款項(或因不同情況,該上限可提高至澳門幣20萬元)。該行政法規明確訂定了有關援助款項的用途以及援助款項的限額和償還期限、申請的條件及手續等;同時,亦規定由經濟局經濟活動稽查廳監察受惠企業是否有將援助款項用於批給批示所定的用途,倘發現該行政法規第17條列明的任一情況,則有關的援助將被取消,而受惠企業須償還已經收取但尚未分期償還之援助款項 。中山醫科大學澳門校友會群眾 性 社團 。 19 8 7年 成 立。 宗 旨為加強與國內外各地校友的聯繫,交流信息,發展會務,團結本地同業人士,共同推動澳門的醫療衛生事業。該校友會自成立以來,一直關注澳門社會及其母校中山醫科大學的發展,為提高醫療專業水平及居民健康起了很大作用。現有 會 員 2 0 0 多 人 。中日貿易船隊司令16世紀中葉葡國管理居澳葡人的最高官 員 。 葡 萄 牙 人在 澳 門 建 立 居 留 地後,駐印度果阿的葡萄牙印度總督便將這一居留地隸屬果阿,並規定在這塊居留地上生活的葡萄牙人須服從每年自印度前往中國、日本的中日貿易船隊司令的管轄。中日貿易船隊司令這一職務,有着 特 別 優 厚 的 酬 報 , 每 年 由 葡 國 國王,或由葡印總督以國王的名義,授予一個 為 王 室 作 出 傑出 貢 獻 的 葡 萄 牙 紳士,如果這個紳士不擬遠航,他可以將這一職務拍賣給願出最高價格的葡萄牙人。每年的中日貿易船隊司令由於購買中國貨物和等候西南季風須在澳門停留10個月到1年。在這一段時間內,他是居住在澳門葡萄牙人的軍事、行政、司法、貿易等一切事務的最高長官。到第二年離開澳門時,後一任的司令即已抵達,便開始後一任的統治。由於季風等原因 , 常會 發 生2 個 甚至 3 個司 令 同 在澳門的情況。1583年議事會成立,基本取代了中日貿易船隊司令的職能。1623年(明天啟三年)葡萄牙正式派出第一任澳門總督,中日貿易船隊司令管轄居澳葡人的部份職權改由澳督執掌。但國王或葡印總督以國王名義派出的澳督,常由中日貿易 船隊司令兼任 。中文官方地位化澳門過渡期“三大問題”之一,又稱“落實中文的官方地位”或“中文成為官方地位”。指要通過立法規定中文為官方語文,並確保其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使用中具有官方語文地位。中文官方地位化之所以會成澳門過渡期“三大問題”之一,是因澳葡政府管治澳門期間的語文使用狀況與澳門回歸後的地位不相符合。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葡文,葡文也是正式語文。因此,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中文和葡文都是正式語文,但中文地位更為重要。然而葡萄牙管理澳門期間,其語文使用狀況是:《中葡聯合聲明》實施時,葡文一直是澳門唯一的官方語文,澳葡政府頒佈的一切規範性文件,以及居民與政府交往的一切函件,都必 須 使 用 葡文 。 公 務 員的 錄 用 和 晉升,也必須通過葡文考試;相反,中文作為 佔澳 門 人口 9 7% 左右 的 華人 的 母語,卻在澳門行政、立法和司法活動中無任何地位,而且,澳門的華人又極少懂得葡文。上述狀況如不予以改變,中國政府就無法順利地對澳門行使主權。因此,在澳門過渡期內提出中文成官方語文,使其地位官方化,是實現澳門平穩過 渡的 基本 前提 。為落實中文的官方地位,經中葡兩國政府共同努力,澳葡政府將其作為過渡期必須解決的問題而列入議事日程,並切實採取了一些措施。1989年,澳葡政府首先頒佈關於在政府文件內使用中文的法令,規定《澳門政府公報》在刊登具有立法及管制性質的法律、法令、訓令及批示時,必須連同中文譯本一起刊登;規定居民與政府交往時可以使用葡文或中文;規定本地區公共行政機關印製的所有印件、表格及同類文件,必須使用葡文及中文。但這一法令並沒有
  • 正式 確 立 中 文 的 官方 語 文 地 位 。 直 至1991年2月,中葡兩國外長在里斯本就中文的官方語文地位進行協商並達成協定後, 葡萄 牙國會 才於 19 91年 12 月1 2日正式通過了關於確認中文在澳門享有官方地位的法令,並著令在《澳門政府公報》上刊登。1992年1月13日,《澳門政府公報》公佈法令,中文在澳門享有官方地位立即生效。自此,中文開始在澳門取得合法的官方地位,使用狀況逐步有了改善,《澳門政府公報》刊登的重要法令也逐漸有了中文本,政府在各部門中亦配備了雙語翻譯員,在法院審判中也配置了同聲傳譯,政府文件的雙語使 用也有 所提高 。儘管中文的官方地位已獲確立,但由於種種原因,如政府部門中部份高級公務員仍不熟悉中文的使用、司法文書幾乎還是以葡文為主、中文立法還尚須時日。澳門回歸後,特區政府貫徹基本法,中文地位已全面得到強調,但司法等領 域還 有待 改善 。中心商業區位於新馬路東端至殷皇子大馬路及與之相交的南灣大馬路一帶,是全澳商業、金融的心臟地帶。澳門的高層商業大廈大部份座落在這 裡 , 例 如3 8 層 的 中 國銀行 大 廈、 3 3 層的 國 際 銀行大廈、較早落成的南灣商業中 心 , 以 及 2 0 層 以 上 的時代商業中心、澳門商業銀行大廈、中建商業大廈、財政局大廈等。在這些商業大廈內辦公的有各種各樣的商業機構、貿易公司、保險公司、運輸公司、建築公司、律師樓、會計師樓、核數師樓、 旅 行社 等 。 全澳 2 0 多家銀行中,大多數的總行或總 辦 事 處 都 設 在 這 裡 。 而且,一些重要的政府部門也在此區建有自己的大樓或在一些商業大廈中辦公,政府總部及設在其中的行政會也在附近。因此,澳門的中心商業區不僅是金融、商業的中心,而且也是政府機關的心臟。隨着新口岸新、老填海區的開發建設,中心商業區也逐漸沿友 誼大馬路 向東擴展 。中心商業區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央人民政府派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工作機構,簡稱中聯辦,其前身是新華 通 訊 社 澳 門 分 社 , 1 9 9 9 年 1 2 月 2 8日, 國 務院 第 24 次 常務 會 議決 定 : 自2000年1月18日起,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更名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其職責為:①聯繫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②聯繫並協助內地有關部門管理在澳門的中資機構。③促進澳門與內地之間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體育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聯繫澳門社會各界人士,增進內地與澳門之間的交往。反映澳門居民對內地的意見。④處理有關涉台事務。⑤承辦中央人民 政府交 辦的其 他事項 。中聯 辦 設 秘 書 長、 辦 公 廳 、 人 事部、協調部、社工部、宣傳文化部、經濟部、公關部、台務部、行財部、退休部等部門。現任主任白志健,為中國共產黨 第 十 六 屆 中 央 委 員 , 副 主 任 有 徐澤、王今翔、何曉衛等。其第一任主任是 王 啟 人 。澳門回歸以後,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及其人員,嚴格遵守基本法和澳門的法律,按照“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為澳門的穩定、繁榮和發展作出了重 大的 貢獻 。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央圖書館澳門文化局屬下的圖書收藏、閲覽機構 。現 址荷 蘭 園大 馬路 。 18 95 年 成立,初名公共圖書館,與利宵中學置於同 一 建 築 物 內 。 後 遷 往 市 政 廳 大 樓 ,1952 年改名 為澳門 國立圖 書館, 199 3年遷 往 現 址 , 保 存 澳 門 法 定 儲 存 的 書籍 。 1 9 9 5 年 改 為 現 名 , 館 藏 約 1 5 萬冊, 以 葡 文 書 為 主 。 館 內 設 縮 微 資 料
  • 室、維 修裝 訂室 。1 99 3年 起推 行電 腦化,採用 LIBMAN軟件,國際十進分類及UNIMARC( 國 際 機 讀 編 目 格 式 ) 。目前轄下7間分館,除路環、氹仔兩 圖書館 外 , 在 澳 門 半島 的 圖 書 館 均 已 聯網。圖書館還開展學術研究活動,尤其是關於澳門及葡萄牙的東方學研究。澳門出版書刊的國際標準書號(ISBN)亦由該館負 責審批 。中央圖書館《中外學者論澳門歷史》澳門論叢的一種。黃啟臣、鄧開頌編, 澳門 基金 會1 99 5年 出版 ,全 書 共388頁。收輯中外學者有關澳門論文14篇,其中 介紹澳門 歷史沿革 5篇,葡 人入澳 考 證 1 篇, 澳 門 經 濟外 貿 3 篇 , 中葡關 係 4篇 及 澳門 條 約1 篇 。所 收 資 料對研究澳 門問題的 學者具參 考價值 。《中立報》(O Imparcial)葡萄牙人在澳門出版的葡文報刊。1873年(清同治十二年)4月創刊。周報。主要創辦人為安東尼奧·巴斯多斯(An tó n i o Joaqu i m Bas tos )、 梅 洛(Antó nio Alexandrino de Melo)和維森特·保 拉· 皮特 爾 (Vic ente de P au loP i ter)。1880年停刊。《中西文化研究》(Study of Sino-Western Culture)澳 門 理 工 學 院 中 西 文 化 研 究 所 學刊。半年刊。2002年6月創刊。闢有多個專欄,刊登涉及中西文化交流及澳門史地 的各 類文 稿 。中西創新學院中西創新學院是為有志向學的在職人士建立一所高等院校,為他們提供專業培訓,該校成立是為回應旅遊博彩業急切發展需要而促成,以便提高澳門博彩業的人力資源質素,為學生提供在五星級酒店、賭場、迷你主題樂園、文娛中心及旅行社實習的機會。課程方面分設四年制學士學位課程、兩年制副學士學位(文憑)課程、短期證書課程。並設有港澳研究所,以便從事港澳歷史 、文化、經貿和政治的研究與海內外同行學者及研 究機構交 流和合作 。校舍設於新口岸中土大廈,敎學設施包括九個課室,圖書室,電腦室及語言教學室,可同時容納四百多名學員,又另設二百多座位的禮堂。學院亦可安排學生在誠興銀行設在黑沙灣的演講廳及置地廣場之培訓中心上課,學院的宿舍設在高美士街鴻安中心,可提供百多個 學 生 宿 位 。中西藥局孫中山先生早年開辦的藥局。位於澳門草 堆街8 0號 。18 92 年(清 光緒 十八年),孫中山畢業於香港西醫學堂,成為澳門第一位華人執業醫生,任澳門鏡湖醫院義務醫席。他為了托詞行醫,開展革命活動,便創設了一個藥局,贈醫施藥。其費用由澳門巨紳吳節薇署名擔保,向鏡湖醫院藥局借銀2000元,每百元 每 月 利息 1 元 ,5 年 為 期。 孫 中 山在中西藥局自願贈醫,不收診金,為澳門貧 苦 大眾 服 務 。該 藥 局 開設 時 間 很短,第二年便遷至廣州,易名為東西藥局 。澳門草堆街80 號中西藥局舊址中光蔘茸藥行澳門專門經營蔘茸藥材類的商行。1984年正式開業。總行設在祐漢新邨第四街, 屬下 4間 分行分 別設 在筷 子基 、連勝馬路、盧九街及馬場看台街等。主要經營蔘茸、燕窩、京果海味及國產藥材 等 。《中法黃埔條約》即《中法五口貿易章程》。1844年(清道光二十四年)由法國專使拉萼尼(Thè odore de Lagrenè )脅迫兩廣總督耆英於停泊在黃埔港的法艦上所簽訂。共36 款 。鴉 片 戰爭 爆 發後 , 法國 政 府 於1841年初派來中國沿海監視戰爭的真盛意 (Ado l phe P h i l i be r t Dubo i s deJanc igny)、謝西爾(Jean- Bapt is teThomas Medee Cec ile)等一直在澳門活動,並多次與廣東大吏接觸,獲得了與英商 一 樣 的 五 口 貿易 、 居 住 的 口 頭 允諾。1 844 年8 月,法 國專 使拉萼 尼率 8艘軍艦抵達澳門。拉萼尼亦效法美國,照樣用軍事恫嚇與外交訛詐的手法脅迫兩廣總督耆英來澳門談判。中、法談判在澳門拉萼尼的駐地和望廈的普濟禪院內輪流舉行。經過談判,耆英很快就同意讓 法 國 享 有與 英 、 美 兩國 相 同 的 特權,擬定了《中法五口貿易章程》,並於章程外同意取消對天主教的禁令,准許法國傳教士在通商口岸建立教堂,自由傳敎。該約最後在拉萼尼乘坐的停泊在廣州黃埔的法國軍艦上簽字,故又稱《中法黃 埔條約 》,但 該約的 談判與 擬定過程則完全是在 今澳門地區完成 。中英關閘之役18 4 0 年 ( 清 道 光二 十 年 ) 8 月 1 9日,英軍對澳門地區的中國駐軍發動進攻,他們進攻的目標是控制葡萄牙出入
  • 的關閘。中午,英軍3艘軍艦和運輸 船逼近蓮花莖,向關閘和關閘附近的炮台猛烈開火。守衛關閘內外的軍隊除有近幾個月內進駐的1300人外,還有臨時趕來增援的督標參將波啟善、署肇慶協副將多隆武、署撫標守備程步韓等率領的兩標官兵及升任南澳鎮總兵暫留香山協的惠 昌 耀指 揮 的 水師 , 水 陸官 兵 共 達2000人左右。面對英軍的攻擊,中國駐軍一齊出動。新授廣東高廉道台暫駐澳門的易中孚率兵從澳門一帶北進,多隆武、波啟善等率兵自北山一帶南進。惠昌耀的水師駛抵青洲海面,隔着蓮花莖向英船開炮。雙方展開激戰,葡萄牙人按兵不動,以示中立。由於英軍在武器技術方面 明顯佔有 優勢,經 過約1小 時戰鬥,英軍擊毀關閘的界牆及附近的炮台,擊敗中國軍隊,參將波啟善、守備陳宏光等負傷。接着,300名英印士兵登上蓮花莖,佔領關閘,並升起了英國國旗,還用關閘上的大炮轟擊望廈等處的中國官兵。最後,他們搬走架設在關閘等處的20餘門大炮,堵塞其餘大炮的火門,放火燒毀中國軍隊的棚房,才登船撤離。關閘之役以中國軍隊的失敗而告 終 。中秋節見 節 慶 。《中美望廈條約》美國協迫清政府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即《中美五口貿易章程》。中英 簽 訂 結 束 鴉 片 戰 爭 的 《 南 京 條 約 》後,美國趁火打劫,派專使C. 顧盛來華協迫 清欽 差大 臣耆 英 於1 84 4年 7月 3 日(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八日)在澳門附近望 廈 村 ( 現 屬 澳門 特 區 ) 普 濟 禪 院(俗 稱 觀 音 堂 ) 簽 訂。 共 3 4 款 , 附 有《 海 關 税 則 》 。 內 容 除 沒 有 割 地 賠 款外,幾乎包括了中英《南京條約》中的所有 條 款 , 並且 有 些 條 款比 《 南 京 條約》規定得更加具體。例如,關於領事裁判權,條約規定,美國人在中國與中國人或任何外籍僑民之間發生的一切訴訟,都由美國領事審理。關於片面最惠國待遇,條約規定美國此後對華貿易所納進出口税不得高於他國。條約准許美國人在五口自行租地建屋,設立醫院、教堂等。《中美望廈條約》使美國獲得了比英國更多的特權。後來該條約成為《中美 望廈條 約》 及其他 國家與 中國 所訂條約的範本。現普濟禪院的石枱(當時雙方簽字處)猶在,繼續向人們見證這段不 容遺 忘的 歷史 。普濟禪院內簽署《中美望廈條約》的石檯、石櫈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4條的規定,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防務 。1999 年11月 10日, 中華人民 共和國 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發佈公告,宣佈中國人民解放軍派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部隊 組 建完 成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是在鄧小平“一國兩制”構想指導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賦予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使命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遵照中央軍委的命令組建的,它是繼香港駐軍之後,中國人民解放軍派駐特別行政區的另一 支 部 隊 。為了規範澳門駐軍,1999年6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討論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根據澳門《駐軍法》的規定,駐澳門部隊的基本職責是負責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防務:①防備和抵抗侵略,保衛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安全;②擔負防衛勤務;③管理軍事設施;④承辦有關涉外軍事事宜。此外,根據澳門駐軍法第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請求並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駐澳門部隊還可以協助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維護社會治安和 救 助災 害 。駐澳門部隊的兵力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防衛任務的需要,按照適量、精幹的原則確定,駐軍人數不超過1000人,主 要 由 陸 軍 組 成 。 為 了 便 於 處 理 有 關海、空軍防務事宜,駐澳門部隊也配備了少量的海、空軍官。駐澳門部隊配備了執行任務必須的武器裝備,主要以輕武 器 為 主 。駐澳門部隊除必須遵守全國性的法律外 , 還 須 遵 守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法律。駐軍 費用由中 央人民政 府負擔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於1999年1 2月 20 日中 午 12 時正 式進 駐澳 門 ,履行防務。駐澳門部隊第一任司令員為劉粵軍少將,政委為賀賢書少將,現任司令員為劉聯華少將、政委為楊忠民少將 。駐澳部隊入城 。
  •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進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命令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江澤民 1999 年12月 19日下 達,全 文如下:“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全體官兵: 根據《中 華人民共 和國憲法 》賦予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使命,依照《中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有關規定,命令你們進駐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於1999年1 2月 20 日開 始履 行防 務職 責。 我 國政府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是繼香港回歸祖國後中華民族的又一盛事,標誌著中國人民按照‘一國兩制’的方針,在實現祖國統一大業的道路上又邁出了堅實的一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擔負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防務,是中國政府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的重要象徵,使命神聖,責任重大。你們進駐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後,要堅持人民解放軍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發揚優良傳統,忠實履行職責,遵紀守法,依法治軍,把部隊建設成‘政治合格,軍事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保障有力’的威武文明之師,為維護祖國統一,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保持澳門的穩定和發展做 出積 極的貢 獻” 。《中國大陸與港澳台地區法律比較叢書》中國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負責組織學者編寫、澳門基金會出版的一套法律比較研究叢 書。主編為顧肖榮 、吳志良、費成康。1994年澳門基金會與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決定合作進行四地法律比較研究,由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的10多位法律學者分別就不 同 的 部 門 法 律 進 行 研 究 和 編 寫 。 自199 7年以 來, 共出版 了1 2冊, 分別 是《 刑 法 比 較 研 究 》 《 勞 動 法 比 較 研究》、《金融法比較研究》、《家庭婚姻法比較研究》、《旅遊法比較研究》、《税法比較研究》、《債法比較研究》、《繼承法比較研究》、《刑事訴訟法比較研究》、《公司法比較研究》、《行政訴訟法比較研究》、《民事訴訟法比較研 究 》 。《中國大陸與港澳台地區法律比較叢書》中國文敎用品公司1971年成立。商場設在澳門板樟堂街7號地 下,批發 部設在媽 閣街。經 營文化、教育、體育用品、玩具及紙製品等 。《中國年報》(Cartas à nuais daChina)葡萄牙國家圖書館及東方葡萄牙學會《文獻叢刊》之一。1998年出版,全書 4 8 4 頁 。 收 入 著 名 傳 教 士 何 大 化(Antó nio de Gouvea)撰寫的《中國年報》8篇。由阿拉烏熱(Horá c io P.Araú jo)編 輯 並 作 序 。《中國和日本的亞洲》(Á s i aSí nica e Japô nica)作者 為 若 澤 · 德 · 耶 穌 · 馬 利 亞(José de Jesus Mar ia)。1740~1745年間在澳成書。《大西洋國 —— 葡屬遠東檔案及年鑑》主編若昂·佩雷拉(Joã oFelic iano Marques Pereira)於1899年發現此書371頁抄件,立刻將其注釋、 連載於《大西洋國》。至1903年,共披露原稿81頁 。1939 年,博克 塞(C har lesRalph Boxer)在里斯本一舊書店購得可能是佩雷拉使用過的稿本並在阿儒達圖書 館 發 現 另 一 抄本。1940~1941年間,博克 塞在《 澳門 敎 區 月 刊 》( B o l e t i mEc l es i á s t i co daDiocese de Macau)上 連 載 至 第 一 卷尾。後於1941年在澳再刊單行本。太平洋戰爭期間,由白樂嘉負責繼續在《復興雜誌》上刊印第二卷。後於1950年由澳門官印局復以單行本印行。1988年,澳門文化學會影印發行全書。作者受遣前來澳門對存於大三巴的耶穌會檔案進行復製工作,故接觸了大量葡文原檔。該書闡述了澳門開埠至1745年的歷史,尤其第二卷第八篇以後保存了大量議事會最早的文獻,為研究澳門重要史料之一。該書所附傳教士名錄有不見費賴之記載 者 並 有 關 於 中國 教 士 的 資 料 。 例如,關於吳歷有載如下:“來此接受敎士培訓,學習語言的神甫之九:西蒙 ·沙維爾·達·庫尼亞(Simã o Xavier daCunha),華人”,即吳漁山。《中國和中國人》歷 史 畫 冊 。 法 國 畫 家 博 爾 傑(Augus te Borget)於1838 年在澳門 作畫,並訪問了香港和廣東。他用畫筆描繪了中國的風土人情,回法國後選出32幅, 請 尤 澤 納· 西 賽 利 幫助 製 成 石 版畫 , 編 成 畫 冊 , 題 為 《 中 國 和 中 國人》,於1842年在巴黎出版,扉頁上寫“ 獻 給 法 國 國 王 路 易 · 菲 利 浦 一 世 陛下”。這本畫冊在歐洲有很大影響,使西方人對中國及其澳門地區有了形象的認識。澳門文化司署(特區政府文化局前身)在1989年用雙語(葡中對照)再版。畫冊圖文並茂,燙金絹面和布面精裝,54.5×38.5cm,150克紙印刷,高貴大方,是澳門文化司署出版的優質畫冊 之 一 。
  • 中國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央直屬大型國有金融機構一中國保險(控股)有限公司的附屬單位。1952年起以南通銀行保險部的名義對外營業,1978年,中國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 2 0 0 3 年 1 月 正 式 更 名 為 中 國 保 險(澳門)股份有限 公司,成為一家於 本澳註冊的最具規模的非人壽保險公司,其註冊資本為8千 萬澳門元。該公司 在澳門的經營項目包括火險、汽車保險、勞工保險、建築工程險、人身意外險、旅遊險、運輸險等30多個保險產品,基本滿足了本地非壽險保險業務的需求。中國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在澳門獨立經營的全資子公司。1981年5月在澳門註冊成立。該公司經營項目包括承接各類商業、工業、民用及公共建築工程、基礎工程和土木工程的建築設計與施工,以及進行各種工業及機電設備和化工裝置的安裝和實驗。該公司還在房地產、貿易、實業、酒店等領域有投資及經營發展項目,各種業務已發展到港澳、加拿大、關島和中國內地,其經營規模已形成以建築承包、房地產為主,業務多元化,是實行澳門、中國內地、海外一體化經營的 大型建築 聯合企業 。中國航空(集團)澳門有限公司空運公 司。 19 93 年成 立, 有員 工20餘人。辦公室設在約翰四世大馬路。該公司提供與民用航空有關的服務,包括航空客貨運輸,航空器維修、租賃和銷售,以及其他與航空運輸業務有關的地面交通、賓館等服務。前身是澳門空運服務有限公司。多年來積極推動及發展澳門的航空事業,參予了多項重大的航空運輸投資,包括組建澳門航空股份有限 公 司 、 天 大 旅運 ( 澳 門 ) 有 限 公司、澳門機場管理公司、天澳國際貨運(澳門 )有 限公司 等多 間合資 企業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澳門規模最大的一間銀行。前身為1950年6月21日成立的澳門南通銀行 。1974年註冊為商業銀行,開始辦理全面銀行 業務 。1 98 7年 1月 1日 正名 為“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 ,成為中國銀行第 9家海外分行。該行除進行傳統銀行業務外,還經營各種外幣存放款,黃金、外匯 和 股 票 的 即 期 與 遠 期 “ 孖 展 、 買賣” , 自 動 轉 帳 、禮 券 、 電 話 銀 行 服務, 以 及 代 理 信 用 卡 和 保 險 等 各 種 業務。目前,該行在澳門共有24間支行,職工人數 達110 0餘人, 截至19 97年 底資產總額達352.73億港元,各項業務及盈利均大體佔澳門同業市場的三分之一以上。除了自身擁有全資附屬公司 ——澳門南通信託投資公司和在珠海註冊的珠海南通銀行外,還以總行或自身名義參股澳門大豐銀行、澳門經濟發展財務公司、聯豐亨保險有限公司等。同時,中國銀行澳門分行還擔當澳門港元清算中心的責任,其代表出任澳門銀行公會副主席、澳門金融管理局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中華總商會監事長、中國企業協會副會長等職務。該行積極參與和支持 當 地 經 濟 發 展 , 為 澳 門 工 業 轉 型 、“ 經 濟 商 房 ” 開 發 及 多 個 住 宅 區 、 工廠、學校、停車場等大型基建工程提供融資,以及協助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成功發行12億債券,保障了機場工程的順利完 工。 該行 於1 995 年1 0月 參與 發行澳門元鈔票,打破了澳門一直由葡資銀行發鈔的局面,在維護澳門金融穩定發展方 面發揮 了重要 的作用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中國語文學刊》學術論文集。澳門東亞大學中文學會1 98 6年 出版 ,共 收論 文1 1篇 。作 者包括 饒 宗 頤 、 羅 忼 烈 、 雲 惟 利 、 葛 曉音、鄭煒明、葉貴寶、黃玉明等,他們都是當時東亞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的敎師 和 學 生 。 論 文 範 圍 包 括 古 代 文 字學、中國傳統書法、古典文學和現代文學。本書反映出當時澳門中國文史研究的學 術 水 平 。《中國澳門》大型綜合性畫冊。總策劃李成俊,主編 李鵬 翥, 澳門 日 報1 99 9年 12 月 出版。全書以中英雙語、精美圖片演繹澳門的過去和現狀。首先概述澳門歷史,然 後 以 滄 桑 歲 月 、 工 商 經 濟 、 旅 遊 名城、文化 風習、 回歸歷 程5個 部份詳 加闡述。並附專文引介:澳門地理概況,澳門的寺廟及中華文化,澳門天主敎會與教堂,澳門文藝春秋五百載,前後羅列澳門大事年表。正如錢其琛在序中所述:編輯出版這本圖片集,就是要記錄歷史的真實,反映今日的現實,展示未來的遠景,讓廣大中外讀者認識澳門,見 證 歷 史 。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代表處直屬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部門,前身為澳門聯絡處,旨在促進及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在葡萄牙的利益,組
  • 織法規 為第3 7/2 000 號行政 法規、 第224/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其職責主要為:致力加強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之間現有的聯繫;維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在葡萄牙的利益,提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經貿利益;在葡萄牙介紹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文化現況,發展兩地之間的旅 遊 、文 化 交 流; 協 助 人員 培 訓 工作;向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務員、公共或私人實體,以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益關係的公共或 私人實體提供協助 ;提供後勤和資料蒐集方面的支援。其權限主要包括:協助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兩地的企業及企業團體之間,以及兩地財經界的公共和私人實體之間的合作協議;協助和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商品和服務的銷售,協助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實體往葡萄牙投資;促進葡萄牙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商品銷售、服務提供 及 投 資 的 活 動; 協 助 執 行 合 作 協議、對為本地人員而設的在葡萄牙舉辦的培訓計劃提供行政支援,並推動及協助葡萄牙的實體參與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辦的人員培訓活動;宣傳和協助由其他實體在葡萄牙舉辦的推廣澳門特別行政區歷史、文化的活動,並促進葡萄牙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之間的旅遊、藝術及文化的交流;向在葡萄牙執行職務、赴葡公幹或參加培訓計劃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職人員及參加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辦的培訓或其他活動的非公職人員提供協助;向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或私人實體,又或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益關係的公共或私人實體提供協助。現任主任為 羅 立 文 (Ra i mundo Ar r a i s doRosá r io)《中國叢報》(T h e C h i n e s eRepository)又譯為《中國文庫報》、《中華叢報》。1830年美國傳教士裨治文(E.C.Bridgman,1801~1861)到達廣州後,與馬 禮 遜( Rober t Morr i son,1782~1834)等成立廣州基督敎聯合會(TheChr istian Union at Canton)。馬禮 遜首 倡出版該報,後由奧利芬在美國勸捐一套印刷 機 器 贈 予廣 州 教 士 ,作 為 出 版 之用, 出版 經費 則由 奧氏 支持 。1 83 2 年( 清 道 光 十 二 年 ) 5 月 在 廣 州 發 行 。1839年 遷往澳門出 版。185 1年(清 咸豐元年)12月停刊,前後近20年,每年出合成卷,共出20卷。該報向西方人士提供“有關中國及其毗鄰國家最可靠 、最 有 價 值 的 消 息 ” 。 該 報 反 對 鴉 片 貿易,譴責煙販,為中國政府禁煙運動作辯護。鴉片戰爭前,每期闢有“宗教新聞”、“文化情報”和“新聞”等欄,鴉片戰爭後前兩欄取消。刊有地理、中國政府與政治、財經與海陸軍、商業、船運 、 鴉 片 、 中 國對 外 關 係 、 中 英 戰爭、香港、日本、韓國、南洋群島、其他亞 洲 諸 國 、 異 敎 、 傳 敎 、 修 改 《 聖經》、其他等數十種欄目。主要撰稿人有 裨 治 文 、 衛 三 畏 (Samuel W e l l sWi l l i ams )、郭士立(Kar l Fr i ed ic hAugus t Gutz laf f)、馬 儒 翰(John RobertMorr ison,1814~1843)、馬禮遜、麥都思、胡夏米(林賽)、奧立芬、斯蒂文斯、巴駕等。中國作者梁進德等曾為之撰稿。該報出版後受到西方人士的高度評價,迄今仍以具有豐富的史料價值而受到中 外史 學界的 重視 。《中國叢報》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中國。是包括澳門居民在內的全國各族人民的偉大祖國,社會主義國家。在亞洲東部、太平洋西岸。北起漠河附近的黑龍江心,南到南沙群島的曾母暗沙,西起亞洲中部的帕米爾高原,東至太平洋西岸的海域。南北跨緯度約50°(相距5500公里),東西跨經度約62°(相距約5200公里)。陸地面積約960 萬平方 公里, 海域面 積30 0多萬 平方公里,為世界面積最大國家之一。陸界長達2萬多公里 ,同朝鮮、越南、 老撾、 緬 甸 、 印度 、 不 丹 、錫 金 、 尼 泊爾、巴基斯坦、阿富汗、塔吉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哈薩克斯坦、俄羅斯和蒙古國等國為鄰。中國海岸線總長度為3.2萬多公里,其中大陸海岸線長1.8萬多公里。東和東南隔黃海、東海、南海與韓國、日本、菲律賓、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及汶萊等國相望。沿海島嶼共有65 00 多個 。其 中台 灣和 海南 兩島 最大。全 國劃分 為23 個省、 5個自 治區 、4個 直 轄市 和 2個 特 別行 政 區。 首 都 北京市。全國人口12.85億(2002年)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國家。作為統一的多民 族 國 家 , 有 漢 、 壯 、 回 、 維 吾 爾 、彝、苗、滿、藏、蒙古、土家、布依、朝鮮、侗、瑤、白、哈尼及高山等56個民族,其中漢族人口佔92%。少數民族主要分佈在西北、西南和東北等地區。建國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先後建立民族區域自治。地勢西高東低,地形複雜多樣。山地、高原和丘陵約佔全國總面積的三分之二,盆地和平原約佔三分之一。 山 脈 多 成 東 西和 東 北 —— 西 南 走向, 主 要有 阿 爾 泰山 、 天 山、 阿 爾 金山、 崑 崙山 、 喀 喇崑 崙 山 、喜 馬 拉 雅山、陰山、秦嶺、南嶺、大興安嶺、長白山、太行山、武夷山、台灣山脈和橫斷山脈等。地勢略成三級階梯:西南部有世界最高大的青藏高原,地勢最高,為第一階梯;自此向北向東下降為一系
  • 列的高原和盆地,為第二階梯;在大興安嶺、太行山、巫山、武陵山、雪峰山一線以東主要為平原和丘陵,為地勢最低的第三階梯。海岸以外的大陸架,蘊藏着豐富的漁業資源和石油、天然氣及其他 礦 產 資 源。 主 要 河 流有 長 江 、 黃河、 黑 龍 江 、珠 江 、 淮 河、 海 河 、 遼河、怒江、瀾滄江、雅魯藏布江;及主要湖泊有鄱陽湖、洞庭湖、太湖、洪澤湖、青海湖等。氣候複雜多樣,大部份屬溫帶和亞熱帶,最南部屬熱帶。東部季風區範圍廣大,濕潤多雨,西北內陸氣候乾燥,青藏高原比較寒冷。自然資源豐富,煤、石油、鐵、銻、鎢、錫、銅、鋁、土、鉛、鋅、錳、鉬、汞等主要礦產儲量都居世界前列。森林佔國土面積的12.7%,是世界上樹種最多的國家之一。農、牧、漁及水力等資源均居世界重要地位。中國是世界文明發達最早的國家之一。雲南北部的元謀猿人化石證明早在170多 萬年前當地就有先 民居住 。有 文字 可考 的歷 史近 40 00 年 之久,自古以來就有發達的農業、手工業和豐富的文化典籍。指南針、造紙法、印刷術和火藥等發明,對世界文化發展有重大貢獻。長城和京杭運河等都是世界歷史上著名的大工程。中國人民向以勤勞勇敢、富於革命傳統著稱。1840~184 2年鴉 片戰爭 後,由 於帝國 主義 侵入,封建統治者與帝國主義相勾結,使中國逐步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一個半世紀以來,中國人民曾前仆後繼地進行英勇不屈的鬥爭。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統治。1919年爆發了五四運動。1921年7月,中國共產黨光榮誕生 。 中 國 人 民 在中 國 共 產 黨 的 領 導下,經過了28年的英勇鬥爭,終於取得了革命的勝利。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建國後半個多世紀以來,特別是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在改革開放路線指引下,經濟發展與社會發 展 都 取 得 了 舉世 矚 目 的 成 就 。 當前,全國各族人民正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奮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1954年9月15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召開前我國行使國家政權的最高機關。根據起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的規定成立。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和它所領導的政務院 、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署組成。1954年中國憲法頒佈後,根據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是國務院,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國務院對全國人大及全國人大常委會負責並 對其報告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簡稱“中央軍委”。中國領導全國武裝力量的最高軍事機關。1982年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設立。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委員若干人組成,實行主席負責制。每屆任期同全國人大每屆任期相同。中央軍委主席對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部隊便是由中央軍委所 派 出 , 並 直 接歸 屬 於 中 央 軍 委 領導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在澳 門 特別 行 政 區實 施 的1 0 個 全國性法 律之一 。19 86年 9月5 日第六 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7次會議通過 ,19 86 年9月 5日 中華人 民共 和國主席令第44號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共29條。該條例是規範外國駐中國使館和使館人員的外交特權與豁免的有關問題。主要內容包括:①使館館舍、外交代表的寓所、 使館的檔案和文件 、外交代表的文書和信件不受侵犯。使館館舍、使館內的財產、外交代表的財產以及使館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徵用、扣押或者強制執行。使館館舍、外交代表免納捐税。②使館人員在中國境內有行動和旅行的自由。③使館與派遣國政府及其他使、領館可以採用一切適當的方法自由通訊,使館來往公文不受侵犯,外交郵袋不得開拆或者扣留,外交信使人身不受侵犯,不受逮捕或者拘留。④外交代表沒有以證 人身份作證的義務 。⑤外交代表人身不受侵犯,不受逮捕或者拘留,享有刑事管轄豁免以及除公務範圍以外的民事和行政管轄豁免。有關特權與豁免及於外交代表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使館行政技術人員及其配偶和子女。⑥中國政府根據對等原則處理有關的外交特權與豁免問題。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8條及該法附件三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權 條例》 自19 99年 12月 20日 起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19 99年 12月 20日 ,行政 長官簽 署第4/1999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並實施 包 括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外 交 特 權與豁 免 權 條例 》 在 內的 1 0 個全 國 性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簽證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於澳門回歸前派駐澳門的工作機構。根據中葡兩國政府 於 1 9 9 1 年 2 月2 0 日 簽 署 的 有 關 協定,於1 991 年12 月11 日正式 設立。 辦公地 址 位 於 澳門 新 馬 路 99 號 南 華 大 廈14樓。主要職責包括:①外國護照持有人前往中國內地辦理入境簽證;②中國居民換發、補發護照,頒發各種旅行證件;③臺灣同胞辦理《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簽證處先後由劉滄和施月根擔任主任。澳門回歸後,外交部簽證
  • 處並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 區特 派員 公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 國 國 家 機 構 的 重 要 組 成 部 份 。1954年憲法規定設立,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結合起來行使國家元首的職權。1975年、1978年的憲法規定不設此項職務。19 82 年憲 法恢 復設 立。 由全 國人 大 選舉。每屆任期與全國人大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根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定,公佈法律,任免國務院總理和國務院其他組成人員,授予國家的 勳 章 和 其 他 榮 譽 稱 號 , 發 佈 特 赦令,發佈戒嚴令,宣佈戰爭狀態,發佈動員令;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接受外國使節,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派遣和召回駐外全權代表,批准和廢除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於1993年3月31日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後,由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以 第 3 號 主 席 令 頒 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告台灣同胞書197 9年 1月 1日發 出。 編入 《三 中全會以來重要文獻選編》。這個文件宣佈了爭取和平統一祖國的大政方針。告台灣同胞書莊嚴宣告:“我們的國家領導人已經表示決心,一定要考慮現實情況,完成祖國統一的大業,在解決統一問題時尊重台灣現狀和台灣各界人士的意見,採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辦法,不使台灣人民蒙受損失”。要求通過商談結束海峽兩岸的軍事對峙狀態,盡快實現通 航 通 郵 , 發 展 貿 易 , 進 行 經 濟 交流。 在 這 份 文 獻 中 強 調 “ 尊 重 台 灣 現狀” , 要 “ 採 取 合 情 合 理 的 政 策 和 辦法”,體現了進入改革開放歷史新時期後的新思維,促進了“一國兩制”理論之 最 後 形 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在澳 門 特別 行 政 區實 施 的1 0 個 全國性法律之一。1998年6月26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8年6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公 佈,自公佈之日起 施行,共16條。主要內容包括:①立法目的: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行使主權權力和管轄權,維護國家海洋權益。主權權力是指:在專屬經濟區為勘察、開發、養護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以及進行其他經濟性開發和勘察;管轄權是指對專屬經濟區的人工島嶼、設施和結構的建造、使用和海洋科學研究、海洋環境的保護和保全。②範圍:專屬經濟區為領海以外並鄰接領海的區域,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量起延至200海里;大陸 架為領海以外以本 國陸地領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擴展到大陸邊外緣的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量起至大陸邊外緣的 距 離 不 足 2 0 0 海 里 則 擴 展 至 2 0 0 海里。③任何國家在遵守國際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專屬經濟區享有航行 、飛越的自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享有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的自由,以及與上述自由有關的其他合法使用海洋的便利。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的路線,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機關同意。④在行使勘察、開發、養護和管理專屬經濟區的生物資源的主權權力 時 , 為 確 保 中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的 法律、法規得到遵守,可以採取登臨、檢查、逮捕、扣留和進行司法程序等必要措 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8條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本法作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的全國性法律,由澳門特 別 行 政 區 在 當 地 公 佈 或 立 法 實 施 。1999年12 月20日,行 政長官依法簽 署第4/1999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並實施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在內的10項全國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即最高 國家 行政機 關。 198 2年 憲法 規定,由總理、副總理若干人、國務委員若干人、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實行總理負責制。每屆任期與全國人大任期相同。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職權是: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和制定行政措施和行政法規,發佈決定和命令;向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議案;規定各部和各委員會的任務和職責 , 統 一 領 導 各部 和 各 委 員 會 的 工作,並且領導不屬於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全國性的行政工作;統一領導全國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規定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家行政機關的職權的具體劃分;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領導和管理經濟工作和城鄉建設;領導和管理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和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監察等工作;管理對外事務,同外國締結條約和協定;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以及憲法規定的其他職權。國務院對全國人大負責並報告工作;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對全國人大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人選依法選出後,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 即國 務院 任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決議:在《中
  • 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未正式制定前,以《義勇軍進行曲》為國歌。1982年12月4日第五 屆全國 人大第 五次會 議決議 ,以《義勇軍進行曲》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根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和特區第5/1999號法規《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 和 保 護 》, 澳 門 特 別行 政 區 成 立後,每逢重大官方活動時都要演奏中華人民 共和 國國 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即“五星紅旗”。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為五星紅旗,以後歷次憲法均作同樣規定。其樣式:旗面為紅色,長方形,長和高為三與二之比,左上方綴黃色五角星五顆,一星較大,其外接圓直徑為旗高十分之三,居左;四星較小,其外接圓直徑為旗高十分之一,環拱於大星之右,並各有一個角尖正對大星的中心點。旗桿套為白色。國旗旗面的紅色象徵革命。星用黃色是為着在紅地上顯出光明。旗上的五顆五角星及其相互關係,象徵中國共產黨領導下 的革命人 民大團結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0 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除懸掛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國徽外,還可懸掛 和 使 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區 旗 和 區徽”。根據特區第5/1999號法律《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和保護》和第3/1999號行政法規《國旗、國徽及區旗、區徽的懸掛及展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官邸、特區邊境管制及檢查站、國際機場、特區政府總部等地每日要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特區升旗典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在澳 門 特別 行 政 區實 施 的1 0 個 全國性法律之一。1990年6月28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同日公佈,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共20條。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之一。國旗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並規定了每日應升掛國旗的場所或機構,工作日應當升掛國旗的機關,在何種情況下下半旗致哀,升降國旗的方式;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不得用於私人喪事活動;在公眾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參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 罰 。特區第5/1999號法律《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和保護》和第3/1999號行政法規《國旗、國徽及區旗、區徽的懸掛及展示》,分別就國旗法的實施作出相 關 規 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中間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門,周圍是谷穗和齒輪。象徵中國人民自五四運動以來的新民主主義革命鬥爭和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新中國的誕生。 1950年6月23 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提出,同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 會第八次 會議通過 ,同年9 月20日公佈。根據特區第3/1999號行政法規《國旗、國徽及區旗、區徽的懸掛及展示》規定,行政長官辦公室和政府總部大 樓必 須懸掛 國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在澳 門 特別 行 政 區實 施 的1 0 個 全國性法 律之 一。 19 91年 3月 2日 第七 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同日公佈,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共15條。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之一。國徽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
  • 一切組織和公民,都應當尊重和愛護國徽;並規定了應當懸掛國徽的機構、場所,應當刻有國徽的印章,應當印有國徽圖案的文書、出版物;國徽及其圖案不得用於商標、廣告、日常生活的陳設佈置、私人慶祝活動以及國務院辦公廳規定 不 得 使 用 國 徽 及 其 圖 案 的 其 他 場合;在公眾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參照治安管理處 罰條例的 規定處罰 。特區第5/1999號法律《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和保護》和第3/1999號行政法規《國旗、國徽及區旗、區徽的懸掛及展示》,分別就國徽法的實施作出相 關 規 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 門 特 別行 政 區 實 施的 1 0 個 全國性法律之一。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第 三 次 會 議 通 過 ,1980年9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員會委員長令第8 號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共18條。主要內容包括:①國籍法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國國籍。②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按照這個原則,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 。外國人被批准加入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定居在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申請退出中國國籍獲得批准的,即喪失中國國籍。被批准恢復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③採取血 統 主 義 和 出 生 地 主 義 相 結 合 的 原則。國籍法規定,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父母無國籍或國籍不明,定居在中國,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④中國國籍的取得、喪失和恢復,必須辦理申請手續。未經批准退出中國國籍而取得外國國籍或護照的,中國不予承認。中國公民是外國人的近親屬,或定居在外國,或由其他正當理由,可以經申請批准退出中國國籍。受理申請的機關,在國內為當地市、縣公安局,在國 外 為 中 國 外 交代 表 機 關 和 領 事 機關,由公安部審批。⑤現行國籍法不具有追溯力,國籍法公佈前已經取得中國國籍的或已經喪失中國國籍的,繼續有效。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8條及其附件三的規定,國藉法作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的全國性法律,由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在當 地 公 佈 或 立 法 實施。19 99年 12月 20日 ,行政 長官依 法簽署第4/1999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並 實 施 包 括《 中 華 人 民共 和 國 國 籍法》 在內 的 10 項全 國 性法 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在澳 門特 別 行政 區 實施 的 10 個 全國性法律之 一。199 0年10月 30日第 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6次會議通 過,1 990 年1 0月3 0日中 華人 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5號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共29條。本法是規範外國駐中國領館和領館成員的外交特權與豁免的有關 問 題 。 主 要 內容 包 括 : ① 領 館 館舍、領事館員的寓所、領館的檔案和文件、領事館員的文書和信件不受侵犯 。領事館院的財產不受侵犯。領館館舍 、館長寓所、領館運進的公務用品和領事官員及行政技術人員的自用物品免納捐税。②領館人員在中國境內有行動和旅行的自由。③領館與派遣國政府及其他使、領館可以採用一切適當的方法自由通訊,領事郵袋不得開拆或者扣留,領事信使人身不受侵犯,不受逮捕或者拘留。④領事官員人身不受侵犯,不受逮捕或者拘留,但有嚴重犯罪情形,依照法定 程 序 予 以 逮 捕或 者 拘 留 的 不 在 此限。領事官員不受監禁,但為執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的不在此限。領事官員和領館行政技術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享有司法和行政管轄豁免。⑤領館成員可以被要求在司法或者行政程序中到場作證,但沒有義務就其執行職務所涉及事項作證。⑥管轄權豁免可以由派遣國放棄。⑦中國政府根據對等原則處理有關的領事特權與豁免問題。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8條及該法附件三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權條例》作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使用的全國性法律,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在當 地公 佈或 立法 實施。 19 99 年12月20日,行政長官依法簽署第4/1999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並實施包括《中華人 民共和 國領事 特權與 豁免權 條例》 在內 的 10 項全 國 性法 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在澳 門特 別 行政 區 實施 的 10 個 全國性法律之一。1992年2月25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1992年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5號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共17條。主要內容包括:①領海(從領海基量起為12海里)包括領海的上空、海床及底土是國家領土不可分割的 組 成 部 份 , 是國 家 主 權 及 於 的 區域,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領海內的一切人和物享有排他性的管轄權,對領海外緣相毗連的區域(領海以外鄰接領海的寬度為 1 2海 里 的海 域 )行 使 必要 的 管 制權。②規定了外國非軍用船舶在中國領海享有無害通過權及對軍用船舶進入中國領海實行批准制度,潛水艇必須在海面航行及展示其旗幟,航空器進入領海上空必須根據協議、協定或經有關部門
  • 批准或接受。③所有外國船舶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均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不得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違者將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但對享有豁免權的外國軍用船舶和政府船舶,責令其立即離開。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內進行的科學研究、海洋作業等,須經主管部門批准。⑤在毗連區行使特定的、有限的管制權。⑥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外國船舶行使緊追權。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8條及該法附件三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 的全國 性法律 ,自1 999 年12 月20日起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 1999年 12月20 日,行政 長官簽署第4/1999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並實施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在內的10個全國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具體產生辦法1999 年7月3 日全國人 民代表大 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通過,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 會 關 於 澳門 特 別 行 政區 第 一 屆 政府、 立 法 會 和司 法 機 關 產生 辦 法 的 決定》而制定。《產生辦法》規定:“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應體現國家主權和平穩過渡的原則,符合澳門的實際情況。”(第二條)“澳門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第三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初級法院 、中級法院和終審法院。”(第四條)“初級法院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審法院。初級 法 院 可 根據 需 要 設 立若 干 專 門 法庭。原澳門刑事起訴法庭的制度繼續保留。”(第五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行政法院,負責管轄行政訴訟和税務訴訟。不服行政法院裁決者,可向中級法院上訴。”(第六條)“中級法院既是初級法院和行政法院的上訴審法院,也是較為重大案件的第一審法院。”(第七條)“終審法院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最高等級的法院,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權。終審法院既審理下級法院的上訴案件,也審理重大的一審案件。”(第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1999年12月2 0日國務院總理朱 鎔基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75 號公佈,國務院令在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時所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範圍文字表述”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包括澳門半島、氹仔島和路環島。澳門特別行政區北部與廣東省珠海市的拱北陸路相連。關閘拱門以南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管轄,關閘拱門以北至珠海邊防檢查站原旗樓之間的地段維持原有管理辦法不變。澳門特別行政區維持澳門原有的習慣水域管理範圍不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葡萄牙共和國關於相互鼓勵和保護投資之協定該協定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正式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葡萄牙共和國雙方簽訂,目的是為加強雙方經貿合作,鞏固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葡萄牙共和國雙方所建立之關係。該協定於2000年7月14日,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發佈第19/2000號行政長官公告確認。主要內容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葡萄牙共和國雙方應盡其所能相互促進和鼓勵締約另一方的投資者在其境內投資,投資和收益所享受的待遇,不應低於締約另一方給予其本身投資者或其他國家投資者的投資和收益的待遇;保證締約雙方能自由轉移有關款項;不應對締約另一方的投資者所進行的投資採取徵收 或 採 取 與 此 種 徵 收 效 果 相 同 的 措施;因一方境內發生戰爭或其他武裝衝突、革命、國民緊急狀態或其他被國際公法視為相類似的情況而遭受損失時,不應低於締約另一方給予其投資者或其他國家 投資 者的待 遇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華 人民 共和 國澳門 特別 行政 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是根據《 中 華 人民 共 和 國憲 法 》 第3 1 條 規定,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一個體現“ 一 國 兩 制 ” 方 針 政 策 的 全 國 性 法律。《基本法》的起草歷時四年零五個多月,於1993年3月31日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並於同日由國家主席江澤民發佈主席令公佈,1999 年12月 20日, 澳門回歸 祖國, 隨著澳門 特別行 政區 的成立 ,《基 本法 》正式 開始 生效 實施 。就國家來説,《基本法》是一個全國性的法律,它不僅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生效,而且在全國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都具有法律效力,全國人民都有義務貫徹 執 行 《 基 本 法 》 。 就 澳 門 地 區 來説,《基本法》則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一個憲制性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會、經濟制度,有關保障居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關政策,均必須以《基本法》的規定為依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任何法律、法令、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都不得同《 基本 法》相 抵觸 。《基 本法 》通 過國 家立 法的 形式 ,將中國政府在中葡聯合聲明附件中所闡述的對澳門的基本政策予以具體化和法律化,從而為國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實行“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提供了
  • 最可 靠 的 法 律 保 障 。 因 此 , “ 一 國 兩制”既是制定《基本法》的政策依據,同時也是《 基本法》的 主要內容 。為了充分體現中國政府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 的國家 主權原 則,《 基本法 》明確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份,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外交事務及防務,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中央人民政府依照《基本法》任免澳門特別行政區 行 政 長 官 、 政 府 主 要 官 員 和 檢 察長;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政府主要官員、立法會正副主席、終審法院院長、檢察長、行政會委員,必須由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所有這些規定,都是反映了維護國家統一的必然要 求 。 在 堅 持 “ 一 個 國 家 ” 的 前 提下,《基本法》為保障“兩制”的實施,也作出了相應的明確規定: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後,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基本 法》的 規定 實行高 度自治 ,享 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由澳門永久性居民依照《基 本法》的規定組成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本地的社會治安;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享有《基本法》規定的各項基本權利和自由;澳門特別行政區保持財政獨立,自行制定各項經濟、文化、教育等社會政策。這些規定,都是以“兩制”為依據,充分表明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 地方 行政 區域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的產生辦法1999年1月1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共12條,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 司 法 機 關 產 生 辦 法 的 決 定 》 而 制定。 主 要 內 容包 括 : “ 根據 公 平 、 公正、公開、民主和廉潔的原則產生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第2條)“第一任行政長官參選人必須具備如下資格:①不具有外國居留權、或承諾在擔任行政長官期間放棄外國居留權的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②年滿40周歲;③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④擁護基本法;⑤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澳門特別行政區。”(第3條)“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在澳門以提名選舉的方式產生。”具體產生辦法包括:“①報名與資格審查:凡有意參選第一任行政長官的人士,報名時須以書面形式向籌委會主任委員會議表明意願並遞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參選人簡歷表》。籌委會主任委員會議負 責 對 已 遞交 簡 表 的 人進 行 資 格 審查,必要時可要求其就表格中填寫的事項提交證明文件。凡符合資格者,成為第一任行政長官參選人,並由籌委會主任委員會議公佈參選人名單。②提名與確定候選人:推選委員會委員根據上述參選人名單,經過協商,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提名產生第一任行政長官候選人人選。每位推選委員會委員只可提名一位候選人人選。凡獲得推選委員會委員20人或20人以上提名者成為第一任行政長官候選人,由籌委會主任委員會議予以確認。③選舉推選委員會委員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選舉,每位投票人只能投票選舉一位候選人。每張選票只選一位候選人的為有效票,多於一位候選人的為無效票。候選人得票超過推選委員會全體委員的半數即可當選。如果沒有一位候選人得票超過半數,則對得票最多的兩位候選人進行第二輪選舉,得票多者當選。”(第7條)“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產生後,由籌委會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 (第1 0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具體產生辦法1999年4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通過,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 會 關 於 澳 門 特別 行 政 區 第 一 屆 政
  • 府、 立 法 會 和司 法 機 關 產生 辦 法 的 決定》而制定。主要內容包括:①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的產生應體現國家主權和平穩過渡的原則。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由23人組成,其中直接選舉產生議員 8人,間接選舉產 生議員 8人 ,行 政長 官 委任 議員 7人 。 ③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必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願意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並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其他條件。④原澳門最後一屆立法會通過直接選舉或間接選舉產生的議員,如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條件,願意過渡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須填寫《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資格確認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一併遞交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秘書處,經籌委會主任委員會議審議後提請籌委會全體會議確認 。⑤如在過渡時,上述議員出現缺額,按如下辦法補選:直選議員出現缺額時,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推委會”)委員提出候選人,每 20 名或 20 名以 上委 員可 聯名 從澳門社會符合資格的人士中提出一位候選人,每名委員的提名人數不得超過缺額人數。推委會在籌委會主任委員會議主持下,以無記名方式對候選人進行投票。得票最多的相應缺額數目的候選人當選。如遇候選人票數相等而不能確定何人當選,則再次進行投票,得票多者當選。間選議員出現缺額時,由產生該議員的原利益團體界別通過協商提名的方式提出候選人,由推委會在籌委會主任委員會議主持下,通過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選舉,得票最多的候選人當選。上述各項工作根據公平、公正、公開、民主和廉潔的原則進行。⑥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產生後,由議員根據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互選產生立法會主席和 副 主 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產生辦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這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配合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所作出的一項相應決策,由13條組成。主要內容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為12名。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已由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五名澳門地區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即成為澳門特別行 政 區 第 九屆 全 國 人 民代 表 大 會 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按照本辦法應選舉7名 第 九 屆全 國 人 民代 表 大 會代 表 。 ”(第3條)“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必須是年滿18周歲的澳門特別 行政區居 民中的中 國公民。 ”(第4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選舉會議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中規定的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中的中國公民,沒有參加推選委員會的澳門地區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以及不是推選委員會委員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九屆全國委員會委員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中的中國公民組成。”(第5條)“選舉會議成員十 人 以 上 聯 名 ,可 以 提 出 代 表 候 選人。每一名成員參加聯名提出的代表候選人 不 得 超 過應 選 名 額 。” ( 第 7 條 )“選舉會 議選舉 第九屆 全國人 民代表 大會代表的候選人名額應多於應選名額五分之一 至二分 之一 ,進行 差額選 舉。 ”(第8條)“選舉會議選舉第九屆全國人民代 表 大 會 代表 採 用 無 記名 投 票 的 方式。 ” ( 第 9 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合作綱要協定澳門 特別 行 政區 行政 長 官於 20 0 1年6月27日發佈的第34/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雙方,於2001年5月23日在澳門簽署該協定,協定旨在推動澳 門 特 區 與 葡 萄 牙 在 經 濟 、 金 融 、 技術、科學、文化、治安、司法等領域的合作。同時,為落實該綱要協定,雙方可簽訂涉及上述領域的特別協定。雙方還達成協議,願意透過經常對話,增加雙方的政府成員及雙方其他機構成員的定期互訪,以便交換資訊及研究共同關心的 問 題 。 雙 方 更 會 致 力 推 行 合 作 政策,以加強 雙方友好和 互助關係 。此 外 , 澳 門 與 葡 萄 牙 在 行 政 、 法務、醫療衛生、科技、體育、審計等領域亦簽署 了一系 列的合 作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法律及司法協助協定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發佈的第10/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該協定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正式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雙方代表於2001年1月17日在里斯本簽訂。締約雙方願意維持及加強雙方的關係,認同在法律及司法領域上業已存在的雙邊關係所帶來的共同利益及相互好處,並根據各自的法制,在符合平等與互惠原則下,致力推動及加強廣泛和持續的法律及司法協助。該協定共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及葡文寫成,兩種文本均具有同等效 力 。協定的主要內容是:司法協助、逃犯的移交、免除司法與司法外文書的認證、 職 業 培 訓 、 法 律 資 訊 、 協 定 的 執行、 與 其 他 國 際 法 文 書 的 關 係 等 。 此外,澳門與葡萄牙將在包括刑事及民事司法文書的送達、刑事偵查及取證、協助緝捕及移交犯罪嫌疑人等14個方面共
  • 同進行合作。該協定還承諾今後澳門與葡萄牙的司法協助範圍可以擴展到其他領 域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在澳 門 特 別行 政 區 實 施的 1 0 個 全國性法律之一。1999年6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1999年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18號 公佈,自 1999 年12 月20 日起 施 行, 共 30 條 。全 文 分六 章 ,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澳門駐軍的職責;第三章,澳門駐軍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關係;第四章,澳門駐軍人員的義務與紀律;第五章,澳門駐軍人員的司法管轄;第六章,附則。駐軍法規定,澳門駐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駐軍費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負擔。澳門駐軍不干預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必要時,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澳門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澳門駐軍人員除須遵守全國性的法律外,還須遵守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澳門駐軍的職責包括:防備和抵抗侵略,保衛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安全;擔負防衛勤務;管理軍事設施;承辦有關的涉外軍事事宜。在宣佈戰爭狀態或者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時,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的規定履行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8條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駐軍法作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的全國性法律,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在當地 公 佈 或 立 法 實 施 。 1 9 9 9 年 1 2 月 2 0日,行政長官依法簽署第4/1999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並實施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在內的 1 0 項 全國 性 法 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2002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15條第3 款的規定,結合澳 門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而制定。主要內容:“澳門特別行政區應選第十屆全國人 民 代 表 大 會 代 表 的 名 額 為 1 2 名 。 ”(第3條)“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必須是年滿18周歲的澳門特別 行政區 居民中 的中國 公民。 ”(第4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選舉會議由參加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的人員,以及不是上述人員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二屆立法 會議員 中的中 國公民 組成。 ”(第5條)“選舉會議選舉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候選人應比應選名額多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候選人應為15名至18名),進行差額選舉。”(第14條)“選舉會議選舉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 表採用 無記名 投票的 方式。 ”(第16條)“代表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選舉會議成員過半數的選票時,始得當選 。” (第 17 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即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下稱特區護照),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第139條的規定 ,授權身份證明局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 民 中的 中 國 公民 簽 發 出的 旅 行 證件。澳門特區護照的持有人有權返回澳門特別行政區。特區護照共48頁,採用國際先進的制作技術,具有高度的防偽性。護照是以個人護照形式發出,以一個字 母 及 七 個 數 字所 組 成 的 編 號 作 識別, 護 照 的 封 底 內頁 及 第 四 頁 ( 備 註頁)上印有持證人的個人資料,並以特製膠膜封貼。旅行證件的附註必須在簽發前作出。在其簽發後,除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和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加蓋的發出印章外,不容許加註任何附註。根據發出護照時持證人的年齡是否滿18歲,其有效期分為5年或10年,在特殊情 況下,如身份證明局局長認為適當,可發出有效期少於上款規定期間的護照。發出護照的申請,須由申請人本人向身份證明 局 提 出 , 如 申請 人 在 澳 門 以 外 地區,可向身份證明局或其所在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和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索取申請表,並直接向身份證明局提出申請。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至2003年,已經有62個國家和地區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待遇,其中,亞洲11個、歐洲3 2 個 、 美 洲 7 個 、 非 洲 7 個 、 大 洋 洲 4個、印度洋1 個,包括有 :土耳其、 丹麥、比利時、立陶宛、印尼、冰島、西班牙 、 匈 牙 利、 希 臘 、 克羅 地 亞 、 芬蘭、法國(本土及海外地區)、英國、波蘭 、 坦 桑 尼 亞 、韓 國 、 南 非 、 馬 爾他、埃及、納米比亞、泰國、挪威、馬來西亞、基里巴斯、荷蘭、捷克、斯洛文尼亞、奧地利、意大利、新加坡、菲律賓、葡萄牙、愛沙尼亞、愛爾蘭、瑞典、黎巴嫩、德國、摩納哥、盧森堡、薩摩亞、羅馬尼亞、以色列、塞浦路斯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的根本法 。從1954 年到198 2年,中國先後頒佈 了4部憲法。第一 部憲法於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包括序言和
  • 總綱、國家機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國 旗 國 徽 首 都 等4 章 , 共 1 0 6 條 。這部憲法以作為臨時憲法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為基礎,又是“ 共 同 綱 領 ” 的 發 展 。 第 二 部 憲 法 於1975年1月17日第四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仍 分序言和4章 ,但只有3 0條。當時處於“文化大革命”特定歷史條件下,受到“左”的思想影響存在著許多錯 誤。第 三部 憲法於 19 78年 3月 5日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由於“文化大革命”結束不久,於當時的歷史條件,依然有不少錯誤和缺點。第四部 憲 法於 1 9 82 年 12 月 4 日第 五 屆 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仍分序言和4章,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議務提前為第2 章 、 國 家 機 構 則 改 為 第 3 章 , 共 1 3 8條。它繼續和發展了1954年憲法的基本原則,充份總結了中國社會主義發展的豐富經驗,也注意吸取國際經驗,是一部 有 中 國 特 色 的 憲 法 。 1 9 8 8 年 4 月 、1993年 3月、1 999年3 月、20 04年3 月全國人大分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便是根據這一條規定建立的,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按照澳門的具體情況制定的,是符合憲法的。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後實行的制度、政策和法律,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 法” 為依 據 。《中華民俗大全·澳門卷》由禤偉旗總編、胡國年主編,全書共一百萬字的《澳門卷》,入編的澳門民俗,包括節日、衣飾、飲食、居住、生產 、 社 團 、 禮 儀、 信 仰 、 學 校 、 醫藥、遊藝、博彩、文學、美術等方面,展示了澳門民俗文化的豐富深厚和地域特色。本書的內容是按段寶林敎授所制訂的大綱小目去調整和編輯的,並據本土的地方特色、漁民生活、編重在中西宗教信仰和平共處,博彩文化和社團文化等幾個方面。在編寫方面,以田野作業民間采風為主,也選輯了一些學耆 。包括葡萄牙的學者的有關學術文獻,內容 更 充 實 。中華出版社綜合 性出 版社 ,1 99 3年 成立 。 前身為澳門月刊出版社,社址在澳門第一國際商業中心16樓,宗旨是立足澳門,面向 兩 岸 四 地, 開 拓 澳 門出 版 業 的 發展,致力繁榮澳門與廣大華人文化的交流。該社成立以來為兩岸四地出版過不少高質量的書刊,其中為內地近100個縣級政府企業(局)集團出版(特)專刊、組織舉辦各類研討會、展覽、展銷活動,為成功人士出版、寫作傳記著作等, 在 兩 岸 四 地 及 至 海 外 享 有 一 定 聲譽。社長王定昌,總編周琴琴,副社長蘇劍強 ,主 編劉 少泉 。中葡土地小組中葡兩國政府在澳門過渡期內處理土地契約及有關事項而設立的機構。根據《 中 葡 聯 合 聲 明》 附 件 二 的 有 關 規定 , 中 葡 土 地 小 組 在 1 9 8 8 年 1 月 1 5 日《中葡 聯合 聲明 》正式 生效 時成 立, 由中葡雙方各指派3名成員組成。每方 還可指派必要的專家和工作人員,人數通過協商確定。中葡土地小組的主要職責是:①就《中葡聯合聲明》附件二第二節有關兩國政府關於處理澳門土地契約及有關事項規定的實施進行磋商;②按《中葡聯合聲明》附件二第二節第(一)款的規定,監察澳門葡萄牙政府在過渡期內批出土地的數量和期限,以及批出土地所得收入的分配和使用情況;③審核澳門葡萄牙政府提出的使用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土地收入的建議,並提出意見,供中方決定。如果中葡土地小組存在未能取得一致意見的問題,則應提交兩國政府通過協商解決。中葡土地小 組 以 澳 門 為 常 駐 地 , 工 作 時 限 至1999 年12月 19日止 。中葡土 地小組 存續 期 間 , 其 工 作 和 組 織 程 序 由 雙 方 按《中 葡 聯 合 聲明 》 附 件 二的 規 定 商 定 。中葡 土 地 小 組 工 作期 間 , 其 成 員 及 專家、工作人員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或與其身份相符的特權與豁免。中葡土地小組中方組長先後由張祥霖、謝後和、丁寶年、楊潤珍(女)擔任;葡方組長則由拉莫 斯擔任 。中葡友好紀念物澳葡政府為紀念中葡友好,自1993年開 始至 19 9 9年 每年 興 建一 座或 多 座標誌中葡 友好的紀 念物,並 在每年6 月10日葡國日暨賈梅士日為紀念物揭幕。先後興建的此類紀念物計有:“融和門”(1993年)座落 於西 灣 填海 區, 是 19 93 年 建成的第 一座紀 念碑 。原計 劃“融 和門 ”是在葡國日暨賈梅士日揭幕,由於當年葡國總統蘇亞雷斯(Má r io Soares)年底訪澳 , 故 將 揭 幕 儀 式延 遲 至 1 0 月 2 9 日由蘇亞雷斯主持剪綵。“融和門”設計者為葡國雕塑藝術家拉果·亨利克。由葡資的德力建築公司承建,工程總造價2800餘 萬元,19 93年2月 動工,9月 完成。“融和門”是由四根高40米的兩組支柱互勾而成,為鋼筋骨架,混凝土澆注,支柱表面鋪設黑色花崗岩及葡式碎石。附設有供遊人休息的長椅,四周還裝有射燈,在晚間照亮整座建築物,美倫美奐,吸引遊客觀賞。“融和門”在西灣堤畔對開海面60米處,與陸地間建有行車道及行人道連接,日落黃昏時這裡景色更為壯觀,是一道十分美麗的風景線。“融和門” 設計抽象,包含天 、地、水、力,表達和平、愛心,遠遠望去,看似手 掌拱合,象 徵中葡友誼 。
  • “男女與狗”(1994年)座落於大三巴,由一座“男女”及一座“女與狗”的兩件雕塑組成,作品設計者為拉果·亨利克。在1994年6月10日葡國日暨賈梅士日揭幕。由於大三巴牌坊附近是澳門的主要旅遊點,同時牌坊本身也是中葡友誼的象徵之一,故政府將雕像安置於此。兩件雕塑作品,其一是表現一個少女豎起右腳,半身仰坐在一處台階上,望着大三巴牌坊,左手輕撫愛犬。據稱犬的雕像源自中國生肖,因1994年為中國農曆甲戌狗年。第二件雕塑安放在老人院前地中央一個直徑 3.2米的圓形水池中,雕像是一對青年男女在一塊礁石上,並被一個“圓圈”環繞,年輕中國女子將蓮花獻給一位葡 國 男 子 , 一 隻仙 鶴 棲 身 於 圓 環 上端,象徵着永久和理解,也代表着中葡之間的純潔友誼。兩組雕像接近真人大小,在廣東製成,拉果認為中國的青銅灌鑄術是奇妙的,可以將作品發揮至完美程度,而這種技術在葡萄牙已失傳很久 。為配合這兩件雕塑的安放,還實施了一項全面整治工程,包括:大三巴牌坊附近區域的重整;以石子裝飾地面直鋪至花王堂街轉彎的台階處;修整板樟堂前 地 與 大 三 巴 牌坊 之 間 的 葡 國 碎 石路 。蓮花雕像(1995年)座落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松山隧道口,1995年6月10日葡國日暨賈梅士日揭幕。“蓮花 雕像”高8 米,以兩塊 弧形,不鏽鋼片組成“人”字形,兩邊嵌有代表中葡兩種文化的圖案,日落時光線會將圖案反射在對面大廳,紀念碑中央還豎立一朵用不鏽鋼製成有蓮莖的蓮花,手工精細,頗為別緻。紀念雕像建在兩層水泥塔基上,兩邊還安置有強光的射燈,晚間大放光明,將紀念雕像照射得更美。可惜這雕像建在繁華的交通大道上,極少有遊客駐足觀賞,只在車上 飛 鴻 一 瞥 。“東方拱門”和“擁抱”(1996年)此為 兩 座 紀 念 碑建 築 。 “ 東 方 拱門”矗立在新填海羅理基博士大馬路何賢公 園 迴旋 處 行 車隧 道 上 ,為 鋼 鐵 鑄造,異常矚目。1996年6月10日葡國日暨賈 梅士 日 揭幕 。 “東 方拱 門 ”高 2 8米,闊35米,它由數件巨型預鑄鋼鐵,包括兩邊弧形柱及中央圓環,互相構築成巨大的“東方拱門”,象徵澳門是中葡兩國文化的交匯點,和諧統一。四周尚 有 射 燈 , 晚 上 照 亮 整 座 紀 念 建 築 。“ 東 方 拱 門 ” 由 葡 國 藝 術 家 賈 華 洛 設計。拱門不塗油漆,由於材料受自然氧化, 表 面 形 成保 護 層 , 使本 身 免 受 侵蝕。經過一年後,保護層外表已呈棕紅色 光 澤 。東方拱門“擁抱”紀 念塑像座落 在白鴿巢 公園 , 是 以 鋅 鋼 鑄 造 , 呈 青 銅 色 , 高 6米,由葡國藝術家韋綺蓮設計,作品在葡國鑄造後運來澳門,安放在公園新建的小型 圓形噴 水池中 央。1 996 年6月 3日揭幕。“擁抱”是以獨特的藝術表現象徵不同的種族與宗教相互交融,和睦共處,象徵中葡兩國人民情誼永存。這類藝術品造型抽象,一般人較難理解,由於對藝術品欣賞理解的角度不同,感受也就各異,市民表示“擁抱”分辨不出兩 個 相擁 的 形象 , 頗感 困 惑。 “ 擁抱”塑像建在噴水池中央,噴水池有多個噴嘴,不停地噴射出矮小的水柱,池水滿溢,順流向四周下瀉,再由水槽收集洩去,噴水池流水潺潺,產生大自然的 感 受 。“乘風展翅”、“珍珠”和“永遠的握手”(1997年)1997年澳門建立的三座中葡友誼紀念碑。“乘風展翅”雕塑位於氹仔北安至國際機場轉彎處,是澳門離島中的第一座紀念物。設計者薛傲濤表示作品是以澳 門 國際 機 場為 主 題, 代 表一 帆 風順,振翅高飛之意。該作品用20噸重的鋼鑄成,如一隻正在昇空的飛機,機頭向上,兩翼呈波浪形,安放在高約1.83米的雲石基座上,整座雕塑高15米,闊15米,兩翼呈銀灰色。兩翼在葡國製造了6個月,運抵澳 門後裝嵌拼銲建成 ,可承受時速達300公里的強風。1997年6月10日由葡國內閣事務暨國防部部長韋德霖、澳門總督韋奇立揭幕剪綵 。“珍珠”雕塑, 座落於澳門北區 友誼廣場,由兩組拱形鋼件採用特殊鋼料交叠而成,中間有 一顆直徑3米的磨 砂不鏽鋼球,球體由一組噴泉包圍。此拱形雕塑高11.3米,共有4條支柱,其中兩條闊1米,另兩條分別闊3.5米及4.5米。在靠近馬場大馬路一側,分別設有7個磨砂不鏽鋼球,較主體中央的不鏽鋼球為小,直徑分別為0.5米及1米,每個 鋼 球 均 安 放 在 一 個 圓 形 噴 泉 中 央 。“ 珍 珠 ” 無 論 在 甚 麼 角 度 看 都 是 一 樣的。“珍珠”紀念雕塑由葡國雕塑家羅若誠設計。兩個建在地上的拱形鋼件呈橙色,互相交錯,象徵兩個民族的文化在同一時空交匯;周圍由大小不一的不鏽鋼球體環繞,每個球體的噴泉,象徵中葡兩國人民同樣有生生不息的生命。1997年6月10日,葡國內閣事務暨國防
  • 部部長韋德霖、澳督韋奇立等人主持了“ 珍 珠 ” 中 葡 友 誼 紀 念 物 揭 幕 剪 綵 儀式 。“永遠的握 手”雕塑, 座落於紀 念孫中山市政公園。 鋼結構、重4噸。 設計者 、 雕 塑 家劉 桂 炳 表 示, 其 意 是 有400年歷史見證的 中葡友好關係和澳 門人民的諒解,以互相握手表示中葡友誼的延續。199 7年11月1 8日由澳督韋 奇立,立法會主席林綺濤等主持紀念雕塑的剪綵儀式。紀念孫中山市政公園中央一大片草坪上矗立 着2米多高的這尊 大型的 鋼 雕塑 藝 術 作品 —— “永 遠 的 握手”,兩隻手臂凌空緊握,予人逼真而有力的感覺,也更增添了公園的遊覽價值 。媽祖石雕像(1998年)一個由民間興建的大型玉雕神像,位於路環叠石塘山頂。該像是精選北京房山漢白玉雕製造而成,高19.99米,重1 00 0噸 , 由雕 刻家 梁 晚年 設計 , 由12 0位 石雕 工匠 歷時 8個 月建 成, 是 目前世界上最高的媽祖雕像。澳門的葡文名稱(MAC AU),就是“媽 閣”(媽 祖閣)的音譯,而媽祖又一直是澳門和這個區域的宗教文化生活中的重要神只之一。媽祖雕 像於199 8年10月 26日建 成開光 。 開光 大 典 和盛 大 的 祭祀 儀 式 包括: 嚴 鼓 三 通; 宣 佈 祭 典開 始 、 鳴 禮炮;儀仗隊、儀衛隊、樂隊、歌生依次就位 ; 司 禮 生引 主 祭 等 舞生 就 位 ; 迎神、 上 香 ; 誦經 ; 讀 祝 文、 焚 帛 、 送神 等 。媽祖石雕像青銅觀音像(1999年)座落在新口岸新填海區對開海面,由葡國雕塑設計師李潔蓮設計,南京晨光集團公司鑄造,銅像高21米,造價達300 0多萬 澳門 元。由 30 多件銅 鑄件 裝嵌而成。於1998年7月底陸續運抵施工現場。由於由外籍雕塑設計師構思,觀音像與傳統的觀音容貌有差異,造型簡潔流暢,具有中國傳統佛教文化與歐洲雕塑相結合的風格。觀音像的蓮花基座內設一個佛教文化中心,為一座直徑長19.5米的半球體建築,中心樓高兩層,建築面 積約6 00平 方米, 採地庫 設計 。地下 一 層 為 圖書 館 , 並 以卡 通 、 連 環畫、音樂等多媒體形式,介紹儒、釋、道三大東方宗教信仰及文化;上層為一個陳列宗敎物品的展覽廳。座放觀音像的人工島與新口岸新填海區堤岸之間由一道 長6 0 米的 行 人通 道接 通 ,行 人 通道、人工島地台上面鋪砌葡國石頭。觀音像的安裝工程及佛教中心的內部裝飾工程於1999年春竣工。佛教中心的開幕儀 式 於 1 9 9 9 年 3 月 舉 行 。新口岸觀音雕像《中葡友好通商條約》1928年由當時中國國民政府與葡萄牙政府之間簽署的一項條約。20年代末期,軍閥混戰暫告段落,南北合璧,國民政府開始致力於廢除不平等條約。其時,《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剛滿40年,按約 內第 46 條 10 年修 改 一次 的規 定 ,需作修訂。以前每次屆滿皆自動續期,徒具形式,國民政府欲趁此次機會,在平等 及 互 相 尊 重 主權 的 原 則 上 另 立 新約,將澳門問題從劃界升格到主權的回收 , 徹 底 解 決 中 葡 關 係 中 所 有 糾 紛 。19 2 8年 4 月 至1 2 月兩 國 進 行了 外 交 磋商, 並於 12 月1 9日 由國 民政 府外 長 王正廷與葡國駐華公使畢安祺(Joã o deBianchi)在南京簽署《中葡友好通商條約》5款,並於次年3月27日換文生效。此外,雙方互 換6個附件 並以秘密照 會的形式達成默契,即《中葡友好通商條約》並不廢除《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只是對其中條款作出修訂,從而保留了有關澳門 原來地位 的條款 。《中葡互寄匯票協約》中國郵政總局局長與葡萄牙殖民地郵電總巡查1917年11月6日在北京簽訂的一項協約,共17條。其主要內容是:中國、澳門間准由郵局匯票匯寄款項 ;關於郵務所發之公事匯票由訂協約兩郵政或隸於各該郵政之局所互寄者,得免收各項資費;匯票之款由匯款人照付及向兑款人付交,均用金幣或按時價折合同等之其他法定錢幣,但第一郵政得於匯款收使其境內法定能用之無論何項紙幣,惟遇兑換價值有所參差,均應另加相當之貼水;訂立協約兩郵政得各自擇定按協約開發及兑付匯票之郵局。協約內之各項規定是由兩郵政於共同決定更改該項 規定 時更改 之等 。中葡中心小學官立 中 葡 學 校 , 提 供 小 學 六 年 敎
  • 育。位於山洞巷。1989年成立。最初是在 伯 多 祿 官 立 葡 文 小 學 校 舍 之 三 樓 ,1995年遷入現址。學校以中文為第一敎學 語 言 , 葡 語 為 第 二 教 學 語 言 。 於1998/1999學年停止運作。《中葡分關章程條款》1903年(清光緒二十九年)1月27日,中國海關總税務司赫德與葡萄牙國議約大臣、移交署大臣在北京訂立的一項協 定 , 共有 1 1 款。 其 內 容是 : ① 在澳門內海沿岸應撥給合適之房屋,作為辦公之所與囤貨之棧。②應派税務司在澳門督辦關務。③商船進出口應當由扦子手查驗。內海以內應定有華船停舶處所,進出各船分別等候開艙准單暨放洋准單,方可駛離停泊之處。④上下貨物須領有上下各准單,並照條約税則完清各税。惟澳門土產出口暨由外國口岸運進之貨與本地人民日用食物,此數類毋庸納税。倘有已運進口免税之貨復欲赴內地,無論由海陸各路運出,即應補納進口税項。⑤洋、土各藥,或於進口時行納税厘,或於出關棧時完税均可,俟完清 後 發 給 印 花 ,貼 於 包 裹 或 球 面 之上。惟澳門本地食用之洋、土各藥須每年議有定數,不得逾額,俟月底核其食用多寡,照繕存票發還。⑥應由澳門理船廳撥借小船若干隻,以便載扦子手籌赴進出各船查檢。此外仍可由關自備需用之 船 辦 理 日 行 事 件 。 ⑦ 內 海 以 內 防私、緝捕各事宜應由税務司與澳門官憲會議辦法,並訂明每月由關備撥經費若干,一面由澳憲特派水師官一員隨同税務司妥辦一切。⑧澳門所轄水、陸地方內如何防緝走私,應由澳官擬定節略,會同澳官定辦,俾兩面實得相助之益與地主之權無礙。⑨澳門設關後,其舊設馬騮 州 、 前 山 各 徵税 税 廠 應 即 一 律 停辦。⑩此次所定辦法應與光緒十三年所定條約一併施行。其澳門就近會商日行事件 之 關 章 , 由 澳 門 督 憲 同 税 務 司 酌定,可作為試辦之章,隨時、隨勢斟酌增改,以期妥善,不致此舉與日後情形有未 詳 盡 之 處 。《中葡北京條約》見《中 葡和好 通商條 約》 。《中葡外交史》一部研究澳門早期歷史的著作。周景濂編著。全書共15章,分別對葡人東來、葡人被逐廣東、屯門通商、浪白滘貿易、澳門居留地之由來、青洲教堂被焚、澳門貿易和中葡總關係作了分析研究。 19 36 年由 上海 商務 印書 館出 版 ,1991年北京商務印書館重印。《中葡早期通商史》一部 研 究 澳 門 早期 對 外 貿 易 的 著作。張天澤著。作者用中葡資料研究一些帶有爭 議性的問 題。全書 共分7章 :第1章,1513年(明正德八年)前中國海外貿易的歷史概 述;第2章,中葡 早期通商史 ;第3章 ,外國人 被驅逐出 中國與禁止對外貿易;第4章,貿易還 是不准 貿 易; 第 5章 , 澳門 的 興起 ; 第 6章,其他歐洲人到 東方;第7章,風 雨飄搖中的澳門以及中葡貿易之衰落與蕭條。該書1934年由萊頓公司印刷出版,1988年由姚楠、錢江翻譯成中文,由香港中華書局出版。1997年澳門東方葡萄牙學會 出版 了葡 文版 。《中葡早期關係史》明清史研究叢書之一。萬明著。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年7月出版。該書充分運用了中、葡文第一手資料,兼及其 他 歷 史 文 獻 ,從 中 外 關 係 史 的 角度,圍繞澳門,較全面系統地考察了中葡兩 國早 期 的關 係 。全 書分 1 0章 。 包括:①明朝朝貢體制與葡萄牙人的擴張東來;②中葡兩國的第一次正式交往 ;③衝突在華南;④ 葡萄牙人入居澳門 ;⑤明朝澳門的治理形態;⑥澳門 —— 中外交 往 的 窗 口; ⑦ 西 方 覬覦 與 明 末 危機;⑧清朝對澳門的治理;⑨外交往來與交鋒 ;⑩中 葡關係 的嬗變 。《中葡里斯本草約》一份在葡萄牙施壓下擬定的外交文件。1886年,清廷總税務司赫德受命派遣金 登 幹 前 往葡 國 , 與 葡國 代 表 羅 沙(Tomá s de Sousa Rosa)及葡外長巴羅果美(Henr ique de Barros Gomes)就澳門協同中國稽查走私問題進行談判。次年3月26日簽訂《中葡里斯本草約》。全文4款:①展開中 葡和好通商條約的 談判;②承認葡萄牙永駐管理澳門以及屬澳之地;③不經中國首肯,葡萄牙不得轉讓澳門予第三國;④與香港一道協同稽查 洋 藥 走 私 。《中葡和好通商條約》1887年在北京簽署之《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又稱《中葡北京條約》,葡萄牙取得永駐澳門特權的不平等條約。1886年(光緒十二年)清廷海關總税務司英國人赫 德 派 拱 北税 務 司 、 英國 人 金 登 幹(James Duncan Campbell)與葡萄牙外交部長 巴 羅果 美 ( Henr i que de Bar rosGomes)在里斯本就澳門協同中國緝私問題進行會談,1887年3月26日雙方在
  • 里斯本草簽條約文本,承認葡萄牙永駐管 理 澳 門 及 其 屬 澳 之 地 。 同 年 1 2 月 1日,清政府派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奕劻、孫毓汶為全權代表與葡萄牙全權代表、 澳門 總 督羅 沙(Tomá s de SousaRosa)在北京正式簽署本約,共54款。主要內容有:①中國仍然允許葡萄牙永駐和管理澳門以及所屬之地;②葡萄牙得派 公 使 駐 北京 , 並 在 通商 口 岸 設 領事; ③ 葡 萄 牙取 得 領 事 裁判 權 ; ④ 葡萄牙人可以享受中國已給或將給其他國家的通商特權,在通商口岸有居住、租買土地、建造房屋、設立教堂等權利。條約簽訂後,遭到了許多中國官員的反對。 他 們 一 致譴 責 出 賣 中國 主 權 的 赫德。條約提及的屬澳之地因勘界問題未予解決長期具爭議性質。1928年中國政府通知葡萄牙政府,《中葡和好通商條約》 第四 次 期滿 作 廢。 同 年1 2 月1 9 日重新簽訂《中葡友好通商條約》,但澳門地位問題 未被提及 。《中葡和好貿易章程》1862年(清同治元年)清朝政府與葡 萄 牙 代 表 草 簽 的 一 份 不 平 等 條 約 。1858年(清咸豐八年),清政府在英法聯軍的逼迫下簽訂了《天津條約》,葡萄牙使臣亦於是年冬到上海要求與中國簽訂 通 商 條 約, 欲 和 其 他西 方 國 家 一樣,分享在中國的特權,但遭清政府拒絕。1862年7月,葡萄牙派澳門總督基瑪良士(Isidoro Franc isco Guimarã es)為特命全權公使來到北京,在法國公使布爾隆的支持下,迫使清政府委派總理各國事務大臣恆祺等與他談判。葡萄牙談判的主要目的是要求澳門獨立,而清政府的談判代表則要求在澳門重建中國海關。 雙方 經過 1個 多 月的 談判 ,於 8 月13日草簽《中葡和好貿易章程》。該章程明確規定了葡萄牙與其他西方國家一樣可以享受在中國的特權,而中國方面不僅沒有提出在澳門重建中國海關,相反章程第九款還寫上“仍由清國大皇帝任憑仍設立官員駐紮澳門,辦理通商貿易事務,並稽查遵守章程,但此等官員應係旗或漢四五品人員,其職任事權得以自由之處,均與英、法、美諸國領事等官駐紮澳門、香港等處各員辦理自己公務,懸掛本國旗號無異”這一規定,使駐澳的中國官員從治澳的地方官變成一名外國“領事”,完全放棄了中國在澳門的主權。但是,此章程規定,須在兩年內由兩國君主批准並在天津互換之後才 能 生 效 。 清 政 府 於 簽 約 後 發 現 問題,遂於換約前堅持要求修改章程,葡方代表則要求先換約後修改,雙方相持不下,這場換約 談判不了了之 。《中葡金融協定》1948 年3月4 日,由當 時中國政 府與澳葡政府在澳門訂立的一項協定,共5條14款。其主要內容是:由中國裝 運“管理出 口貨品” 至澳門, 或經澳門 轉運出口,必須向澳門政府呈繳結售外匯證明書,該“管理出口貨品”所得之外匯,已經由中國境內之指定銀行結售與中國政府;“管理出口貨品”為銻、豬鬃、棉紗、茶葉、 錫、鎢、植物油類 ;結售外匯證明書,須有中國海關之官防及拱北關税局税務司或其指定代表之簽訂,該項關防及簽字樣本,應送澳門政府存查。澳門政府核對該結售外匯證明之關防及簽字無誤後,即認為有效;澳門政府對於“管理出口貨物”由澳門裝運出口或轉口所簽發之許可證或有關之文件 , 應 將 副本 送 請 拱 北關 税 務 司 存查,該項副本應註明原結售外匯證明書之號數,並應於裝運以前送達;“管理出口貨品”之種類,得視環境之需要,經雙方同意隨時修正之;澳門政府對於上項登記之“管理出口貨品”可無須令商人呈繳結售外匯證明書;澳門政府將上項登記之“管理出口貨品”之節細內容,提供拱北關税務司查核;澳門政府對於由澳門改裝運出口該項登記之“管理出口貨品”所簽發出口或轉口許可證或其他有關文件,應由澳門政府簽訂,並由拱北關税務司或其指定代表加簽背書證明;澳門政府對於由澳門裝運中國之“商運”貨品,如商人不將中國政府所簽發之進口許可證正本呈繳查驗,則禁止其裝出;澳門 政府禁止任何個人 、行號或其他機構攜帶某一限額之中國國幣進出,其限額應隨時依照中國政府頒佈之法定數量;澳門政府對於中國國幣之輸入其超出限額者,得予以沒收,該項沒收之國幣,得照澳門政府與中國商定之 辦 法處 置 之 。中葡建交葡萄牙在1974年“四·二五”革命成功後,新政府宣佈實行“非殖民化政策”,承認澳門是中國的領土,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表明態度,即承認只有一個中國,且於1975年1月宣佈與台灣 國民黨政權斷交。同年,澳葡當局也開始在澳門進行一系列行政改革,葡萄牙撤走了駐澳門的軍隊,解散了陸軍司令部與海防司令部。為加強內部治安力量,另組織包括治安警察廳、水警稽查隊等在內的保安部隊。這些措施改善了澳門與 內 地 , 葡 萄 牙 政 府 與 中 國 政 府 的 關係。1 97 9年 2月 8日, 中國 政府 與葡 萄牙政府在法國巴黎簽署了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公報宣稱:“兩國政 府 將 根 據 互 相尊 重 主 權 和 領 土 完整、互不干涉內政和平等互利的原則維持其外交關係。”並決定自當日起建立大 使 級 外 交 關 係 , 在 3 個 月 內 互 派 大使。關於澳門問題,葡萄牙政府承認,澳門是中國領土,目前由葡萄牙政府管理,澳門問題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在適當的時期,中葡兩國政府將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中葡兩國建交在歷史上有着重要意義,它為最後和平解決歷史遺留的澳 門問題打 下了基礎 。
  • 中葡勘界談判為確定澳門界址舉行的重要談判。1887年(清光緒十三年)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訂明,澳門界址未劃定,要俟兩國派員妥為會訂,再行特立專約 。1888年底,中葡政府曾舉行劃界談判,未有結果。1909年(清宣統元年),中葡於香港再次會談,中方代表為中法雲南交涉使高而謙,葡方代表為葡屬東非殖 民 地 總 督 馬 沙 度 。 葡 方 提 出 將 北 山嶺、內港、對面山、氹仔、路環及大小橫琴島,總共326 平方公里面積歸屬 澳門的無理要求,引起廣東和中國內地各界人士的強烈反對。香山、廣州等地以及世界各國僑社均成立勘界維持會,怒斥澳葡侵略行徑。高而謙故意拖延,會談僵持數月。馬沙度提出將澳門問題提交海牙國際法庭裁處,遭清政府拒絕 。香港 會談 於同 年 11 月1 3 日結 束, 後 到北京會談,均無結果。辛亥革命後葡萄牙政府多次照會中國政府要求重開劃界談判 , 因 葡 方 仍 持原 有 立 場 , 故 未 重開,澳門界址也一直未被劃定,懸而未決 。《中葡通商條約》190 4年( 清光緒 三十年 )11 月1 1日,清朝欽差辦理商約事務大臣、工部左侍郎盛宣懷,與葡萄牙國參政大臣白朗谷(José de Azevedo Castelo Branco)以“推廣彼此兩國貿易交涉並振興彼此權利 ” 為 名 , 所 訂立 的 一 項 不 平 等 條約。 共 20 款 。其 主 要內 容 :① 光 緒 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北京簽定議和條約內之 第6款所 定加增進 口税則, 葡國答應遵照辦理,但別國所享最優惠利益,葡國應得一體均沾無異。②葡國應允遵照光緒十三年十月十七日會定通商條約及辦理洋藥之專條所載各節,仍襄助中 國 徵 收 由 澳 門運 往 中 國 洋 藥 之 税厘,並助防緝走私。③葡國輪船若欲自澳門前往西江暫行停泊、上下客貨,或往廣州府所轄各埠,應遵照兩國商定的專章辦理。④葡國人民准許在中國已開及日後開為外國人民居住通商各口岸或通商地方往來居住,辦理工商製造業,並給予最優待國的一切利益。⑤凡葡國醫生、藥鋪為醫病所需的嗎啡鴉片,於進口時列有專單,照章納税,中國應允許其入境。⑥葡國傳教士可以在中國各地傳敎,允許葡國敎會在中國各處租賃及永租房屋地基,作為敎會公產,以備傳 教 之 用 。《中葡報務合同》1930年7月21日,澳葡政府郵電部門與中華民國交通部無線電管理局在上海簽訂的一項合同。其內容是:①本合同兩方承允,除經發報人特別指定外,所有的將以澳門為一端,上海、廣州或廈門為另一端終點交換無線電信。②收發電信之種類、收發無線電報之地方,應由訂約雙方特別商定。③規定了政府之澳門電站與管理局之上海、廣州或廈門電站間傳遞尋常無線電報之報費。④本合同雙方承允於其權力範圍內採取一切合 理 措 施 , 維 持其 各 電 站 設 備 之 情況,俾使政府之澳門電站與管理局之上海、廣州及廈門電站間得進行可靠及正常之直接業務。⑤本合同雙方承允,按照聖彼得堡國際電報公約之規定,於本合約所列各電站間傳遞葡萄牙政府與中國國民政府官員之電報,此項電報應標明“政府”記號,收費為尋常電報費用的一半。⑥澳門郵 政總局與“管理局 ”及雙方各電站間交換之業餘電報應予傳遞,不收報費。⑦帳目應按月編造、遞送、審核及接受,其結賬差額應按季付款,最遲應於下一季度第一個月臨終前付清。⑧第七條規定之訂約雙方每月帳目,應由債權一方向債務一方作出,結帳標準應為上海幣,因付款而支出費用由債務一方擔負。本合同雙方關於澳門—— 上海、澳門 ——廣州、澳門 —— 廈門各 來 往電 路 以外 發 送電 報 之帳 目 結算,其結算標準及結算時間,均由雙方特別商定。⑨本合同雙方承允,於辦理本合同規定之公共無線電業務時,聖彼得堡國際電報公約及附屬業務規則,華盛頓國際無線電報公約及附屬規則及該公約等之任何修正,在不違背本合同之規定或澳門政府與中國國民政府簽訂之任何國際公約之規定範圍內,應予類推適 用 等 。《中葡會訂洋藥徵税厘善後條款》18 8 7 年 (清 光 緒 十 三年 ) 1 2 月 1日,清政府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派海關總税務 司 赫 德 與葡 萄 牙 議 約大 臣 參 贊 官斌,於北京簽訂的一項協定。其主要內容是:①應由總税務司在中國之便宜處所設關發賣洋藥税單。無論澳商何人暨報運洋藥若干,概行照發。該税務司並兼轄澳門附近之分廠。②洋藥税厘完清(每百斤不 得過11 0兩之數 ),得有 税單後,前往各處,無論何項税厘概不重徵。一切事宜應遵照英國與中國煙台續增專條辦理,與通商口厘税並徵之洋藥無異,並准商人任便將洋藥分為大小裹封固前往。③倘有華商稟報被關卡或巡船騷擾等事出,胥歸管理各該廠之税務司查明訂斷。澳門督憲亦可隨時派員隨同審辦。倘彼此意見不合,可請京憲會定。④華商往來澳門者,其貨物應納之税厘不得較往來香港之數加多;其中中國赴澳門或澳門赴中國之華船,不得於應完 之 出 口 、進 口 各 税 厘外 , 另 外 徵收。凡有完清各項税厘之中國土貨進澳門口後,若復運出口,往中國各口,除應納銷另費一款之外,不得重徵何項税餉 。中葡會談見中葡關於澳門前途問題的談判。
  • 《中葡會議專約》18 8 7 年 (清 光 緒 十 三年 ) 1 2 月 1日,清政府與葡萄牙在北京訂立的一項專約。其主要內容有:①葡萄牙應允頒行律例一條,以為飭令澳門洋藥生意必須遵循以下規則:除洋藥裝滿箱以外,其餘零星碎件不准運入澳門;葡萄牙應派官員1 員在澳 門以為 督理, 查緝出 口入口之洋藥,所有載運洋藥入口,一經到澳,須立即報知督理官衙門;所有運入澳門之洋藥,如欲由此船搬過彼船,或由船而起上岸,抑或運入棧房,或由此棧而搬至彼棧,又或將該洋藥轉運出口,均需先到督理官衙門領取准照,才准搬運;所有澳門出口、入口洋藥之商人, 應 有 登 記簿 , 將 該 洋藥 賣 出 若 干箱,或賣與何人,抑或運往何處,以及在鋪內存有若干箱,均須據實逐一注明簿內;除承允澳門洋藥之商人及領牌照售賣零星洋藥之人,無論何人,均不准收存不足一箱之生洋藥;此律例頒行之後,必須仔細定立章程,俾令各人在澳門遵守。②所有澳門出口前往中國海口之洋藥,必須到督理衙門領取准照,一面由該衙門官員立將轉運出口准照致拱北關税務司辦理。③清政府與葡萄牙此後如欲將此專約之條款更改,必須兩國會議允 行,方 可隨時 刪更 。《中葡增改條約》1902年(清光緒二十八年)10月15日, 葡 使白 朗 谷(José de AzevedoCastelo Branco)與清政府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奕劻在北京訂立的一項條約,共9 款 。 主要 內 容 是 :① 1 8 87 年 1 2 月1日,葡萄牙國與清政府訂立的通商和好條 約仍 照舊 執行 。② 19 01 年9 月7 日《辛 丑 條約 》 第6 款 所定 加 增入 口 之 税則,葡萄牙國均允行遵照辦理;但所有兩國 現 行 之 通商 和 好 條 約未 經 增 改 之前,及現今議定本約一經兩國御筆批准互換之後,大西洋國應行享受的利益,俱與相待最優之國所享一律無異,至於葡萄牙國人民所納之税項不得較其他國所納之數稍有增減。③葡萄牙國為襄助清政府徵收、稽查澳門出入口運入中國各埠 的 洋 藥 税餉 起 見 , 應設 立 分 關 一道,辦理税務事宜。至於該分關在何處設立,係由澳門官憲與大清國税關官憲互相酌議。④該分關係為稽查所有出入澳門的洋藥,並徵收應納大清國各項税餉。⑤該分關例應優待所有由澳門出口各項船隻,一如別的通商各口,一式照章辦理無異。⑥該分關所有應行遵辦的章程,須由兩國酌議妥定,以免有損兩國 利 益 。《中葡廣澳鐵路合同》1904 年(清 光緒三十 年)1 1月1 1日,清朝欽差大臣盛宣懷與葡萄牙駐華便宜行事欽差白朗谷(José de AzevedoCastelo Branco)在上海訂 立的一項 合同。 共3 1款 。其 主 要內 容: ①規 定 所有廣東省城至澳門之鐵路由中葡商人設立廣澳鐵路公司招集股份,均股平權合辦。②凡關係鐵路公司事宜,葡國不得藉詞干預。③該公司如有倒欠及帳目糾葛,兩國政府均無權干涉,並無賠償義務。④如遇交戰、作亂、饑荒之事,中國政府可優先使用此鐵路運載兵丁、軍需物品及救濟物資,所有車價可減半支付。 ⑤ 行車 滿 50 年 ,該 鐵 路及 其 所 使用之各房屋統歸中國政府管理。後來,葡方因無法通過合同來達到擴展澳門地界的本來目的,便自行注銷合同,使廣澳鐵路 計劃未 能實現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組長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間為保證《中葡聯合聲明》的有效實施,並為澳門政權的交接創造妥善條件而設立的旨在進行聯絡、磋商及交換情況的機構。根據《中葡聯合聲明》附件二的 有 關 規 定 , 中葡 聯 合 聯 絡 小 組 在1988年1月15日《中葡聯合聲明》正式生效時成立, 由中葡雙方 各派1名大 使級的組長和另 外4名成員 組成。每方 還可指派必要的專家和工作人員,人數通過協商確定。該小組不干預過渡期澳門的行政管理,也不對其起監督作用。它的主要職責是 :①就《中 葡聯合聲明 》及其附件的實施進行磋商;②就與1999年澳門政權交接的有關事宜交換情況並進行磋商;③就兩國政府使澳門特別行政區保持和發展對外經濟、文化等關係所需採取的行動進行磋商;④就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交換情況並進行磋商。如果聯絡小組存在未能取得一致意見的問
  • 題,則應提交兩國政府通過協商解決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 在成立後3個月內 開始工作,工作的第一年輪流在北京、里斯本 和 澳 門 開 會 ,此 後 以 澳 門 為 常 駐地。 中葡 聯合 聯絡 小 組於 20 00 年1 月 1日停止工作。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存續期間,其工作和組織程序由雙方按《中葡聯合聲明》附件二的規定商定。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工作期間,其成員及專家 、工作人員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或與其身份相符的特權與豁免。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中方組長先後由康冀民、過家鼎和韓肇康擔任;葡方組長先後由科埃略和賈安 棟 擔 任 。《中葡聯合聲明》中葡兩國政府簽訂的關於解決澳門前途問題的重要文獻,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 題 的 聯 合 聲 明 》 。 1 9 8 7 年 4 月 1 3日,由當時的中國政府總理趙紫陽與葡萄牙政府總理施華高(Cavaco Si lva)代表各自政 府在北京 正式簽署 。正文由 7條 組 成 , 另 有 兩 個 附 件 , 即 附 件 一 :《中華 人民共 和國 政府對 澳門的 基本 政策的具體説明》;附件二:《關於過渡時期的安排》,以及雙方準備交換的關於澳門居 民國籍 問題的 備忘錄 。《中葡 聯合聲 明》正 文第一 條正 式宣佈:“澳門地區(包括澳門半島、氹仔島和路環島)是中國的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於19 99年12月20日 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第二條和附件一全面闡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澳門的基本方針政策,主要包括:1999年12月20日中國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享有高度自治權,包括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立法機關均由當地人組成;澳門現行的社會、經濟制度與生活方式、法律基本 不 變 , 不實 行 社 會 主義 制 度 與 政策;特別行政區將繼續作為自由港和單獨關税地區進行經濟活動;資金進出自由,財政保持獨立;社會治安由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自行制定文化、教育和科技 政 策 ; 政府 機 關 、 立法 機 關 與 法院,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葡文;澳門可 以 “中 國 澳 門” 的 名 義單 獨 同 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關係,並簽訂有關協定;可同葡萄牙和其他國家建立互利的經濟關係,葡萄牙和其他國家在澳門的經濟利益將得到照顧,在澳門的葡萄牙後裔居民的利益將依法得到保護。上述基本政策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予以規定,並在50年內不變。正文 第 三 條 則 規 定, 在 《 中 葡 聯 合 聲明》生效之日起 至1999年 12月19日 止的過渡期內,葡萄牙共和國政府負責澳門的行政管理,繼續促進澳門的經濟發展和保持其社會穩定,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予以合作。此外,附件二還就過渡期內成立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和中葡土地小組及其性質、職責、組成和運作 作 出安 排 。《中葡 聯合 聲明 》經中 葡兩 國各 自按法律程序完成審批手續後,於1988年1月15日由中葡兩國政府在北京互換批准書 開 始生 效 。1987年中葡兩國政府就澳門問題簽署的聯合聲明《中葡澳門交涉史料》史料 集 。 黃鴻 釗 編 。澳 門 基 金 會1998年出版。共兩輯。該書收集的中葡澳門 交涉 史料 的起 迄時 間是 18 49 年 ~1949年。按照時間順序,大體上歸納為以下專 題: ①新交 涉的 發端 —— 1 84 9年澳門事件;②60年代中葡關於澳門的交涉;③澳門苦力貿易交涉;④1887年的中葡條約;⑤澳門界址爭端的開始;⑥修改與廣澳鐵路問題;⑦二辰丸案與澳門海權;⑧澳門劃界:香港談判;⑨澳門劃界:⑩交涉的繼續;路環血案與澳門浚海;(11)劃界期間的人民運動;(12)民國時期的澳門問題;(13)澳門交涉的綜述資料和附錄:關於幾種澳門史料的評價。資料來源包括:檔案文獻、大臣奏稿、外交函電、清朝實錄、方志記載、私人信 件和日 記等等 。中葡職業技術學校澳門一所官立職業技術學校。隸屬教育暨 青年局 管理。 19 98年 10月 26 日正式揭幕。是政府第二批批地建校計劃( 十 間 學 校 ) 中 第 九 間 落 成 啟 用 的 學校,總造價逾1.1億澳門元。1996年1月17日動工,1998/99學年已招生開課正式投入運作。學校樓高四層,佔地面積1.24萬平方米,建築面積1.68萬平方米,有普通課室27間,各類特別設施的課室、實驗室15間,以及包括游泳池、體育 館 在內 的 運 動綜 合 體 設施 。 現 有1061名學生,分別就讀於日間及夜間的課程,其中665名學生在日間就讀。課程包括職業技術教育(一般中學)、電腦技 術 、 旅 遊及 中 學 補 充敎 育 。 其 餘396名學生在夜間分別進修行政及商業技術、工業維修範疇電機技術、電腦技術及社 會服務 等課程 。
  • 《中葡關係史地考證》金國 平著 。澳 門基 金會 於2 00 0 年出版。全書348頁,收入作者有關考證論文及史料翻譯22篇。為一部關於中葡關係及澳門史地的專著 。《中葡關係史資料集》以檔案文獻為主的資料匯編。全書約300餘萬字。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張海鵬主編,四川人民出版社於1999 年12月 出版發 行。這部 資料集 的文獻涵蓋了,自1514年(明正德九年)葡萄牙“叩關求市”起,到1987年中葡兩國簽訂新約為止,473年的歷史。史料搜集範圍包括上述時間斷限內有關中葡外 交 往來 文 書 、官 方 檔 案、 官 員 奏疏、 地 方 志 傳 史 料, 以 及 圍 繞 中 葡 關係、首先是與澳門問題有關的官私文獻等。該書收入了幾乎全部有關中葡關係史的主要中文資料其中,不僅有中國方面 的 檔 案 , 而 且 收 入 了 大 量 譯 自 葡 、英、日等國的資料,還包括葡萄牙國立東波塔檔案館所藏的清代地方官員與葡澳當局的往來文書。在外文資料中,有譯自葡國學者薩安東主編的《葡中關係史資料編》的葡文檔案。按時間先後順序分為五編。除第一編收入有關葡萄牙與澳門地理歷史概括性資料外;第二編為明代中葡關係(1514~1643);第三編:清代中葡關係(1644~1911);第四編:中華民國時期的中葡關係(1912~1949);第五編: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的中葡關係(1949~1987)。每編分為若干大類,每一大類下繫若干專題,每一專題下資料按時間順序編排。難於歸類或者專門性較強的則作為附錄繫於有關專題之末。史料編錄,以年為經,以事為緯,頗受研究者歡迎。這一資料集對推進中葡關係史、澳門史的全面系統研究 有其 重要 意義 。《中葡關係檔案史料彙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中國檔案出版社在東方基金會贊助下,於2000年出版。共兩冊,940頁。全書以影印照相 出 版 了 9 3 0 份 有 關 葡 、 澳 關 係 的 原檔,時間從順治八年(1651年)至宣統三年(1911年)。為一研究整個清朝澳門歷史及中、葡、澳關係史的重要檔案史 料 彙 編 。《中葡關務協定》1948年3月12日由當時中國政府與澳葡政府在澳門所訂立的一項協定。其內容 如 下: 中 國 政府 與 澳 門政 府 均 認為,雙方為增進與確保華南一帶及澳門地方之長期繁榮,有賴於高度合作,並為達成共同防止走私任務起見,中國海關及澳門政府經委派代表舉行談判,商定施行方案,以實現雙方合作之期望 。根據此項談判結果,澳門政府表示願採取必要之立法及行政措施,以執行下列各 條 :一.①澳門政府禁止一切船舶於夜間行駛:自澳門境內駛往中國,但經澳門政 府 與中 國 拱 北關 税 務 司另 行 商 定者,不在此限;自中國境內駛往澳門,但遇險船舶及經澳門政府與中國拱北關税務司另行商定者,不在此限。②澳門政府為協助中國政府防止私運屬於中國海關所規定之違禁、禁止及限制物品,或中國政府所頒進出口貿易辦法附表所列暫行停止及禁止運輸的物品,對於該項物 品 不 得 發 給 出口 許 可 證 或 裝 船 准單。上項物品清表應由拱北關税務司隨時送達澳門政府查照。③澳門政府應責令結關前往中國船舶之船主向澳門政府呈遞出口倉口單,澳門政府應將該項出口倉口單簽證屬實,於該項船舶結關前以副張送達拱北關税務司查照。④澳門政府應責令中國之中國船舶或民船,將行程簿或民船往來掛號簿呈送澳門政府簽訂,並註 明到達或 結關日期 。二.上列辦法實施所需手續,應由澳門政府與 拱北關税 務司商定 。三. 日 後 如 因 促 進 貿 易 、 便 利 商民,認為對雙方有所裨益時,澳門政府對於商民願在澳門地方履行中國海關財務義務之問題,應於呈准葡萄牙政府後考 慮 之 。四. 依 照 促 成 上項 辦 法 之 合 作 精神,澳門政府及拱北關税務司對於預示可能構成違反對方法律、規章或本協定所列 各 項 辦 法 之 一般 目 的 之 事 件 及 情況,應 互相 通知 。五.本協定各條款於立法程序完成5日後發生效 力,直至簽 訂本協定之 一方以書面通知 對方廢止之 日起3個月 後終止,各條款之修正,得由雙方協議辦理 之 。中福技術服務(澳門)有限公司中國 福 建 國 際 經濟 技 術 合 作 公 司( 簡 稱 中 福 公 司 ) 設 立 在 澳 門 的 分 公司。198 4年11月 10日成立 ,地址在 畢仕達大馬路26和54B號中福商業中心1 6樓。該公司具體業務範圍包括:承包各類建築工程;發展 物業、房地產業務 ;提供技術服務和勞務合作;合作經營和從事進出口貿易等;對外提供中國製造的機 械 設 備 。 目 前已 發 展 成 以 置 業 為主,兼及工程承包、勞務合作、興辦境外合資企業和貿易等綜合性的大公司 。曾參與澳門國際機場的投資建設。該公司作為福建省在澳勞務的窗口公司,又承擔在澳福建勞工的協調工作。福建在澳勞工有數千人,分佈在澳門20多個行業的2 50多 家廠家 (公司 )中藥行業包 括 中 藥 零 售 和 中 藥 製 造 兩 個 行業。目前全澳持中藥房經營牌照的商號約90家,其中四至五成設有中醫。全行從業人員約 500人 。中藥店 通常兼營 中成藥。澳門的中藥材大多數來自中國內
  • 地,另有部份蔘類由韓國、美國和加拿大進口。中成藥來自中國內地,約佔總銷量的七成,少量來自香港,也有小部份來自台灣或東南亞。澳門的中國藥材及中成藥的總代理是南光貿易公司。由中藥諮詢委員會和消費者委員會聯合提出, 在 本 澳 合 資 格 的 中 藥 房 設 立 “ 中藥”兩字的標誌的建議,獲得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實施。該標誌的設立旨在杜絕不屬中藥房的商號經營中藥,使中醫 、中藥行業的經營規範化。澳門的中藥製造業是 在20 世紀9 0年 代興起 的,2 00 3年有中藥廠10餘家,部份為內地中藥集團投 資 開 設 。中藥局內地居民澳門遊1984年4月開始舉辦的內地居民以旅行團形式到澳門旅遊觀光的活動。此前,內地居民一般不能到澳門旅遊。開辦初期,經中國有關政府部門認可,有資格經營內地居民澳門遊業務的澳門旅行社有:澳門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廣東(澳門)旅遊有限公司和澳門環球旅遊有限公司。早期申請來澳旅遊的手續較為複雜,旅遊者必須由港澳的親友以擔保人的身份在接待社辦理申請手續並代為付款。後來手續簡化,旅遊者可在居住地向主辦社辦理申請手續,不需港澳 親 友 作 擔 保 , 但 仍 必 須 隨 團 往 返 。2002年內地放寬對澳門地接社的限制,獲 接 待 權 的 澳 門 旅 行 社 增 至 7 6 間 。198 4年 隨團到 澳門 旅遊的 內地 居民 為7000人次,2002年為142萬人次,增幅達2 0 0 倍 。 20 0 3 年 內 地進 一 步 放 寬 限制,允許居民以個人形式到澳門旅遊。內地居民遊金蓮花廣場 。內地與澳門特區商貿聯委會經國務院批准,於2001年7月正式成立,是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商貿聯絡協商的官方層面機制。由國家商務部(前外經貿部)與澳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牽頭,兩地有關部門參加,每年在內地或澳門召開一次“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繫委員會”會議,就兩地經貿往來中的重要情況和問題進行官方層面的溝通與 協商。第1次會議 在珠海 舉行 , 第2 次 在澳 門舉 行 ,第 3 次於2 0 0 3 年 7 月 在 內 地 舉 行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的簽署《內地與 澳門關 於建立更 緊密經 貿關係的安排》(以下簡稱《安排》)是在“一國兩制”原則下和WTO框架 之 內 ,在中國內地和澳門之間簽定的區域經貿合作安排。該《安排》於2003年6月啟動磋 商, 經過 五輪 會談 ,於 20 03 年1 0月17日,由國家商務部副部長安民和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分別代表中國中央政府和澳門特區政府在澳門簽署。國家副主席曾慶紅以及澳門特首何厚鏵等出席了簽字儀式。《安排》包括正文和6個附件: 《關於貨物 貿易零關税 的實 施 》 、《關 於 貨 物 貿 易 的 原 產 地 規則》、《關於原產地証書的簽發和核查程序》、《關於開放服務貿易領域的具體承諾》、《關於“服務提供者”定義及相 關 規 定 》 、《 關 於 貿 易 投 資 便 利化》。《安排》的主要內容包括: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的自由化及貿易投資便利化三個方面。貨物貿易方面,內地於20 0 4年 1 月1 日 起對 2 73 個 税目 的 澳 門產品(包括部份化工產品及製品、紡織服裝、首飾製品、醫藥產品、食品、電子及 電 機產 品 等 ,作 為 首 批降 税 的 產品)實行零關税,並不遲於2006年1月1日, 對27 3種以 外的澳 門產品 實行 零關税。服務貿易方面,內地向澳門進一步開放管理諮詢、會議展覽、廣告、會計、法律、醫療及牙醫、物流、貨物運輸代理、倉儲、分銷、運輸、旅遊、建築、視聽、電信、銀行、保險、證券等18個服務行業,對澳門提前實施對世貿組織成員的部份開放承諾,放寬地域和經營 範 圍 限 制等 。 貿 易 投資 便 利 化 方面,雙方合作將在貿易投資促進,通關
  • 便利化,商品檢驗檢疫、食品安全、質量標準,電子商務,法律法規透明度,中小企業合作以及產業合作等7個領域加強合作。同時雙方還明確了金融和旅遊領域的合作內容,同意加快關於專業人員資格相互 承認的磋商 。2004 年10月 ,內地與 澳門又簽 署了CEPA補充協議,規定內地於2005年1月1日起增加對190種原產澳門的貨物實行零關税,即對總計501個税目的澳門產品實行零關税。在服務貿易方面新增加專利代理、商標代理、機場服務、文化娛樂、信息技術、職業介紹、人才中介機構和專業資格考試等8個領域對澳門擴大開放。該《安排》與《補充協議》和內地與香港之間的同類安排的內容大體相同。 其英文簡稱 為 CEPA,即The Mainland - Macao C loser EconomicPar t ner ship Arrangement。《內部保安綱要法》(第9/2002號法律)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體系的框 架 性法 律 。 於2 0 02 年 1 2月 9 日 頒佈。該法律共4章23條,主要回應澳 門回歸後在法制及公共行政架構上的轉變以及反恐怖活動的國際形勢需求,而作出法律適應化方面的調整,以加強特區內部各軍事化部隊和治安部門之間的協調合作,有效執行內部保安政策,最終達致維護特區安全與穩定的目的。其主要內容包括:第一章的總則部份規定了內部保安的基本原則和方針政策,以及在緊急危難情況下市民或法人提供後勤及技術資源的合作義務;第二章內部保安政策的協調及執行,規定了行政長官在內部保安方面的權限,其中包括在應付緊急狀態下有權頒佈限制居民權利、自由和保障的措施,亦規定作專責諮詢及提供服務的安全委員會、保安協調辦公室、內部保安體系等部門的權限及聯合指揮協調的內容;第三章規定了執行內部保安工作中所採取的預防措施;第四章規定了警務機關在預防和打擊暴力及跨境犯罪中進行的國際和區際合作等內 容 。內港碼頭位於澳門半島,與珠海灣仔隔河相望。有30多個泊位,承擔港澳貨運和來往內地的客貨運,2002年之前是澳門連接內 地3 0多 個口 岸的 唯一 港口 。2 0 世紀80年代以後,內港碼頭也設有貨櫃碼頭,但因內港地域狹小,貨櫃處理與備存有限。多年前5000噸級的貨輪還能靠岸, 但 自 從 珠海 前 山 水 道在 中 國 內 地“文化大 革命” 期間被 堵死後 ,內港 水道已變得狹窄而水淺。低潮時天然水道只有0.5~1米,而疏濬後的人工航道也不過3~3.5米深,只適合千噸小貨輪及駁 船 進 出 。內港碼頭日東紡美昌玻纖紡織有限公司由日本日東紡織株式會社及港澳美昌集 團 屬下 美 昌投 資 有限 公 司共 同 投資,首批進駐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原澳門聯生工業村)的公司之一。1996年6月該公司與聯生工業村正式簽署廠房 用地 轉租 合約 。19 96 年1 2月 ,中國 銀 行澳 門 分行 為 支持 澳 門工 業 發展,向日東紡美昌玻璃纖維有限公司貸款700 0萬澳 門元, 該公司 199 7年底 開始部份投產。公司採用世界先進的機器設備及軟件技術,生產供電子線路板用的無鹼玻璃纖維布,屬供應國際市場電子工業及航天工業原料的高科技產品 。預期年產量為3000萬米玻璃纖維布。年產值達1.8億澳門元。該公司屬於非勞動密集型公司,技術人員佔公司總人數的79%,非技術人員佔21%。公司用於與生 產 直 接 相 關 的人 均 設 備 投 資 額 為63.3萬澳門元,約為1990~1993年澳門製造業平均值的198倍。工廠的人均出口額,在投產後第二年預計為108.7萬澳門元 ,約為 199 0~1 993 年度澳 門製造業平均值的4.16倍。該公司所生產的產品,目前在香港和新加坡均未有生產 。仁伯爵炮台初名聖伯多祿炮台,後改稱耶路尼炮台,今稱山頂炮台。位於嘉思欄炮台後面的山頂,即現在仁伯爵醫院附近的崗頂上 。約 建築 於1 62 2年 (明 天啟 二年)或之後,是當年修築澳門城牆的東面終點,東可防御自東望洋山南海岸,東北可拒來自城外近郊的進攻,地位至為重要。原 炮台設施已 不復存在 。仁伯爵綜合醫院俗稱 山 頂 醫 院 。 位 於 澳 門 若 憲 馬路。創辦逾130年,是衛生局屬下提 供專科 衛 生 護 理 服 務 的 綜 合 醫 院 , 以 急診、住院及門診之形式提供專科診治及
  • 康復衛生護理;同時還兼負敎學及科研工作,尤其為培訓實習醫生、護士和其他 衛 生 專 業 人 員 而 舉 辦 各 項 課 程 及 實習。 20 00 年 底, 全醫 院 工作 人員 總 數1 2 6 0 人 , 其 中 醫 生 2 0 7 人 , 護 士 4 8 9人,診斷及治 療助理技術員 100人。 醫院的床位有427張,分配於22個科室 :內科、心臟科、血液腫瘤科、腎科、胸肺科、皮膚科、普通外科、整形及矯形外科、神經外科、眼科、耳鼻喉科、頜面外科、泌尿科、骨科、產科、婦科 、兒科、初生嬰兒科、深切治療室、冠心病深切治療室、燒傷科、精神科及物理醫學與康復科。急診部門包括一普通成人急診、兒科急診及婦產科急診,提供24 小 時 急診 服 務 。山頂醫院仁孚行有限公司澳門專業汽車代銷行。位於氹仔南京街雄昌花園第二座地下。為怡和國際汽車控股有限公司屬下公司。怡和國際汽車是汽車分銷零售商,以銷售及維修名牌車輛為業務,代理分銷網絡遍及歐亞兩洲和美國。仁孚行在澳門代理及經銷平治客用車輛,於氹仔設有陳列室和維修中心。平治是澳門豪華汽車市場銷路最 高的 汽車 牌子 。仁愛之家臨時婦女收容中心隸屬仁愛傳教修女會。成立於1983年,當時在松山一所小屋內對外提供服務。1991年遷往青洲區。設立此機構之原因是由於澳門存在不少因賭博、非法移 民 等 問 題 而 導 致夫 妻 離 異 與 不 和 的個 案 , 為 婦 女 帶 來情 感 、 經 濟 及 社 會等 方 面 之 困 擾 。 現中 心 主 要 為 那 些 處於 困 境 的 婦 女 提 供援 助 及 庇 護 , 如 被離 棄 , 無 經 濟 能 力而又需要照顧年幼子女,或因其他原因而未獲 其他機 構接納 的婦女 。仁慈堂澳門早期由葡籍傳教士創辦的民間慈善 機構 。1 56 9年 (明 隆慶 三年 ) 成立。位於 仁慈堂 右巷2 號。長 期以來 ,按着基督的博愛精神而運作:給予饑者食、渴者飲、寒者衣、收留貧窮者及朝聖者、醫治病者、殮葬死者等。曾擁有白馬行醫院、仁慈堂婆仔屋、仁慈堂老人院及盲人重建中心。其後白馬行醫院為政府收購另外用途。婆仔屋於2000年關閉,原址則借予政府作藝術表演場所之用,2002年再次關閉進行修葺。老人院則重建為一現代化之安老院,可容納123名長者。盲人重建中心則以協助盲人為主,為一培訓及活動的中心,可容納47 人活 動。 在2 002 年增 設托 兒所 ,可收 托9 7名 由3 個月 至3 歲之 幼兒 。 上述之設施均受社會工作局的財政與技術輔助。2002年獲特區政府頒授仁愛功績勳 章 。仁慈堂化地瑪聖母女子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絡的非牟利私立學校 , 提 供 學 前 教育 、 小 學 教 育 預 備班、小學及初、高中教育。位於台山第三街。創辦於1954年。由天神之后傳敎修女會持牌。初期只設幼稚園,後陸續開辦小一至高中三年級各班。校舍逐年擴建,2003/2004年度設小學22班,中學 1 8 班 , 在 校 學 生 1 7 0 9 人 , 教 師 9 1人 。化妝品香水業以專營化妝品、香水為主的行業。澳門現有20餘家零售店,其中有的還銷售護膚品、美容用品及美容院儀器等。除那些專門店之外,澳門目前較具規模的西藥房或百貨公司亦設有專櫃銷售化妝品 、 香 水 及 護 膚品 等 。 貨 源 來 自 香港,部份直接由原產地日本、法國、德國、西 班牙等 國進口 。《今日澳門》(MACAU HOJE)葡文日報。1991年3月創刊。社址在燒灰 爐街景 輝大 廈5樓 。1 995 年1 月股權轉 讓。 發行 量1 20 0份 。社 長Joã oCosteira Varela 。公用事業澳門的公用事業門類齊全,除了最基本 的 電 、 水 、 電訊 、 郵 政 、 公 共 汽車、城市清潔、的士、公用泊車等項目外,還有機場公司、垃圾焚化、污水處理、港口管理、油 庫管理和屠場等 。澳門的公用事業除了郵電仍屬政府部門,傳呼服務和普通黑色的士以發牌
  • 形式經營外,其餘的均以專營公司模式由政府全資、官民合資及私人全資形式擁有。其性質是在政府監督下的壟斷經營。由經營公司與政府簽訂專營合約,給予定期的專利經營和保障盈利率,主要是因應澳門市場細小,以專營形式鼓勵公用事業擴大發展。對外收費和盈利的公 用 事業 專 營 公司 如 電 、水 、 電 訊等,收費標準調整要經政府審批;不對外收費的,如清潔公司、垃圾焚化等,由政府每年 支付經費 。供電 方 面 由 澳 門 電 力 有 限 公 司 專營, 大 部 份 電 力 由該 公 司 的 發 電 廠 提供,小部份從內地買。澳門的通訊行業由電訊、郵政和傳呼3個行業構成。 電訊方面,固定網絡和對外電訊服務由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專營,流動電話服務於2001年實行有限度開放,增加了和記電話(澳門)有限公司和數碼通流動通訊(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兩個營運商,包括澳門電訊有限公 司在內共有3個流 動電話營運商。互聯網務也於同年開放,200 2年共 有12 家公司 獲發互 聯網服 務牌 照 。澳門的公共交通由公共汽車和的士兩部份組成,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公司和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是兩家經營市內交通的專營公司。的士分為黑色的士和黃色電召的士兩種,2002年澳門有黑色的士 650 輛, 電召的 士1 00輛 。環 境衛生清潔服務,最初由市政廳負責,因屢受 批評 而私 營 化, 當局 在 19 91 年 和1992年分別將垃圾焚化爐和收集垃圾業務批給專營公司經營,由政府向專營公司繳付服務費,城市的清潔工作現正逐年 改 善 。澳門電力公司是澳門最大的葡資專營機構 。公用事業機構包括公共團體及以營利為目的的行使公 權 的 公 眾 利 益機 構 。 澳 門 律 師 公會、機場管理有限公司、澳門電力股份有限 公 司 、 澳 門 泊車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司、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東方葡萄牙學會、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澳門廢物處理有限公司 、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 、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澳門世界貿易中心有限公司、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 公 司 、 澳 門 生 產 力 暨 科 技 轉 移 中心、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屠房有限公司、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澳門葡文學校基金會、南粵鮮活商品批發市場有限公司等 均屬此 類機構 。公主珠寶金行澳門一間從事珠寶首飾零售業務的商行。1983年創立。位於新馬路。員工人數由 開業 時的8 人增 加至現 時2 8人 。199 5年1 2月擴 充為全 幢運作 ,全程 生產,不假外求,輔以專人為顧客度身設計款式,務使產品及服務質素均有所提高 。公主攝影器材行位 於 澳 門 殷 皇 子 大 馬 路 5 5 ~ 5 9號,係澳門規模較大的攝影器材商店之一。經銷相機、菲林及各種攝影器材,貨品較為齊全,並經營照片冲晒服務 。《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特許法》確立澳門政府在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的 特 許 方 面 應 遵 守 的 一 般 原 則 的 法令。全稱《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特許制度的基礎》。1990年5月14日頒佈。主要內容是:①公共工程的特許是指將公用的不動產以及設置的建造權,以賦予專營權的方式移轉給被特許人,由後者自負盈虧,承擔風險。公共服務的特許則是將滿足公眾日常生活需要的資源,以專營方式移轉於被特許人經營,由其自負盈虧,承擔風險。②被特許人應是能就自身的條件、技術資格、財政能力以及是否符合有關具體要求提供保證的人。公司欲成為被特許人,必須在澳門有住所及行政總部,而且所營業務應符合特許的活動的範圍。公法法人及公益法人僅在例外的情況下方可成為被特許人。③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的特許一般應通 過 公 開 招 標 ( 公 開 競 投 ) 方 式 作出,亦可在特殊情況下採用直接磋商方式。④澳門政府的特許權力由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原總督)行使。行政長官有權決定是否免除招標,因公益而撤銷特許,有權監督被特許人的活動,對不遵守特許合 同的行為 處以罰款 。公共行政就組織架構而言,公共行政是一個由各個機構、部門、公共實體及其人員組成的系統。其宗旨是發展及規範各項以滿足集體需要為目的之活動。亦可以指公共行政機關行使法律賦予的職權進行的管理活動或行為,及公共行政機關從事管理活動的一系列程序。澳門特區公共行政系統是由根據法規設立,且按法規確立宗旨和權力基礎的機構和部門組成,包括:直接行政,由級別上隸屬於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或司長的專門機構和部門負責;間接行政,由獨立工作但受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或司長監督的自治法人 機 構負 責 。公共汽車服務澳門 巴士 服務 始於 19 48 年。 目 前由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及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提供服務。兩間專營公司
  • 共有500多輛大中 型公共汽車,行走 於40多條路線,服務時間由早上6點45分到晚上12時,市區內每程收費2.5元,往離 島3 .3 至5 元, 往機 場6 元 。巴士服務公共消費消費主體為非企業性的政府機關部門,是政府購買貨物和服務所支付的總價值。它是澳門生產總值核算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份。由於澳門缺乏適當條件使用貨幣來調控經濟發展,因此,調控的工作主要由財政政策來實行,政府開支的大小直接由公共消費獲得反映。值得注意的是,在本地生產總值中的公共消費只包括政府的員工薪酬開支、物品及服務之購入凈值兩部份,而政府所作出的投資不在此項目之內。2001年公共消費總額為60.6億澳門元,佔當年本地生產總值的12.2%。公共停車場對公眾開放、主要供輕型汽車停泊的場所。通常設於建築物低層或地庫。澳門政府於1986年與澳門泊車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簽署為期25年的公共停車場專營合同。根據合同,該公司負責興建及管理公共停車場,收費由政府規定。政府為解決泊車問題,也自行興建了數個停車場,同樣歸該公司管理。2003年澳門特區政府與該公司達成共識,簽署了《設立 及經營 公共 停車場 批給合 同》 條訂文本,提前結束專營權,但該公司仍繼 續 經 營 由 其興建的8個停車場 至 2 0 1 1 年 。該8個停車場分別 是 柏 蕙 、 柏寧 、 柏 景 、 柏威 、 柏 麗 、 柏濤 、 柏 佳 和 柏港 。 至 於 由 該公 司 一 直 管 理的5個政府停車場 及街道咪錶管理, 則交還政府另行 競投。該5 個停車場分 別是:柏嘉、柏樂、柏益、柏湖及柏力 。公共停車場大部份泊車位按小時收費,每小 時 澳門 幣 2元 或 3元 ; 小部 份 按 月收費 , 由 每 月 澳門 幣 5 5 0 ~1 0 0 0 元 不等 。《公共管理行為民事責任法》(第28/91/M號法令)澳 葡 政 府 1 9 9 1 年 4 月 2 1 日 頒 佈 。該法令首次將葡萄牙憲法第22條規定的行政賠償原則轉化為在澳門適用的具體規範 , 填 補 了 澳 門立 法 在 該 領 域 的 空白,也為私人因公共管理行為引致的權利或正當利益損失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提供了法律依據。它一方面界定了公共管理方面不法行為的責任類別,另一方面也規定了在一定情況下對偶然事實以及合法行政行為或合規範性事實行為所造成的損害也應予以賠償。其中,行政當局應對以下 3種情況承 擔民事賠償 責任:①行政當局與其他公法人下屬機關或行政人員,在履行職務中以及因履行職務而作出具有過錯的不法行為;②澳門地區行政當局和其他公法人(包括市政廳)對由於異常危險的活動造成的特別和非常的損害,但因不可抗力或第三人過錯造成的損害除外;③對合規範的行為(包括合法行政行為及緊急避險行為)使私人增加負擔、造成非常損失,或為公益而犧牲的第三人的全部或部份物 件 或 權 利 。公共衛生化驗所隸屬於衛生局全科衛生護理體系,為廳級部門。1985年成立,地址在澳門白頭馬路公共衛生化驗所大樓。職責方面:①對衛生局內部的單位及澳門其他政府部門提供化驗方面的協助;②在澳門的環境衛生及傳染病監察方面,化驗所本身,或與外地合作,進行一些與公共衛生有關的研究工作,從而對相關的問題提供解決方法。功能和權限方面:①為更好了解健康之因素及社會較常見之流行病之蔓延情況,計劃及執行所需之活動,並評估其結果;②進行被要求作出之化驗工作;③與其他機構及組織合作進行關於衛生之研究。組織架構方面:化驗所整體工作由一位化驗所主任負責管理,並由行政輔助部門支援行政工作,內部則按工作性質劃分為:①環境衛生範 圍;②傳 染病範圍 。《公益徵用制度》(第12/92/M號法律)澳 葡 政 府 1 9 9 2 年 8 月 1 7 日 頒 佈 。該法律規定澳門的公益徵用,一般情況下僅得在循私法途徑不能取得有關財產時方可使用。徵用財產所用於之目的限於現有者,但 也可用於工 期不超過3 年的未來工程。已徵用逾3年,而徵用 財產並未用於原徵用目的,或已終止用於該目的時,利害關係人在事實發生時起的兩個月內可 行使索還權 。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澳門公務員制度組成部份之一。退休是指符合公職法例的規定,供款人終止擔 任 職 務 ,並 獲 終 生 每月 發 放 退 休金。公務員的退休分自願和強制兩種 。凡納入退休制度後工作滿30年者可申請自願退休;若具備上述條件且年齡滿55歲,則僅須聲明願意退休。強制性退休
  • 的條件 包括 :達到 60 歲或6 5歲 年齡 上限;不論退休工齡及年齡,因執行職務而引致工作意外或致病,從而長期絕對喪失工作能力;納入退休制度後最少有15年工齡,且經健康檢查委員會宣告為喪失 工 作 能 力 ; 或被 科 處 強 迫 退 休 處分。公務員退休金由澳門退休基金會負責管理。只有具法定退休年齡不少於15年的公務員,方可在退休基金會登記 。會籍登記分強制性和任意性。臨時委任或確定委任的公務 員的登記屬強制性 ;編制外合同及無原職位的定期委任人員的登記屬任意性。其他人員不可在退休基金會作出登記。登記者每月須透過所屬部門向基金會供款,供款額為月薪和年 資 獎 金 的 2 7 % , 其 中 供 款 人 承 擔9%,在薪酬中直接 扣除,其餘18% 由行政當局承擔。供款滿36年者便無需再扣除 。 對納 入 退休 制 度後 工 作滿 3 6 年者,以及因在職時意外或因擔任職務而患病,以至喪失工作能力的人士,以上述事實發生時的基本薪酬為計算退休金的基礎;其他人士以退休前36個月薪酬的平 均數 的9 0% 為 計算 退休 金的 基 礎值。計算方法是:基礎值的1/36乘以服務年期(以36年限)。退休人士亦可一次性領取退休金,計算公式為基礎值×2×服務年限。退 休者去世後,符合 法定條件的有關人士,可以申請撫恤金,金額相當於退休金的50%。退休者不得再 擔 任 公 職 。公務人員職程澳門公務員制度組成部份之一。職程是公務員晉升所通過的職位結構,各職程對應不同的職能。公務員職程分兩種:①一般制度職程:指與各政府部門共通工作有關、或與一個或多個政府部門本身的專有職務有關的職程;②特別制度職程:指與一個或多個政府部門特定職務有 關的職程 。一般制 度職程分 5個職業組別:高級技術員,技術員,專業 技 術 員 , 行 政 人員 , 工 人 及 助 理 人員。在一般制度職程中,除工人及助理人員組別是按職階排列而作橫向晉階外,其餘的人員組別可作垂直晉 升。 原則 上分 4個 職 級 ( 二 等 、 一等、首席及專業或顧問), 每個職 級有 3個職階。每個職級及職階均相應於薪俸表所定的一個薪俸點。特別制度職程的安排、晉程或對適當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要求,均按其職務的特性而定。例如傳譯及翻譯範疇的特別制度職程的翻譯員分 6 個 職 級 ( 三 等 、 二 等 、 一 等 、 首席、主任、顧問) ,每個職級有3個 職階。每個職級及職階均相應於薪俸表所定的 一個 薪俸 點 。公務員澳門公務員的含意包括:①指一切經過法定程序任命或聘用,在各級行政機關和公共部門依法行使行政權的工作人員。②泛指一切經過法定程序選舉 、任命或招聘的,在國家機關和公共企事業單位中執行國家委托的工作人員。③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確定委任及定期委任方式作出之任用賦予公務員資格;以臨時委任方式或編制外合同制度作出之任用賦予服務人員資格。公務員、服務人員及散位人員均視為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因此,從嚴格意義上説,澳門公務員是指具有編制內確定委任方式,與澳門特區政府保持永久性聯繫的公共行政系統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被統稱為公務員。截至2003年9月3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共17,488人。公務員本地化澳門過渡期“三大問題”之一。指吸納足夠的本地中國公民進入公務員隊伍,並逐步提高他們在中高層公務員隊伍 中 的 比 例 。《中華 人民 共和 國澳門 特別 行政 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主要官員由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15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 民 擔 任 ” 。 由 於 歷 史 原 因 , 直 至1987年中葡兩國簽署聯合聲明,就解決澳門問題達成共識時,在澳葡政府近一萬名公務人員中,來自葡萄牙的葡人和澳門 的 葡 萄 牙 後 裔 居 民 ( 俗 稱 土 生 葡人)擔任了幾乎所有的中高層職位,本地華人只能充當低級公務員;所有的法官、檢察官和大多數律師均是葡人和土生葡人。上述狀況顯然背離了澳門的人口比例結構,與1999年中國政府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是極不相適應的。不改變上述狀 況,基 本法 規定的 “澳人 治澳 ”的方 針 政 策 就 很 難在 澳 門 得 到 貫 徹 實施,因此,在澳門過渡期內提出並解決好公務員本地化問題,是實現澳門平穩過渡的 基本 前提 之一 。回歸前夕,本地華人公務員逐漸晉身領導主管職位 。正因包括公務員本地化在內的過渡期“三大問題”涉及澳門的平穩過渡和政權的順利交接,自中葡政府1987年就解決澳門問題進行談判期間被提出來以後,便一直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進入過渡期後,經各方推動,澳葡政府陸續
  • 採取了一些公務員本地化的措施:先後頒佈法令,承認非葡學歷;加強對本地人才的多種培訓,如委托內地高等院校為其公務人員開辦培訓班,派遣多批本地公務員赴京學習中文;設立由本地人擔任的助理職位,完成納編程序,提拔一批華人及土生葡人出任領導職位。到1996年,已完成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處長與組 長級 公務 員 的本 地化 。 到1 99 8 年初,在澳葡 政府60 0多個高 級職位中 ,處長級以下公務員的本地化取得較大進展,尤其是以中文為母語的公務人員在處、組長職位上, 基本實現了本地化 。不過 , 從 實 現 澳 門 政 權 的 順 利 交 接 來看,上述狀況仍不盡人意,其中最突出的問題就是以中文為母語的公務人員在司、廳長級公務人員中的比例較低。比如,根據1998年上半年的統計資料,在56名司長級公務人 員中,只有1名是 華人,僅佔總數的1.8%;在55名副司長級公務人員中,有13名華人,佔總數的23.6%;在102名廳長級公務人員中,有35名華人,佔總數的34.3%。因此,如何 提 高 以 中 文 為 母 語 的 本 地 居 民 在中、高級公務人員中的比例,是回歸前澳門公務員本地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中方的大力推動和關注下,澳葡政府加大了司、廳級公務 人員的本地化力度 。到1998年底,除總督、政務司等重要政治職務外,絕大多數司長與副司長已實現本地化,只有個別司長仍然是聘自葡萄牙的官員,至於廳長則基本實現了本地化,從而為真正落實“澳人治澳”,落實基本法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主要官員由本地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的規定 奠定了基礎 。公務員制度有關 澳 門 公 務 員 的 組 織 編 制 、 聘用、晉升、調動、薪酬、福利、離職 、退休、紀律等方面的制度。澳門現行公務員制度的建立,始於80年代改革行政組織架構及相應的有關立法時期。特別是1988年5月9日第35/88/M 號法令廢除了葡萄牙《海外公務員章程》,以及第37/88/M號法令《澳門公務員和公職人員紀律章程》的頒佈,對建立澳門本身的公務員制度具有重要意義。1989年8~12月相繼頒佈的《外聘人員章程》、《 領 導 與 主 管 人 員 通 則 》 、《 職 程 制度》、《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等法例,標誌著澳門公務員制度趨於完善和系統化。上述法例對公務員錄用、晉升條件和方式,福利和紀律,一般職程和特別職程,職程、職級和職位的橫向架構,職位代替及免職補償條件,加強對外聘人員的控制等作了更全面、更明確和更富彈性的規定,也是在較大程度上適應了過渡期公務員本地化的要求。1992年頒佈的第60/92/M號法令,更加嚴格限制外聘人員,以促進公務員本地化的發展。《澳門基本法》第四章第五節規定,澳門原有公務員制度基本不變 。公務員紀律制度澳門公務員制度組成部份之一。根據《 澳 門 公 共 行 政工 作 人 員 通 則 》 規定,澳門公務員必須履行無私、熱情、忠誠、保密、有禮、勤謹和守時等一般法定義務。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做出違反其須遵守的一般義務或特別義務的,必須受到紀律處分;情況嚴重而觸犯刑法者,還要受刑事處分;對公務員的任何有罪判決,亦導致提起紀律程序。紀律處分包括:①書面申誡,即對尚未導致有關機關受損或名義損失的輕微違反紀律行為,處以書面譴責。②罰款,對出於過失及誤解職務上的義務的行為,最高罰款可達相當於30日薪俸的金額。③停職,對有過錯及對履行職業上的義務漠不關心的,依情況嚴重程度分別處以時間不等的停職處分:第一等10~120天,第二等120~240天,第三等240天至一年。④強迫退休,即具15年工齡者被強制性要求提前退休,並喪失領取18個月退休金的權利。⑤撤職,即完全脱離與 公 職 的 聯繫 , 喪 失 所有 權 利 。 停職、強迫退休和撤職的處分權,屬於行政長官。進行紀律處分的程序分一般程序和特別程序。澳門回歸後這一制度基本上 得 到延 續 。公務員晉升制度澳門公務員制度組成部份之一。包括升任高一職級的晉級和同一職級內升任高一職階的晉升。晉級者須是在原職工作至少3年,且 獲得不低於“良” 工作評核成績者 ;若工作評 核連續2年 為“優”,晉級時間可縮短為2年。符合上述條件者具有參加晉升試的資格。晉升試以 審 查 文 件方 式 進 行 ,特 殊 情 況 例外。晉階者須是連續服務一定時間,且工作評核為“良”或其以上者,符合條件時可自動晉階。具體規定是:晉升至第二職階2年 ,晉升至第 三及第四職 階為 3 年 , 晉 升 至 第 五 及 第 六 職 階 為 4年,晉升至第七職 階為5年。當某人 升至本職級內最高職階時,並不意味著將當然晉級。晉級者既可以是本機關內的低一職級者,也可以是由機關外挑選的合格人士。澳門回歸後這一制度基本上得 到 延 續 。公務員調動制度澳門公務員制度組成部份之一。公務員的調動形式有調任、派駐及徵用 。調任,指將某編制內公務員轉往其原屬編制以外的與原職程相同的另一編制職位, 如 轉 往 不 同 的職 程 , 須 兩 者 的 薪俸、資格要件相同且工作內容相似。此種情況須經公務員申請或行政當局聽取有關公務員意見後實行。派駐,指編制內公務員在原機關以外的機關,臨時擔任與原職程、職級相同的職務,時間不得超過一年,且不得延長。被派駐者仍
  • 屬原機關編制,並由其支付薪俸,並保留原職位。徵用,指編制內公務員在另一機關暫時擔任職級相同或高一職級的職務。有關公務員須主動申請,或由有關機關取得公務員原機關同意後方可徵用。被徵用者仍保留原編制內職位,其中工作年限可累積計算,由徵用者支付薪俸,亦可選擇收取原薪俸。徵用期不超 過 1 年 , 但 可 續 期 , 最 多 不 超 過 3年。回歸後這一 制度仍參照執行 。公務員編制公務員編制是指行政當局為某一機關或部門所設置的一系列常設職位。澳門回 歸 前行 政 機 關的 編 制 一般 是 由 法律、總督的法令或行政當局的訓令或批示訂定:①人員編制的設立,如成立新的行政機關、將現存的行政機關分立或合併,屬總督的專有權限,須以法令訂定;②設立新的公職職級或職稱,屬立法會的專有權限, 以法律或法令訂立 ;③人員編制數目的增減,以總督的訓令或批示 訂定。 199 9年 12月 20日 以後 ,設立新的職程一般以法律訂定,特區行政機關的人員編制一般是以行政法規訂定。例如第8/1999號行政法規《審計署部門的組織與運作》。司法官的人員編制由法律訂定,司法機關內的其他人員編 制 由 行 政 法 規 定 訂 定 , 例 如 第 13/1999號行政法規《檢察長辦公室組織與運 作 》 。公務員錄用澳門公務員制度組成部份之一。公務員的一般錄用條件為:具有葡萄牙籍或中國 籍; 18 歲以 上5 0歲 以下 ;具 備所需的學歷或工作經驗;沒有受刑事處罰及法律處罰或法律規定不能擔任與兼任公職的其他情況 ;身體和精神良好 ;居住於澳門地區。在特別情況下,可以聘用其他國籍的人士擔任純技術、學術或教育方面的職務,但領導和主管人員不在此列。公務員的錄用形式有委任與合約兩種。委任包括:確定性委任,即永久 性 地 獲 得 編 制內 職 位 ; 暫 時 性 委任,一般以兩年為限;定期委任,主要適用於領導和主管職務,期限通常為兩年。 合 約 包 括 編 制外 合 約 及 散 工 合 約等。編制外合同之期間不得超過兩年,並得以相同或較短的期間續期。散位合同期間不得超過一年,但不影響連續續期。錄用公務員必須公開招考。澳門回歸後這一 制度基 本上得 到延續 。公務員薪俸福利制度澳門公務員制度組成部份之一。薪俸係指擔任某特定職務或官職而按薪俸表收取的相應報酬。澳門公務員的薪俸以索引點為計算單位,索引點數值每年根據澳門地區通貨膨脹情況調整,其升幅一般接近或超過通脹率。根據1997年第5/97/M號法律規定,薪俸點一百點之價值定為澳門幣5000元。擔任政治職務者和司法官的薪俸與行政長官的薪俸直接掛鈎,按行政長官月薪俸的百分比計算。立法會主席的薪俸為行政長官薪俸的85%;立法會議員的薪俸為行政長官薪俸的35%;終審法院院長的薪俸為行政長官薪俸的80%;中級法院院長的薪俸為行政長官薪俸的70%;第一審法院院長及合議庭主席的薪俸為行政長官薪俸的67%;終審法院司法官的薪俸為行政長官的75%;中級法院司法官的薪俸為行政長官薪俸的70%;檢察長、助理檢察長的薪俸分別為行政長官薪俸的75%和70%;各司司長、廉政專員、審計長的薪俸為行政長官薪俸的75%;警察總局局長和海關關長的薪俸分別為行政長官薪俸的55%和50%;第一審法院法官與檢察院司法官則根據服務年限決定其薪俸與行政長官薪酬的百分比。公務員均以索引點數計算其薪酬。領導和主管人員:局長1000點(一級)、920點(二級), 副局長87 0點(一級 ) 、820點(二級),廳長770點,處長700點,組 長6 50 點, 科長4 30 點。 一般 公務員薪酬索引點由相關法律另行具體規定。 除 薪 酬 外 , 公 務 員 還 享 有 如 下 津貼:各相當於月薪酬的假期津貼和聖誕津貼;每 月享受的 年資津貼 (每滿5 年為1 個年 資, 每 個年 資為 1 90 元) ; 每月享受的家庭津貼,包括供養父母、配偶 及 前 輩 的 1 7 0 元 、 供 養 兒 女 後 代 的220元、房屋津貼1000元。另享受一次性津貼 :結 婚23 00 元, 出生2 30 0元 ,喪 葬 2 7 0 0 元 , 以 及 因 地 點 不 同 而 由4. 7~ 20 萬 不等 的運 送 遺體 津貼 。 此外,公務員及其配偶和領取家庭津貼的親屬享受免費醫療,每月僅扣除薪酬的0.5%作醫療費。實際工作滿一年的公務員, 每年 有2 2個 工作 日的 有薪 假期 。公雞葡國餐廳澳門 一 間 專 營 葡 國 特 色 飲 食 的 餐廳。 19 87 年創 立 。位 於氹 仔官 也街 4 5號地下。曾接受過香港亞洲電視台、北京中央電視台作專訪報導。該餐廳食品以葡國與澳門的特色家庭小菜為主。現有 員 工 1 5 人 。《公證法典》(第62/99/M號法令)係澳門現行的公證法律制度。該法典自19 99年 11月 1日起 生效, 後經4 月27日第 4/2000號法律更改。該法典 共四編:第一編公證職能之行使,包括一般規定、公證員、公證活動之組織;第二編公證行為,包括對公證文書及公證行為的一般規定、公證書、獨立公證文書、附注、登記、私文書的認證、公證認定以及證明書及同類文件;第三編對公證員之決定作出之申訴,包括向公證員提出聲明異議、行政上訴和向法院上訴3個途 徑;第四 編最後規 定,包括 公證員定期向有關部門提交清單或提供證明、公證行為的費用以及期間的計算等三方面的規定。根據該法典,具公證職
  • 能的機關分專職機關和特別機關兩種 ,其中專職機關為公共公證員及私人公證員,特別機關則是指就特別行為獲法律賦予公證員權限的專責公證員或其他實體。公證文書分公文書(由公證員繕立的文書)、經認證的文書(在公證員面前確認的私文書)及僅經公證認定的文書(僅認定筆跡及簽名或僅認定簽名的文書 )公證署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屬下的執行各種公證事項的部門。分第一、第二公證署及海島公證署,由法務局進行統籌及輔助 。其 組 織法 規 為第 7/9 7/M 號 法律、第54/97/M號法令。其職責主要包括:從事各種公證行為,特別是簽名之認 定 、 文 書 化 認 定 、 發 出 證 明 及 證 明書、授權書、公證遺囑及公證書。現任公證員為 盧瑞祥、 羅靜儀及 陳彥照 。毛紡毛織業生產各種毛質紡織品的行業。1968年澳門首家毛紡廠 —— 澳門毛紡廠建成投產。70年代毛紡工業有較大發展,到1 9 8 2 年 澳 門 共 有 5 家 毛 紡 廠 , 員 工 約300 0名 ,擁 有3 4條生 產線 ,每 條生 產線日產粗 線10 00~ 180 0磅, 或幼支 毛小白 線2 00 ~4 00 磅。 每年 出口 毛線 約5530 噸,產 品50 %銷往 香港, 30% 本地銷售,另外20%銷往中國內地。1982年以後,澳門沒有新的毛紡企業開業,原有的毛紡廠相繼進行技術改造,提高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1985年毛線出口值為3.13億澳門元。20世紀70~80年代澳門的毛紡織業發展較快,原因在於一方 面 香 港 缺 少 毛 紡 廠 , 毛 線 供 應 不足;另一方面中國內地大量新移民為該行業的發展提供了 充足的廉價勞動力 。其後,來自中國內地、台灣、韓國同類產品的競爭壓力加大,澳門產品的競爭力下降,毛紡廠經營陷入困境,有的毛紡廠遷往中國內地。1997年,澳門出口各類毛紡產品共計約61.5噸,出口貨值約2 29 8萬 元, 絕大 部份 貨品 輸往 意 大利,少量貨品輸往香港和中國內地。生產各種毛針織品的毛針織業,60年代前已在澳門出現 ,當時主要 是“山寨廠 ”產品,主銷本地。1964年,澳門首家具有一定規模的針織廠投產,至1966年,毛針織廠已增至約10家。由於受出口配額的保障,70年代澳門的毛針織業發展迅速。1979年後,大量新移民為毛針織業提供了大量的廉價勞動力資源,毛針織業發展速度加快,當年出口達到2.34億元,首 次突破2 億元關口 。而後, 毛針織業發展雖有起有伏,但總體上保持了較高的增長速度,1991年共有生產場所2 66 家, 從業 人員 超過 10 ,6 50 人 。1992年生產總值達到29.2億元。此後受鄰近地區競爭的壓力、原料價格上漲及本地生產成本上昇的影響,澳門的毛針織業開始走下坡路,相當數量的小型針織廠倒閉,也有部份企業將工序或整個工廠遷移到中國內地。1987年毛針織業的出口總值為12.04億元,1995年降至6.8億元,1997年更跌至4.67億元,在1996年下降21%的基礎上再下降13%。出口 市 場主 要 集 中在 歐 洲 共同 體 、 美國、日本、香港等國家和地區。澳門的一些大、中型毛針織廠獲有國際羊毛局頒發的認可執照,所織的毛衣符合國際羊毛 局 的標 準 。反洗黑錢活動為配合國際間對預防利用銀行制度進行清洗黑錢活動所採取的有關措施。澳門金融管理局(前澳門貨幣暨匯兑監理署)於1996年發出《通告001/A/96-AMCM-DSB—— 銀 行 監察 —— 清 洗 黑錢》,對總行設在澳門的信用機構及金融公司,以及總行設在海外,但分行設在澳門的信用機構的大額(總金額達到或超過澳門幣十萬元)金融交易活動定出初步的監管指引。《銀行監察一清洗黑錢》主要要求金融機構對牽涉大額存取的個體(包括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證明資料進行詳細記錄,以便有關監管當局在有需要時可以獲得所需的資料。此外,為進一步協調國際組織對防範及遏止由各種犯罪活動所引伸出的資產轉移(當中包括金融資產)的措施。澳葡政府於1998年根據當時已制定的一些相關法例,公佈《法令第24/98/M 號》,要求有關機構舉報各種涉嫌與犯罪活動有關 的資 產的 交易 。在全球化的程度不斷深化,以及開放本地博彩業的情況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回歸後進一步加強對打擊清洗黑錢活動的立法工作。由此,澳門金融管理局 於20 02年 5月9 日發出 了《信 用機構打擊清洗黑錢指引》和《打擊清洗黑錢 大 額 現 金交 易 指 引 》兩 份 傳 閲 文件。而《信用 機構打擊清 洗黑錢指引》是根據國際間有關打擊清洗黑錢活動的發展趨勢(例如參考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對相關問題所發出的指引)所制定的,同時取代原有的《銀行監察一清洗黑錢》。《信用機構打擊清洗黑錢指引》對清洗黑錢活動的過程與範圍、必須受到監 管 的 機 構的 種 類 、 監管 措 施 和 法例、受監管機構的法律責任及不遵守有關法例時的罰則等主要問題作出了更詳細和更 規範的 表述和 規定 。與此同時,為了更有效地預防和遏止以 現 金 方 式 進 行 的 清 洗 黑 錢 活 動 ,《打擊清 洗黑錢 大額現 金交易 指引》 對“現金交 易”作出 了更全面 和清晰的 界定(除了紙幣和硬幣外,還包括支票、不同形式的匯票、旅行支票等)。根據這一指引,受監管的現金交易除了包括一般的信用機構之間或信用機構與其已開立 賬 戶 的 顧 客 之間 的 現 金 交 易 外 ,“兑換店 、現金速 遞公司及 信用機構 與其未開立賬戶之顧客”的現金交易亦被納入受監管的範圍內。此外,對於“金
  • 額超 過 澳 門 幣 二 萬元 或 同 等 金 額 之 外幣”的現金交易,有關機構必須保留詳細的交易記錄(特別是與交易相關的每一個個體或機構的資料)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澳門回歸前設立的打擊貪污和行政違法行為的公共機關,簡稱反貪污高級專員公 署。葡 文簡 稱ACCCIA。根據 第11/90/M號法律設立,享有完全的獨立性,不受任何指示或命令的約束,僅依據法律行事。該公署負責展開防止貪污或欺詐行為的工作,對澳門總督、立法會主席和議員、政務司、諮詢會委員、澳門中央行政和地方行政當局,以及公法人等公共實體及公營企業、公共服務企業、信用機構的負責人和人員觸犯的貪污和欺詐行為,依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作出不涉及基本權利的預審。專員公署由立法會設立,其組織架構和人員編制、運作預算也由立法會批准。高級專員由澳門總督 任命,任期4年。 可續任 2次 , 每次 為 期2 年。 該 機構 回 歸後已被 廉政專 員公署 取代 。《六十春秋苦耕耘——澳門濠江中學杜嵐校長專集》一部有關杜嵐女士論述的匯編。黃潔琳編,濠江中學1995年出版。全書分“杜嵐校長的論著和講稿”和“報刊登載杜嵐校長的事蹟及有關活動報導”兩部份,全 面地收 集了 20世 紀4 0~9 0年 代杜嵐的論著及有關她的報導,反映了杜嵐60年來從事教育工作的事蹟及所取得的成就;同時也記錄了50年來澳門濠江中學的變遷,保存了大量珍貴的史料。六五曲藝社曲藝團體。由粵曲愛好者張瑞鴻於1 9 9 5 年 創 辦 , 1 9 9 6 年 春 節 到 廣 東 江門、順德等地演出,得到當地人民政府的熱 情 接 待 。文化澳門是東西方文化在遠東的最早交匯 點 之 一 , 經 過 4 個 多 世 紀 的 歷 史 演變,可以説,獨具特色的澳門文化薈萃着東西方文化的精華,文化底蘊豐富,人文 資 源珍 貴 。表現形式① 中葡民族混居,並形成具有兩種血統的土生葡人階層。就整體來説,相當數量葡萄牙後裔居民與本地華人世世代代和睦相處。歷史上,特別是19世紀40年 代至2 0世 紀70 年代 中期, 亦即 葡萄牙殖民勢力在澳門擴張與鞏固時期,處於權力中心的葡萄牙人上層統治者與本土居民之間存在着對立和矛盾。早期華人世代聚居在竹仔室、火船頭、白鴿巢以西海邊一帶;葡萄牙殖民者則聚居南灣沿岸。鴉片戰爭前後,華人聚居的沙梨頭村、龍田村、望廈村等村落以及氹仔、路環兩島被強行劃入澳葡政區,葡人聚居區仍限於澳門半島西南隅及花王堂、望德堂等天主敎周圍一帶的中心區域。但近代以後,華人與中下層葡籍人士之間基本上和諧混居,並未按民族劃分明顯不同的居住區。由於混居,作為社會的基本色調,主體居民的華人與葡萄牙人,特別是土生葡人兩個民族相處是融洽的。從中葡通婚較為普遍也可以看出,早期由於相互間地位不同及華人傳統思想較保守,通婚事例不多。近一個 世 紀 以 來 , 相 互 通 婚 現 象 日 漸 普遍。據一 般估計, 目前總數 不足1萬 名土生葡人中,80%以上含有不同比例的華人血統,有的含華人血統已達四五代之久 。 澳 門 回 歸 之 後 , 根 據 基 本 法 規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澳門出生並以澳門為永久居住地的葡萄牙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 後在澳門 通常居住 連續7年 以上 並 以 澳 門 為 永 久 居 住 地 的 葡 萄 牙人”、都是澳門特區的永久性居民,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他們同本地中國藉永久性居民一樣,享受同樣的基本權利,履行 同樣 的義 務 。中西文化交匯隨處可見 。葡人土風舞② 澳門實際上是雙語制社會,兩種語言文字並用。居民可用中、葡、英多種語言溝通。基本法規定中文是澳門特區正式語文,葡文也是正式語言。回歸前澳門法律的解釋以葡文為準。少數官立(官制)學校採用葡語。官方雖力圖強行推廣葡文,但 長期以來收效甚微 。社 會 上 流 通 最 廣 的 是 廣 東 話 , 即 漢 語(中文)的廣東方言。學校敎學語言大多也是採用廣東話(部份教會學校用英語)。華人社會只是因經商、置業、訴訟等事由同政府打 交道時方接觸葡文 。華人名字西化與葡人名字中化並行;部份華人,特別是在敎會學校讀書的青少
  • 年,外文譯名的前面習惯加一個洋名或只用洋名加譯音的姓。葡籍人士的中文譯名也普遍中式化,通常取三個漢字,第一個字則與中國人的姓相吻合。證件上名字、公司名稱、街道名稱、建築物名稱均中葡文字並用,但兩種文字含義有時 並 不 完 全 對 應 , 有 的 是 翻 譯 不 確切,有的是受傳統 習慣影響加以變通 。源自英文或葡文的音譯外來詞彙大量流通,部份青少年甚至分不清哪些是中文固有詞彙 ,哪些是 外來詞彙 。土 生 葡 人 一 般 可 操 較 流 利 的 葡 中(廣東話)兩種語言,但保持葡語為母語的人數比例日漸縮小,相當一部份人的母語已 轉變為 廣東語 。宗敎信仰和傳播完全自由。世界上各主要宗教及敎派,如中國居民通常篤信的佛教、道教, 西方流行的天主教 、基督敎,以及伊斯蘭敎、巴哈伊敎、印度敎乃至一些流傳不廣的宗敎敎派,在澳門 都 有 其 各 自 的 傳 播 對 象 , 但 主 張“普渡 眾生、 慈悲 濟世” 的佛教 和作 為葡萄牙主體宗敎的天主教影響則最為突出。各種宗教和平 相處,互不干擾 。③ 建築裝飾中西合壁。澳門的城市規劃和街道佈局,反映了澳門歷史文化演變的特點。澳門半島的市區建築物呈西南 —— 東北走 向,分 3個階 次展開 :行政區 —— 商業區 ——工業區,或高級住宅 區 —— 中 級 住 宅 區 —— 低 級 住 宅區。棋盤狀或環狀、半環狀街道網依地勢而定,棋盤狀佈局是中國傳統風格,環狀、半 環狀佈 局則是西 方特點 。屋宇結構造型東西方特點分明。中式廟宇通常庭深數進,或座北朝南,或依山傍海,朱門彩繪,斗拱飛簷,雙獅鎮門 , 四 大 金 剛 ,十 八 羅 漢 , 橫 匾 對聯, 反 映 華 人講 究 陰 陽 對稱 的 建 築 傳統,給人以莊嚴肅穆之感。西式建築以敎堂 為 代 表 , 結 構多 為 羅 馬 式 或 哥 德式,石柱圓拱尖頂,宏偉堂皇,政府大廈多為紅白兩色粉飾外牆及廊柱,是典型葡 國 傳 統 。一些代表性建築本身便融合東西方風格。著名的大三巴牌坊是聖保祿教堂遺 蹟 , 原 建 築 為 巴 洛 克 式 設 計 結 構 ,1602年開始興建,1637年竣工,183 5年毀於大火,但從原教堂前壁亦即現存的大三巴牌坊仍可看到一些具東方色彩的裝飾雕刻,三四層左右兩側選用中國民間喜聞樂見的石獅雕像,牌坊後壁夯土殘跡説明,這座西式設計的建築是採用了中國傳統技術施工的。三大古老教堂之一的風順堂,屋頂採用中式金字瓦面。在普濟禪院正殿,位於右側前方的一尊貼金羅漢一反傳統,竟然變成歐洲人 造 型 。風格迴異的中西式古建築同列為文物保護對象。1984年6月30日澳門政府公佈的《建築、景色及文化財產的保護法》,將89處被認為具有重大考古、人文、科學、歷史、建築、藝術或風景價值的建築物及地點列入受保護範圍。其中 包 括 中 式 結 構 的 普 濟 禪 院 ( 觀 音堂)、媽閣廟、蓮峰廟、盧廉若公園,西式結構的大三巴牌坊、澳督府、市政廳、陸軍俱樂部、中央圖書館建築群以及花王堂等教堂。特區政府已通過中央政府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報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由媽閣廟、鄭家大屋、大三巴等12個古建、古蹟組成的澳門歷史建築 群有 望於 20 05 年獲 正式 通過 接納 。受保護之葡式建築歷史文化區④ 習俗禮儀、美食服飾互相溶透與吸納,中葡兩國 民間節慶並重 。傳統禮俗各具特色。以婚禮為例,目前澳門婚姻登記中按“中國習俗”、“天主教儀式”和“民事登記”三種情況分類,實際上採用最多的是中西混合儀式,新娘既著中國旗袍又穿婚紗,既要前往教堂舉行婚姻儀式,又要在中式酒樓宴請親朋。不同國籍互相通婚已是較為普 遍 的現 象 。美食佳餚集中西大成,全澳西餐廳逾百間,中餐酒樓二百餘間,咖啡店、快餐店、中西餅店、風味小吃、街邊大排檔數以百計;大的酒樓、餐廳可容納千人以上的大型宴會、酒會,街邊小吃亦別具風味;享譽中外的中餐中菜構成“食在澳 門”的主 體,從帝 王享用的 宮廷大宴到海鮮野味,粵菜美味,應有盡有,各地獨具特色的烹調藝術都可在此找到知音。各國遊客可盡情享用葡式西餐、葡國餐酒,也可吃到只有澳門才可提供的澳門土生葡國菜式。法國名餐名酒, 意 大 利 、 日 本、 越 南 、 韓 國 、 印度、印尼等東西方美食美點,亦樣樣不缺,適合不同口味人士的需求。服飾界限幾乎不再存在,社會上講究意頭風氣頗 盛 。⑤ 各種藝術形式互為補充借鑑。葡萄牙人 是1 5、 16 世紀 全球 性地 理大 發
  • 現時期到達東方的,他們把歐洲文藝復興運動的部份積極成果帶到澳門,也通過澳門向中國和遠東地區擴散,包括當時居世界領先地位的數學、地理、天文等科技成果,以及主要為敎會服務的油畫、鋼琴等藝術形式。由於澳門一度成為遠東重要對外通商口岸之一,中國的多項生產技術和陶器、茶葉、絲綢、古玩古 畫 等 也 迅速 傳 播 到 歐洲 和 世 界 各地。設於澳門大砲台的澳門博物院,收藏品大多為中國文物,尤以明清兩代石灣陶瓷和山水畫卷十分珍貴,大堂和板樟堂保存的精品油畫,亦有二三百年歷史, 為 葡 中 天 主 教畫 師 的 共 同 勞 動 成果。 澳 門 海 事博 物 館 、 氹仔 住 宅 博 物館、郵電博物館等也收藏一些有特色的文化展品。民政總署圖書館歷史檔案中心則 保 存 一 批極 具 考 證 價值 的 歷 史 文獻,媽閣廟、觀音堂、蓮峰廟等古剎及所藏經卷 極富歷 史價值 。一大批具有國際影響的中外文學藝術大師先後踏足澳門,或在澳門完成其不朽作品。葡國大詩人賈梅士(Lu í s deCamõ es,1524~1580)在澳完成其巨著《 葡 國 魂 》 。 意 大 利 傳 教 士 利 瑪 竇(Mateus Ricc i,1552~1610),來澳後又繼 續 北 上 ,成 為 東 西 文化 交 匯 的 使者。 英國 畫家 喬 治· 錢納 利 (1 77 4 ~1852)後半生僑居澳門,創作大量反映本地民風 民俗的 作品。 清初“ 六大家 ”之一的吳歷(1632~1718)在澳創作過以澳門為題材的珍貴畫作。嶺南畫派創始人高劍父(1879~1951)不僅畫藝超人,而且是辛亥革命時期同盟會澳門支部負責人之一,對支持孫中山的革命事業作過重要貢獻。當代大音樂家冼星海在澳門出生 並開始其 創作生涯 。即使在澳門各大娛樂場內,中國傳統的骰寶、番攤、牌九和西方流行的百家樂、廿一點、輪盤以及電腦控制的老虎機,一應俱全,任君選擇。葡京酒店主樓,外形恰似中國鳥籠,頂端選用法國輪盤造型,從形式到內容都體現了中西合璧、表裡如一的原則。可以列為中國國粹的麻將,則幾乎是全澳千家萬戶的常規消遣,華人樂此不疲,土生葡人也玩 得津 津有 味 。賭船一角主要特點① 語言多元化。澳 門 是 個 華 人 社會,夾雜少量英、葡語成份,漢語廣東方言是社會主體語言,長期以來作為官方語言的葡語和當代作為商業交際語言的英語亦佔有相當的地位,加上澳門較為開放,旅遊業亦較發達,每日抵埗的成千上萬各國遊客操各自不同語言出現在街 頭 、海 邊 。② 載體社團化。澳 門 目 前 擁 有 約2300個各類型社團,青年社團、文化藝術社團、專業社團、體育社團、鄉誼社團、 宗 教 社 團、 土 生 葡 人社 團 都 較 活躍,既有長逾世紀、半個世紀的傳統社團又有近年湧現的新興社團,既有聯誼為主 的 社 團 又 有 學術 交 流 或 議 政 的 社團。由於澳門學術自由、言論自由較有保障,各種民間社團舉辦相關活動的積極 性 很 高 , 特 別 是 2 0 世 紀 8 0 年 代 以來,伴隨着回歸進程,由社團舉辦的文化、藝術、體育、學術交流活動常年不斷, 它 們 已 成 為 文 化 與 學 術 交 流 的 主體,對提升澳門對 外形象,促進文化 、藝術 、 體 育 、 學 術 活 動 整 體 水 平 的 提高,發 揮着日 益重要 的作用 。③ 網絡區域化、全球化。澳門特區享有高度自治權,享有對外聯繫的較高自由度,可以單獨地區身份參加某些國際組織、國際會議,簽署參加眾多國際性 協 議 或 公 約 , 回 歸 後 特 區 政 府 可 以“中國 澳門” 身份 參加有 關活動 ,故 澳門代表無論在官方還是民間性對外交往中受到格外重視。澳門同內地之間的全面聯 繫 , 同 香 港 、台 灣 之 間 的 全 面 聯繫,同亞太地區和歐盟之間的聯繫日益增多。這既有利於 澳門居民增廣見聞 、大開眼界,又便於及時吸納世界各地各民族發展文化藝術的積極成果和有益經驗 。④ 主色民族化。澳門居民同內地的各種經濟、文化、鄉情、親誼聯繫從未間斷,強大的族緣、血緣、情緣、俗緣紐帶把他們和祖國大家庭、特別是珠江三角洲地區緊密聯繫在一起。隨着國家改革開放事業的全面推進,隨着1999年實現歷史性的回歸,在澳門特區各項事務推進中佔人口絕大多數的本地中國籍居民已成為決定性主體因素。因此,在澳門文化、藝術、體育、學術活動中,雖有較強烈的本地特色,但其主調始終是中華文化,主旋律始終是本地華人具有推動 引導作 用的主 角演出 。⑤ 層次日趨現代化,活動日趨國際接軌 化 。 澳 門 是 個 較 為 典 型 的 二 元 社會, 也 是 現 代 化 日 趨 佔 主 要 地 位 的 社會。由於近幾十年來經濟發展已有相當不低的成果,達到了一個不容忽視的水平,故文化領域和社會生活也隨之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加上,地理位置較佳,交通 通 信 逐 步 完 善 , 信 息 傳 遞 較 為 及時,所以文化事業無論整體還是某些具體領域都在進一步同國際社會接軌過程
  • 中,一些文化交流盛事具有區際性、國際性影響,使小城像一顆耀眼明珠所散發的光芒,越來越受到外界重視,回歸所引發的回歸效應也使澳門的知名度空前 提 昇 。⑥ 觀點、流派兼容化。特殊的歷史演進背景和特殊的社會現實造就了澳門與眾不同、獨具特色的文化發展模式,這 裡 中 華 文 化 作 為 主 體 文 化 其 色 調 鮮明, 影 響 力 不 同 凡響 , 但 在 語 言 、 藝術、宗敎、習俗等方面澳門又是全方位開放、全周邊接觸,互相尊重、互不侵犯、互補互濟、共同受益的寬鬆兼容典型。國際機場、澳門博物館等重大建設項目開幕時,既有天主敎主敎誦經,又有佛敎大師祝福。在這裡,言論可以自由表達,觀點可以充份堅持,真理與謬誤由實踐來驗證,健康與病態通過增強免疫能力來鑑別,真善美與假惡醜由歷史 作 出 抉 擇 。泛珠三角一新型區域合作形式 。發掘 、保護 、利用 、創新①提高澳門文化的價值觀。當局以及全澳居民都要認識到,澳門獨特的文化傳 統 是 一 筆 需 要 珍 惜 的 寶 貴 社 會 財富,需要深層發掘、需要保護,才能更好地利用。發揚文化傳統同保存殖民主義色 彩 的 歷 史 殘 跡, 是 不 同 性 質 的 概念,要加以區別。發揚文化傳統與城市合理發展不可對立,不宜借口保護文物古蹟限制整街、整區的發展與改造;反之,市政建設、城市發展也要隨時注意市容的協調,使確有價值的文物古蹟景觀 不 受 破 壞 。②制定符合澳門實際的完整文化政策。進一步完善語言環境,提升中文作為主要正式語文的權威性,鼓勵公職人員和居民依自身條件學習與掌握中文 、葡文和英文;要提高文物保護工作的科學性。澳門寸土如金,土地資源極為有限,為此要認真加強城市規劃,使日益現代化的澳門永遠保持其獨特的城市風格;強化人才開發,要組織確具歷史知識、社會知識的人才對澳門文化傳統資源進行深入的學術論證;加強全方位的文化與學術交流,要提高交流的層次與深度;把改善與提高居民文化心理素質工 作 提 到 日 程 , 逐 步 培 養 值 得 本 身 自豪、 贏 得 他 人 尊 重的 “ 澳 門 人 ” 新 形象;注意域內外宣傳,通過引入式或輸出式的文化藝術交流擴大澳門形象;在文化事業資源分配上要兼顧多方面,而且要 講 求效 益 性 。③把學術理論活動作為帶動文化交流的中心環節。充份依靠本地中外籍學者、專業人士實事求是地對澳門歷史和現狀進行考察、研究、論證,對澳門文化傳統進行深層發掘;組織學者專家在境內外參加以澳門文化傳統為主題的學術活 動 , 提 高對 澳 門 文 化的 定 位 與 認同;建立與充實學術機構,使活動經常化,提高有關研究的學術性、系統性、權威性。當前無論當局還是普通居民都要提高歷史使命感和時代責任感,在文化領域首先要進一步作好必要的調查和學術研究工作,作好澳門科學定位和文化價值的認定,從而確保實行“一國兩制”的澳門社會能更協調、更健康地向前 發 展 。以中國傳統文化為主旋律,帶有一定葡國文化特徵的澳門文化遺產,構成澳門發展的一項巨大資源,隨着時間推移會日益顯示出其應有的歷史與社會價值 。文化局特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屬下的行政自治部 門 。 回 歸 前 稱文 化 學 會 、 文 化 司署。根據1982年9月4日43/82/M號法令設立,1994年12月19日第63/9 4/M號法 令 對 其 組 織 和行 政 架 構 進 行 了 調整,獲賦予更多職能。其職責為: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文化領域所制定的整體目標。主要權限包括:協助制定文化範圍內的政策,並執行該政策之措施;協助鞏固澳門居民之文化特色,促進對中葡居民及本地其他社群的傳統和生活方式的尊重,並創造條件使該文化特色得以肯定及發展;維護、保護及復原本地的歷 史 財產 、 建 築藝 術 財 產及 文 化 財產,以及制定指令,確保該等財產繼續存在;促進有利於認識、保護澳門文化財產的學術研究;促進、鼓勵書籍的推廣和閲讀,主要透過出版書籍及雜誌,保障並支持文學著作的出版與推廣,尤其是 要 優 先 出版 主 題 與 澳門 有 關 的 著
  • ★★作;促進、鼓勵及輔助與本地區各社群文化交融有關的文藝活動;在技術與財政上鼓勵及輔助以保護及促進文化價值為宗旨的機構的運作;輔助創作及推廣個人或集體的文藝作品;鼓勵舉辦與文化有關的匯演、專題演講、研討會、座談會及其他形式的文化聚會;負責及協助反映人類智慧的作品及一切文化創作的完整性、真實性及著作權;促進各個課目的藝術教育;在文化活動範圍內,建立及加強與國際組織或其他國家同類機構的合作關係,並建議訂立合作之協定、議定書及其他文書;以普及閲讀和協助學術研究為目的,組織並管理圖書館與檔案館,以及協助建立組織博物館技術小組;保障澳門博物館的運作及其主題內容的宣傳推廣;輔助行政當局統籌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共機構所開展的文化活動,並與該等機構合作;在與公共、私人機構或組織所訂定文化性質之合作議定書、協約及其他文書範圍內,確保行政當局給予輔助;推廣及加強澳門作為文化交匯城市的形象。現任局長 為 何 麗 鑽 。《文化雜誌》澳 門 特 區 政 府 文 化 局 分 別 以 中 、葡、英文刊行的文化研究雜誌。季刊,1989年秋季創刊。其宗旨是:推動東西方文化交流,探討澳門獨特的個性及葡萄牙在東方的歷史,進而加強葡中兩國之間的密切往來。內容包括歷史、文化人、文學、文化等欄目。印數3000冊。社 址 在 高 地 烏 街 2 7 號 2 樓 。文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澳門較大規模建築公司之一。1958年成立。位於澳門鮑思高圓形地125號喜鳳臺一字樓。現有員工約120人。從事樓房建築、土地開發、策劃及買賣業務 。文員網球會見西 灣 網 球 場 。文華東方酒店五星級酒店。係國際頂級酒店協會成員。位於澳門新口岸友誼大馬路,鄰近港 澳 碼 頭 和 大 賽車 博 物 館 。 交 通 方便,視野良好。客房 共438間,內設 娛樂場、會議中心、游泳池、健身房、網球場、壁球場、桑拿浴室、購物中心 、中西餐廳 及酒吧等 。文德泉 (Padre Manuel Teixeira,1912~ 2003)葡 萄 牙 人 ,生 於 葡 國 北 部 山區的小鎮。192 4年 到 澳 門 , 入 聖若 瑟 修 院 學 習 。1934年任澳門聖老 楞 佐 堂 神 父 ,兼 公 教 會 女 青 年會神 父 , 兼 任 利 宵中 學 及 三 巴 修 院 敎師。1 93 7年 創辦 澳門 聖雲 仙會 ,主 持《澳門敎區月報》工作。1942年創辦《號角》月刊,協助創辦《聯合周刊》。1948年任新加坡、馬來西亞葡萄牙傳敎區負責人。1962年返回澳門,先後在聖若瑟教區中學、利宵中學執教。1976年出任澳門檔案館及賈梅士學會公報負責人,並成為亞洲國際史學會、葡國歷史學會會員 。1 98 4年 設立 “文 德泉 神父 基 金會”,資助貧困學生。生前為聖若瑟修院神父。作為澳門著名史學家,他一生著述極豐,共有各種 著作150餘部, 為澳門政治、社會、歷史研究作出了重大貢獻。先後獲殖民帝國軍官級勳章、殷皇子 勳 章 及 葡 國 總 督 頒 發 “ 英 勇 ” 勳章,還獲澳門東亞 大學榮譽博士學位 。其代表作有《澳門敎區》、《澳門的軍人》、《17世紀之澳門》、《18世紀的澳門》、《大三巴教堂》、《澳門土生葡人》 等。 20 03年 於葡 萄牙 逝世 。文學澳門的文學創作淵遠流長。幾百年來不少大師級的文人在澳門留下了不朽的足跡,或完成了驚世的巨著。其中 、包括明代劇作家湯顯祖、明末清初詩人兼畫家吳歷、清末政論文學家鄭觀應,以及葡萄 牙詩人賈 梅士等 。吳歷吳 歷 在 澳門 所 作 的 詩 集《三巴集》,包括 前 帙 《 中雜 詠 》 的 3 0 首七 絕 , 和 後 帙的 8 2 首 聖 學詩 。 聖 學 詩 大部 份 為 闡 揚 天主教義,讚美敎會人物之作。《 中雜詠》則以澳門為歌詠對象,又表達了作者的思想感情。湯顯祖的傳世之作《牡丹亭》據考證是他 在居澳期間完成的 。賈梅士在澳完成其巨著《葡國魂》。鄭觀應的《盛世危言》是中國近代史上一部影響巨大的政論專集。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中國知識分子掀起一股憂國憂民、研討富國救時良方的熱潮。在群言浩瀚中,《盛世危言》是19世紀90年代初一部警世醒時、 傳誦數十載的巨著 。禮部尚書孫家鼐、江蘇藩司鄧華熙還先後三次將《盛 世危言》推 薦給光緒帝 。這位思想比較開明的皇帝讀後,大為賞
  • 識,下旨“飭總署刷印2000部,分送臣工閲看”。不久,這本巨著又流傳到日本、朝鮮等鄰邦,風行一時。以後在辛亥革命、新民主主義革命中,它都曾起過啟 蒙 和 催 生 的 作 用 。 康 有 為 、 梁 啟超、光緒皇帝、孫中山、毛澤東等都從這部政論 專集中 獲得教益 和啟迪 。澳門的文學創作具有久遠的歷史。在2 0世 紀 30 年 代末 , 澳門 已 出現 華 文新詩,作者為德亢、蔚蔭、魏奉槃和飄零客等。他們的詩作均對日本侵略者大加撻伐,對英勇抗戰者加以歌頌。蔚蔭的《在街上》,共分5部687行,為澳門華文新詩史上至今最長的一首詩。長詩對社會上種種醜惡的陰暗面加以毫不留情的批判,以當時國家民族存亡攸關的時代背景來説,是有着深刻的意義的 。此外,盧遜的《澳門吟》直接反映了當時澳門社會上的一些問題,包括對黃 、賭、毒、迷信、戰爭和一己的懦弱的譴責,為一首 技巧比較成 熟的格律詩 。20 世紀 60 年代 的澳 門文 壇, 相 對以前來説比較活躍,先後有《紅豆》、《澳門 日報 ·新 園地》 等刊 物創 刊, 為廣大的詩歌愛好者 提供了發表的園地 。也有些詩歌作者為了爭取更多的發表和交流 機 會 , 往 往 投 稿 給 香 港 的 文 藝 刊物。這個時期的重要詩人包括行心(余君慧)、李丹、汪浩翰、雪山草、江思揚和韓牧等。70年代的新詩,相對於前一個 1 0年 來 説, 活 躍程 度 就有 所 不 及了。 其 中汪 浩 翰 、江 思 揚 (筆 名 林 冷雨)越加成熟,前者浪漫加上格律,後者現實加上白描,漸次形成了自己的詩風。而韓牧這時已移居香港,並在東南亞和香港的詩壇漸享盛名,作品風格亦日漸趨向現代主義;他仍然非常關懷他的出生地,曾自稱為“兩棲動物”。與韓牧情況近似的有同樣出生於澳門而移居香港的詩人陳德錦。此外,30年代活躍於上海文壇的華鈴(馮華鈴)大約自40年代末起長期隱居澳門,到此時他又再次迸 發出熱 情的詩 興了 。20世紀 50~ 60年 代,澳 門已有 相當成功的小説面世。50年代來自福建廈門的黃崖,活躍於當時港澳文壇,他擅長寫長篇小説,其中一部長篇小説《迷濛的海峽》,是以澳門及其四周的小島如路環島、伶仃洋的天堂島為背景,寫一位黑社會青年殺人犯罪,後來得到刻骨銘 心 的愛 情 , 開始 為 自 己的 罪 行 後悔、反省和最後被殺的社會悲劇。這部小説至今仍有其深刻的現實意義和藝術魅力。黃崖擅長刻劃人性,其小説中人物的性格具立體感,層次豐富,故事情節則以驚險曲折為主。他於1957年離開港澳文壇,移居馬來西亞。澳門本土作家余 君 慧, 自 50 年 代起 活 躍於 香 港 文壇,發表了不少以澳門為背景和題材的小説,有的流傳到南洋文壇。他較著名的作品以短篇或極短篇為主,如《絲士咖啡室》、《秘密》、《浴室驚魂》、《艷遇》、《靜電》、《成年人的童話》和《快活樓》等,內容基本上都能反映出澳門社會現實的一些側面,他最擅長寫情,但又略帶警世的幽默。但在80年代之前,總的來説,澳門文學活動並不活躍, 踏入 80 年代才 日漸 興旺 起來 。1981年澳門東亞大學創立後開辦中國 語 言 與 文 學 專 業 的 課 程 。 1 9 8 3 年 3月,澳門東亞大學的一群大學生創辦澳門東亞大學中文學會,同年6月30日 ,《澳門日 報》創 辦了澳 門歷史 上第一 份純文藝副刊《鏡海》,它成為當時在澳門發表文學作品的主要陣地。《澳門日報·鏡海》的面世,象徵着整個社會開始認 同 澳 門 文學 的 存 在 價值 及 其 重 要性。也可以説,從這一版副刊的創立開始,澳門人是有意識地開始去建立一個屬 於 自 己 的 文 學 形 象 。 1 9 8 4 年 3 月 ,《澳門日 報》主 辦了一 個港澳 作家座 談會。韓牧在會上發表講話,他呼籲澳門人應該建立澳門文學的形象,對當時的文藝界造成頗大的衝擊。1985年1月,澳門東亞大學中文學會出版了澳門歷史上第一套文學作品集《澳門文學創作叢書》(雲惟利主編 ),共有5冊,包 括韓牧的詩集《伶仃洋》、雲力的詩集《大漠集》、葦鳴等的詩合集《雙子葉》、散文合集《三弦》和短篇小説合集《心霧 》 等 。到8 0 年代 末 , 澳門 文 學書 籍 的 出版開始蓬勃起來。1986年1月,澳門東亞大 學 中 文 學會 舉 辦 了 澳門 文 學 座 談會。參加座談會的代表除了澳門本地學者外,還有來自韓國和中國內地、香港的學者。他們就中國文學在澳門的發展概況,香港、澳門與中國內地現代文學的關係,區域文學資料的搜集與研究,還有澳門的小説、散文、詩歌、戲劇的過去、現在及將來等問題進行了多方面的討論。這次座談會的舉行,加強了澳門人對澳門文學的認識和重視 。《盛世危言》1987 年1月1 日,澳門 筆會正式 成立。它的成立可以説是澳門文藝界因應着澳門在政治與經濟上的過渡期的來臨而作出的反應。它的成員幾乎包括所有在 澳 門 活 動 的 文 藝 界 人 士 。 1 9 8 9 年 5月,澳門五月詩社正式成立。這個詩社有30幾位成員,幾乎把所有在澳門活躍的老中青三代寫現代詩的詩人都招羅於旗下。1990年7月,澳門中華詩詞學會正式 成 立 。 這 個 寫舊 詩 詞 的 組 織 的 成立, 説 明 澳 門文 學 界 對 傳統 文 學 的 尊重。在澳門以寫現代詩著名的詩人如陶
  • 里、葦鳴、懿靈等,也進行舊詩詞的寫作。1987年以來,澳門文壇的主要活動都以澳門筆會或澳門五月詩社的成員為主,所以説80年代末期的澳門文學活動可以稱為“筆 會詩社時期” 。進入 90 年代 以 後, 澳門 文學 更 趨活躍,與中國內地、台港和國際上的文學交流活動增多。目前澳門的主要文學園地除各報刊文藝副刊外,還有屬於澳門筆會的仝人刊物《澳門筆匯》、澳門五 月 詩 社 的 仝 人 刊 物 《 澳 門 現 代 詩刊》 、 澳門 中 華 詩詞 學 會 的仝 人 刊 物《鏡海詩詞》及澳門寫作學會的《澳門寫作 學 刊 》 。澳門文學創作,以新詩最為活躍,收穫亦最豐富。澳門詩壇是四代同堂,老一輩中有在抗戰時已於上海成名的華鈴和至今創作慾不減的佟立章,現正當壯年的有已移居加拿大的韓牧,仍居濠江的 則 有 陶 里、 淘 空 了 、高 戈 和 雲 力等, 青 年 詩 人則 有 葦 鳴 、懿 靈 、 流 星子、 凌 鈍 等 ,而 更 年 輕 的一 群 亦 有 王和、林玉鳳、黃文輝、郭頌陽、謝小冰等。已經出版的澳門現代詩詩集至少有20餘種,如韓牧的《伶仃洋》和《待放的蓮花》,陶里的《紫風書》和《蹣跚》,葦鳴的《黑色的沙與等待》、《血門外無血的沉思》、《無心眼集》和《傳説》等,懿靈的《流動島》和王和的《盜墓者言》、林玉鳳的《假如我愛上了你》、高戈的《夢回情天》和淘空了的《我的黃昏》等個人專集或詩合集。另有黃曉峰編的《神往一澳門現代抒情詩選》,澳門五月詩社編的《五月詩侶》,黃曉峰、黃文輝編的《澳門新生代詩鈔》和鄭煒明編的《 澳門新詩選 》等4種澳 門詩 選 集 。澳門詩人在創作手法上大約可分為三大派:新詩派、現代派、後現代派。所謂新詩派,是指作品的創作手法傾向於繼 承 “ 五 四” 來 新 詩 傳統 的 澳 門 詩人。澳門的現代派,可説是三派之中陣容最鼎盛的,如有深受國內朦朧詩影響的高戈、流星子、淘空了等;傾向於台港以至海外華文現代派詩風格的則有韓牧、陶里、吳國昌、玉文、陳達升等。後現代派本可歸入現代詩派中,但懿靈在她的《九十 年代澳門詩 壇發展勘探 》一文 中 舉 起 了“ 後 現 代 主義 文 學 ” 旗幟,並以葦鳴為澳門最早的後現代主義文學 的 實踐 者 。80 ~9 0 年代 ,澳 門 文壇 也湧 現 了一批散文、雜文作者。至今共出版了數十本澳門作者的散文集,計有葉貴寶、葦鳴、黎綺華 3人合集的 《三弦》, 陶里的《靜寂的延續》,李鵬翥的《澳門古今》,徐敏的《鏡海情懷》,魯茂的《望洋小品》,凌稜的《有情天地》,林惠、沈尚青、林中英、丁璐、夢子、玉文、懿靈、沙蒙等的《七星篇》,劉羡冰的《南歐風彩·葡國教育》,吳志良的《葡萄牙印象》和4位十來歲的少 年作者沈雨桐、凌雲 、小 Q 、含真的文 選《 小 豆 芽 》 。 此 外 , 還 有 《 澳 門 散 文選 》 。進入 2 1世 紀 , 隨著 澳 門的 回 歸 ,澳門文學界的創作與創意更為活耀 。方人定(1901~1975)國畫家。原名士欽,廣東香山(今中山)人,畢業於廣州法政專門學校及廣東法官學校高等研究部。1923年起,從高劍父習畫。1929年作品參加比利時萬國博覽會,獲金牌獎;同年秋留學日本。習西洋人體素描,多次在日本和歐洲參加中國畫展。1935年畢業於日本東京美術學校研究部。同年歸國後,專心繪畫創作。1938年在香港舉行“方人定抗戰畫展”,次年攜畫赴美舉行展覽。1941年在香港組織再造社,提倡國畫改革。後往來於港、澳兩地。香港淪陷後於1942年來澳門避難,居澳3年多,直至抗戰勝利後居邑作畫。1949年秋任廣州市立藝專、南中美術院敎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歷任華南人民文學藝術學院美術部教授、廣東畫院副院長、中國美術家協會廣東分會常務理事、廣州市政 協常 委等 。1 97 5年 春在 廣州 病逝。作品以人物畫為主。代表作有《踏雪》、《歸獵》、《琵琶行》組畫、《西廂記》組 畫等。出 版有《方 人定畫集 》(1983)、《方人定紀念集》(1991)。方永強(1947.3~)生 於 澳 門 ,曾修 讀 行政 暨 公職 司 主 辦 之 人 力資源 管 理及 發 展課 程 。 第 二 任 澳門特 別行 政區 行政 長 官 選 舉 委 員會委 員 、 澳 門 退休人士協會創辦人及會長、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二屆立法議員。曾任澳門公職人員協會創辦人及理事長、海島市議會市政議員、華務司行政處處長、退休人士協會 會長 。1 98 7年 獲頒 授專 業功 績 勳章 。方濟各聖堂天主教堂。又稱噶斯蘭廟。位於澳門南灣大馬路最東部一座山丘上。約建於1579年。當年方濟各會派首批傳教士從馬尼拉入華,先抵澳門,就在此建成修院和敎堂,欲以此作為進入中國內地傳敎的基地和遠東會務中心。但沒有得到葡萄牙國王批准,澳門政府亦不斷阻礙其發展。1841年,方濟各會在澳門的一切會務被迫停止。該堂今已不存,修院亦已 改成 兵營 。火船頭行人天橋橫跨澳門火船頭街交通主要幹線,由粵通碼頭側起至白眼塘橫街口,是一條簡易的行人天橋。以鋼板建橋面及樓梯,橋頂建有上蓋可擋風雨。1996年在
  • 橋兩端增設有上橋扶手自動電梯。火船頭街是內港南北之交通主幹線,過去港澳碼頭多集中於此,現為港澳散貨區中樞地,人車往來甚為頻繁,自粵通碼頭建成後,往內地客貨運輸量劇增。行人天橋建 成後改 善了該 處交通 。火船頭街(Rua das Lo r c has)位於澳門半島西側內港中段,北端在新馬路口接巴素打爾古街,南端在司打口連接河邊新街,長300米。原來 是港灣 的一 部份 ,經 過1 9、 20 世紀 之 交的填海工程填築而成。1905年由市政當局命 名, 後來 改建 ,到 19 25 年再 次 公佈。葡文街名Lor c ha s 是19世紀澳門的一種三桅快速帆船,船身是歐洲式,而船帆則是中國式。當時這種帆船航行於澳門和東南亞以及日本、朝鮮之間。20世紀 蒸 汽 輪 船 興 起 , 該 種 帆 船 逐 漸 消失。中文街名“火船”是粵語“輪船”之意,“頭”即碼頭,因該街道是輪船碼頭 區 而 得 名 。 2 0 世 紀 2 0 ~ 3 0 年 代 以後,一直是港澳和穗澳輪船碼頭和岐關車站所在地,且靠近新馬路、十月初五日街等商業中心,附近酒店眾多,旅客人來人往,是澳門半島繁盛街道之一 。6 0 ~ 7 0 年 代 以 後 , 港 澳 碼 頭 遷 往 外港,開往廣州和江門的輪船停航,熱鬧程度有所減弱。因區內仍有岐關車站及幾家酒店,仍是內港繁盛的街道。根據內港 重 整 計劃 , 北 端以 1 6 號碼 頭 為 中心,與附近街道一起,將建成一個集觀光 、 消 閒 、 娛 樂 、飲食 、 購物 和 文 化活動 於 一體 的 十 六浦 主 題 公 園 。火船頭街孔聖誕信 仰 習 俗 節日。為紀念中國 古代 偉 大 的 思 想 家 、敎育 家 孔子 ( 公 元前551~前479)誕生的日子而設。誕期原為 孔 子 誕 生的 日 子 - 農曆 八 月 廿 七日,後來為了便於世界各地一起紀念,中國和世界各地改用為公曆9月28日 ,但是澳門一直沿用農曆。澳門民間尊孔祭孔之風濃盛,孔聖誕的紀念活動十分莊嚴隆重,各個儀式均採用古制。包括祭檯上要擺放各種古代樂器、祭具,奏樂和行禮都有一套特別的祭典,主禮者要身着長衫馬褲。儀式由澳門孔教會主持。該會為紀念孔子誕辰2500周年,曾出版專集《聖誕特刊》,詳細記錄了澳門孔聖誕 紀念實況 。孔競勉(1939~)廣 東 人 , 生於澳門。 1964 年畢業 於 廣州 醫 學院。 陝 西省 政 協委員 、 第 二 任 澳門特 別行 政區 行政長 官 選 舉 委 員會委 員 、 澳 門 執業西醫公會會長、澳門醫務界聯合總會創會會長,現為私人診所醫生,曾先後於澳門仁伯爵醫院、澳門鏡湖醫院精神科任 主 任 醫 生 。尹一橋(1956.9~)女。廣東新會人,生於澳門。香港理工大學護理學學士、澳門大學敎育心理學碩士。澳門鏡湖護理學院院長、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全國婦女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特邀代表、澳門護士學會理事長。曾任鏡湖護士助產學校副校長、全國婦女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特邀代表。編有《苦樂天使》、《國際護士協會護士倫理規範(修訂版)中譯本》、發表護理專業論 文 多 篇 。尹君樂(1921.12~)廣 東 新 會人 , 生 於 廣州 。 教 育 工 作者 。 第 二 任 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行 政 長 官 選 舉委 員 會 委 員 ,澳 門 教 業 中 學校長,澳門中華教育會監事,澳門體育委員 會 委員 , 澳 門金 業 、 銀業 公 會 秘書,澳門勁青體育會主席,澳門乒乓球總會副會長,澳門武術總會副理事長,澳門象棋總會理事長,澳門奧林匹克委員會核數委員會主席,亞洲象棋聯合會副財務長,世界象棋聯合會財務長,澳門霍英東基金會執委,澳門書法篆刻協會副會長,上海師範大學客座敎授。曾任第一屆澳門市政議會議員。1988年獲澳門政府頒授運動功績勳章,2001年獲澳門 特 別 行 政區 政 府 頒 授體 育 功 績 勳章 。尹思哲(Man u e l Ma r c e l i n oEsc ov a r T r i go,1964~)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法學學士、碩士,澳門大學法學院院長、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主任、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曾任澳門民法典改革諮詢委 員 會委 員 、 律師 業 高 等委 員 會 委員 。 曾 發 表 《 聯 合 聲 明 範 疇 內 的 過渡》、《澳門法律專家之專門培訓》、《澳門之民法》、《為澳門謀求一席位》
  • 等 論 文 。尹根(1947.5~)廣 東 番 禺人 , 生 於 澳 門 。廣 西 壯 族 自 治 區政協 委 員 、 廣 西海 外 聯 誼 會 理事、 澳 門街 坊 聯合 總 會 常 務 理事、 新 橋 區 街 坊會副理事長、重光體育會副會長、澳門廣西聯誼總會副理事長、康泰工程公司董事經理、澳桂貿易公司董事總經理、美居皇宮大酒樓常務董事、銀星音響器材 董 事 長 。巴拉坑葡語 “ b a r r a c ã o ”或 西 班 牙 語“b ar r a c ó n ”一詞的音譯,即木屋或木柵之意。1860年(清咸豐十年),澳門當局設立了專管苦力貿易的監督官,並在澳門開設了“招工館”。葡人稱這些招工館為“巴拉坑”,華人則稱之為“豬仔館”。1865年(清同治四年)澳門的巴拉坑共有 10家,1 866年迅 速增至4 0家。到 18 73 年, 澳門 的巴 拉坑 僅葡 萄牙、 西班 牙和 荷蘭 3國 開設 的就 有3 0 0餘家。這種巴拉坑名為華工的屯舍,實際上如同牢獄,門窗裝有鐵欄,門外防守森嚴,如想逃走或拒絕簽約,便會在巴拉坑內遭到毒打、虐待。招來的華工主要出口加勒比海和南美,特別是古巴和秘魯兩國為多。據資料統計,從1856年至1873年間,澳門出口的華工苦力總數為182,179人,其中還不包括1861年和1867年的數字。澳門成了當時販運華工貿易的重要基地,交易的規模也越來越 大 。巴波沙(Pau l i n o d a S i l v aBarb os a,生卒年份不詳)澳門立憲派領袖,少校軍官。又譯作巴爾博托。葡萄牙人。1822年以澳門土生葡萄牙人為主的立憲派強烈要求變革。8月19日,市 民選出新的議事局 ,成立立憲派新 政權,推巴 波沙執政。 9月12日,他又創辦澳門有史以來第一張報紙 —— 《蜜蜂華報》,該報成為有力武器,以社論、讀者來信形式檢舉復舊勢力。後來澳門新政權未獲葡印總督的承認,1823年6月,果阿派兵鎮壓。在清政府的幫助下,澳門新政權才暫時解圍脱險。但立憲派內部卻矛盾重重,巴波沙主張改變歷來的政體,重選一個沒有普 通 法 官 的 議 事局 , 引 起 市 民 的 不滿。保守派利用這一機會,秘密與果阿軍隊勾結,於9月2 3日凌晨進入澳門 ,逮捕巴波沙,並將 其押往印度受審 。巴波沙創辦的《蜜蜂華報》巴波沙大馬路(Av en i d a d eTamagnini Barbosa)在澳門半島北部,關閘馬路西面,大致與它平行,南端由青洲大馬路與關閘橫 路 之間 起 , 北端 至 關 閘廣 場 。 長475米。馬路於1933年5月以3任(1918~1 9 19 年 、1 9 26 ~ 19 3 1年 、 19 3 7 ~19 4 0 年) 澳 門 總 督的 巴 波 沙 (Ar t u rTama g n i n i Sou s a Bar b o s a)之名命名。西面 是 2 0 世 紀 2 0 年 代 初 填 海 而 成 的 台山,1931年有慈善機構籌款建成的巴波沙坊平民屋區,80年代末改建成多座大廈,面貌煥然一新。該大馬路也是通往關閘的重要通道,交通十分繁忙,商業也 較 發 達 。巴波沙大馬路巴波沙中葡小學官立中葡學校。提供小學六年教育及特殊敎育。1987年開始運作。位於菜園涌邊街。該校原位於台山新街利達新村三 樓, 開辦 於1 98 7/ 88 學年 ,後 因1990/91學年北區中葡小學啟用,便將學生轉往該校就讀,曾停辦一年。次學年政 府決 定重 開, 在1 99 6年 底搬 至 現址。學校以中文為第一敎學語言,葡語為第二敎學語言。並開設特殊教育,回應具有障礙的學生在教育方面的特殊需要。2003/2004學年設有小學14班,特殊 班 7 班 。 敎 師 3 4 人 , 學 生 4 8 5 人 。巴波沙中葡幼稚園官立幼稚園。提供學前教育及小學預備班教育,並設特殊教育班。位於台山菜園涌邊街。1990年成立。以中文為第一敎學語言,葡語為第二敎學語言 。以活動敎學為主。2003/2004年度設有學前敎育 及小學敎 育預備班 7班,學 生1 5 7 人 , 敎 師 9 名 。巴波沙行人天橋位於澳門台山巴波沙大馬路,建於1997年。天橋以紅色為主,設有扶手自動電梯,最特別的是在附近人行道地面及橋面上以凹凸的地磚鋪砌出上橋及落橋後的路線,失明人士可憑腳部感覺沿着凹凸地磚上橋及落橋。行人天橋附近的行 人 道 , 加裝 鐵 護 欄 使行 人 有 安 全感 。
  • 巴波沙行車天橋位於澳門罅些喇提督馬路至巴波沙大馬路,橫跨青洲大馬路,尚有一段由天橋頂分支經台山中街出關閘馬路;另一分支經關閘馬路與台山新街相接。行車天橋1995年建成啟用後,確改善了這一地區交通擠塞情況,但汽車流量隨之增加,產生噪音比以前高出很多,如利達新村及嘉翠麗大廈附近噪音最高達90分貝 , 平常 亦 有8 2 分貝 , 影響 居 民 作息 。巴哈伊敎巴哈伊 敎是 在1 84 4年 在伊 朗的 希拉玆創立的。創始 者為薩葉德·阿里·穆罕默德,又名巴孛(T h e Bab)。在波斯文中,巴孛含有認識之門的意思。巴孛在1844年5月23日創敎,當時稱為巴哈伊運動。巴哈伊這個名詞,在波斯的語言裡,含有帶光者的意思。巴哈伊運動即光明的運動。巴哈伊敎相信上帝的愛在人的心中,故人們是歡樂的、幸福的,而死亡並非一切的終結;死亡是靈性的重生,所以該敎強調靈魂不滅,歡迎“ 歡 樂 的 死 神 ”。 巴 哈 伊 敎 傳 入 澳門, 始 於 1 9 3 5 年 , 當 時的 敎 主 守 基 阿 芬 弟(Shog hi E f f end i)展開他策 劃 的 1 0 年 全 球 宣 敎 運動,澳門亦成為其中一個被選中的傳敎地區。最早到澳門傳敎的巴哈伊敎徒名 法 蘭 西 斯 · 希 拉 太 太(M r s.F r anc e s H e l l e r),她來自美國的加州。後來她 認 識 了 夏 童 容 女 士 ,1955年1月夏女士成為澳門的第一位中國婦女巴哈伊敎徒。1954年7月15日,嚴沛峰成為第一位信奉巴哈伊敎的澳門居民。目前澳門巴哈伊總靈體會下轄澳門半島、氹仔、路環和漁民社區的4 個地方 靈體 會 。2 0 世紀 8 0年 代 時以 來 ,澳門巴哈伊敎徒有所增加,目前據説已發 展 至 3 0 0 0 人 。巴素打爾古街(Rua do V i s condeP aç o de Ar c o s)在澳門半島西側,南端在新馬路口連接火船頭街,北端接沙梨頭海邊街。長420米。是1866年開始的內港填海工程的產 物,1 88 2年1 1月 由市政 當局 命名。該街道是工商業居住混集區,街內有一些小型工業場所,主要行業是小五金 、 機 器 等 。巴黎瘋狂艷舞團澳門 法式 舞蹈 表演 團體 。1 97 6 年以前在伯多祿五世劇院演出,1976年起曾長期在葡京酒店夢娜麗莎殿演出。舞蹈團成員來自歐洲、南美、澳大利亞等國家,舞姿出眾。除“幻海美人魚”、“法國肯肯舞”、“飛舞韆鞦”長期表演的節 目 外, 還 經 常更 新 和 創新 表 演 節目,節目設計大瞻豪放,藝術性較高,對四面八方遊客具有較大吸引力。演出時間為 週日至 週五 每晚8 :0 0及9 :3 0演出兩場 ,週六 晚11∶ 00加 演一場 。巴黎瘋狂艷舞團少年感化院澳門司法事務局屬下的職能機構。位於澳門路環竹灣馬路。其職能為:促進及確保執行由有權限法院命令而適用於未成年人的措施,包括開展重返社會及防止青 少年犯罪 的工作 。水上街市見沙 梨 頭街 市 。水坑尾行人天橋位於澳門水坑尾街,由醫院橫街起跨越水坑尾街至羅憲新街(通雀仔園街市)。水坑尾街是澳門東西向交通主幹線,加上又疏導白馬行街之車輛,來往機動車流量較大。自80年代建橋後,交通明顯改善,但天橋設計簡單,工字形橋橫跨馬路,並不美觀,只求實用。最初街道兩旁無護欄,1995年後馬路旁加設鐵 欄 杆 , 上橋 兩 邊 均 有自 動 扶 手 電梯,因此吸引行人使用,行車和行人的安全 更 有保 障 。水坑尾麥當勞天橋澳門最早興建的行人天橋之一。橫跨四線行車的水坑尾街。水坑尾街是澳門東西向的一條主要幹線,從約翰四世大馬 路 而 來 的汽 車 可 以 直駛 荷 蘭 園 正街,雙向交通流量較大。該行人天橋構造新 穎 別 緻 , 天 橋中 間 採 用 圓 拱 形 設計,有透明支柱和一組呈橢圓狀的拱形上蓋 , 兩 邊 梯級 建 有 水 泥製 舌 狀 的 上蓋,保護行人不怕日曬雨淋,頗為美觀大方。上天橋建有自動扶手電梯,落橋時為步行下樓梯,該行人天橋是澳門行人使用率 最高的 一條橋 。水坑尾街(Rua do Cam po)在澳門半島中部,南端由南灣大馬路起 , 北在 東 望 洋街 口 接 荷蘭 園 大 馬路。長380米。該處正當東望洋山與大炮台山之間的小谷地末端,地勢較低,雨水 從 兩邊 山 坡 流下 , 匯 集成 一 道 坑水,至此流入南灣,因而得名水坑尾。該街與荷蘭園大馬路連成一條縱貫南北的交通要道,也是主要的商業區之一。街上建有澳門第一條有自動電梯的行人天橋。水坑尾街有一些中國近代史蹟,與孫中山、陳少白、尤列一起自嘲為反
  • 清“四大寇”之一的楊鶴齡住所就在該街,戊戌變法領袖康有為與其弟康廣仁曾 在 該 街 附 近 的 大 井 頭 創 辦 《 知 新報 》 。水果業以往澳門市場的水果貨源以中國內地水 果為 主, 但2 0世 紀8 0年 代以 來 由內地輸澳的水果量呈減少趨勢,佔本澳市場銷量不足一成。而外國水果來源則日漸增加,約佔總銷量的九成左右。主要來 自 美 國 、智 利 、 澳 大利 亞 、 新 西蘭、加拿大、菲律賓、新加坡、泰國等地。美國水果在本澳市場所佔的比重最大,約四成多。種類包括蘋果、橙、青紅提子、布冧、蜜瓜等;泰國水果亦近四成,以榴槤、龍眼為主;智利水果有啤梨、提子;澳大利亞水果有芒果、蜜瓜、橙;菲律賓水果為香蕉。中國內地水果為哈蜜瓜、鴨梨、雪梨、柑等,佔本澳市場總銷量不足一成。近年由於不斷引進和改善品種,內地水果貨源又再呈活躍。目前本澳有20多家果欄,都集中在 果欄 街 。果 欄上貨。水族館澳門 經 營 各 類 魚( 海 水 魚 及 淡 水魚)並兼出售乾貨如魚糧、魚藥、飼養器材、魚缸等的商店。澳門水族館出售的金魚大部份是來自南美洲、非洲和日本的品種。澳門的水族館,包括水族設計店、水族器材用品專門店,以及水族器材 便利 店等 ,共 計2 0餘 家 。水塘改建工程本世紀初配合新口岸興建道路網而進行的一項工程。自從水塘道路網建成後 , 水 塘 就 被 填 出 6 萬 立 方 米 的 一 條1 5 0 米 長 堤 , 為 了 要 增 加 水 塘 的 儲 水量,自來水公司在原有水塘四周挖深。200 2年8 月7日 自來水 公司在 回力球 場的一側的泵吸水口水平位置降低,並將大水塘的儲水量降至與吸水口齊平,水塘岸邊的部份石灘露出水平,工程在進行時,不會對水塘水質造成影響。自來水公司計劃在當時新口岸的大水塘加深10 米 , 將 儲 水 量 由3 0 0 萬 立 方 米 增 至40 0 萬立 方 米 。水質管制根據澳門政府與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專營合約,飲用水由該公司提供,並由民政總署監管。採用歐洲聯盟水質標準, 原 水 來 自 廣 東 西 江 磨 刀 門 供 水 系統 。 該 公 司 1 9 9 5 年 食 水 輸 入 量 為530 1.4 6萬 立方米 (其 中磨刀 門水 佔98.9%,餘1.1%來自新口岸水塘)。自來水公司採用法國的水處理技術,運作過程由電腦控制和監測,水質、流量 、水壓等數據測量連續自動化。離島路環水廠的水源主要來自石排灣水庫、九澳及黑沙水庫,食水輸入量284.42萬立方米。民政總署化驗室亦進行化驗分析,並定期抽驗蓄水池水質,保障飲用水優質送達用戶。沿岸海灘水質,由海灘委員會管轄,採用世界衛生組織認可的標準。採樣及分析,由澳門衛生局公共衛生化驗室在海事處的協助下定期檢驗 。氹仔人口近年劇增,自來水不敷應用,現已由澳門自來水公司設水管經友誼大橋輸送到氹仔之水庫,保證市民自來水供 應 。
  • 五劃功德林尼姑庵。位於三巴仔街。建於1931年。倡建人為張壽波居士,由當年南洋兄弟煙草公司總經理簡照南捐資。曾經是澳門唯一的女叢林,港澳名流何東之夫人亦曾被舉為該林主持。庵內有地藏殿、韋馱殿、大雄寶殿、念佛堂、藏經2閣和客堂之 設,又有祀 壇供信眾安 放先人之靈位。庵內有女修士數十人,主持為 德 修 法 師 。功德林尼姑庵內的大雄寶殿古玩業伴隨着澳門旅遊業的發展,其古玩業亦隨之興旺起來。現時全澳有大小古玩店30餘家。除個別商號設於繁華的南灣商業區之外,其餘店號與攤檔分佈於大三巴、關閘口、主教山及媽閣廟等旅遊勝地。古玩和仿古工藝品的銷售對象主要是到澳門觀光的遊客,其產品主要來自 中 國 內 地 。石排灣水塘位於路環島北部,圍海而成。用以貯存淡水,為路環濾水廠提供原水。水塘可 蓄 水 4 5 萬 立 方 米 。石排灣郊野公園澳門三個郊野公園之一。位於路 環石排灣, 內設一條步行徑,並有兒童遊 樂 區 、 觀 鳥 園 、 育 苗場、燒烤區、露營區、香花植 物園 、 藥用 植物 園 、展覽室等。 此外,動物 園旁有一條十 二生肖小徑 ,還 安 放 有 沙 利 士 小 型 飛機。此飛機在1987年由葡國飛機師沙利士駕駛,從里斯本飛抵澳門。園內的土地暨自然博物館,通過標本、實物、圖片、文字等,介紹澳門的地理位置、氣候樹木、昔日農耕情況、昆蟲等。為澳門中小學生參觀、學習地理、社會、自然的常識提供一個較佳場合,作為課本內容的最 好的補充 。石排灣公園一角石排灣馬路(Es t r a da de Seac Pa iVan)在路環島西北部,由路氹連貫公路南端起至田畔街。長約1580米。是進入路環市區的主要通道。馬路的東南面是石排灣郊野公園,西北面則是填海而成的澳門工業園區,北面是路氹連貫公路西側填海區。北段的南側是石礦場,北側是 小型 賽車 場 。石敢當行台位於澳門半島新橋轎巷口。建於清光緒二十年(1894)。原為公所,性質與三街會館同,皆為公眾議事之所,其後逐漸演變成廟宇。廟內供奉之“石敢當” , 乃 此 間居 民 常 設 於橫 街 小 巷 之神,有時只以一石頭代替,相傳有鎮邪驅魔之法力。石敢當行台所處地點,實乃舊日新橋橋畔之溪邊。該公所自發展成廟後,還供奉姜太公、關帝等,廟內又有繡上“天道”字樣的布幔,可能與一些秘密的道 敎組織有關 。石敢當行台《石濂大仙與澳門禪史——清初嶺南禪學史研究初編》姜伯勤 著。學 林出 版社1 999 年1 2月出版。屬中華地域文化研究叢書。該書力圖通過禪學“南方風格”的討論,通過石濂大仙與廣州諸幕府文人集團的關連,討論嶺南文化與蘇、杭、嘉及金陵、贛江地區江南文化的互動;通過大仙在廣南傳法,討論廣府文化與越南文化的交流。全書42萬餘字,除引論、緣起之外,分三篇18章。內容包括:第一篇大仙禪師的人文世界;第二篇大仙宗
  • 風與澳門禪史;第三篇大仙宗風溯源:對嶺南禪史的追溯。該書敍述的場景是明清之際的嶺南,主角是活躍在嶺南的禪僧;展現出來的,則是一個絢麗多姿的歷史時代和驚心動魄的文化現象 。左文麗(Mar i a de Fá t i m a Cos t ade A z evedo J o r ge,1947~)女,生於葡萄牙V i l a Fa mi l i c ã o。科英布拉大學 法律學士。 1973~ 1975 年在里斯本中央登記局任職,並同時完成律師實習。自1975年起在澳門擔任公證員職務,並於1981年選擇納入本地公共行政編制 。197 6~19 77年在 澳門法 院任檢察官,曾擔任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紀律委員會主席及海上公權委員會委員。197 7~199 6年長期擔 任第一立 契官公署立契官。曾任職行政法院及消費者委員會,並參與制訂多項法例,包括公證法典的草擬。1996年獲委為澳門政府諮詢會委 員,199 6~199 8年任職 澳門基金會管理委員會委員。1992年獲澳門政府頒授 勞績勳章 。左立基(N u n o M a r i a R o q u eJ o r g e ,1947~)土生葡人。生於澳門。建築師、會計師、管理人員。1972年獲里斯本高等美術學院建築系文憑,後取得里斯本新職業學院企業管理證書。1991年起任澳門紅十 字會會 長。1 985 /86 屆港澳 台345區扶輪社社長。曾參與澳門聖地牙哥酒店、京澳酒店、望廈體育館等項目的設計或改建工程。1982年獲亞太旅遊協會頒授特別建築獎,1984年獲澳門政府頒授專業功績勳章,先後獲葡國紅十字會頒授貢獻勳章(1988)、功績勳章(1990)、慈善勳章(1993) 。左次治(A d o l f o A d r o a l d o J o r g e,1905~1987)土生葡人。生於澳門。里斯本大學法律系畢業。曾任大律師、澳門政府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立法會副主席、澳門紅十字會主席、葡萄牙海外委員會委員及全國聯盟/全民行動主席。曾獲葡萄牙政府頒授帝國勳章及葡萄牙紅十字慈 善 勳 章 。布疋業澳門專營布料疋頭的行業,兼售成衣。 20 世紀 6 0年 代是 澳 門布 疋行 業 的全盛時期,約有百家店舖。之後,隨着澳門經濟發展和穿着潮流的改變,特別是8 0年 代 時裝 業 崛起 ,疋 頭 業日 漸 式微。90年代後,廣東省珠海市拱北的裁縫店不斷增加,而且縫製衣服的手工費遠較澳門便宜,形成布疋店的八成顧客轉向中國內地訂做衣服。市面上出售的西裝面料主要來自美國,女裝則以進口日本、韓國面料居多。2002年,澳門有約1 5 家 售 買 疋 頭 的 店 舖 。《未成年人司法敎育與社會保護制度》(第65/99/M號法令)1999年10月2 5日,為了使原在 澳門地區生效的葡萄牙海外省關於未成年人司法管轄制度的法律得以本地化,當時的 澳 門 總 督行 使 立 法 權, 制 定 了 第65/99/M 號關於《規範未成年人司法管轄範圍內的教育及社會保護制度》的法令(以下簡稱《未成年人司法教育與社會保護制度》)。澳門回歸後,該法令被採用為澳門特 別行政區的法律 。法令在對未成年人的司法教育制度方面, 規定 適用 於年 滿1 2歲 而未 滿1 6歲且曾作出被法律定為犯罪、輕微違反或行政違法行為的未成年人,目的在於因應這些未成年人敎育的需要,對其採取及執行有關措施。相應的措施經作出必要配合後,也可適用於年滿16歲而作出可處罰金、二年以下徒刑或罰款的犯罪、輕微違反或行政違法行為的未成年人。但該法律所規定之敎育制度不適用於因精神紊亂而需要精神衛生護理的未成 年 人 。法令在司法教育方面,對上述未成年人規定了5 種有關的敎 育措施:① 是訓誡,指法官就未成年人的行為向其作出嚴正警告及譴責,並勸其改過自新 ;②命令作出某些行為或履行某些義務,如向受害人道歉、彌補損失、從事對社會有益之活動等;③敎育上之跟進,指由社會重返部門對未成年人制定一項個人教育計劃,並輔助、指導及監督其執行;④半收容,指使未成年人離開自由的環境而留在特定的敎育場所生活,但可在無人陪同情況下,離開敎育場所一段時間;⑤收容,也指使未成年人離開自由的環境而留在特定的教育場所內生活,且須在輔導員的陪同下方可在教育場所內外進行活動。此外,該法律還對有關程序、措施的執行作出了相應的規定 。法令 在 對 未 成 年 人 的 社 會 保 護 方面,規定了一般及特別的保護措施,以便在必要時,向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方面的社會保護。一般措施適用於未滿12歲而作出被法律定為犯罪、輕微違反或行政違法行為的未成年人,以及處於受虐待、監護人濫用權力、遊蕩等法定情況下的未成年人;一般措施也不適用於因精神紊亂需要精神衛生護理,並因被採取強制性住院措施而正在住院的未成年人。特別措施是依據《民法典》規定,適用於未成年人,以及基於未成年人的利益 適用 於其 他人 。法令在社會保護方面,對未成年人規定的一 般措施包 括6種措 施,即透 過父母、監護人或照顧未成年人的實體給予輔助;透過另一家庭給予輔助;交托於第三人;自 立的輔助; 交托予家庭 ;交托於機構。至於特別措施則包括14種措施:即取代父母或監護人給予未成年人結婚之許可;按《民法典》之規定免除未成年人之結婚障礙;取代法定代理
  • 人給予未成年 人訂立婚姻 協定之許可 ;依職權調查母親身份或父親身份;父母未能就未成年子女之姓名達成協議時,對該未成年人之姓名作出裁判;定出應向未成年人提供之撫養給付;指定以未成年人名義作出法律行為之人,指定特別保佐人,以便在非司法事宜上代理受親權約束之未成年人;以法院之裁判命令交出未成年人;許可由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作出某些行為,確認法定代理人未經必要之許可而作出行為,以及解決關於接受或拒向未成年人作出慷慨行為之問題;為未成年人之利益,要求父母提供擔保;就行使親權作出規範及解決相 關 問 題 ; 完 全或 部 份 禁 止 行 使 親權,或依據《民法典》規定限制行使親權;設立監護制度及未成年人之財產管理制 度; 設定 收養 關係 。《未來十年發展展望》一份較具系統性的關於澳門經濟問題的綜合研究報告。1989年由澳門政府委托美國麥健士諮詢公司完成。該報告針對澳門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及時地指出“早期隨波逐流式的發展形態已走到盡頭”,澳門“能立志通過發展新的產業補充華南地區發展需要來形成一個地區性的戰略要地”,即通過結構性調整有 條 件 發 展 成 一個 地 區 性 的 經 濟 樞紐 。《未來周刊》葡萄 牙 人 在 港 、 澳 出 版 的 葡 文 刊物。1897年(清光緒二十三年)創刊。周刊 。 初 在 澳 門 出 版 , 旋 遷 香 港 。 由L· J ·沙 維 爾任 發 行人 , 費爾 南 德 斯· 卡 瓦 略 、 L · M· 沙 維 爾 先 後 任 主編。葡 萄牙 人在 19 世紀 80 年代 起開 始大量移居香港,以尋求更有利的經濟發展,從而引起新來者與原有接受了英國教育的葡萄牙人之間的隔閡,並日益尖鋭,該報代表新來的青年葡萄牙人的觀點。 1 9 0 7 年 停 刊 。正一派道敎 的 一 個 敎 派 。 《 元 史 · 釋 老志》 云 : “ 正 一 天師 者 , 始 自 漢 張 道陵”。世代相傳,由張氏世襲天師,正一派之徒,皆屬在家修練,可有妻子且毋需齋戒。澳門亦有此派遺留下來的史跡,如位於三巴門的呂祖仙院,內有清光緒十九年(1893)吳德靖撰的《創建呂祖仙院碑記》,記載了呂祖仙院是傳自羅浮山朝元洞的歷史。另外,醫靈廟內設有張天師殿,從殿裡的匾聯年份,可 推 知 最 遲 在 光 緒 三 十 三 年 ( 1 9 0 7 )前,澳門已有天師道正一派的活動。近年有學者在一間百年歷史的紙札鋪內發現了一批天師道正一派的雕板,説明從前正一派在 澳門是頗 為流行的 。《正報》中文 日報 。1 97 8 年1 月7 日創 刊 。前身為周報《澳門體育報》,1984年更名《正報》,成為一份綜合性日報。社址在南灣大馬路63號一樓。每日出版四~六 版 ,內 容 包 括本 地 、 國際 國 內 新聞、 馬 經 、 狗經 。 主 要 評論 有 堰 行 的“正論” 。現發行 量約數千 份。社長 龔樹 根 。正覺禪林見 媽 祖 閣 。甘永莊(1956~ )廣東新會人,生於澳門。生昌魚翅行負責人、澳門公用事業關注協會副理事長、澳門環境保護協會理事。曾任第一屆澳門市政 議會民選議員 。甘恆(1918~2004)廣東順德人。畢業於廣州市立美術專門學校西畫系,後鑽研中國畫,工山水、人物、花鳥、蟲魚、動物,尤以描繪蒼鷹為著。 曾任澳門頤園書畫會副理事長,恆藝書畫院院長 ,澳門基本法區旗區徽 評 判委 員 。數度舉行個人畫展,多次參加澳門美術界聯展。1976年作品入選廣東省美術作品展,同年應澳門新聞旅遊處邀請舉 行 三 友國 畫 展 。1 9 8 6年 參 加 穗 、港 、 澳 國 畫 聯 展 等 。 1 9 8 8 年 、 1 9 9 3年、200 0年及20 02年四度 在澳門舉 辦畫展。 19 87 、1 98 9年 入選 全國 第六 、七屆美 展, 19 89 年獲 頒授 文化 功績 勳章。 20 04 年於 澳門 逝世 。世界女子排球大獎賽(澳門站)比賽世界 女子 排球 大獎 賽由 19 93 年 開始舉辦,澳門於1994年開始成為其中一個主辦城市。 澳門站比賽 通常安排在 9月中上旬舉行,由體育發展局及澳門業餘排球總會主辦,在澳門綜藝館進行比賽。該賽事由8支世界排名最高的國 家代 表 隊 參 賽 , 經 過 6 ~ 8 站 分 組 聯 賽後,主辦國的代表隊及其他積分最高之3隊再 進行 決賽 。總 獎金 超過 20 0萬 美元。2001年,澳門賽站被選為總決賽賽站 。世界女子排球大獎世界宣明會澳門分會1993年4月成立。現會址位於荷蘭園 正 街 一 號 水 井 斜 巷 百 樂 大 廈 三 樓 A
  • 座。1 99 4年 成立 宣青 團, 招收 青年 成員,提供義工訓練和社會服務。自1993年起,每年均舉辦“饑饉三十”籌款運動,目的為援助澳門及海外貧困受災人士。同時亦設有助養兒童及孤兒、愛心麵包 等 計 劃 ,幫 助 海 外 貧困 家 庭 的 兒童、孤兒以及天災戰禍中受害災民 。世界美術文化交流協會澳門分會美術團體。會址設於澳門半島巴素打爾古街三號泉詠 樓2字樓。世界美 術文化交流協會是世界性文化機構,旨在促進國際間的文化交流,加強各國人民之間的團結互助,發展全人類友誼、美術和文化事業,總部設在美國紐約。協會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備案登記,分會遍佈60多個國家和地區。澳門分會依照總會的宗旨,積極開展各類美術活動和出版工作,促進澳門文化藝術的繁榮。世界貿易中心(澳門)世 界 貿 易 中 心 協 會 的 常 規 會 員 。1986年 由澳門政 府與本地2 0位商界 人士 組 織 , 以 推 動 澳 門 進 入 國 際 市 場 。1996 年建成樓 高20 層的澳門 世界貿 易中心大樓,總投資額為1250萬美元,世貿中心佔其中4層,總面積231757.531平方呎。中心設董事會及行政委員會。宗旨是協助個人及本地商業機構尋求國際機會,向屬下會員提供策略性的貿易良機,提供中外企業家會聚之所,從而推動本地與國際商貿的發展。服務範圍包括:提供國際性貿易資料,透過與全球326個世貿中心合作,取得各地詳細的製造商、出入口商資料,協助開拓海外市場;附設圖書館提供不同產品的類別索引、參考書、雜誌及光碟查詢;市場推廣部為客戶提供各項貿易與經濟分析及市場調查報告。在大樓頂層設立商務行政會所,提供消閒設施、通訊設施及健康中心;設有短期辦公室租賃及秘書、翻譯服務;可容150人的多功能 宴會廳為本地及海外會員提供會議和宴會支援服務,備有3 種語言的即時傳譯 系統;展覽廳可作為各界舉辦小型展覽會及新產品發佈之用。此外,會員尚可享有本地及全球97個國家世貿中心所在城市的酒店折扣及租車優惠,以及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訂 購機票折扣優惠 。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世紀眼鏡公司澳門較具規 模的眼鏡公 司。20 世紀80年代初率先引進德國製造的電腦驗眼設備,並有專家精配隱形眼鏡。該公司是蔡氏公司澳門區代理。正舖在賣草地2 號, 其 餘3 間 分公 司分 別 設在 新 馬路及殷皇 子大馬 路等地 。《世説新聲》散文集。冬春軒著。澳門日報出版社2003年出 版。全書收錄 文章199篇 。題材廣泛,形式多樣化,主要是述志抒懷,諷寓時事和追本溯源廣東方言,風格諧趣幽默,特點是每篇文章的末段均附 格 律 詩 一 首 , 將 粵 語 中 的 俗語、俚語和日常用語融於傳統的聲韻 格 律之 中 。本地生產總值(GDP)由於澳門的地位特殊,加上人口構成中相當部份不是本地永久居民,在量度經濟規模時不採用 國 民 生 產 總 值 (GN P)的 概念,而採用排除了本地和外地居民 差 異 的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G D P) 的 概念。通過本地生產總值可以適當地反映澳門的經濟規模。澳門的本地生產總值起初只是採用開支法估算,採用生產法估算由1995年起實行。負責此項工作的機構為澳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以開支法估算的2003年本地生產總值當年價格為633.65億澳門元,人均 GDP為17,782美元 。 按 生 產 法 估算 的 本 地 生 產 總 值中 , 第 三 產 業 佔 的 比 重 最 大 , 達 9 0 .7%,當中又 以公共行政 、社會服務 及個人 服 務 ( 包 括 博彩 業 ) 佔 的 比 重 最大,達48.2%,從中可見澳門經濟服務產業 化 的現 狀 。本地需求由私人消費、投資、企業及政府所組成 的 經 濟 體 對 貨 物 及 勞 務 的 需 求 總量。其計算辦法是利用澳門本地生產總值內的幾個構成部份來進行,亦即是將私人消費支出、政府最終消費支出、固定資本形成總額與庫存變化加總得出的數字。此數字可以充分反映本地生產總值中的本地需求份額,從而評估本地需求對本地生產總值及經濟份額的比例 。以2001年為例,本地需求總額為319.5億 澳 門 元 , 相 當 於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的64.2%。本地銀行同業貨幣市場澳門貨幣機構用作主要為一年期以內短期融資的本地金融市場。交易參與者為銀行及金融管理局,交易活動種類包括銀行同業間無抵押拆借、金融票據買賣及涉及澳門幣的掉幣合約。第一種交易活動參與者主要為銀行,故又稱銀行同業市場交易;後兩種主要是金融管理局(簡稱金管局)與銀行間的交易活動 。銀行參與貨幣市場交易的目的,是為解決日常運作中出現短期流動資金不足的問題,具體表現在存放於金管局澳
  • 門幣流 動資金帳戶,以及其他外幣清算帳戶結餘不足,而資金充裕的銀行則利用同業貨幣市場為“閒置”資金賺取利息收 入 。基 於 澳 門特 殊 的 貨幣 替 代 現象,銀行同業市場拆借遂以外幣為主。以年底本地銀行同業負債結餘計算,澳門幣結餘近年均不足總體結餘的15%。另外,鑑於本地金融市場的空間較為狹窄;本地銀行的外幣清算均依賴境外金融機構進行;澳門資金來源大部份以外幣為 主 ,故 此 澳 門銀 行 在 外地 同 業 市場,特別是香港的資金拆放遂遠較本地同業市 場拆放 活躍 。至於金融票據交易及掉幣合約,前者多是由銀行向金管局買入以作投放剩餘澳門幣資金;後者則多為銀行以外幣向金管局短期拆入澳門幣資金。由於本澳銀行體系長期出現澳門幣資金過剩的現象,金融票據的交易遂為本地貨幣市場的主導交易工具,年交易額以百億澳門幣計;相反掉幣合約的年交易額近年均在 1 0 億 澳門 幣 以 下 。《本州及四國來函:慕拉士致德·埃薩通信集》(M en s a gen s deH o n s h u e d e S h i k o k u :Acor r es pondê nc ia de Venc es lau deMo r a i s pa r a V ic e n t e Al me i daD’E ç a)東方 葡 萄 牙 學 會《 東 方 追 憶 》 之十。1998年出版,全書400頁。由若爾熱·迪亞斯(Jo r g e D i a s)作序並註釋。本 書 收 輯 了 慕 拉 士(V e n c e s l a u d eMo r a i s)及埃薩(Vi c e n t e A l me i d a D’Eç a)二人190 1~192 0年間書信 往來,對 當時遠東的某些重大事件,如義和團、俄日戰爭、“二辰丸”案、日本在亞洲的作用及第一次世界大戰、歐洲殖民主義等問題 均有 涉及 。平安戲院澳門舊式戲院。 位於新馬路商 業區,1935年建成並開業,首映有聲電影《風流寡 婦》, 其後成 為澳門 的重要 文化活動場所。抗日戰爭期間尤為活躍,陸續放映《血戰台兒莊》、《平型關大捷》、《抗戰實錄》等救亡電影。40~50年代,澳門不少重要集會均假平安戲院召開。 1993 年2月 1日停業 ,原址 改建為 商 業中 心 。北京天客隆超級市場(澳門)有限公司位於 澳門 沙 梨頭 新 街7 2 號聯 新 廣場。2002年6月開張,是國內首家於海外開分店的大型超市集團,目前在俄羅斯、保加利亞、加拿大等海外地區(連澳門分店在內)共 設8間大型超市。 該8家分店之間 串連成一個 貿易網,可 系統性地輸出國內產品,並透過澳門分店把國外產品輸入國內,形成一獨立貿易模式。天客隆的優勢是在內地已有一個完善的採購和銷售系統,可直接把內地的優 質 商品 輸 入 澳門 , 免 除批 發 的 程序。這種直銷模式,可以利用澳門作為一個自由港,把國外的產品先引進到澳門,測試市場反應,如果理想的話再引進 內 地 。 天 客 隆 澳 門 店 經 營 面 積 達32,0 00平 方尺, 注冊資 本10 0萬澳 門元。實際投資1000萬澳門元,貨品種類超過12,000種。北區指澳門半島北部黑沙環、馬場、台山、 青 洲、 筷 子 基等 地 。 絕大 部 份 是100多年來陸陸續續填海所得的連片平地。2 0世 紀6 0年 代以 前, 澳門 經濟 發展緩慢,北區是遠離鬧市的郊區,是個典型 的 貧 民 區 , 居民 不 多 , 居 住 條 件差,靠種菜、小手工、小販維持生活 。台山北部(今紀念孫中山市政公園)是堆放垃圾的爛地。60年代以後,澳門經濟起飛,促進了北區的開發建設。黑沙環南部工廠大廈群的出現,使澳門有了一個現代加工業相對集中的工業區。70年代馬場西南部祐漢新村、白朗古將軍大馬路西側“宏”字樓群的5~6層樓宇相繼建成,80年代台山巴波沙坊改建、巴波沙大馬路兩側以及筷子基和樂大馬路西 側出 現了 多幢 10 ~2 0層 的商 住 大廈,90年代馬場東北部和黑沙環新填海區矗立起更大規模的高層商住大廈群。澳門回歸後,北區的城市化進程加速,面貌迅速改變,今天,一個新市區已經崛 起 。北區中葡小學官立 中 葡 學 校 。提 供 小 學 六 年 教育。位於收容所街。1990年啟用。以中文作為敎學語言。學校設有特殊教育,以回應具有障礙的學生在敎育方面的特殊需要。2003/2004年度設有學前教育和小學敎育13班,特殊班有6班,學 生共 4 0 2 人 , 敎 師 4 1 人 。《北窗內外》散文 集 。 凌 稜 著 , 華 僑 報 出 版 社1995年出版,是作者在《華僑報》撰寫同名專欄的結集。全書分“花緣”、“追夢”、“塵路”、“惜情”4卷,共收作品100篇。內容主要是關於友情、親情和對人生的感觸,寫得細膩真摯,是作者內心世界的展現,同時帶着濃厚的博愛 精 神 。北澳山位 於 氹 仔 島 的 北 面 。 海 拔 5 9 米 。澳門的最高學府 —— 澳門大學(原東亞大學 ) 座 落 於 山 上 。 西 麓 海 濱 有 一 石崖,建有一座觀音廟,故名觀音岩。新世紀酒店、 凱悦酒店位 於其西南麓 。北灣歷史地名。《澳門記略》稱“有南北二灣,可以泊船,或曰南環。二灣規圓如鏡,故曰濠鏡。”據此,多數學者
  • 認為南灣包括今南灣和西灣,即泛外港説;北灣則指從媽閣廟起至沙欄仔的整個內港,即泛內港説。若注意“可以泊船” 一 語, 不 難 得出 的 結 論是 並 非 南灣、西灣及北灣所有地段均可泊船,因此“南北二灣”有具體所指。南灣葡語中稱P ra ia Grande,可譯作“大沙灘”。葡語中亦有Pra ia Peq ue na ,直譯為“小沙灘”。既稱“小沙灘”,其長度不會超過 “ 大 沙 灘” , 故 泛 內港 説 難 以 成立。 清 道 光 誌《 濠 鏡 澳 全圖 》 中 無 標示,但有些文字資料可供分析。張汝霖澳夷善後事宜條議1 2條中第2條規定 :“稽查船艇。 一切在澳快 艇、果艇及 各項蛋戶、罟船,通行确查造冊,發縣編烙,取各連環保結,交保長管束,許在税 廠 前 大 馬 頭 灣 泊 , 不 許 私 泊 他處,……”善後12條有兩個葡語版本,其節本文字如下:“夜晚允許停泊關部海灘(P ra y a s do Ho up u),不許私泊禁地”。龍思泰曾引用這一版本:“凡船艇男婦人等將船艇停泊於税館岸邊”。其簡本行文如下:“夜晚蛋船及其他船艇應停泊海關(Ca za do Opû )前小沙灘(P ra y a Peq u e na)。”龍思泰將此段譯為“ 凡 蛋 船 及 其 他 船 艇 應 停 泊 於 税 館(h o p o- h o u se)對面的小沙灘(P r a y aPeq ue na)岸邊”。由此可見葡語簡本及龍思泰英文本將“税廠前大馬頭”譯為“海關(C aza do Op û )前小沙灘”及“税館對 面 的 小 沙灘 ” , 反 過來 説 , 葡 語“小沙灘 ”便是漢 語大馬頭 的對譯。 大馬頭亦稱馬頭。此地名仍保留在“大馬頭中街”。據此,今大馬頭街當為“小沙灘 ” 故 地 ,其 兩 側 便 是所 謂 的 “ 北灣 ” 。一百多年前的北灣“四·二五”革命當代葡萄牙國內發生的一次重大政局變動事件。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一批不滿現狀的中下層尉官發動政變,推翻了卡埃塔的法 西斯獨裁政權。5 月15日,斯皮諾拉就任臨時政府總統,阿德利諾·帕爾馬·卡洛斯任總理。政變成功後,葡萄牙宣佈實行“非殖民化政策”,放棄在海外的殖民地,先後讓安哥拉和莫桑比克獨立。爾後,又宣稱澳門不 是 葡萄 牙 的 殖民 地 , 而是 中 國 領土,是葡萄牙管理的特殊地區;不再把澳門當作殖民地或所謂“澳門省 ”,而另行 制 定 “ 與其 特 殊 情 況相 適 應 的 章程” 管理 。1 97 6年 ,葡 萄牙 公佈 新 憲法,推行現代民主政治制度,准許澳門享有內部的自治權;同年又頒佈了《澳門組織章程》。按照《葡萄牙共和國憲法》和《澳門組織章程》規定,澳門具有內部公權,享有行政、經濟、財政及立法自治權。從此,澳門的地位開始發生微 妙 的變 化 。四大寇19世 紀80 年代 末90 年代初 ,孫 中山求 學 香港 西 醫 書院 期 間 ,結 識 陳 少白、尤列、楊鶴齡,4人理想相似, 志同道合,經常相聚一起,抨擊時政,鼓吹革命,相互之間遂有“四大寇”之戲稱 。“四大寇”與一友人合照,左二為孫中山四五六上海菜館澳門大型中餐館。位於葡京酒店新翼閣樓,有300個 座位。餐館提供的 菜色為 淮 揚 滬 菜 , 著名 菜 餚 有 肘 子 雞 炖翅、 高 力豆 沙 等 。四厘利息補貼計劃澳門政府 於19 96年 8月1 日開始 實施的向以貸款形式購買自住房屋人士作出補貼的制度,俗稱“四厘利息補貼計劃”。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年滿18歲,居住於澳門,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沒有房地產業權或擁有一獨立單位而希望通過轉讓的方式換取大面積的單位;購買的單位價值不超過澳門幣75萬元,樓齡不超過15年,單位須作自住用途。申請一 經 批 准 , 每 月 以 其 尚 欠 的 本 金 計算,可獲 補貼貸款 利息4% ,發放補 貼的期限由償還貸款時起計算最長10年。計劃實施期間,政府補貼的總額上限為每年澳門幣10億元。由於澳門回歸前的澳葡政府及回歸後的特區政府均延續執
  • 行該計 劃,到 200 2年7 月1日 計劃才 告終 止 , 分 5 期 進 行 的 補 貼 制 度 共 批 出14,000多宗置業申請。《四洲誌》近代中國翻譯的第一部較有系統的世界地理誌。林則徐編。原著是1836年倫敦出版的英國人慕瑞(Hug h Mu r r a y)撰寫的《世界地理大全》(C y c l o p a e d i a o fG e o g r a p h y )。1839年(清道光十九年)林則徐在廣東主持禁煙時,為瞭解西方情況 , 組 織 翻譯 西 文 書 報, 先 後 輯 有《華事夷言》、《滑達爾各國律例》、《澳門新聞紙》等。澳門馬禮遜教育社布朗(S a m u e l Rob b i n s Br ow n)牧師將《世界地理大全》贈予林則徐,林則徐命梁進德翻譯,並親自潤色,編成初稿,一卷約 9 萬 字 。 此 書 介 紹 5 大 洲 3 0 餘 國 地理、歷史、政治等情況,對長期閉關自守、對外部世界茫然無知的中國封建社會 起 了 重 要 的 啟 蒙 作 用 。 書 稱 “ 四洲”,是襲用佛經對世界的認識。1842年~1843年間,魏源在《四洲誌》的基礎上擴充重編為《海國圖誌》。清王錫祺編撰《小方壺齋輿地叢鈔》,將《四洲誌》收為 補編,1 931年 上海石印 。甲戌風災特大颱 風災 害, 18 74 年( 清同 治十三年)9月22日夜,一次罕見的特大颱風橫掃了澳門地區。港灣內大小船隻紛紛沉沒,岸上的房屋成片倒塌,花王堂受電擊起火,火光衝天,燒毁大量的房屋 。 據事 後 統 計, 在 這 場重 大 劫 難中,澳門約有5000 人死亡,2000艘 漁船、貨船沉沒,還有包括花王堂在內的大批建 築被摧 毁,損 失共達 200 萬元 。因 這 一 年 是 甲 戌 年 , 史 稱 “ 甲 戌 風災”。後來,澳葡當局為紀念這一重大自然災難的死難者,定9月22日為“天災 節 ” 。史伯泰海軍將軍馬路(Es t r a d aA lmi r a n t e Marques Espa r t e i r o)在氹仔北部海邊。原來由澳氹大橋橋頭的蘇利安圓形地起,經新世紀酒店前的宋玉生圓形地,再向東南直至氹仔市區北面的亞利雅架前地。馬路以澳門第117任總督(1951~1957年)史伯泰(J o a q u i m Ma r q u e s E s p a r t e i r o)之名命名。近年則把從宋玉生圓形地到亞利雅架前 地 的 一 段 改 名為 孫 逸 仙 博 士 大 馬路,史伯泰海軍將軍馬路是指蘇利安圓形 地 至 宋 玉 生 圓 形 地 的 馬 路 , 長 5 9 0米。馬路東端南側是五星級凱悦酒店,北側原為海傍,已填為陸地,準備發展為大 型主 題旅 遊區 。史堅如(1879~1900)近代民主革命烈士。原名經如,字文偉。 廣東番 禺人。 189 9年1 1月, 在香港 加 入 興 中 會 , 旋 赴 東 京 謁 見 孫 中山,接受指示,回國聯絡會黨。1900年夏秋之間,與鄧蔭南同受孫中山派遣到廣州 策 劃 起 義, 以 響 應 惠州 三 洲 田 起義。10月6日,三 洲田起義提前發動 ,廣州方面因餉械無着,未能即發響應。遂變賣家產,購來炸藥,挖地道埋於巡撫衙門之下,意圖炸死廣東巡撫兼署理兩廣總督德壽未遂。30日被捕,數日後被殺害。孫中山表彰他是“為共和國殉難之 第 二健 將 ” ,民 國 初 年追 封 為 將軍 。出口加工業主要從事出口產品加工的行業。澳門的 製 造業 大 部 份是 以 加 工為 主 的 製衣、紡織、電機、鞋類等工廠,以及一些為上述工業服務的附屬性工廠,專門生產包裝用品、配件等。由於這些工廠生產的貨品以出口為主,極少在本地銷售,因此,為了更明確地反映其特性,澳門經濟界通稱之為出口加工業,實際上也就是澳門的工業。統計資料顯示,2002 年全澳製 造業場所 1162 間,在 職員工38 751人 ,當年生 產總值1 34億 澳門元。其中約六成的場所僱員數目在10人以 下 , 顯 示 澳 門 工 業 仍 以 小 規 模 為主 。出生津貼為一 次 性 給 付 的一 種 社 會 保 障 手段,最 多可收 取3 次。根 據1 997 年6 月30日38/G M/97號批示,社會保障基金受益人在每名子女出生時,只要受益人在出 生 事實 所 在之 季 度前 之 12 個 月 或24個月中最少已向 社會保障基金供款 9個月或15個月,或正在領取養老金或殘廢金,則受益人可在其子女出生日起計60日內向該基金申請。津貼金額為1000元。每位申請 人最多只可 收取3名子 女的出 生 津 貼 。《出版法》(第7/90/M號法律)1990 年8月 6日由 澳門立 法會通 過並頒佈。該法共7章 61條。該法對出 版自由及新聞工作者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了規定。其內容主要包括:出版自由和資訊權的適用範圍;資訊權的內容;職業保密 的 保 障 ; 新 聞 工 作 者 獨 立 性 的 保障;刊物的組織和出版登記;個人或法人的答辯、否認、更正及請求澄清權及相關權利的行使;出版委員會的職責和權限;不法行為引致的責任及刑事法律後果以 及司法 訴訟程 序等 。外地勞工指從各國或中國內地進入澳門工作之勞工。外地勞工是經過合法手續入境並經澳門政府批准逗留者,如遇僱主解約或約滿時,外地勞工必須離澳返回原居地。外地勞工年終人數1992年有21,088人,1993年有25,324人,1994年增至31,206人。從上述數字可知外地勞工從1992年起開始增加,至1995年已超過35,000多人,此與澳門經濟發展需要大量勞工有
  • 關。1995年,來自中國內地的佔79.6%,來自菲律賓的佔10.5%,來自泰國的佔0.4%。但在2001年外地勞工共25,925人,比2000年的27,221人為少,比1999年32,183人減少了6000多人,證明澳門外地勞工影響本地勞工的就業,需要削減。外地勞工仍以中國內地最多,其次是菲律賓、泰國勞工。來自中國內地的勞工一般當工廠工人或從事服務性行業的工作,還有少量當敎師。菲律賓勞工主要是當家庭女傭、清潔工人、服務員或保安護衛員,亦有少數當敎師。泰國女勞工則多數在娛樂場所工作。外地勞工 一 般 女 性 較 多 , 尤 其 是 泰 國 勞 工 。2002年底外地勞工結餘總數為23,460人 。外地勞工輸入澳門政府因應本地勞工不足和技術性勞工 缺乏 的狀 況, 在1 98 8年 頒佈 第12/GM/88號及49/GM/88號批示,規範外地勞工輸入澳門的程序和條件。按照此兩項批示,外地勞工可經申請來澳門工作,一般為期兩年,到期可續約。198 8至 200 2年 9月約 有1 3萬名 勞工 獲批准來澳門工作,扣除已合約期滿或其他原因離開澳門的,至2002年底,留在澳門的外來勞工共有23,460名,當中大部份來自中國內地,約佔78%,也有來自菲 律賓 、泰 國、 馬來 西亞 、香 港 等地。這些勞工廣泛分佈在工廠、銀行、旅遊娛樂、酒店飲食、建築工程及家庭傭工等各個行業之內,為澳門的經濟發展發 揮了 一定 作用 。外地需求實際反映澳門以外地區對澳門的貨品及勞務的需求總量及需求程度的一個統計指標。可通過澳門本地生產總值中的出口數字得出。本地出口包括有形貨物及無形服務兩大類,前者主要是本地的工業產品,後者則主要來自大量外來旅客在澳門所進行的包括博彩在內的消費,另有一些運輸、郵政及電訊方面的服務出口。2001年外地需求達486億澳門元,與當年本地生產總值相若,比本地需求高出一半以上。這一方面顯示了澳門的開放程度較高,另一方面也表明澳門對外部市場的依賴。在外地需求之中,有形貨品出口及無形服務出口的比例大約為4:6,服務出口在澳門經濟中有着舉 足輕重 的作用 。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在澳門設立機構,簡稱特派員公署。其宗旨是: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執行中央人民政府的外交政策,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保護澳門同胞的合法權益,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長期繁榮穩定和發展。特派員公署的職責是:①處理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的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②協調處理澳門特別行政區參加有關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事宜;協調處理國際組織和機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辦事機構問題 ;協調處理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辦政府間國際會議事宜。③處理有關國際公約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適用問題;協助辦理中央人民政府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外國談判締結有關雙邊協定的事宜。④協調處理外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領事機構或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的有關事宜,辦理有關領事業務。⑤辦理中央人民政府和外交部交辦的其他有關事務。特派員公署下設政策研究室、綜合業務部、領事部和 辦公室4個部門。 公署的 辦 公 大 樓 位 於澳 門 畢 仕 達 大 馬 路208號。現任特派員為萬永祥,副特 派員 為 黄 松 甫 。《外國地理備考》時稱《新釋地理備考》,簡稱《新地理備考》。該書葡語名稱為《地理論及通俗音樂原理》(T r a t a do de Geo gra f i ae o s P r i n c í p i o s E l e me n t a r e s da Mú s i c a a oA l c a nc e de To d o s)。澳門葡人瑪吉士(J osé Ma r t i nho Mar ques)於1852年編譯出版。後魏源將其主要內容收入《海國圖誌》1852年第3版。全書10卷,編譯當時中國人難得接觸的西方書籍,廣泛介紹地理天文、地球物理知識,對各國法律 政 治 加 以 論 述, 引 進 國 際 關 係 知識,大大開闊時人視野,對中國瞭解世界頗 有 貢 獻 。 作 者為 澳 門 著 名 馬 葵 士(Lourenç o Marque s)家族成員,1810年3月 2 0日 生 於澳 門 ,1 8 67 年 7月 4 日 卒於同地。早年就學聖若瑟修院,專攻漢語。後擔任澳門政府翻譯並兼任數個外國駐華 公使館 翻譯 。外國駐澳門特別行 政區代表機構截至 20 03 年底 ,在 澳門 特區 執 行領事職務的國家共有69個。其中,葡萄牙和菲律賓在澳門特區設有總領事館 。由其駐港總領事館兼管澳門特區領事事務的國家有35個,分別是:比利時、德國、瑞典、丹麥、新西蘭、澳大利亞、加拿大、奧地利、瑞士、芬蘭、尼日利亞、以色列、西班牙、荷蘭、日本、美國、 意 大 利 、韓 國 、 印 度、 法 國 、 智利、 波 蘭 、 馬 來 西亞 、 俄 羅 斯 、 新 加坡、泰國、捷克、孟加拉、土耳其、希臘、英國、阿根廷、巴基斯坦、哈薩克斯坦 、羅 馬尼 亞 。駐港總領事館領區擴大至澳門特區的國 家共 1 6個 : 南非 、委 內 瑞拉 、 秘魯、巴西、哥倫比亞、墨西哥、沙特阿拉伯、巴哈馬、老撾、匈牙利、安提瓜和巴布達、埃及、緬甸、尼泊爾、柬埔寨、越南。駐港名譽領事館領區包括或擴大至澳門特 區的國家共 7個:坦桑 尼亞、盧旺達、納米比亞、埃塞俄比亞 、
  • 烏拉圭、挪威、肯尼亞。在澳門特區委任名譽領事的國家共12個:馬里、幾內亞、莫桑比克、不丹、蘇里南、愛沙尼亞、幾內亞比紹、佛得角、尼日爾,以及法國、英國、秘魯(同時委派總領事和名譽領事) 。外港碼頭又稱港澳碼頭,位於澳門新口岸。主要承擔港澳間的客運,航道要靠疏濬才能 維 持4 ~ 5米 的 深度 。 由於 港 澳 間來往客船頻密,每年旅客量已超過1000萬人次,原有港澳碼頭不敷應用,1989年開始在舊碼頭以北、水塘對面興建新的港澳碼頭,1993年竣工。新港澳碼頭主體建築面積為6.5萬平方公尺,內有14間候船室、貴賓廳、海關等。港口設兩 個 垂 直 碼 頭 , 分 別 長 3 0 0 米 和 2 0 0米, 可停 泊 12 艘 噴射 船和 兩 艘普 通 客輪。停車場內可容納411輛輕型汽車和300輛摩托車。主樓頂上設有直昇機停機坪。 該碼 頭客流 量為 每年1 30 0萬 人次 。外港客運碼頭外匯儲備澳門政府通過直接或間接的方法為本地區賺取的外匯。直接措施之一是頒令所有企業將對外貿易中所賺得的外匯款額 的 四 成 強 制 性 向 政 府 兑 換 成 澳 門幣,以保持政府有穩定的外匯收入。另一措施是從專營博彩合約上規定繳納的税款 中 有 一 定比 例 的 金 額需 以 外 幣 交付。政府還可從對外投資項目中賺取若干外匯。間接措施是從外來旅客身上得到的 外 匯 收 入 。 外資 公 司 到 澳 門 投 資時,也為本地區帶來一定的外匯 。澳門政府所持有的國際儲備資產中的外匯部份。澳門的外匯儲備主要用途是作為支持澳門元的兑換能力的保證。具 體 管 理 工 作 由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AMC M)負 責 。 為 了 保 持 外 匯 儲 備 的保值能力,該署設立專責部門進行投資保值活動。通過購買國家債券,投資外幣,儲存國外金融機構存款或者借貸予一級信用機構賺取收入等活動,賺取收益,使外匯儲備保持穩定的增長。澳門的外匯儲備總值由1991年的52.19億澳元增至1997年10月的204.80億澳門元,2004年已達400億澳門元以上。澳門外匯儲備總值的成份包括黃金、白銀、儲存於外地金融機構的存款、對外投資,以及其他儲備。其中儲存於外地金融機構的存款所佔比例最大,約為六成多 ;其次是對外投資 ,約佔三成有餘 。印光任(1691~1758)清朝官員。字黻昌,號炳岩。江南寶山人。清雍正四年(1726),清世宗下詔,命令省督撫舉薦孝廉方正之士,印光任應詔,被薦為廣東地方官。歷任石城、廣寧、高要、東莞等地知縣,頗有政聲,尤長於經辦中外交涉事件。乾隆九年(1744)朝廷選派其擔任第一任澳門海防軍民同知。到任後,首訂管理蕃舶及寄 居澳門夷 人規約7 條,加強 清政府對澳門的管轄,並能妥善處理各項涉外事端。1745年在澳門同知任內寫成《澳門記 略》草稿 本,後在 潮州與張 汝霖共同完成。1746年調任南澳同知,後升任廣西慶遠及太平兩府知府,因事去職。晚年在鄉家居,終年68歲。著作有《炳岩詩文集》、《翊蘄編》、《補亭集話》、《雨吟碎琴草》、《鐵城唱和》等,今存者 唯《 澳門記 略》 。《印光任制夷七則》見《 管 理 蕃 舶 及 寄 居 澳 門 夷 人 規約 》 。印光任治澳1744年(清乾隆九年),第一任澳門同知印光任走馬上任後,針對過去香山縣官府對澳門管轄不嚴的狀況,制定7條治澳的措 施,以加強 對澳葡的管 理和對洋船進出港口的控制。其主要內容可歸納為4個 方面:①加 強稽查途經 澳門、出入珠江的外國商船;②加強對在澳門的中國商販、工匠的管理;③加強對在澳葡萄牙人的管理;④協調附近駐軍對澳門地區的巡防。此後,他還制訂了有關禁止在澳的中外人販賣人口的詳細條例;對犯罪的葡人應如何審判、處刑的條例;重申了清政府禁止華人入敎的禁令,並採取了查捕來澳入敎、禮拜的華人,限令在澳的中國教民於一年內“首 報回 籍” 等措 施 。印花税一種行為税。以在憑證上貼印花税票的方式納税得名。澳門現行的印花税是由第17/88/M號法律批准施行的,共有4 3 項徵 收 項目 。 主要 對 象是 政 府 税
  • 收、 契 約文 件 、 登記 註 冊 、銀 行 利 息等,均要加徵印花税,除個別項目以從量計税 ,由 5~2 50 澳門元 外, 其餘 大部份是從價計徵,税率由1%至10%不等。除個別採用購買印花票貼在有關文件上外,如屬政府税收的加徵、銀行利息等情況,多在收據上一併計算徵收。印花税的計徵按照前述法例的附表來進行,在眾多税目之中是最繁複的。2001年,政府取消了原物業轉移税,改以印花税代替,並成為印花税收入的最重要項目。2001年,印花税收入達4.3億澳門 元 。《印花税章程》有關政府徵收印花税的法律,由第17/88/M號法律核准,經第9/97/M號法律、第8/98/M號法律及第8/2001號法律多次修訂。共25章113條。該章程規定,凡從事《印花税繳納總表》中列明的商業活動或其他業務均需繳納印花税,其範圍包括:租賃、張貼廣告、領取執照、簽訂保險合同、繕寫證明書、表演、銀行業務、立契、訂立遺囑及轉移不動產等行為,印花税的税率按課徵對象的不同而分類訂定。此外,章程中亦規定了豁免徵税項目、印花税的繳納方式、納税人的保障機制以及違例罰則等內容。第8/2001號法律對《印花税章程》及《印花税繳納總表》作出若干修改並增加了新的內容,同時廢止了《物業轉移税以及繼承及贈與税法典》,從而將有關不動產之交易所應繳納的税款由“物業轉移税”改為“印花税”,並默示 廢除 了繼 承税 。印刷工業澳門古老行業之一。歷史較久,澳門政府官印局已有100多年歷史。20世紀40 年代 澳門 只有 10 家印 刷廠 ,大 部份為家庭式的小工廠,手工操作,技術落後。70年代,澳門經濟蓬勃發展,亦帶動印刷工業起飛。1975年澳門印刷廠增至32家,職工159人。1981年增至50家,職工400人。此外,還陸續開設輔助性 的 小 工 場, 包 括 製 板廠 、 製 電 版廠、間線廠、燙金廠、製簿廠及製袋廠等, 使印 刷工 業更 趨完 善。 20 世紀 8 0年代,是澳門印刷工業在生產技術上革新的年代,舊式印刷機逐步被淘汰,引進外國先進設備,提高印刷品數量和質量。據不完全統計,1981年該業擁有柯式印刷機約40台,其中有部份是全自動化的 新機 ,每 小時 印刷 轉速 達2 萬次 。還有全自動化的切 紙機4台,自動膠 脊機2台,此外印刷 廠還設有中英文電 腦排版機。80年代中期澳門印刷工業有新發展。 19 85 年全 澳印刷 廠增 至5 7家 ,員工539人。1988年開設的新藝印務有限公司,投資2000多萬元,廠房面積達16,000平方呎,擁有完整配套的現代化印刷設備,成為澳門最大的印刷企業之一。當時還開 設2家彩圖 分色公司, 為各種印刷品、彩色廣告及特刊等進行分色的 工序 。2 0世 紀9 0年 代始 ,華 輝 印刷有限公司和鴻興柯式印刷有限公司亦大量投資先進設備,令印刷工業更上一層樓。印刷業經營的業務(不包括報紙印刷),主要承印各種商標、單據、表格、信封、信紙、名片、請柬、海報、説明書及書刊等。有的廠家還承接玩具盒和包裝盒的印刷。印刷工業使用的紙張, 來 自 日 本 、 台 灣 、 南 韓 、 中 國 內地、印 尼及 越南 等地 。現代印刷廠一角印染業紡織業的輔助行業。分為漂染和印花兩部份,印花又分衣料印花和手帕印花。 澳門 漂染 業建 立於 20 世紀 60 年 代初,早期漂染業以染布出口為主,產品銷往葡國及葡屬東西非等地。1972年澳門的漂染廠增至4家,單是染色化學 纖維織品出口值就有454萬元。1974年葡國發生革命之後,澳門就失去了葡屬東西非市場,漂染業一落千丈,到1977年就完全沒有漂染布出口了。澳門漂染業失去傳統市場之後,便致力於發展本地市場,為澳門製衣業漂染胚布。1984年澳門漂染工業出現新轉機,先後有兩家現代化的較具規模的漂染洗水廠投產,使用新技術、新設備,漂染業務擴展到紮裝毛、紗線、混紡布料和純羊毛等 。1986年 漂染數量大 幅上升,比 1985 年增 長 5 0 % , 1 9 8 7 年 又 比 1 9 8 6 年 增 長10%。1988年因受當時出口市場政局影響, 澳門 漂染 工 業生 產比 1 98 7年 減 少20%。1989年情況稍有好轉,漂染布料和毛紗的 數量比1 988 年增長7 %左右 。20 世紀 90 年代 ,澳 門漂 染工 業遇 到 許多困難, 1990 ~199 4年間業 績表現 平淡。澳門有漂染廠11家,其中有的是獨立經 營 , 有 的 則 附屬 於 針 織 廠 或 毛 紡廠。澳門印花業早期大都印染手帕、頭巾、床單、被套、枕頭套和檯布,以葡國和葡屬東西非為主要市場,後來逐漸擴張 到 歐 洲 、 美 國、 澳 洲 和 香 港 等 市場。製衣業的蓬勃發展,帶動了印花業快速發展,並不斷地擴大業務範圍。20世紀80年代出現2家現代化的大型印 花廠。目前全澳有印花廠約30家,以小型
  • 廠居多。近年來,同業間的競爭,鄰近地區 在 這方 面 的 發展 , 原 材料 價 格 上升,經營成本不斷上漲,使該業經營面臨極 大 困 難 。印務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轄下的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的法人部門。回歸前稱為澳門政 府印刷署 。組織法 規為第6 /97/M號法令,其職能是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出版政策。具體職責包括:協助出版政府機關、公共機關、基金會、自治機構及公共機構的定期刊物;出版屬其所有的專有的刊物;確保對其人員進行各類印刷技術的培訓;推廣對本身刊物的宣傳及由其他公或私出版社按所達成推廣宣傳刊物;出版及印刷特別行政區公報及其副刊、本地區現行法例的官方專輯及小型印刷品、澳門特別行政區之預算及帳目、法定格式的官方印件(包括單張、小冊子、書及海報),以及由於其性質需要而有特別保安監管條件的文件。現任局長為馬丁士(A n t ó n i oEr n a s t o S i l v e i r o Go mes Mar t i n s)。《句號報》(PON TO FI N AL)葡 文 日 報 。 1 9 9 1 年 1 2 月 1 8 日 創刊 。 社 址 在 南 灣 街 聯 邦 大 廈 十 一 樓 D座。創刊初年為周報,澳門回歸後改為日報,發行量1550份。社長為R i c a r d oP i n t o 。包公誕民間信仰節日。紀念名垂後世的包拯(999~1062),即家喻戶曉的“包青天”。包拯是北宋廬州合肥(今屬安徽)人,字希仁,始舉進士。仁宗時以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立朝剛毅,執法不阿,貴戚宦官為之歛跡,吏民不敢欺,聞者皆憚之。他成為公正廉明、斬惡除奸的象徵,事蹟長期流傳民間,成為封 建 時代 清 官 的典 型 , 並演 化 為 戲文,在元朝已有這方面的作品。澳門民間通 常 於每 年 農 曆二 月 十 五日 舉 行 活動,慶祝 “包公 寶誕” 。包公廟位於三巴門福慶街。建於清光緒十五年(1889)。當年澳門瘟疫流行,居民迷信為鬼怪作祟,遂從佛山請來包公神像坐鎮三巴門,後來疫情大減,居民相信是神靈鎮壓了妖邪,遂建廟以供奉包公。該廟於1989年重修時,意外發現隱蔽多年的南山廟,現在兩廟相連。南山廟供奉的是鍾馗,不知何故被封閉,且已被封了至少70年。南山廟約建於光緒二十一年(1895),比包公廟晚了6年。此外,包公廟之左側與醫靈殿及呂祖仙院相連,形成福慶街獨特的廟宇建築 群 。包公廟包惠僧(1894~1979)又名晦生,別名鮑一德、包生,號栖梧老人。中國湖北黃岡人。湖北省立第一師範畢業。1919年參加五四運動。1920年參加 武漢共產主義 小組。192 1年7月,受陳獨秀 委派出席中國共產 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後任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長江支部主任,中共北京區委委員兼秘書。1923年任中共武漢區委會委員 長。 19 2 5年 任黃 埔 軍校 政治 部 主任 , 國 民 革 命 軍 第 1 師 第 1 團 黨 代 表 、第22師黨代表,戰時政治訓練班主任,新聞檢查委員會主席,武漢中央軍事政治學校籌備主任等職。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失敗後脱離共產黨。1930年參加發起成立第三黨(中國國民黨臨時行動委員會 ) , 後 脱 離 第三 黨 恢 復 國 民 黨 黨籍。歷任國民黨政府武漢行營參議,內政部參事、戶政司司長、人口局局長 。1948年移居澳門。1949年11月經周 恩來總理安排從澳門回到北京。後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務部參事、研究員、國務院參 事 等 職 。《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歷史學專著。吳志良著。澳門成人敎育學會1998年3月出版。原為作者在南京大學攻讀歷史學博士學位的答辯論文,經補充後正式成書。全書分導論、中葡交叉航行/葡人據居澳門、澳門葡人 內 部 自 治 時 期 、 議 事 會 權 力 衰 落 時期、葡萄牙殖民管治時期、實現地區自治/ 進 入 過 渡 時 期、 結 論 等 部 份 , 約450頁。是一部研 究澳門歷史在跨度 和深度上均富有新意的學術專著。在許多章節裡,作者在考證浩繁中外史料基礎
  • 上提出不少觀察新穎、引人啟發的見解和看法。附錄列有 7份歷史文獻以及 清王室密檔中葡王若聖五世1725年(清雍正三年)致雍正皇帝的信函原件和1906年(清光緒三十二年)一份清朝向葡派駐使節的奏折,均屬難得一見珍品。該書1999年7月由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納入“學者文庫”出版,書名改為《澳門政治發 展史》 。生物資源澳門地區面積雖小,但是氣候條件優越,植物種類相當豐富。1991年由澳門海島市政廳與葡萄牙熱帶科學研究院合作出版的《澳門植物名錄》共記載了173科、668屬、1153種植物。其中 不少是經濟植物,例如藥用植物、觀賞植物。有的可以提煉有用的原料,但分佈面積 不 大, 數 量 不多 , 故 開發 價 值 不大。澳門的野生動物主要有鳥類、爬行類、昆蟲等,其中蝴蝶品種不少。沿海水產資源也比較豐富,漁業(捕撈、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業)歷史悠久,過去相當發達,但由於水質污染、捕撈過度等人為影響, 現在已經 日趨式微 。《生物學和醫學應用人權及人類尊嚴保護法》(第111/99/M號法令)前 澳 門 總 督 1 9 9 9 年 1 2 月 1 3 日 制定。該法分7章23條。制定該法的目 的是,在生物學及醫學應用方面保護人類的尊嚴和身份,並保證不帶歧視地尊重所 有 人 之 完 整 性 及 其 他 基 本 權 利 與 自由。該法確立了人類的利益和福祉優先於純屬社會學或科學上之集體利益的原則,強調在衛生範疇內的任何行為均須取得當事人的同意方可作出。該法一般性禁止進行預測性基因檢驗、改變人類基因組、選擇性別、以人類為對象之任何研究,並絕對禁止為研究目的培育人類胚胎、利用無性繁殖技術複製人類及以人體之全部或部份獲取利潤 。生命熱線成立於 19 84 年, 由一 群熱 心服 務社會人士設立。為市民提供電話輔導,疏導情緒,消除求助者因面談帶來之尷尬。在一個保密與安全的環境下與他們一起渡過艱苦時刻,鼓勵他們積極面對生命中之挫折。如有需要,可轉介至熱線之社工,作 直接面談輔導 。失業者參加培訓津貼為一種按月給付的短期性社會保障手段 。 社 會 保障 基 金 透 過發 放 培 訓 津貼,資助失業者接受培訓,助其再投入勞動市場。接受此項津貼之失業人士,須符合在勞工暨就業局作失業登記,並在最近15日內並未拒絕勞工暨就業局之工作介紹,參加由社會保障基金安排合資格之培訓機構之培訓課程,每月出席率不少於80%等條件。津貼之金額為每日80元,每 月最高金額為 1800元, 最多 發 放 6 個 月 。失業津貼一項按日計算之金錢給付的社會保障手段。發放對象為處於非自願失業情況超過15日,並已在澳門勞工暨就業局之就業輔導組登記隨時接受工作安排,並在登記之季度開始前之12個月期間有至少9個月供款記錄之受益人。自1999年7月起,每日津貼金額定為70元。其發放係以12個月為一期間,每期間最多可 發 放 9 0 日 之 津 貼 。丘逢甲(1864~1912)台灣抗日領導者、教育家、詩人。又名倉海,字仙根,號蟄仙。生於台灣苗栗縣。自幼天資聰穎,青年時代受維新思想影響,對中外事務及西方文化極為留心。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後,反對把台灣割讓給日本,與唐景崧建立“台灣民主國”,抵御日軍,失敗後內渡回廣 東 鎮 平 祖 籍 。 清 光 緒 二 十 六 年(1900)來到澳門,為籌辦“嶺東同文學堂”而四處奔波。丘逢甲雖然不是當時維新變法的骨幹分子,但在香港曾與康有為、唐才常、陳騰鳳等人會晤。在澳門居停時間不足一月,居所在澳門崗頂,舊稱磨盤山。在此期間,這位詩人留下 了 15 首 吟咏 澳 門的 詩 歌, 統 稱 為“ 澳 門 雜 詩 ” 。 晚 年 主 要 從 事 敎 育 工作,選擇了興學育才的教育救國之路 。白志健 ( 1948.11~)中央 駐澳 聯絡辦 官 員 。 湖 北武漢人。1976 年畢業 於 廈 門 水 產大學 加 工 系 水 產加工 專 業 。 中 共十 六 大 中 央 委員 、 第 十 屆 全 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2001年調任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曾任中國農業部副部長、內蒙古自治區 黨委 副書 記 。白英偉 (J o s é Pr o e nç a B r a nc o,1958.9~)生於澳門,畢業於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獲警務科學學士學位。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警察總局局長、澳門退休警員公會當然會長、澳門六基流空手道會永遠名譽會長。曾任澳門治安警察廳
  • ★情 報 廳 偵 查 隊隊 長 、 特 警 隊特 別 行 動 組 指揮 官 、 特 警 隊指 揮 官 、 副 廳長 、 澳 門 特 別行 政 區 治 安 警察 局 局 長 。 多次獲表揚、嘉獎,1998年獲頒專業功績勳 章 。白馬行街見伯 多祿 局長 街 。白馬行醫院澳門歷 史上 第一 家醫 院。 15 69 年(明隆慶三年),澳門主教卡內羅(D.Be lc hi o r Ca r nei r o)在澳門伯多祿局長街創辦白馬行醫院,又稱聖辣法耶醫院,《澳門記略》則稱“醫人廟”。這座醫院還被稱為慈善醫院或貧民醫院,“凡夷人鰥寡 獨,有疾不能自療者,許就廟醫”。1834年(清道光十四年),該院改為市民醫院,先後經過5次重修, 最後一次 重修是 在19 39年 10月 。該院 是亞洲最早用西醫治病的醫院,接種牛痘技 術 即 是 從 此 醫 院 傳 入 中 國 內 地 的 。1973年該院停辦,原址一度用作越南難民接待站,後改建成為澳門貨幣暨匯兑監理署辦公地址。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該 建 築 物 轉為 葡 萄 牙 駐澳 門 總 領 事館 。前白馬行醫院大樓《白狼》長篇小説。魯茂著,曾在《澳門日報》連載,並由該報社於1995年出版。內容寫主人翁白朗因無心向學而成為黑社會份子,後來與黑幫頭子的情婦發生關係 , 慘遭 破 相 。他 在 實 行報 復 計 劃時,由於被逼逃命而撞傷妹妹及社工,良心發現退出黑幫,並協助警方破案。小説廣泛地觸及澳門社會的陰暗面,如司法人員與黑幫狼狽為奸、政府人員貪污瀆職等。同時又描寫一些澳門的社會現象如土生葡人、南下娼妓、青少年問題等,具 有一定的 現實意義 。白宮澳門著名古建築物。位於澳門半島東部東望洋山山麓的白頭馬路,為一座氣派豪華的法國宮廷堡壘式建築,為松山 上 3 座 著 名 律 師 大 宅 之 一 。 始 建 於1917年,由香港工程師約翰·萊姆主持修建。淺灰色外牆,圓柱形堡壘,蒜子形尖頂,天台圍欄,裝飾小柱,寬闊台階,再配上周圍的花園、果園、菜園、網球場及其他附屬建築,透發出一股超卓不凡的氣息。白宮的創建主人是澳門土生 葡 萄牙 人 、 律師 路 易 斯· 施 利 華(Lu i z N ol a s c o da Si l v a),其父為澳門著名漢學家、伯多祿商業學校創始人伯多祿·施利華(P e d r o N o l a s c o d a Si l v a),其婿則是澳門大賽車的創始人施加路,一家 三代 均為 澳門 名人 。2 0世 紀8 0 年代易 為耶 穌寶 血修 女會 會址 。1 97 6 年由澳 門 政府 列 為 受保 護 的 澳門 文 物 建築。 19 98 年由 澳門 貨幣 暨匯 兑監 理 署(今金融管理局)購入,改建為辦公新址 。白宮白朗古將軍大馬路(Aven i d a d oGener a l Cast e l o Branco)在澳門半島北部,南端由罅些喇提督大馬路起,向北越青洲大馬路至何賢紳士大馬路,長880米。白朗古(J o s é d e Az e v e d o C a s t e l o Br a n c o)於1907年2月28日至3月31日被委任為代理澳門總督,因原澳門總督蒙丁尼路(Ma r t i n h oP i n h o d e Qu e i r ó s Mo n t e n g r o)已離職,而新澳門總督高丁玉(P e d r o d e Az e v e d oC o u t i n h o)未到任。馬路以東與罅些喇提督大馬路、青洲大馬路之間的三角形地段,即跑狗場與蓮峰球場的位置,是1919~ 1924年 內港填海工 程開拓出 來的土地。同時還在一塊沙洲上填成了筷子基,不過當時仍未與澳門半島連成一起,而架有一條小橋通到白朗古將軍大馬路 的南 端。 馬 路以 西是 2 0世 紀7 0 年代填海而 成的筷 子基北灣 填海區 。白雪仙(1926~ )
  • 女。粵劇藝術家。原名陳淑良,廣東順德人,生於廣州。父親即粵劇名伶白駒 榮。 12 歲時 拜粵 劇大 師薛 覺先 為師,先後參加過覺先聲劇團、錦添花劇團、新聲劇團、鴻運劇團、多寶劇團、仙鳳鳴劇團,並曾多次來澳表演。主演名劇有《帝女花》、《紫釵記》、《蝶影紅梨記》、《再世紅梅記》、《牡丹亭驚夢》等,被公認為粵劇名伶任劍輝的最佳拍擋。此外還曾參與電影工作,除主演戲曲電影外,也拍攝時裝電影,最後一部電影為《李後主》。1969年退休後主要從事粵劇新人的培訓工作。弟子龍劍笙、梅雪詩等後來組建雛鳳鳴劇團 。《白話詩話》詩論 集 。 雲 惟 利著 。 香 港 山 邊 社198 8年出 版。全 書共收 新詩評 介文 章100多篇 ,主要選 取劉半農 、郭沫若 、馮至、聞一多、徐志摩、卞之琳、何其芳等現代著名詩人的作品加以評述,同時也介紹了知名度不高的何植三、朱英誕、沈祖牟等人的詩作。評述文字深入淺出,適合初學者研讀,也為研究白話新詩 的 學 者 提供 了 資 料 。書 前 有 “ 小引”,概括了新詩的發展過程,闡述了各流派的代表人物如胡適、郭沫若、聞一多、徐志摩和戴望舒的風格及各流派之間的相互關係,説明各派起初存在差別,後來 則漸漸融 成一體 。白頭墳場位於白頭馬路,是印度敎徒公墓。建於1829年,樹木茂盛,環境幽深,曾被稱為“白頭花園”。墓園內有14座石棺式墓塚,均建於1900年以前,墓裡並設有骨殖、骨灰,只屬紀念塚性質。墓主都屬印度袄敎徒,死後不用土葬、火葬的殯殮儀式,而是沿用“天葬”,即將屍體放置山頭,讓兀鷹啄食。該敎亦稱祆敎、波斯敎及瑣羅亞斯德敎,崇拜聖火 ,亦 稱拜 火 敎。 18 世 紀7 0年 代 ,隨葡萄牙引領,從印度傳人澳門。敎徒是以經商為主,後逐漸遷徙香港。所謂“白頭 ”,大 概是 印度敎 徒和祭 司以 白布圍頭之故,也 有稱“白頭敎” 。白頭墳場白鴿票由榮興彩票有限公司專營之電腦白鴿票澳門 流 行 的 中 式傳 統 賭 博 形 式 之一。它與相互博彩不同,是由賭商做莊家,與投注者為對手的賭博,澳葡法定為“運氣”博彩之一。這種賭博方式起源於賽鴿賭博:晚清時期,廣東一帶流行賽鴿,即是用“千字文”中的字做成標記,綁在白鴿身上,一齊放走,某鴿先到目的地,押中者便得彩金。後來因這樣 容 易 操 縱作 弊 , 便 改為 由 票 廠 將“千字文”前80個 子印在票上,參加 賭博者在票上圈上10個字,然後待票廠開出底字20個 ,賭客所圈1 0字中,有5 個以上與開出的相符,便可得彩金,多中多獎。因本小可能博得利大,升斗小民趨之 若鶩 ,而 票廠 也越 開越 多。 19 3 7年,泰興公司承投得該種賭博專營權。1961年合約期滿,重新開投,由澳門旅遊娛樂公司以年餉38.4萬元投得包括白鴿票、山票的專營權,由屬下榮興彩票公司經 營。 至2 0世 紀8 0年 代, 榮興 彩票公司改以電腦代替舊式開彩。電腦白鴿票 是 由 8 0 個 分 別 標 上 1 至 8 0 的 號 碼球,經過攪珠,每場抽出其中20個作為中獎號碼,中獎所得彩金依所中投注號碼之多少而定。未滿18歲者,禁止投注及領 取 彩 金 。投 注 者 在 填妥 投 注 表 格後,連同投注金額到有電腦售票機之投注站。如投注被接受,售票員將發回一張電腦機印白鴿票作為中獎的憑據,票上列明投注金額、場數、號碼及投注形式等資料。投注大獎:7、8、9及10個字屬大獎投注,每字設有大獎彩金,此彩金乃由該字之投注金額抽取百分數而成。大獎可作單式或複式投注,如白鴿票所投注之號碼全為中獎號碼,便是中大獎。該票除可領取依大獎派彩表派發之彩金外,更可贏得該字之大獎金額 ;投注普通獎:4、5、6、11、12、13 、14及 15 個字屬 普通 投注, 普通 獎可 作單式或複式投注,中獎獎金依普通獎派彩表派發。單式投注:填寫單式投注表格, 每 票 只 投 注 單 一 組 號 碼 ; 複 式 投注:填寫 複式投注 表格,每 票可投注 2至20組號碼,即最少要圈2組號碼, 最多可圈20組號碼。每組號碼個別或加上其他組別號碼將串一注。一張白鴿票可作同形式之多場投注,最多可同時投注30場。投注金額:大獎每注最低投注額不論單式或複式均為10元;普通獎單式每注最低投注額為10元,複式每注最低投注 額 為 5 元 。 申 領 彩 金 : 開 彩 後 7 日內為申領彩金之有效日期。中彩者須持有中獎白鴿票到有電腦售票機之投注站驗票,確認為中獎票後,彩金低於15萬
  • 元時,則可即時派發;彩金等於或超過15萬元時,中獎者首先須於有效期內到榮興彩票有限公司登記,彩金將於有效日期 後1 5天 內派 發 。白鴿巢在澳門半島東部,是大炮台山(柿山)餘脈向西北伸出的一個小山崗。它把澳門半島西側海岸分成北灣、淺灣。原名 鳳 凰 山 ,因 為 山 上 多鳳 凰 木 而 得名。200多年前一個葡萄牙富商在那裡建了住宅,他養了幾百隻白鴿,鳳凰山便被人們叫做白鴿巢了。後來在山崗上建立一個公園,稱為白鴿巢公園。公園的葡文名叫賈梅士公園,是為了紀念這位 著 名 葡 萄 牙 詩人, 他 曾 經 在 那 裡的一 個石 洞中 完 成了著 名 史詩 《 葡 國魂》 。 公園 的 東 南側 有 一 座 兩 層 洋房 , 1 0 0 多 年 前 是英國 東 印度 公 司 澳門分 公司 所在 , 現為 東 方 基 金 會 會址。 其 旁有 一 個 基督敎墳場(原為該公司墳場)和一座小敎堂,墳場中有些著名人物的墓穴,如基督 敎 第 一 個來 澳 傳 敎 的教 士 馬 禮 遜(R o b e r t Mo r r i s o n)、寫出西方第一本澳門歷 史著 作的 瑞典 人龍 思泰 (An d e r sL j u n g s t e d t )、居澳20多年的英國畫家喬治·錢納利(Ge o r g e C h i n n e r y)等。位於白鴿巢公園內的賈梅士石洞白鴿巢公園位於澳門聖安多尼堂區。又稱賈梅士公園,用以紀念400多年前曾在園 中石洞隱居的葡國著名詩人賈梅士(L u í sd e Ca mõ e s)。據説在200多年前,一名葡籍富商在這裡興建別墅居住,並飼養白鴿數百隻之多,常漫天飛舞,蔚為奇觀,故時人稱之為“白鴿巢”。後來,這裡闢為公園,人們仍愛稱它為白鴿巢公園。公園佔地廣闊,崗陵起伏,山石環叠 , 樹 木 葱 蘢 ,花 草 遍 佈 , 鳥 鳴 其間,環境清幽,饒有自然野趣。園中小徑,依山而築,縱橫如八陣圖,使人有“山 窮水 盡 疑無 路 ,柳 暗花 明 又一 村 ”之感。近年來,更新建小亭、瀑布、溪流、小池,增添美態。該園地處山崗,古稱鳳凰山。據説,往昔這裡多植鳳凰木,而今已寥寥可數了。1996年,一座由葡國人設計的中葡友好紀念物,題名為“擁抱”,在入園不遠處矗立,引來許多遊人駐 足觀賞, 攝影留念 。白鴿巢公園一角主敎山見 西 望 洋 山 。主敎山小堂主敎山小堂又稱聖母堂、主敎山聖堂。位於澳門半島最高地點之一的主敎山(西望洋山),是一座向航海者的保護神祈禱的小教堂。建造這座小教堂的原因是因執行去日本航線的葡萄牙航海者為出海與荷蘭海盜船相遇,卻未受傷害,許下建堂的諾言。該教堂創建於1622年,直到1834年驅趕宗敎團體時,它都是聖奧斯
  • 定修道院的財產。後來被交與希望管理和享有其受益權利的敎徒,他們於1837年將其重建。1935年與主教住宅一起再次重建。敎堂正面的銘文記錄了歷史上所發生的一些事件。主教山小堂前建有一片寬廣的平台,平台上豎立一尊莊嚴慈祥之聖母像,沿平台側之石階而下,有一岩洞,洞內亦有一尊聖母,故該岩洞有“路德聖母岩”之稱。由於主教山小堂俯覽澳門西面之景色,環境清幽,頗受遊人讚賞,為澳門重要旅遊景點之主敎府全名為澳門天主敎主敎公署。位於大堂右側。據考證,主教府建於1835年以前,於20世紀初曾作擴建裝修,又分別於1927、1936、1987年進行擴充和重建, 19 87 年的 工程 至1 99 1年 完工 。其外形基本上保持原有特色,內部三層卻是現代化建築,主教府內藏有不少宗教歷史文物。主敎府是澳門天主教最高首長辦公的地 方,在澳門 市內轄有5 間天主教堂,即大堂、望德堂、花王堂、聖老楞佐堂、花地瑪堂,另有氹仔的嘉模聖堂。附屬的大型敎堂、修院及其他紀念地點有:西望洋主敎堂、聖若瑟修院、聖家辣堂、嘉諾撒仁愛會、媽閣炮台仔、東望洋雪地殿、玫瑰聖母堂、聖奧斯定敎堂等。海島市路環和氹仔,各有敎 堂 一 所 。敎 務 行 政 署轄 下 的 學 校為:聖若瑟修院、聖若瑟敎區中學、聖羅撒女子中學、慈幼學校、培貞學校、粵華 中 學 、 聖 心 女 子 書 院 、 鮑 思 高 中學、花地瑪聖母女子學校、利瑪竇中學等。此外,轄下還有育嬰堂、婦女感化院等機構。主敎府除管理澳門及海島敎區外 , 並派 出 傳教 士 到東 南 亞各 地 傳敎, 組 織 敎 友到 世 界 各 地參 與 宗 教 活動。林家駿為首位華人主教,現任主教為 黎 鴻 昇 。《市民日報》中文日報。1944年8月15日創刊。社址在漁翁街海洋工業中心第二期二字樓B座。創刊宗旨 為“服務社會,表 達市民心聲”。每天 8版,內容有澳門 新聞、國際國內新聞及綜合性副刊,包括娛樂 、 體 育 、小 説 。 主 要評 論 專 欄 有“文戈專 欄”,評 論澳門時 事。社長 龔文 。市政廳澳門回歸前的市政機構,屬澳門地區的地方行政機構。分澳門市政廳和海島市政廳,分別設於澳門和氹仔。前者管轄 澳 門半 島 , 後者 管 轄 氹仔 和 路 環島。兩個市政廳都是具有公權的集體,具有財政及財產自治權,設有旨在謀取本身及有關居民利益的獨立管理機構,擁有制訂市政條例、執行法律並管理市政、衛生、市場和交通等事項、指揮市政警察等職權。在行政上,市政廳並非澳門政府屬下的機構,不受澳門政府的領導;財政上,市政廳單獨編制和執行本身預算,有自己的法定收入。兩個市政廳與澳門政府的關係,是受監督而非被領導的關係。總督及其授權的政務司對市政廳的 運作實行 行政監督 。1876~1938年的市政廳市政廳的前身是居澳葡人在其族群內實行 自我 管理的 議事 局。1 58 3年 前後,居澳葡人自行集會,選舉產生了由6人 組成 的議 事局 , 作自 我管 治機 構 。局內由長老主持的全體會議決定重大事務;由初級法官監督長老是否違法,並審理民事和簡單刑事案件;由民政長官管理 城市 建設 並 處理 日常 事 務。 18 0 9年,議事局更名市政廳。1835年,澳門總督安德列根據葡萄牙頒佈的新法令,解散原有的市政廳,另行選舉僅負責市政事務的新市政廳。1844年,葡萄牙將澳門 並 入 其 “ 海 外省 ” , 省 會 設 於 澳門,省下轄澳門市,澳門市政廳作省轄市的 市政 機構 ,履 行其 職責 。1 86 5 年後, 隨 著 澳 葡 當 局侵 佔 氹 仔 島 、 路 環島,又設立隸屬於澳門市政廳的海島市政廳,作為管轄氹仔島和路環島的市政機構。1928年,海島市與澳門市分立,分設兩個市政廳作市的市政機構,前者管轄氹仔島和路環島,後者則管轄澳門半島。80年代中後期,澳葡政府開始改革市政制度,增設市議會為議行分立的決策和監督機關,並將已經由政府職能部門或私營企業承擔的消防、供水、供電等職責剝離出市政事務的範圍,擴大了市選舉參選者和選民的資格範圍,將廣大澳門華人居民引入地方選舉活動 。1988年9月,澳門立法會根據《澳門組織章程》的規定,制定《市政區法律制度》、《市議會選舉制度》、《市政職務章程》和《市政廳財政制度》等法律,形成了澳門回歸前市政法律制度的基本
  • 框 架 。根據法律的規定,澳門的兩個市政廳分 別 設 立 市政 議 會 和 市政 執 行 委 員會,作其管理機關,分別行使決議和執行職能,各自在法定職權範圍內獨立運作,履行職責。市政議會是決策和監察機關,其主要職權是對市政執行委員會提出的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決定包括市政活動計劃、市政區預算、市政區活動報告書及帳目、市政區的組織架構和人員編制以及借款等。市政議會還有權監督市政執行委員會的行為是否合法,監察決議的執行等。澳門市市政議會由13名成員組成,其中透過直接選舉產生的5名、透過間接選舉產生的5名(其中 2名在經濟利益代表之中選出,另3名 在道 德 、 文 化 、 慈 善 利 益 代 表 之 中 選出)、由總督委任3名。海島市市政議會由11名成員組成,其中透過直接選舉產生 的3 名、 透過 間 接選 舉產 生的 3 名(其中2 名在道 德、文 化和慈 善利益 代表之中產生,另1名在經濟利益代表 之中產生)、由總督委任的3名。市政執行委員會是執行機關,具體負責市政區的行政管理,其職權包括市政部門的組織、 運 作 和 日常 管 理 , 都市 規 劃 與 建設,公共衛生,文化體育和康樂活動以及制定並提交市議會通過的活動計劃、預算等。澳門市市 政執行委員會由1 名主席 、1 名 副主 席 和3 名委 員 組成 , 除主席和副主席 外,3名市 政執行委員 中的1名亦以專職制度全職服務。主席 和1名以專職制度全職服務的市政執行委員均由總督委任,1名以專職制度全 職服務的副主席則由市政議會推選,其餘2名非全職服務的 市政執行委員亦由 市政議會推選。總督委任的市政執行委員會主席是市政議會的當然主席。副主席也須自全職委員選舉產生,通常是由總督委任的全職委員擔任。海島市市政執行委員會係由從市政議會成員中選出的1名主席、 1名副主 席和3名 委員組成 。除主席和副主席外,1名市政執行委 員亦以專職制度全職 服務。其中,1名 主席和1名以專職制 度全職服務的市政 執行委員均由總督委任。由市政議會在直接選舉產生的成員 中,推選1名以專 職制度全職服務的副 主席,其餘2名非 全職服 務 的 市 政執 行 委 員 由市 政 議 會 推選 。澳門回歸後,根據基本法的規定,澳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市政機構。市政機構 受 政 府 委托 為 居 民 提供 文 化 、 康樂、環境衛生等方面的服務,並就有關事務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提供諮詢意見。與基本法相適應,澳門特別行政區第1/1999號法律 規定,至199 9年12月19 日存在的澳門市政機構改組非政權性質的臨時市政機構。因此,原澳門市市政廳和海島市市政廳改組為臨時澳門市政局和臨時海島市政局;原澳門市市政議會和澳門市市政執行委員會改組臨時澳門市政議會和臨時澳 門市政執行委員會 ;原海島市市政議會和海島市市政執行委員會改組為臨時海島市政議會和臨時海島市政執行委員會。由委任產生的市政議會和市政執行委員會成員則由行政長官按相應人數委任。臨時市政機構的任期至新的市政機構依法產生時止,但不得超過 20 01 年12 月3 1日 。20 02 年1 月1日起,澳門特別 行政區民政總署作 為新的政府機 構取代了臨 時市政機構 。前澳門市政廳市政議會舉行會議。市政廳前地見議 事 亭 前 地 。《市區房屋税章程》(第19/78/M號法律)有關規範房屋税制度的法律。1978年8月12日頒佈。該法律取代1964年的第1630號法令,從而改變了以往徵税對象不明確、税率難以執行的情況,之後經38/85/M號法令、第19/87/M號法令、第13/88/M號法律、第48/88/M號法令及第11/93/M號法律多次修訂。該章程規定,市區房屋税的徵收對象包括永久性落地樓宇以及與港口、碼頭相連接的樓宇等市區房屋的收益,其中出租和自住房屋的收益分別是指房屋的租金以及使用人或享用人所獲得的經濟利益。此外,該規章亦對房屋税的豁免範圍、可課税資料的核定、房屋紀錄以及税項的結算、徵收、稽查和罰則等內容均作 出 規 定 。半島東北部工業區澳門半島工業場所最為集中的一個現代化工業區。分佈在慕拉士大馬路 、
  • 漁翁街、黑沙環馬路、馬場海邊馬路一帶。 那裡 工廠 大廈 雲集 ,是 20 世紀 7 0~80年代以後迅速發展起來的新興出口加工 業 集 中 地。 主 要 行 業有 紡 織 、 製衣、塑料、玩具、電子、皮革等。澳門電力廠有限公 司也位於該區 。《永久居民及居留權法律》(第8/1999號法律)規範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及居留權的法律,旨在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相關規定,於1999年12月 20 日頒佈 並生 效。根 據該 法律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居民分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其區別在於永久性居民在澳門特區享有居留權。在符合法令所定要件的情況下,中國公民、具有中國血統而又具有葡萄牙血統的人士及葡萄牙人和其他人均可成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此外,該法律亦規定了確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有效文件、永久居住地的確認以及居留權 的範圍等內容 。《永不回來的風景》畫冊全稱為《永不回來的風景 ——澳門昔日生活照片》。攝影者若瑟利維士嘉德禮(Jo sé Ne v e s C a t e l a )。主編陳浩星。澳門藝術博物館2001年出版。嘉德禮1 92 5年由 葡國 來到澳 門, 擔任 公職,在澳門娶妻生子,1951年逝世。是30年代著名的攝影師,曾擔任多家報章及海外雜誌社的攝影記者。該書收集的照片是由 192 5年~ 194 1年間 拍攝的 ,是澳門人的生活寫照,包括小城生活點滴、漁業及工農業、小販生涯、喪葬儀式等等。澳門發展與合作基金會收藏了這 批 總 數 達 3 9 0 幀 的 珍 貴 照 片 , 經 整理、修補之後,公開展覽並編輯出版該書,是研究這一時期歷史、民俗的重要參 考 資 料 。永利度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澳門特區政府宣佈開放賭權後為了投標賭牌而於2001年成立的一間公司。該公司由有“美國西岸賭王”之稱的史提芬·永利(St e v e n W y nn)與日本最大的電動彈子機生產商岡田和生及澳門地產發 展 商 黃 志成 合 作 成 立。 註 冊 資 本300萬元。與澳門政府所簽合約有效期為20年。該公司主席為史提芬,副主席為岡田和生,營運總裁則為美籍華人陳志 玲 。該公司走休閒度假及合家歡娛樂的經營路線,重視主題表演與電子博彩遊戲的開展,準備將拉斯維加斯的精華表演搬 來 澳 門 。投 資 計 劃 擬分 兩 階 段 進行:第一階段在澳門南灣原商貿城興建首座賭 場酒店 ,擬設 110 張賭檯 、30 0台老虎 機、3 間餐 廳、一 座美食 中心 、1間5 00 座位的 劇院 ,以及 一些 休閒 設施;第二階段計劃興建一座有600個 房間的酒店,一座更大的賭場及其他非博彩設施。該公司在與政府簽約時表示在7年 內 最 少 投 資 4 0 億 元 。永亨銀行香港永亨銀行全資附屬公司,為華美合資銀行。1973年5月註冊成為商業銀行,註冊資本500萬元。1973年香港永亨銀行51%股權為美國紐約歐文信託公 司 收 購 , 成 為 歐 文 銀 行 集 團 成 員 。1984年香港永亨銀行收購澳門永亨全部股權。因此,澳門永亨銀行也就由華資銀行而變為華美合資經營機構。1992年5月註冊資本增至12,000萬元,現有分行 1 2 間 。永添中葡幼稚園官立幼稚園。為學生提供學前及小學預備班敎育。位於祐漢中心街永添新邨。1990年成立,1990/91學年啟用。以中文為第一敎學語言,葡語為第二敎學語言。2003/04年度設有學前教育及小學 預備 班6 班, 學生 15 4人 ,敎 師 共9 名 。永福古社位於沙梨頭麻子街,為澳門最古最大之土地廟。相傳建於宋末,因“永福古社”之名與宋端宗“永福陵”同名,所以亦有“永福古社”為端宗行宮之傳説,但並無確實文字記載。永福古社本來是一臨海廟宇,旁邊的岩洞內供奉望海觀音,故有觀音岩之稱。岩洞後一塊大石 上 至 今 仍 有 “觀 音 岩 ” 的 摩 崖 刻字。今廟門有石牌坊,橫匾上有“水月宮”3字 ,下款 題名何 吾騶。 相傳是 明萬曆年間(1573~1619)大學士何吾騶所書。永福古社曾經數度重修,其中清嘉慶年間(1796~1 820)和1925年 的兩次重修,奠定了今日的規模。現在該廟由土地殿(永福古社)、水月宮(觀音岩)、醫靈殿等組成。清末澳門開始修築內港,昔年每逢土地誕,此處皆有演出神功戲之舉,頗為熱鬧。如今永福古社之前,已經樓宇林立,神功戲亦多年不 曾在 此上 演 。永樂邨澳門古建築物。位於東望洋山麓白頭馬路,與“白宮”相毗連。該邨興建於1 91 7年 , 由工 程師 約 瑟· 施利 華 設計,主人是法蘭西士古·施利華律師 。永樂邨是一座豪華宮廷式住宅,飾以羅
  • 馬式圓柱,開敞式陽台,門樓雄渾,樓梯精緻,花崗石砌柱躉連同富有氣派的台階,構成氣概不凡的凱旋門。兩側分別是兩個 對稱的半 圓形陽台 ,各以8 根小圓柱支撐。地下有兩個堂廳和一個側廳,連起來可以舉 行逾百人的招待會 。整個建築巍峨壯觀,氣勢磅礴。1937年該邨易主 ,改為 嶺南中 學校址 。永樂戲院澳門 舊 式 大 型 戲 院 。 位 於 鏡 湖 馬路,1952年由何賢集資興建。早期座位只 有 8 0 0 個 , 放 映 國 產 電 影 , 經 常 滿座,曾放映經典愛國電影《白毛女》 、《團結起來到明天》,20世紀50~60年代聞名港澳。當時港英政府不准放映國產片 , 因 此 大 批 港客 專 程 到 該 戲 院 觀賞。1957年,永樂建立了大舞台,各類文藝表演團體先後到來演出,包括有碧雲天劇團、中國民間藝術團、頌新聲粵劇團、雛鳳鳴粵劇團等藝術團體。1995年,該院進行大裝修,加添新器材,大堂座位翻新及裝設防水設備等。1998年1月 更 新 管理 層 後 ,於 6 月 再斥 資 作 內部裝修,分設為一院、二院。一院有座位 7 6 1 個 及 全 澳 最 大 的 4 0 呎 弧 形 寬 銀幕, 亦 可 作 大 型 粵劇 、 歌 舞 等 演 出 之用;二院新建的小型舞台,寬40呎、深10餘 呎, 投射銀 幕闊 23呎 ,配 杜比 立體音響系統,座位260個,可供各類 小型表演 和曲 藝演唱 之用 。永樂戲院永藝地產澳門 較 大 地 產 公 司 。 專 營 投 地 發展、策劃推銷、房地產買賣及租賃的代理。1976年創立。地址在黑沙環大馬路1 3 號 A~ C地 下 。 現 有 員 工 1 5 名 。 由樓宇租貸買賣、整幢購入、分銷,至今已成為10多幢大型商廈的總代理。該公司還在國際互聯網上設立提供樓宇資訊的 網 頁 。弘揚曲藝會曲藝團體。1 996年1 2月組成。 成員多是年輕人,曾舉辦過多次演出,並參加藝術節和粵 劇曲藝社團匯演 。幼兒服務為幼 嬰 提 供 日 間或 晝 夜 服 務 的 活動。現代家庭對幼兒的照顧愈來愈顯得吃力,特別是那些只由在職的父母和子女兩代所組成的雙職核心家庭,更感困擾 。 所 以 , 幼 兒 服 務 遂 應 運 而 生 。 目前 , 澳 門 為 3 歲 以 下 幼 兒 所 提 供 之 服務,主要有托兒所、幼兒院舍及收養服務 等 。幼兒院舍指專門為3歲以下幼童提供住宿服務的院舍服務。幼兒的來源多是棄嬰,或因家庭狀況不宜或不能照顧的嬰孩。院舍為其提供全天候的服務。目前澳門僅有一 間此 類型的 院舍 。台山在澳門半島北部,位於巴波沙大馬路以西,青洲大馬路以北,何賢紳士大馬 路 以 南 。 是 2 0 世 紀 2 0 年 代 的 填 海區。因為遠離市區,最初被政府劃為製造危險品的區域,所有炮竹廠都遷到這裡。其中最大的一家叫台山炮竹廠,有數千工人。該廠不幸於1925年發生爆炸事故,釀成巨災,死傷逾千。這一空前慘劇,令 市民難以 忘懷,以 致“台山 ”二字也變成該區的地名。此後,政府便令澳門半島所有炮竹廠一律遷往氹仔,台山成為貧民木屋區。1929年台山又發生大火,木屋全部焚毁。為了安置頓失家園的數百災民,慈善機關籌得款項,1931年在台山建成900多間磚屋,整齊地排 列成 1 1條 街 道, 廉價 租 給平 民 居住,並以當時澳督名字命名,叫做“巴波沙 坊” 。2 0世 紀8 0年 代後 期以 來 ,平民屋陸續 被新建大 廈所取代 。台山新休憩區台山新城市花園後側與巴波沙中小學相連的一空置地盤,過去一直被非法霸佔作收集廢料用地,特區政府民政總署在2002年底把該處改成一個永久大型康體休憩區,供居民使用。2003年1月7日正式開幕。該休息區佔地2670平方米, 設 有 籃 球場 、 兒 童 遊樂 設 施 、 涼亭、棋檯、卵石、健康徑、座椅、照明燈及綠化區等,地面鋪有防滑地。兒童休憩區則鋪設安全膠墊,還用麻石鋪砌高度 約4 5公 分的 圍 牆, 分隔 鄰近 的 地段。 台山 新休 憩區 已在 20 03 年1 月7 日正 式 啟 用 。司打口改建後的司打口休憩區位於澳門半島東南部,火船頭街與河邊新街相銜接處的一塊休憩空地。葡文以186 6~186 8年澳門總 督之名命 為柯邦迪前地(P r a ç a d e Po n t e e H o r t e)。該處原是一船塢形凹入小灣,灣端正對“公棧”(或稱“官棧”,是貯存鴉片的倉庫)的後門,裝運煙土的貨船可以駛入小灣,方便卸貨入倉。當年澳門之入
  • 息,鴉片税餉所佔比例頗大,“司打之名” 由 葡 文財 政 : F a z e nda 字 譯 音 而成, 故 財 政 廳前 之 水 口 遂有 司 打 口 之稱。後來禁煙,便將小灣填平,辟為綠化休憩用地。前面部份是巴士總站,旁邊有英京、新新兩家酒店。由於營地街市改建,司打口曾經改為臨時街市,後又改為大康娛樂場地。為了配合內港中段建設旅遊區,2003年動工將司打口改建成 一 個 簡 單、 舒 適 、 怡人 的 特 色 廣場。面積約2000平方米,有綠化區、噴水池、兒童遊樂場、座椅、小賣亭等,為居民及遊客提供一個消閒、娛樂的地方。近河邊處還將建人行天橋,與內港中段碼頭區改造而成的旅遊區連通 。司各脱被處決案英國人司各脱因殺人被清朝地方政府處 決一 案。 17 72 年( 清乾 隆三 十 七年)12月14日,在商船上當舵工的英國人司各脱(F r a nc i s S co t t ),與由他僱請來澳門工作的華人劉亞米鬥毆,劉亞米被司 各 脱 用 刀 砍 傷致 死 。 澳 葡 當 局 逮捕、審訊司各脱後,由於他拒不認罪,即認為他無罪,並拒絕把司各脱依法送往香山縣丞衙署受審。廣東當局遂關閉關閘,停止對澳門的糧食供應,澳葡當局被迫交出罪犯。中國官員對司各脱進行審訊,司各脱起初繼續抵賴,後因有人出庭作證,才供認不諱。經廣東大吏覆核,司各脱罪行確鑿。1773年2月23日,廣州知府到澳門與澳葡當局一起處死了司各脱,結束了這一場衝突。居澳的各國人士包括葡人,都進一步認清了當時葡萄牙在澳門的地位,澳門的真正長官,是駐 紮澳門的 香山縣丞 。司法互助請求的通報程序法(第3/2002號法律)澳門 立 法 會 2 0 0 2年 2 月 2 6 日 制 定通過。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20 0 2 年 第 1組 第 9 期 。 共9 條 。 該 法 就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權限當局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的有權限當局提出或接受其提出之司法互助請求,應在提出請求前或接到請求後,將請求資料送呈行政長官,並由行政長官向中央人民政府通報的程序作出了規定。根據該法,司法互助請求是指民商事司法文書的送達和調取證據的請求及刑事司法互助請求。中央人民政府基於國防、外交、國家主權、安全或公共秩序,可於作出 通 報之 次 日起 計 15 日 內, 就 提 出或接受某項司法互助請求發出指令,並書面通知行政長官,行政長官須根據指令的內容作出相應的批示。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權限當局應依照行政長官的批示行事 。 如在 1 5日 內 行政 長 官未 收 到 中央人民政府的書面通知,行政長官應通知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權限當局,以便有權限當局自行依法處理有關司法互助請求。 上 述1 5 日之 期 限是 行 政長 官 與 中央 人 民 政 府 依 該 法 第 5 條 第 1 款 所 約定,並於 2002 年3月 5日,由 行政長 官第19/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公佈。司法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組織綱要法》(第9/1999號法律)規定:“司法年度自每年九月一日開始”。“每一司法年度之始,由行政長官主持莊嚴儀式昭示之,而行政長官、終審法院院長、檢察長 及 澳 門 律 師 的 代 表 得 在 儀 式 中 致辭” 。( 第 11 條 )司法官團澳門特區法官與檢察官的統稱。由法院司法官及檢察院司法官組成。法院司法官與檢察院司法官獨立行使職務。法官享有獨立性,即僅依據法律審判而無須 遵 守 任 何指 示 , 除 非在 上 訴 情 況下,下級法院有義務遵守上級法院對上訴所作的裁決;除非在法律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法官無須對其作出的裁決負法律或紀律責任。檢察院司法官具有等級從屬關係,下級司法官有義務遵守上級司法 官 的 指 示 , 並應 對 其 訴 訟 行 為 負責。法院司法官職級分為第一審法院法官、中級法院官、終審法院法官;檢察院司法官分為檢察官、助理檢察長、檢察長。司法官擁有尊崇的地位,並享受司法官通則所賦予的特殊待遇。現職司法官不得被調任、更改職級、停職、勒令退休或撤職,不得擔任其他公共或私人職務,但屬教授法律的職務或法律學術研究 不在 此限 。司法假期指法院司法官和檢察院司法官所享有 的 假 期 , 根 據 《 司 法 組 織 綱 要 法 》(第9/1999號法 律)第12條規定, 每年12 月2 2日 至1 月3日 、農 曆年 最後 一日至農曆新年第6日、復活節前的星 期日至 復 活 節後 的 星 期一 , 以 及8 月 1 日至 8 月 3 1 日 為 司 法 假 期 。司法參事輔助澳門法官和檢察官工作並為其提供諮詢服務的司法人員。司法人員本地化 之 一 項 過 渡 性 安 排 。 其 職 位 根 據1991年頒佈的《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設置。司法參事應在具備公民品德、熟諳中文,曾受過法律培訓的當地居民中任命。如為審計法院的司法參事,則須接受法律、經濟或財政培訓。司法參事除行使輔助及諮詢之職能外,並可參與訴訟程序的準備及審判,但不得作出審判行為。司法參事的任命為定期委任,任期 1 年 , 可以 續 任 兩 次 。司法警察局特區政府保安司屬下的一般部門,回歸前稱為司法警察司,現行的組織法規是27/98/M號法令。其主要職責為:預防犯罪、調查犯 罪及協助司法當局 。
  • 司法警察局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受檢察院領導,在行動上受警察總局協調。該局對以下犯罪有專屬調查權限:在犯罪行為人不明時,可處以最高限度超逾三年徒刑 之 犯 罪 ; 販 賣 麻 醉 品 及 精 神 科 物質;偽造貨幣、債權證券、印花票證及其他等同票證,又或將之轉手;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使人為奴隸罪、綁架罪或挾持人質罪,但不影響治安警察廳組織法規定之適用;在銀行、其他信用機構或金融機構,又或在公共部門或公共實體內,以暴力犯侵犯財產罪;盜竊對科技發展或經濟發展具有重大意義之動產,或在性質上屬高度危險之動產,又或盜 竊 具 有 重 要 學術 、 藝 術 或 歷 史 價值,且為公有或公眾可接觸之收藏品之動產,又或為公開或公眾可接觸之展覽物之動產;犯 罪集團罪或 匪徒集團罪 ;在賭場或博彩場所內作出之犯罪,又或在該等場所周圍作出而與博彩有關之犯罪;向用作出賽之動物不法使用物質 。現任 局長 是 黃少 澤 。司徒民義(An t ó n i o J os é D i a sAzedo,1958.9~ )生 於 澳 門 ,執 業 大 律 師 。1989年畢業於葡國里 斯 本大 學 法律 系 。 現 任 澳 門特別 政 區 民 政 總署監察委員會主席、私人公證員。曾任澳門 政 府 勞 工 暨 就 業 司 稽 查 科 法 律 顧問,澳門律師公會執行委員、秘書長、理事長。曾於《中國港台檢察律政法律研討會論文集》中發表論文“刑事制度的改革 —— 律師訴訟程 序的關係” 。司徒奇(1907~1997)國畫家。乳名燮芬,又名仕惶,字蒼城,生於廣東開平,母親譚氏,父親司徒 枚 為 詩 人 。 擅畫 花 鳥 , 有 “ 紅 棉王”之譽 。8歲 已能臨 畫,以 《芥子 園畫譜》入門。1923年至廣州市立美術學校習西洋畫,繼赴上海中華藝術大學深造。南返廣州後與友人創辦“烈風美術學校”等,曾作為黎雄才之素描老師 。民國時期廣東畫壇“新舊”之爭時,司徒奇 於 報 章 上 力 主 革 新 。 高 劍 父 重 其才,邀其入“春睡畫院”。1939年徙居澳門,1943年丁父憂返開平,未幾重蹈澳門,1950年於澳門舉辦其首次個人畫展。1960年設“蒼城畫會”,從游者甚眾。在此期間一直於嶺南中學從事美術敎育 工作 及 授徒 。 19 6 1年 離 澳居 港 ,1976年移居加拿大溫哥華,後多次來往加拿大和中國內地及港澳。1982年,其畫作《雪松》、《晴雪》經由聯合國國際兒童基金會選印明信片。1997年病逝於溫哥 華, 並葬於 當地 。司徒荻林 ( 1963.4~)廣 東 開 平人 , 生 於 澳 門 。美國 洛 杉 磯 南 加里福 尼 亞 大 學 電子工 程 學 碩 士 及工 商 管 理 學 碩士。 河 北 省 政 協委員 、 第 二 任 澳門特 別 行 政 區行 政 長 官 選舉 委 員 會 委員、北京市海外聯誼會副秘書長、全國僑聯委員、廣東省僑聯委員、上海市僑聯委員、北京市青年聯合會委員、澳門朝暉 置 業 有 限 公 司董 事 總 經 理 、 印 尼SUNINDO PRATAMA董 事 經 理 。 曾 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歸僑總會副理事長、《中國人》雜誌社長,以及美國洛克威勒國際有限公司民用半導體集成電路設計師 。氹仔澳門地區三個組成部份之一。位於澳門半島東南偏南方約2.5公里。面積1912年為2.3平方公里,1986年為3.7平方 公里 ,1 99 6年 為5 .8 平方 公里 ,2003年為6.3平方公里。西面與廣東省珠海市的小橫琴島隔海相距800~1200米左右。東西向狹長,形如一條鯨魚。東、西有大氹山、小氹山,中部為一大片淤積及填海而成的平地。北部有三條跨海 大 橋 ( 1 9 7 4年 通 車 的 澳 氹 大 橋 、1994年通車 的友誼大橋和 2005年通 車的西灣大橋)與澳門半島相連。南部有路氹連貫公路(1969年建成)與路環相通。連貫公路兩側是將兩島連成一體的路氹新填海區。氹仔近年來發展較快,五星級的凱悦酒店和新世紀酒店建於北部,濠苑城、海洋花園等高級住宅區的高層大廈拔地而起。澳門兩所高等學府—— 澳門大學(原名東亞大學)和澳門科技大學分別建在島的北部和東部。西南部有賽馬場,旁邊建有大型運動場 。東北部建有垃圾焚化爐。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台於1996年從半島大炮台遷來大氹山。島的東部有填海建成的澳門國際機場,已於1995年底通航。中部原來種菜或丢荒的大片平地已在開發建設商住區。2002年開始了一項為期3年的氹仔舊城 區 重 整 規 劃 ,改 建 和 修 葺 各 項 設施,以步行區串連各景點,使之成為一個旅 遊休 閒文 化區 。氹仔一號碼頭氹仔一號碼頭水泥結構的簡易碼頭。位於澳門氹仔西端,隧道口之南,柯維納馬路。外型與澳門一號碼頭相似。1974年以前,澳門對氹仔的交通運輸就依靠小型電船
  • 來往,由於氹仔位於十字門水道,珠江所帶泥沙大量淤積,故每逢退潮時,水位不及一米,即使小型電船航行亦感困難,這唯一可停靠的碼頭,船隻泊岸只能在漲潮時。由於當時來往船隻班次稀疏,客人往往要久候,故在碼頭之右側建一小型碼頭公園,修起不少水泥石柱及橫樑,讓籐本植物圍繞攔杆而上,客人可 在 涼 棚 下 乘 涼候 船 。 澳 門 經 濟 發展,1974年澳氹大橋建成,客貨船已不再使用此碼頭停泊,但碼頭公園仍在 。現該碼頭由海關巡邏處負責,碼頭前地成了巡 邏處 的停 車場 。氹仔大潭山郊野公園由氹仔大潭山公園和氹仔步行徑圍繞的地段所組成。位於氹仔東面,範圍包括雞頸馬路、嘉樂庇總督馬路和司徒澤雄神父馬路之間的大片山林地帶,面積約50公頃,具有休憩、健身、環保、教育及陶冶性情等多重功能。公園內設有瞭望台、觀景亭、遊樂區、燒烤區 、停車場、圓形廣場、瓜果長廊和規劃中的滑草區等,是家庭假日的好去處。園內並建環境教育中心,方便中小學生學習環境課程上的種種理論和實習內容。氹仔中葡小學官立 中 葡 學 校 。提 供 小 學 六 年 教育。位於氹仔巴波沙總督街。前身為葡文學 校, 約於 20 世紀 70 年代 成立 。 當時只有 一間 課室, 20 ~30 名學 生, 全部是居於離島的葡萄牙人子女。全校只有1名敎師,同時教授5個年級。1992/93學年停辦幼稚園,只辦小學。以中文為第 一 敎 學 語言 , 葡 語 為第 二 敎 學 語言,並開設特殊敎育班級。2003/2004年度設有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及特殊教育共 1 1 班 , 學 生 2 21 人 , 敎 師 2 2 人 。氹仔北安碼頭位於澳門友誼大橋氹仔出口之側,近大橋終點。該碼頭在氹仔北面,向着澳門 , 設 施 極 為 簡陋 , 過 去 使 用 率 極低,2 0世紀 80 ~90 年代 凱悦酒 店、 新世紀酒店等投入服務後,有人建議將之改建成一座新式噴射船停泊碼頭,以便利港客來氹仔旅遊博彩,但未能實現 。興建友誼大橋時曾利用該碼頭運輸建設物資, 發揮 了頗大 功能 。氹仔北帝廟位 於 氹 仔 市 區 。 已 有 3 0 0 多 年 歷史。建築寬橫,頗具氣勢。廟內供奉的北帝傳説是北方神,又稱玄帝、真武 、玄武,統轄水族,所以是治水神。廟內正堂懸掛着一塊大木匾,上刻“北方真武玄天上帝”,壁飾有北帝、龜神和蛇神石刻圖案。廟內之神台、鐘鼎以及石碑、牌匾等多是百年之物,而金木石雕有 一 定 的 藝 術 性 , 可 供 研 究 當 時 的 民俗 、 地 方 史 。 如 鐘 鼎 所 刻 的 “ 龍 頭環”、“潭 仔”,均是 氹仔的舊稱 。北 帝 廟氹仔市政街市和“每周市集”位於澳門氹仔地堡街與官也街交界處。1982年建成。為一幢兩層高U字型建築物,中間是“天井”,內設數十個攤檔,牆壁及間隔均鑲嵌白瓷磚,整齊乾淨。一層售賣凍肉、鮮魚、雞鴨,二樓售賣鮮肉、瓜菜、雜貨。當地原有一個逾60年歷史的菜市場,設在施督憲正街,呈正方形,面 積細小,設施簡陋 。隨着當地建設的發展,人口增加,這個菜市場已不敷應用,於是選址建成了設備齊全的氹仔市政街市,為當地居民選購魚肉菜提供了方便。位於氹仔市政街市附近舊消防局前地“每周市集”售賣各種物品,逢星期日舉行。為了配合這個市集的設置,已在該區重舖地磚,並在街道設置盆栽。市集舉行期間伴以表演增加氣氛,吸引不少遊人到市集購物和 遊 覽 。氹仔市政墳場位於澳門氹仔島北澳山幾座墳場之中。由民政總署管理。外圍矮牆整潔開朗,墓園樹木遍植,環境清幽,墓塚依山而設。墳場建有古色古香的大門樓,橫額上書“氹仔市政墳場”,兩旁有澳門張卓夫1996年題寫的楹聯“大潭招鶴至, 北 澳 引 龍 歸 ” , 意 境 深 邃 頗 為 貼切。墳場安葬逝者不分國籍,但須獲民政 總 署 批 准 。氹仔西北馬路(Es t r a d a N o r o e s t ed a Ta i p a)見海 洋 花 園大 馬 路 。氹仔污水處理廠澳門政府耗資1.16億元建成的一座污水處理廠,1997年1月30日啟用。該處理廠建 成後每 日處理 氹仔島 污水7 萬立方米,按以氹仔發展步伐計算的居住率來看,該站處理島上污水的能力,可滿 足 未 來 2 0 年 的 需 要 。氹仔污水處理廠
  • 氹仔坊眾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 、小學敎育預備班 、小學教育及中學敎育。校址分兩部份,分別位於氹仔施督 憲正街(學前敎育 、小學教育預備班)及氹仔沙維士街(小學及中學)。創辦於1966年。由氹仔坊眾聯誼會持牌。2003/2004年度全校設有學前教 育及小學 教育預備 班6班, 學生 2 0 9 人 , 敎 師 7 人 ; 小 學 1 2 班 , 初中、高 中共 7班 ,在 校學 生9 68 人, 敎師 4 0 人 。氹仔住宅博物館專業性博物館。位於氹仔海邊馬路氹仔公園內富有歐 陸風格的建築群裡 。面對氹仔的紅樹林及路環島,環境清幽憩靜。20世紀90年代以“龍環葡韻”主題被評為澳門八景之一。建於1921年。前身為澳門土生葡人家庭的住宅。開放供參觀的包括客廳、飯廳、兩個臥間及廚房。屋內陳設充分反映了20世紀初期華洋雜處的文化,家具中西合璧,既有傳 統 的 中 國 傢 俬 , 亦 有 西 洋 的 器 皿 用具,屋內還掛着數幅澳門土生葡人的相片。遊人可從中瞭解早期澳門土生葡人的生 活 狀 況 。龍環葡韻氹仔花園原名 氹 仔 市 政 公 園 , 又 稱 十 字 公園。位於氹仔光復街斜坡上。依山傍海而築,沒有明顯的範圍,包括附近街道及建築物在內,其中有逾百年歷史的嘉模聖堂。嘉模前地是一個寬敞的廣場,面海的山坡,開闢曲折小徑、階梯,種植花草。山下堤邊設兒童遊樂場、燒烤爐,山坡高處設眺望台。前地左側闢花園、建涼亭,飼有小動物。這些都是因地而設, 頗見匠心 。附近海 邊馬路有 5幢 建 於 2 0 世 紀 2 0 年 代 初 的 葡 式 建 築物,現已改為氹仔住宅博物館,陳列一些古舊傢私及油畫,反映當年葡人的生活 風 貌 。氹仔炮台位於 氹仔 島 的西 面。 建 於1 84 7 年(清道光二十七年),由澳葡海軍少校羅來路督建,經費由島上居民支付。炮台原為島上佔領軍的營盤,自澳督亞馬留上任後,即改造為避暑之地。20世紀曾有幾十年一直是海島市警署,1998年初遷出。炮台遺蹟尚在,並留有大炮一尊。該炮台監視由外十字門入內十字門的船隻 ,地位 至關 重要。 19 99年 12 月起,成 為澳 門童軍 總部 。氹仔炮台氹仔隧道為澳門最早亦是最短的一條隧道。位於氹仔西北角,穿過小氹山,聯繫氹仔海洋花園大馬路和柯維納馬路,縮短由澳氹大橋繞小氹山一圈而過之路途。自海洋花園建築群建成及澳門賽馬會開啟後,該隧道使用率大大增加,海洋花園住客人市區購物或去賽馬會、澳門運動場更為便倢,澳門半島市民去賽馬會的車程 亦節省 不少 。《民生報》1924年創刊,由馬寶金創辦,督印人文非一。報名由高創文題寫。當時該報與《平民報》、《澳門時報》同在一處辦公。社址在澳門新馬路24號。在相當長 一 段 時 間 內 ,三 報 因 同 在 一 處 印刷,加之編輯人員少,新聞、電訊都大致相同,只是廣告及副刊的內容各有不同 。 該 報 當 時 銷 量 僅 3 0 0 ~ 5 0 0 份 ,193 8年1 0月因 債務問 題被封 停刊 。《民用航空制度法》(第36/95/M號法令)規範澳門民用航空業務的法令。於1995 年8月7 日頒佈 。按照該 法令的 規定,澳門國際機場的經營主要受國際民航組織所引用的最高安全和效率標準約束,而於澳門以外登記的航空器在遵守雙邊航空運輸協議所指定的制度或獲澳門民用航空局局長許可的情況下方可使用澳門國際機場。該法令亦規定了澳門國際機場的專營制度、空中航行規章的制定、飛行員執照的持有規定、空運經
  • 12營人的資格、空運經營人的民事責任制度以 及 航 空 民 事 責 任 保 險 等 幾 方 面 內容 。民安中葡幼稚園官立幼稚園。提供學前及小學預備班 敎 育 。 位 於 祐 漢 市 場 街 民 安 新 邨 。1989年啟用,以中文為第一敎學語言,葡語為第二敎學語言,以活動敎學為主要教育形式。2003/2004年度開設學前教育 及小 學教 育 預備 班6 班 ,學 生1 3 7人 , 敎 師 8 名 。《民事訴訟法典》現行澳門《民事訴訟法典》以葡萄牙《民事訴訟法典》為藍本,並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由10月8日第55/99/M號法令核准,自1999年11月1日開始生效。該法典有中葡兩種文本,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法典分5卷,共1284條。第一卷規 定訴訟,有 3編:第一 編基本規定,主要規定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及訴訟類型。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包括訴諸法院之保障原則,自力救濟之禁止原則,當事人辯論原則,當事人平等原則及處分原則,訴訟程序之領導權及調查原則,形式合適及合作原則,善意原則及相互間行為恰當之義務。訴訟類型中 , 將 訴 訟 分 為宣 告 之 訴 和 執 行 之訴。宣告之訴又分為確認之訴、給付之訴和形成之訴。第二編主要規定法院及其管轄權。第三編規定當事人之能力及訴訟能力。第二卷為訴訟程序的一般規定,共5編, 分別規定了 訴訟行為、 訴訟程序、保全程序、訴訟形式及訴訟費用、罰款及損害賠償。第三卷規定普通宣告訴訟程序 ,共2編: 第一編規定 通常訴訟程序,其中規定了訴辯書狀,包括原告之起訴狀及被告答辯,其中起訴狀中規定了起訴狀之要件及不符合要件時的初端駁回及其上訴;而答辯部份則規定了答辯之期間及不答辯和不到庭之效果等,此外還規定了抗辯、反訴、原告之反駁及被告之再答辯,以及嗣後之訴辯書狀等。本編中還規定了訴訟程序之清理和準備,訴訟之調查及証據,案件之辯論及審判,判決及其效力,上訴(包括平常上訴和非常上訴)。第二編規定簡易訴訟程序。第四卷規定普通執行程序, 分4編 :第一 編為一 般規定 ,規定了執行名義及執行之初步階段。第二編規定支付一定金額之執行,其中又分為通常程序及簡易程序。第三編為交付一定物之執行。第四編為作出事實之執行 。 第 五 卷規 定 特 別 程序 , 分 為 1 5編,分別規定了推定死亡之宣告,禁治產及 準 禁 治 產 , 關於 文 件 及 卷 宗 之 程序,提交帳目,關於債之特別擔保之訴訟程 序 , 提 存 , 有關 不 動 產 租 賃 之 程序,共有物之分割,訴訟離婚,扶養之特別執行,財產清冊,財產之清算,共同海損之理算,對澳門以外地方之法院或仲裁所作裁判之審查及非訟事件之程序 。《民事登記法典》第59/99/M號法令核准之《民事登記法典》於1999年11月1日開始生效,上述法令廢止了原來的第14/87/M號法令。 新 法 特 別 規 定: 一 切 民 事 登 記 行為, 包 括 附 注 , 均 須 完 全 使 用 電 腦 系統。根據該法典,在澳門發生的民事行為必須進行民事登記的,包括出生、親子關係、收養、締結婚姻、婚姻協定 、死亡、親權行使的調整、親權行使的禁止或中止、禁治產及准禁治產、未成年人及禁治產人的監護,以及對上述人士財產的管理、失蹤人或推定死亡人臨時或確定之保佐等。在澳門,居民進行民事登記是屬於強制性的,各類民事登記資料 不 僅 用 來 判 別澳 門 本 地 居 民 的 身份、國籍、存亡、婚姻狀況等,而且是親屬關係、婚姻家庭關係、婚姻財產關係、繼承關係以及其他相關民事法律關係的 重 要 依 據 。《民法典》第39/99/M 號法令核准之《民法典》於1999年10月1日開始生效。1967年9月4日第22869號訓令延伸至澳門,由第47344號法令核准之葡萄牙《民法典》,以及所有更改該法典之法律規定即時在澳門終止生效。上述法令對在澳門實行已久的天主教婚姻制度作出了新的訂定 ,其中 第2 7條規 定凡 在19 99 年12月 19 日前 締結 的天 主教 婚姻 ,其 有效性 及 效 力 均 為 法 律 所 認 可 ; 此 日 期後,婚姻的締結一般須按民事登記法律所定之 形式為 之。 新法典 由5卷 組成 ,分別為總則、債法、物權、親屬法及繼承法,舉凡涉及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及人身關係的一般規定,都可見諸上述 法 典 。民政總署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屬下的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的公務法人,前身為臨時澳門市政局及臨時海島市政局,組織法規為第17/2001號法律、32/2001號行政法規、第260/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及第2/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其主要職責包括:促進及執行文化、康樂及體育範疇內的工作;促進環境衛生,尤其是確保公共地方的清潔及動物的監管;規劃、促進及執行公民敎育的資訊及培訓活動;提升居民的生活質素,尤其是推動重整城區及更新有關的設備、以及改善環境條件;鼓勵及輔助民間組織,促進社 會 利 益 和 社 群之 間 的 互 和 睦 鄰 精神;執行有關城市規劃範疇的工作,參與城市規劃及道路交通整治工作;發出營業準照;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澳門與對外城市的交流和發展關係方面所訂定的政策;協助實行民防工作等 。現任管理委 員會主席 為劉仕堯 。
  • 民政總署圖書館古籍圖書館。位於議事亭前地民政總署總部大樓。1656年創辦。圖書館仿葡國瑪弗拉修道院圖書館的建築,傢俬是路易十五時代的款式設計。隸屬於澳門中央圖書館管理。主要收藏在1950年以前出版的西方文獻。座位10多個,不設借閲服務。曾於1983年一度關閉,進行整頓及裝修,1986年重新對外開放。館藏約3 萬冊, 包括葡 國文學 、英國 文學、中國文化與藝術書籍,還收藏19世紀出版的西文報刊、西方古籍,其中不乏珍版。部份館藏在澳門1966年“一二·三”事件中被破壞。由於該館保留了濃厚的西方文化特色,故成為著名旅遊地 點 。民政總署圖書館民航局特區政府運輸公務司屬下的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的公務法人。組織法規為第10/91/M號法令,前身為澳門國際機場辦公室。主要職能是:指導、管制及監察澳門地區及賦予澳門管轄的領空與民航有關的活動。另外,在不屬於澳門民用航空局批准或確認的機構直接管轄的 情 況 下 , 任 何 工 具 在 民 航 上 的 使用,須透過與該局協議進行,協議內將規定所有與空中安全有關的問題。代任局長 為 陳 穎 雄 。民國大馬路( A v e n i d a d aR e pú b l i c a)在澳門半島南部,由西灣街起繞過澳門半島南端至媽閣上街。長1075米。原為 山邊 海岸 , 19 10 年 築堤 修建 成 馬路 , 適 逢 該 年 1 0 月 5 日 葡 萄 牙 革 命 成功,推翻帝制,建立共和,遂命名為民國大馬路。馬路蜿蜒於西望洋山和媽閣山前,面向西灣,是遊人漫步欣賞美景的好去處。北段山坡上是原澳門總督私邸。南端岸邊在岩石上建了一個半圓形眺 望 台 , 叫 半 圓 形 地 ( 俗 稱 “ 半 邊橙”)。對面約200米海上樹立了一座巨型雕塑—“融和門”。位於西南端的聖地牙哥酒店 係一古炮台 改建而成 。民國大馬路民間習俗簡稱民俗,又稱風俗。它是一定地域內人群在一起生活中所共有的最普遍的一種社會現象,也是一種最具特色和最富魅力的地域性文化現象。澳門民間習俗多姿多彩,具有十分鮮明的本地特色 。習俗多樣化 澳門的原住居民絕大多數來自中國內地,包括福建、廣東等地,他們把中國各地多種多樣的民間習俗帶到了澳門。自16世紀中葉以後,葡萄牙人從租居 到殖民,長達 400多年 ,期間 西 歐 、 東 歐 、美 洲 、 非 洲 以 及 西亞、東南亞、南亞等地人士先後來澳傳教、貿易、居住,他們帶來了世界各個地區、各個民族的習俗。因此,面積僅有20多平方公里的澳門,其民間習俗的多樣性遠遠超過許多面積比它大得多的城市和地域,可以説類似澳門民間習俗如此多樣的城市在中國是少見的,即使在世界上也是不多的。就節日而言,澳門既 有 春 節 、元 宵 節 、 端午 節 、 乞 巧節、盂蘭節、中秋節、重陽節等一系列中國傳統的農曆節日,也有公曆元旦、三八婦女節、五一勞動節、十一國慶節等一系列中國的新節日,又有西方的情人節、復活節、母親節、父親節、聖誕節等,還有基督敎的主顯節、聖靈降臨節, 天 主 敎 的 聖 母 節 、 聖 母 無 原 罪 瞻禮,以及一 些葡國傳 統節日等 。保留中國傳統習俗連續性 在澳 門97%以上的居民屬於中國血統,外籍人士僅佔少數,因此在澳門多種多樣民間習俗中華人的習俗佔着主導地位。雖然葡萄牙人由租居到殖民統治達400多 年之久,但是中國的習俗仍得以流行,其中一系列傳統習俗被廣泛地保留下來,包括婚嫁、喪葬習俗、農曆節日等。更可喜的是,澳門還保留了不少中國內地已經 消 失 或 很少 流 傳 的 民間 習 俗 。 例如,魯班誕(或稱魯班節)現在僅僅流傳於澳門、香港;自明代以來曾經流傳於長江流域、沿海各城鎮等廣大地區的禡期(又稱做牙、牙祭),現也只在澳門、香港流行;還有人日、三元誕、包公誕、三婆誕、關帝誕、盂蘭節、華光誕等,現亦僅在澳門等局部地區流行 。寺院燒香海神信仰突出 澳門是一個多面臨
  • 海的島地,最初又為漁港,自古以來水上人 家 、 漁 民 在 總 人 口 中 佔 有 相 當 比例。自16世紀中葉以來,澳門的經濟一直是外向型經濟,海上交通是否安全暢通,成了澳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心議題。因此,澳門人對海神的信仰習俗非常濃重,專家學者一致認為整個澳門地區屬於媽祖(海神娘娘)信仰圈。具體表現為“三多”:①崇拜的海神多。有天后(即媽祖,又稱天后聖母、天妃、海神娘娘)、三婆(天后的三姐)、譚公(即譚仙、譚公道)、朱大仙、洪聖大王(又稱洪聖爺)、水上仙姑、悦城龍母等。②海事節慶多。有三婆誕(農曆三月廿二日)、天后誕(農曆三月廿三日)、譚公誕(農曆四月初八)、龍母寶誕(農曆五月初八)等。③海神祠廟多。僅 媽祖或 天后祠 廟至少 有8處 :澳門半島的媽祖閣、望廈天后聖母殿、馬交石天后古廟、漁翁街天后古廟、蓮峰廟內天后殿、氹仔的天后宮、關帝天后古廟、路環的天后古廟。1998年又在澳門最高點、路環的叠石塘山頂,建立一座全世界最高的媽祖石雕像。而以此雕像 為 軸 心 的媽 祖 文 化 村天 后 宮 已 於2003年落成。海神祠廟還有氹仔的三婆廟,路環的譚仙廟、三聖宮(三聖為洪聖、關帝、譚仙),澳門半島康公廟中的洪 聖殿 等 。喜花愛木的習俗濃厚 澳門地處亞熱帶,氣候溫濕,長夏無冬,是花木終年生長的理想場所,所以澳門人有條件常年用花木點綴環境、美化生活。在市區街道旁,綠樹成蔭。街心公園隨處可見, 各 種 鮮 花 次 第 開 放 。 在 市 區 的 高地,東望洋山、西望洋山、蓮峰山等綠樹成林。在郊區氹仔、路環,有一片片天然次生林組成的多個森林公園。在人們的 日 常 生 活 中 , 種 花 、 插 花 成 了 樂事。逛花市、過花節(花朝節),清明踏青 、 重 陽 登 山 ,春 節 擺 年 桔 、 種 水仙、插桃花等,已成為澳門人的習俗 。喜種花木民盟澳門分部中國民主同盟早期在澳門建立的組織。抗日戰爭勝利初期,在澳門養病的民盟中央領導人馮裕芳,主動聯繫進步的中上層知識分子及開明人士,動員他們加入民盟,為澳門分部的成立奠定了基礎。1948年秋冬之交,民盟港九支部派特派員到澳門籌建民盟組織。同年冬天, 澳 門 分 部 成 立。 彭 中 英 任 主 任 委員。活動範圍包括廣東中山。澳門分部在港九支部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聯繫知識分子及社會開明人士,推動愛國民主 事 業 的 發展 。 澳 門 分部 從 成 立 至194 9年, 成員已 發展到 約40 人,大 部份成員的職業是敎師、醫生,開會活動多數是在鏡湖醫院或盟員家裡,盟員身份沒有公開,分部通訊聯絡地點是在一個盟員開的中藥鋪裡。整個分部的活動經費由盟員自籌解決。1953年根據民盟中央關於撤銷港澳及海外組織的決定,澳門分部也停止了活動。澳門分部的盟員大部份都回廣州、江門等地,繼續從事教 學、 醫 務工 作 。母親會公益慈善社團。1976年1月由當時的澳門總督頒佈訓令而設立。現址位於新雅馬路。澳門回歸前,直接隸屬於澳門總督,歷任主席均為澳門總督夫人擔任。其會員都為女性。該會以社會救濟及 推 動 社 會 教 育 為 服 務 宗 旨 。 長 期 以來,開展定期向貧困老人給予金錢和物質的援助,協助問題家庭的婦女就業和救 濟 其 子 女 就 學 , 探 訪 入 獄 人 士 的 家庭,給予貧困弱能人士購置醫療設備等慈善活動。開設有二間托兒所,一間頤康 中 心 , 一 間 安 老 院 及 一 間 護 理 安 老院,提供托兒及安老服務。該等社會服務設施為不牟利性質,受社會工作局提供財 政與 技術 之輔 助 。
  • 六劃刑事扣押物充公法即第22/89/M號法令,該法令以獨一條針對1月29日第21/71號國令第6條作出 修改,目 的是採用 一種較迅 速而經濟的方法對刑事案件中的部份扣押物( 主 要 指 非 犯 罪 工 具 及 非 犯 罪 所 得物)作出處理。該法令以獨一條規定,由有關案卷中所作出之最後判決或所作出之歸檔 批示生效 日起計3 個月內, 凡未被利益關係人申請索回之被扣押物品及款項,概收歸本地區公庫所有,並送交財政局進行公開拍賣,而無市場價值之物 品將 予 以銷 毀 。刑事紀錄制度澳門政 府於1 99 6年透 過6月 3日 第27/96/M號法令訂立了刑事紀錄制度,並於 同 年 8月 1 日 起實 施 , 回歸 後 屬 於現行有效之 澳門法律 。該法令 共7章3 8條。其所訂定之刑事紀錄制度係為配合《澳門 刑法典 》的 實施, 同時亦 是使 刑事紀錄制度更符合澳門社會實況及切合使不法分子重返社會的要求。其主要內容:規定刑事紀錄資料庫的組成;刑事紀錄的內容; 刑事紀錄登 記表的內容 ;刑事資訊的查閲權及查閲方式;刑事紀錄證明書的申請及要求的提出;刑事紀錄證明書的發 出及其內容 ;聲明異議 ;刑事紀錄登記表的確定性及非確定性取消;法律上恢復權 利;司法恢復權利 ;不載於刑事紀錄庫之裁判;未成年人特別紀錄的保存及證 明書的發出,等等 。該法 令中 之部 份 條文 經由 1 1月 22 日 第87/99/M號法令作了修改。地租銀1849年(清道光二十九年)以前居澳葡人每年向中國政府交納的租銀。葡萄牙人抵達澳門的初期,賄賂明朝守澳官員,得以入踞澳門暫居,既無正式法律依據,亦未交納租銀。大約在1573年(明萬曆元年)前後,明朝一名海道副使受賄之事被其他官員獲知,於是,他不得不宣稱這筆賄銀為地租銀,並將之上交國庫。從此之後,地租銀每年定為白銀500兩,另加15兩火耗銀(又稱養廉銀 ) 。 於 當 年 農 曆 十 一 月 份 冬 至 前後,由香山縣負責照會澳夷官,並派人前往澳門徵收,有時逾期不交,還需香山官府出函催交。現今澳門歷史檔案館還收藏了這些租單以及中方催交公函的複製件 及微 型膠 卷, 一共5 2份 。1 65 1年(清順 治八年) 曾一度停 收地租銀 3年,16 53年又 恢復收租 ,直至1 849 年(清道光二十九年)澳門主權被亞馬留為首的葡萄牙殖民主義者全面侵犯時為止,居澳葡萄牙人向中國政府繳交地租銀 2 7 0 多 年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特區 政 府 工 務 運 輸 司 屬 下 一 般 部門。 回 歸前 稱 地 球物 理 暨 氣象 台 , 於1952年正式成立,並由1994年12月26日第64/94/M號法令核准其組織法規。其職責是:研究及統籌負責澳門地區氣象、地球物理及大氣環境方面的有關事項。具體權限主要包括:保持並發展監察系統及資訊體系,專門負責向公共及私人 實 體 發 出 氣 象方 面 的 惡 劣 天 氣 預告; 促 進 並 負 責 有 關 研 究 及 人 員 的 培訓;向澳門地區或國際上的社會經濟參與人提供服務;促進國際關係及合作關係的發展。總部設於氹仔大潭山,並在路環島和澳門半島上設有辦事處或氣象設施。而設於澳門國際機場內之航空氣象中心,為航空運作提供每小時之天氣觀測及當惡劣天氣發生時之特別天氣觀測 , 並 以 國 際 編 碼METAR和 S P E C I 的形式向外發報。除了與天氣分析及預報有關的工作以外,氣象局更肩負起本地氣候和氣候演變之各項研究。此外,氣象局亦專責地震和空氣質量之監察,設有地震監察站和空氣質量監察網絡。在氣象監察上,氣象局轄下的10個自動天氣觀測站,遍佈全澳各要點,組成完善的“自動天氣觀測站網路”。當中的3個觀 測 站 , 更 以 國 際 編 碼 S Y N OP的 形式,每15分鐘將資料經由“全球電訊系統 ”(G T S ),自動傳送至廣州及香港,構成由廣東省氣象局、香港天文台和澳門地 球 物 理 暨氣 象 局 三 方共 同 合 作 的“ 珠 江 三 角 洲 即 時 自 動 天 氣 觀 察 站 聯網”,互通氣象信息。1987年,氣象局與多個政府部門攜手合作開展“空氣質量監察計劃”,建立了一個全自動流動監察網絡,有效地測量危害澳門的主要污染物。在路環島上設有地震站。在氣象局總部內,設有監察環境輻射的工作站 , 主 要 探 測 大 氣 中 有 害 的 伽 瑪(G a m ma)輻 射。氣 象局 在熱帶 風暴 或颱風 襲 澳 時 , 即 時 參 與 民 防 計 劃 ——“ 颱 風 ” 。1992年,氣象局被接納為“亞太經濟及社會委員會”(E S C A P)和“世界氣象組織”(WMO)資助的“颱風委員會”會員。1996年,氣象局正式成為世界氣象組織之地區會員。在第十三屆世界氣象組織會員大會上通過澳門繼續保留會員資格,並改為中國澳門。同樣,在第三十二屆颱風委員會會議上通過澳門繼續保留會員資格,也改為中國澳門。現任局 長為 馮瑞 權 。
  • 地理澳門半島5個堂區分佈圖概况澳門特別行政區位於中國東南的廣東省中部沿海,處於珠江口西岸,與廣州、香港鼎足分立於珠江三角洲外緣。全區包括澳門半島及其南面的氹仔和路環兩島。澳門 半島又分為 5區:花地 瑪堂 區 、 聖 安 多 尼 堂 區 ( 又 名 花 王 堂區)、望德堂區、大堂區、聖老楞佐堂區(又名風順堂區)。地域範圍為東經113°31′36″~113°35′43 ″,北緯22°06′3 9″~2 2°13′0 5 ″。通常以澳門半島東望洋山(松山) 山 頂的 經 緯 度作 為 澳 門的 地 理 座標:東經113°32 ′47 ″、北 緯22°11′52 ″。澳門東面與香港距離僅約40海里,在伶仃洋兩邊互成犄角之勢,共扼珠江口的咽喉。西面與廣東省珠海市的灣仔一衣帶水,只隔一 條不到1公 里寬的濠江 水道。北邊以古老的沙堤與珠海市的拱北相連,陸界只有240米。南面瀕臨浩 翰的南海,與菲律賓、印度尼西亞、新加坡、文萊、馬來西亞、越南等東南亞國家遙遙相望。澳門西南離新加坡2600公里,東北距日本東京2800公里,東南到菲律賓馬尼拉1200公里,為東南亞與東北亞航路的中繼點。這樣適中的位置,使澳 門成 為1 6 、1 7世 紀 東西 方貿 易 的重要港口。澳門面向遼闊的海洋,背靠富庶繁榮的珠江三角洲和西江中下游寬闊的腹地,與香港、廣州兩大城市和深圳、珠海兩個經濟特區為鄰。優越的地理位置,對它本身及其鄰近地區的經濟發展都起 着相當重 要的作用 。由於不斷填海拓地,澳門的陸地面積逐 漸 擴 大 , 而 且 還 有 繼 續 增 加 的 趨勢。2003年澳門地區陸地總面積27.3平方公里,相當於1912年的2.35倍。包括澳門半島8.7平方公里,氹仔島6.3平方公里 , 路 環島 7 . 6平 方 公 里, 分 別 為1912年的2.5、2.7和1.3倍,以及路氹填海區4.7平方公里(見表) 。據澳 門統 計 暨普 查局 公 佈, 20 0 3年12月 31日澳 門居住人 口為44 .85 萬人。 其 中近 9 0% 的 人口 居 住在 澳 門 半島,近10%居住在氹仔島,居住在路環島 的 不 到 1 % 。澳門面積變化表(單位:平方公里)自然地理特徵①地勢低矮,丘陵、台地起伏。澳門地勢不高,天然平地甚少(今天的平地大部份靠填海得來),丘陵、台地分佈甚廣,是個低丘地區。全區地勢南高北低。南部的路環島地勢最高,主峰塔石塘山海拔171米 ,也是澳門特區的 最高 峰 。 島 上 其 他 山 丘 也 多 在 1 2 0 米 以上,如中區山(136米)、九澳山(123米)、炮台仔山(120米)。氹仔島東有大氹 山( 15 9米 ) ,西 有小 氹山 (1 1 1米),北有北澳山(59米)。北部的澳門半島地勢最低,但也不平坦。填海前的半 島 面 積不 到 3 平方 公 里 ,分 佈 着 7個山丘。最高的東望洋山(松山)海拔只有 9 0 米, 斜 亘 於半 島 東 部; 媽 閣 山(72米)和西望洋山(63米)突起於半島南端,與東望洋山隔南灣相望;大炮台山(57米)盤踞於半島中央;望廈山(61米)扼守半島北部門戶;馬交石山(4 8 米 ) 在 半 島 東 北 部 , 南 連 東 望 洋山,西通望廈山;青洲山(56米)孤懸於西北部。山丘之間分佈有坡度和緩的台地, 海拔 高度 一般 為2 0~ 25 米。 有的地 方台 地 高達 2 5~ 3 0米 , 形成 突 出的小山崗,如望廈山與馬交石山之間的螺 絲 山 ( 3 2 米 ) 和 觀 音 堂 後 山 ( 2 5米),大炮台山西北的白鴿巢公園(30米,從前叫鳳凰山),大炮台山與西望洋山 之 間 的 崗頂 ( 2 5 米, 過 去 叫 磨 盤山) 。澳門半島地形由20世紀至今的演變②海岸線比較平直,沿岸海域淺灘廣佈 。 澳 門 由 一 個 半 島 和 兩 個 海 島 組成,而且半島是一個陸連島,僅靠一條
  • 古 老 沙 堤 與 大 陸 相 連 , 陸 界 只 有 2 4 0米。澳門地區的海岸線較長,2001年總長度為40.52公里,其中澳門半島13.37公里,離島27.15公里。由於100多年來不斷 地 填 海 拓 地 , 澳 門 海 岸 線 變 化 很大。今天澳門半島和氹仔島沿岸,天然岸已經完全被人工海岸所取代了。路環島除 北 部 沿 岸 以 外, 填 海 規 模 相 對 較小,仍然保留相當多的天然海岸線。人工海岸比較平直。路環島的天然海岸則有兩種類型:一種是花崗岩丘陵直逼海濱的岩岸,比較曲折,也比較陡;一種是 沙 灘 比 較 發 育 的 海 灣 , 如 黑 沙 和 竹灣。由於泥沙淤積比較嚴重,澳門周圍近岸海域 水深不 足2米 ,退潮 時便有 大片淺灘露出。只有路環東北角近岸水深達5~6米,退潮時 也有4米左右。水 深不足對航運影響很大。不過,近岸淺灘廣佈,對於土地資源缺乏的澳門來説,又提供了大規 模填海拓地 的有利條件 。③氣候溫暖,乾濕季節分明。澳門位於北回歸線以南,鄰近熱帶北緣,太陽輻射量豐富,且地處亞洲大陸東南部沿海,深受季風影響,屬海洋性季風南亞熱帶氣候向海洋性季風熱帶氣候的過渡類型。季風氣候的特點是盛行季風和天氣類型隨着季風的轉變而改變。當東南季風和西南季風從太平洋和印度洋吹來時,天氣溫暖而潮濕;當東北季風由蒙古和西伯利亞吹來時,天氣比較寒冷而乾 燥 。 在澳 門 , 每年 3 ~ 4月 是 東 北季風和西南季風交替的過渡時期,兩種不同性質的季風不斷進行“拉鋸戰”,天氣多變 ,一般潮 濕、多霧 。從5月 到9月,東 南季風和 西南季風 盛行,帶 來炎熱 、 多 雨 的 天 氣 。但 是 , 7 ~ 8 月 間當強大的太平洋副熱帶高壓脊西伸,控制華南地區,攔阻了西南季風和颱風的進入,又會給澳門帶來酷熱、乾燥的天氣。從9月末到10 月,西南季風逐漸 撤退, 東 北 季 風 開 始 南 下 , 出 現 秋 高 氣爽、溫度 適宜的 晴朗暖和 天氣。 5~1 0月,也是澳門的颱風季節,遇到颱風侵襲便會帶來狂風暴雨的天氣。從11月到次年2月 ,東北 季風盛 行,天 氣稍冷 ,乾燥少雨。除非寒潮南下,這時期還是較為暖和(見氣候) 。澳門的年平均氣溫為22.4℃。最熱月是7月,月平均氣溫為28.6℃;最冷月是1月,月平均氣溫為14.8℃。多年平均全年各候 (5天為一 候)平均氣 溫都超過10℃,4月中旬至11月上旬超過22℃。根據中國氣候學家張寶堃劃分四季的 標 準 (候 平 均 氣溫 小 於 10 ℃ 為 冬季,大 於2 2℃ 為夏 季,1 0~ 22 ℃為 春季或秋季),澳門是長夏無冬,秋春相連 , 終 年 溫 暖 。 夏 季 差 不 多 長 達 7 個月,秋、春共 長5個多月 。不過,在 秋末春初(12 ~2月)若遇 大寒潮南下 ,氣溫也會降至 5℃以下, 出現短暫的 寒冬(見氣溫 ) 。澳門雨量充沛,多年平均年雨量達2005毫米。但是深受季風影響,降雨季節分佈很不均匀,乾濕季節很分明。一般4 ~ 9 月是 雨 季 ,集 中 了 全年 雨 量 的84%。其中,雨季前半段的降水主要是由鋒面低槽天氣系統產生,後半段則主要是由颱風帶來。由於不同年份鋒面活動和颱風活動的頻繁程度和強度很不相同,因此雨量的年際變化也很大,可以相差兩倍 以上。從 1901 到200 1年, 雨量最 多 的一 年 是1 9 82 年 (3 0 41 . 4 毫米),雨量最少的一年是1904年(982.5毫米) (見降水 ) 。④從 南 亞熱 帶 向 熱帶北 緣 過渡 的 土壤 和 植被。 澳門 在氣 候上 從 南亞熱 帶向 熱帶 北緣 的 過渡性 也明 顯反 映在 土 壤和植 被 的性 質 上。 澳 門的主要 天然 土壤 是南 亞熱帶 的地 帶性 土類 赤 紅壤, 但 是它 的 鐵鋁 富 集量卻 高 於其 北 面廣 州 附近的赤紅壤,與海南島的熱帶地帶性土類磚紅壤比較接近。澳門的地帶性天然植被是南亞熱帶常綠闊葉林。經過幾百年人類活動的破壞,至今只殘存一些經過人 工 營 造 的 次 生林 。 從 這 些 次 生 林中,也可以發現一些熱帶雨林的特性。而從植物區系的組成來看,澳門植物區系的地理成分以熱帶科屬為主,栽培植物也具 有熱 帶區系 性質 。繪於十八世紀初的澳門地圖城市空間發展澳門和其他城市一樣,都經歷過並且繼 續 經 歷 着 從 小到 大 的 空 間 發 展 過程。不過,它也有自己的特點。澳門是由一個小半島和兩個不大的海島組成,當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時候,在空間上便會受到限制。而且,台地、丘陵地區居多,原來天然平地不多。因此,澳門的城市空間發展過程,從一定的階段開始,同時也是填海拓地的過程。市區所在 的 澳 門 半 島 原 來 面 積 不 到 3 平 方 公里,只有今天的1/3左右。半島西北部的青洲當時還是個孤懸江心的小島,東北角的馬交石也只是一堆獨立海上的石頭。那時候,西岸兩個小灣水面淹至內港的十月初五日街和下環街,東岸海浪直接拍擊着東望洋山的東麓。今天半島東北部的馬場、黑沙環、水塘、新港澳碼頭、新口岸、南灣新填地等,以及半島西部的台山、筷子基、內港沿岸等,當時都是汪洋一片,以後才陸陸續續填成陸地。400多年的澳門城市空間發 展
  • 過程可以分為幾個階段:①1 9世 紀 中葉 以前 階 段。 16 世 紀50年代以後,澳門逐漸從小漁村發展成一個華洋匯集、商業繁榮的海港城市 。不過,19世紀中葉以前澳門市區的發展一直都局限於澳門半島的南半部。最早的市區是在營地大街、龍嵩街、南灣沿岸一帶。以後向南逐漸擴展到西望洋山北麓,向北延伸至沙梨頭和大三巴,東至雀仔園,西達岸邊。澳門半島北半部仍然 是 大 片 的 農 田和 幾 個 分 散 的 小 村落 。②1 9世 紀 60 年 代至 1 91 2 年階 段 。鴉片戰爭以後,澳門葡萄牙當局不斷進行擴張活動,強佔半島北部和青洲、氹仔、 路環 。從 1 9世 紀6 0 年代 開始 , 陸續在 西 岸 和 南 灣 、西 灣 進 行 了 填 海 工程,並且修築海堤把青洲與半島相連 。半島西岸推進至罅些喇提督大馬路、沙梨頭 海 邊 街 、 巴 素打 爾 古 街 、 火 船 頭街、河邊新街,東南岸則築成了民國大馬路、西灣街和南灣街。同時在半島北半部村莊和農田改造成市區,修建了街道網。不過,半島北部除了新橋一帶以外,大部份仍開發不足,只能算是半郊區 。③ 19 13 ~ 19 3 8年 階段 。 20 世 紀20 、3 0年 代, 澳門 進行 了大 規模 的 填海拓地工程,相繼填出了西北部的台山和筷子基、東北部的馬場和黑沙環、東部的新口岸和南灣新填地等大片土地,使澳門半島的面積比1910年增加了60%以上。這個時候,澳門市區已經擴展到望廈山南麓和東望洋山西坡。但是,大片的新填 海區仍 待開發 。④193 9~1 985年 階段。 這個階 段只有零 星的 小規 模填 海。 60 、7 0年 代開始,澳門經濟開始迅速發展,又有大量中國內地移民進入,澳門的市區也向北和向 東擴展 ,2 0世紀 20 、30 年代 完成的大片填海區得到了開發。半島北部的台山、筷子基、馬場和黑沙環發展起新的商住區和工業區,南灣和新口岸則發展 為新 的商 業區 。⑤1986~ 1998年階 段。繼20世 紀2 0 、 3 0 年 代 之 後 , 澳 門 又 於 1 9 8 6 ~1998年間進行了又一次大規模的填海拓地工 程 , 包 括 黑 沙環 、 新 口 岸 、 南 灣湖、筷子基、南灣以及新港澳碼頭等填海工程,使澳門半島的面積從5.8平方公里增加到7.8平方公里。這些新填海區也隨即得到了開發,迅速成為澳門市區的一部份。同時,氹仔也進行多處填海工程,在其西北部和中部大片土地上開闢了道路網,建起了樓宇,發展為新的住宅區和商住區;在其東北部發展為商住區和工業區;在其東端填海建起了國際機場。該島已經成為澳門的衛星城鎮。路環則主要發展為澳門的旅遊度假區;其西北部和東北部則是工業區和港口 區 。⑥未 來 的發 展 。早 在 20 世 紀2 0 年代,澳門就曾經有過一個龐大的填海計劃設想,就是在氹仔與路環之間填海,把兩個海島連成一體。70年代之後,這個設想開始實現,並且成為澳門城市空間未來發展的方向。90年代初,澳門政府就作出規劃,在氹仔與路環之間進行大 規 模 填 海 , 造 出 近 8 平 方 公 里 的 陸地,初步命名為“路氹城(C O TA I)”。它將會大大舒緩澳門城市建設用地短缺和人口壓力的問題。90年代後期,已經在路氹連貫公路西側填出了約3.5平方公里的土地,其中有相當多規劃為工業用地,從那裡通往珠海市橫琴島的蓮花大橋已於1999年竣工。按遠景規劃,路氹連貫公路東側將進行填海,未來通往珠海、廣州的鐵路的一個站點 —— 澳門火車站 將會 建在 那裡 。附設直昇機升降台的港澳碼頭時速40海里(60公里)的噴射飛翼船經濟發展與佈局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澳門經濟經過了50 年代 的困 難時 期和 60 年代 的恢 復時期,70年代開始騰飛,進入了一個嶄新的經濟迅速發展時期。多元化經濟結構逐 漸 形 成 , 旅 遊 博 彩 業 、 出 口 加 工業、金融業和建築房地產業是現代澳門經濟的四大支柱。1997年按當年價格計算 的 澳 門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G D P) 達 到558.94億澳門元,差不多相當於1982年的7倍。人均GDP13 .39萬澳門元,相當於1.68萬美元。此後兩年因受亞洲金融風 暴 影 響 , GD P出 現 負 增 長 。 不 過 ,20 00 年 開始 即有 所 回升 。2 0 03 年G D P(按當 年價 格計 算) 為6 33 億澳 門元 ,人均15.6萬澳門元,折合17,782美元。澳門由一個半島和兩個海島組成,只有兩條陸上通道與大陸相連。因此,航運對於澳門特別重要,超過一半的旅
  • 客和 大 部 份 貨 物 運 輸 要 靠 船 舶 進 出 澳門。其中,港澳客運是世界上最繁忙的航線之一,數十艘先進的快速客輪每天24小時近200個 航班穿梭於兩地之間 ,2001年出入境旅客近513萬人次。澳門的遠洋進出口貨物主要靠香港轉運,港澳貨運十分繁忙。還有定期客運航線與珠江三角洲重要城市連接,數十條貨運航線通往上海、青島和廣東沿海及內河多個港口。但是,由於珠江三角洲的道路網和橋樑建設發展非常快,陸路交通十分方便,澳門的內河客運嚴重滑坡,大多數航線已經停航。澳門的港口由內港、外港和九澳港組成。內港在澳門半島西側,長約2000米的岸邊,密密麻麻地排列着34個碼頭,主要供內河航運和漁業使用。外港在半島東側的新口岸,面向珠江口,有一個主體建築面積6.5萬多平方米的大型港澳客運碼頭,其上面還有一個港澳客運直升機停機坪。由於水深不 足,從 半島東 南約2 公里處 挖深 了 兩 條 人 工 航 道 , 以 方 便 船 舶 進 出內、外港 。通往外 港的人工 航道長約 2公里 , 水 深 約6 米 ; 通 往內 港 的 長 約 5公里,水 深約5米 。而且, 人工航道 還要經常疏濬才能保持足夠水深。九澳港在 路 環 島 東 北 部 , 水 深 達 5 ~ 6 米 ,1991年已投入使用的第一期工程包括貨櫃碼頭和燃油碼頭,可以停泊5000噸級輪船;第二期工程更大,設計可以停泊萬噸級或者萬噸以上級別的輪船。2001年 內 港 和 九 澳 港 的 貨 櫃 流 量 分 別 為42,817和20,016櫃次。澳門 半島 北端 的關 閘是 澳門 20 0 0年以前唯一的陸上對外通道。一條從氹仔、路環之間新填海區通往珠海市橫琴島再連珠江三角洲公路網的公路橋——蓮花大橋於1999年底完成,2000年3月正式通車,成為澳門第二條進出境的陸上 通 道 。在氹仔島東端填海建成的澳門國際機場 於1 99 5年 1 1月 正式 啟用 。目 前 已有10多家航空公司使用該機場,每星期有數百個航班連接澳門與中國內地和台灣 省 , 以 及 東 亞 、 東 南 亞 各 大 城 市 。2002年由機場出入境的旅客超過417萬人次,貨運量達11萬噸。還有定期直升機客運航班來往澳門與香港和澳門與深圳 。20世 紀6 0年 代以 前, 聯繫 澳門 半島與氹仔、路環兩個離島的唯一交通工具是小渡輪,十分不便。現在已有三條跨海大橋和一條連貫公路把它們連在一起了。路氹連貫公路長2225米,連接兩個離島,於1969年秋天正式通車。嘉樂庇總督大橋(一般叫它澳氹大橋)是第一條由澳門半島通往氹仔的跨海大橋,長2570 米,19 74年1 0月正式 通車。1 0多年後,市區與離島交通日益繁忙,澳氹大橋已經不堪重負,便着手在其東面修建第二條跨海大橋。1994年3月更長更寬 的友 誼大 橋正 式通 車, 長4 70 0 米(包括8 00米 高架引橋 )。第 三條跨 海大橋 正式 命名 為西 灣大 橋, 於2 00 2 年10月奠基,2005年1月通車。第三大橋從半島融和門附近通往氹仔西北角,長220 0米 ,雙 層設 計。 下層 可供 輕鐵 使用,遇8級以 上颱風時可 在下層繼續 通車 。2003年澳門道路總長345公里,但是澳門的街道大都比較狹窄,還有不少汽車就以路邊為停車場。澳門汽車增長速度很快,2003年底澳門行駛的汽車有64,073輛,還有66,399輛摩托車。城市道路早已超負荷。近年來澳門市區修建一些行車天橋和行人天橋 , 1 9 9 0 年 1 1 月 還開通了松山隧道,後來修建連接新口岸新舊 填 海 區 的 行 車 天橋,以及2 002年1 月通車的水塘馬路,對改善城市交通有相當大 的 作 用 。澳門夜色迷人。澳門是著名的旅遊城市。地方雖然不大,卻是個很有魅力的、東西方文化交匯的城市。它不僅有優美的景色和著名的古蹟,還有各具特點的地方美食、五光十色的娛樂和博彩,每年舉辦形形色色的藝術節、音樂節、賽龍舟等活動。所有這些都對旅客有很大的吸引力。旅遊業自60年代以來發展十分迅速。1996年入境遊客達815萬人次,比1960年增加了10倍多。1997年因為亞洲金融風暴等因素的影響,下降到70 0萬人次。兩年後又再逐漸恢復,2003年增加至1188.79萬人次。入境遊客中,一半左右從海路到 達,4成是從陸路 進
  • 入,8%以上乘飛機到達。到2003年中國內地居民已成為佔首位的入境旅客。外國遊客中,主要來自日本、韓國、美國、東南亞各國、英國和澳大利亞 。澳門的旅遊景點中,自然風景和人文景觀兼備,華洋雜處,今古並存。眾多的景點雖然比較分散,不過仍然可以分成澳門半島中部、半島南部、半島東部、半島北部、氹仔和路環等幾個旅遊區。半島中部旅遊區以著名的大三巴牌坊、三巴炮台(1998年在那裡建成了澳門博物館)和白鴿巢公園為主,還有風格各異的大堂、板樟堂、花王堂、望德堂等古老教堂。半島南部旅遊區以媽閣廟和西望洋山(主教山)為主,還有澳門海 事 博物 館 、 聖若 瑟 修 院、 崗 頂 劇院、融和門等,2000年底在南灣湖新填海區落成的338米高的澳門觀光塔。 半島東部旅 遊區主要 有東望洋 山(松山 )及其 上 的 東 望 洋 山燈 塔 、 孫 中 山 紀 念館、澳門文化中心、盧廉若公園、二龍喉公園、南灣花園、何賢公園、宋玉生公園、青銅觀音像等,葡京酒店和回力遊樂場等則是著名的娛樂博彩場所,一年一度的格蘭披治大賽車的中心看台和賽道也在該區。半島北部旅遊區的主要旅遊 點 有 觀 音 堂 (普 濟 禪 院 ) 、 蓮 峰廟、關閘、望廈古炮台(已改建成望廈山市 政 公 園 ) 、 紀念 孫 中 山 市 政 公 園等,還有逸園跑狗場、螺絲山花園、海角遊雲等。氹仔旅遊區主要有氹仔住宅博物館、菩提禪院、小氹山北麓的大型浮雕、賽馬場、湖畔公園等。路環旅遊區的旅遊景點比氹仔多,如著名的竹灣海灘和黑沙海灘、路環譚公廟、石排灣公園、黑沙公園、路環山頂公園、路環步行徑公園、高爾夫球場、小型賽車場和幾處 燒烤公 園, 還有1 99 8年1 0月 落成於塔石塘山頂部的媽祖石雕像。路環和氹仔都有一些環山步行徑和健康徑 。199 2年 澳門 一些 團體 組織 評選 出新 的“澳門八景”是:“鏡海長虹”(兩條跨海大橋) 、“媽閣紫煙”(媽閣廟) 、“三巴聖迹”(大三巴牌坊)、“普濟尋幽”(普濟禪院,即觀音堂) 、“燈 塔松濤” (東望 洋燈塔 ) 、“盧 園 探 勝 ”(盧 廉 若公 園 ) 、“龍環葡韻”(氹仔的住宅博物館) 、“黑沙踏浪”(路環的黑沙海灘)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特區政府運輸工務司屬下的一般部門。回歸前稱為地圖繪製暨地籍司,根據1993年12月20日第70/93/M號法令設立。其職責是:保存大地網絡資料,執行屬地圖繪製及地形測量範圍內的所有工作,並編製及保存本地區地籍。具體權限主要包括:建立有關的科學知識及對於整治本地區所必需的數字化製圖的資料庫,將有關歷史資料存檔並保持擁有最新資料;運用模擬及數字的方式編製幾何地籍(檔案),將有關歷史資料存檔,並保持擁有最新資料;依法律的規定,參與土地的佔用及使用方面的有關工作;研究、執行、指導及監督本地區的大地測量、地圖繪製及地形測量方面 的 所 有 工 作 。現 任 代 局 長 為 張 紹基 。地震澳門所在的珠江三角洲位於中國東南沿海地震帶的外圍,歷史上發生過不下數百次地震,但絕大多數是微震,還未發生過嚴重破壞性的大地震。從14世紀到現在 ,有史可 查的大於 或等於5 級的 強 震 有 5 次 , 大 多 數 對 澳 門 影 響 不大。 只 有1 9 0 5年 8 月 11 日 至 12 日 ( 清光緒卅一年七月十一日、十二日)一次5.5級地震有較嚴重的影響,震央在澳門以西10多公里的磨刀門,地震史上稱為“澳門地震”。據當時報載,11日晚9時 至 次 晨6 時 發 生連 續 震 動, 有 兩 次震力甚大,居民均跑出屋外躲避;12日晝夜又連震10多次,多間房屋被震塌。澳門地區地震頻率不高,震級不大,但是澳門的近代沉積層及人工填海的地基抗震能力較差,因此高層建築和大型建設工程應 該重視 防震抗 震工作 。地質構造澳門與珠江口外島嶼同屬萬山隆起帶,是在“多”字型構造支配下形成的典型華南型山地海岸的組成部份。起主導作用的東北 —— 西南走向斷裂構造,即蓮花山斷裂帶和紫金 —— 博羅斷裂帶的延 伸 部 份 分 別 從澳 門 的 南 北 外 圍 穿過;西北 —— 東南走向的西江斷裂帶則從澳門的西側經過,形成“多”字型構造 , 成 為 澳 門 及 其 鄰 近 地 區 的 構 造 骨架。路環至大橫琴、氹仔至小橫琴以及澳門半島長軸和山勢的主要走向基本上都是東北至西南,與主要斷裂帶的走向一致。澳門及其附近地區晚第三紀以來的新構造運動基本以上升運動為主,其主要特 徵是間 歇性的 抬升 。地貌澳門地區地勢不高,但是天然平地甚少 , 丘 陵 、 台 地 起 伏 , 而 且 南 高 北低。南面的路環島地勢最高,全島由整個山體構成,沿岸只有狹窄的平地,主峰塔石塘山海拔17 1米,周圍還有多 座海拔120米以上的 山峰。氹仔島上, 大氹山(159米)和小氹山(111米)分立東西,其間有北澳山(59米)和大片淤積與填成的平地。北面的澳門半島地勢最 低 , 最 高 點 不 到 1 0 0 米 , 東 望 洋 山(93米)、媽閣山(72米)、西望洋山( 6 3 米 ) 斜 亘 東 部 和 南 部 , 大 炮 台 山(57米)盤據中央 ,青洲山(56米) 、望廈山(61米)、馬交石山(48米)橫列北部,丘陵之間分布着起伏和緩的坡地,周圍則是大片人工填海的平地。丘陵上發育典型的花崗岩“石蛋”地貌,形態各異的巨大石卵,在媽閣山、青洲山、白鴿巢等許多地方均可見到。地貌
  • 走向深受地質構造影響,半島上望廈山—— 大 炮 台 山 —— 崗 頂 —— 西 望 洋 山—— 媽 閣 山 及 馬 交 石 山 —— 東 望 洋 山—— 若 憲 山 , 兩 列 山 勢 呈 明 顯 的 東 北——西南走向;青洲山-望廈山 —— 馬交石 山 則 是 西 北 —— 東 南 走 向 ; 小 氹山、大氹山、塔石塘山的山體也各自呈東北 —— 西南走向。澳門地區與大陸相連的陸地界線只有2 40米,海岸線則 長達40.52公里。不過,大部份都是填海區的人工海岸,比較平滑。路環島則保留較多天然海岸,有些海灣(如黑沙灘和竹灣)。島連島、陸連島現象是澳門地貌一個有趣的特徵。澳門原來是個海島,後來由逐漸冲積成的天然砂堤與大陸相連而變成一個半島;氹仔則是大氹和小 氹兩 個島 連成 的 。艾維斯(R u i An tó n i o C r a v e i r oAf o n so,1947~ )律師 。 生於 葡 萄牙 里 斯本 , 19 7 1年葡萄牙里斯本古 典大學法律系畢業 。70年代任莫桑比克基利文民事登記局局長。服兵役後於1975年返回葡萄牙,分別在經濟部和計劃部工作;1983年先後出任澳門行政政務司顧問及行政暨公職司司長。1979年獲澳門律師公會註冊,1985年起在本地區從事律師工作。1991年任私人 公證員 。19 84~ 198 6年任 澳門電力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並從事澳門、中國、葡萄牙及安哥拉之間的出入口貿易。1992年獲委任為澳門司法高等委員 會成 員。 由 19 84 年 第三 屆立 法 會起,獲委任為立法議員。1998年辭去立法會議員一職。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管理專業協會大會副主席 。艾儒略(J u l i us A l e n i ,1582~1649)天 主 敎 傳 敎 士 。 字 思 及 。 意 大 利人 , 1 6 0 0 年 入 耶 穌 會 。 1 6 1 0 年 抵 澳門, 曾 在 澳 門敎 授 數 學 兩年 。 後 至 北京、常熟、杭州,與士大夫往還,被稱為“西來孔子”,在福建傳敎23年。明天啟三年(1623)刻《性學觸述》8卷,系統介紹人體之神經、消化、呼吸、感覺諸 系統 。1 6 23 年撰 《 職方 外紀 》 五卷, 介紹 5 大洲 之 風土 、民 情 、氣 候 、物產、名勝等。1631年(崇禎四年)經瞿式穀筆錄而成《幾何要法》4卷。1637年又刻《西方問答》敘述西方之風俗 、物產、制度及《出像經解》,又名《天主降生言行記略》,附圖57幅,這些西洋宗敎畫,也即是 西化之中國版畫 。老人中心多元化老人服務中心或老人日間服務中心。這些中心為老人提供多元化的服務項目,通常包括一般耆康中心之項目, 如 膳食 、 洗 衣、 沐 浴 和剪 髮 等 服務,務求使老人們能生活在他們所熟識的社區中。2002年澳門擁有此類型的中心共8間 ,其中 兩間尚 提供護 理服務 ,分別分 佈於 北區及 氹仔 。老人話劇澳門 老人 話 劇活 動始 於 20 世紀 8 0年代末期。本地當時唯一的全職戲劇敎師周樹利,致力戲劇推廣普及工作,於1987年協助聖安多尼堂頤老之家組織話劇組,開展老人話劇活動。1989年開始舉辦全澳老人話劇匯演,參與人數逐年增加。在對外交流方面,頤老之家話劇組於1989年首次應邀參加“全港老人話劇比賽”,以《萍水相逢》一劇,獲最佳男演員、最佳劇本獎、優異演出獎 。1991年又應邀赴廣州和佛山兩地演出,參與“廣州大中學校話劇花會”和退休老幹部聯歡活動,先後演出話劇《傳家之寶》、《萍水相逢》和《孤寒財主》。《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一部關於中葡關係及澳門史地的專著。金國平著。澳門基金會於2000年出版,全書320頁,收入作者有關考證 論文 及 史 料 翻 譯 2 0 篇 。《西方開拓者及其發現澳門》(T heW es t e r n P on ee r s an d t h e i rD i s c ove r y o f M ac au)初刊於《香港葡萄牙學會會刊(歷史部)》(Bo l e t i m do I n s t i t u t o Po r t u g u ê s deHo n g Ko n g,Se c ç ã o d e Hi s t ó r i a ),第2卷(1 94 9年 ), 第7 ~2 41 頁。 同年 , 由澳門 官 印 局 發 行 單行 本 。 作 者 白 樂 嘉(Jo sé Ma ri a Bra g a )。本書為葡萄牙史學界較 系 統 將 有 關 漢籍 ( 多 取 自 周 景 濂《中葡外交史》)引入澳門史研究的先驅著作。此外,由於作者在文中搜集了大量葡語資料並附以英譯,成為阿儒達圖書館《耶穌會會士在亞洲》中的珍貴史料,為海內外華人研究澳門學者的主要葡語資料來源。本書的上述兩大特點使其迄 今 仍 為 澳 門 史研 究 的 重 要 參 考 書籍。作者在全面闡述了葡萄牙海外發現的背景之後,回顧了葡中早期接觸的始末,著重探討了葡人入居澳門的一些相關 問 題 。西草灣澳門附近古地名。即廣東台山、新會之間的甫草灣,甫、西二字形近,故《明史》、《明實錄》均誤作西草灣。其具體位置即在今上川島、下川島北面之海灣。另有一説指香港大嶼山之茜草灣及新界 屯門之 間的茜 草灣 。西草灣之役明朝官兵在廣東新會沿海繫退葡軍的一次戰役。1522年(明嘉靖元年),葡萄牙人別都盧率海艦5艘、部屬1000餘人入侵廣東新會西草灣,明備倭指揮柯榮、百戶王應恩等率軍反擊,擒其首領 別 都 盧 、 疏 世 利 等 4 2 人 , 斬 首 3 5人, 繳獲 葡船 2艘 , 均按 海賊 罪處 死 。
  • 西草灣之役明軍獲全勝,葡人從此逐漸放棄武 力攻 華之 野心 。西洋墳場位於澳門西洋墳馬路,俗稱舊西洋墳場,係相對於其後開闢的新西洋墳場而言 。原 稱聖 味基 墳場 ,闢 設於 18 5 4年,初在“城”外,偏僻荒涼,在澳葡人“魂歸天國”後,多下葬於此。後隨市區發展,逐漸為房屋街道包圍,遂位於市 區 中 。 墳 場 內墓 塚 纍 纍 , 排 列 整齊,其中不少古墓建築煞是美觀,鑲嵌十字 架 、 天 使 、 花卉 、 人 物 的 浮 雕 塑像,精緻奇巧。墳場內有一座建於1874年的小教堂,作為葬禮彌撒之用,建築別緻,內供奉一位專司闢邪揚善的天神聖味基,墳場亦因此得名。澳門商界名人何賢先生1983年逝世後亦下葬於此。西洋墳場西望洋山位 於 澳 門 半 島 南 部 。 海 拔 6 3 米 。西臨 內 港 , 東 北 隔南 灣 與 東 望 洋 山 相望,南接媽閣山。有數百年歷史的媽閣廟就座落在山的西南麓,廟的後山坡上花崗岩石蛋地貌發育,有不少名人雅士題咏的石刻。山頂有建於1622年的主教山小堂和1935年加建的主敎府,所以西望洋山俗稱主敎山。山上綠樹婆娑,景色優美,有不少南歐建築風格的別墅,是澳門 的高級 住宅區 之一 。西望洋山上的聖母堂西望洋山炮台澳門最古老炮台之一。又稱卑拿炮台,葡文作 N os s a d a Pe n h a d e Fr a n ç a 。位於澳門半島西望洋山頂,約建於17世紀初 。 炮 台堡 內 設 有銅 炮 2 門( 一 説 5門),每門可發射7磅重的炮彈。1622年(明天啟二年),擊退荷蘭人入侵澳門的戰鬥中,此炮台發揮過很大威力。1622年,葡人於炮台旁建聖母堂(又稱“主敎山 小堂” ),供 葡兵作 彌撒祈 禱用。1892年(清光緒十八年),西望洋山炮台因作用消失而廢置。1935年在炮台原址重建聖母堂,故該炮台又有“西望洋山聖母炮台”之名。後來聖堂因作為 主 敎 座 堂 , 又 有 “ 主 敎 山 教 堂 之稱 ” 。西藥業該業分為藥房和藥行兩類,經營成藥及醫療器械等。現時澳門大部份藥房還兼營嬰兒用品及洗滌劑、洗髮水、化妝品和護膚品等。按法律規定,澳門的藥房需持有特別牌照,並由政府承認的藥劑師配藥;而藥行則只需領取藥行商業 牌 照 便 可 經 營 藥 品 批發。澳門 市面銷 售的藥 品幾乎全部依 靠進口,主 要來自 瑞 士、 德 國、 美 國 、日本、英國、中國內地和香 港 等 地 。西灣澳門半島西南端的一個海灣,與 南灣相鄰。 現一般把該海灣及其沿岸 統稱為西灣。“灣”字粵語中讀“環” ,過去又寫成“西環”。該處是西望洋山和媽閣山的東麓,原來海水直逼山邊,1910年築堤修路,建成西灣街和民國大馬路,連通了澳門半島南部東西兩側 。堤岸榕蔭大道,蜿蜒曲折,背後青山鬱鬱葱葱,前面碧波蕩漾,風光幽雅,環境清靜。許多高級住宅、包括前澳督私邸建在這裡。北端有逾百年歷史的峰景酒店(1999年結業,現為葡萄牙駐澳門總領事官邸),附近還有濠璟酒店。已竣工的南灣填海工程把西灣變成一個人工湖,中間有一大塊填海地將其同南灣隔 開 。西灣景色西灣大橋為連接氹仔西區和西灣、媽閣內港區的澳門第三條跨海大橋,全長2,200米,是一座具上、下兩層行車道的混凝土樑斜拉橋, 主塔採用“ M ”造型, 是斜拉橋的首創。上層為雙向六車道,下層設有全天候行車 道並預留輕軌鐵路 。在澳門方面,可經河邊新街、媽閣上街或民國大馬路出入西灣大橋,或由旅遊塔側 的 西 灣 湖 景 大 馬 路 經 引 橋 進 出 大橋。氹仔方面,可從路新城或氹仔市區經海洋花園沿岸新路進出大橋。西灣大橋 及 其 配 套 道 路 網 均 為 全 新 的 基 建 設施,設有道路監察系統,部份路段設有測速設備,車速限制及交通規則與友誼大橋一致,即最低車速為時速40公里,最高 為8 0 公里 , 引橋 的 最高 時 速為 4 0公里。重型車輛嚴禁超車,大橋禁止行人或 非機 動 車輛 通 行。 該 橋於 2 00 4 年
  • 12月 19日 由國家 主席胡 錦濤主 持通 車典禮 , 20 0 5年 1 月9 日 正式 啟 用通 車 。西 灣大橋於2004年底建成。西灣街(Rua da Pra ia do BomPar t o)位於澳門半島南部。南端連接民國大馬路,北端在羅飛勒前地接南灣大馬路,長230米。是南灣與西灣之間的 一段海邊馬路,景色優美。中段有一座已廢棄的古炮台 —— 竹仔室炮台,山坡上是歷史悠久的峰景酒店。1999年停業,改為葡萄牙 駐澳門總 領事官邸 。西灣網球場西灣民國馬路共有兩個網球會,毗鄰而建。其一為陸軍網球會,以往是提供予軍人使用的。另一為文員網球會,提供予網球愛好者使用,設備頗為完善澳 門 文 員 網 球 會 創 立 於 1 9 2 6 年 8 月 1 0日,由10名網球愛好者組成,創辦人法蘭加曾獲葡萄牙網球賽冠軍。在20世紀50 ~6 0年 代 ,港 澳網 球 賽常 在文 員 網球會舉行。經過60年代的網球運動冷靜的10 多年, 至1 978 年重 整旗鼓 ,改 善球場設備,會員大 增。現為燈光球場 。《有情天地》散文集。凌稜著,澳門星光出版社1991年出版,是作者在《華僑報》專欄所寫文章的結集,共收作品56篇。多為抒情性散文,是作者對人、對世界、對生活感觸的真實反映,從中可見作者對愛的 讚 美、 祈 求 。《有關行政違法行為的一般制度及程序》(第52/99/M號法令)從實體及程序上規範行政違法行為的法令。其目的在於制定一個簡單、快捷有效的實體和程序制度,以統一規範日益增多 的不具刑事、民事或紀律性質但卻屬於行政性質的違法行為,同 時保障行政當局的利 益和受害人的權利 。1999年10月4日頒佈。該法令規定了行政違法行為的概念和適用制度,將罰款作為 行 政 處 罰 的 方式 ; 在 實 體 制 度 方面,規定自然人和不論是否具有法律人格的集合實體均須對行政上的違法行為負責,且規定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對行政違法行為訂定任何剝奪或限制人身自由的處分;在程序制度方面,法令規定了 違 法 者 有 被 聽取 陳 述 及 辯 護 的 權利,且不容許訂定任何剝奪或限制違法者人身自由的程序措施;另外該法令亦規定了罰款的歸屬、司法上訴等有關內容 。存款保證金制度澳門貨幣暨匯兑監理署於1987年 1月 1 日 實 施 的 一 項 存 款 準 備 金 比 率 規定。又稱存款保證金制度。規定在澳門經營的商業銀行吸納存款後,須按規定留置一定比率的金額作為保證準備,並存放在監管當局指定的代理銀行專戶之內。 約 三 成 的準 備 金 可 由銀 行 自 行 設立,但必須遵守規定而經常備設在專戶內。存款準備金比率按存款的性質而有所不同,即期存款及儲蓄存款餘額要抽取3%作為準備金部份;3個月以內的存款,在扣除了即期存款的該部份存款額後 , 按 2 % 的 比 率 抽 取 作 為 準 備 金 部份;超逾3個月的存款,則按1%的比率抽取金額作為 準備金的部 份。以上3 項存款按各比率抽取部份之和,即為銀行的存 款 保證 金 。成昌超級市場澳門 經 營 歷 史 較 長 的 超 級 市 場 之一。 位 於荷 蘭 園大 馬 路7 ~ 9號 。 分 店設在氹仔及新口岸。與高士德大馬路的惠康超級市場和士多紐拜斯大馬路的新惠康超級市場屬於同一個集團。主要經營食品、冷凍食品、凍肉(包括燒烤套餐)、日常用品、家庭用品、洋酒、生果、 蔬 菜 等 。《百年澳門》一部歷史文學著作。常青著。作家出版社1999年10月出版。全書分9章:①歷史從血泊中走出來;②明廷管轄下的著名商埠;③國弱民恥,悲歌血淚;④澳 門 人 的 血 也 是熱 的 ; ⑤ “ 救 民 族災,赴國家難”;⑥紅旗在澳門飄揚;⑦人間正道是滄桑;⑧澳門的色彩;⑨今日澳門。作者曾深入澳門社會,鈎沉史料,廣採博鑑。該書對了解澳門歷史和今天 ,有參 考價值 。百佳超級廣場港資超級市場,和記黃埔集團屬下的一個成員機構。於1996年10月9日正式開業,是澳門規模較大的超級市場之一。位於黑沙環大馬路,在人口最稠密的北區。主要經營家庭用品、食品、冷凍食品、家用電器、床上用品、棉針織品、 箱 包 、 文敎 用 品 、 中西 酒 類 、 飲品、水果、蔬菜及熟食等。分公司設在氹 仔 。百家樂一種採用撲克牌進行的博彩形式。源於中世紀的意大利,名字取自意大利語“零”。在大部份撲克牌遊戲中佔高價值的人面牌及十點牌,在百家樂中卻算作零。後來百家樂流傳到法國,廣受豪門貴族歡迎。今天,百家樂仍是世界上各方博彩愛好者追捧的遊戲,也是澳門娛樂場中投注額最多的一種博彩。玩
  • 家要猜算閒家和莊家兩者之中誰能取得較接近總共9點的 牌。玩家可選擇投 注任何一方,或選擇投注平局。遊戲使用8 組 撲 克 牌 進 行 , 雙 方 各 收 到 最 少 兩張,但不超過3張的紙牌。第1及第3 張牌將 發 到閒 家 手上 , 第2 及 第4 張 牌 則發給莊家。如有需要,雙方可根據遊戲規則各獲發第 3張牌。所 有派發的牌 均是面朝 上。 人面 牌及 10 點牌 均算 作0 ;Ace算作1;其餘的以其面值計算。每一手牌的點數為總和之最後一個數位。例如8和9的一手牌就是7點(8+9=17)。百貨商場20 世紀 8 0年 代中 期 在澳 門開 始 出現綜 合 性 大 型 百 貨 商 場 , 或 稱 購 物 中心。一般以銷售服裝為主,亦有箱包、鞋帽、玩具、文教用品、家用電器和傢俬等。自80年代中期以來許多新建的高層商住大廈設有商場,如來來商場、黃金商場、彩虹苑商場、龍園購物中心 、八達商場、賈梅士購物中心及新城市商業中心等。由於種種因素,這類百貨商場或購物中心,經營比較好的不多,大部份商場或購物中心發展並未如理想 。《百慕她的誘惑》短篇小説集。陶里著,香港獲益出版社1996年出版。全書共分4輯,收作品63篇,每篇長的不過1萬字,短的則約700字。背景以港澳居多,也有遠至越南、泰國、柬埔寨、葡萄牙,甚至虛無飄緲之鄉。題材雖取自現實,卻把情節異化,虛虛實實,亦幻亦真,往往出現不 可思 議的 變化 。托兒所以3歲以下、身體健康的幼兒為對象,對其提供日間照顧的服務機構。目的在於幫助無暇照顧幼兒的父母得使其以安心工作。透過在托兒所內的活動,使幼兒在身體、情緒、語言、智力及群體生 活 上 各 方 面 獲得 充 分 的 照 顧 和 發展。澳門 的托兒所 有3類: 政府主辦 的3、間;民間福利機構主辦並得到澳門社會工作局在技術和費用上協助的25間;私 人 經 營 並 領 有 牌 照 的 托 兒 所 1 7 間 。20 02 年澳 門共 有托 兒所 52 間 。托瑪斯 ·丹尼爾(Thomas Danie l,1747~1840)英國 畫 家 。 1 7 8 4年 1 2 月 1 日 , 被東印度公司批准以雕版師身份前往孟加拉。他攜同擔任其助理的姪兒威廉·托瑪斯一起出發,1785年8月23日經澳門抵達廣州。在中國逗留了數月後才前往印度,他們是早期訪問東南亞的英國畫家,在廣州、澳門兩地畫了許多速寫,《澳門賈 梅士洞 》是他 的代表 作。他 們在印度住了7年,於1793年(清乾隆五十八年)隨馬戛爾尼勳爵(George LordMac a r t n ey)訪華的護航艦返國。回英國後,根據素描和速寫繪製了不少油畫和版畫,出版了 6本畫冊。 托瑪斯·丹 尼爾畫了兩幅中國題材的油畫,其他素描和速寫由他的姪兒威廉繪製成油畫,兩人的合作堪稱完美。托瑪斯·丹尼爾於179 6年 加入英 國皇 家美術 學院 ,並 於1799年獲委任為院士 。丹尼爾畫作托瑪斯 ·屈臣(Dr. T h o m a sBoswal l Wa tson,1815~1860)英 國 業 餘 畫 家 。 1 8 4 5 年 移 居 澳門。師從錢納利,其作品真實可信,對於考證歷史,研究澳門城市發展有極大的參考價值。代表作有《從大砲台遠眺賈梅士花園》、《澳門南灣聖彼德小砲台》、《澳門嘉思欄砲台》和《聖方濟各修道院海景》等。屈臣尊師重道,錢納利逝世時,隨侍在側,料理後事。不久移居香 港。1 858 年回英 國,1 860 年在蘇 格 蘭 去 世 。屈臣畫作《早期澳門史》見《葡萄 牙在華 居留地 史綱》 。早期警察組織澳門 警察 組 織始 建於 1 69 1年 ( 清康 熙 三 十 年 ) 3 月 , 稱 為 巡 城 警 隊 。1719年總督下令,由市政廳分別在三巴門 、 大 堂 區 及 風 順 堂 區 建 立 3 間 公 安所 。 1 7 5 3 年 ( 清 乾 隆 十 八 年 ) 撤 銷 ;1784年澳門警察隊由一營來自印度的常規軍代替。1810年(清嘉慶十五年)創立“ 皇 子 營 ” , 澳 門 警 察 亦 由 該 營 擔任。1822年(清道光二年)該營解散,又建公安所,每所派駐20名治安人員。1841年,經葡萄牙王室訓令核准,產生澳 門 警 務 條 例 , 自 此 創 立 警 察 部 門 。185 7年 (清 咸豐 七年 )創 立“ 畢沙 警察”;1861年創立澳門警察部;1879年(清光緒五年),當時的澳督解散警察部,創立澳門守衛警察;1895年廢除守衛警察;1914年由警務主管創建市政警察 。
  • 吃角子老虎機一種博彩工具。原是美國水果糖公司的自動售貨機,上面印有檸檬、橙子等圖案 。2 0世 紀2 0年 代美 國人 傑克 拉萊以瞞騙手法運入中國上海,當初也只是放在娛樂場內供人玩耍,後來傑克拉萊按 照 此 種 機器 原 理 秘 密生 產 改 作 賭具,便成為“吃角子老虎機”。澳門旅遊娛樂公司投得博彩專營權後,至1972年6月與澳葡政府 第二次修訂合約, 經批准設立吃角子老虎機,很快就成為大眾化的賭博方式,吸引不少進入賭場人士,至今綜合全澳11家賭場所設的吃角子老虎機起碼在500台以上。吃角子 老虎機玩法非常簡單,只要把規定數目的硬幣塞進機上小孔,然後搖動機旁的把手 , 如 碰 巧 就 有 不 定 數 目 的 硬 幣 掉 出來,不碰巧所投硬 幣就被老虎機吞掉 。在非常罕見情況下中了“大獎”,此時會鈴聲大鳴,主管的賭場職員就來接洽派 彩 。同善堂澳門歷史悠久、提供多元化服務的民間 慈善 機構 。1 89 2年 (清 光緒 十 八年)創辦。在開辦前期的30年內,其會址設在議事亭前地14號,後因政府徵用土地而遷往福隆新街,至1924年遷至爐石塘 街 現 址 。 其 創 立 宗 旨 是 “ 同 心 濟世,善氣迎人”。服務對象無分國籍,開展救死扶傷,濟世助人,諸如贈醫 、施藥、接生、殮葬、供茶、派米、救災和恤貧等慈善工作。1924年創辦“同善堂貧民義學”,1968年改為“同善堂學校”,初為小學,其後增辦幼稚園,開設夜間成人專業班和“同善堂中學”均免收學費和書籍費,並設立助學基金會,幫助中學畢業的學生升入大學,鼓勵有志青年繼續深造。1976年起開辦免費托兒保育服 務,先後成 立了4間托 兒所。從1968年起,同善堂由施粥改為派白米,每月派米一次,每份派米10斤,春節前派15斤。殘疾老弱或孤寡的貧困者,都可申領“領物證”,每年冬季派發棉 被 、 棉 衣 和 毛 衫 。 遇 到 大 型 災 害時,值理們會親臨現場對災民進行慰問並施與緊急救濟,或發給“領物證”,並安置遺孤入托同善堂托兒所或入讀同善堂中學。從創立以來,贈醫施藥是其工作中的重要項目,現其診所及分診所內均設有中西醫所,配有醫生、護士和先進醫療器械,並設立有注射室、西藥房和中藥局,配合診斷和治療。同善堂經費來源除了部份賞產收益和政府的支持外,大部份均來自澳門和海外各界人士及社團的捐助,並且每年舉行沿門勸捐活動,以籌作經費之用。崔德祺先生連續多年擔任該會值理會主席。2002年獲澳門特區 政府頒授仁 愛功績勳章 。同善堂同善堂中學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敎育、小學敎育預備班 、小學及中學敎育。共分兩校,分別位於庇山耶街(中學、小學)及新口岸聖德倫街皇朝花園二字樓(學前教育及小學敎育預備班)。1924年創辦,持牌機構為同善堂。學校開辦以來一直免收學費及雜費,初時名為同善堂貧民義學,為私塾形式。1937年將私塾形式改為一般小學制,開辦初小4個年級,1951年辦成完全小學並易名同善堂小學。1969年增設學前敎育的預備班,1987年改為學前敎育及小學預備班。1991/92年度增設初中一年級,後逐年增辦,成為一所完全中學。2003/2004學年設學前敎育及 小 學 敎 育 預 備 班 6 班 , 小 學 日 校 1 2班 、 夜 校 5 班 , 中 學 1 0 班 , 在 校 學 生11 76 人 ,敎 師 71 人 。同善堂診所1892年(清光緒十八年)創辦。所址為 庇山 耶街 55 至5 7號 。如 今已 發 展成為頗具規模的診所,下設第二診所及台山中醫分診所,全部為贈醫施藥的公益服務,並有一間中藥局。中醫部服務有內科、婦科、骨科和針灸,西醫部服務有內科、兒科、五官科、牙科、婦兒科、 眼科 及X光檢 查室 、心 電圖 室等 。醫療 服務 一律 免費 。同善堂診所同善堂藥局澳門一間經營中藥售賣、配劑的企業。1941年設立。位於庇山耶街。以贈醫施藥配劑為主,兼營門市,盈利作藥局經費。1941年,由同善堂前任主席高可寧發起 ,其夫人 楊詠生與 9位兒子 ,及當時澳督戴思樂(Gab r i e l M a uríc i oTe i x e i r a),社會名流傅德蔭、崔諾枝、崔六、蔡文軒、冼碧珊等及各界人士集
  • 資開設。3年後將藥局之不動產、各 股東股本及一切工具捐送同善堂,由值理會選出的藥局董事會管理。藥局選用地道正藥,品類齊全,以方便贈醫施藥。1997年5月,藥局遭火災,即設臨時藥局如常運作。在各界善心人士及澳門政府的支持下,藥局得以迅速完成修繕。同盟會澳門支部1905年(清光緒三十一年),孫中山在日本東京成立同盟會,1906年馮自由等在香港成立同盟會分會,旋即派劉樾航、阮亦周、劉思復等前往澳門發展會員,在荷蘭園和隆街21號設立機關,對外稱“樂群書室”。他們積極進行革命宣 傳 , 鼓 吹 民 族革 命 , 抨 擊 保 皇 思想。1909年(清宣統元年),同盟會會員潘 才 華 在 澳門 創 辦 了 培基 等 兩 小 學堂,並以該校為陣地進行革命活動,同盟會會員謝英伯、區大球、王岐生、陳峰海 、 李 醒 魂、 劉 卓 凡 等經 常 在 此 演説,還通過郊游會的形式與學生保持經常的聯繫,使該校很多學生加入了革命隊伍。 19 11年 ,在 香港同 盟會 的推 動下,同盟會澳門支部在謝英伯、高劍父的策劃下成立,支部機關設在南灣街41號,由謝英伯擔任主盟人。參加同盟會澳門支部的成員,除了培基學堂的一批進步學生外,還有香山縣著名綠林好漢頭目梁義、澳門“蛋家王”梁鏡清等。《因此》現代詩集。黃文輝著,澳門五月詩社2 00 0年 出 版。 第一 輯 的抒 情成 份 較濃,有人生的感悟和追索;第二輯的詩多以詩的形式表達他對社會、現實的種種思考。共收錄詩作55首。藝術上多接受後現代的影響,用語大膽,勇於探索則是作 者的 詩歌 特色 。因勞動關係而生之債權當社會保障基金受益人因為僱主因財政困難未能就因勞動關係產生之債權受清償之情況下,社會保障基金則確保向該等受益人支付債權之款項。所指之債權包括有:按法律規定計算因工作意外或職業病之應得給付;到期而未支付之工資;因單方終止勞動合同而引致之應得損害賠償。給付之發放一般是由勞工審查組提出控訴,再按法院之判決來確 定 。回力軒酒家澳門較大規模的中餐廳。位於新口岸回力球場。有660個座位,可容納7 0圍酒席,菜式以粵菜為主,著名菜式為一流魚翅 、鮑魚、 燕窩等 。回力球賽回力球娛樂場一種用以進行博彩的運動項目。已有200多年的歷史。本來是一種體育 競技運動,起源於西班牙,在歐美和部份東南亞國家頗受歡迎。1930年傳入中國上 海 , 亦 曾 有 以 博 彩 為 目 的 的 球 賽 。197 4年 6月 1日 ,澳門 開設 回力 球場 ,也就成為相互博彩項目之一。回力球賽是一種用一個 直徑為2吋 ,內為橡膠 心而外 包 有 羊 皮 的 硬球 來 作 賽 的 庭 院 運動。 賽球 場地 長5 5米 ,寬 16 米, 前 後及側 面 為 15 米 高 的混 凝 土 圍牆 。 開 賽時,每個運動員右手握著用柳條編織成的長約2呎的 彎形“棒兜 ”,雙方球 員同時站立在場地的一邊,一方球員將球用力抽向前方的牆壁上,反彈後另一方球員立即用棒兜接住,隨即將球用力抽向前壁,如此輪流反覆抽球和接球,如果一方將球抽出界或接不住球,便是輸球,對方則為勝球,以一局中得失球多少分勝負。每 隊球員最多 6人。比賽 分單打、雙打,實行淘汰賽。博彩投注方式有 獨贏 、 位置 、 “科 卡士 ” 等3 種 。197 1年8 月7 日,澳 門回 力球企 業有 限公司 註 冊 成 立 , 彭 國 珍 、 何 柏 、 何 鴻燊、 葉 德 利 、 葉 漢 為 最 大 股 東 。 彭 國珍 、 何 柏 分 別 擔 任 董 事 長 和 總 經 理 。1972年5月開始興建回力球場館。1974年 5 月 竣 工 , 6 月 1 日 開 幕 , 6 月 1 5 日舉行首次回力球賽。但開賽以後,澳門各方反應冷淡,連年虧損嚴重。1976年初,經政府批准開辦外圍投注站,1976年底又獲准開辦彩票,而從1975年6月開始,還將場館二樓租給澳門旅遊娛樂公司作賭場,1976年7月又在場內開 設“泵波 拿” 博彩 ,雖然 作了 種種 努力 ,情況仍未見好 轉,始終未 能轉虧為盈 。至7 0 年 代後 期 , 該公 司 已 出現 巨 額 赤
  • 字,至1 985 年底, 累積欠 債高達 800 0萬元以上。於是,該公司於1986年1月決定重組,由何鴻燊出任該公司董事會主席,此後虧損情況稍有改善,但終不如理想。該公司遂於1990年7月底宣佈停辦 。 其 場 館 由 澳門 旅 遊 娛 樂 公 司 接辦,成為現 今的回力 球娛樂場 。回教墳場伊斯蘭敎敎徒之安葬場所。位於摩囉園路,新口岸水塘之側,與澳門治安警察廳總部之修車廠為鄰,佔地面積頗大。回敎墳場入口建有一座高大門樓,上書“澳門伊斯蘭法真寺及墳場”,所設法真寺,為回敎徒提供朝拜場所。該門 樓 建 於 1 9 7 3 年 6 月 2 7 日 , 由 Ad amShe ik建造,Mr s .Hal im a Bi s heik捐助。回敎墳場內葬有不少中國、印度、巴基斯坦等國之伊斯蘭敎徒,不分國籍,只要信奉伊斯蘭敎便可葬於此。墳場內大樹成蔭,其中著名的有大樹菠蘿,現有結實纍纍的巨果,實令人垂涎。墳場外圍有高達 2米多的 圍牆,在 馬路旁難 以窺 見 其 內 部 。回歸法(第1/1999號法律)澳門回歸後,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 於19 99年 12月 20日 零晨“ 午夜立法”通過的第一批法律之一,也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立法機關制定的第 一 部 法 律 。 全 文 共 1 7 條 , 另 5 份 附件。法律根據基本法明確規定:“①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②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首長 及 代 表 為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 政 長官 。 ” ( 第 1 條 )法律確認:“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行政會、政府、立法會、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及檢察長,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前,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的規範性文 件 , 根 據 《 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法》及其他可適用的法規作出的全部行為,確認 其有效及 產生效力 。”(第 2條 )法律對原有法規作出以下規定:①“澳門原 有的法 律、法 令、行 政法規 和其他規範性文件,除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抵觸者外,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規。②列於本法附件一的澳門原有 法 規 抵 觸 《 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法》,不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規 。③列於本法附件二的澳門原有法規抵觸《澳門 特別行 政區 基本法 》,不 採用 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規,但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制定新的法規前,可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原則和參照原有做法處理有關事務。④列於本法附件三的澳門原有法規中抵觸《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部份條款,不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規。⑤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 法規 的澳 門原 有法 規, 自1 99 9 年12月 20 日起 ,在 適用 時, 應作 出必 要的變更、適應、限制或例外,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後澳門的地位和《 澳門特別行 政區基本法 》的有關 規定。 ”(第 3條 )法律 確 立 公 共 行 政 延 續 的 一 般 原則:“1 999年 12月2 0日前公 務員及 服務人員依原有法規確定的與公共行政當局的職務聯繫,以及各公共部門、公務法人 、 項 目 組 、 其他 公 共 實 體 或 其 機關、公務員或服務人員獲授予的權力及承擔的責任,得予保留,但不影響根據《澳門 特別行 政區 基本法 》、本 法或 其他可適用 法規作 出變更 。”( 第5條 )法律確認: “199 9年12 月20日 前依原有法規作出的全部行政行為,在不抵觸《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本法或其他可適用法規的前提下,在該日後繼續有效及產生效力,並視為澳門特別行政 區 相 應 人 員 或實 體 作 出 的 行 政 行為。”(第6條)“1999年12月20日前依原有法規對公共部門、公務法人、項目組及其他公共實體領導人的轉授權,視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相應官員所為,但不影響對該等轉授權的收回、變更或以法規另 行訂 定。” (第 7條 )法律還就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檢察院的設立,司法程序、訴訟文件、司法制度的延續,本地區的財產及其他權利和債權,政府對被特許人及其他公益實體的權力,原諮詢組識,廉政公署的設立,市政機構的改組等項作出原則性規 定 。《回歸 法》 的制 定,有 效地 確保 了政權 交 接 後 澳 門 特別 行 政 區 政 府 及 立法、司法系統及時轉入正常運作,是一部標的明確、作用可靠、意義深遠的重要 法 律 。竹仔室村澳門古村落名。位於今南灣與西灣之間的峰景酒店一帶。因歷史上該處居民多用茅竹搭成房屋居住而得名,為華人 聚 居 區 。 1 5 5 7 年 ( 明 嘉 靖 三 十 六年),葡萄牙人在這裡開設卜加勞鑄炮廠,不斷徵購該村居民住地。後又於此建立炮台,該地居民約在17世紀被逐漸遷移別處。1937年,該村被全部夷為平地,闢為馬路,時任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的高可寧在此興建豪宅。50年代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何賢亦於此地建築廣袤輝煌之公館。舊時民居村落變成豪華住宅區,今已在此建成五星級濠璟酒店 。竹仔室炮台澳門古炮台之一。位於南灣與西灣之間的竹仔室村,即今之高可寧紳士街東端的峰景酒店(1999年改為葡萄牙駐澳門總領事官邸)。炮台約建於16世紀末17世紀初。1622年(明天啟二年)荷蘭入侵澳門時,該炮台曾發揮了很大威力。與卑拿炮台上下配合,與燒灰爐炮台以 城 牆相 連 ,同 為 澳門 南 部海 防 要
  • 地。炮台常駐守兵 ,有輕型炮6門, 可發6 至8 磅 的炮 彈 。後 廢置 , 今存 古 炮台,供人憑吊。1870年(清同治九年)在炮台原址上興 建了峰景酒店 。竹林寺位於 連 勝 馬 路 。 建 於 清 宣 統 三 年(1911)。初為道觀,名祥雲仙院。後來仙院主持人蔡紫薇無意潛修,遂將仙院讓與內地華林寺來的堅性和尚,仙院便因此被改建成竹林寺。現今寺門外仍留有充滿道教色彩的壁畫。寺內正殿供奉的 是 藥 王 菩薩 , 偏 殿 供奉 的 是 準 提佛,寺內種植綠竹,環境幽雅,又供人們安放長生祿位,所以香火鼎盛,甚受信 眾 歡 迎 。竹林寺竹灣路環西南部的一個小海灣,是澳門的一 個 旅 遊 度假 區 。 灣 畔的 沙 灘 長 約300米,縱深不大。沙灘後面的山麓建有竹灣酒店和一些小別墅。附近還有一個竹灣休憩公園和一個水上活動中心 。竹灣泳池民政總署管轄的康樂設施之一。位於路環竹灣海灘側。夏天開放予公眾使用。泳池為一不規則型設計,面積約為900平方米,不可作游泳比賽之用。 泳池還附設餐廳及酒吧,是一個瞭望海景的理 想 地 方 。竹灣泳池及海灘竹灣馬路(Est r ada de Choc Van)在路 環 南 部 , 由恩 尼 斯 總 統 前 地起,穿過塔石塘山與砲台山之間至黑沙馬路。長約2300米。途經澳門著名的旅遊度假勝地竹灣海灘,也是通往路環最大的黑 沙海灘 的主要 通道 。竹灣酒店四星級酒店。位於澳門路環竹灣,有客房22間,設有酒吧、兒童遊戲場、會議室、露台花園、游泳池、來往酒店與碼頭 間的 交通 服務 。竹灣酒店竹灣燒烤公園澳門離島郊野公園。位於竹灣海灘山坡。初稱竹灣園,原是一塊荒置的谷地,1980年建成公園。背山面海,園內綠樹遍佈,濃蔭覆地,最大特色除保存有珍貴樹木外,並補植花木。進園右邊闢有燒 烤 場 , 因 而 有 “ 燒 烤 公園”之稱。近山處左右兩側分築石級,蜿蜒而上,闢建平 台 , 設 有 桌 櫈 ; 兩 處 平台,又以環山小徑連貫,可環視 園 中 景 色 。先天道關於先天道的歷史淵源,存在兩種説法 : 一 説 認 為 先 天 道 源 自 道 敎 丹 鼎派, 一 説 認 為 先 天道 源 自 民 間 秘 密 宗教。澳門的先天道活動,與香港的先天道關係密切,相信是屬於道教的一派 。據先 天 道 《 香 港 福慶 堂 道 譜 · 道 緣 摘錦》第二集載,澳門於1927年有先天道綿慶堂成立,掌道者為杜景賢女士,傳女弟子數十人,而綿慶堂即屬嶺南道教禮 賢 堂 一 派 。先鋒廟位 於 連 勝 巷 。 約 建 於 清 道 光 年 間(1821~1850),距今逾150年。正殿供奉先鋒,偏殿供奉龍王,這大約與漁民聚居有關。當年該廟所在之望廈村,村內有城隍廟、村外有先鋒廟,俱有對抗 外 敵 之 意 。朱大仙澳門地區水上人家所信奉的一位海神。名號不詳,一説名立,沒有固定的神誕,需每年由占卜的結果決定。以保護水上人不被海賊傷害見稱。朱大仙的信仰,至今仍存在於澳門部份水上人家之 間 。朱月霞 ( 1947.5~)女 , 浙 江人 , 生 於 北 京 。1 9 9 6 年 獲 亞 洲( 國 際 ) 公 開 大學 企 業 管 理 碩 士學 位 。 寧 波 市 政協委 員 、 第 二 任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醫務界聯合總會理事長、澳門鏡湖醫院院長辦公室主任、北京市海外聯誼會理事、澳門北京醫科大學校友會副會長、澳門蘇浙滬同鄉會副理事長。曾任澳門特別行
  • ★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區第九、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參與編 寫《中國醫 學百科全書 》(護理篇),完成《乳腺炎之護理》一文 。朱印船事件朱印 船即 指 15 92 年 (明 萬曆 二 十年)至1639年(明崇禎十二年)間持有幕府將軍朱紅印執照、可以從事海外貿易的日本 商船。1 608年 11月3 0日, 一艘日本“朱印船”的船員在澳門的碼頭上與葡萄牙人發生糾紛,接着,他們上岸尋釁,打傷了前 來勸解的澳葡官員 。澳葡中日貿 易船隊司 令佩索阿(An d réP e s s oa)和憤怒的士兵、市民一起進行反 擊 , 殺 死 、 俘 獲 近 百 名 日 本 船 員 。1609年秋,消息傳到日本,日本政府決定懲罰正在長崎進行貿易的佩索阿。他們調 集軍 隊於 16 10 年1 月3 日對 佩索 阿的船隊發動圍攻。戰鬥持續四日,直到1月 6 日 晚, 最 後 ,佩 索 阿 點燃 船 上 的火藥庫將自己連同價值上百萬的金銀和近3000擔生絲全部炸沉海底,事件遂告平 息 。朱健 (19 69~)生於 中國 廣 東, 19 9 4年 葡萄 牙 里斯本天主教大學法律系畢業,1994年於澳門大學法學院修讀碩士課程。同年被委任為澳門司法參事,1996年完成澳門首屆司法官培訓課程,並出任澳門普通管轄法院司法官,是澳門首三名本地司法官之一,且是首位中國籍法官。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法官、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二任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 主 席 。朱執信(1885~1920)中國民主革命活動家、理論家。名大符,字執信,號秋 ,筆名蟄伸、去非等。原籍浙江蕭山,生於廣東番禺。1902年入廣州敎忠學 堂 , 組 織 群智 社 , 購 閲 《 民約論 》 等 新 學 書刊。1904年官 費赴日 留 學 , 結 識孫中山。1905 年加入 同 盟 會 , 任評議部議員兼書記。常在《民報》發表政論,駁斥改良派。1906年返國,供職於廣東政法學堂及兩廣方言學堂,秘密進行革命活動。1910年參與策劃廣州新軍起義。 次年4月 參加黃花 崗之役。 旋流亡香港。武昌起義後致力光復廣東 。後歷任廣東軍政府總參議、廣(州)陽(江)軍 務處督 辦、廣 東審計 院院長 。1915年蟄居澳門,積蓄力量,在天神巷深居簡出,秘密設立討伐龍濟光的軍事指揮機構,多次與陳炯明在澳門協商武裝鬥爭問題,於1916年3月底成功發動了欽、廉、潮、汕等地駐軍起義。二次革命失敗後,積極參加孫中山領導的反袁鬥爭,並加入中華革命黨,任中華革命軍廣東司令長官。1917年任大元帥府軍事 聯絡 兼掌 管 機要 文書 。 19 18 年 至滬,協助孫中山辦理華僑捐款事宜和撰寫《建國方略》等著作,並擔任《民國日報》、《建設》雜誌編輯撰述工作,宣傳三民主義,探索中國前景,讚揚布爾什維克精神和五四學生愛國精神,參加新文化運動。1920年為驅逐桂系等軍閥返粵策劃民軍時,在虎門被桂系軍閥殺害,犧牲時年僅35歲。著有《朱執信集 》 。朱執信在澳門1914年,老同盟會員朱執信返回廣東,準備發動討伐龍濟光之役。他與李海雲 、 鄧 鏗 等 共 同部 署 , 以 澳 門 為 據點,積極策動香山的駐軍、綠林起義,未能成功。朱執信轉入澳門地下活動,利用當地的特殊條件,進行起義準備工作。1 915 年1 1月, 朱執 信加入 中華 革命黨,被孫中山任為中華革命軍廣東司令長官,負責廣東方面軍事,並得到孫中山 撥 給的 大 批 經費 , 由 張發 奎 、 薛岳、李揚敬等人協助,在澳門秘密設立討龍軍事指揮機構,同時積極擴展中華革命黨組織。1916年1月,蔡鍔的雲南護國軍一路直逼廣西,龍濟光調派主力部隊前去堵截。朱執信抓住戰機,率領中華革命黨接連發動起義,但均遭龍濟光重 兵鎮 壓 。3 月 7日 ,組 織 陳策 、 楊虎、馬伯麟等率領的敢死隊,在澳門乘“永固”號輪渡劫奪“肇和”號軍艦,亦告失敗。在屢遭挫敗後,朱信執仍不氣餒,他與陳炯明在澳門就統一軍事指揮等問題進行過多次會談,並在黨人的支持下,繼續堅 持鬥爭。3 月底,成功 地發動了欽、廉、潮、汕等地駐軍起義,接着又與廣東護國軍一起發動了對廣州的會攻。後龍濟光被迫率領殘部逃往海南島,討 龍之役 基本獲 得勝利 。朱偉幹(1949~)澳 門 大 學 法律學 士 , 曾 修 讀中國 公 共行 政 及管理 課 程 , 行 政暨公 職 局 、 澳 門理 工 學 院 及 葡 國國立 行 政學 院 合辦之 公 共 行 政 管理課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暨公職局 局 長 。 曾 任 澳門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處長、廳 長、 副局長 等職 。仲裁制度目前,澳門的仲裁制度主要有2種不同的仲裁制度:①對內仲裁,有人稱之為自願仲裁;②涉外仲裁,有人稱之為商 事 仲 裁 。澳門的對內仲裁制度受第29/96/M號關於《核准仲裁制度》的法令(以下
  • 簡稱《仲裁法》)規範。該法令原分為3章,共44條。第一章為“自願仲裁”,第二章為“必要仲裁”,第三章為“最後及過渡規定”。第二章實際上只有一個條款,僅規定如仲裁是由特別法所規定的,則應遵守特別法之規範。由此可見,《仲裁法》其實主要規定的就是自願仲裁制 度。1 999 年12 月13 日,澳 門立法者頒佈了第110/99/M號關於《核准行 政 訴 訟 法典 》 的 法 令, 該 法 令 對《仲裁法 》作出 了修改 ,規定 在《仲 裁法 》 中 增 設 3 個 條 款 , 組 成 新 的 第 二章,稱為“行政上之司法爭訟範疇內之自願仲裁”,原第二章和第三章分別改為第 三章 和第 四章 。根據《仲裁法》第一章規定,所謂自願仲裁,即指爭議之當事人,不論為自然人或法人,都可透過協議將協議提交仲裁,由一名或數名仲裁員解決之 。仲裁 協 議 可 表現 為 專 門 的仲 裁 協 定 形式,也可表現為仲裁條款形式,它們可以在 合 同 內 載明 或 在 單 獨之 協 議 內 訂明。 仲 裁協 議 應 以書 面 訂 出, 否 則 無效。除此之外,《仲裁法》還對仲裁庭的組成、仲裁程序、仲裁裁決、仲裁裁決之無效及撤銷等內容,作出了詳細的規定。至於第二章“行政上之司法爭訟範疇內之自願仲裁”,主要是針對行政合同等3種特定情 況而言的,故對仲 裁庭的組成及運作,作出了相應的特別性規 定 。澳門的涉外仲裁制度受第55/98/M號關於《 核准涉外 商事仲裁 專門制度 》的法令(簡稱《商事仲裁法》)規範。該仲裁法主要規範澳門地區的涉外商事仲裁,但不影響澳門地區根本法律,以及適用於澳門的國際協約或屬協助領域之協定的規定。這講的“商事”,包括不論是合同性或非合同性的任何商事性質關係所引起的問題。商事性質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交易:供應或交換貨物或服務之任何貿易交易、銷售協議、商事代表或代理、代收賬款、融資租貸、諮詢、工程、許可證合同、投資、融資、銀行業交易、保險、開發協議或特許協議 、合營及其他形式之工業或商業合作、貨物或旅客之空中、海上、鐵路或公路之載運。為此,《商事仲裁法》就何為具涉外因素 作出了詳 細的規定 。《 商 事 仲 裁 法 》 共 分 為 9 章 3 8 條 。除上述一般性規定外,該法律還就商事仲裁中的仲裁協議之形式、仲裁庭之組成、仲裁庭之管轄權、仲裁程序、仲裁裁決及程序之終止、對仲裁庭裁決之司法爭執、仲裁裁決之承認及執行,作出了相 應的 規定 。《仲裁法》(第29/96/M號法令和第40/96/M號法令)前澳 門 總 督 1 9 9 6年 6 月 1 0 日 制 定頒 佈 第 2 9 / 9 6/M號 法 令 。 該 法 令 於19 96 年9 月 15 日生 效。 共 44 條。 後 經第19/98/M號法令和第110/99/M號法令作出修改。該法令確立了澳門仲裁制度的一般原則,將仲裁分為自願仲裁 、行政上之司法爭訟範圍內之自願仲裁和必要 仲裁 3種 ,並 對 相關 仲裁 的標 的 、仲裁庭、仲裁程序、仲裁裁決作出了規定 。為 配 合 第 2 9 / 9 6/M號 法 令 的 實施,前澳門總督於1996年7月22日制定頒佈了第40/96/M號法令。該法令規定,欲以機構形式進行自願仲裁的實體應向總督(現為行 政長官)申請許可 。根據該法令規定,在審查申請實體的資格時,應考慮申請實體在進行擬從事的活動 方 面 的 代 表 性、 適 當 性 及 技 術 能力。批准申請之決定應在《澳門政府公報》(現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上公佈。對於未經批准或在批准廢止後,進行機構自願仲裁的實體將處以罰款 。任劍輝(1912~1989)女,粵劇藝術家。原名麗初,書名婉儀。廣東南海西樵人。1925年開始學演 粵 劇 , 師 從 姨 母 小 叫 天 , 繼 學 黃 呂俠。後入廣州“群芳艷影”,當正印小生。1935年赴澳 門,加盟“鏡花艷影 ”全女大戲班,任女武生。曾受聘於賽狗場的 遊 樂 場 演 出 粵 劇。 在 澳 門 居 住 1 0年,活躍於舞台, 演出於域多利戲院 、平安戲院舞台。期間,與商人黃蘇在澳門結婚。1938年參加澳門四界救災會救亡工作,出任澳門四界救災會戲劇團團長,為籌募抗日經費義演義唱。後與白雪仙組建新聲劇團。抗日戰爭勝利後離開澳門,到香港重組新聲劇團。嗣與白雪仙、梁醒波合作,組仙鳳鳴劇團。以扮演多情公子、落難書生見長,於省港粵 劇 界 中 獨 樹 一 幟 。 曾 主 演 《 紫 釵記》、《帝女花》 、《再世紅梅記》 、《李後主》等傳世名 作。1951年起涉 足影壇,共演出 287部電影 ,係香港主 演影片最多的女演員之一。1964年結束舞台生涯,致力粵劇新秀的培養。1989年病 逝 於 香 港 。伊斯蘭敎伊斯蘭敎之傳入澳門,估計在明代以前。最初引領葡萄牙人來澳的火者亞三,極有可能是一位回敎徒。明清間來到澳門貿易的諸蕃中,其中有來自東南亞流行回敎的地區,例如爪哇。回敎徒以擅長貿易見稱,故在明清間從中國內地或海外來到澳門。抗日戰爭時期有大批回敎徒逃難到澳門。1949年後,還有
  • 少數回敎徒移居澳門。目前澳門的回敎徒約有數百人,建有澳門伊斯蘭敎會 、伊斯蘭敎墳 場(即回敎 墳場)等 。《自由周報》(A L i ber dade)葡萄牙人在澳門出版的葡文報刊。18 9 0 年( 清 光 緒 十六 年 ) 7月 1 9 日 創刊。 全 稱 是 《 自 由周 報 —— 政 治 、 新聞、文 學雜誌 》( A L i b e r d a d e -Sema nár io Polít ico , Not icioso eL i t e rár i o)。由塞薩里奧·席爾瓦(Jo séCesário da S i l va)任社長。曾經刊登《澳門歷史的一頁》等兩個系列的文章,記述英軍企圖入侵澳門的經過。終刊時間待 考 。自由港通常指人員、貨物和資金三者可以自由流動的港口或地區。澳門是一個傳統的國際自由港,開港已有一個半世紀之久。在澳門,本地與非本地居民可以自由離開,但進入或定居則要按照法律先行取得准許。對來澳門旅遊經商者,澳門持歡迎態度,大部份的商旅無需簽證即可進入澳門,少數要簽證的也可到岸落地簽證,無需事先申請。貨物出口或進口,除部份受配額限制要申請產地來源證,部份進口要徵收消費税(如香煙、汽車、汽油、酒類等)外,絕大部份貨物均可採用到岸填報聲明書方式,自由進出澳門,也不徵税。資金進出澳門更完全不受限制,出入自如。自由港的地位是澳 門發展的一 項有利條件 。《自白》新詩集。齊思著,《澳門寫作學會叢書 》之 一 ,澳 門 寫作 學 會1 9 94 年 出版。本集是作者大學時代的作品,致力於各類題材的嘗試,既有現實政治的批判,又有歷史的感悟、人生的體味,如《自白》、《南越王墓記》、《戀歌》等都反映了青年人在成長過程中的思考片斷。詩風於自然中偶見新奇,《風雲暮雨》等一些短詩別具意趣,是創作智慧火 花 的 閃 現 。《自治實體財政制度》(第53/93/M號法令)規範澳門自治公共實體及基金會財政制 度 的 法令 。 於 1 99 3 年 9月 2 7 日 頒佈。 該 法 令 主要 規 定 了 自治 實 體 的 定義、性質及其運用資源、進行預算會計的方 法 、 行 政管 理 委 員 會的 權 限 與 運作、開支帳目的跟進與核准的方式,以及對自治實體財政活動的監管處罰措施等內容,其目的在於使具有行政及財政自治權的實體能夠合理分配資源並符合澳門政府財 政總預算所 制定的準則 。自修室供中小學學生自習和學習的場所。澳門是一個地狹人多的城市,許多學生在 家 裡 常 沒 有 足 夠 的 地 方 做 功 課 和 自習,故此,政府及許多社團均開設了自修室的服務,以解決這些學生的問題 。20 0 2年 澳 門 有2 0 個自 修 室 開放 給 中 、小學生,其中由教育暨青年局自辦的有5間 ; 公 立 學校 設 立 的 有6 間 , 以 及 由教 育 暨 青 年 局 贊 助 各 社 團 開 辦 的 有 9間 。自然資源對於一個城市,特別是像澳門這樣的城市來説,很難要求各種自然資源都很豐富。最重要的是土地資源和淡水資源。前者為城市建設提供合適用地,是城市的立地基礎;後者維持居民生活並供應 各 種 產 業 用 水 , 是 城 市 的 生 命 源泉。但是,澳門地區最缺乏的就是這兩種最基本的自然資源,而且成了限制其發展的重要因素。為了適應現代城市的發展和減輕人口增長的壓力,只有通過大規模填海拓地和遠距離輸送淡水,以彌補這兩種自然資源的不足。同時,對於城市和人口發展的規模,也應當科學地規劃,作好環境保護工作,合理地控制,使之與自然資源的供應相協調,才能保證澳 門的可持 續發展 。自願仲裁中心設於澳門消費者委員會之下,1998年成立,目的是透過中介、調解及仲裁方式解決發生在澳 門地區內的小額( 5萬澳門元以內)消費糾紛。消費者如與商號發生消費爭議時,經消費者委員會轉介,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可由該中心進行仲裁,仲裁人員由法官擔任。中心設加盟制度,加盟商號如與消費者發生爭議,必須到該中心處理,違反有關規定者,可被取消加盟資格及追究違約法律責任。2003年的加盟商號有400多家 。《血門外無血的沉思》新詩 集。 葦鳴 著。 香港 詩坊 19 9 1年出版。全書分4輯,收詩60多首。 詩人以無限的創意來試驗語言的彈性,除了運用圖像、散文、戲劇、電影腳本等技巧外,進一步以廣告、報告、撮要等實用文體來作詩,拓展了詩的領域,並且不避鄙俗,不拘文白,突破語言的限制和障礙。在這些炫目的形式底下,詩人的心靈卻是悸動不安的,面對家國的危亂,社會的黑暗,詩人放聲悲鳴,對許多震撼人心的政治事件作出良心的批判 。《向晚的感覺》現代 詩 集 。 江 思揚 著 , 《 五 月 詩叢》之七,澳門五月詩社1992年出版。全書分4輯 ,共收詩 55首。 寫作時間 自1971~19 91年,全在 澳門寫成,具 有濃烈的地方特色。第一輯主要寫澳門的人和事,第二輯寫對家國的情懷,第三輯是 自 我 的 感 悟 ,第 四 輯 則 是 人 物 速寫。詩集的一大特色是對澳門的社會狀
  • 況和市民生活作出積極的回響,甚至有些是 政 論 詩 , 表 現手 法 則 較 直 露 、 明快 。《行政》特區政府行政暨公職局出版的研究公共行政有關問題的中葡雙語季刊。創刊於1988年4月。地址在水坑尾公共行政大廈。彭理樂(António Barr e i r o)、薛尼路(Jorg e Bapt i s t a Bruxo)、李麗如先後任社長,現任社長為朱偉幹、執行社長 吳志 良, 印數 18 00 冊 。《行政公益法人法律制度》(第11/96/M號法律)將私人社團或財團宣告成行政公益法人的法律。其目的在於支持和鼓勵以慈善、醫療、教育為公益目的之社團或基金為澳門地區服務和做出貢獻。1996年8月12日 頒佈。按照該 法律的規定 ,凡具有公益性質且與行政當局合作推動社會總體利益的私人社團或財團則被宣告為行政公益人,同時亦規定了獲被宣告的要件、批准的程序及權限、相應的登記程序以及行政公益法人承擔的特別義務等內容。其中規定:宣告為行政公益法 人 的 權 限屬 於 行 政 長官 ( 原 為 總督),推行慈善或人道、醫院援助、輔助幼兒、老人以及推動教育、文化、康體及科學技術研究的社團或基金可在成立後隨即被宣告為行政公益法人,其他社團或基 金在成立 之後須經 過3年實 際活動後方獲 宣告為行政 公益法人 。《行政長官選舉法》(第3/2004號法律)200 4年 4月 1日公 佈, 係基 本法 附件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的具體化,它規範了澳門特別行政區 行 政 長 官 選 舉及 其 相 關 事 宜 。 包括: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的組成 、任期、權限、運作,管理委員會秘書處的設立;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組成、任期、產生方式、選舉資格及方式、侯選人的產生、候選人的豁免權;投票站執行委員會的組成及運作;選舉委員會名冊及通則、委員 資格的喪失與替補 ;行政 長 官 的 任 期 與 選 舉 ; 候 選 人 的 資格; 候 選 人 的 提 名; 候 選 人 資 格 的 喪失; 競 選 活 動 的 一般 原 則 、 方 式 、 期間、財務收支,公共實體的中立與公正無私;選舉日期、投票權的行使、投票站的運作、投票程序、選票的核算;與本選舉有關的司法上訴;對選民登記及選舉中不法行為、犯罪行為及輕微違反的 處 罰 。行政法務司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所設司、局、廳、處架構中的首級機構,行政長官轄下5個司級部 門中排列第 一位。其設 立依據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1999號 法律、第6/1 999號行政 法規。行政法務司司長,由行政長官在澳門通常居住滿15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中提名、報中央人民政府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在下列施政領域行使職權:公共行政;民政事務;法律翻譯及法律推廣;立法事務及司法行政事務;社會重返;民事及刑事身份資料;登記及公證體系的指導及協調;《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製作 。轄下及協調部門包 括:行政暨公職局 ;法務局;身份證明局;印務局;國際法事務辦公室;民政總署;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司法登記暨公證公庫;社會重返基金、跟進《商法 典》的 適用 情況關 注委員 會。 首任暨現任 行政法務 司司長是 陳麗敏 。《行政訴訟法典》由澳門政府透過12月13日第110/99/M號法令核准,自澳門終審法院 開始運 作之 日起 開 始生 效( 即 自1 99 9 年12月20日開始生效),為澳門回歸後現行有效之法律。該法 典分10章,共18 7條。第一章為一般規定,主要規定了行政上之司法爭訟程序適用本法典及司法體系組織法,並補充適用民事訴訟法,還規定了有效司法保護原則、管轄權之審理、律師代理、期間、緊急程序及行政爭訟案件的分類 及在法院的分發等 。第二章規定司法上訴,主要規定了司法上訴之性質、目的、依據及效力、司法上訴之期間、對行為提起司法上訴之可能、提起正當性、程序之進行及程序之變更和消滅。第三章規定對規範提出爭議。第四章規定選舉上之司法爭訟。第五章規定訴,主要規定了訴之分類、前提、目的、期間及步驟。第六章規定涉及行政上之違法行為之訴訟手段。第七章規定預防及保存程序。第八章規定行政當局各機關與法院之管轄權、法院間之管轄權及職責之衝突之法律。第九章規定對司法裁判之上訴。第十章規定執行 程 序 。《行政程序法典》澳門規範行政機關應遵守的一般原
  • 則、行政程序中的主體、行政程序、行政活動等方面的法律。1994年7月18 日頒佈, 19 95 年3 月1日 正式 實施 。該 法典共 4部 份1 67 條, 主要 內容 有: ① 行政機關應遵守合法性原則,謀求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權益、平等、適度、公正及無 私 、 合 作 、 參與 、 作 出 決 定 、 效率、 無 償 , 以 及 可訴 諸 司 法 機 關 等 原則。②合議制行政機關應遵守法典內特定的規則。任何行政機關都應遵守有關管轄權、權限、職責以及授權方面的規定。③行政程序是指形成與表示公共行政的意思,或為執行該意思而進行的一連串 順 序 的 行 為 或 手 續 。 ④ 行 政 程 序中應確保利害關係人的資訊權,行政機關有義務為當事人提供證明,將其所提交的申請轉交有權限的部門,在利害關係人要求時應聽取其意見,並應在法定的期間內完成有關程序。⑤行政行為是行政機關作出的任何在個別具體情況依公法產生效力的行政決定。行政行為應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作出,其通知、執行、中止、變更、撤銷、轉換及廢止都應遵循法典進行。凡屬行政行為,皆可提起行政訴訟。⑥利害關係人不服行政決定的,可提起聲明異議、必要訴願或任意訴願。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或其次上級皆有權撤銷或者變更有瑕疵的行政行為,任何行政機關或法院可不受時間限制,隨時宣佈行政行為無效。⑦行政合同是行政當局與另一方(一般為私人)所達成的設定、變更或消滅某一行政法律關係的合意。行政合同的簽訂一般應採取公開競投的方式,另外也可採取有限競投或直接磋商的方式。行政合同 所 產 生 的 爭 議 應 交 由 行 政 法 院 解決,也可 選擇仲 裁的方 式解決 。行政暨公職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屬下的一般部門。回歸前稱為行政暨公職司,組織法規為第23/94/M號法令、第41/GM/94號批示、第193/94/M號訓令。其主要職責是:協助訂定公共行政的改革政策及現代化政策,並促進其執行;研究如何使在職人員編制及結構合理化,以及如何改善公共機關回應市民的能力和質素;對完善一般公職制度進行研究並提出相應的建議,向行政當局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就解釋及實行該制度提供法律技術輔助;依法確保選民登記選舉活動的正常進行;就公共機關的職責和權限以及本地區之法律體系等事宜,接受並分析 對 公 共 行 政 當局 活 動 所 提 出 的 批評、建議、投訴及異議;確保承擔不屬於其他機關負責的中葡文翻譯及傳譯工作,應官方及私人實體的要求提供以中葡文寫成的文件的官方鑑定;協助對各公共 機 關 進 行 審 計。 現 任 局 長 為 朱 偉幹 。公共行政大樓行政權的表現方式行政權作為公權力產生對外法律效果的方式,包括行政規章、行政行為及行 政 合 同 。全昌大藥房有限公司一間 以 西 藥 為 主 要 經 營 品 種 的 藥房。1 971 年1 2月成 立, 位於澳 門板 樟堂街。主要經營環球西藥、化妝護膚品及日 常 用 品 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處理澳門原有法律的決定》1999年10月3 1日,第九屆全國 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在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提出的《關於處理澳門原有法律問題的建議》進行審議後通過的一個 處 理 澳 門 原 有法 律 的 決 定 。 根 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45條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時,澳門原有法律除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宣佈同基本法抵觸者外,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因此,澳門原有法律要採用為特別行政區法律,必須經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審查,且不被其宣佈 與基本法 相抵觸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45條處理澳 門原有法律的決定》的規定,澳門現有的法律、法令、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除決定中以附件形式列舉的15項法律或法令,以及另外18項法律或法令的部份條款因抵觸基本法而不被採用外,均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但在適用時,應作出必要的變更、適應、限制或例外,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後澳門的地位和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決定還具體規定了對原有法律適用中的變更、適應、限制和例外原則以及在解釋和適用相關名詞或詞句時的替換原則。據此,全國人大常委會賦予了被採用為特別行政區法律的澳門原有法律被繼續適用的法律地位,使這些法律與基本法、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自行制定的法律和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全國性法律一道,成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重要組成部份,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成立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準備。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葡萄牙文本的決定》1993 年7月 2日第 八屆全 國人大 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內容為: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主持審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葡萄牙譯本為正式葡文本,和中文本同樣使用;葡文本中的用語的含義如果有與中文本有出入的,以中文 本為 準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1998年1 2月29日第 九屆全國人 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包括5項 內容:一 、凡具有 中國血統 的澳門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含澳門)者,以及其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的具有中國國籍的條件者,不論其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或身份證件,都是中國公民。凡具有中國血統但又具有葡萄牙血統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可根據本人意願,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或葡萄牙共和國國籍 。確定其中一種國籍,即不具有另一種國籍。上述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在選擇國籍之前,享有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 的 權 利 , 但 受 國 籍 限 制 的 權 利 除外。二、凡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的澳門中國公民,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可繼續使用該證件去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但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因持有上述葡萄牙旅行證 件 而 享 有 葡 萄牙 的 領 事 保 護 的 權利。三、在外國有居留權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中國公民,可使用外國政府簽發的有關證件去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但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因持有上述證件而享有外國領事保護的權利。四、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從海外返回澳門的原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若變更國籍,可憑有效證件向澳門特別行政區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申報。五、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指定其有關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和以上規定對所有國籍申請事 宜作出處理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設立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的決定》1999年4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通過,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和1993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 司 法 機 關 產 生辦 法 的 決 定 》 而 制定。內容包括:一、設立由澳門當地法官、律師和知名人士組成的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即基本法規定的獨立委員會。二、委員會的職責是根據基本法和1993年全國人大決定等有關規定,向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推薦澳門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的法官人選。三 、委員會由 7名澳門當 地人 士 組 成 , 其 中 屬 澳 門 編 制 的 法 官 1名, 律 師 1名 , 其 他方 面 的 知名 人 士 5名。 四 、 委 員 會 委員 均 以 個 人 身 份 參加,並以個人身份履行職責。五、委員會委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①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資格;②擁護和遵守基本法;③願意履行推薦澳門特別 行 政 區 各 級 法 院 法 官 人 選 的 職 責 。六、委員會委員由行政長官委任。行政長官在委任法官和律師擔任委員前應諮詢相關界別的意見。七、委員會設主席1名,由委員 互選產生。 八、委員會 的任期至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產生出新的獨立 委 員會 為 止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1999年 12月2 0日第九 屆全國人 民代表 大 會 常 務 委 員 會 第 十 三 次 會 議 通過,這是鑑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於1999年3月31日正式頒佈後,除原已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8部 全 國 性法 律 外 ,又 有 2 部同 澳 門 特別行政區相關的全國性法律通過而作出的決定。其中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下列全國性法律: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②《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 別行政區駐軍法》 。以上全 國性 法律, 自1 99 9年1 2月 20 日起由澳門特別行政 區公佈或立法實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在1999年12月19日前開展工作的決定》1999 年7月3 日全國人 民代表大 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通過,其中指出:“為保證澳門平穩過渡、政權順利交接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自19 99年1 2月20 日起順利 運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決定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 一 任 行 政 長 官 在1999 年12月 19日前 按照澳門 基本法 的規定和全國人大的有關決定,開展籌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各項工作。”亦即第一任行政 長官約提 前5個月 開始履行 其職責。在此期限內他要完成:一、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二、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 會7名 委任 議員; 三、委 任澳 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委員;四、委任推薦
  • 澳門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委員;五、任命澳門特別行政區各級 法 院 法 官 和 從 中 選 任 各 級 法 院 的 院長,並就終審法院院長和法官的任命報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常 務 委 員 會 備 案 ;六、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長,根據檢察長的提名任命檢察官;七、提出公元2000年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案;八、草擬並提出 成 立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必 備 法 案 ;九、會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 、終審法院院長聯合提名並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澳門委員;十、其他有關 事 務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在1999年12月19日前開展工作的決定》1999年8月2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十次全體會議通過,其中指出:“為保證澳門平穩過渡、政權順利交接,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和全國人大的有關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決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 立 法 會 在 其 全 部 議 員 產 生 後 , 在1999年 12月19 日開展工作 :互選產 生立法會主席和副主席;制定立法會議事規則;審議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時須予通過的必備法案等,以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自 199 9年1 2月2 0日開 始順利 運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決定》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其中指出,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包括附件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附件二:《澳門特別行政 區 立 法 會 的 產 生 辦 法 》 , 附 件 三 :《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實 施 的 全 國 性 法律》,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和區徽圖案。還指出 《中華人民 共和國憲法 》第31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按照澳門的具體情況制定的,是符合憲法的。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後實行的制度、政策和法律 , 以 澳 門 特 別行 政 區 基 本 法 為 依據。同時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 政區基 本法》 自1 999 年12 月2 0日起 實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關於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建議的決定》1993年3月31日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這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配合對澳 門 恢 復 行 使 主 權 所 作 出 的 重 要 決策。由兩項內容組成,即一、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關於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 區 基 本 法 委 員 會 的 建 議 。 二 、 在《中華 人民共 和國 澳門特 別行政 區基 本法》實施時,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員 會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委 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關於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建議:一、名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二 、隸屬關係: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下設的工作委員會。三、任務:就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7條、第18條、第14 3條、第14 4條實施中問 題進行研究,並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 提 供 意 見 。四 、 組 成 : 成 員 十人,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內地和澳門人士各五人組成,其中包括法律界人士,任期五年。澳門委員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立法會主席和終審法院院長聯合提名,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 會任 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決定》1993年3月31日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這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配合對澳 門 恢 復 行 使 主權 所 作 出 的 重 大 決策。全文為: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 次 會 議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憲法》 第3 1條 和第 62 條第 13 項的 規定 ,決定:① 自199 9年12 月20日 起設立 澳門特別行政區。②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區域包括澳門半島、氹仔島和路環島。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區域圖由國務院另行 公 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1993年3月31日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這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配合對澳 門 恢 復 行 使 主權 所 作 出 的 重 大 決策。由七項內容組成,包括:一、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根據體現國家主權、平穩過渡的原則產生。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負責籌備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有關事宜,根據本決定規定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的具體產生辦法。籌備委員會由內地委員和不少於百分之五十的澳門委員組成,主任委員和委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
  • 會常務委員會委任。三、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負責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推選委員會)。推選委員會全部由澳門永久性居民組成,必須具有廣泛代表性,成員包 括 澳 門 地區 全 國 人 民代 表 大 會 代表、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前曾在澳門行政、立法、諮詢機構任職並有實際經驗的人士和各階層、界別中具有代表性的人士。推 選 委 員 會 由 2 0 0 人 組 成 , 其 中 : 工商、金融界60人;文化、教育、專業等界5 0人 ; 勞工 、 社會 服務 、 宗敎 等 界50人;原政界人士、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40人。四、推選委員會在當地通過協商或協商後提名選舉的方式,產生第一任行政長官的人選,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第一 任 行 政 長官 的 任 期 與正 常 任 期 相同。五、第一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負責籌組。六、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由23人組成,其中直接選舉產生 議員8人,間接選 舉產 生 議 員 8 人 , 行 政 長 官 委 任 議 員 7人。原澳門最後一屆立法會的組成如符合本決定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其中由選舉產生的議員如擁護中華 人 民共 和 國 澳門 特 別 行政 區 基 本法、願意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並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條件者,經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確認,即可成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如有議員缺額,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決定補充。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的任期至2001年 10月15 日。七、澳 門特別行 政區法院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 基本法負責籌組 。《色情及淫穢物品管制法》(第10/78/M號法律)澳門立法會制定通過。刊登於1978年7月 8日《 澳門政 府公報 》。共 7條 。該法規定,禁止以任何方式在窗櫥、牆壁或其他公眾地方標貼、陳列、擺放或販賣、展出、派發,或以其他方式宣揚具有色情、淫穢內容的印刷品、機械傳播工具及視聽傳播物品。該法對色情的定義、色情影片的放映以及違反該法應受的處 罰作出 了規定 。多默 ·卡維爾(Co m ma nd e rJames Thoma s Ca ldwe l l ,18 15~1 8 4 9 )英國皇家海軍准將,業餘畫家。又譯作考德維爾。1842年隨軍至遠東,在澳門畫了一系列的水彩畫,其中《澳門聖芳 濟 修 院 及 松 山砲 台 》 是 他 的 代 表作。這幅畫呈金黃色調,把古老衰敗的聖芳濟修院在夕陽殘照下的沒落情調刻劃得淋漓盡至。此外,這幅畫對於研究澳門歷史和加思欄兵營一帶建築物的變遷都有很 大的參 考價值 。旭暉曲藝會曲藝團 體。 19 92 年成 立。 以普 及交流 粵 劇 為 宗 旨 ,除 與 鄰 近 地 區 交 流外,2 00 1年 11 月更應 中國 文學 藝術 界聯合會及中國曲藝家協會邀請,赴北京參與中央電視台合辦的“北京國際曲藝節”演出,極受好評。該會本着推動澳門粵劇曲藝發展的宗旨,在促進海內外交流 演 出 和 提 高 藝術水 平 方 面 做 了 不少 工 作 。交通運輸業澳 門 的 交 通 運輸可 分 為 內 部 交 通運輸 和 對 外 交 通 運輸 。 內 部 運 輸 方面, 主 要由 澳 門 公共 汽 車 有 限 公 司 、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及750 輛的士承擔客運服務,648輛輕重型貨車承擔貨運服務(部份向外出租)。對外交通主要有陸路交通和水路交通兩種,1995年又開 通了空中交通 。陸路交通是從關閘及蓮花大橋與中國內地的陸路聯繫,有客運、貨運。現在澳門經營公路客運的單位有:岐關車路公司、澳門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廣東(澳門)旅遊公 司等多家旅遊機構 。近幾 年 來 往 澳 門 與 內 地 的 車 輛 不 斷 增加,據統計,2002年經陸路進出澳門的車輛為2,445,579架次,是1987年的2倍多 。水路交通方面,由於澳門地理位置特殊,既沒有深水港,且水道淤淺,至今還沒有直接遠洋運輸。目前的水上交通可分為沿海運輸和內河運輸(包括客貨運)。由於澳門的外向型經濟模式是面向海外和香港,所以水運有重要的作用。澳門的沿海運輸,以香港的直達運輸 為 主 , 從 而 反 映 了 澳 門 海 運 的 局 限性,也顯示澳門經濟的特點。內河運輸主要是與中國內地的水路聯繫。經營內河運輸的是粵通船務公司和南光貿易公司, 有客 運與 貨運 。交通設施在加速完善中。空中 交通 方面 ,4 0年 代和 60 年 代澳門曾經有過空運,不過只限於港澳之間的客運,採用水上起落方式,發揮作用不 大。 澳 門直 昇機 客 運於 19 9 0年 1 1月27日正式投入運作,當時只有兩架日
  • 本製 造 的 直昇 機 , 每架 載 8 名乘 客 和 2名機師,乘客僅限於高級行政人員、少量特殊遊客和賭客。1989年1月開始實施的澳門 國際機場 計劃,經 過4年半 的施工,終於在1995年竣工,6月試航 ,11月9日正式通航。目前,澳門與20多個國內外城市開通了航班。2002年客運量達417萬人次,貨運11萬噸。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澳台航線提供的“一機到底”服務前往中國內地,已經直通北京、上海、重慶等11個城市。澳門與各地航線的開通,特別是澳台航線的開通,對於促進澳門旅遊業的發展和澳台之間及台灣與中國內地之間的往來起到了非常 積極的 作用 。污水管制《澳門環境綱要法》第8條規定:受管制 的 特 定 措 施 ,將 顧 及 下 列 有 關 事項:發展及應用預防性技術以針對源自工業、農牧、家庭或其他事項,甚至來自運輸方面滲漏而造成的水質污染;直接將污水排入下水道網的工廠和機構,必須確保該等污水經過處理。此外,還提及“公共機構當按法定規定核准在上面進行建造或運作時,只在經證實遵守法定規則後,方容許該等企業開始經營及運作”。向水域投放污染物、固體渣滓,任何成品或品種以改變水質或使之不適合原有用途者 將受特別規則管制 。江孔殷(1864~1952)字韶選、少泉,號霞公。廣東南海人。1893年(清光緒十九年)中舉人。1895年赴京會試,參加“公車上書”。1904年舉進士,入翰林,點庶吉士。回穗助 兩 廣 總 督 岑 春 煊 辦 學 務 , 功 授 編修。後官至江蘇候補道。嗣返粵,充當廣州清鄉總辦。1911年協助潘達微收殮廣州黃花崗起義七十二烈士遺骸。武昌起義後,力勸李准反正,參與促成廣東和平光復。辛亥革命後,在港經商,代理英美煙草公司買辦。1930年辭職返穗定居,後在穗郊羅崗洞創辦江蘭齋農場和蜂場。1938年廣州淪陷後攜眷居港,拒絕擔任日偽廣東省維持會長,常來往港澳間。現存於澳門龍記酒家的書法橫幅,為江氏的存世佳品。著有《蘭齋詩詞 存 》 。江濠生(M a n u e l G o n ç a l v e s,1954.10~)生 於 澳 門 ,1978年於葡萄牙Inst ituto Super iorde Economía deL isbo a 主修財經管理 , 並 取 得 學士學位,1981 年獲 葡 萄 牙Univ ers i dade Nov a de Li s boa 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副主席暨行政總裁、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理事、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副會長、澳門國際青年獎勵計劃協會榮譽會長、澳門仁慈堂值理及司庫等。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九、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會議成員、澳門教育暨青年司副司長、澳門文化司副司長等 。羊城(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市派駐澳門的綜合性經濟貿易機 構 。 1 9 8 5 年 7 月 成 立 。 經 營 範 圍 包括:代理廣州市生產各類工農業產品的出口和所需原材料、設備技術的進口及各類轉口貿易;以合資、獨資、合作 、補償貿易等多種方式,在澳門和廣州及海內外舉辦各類實業投資;開發房地產投資業務;代理保險業務及舉辦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運輸業務等。2001年結束 業 務 。守澳官明朝駐守澳門官員統稱。澳門在葡萄牙 人 居 留 之前 便 已 是 對外 貿 易 的 泊口,明朝廣東地方政府在此設立提調、備倭、巡輯,三個衙署的官員統稱守澳官,負責管理澳門治安、防衛,兼管海關税務和行政事務。守澳官設立之初,由下級武官擔任,隸屬海道副使。葡萄牙人居留澳門後,守澳官職責加重,才陸續任命一些官階較高武官擔任。在澳門設立守澳官是澳門開埠的主要標誌。安白露聖母堂見阿 巴羅 修道 院 。安老服務為那些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各類型的福利服務,以助其面對生活的困境,培養其樂觀態度,善度晚年。澳門的安老服務,計有社會保障、家務助理、耆康中心、老人中心、安老院(包括私營護老院)、獨居老人服務、老人宿舍、老人醫療福 利和頤 老咭等 。安老院一種為自我照顧能力較差,又無家人照顧的老年人提供院舍照顧式服務的機構 。 這 些 院舍 , 一 般 提供 住 宿 、 膳食、日常生活照顧、醫療及物理治療等服 務 。 2 0 0 2 年 澳 門 有 此 類 安 老 院 1 7間, 其中 9間 為民 間福 利社 團開 辦, 1間為政府開辦的九澳老人院,大多數院舍為女性的高齡人士提供服務。另外有7所為私營的護老 院,專以那些老弱 多病,而其本人或家庭較有經濟能力的人為主 要服 務對 象 。安娜·庇利絲(Ana Mar i a For tunaSimõ es de Siquei ra Bas to Pe r ez ,1 9 5 1 ~ )女。葡國社會學及海外政治高級學院學士 。1 976 年起 任澳門 立法 會官 委
  • 議員 。 曾任 社 會福利 署 社會 事 務處處 長 、 澳 門 社會 工 作 司 司 長 、澳門 公 職 人 員 福利會 主 席 。 曾 參與籌 設 公 眾 服 務暨諮 詢 中 心 並 出任負責人,參與關於復原(戒毒)問題的多次國際性會議,並為澳門多個委員會的成員,為澳門殘疾人協會始創人之一。19 91~1 996年 出任澳門 衛生暨 社會事務政務司。後因家庭原因返葡萄牙發 展 。安棟樑(Joã o Manuel Costa Antunes1950.8~)生 於 葡 萄牙, 葡 萄 牙 里 斯本 高 級 技 術 學 院土 木 工 程 系 學士。 澳 門 特 別 行政區 政 府 旅 遊 局局長 、 澳 門 格 蘭披治 大 賽 車 委 員會協調員等。曾任澳門市政廳執委會副主席、澳門海事處技術顧問、澳門旅遊司司 長 、 移 交大 典 統 籌 辦公 室 協 調 員等 。安德魯餅店專營富有英國及葡萄牙風味的西餅麵包。1989年建立。當時Andre S tow於路環 開 設 第 一家 糕 餅 店 ,特 製 葡 式 蛋撻,漸漸聞名於港澳台地區。第一家特許經營 店於 19 97 年11 月在 香港 旺角 開業後 , 引 發 大批 市 民 排 隊爭 購 蛋 撻 熱潮。至目前為 至,該店在 香港新開設 3店 , 分 別 位 於 沙 田 、 尖 沙 咀 和 元 朗 。19 9 8 年 起在 台 灣 開 設 了3 家 特 許 經 營店。曾被各地電視台、報章、雜誌專題介紹,以至港澳、台灣、中國內地及美國、加拿大均有爭相仿效者。蛋撻特色在於鬆脆的外皮及豐富的奶油餡,再加上糖漿,使其表面呈現淡焦黃色,吃時配以肉桂 粉,風 味更佳 。米憐(Wi l l i am M i l r e , 1785~1822)英 國 倫 敦 傳 道 會 教 士 。 1 8 1 3 年(嘉慶十八年)受敎會差遣來華協助馬禮遜工作 。7月抵 澳門,惟 澳門政府 限令其在18日內離境。米憐偷渡到廣州,其妻則居留於澳門馬禮遜家。1814年南遊爪哇、馬六甲、檳榔嶼等地,在馬六甲建立傳敎基地,向當地人傳敎。1815年8月在 馬六甲創 刊《察世 俗每月統 紀傳》 月 刊 , 是 基 督敎 的 第 一 種 中 文 期刊。該刊除發表宣敎文字之外,並刊載新聞及新知識(該刊至1821年停刊)。1816年11月3日米憐為梁發受洗,使他成為中國第二位基督敎新教徒。1817年到澳門小住,與馬禮遜會合在1818年創辦華英書院和印刷所。1819年《兩友相論》(中文)出版,1820年撰《開首十年 之 回 憶 》 在 馬 六 甲 英 華 書 院 印 行 。182 2年因 患肺病 逝世, 年僅3 7歲 。阮子榮(1927~)廣 東 中 山人 , 生 於 澳 門 。廣 東 省 第 七 屆 政協 委 員 、 第 二 任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行 政 長 官 選 舉 委員 會 委 員 、 海 島市 執 行 委 員 會 委員、氹仔坊眾學校管理委員會主席、氹仔坊眾聯誼會理事長、氹仔各業工人互助會主席。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 , 第 一 屆 特 區政 府 推 選 委 員 會 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九屆、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2004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銀 蓮花榮譽勳章 。阮建昆(1963.6~)廣 東 中 山人 。 第 二 任 澳 門特別 行 政 區 行 政長 官 選 舉 委 員 會委員 、 江 西 省 政協委 員 、 中 國 青年 企 業 家 協 會 委員、 澳 門 青 年 企業家 協 會 副 會 長 、港 澳 燕 窩 商 會 理 事長、澳 門燕 窩莊集 團董 事長 。阮玲玉(1910~1935)女。電影演員。原名鳳根,學名玉英。原籍廣東香山(今中山),生於上海。1926年開始從事電影藝術工作。先後在明星影片公司、聯華影片公司當演員, 拍 攝 了 《 故 都 春 夢 》 、《 野 草 閑花》、《三個摩登 女性》、《人生》 、《新女性 》、《 神女》等 29部 影片, 塑造過去中國各社會層次的婦女形象。為早期默片時代電影界著名演員。1932年一度從上海來澳門避難。為港澳名人何東誼女,其夫婿張維民曾由何東介紹出任港澳輪船公司經理。1934年初在澳門休養兩 個多 月。 19 35年 3月 8日 因遭 造謠誹 謗 而 自 殺 。 逝 世 後 澳 門 清 平 、 平安、國華等戲院隆重舉辦阮玲玉電影展以 誌 紀 念 。阮毓明(1943~)廣 東 新 會人。1945年移 居澳門 。 會 計 專 科畢業 。 澳 門 電 力有 限 公 司 客 戶 申訴 專 員 。 第 二 任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行 政 長 官 選 舉 委員會委員、澳門水電工會理事長、澳電職工 福 利 會 主 席 、 水 電 旅 遊 之 友 副 會長、澳門水電從業員協會副會長、電力
  • 公司職工俱樂部副會長、澳門崇新同學會副會長。曾任廣東省第五、六、七屆政協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九屆、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防止虐妻社會服務的一種。澳門的婦女如遇其配偶或家人虐待時,可以致電“999”向警區報案,亦可往所屬的社會工作局社會工作中心尋求有關服務和協助,如心理輔導和申請庇護居所等。現時澳門有兩 個 由 天 主 教 會 主 辦 的 臨 時 收 容 中心,專門收容那些處於危機狀態下且有臨時住宿需要的婦女。這些中心除提供短期住宿服務外,尚有個人輔導、小組活動、敎育課程、職業訓練和轉介等服務,協助受 害者尋找 新的生活 。防止虐兒社會服務一種。為了確保兒童免受家人虐待,澳門治安警察局和社會工作局成立了一條防止虐待兒童熱線。任何人 士 得 知 某 兒 童 受 虐 待 , 均 可 致 電“999”,有關警務人員將會與受害人所屬區域的澳門社會工作局轄下各社會工作中 心 的 工 作 人 員聯 繫 , 共 同 採 取 行動, 解決 有關 問題 。收養服務由社會工作局的兒童及青年服務處負責 。 有 關 收 養 兒童 的 手 續 , 一 般 來説,是由申請人去函社會工作局,提供較詳細的個人資料,社工局在接獲申請後,會向申請人發出一份證明其已作出申請收養告知的聲明書,並且在隨後三個月內,對有關申請進行分析評估,並對申請人的健康狀況、性格特點、生活方式、婚姻狀況、收養的原因、被收養人的需要、敎育兒童的態度和能力等方面進行評估。對於符合條件的收養申請人,社工局會盡量按其意願和要求,安排合適的人選予申請人。在進行行政或司法交托前,該局會安排申請人與待被收養人接觸相處一段日子,以便評估雙方是否適合共同生活。收養前試養期一般為一年,社工局會對申請人和被收養人的情況作出監察和評估。待試養期結束後,申請人可於獲悉社工局的社會報告 結 論 一 年 內 , 向 法 院 提 出 收 養 的 申請,而法院將會參考社工局的評估結果來 作 出 判 決 。《如一詩選》詩集。收錄第一批如一詩社成員六人的作品。他們是:陳長春、毛燕斌 、江離、周文婕、水自流、子墨和凌谷 。其中江離和凌谷是同一作者不同風格的嘗試。1997年7月出版。由毛燕斌和凌谷 編 選 。好利安化工廠有限公司澳門一家專門生產醫藥製品的葡資企業。廠房設於氹仔。1984年創立。現有員工 87人 。1 987 年獲 美國食 物及 藥物管理局第一檢定。1993年獲ISO 9000證書。產品供應美國、歐洲、日本及澳洲 等 市 場 。好利安化工廠有限公司
  • 七劃戒鴉片會澳門分會澳門是鴉片貿易泛濫最嚴重的地區之一。19世紀末中國資產階級改良人物紛紛組織戒煙會團體,倡導煙民戒斷鴉片煙癮。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張壽波、何廷光、陳繼儼、李盛銘、麥致祥、梁福田、鄭仲賢發起組織澳門分會,宣傳鴉片煙之危害,致力消滅鴉片貿易,加入戒煙分會的各界人士達到30多人。以後經過幾代人的努力,澳葡政府終於在1945年制訂《禁煙條例》,澳門的鴉片煙 館逐漸式微 。杜嵐(1914~)女,教育家。陝西米脂人。學生時代即 投身 抗日 救 亡運 動。 2 0世 紀3 0 年代移居廣東中山。與黃曉生結婚後移居澳門。一直從事教育工作。曾任濠江中學校長,澳門中華 敎育會理事、監事 、副會長,廣東省第五屆政協委員,廣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現任濠江中學名譽校長,澳門敎育委員會委員,澳門中華教育會名譽顧問,澳門婦女聯合會名譽顧問,澳門中山同鄉聯誼會副監事長。1985年獲澳門總督頒授勞績勳章,澳門回歸後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 教育 功 績勳 章 。志道堂全名 中 華基 督 教會 志 道堂 。 19 0 6年由基 督徒 余美 德創 立。1 91 7年 10 月由澳門李星泉醫生購屋在馬大臣街現址重建。該堂建立是為了紀念中國第一位基督 徒 蔡 高 , 堂 內 有 陳 子 褒 先 生 所 撰《蔡高 先生紀 念碑 》。原 設有志 道堂 小學,改名蔡高紀念學校後遷出。蔡高學校後來改歸聖公會屬下,志道堂近年亦恢復辦學 ,有馬 禮遜學 校之設 。赤洲即今筷子基。原是澳門半島北部海灣 中 的 海 心 沙 洲 , 由 海 沙 日 久 積 成 。《香山縣誌》的《海防篇》稱:“青洲東南 偏 東 三 里 之 竹 途 岸 小 島 , 原 名 赤洲。”1932年,澳葡當局填築內港,將赤洲 這 一 長 形 小 渚整 理 , 與 青 洲 路 平行,宛如一雙筷子,遂名筷子基。後澳葡當局在此建造兩列磚瓦平民屋,取名為五·二八坊,以紀 念葡國5月28日 的革 命 。孝思永遠墓園位 於 澳 門 氹 仔 島 雞 頸 馬 路 中 段 山坡。建於1977年,面積寬廣,墓穴逾萬個。依地勢闢階梯式墳地,墓塚排列整齊,其間分佈有花園、小亭、月門,頗為雅緻,外有古雅圍牆及兩三座兩層結構古式建築物,用作辦事處及骨殖庫 。在園中上層,樹立一座高達30呎的土地公塑像。近20年來,這裡已墓塚累累,其中有些建築富麗,猶如精緻亭閣。下葬者,不乏紳商巨賈及知名人士,包括孫中山先生的原配夫人盧慕貞、香港粵劇紅伶“ 情僧”何 非凡等 。孝思永遠墓園李天賞(1947~)商人 。 生 於福 建 省 晉 江 市 。肄業 於 安 海 養 正中學。1983年經香港 到 澳門 , 創立 澳 門 利 達 行 ,經 營 百 貨 生 意 ,曾於 國 內投 資 設立化妝品及日用品生產公司。任澳門利達行集團、利達地產置業公司、友利企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並任澳門福建同鄉會常務副會長、福建省政協委員、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1987年參與籌組澳門晉江同鄉會任顧問,後轉為名譽會長。1991年
  • 受聘為福建學校校董。1994年捐助200餘 萬 元 興 建 福 建 晉 江 安 海 早 毓 小 學 。199 6年捐 資興建 福鼎市 美麗達 希望 小學。1997年任福建泉州市政協港澳台僑聯絡 委 員 。 先 後 應聘 擔 任 福 建 同 鄉 總會、福建體育聯合會、澳門福建總商會名 譽 會 長 。李天慶(1924~)敎育工作者。廣東新會人。浙江大學物理系 畢業。1 947~ 1950 年在倫 敦大學帝國理工學院物理系進修。歷任嶺南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深圳大學副敎授、敎授、敎務長、副校長,中國核物理學會常務理事,廣東核學會理事長,廣東高等教育學會副會長,廣州市科技進步基金會名譽副會長,珠海市科學技術協會名譽主席。1988年應聘來澳,任東亞大學、澳門大學副校長、校長。19 94年退 休,19 97年獲 澳門大 學頒授榮譽博士學位。曾任第八屆全國政協委員、澳門過渡事務委員會委員、教育委員會常務委員、文化委員會委員、學歷認 可委 員會 委員 。李公劍(1930~)攝 影 家 。 廣東梅 縣 人 。 畢 業於 鄉 間 雁 洋 公學。1960年加 入澳門 攝 影 學 會 為會 員 , 1 9 7 8 ~1984年間任該會副會長,1981 年出任該會舉辦之第一屆澳門國際沙龍主席,1985~ 1988年任該 會會長,198 9年起任董事會主席至今。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先後擔任廣東省攝影家協會理事、中山市攝影協會顧問、香港思典攝影學會名譽顧問、歐洲影藝聯盟(FI AP)澳門區代表等。由1981年至今曾多次擔任港澳及北京等地國際沙龍比賽評判,1987年至今任深圳市攝影學會主辦的全國十傑富士杯攝影大賽評判。在國際比賽中屢屢獲獎, 作品 有:“ 母愛 ” 、“ 公 與 孫 ”等。1996年2月獲澳門市政廳邀請舉辦三十五年攝影個展,並出版《李公劍三十五年攝影作品集》。曾參與攝影聯展《西藏獵影見聞》(1992)、《雲南風情》(1992)、《七友美西遊蹤》(1996) 。2002年作品在中國內地多個城市巡展。李少石(1906~1945)革命烈士。原名國俊,又名振,號點 農 。 廣 東 新 會 潮 蓮 鄉 ( 今 屬 江 門 )人。早年就讀於香港皇仁書院。1925年考入嶺南大學,同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在嶺南大學組織工人罷工。次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大革命失敗後在香港、上海等地從事地下鬥爭工作。1930年在香港組織交通站;同年與嶺南大學同學廖夢醒(廖承志姐姐)結婚。1934年在上海因叛徒出賣被捕入獄。1937年出獄後被派往華南淪陷區工作。1941年底香港淪陷,隨後到澳門一年多,做情報 工 作 , 並 與 母 親 在 澳 門 一 起 生 活 。1943年至重慶,任《新華日報》記者兼編輯、八路軍駐渝辦事處秘書。1945年10月8日在送柳亞子回沙坪壩住宅後返回途中,被國民黨士兵槍擊誤殺犧牲。李水林(1939~ )前 中 央 駐 澳聯 絡 辦 官 員 。 生於 北 京 。 北 京 對外 貿 易 學 院 ( 現北 京 對 外 經 濟 貿易 大 學 ) 畢 業 。曾在 中 國駐 外 使館 商 務 處 工 作 1 0多年。在中國對外貿易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工作期間,歷任辦事員、副處長、處長、副司長、司長。1994年來澳,任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副社長。曾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副秘書長 、 中 央 駐 澳 門 特 區 聯 絡 辦 副 主 任 。2001年 調回北京工 作,後退休 。李成俊(1926~)新 聞 從 業員 。 廣 東 新 會人 , 生 於 澳 門 。大學 程 度 。 第 二任澳 門 特 別 行 政區行 政 長官 選 舉委 員 會 委 員 、 澳門基 本 法推 廣 協會副會長、澳門文 化傳媒集團董事長 、澳門文化廣場有限公司董事長、澳日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海口宏益公共汽車有限公司董事長、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會長、澳門筆會副會長、澳門蓮藝文化協會副會長、澳門濠江中學董事、澳門培道中學董事、澳門廣大中學董事、中國新聞社理事、中國作家協會會員。曾任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土地基金諮詢委員會副主任、星光書店總經理,《澳門日報》總編輯、社長兼總編輯、社長,中國文教用品公司總經 理 , 廣 東 省 第 七 屆 人 大 代 表 , 第八、九屆全國政協委員。2000年1月獲選為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主要著作有《澳 門文 學論 集 》 、《海天 ·歲 月· 人生》、《今日印度》、《澳門日報四十年》、《待旦集》等。1995年獲華人書畫藝術大賽“祖國萬歲”獎。2002年獲澳門特區政 府頒授金蓮 花榮譽勳章 。李光記花店主要提供傳統與時尚鮮花禮儀服務的店舖。經營範圍包括:承接花籃、花牌、 室 內 花 籃 、 乾 花 、 絲 花 、 送 禮 花束、大小型門店新張橫額、宴會禮堂橫額、禮堂字、會徽等。花店位於十月初
  • 五 街 。李廷富、簡亞二命案兩個華人被葡萄牙士兵殺害一案。1748年(清乾隆十三年)6月某日晚,華人李廷富、簡亞二在澳門街上遊逛,被巡夜的葡萄牙士兵亞嗎嚧、安哆呢當作嫌疑犯加以拘捕。在押解途中,李、簡二人企圖逃跑,亞嗎嚧等竟將他們毒打致死。第二天,香山縣丞獲悉此事,便與澳葡當局交涉。而清楚該案詳情的澳督梅內澤斯(António José Te l e s deM en e s e s)卻將兩位死者的屍體扔入大海,並否認見過這兩個中國人,但有位知情的土生葡人佛朗哥(F r a n co)向中國官府告發了罪犯,海防同知張汝霖等便再次要求澳葡當局交出被害人屍體與兇犯。梅內澤斯不僅拒絕交屍、交犯,甚至拒絕中國官員審訊兇犯。於是,廣東大吏下令封閉關閘,停止對澳門的糧食供應,並命令中國居民離開澳門。在這種形勢下,梅內澤斯仍增兵修城,準備頑抗 。 梅 內 澤 斯 以應 付 突 然 事 變 為 藉口,立即將兩名兇犯流放帝汶島。兇犯離澳後,澳葡官員只好以重賄來求平息這一事件。張汝霖因罪犯已經離澳,又收受賄賂,便向廣東巡撫岳浚謊報李廷富、簡亞二夜入亞嗎嚧、安哆呢之家而被殺死、棄屍,據葡萄牙法律,可判流放。這一案件就這樣草草了結,關閉20餘天 的關 閘又 重新 開放 。李向玉(1953~ )生 於 北 京 。畢 業 於 北 京 外 國語 學 院 英 語 系 ,後赴 葡 萄 牙 里 斯本 大 學 文 學 院 進修 , 廣 州 中 山 大學 歷 史 專 業 畢業 , 獲 博 士 學位。澳門理工學院院長、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科技委員會委員、敎育委員會委員、高等教育關注委員會委員、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顧問。曾任新華社澳門分社翻譯、澳門政府教育暨青年司司長顧問 、澳門理工學院語言及翻譯學校副校長 、澳門理工學院副院長等。著有《中國人學習葡語易犯的錯誤》、《澳門聖保祿學院研究》,譯著有《葡京群梟》,主編有《中文 公文寫作 教程》等 。李宇樑生 於 澳 門 。工 商 管 理 碩 士 。曾任 澳 門文 化 委員會 委 員 , 廣 州市戲 劇 曲 藝 家 協會 顧 問 等 職 。 在澳門 從 事 戲 劇 工作20 年, 現已 移居加拿大多倫多市。澳門曉角話劇研進社的創辦人之一,並任劇藝總監多年,以編、導為主,編導的作品約有30個,部份 作 品 曾 於 香 港、 廣 州 、 葡 國 里 斯本、科英布拉等地演出;同時又創作多個劇本,如《二月廿九》、《亞當與夏娃的意外》、《地獄變》、《男兒當自強》等,結集為《李宇樑劇作選》。所編導和創作的話劇,曾多次在香港和澳門的戲劇匯演中獲得最佳創作劇本、優異導 演 、 最 佳 演 出及 澳 門 文 學 獎 等 獎項。學習中國古典舞及現代舞,並於港澳兩地的舞蹈匯演中獲獎,又曾在澳門電台 編排 播講 小説 。李安道(Josê Eduardo Mar t i nh oGar c i a Lea nd r o , 194 0~)澳門第 122 任總督 。生於 安哥拉 。1957年進入軍事學院,1962~1970年間,先後在安哥拉、幾內亞、帝汶等地服務。1974年11月葡萄牙“四·二五”鮮花 革 命成 功 後抵澳 履 新 , 為 歷屆總 督 中最 年 輕的一位。1976年獲續 任 兩 年 。 在執 政 期 內 , 澳 門社會 各 方 面 均 有不 同 程 度 的 發展, 尤 其 在 政 制 結構 方 面 發 生 新 的 變化。1976年《澳門組織章程》頒佈,澳門擁有行政、經濟、財政和立法的自治權,總督仍是最高統治者,同時,也是葡萄牙主權機關在澳門的總代表。1976年8 月, 第一 屆立 法會 、諮 詢會 成立 。1975年底,葡萄牙解散澳門陸軍司令部和海防司令部,撤走駐澳軍隊。1976年1月,澳門保安部隊成立。對外貿易 方面,政府直接與挪威、澳大利亞及歐洲共同市場簽訂協議,推動了本地區對外貿易的向前發展。1975年下半年,由於世界 經 濟 的 復 甦 ,適 時 對 工 業 進 行 調整,提出了澳門工業向多元化、專業化發展的方針,支持諸如電子、鐘錶、玩具等輕工業的發展,又重視氹仔、路環的繁榮發展,制定了包括基層結構、住宅、旅遊、供水及道路等方面的計劃。任內推行非殖民地化政策,致力促進澳門葡中人士之間的友誼,確保了澳門的繁榮和安定,並為促進葡中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做出過努力,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首位訪問中國的澳門總督。 1 97 9 年1 月 卸 任, 返 回葡 萄 牙 。李卓峰(1864~1926)名宜登,廣東南海人。早年隨父赴越南經商,曾在居留地集眾抗議對待華僑苛例,並開設學校、醫院,合資創建航業公司。1902年始毀家紓難,竭力襄助孫中山,曾遭清政府通緝。1913年歸國後,遭龍濟光之嫌而避居澳門。嗣應孫中山之邀回國參加政府工作。1923年任大本營建設 部工商局局 長。次年9 月
  • 任銅鼓開埠籌備委員,旋任大本營建設部次長 。1 92 6年 奉命 籌備 南海 九江 市政,任特別市 政專員;6 月在赴商會 會議途中,被匪徒 阻擊中彈身卒 。李明基(1956~)廣 東 中 山人 , 生 於 澳 門 。華南 師 範 大 學 教育 專 業 學 士 、 暨南大 學 社 會 學 專業學 士 , 澳 門 大學教 育 碩 士 、 加拿大 皇 家 大 學 工商管理碩士。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新華夜中學校長、澳門蔡氏敎育文化基金會理事、澳門自助旅遊協會副會長、澳門新華學校校董。曾任廣東省第八屆人大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 廣 東 省 青年 聯 合 會 第六 屆 特 邀 委員、《澳門學生》月刊總編輯、澳門青年文學獎委員會秘書、澳門沙梨頭坊眾學校第一屆校董會校董、澳門中華學生聯合 總 會 秘 書 長 、澳 門 青 年 委 員 會 委員、 國 際 青 年 社 會學 術 研 究 委 員 會 委員 。李怡平(1943~)廣 東 台 山人。 中 國 西 安 交通大 學 應 用 數 學系 本 科 畢 業(1966),美國華盛 頓 大 學 應 用 數學 系 碩 士(1983),應用數學系博士(1987)。現任澳門大學科技學院院長,澳門大學電腦和資訊科學系敎授,澳門特別行政區科學技術委員會委員,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會長,美國工業及應用數學學會(S IAM)會員,美國數學學會(AMS)會員,美國機器 翻譯 協 會 會 員 。李佳鳴(1969.5~)女 。 天 津人 , 生 於 上 海 。1990年獲得美國斯坦 福大 學經 濟學學 士學 位。 上海 市 政 協 委 員 、上 海 市 婦 聯 執委、 中華 海外 聯誼會理事、上海市青年聯合會委員、澳門大藥房商會會長、澳門蘇浙滬同鄉會副監事長、中華總商會理事、澳門殷理基有 限公 司總 經理 。李沛霖(1948.3~)廣 東 南 海人 , 生 於 澳 門 。畢 業 於 華 南 師 範大 學 教 育 系 , 獲教 育 學 士 學 位 ,後 修 畢 暨 南 大 學與 香 港 大 學 合 辦之社 會 學 專 業 本科課程,獲法學士學位。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特別行政區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副理事長、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中華教育會理事長、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區廉政公署人員紀律監察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區勳章獎章和獎狀提名委員會委員、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名譽顧問、澳門經濟法律學會名譽顧問、蔡氏敎育文化基金會副理事長、 業 餘 進 修 中 心 校 長 、 澳 門 大 學 校董、新華學校校董等。曾任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政協常委、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執委會常委等。1996年在北京獲中華教育藝術研究會頒授鑄魂金杯 。李居仁(1974.12~)廣 東 南 海人 , 生 於 澳 門 。1999年獲美國寶石 學 會 研 究 寶 石學 家 文 憑 。 廣 州市政 協 委 員 、 廣東 省 青 年 聯 合 會委員 、 山 東 省 海外聯誼會理事、佛山市海外聯誼會常務理事、澳門中華總商會青年委員會常務委員、澳門青年企 業家協會常務理事 、盛豐珠寶金行董事、明仁旅行社有限公司 總 經 理 。李研山(1898~1961)畫家。又名耀辰,字居端。廣東新會人,早年就讀於廣州廣府中學,課餘隨潘和學畫。1919年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回廣州,參加廣州國畫研究會和顒園俱樂部。後曾任汕頭法院、廣州法院書記官、推事和庭長。1931年被聘任為廣州市立美術專門學校校長。抗日戰爭時期,輾轉香港、澳門、湛江等地,在澳門多 年,常與畫 友同好雅敘 。曾與李鳳廷在香港合設鳳研樓畫室。抗戰勝利後返廣州,舉辦個人畫展。1948年移居香港。曾任香港中國美術會主席和華僑書院藝術系主任。擅長國畫、書法、 詩, 亦精 鑒 賞。 19 6 1年 在香 港 病逝 。李香琴(1932~)女,表演藝術家。小名瑞琴,書名詠謠。廣東順德人。因仰慕粵劇名伶任劍輝,對粵劇表演產生濃厚興趣,勵群學校畢業後,即跟龍家劇團男花旦小鶯鶯學戲。後師從盧 海天、譚秀珍夫婦 。抗戰勝利後,由澳門到廣州,先後加入日月星、錦添花、關德興等劇團。由梅
  • 香做 起 。 1 9 5 1 年已 為 第 二 花 旦 。曾 與 關 德 興 、 薛覺 先 、 羅 劍 郎 、石 燕 子 、 蘇 少棠 、 陳 小 梨 等 先後 赴 越 南 、 新 加坡 、 馬 來 亞 等 地演 出 。 回 香 港後,參加南紅、羽佳、陳寶珠、靚次伯等領 導 的 慶 紅佳 劇 團 ; 麥炳 榮 、 鳳 凰女、譚蘭卿等主演的大龍鳳劇團,為幫花。1966年參加關海山、梁醒波領導的巨仁天劇團,為正印花旦。與林家聲合演的“武松殺嫂”,演潘金蓮一角,頗受觀 眾 讚 賞 。 此 外 參 演 如 “ 征 袍 還 金粉”、“三宮六院斬狐妃”、“月映寒梅” 等 名 劇 。 擅 演 西 宮 娘 娘 等 反 派 角色。演來入木三分,被稱“西王”。20世紀 5 0 ~ 6 0 年 代之 大 老 倌 , 任 劍 輝 、白雪仙、芳艷芬、新馬師曾等都曾與她合作 。 既演 粵 劇, 也 拍電 影 。7 0 年 代起, 入 電 視 台 拍 了 不 少 膾 炙 人 口 之 劇集,如“勝者為王”、“狂潮”、“親情”、“生命之旅 ”、“流氓大亨” 、“他來 自江 湖” 等。扮 演慈 母角 色, 尤受觀 眾 受 落 。 近 年 多 作 慈 善 演 出 , 是粵、港 、澳家 喻戶曉 的藝人 。李炳時(1956~)廣 東 博 羅人 , 生 於 澳 門 。暨南 大 學 歷 史 學學 士 及 澳 門 東 亞大 學 社 會 科 學 碩士。 澳 門 特 別 行政 區 政 府 總 部 高級 技 術 員 。 曾 任澳門工會聯合總會職員、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公關、澳門《華僑報》記者 、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諮 詢 委 員 會 委員、澳門基本法協進會會員、金灃投資有限公司經理。著有《澳門總督與立法會 》 。李炳康(1969~)生 於 澳 門 ,中國 華 僑大 學 工商管 理 學 士 、 葡萄牙 國 立 行 政 學院與 澳 門大 學 公共行 政 碩 士 , 現為北 京 清 華 大 學在 職 博 士 研 究生。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主席、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繫委員會貿易投資小組澳方召集人、閩澳經濟合作促進委員會委員、渝澳經濟促進會委員、第三屆尤里卡計劃(會合)亞洲籌備委員會主席、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澳門)籌委 會成員等。 曾任澳門公 共行政管理學會理事長、監事會主席等 。曾發表《參展九八世界博覽會與澳門國際關係開拓》、《澳門投資環境與政府角色》、《閩港澳台區域經濟合作與澳門的作用 》等多 篇論文 。李勇武(1944.7~)前中央駐澳聯絡辦官員。河北新城人,清華大學工程化學系畢業。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曾任天津市漢沽區區長、區委書記,天津市化學工業局局長,天津市經濟委員會主任,化學工業部副部長,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局長等。2004年調回北京,後任中國石油和化學 工業 協 會會 長 。李展潤(1960.11~)暨南大學醫學院醫學學士,中山大學法學碩士。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局副局長,澳門仁伯爵綜合醫院院長兼內科主任醫生,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 員 會 委 員 等 。曾任 澳大 利亞 新南威 尼 斯 大 學 衛生 管 理 研 究 學 院訪問 學 者 ( 專 題研究 “ 國 家 衛 生系統及政策”),衛生 司 醫 生 培 訓委員會委員,醫院醫生委員會主席,醫院衛生暨控制感染委員會主席等。曾發表《固體腫瘤的血鈣》、《副腫瘤綜合徵的肥大性骨關節病》、《澳門的臨床醫學延續教育》、《醫院內科部門寄生蟲分析報告》、《東西方衛生保健的現狀與進 展》 等多篇 論文 。李祥立(1945.7~)廣 東 新 會人 , 生 於 澳 門 。台灣 師範 大學 理學士 、 澳 門 東 亞大學 工 商 管 理 碩士。 第 九屆 廣 東省政 協 委 員 、 第二屆 澳 門 特 別 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培正中學校長、廣州培正中學校董、澳門中華敎育會監事長。曾任第七、八屆廣東省政協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澳門大學學術部部長 。主要著作有《數學漫談》、《奧賽金牌之路 —— 高 中數學》及 論文多篇 。李崇汾(1945~)廣 東 新 會人 , 生 於 澳 門 。澳門 東 亞大 學 公共 行 政 學 學 士 、廣州 中 山 大 學 法學碩 士 。 現 任 澳門基 金會 行政 委員會 委 員 。 曾 任
  • 澳門土地工務運輸司測量員、澳門地圖繪製 暨 地 籍 司高 級 技 術 員、 助 理 、 廳長、司長,澳門特區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主 任 等 職 。李偉權(1973~)田徑運動員。生於澳門。從事教育工作。保持三項澳門田徑紀錄,包括:200公尺跑 —— 21.68秒(1996)、400公尺跑 —— 47.61秒(1996)及800公尺跑 —— 1分56.71秒(1995)。1993年開始在澳門田徑運動中初露頭角,並首次打破400公尺跑澳門紀錄。1994年獲台灣田徑公開賽400公尺跑第三名、廣州市長杯田徑賽400公尺跑第一名、 港美田徑對抗賽第一名及廣島亞運會40 0公尺跑預賽總成績第九名。1996年參加泰皇杯田 徑賽得 第三名 。19 93~ 199 6年 連 續 4 年 列 香 港 4 0 0 公 尺 跑 排 名 第一。退出運動員行列後,專注田徑教練的工作,並於2002年考獲中國國家級敎練 資 格 。李康(1931~)廣 東 新 會人 , 生 於 澳 門 。澳門 街 坊會 聯 合總 會 會 務 顧 問 ,澳門 基 本法 推 廣協 會 名 譽 顧 問 。曾任澳 門基本 法起 草 委 員 , 第八、九屆全國政協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第一、二屆澳門市政議會議員,澳門市政執行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中國土特產公司牲口部業務主任,商訓同學會副主席、主席,澳門下環區坊眾互助會 副主席 、主席 、會長 。李菲(1974~)女 。 運 動員。 生 於 廣 西 桂林。19 92年移 居澳 門 。 9 歲 學武, 來 澳 前 是 廣西 武 術 隊 運 動員。先後 獲199 4年 廣 島 亞 運 會 、1998年曼谷亞運會女子南拳亞軍,1995年獲世界武術錦標賽女子南拳冠軍、劍術亞軍, 1996 年、19 98年獲 澳門政 府頒授運動功績勳章。1996年參加澳門小姐競選獲亞軍、最上鏡小姐,現從事演藝 事 業 。李瑞儀(1916~1986)女 。 曾 就 讀於 廣 州 培 道 女 子中學,1940年 中山大 學 畢業 , 獲文 學 士 學 位 。1942年到澳門參與創 辦 廣 州 培 道女子 中 學 澳 門 分校。抗戰勝利後,被委留守澳門分校,1946年澳門培道中學正式註冊成立,出任 校 長 長 達 4 0 年 。李葵(1928~)商 人 。 廣 東南 海 人 。 早 期 從事 澳 門 工 會 工作, 為 澳 門 工 會聯 合 總 會 的 發 起人之一, 1949 年出任 該 會副 理 事長 , 1 9 5 8 年 及1960年連任。後轉入澳門中國旅行社工作,任澳門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澳門中旅(國際)酒店管理有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兼總 裁 , 澳 門 富 豪 酒店、濠璟酒店、京都酒店及香港新雅圖酒店董事長、澳門中華總商會會董、常務會 董 。1 9 9 6年 退 休 。李毅剛(1939~)作 家 、 出 版工 作 者 。 廣 東 台山人。1988年創辦 澳 門 出 版 社 ,擔 任 社 長 、 總 編輯至 今。 50 年 代末期 起 從 事 文 學藝術 活動 ,7 0 年代被 吸 納 為 中 國 作家 協 會 廣 東 分 會 會員、中國戲劇家協會廣東分會會員、廣東民間文藝研究家協會理事。80年代,先後在廣州市文化 部門擔任戲劇部長 、創作部長及文藝報刊《白雲集錦》總編輯。1986年春移居澳門,曾任澳門《華僑報》副刊編輯及澳門星光出版社責任編 輯 。 著 有 《 藝 林 廣 記 》 《 羊 城 掌故》、《澳門旅遊》、《辛亥潮》(合著),並編纂、出版《澳門四百年詩選》、《澳門小説選》,以及《濠江青英錄》、《澳門工 商 名 錄 》 《 澳 門 名 人 肖 像 素 描集》、《澳門曲藝大觀園》、《澳門》、《廣東鄉鎮企業發展的十年》、《珠海內聯精 英 錄》 等 書 。李應林(1892~1954)又 名 瓊 禮 , 別 號 笑 庵 。 廣 東 南 海人。早年在澳門子褒學堂就讀,成為平民敎育家陳子褒的得意門生,後入澳門嶺南學堂。畢業於廣州嶺南大學。後供職於穗基督敎青年會學生部。1917年入美國奧柏林大學。1920年歸國後仍在青年會工作。1925年任總幹事,曾參加在檀香山舉行的太平洋國交討論會,積極支持省港大罷工。1927年任嶺南大學副校長 、1 93 0 年赴 美國 哥 倫比 亞大 學 深造, 歸 國 後 仍 在 廣 州 任 青 年 總 會 總 幹事、青年會中學校長。次年再度參加太
  • 平洋會議。1934年應邀任上海平民福利委員會總幹事。1937年返粵,一度仍任青年 會 總 幹 事 , 後受 命 任 嶺 南 大 學 校長,着手遷校、復校工作。抗戰勝利後返穗重建校園,恢復校務工作。1946年任廣東善救分署署長、省參議員。1949年任廣州基督敎青年會會長,兼青年會全國協會華南區幹事。廣州解放後往香港。1 95 1年 籌建 崇基 學院 。李麗如(Lid ia da G lo r i a F.da Luz,1 9 5 8 ~ )女。生於澳門。澳門大學法學士 、澳門科技大學法學碩士。澳門理工學院人力資源統籌研究中心主任。曾任行政暨公職司司長、行政公職局局長,《澳門行政雜誌》社長,立法會選舉委員會成員、市政議會選舉委員會成員,曾聯合主編《澳門論學》,並發表多篇有關公務員本地化、行政改革、人力資源開發 論 文 。李鵬翥(1934~)資深 新 聞 從業 員 。 澳 門 人 ,原 籍 廣 東 省 梅縣 。 第 十 屆 全 國人 大 代 表 , 第 二屆 澳 門 特 別 行 政區行 政 長官 選 舉委 員 會 委 員 、 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副理事長,《澳門日報》 社 長 兼 總 編 輯 , 永 樂 戲 院 執 行 董事,澳門科技大學校董,澳門特區政府勳章獎章和獎狀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區政府文化委員會委員,澳門樂團顧問委員會委員,澳門筆會會長,澳門新聞工作者 協 會 理 事 長 , 澳 門 出 版 業 協 會 會長、澳門中華詩詞學會副會長,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副會長,澳門大專教育基金會副會長,澳門地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大會副主席,澳門理工學院中西文化研究所顧問,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顧問,澳門青年交響樂團協會贊助委員會委員,澳門廣州地區聯誼會副會長,澳門書法篆刻協會副會長,澳門蓮藝文化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中國作家協會會員。曾任第八、九屆廣東省人大代表、九屆廣東省人大常委,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主席、澳門糧食公會學校敎導主任、澳門商訓夜中學副敎導主任、 澳 門 政 府 語 言 狀 況 關 注 委 員 會 委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常務委員,區旗、區徽評選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曾擔任澳門各 類 文 學 創 作 、 書 法 比 賽 、 朗 誦 比賽、藝術比賽評判,第一、二屆澳門文學獎總評判,澳門大學學院學術顧問,中文 系 傳意 課 程 顧問 。 著 有《 澳 門 古今》、《濠江文譚》、《濠江文譚新編》、《磨盤拾翠》等隨筆、評論集。主編《澳門手冊》六本、《澳門基本法文獻集》、《中國澳門》(大型畫冊),參與編撰的有《澳門文學論集》、《澳門文化研討會》、《中國書法大辭典》等,並為《沙孟海翰墨 生涯》的 出版顧問 。李寶田(1914~1998)商 人 。 廣 東 新 會 人 , 生 於 香 港 。1945年移居澳門。香港英皇書院畢業、曾就讀香港大學預科。曾任澳門政務委員會非官守職員華人代表、葡國紅十字會澳門分會華人委員、台灣陽明山國事會談澳門區代表、秘魯駐澳門名譽總領事、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協進會委員、澳門可口可樂公司董事 長 、 珠 海 可 口可 樂 公 司 名 譽 董 事長、珠海市政協委員、美國塞班島可口可樂公司董事長、香港遠東系統(中國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武漢遠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名譽董事長、美國李氏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美國加州百國遊歷會唯一華人會員、北京中國公共關係協會高級顧問、北京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理事、北京中華老人文化交流促進會 顧 問 、 北 京 徐霞 客 研 究 會 名 譽 理事 。李寶來(1947~)廣 東 新 會人 , 生 於 澳 門 。第 二 屆 澳 門 特 別行政 區 行 政 長 官選 舉 委 員 會 委員、 葡 京 酒 店 副經理 、 澳 門 旅 業職 工 會 理 事 長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副理事長、澳門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委員。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協進會委員、工會聯合總會常務理事等。李觀鼎(1939~ )四 川 長 壽人 , 生 於 北 京 。畢業 於 北 京 大 學中文 系 ,廣 州 暨南大 學 文 藝 學 博士。 現 為 澳 門 大學 中 文 系 教 授 ,第二 任 澳 門 特 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筆會理事長,澳門寫作學會會長,澳門五月詩社副社長。長期從事敎學、文學創作與研究活動,尤擅長於文學理論和文學批評。80年代中期定居澳門後,重點研究澳門文學。其《致少年詩人》的系列文章,滿懷深情地鼓勵和鞭策年輕作者 。 著 有 《 文 苑 春 雨 》 、《 詩 歌 美學》、《古典文學作品選》、《漢魏六朝詩歌鑒賞辭典》、《歷代名詩今譯》、《 邊 鼓 集 》 、《 論 澳 門 現 代 文 學 批 評 》等。2004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文化功績 勳 章 。
  • 《車輛使用牌照税法》(第16/96/M號法律)規範車輛牌照税的法律。1996年8月12日頒佈。該法律規定,車輛所有人在使用或享用機動車輛和工業機械時須每年繳納車輛牌照税。其中機動車輛包括《道路法典》所界定的輕型汽車、重型汽車、客車、貨車、客貨車、重型摩托車及輕型摩托車等。而車輛在澳門地區的街道及公共地方的使用、行駛或停泊均被視車輛的使用及享用。其税率按照車輛不同種類分類計算。另外,法律亦規定豁免繳納税款的範圍、結算及徵收的程序和方式、監察處罰措施以及納税人的 保障 機制等 內容 。批地租金承批土地者除要繳納批地溢價金,還須每年定期繳付租金。根據澳門土地法規定,兩者均為承批者的義務。批地租金 的 數 額 一 般 在批 給 土 地 合 約 上 載明,其計算是按照由行政長官批示的補充條例進行,主要考慮的因素是該地段所在區域的經濟情況及土地利用方式而定 。 批 地 租 金 的 收 入 一 直 穩 定 增 長 ,1993年,約 為4000萬 澳門元左右, 至2001 年已增至 6900 萬澳門元 ,但佔 政府公共財 政收入的 比例不高 。批地溢價金取得政府土地使用權的代價。澳門的土地分為私家地及政府地兩種。凡是政府地均採用批給發展商使用的辦法,土地承批者在取得的同時,需要繳納一筆款項,稱批地溢價金。其金額的計算是按照1993年8月的第230/93/M號訓令進 行 , 由 土 地 工務 運 輸 局 按 土 地 位置、 批 地 用 途 、 樓宇 層 數 、 總 建 築 面積、財務負擔、工程計劃及監察成本 、土地之利用及再次利用、批地制度等要素綜合考慮,再按照相關法例所列的方程式建築成本及升值後數值來計算。繳付方法有兩種,一是在批地批示於《政府公報》刊登後10天內一次繳清,二是先繳不少於50%的數額,其餘半年內連等額利息一次繳清。批地溢價金是澳門政府重要財政收入項目,在1993年曾一度佔總公共財政收入的20%,達24.8億澳門元。近年來隨地產市場回落而有所減少,至 200 1年, 其收入 只有8 300 萬澳 門 元 。《投資基金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11月22日第83/99/M號法令)澳門第一部專門規範投資基金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和運作的法規。投資基金是投資工具的其中一種,其功能在於將不同的有價物投入投資基金的財產組合,以便分散風險,並取得較其他投資選擇更佳的回報。對投資基金進行管理須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尤其須具備關於金融市場的運作規範和投資基金從業員的活動規則的專業知識。法令分6章: 第一章説 明標的並 解釋各類 名稱的定義;第二章對投資基金作了一般規定 , 並 對 出 資 單 位 、 投 資 基 金 的 管理、有價物的受寄、基金的內容簡介 、報告 書 、 帳 目 及 刊物 、 封 閉 式 投 資 基金、基金集團、住所設在外地的投資基金作出了規定;第三章特別規範動產投資基 金 , 對 其 制 度 、 財 產 及 謹 慎 性 限制、財務基金、基金中之基金分別作了規定;第四章規範不動產投資基金,包括制度及財產、不動產有價物的取得和禁止取得、謹慎性限制、不動產的評估和權利的登記 4個方面; 第五章規範 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該等公司須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設立,公司資本最低為澳門幣300萬元,公司每年須向澳門金融 管理局繳納 至少為公 司資本額 3%的監 察費,任何違規行為將按《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處罰。目前澳門尚未有本地設立的投資基金或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市場上所提供的各類基金產品均是外地的投資基金,通過在澳門經營的銀行或金融中介人公司即通常所説的投資證 券公 司銷 售 。《抗戰時期的澳門》根據 澳 門 博 物 館 主 辦 的 專 題 展 覽《抗日 時期的 澳門 》編輯 的圖片 集。 傅玉蘭主編。文化局澳門博物館2001年8月出版。內容包括:①城市概況;②經濟民生;③文化敎育;④獻金救國,賑濟難民;⑤抗日救國,前仆後繼;⑥抗戰勝利。選用了大 量圖片並以中、葡 、英三語敍述在抗戰時期,澳門人與全國同胞一起投入抗日救國的行列。在澳門的特殊環境中,籌募抗戰經費、宣傳抗日、發動民眾、賑濟難民和聲援前線戰士。同時組織回國服務團,參加戰地救護,組織軍民合作站,慰問抗日軍隊,直接上前線參加戰鬥,有些人甚至犧牲了生命。圖文並茂地記錄了這一段可歌可 泣 的 歷 史 。《求取及從事保險業務之法律制度》(6月30日第27/97/M號法令)規範經營保險業務公司的法律。澳門保險活動的監察權限屬澳門金融管理局。只有獲預先許可的保險公司方可在澳門從事保險業務。保險公司分人壽和非人壽兩種,同一家保險公司不得同時經營人壽和非人壽兩種保險。保險公司的牌照分以下 3類:①在 澳門成立的 公司;②外地公 司在澳門開 設的分公司 ;③外地公司在 澳門開設的 代理辦事處 。前兩類公司可在澳門可以本身名義從事保險業務,第三類即外地保險公司在澳門所設的代理辦事處則不得以本身名義從事保險業務。進入澳門保險市場的要件主要 有: 經營 一般保 險( 即財 產險 )的保險人公司資本不得低於澳門幣1500萬元;經營人壽保險(即壽險)的保險公司資本則不得低於澳門幣3000萬元。此外 , 還 須 符 合 法 律 所 規 定 的 其 他 條
  • 件 , 如 公 司 形 式 ( 須 為 股 份 有 限 公司)、會計帳目、技術安排及管理層人員(適當資格)等的要求。保險公司在營運期間,須遵守 保險法例有關帳目 、各類準備金、法定儲備金及股權的轉讓等的要求。在澳門,基於社會福利的原因,有5項強制性 保險,分別由法例 訂定統一的 保險單和 保險費率 。該5項 強制性保險是:①汽車民事責任強制性保險;②工作意外及 職業病強制性保險 ;③旅行社職業民事責任強制性保險;④有關裝置宣傳物及廣告之民事責任強制性保險;⑤遊艇民 事責任強制性保險 。目前 澳門 共有 2 6家 保險 公 司, 其中 1 1家為 人 壽 保險 公 司 ,其 餘 1 5家 為 非 人壽保險公 司。按原 屬地分, 9家為本 地公司,其餘17家為外地保險公司在澳門的分公司。代表保險公司的團體是澳門保 險 公 會 。岐關車路有限公司經營澳門與中國內地陸路客貨運業務為主的一間歷史悠久汽車運輸公司 。民國初期,為促進澳門與中山的交通發展,由鄭芷湘、鄧禮卿、吳梅一、黃昌垣等中山人發起組織。1927年7月在廣州正式成立,數月後遷澳門新馬路67號辦公。公司成立後,即悉力籌劃與興築澳門關閘至廣東中山石岐的公路,採用邊築路邊行車營運的辦法。第一期工程由澳門關閘至中山古鶴,於1928年3月18日通車;第二期工程由古鶴至下柵,於1929年5月竣工;第三期工程由下柵至崖口 ,於 19 30 年5月 1日 通車 ;第 四期工程由欖邊至石岐,於1932年1月1 7日全 線通 車 ;第 五期 為 西路 工程 , 於1936年全部完成通車。公路總長99.98公里,工程歷 時9年。該 公司不僅積 極築路,且邊築路,邊養路,邊經營,業務 發 展 順 利 。 1 9 2 8 年 專 營 客 運 , 至1933 年擁有大 小客車9 7輛,自 由車2 1輛, 後 備 大小 客 車 8輛 , 後 備自 由 車 9輛及各種工程車10輛。當時該公司是按廣東省建設廳“民協集股築路辦法”組成, 最初 發 起人 為 6人 , 每人 2 00 元 ,共得 12 00 元。 後向 各方 召股 ,包 括 孫科、宋子文、香翰屏等國民黨黨政軍知名人士,至1934年股款達1,037,000餘元。該公司設股東大會、創辦人會及董事會,內又設總務、財務、車務等股,還設修車廠、工程處、路警處,約有職工400人。該公司自成立以來,管理 周密,業務不斷發展,國家實行改革開放後發展尤為迅速。近年來,該公司客運部每天有大批豪華空調車來往於澳門至拱北、拱北至澳門新口岸碼頭。每隔幾分鐘開出一班 ,服務時間 從上午7時 至下午8時 半。常備 豪華空調 客車,上 門接送 , 由 澳 門 直 接包 車 往 廣 東 省 內 各地,包括往返於中山、順德、番禺、廣州 、 佛 山 、 西 樵山、肇慶、鶴山、江門、新會、單水口、台山、開平、恩平、湛江、汕頭等地。除客運外,其 業 務 日 趨 多 元化 , 設 有 貨 運 公司,常備各種噸位貨車,受理澳門至廣東省內外貨運業務 。岐關車路有限公司的車隊《防火安全規章》(第24/95/M號法令)規範澳門樓宇防火設計與建築規格的法令。其目的在於統一確定樓宇建築的防 火 標 準 ,以 確 保 市 民及 財 產 的 安全。 1 99 5 年6 月 9日 頒 佈, 由 10 章 及 5個附件和 4個圖表 組成。該 規章規定 了樓宇結構及安全標準、消防安全設計、失火時的疏散手段、建築物的耐火能力標準、變電站和電梯等風險設施的防火要求、各種樓宇應具備的防火系統及設施,以及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等內容。呂文貞(1909~1995)河北省人。1 962年6 月移居澳門 。先後畢業於東北陸軍講武堂第十期、陸軍大學兵學研究院、南京陸軍大學第十一期、重慶國防研究院第一期。曾任北平惠中中學董事長;陸軍大學少將兵學教官,陸軍大學編譯處長;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高級參謀,兼中央設計局專門委員;第十一戰區參謀長,第十一戰區華北受降區北平前進指揮所主任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中將參謀長,兼國防實踐研究院軍事講座。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 委員 會委 員 。呂祖仙院又稱石將軍行台。位於福慶街。從廟內對聯的年份,可推知該廟約建成於清光緒十七年(1891)。呂祖仙院為正統道教在澳門遺留下來的史跡,源自羅浮山朝元洞。廟內除供奉呂祖,偏殿供奉的是石將軍,據説源自前山。該廟規模不大,正殿一副合體字對聯,充滿道教色彩。廟內尚存光緒十九年(1893)吳德靖撰的《創建呂祖仙院碑記》,為澳門道敎的發展 史提供了資料 。吳日安(1965~)空手道運動員。籍貫廣東梅縣,出生於緬甸仰光。澳門理工學院體育暨運
  • 動 高 等 學 校 畢業。 個 人 運 動 經歷:19 72年移 居澳門; 15 歲開 始參 加 空 手 道 運動;19 94年獲 廣島亞 運會 男子 6 0公 斤 以 下 級 別 搏擊第三名;1995年獲菲律賓第二屆亞洲空手道錦標賽60公斤以下級別搏擊第二名;1999年起擔任澳門空手道代表隊敎練;2002年帶領澳門空手道代表隊參加釜山亞運,共獲得 一銀、兩銅成績 。吳文英(1921~)敎育家。字梓建,廣東寶安人。早年專修文史於廣州國學大館,又讀於廣州華僑大學,先後在國內大學、香港敎育學院畢業,獲文學士及教育文憑,執敎鞭逾 60年 。1 943 年在 澳門創 辦文 英國文專科學校,1950年增設英文、會計專科,易名為一銘中英文專科學校,復一再擴展分校,並接掌澳門文商書院 、新法書院校長,後幾校合併為一銘文商專科學校,任校長四十餘年,並兼香港敎席,身兼數職,僕僕港澳兩地。1963年至68年,先後接掌香港聖城書院、九龍正仁學校,1965年起應邀香港華僑學院( 前 身 為 廣州 華 僑 大 學) 敎 席 廿 餘年,歷任系主任、敎務長、文史研究所碩士班敎授,1969年起並主聖加利書院文 史 科 政 , 歷 時 廿 一 載 。 1 9 7 5 年 、1986年兩度獲台灣“中華民國敎育部”頒授大專院校優良敎師,並於1989年由澳門政府頒發資深敎師感謝狀。20世紀4 0 ~ 5 0 年 代 , 在 授 文 及 課 餘 兼 事 棋藝,與梁兆發、梁兆光同被稱為“濠江三傑”、“澳門三雄”,參與省澳埠際比賽 , 出戰 港 澳 、星 馬 各 地棋 王 邀 請賽,與新七省棋王董文淵先後在港澳兩度決賽,並設“棋藝函授班”,並主編港澳多張報紙棋藝專欄,曾專書多種刊行, 工 文 善 弈 , 著作 有 《 唐 宋 八 家 文論》、《韓文義法》、《論學名篇類纂》、《中國文學史》、《中國通史》、《投資學》、《子平管窺》、《象國秘辛》 、《象國寶筏》、《名局選注》、《思妙齋集》、《醉瓊軒詩文辛稿》及與羅君籌合著《佈局 津梁》全 書四集等 。吳北明(1940.8~)廣東新會人,華南理工大學(前華南化工學院)生物化學工業系本科畢業。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主任,曾任澳門環境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主席。吳仕明(1934~)廣 東 中 山人 , 生 於 澳 門 。第十 屆 全 國 人 大代表 、 澳 門 基 本法推 廣 協 會 副 理事 長 、 第 二 任 澳門特 別 行政 區 行政 長 官 選 舉 委 員會委員、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會長、澳門提柯區坊眾互助會會長、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理事 、澳門美術協會監事長、澳門書法篆刻協會監事長。曾任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 、第八屆廣東省人大代表、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各界慶祝澳門回歸祖國活動委員會主任、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秘書長、澳 門美術協會秘書長 、華風廣告公司經理。曾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 銀 蓮花 勳 章 。吳立勝(1948~)廣 東 南 海 人 。 第 十 屆 全 國 政 協 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顧問、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政府經濟委員會成員、第六屆中華全國 歸 國 華 僑 聯合會 委 員 、 廣 州市工 商 業 聯 合 會名 譽 會 長 、 澳 門地產 商 會 榮 譽 會長 、 澳 門 南 海 同鄉 會 名 譽 會 長 、澳 門 童 軍 總 會 名譽副會長、新建業集團主席、南灣發展有限公司執行董事、財神酒店副董事長等。曾任澳門特區籌委會委員、第九屆全國政協委員、黑龍江省政協委員、廣東海外聯誼會理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廣東省海外聯誼會理事。曾獲美國太平洋大學授予“經 濟榮 譽博 士” ,廣 州市 榮譽 市民 ,南海 市 榮譽 市 民 。吳在權(1947~)福 建 廈 門人 , 生 於 澳 門 。權昌 控 股 有 限 公司 董 事 長 、 權 昌行 地 產 代 理 公 司董 事 總 經 理 、 國匯集 團 發展 董 事長 、 京 藝 珠 寶 金行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第一國際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大展製衣(澳門)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聯合石油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富豪皇宮娛樂有限公司執行董事、財神皇宮娛樂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國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副會長、澳門福建同鄉會副會長、澳門福建總商會副會長、澳門福建學校執行會董、新口岸坊眾聯誼會副理事長、澳門金業公會總務部長、敎業校友會副主席;廈門海外聯誼會副會長、廈門市工商業聯合會名譽會長;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 官 選 舉 委 員 會 委 員 、 福 建 省 政 協 委員、廈門市政協常務委員。曾任澳門特
  • 別行政區第一屆政 府推選委員會委員 。吳志良(1964~)廣 東 連 平人。19 85年北 京外 國 語 學 院 葡 萄牙 語 專 業 畢 業 ;次年 赴 葡 , 先 後在 里 斯 本 大 學 文學 院 和 葡 萄 牙 天主敎 大 學 法 律 專業進修;1991年在東亞大學完成公共行政課程;1997年獲南京大學歷史學博士學位。 198 8年加 入澳 門基金 會,1 99 2年起出任澳門基金會管理委員會委員 、代主席、主席,2001年7月出任新澳門基金會行 政委員至 今。19 98~2 001 年兼任澳門敎科文中心主任。為澳門特區政府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助理主任,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會長,澳門成人敎育學會會長,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湖南省政協委員,中國中外關係史學會副會 長 , 澳 門科 技 大 學 、中 國 人 民 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南京大學和暨南大學客座敎授,以及多家大學和研究機構客座研究員。1993年底開始陸續主編《澳門論叢》、《新澳門論叢》、《濠海叢刊》和《澳門法律叢書》,也是《澳門叢書》、《澳門百科全書》和《澳門總覽 》 的 雙 主 編 之一 。 著 有 《 澳 門 政制》、《葡萄牙投資環境》(與陳繼春合著)、《葡萄牙印象》、《東西交匯看澳門》、《生存之道 —— 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澳門政治社會研究》(與陳欣欣合著)、《鏡海飄渺》、《東西望洋》和《過十字門》(上述三書與金國平合著)。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 選委 員 會委 員 。吳利勳(1952.9~)廣東 汕尾 人 ,生 於海 豐 。2 00 2 年北京 大 學 香 港 工 商 界 高 層 管 理 課 程 畢業。 澳 門 收 藏 家協會 會 長 、 汕 尾市海 陸 豐 同 鄉 會會 長 、 吳 淦 記 建築 有 限 公 司 董 事長 。 曾 任 澳 門 特區第 一 屆政 府 推選 委 員 會 委 員 ,第九、十屆澳門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廣東省第七屆政協委員、汕頭市政協委員、澳門建築機械工程商會會長、國際獅子會港澳 303區第十分域 主席 。吳壯達(1911~1985)原籍 廣東 東莞 ,生 於澳 門。 19 3 6年畢 業 於 中 山 大 學社 會 學 系 和 地 理 學系。曾任湖南省立農業專科學校講師,廣東省立文理學院史地系、中山大學法學院 副 敎 授 , 吉 林長 白 師 範 學 院 史 地系、台灣省立農學院、廣西南寧師範學院史 地 系 敎 授。 中 華 人 民共 和 國 建 立後,一直任廣東文理學院(後改名華南師範學院、大學)地理系教授,並任廣東省政協委員、台灣省地理學會理事 、廣東地理學會理事、中國地理學會經濟地理專業委員會委員、廣東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成果評審委員會委員、全國經濟地理科學與敎育研究會顧問等。畢生致力於地理敎育事業和地理學研究工作。1985年8月25日在廣州病逝。著有《台灣》、《台灣的開發》、《台灣地理》、《 台灣省農業 地理》等 。吳建璠(1926~2004)法學家。生於湖南。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長期擔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研究員 、副所 長。 198 5~1 99 0年 擔 任 香 港 基 本 法 起 草 委 員 會 委 員 ,1988~ 1993年 擔任澳門基 本法起草 委員會委員,參與兩部基本法的起草制定工作。19 95~19 97年擔任 香港特區 籌備 委 員 會 委 員 ,1998~1999年擔任澳 門 特區 籌 備委員 會 委員 , 參與兩 個 特 別 行 政區籌 備工 作。 參與主 編 《 香 港 特別行 政 區 基 本 法導論》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導論》等著作。曾任第八 屆全國政協委員 。吳紅波(1952.5~)山東 人。 北京外 國 語學 院 英語系 畢 業 , 後 赴新西 蘭 惠 靈 頓 維多 利 亞 大 學 英 語學院進 修。2 00 2~2004年任外交部駐 澳 門 特 別 行政區副特派員,2004年4月調任駐菲律賓共 和 國 大 使。 曾 任 外 交部 三 秘 、 二秘、一秘、副處長、處長,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中方代表、首席代表,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參贊、外交部西歐司副司長、外 交部港澳 台司司長 。吳桂英(1951~)女 。 廣 東 珠海人 。 早 年 移 居澳門 。 澳 門 珠 城海鮮 野 味 酒 家 副董 事 長 兼 總 經理、 澳 門 蛇 王 芬野味 海 鮮 飯 店 經理、 澳 門 日 報 讀者公益基金會副理事長、澳門婦女聯合會福利部副部長、澳門珠海同鄉聯誼會副理事長、澳門前山同鄉聯誼會名譽會長、澳門台山坊眾互助會名譽會長、澳門的士司機互助會名譽會長、澳門市販互助 會 顧 問 、澳 門 托 兒 敎育 協 進 會 顧
  • 問、珠海市敎育基金會名譽會長、珠海市兒童福利基金會名譽會長、珠海市海外聯誼會副理事長、珠海市外商協會副會長、珠海市香洲區僑聯副主席、珠海市拱北經濟特區僑聯副主席、珠海市翠微學校委員會副理事長、珠海市海濱僑苑副董事長、珠海市海城發展公司總經理、珠海市香洲華利來商店董事長、廣東省湛江市海外聯誼會副會長、廣州市海外聯誼會名譽理事、廣東省工商聯執委、全國外商企業協會理事、廣東省外商公會常務理事、廣東省公關協會副會長;廣東省第七、八、九屆政協委員 、湛江市政協委員。1990年獲珠海特區十年貢獻獎 —— 珠海漁 女金牌獎 。吳、孫革職事件清嘉慶年間(1796~1820)兩廣總督吳熊光和廣東巡撫孫玉庭因英軍入駐澳門事被革職一案。1802年(清嘉慶七年 ) 3 月 , 英 國 以 協 助 葡 萄 牙 防 守 為名,派兵船6 艘、官兵數 百駛抵氹仔 海面,準備登陸澳門。由於澳葡當局及廣東官 府的 拒斥 ,英 艦主 動撤 退。 18 0 8年,英國借口法國要侵佔澳門,派海軍少將度路利(Wi l l iam O ' B r i e n D r u r y )率9艘 兵 艦 於 9 月 1 1 日 抵 達 澳 門 港 口 。 最初,葡人抵抗,拒絕英軍登陸,後經英國東印度公司澳門分公司經理斡旋,於9月2 1日 准許 英軍 登陸, 30 0多 名英 國士兵入駐東望洋山炮台、南灣炮台及被封閉的聖保祿學院等處。10月下旬,英國又從印度調來軍艦,兩批共計兵艦13艘,兵員76 0人。為了欺 騙中國官府 ,英艦一律懸掛葡萄牙國旗,士兵則改穿葡兵制服,又佔據媽閣炮台、嘉思欄炮台及聖奧斯定敎堂等處。面對英軍入據澳門這一重大事變,吳熊光及孫玉庭均掉以輕心,並未積極採取措施。直到度路利於 10月 下旬率 3艘兵 船闖入 虎門 、進逼黃埔,要求清政府同意英軍在澳門駐防,才向朝廷稟報情況,而且是作一般公文發出。嘉慶帝直到11月中旬才獲知澳門發生的事變,大為震怒,急令廣東方面迅速斷絕澳門一切供應,封鎖交通,調集水陸軍隊,準備驅逐入駐澳門的英軍。在中國政府的壓力下,英軍於12月 18 日全部 撤離 澳門。 事後 ,清 政府鑒於吳、孫兩人對英軍入據澳門之事嚴重失 職, 將其 革職 。吳陳比武澳門 於2 0 世紀 50 年 代舉 行的 慈 善比武活動。1954年1月17日在澳門新花園泳池搭蓋的一座大擂台上舉行,由太極拳師吳公儀與白鶴派拳師陳克夫進行武術比試。由澳門名人何賢、梁昌等倡議舉行。目的是為香港石峽尾木屋大火賑災,並為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及澳門同善堂籌募善款。比武過程緊張刺激,結果以2回合 不分勝負成 和局而圓滿 結束。同場由馬師曾、紅線女等名伶10多人演唱助興,氣氛甚為熱鬧,看台座無虛席,是澳 門武術界的 一件盛事 。吳培娟(1951.2~)女 。 先 後 完成 香 港 理 工 學 院科 學 健 康 敎 育 課程 及 企 業 管 理 文憑課 程 , 菲 律 賓馬尼 拉 大 學 世 界衛 生 組 織 領 導 與管理 溝 通 計 劃 及工作定向文憑課程,亞洲國際公開大學工商管理碩士。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 、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副監事長、澳門科技大學校董、國際華廈醫藥學會副會長、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名譽顧問、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顧問、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秘書長兼鏡湖醫院副院長。曾任廣東省第九屆人大代表。1999年獲澳門政府頒授專業功績勳章、澳門特別 行 政 區 第 一 屆 政 府 推 選 委 員 會 委員 。吳國昌(1957~)廣 東 南 海人。 香 港 中 文 大學崇 基 書 院 經 濟系畢 業 , 社 會 科學學 士 。 澳 門 特別行 政 區 立 法 會第 一 、 二 屆 民 選議 員 , 澳 門 民 主發展聯委會理事長,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曾任澳門立法會第五、六屆議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明愛行政幹事。著有《民主派》一書,另有論文 及文 學作 品發 表 。吳健彰(1791~1866)名天顯,號道普,小名阿爽,在廣東行商時名吳天垣 ,外國人稱為爽官 。廣東香山翠微鄉(今屬珠海)人。出身寒微,早年曾在澳門、廣州等地販雞為業。 18 32 年在 廣州 開設 同順 行承 充 行商。1839年曾參加與外商商議禁止鴉片入口的具結問題。1843年廣州開埠後,經營茶葉貿易,積累巨資,並投資旗昌洋行,成為該行七大股東之一。約1845年到上海,經營鴉片走私、茶葉貿易 、典當業等。還捐資獲候補道。1848年任蘇松 太 道 , 嗣 兼 江 海 關 監 督 。 任 職 期間,與英、法、美等國初步確立了近代海關税務司制度和租界制度,出賣海關主權和領土主權。1853年又倡行“借師助剿”,勾結外國侵略者鎮壓太平天國革命和上海小刀會起義。因涉官場權力傾軋,被清廷革職,後被復用。傳1859年後從上海返回廣東。1866年在家鄉病卒 。
  • 吳福(1928.12~)企 業 家 、 社會 活 動 家 。 生 於澳門 。 第 十 屆 全國政 協 常 委 、 澳門基 本 法推 廣 協會 名 譽 會 長 、 第二任 澳 門 特 別 行政 區 行 政 長 官 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中華總商會名譽會長、葡萄牙葡中世代友好聯合會常務委員、名譽會員,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 、總統酒店董事長、吳福集團董事長、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董事長、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執行董事、澳門地產建設有限公司董事長、澳門中國大酒店董事長、宇宙衛星通信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等。曾任第八、九屆全國政協常委,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常委、珠海市石景山旅遊中心永遠名譽董事長等。曾獲葡萄牙總統頒授工農業功績國家勳章 、國家大十字功績勳章。獲澳門政府頒授工商業功績勳章、英勇勳章、金蓮花榮譽 勳 章 。吳榮恪(1930~)社 會 活 動家、 企 業 家 。 廣東順 德人 。1 96 0年移 居 澳 門 。 澳門基 金 會行 政 委員會 主 席 、 樂 記行有 限 公 司 總 經理、 澳 門 貨 櫃 碼頭聯合有限公司董事長、樂得製衣廠總經理、澳門出入口商會會長、澳門中華總商會副會長、澳門世界貿易中心執行董事、澳門政府經濟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副會長、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曾任澳門立法會第四、五、六屆議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行政會委員,全國工商聯常務委員,第八、九屆全國政協委員,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並兼該兩個委員會的經濟組澳區召集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 。198 4年 獲澳 門政 府頒 授工 商業 功績 勳吳衛堅(1956.6~)畫 家 。 福 建人 , 生 於 澳 門 。20世紀 70年代 隨已故 畫 家甘 長 齡習畫 。 澳 門 廣 告商 會 副 理 事 長 、澳門 街 坊 福 利 會副 理 事 長 、 澳 門美術協會理事、堅藝策劃製作有限公司創作 總 監 、 澳 門 郵 政 局 特 邀 郵 票 設 計師。曾任南光展覽廣告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第八屆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委員 、澳門公益金百萬行美術設計師。20餘年來為澳門郵局設計發行32套、128枚郵票。19 83~1 997年 發行設計 之郵品 雙展。曾獲澳門1981年文物週海報設計比賽、 19 8 3年 地 區藥 用 植物 郵 票設 計 比賽、 1 9 8 4年 清 潔 運 動 海報 設 計 比 賽 、1 9 9 1 年 第 八 屆 全 澳 書 畫 聯 展 ( 西 畫組)、同善堂堂徽設計等比賽冠軍,並獲日本1984年第五屆國際漫畫大賞優秀賞(獎),1991年第二屆國際郵票設計比賽入選賽,1985年意大利國際郵票設計亞軍,以及1993年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設 計比賽 二等獎 。吳衛鳴(1958.9~)畫家。廣東中山人,生於澳門。早年隨 畫 家 甘 長 齡 學 習 素 描 及 水 彩 畫 ,1986年獲澳門文化司署助學金前往葡國波爾圖高等美術學院學習繪畫及版畫,1 9 9 2 年 里 斯 本ARCO 藝術 學 院繪 畫 系 畢 業 ,2002年獲廣州美術 學 院 碩 士 學位。澳門藝術博物館館長、澳門美 術 協 會 會 員 、澳門文化體·現代畫會創會會員、中國文物學會常務理事。曾獲亞洲平面設計大賽亞洲評審獎、第六屆全澳書畫聯展西畫組冠軍、第二屆澳門藝術雙年展裝置組冠軍、第一屆澳門設計雙年獎全場金獎。作品先後於葡國、新加坡、日本和澳門、香港、台灣、廣州等地展出,並 入 選 《 中 國 設 計 年 鑑 ( 1 9 8 0 ~1995)》、《香港設計九六》。出版《澳門建築文物》、《澳門素描》、《吳衛鳴美術作品集》、《感性》、《超越透視》等畫集,1999年獲澳門政府頒授文化功績勳章,2002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 功 績 勳 章 。吳歷(1632~1718)李志岳繪《吳漁山學道澳門大三巴》
  • 穌會,受洗名為西滿·沙勿略,並遵習俗取葡式名雅古納。常居聖保祿敎堂,吟詩作畫,有《漁山袖珍冊》、《白傳湓江圖卷》、《秋山紅葉圖》、《山水雲軸》等。此時之繪畫,明顯有吸收西方繪 畫 藝 術 之 處 。 同 時 還 著 有 《 三 巴集》,“三巴”即以其居地澳門聖保祿教堂 之 譯 音為 名 , 其《 澳 門 雜咏 》 3 0首,均與澳門有關,實為早期澳門重要的文學史料。1682年離澳,在江浙一帶傳敎 。1 71 8 年卒 於上 海 。《足跡的幻化》散文集。鍾子碩 著,《鏡海叢書 》之一。澳門日報出版社1994年出版。全書分“山和水的神遊”、“長與短的協奏”、“人及書的追思”3輯,共收作品30多篇。第一輯多為遊記,在描寫自然景物時賦以感情色彩,在情景交融中表現出它們獨具的神韻,部份段落像散文詩,意興無窮。第二輯為隨筆式散文,把知識性、趣味性和思想性融為一體,文筆細膩。第三輯則為悼念已故文化名人的文章,感情深摯,語言質樸,寫出了他們的風範 、性格和神采 。岑玉霞(1954~)女。 廣 東 順德人。1977年 來澳。1996獲暨南大 學 法 學 士 學位 , 香 港 中 文 大學社 會 行 政 學 本科畢業, 2002 年獲澳 門 科 技 大 學綜合法碩士學位。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民政總署高級技術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會員 。 曾 任 第 三 屆海 島 市 市 政 議 會 議員、路環居民聯誼會理事長、海島市文化活動廳技術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第一、二屆海島市市政議會議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 員 。岑浩輝(1962.5~)廣 東 中 山人 。 北 京 大 學 法學士 , 先 後 完 成葡 萄 牙 科 英 布 拉大 學 文 學 院 葡 萄牙 語 言 文 化 課程 、 澳 門 大 學 法學 院 澳 門 法 律 導論課程、澳門司法官培訓中心第一屆澳門司法官培訓課程及續後之進修課程。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院長、澳門法官委員會主席、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委員、區際司法協助及國際司法互助工作小組成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名譽會長。曾任澳門司法委員會委員 、澳門普通管轄法院法官、司法參事等 。發表《澳 門司法制 度簡介》 等論文 。岑銘本(1941~)敎育 工作 者 。廣 東恩 平 人。 19 6 8年移居澳門。畢業於華南師範大學中文系。澳門濠江中學副校長、廣州市第十屆政協委員,曾任廣州市第八、九屆政協 委 員 。岑維休(1897~1985)字穎元,號熙堂。廣東恩平人。早年就 讀於 香港 育才 書院 。1 92 5年 創 辦《華僑 日報》 ,任 總經理 。後在 香港 聯營《南中報》、《南強日報》任職;1937年11月在澳門聯營《華僑報》,在廣州聯營《大中報》、《大華晚報》,形成華南報業集團。歷任香港太平紳士、四邑工商總會理事長、香港保護兒童會會長、香港報業工會主席、中文大學新亞書院校董等。曾獲英女王頒發的O.B .E.勳銜和C .B .E .勳銜。1985年12月在香港 病 逝 。《男兒當自強》四幕 獨腳 戲。 李宇 樑編 劇, 19 9 2年作。全劇分別為男主人翁的獨腳戲和女主人翁的獨腳戲。劇中通過男女主人翁的對話,並穿插女主人翁與警察的對話,交待了女主人翁向丈夫男主人翁不斷施加壓力,試圖逼使性格疏懶的男主人翁奮發向上,在商業社會中爭取更高的地位。男主人翁面對生活及女主人翁的壓力下,表現出無奈和不安。最後一場以女主人翁發現男主人翁以行乞為業來賺取更多金錢作結,對光怪陸離的現實生活作出無情的諷刺。本劇在演出時以大量的鞋子來佈置舞台,效果極佳,曾在澳門戲劇匯演中獲整體演出獎第一名、優異導演獎和優異演員獎。劇本還被外地幾個戲劇團體借用演出,深受歡迎 。貝斯梅利·哥士旦丁(Bessmer t r yKons t an t in ,1964~)在澳門居住的俄國青年畫家。生於俄羅斯海蘭港亞姆爾河。畢業於當地一所藝術學校,隨後到海參威高等藝術學院進修造型藝術。1993年在高等藝術專科學校肄業。他具有非凡的美術天才,自10歲開始繪畫,年幼時的作品已多次在兒童藝術節中獲獎。在俄羅斯、日本及澳大利亞享有盛譽。他的畫充滿潛在的活力,無論在題材、意念或色彩上均有獨特的表現手法。1993年1月15日在澳門市政廳舉行了名為“新舊俄羅斯藝術 薈 萃 ” 的 畫 展 , 展 品 均 是 從“ROTO N A ”俄羅 斯當 代 藝術 私人 畫 廊的藏品中精心挑選出來的,呈現了整個俄羅斯現代藝術典範的面貌。哥士旦丁親臨澳門參與這次畫展的籌備工作。在這次畫展中哥士旦丁的作品佔了很大的比重,受到藝術界人士的熱烈歡迎,使澳門市民對現代俄國和俄羅斯繪畫藝術
  • 有了新的觀感。之後,哥士旦丁在澳門定 居 。《見習閒人》散文集。王禎寶著,澳門日報出版社2001年出版。全書由“見習閒人”、“英倫有信”、“男女作業”和“雜記”等5部 份組 成, 共收 作品 13 3篇 ,全 都從《澳門日報》專欄中挑選百來篇後作合集。作品多是生活中的點滴、片段,以及 作 者的 藝 術 評論 和 旅 居英 國 的 記事 。困 難 補 助是一種因應特定的個人或家庭在生活開支上的特殊需要而發放額外津貼的方式,向一般性援助金的受益人作出援助的社會保障手段。其類別、金額和發放準則以批示特別公佈。根據2002年4月28日第21/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補助之主要對象為處於最低維生指數以下的單親家庭,以及其他弱勢人士如長期病患者及殘疾人士的家庭。類別及金額主要為:①單親家庭子女學習活動補助,就讀於幼稚園及小學者每人每月可 獲 發 放5 0 元 ,而 就 讀 中學 者 可 為100元;②護理補助,向合資格長期病患 者 每 人 每 月 發 放 2 0 0 元 ; ③ 殘 疾 補助,向合資格之殘疾人士每人每月發放2 0 0 元 。《利用運輸憑證投機牟利管制法》(第30/92/M號法令)一部旨在打擊炒票行為的法令。澳門地處珠江三角洲南端,其與周邊地區的交通往來十分密切。長期以來,客運船舶和車輛是澳門通往周邊地區的主要交通工具。因此,一些不法分子經常利用交通客票投機牟利。為了懲治利用交通客票投機牟利的違法行為,前澳門總督於1992年6月22日制定頒佈了第30/92/M 號法令,將炒賣交通客票的行為刑事化。該法令刊登於1992年6月22 日《澳門政府公報》第1組第25期。總共5條。該法僅規定了一個罪名,即炒賣交通客票罪。此外,該法對犯罪所得的歸屬和有關憑 證的扣押亦 作出了規定 。利安錫(Má r i o C é sa r Leã o,1930~)醫生。具印度血統。以長期從事胸肺科 及 肺 結 核 病 防 治 工 作 而 知 名 於 澳門。從1953年起曾就讀印度果阿及葡萄牙多個醫學課程,1965年成為肺科專職醫生 。從 19 65 年起 曾在 佛得 角、 葡 萄牙、聖多美、亞速爾等多個國家及地區從事醫務工作。1977年起在澳門醫務部門供職。1992年6 月及1995年6月分 別獲得 公 職 貢 獻 勳 章 及 功 績 高 級 軍 官 勳章。退休 後返回葡 萄牙定居 。利馬(Vi r i a to M anuel Pi nhei ro deL i m a,1954.12~)生 於 葡 萄牙, 葡 萄 牙 里 斯本 大 學 法 學 士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終 審 法 院 法 官 。曾任 葡 萄牙 最 高行 政 法 院 大 法官、 葡 萄 牙 共 和國檢察官、法官,澳門普通管轄法院法官、合議庭主席、司法官團培訓課程敎師等,並曾加入諮詢委員會參與制定澳門民事訴訟法 典的諮詢工作 。利瑪竇(Mat t haeus R ic c i,1552~1610)明末來中國的一位博學多才天主敎耶穌會傳敎士。意大利人。1578年(明萬曆六年)3月24 日,奉派參加第三 十批耶穌會傳敎士遠征隊,從里斯本出發前往印度和遠東。應耶穌會巡視神父范禮安的 要求, 15 82年 8月 7日從 印度 果阿到達澳門,後被任命為中國傳教士使團領導人。158 3年, 利 瑪 竇 和 羅明堅 神父 在廣 東肇慶 傳 敎 , 是 耶穌 會 士 在 中 國 內地 傳 敎 之 始 。1584年第一次為兩 個 皈 依 者 洗禮。1589年,他們被趕出肇慶,遷往韶州,繼續傳敎活動。1595年經南昌到南京傳敎。他初到中國,帶來自鳴鐘、三稜鏡、渾天儀、時晷、地圖等器物和大量西 書 , 開 始 了 明季 西 學 東 漸 的 新 紀元。1600年5月19日,利瑪竇在龐迪我神父陪同下,作為葡萄牙使臣到北京準備覲見明朝萬曆皇帝,並以當時作為葡萄牙君主的西班牙國王的名義贈獻許多禮品。1601年1月,第二次到北京準備覲見萬曆皇帝,不久即移居北京,直到1610年5月10日去世。萬曆皇帝特批一塊墓地安葬 ,表示對 他的敬重 。利瑪竇精通漢語,博覽群書,深刻瞭解中國的歷史、地理、宗敎、法律、經濟、禮俗等情況。他改穿儒服,“見人膜 拜 如 禮 , 人 亦愛 之 , 信 其 為 善 人也”。與中國的文人學士、皇室貴族有密切的交往。利瑪竇主張將孔孟之道和宗法敬祖思想同天主敎相融合,把四書譯為拉丁文寄回意大利,把西方的自然科學知識介紹給中國學者,推動了東西方文 化 的 交 流 。古畫中的利瑪竇
  • 利瑪 竇在 中 國居 住 28 年 ,著 作 甚豐。1584年與羅明堅神父合編《葡華字典》,1589年編輯《中西字典》,1605年編輯《西字奇蹟》。又與郭居靜神父合作,採用拉丁字母和中文讀音對照的方式編成一部《西文拼音華語字典》。這些工具書的編寫與出版,為後學者開路,使傳教士能克服學漢語的困難。他翻譯《幾何原本》(利瑪竇口授,徐光啟筆錄 ) , 這 是西 方 幾 何 學傳 入 中 國 之始,還翻譯和編譯有:《同文算指》十一卷、《渾蓋通憲圖説》二卷、《乾坤體儀》三卷、《西國紀法》、《圜容敎義》、《測量法義》等。著有《山海輿地全圖》、《坤輿萬國全圖》、《華圖奇觀 》 等 。 這 些 著作 對 中 國 的 天 文 曆學、算學、地理學、物理學、哲學、醫藥學、建築學、倫理學等都產生重要影響。 利 瑪 竇 逝 世 前, 留 下 的 ( 自 題 為《論耶穌會及天主教進入中國》)意大利文手稿記載了自1552年第一批耶穌會士來中 國直 到1 61 0年 間在 中國 傳教 的 經過,特別 是他自己 從158 2年到1 610 年的經歷,介紹了他對中國的學術思想和儒家經典的體會,以及對中國的認識,記錄了他在中國和朝野人士的交往。這部書在歐洲引起廣泛重視,被譯成德 、英、法等國文字多次出版,使歐洲人對中國的印象 耳目一新 。利瑪竇中學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 、小學及中學六 年教育。共 分3校:中 學及高小位於大三巴巷;學前、小學教育預備 班 位 於 西 灣 街; 初 小 位 於 燒 灰 爐巷。1955年創辦,由耶穌會持牌。初期只設小學 ,195 7年增設 初中,1 962 年增設 高中 。1 95 7~ 19 80 年設 夜間 部 。夜間部初期設小學,1964年增設初中及後亦增設高中。2003/2004年度共設學前教育及 小學教 育預備班 6班, 小學1 2班,中 學40 班,在 校學生 224 8人, 敎師 7 2 人 。利銘澤(1905~1983)廣東 新 會 人 。 兒 童 時 代 在 澳 門 度過,入讀陳子褒開辦的灌根學堂。隨在澳北合法專營鴉片烟的父親利希慎居澳多年,1915年在澳親自觀賞飛行表演,所寫觀後感刊於《灌根學報》,成為青年飛行家譚德根澳門首次飛行表演的歷史佐證。其後隨父往香港,就讀於香港皇仁書院。1927年畢業於英國牛津大學工程系,獲碩士學位。留英期間,曾任中國留英學生總會會長。1928年回香港後,歷任中國工程師學會香港分會副會長、香港工務局註冊則師。後任廣州市政府秘書、自來水管理委員會委員、城市設計委員會委員等。香港淪陷後遷居重慶。抗戰勝利後,歷任香港糧食統制處處 長 , 市 政 局 、立 法 局 、 行 政 局 議員,南華體育會會長,反貪污委員會主席,香港業主聯合主席,紳士法官,税務上訴委員,華人廟宇委員,聯合國亞洲及遠東經濟委員會香港代表等。是香港利 希 慎 興 業 有 限公 司 、 維 達 航 空 公司、 利 國 酒 家等 公 司 董 事長 , 東 亞 銀行、美都酒店有限公司董事。1949年獲O.B .E.勳銜。1963年獲C.B .E .勳銜。1983年 在香港病逝 。利類思(Ludov i co Bug l i o, 1 6 0 6~1682)早期來華的耶穌會傳教士。意大利西西里人,貴族出身。1635年4月13 日東 來 , 1 6 3 6 年 抵 澳 門 。 1 6 3 8 年 入 江南。16 40年 創始成 都教堂 。16 43年 至1 6 4 6 年 間 , 與 安 文 思(Gabr ie l deMaga l hã es)被迫在張獻忠起義軍中供職。1647年,為清軍所俘。次年與安文思同被押至北京。1651年獲釋後,設立北京東堂住院(Re s i d ê n c ia d e Sã o José ),1662年建東堂敎堂(I g re j a d e Sã o Jo sé )。1664年 敎難中被捕 。1669 年獲康熙 帝恩釋。1682年10月7日卒於北京,賜葬柵欄教堂。在當時耶穌會會士中被公認為漢語造詣最高深者,所遺著作、譯作多 達 2 0 餘 種 。《私人公證員通則》(第66/99/M號法令)1999年11月1日頒佈。規範私人公證員的委任、就職及替代的相關規定的法令。凡是在澳門地區設有事務所並執業的律師(必須非為實習律師),未有因作出嚴重損害名譽之故意犯罪而被起訴、被指定審判日期或被判罪,並且已在代表律師之機構內作出合乎規範及確定之註冊者,均有資格通過開考,獲委任為私人公證員。為確保作為私人公證員的公證無私,上述法令同時規定了私人公證員所應遵守的義務,包括不得兼任、使公證機構具有莊嚴性之義務、保密義務、公正無私義務以及職業道德義務等,通則中亦規定了對私人公證員的查核 及 紀律 程 序 。私人消費指澳門家庭所消耗的貨物及勞務總價值。它是澳門本地生產總值核算中的一個組成部份。以2002年為例,私人消費佔本地生產總值的39%左右。此數字的大小與人口增長、家庭收入增長及通貨膨脹有很大關係。一般而言,其計算辦法要先行確定個人或家庭平均開支數目,再按每年的增長數目及當年消費物價指數加以調節、綜合、推算而得。這是一個估計數字,但亦可反映澳門的私人消費 市場及 其規模 之變化 。《私人退休基金和私人退休基金管理公司》(第6/99/M號法令)私人退休基金是為支付退休金或撫恤金而設的特有財產。以前私人退休基金受6月13日第44/88/M號法令規範,
  • 該法令確立了一個最基本的法律架構,以創造有利於基金發展的條件。2月8日第6/99/M號法令對私人退休基金和私人退休基金管理公司的制度重新 作 出規 範 ,在 加 強對 受 益人 的 保障、基金的設立和管理條件、基金的跟進和監督等方面作出了修訂。法令分六章:第一章一般規定,第二章退休金計劃,第三章退休基金,第四章退休基金的財產規則,第五章退休基金的管理及存放,第六章為最後及過渡規定。退休金計劃是指訂定在①提前退休;②因年老退休;③長期無工作能力;④患嚴重疾病;⑤長期失業;⑥永久離開澳門這6種情況 下領取 金錢給 付的計 劃。如 因上述以外的原因而導致參與法人(企業或社團等)與參與人(退休金權利的享有人,如員工)之間的勞動關係確定終止,則參與人可選擇收取有關的金錢給付,或將該給付轉移至其他退休基金 。退休基金須由獲許可在澳門地區經營人壽保險的保險公司管理,或由專門為管理退休基金而設立的公司管理。屬退休基 金 的 財 產 須 存 放 於 一 個 或 多 個 受 寄人。退休金計劃、退休基金、退休基金的受寄人及退休基金的管理公司均受澳門金融管理局監督。退休基金可分封閉式或開放式:①如屬封閉式退休基金,管理實體(人壽保險公司或退休基金管理公司)與創立人(企業或社團等)須在澳門金融管理局簽訂書面合同,並將該合同及其以後的修改公佈於《政府公報》。此外,封閉式退休基金的創立人還須與管理實體簽訂管理合同。②如為開放式退休基金,則只須向澳門金融管理局遞交有關的管理規章,該規章獲該局批准後退休基金即視成立。法令對退休基 金 的 存 續 、 取 消 及 清 算 、 財 產 規則、基金的管理和存放作出了詳細的規定。最後,法令亦訂定了税務制度,免除與 退 休 金 計 劃 及退 休 基 金 有 關 的 税項,並規定法規生效前已存在的福利基金有兩年時間適應新法的規定,而在此期間基金享有新法所定税務制度上的優惠 。私人樓宇澳門一切非政府名下物業(包括政府宿舍、經濟房屋等)均屬私人樓宇,在政府地段之上興建的物業也屬私人樓宇。但只有一幅地的地權登記,沒有上蓋業權登記的平房、木石建築,如地權屬於政府者 ,亦不能稱 為私人樓宇 。《私立敎育機構教學人員通則》即敎師章程。為提升敎育工作者的社會地位和專業水平,澳門政府於1996年頒佈第15/96/M號法令,訂定納入公共學校網絡的私立教育機構的教學人員通則,明確敎學人員在職業上的權利和義務,列出工作條件等規定,其中有關擔任教學須具有的學歷和資格,則適用於全澳。不論已納入或未納入公共學校網絡的正規私立教育機構的敎學人員,凡擔任幼兒教育和小學預備班的教學職務者,須具備幼稚園敎師課程的學歷或具備被認為等同的資格;凡擔任小學敎育的敎學職務者,須具備小學敎師培訓課程的學歷或具備被認為等同的資格 ;凡擔任中學敎育的敎學職務者,須具備中學敎師培訓的學士學位或專科學位,或具 備 其 他 領域 的 學 士 學位 或 專 科 學位,又或其 他認可等 同的資格 。私家安全服務社(澳門)有限公司澳門保安機構。位於慕拉士大馬路185~191號澳門工業中心1樓。怡和國際保安集團之成員。該集團在亞洲9 個國家或地區經營業務,提供的保安服務包括:24小時護衛服務、警鐘監控及鳴響後應變處理、現款押運及各種銀行支援服務。該公司也提供安全存倉服務 、出售保安產品及儀器設備。同時提供顧問服務。以上各種服務皆購有完善的保險,為客 戶帶來全 面保障 。《我的黃昏》現代 詩 集 。 淘 空 了 著 , 《 五 月 詩叢》之三。澳門五月詩社1991年出版。全書共收詩75首。作者是典型的現代詩人,他的詩歌語言敢於打破常規,甚至生造詞語,創出獨特的語言風格,意象往往加以撞擊和叠加,使詩歌出現扭曲和變 形 , 所 要 表 達的 是 自 我 價 值 的 肯定,以及個人的感傷情懷和生活所帶來的痛 苦 無 奈 。《我係阿媽》獨幕劇 。許 國權 編劇 ,1 99 2年 創作。劇本通過描寫作為家庭主婦的主人翁一天的生活,從早上準備早餐,到市場買菜,打掃家居和安排晚飯等生活細節,表現出一個家庭婦女對丈夫和子女的照顧及關懷,同時又利用子女們對母親的過份依賴作反襯,使主人翁任勞任怨的無私品德更表露無遺,最後劇本以子女們認識到母親的重要性作為結束。全劇從日常生活細節出發,細膩溫馨,十分感人。該劇本曾於香港戲劇匯演中獲優 異 劇本 獎 。《我們見證歷史》一部反映中葡澳門問題談判的記者回憶錄。為紀念《中葡聯合聲明》簽署10 周年 而編 纂的 著作 。該 書集 中了 1 0多位本澳記者撰寫的20篇採訪回憶錄及資料、60多張新聞照片,並附錄了一批記者證、邀請柬、國宴柬、新聞公報等採訪用品、紀念品的照片,還刊登四輪中葡會談的新聞公報和當年印發的《中葡聯合聲明》文本 ,以及澳門3張中 文報紙的號外。資料翔實,具有一定史料價值。1997年4月13日澳門歷史學會出版,由陳樹榮主編,陳樹榮、陸波、陳致平、 胡根 策劃 出版 。
  • 何玉棠(1948.7~)廣 東 中 山人 , 生 於 澳 門 。第十 屆 全 國 政 協委員 、 第 九 屆 廣西壯 族 自 治 區 政協委 員 、 澳 門 特別行 政 區 第 二 任行政 長 官 選 舉 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顧問、世界 廣 西 同 鄉 聯 誼會 代 表 大 會 署 理 主席、中國乒乓球協會副主席、澳門中華總商會常務理事、澳門廣西聯誼總會會長、澳門吉林省聯誼總會永遠會長、澳門糸東流空手道協會會長、澳門娛樂服務業聯合商會會長、澳門海利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第九屆全國政協委員、第八屆廣西政協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第一屆特區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 澳門市議 會議員等 。何永安(1962~)生 於 澳 門 。1997年獲澳門大學公 共 行 政 碩 士學位 , 畢 業 答 辯論 文 題 為 《 中 國的統 一 和 澳 門 的過 渡 期 》 。 澳 門特別 行 政 區 行 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副 會 長 。 曾 任 敎育 暨 青 年 司 葡 語 敎師、華務司翻譯員、澳門理工學院翻譯學校 敎 師 、 行 政 暨公 職 司 副 司 長 、 行政、 敎 育 暨 青 年 事務 政 務 司 辦 公 室 顧問、澳門大學校友會會長、澳門翻譯協會會員。1987年獲澳門師範學校頒發高美 士 獎 。何廷光(生卒年份不詳)19世紀末澳門富商。字穗田。廣東香山(今中山)人。1892年資助孫中山在澳門開業行醫。1896年受康有為變法維新思想影響,於澳門投資創辦《知新報》,並幫助康門弟子陳子褒等在澳門創設學校,興辦敎育。戊戌政變後,任保皇會澳門分會會長兼總會財政部長,並設立東文學校,為保皇派培養人才 。1900年自立軍起義失敗,康黨侵吞華僑捐款的內幕暴露 ,遂與康黨疏遠 。何東(1862~1956)企業家、慈善家。原名啟東,字曉生,英文名Robe r t 。原籍廣東新安(今寶安),生於香港。畢業於香港中央書院。曾留校充助教。1881年任英商怡和洋行華人副經理、經理。告退後自營商業,歷任香港上海匯豐銀行、香港電車公司、香港電燈公司、香港置地公司 、廣州火險公司、香港大酒店等董事局主席、董事、總經理等。兼任香港東華醫院 主 席 、 太 平 紳 士 、 保 良 局 紳 士 等 。1912年曾任中國出席華盛頓會議代表團顧問 。 曾 獲 英 王 封 KT爵 士 勳 銜 及 KBE爵士勳 銜。 19 41 年香 港淪 陷前 逃離 香港,前來澳門避難,入住於1918年已在澳門購置的崗頂何東別墅(1958年改為何東圖書館),直至1946年元旦,才往香港 ,繼 續經 商 。1 95 2 年獲 授葡 國 勳章。1956年4月在香港逝世。生前捐出澳門的房產給澳門政府,現設為何東中葡小學、何東中葡幼稚園、何東圖書館等 作 為 紀 念 。何東中葡小學官立中葡學校。提供小學六年的基礎教育。位於澳門東望洋街。1951年成立。在50年代初期 ,由於合併4間學 校(兩間位於風 順堂區和花 王堂區及另 兩間位於大堂區的中葡市政小學),加上慈善家何東爵士的捐獻,建立新校並以其姓名命為校名。自1986/87學年,以中文作為第一敎學語言,葡文作為第二敎學語 言。 200 2~ 20 03學 年因 應特 區政府為準備2005年東亞運動會,而在原校舍拆建體育館及新的敎學大樓,暫時借用氹仔東北大馬路聖公會學校二樓運作。20 03~ 200 4年度 設小學 及特殊 班12 個 , 學 生2 0 1 人 ,敎 師 2 3 人 。何東圖書館一所公立古籍圖書館。位於崗頂前地。原為何東爵士於1918年以1.6萬元購入的故居。1956年何東爵士逝世,其後人根據何東爵士生前遺囑,將故居贈予澳門政府以發展公共圖書館,並留下2.5萬元港幣購買圖書。1958年正式對外開放。樓高三層,初時只開放一樓藏書樓部份。1989年全館重修後,地下設中文 書 庫 、 報刊 室 , 二 樓為 古 籍 藏 書樓、澳門資料室及辦公室,三樓為展覽廳、視聽室。此外,圖書館的後院闢為露天閲覽區,為港澳地區唯一的園林式圖書館。該館古籍館藏尤為珍貴,計有嘉業堂藏書16種,早期的宗敎書籍及早期的中葡、中英字典等古籍、線裝書約5000冊。另有普通書籍近萬冊,澳門資料特 藏 2 0 0 0 多 種 。何東圖書館
  • 何和熙(1948~)商人。生於海南文昌。畢業於廣東人民藝術學院。後任教於廣東文昌師範學校。現任中國海南(澳門)旅遊集團董事、澳門駿達集團副總經理、海南洋浦坤龍實業公司董事長,海南省政協委員、海南省政協港澳台對外聯絡委員會委員。1996年獲文昌市榮譽市民稱號。何非凡(1920~1980)粵劇及電影演員。原名何賀年,藝名何康琪。廣東東莞人。幼喜粵曲。曾師從石燕子、陳醒章學習粵劇。後又隨劇團 到 上 海 、 澳 門 等 地 演 出 , 技 藝 益精,形成柔和、悠揚、味濃、變化自如的“凡腔“。1947年組織非凡響劇團,並與著名花旦楚岫雲等合演《情僧偷到瀟湘館》,在廣州連演360場,場場 滿座,轟動一時。1949年後去香港,繼續從事粵劇演出,並受聘為電影、電視劇演員。1980年在香港病逝。按其生前所願,安葬 在澳門氹 仔孝思永 遠墓園 。何厚鏵(1955~)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長官。社會活動家、企業家,註冊會計師及核數師。生於澳門。加拿大多倫多約克大學工商 管 理 系 畢 業 , 獲 工 商 管 理 學 士 學位。 曾 任 澳 門 特 別行 政 區 首 任 行 政 長官, 澳 門 立 法 會 第 四 、 五 、 六 屆 副 主席、澳門大豐銀行有限公司常務董事兼總經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土地基金投資委員會召集人;澳門新 福 利公 共 汽 車股 份 有 限公 司 董 事長、澳門聯豐亨保險有限公司董事長 、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副董事長、澳門航空公司股東大會理事會副主席、南灣發展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澳門水泥廠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股東大會主席、聯生發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志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並曾經擔任澳門銀行公會主席、澳門中華總商會副會長、澳門同善堂副主席、 澳 門 鏡 湖 醫 院慈 善 會 董 事 會 副 主席、全國工商聯副主席、澳門基本法協進會理事長、澳門經濟學會名譽會長及多個民間社團名譽會長。第六、七屆全國人 大 代 表 、第 八 、 九 屆全 國 人 大 常委、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澳 門 基 本 法 諮 詢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1999年5月15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高票當選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同 年6月獲 中央人民 政府正式 委任,19 99年1 2月20 日宣誓就 職。任 職期內通過向立法會宣讀施政報告展示出較為全面的現代施政理念,並多次出訪亞、歐、非國家,帶領澳門特區不斷擴大經濟、社會發展成果。2004年8月29日獲選舉委員會以99%高票選為第二任澳門 特 別行 政 區行 政 長官 , 同年 1 2 月20日宣 誓就職, 開始新一 屆任期 。何思謙(1947~)公務員。廣西滕縣人,生於澳門。粵華中學畢業,菲律賓Xav i e r大學社會工作訓練,瑞士費堡大學英國及法國文學碩士,並獲瑞士費堡大學新聞專業文憑、瑞士Gl i o n Mont r eux國際中心酒店管 理 文 憑 。 澳 門消費 者 委員 會 執行 委 員 會 主 席 。曾任 澳 門社 會 工作 司 、 旅 遊 司 訓練 廳 廳 長 、 旅 業學 校 校 長 ; 澳 門基 本 法 諮 詢 委 員會委員,第三、四、五屆澳門立法會議員 。何美華會計師事務所澳門 專 業服 務 公 司, 擁 有逾 2 5 年會計專業經驗,為澳門目前最具規模的會計 師 事 務 所 之 一。 主 要 業 務 包 括 審計、税務及 顧問諮詢等 專業服務 。何桂鈴(1959~)女。 廣 東 順德 人 , 生 於 澳門。 澳門 基金 會行 政 委 員 會 委員 、 第 二 任 澳 門特別 行 政 區 行 政長官 選 舉 委 員 會委員 , 聯 興 針 織廠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澳門中華總商會理事兼婦女委員會副主任、澳門廠商聯合會副理事長、澳門出入口商會常務理事、澳門順德聯誼會副主席、澳門何族崇義堂聯誼會副理事長;江蘇省第九屆政協委員、深圳市第三屆政協常務委員。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 員 會委 員 。何涇渭(1900~1960)曾用名其猛、鼎。廣東香山(今中山) 人 。 19 2 7 年考 入 廣 東航 空 學 校 。1929年畢業後參加過中原大戰,歷任廣東空 軍 第 二 中 隊 分 隊 長 、 第 一 隊 分 隊長、 第 六 中 隊 副 隊 長 、 第 七 中 隊 分 隊長。1936年7月北飛投靠蔣介石。後參
  • 加抗日戰爭,曾任南京空軍第二十九中隊隊長、廣東航空總站站長、航務處處長。1938年任第三驅逐機大隊大隊長,參加武漢空戰。旋改任航空委員會訓練處處長。1940年去職移居澳門多年。抗戰 勝 利 後 返 中 山 。 1 9 4 9 年 到 香 港 。1960 年病逝 。何家祠澳門較大型宗族祠堂之一。亦稱何氏宗祠,座落於美副將大馬路。祠內無其他神像,儘供奉何族先人。檐下壁上多碑刻、彩繪。內設祭臺一座,擺供何氏先世神像及 其他祖先牌位 。何陳瓊女, 粵 劇 歌 唱 家 。 沒 有 正 式 拜 過師, 但 曾獲 諸 多 名家 指 點 。能 集 薛 覺先、任劍輝兩家之長,行腔乾淨利落,具有自己的特色。認為基本功是最重要的,起碼要做到板穩、吐字清晰、運腔圓滑。是已故澳門企業家何賢先生的夫人,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的生母。何賢生前樂善好施,伶人受惠者不少。陳瓊繼承何賢的遺志,在帶動後進和贊助演出等方面作了許多的貢獻,深受 曲 藝 、 粵 劇 界 人 士 的 敬 重 。 “ 曲王”吳一嘯曾特別為她撰寫了《賈寶玉夜祭芙蓉神》、《夢會長生殿》、《陶醉煙波十四橋》、《馬為良友劍為妻》等歌曲,甚為陳瓊所喜愛,稱之為“麻雀雖小,五 臟俱全” 的佳作 。何超明(1955.4~)生 於 澳 門 。中國 西南 政法 大學法 律 學 士 , 先後完 成 葡 萄 牙 科英布 拉 大 學 和 澳門大 學語 言及 法律特 別 課 程 , 北京 大 學 法 學 博士。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首任、第二任檢察長,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官委員會主 席 , 澳 門 基 本法 推 廣 協 會 名 譽 顧問,澳門檢察律政學會會長,澳門經濟法律學會名譽會長。曾任廣東省高等法院助理法官、法官、上訴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澳門反貪污暨行政違法性高級 專 員 公 署 助 理高 級 專 員 。 專 著 有《澳門經濟法的形成與發展》、《區際刑事司法協助研究》(雙主編),主要論文有《澳門檢察制度概況與展望》、《崇高的職責 —— 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的組建及其任務》、《論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的主要特徵及運作》、《成人敎育與法律改革 —— 兼論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架構的 新變化》等 。何華添(1926~)廣 東 中 山人 , 生 於 澳 門 。第二 任 澳門 特 別行政 區 行政 長 官選 舉 委 員 會 委員, 大 中船 務 有限 公 司 ( 澳 門 、香港 、 珠海 ) 董事長 , 澳 門 高 港 船務 有 限 公 司 執 行 董事,澳門大明石油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澳門茂利海產公司東主。1942年起加入澳門中華總商會,後長期被選為會董、常務會董;1987年起加入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現任副理事長兼鏡湖護理學院校董會副主席;1950年起歷任各屆澳門同善堂值理,澳門航運業商會會長,澳門石油業商會理事長,澳門鮮魚行總會永遠會長,澳門凍肉商會會長,濠江中學、鏡平學校校董,澳門發展策略研 究 中 心 理 事 ,澳 門 中 山 同 鄉 會 會長, 珠 海 聯 大 船 舶 修 造 有 限 公 司 董 事長。曾任廣東省第七屆政協委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1989年獲慈善功績勳章,2002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工商 功 績 勳 章 。何富強(1958~)福 建 晉 江人。1980年移 居澳門 , 先 後 創 辦和 富 出 人 口 有 限公 司 、 和 富 電 子有 限 公 司 、 匯 富地 產 等 多 家 企業,並於1992年成立匯富集團發展有限公司,任董事長;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福建省政協委員、澳門福建總商會會長、澳門福建同鄉總會永遠名譽會長、澳門福建體育聯合會永遠名譽會長、澳門福建學校校董、澳門晉江同鄉會名譽會長、澳門地產商會慈善基金 會總理等社團職務 。第八、 九屆福 建省政 協委員 。何漢(1929~)廣 東 中 山人 , 生 於 澳 門 。嘉和 置 地 有 限 公司經 理 、港 澳 誠安 航 運 有 限 公 司經 理 、 澳 門 中 華總 商 會 會 董 、 同善 堂 值 理 、 澳 門建築置業商會副會長、澳門中山同鄉聯誼會會長。曾任第一屆澳門市政議會議員 。何蔣棠(1952.9~)廣 東 順 德人 , 生 於 澳 門 。內蒙 古自 治區 政協 委 員 、 廣 東 省雲 浮 市 政 協 委員、 國 際青 年 獎勵 計 劃 名 譽 會長 、 澳 門 童 軍 總
  • 會副會長、澳門虎派糸東流空手道會會長、澳門文化藝術學會榮譽會長、澳門道教協會名譽會長。曾任國際獅子會港澳30 3區 澳門獅 子會 會長 。何賢(1908~1983)企業家、社會活動家、慈善家。廣東番禺人。少時讀過私塾,13歲即出外做工 ,1 5 歲在 順 德陳 村一 間 店舖 當 掌櫃,後到廣州發展,與何善衡、馬子登等相好組成“匯隆銀號”,出任經理。抗日戰爭廣州淪陷期間,避難到香港經商,1941年香港淪陷,轉到澳門經商,並投入金融界,任大豐銀號經理。40年代後期,大豐銀號擴展業務,創辦了包括銀行、餐廳、戲院、巴士和的士、自來水等公司,其事業突飛猛進,成為澳門工商鉅子。在澳門,舉凡愛國活動、社會福利、文教體育、慈善事業,他均出錢出力,經常出面調解社會糾紛。他對故鄉建設極為熱心,40年代後期擴建岳溪學校,50年代建造澄溪醫院,援建番禺縣造船廠,60年代捐贈汽車、拖拉機、 機船 等物 品 ,1 97 9 年捐 建番 禺 賓館。1981年捐資修蓮花塔,建縣人民醫院碧秋大樓、縣婦幼保健院,後又與霍英東等捐資修建大石大橋與著名的洛溪大橋。曾任第三屆全國人大常委、中華全國工商聯常委、中國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 司 董 事 、 暨 南大 學 校 董 會 副 董 事長 ; 又 任 澳 門 大 豐 銀 行 董 事 長 兼 總 經理、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主席、澳門東亞大學校董會主席、澳 門立法 會副 主席。 19 83年 12 月6日病逝,澳 門各界人士 及祖籍番禺 人士分別 進行 隆重 悼念 。何賢公園初定名為香山公園。是澳門新口岸發展區首座“市肺”,佔地1.2萬平方米,1993年7月建成開放。呈長方形 ,各種設施分佈均匀。其中一條寬闊的三合土路,貫穿公園兩端,中段矗立直線造型拱門,上有流水下瀉,別致美觀 。路的一端是正門,進門是露天劇場,可容納數百觀眾;另一端是後門,闢有兒童遊樂場、花式單車場,供少年兒童嬉戲。園中段兩側,分建歐陸式平房、設有餐廳、茶座及圖書館。整個公園設計簡潔明 朗, 富現 代感 。何賢公園何賢公園行人隧道為配合澳門新口岸填海區的發展和改善該區與新口岸的交通情況,於1996年1 0 月 興建 了 接 連兩 個 區 域的 行 人 隧道。該隧道位於兩座行車天橋之間,由何賢公園正門穿越友誼大馬路至新填海區的 皇 朝 廣 場 。 隧 道 每 端 均 有 兩 個 出口,一個以梯級與路面相連,另一個出口設計成斜坡通向路面,方便輪椅及手推車通行。因友誼大馬路為每年大賽車賽道,這時行人隧道利用率最高,充份發 揮 了 功 能 。何 賢 公 園 和 宋 玉生 公 園 行 車 天 橋何 賢 公 園 和 宋玉 生 公 園 是 澳 門 於20世 紀9 0年 代建 成的 公 園 。 連 接 兩 個公 園 的 行 車 天 橋 為兩 條 單 行 線 , 全 長210米,分別連接澳門 新 口 岸 填 海 區 。天 橋 下 面 設 有 行 人隧道。 天橋 於1 99 5年 1 0 月 1 0 日 動 工 , 1 9 9 6 年 1 0 月 1 9 日正 式 啟 用 。何賢紳士大馬路(Ave n i d a d oComendado r Ho Yi n)在澳門半島北部。東面由關閘廣場起,西南至青洲大馬路。長780米。是澳門半島西北道路網的重要幹線。這是20 世紀 80 年代 後期 新開 的馬 路, 以 澳門已故著名華人工商業家何賢的名字命名。除了馬路北面在垃圾堆填區上建成的紀念孫中山公園和南面少數工廠外,沿路基本 上是待開 發地區 。何賢紳士馬路行人天橋位於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紀念孫中山市政公 園附近。 1996 年動工, 199 7年完 成。 天橋 採用 H形 設計 ,共 有4 個上落點,其中兩個建有階梯及自動手扶電梯,另外兩個則採用斜坡式,方便使用輪 椅 的 殘 疾 人 士。 為 了 增 加 行 人 流量,將紀念孫中山市政公園的部份圍牆內移,拓寬人行道至2.5米以上。何樹齡(生卒年份不詳)字易一。廣東三水人。早年師從康有為。1896年奉康有為命離粵走滬,任維新派上 海強學會 機關刊物 《強學報 》主筆,宣傳設會辦報,力言科舉制度的積弊,主張設議院以通下情。該刊物被
  • 禁,返粵。1897年任澳門《知新報》撰述,宣傳變法圖存。問世專著,均散佚無 存 。何曉衛(1946.6~)安 徽 廬 江人。 生 於 江 蘇 東台。1968年畢業於 古 巴 哈 瓦 那 大學。 現 任 中 央 人民政 府 駐澳 門 聯絡 辦 公 室 副 主任 , 曾 任 外 經 貿部 部 長 助 理 。何鴻燊(1921~)實 業 家 、 慈善家 。 廣 東 寶 安人 , 生 於 香 港 。香港 大 學 化 學 系肄 業 , 澳 門 東 亞大 學 社 會 科 學 榮譽 博 士 、 香 港 大學 社 會 科 學 榮 譽博士等。第十屆全國政協常委、何鴻燊航天科技人才培訓基金會名譽理事長、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名譽會長、第二任澳門特 別 行 政 區行 政 長 官 選舉 委 員 會 委員、經濟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名譽會長、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副主席、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總裁、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 司 副 主 席 、 澳門 賽 馬 會 董 事 局 主席、 海 島 旅 遊 發 展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主席、南灣發展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誠興銀行董事會主席、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總經理、香港地產商會會長、香港公益金名譽副會長、香港大學敎研發展基金董事局主席、香港信德集團有限公司集團行政主席。曾任第九屆全國政協常委、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副主任委 員 、 基 本 法 起草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員、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等。曾獲葡萄牙殷皇子大十字勳章 、葡萄牙大十字功績勳章、葡萄牙旅遊貢獻金章、英國O .B .E .勳銜、羅馬敎廷聖額我略一世劍袍爵士勳章、法國騎士級榮譽 勳 章 、 日 本 瑞寶 勳 章 、 馬 來 西 亞Da t o ’s r i 拿督斯里榮銜和丁蘇丹 SP MT勳銜、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金蓮花榮譽 勳 章 ” 。何麗鑽(1962~)女 , 生 於 澳門,1985年獲 澳門 東 亞 大 學 工 商管理學 士、1 99 7年 獲 廣 州 中 山 大學 公 共 行 政 碩士 。 澳 門 特 區 政府 文 化 局 局 長 。曾任澳門電台節目監製,中文節目部主任,澳門藝術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新聞司研究暨刊物處處長,澳門特區行政長官私人助理,澳門特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司長 辦公室 顧問等 。伯多祿局長街(Rua de Pe d r oNol asco da Sil v a)在澳 門 半 島 中 部 。 西 端 接 板 樟 堂街,東端至水坑尾街。長235米。該 街已逾1 60 年歷 史, 有過 3個 名字 。最 初叫醫院街,因為其東端有一所聖辣法耶醫院 (又 稱白 馬 行醫 院, 初 建於 15 6 9年,後經幾次重建,1973年停業)。到19世紀,街內有一代理洋酒的洋行,門前掛一大幅廣告畫,上面是洋酒的紅底白馬商標,故居民慣稱該街叫做“白馬行”。1869年7月,市政當局正式公 佈該街為白馬行街。到1942年6月,議事公局(即今市政廳)為了紀念曾任局長的伯多祿(Ped ro Nol a s c o d a S i l v a)誕生100周年,公佈把該街改名為伯多祿局長街,但是,至今不少市民仍叫它白馬行。除了聖辣法耶醫院外,街上還有一所列入保護名單的建築文物,就是西端的國華戲院,該院近年雖已重修,但是其門面仍照原來的模樣。過去戲院對面的 釣 魚 臺 原 為 一 座 3 層 樓 房 ( 現 已 拆毀),曾是同盟會開辦的濠鏡閲書報社社址,作為半公開機關宣傳革命。現時《 澳 門 日 報 》 社 址 、 星 光 書 店 都 在 該街。街上鞋店 不少,是它 的一個特色 。攝於40年代的伯多祿局長街伯多祿官立小學在1 84 7 年啟 用時 , 市政 廳邀 請 施利華(Jorg e António Lopes da Si l va)神父任校長,當時以聖羅撒收容所一半的房屋為校舍 。18 58~ 188 1年, 該校附 設於聖若瑟修院。在1883年,市政廳和聖若瑟修院合作,將商業學校的小學教育班、 市 政 學 校 、 政 府的小 學 敎 育學 校 和 小學 教 育 基 本 學 校 合併。 合 併 後 的 新 校 定名 為 中 央 男 子 學 校 。其 後 大 堂 區 和 風 順 堂區 的 2 間 女 校 合 併 為中 央 女 子 學 校 。 在1939年 ,中央男子 學校和 中 央 女 子 學 校 遷往 士 多 紐 拜 斯 大 馬路。在1 974 年,兩 校
  • 合併命名為伯多祿官立小學,為一所以葡語為授課語言的官立學校。1994年,遷往高美士街澳門利宵中學內。其辦學宗旨為提供具有特殊敎育整合其內的小學教育。在1996/97年度,設有小學17個班 , 教師 2 4人 , 學生 3 23 人 。伯多祿炮台位於澳門半島南灣街中部,今澳門政府合署大廈對面填海地。在《澳門記略》 中 稱 為 南環 炮 台 。 該炮 台 歷 史 悠久,大約建於1622年(明天啟二年)擊退荷蘭人入侵澳門之後。此炮台舊日與東面嘉思欄炮台、西面燒灰爐炮台以城牆相連,皆為南灣的海防要地。炮台上初置炮 3門 ,1 77 5年( 清乾 隆四 十年 )增 置 1 2 英 寸 口 徑 炮 1 門 、 8 英 寸 口 徑 1門、6 英寸口 徑1 門。1 86 7年( 清同 治六年),又增置大炮 6門,共12門。 炮台依海岸用天然巨石建築而成,至為堅固。1934年在南灣填海造地中因失去作用 而 拆 毀 。伯駕(Pet e r Pa rker ,1804~1889)美國傳教士,外交官。出生於麻薩諸塞州。在耶魯大學接受神學及醫學訓練。1834年獲醫學博士學位,被任命為牧師,來華行醫、傳敎。是首位來華之醫藥 傳 敎士 。 同年 1 0 月2 3 日抵 澳 門 ,再赴廣州。1835年在廣州新豆欄街與郭雷樞、裨治文 3人開設博 濟醫院,後 兼設醫科學院,培育醫科學生。孫中山亦曾於 18 8 6年 在 此就 讀 。1 8 38 年 2月 2 1日,與郭雷樞等為配合該院日後人事及經濟的需要,乃倡議成立中華醫學傳道會以推廣醫藥傳敎,並自任副會長。同年在 澳 門 開 設 眼 科 醫 院 並 進 行 傳 教 工作。鴉片戰爭爆發後,廣州醫局被迫停開。他返回紐約,1842年再回廣州,重開醫局。1844年2月20日,以顧盛為首的美 國 使 團 抵 達 澳門 , 被 聘 為 中 文 秘書,協助顧盛脅迫清兩廣總督耆英簽訂中美《望廈條約》。1855年升任美國駐華公使。1857年初,與英、法駐華公使在澳門炮製一備忘錄,要求清廷擴大外國人在廣州居住及經商地區,准許外國人進入廣州。是年回國。1879年起,出任中國醫學傳道會美國分會會長。1889年 1 月 1 0 日 在 華 盛 頓 去 世 。《伶仃洋》現代詩集。韓牧著,《澳門文學創作叢書》之一。澳門東亞大學中文學會1985年出版。全書分“鄉野小品”和“惺忪夜”兩部份,共收詩組20多首。作者善於從生活中發掘詩情,題材多元化,有童年的回憶、異城的神遊、遊子的鄉戀,以至自然景物、社會百態;情感熾烈,充滿熱切的自我追尋和深沉的民族自尊的反思;詩風多變,章法靈巧,跳躍性很強,往往在平白的字句下凸顯詩意 。佟立章(1923~)作 家 、 新 聞工作 者 。 廣 東 南海 人 。 曾 於 廣州、 香 港 等 地 生活, 定居 澳門 6 0年。 早 年 是 專 業作家 , 並 多 年 從事 報 館 編 輯 工作。澳門教育文化藝術協會理事長、澳門筆會副會長、澳門中華詩詞學會副會長。 擅 於 創 作 古 典 詩 話 兼 寫 新 詩 和 散文,近10多年來於《華僑報》撰寫的“晚晴樓詩”專欄,是澳門報刊唯一的詩專欄。創作詩詞宏富,部份作品結集出版為《晚晴樓詩》。另有與畫家葉泉及眾書法家合著的詩書畫集《三徑吟秋》,共收數十首咏菊詩。擅長七絕,多是抒情言志之作,也有感事懷人的篇章。同時致力於澳門文學創作的培育,在《華僑報》開創“華青版”,發表青年文藝作品,並任澳門青年文學獎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曾任《華僑報》副總編輯、趙斑斕文化藝術館館長。1991年獲澳門政府頒 授文 化功績 勳章 。佛郎機佛郎機 一詞葡 語中作 f r a ng u e s ,f r a ng e s ,f r i n g ue s ,p e r a ng u i s ,pa r a ngui s 。其詞源為阿拉伯語f r a nj i ,f i r an j i 或波斯語f ar anj i ,f i r i nj i ,意為Fr a nc o,即法蘭克人,用以泛指歐洲人與基督敎徒。明清史籍中,該詞語義更廣 , 具 有 4 個 詞 意 : 葡 萄 牙 人 、 機 銃人、西班牙人、法國人。早期伊斯蘭教稱基督徒為r um i ,意即羅馬帝國人,後以此泛稱法蘭克帝國查理大帝王朝治下各 民 族 。 上 引 各 種 形 式 為 F r o m ,即r umi之訛音的譯音,為伊比利亞半島上與拜占庭帝國基督徒的稱呼。但從中世紀末期始以f r a ng ue 稱伊比利亞半島諸民族,此名稱外延的變化反映了今歐洲文化的定位。從11世紀起,隨著十字軍的南下,起源於今法國克呂尼地方本篤會僧侶的到來,高盧羅馬敎規及查理小寫字體的採用使伊比利亞半島徹底脱離了拜 占 庭帝 國 , 進入 了 西 歐文 化 的 範疇。該詞不再指地中海沿岸地區的基督徒,開始指稱西方人。隨著十字軍的東征,基督敎民族與中東穆斯林民族的接觸日益頻繁,於是該詞成為稱呼西方人的常用語匯。1498年,葡萄牙人從海陸抵達印度後,東南亞諸語言始以此稱呼葡 萄 牙 人 。佛笑樓餐廳澳門一 間葡 國菜 餐廳 。1 90 3年 創立, 至 今 有 百 年 歷史 , 由 家 族 三 代 主理,經營從未間斷,為澳門歷史最悠久之食肆。餐廳位於福隆新街,為遊客必到的食街及手信行業的集中地地段。80年代進行內部重建,但保留外牆傳統建築。現有200個座位,員工40人。供應
  • 富有澳門地道特式的葡國菜,深受港澳及中國內地人士喜愛,曾被香港及日本電視台及雜誌作專題訪問及報導。著名菜色有石岐燒乳鴿、葡式咖喱蟹、扒魔鬼 大 蝦 等 。近百年歷史的佛笑樓餐廳佛敎澳門 的 佛 教 , 與廣 東 ( 中 山 、 珠海)屬同一淵源。唐咸通初年(公元860年至874年)真敎禪師已至香山地區 弘法的,及至宋代,佛敎在此間已相當流行。至於澳門境內,據佛教流傳史料,較早期的應為位於望廈的普濟禪院,其起源可追溯至明天啟七年(1627)。現在普濟禪院內仍存有一塊刻着“天啟七年七月吉日立,祀壇”字樣的石碑。據該院後山另一石碑之記載,普濟禪院屬禪宗南禪曹洞宗一派。另一重要流派是凈土宗,位於氹仔的菩提禪院,當為澳門佛教凈土宗最重要的道場。此外,澳門還有藥王禪院、功德林、竹林寺、菩提堂等佛教寺廟或道場。而觀音信仰在澳門民間亦頗流行,氹仔有觀音岩、觀音堂,路環有觀音廟、觀音古廟,澳門有觀音古廟等。現今澳門與佛敎有關的組織 有 澳 門 儒 釋 道敎 聯 會 、 澳 門 佛 學社、澳門佛敎解行社、永善蓮苑、澳門創價學會、佛敎普和會和國際聯密佛教慈航 會澳 門分 會等 。自 20 世紀 80 年 代初,日本的新興佛敎團體創價學會(日蓮字 ) 已 開 始 經 過 香 港 傳 入 澳 門 。 至1992年,該會會長池田大作獲澳門大學頒授榮譽博士學位,可視為該會在澳門獲得肯定的象徵。此派在澳門亦設立日蓮正宗佛教會。此外,80年代中以來,旅居澳門之泰籍人士增多,流行於泰國小乘佛敎的四面佛信仰,在澳門亦具有一定 的 影響 力 。佛敎徒在寺廟中進行參拜儀式。兵頭即 後 來 的 澳 葡 總 督 , 葡 名 為Capi t ã o 。澳門葡人自治早期,軍政大權分立。政權由議事會掌握,兵頭僅控制軍權 。 所 以 往 昔 澳門 居 民 稱 澳 督 為 兵頭,澳 督府為 兵頭 行,澳 葡的“ 夏宮 ”為兵頭花園(後改為二龍喉公園)。葡萄牙派出首任澳門總督在1623年(明天啟三年) 。澳葡 總督任 期一般 不超過 3年。 兵 頭 是 指帶 兵 的 人 ,曾 自 稱 為 將軍,清嘉慶前期(1796~1805)香山縣丞曾指令澳葡的兵 頭,禁止稱為將軍 。1783年《王室制誥》頒佈後,總督的權力逐漸得到加強,開始主導澳門葡人的政治 社 會 生 活 。兵頭花園見二 龍 喉 公 園 。身份證明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屬下的一般部門,回歸前稱為身份證明司,組織法規為第31/94/M號法令。職責為:統籌管理及調查記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民事與刑事身份資料;發出身份證明及刑事紀錄證明書;並保證資料的確實性;就紀錄所載之事實發出證明書;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發出護照、及其他旅行證件;辦理澳 門居民加入、恢復 、退 出 、 選 擇 中 國 國 籍 及 變 更 國 籍 的 申請;發出居留權證明書;辦理非牟利法人登記,並使其保持最新資料。現任局長 為 黎 英 杰 。余君慧(1928~)畫 家 。 號 行心 , 廣 東 台 山人 , 生 於 澳 門 。畢 業 於 廣 東 國 民大 學 文 學 院 。 澳門特 區 政府 文 化委 員 會 委 員 、 澳門基 本 法 推 廣 協會會員、澳門游泳總會副會長、世界美術文化交流協會澳門分會理事長、海帆游泳會永遠會長、澳門筆會副會長。曾於香港創辦晨窗出版社及鑽石出版社,並任香港報紙副刊及雜誌編輯、採訪主任和 總編 輯等 職 。2 0世 紀 50 年代 隨 嶺南 畫 派 始 祖 高 劍 父 入 室 弟 子 司 徒 奇 習畫,是嶺南畫派畫家的第二代傳人。同時業餘從事文藝創作,早年在香港發表作品,新舊風格清純,思路開闊,多寫對人生的感嘆:散文多為專欄文章,隨意之中見真情;短篇小説,部份為浪子艷事,亦頗具特色。現任永富利貿易行總經理、中山冰廠有限公司總經理、毓英(集團)工程公司董事長。曾任澳門
  • 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1990年獲澳門政府頒授文化功績勳章,1996年於市政廳畫廊辦個人回顧展。出版有《余君慧回顧展》畫冊及《不二居藏印集》。余美德(1876~1960)女。澳門第一位華人女西醫。1904年由廣州來澳養病,1906年與敎會同道在黑沙灣創辦基督敎會志道堂,留澳門行醫。1919年開設澳門第一間華人幼稚園 , 在 澳 門 學 前 教 育 史 上 首 創 先 河 。1932年協助志道堂創辦蔡高學校,並與其侄女余艷 梅一起辦校 ,作育英才 。余榮讓(1954~)廣東台山人,澳門出生,第二任澳門特 別 行 政 區行 政 長 官 選舉 委 員 會 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人力資源發展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漁業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青年文化協會會長、澳門成人敎育學會副會長、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秘書長、澳門傳媒俱樂部監事長、澳門街坊總會宣敎委員會副主任、澳門地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副秘書長、台山市政協委員、台山市青年聯合會常務委員。澳 門經緯出版社社長 、《樂報》社長、澳門電台《澳門講場》時事節目客座主持、《現代澳門日報》副社長 兼 總 編 輯 。希望之源澳門一間新興慈善機構。1994年5月成立。位於氹仔布拉干薩街濠景花園第2 2座 荷花 苑地 下。 其成 立是 因1 99 3年夏天接收一名棄置於垃圾堆的男嬰而開始的。男嬰的悲慘境況引起了社會人士的關注,認為澳門急切需要設立一所收容被遺棄的兒童的院舍。因此一批巴西“青年使命團”的基督徒及傳敎人士與社會工作局展開合作,設立一所收容3歲或以 下的受 遺棄及 嫌棄的 兒童, 向他們提供一個安全及溫暖的家。其另一宗旨是要令澳門的兒童永不感到自己被嫌棄或得不到愛。但希望之源並非一所辦理領養 兒童的機 構,而是 讓3歲或 以下的兒童等候被收養的院舍,收養的程序是由政府負責。希望之源是一所非牟利的機構,經費有賴政府及社會各界人士支持 。最多 可收 容16 名幼 兒。1 99 9年在政府透過地方讓與、財政及技術輔助下,增設多一所服務設施,名為“希望之泉”,可收容3歲至14歲之幼童2 0名 。狄奧多·德 ·布里(The odore deB r y,152 8~1598)版畫家。居住在法蘭克福,曾在英國長期工作。多才多藝,身兼數職,是繪圖員、版畫製作師、金匠和出版商 。他畫的一幅《早期澳門全圖》銅版畫是具有代表性和象徵意義的藝術品,描繪了澳門開埠時期的面貌,曾經被西方的書籍和畫冊廣泛引用和複製。至今尚未找到確切資料證明狄奧多·德·布里到過澳門,此圖可能是他根據航海家提供的資 料 繪製 的 。《免税店經營制度》(第18/94/M號法令)一般國家或地區在國際過境區通常都會設立一些便利的設施,免税商店就是該 類 設 施 之 一 。 外 港 碼 頭 投 入 運 作後,當局預見到澳門國際機場即將投入運作 , 故 於1 9 9 4 年4 月 1 1日 頒 佈 了 第18/94/M號法令,規範在國際過境旅客和出境旅客專用區內獲許可進行交易的商業場所(免税商店)的設立、運作和監察。在該等區域外的商業場所則不受該法令規範。根據税務法律規定,免徵在免税商店出售的由外國生產的進口貨物的消費税。法令對免税商店經營許可的申請、貨物的補給、運送和價格(包括須 標 明 澳 門 幣 價格 ) 、 人 員 的 進 入(過境旅客或外出 旅遊的旅客以及獲 批准的其他人員方可進入免税商店)、免税店的責任、免税店經營憑證的不可轉移性、違規的處罰、准照的取消和合同的解除等均作了規定。設立免税店的申請須向經濟局提出,由行政長官作出許可。免税店的監察由經濟局和海關(前水警稽 查隊 )共同 作出 。免費敎育澳門為普及基礎教育而採用的一種鼓勵政策。為使學生得到公平對待和學習機會均等,根據第29/95/M號法令,免費教育由官立學校逐步擴展到私立學校,按學生人數計算的津貼發放給納入公共學校網絡的私立學校。從1995/96學年開始實施第一階段的普及和傾向的免費敎育,使就讀小學教育預備班和六年小學育的學生,不用繳交學費,只需繳交少於政府津貼額二成的雜費。全澳六成的私校,約該七學級學生總數的五成,即25,000名學生受惠。從1997/98學年開始實施第二階段,即延伸至初中三年的共10年的普及和傾向免費敎育。於200 2~20 03學年 開始,逐 步將按 學生計算的津貼改為按班級發放的津貼,鼓勵學 校實 行小班 教學 。免費醫療政策澳門政府通過澳門衛生局向全澳合法居民提供醫療服務。根據第24/86/M及68/89/M號法令,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得享有完全免費醫療福利:孕婦在整個妊娠期間,分娩(自然或手術)及產褥期間(分娩後一月個內);13歲以下之兒童;就讀在經敎育暨青年局註冊之非 牟 利 學 校的 所 有 中 、小 學 生 及 敎師,學校職員憑教育暨青年局發出之有效證件者;所有65歲以上之居民;傳染病患者,尤其是對居民健康有嚴重影響之傳 染 病 如 肺結 核 、 肝 炎、 傷 寒 、 麻瘋、愛滋病等;惡性腫瘤患者、精神病患者及成癮性藥物依賴者;政府公務員
  • 及其直系親屬;經由澳門社會工作局確認之貧困居民而被發給貧民證者。所有全澳衛生中心之醫療及護理服務均屬完全免費。如患者屬上述免費醫療政策受惠者,其所患之疾病經證實須往澳門以外地區治療者,包括交通費及所有醫療費用亦 由衛 生局 負擔 。免費醫療服務庇山耶(Cami lo de Alme i da d ePes s a nh a, 186 7~ 19 26)作 家 。 葡 萄牙 文 學 象 徵 主 義派 代 表 人 物 。 生於 科 英 布 拉 。1891年畢業於科英 布 拉 大 學 法 律系 。 1 8 9 4 年 4 月到澳 門 , 在 利 宵中學及其附屬的商業學院任敎。多次代理法官職務。1900年一度出任物業登記局局長。他對中國的歷史和語言頗有研究,喜歡收集中國的藝術品,曾將若干珍貴中國名畫贈給葡萄牙政府,現分別藏於里斯本和科英布拉博物館內。他出版了一部詩集《漏鐘》(C l e ps i d r a);還出版一本雜文集《中國》,文中記述了孫中山1912年5月在澳門接見中西知名人士的情景。澳葡政府為紀念他,將爐石塘街命名為庇山耶街。1982年澳門發行的10 0元澳 門幣 即以其 肖像為 圖版 。庇道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小學及中學教育,並設有夜間小學及中學敎育。校舍分兩部份,中學位於高地烏街,而小學位於新口岸倫斯泰特大馬路百德大廈三樓。成立於1985年。由澳門明愛持牌。成立初期只設初一 及 升 中 預 備 班 ( 相 當 於 小 學 五 年級)。有各項工商業需要的實用科目,並辦有各基礎科目。2003/2004年度設小學 6 班 , 中 學 2 3 班 , 在 校 學 生 1 1 0 3人, 敎師 56 人 ;夜 間部 共 14 班, 學 生5 4 0 人 , 敎 師 4 0 人 。社區中心為某一特定地區的居民提供多類型的服務,以改善其生活質素的前線服務機構。服務對象涵 蓋了兒童、青少年 、成年人和老人等。2002年澳門共有社區中心10間,大部份集中在北區。為居民提供場地設備,讓人們有聚首的地方,凝聚關心社區問題的意識,推動社區活動來紓緩及解決社區問題。中心提供着多元化的服務項目,如學生補習班、自修室、興趣班,以及一般社區性的服務活 動 等 等 。社區中心提供多種服務。社會工作社會工作是一項為了回應現代社會福利制度的人力需求而發展出來的助人專業。擁有一套專業的知識體系,不但具有專業理論和知識,更有專業的助人方法和技術。澳門社會工作專業在社會福利 中 的介 入 ,是 從 2 0世 紀 70 年 代 中期開始。當時政府的社會工作處聘用了在葡受訓的社工回澳門工作,而天主敎會亦於1977年開辦了社工學院為澳門培
  • 植社會工作人員,提供兩年制的社工證書課程。除了為澳門明愛轄下的福利機構提供社工人力資源外,其畢業生還散佈於其他民間福利機構(包括天主教會內外),尚有不少受聘到澳門社會工作司任職。進入90年代,社會工作教育有了新的突破性發展,首先是澳門大學於1991年開設社會工作學士學位課程;另外澳門理工學院也在其行政暨應用科學學校開設 社會工作 高等專科 學位課程 ;而澳門社工學院亦於1992年開始,將原兩年制證書課程改為三年制高等專科學位課程。澳門社會工作敎育發展至此,本已建立了一個發展的基礎,既有學士學位課程於大學,也有高等專科學位課程於理工學院和社工學院,可以為澳門社 工 人 力 資 源 提 供 兩 個 層 次 的 專 業 訓練,為澳門社會福利服務作出貢獻。可惜,學士學位課程於1992年停止招生。只剩下理工學院和社工學院所提供的社會工作高等專科學位課程。直至2000年理工學院才開始開辦社工學士學位補充課程。至此,澳門社工專業教育又重趨完 善 。社會工作局特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屬下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的法人部門,組織法規為第24/99/M號法令。社會工作範圍內其職責主要為:推動及貫徹各類型社會工作,以防止出現社會排斥之情況、實施社會保護及融入社會之計劃,以及開展援助家庭及社群之活動;向缺乏經濟條件者提供幫助,尤其向缺乏維持生活之條件,且基於疾病、殘疾、非自願性失業、殘廢或年老而無法取得維持生活之條件者提供幫助;當法院針對未成年人行使審判權時,在社會保護制度範圍內向法院提供協助;保護及指導基於特殊之家庭或社會狀況而交託予該司之未成年人或其他人;採取措施,以預防、減少及補救因缺乏經濟及社會條件而影響家庭之嚴重情況;就消除行乞、犯罪及其他社會問題提供合作;就殘疾人士之復康及職業培訓提供合作;參與援助及保護災禍及大災難中之受害人。在預防及治療藥物依賴範圍其職責主要為:構思及執行預防服用能引致依賴之物質之活動,以及治療藥物依賴者及使其重返社會之活動;在預防煙草濫用、酗酒及服用能引致依賴之物質方面,總體構思及協調所開展之計劃及活動;負責跟進藥物依賴者之治療 及重返社會之程序 ;建議以反吸毒及治療藥物依賴者為標的之立法措施、制定規章之措施或行政措施等。 現任局 長為葉 炳權 。社會文化司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所設司、局、廳、處架構中的首級機構,行政長官轄下5 個 司 級部 門 中 排列 第 4 位。 其 設 立依據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1999號 法律、第6/1 999號行政 法規。社會文化司司長由行政長官在澳門通常居住滿15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中提名、報中央人民政府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在教育、衛生、社會工作、文化、旅遊、體育 、青年等。施政領域行使職權。轄下及協調的 部 門 包 括 : 衛生 局 、 教 育 暨 青 年局、文化局、旅遊局、社會工作局、體育發展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澳門大 學 、 澳 門理 工 學 院 、澳 門 旅 遊 學院、學生福利基金、體育發展基金、旅遊基金、文化基金、教育委員會、體育委員會、青年事務委員會、文化諮詢委員會 、 社 會 工 作 委員 會 、 總 檔 案 委 員會、高等敎育關注委員會、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二○○五年澳門東亞運動會諮詢 委 員 會 、 澳 門醫 療 改 革 諮 詢 委 員會。首任及 現任司長 為崔世安 。社會重返廳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法務局轄下的部門。服務對象包括:①經法院判予非監禁刑罰的人士,例如假釋、緩刑、戒毒、勞動代替罰金等個案,以及②經法院判予輔導跟進措施的年滿12歲而未滿16歲的違法青少年,法官一般不設定跟進期限,跟進期可至少年年滿21歲。社會重返廳的主要職能是協助法院,對服務對象進行監督、跟進,為他們提供專業輔導及各種支援(包括經濟、就業、就學、培訓、外展活動等等),以協助他們重新融入社會,建立健康、守法的生 活 。社會保障服務一種社會福利。着重於對社會資源之再分配以保障個人的生存權不受其自身能力或身處危難時而受影響。社會保障服務的方式可分供款式和非供款式兩種。供款式社會保障服務,設立有社會保障基金,主要保障對象為勞工。勞資雙方均需供款,當勞工因指定的客觀情況不能工作時,即可獲得保障服務。而非供款式社會保障服務,由社會工作局負責執行。服務對象無須供款,且不受社會保障基金保障之人士,當生活遇到經濟 困 難 時 亦 可 向社 會 工 作 局 申 請 援助。社會保障服務的支付形式通常以現金 派 發 為 主 。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第58/93/M號法令)1993年10月18日頒佈,係針對 社會保障供款制度在1989年的建立而相應制定的一套社會保障法律制度。其建立的目的在於加強對勞工之社會保護,任何在澳門居住並為他人工作的勞工,其雇主實體都有義務為該勞工在社會保障基金 登 錄 為 受 益 人, 當 中 包 括 外 地 勞工、受僱從事具體個別工作者、臨時工或季節工。社會保障制度的給付形式包
  • 括有養老金、殘廢金、救濟金、失業津貼、疾病津貼、出生津貼、結婚津貼、喪葬津貼及因肺塵埃沉著病之給付等。另外,當已登錄勞工因僱主實體經濟或財政不足而未能就因勞動關係產生之債權受清償時,社會保障基金亦會按上述法令的規定確保向該等勞工支付有關的債權款項,一般來説屬“破產墊支”的情 況 比 較 多 。200 1年 ,行政 長官 通過1 1月 12 日第22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將上述所指的社會保障制度擴展至批示所規定的自僱人士,進一步加強與普及社會保障制 度 。社會保障基金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屬下的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的公務法人。組織法規為第100/90號通告、第59/93/M號法令。其職能是執行社會保障制度及管理有關資源。具體職責包括:協助評估勞工所需的社會保障,研究及建議改善社會保障系統的適當措施;監控社會保障系統及執行其制度,後者以未直接賦予其他公共實體的職責為限;管理社會保障的資源。社會保障基金的最高決策單位 為 行 政 管 理 委 員 會 , 由 5 名 成 員 組成,其中包括主席、副主席、一名政府代表、以及勞資雙方各一名代表。該基金設有監事會 ,由3名成 員組成。供 款方面包括有:一般供款、非本地僱員供款、散工供款、公務員供款、自願供款及自僱勞工供款,關於供款的責任,除自願供款及自僱勞工供款,所有僱主均須為 其 僱 員 向 社 會保 障 基 金 登 記 及 供款,而僱員可依法享有其福利。社會保障基金除了本身的福利發放外,還有獲得來自行政當局的特別撥款,其主要是援助有特別困難的本地失業者,以協助舒解他們經濟上的困難。現任主席為馮炳 權 。社會保障基金辦公樓社會保障基金救濟金之補充金按社會保障基金條例,如證實所給予救濟金金額不足以應付基本生活需要者均可獲得社會工作局發放的補充金 。為按月給付。金額是根據有關受領人之具體需要而定,現最高為500元。當 發現發放補充金額所依據之原因不存在時即停止其支付。原則上,保障基金救濟金和 社 會 工 作 局 補充 金 的 合 計 不 超 越12 50 元 。社會福利指那些由政府和民間福利機構所舉辦 或 提 供 的 服 務 活 動 。 其 中 與 家 庭 問題、人際關係和人格成長等有着密切關係者,亦稱為“社會福利服務”。它可劃分為:①社會保障服務;②幼兒及家庭服務;③兒童及青少年服務;④安老服務;⑤康復 服務;⑥醫 務社會工作 ;⑦預防及戒毒服務;⑧為罪犯及釋囚提供的服務;⑨社區服務。澳門社會福利的發展,與許多其他國家和地區一樣,首先是從慈善救濟開始,逐步走向社工專業,而民間社團是主要的推動力,政府介入的角色愈顯重要。前者可以從歷史悠久的民間福利社團如同善堂、仁慈堂和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等的救濟工作(包括施藥派米、寒衣贈送、免費醫療等)開始,及至明愛中心和街坊總會等聘用社工專業人士提供多元化的社會服務;而後者則從以前政府作為一直接提供服務的單一角色,及至近年成為大力以技術和經費資助來推動民間社會福利服 務 的 角 色 。社會團體澳門社會的結社活動及為數眾多的社會團體在澳門社會的歷史發展和現實生活中一直扮演着極其重要的角色。澳門社團數量之多、歷史之久在世界上是絕無僅有的,這也是澳門社會發展的一大特色。據官方統計,澳門現有各類社團總 數 超過 2 40 0 個 。早期社團澳門最早的社團與慈善活動有關 。1569年(明隆慶三年)天主教傳教士在澳門創辦了仁慈堂,這是最早的慈善組織。以後較重要和有影響力的慈善社團組織有1871年成立的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和 18 92 年成 立的 澳門 同善 堂 。澳 門 早 期 的 中 國 居 民 大 多 來 自 廣東、福建,他們的一些大姓大族,如趙姓、蔡姓、沈姓逐漸成為宗社組織,起到扶助團結族人的作用。但這些宗族組織不能算作現代意義下的結社。澳門中國人中最早結社的是明末清初的一批反清志士,其中主要代表人物有普濟禪院的開山祖師大汕和尚,文人屈大均,明朝遺民何鋒、何衡等。1840年鴉片戰爭後的澳門也曾出現過與澳門當局明顯對抗的民間組織“望 廈鄉民知守義團” 。據《香山縣誌續編》記載,“義團”至光緒 十三 年( 1 88 7) 仍 有活 動, 直 至190 8年後 才解散 。19 世紀 末 20 世紀 初 ,澳 門成 為 中國改良派先驅人物鄭觀應、戊戌變法領袖人物康有為、梁啟超和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先行者孫中山等的活動舞台。他們
  • 在澳 門 分 別 成 立 了 政 治 性 的 組 織 與 社團,如保皇會、同盟會澳門支部、戒鴉片會澳門分會、澳門不纏足會。此外澳門一些受到改良思想影響的尊孔人士陳純甫、曹子良、李朝宗等於1910年成立的澳門孔教會,對澳門社會的結社活動產生 了直 接 的影 響 。隨着 經 濟 的 發 展 和 產 業 結 構 的 變化,澳門也產生了較為早期的行業工會和商會組織。最早的行業性組織為1840年成 立 的 上 架 行 會 館 。 上 架 行 俗 稱 三行, 原指 木 匠、 搭 棚、 打石 3 個行 業 。後來由於行業分工越來越細,建築行業分成做木、搭棚、打石、油漆等工種,各工種分別成立了自己的工會。例如木藝工會就設在上架行會館內。1912年,澳門華商蕭瀛洲等向葡澳政府註冊,成立澳門商會。這個行業性的組織日後發展成為澳門最重要的工商社團之一,起到溝通政府與民間的渠道作用。澳門文化教育界最早的專業性社團是澳門中華教育會,它成立於1920年,初名澳門教育會。到20年代澳門工商各行業都已有了自己的工會組織,全澳大約有近百個工 會 組 織 。抗日戰爭爆發之前,澳門社團發展的一個新的特點是,一批聯繫鄉情的氏族組織開始成立。例如,先後成立的有譚怡堂(後正名為澳門譚氏宗親會)、何族崇義堂(成立於1933年)、澳門梁族聯誼 會( 成立 於1 936 年1 1月 ,初 名為梁氏宗親會)。抗日戰爭時期,澳門的結社活動仍很活躍。澳門愛國同胞紛紛成立各類社團,以不同形式支持中國內地的抗日救亡運動。例如,當時的澳門工商界和上層人士組織“澳門各界救災會”;澳門商會、同善堂、澳門鏡湖醫院發起成立“協助難民回鄉會”等 。攝於60年代的中華總商會會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社團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一批新的社團先後成立,其中較為重要的有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澳門婦女聯合會、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70年代前後,由於社會經濟的發展,再有一大批重要的社團註冊成立,其中包括澳門廠商聯合會、澳門出入口商會、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澳門美術協會、澳門歸僑總會等 。葡人社會裡,1974年“四·二五”革命後也出現了多個公民團體,如澳門民主協會、澳門公民協會。另外幾個早先創立的教育、慈善社團,如澳門振興協會、母親會、澳門紅十字會等也在各自的有關領域更加活躍。澳門進入回歸過渡期後的社團80年代以來,尤其是《中葡聯合聲明》發表後,數以百計 的 專 業 、 青 年 、 文 化 、 體育 、 僱 主 和 勞 工 團 體 先 後 成立,踴 躍參與 社會公 共事務 。澳門進入過渡時期以來,全澳居民本着關心基本法、參與社會的精神,自發地組織起29個“基本法關注小組”,積極展開對起草基本法各條文的討論 ,表達意見和提出建議,為順利完成基本法的起草和制定,起了積極的作用。在此政權交接的後過渡期,原有的各種社團也多積極參與,廣泛吸納民意, 及 時 反 映 , 提出 合 理 、 可 行 的 建議,為特區籌委會和未來的特區政府提供了集體 智慧和力 量的支持 。縱觀澳門的社團,無論是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敎育的、宗敎的、專業的、社交的、聯誼的,或是志願服務的、 興 趣 小 組的 , 在 管 理社 會 正 常 運作、規範公民行為、緩解社會矛盾、推動社會發展等方面都起到了政府所不能起到的積極作用。但也應該看到,近年來澳門社團數量的迅速膨脹也帶來一定的副作用,各社團都面臨着自我約束、自我完善的組織建設問題,政府對社團的政策也存在着加強法制化、規範化的問 題 。汪兆鏞(1861~1939)汪兆鏞(前左三)與家人合照。字伯序,號憬吾,晚號清溪漁隱。原籍浙江山陰(今紹興),生於廣東番禺。少隨叔父汪瑔學於隨山館。1884年(清 光緒 十五 年) 選學 海堂 專課 肄業 。次年舉優貢生,以知縣用。1889年(清光緒十年)中舉人。岑春煊督粵時,延入幕 府 司 奏 章 。 辛亥 革 命 後 , 避 居 澳門,以吟咏、著述自適。1918年曾參與修纂《番禺縣續志》。1939年夏病故於澳門。著有《晉會要》、《元廣東遺民
  • 錄》、《三續碑傳集》、《微尚齋詩文集》、 《嶺南 畫徵略 》等 。汪長南(1938~)江 蘇 人 , 生於武 漢 。 畢 業 於南 京 大 學 化 學系, 獲 理 學 士 學位 。 第 二 任 澳 門特別 行 政 區 行 政長官 選 舉 委 員 會委員 、 澳 門 大 專畢業人士協會主席、公務專業人士協會理事。1980年移居澳門,任職化驗師。1986年加入澳門大專畢業人士協會,歷任理事、副主席,關注澳門環境保護專業人士的學歷認可。1988年當選為第四屆立法會議員,成為澳門第一位全職立法議員。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綠色力量主席及南京林業大學講師,參與過多項城市規劃 科 研 工 作 。汪柏(生卒年份不詳)江西浮梁(今景德鎮)人。進士出身。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出任廣東按察副使,嘉靖三十六年(1557)升任廣東布政使。汪柏任海道副使期內,通過與萊奧內爾·索札(Leone l de Sousa)的議和,分化、鎮壓了何亞八集團,“昇俸一級”。之後又因獲內府克期訪買之龍涎香,擢昇布政使。對此葡語文獻有詳載:“他想得到龍涎香,用它進貢國王,得王恩換個比布政使更大的官當 。國王服用它延年益壽。許久以來,他們向葡萄牙人求索此物,但他們不知道我們 如 何 稱 呼 龍 涎 香 , 直 到 前 一 年(1555)廣東海道釋放的一個葡萄牙人得到少許後纔知道龍涎香在我們語言中的稱謂,他也因此高昇布政使。”嘉靖帝為求長生不老,廣覓龍涎,醮制“萬歲香餅”。內府克期閩粵訪買。有此尚方寶劍在手,汪柏何敢不為,且有吳廷舉之先例。吳廷舉隨年抽分,汪柏聚夷取香,故葡萄牙人於1557年定居澳門與龍涎 香不 無關 係 。汪浩瀚(1950~)原名 汪 雲峰 。 廣 東中 山 人。 2 0 世紀60年代於《澳門日報》及香港文藝刊物發表新詩。80年代移居澳門,經營餐館、地產等業務。澳門五月詩社創社會員、澳門筆會理事、澳門書法篆刻協會理事。擅寫新舊詩和散文,新詩承自聞一多和香港詩人何達,重視古樸的意境美和 語 言 的 節 奏 美; 散 文 文 字 生 動 流暢,充滿美感。著有新詩合集《五月詩侶 》 。沙利文餐廳葡國菜 餐廳 。1 96 1年 創立 ,位 於南灣街南通商業大廈對面。最初由澳門葡籍人士羅保(Pedro José Lobo)、宋玉生(Car los D’Assumpç ã o)、羅洪恆、羅德禮、巴士度等組織,原意是找一個聚會的地方,後擴建二樓營業直至現在。有座位160个,員工32人。該餐廳於1977年得到世界美食協會頒發的亞太區最佳飲食獎。主要供應地道特色葡國餐,著名菜色有沙利文辣大蝦、焗葡國雞及非洲 雞 。沙紙契原指在葡萄牙佔領氹仔和路環二島之前,清政府發給島上居民的地契,因這類地契用沙紙寫成,故名。不過,後來見證人見證土地買賣中仍使用普通沙紙書 寫 地 契 , 所 以 這 類 地 契 也 被 稱 為“沙紙契”。由於“沙紙契”年代久遠,無從稽考,真偽難辨,從而使以“沙紙契”來認定私人土地變得相當複雜。因此,“沙紙契”的效力問題一直是澳門政 府 未 能 明 確 解 決 的 棘 手 難 題 。 澳 門《土地法 》只是 規定以 適宜的 土地法 規來解決“沙紙契”問題。1994年頒佈的《修改土地 法》則規 定,效力 超過20 年以上者,其利用權可按《民法典》的規定藉時 效取得 。這 一規定 使“沙 紙契 ”物業的 解決 有章 可循 。沙崗澳門舊地名。澳門古村落之一。係指澳 門 半 島 中 部 的 羅 白 沙 街 、 連 勝 馬路、高士德馬路及罅些喇提督大馬路之間地 區 , 東 與 塔 石區 、 西 與 新 橋 區 相連。原為城外之荒丘,黃沙漠漠,荒冢累累 ,叢 葬義 地。 18 63 年( 清同 治 二年)併入澳門,1870年開始興建澳門鏡湖醫院,1905年(清光緒三十一年)葡人宣佈遷徙沙崗墳地。此後,沙崗開始開路建屋,擔任該區建築設計的是葡人工程師亞利鴉架,現亞利鴉架街即為紀念這位工程師而設。華人在這裡開路建屋者,以盧九為先,他在此開闢了盧九街和義字街,興建了數十間平民屋,廉收租金, 開港澳 廉租屋 之先河 。沙梨頭沙梨頭的意思是“沙梨馬頭”。在澳門半島東部,指 環繞白鴿巢公園東 、西、 北 三 面 的 地 段 。 相 當 於 沙 梨 頭 街(又名石 牆街)、 沙梨頭巷 、沙梨頭 斜巷、沙梨頭口巷、麻子街一帶。原來是個古老的漁村,背靠鳳凰山(白鴿巢的古名),前臨濠江,街狹小。沙梨頭海邊街 則是 19 世 紀6 0年 代 填海 建成 。 現在是個居住區,也有些工業場所。在緊靠白鴿巢公園東北角處,有一座澳門最大最古老的土地廟 —— 沙梨頭土地廟,相傳建於宋朝末年(暫無文字證據)而碑刻 記載的 則是建 於明朝 。沙梨頭土地廟建於清乾隆年間(1736~1795),迄今已逾200年。 據説,南宋末年( 距今700多 年)宋帝 趙昺曾避 元兵至澳 門
  • 沙梨頭海灣(舊稱淺灣),今廟內存有“永福古社”橫匾,“永福”乃宋帝趙昺陵墓之名。該廟原先前臨海灣,後接白鴿巢公園山丘,岩石錯雜,初時在一岩洞內,置奉望海觀音像,故有觀音岩之稱。今廟門橫匾“水月宮”,乃望海觀音殿名。“水月宮”三字,乃明朝萬曆年間大學士何吾騶所書。該廟經過擴建重修,由土地殿、醫靈殿、水月宮和觀音岩等組成。廟前海域已經填成曠地,今已 高 樓 矗 立 。 並設 有 沙 梨 頭 坊 眾 學校, 時聞 朗朗 書聲 。沙梨頭坊眾學校已加 入 公 共 學 校的 非 牟 利 私 立 學校。 提 供 學 前 、 小學 預 備 班 及 小 學 教育。位於麻子街,持牌機構為沙梨頭坊眾互助會及沙梨頭土地廟慈善會。前身是“社學”,1968年沙梨頭坊眾互助會接管該校,並易現名。1971年建成一幢四層樓的校舍。1978年受一項無息貸款的支持, 建成了 幼稚園 ,19 87、 198 9年分別加 建課室 及場地 。20 03~ 200 4年度設學 前教育及 小學預備 班3班, 小學16班, 在校學生8 25人,敎 師28人 。沙梨頭炮台澳門最古老的炮台之一。位於澳門沙梨頭土地廟半島 沙梨 頭斜 巷 附近 山坡 上 ,1 62 4 年(明天啟四年 ),由澳督 唐·馬士加 路也(D.F r a nci s co Ma s c a r enha s)督建。這座炮台 四 面 是 高 牆 ,牆 上 環 架 數 十 門 大炮,中間是空地,附有一道與大炮台相通的夾牆。澳督曾將這城台作為自己的駐地,還準備在空地建宮殿、造高塔 。兩廣 總 督 何 士 晉 傳令 澳 葡 總 督 予 以 拆除,在中國軍隊的武力威逼下,於1625年( 明天 啟 五年 )3 月 31 日至 4 月1 0 日拆 除 了 城 台 和 高 牆 , 但 仍 保 留 炮 台 。1640年(明崇禎十三年),在中國政府的再次逼令下, 炮台全部拆除 。沙梨頭海邊街(Rua da Ri be i ra d oPa t ane)在澳門半島西部,南端在十月初五日街口與巴素打爾古街相連,北端在大興 街 口 接 罅 些 喇 提 督 大 馬 路 。 長 6 0 0米。有些工業場所,位於聖安多尼堂區的工商業 —— 居住區。也是澳門半島南北 交 通 要 道 。沙梨頭浸信學校已加 入 公 共學 校 的 非牟 利 私 立 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學教育。位於沙梨頭海邊街,1965年創辦。由沙梨頭浸信會持牌。前身為識字班,1969年增設幼稚園及小學,改稱現 名 。 分 校 在 1 9 8 7 年 開 辦 。 2 0 0 3 ~2004年度設學前敎育及小學教育預備班3班 , 小 學 8 班 , 學 生3 0 1 人 , 教 師 2 1人 。沙梨頭街市位於澳門爹美刁施拿馬路,因地處沙梨頭區,故名;又因位於海邊,建在水面上,也被稱為“水上街市”。1975年建成,1976年4月啟用。樓高兩層,面積1750平方米,容納300多個攤檔,售賣魚類、肉類、瓜菜、生果及海味雜貨等 , 地 方 整潔 。 它 的 前身 為 南 京 街市。南京街市原址上建工人康樂館。遷市的 原 因 是 人口 增 加 , 原街 市 不 敷 應用,以致許多攤檔開到鄰近街道上,影響衛生及交通。當局興建沙梨頭街市,使當地環 境得到 了改善 。沙蟹採用撲克牌作為賭具的賭博形式之一。在澳門也是法定的幸運博彩項目之一。 參與 人 數以 1 0人 以下 為 限。 開 始時,先把牌中的大小怪剔除,然後每人從一副牌中抽出一張,明亮在前面,以持牌最 大者 為莊家 (大 小按A、K、Q、J 、 1 0 、 9 、 8 、 7 、 6 、 5 、 4 、 3 、2為序),莊 家洗牌發牌 。第一輪每 人發牌兩張,明 暗牌各1張 。由明牌最 大者最先下注,其餘各人根據自己手上牌結合情況決定跟注與否,如不跟注即蓋牌退出;下輪亦如此,即由牌面大者下注,其餘的自行決定跟注與否,當中也可加大賭注,如無人跟注,即以下注最大者為贏家。如多家下注相同,無人再加注,則揭開全部暗牌,連同明牌比大小,以最大者為勝,全部注款歸他。還有規定,即每人手上包括明、暗牌最多5張為限。決 定大小如下 為序:“同 花順”(即同一種式牌順連次序的,例如葵 扇 6 、 7 、 8 、 9 、 1 0 。 如 同 為 “ 同
  • 花順”則以葵扇最大,順次為“紅心”、“梅花”、“方塊”);第二等為當中四牌相同;第三為“夫牢”(即三牌相同加另一對);第四等為“不同花順”;第五等為當中兩對相同;第六等則為當中有一對相同;最後每張均不相同又不順序者。至於同一等級,則按前列大小為序 。汽車民事責任強制保險澳門第一項強制性投保的險種。早在1983年7月頒佈了相關的法令,1994年11 月2 8日 ,行 政當 局又 頒佈 了經 修訂的法令。按法令規定,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完成投保汽車民事責任險後,方可在澳門地區行駛。否則將受到法律上的懲罰。有關保險所保障的人士具體包括車輛的所有人,正當持有人或駕駛員的民事責任。同時,保險的保障還包括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又或在搶劫或竊用車輛時發生可歸責於犯罪行為人的交通事故中,對第三者所受的損失作出賠償的義務。當然,保險公司按法例先向第三者作出賠付,然後公司可行使代位權向肇事 者進行 追索 。汽車 民 事 責 任 強制 保 險 法 例 內 容中,有一章條文是關於設立汽車保障基金方面的。汽車保障基金主要對因某交通意外中對肇事者不詳或肇事者沒有有效的汽車保險保障時,受害者處於身體受損,甚或因此導致死亡時,其家屬可向汽車保障基金請求提供必需的援助。倘若符合基金用款條件,基金向求助人先發 放 援 助 金 , 而基 金 則 可 取 得 代 位權,日後當警方發現肇事者,經由法院向肇事者追索已暫付出之金額。另外,倘若保險公司被宣告破產時,該保險公司應 負 的 賠 償責 任 則 由 基金 代 先 行 承擔。以後可行使追索權,追回所支付的款額。汽車保障基金從汽車保險合約中收取 保 費的 2 .5 % 的金 額 作為 基 金 收入 。《兑換店》(9月15日第38/97/M號法令)一項旨在對專門從事貨幣兑換業務的機構進行規範的法令。兑換店的分支機構則稱兑換櫃台。澳門兑換店的法律制度 由 9 月 5 日第 3 8 / 9 7/M號 法 令 訂定。根據該法令,兑換店須以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的形式設立,公司資本不得低於澳門幣100萬元,並須由行 政長官預先許可。兑換店屬澳門金融管理局監管。兑換店應有專門的經營場所,並以公眾易見的方式標明外匯牌價,其中包括個交易貨幣與澳門幣的兑換率,兑換店不得給於借款或貸款,或接受公存款。澳門目前有兑換店10家,兑換台1 家 。《汽車登記規章》(第49/93/M號法令)規 範 澳 門 汽 車 登 記 制 度 的 法 令 。1993年9月13日頒佈。汽車登記的主要目的是對有關所有人作識別,以及一般旨在公開對機動車輛之權利。上述法令列舉了須作登記的事實,明訂禁止對機動車輛設置質權,規定有關登記憑證的強制性,登記憑證的呈交,換發及車輛的扣押等。作為法令附件一之《汽車登記規章》規定了汽車登記組織、登記行為、登記的文告、不予登記的情況、登記的公佈方式等。附件二則統一規定了汽車 登記 手續 費 。汽車業進口及售賣汽車的行業。澳門汽車的產品以日本車為最多,在約20家代理中,有5家代理歐 美汽車,其餘均代 理日本汽車。目前澳門車行,包括二手車買賣 的車 行在 內 ,共 計約 6 1間 。7 0 年代中期,汽車的使用開始在澳門普及 。近年來澳門汽車的數量增長較快。截至20 02 年底 在 澳門 市面 行 駛的 車輛 共 計123,669輛,其中輕型汽車數量為55,809輛,電單車數量為62,164輛。為了改善交通擁擠的狀況,近年來當局興建多條行車天橋及行人天橋,改善交通及配合新區發展,並興建多個停車場,包括停泊重 型車 輛的 停車 場 。沈志亮(生年不詳~1849)又名沈亞米。廣東香山下恭都龍田村(今屬澳門)人。鴉片戰爭後,不滿葡人擴佔澳門界址並以修路為名挖掘居民祖墳,與郭金堂 等6位農民合謀, 於1849年8月將總督亞馬留刺殺於澳門蓮峰廟旁。為保護同伴,主動自首。後被清政府殺害於香山縣前山,以緩解中葡緊張關係。沈志亮的民族抗暴先驅形象在民 間 廣為 流 傳 。宋玉生(C ar los Aug u s to C or re aD’As s um pç ã o ,1929~1992)土 生 葡 人 ,生 於 澳 門 。 在 利宵 中 學 畢 業 後 ,赴 葡 萄 牙 科 英 布拉 大 學 修 讀 法律,19 56年返 澳門 執 業 律 師 ,1969~1972年任澳門立法委員會委員。葡萄牙“四·二五”革命後,1974年6月,與前“全 國人民行動”黨員組織了澳門中上層土生葡人的政治組織-澳門公民協會,並擔任主席。1976年第一屆立法會選舉中,以澳門公民協會候選人當選為議員,並成為立法會主席。1980年3月,聯同澳門公民協會的議員,在葡萄牙社會民主中心黨的支持下,提出修改《澳門組織章程》草案,擬改變澳門政制,後因遭反對未能通過。同年的第二屆立法會選舉,再次當選為議員、主席。1984年 2月,和澳門公民協會的立法議員,與當時的澳督高斯達在立法會頒佈法令的權限問題上意見嚴重分歧,導致澳督要求
  • 葡萄牙總統解 散立法會。 同年8月, 立法會 改 選 , 再 度 當 選 並 重 任 立 法 會 主席。1988年9月,在第四屆立法會選舉中連任議 員、立法 會主席, 同年9月 ,獲委任為澳門基本 法起草委員會委員 。此外還擔任澳門成人敎育促進會大會主席,澳門法學會大會主席,澳門律師公會會長等職務。曾在1971年獲授殷皇子勳章 , 1 9 7 8 年 獲 授 殷 皇 子 十 字 勳 章 。19 9 2 年4 月 在 香港 病 逝 。宋玉生公園位於 澳 門 新 口 岸 新 填 海 區 聖 德 倫街、巴黎街與孫逸仙大馬路之間,是澳門新 近 落 成 的 一 座公 園 。 公 園 呈 長 方形,有專供遊人乘涼歇息的座椅,公園內還有噴泉10多個,間歇噴出高高低低的水柱頗為壯觀,配合園內的植物整齊而美觀,是市民遊 樂和休憩的好去處 。公園前是澳門敎科文中心的建築物,後隔着孫逸仙大馬路之南面海邊矗立着一座20公尺高的青銅觀音像,整座建築物建在人工島上,從公園入口處可一目瞭然。該公園為紀念曾任澳門立法會主席的土 生葡 人宋 玉 生博 士而 建 ,1 99 6 年1 0 月 1 7 日 澳 門 總 督 韋 奇 立 為 公 園 揭幕 。宋玉生公園宏益工程有限公司澳門一家以汽車銷售、維修及交通客運為主的企業。1984年成立。位於荷蘭園正街荷蘭花園大廈113 — 115號地下A-B座,有員工81人。業務範圍包括汽車零售及汽車維修服務。前身為宏益貿易運輸公司,1934年創辦,業務以貨運為主,後來轉向二手車買賣。當時從英國引進大批二手的柯士甸(AST I N A)客貨車, 改 裝 成 中 、 小 型 貨 車 , 以 低 價 出售,大受用戶歡迎。60年代初獲得日本萬 士 得 汽 車 在 澳 門 的 總 代 理 經 營 權 。1984年擴建為宏益工程有限公司,當時地址 設於 提督 馬路 69 ~7 1號 。隨 着 生意日益擴大,為適應業務發展,於1987年搬到比原公司面積大數倍的荷蘭園陳列室現址。隨着新車銷售業務的擴展,該公司不斷擴充和完善維修部和零件供應部,使之成為澳門最大的汽車維修中心之一。1989年,投資近億元開設宏益電召的士公司,採用現代化的集團式管理,以“以禮待人、服務市民”為經營宗旨。現車隊有的士 100輛,佔全澳 的士總數的七分之一,為一大規模的交通客運 專 業 機 構 。 該公 司 還 不 斷 開 拓 業務,1995年與新世界帝濠酒店簽署了為期1年的合作 協議,並與 英國積架車 廠達成協議,成立“積架汽車澳門有限公司”,作為宏益工程有限公司全資屬下的子公司。宏益工程有限公司汽車銷量已達 萬輛 以上 。宏益電召的士宏基行有限公司澳門一家經營糖果、餅乾、飲品、洋酒等商品的進口、轉口、零售、批發業務的公司。1975年成立,設址在爹美刁 斯 拿 地 內 巷 2 7 號 碼 頭 2 樓 。 1 9 8 9 、199 2及 19 93 年分 別舉 辦了 澳門 第一 、二 、 三 屆 “ 澳 門 進 口 產 品 展 銷 嘉 年華”。 199 6年 11月 ,舉 辦了一 次葡 國酒研 討 會 及 大 型 試 酒 會 , 出 席 人 數 約3 0 0 人 。宏觀經濟政策長期以來,澳葡政府對本地經濟活動採取積極不干預政策,這包括極少採用宏觀經濟政策,對本地的經濟週期進行調 控 。 本 地 貨 幣是 採 用 固 定 匯 率 制度,1 97 7年 4月 7日之 前, 澳門 幣的 匯率與 葡 萄 牙 的 法 定貨 幣 士 姑 度 直 接 掛鈎,之後改為以港元為儲備貨幣的、與貨幣發行局制度相類似的固定匯率及貨幣發行制度,直至現在。因此,貨幣的發行亦必須具有不少於等值的儲備貨幣(以美元和港元為 主)作為支持,本 地政府無法通過調節利率或貨幣供應量等貨幣政策,對本地經濟的宏觀表現進行調 控 。在財政方面,本地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專利税(特別是博彩税),因此税基非常狹窄。與此同時,澳葡政府時代的財政預算案基本上是按照每年預計的財政收入,以平衡預算為原則,制定當年的財政支出。在公共帳目內,如果某一年的財政收支在實踐中有盈餘,有關的款項會被加入“歷年滾存”這一帳目中 , 反之 則 從這 個 帳目 中 扣除 。 此外,澳葡政府在澳門沒有建立任何財政儲備制度(對於澳門這個採用固定匯率制度的細小經濟體系而言,外匯儲備並不能被視為財政儲備)。由此可見,雖然本地政府的財政收支無可避免地對本地經濟活動量及模式產生一定程度的效應,但是財政政策的制定並非按本地經
  • 濟的 宏 觀 週 期 的 變遷 而 作 出 所 需 的 調整。例 如2 0世 紀9 0年 代初 ,雖 然本 地經濟旺盛、通貨膨脹率上升,但是由於政府的財政收入亦同時上升,因此財政的實際支出亦逐年增加。相反,在90年代末,雖然本地宏觀經濟表現不斷向下調整,但是政府部門的實際財政開支亦同時下降。這是由於財政收入在同期亦不斷下降,從而限制了政府部門在財政開支 上的 能力 。澳門回歸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繼續採用原有的貨幣體制,因此仍然無法運用獨立的貨幣政策,對本地的宏觀經濟表現進行所需的調控。但是在財政政策方面,特區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按照本地經濟週期(特別是經濟不景氣)和經濟結構轉型等問題的需要,在税收和公共開支上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整(例如寬減一些商業和物業税,以及按照本地失業人口的特徵,制定一些有助於舒緩失業問題的短期公共工程等措施),刺激本 地經 濟的 復甦 。即發彩票一種 新 型 彩 票 。 根 據 澳 葡 政 府 法令,於1 984 年12 月16 日歸由 不牟利 的澳門 基金 會主 辦, 同年 10 月2 0日 當 時的澳督批示將專營權轉授給愛爾蘭人約翰·伊利所組織的澳門即發彩票有限公司,規定售出彩票總額中的45%用作派彩,餘下的55%以其中六成歸澳門基金會,四成歸專營公司。首期發售的即發彩票有6個方 格,每個方 格有外層遮 蓋其下面印好的銀碼數字,每張彩票售價5元 。 顧客 購 票後 可 即將 6 個方 格 的 表層刮去,如其 中3格數字 相同,即贏 得與所印 銀碼 相同的 彩金 。彩金 共分 八等 :1 0元 、2 0元 、5 0元、 1 00 元 、1 0 00 元 、1 萬 元、 5 萬 元和1 0萬 元。 中彩 在5 0元 以上 者, 還 可參加每期一次的大抽獎。大抽獎彩金分1萬元、 10萬元 和10 0萬元三 等。由 於彩金金額大而吸引不少人,此種彩票初期反應熱烈,發售的第一個月,即售出彩票1 30多 萬張, 收入6 80多 萬元。 但很快就出現銷售困難。為增加吸引力,把大抽獎辦法改為每 售出100萬張彩 票就舉 行 一 次 , 另 增設 樓 宇 、 汽 車 等 獎項。1986年9月,專營公司又推出一種名為即發 六合彩 ,售價 仍為每 張5元 ,但有兩種中獎機會:第一種是刮中彩,與 前 期 的 相 同 , 但 小 方 格 6 個 增 為 7個, 而仍 以有 3格 數 字相 同即 作中 彩 。第二種是將彩票下方 印的30個格刮去 6個方格的表層 ,再記下該 6個號碼, 待到每月3 次的公開 攪珠開彩 核對是否 中和所得獎金。即使作了不小努力,但始終得不到起色。目前,即發彩票主要在港澳噴射船上發售,光顧者不多,在市面更已不復 見,處於 式微狀態 。災民庇護中心特區政府社會工作局設置於青洲區的一所災民救濟中心。當颱風來臨時,災民中心聯同氹仔和下環區的社工局飯堂作為臨時的收容中心,為那些露宿者及因颱風影響其居所的市民提供臨時庇護。而青洲災民中心則為因各種災害而導致無家可歸之人士提供相對期限較長的住宿服務。青洲災民中心共有房間70間,可容納450人入住,備有食物、 衣服被褥及日用品予緊急入住者。災民可在中心逗留90日,如有需要,經審核後可延 長 逗留 時 間 。位於青洲的災民庇護中心災民救濟社會工作局屬下社會工作中心人員24 小 時 應召 出 動 對受 颱 風 、火 災 、 水災、塌屋或其他意外而導致無家可歸人士作出的緊急救濟。救濟的方式可按災情和災民的需要,提供臨時性安置、膳食供應或發放緊急災難津貼等,並協助貧困災民向房屋局申請入住社會房屋或購買經濟房屋。除社會工作局的緊急服務外 , 民 間 的 福 利 慈 善 社 團 和 志 願 機構,也參與對災難的救濟工作。例如,同善 堂 和 澳 門 明 愛為 災 民 提 供 實 物 援助,而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則會直接或間接透過澳門街坊聯合總會向災民發放 慰 問 金 等 。
  • 八劃玩具製造業澳門 玩具 製 造業 始於 2 0世 紀6 0 年代 , 8 0 年 代 中 期 發 展 迅 速 。 7 0 年 代初, 打 開 了 原 葡 屬 非 洲 國 家 的 玩 具 市場,發展加快。1974年後,因葡國革命失去外銷市場,玩 具製造業陷入困境 。70年代末,澳門的玩具製造業出現突破性發展 ,1 978 年和 19 79年 連續 兩年 出口成倍增長。1979年的第二次石油危機導致資本主義世界經濟全面衰退,貿易保護主 義抬頭 。當 時號稱 “玩具 王國 ”的香 港 玩 具 業 正 處於 保 護 主 義 陰 霾 之下,香港玩具產品在歐美市場受到種種限制,發展嚴重受阻。澳門居於發展中地區,其玩具產品出口葡國及歐美享有免税或減税優惠,而且當時澳門廠房租金約為香港的1/3,工人工資約為香港的1/2,生產成本低廉,使港商紛紛渡海轉到澳門發展,給澳門玩具業注入新血,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時期。1981年澳門玩具出口值首次突破億元大關,達1.24億澳 門元。1 986年 出口值突 破10 億澳門元大關,達10.077億澳門元,佔工業出口總值的11.67%,僅居製衣業和毛 針 織 工 業 之 後 ,成 為 第 三 大 出 口 工業。 進 入 9 0 年 代 ,澳 門 玩 具 製 造 業 遇到許多 困難。 199 0年出口值13.375億元 , 比 上 年 下 跌0.17%;1991年出口值僅為7.672億元,比19 90年下 跌42.7%;1992年為6.891億元,跌幅達10.18%。為了擺脱困境,部份廠家將工廠遷往外地,仍留在澳門的玩具廠,則借助於外地廉價勞工和將部份工序轉移到中國內地加工的辦法來減輕生產成本;同時改進生產設備和技術,使玩具產品適應世界市場的需要,以求生存和發展。1990年澳門最大的玩具廠決定遷往泰國;部份廠商將部份生產工序轉移到中國內地加工,然後運回澳門組裝成產品,澳門玩具廠主要負責技術性工序和最後的包裝出口 。雖然1994年玩具出口一度回升,但隨後又繼續下降,1995年出口額降至5.78億元,1996年進一步降為2.63億元,2002年的 出口 額 更跌 至5 0 0萬 元 。玩具製造業玫瑰聖母堂見 板 樟 堂 。盂蘭節信 仰 習 俗 。 節 期 為 農 曆 七 月 十 四日,故俗稱“七月半”,又稱鬼節。源自佛 的 大弟 子 目蓮 身 入地 獄 ,供 養 母親,但所備食物均被游魂餓鬼搶光,後來用百味五果供祀眾鬼,其母始有一飽的故事。梁武帝時始設“盂蘭盆齋”以後相沿成俗,每逢七月十四日“悉著盆供諸寺”。澳門是中國保留此習俗的少數地區之一。這天入夜,澳門大街小巷不少人家門前燃點香燭,焚燒金銀衣紙, 各 處 火 光 閃 閃, 氣 氛 詭 秘 。 祭 祀時,家家把米飯、燒鴨、豆腐、果品等祭品撒出去,讓游魂餓鬼飽食。最高潮是撒 錢 ,2 0 世 紀2 0 ~3 0 年 代撒 銅 錢 、銅仙 ,5 0~ 60 年代 撒分 值硬 幣, 現 在亦有撒一元硬幣的。有些大戶人家則撒拋金銀 ,以 借金聲 驅鬼 。青少年外展服務社會服務形式之一。具體指主動地接觸那些經常在街上、球場、遊戲機中心等地流連的青少年,解決他們在成長過程中所面對的問題,防止他們成為不良青少年而提供的服務。澳門明愛是本澳最早提供這項服務的機構,2002年社會工作局透過對聖公會黑沙環青年發展中心資助,開設青少年外展服務隊,為有關青 少年 提供 服務 。青年中心為青年人提供社交、教育及啟智發展活動的場所。透過各類型的興趣學習班、 小 組 活 動、 領 袖 訓 練和 社 區 服 務等,令他們能夠善用餘暇,體驗群體生活,學習及發揮領導才能,參與社會事務,成為良好的公民。澳門以青年中心為名的機構14間,分別為綜藝館青年中心、黑沙環青年中心、塔石青年中心、媽閣青年中心、駿青活動中心、澳門佛教青年中心、澳門愛倫青年中心、黑沙環天主教牧民中心、澳門敎區青年牧民中心、基督敎澳門上帝五旬節會青年中心、澳門街坊總會青年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工會聯合總會青年中心、澳門基督敎城市宣敎拓展中心拉撒路青少年中心及澳門菜農 合群社青少 年活動中心 。
  • 青年事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屬下的諮詢機構。前身為原社會文化司司長主持,秘書長由敎育暨青年局青年廳廳長擔任,委員包括:敎育暨青年局局長,文化局局長,體育發展局局長,勞工暨就業局局長,社會工作局局長,澳門大學校長,澳門理工學院院長,由行政長官委任的最多12個敎育或青年社團或組織領導人,由行政長官委任具有公認功 績 的人 士 。青年挑戰為福 音戒 毒中 心。 19 81 年由 基 督敎牧師創辦,並開始工作。早期專門協助監獄的囚犯。1989年在路環提羈馬路建立青年挑戰中心,並將該地名為恩福山谷 。 服務 宗 旨 是, 以 宗 教信 仰 的 力量,使濫用藥物者、服用各類毒品者及嗜酒 者 獲 得 康復 。 服 務 對象 , 男 女 均可;提供住宿服務,治療過程一般為期一 年 。青洲原為澳門半島西北部濠江河中的一個孤丘。因其樹木茂盛,鬱鬱葱葱,故得名。昔日有“濠鏡十景”之一的“青洲煙雨”之名。1890年在附近築堤,使它與澳門半島相連,並在堤上修建了馬路。後來又在青洲山周圍多次填海,面積逐漸擴大。工業場所較多,也有住宅樓宇,一些部份仍在開發建設中。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在其東北,聖若瑟敎區中學第六校 在其東部 。青洲大馬路在澳門半島北部。由罅些喇提督大馬路與巴波沙大馬路之間起,至青洲河邊馬 路 , 是 通 往 青洲 的 交 通 要 道 。 長285米。馬路建在1890年修築的連通青洲與澳門半島的海堤之上,1893年以當時的澳門總督波也之名命名,但是中文則叫青洲大馬路。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及其水廠建於馬路西端的北面,水廠東面是原來 的平民屋 區青洲坊 。青洲山位 於 澳 門 半 島 西 北 部 。 海 拔 5 6米。原為孤懸於濠江河中的一個小丘,江水環繞,風景幽美,綠樹蒼翠,故名青洲 。 昔 日 又稱 之 為 綠 島, “ 青 洲 煙雨”曾是“濠鏡十景”之一。1890年(清光緒十六年)在蓮峰廟附近修築一堤使之與澳門半島相連。後來又陸續在山麓周圍 填 海造 地 。青洲山圖(《澳門記略》)青洲山炮台位於澳門半島西北的青洲島上,與望廈炮台遙遙相望。建於1865年(清同治 四 年 ) 。 炮 台 早 已 毁 廢 , 但 山 上 哨崗、戰壕、 暗台等尚有 遺蹟可尋 。青洲小學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預備班及小學教育 。位 於 青洲 大 馬路 。 創辦 於 19 5 1年。初期只辦一至四年級,名為青洲平民識字學校。1954年遭受火災焚燬,翌年重建,新校舍於2002年投入使用,易為現名。持牌團體 為澳門中華總商會 。19 8 5 年 增辦 學 前 及 小 學教 育 預 備 班 。2003 ~20 04年 度有學 前教育 及小學 敎育 預 備 班 4 班 , 小 學 1 7 班 , 在 校 學 生7 7 1 人 , 敎 師 3 6 人 。青洲水泥廠中國現知最早的水泥廠。又稱青洲英泥廠。由中國商人於1886年(清光緒十二年)初在澳門創辦。中國商人以每年一千二百両租金向三巴仔聖若瑟修院租得青洲一片土地作廠房。1889年以後由英國商人參股接辦。該廠生產的桶裝水泥 質 量 頗 佳 , 除 供 應 澳 門 本 地 需 求外,還遠銷外地。原料主要來自廣東英德的石料和澳門本 地的河泥、山石等 。20 世紀 20 年 代, 廣東 政 府限 制英 德 石
  • 料出口,以致原料短缺,只好停產。30年代遷到香港九龍復業,直至今日。工廠 具 有 一 定 規 模 , 為 股 票 上 市 公 司 之一。澳門的青洲水泥廠舊址,後來改作萬國 火 柴 廠。 到 6 0年 代 , 火柴 廠 也 停業 。青洲島即今青洲。在澳門半島西北面,舊為一小島,孤山屹立,高不過50餘米,四周環水,面積不廣,但綠樹葱郁,葡文稱之為綠島。《香山縣誌》稱;“青洲 山 , 在 澳 門 北 二 里 許 , 前 山 寨 南 四里。”1555年(明嘉靖三十四年),葡萄牙人傳教士於此 建一教堂,後被毁 。青洲 山之 地 原屬 香 山縣 管 轄。 1 88 6 年(清光緒 十二年) ,華人在 島上開設 青洲水泥廠,這是中國土地上最早開辦的水泥廠。1890年(清光緒十六年)澳葡築海堤由蓮峰廟伸向青洲島,但接辦水泥廠 的 英 國 人 反 對 , 因 此 只 架 一 橋 相通。 19 23 年 澳葡 開始 建 設青 洲海 堤 工程,逐漸與澳門半島相連,遂成今日青洲 地 。青洲圖書館位 於 青 洲 和 樂 坊 大 馬 路 2 8 1 號 四樓 。 於 1 9 9 5 年 對 外 開 放 。 館 藏 圖 書7000餘冊,報刊90多種。面積200平方米,座位56個,館內附設視聽資料室,有光碟、錄影帶、多媒體電腦軟件等資料,該館是澳門首間公共圖書館裝置圖書防盜系統的圖書館,每年圖書借出冊數亦 為 澳門 之 最 。《武器及彈藥規章》(第77/99/M號法令核准)前澳 門 總 督 1 9 9 9 年 1 1 月 8 日 透 過第77/99/M號法令核准頒行。刊登於《澳門政府公報》1999年第1組第45期。《武器及彈藥規章》 共分11章49條。 對武器及彈藥的分類、對外貿易活動、武器及彈藥貿易、武器的申報及轉移、使用和攜帶武器的准照、武器的存放、對武器 貿 易 活 動 的 監察 及 違 法 活 動 的 處罰、 軍 械 及 彈藥 工 業 制 度等 作 出 了 規定 。協力社社會服務 機構。成 立於20 00年6 、7月間,服務 包括職業轉 介及承接中 小型裝修工程,實行以工代賑方式,協助解決失 業工 人面對 困難 。協同特殊敎育學校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特殊教育服務。原址位於筷子基美居廣場,2000年遷入由政府借出的馬德里街珠江大廈三樓。該校於1978年創辦,由協同福利教育總會持牌。初時本為弱聽、弱言(聾啞)兒童而設,後增設其他弱能兒童的教育計劃,並於1988年以現名重新在教育暨青年司(現教育暨青年局)註冊。在為其學生提供敎育之外,也為正規學校就讀的弱能學生提供輔導及援助,並為一些暫時不能參與正規課 程的學生安排個別輔導。該校 社會工作者亦為 其離校的學生 提供職業服務。2003~2004年度設各教育級別共14班,在校學生 8 9 人 , 教 師 2 4 名 。協同醫務所基督敎團體 在澳門創辦 的醫療服務機構。20世紀80年代中期創辦。所址在士多紐拜斯馬路24~26號。經多年經營,已由當年慈善性質的基督敎診所發 展 成頗 有 規模 之 醫務 所 。除提供全科服務之外,還設 立化驗、物理治 療、專科檢查 和小手術。 部份病人 獲贈藥。 除診治病人外, 又為福音戒毒 提供協助,為肺結核病人提供 醫療服務,為晚期癌症病人提供關顧舒緩服 務 。垃圾處理澳門過去垃圾處理是用堆填法(填埋法) 。19 92 年12 月澳 門垃圾 焚化 爐正式啟用後,垃圾改為焚化法處理。澳門焚化爐建造耗資5.5億澳門元,按設計規模,每天可焚化垃圾900噸(現 每天為500 噸)。19 92年9月 澳門政府 將該設施交澳門清潔專營公司負責,合約期7年。澳門 半島、路環 、氹仔的垃 圾全部送 交垃圾 焚化中 心處理 。垃圾焚化爐垃圾焚化爐擁有 20 世紀 90 年代 先進 技術 的 澳門垃圾處理設備。位於氹仔島北安填海區,19 92年1 2月正 式投入使 用。全 部設備為德國製造。焚化爐廠房總面積為4 萬 平 方 米 , 主 樓 高 8 層 , 煙 囱 高 9 0米,佔地11,000平方米。廠內設3台焚化爐,每台每日可處理300噸垃圾。 設計能力可滿足2010年前澳門的需要。焚
  • 化爐採用“半濕式煙道氣系統”,廢氣清 除 效 率 達 9 5 % , 灰 爐 消 除 效 率 達99.89%,還設有滅音裝置,使噪音降低到50分貝以下。處理後,廢料體積縮減量達 9 0 % , 日 廢 料 排除 量 約 3 0 ~ 1 0 0噸,其中有部份金屬可回收,其餘則用作填海造地。焚化 垃圾不收處理費 。林日初(1946.3~)廣 東 人 , 生於 中 山 。 第 九 屆四 川 省 政 協 委員 、 第 二 任 澳 門特別 行 政 區 行 政長官 選 舉 委 員 會委 員 、 中 國 國 際華廈 醫 學 會 名 譽會長、澳門特區政府衛生局中醫師資格認可評審委員、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委 員 、 澳 門 科 技大 學 諮 詢 委 員 會 委員、廣州中醫藥大學客座敎授、中醫藥發展國際基金會理事、中國少年兒童基金會理事、澳門特區政府消費者全體委員 會 委 員 、 澳 門 同 善 堂 值 理 會 值 理 。1994年創立澳門中醫藥學會,現任澳門中醫藥學會會長。1998年獲澳門政府頒授專 業功 績勳 章 。林中英(1949~)女。 原 名 湯梅笑 。 廣東 新 會人。 暨 南 大 學 文藝學 碩 士 。 長 期從事 報 刊 編 輯 工作 , 現 任 《 澳 門日報》 副刊課 主任、 澳 門永 樂 戲院 董 事 總 經 理 、 澳 門 筆 會 副 理 事 長 。197 0年 開始創 作, 寫過大 量散 文、 小説,內容多是對生活的感性體會,表現出現代女性意識。著有兒童文學集《愛心樹》;小説集《雲和月》、《一對一》(合集);散文集《人生大笑能幾回》、《眼色朦朧》、《自己的屋子》、《相思子》、《七星篇》(合集)、《美麗街》(合著);評論集《澳門敍事》;編有《澳門散 文選 》 。林卓夫(1897~1943)烈士 。 字 壽 源 。 廣 東 中 山 縣 隆 都人。畢業於廣東高等師範學校。曾任廣州市教育局督學,中山縣中學校長,廣東省敎育廳督學,中山縣國民黨部書記長,澳門中山聯合中學校長,中山縣縣長。1942年春任國民黨海外港澳灣總支部委員兼澳門支部主任委員。當時日軍已佔領香港,澳門雖未淪陷,但日偽漢奸橫行,且揚言要刺殺林卓夫,但林不為所動,繼續進行抗日活動,且預立遺囑,準 備犧牲 。19 43年 2月1 日下午 林卓夫參加澳門鏡湖醫院新值理就職會並上台演講,慷慨陳辭,揭露日偽暴行,又主持了國 民黨紀念 活動。晚 上8時3 0分散 會 , 在 回 柯 高 馬 路 ( 今 高 士 德 馬路) 途 中 , 被 尾 隨 兇 徒 連 開 五 槍 後 逃去,送山頂醫院搶救不果,溘然長逝,年僅46歲。出殯之日,澳門各界人士、邑僑親朋,前往執紼者逾2000人。抗戰勝利後,被國民黨中央黨部列為35烈士之 一 。林卓華(1958.5~)廣 東 新 會人 , 生 於 澳 門 。雲 南 省 政 協 委員、 雲 南 省 海 外聯 誼 會 理 事 、 吉林 市 海 外 聯 誼 會副會 長 、 澳 門 青年 企 業 家 協 會 副監事長、澳門美食業聯合商會副會長 、澳門坊眾學校校董、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會董、澳門街坊福利會會董、澳門寶璧市場發展總裁、澳門邦迪珠寶金行董 事 、 澳 門 澳 中 國 際 速 遞 公 司 總 經理、澳門時利和飯店東主。曾任澳門新世紀酒店行政經理、澳銀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澳門街坊總會常務理事、澳門新馬路坊眾互助會副理事長、澳門童軍 總 會 副 會 長 、 澳 門 半 島 獅 子 會 會長、澳門中華總商 會青年委員會委員 。林近(1923~2004)書 法 家 、 畫家、 篆 刻 家 。 原名林 崇 栻 。 廣 東新 會 人 , 生 於 澳門。 曾 任第 二 任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行 政 長 官 選 舉 委員 會 委 員 、 澳 門書法篆刻協會會長、澳門頤園書畫會理事長,西冷印社名譽社員。致力於推動書畫篆刻藝術,師事馮康侯、秦咢生,擅長書法、篆刻。作品曾參加第一至第五屆全國書法篆刻 展覽,並多次在穗 、港、 澳展 出。 2 00 4年 先 後在 長沙 、 北京 、 上 海 等 多 個 大 城 市 舉 行 巡 迴 展 。1993年獲澳門第一屆藝術雙年展中國書畫組首獎。2001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文化功 績勳 章。2 00 4年於 新會 逝世 。林金城(1951~)生 於 澳 門 。第 十 屆 全 國 政 協委員 、 第 二 任 澳門特 別 行政 區 行政 長 官 選 舉 委 員會 委 員 、 澳 門 基金 會 行 政 委 員 會委員 、 澳 門 基 本法推廣協會副理事長、澳門新城市建築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澳門廠商聯合會常務理事、澳門出入口商會副會長、澳門中華總商會常務理事、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副理事長、澳門管理專業協會副會
  • 長、澳門同善堂值理、澳門世界貿易中心董事局主席、中 華海外聯誼會理事 、澳門蓮藝文化協會理事長。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第八屆廣東省政協委員、澳門發展與合作基金會行政委員。2001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工商 功 績 勳 章 。林茂海邊大馬路(Avenida Mar g in aldo Lam Mao)在澳門半島西北部。平行於沙梨頭海邊街和罅些喇提督大馬路,西南端接爹美刁施拿地大馬路,東北端連接白朗古將軍大馬路。長9 50米。原來那一 帶瀕臨筷子基南面,有不少船廠。近年來因進行填海 工程,部份 被遷往離島 。林茂塘木屋區大火1979年1 0月22日下 午,澳門最 大的林茂塘木屋區發生的一場火災。災情嚴重,幾乎整個木屋區近千間木屋付諸一炬,有10多名坊眾及消防員在救火時受傷,受災居民有540餘戶,合計3038人。消防局出動所有的10多部消防車、80多名值勤及休班消防員到場灌救。治安警察廳、港務廳、司法警察司出動約300名軍裝及便衣 警員到場協助灌救 及維持秩序。仁伯爵醫院派出多輛救傷車在場候命。沙梨頭坊眾數百人自發地參與救火工作,其他各區坊眾互助會的會員聞訊亦到場協助。撲滅火災後,澳門各界人士紛紛響應募捐、義賣、義演等賑 災 籌 款 活 動 。林則徐(1785~1850)清代軍政大臣。字元撫、少穆、石麟,晚號俟村老人。福建候官(今福州市 閩 候 ) 人 。 嘉 慶 朝 進 士 , 曾 與 龔 自珍、 黃 爵 滋 、 魏 源 等 提 倡 經 世 致 用 之學。1831年任河東河道總督時曾修治黃河下游,1832年任江蘇巡撫,又興修白茆河、瀏河等水利。1838年(道光十八年)任湖廣總督時,嚴禁鴉片,成效卓著,是主張禁煙的代表人物。同年受道光皇帝之命為欽差大臣,赴廣東查禁鴉片輸入,次年到廣東。為瞭解西方國家情況,派人翻譯外文書報,編成《四洲誌》 。 與 兩 廣 總 督鄧 廷 楨 協 力 查 禁 鴉片,嚴令英美煙販繳 出鴉片237萬斤 ,在虎門當眾銷毀,並積極加強海防,倡辦民團,多次擊退英軍武裝挑釁。他認為,廣東中路的要口,“虎門為最,次即澳門”,在澳葡人“兵單力薄”,因此增派軍隊對澳門水陸加倍嚴防,並親自到澳門巡視。林則徐抵抗外國侵略的壯 舉 , 激 發 了 澳 門 同 胞 的 愛 國 精 神 。1840年1月任兩廣總督。鴉片戰爭爆發後,他嚴密設防,使英軍在廣東無法得逞。 因 受 主 張 投 降 的 官 員 誣 陷 , 被 革職。次年被派赴浙江籌劃海防,不久發往新疆充軍。1842年抵伊犁,曾在新疆興修水利,開墾屯田。1845年起用為陝西巡撫,擢雲貴總督,因病辭職回籍。1850年起用為欽差大臣,前往廣西鎮壓農民起義,在潮州途中病逝。著有《林文忠 公政 書》 等 。林則徐巡閲澳門1839年9 月3日(清 道光十九年 七月廿六日),欽差大臣林則徐偕同兩廣總督鄧廷楨,統領將備管帶弁兵巡閲澳門。當日,林則徐一行於早晨由前山整隊出發,入關閘,巡視澳門查禁鴉片。澳 葡 理 事 官 率 領 4 名 軍 官 、 1 0 0 名 士兵,在古關閘恭迎。林則徐一行,駐蓮峰廟正殿,接見澳葡理事官,向理事官申明禁令,諭以安分守法,不許囤貯鴉片,不許徇庇奸夷。接見後,林則徐賞給澳葡官員色綾、折扇、茶葉、冰糖等中華特產,賞給士兵牛、羊、酒、麵及銀元400元。接着 ,林則徐在蓮峰廟 向天后、關帝神殿進香後,一行從三巴門進入 澳 門 城 區 , 經大 三 巴 牌 坊 、 關 前街、醫院街、水坑尾、南灣、紅窗門,至媽閣廟向天后進香,巡視了澳門主要街道。沿途督率隨員抽查洋樓、民房,見租賃給不法英商的房屋已經關閉,各座洋樓沒有煙土貯藏。巡視途中,居澳華民搭蓋牌樓,扶老攜幼,夾道歡呼 。三巴、南灣、媽閣等澳葡炮台鳴炮十九響,以最 高禮遇隆 重歡迎 。鴉片戰爭前夕,林則徐來澳門巡視。
  • 當天中午,在澳葡官員護送下,林則徐一行離開澳門,返回前山、石岐 。林則徐巡澳前已派員往澳門查戶口、銷鴉片,從澳門搜集外文資料編印成《澳門新聞紙》,這是中國近代史上最早的譯報和類似的參考消息。林則徐巡澳雖只3個時辰(6小時),但影響甚大,再次顯示中國政府對澳門享有主權。1989年為紀念林則徐巡閲澳門150周年, 當年12月初在澳門舉行慶祝大會和“林則徐與澳門”學術研討會,蓮峰廟值理會在廟前豎立林則徐紀念雕像,並於1997年在雕像旁 建成林則 徐紀念館 。林則徐紀念館建於蓮峰 廟內。 於19 97年 11月 落成。樓 高兩 層,耗 資4 00多 萬元 興建 。由民間的蓮峰廟慈善值理會籌募經費及管理。館內陳列了民族英雄林則徐1839年在澳門 巡視的事 蹟,《澳 門新聞紙 》譯稿抄 本、鴉 片用具 等展品 近20 0件 。林則徐紀念館內的蠟像《林則徐與澳門》紀念林則徐巡閲澳門150周年學術討論會論文集。陳樹榮、黃漢強主編 。收錄會上發表的論文與講話共21篇,敘述了林則徐巡閲澳門的史實及其歷史意義,研討了林則徐的思想、情操和工作作風。書尾附有《林則徐與澳門》的資料摘編與港澳報章發表有關紀念活動的文章和 報導。 該書於 199 0年1 2月由 澳門“紀念林則徐巡閲澳門150周年學術研討會”籌備會出版。是一部研究林則徐與澳門關 係的重要 學術著作 。林則徐澳門佈防1839年(清道光十九年)9月25日和1 0月 15 日在 澳門 舉行 的中 英兩 次 談判破裂後,英軍接連向中國水師挑釁 。面對中英戰事一觸即發,林則徐積極進行戰爭準備,看到澳門地位較為重要,加緊在澳門地區佈防,發兵對澳門的水陸加以防範。先是奏請朝廷將升任南澳鎮總兵的惠昌耀暫留香山協任,撥發水陸兵士數百人往澳門附近各要隘佈防。又奏請朝廷批准新授廣東高廉道台的易中孚暫駐澳門,以粵海關監督行署為駐地,直接節制駐前山寨的內河水師都司及其率領的3 63名士兵, 以及進泊澳 門內港的水師船,由高廉道台易中孚督同澳門同知、香山縣丞等稽查,“斷絕英夷冒混,緝拿漢奸接濟”,守衛澳門關閘內外的中國軍隊達1300人。當英國艦隊抵達澳門附近海域後,林則徐又增派督標參將波啟善、署肇慶副將多隆武 、署撫標守備程步韓等,率領督撫兩標官兵及惠昌耀所率水師前往增援,水陸官兵達2000人左右。向澳門所派駐的是道台、總兵一級的高級官員,説明當時澳門地位的 重要性 。林則徐澳門禁煙1839年(清道光十九年)3月,在全國規模的禁煙運動進入高潮中,欽差大臣林則徐一再通過澳門同知諭令澳葡當局禁煙。澳葡總督邊度等不敢公然違抗,一面催促澳門的鴉片商販速將囤存的鴉片運離澳門,一面發佈禁止在澳門囤貯、售賣鴉片的告示。1839年3月26日,居澳鴉片販子將近3000箱的大宗鴉片運往馬尼拉,但仍有不法奸商在澳門繼續 售 賣 留 存 的 鴉 片 , 被 中 國 軍 隊 查獲。4月25日,林 則徐限令澳葡當局 在3日 內查 明澳 門所 貯 鴉片 ,開 出貨 主 、箱數,呈交澳門同知收納,否則將“封澳檢查,以重懲創”。澳督邊度忙下令搜繳鴉片,搜到葡人亞思時的一些零星煙土,在碼頭燒毀,並將其法辦;還查獲 英 國 鴉 片 販 子 因 義 士 偷 運 的 8 箱 煙土。5月 底,林則 徐又命署 佛山同知 劉開域和署澳門同知蔣立昂等人人澳,督同澳 葡 當 局 搜 查 可能 囤 貯 鴉 片 的 “ 夷樓”,命令葡商具結,切實保證不再貯存、販賣煙土,否則,依新例治罪。澳葡當局表示順從、合作,澳門禁煙運動取得 一 定 成 果 。林香生(1955.12~)生 於 香 港 ,暨南 大 學法 學 學士。 澳 門 特 區 第二屆 政 府 行 政 會委 員 、 澳 門 特 別行 政 區 第 二 屆 行政 長 官 選 舉 委 員會 委 員 、 澳 門 工會聯合總會第27屆權益委員會主任、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委員。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委會委員 。林昶(1948.10~)新 聞 從 業員 。 廣 東 南 海人 , 生 於 湛 江 。亞洲(澳門)國際公 開 大 學 新 聞 專業畢 業 。 貴 州 省政 協 委 員 、 湛 江市政 協 委 員 、 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佛山聯誼會副理事長、澳門南海同鄉會常務理事、湛江市赤坎海外聯誼會副會長、台北中國僑聯總會顧問、《新華澳報》社長兼總編輯。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 員 、 澳 門 基 本 法 諮 詢 委 員 會 委 員 ,《大眾報》、《先鋒日報》、《澳門論壇》報記者、副採訪主任、採訪主任,《華
  • 澳郵報》主編。著有《中葡關係與澳門前途》、《濠江青英錄》四集、《澳台關係 縱橫 談》 等 。林笑雲(1949.9~)女 , 執 業 律師。 生 於 浙 江 省青 田 縣 。 澳 門 大學 法 學 院 畢 業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會澳 門 基 本 法 委 員會 第 二 屆 委 員 、浙 江 省 第 九 屆 政協委員、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法律顧問、中國珠海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業高等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人員紀律監察委員、澳門蘇浙滬同鄉會副會長、力圖律師事務所律師等。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首屆委員。2002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專業功績 勳 章 。林家駿(1928~)廣 東 新 會人 , 生 於 香 港 。1 9 3 1 年 移 居 澳門。 澳 門 聖 若 瑟修 院 神 哲 學 學士。 澳 門 基 本 法推廣 協 會 名 譽 顧問。 曾 任聖 善 學校校長、聖若瑟敎區中學副校長、《晨曦》月刊總編輯、星洲英文團結月刊社長、嘉模堂區本堂主任司鐸、聖若瑟修院院 長 、 敎 區 諮 詢會 議 長 、 敎 區 副 主敎、主教。歷任多個民間團體名譽會長及名譽顧問,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協進會副會長。1990年獲頒葡國皇子大十字勳章。2002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 金蓮花榮譽勳章 。林健安(1953.7~)廣 東 新 會人。 廣 告 高 級 專業文 憑 。 任 職 於澳門 廣 播 電 視 有限 公 司 節 目 部 。1994年於前澳 門市政 廳 舉 行 個 人攝影展覽 ,199 5年獲頒發澳門攝影學會榮譽會員資格,199 6年 考獲英 國皇 家攝影 學會 會士 名銜,1999年獲澳門攝影學會會士名銜,2000年獲美國紐約攝影學會會士名銜。1990~ 2000年 多次參加港 、澳及中 國內地舉辦之攝影比賽並獲獎,2001年任“第十一 屆澳門 國際攝 影展覽 ”委員 會主 席 。林華堅(1936~)又 名 林 翔 。廣 東 寶 安 人 , 生於澳門。 1985 年廣州 華 南 師 範 大學 中 文 專 業 畢業, 取 得 學 士 學位。 澳 門 工 會 聯合 總 會 副 秘 書長。曾任澳門政府諮詢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公務華員職工會秘書長、澳門工會聯合總會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澳門西菜麵包工會秘書、市政華員職工會秘書、消防華員職工會秘書、澳門公務華員職工會秘書。1999年獲澳門政府頒授 專業 功績 勳章 。林清風(1939~)福建 廈 門 人 , 生於 緬 甸 , 緬 甸 歸僑,曾在緬甸南洋中學任敎。現任《緬華社會研究》主編、澳門緬華互助會秘書長、澳門社會發展研究會副理事長、澳門百貨經理、澳門中小企業協進會會員、澳門社會科學會會員、澳門各界慶祝澳門回歸祖國活動委員會委員、珠海特區報特約記者等職務。致力於緬甸華僑和澳門經濟及粤港澳台經濟關係的研究。主要著作有《緬華社會研究》、《緬甸佛國之旅》等。《澳門百科全書》 、《澳門總覽》、《港澳經濟年鑑》等大型工具書撰稿人之一。已發表《澳門工業發展前景與策略》、《關於重振旅遊博彩業的綜合建議》、《從澳門人口增長趨勢談澳門人口政策》、《澳門零售面面觀》、《重振國貨在澳門市場的雄風》等論 文 近百 篇 。林偉濠(1956.11~)廣 東 新 會人 , 生 於 澳 門 。天 津 市 政 協 委員、 天 津 市 青 年聯合 會 常 委 、 第二任 澳 門 特 別 行政區 行 政 長 官 選舉 委 員 會 委 員 、澳門專業燈光音響業商會會長,致富燈光音響公司、立邦有限公司、富達國際貨運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曾任中華總商會青年委員會副主任、澳門街坊福利會副理事長 、澳門單車 總會副主席 。林達光(1920~2004)加拿大華僑。生於溫哥華。早年就讀於美國密西根大學,畢業後居住美國10年,曾 任哈佛大 學研究員。 1949 年回國,曾在華僑大學教國際法,又在北京主持英語廣播、文藝節目及從事新聞寫作。1964年移居加拿大,歷任加拿大默基爾大學東亞歷史教授、亞洲語言及文學系主任、東亞研究院副院長,還出任加拿大 —— 中國貿易局董事。1982年
  • 退休後任哥倫比亞大學教授。1986年8月出任澳門東亞大學第二任校長,1988年6 月 離 任 , 2 0 0 4 年 病 逝 。林漢邦(1943~)內科醫 生。 澳門 出生 。1 96 3年 以優異成績畢業於利宵中學,考入葡國里斯本聖瑪利亞醫科大學,以優良成績完成學業。1973年回澳在仁伯爵醫院任內科醫生,1986年起任內科主治醫生。長於治療糖尿病。1987年成為首位出任澳門衛生司副司長的華裔人士。1991年擔任仁伯爵醫院院長。1992年7月~1993年10月間獲委任為衛生司司長。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 。林綺濤(Ana be l a X a v i e r S a l e sR i t c h i e , 1 949~ )女 , 生 於 澳門。 葡 萄牙 里 斯本大 學 文 學 院 德文系 畢 業 , 並 進修 教 育 學 課 程 。澳門 特 區 法 官 委員會 委 員 、 第 二任澳 門 特 別 行 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委員。曾任第一、二、三屆立法會官委議員,第四、五屆澳門立法會議員,第五、六屆立法會主席,第一屆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澳門文化委員會成員,過渡期事務委員會成員,東方基金會諮詢委員會成員。1971~1974年(葡萄牙)愛都聖約翰卡士佳中學敎師,19 75~198 6年澳門殷皇 子中學敎師,1986~ 1988年澳門市政 廳行政委員 會全職委 員,19 89~1 992 年以 定 期 委 任 服 務 於 東 方 葡 萄 牙 學 會 。1975年12月~1976年10月協助總督執行立法職務的臨時委員會成員。1987年度澳門格蘭披士大賽籌備委員會主席。林燕妮(1969.8~)女 。 廣 東 中山 人 , 生 於 澳門 。 第 二 任 澳 門特別 行 政 區 行 政長 官 選 舉 委 員 會委員 、 長 春 市 政協委 員 、 全 國 青年 聯 合 會 委 員 、澳門中華總商會青年委員會副主任、澳門青年商會總會會長、澳門青年企業家協會副會長、國際青商亞太區發展委員會委 員 、 廣 星 傳 訊有 限 公 司 助 理 總 經理。 曾 任 廣 州 市 青年 企 業 家 協 會 副 會長、澳門汎澳青年商會會長 。林瓊芳(1929~)女。 原 籍 廣 東 省 斗 門 縣 , 生 於 澳門。曾就讀於鏡湖護士助產學校,後取得武漢醫學院(現同濟醫科大學)公共衛生學學士,1982年取得比利時公共衛生學碩士學位。現任澳門鏡湖護理學院敎授、澳門婦女聯合會顧問、澳門醫學會顧問、湖北省政協委員。曾任澳門鏡湖醫院手術室護士長、醫務部副主任 、澳門 婦 女 聯 合 會 第一 屆 執 行 委 員 會 主席、廣州中山醫學院附屬醫院護理部副主任、武漢同濟醫科大學醫學統計學敎授、 中 國 兒 童 發 展 中 心 專 家 委 員 會 委員。曾發表《澳門人口出生與死亡之狀況分析》、《環境醫學統計學》及《澳門部份市民眼病情況的調查研究》等專著 和 論 文 。板樟堂位 於 板 樟 堂 街 。由 多 明 我 教 會 於 明 萬曆十 五年 ( 15 87 ) 創建 , 原 名 多 明 我 敎堂 。 教 堂 初 建 , 支 木為 架 , 結 板 為 障 , 建成 木 屋 教 堂 , 因 此 時人稱之為“板障堂”,後將“障”字音轉為“樟”,沿襲至今。1828年,該堂經重建,一改舊容,始成今貌。以堂內供奉葡人最崇拜之聖母花地瑪,故又稱“玫瑰聖 母堂” 。據記 載,當 年多明 我教士多是西班牙人,今日板樟堂還存有許多奇異的西班牙宗教藝術風格的聖畫聖 像 。板樟堂前地位於澳門半島中部,是多明我敎堂(又名板樟堂 )前面的一 塊空地。與 板樟堂街、米糙巷、議事亭前地相連。鄰近商業繁盛的營地大街,歷史上曾經是個熱鬧的墟市。澳門政府新聞局就在敎堂 旁 邊 。板樟堂前地板樟堂街板樟堂街在澳門半島中部,西端由板樟堂前地 起 , 東 端 接 伯 多 祿 局 長 街 。 長 1 6 5米。該街道命名於1869年7月,其得 名是因為西端有一古老的多明我教堂(始建於1587年),最初是用木板建成,又
  • 稱板樟堂。該街是澳門最繁盛的商業街道,店舖 林立,人 流眾多 。松山見 東 望 洋 山 。松山綠化區澳門市區最大的綠化區。面積超過10萬平方米。松山(東望洋山)是澳門半島最高、最大的丘陵,除了山麓被開發作了城市建設用地之外,茂密的樹林保護得相當好,由於樹林所具有的生態功能,松山綠化區成為澳門半島的“市肺”,在保護和改善澳門半島環境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區內清新的空氣和林蔭小徑,每天吸引大批市民清晨在此運 動 、 健 身 。 山 頂 有 遠 東 最 老 的 燈塔,還有一所別緻的小敎堂、一座古炮台, 吸引 不少 遊客 。松山隧道貫穿澳門半島最高之東望洋山(松山)的一條交通要道,亦是澳門最長的隧 道 。 1 9 9 0 年 1 1 月 建 成 通 車 , 長284.85米,高7.22米,寬10.5米,設雙線車道,每小時可通700輛車。修通 松山隧道大大改善了澳門半島北區、中區至新口岸之間的交通,開闢了北部工業區通往機場和九澳港的運輸線,也減輕了荷蘭園南北交 通幹線的壓力 。松山隧道口行車天橋建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綜藝館附近,與隧道出口相接。天橋於1990年1月下旬動工,1991年完成。建此天橋是為了減輕隧道出口車輛之擠塞現象,使由高士德大馬路一帶駛來之車輛迅速分流往外港碼頭或入新填海之西南高級住宅區、商業區及旅遊區。該天橋使用率 頗 高 。松山燈塔遠東最古老的海岸燈塔。位於澳門半島 東 部 東 望 洋 山山 頂 。 燈 塔 始 建 於1864年(清同治三年),1865年9月24日晚建成啟用。燈塔高13米,可向澳門四周 海域 循 環照 射 達2 5海 里 ,通 宵 不停。塔內構造簡單,射燈設在塔頂,有一道曲折樓梯回旋而上。最初用火水燈發光,用木輪繩錘等物利用擺力使燈光循環旋轉。設計者為澳門土生葡萄牙人加路士·域臣第·羅渣(Car lo s Vi ce n t e d aRoc h a)。1874年的甲戌風災將燈塔毀壞,使之停止運作30餘年。後經長時間修理,改用新機器,配上法國反射鏡,於1910年(清宣統二年)6月29日晚重新投入使用至今。松山燈塔又稱東望洋山燈塔,與燈塔旁的小敎堂、炮台為松山三古蹟,是澳門著名的城市標誌,也是澳門的地標;燈塔所處的經緯度,即為澳門的地理座標。松山與燈塔,組成“燈塔松濤”,成為“澳門八景”之一。松山燈塔取潔中學已於1 99 6年停 止運 作的非 牟利 私立學校。當年提供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小學及中學六年教育。位於大三巴巷。1961年創立,由耶穌會持牌。澳門 回歸 前停 辦 。直接行政指由直接從屬於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或司長的機關、部門進行管理的政府職責。對於直接行政的機關、部門可授予不同 程 度 的 自治 權 , 包 括: ① 一 般 部門,即與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或司長有等級從屬聯繫的組織單位,不具備行政及財政自治權,例如:財政局、行政暨公職局;②行政自治部門,即具有本身權限作某些行政行為的組織單位,在等級上仍從屬於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或司長,不具備財政自治權,例如:教育暨青年局、體育發展局;③行政及財政自治部門, 即 擁有 本 身 的權 限 作 各種 行 政 行為,管理專有的具有本身收入的財政預算(澳門目前沒有不具法人資格的行政及財 政 自 治 部 門 ); ④ 公 共 基 金 , 例如:體育發 展基金、 旅遊基金 。花王堂見聖 安 多 尼 堂 。花王堂區見聖 安多 尼堂 區 。
  • 花地瑪堂區(Fr egues ia de NossaSenhor a de Fá t ima)位於澳門半島北部,是澳門半島面積最大(3.0平方公里)、人口最多(2001年18.05萬人,佔澳門半島人口總數的46.4%)的一個區。包括青洲、台山、馬場、黑沙環、望廈、筷子基等地,大部份土地都是填海所得。南面以美副將大馬 路 與 聖 安 多 尼堂 區 及 望 德 堂 區 為鄰,西南隔新口岸水塘與大堂區相望。此區開發最遲,過去一直是以農牧業為主的郊區,平民房屋也集中於此。20世紀6 0~ 70 年 代以 後, 澳 門經 濟起 飛 ,此區也迅速發展成為新興工業區,主要行業 有 紡 織 、製 衣 、 塑 膠、 玩 具 、 皮革、電子、電力等。北面出關閘便是廣東省珠海市的拱北,也是來往澳門與內地陸路交通的主要通道。友誼大橋的起點在 此 區 東 端的 馬 交 石 。由 於 人 口 稠密、工業集中、交通繁忙,而市政設施又未能配套,此區環境問題相對較為嚴重 。花邨澳門 古老 建築 。位 於崗 頂, 19 1 8年建成。由馬克斯·利馬負責設計,澳門土 生 葡人 富 豪阿 都 ·巴 士 度出 資 興建。巴士度因在香港股票市場發財,遂向澳門政府以每年葡幣177.87元/平方米的價格,購得原來由聖奥斯定敎堂佔有的3557平方米的土地,建起了一座南歐葡 式 花 園 洋 房 。花 邨 建 築 物 華 美 精緻,南歐風格,四周是寬廣大花園,裡面有設計完善的機動抽水機、網球場、涼棚花圃,棕櫚樹下還置有石台石櫈。立於花園,可遠眺南灣景色,為澳門最佳居處。1935年巴士度病逝後,遂被耶穌會買下,作為修士休憩之所,現為澳門耶穌 會院舍 。花店專賣 進 口 鮮 花 和 傳 統 舊 式 專 營 花牌、花籃的店舖。澳門有花店50餘家。花牌、花籃有的以鮮花製作,有的以紙花製作。現時澳門大部份花店都有出售栽種盆花。有的花店則兼教授製作水晶花、絲絹花及出售製作材料等。有的還經營結婚花球、酒會襟花,負責花車設計及售賣園藝用品等。鮮花多來自新加坡、台灣、荷蘭等地,經香港轉銷到澳門,水晶花主 要來自日本 。花朝節民間習俗。又稱“花朝”、“百花生日”,有農曆二月初二、二月十二、二月十五三種説法。《翰墨記》説:“洛陽(今屬河南)風俗,以二月初二為花朝節,士庶遊玩,又為挑菜節”。《誠齋詩話》載:“東京(今河南開封)二月十二日曰花朝,為撲蝶會。”《夢梁錄》載:“仲春十五日為花朝節,浙(即浙江)間風俗,以為春序正中,百花爭望之時,最堪遊賞。”每逢花朝節,以前文人雅士,邀三五知己,賞花之餘,飲酒作樂,互相唱和,高吟竟日。現在澳門 人 逢 該 節 主 要是 賞 花 、 種 花 、 踏青 。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1992年8月獲澳門政府批准,東亞公開學院與葡萄牙公開大學在澳門聯合成立的高等教育機構。位於新口岸北京街保怡中心三樓。前身為澳門基金會於1988年對澳門東亞大學進行改組後成立的東亞公開學院,開辦供在職人士工餘進修的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課程。採納東亞公開學院與葡萄牙公開大學兩者的辦學經驗及資源,提供以葡語、英語及漢語授課的科學領域的高等教育課程來配合澳門、香港、中國內地和東南亞地區社會經濟發展對人才的需要。該大學主要開辦等同於葡國“L i c e nc ia t ur a ”(學士)學位及教育科學資格課程、高級教育文憑課程及其他延續敎育的課程。大學程度的課程分遙距敎學及兼讀面授兩種方式,採遙距敎學方式的學士學位課程,有工商管理系、中國文史系、應用數學系等;兼讀課程有工商管理碩士 、文學碩士、社會科學碩士以及具研究院程度的管理學文憑課程。除此以外,該校於1994年與北京中央財政金融學院合辦中國財税、會計文憑課程,又於1995年與廣東省經濟管理幹部學院合辦中國貿易投 資文憑 課程 。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Avenida deAmeida Ribei r o)見 新 馬 路 。亞馬留(J o ã o Mar i a Fer r ei r a doA ma r a l ,生年不詳~1849)澳門第 79 任總 督 。 又 譯 作 亞馬 喇 、 亞 馬 勒 。1 8 4 6 年 4 月 從 里斯 本 抵 澳 門 任 澳督 。 係 海 軍 軍人 , 其 右 臂 在 年輕 時 參 加 葡 萄 牙開拓巴西殖民地戰爭中被大炮打去,葡人稱其為“獨臂將軍”。上任後,在澳門推行殖民擴張政策,1846年5月,宣佈對華籍居民徵收地租、人頭税和不動產税 , 把 原 本 只 對 葡 人 實 行 的 統 治 權力,擴大到華籍居民。他下令所有在澳門停泊的中國船隻要向“船政廳”登記納税。1848年下令開闢馬路,掘毀關閘一帶村 民的 墳墓 。1 849 年3 月5 日, 他限令 設 在 關 前 街 的中 國 海 關 “ 關 部 行台” 8天 內撤 出, 3月 13 日派 兵搗 毀 海關, 並 隨 即 拆 毀 豎立 在 市 政 廳 的 刻 有《澳 夷善 後 事宜 條 議》 的石 碑 ,並 擅 自審判在澳門的華人。其擴張行徑激起了中國居民的義憤,1849年8月22日在關閘附近,被望廈村民沈志亮等人刺殺。澳葡當局歷來視亞馬留為英雄,澳門有
  • 4條街 道掛上 他的 名字, 這些街 道的 中文名稱分別是東望洋街、關閘馬路、銅馬廣 場 ( 亞 馬 留 圓 形 地 ) 和 亞 馬 留 馬路 。亞馬留封閉中國海關事件184 9年( 清道 光二十 九年) 3月 5日, 澳 督 亞 馬 留 宣佈 澳 門 已 成 為 自 由港,勒令中國在澳門的海關停止辦公,遭到海關官員的駁斥後,便派兵封鎖中國在澳門的海關大門。3月13日,又 率領數十名士兵釘閉澳門的中國海關,推倒關前懸掛中國旗幟的旗杆,驅逐海關官吏、丁役。兩廣總督徐廣縉當時正為廣州入城問題與英國人相持不下,又風聞亞馬留釘閉中國海關後即赴香港向英國借軍的消息,遂與粵海關監督基溥等會商,決定實行“以商制夷”的對策,即將澳門關口移往黃埔,在那裡另立碼頭,並命令在澳門的各大行店和零星小鋪全部遷去。澳門各商行接到兩廣總督的命 令 , 紛 紛 攜 帶家 眷 、 伙 計 遷 往 黃埔。亞馬留雖然發公告要挾阻止,但未能制止殷實中國商人的離去,致使澳門街道荒涼、港口空索,出現一片蕭條景象 。亞馬留被殺事件鴉片戰爭後,葡萄牙政府和澳葡當局加緊對澳門地區的殖民擴張。亞馬留於1846年(清道光 二十六年)4月21 日抵澳門任總督,更加肆意踐踏中國政府在澳門的主權,拒交商税和地租,關閉中國在澳門的官署和驅趕中國在澳門的官員,強行拆屋挖墳,引起了中國人民的無比憤慨。香山望廈龍田村民沈志亮等人因先人骨殖被毁,於1849年8月22日與郭金堂、李寶、張根、郭洪、周玉和陳發等人經過周密的計劃,趁亞馬留於傍 晚 到 望 廈 龍 田 村 騎 馬 打 鳥 取 樂 之機,埋伏在距離關閘 300米處,對其 實施突襲,致其當場斃命。亞馬留的隨行副官也被砍傷,倉惶逃回澳門。沈志亮等人的英雄行動震撼了葡萄牙當局,他們立即對望廈等地居民採取報復,同時照會廣東政府嚴懲兇手。英、美、西等國領事館發表聲明支持澳葡當局。在帝國主 義 列 強 的壓 力 下 , 清政 府 屈 膝 妥協,將沈志亮殺害於前山,郭金堂發配充軍,並把亞馬留的殘肢交還葡方。香山和澳門人民厚葬沈志亮於前山寨城西門山 坡 ( 今 前 山 鎮西 門 大 街 , 山 坡 已毁),立碑“義士沈志亮之墓”,以誌欽 敬 追 懷 。《東方》(Or i en t e)東方基金會會刊。葡英雙語版,每四月一期。有關葡萄牙人在東方歷史的綜合刊物。除圖文並茂的論文外,還有書 評 及 會 訊 。東方基金會由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贊助的社會基金。1986年澳門經濟、財政暨旅遊政務司代表政府與澳門旅遊娛樂公司談判博彩專營權合約,提出由該公司設立一個基金會,支持澳門科學、慈善、文化事業。1988年3月18日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在里斯本註冊成立基金會,以保障葡萄牙與東方文化、歷史關係的發揚和繼續為宗旨。在澳門設辦事處。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每年向基金會撥純收入的 5% 。1 98 8年有 資本 3億 多澳 門元, 至 今 已 發 展 成葡 萄 牙 第 二 大 基 金會。1990年買下賈梅士博物館作會址。由於基金會資源大部份未能用於澳門,引起澳門各界極大不滿。1999年經中葡聯合聯絡小組決定另成立一個發展與合作基金會 ,接受上 述撥款 。東方基金會東方基金會資料文獻中心東方基金會下屬機構。其基本政策是優先購買外國書籍及專業報刊。核心館藏是各類關於東亞及葡萄牙人在東方擴張史,尤其有關葡印、葡日、葡中關係,遠東傳教史方面的著作,補充了葡萄牙國立圖書館的有關收藏。該中心收藏的葡語以外各語種的漢學資料在葡萄牙居首,為讀者提供科研方面所需的新書。其館藏的主題特色使其成為葡萄牙最佳的東方學及漢 學資料中心之一 。《東方第一個民主共和國的歷史和人物——一公民島之生物學及社會學研究》(A H i s tór i a e o s H o m e n sda P r i m e i r a R e púb l i c a D em o c rá t i c ad o O r i e n t e —— B i o l o g i a eSo c i o l o g i a d e um a l l ha Cív i c a)學術 專著 。 澳門 官印 局 19 74 年 出版 , 全 書 共 3 1 0 頁 。 作 者 黎 沙(A1me i r i ndo Le s s a)。此書為作者於1970年5月向法國 土圖盧茲大 學提交的博 士論文《澳門人類學及社會人類學歷史和人物》(Anth rop o l o g i e e An t h r o p o s o c i o l o g i ed e M a c a o)的葡語增訂版。在葡萄牙海外擴張的大背景下,分析了葡人在熱帶地區 的 人 口 殖 民 政 策 及 其 定 居 的 5 種 形態。從人類學的角度,探討了澳門早期居民的構成,提供了十分翔實的澳門人口及都市發展資料。此書結尾附有一漢語內容簡介。後於1996年做較大幅度補充、 修 改 , 以 《 澳門 - 熱 帶 葡 萄 牙 人類 學 試 論 》(M a c a u - E n s a i o s d eAn t r o p o l o g i a Por t u g u e s a d o s Tróp i c o s)為題再次刊行。這部著作成為研究澳門歐亞混 血 社 團 參考 書 目 中 最有 影 響 的 一部 。
  • 《東方報》(O Or i en t e)葡萄牙人在澳門出版的葡文報刊。1869年(清同治八年)創刊。政治性周刊。由弗郎西斯科·席爾瓦·馬加良斯(Franc i sc o da Si l va Maga lh ã es)主編。由於該刊是當《獨立報》(O Indep e ndent e)在澳門停刊並遷香港出版期間發行的,因而由若澤·席爾瓦(José da Si l v a)負責印刷並參與編輯。該報以十分激烈的言論攻擊澳葡政府、澳督和耶穌會,導致該報於1870年停刊。1872年1月復刊,當 年 9 、 1 0 月 間 再 度 受 到 當 局 嚴 重 警告,被澳督歐美德(Januá r i o C or re i a deA l mei da)勒令停辦。馬加良斯於10月14日被流放到帝汶島。《東西望洋》歷史 論 文 集 。 金國 平 、 吳 志 良 合著。 澳門 成人 敎育 學會 於2 00 2年 出 版,全書419頁,收入兩位作者有關論文32 篇。 為 一部 中 葡關 係及 澳 門史 地 專著 。東南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不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小學及中學敎育。幼稚園及小學位於賈伯樂提督街,部份高小班級和中學部位於白鴿巢前地。1949年成立。由澳門東南教育促進會持牌。初期設有小學、預備班、初中速 成班,分4 個課室複式 上課,亦設免費夜校。1950年遷往消防隊巷,設學前敎育、小學敎育預備班及小學 敎 育 , 1 9 8 2 年 遷 現 址 , 中 學 部 於2001/2002學年投入運作。2002/2003年度設學前教育及 小學預備班3班, 小學14班 ,初中 共10 班,在 校學生 103 4人 , 教 師 4 4 人 。“東星”號械劫案一次惡性械劫犯罪 案件。1995 年6 月 1 3 日 上 午 1 1 時 3 4 分 , 載 有 2 0 9 名乘客的“東星”號噴射船在駛往香港途中,至桂山島附近海域時,被3名扮 作乘客的劫匪騎劫。劫匪鳴槍兩響欲擊毀門鎖 啟 門入 內 不 果, 遂 從 外爬 入 駕 駛室,威脅船長將船駛往淇澳島。當駛抵淇澳島附近海域時,兩名戴頭盔的匪徒駕一艘快艇接 應,船上3 名劫匪將船 上3袋裝有1000萬元現款的布袋劫去,乘“中飛” 逃跑。 被劫的 巨款, 是中國 銀行澳門分行委托衛安護衛公司押解前往香港的。被騎劫的“東星”號於案發後駛回澳門。案發後,廣東省公安廳、香港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澳門司法警察司即時相互聯繫、合作追查,珠海更派出近千名公安人員,在懷疑是劫匪藏身處的淇澳島進行地氈式搜查。根據劫匪在噴射船上遺下的一個手提無線電話,三地警方聯手追查,在案發後46小時內,迅速破案。涉嫌策劃、接應的疑犯梁炳照在香港落網;另一 涉 案 要犯 胡 樹 祥( 司 警 人員)由澳門警方拘捕;涉嫌持槍登 船 騎 劫 的 3 名 內 地 男 子 陳 文健、張少棉、周漢廉亦先後被內地公安拘捕。5名直接參與該案的疑犯無一漏網。梁炳照被香港警方控以海盜罪,法院裁定罪名成 立 , 判 囚 為 2 0 年 ; 陳 文 健 、張少棉、周漢廉被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持槍罪名成立,前者被判死刑,後兩者分別被判死緩及無期徒刑;胡樹祥則 在 1 9 9 6 年 6 月 被 澳 門 法 院 裁 定 海 盜罪、槍劫及非法藏械罪名成立,三罪同期執行,判囚19年半,另賠償護衛公司及船公司650多萬 元。劫案的兩名要 犯梁炳照、胡樹祥均成為港、澳兩地首名被裁 定為 海盜 罪的 案犯 。澳門法院對涉案疑犯胡樹祥進行審訊。東望洋山東望洋山斜亘於澳門半島東部。因其橫臥形似瑤 琴 ,因 此 古稱 琴 山 。在 2 0世 紀 2 0年代新口岸填海工程完成以前,其東南麓的陡崖直逼海濱,形成澳門半島東部的屏障。今天,山腳離海岸最遠處已有兩公里。山體狹長,呈東北 —— 西南走向,綿延兩公里多,明顯分為兩段。北
  • 段較高,主峰海拔90米,是澳門半島最高峰。上有古炮台,1865年建成的遠東第一 座 燈 塔 矗 立 其 上 , 燈 塔 傍 有 建 於1626年的聖母雪地殿小敎堂。該山原為荒禿的 山崗 ,1 00 多年 前遍 植馬 尾松 。山上綠樹成蔭,因此又被稱為松山,是澳門 半 島 最 大 的 綠 化 區 。 西 北 麓 有 泉水,建有二龍喉公園。南段較矮,又名若憲山,海拔只有40多米,頂部平緩,政府公立仁伯爵醫院(俗稱山頂醫院)就建在 山上 。1 99 0年1 1月 在北 段修 通了一條285米長的 行車隧道(即松山 隧道)。在東望洋山東北麓和新口岸水塘之間修築的水塘馬路於2002年通車。這兩項工程大大方便了澳門半島北部、西部同 東南 部 的交 通 。東望洋山炮台又名基亞(Gui a)炮台、松山炮台。位於三巴炮台東北方、澳門半島上最高的 東 望 洋 山 頂 。 1 6 2 2 年 ( 明 天 啟 二年),第一任澳督唐·馬士加路也(D.Franc i sc o Mascarenha s)提出防城計劃,準備 籌建 東望 洋 山炮 台。 延 至1 63 7 年(明崇禎十年)9月才由澳門市民出資正式動工,建成於1638年3月,當時的炮台司令是安多尼·黎伯祿。炮台面積約80 0平 方米 ,築 有6 米高 的圍 牆, 內 有哨房、機庫、 火藥庫等, 置炮7門。 今尚存 原有 4座 樓塔 中 的2 座, 還有 一 座建於1720年(清康熙五十九年)長約10米的葡 萄牙 隱修士 教堂 。東望洋山炮台遺蹟東望洋山燈塔見松 山 燈 塔 。東望洋賽車跑道東望洋賽車跑道是由新口岸及松山山腰的街道所串連而成的,所繞經的街道,包括友誼馬路、賈羅布馬路、嘉思欄馬 路 、 白 頭 馬 路 、 海 邊 馬 路 、 摩 囉園、馬交石砲台及漁翁街。全長6.1公里。跑道上多處的灣角和直路使賽車手可以盡顯駕駛技術,這條充滿緊張刺激的跑道亦因此而世界馳名。數十年來,東望 洋 賽 車 跑 道 的路 線 並 沒 有 太 大 改變。1993年,新的賽車控制中心落成啓用,使澳門格蘭披士大賽車進入現代化的階段。第一屆澳門格蘭披士大賽車是在195 4年10 月30月 舉行。兩 位賽車 愛好者澳門的施加路(Carl os Si l v a)及香港的杜陶特(Pa ul Du Toi t ),選擇了澳門作為汽車比賽場地,不僅因為澳門擁有優良的跑道,而且因為香港禁止在馬路上賽車。第一屆澳門格蘭披士大賽車的優勝者是嘉華路(Eduardo de Car v alho),他所駕的“凱旋TR2“(T r i umph TR 2)以平均時速78.4公里,在4小時3分19.1秒完成5 1圈賽 事奪 得冠軍 。1 983 年增 加三級方程式車賽,許多後來成為世界冠軍的車手曾經在此一顯身手。1966年,加設“澳門格蘭披士電單車大賽車” 。東灣原指從嘉思欄始,經松山山麓劏狗環至馬交石天后古廟一線海灣。經長期填海造地後,現已成為澳門新興商貿中心所在的新口岸區。另有一説為“東灣是自海角游魂山岩下的水塘灣角至關閘一帶,就 是昔日的 東灣” 。《兩個帝國間的一個港口——澳門及葡中關係研究》(Um Por toentredois lmper i os —— Est udos sobreMac au e as Re l ac õ es L u so-C h i nesas)東方葡萄牙學會《東方追憶》之十四,1999年出版。全書229頁。作者阿爾維斯(Jorge dos Santos Al v es)。該書收錄了《葡中外交第一時期的性質(16-18世紀)》及《青洲之爭 ——關於葡萄牙居澳合法性的首次討論(1621年)》等6篇關於澳門及葡中 關係的研究論文 。拉塔石炮台之戰葡 軍 攻 佔 中 國 陣 地 的 一 次 戰 役 。1849年8月22日亞馬留被刺事件後,兩廣總督徐廣縉飛令香山縣加強澳門四周的軍事防衛,“以防西洋為變”。面對此軍 事 部 署 , 葡 萄牙 人 決 定 以 武 力 還擊。 8 月 2 5 日上 午 1 0 時 ,一 支 由 2 5 名士兵構成的小 分隊,攜帶 1門野戰砲 ,佔領關閘。11時,位於北山嶺村對面的拉塔石炮台轟擊關閘。當時,葡萄牙在關閘一 帶集 結的 部隊 共1 20 人, 3門 火砲。因此,政務委員會下令派遣50名士兵,攜帶一門炮前去增援。雙方砲戰僵持 至 下 午 4 點 3 0 分 。 此 時 , 美 士 基 打(V icente N icolau de Mesqui t a)自告奮勇,率領36名士兵,攜1門迫擊砲,決定 佔領中 國 陣 地 , 於 是發 生 拉 塔 石 炮 台 之戰。此役中,雙方裝備懸殊。據説,清兵守軍多達400人。但在葡軍的猛烈攻擊下,華軍陣亡百餘人,傷者不計。葡人退回關閘門 時僅1人掛 彩。澳門官 員及各國公使在大砲台目睹了攻佔拉塔石炮台 的 全 過 程 。《來自阿媽港的大帆船》一部研究澳門與日本早期貿易的著作。博克塞(Char les Ralph Boxer)著。全
  • 書共分兩大部份。第一部份為介紹歷年來往澳門 —— 日本間的中日貿易船隊情況, 第二 部份 匯集 16 至1 7世 紀中 日 貿易的 有關 資料 。 19 59 年 里斯 本首 版 ,1988年澳門文化學會、海事中心聯合再版 。來來超級市場有限公司前身為來來百貨商場有限公司,是澳門較大的百貨商場之一。1982年6月12日正式開業。位於全澳人口最稠密的北區,黑沙環祐漢新邨入口處。商場分上下兩層,共計78個舖位。主要經營時裝、鞋帽、皮具、精品、首飾、眼鏡以及麵包西餅等。經全面裝修後,易名為來來超級市場有限公司,並改變經營體制,於19 97年10 月31日繼 續營業。 在祐漢 新 邨 及 下環 街 分 別 開設 兩 間 分 公司 。卓仁電器行總行 設 在澳 門 渡船 街 36 ~ 38 號 ,二間分行分別設在黑沙環和提督馬路。主要 經 營 各 國 名 廠電 視 機 、 音 響 、 雪櫃、洗衣機各類家庭電器批發及零售 。卓家村氹仔 最 古 老 的 村落 。 位 於 氹 仔 北部、北澳山的南面。其後山的關帝廟有一重修碑記,記載該廟始建於清康熙年間(1662~1722),可見卓家村的歷史可以追溯到300年以前。過去,氹仔 發展十分緩慢,卓家村的農村面貌沒有多少變化,雖然不少人外出謀生,但留下的仍然以務農為生。近年氹仔發展步伐加快,村周圍蓋起了高樓大廈,村中有些舊屋菜地已作為建設用地。澳門市政當局也已對整個村的都市化作了規劃,將成為氹仔 中部市區 的一部份 。長江建築有限公司澳 門 建 築 企 業 之 一 。 1 9 7 5 年 成立,地址 為荷蘭園 正街1 21號C - D座 。現有員工150餘人。公司的業務範圍 包括承 建 橋 樑 道 路 、港 口 碼 頭 、 地 下 基礎、廠房、商住樓宇、大型建築,以及發展房地產 和經營建 築材料等 。長春閣中藥房經營中藥材、中成藥及參茸、燕窩等補品的商行。分別設在澳門渡船巷及米 糙 巷 。長壽大馬路 (Av e n i da daLongevidade)在澳門半島北部,南端由馬場海邊馬路起,北端至馬場 北大馬路。長53 0米。縱貫馬場中部。馬路西面是20世紀70年代興建的祐漢新邨,東面大部份是新 建 樓 宇 。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分公司空運公司。1995年成立。總公司於1989年設在台灣台北,1995年12月配合澳門 國 際 機 場 的 開放 , 成 立 澳 門 分 公司。開辦來往於澳門至台北、高雄的航班服務。現有員工35人。辦公室設於澳門國際 機場 客運 大樓 閣樓 。1 99 5年 獲《商旅雜誌》(Bus ine s s Tr ave l l e r)評定機艙座椅舒適度第一名,1996年獲《突破雜誌》台灣地區理想品牌排行榜中評定為全年金牌產品第一名。目前每天有多個班次往返澳門、台北及澳門、高雄之間。明末漢人入澳明朝政權傾覆後,特別是南明福王政權瓦解後,大批漢民族志士不願做滿清異族王朝的順民,寧願遠離家鄉,飄流海外,澳門就是他們出亡海外的孔道之一。從1645年(清順治二年)起,漢族人民入居澳門形成高潮。這一年,澳門人 口4 萬 餘人 中 漢人 約佔 4 萬人 , 其中大多數都在此候船出洋。1665年(清康熙四年)底,約有3000名漢人,內有7 5 0 名 乘 坐 7 艘 葡 萄 牙 船 經 印 尼 到 印度。至於漂流到東南亞及南洋者更無法計算。另外還有一批漢民族的愛國志士也在這一時期旅居澳門,如屈大均、陳恭尹、張穆、何絳 、陶潢等。用袈裟 、禪杖來作偽裝的大法和尚,亦於此時將望廈 觀 音 堂 擴 建 為規 模 更 大 的 普 濟 禪院,作為 志士聚 義之地 。《明史·佛郎機傳》為一研究中國與佛郎機關係的重要史料。《明史》為清張廷玉等纂修,凡3 3 2 卷 , 紀 傳 體 明 代 史 。 該 書 取 材 豐富 , 歷 經 3 次 訂 正 , 具 有 一 定 史 料 價值。《明史》(卷三百二十五,列傳第二百一 十 三 , 外 國 六 ) 中 專 闢 《 佛 郎 機傳》,節述中國與佛郎機之關係。有關佛郎機的記載亦散見於《呂宋傳》、《和蘭傳》及《意大里亞傳》。《佛郎機傳》的研究著作可見張維華《明史佛郎機 、呂宋、和蘭、意大里亞傳注釋》,新版易名為《明史歐洲四國傳注釋》及戴裔煊的《〈明史·佛郎機傳〉箋正》。梁嘉彬《明史稿佛郎機傳考證》亦為重要參考。伯希和曾於1949年在《明史上的火者及寫亦虎仙(Sayyid Hus a i n)》一文中,以中外史料為基礎對《明史·佛郎機傳》進行了詳盡的考證。此文題目偏疏,向為學者所忽視,但其學術價值不在張維華著作之下 ,堪稱中西姐妹篇 。伯希和在記述托梅·皮雷斯使團時,對“ 火 者 亞 三 ” 問 題 有 深 入 、 翔 實 的 考據 。《〈明史·佛郎機傳〉箋正》一部涉澳歷史考證著作。作者戴裔燈。《明史》在二十四正史中雖有佳史之譽,但外國各傳因採前人之説,又無法據實或索籍考核,致使某些重大史實或失考或誤考。受時代局限,國人對歐洲各國細情不甚瞭解,外國各傳時有張冠李戴、謬誤訛傳之處。鑒此,中外學
  • 者有匡誤求正專著數種。戴裔煊《〈明史·佛郎機傳〉箋正》為40年代以後中國學 者 運用 中 外 史料 進 行 研究 的 代 表作,發掘、披露漢籍多種。戴氏從50年代起始研究澳門問題,先後刊有《關於澳門歷史上所謂趕走海盜問題》及《明代嘉隆間的倭寇海盜與中國資本主義的萌芽》等論文專著傳世。從當今澳門史研究進展而言,誠然,戴氏某些學術觀點具有較強烈的民主主義傾向,對某些問題的考據不無缺失,但屬白璧微瑕。如果我們稍微考慮到戴氏研究澳門問題的時代背景、資料披露及傳播情況,或許不足為怪,更無以指摘。而某些戴氏的批評者,尤其個別不無偏見的漢學家恰恰忘記了此人在其著述中頻頻徵引 。可以説,戴裔煊關於澳門的著作與中外大家不相仲伯,他將西方史料引進澳門史研究和認真發掘披露漢籍的學風令人敬 佩 。《明清士大夫與澳門》論文集。作者湯開建。澳門基金會1998年7月出版。 全書包括14篇論文 。作者通過對明清士大夫與澳門關係的個案研究,從側面去認識不同歷史時期的澳門政治、經濟、文化及社會生活的變化及各個時期粤澳關係的發展。將中葡資料進行勘比、考證。也就是將澳門歷史切成無數個橫剖面,然後用顯微鏡一個一個地看,前後面貫通起來,便形成《明清士大 夫與澳門》 這一專題 。《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一套 收 載明 清 歷史 檔 案2 1 97 件 ,文獻397種,總字數達380萬字,分6冊出版的大型檔案文獻匯編。由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澳門基金會、暨南大學古籍研 究 所 合 編 , 邢 永 福 、 吳 志 良 總 策劃,楊繼波、吳志 良、鄧開頌總主編 。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發行。該書採用編年體,所輯檔案旨在全面反映明清兩朝澳門歷史問題的來龍去脈。其時間跨度,始自明天啟三年(1623),止於清宣統三年(1911)。收載的檔案既有以歷屆皇帝名義發出的諭旨、硃批;還有大量由內閣、軍機處、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吏、戶、兵、禮等部、內務府、兩廣總督、廣東巡撫、廣州將軍、粵海關監督等衙署的題奏本庫和相互間的咨呈批示,以及御史,給事中等言官抒發意見的奏摺,亦有負責具體處理澳門事務的澳門海防軍民同知,香山縣丞稟呈和所獲的批諭。還有清朝派外使節的咨呈奏報,清朝官方與葡國政府、葡澳理事官(總督),與法、英、俄、美等國有關澳門問題的來往文書、照會、電文等等。 此 外 , 還 收 載 了 較 大 量 自 近 代 以來,澳門以及鄰近地區廣大人民群眾,遍及五洲四海的海外僑胞寄發的公函文告,各種陳情書、呼籲書。由於獲得台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書面授權,允准《匯編》選載該所出版之《澳門專檔》刊載的清檔,使該書更加充實。文獻方面,既包括一般官書、政書,也收集了有關人員的文集、日記、信札,有關地區的地方誌,時人或後人有關澳門問題各種事件的評述、筆記、詩文、著作等等。有助於從多個不同層面和角度核實史事,作為檔案的補充。該書已能充份反映明清兩代各不同時期,上及廊廟, 旁 及 海 外 和 國 際 有 關 問 題 始 末 的漢、 滿 文 記 載和 評 議 , 覆蓋 面 十 分 廣泛 。明朝對澳門的管轄制度在1582年(明萬曆十年)前後,明朝政府在行政、司法、税收等方面對澳門建 立 的一 套 行 使主 權 的 特殊 管 轄 制度。主要有三個方面:①行政方面,明朝政府一直在澳門設立守澳官衙門,駐有香山縣差官和提調、備倭、巡緝等官員,並指派海防同知和市舶提舉約束葡萄牙人。遇重大問題時,兩廣總督也直接過問澳門政務。同時,還參照唐、宋時期的“番坊”制度,將葡萄牙人首領任命為“夷目”,管理居住澳門的葡萄牙人 。 ② 司 法 方 面, 由 香 山 縣 知 縣 主管,規定葡萄牙人自相侵犯,允許自己產生 法 官 依 照 葡 萄牙 法 律 來 審 判 、 治罪,不服當地法官判決者,還可以上訴葡屬印度果阿的高等法庭。如果案件涉及到中國人,不論中國人是原告還是被告,都由在澳門的中國官員審理。③税收方面,明朝政府初時實行從船貨中十分抽二的“抽分”制度,由於葡商與華商勾 結 , 執 行抽 分 的 中 國官 員 貪 污 嚴重,又由於葡萄牙人在向市舶司提貨時往往隱瞞,明朝政府於1571年(隆慶五年)改行“丈抽”制度,具體是對商船進行丈量,並按商船大小徵收税銀。當時 , 將 由 西 洋 來 的 船 隻 依 大 小 定 為 9等,而對東洋 來的船隻則 定為4等。 同時,允許葡萄牙人在澳門自設海關,向葡萄牙船另行抽税,作為自治機構的經費。明朝政府一方面對澳門充份地行使國家主權;另一方面,給予葡萄牙人社區在接受中國官員管轄的前提下,享受較大 程度 的自 治權 。明愛幼稚園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及小學預備班教育。位於勞動節大馬路。1994年7月成立 ,為政府批地建校計劃中的第一所啟用的學校。由澳門 明愛持牌。 設6個敎室 和教具資源中心、禮堂、遊戲室及敎具製作室等。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教育及小 學 預 備 班 3 班 , 學 生 9 5 名 , 敎 師 1 1名 。明愛學校提供特殊教育的學校。宗旨是為智障兒童提供特殊教育,以啟發其潛能,同時協助家長接納其智障子女,以給予適當的培育。1985年,澳門明愛於聖類
  • 斯公撒格之家開設了一特殊教育班,開始直接參與智障兒童教育工作。學生除了選自該中心中度弱智之學齡兒童外,還試收院外兒童共12人,由一位社工及一位義務老師任教。其後,學生人數漸多,翌年,學校按年齡分6班。1986年底,獲高秉常主教贈出俾利喇街116 號作校址,1987年遷入,並改名為“明愛特殊學校”。為了提供更佳綠化環境,給學生帶來更廣闊的活動空間,1996年該校 再 遷 往 路 環 ,並 改 名 為 “ 明 愛 學校”。2003~2004年度設特敎6班,學生 4 1 人 , 敎 師 8 人 。岩石澳門地區出露的岩石絕大部份是以花崗岩為主的岩漿岩,只有路環石排灣以南的山坡上發現千枚岩類(一種變質的沉積岩)。這些花崗岩是在距今1.7億年前至1億年前的 燕山期造山運動中 多次岩漿侵入形成的,多數為黑雲母粗粒花 崗 岩 。《物業登記法典》第46/99/M號法令核准之《物業登記法典》於19 99年11月 1日開始生效 。上述法令規定物業登記之主要目的為公開房地產之法律狀況,以保障不動產交易之安全,而一切物業登記行為均須完全使用電腦系統。根據法典,物業登記一經確定,即推定所登記之權利完全按登記中對該權利所作之規定存在並屬於所登錄之權利人所有。法典中第九十九條訂明了物業登記之公開性原則,規定任何人均得請求就登記行為及存檔文件發出證明,以及獲得以口頭或書面方式提供 之 有 關 該 等 行 為 及 文 件 內 容 之 資訊 。物業管理20 世紀 80 年代 因應 大型 樓宇 的 發展需要而興起的一個行業。物業管理指由專門機構依照合同和契約,對已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建築和附屬配套設施及場地以經營的方式進行管理,同時對房屋區域周圍的環境、清潔衛生、安全護衛、公共綠地、道路養護等實施專業化管理,並向住用人提供多方面的綜合性服務。物業管理的對象是物業,服務對象是人,是集管理、經管、服務為一體的有 償 服 務 。 在 澳門 , 大 廈 落 成 啟 用後,多由發展商聘用物業管理公司對大廈進行管理,而管理公司則向小業主每月收 取管 理費 。1 99 9年 修訂 的《 民 法典》賦予小業主管理大廈公共事務的權利,因而部份大廈的小業主自行成立業主會,收回大廈的管理權,自行聘請管理人員 或另 擇管理 公司 。物業轉移税澳門對物業買賣轉移徵收的税種。繳納此種税是構成物業所有權轉移的重要前提條件,不清繳此税,正式買賣及登記轉名不予進行。該税種最早頒佈於1901年,後 經多次修訂, 並於2001 年起取消,由印花税代替。物業轉移税的税率有兩種,凡在澳門市範圍物業税率為6%,海島市範圍則為4%。另外,為鼓勵購買新物業,凡在房屋税免繳期內買賣轉名繳納 物業轉移税 可獲2%税 率減免優待 ,亦即澳 門市區為 4%,海 島市區為2%, 而房屋税免 繳期在澳門 市區為 4 年, 海 島市 區 為6 年 。物 業 轉 移税加徵5%的 憑單印花税 ,按實繳物 業轉移 税金 額計 算。 20 03 年開 始統 一 按3% 的 税率 徵 收 。《知新報》1896年出版的第一期《知新報》封面戊戌變法運動期間維新派重要刊物之一。1896年(清光緒二十二年)11月康有為到澳門活動,得到了何廷光等愛國人士的支持。康有為決定將澳門作為改良派在華南的活動基地,讓他的弟弟康廣仁與何廷光等籌辦一份宣傳變法的報紙,很快從澳門的紳商中集得股金萬元。這些股東都希望暢銷全國的《時務報》主編梁啟超兼任該報主編。梁啟超也正在廣東探親,即應邀到澳門,參與籌備事宜。初時準備將該報定名為《廣時務報》。《時務報》的經理汪康年擔心“澳報必有大振腦筋之語”,以至牽累《時務報》,便以“報主維新,無取復沓”為理由,反對該報取名《廣時務報》,並反對梁啟超兼任主編。最後決定取名為《 知新報》,由何廷光、康廣仁為總理,由梁啟 超、徐勤、吳恆煒 、劉楨麟、何樹齡、韓文舉、王覺任、陳繼儼等8 人為撰 述者, 並由一 些中外 人士,包括康有為的女兒康同薇為各國新聞的 翻譯 。館 址在 水 坑尾 大井 頭4 號 。1897年2月22日出版了創刊號。創刊之初, 每5 天出 版 1期 。自 第 20 期起 , 改為10天1期。格式 一依《時務報》。 載有論説、上諭、京外近事、各國情況、農事、工事、商事、礦事、中外交涉新聞、各省新聞等。與上海《時務報》相呼應,宣傳變法圖存思想,發表維新的條陳言論,介紹新政推行情況。一時暢銷全國並遠銷日本、越南、新加坡、美國等國。廣西、江西、貴州等省的大吏還通飭全省的官員、士紳、書生訂閲該報。正當維新變法運動日益發展時,以
  • 西太后為首的封建頑固派發動了宮廷政變,殺害了曾任《 知新報》總理的康廣仁等六君子。就在一大批改良派報刊被迫終刊之際,該報在澳門仍堅持出版,成為 中 國 唯 一 繼 續鼓 吹 變 法 維 新 的 報刊。為了提防封建頑固派的迫害,該報於11月初改聘葡萄牙伯爵飛能地為經理人,報上所刊的論文也不再署作者的真實姓 名。 自1 1月 14 日刊 出署 名為 “ 鐵香書室來稿”的《與友人書》始,陸續發表了康有為、陳寶箴等人在變法時期的 一 系 列 奏 折 , 還 接 連 刊 登 《 氣 節説》、《書今上口諭軍機章京譚嗣同語後》、《八月六日朝變十大可痛説》等文章,抨擊封建頑固派。1899年7月20日,康有為在加拿大創立“保救大清皇帝會”,隨後他將《知新報》與《清政報》確定為保皇會會報。1901年1月20日該報出 至第1 33期自 動終刊 。和記傳訊(澳門)有限公司澳 門 專 營 公 司 之 一 。 1 9 9 1 年 成立。從事傳呼業務以及傳呼機、手提電話及配件銷售服務。前身為聯合傳訊,19 91 年為 香港 和記 黃埔 集團 收購 而 易名。 19 94 年1 0月 與澳 門旅 遊娛 樂有 限公 司 集 團 附 屬 機 構 Companh i a deInve s t i mento Cominve s t(Ma c a u)Lim it ad a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共同開發澳門傳訊業務。後引進新設備,建立電腦操控記帳系統、客戶諮詢服務系統和自動派線系統,提高處理訊息能力。除原有聯合發射站外,也在娛樂公司轄下物業增置更多發射站,拓闊傳呼網絡覆蓋範圍 。隨着手提電話的普及,傳呼業務日漸式微 。和樂大馬路 (Av e n i da d aConcord i a)在澳門半島北部,白朗古將軍大馬路以 西。 建在 2 0世 紀7 0 年代 的筷 子 基北灣填海區內,南端由筷子基的俾約翰街起, 北端 至青 洲大 馬路 。長 30 0米 。馬路以東與白朗古將軍大馬路之間是早期所建的樓宇,是工商業 —— 居住混集區,有一些小型工業場所分佈其間,主要是小五金、機器、修理汽車等。勞工子弟學校中學部在馬路東北側。馬路以西則 是8 0年 代後 期所 建的 高層 屋宇 。供水澳門 自來 水供 應始 於2 0世 紀3 0 年代初。2 002年 全年供水 量是55 74萬 餘立方米 ,至2 00 2年底 累計 有18 萬個 用戶水錶。 193 6~1 966 年,澳 門居民 的生活用水由儲量為200萬立方米的大 水塘供給。隨社會發展的需要,1966年開始向珠海購買原水。目前澳門居民食用的自來水全部來自中國內地。珠海供應澳門的原水初來自南屏河,供水能力為每年2500萬立方米。由於澳門需水量日增,此水源系統已明顯不足,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遂決定選用西江磨刀門水道為 新 水 源 。 經 過 2 年 多 緊 張 施 工 , 於1988年6月正式對澳門供水。有關工程龐大,輸引系統全長16.9公里,直達澳門青洲水廠。供水能力每年可達6500萬立 方 米 。供款式社會保障服務根據第84/89/M號法令之規定設立,以負責執行供款式的社會保障制度及管理有關資源。目的是使受僱於他人的合法勞工,在年老、傷殘、生病、失業及勞工因勞動關係產生之債權無法受清償之情況下獲得保障。勞工須在社會保障基金登錄為受益人,而僱主亦須登錄為 供 款 人。 根 據 1 99 8 年 5月 2 5 日 第45/GM/98號批示,本地勞工每月供款為澳門幣15元,而僱主須為本地勞工每名每月供款澳門幣30元,為非本地勞工每名每月供款澳門幣45元,所以每月之供 款 總 額 為 相 關 的 澳 門 幣 4 5 元 和 5 5元。透過此保障系統,受益人可根據其所遭遇之情況獲得養老金、殘廢金、救濟金 、 失 業 津 貼 、疾 病 津 貼 、 出 生 津貼、結婚津貼、喪葬津貼、因肺塵埃沉着病之給付及勞工因勞動關係中而生之債權無法受清償情況下之擔保給付等。外地勞 工本 人不用 供款 。供電澳 門 電 力 供 應 始 於 2 0 世 紀 初 。2 0 0 2 年 , 澳 門 總 供 電 量 為 1 8 6 4 千 兆瓦。1993~2002年的9年內,發電設備總容量增長了52%。2002年,澳門電力有 限 公 司 本 身 產 電 量 佔 總 需 求 量 的86.4%,由廣東省輸入的佔10.4%,其餘3.2%向澳門垃圾焚化中心購買。至2002 年低壓配 電網電線 總長度為 154 3公里, 用戶 電錶 數量 達到 19 萬戶 。九澳發電廠《依涇雜説》在中國出版的第一家中英文合璧的近代報刊。1828年(清道光八年)在澳門創刊,將英文和中文譯文同時刊登,為英國人學習中文之用。據魏源在《海國圖誌》中介紹,該報以英文鉛活字和中文雕刻木板拼在一起印刷。常刊登諷刺官府陋規的內容。初出時中國人爭相購閲, 不久 為官府 封禁 。
  • 的士服務澳門計程出租汽車(的士)分普通(黑色)和電召(黃色)兩種。澳門的士服務 始 於 抗 日 戰 爭後 , 最 初 以 電 召 為主。至1968年澳門市政廳首次規定全澳的士營業牌限發452個,從此的士牌照轉讓有價。2001年以個人名義登記並有營運的的士共650輛,吸納1233名在職員工。截至2001年底,的士之在職員工有77%是自資經營者,共950人,其餘23%屬在 職東主及 家屬幫工 。兒童及青少年服務社會服務形式之一。主要目的在於提供適當的環境和足夠的機會,令兒童及青少年參與各種類型的活動,培育他們的品德和對社會的責任感;並對那些在生活上有適應問題的兒童和青少年,給予應有的及時幫助,以助其建立正確的人生目標。目前澳門為兒童及青少年提供的服務,計有自修室、青年中心 、輔導服務、學校輔導服務、學童接送及督課 、 院 舍 服 務 、旅 舍 服 務 、 外 展 服務、職業先修教育、康樂體育活動等 。兒童及青少年院舍為沒有家庭或家庭缺乏適當條件或能力 的 兒 童 和 青 少年 而 設 置 的 院 舍 服務。宗旨是通過院舍式的照顧服務,使有關兒童和青少年能獲得一個有助其健康 成 長 的 環 境 。 1 9 9 7 年 澳 門 有 5 間 院舍, 分別 為 九澳 聖 若瑟宿 舍、 九 澳雷 鳴 道宿 舍 、 梁 文 燕 培 幼院、 望廈 青 年之 家 和恩慈 院 兒 童之 家 , 其中九 澳雷 鳴道 宿舍 為男童 宿 舍 ,其 餘 均 為男女 童 宿 舍。 全 部 均與學 校 有 直 接 關 係 ,入 宿 的 兒 童 或 青 少年, 可 以 安 排 入 學 ,放學後也有 督課及補習 班等服務 。非刑事法律中的刑法規範《澳門刑 法典》 及其他單 行刑事 法律以外的所有法律、法令及行政法規中所規定的與犯罪及刑罰有關的法律規範的總和。亦是澳門刑法的組成部份。這方面的刑法規範眾多,難以盡舉,擇其要者有:11月8日第77/99/M號法令所核准的《武器及彈藥規章》第6條;8月6日第7/90/M號法律(出版法)第五章及第六章第 28至54 條;4月2 8日第16 /93/M號法令所核准的《道路法典》第四章第58至75條,以及7月22日第7/96/M號 法 律 對 《 道 路 法 典 》 第 6 2 至 6 4 條及第 6 8 條 所 作 的 修 改 ; 5 月 1 7 日 第 2 /93/M號法 律(集會權及 示威權)第1 3及14條及7月22日第7/96/M號法律對第2/93/M號法律第14條所作的修改;經1月9日第2/89/M號法令維持有效的10月4日第492/73號命令(郵電司組織規章)第八章(刑法保護);5月6日第31/91/M號法令《律師通則》第25條(職務之僭越);6月3日第2/96/M號法律(規範人體器 官及組織之 捐贈、摘除 及移植);8月16日第43/99/M號法令(著作權制度)第五編第201至214條;12月13日第97/99/M號法令(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 第 五編 第 二 章 第2 8 9 至2 9 8 條 ;第5/1999號法律(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 用 及 保 護 ) 第 9 條 ( 侮 辱 國 家 象 徵罪);第6/1999號法律(區旗及區徽的使用及保護) 第7條(侮 辱區旗、區 徽罪);第10/2000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組織法)第6至14條; 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第三章第一節第21 及22條; 第11/2 003號法 律(財產 申報) 第四章 第23 至30 條等等 。非供款式社會保障服務社會服務形式之一。由社會工作局執行 的 、 主 要 是 透 過 以 金 錢 援 助 的 方式,對於一般不受社會保障基金照顧及經濟情況不良之人士,尤指缺乏維持生計能力及因病、傷殘、非自願失業、單親家庭、殘廢或年老不能維持生計的人士以 及 遭 受 災 害 後 生 活 陷 入 困 境 之 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服務。受助者的申請資格以生活窮困為基準。援助金的發放目的是使有助於預防、重新使個人及家庭的功能得以平衡或融入社會,藉此解決或舒緩個人及家 庭的經濟貧乏情況 。按社會工作局所發放的援助金期限,可分為按月定期性援助及非定期性援助兩種。按援助金的性質,又可將定期性援助金及非定期性援助金稱為一般性援助金及偶發性援助金兩種。此外,亦因應社會的特殊情況和個人或家庭在生活開支上之特殊需要,以特別批示的形式,發放補助,向定期性援助金的受益人作出 援 助 。非法移民來自中國內地的非法移民是指偷渡來澳門者,即未經中國政府正式手續批准出境,也未經澳門政府合法批准居留者。非法移民一經查處被逮捕立刻遣回原地。在1992年被遣返的非法移民人數為8576人,1993年為6554人,1994年減 至 5 2 6 3 人 , 1 9 9 5 和 1 9 9 6 年 又 增 至6594和6875人。 2001年被遣返的非 法移民 共有 2 10 3 人, 比 20 0 0年 減 少7 4 0人,被遣返的非法移民中,女性佔大部
  • 份,達91.1%。其實這些數字只是反映被捕非法入境人數,還有不少非法入境者在澳門居留生活。按統計被遣返之非法移 民 以 廣 東 之 中 山 、 台 山 及 福 建 為多 , 廣 東 非 法 移 民 是 由 於 地 理 環 境 關係,而福建非法移民是因家庭團聚的緣故,還有一些非法移民來澳門是為了賺錢而從 事不 正當的 職業 。非定期性援助金又稱偶發性援助金,是一次性給付的一種社會保障手段。主要發放予那些因遭遇偶發性事故而導致其可能陷入經濟貧乏狀況或令經濟狀況惡化的個人或家庭。偶發性事故包括:殮葬、不幸的公共事故或災難、 技術輔助器的取得 、住所內不可或缺的修葺工程、基本傢俱及家庭用品的取得、處於危機狀況之未成年人的照顧、入住社會服務設施、護理用品的取得、教育或培訓、交通、其他需特別或緊急援助的情況等。援助金金額是按上述事故所引致之費用支出和個人或家 庭的經 濟狀況 而釐定 。彼德 ·海尼(Pe t e r B e r n a r dWi l l i a m Hei ne ,18 27~1885)德裔 英 籍 畫 家 。 生 於 德 國 德 累 斯頓,1849年移居英國 。1852~1854 年間曾以藝術家身份隨美國政府佩里訪問團赴日本。隨後在紐約居住,直至1859年才返回歐洲。海尼曾在第一次鴉片戰爭後訪問澳門並作畫,其中《聖保祿敎堂遺蹟》、《澳門媽閣廟》和《從主教山看澳門》3 幅十分出色 ,被出版商 廣為翻印和複製,影響很大。海尼畫風嚴謹認真,特別對建築物精心刻劃,作品具有 很高 的史 料價 值 。所得補充税一種直接税。又稱純利税。按照第21/78/M號法律,所有個人或團體在本地區所取得的總收益,扣除其他税例徵收部份後均繳納所得補充税。此税是採用納税人主動申報形式計徵,凡屬不具名有限公司、股份 有限公司及合作社 ;任 何 公 司 其 資 本 不 少 於 1 0 0 萬 澳 門 元(下同)或可課税利潤在最近三年均在50萬元以上者,自願加入的公司,均可透過聘用核數師或會計師報税而列入A組納税人,由財政局按實際利潤徵税 。所有 不 屬 A組 的 均 列入 B組 納税 人 , 除要主動申報外,一般由財政局根據掌握的資 料 評 税 。該 税 項 税 率採 累 進 税 計徵,由2%~15%,共分16級,每級以2萬元為單位,以利潤30萬為最高税 率起 徵 點 。《所得補充税章程》(第21/78/M號法律)規範澳門政府徵收利潤税的法律。1978年9月9日頒佈,後經第6/83/M號法律、第37/84/M號法令、第15/85/M號法令、第4 /9 0/M號法 律及 第4 /97/M號 法 律 多次 修 改, 共 7 章9 1 條 。根據該章程的規定,其課徵對象是指所有個人或團體在澳門因從事工商業活動所獲得的營業純利。納税人分兩類組,A組納税人是 指股份有限 公司、有限 公司、合作社以及資本不少於100萬元澳門幣或可課税利潤在近3年均為50萬元澳門幣以上的公司,該等公司可通過核數師或會計師報税,以實際利潤繳納税款;所有不屬於A組的納税人均被列 入B組,該 等納税 人主動 申報税 款,並 由財政局根據所掌握的資料評税。所得補充税 的 税 率 是 以 纍進 制 方 式 計 算 。 此外,該章程亦對豁免納税範圍、納税人義務、課税資料的核定程序、納税人對收益核定的申駁、税項的入帳結算及徵收程序以及稽查和罰則等內容作了相應的 規 定 。房屋局特區政府運輸工務司屬下的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的法務法人,回歸前稱為房屋司。根據1990年7月23日第41/90/M號法令設立,根據1997年5月1 2日第17/97/M號法令重組。其職責是:確保 社 會 房 屋措 施 、 計 劃及 工 作 的 執行,對援助性房屋制度的技術性規則提出建議。具體權限主要包括:致力於為經濟狀況薄弱之居民制定本地區之房屋政策;確保有關社會房屋之措施、方案及工作之執行;促進研究本地區之住房情況,以評估對房屋之需要及尋求滿足需要之方式;研究並建議由行政當局透過房屋發展合同以直接或資助方式發展之社會房屋應遵守之技術標準;確保行政當局以直接發展制度興建社會房屋 ;研究並建議制定或修訂規範社會房屋之具有法律效力之文件;組織並進行以房屋發展合同制度所批出之屬本地區私產之土地之公開競投,以及直接磋商以上述制度批出土地之條件,尤其是有關之回報,但僅以認為適宜免除公開競投之情況為限;確保對私人所提交之以房屋發展合同制度利用其擁有之土地之方案進行磋商;在承批人有義務重新安置經濟狀況薄弱之家團情況下之土地批出,確定作為回報之房屋單位之數目;跟進承批人有義務騰空土地之土地批出之磋商,以及跟進及監察重新安排房屋之工作;親自或與其他公共實體合作確保僭建房屋之監察、控制及清拆;管理屬澳門房屋司財產之房屋;協助制定本地區房屋總政策。現 任局長為鄭國明 。房屋税向房產所有人按房價或房產租價徵收的税種。澳門俗稱業鈔,按照第19/78/M號法令施行。徵收對象是市區房屋收益,如有租賃關係則按租金計徵,如自用則由享用人可能取得的經濟利益計徵 。 税 率 分為 兩 種 , 如屬 自 用 則 按10%計徵,如屬出租則按16%計徵。在發給入伙紙後 ,澳門市有 4年,在離 島
  • 則有6年為免業鈔 期,此期間無需繳 付房屋 税 。 如 不動 產 是 作 工業 或 工 場 用途,則免 業鈔期相 應延長, 澳門5年 ,離 島 1 0 年 。近代文學會學 術 團 體 。 成 立 於 2 0 世 紀 9 0 年代。學會的宗旨是推動澳門近代文學的研究可以有兩個方向,一是對澳門近代文學的研究,二是對中國近代文學的研究。 學 會 在 成立 的 初 期 本著 “ 立 足 澳門,研究澳門”的方針,大力發掘澳門近代文學的資源;學會先後出版了《蓮峰系列》叢書十多冊,此外還舉行過大型 研 討 會 。《近代拱北海關報告匯編(1887~1946)》有關近代澳門歷史以及澳門與粵港地區 關 係 史 的 資 料集 。 莫 世 祥 、 虞 和平、 陳奕 平編 譯。 澳門 基金 會1 99 8 年12 月出 版 。該 書 從晚 清至 民 國時 期 的《通商各口華洋貿易總冊》(R e t u r n s o fT r a d e a n d Tr a d e Rep o r t s )、《海關中外貿易統計年刊》(The T r a d e o f C h i n a )、《十年各埠海關報告》(Repo r t s De c e nn i a l )及《中外貿易概況報告》(Sur ve y o f th e Tr a d eo f C h i n a ,1941~45)等中、英文文獻檔案中 ,輯 錄和 編 譯拱 北海 關 在1 88 7 ~1946年 間呈報的歷 年年報,以 及188 7~1931年的五份十年報告,近代中國各地海關的年報與十年報告,是依據當時海關統計報表與多方面的調查材料;記錄與總結當地的經濟、貿易、金融、城市建設、人口流動、文教衛生、政治變動以及氣候、災荒與盜賊等社會情況的珍貴 歷 史 文 獻 。金尼閣(Nico l as Tr igaul t ,1577~1628)耶穌會 傳教 士。 法國 人。 15 94 年入耶穌會,1610年來華。次年至南京,隨郭居靜(La z a r u s C a t t aneo)、高一志(Alpho se Vag non i)神父學習華語。他是第一個向敎廷請准以中文舉行彌撒,行其他聖事,以及誦念日課的。金尼閣在歐洲時,遍歷意、法、德、比諸國,其主要目的是向各方募集書籍。明萬曆四十六年(1618)金尼閣與其他22位教士再度 來華 。明 泰昌 元年 (1 62 0) 抵 澳門,帶來了大批藏書,後來分批運至北京,對中外 文化交流 有所促進 。金域酒店三星級酒店。位於澳門新口岸高美士街2 30號 。客房 共41 0間, 設有娛 樂場、金域軒海鮮酒家、咖啡室、酒廊 、金域 廊 卡拉 OK、富 都夜 總 會、 金 域 桑拿浴室、購物商場、商務中心、摩卡角子 老 虎 機 等 。金沙娛樂場澳門新建大型娛樂場之一,持牌人為威尼斯人集團,2004年5月18日開始試業。娛樂場佔地165,000平方呎,樓高65呎,設有特製的博彩監察系統、採光系統以及音效天篷。博彩區內共有77張賭桌(後增設多42張賭桌),賭法包括有 百 家 樂 、 廿 一 點 、 大 細 以 及 輪 盤等。此外,開放405部角子老虎機, 稍後會另設11 4部專為亞洲 用家而設的 角子老虎機。娛樂場附設51間貴賓套房,面積由1000~8000平方呎不等。貴賓足不出 戶 便 可 以 享 用多 項 娛 樂 設 施 及 服務 。 娛 樂 場 還 設 有 8 間 不 同 菜 式 的 餐廳、多間酒吧以及娛樂設施。娛樂場獨有的 巨 型 吊 燈 長 1 2 0 尺 、 2 5 尺 、 高 5 0尺。 吊燈 使用 59 70 個電 燈泡 ,耗 電 達238,000瓦特、淨重超過100,000磅,耗資超過450,000美元而製成,成澳門一景 。金沙娛樂場開幕剪綵儀式金登幹(James Duncan Cam pbe l l ,1833~1907)中國近代海關税務司、中國海關駐倫敦辦事處主任。英國人。1862年隨同中國海關總税務司李泰國到北京,任總税務司署署理文案税務司,兼任李泰國的首席秘書。赫德接手總税務司後,金登幹成為赫德的助手與密友,與之合作34年。在中國任職期間,為創辦中國郵政提出重要建議。他又是海關稽核工作的權威,經常出入總理衙門大臣恭親王奕訢之門。赫德把原來的中國海關駐倫敦辦事處的性質加以改變,使它從一個純事務性的機構變成一個具有廣泛權力的機構。1874年派金登幹以“無任所秘書”的頭銜任主任。赫德插手中國的外
  • 交事務,中國海關駐倫敦辦事處也成為代理清政府辦理某些歐洲事務的外交機構,使英國從中獲得巨大的利益。如代清政府向英國購買 船艦,籌集借款等 。金 登 幹 於 1 8 8 5 年 參 與 策 劃 《 中 法 新約》。1887年赫德指示金登幹前往里斯本參 加 緝 私 會 議 時 直 接 同 葡 國 政 府 談判,3月26日,金 登幹與葡國政府在 議訂的《中葡里斯本草約》上簽字。草約共四款,其中第二款是“中國允准葡國永駐管理澳門及屬澳之地”。同年12月1日,由奕劻 、孫毓汶為 全權代表, 同葡萄牙大使兼澳門總督羅沙簽署《中葡和好通商條約》。根據條約,中國正式同 意 “ 葡 國 永 駐 管 理 澳 門 及 屬 澳 之地”,葡萄牙則同意“永不得將澳地讓與 他 國 ” 。金絲利(澳門)國際煙草有限公司由澳門遠東(泰國)集團與江蘇省煙草專賣局合作投資經營的企業。1996年8月正 式投產, 廠址設在 澳門漁翁 街海洋工業中心第一期四樓。該廠採用目前世界最先進的捲煙生產設備,年產量約4萬箱(每箱250條),年產值可達4億港元。公司有員工60人,人均年產值達660萬元。該公 司是經中國煙草專 賣局批准,國家計委立項,設立在本澳的澳門與中國內地合資的企業,亦屬澳門到目前為止唯一獲得中國煙草專賣局批准設立的廠家。生產江蘇第一名煙、中國十大名煙之一的“東渡”牌香煙。產品以銷往 東南亞市 場為主 。《金融公司經營制度》(2月26日第15/83/M號法令)一項旨在對僅可提供中期及長期貸款、財務出資等金融活動的非貨幣信用機構進行規範的法令。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的金融公司必須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作出,公司資本不得少於澳門幣一億 元 。 必 須 向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提 出 申請,由行政長官批准,在澳門金融管理局進行登記並受其監管。金融公司除可提供中期及長期貸款外,還可承銷任何企業發行的債券(但不得超過企業資本之間50%),並可進行提供擔保、協助企業取得融資或重整結構、提供諮詢 、管理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有價物的組合等其他金融活動。目前澳門有一家獲批准 的金 融公 司 。《金融及保險機構的合併及分立》(3月13日第3/95/M號法律)規範金融,保險機構的法律。該法律規定,金融及保險機構的合併或分立須事先經澳門金融管理局審批並由行政長官作出許可。參與合併的金融機構或分立後產生的金融機構,可以是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而保險機構僅可與保險機構合併,產生的實體亦必須是保險機構。合併或分立的事宜須在政府公報及澳門最暢銷的一份葡文報紙及一份中文報紙上公佈。清算中的機構也可合併或分立,與合併或分立有關的行為或行政長官委任的代表或清算人在執行委任時作出的行為及合同,經行政長官批准,均可免交任何税項、費用、公證及登記手續費、訴訟的預備金及費用。此外,金融及保險機構的合併及分立亦受《商法典》就一般公司合併及分立所作的規定 規 範 。金融投資澳門沒有本地區獨立的股票市場、黃金市場和期貨市場。居民倘欲把資金運用去作金融投資,只能通過有關機構間接作跨境金融投資活動。一般均通過一些所謂經紀代理進行上述金融投資活動。本地銀行亦開設類似的經紀代理服務後 , 在 組 織 嚴 密 及 信 用 可 靠 的 吸 引下,絕大部份的投資者已轉到銀行設立的金 融 投 資 代理 部 進 行 各種 的 投 資 活動 。金融票據金融票據是金融管理當局調控澳門貨幣市場的主要工具。最初在1987年2月由澳門金融管理局前身澳門發行機構開始發行,目的是創造一種短期的貨幣市場投資工具,為澳門銀行體系長期存在的過剩澳門幣資金提供一個穩健的出路,藉此亦可使銀行不用急於將過剩的澳門幣資金與金管當局兑換外幣,令澳門的外匯儲備水平較為穩定 。金融票據是以無紙折讓形式發行,利息收入因此已反映在“票面”值上,其發行年期最初只有一週、一個月、二個月 、 三 個 月, 現 已 擴 大至 一 日 、 一週、一個月、二個月、三個月、六個月及一年期;其發行數量乃因應銀行的需求而定,金管當局在實際上被動地應銀行的 需 求 而 發行 不 同 年 期及 數 量 的 票據。在聯繫匯率制度下,為免利息套現引致大輻度的跨境資金流動,金融票據的息率大致與香港銀行同業拆息相近。相近的回報提供了銀行持有澳門幣資產的誘因,亦保證外匯儲備的投資回報足以補償金融票據的利息支出 。由於 本 地澳 門 幣信 貸 長期 增 長 緩慢,加上金管當局自1989年開始,容許銀行與金管當局訂立回購協議,即以出售金融票據增加澳門幣流動資金,再在協議日期回購票據,此舉進一步增加了持有票據的靈活性,金融票據遂成為澳門銀行澳門幣資金的熱門出路。其年底已發行結餘額由1987年首年發行的1.3億澳門幣,大幅增加至2002年的158.4億 澳 門 幣 。金融管理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屬下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的公法人,前身為澳門貨幣暨匯兑監理署,組織法規為第14/96/M號法令、第18/2000號行政法規、第4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職能為:為了使澳門的穩定及平衡發展而制定管理
  • 貨幣及兑換方面的管理政策,並監管金融及保險系統的活動。職責為:透過傳達資訊及就向其提出之問題發表意見,建議及輔助行政長官制定及施行貨幣、金融、外匯、保險等政策;研究及建議執行貨幣、金融、外匯及保險政策之必要措施,並促進其施行;指導、統籌及監察貨幣、金融、外匯及保險市場,並對有關之經營人進行監管;確保貨幣之內部平衡及透過保證本地貨幣之自由兑換,確保本地貨幣對外之償還能力;行使中央儲備庫職能以及外匯、黃金及其他對外支付工具儲備之管理人職能;在本地區與外間之間貨幣及金融關係上充當中介人;維持金融體系之穩定。現任行政委員 會主席為 丁連星 。座落於松山西北側的金融管理局大廈《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第32/93/M號法令)規範和調整澳門金融機構和金融活動的法 律。1 99 3年7 月5 日頒佈 ,同 年9月 1 日生 效 。共 分 四編 : 第一 編 一 般金融活動,內容包括金融機構(含信用機構、金融中介人、附屬公司),支行的定義,金融活動的紀律及保護,澳門政府有權機關的權限及其監管。第二編規範信用機構,包括機構種類,活動及許可,公司的形式及資本,本地及外地機構、分支機構的開設,登記的資料及期限,股東、機關據位人及經理,股東、機關管理人的資 格 及 責 任 ; 資本 、 準 備 金 、 股息、備用金;放款規則;會計及強制性 公 佈 ; 職 業 保密;例外制度。第三編中介人及其他金融機構。第四編規範違法行為。該法律制度主要對信用機構的設立、運作和監察進行了詳盡的規範,同時也是所有其他專為特定金融活動,如金融公司、匯兑活動、澳門幣的使用、融資租賃公司、現金速遞公司、 兑 換 店 、投 資 基 金 、財 產 管 理 公司、風險資本公司等制定的各項特別法律制度的基礎,該等特別法均在某些事項上 援 用 《 金 融 體系 法 律 制 度 》 的 規定,尤其是公司的申請設立、公司管理機關的組成、違規處罰等方面。澳門現有的金融機構分別為:①信用機構共23家, 包括 2 2家 銀 行和 郵 政儲 金 局, 2 2家銀行中總行設於澳門的銀行11家,總行設於外地的銀行在澳門的分行10家,離 岸 業 務 銀 行 1 家 ; ② 金 融 公 司 1 家 ;③金融中 介人公司 3家,均 為外地金 融中介人公司在澳門的分公司;④現金速遞公司2家;⑤找換店10家;⑥信用 卡公 司 1 家 。肥利喇亞美打大馬路見荷 蘭 園大 馬 路 。周大福珠寶金行有限公司澳門一家從事珠寶首飾零售業務的貿易公司。創辦人周至元於1929年在廣州創立,其後遷至澳門,1937年設立澳門第一分行,並於1939年正式在香港成立。當時的營業顧客多為香港市民及漁民。1 95 6年 由鄭 裕彤 接手 經營 ,首 創999.9純金,成立黃金成色的標準。30年前得到南非鑽石生產商戴比爾斯(DeBe e r s)配發鑽石原石胚加工琢磨的專利權,80年代在廣東順德設廠。該公司設計的款式曾奪第一屆南洋珠寶首飾設計比賽項鏈類金獎、手鐲類金獎及銀獎。澳門 第二 及第 三 分行 分別 於 19 94 年 及1 9 9 6 年 設 立 。 澳 門 店 擁 有 員 工 6 0 餘名 。周明光(1929.12~)海 南 文 昌人,19 50年移 居澳 門 。 美 國 國 際大學 工 商 管 理 碩士 , 註 冊 核 數師, 澳 門 琼 州 聯誼 會 顧 問 , 澳 門註冊 核 數師 公 會監事,海南省文昌市榮譽市民。曾任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辦公室副主任及業務顧問、海南省第二屆政協委員、南光貿易公司財務部經理、澳門海南同鄉總會副 會 長 。周金陵(1926.8~)女 。 廣 東 中山 人 , 生 於 澳門。1947年畢 業於 鏡 湖 護 士 助 產學校,1988年 起任 鏡 湖 護 士 助 產學 校 校 長 。 現 任澳門 鏡 湖 護 理 學院顧問。從事護理工作超過半個世紀,曾任 鏡 湖 護 士 助 產學 校 教 師 、 敎 導 主任、澳門鏡湖醫院護士主任、醫院辦公室副主任、第八屆廣東省政協委員、澳門婦女聯合會名譽顧問、澳門護士學會顧問、澳門樂團顧問。1993年獲澳督頒發專 業 功績 勳 章 。
  • ★周桐(1949~)女。新聞工作者、作家。原名陳艷華,另有筆名沈實、沈尚青。廣東新會人。中學畢業後曾任職小學,後投身報界,曾任資料員、電訊翻譯員。撰有大量散文、隨筆和翻譯小説,轉寫連載小説後 , 計 有 《 半 截 美 人 》、 《 幻 旅 迷程》、《錯愛》、《晚晴》等10多部,其中《錯愛》、《香儂星傳奇》已經出版。另著有散文集《雌雄同體》及《七星篇》、《美麗街》(合著) 。周鼎(1931~)江 蘇 阜 寧 人 。 曾 任 廣 東 茂 名 縣 縣長,中共茂名市委副書記,中共深圳市委副書記兼副市長 、人大籌委會主任 。1987年6月任澳門南光(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 理,同 年9月 新華通 訊社澳 門分社成立時任社長,曾任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990年6月退休離任, 定居 廣東 深圳 。周樹利(1938~)廣東中山人,生於澳門。美國依利諾州州立大學戲劇教育碩士、語言溝通碩士。澳門藝穗會會長、蔡氏教育文化基金會顧問、澳門戲劇協會顧問、澳門青年交響樂團顧問。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文化局演藝學院戲劇學校校長、澳門大學 敎育學院兼職講師 、澳門藝術節諮詢委員、執行委員等。著有《簡陋劇場劇集》,並編有《獲獎創作短劇劇集》。2004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 文化 功 績勳 章 。周錦輝(1950.12~)廣東順德人,生於香港。酒店管理系畢業。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第一 、二屆議員,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顧問、佛得角共和國駐澳門特別行政區名譽領事、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委員 會 委 員 、 澳 門日報讀者公益 基金 會 榮 譽 會 長 、澳門 旅 遊 議 會 創會會 長 、 澳 門 繁榮 促 進 會 會 長 、澳門 旅 遊 零 售 服務業 總 商 會 創 會會長、澳門置地廣場行政總裁、澳門勵駿會行政總裁、澳門漁人碼頭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總裁等。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 。周禮杲(1933~)生 於 上 海市。 畢 業 於 清 華大學 電 機 系 , 其後為 該 系 在 職 研究 生 。 1 9 9 7 ~1999年任澳門大學校長、 2000 ~2002年任澳門 科技大學校長。先後在清華大學任助教 、電工 學 與 應 用 電 子學 教 研 組 主 任 、 敎授、博士生導師。1991年應聘到澳門大學任敎,先後出任科技學院院長、澳門大學副校長。長期從事信號處理、模式識別和電腦在醫學上的應用領域的研究工作,所領導的胎兒監護科研組在胎兒心電等信號處理方面被認為具有國際先進水平,並在1995年獲中國國家敎委科技進步二等獎。由於出色的學術研究工作,連續多次擔任I EEE/AEMBS世界大會的國際委員會委員,為國際無線電科學聯盟委員、美國紐約科技學院院士 、中國 USRI K組 委員 會 主 席 、 《 電 子 學報》編委等。編有《澳門的科學技術發展》、參與編寫《中國醫學百科全書》,譯有《醫學成象的科學基礎》,發表學術 論 文 5 0 餘 篇 。京都酒店三星級酒店。位於澳門最旺地段南灣大馬 路49 3~ 501 號。 交通方 便, 附近為銀行、郵局、商業大廈及中心購物區。客房共112間,包括雙層複式客房9間,附設中 、西餐廳, 夜總會和美 食中 心 。京澳酒店四星級酒店。位於澳門新口岸北京街18 9號 。客 房共 338 間, 設有 商務 中心、會議廳、健康中心、游泳池、桑拿及蒸氣浴室、中餐廳、西餐廳、酒吧及卡拉O K等。設在該酒店26層的 Ro t u n d a葡國旋轉餐廳是澳門最早的旋轉餐廳。《夜盜珍妃墓》澳門蔡氏兄弟影視公司創辦後攝製的第一部彩色故事片。1989年初開拍,1990年7月11日在澳門首映。影片敘述了一個離奇曲折的盜墓故事,以清光緒帝寵愛的珍妃的命運為主軸,展現了清末中國社會政治腐敗、民不聊生、盜賊四起的歷史畫卷。影片有兩個版本:中國內地版為上下集,共長3小時,手 法細膩,但顯得節奏緩慢;海外版只有一集,比較簡練,片長90分鐘,曾在澳門發行。導演蔡元元,出品人蔡安安,監製袁 小 平 , 策劃 徐 新 , 清史 顧 問 朱 家,主要演 員陳寶國 、賈瑞新 。盲人重建中心澳門盲 人服務 機構 。19 60年 10 月12日成立。由美國海外盲人基金會創立及贊助 ,至1 963 年10 月,中 心的管 理及行政工作由仁慈堂接管。主要活動是協助失明人士的社會復康,使其在能力範圍內接受職業培訓。中心的宗旨是幫助失明人士完全融入社會及維持其自立能力,盡量尋求減低身體缺陷對他們的影響。因此,中心設立藤藝手工班,以及縫紉及針織課程等。由於無法安排學
  • 員就業,因此經過一段時間培訓後,中心變 為 一 個 專供 使 用 者 自用 的 私 人 工場,現時中心轉為供失明人士的活動中心。可容納47名失明人士,並受社會工作局 的財 政資 助 。怡和科技(澳門)有限公司怡和科技集團屬下成員。地址在澳門馬統領街3 2~36號廠 商會大廈1樓 。主要從事拓展和分銷資訊科技產品與服務,提供林林總總的產品系列,包括辦公室自動器材、電腦和電子消費品。該公司 代 理 分 銷 多 種名 牌 電 腦 及 電 子 產品,包括:佳能、虹智電腦、康栢、蘋果 、 東 芝 、 I BM、諾 威 及 AT& T等 。怡富企業有限公司飲食 管 理公 司 。成 立 於1 9 80 年 ,地址為東方斜巷19號1樓。屬下的餐廳有翠屋 餐廳 和金池 餐廳 。冼玉清 (1895~1965)女。 文 史 專家、 書 畫 家 。 廣東 南 海 西 樵 山人 , 生 於 澳 門 。13歲入私塾, 啟蒙老 師 是 曾 參 與“公車上書”的舉人 、 著 名 的 平 民婦孺教育家陳子褒(榮袞)。17歲在子褒學堂中學畢業時,適逢1912年5月孫中山訪澳在澳門鏡湖醫院禮堂演講,有幸親耳聆聽。後轉往嶺南大學,親授冼星海國文課,支持冼星海到巴黎深造。先後任嶺南大學中文系教授、文物館館長、 廣東 省文 史館 副館 長。 19 52 年 和1964年曾兩度返澳門居住。冼玉清自稱“以事業 為丈夫, 以學校為 家庭,以 學生為兒女”,終身不曾婚嫁。逝世時留遺囑將一生積蓄約值50萬港元捐獻給國家。著述甚豐。20年代已有詩作,著有《碧琅 玕館詩 稿》 ,深為 柳亞子 、陳 三立等讚賞。對嶺南歷史、風物、史志、文物的發掘整理,成績卓著。有關嶺南文 獻 研 究 的 著 述 有 《 廣 東 女 子 藝 文考》、《廣東鑒藏家考》、《廣東叢帖敘錄》、《廣東文獻叢談》、《梁廷噝著述錄要》、《招子庸研究》、《陳白沙碧玉考》等。有關對澳門歷史文化敎育 研 究 成 果 , 收 錄 在 《 冼 玉 清 文 集 》中 。冼志揚(1947.5~)廣 東 順 德人 , 生 於 澳 門 。第二 任 澳 門 特 別行政 區 行 政 長 官選 舉 委 員 會 委員 、 廣 西 壯 族 自治 區 政 協 委 員 、吉 林 省 僑 聯 常委、吉林省海外聯誼會理事、南寧市海外聯誼會名譽會長、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監事、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理事長, 以 及 澳 門 街 坊會 聯 合 總 會 副 理 事長、新馬路街坊會會長、長者體育總會理事長、澳門象棋總會、門球總會副理事長。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外邀成員 、 中 華 總 商 會青 年 委 員 會 常 務 委員 。冼志耀(1940~)澳 門 民 政 總署 諮 詢 委 員 會 委員 、 第 二 任 澳 門特 別 行 政 區 行 政長官 選 舉 委 員 會委員 、 澳 門 基 本法 推 廣 協 會 會員 、 同 善 堂 值理、澳門日報讀者 公益基金會理事長 、澳門紅寶石體育會會長、永壽木行董事總經理。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 門市 政議會 議員 。冼星海(1905~1945)中國作曲家。曾用名黃訓,孔寧。祖籍廣東番禺,生於澳門一個貧苦漁民與海員之家。出生時父親已去世,寄居於外祖父 家。7 歲隨母 親到新 加坡, 靠母親做傭工度日。在華僑辦的中小學讀書。1920年前後,以優秀華僑學生被嶺南大學招 收到廣州 ,半工半 讀6年。 他酷愛音樂,參加學校樂隊,演奏小提琴和單簧管,並擔任過指揮。1926年到北京國立藝術專門學校選習小提琴,同時在北 京 大 學 圖 書 館 任 管 理 員 以 維 持 生活。1928年夏到上海,入國立音樂學院學小提琴。他結識了田漢等人,曾參加“南 國社 ”的 戲劇 活動 。192 9年 冬, 從上 海到 巴黎 學習 音樂,先後從P.奥別多菲爾學小提琴,從P.迪卡斯等學理論作曲。1935年考 入巴黎音樂學院,在迪卡斯的高級作曲班學作曲。在法國期間,創作了《風》和《D 小調小提琴奏鳴曲》等作品。1935年秋,冼星海回到上海,參加歌曲作者協會等進步音樂組織,投身到抗日救亡運動中去,並先後在百代唱片公司和新華影業公司擔任配音和作曲。這時期他創作的救亡歌曲和進步的電影音樂有《救國軍歌》、《夜半歌聲》、《熱血》 、《拉犁歌》、《青年進行曲》等。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參加上海話劇界救亡協會,10月到武漢,翌年春參加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第三廳,與張曙共同負責抗戰音樂工作,創作了《保衛盧溝橋》、《祖國的孩子們》、《游擊軍》、《到敵人後方去》、《在太行山上》等。193 8年1 1月 ,到延 安, 任教於 魯迅 藝術學院音樂系,創作代表作《黃河大合唱》、《生產大合唱》等大型聲樂套曲,在全國產生巨大影響。1940年5月去 蘇聯,完成《民族解 放交響曲》等作品 。1945 年在莫斯 科病逝 。
  • 冼星海大馬路(Aven i da Xian X ingHa i )在澳門半島東南部,新口岸新填海區東部,北端由柏林街起,南端至孫逸仙大馬路。長450米。馬路的命名是 為了紀 念 中國 著 名 作曲 家 冼 星海 , 他 於1905年出生在澳門一個海員家庭,並在澳門渡過了童年。該馬路南端東側有澳門文 化中 心 。冼為鏗(1931~)筆 名 思 放 。廣 東 南 海 人 , 生於 佛 山 。 《 澳 門日 報 》 專 欄 作家、 澳 門中 華 教育 會 名 譽 顧 問 、澳門 中 華 學 生 聯合總 會 顧 問 。 年輕時,先後在澳門勞工子弟學校、糧食小學及濠江中學任敎。曾任澳門中華教育會理事長,第四、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代 表 , 第 八 、 九 屆 廣 東 省 人 大 代表,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宣傳教育文體部副部長、業務顧問,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 會第 一屆 主席 。自 20 世紀 70 年 代開始,長期在《澳門日報》文藝版發表文史 知 識 性 雜 文 ,著 有 《 談 文 字 説 古今》一 、二 、三、 四集 。法老王宮殿娛樂場以埃及法老王為主題的娛樂場。它位於 澳 門 置地 廣 場 酒店 3 樓 和4 樓 , 以古埃及建築作為裝飾設計的主調,賭場全層 面積 8萬 平方 公尺 ,設 10 0多 張 賭台、500台老虎機,並特別設有兩種新的賭法“幸運輪”和“聯獎撲克”。3樓附設綜合體育博彩中心,內設座椅和電視螢幕畫面,供喜歡足球博彩及賽馬的人士 使用 。 四樓 擁 有5 間 貴賓 廳 。法官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司法官的管理及紀律 機關。 根據 第10 /1 999 號法 律(通過《司法官通則》)建立。由5人組成:終審法院院長,並由其任主席;由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並由行政長官委任的兩名社會人士;由法院司法官選出的兩名法院司法官。職權包括:建議法院司法官的免職、因無能力而退休及科處強迫退休或撤職處分,或終止以合同方式聘任或以定期委任方式任用的法官提供服務;提起法院司法官因無能力而退休的程序;對法院司法官採取紀律行動,但不影響各項規定的適用;評核法院司法官的工作;給予許可,監管不在方面的事宜,編年資表,並對法院司法官作出其他管理行為;就第一審法院法官及處於待安排工作狀況的法院司法官,作出在法院內工作的安排;指定組成合議庭的法官;指定第一審法院法官的 代 任 人 ;依 法 指 定 法官 以 兼 任 職務,並決定由其負責的案件種類;依法命令並定出有關簡易刑事訴訟程序卷宗的分發;指定中級法院法官,以分發行政、税務及海關上的司法爭訟的案卷 ;命令對法官進行查核、專案調查及全面調查、以及在此等情況下指定查核員 ;審議由法院院長及監管辦事處的法官編製的 部 門 工 作狀 況 的 年 度報 告 書 ; 對《司法組織綱要法》及《司法官通則》的法案發表意見;研究並建議採取立法或行政措施,以提高司法體系的效率及改善該體系;就法院司法官所穿著的法袍式樣提出建議;評核司法輔助人員的工作,並對其採取紀律行動;審議對其主席的不可提出司法申訴的決定提起的上訴 等 等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屬下的部門。前身為司法官培訓中心,組織法規為第5/2001號行政法規。旨在提供司法及法律領域的專業培訓。其主要職責包括:法院 司 法 官 及檢 察 院 司 法官 的 專 業 培訓;登記局局長及公證員的專業培訓 ;私人公證員的專業培訓;司法人員的專業培訓;登記暨公 證文員的專業培訓 ;少年感化院教育人員的專業培訓;舉辦再培訓課程及進修課程;為公共行政當局的其他工作人員籌辦法律領域的培訓課程;應澳門律師公會的請求,培訓中心可舉辦為律師及實習律師而設的培訓活動;透過合作議定書,為外地的公務員、司法官及法律從業員籌辦司法及法律領域的培訓活動;直接或間接在司法及法律領域內開展有利於履行其本身職責的研究、科研活動,以及籌辦研討會及會議。現任主任為尹思哲(Manue l M.E.Tr i g o)。法律本地化澳門過渡期“三大問題”之一。指把適用於澳門的現行葡萄牙法律,通過一定的立法程序,使之轉變為澳門本地法律 , 並在 內 容 上與 澳 門 基本 法 相 銜接,以利於澳門政權的順利交接和平穩過渡 , 以及 澳 門 的社 會 穩 定和 經 濟 發展。因此,簡單地説,澳門的法律本地化就是指把適用於澳門的葡萄牙法律,使之 澳 門本 地 化 。法律 本 地 化 之 所以 會 成 為 過 渡 期“三大問 題”之一 ,是由中 國政府恢 復對澳門行使主權的需要及澳門法律體系的構成特點所決定的。根據《中葡聯合聲明》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澳門原有法律即澳門本地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基本不變,以實現法律領域的平穩過渡。但是,適用於澳門的葡萄牙法律不在澳門原有法律之列,亦即不在保留之列,這是由中國政府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所固有的領土完整及主權原則所決定的。由於《中葡聯合聲明》實施時,適用於澳門的葡萄牙法律是澳門現行法律的主要組成部份,澳門本地
  • 法律因其本地的立法起步較晚而數量有限,且大多偏重於葡萄牙法律的實施細則,因此顯得無足輕重。適用於澳門的葡萄牙法律中,除一部份法律諸如《葡萄牙共和國憲法》、《澳門組織章程》等直接體現葡萄牙對澳門管治的法律必然伴隨著葡萄牙對澳門的管治結束而自然終止外,另外還有大量的適用於澳門的葡萄牙法律,如《葡萄牙刑法典》、《葡萄牙 刑 事 訴 訟法 典 》 、 《葡 萄 牙 民 法典》、《葡萄牙商法典》、《葡萄牙民事訴訟法典》五大法典及其他重大法典等, 其 內 容 涉 及 澳門 的 社 會 經 濟 生 活等,若隨著1999年澳門的回歸而失效,而特別行政區又難以在短時間內倉促制定一大批有關的替代法律,這必然會給這些法律所調整和規範的社會經濟生活領域造成法律真空,並造成混亂無序的局面,這肯定不利於新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有效的管理,達不到維護澳門平穩 過 渡 、 長 期 穩 定 發 展 的 初 衷 。 因此,在過渡期內將這部份葡萄牙法律中需要保留者通過適當的立法程序,使其成為 澳 門 原 有 法 律, 即 實 現 法 律 本 地化,不僅十分重要,而且還十分必要和迫 切 。澳門的法律本地化,涉及到程序的問題,即需要通過法定程序,使適用於澳門 的 葡 萄 牙法 律 轉 變 為澳 門 本 地 法律。同時,還涉及實質的問題,即本地化後的法律在內容上必須與澳門基本法相銜接,不得同基本法相抵觸。以上兩個方面的問題,對於澳門的法律本地化來説,都是必須要加以認真解決的。為此, 澳 門 的 法律 本 地 化 需遵 循 以 下 原則:①需要與基本法相銜接。適用於澳門的葡萄牙法律在本地化中,必須注意與澳門基本法相銜接,並不得與基本法相抵觸,否則,即使依照法定程序本地化 了 , 根 據 澳 門 基 本 法 第 1 4 5 條 的 規定, 也 不 能 採用 為 澳 門 特別 行 政 區 法律。②需要符合澳門的實際情況。首先必須符合基本法關於澳門法律地位的規定;其次,必須符合澳門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澳門的法律本地化工作只有從澳門的實際情況出發,才能有利於澳門政權的順利交接和平穩過渡,有利於澳門的長期穩定和繁榮。③需要與中方進行磋商。根據《中葡聯合聲明》附件二的規定,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的職責之一,是就聯合聲明及其附件的實施進行磋商。澳門法律本地化的問題,屬於聯合聲明關於過渡期安排的規定,應由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磋商,這有利於保證本地 化 後 的 法 律 能與 澳 門 基 本 法 相 銜接,並在1999年後能被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④需要通過法定程序。適用於澳門的葡萄牙法律需要本地化的,必須經過澳門立法機關即立法會和總督通過立法程序進行,並需要在《澳門政府公報 》上刊 登方為 有效 。澳門的法律本地化,廣義上來講,包括法典本地化、司法機關本地化和法律人 才 本 地 化 三 個方 面 。 在 狹 義 上 來講,僅指法典本地化,即將適用於澳門的葡萄牙法典本地化。作為澳門過渡期三大問題的“法律本地化”,一般是指狹義意義上的法律本地化,即法典本地化,亦即將適用於澳門的需要本地化的葡萄牙法律,通過立法程序轉化澳門本地法律。對於法典本地化,基本內容又可用8個字概括,即法律的“過戶” 、“清理”、“翻譯”和“修訂”。法律的“過戶” ,是指 將在澳 門適用 的葡萄 牙法律通過一定的立法程序,轉化為由澳門立法機關制定的本地法律。如在澳門適用的《葡萄牙刑法典》、《葡萄牙刑事訴訟法典》、《葡萄牙民法典》、《葡萄牙商法典》和《葡萄牙民事訴訟法典》等五大法典,都需要經過“過戶”才可能被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法律的“修訂”,是指對需要“過戶”的葡萄牙法律,根據與基本法相銜接及符合澳門實際情況的原則進行修訂,且必須經過中葡雙方磋商。從廣義上來講,法律的“修訂”也包括對須修改的本地法律,根據與《澳門基本法》相銜接的原則和澳門的實際情況進行修訂。法律的“清理 ”,是 指對 所有在 澳門適 用的 法律,包括葡萄牙法律和澳門本地法律,進行必要的歸類、整理,以明確其效力狀況,並進一步確定需要進行本地化的法律。法律的“翻譯”,是指將一直沒有中文本的在澳門適用的葡萄牙法律譯成 中 文 。 從 廣 義 上 來 講 , 法 律 的 “ 翻譯”則包括將所有沒有中文譯本的在澳門適用的法律譯成中文,除葡萄牙法律外,還特別包括1976年以後沒有中文譯本的 本 地法 律 。檢察院司法官宣誓。通過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中葡雙方的共同努力,繼《澳門刑法典》於1996年1月1日生效、《澳門刑事訴訟法典》於
  • 1 9 9 7 年 4 月 1 日 生 效 後 , 《 澳 門 民 法典》、《澳門民事訴訟法典》、《澳門商法典》及有關配套法典亦於1999年11月1日同 時生效。 至此,俗 稱在澳門 適用的上述葡萄牙五大法典全部實現本地化,這標誌著長期適用於澳門並構成澳門法律體系基本框架的五大法典的本地化工作宣告完成,澳門平穩過渡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在法律人才的本地化方面,主要依靠來自對澳門大學法學院培養 的 學 生 的 培 訓 , 以 及 對 來 自 葡 萄牙、中國內地、台灣法律院校的畢業生的培訓,他們一般都懂中文和葡文,分別在政府各個部門和司法機關工作,有的亦從事律師職業。在司法官人員本地化方面,澳葡政府於1995年設立了司法官培訓中心,招收 本地學員進行培訓 。1996年 10月2日 ,首批3名 畢業學員 分別擔任法官和檢察官,成為澳門歷史上首批本地司法官。至1999年7月,相繼共有四批畢業學員共34人分別擔任了法官和檢察官,從而結束了澳門司法機關沒有本地司法官的歷史,為澳門法律領域的平穩 過渡提 供了法 律人才 。法律社團非牟利性民間機構。旨在團結法學界人士,服務社會,共同研究及推廣澳門法 學 理 論 。較 具 代 表 性的 該 類 機 構有: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檢察律政協會、澳門法學會、澳門法律公共行政翻譯學會、國際人道法推廣中心、澳門法學協進會 、澳門 經濟法律 學會等 。《法律援助及司法援助法》(第21/88/M號法律和第41/94/M號法令)澳門 立 法 會 1 9 8 8年 8 月 1 5 日 制 定通過的第21/88/M號法律,對訴諸法律和求助法院的制度作出規定。該法的目的是,保障任何人不因本身的社會或文化條件又或因經濟能力不足而有困難或受阻去認識、取得或維護本身的權利 。為此該法設立了法律諮詢和法律保障機制,以確保該法目的之推行。其中法律諮詢由政府透過中葡文刊物及其他傳播方式作出,法律保障則由法律問訊和司法援 助制 度組 成 。法律援助服務為了 落實 基 本法 第 36 條 ,解 決 居民擁有法律起訴權而採取的一項措施。那些遇到必須通過法院程序來處理的事務,如離婚、刑事或民事訴訟等而又缺乏經濟能力聘請律師的人士,可求助於澳門法院。逢星期三下午政府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當事人亦可申請免費的法律援助服務。申請人只需要前往其所屬的社會工作局社會工作中心提交一張經 濟 狀 況 證 明 書 , 就 可 向 法 院 正 式 申請 。法律中譯指澳門進入過渡期後在法律本地化方面的一項措施。法律翻譯之所以會成為法律本地化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因為中文在澳門長期以來處於可有可無的從屬地 位 , 歷 來 未 被視 為 正 式 的 官 方 語言 。在澳門回歸之前,澳門法律分為兩大部份:一部份是延伸到澳門地區生效的葡萄牙本土法律。這部份法律尤以五大法典為核心,即葡萄牙的民法典、刑法典、民事訴訟法典、刑事訴訟法典和商法典,此外還包括一些比較重要的部門法,如工業產權法典、登記法典等法律。這部份在澳門地區生效的葡萄牙法律從它們登陸澳門的一天起,一直到20世紀90年代後期被本地化,從來沒有被翻譯成中文。另一部份法律就是自1976年開始由澳門本地立法機關制定的本地法律,這些法律主要涉及貿易、金融、保險、土地、房屋等經濟領域的管理以及對公共行政部門和公務人員的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這些法律雖為澳門本地立法機關所制定,但一直到1990年之後中文的官方語文地位被確立,才開始有了固定的法律翻譯文本。這僅僅局限於立法會 制 定 的 法 律 和澳 門 總 督 制 定 的 法令, 大 部 份 訓 令 等行 政 法 規 及 相 關 批示,仍無中文譯本。上述狀況與澳門回歸祖國的政治現實是非常不相適應的。因此,加快澳門法律的中譯工作,成為後過渡期 的一項迫 切任務 。關於法律的中譯問題,長期以來還存在的一個問題就是質量的問題,即不少法律譯成中文後或存在不少錯誤,或中文表述令人難以理解。這一問題直到特區政府成立以後 方開始逐步改善 。法務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屬下的一般部門,由前司法事務局及法律翻譯辦公室合併組成。其組職法規為:36/2000號行政法規及10/2003號行政法規。少年感化院為其從屬機構。其職能為:負責總體法務政策方面的研究及技術輔助工作,執行法律草擬、法律翻譯、法律推廣方面的特定政策,負責未成年人司法管轄範圍內的教育制度及社會重返方面的組織及運作,以及登記與公證機關、私人公證員的統籌及輔助工作。主要職責包括:協助制定法務政策;負責編製或協助編製屬行政長官及政府權限的法律提 案 、規 範 性 文件 或 其 他須 公 佈 於《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公 報 》 的 文 件 的 草案;翻譯上項所指草案及被要求翻譯的其他草案;統籌法律翻譯事務,統一法律技術詞彙;進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資訊的提供及推廣工作;負責登記與公證機關的行政及財政管理;在登記與公證機 關 以 及 私人 公 證 員 範圍 內 制 定 規章,並作出技術指導及監管;負責未成年人司法管轄範圍內的教育制度及社會重返方面的組織與運作;促使執行有權限法院所命令採取的司法措施;監管由機構進行之自願仲裁的運作等。現任局
  • 長 為 張 永 春 。《法院訴訟費用制度》(第63/99/M號法令)前澳門總督1 999年10 月25日透 過第63/ 99/M號法 令核准 公佈。共137條。對民事訴訟程序、刑事訴訟程序、行政訴訟程序和監察規範合法性之上訴中,訴訟費用的種類及範圍、豁免訴訟費用的主體及情形、訴訟費用的確定規則、訴訟費用的繳付及分配、訴訟費用的存放及管理、訴訟程序中科處罰款的制度、訴訟外行為的費用繳付等作出了規 定 。《法域縱橫》由官方編輯出版的法律期刊。社址設在南灣蘇亞雷斯博士大馬路三號公務員 互 助 會 大 廈 四 樓 。 1 9 9 6 年 1 2 月 創刊, 由 當 時 的 澳 門 法 律 翻 譯 辦 公 室 出版,宗旨是推廣法律知識,對澳門及鄰近的地區的法律體系進行比較研究。澳門回歸後改由法務局出版,現任社長為法務 局局 長張 永春 。《法醫鑑定法制度》(第100/99/M號法令)該法 令 共1 1 條 。主 要 訂定 進 行 法醫鑑定之目的、範圍及規則,訂定何人為官方法醫鑑定人,並定出知悉其他法醫鑑定人之途徑及定出鑑定人報酬。該法令規定,法醫鑑定之目的一般為在民事審判、勞動審判及刑事審判上對損害予以確定及作出評估。法醫鑑定包括:死因查驗或屍體剖驗;對交通意外、工作意外、職業病、侵犯子宮內生命罪、侵犯身體完整性以及侵犯性自由及性自決罪中之受害人之檢驗;精神病檢驗 ;用作 輔 助1 、 2項 所 指檢 驗 之化 驗 及 毒物檢 驗 ;用 作 1、 2 項所 指 檢驗 之 細 菌檢驗、血液檢驗及其他器官殘留物之檢驗,以及對親子關係作出生物學調查之檢驗;主要用作輔助首項所指檢驗之病理解剖檢驗及病理組織檢驗。該法令還訂明,如死亡係因交通意外或為他人工作時發生之意外而引致,應進行法醫屍體剖 驗 ; 如 不 能 排除 死 亡 係 因 犯 罪 引致,亦應進行屍體剖驗。而調查死因之司法機關或刑事警察機關有權免除屍體剖 驗 。河邊新街(Ru a do Am i r an t eSér g i o)在澳門半島西南側,北端在司打口接火船頭街,南至媽閣廟前地。長90 5米。 係1 9、 20 世紀 之交 進行 的內 港 填海工程填築而成,中文街名由此而來 。葡文街名則來自 1868~18 72年第87 任澳門總督、海軍上將蘇沙(António Sér gi ode S ou s a)之名。過去內港南段水道中是大批漁船停泊之處,當時臨海的河邊新街有不少魚欄和海產店、維修漁船的材料和工具商店,一些小型修理工場,以及供 漁 民 購 買 生 活用 品 的 洋 雜 百 貨 店等。後來由於繼續填海,河邊新街已不在河邊,而且澳門半島漁業日益衰退,這條街道的 面貌也發生 很大變化 。河邊新街沿海水深澳門附近海域由於承受兩側珠江的伶仃洋河口和磨刀門河口帶來的泥沙,在強烈的沉積作用下,形成廣泛分佈的淺灘,水 深大部份 不足3米 。澳門半 島周圍和氹仔北面近岸,以及填海前的路氹連貫公 路兩側 水深更 多在2 米以內 ,退潮時便會露出大片淺灘。僅在澳門半島和 澳 門 國 際 機 場 以 東 , 以 及 路 環 以南,水深 才超過3 米。路環 東端的大 擔角外,水深達5~6米,低潮時也有4 米左右。路環西南端與大橫琴島之間,是個 不 到 3 0 0 米 寬 的 峽 口 , 由 於 水 流 冲刷, 水 深 也有 5 ~ 6米 。 澳 門半 島 周 圍淤積厲害,嚴重影響航運。為了讓船舶順利進出 港口, 從澳門 半島東 南方約 2公里處開始,通過人工疏浚加深了兩條航道,通 往外港的 一條長約 2公里、 深約 6 米 , 通 往 內 港 的 一 條 長 約 5 公 里 、深約5米 。人工航 道必需經 常疏浚, 才能保持足夠水深,否則泥沙便會很快淤滿 航 道 。沿海水溫澳 門 地 處 熱 帶 北 緣 , 海 水 溫 度 較高。根據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台在澳門半島西南端澳門航海學校的觀測資料,水面下50厘米處的海水溫度年平均大約在2 3℃ 上下 , 全年 有8 ~ 9個 月的 月 平均水 溫 高於 2 0℃ 。 最 低是 1 月或 2 月 ,為15 ~16 ℃; 最高是 7月 或8月 ,接 近29℃ 到稍 高於3 0℃ 。沿海泥沙淤積澳門地處珠江三角洲河口區,珠江的伶仃洋河口和磨刀門河口分別位於兩側。珠江的含沙量 雖然較小(比黃河 、長江都要小),但是由於流域內雨量豐富、流量甚大等原因,仍有大量泥沙被河水挾帶往下游輸送。經這兩個河口出海的泥沙每年平均約6000萬噸,在地形的影響和水動力條件的作用下,在沿岸大量沉積下來。澳門地區夾在這兩個河口之間,深受影響。所以,在澳門半島和氹仔、路環周圍,淺灘大面積分佈,不少淺灘 在低潮時 露出水面 。治安警察局特區政府保安司屬下的軍事化保安部隊(葡文縮寫為C PS P),回歸前稱為
  • 治安警察廳。組織法規為第7/94/M號法律、第66/94/M號法令、第33/98/M號法令、第22/2001號行政法規。治安警察局具有刑事警察機關的性質,在刑事訴訟程序中,須遵照司法當局之指引,且在職務上從屬於司法當局,由司法當局要求治安警察局進行之活動或授予其負責之行為或措施,應由為此有權限的該局各實體所指定的軍事化人員作出。治安警察局具有如下任務:維持公共秩 序 及 安 寧; 預 防 、 偵查 及 打 擊 犯罪;維護公共及私人財產;管制非法移民;負責出入境工作;管制及監察車輛與行人通行。治安警察局亦參與民防及應付緊急情況。治安警察局除負責以上任務範圍內的職責外,還負責:保障澳門特別行政區體制的正常運作;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及自由的行使;確保尊重法治;維持公共秩序、安全及安寧;預防犯罪 , 尤 其 預 防 有組 織 及 嚴 重 暴 力 犯罪;向處身於公共災難之居民提供幫助及救助;巡邏街道及公眾地方,以及保障在集會、示威、莊嚴儀式、慶典及表演時公共秩序及安寧;確保遵守道路及交通 法 規 定 ; 擔 負有 關 人 士 出 入 境 任務;在獲悉任何犯罪之預備或實行時,採取必要的迫切措施,以防止犯罪之實施,查明並拘留犯罪行為人,直至有權限之刑事警察機關介入為止;進行與偵查或預審有關措施及調查,但僅以獲有權限司法當局授權進行者為限;監視及監察易於準備或實施犯罪,以及易於因犯罪結果而獲利或包庇罪犯等活動及地點,監察及促使對市政條例、告示、管制規章及行政規章之遵守。治安警察局的職責還包括:看守公共建築物;監管有關武器、彈藥、爆炸性物資的使用及攜帶;在文職或非文職之官方當局及公共行政當局之公務或服務人員,以及其他公法實體為履行其職務而要協助時,予以協助;在公共災難,尤其是自然災禍或火災時,提供協助;保證政府財產利益,保護合法交易、工藝及工業,並對確保良好行政所需法規的執行提供必要協助;對工業企業運作上已被聲明對澳門 特 別 行 政區 有 戰 略 利益 之 其 他 企業,提供長期性或臨時性保護。現任代局長 為 李小 平 。宗光耀(1937~)陝 西 省 人 。西安 外 國 語 學 院俄文 系 畢業 , 芬蘭赫 爾 辛基 大 學畢業。1964年 在中國 駐芬 蘭大 使館工作, 1975 年在外 交 部 西 歐 司工作,1980年在中國駐愛爾蘭大使館擔任一等秘書。1985年在國務院辦公廳任副局長 。19 89年 12月 來澳, 任新華 通訊社澳門分社副社長,2000年1月任中央駐 澳 門 特 別 行 政區 聯 絡 辦 公 室 副 主任,2002年退休後定居北京。曾任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 委員、副秘書長 。《宗敎及禮拜自由保護法》(第5/98/M號法律)澳門立法 會19 98年 8月3 日制定 通過。分3章共 25條。該法 確立了宗教 自由及在法律面前所有宗教敎派平等的原則,表明澳門地區不干預敎派的組織、敎派職能的行使、禮拜的從事,亦不對宗教問題作出宣示。該法規定了個人宗教自由的內容 、 個 人 參 與 宗 敎 的 行為、宗敎敎派的性質、法律人格、內部運作、對外關係以及宗 教秘密等 。定期性援助金又稱一般性援助金。為按月給付的一種社會保障手段。旨在舒緩因社會功能失調而出現危機狀況的個人或家庭生活上的困境,使其個人或家庭的功能得以平衡或重新融入社會。發放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但可續期。每次續期均需重新審核受助人之生活狀況。現每月最 高 之 援 助 金 1 人 為 1 3 0 0 元 , 2 人 為24 7 0 元 , 3 人為 3 5 1 0 元 ,4 人 為 4 4 2 0元,如此類推。實際金額為個人或家庭收入總和與最低維生指標的差額 。宜安北歐傢俬廣場澳門較具規模的傢俬公司。位於提督馬路,擁有2萬 平方呎以上的大型 陳列室,專營歐洲及日本進口高級傢俬。宜安北歐傢俬廣場經常舉辦各種類型傢俬展覽,將歐陸家居及辦公室佈置設計潮流的最新訊息 帶給澳門用家 。官也街(Rua da Cun ha )在氹仔南部市區中心。由施督憲正街與吿利雅施利華街之間起,至消防局前地 。這 條只 有約 11 5米 長、 5米 寬 的小街,是澳門著名的食街之一。街內中西食肆林立(特別是以葡國餐招徠食客的餐廳),還有數間售賣當地特產(雞仔餅 、 鹹 切 酥等 餅 食 以 及蠔 油 、 蝦 醬等)的“手信”(禮物)店。它們吸引了不少遊客和澳門市區的居民,平時行人眾多,假日更加擁擠。海島市市政廳於1983年 5月1日 把它劃為全 澳第一個 行人 專 用 區 。氹仔官也街
  • 官世海(1965.8~)生 於 廣 東 中山。 廣 州暨 南 大學醫 學 士、 內 科學碩 士 。 澳 門 特別行 政 區政 府 衛生局 副 局長 、 全科主 任 醫 生 , 澳門公 務 專業 人 員協會會員大會主席,澳門全科醫生學會會長,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副會長,澳門童軍總會名譽顧問,北京市青年聯合會澳門特邀青年委員港澳台組組長等。曾任北京市青年聯合會第七屆常委,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公務專業人員協會理事長,澳門全科醫生學會副理事長,暨南大學醫學院澳門同學會會長等。曾發表《澳門全科醫學的建立 與發展》一文 。空氣濕度澳門的年平均相對濕度為80%。每年一 般3 ~6 月是 最潮 濕的 時期 。由 於夏季 風 盛 行 ,偏 南 的 暖 濕氣 流 十 分 活躍,帶來充沛的水汽,月平均相對濕度達到85%以上,最高是4月(87%)最乾燥的時期則是10月至次年1月,因為受東北季風影響,空氣中水汽含量顯著減少,月平均相對濕度低於75%,12月和 1 1月 只 有 70 % 和7 1 % 。《居民身份證制度》(第8/2002號法律)訂立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制度的法律,其目的在於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關於永久性居民及非永久性居民 分 別 有 資格 領 取 相 應身 份 證 的 規定,務求通過建立新型身份證制度以達到證件分類清晰、效力狀況明確、法律保障 全 面 、 注重 保 護 私 隱的 目 的 。 於20 02 年 8月 5 日頒 佈。 共 4章 1 6條 。 按照該法律的規定,居民身份證是證明持有人的身份及在澳門特區居留的民事身份認別證件,年滿 5歲的澳門居民必 須領取居民身份證;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由卡及集成電路組成,其中包括持證人姓名、發出日期、有效期、父母姓名、婚姻狀況、密碼等資料。法律明文規定禁止扣留任何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但如果有理由懷疑有關證件是偽造或有關人士非為該證件的合法持有人時,則可例外扣留證件。此外,該法律亦規定了澳門居民身份證的領取辦法、持證人所具有的查閲個人資料的資訊權、設立一個專門委員會以研究未來身份證政策並建立身份證安全機制、由身份證明局負責管理民事身份資料庫以及相關的處罰性措 施 等內 容 。居住區澳門居住區有高級居住區和低收入居住區等區分。在澳門半島南端的西灣沿岸和西望洋山、媽閣山半山腰的綠樹叢中,分佈着一座座各具特色的別墅洋房,那是高官、富商的高級居住區。東望洋山西北麓、高士德大馬路和美副將大馬路東端一帶,矗立着一些高層住宅大廈,也是較為高級的居住區。南部沿媽閣街、高樓街、風順堂街、鵝眉街 、三巴仔街一帶,中部從白鴿巢到大炮台周圍以及進敎圍、雀仔園一帶,分別為一般居住區。北部黑沙環、台山、青洲及筷子基一帶是一 個較低收入居住區 ;馬場東部和黑沙環新填海區則是一個正在開發建 設的新興 居住區 。北區高密度居住區屈大均(1630~1696)清 初 詩 人 ,史學 家 。 初 名 紹隆, 字 介子 , 又字翁 山 。 廣 東 番禺人 。 受業 於 順德 舉 人 陳 邦 彥 。清 順 治 三 年(1646),清軍南下入廣州,曾參加陳邦彥等發動的抗清隊伍。順治七年,清軍再破廣州,為避禍,削髮為僧,在番禺雷峰寺出家,法名 今 種 。 後 與 同 里 文 士 創 “ 西 園 詩社”,以詩言志,砥礪名節。兩度北上遊歷,先後到南京、北京、山海關、關中、山西等地,與顧炎武、李因篤等交往,結交遺民,以圖復明。清廷下令搜捕,避 居桐 廬。康 熙元 年(1 66 2) 歸
  • 粤,蓄髮還俗。台灣鄭克塽降清,復明絕望,遂隱居著述,撰《皇明四朝成仁錄》,表彰抗清忠烈,未幾病歿。善寫詩,詩風明朗雄健,頗負盛名。不少作品揭露清軍入關時暴行,感傷時事,為後世 傳 誦 。 與 陳 恭 尹 、 梁 佩 蘭 並 稱 為“嶺南三家”。著作有《易外》、《翁山詩外》、《道援堂集》、《廣東新語》等3 0 餘 種 。屈大均曾在澳門居住過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情節尚待進一步考訂)。他在澳門時撰寫的詩文留下了關於當時澳門情況的珍貴記載。在《廣東新語》卷二的《澳門》專文及《廣東新語》其他各卷中,有關澳門及西洋夷人的記載將近4000字;在其所著《翁山詩外》中有以《澳門》為題的詩6首,其他吟咏澳門及與澳門相關的詩12首。這些詩文記述澳門和當時形勢,澳門聖保祿教堂及澳門天主教法規禮儀、澳門經濟貿易(澳門葡人海外貿易),以及葡人生活習俗及西洋物品等,觀察細緻,記載翔實,是研究澳 門史 的重要 史料 。屈臣氏(澳門)有限公司港資百貨公司。是和記黃埔集團的一個成員機構。1989年開業。主要經營化妝品、藥品、個人護理用品、糖果小食、玩具、禮品、時尚飾物、家庭用品及針棉織品等。在澳門的11間公司分別設在澳門水坑尾、祐漢新邨、議事亭前地及高地烏 街、筷子基 、關閘等 。姍桃絲(Ri t a Bote lho dos San t os,1960.10~)女。生於澳門。澳門大學工商管理碩士,並完成葡萄牙里斯本新職業學院企業組織管理高等課程。現任中國與葡語國 家 經 貿 合 作 論 壇 籌 備 辦 公 室 協 調員、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公職人員協會會員大會主席、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會員 。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邊境事務協調小組代表、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委員、澳門屠宰場有限公司董事長、澳門特區第九、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選舉會議成員 。邵天任(1914~)法學家。遼寧省鳳城人。畢業於長春政法大學。1941年在晉綏抗日根據地參加 工 作 , 後到 延 安 抗 日軍 政 大 學 學習。歷任東北民主聯軍總司令部秘書,哈爾濱市法院院長,佳木斯鐵路辦事處處長兼佳雙鐵路工程局局長,中國駐蘇聯大使館領事部主任,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外交部法律顧問,中英關於香港問題和中葡關於澳門問題談判中國政府代表團團員,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 委 員 、 澳門 特 別 行 政區 籌 委 會 委員。第六、七屆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委員。現任外交部法律顧問,海牙國際常設仲 裁 法 院 仲裁 員 , 北 京大 學 兼 職 教授,外交學院兼職敎授,中華詩詞學會顧 問 。阿巴羅修道院(Igr e j a e Semi nár i ode Nossa Se nho ra do Am paro )“Ampar o ”在葡語中意即“庇護”,故應譯為“庇護聖母堂”。此譯與該堂設立的初衷“耶穌會將皈依的華人安置在內,接受教育”相吻合。《澳門紀略》稱:“緣澳門三巴下建有天主堂,名為進敎寺,專為唐人進教之所,建立於康熙十八年”,即1679年,故又名“唐人廟”、“進敎寺”。而葡語文獻則以1633年,即崇禎六年為其設立日期。今關前後街 、 顯 榮 里 、 大關 斜 巷 一 帶 為 其 故址 。 關 前 後 街 葡 語 為 Rua d e NossaSenhora do Ampar o,意即“ 庇護聖 母街”,顯榮里葡語為P á t io do Amparo,意 即 “ 庇 護 圍 ” , 大 關 斜 巷 葡 語 為Ca lç a da do Amp a r o ,意 即 “ 庇 護 斜巷”。上述地名均與Ampar o有關,可作為阿巴羅修道院廢存之佐證。所謂“阿巴羅修道院”,實為包括一教堂、一華人望敎之家及兩所神學院的綜合體。旨在使“天主教華人化”,因當時凡加入天主 教 的 華 人, 必 須 取 葡文 名 及 入 葡籍,穿葡服,説葡語,唐人廟之設,便是改葡式為華式,冀加快敎務之發展。清乾隆十二年二月二十,即公元1747年3月18日張汝霖“單騎減從”“親臨澳地督封”,“於二月二十日未刻將進教寺宇嚴 加 封鎖 ” 。阿南達瑪迦澳門 一 國 際性 宗 敎 及社 會 服 務 組織。全名為阿南達瑪迦瑜伽靜坐協會。由當代印度瑜伽大師雪莉·雪莉·阿南達慕提(Shr ii Shr ii Ananda mur t i)於1955年所創建。宗旨為:自我了悟和社會服務。自我了悟是以古瑜伽的鍛鍊方法使人從身心的束縛中得到解脱;社會服務則結合了教育、救難、社會福利及文學藝術等項目,期使社會能經由瑜伽理念的實踐,為全人類提供一個進步和諧的環境。 該組 織約 於2 0世 紀8 0年 代中 經香港傳入澳門,但不久即離開。1992年始再傳入澳門,目前只有一名美國來的女敎徒及兩名來 自台灣的助手 。
  • 九劃春風曲藝戲劇會曲藝 團體 。 19 9 4年 3月 1 日成 立 。創會宗旨在於推廣傳統藝術,吸收更多新人參加。成立以來,着力於粤劇排練演出,除了參加本澳的匯演之外,還到過江門、廣州以及香港的將軍澳、沙田等地演出。2001年在“城市粤劇曲藝薈萃” 閉 幕 式 上 演 出多 幕 長 劇 《 柳 毅 傳書》,頗受歡迎。該會會長為黎少風 。《春風誤》小説集。陶里著。中國友誼出版公司19 86 年出 版。 共收短 篇小 説1 1篇 ,內容以愛情為主,主要反映海外華人的生活 ,也 涉及 越南 20 世紀 60 年代 戰 爭中的人民 生活狀況 。春節見 節 慶 。城市土地利用澳門城市土地利用的類型多樣。主要類型有:商業用地、商住用地、居住用地、工業用地、機關團體社區用地 、文教用地、市政設施用地、碼頭倉庫用地、綠化用地、道路用地等。由於地狹人稠,作為市區的澳門半島所有土地幾乎都已被開發利用,正在進行填海工程的未成土地也已有了利用規劃。各種類型土地中,以商住用地佔用面積最大,其次 是居 住用 地 。城市指南電腦互動式多媒體查詢系統。由澳門民 政 總 署 資訊 處 主 持 ,許 多 政 府 部門、私人機構和澳門大學共同參與開發並應用。它用照片及文字介紹澳門的旅遊行業、公共汽車網、澳門政府發表的各種統計數字、公共行政的行政手續、財政信息、未來數周在澳門舉行的各種文化及康樂活動、常用電話及氣象消息等。1995~ 1996年期間 ,已有首批2 4部“城市指南”查詢系統分佈在澳門各旅遊景點、交通要道,每月使用次數超過14 萬次 。據 統計 ,到2 00 2年 底澳 門已安裝城 市指南2 9部, 2002 年全年 使用次 數 超過 1 8 0萬 人 次 。城市指南城市清潔服務1992年之前澳門的街道清潔和垃圾收集由前市政廳清潔工人負責,後因清潔情況不理想,市民感到不滿而交由澳門清潔專營公司負責。交接期間曾因清潔工人轉入專營公司的待遇問題引致工人罷工,令大街小巷堆滿垃圾,其後事件獲得解決。自城市清潔私營化後,澳門街道的清潔情況大為改善。在市區的街道,清潔人員每天用人手清掃街道一至三次,機動掃街車主要是清掃一些繁忙的行車路面。目前全澳有1000個垃圾站和4000個垃圾筒,每天收集垃圾500公 噸 。柯小剛(1945~)前 中 國 駐 澳門官 員。 廣東 海豐 人 , 生 於 澳門。 先後 畢業 於古巴 高 爾 基 語 言學院 、 古 巴 哈 瓦那大 學 、 北 京 語言學 院 。 曾 任 外交部美大司二等秘書、副處長、處長 ;198 5年任 中國駐 墨西哥 大使館 政務 參贊、臨時代辦,中國政府觀察員(出席聯合國拉美經濟委員會)。1990年7月奉調來澳,任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副社長,2000年1月任中央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第八、第九屆全國政協委員。2003年2月調任中國駐阿根 廷 大 使 。柯正平(1911.4~)廣 東 海 豐人 。 澳 門 南 光(集團)有限公司名譽 董 事長 、 澳門基 本法 推廣 協會 名 譽 會 長 。1 9 3 0 年 前 往 香港,1938年在 香港組織東江回鄉服務團,1941年香港淪陷後參加抗日游擊隊,1943年到澳門。曾任誠 益行 、新中 行經 理,5 0~ 80 年代任澳門南光公司總經理。1987年9月
  • 新華社通訊社澳門分社成立後任該社顧問。曾任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 行 政 區 第一 屆 政 府 推選 委 員 會 委員、 第 四~ 九 屆 全國 人 民 代表 大 會 代表、 第 八 屆 全國 人 大 外 事委 員 會 副 主任、 澳 門 南 光( 集 團 ) 有限 公 司 董 事長、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前南通銀行)董事長、澳門中旅(集團)有限公司和澳門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長、澳門日報社董事長。1986年6月~1987年3月作為中方代表團成員參加中葡關於澳門前途問題的談判。2003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大蓮 花榮譽勳章 。柯麟(1901~1991)原 名 柯 輝萼。 廣 東 海 豐 縣人。1921年考入廣 州 中 山 醫 學 院的前 身廣 東公 立醫科 學 校。 在 修讀醫 科 期間 , 參加社 會 主 義 青 年團,後正式成為共產黨員。1926年畢業後輾轉於廈門、上海、香港等地行醫,1935年到澳門後不久,即參加澳門鏡湖醫院的義診工作。1945年擔任鏡湖護士學校校長,翌年被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聘為鏡湖醫院第一任院長。1951年擔任廣州中山醫學院院長,同時仍兼任鏡湖醫院院長直至1979年。曾任中華醫學會廣州 分 會 理 事長 、 暨 南 大學 董 事 會 董事、國家衛生部顧問、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 常委。 1991 年在北 京病逝 。柿山大炮台山的原名。因為過去山上多柿樹 而 得 名 , 現 泛 指 大 炮 台 周 圍 的 山地。大炮台雄踞柿山之顛,是澳門著名古蹟,原來設在這裡的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台於1996年遷往氹仔後,設立澳門博物館,1998年正式開放。西側是大三巴牌 坊 。南 面 近 板樟 堂 街 有一 哪 吒 古廟。大炮台東北面是幾條呈輻射狀的馬路( 鏡 湖 馬 路、 賈 伯 樂 提督 街 、 新 勝街、高園街、瘋堂斜巷)的匯合點,那裡曾經是澳門中央監獄的所在地,現已建成一 座商住 大廈 。柿山哪吒古廟在柿山山腰。它雖有“廟”名,卻無“ 廟 ” 實 , 只 有一 座 亭 子 , 詹 開 四面,並無殿宇,唯內設神龕、神檯、香爐, 均 是 麻 石雕 琢 而 成 。該 廟 建 於 清初,重建於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供奉的哪吒,是一個神話人物,為托塔天王李靖的第三子,神通廣大,在佛敎經籍中,他被稱為護法神。傳説在建廟前,哪吒顯靈,常與柿山孩童嬉戲,並予保護。一天,有居民目睹哪吒踏風火輪告別群孩而去,遂倡議建廟以祀 。柿山哪吒古廟政府公產澳門政府擁有的財產。按照基本法第104條,澳門特別行政區保持財政 獨立,全部收入自行支配,不上繳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也不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徵税。因此,每年的財政收支盈餘 均 留 在 澳 門 ,構 成 政 府 公 產 的 部份。廣義地説,凡是以澳門政府或所屬機關名義擁有的固定及流動資產均屬政府公產,包括歷年滾存、公庫資金、政府辦公室、車輛、設備、投資於各商業機構的股份等均應包括在內。由於澳門一向 奉 行 財 政 平 衡策 略 , 極 少 變 賣 公產,因此,澳門政府的公產只會隨積累和通貨膨脹 而不斷增 加和升值 。政府船塢特區政府運輸工務司轄下的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的法人部門。組織法規為第40/98/M號法令。其職能是:建造及修理船隻,進行政府機構需要的所有機械及機電工程,特別是海事署及澳門港務局與澳門保安部隊需要的機械及電機工程的維 修。現任廠 長為何蔣祺 。《政府組織綱要法》(第2/1999號法律)規範澳門特區政府組織的綱要性法律。19 99年 12月 20日 頒佈並 生效。 此部法律作澳門回歸時的必備性法律,在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有關規定的 同 時 , 也 填 補 了 因 《 澳 門 組 織 章程》的廢止而出現的法律空白。綱要法共6章22條,概括 性地規定了特區政 府的組織架構及職權,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產生條件、方法和責任,各司以及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部門及海關的設立及排列順序,各級政府官員的任免制度、政府對立法會的責任,行政會以及諮詢組織的設立及職能。其中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定義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行政長官為政府的首長,在架構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設有司、局 、廳、處4 類機構。特 區政府須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通過並已生效的法律,每年至少向立法會作施政報告一次,向立法會提交財政預算
  • 案及預算案執行情況的報告,以及答覆立法會議員的質詢。行政會是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政府亦可根據需要設立諮 詢 組 織 。《政治科學導論》(P re li m i nares doEstudo de C iê nc ia Pol í t i c a)政治學著 著。簡 能思(V i t a l i noCanas)著,法律出版社1992年出版,東方葡萄牙學會贊助,全書共270頁。 作者簡能思曾執教澳門東亞大學。本書論及政治科學的一般原理、各種政治制度的歷史發展、主要代表人物,重點在第5章內對 澳門的政 治制度、 政府的組 成形式及運作體系作 了簡明扼要的論述 。政務司回歸前澳葡政府中的高級職位,澳門總督的助手。本身沒有權力,只是通過總督授權來輔助總督行使執行權。按《澳門組織章程》第17條規定,政務 司人 數 不 超 過 7 名 , 由 總 督 提 請 總 統 任免,並由總督授予職權,其職級相當於葡萄牙共和國副部長級,任職期限隨總督的任期。在總督授權之下,各政務司分管若干公共機構,協調有關工作。由於總督全權負責組織行政架構和對政務司授權,因此政務司的名稱和管轄範圍並非一成 不變。澳 門回歸前 設立的7 名政務司和許可權分別是:經濟協調政務司,行使總督的授權,主要監督執行在投資推廣、工商業和貨幣及匯兑體系的管理、社會保障事宜、勞工與就業政策的協調、保險活動的監管及統計資料的編制等;運輸暨工務政務司,行使總督的授權,主要監督執行地區規劃及基本建設 之 政 策 , 進 行公 共 工 程 、 住 房 發展、運輸及通訊,協調大型建築;司法政務司,行使總督的授權,主要監督執行協調民事與刑事身份資料和司法、監獄及社會重返等體系,協調登記暨公證體系和法律行政、法律翻譯、官方刊物的印製及刑事偵察,集中協調總督的立法程序並執行有關對諮詢會辦事處的執行職能等;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行使總督的授權,協調教育和體育系統 , 監 督 公共 行 政 與 公職 及 青 年 政策,監督市政活動等;保安政務司,行使總督的授權,負責協調地區內部公共保安、民防和外國人入境、過境、暫居和定居事務等;傳播、旅遊暨文化政務司,行使總督的授權,執行管理澳門地區社會傳播、旅遊及文化推廣等;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司,行使總督的授權,協調衛生和社會工作,以及打擊藥物依賴的體系,管理財政和撫恤體系,監管博彩經營合約的執行,促進環境保護和消費 者 權 益 保護 等 。 政 務司 和 總 督 一樣,在任職期間不得兼任其他公職或從事任何私人業務,並對其行為向法院負民事及刑事責任,除法律對管轄權有特別規定外,有關訴訟只可以在葡萄牙里斯本 法區 法院 提出 。1999年澳門回歸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架構中,沒有政務司這一機構和職位。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設行政法務司、經濟財政司、保安司、社會文 化 司和 運 輸工 務 司5 個 司, 5 位 司長行使所領導或監管的實體部門的組織法規及其他法規 所規定的許可權 。胡順謙(1941.1~)生 於 澳 門 。第二 任 澳 門 特 別行政 區 行 政 長 官選 舉 委 員 會 委員、 廣 東 省 政 協委員 , 澳 門 基 本法 推 廣 協 會 顧問, 澳 門中 華 總商會 常 務 理 事, 澳 門 鏡 湖醫 院 副 理 事長,同善堂副主席,澳門街總學校校董會主 席 , 澳 門 培 道中 學 、 廣 大 中 學 校董,培正中學名譽校監,坦洲醫院名譽院長,中華民族文化促進會常務理事,中國 老 年基 金 會 顧問 。 曾 任廣 東 省 第七、八屆政協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1995年獲葡國總統頒授公民功績司令級勳章,2001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仁愛功績勳章。胡國年(1941~)廣東省台山市廣海鎮人,生於廣東省信宜縣。自學生時代起從事業餘文藝活動,任江門市文化局專業創作員,有小説、短劇、相聲、演唱、歌詞、連環圖本在省內發表。曾任佛山地區文聯副秘書長和江門市文聯副秘書長。1979年移居澳門,在澳門大學兼讀,獲敎育學士學位及文學碩士學位,現任澳門科技大學文科講師。近年有舞台劇劇本、散文、讀後感、教學設計等在全澳的比賽中獲獎。為《中華民俗大全澳門卷》主編輯、中國戲劇文學學會會員、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會員、廣東省戲劇家協會會 員 , 澳 門 教 育 工 作 者 協 會 監 事 長 。2001年被澳門特區政府委任為文化諮詢委員 會 委 員 和公 開 映 演 甄審 委 員 會 委員。著作有《胡國年戲劇文集》、《胡國年教 育文 集》( 20 02年 ,澳 門出 版社),另有報告文學《血染天后袍 ——梁晚年紀事》獲世界華文報告文學獎。胡景光(1966.8~)江 西 南 昌人 。 生 於 澳 門 。內蒙 古自 治區 政協委 員 、 珠 海 市政協 委 員 、 中 華全國 歸 國 華 僑 聯合 會 青 年 委 員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政府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委員、澳門旅遊業議會理事長、澳門繁榮促進會副理事長、澳門錦倫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曾任國際獅子會總會港澳303 區
  • 第十分域主席、 澳門獅子會會長 。胡曉風(1922.1~)作 家 。 筆 名有東 方 一 羽 、 南宮 燕 、 冷 千 山 、藍嵐 等 。廣 東 順德人 。 《 大 眾 之翼》 航 空雜 誌 執行編輯、《湖畔》文 藝 季 刊 主 編 。少年時往南洋謀生,僑居印度尼西亞等地數十 年, 20世 紀6 0年代 從事 華文 報新聞工作。80年代流寓澳門,曾在《華僑報》撰寫“橫眉集”、“低眉小語”及在《澳門日報》撰寫“寸筆片言”等專欄,針砭時弊,頗受市民歡迎。又以古典詩 詞 為 主 ,輔 以 簡 短 雜文 的 形 式 在《澳門日報》撰寫專欄“濠江小唱”及“南灣唱 情 ” , 文筆 優 雅 辛 辣兼 備 。 曾 為《澳門脈 博》周 刊的主 編。同 時又寫 有大量古典詩詞、新詩、對聯、散文、評論 等 , 新 詩 有 五 四 時 代 遺 風 , 清 新 自然;評論直截了當,在平易的言辭中帶着“不平鳴”的心態,別具特色。封鎖澳門事件指1 94 5年 日本 投降 後國 民黨 軍 隊武裝封鎖澳門的一次行動。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後,當時中國駐葡大使即於20日要求里斯本政府放棄在華領事裁判權。31日,當時中國外交部歐洲司制定了戰後對澳政策。粵省軍民亦藉此機會醞釀回收澳門。駐守廣東的第二方面軍軍長張發奎藉口澳門未派遣使節前來慰問,於10月間命令中山縣縣長張惠長及當地駐軍159師師長劉紹武,利用民情,準備採取收澳行動。劉紹武下令該師陳慶斌團,師直炮兵一營屯集前山邊境,對澳進行武裝封鎖和禁運, 並計 劃待 機一 舉 回收 之。 12 月 下旬,經過葡萄牙當局的外交努力,在南京政府的指示下,此次封鎖澳門事件方告 平 息 。耶穌家庭澳門戒 毒機 構。 20 世紀 90 年代 初成立 。位 於提 督馬 路1 00 號永 勝大 廈 5樓A。為一基督敎 機構,經費來自善 信的捐獻。服務宗旨為幫助與敎導吸毒者及濫用藥物者,以宗教信仰的力量,即所謂的福音戒毒,使他們戒除藥癮。治療過程為期約一年。服務對象以男性為主 。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敎會見 摩 門 敎 。《 耶穌會(傳記-主題)歷史詞典》(D ic c io n a r i o H i s t o r i c o de l aCo mpanh i a de Jes u s B i og r a f i c o -Tem a t i c o)有關耶穌會及其會士的大型資料匯集。該詞典於2001年12月3日聖方濟各沙勿略瞻禮日在馬德里印刷完畢。此編輯計劃首 倡於18 83年, 1977 年由羅 馬耶穌會歷史學院(Ins t i t u t o His t o r i co de l aCo mpa nh ia d e J e s u s)再次提出。1979年,耶穌會總會長阿魯培(PAr r u p e)神甫予以 批 准 執 行 。這是 一 部 經 過 了 近 3 0 年 的 準 備後,由羅馬耶穌會歷史學院及馬德里克米亞敎廷大學(Uni v e r s i d a d Pon t i f i c i aComi l l a s)聯合出版的大型歷史詞典。全書 篇 幅 巨 大 , 多 達 4 1 1 0 頁 , 大 開 本(21x39c m)精 裝4冊。體例按4個主 軸編寫:傳記;主題;耶穌會機構史及傳教國 家, 共著 錄了 56 37 名耶 穌會 會 士(從耶穌會創始至1990年)及與耶穌會有關的歷史文化人物的傳記。該書分別由 散 佈 在 世 界 各 地 的 6 9 1 位 專 家 學 者(大部份為耶 穌會會士) 撰稿介紹, 因此資料和學術價值較高。內文按拉丁字母順序 排列、 第一卷 AA- CO S T A RI C A(1-980頁);第二卷COSTA ROS SE TT I -INDUST RIA S(981-2020頁);第三卷INFANTDE SANTI AGO - P IATK I EWI CZ(2021-3124頁);第四卷PI AT T IZWAANS(3125-4090頁)。卷末有兩種附錄:耶穌會在世界各地舉辦的文化及研究雜誌和所擁有的出版社的名錄(4091-4092頁);古今耶穌會會員出任紅衣主敎及主敎者名單(4093-4099頁)。最後為主題索引(4101-4110頁)。人名或其他專名以拉丁字母譯寫,漢語用拼音。值得研究人員注意的是45位與耶穌會交往過的教皇的傳記 , 尤 其 是 敎 皇 保 羅 二 世 的 生 平 資料。詞典按國別介紹了耶穌會在138 個國家 活 動 的 概況 。 關 於 中國 的 詞 條 有〈中國〉、〈中國曆法〉、〈西藏〉、〈台灣 〉 、〈香港〉及〈澳門〉,其中〈中國〉條提供了1949年後梵蒂岡與中國關係方面的資料,〈香港〉及〈澳門〉條對1980年香港及澳門合併為一個傳敎省有簡明的解釋 。在158個 主題詞條中 ,〈葡萄牙保敎權〉、〈中國禮儀〉、〈商業(耶穌會經商部份)〉及〈語言(耶穌會編寫的漢語語言工具書部份)〉等為中外學者提供了許多散見於其他書籍的研 究 資 訊 。這部 詞 典 詞 條 數 目 眾 多 , 內 容 豐富,範圍廣泛,因此它不僅僅反映了耶穌會自身的歷史,而且是一部有助於瞭解天主教45 0年來在世界 各地傳播史 的有用大型參考工具書。它的特點是條文一般比較簡短,對不同的見解或不同的解釋兼容並包,所有條文之後均附參考文獻書目。這既有助於瞭解西方近30年的研究狀況,又為進一步研究提供了信息 。這是一本以傳記為主的詞書,但又超出了一般傳記詞典的範圍,具有百科全書的性質。例如,在費賴之及榮振華的著作中,關於葡萄牙保敎權及中國禮儀之爭的資料十分零散,而本詞典則專闢條文,對這些問題做了比較詳盡的研
  • 究性解釋,為讀者提供了完整、快捷的資訊。各條目由撰稿人以其母語編寫,然後統一譯為西班牙文。參考書目錄中則保留了各種資料的原文名稱,漢語使用的是漢語拼音系統。本書的籌劃、編輯及出版年代跨度很大,因此某些詞條在全書,出版前已顯陳舊,為此指定了專人進行了更新。本書編纂之嚴謹可略見 一 斑 。耶穌會被取締事件18世 紀6 0年 代, 葡萄 牙本 土在 著名政治家龐巴爾(Ma rq u e s Po mba l)侯爵領導下進行了一場改革,其中一項很重要的措施就是取締耶穌會。1762年(清乾隆二十七年),澳葡當局根據葡萄牙的命令,也鎮壓澳門的耶穌會。耶穌會擁有的一切財產,包括聖保祿教堂,都被沒收,聖保祿神學院和聖約瑟修院也被封閉,學員均被驅散,聖保祿神學院圖書館在近兩個世紀內大量收藏的珍貴圖書,全部被賤賣。24名耶穌會士被押送里斯本, 關在聖朱 利安堡壘 。《耶穌會會士在中華帝國(第一個世紀1582~1680)》(Os Jesuít asno lmpér i o da C h ina O Pr i me i r oS é c u l o)東方葡萄牙學會《東方追憶》之十六,2000年出版,全書485頁。作者阿位烏熱(Ho r á c i o Pe i x o t o Ar a ú j o)。全書分為兩部份。第一部份三章分別敍述了“葡萄 牙東 方保 敎權” 、“ 耶穌 會與 中國差會”及“中國禮儀之爭”。第二部份 二 章 為 葡 萄 牙 來 華 傳 教 士 何 大 化(An t ó n i o d e Go u v e i a)的傳記和著作書目 。耶穌聖像巡遊一項具有澳門特色的天主教活動。聖像巡遊本是南歐的宗教儀式,澳門自16世紀設立澳門敎區以來便舉行這一活動。每年在四月份第二個周五即復活節耶穌受難日那天舉行。每年此日,澳門的天主教徒集中於主敎大堂參加耶穌殯禮儀式。下午 6時起以穿 紫色祭衣的 神父為前導,敎士抬着耶穌聖屍木像,從主教 大 堂 出 發, 經 議 事 亭前 地 、 板 樟堂、主教巷返回大堂,巡遊一圈。一路上有樂隊儀仗隊伴奏,熱鬧非凡。由於香港 天 主 教 會 早 已不 舉 行 這 種 宗 教 形式,因而每年有不少香港教徒專程到澳門參 加活 動 。耶穌聖像巡遊南山廟位於三巴門福慶街包公廟旁。1989年重新修葺包公廟時發現。當時,為方便出入,擬在該殿外牆開闢一道門,豈料拆牆時卻發覺原有一道完整的門,門楣上有“南山廟”石刻橫額及門聯,證明該殿原為南山廟,於是修復廟貌。據廟址的石刻顯示,該廟建於光緒乙未年(1895),較包公廟晚了6年,原供奉鍾馗,是驅妖捉鬼的神。相傳當年附近為醫院之殮房,常有舉殯,喪家不願死去的親 人 甫出 殮 房 之門 即 被 鍾馗 捉 去 受難,因 而封閉 南山廟 。南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由南粤貿易有限公司與廣東省建築工程總公司合營的澳門大型綜合性建築企業。經營範圍:承包澳門和海外地區的 各 類 房 屋 建 築 及土 木 工 程 、 工 業 設備 安 裝 工 程 、 裝 飾工 程 、 基 礎 及 地 下工 程 、 大 型 土 石 方工 程 、 填 海 工 程 和一 般 橋 樑 道 路 工 程的 勘 測 、 規 劃 、 設計 及 施 工 ; 經 營 房地 產 業 務 及 商 品 混凝 土 供 應 ; 辦 理 海外 建 築 勞 務 並 為 海外華僑和港澳同胞在廣東投資興建樓宇服務。近 年業務 已重組 。南光公司碼頭即內港五號碼頭,位於澳門下環俾利喇馬 忌士 街, 20 世紀 50 年代 前該 碼頭為漁民之避風塘,後被填平,興建南光公司碼頭及南光倉庫,供裝卸由全國各地運來澳門之貨物之用,倉庫亦是澳門最宏偉、佔地面積最廣的兩座六層高的大 型 倉庫 , 為 客戶 儲 備 貨物 提 供 方便。南光公司碼頭停泊許多來往中國內地之 貨 船 及 躉船 , 運 進 的物 資 多 為 糧食、 消 費 品 及澳 門 同 胞 之日 常 生 活 用品 。南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南光 ( 集 團 ) 有限 公 司 全 資 子 公司,在澳門已有逾30年的發展歷史。公司主 要 經營 石 油 化工 產 品 的貿 易 、 儲運、批發和零售業務。公司投資設立的下屬機構澳門油庫管理有限公司,擁有全澳設施最完善、功能最齊全的九澳油庫,是全澳油品及石油氣的儲存、中轉基地。公司投資經營的澳門機場油庫是1996年專為澳門國際機場配套建設的航機加油專用油庫,為澳門國際機場提供航煤儲存和航機專業化加油服務。公司投資建設的加油站、石油氣中央供氣系統分佈於澳門本島和離島,擁有配備齊
  • 全的油品及石油氣運輸車隊,為用戶提供便捷、優質的服務。公司在澳門已建立了包括石油經銷商、分銷商和直接客戶在內的完整銷售系統和網絡,用戶遍及各行各業。2002年,公司及下屬機構通過了ISO9001 ∶2000質量認証 。南光百貨有限公司南光 ( 集 團 ) 有限 公 司 屬 下 子 公司,1993年1月19日正式開業。主要經營項目:地下商場銷售鐘錶、金飾、珠寶翠鑽、佛具、台灣名茶、茶具、參茸禮品、藥品、攝影器材、沖印、工藝品等。並設有自助商場,主要經營家庭食品、日常用品、中西酒類、飲料及冷凍食品等。一樓百貨商場主要經營男女童服裝、皮具、皮鞋、床上用品、家庭電器、精品、文 教體育用品等 。南光(集團)有限公司總部設在澳門的唯一一家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直接管理的中資企業,集團前身南光貿易公司成立於1949年8月28日,是澳門最早的中資企業。集團目前有5 家直屬二級公司, 其中在澳門有南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南光實業有限公司、南光貿易有限公司、澳門中國旅行社有 限公司等4家,在 廣東省珠海市有廣東南光實業貿易公司 ;在北京設有代表處。主要業務範圍:商品批發零售、酒店旅遊業、國際貿易、物業租賃、物流業、房地產、勞務等。主要經營商品包括:石油化工產品、鋼材、五金礦產、糧油食品、紡織服裝、汽車、醫藥、木漿、輪胎等。擁有大型油庫、加油站、酒店、百貨商場、寫字樓、碼頭、貨倉冷庫、運輸車隊、出租物業等資產。集團是澳門最大的石油化工產品和主要的鮮活冷凍食品供應商;在澳門、杭州、桂 林、加拿大擁有9 家酒店,其中四星級 以上酒店4家;有 澳門最大的內港碼頭和物流車隊,能夠為珠江三角洲地區客戶提供運輸、倉儲、報關、配送、保險等“門對門”服務,並承接經澳門機場中轉貨物;集團與美國、歐盟、獨聯體、韓國、東南亞等10幾個國家和地區有 著長期貿易往來 。南光(集團)有限公司南光貿易有限公司2002年7月成立。由南光貿易公司的貿易業務重組而成。南光貿易公司是南光集團的前身,在澳門各界享有很高的聲譽。多品種、跨地區的國際貿易是公司的傳統業務,是南光集團四大業務板塊之一,作為南光集團下屬的全資二級公司,主要經營各類進出口商品,包括糧油食品、紡織品、服裝及五金產品近百個品種;業務範圍涵蓋國際貿易、澳門本地銷售、物流、中國內地的汽車進口代理和醫藥等五大類;業務區域涉及中 國 內 地 、香 港 、 澳 門、 日 本 、 韓國、美國及歐洲等多個國家和地區,年營業額7億多 港元。公司 擁有全澳門 最大的內港碼頭、最大型現代化倉庫、集裝箱拖車及各類型貨車,貨運車隊穿梭澳門 與 內 地 ,能 夠 為 客 戶提 供 “ 門 對門”的物流運輸服務,範圍包括水陸貨運,船舶代理,碼頭裝卸,乾、凍倉存儲, 中 轉 、 國際 多 式 聯 運, 集 裝 箱 運輸, 航 空 運 輸 , 快遞 , 進 出 口 專 業 報關、税 務、 保險 代理等 10 多個 大類 。南光實業有限公司南光集團下屬二級公司。作為集團新組建的四大業務板塊之一。公司主營業務範圍涉及房地產開發、建築工程 、物業租賃及管理、商品零售和勞務輸入等。下屬企業包括南光大廈、南華商業大廈、南光百貨商場、致富有限公司 、恆豐 建 築 置 業 公 司、 南 光 工 程 有 限 公司、帝濠酒店、南光勞務部等。地址:澳門 羅 理基 博 士大 馬 路南 光 大廈 1 7 字樓 。南舢舨碼頭位於內港司打口附近的一座碼頭。主要集中漁民及灣仔花農上落。在建造時是用鐵板浮橋,以備永久使用之效 。但因為橋面較滑,行人容易跌倒,後來港務局與工務局作出改善,將浮橋加上附滑金 屬板, 在2 002 年1 2月完 成全 部工程。主要是以膠 栘式浮橋代替鐵板 。由於過去橋面濕水較滑,且橋穩定性不足,每遇大浪或船舶駛過橋身即搖晃不定,對上落的漁民構成危險,尤其老弱婦孺。今浮橋加設防滑金屬板後,整條浮橋較以前穩定。南舢舨碼頭內更新一台起重機,可以吊起300公斤的貨物 ,方便 漁 民 將 貨 物 及較 重 的 機 件 運 到 船上,此舉大大方便了漁民及售賣漁具的商人。每早由對面珠海市灣仔過來的花農經該碼頭, 趕上早市, 下午4時前 多經該 碼頭 返回 原地 。南通銀行解款車劫殺案1980年10月1 8日在澳門發生的 一起特大劫殺案。該日上午10時,南通銀行(現中國銀行澳門分行)接獲葡京娛樂場帳房的提款電話,派出納主任羅富經帶領出納員禤志德、李少瓊,司機歐志成乘吉普車將1000元面額的港幣150萬元、 50元 面額 的港幣 10 萬元、 50 元
  • 面額 的 澳門 幣 10 萬 元, 解 往葡 京 娛 樂場。解款車駛抵葡京酒店,由面向工人球場的娛樂場新翼與第四期擴建工程建築地盤之間的橫巷口倒後駛進巷內。羅富 經 4 人 下 車 , 將 帶 去 的 現 款 送 入 帳房,在帳房交收清楚後,帳房再將另外158 萬元現 款、1 00萬 元支票 交予羅 富經4 人 押解 返 南通 銀 行。 羅 富經 4 人 擬登車離去 之際,橫 巷內突衝 出4名持 手槍劫匪,指嚇各人。在前面的羅富經擬自腰 間 拔出 零 點三 八 口徑 左 輪手 槍 抗賊,即遭劫匪開槍射殺,右臂、胸、腹等處連中 4槍,當 場殉職。 在羅富經 身後的禤志德混亂中左臂亦被劫匪擊中一槍, 子 彈 穿 過 左 臂進 入 左 胸 , 血 如 泉湧,不支倒地。混亂中劫匪迅速搶去裝有巨款的 3個帆布 袋,逃至 賈羅布博 士大馬路,登上一輛接應的客貨車向松山逃去。 198 1年 7月, 法院 通緝7 名與 該案有關的男子:朱子超、蔣體美、周鐵生、 馮 志 業 、 麥 志成 、 鄒 偉 安 、 黎 順厚。澳門警方並透過國際刑警知會香港警方協助追查。同年7月24日,香港 警方在九龍旺角拘捕涉案男子李國強,10月將之押解回澳門受審。另外兩名涉案男子周鐵生、蔣體美在廣州被公安局拘捕。1982年,法院開審該案,李國強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23年,另外6名 缺席受審的被告亦被裁定罪名成立,朱子超判 囚2 5 年, 馮 志業 、麥 志 成、 鄒 偉安、 黎順 厚判 囚 24 年, 蔣 體美 判囚 2 3年。 案 犯 周 鐵生 、 蔣 體 美在 廣 州 被 捕後,公安部門控以危害中國駐外機構利益罪名, 周鐵生在 1983 年10月 19日 被判處死 刑,蔣 體美 判囚1 5年 。19 94 年10月,蔣體美在中國內地刑滿出獄,返澳門 後 即 被 警 方 拘 捕 。1 9 9 5 年 5 月 2 8日,法院對蔣體美上訴被重判23年一案作出 宣 判: 被 告罪 名 成立 , 判入 獄 2 0年,被告因該案已在中國內地服刑11年和3 次 特赦 減 刑7 年 ,故 被 告仍 須 在 澳門服刑兩年。除蔣體美、李國強兩犯已服刑,周鐵生在中國內地被槍決外,同案的另外5名 被告朱子超 、馮志業、 麥志成、鄒偉安、黎順厚仍在逃,其中朱子超潛逃台灣,因犯案正在台灣服刑。南通銀行解款車劫殺案南粵酒店見皇 家 金堡 酒 店 。南粵(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人民政府派駐澳門的經濟機構。廣東省進出口公司和經濟企業在澳門的業務總代理。位於澳門南灣街南粵商業中心一樓。經營範圍涉及引進資金技術和進出口貿易、信託投資、運輸、保險 、 旅 遊 、酒 店 、 建 築、 工 程 、 地產、勞務輸出等。經營方針為“立足澳門 、 依 托 內 地 、 面 向 世 界 、 開 拓 未來”。現業權居廣 東控股有限公司 。南懷仁(Fer d i nandu s Ver b i es t ,1623~1688)天主 教 傳 教 士 。 字 敦 伯 。 比 利 時人 。 1 6 4 1 年 入 耶 穌 會 , 1 6 5 8 年 抵 澳門。1660年(清順治十七年)自陝西奉詔赴京,助湯若望修曆。1669年(康熙八年)授欽天監副職,所造天文儀器,計有 黃 道 經 緯儀 、 赤 道 經緯 儀 、 天 體儀、地平經儀、經平緯儀(即象限儀)、紀限儀等,又撰《新製靈台儀象志》16卷, 以 説 明 各 儀 之製 法 、 用 法 及 安 置法 , 並 有 繪 圖 。 1 6 7 4 年 ( 康 熙 十 三年),授欽天監監正,加太常寺少卿職銜。十七年(1678年)又成《康熙永年曆法》3 2卷,加 通政使 銜。16 88年 病逝, 康 熙以 其 治 曆勞 苦 功 高, 賜 諡 號“勤敏”,為西洋 敎士蒙賜諡號之始 。南灣澳門半島東南部的一個海灣。其北端一部 份於2 0世紀 20~ 30年 代填海 成陸,即今南灣大馬路與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之間的地帶。現一般把該填海地段和 海 灣 及 其 沿 岸 一 帶 統 稱 為 南 灣 ,“灣”字粤語讀“環”,過去又寫成“南環”。歷史上南灣曾經是澳門的外港,貿易 商 行林 立 。 南灣 也 是 著名 的 風 景區,昔日是“濠鏡十景”之一的“南灣浴日 ” 。 南 灣新 填 地 早 期發 展 十 分 緩慢,直 到2 0世 紀5 0年 代還 很荒 蕪, 近南灣大馬路和新馬路的地段則成了夏夜“平民夜 總會”, 黃昏後佈 滿茶座、 食檔、 江湖 賣藝 的 ,十 分熱 鬧 。6 0~ 7 0年代開始迅速發展,如今已是高層商業大廈 林 立 , 成 了 澳門 中 心 商 業 區 的 主體,是全澳金融、商業和政府機關所在的心臟地帶。澳門大多數銀行的總行或總辦事處集中在這裡(大西洋銀行、澳門國 際 銀行 、 澳門 商 業銀 行 、誠 興 銀行、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廣束發展銀行澳門分行、香港上海匯豐銀行、葡國第一銀行、葡萄牙商業銀行、萬國寶通銀
  • 行、渣打銀行、法國東方匯理銀行、法國 國 家 巴 黎 銀 行 、 多 達 亞 速 爾 銀 行等)。在各商業大廈內辦公的有各種各樣的貿易公司、保險公司、運輸公司、律師行、會計師行、核數師行、建築師行等等。政府總部等重要的政府機關也在該地。京都酒店、新麗華酒店位於該地,葡京酒店則在該地與新口岸交界之處。90年代初開始的南灣填海工程已經完成,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西南側、南灣與西灣之間出現大片土地,而南灣和西 灣 也 變 成 有 堤 壩 圍 起 來 的 人 工 湖 。1998年澳門電腦音樂噴泉從新口岸水塘移至南 灣人 工湖 。南灣大馬路(Aven i da da P r a i aG r a n d e)在澳門半島南部。南端接西灣街,由羅飛勒前地起,北端至嘉思欄馬路與葡京酒 店之 間。 長1 13 0米 。原 名南 灣街,1995年改為今名。馬路中段位於中心商業區,矗立多座高層商業大廈。澳門商業銀行和誠興銀行的總行、法國國家巴黎銀行、萬國寶通銀行、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澳門分行等都在該馬路。沿路還有不少政府機關,例如政府總部、 行政會、第 一審(初級 )法院、財政局、教育暨青年局等。法院大樓旁 邊是京 都酒店 。南灣大馬路南灣花園毗 鄰 澳 門 嘉 思 欄 兵 營 ( 今 保 安司),故又稱嘉思欄花園。花園分兩部份,一部份設在家辣堂街,路樹成行,花圃片片,小徑迴旋;另一部份是在圍欄內,依山而築,園徑迂迴而上,最頂處是一片平地,設有兒童遊樂設施。70年前,這兩部份原是連成一片的,外繞圍欄,及至1928年,有關方面將部份園地闢作街道,才形成今貌。園中原來建有的噴水池、假山、演奏台則已縱跡杳然,原為酒水部的八角亭改作澳門中華總商會附設閲書報室,園柱形結構歐戰紀念館改作澳門傷殘人士協會會址 。南灣花園南灣街(Ru a da P r a i a G r a nd e)見南 灣 大 馬 路 。南灣湖工程澳門的填海造地工程。1992年7月8日 正式 動工 。總 面積 為1 75 公頃 , 包括兩個人工湖(80公頃)。填海部份約1.9平方公里,包括葡京酒店對開海面與新口岸填海地相連的長方形地、沿友誼大馬路海面的梯形地,以及南灣、西灣對開海面的三角地。這些填海地闢為商業、旅遊、住宅、停車場、文化、休憩等用途,以及15%的政府用地。由葡資、中資和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負責興建,總投資額約140億澳門元。建 築總面 積約 16 0 0萬 平方 呎 ,其 中住 宅 佔56.5萬平方呎,寫字樓佔44萬平方呎,商業大廈佔14.5萬平方呎,酒店佔32萬平方呎,停車場佔28萬平方呎,可容納6萬人居 住。沿堤 壩設一條 快速環湖 公路,以改善南區交通狀況。澳門立法會大樓、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旅遊觀光塔等均位 於南灣湖 填海區內 。南灣湖填海區南灣湖廣場南灣湖廣場是政府興建的三大廣場之一。廣場以旅遊塔迴旋處為軸心,向四邊擴展,總 面積達3萬 多平方米。 原
  • 旅遊塔對開行車隧道亦進行擴建,加長原有的行車管道,現廣場附近大片土地已告平整近南灣湖一側現正在修築廣場地基 。 廣 場 以 黑 白 相 間 的 葡 式 碎 石 舖砌,輔以造型建築,極富特色,同時在南灣湖畔將興建小型碼頭,供遊艇觀光船停泊,配合發展龍舟競賽渡賽艇等水上康體活動。南灣湖廣場的設計功能是以休閒及文化活動為主,是本澳一個大型花園廣場,其中廣場面積17,000多平方米 ,綠 化區 95 00 多平 方米 ,通 向 南灣湖的觀光平台1600多平方米,為本澳節日露天音樂會和大型活動的場所,配套設施還包括供藝術團體和民間音樂會演出 的圓 形劇 場 。南灣環湖公路在澳門半島南部,連接媽閣和新口岸的 公路 。 全長 達兩 公 里。 19 9 8年 1 0月2 9 日起 全 線開 通 ,容 許 雙向 雙 線 行車,來往媽閣至新口岸之間的汽車可直接使用該公路,並與外港大型行車天橋道路系統接通。公路可容許每小時60公里的 最 高車 速 。英國東印度公司澳門分公司英國東印度公司成立於1600年(明萬曆 二 十 八 年 ) 。其 在 遠 東 之 最 初 計劃,即以澳門為跳板,建立與中國的貿易關係。1684年(清康熙二十三年)中國開海禁後,該公司便到廣州十三行開展貿易,不久,在澳門設立分公司。英國東印度公司澳門分公司舊址在南灣沿岸,從現在南灣大馬路的公敎福利會舊址到高樓街“十六柱”(現為慈幼中學),都屬它的範圍。該公司設在澳門的辦事處有兩處:一在今白鴿巢東方基金會 現 址 , 是 公 司總 部 ; 一 在 “ 十 六柱”,是公司分部。1773年(清乾隆三十八年)後,東印度公司獨佔鴉片專賣權,開始對中國經營鴉片貿易,澳門成為盛 極一 時的 鴉片 走私 基地 。1 83 2 年(清道光十二 年)英國國 會廢止東印 度公司在華的專利權,其業務權力逐漸被英國駐華商務監督署取代。該公司還設有一間印刷所,自1815年(清嘉慶二十年)至 18 34 年間 ,共出 版書 籍2 5種 ,內容 着 重於 中 國 歷史 、 文 化、 風 土 人情、各地方言等。1829年,澳門東印度公司為保存文物資料,特設立圖書館和博物館各1所 。圖書館藏 書不少,除 重要的歷史、文學及科學著作外,普通讀物亦無所不備。博物館藏物除自然、歷史標本外,還搜集來自世界各地種種物品。 以 上文 化 機 構, 自 公 司停 業 後 解體 。英國東印度公司澳門分公司英國圖佔澳門事件繼西、葡、荷之後,英國成為最強盛的殖民國家。雖然葡、英間早於1661年訂有《梅吐英條約》,但這並未能避免這 兩 個 盟 國在 歐 洲 以 外的 競 爭 、 衝突。英國以履行條約之名,藉口幫助葡人守衛澳門,行圖佔之實。自1600年英國東印度公司成立之後,對葡萄牙人租佔下的澳門覬覦不斷。據統計,從1623年至1 840 年間 曾發生 10 餘起英 人圖 佔澳門事 件。 其中 以1 80 8年 事件 最為 嚴重。1807年“半島戰爭”中,法軍破里斯本,葡萄牙本土淪陷,王室出逃巴西避難。1808年8月,英印總督援引兩國間的攻守盟約,要求澳督同意英軍進駐澳門,以防法軍的可能進攻。此議遭澳門當時總督花利亞(Ber n a rdo A le i x o d eLe mose Far i a)拒絕後,英軍強行登陸並佔據砲台多座。澳門當局立即通過理事多有支持襄助。抗日戰爭期間,在澳門創辦 兵 災 慈 善 會 ,被 選 為 主 席 , 首 捐600 0餘 元為 倡, 結果募 集1 0餘 萬金 ,為抗日救亡工 作作出了貢獻 。范禮安(Al e x a nd r e V a l i g n a n i ,1538~1606)明朝 萬曆 年間來 華 的耶 穌 會傳教 士 ,天 主 教亞洲 教 區 巡 視 神父。 字 立 山 。 意大利 人 。生 於 那不勒 斯 , 出 身 名門望族。 19歲 時獲得帕度亞大學法學博士。1566年在羅馬入耶穌會,同年入聖安德修院,晉司鐸後任修院教習。1573年被任命為視察東印度及從果阿到日本之間各地耶穌會使團敎務的巡視神父。多次巡歷亞洲各國,在印度、日本及中國海上航行往來32年,被尊為“東方宗徒”。1574年(明
  • 萬曆二年)3月21日,范禮安隨第27批耶穌 會 遠征 隊 41 人 由葡 萄 牙里 斯 本 出發,9月6日抵達印度果阿。1577年(明萬曆五年)9月離開果阿,經馬六甲於9月 6 日 到 達 澳 門 。范在澳門居住兩年,他熱切希望在中國傳敎,但遇到一些困難。據另一位神父曾德昭(Á l v a ro Semedo ,1586~1658)的文字記載,范在澳門學習時,有一日遙看窗外大陸,大聲呼喊:“岩石!岩石!汝何時得開!”(《中國通史》)他意識到澳門地位的重要性與日俱增 , 因 此 ,在 中 國 傳 教必 須 學 會 漢語。他向耶穌會總會提出建議,希望在澳門建立一所高等學校,培訓東方傳教士,並致函印度敎區主教魯伊玆(V i n centRu i z),請他派人到中國學習漢語。應他的要求,其後不久,羅明堅(M i c h e l eR ug g i er i , 1 5 4 3 ~ 1 6 0 7 ) 、 巴 範 濟(Fr a ncois Pas si o,1551~1612)、利瑪竇(Ma teu R ic c i,1552~1610)等遂奉命來澳, 學 習 漢 語, 然 後 進 入中 國 內 地 傳敎。澳門培養敎士的聖保祿學院規模逐漸擴充,萬曆年間耶穌會士最多時約有80人,為當時馳名遠東的最大修院。范禮安一度將日本活字印刷廠遷至澳門,印行 宗教 書籍 。1579年7月,范離開澳門前往日本傳敎,勸説有馬郡藩主及其家屬入敎,並親 自 為 之 授 洗 。 1 5 8 2 年 3 月 回 到 澳門,年底赴果阿,後晉升為省主教,在果阿設主教府。1583年再次被任命為東印度的巡視神父,1587年任亞洲地區巡視神父 ,1 58 8年 回澳 。以 後, 又三 次往返於澳門、日本之間。1606年1月20日在澳門逝世。著有《1580~1599年關於日本與中國通訊》、《致日本及印度各族虔誠基督徒 的公開信》等 。查封阿巴羅修道院又稱為查封唐人廟事件。阿巴羅修道院(Seminár i o do Santo Ampar o)由耶穌會士通過中國信徒募捐而建成,為一個包括一敎堂、一華人望敎之家及兩所神學院的綜合體。始建於1679年(清康熙十八年),重建、擴建於1719年,專用於向中國居民傳教和培養中國籍的神職人員 , 故 又 稱為 “ 唐 人 廟” 或 “ 進 敎寺”。由於此時清政府在內地對天主教進行查禁,傳敎士大多被逐往澳門。因此,在澳門中國人人敎的人數甚多,還有一部份內地居民專門趕到澳門入敎或做禮拜。對於這種違禁活動,廣東官府分別採取了一些措施,禁止中國人來澳入敎。香山縣令張汝霖在廣東督撫的允准下,於1747年(清乾隆十二年)3月委派香山司巡檢顧麟會同香山縣丞顧嵩前去查封這座唐人廟。3月20日,張 汝霖親自來澳門查封了阿巴羅修道院。澳門主教伊拉利奧(Hi lar io de Santa Rosa)和耶穌 會 士 試 圖煽 動 澳 門 議事 局 進 行 抗拒,還聲稱如中國政府要封閉教堂,便是“滅教”,他們寧可回國。張汝霖回答是:你們願意遵守中國法令,則呈請封寺;不願遵守中國法令,則可呈請回國。最後,葡萄牙人只好讓步 。查封唐人廟見查封 阿巴羅 修道院 。查屋紙澳門政府物業登記局發出的物業交易登記資料文件的俗稱。物業交易時,交易者為確保自身權益,可到物業登記局領取查屋紙,手續費澳門幣10元。查屋紙上載有物業業權者姓名、物業所在地段、物業地皮是否為政府批地與批地年限,以及是否做銀行按揭等資料。交易者可根據有關資料決定是否進行物業交易或 選擇 交易 方式 。泵波拿(T o m bol a)是澳門旅遊娛樂公司專營的 彩票 。1 9 77 年獲 澳 葡政 府批 准 開辦。最初在回力球場開彩,後遷往皇宮娛樂場舉行。1983年停辦。1985年5月又恢復,每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日下午3至 7 時 在葡 京 酒 店新 翼 的 巴黎 艷 舞 團劇場 舉 行 , 之 後 又遷 回 回 力 球 場 舉 行(1998年6月9日起曾一度遷往新馬路金碧娛樂場),時間改為逢星期三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晚上8時半至12時。參與者先買彩票,抽獎是從印有一個號碼(由1~90)的90個小球中,每次抽出5個或15個,作為中獎號碼。頭獎為澳門幣1萬元。全部票款收入的85% 用以派彩,15%歸專營公司(包括税金)。威廉 ·亞歷山大 (W i l l i a mA l ex a nder ,1767~1816)英國畫家。出身貧寒,是英國坎特美斯頓城一個馬車畫匠的兒子,從小看到父親在馬車的車廂上描繪各種圖案裝飾, 受 到 薰 陶 , 對繪 畫 產 生 強 烈 的 興趣。15歲時隨父親到倫敦,曾在易卜遜門下習畫,易卜遜對其才能倍加讚賞,把他推薦給馬戛爾尼勳爵。1792年(清乾隆五十七年)9月 26日,英政府任 命馬戛爾尼勳爵為赴華特使,率領100 多人組成的英國使團訪問中國。亞歷山大擔任英國使團的畫師,隨團訪問了中國的天津、北京、承德、杭州、廣州和澳門,畫了大量的速寫和水彩畫。回英國後創作了一系列有關中國的風俗畫,再現中國的人物和景物。在倫敦皇家藝術學會展覽並出版畫冊和書刊,介紹中國風光,使英國和歐洲人民對中國有了形象的認識,促進西方對中國的瞭解。在澳門期間,他畫了一幅題為《從外海眺望澳門景色》的水彩畫,描繪了18世紀澳門城市風貌,同時也顯示了英國對於澳門的覬覦,成為澳門歷史上涉及中英關係的 重要 佐證 。威廉 ·哈金斯(W i l l i a m JohnH u g g in s ,1 781~ 1845)
  • 英國畫家。年輕時在英國東印度公司擔任水手,創作了不少描繪風景及船艦的 作品 , 尤其 是 中國 景 色。 1 81 2~1814年到過印度的孟買,中國的澳門、廣州之後,哈金斯就在倫敦東印度公司附近居住,並受東印度公司委托專門繪畫該公司的船隻。長期的海上生活使他對船艦情有獨鍾,筆下的艦船真實、細緻,有歷史感,深受觀眾喜愛。他的作品自1817年起就在英國皇家美術學院展出。1834年,英皇威廉四世委任他為海景 畫 家 。威廉·哈維(Wi l l i am Hav e l l , 178 2~1857)英國 畫家 。作 品於 18 04 年首 次 在英國皇家美術學院展覽。1816年(清嘉慶 二 十 一 年 ) 哈 維 以 英 國 阿 美 士 德(Wil ia m Pit t Lo rd Amhe r st)使節團隨團繪圖員的身份來中國,1817年抵達澳門,亦到過北京。哈維擅長水彩風景畫和小型肖像畫,其作品在一本名為《中國內陸旅遊記》(倫敦,1818年出版)中被製成石版畫作為封面和內文插圖。哈維的原作在港澳傳世極少,十分珍貴。香港藝術 館收藏 有部份 作品 。威廉·普林塞普(W i l l i am Pr i n s ep ,1794~1874)商人、業餘畫家。又譯作普斯帕。普氏家族世代在印度做官。業餘隨錢納利習畫,擅長水彩畫,模仿喬治·錢納利的筆法幾乎達到了亂真的地步。曾到澳門和廣州經商,同時亦畫了不少風景畫。1838年在澳門畫的《聖玫瑰堂》水彩畫 是 他 的 代 表 作 之 一 , 同 年 創 作 的《澳門 媽閣廟 》頗 有東方 情趣 。拱北關“二·一八”爆炸事件1993年2 月28日傍晚 7時許,澳 門居民吳德進(男,38歲)經拱北海關返澳門,被海關人員檢查時揭發腰間藏有3枚蘇製手榴彈。 吳德進即場發難, 在出境大廳通道內引爆兩枚手榴彈。除炸傷自己,導致 5名海關關 員被炸傷, 部份建築物和辦公用具被炸毀。因此令拱北關 罕有 地封 閉 逾兩 小時 , 約7 00 0 ~8000名旅客滯留在關前廣場三不管地帶及澳門關前。在案發後20餘分鐘,澳門移民局獲內地海關通知,要求暫停旅客入境,晚 上8時, 澳門移民 局將關閘 閘口封閉。至晚上9時30分,拱北海關開始重新開關,分批疏導旅客,直至深夜約12 時3 0分 ,臨 時加 開半 小時 ,才 把所有滯留的旅客疏通過關。根據內地公安部門調查,吳德進因嗜賭成性,債台高築,為逃避債主,在1993年春節前逃往中越邊境,企圖越境時被越軍逮捕,獲釋後在當地 購得3枚蘇 製手榴彈, 準備帶返 澳門對 付追 債主。 19 94年 10 月26日,吳德進被珠海市人民法院裁定爆炸罪名成立,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並剝奪 政治 權利 終身 。星光出版社澳門的出版機構。成立於1986年8月。社址在伯多祿局長街43號。隸屬於澳門日報社。該社立足於澳門,以繁榮澳門文化事業為宗旨,主要致力於出版澳門作家、學者的著作,並適當出版內地和海外的作品。該社自成立以來,在澳門出版業界表現較為活躍,先後出版了《澳門古今》、《澳門旅遊》、《談文字説古今》、《南大門風光》、《澳門史鉤沉》 等文史著作 。星光書店澳門規模較大的圖書公司。創辦於1 9 5 0 年 。 店 址 原 在 板 樟 堂 街 2 6 號 ,1959年遷至議事亭前地,後又遷新馬路及南灣街,1983年遷至澳門伯多祿局長街。 該 書 店 經銷 中 小 學 課本 、 中 國 郵票、唱片音帶、文敎用品、美術工藝品等。 從 50 年 代起 , 還舉 辦 各種 文 化 活動,如“青年讀書會”、“葡中書展”、“少年兒 童書展” 及各種講 座。該書 店供應中國內地、香港、台灣及外國各類圖書超過3萬種,報刊近千種。該書店亦經常舉辦圖書、書畫等有關文化用品展覽 。 開 始 業 務 主要 是 發 行 、 銷 售 圖書,1988年成立“澳門文化廣場”。40餘年來,該店業務不斷拓展,目前已有各種類書籍3萬多 種,主要是中國內 地和香港的書籍,為各界提供了不同層次的多 種選 擇 。星光書店星星公園澳門小型公園。座落在氹仔嘉路米士耶馬路側的斜坡上,貼近路氹海邊填海地,1986年8月建成開放。公園闢有運動場,供青少年進行球類運動。儘管面積不大,但設計頗具匠心,噴水池、兒童遊戲設施、平房分佈其間;更利用山勢,開闢平台、山徑、岩洞,使空曠的山坡地帶,形成複雜的格局,顯得深邃。平房是園中主體建築,裡面分設乒乓球室、圖書室、溫習室及兒童遊戲室等。 澳 門回 歸 後 ,中 國 人 民解 放 軍 進駐,經與特區政府商定,選擇了氹仔星星公園地區興建永久性營地 。《星報》中文日報。1963年10月5日創刊。初期以晚報形式出版,以“狗經”為主要內容。社址在蓬萊新巷9號。創刊社長李威廉,1979年李威廉逝世,由郭金城繼任。所有權實體為私營。每日四版,內容包括本地、國際及國內新聞,馬經
  • 娛樂等。目前發行量為每日6000份。社長兼總 編輯為 郭金城 。科敎貿易發展(澳門)有限公司1984年成立。位於東望洋街好望閣21號B。經營一切進出口貿易,專營各類電腦、電腦零配件、電腦軟件設計、電子零件、集成電路(I C)、電子產品設計,工業自動化儀錶、視聽器材、敎學儀器及設備、閉路電視工程、音響工程、防盜系統工程、電子敎學工程、語言視 聽 室工 程 。科學技術科學和技術相互之間具有密切的聯繫,“今天技術是經濟增長的最主要引擎,而科學是引擎的燃料”。近幾百年的澳門史也是一部科學技術發展史。近30多年,與澳門經濟發展較快相關連,澳門科學技術發展也相應較快。然而澳門現有科學技術水平還較低,知識經濟時代的逼近是對澳門經濟進一步發展的挑 戰 和 機 會 。澳門第一部印刷機的複製品,現存放於澳門博物館。發展簡史澳門幾百年科學技術發展史可以分為兩個階段:近代科學技術的傳入與應用和現代科學技 術的初步發展 。一. 近 代 科 學 技術 的 傳 入 與 應 用(1553~20世紀60年代末)16世紀中葉葡萄牙人進入澳門,澳門接觸西方的先進科學知識,近代科學技術傳入,並逐步得 到 應 用 。①西醫和西藥。澳門白馬行醫院是澳門最早開辦的西醫院,於1569年由天主教傳敎士創辦。此外,澳門也是中國土地上最早引進西藥金雞納霜和種牛痘技術 的 地 方 。②報紙和出版書籍。澳門第一部印刷機是由傳教士於16世紀末帶來的。葡文《蜜蜂華報》於1822年在澳門開辦,成為在中國土地上開辦的第一家外文報紙。 中 國 最 早記 述 澳 門 歷史 的 英 文 書《早期澳門史》於1834年在澳門出版 。此外還有在中國最早出版的聖經、葡華字典、葡文三字經和千字文等在澳門出版 。③引 進 西洋 製 炮術 。 16 2 5年 澳 門卜加勞鑄炮廠,可以鑄造銅管火炮等,在中國、日本和歐 洲等地都有訂單 。④興辦實業。應用爆竹製造技術的爆竹廠分佈於澳門的氹仔,成為19世紀末澳 門 經 濟和 民 生 重要 支 柱 。2 0 世 紀20年代,第一批火柴廠興建,產品輸出到鄰近地區和國家,形成澳門工業的雛型。 一直 到2 0世 紀6 0年 代初 ,隨 着 打火機的出現和普及,火柴廠才倒閉。20世紀60年代末,部份香港商人引進設備到澳門,興辦紡織等製造業,促進澳門現代 工 業興 起 。二 .現代科學技術的初步發展(20世紀6 0~8 0年 代)。 30 多年來 ,隨 着澳門經濟的發展,澳門的現代科學技術發展經歷了引進應用時期和引進應用與初步 發展 並存 時期 。引進應用時期(20世紀60年代末~80年代末)。在澳門企業和事業中,引進和應用一些現代的實用型科學技術 。①製 造 業 。近 3 0 多 年來 , 澳 門 先後開發了北區輕紡工業基地,北安綜合式工業區和聯生新技術工業區,以提高技術水平增強競爭力。這些工業區的一些工廠引進了先進的技術設備。例如:澳門賀田工業有限公司於80年代即已引進了電腦輔助設計系統(C A D)和電腦輔助製造系統(C A M)。利源和勝生製衣廠引 進 了 電 腦 控 制 成 衣 生 產 流 程 系 統( 1 9 9 4 ) 。 僑 光 公 司 引 入 電 腦 織 機(1994)。聯生工業村的日東紡美昌玻纖紡織有限公司於1997年底部份安裝投產,該公司採用世界先進的機器設備及軟件技術生產供電子線路板用的玻璃纖維 布 。 在 聯 生 工 業 村 , 澳 門 E F A C EC(東方)公司,採 用先進設備設立一 個生產 輸 電 變 壓 器 及電 子 集 成 塊 生 產 廠(1999)②公 共事 業 。1 99 5 年開 始安 裝 澳門城市交通電腦中央控制系統。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公司於1996年試運行巴士智能卡自動收費系統。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於1991年設立了擁有先進儀器的自來水有限公司化驗研究中心,並設立了一個高度自動化和電腦化的即時控制和
  • 管理系統。澳門電力有限公司,採用先進設備,於1978年建成路環發電廠,又於19 93 年初 步建 成先 進的 調度 控制 系統。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安裝先進設備,據20 02年 11月 統計: 固定電 話線總 數為176369台,流動 電話總數為17357 5台,國際互聯網用戶達40693個,使澳門電訊事業發展達到世界先進水平。澳門垃圾 焚化 爐應用 20 世紀9 0年 代先 進技術處理澳門的垃圾,每日可處理垃圾900噸,設計能力可滿足2010年前澳門的需 要。 20 世紀 90 年代 末, 澳門 地 圖繪製暨地籍司和環境委員會合作,應用先進的地理資訊系統(G I S),分析澳門環境污染技術數據,適時地提出污染指數和圖表,方便進一步分析研究和應用 。③新 聞 傳 播 業 。 《 澳 門 日 報 》 於1992年首先引進了“北大方正彩色激光照排系統”。澳門宇宙衛視公司於1998年引進先 進的衛星 電視技術 。④娛樂設施。澳門電腦音樂噴泉是亞洲最大的音樂噴泉,於1995年建成。引進應用與初步發展時期(20世紀80年代末至今)。在這個時期,有一些從事科學研究的機構建立。例如:澳門基金會受政府委托,於1988年收購了前東亞大學,1991年改名為澳門大學,並於1 9 8 9 年 設 立 了 澳 門 大 學 科 技 學 院 。1988年設立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聯合國大學國際軟件研究所1992年在澳門正式運作,1997年設立了澳門發展及質量研究 所。賀 田—— 浙江 大學工 業研究所和 清華 ——寶法德技 術發展 中心分別於1992年和1994年成立。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和澳門電腦與系統工程研究所均於1996年創辦。1998年1月成立了澳門科學技術和革新委員會,該會旨在推廣科學活動和實施其成果,並幫助澳門政府確立本地區科技發展的政策和方向 。為了促進中國內地和葡萄牙以至與其他歐洲國家的科學技術交流和合作,“尤里卡計劃(會合)亞洲”和澳門98科技周活 動 分別 於 19 9 8 年4 月 和1 9 98 年 1 2月在澳門舉辦。這個時期除了引進一些實用科學技術外,同時也開展了少量的實用型 的科 學技術 研究 。① 澳 門 大 學 科 技 學 院 。 1 9 9 3 ~2002期間,共培養學士609人,碩士93人,博士4人。研究項目96項,其中 一項研究成果獲中國專利和1998“世界華人發 明 博 覽 會 ” 銀獎 , 發 表 學 術 論 文3 3 3 篇 , 出 版 書 籍 3 本 。2002 年發表 學術論 文10 8篇和 一項 中國 專利 。②聯合國 大學國際 軟件研究所。在1992~1998期間,研究項目19個(其中 與 澳 門 有 關 的 項 目 4個),共培訓了125名來自全球25個國家的人員,發表 學 術 論 文 7 1 篇 。③澳門土木工程實 驗室。於1988年設立,其活動項目包括 由實驗室提 供對建築業進行試驗的支援,技術援助及顧問服務,建築施工之監測,建築施工之質量保證,質量系統之認證,促進技術資訊之交流以及圖書館之組織設立和運作等。1 988~1 998期間 ,提供應 用研究 23 項, 制定 規範 性文 件1 1個 , 認證活動1 2項,技 術報告 書125 0份, 發表學 術 論 文 5 0 篇, 出 版 書 籍 5 本 。④澳門發展及質量研究所。於1997年設立,對澳門一些工程項目質量分析研究,近 2年完成 了多項與 澳門有關 的工程項 目的質 量研究 。⑤澳門電腦與系統工程研究所。近2年,研究所開發了10多項與澳門有關的實用型科學 技術研究項目 。⑥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近2年,中心對多項 先進的管理方法和 實用型的科學技術研究項目向澳門的企業推 廣 應 用 。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尤里卡計劃(會合)亞洲⑦“尤里卡計劃(會合)亞洲”活動期間,中國和葡萄牙兩國政府在澳門簽署一份有關科學技術合作聯合聲明。聲明主要內容是兩國政府有意發展澳門作為歐洲與亞洲在科學技術發展領域上合作的中介點。共通過了37項計劃,其中 有 1 2 項 由 葡 萄 牙 遞 交 , 投 資 額 達8700萬歐洲貨幣單位,有5項計劃涉及到 中 國 內 地 、 葡 國 和 澳 門 3 地 共 同 參與。這次活動對如何利用科學知識推動
  • 經濟發展有重 要戰略意義 。⑧澳門科技周。期間簽署了7項 合作協議及意向書,為澳門未來進一步發展產業科 技化打下 一定基礎 。推廣資訊科技活動科學技術特色比較重視實用型科學技術的研究和應用。在近代和現代,澳門作為東西方文化的交匯點,較先接觸到西方先進的科學技術和思想。隨着經濟的發展,也較早地引進較先進的實用型科學技術。近年,有一些企業應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工業,並於1993年興建聯生工業村,開始發展高新技術產業。80年代末,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和聯合國大學國際軟件研究所等機構着手研究一些與澳門有關的實用型科學技術項目,科學技術有所發 展 。開始進行科學技術體制改革,通過“大學- 企業-政 府”合作 的模式促 進高新技術的應用和產業化。例如1991年創辦 的 聯 合 國 大 學 國 際 軟 件 研 究 所 ,1992年創辦的賀田-浙江大學工業技術研究所,1994年成立的清華-寶法德技術發展中心,1996年創辦的澳門電腦與系統工程研究所等。以賀田-浙江大學工業技術研究所為例,1998年研究所共有20多名研究人員和工廠的500多名員工在澳門生產高附加值的產品,每年的出口總額3億澳門元。這種科學技術 體制改革試驗,有效地促進了澳門經濟的發 展 。科學技術水平20 世紀 90 年代 初, 澳門 才開 始 有一些 科 學 技 術 研 究機 構 和 少 量 研 究 人員,1993年8月澳門基金會提出委托中國國家科委國際合作司研究科技發展與澳門經濟繁榮之間的關係,探尋以科技促進澳門持續繁榮的發展之路,以及預測21世紀澳門,並於1994年出版了《澳門高技術產業發展之路》 。科學技術研究隊伍逐漸壯大:2002澳門大學科技學院正教授、副教授、助理敎授和講師共64名,聯合國大學國際軟件研究所研究人 員7名,澳門土木 工程實驗室研究人員20多名,賀田-浙江大學工業技術研究所研究人員20多名。清華-寶法德技術發展中心研究人員10多名,澳門電腦與系統工程研究所研究人員10多名,澳門發展及質量研究所研究 人 員 3 名 。總體觀察,澳門科學技術水平仍然偏低。80年代科學技術進步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約30%,還沒有在中國內地或國際上有影響的科學技術成果,科學技術論文數目和專利亦少。科學技術研究經費的投入很 少。與亞洲 4個新興國 家和地區相比,澳門的重要差距之一是科學技術綜合水平偏低,尤其高新技術的應用 差 距 很 大 。 澳 門 要 提 高 綜 合 競 爭力,趕上“四小龍”真正成為歐洲與亞洲在科學技術領域上合作的中介點,關鍵是“科教興澳”,擴大科技投入,尤其是要發展高新技術在各行各業中的應用以及適量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提高科學技術進步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使澳門的經濟能以較高速度且均衡地發展。《科學技術綱要法》(第9/2000號法律)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科學技術發展政策的指導性法律文件。2000年7月1 7日頒佈。這是回歸後第一部由立法會議員提出法案並獲通過的法律,其目的在於推動澳門特區的社會和經濟發展,為未來的科技立法構建一個基礎的框架 。該法律共11條,對科學技術發展訂定了一系列目標、方針和措施,其中包括支援及資助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培養引進科學技術人才、設立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建立科學技術獎勵制度、鼓勵私人實體運用高科技提升生產力、加強國際科學技術交流和合作,以及推動科學技術知識的敎育和推廣等多方面內容 。香山公園見 何 賢 公 園 。香山起義辛亥革命期間一次較有影響的起義行動。澳門同盟會成立後,就全力以赴準備策動香山起義,新任主盟人林君復與莫紀彭、何振、鄭仲超等負責策動駐在前山的新軍,鄭彼岸等負責策動駐在香山縣城的防營、團練。駐守前山的新
  • 軍約有2 000餘 人,他們 參加過1 910 年的廣 州 起 義 ,軍 官 中 很 多人 有 革 命 思想,其中營長任鶴年尤為激進。澳門同盟會 員 利 用 同 學 關係 與 任 鶴 年 等 人 聯絡,很快控制了這支軍隊。香山縣城駐有副將馬德新率領的防營,鄭雨初、黃龍彰率領的團練,王作標率領的縣署親兵。經澳門同盟會員的活動,鄭雨初 、黃龍彰、王作標先後入會,從而使同盟會又控制了團練和縣署親兵。他們還派人聯絡各鄉村志士和綠林,約好一起起事。起義的籌餉工作由同盟會澳門支部機關 負 責 人 林 警 魂 擔 任 , 他 從 港 澳 商人、海外僑胞中募集了部份活動費用,其中澳門富家子弟、同盟會會員提供了相當 的經 費。 經過 周密 準備 ,1 91 1 年11月2日,香山起義在香山縣(今中 山市)小欖爆發。11月5日,前山的新 軍與縣城的團勇親兵同時起義,並於當天光復香山縣城。隨後,以前山新軍為主體的香山起義軍改編為“香軍”,進駐廣州 西 關 。 不 久 ,香 軍 編 入 廣 東 北 伐軍,進抵江蘇前線。同時,不少澳門女同盟 會 員 , 如 許 劍魂 、 陳 秉 卿 、 梁 國體、嚴淑姬、梁荃芳、梁雪君等,也參加廣東女子北伐附隊,經南京一直進抵徐 州 前 線 。《香山設縣850年》一 本 有 關 原 香 山 縣 ( 含 澳 門 、 中山、珠海)歷史的資料匯編。澳門歷史文物關注協會、澳門歷史學會聯同中山市地方誌辦公室、珠海市地方誌辦公室聯合 編輯 ,廣 東人 民 出版 社2 00 3年 1 2月出 版。 由吳 冉彬 任 主編 。2 00 2年 1 2月,原香山縣屬的澳門、中山、珠海首次聯 合, 先後 在 3地 舉行 香 山設 縣8 5 0年紀念活動,以大香山的歷史和文化 、構建大香山經 濟區域和加 強3地學術 與文化互動等等作為中心議題進行學術座談,紀念文選及學術座談會紀要收錄在《香山設 縣850 年》。2 003年 12月全 書收錄了原香山縣屬地澳門、中山、珠海自南宋紹 興二十 二年(1 152 )至公 元2002年間850年的歷史沿革和社會變化的主要資料,內容包括紀念文選、名人錄、 詩 詞 選 、大 事 記 、 香山 與 澳 門 紀事、報刊資料等,共精選各地學者撰寫的紀念文章10篇、名人資料104則、詩詞96首、大事記500餘條、香山與澳 門記事 2 0 則 、 書 畫 1 5幅 、 古 今 照 片 2 0 8幅 , 共 約 2 8 萬 字 。《香山縣誌》指現存有關香山的地方誌書。目前保存 的 香 山 縣 誌 有明 鄧 遷 、 黃 佐 編 纂本,清暴煜修纂本,清申良翰編纂本,清祝淮編纂本,民國厲式金編纂本等數種。另有《香山鄉土誌》一種。香山縣誌雖是專門介紹香山情況的誌書,但由於2 0 世紀 以 前, 澳 門一 直 歸香 山 縣 管轄,故所有香山縣誌書中均涵括有關澳門的記載,有的誌書中有專門的“澳門篇”,有的則記於“海防”、“紀事”等目中。是一部保存澳門史料最豐富的中文古籍 ,現有 光碟版 。《香港與澳門》一部 研 究 早 期 港澳 關 係 的 重 要 著作。由澳門土生葡人白樂嘉(J osé Mari aBr aga)著。全書分澳門的建立、中國貿易的競爭者、新時代的曙光、香港早期歲月、澳門英國人利益、遠東黑暗時代和復 興, 共7 章, 具有 較大 參考 價值 。1951年 香港首印 ,196 0年再版 。《香港澳門百科大典》一部有關香港、澳門的資料匯編。王文輝 主編。 青島出 版社1 999 年11 月出版 。 該書 內 容涵 蓋 香港 及 澳門 之 歷史、地理、人口、政治、法律、經濟、財政、金融、交通運輸、文化藝術、教育、科技、醫療衛生、體育、福利、環保、公用(市內交通、供水、電氣)信息業、旅遊業、港澳社會、房地產與股票市場、“一國兩制”與港、澳、港澳人物、港澳企業、社會團體、大事記、總 附 錄 等 。重陽節見 節 慶 。便民大藥房有限公司經營環球西藥、化妝護膚品、嬰兒用品及日用百貨等,是政府認可醫生處方領藥處之一 。5間分公 司分別設在 澳門議事亭前地、荷蘭園馬路、氹仔、利德閣及宋 玉生廣 場等地 。便民醫療中心澳門頗具規模的私人經營的醫療化驗機構。成立於1990年5月。地址為美副將大馬路翡翠園第2期,氹仔分診 所地址為氹仔南新花 園第6座。全職醫 護員工 約 1 0 人, 兼 職 專 科 醫生 約 1 2 人 。業務範圍包括內外全科和兒科、婦科、心臟科、皮膚科、五官科、眼科、泌尿科、 整 形 外 科 、 運 動 創 傷 科 等 專 科 門診,同時配備心電圖檢查、婦產科超聲波檢查、泌尿科超聲波檢查等檢驗及眼科、整形外科、外科的手術設施。除一般門診外,並擔負一些公共專業機構、酒店、銀行、商號、工廠、澳門機場員工的醫療保險及就業體格檢查任務,還擔負一些酒店及機構的急症出診任務。除兼職的專科醫生外,中心配備全職的全科醫生輪值應診,同時採取電話預約掛號的方式,方便病人就診,以縮短候診時間。就診病人除了可以由醫生處方到藥房配藥外,一些參與便民醫療中心醫療保險計劃的機構的員工亦可在就診後在 中心 取得 藥物 。便利店一種源於超級市場的自助式商店。其經營思想與經營手法均具有超級市場
  • 的特點。因此,香港、台灣方面並沒有將便利店另外分類,而是將便利店與超級市場合二為一,歸入超級市場一類。其實便利店是小型的超級市場。而澳門卻把便利店分開統計,將便利店歸入士多辦館之列。現時澳門有13間便利店,其中有的是近乎專業超級市場,如電器便利店等;有的則是以售賣食品、飲品及香煙為主,亦銷售小部份日用品。除個別店24小時營業外,多數店按正常作息時 間 營 業 。保安司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所設司、局、廳、處架構中的首級機構。在行政長官轄下5個司級 部門中排列 第三位。其 設立依據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1999號法律、第6/1999號行政法規。保安司司長,由行政長官在澳門通常居住滿15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中提名、報中央人民政府委任。保安司司長在下列施政領域行使 職 權 : 澳門 特 別 行 政區 的 內 部 治安;刑事偵查;出入境控制;海上交通及有關罰則的監察;民防;監獄體系的協調及管理。轄下及協調的部門包括:警察總局、海關、保安部隊事務局、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澳門監獄、消防局、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司法警察福利會、治安警察福利會、消防局福利會、保安協調辦公室、司法暨紀律委員會等。現任 司長為張國華 。保險中介人活動從事於人(自然人或法人)與保險公司之間辦理保險合約或保險管理之活動。根據澳門政府第38/89/M號法令規定,在澳門地區從事保險中介活動的,均要預先得到澳門金融管理局的批准,經註冊 後方 可進 行有 關活 動。 20 02 年底,獲准註冊的保險中介人共2007人。其 中 保 險 代 理 人 ( 個 人 及 公 司 組 織 )1605人;保險經紀人公司7間;保險推銷 員 3 9 8 人 。保險代理人是向客戶推介保險公司產品的個人或公司。他們以賺取佣金為主要收入。代理人一般不能決定是否接納客戶投保,或者直接處理客戶的索賠事宜。他們只起保險公司與客戶之間溝通的橋樑作用。保險經紀人是受客戶委托辦理及選擇保險公司與客戶訂立保險合約的代表人。同時,亦向客戶提供保險事宜的建議或投保計劃等。保險經紀人以 收 取 手 續 費 及佣 金 等 作 為 主 要 收益。有些保險經紀公司獲保險公司的授權委 托 , 可 以 直 接與 客 戶 訂 立 保 險 合約,或處理有關賠償事宜。保險推銷員是保險公司的僱員,代表保險公司向客戶推介保險產品。多以固定薪酬作為收入,或可享有若干佣金獎賞。保險推銷員不能直接與客戶訂立保險合約,也不能直接處理索賠事宜。他的身份只是代表保險公司 與客戶接觸 的中介人 。《保險活動管制法例》(第50/81/M號法令)澳門 政 府 1 9 8 1 年 2 月 2 8 日 頒 佈 的規範保險活動 的法例。分為 9章82條 ,內容要點:①所有在澳門經營的保險公司必須得到當局批准,方得從事有關業務;②保險公司成立必須以不具名有限公司形式;③最低資本額為澳門幣(下同)500萬元;④獲批准開業的保險公司必須 在 澳 門 發 行 機 構 ( 現 為 金 融 管 理局)存納一筆為數25萬元的恆久按金,經營人壽及財產保險的公司,恆久按金增至50萬元;⑤保險公司必須按規定設立技術性準備金,作為部份財政擔保之用;⑥保險公司亦須設立非技術性準備金;⑦保險公司須向澳門發行機構辦理特別註冊手續;⑧監管澳門保險業活動的職責由澳門發行機構行使;⑨保險公司新增經營業務必須事前得到監管機構批 准 。行政長官何厚鏵檢閲保安司轄下紀律部隊。自從頒佈上述的修訂法例後,澳門保險市場秩序較過去改善很大,業務量隨年激增,從事保險業務的人員也有增加。7年後,當局對1981年頒佈的保險管制法例又一次進行大幅修訂。此後,在1989年2月20日以第6/89/M號法令頒佈一套新修訂的保險管制法例,主要的更新內容有:①人壽保險公司的註冊資本額最低要有1500萬元,財產保險公司則維持500萬元;②人壽保險公司和財產保險公司必須分開經營;③取消了原來的恆久按金規定和設立非技術性準
  • 備金的規定,改為以備償按金作為監管保險公司財政能力的標準。保險業澳門的主要金融行業之一。關於審批程序工作是由澳門金融管理局執行。保險公司在澳門只能選擇從事人壽保險或一般財產保險業務,兩取其一。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實收資本最少為澳門幣1500萬元。經營一般財產保險,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澳門幣500萬元。保險公司必須為有限公司。外國已成立的保險公司有意在澳門地區設立分支機構的,則該公司只能從事其在原註冊地獲批准經營的業務。當保險公司獲准在澳門開設分支機構,該公司的一切與澳門有關的活動,均須受澳門有關法庭的管轄。保險公司須有獨立的會計帳冊記錄,並須經獨立的核數師審核。但保險基金的運用則可通過每間公司或地區公司代為運籌。為了保障澳門投保人的權益,各家保險公司均應按其業務量設立有關的準備金,以作履行賠償承諾及支付到期派紅利之用。這些保證金必須受監管機構的支配。截至2002年,獲准在澳門經營保險 業 務的 保 險公 司 共 26 家 ,其 中 1 1家專營人壽保險業務,另外15家則經營非人 壽 保 險 業 務 ,保 險 從 業 員 人 數 為332人,保險中介人員約2000人。近年來,人壽保險業務有了顯著增長,經營該項業務的保險公司由1995年4家,增至20 02年 11 家,保 費收 入也保 持兩 位數的 增 幅 。 由 於 受澳 門 經 濟 放 緩 , 地產、零售、飲食市道淡靜的影響,非人壽保 險業 務的 發展 在2 0世 紀9 0年 代 後期則 未如 理想 , 19 97 年 還出 現了 負 增長。但其賠損率卻逐年上升,1996年比1995年上升24%,1997年比1996年增加近一倍。賠償主要是由於勞工、汽車及意外險賠款。其中汽車保險賠損率高達七成。近年經營情況已有改善,2002年,澳門保險業保費總額為14.4億元,其中人壽保險佔73.6%;保險業賠償總額為3.99億元,其中人壽險佔84.7%。《保險經紀人法例》(第38/89/M號法令)澳門行政 當局在 198 9年6 月5日 頒佈的一項對從事保險中介業務活動的有關機構或人事進行監管的法例。法令規定,凡是從事於使個人或公司機構與保險公司之間達成保險合約或保險管理業務合約的活動就屬於保險中介人業務活動。而在未得到行政當局的預先批准和登記前,任何從事保險中介的活動均屬違 法 行 為 。保險 經紀 人 法例 全 文共 有 46 條 規定,分為8章 。第一章總 則,規定包 括對法例應用的範圍,專用術語的定義,保險中介人的具體分類及個別的活動行為,以及使用專用名稱的限制等。第二章中介人權利義務,詳盡規定了中介人活動之責任,獲取報酬的形式以及應繳費用等。第三章以集中定立保險代理人的特權,並界定了申請成為保險代理人的程序和要求。第四章和第五章,分別對保險推銷員和保險經紀人的兩類中介活動作出規定,包括申請的程序和有關業務的重點。同時,對保險經紀人應負的特別義務和享有的特別權利亦作出詳盡規範。第六章,列舉出對保險中介人活動的監管及對違章行為處罰的具體規定。第七及第八章,是作為執行法例時的過渡期的調整規定,以及相關的法例的適用情況,包括對撤銷中介人登記的條件和原因,以及法例生效的日期等。保險賠償支出1984年,澳門總體保險賠償支出為2290多 萬澳門元。 其中212 0多萬元 是由財產保險業務承擔的。其餘170多萬元的賠償屬於人壽保險業務範圍。前者佔賠償支出的92.3%,後者只佔7.7%。2002年總體的賠償支出總額達3.99億元。 其 中 人 壽險 負 擔 的 賠償 支 出 約 為3 .4億元,佔84 .7%;財產險的支出金額為5900萬元,佔15.3%。保險賠償率紀錄保險賠償率反映險種承擔風險的具體結果。澳門人壽險和財產險總的賠損率基本上保持在20%~30%的幅度內。1984~1996年 ,紀錄總體賠損率水 平最低是1987年的18.1%。在此期間最嚴重的賠償率紀錄是1993年的36.3%,因當年受到一次極 猛烈的颱風侵襲 。信託建築置業投資有限公司澳門一 家房 地產 開發 企業 。1 98 3年 創 立 。 地 址 在 新 口 岸 北 京 街 1 7 3 ~177號PQ 座。主要業務是發展澳門房地產,包括樓宇買賣、建築工程、收購舊樓及土地等。截至1996年底,該公司已發展 並完 成 了8 1 幢樓 宇, 單 位總 數 為2300多個。另外還與另一公司合作建築主教山高級住宅區的蟠龍山莊別墅群,該地段佔地面積為18,088平方米,以及氹仔麗駿軒,佔地面積為20,396平方米 。信德集團有限公司澳門一家業務遍及珠江三角洲的多元化投資綜合企業。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的附屬公司。1972年成立。地址為香港干諾道中200號信德中心39樓。現有員工1400餘人。該集團主要業務為經營噴射水翼船及有關的船運業務、物業投資與管理服務、酒店及旅遊服務,以及其他投資業務。該公司在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的投資權益和雙方的良好關係,使得它的船運業務及酒店與旅遊業務獲 取更 大的 收益 。皇家金堡酒店四星級酒店。原名南粵酒店。2004年改現名並設賭場。位於澳門新口岸羅
  • 理基博士大馬路國際中心,鄰近港澳碼頭和回力娛樂場。客房共288間,設有可容納420人的宴會廳及會議設備、 中西餐廳、酒吧、商務中心、購物商場、咖啡 廳 、卡 拉 OK室 、 兒 童 遊 樂 場 等 。皇都酒店五星 級 酒 店 。 位於 澳 門 得 勝 馬 路2~4號。有 客房380間 ,設有美容院 、西餐 廳 、日 本 式 餐廳 、 粵 菜酒 樓 、 酒吧、 商 場、 洗 衣 場、 桑 拿 浴室 、 按 摩室、 皇朝 卡 拉OK夜總 會、 健 身房 、 壁球場 、 室 內 游泳 池 、 摩 卡角 子 老 虎 機等 。《律師通則》規範澳門律師業的法規。1991年5月6日由護理總督韋高信頒佈,1992年5月 4 日修 改 。該 通 則規 定 了律 師 在 澳門可 從 事的 業 務範 圍 ,律 師 註冊 的 條件。規定律師的代表組織為澳門律師公會,對律師行使紀律處罰權的合議機關為律師業高等委員會。訂明律師可以從事訴訟代理、法律諮詢以及議定代理活動。該通則規定,在澳門律師公會擬申請註冊為律師,須具有澳門大學或澳門認可的法學士學位,並應完成實習(大學法律敎師及前司法官可在一定條件下免除實習)。澳門律師公會為具有自治權的專門代表律師職業的公法人,有權制定及修改章程,制定職業道德守則,組織及指導實習。律師業高等委員會有權對違反職業守則的律師作出警告、訓誡,以及最高為10萬澳門元的罰款和最長為15年的停業處分。此外,該法令還規定了對律師執業時的保障,並明確律師不得有任何影響其獨立性及職業尊嚴的活動 。律師業高等委員會對澳門執業律師和實習律師行使紀律專屬審判權的機關。根據1991年5月6日頒佈的澳門《律師通則》而設立。由澳門律師公會註冊律師選舉出從業時間達到 或超 過1 0年 以及 未到 10 年的 律 師各3名,澳門法院 和澳門檢察院各推 選司 法 官 1 名 , 以 及 總 督 委 任 的 人 士 1名, 共 9人 組 成。 從 9名 成 員中 推 選 主席1人。律師 業高等委員 會可根據律 師公會通過的《紀律守則》和《律師職業道德守則》,對違反紀律的律師處以警告、譴責、罰款 或停業的懲罰 。律勞卑(W i l l i a m J o h n Na p ie r ,1786~1834)英國上議院議員、勳爵、皇家海軍大校。1833年代替東印度公司派出的大班, 被 任 命 為英 國 第 一 任駐 華 商 務 監督,處理英國商人在廣州的各項事務。1834年7月15日到澳門,提出以武力佔領 香 港 的 主 張 。 7 月 2 5 日 擅 自 進 入 廣州,要面見兩廣總督盧坤。由於違反慣例,盧坤令行商勸他返回澳門。律勞卑態度傲慢,斷然拒絕,導致中英貿易中止、 廣 州 至 澳 門 交 通被 封 鎖 。 9 月 5 日律勞卑要求停泊虎門的兩艘英艦闖入黃埔,以威脅中國改變既定政策。盧坤調集大軍據險設防並斷絕英國商行的糧食供應,以懲戒其踐踏中國法律、砲轟城寨、軍艦擅闖珠江之罪,限期派人要把他押回澳門。時人稱此事件為“律勞卑戰爭”或“律勞卑的失敗”。律勞卑被迫於21日在清廷恢復貿易的條件下率領軍艦 退 回澳 門 。1 0 月因 患 瘧疾 死 於 澳門 。後背灣氹仔 南 部 的一 個 小 海灣。 因 為在 氹 仔島 和 氹 仔市區的後面(相對於澳門半島來説)而得名。葡文名望德聖 母灣(Ba ia de No ssaSenhora da Esperanç a)灣畔的海邊馬路旁有5座小洋房排成一列,建於1921年,建築具有南歐風格。原為當地葡人官員私邸,現已改作氹仔住宅博物館,展示20世紀前期澳門的葡萄牙人家庭風貌。1993年被評選為澳門新八景之一:“龍環葡韻”(氹仔過去又名龍環)。館後是有百年歷史的嘉模教堂及嘉模公園。西面有十字公園和星星公園。幾十年前,海灣沿岸有一片沙灘,是市民渡假、游泳的好去處。20世 紀20 ~3 0年代 ,後 背灣曾 兩次 作為水上飛機場。1968年路氹連貫公路建成後,灣內淤積加劇,變成一片泥灘,紅樹林迅速生長起來。近年路環、氹仔之間的填海工程使後背灣前面形成了路氹城 和小 型人 工湖 。1924年的氹仔海邊馬路,即今澳門八景之一“龍環葡韻”。俞大猷(1503~1579)明朝官員。字志輔,號虛江。福建晉江人。明代嘉靖年間任浙江、福建 、廣東總兵,抗倭將領。少好讀書,家貧屢空 , 泰 然 處 之 。隨 名 師 習 兵 法 、 劍術。父死,襲世職百戶。舉1535年(嘉靖十四年)武會試,除千戶,守御金門(今福建)。時海 盜頻發,上書監司 論其事,監司怒斥他“小校安得上書”,遂杖之奪其職。嘉靖二十一年,被兵部尚書毛伯溫用為汀漳守備。以後,在平倭寇和剿海盜等征戰中,轉戰江、浙 、閩、粵諸省,以盛名懾群盜,抗倭戰功卓著。嘉靖三十五年任浙江總兵,四十一年 任 福 建 總 兵 ,四 十 三 年 任 廣 東 總兵。卒後贈左都督。著有《正氣堂集 》
  • 等 。俞大猷平定柘林兵變1564年(明嘉靖四十三年)潮州柘林澳水兵起義,直逼廣州城。俞大猷與兩廣 提 督 吳 桂芳 用 計 , 表面 上 招 撫 誘降,引起柘林兵內訌,暗中調遣東莞水兵, 並 親 督 副總 兵 湯 克 寬等 自 惠 陽 合擊,變兵腹背受擊,大敗。其時,澳門葡萄牙駐地首領佩雷拉(Diogo Pe r e i r a)差人向廣東總兵表示願意提供援助。葡人提出的條件是允許他們進貢,正式建立往來貿易關係。俞大猷在寫給吳桂芳的一封信《集兵船以攻叛兵表》中就提到借澳 門 兵 船 平 叛 的考 慮 , 但 明 確 表 示“功成重 賞其夷 目,貢 事已明 諭其談 不許”。事後明朝皇帝並沒有對葡人有任何賞 賜 。 俞 大 猷 曾應 允 葡 人 免 抽 分 一年,由於這不是吳桂芳的主意,平定柘林水兵後,海道副使莫吉亭抽分如故 。澳門葡人協助俞大猷平定柘林兵變,雖未即時獲得獎賞,但對廣東地方當局形成治 澳 方 略 產 生 了直 接 影 響 。 葡 人 於1579年起獲准前往廣州貿易,兩年後傳教士陸續獲許進入內地傳播天主教義 。食品供應業以供應食品為主,包括家庭食品及冷凍食品的行業。家庭食品中,主要有糧油罐頭食品,煙酒糖果餅乾等。冷凍食品中有冷凍點心、各式醃製食物及小包裝凍肉和燒味等。澳門供應食品的批發商及零售商共計約 160餘家,其中 有的是 批發 兼零 售 。風順堂見聖 老 楞 佐 堂 。風順堂區見聖 老 楞佐 堂 區 。施子學(1948~)廣東 新會 人 ,生 於越 南 。1 95 6 年移居澳門。美國休斯頓大學工商管理學士、澳門東亞大學工商管理碩士。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 、 聯 豐 亨 保 險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總 經理、澳門保險公會會長、澳洲保險學會院士。廣州市政協委員。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協 進 會 會 員 。施白蒂(Beat r i z B a s t o da Si l v a ,1944~)女 。 生 於 葡萄 牙 安 娜 第 亞 。畢業 於 葡 萄 牙 科英布 拉 大 學 歷 史系 。 1 9 7 0 年 來澳。 澳 門土 生 研究 促 進 會 成 員 。曾 任 中 學 教 員 、澳門師範學校校長、澳門歷史檔案館館長、澳門政府文化委員會委員、澳門基金會管理委員會委員、第五屆澳門立法會官委議員。發表有《澳門編年史》等5部著 作。澳 門回歸 前返回 葡萄牙 。施督憲正街(Rua Di r e i t a Car lo sE ugé n io)位於氹仔市區。西端在官也街口連接告利雅施利華街,東接飛能便度街。長25 0米。 是氹仔 較熱鬧 的街道 之一 。施業輝(1941~)廣東 人。 大學 本科 畢業 。1 99 2 年來澳,出任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協調部部長,1998年調回廣洲。廣東省第七屆政協委員。曾任廣東省政協副秘書長 。施綺蓮(Mar i a Ed i t h da S i l v a ,1943~)女。生於澳門。葡萄牙里斯本大學生物系畢業。澳門葡文學校校長、第二屆澳 門 特別 行 政區行 政長 官選 舉委 員 會 委 員 。 曾任 教 育 暨 青 年 司司長 , 澳門 基 本法諮 詢 委 員 會 委員、 以 及澳 門 政府 青 年 委 員 會 、文化委員會、體育委員會、社會福利委員會委員,澳門紅十字會秘書長,澳門童子軍名譽顧問,回歸前第六屆立法會官委議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 員會 委員 。洪光順(1951~)福建長樂人。生於緬甸仰光。緬甸仰光大學地質系畢業,獲理學士學位。197 3年 來澳。 第一 屆澳門 市政 議會 議員。澳門緬甸大學校友會會長、緬甸歸僑聯 合 總會 會 長 、澳 門 敎 師聯 誼 會 會長、澳門福州三山同鄉會名譽會長、緬澳國際投資有 限公司董事長 。洪灣水道見馬 騮 洲 水 道 。洗水業屬於輔助性工業。為製衣廠和毛針織廠提供服務,對牛仔服裝,布料和毛紗進行洗水、打磨或者漂洗。澳門首家小型洗水 廠於19 76年投 入服務。 198 5年澳門一家漂染廠引進設備設立洗水車間。1986年一家利用電腦控制生產的大型洗水廠建成投產。1987年全澳門有大小洗 水廠 1 1家 , 當年 洗水 廠 的生 產 有30~ 50% 的增長 。80 年代中 後期, 澳門洗水廠在經營上出現問題,主要原因是,澳門部份工廠,特別是製衣廠和毛針織廠內遷;其中有部份製衣廠在中國內地設立合資的洗水廠(或車間),業內競爭激烈,經營成本不斷上漲。1990年,澳門紡織工業不景氣,生產總值下
  • 降,出口出現負增長。洗水工業亦受到影響,19 90年營業 額比198 9年減少2 0~30%。由於作為澳門工業主體的紡織品加工工業仍維持一定的生產規模,洗水 業 作 為 輔 助 性 工 業 仍 可 賴 以 生 存 。200 3年 洗水 廠的數 目約 為1 0間 。洛雷羅事件一起 英 國 人 被 澳葡 當 局 囚 禁 的 事件。1829年(清道光九年)8月,英國船長貝克(Ba ke r)毆打多次對他妻子非禮的澳葡官員洛雷羅(Lour ei r o)。事發後,澳葡當局未加審判,便將貝克囚禁於大炮台。英國東印度公司特別委員會主席布樓東(Plowden)屢次與澳葡當局交涉都不能使貝克獲釋。澳葡當局還公開否認布樓東有任何官方或代表官方的資格與他們交涉。在囚禁55天後,貝克被迫交出一筆保證金 才重獲自由 。洋船石澳門著名古蹟之一。位於媽閣廟山門右邊,係一平地中凸出之岩石,高六七尺,石側巧刻一古代海舶之圖形,其尾桅上有旗,刻“利涉大川”4字。相傳此石刻圖繪已歷400餘年,為明萬曆年間(1573~1619)閩籍富賈所刻,成為澳門著名的古代岩畫。洋船石原為媽閣廟古代“三奇石”之一。該石對着的另一塊洋船石,亦刻有俗稱“大眼雞”的出 洋 古 舶 , 是 清 同 治 年 間 ( 1 8 6 2 ~1874)仿照山門旁邊原有洋船石上的洋船 而 刻 。媽閣廟的洋船石前山副將清朝備禦澳葡的軍事官員。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澳門葡人的軍事防御,清政府於1648年(清順治五年)在前山寨添兵加將。1665年(清康熙四年),將前山參將府改為副將 府,設副將1員, 下設 左 右 營 都 司 2 員 、 守 備 2 員 、 千 總 4員、把總8員,官兵共2000人。1669年( 清 康 熙 八 年 ) , 副 將 率 右 營 移 駐 香山,前山僅留左營都司及千總守寨,分把 總 1 員 戍 守 關 閘 。前山參將府明、清時期備禦澳葡的軍事建置。為了加強對澳葡的軍事防禦,明朝政府於1621年(天啟元年)在距離澳門數里之外的前山建寨,並設參將府,從水陸兩 路 控 扼 澳 門 。 設 把 總 2 員 , 哨 官 4員 , 領 陸 軍 7 0 0 名 ; 把 總 3 員 , 哨 官 4員,大 小哨 船5 0隻 ,領水 兵1 20 0名 ,防守 石 龜潭 、 秋 風角 、 茅 灣口 、 掛 碇角、橫洲、深井、亞婆尾、九洲洋、老萬山、狐狸洲、金星門各處汛海。1648年(清順 治五年 ),該 寨設參 將1員 ,統兵500名把守。1650年駐軍增至1000人, 分 左右 營 ,配 置 千總 2 員, 把 總 4員 。前山寨明、清時期用以防範葡萄牙人的重要軍事城寨。設於香山縣境內南距澳門20里處。1621年(明天啟元年)設寨,立參將府,駐兵把守。1648年(清順治五年)駐兵500人。尚可喜人粵後增 設駐兵千名。1665年(清康熙四年)改設副 將 , 統 兵 2 0 0 0 人 。 1 7 1 7 年 擴 築 土城。1730年(清雍正八年)建香山縣丞衙門署。1743年(清乾隆八年)設海防軍民 府同 知署 。 18 09 年 (清 嘉慶 十 四年)立前山營,並歸廣州協轄管。1887年(清光緒十三年)撤出駐軍。後成墟市、民居。今存遺址。這座明清前山寨的城牆,存世幾百年,可惜於1979年被拆去了大部 份,現僅存 幾十米遺蹟 。首屆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由中國政府發起和主辦,澳門特別行政區政 府承辦 的國際 會議。 “論壇 ”的宗旨是:加強中國與葡語系國家之間的經貿交流與合作,發揮澳門聯繫中國內地與葡語國家的平臺作用,促進中國內地、澳門特區和葡語系國家的共同發展。“ 論壇” 於20 03年 10月 12日 至1 4日在 澳 門舉 行 , 與會 的 代 表有 來 自 中國、安哥拉、巴西、佛得角、幾內亞比紹、莫桑比克、葡萄牙、東帝汶等部長級官員及政府代表團等近千名嘉賓。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吳儀以及商務部副部長安民出席會議並發表演講。“論壇”分為“經濟合作與發展論壇”、“部長級會議”和 “貿易投 資論壇” 3個主題 論壇,以及貿易投資洽談會等內容。“論壇”取得了重要的成果,在部長級會議
  • 上簽署了《經貿合作行動綱領》,確定在澳門設立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並同意於2006年在澳門召開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第二次部長級會議,並總結了中國與葡語國家在經濟和 企業合作方 面的成果 。“論壇 ”是澳 門特別 行政區 成立 以來舉辦的最高級國際會議,其召開大大地提高了澳門的國際地位,突顯了澳門在中國和葡語國家之間的平台和橋樑作用 。首 屆 論壇 於2003年10月舉 行。宣道實用學校非牟利私立學校。當年提供學前敎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學敎育。位於連勝馬路。1950年創辦。以關懷社會上許多 乏 人 照 顧 的 兒童 為 目 的 。 創 辦 之時, 全 由 熱 心基 督 敎 信 徒資 助 得 以 維持 , 該 校 於 1 9 9 8 ~ 1 9 9 9 學 年 停 止 運作 。客房入住率反映澳門酒店客房使用情況的主要指 標 。 又 稱 酒 店 入 住 率 。 從 1 9 8 7 ~2002年,澳門酒店客房入住率經歷了一個從低到高,又從高到低的過程。1987年澳門酒店房間的平均入住率為74%,到1988年升至80%的最高點,同年三星級酒店的平均入住率高達86%。1988~199 1年間 ,客 房入住 率維 持在7 0% ~80%之間。從1992年起,隨着新酒店的落成,客房入住率開始回落,1997年跌至50%的最低點。其後隨著旅客增長,逐漸 回升 至 20 0 2年 的 67 % 。美心餅家澳門較大的一間經營麵食製品的店家。總店設在 水坑尾街, 屬下有8個 分店,分佈在澳門各區。自1993年開始將原來的規模擴大為集團式經營。主要供應忌廉、蛋糕類,以及麵包、西餅類食品。近年來還發展中國傳統餅食,中秋月餅是每年重點供應產品。除澳門市場外,該集團在內地珠海亦有較大發展。美心攝影器材澳門一間規模較大、專業經營攝影器材的商家。經銷各國名廠相機及攝影器材,並為顧客提供攝影、沖印服務,採用柯達先進沖印系統及柯達相紙。總店設在水坑尾街53號美心大廈,分店設在南 灣及 新口 岸 。美昌建築有限公司澳門較具規模的建築企業之一。60年代初期成立。1982年轉為有限公司,為港澳美昌集團的主要成員公司。地址為東望洋新街23號美利閣C 2-I。現有員工百餘人。公司主要從事澳門、香港及中國內地的承建工程業務。負責承建或有份 參 與 的 主要 工 程 項 目包 括 澳 門 大學、凱悦酒店、文華東方酒店、威斯登度假酒店、澳門國際機場、廣州亨氏嬰兒食品廠、廣州凱旋華美達大酒店、香港華富村、香港法國國際學校等。其中香港法國國際學校的工程於1984獲得香港建築師 學會質量 優異獎 。美容健身業20世 紀8 0年 代初 期才 在澳 門發 展起來的新興行業。大致可分為美容和健身兩類。美容的服務範圍主要有臉部美容及按摩,顧客對象以女性為主。較具規模的美容院都有先進的儀器輔助,並有專業技師親自主理或指導。器材主要來自日本及歐美等國家。澳門的健身院主要是為健身、增胸和減肥而設置的,服務項目主要有腰部運動,擴胸和收腰等,器材有單車、收腹機、震腰機、擴胸機和跑步機等,減肥方面的有電腦減肥 機 等 。美副將大馬路(Aven ida d oCoron e l Mes qu i t a)在澳門半島中部,與雅廉訪大馬路平行,東端起自士多紐拜斯大馬路與亞馬喇 馬 路之 間 , 西至 罅 些 喇提 督 大 馬路。長900米。美副將,即味士基打軍曹,他於1849年8月帶兵佔領關閘、襲擊北嶺炮台,殺害清軍官兵,後來逐漸升至上校(舊譯副將)。馬路東段北側是望廈山,澳門電視台就在其東南麓。馬路旁有兩座古廟,一座是有370多年歷史的巨剎普濟禪院(又叫觀音堂)另一 座 是 更 古老 但 是 小 得多 的 觀 音 古廟。馬路東端北側有望廈墳場(又叫新西洋墳場)。美副將大馬路是花地瑪堂區與聖安多尼堂區、望德堂區的分界。美國友邦保險澳門分公司美國友 邦保 險公 司1 93 2年 於香 港經營人壽保險業務。至1967年更於百慕
  • 達註冊成立美國友邦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母公司為美國國際集團,並於198 2年 11月 27 日於 澳門開 設分 公司 。1998年美國友邦保險澳門分公司更成為全澳首間榮獲I S O9002品質管理證書的壽 險 公 司 。美新曲藝社音樂曲 藝團 體。 19 77 年, 一群 愛好者開始聚在一起練唱,1991年正式成立民間社團。宗旨是以音樂、曲藝怡養性情,藉曲藝交流以振興中國文化,弘揚 國 粹 。《美麗街》散文 集 。 叢 人 著 , 作 者 包 括 林 中英、沈尚青、夢子等,澳門日報出版社出版。其中林中英、沈尚青、夢子、穆欣欣、胡悦、水月、谷雨和凌之的文章各有16篇。全都是從《澳門日報》副刊上的 《 美 麗 街 》 大量 的 散 文 中 精 選 出來,後輯錄而成。題材廣泛,風格各具特 色 。祐漢市政綜合體澳門一座集街市、固定小販區、市政公園、體育場及社區活動中心為一體的綜合設施。位於北區市場街。20世紀90年代初建成。樓高四層,方正宏偉,外形美觀,以紅色為主調,鮮艷奪目。佔地約1萬平方米 。街市主體部份, 最低層 售 賣 魚 鮮、 乾 貨 , 第二 層 售 賣 蔬菜、肉類,第三層專售禽蛋類。各層攤位間 隔 整 齊 ,四 方 形 走 廊環 繞 所 有 攤檔。 第 四 層 為社 區 中 心 ,天 台 設 雪 屐場、籃球場及羽毛球場。在建築物內四角,設樓梯通道,另有3部電梯。街 市外圍 闢 設 固 定 小 販攤 檔 , 行 列 整 齊 劃一,售賣日用百貨及衣物等家居常用商品。附設的廣場不時舉行各項康樂活動祐漢市政綜合體《神往——澳門現代抒情詩選》現代詩集。黃曉峰編,廣州花城出版社1988年出版。書中收錄了陶里、韓牧、雲力、汪浩瀚、淘空了、江思揚、薄海涯、吳國昌、懿靈、高戈等18位澳門詩 人 的9 4 首作 品 ,較 全 面地 反 映 出80年代澳門詩作的面貌,其中部份作者已經離開澳門,或者停止詩創作 。“神威大將軍”明崇禎皇帝賜澳門製造的大炮的別名。明末,崇禎皇帝為防範清軍,命令徐光啟向澳門購炮。徐光啟把此事交給通事陸若漢具體經辦。澳門卜加勞鑄炮廠特別重視其事,派出炮兵統領公沙的西勞,率領大批炮手及炮廠的工匠伯多祿護送10門大炮進京。途經河北涿州,因發現涿州告急, 便留下4門大炮協 助防守,其餘6門大炮則於1630年(明崇禎三年)正月初三運抵北京。次日,由葡炮 兵 統 領 公 沙 的西 勞 試 炮 , 非 常 成功。崇禎帝遂命京營總督李守琦同提協諸臣,設炮於都城要塞,精選將士習西洋點放法,並賜炮名“神威大將軍” 。神慈秀明會源於 日本 的 新興 敎派 。 20 世紀 8 0年代初傳入澳門,教堂設在提督馬路 。該教會創始人為明主樣,於1931年在日本房 州 鋸 山 創 敎 ,信 奉 明 主 樣 、 神 光(大光明)和 財神大黑樣 ,主張捨財 積德以淨靈,達到建設地上天國的真義 。初為世界救世敎中的一個敎會,1970年改稱為今 名,從此 發展迅速 。軍火郵包案私 運 軍 火 案 件 。 1 9 9 5 年 9 月 2 9 、30日警方連 續兩日發現3 個寄自美國 的軍火包 ,檢獲 兩支 半自動 手槍、 6支 曲尺手 槍、 10 0發 子彈 、7 個煙 霧彈 , 是澳門警方首次發現不法分子以郵包偷運軍火入境。9月29日,一名青年到新 馬路郵 政 局 郵 包 部 領 取 兩 個 特 快 專 遞 郵包,當被職員循例要求拆檢時,該青年拆包後即逃去無蹤。職員發現郵包內有槍械報警。翌日郵政局再發現一個相同收件人的同類郵包。檢獲的全是美製軍用槍械,郵包寄自美國洛杉磯,收件人地點是氹仔一所已關閉的車行。該案疑涉及港澳黑幫,司警透過國際刑警知會美國、香港警方協助調查。該案尚未偵破 。
  • 十劃建設發展辦公室特 區 政 府 運 輸 工 務 司 屬 下 的 項 目組,組織法規為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其職能為促進及協調一切澳門特別行政區建設體系的保養、現代化及發展方面的活動。其職責主要包括:研究和整體協助將會制 定的建設發展計劃 ;執行與計劃、開展興建和供給競投、分析建議書、準備合同和協助建築監督工作有 關 的 活 動 , 並對 基 礎 設 施 進 行 測試;協助推展進行中的項目及被納入路氹城計劃的公共或私型大型建設發展計劃;對廣珠鐵路和高速公路伸延至澳門進行研究;促進和協調固體廢料焚化中心和污水處理站的活動;就增加廢物處理量進行研究,尤其有關危險品或特別廢料,以及處理設備的更新和現代化方面;透過控制污水凈化的數量和質量,跟進污水處理廠的運作;跟進和監督有關被特許人營運固體廢料焚化中心、污水處理廠,以及提供固體廢料遷移和清潔服務的活動。現任主任為羅定邦(A.José Cas tanhei ra Lourenç o)。建華文娛體育會文娛體 育團 體。 195 5年 成立 。4 0多年 來 , 該 會 秉 承服 務 社 會 , 團 結 社群,推動文體福利事業,促進澳門社會繁 榮 進 步 的 宗 旨 , 積 極 開 展 球 類 、 田徑、武術、曲藝等活動,各方面都取得不俗的成績。屬下的曲藝組組成已有十多年 , 曾 代 表 澳 門前 往 葡 萄 牙 、 菲 律賓、日本等國演出,飲譽而歸。在澳門則經常參與演出,特別是慈善演唱,歷年來曾為母親會、同善堂、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以及珠海市的香洲兒童福利會等慈善機構籌募善款而義演;多次邀請廣東、廣州著名粵劇、曲藝團體來澳演出、交流,以推動澳門的曲藝發展。2002年,該會負責人黃勝及李社森先後辭 世,活 動稍減 。建置業近年澳門建築地盤增多。在澳門由建築業與房地產兩大行業組成。 20世 紀8 0~9 0年 代它與 出口 加工業、旅遊博彩業、金融業一起構成澳門四大 支柱 產業。 20 世紀6 0年 代前 建置業 長期 發 展緩 慢 ,7 0年 代 後逐 漸 發展。近20多年來,該業經歷了3個大 起大落的周 期。第一 個周期, 包括4個 階段:①1967 ~1968年的 蕭條期。196 6年底爆發了“一二·三”事件後,大量資金外流,整體經濟遭受打擊,建置業經營陷入困境。1967年全年沒有一個地盤開工。 ②196 9年轉入 復甦期。 196 8年建置業同行聯合要求政府貸款拯救危機中的建置業市場,政府終於貸款20 0萬澳門元支持建置業復甦。1969年部份商人開始興建平價樓,推動該業市道轉旺。③1970 ~1972年 進入興旺期。 澳門第一座屋邨祐漢新邨建成,帶動全行業勃蓬 發展 。④ 19 73 年春 末轉 入衰 退期。該業外部受香港股市急瀉及西方石油危 機 的 影 響, 內 部 受 供過 於 求 的 壓力,陷入了困境。 第二個周期也有4 個階段:①1974年的蕭條期,不少建築商一改 興 旺 時 期不 願 參 投 政府 工 程 的 做法 , 轉 為 參 投 政 府 工 程 以 維 持 經 營 。②197 5~19 76年為 復甦期, 沉寂的 建置市道開始轉旺 。③1977 ~1980年 進入高漲期。1977年澳門新舊樓宇及地段的交易共2644家,總值達1.55億元 。197 8年 部份地 皮升 幅達 50% ~6 0% 。1979年不少地產交易公司紛紛開業,推動市道 興旺。 19 80年 地價 更上升 1~ 3倍。當 年新 舊樓 宇及 地段 成交 共3 39 9宗,總值超過3億元。④1981年下半年至1982年進入衰退期,市道交投淡靜,空置樓宇達3000處。第三個起伏周期大體上也有4個階段:①1983~1984年的
  • 蕭條期,房地產市道持續低落,樓價逐漸跌至1977年的水平 。②1985~198 9年進入復甦期。1985年5月中葡雙方發表聯合公報,解決了澳門回歸問題,澳門政治前途明確,投資者增加信心,買家相繼入市 。1985 年樓價比1 984年 上升25%~35%,地價比1984年上升16%~21%。到1989年下半年,房地產市道滑落, 樓宇 價格 下跌 10 %~ 30 %。 至19 8 9 年 年 底 , 樓 市 才 逐 步 回 升 5 % ~10 %。 ③1 99 0 年建 置業 仍處 調整 期 。④199 1年下半 年至19 93年上 半年建 置業進入 歷史 發展 高峰 期。 19 91 年上 半年,樓市明顯轉旺,下半年地價更劇升50%至1倍。1992年房屋單位買賣成交金額為6 6.18 億元,比 1993 年上升 了97%,但買賣承諾單位數目為13,824個,比19 91年僅增 多了30% 。到199 3年下半年,房地產市道供過於求的矛盾加劇,市道趨向淡靜,建置業再度進入調 整 期 。1993~1997 年,澳門新建成各 類樓宇單位的總數高達60,615個,平均每年新建成的單位超過12,000個,其中住宅單位為49,133個,佔總數的81%。在此期 間 , 每 年新 舊 樓 宇 成交 的 個 案 在14,300~11,500個之間,成交的金額則維持 在5 8~ 75 億元 之間 ,在 澳門 經 濟中佔有重要的地位。不過,在新建成的各類樓宇中有相當部份沒有交易,形成所謂 的 空 置 樓 宇 問題 。 根 據 澳 門 政 府1996年中期的住戶調查,澳門沒有人居住的住宅單位約有35,000個;也有學者認為1987~ 1996年10 年間累積的空 置單位總量約為55,000個,一般認為澳門的空置樓宇數量在40,000~50,000個之間。造成澳門房地產市場供過於求,空置嚴重的原因 有3個方面 :一是政府 批地批建計劃的總量失控;二是發展商對澳門房地產市場的供需關係缺乏基本的估計,完全不顧需求,毫無理性地增加供給;三是外來資金的炒作對房地產市場的供求失衡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為了改變澳門樓市疲弱的情況,近年來地產商 和 政 府 採 取 了多 種 措 施 來 刺 激 需求,地產商方面採取的救市措施主要是割價求售和大幅提高樓宇按揭成數至九成。與高峰期相比,現時樓價普遍下調五成以上。政府採取的救助措施主要有4項 :① 將 逾期 賣 地溢 價金 利 息減 半 ;②增加政府工程;③推出協助居民購置自住物業的4厘利息補貼優惠利息貸款計劃;④推出吸引外來投資者的投資居留法,並將不動產金額由200萬元減至100萬元,後又將香港人士置業居留 的不動 產金 額降 至5 0萬 元。 19 97 年澳 門樓宇單位成交量和成交金額分別比上年增加24.87%和3.8%,新動工地盤和落成地盤數目則比上年減少15.65%和349 % 。199 9年 澳門特 別行 政區政 府成 立後, 延 續 及 加 強 救助 建 置 業 復 甦 的 措施,如於2001年修訂的劃一税率條例,將物業轉移税改為印花税,把澳門半島的印花税率由6%下調至3%,使其與氹仔相若。2003年隨著澳門整體經濟的改善,澳門建置業開始走出低谷,新建及擴建的樓宇單位數目為1566個,新動工的 樓 宇 單 位 數 目 為 2 6 5 8 個 , 分 別 比2002年上升 311%及10 0%,各類樓 宇的價格也 有不同程 度的上升 。新建樓宇建 新 建 築 工 程 ( 澳 門 ) 有 限 公 司澳門一家建築業企業。為德國國際建築集團Bil f i n ge r t B e r g e r 的附屬機構—— B+B As i a有限公 司的 全資 附屬 公司。1981年成立。地址在殷皇子馬路中央商業中心。從事基礎、地下結構、土壤改良、土木工程等。擁有大型施工機械10餘套,僱員約150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20人。曾參與的大型建築工程有澳門 賽 馬 場 、 融 和門 、 澳 門 國 際 機 場等。而其他參與的主要工程有南灣發展計劃、中華廣場、中央廣場、置地廣場及中國銀 行大廈 的拆除 工程等 。建築材料業澳門銷售的建築材料,包括建築結構材料如沙、石、磚及鋼材、水泥等,以及裝修材料如潔具、瓷磚及雲石等 。建築結構材料除部份碎石、水泥及水泥磚之 外 , 絕 大 部 份 主 要 靠 中 國 內 地 供應。 裝 修 用 的 材 料 品 種 繁 多 , 來 路 較廣,經營的商號超過20家,多從泰國、
  • 菲律賓、印度尼西亞、日本、意大利、西班 牙 、 德 國 以 及中 國 內 地 和 台 灣 進口。澳門自產的建築材料,除浴缸、潔具及瓷磚等產品以外,還有全自動化生產的高級木門。一間專業化工廠於1992年 5 月 正 式 投 產 , 年 產 高 級 木 門 3 0 萬扇,70%外銷,30%滿足本澳市場的需要。 澳 門 水 泥 廠 有限 公 司 生 產 的 “ 金鯉”牌水泥也在市場上佔有較大比例 。建築承判制澳門建築業慣常採用的工程建築分判形式。建築商從私人或政府手中取得承建工程合約後,通常會根據整個工程專業 分 工 的 需 要 , 將 工 程 分 作 若 干 部份,以包帳形式分別判給主持有關工程的人 士 或 公 司 承 做。 承 判 者 俗 稱 “ 判頭”。承判又可分兩種形式,即判上判及級判。前者指建築公司將工程判給某一判頭後,該判頭又將工程原封不動地復判 給 另 一 個 判 頭 承 建 , 從 中 賺 取 利潤。後者指判頭簽署工程合約後,再將工程劃開幾部份,分別判給其他判頭承建 。韋奇立(Va sc o J o aqu im Roc h aV i e i r a , 1939~)第127屆(最後一 屆 ) 澳 門 總督 。 生 於 葡 國 阿爾加 維 省 拉 高 亞市 。 在 軍 事 學 院畢業後 ,於1 95 6年 入 陸 軍 學 校 進修 。 此 外 , 韋 奇立曾分別攻讀土木工程、高級參謀、高級司 令 、 國 務 課 程 及 其 他 短 期 實 習 課程 。 1 9 6 5 ~ 1 9 6 8 年 被 派 往 安 哥 拉 服務 , 1 9 6 8 ~ 1 9 6 9 年 出 任 軍 事 學 院 敎授,19 69~ 197 3年在 里斯本 市政廳 工作,1 973 ~19 74 年來澳 門任獨 立地 區陸軍司令 部參謀 長,1 974 ~19 75年 出任澳門政府工務暨交通政務司,1975~1976 年任葡國 工程學院 院長,1 976 ~1978年任陸軍參謀長,兼革命委員會成員,197 8~198 2年任葡萄 牙駐歐洲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最高司令部軍事代表。1 9 8 3 ~ 1 9 8 4 年 任 高 級 軍 事 研 究 院 敎授 , 1 9 8 4 ~ 1 9 8 6 年 任 國 防 學 院 副 院長,自1986年起出任亞速爾群島自治區的共和國部長。1987年6月17日被提升為少 將 。 1 9 91 年 接 任 澳 門第 1 2 7 屆 總督。任內同中方保持較多接觸,並成為1999年12 月20日政權 移交大典的葡 方代表團成員。曾獲頒發多種勳章:良好操行銀質勳章,三等及一等軍事勳章,優異服務銀質及金質勳章,亞維士軍團司令級勳章,殷皇子大十字勳章,巴西里約白蘭高大十字勳章,法國軍團司令級勳章,美利堅合 眾國功績勳章等 。韋思理(Lui z Amado de V i z e u ,1957.9~)廣 東 人 , 生於澳 門 。 先 後 獲里斯 本 古典 大 學德 語 學 士 、 澳 門大學 公 共 行 政 學士。 現 任 職 司 法官培 訓 中心 , 澳門成 人敎 育學 會監事會主席,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監事會主席,澳門國際研究所創會委員,澳門普通話聯誼會創會會員等。曾任澳門文化學會廳長、敎育青年司組長、處長、廳長、副司長、司長,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副理事長、會員大會主席,澳門環境委員會委員,澳門學生福利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澳門中小學學歷認可諮詢委員會主席,高等敎育學歷認可諮詢 委 員 會 委員 , 以 及 文化 委 員 會 委員、青年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教育委員會委員、體育委員會委員、澳門大學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統計系統諮詢委員會委員、科技創新諮詢委員會委員等 。韋高度 (Aug us t o Se r a f im d eBas t o do Va l e e Va sc o n ce l o s ,1945.9~)葡 萄 牙 人 。葡萄 牙 科 英 布 拉大 學 法 學 學 士 ,現任 澳 門 特 別 行政區 檢 察 院 助 理檢察 長 , 曾 任 葡萄牙 助 理 總 檢 察長 。《娃娃臉》散文集。胡悦著,澳門日報出版社1999 年出版。 全書共 收文60 篇,寫 作時間自1997年底至2000年5月,內容多為應時文章 —— 對當時國際、國內、本澳發生的大事小情、花邊新聞的所思所感。用平實、精簡、有趣而又不失諷寓的文字 發表 出來 。姚汝祥(1947.2~)廣 東 東 莞人 , 生 於 澳 門 。澳門 基 本法 推 廣協 會 理 事 、 澳 門特別 行 政區 民 政總署 諮 詢委 員 會秘書 長 、 第 二 任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消費者委員會全體委員會委員、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秘書長、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常務理事、澳門街坊福利會理事長。曾任廣東省第八、九屆人大代表,澳門政府諮詢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 選 委 員 會委 員 , 澳 門市 政 議 會 議員、秘書長,市政執行委員會委員,澳門中華總商會會董、常務理事,青委會副主任,澳門中國土特產公司、澳門中
  • 國國貨公司助理總經理,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 公司 行政 經理 。姚偉彬(1957.7~)廣 東 新 會人 , 生 於 澳 門 。香 港 浸 會 學 院 土木 工 程 系 畢 業 ;英國 修 咸頓 大 學結 構 工 程 碩 士 ,並以 第 一 名 成 績畢 業 而 獲 R.S .J EN KI N S 結構力學獎;香港大學土木工程結構力學哲學博士,其導師是國際有名的有限法專家及有限條法創始人張佑啟敎授。現任澳門大學校長,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顧問、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政府科技委員會委員、教育委員會委員、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會長、澳門歐洲研究學會會員大會主席、澳門大學附屬應用學校協會會員大會主席、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委員、中國力學學會特邀理事、廣州市科學技術協會第八屆委員會顧問。曾任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副院長、院長。科研領域為結構力學、有限元 法 及 結 構 振 動 。 出 版 專 著《Compu t a t i on a l M e t h o d s i n E n g i n e e r i n ga n d S c i e n c e》,並曾於各類國際性學術期刊 發 表科 研 論文 近 30 篇 。姚健池(1955.8~)亞洲(澳門)國際 公 開大 學 工商管 理 碩 士 。 山東 省 政 協 委 員 ,廣東 省 江 門 市 政協常 委 , 第 二 任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行政 長 官 選 舉 委員會委員,廣東省雲浮市政協委員,廣東省、山東省海外聯誼會理事,澳門同善堂值理,澳門電腦商會會長,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常務會董,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校董,澳門水泥廠有限公司董事,龍珠投資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富來投資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澳門萬維網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澳門青年企業家協會監事長,澳門新會同鄉會理事長。曾任廣東省青年聯合會委員、澳門獅子會會長、國際獅子總會港澳303區第十分 域主 席 等 。姚開(1925~)商 人 。 廣 東新會 人 , 生 於 澳門。 姚 開建 築 公司經 理 、澳 門 水泥廠 有 限 公 司 執行董 事 、 豐 怡 建築 材 料 有 限 公 司董事 、 派 安 混 凝土(澳門)有限公司董事、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會員、康公廟慈善會主席、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副會長、澳門新會同鄉會副 會 長 、 澳 門 壁球 總 會 永 遠 名 譽 會長;江門五邑海外聯誼會名譽會長、新會市工商聯誼會名譽會長、新會市海外聯誼會名譽顧問、氹仔小虎俱樂部名譽會長、新會市政協委員、江門五邑外商公會永遠名譽會長、路環四廟慈善會名譽會長、乾忠體育會永遠名譽會長、路環信義福利會名譽會長、路環坊眾聯誼會顧問、氹仔坊眾聯誼會顧問。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協進 會 會 員 。姚鴻明(1948.1~)廣東番禺人,生於柬埔寨金邊市。廣州暨南大學社會科學學士、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社會行政學專科文憑。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湖北省僑聯委員、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 委 員 、 澳 門 街坊 會 聯 合 總 會 理 事長、 兩 海坊 會 副會長 、 澳門 歸 僑總 會 名 譽 顧 問 、澳門 現 代 文 史 協會 理 事 。 曾 任 廣東省 第 九 屆 人 大代表 、 澳 門 特 別行政 區 第 一 屆 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統計諮詢委員會委員。2001年獲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優 秀學 員獎 。《省堂詩詞》詩詞集。陳伯煇著,《鏡海詩林》之三,澳門中華詩詞學會1994年出版。全書收 詩詞 100 多首 ,末附 詞論 三篇 。集中的作品題材廣泛,有歌頌愛情、友情, 有 感悟 人 生世 事 ,有 吟 咏歷 史 人物, 有 描 寫 旅 遊 景 觀 , 有 記 錄 社 會 活動,風格真摯,以情動人,對於歷史人物的吟咏,體現出愛憎分明情感和獨特的文化見解。詩人擅於以景托情,把充沛的感情融入自然景色中,時有佳句。飛虎隊飛虎隊澳門治安警察局特警隊屬下的特別行動組。工作範圍包括:①在受特別威脅,包括出現狙擊手或挾持人質的情況下採取行動;②為保衛本地區,執行高度危險的任務。飛虎隊由現役警員自願報名參加,接受嚴格的訓練,包括只有葡國、澳門才採用的面對面實彈射擊對抗訓練等。1993年7月,首批30名飛虎
  • 隊成員完成培訓。飛虎隊的裝備包括防火面 罩 、 防 彈 頭 盔、 避 彈 衣 、 通 訊 系統、紅外線瞄準器、MP5 衝鋒槍、狙擊槍、曲尺手槍等。1994年10月5日,男子傅喜良在龍嵩街住所以石油氣、手槍與 警 方 對 峙 , 飛 虎 隊 將 之 順 利 制 服 。2001年3月成功地營救被綁架的葡籍大律師 華 年 達 。飛迪華(Mar i a de Fá t im a Sal vado rdos San tos Ferr e i r a , 1948~)出 生 於 澳門。 在 澳門 接 受中 小 學 敎 育 。1971年及1991年先後 取 得葡 國 社會 工 作 學 院 社 會工 作 學 士 和 澳 門大 學 與 葡 國 國 立行政學院合辦的公共行政學士的學位 。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1971年3月進入公職,並先後在社 會工作 司( 前身為 社會救 濟處 )和澳門衛生司擔任救濟主任、代司長和高級技術員。1989年轉往衛生司編制內實位。1991年被委任為澳葡政府社會工作司 司長 ,1 99 8年 離任 。飛南第(F r anc i sc o H.Fer nan des ,1863~1923)世居澳門的葡萄牙人,孫中山的摯友。孫中山在香港西醫書院就學時,飛南第在香港法院任翻譯,兩人相識,遂成知己。1892年(清光緒十八年)孫中山畢業後,準備在澳門行醫,曾請飛南第在澳門代為申請行醫執照。1893年飛南第主辦澳門《鏡海叢報》,孫中山棄醫從政時,將自己的醫療器械和生活用具 贈 給 飛 南 第 留 作 紀 念 。 1 8 9 5 年 1 0月,廣州起義失敗,孫中山潛往澳門飛南第處,飛南第護送他到香港,脱離險境。在這一年11月6日《鏡海叢報》上,刊登了這次起義的電訊,並全文刊登孫中山撰寫的《農學會序》,支持孫中山的革命事業;又在頭版頭條位置發表文章,高度評價孫中山的品格。辛亥革命後,飛南第為孫中山的革命事業取得成功感到高興。1912年元旦,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飛南第時任澳門市議事公局(即市政廳)議員,特意致函孫中山表示祝賀,並建議澳葡當局升旗誌慶。以後和孫中山書信往來。1912年 5 月 , 孫 中 山 返 澳 門 時 與 飛 南 第 晤面 。 1 9 2 1 年 5 月 孫 中 山 就 任 非 常 大 總統,曾擬聘飛南第為顧問,他以年事已高婉辭。飛南第逝世後,葬於澳門聖美基 墓 園 。飛南第墓飛歷奇(Hen r i que de SennaFer na n d es ,1923~)土生 商 人 ,專 業 大 律師 兼 業 餘 作家。曾任澳門商業學校校長、振興學會會長。其家族在澳歷史逾200年。有多部文 學 作 品 發 表 ,其 中 《 大 辮 子 的 誘惑》被搬上銀幕,此片是首部描寫澳門本地人物形象,由澳門蔡氏兄弟影視公司製作的影片。2001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 文化 功績 勳章 。降水澳門地區雨量相當充沛,多年的平均年總雨量達2005毫米。但是深受季風影響,降水的季節分配很不平均。春夏半年受來自印度洋的西南季風和來自太平洋的東南季風共同影響,還有颱風的頻繁活動,帶來了潮濕、多雨的天氣,形成了澳門的雨季。春秋半年則受強大的極地大陸氣團控制,盛行偏北氣流,帶來了乾燥、少雨的天氣,形成了澳門的旱 季。 4~ 9月 是 雨季 ,雨 量佔 全 年的84 %。 特別是 5~ 9月, 平均 月雨 量都在2 00 毫米 以上 ,6 月最 多, 平均 達360.7毫米,5月和8月也不少,都超過300毫米。10月至次年3月是旱季,6 個月的總雨量才佔全年的16%。尤其是11月 至 次 年 3 月 , 平 均 雨 量 均 不 足 8 0 毫米。12月最少,平均只有29.7毫米,11月和次 年1月 也很少 ,都不 到40 毫米 。雨量的年際變化也很大。至今最多雨的一年是1982年,全年雨量多達3041.4毫米 。 最 少 雨 的 一 年 是 1 9 0 4 年 , 只 有982.5毫米,其次是1963年(985.0毫米)。月雨量的最高記錄是975.2毫米(1972年5月),差不多等於1904年 全年的總雨量。日雨量和小時雨量的最高紀錄分別是348.2毫米(1972年5月10日)和125.1毫米(1964年9月5日) ,是由颱風 暴雨所 造成的 。紅棍官澳葡 自 治 機構 內 的 管理 官 員 。 分“大紅棍”、“二紅棍”及“小紅棍”3種。據《澳門紀略》載:大紅棍的職責是“ 於 夷人 就 瞑 時, 察 其 資財 而 籍 記之, 詢 其 人 以若 干 送 寺 廟, 若 干 遺 子女,若干分給戚屬,詳書於冊,俾無後爭”。類似法院內書記官。二紅棍的職責是“於夷人既歿,有子女俱幼不能成立者,即依大紅棍所開應給之數,撫育其子 女 ,而 經 理 其餘 財 , 待其 既 長 婚嫁,舉以付之,如無子女,悉歸其資於寺廟,其晨昏譏察,如內地保甲。”小紅棍 職 責是 “ 兼 守獄 ” , 即是 監 獄 看守 。紅街市澳門客流較集中的大型街市之一。
  • 位於高士德大馬路與罅些喇提督大馬路交界處,因面對罅些喇提督馬路,被命名提督街市;又因建築物為紅色外牆,故稱 紅街 市。 始建 於2 0世 紀3 0年 代 ,鐘樓式設計,佔地甚廣,樓分三層,一樓、二樓兩層寬敞闊大,第三層則狹高如塔,實用性不大,裝飾性較強,襯托整座建築宏偉壯觀。外繞以圍牆,有露天迴廊。街市售賣魚鮮、肉類、瓜菜和雜貨 , 式 式 俱全 。 隨 着 附近 街 區 的 發展,人口增加,前來購買魚、肉、菜的人大增。為適應需求,街市內露天迴廊加建上 蓋, 開設 攤檔 。建築別具一格的紅街市紅線女(1927~)粵劇表演藝術家。原名鄺健廉。廣東開平 人。 19 39 年到 澳門 隨何 芙蓮 學戲,初用藝名小燕紅。40年代初參加馬師曾 劇 團, 到 抗 戰大 後 方 廣西 等 地 演出,不久改用藝名紅線女。勤學聰慧,15歲掌花旦正印,聲名漸著。抗戰勝利後定居香港,成為影劇兩棲演員。拍攝過《家》、《春》、《秋》等影片80多部。主要活動在穗、港、澳,曾自組真善美劇 團,與 馬師曾 、薛 覺先合演《蝴蝶夫人》、《清宮恨史》等 劇。50 年代初期 與馬師曾 領銜 紅星 劇團 ,到 廣州演出現代粵劇《珠江淚》。1955年,離港回穗參加廣東粵劇團(今廣東粵劇院)。其代表劇目有《搜書院》、《昭君出塞》、《昭君公主》、《關漢卿》和《山鄉風雲》。表演以細膩見長,勇於革新,繼承前輩唱腔藝術並吸收兄弟劇種和西洋歌唱技巧,形成“女腔”(亦稱紅腔)。音色清脆秀麗,行腔自然、婉轉、豐美,真假嗓巧妙結合,有“龍頭鳳尾”之譽。1957年獲世界青年聯歡節東方歌曲競賽金質獎章。80年代以來,到香港、澳門地區和新加坡、加拿大、美國演出。近年組建小紅豆劇團,培養粵劇人才。歷任廣東粵劇院副院長、廣州粵劇團藝術總指導等職。1991年當選為中國戲劇家協會廣東分會主席。第二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二、三、 八屆全國 人大代表 。紅樹林特有的熱帶亞熱帶自然群落。生長在海 灣 或 有 海 水 侵入 的 河 口 淤 泥 海 灘上。退潮時全株露出,漲潮時僅露出樹冠頂部,好像一片海上森林。紅樹林具有保護海岸和淨化污水等一系列生態效應。澳門地區的紅樹林原來主要分佈在路氹連貫公路西側、氹仔南部和氹仔馬場外側的海灘上。主要樹種有白骨壤、桐花樹和老鼠勒等。最多時估計面積達數十公頃。但是,由於近年來上述各處進行大規模的填海拓地工程,絕大部份紅樹林遭破壞。後來,原海島市政廳農林綠化部門在路氹填海區西堤外的淺灘上人工營造了紅樹林。此外,目前在氹仔賽馬場西南的淺灘、蓮花大橋下,以及澳門半島西北鴨涌河也有一些紅樹林帶 生 長 。《紅藍史地》中學生學術年刊。培正中學史地學會出版。1 992年1 2月創刊。 至2003 年已連續出版了12期。由於培正中學校徽色為 紅 、 藍 二色 , 代 表 培正 精 神 , 故名。史 地學會 成立 於19 91 年10 月。 該刊於每年12月出版。內容包括高中學生撰寫的澳門歷史地理研究報告,如澳門行業史、教堂、廟宇的歷史及現狀介紹等;澳門地形、地貌、海岸線的變遷 、氣候、潮汐、交通、噪音、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研究報告,此外還有學會每年組織的中國內地及澳門的考察報告、遊記及會友文章。欄目有《澳門百業》、《地理環境》、《敎堂廟宇》、《參觀考察》、《百卉含英》、《議論縱橫》、《會員心聲》及《會務報告》等。該刊頗有獨特風 格 。約翰四世大馬路(Aven i da de D.Joã o IV)在澳門半島南部,與殷皇子大馬路相交。東北端由南灣大馬路起,西南端至蘇亞利斯博士大馬 路。長280米。 約翰四世原為葡萄牙布拉甘薩公爵,1640年推翻西班牙統治的起義成功後,按照王位世襲順序被推為國王。馬路西南端一側是新麗華酒店,另一側是一個名叫友誼廣場的遊憩廣場,其下面是地下停車 場 。約翰 ·韋伯(John W e b be r,約1750~1793)英 國 畫 家 。 父 親 是 一 位 瑞 士 雕 塑家。24歲時受挑選跟隨探險船隊前往中國,曾先後兩次抵澳作畫。他的畫刊登在倫敦出 版的《 庫克艦 長的最 後航程 》一書 第 三冊 第 XI章 之中 。 韋伯 返 回 英國後 曾 出 版 一 本 名為 《 南 海 風 貌 》 的書。 他 在 澳 門 畫 的 《 媽 閣 廟 及 內 港 景色》 銅 版 畫 , 筆 法 瀟 灑 飄 逸 、 豪 放 活潑, 構 圖 嚴 謹 , 形象 生 動 , 筆 下 的 岩
  • 石、樹木、小船和人物洋溢着大自然的氣息和飽滿的生命力。1791年成為英國皇家美 術學院 院士 。韋伯畫作約翰 ·紐荷夫(John Ni e u h o f f ,1618~1672)荷 蘭 畫 家 。 曾 是 一 名 繪 圖 員 兼 水手,1668年隨同荷蘭東印度公司委派的使節團到訪中國,充任管事一職。他到澳門和廣州等地路途的所見所聞都用筆記錄下來,輯錄成書《東印度公司使節團訪華記實》(荷文版1655~1657,倫敦版1669)。其中有一幅題為《遠眺澳門及海港上的荷蘭船》的銅版畫頗有特色,在歷史書籍和畫冊中經常被引用 、複製和翻印。約翰·紐荷夫於1672年在馬達 加斯 加被 謀殺 。紀念孫中山市政公園位於澳門青洲與台山後部接壤處。面積約7萬平方米,1987年闢建,因沿鴨涌 河 , 初 時 稱 為鴨 涌 河 公 園 。 建 園前,原是一片泥潭,被闢為澳門的垃圾處理站,日積月累,堆積如山,經20多年積聚而成現規模。遍植樹苗,開闢花園, 建 有亭 閣 、 人工 湖 、 曲橋 、 網 球場、乒乓球室、雀鳥天地、健康徑及兒童遊樂場等,是澳門一個較為恬靜美麗的郊野公園。1990年,園中豎立孫中山先生銅像,市政廳乃將公園正式命名為現名。1996年,公園中央草坪矗立起一座象徵中葡友誼的鋼製紀念雕塑,題名為“ 永 遠的 握 手 ”, 引 得 遊人 駐 足 觀賞、攝影留念。現為北區市民晨運、休憩、 康樂 的好 去處 。紀念孫中山市政公園珠光(集團)有限公司珠海市對外經濟貿易業務在澳門的總代 理。 8 0年 代 初成 立。 經 營範 圍 包括: 工 程 、 房 地 產、 工 業 、 旅 遊 、 商業、貿易、倉儲、運輸和對外承包勞務業務,代理珠海及全國範圍內企業單位委托的進出口和報關業務。該公司在澳門的下屬機構主要有:珠光工程發展有限公司、珠光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珠光貿易有限公司、澳門環球旅遊有限公司等。此外,該公司在香港、珠海,以及美國、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地設有貿易機 構或辦 事機構 。珠寶金飾業目前澳門有珠寶金飾行約120間,其中包括某些酒店內開設的珠寶首飾店在內。這些店舖除銷售金飾外,亦兼營玉器及各類寶石,有的店舖還兼營名貴手錶等。澳門市面銷售的金飾六成在澳門製造,四成來自香港。高檔的金飾,特別是鑲寶石飾物,則由歐洲進口。本澳珠寶金飾業銷售對象,約半數為外地遊客。其中中國內地遊客為主要銷售對象 。 部 份 店 舖 八 成 客 源 來 自 內 地 。 目前,內地遊客加上日本、韓國和台灣等三地遊客,佔該業銷售市場份額逾半。珠寶金飾行業秦介夫(1921~)廣東省新興縣人。早年參加愛國運動,1 95 1年 來澳 ,在 南光 公司 歷任 秘書、秘書室主任、辦公室主任、助理總經理兼 協調 部部長 等職 務,1 98 6年 退休。曾任廣東省第六屆政協委員,並於1987年廣東省政協歷屆委員聯誼會成立後,擔任理事至今。1968年起,歷任澳門中華總商會常務理事、會董、常務會董,現為名譽常務會董。曾任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董事,現為名譽董事。80年代初期至1991年任澳門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董 事, 199 1年 改任監 事長 。校園話劇澳門 校園 話劇 活動 始於 20 世紀 8 0
  • 年代末期。戲劇敎師周樹利到多所中小學教授戲劇,並扶助有興趣的學生組織劇社,加上業餘劇團不斷成立,吸引大量學生參與戲劇演出。1991年教育暨青年司青年廳首次舉辦校際戲劇比賽,學生們得到更多的交流機會,校園話劇便蓬勃發展起來。1994年學生自發組織短劇匯 演 , 由 高 美 士中 葡 中 學 、 培 道 中學、培正中學和慈幼中學合辦,各校各自演出一個短劇,並聯合演出趙生亮的《瘋子伊凡》。1995年先後有澳門大學學生 會 戲 劇 社等 聯 合 演 出王 爾 德 名 劇《鬼馬俏 紅娘》, 高美士中 葡中學等 聯合 演 出 原 創 劇 《 灰 姑 娘 之 非 常 結 局篇》。同年培正中學與廣州青年文化宮合辦首屆穗 澳兒童戲 劇交流營 。校際戲劇比賽澳門首 屆校 際戲 劇比 賽於 19 91 年舉行,由教育暨青年司青年廳主辦,以後每年舉行,以豐富學生課餘活動,提高學生對戲劇藝術的興趣為目的,深受學生 歡 迎 。 比賽 分 中 學 、小 學 兩 組 進行,設冠軍、亞軍 、季軍3個獎項, 評判由澳門資深戲劇工作者擔任。在教育界和戲劇界的熱心推動下,參賽的學校和劇目逐年有所增加,從第一屆12所中小學演 出1 6個 劇目 ,到 第五 屆的 16 所中小學演出27個劇目。在參與人數不斷上升的同時,演出的水平也逐年提高。《核數師通則》(第71/99/M號法令)規範核數師職業活動的法令。1999年 1 1 月 1 日 頒 佈 。 該 法 令 取 代 《 會 計師、核數師職業章程》,重新制定管理核數師活動的規定。根據該法令,核數師是指從事帳目覆核和簽發合法證明、負責 規 劃組 織 並 執行 個 人 或團 體 的 會計,或承擔執行會計責任且與該等法人共同簽署税務申報書的人士。核數師和核數公司僅在於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登記後方可從事相關業務。另外,該法令亦規定了核數師的註冊要件、成為核數師的實習及考核程序、核數師的從業職責及權利義務、核數公司的成立及運作、成立核數師專業團體的要求,以及對違規核數師進行的紀律和刑事處罰 等 內 容 。袁之欽(1940~)女,畫家。生於上海。早年就讀於南京藝術學院美術系。澳門理工學院視覺藝術學校教師、澳門文化體·現代畫會創會成員、東西方文化藝術研究院首任副主席。曾任澳門文化司署出版部美術設計。長期從事藝術創作,先後獲得1985年全澳書畫展創作獎,1986年 及1987 年連續 兩屆全澳 書畫聯 展國畫 冠軍,第一屆澳門藝術雙年展榮譽獎。作品曾 參 加亞 洲 藝術 聯 盟展 覽 ,並 入 選《亞洲國際藝術博覽會畫冊》、《中國當代女畫家大型畫冊》。出版有《袁之欽畫 冊 》 。袁介(1922.9~)執業醫 師。 湖南長 沙人 。19 48 年畢業於上海醫科大學醫療系,上海復旦大學 附 屬眼 耳 鼻喉 科 醫院 眼 科終 身 敎授、 上 海 《 中國 眼 耳 鼻 喉科 》 雜 誌 顧問。現為澳門執業眼科西醫。曾任上海醫科大學眼科教授、澳門鏡湖醫院眼科主任醫生。發表 過多篇眼科論文 。袁方(1933~)音 樂 指 揮 。生 於 遼 寧 瀋 陽 。1956年畢業於瀋陽 音 樂 學 院 作 曲系, 再 到德 國 柏林音 樂 院 尼 波 爾敎 授 班 學 習 指揮。1964年起 任中國廣播交響樂團指揮,並擔任中國交響樂愛好者學會副主席、中國交響樂發展基金會常務理事。先後應邀為柏林廣播交響樂團、萊比錫廣播交響樂團、漢堡N DR交 響 樂 團 、 柏 林 電 台 大 管 弦 樂團、土耳其總統府交響樂團、葡萄牙國家廣播交響樂團、葡萄牙愛樂樂團、里斯本都市交響樂團等客席指揮。與世界著名音樂家馬友友、科特盧芭絲(I l eanaCot rubas)進行過合作演出。1987年起多次參加澳門國際音樂節,與各國名家一起演 出 , 後 被 聘 為 澳 門 國 際 音 樂 節 顧問。1991年在北京指揮了由500人組成的“交響樂之春”音樂會,同年獲中國國務院頒發政府特殊津貼證書。1992年獲葡萄牙東方基金會合作獎。1995年獲葡萄牙總統馬里奧·蘇亞雷斯(M á r i oSoa res)親授“葡萄牙國家功勳”勳章,並出任澳門文化司署屬下澳門室內樂團音 樂 總 監 。草堆街(Rua das Es t a l ag en s)在澳門半島中部。西端由十月初五日街 起 ,東 端 在大 三 巴街 口 接賣 草 地街。長320米。歷 來都是澳門半島繁 盛的商業街道,與十月初五日街、營地大街、新馬路構成澳門最大的商業區。今天還是電器商店最集中的地方,布匹成衣店也不少。草堆街也有中國近代史上重要的革命史蹟。孫中山先生為了便於進行 革命 活動 ,於 18 92 年曾 在草 堆 街80 號 開 設中 西 藥 局, 一 面 服務 貧 苦 大眾, 贈 醫 施 藥 , 一面 宣 傳 民 主 革 命 理念 。茶葉業經銷各類茶葉的行業。早期的茶葉店稱茶莊。澳門銷售的茶葉有八成來自中國內地,另有少量來自印度、斯里蘭卡等地。 現時經營 內地茶葉 的店舖有 6家,其中,華聯茶葉公司是內地茶葉在澳門的總經銷。澳門市面銷售茶葉的主要品種有普洱茶、龍井茶、壽眉、烏龍
  • 茶、茉莉花茶等,其中,普洱茶和烏龍茶佔總 銷量約 七成 。《索薩密約》1553年(明嘉靖三十二年),由葡萄牙遠征日本艦隊司令索薩(又譯作沙薩、蘇薩,L eo nel de So us a)和廣東海道副使汪柏之間達成的一項默契。當時明政府對“佛郎機人”採取排斥態度,將葡萄牙人亦列入佛郎機之列,禁示他們使用中國的港口。在葡萄牙承諾交納20%的關税後,中葡雙方恢復了和平,允許葡萄牙人至廣州及其他港口合法貿易, 開 創 了 中 葡 關 係 史 上 的 一 個 新 階段 。耆英(1790~1858)晚 清 政 府 官員。 滿 洲 正 藍 旗人 。 愛 新 覺 羅氏, 字 介 春 。 鴉片 戰 爭 爆 發 後 ,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3月,奕經 在 浙 江 戰 敗 ,耆英署杭州將軍,旋任欽差大臣,赴浙江 向 英 軍 求 和 。 8 月 , 與 英 國 代 表 談判,完全接受英國提出的條件,簽訂喪權辱國的《南京條約》。1844年任兩廣總督,7月3 0日在澳門望 廈村普濟禪 院(俗稱觀音堂 )與美國專 使顧盛簽訂 美國強加於中國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中美望 廈 條 約 》 ( 即 《 中 美 五 口 貿 易 章程》)。1848年任文淵閣大學士,1850年被革職。1858年(咸豐八年)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被派赴天津與英美侵略者交涉, 因擅自 回京獲 罪賜死 。耆康中心福利服務機構。為擴大老年人的生活圈子和強化其與家人的交往,改善其人際關係,豐富其晚年生活而開設。這些中心,通常辦有多類型的興趣班及小組活動,並配合題材多元化的講座、參觀和特別活動。2002年澳門擁有此類中心23間,分別由政府、天主敎會、基督敎會及華人社團等開辦,其中尤以華人社團開辦的佔數最多,會員人數亦眾 。《殊途同歸——澳門的文化交融》(Os Extremos Con c i l i am- se ——Tr ansc ul t u r aç ã o em Mac a u)論文集。作者潘日明(Be n j a mi mV i dei ra P i r e s)神甫。澳門文化司署於1988年以葡語出版,全書218頁。此書後於1992年由蘇勤翻譯,作為《澳門文化叢書》之三,仍由澳門文化司署刊行漢語版,全書194頁。該書收集潘神 父歷年來有關澳門研究論文多篇,其側重為葡 中 文 化 交 流 , 由 古 至 今 , 博 大 精深。其中第二章敘述葡人早期籌款納租的方式為漢籍所不載,值得澳門史學者關 注 。破繭青少年發展協會原名為澳門青少年培訓中心,是一個為青少年提供多元化服務的非牟利民間社團。原屬於澳門青少年犯罪研究學會, 於2 00 2年 1 月1 日獨 立出 來發 展 ,又於2 00 3年 1月 1日易 名為 破繭 青少 年發展協會。服務範圍主要包括:促進青少年體育運動、音樂、藝術、舞蹈、文藝、文化發展及交流;並提供專業輔導培育青少年健康成長,向青少年推行法制、 公 民 、 反 濫 藥 、 反 罪 惡 等 教 育 宣傳。 協 會 成 立 以 來 , 曾 設 立 破 繭 少 年隊,是一支准軍事編制的制服隊伍,定期接受軍事訓練、法制公民敎育、參觀司法及執法部門,以及進行義務社會服務等;協會又多次組織澳門青少年與內地、香港及台灣青少年交流、參觀及訪問、接受歷奇訓練、軍訓及警訓,培養青少年 護法 守紀的 意識 。《破鏡重圓》散文集。老 夫子著,澳 門《訊報 》1994年出版。全書分10輯,收文140多篇。該書是作者在《訊報》撰寫“西洋鏡”專欄文章的結集,內容多是議論澳門政治與社會現狀。作者對相關情況有深入 的 認 識 , 而 且 能 從 宏 觀 角 度 看 問題,故時有中肯之論。文風寓莊於諧,往往語出驚人而又在乎情理之中,筆調明 快 流 暢 。夏巴工程(澳門)有限公司澳門 一家 汽 車專 業代 銷 行。 19 7 1年 6 月 2 1 日 成 立 , 地 址 為 漁 翁 街 1 2 0號。現有員工約70人。為森那美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該公司的業務範圍包括汽車銷售、維修及汽車零件代理,是寶馬、三菱、福特、愛快及鈴木汽車的 澳門 區總代 理商 。原始信仰指澳門最原始的民間傳統信仰,主要是對海神的崇拜。1977年,一群考古學家在路環的黑沙海灘進行考古發掘,發現了一件彩繪浪花圈足盤,屬新石器時代中期的黑沙二期(公元前4500~前3500年)。這件圈足盤的彩繪、縷孔和刻劃技術所表現出來的紅彩、水波紋和浪花紋等跡象顯示,它與源自長江流域的大 溪 文 化 有 着 一種 繼 承 和 發 展 的 關係;同時也反映了沿海先民以海為生的現實生活。大溪文化的彩陶技術來自仰韶文化,又是長江流域目前已知最早的彩陶文化,最繁榮期間距今4800±500年 。 由 此 可 以 證 明 4 0 0 0 ~ 5 0 0 0 千 年前,源自中原的文化,包括原始宗教信仰的文化,已輾轉傳播至珠江流域,廣為沿海先民接受,也顯示了中原與南疆之間先民生活與文化交流的史蹟。該彩陶盤之造型與當時一般日常盛載食物用的陶缽明顯不同,説明了它可能是一種祭祀用的禮器,盤身上的波浪紋、浪花
  • ★點等刻劃符號,可能象徵了史前住在路環黑 沙 的 漁 民對 大 海 之 神的 崇 祀 。 此外,在路環黑沙海灘的南面,還有一處呈現龍或龍爪圖形的石刻岩畫,當地居民稱該處為龍爪角。中國人向來對龍的信仰十分重視,龍的信仰與中國南方特別是 廣 東 沿 海一 帶 的 居 民, 尤 其 是民, 關 係非 常 密切 。 香山 縣 附近 各 海島,向來多瑤、蠻、畬和蛋民,龍形石刻, 正 好 反 映了 他 們 的 精神 生 活 和 信仰 。振華海灣工程有限公司中國港灣建設總公司設在澳門的全資機構。1982年6月21日成立,地址為家辣堂街1~3號中建大廈3樓。公司 的業務範圍以承包海事工程和土木建築工程為主,並開展物業投資、船舶製造和港口 機 械 設 備的 製 造 安 裝及 進 出 口 業務。該公司能夠承擔港口碼頭、填海造地、海上疏濬、道路、橋樑、機場、房屋建築等各種水工和土木建築工程,具有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設備製造安裝等綜合能力。成立以來先後承包了大小 工程 共3 0多 項, 合同 額總 計逾 6 0億港元。曾先後承包澳門國際機場工程和友誼大橋工程。近年,因澳門博彩有限公司參股,實力進一步壯大 。捐血中心澳門特區政府衛生局屬下的一個廳級部門,是本地區唯一提供血液及血液制品的機構。1988年設立。其主要使命是確保本地區血液可自給自足。所有捐血者均是自願和無償的,捐血中心收集的血液需進行嚴格的化驗,然後免費分配到官方及私營醫療機構。血液收集服務:捐血中心除設有流動捐血車外,工作人員亦會到學校、公司機構、政府部門、社團、酒店和銀行等收集血液。捐血中心的主要功能:①提供足夠而優質的血 液 予全 澳 有 需要 的 病 人作 治 療 之用。②招募自願、無償及不記名的捐血者。③檢驗和發放血液及血液產品給兩間醫院。④提供專業諮詢及相關的醫療診斷。⑤協助兩間醫院發展正確的臨床輸血應用。⑥定期檢討並不斷完善澳門的輸血服務。在2001年的捐血統計數字顯示,有38.14%的捐血者年齡在30歲以下,而女性捐血者則佔總捐血人數的38.34%。現時該中心的血液儲存量已足夠應付本地居民的所需。而居民在每次捐血後,該中心會就梅毒、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愛 滋病、人類 T細胞白血 病病毒 I 型 作化 驗 測 試 。致富有限公司與澳門高士德大馬路致富商業中心屬同一集團。1981年成立,位於水坑尾街20B-22號。經營範圍:文敎、體育用品、家庭用品、玩具、工藝品、服裝、超市食品等。現為南光集團下屬的企業之 一 。致富燈光音響工程公司經營專業燈光音響工程、批發及租賃服務 的公 司。 成立 於1 98 1年 ,並 於1990年在香港及廣州成立分公司。隨後在北京、成都、蘭州、溫州等地成立辦事處。目前澳門大部份音響燈光器材多從歐洲入口,尤其是意大利,因該國生產商一般規模較大,器材質量較好,且不斷研製新產品、新款式來迎合市場需求, 故較 受歡 迎 。馬有恆(1944.12~)廣 東 南 海人 , 生 於 澳 門 ,暨南 大 學 經 濟 系畢業 。 湖 北 省 政協 常 委 、 第 二 任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行 政 長 官 選 舉 委員 會 委 員 、 澳 門中華總商會常務會董、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委員、澳門童軍總會會長、澳門奧林匹克委員會第二副主席、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委員會委員、澳門田徑總會會長、澳門體育記者聯誼會會長、暨南大學校董、澳門科技大學校董、澳門暨南大學校友會會長、建興龍(澳門)企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新康恒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曾任湖北省第七屆政協常委 、湖北省商會副會長、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1999年獲頒授工 商業 功績 勳章 。馬有禮(1948.9~)廣 東 南 海人 , 生 於 澳 門 。香港 中 文 大 學 經濟 系 學 士 。 第 十屆 全 國 政 協 委員, 澳 門 特 區 第二屆 政 府 行 政 會委 員 , 中 華 全 國工商聯合會副主席,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副會長,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中華總商會副理 事 長 , 澳 門 鏡湖 醫 院 慈 善 會 理 事長,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委員會委員,澳門大學、廈門華僑大學校董,澳門鏡湖護理學院、濠江中學、鏡平中學校董會董事長,澳門泊車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新建華建築置業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等。曾任第九屆全國政協委員及廣州市政協委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 會 委 員 等 。馬交澳 門 的 別 名 。 葡 萄 牙 人 稱 澳 門 為Ma ca u。關於它的來源,眾説紛紜, 至今仍未有定論。一説葡萄牙人初到澳門是在 今 媽 閣 廟 海 濱 停 泊 , 詢 問 當 地 居民,被告知當地地名為娘媽角,誤以為
  • 這是澳門的名稱。這種説法為西方人士普遍接受,中國著作也有不少持這種見解。《澳門記事》稱:“葡人初人中國,寄碇澳口,是處有大廟宇,名曰媽閣,葡人誤會此廟之名為地名,故以初到所見者以名其地,各國歷史稱中國澳門為‘馬交’,其名當起於此。”另一説法是因為 澳 門東 北 角 海邊 的 的 馬交 石 而 得名,但有人説這是穿鑿附會。還有一種意見認為,它只是福建話“舶口”二字的音 譯 。 第 一種 説 法 較 可信 。 一 般 認為,葡萄牙人初到澳門,是在今媽閣廟門前的古碼頭泊船上岸的 。馬交石原為澳門半島東北角離岸不遠的突出於海 中的 一堆 岩石 。2 0世 紀2 0年 代第一次黑沙環填海工程把它與澳門半島連在一起,現已不復存在,位置大致在漁翁 街 東 端 。馬交石山位 於 澳 門 半 島 東 北 部 。 海 拔 4 8米。過去南、北均瀕臨海洋,像一小角突出於澳門半島東北。西北與望廈山相望,西南連東望洋山,與它們圍成兩個海灣,前者較大, 稱為黑沙環(灣) ;後者較小,稱為劏狗環(灣)。經過多年的填海拓地,前者成了街道縱橫的市區,後者則變為新口岸水塘的一部份。山上也有古炮台。山的東端是一處面積不大的休憩地,叫“海角遊雲”,原是浪拍崖邊的海角,如今在此只能遙望海洋了。東北麓有一天后古廟。其東北不遠處,原有一堆突出於海中的石頭,叫馬交石, 填海後已 不復存在 。馬志達(1974.4~)廣東南海人,生於香港。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經濟學學士,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碩士。武漢市政協委員、武漢市海外聯誼會副會長、北京市青年委員會 委 員 、 北 京 大學澳 門 校 友 會 理事長 、 澳 門 乒 乓球 總 會 副 理 事長 、 澳 門 泊 車 管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董事 、 清 朗 環 保顧問 有 限 公 司 常務董事、廣州中崎清潔服務有限公司常務 董 事 。馬志毅(1973~)生 於 香港 。 北 京 清 華大 學 工 商 管 理碩 士 , 中 國 社會 科 學 院 博 士研 究 生 。 山 東省 政 協 委 員 、中 華 全 國 青 年聯合會委員、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政府科技委員會委 員 、 澳 門 環 境保 護 產 業 協 會 理 事長、澳門青年企業家協會理事長、澳門中華總商會理事、清華大學澳門校友會理事長、鏡湖醫院慈善會理事、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理事、全國青聯委員、天津市青聯委員、科研集團行政總裁、澳馬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經理、澳門泊車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行政經理 。馬交石天后古廟位於 漁 翁 街 一 小 山 丘 上 , 依 山 而建。 山 上 原 有 “ 馬交 石 ” , 舊 稱 “ 澳頭”,與媽祖閣所處的“澳尾”相對於澳門之兩端。後來“馬交石”因建觀音殿而 鏟 除 , 但 居 民習 慣 上 仍 稱 這 裡 為“馬交石”。古廟約重建於1865年( 清同治四年),有地母廟和觀音殿之設,又曾設有“佛學圖書館”。據廟內1987年《天后古廟重修碑記》,此廟比媽相閣更早建成。唯地處偏僻,信眾亦不及其他 廟 宇 多 。馬交石天后古廟馬里奧餅店澳 門 一 間 經 營 西 式 麵 點 的 店 家 。1994年開業。總店設在高地烏街,8間分店 分 別 設 在水 坑 尾 、 渡船 街 、 黑 沙環、筷子基及祐漢第六街。供應精製高級麵包、西餅、結婚及生日蛋糕,並營銷 送 禮 餅 咭 。馬若龍(Car l os M ar r ei r os,1957.5 ~ )執 業 建 築師、 畫 家、 雕 刻家 。 生 於 澳 門 。葡國 里 斯 本 大 學建 築 碩 士 、 德 國達姆 斯 塔 大 學 城市規 劃 碩 士 。 澳門基 金 會信 託 委員、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政府文化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環境委員會委員、亞洲建築師大會亞洲區副主席、澳門歐洲研究學會顧問、澳門中葡文化青年研習會會長、澳門文化體·現代畫會會長、澳門建築師學會會長、馬若龍建築師事務所董事長。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 一 屆政 府 行政 長 官推 選 委員 會 委員、澳門文化司署司長、澳門仁慈堂主席、澳門文物保護委員會委員。1987年獲頒授文化功績勳章,1999年獲頒授英
  • 勇勳章,同年並獲葡萄牙總督頒授葡萄牙大爵士勳章,2002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專 業功績 勳章 。馬俊賢(Joaqu im Pin t o Mac hado,1930~)第 1 2 5 任 澳門總 督。 生於 葡萄牙 北 方的 工 業中心 波爾 圖, 是一 位 醫 學 教 授 。葡 萄 牙 1 9 7 4 年“四·二五”革命時, 馬 俊賢 是 駐安哥拉的少校軍醫,返葡後與一些人創建社會民主黨,1975年後因政見不合而退出。1984年1月,擔任社會黨和社會民主黨聯合政府的高等教育部副部長。蘇亞雷斯競選時,馬俊賢是波爾圖區支持蘇亞雷斯的代理人。1986年蘇亞雷斯獲選後,即任命馬俊賢為總統顧問機構—— 國務委員會成員。1986年5月到澳門任總督,1987年5月向葡萄牙總統蘇亞雷斯辭職。馬俊賢在任澳督期間,多次強調施行“仁政”,要協調政府與立法會之間的關係,強調推行社會福利計劃,加速興建平民 屋,要用5年時間 全部安置木屋區居民;加強與中國方面的關係。1987年2月,應廣東省省長葉選平的邀請 ,官式訪 問廣東, 同年4月 ,前往 北 京 出 席中 葡 聯 合 聲明 的 簽 字 儀式 。馬師曾(1900~1964)粵劇表演藝術家。字伯魯,又名關始昌、鳳華子。廣東順德人。1917年在廣州太平春敎戲館學藝,後受僱新加坡慶維新、堯天采、平天采等粵劇團,扮演 丑 角 、 小 生 、 花 臉 、 老 生 等 行 當 。1925年入廣州人壽 年班。1927年底 遷居香港,參加國鋒劇團演出,旋組班到東南亞 、美 洲等地 演出 。19 33 年回 香港,組成太平劇團。抗日戰爭時期,曾編演《愛國是儂夫》、《漢奸的結果》等抗日新戲。1941年日軍佔領香港後,到廣 州 灣 ( 今 湛 江 ) 組 織 抗 戰 粵 劇 團 。1940年父親在澳門病逝,返澳守孝幾個月,其母親及家屬長期居澳。抗戰勝利後,帶劇團回廣州、香港演出。1950年率劇團返澳義演,為鏡湖醫院慈善會籌款 , 成 效 顯 著 。 1 9 5 4 年 1 月 參 加 澳 門“吳陳比 武”慈善 大會演唱 ,曲藝表 演不久後,攜妻子、粵劇名伶紅線女,從澳門回到廣州。此後,歷任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戲劇家協會廣東分會副主席、廣東 粵 劇 團 總團 長 、 廣 東粵 劇 院 院 長等。倡導粵劇的音樂和表演革新,形成自己的獨特風格,世稱“馬腔”。代表劇目《搜書院》、《關漢卿》分別拍成舞台藝術片。1964年4月21日在北京逝世 。馬家傑(Joaqu im Ri bei ro Ma de i r ade Car va l ho, 1 95 3~)生 於 澳 門 。公 共 行 政 學 士 ,1998年底完成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 學 文 化 間 關係 碩 士 研 究 生 課程 , 並 先 後 完 成中 葡 翻 譯 課 程 、中葡敎學葡語師範課程及葡語作為外語敎學法課 程。1 975 年進入 公職; 197 7~ 1 9 9 2 年 於 華 務 司 任 翻 譯 員 , 其 中1987~19 92年間任華 務司技術學校 校長,為澳門理工學院語言及翻譯學校首任校長。 1990 ~199 3年為中 葡聯合 聯絡小組葡 方代表 處專家 ;19 92~ 199 3年任過渡期事務辦公室主任及過渡期事務委員會委員。澳門語言狀況關注委員會199 2年成立 後,任委 員,19 93年 起任澳門市政廳副主席,1997年任海島市市政廳主席 。1999 年12月2 0日特區 成立後度任臨時海島市政廳主席。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曾獲澳門政府頒授專業功績勳章。馬許願(1957~)生 於 里 斯本 。 葡 萄 牙 里斯 本 技 術 大 學電 機 工 程 學士 、 電 機 工 程碩 士 、 電 腦 工程 博 士 。 澳 門大 學 副 校 長(1997至今)。曾任澳門科學研究委員會委員、澳門電腦與系統工程研究所理事會主席。曾於葡萄牙、澳門、美國等地發表有關微電子研究的論文和國際研討會論文逾百篇。1999年獲頒授專業功績勳章、2001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功績 獎 狀 。馬場在澳門半島北部。位於騎士馬路、馬場東大馬路、馬場北大馬路、馬場海邊馬 路之 間。 是2 0世 紀2 0年 代的 填 海區, 30 年 代曾 經 作為 跑馬 場 ,因 而 得名。1941年馬場停辦,成為難民棲身之所。1951年澳門政府公佈准許在馬場種菜。 7 0年 代 ,馬 場 西南 部 建成 祐 漢 新村。以後陸續發展,至今仍有部份地段在 建 設 中 。馬場北大馬路(Aveni da Nor t e doH i pódr omo)在澳門半島北部。東端在馬場東大馬路口接友誼橋大馬路,西端至關閘廣場 。 長 5 3 0 米 。 原 為 馬 場 海 邊 馬 路 北段。馬路北面隔海與廣東省珠海市的拱北相望,南面是馬場舊填海區,20世紀4 0 ~ 5 0 年 代 以 後 一 直 是 菜 田 和 木 屋區,直 至8 0年 代末 、9 0年 代初 開發 建設,建成 了一批商 住樓宇 。
  • 馬場北大馬路行車天橋由澳門關閘廣場起彎曲形轉入馬場北大 馬 路 的 如意 廣 場 附 近止 , 為 單 行線。該行車天橋主要用於疏導關閘到北區住 宅 如寶 輝 園、 海 景園 大 廈等 的 車輛 。馬場東大馬路(Avenida Les te doHipó d ro mo)在澳門半島北部。南端由馬場海邊馬路與黑沙環第六街之間起,北端至馬場北 大 馬 路 與友 誼 橋 大 馬路 之 間 。 長530米。原為馬場海邊馬路中段。馬路兩旁都是新發展的商住樓宇。東面是黑沙環 新 填 海 區, 西 面 則 是馬 場 舊 填 海區。20 世紀40 ~50 年代以後 一直是 菜田和木屋區,直至80年代末開發建設。馬場海邊馬路(Estrada Margina ldo H ipó dromo)在澳門半島北部。西由黑沙環馬路起,東至馬場東大馬路與黑沙環第六街之間。長430米。20世紀20年代以後的填海工程在關閘馬路以東填出了一塊土地,北邊和東邊臨海,南邊則是與黑沙環新填海區之間一個較大的船塢(今黑沙環第一至第六街)。後來在這塊新填地上建 了跑馬 場。 194 1年 11月 市政 當局把環繞新填地南、東、北三面的馬路命名為馬場海邊馬路;90年代初黑沙環大規模填海工程完成後,又把東段和北段重新分別命名為馬場東大馬路和馬場北大馬路,南段仍用原名。這條馬路是澳門半島東北部工業區的外圍,工業場所與 住 宅 混 雜 在 一起 。 馬 路 西 北 面 是1973年起陸續興建的住宅區 —— 祐漢新邨 。馬萬祺(1919.10~)社 會 活 動 家 、 企 業 家 、 詩 人 、 商人。廣東南海人。第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澳門基本法推廣 協 會 名 譽 會長 、 第 二 任 澳 門特別 行 政 區 行 政長官 選 舉委 員 會委員 、 澳 門 鏡 湖醫 院 慈 善 會 主席 、 大 華 行 投 資有 限 公 司 董 事長、新建華建築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中華教育會名譽顧問,濠江中學、培道中學董事長,澳門乒乓球總會、籃排球業餘 體 育 會 會長 , 廣 東 省華 僑 投 資 公司、廣東省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廣州市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廣西國際信托投資公司 等 副 董 事 長 ,暨 南 大 學 、 韶 關 大學 、 仲 愷 農 業 學 院 副 董 事 長 , 南 海 中學、何香凝學校名譽校長,北京大學顧問教授,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董事。曾任第六、七屆全國人大常委,第八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八、九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副主任委員,澳門第一至五屆立法會議員。著有《馬萬祺詩詞選》,《馬萬祺詩詞選》二集、三集。1985年獲澳門東亞大學頒授工商管理學榮譽博士學位、1995年獲葡萄牙總統頒授商業功績大十字勳章、1999年獲暨南大學頒授名譽博士學位,2002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大蓮花 榮 譽勳 章 。《馬萬祺詩詞選》馬萬祺著,中華文學基金會編輯。初集由作家出版社於1988年出版,選自1937~19 88年的作品 。二集由人民 文學出版 社於1 994 年出 版,選 自19 49 ~1993年的作品。作者在繁重的商業事務和社會工作之餘,每每對家國大事、民族命運謳歌抒懷,所以大部份作品都和時代的脈搏緊緊相連,其中對中華革命事業的呼喚和對革命戰士的歌頌,充份體現出一位愛國人士對祖國興亡的關切之情。詩風平易近人,語言通俗易懂,往往在平淡的詩句背後,蘊藏着深刻的思想內涵和敏銳的觀察眼光。詩人擅於提煉生活,不論戰爭時局、政治風雲、友誼愛情,以至個人生活,都能即興賦詩,借景抒情,敘事議論,形諸筆墨,莫不直抒 胸臆,誠 樸淳厚 。《馬萬祺詩詞選(箋釋)》馬萬祺原著,謝常青箋釋。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1994年出版。箋釋者在撰寫有 關 《 馬 萬 祺 詩詞 選 》 的 評 論 文 章後,用兩年時間為每首作品寫了詳盡細緻的箋釋;逐句逐詞援引史實典故,介紹地理民情,並敘述寫作背景,賞析藝術手法。這本書有助於讀者全面理解馬氏詩詞所表現出來的雄渾詩風和感受詩人的 高 尚情 操 。馬交炮台又稱馬交石炮台。位於澳門半島的東望洋山北部、螺絲山東南的馬交石山上。馬交石山高49米,是半島東北海防要地。1852年(清咸豐二年)2月由澳葡古雅將軍負責指揮建成。炮台原有暗台1座,用吊橋人 口,在閘門後有一 間圓形大廳,大廳後有迴廊。炮台中央有火藥庫,炮台北有一直徑為1.2米的圓石台,上置旋轉大炮一尊,可在360度的旋轉圈內隨意旋轉發射,防守頗為便易。太平洋戰爭爆發以後,1945年1月16日被襲 澳的美國 飛機炸毀 。馬應彪(1860~1944)廣東香山(今中山)人。早年赴澳洲悉尼經商。1892年回國,追隨孫中山宣傳革命。旋於香港開設華信莊及永昌泰金山莊,1900年集資在香港開設先施百貨公司,首創商品標價出售、聘用女售貨員的先例。歷任公司司理、監督。辛亥革命後,曾任廣東都督府庶務長、財政廳總參議、中山模範縣訓政委員兼
  • 財務組主任。後辭官回港,連任先施公司總監督、名譽總監督逾20年,並先後在新加坡及 廣州、上海、南寧等地開設先施公司或支店,兼投資保險、銀行、化妝品等行業。1936年在澳門十月初五街開設先施公司分公司,自建樓房為當時大規模者,後改為東亞酒店。曾任廣州紅十字會主席、嶺南大學校董。1944年 7 月 在 香 港 病 逝 。馬濟時總督大馬路(Aven i da d oGove rn a d o r Ja ime S i l vér i oMa r que s)在澳門半島東南部,外港新填海區東部。北端由柏林街起,南端至孫逸仙大馬 路 。 長 4 50 米 。 馬 濟 時是 1 9 5 9 ~1962年 任職的第 119任 澳門總督 。馬禮遜Rober t Mor r i s on(1782~1834)第一位來華傳教的基督教士。英國人。生於莫佩斯。1804年加入倫敦傳道會。1807年1月封為牧師,旋被選派到中國。 9月4 日到達 澳門, 9月8 日至 廣州,後在澳門長期居住,秘密活動和傳敎。在東印度公司庇護下充當公司翻譯員,使當地政府、天主會未能發現他的真正身份。1813年,翻譯出版《聖經》第一個中譯本。1814年,秘密吸收澳門東印度公司印刷工人蔡高入敎,並為他洗禮 ( 蔡 高 是 中 國 第 一 個 基 督 徒 ) 。1815年編寫出版英文版《漢語語法》。1816年,吸收梁發等人入敎,並封授梁發牧師(梁發是第一個中國牧師)。後與米憐合編出版巨著《華英字典》(6冊,4595頁);1818年與米憐在馬六甲創辦華人學校——英華書院(1843年遷往香港)。1820年,協助東印度公司李文斯敦醫生在澳門開設診所,兼有中醫,實施贈醫施葯。1824年回國,設辦東方語言學校,還在家中開辦女子中文研究班。1826年5月重返中國,把家安在澳門。1927年,協助英人馬地臣創辦中國第一份英文報紙《廣州紀錄報》(1839年改名《澳門雜錄》,1843年改稱《香港雜錄》),並任副主編;協助東印度公司 醫 生 郭 雷 樞 在 澳 門 開 辦 眼 科 診 所 。1834年,擔任英國駐華商務監督律勞卑的秘書 兼翻譯 。1 834 年8 月1日 病逝 ,葬於澳門馬禮遜墓園。為紀念他,1835年在澳門成立以他名字命名的馬禮遜敎育會,1839年該會在澳門創辦馬禮遜學堂 ( 前 身 是 1 8 3 1 年 設 立 的 馬 禮 遜 書塾 )馬禮遜紀念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學教育。位於馬大臣街,由中華基督教會志道堂持牌。1988年先開辦馬禮遜紀念幼 稚園 ,然後 增設 小學。 20 03 /2004年度設學前敎育及小學敎育預備班3班,小學6班,在校學生149人,教師1 2 人 。馬禮遜紀念學校馬禮遜學堂早期 傳播 西 學的 新式 學 堂。 18 3 4年8月1日,馬禮遜(Ro b e r t Mo r r i s o n)突然因病去世,葬在馬禮遜墳園。1836年在英鴉片商查頓(Wi l l i a mJ a r d i n e )和顛地(La ne e l o t D en t)等人倡議和組織下,成立“ 馬 禮 遜 教 育 會 ” , 從 英 、 美 募 集 資金,每月向郭士立(K a r l F r i e d i c h Aug u s tGu t z l a f f)夫人溫施蒂(Wa n s t a l l)提供15英磅的資助,在其主辦的女子私立學校中附設男塾。1839年11月4日,溫施蒂關閉其所辦之女子私立學校及男塾後,同應邀前來的美國傳教士、耶魯大學畢業生布朗(S amua l Rob b i n s B r o w n)在澳門辦起了 中 國 第 一 所 西 式 學 堂 “ 馬 禮 遜 學堂”。地點在澳門半島沙梨頭附近,由布朗任校 長。最 初招收 6名學 生讀書 ,是一 所 為 基 督敎 傳 教 而 創辦 的 “ 洋 學堂”,為三至四年制。課程有英語、漢語、算術、代數、幾何、物理、化學、生理衛生、地理、音樂、美術等。課時安排半天讀漢語,半天讀英語。許多中國近代的思想家和技術人才就是在這所學校裡培養出來的。例如近代改良主義思想家容閎和中國近代第一位著名西醫黃寬,就是馬禮遜學堂的高材生,成為中國近代第一代到歐美留學的留學生。18 4 2年 1 1 月1 日 ,學 堂 由 澳門 遷 至 香港。 1 8 4 9 年 停 辦 。馬耀榮(1960.12~)生 於 澳 門 ,澳 門 大 學 與 澳 門保 安 部 隊 高 等 學校共 同 頒 授 工 程學 學 士 。 澳 門 特別行 政 區 政 府 消防 局 局 長 、 消 防福 利 會 主 席 、 民防聯合行動指揮官、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貿易投資促進局非常務委員、澳門陸軍俱樂部大會副主席、澳門龍舟總會名譽會長、澳門濠江中學校友會顧問。曾任澳門消防學校校長、消防局副局長 、機場處處長、保安政務司顧問、澳門實用射擊會名譽會長。曾獲頒授葡萄牙消
  • 防聯盟金質、銀質、銅質服務獎章,並獲葡萄牙總統頒授紳士級功績勳章 。馬騮洲水道位於澳門半島的西南方,在廣東省珠海市灣仔與小橫琴島之間,又名洪灣水道。它的得名是因為其中有大、小馬騮洲兩個小島。不過由於填海它們現在已經與灣仔連成一體。馬騮洲水道是珠江口西側一條重要航道,也是澳門通往珠江三角洲和粵西沿海及海南島的出入口。近年珠海市已建成洪灣大橋跨越該水道,將 橫琴島與 灣仔相連 。峰景酒店澳門歷史最悠久的五星級酒店。原稱“竹仔室酒店”,因其位於竹仔室山麓,築於竹仔室炮台舊基上而得名。位於何賢紳士街8-10號南、西灣交界處。始建於1890年,曾幾度易主,先後做過酒店、中學、收容所,休養所等。1950年重新恢復為酒店。該酒店外貌壯觀 、陳設典雅,具有濃郁的南歐風格。擁有8 間 各 具 特 色 的 客 房 , 全 部 葡 萄 牙 色彩,設有12座位會議室,露台餐廳及酒吧。由文華東方集團負責管理。1999年3月29日該酒店停業。後改建為葡萄 牙駐澳 門總 領事 館官 邸 。現為葡萄牙總領事官邸的前峰景酒店《 時事新聞報》中 文 周 報 。 1 9 7 2 年 1 1 月 1 5 日 創刊。前身為1951年創立的時事新聞社。社址在高樓街26號C後座。創刊宗旨 為“乘天地 正氣, 法古今 完人” 。所有 權實體為私營。逢周六出版。每期四版,內容包括本地新聞、國際新聞。社長兼總編 輯 鄭永 平 。時裝業專營男女各式潮流服裝的行業。它在澳門的歷史不長,但發展迅速,尤其是近10幾年來其勢更猛,該業已成為百貨業中的佼佼者。1982年澳門的大小時裝店超過400家,1 985年約600家; 還有街邊經營的時裝大小攤檔,其中以出售女裝佔絕大多數,男裝和童裝也在發展之中。目前全澳大小時裝店,包括商場內和街邊攤檔,估計超過千家。1989~1990年間,在荷蘭園、板樟堂及雅廉訪大 馬 路 一 帶, 開 設 了 不少 高 級 時 裝店。此外,近年來澳門時裝業中亦出現名牌時裝精品店、專門店、連鎖店,並採取集團式經營,表明該業正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貨源主要來自香港,其次是 台 灣 , 中國 內 地 時 裝所 佔 比 例 不多,此外還有日本、意大利、法國及韓國等 地 的產 品 。 香港 時 裝 款式 迎 合 潮流,售價較低,適合澳門居民的消費能力。台灣時裝亦具有港產時裝的優點,特別是童裝,越來越受澳門消費者的歡迎。日本時裝在澳門的市場售價比同類港產時裝高出一倍以上,而歐洲時裝則屬高 檔產 品 ,售 價 較港 貨高 出 2~ 3 倍左 右 。財政支出澳門政府財政支出項目設置、支出數量的總體狀況。財政支出主要由3 個項目構成:①一般支出項目,即政府部門日常支出和添置器材設備、公務員薪酬、退休金、福利,以及對自治機構的補助,對基金、澳門駐外組織的撥款等支出項目,此類支出約佔財政總支出的六成左右。②財務支出,是以公共投資及發展開支計劃為主的支出,反映政府在土地、樓宇、道路、橋樑、機械設備等方面的配置和維修費用,此類支出約佔財政總支出的二成左右。③地區自治機構支出,反映民政總署的財政支出情況,約佔財政總支出的二成左右。這其中最大筆的單項支出為公務員薪酬,約佔支出總額的三分之一。澳門政府財政支出 的 數 額 有預 算 支 出 和決 算 支 出 之分,財政決算支出與預算支出的差別較大。特區政 府成立後2 001~2 004年 預算財政支出分別為135、123.7、141、157.7億元。財政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屬下的一般部門,回歸前稱為財政司,組織法規為第30/99/M號法令 及第36/96/M號 法令。其職能是指導、統籌及監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營部門財政活動。具體職責包括:組織“公共會計系統”及“澳門特別 行 政 區 預算 ” ( 後 者葡 文 縮 寫 為
  • O R),促 進 並指 導 其運 作 及執 行 , 以及確 保 澳 門 特別 行 政 區 財政 之 正 常 管理;建議適當且有效之短期及中期資源分配措施;如有需要,建議抵銷赤字或運用盈餘措施;協助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公營部門投資政策,就有關方案發表意見,並確保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之編製及執行;確保公庫與代理銀行及其他實體之聯繫,監管公款之調動及進行出納活動,並組織有關之帳目系統及作記帳活動;進行澳門特別行政區之税 務 管 理 ,促 進 其 與 税務 法 律 之 配合,並在公共利益受侵犯時,維護及重建公共利益;執行税務政策,並不斷評估其 在 財 政 、 經 濟及 社 會 範 疇 內 之 效益;在税務及公共財政方面進行監察,以預防及糾正異常情況;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耐用財產之管理;跟進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資源或其他利益之合同之履行;協助吸納公款活動之進行,並監管有關還本付息之活動,以及評估在中期及 長 期 財 政計 劃 上 所 產生 之 相 應 影響;監管財政活動,並對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其部門、自治基金組織及臨時市政局在給予擔保之政策上或在取得轉讓財務資產方面提供必要之諮詢意見 ;開發與其職責有關之輔助整個行政當局之共同活動之資訊項目;就與其職責有關之法規草案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合同草案發表意見;為制定及完善與其工作有關之 政 策, 進 行 必要 之 研 究及 調 查 工作,並制定適當之法律文書;與澳門金融管理局或貨幣、金融及外匯領域之其他實體相互配合,制定及執行貨幣、金融及外匯政策;在其職能範圍內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參與國際團體或其他國際機構之工作;協助參與有關税務之國際公約之談判,並執行源自有關公約之跟進工作 。現 任局 長為 艾衛立 (C a r l o sFe r na ndo d e Ab r e u Av i l a)。財政局大樓 財政制度法律規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當年編制翌年預算,並經行政長官最後決定頒佈施行。財政預算和決算均須按程序進行:①每年6月 各政府部門根據上 年收支狀況,訂出次年財政預算,送交財政局;②當年 9月,行政 長官會同各 司司長召開年度預算會議,編訂翌年預算草案;③預算草案聽取行政會意見;④行政長 官在 12 月1 5日 前將 預算 草案 提交立法會審議通過 ;⑤每年8月前, 財政局負責編製上年度財政決算案,並將決算報告送呈行政長官;⑥行政長官在法定期限內將財政決算案送交澳門審計署接受審計。在編制財政預算和實施財政預算時,均可以採取措施控制財政收支的分配,以保證施政方針和發展目標的 實 現 。財政税收即財政收入。澳門政府財政及税收收入的總體狀況,因為税收是財政收入的主體,故而亦稱財政税收。澳門政府的財政收入主要由一般收入項目、財務收入、撥回款項、上年滾存、地區自治機構收入等幾部份組成。①一般收入項目主要由税務收入構成,是每年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部份,通常佔政府財政收入 的 7 ~ 8 成 , 包 括 直 接 税 、 間 接 税 、服務費、租金、罰款或手續費等收入 。②財務收入包括政府每年出售土地或樓宇而取得的部份收益,某些公營部門、自治機構通過澳門金融管理局的營運收益轉移取得的一些財務收益,以及通過資本或證券投資所獲得的收益。③地區自治 機構 的收 入約 佔 財政 收入 的1 ~ 2成。④博彩税收佔政府財政總收入的比重 超 過 6 成 , 是 財 政 收 入 的 最 主 要 來源。受旅遊業和地產業的帶動,1995年以前 政 府 財 政 收 入 一 直 穩 步 上 升 , 由198 8年的 30億 元增至 199 5年的 165 億元,增幅達5倍。1996年財政收入隨經濟滑落而首次出現下跌,當年財政收入為150億元,比1995年減少7.4%。澳門特區20 01~20 04年預期 財政税收 分別為 1 2 3億 ~ 1 5 7億 元 之 間 。財神酒店三星級酒店。位於澳門新口岸廣州街63號,鄰近葡京娛樂場,客房共36 8間。設有聚寶閣餐廳、阿一鮑魚酒家、財神 吧 、 天河 卡 拉OK夜 總 會、 的 士 高舞廳,以及停車場、健身中心、會議廳等設施 。2 005 年初 增設財 神娛 樂場 。《財產申報法》(第11/2003號法律)澳門 立 法 會 2 0 0 3年 7 月 1 0 日 制 定通過。刊 登於《 澳門特 別行政 區公報 》200 3年 第1 組第 30期 。共 分5 章3 5條 。於20 03 年9 月1 日生效 。該 法對 公共 職務據位人及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財產申報制度作出規定,內容涉及公共職務據位人及公共行政工作人員提交財產申報書的義務,有義務申報財產之公共職務據位人及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範圍,申報的 內 容 、 申 報 程 序 、 申 報 資 料 的 接收、保管、取閲以及違反財產申報法應
  • 受之處罰等。被譽為“陽光法”。該法頒行前,公共職務據位人及公共行政工作人員財產申報制度受第3/98/M號法律所規範。由於第3/98/M號法律規定的財產申報程序過於複雜,有些規定不夠清晰,同時考慮到澳門回歸後的實際需要,澳門立法會制定了新的《財產申報法》(第11/2003號法律),並廢止了第3/98/M號法律。《財產管理公司》(6月28日第25/99/M號法令)財產管理公司係指專門從事管理他人財產的業務的公司,屬金融機構的一種。該等公司須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設立,公司資本須為澳 門幣500萬元或 以上。行政機關內須至少有兩名居住於澳門的成員。財產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批給貸款、提供擔保或接受存款。第25/99/M號法令規範該類公司,對公司的設立、業務的開展、允許作出和禁止作出的行為、受管理財產的存放、自有資金、經營場所等作了詳細的規定。財產管理公司受澳門金融管理局監管。目前尚 未 有 任 何 財 產管 理 公 司 在 澳 門 設立 。《財務公司活動管制法例》(第15/83/M號法令)澳門 政 府 於 1 9 8 3年 2 月 2 6 日 頒 佈的對在澳門開設財務公司作出規範的法例。財務公司是非貨幣信用機構,其宗旨是在法例的規範之內進行金融活動和附屬的活動。法例規定,成立財務公司必須為不具名有限公司,其股票均屬記名股票。財務公司的資本額不能少於澳門幣1億元。開業 前,財務公司還需 把已收足的資本的一半存放於當局。正式開業後可提回該款,而餘下的資本額須在批給准照時所 定的期限內收足 。獲批准的財務公司的業務範圍主要有兩 方 面 : ① 保 證債 券 的 責 任 獲 得 履行,協助澳門或外地企業獲得外地中期或長期貸款,協助澳門企業發展及財務的改革,進行技術及經濟的研究,以決定新的企業或投資計劃的可行性研究。管理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財產以及進行經總督(現為行政長官)核准的其他金融性質的服務。②財務公司可以發行債券,但須得到總督的預先批准。亦可向信用機構借入中期或長期的貸款,或者向澳門的信用機構以往來帳戶的方式借入短期性的貸款,但不能超過財務公司資本額加公積金之和減去虧損後的餘額 的 5 0 % 。特約櫃面百貨公司內將部份櫃台租與一些零售商經營的櫃面。這種租賃櫃台的經營形式 ,於 20 世紀 80 年代 中期 開始 在 澳門出現。公司要求特約櫃面的零售商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統一上下班時間,售賣的商品必須與各櫃台的商品有所不同,或不同品牌子,務求公司商品多樣化。有的在公司內設立某個名牌產品系列專櫃。經營方式除租賃櫃台方式外,也有的採取營業 額提成的方式 。特警隊澳門特區警察總局屬下治安警察局行動性附屬單位。職責範圍:①負責重要設施的安全;②打擊不法分子,尤其為使 用 武 器 的不 法 分 子 ;③ 在 嚴 重 暴力,包括出現狙擊手或挾持人質的情況下採取行動;④保護重要人物的安全 ;⑤與其他行動性機關協調,維持公共秩序及安寧;⑥訓練及飼養警犬,以偵查毒品;⑦對爆炸物進行偵查,移走及拆除活動;⑧應上級命令,確保錢財的運輸。特警隊設 有4個部門 :特警處、 特別行動組(俗稱飛虎隊)、指揮部輔助組、行 動暨 訓練警 司處 。特警隊氣候澳門地處熱帶北緣,位於亞洲大陸東南沿海,深受季風影響。既受熱帶天氣系統控制,又受溫帶天氣系統控制;既有 海 洋氣 團 影 響, 又 有 大陸 氣 團 影響。春秋季盛行東北季風,來自北方大陸,乾燥寒冷;夏季盛行東南季風和西南季風,來自南方海洋,溫暖潮濕。不同季風的控制及其交替,形成了澳門自然季節的變化和氣候的主要特點。一般在3 、 4月 , 是東 北 季風 與 西南 季 風 的過渡時期,潮濕多霧,有時會出現陰雨連綿 或 低 溫陰 雨 的 天氣 。 從 5~ 9 月 ,最初是東南季風,繼而是西南季風盛行的時期,炎熱多雨,又是颱風活動頻繁的季節。在9、10月,是夏季風與秋季風的過渡季節,西南季風逐漸撤退,東北季風開始南下,天氣晴朗清爽,溫度適中。從11月至次年2月,東北季風盛行,少雨稍冷;偶遇強大寒潮南侵,氣溫會驟降至5℃以 下,有時還會伴隨 着陰 雨 天 氣 。 1 、 2 月 是 澳 門出現最冷天氣的時期。澳門的 氣 候 統 計 見 表 1 和 表 2 。表1列 出了澳 門地球 物理 暨氣象 台 自 19 5 2 年成 立 以 來50年的主要氣候平均值。表2則是1901年至2001年主要氣 候 要 素 的 極 高 值 和 極 低值。 其 中 部 份 只從 1 9 5 2 年開始 , 因 為1 9 5 2年 以 前 的氣象觀 測並不 完整 。
  • 表 1 澳門氣候要素平均值 (1 9 5 2~2 0 0 1)年資料來源: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台表 2 澳門氣候要素絕對值 (1 9 0 1~2 0 0 1)年資料來源: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台*195 2~20 01 年氣溫澳門的年平均氣溫為22.4℃。7月最熱,月平均氣溫28.6℃;1月最冷,月平均氣溫14.8℃。氣溫年較差13.8℃。澳門 位 於 北 回歸 線 以 南 ,接 近 熱 帶 北緣,夏天長而炎熱,6~9月的日最高氣溫月平均值都在30℃以上。無冬季,最冷的1月份平均日最低氣溫也有12.1℃(見附表1)。但是位於東亞季風區,1~2 月 盛 行 東 北 季 風 , 偶 然 也 會 出 現 奇寒,如1948年1月26日,由於特大寒潮的侵襲,氣象台記錄到零下1.8℃的低溫,這是20世紀澳門的極端最低氣溫。12月 和2月 也出現 過0℃ 和0. 4℃的 低溫。 2 0世 紀 的極 端 最高 氣 溫則 出 現 於1 9 3 0 年 7 月 2 日 和 6 日 , 兩 次 記 錄 到3 8 . 9 ℃ 的 高 溫 。 8 月 和 9 月 也 出 現 過38.5℃和38.1℃的高溫記錄(見氣候附表 2 ) 。俾利喇行宮俾利喇行宮澳門重要古建築物。位於澳門半島西部白鴿巢公園旁,為一幢兩層高的宮殿式 建 築 。1 8 世 紀中 葉 , 葡國 皇 室 貴族、財政顧問、澳門保險之家創始人之一 的 鴉 片 煙 商 巨 富 俾 利 喇(M a n u e lPe r e i ra)為自己修建了一座行宮。這座別墅,原為三層樓,頂層後因白蟻侵蝕而被拆去。整座建築,別具特色,外牆潔白整飾,圓拱式窗花檐口,斜撐開敞百葉門窗,大理石砌成的露台和台階,富麗堂皇的廳堂裝飾,具有強烈的南歐建築風格。俾利喇曾將它租給英國東印度
  • 公司澳門分公司,作為該公司駐華商務監督、大班及英國派到中國的高級官員的官邸。俾利喇逝世後,為其女婿馬葵士(L o u r e n ç o Ma rq u e s)繼承。後為澳葡當局收購,曾改作工務局、官印局等辦公地方。1960年改建為賈梅士博物院,20世紀80年代末改建為東方基金會(澳門辦事 處) 會址 。俾利喇街(Rua de F r a nc i s c oXav ie r Per e i r a)在澳門半島中部。南端由鏡湖馬路起,北端至慕拉士大馬路。以曾被推選為澳門議事公局局長的俾利喇(Fr a n c i s c oXa v i e r Pe r e i r a)之名命名。該街從南到北,長約1260米,縱貫澳門半島的中北部,中段是熱鬧的商住區,北端有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的電視台和望廈體育館 。修社澳門 抗 日進 步 團體 。 19 4 1年 底 ,香港淪陷,澳門亦處於半淪陷狀態。日本 侵 略 者 在 澳 門 出 版 中 文 《 西 南 日報》,開辦日本語學校,企圖蒙蔽澳門人及蠶食文化教育。在此期間,澳門進步人士關玉書先生在望德女子中學開辦達用國語講習所,兩個月一期,教授國語,與當時的日語學校對抗。當時參加該所 學 習 的 人 極 為踴 躍 , 層 面 相 當 廣泛。1942年1月16日,該所歷屆畢業生在劉光普、吳岸芳、黃炳泉等人的組織下,正式成立“修社”,租用下環街一間平房作臨時社址。該社把達用國語講習所 的 熱 血 青 年 組 織 在 一 起 , 切 磋 國語,組織座談會和讀書會,演唱抗日歌曲,以國語表演話劇,宣傳抗日救國道理,後來,該社不少同學積極投身到抗日救國行列。抗戰結束後,該社暫時停止活動。1949年該社同學重新匯合,成立語運合唱團。1987年重新恢復活動。該社永 遠會 長為劉 光普 。島連島在1 91 9年 的澳 門地 圖上 ,氹 仔 仍然是分開的兩個小島,大氹島在東,小氹島在西。今天大氹山和小氹山之間的大片平地,當時仍為海水所淹。兩個小島相隔最窄處僅約100米左右,就在今天的凱悦酒店與新世紀酒店之間。20世紀20年代開始,由於淤積加劇和人工填海,大氹、小氹便連成一體。所以,氹仔實際上是一個“島連島”。1969年人工修築的一條海堤 —— 路氹連貫公路把氹仔與路環兩個海島連成一體,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是島連島。路氹連貫公路西側大規模填海工程於1999年中完成,兩個離島便連接成為名符其實的島連島。《徒刑及收容保安處分之司法介入制度》即第86/99/M號法令所核准的法規,刊登 於199 9年11 月22日 澳門《 政府公報》第一組。該法規共19章62條,規範在徒刑及收容保安處分之執行及其效果方面之司法介入制度。第一章為一般規定,規定了司法介入之目的為:①決定是否將有關之人送入有關場所;②認可及執行重新適應社會之個人計劃 ;③巡視監獄場所;④審理被囚禁者之投訴;⑤對有關場所有權限機關所作之紀律裁定提起之上訴進行審理;⑥靈活執行措施之給予及廢止;⑦從履行刑罰或保安處分之期間中扣除被囚禁者因裝病而入院之時間;⑧假釋之給予及廢止 ;⑨刑罰之延長;⑩對之後出現之精神失常進行審查;(11)收容之終止、重新審查、複查及延長;(12)考驗性釋放之給予及廢止;(13)決定是否將有關之人從有關場所釋放;(14)特赦之給予;(15)司法恢復權利之給予及廢止。為實現上述15項目的,該法規詳盡規定了如何開立程序卷宗、其申請的條件和步驟、法官和檢察院之權限、社會重返部門之意見,以及案件 的審 理和 裁判 。徐永智(1939.1~)廣 西 梧 州人, 生 於 廣 西 南寧,1961年廣 州中山 醫科 大學 醫療 系 畢 業 , 澳 門政 府 註 冊 西 醫 。第九 屆 廣 西 壯 族自 治 區 政 協 委員、澳門執業西醫公會副會長、澳門皮膚及性病學會理事長、國際華廈醫藥學會副會長、廣東美術家協會會員、頤園書畫會永久會員、澳門中華文化藝術協會副 理 事 長 、澳 門 廣 西 聯誼 總 會 監 事長。曾任第八屆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委員、廣州中山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皮膚科主治醫生。著有《醫生談性》、《皮膚病、性病識別彩圖》、《皮膚性病科醫生週記》 ,曾分別於 1997、 1998 及1999年獲國際華廈醫學會優秀論文獎。徐光啟(1562~1633)明代 官 員 、學 者 、 科學 家 。 字 子先。上海 縣徐家匯 (今屬上 海市轄區 )人。萬曆三十二年(1604)進士,崇禎五年(1632)升任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參與機要。崇禎六年,兼文淵閣大學士 。 16 世 紀中 , 歐洲 的 天文 學 、 數學、地理學、醫學、物理學、哲學等相繼傳入中國。徐光啟、李之藻等一批學者通過利瑪竇等傳教士接觸到西方科學知識,嚮往並潛心研習西學,翻譯介紹西書,成為近代西學東漸及中西文化交流的 奠 基人 。 徐 光啟 早 年 在韶 州 教 書時,曾結識耶穌會傳敎士意大利人郭居靜(L á za ro Ca t â n eo,1594~1640),初次接觸到西方文化。其後得知利瑪竇在南京傳 敎 , 1 60 0 年 春 專 程赴 南 京 拜 訪 。160 3年再 次去南 京時, 利瑪竇 已在 北京。羅儒望神父(Jo a n n e s d e Ro c h a ,1566~1623)向他講論敎理,遂領洗皈依天主敎。徐光啟43歲中進士。利瑪竇、龐
  • 迪我(Di ego Pan t o j a,1571~1618)正在北京傳敎,他常從利瑪竇問學,研習格物及幾何學。徐光啟堅持研究西學30年,涉及範圍廣泛,以天文學、數學、農學最為 突 出 。 他十 分 重 視 數學 的 智 育 功能, 認 為數 學 是 “不 用 為 用, 眾 用 所基” , 即 諸 學科 基 礎 的 基礎 , 大 力 倡導。萬曆三十四年(1606)由利瑪竇口授、徐光啟筆錄,翻譯《幾何原本》,到次年5月譯成6卷。梁啟超在《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中盛讚為“字字精金美玉,為千古 不朽之作” 。徐光啟還精於火器,仿西法製造大炮,抵抗清軍。他編撰《農政全書》60卷,分為農本、田制、農事、水利、農器、樹藝、蠶桑廣類、種植、收養、製造、荒政等12章,除對前人的農書和有關農業文獻進行系統的摘編外,還有他自己在農業和水利方面的研究成果和西書的譯述。晚年主編《崇禎曆書》13 7卷,崇禎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最後向皇帝上疏報告此書成書情況時,距他逝世僅有8天。近代學者 王重民輯有《徐光 啟集 》 。徐如珂拆毀澳城牆明朝官員強行拆除澳葡當局在澳門非法修築城牆的案件。1623年(明天啟三年),澳葡當局沒有獲得明朝政府的允許,藉口防禦荷蘭的進攻,在水坑尾三巴門間,建築了一道城牆。城牆起於今西望洋山聖母堂附近,分東西兩翼延伸,東翼城牆循東面山坡一直到燒灰爐台止;西翼城牆,則分南北兩幅,南幅止於西望洋山聖母堂的西南山脊,北幅一直伸到媽閣廟的海鏡石。明朝政府對於葡人的這種越權非法行為採取了堅決的行動,廣東海道副使徐如珂首先通知澳葡當局拆毀這道城牆,澳葡不聽。徐如珂即派中軍領兵進駐澳門,自己也隨軍前往,並命令軍隊拆毀城牆。不到兩天,城牆全部拆毀,澳葡不敢反抗。原城牆下的媽閣斜巷等街道,後人俗稱為“萬 里 長 城 ” 。從這張澳門早期的照片中,可見部份城牆走向。徐偉坤(1948.11~)廣 東 寶 安人 , 生 於 香 港 。重 慶 市 政 協 委員, 中 華 全 國 工商業 聯 合 會 執 行委員 , 浙 江 、 杭州、 重 慶 海 外 聯誼 會 理 事 , 澳 門特區第二屆立法會議員、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理事,澳門中華總商會理事,澳門童軍總會名譽會長,澳門付貨人協會會長,澳門出入口商會理事長,澳門福建總商會榮譽會長,澳門世界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積臣洋行有限公司、英暉製衣廠有限公司、福泰製衣廠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等。曾任澳門基本法諮 詢委員會委員 。徐新(1944~)浙 江 省 寧 波 慈 城 人 , 生 於 上 海 。1966年北京 電影學院畢業 。1982年 移居澳門。任職澳門特區政府文化局,澳門社會科學學會學報主編。曾創作澳門第一 部 歷 史 文 獻 紀錄 片 《 孫 中 山 與 澳門》劇本、澳門第一部電視連續劇《天網》劇本及《我心中的澳門》電視紀錄片劇 本 。 另 創 作 舞劇 《 澳 門 新 娘 》 ,2001年在“澳門藝術節”首演,又在無錫市 “ 全 國 舞 蹈 比賽 ” 作 首 場 觀 摩 演出,2004年九月在杭州舉行的第七屆中國藝術節演出。出版有論文集《澳門的視野》,學術論文《中葡航海史比較》獲1995年第一屆“中葡兩國歷史論文寫作大賽”金獎。1999年在北京舉行的“澳門回歸徵文比賽”中,題為《澳門啟示錄》的 文章獲 銀獎 。20 00 年11 月, 赴韓國漢城參加由中、日、韓三國聯合舉辦的《21世紀亞洲文化》研討會,發表論文《澳門的經驗與敎訓》。同年,水彩畫《澳門嘉爾默羅修道院》被載入《中國水彩畫百年圖 史》大型畫冊 。徐澤(1954.10~)山 東 招 遠人, 生 於 廣 東 汕頭。1 982 年中 山大 學 中 文 系 畢業。 現 任 中 央 人民政 府 駐澳 門 特別行 政 區 聯 絡 辦公 室 副 主 任 。 曾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服役和當過工人,大學畢業後到國務院港澳辦工作,至今二十餘年。歷任國務院港澳辦副處長、處長、副司長、司長、 副主任。1996年 1月到1997年1月任全國人大香港特區籌委 會 委 員 。徐禮恒(1965.9~)廣 東 三 水人 , 生 於 澳 門 。1994年完成澳 門保 安 部 隊 高 等 學校第 一 屆 警 官 培訓課 程 。 澳 門 特別行 政 區 政 府 海關關 長 ,曾 任 水警稽查局局長。1998年獲澳門政府頒授專業 功 績 勳 章 。
  • 殷皇子大馬路(Aven i da do ln f an t eD.He nr i que)在澳門半島南部,西北端由南灣大馬 路 起 , 東 南 端 至 南 灣 廣 場 。 長 3 5 0米。實際上是新馬路的延長。殷皇子即葡 萄 牙 的 航 海 家 唐 · 恩 里 克 ( D.Henr i q ue)親王(又譯亨利王子),為葡海外 擴張 的倡 導者 。他 在1 5世 紀2 0 ~50年代多次派出探險船隊到非洲西岸考察。 這 條 馬 路位 於 澳 門 的中 心 商 業 區內,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在其東南端,路口對着葡京酒店及設在其中的葡京娛樂場 。殷皇子大馬路殷皇子基礎及中等學校遠東歷史最悠久的葡國官立教育機構,專為澳門葡人社會的教育服務。前身是中央利宵中學,成立於1893年。後為澳門利宵中學的一部份,由前高詩華預備中學及殷皇子中學合併組成。位於高美 士 街 。 該 校 施行 葡 國 官 立 教 育 制度,遵照有關葡國課程計劃的法規及敎學指 引 , 開 設 班 級 由 第 五 級 至 第 十 二級 , 同 時 亦 設 有 夜 間 高 中 課 程 。 於1998/1999停止運作。《航空器登記規章》(第10/98/M號法令)1998年3月30日頒佈。法令規定航空器登記之主要目的為公開該等財產之法律狀況,以保障受法律保護之有關交易之安全。有關替航空器登記之權限屬於澳門商業及汽車登記局(該局後來更名為商業及動產登記局)。對航空器作出登記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因為法令中第三條就規定了確定登記之作出即推定存 在 一 項 一如 在 登 記 中所 界 定 之 權利, 並 屬 於 登 錄 上之 權 利 人 所 有 ; 因此,只有作出了法定的登記,成為該航空器的物權人,才能獲得法律所規定的各種保護,以及對航空器作出法律範圍內容 許 的處 分 。 另外 , 航 空器 之 所 有權、用益權及使用權之登記,以及所有人姓名或名稱之更改及居所或住所之改變的 登 記 , 應每 月 通 知 澳門 民 用 航 空局 。爹美刁施拿地大馬路(Avenida d eDemet r i o Cina t t i)在澳門半島西側。北端接林茂海邊大馬路,向南沿內港至巴素打爾古街 。長730米。20世紀30年代填海而成,海岸從巴素打爾古街推進到該馬路。爹美刁施拿 地於 19 世紀 80 年代 曾任 澳門 港務局 局 長 , 在 澳 期間 由 於 繪 製 澳 門 地圖、建立氣象站而獲頒葡萄牙聖地牙哥騎士勳章,並被里斯本地理學會授為通訊會員。該馬路是港口碼頭區,西側有10幾個碼頭,除了貨運碼頭以外,南段有水警稽查所,北端有沙梨頭衛生中心和水上街市,都建在碼頭上。南端原皇宮博彩船碼頭空地經常舉辦集購物、飲食、遊樂、表演於一身的民間夜市,重現過去的 “大笪地 ”景象 。“拿破崙·卡尼伐羅”號慘案1866年(清同治五年)3月,苦力船“ 拿 破 崙 · 卡 尼伐 羅 ” 號 從 澳 門 出洋, 船 上 的 華工 因 不 堪 虐待 , 奮 起 奪船,遭到武裝鎮壓,大批華工被槍殺。船方又縱火燒船,到烈火無法撲滅時,該船船長、船員堅持不打開囚禁華工的鐵柵,自己急忙棄船逃走,而船上數百名華工則 全部被活 活燒死 。旅行社根 據 澳 門 政 府 第 4 8 / 9 8/M號 法令,澳門的旅行社指在澳門地區登記、有資格經營旅遊業務的公司。其業務包括辦理旅行證件和簽證,訂機票船票,訂房,代理外地同類旅行社,對來澳旅客提供接待、中轉及協助服務,經營本地和對外旅遊項目。2002年,澳門共有116間註冊旅行社,從業人員共計1279人。法例規定,旅行社的最低註冊資本為 1 5 0 萬 澳 門 元 , 保 證 金 為 5 0 萬 澳 門元,法例還對旅行社的設備、執照收費標準、職業民事責任保險稽查和處分均作了 具 體規 定 。旅遊局特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屬下的一般部門。回歸前稱為旅遊司,根據1994年6月6日第 28/9 4/M號法令設 立,根 據1995年7月25日第50/95/M號法令重組。其職責是貫徹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在旅遊方面訂定的目標。主要權限包括:研究並致力於本地區旅遊政策的制定 ;協調上級訂定有關旅遊方面的政策;監督、鼓勵和發展有關旅遊方面的活動;致力於維護和提高本地區旅遊資源的價值,指導其適當的開發及利用;研究及制定本地區的旅遊制度;研究和提出旅遊發展計劃、項目與方案,由本地行政當局執行或協調;研究和提出有關旅遊設備、服務和產品的準則與規章,並監督其執行與調整;在不損害由法律賦予其他機關權力的前提下,指導、訓練、檢查與旅遊直接有關的業務和職業;促進和加強以旅遊為目的的澳門形象的宣
  • 傳,開發其旅遊價值以提高其吸引力 ;預測旅遊市場,提高本地旅遊產品的魅力並協助其出售;在本地區以外代表本地旅遊業,並確保與國際性及地區性的旅遊機構密切聯繫;鼓勵與舉辦具有國際水 平 及對 旅 遊 有利 的 文 化和 體 育 活動;促進、監管和支援基本職業的準備及一 般 旅 遊 業務 和 旅 館 行業 的 人 員 培訓;鼓勵在旅遊領域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性宣傳工作。對依法受其監督之場所及活動發出執照,並監察之。現任局長為安楝樑(J o ã o Ma n u el Co s t a An t u n e s)。旅遊税根據1996年8月頒佈的第19/96/M號法律,以酒店及同類行業、健身室、桑拿 浴 室 、按 摩 院 及卡 拉 OK等 場 所 內所提供的服務收費為課徵對象的税項。通訊及洗衣的輔助性服務,加10%服務費除外,公寓、飲料場所及飲食場所免税。 旅 遊 税 為從 價 計 徵 ,税 率 劃 一 為5%,並由有關場 所先行向服務對象 徵收,每月向財政局申報、結算及繳納。《旅遊税章程》(第19/96/M號法律)有關政府徵收旅遊税的法律。1996年8月19日頒佈。該章程規定,旅遊税是針對酒店、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卡拉 O K及同 類 場所 在特 定活 動 範圍內提供服務所徵收的税項。作為一種間接税,由該等場所代政府向消費者徵收,其計税價格是以提供服務的價格為準,税率統一為5 %。另外,該章程 亦對豁免徵税範圍、旅遊税的結算、繳納方式、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以及對納税人 的 行 政 及司 法 保 障 作出 相 應 的 規定。政府為舒緩居民的經濟困難,頒佈第19/2001號法律,規定2002年度各酒樓、餐廳 豁免繳納 旅遊税 。旅遊業澳門四大經濟支柱之一。主要由旅運業、酒店業、博彩業和娛樂業等行業組成。澳門是一個擁有400餘年開埠歷史的 傳 統 旅 遊 城 市, 以 “ 東 方 蒙 地 卡羅”聞名於世,是世界聞名的賭城。長期以來澳門旅遊業及其他相關行業在博彩業的帶動下,獲得良好的發展,在澳門經濟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澳門回歸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從澳門的實際情況出發,提出了“以博彩旅遊業為龍頭,以服務業為主體,其他行業協調發展”的經濟政策,明確了旅遊業的領導地位。隨著海路、陸路、空路旅運設施的不斷完善,新酒店的不斷建成投入使用 , 澳 門 的 旅 遊 接 待 能 力 也 不 斷 提高,來澳旅客的人數逐步增加。1965年來澳旅客首次突破百萬人次大關,1972年突破200萬 人次、1979 年突破300 萬人次、1980年突破400萬人次、1985年突破500萬人 次、1991年 突破600萬 人次大關。至1996年全年遊客人數達815萬 人 次 ; 旅 客 消 費 達 2 7 0 億 澳 門 元 。2001、2002、2003年分別達到1027.9萬、1150萬、1188.7萬人次。來澳門旅客中香港旅客過去佔絕大多數,但近年中國內地居民到澳門觀光的人數明顯增加。2 001 、20 02 、20 03年 分別有 30 0萬、4 20萬 、5 74萬 人次 ,為澳 門旅 遊業的 發 展 注 入 了 巨大 活 力 , 博 彩 、 娛樂、酒店、旅運、餐飲、手信、首飾等相關行業經營業績發展。近年粵港澳三地聯合組成官方機構,共同推介珠江三角洲旅遊區。2003年,全澳旅行社116家,酒店及其他旅遊業場所共69家,擁有客房9185間。各類娛樂場所,包括酒吧、 舞 廳 、 按 摩 浴室 、 夜 總 會 、 卡 拉O K等 近 2 0 0 家 。遊人必到之處一大炮台 。旅澳青年鄉村服務團1937年9 月成立的抗 日愛國團體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澳門先後成立了許多救亡小團體,如廖錦濤等人的“地下抗日小組”,陳少陵的“小小書店”及工人俱樂部 等。1937年8月 ,廖錦濤、陳少陵、鮑雁坡等倡議召開澳門救亡工作聯席會議,決定建立“旅澳中國青年鄉村服務團”,推選陳少陵、楊雪 溪 為 領 隊 , 並 負 責 籌 備 回 內 地 工作,得到各方大力支持,如澳門商會主席徐偉卿、愛國商人陳直生等紛紛解囊相助。同年9 月底,該團 正式成立, 並建立 一 支 16 人 的 隊伍 , 先 後在 廣 東 江門、台山等地開展抗日救亡宣傳工作,後被國民黨廣東綏靖公署秘密逮捕,經多方營救,方被釋放。1938年8月,該團又組成第2批46名隊員轉赴內地。他
  • 們的足蹟遍及廣東中山、順德、高明 、高要、羅定、四會、三水各縣農村,組織各地青年、婦女、兒童開辦夜校,開設游 擊 戰 術 訓 練 班及 成 立 武 裝 抗 日 小組。 19 3 9年 11 月 ,該 團體 自 行解 散 。《訊報》中文周報。1989年3月18日創刊 。社址 在下 環 正街 1 ~3 號地 下 。創 刊 宗旨為溝通港、澳、台、內地訊息,促進繁 榮 安 定 。 逢 周 六 出 版 , 每 期 4 ~ 6版。所有權實體為個人。報道國內國際及本地政、經、社會問題評論,報風與眾不同。社長周仲 屏,總編輯李江 。記者聯合會抗 日 戰 爭 期 間 澳 門 的 新 聞 團 體 。19 37 年 12 月 5日 成立 。 30 年 代初 , 澳門有《民生報》、《朝陽日報》、《大眾報》等五六家中文報紙,共有幾十名新聞從業人員。抗戰爆發後,澳門新聞界人士積極參與抗日救亡活動,發起成立“記者聯合會”。會址設在《民生報》3樓 ,選 出第 一屆 理事 會, 由陸 翼南 、文非一、陳中靄、陳天心、陳少偉、許國潮 、 何 曼 公、 黃 偉 俠 、何 靄 生 等 組成,並獲新任澳門商會主席徐偉卿的大力支持。該會積極開展工作,在各報版面上加強宣傳抗日,還組隊到中山等地旅行宣傳。1938年10月,因《民生報》被封,會務大受影響,遂改名為“澳門記者聯會”,改選理監事,會章亦逐步完善。 至1 94 2年 停止 活動 。高士德大馬路(Aven i da de Hor t ae Cos t a)在澳門半島中部。東南端由士多紐拜斯大馬路起,西北端至罅些喇提督大馬路。長795米。1905年以1894~1897年的第96任澳門總督高士德(J osé Ma r iad e So u sa H o r t a e C o s t a)之名命名。中文原來譯作柯高馬路,後來由於“柯高”2字粵語音聽起來很不雅,才改為今名。20世 紀5 0年 代以 前, 該馬 路一 帶原 為比較 僻 靜的 住 宅區 , 多數 是 兩層 的 洋房。70年代以後陸續改建為高樓大廈,商店林立,變成熱鬧的商住區。馬路不僅溝通澳門半島東西兩側,而且是南北交通要道。連接馬路東南路口的松山隧道近年開通,該大馬路交通更加繁忙,政府不得不在其東南端建一行車天橋,直通隧道口。超過1 15年歷史的培正 中學就座落在該馬路東段。與罅些喇提督大馬路 交匯 處有 建於 19 36 年的 提督 街市,建築風格獨特,因外牆紅色,人稱“ 紅 街 市 ” 。高士德大馬路行車天橋由澳門松山隧道口至高士德馬路賈伯樂提督街口(培正中學門口),橫跨士多紐拜斯大馬路、文第士街、荷蘭園大 馬 路 。 長 度 為 3 9 8 米 , 最 寬 處 7 . 7米。一段行車天橋是單行線,另一段是雙行線(由荷蘭園正街口與高士德交界附近 ) 。行 車 天 橋通 車 後 為行 人 安 全計,在培正中學門前設紅綠交通燈和步行線,行車時速作50公里的限制,天橋底部部份作汽車泊位,部份種植花草樹木。天橋 工程共 耗資1 000 萬元。 199 6年2月7日(農曆春節)通車。該行車天橋建 造 時 砍 去高 士 德 馬 路上 段 所 有 榕樹,難免對天橋兩側居民造成一定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的侵害。為免噪音影響馬路兩旁住宅, 現已加設隔音板 。高士德大馬路高可寧(1878~1955)澳 門 賭 商 、慈善 家 。廣 東 番禺 人 。 5 歲 喪父 , 家 道 清 貧 。14歲便外出當 僱工 , 繼 而 從 商 ,由 攤 館 起 家 ,1911年,到澳門向當局承投澳門番攤總公司的蕭瀛洲總理, 承 出 福 隆下 街 館 位 ,取 名 德 成 公司,由於經營有術,頗有發展,成為各攤館之冠 。191 4年, 糾合友好 10人 稱“十友堂 ”,以有 成公司之 名,承接 澳門的鴉片煙。因善於經營,財雄勢大,一躍成為澳門賭國權威,並先後組織省港澳同安輪船公司及開設富衡銀號、德生按、裕豐按等大型按押數間,遂成巨賈。其一生除開賭和當押之外,以熱心公益 馳 名。 在 鄉 間救 濟 貧 苦、 開 辦 學校。 在 澳門 , 對 澳門 鏡 湖 醫院 、 同 善
  • 堂、澳門紅十字會等慈善機構,歷年捐助巨款,曾歷任鏡湖醫院值理、同善堂永遠值理、澳門中華總商會主席。他一共獲得過4次 勳章,是當 時澳門華人 中獲勳最多的一位。1951年9月15日獲葡國紅十字會紅十字勳章,1952年6月28日獲葡國基督勳章。1955年在香港寓所病 逝 。高秉常主敎幼稚園創辦於 19 89 年。 校舍 由澳 門社 會工作司(即今社會工作局)所建,後交由該校 ,於1 989 年10 月獲准 批出。 由澳門天主教敎區持牌。於1998/1999年併入 聖保 祿學 校 。高度自治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和澳門實施的基本方針政策的主要組成部份。香港於19 97年 7月1 日回歸 後成立 特別行 政區政府,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澳門於1999年12月20日回歸後,根據《中葡聯合聲明》和《澳門基本法》,組成特別行政區政府,實行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澳門基本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這表明,澳門特別行政區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來源於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授權,同時它所享有的自 治 權程 度 極 高, 既 包 括行 政 管 理權、立法權,又包括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這是迄今為止世界上任何實行自治的地方,包括某些聯邦制國家內的獨立行政實體,均不曾獲得的最高程度的自治。中央政府對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範圍內的事務不予干預。由於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是與國家主體部份不同的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故高度自治同時成為 “ 一國 兩 制 ”理 論 的 重要 組 成 部份 。高美士中葡中學公立 中 學。 1 98 5 年開 辦 ,提 供 由初中一年級至高中三年級的中學教育及初中和高中成人回歸教育,葡文部提供日間初中教育及夜間成人初中及高中課程,並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教育的 機 會 。 校 址 位於 士 多 紐 拜 斯 大 馬路。學校的命名是為紀念澳門的葡籍漢學家和歷史學家高美士(Luí s G onzag aGo mes)。學校的宗旨是為澳門培養認識中、葡文的雙語人材。起初與殷皇子中學(利宵)及高斯華預備中學共用一個校舍,1995年搬到現址。2003/2004學年日 間中 文部 共3 6班 ,學 生1 05 4人 ,敎師74名, 夜間中文回歸 教育共2班 ,學生301人,敎師55人;日間葡文部共3班,學生22人,敎師12人;夜間葡文成人中 學課 程共 2班 ,學 生1 00 人, 敎師 1 2 人 。高美士中葡中學高展鵬(1961.4~)生於澳門。廣州暨南大學數學系畢業,獲理學士學位。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審計署助理審計長。曾任澳門統計暨普 查 司 普 查 監督 、 高 級 技 術員 、 組 長 , 人 口社 會 統 計 處 處長 , 人 口 社 會 暨就 業 廳 廳 長 , 澳門審 計 署 綜 合 事務 局 局 長 , 首 席審 計 師 。高斯達(Vasc o Leí te de Alm e i dae C o s ta,1932~)澳 門 第 1 2 4任 總 督 。 生 於 里斯本。1 954年 進入 海 軍 學 校 , 先後 在 印 度 、 安 哥拉、 莫 桑 比 克 和幾 內 亞 比 紹 任職。19 74年參 加推翻法西斯政權的“武裝部隊運動”曾任葡萄牙第六屆臨時政府內政部長和代總理,1975年起任軍人革命委員會成員。1977年任馬德拉及亞速爾群島自治
  • 區諮詢委員會 主席,同年 9月晉升為 海軍上校,1982年晉升為海軍少將。在澳督任期(1981~1986)內,曾訪問過北京、廣東。1982年分別出訪新加坡、馬來 西 亞 、 泰 國 和 法 國 、 聯 邦 德 國 等 國家, 推 介 澳 門 及 加 強 澳 門 與 諸 國 的 文化、 貿 易 合 作 、 交 往 。 在 高 斯 達 任 期內,澳門社會穩定,經濟文化和建設有所發展,居民生活 有不同程度的改善 。為了適應社會發展需要,高斯達主持的澳門政府對機場、海港等發展項目作了規劃,1981年3月28日,澳門東亞大學舉行成立典禮,擔負起培養本地人才的責任。同年澳門政府與英國大東電報局合作,組 成新的澳 門電訊有 限公司, 4月1日正 式接辦澳 門電訊服 務,結束 了澳門官辦電話事業的歷史。任內舉辦的兩屆工業展覽會,對推動本地工業發展起了一定作用。1984年8月,因與立法會關係不協調而把立法會解散。1986年5 月 離 任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特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屬下的技術辦公室 。 根據 1 99 1 年 12 月 31 日 第1 5 8 /G M/91 號批示及19 98 年4 月6 日第11 /98/M 號法令設立。主要權限是:負 責輔助、跟進及發展澳門高等敎育,並對高等 學 歷 進 行 認 可工 作 。 具 體 職 責 包括:透過研究教育之擴展及多元化以及研究有關課程及科目大綱的編排,並考慮到與本地、區域及國際情況相適應,構思發展高等教育策略,以及作出有關建議;協助評核高等敎育機構的表現,並持久及系統跟進有關財政、財產及為執行針對高等教育訂定的政策所需之人力資源管理;對私立高等教育機構以特別輔助方式作出建議,並跟進其運作 ;協助推廣在高等教育領域內課程以外的文化活動;確保高等敎育機構開設的教學計劃、課程編排及科目大綱得以依法存放及登記;協調在高等教育領域內本地、區域及國際性合作方式;在報讀本地區高等教育機構 之過程中提供協助 ;為在公共行政當局入職及晉升或從事受公共實體介入限制專業活動的目的,在技術及行政上確保高等敎育的學歷認可工作;協調培養及培訓高等敎育機構內非敎學人員;分析敎學及非敎學人員需要,研究人員制度,並訂定高等教育機構管理準則;整理有關敎學人員、非敎學人員、學生、高等教育機構課程計劃及高等敎育學歷認可資料庫,並使其保持最新資料,以及進行有關統計;促進出版敎學及學術著作。現任主任為陳伯煇 。高開賢(1953.1~)廣 東 海 豐人 , 生 於 澳 門 。第十 屆 全 國 人 大代表 、 澳 門 特 別行政 區 立 法 會 議員、 立 法 會 執 行委 員 會 第 二 秘書、 澳 門 基 本 法推廣協會副理事長、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副理事長、澳門街坊福利會會長、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常務理事、鏡湖護理學院校董、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副理事長、澳門蓮藝文化協會副會長、澳門雜 貨 商會 會 長、 澳 門糧 食 業商 會 會長、澳門百貨辦館業商會副會長、澳門媽祖 基 金 會 會董 , 澳 門 中國 土 特 產 公司、澳門中國國貨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等。曾任廣東省第七、八、九屆人大代表,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副主席,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立法會第四、五、六屆議員,澳門中華總商會青 年委 員會 主任 。高登眼鏡澳門眼鏡連鎖店。地址為水坑尾街13號美美大廈地下。其分店分佈4個國家,Sha des太陽眼鏡旗下專業經營者之一。其在澳門的分店代理百餘個各種品牌的眼鏡產品, 諸多款式皆備 。高樓街(R ua d o Pa d r e An t ó n io )在澳門半島南部。北接風順堂街,南連媽閣街。長245米。該街葡文名來自一 位 葡 萄 牙的 安 多 尼 神 父(P a d r eA n t ó n i o)之名,而中文名也和他有關。“高樓”是指該街北端聖老楞佐堂(風順堂)對面一座大樓(今天慈幼中學的位置),它的門面左右各有4對雙柱, 人稱“十六柱”。大樓是1894~1897年、1 9 0 0 ~ 1 9 0 4 年 兩 任 澳 門 總 督 高 士 德(Jo sé Mari a d e So u sa H o r t a e C o s t a)家族的物業,安多尼神父則是其子,他的出生、出家與去世都在澳門。後來該大樓經過改建,十六柱已不復存在。高樓街是澳門半島南部的一個古老居住區 。高德華主敎紀念圖書館小型圖書館。位於大堂斜巷側門。1962 年成立。 以中文 書刊為主 。在6 0年代與八角亭圖書館相互肩負了社會教育的功能,讀者人數眾多。1989年出版了《圖書目錄》,詳列該館館藏。1995年9月因舊址設於 準備拆建的公敎中 心內, 故 遷往 現 址 。分 為 兩 層, 面 積 約150平方呎,座位55個。樓下是各類書籍,樓上是宗教書籍及參考書籍。館藏17,000多冊,葡英圖書佔3500冊,報刊70 種。 讀 者須 繳 交年 費 50 元 。高劍父(1879~1951)畫家 、 嶺 南畫 派 創 始人 之 一 。 名崙,號爵廷。廣東番禺人。青少年曾肄業於廣東水陸師學堂及澳門嶺南學堂。後師從居廉學畫。1905年在澳門師從法國畫家加麥學習西洋畫。1906年起兩度
  • 赴日 留 學 , 結 識孫中 山 , 加 入 同盟會 。 歷任 同 盟會 廣 東 支 會 會長 , 支 那 暗 殺 團副團 長 。辛 亥 革命後 , 先 後 創 辦春 睡 畫 院 , 南 中美術院,授徒傳藝。後歷任廣東甲種工業學校校長,中山大學、南京中央大學教授,廣州市立藝專校長等。1938年廣州淪陷後輾轉到澳門,下榻普濟禪院妙香堂,繼續開辦春睡畫院,多次舉辦師生抗日畫展,為難童籌備經費。生平提倡藝 術 革 命 ,以 “ 折 衷 中西 , 融 匯 古今”為號召,掀起“新國畫”運動,創立嶺南畫派,與高奇峰、陳樹人並稱嶺南三傑。擅花鳥蟲魚、山水、人物,又長詩、書。畫作曾在意大利、比利時等博覽會獲最高獎。1951年3月在澳門中央酒店舉辦平生最後一場個人畫展。不久後便因糖尿病,病逝鏡湖醫院,葬於新 西 洋 墳 場 。 著 有 《 我 的 現 代 繪 畫觀》、 《劍 父畫集 》等 。高樹維(Ant ó n i o Manuel Sa l avessada C os t a,1947~)生 於 葡 國 卡斯 特 洛 · 白 朗古。 在 葡 國 軍 事學院 取 得 軍 事 學學士 學 位 , 並 獲高級 軍 事 研 究 院之指 揮 參謀 課 程以及 參謀 技術 課程的文憑、國家行政學院之人事通訊組織課程文憑。1980年在美國喬治亞州哥倫布USAI 學 院以 最高 成績 完成 高級 課程,並獲傑出畢業生榮銜。1991-1999年起 擔 任 澳 門傳 播 、 旅 遊暨 文 化 政 務司。1975~ 1979年期 間曾在澳門出 任軍職。1 982~ 1986 年期間, 創立了 國民警衛隊公關廳並任主管職務及出任葡國治安警察廳總監顧問。1987年升為中校,並在高級軍事研究院敎授一般行政理論。曾 代表葡國 參加19 87~1 989 年在布魯塞爾舉行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會議,及1988年在聯邦德國舉行的歐洲安全及合作會議。曾任葡萄牙馬可尼電訊公司總主任,加入葡國廣告界協會理事會,並獲邀出任葡國企業管理協會及葡國公關協會的主席職務。曾獲葡國總統頒授 殷皇 子勳 章 。唐志堅(1940.6~)敎 育 工 作者 。 廣 東 普 寧人 , 生 於 汕 頭 ,1 9 6 8 年 移 居 澳門。 畢 業於 華 南師 範 大 學 物 理系。 澳 門特 區 第一 屆 及 第 二 屆 政府行政會委員,立法會議員,第二任澳門特 別 行 政 區行 政 長 官 選舉 委 員 會 委員,澳門勞工子弟學校校長,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名譽顧問,澳門政府教育委員會委員、科技委員會委員、科技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澳門大專敎育基金會副會 長 兼 理 事長 , 澳 門 教育 基 金 會 會長,澳門電腦學會會長,澳門潮州同鄉會創會會長,澳門大學、科技大學、暨南大學、華僑大學校董,華南師範大學客座敎授。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過渡期事務委員會委員、政府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立法會第五、六屆議員,特區第一屆立法會 議 員 等 。唐星樵(1929.1~)廣東 恩平 人, 生於 廣州 。1 94 8 年移居澳門。廣東省高級工業學校畢業 。中華海外聯誼會榮譽理事、澳門基本法推廣 協 會 名 譽 會長 、 第 二 任 澳 門特別 行 政 區 行 政長官 選 舉 委 員 會委員 、 澳 門 工 會聯合 總 會 會 務 顧問、 澳 門水 電 工會顧 問 。 曾 任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會長,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副主任,第六、七、八、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 會 委 員 , 澳 門基 本 法 協 進 會 副 會長,澳門政府經濟委員會委員、社會工作委員會委員等。1998年獲澳門政府頒授工商業功績勳章,2002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 授大蓮 花榮譽 勳章 。《唐 ·若阿金 ·德 ·薩拉伊瓦對澳門歷史研究之貢獻》(D.J oa q u i md e Sousa Sa rai v a: A Co n t r i b u i ç ã op a r a a H is t ó r i a de Ma c a u)19世紀澳門人物史專著。作者索札(Ac á c i o Fe rnando de Sousa)。澳門基金會《東方研究 叢書》之 一。199 8年出版 ,全 書 1 8 3 頁 。 這 是 作 者 碩 士 論 文 的 刊本。文中敍述了薩拉伊瓦主敎的生平及其以各種檔案資料為基礎編寫的手稿對澳門歷 史研 究的 貢獻 。唐堅謀(1931.1~)又 名 唐 啤 。廣東 珠 海 人 。 珠海 市 政 協 委 員 ,澳門 民 政 總 署 諮詢 委 員 會 委 員 ,第 二 任 澳 門 特 別行 政 區 行 政 長 官選 舉 委 員 會 委員,澳門市販互助會會長,澳門板樟堂營地街區坊眾互助會會長,珠海同鄉聯
  • 誼會副會長,港、澳唐家灣同鄉會創會會長,聯合石油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廣東省政協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 員 、 第 一 至 四屆 澳 門 市 政 議 會 議員。2004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銀蓮花榮譽 勳 章 。唐嘉樂(1963.5~)廣 東 中 山人 , 生 於 香 港 。澳大 利 亞 柏 斯 科技 大 學 會 計 學 學士,亞洲( 澳門 )國際 公 開大 學 工商 管 理 學 碩 士 。南 京 市 政 協 委員。澳門科技大學校務長、澳門國際學校 校 董 。唐榴(1905~1979)字念慈,族名宗辰。廣東香山唐家村(今屬珠海)人。唐紹儀之子。上海復 旦 大 學 畢 業 後 , 留 學 美 國 習 外 交 。1930年 返國後供職 外交部。1 932年 為外交部專員。旋回粵供職兩廣外交特派員公署。抗日戰爭時期任國民政府駐澳門專員。1947年任中國政府駐檀香山總領事。 194 9年後 ,在 澳門經 商。1 97 9年在 美 國病 逝 。唐錫根(1955~ )廣 東 珠 海人 , 生 於 澳 門 。畢 業 於 日 本 山 形國立 大 學工 學 部及葡 萄 牙 里 斯 本大學 文 學 院 葡 語專 科 。 澳 門 捷 成顧問 工 程 有 限 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澳門T T&G技術設備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澳門信譽國際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澳門捷興貿易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美國Tur b o Gu i d e G r oup I n c .公司董事、美國S un t e c h Ad v a n c e 公司董事,長春市第七屆政協委員、澳門工程師學會會長、澳門濠江中學校友會副會長、澳門大專敎育基金會副理事長。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土地基金諮 詢委 員會 委員 。疾病津貼係一項按日計算之金錢給付。發放對象為因患病而無法工作超過一日、在患病之季度前12個月中之9個月已向 社會保障基金供款、在患病期間未從事任何有報酬活動之受益人。申請時須附交由醫院或衛生中心醫生或在澳門衛生局註冊醫生開具的患病證明。津貼可以連續或間斷的方式支付。在住院情況下,每年最多只可領取180日津貼,而非 住院情況,則每年最多只可領取30日之津貼。根據1997年6月30日第37/GM/97號批示,住院津貼為每日70元,非住院津 貼 為 每 日 5 5 元 。凌敘文(1949~)企業家。生於福建省南安縣。香港漢華中學畢業。時興龍工程公司副董事長、耀文企業公司經理、澳門教育基金會諮詢委員、澳葡台貿易商會副會長 。湖南省政協委員、江蘇省無錫輕工業大學名譽校友、江蘇省無錫慈善會理事。曾任中國銀行澳門分行投資部經理、新藝印務有限公司常 務董事兼總經理 。凌稜(1939~)女。原名李艷芳,筆名林蕙。廣東新會人,生於澳門。《華僑報》副刊“童真”和“校園”主編。曾任敎師、記者。60年代以李心言為筆名在香港文藝雜誌發表 作 品 , 又 與 人合 辦 油 印 文 藝 雜 誌《 紅 豆 》 , 寫 有 小 説 、 新 詩 和 大 量 散文,部份作品反映出不同時代的澳人澳事。著有散文集《有情天地》、《北窗內外》和散文合集《七星篇》 。凍肉業經營冷凍肉類的行業。由於中國人的飲食習慣偏重於新鮮食物,認為凍肉的營養價值和味道均不如新鮮肉,加上過去冷藏技術較差,所以對凍肉需求量不大。 20 世紀 80 年代 初, 澳門 人口 驟增,居民的飲食習慣也有了改變。快餐店、飯店餐廳及酒家紛紛開設,對凍肉需求增多。澳門居民對凍肉的認識也有了改變,加上冷藏技術進步,對凍肉品質有 保 證 , 而且 凍 肉 有 價廉 、 符 合 衛生、品種繁多、購買容易、貯藏方便等優點,使凍肉銷量一直穩步上升。1994年全年凍肉入口總數為13,298,138公斤,較1993年增加8%。凍肉來源較廣泛,其中以中國內地來貨比重最大,此外有澳大利亞、新西蘭、美國、丹麥、阿根廷、巴西、德國、加拿大、日本、荷蘭及非洲等地。目前澳門的凍肉店約百 家 。酒店業澳門旅遊業的重要組成部份。其發展是旅遊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整個旅遊業發展的縮影。據統計,2003年底全澳共有各類酒店71家,其中五星和四星級酒店 18 家, 三星 級酒 店1 3家 ,客 房總數為9280間,設施齊全的高星級酒店已成為澳門酒店業的主流。2003年各類酒店的平均入住率為66%,平均逗留時間為1.34日。澳門酒店的四大客源市場分別為中國內地、香港、台灣和日本。全年酒店業總收益為15.53億元。進入21世 紀9 0年代 ,對 澳門酒 店客 房的 需求不斷擴大,為了適應近年來澳旅客大幅增長的勢頭,許多酒店進行了全面裝
  • 修,一些新型施工,酒店業發展進入一個新 的 高 峯 期 。《涉外商事仲裁法》(第55/98/M號法令)前澳門總督1 998年11 月23日制 定頒佈 。共 3 8條 。 對涉 外商 事 仲裁 的 範圍、仲裁協議、仲裁庭的組成、仲裁庭的管轄、仲裁程序、仲裁裁決及程序終止、對仲裁裁決的司法爭執、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 等作出了規定 。消防局特區政府保安司屬下的軍事化保安部隊,組織法規為第24/2001號行政法規、第66/94/M號法令、第37/98/M號法 令 。 其 職能 為 : 在 發生 火 災 、 水災、倒塌等一切危及人命或人身完整,以及 財 產之 災 難 時提 供 救 助; 預 防 火災;對緊急病人及遇難人提供救助;參與民 防 及 應 付緊 急 情 況 。其 職 責 主 要為:在危及生命與財產之一切事故中滅火及提供救助;保護及維護市民,並向病人及遇難人提供緊急救護服務;依法或按照上級命令,對樓宇及其他建築物以及防火設備進行查驗、測試、監察及鑑定性檢驗;根據技術上之可能性及法律, 監 察 對 查驗 委 員 會 所作 決 定 之 遵守;審查一切與防火安全有關之事宜,並發出意見書;監察一切防火及滅火工作;認可用作防火及滅火之器材;應其他機構之要求,協助調查火災或其他災難之起因,以及進行鑑定性檢驗;檢查地面消防栓及室內外消防栓;提供防火方面 之 輔 助 及 有 關 實 習 ; 遇 上 公 共 災難、水災或風災時,與其他部門及實體合作;在公開表演場地提供援助等。現任局 長為 馬耀 榮 。消防局大廈澳門古建築物。位於鏡湖馬路與連勝馬路交界處。現為澳門消防博物館館址。1923年建成,由澳門設計師陳焜培設計。為一兩層高的西洋式建築,米黃色的厚牆,粗大方柱、拱形門窗,褐色百葉窗,大木門厚實莊重,整座建築巍峨壯觀,富有南歐風格。1992年3月,大廈進行改建,除正門門樓保留外,內部結 構全 部更 新 。消防局大廈消防博物館設 於 消 防 局 主 樓 大 堂 的 博 物 館 。1998年底全面對外開放。館內設展廳兩個,總 面積 35 0平 方米, 共有 展品 70 0餘件,包括曾為澳門服務過的消防車和消防員曾佩戴穿著的頭盔及裝束,各式各樣的古老救火工具、滅火筒、泵水機及相片等。大部份展品為市民及消防隊捐贈,部份 展品從不同 地方搜購 。消費者委員會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屬下的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的公務法人。組織法規為第12/88/M號法律。其職責是:對行政當局訂定之保護消費者的政策發表意見;與實體接觸及推動保護消費者之共同工作,尤以指導及提供資料之工作為然; 研 究 及 推 行 對 較 不 受 照 顧 之 消 費者,特別是老年人、傷殘人士及經濟薄弱者之特別輔助計劃;對消費者的指導及資料提供,提出建議及進行活動;鼓勵經濟及專業代表團體編製管制其會員活動的法例;研究消費者所提出聲明異議及投訴,並將之轉達有權限的公共部門;對一般消費者的財產及服務取得範圍所出現的輕微糾紛,提供調解、中介及仲裁的機制;推動、執行及加強本法律規定之措施;由法律賦予之任何其他職責。消費者委員會的機關有全體委員會及執行委員會。現任執行委員會主席為 何 思 謙 。《消費者保護法》1988年6月,為了體現對消費者的法律保護,當時的澳門立法會制定了第12/88/M號關於《消費者的保護》的法律(以下簡稱《消費者保護法》)。該法律共 有2 5個 條款 ,其 中第 12 條至 第2 5條關 於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的 規 定 , 已 被 第4/95/M號關於《重組消費者委員會 》的法律所廢止。根據《消費者保護法 》規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乃行政當局 的 應 盡 責 任 ,尤 以 執 行 該 法 律 為之。在澳門地區,凡接受由具有職業性
  • 質從事經濟活動的個人或團體供給之物品或提供為其私人使用之服務的人士,均被視為消費者,受該法律的保護。《消費者保護法 》明確規定消費 者享有6個方面的權利:①有權獲得健康的保護及安全,防止物品或服務的宣傳或供應的不忠實或不規則行為;②有權獲得指導及取得資料;③有權要求對抗損害其利益的危險;④有權要求預防個人或團體的損失及獲得賠償;⑤有權接受可獲得之公平;⑥有權參與在法律或行政上訂定其權益。為此,立法者明文規定禁止供應在正常或可預見情況下使用時危及消費者的健康或安全的物品或服務,行政當局也將阻止此類物品或服務的供給,如有需 要,將予以沒收 。為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利益,《消費者保護法》還對有關危及消費者健康或安全的危險規定了一般預防措施和特別預防措施。根據該法律所規定的“危險的一 般 預 防 ”, 為 消 費 者的 健 康 或 安全,對正常或可預見使用有危險的物品或服務,應於訂立供應合約前,由供應者通知消費者;行政當局也將定期公佈列出有毒或危險物質以及准加入食物產品之添加劑、色素及防腐劑之名單。除此之外,考慮到“危險的特別預防”因素,該法律同時規定,某些物品及服務屬管制及預防危險特別措施之對象,這些物品及服務包括 :預先包裝的食品 ;冷藏品;用於接觸 食品的用品及物件 ;藥物;肥田料及殺蟲劑;治療精神病的物品及一般有毒或危險的物品;化妝品及洗潔用品;獸醫使用之物品;飼養動物之 食 品 ; 耐 用 物品 及 用 具 ; 機 動 車輛;紡織 品;玩 具及兒童 遊戲品 。《消費者保護法律制度》(第12/88/M號法律)1988年6月13日通過,法律規範本地區對消費者的保護,“保護消費者係屬行政當局的責任”(第一條)。舉凡接受由具有職業性質從事經濟活動的個人或團體供給之物品或提供為其私人使用之服務的人仕,都視之為消費者。該法律規定了作為消費者應享有的權利,諸如獲得指導及取得資料、要求預防個人或團體的損失及獲得賠償、要求對抗損害其利益的危險等。同時還透過上述法律設立了消費者委員會,對其職權及職責作出 了詳 細的 規定 。消費税一種行為税。澳門的消費税是根據第4/99/M號法律《消費税規章》來徵收。徵收對象只限列入該法例的項目,包括 含 酒 精 飲品 、 煙 草 、汽 油 、 石 油氣、潤滑油等。除這些項目之外,所有商品在入口時無需納税,特別是生產原料、機械設備、家用電器、食品等完全免税。消費税的徵收一般按從量方法徵税,個別按從量計徵。2001年度,消費税收入為2.3億澳門元,較前一年度上升28.9%。機動車輛由1996年起分別採用《機動車輛税》方式於其首次登記領取行車准許時徵收。按從價和從量兩種辦法來計算,汽車入口則按汽缸容積作標準。除汽車徵收税率較高外,其他項目的消費税徵收負擔不重,例如香煙每十枝 徵 税 0. 5 澳 門元 , 與 鄰近 地 區 比較, 是極 低的 。1 99 6年 ,政 府頒 佈 第20/96/M 號法律,將機動車輛的消費税抽出另計,採用機動車輛税制,税率按汽車 銷售 價計 徵, 由1 0% ~5 5% 。《消費税章程》(第4/99/M號法律)有關規範消費税制度的法律。1999年1 2月 13 日頒 佈。 該章 程規 定, 消 費税的課收對象是澳門進口的酒精飲品 、煙草、燃料等產品,其税率按價值和重量分類計算,在該規章中,亦規定了豁免消費税的產品及申請免税程序,確定計税價格的方式,結算、徵收及退税的程序,徵税的保障,納税人的保障、税務監 察 等 內 容 。海角遊雲位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東端的一座小型公園。園內只有一條車道環繞,行人道設木椅及一座半月形的花棚,可供遊客休憩。三面為峭壁,其下是水塘及天 后 廟 , 故 二 面 有 一 米 高 的 水 泥 圍欄,保護遊客的安全。每逢八月十五中秋節時,許多市民攜備大量應節食物全家前來席地賞月。海角遊雲應是“海角遊魂”諧音。據説荷蘭人曾在此登陸,結果為葡兵所敗,荷兵喪命於此不少,其靈魂在此遊蕩。由於名稱太恐怖,遂改“魂 ”為“ 雲” 。海味業指經營各類乾製海味及其他乾果類的商舖。澳門的海味商號,除經營各類海味之外,還經營冬菇、髮菜、紫菜及京果等。而澳門的中藥參茸行亦有銷售海味 及 京 果 。 澳 門本 身 出 產 的 海 味 不多,貨源主要來自日本、泰國、韓國、中國內地及台灣等地。現時澳門海味批發商 號 約 有 1 0 餘 家 。海岸線20世紀初的氹仔島圖100多年來澳門地區不斷進行大規模的填海拓地,大部份海岸線已幾經變遷,有的已不可辨認,只能從一些帶有“海邊”、“河邊”以及與船、艇有關的街名,才能使人辨別今天遠離海岸之處原來是舊日的海濱。澳門半島已全部是人 工 海 岸 , 東 北 部 黑 沙 環 、 東 部 新 口
  • 岸、東南部南灣和西灣以及西北部台山和筷子基的海岸線已經外推幾百米甚至1000多米。 19世紀60 年代開始第一 次填海以前,澳門半島東側海岸線北端沿今天 的 關閘 馬 路 東側 向 南 經過 蓮 峰 廟旁,折向東南沿望廈山北麓到螺絲山北麓,再向東從海角遊雲以東繞過馬交石山, 然 後沿 東 望 洋山 東 南 麓一 直 向 西南,繞過嘉思欄後沿南灣大馬路、西灣街和民國大馬路內側到達媽閣嘴。澳門半島西側海岸線北端則沿關閘馬路西側向南經過蓮峰廟和望廈山西麓後,大致沿今 天 的 羅 若翰 神 父 街 、渡 船 街 向 西南,再繞過白鴿巢的北麓和西麓,然後經過快艇頭街、庇山耶街、宜安街、司打口和下環街附近,到達媽閣廟和媽閣山麓。青洲則是孤懸於濠江中的一個小島, 岸線 就在 山腳 。2 0世 紀2 0年 代 以前,氹仔一直分開為兩個小島,西面的小氹島海岸線就圍繞着小氹山麓,東面的大氹島海岸線西起今天的新世紀酒店附近,繞過北澳山北麓、大氹山北麓和南麓後,向西北沿史伯泰海軍將軍馬路回到 新 世紀 酒 店 。至 於 路 環島 的 海 岸線,除了西北部和東北部之外,由於沒有甚麼大規模填海工程,基本上變化不大,西北部原來的海岸線就是石排灣水塘和石排灣馬路的山邊,東北部的舊海岸線則直逼山麓。2001年澳門特區的海岸線總長度為40.52公里,其中澳門半島13.37公里,離島27.15公里。海星中學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預備班、小學及中學六年教育。位於澳門高樓街(中學、小學、學前教育、小學預備班及夜校部)及風順堂街(小學及中學)。高樓街校舍佔地2500平方米,風順堂街校舍佔地3700平方米。由耶穌會持牌。原校於1917年在廣東肇慶創辦,後因政局不穩定而停辦。1959年復校於澳門高樓街,初期只辦學前、小學預備班及小學敎育。1 964~ 1973 年間在風 順堂上 街逐漸增辦初中和高中。2003/2004年度日校設學前教育及小學預備8班,小學27班和 中學3 8班, 在校學 生29 20人 ,敎師 13 9 人; 而 夜間 部 高中 設 3個 班 ,由 1 7 位 敎 師 任 教 。海洋花園大馬路在氹仔西北部。北端在蘇利安圓形地接澳氹大橋,南端至賽馬場西北的盧伯德圓形地。長1320米。原來名叫氹仔西北馬路,近年因為沿馬路興建了大型商住 樓 宇 群 —— 海 洋 花 園, 所 以 改 今名。馬路 東側是 小氹山 。海軍航空中心澳門早期的航空機構。又稱氹仔海上飛行中 心。1 927 年11 月10 日開辦 ,由若瑟·賈伯樂海軍上尉主持。目的是要加強澳門水陸空防衛能力。擁有從葡國運來的飛萊(Fai r ey)17、19、20號水上飛 機5 架 。1 9 33 年停 辦 。1 9 38 年 復辦,擁有Ospr e y型飛機數架。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海軍航空中心完全停 辦 。海島娛樂場三千萬元械劫案澳門開埠以來最大的一宗械劫案。199 4年 5月 12 日凌晨 3時 15 分, 6名 蒙面悍匪駕駛一輛騎劫而來的的士抵氹仔凱悦 酒 店 。 其 中 4 匪 分 持 AK4 7 自 動 步槍和手槍闖入酒店地下海島娛樂場,另外兩匪則留守酒店大堂“把風”和在的士內等候。劫匪開槍,劫去3400多萬元籌碼及現金。案發後,澳門司警即知會內地公安部門要求協助追查。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懸紅2 00萬元通緝劫匪 ,宣佈停用同被劫去籌碼相同的籌碼。案發一年後,中國內地公安部門拘獲涉案疑 犯 。海島鎮行政局澳葡當局早期設立的對氹仔、路環兩島的行政管理機構。1844年(清道光二十四年),澳葡當局首次在氹仔的西沙建造炮台,聲稱已將管轄區擴展到氹仔。為擴大對氹仔的正式侵佔,又在島上增 建兵 房、 捕 房和 教堂 等 。1 86 5 年(清同治四年), 再佔據路環西部的 荔枝灣等地,並佔地數十畝建造炮台,派駐守兵,並向當地居民勒收租税。同年即設立海島鎮行政局,作為管轄氹仔、路環兩 島的 行政 機構 。《海商法》(第109/99/M號法令)規範澳門地區有關海上商事合同的法律。 199 9年1 2月 13日 頒佈。 法令 中規定了有關船舶的一般規定、船舶所有人的民事責任及對船舶經營人的損害賠償權。同時亦訂定了有關船舶租賃雙方的責任問題、海上貨物運送及旅客運送的相 關 法 律 規定 、 海 上 風險 保 險 、 海損、海上 碰撞及救 助等內容 。《海國圖誌》近代中國最為詳備的世界史地概況參考書。清魏源編著。鴉片戰爭前夕,林則徐在澳門請人收集世界各國資料,翻譯整理,曾輯為9萬字的《四洲誌》,介紹五大洲30餘國的地理、歷史、政治等情況。林則徐被革職後,1841年(清道光 二 十 一 年 ) 在鎮 江 委 托 魏 源 根 據《四洲誌》初稿和其他文獻資料編著《海國圖誌》。此書內容豐富,介紹世界各國地理、歷史、交通、貿易、軍事、生產技術、文化敎育等情況,並分析鴉片戰爭的經驗敎訓,探求富國強兵、抵御外侮之道,主張學習西方的科學技術,“師夷 之長 技以 制夷” 。此 書是 當時 國人自編的最為詳備的世界史地參考書,對 晚 清 思 想 有 很 大 影 響 。 梁 啟 超 説 :“中 國士 大夫 稍有 世 界地 理知 識, 實 自此 始 ” , 譽 為 經 世 之 作 。 此 書 傳 到 日
  • 本,對日本的維新變革起了重要的啟迪作用。該 書184 2年刻本 為50卷 ;184 7年刻本增為60卷;1852年(咸豐二年)又 擴 編 為 1 0 0 卷 , 刊 於 揚 州 , 署 名 為“歐羅巴人原撰”、“候官林則徐譯”、“邵 陽 魏 源重 輯 ” 。《海國圖誌》中的世界方位海盜襲擊澳門18世紀末,在廣東、廣西沿海活動的海盜急劇增加,澳門受到中國海盜的嚴重騷擾。當時澳葡當局僅擁有兩艘武裝船,只能守衛澳門的港灣,不足以捍衛澳門附近的水域。在珠江口一帶,海盜不僅在澳門炮台射程範圍內劫掠中國商船,還打劫外國的舢舨小船,綁架外國商人。1807年(清嘉慶十二年)2月14日深夜,一隊海盜直接偷襲澳門。他們自 澳 門 半 島 北 部 登 陸 , 直 奔 東 望 洋山,企圖佔據可以控制全澳的東望洋山炮台。守衛炮台的士兵發現後,迅速開槍 射 擊 , 把 他 們 趕 走 。 1 8 0 7 年 5 月 6日,由海軍少校巴雷托(Ba r r e t o)指揮下的澳門小艦隊在澳門附近海域與50艘海盜船 遭 遇 。 海盜 在 人 數 方面 佔 壓 倒 優勢,葡萄牙人則善於使用火炮、火槍 。經過1小時激 戰,海盜被 擊敗,四處 逃遁。葡萄牙人緊咬海盜頭目的大帆船不放。最後,巴雷托與30名船員跳上海盜頭目船,用劍與海盜格鬥,海盜多被砍死,其頭目也跳海自殺。這場惡戰後,海盜暫時停止了對澳門的直接騷擾,但不久又恢復了在澳門附近 的活 動。 18 09 年, 一艘來自果阿的葡萄牙雙桅船在澳門附近水域遇上了海盜紅旗幫的主力,該船被海盜劫獲,船長和大部份船員均被殺死,還將葡萄牙國旗在海面上拖曳,誇耀他們的勝利。不久,一艘葡萄牙快艇又 被 海 盜 船 圍 攻 , 死 傷 慘重。葡萄牙人急於報仇,派阿爾科弗雷多(Al cof or a d o)指揮兩艘武裝船出海。9月15日,與紅旗幫一支船隊相遇,雙方激戰,各自都受到很大的損失,葡船多處被擊傷,已無法繼續作戰。通過多次與海盜的較量,葡萄牙人明白單靠自己的力量是不可能排除海盜侵擾的 。海暉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小學預備班教育。原位於內港五號C碼頭。1989年成立,澳門漁民 互 助 會 持 牌 。澳 門 教 育 暨 青 年 司(即今教育暨青年 局)、澳門港務局 聯合協 助 開 辦 。辦 校 初 期 ,採 用 複 式 教學,四個班級,使用兩個課室。後逐步改善,於1992/1993年度增至六年級,成為一 所完 全小 學。 20 01 年搬 遷到 新址, 即 由 政 府無 債 借 給 澳門 漁 民 互 助會,位於馬場區的校舍,並同時將校名改為海暉學校。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教育及小學預備班3班,小學11班, 在校學 生 4 8 5 人 , 敎 師 1 9 人 。《海道禁約》明朝政府約束來澳葡萄牙人不法行為的 法 規。 因 由 海道 副 使 制訂 , 故 稱《海道禁 約》。 居住在 澳門的 葡萄牙 人中的不法之徒,屢次違反明朝政府有關的政策、法律和法令,為非作歹。明朝政府為通過對外貿易獲得大量餉税,既讓葡萄牙人繼續居澳,又加強對他們的防範和 管轄 ,16 14 年(明 萬曆 四十 二年),廣東海道副使俞安性針對澳門葡人的主要犯法行為 制訂禁約5款:① 禁買賣人口;②禁蓄養倭奴;③禁偷税漏税; ④ 禁 接 買私 貨 ; ⑤ 禁擅 興 一 土 一木。如犯上述各條,依法嚴懲。禁約經兩廣總督張鳴崗批准,勒石立碑公佈,並責令香山知縣“遵諭約束”。該禁約成為中國政府頒佈管制澳門葡萄牙人的第 一 個 法 令 。海燕劇藝社話劇團 體, 194 7年 成立, 初名 海燕舞台服務社,專門為澳門各界社團和學校演出作後台輔導協助工作,又經常下鄉演出。隨後良鳴等人加入,公演曹禺名劇《雷雨》,以及《夜店》、《梁山伯與祝英台》等,頗受歡迎。20世紀60年 代後期 曾一度 暫停活 動,1 974 年易名為海燕劇藝社,至1976年始恢復演出,並大力推行話劇普及和培訓工作。1987年參加《華僑報》為同善堂籌募善款活動,公演《天網》,1988年在崗頂劇院演出《日出》,1990年赴佛山公演《繁華夢 》。近年 積極參加 話劇匯演 等活動,公演包括翻譯劇《不可兒戲》(王爾德著)及創作劇《末路》、《他就是這樣長大的》、 《女人心》等 。《海錄》一部早期的海員見聞錄。作者謝清高,早年在澳門充當翻譯,長期在外國商船上服務,後雙目失明。1820年(清嘉慶二十五年)作者口述了早年作為外國商 船的 船 員前 往東 南 亞、 非洲 、 歐洲、美洲各國的見聞,由其遊澳的同鄉楊炳南筆錄,在澳門撰成該書。這本清中葉刊行的書籍,介紹了很多中國人聞
  • ★所未聞的國際知識,是有史以來第一部中國人以親身獲得的資料來敘述歐美等國時勢的著作。林則徐開眼看世界首先接觸的 便是 該書 。海濤粵劇曲藝社曲 藝 團 體 , 1 9 7 9 年 成 立 , 多 年來,雖然人事上有更替,但仍維持着每周進行曲藝排練,力求把曲藝水平日益提高。為切實提高技藝,曾邀請廣州名唱家李少芳、黃少梅、譚佩儀等前來講授各種演唱的技巧和知識。現任會長為陳 智 最 。浴佛節信仰習俗節日。時間為農曆四月初八。原是佛教的“釋迦佛祖誕”,又稱為“浴佛會”。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定為公眾假日。在這一天,佛敎的寺廟內要 舉 行“ 浴 佛” 活 動: 諸 寺各 設 會壇,僧人用五香水浴佛,作龍華會,以為彌勒下生之徵,是佛教一個重要慶典節日。而在道教,則有“譚公誕”,同樣是四月初八。澳門的民間習俗,在浴佛 節 這 一 天 , 漁 行 人 士 流 行 “ 舞 醉龍”,舞者飲得酩酊大醉,在街頭狂衝亂舞, 使人忍 俊不禁 。浴 佛 節 舞 醉 龍流動人口澳門每天有大批作短期逗留的人士從水、陸邊境及機場進出澳門,大部份是來澳旅遊、工作或探親訪友的。澳門每天流動人口以旅遊為多,來澳遊客數量1995年達770萬人,而來澳遊客中,度假者佔65.2%,博彩者佔11.4%,進行商務活動者佔8.1%,探親訪友者7.6%,其他如學術交流文化活動佔7.7%。遊客中以香港人為最多,達560萬人次。澳門回 歸 祖 國 後, 入 境 旅 客連 年 上 升 ,2003年已達1188.7萬人次。其中,中國內地遊客達至472萬人次,香港、台灣其次,近年韓國也有大量旅客來澳。這説明澳門回歸祖國以後,實行“一國兩制”成功,治安良好,文化較有特色,有利於吸引遊客。近年澳門又大量建設景點,如觀光塔、媽祖雕像、觀音圍、文化中心等吸引大量遊客。以澳門彈丸之地 能 容 納 如此 龐 大 流 動人 口 實 屬 奇蹟,故澳門享有世界級“旅遊城市”之美譽。2 003年 入境旅客 超過11 88萬 人次以上,創歷 史新高紀錄 。《流動島》現代詩集,女詩人懿靈著,香港詩坊1 9 9 0 年 出 版 。 全書 分 6 輯 , 收 詩 5 2首。詩人運用後現代主義手法,嘗試觸及較敏感的政治和社會現象,如《第三重身份》、《西瓜國家》、《我遺失了所有的臉》。部份作品更具有後殖民主義的色彩,同時又探討了現代女性的愛情和 性 觀念 等 。流動圖書館澳門特區政府文化局轄下的汽車圖書館 。位 於青 洲河 邊 馬路 。1 98 6年 1 0月2日成 立。最 先停泊 在白鴿 巢前地 ,以崗頂的何東圖書館為館址。1988年獲澳門基金會贈送兩部圖書車。兩部圖書車均 由 中 型 巴 士 改裝 , 每 輛 可 藏 書 約2500冊。每星期停泊於澳門南北區共10個服務站,服務時間為下午二時至六時半。1990年遷至現址,歸青洲圖書館管轄 , 藏 書 2 萬 多 冊 。流 動 圖 書 館浪白滘又稱浪白澳,澳門附近海域古名,位於原香山縣南舊黃梁都以南海上,即今三灶島之西,連灣與文灣兩島之間 。《香山縣誌》稱:“浪白澳在澳門西迤南90 里, 在 黃梁 都 西南 6 0餘 里 ,隸 香 山協右營。”明、清設浪白汛。葡萄牙古文獻中稱為“Lampa ca o ”。浸信中學已加入公共敎育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 、小學及中學六年教育。學前教育至小學六年級在白馬行上課,中學部位於黑沙環新填海區 地段,該校舍於2002年落
  • 成,為政府無償批給土地,由澳門浸信會興建。該校創辦於1954年,由澳門浸信敎會持牌。1 957年初辦 初中,196 6年因 “ 一 二 ·三 ” 事 件 發生 , 停 辦 中學 。 1 9 7 5 年 因 各 種 困 難 全 部 停 辦 ,1979 年重新 開辦學前 教育及 小學預 備班。198 0年復辦小 學,198 7年復辦 中學。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教育及小學預備班3班,小學18班,中學34班,在校學 生2 4 08 人, 敎 師1 13 人 。家用電器指電視機、電冰箱、電飯煲、洗衣機、冷氣機及音響器材等。70年代家用電器發展迅速,開始進入家庭生活,並逐漸普及。80年代更掀起電腦熱潮,隨之錄像機、遙控電視機、分體式冷氣機等先進器材亦紛紛進入家庭生活之中 。隨着工商業的蓬勃發展,各類電器需求量迅速增加,促進了電器業的發展。現時全澳門有100多家電器行,近期開設的較具規模的電器零售店,打破傳統電器零售店的陳列方式,改為超級市場的自助形式,讓消費者可直接從貨架上選取喜 愛的 電 器用 品 。家庭生活敎育一種社會教育形式,屬預防性的服務。以普通家庭中的成員(包括兒童 、青少年、成年人及至老年人)為對象,提供專題講座、研討會、家庭生活營 、展覽及其他形式之活動,向各家庭成員引介人生各階段的發展、性教育、人際關係及家政管理等,以助其個人達致身心均衡發展。澳門現時提供該項服務的機構為澳門天主敎美滿家庭協進會,其工作人員經常前往學校及各福利機構提供 有 關 服 務 。家庭服務一種社會服務形式。以鞏固及加強家庭的功能完整為服務目標,同時協助個人及家庭解決困難,並輔助他們在家庭中成為更具積極性的成員,從而改善家庭生活的質素。家庭服務最初是以經濟援助為主要的服務項目,及後,按照家庭問題的性質逐漸發展出各種類型之服務,如家庭及婚姻輔導、家庭生活敎育、自然法生育計 劃、防止虐妻等 。《家庭政策綱要法》(第6/94/M號法律)1994 年8月 1日通 過,法 律開宗 明義闡述了人人有權在完全平等的條件下成立家庭和結婚,而行政當局亦有責任和與家庭利益有關的團體緊密合作,以促進改善生活質素。其中確保兒童受保護、發展和獲得教育,特別輔助貧窮的家庭以及單親家庭,支持老年人士融入及參與家庭生活等都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家庭政策目標。上述法律並設專章規定了促進家庭的社會、經濟及文化水平而應作的措施,包括訂定父母對子女的敎育權 利 及 義 務 , 教育 機 構 的 多 方 面 輔助,社會工作、衛生、房屋及環境、税收制度等方面的配置對家庭的支持等,從法律層面落實政府在家庭政策方面的施 政 方 向 。家庭開支結構家 庭 中 各 項 支 出 在 總 支 出 中 的 比例。澳門住戶開支調查是統計暨普查局每5年進行一次的 大型調查。第一次 在1981~1982年進行,第二次在1988~19 8 9 年 , 第三 次 在 1 9 9 3~ 1 9 9 4 年 進行,第四 次在1 998 ~19 99年 進行的 ,目前正進行第五次即2 002~2003年 度調查。目前消費物價指數的計算是以第二次的調查結果為基礎。此項調查主要是收集受訪者在調查期內購買物品及服務的消費情況及其收入水平資料,十分詳細。第四次的調查結果顯示,住戶的平均每月開支為10,925澳門元,按消費的商品及服務的分類共有9個大類, 各佔總開支的比例如下:①糧食飲品類佔31.35%;②租金及住屋類29.93%;③煙酒類1.23%;④衣履類5.26%;⑤家居用品類3.22%;⑥醫療類2.42%;⑦交通及通訊類9.81%;⑧敎育及消閒類10.89%;⑨其他商品及服務類5.89%。家務助理服務一種社會服務形式。是為那些年紀老邁而又乏人照顧的長者,提供送膳、洗衣、購物、家居清潔、陪伴外遊、看病等項服務,以便其能繼續居住在所熟識的社區之中。澳門擁有4支家務助 理服務隊,分別為青洲明愛老人中心之家務助 理 隊 、 海傍 老 人 中 心之 家 務 助 理隊、望廈老人中心之家務助理隊和氹仔明愛中心之家務助理隊,均受社會工作局資助,並分別由澳門明愛、澳門街坊會聯合總 會和澳門 工會聯合 總會3間 民間福利機構設立,為全澳有需要的老人提 供 服 務 。家禽業指經營雞、鴨、鵝等家禽的店號與攤檔。現時這類店號多集中在街市內經營。活雞供應90% 來自內地,其餘2 %由離島供應。在澳門經營中國內地雞鴨的總代理為南光糧油食品有限公司和南粵食品水產有限公司。澳門市場近九成的 鮮 活 食 品 , 包 括 豬 、 牛 、 雞 、 鴨 、鵝、蔬菜、塘魚和水果等,均由南粵集團供應,每天用貨車從中國內地運抵澳門。南粵食品水產有限公司每天來往澳門與內地,運送食品的汽車達120多車次。 組織 鮮活 食品 供 應涉 及廣 東2 5 個市 、 縣 , 8 0 多 個 出 口 部 門 , 4 4 個 農場、站,而種養、收購、保養、運輸和技術人員等達2300多人。澳門市民日常所需的鮮活食品,八成以上來自廣東。容永恩(1956.11~)女, 核 數 師 。 工商 管 理 會 計 系 學
  • 士。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二屆立法會議員,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婦女聯合會副理事,澳門註冊核數師公會副會長,澳門同善堂值理會值理。曾任澳門婦女聯合會青年委員會主任、澳門中華總商會青年委員會常 務委 員等 。容閎(1828~1912)中國 近代 教育家 、 社會 活 動家 。 原 名 光 照 ,族名 達 萌, 號 純甫。 廣 東 香 山 南屏 鄉 ( 今 屬 珠海, 與 澳 門 一 水之隔)人。184 1年入讀澳門馬禮遜學堂。1847年隨校長塞繆爾·布朗赴美,入讀孟松學校及耶魯大學。1854年畢業,為中國最早的留美著名大學畢業生,也是第一個獲外國博士學位的中國留學生。次年經澳門回國,先後在香港高等審判廳、上海江海關等處任職,並曾一度經商。1860年赴太平天國天京(今南京)參觀,向洪仁玕提出實行新政的7項建議。1863年入曾國藩幕,為籌建江南製造局,赴美購買機器。多次向清廷建議選派青少年赴美留學,以 振國勢,1 872~1 875年 受命主持選派幼童赴美留學,任留美學生監督 , 開 創 了中 國 近 代 留學 教 育 之 先河。 為 國 家 培養 了 詹 天 佑、 唐 紹 儀 等100多位名人,在中國現代化事業上貢獻 良 多 。 容 閎 堪 稱 中 國 留 學 生 之 父 。1875年兼任駐美國、西班牙、秘魯副公使。1895年返國後,曾多次向清政府提出改革的方案。1898年參加變法維新活動,戊戌政變後逃離北京。1900年在上海參加唐才常主持的張園會議,被推為“中國國 會”會 長,旋 因清廷 通緝而 出逃香港,途中結識孫中山。1902年再度赴美,居美期間積極支持同盟會的革命事業 。 1 9 1 2年 4 月 2 1 日病 逝 於 美 國 寓所。著有《西學東漸記》等。其女兒曾居澳門,孫兒 現尚在澳門 。容顯(1925~)澳門首批註冊核數師之一。歷任澳門多間銀行及企業集團公司之核數師及財務顧問。容顯核數師事務所於1979年開業,位於澳門水坑尾街9至11號建築置業商會大廈三樓。提供的服務主要包括:財務及税務顧問,審核年度會計帳目及申報公司(A組)純利税;審核公司內部會計制度及查核帳目;協助制訂公司會計制度,開立帳目,設計審核機制 等 實 務 。《逆聲擊節集》詩歌 評 論 集 。 陶里 著 , 《 五 月 文叢》之一,澳門五月詩社1993年出版。全書分三卷,收評論文章40多篇,是作者有關詩歌的各類文章的結集。第一卷收論文12篇,主要討論澳門現代詩的特徵和個別澳門詩人的作品,也有對中國現代詩和古代詩歌的探索;第二卷收短文26篇,是發表在報刊上的專欄文章,反映出作者10年來對詩歌的感悟;第三卷收有關於文學、傳記及佛學方面的文章各數篇,是作者對這些問題的思考成果,從中也可以看 到作者的文學觀 。祥雲仙院見 竹 林 寺 。祥樂樂苑曲藝團 體。 198 7年 成立。 初期 經常在澳門電台播唱粵曲娛樂聽眾,並經常組團回中國內地,曾在廣東多個地區演出。除了參加匯演、慶祝活動演出之外,還經常到一些老人院訪問,1991年為華東水災進行賑災義唱。曾排演折子戲《傻仔洞房》。又舉辦了初級曲藝培訓班培養新秀。該樂苑負責人為周剛。《冥中行》四幕劇 。李 宇樑 編劇 ,1 98 8年 作品。故事內容以女鬼秦西行從地府到人間尋找丈夫,而與記者Si mon相遇作開始。在Simon幫助秦西行尋找丈夫的過程中,秦西行不斷回憶與丈夫從鄉間到省城生活的遭遇,和兩人在洪水暴發下陰陽相隔的過去。而Si mon此時則正陷入妻子要獨自移民外國的苦惱中。最後以秦西行留在人間陪伴丈夫,Si mon妻子在外國與別人相愛而與Si mon分離作結。 全 劇 穿 梭 人 間、 地 府 和 過 去 、 現在,在錯綜的時空下,揭示中國人離鄉別井這一主題,是當時港澳移民潮下的特定產物,深刻地反映出去與留的抉擇所帶來痛苦與無奈。本劇曾於香港、澳門的話劇匯演中獲優異舞台視覺效果獎和優 異 演 員 獎 。弱能服務指對弱能人士的照顧,以及協助恢復其機能的一種社會服務。在可能的範圍內,幫助其克服因為弱能而不能履行在社會中所擔任的角色的困難,盡量使其能發揮自我的潛力,以便能適應社會及經濟環境。弱能 分為:①盲及弱視 ;②聾及弱聽;③弱智、學習遲緩及行為問題;④精神病患;⑤身體弱能(如肢體 傷 殘 ) 5 類 。書信館澳門早期的郵局。位於今日南灣街63-63A京都酒店現址。澳門郵政事業開始於一個半世紀之前。1825年(清道光五年),由葡萄牙里斯本試辦澳門航海郵政 。1 84 5年 ,在 澳門 設立 郵政 執 行處。1869年(清同治八年)6月,委任土生葡人蘇沙為海上郵務管理員,在加辣堂街和水坑尾街交界處設立郵局,但極為簡陋。1885年(清光緒十一年),正式建立澳門書信館,這是一座稍具規模的 郵 政 局, 有 一 幢主 樓 2 層、 側 翼 3
  • 層的洋樓,隸屬於澳門工務局。20世紀20年代末,新的郵政大廈落成,澳門書信館 遷 入 , 郵 政 業務 進 入 新 的 發 展 階段 。展覽館目前可用作展覽用途的場地共有20餘個,其中展場面積超過一萬平方尺的大型展場共3 個,分別為 旅遊塔會議 展覽中心、澳門展覽中心及澳門綜藝館。一般來説,由政府部門或基金會負責管理或資助的場地,若展覽內容為非商業化的 用 途 者 大 多 可提 供 免 費 租 場 的 優惠, 但 需 要 提 早 一個 月 至 半 年 時 間 預約, 此類 場地 共有 15 間, 在1 99 8年 開放的計有澳門教科文中心展覽廳、澳門世界貿易中心藝術畫廊、澳門博物館展覽廳 等 。 私 人 展 場則 大 多 需 付 租 場 費用,收費 由每天5 00元至 10,0 00元 不等,此類場地 共有8間。 屬於政府或 基金會管理的展覽廳有氹仔黑橋區中心展覽廳、何東圖書館展覽廳、東方基金會展覽廳、旅遊局畫廊、旅遊活動中心展覽廳、陸軍俱樂部展覽廳、澳門大學文化中心展覽廳、澳門世界貿易中心藝術畫廊、澳門世界貿易中心展覽廳、澳門市政 廳 畫 廊 、 澳 門成 人 教 育 中 心 展 覽廳、 澳 門 教 科 文 中心 展 覽 廳 、 千 禧 畫廊、澳門博物館展覽廳。澳門綜藝館、盧廉若公園春草堂展覽廳;屬於私人管理的展覽廳有文化廣場展覽廳、星光書店展覽廳、置地會議展覽中心、趙斑斕文化藝術館、廣星傳呼展覽廳、澳門中華青少年教育輔助會青少年活動中心、澳門中華教育會禮堂、澳門展覽中心。澳 門 各 類 展 覽 不 乏 價 值 連 城 展 品 。退休基金會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轄下的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的公法人。組織法規為第45/98/M號法令,其後有若干法例予以調整。其職責是:對根據法律規定受惠的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當局的公務員及服務人員實行退休及撫恤制度提供所需資 源 。 現 任執 行 委 員 會主 席 為 劉 婉婷 。姬鵬飛(1910~2002)中國外 交家 。山西 臨猗 人。1 93 1年參加中國工農紅軍。193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期間,歷任紅軍第五軍團衛生部部長、軍委衛生部副部長、後方衛生部部長。抗日戰爭時期,歷任新四軍第三旅政委,蘇中軍區副 政 委 兼 政治 部 主 任 。解 放 戰 爭 時期, 歷 任 第 七 縱隊 司 令 員 兼 政委 , 中 共 蘇 中 區黨 委 書 記 、 蘇 中軍區 政 委 , 第 七兵團 副 政 委 兼 政治部 主 任 。 中 華人民 共 和 國 建 立後,歷任駐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大使,外交部副部長、部長。1978年後,歷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國務院副總理兼秘書長,國務院機關黨組書記、國務委員,港澳辦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部長等職。中共第十、十一屆中央委員,第二、第三屆中央顧問 委 員 會 常 務 委 員 。 1 9 8 8 年 1 0 月 至1993年3月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主任委員,並於1992年親自來澳門聽取諮詢意見。1993年3月代表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向第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作關於基本法起草工作 説明的報告 。娛樂之友劇藝會戲劇曲 藝團 體。 19 94 年由 一群 業餘的粵曲、粵劇愛好者組成。成立後組織了多次演出,免費招待觀眾。曾為華南水災進行賑災籌款演出,為奧比斯眼科飛行醫院作籌款演出,每年都為弱智人士 家 長 協 進會 作 籌 款 演出 , 造 福 人群。每年都組團上廣州或其他地區作交流演出,1996年參加羊城國際粵劇節,2002年演出長 劇《再世紅梅記》 。《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16/2001號法律)澳門特區成立後有限度開放博彩市場的重要法律制度。澳門博彩合法化及法律制度最早經 1961年7月 4日第149 6號立法性法規訂定,後經一系列法例的修改,形成了比較統一的幸運博彩法律制度,即1982年第6/82/M號法律,該
  • 法律又經1986年第10/86/M號法律修訂,此外,還有眾多的批示和訓令作出輔助 性 規 定 。自200 1年起, 澳門特區 政府為 推行賭權開放的政策,修改及制訂了一系列的法例,重新規範娛樂場幸運博彩,最主要的是第16/2001號法律,訂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的法律制度, 廢止了19 61年14 96號立 法性法規的某些規定,第6/82/M號法律和第10/86/M號法律。新幸運博彩法律的內容主要包括:①規定了幸運博彩的種類;②訂定了經營幸運博彩的批給制度。經過公開競投,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分別通過第76/2003號、142/2002號和143/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接納由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和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標書,將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權分別批給該3家公司,並與其 簽訂了博彩經營批給合同,其中,與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的期間定為1 8 年 , 自 2 0 0 2 年 4 月 1 日 起 至 2 0 2 0年3 月3 1日 止 ,與 永利 渡 假村 (澳 門 )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和與銀河娛樂場股 份 有限 公 司簽 訂 的合 同 期間 為 2 0年, 自 2 0 0 2 年 6 月 2 7 日 起 至 2 0 2 2 年 6月 2 6 日 止 。根據第16/2001號法律,目前獲批准的 幸 運博 彩 的方 式 有2 4 種, 只 可 以在稱“娛樂場”的專門場所內經營。任何實體經營幸運博彩,須經事先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乃持續性博彩區域,各娛樂場應全年運作,僅在政府許可的例外情況下 方可中 止運作 。法律訂定了幸運博彩經營的批給制度。澳門特別行政區擁有幸運博彩的經營權,只能由在特區成立並獲得批給的股份有限公司從事,有關批給以行政合同的方式作出。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的批給最多為3個, 作批給前須預先進 行公開競投。批給的期限不得超過20年,行政長官可例外將該期限延長,但延長的期限總數不得超過5年。承批公司 方面, 公司 資本 最少 須達 澳門 幣2 億元 。法律禁止在承批公司及管理公司的公司機構內兼任職務。承批公司或管理公司的管理權須授予一名常務董事,該常務董事 須 為 澳 門特 別 行 政 區的 永 久 性 居民,並至少擁有承批公司10%的公司資本,且不得為特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及行政會委員。承批公司須按照批給合同的規定繳納每年的溢價金,政府可要求承批公司提供獨立的銀行擔保或其他政府可接受的擔保,以保證承批公司按合同規定交納溢價金。法律規定禁止作出限制競爭的行,以保障各承批公司之間良性的公平競爭。承批公司須繳交税率為35%的博彩特別税,按照經營博彩的毛收入計算。除博彩特別税外,承批公司亦須繳交法律訂定的其他税項、費用及手續費。基於公共利益的原因,行政長官可豁免承批公司繳納所得補充税 。此外 , 承 批 公司 還 有 一 系列 的 其 他 義務,包括允許政府每日對經營博彩的毛收入進行監察,每年撥出其博彩經營毛收入2%的款項予 以一個以促進發展 或研究文化、社會、經濟、教育、科學、學術及慈善活動為宗旨的公共基金,以及每年撥 出不超 過其博 彩經營 收入3 %的款項用以發展城市建設、推廣旅遊及提供 社 會保 障 。博彩中介人須領取准照並接受政府監管,須在其提供服務的每一承批公司作登記。未滿18歲的人、特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攜帶錄像或錄音儀器的人被禁止進入 博彩廳 或區域 。博彩中介人收取的佣金也須繳税,由承批公司透過確定性來源扣繳的方式繳納。即由承批公司向博彩中介人收繳支付予博彩中介人的佣金或其他報酬而產生 的 税 項 。用 於 批 給 業務 的 財 產 方面,特區可將經營批給業務所需的屬特區所有的財產的享有、收益和使用暫時性轉移給承批公司。承批公司須因此按批給合同的規定向特區政府支付回報 。批給一旦撤銷,有關娛樂場連同其全部設備 及 用 具 , 包 括承 批 公 司 所 作 的 改善,均歸屬特區所有,特區無須向承批公司 支 付 補 償 。 法律 對 行 政 上 的 違 法行、承批合同的撤銷等也作出了規定 。為配合第16/2001號法律的執行,特區政府已頒佈了第6/2002號行政法,訂定從事娛樂場營運博彩中介業務的資格及規則。經10/2002號行政法規,行政長官對博彩中介人所收取的佣金或其他報酬的須徵税率,給予40%的部份豁免,故適用的税率現為3%。該豁免期3年, 自2 00 2年 4月 1 日起 至2 00 5年 3 月31日止。目前,特區政府仍在繼續制訂一系列的補充法規,以便全面規範澳門的博 彩娛 樂業 。娛職聯誼會曲藝組全稱為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職工聯誼會曲藝組,1974年8月成立,以增強工友的團結互助,關心社會公益為宗旨。除了 經常參加 市政廳( 民政總署 )及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每年所主辦的大型匯演及巡迴演出之外,亦多次參與賑災慈善義演,不少會員與內地名伶有師徒之誼,平素亦有聘請導師指導粵劇基本功,先後多次到外地演出,極受歡迎 。1996年7月,應廣東省曲藝家協會等有關單位的邀請赴廣州交流演出,12月又往廣州參與羊城國際粵劇節的演出,均獲好評。經常主辦或組織會員參加各項球賽、象棋、旅遊、太極拳、交誼舞及曲藝等 文體康 樂活動 。《剝奪自由處分之執行制度》(第40/94/M號法令)前澳 門 總 督 1 9 9 4年 7 月 2 5 日 制 定頒佈 。該 法令 共 13 章9 4 條, 對澳 門 剝奪自由刑的執行制度作出了規定。內容包括:執行的目的、方式、囚犯的法律
  • 地位,收監制度,囚犯的住宿、衣著、衛生及膳食,探訪及與外界的通訊,宗敎及醫療衛生援助,勞動、職業培訓及學校教育,文化、娛樂及體育活動,特別安全措施及紀律處分,囚犯投訴及上訴,對女囚及羈押犯的特別規則,囚犯的外出及釋放。該法令所訂定的剝奪自由刑的執行制度,採納了在監獄制度方面國際上普遍認同的原則,亦對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的改革作出配合,並在執行剝奪自由刑方面採取了新的方式,所規定的具體制度均體現了改善囚犯待遇 、尊重 囚犯 權利 的先 進 觀念 。1 99 9年 1 1月22日前澳門總督頒佈第86/99/M號法令,該法令第6條廢止了第40/94/M號 法 令 的 第 1 0 條 。孫中山(1866~1925)中國近代民主革命家,中華民國締造者。名文,幼名帝象,字德明,號日新,後改逸仙。在日本從事革命活動時曾化名中 山樵。廣 東香山( 今中山市 )翠亨村人 。186 6年11 月12日 (清同 治五年十月初六)出生於一個農民家庭,青少年時代受到廣東人民鬥爭傳統的影響。1879年(光緒五年),隨母赴檀香山, 他 的長 兄 孫 眉資 助 他 先後 在 檀 香山、廣州、香港等地接受西方式的近代教育。1 883~ 1885 年的中法 戰爭, 激起了孫中山挽救民族危亡的愛國熱情 。他目睹清政府的賣國、專制和腐敗,開始產生反清思想。1892年,孫中山畢業於香港西醫書院,隨後在澳門、廣州等地行醫,結納反清秘密會社,聯絡有志之士,準備創立革命團體。1894年,孫中山從上海去檀香山,組織興中會,以“驅除韃虜,恢復中國,創立合眾政府”為誓詞。1895年2月,在香港聯合愛國人士組織輔仁文社,建立香港興中會,並決定在廣州起義。同年10月,廣州起義事泄失敗。孫中山被迫亡命海外,走日本 ,赴 檀 香山 ,後 又 遊歷 美國 、 歐洲。1 896 年1 0月, 在英 國倫敦 曾被 清公使館誘捕,經英國友人營救脱險。此後,孫中山詳細考察歐洲各國的經濟政治狀況,研究了多種流派的政治學説,初步 形成 了三 民主 義 思想 。1 90 0年 1 0月,派鄭士良到廣東惠州(今惠陽)三洲田 發 動 武 裝 起 義, 因 餉 械 不 繼 而 失敗。1904年孫中山在日本、檀香山、越南、暹羅(今泰國)、美國等地向華僑及留學生宣傳革命,1905年在比、德、法等國的留學生中建立革命團體,也與國內 的 革 命 團 體 建 立 聯 繫 。 1 9 0 5 年 8月,與黃興等人以興中會、華興會等為基礎,在日本東京創建同盟會,被推舉為總理。在同盟會機關報《民報》發刊詞中,孫中山首次提出“民族、民權、民生”三大 主義。從1 906~1 911年 ,同盟會在華南各地多次組織武裝起義。1907年鎮南關起義時孫中山還親臨前線參加戰鬥。1911年4月27日的廣州黃花崗之役,在全國引起巨大震動 。1 9 1 1 年 1 0 月 1 0 日 , 武 昌 起 義 爆發,各省紛紛響應。孫中山在美國得知消息 後 ,為 爭 取 歐美 等 國 支持 革 命 事業,在美、英、法等國進行外交活動,12月 19日 ,被1 7省代 表推舉 為中華 民國臨時大 總統。1 912 年1月1 日在南 京宣 誓 就 職 , 組 成 中 華 民 國 臨 時 政 府 。1912年2月12日,清朝宣統帝被迫宣佈退位,中國結束了長達2000多年的封建專制制度,建立了共和國。孫中山制定和公佈一系列改革 和進步的法令,3 月11日。頒佈具共和國憲法性質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1912年2月13日,因革命黨人與袁世凱妥協,被迫辭去臨時大總統職位。 8月,同盟 會改組為國 民黨,被選為理事長。1913年袁世凱派人刺殺宋敎仁,即主張起兵討袁,但黨內意見分歧,倉促應戰,旋即失敗。1914年在 日 本 建 立中 華 革 命 黨, 次 年 發 表《討袁宣言》,1916年又發表《第二 次討袁宣言》。1917年段祺瑞解散國會,孫中山在廣州召開國會非常會議,組織護法 軍 政 府 ,當 選 為 大 元帥 , 誓 師 北伐。1918年因受桂系軍閥和政學系的挾制,被迫去職至上海,創辦《建設》雜誌,發表《實學計劃》,並將中華革命黨改組為中國國民黨。1920年回廣東,次年就任非常大總統。1922年因陳炯明叛變,退居上海。1923年在驅走陳炯明後回到廣州,重建大元帥府。1924年 1月在廣州召開中國國民黨第一次代表大會,通過宣言。同年11月,應邀北上討論國是,提出“召開國民會議和廢除不平等條約”兩大號召,同帝國主義和北洋軍閥段祺瑞、張作霖作鬥爭。1925年3月 1 2 日 因 患肝 癌 在 北 京 逝世 。 1 9 2 9年,遺體由北京移葬南京紫金山。主要著作有《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三民主 義》等。 其著述在 他逝世後 多次被結集出版。重要的有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出版的11卷本《孫中山全集》,台北1969、1973、1985年出版的《國父 全 集 》 。孫中山紀念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學教育。位於氹仔七潭公路。由澳門政府批地出資興建,1995年建成招生。
  • 由澳門敎師聯誼會持牌。於2001/2002學年 停 止運 作 。《孫中山與澳門》彩色電視文獻紀錄片。澳門廣播電視公司製作。影片是“澳廣視”創立後攝製的第一部文獻紀錄片,是為紀念孫中山先生誕生120周年而製作的。該片內容豐富,資料詳盡,畫面真實,生動地介紹了偉大的愛國者、民主革命家孫中山 先 生和 他 的 家庭 與 澳 門的 密 切 關係, 説 明 澳 門 是 孫 中 山 走 向 世 界 的 門戶,也是他革命生涯的一個重要基地。攝製完成後,1986年在澳門首播,並且在廣 東 省 中 山市 播 映 。 影片 由 徐 新 撰稿, 殷立 民監 製 。《孫中山與澳門》記述孫中山和他的親屬、戰友在澳門的 活 動及 與 澳門 關 係的 圖 片集 。 張磊、盛永華、趙文房合編。文物出版社在1991年出版。全 書170幅歷史文物 、文獻 資料 照片 ,3 萬多 字, 小八 開本 。全 書 分 為 5 個 部 份 : 第 一 部 份 “ 澳 門—— 中 國 與 世 界 交往 的 最 早 的 門 戶 之一”,略述澳門的歷史及葡萄牙人入據的經過。第二部份“澳門 —— 孫中山踏上社會走向世界的通途”,介紹孫中山與澳門的淵源。少年時期,他曾隨父兄數度往返於澳門與故鄉廣東省中山市翠亨村之間;12歲時經澳門乘船前往檀香山。青年時期,孫中山在香港就讀,澳門是他與朋友聚集抨擊時弊、倡導革命的地方。1892年,孫中山於香港西醫書院畢業,即赴澳門行醫,以醫術為“入世之媒”,探求救國的真理。在澳門結識 葡 萄 牙 人 飛 南 第 ( Fr a n c i s c o H.Fer na nde s),結下深厚友誼。第三部份為“澳門 —— 孫中山革命活動的一個舞台”,記述在孫中山締造和捍衛共和國的鬥爭中,澳門因其特殊的條件而成為重要據點。無論在反對清朝封建專制統治的鬥爭中,還是在反對袁世凱及北洋軍閥乃至桂系軍閥的鬥爭中,澳門都發揮了積極作用。第四部份“澳門 —— 孫中山親友長期居留的第二故鄉”,記錄孫中 山 在 澳 門親 屬 的 簡 況。 第 五 部 份“澳門 —— 因孫中 山而增輝 ”,介紹 澳門有關孫中山的遺物。卷首有前言,詳述孫中山與澳門的關係。書後附有“孫中山與澳門 大事年表” 。孫仁(1932~)黑 龍 江 人 。1947年在東北參加工作,1952 年到廣 東 工 作 。 先後 在 廣 東 省 輕 工業廳 、 直 屬 紫 坭糖 廠 、 番 禺 縣 革命 委 員 會 、 江 門甘蔗化工廠工作。曾任廣東省珠海市委副書記兼副市長、珠海經濟特區管委會副主 任, 廣東 省勞 動廳 廳長 。1 98 8 ~199 3年 出任新 華通 訊社澳 門分 社副 社長。曾任廣東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澳門中旅(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孫科(1891~1973)字 哲 生 。 廣東香山(今中山)人 。 孫 中 山 之子。 一 歲時 隨 母親 盧 慕 貞 到 澳 門與 在 澳 門 行 醫 的父 親 一 起 居 住 。早 年 就 讀 於 美 國加利福尼亞大學與哥倫比亞大學,獲經濟學碩士學位。1917年回國,歷任軍政府外 交 部 秘 書 。 翌年 任 英 文 《 廣 州 時報》 副主 編。 19 20 年奉 父親 孫中 山 之命,以特派員身份在澳門鵝眉街十號設立 辦 事 處 , 策 動 廣 東 的 海 陸 軍 起 義 。1921年任廣州市市長。1923年10月任國民黨臨時中央執委會委員,參與國民黨改組活動。嗣任廣州國民政府委員、國民黨中央執委、廣東建設廳廳長、廣東代理省長、國民政府交通部部長、國民黨青年部部長等。1927年7月寧漢合流後,歷任國民政府建設部部長、鐵道部部長、考試院副院長。1931年參加廣州非常會議,任廣州反蔣派國民政府常委。嗣任南京政府行政院院長、立法院院長,主持起草“五五憲草”。1932年在澳門文第士街重建“孫府”(1958年改為“國父紀念館”)供母親頤養天年。1938 年10月 ,中山 紀念中學 從翠亨 村遷澳門,任校長。抗日戰爭時期,隨國民黨政府西遷重慶,續任立法院院長。曾以蔣介石特使身份赴莫斯科與蘇聯談判,簽訂《中蘇互不侵犯條約》、《中蘇商務條約》。1947年任國民政府副主席。同年返澳,為80歲老母親祝壽,並繼任鏡湖醫院慈善會榮譽董事長。1948年競選副總統失敗後改任行政院院長,反 對 李 宗 仁 與 中 國 共 產 黨 和 平 談 判 。1949年2月將行政院遷至廣州,旋辭職去香 港。 19 51 年去 法國 。次 年轉 赴 美國。1964年抵台灣,被聘為“總統府”資政,復任“考試院”院長。1973年在台北 病 故 。孫眉(1854~1915)字德彰,號壽屏。廣東香山(今中山)人。孫中山長兄。早年隨舅父赴檀香山謀生,初作農工,後從事畜牧、墾殖,復經商漸富,接孫中山到檀香山讀書。1894年加入興中會,積極支持孫中山的革命活動。1907年移居香港九龍。1909年參與籌劃廣州新軍起義,復在九龍聯合會黨,從者日眾,被港府驅逐 。1911年移居廣州灣(今湛江),任同盟會香港南方支部副支部長,組織民軍響應武昌起義,並收復雷州半島各地。辛亥革命後,曾反對袁世凱竊國。1910年移居澳 門。 191 5年 在澳門 病逝 。
  • 孫家雄(1955.12~)廣東南海人,生於香港,英國蘇格蘭丹迪大學土木工程博士。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勞工暨就業局局長、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協調員、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投資委員會常設委員 、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諮詢委員、學徒培訓委員會主席、職業技能鑑定委員會主 席 等 。孫逸仙大馬路(Avenida Dr.SunYat -Sen)在澳門半島東南部,外港新填海區外側。並向北跨海接友誼大馬路,向西南沿海堤至南灣新 填海區南灣圓形地 。長約2800米。孫逸仙即建立中華民國的民主革命領袖孫中山先生,他在澳門開始其職業和革命事業,留下了光輝的史蹟。 此 馬 路 以 他 的名 字 命 名 , 用 以 紀念。中段有伸入海中的觀音蓮花苑,上層 為 觀 音 像 。孫逸仙博士大馬路(Avenida Dr.Sun Yat Sen)在氹仔中部。北端由宋玉生圓形地起 , 南 端 至 亞 利 雅 架 圓 形 地 。 長 7 7 0米。 原 來 為 史 伯 泰海 軍 將 軍 馬 路 的 一段。該馬路西側本為氹仔中部低窪地,近年開闢馬路,新建樓宇,成為氹仔的一個 新 開 發 區 。 馬路 東 側 是 原 來 的 村落:卓家村和三家村,至今仍然有待開發建設。馬路北端的東、西側分別為五星級新 世紀酒 店和凱 悦酒店 。孫漢祺粵劇琴師。自小對音樂極感興趣,自製 樂 器來 練 習 ,先 後 在 “群 樂 立 樂社”及“孔雀”、“黑鷹”、“留聲”、“白雲”、“華聲”等音樂社演奏。後應邀組成“音樂曲藝學會”(即今之“音樂曲藝協會”),後又組織了“韻鳴曲藝會”及“漢祺音樂會”。曾應前澳門文化司邀請往葡國演出,宣揚中國傳統文化,1990年參加“羊城粵劇節”百人大合奏,是澳門多個曲藝會或大型曲藝活動的 顧問 、評 委 。
  • ★十一劃《現代澳門日報》中文日報。1987年3月18日創刊,早期為中英文周報,1991年4月改為中文日報。社址在渡船台12號地下。所有權實體為私人 。每日出版 4版,內容 有澳門新聞、國際及國內新聞,狗經及娛樂新聞等。目前發行量為每日6000份。社長林 和義, 總編輯 余榮讓 。《現金速遞公司》(5月5日第15/97/M號法令)隨著移民及遊客的增加,為該等人士提供服務、在各國及各地區之間從事小額現金速遞的公司發展迅速。澳門政府於1997年5月5日頒佈了第15/97/M號法令,規範現金速遞公司的設立和運作,並建立監管機制,以保障使用者的利益。現金速遞公司所營業務是在接受第三人交付指定遞交的款項後,按其指令在澳門或外地速遞現金。現金速遞公司不得從事其他商業活動,尤其是提供貸款或接受公司存款。這類公司須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設立,公司資本不得低於澳門幣2 00萬元。公 司管理機關 中至少有一名成員居住於澳門。每一客戶交予公司速遞的現金有一上限,由澳門金融管理局訂定,目前金額上限為澳門幣兩萬元。目前澳門的現金速遞公司共有 兩 家 。理事官又 稱 檢 察 長 或 司 庫 , 漢 語 中 作“唩 哆”。澳門早期葡人自治組織議事會的成員,負責税收和貿易事務,兼理與中國地方當局的關係。其主要職責是管理 葡 人 的 貿易 , 徵 收 商税 , 安 排 支出 。 商 税 是 指 徵 收 葡 人 商 船 貨 物 的5%,然後將 所徵得貨物 削價出售, 貨款存 入 財 庫 ,作 為 澳 門 自治 機 構 的 經費。理事官由居澳葡商選舉產生,任期3年, 此職屬 義務性 質,無 薪金 。理髮業澳門早期多為理髮擔、街邊理髮檔等形式經營,理髮店舖不多。至20世紀60年代檔口廣泛分佈全澳門,而主要集中在營地大街一帶。70年代初方開始出現裝璜考究的美容店、護髮店等。這類美容護理店、髮型屋或髮型設計中心,遍佈 澳 門 各 街 區 。目 前 仍 有 街 邊 理 髮檔,為數不多,主要集中在北區。澳門理髮業職工協會為了提高澳門理髮從業人員的技術水平,並為有意進入理髮行業人 士 提 供 學 習 條件 , 舉 辦 專 業 剪 髮班 。座 落 在 玫 瑰 堂 前 地 的 上 海 理 髮 店 ( 20世 紀 80年 代 )《規範人體器官及組織之捐贈、摘取及移植》(第2/96/M號法律)澳門立法 會19 96年 6月3 日制定 通過。該法共5章23條。該法對為診斷或移植之治療目的而捐贈及摘取人體器官或組織之行為及有關移植手術作出了規範。其主要內容涉及摘取人體器官或組織之行為及有關移植手術的場所、從業人員、行為的秘密性和無償性、自活體或屍體摘取器官的規則和程序,以及違反該法規定應承 擔之法律責任等 。《規範保險中介業務的法律制度》(第38/89/M號法令)保險 中 介業 務 一 直以 來 均由 6 月 5日第38/89/M號法令規範,1991年第45/91/M號法令對該法令作了細小的修改。 澳 門回 歸 後 ,特 區 政 府頒 佈 的 第27/2001號行政法規則對該法令進行大規模 的 修 改 ,並 將 法 令 重新 公 佈 。 此後,第14/2003號行政法規對重新公佈後的文本又進行 了細小的修改 。根據法例,任何自然人或法人欲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保險中介業務,均須向澳門金融管理局申請許可,領取牌照並進行登記。保險中介人分3類: ①保險代理人,可以是個人或公司,該個人或公司代表一間或多間保險公司從事保險中介業務;②保險推銷員,只能由個人從事,該人同時亦為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或保險經紀人的僱員,並在中介業務方面以上述任一實體的名義及為其利益而工作;③保險經紀人,指以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為唯一目的而組成的公司,是代表投保人、以投保人名義並為其利益而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法人中 介 人 。第39/89/M號法令對各類中介人的牌照申請、審批及監管作出了詳盡的規定,其中包括中介人的權利和義務、登記費、資格測試、行政違法的種類和處罰等。在澳門,代表保險中介人的團體有兩個:澳門保險業中介人協會和澳門保險 專業 中介人 聯會 。截至 20 02 年12月 底,保 險中介 從業員 達20 07人 ,
  • 其中個人保險代理人1562人;本地保險代理人公司有32家,外地保險代理人公司有8家,398名保險推銷員和7家外資保險 經紀 人公 司 。域多利戲院澳門第 一家 電影 院。 19 11 年建 成並開業。原址設在澳門監牢斜巷(現稱東方斜巷),1921年改建在新馬路中段(今大豐銀行大廈 處)。建築宏偉, 為當時 澳 門 著 名建 築 之 一 。該 院 設 備 先進, 主要 上映 歐美 影片 。到 20 世紀 5 0~60年代,隨澳門電影業發展而達到鼎盛時 期, 7 0年 代 後受 電視 娛 樂業 的 衝擊,電影院無利可圖,這所澳門首家電影院 遂 被拆 毀 。培正中學非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敎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小學及中學敎育。位於高士德馬路。1889年創辦於廣州,1938年抗日戰爭爆發後,由廣州遷往澳門,租下盧家花園(現稱“盧廉若公園”)全座為校址。1952年由何賢資助購買花園半部份為永久校址。持牌機構為澳門培正中學教育協進會。20世紀90年代以來先後建了5幢敎學大樓 , 課 室 設 備 齊 全 , 敎 學 質 量 較 佳 。19 9 5 年 6 月 獲 澳督 頒 發 “ 文 化 功 績 勳章”。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教育及小學教育 預備 班1 0班 ,小 學2 5班 ,中 學27班,在校學生3309人,敎師116人。培 正 中 學 一 角培正中學史地學會中學生學 術團體 。199 1年1 0月1 9日成 立。 宗 旨為 :了 解 澳門 ,認 識 祖國,放眼世界。其主要活動為:①組織參觀考察;②舉辦圖片展覽;③參與社會活動;④編輯出版書刊;⑤宣傳保護環境。每年出版會刊《紅藍史地》,刊登學生有關歷史、地理的學術報告。已出版包括《澳門百 業》3集、《清代 基督敎大事記簡編》;《葡國行》及《澳門自然·人文環境》等18本書刊。開創了澳門中學生研究歷史、地理的風氣。2002年8月獲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優 秀 組織 獎 ” 。培英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學敎育。位於雅廉訪大馬路。1959年創辦。由創辦人張琴心持牌。初時只設有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學一年級 , 後 不 斷 擴 充, 成 為 一 所 完 全 小學。2003/2004年度設小學4班,在校學 生 3 3 人 , 敎 師 3 名 。培基學堂港澳兩地唯一被清政府核准立案的學堂。1905年(清光緒三十一年),同盟會在東京成立以後,有些會員被派往港澳開展革命活動,會員潘才華在澳門開辦“培基兩等小學堂”。分高、初兩等, 學 制9 年 ,至 民 國初 改 為7 年 。 當時同盟會利用該校每周的演説會、郊遊會宣傳革命,成為同盟會會員在澳門進行革命活動的一個重要場所。該校很多學生也因此加入了革命隊伍。1911年在該校學生的參加和支持下,同盟會在清平戲院舉行一次盛大的“澳門華服剪辮會”,造成了很大的影響。該校後改稱培 基 中 學 。培華中學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位於氹仔海洋花園第2街。1995年11月8日由澳門潮州同鄉會創立。是政府批地興建的學校中首批投入運作的中學 之 一 , 也 是 氹 仔 首 所 中 學 。 2 0 0 1 /2002學年開始陸續開設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至小學各級的敎育。2003/2004學年設有學前教育及小學教育預備班2 班 , 小 學 敎 育 2 班 , 中 學 2 7 個 班 ;學生 1 2 6 8 人 , 教 師 6 6 人 。培道中學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敎育預備班 、小學及中學六 年教育。分 3校:中學 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學前敎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學分別位於南灣大馬路及美麗街。1946年成立,前身為廣州培道女子中學,於1947年以現名註冊,由澳門培道學校教育協進會持牌。初期設學前教育、小學預備班,小學與初中,1963年開辦五年制中學,1987年改 為六年制。1982年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校舍
  • 落成,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教育及小學預 備班 10 班, 小學 教育 19 班, 中 學24班;在校學生2646人,敎師105人。座 落 在 南 灣 大 馬 路 的 培 道 中 學 校 舍梅內澤斯抗税事件1611年(明萬曆三十九年),由9艘戰 船 組 成 的 葡 萄 牙 護 航 艦 隊 抵 達 澳門, 中 國 官 府要 這 支 船 隊照 章 交 納 船税 。 指 揮 這 支 艦 隊 的 梅 內 澤 斯 (DomDiogo de Vasconcelos de Menezes)卻以這些船隻為王家兵船為由,拒絕納税,並威脅中國官吏,必 要時將以武力對抗 。廣東官府下令封澳,斷絕對澳門的糧食供應,引起了當地葡萄牙人對梅內澤斯的不滿,他們抓住幾個船長,強迫船長向中 國 官 府 交税 。 梅 內 澤斯 等 繼 續 抗拒,市民集結到議事亭,要議事局出面解決 。 最 後 , 由 議 事 局 為 艦 隊 代 交 了4870兩銀 子的船税才 使風波平息 。梅內澤斯被逐1747年(清乾隆十二年),梅內澤斯(Antó nio José Te1es de Meneses)出任澳門第44任總督。梅內澤斯上任後,不僅頻頻與中國官方發生衝突,而且用極為殘暴的手段統治澳門的葡萄牙人,留下了一個“老虎”的惡名。梅內澤斯的肆意妄為很快激起葡萄牙官員和市民的公憤。當地最富裕、最有影響力的市民羅沙(Manue1 Vicente Rosa)與市議員們一起策劃驅逐梅內澤斯的行動。羅沙勸説中國官員給葡印總督寫信,聲討梅內澤斯的罪行,並於1749年4月向葡印總督上達澳門居民有關驅逐梅內澤斯的請求 。葡印總督決定罷免梅內澤斯,任命海軍上校美露(Joã o Manuel de Mel l o)為新澳督, 命 令 果 阿 高 等法 庭 的 法 官 庇 利 那(Antó nio Pereira e Silva)迅速前往澳門,仔細查核人們對梅內澤斯的指控。庇利那於1749年8月抵達澳門後,先後會見揭發、控訴梅內澤斯罪行的葡萄牙居民達80餘人,廣東方面也派已被免職的海防同知張汝霖及香山縣令暴煜參與了對梅內澤斯案的勘問。經過審判,罪行確立,這頭兇惡的“老虎”被遊街示眾,並 於 1 7 5 0 年 1 月 2 7 日 被 押 回 果 阿 。梅文鼎(1903~1982)新寧(今廣東台山)人。1925年畢業於廣州市立師範學校。後在廣州、台山從事教育多年。30年代初期主辦《汝南之花》。抗日戰爭爆發後,在新四軍駐廣州辦事處工作,經常往返香港、澳門,籌募軍需。在澳門多年,長期協助照料葉挺一家。1938年後被調返軍部,初任副官長,繼任司令部第四科科長 。皖南 事 變 後 ,四 處 奔 走 ,設 法 營 救 葉挺。抗日戰爭勝利後赴香港,任民革中央團結委員。1952年任香港《文匯報》有限公司董事長,連任30年。曾擔任廣東省 政 協委 員 。 19 8 2年 9 月 5日 病 逝 。梅花精舍原為皈依呂祖的羅浮白鶴觀弟子李勁唐所創。李勁唐曾修密法,皈依西藏多傑覺擾拔師,法號若虐。1935年後,他將梅花精舍自廣州移至澳門大三巴,供奉聖神、太上道祖、觀世音和三寶,行道密雙修之法,成為後來香港崇珠閣佛道 社 的 前 身 。聊聊曲藝會曲藝團 體。 19 78 年成 立。 主要 由市販互助會及木藝工會曲藝組的成員組成,一度以內部練唱為主。在有關人士的支持和鼓勵下,該會經常公開演出以娛大眾,更藉此切磋曲藝,增進情誼。《都市建築章程》(第79/85/M號法令)訂定有關澳門建築工程設計審批以及發給工程準照及稽查措施的規範性法令。 1 9 85 年 8 月 21 日 頒 佈。 該 法 令 規定,所有工程設計均須事先經土地運輸局的審閲及核准,且工程須獲發有關準照方得開展。另外該法令亦規定了工程設計的編制、實施工程的計劃要件,工務運輸局核准工程設計的程序及準則,發給工程準照的條件及程序,建築工程完工後的驗收程序,對違章工程禁止、拆卸及勒遷的罰則以及違反行政和技術規定的處 罰措施 等內容 。《勘界大臣馬楂度——葡中香港澳門勘界談判日記(1909-1910)》馬楂度著。舒建平、菲德爾合譯。澳門基 金會1 99 9年1 2月 出版。 該書 為葡方勘界大臣馬楂度關於香港談判及倫敦和巴黎 籌備工作 日記。全 書分8卷 ,時間由 19 09 年3月 2日 至1 910 年2 月2 6日。是一本反映葡萄牙與中國交往的重要文獻。此書為研究香港勘界會議及晚清廣 東 風起 雲 湧 的政 治 形 勢的 珍 貴 史料 。莫伯驥 (1878~1958)字天一。廣東東莞人。畢業於廣東公醫學校,後在光華醫學堂學習西醫。辛亥 革 命 後 ,曾 入 《 羊 城日 報 》 當 編輯。 後 在 廣 州 西 關十 七 甫 開 設 仁 壽 藥房,獲 巨利 。1 93 7年 移居 香港 。愛 藏書,達50萬卷,號稱廣東第一,藏書室名為“福功書堂”,後更名為“五十萬卷樓”,藏有宋刻、元槧、罕孤本及古活字本等。其人精於目錄學、版本學、校讎學。仁壽藥房雖因火災焚毀,但在此之前藏書已陸續運往澳門,而書籍得
  • 以保存。著作有《五十萬卷樓藏書目錄初編》、《五十萬卷樓群書跋文》、《題記明 嘉 靖 丁 酉廣 東 崇 正 書院 刻 本 兩 漢書》、《福功堂記》等。1958年病逝於澳 門 。莫苑梨(1960.11~)女。 英 國 倫敦大 學 統計 學 學士。 現 任澳 門 特別行 政 區政 府 統計暨 普 查局 代 局長 。 曾 任 統 計 暨普 查 局 技 術 員 、廳 長 助 理 、廳長、 代副 局長 等 。莫啟明(1963~ )生於澳門。畢業於美國華盛頓大學土木 工 程系 , 並 先後 獲 碩 士及 博 士 學位。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副院長、土木工程系 副 教 授 、 澳 門大 學 學 術 委 員 會 委員、《能源與建築學期刊》編委、美國土木工程師協會成員、美國地球物理學聯會會員。主要從事水力學及海岸動力學,指出並證明水躍與海岸激浪的基本物理差別,打破漸進邊緣波對影響海岸變化的過去結論,致力於研究由海底或海岸地滑所產生的邊緣律波。其博士論文《高模式邊緣波》獲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第27屆Lor enz G.S t rau b獎牌。《荷蘭及葡萄牙遣康熙使團,1666-1687》一部 研 究 早 期 葡使 赴 華 的 英 文 著作,作者衛恩戟(John E.Wi l l s)。哈佛大學出版社1984年出版。全書共分5章,其中兩章研究葡使出使情況及與澳門的關係。第 三章關於 巴哲格1 667~ 167 0年出使情況,第4章論述1678年白壘拉的赴華使團。此書還附二次使團的旅華日記,對澳門史的研究具有參考價值。荷蘭進攻澳門17世紀初澳葡守軍擊敗荷蘭海軍進犯澳門的一場戰鬥。葡人來澳不久,荷蘭亦覬覦澳門。1601年(明萬曆二十九年),荷蘭數次向明政府提出借地通商的 要 求 , 均 被 拒 絕 。 又 於 1 6 0 1 年 和1604年兩次進攻澳門,均未成功。1622年(明天啟二年),荷蘭大舉侵澳,出動巴達維亞8 艘戰艦,並 聯合艦長苗 活的4艘戰艦,配備巨炮60門,士兵1000人 , 由 荷 蘭 提 督 賴 啫 臣 ( Ko r n e l i sReye r s zoon)統率,於6月10日出發,直奔澳門 。6 月21 日, 荷艦抵 澳門 海面 。當時澳門守備力量僅50名火槍兵,100多名能執武器的土生葡人和三座配備不全的炮台。6月24日破曉,荷蘭軍艦 猛轟嘉思欄炮台,炮台守軍全力回擊,當即擊毀一艘。賴啫臣即率800名精鋭部隊在劏狗環一帶登陸,葡軍憑藉新挖戰壕向荷軍反擊,賴啫臣腹部中彈返回,命盧芬(Hans Ruf f i j n)代他指揮。荷軍在盧芬上校的指揮下很快佔領龍環村、龍田村一線,被大龍泉、二龍泉匯合的坑水阻擋。葡方的伯多祿炮台發炮轟擊,命中荷軍火藥車,使荷軍死傷慘重。這時 , 澳 葡 中 日 貿 易 船 隊 司 令 薩 門 托(Lobo Sarmento de Carva l ho)也親臨前線,並發出反攻命令,葡軍、市民、修道士及黑奴們一起出擊,特別是黑奴作戰勇敢,奮不顧身,當場擊斃盧芬,荷軍全面崩潰。是役,荷軍死136人,傷126人,其中11名校級軍官,死傷的 日本人和印尼人也達數百人,還有一名上校及一批士兵被俘。葡方傷亡極輕。澳門葡軍獲得了完全的勝利。為了紀念這一空前大捷,澳葡當局將6月24日定 為澳門 城 市 日 。荷蘭園澳門古地名。即今進教圍與新花園之間 一 帶 , 位 於 澳門 半 島 東 部 望 德 堂區。1622年(明天啟二年),荷蘭人駕艦進襲澳門,荷軍繞道松山,為葡軍包圍,活捉了大批俘虜。被俘荷蘭官兵由澳葡當局安置在一個爛園地建成的臨時收容所,故後人稱此地為“荷蘭園” 。一説是荷蘭商人曾在此做小買賣,故名為“荷蘭園”。現今的荷蘭園大馬路與荷蘭園二 馬路實 非荷蘭 園舊地 。遠 眺 荷 蘭 園荷蘭園大馬路(Aven i da doConselheiro Ferreira de Almeida)在澳門半島中部。南端在東望洋街口接水坑尾街,北端至美副將大馬路。長1030米。荷蘭園在今進敎圍與華士古·達伽瑪花園之間,後誤以為指塔石球場附近一帶。19世紀後半葉,在塔石球場附近開馬路,原被命名為肥利喇亞美打大馬路,因為名稱很不順口,市民便叫它荷蘭園大馬路或荷蘭園正街。它與水坑尾街連成一氣,縱貫南北,是澳門半島 主 要 交 通 動 脈之 一 。 南 段 商 店 林立,比較繁盛。北段多高層住宅樓宇 。著名的盧廉若公園在馬路中段西側。中段有幾座葡萄牙式花園住宅,被列為保護建築物。澳門中央圖書館和澳門歷史
  • 檔案館都在該馬路,還有全澳最大的書店-澳門文化廣場有限公司 。荷蘭園正街見荷 蘭 園大 馬 路 。荷蘭園行人天橋為澳門早期建造的天橋。起終點是巴冷登街,跨過荷蘭園正街,溝通瘋堂新街一帶及東望洋一帶的交通。荷蘭園正街是澳門東西向一條主幹線,以前是雙向行車,後車輛不斷增加遂改為兩線單向行車。該天橋是澳門最早建成的行人天橋,設計簡單,以實用為主,現在天橋已設有自動扶手電梯,較為方便 。莊士敦製衣廠有限公司澳門 製 衣 業 企 業 。 1 9 7 3 年 成 立 。地址 在 下 環街 8 5 號五 暉 工 業大 廈 八 字樓 , 員 工 2 2 0 人 。 經 營 成 衣 製 造 。 近年,為迎合市場需要,增設繡花及洗水部,並與中國內地華都製衣有限公司及香港華都時裝製衣有限公司合作,以增加對 外 競 爭 力 。莊文永(1958~ )筆 名 流 星子、 子 文 等 。 福建 惠 安 人 。 華 中師範 大 學中 國 現當 代 文 學 博 士 。福建 省 惠 安 縣 政協委 員 , 澳 門 科技 大 學 基 礎 敎 育助理教授、澳門五月詩社理事長、澳門九九學社副主席兼秘書長、澳門《九九學刊》主編、澳門中華詩詞學會理事等職。著有詩集《落葉的季節》、評論集《 二 十 世 紀 八 十 年 代 澳 門 文 學 評 論集》、文化論集《澳門文化透視》、散文集《漂流者的眼睛》,論文《80年代澳門新詩的文化透視》1996年12月被內地《新 華文 摘》 轉載 。曹西強(1948~)業 餘 篆 刻 、書法 愛 好者 。 廣東河 源 人 , 生 於香港。1984年 獲澳門 東 亞大 學 會計 全 科 課 程 證書。 澳 門 書 法 篆刻 協 會 聯 絡 部長。曾任澳門美國銀行助理副總裁。工餘隨書畫家林近學習書法、篆刻,作品曾參加全澳書畫展覽。2004年出版書法篆刻 作 品 集 。曹其真(1941.12~)女 。 社 會 活動 家 、 企 業 家 。生於 上 海 , 畢 業於 中 國 安 徽 大學, 獲 無 線 電 物理 系 學 士 學 位 ,並 獲 法 國 巴 黎 大學 法 語 及 法 國 文學文憑。全國政協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二屆立法會主席、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名譽會長、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成員、澳門殷理基有限公司董事長、香港永新企業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美國Novel Denim Holding s Lt d.董事等。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法國駐澳門名譽領事,澳門立法會一、三、四、五、六屆議員,澳門紡織品有限公司董事長、澳門世界貿易中心董事局主席等。曾獲葡萄牙總統頒授工農業功績司令級勳章、殷皇子十字勳章,法國政府頒授法國國家騎士勳章、榮譽團騎士榮譽勳章,澳門政府頒授英勇勳章。2003年獲澳門特區頒授大蓮花 榮 譽勳 章 。曹美瓊(生卒年份不詳)女。生於澳門。陳子褒的得意女弟子。 曾 獨 力 支持 陳 子 褒 創辦 的 贊 化 義學,後傾一己私蓄數千金,於1916年在白馬 行 街 獨 力興 辦 澳 門 第一 間 女 子 中學,也是澳門第一間規定學生穿校服的學 校 - 維 德 女 子 學 校 , 任 校 長 1 0 多年 。基士拿敎全名為國際基士拿知覺協會。源於印度。相信婆羅門敎和韋陀哲學,或可視為古印度宗教思想的20世紀新版本,相信輪迴與再生。創會者世尊A .C .巴帝維 丹達 ·史 華 米· 巴布 巴 (1 89 6 ~1977),興盛於2 0世紀60、70年代 ,約於 80 年代 末自 香港 傳入 澳門 。《基本法九九講》一部 解 釋 《 澳 門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法》的通俗著作。梁凡著,澳門基金會1994年出版。梁凡是幾位曾在澳門基本法起草與諮詢過程中參與有關工作的法律研究工作者的筆名。全書共211頁 ,就澳門基本法中最重要的內容分99個細目分別進行深入和系統的討論,具有系統性 、 概 括 性、 通 俗 性 和針 對 性 等 特點 。
  • 基督敎亦稱新敎,有別於羅馬天主教及源自希臘的東正敎。基督敎在近代第一位來華傳道的是馬禮遜(Robert Morr i son),他屬 英國 倫敦 傳道 會, 18 07 年9 月4 日抵澳,開始他在華的傳教生涯。他在澳門的宗敎活動,代表着基督教新敎和英國倫敦傳道會在中國傳敎的初期所獲得的重大成就。馬禮遜曾在澳門翻譯《聖經》,主張以“淺白及簡易文字”將新舊約譯成中文,對後來中國教會的傳敎與譯經事業影響至鉅。馬禮遜在澳門出版頗多中英文的神學與語言學著述,在中國新敎傳教史上佔有十分重要地位。1820年他又 與李文斯敦醫 生(D r.J .Living-Stone)在澳門開設一間診所,同時有一中醫,實行贈醫施藥;1827年得郭雷樞醫生(Dr.Thomas R.Col l edge)之助,於澳門開辦一間眼科醫院。馬禮遜在廣東受到中國人的排斥,在澳門亦受到葡 人 及天 主 教 徒的 歧 視 ,但 繼 續 傳敎,由此可見馬禮遜於基督敎及倫敦傳道會,實為一大功臣。歷史上尚有許多別的新敎敎會傳教士受了馬禮遜的影響而來到澳門傳敎。例如在中國沿海地區佈道的傳教士郭士立(Kar l F r i ed i c hAugus t Gutz1a f f),即屬荷蘭傳道會,後脱離該會,自由傳教。其夫人在澳門開辦第一所女子私立學校,名倫敦婦女會女校 ; 1 8 3 5 年 9月 馬 禮 遜 紀 念 學 校 創辦,即附設於此校內。至1839年馬禮遜紀 念 學 校 正 式 設 校 ( 又 名 馬 禮 遜 學堂),成為澳門最早之基督教學校,曾培育過容閎、黃勝、唐傑、黃寬等後來在 中 國 近 代 史 上 有 一 定 影 響 的 學 生 。1845年後,德國系統的敎團如巴色會、禮賢會、巴陵會、信義會等皆接受郭士立的 主 張 , 聯合 在 華 傳 道。 又 有 美 部會,亦稱美國公理會,於1830年即由裨治文(E .C.Bridgman)來澳門傳敎。其後更有 崔理 時 、衛 三 畏( Samuel We l l sWi l l i am s )等人於1833年至澳門傳道。1839年有戴華爾來澳;1841年有波乃耶自新加坡抵澳;1842年有婁理華至澳,後北 上 寧 波 傳 敎 。至 於 美 國 浸 信 傳 道會、美南浸信會、美國聖公會、美國長老會海外傳道會、加拿大長老會等,亦先後派遣傳敎士至澳門傳教。由於澳門葡人及天主教徒的排斥,1842年香港開埠後,大部份教會皆離開澳門,其中倫敦傳道會、浸信會及馬禮遜敎育協會皆遷往香港,美部會則以廣州為基地,其餘各傳道會則分往中國內地及各口岸傳教,皆有所發展。至1917年10月4日,澳門中華基督敎會為其教堂奠基立碑,始標誌着基督敎的重臨澳門。1997年澳門有基督敎組織或會所數十個,基督徒人數近5000人。近年澳門的基督敎會如聖公會、浸信會等致力開展青少年社區服務,在傳道之外,更為本澳的社會工作帶來 一翻新 氣象 。基督敎中國佈道會恩慈院兒童之家澳門慈 善機 構。 19 53 年成 立。 現址設於 望廈平 民新 邨第十 座一樓 A至 H座。主要以“耶穌基督之憐愛”及“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之精神為其服務宗旨,以使孤苦無依之兒童有家可歸及自立成長。服務對象主要是5~18歲因 家庭問 題而 需入 住家 舍的兒童 。家舍 內設 有家長 ,每 日安 排兒 童上學 和放 學, 功課 輔導, 照顧 兒童 起居 生活 和 節 日 慶 祝 活 動等。 還設 有社 工安 排兒童 輔導 工作 和提 供各 項 有 益 身 心 活 動 。機 構 內 還 設 有 圖 書室、 鋼琴 等, 並有 義工帶 領的 興趣 學習 小組。 受社 會 工作 局 資助, 可收 容數 十名 兒基督敎徒協會1989年7月29日成立。會址設在高士德馬路12號浸信會內。該會工作主要由5人小 組組成的 行政委員 會負責, 旨在聯絡澳門基督敎徒,本着基督精神,關懷及回應澳門地區過渡期各種需要,最終將 信仰落 實於生 活中 。基督敎墳場位 於 白 鴿 巢 公 園 側 的 基 督 敎 墳 場 入 口位 於 澳 門 白 鴿 巢 前 地 白 鴿 巢 公 園側。一個半世紀前,具有特殊勢力的英國東印度公司澳門分公司,租賃白鴿巢的洋樓(即今東方基金會會址)作為職員宿舍,後在鄰近闢了這座墳場。原稱東印度公司墳場。墳場早已停止入葬,成為澳門古蹟,環境清幽,吸引不少外國遊客慕名前往瞻仰憑吊。墳場分兩部份,前為馬禮遜小教堂,建於1821年,是澳 門 第 一 座 基 督敎 傳 道 所 ; 後 為 墓園,墓塚數十座,埋葬的多是來華的英國商人、東來拓殖的殖民主義者、鴉片戰爭中在華身亡的英國將領及基督教傳教士。其中最有名的有英國艦隊統帥施厚仁,英艦“都魯號”總司令邱赤爾公爵,英駐華商務總監律勞卑,有居澳20餘載的英國名畫家喬治·錢納利(GeorgeChinnery);基督敎第一個來華傳道的敎
  • 士馬禮遜(Robert Morr ison)即葬於此,故亦稱 馬禮 遜墳 場 。基督敎聯合會1990 年1月 4日成 立。其 辦事處 設在東望洋街15號的神召會內。宗旨是讓澳門基督敎各宗派的敎會互通信息。該會的成立,是基督敎在澳門傳教百多年來的 一 件 大 事 。麥健智(Lu í s Sales Marques,1955~ )生 於 澳 門 。葡萄 牙 波 爾 圖 大學 經 濟 系 畢 業 。澳門 歐 洲 研 究 學會會員,1983 年進入 旅 遊司 , 歷任研 究 暨 推 廣 處負責 人 、 旅 遊 活動廳廳長、副司長,澳門國際音樂節籌委會 成 員 。 澳 門 大賽 車 常 設 秘 書 處 成員, 曾 代 表 澳門 參 加 世 界旅 遊 組 織 會議。曾任土生社群聚會籌委會成員、消費者委員會委員、峰景酒店管理公司經理、澳門港口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委員 、澳門質量及發展研究所負責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1993年起任澳門市政廳主席、總督諮詢會 委 員 。麥德樂朝覲雍正1724年(清雍正二年),清朝政府大規模驅逐西洋傳敎士,澳葡政府擔心清廷會進而收回澳門,就上書請求葡萄牙國王若奧五世遺使來華。1727年,葡國使臣麥德樂(Alexandre Metelo de Sousae Menezes)經澳門抵達北京,朝覲雍正皇帝,行三跪九叩禮,呈獻大量禮物,並懇請清政府保護在澳門和中國內地的葡人。雍正允准了這一請求,同意葡人繼續居留澳門,並在麥德樂返澳時,給予了特別的優待。這次出使費用浩大,在澳葡萄牙人 共拿出了3 萬両銀子, 其中澳葡當局承擔了2.5萬両。專利税澳門政府將一些事業的經營權以專營的 方 式 批 給 一 些 專 營 公 司 所 徵 收 的税。 主 要 的 專 利 税有 博 彩 税 收 入 、 狗場、馬會、彩票、即發獎券及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澳門電力 有 限公 司 、 澳門 公 共 汽車 有 限 公司、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公司、澳門泊車服務有限公司等。專利税的收入佔政府收入的四成,佔經常性收入的七成,是財政收入的最主要來源;其中又以博彩税的貢獻最大,以2003年為例,博彩税收入達 約百億 澳門元 。專門店通常指只售賣一兩種商品,而貨品的類型則有較多選擇餘地的商店,是零售商向專業發展的標誌。澳門的專門店包括有服裝(有的是經營某種品牌系列產品的專門店)、汽車及汽車零配件、皮具手袋、玩具、鞋店、床褥、電器及體 育 用 品 等 。專科醫生認可長期以來,澳門政府在醫學教育資格方面一直只認同其葡萄牙本土的醫學教育制度,只有經過葡萄牙醫學教育制度培養出來的專科醫生,才能在政府醫院擔任專科醫生職責或者具備專科醫生執業資格。1988年澳門進入過渡期後,澳門政府開始了培訓本地區專科醫生的工作,同時亦開展了從葡萄牙以外地區(如上海、香 港等地)招 聘專科醫生 的工作,但是離滿足本地區的需要,達到人才本地化的要求尚有很大的距離。在澳門有不少來自中國內地經過正規專業培訓的專科醫生,按照原有澳門法律,他們 不 能 取 得澳 門 專 科 醫生 的 專 業 認可。在各界強烈要求、呼籲之下,澳門立法會社會、教育及文化事務委員會曾舉行內部工作會議,聽取一些社團代表對專科醫生資格認可制度的意見,亦有立法會議員草 擬“專科醫 生資格認可 ”法律草案提交立法會大會討論,但未獲及時 批 准通 過 。連家生(1939~)書法 家 。 廣東潮 陽 人, 生 於廣東 海 豐。 幼 承庭 訓 , 嗜 書 道 ,愛音樂。1989 年創辦 澳 門 第 一 個書法 團 體 澳 門 藝林書 法 學 會 , 定期出版《藝林》會刊。中國書法協會會員、澳門書法家協會主席、西安書學院特聘教授、中南大學客座教授、西安交通大學兼職教授、澳門理工學院藝術高等學校導師、澳門藝林書法學會會長、世界美術文化交流協會澳門分會理事、廣州美術館特聘書法家、澳門中華詩詞學會監事、澳門海陸豐同鄉會副會長、汕尾市政協委員等,並為每年一屆的澳門學生書法比賽的評選委員及顧問。書法作 品 曾 於 日本 、 葡 萄 牙、 美 國 、 韓國、新西蘭、馬來西亞、中國內地及港澳台 地 區 參 加展 覽 。 著 有《 連 家 生 書法》、《連家生論書絕句》、《白水軒自書詩一百首》、《白水軒談藝錄》、《淺論晉唐書法及其影響》、《談談書法教育》及短篇書論《淺議瘦金體與書法筋骨》、《書法的俗氣》等,其書法藝術在內地 及海外備 受讚揚 。《連家生論書絕句》論書詩集。連家生著,澳門星光出版 社 1 9 8 7 年 出 版 , 香 港 雅 林 出 版 社1993年出版修訂本。全書共收作者論書七言絕句18首,分別對傳統書法藝術的
  • 執筆、懸腕、用筆、結字和佈局,都一一抒 發 了 作 者的 體 會 。 每首 都 詳 加 注釋,在注釋中既分析前人有關的論述,又結合自己習書的親身體會,每篇都是見解獨到的書藝短論。18首絕句均由作者以行書書寫,筆意豪雄高邁,流麗秀雅,富於變化。詩篇結構緊密,一氣貫連, 頗 見功 力 。連勝馬路(Estrada de Coelho doAmaral )在澳門半島中部。南端由鏡湖馬路起,北 端至美 副將大 馬路。 長84 0米 。以1863~1866年出任第85任澳門總督的阿穆恩(José Rodrigues Coelho doAmaral)名字命名。他到任後繼續推行擴張政策,拆毀城牆,強佔塔石、沙崗、新橋 、 沙 梨 頭 等 村落 , 開 馬 路 、 編 門牌。後來便把新橋到望廈這條馬路冠以他的名字,中文也叫“連勝”。這條馬路曲 曲 折 折 ,穿 過 花 王 堂區 北 部 商 住區。馬路的北端有聖心女子中學 。連聲海(1884~1947)廣東 順 德 人 。 上海 法 政 學 校 畢 業後,赴日就讀早稻田大學政法科。在日加入同盟會。1909年奉派到上海開展聯絡工作 。1 91 8年 起, 歷任 大元 帥府 秘書、軍政府大理院書記長、總檢察廳書記長及印鑄局局長。1925年後,迭任廣東省政府秘書長、中央黨部政治會議秘書長、漢口國民政府秘書長、交通部代部長、海外部部長。1929年任鐵道部次長。1932年任鐵道部部長兼行政院秘書長。次年,任立法院立法委員。1935年因病移居澳門多年,觀音堂還留下他的詩畫寶。1942年重返國民黨中央政府,任立法委員。工書法、篆刻。著有《鐵道概論》 、《金石 粹言》 。連鎖店一個大企業屬下有多個銷售點的新型企業。其主要特點是:這些銷售點的設計、陳設和裝修幾乎是完全劃一標準化, 可 以 節 省 設 計費 用 ; 憑 藉 集 體 宣傳,亦可節省宣傳推廣活動的費用;大批量 進 貨 可 以降 低 成 本 而獲 得 廉 價 供應。有的集團還設有自己的工廠,其產品價格廉宜,競爭力強。澳門的連鎖店企業很多,有專門化的連鎖店、特許經營的連鎖店及生 產商的連鎖店等 。《盛世危言》中國近代史上影響頗大的一部政論專集。作者鄭觀應(1842~1922),是近代中國維新派思想家。他生於晚清,憂國憂時,呼籲救亡圖存,主張向西方學習,變法維新,逐步使中國近代化 。《盛世危 言》是 他的代 表作。 鄭觀應 世居澳門,其父在澳門設私塾授徒。他從小在 澳 門 受 教育 , 後 赴 上海 當 商 務 學徒。21歲時開始搜集材料撰寫政論文,其 中 有 不 少 曾 在 上 海 《 申 報 》 發 表 。1873年(清同治十二年),他把24篇文章編成《救時揭要》出版。其中《澳門豬仔論》、《澳門窩匪論》都是目睹澳門社會現狀有感而發。《擬自禁鴉片煙論》也和澳門有關。1880年(清光緒六年),他又把後來寫成的36篇論文另輯一冊,題名《易言》,以杞憂生的筆名出版,從商業、科技、法制、教育等方面縱論 改良 之道 。1 88 6年 ,開 始醞 釀《盛世 危言》 一書 的構思 ,執筆 撰著 ,並將以往的政論文刪正、補充、修訂,直到1893年輯為5卷本《盛世危言》,問世後風行一時。1900年又增訂為8巷本刊行。1907年,他回澳門隱居,開始編輯《盛世危言後編》,這部傾一生心血的 力 作 於 次年 下 半 年 完成 , 分 為 1 6冊,191 9年印出樣 本,192 1年再修 訂後由上海翰華閣書店刊行問世。《盛世危言》力論“中外盛衰治亂之道”,“國家求富強之法”,警世醒時,朝野上下皆以先讀為快,傳誦數十年。康有為、梁啟超、光緒皇帝,以及孫中山、毛澤東等都從 這部書中 受到啟迪 。盛豐珠寶金行澳門一間經營黃白金飾、珠寶玉石等名貴商品的商行。採取集團式經營 。1997年 12月28 日開業。新 總行位於 新馬路。除出售款式精美多樣的珠寶首飾外,亦經營名貴手錶、打火機以及各種精美禮品 。5間分 行分別設 在南灣殷 皇子大馬路、若翰四世大馬路及友誼大馬路 一 帶 。雪地殿雪 地 殿位於東望洋山。澳門半島最高處,東望洋燈塔下。建於1626年(明天啟六年),先於東望洋炮臺(1637)及燈塔
  • (1865)建成,為東望洋山上最古老之建築 物 。 所 供 奉 的是 葡 人 的 航 海 之 神“雪地聖 母”, 相當於 閩粵漁 民祀奉 的天后,故有“聖母雪地殿”之名。澳門葡人相傳,昔日曾有數艘葡國貨船揚帆來澳 , 半 途 黑 夜 間 遇 風 , 迷 失 方 向 之際,忽見空際有盞明燈照耀前行,終於循導安抵澳門,而燈隱沒山上,葡人認為是聖母顯靈。松山燈塔之建,亦與此有 關 。 每 年 8 月 5 日 大 批 信 徒 來 此 朝聖。此外,雪地殿有數穴17世紀天主教傳教士之古墳,皆為西方宗教東來之歷史 遺 蹟 。雪 社澳門 早 期 文 學 團 體 。 其 主 要 成 員為 : 梁 彥 明 ( 臥 雪 ) 、 馮 秋 雪 、 馮 印雪、黃沛功、劉君卉(抱雪)、周宇賢(宇雪)、趙連城(冰雪)等。1916年創辦《詩聲》月刊,後因經費不足,改為 不 定 期 刊 物 , 1 9 3 4 年 出 版 《 六 出集》。該社主要活動為澳門文人雅集聚會,創作 舊體詩詞 ,沒有固 定組織 。雪萬龍(Manuel Joaqu im dasNeves,1959.7~)葡 萄 牙 里 斯本天 主 教 大 學 工商管 理 學 士 。 澳門特 別行 政區 政府博 彩 監 察 協 調局局 長 、 仁 慈 堂慈 善 會 成 員 、“ 根 在 澳 門 ” 成員、澳門陸軍俱樂部候補委員、澳門俱樂部司庫、澳門公務人員協會主席團執行委員會成員。曾任中學敎師、澳門幸運博彩監察處處長、博彩監察廳廳長 、博彩監 察暨協 調司副 司長等 。《雪廬詩稿》古典詩集。梁披雲著,《澳門文化叢書 》之 一。 澳 門文 化司 署 19 91 年 出版。全書收作 者舊詩手稿 3冊:《夢 痕心影集》(1928~1949) 、《瀛海嘯歌集》(1950~1966) 、《秋鴻 嘴爪集 》(1966~1988),共480多首。作者一生與國運息息相關,從事教育、新聞和華僑服務等方面工作,貢獻鉅大。詩集正是作者60年來的真情見證。詩中反映出作者心懷邦國,甘於淡泊,具有豁達的自我意識和心存古賢的閑適優雅。多篇詩 作 體 現 了 詩 人 對 特 定 時 空 裡 對 國事、世局的親切關懷,既有藝術價值,又有社會功能。詩風承漢魏悲風而入唐宋骨格,直抒胸臆,黜華崇淡,不假浮藻,反璞 歸真,渾 厚天然 。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負責向特區行政長官推薦澳門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法官人選的機構。根據《澳門特別行 政區基本法》 第87條的 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於1999年4月10日通過了《關於設立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的決定》。該《決定》 確定了 推薦法 官的獨 立委員 會的職責和產生辦法。澳門特別行政區第10/1999號法律《司法官通則》第九章,對該委員會的職責和組成等作了具體規定。依據該《決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候任行政長官何厚鏵於1999年7月28日發佈第1/1999號行政命令,委任岑浩輝、 許 輝 年 、劉 焯 華 、 崔樂 其 、 吳 榮恪、賀定一、楊允中出任首屆推薦法官的 獨 立 委 員 會 的 7 名 成 員 。 經 委 員 互選,劉焯 華當選 為主席 。區天興(1942.8~)廣東開平人,生於東帝汶。新益發展有限公司經埋,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會員、澳門文員會副主席、澳門攝研會副理事長、黃營均基金會副理事長、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常務理事、澳門開平同鄉 會 名 譽 會 長 。曾任 澳 門基 本 法諮 詢 委 員 會 委員。1982年獲英國皇 家攝 影學 會A R P S 會 士 名銜 。區均祥曲藝會曲藝團 體。 199 4年 組成, 會址 設於黑沙環大馬路國際花園大廈三字樓。會長區均祥是澳門的一位著名樂師,技術全面,有“豉味唱家”的美名。在他的領導下,曲藝會參加了社團匯演,亦曾組織會員前往廣州、前山等地旅遊及交流 ,擴 闊眼 界 。區志忠(1938.10~)廣 東 高 明人, 生 於 澳 門 。廣東省政協歷屆委 員 聯 誼 會 理事、青島市政協三胞海外聯誼會常務理事、西藏珠穆朗瑪文學藝術基金會顧問、澳門蓮藝文化協會監事長、澳門新口岸坊眾聯誼會會長、澳門舞之 友 協 會 榮譽 顧 問 、 恆豐 電 梯 ( 澳門)有限公司顧問、金星中天電機工程有限公司顧問。曾任廣東省第七屆政協委員、南光(集團)有限公司常務董事兼副總經理、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執行董事、中澳服務 有限公司董事長 。區金蓉(1935~ )女。廣東開平人。台灣成功大學建築工程學系學士。湖南省第十屆政協委員、中國全國婦女全國代表大會澳門代表、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開平同鄉聯誼會名譽會長、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副會長、台
  • 灣大 專 澳 門 校 友會大 會 主 席 、 廣州中 山 大學 嶺 南學 院 名 譽 校 董 、北 京 嶺 南 幼 兒 園校董 、 澳門 建 築工 程 學 校 校 長 、澳門 嶺 南 中 學 校長、澳門區華焜建築公司董事總經理。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湖南省第八、九屆政協委員,全國婦聯第七、八、九屆全國代表大會澳門區代表。2004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敎育 功 績勳 章 。區宗傑(1941~ )廣 東 新 會人 , 生 於 澳 門 。1958年畢業於粵華中學,1993年完成 香 港 政 府 高級 公 務 員 課 程 。澳 門 特 區 第 一 、二屆 立 法 會 官 委議員,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二任澳門特 別 行政 區 行政 長 官選 舉 委員 會 委員。先後創辦匯業信貸有限公司、匯業證券 有 限 公 司、 匯 業 金 融期 貨 有 限 公司、匯業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匯業(代理人)有限公司。澳門匯業銀行主席暨香港匯業財經集團主席、香港證券投資分析 學 會 副 主席 、 香 港 聯合 交 易 所 理事、接受存款公司公會理事、貿易發展局金融服務拓展顧問、金融管理局外匯及資金市場運作委員會委員、澳門銀行公會理事、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會董、澳門中小企業協進會理事長。1976年英國《金融時報》、1977年德國《資本》雜誌稱其為“香港最成功的金融家”。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 政 區 第 一 屆 政 府 推 選 委 員 會 委 員 。1999年,曾參選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 政 長 官 。區錦新(1957.4~)廣 東 新 興人 , 生 於 澳 門 。澳門 東 亞 大 學 社會 科 學 學 士 、 華南師 範 大 學 敎 育碩士 。 澳 門 特 別行政 區 第 二 屆 立法 會 議 員 、 澳 門民主發展聯委會理事長、新澳門學社理事、澳門教育工作者協會監事、商訓夜中學校友會監事長。曾任第三屆澳門市政 議 會 議 員 。區聲白(1892~卒年不詳)廣東南海佛山鎮(今佛山)人。早年曾入廣州世界語夜校,接受世界語的啟蒙教育。後就讀於廣東高等師範學校及北京大學。五四運動期間,在北大學生中宣傳無政府主義。1920年畢業後到嶺南大學講授中國文學史,並利用《民聲》等雜誌,進行無政府主義和世界語的宣傳。次年赴法國里昂大學留學,加入國際性世界語組織“全世界無民族協會”。1925年畢業回國,致力於世界語的推廣。翌年在廣州與黃尊生等創辦世界語 師 範 講 習所 和 廣 東 大學 世 界 語 學會。1929年參與創辦廣州世界語學會,任交際部主任。1938年廣州淪陷後,曾任日 偽 廣 州 市 社 會局 課 長 。 不 久 到 澳門,任職於濠江中學。後病逝於澳門。救濟金為按月給付的一種社會保障手段。發放對象為在 澳門居住滿7 年、年滿6 5歲,如為殘廢者則需年滿18歲、無權享有養老金或殘廢金,不從事任何有報酬之活動和缺乏維持生活手段以滿足基本需要之人士。此救濟金是根據第58/93/M號有 關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之 新 法 令 而 設立。根 據19 99 年8月 30日 第1 64/GM/99號 批示 ,救濟 金現 為每月 75 0元 。常見動物澳門地區陸上動物,種類和數量都很少,20世紀後期只在郊野還會見到一些蛇和龜等爬行動物;樹林和海邊有多種鳥類;近海魚類品種不少,還有蝦和蟹等。據統計,離島有哺乳類10種、鳥類(留鳥 及候鳥) 90種 、魚類1 60種 、兩棲類7種、 爬蟲類24種 。此外,澳 門尚 有 昆 蟲 5 0 0 種 , 包 括 8 科 近 百 種 蝴蝶 。常見植物澳門地區植物種類相當豐富,已載入《澳門植物名錄》的就有173科、668屬、1153種之多。常見的如山丘上半自然 林 或 人 工 林 的 喬 木 樹 種 樟 樹( Ci n n a momum c am phor a) 、 陰 香(Cinnamomun burma nni i)、台灣相思(Acacia confusa)、桉樹(Euca lyp t us)、馬尾松(Pinus mas s oni a n a ) 、 木麻 黃(Casuar ina equi set i f o l i a)等;山丘灌木叢中 的 桃 金 娘 ( 崗 稔 , Rho domy r t u stomentos a)、崗松(Baeckea f rutescens)、野牡丹(Melas t oma candidum)等。常見的行道樹如大葉榕(F icus vi ren s)、細葉榕(F i cu s r e t us a )、 洋 紫荊 ( Ce rc i sbl akeana)、白花紫荊(Cerci s albi f lora)、宮粉羊蹄甲(Bauhi ni avar i egat a)、大葉合歡(Al bizzi a l e l beck)、鳳凰木(Delonixr egi a)、木棉(Bombax malaba r i c um)、石栗(Aleur i t e s moluccan a)、楝樹(苦楝、森樹),(Me l i a azedarach)等。庭園栽種的有白蘭(Micheli a a l b a)、印度橡皮樹(印度膠榕,F icus e l a s t i c a )、南洋杉(Araucari a heterophyll a)、扶桑(大紅花,Hibi s c us ros a - s i ne n s i s )、炮仗花(Pyrostegi a venusta)、五爪金龍(Ipomoea
  • cai r i ca)等;還有池塘的蓮花(荷花,Nelumbo nucifera)。此外,各種各樣的盆栽觀賞植物,如花卉和盆景等更是不勝枚舉。澳門的藥用植物也不少,例如雞血藤(Millet t ia)、半楓荷(P terospermumhe t e yoph y l l u m) 、金 銀花 (忍 冬 ,Lonicera japonica)、木棉花、角花胡頹子(Elaeagnus gonyanthes)等。綠 化 區 植 物 繁 茂 。常綠闊葉林南亞熱帶常綠闊葉林是澳門地區的地帶 性 植 被 。 過 去曾 經 廣 泛 分 佈 於 丘陵、台地和溝谷、山麓,村後的“風水林”和村邊林也屬於這種類型。隨着澳門開埠,市區不斷擴大,樹林逐步被砍伐,現在僅殘存於東望洋山、青洲山 、望廈 山 等 處 ;氹 仔 和 路 環也 有 少 量 殘存。 東 望 洋 山 的 小 葉 榕 —— 樟 樹 ——陰香林是較有代表性的類型,也是人為干擾、 破壞 較少的 樹林 。《晚清名臣奏議澳門》清臣奏疏文集。葡文書名為ParaaVista do Imperador:Memó rias da DinastiaQi ng sob re o Es tabe 1 ec i mento dosPortugueses em Macau(1808-1887),東方葡 萄 牙 學 會 《 東 方 追 憶 》 之 十 五 ,20 0 0 年出 版 , 全 書2 2 3 頁。 由 薩 安 東(Antó nio Vasconcelos de Saldanha)和金國平選編、註釋。共收入20篇晚清名臣關於澳 門的重 要奏疏 。《晚晴樓詩》古典詩詞集。佟立章著,澳門政府教育 司1 98 9年 出版 。全 書收 詩9 3首 ,詞10闕,對聯1副。所有作品由嶺南 著名書 法 家 林 少 明 以各 種 書 體 寫 於 扇 面上,是一部詩書合璧的作品集。詩作內容豐富,既有針砭時事,咏懷古蹟,與騷人 畫 客 互 相酬 贈 ; 又 有描 述 自 然 風光,緬懷往事等。體裁多樣,有絕句 、律詩、古風,以七絕為多。詩風流暢自然, 用 詞 遣 句 明 白易 懂 , 意 境 恬 淡 高遠,蘊含哲理;在嚴守格律之餘,又能別出新意 ,充滿時 代氣息 。眼病醫院1827年(清道光七年),英國東印度公司澳門分公司郭雷樞(T . R.Col ledge)醫生等人在澳門創建的中國最早的眼病醫院,主要治療當地常見的眼科疾病,兼治其他疾病。據《中國叢報》記載,該院5年內共為4000名澳門和中國內地的居民進行診治,深獲病者的好評 。眼鏡業澳 門 目 前 有 專 業 眼 鏡 店 5 0 多 間 。澳門人口不多,本銷市場有限。在消費之中 , 本 地 顧客 佔 六 成 ,消 費 中 等 檔次;二成以上為中國內地遊客,消費為中高 檔次 。2 0世 紀8 0年 代中 期以 來 ,澳門亦開始流行隱形眼鏡,部份眼鏡店亦有驗配隱形眼鏡的專項服務。澳門市面出售的隱形眼鏡以美國、德國和中國內地進口的隱形軟片鏡為主。澳門眼鏡產品的貨源來自外國在中國內地的生產商,也有直接從外國進口,包括德國、法國 、 意大 利 、 奧地 利 、 美國 及 日 本等,亦有小部份來自台灣的產品。20世紀90年代,港資眼鏡店大舉進軍澳門市場,使業內的競爭,包括對技術人才的競爭 更 加激 烈 。崗頂見 磨 盤 山 。崔文記錶行澳門一間經銷各國名錶及裝飾鐘等的商行。1954年開業,位於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 ,即新馬 路中段 。崔世平(1960.5~)廣 東 新 會人 , 生 於 澳 門 。美國 加 州柏 克 萊大學 土 木工 程 碩士、 北 京清 華 大學建 築 學 院 城 市規 劃 博 士 。 第 十屆 全 國 人 大 代表、澳門中華文化交流協會理事長、中華海 外 聯 誼 會理 事 、 中 華全 國 青 聯 常委、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理事、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
  • 員、澳門中華總商會常務理事、澳門同善堂值理會副主席、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副理 事 長、 澳 門 基金 會 信 託委 員 會 委員、 澳 門特 區 政 府文 化 諮 詢委 員 會 委員、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區政府科技委員會委員等。曾任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廣州市政協委 員 , 廣 東新 會 、 海 南省 青 聯 副 主席,澳門工程師學會理事長,澳門青年商會總會會長等。曾發表的論文有《淺談離島城市規劃近況與展望》、《澳門的環境與挑戰》等。2004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 專業功 績勳章 。崔世安(1957~)澳 門 特 別 行政區 政 府 主 要 官員 。 生 於 澳 門 。美國 加 州 州 立 大學城 市 衛 生 管 理系學 士 、 美 國 奧克拉 荷 馬 州 國 立大學 醫 務管 理 學碩士、公共衛生博士。澳門特別行政區首屆、第二屆政府社會文化司司長,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名譽顧問,美國公共衛生 會 、 美 國 醫 務管 理 學 會 註 冊 會 員等。曾任澳門政府第五屆立法會議員,華南師範大學客座研究員,全國青年聯合委員會委員、常委,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常務董事,澳門弱智人士服務協會監事會主席,澳門青年商會總會會長,澳門護理人員協進會名譽會長,澳門眼庫基金會董事,澳門同善堂值理會值理及醫務部部長,鏡平學校校長,澳門政府青年委員會委員、環境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 員 等 。崔世昌(1954.2~)廣東新會人,生於澳門。美國夏威夷查米內德大學工商管理學士、碩士。第十 屆 全 國 政 協委 員 , 澳 門 特 區第二 屆 立 法 會 議員、 澳 門 基 本 法推 廣 協 會 理 事長 , 第 二 屆 澳 門特別 行 政 區 行 政長官 選 舉 委 員 會委員,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執行委員會委 員 、 常 委, 澳 門 基 金會 監 事 會 主席,澳門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澳門同善堂副主席,澳門管理專業協會會長,澳門經濟學會會長,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副會長,澳門(中國)青年商會總會創會會長,崔世昌核數師事務所合夥人,崔氏投資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長安投資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等。曾任第八、九屆全國政協委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常委,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土地基金諮詢委員會委員兼核數師,澳門市政議會議員,澳門政府諮詢會委員。曾獲澳門政府頒授工商業功績勳章,澳門特區政府頒授專業功 績 勳 章 。崔世昌核數師事務所澳 門 專 業 服 務 公 司 。 1 9 7 8 年 創立, 現 有員 工 14 人 。主 要 業務 包 括 審計、報税、理帳、商業及税務諮詢 。崔順隆錶行有限公司澳門一家鐘錶行業的銷售公司。代理經營名廠鐘錶、掛鐘、鬧鐘及石英錶機芯、套配件。位於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 。崔煜林(1941.11~)廣東南海人。廣州市政協委員,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委員會委員,澳門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澳門廠商聯 合 會副 理 事長 , 新 聯 製 衣( 澳 門 ) 有 限 公司、 新 遠東 實 業發 展 有 限 公 司 、聯業 建 築 置 業 有限公 司 、 遠 東 貿易公 司 董 事 總 經理。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 員 會 委 員 。崔德江(1942.11~)廣 東 新 會人 , 生 於 澳 門 ,商人 。 日本 早 稻田 大 學 理 學 士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政府 體 育 委 員 會委員 、 澳 門 手 球總 會 創 會 會 長 、澳門攝影研究會會長、澳門物業管理商會會 長 、 佳 運 物 業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兼 經理、又和建築置業有限公司經理、新江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經理。曾任澳門政府諮詢會候補委員、澳門保齡球總會會長、澳門足球總會主席。1999年獲澳門政 府頒 授勞績 勳章 。崔德明設計師。生於澳門,肄業於慈幼工業中學。80年代初,在香港理工大學攻讀設計, 畢業後留 校任教。 作品曾5 次於“全港鐘錶設計比賽”中獲勝:1988年得錶組全場總冠軍,1990年獲設計專項 獎 , 1 9 9 3 年 獲 鐘 組 全 場 總 冠 軍 ,1995年獲得 第二名,19 97年獲得全 場第 一 名 。崔德祺(1912.7~)畫家、書法家、社會活動家。廣東新會人,生於澳門。建築工程專業學校畢業。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名譽會長 、
  • 澳門 中 華 總 商 會副 會 長 、 澳 門 建築 置 業 商 會 會長 、 澳 門 同 善 堂值理 會 主 席 、 澳門頤 園 書畫 會 會長 、 又 和 建 築 置業有 限 公 司 董 事長、德天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佑德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曾任廣東省多屆政協委員及常務委員、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主任、澳門立法會議員及副主席、澳門市政執行委員會委員及副主席、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協進會會長。1966年獲葡國政府頒授慈善功績軍官級勳銜、1980年獲葡國政府頒授慈善功績爵士級勳銜、1984年獲頒授文化功績勳章、1986年獲澳門東亞大學頒授社會科學榮譽博士、1989年獲頒授英勇勳章、1990年獲葡國政府頒授紅十字會勳章、1995年獲葡國政府頒授公民功績高級軍官動章、1999年獲葡國總統頒授殷皇子大十字勳章,2002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金蓮花榮譽勳章。美術作品曾多次 入選全 國美展 。崔樂其(1922~)社 會 活 動家。 誠 興 銀 行 股東大 會 主 席 。 澳門中 華 總商 會 副會 長 , 同 善 堂 值理 會 副 主 席 。 曾任澳 門 政 府 諮 詢會 委 員 , 澳 門 立法會第二、三屆官委議員,澳門基本法協進會副監事長,廣東省第七屆政協委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常務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兼任本地區多家中文學校校董,澳門法國文化協會理事及澳門紅十字會理事。曾獲頒授葡萄牙殷皇子軍官勳章及功績紳士勳章,獲澳門政府頒授英勇勳 章 、 文 化 功 績 勳 章 及 慈 善 功 績 章 。2001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銀蓮花榮譽勳 章 。崔耀 (1934.7~)廣 東 斗 門人 , 生 於 澳 門 。第十 屆 全 國 政 協委員 、 第 二 屆 澳門特 別 行政 區 行政長 官 選 舉 委 員會 委 員 、 澳 門 基本法 推 廣 協 會 顧問、澳門中華總商會理事、澳門崔創業堂有限公司董事、昇利耀記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主席。曾任第八、九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五、六屆廣東省政協委員,廣東省珠海市斗門縣政協副主席,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廣東省江門市榮譽市民,新會市榮譽市民,珠海市斗門區榮譽市民,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二屆推選委員會委員、澳 門足球總會會長 。崔寶峰(1953.8~ )廣 東 番 禺人 , 生 於 香 港 。香港 中 文 大 學 社會 科 學 學 士 , 澳洲新 英 倫大 學 成人教 育 文憑 , 英國候 奧大 學進 修文學 碩 士亞 洲 課程。澳門創新中學校長,東亞成人敎育論壇協會副會長,亞太區終身學習論壇召集人,澳門成人敎育協會理事長,福建師範大學、澳門中西創新學院顧問。曾任東亞大學進修學院敎務長、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國際事務部主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亞太區成人教育總會東亞分區總幹事、亞太區成人教育總會東亞 分會 行政 委員 。國父紀念館位於文第士街一號。一座優美典雅的小洋房,小花園內豎立日本友人梅屋新贈之孫中山銅像。原址是一座低矮的中式二層磚屋,是孫中山兄長孫眉興建的,1930年附近火藥局爆炸震毀後重建成現貌。原為孫中山元配夫人盧慕貞及其女兒長期居住的寓所,1952年盧太夫人 病 逝 。 至 1 9 5 8 年 改 為 “ 國 父 紀 念館”,對外開放,供人參觀。館內珍藏孫中山先生在澳門行醫及革命事蹟的照片等珍貴的文物和史料。館內大部份房間保持原有佈置,近年更開闢書報閲覽室、 電 視 室 等; 三 樓 開 闢為 文 化 展 覽廳,經常舉辦各項書畫、文物及攝影展覽,藉以 推動中 華文化 。孫 中 山 故 居 ( 國 父 紀 念 館 )國民黨澳門支部1920年,國民黨廣東省支部委命蔡香林 、 區 建 邦、 林 浮 生 等組 織 澳 門 分會。1925年孫中山在北京去世,澳門國民黨黨員籌備召開追悼大會;同時,國民黨總部派人來澳籌組澳門支部,並於19 2 7 年9 月 正 式成 立 。 李君 達 、 梁 彥
  • 明、 尹 梓琴 、 馬普 全 、劉 紫 垣、 麥 福華、張來等為第一屆執行委員。1928年執行委員會停止執行職權,周潤芝、鄧協池、梁彥明、李君達任指導委員會。曾在 香港 設辦 事處 。 60 年代 已停 止 活動 。國光時裝百貨公司澳門 經營 國 貨服 裝 及床 上 用品 4 0年的百貨公司。其前身為1901年創辦的“ 周 連 記 洋 貨 店 ” , 初 時 只 經 營 日 用品。1935年遷入十月初五日街108號,改名為周連記商行。1951年廣州舉辦城鄉交易會,首次接受港澳商人參加,其後國貨便逐漸出現於本澳市場,該公司亦於該年始經營內地生產內衣。以後,隨著廣州出口商品交易會的開辦,輸來澳門市場的國貨商品越來越多,再因當時澳門的服裝公司有限,且服裝需求量亦較大,該店的經營遂由日常雜項用品轉為以國貨服裝為主,並於1965年將店舖的名稱改為國光國貨服裝公司。60年代澳門掀起了“愛祖國,用國貨”的熱潮,價廉物美的國貨極受歡迎,生意甚多,該服裝公司的經營頗為理想。自80年代初開始,為適應市場轉變,改變經營策 略 , 把 原來 的 百 分 百經 營 國 貨 商品,改為加入其他外國名牌服裝。目前該公司所售的國貨服裝只佔總貨量的兩至三成 。1 98 7年 遷現 址: 澳門 草堆 街3A-3B,舊址拆建為國光大廈。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國務院的辦事機構。簡稱為“港澳辦”。其職責是:協助國務院總理辦理港澳 事 務 , 具體 為 負 責 根據 “ 一 國 兩制”的原則和中央的有關方針、政策,研究香港、澳門的政治、經濟、金融、文化和其他社會動態,為中央制定有關的方針、政策、策略提供情況和建議,以及 負 責統 籌 、 協調 中 央 各部 門 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工作聯繫和業務往來。國務院港澳事務辦 公 室 下 設 立 4 個 職 能 司 : 秘 書 行 政司、法律司、聯絡司、綜合司。現任主任廖 暉 , 副主任陳佐洱、周強、張曉明 。國際刑警1989 年10月 國際刑警 葡國總局 澳門分 署 成立 。 屬 澳門 司 法 警察 司 一 部門。工作範圍包括與其他國際刑警會員國交換犯罪資料,聯手偵查跨域犯罪,以及出席國際刑警大會。在1999年政權移交後,以中國國家中心局澳門分局的身份 參加 國際 刑警 。國際法事務辦公室特 區 政 府 行 政 法 務 司 屬 下 的 項 目組。前身為立法事務辦公室。組織法規為第10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存續期間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其職責主要包括:在國際法文書的磋商、簽訂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等階段提供必要的法律技術輔助,尤其是就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外 承 擔 義 務 的 程序 提 供 法 律 技 術 輔助;國際組織發出且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的 規 定 、提 議 或 指 令的 收 集 和 研究,並就將之納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體系內的工作作跟進,以及協助澳門特別 行 政 區 有 權 限機 關 制 定 法 案 的 草案;就澳門特別行政區參與、促進或確保其出席在法務領域內有關多邊國際組織或區域性組織的重要事務及會議作準備工作;在參與上述所指的國際組織的有關事務上,準備輔助資料;回答國際組織的問卷或回覆其要求提供有關法務範疇的其他資料;對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國際法文書的公佈作跟進;協調在國際法範疇內開展的活動;輔助有關國際 及 區 際 法律 和 司 法 協助 的 準 備 工作;協助法例及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國際法的資料庫的設立;促進國際法及比較法文獻中心的設立;協助推廣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在法律草擬方面提供輔助。現任協調員為高德志(Jor geCosta Olive ira)。國際酒店澳門 早 期 頗 具 規模 的 綜 合 性 大 酒店。1941年3月建成開幕。位於新馬路西端。落成之時, 為9層樓的大廈, 是當時澳門最高、設計最新、設備最現代化的酒店。興建者為原廣東銀行董事長霍寶材及其表弟吳庭偉。該酒店一樓是餐廳 和 酒 吧 ,二 樓 為 舞 廳, 三 樓 是 酒家,四樓以上為住宿客房。該酒店現已結 業 。國衛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澳門分行澳門第二大保險公司。為澳門居民提供壽險、意外及醫療保險服務。國衛於19 90 年1 月在 澳門開 業, 現有 2個 區域辦事處及1 個分行辦事 處,營業員 及員工人數290人。為了配合營業隊伍 業務的發展,國衛在1998年鋭意擴充澳門辦事處,現今全體職員及營業員均集中於上海街中華總商會大廈,共佔兩層寫字樓,總面積達22,000平方呎。國衛是唯一在香港上市的大型保險公司,亦是環 球 經 營 的 AXA集 團 成 員 。 AXA是 全球最大保險公司,管理資產逾6000億美元,在全球50多個地區經營業務,員工及營業員人數達11萬名。國衛是香港及澳門兩大保險公司之一,為逾100萬 名港澳客戶提供服務,1997年,在首屆亞洲保險業大獎中獲選為亞洲最佳人壽保險公司,其在1998年推出的“智倩”女性保障計劃則榮獲1998年度亞洲最佳創意 產 品 獎 。畢仕達 (Marciano Antó ni oBapt ist a,1826~1896)澳門土生葡人畫家的代表。又譯作
  • 巴普蒂斯塔。私生子,父親早逝。家境貧寒。生活和藝術道路十分艱苦,造就了他執著的奮鬥精神。12歲進聖若瑟修院讀書,學校離英國畫家喬治·錢納利(George Chinne ry)居住的鵝眉街八號十分相近,機緣巧合使畢仕達結識了錢納利。在錢納利的指導下終於成為澳門知名的畫家。他是錢納利眾多學生中最有個性的畫家,其水彩畫和速寫師承錢納利,但又有自己的風格,色彩樸素,筆下的澳門風景畫帶有頑強的固有色彩觀念,洋溢着濃郁的鄉土氣息。他的畫風中包容了許多中國傳統民間藝術的情趣和廟宇色彩,反映了中國文化對他潛移默化 的 影 響 。畢根(1944.2~)廣 東 花 都人。 廣 州 市 政 協委員 , 廣 州 市 花都 區 政 協 委 員 ,澳門 花 都同 鄉 會創 會 會 長 , 澳 門廣 州 地 區 聯 誼 會會董,澳門國際獅子會理事,澳門坊眾學校名譽校董,澳門永藝建築置業有限公司、澳門永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澳門永藝鋁鐵工程有限公司、澳門聯建置業發展有 限公司董 事總經理 。畢漪汶(1925~)女 。 教 育 工作者 。 廣 東 花 都人 , 生 於 香 港 。廣東 嶺 南 大 學 農學 院 園 藝 系 畢業。 澳 門 東 南 學校校 長 、 第 二 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顧問、澳門中華總商會教育顧問、澳門中華教育會副會長、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榮譽理事 、澳門大專教育基金會監事長、中山大學澳門校友會名譽顧問、花都市澳門同鄉會副會長。曾任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 , 廣 東 省第 六 、 七 、八 屆 人 大 代表。1988年獲澳門政府頒授勞績勳章、2003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教育功績勳章 。《第三千禧年初端的澳門》(Macauon the Threshold of t he Th i rdMillennium)論文集。澳門利氏學社研究叢書之一,2003年出版,全書336頁。為澳門利氏學社與香港法國現代中國研究中心於2001年12月14-15日聯合主辦的國際研討會的論文集, 共收入分屬4個主 題的 英 語 論 文 1 8 篇 。第三條澳氹大橋見 西 灣 大 橋 。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33/2001號行政法規,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 員 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縮 寫MEAGOC),於2 00 1 年 1 月 1 日 正 式 成立。該公司以設計、籌備、策劃、推廣及舉辦第四屆東亞運動會為所營事業。原2005年澳門東亞運動會協調辦公室則於2 00 1年 12 月3 1日 完成 其歷 史使 命 。公司之 首次股 東會 會議於 20 02年 1月 4日舉行,會議上確認委任股東會主席團及監事會的據位人,以及追認董事的委任,並議決有關開展公司業務等事項。公司是管理及組織第四屆東亞運動會的機構,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運作,主要是考慮到行政及財政運作將因此而較具彈 性 及迅 速 。做牙見 禡 期 。《假如我愛上了你》現代詩集。林玉鳳著。澳門五月詩社1997年出版。全書分三部份:第一部份“假如我愛上了你”,題材以愛情為主;第二部份“葬,我們的愛”,內容多涉及社會時事;第三部份“沒有羽毛的翅膀”則是作者筆下的成長的感覺。全書共收詩作50首,記錄了詩人的自我情感和對事物特有的細膩觸角,作品呈現的風格多樣化,既有現代的,也有後現 代 的 。偉記百貨公司澳門較有代表性的老字號商家。位於新 橋渡 船街 14 號D、F地下 。該 公 司創 立 於 1 9 2 4 年 , 至 今 已 有 近 8 0 年 歷史。堅持薄利多銷、服務街坊的方針。經營國產貨為主,亦兼營外來貨。主要經營商品為校服制服、成人服裝、床上用品、針棉織品 及日常用品等 。健聰曲藝會曲藝團體。由著名音樂師傅何世永於1995年創辦。會址設於提督馬路慕拉士 大 廈 1 9 樓 F。 何 世 永 擔 任 音 樂 拍 和外,還授徒傳藝。主要會員也多是何世永的弟子。1997年初何世永去世,其弟子仍繼承遺志 ,熱心會務 。貨幣金融統計澳門的官方貨幣金融數據的定期編制 及 發 佈 , 是 順 應 澳 門 發 行 機 構(Ins ti tu to Emi s sor de Ma c a u,澳門金融管理局前身)1980年成立後的需要,始於80年代初期。根據第35/82/M號法令付與的權力,澳門發行機構於1984年6月正式發出第1/84 -GEE號通告,建立銀行定期申報統計系統。這些申報資料為編制貨幣金融統計的必須材料。早期的貨幣金融數據,主要是透過《澳門發行機構年報》向公眾發佈。另外,由於澳門經 濟在7 0及8 0年代 經歷了 由製 造
  • 業帶動的經濟起飛,公眾及政府均意識到有迫切需要系統性地搜集及編制統計資料,以作澳門社會及經濟發展的分析及規劃。因此“澳門統計資料體系”亦在1984年透過公佈法令第23/84/M號建立 。 編 制 及發 佈 貨 幣 金融 數 據 的 工作,遂在澳門官方統計法律框架內明確介定為澳 門發行機 構的權限 。有關統計法規隨著經濟環境及政府金融部門組織架構的變易在過去雖有修改,但大體仍是沿襲第1/84 - GEE號通告及 “ 澳 門 資 料 統 計 體 系 ” 的 中 心 內容,包括第1/84- GEE號通告在1993年為第007/93 - AMCM號通告所取代。就最近修訂的第62/96/M號法令規定,澳門金融管理局為除統計暨普查局以外,唯一 的 澳門 官 方 統計 編 制 機關 , 享 有“技術自主”,可以“獨立之方法”編制及發佈澳門官方貨幣金融統計資料。同時,第14/96/M號法令“澳門金融管理局組織章程”第11條亦訂明澳門金融管理局的一項職能是促進貨幣及金融統計之 編 制 。現時,澳門官方貨幣金融數據的編制及發佈是金管局屬下研究暨統計辦公室的職責。其內容包括:貨幣供應量、存款 及 信 貸 、貨 幣 機 構 綜合 資 產 負 債表、本地銀行同業市場(貨幣市場)交易統計、銀行對外關係數據、澳門幣率及利率、證券投資調查、澳門特別行政區國際收支平衝表統計。金管局透過向本地傳播媒介發放新聞稿、《金融統計月報》、《金融管理局年報》、金管局網頁、《澳門經濟季刊》(由統計暨普查局、經濟局及金管局合編)及統計局編制的《統計月刊》和《年刊》向公眾發佈。而國際社會亦可查閲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nterna tiona l Moneta ry Fund)編制的《國際金融統計》月刊及年刊中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專頁”,獲得最新的澳門貨幣 金融 統計 資料 。貨幣政策澳門回歸前政府制定的基本貨幣政策是保持澳門幣的幣值穩定和對外支付能力,即兑換能力。同時,利用各種有效方法擴大澳門幣的流通使用。1977年4月以前,澳 門幣與葡萄 牙本國貨幣 掛鈎, 當 年4 月 7日 改 為與 港 幣掛 鈎 。 在這種貨幣掛鈎機制下,澳門幣的幣值實現了基本穩定的目標。為維持澳門幣的兑換能力,澳門政府1980年規定金管當局澳門幣的儲備中必須有50%是由一級流通的有價品作擔保。一級流通有價品包括 黃 金 、 白 銀 、貨 幣 券 、 國 家 債 券等。現時,這個基本保障比率已提高至90%,以確保澳門幣的兑換能力和國際承 受 能 力 。除了爭取實現上述兩大貨幣政策的目標之外,澳門政府還採取了一系列積極措施,擴大澳門幣的流通使用率。在澳門地區,外幣、特別是港元在日常支付中佔有較澳門元更大的份額。為此,政府在1988年初規定,商業機構出售貨物或提供服務時的定價均需先以澳門幣報價。同時,凡在澳門地區內進行的交易、結帳等,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澳門幣作為支付工具。另外,澳門政府亦在澳門以外的金融市場推動澳門幣的兑 換 活 動 ,先 後 與 中 國內 地 若 干 省市、葡國及香港的相關銀行簽訂辦理澳門幣兑換業務協議,逐步擴大了澳門幣在本地區及外地的使用,朝着實現提高澳門幣流通能 力的目標努力 。貨幣發行澳 門 貨 幣 自 1 9 0 5 年 起 至 7 0 年 代末,其發行均受葡萄牙政府的監管和控制,澳門不存在監察機構。澳門政府於1980年單獨成立澳門發行機構,之後與大西洋銀行達成協議,授權後者作為澳門唯一發鈔代理銀行,負責澳門鈔票的發行與回收,而硬幣的發行則由澳門發行機構負 責。19 95年1 0月16 日,隨 着澳門回歸祖國的迫近,中國銀行澳門分行亦加入發鈔的行列。1989年,澳門貨幣暨匯兑監理署成立,取代原來的澳門發行機構。1999年澳門回歸後易名為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的發鈔機制類似最早沿 用 於 英 國 殖 民 地 的 貨 幣 發 行 局 制度,發鈔銀行需要向澳門金融管理局支付與準備發行鈔票等值的外幣,以換取負債證明書,作為發鈔之用。此一模式主要是保障發行鈔票的可兑換性。擁有貨弊發行權,是澳門特區行使高度自治權的標誌之一。直至2002年底,澳門鈔票發行總額為21.8億元。得勝花園澳門小型花園。位於士多紐拜斯大馬路,松山南麓。花園面積比較狹小,備有長椅多張,供遊人歇息閒坐。園中數方綠茵,亦堪供人觀賞。園內有“戰勝荷蘭人紀念碑”,是為紀念1622年 6月葡軍擊退來犯之 荷蘭軍隊而設立 。得 勝 花 園 一 角得勝體育中心位於得勝馬路。原是屬於高美士中葡中學後面的一部份,於1995年7月19
  • 日開幕 。德 勝體育 中心 屬於室 內體 育館,內設兩個運動室、兩個壁球場及更衣室、醫療室,可進行體操、舞蹈、武術、柔道、空手道、劍道、合氣道、壁球等運動。由澳門體育發展局管理並交予武術總會、柔道總會及壁球總會等使用。壁球場對外開放予市民租借使用,是澳門現時唯一的公眾壁球場。《從作品談澳門作家》文學 評 論 集 。 陶里 著 。 《 濠 海 叢刊》之一。澳門基金會1995年出版。書中介紹了32位有相當成就的澳門作家,同時介紹了7 位青年詩人 。作者從具 體作品出發,對每位作家作出評論,也簡明地介紹了他們的生平,為研究澳門文學提供了許多方便。大部份評論切合實際情況,且有系統理論作支持,是一部評介 並重 的文 集 。《從事轉運活動之法律制度 》(第7/96/M號法令)1996年1月29日頒佈,法令規範從事轉運活動的一般規定,轉運企業所營事業必須為向第三人提供在執行發送 、接收及流通財貨所須之手續及步驟之活動作 計 劃 、 監 督 、協 調 及 指 導 方 面 服務。符合法定條件的企業可向經濟局申領從事轉運活動的准照,期限為一年,並可以相同期限續期。上述法令同時規定欲申領准照之企業內董事、領導人或經理的資格,轉運企業的權力、權利及義務;並同時明訂違反有關法令之規定可科處之處罰,其中若無有效准照而從事轉運活動者可被科處澳門幣15000至150000元之罰款。在不足兩年之期間內實施3次相同 性質之違法 行為,不論 科處之罰款為何,將被禁止從事轉運活動兩 年 。《從廣州透視戰爭——葡萄牙駐廣州總領事莫嘉度關於中日戰爭的報告》莫嘉度著。薩安東編,舒建平、菲德爾譯 。上 海社 會科 學出 版社 20 00 年11月出版。該書是根據葡萄牙外交部的外交——歷史檔案館中收藏的曾任葡萄牙駐廣州總領事莫嘉度(Va sco Mart i nsMorgado )撰寫於1938年2月至1939年5月的報告。這些 報告記載的情況, 或出自莫嘉度的親眼目賭,或得自葡萄牙領事館成員的可靠渠道。對於並非目擊的信息,他還作過嚴格的篩選。這22個報告,編者薩安東 認為可分3個主要 方面:至 193 9年1 0月日 軍攻佔 廣州這 一作為這些報告高潮為止的中日戰爭的一個概貌;針對這一問題葡萄牙對外政策的基本方針,由於澳門處於一個重要軍事行動舞台的位置,所以葡萄牙對其尤為敏感;最後是這位葡萄牙駐廣州總領事的獨特眼光,他有義務向里斯本報告發生在他身邊的事件,並提出自己的看法。報告貫穿了18個月,對理解日軍在華南的推進十分關鍵。除了作為政治報吿能喚起人們的興趣外,這些報告的最大貢獻在於這些文章澄清了在中日戰爭編年史中一些被認為是決定性的問題:中國調動人員和物資的能力以及同時進行軍事和外交行動、發展戰爭經濟和控制公眾輿論與士氣的方式。報告展現了一幅轟炸、破壞、流行病、逃亡以及生命和財產遭到破壞的殘酷畫面 —— 這是對日本侵略者在中國所犯罪行的揭露。此外,報告中有關遠東國際關係以及澳門情況等多方面的資料,也可供諸於研究中外關係史、第二次世界大戰史以及澳門歷史 的學者 們參考 。船舶修造業船 舶 修 造 業澳門的船舶修造業是同漁業緊密相連的,它為漁業服務,其歷史亦相當久遠,且技術水平較高。造船廠多設於沿海一 帶, 至2 0世 紀8 0年 代後 期, 澳 門的造 船廠 計有 3 1家 ,其 中 澳門 半島 1 7家,路環 島14家 。19 92年共 新造各 類
  • 漁船120艘。1993年,澳門政府在林茂塘至筷子基一帶實施填海造地計劃,附近船廠多被迫歇業,致使造船能力大為下降,19 93、19 94兩年年 均建造只4 0艘左 右。 承 造的 船 隻多 為約 長 30 米 或24 米的 大 中型 漁 船。 由於 船 舶質 量 上乘,性能亦好,吸引本地及鄰埠的漁民爭購,大 約90 %售予香 港漁戶 。澳門 漁 船 修 理 業是 專 門 為 舊 船 修補、翻新以及船上的一切木作工程提供服務,經營這一行業的廠家稱排廠,全澳門計有5家船排 廠,每年承接漁船 修理業務大約500艘左右。80年代以後,業務量有所下降,原因是與澳門隔河相望的珠海灣仔以及廣東沿海一帶亦相繼開設許多規模大小不等的漁船修理廠,成為澳門船排廠的競爭對手。澳門漁船出遠海作業後,遇有故障需安排修理事項,可在廣東沿海的修理廠得到及時處置,而不必再跋涉回澳;再則澳門船排廠的設備與技術力量亦顯陳舊與落後,極待 進 行 設 備更 新 改 造 ,提 高 技 術 水平 。啟智中心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特殊教育服務。 位於 黑沙 環 海邊 馬路 。 19 89 年 開辦。由澳門弱智人士服務協會持牌。開辦初期提供個別訓練和半日制學前特殊班服務,1991年實行全日制及增加個別訓練的人次。1992年獲澳門社會工作司(即今社會工作局 )撥地建新址,學 生增至 6 0人 , 並增 辦 一個 兒 童玩 具 圖 書館,提供玩具及圖書借閲服務。2003/2004 年度設有 13班, 在校學生 94人 ,敎 師 1 3 人 。敎育幼 兒 敎 育學 有 所 成20世 紀7 0年 代之 前的 澳門 ,由 於經濟發展較緩慢,加上政府未全面承擔公共 教 育 , 廣 大 華 人 子 女 入 讀 民 間 團體、宗教團體或私人開辦的私立學校,導致澳門的教育事業發展比較緩慢。80年代之後,隨着人口增加,政府對私校的資助及關注逐漸加強,敎育步入了蓬勃發展階段。澳門教育制度法律在1991年公佈(11/91/M號法律)。澳門敎育機構可分為官立、私立兩種類型:①官立教育是由澳門政府開辦,實行官立的教學計劃;②私立教育由社會體及私人開辦,辦學經費自籌,按教育制度法律規定,享有敎學、行政和財政自主。官校學生約佔7%,私校學生佔93%。 澳門教育,可分為正規教育、特殊敎育和非學制教育3類。 正規教育是指有系 統性的教育,專為兒童和青少年開辦,由學前教育至大學教育之遞進課程,包括學前 教 育 ( 含 小 學 教 育 預 備 班 ) , 小學、中學、職業中學及高等教育等;特殊教育是專為有特殊需要的學生開辦的課程;非學制教育即成人延續敎育。根據2002/2003年度敎育調查,澳門提供正規教育的學校有89所,包括學前敎育8所 ,小 學 教育 1 0所 , 中學 教 育8 所 ,學前及小學教育22所,小學及高中教育9所,學前、小學及 高中教育26所, 特殊 教 育 6 所 ; 在 校 學 生 學 前 教 育 有126 39人 ,小學 41 523 人,中 學44 47 1人, 特殊 教育 5 50 人, 合計 9 91 83 人 。2001/2002年度在澳門大學、澳門高等警官學校、澳門理工學院等大專院校接受高等教育的共22,571人。多元化是澳門敎 育 的一 個 特 點。 澳 門 的中 小 學 學制:中國學制為6.3.3制、葡國學制為42.6制、英國學制為6.5.2制、中葡混合學制亦改為6.3.3制。目前澳門推行十年普及 和 傾 向 免 費 教育 ( 小 學 教 育 預 備班、小學六年和三年初中)。尚有為數不少的特殊兒童少年接受特殊教育,以
  • 及為適應澳門經濟發展與提高眾多公務人員,勞工的質素而進行的成人教育、師資培訓和職業培訓等 。敎育制度根據第11/91/M號法律,澳門教育制度由官立和私立教育機構組成,包括三年學前教育,其中最後一年稱為小學預備班。小學預備班與六年小學教育和三年初中教育,合計共10年,為澳門的基礎敎育。由1995年開始,逐步實行免費。此外,澳門教育制度還包括高中二或三年、職業技術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敎育和高等教育等,並以法規的形式逐漸完善。各類不同形式的教育可分別使用華語或葡語作為敎學語言,亦可使用英語 作為教 學語言 。敎育委員會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屬下的諮詢機構。其職能是:按照教育制度綱要法訂定的原則為發展教育政策尋求廣泛的共識。職責包括:委員會負責對尤其是教育制度改革方面的教育政策問題提供意見、建議和解決辦法。該委員會由社會文化司司長主持。委員會由下列人士 組 成 : 教 育 暨青 年 局 局 長 及 副 局長;澳門大學校長;高等敎育輔助辦公室主任;行政長官聽取委員會意見後委任的最多10個教育社團,其主席或其代表;行政長官委任的具有公認功績的人士 , 最 多 7 名 。敎育暨青年局特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屬下的行政自治部門,回歸前稱為教育暨青年司。其職責是構思、領導、協調、管理和評核各項非高等教育模式和輔助青年及其社團的組織單位。其權限主要是:執行教育政策,發展各項教育,並為使敎育機構良好運作提供所需工具,以確保持續敎育的原則及所有 居民受敎育的權利 ;執行青年政策,鼓勵並支持開展有助於文化推廣及青年和諧融入社會的培訓工作;構思、計劃、開展及協調有關的專業技術教育工作;制定教育及青年活動的年度和跨年度計劃;構思、組織和協調持續教育工作及發展成年人語言能力的工作;訂定及協調有關學校和專業的指導制度;為需要特殊教育的學生融入教育社群提供適宜的條件;定期進行敎育制度的評核,以保證教學法的革新及教育內容符合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訂立、推行私立敎育的規章;核准不論其教學方式相等與否的非高等敎育私立學校的准照;協調及監督官立和私立學 校 的 教 育 活 動及 其 所 屬 部 門 的 活動;向學生和教育機構提供所需及可能的協助;支持本地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青年組織間的合作及活動;按照所察覺的需求及可動用的資源,鼓勵、協助、推廣敎師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培訓。現任局 長為 蘇朝 暉 。敎區青年牧民中心圖書館創立於19 85年。 館藏圖書 6100 餘冊,報刊30多種。採用賴永祥的《中國圖書分類法》管理,藏書主要針對15歲以上的青年為主的書籍。中心設有全澳門最 重 要 的 “ 剪 報 資 料 庫 ” , 資 料 自1987年收集至今,另更為青少年提供海內外升學資料、入學試題題庫及答案。地址 為 羅若 翰 神父 街 30 號 。敎業中學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小學及中學六年教育。位於大炮台街。由敎業中學教育協會持牌。前身是孔敎中學和銀業小學。分別創辦於1910年及1947年。1 975年兩校 合併,定名敎 業中學 。 該校 曾 獲 澳督 頒 發 文化 功 績 勳章。2003/2004年度有學前教育及小學教 育 預 備 班 5 班 , 小 學 2 2 班 , 中 學 4 4班; 在校 學生 35 27 人, 教師 15 7人 。許乃來拒葡案180 1年( 清嘉慶 六年) ,廣東 雷州、瓊崖一帶受海盜滋擾,清政府派出軍隊清剿。澳門葡萄牙人主動向清朝提出,願意派兩條艦船,協助清剿海盜,同時附帶9項 附加條件, 其中主要有 :①自關閘至澳門外圍島嶼由他們“專揖奸匪”,驅逐外國夷船灣泊;②驅逐在澳門的華人閒游匪徒出境,而在澳貿易營生華人,富有者才准留居澳門;③對華夷債務,由他們拍賣負債者的貨物清償;④澳門華人一般案件由他們處理 ;⑤華 人 殺 夷 人 , 罪犯 要 在 澳 門 明 正 刑典。香山縣知縣許乃來認為,澳葡當局的要求完全是借機訛詐,遂予以嚴詞拒絕,並對他們的 要求嚴加駁斥 。許文曲(1959.9~)福 建 晉 江人。 內 蒙 古 自 治區政 協 委員 、 廣東海 外 聯 誼 會 理事、 珠 海 市 政 協委員 、 珠 海 海 外聯 誼 會 副 理 事長、 珠 海 海 外 青年委員會副主席、珠海市海外交流協會名譽會長、澳門珠海同鄉聯誼會名譽會長、澳門福建同鄉會名譽會長、澳門晉江同 鄉 會會 長 。許文帛(1961.9~)福 建 晉 江人。 第 九屆 湖 南省政 協 委員 、 澳門青 年 企業 家 協會 常 務 副 會 長 、閩澳 經濟 合作 促進 委 員 會 委 員 。澳門 環 宇 集 團 控
  • 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澳門環宇國際旅運有限 公司執 行董事 。許少勇(1961.2~)廣東揭陽人,生於澳門。獲澳門大學與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共同頒授消防技術專業防護及安全工程學學士。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校長。曾任澳門消防局服務處處長、消防局資源管理廳廳長及消防局行動廳廳長、保安部隊 高等學校副校長 。許世元(1926.6~)廣 東 揭 陽人 , 生 於 澳 門 。澳門 中 華總 商 會理事 長 、 澳 門 同善堂 值 理 會 副 主席、 澳 門 鏡 湖 醫院 慈 善 會 副 主席、 澳 門特 別 行政區立法會間選議員、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名譽顧問、澳門培華中學校董會主席。曾任廣東省政協常委、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副主席、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政府諮詢委員會委員。曾獲澳門政府頒授英勇勳章、葡萄牙政府頒授國家級商業功績高級軍官勳章、澳門特區政府頒授金 蓮花 榮譽 勳章 。許光榮(1951~)生 於 福 建 莆 田 。 1 9 8 0 年 移 居 來澳。澳門榮發建築工程公司董事長、澳門福建同鄉會副會長、澳門福建學校校董、莆田錦江中學名譽董事長。福建省第七、八屆政協委員、莆田市第三屆政協 常 委 。許自勵(1937~)商 人 。 福 建晉江 人 。 北 京 海外 聯 誼 會 理 事 ,福建 海 外聯 誼 會顧問 , 澳 門 歸 僑總 會 顧 問 , 澳 門閩 台 總 商 會 會長 , 福 建 總 商 會顧問,中 國國史學 會“新戰 爭與和平 ”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晉江社團聯合會名譽會長,福建、晉江市、石獅市華僑聯合會名譽主席,中國社會科學院海外華僑交 流 中 心 特邀 研 究 員 。澳 門 大 中 南(集團)有限公司 董事長、澳門新苗 超級市場董事長。曾任福建省政協委員、澳門晉江同鄉會會長、澳門福建總商會會 長 。許敖敖(1940.1~)江 蘇 常 州人 。 南 京 大 學 天文 系 畢 業 。 第 十屆 全 國 政 協 委員、 國 際 太 空 研究會 中 國 委 員 會委員 、 中 國 創 造學會 副 會 長 、 敎育部物理學和天文學敎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敎育部高等學校本科敎學評估專家委員會委員、澳門科技大學校長。曾任第九屆全國政協委員、南京大學副校長等。長期從事太陽物理學、空間物理學及等離子體物理學的敎學和科學研究工作。著有《宇宙電動力學導論》、《實測天體物理學》,並發表天文學論文近1 0 0 篇 。許崇德(1929~)憲法學家。生於上海。復旦大學法學本科、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畢業,長期從事憲法教學與研究,任中國人民大學 法 學 院 教 授 、憲法 學 敎 研 室 主任 , 研 究 生 導 師組組 長 、 博 士 生導 師 。1985年任香港特 別 行 政 區 基本法 起 草 委 員 會委員,1988年獲委任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參與了兩部基本法的起草工作。1995年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1998任全國人大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先後被聘任為中國政法大學、河南大學、武漢大 學 、 山 西大 學 、 中 國人 民 公 安 大學、清華大學等校的兼職敎授;任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總幹事、北京市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香港法律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國聯合國協會理事,中國政治學會常務理事、副會長、顧問;中國人民大學二分校校長,北京聯合大學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文法學院院長,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名譽學術顧問。1979年,參與《地方 各級人 民代 表大會 和地方 各級 人民政府組織法》、《選舉法》的草擬及修改工作 。198 0~19 82年現 行憲法 起草時,作為憲法修改委員會秘書處成員參加了整個起草制定工作。撰寫、主編《中國憲法學》、《國家元首》、《人權思想與人權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史》、 《學而言憲 》等著作 。許國權筆名大鳥。畢業於澳門東亞大學。澳門市政廳文化康樂部高級技術員、澳門曉角話劇研進社外務總監、以推動藝術為主的團體“點子”的成員。多年來致力於推動澳門戲劇活動,組織各類型戲劇表演和交流工作。同時也是一位傑出的話劇工作者,在編、導、演方面均有出色的表現,曾於香港及澳門的戲劇
  • 匯演中獲最佳演員、優異劇本等大獎。曾導演多個大型話劇,深受好評,創作劇本有《九個半夢》、《我係阿媽》等。許輝年(Phil ip Xav ier,1947~)執 業 律 師 。生 於 澳 門 。 葡 萄牙里 斯 本 大 學 法學 院 畢 業 , 獲 法學 士 學 位 。 澳 門特 別 行 政 區 第一、 二 屆 立 法 會議員 、 推 薦 法 官的獨立委員會委員、法官委員會委員、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法律顧問。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 委 員 、 澳 門 基本 法 諮 詢 委 員 會 委員、澳門第四屆立法會(1988~1962)議 員 。許健康(1952.9~)福 建 晉 江人。 全 國 政 協 委員、 福 建 省 政 協常委 、 第 二 屆 澳門特 別 行政 區 行政長 官 選 舉 委 員會 委 員 、 廈 門 市政協 委 員 、 中 華海外聯誼會委員、世界晉江同鄉總會創會會長、澳門福建同鄉總會創會會長兼常務副會長、福建僑報社顧問、寶龍集團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區第九、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名譽 會 長 。許廣平(1898~1968)女 。 社 會 活 動 家 、 作 家 。 原 名 許霞,筆名景宋、平林等。廣州人。辛亥革命 後 隨 母 親遷 居 澳 門 ,在 澳 門 讀 小學。1917年入讀天津直隸省立第一女子師範學校,積極參加“五四”運動,參與編輯《醒世周刊》。1922年人國立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國文系,曾以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學生會總幹事身份領導該校學潮。1926年畢業返穗,任省立女子師範學校訓育主任。魯迅1927年到廣州中山大學任教導主任兼文學系主任時,任其助教;10月與魯迅抵滬,結為夫妻。此後協助魯迅從事鬥爭和創作活動。1 936 年1 0月魯 迅逝 世後, 承擔 整理出 版 魯 迅 著 作 的 工 作 。 抗 日 戰 爭 時期,在滬參加抗日鬥爭。抗戰勝利後,致力民主運動,曾任上海婦女聯誼會主席和《民主》周刊撰稿人。1948年經香港赴東北解放 區。次年9 月當選為第 一屆全國政協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政務院副秘書長、全國人大常委和全國政協常委、全國婦聯副主席、民進中央副主席、全國文聯副主席等。1960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68年3月在北京病逝。著有《魯迅回憶錄》、《兩地 書 》 等 。許禮堅(1956.9~)廣 東 揭 東人 , 生 於 澳 門 。加 拿 大 西 安 大 略大學 土 木 工 程 學士及 碩 士。 第 九屆廣 東 省 政 協 委員 、 第 二 屆 澳 門特別 行 政 區 行 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汕頭市海外聯誼會名譽理事、澳門培華中學校董、澳門潮汕總商會副會長、澳門潮州同鄉會副會長、澳門星華貿易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澳門永泰建築置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澳門永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師、澳門雜貨商會理事長、澳門建築置業商會監事。曾任第八屆潮州市政協委員、澳門建築 置業商會理事 。郭士(1919~1999)畫 家 。 原 名一楚 。 廣 東 潮 州人, 畢 業於 新 加坡 南 洋 美 專 藝 術敎 育 系 。 曾 任 澳門特 別行 政區 第一屆 政 府推 選 委員 會 委 員 、 澳 門美術協會理事長、澳門理工學院顧問、澳門 中 華 文 化藝 術 協 會 顧問 。 長 於 油畫 、 水 彩 、 國 畫 , 作 品 曾 入 選 第 六 、七、八屆全國美展,全國工人美展、廣東省美展。除本地區外,作品曾在新加坡、馬來西亞、瑞士、葡萄牙、中國內地以及香港、台灣地區展出。出版畫集《郭士油畫、水彩選集》、《郭士畫集》(荷花系列)、《郭士水墨畫、油畫、水彩畫選》、《郭士畫選集》等。1987年獲澳門政府頒授 文化功績勳章 。郭向新(1936.5~)廣 東 中 山人 , 生 於 澳 門 。美 、 英 、 亞 洲 、港台 、 澳門 等 攝影 學 會 高 級 會士, 澳 門鏡 藝 會理事 長 , 澳 門 攝影藝 術 協 會 首 屆會長、現任榮譽會長,並任亞洲影藝聯盟港澳分會副會長,亞洲影藝聯盟理事及諮詢委員,多個國家的攝影學會駐澳門代 表 。任 職 於 澳門 博 彩 股份 有 限 公司,業餘從事攝影藝術30餘年。先後獲美國紐約攝影學會頒授傑出服務獎,世界攝影沙龍十傑等。多次出任國際沙龍評判與攝影評判。作品先後於澳門、香港、澳洲、美國、新加坡、馬來西亞、
  • 台灣、廣州等地舉行專場展出。發表有《 如 何 用 黑 白 顯 影 控 制 強 反 差 景 物法》、《攝影與人生》、《攝影構圖的基本法則》、《黑白紅外線的拍攝與制作》、《攝荷心語》等攝影專題文章。郭沛(1943~)澳門水上漁民。澳門漁民互助會會長、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 協進會委員 。郭東坡(1937~)江 蘇 江 都人 。 北 京 對 外 貿易學 院 畢業 , 後留校 工 作。 第 十屆 全 國 政 協 常委。1972年起在中國 國際 貿易 促進 委 員 會 工 作 ,曾 任 副 會 長 。 1 9 9 0 ~ 1 9 9 5 年 奉 調 來澳,任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社長。曾任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第八屆全國政協委員及常委、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第十五屆中央委員。1995年任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會長、中國國際商會會長,1998至2002年任國務 院僑務辦公室主任 。郭居靜(Lá uzaro Catâ neo,1560~1640)耶穌會會士。號仰鳳。意大利托斯卡 納 人 。 1 5 8 8 年 4 月 1 日 乘 船 東 來 。158 9年抵 達果阿 。早年 傳敎於 印度 沿岸。159 3年來澳。 1594年 至潮州, 後隨利瑪竇往北京 ,1594~ 1598年間 在京傳 教。 15 99 ~1 60 4年 間多 次來 澳 。160 6年發 生驚動 朝野的 郭居靜 覦位 事件。1596年,徐光啟丁憂回籍,邀郭氏到滬。16 08年至1 611年間 ,郭氏在 滬建一 天 主 堂 。1 6 1 1 年 後赴 浙 江 傳 敎 。1640年 卒於杭州 ,享年80 歲,葬大 方井教堂。 有多種漢 語著作 。郭居靜事件1604年(明萬曆三十二年),曾隨利瑪竇(Matteo Ricc i,1552-1610)到過北京、南京的天主教傳教士郭居靜回到澳門。1606年初,澳門傳出流言説,耶穌會士勾結葡萄牙人、荷蘭人和日本人,要殺在澳的中國人,然後用武力征服中國,並擁戴郭居靜為皇帝。這一謠言迅速傳遍全澳,使中國居民十分驚恐,紛紛返回內地,澳門僅剩下葡人及黑奴。兩廣總督戴耀聞知,亦很緊張,急忙下令調集軍隊,準備防禦;並斷絕與葡人的一切貿易,禁止將糧食運入澳門。澳門得 不 到糧 食 , 很快 就 出 現嚴 重 的 糧荒,澳葡 當局急忙 派出一個 “最謙恭 ”的代 表 團 , 去向 戴 耀 表 白並 無 入 侵 之事。經過各方調查,並派人招見郭居靜和參觀全澳的教堂、旅店、醫院等,證實無戰事蹟象。於是,緊張局面得到緩和,中外貿易也 恢復了正常狀態 。郭桓(1942~ 2003)畫家 。 生 於廣東。1 980年 移居澳 門 。肄 業 於廣州 美 術 專 科 學校。曾 為J &K藝術 創 作 室 主 理 、龍畫廊經理,澳門文化體·現代畫會創會成員,並加入澳門頤園書畫會。先後獲1 9 8 8 年全 澳 書 畫 聯 展西 畫 組 冠 軍 、19 9 2年 第 四屆 中 國 藏書 票 展優 秀 獎 、1995新加坡美術獎榮譽表揚獎。出版有《郭桓意 念抽象 作品選 》、《 奥秘的 東方》 、 《 東 方 —— 靈 感 之 源 》 、 《 東西方理念匯流》、《郭桓的藝術》等畫集, 於 20 0 3年 逝 世 。郭棟樑(Antó nio Correi a,1948~)律師、私人公證員。生於葡萄牙。法律系及文學文憑課程畢業。1980年來澳。第五屆澳門立法會議員、澳門律師公會 最 高 委 員 會 委員 、 文 化 委 員 會 委員。熱衷文學活動,發表多部詩歌散文集 。產業結構產業之間的比例關係。經過特殊環境下 的 長期 發 展, 尤 其是 近 40 年 的 發展,澳門已成為一個較為典型的微型經濟體,各經濟部門門類規模不大,但相對齊全。目前澳門的經濟以博彩旅遊業為最大產業,其他如出口加工業、建築地產業和金融業已有一定基礎,會展 、離岸服務、物流、中藥、環保產業有望成為新興產業。在澳門的產業結構中,按 生 產 法 估 計 , 2 0 0 3 年 第 二 產 業 佔12.6%,第三產業約佔92.7%(待扣除間接計算的金融中介服務為5.3%),其中包括博彩業在內的公共行政、社會服務 及 個 人 服 務 共 佔 5 2 . 5 % , 製 造 業7.2%,建築業2.6%,金融業、保險、地產約佔21.2%。《商法典》(第40/99/M號法令)澳門地區規範商業活動的私法法律制度。1999年新《商法典》生效之前,澳門一 直延用 葡萄 牙18 88 年6月 8日 頒佈的《商法典》(1894年4月27日延伸適用於澳門)。一個世紀以來澳門工商各業發生巨大變化,該法典已不能切合經濟發展的需要。新《商法典》經第40/99/M號法 令核准 ,於1 999 年11 月1 日生效。新《商法典》最大的特點在於:①將商業企業、商業企業主確定為基本概念,並以此建立商業活動的整套新規則;②新商法典採用了新的體系架構,在新架構中,關於公司的規則和關於合營企業的經營或企業經營的合作的其他方式的規則獨立成卷;③引進了債權證券的概括性規則,並納入了統一匯票本
  • 票法和統一支票法,自成一卷,這樣便於將商業營運的主要法規集中起來。新商法典共分4卷:第一卷“經營商業 企業之一般規則”,規範了商業企業、商業企 業 主 及 商行 、 商 業 名稱 、 商 業 記帳、商業登記、經營企業的代理(包括經理和其他輔助人員)、企業主的民事責任、商業企業的所有權、轉讓、租賃及企 業 質 權 ,以 及 企 業 主之 間 的 競 爭(包括不正當競爭 )等;第二卷合營 企業之經營及企業經營之合作,主要內容包括公司、公司的種類(包括股份有限公司 、 有 限 公 司 、無 限 公 司 和 兩 合 公司) 、 設 立 條件 、 公 司 機關 、 公 司 運作、合併和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三卷企業 外 部 活 動 , 主 要 規 定 了 各 種 商 業債, 各 類 特 別 的 商業 合 同 , 如 寄 售 合同、 供 應 合 同 、 行紀 合 同 、 代 辦 商 合同、特許經營合同、廣告合同、運送合同、銀行合同、擔保合同、保險合同 ;第四卷債券證券,除總則外,分別對各類特別的債權證券,如匯票、本票、支票等作出了單獨的規定。1999年商法典生效以後,某些與現實商業生活中不太協調的規定已由第6/2000號法律作出了修 改 。商衍鎏(1874~1963)字澡 亭, 號又章、 冕臣、 康樂 老 人 、 拙 盦 、玉 蓮 園 舊 主 人 。廣東 番 禺水 口 營(今屬花縣)人。1904年(清光緒三 十 年 ) 中 探花, 授翰 林院 編修。畢業於日本東京法政大學堂。1912年受聘為德國漢堡大學漢文敎授。1914年回國,任國民政府財政部秘書、江西省財政特派員等。曾應澳門名人李際唐之邀請,在澳門居住較長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央文史研究館副館長、廣東省文史研究館副館長、廣東省政協常委。擅長書法、詩畫。1963年8月28日病逝。主要著有《商衍鎏詩 書畫集》、《清代科舉考試述錄》、《太平天國科 舉考試紀 略》等 。商訓夜中學已納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衹提供成人夜中學六年教育,持牌機構為中華總商會。舊校舍位於大三巴街,於2002年搬遷至慕拉士大馬路P地段的新校舍,該校舍為政府無償借給澳門中華總商會作商訓夜中學之用。辦校初期提供一些商業從業員課程,後因失學青年的要求,於1954年,在中文、歷史、數學班的基礎上,成立初中部,易名為 商訓 夜中 學 ,1 98 3 年增 辦高 中 ,1988 年改為三 三制。 80年代 初,兼 辦各語言和商業科目,其中不少為文憑課程。19 85至 198 6年, 由教育 暨青年 司資助開辦了普通話師資班,1986年開始與行政暨公職司(現行政暨公職局)合辦葡人及土生公務員中文課程。2002/2003年度共設中學13班,在校學生585人 , 敎 師 2 7 人 。《商報》(O Comercial)葡萄牙人在澳門出版的葡文報刊。1838年(清道光十八年)創刊。周刊。以商業和船期消息為主。1842年停刊。社長為利馬(J .A .Lima)。《商貿文化之城澳門》(Macau:Ci tyof Commerce and Culture)香港 東亞 大學 出版 社於 19 87 年 以英語出版, 全書198 頁,199 1年API 出版社修訂再版,全書390頁。主編克雷梅爾(Rol f Dieter Cremer)。此書彙集有關澳門論文多篇。所涉領域廣泛,如澳門起源、早期史、貿易史、宗教及其建築史、中西文化接觸史,澳門的地緣政治作用及澳門法律體系等方面,分別由各個領 域專 家撰 寫 。《商業登記法典》第56/99/M號法令核准之《商業登記法典》於19 99年11月 1日開始生效 。法令規定商業登記之主要目的為公開商業企業主及企業之法律狀況,以保障受法律保護之交易安全,第一章詳細規定了法律規定須予進行商業登記的事項。根據 上 述 法 典 ,商 業 登 記 一 經 確定,即推定所登記之法律狀況完全按登記中對該法律狀況所作之規定存在。法典中第69條訂明了商業登記之公開性原則,規定任何人均得請求就登記行為及存檔文件發出證明,以及獲得以口頭或書面方式提供之有關該等行為及文件內容之資訊。而且按登記局局長之指令,每月須在本地區政府公報第二組公佈商業企業主清單,列出所在於上一月份登記,或變更住所、企業所營事業及公司資本 , 又或 發 生 合併 、 分 立、 變 更 組織、破產、解散、消滅及關閉之商業企業主;清單應列出每一商業企業之商業名稱、住所、資本及登記編號。因此,有需要的人士可從澳門政府公報中得到相關 的 資 訊 。商業樓宇商 業 大 廈 集 中 的 南 灣 區作為商業用途的樓宇單位。在澳門其交易方式與其他樓宇基本相同。根據澳門政府統計,2001年建成或擴建商業樓宇4處, 比1999 年減少3處 。在199 3年建置業高峰期,商業樓宇均價為每呎
  • 澳 門 幣 1 5 0 0 元 , 其 後 遂 漸 回 落 , 到2 0 0 2 年 , 每 呎 澳 門 幣 4 0 0 至 5 0 0 元 ,20 03 年回 升至 每 呎4 50 至9 00 元 。商業機器業指經營各類辦公室自動化機器設備的行業 。該業 是20 世紀8 0年代 初, 伴隨澳門經濟的蓬勃發展、商業的現代化而發展起來的。1981年以前,澳門商用文儀器材公司僅有一二家。1983年已增加到8家。現時澳門經營商業機器設 備的商行已有20餘家,主要銷售電腦、影印機、圖文傳真機、打字機、打卡機、碎 紙 機 及 支 票 機 等 。 貨 源 主 要 來 自 日本、美國、德國和香港等國家和地區。商業學校原為 官制 私立 非牟 利學 校。 18 7 8年由葡人社團振興學會創立。初期在聖若瑟修院上課,1919年正式以“商業學校”命名。1966年開始啟用位於約翰四世大 馬 路 和 殷皇 子 大 馬 路交 界 處 的 校址。1952年澳門政府公佈,該校所辦的“普通商 業課程” 是政府所 承認的, 在通過最後一項考試後可在所有葡萄牙管治地區有效。學制與葡國學制銜接,90年代開設班級由第一級到第十二級(相當於 中 文 學 制小 學 一 年 級到 高 中 三 年級),並設有夜間高中課程。課程設置除一 般 文化 科 目 外, 在 十 年級 設 有 行政、資訊管理、會計、秘書等課程提供學 生 選 讀 。 學 生 畢 業 後 多 進 入 公 職 。1998年合併調整為澳門葡文學校。澳 門 葡 文 學 校 ( 原 商 業 學 校 ) 校 址《商標法登記的保護》一部旨在使註冊商標制度本地化,並授權澳門經濟司負責管理有關事務的法律。1995年11月6日頒佈,頒佈後30天正式生效。該法主要涉及:商標權,對人的適用範圍,對註冊及未註冊商標的使用,對註冊商標的註明,商標的組成,商標上應使用的語言,註冊程序,商標的仿造或僭用,馳名商標,司法上訴,註冊證明書的內容,國際商標註冊的請求,商標權的轉讓及設定,商標的續期、消滅及無效,侵犯商標權的不法行為及 不正 當競 爭等 。康公廟澳門 有 兩 間 康 真君 廟 ( 俗 稱 康 公廟):一間位於十月初五日街,一間位於美副將大馬路普濟禪院側。前者現時仍對外開放,後者則已被改為街坊會,市民大眾難以進內參觀。位於十月初五日街的康真君廟,據説是源於一座隨水飄浮而至的木頭康王神像,居民將之抬起, 於 附 近 建 祠 供 奉 。 至 清 咸 豐 年 間(1 85 1 ~1 8 61 ), 由 該區 坊 眾集 資 建廟,擴建成現在的規模。廟內曾設有義學,培育貧苦學生。以往該廟每年亦搭棚請 戲 班 上 演 神 功戲 , 惟 近 年 亦 已 停辦 。康 公 廟康有為(1858~1927)中國近代資產階級維新運動領袖,後為保皇黨領袖。廣東南海縣西樵蘇村人。在近代中國是一位影響力很大的開創性人物,具有強烈的愛國革新精神,極力 鼓 吹 維 新 變 法, 提 出 自 強 雪 恥 之策,即富國、養民、教士、練兵。1898年9月戊戌變 法前後,康 有為的活動 與澳 門 關 係 密 切 。 變 法 前 的 1 8 9 6 年 1 0月,與梁啟超來澳門籌辦《知新報》,由其弟康廣仁負責經辦,於1897年2月創刊,成為維新派的重要宣傳陣地。變法失敗後,在其“萬木草堂”的弟子陳子褒等人支持下,由廣州逃抵澳門,避過了一場被抄家滅族的災難。隨後,康有為利用清朝難以管理澳門以及對外開放的環境,在澳門成立保皇總會,宣傳保皇 , 反對 革 命 。康同薇(1879~1974)女。 字 文 侗 , 號 薇 君 。 廣 東 南 海人。 康 有 為 長 女 。 自 幼 不 纏 足 、 不 穿耳,開中國婦女界風氣之先。15歲即據二十四史編《風俗制度考》,後又翻譯大量 日 本 書 籍 , 助 父 編 纂 《 日 本 政 變考》、《日本書目誌》等。1897年在澳門《知新報》任翻 譯。次年7月與李 惠仙(梁啟超夫人)等在上海創辦中國最早由婦女主辦、以婦女為閲讀對象的報刊-《女學報》。戊戌政變後,亡命澳門。後長期 寓居海外 。
  • 康伶曲藝會曲藝團體。1991年3月組成。積極參與澳門的曲藝活動,多次參加“粵劇曲藝社團交流匯演”、全澳同胞慶祝國慶 的 曲 藝 晚 會 等 較 大 型 活 動 的 演 出 。1993年,在綜藝館舉行了慈善演唱,為澳門明愛屬下的安老院籌款,除了全體會員落力演出之外,還邀請香港名伶阮兆輝、江雪鷺、新劍郎演出折子戲,唱家黃德正也前來引吭高歌,籌得數十萬善款。惜近期偃旗息鼓,少見其活動。康偉道(Jorge Humberto Morais,1938~ )醫生。 19 67 年葡 萄牙 科英 布拉 大學醫學院畢業,獲醫學士學位後留校擔任助教。後任職仁伯爵醫院兒科醫生 。1996年獲澳門總督頒授職業功績勳章。康暉長者日間護理中心社會 服務 機構 。成 立 於1 99 8年 1 1月18日,是澳門首間配備專業的人力資源及適當的設施提供日間護理安老服務機構。中心的設立是為回應本澳老人服務所需,透過綜合性的日間照顧及社區支援服務,協助長者滿足生活需要,提昇生 活 素 質 ,並 繼 續 發 揮所 能 參 與 社會。中心尤其為體弱及乏人照顧的長者提供家務助理與日間照顧服務,以幫助他們盡可能留在家居及社區環境中安享晚年,緩解護理老者的照顧壓力,同時增加長者 與親屬 間的融 洽關係 。康寧英(1945~ )女。商 人。 生於 福建 。1 96 3年 畢業於緬甸仰光華僑中學,1963年廈門大學數學專科函授班,1967年取得外文十年級畢業 。197 7年遷居 澳門,2 000 年應邀參加國務院僑務辦公室舉辦的第三屆全國少數民族表彰大會特邀代表。現任澳門邦泰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昆明皇廷飯店董事經理,雲南省政協委員、天津市僑聯常務委員、澳門緬華互助會副會長、澳 門歸僑總 會監事長 。康廣仁(1867~1898)名有溥,字廣仁,號幼博、大中。廣東南海人。康有為胞弟。自幼鄙視科舉, 不 事 舉 業 。 曾為 浙 江 小 使 , 旋 辭官,參與維新變法。1897年2月協助康有為在澳門辦《知新報》,任總理。後又在上海經理大同譯書局,印行康有為《孔子改制考》、《俄皇大彼得變法考》等; 同 時 又 參 與 發起 成 立 澳 門 不 纏 足會、戒鴉片煙會,創設女學堂。1898年在北 京 參 與 新 政 ,助 康 有 為 擬 新 政 奏稿,奔走不遺餘力。戊戌政變時被捕入獄,言笑自若,臨刑猶言:“中國自強之機在此矣!”與譚嗣同等同時被害,為“戊戌六君子”之一,留下在澳門的母親和女兒。有《康幼博茂才遺稿》 。康冀民(1930~ )河 北 石 家 莊人 。 大 學 程 度 。1 9 8 9 年 1 月 來澳。 任 中葡 聯 合聯絡 小 組 第 一 任中 方 首 席 代 表(大使)。1994年曾任 中國 駐蘇 聯大使館秘書、駐南斯拉夫大使館參贊、駐羅馬尼亞大使館公使銜參贊、駐康斯坦察總領事、外交部港澳辦副主任、文化部副司長、對外文化交流委員會辦公廳主任、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等職 。康顯揚(1924~ )教 育 工 作者 。 廣 東 順 德人。1948年南 京國立 中央 大學 畢業。1950年移 居澳門 。 澳 門 中 華教 育 會 名 譽 顧問。1989年獲澳門政府頒授專業功績勳章。曾任第七、八屆全國政協委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 常 務委 員 、 澳門 基 本 法協 進 會 監事,澳門培正中學校長、澳門紅藍體育會名譽會長、廣州培正中學董事 。《望洋小品》散文集。魯茂著,澳門星光出版社1989年出版。書中所收文章是精選自從作者在報章上撰寫的專欄散文。作者寫作題材廣泛,國際大事、社會生活以至個人 瑣 事, 但 都 能從 中 表 現出 愛 憎 感情。作品結構嚴謹,筆調幽默冷雋,警語 時 現 。望海觀音廟約建於清光緒二年(1876)。位於氹仔觀音岩。背山面海,與澳門半島隔海相對。規模不大,陳設簡單。地處偏僻,香火不算太盛,但每年農曆年初上香參拜之信徒甚眾。風景秀麗,吸引不少遊人,為氹仔 一個旅遊景點 。望廈在澳門半島北部,指望廈山周圍一帶。該山南面和東面原來是望廈村。據碑刻記載,望廈村開村於明洪武十九年(1386),村民來自福建廈門,村名就是遙望廈門之意。後來發展成澳門半島
  • 數一數二的大村,有街巷130多條,有些至今仍在,如位於俾利喇街、爹利仙拿姑娘街、美副將大馬路、雅廉訪大馬路之間的布巷、永安息巷、蛤巷、草席巷、草蜢巷、田螺里、通衢街等,以及觀音堂西面的牧羊巷、生蔗里等,但大多數被開發成馬路或改了名。到20世紀被澳門葡萄牙當局強行拆村建馬路。望廈古蹟較多,澳門三大古刹中的蓮峰廟和普濟禪院(觀音堂)就座落在這裡,還有望廈觀音古廟、先鋒廟;山上有望廈炮台。望廈山(蓮峰山)是昔日“濠鏡十景”之一的“蓮峰夕照”。普濟禪院於1993年被評為“澳門八景”之一的“普濟尋幽” 。望廈山上 有澳門旅遊 學院,山麓有澳門電視台,俾利喇街北端有望 廈 體育 館 。望廈山位於澳門半島北部。原名蓮峰山,因形狀似蓮花得名,又稱蓮花山。山南有望廈 村, 故名 。海 拔6 1米 。1 9世 紀澳門開始人工填海以前,山的西面靠近濠江,東面瀕臨大海,北面是澳門2000年以前的唯一陸路通道 —— 狹長的天然砂堤 ( 古 名 蓮花 莖 ) 。 山北 麓 有 蓮 峰廟, 南 麓 有 觀 音 古廟 , 均 有 幾 百 年 歷史。山上有古炮台,現已廢棄。山上面有澳門旅遊學院,1997年建成望廈山市政公園。澳門電視台就座落在東南麓 。從 松 山 眺 望 望 廈 區 , 背 景 左 邊 為 青 洲 , 右 邊 為 望 廈 山 。 ( 1948 年)望廈公園位於澳門北區中心地帶的望廈山。望廈山高海拔62米,已有百多年歷史的望廈炮台,也已修葺一新。站在山巔炮台上北區景色盡收眼底。公園在1997年6月正式開放。工程耗資達2500萬澳門元,包括有噴水池、溫室、步行徑、兒童遊樂設施、風景瞭望台、展覽館、休憩區和新建多個涼亭等。望廈公園綠樹成蔭、空氣清新,是一個理想的晨練和休 憩 場 所 。望廈村澳門重要古村落。又名旺廈。位於澳門半島北部,背靠望廈山(又名蓮峰山)。望廈,遙望廈門之意;旺廈,興旺廈門之意,均與廈門有關。據望廈村何氏宗祠門聯,此村有許多人來自福建廈門。望廈村歷史悠久,其開村年代,可考證到1368年(明洪武十九年),舊居 有 趙 、 何 、 沈 、 黃 、 許 諸 姓 5 0 0 餘戶,村內里巷20餘條,屬香山縣管轄。1743年(清乾隆八年),香山縣丞衙門移駐該村,改稱澳門縣丞。1844年(清道光二十四年),《中美望廈條約》在該村普濟禪院後花園簽訂。1883年(清光緒九年),該村為澳葡當局擴佔,並將望廈居民編入西洋戶籍。該村居民組織“望廈鄉民知守義團”,反抗澳葡統治, 持續 至1 9 08 年前 後 。望廈城隍廟位於美副將大馬路望廈觀音古廟右側,本為其偏廳,亦是昔年望廈一個愛國團 體 之 團 址, 建 於 清 光緒 三 十 四 年(1908)。城隍乃地方守土之神,該廟之建亦與守土有關。皆因當年望廈與葡人聚落接近,故鄉民設廟祀典,以為保衛社 稷 之 紀 念 。 廟內 有 碑 文 記 述 其 緣起,廟的右側有一小後園,園內有一座名為“遂亭”的小石亭,取意《書經》“顯忠遂 良 ”之 義 。望廈炮台望 廈 山 上 的 古 炮 台 入 口又名蓮峰山炮台、黑鬼山炮台。位於澳門最北部的望廈山頂。與關閘直線相對 ,始 建於 1 84 9年 ( 清道 光二 十 九年),由澳門總督亞馬留負責督造。亞馬留被刺後,炮台被毀。1864年(清同治三 年) 重新 修建 ,至 18 66 年全 部 完
  • 工。炮台面積 約650平方 米,周圍築 以石牆,內設監視亭、軍火庫,置有“安式”炮,與馬蛟炮台前後呼應。炮火射程可遠越關閘,是澳門北面攻守的重要陣地。現為澳門保存完整的炮台古蹟之一。炮台山下的地方,由澳門市政廳於1997年改建為望廈公園,成為澳門新的旅 遊 景 點 。望廈圖書館社區圖 書館 。1 98 8年 開館 。位 於望廈新邨。樓高三層,地下一層為兒童圖書區,二樓為報刊閲覽區,三樓為外借 圖 書 區 , 館 藏 約 8 0 0 0 冊 , 報 刊 7 5種 。望廈實業展覽會1926年11月7日由澳門港口工程主任罅些喇倡辦,澳門政府主辦。目的是借此推動澳門工商業的發展。展覽會為期3個月,設 陳列所60多 個,展出澳 門各種貨物596種。 展覽會還備有各種 娛樂設施,入場觀眾達29萬人次,成為澳門工商發展史 上一大盛會 。望廈體育館位於 俾 利喇 街 尾 。2 0 世紀 初 , 此地仍是一片沙灘,填海建成球場已經數十年,即原為陸軍球場的所在地。陸軍球場是一個屬於駐澳葡國軍隊的球場,鄰近的新益花園便是軍營所在地。球場以往用作軍人訓練的場所,亦有體育團體及學校借用作練習及比賽之用。該球場除擁有一個真草足球場外,四週有泥沙地質的田徑跑道環繞,場邊亦設有軍人作體能及戰爭技術訓練的設備。1979年林茂塘木屋區大火,政府在陸軍球場設置臨時收容所安置數千災民。數年後收容所改建為望廈平民新邨,部份地段開闢為馬路以延長俾利喇街,使與慕拉士大馬路相連,陸軍球場從此消失。至80年代初,才在該處興建望廈體育館。望廈 體 育 館 原屬 公 共 室 內體 育 館 , 於1983年2月26日由澳門總督高斯達少將主持開幕。設有兩個室內體育館(面積分別為32米×18.70米及33.10米×20.25米),一個健身室,不設觀眾席,只有一個小看台,可供小型球賽,並作練習場館。經改建後,增建了行政大樓、禮堂 、 圖 書 館 、 課 室 及 實 驗 室 等 。 由1995年 11月起 ,作為澳門 理工學院 體育暨運動高等學校校舍。其體育設施除供該校學生使用外,本澳體育團體亦可借 用 。望 廈 體 育 館望廈觀音古廟位於 美 副 將 大 馬路 。 俗 稱 “ 觀 音仔”,又有“水月宮”之稱,以便跟俗稱“觀音堂”的普濟禪院作區分。其規模雖不及普濟禪院宏廣,但歷史卻更悠長。據説在明朝中葉已建成,期間數度重修,均有碑文記載。除供奉觀音外,還奉有呂祖和財帛星君等道教和民間信仰。右側有望廈城隍廟,原屬觀音古廟偏廳,現時兩 廟仍然相通 。望德堂澳門 古 老 天主 教 堂 之一 。 又 稱 瘋堂。位於澳門市區東部,位於被稱為聖辣扎羅,即痲瘋病的保護神的地方,這裡昔日屬於澳門城外,地處偏僻。1568年,卡內羅(D.Be1chior Carneiro)主教來到澳門,因這裡是痳瘋病人居住之地,因此為他們建立痳瘋院,並設有一小教堂,就是這座教堂的前身。1818年間,有數 十 戶 信 奉天 主 敎 的 華人 在 附 近 聚居,因恐與痲瘋病人混雜,在附近另建小教堂,供敎友祈禱之用。後來,這裡的居民日漸增加,且多為敎徒。該教堂於1886年間改建成今日之望德聖母堂,幾年後,痲瘋病院遷往路環。與望德堂同期 建 成的 有 花 王堂 、 風 順堂 , 同 稱“澳門三 大古教堂 ”。從外 形看,望 德堂與 花王 堂很 相似 。望 德 堂 —— 澳 門 三 大 古 敎 堂 之 一 。望德堂區 (Fregues i a de S.Lazaro)位於 澳 門 半 島 中部 。 被 花 地 瑪 堂區、大堂區和聖安多尼堂區所包圍,分別以美副將大馬路、海邊馬路和東望洋
  • 斜巷 、 賈 伯 樂提 督 街 為 界, 包 括 荷 蘭園、塔石和東望洋山等。是澳門半島面積最小(只有0.6平方公里)、人口最少(只有2.96萬人,僅佔半島人口的6.9%)的一個區。區內約有1/3面積是山丘。人口少,但是人口密度也不低(每平方公里44,857人)。此區南部主要為商住區,北部和東部是較高級的住宅區,矗立着一些高層大廈。工業場所很少分佈此 區 。清平戲院澳門最古老的戲院,也是粵港最古老的戲院。院址本是澳門內港的一段海灘地,清同治年間(1862~1874),獲澳督批地,由王祿父子集資填海興建。187 5年正 式建成 啟用, “專演 省港 猛班”,不少粵劇前輩著名演員,都曾在此登台演出。1925年添置電影設備,兼放電影,但仍以上演粵劇為主。1956年初,梅蘭芳隨中國藝術團來澳,在清平戲院 演出 ,曾 轟動 一時 。2 0世 紀8 0 年代 停 業 。清 平 戲 院 舊 址《清代基督敎大事記簡編》編年史料集。韓一英編著,培正中學史地學會整理。培正中學2000年7月出版。該書記事起自1789年(清乾隆五十四年)迄1911年(宣統三年)。基督敎新 教 敎 派 傳入 中 國 本 始自 馬 禮 遜 於1807年來華。但之前國外有關傳敎到中國的記錄,亦一併載入。作者博採各家記載,務求忠實於原有材料。如記錄有出入者,如能查出確實正誤,則取正捨誤;如未能實其正誤,則附錄異説,以待考證。為便於檢閲,逐年分別公會記事,排列次第,以各公會傳入中國先後為序,書後並附索引及中英文對照以便讀 者 。清安醫所一所直屬天主敎敎會的非牟利醫療機構。現由澳門天主教教區望德聖母堂屬下的“澳門清安醫所慈善會”管理 。清安醫所成立之正確年份現已不可考,現時之院舍最先建於1895年。但在這之前醫所原設於北閘,即現時之馬忌士街婆仔屋。在當時望德堂區一帶政府重新城市規劃,故把醫所遷移現址。清安醫所乃澳門進敎園天主教敎友所創建,其最初宗旨乃使患病之中國天主教信友有一醫療之所,並協助其得到宗敎上之服務,以及讓老死者有地殯儀辦喪。初時醫所只是一間古老大屋,由敎友捐獻 。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本澳人口驟增,鑒於當時環境,乃兼收敎外人,以方便 僑 胞 。 將 內 部大 加 刷 新 , 廣 設 房間,並於1944年聘請香港耶穌寶血會修女主持院務,並曾一度易名為“清安醫院”。後因病人日多,地方不敷,值理會在1957年將舊院改建為三合土,即現時的規模。除增加病床外,更把服務範圍擴大,包括內科、兒科、針灸科。因該院地處中區,出入方便,收費從廉,再加上當時本澳缺乏此類服務,因此入院者 眾 , 地 方不 敷 應 用 。值 理 會 又 於1965年再增建一大房,其時可收病人合共60 多人。 199 7年寶 血會修 女會決 定不再派修女來澳服務,值理會於是重新處 理 院 務 。清初海禁1661年(清順治十八年),清政府為消滅台灣鄭成功率領的抗清武裝,決定實 行 海 禁 , 封 鎖台 灣 , 並 頒 佈 遷 海令,將粵、閩、浙等沿海地區居民遷入內 地 3 0 里 或 5 0 里 。 澳 門 亦 在 內 遷 之列。1662年,澳葡當局接到夷平各個炮台,以免被鄭成功佔據的命令。後因順治皇帝身邊的傳教士湯若望、龐迪我等人請 願 斡 旋 , 一 再申 稱 “ 澳 門 有 功 於國” , 並 表 示葡 萄 牙 人 自己 能 夠 對 付“海盜” ,才使 清政府 收回成 命,並 將香山 縣 遷 海 之 界 線就 劃 在 前 山 寨 、 北山、閘口一帶,澳門半島始獲免遷。由於實行海禁,澳門反而受益,得以對外開放,繼續對外貿易,成為中國保持對外貿易 聯繫的 一個主 要港口 。清明節歲時 習 俗。 中 國 傳統 節 日2 4 氣 節之一。始自唐代以前。每年農曆三月的清明節日,人們慎終追遠,上墳掃墓,拜祭先人,已成為澳門居民一年一度必不 可 少 的 孝 思 習 俗 。 該 節 俗 稱 “ 踏青”、“拜山”,據清雍正年間出版的《廣東通誌》説:“三月中掃墓郊行,謂之踏青。”舊時儀式隆重,包括踏青 、插柳(又稱插青)、上墳、掛紙、修墓等,然後擺祭品、焚紙錢、拜先人,有的還伴以細樂,也有不少澳門居民舉家到中國 內地 祭掃 祖墳 。清華——寶法德技術發展中心科學 技術 研究 機構 。1 99 4年 由 北京清華大學以及澳門寶法德玩具廠有限公司和澳門南光(集團)有限公司共同組建。宗旨是幫助企業吸納科學技術,
  • 制定企業發展計劃及識別工業革新之機會;推行新產品的發展計劃與人力資源專業技術的改善計劃,以幫助企業提高生產力;與其他研究組織及團體進行科學技術的交流,並向工業界傳達有用之信息;通過座談會、研討會、展覽會及其他活動,就科學技術的革新和發展進行討論;推行清華大學最新科學技術成果轉移至本地區的公司,以協助工業企業及機構的技術進步。服務對象是需要加強對內及對外競爭能力的澳門各行各業,應用電訊、電腦及自動化技術的企業及機構;科學技術轉移媒介及顧問組織;專業技術培訓中心等。可以提供的服務是:探究適用於企業活動的新科學技術並將其應用於企業活動;聯繫國際科學技術供應者的援助,轉入外地科學技術;就產品、生產程序以及品質管理技術及資訊市場新概念,為顧客提供資料及援助;提供培訓;開發新產品,為企業解決技術難題;專業技術、科學技術人才的支援等。目前的主要活動是策劃企業革新計劃,協助企業實現工業自動化 ,例 如TPIC集 散式 微機 自控 系 統的推 廣 應 用 ; 技 術分 析 及 專 業 技 術 培訓;數據傳輸及通訊介面技術應用;商業軟件開發,例如電腦圖文系統、人事管理 軟 件 、 財務 管 理 軟 件、 商 務 電 腦POS系統、進銷存管理系統等;醫療 儀器控制和儀器儀表技術諮詢;推銷清華大 學 科 學 技 術 成 果 , 例 如 清 華OCR印刷漢字自動機識別系統、清華光標閲讀機和電動輪椅車等;尋找科學技術合作伙 伴 。淺灣澳門歷史地名。1910年(清宣統二年)內港填海前,由沙欄仔向北,沿沙梨頭、新橋至蓮峰山的海灣稱為淺灣。1910年後,在新填地上陸續開闢成爹美刁施拿地大馬路、沙梨頭海邊街、沙梨頭大馬路、白朗古將軍大馬路、罅些喇提督大馬 路、青洲 大馬路等 。淘空了(1943.5~)原名鄭卓立。福建惠安人。畢業於福建師範大學中文系。澳門氹仔坊眾學校中學部敎師,澳門五月詩社監事長,澳門寫作學會副會長。從事詩歌創作,間有 散 文、 小 説 發表 於 港 澳和 內 地 報刊。1995年獲第一屆澳門文學獎新詩組冠軍,2001年獲第四屆澳門文學獎散文組亞軍。著有詩集《我的黃昏》、《黃昏的解答》、《黃昏的再版》。淡水資源澳門半島是個小半島,氹仔、路環兩海島的面積也不大,既無較大河流,也不具備興建大型水庫的條件,淡水資源十分 貧乏 。2 0世 紀6 0年 代以 前, 澳門的淡水水源是濠江(前山水道)。自來水有限公司在青洲建有泵站,抽水後輸送至新口岸水塘儲存應用。後來一方面由於人口增加、經濟發展、生活與工業用 水 量 激 增, 另 一 方 面由 於 河 道 污染, 水 質 越 來越 差 , 淡 水供 應 漸 趨 緊張。青洲泵站也因受工廠廢水污染,被迫於198 0年關閉。 1960年 後,廣東 珠海相繼建成幾個水庫輸水工程,以後又實行 河 、 庫 連通 , 增 加 向澳 門 的 供 水量。1988年又完成了磨刀門供水工程,從澳門西面的磨刀門水道掛定角抽水,經過10多公里的渠道,穿山越嶺,並與幾個水庫連通,到達灣仔後,再用管道將 水 分 別 輸 送 至 澳 門 的 青 洲 和 媽 閣 。2001年在掛定角上游方向的廣昌泵站啟用,採用河心式吸水,改善對澳門供水的水質和水量。磨刀門水道是西江幹流出口,流量大,水質好,是可以較長久地保證澳 門用水的 可靠水源 。梁文燕培幼院位於 西 環 公 園 街。 社 會 工 作 局 於1962年收到了梁昌先生第一筆捐款,其目的為建立一間孤兒院以紀念其已故妻子梁文燕女士。孤兒院於1966年5月28日成立,服務對象現為介於4歲至12歲之男 童 。 孤 兒院 初 期 同 時亦 為 一 所 小學,後改名為梁文燕培幼院,只為一間收容性質之機構,不再是一所學校。現在院舍管理工作由玫瑰道明傳教女修會所負責,由社會工作局提供財政與技術輔助。服務宗旨為向孤兒、破碎家庭的兒童、被虐兒童及遭遺棄兒童提供一個舒適及安全的環境,以令其身心能健康發展 。該 院 可收 容7 0 名幼 童 。梁少培(1955.10~)廣 東 東 莞人 , 生 於 澳 門 。湖 北 省 政 協 委員、 中 華海 外 聯誼會 理 事 、 中 華全國 青 年聯 合 會常委 、 第 二 屆 澳門特 別行 政區 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特區政府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澳門童軍總會澳門總監、澳門體操總會會長、澳門特別行政區民政總署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田徑總會理事、澳門蓮藝文化協會理事。曾任湖北省青年聯合會副主席、澳門特別行 政 區 第 一 屆 政 府 推 選 委 員 會 委 員 。1999年獲澳門政府頒授慈善功績勳章、2002年獲香港童軍總會頒授功績榮譽十字 獎 章 。梁玉華(1951.11~)女 。 獲 香 港理工 大 學 護 理 學進修 文 憑 、 暨 南大學 護 理 學 專 科課程 文 憑 、 亞 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 公 共 行 政 文憑、工商管理碩士。澳門特別行政區第
  • 二屆立法會直選議員,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副理事長,澳門婦女聯合會顧問,澳門護士學會監事長,澳門鏡湖醫院門診、急診部主任。曾任澳門婦女聯合會常務理事、澳門護士學會理事長、澳門中華護理學會理事、澳門衛生司護士牌照技術委員會委員、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常務理事。1998年獲澳門政府頒授 專業 功績 勳章 。梁仕友(1962.9~)廣 東 斗 門人。 貴 州 省 政 協委員 , 河北 省 海外 聯 誼 會 理 事 ,廣州 市 海 外 聯 誼會理 事 , 珠 海 市海外 聯 誼 會 常 務理事 , 第 二 屆 澳門特 別 行政 區 行政 長 官選 舉 委員 會 委員,澳門梁族聯誼會理事長,澳門凍肉食品業商會副理事長,澳門中小企業協進會理事,合益凍肉食品有限公司、厚記凍肉食品有限公司、榮發凍肉食品超級市場、凍肉聯合(澳門)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區第九、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 。梁仲虬(1931~)福 建 永 春人,1977年移居澳門 。 畢 業 於 吉林省 長 春 市 東 北師範 大學 。第 二屆澳 門 特別 行 政區行 政長 官選 舉委員 會 委員 、 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顧問、澳門歸僑總會會長、澳門地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員大會副主席、澳門福建同鄉會常務副會長、澳門福建學校執行校董、中國僑聯常委、遼寧省僑聯副主席、中華職業教育社理事、鞍山鋼鐵學院校董、遼寧省三胞聯誼會副會長、泉州黎明大學副董事長、建大國際投資(澳門)有限公司董 事 長 、 建大 貿 易 公 司董 事 兼 總 經理、朝聯船務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曾任第九屆全國政協委員、福建省政協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 會 委 員 。梁奀(1947~)廣 東 中 山人 , 生 於 澳 門 。廣州 市 第 十 屆 政協 委 員 、 第 二 屆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行 政 長 官 選 舉 委員 會 委 員 、 澳 門工 會 聯 合 總 會 副理事長、澳門飲食業工會理事長、澳門中廚協會理事長、澳門工會聯合總會飲食廚藝培訓中心主任。曾任澳門文華東方酒店中菜行政總廚,第八、九屆廣州市政協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2003年獲中國飯店協會 授 予 “ 中國 烹 飪 大 師” 稱 號 及 證書,法國國際廚皇美食會中國分會會員金牌 及 證 書 。梁秀珍(1924~ )女 。 生 於 澳門。 澳 門鏡 湖 護士助 產 學 校 及 廣州中 山 醫 科 大 學畢 業 。 曾 任 澳 門鏡 湖 醫 院 護 理 部主任 、 兒 科 副 主任、 醫 院 總 後 勤主管、澳門鏡湖醫院院長,第八、九屆全國政協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 委員。19 83~19 99年任 鏡湖慈善會 秘書長, 1987 ~198 8年兼 任鏡湖護士 助產學 校校長 。梁宋(1931~2003)廣 東 雲 浮人 , 生 於 澳 門 。力新 鞋 廠有 限 公司董 事 長 兼 總 經理、 精 美 製 衣 廠有 限 公 司 董 事長、 佳 美 製 衣 廠有 限 公 司 董 事長、新美時製衣廠有限公司董事長、怡富置業公司董事長、澳門廠商聯合會會長、澳門中華總商會常務會董、澳門梁族聯誼會永遠會長、澳門同善堂值理。曾任澳門政府諮詢會委員,澳門政府經濟委員會副主席,澳門社會保障基金行政委員,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董事,全國工商聯執委,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 委 員 , 廣 東 省第 七 、 八 屆 政 協 委員。1982年獲澳督頒授的工商業榮譽勳章。 20 0 3年 病 逝美 國 。梁披雲(1907~)又 名 梁 雪予 。 福 建 永 春人。19 26年畢 業於 上 海 大 學 , 留學 日 本 東 京 早 稻田大學 。2 0世 紀30 年 代初 南 渡 ,先後 創 辦 印 尼 棉蘭蘇東中學及馬來西亞吉隆坡中華中學並任校長 ,歷任 印尼雅 加達《 火炬報 》(華文版 )主編, 國立福建 音專校長 ,國立 海 疆 大 學校 長 , 福 建省 教 育 廳 廳長。第六、七、八屆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僑 聯 顧 問 ,中 國 東 方 文化 研 究 會 顧
  • 問,國際儒學聯合會顧問。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名譽顧問,澳門歸僑總會創會會長,澳門福建同鄉會會長,澳門福建學校董事會主席,華僑大學副董事長,泉州黎明大學名譽董事長,廈門大學名譽敎授,中國書畫函授大學名譽教授,澳門 大 學 名 譽 博 士。 歷 任 澳 門 筆 會 會長,澳門詩詞學會會長,澳門文化研究會會長,主編《中國書法大辭典》,著《雪廬 詩稿 》, 為澳門 文化 司署 出版 的澳門文化叢書首冊。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2001年被澳門特區政府授予銀蓮花榮譽勳章,並獲廈 門市榮 譽市民 稱號 。梁定慧(1893~1984)女。 原 名 國 體 。 廣 東 香 山 唐 家 灣(今屬珠海)人。10多歲時反對封建 包辦婚姻,離家出走到澳門,入讀子褒學堂。1910年加入同盟會,奉派至廣州同盟會秘密機關工作。1911年參加黃花崗之役 籌 備 工 作 。 旋參 加 光 復 惠 州 、 潮州。廣東光復後,參加廣東軍政府的北伐軍女子敢死隊。1924年與鄒魯結婚,改名為定慧。曾創辦廣東婦女習藝所,自任所長。抗日戰爭時期,率領中山大學戰地服務團,赴香港、澳門、南洋等地募捐,支援抗日。曾長期居住澳門。抗日戰爭勝利後,曾爭取鄒魯參加民主運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先赴香港寓居,後遷至台北。晚年皈依佛教。1984年病逝於台北 。梁官漢(1942.7~ )廣東新會人,生於澳門。畢業於香港工業專上學院機械工程系。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副秘書長、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副監事長、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民政總署諮詢委員會主席、澳門特別行政區敎育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澳門成人敎育學會理事會主席 、 澳門 歷 史文物 關 注 協 會 副會 長 、 澳 門 中 華文化 藝 術協 會 秘書 長 。 曾 任 澳 門特別 行 政區 基 本法諮 詢 委 員 會 常務 委 員 , 澳 門 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立法 會 第 一 屆 立 法 議員,澳門市議會秘書長,澳門中區扶輪社社長,澳門政府統計暨普查司行政及財政處處長,澳門政府司法警察司辦公室主任,澳門市政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等。1987年獲澳門政府頒授勞績勳章,並發表公共行政及公民教育論文多篇。梁彥明(1885~1942)號臥雪。廣東新會人。先後畢業於南海師範學堂和兩廣優級師範學堂。澳門中華教育會會長、同善堂值理。1909年在澳門加入同盟會。創辦崇實中學並任校長。1920年與劉雅各神父、馮印雪等創 辦 澳 門 教育 會 。 後 又創 建 蓮 峰 義學。曾積極參加護國護法、五四運動及抵制日貨愛國活動。抗日戰爭期間,參與創辦澳門各界救災會,澳門救濟難民會等團體,發動募集獻金義賣,節食捐薪,支持國內抗戰救亡運動,並揭露日偽漢奸在澳門的破壞抗日活動的陰謀。招致日偽 忌恨,於 1942 年12月 24日 晚9時,在 崇實學 校附近 龍嵩街 遭伏擊 ,重傷 入山 頂醫 院, 延至 下午 5時 逝世 。出殯日,其靈柩從山頂醫院到西洋墳,途經日本領事館,“千人側目緩步,切齒睨視而行”。其事蹟載入1946年國民黨總支部編撰的《港澳抗戰殉國烈士紀念 冊 》 。梁冠峰(1960.2~)廣東中山人,生於廣東中山市。廣州暨南大學社會專業法學士。第九屆廣東 省 政 協 委 員 、第二 屆 澳 門 特 別行政 區 行 政 長 官選 舉 委 員 會 委員 、 民 政 總 署 自然 護 理 處 處 長 、澳門 工 會 聯 合 總會 社 會 事 務 委 員會副主任、珠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站特邀監督員、澳門中山神灣同鄉會會長。曾任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第 一 屆 政 府 推 選 委員、臨時海島市政局林業暨保護區域處代處長、澳門路環各業工人互助會理事長 。梁桂華(1930.7~)廣 東 順 德人 , 生 於 南 非 ,大 專 程 度 。 澳 門日報董事,珠 海海 外 聯 誼 會 顧問、 鏡湖 醫院 慈善 會 常 務 理 事 、梁 族 聯 誼 會 會長、順德聯誼會榮譽顧問、中醫學研究會 榮 譽 顧 問 。 曾 任 四 川 省 政 協 委 員 、《澳門日 報》總經 理、澳日 實業有限 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華發汽車有限公司董事、華通顧問服務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梁培(1911~1994)社 會 活 動家 。 廣 東 東 莞人 , 生 於 澳 門 。歷 任 社 會 公 職有:1930年上 架木 藝 行 會 幹 事 ,1948年木藝工會總 務 ( 副 主 席),1949~1980年木藝工會主席,1950~ 1 9 8 2 年 工 聯 總 會 理 事 長 , 1 9 5 2 ~
  • 1967年 勞工敎育協 進會主任, 1952 ~1985年 鏡湖醫院慈 善會董事, 1985 ~1994年鏡湖醫院慈善會名譽董事,1982~1990年工聯總會會長,1990~1994年工聯總會 會務顧問, 1975~ 1983 年第四 、 五 屆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代 表 ,1989年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顧問。他不僅是工聯總會主要創辦人之一 , 還 是 勞工 子 弟 學 校、 工 人 醫 療所、工人康樂館、工人球場、建造業工人福利會等工人福利事業機構的主要創辦 人 之 一 。梁啟超(1873~1929)中國 近 代政 治 家、 思 想家 、 文 學家、教育家和學者。字卓如,號任公、飲冰室主人。廣東新會人。清光緒十五年(1889)中舉人,次年在廣州拜康有為為師。倡導變法維新,是戊戌變法的主要 參 加 者 之一 , 與 康 有為 並 稱 “ 康梁” 。 變 法 失敗 後 , 逃 往日 本 , 創 辦《新民叢報》 ,堅持立憲 保皇,反對 共和,思想日趨保守,受到民主革命派的批判 。 他介 紹 西 方資 產 階 級社 會 、 政治、經濟學説,對當時知識界有較大影響。辛亥革命後,以立憲黨為基礎組成進步黨,擁護袁世凱,1916年又策動蔡鍔組織護國軍反袁。此後不久,息影政壇,專心致力於講學和著述。他一生的足跡遍及亞洲、大洋洲、美洲、歐洲,曾多次到過香港,也曾到過澳門。光緒二十二年九、十月間,自滬返粵省親。後到澳門 與康廣仁 等商議辦 《知新報 》事 宜 。 《 知 新 報 》 於 光 緒 二 十 三 年(1897)正月正式出版,成為宣傳變法維新的一個重要輿論陣地。梁啟超逃亡日本期間仍與《知新報》澳門同人保持聯 繫 。梁晚年(1952~)廣東江門人,澳門中國畫院院長、澳門雕塑院院長、澳門媽祖文化慈善會主席。1998年創作建造之媽祖漢白玉聖像,矗立在路環疊石塘山頂,成為澳門的新地標,與1999年創作建造的澳門十二生 肖 城 雕 系 列 ,在 當 年 列 入 世 界 之最。以其事蹟寫成之《血染天后袍——梁晚 年 紀 事 》 獲 世界 華 文 報 告 文 學 獎項。2002年創作建造媽祖金像參展媽祖文化與中華傳統美德全國美術作品展。向來熱心社會公益,曾為慶祝澳門回歸民族大型飄色巡遊表演籌委會主席及贊助 人 。梁華(1952~)廣東佛山人。大專文化程度。澳門金海 集 團 董 事 長 、第 十 屆 全 國 政 協 委員、 廣 東 省 政 協 委員 及 佛 山 市 政 協 常委、廣東省工商聯合會副會長、廣東省聯誼會副會長、澳門佛山聯誼會會長 、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 委員 會委 員 。梁智生(1954.3~)廣東 順 德 人 , 生於 澳 門 。 大 學 程度。廣東省政協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 會 理 事 , 澳 門新聞 工 作 者 協 會副 理 事 長 , 澳 門《 華 僑 報 》 總 編輯 、 第 二 屆 澳 門特 別 行 政 區 行 政長 官 選 舉 委 員 會委 員 。梁發(1789~1855)一稱梁亞發或阿發,號學善者,別署學善居士。廣東高明人。1804年(清嘉慶九年)到廣州學習雕版印刷。1810年起,為來華英傳教士馬禮遜所僱用,刻印《 聖經》 中譯 本。1 81 6年1 1月 在馬六 甲 由 英 傳 教 士米 憐 受 洗 入 基 督 教(新敎)。1819年回高明著《救世錄撮要略 解 》 一 書 , 勸 告 世 人 應 崇 信 基 督敎,被捕罰款。1823年(清道光三年 )12月在澳門被馬禮遜委為宣傳士,成為新敎第一個華人牧師。1828年在高明與一教徒合設書墊藉以傳敎,被斥為宣傳迷信及賣國,被迫逃往澳門。1830年撰寫《真道尋源》、《靈魂篇》及《異端論》,並至高州傳教。1832年在廣州著《勸世 良言》 ,經 馬禮遜 修改後 廣為 散發,對洪秀全等產生較大影響。1834年赴廣州嚮應考士子散發佈道書時被捕,半途 逃 脱 , 後赴 澳 門 、 新加 坡 等 地 傳敎。18 39年返 廣州繼續 傳教。1 855 年(清咸豐五年)病卒。墓地在嶺南大 學(今中山大學) 院園內,現仍存 。梁慶庭(1947~ )廣 東 順 德人 , 生 於 澳 門 ,大 學 程 度 。 第 二屆澳 門 特 區 立 法會 議 員 、 第 二 屆澳 門 特 區 政 府 行政 會 委 員 、 澳 門特 別 行 政 區 第 一
  • 屆及第二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廣東省佛山市政協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名譽顧問、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副會長、澳門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紀監會主席、澳門科技大學校董會校董等。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 , 澳 門 第 四 、五 、 六 屆 立 法 會 議員,澳門特別行政區首屆立法會議員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首 屆行政會 委員等 。梁慶球(1952.10~)廣 東 順 德人 , 生 於 澳 門 。暨 南 大 學 法 學士。 中 華海 外 聯誼會 理 事 、 第 九屆廣 東 省 政 協 委員 、 第 二 屆 澳 門特別 行 政 區 行 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副理事長、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常務理事、澳門特區民政總署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順德聯誼總會副主席。曾任第 六 、 七 屆 中 華全 國 青 年 聯 合 會 委員,澳門市議會第二、三屆直選議員,臨時澳門市政局議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 府推選委 員會委員 。梁維特(1962.6~)生 於 澳 門 。加拿 大 滑 鐵 盧 大學 數 學 系 學 士 。河 北 省 政 協 委員 、 第 二 屆 澳 門特區 政 府 行 政 會委員 、 澳 門 基 本法 推 廣 協 會 理事、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中華總商會會董 、澳門廠商聯合會常務會董兼青年委員會主任、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會長、澳門特 區 政府 環 境 委員 會 全 體委 員 會 主席、澳門特區政府《商法典》適用情況關注委員會委員、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理事兼電子及資訊委員會主席 、澳門電子商務協會副會長等。曾任澳門特別 行 政 區 第 一 屆政 府 推 選 委 員 會 委員,澳門特區第九、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代 表 選 舉 會 議成 員 , 發 表 論 文 有《建立新 的經濟 增長點 ,促進 東亞區 域合作》。2002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工商功 績 勳 章 。梁德富(1960.12~)生 於 緬 甸 ,畢業 於 華 僑 大 學法律 系 , 獲 法 學士學 位 。 現 任 澳門特 別 行 政 區 民事 登 記 局 局 長 。曾任 澳門 治安 警察 局 警 員 、 澳 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高級技術員梁樹森(1952.8~)廣 東 新 會人。 中 華 海 外 聯誼會 理 事 、 第 九屆廣 東 省 政 協 委員、 廣 東省 海 外聯誼 會 顧 問 、 佛山市 海外 聯誼 會理 事 會 執 行 會長、澳門地產商會榮譽會長、澳門會議展覽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長、保得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廣東南海市榮譽市民。梁醒波(1909~1981)原名如海。原籍廣東南海,生於新加坡。幼年在南洋學粵劇,習藝小武。20歲便與劉劍秋、文覺非、羅劍非並稱“星洲四 大天王 ”。後 在香港 各大名 班演出。抗日戰爭初期,在澳門和名旦譚蘭卿拍檔演出多年。嗣回湛江、廣西等地 演 出 馬 師 曾 名 劇 《 刁 蠻 公 主 戆 駙馬》、《寶鼎明珠》、《鬥氣姑爺》等。抗日戰爭勝利後,在香港仙鳳鳴、雛鳳鳴等劇團演出,並改演丑生行當,詼諧風趣,能古能今,能忠能奸能開面,享有“全能丑生”之譽。60年代中期,加入香港無 線電視台 ,成為“ 歡樂今宵 ”藝員。曾任香港八和會館會長,並獲英女王 頒 發MBE勳 銜 。1 9 8 1年 在 香 港 病逝 。梁顯達(1932~)廣 東 順 德人 , 生 於 廣 州 。20世紀50年代 來澳工 作 。 第 二 屆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行政 長 官 選 舉 委員 會 委 員 、 澳 門中華總 商會會 務顧問、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副監事長。曾任 新 華通 訊 社 澳門 分 社 協調 部 副 部長、業務顧問,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秘書處澳門辦事處主任,廣東省第六、七、八屆政協委員,澳門鏡湖醫院慈善 會 董 事 。張大千(1899~1983)中國 畫 藝術大 師。 原 名正權 , 後 改 名爰 , 字 季 爰 ,號 大 千 、 大 千居士 , 齋 名 大風堂 。 祖 籍 廣東番 禺 , 生 於四 川 內 江 。 9歲從母習畫,1917年與二哥張善孖留學日本,在京都學染織。1919年回國拜曾熙、李瑞清學詩文書畫。1925年首次個
  • 人畫展在上海舉行。1933年參加巴黎印象主義博物館主辦的中國近代畫展,其作品《荷》被該館購藏。1936年應徐悲鴻邀,任南京國立中央大學藝術系敎授一年,《張大千畫集》首次由上海中華書局出版。1941年赴甘肅敦煌石窟,潛修臨畫,計276件,1944年出版《大風堂臨撫敦煌壁畫》二冊。1949年前在北京、 上海 、 重慶 、 成都 舉辦 個 展1 0 餘次。1949年赴台北,後轉赴香港暫居。19 5 0年 留 印度 大 吉 嶺年 餘 ,後 遷 港 。1952年舉家移居阿根廷,名所居為“呢燕樓”。1 953年首 度訪美。1 954年 從阿 根 廷 移 居 巴 西 聖 保 羅 附 近 的 摩 詰 。1956年首次遊歐洲,晤畢加索於法國尼斯。1958年,作品《秋海棠》被美國紐約 “ 國 際 藝 術 學 會 ” 贈 予 金 質 獎 章 。1963年,在紐約展出六屏通景荷花,以14萬美元售予讀者文摘社,創當時國畫售價最高紀錄。1967年,將敦煌壁畫自摹本6 2件贈 台北故 宮博物 院。1 968 年台北中國文化大學授贈榮譽博士學位。1977年返台北籌建“摩耶精舍”,1978年定居於台北。從1950年以來在世界各地舉辦個展60餘次,出版有《張大千書畫集》等多種選集。1983年6月,中國美術家協會、中國畫研究院、中國美術館聯合在北京舉辦“張大千畫展”,並於中國美術館舉辦座談會研討其藝術。著有《畫説》。代表畫作有《華山雲海圖卷》、《長江萬里圖》、《廬山圖》等。作品被首都博物館、上海博物館、四川省博物館及國內外多處美術館、藝術館收 藏 。張之洞(1837~1909)晚清高官。字孝達,號香濤,晚號抱冰。直隸南皮(今屬河北)人。同治進士。歷任翰林院侍講學士,內閣學士等職。18 73年授四 川學政。1 879年 反對崇厚與俄國簽訂《里瓦幾亞條約》。18 8 2年 ( 清光 緒 八 年) 任 山西 巡 撫 。1884年中法戰爭期間 , 從 山 西 巡撫 調 昇 兩 廣 總督 , 起 用 馮 子材, 於 廣 西 邊 界重挫法軍 。188 9年 調 湖 廣 總 督 ,開辦 實業 ,倡 興教育 。 1 8 94 年 代 劉 坤 一為 兩 江 總 督 。《馬關 條約》 議訂 時,他 曾上疏 阻議 ,呼籲 變 通 陳 法 , 力 除 積 弊 。 1 8 9 8 年 4月,撰《勸學篇》,提出“舊學為體、新學為用”。1900年,北方義和團運動時,力主鎮壓,保護使館。與兩江總督劉坤一創東南互保,鎮壓兩湖反洋敎斗爭和唐才常自立軍起義。1901年與劉坤一聯銜會奏變法條陳。1902年充督辦商務大臣,再署兩江總督。1903年上奏後辦京師 大學 堂。 19 06 年, 晉協 辦大 學士,擢體仁閣大學士,授軍機大臣,兼管學部。 190 8年督 辦粵漢 鐵路。 190 9年充 實 錄 館 總裁 官 。 有 《張 文 襄 公 全集》 。 在 其 出任 兩 廣 總 督期 間 , 圍 繞“闈姓”、“厘金”及“澳門界址”等問題與葡 人多有 交涉 。張可夫(1928~ )商人。又名張柯夫。河南息縣人。畢業於華南師範大學。1979年來澳。曾任中學敎師、行政秘書。誠山地產置業公司、誠山貿易有限公司、新宏基地產置業 有 限 公 司、 信 大 地 產發 展 有 限 公司、優力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河南省政協 常 委 、 河南 省 海 外 聯誼 會 榮 譽 會長、河南省海外交流協會顧問、河南省歸國華僑聯合會委員、河南省信陽地區海外聯誼會榮譽會長、佛山海外聯誼會理事、澳門地產商會顧問、澳門佛山聯誼會 常務 副會 長 。張立群(1938.4~)廣東開平人,生於廣州。第九屆江西 省 政 協 委 員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第 二 屆 立 法 會 議員 , 第 二 屆 澳 門特別 行 政 區 行 政長官 選舉 委員 會委員 ,澳 門基 本法 推 廣 協 會 顧問,經濟委員會委員,澳門經濟建設協進會永遠會長,澳門本地工人權益會永遠名譽會長,澳門志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 事 長 兼 總經 理 , 澳 門金 域 酒 店 董事,澳門皇庭海景酒店董事長,江西省海外聯誼會副會長、名譽顧問,珠海市海外聯誼會榮譽會長,澳門中華總商會常務監事,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會董兼副監事長。2003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工商 功 績 勳 章 。張永春(1966~)生 於 北 京 ,1989年畢業於北京 外 國 語 學 院 葡萄牙 語 專 業 , 獲文 學 學 士 學 位 ;1995年畢業於澳門 大 學 法 學 院 ,獲 法 學 學 士 學位;2002年至今,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憲法學 博士研 究生。 199 0-1 996 年任 澳 門 基 金 會 高 級 技 術 員 , 1 9 9 6 -1 9 9 7 年 任 登 記 局 局 長 助 理 ; 1 9 9 7 -1 9 9 8 年 任 物 業 登 記 局 局 長 ; 1 9 9 8 -19 9 9 年 任 司 法 事務 司 副 司 長 、 司 長 ;2000年至今任法務局局長。澳門大學法學院 兼 職 講 師 。張汝霖(1709~1769)字芸墅。安徽宣城人。清乾隆初年由拔貢生保舉知縣事,先後在廣東任河源、香山、陽春等地知縣。乾隆十一年(1746)權澳門同知事,兩年後實授澳
  • 門同知。在任內,曾報請查封唐人廟。1748年發生葡萄牙士兵在澳門殺死華人李廷富、簡亞二一案,葡人駐澳兵頭若些拒不肯向中國交出凶犯,他反覆與之交涉,最後終獲解決。又與香山知縣暴煜制《澳夷善後事宜條議》12條勒石刊佈,重申中國在澳門的行政司法主權 。但朝廷對該案處理結果不滿,被降職去任。遂返鄉隱居,不復為官。他平生好文,著作 除與印光 任合著《 澳門紀略 》外,還有《辛辛草》、《吳越吟》、《耳鳴 集 》 等 。《張汝霖制夷十二條》見《澳 夷善 後事 宜條 議》 。張明星(1957~ )福 建 惠 安人。1981年移 居澳門 。 中 華 海 外聯 誼 會 理 事 , 中國國 史 學會 “ 新戰 爭 與 和 平 ” 專業 委 員 會 委 員 ,泉 州 市 僑 聯 常委,福建省海外聯誼會顧問,北京市海外 聯 誼 會 理 事 , 澳 門 新 雄 星 企 業 ( 國際)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雄星地產置業公司 、泰林 電業 公司、 天馬( 集團 )旅行社有限公司負責人,澳門福建同鄉會常務副會長,澳門晉江同鄉會名譽會長,澳門福建學校執行校董,澳門青洲坊眾互助會名譽會長,澳門惠安同鄉會會長, 香港電 視演藝 會會長 。張金善(1953~ )廣東 梅州 人 。1 97 7 年於 香港 大 學獲文學士榮譽學位。現為廣東省政協委員、梅州市政協常委、澳門新華學校校董、澳門攝影學會名譽會長、澳門綠波游泳會名譽會長、 澳門游泳總會顧問 、香港東北工學院敎育基金會董事、澳門客屬社團聯合總會主席、澳門嘉應同鄉會會長、澳門建置商會會董、澳門中小型企業協進會理事、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 顧 問 。張佩思(1978~)女 。 運 動 員 。 9 歲 開 始 練 習 空 手道,1989年加入澳門剛柔流正剛館空手道士會總道場,現任澳門正剛館空手道士會敎練。1997~2002年連續6年獲澳門空手道大賽和邀請賽女子個人形第一名,1996年參加第三屆亞洲青少年空手道大賽獲得女子個人形第四名;1997年參加第三屆亞洲空手道大賽獲得女子個人形第六名;1998年參加第十三屆曼谷亞運會獲得女子個人形第五名;1999年參加第四屆亞洲空手道大賽獲得女子個人形第四名;2001年參加第五屆亞洲空手道大賽獲得女子個人形第四名;2002年參加第十四屆釜山亞運會獲得女子個人形第三名。2002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 功 績 獎 狀 。張保仔大屋清嘉慶年間(1796~1820)名震一時的海盜張保仔舊居。位於澳門半島西部沙梨頭村麻子街,為一座小巧玲瓏的亭園建築。1810年(清嘉慶十五年)張保仔在石岐向清廷投降,授千總銜,兩廣總督百齡命張保仔與鄭一嫂石氏完婚,遂居於此。後張調升澎潮副將。其後人 兒 孫 續 居 於 此, 直 到 抗 日 戰 爭 期間, 該屋 被拆 毀 。張祖奇(1918~)廣東 新會 人, 生於 上海 ,1 93 7 年移居澳門。亞張建築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聯利企業有限公司、達利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百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澳食品有限公司董事,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副會長,澳門中華總商會常務會董,中澳葡投資有限公司股東大會主席 , 澳 門 葡 國 台灣貿 易 商 會 名 譽會長 兼 會 員 大 會主席 , 澳門 教 育基 金 會 名 譽 會長。 曾 任 澳 門 政府諮 詢 會 候 補 委員、 澳 門 基 本 法諮詢 委員 會委 員 。張素梅(1960.5~)女 。 生 於 香港 。 台 灣 國 立 中興 大 學 農 學 院 園藝系 學 士 、 廣 州中山 大學 公共 行政 學 碩 士 、 澳 門科 技 大 學 法 學 院綜合 法 碩 士 。 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澳門自助旅遊協會名譽會長。曾任澳門自助旅遊協會會長、中國花卉協會荷花分會理事會理事、海島市市政廳技術員、園林暨綠化部部長、執行委 員會 副主 席等 。張國華(1956~)廣 東 開 平人 , 生 於 澳 門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首屆 及 第二 屆 政府 保 安 司 司 長 、澳門 基 本法 推 廣協 會 名 譽 顧 問 。1 9 7 5 年 加 入 公職,歷任澳門治安警察廳警長、警司、副廳長、副警務廳長、警務廳長、副司長等。1993年獲澳門政府頒授專業功績勳 章 。張偉基(1957.9~)廣東新會人,生於澳門。菲律賓亞
  • 藍遜 大 學 工 商 管理系 畢 業 。 湖 南省海 外 聯 誼 會 理事, 澳 門 特 別 行政區 第 一 、 二 屆立 法 會 立 法 議員 , 第 二 屆 澳 門特別 行 政 區 行 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顧問,澳門中華總商會會董,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監事,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副監事長,澳門格蘭披治賽車籌委會委員、第四屆東亞運動會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奥林匹克委員會秘書長,東亞運動 總 會 秘 書長 , 澳 門 網球 總 會 理 事長,澳門亞張建築置業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常務董事,致誠物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經理等。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青商總會會長、澳門泛澳青年 商會會長顧問 。張偉智(1950~)生 於 澳 門 。第二 屆 澳 門 特 別行 政 區 行 政 長 官選 舉 委 員 會 委員 , 澳 門 葡 國 台灣 商 會 會 長 、 中國和 平統 一促 進會理 事 、 中 華 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執委、澳門遠東國際集團董事長。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 委員 會委 員 。張紹基(1971.1~)生於澳門,台灣國立成功大學測量工程系學士、廣州中山大學行政管理專業碩士。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地圖繪製暨地 籍 局代 局 長 、澳 門 工 程師 學 會 理事。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地圖繪製暨 地 籍 局 代 處長、 廳 長 、 副 局長, 澳 門 公 務 專業 人 員 協 會 理事 、 大 會 副 主席 , 澳 門 測 量 暨地 籍 學 校 、 澳 門保安 部 隊 高 等 學校 導 師 等 。張晴暉(1893~1980)女。廣 東番 禺人 。1 91 1年 畢業 於廣東公立女子師範學堂。1912年起在香港約智女子學校任教。1949年參與籌建澳門民主婦女聯合會,後長期任該會主席、名譽主席,並任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董事、全國婦聯執委、廣東省政協委員、澳門婦女聯 合會名譽主任 。張裕(1957.11~)廣 東 中 山人。 澳 門 大 學 及葡國 國 立 行 政 學院 公 共 行 政 學士, 廣 州 中 山 大學 行 政 管 理 碩士。 澳 門 特 別 行政區 首 屆 、 第 二屆政府廉政專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名譽顧問。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海島市政廳公共衛生暨環境廳廳長、第二屆澳門市政議會直選議員、第三屆海島市政議會委任議員、海島市政執委會副主席。1999年獲頒授 專業 功績 勳章 。張萬宇(1945~)河南 息 縣人 , 19 8 1年 移 居澳 門 ,畢業於西南交通大學工業與民用建築專業, 註 冊 土 木 工 程師 。 四 川 省 政 協 委員,恆通置業有限公司、恆益建築置業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宏宇建築設計公司董事長,澳門歸僑總會顧問,全國僑聯委員,河南省海外聯誼會副會長,河南師大附中萬宇敎育基金會永遠名譽會長,西南交通大學宏宇教育基金會永遠名譽會長,河南省新鄉市榮譽市民 。張翠玲(1961.8~)女。 生 於 澳門。 華南 師範 大學 中 文 系 學 士 、澳 門 大 學 法 學 院法 學 士 、 亞 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 工 商 管 理 碩士, 先 後參 加 北京語言學院、葡萄牙國立行政學院、澳門理工學院專業培訓課程。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粵澳合作聯絡小組澳門特區工作小組成員,跟進短中期法規草擬/修改計劃小組成員,勳章、獎章和獎狀提名委員會委員,澳門公共行政觀察站成員等。曾任澳門社會重返基金行政委員會委員,澳門司法、登記暨公證公庫行政委員會委員,澳門司法事務司處長、廳長、助理、 副 司 長 等 。張翮(1949~)企業家。生於北京。自小隨父母移居台灣,再轉至香港及澳門就讀,畢業於工 業 專 科 學 校 紡 織 專 業 。 天 津 市 第九、十、十一屆政協委員,中國張大寧傳統醫學基金會常務理事,天津市海外聯誼會理事,中國中醫藥研究促進會常務理事。先後建立“澳門玉石城”、“澳門北京蔘茸行”等。與北京京澳公司合作建立“京發公司”。1988年與中國內地中醫藥專家張大寧合作建立“香港京海制 藥 有 限 公 司 ”, 生 產 腎 病 專 科 用藥。參加編寫的專著有《實用中醫腎病學》、《中 醫補腎活血 法研究》等 。
  • 張寶(1763~1832)清代 詩 人 、 畫 家 及 旅 行 家 。 字 仙槎、梅痴。江蘇上元(今南京)人。20歲時即絕意功名,載筆浪遊40多年,足跡遍及中國14省。每遇名勝美景,各繪圖畫,並題詩其上,一時王侯公卿、學者、釋道婦孺及外國使節爭相藏贈。曾五遊嶺南,與當地名士有交往。1819年(清嘉慶二十四年)遊歷澳門,作有《澳門遠島》。該圖坐西向東,正面臨澳門內港北灣,為澳門西側隔海對面山所見的澳 門 全 景 , 形 象較 真 確 。 富 史 料 價值。有 《泛槎 圖》之 集刊行 。強制性保險業務澳門 政府 自 19 81 年 開始 對保 險 業活動進行較具體的監管。1983年,頒佈首項強制執行的保險制度,對機動車輛對第三者造成傷害的民事責任通過投保把勞工因工致傷或死亡的賠償責任轉移至保 險公 司 。1 9 94 年 11 月 和1 9 95 年 7月,又分別頒佈對前述兩項法令的修訂文本,作為配合更適時和更適當保險有關人士權益的跟進行為。政府在1993年5月,頒 佈對從 事旅行 及旅遊 社業務 的相關法律規範文本中,提出僱主須對所有從事旅行及旅遊社活動的員工投保職業民事責任保險,以便更好地保障因該等員工的疏忽或不慎而導致旅客受損的賠償責任。此外,就廣吿物引致第三者受損而負有民事責任的賠償可通過投保有關的保險把責任轉移給保險公司,也屬於強 制性 投保的 範疇 。強制性疾病申報按照397/99/M號訓令,衛生局要求各類傳染病患者提供疾病有關資料,內容包括個人資料、發病時間和傳染來源等 。 有 關 資 料 由 疾 病 預 防 控 制 中 心(CDC) 轄 下 的 傳 染 病 防 制 組 登 記 處理,作為監管、控制澳門傳染病疫情及與鄰近地區作傳染病情報交流之用。需要強制 性的申 報包 括A0 0霍 亂、A01 傷寒和副傷寒 、A02其他沙門氏菌感染、A03志 賀氏菌病 (包括細 菌性痢疾 )A04 大腸 桿菌 引起 的腸道 感染 、A05 細菌 性 食 物 中 毒 、 A0 6 阿 米 巴 病 、 A1 5 -A1 9 結 核病 ( 所 有 種類 ) 、 A2 0 鼠 疫 、A3 0 痲瘋 、 A33 - A35 破 傷 風( 所 有 種類) 、 A3 6 白喉 、 A3 7 百日 咳 、A3 8 猩紅熱、A39腦膜炎球菌感染、A48.1軍團菌 病 、 A4 9 . 2流 感 嗜 血桿 菌 感 染 、A50-A53梅毒(所有種類)、A54淋球菌感染、A55-A64其他性傳染病、A71砂眼、 A80 急性 脊髓灰 質炎 、A8 2狂 犬病、A90-A91登革熱(所有種類)、A95黃熱 病 、B0 1水 痘 、B0 5痲 疹 、B0 6 風疹(又稱德國痲疹)、P35.0、B15-B19病毒性肝炎(所有種類)、B20/B24,人類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感染、R75,Z21(包 括 愛 滋 病) 、 B2 6 流行 性 腮 線 炎 、B50-B54瘧疾(所有種類)等。強制性假日即所有行業從業人員均有權享用、不容剝奪的例假。根據第8/2000號法律《修改四月三日第24/89/M號法令》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強制性假日共10日,即一月一日、農曆新年(初一、初二、初三共3 天)、清 明節、五 月一日、 中秋節翌日、十月一日、重陽節、十二月二 十 日 ( 回 歸日)婦聯學校已 加 入 公 共學 校 網 的 非 牟 利私 立 學 校 , 提 供學 前 教 育 、 小 學預 備 班 及 小 學 敎育 。 正 校 位 於 水坑 尾 街 , 分 校 位於渡 船街 。 19 5 5年 創 辦 。 由 澳 門婦女聯合會持牌。曾多次遷址,後設第二分校。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教育及小學預備班6班,小學18班,在校學 生8 3 2 人 , 敎 師 4 0 人 。雀仔園澳門古老的居民區之一。位於澳門半島中部,背靠東望洋山南段,前臨水坑尾 街 , 房 屋依 山 而 建 ,街 道 縱 橫 相交,呈方格狀。縱列的街道是沿山坡修建的斜路,兩端高差達15米,從南到北依次為:魯子高街、臘八街、羅憲新街(澳門石級最多的街道,有9層72級)、愕街、崗陵街。橫排的街道由低至高順序為 : 柯 高 街、 馬 大 臣 街、 公 局 市 場巷、高冠街、白灰街。雖然正式命名於1905年(清光緒三十一年),但其名字由來已久。該地是早期澳門的邊緣,正位於舊城牆的內邊,附近樹林茂密,雀鳥甚多,因而得名。區內原有舊墟市,1939年改建為新式街市 。雀 仔 園 福 德 祠 “ 土 地 誕 ” 盛 況雀仔園街市位於澳門公局市前地。西式單層方形建築,四角入口,內設固定攤檔,呈回字形分佈。分別出售魚類、肉類及瓜菜 類 , 環 境 潔 淨 。 街 市 正 門 嵌 有“19 39” 字樣, 這是街 市重建 的年份 。據説,早在百年前,這裡已開設街市,
  • 木質結構,分為兩座,均紅色瓦頂,坤甸樑架,以數條大圓柱作支撐,地面鋪長形石板。入夜後,菜市場休息,江湖賣藝人就來此開檔,頗為熱鬧。由於街市木質結構日漸頹破,1939年拆除,重新改 建為 新街 市 。雀仔園福德祠位於羅憲新街與馬大臣街交界處。是一座低矮平房,面積狹小。進入拱形廟門 , 經 過 天井 , 右 為 神殿 , 左 為 公所,外牆有灰塑畫,古色古香;殿門陳列儀仗牌,莊嚴肅穆。該祠建於清光緒十二年四月,即1886年5月。祠右鄰原是一塊空地,年前加建三層高會所,下層設計特別,用作舞台,供演戲之用。每年農曆二月初二“土地誕”,該祠香火特別旺盛,不只本區街坊前往膜拜,即使遷居別區的老街坊也會回來上香,反映了傳統的“ 街坊鄰里”精神 。雀仔園福德祠曲藝組曲藝團 體。1 992 年組成 。由於 獲得雀仔園福德祠值理會的大力支持、協助以及坊眾的擁護、愛戴,每年均可在土地誕或節日在福德祠的舞台演出。曾多次到香洲、前山、南溪等地進行交流和訪問,又邀請香港和其他地區的社團和劇團來演出,雀仔園的曲藝活動顯得特 別 活 躍 。《通事陸若漢傳 —— 一位耶穌會會士日本、中國行跡》(Rodrigues oInté rprete:Um Jesuí ta noJapã oe na China)傳記。作者麥克·克佩爾(MichaelCooper),里斯本克札爾出版社1994年出版,全書143頁。這是一本明末著名傳教士陸若漢的傳記,主要述了他在日本的生平;最後幾章描繪了他隨澳門援明炮隊北上抗清的事蹟。為研究明清鼎革之際中葡關係的重要參考書藉 。《通訊保密及隱私保護法》(第16/92/M號法律)澳門立法會1992年9月28日制定,19 9 2年 1 1月 1 日生 效 。該 法 規定 , 信件、電訊和其他通訊方式是不可侵犯及受保密義務所保障。由於該法的整體內容與其後頒行的《澳門刑法典》和《澳門刑事訴訟法典》有重合,故核准該兩部法典的 第58/ 95/M 號法令和 第48/96/M 號 法 令 分別 將 該法 第 5 至1 4 條 、第2 1和 22 條 ,以 及第 16 至 19 條廢 止 。目前該法仍適用之條文主要涉及保密義務的內容、通訊從業人員的責任、公共當局的干 預、保全 程序等 。通貨膨脹或收縮流通中紙幣量超過實際需要量所引起的貨幣貶值、物價上漲的經濟現象。澳門採用通過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化值來推算通貨膨脹率。自2001年1月起,消費物價指數 採用了19 99年10 月至200 0年9月期間的 平均物價為 基礎,每月 常規地收集921項商品及服務價格的最 新數據,作為編制消費物價指數之用。新的消費物價指數仍然已包括租金項目在內,故所 有商品 及服務的 權數為 100 。另外,為了反映不同階層的情況變化,澳門的消費物價指數分為甲、乙兩個組別。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是那些每月平均開 支 在 3 0 0 0 至 9 9 9 9 澳 門 元 之 間 的 家庭,這類家庭佔全澳家庭總數的54%;乙類消費物價指數則指那些每月平均開支在10,000至19,999澳門元之間的家庭,這類家庭佔全澳家庭總數的26%。澳門通貨 膨脹最近 3年都是 負數,亦 即是通縮現象。 其數字如下: 1999年是 -3.20%,2000年是-1.61%,2001年則是-1.99%。組建澳葡艦隊19世紀初,海盜紅旗幫在張保仔的糾合下,隊伍不斷擴大,已擁有600多艘 帆 船 , 8 萬 餘 人 。 廣 東 官 兵 屢 次 出戰,常被打得大敗。兩廣總督百齡與澳葡當局都有合作消滅海盜的意願。1809年(清嘉慶十四年)11月23日,百齡派3名官員前往 澳門,與澳 葡地方長官 亞利鴉架(Miguel Arr iaga)會商。雙方訂立臨 時 協 議 , 決 定 由 澳 葡 當 局 派 出 6 艘100噸以上的武裝船,在澳門至虎門一帶 配 合 中 國 水 師 圍 剿 海 盜 , 為 期 6 個月;中國政府 提供8萬兩 銀子作為裝 備澳葡艦隊的經費。協議訂立後,澳葡當局很快即 組建一 支由6 艘武裝 船組成 的澳門艦隊。艦隊司令阿爾科弗雷多上校乘坐的旗艦排水量達400噸,載有26 門火炮 ,1 60 名船 員。 其餘 5艘 武裝 船 共有15 0多 門火 炮, 近60 0名 船員 。英 國東印度公司澳門公司還免費為該艦隊提供了大量武器和彈藥。這支澳葡艦隊遂成為一支戰 鬥力相當強 的海上力量 。陸大同(1949~ )江蘇吳縣人,生於上海。江南學者陸澹安孫。曾從劉海粟、朱屺瞻、程十髮學習中國畫,並入讀上海教育學院 。19 7 8 年 起執 敎 於 上 海 黃浦 教 育 學 院 。1983年移居澳門。除繪畫外,並從事美術設 計 及 插 圖 工 作 , 出 版 《 陸 大 同 畫集》。1987年獲全澳第四屆書畫聯展中國畫冠軍。1988年獲澳門體育總署、文化學會舉辦藝術與體育賽金獎,1996年獲第 十 三 屆 全 澳 書畫 聯 展 中 國 畫 優 勝獎 。陸希言(1631~1704)或作希賢,字思默。江蘇華亭人。曾於康熙年間與吳歷隨西洋教士柏應理至澳門,入聖保祿學院研究神學。1688年入 耶 穌 會 , 在 上海 傳 敎 , 聖 名 多 明我。 著 有 《 聖年 主 保 單 》二 卷 及 《 億説》,勉勵人修德立功。所撰《嶴門記》記述之聖保祿學院、教堂、修會、砲台等,是研究 澳門之第 一手資料 。
  • 陸波(1950~)生 於 澳 門 ,並 在 本 澳 接 受 敎育, 長 期 從 事 新聞工 作 ,現 任 第十屆 全 國 政 協 委員 、 澳 門 日 報 常務 副 總 編 輯 、 澳門新 聞 工作 者 協會 學 術 部 長 。陸昌(1923~)畫 家 。 廣 東中山 人 ,生 於 澳門。 第 二 屆 澳 門特別 行 政 區 行 政長官 選 舉 委 員 會委員 、 澳 門 美 術協 會 會 長 、 澳 門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文化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委員、香港 畫家聯會名譽會長 、西藏 美 術 家 協 會 顧 問 。 曾 任 廣 東 省 第四、五、六、七屆政協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評選委員 。1985年水彩畫《碎石路》獲第六屆全國美展特別獎,1993年獲西藏第一屆珠穆朗瑪文藝榮譽獎章,2001年出版《陸昌美術作品集》,同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文 化 功績 勳 章 。陸軍俱樂部澳門著名古建築物。位於澳門半島南部南灣花園與嘉思欄炮台之間,始建於1870年(清同治九年)。當年建築這個俱樂部是為島上葡軍休息娛樂,故背靠加思欄兵營。建築物是一幢平房,地窖圓拱,紅牆白柱,台階整齊寬敞,正面門 樓 有 圖 案浮 雕 , 一 派南 歐 建 築 風格。30年代前,這兒是一片波光帆影、碧海白浪的港灣景象。1932年南灣填海後,興旺的商業活動取代原來的海灣寧靜。現內設西餐廳、酒吧、展覽廳可供舉 行 畫 展 。陸 軍 俱 樂 部 建 築陸軍俱樂部網球會見西 灣 網 球 場 。陸軍球場見望 廈 體 育 館 。陸能度(Fernando Rosa Duque1945~ )生 於 澳 門 。1971年海外社會政 治 學 高 等 學 院海外 社 會政 治 學專 業 畢 業 。 曾 任第 一 屆 海 島 市 市政議 會 主 席 、 海島市 市 政執 行 委員會主席、澳門政府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公職人員協會大會主席團主席、理事 會 成 員 。陸連島澳門半島在很久以前本來是一個海島,四周全被海水包圍。望廈山以北,直至珠海拱北板樟山、將軍山前的大片土地,當時都是汪洋大海。後來由於珠江帶來大量泥沙,在大陸與海島之間沉積下來,經過漫長的歲月,逐漸堆積成一條狹窄的砂堤,把海島與大陸連成一體。這種由海島變成的半島,地貌學上叫做“陸連島”,這條砂堤叫做“連島砂堤”。關閘馬路就在連島砂堤上。青洲原來只是濠江上的一個小島,1890年從蓮峰廟附近修築一條海堤與之相連,也是 一個 陸連 島 。陸偉聰(1960~ )廣東高 要人 ,生 於澳 門。 19 85 年台灣 東海 大 學法 學院 社 會工 作專 業 畢業。1986年赴葡萄牙進修葡語及文化課程。澳門敎育暨青年局教育心理輔導暨特殊教育中心主任、澳門政府青年委員會委 員 、 澳 門社 會 工 作 人員 協 進 會 會長、基督徒關懷澳門協會副會長、澳門敎育學會成員、澳門蔡氏敎育文化基金會理事。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新澳 門學社 理事長 。陸康(1948~)書法家、篆刻家。江蘇吳縣人,生於上海。世界美術文化交流協會澳門分
  • 會 副 理 事 長 、 澳門書 法篆 刻協 會副 理 事 長 、 《 印緣 》 雜 誌 出 版人、 滬 澳 文 化 發展 公 司 執 行 主席。 曾 任 職 於 澳門東 亞 大學 中 文系及視覺藝術學校,受聘為上海同濟大學中國書畫會藝術顧問、上海書畫院特聘畫 師 。書 法 作 品曾 多 次 獲獎 。 著 有《陸康印選》、《陸康篆刻》、《陸康作品集》、《陸康現代書法》、《陸康書法實踐》、《澳門名勝印集》、《感覺上海》 等多部 作品 。陸無涯(1912~1984)畫家。字藝,號晦廬,筆名羽軍。廣東鶴山人。早年就讀於廣州美術學校與上海藝術專科學校,習西洋美術,後專修 國 畫 。 畢 業 後 曾 任 教 於 鶴 山 、 中山。193 7年避難澳 門,193 8年隨澳 門四界救災會回國服務團到粵北參戰,任第六隊隊長。繼在第十二集團軍政工隊員補習班任美術與歌詠教官。1948年抵東江 游擊 區參 加 解放 戰爭 。 20 世紀 5 0年代 , 任敎 於 廣 東省 文 藝 學院 西 洋 畫系。1950年底赴香港從事美術教育與出版工作,歷任《鄉土》半月刊、《娛樂畫報》、《新晚報》美術主編,並組織人間畫會、庚子畫會。出版畫集有《風雨集》、《抗戰畫報》、《中國山水紀遊畫集》、《歐洲寫生畫集》等。畫論與其他文藝著作有《詩書畫的藝術》、《 中 國 古 畫 鑒 辨 知 識 》 《 攝 影 與 繪畫》、《中國山川紀勝文集》、《歐洲遊踪 文 集》 等 。陸嗣曾 (1886~1959)字光宇,號定庵。廣東信宜人。早年肄業於廣州兩廣方言學堂。黃花崗之役時,曾掩護朱執信脱險。武昌起義爆發後 , 與 林 雲 陔 返高 州 , 策 動 清 軍 反正,任高州軍政分府參議,信宜同盟分會評議員。嗣入北京大學法學院。畢業後曾任廣州船政局局長。1920年後,歷任廣州地方檢察廳檢察長、廣州地方審判廳廳長、大元帥府法制委員會委員 、陽江縣縣長等。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任行政院參事、國民政府秘書,旋調任廣東高等法院院長、國民黨廣東省黨部第六屆監察委員。後歷任省立勷勤大學校長、廣東商學院院長。1946年任廣東糧食救濟協會常委。1947年當選為“國大”代表。後移居澳門。1959年在澳門病 逝 。陳大白 (1915~ )新 聞 工 作 者 。 廣 東 新 會 人 。 澳 門《大眾報 》總編 輯、澳 門新聞 工作者 協會副理事長、中國新聞史學會澳門地區特邀 成員 。2 0世 紀3 0年 代從 事新 聞 事業至今,曾辦《朝陽日報》及《新園地》周刊 。 抗 戰 期 間 參與 澳 門 規 模 最 大 的“澳門四界救 災會”,擔 任理事、總 務部主任及回國服務團工委。60年代參與籌建 澳 門 新 聞 工 作者 協 會 並 任 常 務 理事。撰寫專欄文章“老實人的書信”達100多篇,從40~70年代在報刊上撰寫評論文章。1959年撰寫《漢語語法講話提綱 》, 19 90 年參 與編 纂和 出版 史 書《濠江風雲兒女》。1995年出版綜合 性大型文集—— 《天明齋文集》,輯錄逾半個世紀的代表性著述。2003年獲澳門特區政府 頒授文化 功績勳章 。陳子褒(1862~1922)清末 民 初 敎 育 家。 名 榮 袞 , 字 子褒,號耐庵,從字行。廣東新會人。年輕時就讀於新會縣學宮。18歲時,在廣州六 榕 寺 後 的芥 隱 堂 和 友石 齋 開 館 講學。1893年(清光緒十九年),參加鄉試,中舉人。後來又入“萬木草堂”與梁 啟 超 、 梁啟 勳 等 同 學, 師 從 康 有為 。 1 8 9 5 年 , 陳 子 褒 參 加 “ 公 車 上書”,並加入強學會,隨後又參加保國會。生前立志改良小學教育,曾在澳門荷蘭園正街開設“蒙學書塾”,後又將書塾遷往荷蘭園二馬路,改名為“灌根學校 ” , 後 學 校 遷到 香 港 ( 即 子 褒 學校),培養了不少港澳的英才,著名學者兼教育工作者冼玉清是其得意弟子之一。編著有《婦孺須知》、《婦孺三字書》、《幼學文法敎科書》、《陳子褒先生 教 育 遺 儀 》 等 幾 十 種 婦 孺 通 俗 讀物。為港澳教育事業作出過巨大貢獻,因而深得澳門教育界的敬仰 。陳仁嬌傳説中的仙女。有關陳仁嬌仙女的傳説在香山縣一帶流傳很廣。相傳她自幼靈慧,嘗夢為逍遙遊,後為神仙從天招去,掌蓬萊紫虛洞天。歸而能飛,與仙侶五人踏石而歌明月,石上留屐痕,名為 仙 女 澳 。 據 考 證 , 傳 説 中 的 仙 女澳,可能就是路環西面的大橫琴島。此傳説早於公元11世紀前,當可視為澳門及其附近島嶼有關道教發展的最早期資料 。陳永安(生卒年不詳)珠 海 香 山 楊 梅 斜 村 ( 今 屬 珠 海 )人。陳芳之孫。早年留學日本,加入同盟會。辛亥革命前夕返回香山,以家鄉居屋作為同盟會聯絡點與軍械存放處,策劃反 清起 義。 19 11年 10 月武 昌起 義爆發後,於11月在澳門參與組織發動前山新軍起義,光復香山。辛亥革命後,任首任香山縣知事兼警察局長。二次革命失敗後被免職,遷居澳門。1922年復任香山縣縣長。1931年任香山縣公安局長 。陳永善(1887~1924)原籍 廣 東 香 山 楊梅 斜 村 ( 今 屬 珠海),生於澳門。陳席儒之子。幼赴美
  • 國讀書,1912年畢業於耶魯大學商科,後再習法律。1915年歸國,任津浦鐵路局局長。1922年其父陳席儒任廣東省長時,返粵任廣東江防司令、石井兵工廠廠長,銜陸軍少將。不久,隨陳席儒去職赴香港,被狙擊受傷。1924年卒於澳門 。陳加遜(1934~)畫 家 。 生 於廣 東 省 陸 豐 縣 ,1 9 8 1 年 移 居 澳門。 畢 業於 湖 北藝術 學 院 中 國 畫系。 中 國 美 術 家協會 會 員 、 世 界美術 文 化 交 流 協會澳門分會理事,澳門頤園書畫會永久會員 。 曾 任 湖 北 藝術 學 院 中 國 畫 系 敎師、湖北美術學院中國畫專業創作員 、武漢鋼鐵廠職工俱樂部美術幹事。作品先後於加拿大、新 加坡、韓國和台灣 、澳門、西安等地展出,並多次參加中國全國美術展。畫作有《光榮人家》、《爐火正紅》、《關懷》等。1996年出版個人畫集 《陳 加遜畫 集》 。陳汝琛(1934~)生於 澳門 。1 95 6年 於瀋 陽東 北 工學院機電系畢業。中法水務投資有限公司執 行 董 事 、 澳 門自 來 水 有 限 公 司 董事、 遼 寧 省 政 協 委 員 兼 瀋 陽 市 政 協 委員、瀋陽市榮譽市民。曾任中國科學院廣州能源研 究所生物能 研究室主任 。陳伯煇(1949~)字健燊,號省堂。廣東中山人。澳門東亞大學文學士、文學碩士,廣州暨南大學文學博士。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曾任澳門理工學院語言暨翻譯高等學校教授、副校長。著有《三國演義悲劇探源》、《省堂詩詞》、《論粵方 言 詞 本 字 考釋》、《生活粵語本字趣談》、《省堂隨筆》、《省堂詩詞 二 集》 等 。陳伯聯(1956~)澳 門 龍 騰(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 澳門煒 聯 貿易 公 司總經 理 、 珠 海 利宏 實 業 發 展 有 限公司 總 經 理 、 澳門眼 庫基 金會 創會會長、澳門培正同學會副會長、澳門中華總商會青年委員會常委、澳門旅業商會常務理事。同時擔任安徽省政協委員、珠海市政協委員、廣州市東山區政協常委、珠海市青年聯合會副主席、珠海市海外青年聯誼會副主席等職務。曾任澳門獅子會會長、澳門陳族聯誼會理事 長 。陳芳(1825~1906)又名國芬。廣東香山楊梅斜村(今屬珠海)人。早年隨叔父赴美國夏威夷經商。1870年創辦芳植記公司,從事甘蔗種植和製糖業,後漸發迹為夏威夷巨富,成為早期的華僑“百萬富翁”,被譽為“商界王子”,並成為夏威夷國王駙馬。1878年後,曾任夏威夷政府樞密院顧 問 、華 人 商 董、 中 國 駐夏 威 夷 領事。188 2年辭職。 1890年 變賣資產6 0萬美元,返香港、澳門投資火輪業和酒店業 , 定 居 澳門 。 首 先 引進 汽 車 來 澳門,出資捐建從關閘往前山的7公里 長的寬敞石板路,並在家鄉創辦學校和其他慈善事 業。1 906 年在澳 門病逝 。陳秀花(1950~)女。福 建漳 州人 。2 0世 紀8 0年 代來澳定居經商。90年代在中國內地投資多家企業。任職恆江集團總經理、澳門漳州 同 鄉 會 創 會 會長 , 福 建 省 政 協 委員、 福 建 省 僑 聯 委員 、 漳 州 市 政 協 常委、長泰縣政協常委、長泰縣獎敎基金會 會 長 。陳卓平(1877~1953)又 名 鵬 超 。 廣 東 新 寧 ( 今 台 山 )人。早年赴新加坡經商。1908年加入同盟會。1910年與林君復組織同盟會澳門支部,任副會長兼秘書,並主辦澳門濠鏡閲書報社。1911年與李天德等在香港創辦《民生叢報》,並參加黃花崗之役籌款工作。武昌起義後,參與策動香山縣前山新軍起義和香山縣政府反正。廣東光復後,任省臨時參議會議員、都督府樞密部參謀。1912年任茂名縣(今高州)知縣。二次革命後,曾隨朱執信從事反袁討龍(濟光)活動,並在澳門敎私塾6年。1918年任台山沙捐兼清佃局總辦、台山金屬團務總局局長等。1926年後,創辦香港愛群人壽保險公司、太和醫院、廣州愛群酒店等。抗日戰爭時期,寓居澳門、香港。1953年在香港病逝。著有《愛竹齋詩鈔》、《愛竹齋全集 》 等 。陳卓瑩(1908~1980)廣 東 南 海 人 。 早 年 赴 香 港 謀 生 。1925年入周康年粵劇班習藝。後曾赴上海,任教於儉德儲蓄會粵樂團。1932年回台山,任縣立師範學校音樂敎員。抗日戰爭時期,在香港、澳門從事粵劇音樂伴奏和粵曲創作活動。抗戰勝利後,曾任廣州音樂工會主席,並從事進步粵劇作品的創作。1949年後,歷任華南文藝學院音樂部、戲劇部講師,廣東民間音樂 團 副 團 長, 廣 州 粵 劇團 藝 術 室 主任,中國戲劇家協會理事,廣州文聯副
  • 主席,《新粵曲》月刊主編等。主要創作有粵劇《九件衣》、《血淚仇》,粵曲《羅崗香雪》、《月媚花嬌》,著有《 粵 曲 寫 唱 常 識 》 《 粵 曲 寫 作 入 門 》等 。陳明旭(1965.2~)福 建 晉 江人。 廈 門 市 政 協委 員 , 福 建 省 、山東 省海 外聯 誼會理 事 , 廈 門 市海外 聯 誼 會 常 務理事 , 澳 門 中 華總商 會 青 年 委 員會常務委員,澳門體操總會理事長,澳門福建體育會會長,澳門福建青年聯會副會長,澳門福建學校名譽校董,澳門中裕投資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華峰實業(澳門 )有限公 司董事長 。陳明金(1962.11~)福 建 晉 江人 。 第 十 屆 全 國政協 委 員 、 第 二屆澳 門 特別 行 政區行 政 長官 選 舉委 員 會 委 員 、 中華全 國 青 年 聯 合會常 委 、 中 華 海外聯 誼 會 理 事、 世 界 晉 江同 鄉 總 會 會長、澳門福建同鄉總會理事長、中華媽祖基金會執行委員會主席、金龍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曾任福建省政協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童軍總會會長、澳門傷殘人士協會榮譽會長、澳門歌演藝聯會名譽會長、澳門福建學校校董、澳門晉江同鄉會 永遠 名譽 會長 。陳律平(1903~1991)廣東番禺人,生於廣州市。廣東大學法學 院經濟 系畢 業,1 93 8年1 2月 移居澳門。曾任澳門廣大中學校監、澳門中華總商會教育顧問、澳門中華教育會名譽顧問、澳門廣大中學校長。早年任廣東省公安局戶籍科主任,廣東省政府秘書處統計專員兼統計室副主任、廣東大學經濟系教授、註冊會計師。1956~1991年 任歷屆廣東 省政協委員 。198 5年6 月獲 澳門 政府 頒發 教育 勞績 勳章 。陳炳森(1953.9~)澳 門 保 安 部隊高 等 學校 警 務科 學 學 士 , 澳 門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代 局 長 。 曾 任 澳門訓 練 中心 指 揮官、 澳 門 保 安 部隊高 等 學校 總 務廳廳 長 、 澳 門 保 安部 隊 高 等 學 校 副 校長。1991年獲澳門政府頒授專業功績勳章、1999年獲頒授勞績勳章,另獲頒嘉許獎 狀 多 次 。陳炳華(1941.7~)建 築 師 。 廣東鶴 山 人 , 生 於澳門 。 葡國 里 斯本大 學 建 築 系 畢業 。 廣 東 省 政 協委員 、 第 二 屆 澳門特 別 行政 區 行政長 官 選 舉 委 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顧問、澳門中華總商會會董、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會董、同善堂值理、澳門建築師協會會員。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 會 委 員 、 澳 門政 府 諮 詢 委 員 會 委員、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澳門政府過渡期事務委員會委員等。1991年獲澳門政府頒授專業功績勳章、1998年獲葡萄牙總統頒授功績大軍官級勳章 、2002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專業功績勳章 。陳振華(1937~)廣 東 中 山人 , 生 於 澳 門 。第二 屆 澳 門 特 別行政 區 行 政 長 官選 舉 委 員 會 委員、 澳 門 藝 音 文化 中 心 理 事 長 、廣州 海 外 聯 誼 會理事、廣州何安東基金會顧問、澳門體育舞蹈總會監事長、澳門舞蹈協會監事長、澳門蔡氏教育文化基金會理事。曾任廣州市政協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政府文化委員會委員、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文化委員會副主任。2002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文化 功 績 勳 章 。陳致平(1961.4~)廣 東 順 德人 , 生 於 香 港 。澳門 東 亞 大 學 新聞 及 傳 播 系 學士。 現 任 澳 門 特區政 府 新 聞 局 局長 、 澳 門 廣 播 電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董事 會 董 事 、 澳 門健 康 城 市 委 員 會 成員。曾任大眾報記 者、正報採訪主任 、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記者、編輯、總編輯、副新聞總監、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選舉管 理委員 會委員 。陳席儒(1859~1937)廣 東 香 山 楊 梅 斜 村 ( 今 屬 珠 海 )人。陳芳次子。與孫中山是校友,一同在檀香山奧蘭尼學校讀書。美國耶魯大
  • 學畢業後,代其父管理畜牧場。繼自辦華人英語學校,任校長兼教員。1890年隨父返國,代理其父在香港、澳門的業務。1892年秋,孫中山大學畢業後來澳門行醫濟世,陳席儒聯同盧九、何穗田等澳門知名人士,在《鏡海叢報》上刊登廣告,介紹並頌揚孫中山醫術高明,支持孫中山在澳門行醫。1900年,陳席儒與弟弟陳賡虞一起 ,資助港幣100 萬元給孫中山,創辦由陳少白主持的革命黨機關報《中國日報》。1921年,由孫中山重建的廣東革命政府財政空虛,陳席儒慷慨解囊,資助27萬元。其父去世後接手港澳商務,任香港道格拉斯輪船公司總經理、香港中日銀行董事。1922年6月陳炯明 叛變後,被 委任為廣東 省省長。一度隨陳炯明出走。後在澳門從事 古 董 生 意 。陳海帆(1964~)女。廣東東莞人,生於廣州。1986年廣州中山大學畢業,獲法學士學位,2000年獲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專業碩士學位。 澳 門 特 別 行 政區 身 份 證 明 局 副 局長,澳門公共行政觀察站成員。曾任澳門女公務員協會會長、前澳門教育暨青年司法律顧問、前澳門身份證明司刑事紀錄處處長。先後發表《行政程序法典淺析》、《澳門出入境及居留制度》 、《澳門法律本地化的現狀》、《澳門居民身份的新界定》、《澳門特區旅行證件簡介》、《澳門身份證明制度的現代化》等文章;專著有《澳門的居留制度及身份認別制度》、《毒品犯罪懲治與防範全書》、《“一國兩制”法律問題研究》(總卷)、《“一國兩制”法律問題研究》(澳門卷)、《中國內地與澳門刑法分則之比較研究》、《澳門刑法分則罪名釋義 》 。陳偉基(1937~)廣東高安人,生於香港。清華大學電機 電 子 工 程 系畢業 , 美 國 密 執根大 學 和伊 利 諾斯 大 學 訪 問 學者。 美 國 電 機 電子工 程 師 學 會 高級 會 員 、 中 國 自動 化 學 會 理 事 、中國自動化學會智能自動化專業委員會委員、澳門大學科技學院敎授、澳門社會科學會學術部副部長、澳門消費者委員會 技 術 顧 問、 北 京 工 業大 學 兼 職 教授、華南理工大學客座敎授、廣西大學客座教授。曾任清華大學副教授、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副敎授和香港城市大學榮譽研究員。主要編譯著作有《過程控制科學技術與應用》(合編)、《自動化科學技術與應用》(合編)、《感應同步器數字顯示及其應用》(合著)、《運籌學導論-計算機算法》(合編譯)等,另有學術論文近百篇。曾獲1964年中國新工業產品展覽會三等獎、2003年澳門資訊與通訊科技大獎賽冠軍及2003年亞太地區資訊及通訊科技賽大獎、1998年香港世界華人發明博覽會銀獎等多項科研獎項 。陳健英(1946~)祖 籍 福 建 晉江,出生於越南堤岸。早年曾在北京華僑補校讀書並在鞍 山 鋼 鐵 公 司 任職 , 1 9 7 2 年 移 居香 港 , 1 9 7 9 年 移居 加 拿 大 。 1 9 8 4年移居澳門。現為澳門東亞企業發展公司董事總經理、華葡推廣及貿易有限公司董事,同時擔任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河北省政協委員、河北省工商聯執委、廣東省僑聯委員、澳門歸僑總會理事長、澳門街坊福利會社會事務委員會主任、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理事等職務。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 選委員 會委員 。陳啟沅(1834~1903)字正馨,號息心老人、息心居士。廣東南海人。少時涉獵諸子百家、星象輿地諸書,曾執教於村塾。1859年赴安南( 今 越 南 )佐 兄 料 理 商務 , 經 商 致富。1872年回國。翌年,在南海西樵鄉簡村創辦繼昌隆機器繅絲廠。該廠採用自己設計的機器設備,僱傭工人六七百人,出絲精美光潔,遠銷歐美,為中國第 一 家 民 族 資 本 經 營 的 機 器 繅 絲 廠 。1881年該廠因同業競爭,被視為異端,南海 知 縣 下 令停 產 。 遂 將絲 廠 遷 徙 澳門,初名和昌,後改名復和隆,歷4年多時間。1885年復將絲廠遷回簡村,改名世昌綸,繼續經營。1903年在南海去世。著有《理氣溯源》、《蠶桑譜》、《周易理數會通》、《陳啟沅算學》等。陳啟明(1953.12~)廣 東 台 山人 , 生 於 澳 門 。澳門 東 亞 大 學 公開學 院社 會科 學學士 。 澳 門 特 別行政 區 第十 屆 全國人 大代 表、 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社會工作部部長。曾任新華社 澳 門 分 社社 會 工 作 部副 部 長 、 部長 。陳植群(1960.2~)海南文 昌人 ,生 於柬 埔寨 。1 98 0年肆業於香港浸會大學化學系。海南省政協委員、澳門海南同鄉總會會長、海南省海外聯誼會常務理事、海南省青聯
  • 常 務 委 員 、 澳 門房地 產 聯合 商 會副理 事 長、 同 發地產 信 託有 限 公司 董 事 總 經 理 、友興 物 業管 理 有限 公 司 董 事 經理 。陳智仁(1952.12~)生於 福 建 石獅 市 。 畢 業 於 台灣台 北 中華 函 授學校 工 商 管 理 專業。 四 川省 政 協委員 、 澳 門 中 華媽 祖 基 金 會 董事、 閩 澳 經 濟 合作促進委員會委員、澳門福建同鄉總會常務副會長、澳門石獅同鄉會會長、佳毅集團董事長。曾任澳門福建同鄉總會理事 長 、 世 界晉 江 同 鄉 總會 名 譽 會 長等 。陳焜培 (1896~1985)建築師。聖名若瑟。廣東新會人,1896年(光緒廿二年)出生於澳門。年輕時就讀於澳門三巴仔聖若瑟修院,懂得中、葡文,畢業後師從於本澳著名的葡國設計師施利華。1919年考入澳門工務局並成為當時最年輕的建築師。由於其執着的敬業精神及傑出的專業技能,於1934年考選為澳門海陸工務廳總劃則師,成為澳門歷史上第一位考取此重要職位之華人。在任職工務局的30年間,主持及參與設計的工程項目不勝枚舉,為澳門的建築事業作出不少貢獻。其中一些保留至今的傑出作品有1923年完成的連勝馬路消防局,1929年完成的新馬路郵政大廈,以及1926年建成的南灣花園及南灣八角亭。其他作品如龍嵩街司法警署,提督馬路二區警署,大西洋銀行總部,以及市政廳等重要建築物的改則等。 19 48 年公 職退 休後 ,在 天神 巷3 7 號 設 立 了 “ 焜 培 建 築 工 程 設 計 公司”,繼續他熱衷的專業生涯,主持設計了大量的民用及公共建築項目,如百老匯戲院、東方戲院、南京戲院、金城戲院、銀城戲院、氹仔海寶戲院、下環街街市、嶺南中學圖書館等等。其間熱心社會服務,曾擔任幾屆澳門建築商會理事 , 勤 奮 自 學 , 著 書 立 説 , 寫 成 了《建築設計圖樣規範》、《建築章程》、《合同書》、《建築設計手冊》等。1957~1962年間,攜全家往穗服務,支持祖國建設,曾受邀被聘於廣東省建築設計院,擔任主任工程師一職,參與了多項大型的設計工程。離穗返澳後,安享晚年。19個子女以及眾多子孫中,在港澳及內地從事建築設計的有20多人,可稱得上是建築世家。1985年6月28日病逝鏡湖醫 院, 終年 90 歲。1 99 6年 底本 澳舉辦展覽,介紹生平事蹟,隆重紀念澳門著名建築師陳焜培百年誕辰 。南灣花園陳煒恆(1962~)生於廣東台山,暨南大學經濟會計系畢業,澳門歷史學會副理事長,澳門自然生態研究會理事長。《澳門》雜誌編輯,報紙專欄作家。曾任澳門日報副採訪 主 任 。 著 有 《澳 門 民 間 傳 統 木 版畫》、《路掌故》,合著《澳門廟宇》。陳滋英 (1932~)1953年畢業於 北 京 大 學 外 文系, 同 年 參 加 工作。 先 後 任 職 於中國 人民 保衛 世界 和 平 委 員 會 和中國 人民 對外 友好協會。 1978 年進入外交部,歷任中國駐荷蘭大使館二等秘書,中國駐英國大使館一等秘書 、參贊,並兼任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中方代表,駐葡萄牙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從80年 代早 期開 始接 觸港澳 事務 ,1 98 9年後,曾任外交部港澳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後調任國務院港澳辦公室副主任至2000年。期間曾兼任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兼副秘書長、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兼秘書長。港澳回歸時,均為出席政權交接儀式的中國政府代表
  • 團成員並兼觀禮團團長。曾任第八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兼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 員 會 委 員 。陳瑞受賄事件1580年(明萬曆八年),居澳葡萄牙人擅自選舉首席法官,並在當地實施葡萄牙法律。1582年新任兩廣總督陳端奉朝廷之命,前來查辦這一事件。陳瑞先傳令澳葡地方長官,即中日貿易船隊司令米蘭達(Aires Gonsalves de Miranda)和薩(D. Leonardo deSá )主教,前往兩廣總督駐地肇慶。澳葡派出與中國官員關係密切的司法官本涅拉(Mattia Penella)和傳教士羅明堅(Michele Ruggieri)作為 代表去與總督周旋。在參見陳瑞時表示,居澳葡人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總是中國皇帝的順民,並承認兩廣總督殿下是他們的保護者,懇請總督對他們加以扶助及慈愛。接着又把隨身帶去的一批天鵝絨、水晶鏡等總值超過1000金幣的厚禮送給陳瑞。於是陳瑞便吿訴他們可以在澳門繼續居留,但必須服從中國官員的管 轄 。陳瑞祺(1885~1950)慈善家。名禎祥,字文典。廣東新會人。早年在香港求學。18歲時輟學從商,先後在香港、澳門和越南等地經營米業,遂成巨富。商餘從事科學研究,曾研製出人造絲、人造棉、人造麻等一批人造纖維,以及風熱油、風寒油、霍亂散等藥品。曾多次捐資中國內地救災恤貧,在澳門出任同善堂值理,熱心社會公益事業,並在 新會、江門、香港 、澳門等地創辦多所小學。還在香港設道字總社,創造拼音“道字”,以改良文字,普及教育。1950年在香港病逝。著有《 瑞祺 學 説》 等 。陳瑞祺永援中學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小學及中學五年教育。位於澳門得勝馬路。持牌團體為聖母進教之佑孝女 會。 創辦 於1 95 5年 ,原 名永 援 學校,只設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 學 。 1 9 6 4 擴 建 校 舍 , 增 設 中 學 。1967年被聖愛會修女會接管易名母佑會永援中英文中學。1986年校舍重建,為紀 念 捐 助 人 父 親 , 易 名 陳 瑞 祺 永 援 中學。1990年學前教育及小學教育預備班遷往消防隊巷的母佑會永華學校校舍,1 9 9 2 年 易 名 為 陳 瑞 祺 永 援 中 學 ( 分校)。2003/2004年度設小學19班,中學 1 5 班 , 在 校 學 生 1 4 8 0 人 , 敎 師 6 3人。分校於2003/2004年度設有學前敎育及小學預備班21班,學生896人,敎師 3 6 人 。陳頌豪(1878~1932)字仲偉,筆名治頑、凡夫等。廣東新會人。1904年遊學日本。旋加入同盟會。1906年回國,助陳子褒講學於澳門灌根 學堂 。1 91 2年 與陳 德芸 創辦 廣 州《民生日報》,發表第一篇社論《平均地權論》,轟動一時。1913年任嶺南大學敎授。1925年任開平縣縣長。次年調署開建( 今屬 封開 )。 19 28 年佐 理陳 市政。著 有《 百衲詩 草》 。陳頌聲(1935.6~)書法 家 。 廣東中 山 人 。 畢 業於廣 州 中 山 大 學中文 系 。 澳 門 中華文 化 藝 術 協 會副會 長 、中 國 硬筆 書 法 家 協 會 副主席 、 澳門 書 法家協會副主席、澳門科技大學基礎大教育部副教授。曾任澳門大學中文學院敎學委員會主席、碩士生導師,澳門同善堂中學校長、廣州書畫研究會副會長、秘書長,廣州中山大學中文系副主任,廣州海珠文學社社長。自小酷愛書法,曾師從容庚及商承祚,擅長行草、爨寶子體及硬筆書法。行草線條優美、流麗瀟灑,爨寶子體則拙樸天成,凝重而帶金石韻味。同時創作大量新詩作品,詩風平淡自然,而不失優雅。編著有《黑板字藝術》、《星月詩跡》、《陳頌聲書法作品》、 《澳門基本 法手書長卷 》等 。陳榮林(1952.10~)廣 東 潮 陽人 , 生 於 香 港 。廣 州 市 政 協 委員、 廣 東 省 海 外聯 誼 會 常 務 理事、 北 京 海 外 聯誼會 理 事 、 第 二屆澳 門 特 別 行 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幾內亞比紹共 和 國 政 府顧 問 、 澳 門培 華 中 學 校董、澳門地產業商會副會長、澳門美食同業聯合商會會長、富大控股有限公司總裁、富大地產置業公司董事長、冠男軒美食 茶樓董 事長 。陳粹芬(1873~1960)女。孫中山側室夫人。她結識來澳行醫的孫中山之後,伴隨孫中山革命10多年,歷盡風險,甘於平淡,默默地為革命黨人工作,貢獻良多。晚年復居澳門 。陳輝千被殺案1743年(清乾隆八年)12月3日,澳門華商陳輝千酒醉後在路上與葡人晏些嚧發生爭吵、鬥毆,後被晏用快刀戳傷致死。兇犯審訊招供後,澳葡當局自行收 管 。 香 山縣 令 王 之 正根 據 過 去 案例,即洋人犯罪如與華人有關,即由駐
  • 澳中國官 員處理的規定,要求澳葡當局交出兇犯。澳葡當局一再拒絕,並聲稱近百年來犯罪的葡人俱在澳門懲治,如將兇犯交給中國政府,則違反了葡萄牙政府下達的禁令,又懇請中國官府允准他們仍在澳門處置這一案件。兩廣總督策楞經過會商後,決定同意葡萄牙人的要求,在司法上給予一些特殊照顧。通知澳葡當局,應當按照《大清律例》將兇犯絞死,並派廣州知府、香山縣令等會同澳葡當局在澳門執行。這一案件的處理改變了歷代在澳門“化外人有犯,並依律問斷”的法令,而變為“澳夷”殺害中國居民,“罪應斬絞者”,由中國地方官員在澳門會同澳葡官員將兇犯依法處決。後又在1774年乾隆敕令中得到明文規定,列入清朝律例 。陳樹榮(1945~)廣東寶安南頭人,香港出生,長期從事新聞文化 工作,曾任 《澳門日報 》副總編輯,熱心社會事務。現任澳門歷史學會理事長、澳門經濟學會副會長、澳門歷史文物關注協會副理事長、澳門懷舊收藏學會會長、廣東社科院客座研究員、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會員、君亮堂出版社社長。參與研究澳門20多年,在報紙上開設專欄,已發表有關歷史、掌故、社會、經濟、文化等文章4000多篇,3 00多 萬字。 尤其對 研究林 則徐 、孫中山、鄭觀應等在澳門的史實貢獻尤多。1986年提出澳門學,每年多次應邀參加學術研討會。近年常應電台、電視台邀請,主持有關澳門歷史掌故等專題節目。主編《林則徐與澳門》、《澳門歷史》、《冼玉清誕辰百年紀念集》、《我們見證歷史》、《蘇聯劇變沉思》等等。合著《何賢傳》、《澳門九九》、《澳門中 式傳統建 築》、《 澳門國慶 牌樓》等,並擔任《澳門百科全書》史地篇編 撰 , 《 中華 民 俗 大 全澳 門 卷 》 編審。曾多次專題採訪何賢,並多次採訪中英會談,中葡會談以及採訪中英聯合聲明簽署、中葡聯合聲明簽署。所撰寫的孫中山在澳門特稿,以及1998年9月撰寫的《媽祖文化在澳門》等,在報紙上載登後,獲《參考消息》全文轉載。陳融(1876~1955)字協 之 , 號 顒 庵, 別 署 松 齋 、 顒園、秋山。廣東番禺人。早年肄業於菊坡精舍,攻詞章之學。1904年(清光緒三十年)入日本東京法政大學速成科。翌年加入同盟會。1911年參加黃花崗之役。 廣 東 光 復後 , 任 軍 政府 樞 密 處 處員。1913年後,歷任廣東省司法籌備處處長、廣東法政學校監督、廣東警察學校校 長 、 廣 東審 判 廳 廳 長、 司 法 廳 廳長、高等法院院長、大本營法制委員會委員、廣東省長公署秘書長兼政務廳廳長、行政院政務處處長。1931年任廣州國民政府秘書長。旋任西南政務委員會政務委員兼秘書長。1948年受聘國民黨總統府國策顧問,次年赴澳門。1955年在澳門去世。詩詞、書法、篆刻、藏書俱負時譽。著有《讀嶺南人詩絕句》 、《黃梅花屋詩稿》、《顒園詩話》、《竹長春 館 詩》 等 。陳錦鳴 (1953.2~)廣 東 人 , 生於澳 門 。 畢 業 於廣州 華 南 師 範 大學中 文 系 中 文 專業 。 澳 門 工 會 聯合 總 會 理 事 長 、澳門 公 務華 員 職工 會 會 員 大 會 主席、澳門國際青年獎勵計劃協會名譽會長、澳門經濟學會顧問、澳門特區政府公共行政觀察站成員等。曾任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第七屆澳門特邀委員、澳門公務華員職工會理事長等。2001年獲澳門勞工子弟學校頒發傑出校友榮譽 。陳錫僑(1944.9~)廣 東 深 圳人 , 生 於 香 港 。香港 中 文 大 學 生物理 學 學 士 , 加拿大 約 克 大 學 工商管 理 學士 , 法國斯 特 拉斯 堡 大學 生 物 化 學 博士,並獲澳門東亞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及中國法律文憑。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副敎授,澳門特別行政區環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委員、澳門法國文化協會副理事長、澳門社會科學會學術副部長、綠色環境學會監事。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著有《澳門中草藥》第一冊及病毒學、環保、高分子化學等領域學 術 論 文 逾 5 0 篇 。陳澤武(1951~)廣 東 四 會人 , 生 於 香 港 。1979年來澳。畢業 於 美 國 加 州Menlo Bu s i ne s sSc hool 和澳門大學, 獲 工商 管 理學 士 、 碩 士 學位。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第二屆澳門立法會間選議員、澳門佳景集團董事總經理、澳門金域酒店董事總經理、澳門政府體育委員會委員。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娛樂場經理、澳門經濟建設協進會理事長、香港東方魅力集團執行董事、香港影視明星體育協會慈善基金(澳門)會長、澳門蓮藝文化協會副理事長、澳門桑拿同業協會會長 、澳門飲食業工會第一副會長、澳門四會同鄉 會 會 長 、澳 門 蘇 浙 滬同 鄉 會 副 會長、澳門拳擊總會會長、澳門射擊總會會長、澳門劍擊總會會長、澳門保齡球
  • 總會理事長、澳門獨木舟總會會長、澳門經濟 學會 顧問 、香 港福 幼基 金會 董事。 曾任 上 海市 第八 及 第九 屆政 協 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 委 員 。陳璧君(1891~1959)女。字冰如。原籍廣東新會,生於馬來亞檳榔嶼。1907年在檳榔嶼結識汪精衛 。 次年 , 同去 日 本, 並 加入 同 盟會。雲南河口起義失敗後,隨汪精衛、黃復生等赴廣州謀炸兩廣總督張鳴岐,未成。1910年隨汪精衛赴北京謀刺清廷攝政王載澧。1912年初與汪精衛結婚;9月 同赴 法國 。 19 17 年回 國 。1 92 4 年後,歷任國民黨第一、二、四屆中央監察委員。“九一八”事變後,支持汪精衛對日妥 協。19 38年 12月與 汪精衛 叛國投 敵 ,是 汪 精衛 漢 奸集 團 的重 要 成員。1939年任偽中央監察委員會常委。翌年任偽廣東省政務長。抗戰期間多次來澳,看望居澳的母親。1945年曾為軍統特務設計毒害於澳門而未果。1946年以漢奸罪被判處終身監禁。1949年5月由蘇州監獄遷送上海服刑。1959年6月病 死 。陳麗敏(1954.6~)女 。 澳 門 特別行 政 區 政 府 主要官 員 。 生 於 澳門。 工商 管理 碩士,並於1993 年在北 京 接 受 為 期一年 的 中 文 及 公共 行 政 管 理 培訓。諳中文、葡文、英文、意大利文等多種語言。澳門特別行政區首屆、第二屆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澳門特區第一屆及第二屆政府行政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名譽顧問。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常務委員、澳門政府經濟委員會秘書長及副主席、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總委員會主席、澳門世界貿易中心股東大會秘書、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副協調員。1974年加入公職 , 歷 任 經 濟 司 處 長 、 副 司 長 、 司長。曾獲澳門政府頒授專業功績勳章 、勞 績 勳 章 。陳繼儼(生卒年份不詳)字儀侃。廣東南海人。早年師從康有為。1897年任澳門《 知新報》撰述,宣傳維新變法。戊戌變法失敗後,隨康有為逃亡海外,在美國、加拿大等地進行保皇會的宣傳組織工作。1900年保皇會在 檀 香 山 創 辦 《新 中 國 報 》 , 任 主筆。1903年率保皇黨徒在《新中國報》上發 表 文 章 , 詆 毀 革 命 派 , 攻 擊 孫 中山。後任檀香山明倫學校校長 。陳蘭芳(1885~1969)廣東東莞人。早年曾到香港謀生。嗣回 東 莞創 設 陳 泰記 , 生 產炮 竹 、 煙花。後又承繼葉蘭泉在九龍開設廣萬隆炮竹莊,遂壟斷香港的炮竹業,並將產品打進國外市場。1920年後又在澳門、佛山等地開設分廠。至抗日戰爭前,已執全國炮竹、煙花生產和出口之牛耳,被譽為“炮竹大王”。此外,還經營航運業。曾任香港東華三院社團總理、保良局 紳董 、 樂善 堂董 事 、澳 門商 會 值理、東莞工商總會副主席等。1962年以和解 結束 與 其孫 子 在澳 門的 1 0多 年 官司。 19 69 年病 逝於 澳門 。陶天權(1949.7~)廣 東 廣 州人,1982年畢 業於 廣 州 師 範 學 院中文 系 。廣 州 市政協 委 員 、 廣 州海 外 聯 誼 會 理事、 澳 門 普 通 話聯誼會理事、澳門現代文史協會理事、澳門友聯置業建築公司副總經理。曾任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社長秘書。著有散文集 《窗 簾背 後》 。陶永強(1962.9~)生 於 澳 門 ,1986年畢業於美國 德 克 薩 斯 A &M 大 學 , 獲 電 機工程 學 士 。 現 任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政府 電 信 暨 資 訊科技 發 展 辦 公 室主任、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政府代表。曾任特區政府郵電 局電訊廳廳長 。陶里(1937~)專 欄 作 家 。原名 危 亦健 。 廣東花 都 市 人 。 華南師 範 大學 文 學士。 曾 旅 居 印 支半島3 0多 年, 從事敎 育 、 貿 易 和業 餘 寫 作 活 動 ,發表大量新詩、小説。澳門五月詩社的創始人之一。曾任澳門濠江中學總務主任、 澳 門五 月 詩 社社 長 、 澳門 筆 會 第三、四屆理事 會理事長、 《澳門筆匯 》主編。著有《靜寂的延續》(散文集)、《春風誤》(小説)、《紫風書》(詩集)、《蹣 跚》(詩 集) 、《逆聲擊節集》(詩評)、《從作品談澳門作家 》、《百慕她的 誘感 》(小説)、《馬交石》(詩集)、《危闌高處》(詩集)等。陶開裕(1923~1993)企業家。廣東番禺人,生於澳門。40年代就讀於香港中國新聞學院、廣州大學法學院經濟系。曾任第八屆全國政協常委,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常委;
  • 曾任 香港 東華 三院董 事 局 秘 書 ,華南 企 業股 份 公司 董 事 局 秘 書 ,澳門 友 聯 置 業 建築 公 司 、 友 聯 貿易行 、 富裕 置 業建築 公 司、 東 泰地氈畜產品公司、南泰醫療器材藥品公司董事長,北泰合記公司、北泰建築裝飾公司、澳門企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海島旅遊發展公司常務董事,澳門濠江中學、培道中學校董會副董事長,澳門大學校董,澳門商訓夜中學、青洲小學校董會主席,澳門中華總商會副會長,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副主席,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副會長,同時任廣州暨南大學、廣東省仲凱農業技術學院、廣大中學、敎業中學校 董。198 8~1993 年間曾 應聘擔任全國性及廣東、廣州多間學術、慈善團體的理事、顧問、名譽會長、名譽副 會 長等 職 。
  • 十二劃琦善(1790~1854)晚清 官 員 。博 爾 濟 吉特 氏 , 字 靜安。清末滿洲正黃旗人。襲侯爵。曾歷任河南按察使、巡撫,山東布政使、巡撫, 兩 江 總 督, 四 川 總 督, 直 隸 總 督等。1836年(清道光十六年)授協辦大學士。1 838年 擢文淵閣 大學士。 184 0年鴉片戰爭爆發後,任欽差大臣、兩廣總督兼署海關監督赴廣東,一反林則徐所為,撤廢戰備,力主對英妥協。1841年多次來澳門並在澳與英方代表義律談判,敗北而去,擅自口頭承認英國單方面制定的《穿鼻草約》。嗣又派廣州知府余保純向義律求降,議定所謂《約議戢兵條款》。後因新任參贊大臣楊芳抵廣州,而未敢如期蓋用公印而失效。同年3月被革職拿問 。後復被起用,曾 任駐藏 辦事 大臣 、四 川總 督。 18 53 年 初(清咸豐二年底) 任欽差大臣,建立 江北大營,對抗太平軍。次年病死軍中。博克塞(Char les Ralph Boxer,1904~2000)歷 史 學 家 。英 國 懷 特 島(Wig h t)人。曾就學 於 桑 赫 斯 特(Sa nd h u r s t)軍校。1930年被 派往 駐 扎 日 本 拉 良的第38團。1936 年調往香港。1941 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與其30年代在上海 頗 有 名 氣的 美 國 作 家妻 子 項 美 麗(又譯香 美麗,Emi l y Ha hn)被拘於 日本集中營。1947年以少校軍銜退役。結束軍旅生涯後至1967年任倫敦大學葡萄牙研究室 敎授, 其間19 51 ~19 53年 間在同校 任遠東 歷史教 授。 1967 ~197 2年間,在美國印地安納及耶魯大學敎授歐洲海外擴張史。曾獲多所大學名譽博士,為多國科學院院士及國際史學機構成員 。 關 於 葡萄 牙 海 外 擴張 史 著 作 豐碩,尤以專論見長。整理、注釋、出版有關澳門史料多種,大多為澳門研究的基本參考書目。博克塞通曉數種語文,但漢語未能掌握,故其著作中涉及中國歷史文 化之 處不無 缺失 。博物館澳門名勝古蹟眾多,澳門城市本身就是一個古建築博物館。但是,真正博物館最 早是 在2 0世 紀2 0年 代才 發展 起來的。當時港務局局長阿瑟卡蒙拿海軍少將倡議成立海事博物館,收藏華南地區漁船和商船的模型,可惜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該館遭到嚴重破壞。1927年由署 理 澳 督 罅 些 喇 提 督 (A l m i r a n t eL ac e rda)提議設立賈梅士博物館(前名為賈梅士商業及人種博物館陳列所)196 0年 遷入現 東方 基金會 的會 址作 院址 , 藏 品 約 有 2 0 0 0 多 件 ; 1 9 8 9 年 停開,藏品由文化司署分別裝箱保存。在澳門的博物館史上曾經有軍械博物館,位於嘉思欄兵營內;軍事博物館,位於水坑 尾 六一 俱 樂 部地 下 , 現已 不 復 存在 。澳門 現有 博物 館 共有 10 多間 ; 包括:以介紹澳門歷史及海事歷史的澳門博物館及澳門海事博物館;展出重要文化藝術作品和藏品的澳門藝術博物館;以介紹澳門天主教傳敎歷史及聖物為主的天 主 教藝 術 博物 館 、主 教 府博 物 館(不對外開放)、板樟堂聖物庫;介 紹澳門名人事蹟的林則徐紀念館及國父紀念館;介紹澳門郵政及通訊發展的郵電博物館(不對外開放)。另外還有澳門特有的大賽車博物館、葡萄酒博物館、氹仔住宅博物館及具有科學敎育性的路環土地暨自然博物館。此外,還有回歸後由私人創辦的金庸博物館等等。全澳博物館的從業人員約100人。各館的展品總計約近萬件,尤以宗教聖物最為珍貴。此外,海事博物館在製作模型船的工藝及技巧方面在東南亞地區也具較高水準。由於不少博物館對外的宣傳工作相當積極,每年被吸引到各博物館參觀的遊 客 超過 8 0萬 人 次 。澳門博物館一角澳門大賽車博物館澳門博物館事業面對最大的問題是人員專業化。過去海事博物館曾派兩位高級 技 術員 到 葡 國學 習 短 期博 物 館 技術,另有人攻讀博物館學碩士。澳門博物館於1996年曾派送6位館員到葡國進修博物館學課程。人材缺乏,難以提高澳門博物館學的研究水平,加上目前12個博物館分別來自港務局、文化局、民政總署、郵電局、旅遊局、主敎公署、
  • 蓮峰 廟 慈善 值 理 會等 民 辦 或官 辦 的 機構,相互間缺乏聯繫,也不利於提高人員素質 和展覽 水平 。博彩中介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16/2 001號法律把博彩中介人界定為在娛樂場推介幸運博彩 者 ,其 工 作 係給 予 博 彩者 各 種 便利,尤其是有關交通運輸、住宿、餐飲及消遣等,而收取由一承批公司支付之佣金或其他報酬。第6/2002號行政法規對博彩中介人的運作作了詳細的規定。博彩中介人可以是商業公司,也可以是自然人,他們須向政府作登記並領取牌照。在有關法例頒佈之前,從事類似業務的公司和個人已經存在,目前合乎法例要求的博彩中介人超過100名,而本來已經與中介人有工作關係的人員(俗稱“沓碼仔”)則被視作中介人的合作者 , 估 計 有 3 0 0 0 至 5 0 0 0 人 。 法 例 規定,所有博彩中介人在登記時都需要通過資 格 審 查 。博彩專營合約按照法律,與商業博彩公司簽署的專營合約。種類包括幸運博彩、賽狗、賽馬、白鴿票等 。1961~ 2002年主 要批給 澳 門 旅 遊娛 樂 有 限 公司 及 其 子 公司,澳門特區政府於2001年頒佈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對娛樂場的經營批給等相關事項作了規範。根據該法律,特區政府於同年舉行了賭牌批給競投,三間獲中標批給賭牌的公司分別是: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 限 公 司 及銀 河 娛 樂 場股 份 有 限 公司。這些公司分別與政府簽署了為期18年和20年的博彩專營合約,合約的監督則由政府博彩監 察暨協調局負責 。博彩税澳門特區政府最重要的收益來源,一般佔當年財政收入五成以上。該項收入主要是根據與有關幸運博彩合約承批公司的合約內容,每年收取。根據2001年新博彩法規定, 新的3間博彩公司 每年需定 額繳 付3 00 0萬 澳門 元, 另按 賭檯、角子機數目再加一定數額溢價金。此外,按照經營博彩之毛收入徵收35%作為特別税。這兩個部份合計成為博彩税收入的主體。2004年澳門的博彩税收為14 0億澳 門元 ,創歷 史最高 水平 。博彩業在澳門屬合法的商業經營行業。澳門與美國的拉斯維加斯、大西洋城,摩納哥的蒙地卡羅合稱是世界四大賭城。博彩業在澳門經濟中佔有極重要地位,其產出從1990年68.65億元增至1999年120.03億元,佔 GDP比重達四分之一以上,佔整體旅遊收益三分之二以上。博彩税收入從1990年19.36億元增至1999年38.17億元,佔政府財政收入近半數以上,2003年更超越100億元,佔政府財政收入高達75%。博彩業還直接維持萬人以上的就業,承擔港澳大部份水上交通以及公共工程、社會慈善、文化事業的部份開支,對澳門的酒店、飲食 、交通、金融、地產建築等行業亦有相當影 響 。1847年澳葡當局公佈法令,由政府開投,賭商專營賭業。1896年7月,葡萄牙宣佈禁賭,但澳葡當局陽奉陰違,以認捐修建馬路、碼頭為名收受賭餉,讓賭商經營,實質上是變相開放賭禁 。20 世 紀 2 0年 代 , 賭 商 盧九 獲 得 山 票 、舖票、白鴿票的專營權。1930年初,盧九與霍芝庭、范潔朋等合組豪興公司,投得 全部 賭博 專營 權。 19 37 年, 傅 老榕、高可寧合組泰興娛樂公司,奪得賭博專營權。同時,賽馬、賽狗等博彩項目也相繼開設,賭業盛極一時。1961年2月葡國 海外省頒 佈法令, 准許澳門 開設“特殊的娛樂業”,強調 賭 博娛 樂 對澳門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澳葡當局接著於 是 年7 月 8日 發 出公 開 招商 承 投 專營賭博的公告,長期從事賭業的葉漢便乘時伙同何鴻燊、霍英東、葉德利組成澳門 旅 遊 娛 樂 有 限公 司 ( 下 簡 稱 “ 澳娛”),經過劇烈的拼搏,終於取得了博 彩 專 營 權 。早期的博彩形式1962年3月30日,澳娛與澳門政府簽訂合約,規定:簽約60天後公司正式註 冊 成 立 , 資 本 額 不 少 於 3 0 0 萬 元 ;1962至1964年每年繳納博彩税316.7萬元,196 5至196 9年每年增 加税款30 萬元;公司純利10%用於澳門慈善事業,90%用於發展澳門經濟、工商事業;興建一個國際水平的博彩娛樂場、三間一流酒 店 , 繁 榮新 口 岸 地 區; 購 置 水 翼船,改善港澳交通及負責每年浚深水道100 萬立 方米 。同 時規 定專 營年 限為 8年,每5年修訂合約一次。1964年11月5日作第一次 修訂合約, 規定:延長 專營 期 限 為 2 5 年 ( 從 1 9 6 2 年 至 1 9 8 6 年底);從1965年起,税額每年增為516.7 萬 元 , 從 1 9 7 0 年 起 每 年 加 税 1 0 0 萬元,從 198 0年 起每年 加税 50萬 元, 每年資助慈善救濟費不 少於30萬元;每 5年投資於澳門繁榮事 業費不少於500 萬
  • 元;除擴充原有之“愛都酒店”外,新建一座宏偉的夜總會酒店,投資不少於3000萬元,於1967年8月前建成;負責建設新口岸地區衛生設施,並規定准許在娛樂場內開設17項博彩(但不得裝吃角子老虎機)。與此同時,該公司還與政府修訂了彩票專營合約,規定限經營白鴿票、 舖票兩個 品種。 1972 年6月 3日第二次修約,規定:從1973年起每年加税100萬元,1980年起每年再加税50萬元 , 19 8 1 年起 每 年再 加 税 50 萬 元 ;新增“稽查費”每年20萬元;每年繳交繁榮費用提高到125萬元;公司負責 在氹 仔 建 4 座 徙 置 大 廈 , 必 要 時 還 要 加建;准許在特別場所內增設100台吃 角子老虎機,但每年另繳25萬元税款;公司可擁有4個附設博彩的娛樂場。1976年4月23日第三次修訂合約,規定: 公司資本額增至不少於8000萬元;每年税款為3 000 萬元; 每年 投資3 000 萬元 ,用於澳門 電力公 司,使 其投資 額增至 1億元;與政府 合作建一座 綜合性船塢 ;在外港建一座海運大廈型碼頭;發展紡織業以外的加工工業;設立公共利益事業及負責新口岸區 都市化和填海建築 ;切實履行浚深水道工程承諾;新口岸區城市化工作, 每年徙置原住 民200戶 ,由澳娛負責有關補償;税額及投資總額按澳娛每年毛利進展情況修訂。此次修約不久 ,19 76 年12 月政 府同意 澳娛 經營彩票新品種泵波拿(Tombol a)。1982年1 2月 3 0日 第 四次 修 訂合 約 ,規 定 :澳娛專營權再延長5年,即至1991年底止;繳付續約費7億元(先付2億元,其餘至1986年底前分期付清);博彩税從198 2年 起, 按澳 娛總 收入 (毛 利) 抽25%,從1987年起,每年增加1%,到1991年增至30%為止;增購兩艘700客位快船,兩艘噴射水翼船,投入港澳客運; 興建 40 0個 單位 平民 大廈 5幢 , 用以 徙 置 新 口 岸 區 的 居 民 。 1 9 8 5 年 1 1月,澳娛屬下逸園賽狗公司獲准賽狗專營權 延至 20 05 年底 ,並 准在 館內 設 置25 台 老虎 機 。1 9 86 年 9月 2 9日 第 五 次修訂合約,規定:澳娛專營權延至2001年底;負責建造新的海運中心,建造費可多 至8 00 0萬 元; 投資 興建 直升 飛 機場;參與興建澳門國際機場;參與新氹仔發展地段的建設計劃;允許澳娛股票上市 自 由 轉 讓總 值 為 資 本總 額 的 2 5 %(因多種原因一直未實現上市)。1987年,澳娛與澳門政府等合組“澳門彩票有限公司”,註冊資本100萬元,具 體由澳娛旗下彩票公司承辦,品種包括白鴿票 、即 發彩 票、 泵波 拿等 。1 99 1 年初,澳娛聯同香港一些財團收購了澳門賽馬會,重新營業。1998年,澳娛屬下的澳門彩票有限公司獲澳門政府發給專營“賭波”(足球博彩)牌照,開辦足球賽博彩。2000年澳門特區政府批准澳門彩 票 公 司 經 營 “ 體 育 博 彩 - 籃 球 彩票” 。 至 此 ,澳 門 賭 業 ,包 括 幸 運 博彩、相互博彩、彩票博彩三大類,均歸澳娛專營。但由於澳葡當局與澳娛最後修訂的博彩合約期限跨越了澳門回歸期即19 99 年1 2月2 0日 ,所 以,1 99 7年 7月23日,澳門政府與澳娛簽署新博彩專營約及新賽馬專營合約,均經中葡聯合聯絡 小 組認 可 。澳門回歸祖國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過多方研討,慎重考慮,決定逐步開放賭權,放棄 獨家專營,暫發3 家賭牌。依照前訂合約,澳娛應在2001年底結束其專營權,但由於新的賭牌誰屬迄未 敲定 ,澳 娛獲 得延 續經 營3 個月 。直至2 002 年2月 8日, 澳門特 區政府 宣佈將 娛 樂 場 幸運 博 彩 經 營批 給 下 述 三家:①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原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新成立之子公司) ;②永利度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 東為 美國 著名 賭商 St ephen Al a nWynn); ③ 銀河 娛樂 場 股份 有限 公 司(主要股東為美國 威尼斯人集團和港 商呂志和等)。至此,澳娛一家獨營澳門賭業 時代 宣告 結束 。馬迷、狗迷不乏其人 。博彩業的早期勃興百年前的賭大小點19世 紀50 年代, 澳門的 經濟陷 入嚴重的困境。博彩業開始勃興,與當時苦力貿易的繁榮分不開。那些人販子、地痞、流氓嗜賭成癖,並把賭博作為誘惑華 工 入 彀 , 最 後強 迫 他 們 賣 身 的 陷阱。博彩的方式有骰寶、山票、舖票、字花、字膽、白鴿票等多種,最為風行的是番攤。據統計,澳門的番攤賭館在當時共有200餘家。在貿易急劇衰落 的形勢下 ,澳 葡當局 在1 9世紀 60 年代 公開招商開賭,向賭場徵收“賭餉”。60年代中期,澳葡當局主要依靠賭餉和鴉
  • 片税收,使每年財政收入激增至210餘萬元。1872年(清同治十一年),香港開始嚴厲禁賭,以後大批賭客又從香港轉至澳門,使澳門的博彩業更加興隆。博彩業開放澳 門 的 博 彩 業 可 上 溯 至 1 9 世 紀 。1961年,由第119任澳督馬濟時推動頒行了第1496號立法性法規,該法規首次正式對在澳門開設幸運博彩作出明確的法律規範-訂定了經營幸運博彩的批給需透過專營制度實施。法規頒行翌年,由霍英東、何鴻燊、葉漢及葉德利組成的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STDM ,簡稱“澳娛”),在競投中奪得博彩專營權。澳 門特區 政府於 19 99年 12月 20 日成立以後,即針對澳娛專營權在2001年底屆滿的問題,將革新博彩業作為首要任務 。 2 0 0 0 年 7月 , 行 政 長 官 頒 佈 第120/2000號行政命令,成立5人博彩委員會,研究博彩業的未來發展。委員會由行政長官親任主席,成員包括經濟財政司司長、博彩監察暨協調局局長、社會文化司及保安司的代表,並委托安達信(Ar t hur Ande rson) 顧問公司,就博彩業的改革提 交研究報告 。2001年8月,《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16/2 001號法律)獲立法會通過。新的法律制度突出革新舊法規訂明的專營制度,以限制發牌數目的方式(最多3個) ,按部就班引入市 場競爭機制。9月, 由經濟財政司司長 任協調員的7人博彩 工作小組成立,並 在10月 公開 徵集了 22 份投標 意向 書。 行政長官同月亦公佈了“規範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合同,以及參與競投公司及 承 批 公 司 的 適 當 資 格 及 財 力 要 件 ”(第26/2001號行政法規),並以第216/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成立以經濟財政司司長為主席的8人 “娛樂場幸運博彩 經營批給首次公開競投委員會”,負責博彩牌照競投事宜。由11月2日起至12月7日截標為止,共有 來自世界各地的2 1間公司向競投委員會提交標書。由於評審標書需時,競投委員會遂向行政長官建議延長澳娛的專營合約3個月至2002年3月31日止。在21間提交標書的公司中,其中18間成功“入圍”,進入2002年1月上旬的續後 諮詢階段。經過二 輪諮詢,競投委員會根據溢價金數額、撥予公共基金會及公益建設事業的毛收入比例、相關營運經驗、投資創造的經濟利益 、 提 高 娛 樂 場所 所 在 地 及 場 所 價值、就業職業培訓等條件向行政長官提交了具説明理由的報告書,建議將娛樂場幸 運 博 彩經 營 的 3個 批 給 臨時 判 予 3間“加權”評分最高的公司。2002年2月8日,行政長官簽署了第26/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接納了由競投委員會編制具説明理由的報吿書。同日競投委員會主席在政府總部正式向外界宣佈,將3 個 娛 樂 場 幸 運 博 彩 經 營 批 給 臨 時 判予:①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②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③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後者為原經營者澳娛的子公司。至此,澳門博彩業單一營運商壟斷的局面宣告由2002年4月1日開始打 破。澳門博 彩業正式邁 進一個新的發展歷程。博彩業的開放亦標誌著以博彩旅遊為龍頭產業的澳門經濟邁向一 個新 的發展 階段 。葡京娛樂場金沙娛樂場銀河華都娛樂場博彩監察暨協調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屬下的一般部門。回歸前稱為博彩監察暨協調司,組織法規為第28/88/M號法令。其職能是協助行政長官執行其在博彩範圍內的職能,協調其已確定政策的執行。具體職責包括:協調上級在博彩事項方面所訂政策的執行;監督及稽查澳門地區博彩活動;保證政府與專營公司之間以及專營公司與公眾之間的關係,在規則管制及適合澳門地區高 利益的方式下進行 ;
  • 有系統及有比較地分析博彩活動及進行對此類活動的控制;研究專營業務與有關專營公司的指示系統的設立與運作。現任局長為雪萬龍(Manuel Joaquim dasNeve s)。博爾傑(Auguste Borget,1808~1877)法國畫家、作家和旅行家。出生在法國中部 的小城。 1836 ~183 7年從 法國出發,經美國、巴西,又翻越安第斯山脈到達智利和秘魯。在南美洲的旅途中向 一 位德 國 畫 家莫 里 斯 ·呂 根 達 學習,藝術上有很大的進步。1838年經夏威夷群島到達澳門和香港,在澳門創作了許多素描和油畫,其中以媽閣廟系列最為出色。澳門美麗的景色和淳樸的人情激發了博爾傑的創作熱情和靈感,促成其達到藝術生涯的高峰。他在澳門對各階層華人的生活、習俗、民風以及與林則徐澳門禁煙有關的政治、軍事活動均有 細 緻 的 觀 察 ,並 記 錄 在 他 的 信 件中。 回 法 國 後將 畫 和 信 件編 輯 成 畫 冊《 中 國 和 中 國 人 》 , 1 8 4 2 年 在 巴 黎 出版,成為研究澳門文化和中西文化交流的珍貴 歷史 遺產 。博爾傑作品:媽閣廟前景色 。項秉華芭蕾舞學校由澳門專業人士主持並親自授課的芭蕾舞學校。1982年成立。宗旨為:啟發兒 童 才 智 , 培 養他 們 對 芭 蕾 舞 的 興趣,提高文化素質,通過訓練使學生建立自信、協調體能、注重優美的儀態和培養高尚的情操。該校以英國皇家芭蕾舞學院和俄羅斯瓦罔諾娃芭蕾舞體系的敎材為授課內容,先後培訓了學生2000多名,平均年齡由4歲至25歲不等, 利用課餘時間來學習、進修。1988年,該校得到英國皇家芭蕾舞考試局的認可,成為澳門地區唯一能參加具有國際地位的考試 局甄選 的學校 。植被澳門地區地處熱帶北緣,植物區系的地理成分以熱帶科、種植物為主,栽培植物也具有熱帶區系性質。其植物種類組成豐富,與鄰近地區聯擊密切,但是缺乏特有品種。澳門地區的地帶性植被是南亞熱帶常綠闊葉林,400多年 來長期遭受人為破壞,幾已蕩然無存,殘存的也只是一些次生林,而且大多經過人工營造。目前絕大部份森林植被都是人工林。另一種自然植被是生長在海邊的紅樹林,但是近些年來填海拓地,也遭受嚴重破壞。澳門半島上植被分佈面積很小,僅在東望洋山、西望洋山、媽閣山、望廈山、青洲山等山丘上成孤島狀分佈。氹仔植被則分佈在大氹山和小氹山。路環植被分佈面積較大,全島大部份 為植 被所 覆蓋 。《朝陽日報》1932年11月創刊 。社長陳少偉 。 該 報 觀 點 鮮明 , 內 容 充 實 ,副 刊 與 連 環 漫 畫甚 具 特 色 , 在 澳門頗 負 盛 名 。 抗戰 前 一 段 時 期 ,澳 門 人 口 不 多 ,工 商 業 不 發 達 ,該 報 廣 吿 收 入少 , 每 月 入 不 敷出 , 經 營 甚 感 困難 。 後 獲 體 育 界人士及曾枝西女士大力支持,才得以繼續出 版 。 抗 戰 爆 發後 , 該 報 與 《 大 眾報》 成 為 澳 門民 辦 報 紙 的兩 面 愛 國 旗幟,為抗日救亡工作作出了重要貢獻。1941 年初停刊 。1939年3月8日出版的《朝陽日報》彭彼得(1918~)廣 東 中 山人, 生 於 厄 瓜 多爾 。 1 9 2 3 年 來澳 。 第 二 屆 澳 門特別 行 政區 行 政長官 選 舉 委 員 會委員 , 澳門 基 本法推 廣 協會 名 譽顧問、澳門中華總商會副會長、澳門廠商聯合會會長、澳門奧林匹克委員會委員、澳門最高體育委員會委員、澳門熊貓體育會會長、澳門單車總會會長、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副主席、澳門同善堂值理、廣東省工商聯合會委員。曾任職於蘭香閣大酒樓、東亞大酒店、華澳國際商 業 有限 公 司 。歷 任 澳 門立 法 會 議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常委,廣東省第七屆政協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2001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銀蓮花榮譽勳章。彭為錦(1946.10~)廣 東 南 海人 , 生 於 澳 門 。暨南 大 學教 育 學院社 會 學 學 士 ,並獲 香 港 大 學 專業進 修 學 院 社 會行政 學 文 憑 。 第二屆 澳 門 特 別 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委員、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常務理事。曾任澳門立法會議員、澳門工會聯
  • 合總會副理事長、澳門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1999年獲頒授專業功績 勳 章 。《華人風俗習慣法典》所附誓詞《華人風俗習慣法典》用於規範澳門華人在婚姻繼承方面的風俗習慣的法典。1909年6月17日葡萄牙海軍暨海外事務部為澳門頒佈。該法典以兩廣(廣東、廣西)地區傳統法律規範為依據,對澳門華人的婚姻、繼承和收養等問題作出較為詳盡的規定。該法典規定,華人依照中國宗教或傳統儀式締結的婚姻與葡萄牙法律所承認的天主教婚姻和民事婚姻具有完全同等的效力;丈夫可以納妾,妻子犯有通姦罪時,丈夫只能通過司法程序要求解除婚姻。此外,丈夫可以以妻子婚後不育、嚴重虐待和中傷、痳瘋病、搬弄是非、小偷小摸或醋性十足中的任何一個理由向法院提出離異或分產。離婚時,兒女歸男方,財產分配亦對男方有利。在繼承方面,法典規定繼承權歸兒子,未婚女兒不能分遺產,但有權收取相當於其他兒子遺產份額1/4的嫁妝。在收養方面,法典規定華人如無男嗣時,應立一養子,有一養子時,不能再立另一個,養子過繼後即離開親生父母世家,並在繼父母家中享有親生兒子的所有權利等等。該法典已於1948年7月24日被葡國政府第 369 87 號法令 廢止 。華人婚嫁習俗20世 紀4 0年 代及 其以 前, 澳門 華人的婚嫁多沿用中國傳統的婚嫁習俗,大體 仿 照 古 代的 六 禮 : 納採 ( 送 禮 求婚)、問名(詢問女方姓名、年齡) 、納吉(送禮訂婚)、納徵(送聘禮) 、請期(議定婚期)、迎親(新郎迎娶新娘);以及坐轎、蓋巾、合巹(夫妻共飲一杯酒)、鬧房等形式。但是,澳門婚嫁習俗又具有一些地方特色,與中國內地不盡完全相同。那時,澳門華人談婚論嫁要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沒有 年 輕人 的 婚 姻自 由 。 先由 “ 媒 人婆”按“門當戶對”説親,門不當、戶不對便不能配親。然後相互交換時辰八字,請算命先生占卜,如是兩命相剋,兩人再好也必須分手;如是兩命相依,兩人再不願意也要成親。雙方家長同意之後,子女只能唯命是從,不然便是大逆不道。接著,男方“過文定”,即給女方去“文定書”,商定訂婚日期、婚期等;同時送“文定禮”。完成上述一系列程序後 ,才到迎 親這一關 。迎親的場面十分講究,不論貧富,新郎一定要在結婚前夕舉行“上頭”儀式(即冠禮)。迎親當天,必須按時辰起轎,到女家接新娘。新娘頭戴鳳冠 、身著霞披,內穿一套白色唐裝衫褲,外穿紅衫綠裙褂(若雙親有不在世的,改為藍衫黑裙褂),象徵文武雙全。腳穿白 襪 , 不 能 穿 鞋 , 以 免 把 男 家 “ 踩低”。披蓋紅頭巾遮面。在大襟姐(舊式婚 禮 中 女 方 伴 娘, 因 身 著 大 襟 衫 得名,從出嫁前夕到嫁到男家後10天內禮節均由她指引)陪同下上轎。一路上,儀仗 隊 領 路 , 樂 隊吹 打 , 場 面 十 分 熱鬧。花轎抵達男家,新郎須用腳踢開轎門,並用摺扇敲新娘頭部,表示入門後必須乖乖聽話,顯示男性“權威”。進門後,第一件事是給長輩叩跪獻茶。這一天 大 擺 酒 席 是 必不 可 少 的 , 宴 請 親友、鄰舍,新娘新 郎則要合飲一盅酒 。傍晚以後 ,年輕 人就大 鬧新房 。澳門水上人家的婚禮與上述的有所不同。一是婚嫁在船上舉行,男方用小船接新娘,不用花轎;二是新娘不著鳳冠霞披,只在頭上簪朵大紅花,垂一根大紅 條 至 胸 前 ; 三是 婚 禮 多 在 晚 上 進行,陪嫁姊妹要撐起雨傘讓新娘從自家船上過到男方來接的船上;四是一般不配樂隊,有的請道士誦福,在船頭燒金銀衣紙,祈求海神保佑。其他方面,例如擺酒席 、鬧新 房等都 很相似 。早期中式婚嫁20世 紀50 ~6 0年代 以後, 青年 男女流 行 “ 文 明 婚 禮” , 不 再 “ 憑 媒 説合” , 自 由 選 擇 對 象 , 以 汽 車 替 代 花轎,禮儀從 簡,但通常 中西兼備 。
  • 華人喪葬習俗20 世紀 40 年代 及其 以前 ,澳 門 華人的喪葬多沿用中 國傳統的喪葬習俗 。包括土葬,喪禮用樂;俗祭用七,即死後七日為一祭,祭七七四十九日;百日為祭日。出殯那天,用鼓樂、撐旛旐,由仵工抬着棺材(因喪者及家屬的社會地位 和 貧 富不 同 , 抬棺 材 的 忤工 4 至 8人不等),從殯儀館出發,經過提督馬路或荷蘭園大馬路,必定繞過新馬路和喪家的商號或者門 前,然後送往墳場 。送殯的隊伍浩浩蕩蕩,由“喃嘸佬”開路,鑼鼓喧天。名人紳商巨賈更盛用儀仗隊 , 組 成 龐 大 的治 喪 委 員 會 主 持 喪禮。有的社團和親友亦有特別僱請儀仗隊, 以 壯 出 殯陣 容 。 現 在喪 禮 趨 向 簡化,忤工抬棺材改用了靈車,家屬、親友送殯則以車代步,一般只在殯儀館舉行追悼儀式,然後出殯到墳場或火化 。20 世紀50 年代富有人家出殯儀式《華人屬人法法令》(第36987號法令)1948年葡萄牙政府為澳門華人頒佈的民事法律。辛亥革命成功後,澳門華人風俗、習慣產生了根本的變化,尤其是 提 倡 男 女 平 等 之 風 氣 日 益 受 重 視 。1909年6月17日頒佈的具有明顯的男女不平等特徵的《華人風俗習慣法典》已對澳門的華人造成了嚴重損害。基於該種情形,葡國政府於1948年7月24日頒佈《華人屬人法法令》。該法令撤銷了《華人 風俗習 慣法 典》, 規定擁 有葡 萄牙國籍在澳門出生的人士,須遵守葡國民事法律;在澳門出生的非葡籍華人以及其他華籍人士,在家庭和繼承法方面仍遵守中國民事法律。該法令同時繼續承認華人依其本身習慣締結的婚姻的法律效力。 該法令後 被《民事 登記法典 》明令 撤 銷 。華士古·達伽瑪花園位於澳門東望洋街與得勝馬路間靠東望洋斜巷一側。係一袖珍型公園,面積細小,只有數株樹木,幾片草坪,朱椅分 陳 , 中 有紀 念 碑 , 碑前 後 設 有 古炮;園中一隅,闢有兒童遊樂場。紀念碑上半身銅像是葡國航海大發現時期著名航 海 家 華 士 古· 達 伽 瑪(Va s co d aGama),這座公園就以他的名字命名,以作 紀 念。 碑 上 有一 塊 白 色大 理 石 浮雕, 內 容 是 根 據 葡國 著 名 史 詩 《 葡 國魂》中一段神話刻劃,讚揚達伽瑪開拓歐亞新航線的航海冒險精神。其實,達伽瑪 並 未 到 過澳 門 。 這 個公 園 始 建 於1898年,俗稱新花園,園圍寬廣,包括現今得勝花園在內。至1938年後,隨着城市的發展,園地分割作別用,範圍縮小,乃成今貌。近年經全面整治,煥然一 新 。華士古·達伽瑪花園華士古·達伽瑪銅像澳門歷史文物。此銅像立於華士古·達加瑪花園內,即今澳門半島東部東望洋街、東望洋斜巷及得勝馬路之間。華士古·達伽瑪(Vas co da Gama)是葡萄牙著名的航海家,傑出的海軍將領,對葡萄牙海外的殖民戰爭和葡萄牙人東方航線的 開拓 ,建 有卓 越功 勳。 15 24 年( 明 嘉 靖 三 年 ) 死 於 葡 印 總 督 任 內 。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澳葡政府隆重舉行華士古·達伽瑪發現東西航線4 0 0 年 紀 念 活 動 。 為 了 紀 念 這 位 航 海家,建此銅像,並於此地建華士古·達伽瑪花園,全部工程由葡國工程師鴉寮努尼士設計。銅像為半身座,座下為一石碑 , 碑 前 飾以 舵 盤 、 錨鏈 等 航 海 用具,碑下嵌有大理石浮雕一幅,描繪賈梅士《葡國魂》中一段有關華士古·達伽瑪 航 海 事 蹟 。華光誕信仰習俗。全稱五顯華光大帝誕,誕期 農 曆 九 月廿 八 日 。 傳説 華 光 是 火
  • 神,有三隻眼,故又稱三眼華光。他喜歡玩 火 , 一 次因 玩 火 燒 了玉 帝 的 九 龍墩,玉帝大怒,斥令他每年八月初一由天上 下 凡。 每 年 八、 九 月 間, 澳 門 各街、巷都要舉行打華光儀式,請巫師、和尚誦經,跳神驅鬼,以防火災。打醮結束那天,居民把易燃的木炭、紙屑等捆成一把放置門口,由巫師、和尚逐家逐戶收取,集中於紙船,投入江海中焚燒,稱之為“送火災船”。當天即華光誕,還要進行一系列慶祝活動,包括舞獅、舞龍等。供奉華光神像的蓮溪廟則一定舉行酬神演戲活動,百餘年來從未間斷,就是香港淪陷期間,蓮溪廟的神功戲仍然在華光誕時演出。由於在華光誕演戲成了慣例,澳門人又把華光火神俗稱 為 “ 戲 神” , 受 到 梨園 子 弟 的 崇尊 。華年達(Joaquim Jo rge Ne toValente,1945~)大 律 師 。 生於 葡 萄 牙 里 斯本。20世紀70 年代初 在 澳 門 服 兵役 並 定 居 澳 門 。第二 屆 澳 門 特 別行政 區 行 政 長 官選 舉 委 員 會 委員。 19 70 年 起在 澳門 擔 任律 師職 務 ,1973~1980年任市政廳秘書長,1979年出任顧問。曾任律師業高等委員會主席及澳門律師公會主席,澳門扶輪社社長。198 3~198 7年期間為 東亞大學 監事會 成 員 , 東方 基 金 會 諮詢 委 員 會 成員, 澳 門民 主 中 心創 辦 人 之一 , 並 於1975年起成為該中心理事會成員。1975年參加《澳門組織章程》起草委員會工作,1992年獲委任為澳門司法高等委員會成員。 1980 ~198 4年任第 一屆立 法會直選議員,第三至五屆立法會起任官委議員 。20 01年 3月被 暴徒綁 架,5 天後被特警營救。曾獲頒葡萄牙殷皇子紳士 勳 章 和 澳 門 政 府 頒 授 之 英 勇 勳 章 。2004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專業功績勳章 。華服剪辮會清末澳門具進步傾向的青年團體。1911年(清宣統三年)春,由同盟會會員謝英伯、盧怡若、劉公裕、劉大同、鄧繼明等發動澳門培基學堂學生帶頭剪辮 , 並 組 成 剪 辮 會 , 提 倡 “ 華 服 剪髮”。曾在清平戲院舉行數千人的大集會,當場剪去辮子,並作革命演講。後來,多數會員回中國內地參加北伐,該會遂 不 復 存 在 。華商學堂澳門早期新式學堂。建於清朝宣統初年 , 堂址 在 澳門 天 神巷 3 7號 宋 氏 大屋。該學堂為戊戌變法失敗後逃亡港澳的維新派人士所創辦。其辦學目的在於宣傳維新變法。除授以當時的新式課本外, 仍 以 經 學 、 訓 詁 為 主 , 並 設 有 圖畫、唱歌、體操、遊戲等多種課程。學生按程度的不同分編成甲、乙、丙、丁各班,不分第幾年級,創辦時招收學生100多人。該學堂尤其注重體操活動 ,在學堂的旁邊特別開闢了一個廣場,設置了鞦韆架和各種運動器械,作為學生體操運動和遊戲的場所。學生每日返學時,必須穿著體操運動衣,同時又是學堂的制服。兩年後,因一名學生在練習體操時不慎摔死,學生家長因此紛紛請求退 學, 學堂 停辦 。華榕(澳門)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市派駐澳門的建築企業。其前身是福州市建工局於1981年派駐澳門承接修繕任務的建築工程隊。1984年在澳門註冊成立華榕(澳門)有限公司,地址在蘇亞雷斯博士大馬路239號華榕大廈 S 座 4 字 樓 。 公 司 以 工 程 承 包 為 主體,並從事地產、工業、勞務出口多元化經 營 , 成 為 擁 有建 築 設 計 、 裝 修 設計、施工組織、企業管理等綜合性的企業。1984年以來,華榕公司在澳門、福州等地的營業總額高達18.47億港元,工程承包合同總額6.3億港元,實現利潤1億多 港元。 在澳門承 建各種 樓宇1 7座,總建築面積28.28萬平方米,已完工入伙的有昌龍大廈、雅廉花園、雅明閣、華榕大廈和華榕廣場等。1988年以來,該公司在福州等地投資多個地產項目。其中,“國際大廈”樓高25層,建築面積3.31萬平方米,是福州第一座現代高級寫字樓;五里亭住宅區總建築面積780 0平方米 ;199 0年在福 州馬尾 經濟技術開發區建造高科技工業廠家 ——君竹 工 業中 心 ,建 築 面積 1 .1 萬 平 方米;與台商合作的福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投 資 開發 的 福 澳 花園 , 佔 地 1 0畝,並與福建省建築設計院聯合,獲得福建 省 政 府 會 見 廳的 裝 修 工 程 的 承 包權。 近 年 , 公 司 重組 , 業 務 基 本 上 停頓 。《華僑報》《華僑報》報社澳門 歷史 較 久的 中文 報 紙。 19 3 7年11月20日創刊。社址在紅窗門街7 ~
  • 9號。創刊宗旨為“立足澳門,客觀報導,服務社會”。時由香港《華僑日報》社長岑維休委派編輯趙斑斕、雷渭靈兩人到澳門創立該報,是當年第一家採用收報機收錄中央社電訊、國際及國內新聞的報館。70年代初,社長趙斑斕全部承購 華 僑報 股 份 ,獨 資 經 營。 《 華 僑報》每 日出 版2 0~ 30 個版 面, 包括 澳門新聞、中國新聞、國際新聞及多個副刊、如“經濟版”、“華座”、“華彩”、“龍世界”、“華菁”等版。有員工逾百名。社 長鄭 秀明 。華輝印刷有限公司澳門 較具 規 模的 印刷 企 業。 19 7 9年11 月成立 ,地 址為漁 翁街 82~ 86 號南豐工業大廈3樓 B- C座。現有員工3 0餘人 。 主 要 業 務 範圍 包 括 承 訂 各 類 書籍、 畫 刊 、 彩 色 説明 書 、 海 報 以 及 彩盒、 手挽 紙袋 等 。華聯茶葉公司澳門主要經營國產茶葉的公司。位於十月初五街國光大廈。以銷售雲南普洱茶,福建壽眉茶、烏龍茶,杭州龍井茶為主,在眾多品種的中國茶中,澳門市場仍以普洱茶的銷量最高。以華聯公司為 例, 普 洱茶 的 銷量 佔總 銷 量的 6 0%,其餘為鐵觀音、壽眉、香片等,佔總銷量 的 40%。茶葉的銷量仍以批售給酒 家 、 茶 樓 為 大 宗 , 以 高 級 茶 葉 為主,佔總銷量的60%,批給超級市場的銷量佔 25 %,門 市零 售佔1 5% 。《著作權法律制度》(第43/99/M號法令)1999年8月16日頒佈。法令規範受著作權法律制度保護的作品之範圍、著作權的內容及其相關權利、作品的使用以及相應的刑事和行政違法責任等。上述法 令 規 定 著 作 權之 認 可 不 取 決 於 登記、存放或辦理任何手續;而在一般情況下,著作權在作品之創作人死亡後滿50年失效,即使作品在其死後發表或出版的亦然,而計算失效之期間則自事實發生之翌年首日起計。上述著作權法律制度中規定了僭越受保證作品、侵犯未發表之作品、假造受保護作品、非法複製品之交易等均屬犯罪行為,違法者可被科 處罰 金或 徒刑 。菲若翰 (Jo ã o F e r n a nd e sGonç alves,1938~)生於葡萄牙里斯本。曾在巴黎大學完成法 國文 化課 程。 19 82 年起 定居 澳門,並開始出任《澳門晚報》社長。自1990年擔任澳門諮詢會官委委員。曾在安哥拉生 活,並 於19 66~ 197 5年間 出任《消息》 雜誌社長, 1975~ 1976 年間擔任巴西《聖保羅州報》編輯,1976~1979年出任里斯本《每日報》的編輯部負責人,1980年擔任葡萄牙工務部長助 理 一 職 。菲能地(Antó nio Fernandes,1938~)生於澳門。1959年山頂醫院(仁伯爵醫院)護士學校畢業,1974年香港政府醫院物理治療進修課程畢業。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傷殘人士協會副主席、澳門傷殘人士體育協會副主席。曾任澳門衛生司公關聯絡部主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 員。 19 85 年獲 澳門 政府 勞績 勳章。2004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仁愛功績 勳 章 。菜農子弟學校公共學校網絡成員,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校前教育、小學預備班、小學教育及初中教育。共設兩校,正校位於 關 閘 馬 路 , 分 校 位 於 馬 場 大 馬 路 。1956年創辦,由菜農合群社持牌。初期袛辦至 四年 級,1 96 7年發 展成 完全 小學。1995年獲政府撥出馬場地段,增設幼稚園分教處,正校於2001/2002學年完 成 擴 建 工 程 , 開 設 初 中 教 育 課 程 。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教育、小學預備班12班及小學28個班,初中7班。在校學生 1 7 52 人 , 敎 職員 5 7 人 。菩提禪院菩提禪院又名 菩 提 園 。 位於 氹 仔 盧 廉 若 馬路, 是 佛 教 淨土 宗 在 澳 門最 重 要 的 道場。建於清光緒年間(1875~1908)。初為一私人佛殿。1960年禪院智圓法師自羅維宗居士購入禪院,並加以擴建。現在禪 院 的 殿 堂主 要 有 大 雄寶 殿 、 六 祖殿、普明殿、龍華堂等,其中大雄寶殿內供 奉 一莊 嚴 肅穆 的 巨型 釋 迦牟 尼 銅
  • 像, 六 祖 殿 內的 六 祖 佛 像, 為 金 身 塑像,頗有價值。禪院依山而建,後園設在山下,設有齋堂和四面佛像,頗受善信 歡 迎 。黃天渭(1931~)醫生。 廣東 中山 人。 19 36 年移 居澳門。1960年湖南醫科大學畢業。澳門醫務 所 開業 西 醫 、澳 門 醫 學會 副 理 事長、澳門工會聯合總會醫療所顧問、澳門廣大同學會副會長。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鏡湖醫院主治醫生 。黃文寬(1910~1989)廣東新寧(今台山)人。早年就讀於廣州大學法學院。1932年畢業後任執業律師。1 933~1 943年任 職於國民 黨軍隊,抗戰後期避居澳門,在筷子基居住多年。此後,在廣州大學、廣州法學院任教,兼任律師,曾任廣州律師公會常務理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歷任廣 州 大學 法 律 系主 任 , 中山 大 學 教授;廣東省文物保管委員會委員、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委員、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文史館副館長,中國書法協會理事及廣東分會常務理事,廣東省政協委員等。博學多才,詩詞、書法、篆刻、文物、考古等均有造詣。1989年7月22日病逝。著有《嶺南小雅集》、《歷代紀事詩選》、《鬼谷子本義》、《澳門史鈎 沉 》 等 。黃少澤(1968~)生於廣 東, 199 0年 在北京 大學 法律 系 畢 業 ,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 1 9 9 1 ~1993年由政府資助赴葡國科英布拉大學主修葡語、民事訴訟法、商法及行政法等法律課程;1 993~19 94年在澳門 大學修讀法律課程,並於1994年初進入司法警察司任 化驗工作; 1995~ 1997 年修讀司法官培訓中心培訓課程,1997年畢業後,擔任檢察官職務,後出任司法警察司副司長。現為澳門特區檢察院助理檢察長 兼司法警 察局局長 。黃世仲(1873~1913)記者、作家。字小配,別號禺山世次郎 , 筆 名 黃 帝 嫡裔 。 廣 東 番 禺 塘 司( 今 屬 廣 州 ) 人 。 早 年 赴 南 洋 謀 生 。1901年加入南洋中和堂,傾向革命。次年 冬 至 香 港 , 任 《 中 國 日 報 》 記 者 。1903年撰文批駁康有為的保皇主張,並協助鄭貫公創辦《世界公益報》、《廣東報》及《有所謂報》。1905年參與設立澳門優天影粵劇團,倡導粵劇改革,採用廣州話演唱,而不用官話;在澳門南洋演出,影響尤大。同年在香港加入同盟會。1907年獨辦《少年報》,提倡民族主義。1911年廣東獨立後,任廣東民團總局局長。1913年春被粵督陳炯明誣陷 侵 吞 軍 餉 罪 ,逮 捕 入 獄 。 陳 離 職後,繼任都督胡漢民依原議執行,遂被冤殺。生平勤於著述,小説創作蜚聲晚清文壇,曾被時人譽為“晚清奇才”。著有《洪秀全演義》、《廿載繁華夢》、《宦海升 沉錄》 等,風 行一時 。黃永謙(1961.2~)廣 東 中 山人 , 生 於 澳 門 。大專 程 度 。 吉 林省政 協 委 員 、 吉林 省 海 外 聯 誼 會副秘 書 長 、 長 春市 海 外 聯 誼 會 常務 副 會 長 、 第 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街坊福利會會董、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常務理事、澳門青年企業家協會秘書長、中國科學院長春科技交流中心高級顧問、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常務理事、澳門蓮藝文化協會理事、澳門青年企業家協會秘書長、澳門中華總商會監事、澳門吉林省聯誼總會常務副會長,黃添記辦館、添利建築置業有限公司、謙利行食品供應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 曾 任 廣 州 市青 年 聯 合 會 常 務 委員、 澳 門 中 華 總 商會 青 年 委 員 會 副 主任 。黃有力(1966.9~)生 於 澳 門 ,葡萄 牙 里 斯 本 語言暨 行 政 高 等 學院行 政 管理 學 學士、 北 京 體 育 大學 敎 育 學 碩 士 。現任 澳 門 特 別 行政區 政 府 體 育 發展局代局長。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體育發展局 副 局 長 。黃竹君(1971.11~)女。 生 於 香港 。 澳 門 大 學 工商管 理 學 士 、 碩士, 曾 獲 歐 盟 獎學 金 赴 瑞 典 斯 德哥 爾 摩 大 學 及 葡萄 牙 I S CTE學 院攻 讀 博 士 課 程 。澳門旅遊學院院長,世界旅遊組織旅遊教育委員會委員,亞太旅遊教育院校網絡行政委員會委員等。曾任澳門工商管理研究生協會理事長等。發表的論文有《比較管理學之探討及研究》、《內地職工對工作的態度及個人和事業發展的期望》、《澳門居民的博彩態度及行為》、《網上 搜查及 購買 旅遊資 訊和產 品- 澳門一例》、《旅遊企業發展:如何啟發綜合 思 路 》 等 。黃宇光(1957.6~)廣東珠 海人 ,生 於澳 門。 19 84 年
  • 東 亞 大 學 工 商 管理系 畢 業 。 第 二屆澳 門 特 別 行 政區行 政 長官 選 舉委員 會 委 員 、 大眾報 社 長 、 大 眾之翼 航 空 雜 誌 社長 、 蓮 花 商 務 雜誌社長。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 選委 員會 委員 。黃如楷(1951~)廣 東 中 山人 , 生 於 澳 門 。畢 業 於 美 國 德 克薩斯 州 大 學 建 築系。 黃 如 楷 建 築師樓 東 主 、 第 二屆澳 門 特 別 行 政區行 政 長官 選 舉委員 會 委 員 、澳 門 基 本 法推 廣 協 會 會員、 同 善 堂 值理 、 澳 門 中華 總 商 會 會董、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常務會董、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監事長、同善堂學校副校長、商訓夜中學校董、青洲小學校董、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諮詢委員 會 成 員 。 曾 任澳 門 政 府 諮 詢 會 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 員 、 澳 門 基 本 法 諮 詢 委 員 會 委 員 。1 9 8 4 ~ 1 9 8 5 年 任 濠 江 扶 輪 社 社 長 ,1983~ 1989年 任澳門政府 保護文物 委員會委員。2002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專業功績勳章。2005年獲聘為全國政協委 員 。黃咏商(生卒年份不詳)廣東 香 山 ( 今 中 山 ) 人 。 世 居 澳門。父為香港議政局議員。1895年初經何 啟 介 紹 , 認 識 孫 中 山 , 旋 參 加 興 中會;2月 興中會總 機關在香 港成立, 他取“乾元奉行天命,其道乃亨”之義,定居“乾亨行”,掩護革命。同年孫中山、楊衢雲策劃廣州起義時,變賣祖產香港蘇杭街洋樓,得款8000元,以充軍費。 起 義 失 敗 後 避居 澳 門 , 數 年 後 病逝 。黃明堂(1870~1939)字德明。壯族。廣東欽州(今屬廣西)人。早年加入三合會。1907年加入同盟 會 , 並 任鎮 南 關 ( 今友 誼 關 ) 都督,奉孫中山之命在鎮南關發動起義 。翌年4月,參 與領導雲南 河口起義, 失敗後,流亡越南、新加坡。1910年經香港潛入江門、新會等地,組織民軍。武昌起 義 爆發 後 ,在 新 會成 立 “明 字 順軍” , 自 稱 明 字 順軍 大 都 督 , 率 部 起義。廣東光復後,任瓊崖督辦,率部移駐海南島。龍濟光據粵時,避居澳門,被密探偵知地址,被誣為匪首,遭葡警拘捕,企圖引渡回粵加以殺害,幸而孫中山及時獲悉,多方設法營救,使他被囚一年多最終獲釋,後轉赴肇慶。1916年夏護國戰爭爆發,被委為第二混成旅旅長,參加討龍(濟光)戰役。1918年任瓊崖道尹、瓊要塞司令。次年,任援閩粵軍第四路軍司令。1920年參與粵軍回師驅桂之役。1922年6月陳炯明叛變後,任討賊軍南路總司令,率部參加平叛。1923年任建國粵軍第四軍軍長,調駐羅定。1925年6月所部被解散後,返廣州 閑 居 。 抗日 戰 爭 爆 發後 , 請 纓 抗日,但因年老力衰,難遂所願。1939年在 家 鄉 病 逝 。黃明堂案191 3年 ,孫中 山領 導的“ 討袁 之役”失敗後,不少同盟會員、會黨領袖避居澳門,曾任瓊崖安撫使、老同盟會員、著名會黨領袖黃明堂也在其中。廣東都督龍濟光恨黃明堂不為己用,遂拉攏澳葡當局,對其加以迫害。1914年,龍濟光派遣的密探偵知黃明堂在澳門住址,即誣其為匪首,帶領葡萄牙警察將其逮捕,還企圖引渡回粵,加以殺害。幸孫中山及時獲悉,多方設法營救,使澳葡當局未便引渡。1916年夏,黃明堂被囚禁一 年多後, 始獲釋放 。黃昇雄(1974.1~)廣 東 人 , 工商管 理 碩 士 研 究生。 長 春 市 政 協委員 、 中 國 青 年企 業 家 協 會 理事、 吉 林 省 海 外聯誼 會 理 事 、 澳門青 年企 業家 協會常務副會長、澳門中華青年友誼文化協會會長、澳門中華總商會青年委員會常委、澳門會議展覽業協會常務會董、澳門心臟基金副會長、澳門佛教總會理事兼青年委員會主任,澳門新華昌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新華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澳門新華昌貿易公司總經理、澳門華昌工程公司總經理。曾任澳門青年商會總會副會長、澳門海島扶輪社社長、汎澳青年商會會長、澳門青商總 會副會 長等 。黃伯祥(1972~)運動員 。1 994 年參 加第十 二屆 廣島亞運會,2001年參加香港空手道邀請賽獲得男子團體組第一名,2002年參加第十四屆釜山亞運會獲得男子個人形銀牌。並於2002年獲得到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頒授 功績 獎狀 。《黃昏的解答》現代 詩 集 。 淘 空了 著 , 《 五 月 詩叢》之十,澳門五月詩社1995年出版。全書共收詩作百多首,是近年作者發表於報刊詩作的結集。書中詩人運用了較平白流暢的語言,抒發對真實生命的執着信念、熱烈嚮往和殷切期待;在隱喻
  • 與聯 想 之 間 ,表 現 出 詩 人的 靈 魂 和 深情 。黃保銓(1927~)廣 東 中 山人 , 生 於 澳 門 。澳門 中 華總 商 會會董 、 澳 門 基 本法 推 廣 協 會 會員、 澳 門大 專 教育 基 金 會 會 長 、中山 僑中 名譽 董事長、廣州培正商學院校董、沙梨頭坊眾互助會會長、沙梨頭坊眾學校校董會主席、永福古社慈善會主席、保發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東亞酒店副董事長、高潔洗衣公司常務董事、澳港貨櫃碼頭股東大會主席。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協進會會員 。黃振東(1964~)廣 東 中 山人 , 生 於 澳 門 。1985年廣州暨南大學 國 際 金 融 系畢業,1988年 獲美 國 西 北 密 蘇 里州立 大 學 工 商 管理 碩 士 學 位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 廳長、副局長 。黃勝(1830~卒年不詳)名達權,號平庸。廣東香山(今中山)人。幼居香港,早年就讀於澳門馬禮遜紀念學校,與容閎為同學。1847年在該 學 堂 美 籍敎 員 布 朗 的帶 領 和 香 港《德臣西 報》的資 助下,赴 美國馬薩 諸塞州的孟松學校學習,為中國最早的留美學生 之一 。1 84 8年 因病 回香 港, 在《 德 臣 西 報 》 社 學 經 營 管 理 和 印 刷 業務。後任倫敦布道會印刷廠總管。1869年被 推 為 東 華醫 院 倡 建 總理 之 一 。 次年,任香港《華字日報》主筆。1871年與王韜一起開辦中華印務總局。1874年參與創辦《循環日報》。曾首次出任香港法院 華人陪 審員 。黃枝連 (1939.4~)福 建 漳 浦人 , 生 於 馬 來 西亞。 美 國 哈 佛 大學 碩 士 、 俄 羅 斯科 學 院 榮 譽 博士。 澳 門 科 技 大學 可 持 續 發 展 研究所所長 。196 5年至1999年,先後在香港中文大學、新加坡南洋大學(新加坡國立大學)、香港浸會大學、日本早稻田大學任教。著有《馬華歷史調查緒論》、《亞洲的華夏 秩 序 : 中 國 與 亞 洲 國 家 關 係 型 態論》、《中國走向二十一世紀:中國跨越世 紀 發 展 策 略 的 探 索 》 《 指 點 天下:探索二十一世紀的文選》、《打造台 灣 : 二 十 一 世 紀 海 峽 兩 岸 關 係 新探》、《哈佛瞭望:二十一世紀美國內政外交與 美中關係 探索》等 。黃尊生(1894~1990)世 界 語 學 者 。 原 名 涓 生 , 又 名 鵑聲,外文名 字Wong Kenn 。廣東番禺 江村(今屬廣州)人。早年隨父母旅居馬來西亞。畢業於香港皇仁書院。1912年回廣州,入世界語夜校第一期。畢業後與許論博等創辦廣州世界語學會。1912年赴法國留學。其間先後出席國際世界語教育會議、國際世界語商業會議,第一、第二屆世界語大會、第十六、第十七屆國際世界語大會,並當選為國際世協語言委員會委員、國際世界語運動中央委 員 會 委 員 、 英國 世 界 語 會 名 譽 會友, 參 與 主 持 歐 洲以 外 各 國 世 界 語 運動。1926年獲里昂大學文科博士學位;旋回國,任教於廣東大學,開辦世界語專修班;同年夏任廣州市市立世界師範講習所所長。1933年受聘為《世界語百科全書》主編之一。1938年廣州淪陷後赴貴州,任教於內遷遵義的浙江大學 。1946年 回粵,執教 於中山大學 。194 7年任廣州世界語學會常務理事。1949年後赴海外敎書。1955年參加第四十屆國際世界語大會。嗣當選為世界語學院院士。19 59年遷 居澳門。 1966 年轉遷 香港。畢生致力於世界語運動,為中國世界語運動的先驅。1990年8月24日在香港 病 逝 。黃楓樺(1935~)廣 東 中 山人,1946年移 居澳 門 。 畢 業 於 華南 師 範 大 學 教 育系 , 獲 學 士 學位 。 第 九 、 十 屆全 國 人 大 代 表 ,第 二 屆 澳 門 特 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濠江中學副校長、澳門中華教育會會長。曾任豬臘工會秘書、豬臘工人子弟學校敎導主 任 、 澳 門 中 華學 生 聯 合 總 會 副 主席、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會刊出版委員會主任、澳門學聯秘書、濠江中學教師、副敎導主任、校長室秘書、澳門中華教育會副監事長、理事長,廣東省第七、八屆人大代表,第九屆全國政協委員 。黃新(1920~)廣東 省中 山縣 人。 19 39 年參 加 澳門四界救災會回國服務團第三隊工作,並在香港參與愛國活動,曾任東江縱隊港九獨立大隊指導員、虹虹歌詠團負責成員。1952年來澳,任南光公司助理總
  • 經理兼人事部部長,1986年退休。曾任澳 門 鏡 湖 醫 院 辦 公 室 主 任 、 《 澳 門 日報》社經理、澳門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股東大 會主 席等 職務 。黃義滿(1955.10~)廣 東 新 會人 , 生 於 澳 門 。山 東 省 政 協 委員 、 第 二 屆 澳 門特 別 行 政 區 行 政長官 選 舉 委 員 會委員 、 山 東 省 海外 聯 誼 會 理 事 、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理事、澳門中華總商會青年委員會常委兼工商業部部長、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理事、澳門出入口商會常務會董、廣東省總商會執行委員、澳門吉林聯誼總會副會長、澳門繁榮促進會副會長、澳門體操總會理事 、澳門街坊福利會文康委員會主任、澳門愛樂協會監事會主席、澳門廣告商會理事長、靈達策劃有限公司董事暨行政總監等。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第九、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外邀成員,澳門青年商會總會會長,濠江青年商會會長、澳門戲院商會副會長等。曾獲1979年全澳業餘公開 歌 唱 大 賽 中 文歌 曲 獨 唱 獨 奏 組 冠軍、英文歌曲獨唱獨奏組亞軍,多次擔任大型演唱會統籌、總監製、主持人,兼樂 評專 欄作 家 。黃碧魂(1875~1923)女。廣東番禺人。曾先後赴英國和日本留學。歸國後,主要從事翻譯。辛亥革命後接受無政府主義,並在上海創辦勞工神聖社。1920年冬任廣東敎育委員會秘書,旋組織廣東女界聯合會,並被選為執委。1921年春創辦廣東女子職業學校,年底出席莫斯科召開的遠東各被壓迫民族代表大會。1922年5月底澳門血案後,積 極營救被捕 群眾。次年 1月被廣州市公 安局逮捕殺害 。黃漢強(1932~2005)廣 東 中 山人。 北 京 大 學 政治經 濟 學 專 業 本科畢 業 。 曾 任 全國人 大 常委 會 澳門基 本法 委員 會委員 , 澳門 大 學澳門 研 究 中 心 顧問,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顧問,澳門社會科學學會會長,澳門中山同鄉聯誼會監事長,澳門博彩研究學會、澳門發展策略 研 究 中 心 、 澳 門 中 醫 藥 學 會 顧 問等。 歷 任 澳 門 大 學澳 門 研 究 中 心 副 主任、兼職首席研究員,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 會 委 員 ,廣 西 壯 族 自治 區 政 協 委員、廣東省中山市政協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澳門校友會創會會長等。主要編著有《澳門經濟年鑑》、《澳門問題》、《澳門教 育 改革 》 等 。曾 發 表 評論 和 論 文3000餘篇,1992年及1995年先後獲英國劍橋傳記中心(IBC)世界智慧名人榮譽證書和美國傳記研究中心(ABI)頒發世界名人 證書 。 20 0 5年 1 月於 澳 門逝 世 。黃寬(1828~1879)醫師。名杰臣,號綽卿。廣東香山(今中山)人。早 年入讀澳門馬禮遜 紀念學校。與容閎、黃勝為同學。鴉片戰爭後,隨校移至香港。1846年隨美籍敎員布 朗赴 美留 學。 18 50 年轉 赴英 國 留學,考入愛丁堡大學醫學系。1857年獲醫學碩士學位,成為中國第一位醫學碩士。同年回國後,在香港、廣州從醫,歷任廣州惠愛醫院醫師和香港國家醫院院長。曾幫助美國醫生嘉約翰設立博濟醫局。精於解剖學,是中國最早赴歐美研習西醫 者。1 879 年在廣 州病逝 。黃魯逸(1869~1926)字復生,號冬郎,筆名魯一。廣東南海人。少時隨舅舅朱九江就讀於禮山草堂。與陳少白、鄭士良等交好。先後在《世界公益報》、《廣東報》、《華僑報》等報社任編輯,利用“粵謳”、“班 東” 等地 方歌 謠 形式 ,宣 傳革 命 。並進行粵劇改革,曾創辦澳門優天影粵劇團,以平喉時裝演出。編有劇本《賊現官身》、《虐婢投江》等,在澳門、新加坡等地演出,影響甚大。1926年卒於 香 港 。黃樹森(1956~)商人 。 生 於廣東 中 山。 大 專畢業 。 澳 門 亨 利地產 發 展有 限 公司 董 事 總 經 理 、亨榮 置 業投 資 有限公 司執 行董 事總 經 理 、 第 一 國際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 委 員 、 中華 全 國 青 年聯 合 會 副 主席、廣東省政協委員、澳門中華總商會會董及青委會副主任、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副會長、澳門歷史學會會長、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理事、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會董、澳門中山同鄉聯誼會副理事 長 。 曾 任廣 東 省 青 年聯 合 會 副 主席、澳門市政議會議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 。黃曉峰(1941~)作家。筆名高戈。福建莆田人。先後就讀於廈門大學、武漢大學、暨南大學,獲廣州暨南大學歷史學博士。澳門文化研究會副理事長、中國寫作學會理
  • 事、《文化雜誌》編審。 20世 紀8 0年代 與 陶 里 、 汪浩瀚 等 人 組 織 澳門五 月 詩 社 , 曾任 第 二 屆 理 事長 , 策 劃 出 版《 五 月 詩 叢 》 和《澳門現代詩刊》。 90年代參與組建 澳門寫作學會,曾任副會長,是《澳門寫作學刊》的主編之一。同時策劃了多次國際性學術研討會,積極推動澳門的學術交流工作。擅寫現代詩,熱衷研究澳門現代藝術和澳門文化,近年致力於澳門歷史的研究工作。著有《澳門現代藝術和現代詩評論》及詩集《夢回情天》,主編《神往——澳門現代詩選》、《澳門新生代詩抄》、《艾山詩選》、《雪盧詩 稿》 等詩 集 。黃穗文(1967.9~)女 。 廣 東 斗門 人 , 生 於 廣州。 廣 州 中 山 大學 電 子 系 學 士 、瑞典 世 界 海 事 大學海 上 安 全 管 理碩 士 。 現 任 澳 門特別 行 政 區 政 府港務 局 局 長 、澳 門 漁 業 諮詢 委 員 會 主席、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大會秘書。黃營筠圖書館公共圖書館。設於孫中山紀念市政公園內的小型圖書館。澳門秘魯華僑黃營筠先生捐資500萬元給澳門市政廳作為圖書館基金。館舍建築由澳門市政廳負責,由澳門圖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負責管理。1996年4月26日開館。全館分為兩 層 ,上 層 是 報刊 閲 覽 室及 成 人 書庫 , 下 層 是 兒 童 圖 書 室 。 有 期 刊 1 6 0種, 報紙 40 多 份, 為9 0 年代 後期 澳 門報刊最多的公共圖書館。此外,該館亦突破澳門公共圖書館呆板被動的傳統,每周均舉辦各種推廣活動,為該區市民提供不少文化敎育的節目。平均每月到館人數為13,000人次。開館時間為早上8時 至 晚上 8 時, 逢 星期 一 休息 , 是 澳門開放時間最長的公共圖書館 。黃顯輝(1958.6~)生 於 澳 門 。澳門 大 學法 律 學士、 中 國人 民 大學 法 律 碩 士 。 澳門特 別行 政區 第一、 二 屆 立 法 會議員 , 澳 門 私 人公証 員 、 力 圖 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法律顧問、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澳門基金會監事會成員、澳門法律公共行政翻譯學會會員大會主席、澳門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及教學委員會委員、澳門政府暴力罪行受害人保障委員會委員等。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立法會 技 術 顧 問等 。 專 著 有《 青 年 與 法律》、《澳門政治體制與法淵源》、《澳門公職法律制度概述》(合著)、《澳門行政程序法典註釋》(合著)、《婦女權益》(合著)等,並完成譯著多部,發表多 篇 論 文 。殘廢金為按月給付的一種社會保障手段。發 放 對 象 為 年 滿 1 8 歲 、 居 住 澳 門 滿 7年,供款滿36個月,並經社會保障基金會診委員會證明為已長期絕對喪失從事一切及任何有報酬工作能力之受益人 。當受 益 人 達 到有 權 領 取 養老 金 之 年 齡時,其殘廢金自動轉換為養老金。根據1999年8月30日第164/GM/99號批示,殘廢 金現 為每 月 11 50 元 。《雲和月》短篇小説集。林中英著,香港綠洲出 版 公 司 1 9 8 7 年 出 版 。 共 收 作 品 1 2篇,全部曾在《澳門日報》刊載。內容多寫澳門都市生活中的凡人小事,如男女戀 愛 、 婚 姻 、 家 庭 等 複 雜 的 人 際 關係。表現手法樸實,節奏明快,善於刻劃場景、人物,語言簡煉、生動,時有活靈活現的 譬喻和充滿 哲理的警句 。雲龍舞蹈團舞蹈 團 體 。1 9 7 7年 9 月 3日 成 立 。旨在推廣舞蹈藝術,創作富有地區特色和風格的舞蹈藝術。初為聖若瑟敎區中學轄下的一個業餘舞蹈團。主要活動是舞蹈 創 作 和 敎 學 ,開 設 男 女 兒 童 舞 蹈班 , 為 舞 蹈 事 業 培 養 人 材 。 1 9 7 7 ~1986年間,先後有800多人參加過該團活 動 。 該 團 創 作 演 出 的 中 國 現 代 舞《越》、《生死界》、《與妻訣別書》等均獲獎。曾到新加坡、馬來西亞、中國內地及香港演出,受到好評。該團1993年 解 散 。提款卡在澳門的銀行發給活期存款帳戶戶主,用以在自動櫃員機提取現金的電腦智能卡。提款卡屬發出銀行所有。持有人每年須付出金額約為50元的年費,持卡人用提款卡在澳門提取現金,可以選擇提取港幣或澳門幣,但帳戶上必須有足夠餘額,不能透支。澳門有多家銀行發提款卡,發行量最多的是中國銀行的中銀卡。澳門的中銀卡可在香港和中國內地多個城市提取現金。由於自動櫃員機24小時運作,提款卡給持卡人提供了極大的方便。現時澳門可供提款卡提取現金的自動櫃員機共約190台,並且 還在 不 斷 增 加 。
  • 提督馬路行人天橋位於澳門鏡湖馬路與高士德馬路之間,橫跨4條行車線的罅些喇提督大馬路。提督馬路是國內貨車、客車入市區或出關閘的必經之道,車輛絡繹不絕,天橋建成後使車流無阻。該行人天橋接近紅街市,本擬可便利沙梨頭海邊街及提督馬路以北的市民往紅街市購物,只惜該行人天橋離紅街市略遠,且最初設計無 手 扶自 動 電 梯上 橋 , 故使 用 率 甚低。1997年加建上橋扶手自動電梯後,使用市民 漸漸增加 。雅廉訪大馬路 (A v e n i da d oOuvidor Arriaga)在澳門半島中部,位於美副將大馬路與高士德大馬路之間且與它們平行。東端由士多紐拜斯大馬路起,西端至罅些喇提督大馬 路。長805 米。路名來 自一 個 澳 門 官 員 及 其 官 銜 。 雅 利 亞 加(Arr iaga)於1802年由葡萄牙來澳,曾任議事公局的特別法官。中文路名則只取一“雅”字代表其名,官銜卻翻譯成古色古香的“廉訪”(源自元朝“肅政廉訪司”,即監察御史)。過去,馬路兩旁多是兩層的花園洋房,近20多年來已陸續改建為大廈,從住宅區變成商住區。《紫風書》現代詩集。陶里著,香港華南圖書文化中 心1 987 年出 版。全 書分 “紫 風書”和“夜正深深”兩輯,共收詩60多首。寫 作時間 為2 0世紀 50 年代至 80 年代 , 空 間 則 由 印 支 、 泰 國 以 至 港 澳 。“夜正 深深” 一輯 中詩人 以浪漫 主義 的筆調,傾瀉對殘酷現實的憤慨,表現出知識分子的憂患意識和人道主義精神 。“紫風 書”一 輯則 開始運 用現代 主義 的詩歌創作手法,利用扭曲的形象、組合的意 象 、 隱 喻、 轉 換 和 反諷 情 調 等 方式,深化詩句的內涵,從而映現出生活於現代社會中的自我生命的感悟和深刻的 歷 史 感 。凱悦酒店澳門離島首家五星級酒店。位於氹仔史佰泰將軍大馬路,澳氹大橋氹仔一側橋頭。該店高12層,1983年2月建成營業,是全亞洲首座採用預制混凝土客房組裝技術興建的建築物。酒店客房共326間,擁有宴會廳、商務中心、娛 樂場、酒樓、餐廳、游泳池、網球場、壁球室 及 健 身 中 心 ,還 有 高 爾 夫 球 擊 地場、 高 爾 夫 球 速 度分 析 器 、 兒 童 遊 樂場、桑拿浴室。適合團體及會議活動和高台 繩 網 訓 練 。凱悦酒店《最後一艘大船:澳門研究》 (AÚ ltima Nau:Estudos de Macau)巴蒂 斯 塔(An t ó n i o Ro d r i guesBaptista)著。作者於2000年自刊,全書382頁。收錄作者居澳期間撰寫、發表的關於中國傳教史及耶穌會人物的報刊文 章 多 篇 。《貴族 、傳敎士與官員——16世紀葡中關係 》(Fidalgos,Missioná rios eMandarins:Portugal e aChina no Sé culo XVI)東方基金會《東方叢書》之 一 , 2 0 0 0 年 出 版 , 全 書7 3 6 頁 。 作 者 洛 瑞 羅(Ru iManuel Loureiro)。這是筆者博士論文的刊本。作者從一個廣闊的背景,利用大量已知及相當數量的葡語新資料對16世紀的早期葡中接觸作了宏觀與微觀兩個層面的深入敘述與研究,著重重塑了中國在葡語文獻中的形象。本書葡文資料詳實,但中文史料偏少。該書可供研究早期葡 中關係史之參考 。《黑色的沙與等待》現代詩集。葦鳴著,香港華南圖書文化中心1988年出版。全書分“黑色的沙”和“等待”兩部份。書中的詩篇運用了現代主義的創作手法,大膽經營意象,甚至有走向後現代主義的傾向。部份詩作更運用圖像詩的技巧,突出其表現效果,是澳門詩人中少有的嘗試。詩篇的內容緊扣歷史和現實,尤其是對澳門歷史寄託了深厚的感情,並對歷史遺留下的無奈,發出詩人的咏嘆;至於現實生活,也是詩人着力控訴的對象,對於一些不合 理的現象, 作出嘲弄 。黑沙位於路環島的黑沙海灘路環東南部的一個村莊,靠近塔石塘山的 東南 麓。 20 世紀 50 年代 村民 有300多人,主要以務農、捕魚、上山採藥為生。後來年輕一代出外謀生者眾,至今真正在村內居住的不過百人。該村因前面海灘的沙子呈黑色而得名。黑沙灘是全澳最大的沙灘,長約 1350米,縱深50~100米左右,可以容納上萬人休 憩 , 是 市 民 渡 假 、 游 泳 的 好 地 方 。
  • 1993年被評選為澳門新八景之一:“黑沙踏浪”。據分析,黑色沙子有可能是由兩種海綠石組成;另外有人分析出是由綠泥石所組成。在沙灘與村莊之間是黑沙公園,是個綜合康樂體育中心;還有一個黑沙叢林公園正在建設中。沙灘東北端與威斯登度假酒店及高爾夫球場相鄰,南端鄰近的地段正在開發建設。20世 紀7 0年 代以 來, 考古 學家 在黑 沙村附近進行了多次考察,發掘出新石器時代石器、陶片和殷商至秦漢的陶片、漢代的五銖錢、宋元間的青釉陶瓷碎片等,説明幾千年前就有先民在澳門地區活 動 。黑沙公園位於澳門路環黑沙灘畔。由海島市市政廳管理,面積廣闊,佈局分休憩區與文娛體育區。休憩區鋪設階磚,花圃遍佈,長廊花棚,增添幽色,區中有兒童遊樂設備。文娛體育區有游泳池、網球場、羽毛球場、小型高爾夫球場、遙控模型飛機場及乒乓球室等。此外,園內設有餐廳,為旅客提供飲食方便。公園靠 近 山坡 , 地 勢高 低 有 致, 富 有 變化,景觀也不同。幾座小巧玲瓏的建築物,散佈 其間,更 添內涵 。黑沙公園黑沙水庫位於 路環 島 北側 中 部。 庫 容2 0 多萬 立 方 米 。黑沙水庫郊野公園2002年增設植物迷宮、露營區、滑草區等,製造更多變化的大自然遊樂設施,並將附近規劃成自然生態區,近正門及 左 右的 地 方 ,規 劃 成 動感 的 玩 耍區,近後山部份規劃成靜態的自然生態區。動感玩樂區的部份工程以植物迷宮最受歡迎,迷宮整體外形為烏龜狀,直徑50米的圓形為迷的主體。高7層,每層以梯級相連,每層種植約70厘米高的山指甲,開花後更具色彩。整項工程保留燒烤區,擴闊正間活動區,加設兒童攀爬設施“小泰山”,並設立露營區(可容納八個帳幕)。此外,正間附近斜坡建成滑草區,這些設施連同水上樂園、燒烤區和黑沙水庫家樂區令郊野公園進一步多元化。民政總署還有意將郊野公園近山區域規劃成自然生態區,包括鳥類棲息區、水生植物區、昆蟲區、螢火區等,目前正更新附近林木,先穩定該區生態環境,更換白桂木、荷木等長壽品種的 喬木 約3 50 0棵 。黑沙青年旅舍及青年中心澳門教育暨青年局轄下設施。1998年6月30日啟用。青年旅舍位於黑沙 海灘附近,造價 709萬澳 門元(下同 )樓高 兩層 , 內部 面積 1 17 0平 方 米, 1 6床的 睡房 有3 間、 4床 睡房 10 間、 兩 床睡房6間。另 外還有大堂 、廚房、接 待室的設施,總 數可容納10 0人。青年 中心位於黑沙青年旅舍對面,已收標書提出的造價由480萬元至1140萬元,稽查費64萬元。該中心樓高兩層,設有安放船隻 區 、 燃 料 庫 、廣 場 、 醫 療 室 等 設施, 建築 面積 達1 70 0平 方米 。黑沙泳池由民政總署負責管理。位於路環黑沙公園內。有150米×25米之標準池及115 米× 8米之 兒童 泳池。 夏天 開放 予公 眾 使 用 。黑沙泳灘海沙流失2000年黑沙泳灘流失大量海沙,竟達1.5米深,並引致一段堤基下塌,大量礁石祼露在泳灘。澳門港務局為確保泳客安全,已在泳灘上豎立警告牌,將三分 之 一 泳 區 封 閉 。 由 於 海 沙 嚴 重 流失,救生員瞭望台變成孤立台,只剩下石屎柱支撐,黑沙休憩區對開的一段長約10米麻石堤基梯級也崩潰。近年夏季黑沙泳灘有海沙流失的情況,但每次海沙流失之後,在冬季又會沖積補充,可能是海浪的 沖流與回 流的影響 。黑沙馬路(Estrada de Hac Sa)在路環東南部,由竹灣馬路起至九澳堤壩馬路。長約2500米。是聯擊路環東北部與西南部的通道。馬路的南端可進入黑沙灘和黑沙村,北端則通到威斯登度假 酒店和 高爾夫 球場 。
  • 黑沙環在澳門半島東北部,原來是一個海灣,經過多次填海而成。南部黑沙環馬路、慕拉士大馬路、漁翁街一帶是工業區,工廠大廈林立,澳門電力有限公司廠房也在這裡。中部黑沙環海邊馬路與勞動節大 馬路之 間是20 世紀8 0年代 後期的填海區,大部份已經建起了高層商住大廈。北部是90年代初期的填海區,大部份仍在開發建設中。其東端是黑沙環污水處理廠,通往氹仔的友誼大橋就由它的側面開始。黑沙環公園位於黑沙環馬場東大馬路與勞動節馬路。該公園在2003年動工。北區人口密度高,但區內綠化休憩區等公共設施不多,與城市人口發展不成比例。政府有見及此,將現有“保利達”與“廣福祥”兩大型屋村前面的地段進行綠化和景觀 整 治, 建 立 黑沙 環 公 園。 公 園 成“L”字形,面積28,000平方米。公園設備完善,包括4個兒童遊樂區,露天 廣場,3個綜合球場,近馬場北大馬路一邊還 設 有行 人 天 橋連 接 黑 沙環 海 濱 公園 。黑沙環污水處理廠1995年澳門政府以1.6億澳門元建成,日最大處理量超過14.4萬立方米,其中11%是工業廢水,一切污水經處理後方可流入沿岸海域。該廠採用當今世界比較先進的污水處理法,整個處理過程包括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理,均在密封的環境中進行,污水臭氣被吸納,不會溢出外 間影 響環 境。 19 95 年每 日處 理75,000立方米的污水(合30萬人的用水量), 預計 可應 付未來 20 年的 需求 。黑沙環污水處理廠黑沙環馬路(Est rada da AreiaPreta)在澳門半島北部。北端在三角花園接 關 閘 馬 路 , 南 至 俾 利 喇 街 。 長 5 1 0米。是通往關閘的重要通道之一。在20世紀20年代以前,那裡一直是澳門半島東北部黑沙環的一段海岸。以後經過幾次填海工程,今天已經遠離海岸。現構成澳門半島東北部 工業區的一部份 。黑沙環馬路行人天橋位於澳門祐漢新邨口。橫跨拱形馬路、馬場海邊馬路、黑沙環馬路。設計特別,全是柱形縱橫交錯,既不美觀,又阻街,使人頗費解的一條行人天橋。行人 上 落 只 有石 級 , 並 無扶 手 自 動 電梯。雖然石階寬闊,但對老弱婦孺或背負重物者極不方便,故鮮有人使用,一般行人棄橋橫穿馬路,幸而通行車輛不多。 現 已 有 自動 電 梯 之 設, 上 落 較 方便 。黑沙環區協會粵樂組音樂團 體。 19 86 年成 立。 多年 來致力於培養新秀,成績顯著。部份成員曾在粵曲比賽中獲獎。其中,李燕明除了在香港無線電視台舉辦的粵曲賽獲得冠軍之外,又在1991年廣東業餘粵曲大賽獲得冠軍,同時與關映玫合作獲最佳對唱獎。在1995年的粵韵春華省、港、澳群眾粵曲大賽中,鄭幗英、關慧兒分別在大喉組和子喉組取得佳績,成為參加決賽的澳門區代表。每年均舉行敬老演出。又經常應邀赴廣東、香港等地交流 演 出 。黑沙灘見 黑 沙 。黑社會組織職位澳門因特殊社會環境,回歸前黑社會組織較為猖狂,其內部組織森嚴,等級分明,為者的職位有:龍頭 —— 四八九,又稱“大路元帥”或“山主”;四八九涵義是四加八加九合二十一,是洪字右邊的共字上半部(廿加一),表示核心 人 物 。 副龍 頭 —— 四三 八 , 又 稱“二路元帥”或“副山主”;四三八涵義是四加三加八,合共十五,紀念澳門先後三代五祖共15人。雙花紅棍 —— 四二六,負責會刑法,亦是打手;四二六涵義是四乘二十六加四,共一百零八,意指宋朝梁山泊一百零八條好漢,亦暗指在執行處分時,有三十六天神,七十二地煞相助。白紙扇 —— 四一五,軍師 ;四一 五 涵義 是 四 乘十 五 加 四, 共 六 十四,代表八卦,算盡天下事。草鞋 ——四三二,負責招募新工,及聯絡工作;四三 二 涵 義 四乘 三 十 二 ,合 一 百 二 十八,與少林寺一百二十八僧替清廷攻打西域 人 數吻 合 。黑社會暗語澳門因環境特殊以及受鄰埠傳媒影響,黑社會隱語不時在一些場合出現。常見的有:皇氣 ——警方,大佬——靠山,報串 —— 報警,着草——逃亡,劈友或 開 片 —— 打 架, 做 低 佢 —— 殺 死他,刮—— 找,響朵或撻朵——道出名堂,炳——打,亞公——組織,入冊——坐監,一粒 —— 一萬,一戙 ——一千,一斤 ——一百,一條或一兜 —— 十元,臨交——殺人,鬼頭仔——奸細,草——大麻,跳灰——賣毒品,札職——升職,衰咗 —— 被警方拘捕,抓爛腳 —— 在賭場向賭客索打賞,揼碼——換籌,扒仔—— 代拉客者,秤山——探望正在坐監的人,同門——指同屬一個幫會,掛籃
  • 燈籠 —— 指非正 式入會的成員 。黑鷹文娛體育會1945年由陳少俠(雷公)創辦。陳少俠年輕時酷愛運動,尤喜足球。在曲藝活動中,他是掌板、擊樂師傅,對會內大小事務均親力親為。其夫人羅艷紅在20 世紀 80 年代 開始 設帳 授徒 ,並 聘導師敎唱流行曲,為曲藝和流行曲培養了不 少 人才 。 該 會亦 積 極 參與 社 會 活動,如探訪老人院及辦敬老演出、慈善演 唱 等 。開埠首宗引渡案198 1年 5月 21 日,涉 嫌於 19 80 年在澳門新麗華酒店殺死女子盧仰竹的香港男子倫永康自港引渡回澳歸案。此是澳門開埠以來第一宗引渡案。早在1881年,葡萄牙和英國已簽署一份協議,凡屬兩個屬地的居民在彼邦犯案,雙方均通過法律途徑向對方要求引渡回犯案地點審訊。1975年8月16日,葡萄牙頒佈了一項國際引渡令。1977年9月19日,《澳門政 府公報》 頒佈實施 。引渡倫 永康是由負責調查兇案的澳門司法警察司提出,刑事起訴法庭法官羅凌素根據上述葡英雙方協議,向澳督申請。由澳督透過葡萄牙駐港領事向香港政府提出引渡倫永康的要求。1981年4月29日,香港西 區 裁 判 署 法 官馮 萬 榮 在 開 庭 聆 訊後, 裁 定 倫 永康 在 澳 門 殺人 表 面 證 成立,准予引渡倫永康來澳門歸案。最後港 督 麥 理 浩 簽 發 遞 解 令 , 同 年 5 月 2 1日,皇家香港警察特別調查組派出一位總督察攜同遞解令,將倫永康押解來澳門,交予刑庭。1982年2月23日,倫永康裁 定謀 殺罪 名成 立, 判囚 16 年 。間接行政指由受政府管理的公務法人來承擔部份政府的職責。公務法人反映不同程度的行政,財政及資產自治。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或司長對公務法人的活動有指導及 監 督 權 。公 務 法 人 可分 為 以 下 幾類:法人部門或(狹義的)公務法人,一般來説其組織及運作與行政部門沒有分別,然而法律人格的賦予使此等機構在運作上有較大的自主權和在管理其資源時有較大的自由,例如:郵政局、印務局;公共財團,以資產及相關收入為主要要素的公務法人,負責管理一項專款,該專款的資金源於撥作特定公共目的的收入,例如:澳門基金會;公共企業,是一種企業化組織,具有公法人資格,其運作受融合私法和公法的特定制度約束,它的主要特點是所管理的資本全屬 公 有 , 並 受 公共 團 體 領 導 和 監 察( 澳 門 目 前 沒 有 公 共 企 業 ) ; 公 共 團體,是一種社團性質的法人機構,基本上由公共及私人實體構成,職責是追求制度所定的利益,例如:澳門土木工程實 驗 室 。《過十字門》是 金 國 平 、 吳 志 良 繼 《 鏡 海 飄渺》、《東西望洋》出版之後的第三本有關澳門歷史研究論文集。澳門成人敎育學會2004年5月出版。由於十字門是古代澳門港的重要水道,該書取名《過十字門》是為求解開澳門早期歷史之謎的意思。全書446頁,共收錄了33篇論文。該書以“澳門在中國近代化過程中的角色”為代前言,吸取了最新發掘出來的 資 料 , 探 討 了澳 門 開 埠 的 歷 史 背景、澳門港的性質、澳門歷史演變的意義和作用,從而展望澳門歷史使命的傳承和發展。所收論文包括:“一個華人充任大使的葡萄牙使團 —— 皮萊資和大者亞三新考”、“澳門與媽祖信仰早期在西方世界的傳播 —— 澳門的葡語名稱再考”、“啞喏唎歸氏葡名原型考” 、“澳門 與禮儀 之爭 —— 跨 文化背 景下 的文化自覺”、“古巴華工與澳門苦力貿易”等,以及多篇對鄭和研究的考證文章,澄清了一些似是而非的問題,作者以其通曉中葡雙語的優勢,對澳門早期歷史之謎提供了一些有説服力的答案。過介磐(1929~)江蘇無錫人,畢業於上海中華工商專科學校會計系。澳門蘇浙滬同鄉會常務副會長。曾任上海市政協委員、中華總商會監事長、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國銀行副總經理、澳門南通信託投資有限公司副 董事長兼總經理 。過家鼎(1931~)生 於 上 海 ,畢 業 於 上 海 復 旦大學 外 文 系 , 長期 從 事 外 交 工作 。 現 任 中 國 太平 洋 經 濟 合 作 全國委 員 會常 務 副會 長 、 外 交 部 外語專家、中國翻譯工作者協會副會長 、外交學院兼職教授、復旦大學國際關係學院顧問、中葡友好協會副會長。1952~1958年參加板門店朝鮮停戰談判和軍事停戰委 員會工作 ,195 8~19 62年 參加華沙中美大使會談,曾任外交部翻譯室英文翻譯、副處長,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二等秘書、一等秘書,外交部翻譯室主任,中國駐馬耳他大使,中國駐葡萄牙大使,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中方首席代表,並曾擔任中國國家領導人的英文 翻 譯 。過渡期事務委員會澳門 回 歸 前 總 督 監 護 下 的 諮 詢 機關。根 據1 99 1年7 月2 2日 第11 9/GM/91號批示設立。其職責:於過渡期事務方面,在總督訂定重大的政策方向時起重要諮詢作用,以協助確定有關過渡期的各項目標和策略,以及有關的配合事項。委員會由總督主持,並由立法會主
  • 席、各政務司、由總督任命的9名具功績之人士組成。總督還可邀請其他有特殊才能、可對討論的事務提供有用解釋的人士參加委員會會議。委員會會議準備工作及秘書工作由總督指定的秘書負責 。程一鳴(1907~1986)廣東香山(今中山)人。1926年參加 上 海 工 人 起 義 , 加 入 中 國 共 產 黨 。1927年10月赴 莫斯科共產主義大學 學習。1930年回國,任中共上海五金機器工會黨委書記。193 1年脱黨。1933 年在南京投靠國民黨,後在國民黨特務情報機關工作。1938年後,歷任國民黨軍統局特訓班上校總教官,軍統局黔陽特訓班情報教官,蘭州市中央警官學校特種警 官 訓練 班 情報 系 主任 教 官、 總 教官。1941年任軍統局西北區少將區長。1945年5月調任軍統局第三處處長。抗戰勝利後,任軍統局上海辦事處行動組組長兼淞滬警備總司令部稽查處處長、粵漢鐵路管理警務處處長、隴海鐵路管理局警務處處長。1949年任廣東省保安司令部視導室主任、廣州衛戌總司令部保防處處長。廣州解放前夕赴澳門,後遷居香港,長期來往港澳兩地,歷任國民黨保密局澳門派遣組少將組長、情報局澳門站 站長。1 964 年12月 從澳門 起義回 廣 州 投 誠, 後 任 廣 東省 參 事 室 主任、全國政協委員。1986年6月在廣州病 故 。程祥徽(1934~)語 言 學 家 。筆名 程 遠 。 生 於武漢 市 。 北 京 大學文 學 士 , 香 港大 學 哲 學 碩 士 ,語言 學 敎 授 。 現任澳 門 語 言 學 會會 長 、 中 國 修 辭學會副會長,北京市政協委員。1958~1979年在青海任助教、講師,後晉升敎授。1981年始先後擔任澳門東亞大學和澳門大學語言敎師、講師、助理敎授、副教授、教授,澳門大學中文系主任、中文學院院長。著有《漢語語音》、《漢語風格論》、《繁簡由之》、《語言風格初探》、《現代漢語》、《語言與溝通》、《中文回歸集》、《語言風格》、《 中 文 變 遷 在 澳 門 》 、《 程 遠 詩 詞 初編》、《程遠詩詞二編》、《程遠詩詞三編》等;主編《澳門語言論集》、《語言風格論集》、《語言與傳意》、《方言與 普 通 話 》 、《 港 澳 通 用 普 通 話 敎材》、《澳門文學研討集》、《語體與文體》等。多次發起和主持相關學術研討會並 任論文 集主編 。《程遠詩詞》詩詞集,程祥徽著,《澳門寫作學會叢書》與《澳門語言學會叢書》之一。澳門寫作學會1993年出版“初編”。全書分詩詞卷和新詩卷兩部份,共收作品60首。澳門語言學會1994年又出版《程遠詩詞二編》,為《澳門語言學會叢書》之一,共收作品61首及友人和作多首。1999年再出版《程遠詩詞三編》,為《澳門語言學會叢書》之八,共收歷年來精選及新作100多首,以及友人和作和 時人評論多篇。三書的寫作時間均為20世紀60 ~9 0年 代。 程氏 專攻 七律 ,律 法精細。其詩多屬直抒胸臆,情理兼備,言語平白生動。風格雄邁奔放之餘,每有哀怨沉痛之處,而往往能以達觀心態自我開解。部份紀遊詩作頗堪玩味,有些作品更 是詩體的 學術論文 。《無心眼集》現代詩集。葦鳴著,香港詩雙月刊出 版 社 1 9 9 5 年 出 版 。 全 書 分 “ 澳 門眼”、“香港眼”、“天下眼”、“時代眼”、“另眼”5 輯。收詩50多首 ,是作者10多年詩作的選集。詩集反映出詩人在不斷探索中前進,各個時期的作品呈現出不同風格,既有浪漫的抒情,也有驚人的形式,還有赤裸的控訴。然而在跳躍不定的文字中,卻蘊藏着對生命的真摯,對世事的執着和對民族的關懷,這些都體現出作為一個知識分子心懷天下的憂患意識 。《無辜必勝》(Innocent ia VictrixSive Sententia Comitiorum lmperySinici pro Innocentia Christiana eReligionis lata Juridicé per Annum1669)為一 罕 見 的關 於 康 熙曆 獄 的 文 獻集。收錄大量傳教士的奏疏及皇帝的御批。1671年在廣州刊印,拉丁、漢語合壁,全書96頁。由何大化下令編寫,具體執 筆 者可 能 為 陸安 德 (Jean A ndr é Lobell i S.J.,1611 - 1683)神甫。1999年,葡萄牙國家圖書館及東方葡萄牙學會聯手重刊此書,作為《文獻叢刊》之二。第一卷是拉丁文文獻的葡譯,11 6頁。第二卷是葡萄牙國家圖書館藏原書的影 印 本 , 9 6 頁 。無證勞工登記行動19 8 2年 3 月1 5 日, 受 澳門 政 府 委托 , 澳 門 中 華 總 商 會 ( 包 括 2 3 間 屬會)、澳門廠商聯合會、澳門出入口商會、澳門建築置業商會、澳門毛織毛紡廠商會連續10天,發出登記表格給各工廠、公司、商號,登記所僱用的無證員工及其家屬,以及有證勞工無證家屬。接受登記的無證勞工有23,800人,無證家屬及有證勞工無證家屬各有3000人。此是政府首次為無證者進行登記。同年4月 5日 商 業團 體 將登 記證 發 予已 登 記的無證勞工及其無證家屬,有證勞工無證家屬。持有登記證者可向警方換領臨時居留證(即俗稱藍帶證)。1984年5月21日,當局為24,016名持臨時居留證
  • 的無證勞工及其無證家屬換發身份證,但當時卻未對有證勞工無證家屬換發身份 證 。喬治·史密諾夫 (G e o r g eVitalievich Smirnoff,1903~1947)曾寄居 澳門 的俄國 畫家 。19 03 年10月27日生於俄國哈巴羅夫斯克(原中文名伯力),自小失去父親,由其母撫養成人。俄國“十月革命”後隨母親移居中國東北的哈爾濱,從事建築設計和美術創作,並為歌舞劇設計佈景,為芭蕾舞劇設計服裝,是哈爾濱文化界的活躍人物。1 934年結 婚,193 7年和妻 子女兒搬到青島居住。日本侵華戰爭爆發後全家遷到香港。1941年12月8日,日軍佔領香港,處境每況愈下。1944年舉家轉至澳門,在朋友的推薦和幫助下,他為 澳 門 政 府作 畫 。 在 澳門 的 短 暫 歲月,得到了和平與寧靜,有了較好的生活環境、收入和朋友,也為澳門留下了許多美麗的風景畫。這些作品成為澳門歷史上重要的文化遺產。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史密諾夫一家重返香港 , 但 又 重 新 蹈 入 經 濟 拮 據 的 困 境 。1947年自殺,後葬於香港“快活谷”墓地 。喬治·錢納利(George Chinnery,1774~1852)英國 畫家 。 生於 倫 敦。 1 8歲 進 入皇家美術學院習畫,28歲離開英國到東方,在印尼住了23年。接着在澳門住了27年,對澳門、香港、廣州以及珠江三角洲的風景、建築和人物作了數以千計的素描和速寫。他繪製的《火災前的大三巴教堂》、《廣州十三行》、《章官的屋頂》和《香港皇后大道中街景》是研究澳門、廣州和香港近代史的重要參考文獻。在澳門畫的著名水彩作品分別有《南灣》、《媽閣廟》、《玫瑰堂》、《 中 國 帆 船 》 等 一 系 列 作 品 。 居 澳 時期,錢氏將肖像畫發展成帶有文學內涵的情節性歷史人物畫,其中《茂官-盧文錦》和《澳門漁女》最有代表性。清咸豐二年(1852)錢納利在澳門鵝眉街八號寓所逝世,安葬在白鴿巢公園旁的基 督 敎 墳 場 。錢納利畫像喬曉陽 (1945~)湖北省大冶人 。1964~ 1967年 在古巴哈瓦那大學學習,1968年畢業於北京語言學院外語系。現任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 主 任 。 歷 任 江蘇 省 外 事 辦 公 室 翻譯、副科長、副處長,中共湖北省省委辦公廳秘書,中央政法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 委 員 , 香 港 特別 行 政 區 籌 委 會 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 本 法 委 員 會 主任 。 曾 任 中 共 十 五大、 十 六 大 代 表 ,第 九 屆 全 國 人 大 代表 。郵政局郵政局大樓特區政府運輸工務司屬下的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的法人部門。回歸前稱為郵電司。根據1989年1月9日第2/89/M號法令核准之組 織法規重組及運 作 。其職責是提供澳門地區的郵政服務,並兼有貸款機關的功能。具體權限主要包
  • 括:確保澳門地區原地、傳送或指定的郵政交通的業務;與有關國際郵政機關建立關係;促進適合市場需要的郵政服務,郵政產品的製造與發展;確保郵票和其他郵政收費式樣的製造、發行、批發與 出售 ,以 及郵 政信 件貼 郵機 的 利用;促進郵票與其他集郵產品的出售;促進郵政服務和郵政產品與本地市民、尤其是與大客戶的相互聯繫;輔助行政當局執行社會及房屋政策,進行銀行性質業務,具有貨幣機關的性質。遵循商業原則甚至競爭原則,並根據本身現象所載的經濟、財政原則從事的開展的活動。現任局長為羅庇士(Carlos Al ber toRoldã o Lopes)。郵政局大廈澳門古建築物。郵電局現址。1929年建 成 ,位 於 新 馬路 、 毗 鄰市 政 廳 前地。該大廈樓高三層,另有地下室,全部水泥結構,形式典雅,氣勢雄偉,頗具歐洲建築風格。大門設在交角處,圓柱巍 然 , 鐘 樓高 聳 。 門 前右 側 原 為 花圃,外側為廣闊的市政廳前地,向為遊客必 到 之 地 。郵電博物館專業性 博物館 。1 988 年3月 1日 成立。 設 於 議 事 亭 前地 郵 電 司 內 。 面 積800平方英呎(75平方米),全館分為二層。主要是陳列百多年的郵電設備,包括電話、電話機樓、電報機 、郵筒和郵箱、郵差的制服及郵袋等文物,並有多種郵票、首日封的展示。館藏品超過400多件。對了解澳門郵電發展歷史 及集郵愛好者收藏、研究,提供了一個重要的活動場 所。現停止 對外開放 。郵遞服務澳門郵政已有200年的歷史。1884年正式開設第一個 郵政局,同年3月 正式發行澳門第一套郵票。一般郵遞服務由澳門郵電局直轄下的郵務廳和商業廳經營 ;電 訊服 務 則由 20 世 紀8 0年 代 開始私營化。目前澳門郵政項目齊全,平郵、海郵和空郵信件可寄達世界各地,平郵包裹及空郵包裹可寄除越南以外的任何國家和地區。澳門已加入萬國郵政聯盟、國際電訊聯盟、亞太郵政聯盟、電子郵政巴黎集團等國際性和區域性組織。速遞業務方面,除本地資本的速遞公司及郵政局提供服務外,還有多間大型的國際速遞公司,業內的競爭頗為激烈。快遞郵件的主要進出口國家和地區為中國內地、葡萄牙、美國、日本、香港 及 台 灣 。傳日東(1902~1974)廣東南海人。早年畢業於廣東省立工業專門學校。精美術及體育,初研漢畫, 繼 入 春 睡 畫 院師 從 高 劍 父 。 善 畫佛,工真草。作品曾參加全國美展、中日聯 展、 芝 加哥 萬國 博 覽展 。又 擅 武術。 歷 任 廣 東省 立 四 中 、廣 州 市 立 一中、 執 信女 中 、 培英 中 學 等校 主 任 教員,嶺嶠師範高級圖工樂體班主任,廣東精武體育會常委兼國術部主任,亞東畫社社長。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避難香港、澳門。抗戰勝利後,因家產和書畫均毀於戰火而輟畫。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曾任南海縣政協委員。1974年 1 月 1 1 日 在 南 海 病 逝 。傅老榕(1894~1960)富商、慈善家。又名傅德蔭,原名德用,字廣源,號偉生;廣東南海西樵碧雲村人。幼時家境貧寒,19歲到香港謀生,當雜工及輪船機械學徒,後在廣西從事貿易。1935年,與霍芝庭在廣州設立 裕 興 公 司, 並 在 深 圳開 設 又 生 公司,經營賭業。由於交通方便,賭客大量湧入深圳,澳門、廣州等地賭場漸趨冷落。 19 37 年, 國民 政府 取締 深圳 賭場,他與高可寧投得澳門賭場經營權,在中央酒店創辦泰興總公司,經營澳門賭業20餘年,成為港澳叱吒一時的大富豪。長期在港澳兩地經商,在香港創設德記船務貿易有限公司、廣興置業有限公司、大華置地有限公司、大華影業有限公司,業務範圍涉及娛樂、船務、建築、地產、影業、貿易等,聯號分佈港澳兩地。積極贊助社會慈善事業,抗戰時期,廣州、香港先後淪陷,大批難民湧入澳門,他慷慨解囊,救濟貧困,頗獲良譽。曾任澳門中華總商會、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及同善堂名譽顧問。戰後父子先後被匪徒綁架,贖金甚巨,轟動港澳 。1 9 60 年 11 月在 香 港病 逝 。傢俬業澳門市場銷售的傢俬貨源來自兩個方面,即進口和澳門本地製造。進口傢俬來自韓國、日本、意大利、美國、丹麥、芬蘭、西歐、北歐、中國內地和台灣、香港等地。傢俬產品可分為鋼具、紅木、膠校、酸枝及絲絨和藤竹等類。澳門傢俬店有70多家,其中有的是專營進口傢俬的門市部,有的除經銷進口傢俬,同時又兼承接訂製。由於本地傢俬工本費高,訂造本地傢俬費用昂貴,非一般人所能負擔。因此,現成傢俬較受居民歡迎。意大利、法國的高檔傢俬也有一定的市場。1994年以來澳門規模較大的傢俬廣場相繼進行改造,由原來的家庭式經營逐步趨向企業化經營,建立管理機構,東主參與較高層次的管理,具體 指 導 業 務 。牌九利用明代相傳下來的天九牌作為賭具的一種賭式。亦是中國古老的博弈遊戲形式 之一 。在 澳門 ,2 0世 紀3 0年 代末期,盛極一時的泰興公司,獲澳葡政府准許經營的賭式甚少,牌九是其中之一。後來也成為澳葡法定的博彩項目。牌九的賭法不算複雜,同時參與人數的
  • 伸縮 性 很大 , 是 一種 普 及 性僅 次 於 骰寶、番 攤的賭 博形式 。牌坊博物館遺址博物館。位於大三巴牌坊聖保祿教 堂 遺址 內 。 主要 由 墓 穴、 主 堂 地基、天主聖神祭壇 之可能位置3部份 組成。19 90~ 199 5年間 進行修 復工程 ,建築師韋禮籌及多位考古學家、歷史學家、博物館學家共同負責復原工程,歷時5年多。1996年由澳督韋奇立將軍揭幕。該館同時設有一個天主教藝術博物館, 內置 天 主教 聖 物近 40 件 ,包 括 聖像、盛載聖體的器皿、油畫等,並保留了當日教堂內聖母修道院、耶穌升天敎堂主殿,用以供奉敎士的骸骨,頗具歷史 價 值 。牌坊博物館《集會示威法》(第2/93/M號法律)1993年5月17日由澳門立法會通過並頒佈。該法規定澳門所有居民有權在公共的或向公眾開放的地方進行和平及不攜有武器的集會,並享有示威權,該等權利的行使僅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受限制。該法規對集會與示威的目的、地點、時間、預告,治安警察對集會及示威的限制,對不准許或限制集會與示威行為的上訴,對違法行為的處罰等均作了具 體規 定 。街坊會醫療所隸屬於坊眾互助會。現有筷子基坊眾互助會醫務所、果六坊眾醫療所和澳門街坊中醫診所。服務對象主要是鄰近街坊。其中的果六坊會西醫診所(即果欄六街區坊眾互助會醫療保健所),成立於1985年1月13日,初期由幾名暨南大學醫學院畢業的醫生主理,由於診所本著為街坊群眾服務的精神,收費低廉又無需長時間候診,所以逐漸受到坊眾的歡迎,隨後逐步添置如心電圖機等醫療設備,業務得到不斷發展,高峰時,一年約有近萬人次病人就診。該診所曾多次免費為街坊量血壓、驗糖尿病以及舉辦“義診”等,深受街坊稱頌。惟近幾年來,經濟低迷,失業率高企,不少街坊轉到衛生中心或同善堂等看病,致令診所的病人數目不斷下降,現時該診所有兩位醫生,分上、下午每人各診半天 。復康巴士1999年11月1 6日推出,主要是 為行動不便且經濟困難的傷殘老弱人士給予恆 常 定 時 接 載 服務 , 尤 其 是 各 種 失明、肢體傷殘或嚴重病患而不方便使用一般 公 共 交 通工 具 的 人 士提 供 交 通 服務 。循道衛理建華家庭服務中心基督敎社會服務機構。前身為循道衛理社區服務中心,隸屬於澳門循道衛理聯合 教會, 於1 989 年1 2月開 始投 入服務,1997年4月遷往黑沙灣海邊馬路建華大廈第十四座 地下C舖,並改名 為建華家庭服務中心。該中心以基督博愛之精神,透過多元化的服務,包括家庭生活 教 育 講 座及 活 動 、 輔導 或 轉 介 服務、義工組,單親家庭小組,助學金計劃、功課輔導及興趣班等,服務澳門之家庭,促進發揮家庭之功能,從而建立和諧之家庭。中心內並設有家庭資源閣及親子玩具閣,供 家長及子女使用 。飲食業澳門旅遊業一個重要組成部份。又稱餐飲業。400多 年的中西文化交融 ,令澳 門 形 成 了 獨 特 的 飲 食 文 化 。 在 澳門,人們除了可以品嚐到中西及東南亞美食之外,更可以品嚐到有澳門本土特色的葡國菜,如馬介休球、葡國雞、釀蟹蓋、血鴨、免治牛肉、鹹蝦酸子豬肉等。20 02年, 澳門共有 1313 間經營 飲食業的場所,員工總數為11,726名。其中餐廳、酒樓144間 ,僱員共4444名 ;食肆 9 8 1 間 , 僱 員 共6 4 1 9 名 ; 飲 品 店184間,僱員共801名;其他飲食場所4間,僱員共62名。從地域分佈看,90%的飲食場在澳門半島,離島的飲食場所僅佔10%。2002年,飲食業的收益總額為1 7 億 澳門 元 , 員工 薪 酬 支出 總 額 為5.76億澳門元,平均年薪為5.73萬澳門元,飲食業的 增添總值為5 .67億澳 門元。小型飲食場所佔絕大多數,僱員人數5 0名 或 以上 的 大中 型 場所 僅 34 間 ,所佔比例僅為2.5%,僱員人數在19名之間的場所佔飲食場所總數的80.6%。番攤古老 的 博 彩 方 式 。 一 直 流 行 於 廣東,晚清時期開始遍及中國東南各省 。在澳門,也曾是最受小市民歡迎的博彩方式。番攤用具簡單,只需一大堆光滑瓷 片 或 骨 粒 ( 私 賭 甚 至 用 彩 紐 或 豆子)、一個碗狀的銅製盅蓋(私賭甚至用木碗或瓦砵)、一枝攤竹和一塊讓賭眾投注的板塊即可。具體賭法是:賭商做莊家,賭客分作四門投注,莊家前方為“一”,對門為“三”,莊家右手方
  • 為“二”,左手方為“四”。開始時,由攤官(莊家)隨手用攤盅蓋住一把瓷片推前蓋嚴,然後任賭客下注。下注完畢,攤官將攤盅揭開,然後手持攤竹以四粒為一數分撥開,最後餘數是多少就是多少攤,餘一是一攤,餘二是二攤,餘三是分:①投買“正番”,即只投注獨一門,如開出與所投注的相符,則賠三倍 , 開另 一 門則 全 輸; 投 買一 門 為主,一門為輔,如開出是投注為主的那門則 賠二 倍; 如開 出是 投注 為輔 的 那門,則打和,投注者可拿回本錢;如開出其他兩門的話,則作輸;投注相鄰兩門(即買“角”),一搭二、一搭四、二搭三 、 三搭 四 都 可以 , 但 不能 對 面 相搭,即不能一搭三或二搭四。如開出的是投注的兩門中的一門,賠一倍;開其他兩門則作輸;投買“正頭”,即買三門,以一門為主,相鄰兩門為輔,例如買一為主,則二、四兩門為輔;買二為主,則一、三兩門為輔,餘此類推。如開出的是為主的那門,則賠一倍;開出的是為輔的兩門則打和;如開出的是對門,則作輸。上述莊家賠出彩金,不管賠率和金額多少,均扣取10%或5% 作為 佣 金 。勝生製衣廠有限公司澳門大型製衣企業。1987年7月成立。廠址原在慕拉氏大馬路11號建業工業大廈 15 樓。 當時 全廠面 積僅 有3 00 0平方呎,員工230名。1987年和1988年期間,其產品主要出口香港、新加坡和日本。1997年,該廠面積擴大到48000平方呎,員工300名。1998年底遷往新建成 的 位 於 澳 門 路環 聯 生 工 業 村 的 廠房,公 司總面 積增 大到1 20 ,00 0平 方呎 , 員 工 達 6 0 0 名 。 年 產 量 由 原 來 的100萬 件成衣增 至18 0萬件, 當中包 括有牛仔類的褲、機恤、恤衫、裙、工人褲、背心,以及斜布類,平紋布類,燈芯絨類等各類成衣。產品出口到美國 、日本、意大利、德國、香港、加拿大、英國、法國、韓國和新加坡等地。該廠從1993年開始投資100多萬元購置電腦嘜架機、拉布機、磨沙機、翻褲機、燙褲機等新技術設備,提高了生產率。以放樣為例,利用電腦放樣比人工放樣節省了2/3~3/4的時間。投資回報時間2~ 3 年。 1 99 7 年該 廠 再投 資 20 0 多 萬元 購 買 最 新 的 美 國GERBER電 腦 控 制成衣生產流程系統,預計該系統投入運作後,便可以提高生產率30%~50%,並可以改進生產管理,降低產品價格 。投資回報時間 約為2年。 在工廠辦公 室自動 化 方面 , 該廠 還 準備 購 買先 進 的PDM 電腦軟 件,以 方便 世界各 地的 客戶通過電腦可以直接與工廠訂貨,既準確又 節 省 時 間 。勝利文娛康樂會曲藝團 體。 199 1年 成立。 宗旨 是與曲藝愛好者攜手合作,推廣和提高澳門曲藝活動,該會曾舉辦多次的演出,並邀 請 香 港 名 唱 家參 加 , 共 同 切 磋 演藝 。馮志強(1947~)廣 東 南 海人 , 生 於 澳 門 。澳 門 特 區 首 屆 、第二 屆 立 法 會 議員、 廣 東省 政 協委員 、 第 二 屆 澳門特 別行 政區 行政長 官 選 舉 委 員會委員。文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多間建築、置業、物業投資公司及製衣廠董事、總經理,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理事長、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常務董事、澳門中華總商會會董、澳門建築置業商會會董、澳門地產商會名譽會長、 6間學校 的校董和 海島市居 民群益會名譽會長、雲泉仙館慈善會副主席、澳門武術總會副會長、澳門游泳總會名 譽 會 長 、離 島 居 民 互助 會 名 譽 會長。 19 96 年曾 獲選 為第 六屆 立法 會 議員。2002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工商功績 勳 章 。馮卓華(1935.11~)攝 影 家 。 廣東開 平 人 , 生 於澳 門 。 現 已 退休。 曾 任 澳 門 攝影 學 會 執 行 委員、 英 國皇 家 攝影 學 會 高 級 會士、 澳 門攝 影 學會榮譽高級會士。作品多次在澳門、港台、中國內地以及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美國、加拿大等影展上獲獎,包括全國攝影十傑年賽第三名、第五名等 多 項 殊 榮 。馮剛毅(1944 ~)作 家 。 筆 名雲獨 鶴 。 廣 東 開平 人 , 印 尼 歸僑。 台 商 國 蘭 聯誼 會 名 譽 會 長 、陳 村 蘭 會 顧 問 。早年 從 事新 聞 工作, 為 澳 門 中 華詩詞學會創會理事長。曾獲台灣中國文藝協會頒授海外文藝獎,創作了大量舊體詩 詞 、 新 詩及 散 文 。 著有 《 天 涯 詩草》、《落寞鄉居》、《鏡海吟》、《岐蘭詩五百首》、《望洋興嘆集》、《步向逍遙集》、《樂得逍遙集》等 。馮康侯(1901~1983)畫家。名強(彊),號糖齋,晚年患目疾,號眇叟,書齋名“可叵居”、“意在斯樓”等。廣東番禺人。8歲從舅祖溫其球學畫,13歲從劉慶崧學篆刻。
  • 後獲睹黃士陵留在其表叔處的200多份印稿、墨蹟,故能邊學邊悟,領略“黟山派”遺風。18歲在日本藝術學校讀實用美術,苦待3年 未能入讀工科基礎 課程,於是返國潛心篆刻藝術。1921年前後到北平(今北京),曾為梅蘭芳作舞台佈景,並在琉璃廠掛牌訂潤刻印,後被聘 為 負 責 全國 官 印 製 作的 印 鑄 局 技師。香港淪陷後移居澳門,與蟄居此地的高 劍 父 、 楊善 深 等 , 出入 竹 林 寺 ,1941年在米糙街的寶如茶樓曾辦個人書畫展。抗戰勝利後返回香港。50年代初在香港與陳湛銓合辦“經緯書院”,主講中國文學及藝術。又在聯合書院與香港大學校外課程講授篆刻,首開風氣,並曾足履澳門,為人刻石。1983年病逝於香港。他精擅書法篆刻,印風妥貼、自然,在嶺南、港、澳、台及日本等地頗負 盛 譽 , 使黃 土 陵 一 派在 港 扎 下 深根 。馮瑞權(1961~)廣 東 開 平人 , 生 於 澳 門 。澳門 大 學公 共 行政學 士 、 中 山 大學理 學 碩 士 、 博士。 澳 門地 球 物理 暨 氣 象 局 局長、 世 界 氣 象 組織大氣科學委員會季風委員會委員。曾任世界氣象組織及亞太經濟委員會之颱風委員會主席,並發表《強烈熱帶風暴羅士路徑分析》、《1994年南海夏季風爆發的數值模擬和分析研究》等論文。馮萱泰幼承家學,喜愛繪事。為名畫家馮潤芝之子。擅人物畫,尤致力於釋道畫法。畫冊有《十六應真圖冊》及《五百羅漢》長 卷,又 擅瓷繪 。馮嘉鋈(1931~)廣 東 鶴 山人 , 生 於 廣 州 。畢業 於 香 港 中 業學院 高 級 會 計 專科、 廣 州 大 學 計政 專 修 科 。 澳 門大 豐 銀 行 董 事長、 澳 門 聯 豐 亨保險有限公司董事長、澳門聯豐亨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曾任廣東省第七、八屆人大代表,香港寶生銀行董事、澳門 南通銀行 副總經理 。就業人口200 4年 第二 季的 勞動 人口 估計 為22.3萬人,其中就業人口佔95.0%,失業 人 口 佔 5 . 0 % ;勞 動 力 參 與 率 為60.9%,男性及女性的勞動力參與率分別為69.1%及53.6%。目前就業人口為21.2萬人,其中男性佔52.8%,女性佔47.2%。年齡中位數為40.2歲,其中男性41.9歲,女性38.2歲。行業分佈:製造業17.3%,批發及零售業16.7%,文娛博彩及其他服務業14.3%、酒店及飲食業10.8%。職業結構:服務及銷售人員20.7%,文員及非技術工人分別 佔20.0%及16.6%。按敎育程度統計:小學或以下程度佔34.4%,完成初中教育佔31.5%,完成高中教育佔19.4%,完成高等教育的佔14.8%。每週實際工作時數的中位數為48.1小時;每月工作收入中 位數 為4 95 8澳 門元 。就業不足指凡符合澳門勞動人口定義而在調查期間,一小部份人以自資經營或被僱形式工作,不自願地每周只做了少於35小時的工作,且隨時可以接受更多的工作或找尋更多的工作。不自願的原因包括找不到其他適合工作、原料不足、訂單不足、機械故障及一份工作之開始或完結等。就業不足人口與勞動人口之比即為就業不足率,就業不足是作為失業率的 一 種 補 充 , 介 乎 於 就 業 與 失 業 之間。由於就業不足的不穩定性,既可隨時轉為充份就業,也可轉為失業,故對兩者均有一定的影響,應加以重視。澳門的 就業 不 足率 長 期處 於2 至 3左 右 的水 平 。《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第4/98/M號法律)1998年 7月27 日通過。 《綱要法 》訂明澳門居民享有選擇職業或工作類別的自由,並且禁止任何影響平等就業機會的歧視性限制。訂立上述法律的目的是為了落實就業政策的目標及確保勞工的基本權利不受侵犯,為著上述目的,法律中訂明了一些措施,特別是加強職業培訓和職業指導,以協助處於失業狀況的人士及促進充分就業等。其中法律對輸入補充性人力資源作出了政策上的指引,訂明在同等成本及效率的工作條件下,當沒有適合的本地勞工或勞工不足時,方能僱用非本地勞工,且須固定限期;説明了非本地人力資源只屬於補充性質,因此只有在本地區缺乏某類型人力資源的情況下,政府才會考慮批准非本地勞工來澳工作。此外,法律還規定即使出現上述情況,當會引致顯著減低勞工的權利,或會直接或間接引致作為無理終止勞務關係合同時,亦不得僱用非 本 地 勞 工 。普濟禪院俗稱觀音堂。澳門三大古刹之一。位於美副將大馬路。其起源可追溯至明天啟七年(1627),禪院現今仍存有一塊刻着“天啟七年七月吉日立祀壇”字樣的石碑。屬禪宗南 禪曹洞宗,在37 0多年的歷史中經歷了10多次重修。廟貌莊嚴 , 廟 地 廣 闊 ,禪 院 首 座 為 大 雄 寶殿,二進為長壽佛殿,後座正殿是觀音
  • 殿。大雄寶殿的西廳,首座為天后殿,次座 為 地 藏 殿, 後 座 是 語清 室 、 龍 華堂、靜樂堂、祖師堂等。大雄寶殿的東偏,首座為關帝殿,次座為檀越堂,依東而築還有報恩堂、妙香堂、方丈廳 、藏經樓等。除極具歷史和藝術價值的建築和雕塑之外,禪院還藏有不少珍貴經卷,以及名家留下的字畫,均為澳門重要的文物。禪院東面的後花園,曾有一株生態奇特的連理樹,吸引不少遊客來觀賞;有一張石桌、四條石櫈,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的《中美望廈條約》即在此處簽訂。石桌石櫈保存至今,側面的碑亭讓人重溫 這段沉痛的歷史 。普濟禪院曾枝西(1907~1992)女。 20 世紀 30 年代 初組 織澳 門 婦女互助社,以全新織造廠工人為主體,開展婦女 運動。1 933~ 1964 年期間 ,應陳天心之邀,投資《大眾報》,成為合股人,親自主理經理部工作。抗戰時參加四界救災會工作,獲選為理事,出錢出力,支持抗 日救亡愛國運動 。曾望顏(生年不詳~1870)晚清官員。字瞻孔,號卓如。廣東香山(今中山)人,生於澳門望廈,就讀於望廈趙氏父子的著名私塾,學業優異,1822年(清道光二年)中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歷任監察御史、刑科給事中、光錄寺少卿等。1836年任順天府尹。1840年林則徐開展禁煙時,曾奏請封關禁海,斷絕一切中外貿易,受到林則徐駁斥;同年被調為福建布政使 。185 2年 回澳門 休假 時,適 值康 公廟 落成,應邀為該廟撰寫碑記。1856年轉任陝西巡撫。以堵截太平軍有功,1859年署四川總督。次年被奏劾,革職回籍 。1862年重新 起用。186 6年任內閣侍 讀學士。 工書, 善畫 。18 70年 病故 。曾德昭(À lvaro Semedo,1586~1658)天主教傳教士。字繼元,原名謝務祿。葡萄牙尼札(N i za)人。1602年入耶穌會。 160 8年東 來。1 613 年入華 ,傳敎金陵,南京敎案後於1616年被驅至澳門 ,繼 在聖 保祿 學院 任教 (1 61 7 ~1620)。1620年改用曾德昭名再入內地傳敎,初居江西,繼赴江南、浙江。最後到西安。在此,他見到新出土的唐德宗建中二年所立之“大秦景敎流行中國碑”,並將其譯為拉丁文,轟動歐洲 。1637年自澳門赴羅馬,出席耶穌會總會召開的各國耶穌會代表大會,1640年抵羅馬。1644年會畢返華後,出任在華耶穌 會 會 長 至 1 6 5 0年。1649年往廣州主持敎務。1650年清軍 攻 克廣 州 , 曾被捕 。 後因 湯 若 望的 關 係 始 獲 釋 。165 8年 歿於 廣州 。著有 《大 中華 帝 國誌》(Rel aç ã o daGrande Monarquiada China)一書。其遺著《葡漢字彙》今藏里斯 本國 立圖 書館 。善牧中心澳 門 慈 善 服 務 機 構 。 1 9 9 0 年 成立,由擁有300多年歷史的國際性的 善牧會修女主辦。宗旨是宣揚女性尊嚴,協助她們照顧家庭生活及解決困難,並且協助她們尋找生命中的自我價值。該中心主要提供兩種服務:一是短期住宿服務 ,提 供給 1 6~ 35 歲 ,處 於困 境 中的婦女,如未婚懷孕、被虐待、與家人或配偶發生衝突、被遺棄、面對多方面的壓力等。二是日間服務,提供給所有婦女,服務包括個人輔導、車縫技巧課程、識字班、小組活動等。受社會工作局財 政與 技術 輔助 。善終服務運用不同的醫療和社會服務手段,如生理照顧、心理輔導、社會經濟的支持等方法去幫助臨終病人及其家屬,期望維持滿意的生活素質(直至死亡)的特殊社會 服務 。澳 門鏡 湖醫 院於 19 99 年底,在院內設立康寧中心,提供有關服務 。勞工子弟學校位於密集居民區的勞工子弟學校校址一角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敎育、小學預備班、小學及中學六年教育。分三校部,分別位於
  • 鏡 湖 馬 路 8 5 號 、 7 6 號 及 和 樂 坊 第 二街。成立於1950年。由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持牌。60年代初期增設學前及小學預備班,1 968年 增辦初中 ,198 1年開 始電腦課程。該校曾獲澳督頒發的“文化功績勳章”。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敎育及 小學 預備 班1 3班 ,小 學3 0班 , 中學3 3 班; 在 校學 生 39 3 5人 , 教師 1 4 6人。校 長為唐 志堅 。勞工保險澳門強制性投保的險種之一。根據1995年8月14日以第40/95/M 號法令頒佈的新修訂法令,對因工作意外而致勞工受傷,又或因感染職業病而致身體機能減退或受損時,按法例規定可從僱主方面獲取合理賠償。而僱主可選擇通過為其僱員投買保險而履行有關賠償的責任。法令對因工致傷或致死的僱員賠償金額分別作了限制。因工致傷導致永久傷 殘 的賠 償 限額 最 低為 1 5萬 元 澳 門幣,最高為45萬元。受傷員工在醫療單位接受治療的費用,最高的限額為300萬 元 。勞工暨就業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屬下的一般部門,回歸前稱勞工暨就業司。組織法規為第52/98/M號法令。其職能是研究澳門的勞工政策,協調、監督並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其執行。具體職責包括:進行勞工就業及其就業社會環境的分析與研究,以便在澳門地區社會及經濟總方針範圍內制定勞工政策;協調為執行勞動政策所需的活動,鼓勵就業和職業培訓;致力於勞工關係的和諧發展;確保在其權限範圍內執行有關的行政或立法措施;在勞工衛生及安全方面開展教育工作,並準備與採取適當的措施;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內外的有關部門、公共實體或私人實體在研究及培訓方面交流與合作活動;推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採納及執行國際勞工組織制定的規則。現任局 長為 孫家 雄 。勞工暨就業局職業培訓中心勞工暨就業局屬下部門。1992年7月由第35/92/M號法令通過成立。旨在發展與協助青年及成人的職業培訓,為學歷 較 低 的 員 工 得到 更 充 實 的 學 徒 訓練,提高勞動力市場的水準。目前分為職前 培 訓 課 程 及 職業 延 續 培 訓 課 程 兩種。前者主要對象從事第二產業,如電工、機械等,分職業資格及學徒培訓課程,學費全免,並提供生活津貼。職業資格培訓課程屬一年期全日制,報讀者須具 小 學 或 以 上 程度 , 完 成 後 獲 頒 證書,證明為半熟練工人。學徒培訓課程乃兩年全日制課程,報讀者須具備中三或以上程度,除專業技術外,尚提供一般科目如英文、數學等,完成後獲發專業能力證明書,成為合資格技工,並另外獲 教 育 暨 青 年 司認 可 為 中 五 同 等 學歷。職業延續培訓分職業進修、再培訓及轉業課程,大部份在晚間上課,學費全免,供在職人士及轉職者獲得更多的知 識 。勞動人口具有一定的生產經驗和勞動技能,並能 在 現 實 生 產 過程 中 從 事 勞 動 的 人口。通常指澳門本地居民總人口減除非勞動人口後的數字。非勞動人口包括14歲以 下 的 兒 童 、 學生 , 以 及 料 理 家 務者、永久性失去工作能力者、退役或退休人士、純粹靠收益過活人士、義工或自願工作者。勞動人口包括就業人口及失業人口兩部份,前者指在調查期間,不論其職業地位,從工作中賺取維持其生活所需資源之勞動人士,包括在期內曾工作至少一小時或因暫時性理由,如疾病、進修,或技術性理由,如天氣惡劣而沒有上班,但仍與僱主保持聯繫之人士。失業人口指在調查期內符合以下3個條件的人 士:沒有工 作或沒有與 僱主保持聯擊;隨時可以接受一份有酬勞之工作或以自資經營方式工作;在最近30日內採取行動尋找工作或正準備自資經營。至2004年,澳門勞動人口總數約為22.5萬人。勞動力結構主要由所從事的行業及職業結構比例反映出來的勞動者之間的比例關係 。在澳 門行 業勞 動 人口 結構 中 ,2 00 2 年度,僱用工人最多的是製造業,達4.09萬人,佔就業人口比例20.4%;其次是批發零售業,佔15.4%;第三是住宿、餐廳及酒樓業人,比例是11.5%;第四是 團 體 、 社 會 及 個 人 服 務 , 亦 佔11.5%;其他行業的比例全部在一成以下。 在 職 業 結 構 中 , 比 例 最 大 的 是 服務、銷售及同類工作人員,佔21.2%;其次是文員佔17.6%。高級的領導及經理人員,其比例只有6.0%。勞動生產力20 世紀 80 年代 以前 ,澳 門的 產 業結構以低技術的勞動密集型的輕工業為主(例如製衣業、玩具業和低技術的電子製 造 業 等 ) 。 由於 教 育 程 度 普 遍 偏低,以及本地產業規模相對細小,雖然本地勞動力成本低廉,但其實際生產力亦處於低水平。面對本地經濟在80年代開始由傳統的製造業向服務業轉型的事實,澳葡政府於80年代末聘請美國的麥健士顧問公司,對澳門經濟的中期發展進行詳細的評估和研究。該公司於1990年底完成及提交了一份題為《澳門未來十年發展前景》的報告書。然而,報吿書卻指出“無論以任何標準去衡量,澳門工人的技術水平都屬偏低。”此外,一項 由 本 地 學 者 進 行 的 研 究 亦 指 出 ,“若以每 名僱員 的平均 生產附 加值作 為勞動生產力的指標,1990年澳門製造業的勞動生產力只及香港的47%,而勞動
  • 力質素偏低阻礙生產轉向較高的技術水平。”進入90年代,雖然澳門年輕一代一代的平均教育水平有所提高,但是由於本地產業始中無法成功地轉型至高附加值的行業。在一個缺乏相互配合的資本結構的環境下,本地年輕一代的勞動生產力亦無法得到有效的提升。此外,對於相當一部份的原有勞動力而言(特別是教育程度偏低和中年或以上的勞動人口),其生產力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制於他們偏低的(甚至缺乏)轉職能力。回歸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從多方面 著 手, 提 高 本地 的 勞 動生 產 力 水平。相關措施包括對正規教育的改革,以及按照本地和外來投資者在本地的投資項目的特徵,有針對性地規劃和支助一些相關的再培訓課程等(例如是針對開放博彩業而資助或鼓勵本地高等院校開辦的各種相關的專業培訓或再培訓課程 )《勞動訴訟法典》(第9/2003號法律)法律 於 2 0 0 3 年 1 0 月 1 日 生 效 , 用以規範因勞動法律關係而產生的問題在訴訟中的專門程序,並區分須按民事訴訟程序步驟或輕微違反訴訟程序步驟處理的具勞動性質的事宜之各種情況。法律第五條規定了兩種屬緊急性質的訴訟程序,司法機關須對因勞工被單方終止工作關係或以充份理由解僱而導致勞動關係終止所產生的訴訟程序,以及因工作意外或職業病而引致的訴訟程序作緊急處理,以便工作者能盡快獲得司法判決, 加 快 工 作 者 獲 得 受 償 的 速 度 。 同時,《勞動訴訟法典》亦加入了強制調解程 序 的 規 定 , 在正 式 進 入 爭 訟 階 段前, 檢 察 院 須 安 排雙 方 當 事 人 試 行 調解;而當正式進入爭訟階段後,法院仍可在審判開 始時試行 調解雙方 。根據 《 回歸 法 》 第4 條 第4 款 的 規定,舊的《勞動訴訟法典》自1999年12月20日起停止生效,對有關勞動訴訟輕微違反訴權的時效問題一直有所爭議,上述法律明確規定了勞動訴訟輕微違反的訴 權 自違 法 行 為完 成 之 日起 經 過 兩年,因時效完成而消滅,使得有關的爭議有 了明 確的 答案 。《勞資關係法律制度》(第24/89/M號法令)1989年4 月3日頒佈 。法令規範 直接僱主與居住本地區工作者之間工作關係所應遵守的最低條件。除了受政府公務員章程所管制的機構或人士、家庭工作關 係 、 具 體工 作 關 係 及非 本 地 勞 工外,本地區其他的勞資關係一經建立,都受上述法令的規範。貫穿整套勞資關係法律制度的原則包括平等原則、較有利原則及傳統制度優先的原則。勞資雙方在工作關係的存續期間所應遵循的一般權利及義務均被載入上述法令中,舉凡涉 及 各 項 工 作 條件 如 工 作 時 間 、 年假、周假、強制性假期、工資的訂定,以及關於終止工作關係的各種情況、女性工作者及童工的權利等,上述法令都有所規定。並且每當發現任何實體蓄意觸犯上述法令時,可根據有關的規定向違例的實 體執行相 應的罰款 。湛記傢俬公司澳門較大的傢俬公司。位於提督馬路14 ~1 6號 。是 中國 傢俬 、中 國紅 木傢俬的總經銷,同時代理名廠製造的床褥、真皮梳化臥房套裝、新款餐檯等。港口碼頭區滿泊漁船的內港澳門最大的港口碼頭區,是澳門半島西岸的內港。從澳門半島南端的媽閣向北到沙梨頭,大約兩公里長的港區密密麻麻地分佈着38個碼頭。內港的南段和北段主要是沿海和內河貨運碼頭,也有漁船停泊。最大的南光公司貨櫃碼頭就在南段。中段靠近新馬路西端有曾開往廣州、江門等地客輪的粵通碼頭,來往澳門和廣東珠海灣仔的渡輪停泊在那裡。過去碼頭大都是木結構,至20世紀80年代基本都改建成混凝土結構。而為了節省用地,碼頭上靠馬路邊都蓋起了樓宇,用作倉庫或辦事處,有的成為酒店。1990年當局制訂了內港重整計劃,後來又經過幾次修訂,確定將內港中段8 至 2 0 號 碼 頭 之 間 列 為 非 港 口 活 動 區域,用作旅遊發展用途;北段列為貨運
  • 碼頭區。澳門半島東岸是外港,建有港澳客運碼頭(外港碼頭)。澳門還有一個港口碼頭區,即位於路環島東北的九澳港 ,是 20 世紀 80 年代 末開 始興 建 的大型貨 櫃和燃 油碼頭 。港珠澳大橋計劃連接香港、珠海和澳門的跨海大橋計劃。香港商人胡應湘於1983年提議興建伶仃洋大橋,獲得當時的珠海市委書記梁廣大的積極回應。珠海於1989年公佈擬建伶仃洋大橋計劃,並進行可行性研究。 19 96 年正 式向 國家 計委 申請 立項,其後得到國家計委批准。在進行可行性研究階段,澳門學者建議把大橋的位置南移,將大橋的落腳點改為在澳門附近 , 並建 專 用 通道 , 通 往澳 門 和 珠海,這個方案可稱為“南線方案”。由於大橋牽涉各方利益,反應不一,當時的港英政府對建橋的反應較為冷淡,因此計劃被攔置。港澳回歸後,港澳珠大橋的計劃被再度提出,並獲得各方面的積極回應。2001年4月,澳門學者專家組成了“港澳大橋關注小組”,對建橋的各 種 方案 進 行 論證 。 經 認真 討 論 交流,一橋 通三地( 香港、珠 海、澳門 )的“單 Y”方案成為主流意見。大橋 全長約3 0公 里, 其中 29 公里 在廣 東省 水域,將以高架橋與隧道形式興建,並採用每邊三條行車線設計。香港的落腳點在大嶼山西北部,澳門及珠海的落腳點則在拱北附近的海面或澳門氹仔北安附近海面,然后再分道通往珠海及澳門,造價約人 民幣1 50億 元。2 003 年1月 ,香港特區政府連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共同委托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綜合運輸研究所對建橋進行可行性研究。有關報告於同年7月完成,報吿的結論 認為興 建 港 珠 澳大 橋 最 具 迫切 性 和 需 要性。同年8月,由 粵港澳三地官方代 表組成的港珠澳大橋前期工作協調小組成立, 研 究 水 文 、 環境 及 大 橋 走 線 等 問題。小組於2004年2月與中國交通公路規劃設計院簽訂合約,正式委托該院研究建橋方案,提交中央政府審批立項興建 。港務局運輸工務司屬下的行政自治機關。由1995年3月27日第15/95/M 號法令核准其組織章程。其職責是負責行使海事及港口權力,確保海事管轄權範圍內法律及規章的遵守,促進並統籌澳門特別行政區海事活動的發展。具體權限主要包括:保障海上安全,尤其是有關船舶及其他懸浮物的海上安全,處理海灘方面的工作;在海上作標記,尤其處理關於浮標及燈塔的工作,對航行進行監察及監管;對遇險之人及船舶提供海上搜索與救助方面的援助;確保海事通訊規定的遵守;對航行提供援助;負責引航工 作 ; 依 法發 出 從 事 海事 業 務 的 准照;統籌及監察港口設施安全規定的遵守;保護水下文化財產;研究年度性疏濬工作並提出建議;就將於海事管轄範圍內展開的任何工程及基礎建設發表意見;負責水文及海洋方面的工作;登記船舶或其他懸浮物,登記海員並對其發出證明;支持及促進與海洋有關的一切活動和培訓。現 任局長為黃穗文 。港澳民航線開通1935年11月3 0日,泛美航空公 司開闢 港 澳 航 線。 航 機 為 四引 擎 “ 馬 丁103”型水陸兩用機,命名為“菲律賓飛剪”號,後易名為“中國飛剪”號。該航線每星期僅開航一次,設有導航用的無線電台,航機時速130英里,由香 港到澳門 約需2 5分鐘 。19 41年 太平洋 戰爭爆發 ,該 航線 中斷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專門為香港與澳門兩特別行政區居民設計的前往中國內地探親、旅遊的證件,用以取代自1978年開始使用的“港澳同胞回鄉證”。新證在防偽性能、使用效率、管理水平等方面進一步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採用機器查驗證件。以讀碼閲讀機自動識別證件並記錄證件上的有關資料,持證人無需再填出入境登記卡。新型證件形狀大小如同常見信用卡,便於持證人隨身 攜 帶 。中國 法 律 規定 : 具 有中 國 籍 的 香港、澳門居民,無論是否持有外國護照和旅行證件,只要未向國籍管理機關申報為外國人,均可申請“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18歲以下港澳居民可申請 3 年 有 效 的 證 件 , 1 8 歲 以 上 ( 含 1 8歲)的港澳居民可申請領10年有效的證件。1 99 9年 1月 1日停 止簽 發“ 港澳 同胞回鄉證”,在此之前簽發的證件在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持證人也可申請換領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委託香港、澳門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受理通行證的申請,授權廣東省公安廳審批簽發 通 行 證 。 自 1 9 9 9 年 1 月 1 日 起 , 香港、澳門中國旅行社開始接受通行證的申 請 。港澳貨櫃碼頭位於澳門下環街航海學校附近,豐順新邨之西。為過去澳門第一座貨櫃碼頭。由港澳貨櫃聯合有限公司經營,停泊大小貨櫃躉船,此類躉船往返航行於港澳。由於內港地域狹小,貨櫃處理與存儲有限,而且內港附近交通擠塞,不宜擴大發展。自九澳深水港貨櫃碼頭建成後,貨櫃業務漸漸轉移,該碼頭運作受到 一 定 影 響 。湯士選(Alexandre de Gouveia,1751~1808)天 主 教 傳 教 士 。 葡 萄 牙 埃 武 臘(É vo ra)人 。1767~1770年間在埃武臘大學學習。1769年入聖方濟各教會一敎
  • 派。 17 73 年1 2 月2 日在 里斯 本正 式 入會。1779年獲科英布拉大學數學博士學位。1782年被選為 北京主敎。1783 年2月 7日 在里 斯本 郊區 一修 道院 中領 主教 神 品 。 1 7 8 3 年 4 月 離 里 斯 本 東 來 。17 84 年 7月 28 日 入澳 。 17 85 年 11 月 8日抵達北京。葡女王唐娜·瑪麗婭一世(D.Maria I)遴選湯氏出任北京主教時向其下達宗教、政治雙重任務。前者為緩解因1780年意大利神甫若昂·達馬塞諾·薩魯斯蒂(D.Joã o Damasceno Salusti)被祝聖為北京主教而引發的葡萄牙王室與梵蒂岡的矛盾,但堅持葡萄牙王室的東方保敎權。後者則為結束中國當局對澳門的壓制,尤其《張汝霖制夷十二條 》所規定的嚴厲管束。為此,海事及海外國務秘書卡斯特羅(Mart inho de Melo eCas tro)於1783年4月4日為統治澳門的葡印總督 F.G.索札(Federico Guilhermede Souza)下達了41條詳細的指令,令其為湯士選入華作好準備。除此正式的指令外,尚有一題為《在果阿應為北京主教提 供 的 指 令 的 札記 及 消 息 》 的 備 忘錄,其內容更加細緻。葡印總督接卡斯特羅指令後,亦起草一指令並於1784年4月 7日 正 式下 達 。同 時責 成 澳門 議 事會為湯士選執行政治任務準備材料。湯士選抵達澳門後,議事會於1784年9月12日 又為 他提 供了 一份 由1 9條 組成 的指令。雖然接受了上述指令,湯氏的北京主教身份在華從未公開,他僅以數學家和天文家學的身份為清廷服務,自然無法執行那些為他下達的指令。1808年7月6 日卒 於北京 南堂 ,享年 57 歲。 賜葬柵 欄 教 堂 。湯克寬(生年不詳~1576)明 代 官 員 。 邳 州 ( 今 江 蘇 邳 縣 )人。官至都督僉事,廣東總兵官。嘉靖年間浙江抗倭名將,後隨俞大猷入粵,又破 倭 寇 , 留 駐 廣東 。 嘉 靖 四 十 三 年(1564),柘林兵變時,湯克寬連連失利,遂遣人澳門洽助。葡人出兵相助,平定水兵之亂。萬曆初年,調防薊鎮 。韃靼 攻 古 北 口, 他 率 軍 迫擊 , 遇 伏 身亡 。湯若望(Johann Adam Schall VonBell,1591~1666)明清 時期 繼利瑪 竇 之 後 最 具影嚮 的 耶 穌 會 傳教 士 。 德 意 志人。1622年經 澳門到北京。163 0年由 徐 光啟 推 薦入 曆 局 , 編 纂《崇禎曆書》130卷,並為明廷鑄造西式火炮。清初深受順治帝器重,任欽天監監正,繼而兼太常寺卿,光祿大夫,並誥封三 代。 16 66 年病 逝於 北京 。著 有《主制群 征》等 宗教著 作和《 古今交 食考》等天文著作多部。湯若望引進西方科學家如哥白尼、伽利略、開普勒之學説,在軍器製作上亦頗有造詣,在西學東漸史上和中國科技史上有其不可磨滅的 影 響 。湯若望被誣案1664年(清康熙三年),楊光先等誣陷天主教傳敎士湯若望“謀叛”,清政府一度判處湯若望等人死刑。禮部、兵部還提議將居住在澳門的葡萄牙人驅逐回國。清政府沒有採納,但命令葡人一體 遷 往 內 地。 土 著 葡 萄牙 人 準 備 遷移,來自歐洲的葡人則堅決反對,拒絕服從這一命令。廣東官府便派出艦隊,包圍澳門,準備武力解決。葡萄牙人只得花費2萬金幣, 買通廣東大吏,請 他們代向清政府求情。剛剛親政的康熙皇帝準備起用西方傳教士修訂曆書,又考慮到葡人居澳門已逾百年的實情,遂於1668年發佈旨令,赦免湯若望死罪,允許葡人 繼續留 居澳門 。湯顯祖(1550~1616)明代戲曲家。字義仍,號海若、若士。江西臨川人。萬曆十一年(1583)中進士後,任南京大常寺博士和禮部主事。萬曆十九年,上疏直請皇帝罷斥奸臣,提拔賢才,但萬曆皇帝有意袒護權臣,把他遠謫到廣東徐聞縣,降職為典史。湯顯祖翻越大庾嶺,來到廣東南雄縣,後到達廣州。直到十一月,湯顯祖乘船從番禺南下,出虎門,來到珠江左側的 貿 易 港 香山 澳 ( 即 澳門 ) 。 這 期間,湯顯祖寫下了《聽香山譯者》(兩首)、《香山驗香所採香口號》、《香澳逢賈胡》4首關於澳門的詩。在這 些詩篇中,他描繪了葡萄牙商人:“不住田園不樹桑,珴珂衣錦下雲檣。”形容葡萄牙少女:“花面蠻姬十五強,薔薇露水拂朝妝。”這些詩篇,成了傳世最早以澳門為素材的中文古詩。湯顯祖來到華洋雜處的澳門,香山澳通事向他介紹了海外貿易的盛況,他用詩的語言,描繪了一幅16世紀的澳門風情畫,不僅在澳門文學史上有極高的價值,還成為直接反映明朝萬曆年間澳門歷史及社會生活最生動、最珍貴的史料。他在澳門的短暫停留所獲得的深刻印象,甚至影響其日後的文學創作。他的傳世之作有傳奇《牡丹亭》(即《還魂記》)、《南柯記》、《 邯鄲記》和《紫釵記》,合稱《臨川四夢》或《玉茗堂四夢》。《牡丹亭》的第二十一齣“謁遇”中提到“番鬼們建造”的香山澳多寶寺,從側面反映了澳門聖保 祿教堂的影響 。渝澳經濟促進委員會重慶市政府領導下的非常設機構,2000年6月成立。目的是加強重慶與澳門兩地的經濟、技術合作與文化交流,實現優勢互補,並促進西部大開發。主要工作是:研究制定渝澳經濟技術合作與文化交流的規劃及相關的配套政策;組織及協調推進經濟技術合作項目;協
  • ★調重慶市各區縣(市)與澳門工商企業界的合作;為兩地的合作計劃提供諮詢服務;組織專題研討會、講座及考察活動; 組 織 兩 地 企 業間 的 交 流 及 洽 談 活動。委員會的顧問及委員由兩地的政府官員及 工商界 人士擔 任。2 003 年10 月委員會在澳門 設立了秘書處 。寒潮澳門雖然地處熱帶北緣,但是位於東亞季風區內,寒冷的東北季風也會給它帶來較低的氣溫。12~2月集結於西伯利亞和蒙古一帶的強大冷空氣常會長驅南下,其前鋒有時可以一直掠過華南影響澳門,使澳門出現寒潮天氣過程。寒潮來時氣溫明顯下降,一兩天內日平均氣溫會降低10℃或更低,最低氣溫會降到5℃以下。刮起強勁偏北風是寒 潮的另一特徵,海上風力更大。如果風速6級,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台便會發出強烈季候風訊號,警告較小的船隻注意避風。寒潮天氣有時晴朗,有時會出現陰雨天氣。不過,澳門出現寒潮的頻率不很高 ,屬於少 寒潮地區 。富豪酒店四星級酒店。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70號,鄰近葡京、假日等娛樂場及南 光 商 業 大廈 和 澳 門 中華 總 商 會 大廈 。 客 房 共 3 0 0 間 , 附 設 富 豪 海 鮮 酒家、比華利餐廳、富豪餅店、遊戲機中心、桑拿浴室、購物商場、商務中心、停車 場、 會議 廳等 。《盜墓者言》現代詩集。王和著,澳門五月詩社1997 年出版。 全書共 收錄作者 詩作6 7首。題材既有抒情,也有哲理與人生。藝術上多接受現代派的影響,但用語平白淺顯,詩歌特色簡約自然 。疏浚河道事件1911年(清宣統三年)澳葡當局大規模強行疏浚河道工程引發的事件。澳葡當局疏浚河道工程於1908年(清光緒三十四年)就已開始,凡是已經疏浚過的海面,均設置浮標,表示該水段為其佔領。由於當地群眾的激烈反對,其疏浚河道工程才被迫中斷。1911年3月,澳葡當局又派出軍艦兩艘,快艇10艘,載100多名工人, 進入中國水域前山 內河,掘毀田基,測量地段,樹立標木,進行疏浚,並與英國商人訂立委托,疏浚氹仔以北海面,這樣大規模的疏浚工程引起了廣東群眾的強烈不滿。兩廣總督張鳴岐 於7月派 人與澳葡 當局交涉 ,要求停止疏浚;並加強前山防務,動員澳門商民遷移其他地方開業,抵制澳門商務。澳葡當局十分擔心,忙從葡國增調軍艦,從非洲屬地調來軍隊,加強實力,還不斷懇 請列強支援。 8月30日 ,各國駐廣州領事聯合訪問張鳴岐,要求“調 停 ” 。 張鳴 岐 態 度 十分 堅 決 。 8 月底,澳葡當 局被迫停止 疏浚工程 。賀一誠(1957.6~)企 業 家 、 社會 活 動 家 。 浙 江杭州 人 , 生 於 澳門 。 大 學 程 度 。第 十 屆 全 國 人 大常 委 , 澳 門 特 區第 二 屆 行 政 會 委員, 浙 江 省 政 協常委,浙江省海外聯誼會副會長,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名譽會長,澳門中華總商會副會長,澳門廠商會聯合會理事長,澳門出入口商會監事會主席,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諮詢會主席,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副理事長,澳門鏡湖護理學院校董會主席,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副會長,澳門蘇浙滬同鄉會會員大會主席,澳門賀田工業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澳門賀田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協華實業公司、愛華電器製品廠、澳門精密模具廠董事總經理,中山賀田塑膠電子製品廠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浙江賀田塑膠電子製品廠有限公司董事長,兼浙江大學客座研究員、暨南大學董事、澳門科技大學基金會信託委員 會 委 員 。 曾 任第 九 屆 全 國 人 大 代表、常委、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1999年獲頒工商業功績勳章,2001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工商業 功 績勳 章 。賀田(1918~1997)企 業 家 。 生於 浙 江 省 義 烏市。1936年畢業於南 京 機 械 工 程專科 學 校 自 動 車系。4 0年 代末 期移居澳 門。 50 年代 創 辦 賀 田 工 業有限公司並任董事長,曾任浙江大學顧問敎授、澳門出入口商會監事會主席、澳門文化研究會副會長、澳門廠商聯合會監 事 長 、 澳 門 蘇浙 滬 同 鄉 會 創 會 會長、全國港澳經濟研究會名譽顧問、浙江樹人大學副董事長。1993年獲澳門政府頒授 工商 業功績 勳章 。賀田工業有限公司澳門 大型 工業 企業 。1 95 6年 由 賀田創立。該公司一直堅持致力於多元化的發展,主要從事工業產品的構思設計和生產開發。產品分為塑膠、電子、精密五金、精密壓鑄等系列,包括環保太陽能燈、家用電器、通訊器材、塑膠及五金電筒、高級電動電子玩具、金屬製品、五金和塑膠工模等等。該公司自80年代 便 擁 有 世界 上 先 進 的工 業 加 工 設
  • 備 , 所 有 的 產 品 均 採 用CAD/CAM電腦輔助設計及生 產,並擁有各 種 CNC電腦數控自動化銑床、車床、沖床、注塑機 以及 各種 高級 的測 試儀 器。 在 澳門、廣東省和浙江省均設有工廠。澳門廠是公司的行政管理、市場開發、設計研發和品質控制的中心及高附加值產品的製造基地。為了提高生產的層次,生產高新科技及高附加值的產品,該公司於90年代初開始與中國浙江大學進行技術研究合作,在澳門及杭州各設立了賀田-浙江大學工業研究所,從事產品的技術開發和職業培訓,將大學的科研成果產業化,同時進一步提高企業的技術管理水平及員工素質。為了加強全面的品質管理,該公司於1997年與中國計量學院合作,在澳門建立了中國計量學院-賀田工業質量管理中心,對產品的質量進行嚴格的控制,並對企業員工進行系 統 的 培 訓 , 培 養 高 品 質 管 理 人 才 。1997 年成功地 通過美 國UL安 全檢定 國際有限公司評審而獲得ISO9001質量認證。 現有 員 工5 0 0多 人 。賀田——浙江大學工業研究所澳門賀田工業有限公司與中國杭州浙江大學聯合成立的開發中心。1992年成立。中心備有機電、電子通訊輔助器材、充電系列測試儀器及產品安全和振動測 試 儀 。 其 主 要業 務 是 為 客 戶 進 行ODM和OEM 產品和各類民用科技產 品的 開 發 。 擁 有 一 個 1 0 0 座 位 的 培 訓 中心,可為企業進行管理技術質量系統的職業培訓,並為企業建立ISO 9000管理系統的 訓練予 以配合 。賀定一(1951~ )女。浙江杭州人。香港公理英文學院畢業。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澳門特區首屆、第二屆立法會議員,第二屆澳門特 別 行政 區 行 政長 官 選 舉委 員 會 委員,賀田工業有限公司常務董事、行政總裁 , 協華 實 業有 限 公 司 、 愛 華電器 製 品 廠 和 澳門精 密模 具廠 董事經 理 ,澳 門 基本法 推 廣 協 會 副會 長 , 澳 門 中 華總商 會 常務 會 董兼婦女委員會主任,澳門廠商聯合會常務理事,澳門付貨人協會理事,澳門同善堂值理,澳門婦女聯合會副理事長,澳門母親會會長,澳門培道中學校友會副會長,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副理事長,蓮藝文化協會副理事長,浙江省工商聯合會名譽會長,廣東省婦女海外聯誼會名譽會長,廣東省工商聯合會女企業家聯誼會副會長。曾任第八、九屆全國政協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副秘書長,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常務委員,澳門政府經濟委員會委員、澳門中華總商會青委會副主任、澳門廠商會青委會主任。2004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 授工商功績勳章 。登記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屬下的執行各種登記事項的部門。有民事登記局、物業登記局及商業及汽車登記局,由法務局進行統籌及輔助。其組織法規為第7/97/M號法律、第54/97/M號法令。民事登記局的職能是管轄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記,局長為梁德富。物業登記局的職能是管轄澳門特別行政區之物業 及 土 地 登 記 事宜 , 局 長 為 梁 美玲、譚炳銓。商業及汽車登記局的職能是管轄個人企業主、 公 司及 汽 車 的登 記 , 局長 為 譚 佩雯 。《結社法》(第2 /99/M號法律)澳門立法 會199 9年8月 9日制定 通過 。 該 法 分 3 章 2 3 條 。 對 結 社 權 的 內容、結社自由的保障、一般社團的法律人格及成立規則、政治社團的定義、職責、設立規則等結社權的一般制度和政治社團的特別制度作出了規定。該法規定,社團受民法典內與該法不抵觸的規則 管 制 。結核病防治中心結核病防治中心結核 病院 在5 0 年代 末期 ,設 在 舊仁伯爵醫院內的一小建築物內,共有病床46張 。196 3年在 利宵運動 場(塔 石衛生中心現址)建立防癆所,當時的防癆所主要提供門診、胸片檢查及藥物治療。80年代中期,由於衛生局計劃在澳門各區設立衛生中心,遂將當時的防癆所改建為現時的塔石衛生中心,防癆所在1989年塔石衛生中心興建期間曾遷往東望洋山下的一幢建築物內,直至1992年塔 石 衛生 中 心 落成 啟 用 後才 遷 回 原址。因結核病人不斷增加,原址面積不敷使用,防癆所於2000年再遷往舊衛生局行政大樓地下繼續運作,並決定其中文名稱 為結 核病 防治 中心 。在 20 01 年10月澳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成立,結核
  • 病防治中心成為其中的一個單位,主要的服務範圍有:擬定和協調實施本地區結核病控制策略;追蹤結核病傳染源 ;結核病人的門診治療,提供健康檢查和預防治療予其家屬及接觸者;提供衛生教育;中心社工提供輔導,協助解決病人的經濟、家庭、工作、生活等困難 ;家庭訪視;為公共機構、學校、團體和個人作健康普查;卡介苗疫苗接種;傷口護理。近年中心的服務不斷擴展,原址亦已不敷應用,2003年遷往得勝馬路32-34號。結婚津貼為一 次 性 給 付 的一 種 社 會 保 障 手段。根據1997年6月30日38/GM/97號批示,社會保障基金受益人在結婚時正在領取養老金或殘廢金,或具備在結婚行為所處之3個月季度前之12個月中最少 已 向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供 款 9 個 月 的 條件,則該受益人應在結婚日起計60日內向該基金申請。津貼金額現為1000元。統計暨普查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屬下的一般部門,回歸前稱為統計暨普查司,組織法規為第61/96/M 號法令。其職能為指導、協調、綜合、執行及監察本地區統計活動。職責為:編制人口、社會、經濟及環境領域之性質統計及數量統計 ;研究、制定及運用有關編制、綜合及分析統計資料之方法;執行整個澳門資料統計體系(葡文縮寫為SIEM)內統計、技術及目標方面之協調活動;監督對有關統計活動之規定之導守,並科處相應處罰;協調及集中向外國及國際機構提供有關澳門地區之官方統計資料;為其他實體設計及落實特別統計項目;促進有利於澳門資料統計體系之行政行為之統計處理;舉辦統計學及資料管理方面之職 業 培訓 活 動 。現 任 代 局長 為 莫 苑梨 。統計暨普查局出版物澳門統計暨普查局出版之刊物主要涉及人口、社會、經濟及環境方面之統計, 公 佈 的 形式 分 為 書 刊、 快 訊 和 報告。按各刊物類別和刊期分別列於下:一般統計:統計年鑑(年度)、澳門資料(年度)、統計月刊(月份)、澳門經濟季刊(季度)。人口統計:人口統計(季度及年度)、澳門居住人口估計(年度)。社會統計:醫療衛生統計(年度)、教育調查(年度)、環境統計(年度)。就業統計:人力資源需求及薪酬調查(製造業、酒店、餐飲、銀行及保險業,半年一次;批發零售及交通運輸業,半年一次;就業調查(月份、季度及年度)。工業及能源統計:工業調查(年度)、能源調查(季度及年度)。建築統計:建築統計(年度)、建築調查(年度)、私人建築統計(季度)、建築工人日薪及指數(季度)、建築材料價格及 指 數 ( 季 度 )、 不 動 產 交 易 ( 季度)、澳門建築業指標(季度)。對外貿易 統 計 : 對外 貿 易 統 計( 月 份 及 年度)、對外貿易指數(季度)。旅遊及服務業統計:旅客入境數目(月份)旅遊團及酒店入住率(月份)、旅客消費調 查 ( 季 度 ) 、旅 遊 物 價 指 數 ( 季度)、旅遊統計(年度)、旅行社調查(年度)、飲食業調查(年度)、酒店業調查 ( 年 度 ) 、 運輸 及 通 訊 統 計 ( 月份) 、 運 輸 、 倉 儲及 通 訊 業 調 查 ( 年度)、服務業調查(年度)。分銷及價格 統 計 : 消 費 物 價 指 數(月份及年度)、批發及零售業調查(年度)、零售業銷售額調查(季度)。直接投資 統計 : 直接 投資 統 計(年度)。本地區帳目:本地 生 產 總 值 ( 季 度 及 年度) 。 其他 統 計: 住 戶 收支統計(5年一次)、公司統計(季度)、資訊科技在工商業的應用情況(年度)絲絹花工業亦稱 人造 花工 業。 20 世紀 70 年 代末期澳門發展起來的新興行業之一。第一間 人 造 絲 絹 花 工 廠 - 澳 門 維 昌 藝 品廠,於1978年1月投產。該業雖然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增長速度僅次於玩具 業 而 居 澳 門 各 新 興 工 業 的 第 二 位 。1981年已有20間絲絹花工廠,1982 年持牌人造絲絹花工廠家達33間,工人數目(包括外發工人在內)估計有7000人左右,出口值達1.35億元。生產絲花品種繁 多, 約有 50 ~6 0種 ,大 多由 買 家提出要求或按來樣設計生產,以玫瑰 、丁香、吊鐘、聖誕花等最為暢銷。產品運銷20多個國家和地區,其中90%以上銷往美國。1989年是澳門絲絹花工業在其發展進程中轉折的一年,年出口值達到3.57億元,佔全澳出口總值的2.7%。而1990年出口值下降到2.51億元,佔出口總 值的 1. 6 %, 比1 98 9 年下 跌2 0 .69%。1991年出口急劇下降95.2%,達歷 史 的 最 低 點 , 是 4 個 非 紡 織 品 行 業(即玩具、傢俱、瓷器及絲絹花業)中跌幅最大的行業。1995年絲絹花出口僅61 0, 00 元, 19 96 年更 降至 70 00 元 ,1997年基本沒有出口。一些絲絹工廠為了降低成本,將工廠遷往中國內地。90年代 後 期, 全 澳仍 有 8~ 9 家絲 絹 廠 在繼 續 經 營 。絲絹花工業
  • 十三劃瑞昌超級市場澳門一家較大的超級市場。與瑞昌辦館屬同一個集團。設在黑沙環斜路新益花園,於1992年開張。經營範圍:家庭食品、日常用品、煙酒飲料、冷凍食品等 。瑞昌辦館有限公司澳門一家經營百貨類的企業。1935年創辦,至今已有60餘年歷史。為適應競爭加劇的市場趨勢,瑞昌辦館於90年代初期,分別就行政架構、設備及市場開拓等方面,進行有計劃的轉型,成為澳門較早從家族式管理的公司轉變為現代化管理的企業,在繼續經營批發業務的同時,還兼營大型的超級市場等購物場所,並率先提供信用咭服務 。填海區澳門地區地域窄小而且地形起伏,平地甚少,供城市發展的土地資源比較缺乏。 從1 9世 紀6 0年 代開 始, 不斷 進行大規模的填海拓地工程,到2001年,填海所得的土地已佔陸地總面積的60%左右。主要的填海區有:澳門半島西北部關閘馬路西側、罅些喇提督大馬路 、渡船街以西,包括台山、筷子基以及青洲山周圍;澳門半島東北部關閘馬路東側和望廈山東麓以東、螺絲山和馬交石山以北,包括馬場和黑沙環;澳門半島東部東望洋山麓和嘉思欄馬路以東,以及南灣大馬路與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之間,包括新口岸和南灣新填地;澳門半島西 岸 內港 沿 岸 南灣 人 工 湖、 賽 馬 車場;氹仔大氹山與小氹山之間,大氹山以北,小氹山以南;路氹城填海區(路氹城),以及澳門國際機場;路環西北部的聯生工業村,東北部九澳發電廠、九澳港貨櫃碼頭和燃油碼頭、澳門水泥廠有限公司等所在的地方;氹仔和路環之間的路氹填海區則是最大的填海區。1926年構思的大型填海計劃填海造地1910年澳門地區總面積只有10.94平方公 里。 20 世紀 20~ 30 年代 ,澳 門進行了大規模的填海造地工程,先後造出了台山、筷子基、馬場、黑沙環、新口岸、南灣等大片土地。1936年,澳門總面積增至13.8平方公里,比1910年增加26%。由於外部及內部多種因素的影響,澳門經濟在60年代以前一直發展緩慢,大片新填海土地長期閒置,得不到合理使 用。 60 ~7 0年 代開 始, 隨着 澳門經濟迅速發展,新填海的土地逐步得到開發,大部份建起了高層樓宇或其他房舍 ,不 少土 地已 批出 或在 建。 20 0 3年,澳門總面積增至27.3平方公里,其中澳門半島為8.7平方公里、氹仔6.3平方公里、路環7.6平方公里、新造的路氹填海區為4.7平方公里。填海造地為澳門發展提供了 重要的土地資源 。澳門面積比較(1910 ~ 2 0 03)(單位:平 方公里)塔石在澳門半島中部。大致相當於塔石球場、西洋墳場、俾利喇街、羅老利馬路一帶。原指一個小山崗,位於東望洋山與大炮台山之間,崗頂有三塊天然巨石堆叠在一起,叫做“三叠石”,俗稱塔石。20世紀初以前該地為附近龍田、龍環、望廈各村的墳地。1905年澳門葡萄牙當局強行挖去墳墓,鏟平山崗,修築馬路,興建樓房。截止1998年底,該地一個球場仍叫塔石球場。澳門衛生局中央圖書館、澳門歷史檔案館就在球場對面的荷 蘭園大 馬路旁 。塔石球場因座落於澳門塔石區而得名。百多年來,球場名稱數易,除早期稱為打波地、青草地、美上校操場外,到1925年助學會會址落成後,被稱為“助學會運動場”;到利宵中學建校於現今的衛生司大樓後,又被稱為“利宵球場”;至2 0 世 紀 6 0 年 代 , 利 宵 中 學 遷 往 南 灣後,才稱為“塔石球場”,並且沿用至今 。
  • 在百多年前,球場附近未建房屋,其範圍比現在大很多。北部一直伸到高士德 馬 路口 , 是 本澳 一 片 罕有 的 大 平地,昔日一些盛大慶典都在此舉行,例如閲兵、比賽、集會等活動。1842年,香港 賽 馬 會 曾 假 這場 地 舉 行 週 年 大 賽馬,一 時熱 鬧非 常。 19 08 年廣 東發 生大水 災 , 港 澳 人 士在 此 舉 行 賣 物 賬 災會,會上上演粵劇及各種遊藝演出,規模甚大。1920年以後,附近紛紛興建樓房,球場範圍逐漸縮小。主球場可進行曲棍球及足球比賽(面積 91.80米×55.24米),附屬的3個較小場地則可舉行籃球、排球、五人足球及滾軸曲棍球等活動(面積分別為 34.47米× 2 0.3 0米、3 4.20米×15.80米及36.96米×15.52米)。球場以前是一片草地,到1985年改鋪人造草皮,並安 裝4座射燈 燈塔,球賽 可於夜間進行。2004年底,在相鄰一側建成塔 石 體 育 中 心 ,可 舉 行 各 種 室 內 賽事 。塔石球場塔石塘山位於 路 環 島 的 西 部 , 又 名 叠 石 塘山。海拔171米。是路環島的主峰,也是澳門地區的最高峰。西北坡有石排灣公園,北麓有一石礦場。有公路通往山頂,建有山頂公園。1998年在主峰東北一座海拔164米山峰頂部建有19.99米高的媽祖石雕像。2001年開始建設以雕像為核心的媽祖文化村,包括天后宮、博物館等,還計劃 修建登山纜車 。位於塔石塘山的天后宮楊大名(1949~)字永光,廣東三水人,著名中國書畫家。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陝西省委員會第八屆、九屆委員,澳門中華文化藝術會副會長,澳門玉器學會會長,嶺南畫派美術研究會(澳門)會長,澳門古建築工程學會理事長,吉林大學珠海學院客座教授,上海大學美術學院客座教授,深圳大學藝術學院客座教授,南京博物院特約研究員。在美國、日本 、新加坡、香港、澳門、北京、廣州等地舉辦畫展和聯展,不少作品被各地博物館和 書 畫 家 收 藏 ,曾 兩 次 入 選 全 國 美展,並 出版 個人 畫集 。楊允中(1933 ~)遼 寧 鐵 嶺人。 中 國 人 民 大學 法 學 博 士 , 暨南大 學 經 濟 學 博士。 現 任 澳 門 大學 校 長 高 級 顧 問兼 澳 門 研 究 中 心代主 任 、 協 調 研究員,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成員、經濟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監事長、澳門經濟學會第一副會長、澳門蓮藝文化協會副理事長、澳門出版協會副會長、中國大百科全書總編委會委員、澳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副會長 。曾任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十屆天津市政協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執行秘書、澳門基本法協進會副秘書長、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社會科學學會創會副會長、澳門經濟學會理事長、高等教育關注委員會委員。先後受聘擔任北京大學顧問敎授、南開大學兼職敎授、中山大學學術顧問及兼職敎授、暨南大學學術顧 問 及 兼 職 教 授、 以 及 中 國 人 民 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華南師範大學、哈爾濱 師 範 大 學 、 深圳 大 學 、 廣 東 商 學院、五邑大學等高等學校的兼職敎授或特邀研究員,廣州市政府決策顧問團顧問、廣東省社會經濟發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等職務。發表經濟學、法學、社
  • 會學、語言學等學科論文逾300篇。主要專著有《轉型中的澳門經濟》、《澳門與現代經濟增長》、《外國經濟學 家辭典》(雙主編) 、《澳門與澳門基 本法》、《論澳門產業轉型》(合著)、《“一國兩制”與現代憲法學》、《Maca u-a Model of Minieconomy》(合著)、《論回歸意識》、《澳門基本法釋要》、《澳門百科全書》(雙主編)、《微型經濟:定位與發展》、《澳門2020—— 未來20年遠景目標與發展策略》(總撰稿人)、《“一國兩制”:實踐在澳門》、《“OneCount ry,Two Sy s t em s ”and the MacaoSAR》(第一作者)、《“一國兩制”與澳門成功實踐》等,多種學術論叢和理論刊物的主編、編審。2003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專業功績勳章。楊仙逸 (1891~1923)字學華,號鐵庵,廣東香山(今中山市)人。1891年9月6日生於夏威夷,其父楊著昆為夏威夷富商。1910年加入同盟會。先後入讀夏威夷大學及加州哈里大學機械專科。畢業後,為響應孫中山“航空救國”號召,再入讀紐約迦彌斯航 空 大 學 , 精 研飛 機 製 造 與 駕 駛 技術,以優異成績獲萬國飛行會水陸飛行執照。1917年回國,在上海從事革命活動。為建立革命武裝,再次赴美與蔡司度、陳應權、高廷槐等華僑飛行家及工商業家,共同創辦圖強飛機有限公司,製造飛機,培訓飛行、航空工程技術人員。1917年組成飛機隊參加護法戰爭,被孫中山任命為飛機隊隊長。1919年,在福建漳州組建援閩粵軍飛機隊,任總指揮。1922年去美洲向華僑募捐,購買飛機12架(包括其父楊著昆捐獻的4架)經澳門運回國內。同年12月由孫中山以大元帥名義委任為航空局局長兼廣東飛機製造廠廠長 。次年7月 製成中國自 行設計生產 的以樂 士文( 宋慶齡 英文名 )命名的第一架軍用飛機。楊仙逸曾多次指揮和駕機參與平定軍閥叛亂。1923年9月20日前往博羅之梅湖檢查水雷改裝炸彈 時 ,因 意 外爆 炸 而殉 難 ,時 年 3 2歲。後被追贈為陸軍中將。楊夫人程度純於1925年在中山石岐創辦仙逸小學以為紀念,即今之仙逸中學前身。楊夫人曾長期在 澳門居住 ,197 3年去世 。楊沃亮引渡案澳門回歸前一件爭議頗大的司法裁決案件。1 993年1 2月5日, 涉嫌3年 前於鶴 山 謀 殺 女 友 張 某 的 香 港 男 子 楊 沃亮,在澳門被警方拘捕。中葡雙方對是否引渡存有重大分歧,澳門高等法院在兩年內先 後3次作 出截然不 同的裁決 ,過程曲折。中國內地公安部門透過國際刑警知會澳門警方通緝楊沃亮,楊沃亮被拘捕後,另一名被中國內地公安部門通緝的經濟犯劉果亦在澳門落網。1994年2月,中國外交 部向葡駐華大使館 發照會,提出引渡楊沃亮、劉果兩人,並表示 中 國 政 府今 後 將 在 對等 互 惠 基 礎上,對葡國類似請求給予合作,並承諾對兩人不判處死刑,所判徒刑在無期徒刑以 下。 同 年3 月 1日 高等 法 院經 兩 次聆訊後作出裁決:批准引渡楊沃亮回中國內 地 受 審 ,否 決 引 渡 劉果 。 在 裁 決後,卻發生了一件令高等法院陷入尷尬局面的事件:獲否決引渡的劉果在裁決當晚被釋放,有關方面事後始發現劉果持偽造玻利維亞護照,此時劉果已不知所蹤。4月, 高等法院對 劉果、楊沃 亮兩案再作裁決:前者推翻原裁決,同意引渡,隨即發出通緝令通緝劉果歸案,後者維持原判。在處理此案的同時,高等法院還就另外兩名引渡犯李振華(涉嫌製造、販賣毒品“冰”)、梁正明(涉嫌偷車)作出同意引渡的裁決。代表楊沃亮、李振華 、梁正明3 人的辯護律 師雷正義隨即向葡國憲法法院提出上訴,指同意引渡是違反《葡國憲法》第33條第3款: “一國要 求引渡之 罪犯,其 罪行 如 該 國 法 律 應 判 死 刑 者 , 不 予 引渡。”在四度延期宣判後,葡國憲法法院在 19 95 年7 月5 日以 11 票反 對、 2 票贊成,推翻高等法院同意引渡楊沃亮的裁決,該案交還高等法院再作審理。李振華、梁正明2人的案件稍後亦是獲 得同樣的裁決。引渡案發回澳門高等法院審理, 同年 10 月1 1日 ,高 等法 院合 議庭 以 3 比 1 否 決 引 渡 楊 沃 亮 、 李 振 華 。檢察官公署隨即對兩人提出起訴,將兩人在中國內地所犯案件於澳門開審,由中方提供證物、證人,裁決將以澳門刑法、《葡國憲法》為依歸。1996年1月23日,法院以中方沒有提供有關案件的證人、證據,令法庭無法開審為理由,釋放楊沃亮、李振華。在澳門的司法程序上,楊沃亮引渡案已劃上句號。但中方一再重申保留對兩人的司法追訴權。楊秀雯(1943.1~)女 。 廣 東 中山人 ,生 於貴 州省貴 陽 市 。 第 十屆全 國 人民 代 表大會 代 表、 第 二屆澳 門 特別 行 政區行 政長 官選 舉委 員 會 委 員 、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第九屆執行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監事長、澳門婦女聯合會會務顧問。曾任第八、九屆全國人大代表、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 行 政區 第 一 屆政 府 推 選委 員 會 委員、澳門婦女聯合會理事長。2003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銀蓮花榮譽勳章 。楊官宇(1901~1970)廣東香山(今中山)人,生於美國檀香山。早年學機械。1921年與楊仙逸入美國圖強飛機公司學習航空技術。次年冬返國。1923年協助楊仙逸研製第一
  • 架國產飛機,後駕機參加討伐陳炯明。曾任東江飛機隊隊長、廣東軍事飛行學校教官、廣東航空處第二飛機隊隊長。1928年冬參與由張惠長發起的飛行全國活動。1930年任南京第四航空隊隊長,參加 中 原 大 戰。 次 春 返 廣東 參 加 反 蔣(介石),歷任廣東航空學校校長、 第十九路軍飛機隊隊長、南京航空總站站長。抗日戰爭時期,曾任空軍空運大隊大隊長、第三飛機製造廠廠長、美國空軍志願隊中國人員管理處副主任。抗戰勝利後,任陳納德航空大隊廣西柳州站站長。1949年抵澳門,後轉赴檀香山定居 。楊俊文(1946.4~)企 業 家 、 社會活 動 家 。 廣 東鶴山 人 , 生 於 香港。 美 國 華 盛 頓大 學 管 理 學 博士。 第 十 屆 全 國政 協 常 務 委 員 、第二 屆 澳 門 特 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顧問、澳門中華總商會名譽顧問、澳門基金會信託及投資委員會委 員 、 澳 門特 區 政 府 經濟 委 員 會 委員、澳門特區政府科技委員會委員、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主席、澳門電子商務協會會長、北京語言大學顧問敎授、北京經貿大學台港澳經濟研究中心顧問、澳門大學校董、澳門科技大學校董、澳門賽馬會董事、寶法德玩具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清華寶法德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早年曾任敎於美國聖路易市華盛頓大學、任香港浸會大學校董會副主席。發表過《澳門在區域經濟合作中的獨特地位》、《探討21世紀中小企創富能力》、《中國入世後如何構建及突顯澳門中介服務的全面功能》、《強化技術中介服務,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等論文。1994年獲澳門政府頒授工商業功績勳章、1998年獲葡國政府頒授工業功績司令勳章,2001年獲澳門 特 區 政 府頒 授 專 業 功績 勳 章 。 被《世界總裁會》、《國際行政總裁會》、《美國馬基士世界名人錄》、《國際專業人士名人 錄》等 書收錄 。楊道匡(1954.10~)廣 東 新 會人 , 生 於 廣 州 。中國 暨 南大 學 經濟學 碩 士。 廣 東省政 協 委 員 , 澳門特 區政 府綜 合生 活 素 質 研 究 中心助 理 主 任 , 澳門理工學院社會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區人力資源發展委員會委員、調研專責委員會主持人。主要著作有《澳門經濟述評》、《澳門物流發展策略研究》、《澳門在大珠三角區域經濟合作 中的機遇 與角色》 。楊潤珍(1940~ )女。高級經濟師。生於河北。1964年畢業於天津財經學院。曾先後擔任中國財政部外匯外事司副處長、處長、副司長及基本建設司司長、外匯外事司司長。1996年9月任中葡土地小組中方第四任組長,同時 也是首位女組長 。楊靜純(1963~)生 於 福 建 。四 川 省 政 協 委員、 福 建 省 石 獅市政 協 委 員 、 福建 省 青 年 委 員 、澳門 石 獅 同 鄉 會永 遠 名 譽 會 長 、佳利發展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中星科技有 限 公司 董 事 。楊應麟(生卒年份不詳)字訓強。廣東香山南屏鄉(今屬珠海)人。1893年中舉人,不願為官,歸故舊里。1909年任廣東諮議局議員,聞朝廷與葡萄牙開展澳門劃界問題談判,返邑成立香山縣勘界維持會,任會長,堅決反對葡人強佔澳門以外的土地。後發起成立廣東勘界維持會,任副會長 。旋在香山組織九十八鄉民團,反抗葡人在前山河開展疏浚工程。辛亥革命後,曾任肇 慶中學 校長 。楊寶儀(1962 ~)女 。 生 於 澳門。 加拿 大渥 太華大 學 行 政 學 學士、 商 科 榮 譽 學士、 中 國 華 僑 大學法 律 碩 士 。 現任澳 門 特 別 行 政區 經 濟 局 副 局長,澳門女公務員協會理事會理事長,郵政儲金局行政委員會委員,澳門旅遊學院行政委員會委員,中國華僑大學校友會及敎業中學校友會榮譽顧問。曾任澳門財政局高級技術員、組長、廳長 、副局長。發表《論澳門所得補充税法律制度 》 等 論 文 。楊鶴齡(1868~1934)名 仕 年 , 字 禮 遐 。 原 籍 廣 東 香 山(今中山),生於澳門。1886年就讀於廣州算學館。後常與孫中山、尤列、陳少白倡言革命,並稱“四大寇”。1892年孫中山在香港西醫書院畢業後,受其資助在澳門、廣州等地設立藥店,從事秘密革命活動。1895年在香港加入興中會。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任總統秘書。旋隨孫中山一起解職。後移居
  • 澳門。1921年被孫中山聘為廣東非常大總統府顧 問。1 923年 任港澳 特務調 查員。1925年孫中山逝世後,隱居澳門。1934年在澳門病逝。甄瑞文(1944.10~)生 於 廣 東 台山。 華 南師 範 大學 中 文 系 畢 業 。現任 中 央 人 民 政府駐 澳 門 特 別 行政 區 聯 絡 辦 公 室廣 州 辦 事 處 主任、 廣 東 省 政 協委員、廣東省政協港澳台僑外事委員會副主 任 。 曾 任中 共 廣 東 省委 辦 公 廳 科長、副處長、處長,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政策研究室主任、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中方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 員 等 職 。葉炳權(1962~ )廣 東 南 海人 , 生 於 澳 門 。台灣 國 立成 功 大學 企 業 管 理 系 學士 , 澳 門 大 學 、葡國 國 家行 政 學院公 共 行政 學 學士 及 碩 士 。 澳 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工作局局長,青年委員會委員,對暴力罪行受害人保障委員會副主席,社會保障基金監察委員會委員等。曾任澳門退休基金會監察委員會主席,澳門社會工作司廳長、副司長等。著有《澳門社會福利制度、服務現況和 展 望 》 。葉啟明(1951.8~)北京市政協委員、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中華總商會理事、澳門銀行公會理事、澳門 金 融 學 會 管理 委 員 會 副 主席、 澳 門 中 國 企業 協 會 常 務 會董、 澳 門國 際 銀行 常 務 董 事 兼 總經理 、 廈 門 國 際銀 行 副 總 裁 、 閩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香港銀行學會資深會士、香港董事學會資深會員。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 門松山扶 輪社社長 。葉淺文(1930 ~)浙 江 寧 波人 。 大 專 程 度 。澳門 京 澳 有 限 公司 董 事 長 , 澳 門中國 企 業協 會 常務 會 董 、 監 事長, 北 京 市 政 協文化 經 濟 聯 絡 委員會副主任。曾在國家機關和北京市政府機關工作,後任北京國際經濟合作公司代總經理、北 京市政協委員 。葉紹文(1952.8 ~)廣 東 順 德人 , 生 於 澳 門 。廣 州 市 、 順 德 市政 協 委 員 , 澳 門特區 政 府 青 年 委員 會 委 員 、 澳 門特區 政 府 旅 遊 發展輔 助 委 員 會 委員、澳門順德聯誼會副主席、澳門凍肉食品業商會理事長、澳門飲食業聯合商會副會長、澳門百貨辦館業商會副理事長、澳門培正中學校友會副會長、敎業中學 校 友會 副 會 長, 葉 氏 投資 有 限 公司、宏基行有限公司、宏基超級市場董事總經理,氹仔漁村、順德公飯店總經理等。曾任中華全國青聯委員、澳門中華總商會 青委會 副主任 。葉漢(1904~1995)廣東新會人。幼時家貧,僅念過幾年私塾。10多歲到澳門,在誠成賭場從雜務升至巡場。後受傅老榕賞識,在傅手下任骰寶主任,並被傅派往上海發展賭業。1946年到香港,自己經營酒樓,又曾在中山石岐及西貢開設賭場,均不成功 。1 96 1年 參與 競投 澳門 賭場 的 牌照,組成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為主要股東。1972年組成世界發展公司,為常務董事。後公司以發展沙田世界花園一炮而 紅。 19 80 年透 過世 界發 展( 海外)公司創辦賽馬車會,又投得金鐘地盤,興建統一中心。1982年將澳門旅遊娛 樂 公 司 股 份 以 3 億 元 賣 給 鄭 裕 彤 ,1985年又將賽馬車會以5億元轉售給台灣,1988年獨自經營“東方公主號”在公海開賭業。一生專門從事博彩事業,獲取不少錢財。但他揮金如土,同時也對港澳地區的公益慈善事業多有捐贈。被譽為 “一代 賭王” 。葦鳴 (1958~)原名鄭煒明。生於上海。澳門東亞大學中文系首屆一等榮譽文學士、首屆文學 碩 士, 北 京 中央 民 族 大學 文 學 博士。香港大學饒宗頤學術館博士後研究員、中文系榮譽講師。業餘從事文學創作,以現代詩為主。曾任澳門大學中文系助理敎授、香港浸會大學國際學院講師等。著有詩集《黑色的沙與等待》、《無心眼集》、《傳説》,學術著作有《非有意的詮譯》、《澳門文學史初稿》、《澳門經濟四百年》(合著)、《澳門宗教》、《香港與澳門之道教》等,以及論文數十篇。多次擔任澳門文學獎詩組評判,曾獲香港中文文學創作賽詩組優異獎(1988)、台灣創世紀詩社40周年創作獎(1994)
  • 《萬木春》長篇寫實小説。長爭著,香港朝陽出版社1 976年 出版。內 容以20 世紀5 0年代澳門炮竹工人悲苦生活為主體,反映出 當 時澳 門 社 會狀 況 。 故事 結 構 完整,文筆流暢,語言生活化,是第一部以澳門為題材的白話小説 。萬永祥(1944.1~)河 南 人 。 大學畢 業 。 現 任 外交部 駐 澳門 特 別行政 區 特 派 員 公署特 派 員 。 曾 任外 交 部 新 聞 司 副處長 、 駐馬 里 共和國 大 使館 二 等秘書、外交部非洲司副處長、外交部幹部司處長、副司長、司長,外交部部長助理、駐捷克斯洛伐克大使、外交部副部長級領導成員、駐朝鮮大使、駐巴西大 使 。萬奴行澳門早期經營鑄炮兵器的洋行。位於今日澳門半島內港河邊新街附近的麻雀仔街。由於卜加勞鑄炮廠生產的銅管火炮火力充足,火炮名聲很大,各國紛紛來 澳 訂 購 ,遂 設 立 萬 奴洋 行 專 門 經理 。 由 鑄 炮 廠 老 板 伯 多 祿 · 卜 加 勞(Ped ro Bo c a r r o)之 子萬 奴· 卜加 勞(M anue1 Tavar e s Boc a r r o)主持,故名“ 萬 奴 行 ” 。“萬里長城”澳葡 當局 於明 天啟 年間 (1 62 1 ~1627)修築的一系列城牆。1622年,澳葡當局為了加強澳門的防禦,在西望洋山構築了一系列城牆。城牆起點在今西望洋山聖母堂附近,分東西兩翼向外延伸。東翼城牆沿東面山坡蜿蜒而下,直至燒灰爐炮台。西翼城牆,分為南北兩幅:南幅城牆止於西望洋山聖母堂的西南山上,北幅城牆一直伸到其時還是海濱的媽閣廟海鏡石。這些城牆均於18世紀中拆毀。後來原城牆下的媽閣斜巷等街道,被俗稱為 “萬里長城” 。萬豪軒酒家澳門 大型 的中 式酒 家之 一。 19 9 3年開始營業。隸屬澳門富豪酒店,位於新 口 岸 長 崎 街 新 華 大 廈 。 酒 家 佔 地28,000平方呎,有員工百餘人。主要提供粵式飲茶及宴會,晚上則設有飲宴服務,全場最多可設110圍酒席。前新 華通訊社澳門分社舉行的國慶酒會和新春酒會以及多個政府或社團的隆重宴會多在 此 舉 行 。葡人社團澳門葡人社團分民間社團和政治社團兩大類。民間社團中慈善及聯誼性質的, 如 仁慈 堂 值 理會 、 崗 頂澳 門 俱 樂部、澳門紅十字會、母親會、退休警員公 會 等 ; 政 治 性 質 的 , 如 “ 根 在 澳門”、土生協會等;文化教育性質的,如振興學會等。仁慈堂的歷史逾400多年,是葡人及土生葡人重要的慈善服務團體,在澳門有相當的知名度;振興學會成立於1871年,是土生人士推動教育事業的一個團體;崗頂澳門俱樂部初建於1896年,是土生上層人士聯誼性質的團體。政治社團主要受1974年葡萄牙民主革命的影響而產生。又分政黨組織,即葡國政黨在澳門的支部,及專門為參加澳 門 立 法 會 選 舉 而 成 立 的 “ 公 民 團體”,但大多數“公民團體”同時與葡國政黨掛鈎,或是與葡國政黨在澳門的支部“兩個牌子,一套人馬”,如澳門公民協會與葡國社會民主中心黨有掛鈎關係;民主聯盟與葡國社會黨澳門支部在同一地點辦公;澳門民主友聯促進協會與葡國社會民主黨澳門支部關係十分密切。進入90年代,這些社團或已交由土生人士主持 ,或轉趨低調 。澳門土生葡人社團大會在過渡期及隨着澳門回歸、政權交接一系列活動的到來,土生葡人社團已經有了很大的變化。“根在澳門”成立於1 99 6年 ,應 立法 令第 六屆 選舉 而 成立,是一個政治性的團體;土生協會成立於1996年,由一群中層公務員及土生人士組成。澳門土生人數佔全澳人數並
  • 不多,但由於其特殊的歷史、心理,構成澳門的特殊族群。大多數土生葡人,特別是文化、專業程度較高的中青年一代,希望在澳門生存下來,將根扎在澳門。 故為 了能 在將 來有 較好 的發 展 前途,各土生團體逐漸統一、團結,對外立場也漸趨鮮明 。《葡人周報》(Lusi tano)葡萄牙人在澳門出版的葡文報刊。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8月28日創刊。周報。是當時澳督的喉舌,共出版70 期 。 1 8 9 9 年1 2 月 2 4 日 停 刊 。《葡中文獻——葡萄牙圖書館檔案館藏中文文獻(1)(1668-1871)》〔Sini ca Lusit a na :Fon t esChi nese s em B i bl io t ecas eArqui vos Por tugueses(1668-1871),vol.l 〕文獻資料匯編。普塔克(Roderi chP t ak)主編 。東方 基金會 於20 00年 出版 。 中 、 葡 、 英 3 種 版 本 , 全 書 1 6 7頁。該書收錄了庋藏於里斯本阿茹達宮圖書館、里斯本科學院圖書館、海外歷史檔案館及維索薩鎮公爵宮圖書館的中文 文 獻 。《葡中外交關係史(一)——張安多神甫 及康 熙遣 若昂 五世 使 團(1721-1725)》〔Histó r i a dasRelaç ó es Diplomá ticas ent rePortugal e a Chinal —— O padreAntó nio de Magalhã es,S.J.,e aEmbaixada de Kangxi a D.Joã oV(1721-1725)〕作者林慕士(Joã o de Deus Ramos)。原澳門文化司署《文獻與論文叢書》之一。1991年出版。全書205頁。作者在回顧了明、清對外關係及基督敎在華傳播的歷 史後, 注重敍 述了 172 1~1 72 5年間,耶穌會張安多神甫代表清康熙皇帝出使葡萄牙王國的始末,為一研究康熙朝間中、葡及其與澳門關係的專著。該書有范維信翻譯的漢譯本,原澳門文化司署於1998年出版,澳門文化叢書之八 。《葡中接觸五百年》(500 Anos deContactos Luso - Chineses)歷 史 專 著 。 作 者 奧 利 維 拉(Fernando Correi a de Ol i vei ra)曾任葡萄牙《公眾報(Pú b l i co)》駐北京記者。1988年由《公眾報》及東方基金會聯合出版。全書246頁。1999年,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及東方基金會出 版 了 楊 立 民 、王 燕 平 合 譯 的 漢 語本。該書語言流暢,為一通俗澳門歷史讀本,對一般讀者和研究人員均有一定參 考 價 值 。《葡中與澳門問題》(Portuga l ,aChina e a Questã o de Macau)論文集。東方葡萄牙學會《東方追憶》之五。1992年 出版。全書192頁 。作者李志高(Franc isco G.Pereira)。該書彙集作者已發 表及部份尚 未發表文章 5篇,着重探討澳門的政治地位及歷史發展,闡述澳門的憲法地位和政府運作體系,同時回顧了中國對澳門的管制,並對《中葡聯合聲明》簽署後的過渡模式和基本 法進 行了 分析 。《葡中關係澳門大事記(1945-1995)編年與文獻》(Sinopse deMacau nas Relaç õ es Luso -Chinesas 1945-1995:Cronol ogiae Documentos)東 方 基 金 會 《 東 方 叢 書 》 之 二 ,2000年出版,全書正文850頁,照片及文 件 影 印 本 5 9 頁 。 作 者 費 爾 南 德 斯(Moisé s Silva Fernandes)。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葡中關係編年史專著。以年、月、 日 為 條 目編 排 , 檢 索方 便 , 附 有144份重要文獻及多種漢學附錄,誠為一部 研 究澳 門 當 代史 的 有 用參 考 工 具書 。葡京酒店澳門規模最大的五星級酒店之一。富利達國際酒店集團成員。位於澳氹大橋澳門半島一側橋頭。該酒店以澳門最大的葡京娛樂場及其獨特的鳥籠式造型聞名於世,成為澳門的標誌之一。葡京酒店 自6 0 年代 末 建成 以來 , 經多 次 擴建,目前有客房共1049間,設有多間各具特 色 的 餐 廳、 酒 樓 、 咖啡 室 、 夜 總會、購物商場、游泳池、保齡球場、兒童遊樂場及桑拿、按摩、健身室等,過去20多年間有巴黎瘋狂艷舞團常年駐酒店 表 演 。葡京酒店正門葡京娛樂場澳門最具規模的博彩娛樂場。位於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葡京酒店內。由澳門博彩有限公司專營。場內設有多種博
  • 彩方式,不設入場券,可自由進出,但18歲以下未成年人不准進入。兩層博彩大廳設百家樂、廿一點、輪盤、法國輪盤、番攤、大小、牌九等20餘種賭台,並設有多個貴賓廳。在貴賓廳投注者,每注最低投注額為1000元。娛樂場只接受澳門 幣或港 幣投注 。迄今澳門規模最大的葡京娛樂場葡國傳統節日澳門居民在回歸前除能享受元旦、勞動節等世界性節日,以及西方的復活節、聖誕節等宗敎節日外,亦能享受中國節日和葡萄牙的傳統節日,包括葡國革命日、葡國日、葡國共和日、葡國復興日等葡萄牙節日。葡國傳統節日的公眾假日性質,在澳門回歸後已被取消。4月25日葡國革命日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一批左翼軍官發動政變,推翻薩拉查獨裁政權,成立了 民 主 政 權, 宣 佈 實 行非 殖 民 化 政策,放棄海外殖民地。這被稱為“康乃馨革命”的政變不僅在本國產生深遠影響,還導致非洲各葡屬殖民地脱離葡國統治紛紛獨立。後來,為了紀念這一歷史 性 日 子 , 便 將 4 月 2 5 日 定 為 節 日 假期 , 稱 為 自 由 日 或 葡 國 革 命 日 。 5 年後,葡萄牙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承認澳門是“葡萄牙管治下的中國領土”,為後來圓滿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 澳門問題打 下了基礎 。6月10日葡國日6月10日本原是葡國大詩人賈梅士(Luí sde Camõ es)的忌日。20世紀50年代初 期 的 澳 門 公 眾假 期 表 上 只 稱 之 為“賈梅士詩人日”,至1977年葡萄牙 政府正式將這一天定名為賈梅士日、葡僑日、葡國日,在葡萄牙和世界各地葡裔社群慶祝,在澳門也隆重慶賀。賈梅士於1 5 8 0 年 6月 1 0 日 去 世, 其 不 朽 長 詩《葡國魂 》歌頌 葡萄牙 航海大 發現的 豐功偉績。許多葡人離鄉背井,尋找更好的生活,從而形成散佈世界各地成千上萬的葡人社群團體。故賈梅士去世之日又稱 作 葡僑 日 。1 0月5日葡國共和日是在法國大革命的影響下,一些激進的 葡 萄 牙 人受 到 共 和 主義 思 想 的 感染,紛紛起來反對君主統治的無能、腐敗和殘暴,要求民主、自由和人權。國王唐·卡洛斯(D.C arl os)非但不順從形勢的發展,還簽署詔書企圖鎮壓革命,終於19 08 年2 月1 日招致 殺身 之禍 。繼 任的國王唐·曼努埃爾(D.Manuel)對民主革命 思潮 感到 無能 為 力, 於1 91 0年 1 0月3 日 至4 日 ,共 和 黨革 命 組織 向 王 家部隊發動進攻,國王 含恨流亡。10月 5日,共和黨在毫無阻力的形勢下宣佈成立共和國。這一天定為葡國共和日。後來澳葡政府亦把泗孟街改稱為十月初五日街,乃為紀念共和。1 2月1日葡國復興日1578年7月25日,年輕好勝的國王唐·瑟巴斯蒂安(D .Sebasti ã o)統率800艘戰艦出征非洲而一去不復返,在沒有後裔承襲王位的情況下,其叔父唐·恩里克(D.Henr i que)紅衣主教攝政繼位。不過 , 宮 廷 仍 面 臨後 繼 無 人 之 虞 。 此時,與葡王有親戚關係的西班牙國王菲利浦二世(D.Fil ipe Ⅱ)便虎視眈眈,趁機派人遊説貴族、紳士和教士推選他為接班人,但是,尚存愛國之心的貴族們卻選舉了王孫唐·安東尼奧(D.Antó nio)為國王。唐·菲利浦二世因此惱羞成怒,舉兵進攻葡萄牙,並於1581年4月16 日在杜馬爾(Tomar)宣佈兼任葡萄牙國王。他大肆推行半島統一政策,統治葡國達60 多 年。 1 6 40 年 1 2月 1 日 ,憤 怒 的 里斯本市民忍無可忍,衝進攝政者曼圖婭公爵夫人(Duquesa de Mâ ntua)的官邸,高呼“若奧四世(D.Jo ã o Ⅳ)萬歲”,擁護若奧四世為王。後來,就把這一天定為 葡 萄 牙 復 興 日 , 稱 若 奧 四 世 為 復 國者 。葡國會計專業公會澳門分會專業社團。總部設於葡國里斯本,1996年成立澳門分會。會址設於南灣街26 5號 4樓 。 成立 以後 即 進行 一系 列 活動,包括:組織會議,邀請來自葡萄牙及其他地區專家演講,與中國同類機構保持交流;參與及監察有關會計法規草案的修訂或起草工作;此外,在本地不定期出版刊物,如《會計簡報》,另外每月出版《會計報》,向會員贈閲。每
  • 年該會均提名會員作為代表參加各政府委員會 ,尤 其是 補充 所得 税審 核委 員會、職業税審核委員會及會計師暨核數師註冊委員會等。成立時有會員68人。《葡萄牙人在南洋的政策及貿易:1575-1605年的馬六甲和摩鹿加》(Pol í t ic a e Comé rc i o d osPor t ugues es na In su l í ndia :Mala c a e as Molucas de 1575 a1605)歷史 研 究 專 著 。東 方 葡 萄 牙 學 會《東方追憶》之十三。1999年出版。全書 4 0 6 頁 。 作 者 洛 巴 托 ( Ma n ue lLoba t o)。這是一部史料翔實,敍述清晰,分析得當的葡萄牙在南洋政治、經濟史。其中關於澳門與南洋的往來,歐洲列強在南洋的角逐及華人經營南洋的資料 十分 重要 。《葡萄牙人在華見聞錄—— 16世紀手稿》賈爾南·門德斯·平托等著。王鎖瑛譯 。 澳 門 文 化 司署 、 東 方 葡 萄 牙 學會、海南出版社、三環出版社1998年6月聯合出版。屬康乃馨譯叢。作者是16世紀葡萄牙的政治家、傳教士、商人和冒險家。內容包括:①一位先生向沙勿略 神 父 提 供 : 有 關 中 國 的 信 息(1548);②一位在中國被囚禁6年之久的正人君子在馬六甲神學院向貝爾西奧神 父 講 述 : 中 國 的 風 俗 和 法 律( 1 5 5 4 ) ; ③ 加 里 奧 特 · 佩 雷 拉 的 著作 : 關 於 中 國 的 一 些 情 況 ( 1 5 5 3 -156 3) ;④加 斯帕 爾·達 ·克 魯斯 所著:中國情況介紹(節選)(1569);⑤若奧·德·巴洛士 所著:亞洲(節選 )(1552-1614);⑥費爾南·門德斯·平托所著;遊記(節選)[1580年完稿](1616年出版)。歷史上,歐洲人認為中國是一個神秘的國度,一直想揭開她神秘的面紗。自從羅馬時期中國就被描寫成一個富裕、公正、政府深得民心的國家。第一批葡萄牙旅行家來到中國之後,驚訝地發現這裡正是文藝復興時期人們所幻想的理想之國,於是他們便在遊記描述 了自己的 所見所聞 。《葡萄牙人在遠東史》(H i s t ó r i ados Por t ugueses no Ex t r e moOrient e)歷史研究專著。馬爾克斯(A H.deOli veira Marques)主編。東方基金會於1998-2003年間出版,全書5卷6冊。第一卷,第一冊《關於澳門:16-17世紀(Em torno de Macau:sé culos X V I -X VⅡ);第一卷,第二冊《從澳門到周邊(De Macau à per i f er i a),第二卷《澳門與帝汶。帝國的衰落(Macau e Timor.O dec lí nio do impé r io)》;第三卷《澳門與 帝 汶 ; 從 舊 制 度 到 共 和(M ac au eTimor.Do antigo regime à repú bl ica);第四卷《澳門與帝汶。共和時期(Macaue Ti mor.No per í odo repub 1 i cano)》;第五卷《索引( í n d ic es)》。本書圖文並茂,印刷精美。各章節由各個領域的專家執筆。各卷的澳門部份可被視為迄今為止最大型的澳門通史,為一重要的研究參考書籍。除第四卷直接引用了漢語資料外,餘下各卷以葡語史料及漢語資料的譯文為主, 但發掘得 十分充份 。《葡萄牙人在澳門(1750~1800)》[Os Por tuguesesem Macau(1750~1800)]歷史 研 究 專 著 。東 方 葡 萄 牙 學 會《東方追憶》之九。1992年出版。全書371頁。作者A . M .馬爾廷斯·杜·瓦雷(A.M.Mar t i ns do Vale)。該書為一較詳盡的澳門斷代史,其時限上起1750年,下至1800年。作者介紹了澳門的政治行政組織、議事會的運作及其同政府的關係、澳門社會及經濟。所載21種附錄為這一 時 期 的 研 究 提供 了 翔 實 的 參 考 資料 。《葡萄牙及耶穌會參與中國禮儀之爭及康熙皇帝與敎廷關係研究及文獻集》(De Kan gxi Para O Papa,P e l a V i a D e P o r t u g a l -Doc u m e n t o s R e l a t i V o s à I n t e r v e n ç ã o de Por t uga l e daCompanhia de Jesus na Ques t ã odos Ri tos Ch i neses e na sRel aç õ es en t r e o l m p er a d o rKangx i e a Sant a Sé )歷史 研 究 專 著 。東 方 葡 萄 牙 學 會《東方追憶》之十八,2001年出版,全書3卷,1382頁。作者薩安東(An tó n i ode Sa l danha),金國平漢譯。第一卷為一長達452頁的研究論文,餘下二卷收錄了庋藏於歐洲許多檔案館和圖書館的原檔191件。它是繼陳垣編《康熙與羅馬使節關係文書》,李天綱編《中國禮儀之爭歷史、文獻和意義》及[美]蘇爾、諾爾編,沈保義、顧衛民、朱靜譯《中國禮儀之爭西文文獻一百篇(1645-1941)》之後,最重要的歷史文獻集。薩氏的這一力作,對進一步推動禮儀之爭的全面研究,尤其是探討葡萄牙在康熙和教廷之間所起到過的外交作用具有重 大 意 義 。《葡萄牙印象》遊記散文集。吳志良著。世界美術文化交流協會澳門分會1991年出版,中國友誼出版公司1993年再版。該書是作者1986年在葡國期間作為《澳門日報》特約記者寫下的新聞、通訊及旅遊生活小品的一部份文章的結集,是一部別具特色的葡國風土誌。文筆簡潔流暢,生動活潑,內容豐富多彩,包羅萬象。讀者可以從中領略葡國的風土人情,認識葡國的歷史文化、政治經濟,以至文學藝術方 面的 成就 。
  • 《葡萄牙共和國憲法》葡萄牙共和國現行成文憲法。1976年4 月2 日 由當 時 的制 憲大 會 通過 , 並在 同 月 2 5 日 生 效 。 先 後 於 1 9 8 2 年 、1989年和1992年進行過3次修訂,現行的葡國憲法是1992年修訂後的新版本。它由序言和298條條文組成。在結構上包括序言、基本原則、四部份內容和最後 及 過 渡 規 定 。 在 體 例 上 按 照 “ 部份”、“編”、“章”、“條”來劃分。《葡萄牙 共和國 憲法》序 言之後 的11條專門規定基本原則。憲法的第一部份(第12條至79條)規定基本權利和義務,包括一般原則,對權利、自由及保障的規定,以及對經濟、社會文化之權利義 務的 規 定; 第 二部 份( 第 80 條 至110條)規定經濟組織;第三部份(第111條至276條)規定政治權力之組織機關, 包 括一 般 原 則, 以 及 對共 和 國 總統、國務委員會、共和國議會、政府、法院、憲法法院、自治區、地方權力、公共行政當局及國防等方面的規定;第四部份( 第277 條至2 89條) ,專門 規定對 合 憲 性 之監 察 及 憲 法之 修 正 。 另外,還有“最後及過渡規定”(第290條至第 2 98 條 ) 。《葡萄牙共和國憲法》第292條的內容則直接涉及澳門。該條以“澳門之通則”作單獨一條條文,放在“最後及過渡規定”部份,共有五款。該條規定澳門地區仍受葡萄牙行政管理時,由適合其特別情況的通則約束;並規定澳門地區依法擁有本身的司法組織,該司法組織享有自治,適應澳門之特徵,並保障法官獨立原則。此外,該條還就適用於澳門之通則的修 改程序作出規定 。根據《葡萄牙共和國憲法》及《中葡聯合聲明》的有關規定,中國政府在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前,澳門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澳門不被視葡國領土,而是被視受自身組織章程約束、由葡國管理的一個特別地區。基於澳門法律地位的特殊性,葡萄牙管理澳門期間,《葡萄牙共和國憲法》並非全盤、自動、直接地適用於澳門。澳門回歸前,根據葡萄牙憲法法院在1991年第292號的合議庭裁判中所確立的司法見解,澳門地區有它自身的章程,只有在該章程明示或暗示適用《葡萄牙共和國憲法》時,該憲法 才適 用於 澳門 。《葡萄牙在中國—— 16世紀初及17世紀葡中關係及澳門歷史概述》(Portugal in Ch ina- Kur ze r Abr isd e r P o r t u g u e s i s c h -Ch i n e s i s c h e n Be z iehu ngen u ndder Gesch ichte Macaus in 1 6.undBeg innend en1 7.Jah rhu n der t)歷 史 研 究 專 著 , 1 9 8 0 年 德 語 出版。全書106頁。作者普塔克(Rode r i c hP t a k)。 此書 深入 淺出 地敘 述葡 人 東來、 入 居 澳 門 史 。此 文 漢 語 節 譯 本 收入黃啟臣、鄧開頌編《中外學者論澳門歷史》一書,(澳門基金會,1995年,第 1 5 ~ 5 3 頁 ) 。《葡萄牙在華居留地史綱》首部科學地研究澳門歷史的英文著作。作者龍思泰(Anders Ljungs tedt ,1759~1835)爵士,瑞典人。曾任端典駐華領事,因貿易和外交事務在澳門生活了22 年。 花了近 10 年時間 ,在 兩位 澳門葡人的協助下搜集有關澳門的史料。1832年(清道光十二年)完成《葡萄牙在華居留地史綱初稿》並於澳門出版 。作者18 35年病 逝於澳門 。183 6年在 美國波士頓出版了經過修改的合訂本。該書分為三篇:上篇“在葡萄牙居留地簡史”;下篇“在華羅馬天主教會及其佈道團簡史”;附篇“廣州概述”。書中以第一手材料,詳盡如實地介紹了澳門的歷史、地誌、人口、政府、對外關係和天主教會在華的傳敎活動;葡人居澳的發展變化;明確指出澳門一向是中國的領土。其中雖有不少舛錯,特別是作者對葡萄牙人的偏見,有不少主觀歪曲的地方,但保留了很多後來散佚的原始資料,是國際史學界公認的研究澳門歷史的權威之作,已成為後人研究澳門歷史的一部重要參考書。1997年北京東方出版社翻譯出版了中文本,易名為《早期澳門史》。1999年,澳門市政廳出版了 葡 語 版 。《葡萄牙佔據澳門考》歷史研究專著。日本藤田豐八著。藤田豐八早年畢業於東京帝國大學文科大學 漢文 科。 1 89 7~ 19 1 2年 間旅 華 。歸國後曾任早稻田及東京帝國大學等校教授。為一著名中外交通史學者。此文初刊 於1 91 7年 《 東洋 學報 》第 8卷 第 1期,後由何健民漢譯,收入商務印書館193 6年 出版之 《中 國南海 古代 交通 叢考》。後又輯入澳門基金會1995年出版之《中外學者論澳門歷史》。此為藤田豐八研究澳門史一力作。作者運用中西史料 就 早 期 中 葡 關係 進 行 了 探 討 , 對Ta m ã o 地 點 、 早 期 葡 人 在 華 居 留 地L i a mpó 和Chincheo的興衰,葡人商居上川、浪白,乃至最後定居澳門均有考據 。《葡萄牙東方學景觀中的費約與庇山耶》(Antó nio Fei jó e Cami loPessanha no Pano r ama doOriental ismo Portuguê s)人物研究專著。東方基金會《東方叢書》之五。2001年出版,全書216頁。作 者曼 努 埃拉 ·拉 莫 斯(Manue l aDelgado Leã o Ramos)。這是筆者碩士論文的刊本。它回顧了上述兩位葡萄牙作家在東方學,尤其是中國詩歌方面的成就。比較詳細地介紹了庇山耶在澳門的生平,評價了他在葡萄牙東方學上的傑出地位 ,為一 庇山耶研 究專著 。
  • 《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藏-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歷史檔案文件匯編。根據澳門歷史檔案館從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縮微複製回來的 清代 官私中 文文 書檔案 編注 而成。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該書由劉芳歷時10年完成編輯,章文欽校訂,澳門基金會於19 99年11月 出版。這批檔 案主要形 成於 18世 紀中 葉以迄 19 世紀 中葉,即在清代乾隆初到道光末年。從檔案的成份來説,他既有反映當年在葡萄牙租居澳門的特殊情況下,清葡雙方的公務往來文書,其中包括體現中國對澳門擁有領土和統治主權,對與澳葡當局管治範圍的規定和限制;有關澳門地方行政 、 財務 賦 税 、司 法 審 判、 土 地 人口、海關税務、債務轇轕的裁定;有華洋交涉、海難救援、剿撫海盜、對天主教士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銷售鴉片等的部署;有澳葡當局給中國官憲關於各方面問題的呈稟和覆函;還有反映着當時澳門 的 社 會 狀 況 、人 民 生 活 、 城 市 建設、 工 農 業 生產 和 商 業 貿易 、 賦 税 差餉、與內地商館如廣州十三行等的財貨往來,與各省的經濟聯繫、華洋雜處以及引起的矛盾糾紛、與東西洋各國的航道交通和對外貿易,並因而產生的各種帳目、信札、契約、合同等等,其中包括經濟、政治、宗教以及關於東方人民生活的真實記錄。全書分18章,包括:居澳民蕃、屋宇房舍、約單執照、田賦地租 、 對 外 貿 易 、 貿 易 額 船 、 民 蕃 交涉、澳門蕃官、清朝官員與澳門、官府政令 文 書 、 剿撫 海 盜 、 天主 教 與 傳 教士、澳門與中國內地的關係、澳門與歐亞各國的關係、澳門與英國的關係、補遺。 另 有附 錄 及8 0 幅書 影 。葡萄牙恢復獨立慶典1640年(明崇禎十三年)12月,葡萄牙爆發革命,擺脱西班牙的統治,恢復了獨立。1641年1月,新國王若奧四世派費雷拉(Antó nio Fialho Ferreira)為使節,赴澳門傳達葡萄牙恢復獨立的消息。 1 6 4 2 年5 月 3 1 日 ,費 雷 拉 抵 達 澳門。在澳門總督和教會領袖召集的秘密會議上公佈了這一消息。此後的10個星期,在澳的葡萄牙人為祖國的光復進行了熱烈的慶祝活動,貴族們穿上節日盛裝;公共建築、教堂和富裕市民的房屋懸燈結彩,各個教堂和修道院舉行感恩祈禱,組織化裝遊行,市民更是興高彩烈地觀賞鬥牛表演。6月20日,澳門 總督和所有有聲望的市民、宗教人士在公共廣 場 參 加 效 忠 於若 奧 四 世 的 宣 誓 儀式。宣誓以後,兒童向民眾表演戲劇,榮譽團的士兵對天鳴槍,所有的炮台鳴放禮炮,使整個慶典進入最高潮。慶典結束後,在澳葡萄牙人又委托費雷拉前往里斯本,以澳門的名義向若奧四世呈獻200門大炮、大批彈藥以及20萬両白銀,以 表示對 新國王 的忠誠 。《葡萄牙海上帝國(1415~1825)》有關葡萄牙海外擴張的歷史專著。1969年英語 初版。199 2年由葡萄牙 海外發現紀念委員會贊助70年代出版社出版葡語版。共412頁。博克塞(Cha r l e sRalph Boxe r)專為葡語版補充了某些為英語 版 所 遺 漏或 新 近 出 版的 學 術 論 文——“葡萄牙帝國為歷史上最大的謎團之一”。此書以上下兩部份共16章,較全面地論述了這一橫跨歐、非、亞、美海上帝國的興衰並分析了它的特徵,可作為有助於對澳門史的考證。此外,書後附有近百頁關於葡印前往東方各地航線、葡萄牙從巴西進口黃金及金剛石、巴西與西非之間貿易船隻、安哥拉及孟加拉的奴隸出口貿易及葡萄牙向其殖民地輸出工業品的價值表等資料,可資參考 。《葡萄牙紳士在遠東(15 5 0~1770)》歷史研究專著。英國歷史學家博克塞(Char 1es Ralph Boxer)著。博克塞為倫敦大學敎授,終生研究葡萄牙海外擴張及殖民史,對澳門史的研究有較高的造詣。此書是其研究澳門史經典之作,論述了葡萄牙人在澳門尋求“自治”與貿易情況。書尾附有要籍介紹,保存了許多 原始 史料 。該 書1 94 8年 在海 牙 出版。 博 克 塞 有關 澳 門 史 的著 述 十 分 豐富。較重要的還有《來自阿媽港的大帆船》(1959年里斯本出版)、《葡萄牙熱帶區:果阿、澳門、巴伊亞、盧安達的市議 會》 (1 9 65 年在 威 斯康 星大 學 出版 ) 。《葡萄牙與中國:第二屆葡中關係史自由課程演講集(16~19世紀)》〔Por t uga l e a Chi na :Conferê ncias no ll Curso LiVre deHistó ria das Relaç ó es entrePortugal ea China(sé culos XVI -X IX)〕論文集。阿爾維斯(Jor ge M .dosSantos Alves)主編。東方基金會於1999年出版 ,全 書13 8頁 。分3 類專 題收 錄了8篇論文。本集代表了目前葡萄牙 關於葡中關係及澳門歷史研究的動向與水平 。《葡萄牙與中國:第三屆葡中關係史自由課程演講集(16~19世紀)》〔Por tugal e a Ch i n a:Confer ê ncias no Ⅲ Cur so L iv re deHistó r ia das Relaç õ es en t rePor tugal e a C hina(sé c u l os XVI-XIX)〕論文集。阿爾維斯(J o r g e M .dosS antos A l v e s)主編。東方基金會於1999年出版 ,全 書16 7頁 。分3 類專 題收 錄了7篇論文。該集代表了目前的葡萄牙關於葡中關係及澳門歷史研究的動向與水 平 。
  • 《葡萄牙與中國:葡中歷史會議演講集》(P o r t ug a l e a Ch i n a :Con f er ê n c ias nos Enc on t ros deHist ó r ia Luso-Chinesa)論文集。阿爾維斯(Jor ge M.dosSantos Al ves)主編。東方基金會於2000年出版 ,全 書4 30 頁。 分4 類專 題收 錄了20篇論文。該集代表了目前葡萄牙關於葡中關係及澳門歷史研究的動向與水平 。葡萄牙駐澳門總領事館葡萄牙 駐澳 門總 領事 館於 19 99 年12月 20 日設立 。該 領事館 的設 立成 為葡萄牙政府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之間的一座溝通橋樑。領事館大樓是一座典型的3層 歐式建築 物,曾先 後為澳門 白馬行醫院和澳門政府貨幣暨匯兑監理署辦公地點。法律規定該領事館接受《葡萄牙護照》及《葡萄牙公民認別證》之申請,並由其行使有關權限。領事館除了負責最廣義的領事及外交工作外,還有由東方葡萄牙學會負責的文化活動和葡國 對 外 貿 易局 代 表 處 負責 的 經 貿 活動 。葡萄牙駐澳門總領事館館址葡萄酒博物館專業性博物館。位於新口岸旅遊活動 中 心 地 下 層 。 1 9 9 5 年 1 2 月 2 5 日 開幕。面積1400平方呎(130平方米)展區分為3個部份 :釀酒歷史區、酒 類收藏區、酒類陳列區。參觀者可透過圖表及圖片來了解釀酒和葡萄種植歷史。館內收集多種葡萄酒釀製工具和器皿,介紹1 00 0多 個品 牌的 葡萄 酒, 展出 近700 種行銷 酒和3 00種 珍藏酒 ,最早 一瓶是1815年的“馬德拉”酒。此外,還設有釀酒廠的模型、葡國各葡萄酒學會會士的制服和一組描繪18世紀葡國各主要釀酒區的火車站及市場風貌之瓷磚。葡萄酒博物館葡新社亞太總分社葡國 新 聞 社 設 在亞 太 地 區 的 總 分社 。 1 9 8 8 年 2 月 1 日 成 立 , 社 址 在 澳門。管轄派駐北京、香港、台北、東京各分社的記者及悉尼的通訊員。該社擁有財政及行政獨立權,澳葡政府每年補貼其400萬澳門元。該社的成立,旨 在加強對世界經濟發展中最具活力的亞太地區的新聞報道,為澳門和葡國新聞界提供服務。每 天編發葡、 中、英3種 文字的新聞稿 ,發稿以 葡文為主 。《葡漢辭典》(Dicinoá r io Por t uguê s-Ch i n ê s)一部具歷史文獻意義的工具書。葡萄牙國家圖書館及東方葡萄牙學會《文獻叢刊》之三。2001年出版。全書535頁。作者羅明堅、利瑪竇、魏若望(JohnW.Wi tek,S.J)主編。有魏若望序言一篇及楊 福 綿 撰 寫 的 《 羅 明 堅 和 利 瑪 竇 的“葡漢詞典”(歷史語言導論)》。作為語言工具書,本詞典已無太大的使用價值,但為一部十分珍貴的歷史文獻 。 它 為 我 們 提 供 了 許 多 詞 彙 的 時譯,尤其對澳門的古稱及中葡關係史上的 一 些 重 要 詞 彙 有 錄 載 。 例 如 ,Maquao - 蠔 鏡 澳 ,Am Sam- 香 山 ,A mç h i s j - 按 察 司,A j t ao - 海 道 ,Chincheo-漳州,China-大明國,唐人、Cantaó -廣東,g irobaç a -通事,gudã o-庫房,gi unco - 船等等。《葡屬東方》(O Or ien te Po r t uguez)19世紀葡萄牙人在澳門出版的葡文報刊。1892年(清光緒十八年)4月26日創刊 。 周 刊 。 由 A· V· 席 爾 瓦 主編。該刊的主旨是維護葡萄牙人在中國及東方 的利益 。共 出版9 0期 。18 94 年1 月 1 0 日 停 刊 。《落葉的季節》現代 詩 集 。 流 星 子 著 , 《 五 月 詩叢》之四。澳門五月詩社1991年出版。全書分5卷,共收詩67首。詩作充滿沉
  • 重的憂鬱、傷感和漂泊意識。詩中表現出對親情和鄉土的深切懷念,同時又寫到現代都市裡人與人的疏離和隔閡,生活的艱難和內心所承受的種種壓力。在詩境的創造上,詩人利用意象與情緒、情與景的交融 ,別具一格 。賈伯樂提督街(Rua do Almi ranteCos ta Cab r a l)在澳門半島中部。北端由美副將大馬路 起 , 南 端 至 鏡湖 馬 路 與 新 勝 街 之間 。 長 9 1 0 米 。 賈 伯 樂 海 軍 上 將(Almi rante Costa Cabra l)於19世紀後期曾任澳門海事警察條例委員會委員。該街是聖安多尼堂區 舆望德堂區的分界 。該街中段南側是有100多年歷史的培 正中學,南段附近還有1874年所建的西洋墳 場 。賈梅士(Lu í s de Camõ es,1524~1580)葡萄牙詩人。又 譯作 喀 摩 英 、黔枚 、卡 蒙恩斯 等。 生於 里 斯 本 。父親華斯 是葡 萄 牙 勳爵,賈梅 士念過 大 學 ,曾在北非、印度等地服役。1556年到澳門,任無名產業管理人。傳説他居澳兩年,每於公餘閑暇,常到今日白鴿巢公園之賈梅士石洞下低徊吟咏,並在石頭上進行創作。著名敘事長詩《盧濟塔尼亞人之歌》,又名《葡國魂》,就是在這一時期完成的。因債務官司,1558年被押 往印 度果 阿。 15 80 年病 逝於 里 斯本 。 主 要 著 作 還 有 劇 本 《 國 王 塞 寮古》、《宴會主人》、《菲盧德姆》及大批十四 行詩、諷 刺詩等 。賈梅士石洞澳門古蹟。位於澳門半島西部白鴿巢花園內。傳説16世紀中葉,葡國著名詩人賈梅士在澳門居住兩年,曾在此石洞完成長詩《葡國魂》的最後部份。賈梅 士 離 澳 2 9 0 年 後 , 澳 葡 富 商 俾 利 喇(Manuel Pereira)的女婿馬葵士(Lourenç oMarques)為了紀念賈梅士,耗資600法郎,於1849年(清道光二十九年)在巴黎訂製一尊賈梅士半身銅像置於洞內,並在洞口築西式門拱,攔以鐵柵,門傍題中國式對聯“才 德超人,因妒被難 ;奇詩大興,立碑傳世。”洞頂建有六角亭一座 ,有 石級 可登 高望 遠。 18 66 年(清同治五年), 石洞遭破壞,洞頂 涼亭不復存在,石洞後經修理,恢復原來自然形狀,並重鑄賈梅士半身銅像於洞內,一 直保存 至今 。賈梅士石洞《賈梅士學院簡報》(Bo l e t i m doInst i tuto Luí s de Camõ es)賈梅士學 院院刊 ,19 65年 12月 創刊,以1980年紀念賈梅士特刊為終。主要撰稿人有白樂嘉(José Mar ia Braga)、文德泉(Manuel Te i xei r a)、潘日明(Benjam i m Videi ra Pi r es)、白妲麗(Graciete Nogaeira Batal ha)、安娜·瑪里亞·阿馬羅(Ana Mar ia Amaro)、埃德加·C·克諾爾頓(Edgar C.Know lton)等人。高美士(Luí s Gonzage Gomes)的許多重要論 文曾 在此 發表 。聖公會黑沙環青年發展中心隸屬聖公會澳門社會服務處。中心於19 99年 11月 成立, 位於祐 漢區美 蓮大廈第4座31號閣樓。受社會工作局透過地方讓與、財政及技術輔助而運作。主要工作對象為北區青少年。設有澳門首支以專業社工推行外展青少年工作的隊伍 , 以外 展 方 式, 在 北 區的 遊 戲 場所、餐飲店等地方主動接觸及認識一些流連、聚集和有機會受不良影響的青少年,為他們提供個人輔導及小組活動,協助他們發展潛能,健康地成長,並增強其社交和生活能力,加強與其家庭、學校 與社 區的 聯繫 。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敎育、小學預備班、小學及中 學 六 年 教育 。 分 兩 校舍 , 學 前 教育、小學預備班及初小教育,位於白馬行;高小及中學教育位於黑沙環。該校舍於1 99 9年 落成 使用 ,為 政府 批給 土地,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協進會斥資興建。該校並設有夜間中學部。全校
  • 佔地面積925平方米。該校創辦於1919年,取名志道堂幼稚園。1932年增辦小學,194 6年增辦初 中,194 9年再增 辦高中 而 成為 完 全 中學 。 由 聖公 會 ( 澳門)蔡高中學協進會持牌。2003/2004年度設有日間學前教育及小學預備班13班,小 學2 1班 ,中 學2 6班 ,在 校學 生2258人,敎師125人。夜間部共10班,40 0 名 學生 , 1 4名 教 師 。聖方濟各·沙勿略(S.FranciscoX avier,1479~1552)天主教耶穌會傳教士。西班牙納瓦拉(N a v a r r a)人。澳門大三巴牌坊上有其雕像。1 525 年赴巴 黎大學 學習, 153 0年獲藝術碩士學位。至1536年受聘為多爾麥-博維(D or m ais - Beauva i s)學院教師。在此期間與當時在巴黎大學學習的羅耀拉(I ná c i o de Loiola)為室友,2人過從甚密。時人戲稱他們的宿舍為“耶穌會(Soc iet as J esus)”。1534年沙氏與另外5個同伴協 助羅氏成立 耶穌會,立 志向聖地進軍或完成任何梵蒂岡派遣的任務。 聖方 濟各 ·沙 勿略 15 37 年晉 鐸 神甫。1539年,葡王唐若奧三世(D.Joã oⅢ)邀請其瞭解東印度的風土人情並統領傳敎事務。1540年,沙氏應葡王盛邀,隨葡萄牙駐敎廷使節來到里斯本。時值耶穌會獲教皇保羅三世(Pau lo Ⅲ)1540年9月 2 7日 敎 諭 批准 立 會 。1 5 4 1年 4 月 7日耶穌會正式宣告成立。羅耀拉被推選為首屆會長。1540年,沙氏搭乘前往印度出任總督的M.A.索札(Mart im A fonsode Sousa)的船隻東來。葡萄牙王家東方保教會包括1534年成立的果阿敎區下屬的大片地區。其管轄範圍從好望角至遠東。經教皇的永久授權,葡萄牙國王在此區域內,對無論是否在其治下的領土擁有 保 敎 權 ,即 對 居 民 傳教 、 開 闢 教區、設立教堂、提出主教及其他高級敎職候選人、供養神職人員、維持宗教機構。 沙 勿略 1 5 42 年 5月 6 日 抵達 果 阿 。1549 年4月初 離開果 阿前往日 本,8 月15日抵達日本鹿兒島。當沙氏成功施洗百餘日本人後,遭致佛教僧侶疑忌。鹿兒島領主在當地佛教慫恿下,開始禁止天主教。沙氏遂往平戶、山口、京都等地傳教。 1551 年11月 22日離 開船井 郡返回印度 。155 2年2 月中旬抵 達果阿 。在視察了當地的敎務後,於1552年4月14日再次離開果阿東來,準備前往中國傳敎。由於當時嚴厲的海禁,沙氏不得入華,於是同一華人 達成交易,出20 0公擔胡椒的代價,請其偷渡入境。但在此計 劃 未 實 施 前 ,沙 氏 身 染 熱 病 , 於1552年12 月2~3日間 在上川島北部 三洲塘 與 世長 辭 。聖方濟各堂位於路環市區計單怒街中心處。原為由 嘉 諾 斯 阿娜 斯 創 辦 的學 校 和 小 教堂。始 建於 19 03 年。 本為 簡陋 的小 平房,於 192 8年 重建。 至5 0多年 前, 為紀念 東 來 的 傳 教 士聖 方 濟 各 · 沙 勿 略(Sã o Franc i sco Xav ier)而改建。教堂內仍藏有聖方濟各的部份骨殖,不少外國遊客來澳 ,多 往該堂 瞻仰 。聖方濟各堂聖心英文中學非公共學校網絡成員,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小學及中學六年教育。位於雅廉訪 大馬路 。1 939 年創 辦。6 0年 代學生人數曾一度逾千,1974年正式向教育廳立案。由嘉諾撒仁愛會持牌。1965年成為Pitm an考試中心,1975年為英國倫敦商會試(L .C .C .)的考試中心,翌年成為倫敦大學普遍教育文憑試(G.C .E .)考試中心。至1990年,倫敦大學邀請該校舉辦“英語成就證書”(Cer t i f i c a t e o fA t t a inment i n English)考試。2003/2004年度 設小 學1 2班 ,中 學2 3班 ,在 校 學生 1 5 8 4 人 , 教 師 6 4 人 。聖母堂即主教山聖堂。座落西望洋山(葡人稱 卑 拿 山 ) 巔 ,又 稱 卑 拿 堂 。 建 於1622年,原址是廢棄的卑拿炮台。初建時,堂貌簡樸,後經多次修葺、擴建,特別是1835年一次,才改建成現在的樣子。教堂後右側為鐘樓,高於敎堂,巍峨聳立;左側為主敎府,建築華麗。敎堂前是一片寬廣平台,環境幽美;平台上,豎立一尊聖母石像,法相慈祥;平台側,有石階如環抱,沿級而下,抵達下層平台,有一岩洞,洞中又立一聖母像,被稱“路德聖母岩”,供人祈禱 。聖母聖心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 提 供 學 前、 小 學 預 備班 及 小 學 教育。位於路環市中心,持牌機構為嘉諾撒仁愛會。創辦於1952年,是當時路環島上唯一的學校。1982年開始,由於九
  • 澳難民營的小學部停辦,其學生全部轉入 該 校 就 讀 , 學 生 人 數 幾 乎 倍 增 , 自1988年 起停止接受 新難民學生 。199 2年9月新校舍落成 ,與原幼稚園校舍 相連。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教育及小學預 備 班 3 班 , 小 學 6 班 , 在 校 學 生 9 8人 , 敎 師 8 人 。聖地牙哥酒店五星 級 酒 店 。 位 於 澳 門 民 國 大 馬路,西灣媽閣炮台舊址。該酒店利用原來的炮台 ,倚山而 築,佔地 達3萬平 方呎,建築面積1.5萬平方呎。酒店外表保留媽閣炮台的圍牆,古色古香,儼如中世紀歐洲城堡。內部裝飾則全部現代化, 富 麗 堂 皇 , 帶 有 濃 郁 的 葡 萄 牙 色彩。全店套房23間,每間房均有露台,面向媽閣海濱,風景優美。該酒店設有扒房、咖啡室、露天茶座、游泳池、酒吧間、日光 浴場、芬蘭 浴健身室 。聖地牙哥酒店聖老楞佐堂澳門三大古老教堂之一。又名風順堂、風信堂、海神廟。因堂內主祀的聖老楞佐,是天主教中的海神,往日澳門葡人的帆船出海,都需要視風信而定行止,因而得名。位於風順堂街。矗立高台上,主體建築兩側,鐘樓對峙,莊嚴偉奇。該 堂大約建 於155 8年至1 560 年間,據耶穌會於1576年的一份歷史文件表明這個區教堂及另外兩間教堂,即聖安多尼教堂和馬特里茨教堂在該年已升格為主教座堂。該教堂初時僅是一間簡陋的木屋 , 1 6 1 8 年 第 一 次重修奠定今日規模 。其 後 經 過 1 8 0 3 、184 6、1 892 年的 幾次重修,外形內觀,都沒有甚麼明顯的改動。教堂內陳設古典雅緻,氣派華麗,具有東方藝術色彩。祭壇為雲石結構。聖老楞佐堂區(Freguesia de S.Lo urenç o)又名 風 順 堂 區 。位 於 澳 門 半 島 南部。三面環水,北鄰大堂區。面積0.9平方公里,2001年為4.28萬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47,601人。此區是澳門開發最早的地區之一。北面沿新馬路及其南側街道是與大堂區相連的繁華商業區的一部份。東岸北端是粵通內河客運碼頭,南端是澳門半島最大的南光公司貨櫃碼頭,其間是一系列貨運碼頭。下環街與河邊新街之間是澳門最早的填海區之一,是一個工商業與居住混雜區。南部是西望洋山和媽閣山,風光優美,古老的媽閣廟就在西麓。山坡上建有不少風格 各 異 的 別 墅 ,是 澳 門 的 高 級 住 宅區。東岸瀕臨南灣湖和西灣湖,堤岸是榕蔭大道,歷來是遊人的好去處。東北部有政府總部,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中心。本區北部將發展為反映20世紀初火船頭街一帶繁盛風光的旅遊區。南部則 發 展 為 以媽 閣 廟 為 中心 的 主 題 公園。並且從河邊新街南端填海建一通道連接西灣湖景大馬路西端,以改善半島南端 之交 通瓶 頸 。聖安多尼堂聖安多尼堂澳門古老的天主敎堂之一。又稱花王堂、花王廟。位於花王堂街。堂內供奉安多尼(An t 6ni o)神像。安多尼為“婚姻主保”,有如中國之“月下老人”。至於花王廟名稱的來源,則由於在此教堂內 行 結婚 禮 的 信徒 , 都 身穿 白 袍 長衣,手抱花枝,所以在中國文獻裡,便用“花王廟”一詞。刻在正門左邊牆壁的石碑説明該教堂建於1638年(明崇禎十一年 ), 遭火燬 於1 809 年, 重建 於
  • 1810年,復遭火焚 於1874年,再修 建於1875年。但據亞拿斯《澳門》一書所載:“聖安多尼堂建於1558年與1560年之間。是一座以竹棚搭成的教堂,同時為全澳第一所‘天主之屋,。”聖安多尼堂區(Fr e g u e s i a deS anto Antó nio)又名花王堂區。在澳門半島西部。北、東、南三面分別以美副將大馬路、賈伯樂提督街、草堆街與花地瑪堂區、望德堂區、大堂區相鄰。面積1.1平方公里,人口僅次於花地瑪堂區,而人口密度則是 全澳之冠 (200 1年10 .42 萬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高達94,743人)。包括沙梨頭、新橋等地,著名的旅遊勝地大三巴牌坊、大炮台山、白鴿巢公園均在此區內。此區是澳門主要的商住區和傳統工業區,但是工業場所混雜於商住區內。不過規模較小,工藝及設備比較落後。主要行業有機器製造、食品加工、紡織、製衣、造船等(隨着筷子基填海工程的進行,造船廠將會遷往離島)。此區西臨內港,沿岸主要分佈着貨運 碼頭和漁 業碼頭 。聖安東尼幼稚園非公共學校網成員,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小學預備班教育。位於南灣街。創辦於1989年。現由聖安東尼教育會持牌。以英語教學為主。2003/2 0 0 4 年 度 設 學 前 教 育 及 小 學 預 備 班 3班 , 在 校 學 生 7 5 人 , 敎 師 5 名 。聖安娜餅屋澳 門 一 家 經 營 高 級 麵 包 西 餅 專 門店。1993年開業。現有兩間餅店,分別設在紅街市及 高士德大馬路 。聖庇護十世音樂學院澳門私 立音樂 學院 。19 62年 10 月成立。創辦人為歐師達神父。成立時得到葡萄牙里斯本國立音樂學院院長伊和·告魯士的協助,並獲得澳門教區的同意,以天主敎會轄下的學校出現。創辦初期有學生40多人。課程以鋼琴、小提琴為 主 , 後 來 陸 續增 加 大 提 琴 、 單 簧管、喇叭、古典吉他等課程。從1963年起,該院獲得澳門政府每月3000元的津貼。1975年隨着入學人數的不斷增加,該 院 獲 得 澳 門 敎 區 主 敎 高 秉 常(Arquiminho Costa)的批准而擴大校舍,擴建經費由澳門政府撥給。目前該院有敎師11名,學生1 30人。教師分別來 自中國內地、香港和菲律賓、美國等地,學生遍佈加拿大、美國、澳洲、羅馬 、維也納、葡萄牙和台灣、香港等地。修業期 限 為初 級 6年 、 高級 2 年。 歷 屆 畢業生多數獲得獎學金前往歐美著名音樂學 院 深 造 。聖玫塊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學及三年初中教育。位於大三巴街,並借用何族崇義堂作為分敎處。1954年創立。持牌機構為天主教澳門敎區。曾多次遷換校址及開設分校,1966年遷入大三巴街現址。1973年完成校舍重建。1 9 8 2 年 轉 至 天 主 教 澳 門 敎 區 屬 下 。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教育及小學敎育預備班3班,小學9 班,初中7班,在 校學 生 8 0 5 人 , 敎 師 3 5 人 。聖若瑟修院聖若瑟修院與聖保祿學院一樣是培訓進入中國傳敎修士的耶穌會修院。位於崗頂何東圖書館 右側 。係耶 穌會 士於1 72 8年 創建。亦有三巴仔或小三巴之稱。但1762年耶穌會士被驅逐後,由於缺乏合格敎授 , 修 院 日 漸 衰 微 。 1 7 7 4 年 祁 主 教(Alexandre da Sil va Pedrosa Guima rã es)來澳門任職時,修院已經沒有修生,而成為一座孤兒院。1783年,高維牙主敎邀請遣 使 會 司 鐸 數 人來 澳 門 重 新 開 辦 修院,並於1784年開學,招收修生8名,經過艱苦的工作,修生人數大增。但到了1833年,由於查主教(F ranc isco deNossa Senhora da Luz C hacim)迫走遣使會會士,修院的敎授又逐漸星散殆盡,到了名存實亡的地步。直至1862年,葡萄牙政府批准了馬杰羅主敎(Je r ò nimoJosé da Mata)關於准許耶穌會士重回修院擔任 教 職 的 請 求 ,修 院 修 生 才 驟 然 增
  • 加。1871年後,由於澳督府派遣政府敎師到修院任教,修院便變成一所市立中學-利宵中學前身。1893年利宵中學建校後,始改為一座專研神學的修院,為在澳門以至中國的傳敎事業作出貢獻。該修院自創辦以來,培訓了數百名天主敎的神職人員,為在澳門以至中國內地繼續開展傳敎事務作出了貢獻。聖若瑟敎區中學非公共學校網絡成員,非牟利私立學校。由數間學校組成,構成一個學校網 絡 。 分 別 位 於 望 德 堂 前 地 ( 第 一校)、天神巷(第二、三校)、大堂街( 第 四 校 ) 、 台 山 李 寶 樁 街 ( 第 五校)、青洲禁區河邊馬路(第六校) 。1931年成立,由澳門天主教敎區持牌。初定名為聖若瑟中葡學校,翌年改名為聖若瑟敎區中學。1974年直屬澳門主教府管轄。1979年將真原、望德、聖若瑟3校合併,稱為聖若瑟敎區中學(1986年主教諭令第五校行政獨立)。自1979年起,分別編為第一至第六校。多年來開設過各種類型班級:高小、初小、高中、 初 中、 男 子 部、 女 子 部、 英 文 專科、學前教育、小學預備班、英文部和師範課程等。2003/2004年度第一校設學 前 教 育 及 小 學 預 備 班 3 班 , 小 學 1 0班 , 在 校 學 生 4 1 2 人 , 敎 師 2 0 人 。 第二 、 三 校 設 小 學 1 3 班 , 在 校 學 生 4 1 5人 , 敎 師 2 3 人 。 第 四 校 設 學 前 教 育 3班,在校學生61人,敎師3人。第五 校設學前教育及 小學預備班8 班,小學2 5班,中學(中文)初一至高三共24班,中學(英文)6班,在校學生人數2565人,教師14 3人。第六校 設初中及高 中35 班, 在校 學生 17 50 人, 敎師 72 人 。聖若瑟敎堂位於風順堂上街。與聖若瑟修院合稱三巴仔或小三巴。教堂由意大利天主敎耶穌會傳教士於1746年(清乾隆十一年)興建,1758年落成,1903年重修,1953年由羅若望( José de C.Nune s ,1890~1958)主敎策劃再行修葺,始成今日規模。堂內供耶穌聖心聖像、聖若瑟像、木雕無原罪聖母像等。堂壁上有墳石7塊,內藏 耶穌會名人 骨骸。由於 天主教曾 發生 改革 運動 ,該 堂於 17 62 至1784年 間,被迫 停止活動2 0多年。 後來葡 方 下 令 將 該 教堂 交 由 葡 國 神 父 接管,直至1893年,才重新起用耶穌會神父。至1910年,由於葡萄牙推翻帝制,該堂又再次為葡萄牙天主教會管理,來自意大利的耶穌會教士皆被驅逐。教堂屬古代的依巴侖式建築,與1567年意大利設計師域諾拉在羅馬設計的耶穌教堂相似,亦是澳門最 宏偉的教堂之一 。聖若瑟敎堂聖保祿敎堂原址位於澳門半島中心地帶的大炮台山西北山麓。最初叫聖母山要塞。葡萄牙人初到澳門時,就在這山崗周圍定居。這間被亞歷山大·羅德斯神父稱為“ 僅 次 於 羅 馬 聖 彼 得 主 敎 堂 的 最 大 敎堂”,大約建於1563年(明嘉靖四十二年),最初和聖多明我教堂一樣屬於第一批耶穌會定居者的小教堂,後來幾次遭遇大火使其全部或局部遭到破壞。屢毀屢建,直至1580年(一説1582年)上述兩堂遷至現在大三巴遺址處。1601年再遇大火 焚燬,於 1602 至160 3年間 開始建新堂供奉聖母。因1835年的一場大火, 現 僅剩 下 一 面壯 觀 的 石砌 正 面 牆壁,為澳門最有藝術價值的文物遺址。聖保祿教堂曾設有聖保祿公學,創辦於1565年(一説1571年)。1594年升格為修院,後來成為遠東按西方模式建立的第一所高等學府。據史料記載,當時許多名耶穌會修士及著名文化人士都曾在這裡學習,他們在長達200多年的歷史進程中對中西文化交流發揮了巨大的作 用 。聖保祿敎堂前璧正面圖
  • 聖保祿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小學預備班、小學及中學六年教育。位於黑沙環斜坡馬路。創辦於1970年,當時校舍尚未建成,已開始招生,直至1972年2月校舍落成, 由澳門主敎為其祝福,並命名為聖保祿 。由澳門敎區持牌。其後學生人數不斷上升, 校 舍亦 不 斷增 建 及 擴建 。 19 9 8 /1999學年,高秉常主教幼稚園併入該校的幼稚園部。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敎育及 小學 預備 班 15 班, 小 學3 0班 , 中學2 6 班, 在 校 學生 3 2 30 人 , 敎師 1 1 3人 。聖保祿學院培訓進入中國傳敎修士的耶穌會修院。前身 為創辦 於15 65年 (一説 157 1年)的聖保祿公學。原為一所僅具小學規模的學校。1594年起,耶穌會規定凡入華傳教的耶穌會士,一律要先在澳門學習中國語言文字和禮儀。同年12月,果阿耶 穌會長 魯德拉 斯( Antó ni o deQuadros)委托貝勒茲、代峰拉和平托(André Pi nto)3人將原來只有小學規模的聖保祿公學升為大學規格的聖保祿學院,是為澳門歷史上第一所高等學校,也是遠東最早的西式大學。升格為大學的聖保祿學院,經費仍得到葡商支持,直至1835年被焚毀時為止。學院擁有一個藏書4000多冊的圖書館,設有一個印刷所、一個小診所和藥房以及天文觀象台。首位院長為孟三德 (Eduardus deSande)神父,一些著名學者,如艾儒略(Julius Aleni)、陽瑪諾(Emmanua 1 DiazJ uni or)、孟儒望(Joannes Monteiro)、高一志(Alphonse Vagnoni)均曾在此擔任敎職。學院招生對象大部份是歐洲的傳敎士和一部份中國、日本的修生。曾在聖保祿學院攻讀畢業而入華傳敎的耶穌會士 約 2 0 0 多 人 , 在 這 2 0 0 多 名 畢 業 生中,幾乎包括了入華傳敎的主要骨幹,其中不少是研究中國文化的學者,出版了不少研究著作,成為中西文化交流的溝通者。日籍著名傳教士安治郎、中國著名學者徐光啟、大畫家吳歷等均曾先後 在 此 修 讀 。畫家喬治·錢納利筆下的聖保祿學院聖約翰城堡澳門古炮台名。位於水坑尾閘門城牆上,即今水坑尾街。俗稱小三巴門,又叫辣匝祿閘門。仁伯爵炮台與三巴炮台相 距 較 遠 , 其 間是 一 大 片 窪 地 與 山坡,遇敵人入侵時,兩炮台火力無法呼應,故加築聖約翰城堡於其間。城堡置有5尊大炮, 有一座監視 亭,其旁有 火藥庫。1864年(清同治三年),澳葡拆毀城牆,擴充領土,聖約翰城堡亦大都被 拆 毀 。聖約翰島見 上 川 島 。聖家辣堂位於聖羅撒女子中學內,原址在中學與聖家辣修院之間,即南灣街與水坑尾街交界處。《澳門紀略》稱該堂為“尼寺”。建 於163 3~16 34年間 ,即聖 家辣會修女第一次從菲律賓到達澳門時 。1640年,由於修女們都是西班牙人,故被逐出澳門。該堂曾先後兩次遭火災,1936 年重建成 今日規模 。聖家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 提 供 學 前 、 小學 預 備 班 及 小 學 教育。位於新橋羅白沙街。持牌機構為玫瑰道 明 傳 教 修 女 會。 前 身 為 聖 家 托 兒所,創辦於1958年。翌年開辦學前、小學 預 備 班 , 此 後 逐 漸 開 辦 小 學 各 級 ,1969年 發展成完全 小學。19 66年興 建新校 舍 , 其 時 並 設 有 女 子 工 藝 部 及 宿舍,1970年加建校舍。2003/2004年度設學 前 教 育及 小 學 預備 班 1 1班 , 小 學23 班, 在 校學 生 14 36 人 ,敎 師 48 人 。聖善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預備班及小學教育。位於氹仔嘉路士耶馬路。佔地面積2000 平方米。 成立於1 911年 ,193 8年發展成完全小學。由天主教澳門天主教區持牌。60年代初期學生曾達900 餘人。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敎育及小學預 備 班 3 班 , 小 學 6 班 , 在 校 學 生 1 5 0人 , 敎 師 1 3 人 。《聖塔倫子爵關於葡萄牙人在澳門居留地之回憶錄——葡萄牙人居澳合法性探討之始(1845)》(AMemó r i a sobr e o Es t abe lec i men t odos Por t ugu ese s em Mac au doVi sc onde de Sa n t a r é m —— OsPr i m ó r di os da Di s c u s s ã o daLeg i t i mi dade da Pr es e n ç a dosPor tuguê ses em Macau)(1845)東方葡萄牙學會《東方回憶錄》之五。1995年初版,全書136頁。作者薩安東(Antó nio Vasc onc elos de Salda nha)為葡國史壇超越了民族主義傾向,以中外檔案為研究基 礎的新秀。 本書分為3 部份,即:爭取合法性,對葡萄牙在澳門主權300年歷史及法律求證過程中出現
  • 的聖塔倫子爵回憶錄;聖塔倫子爵關於葡萄牙人在澳門居留地之“回憶錄”;比加哆(J osé Gregorio Pegado)“特別備忘錄”,對葡萄牙奪取居澳權利的過程作出較全面客觀的分析。聖奧斯定教堂又名龍嵩廟、龍鬆廟。位於風順堂區的崗頂小廣場上。據創建該教堂的曼里蓋(Frei Fra nc isc o Manr ique)記載,由西班牙奧斯定修士於1586年修建的第一所修院原是一幢用木板和茅草搭起的簡陋房舍。 該修院 於15 89年 轉屬葡 萄牙 敎士,1591年遷至現時崗頂前地的位置,並 在 那 裡 建 起 一 座 供 奉 聖 母 的 教 堂 。1872年,教堂因主堂和聖器室坍塌而遭到嚴重破壞,於1874年開始重修,遺存至今。該教堂由於在歷史上數次被作為敎區教堂而成為今天具有重要意義的敎堂,並且以其歷史和藝術價值成為重點保 護 文 物 。聖奧斯定敎堂聖瑪沙利羅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學教育。位於下環街。1966年創立。由聖母進敎之佑孝女會持牌。初時開設幼稚園,1969年增設小學一至三年級,1978年增建校舍並辦成完全小學。1987年9月新翼校 舍擴建完成 ,設有課室 和飯堂、視聽室、音樂室等。2003/2004年度設有 學前教育 及小學教 育預備班 7班,小學12班,在校學生628人,敎師3 1 人 。聖瑪爾定堂位於澳門半島東北部。今已不存。1579年6月,羅明堅(Mic hel e R ugg ier i)神父抵達澳門,於1580年在上址建一小屋, 作 為 中 國 人 與日 本 人 學 習 敎 理 之所。後又於此屋側建成敎堂,名為“聖瑪爾定堂”。該堂成為當時中國與日本的敎務中心,且為最初赴羅馬的日本使節學習拉丁文及其他歐洲文字的地方 。後來的聖保祿教堂,即在該堂故址上興建 。聖德蘭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學教育。位於青洲大馬路。1957年2月8日創辦, 為一所完全 小學。由天 主教澳門敎區持牌。1963年寶血修女會受委派接管該校 。是年4月 兩層樓的第 二校舍落 成用 ,1 96 8年 第一 校舍 擴建 二樓,1974年第三校舍落成啟用,同年開始招收寄宿生。1976年8月獲教育廳批准立案,新教學樓於2002年落成使用。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教育及小學敎育預備班7班,小學21班,在校學生1173人 , 敎 師 3 8 人 。聖羅撒女子中學(中文部)非公共學校網絡成員,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小學預備班、小學及中學六年教育。位於家辣堂街。由瑪利亞聖方濟傳敎修女會持牌。成立於1933年。當時開辦小學六級並只招收女生,1935年 增辦初中, 1940年 增設高中 ,學前教 育及 小學 預備 班則 於1 95 5年 設立 , 1 9 7 5 年 與 曉 明 女 子 中 學 合 併 。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教育及小學預備班19 班,小 學24 班,中 學24 班,在 校學生 3 00 8 人 ,教 師 11 6 人 。聖羅撒英文中學非公共學校網絡成員,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小學及中學教育。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由瑪利亞聖方濟傳教修女會持牌。原只設葡文部,1932年開辦英文部,1975年遷入現址並得澳門教育司發出准照。1979年度停辦寄宿學校。1980年學生可以選讀商科或文理科。目前 其 學 生 都 能 得 到 指 導 , 準 備 必 文(P i t ma n)考試、倫敦商會試(L .C.C .)和普通教育文憑試(G.C .E .)。2003/2004年 度設小學2 1班,中學 20班, 在校學 生 1 89 9 人 , 敎師 7 0 人 。電子工業澳門電 子工 業始 於2 0世 紀7 0年 代初,首家電子工廠澳門電子廠於1973年投產。1973年有生產收音機的電子廠3家, 生 產其 他 電 子產 品 ( 包括 電 子 零件)的工廠及工場6家;1981年生產收音機和收錄機工廠增至18家,其他電子
  • 產品工 場1 3家; 19 83 年新開 設工 廠1 3家;19 83~ 198 5年又新 開設電 子廠1 6家。電子廠基本上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電子零件廠,一類是成品裝配廠。澳門的電子工業基本上屬於裝配性質,從外地輸入零件或材料裝配成產品,或者裝配成零件和配件。產品有收音機、收錄音 機 、 電 視機 、 電 腦 零件 及 電 子 鐘等。所有成品全部外銷,電子零件和配件部份供應本地需要,其餘外銷。收音機及收錄機在電子產品出口中佔90%左右。1986~1987年出口總值分別達4.4億和4億澳門元。1983年出口值曾超過人造 花, 佔 第三 位 。2 0 世紀 8 0年 代 中後期開始日漸式微,2002年的出口總值只有 7 8 9 1 萬 元 。《電子貿易》(64/99/M號法令)近年來,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均受到科技資訊發展不同程度的影響,經濟活動尤其是貿易活動所受的影響更大。傳統的法律已經不足以適當涵蓋經濟活 動 方 面 的發 展 。 在 某些 重 要 問 題上,例如透過電子媒介訂立的合同的有效性及認可問題,以及在電子數據交換範圍內處理文件的證明力問題,傳統的法律規定經常成疑問及限制的根源。有鑒於此 ,當 局制 定了 10月 25 日第 64 /99/M號法令,旨在對企業家之間, 企業家與消費者或公共實體之間,在進行貿易活動或基於進行貿易活動而以數據信息方式發送之意思表示或單純的資料作出規範。該法規承認以數據形式作出或傳遞的意思表示或資料在法律上的有效性和效力。法規同時對數據信息的完整性 、 簽 名 、證 明 力 、 數據 信 息 的 存檔,以及特別數據信息的作者身份、獨立性 及 複 製 、 發 送和 接 受 的 時 間 和 地點、作者的意願、接受的確認等做出了規定。該法規的規定具有候補性質,即有關規定不妨礙數據信息的發送人和接收人之間另行訂定有關使用資訊系統的方式 和 規 定 。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特 區 政 府 運 輸 工 務 司 屬 下 的 項 目組。組織法規為第6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其職能為促進及協調所有與電信及資訊科技領域有關的活動。其主要職責為:透過就電信及資訊科技領域的發展及未來的制度和規範架構進行研究並透過採取相關措施,協助政府行使監督的職能並協助其制定和執行有關政策 ;促進能切合市場需要的電信及資訊服務的創設和營運;促進電信及資訊的基礎設施的發展;向電信及資訊營運商發給准照;監管由營運商提供的公用電信及資訊服務的質素和價格;監管電信及資訊營運商對適用的法律規定和規章規定的履 行 ; 確 保無 線 電 頻 譜的 管 理 和 監管;對電信及資訊的材料與設備進行規範和認可;促進電信及資訊科技領域的國際公約、國際協定和其他國際性文書的適用。現任 主任為陶永強 。《電信綱要法》(第14/2001號法律)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電信政策以及建立電信網絡和提供電信服務的綱領性法律文件。2001年8月20日頒佈。其目的在於彌補澳門電訊市場逐步開放之後在法律監督方面的空白。主要內容包括,制定澳門特區電信政策的目標、政府監管電訊活動的權限,電訊服務使用者的權利、保障公共電信服務經營者正當競爭的機制,以及公共電信服務的營運條 件 及 義 務 。電訊服務澳門 電訊 服 務於 20 世 紀8 0年 代 開始私營化。澳門政府與英國大東電報局簽訂2 0年 期的 經營 合約, 於1 98 1年 成立澳 門 電 訊 有 限 公 司 開 展 電 訊 專 營 業務 。 1 9 9 9 年 , 該 公 司 獲 續 約 至 2 0 1 1年,但流動電話的專營權被取消,祗保留固定電訊網絡和對外電訊服務的專營權 。 2 0 0 2 年 澳 門 的 固 網 電 話 線 共 有176,106條。無線電傳呼業務始於1976年,首家提供服務的是廣星傳呼中心,第一年全澳客戶不足20人。使用的第一代傳呼機是單聲道的“鴨仔機”;70年代末推出第二代雙聲道傳呼機;80年代初推出回聲道第三代傳呼機;80年代中期推 出跳 字機 和 密碼 機。 1 98 6年 電 訊(澳門) 有限公司 設立具有 先進技術 的電腦傳呼台。90年代傳呼服務已逐漸發展至24小時資訊及預約傳呼,傳呼範圍擴展到鄰近的珠海 、中山及香港等地 。全盛時期澳 門約有6 萬傳呼機 用戶。9 0年代中後期,隨著流動電話的普及,傳呼用戶鋭減至數千名。2001年,澳門特區政府實行電訊業開放政策,增發兩個流動電話牌照。競爭的引入,使服務費大 降 , 2 0 0 2 年 澳 門 流 動 電 話 用 戶 為276,138戶,普及率為63%。此外,互聯網的使用也日漸普及,至2002年底用戶總數為41,517戶。電訊業開放電訊業開放逐步開放公共電訊網絡的建設及服務是澳門特區政府促進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政 策。2 0世紀 80 年代初 至20 00 年澳門的電信服務(除傳呼服務外)由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專營。2000年6月,特區政府宣佈接受公用流動電訊服務臨時牌 照 的 申 請 後 , 共 有 8 家 公 司 參 與 競爭,同年10月宣佈將臨時牌照給予和記電話(澳門)有限公司,2001年7月數碼通電訊 有限公 司亦獲 發牌照 。
  • 電腦音樂噴泉亞洲最 大的 音樂 噴泉。 19 95 年1 2月7日正式開幕。座落於南灣湖(原建於新口岸水塘中央),噴泉長120米,寬1.5米,由292個噴水口、80盞彩色射燈組成。主噴口、電腦噴泉、大型水幕噴泉、照明及音樂系統是主要組成部份。主噴口噴射出高達70米水柱,兩側各有3個噴口,以 白色燈光照射。大 型水幕由主噴口一組水泵推動將主噴口水柱轉 為一 直徑 4 0米 、半 徑 18 米的 半 圓形水幕,可作激光投影之用。24支垂直水柱組成的電腦噴泉,可配合音樂有節奏地噴出水花並組成花果形圖案。照明系統將電腦噴泉分成12個色組,可產生60種不同色彩。噴泉在不同音樂的演奏及60種不同燈光色彩配合下,可組合成各式各樣的水柱、水花,再加上激光的投影,噴泉舞動的形態構成一種音樂與色彩和諧融合的表演效果。噴泉採用最先進的電腦控制水、光和音樂的配合,整個演出由電腦編定程序自動進行。噴泉開幕式的表演由“星球大戰”主題音樂拉開序幕,配合音樂,由激光組成不同的構圖,如“地球”、“歡迎”等的字句 , 以 及 澳 門 電視 宣 傳 廣 告 的 圖 像等 。電腦音樂噴泉《電腦程序、錄音及錄像製品保護法》19 85 年, 澳門 地區 從實 際需 要 出發,將當時的版權法中管制錄音及錄影製品的條款轉由獨立的法律規定,故制定了第4/85/M號關於《防止錄音及錄影製品非法翻版的保障》的法律,對所有未經許可而翻製或進口,目的是向公眾供應有關翻製版本者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1999年,澳門地區立法者對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進行重整,廢除了上述第4/85/M號法律,制定了3個有關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除了保護著作權的法律和保護工業產權的法律以外,還有一個就是第51/99/M號關於《規範有關電腦程序、錄音或錄像製品之商業及工業活動》的法令(以下簡稱《電腦程序法》) 。《電腦 程序 法》 對“ 光碟 ” 、“ 母本”、“原料”、“複製設備”等相關名詞作了明確的界定,並對有關商業活動和工業活動也作了專門的規定。根據《電腦程序法》規定,在複製品來源方面, 凡 擁 有 供商 業 目 的 而被 運 送 、 貯存、進口或被用作出售或出口之電腦程序、錄音製品或錄像製品之複製品及母本之人,必須將可證明上述複製品及母本之來源的發票或發票影印本與該等複製品及母本一同存放,又或將發票或發票影印本置於該等複製品及母本所在之場所 內 。 在 複製 品 之 商 業活 動 場 所 方面,場所之所有人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取得對電腦程序、錄音製品錄像製品之複製品進行大宗或小宗交易所需之有效許可,方可在該等所進行上述交易,而不論有關交易是以主要活動或次要活動的方式進行。其次,關於複製品工業,則根據《電腦程序法》規定,任何將電腦程序、錄音製品或錄像製品及母本進行工業活動,都必須以書面方式得到政府有 權部 門的 許可 。為限此,《電腦程序法》專門就上述活動之監察及保全作出了規定,有關這方面的權限,歸澳門海關行使。除此之外,《電腦程序法》還對違反該法律的行為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對“輕微違反”的刑事處罰,以及對“嚴重之行政違反行為”及“一般之行政違反行為 ”的 行政 處罰 。“電影百年與澳門”一項紀 念活 動。1 99 5年1 2月 28 日是世界電影誕生一百周年,為了紀念這個世界文化大事,澳門歷史學會舉辦了“電影百 年與澳門 ”研討會 和展覽。 在研討會上,3 位學者宣讀 了論文,放 映了早期電影的片斷。展覽會在星光書店展覽廳 舉行 ,展 出2 0世 紀2 0年 代以 來的澳門電影院照片、戲票、電影説明書(俗稱“戲橋”)、電影廣告、海報以及在澳門拍攝電影的珍貴鏡頭,並印製、發行了 兩枚紀 念郵封 。電器行業按用途不同可分為工業電器、家用電器及商業電器等 3類。家用電器在 澳門的 普 及 開始 於 2 0世 紀 6 0年 代 中 期 。70年代以後,家用電器發展迅速,產品日新月異,電視機開始進入普通家庭生
  • 活之 中 ,同 時 電 冰箱 、 電 飯煲 、 洗 衣機、冷氣機及音響器材已逐漸普及。80年代 , 更 興 起電 腦 熱 潮 ,而 電 視 錄 像機、遙控電視機、分體式冷氣機等先進器材亦紛紛進入家庭生活之中。隨着工商業 發 展, 各 類 電器 的 需 求量 迅 速 增大,促進了電器行發展。全澳大小電器行有百餘家,較具規模的電器行有10多家。澳門電器市場,約六成產品來自日本,屬中檔;約一成屬歐美高檔名牌產品; 其 餘 則 來 自 香港 、 台 灣 和 中 國 內地 。雷鳴道主敎紀念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高小及初中敎育。位於路環九澳村。創辦於1985年。持牌機構為鮑思高慈幼會。初時辦有小學三至六年級,招收寄宿生和走讀生。曾一度開辦機械和文商科職業先修班,但仍續辦正規敎育,2003/2004年度設小學4班,中學6班 , 在 校 學生 2 0 0 人 ,敎 師 2 0 人 。雷暴澳門地區夏天常見的天氣現象。夏天,澳門地區因為熱力對流旺盛,經常有雷暴積雨雲形成。春天雷暴也不少,這是由於南、北兩種氣流交匯的鋒面處常有鋒面雷暴產生的緣故。澳門多年平均每年約有雷暴50天,絕大部份集中於4 ~ 9 月 , 平 均 8 月 約 有 1 0 天 , 5 、 6 、7月 各 約 有 8 天 , 9 月 約 有 7 天 , 4 月 約有5 天 。 1 9 5 2 年 是 澳 門 雷 暴 最 多 的 一年 , 多 達 7 3 天 。零售業向消費者直接銷售商品的一種商業活動。澳門零售業經營形式包括士多辦館、糧油雜貨舖、百貨公司、超級市場等。200 2年澳門有 零售店43 42間, 從業員12,289人,總收益52.3億澳門元。零售店以小規 模經營居多 ,員工少於 5人的 佔 9 1% , 5 ~ 9人 的 佔 6% , 1 0 人或 以 上 的 佔 3 % 。《匯兑制度》(第39/97/M號法令)該法令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匯兑制度的大綱 。法令首 先確定“ 外匯交易 ”的定義,日常的外匯交易可在澳門自由進行,包括攜帶貨幣、支票進出澳門,調動資金、清償無形日常交易(包括旅資、運輸、保險、資金收益等),但匯兑業務,即慣常性進行以營利為目的的外匯交易,則只能由澳門地區、澳門金融管理局、信用機構、兑換店和其他獲行政長官特別批准的實體從事。與貨物交易及資金活動的清償有關而涉及的由外地向澳門或由澳門向外地作出的貨幣的轉移,必須透過澳門獲許可的信用機構 作 出 。匯業銀行前 身 為 恆 生 銀 號 。 創 辦 於 1 9 3 5年,並 於1 97 3年 正式 發展 成為 恆生 銀行。1962年,現任主席區宗傑將業務拓展至香港,成立了匯業有限公司。1980年與香港匯業有限公司合併,成立了橫跨港澳兩地的匯業財經集團。1993年,為着集團發展的需要,將澳門恆生銀行易名為匯業銀行。1997年,匯業銀行的實收資本額增加至1.5億元,現擁有11間辦 事 處 。 業務 範 圍 包 括: 存 款 、 貿易、融資、司庫理財服務、股票買賣、商業/消費性貸款、投資銀行及商人銀行服 務 、 保 險 代 理 服 務 等 。 在 中 國 內地、日 本均有 辦事處 。督課中心一種對中小學生進行課餘補習輔導的機構。為了更有效監管補習社,政府於19 98年 9月 7日頒 佈了 《私立 補習 敎學輔助中心的發牌及監察規則》,以便更富針對性地將俗稱“自修室”、“補習社”、“督課中心”的發牌制度和監察規則制度化。基於實際需要,政府於20 02 年1 2 月3 1日 頒佈 修 改部 份條 文 。新法要求補習社最好設於地舖,但亦可設於地面層以上的樓層。另外,申領牌照時,還須遞交協調員及補習導師的身體及精神健康證明、公民品德證明、學歷及專業資格證書,以及樓宇圖則説明書 。據法例規定,補習社、自修室、督課中心或同類機構(下稱中心),最好能佔用整幢樓宇;面積應與學生人數相應,並需確保其獨立性及安全性。人員方面,“中心”內的教學人員,若為小學生補習,必須具 備初中或以上學歷 ;為初中生補習則要具備高中或以上之學歷;具有高等敎育學歷方可替高中生補習。“中心”必須有一名具高等學歷或專門從事敎學活動之學歷的協調員(主理人),其學歷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低於對“中心”所提供之教學輔助中負責最高敎學程度之敎員所要求之學歷。如“中心”每日有100名以上的學生,協調員須為全職。“中心”在同時同地最多有 6 名 學 生 , 或 同 一 日 最 多 有 2 0 名 學生,毋須申領牌照,但必須“知會”教育 暨 青 年 局 。據統計,目前全澳持有該局發出的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執照、正在運作的補習社有104所 ;以登記形式運作 的補習社45所,補習社已成了一種新型的經濟行業。補習社的形式大致可分為私人補習及補習社兩種,前者以一對一或二的方式進行;而後者則以一對幾或三數名 老 師輔 導 10 個 以上 學 生 。業餘進修中心澳門工會聯合總會為配合社會發展需要 , 以 及 適 應 各業 工 人 的 需 求 , 於1982年創辦的業餘進修學校。展開不牟利的 成 人 教 育 。 創辦 初 期 , 按 中 外 語文、職業技術、興趣藝術三大門類設置16項課程,以後又不斷在課程、師資、
  • 設備等方面提高充實。還先後與澳門和中國 內地 及香 港的 政府 機關 、高 等 學府、工商企事業及社會團體合作,開辦多種類型的培訓課程,取得良好成績。10多年來,該中心設立的課程已超越傳統的成人教育模式,向高層次專業化方向發展。課程每期一般3個月,迄今 已舉辦50多期進修班,報讀學員達7萬多人次 。每 期開 設課 程4 0~ 50 項, 在 讀學員1000多人。此外,還接受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中山大學、東北大學、華南師範大學、香港管理專業協會、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等多間高等院校委托, 設 立 報 考代 辦 、 招 生代 辦 或 聯 絡處,負責辦理澳門學生的報名及聯絡事宜。其中,中山大學自1994年始委托該中心負責在澳門開設公共行政碩士研究生班及企業管理碩士研究生班的教學管理工作。1996年5月10日,位於新口岸外港填海區16地段,由澳門政府撥地予工聯興建之 中心新校舍 落成啟用 。《號角報》(OCLARIM)葡文周 報。 19 47 年創 刊。 社址 在龍嵩街 26 號A。 澳門 天主教 區機 關報 。周五出版。主要報導澳門新聞。發行量1500份。 社長歐秉諾 。《蜉蝣體》澳門 綜 合 性 文 學 雜 誌 。 由 《 蜉 蝣體》編輯委員會編輯出版。1994年2月創刊 ,為 半年 刊 ,1 99 8 年停 刊。 曾 辦有 : “ 現 代 詩 專 輯 ” 、“澳 門 劇 作 專輯”、“越南華文詩歌專輯”,保留和提供 一 些有 價 值的 史 料。 雜 誌第 3 、 4期合刊為澳門劇作專輯,共收澳門劇作者原創劇本12個。該專輯所收錄的均為較有代表性的澳門劇本,而部份劇本更在港澳的戲劇匯演中獲得獎項,頗能反映澳門劇 本創作 的水準 。跨境工業區橫跨澳門和珠海邊境的工業區。行政長官何厚鏵於2002年8月與廣東省省長盧瑞華等領導舉行粵澳高層會晤,雙方就 設 立 “ 邊境 工 業 區 ”構 想 達 成 共識。隨後特區政府將“邊境工業區”正名為“跨境工業區”。2003年12月9日,行政長官何厚鏵與廣東省長黃華華在澳門青洲共同主持奠基典禮。工業區位於澳門青洲與珠海灣仔石角嘴交界處,總面積4 0萬 平方 米, 澳方 填土 11 萬平 方米,其餘由珠海負責填土。澳門園區計劃以開放式方法管理,將澳門園區的概念擴大至整個澳門;珠海園區則以封閉式方 法 管 理 ,其 發 展 及 管理 由 珠 海 負責,不涉及跨地域跨體制的管理問題,也沒有聯合管理的利益分配和成本攤分問題。澳門與珠海跨境工業區之間的關係,變成承包加工關係,即澳門產地來源的產品,可以盡量利用歐美的工序外移制 度,或CEPA下的 澳 門增 值規 條 ,在珠海保税區加工,以減低生產成本,但仍保 留澳 門產品 之名 。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與廣東省省長黃華華主持跨境工業區奠基禮。路氹城自然生態區位於路氹連貫公路西面,靠近蓮花馬路及西堤保護區。第一部份鳥類棲息區,建 造工 程在2 00 2年完 成。 面積 為15公頃,主要建造防護堤,區內填五個小島,在小島間開挖水渠並有涵洞調控潮水 , 營造 含 多 個樹 種 和 紅樹 林 的 植被,可作隔音設備,還建灌溉網及設立覆蓋全區的保護系統。自然保護區第二部 份 為 鳥 類 覓 食 區 ( 俗 稱 紅 樹 林 地帶),土地面積約40公頃,地處蓮花大橋的南北兩側,沿海在岸邊築造及西堤附近,建造多個小島,種植樹木,尤其是紅樹林,工程雖然會收窄橫琴與澳門間的河道,但不會影響船隻往來。自然生態區 的植物 共有 320 0棵 。自然生態區一角路氹城物流中心興建中的物流中心,位於路氹新城最東側地段,其所在位置的道路網絡連接九澳碼頭、國際機場、蓮花大橋及興建中的第三條澳氹跨海大橋,第1期 填土工程已竣工,第2期堤堰、填土及 主要排水網建造工程於2003年展開。有關
  • 設計考慮到利用蓮花大橋,加快澳門和內地物流及出入境車輛流量的處理,同時減輕城市內 部的交通負擔 。路氹連貫公路接連澳門氹仔和路環兩島的公路。1963年5月動工, 至1968年6月完成 ,1969年秋正式通車。公路是一道海堤,高出海平面5米,從氹仔的馬鱭尾向 南伸至路環的石排灣。全長2250米。路面寬9 米, 中間 為7 米 闊車 道, 兩旁 人 行道各 1米 。整 個 工程 耗資 6 00 多萬 澳 門元。澳門半島以南的氹仔和路環是兩個孤立海中的離島。氹仔離澳門半島約2.5公 里, 路 環離 氹 仔約 2公 里 。過 去 市區與離島的交通很不方便,只有靠緩慢的過海小渡輪,遇退潮時,小渡輪便要停航,交通中斷,直至潮漲才可恢復。1968年路氹連貫公 路建成和1974年 澳氹大橋通車以後,兩地交通只靠船隻維繫的局面結束。車輛在三地之間通行無阻,方便快捷,大大促進了兩個離島的開發。1998年對該公路進行全面改造,成為一條雙向六車 道的現代化路段 。路氹連貫公路擴建工程路氹連貫公路由於過窄不能適應現實交通需要,由1997年開始,將公路兩側分別擴寬23米,形成一條雙向3線行車的新連貫公路,2000年建成,原公路已築成一道綠化的分隔帶,設計特色為公路中有一人形迴旋處,用以岔口蓮花大橋及西部之首路,中間還豎立十二生肖巨型石雕,美化公路。該公路路面比舊的公路升高一米多,使在颱風浪大的時候 亦 保障 行 車 安全 , 公 路是 瀝 青 路面,道路兩旁 尚有行人道 。路氹連貫公路已與填海區連接在一起。路易士·迪美 (L uí s D emé e,1929~ )澳門土生葡人畫家。在生於澳門。葡國波爾圖高等藝術學校敎授。早年在澳門師承俄國畫家史密諾夫。青年時代繪畫的風格寫實、樸素,基本功非常紮實。1951年在澳門舉辦的個人畫展上展出的水彩畫《帆船》,酷似他的老師史密諾夫的筆法。1952年獲得獎學金,進入葡國里斯本高等美術學校學習,第二年又轉入波爾圖高等藝術學校深造。之後又得到高秉根基金會的獎學金到巴黎深造。他視野開闊,善用宏觀的目光觀察風雲變幻的世界,用豐富的色彩和瀟灑的筆觸表達內心。先後在第一屆巴黎雙年美術展覽中獲得巴黎藝術評論聯合會頒發的獎學金和國家繪畫獎。他曾到中東、希臘、意大利、德國、法國、比利時 以 及 荷 蘭 作 藝 術 考 察 。 半 個 世 紀中,路易士·迪美從澳門走向世界,其作品被世界各地博物館、藝術機構和私人收藏, 成為雄 視畫壇 的名人 。路環澳門地區3個組成部份之一。位 於氹 仔 之 南 約 2 公 里 的 海 島 。 古 稱 九 澳島。1912年面積5.9平方公里,1986年面積7.1平方公里,2003年面積7.6平方公里。西面與廣東省珠海市的大橫琴島相距最窄處不到300米。1969年建成一條路氹連貫公路與氹仔相通,而路氹新填海區更將兩島連在一起。島上丘陵起伏,平地甚少,地勢為全澳最高。發展比氹仔慢得多,過去以漁業為主,有一些船廠。近年在東北岸興建了水泥廠和發電廠,位於該處的九澳港已完成首期工程並投入使用。島西填海而成的聯生工業村,將成為澳門的新工業區。連接澳門與廣東省珠海市橫琴島的蓮花大橋成為澳門的第三條通道。路環距離市區較遠,可供開發建設的平地又少,發展條件不如氹仔。但是,它那山野自然風光 和 優 美 的 海 濱 沙 灘 ( 竹 灣 和 黑 沙灣),卻是城市難得的度假遊憩的好去處。相繼建成了一些度假旅遊設施,如竹灣酒店、威斯登度假酒店、路環郊野公園、黑沙公園、高爾夫球場、媽祖文化 旅 遊 區 等 。路環小型賽車場路環 石排 灣小 型賽 車場 ,於 19 9 6年1 0月 17 日落 成啟 用, 是澳 門較 大 型體育運動設施之一。由澳門政府興建,由體 育 發 展 局管 理 。 小 型賽 車 場 佔 地11 0 0 0 平 方 米 , 柏 油 路 面 的 跑 道 全 長120 0百米 ,寬1 0米。 直路及 彎路盤 旋全場。場內設有維修區、泊車位及排水道及照明系統等。1998年,澳門政府再撥款興建看台及辦公大樓。作為永久性場地 的 小 型 賽 車 場, 除 作 比 賽 、 練 習
  • 外,還租車給遊 客練習和遊玩 。路環天后古廟位於路環島漁翁撒網吉地街。建於清康熙十六年(1677),歷經多次重修和擴 建 。 除 了 供 奉天 后 外 , 還 供 奉 魯班、財帛、華佗諸神。門外有一木製水車,為路環居民百年前所用之救火車 。路環中葡小學官立中葡學校。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特殊教育。位於路環十月初五日街。初為普通學校,以葡語為母語教授學生,後因學生人數不足,在1972年停辦。1977年澳門政府決定重辦,把原來 的 官 立 葡 文 學 校 改 為 官 立 中 葡 學校,為普通學生提供教育服務。以中文為第 一 教 學 語 言 ,葡 文 為 第 二 教 學 語言;而特殊教育在於回應具有障礙的學生在教育方面的特殊需要,並於2001/20 0 2 學 年 成 為 完全 的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2003/2004年度設特殊班8班,學生74人 , 敎 師 1 6 人 。路環市政街市位於澳門恩尼斯總統前地。為一座長方形平房建築,金字石棉瓦頂,圍以矮牆,設施簡陋。面積不及千平方米,有十數攤檔,分售蔬菜、肉類、生果及雜貨。這座街市出售的貨物,在20世紀70年代澳氹大橋通車前,大多是經水路由澳門運往路環碼頭,再轉送到街市,所以價格較澳門半島略貴。現在陸路交通方便,每天街市售賣的貨品,能很快運到路環供銷,售價與澳門半島相當 。路環污水處理廠澳門 政府 斥資 63 90 萬澳 門元 的 污水處理工程。1997年4月動工,1998年4月 峻 工 。設 計 日 處理 污 水 量6 萬 立 方米,相當於25萬居民的用水量。初期每日最多可處理污水2萬立方米,相當於8萬居民的用 水量。其規 模比澳門半 島和氹仔污水處理廠的規模小,均採用比利時 技術 處理 系統 。路環炮台位於 路環 島的 西南 面。 建於 18 8 0年(清光緒六年)12月。與大橫琴島對峙,為防守外十字門的要地。當年其主要任務是監視從外十字門外海域出入的船 隻 。路環監獄越獄案路環 監獄 自1 99 0年 啟用 以來 發 生的首宗謀殺越獄案。案發於1993年3月19日晚上7時半放風時間,一名獄警巡經監 獄第 7 座6 號 獨立 倉外 , 發現 該 倉囚犯李廣財倒臥血泊中,胸部、背部、頭部被人以利器刺傷15處,已告斃命。獄方聞訊後展開調查,發現該獨立倉窗口鐵絲綱被弄毀,囚於7號倉的劉卓龍及囚於11號倉的林金華同告失蹤。警方派出50多名身穿避彈衣、荷槍實彈的特警在監獄內作地毯式搜查,未有發現。兩重犯在殺人後已成功越獄逃去。案中逃犯劉卓龍因大西洋銀行分行劫殺案在1992年被判囚24.5年,林金華因16項行劫 及傷 人罪 在1 99 1年 被判 囚1 5年 ,死者李廣財因策劃多宗劫案在1991年被判囚10年。3人均是獄中重犯,囚於屬高度保安的獨立倉內。兩重犯越獄後,警方 四 出 搜 捕。 4 天 後 ,水 警 在 下 午 1時於 內港 5號 C碼 頭 一艘 舢舨 先拘 捕 林金華,傍 晚6時許 ,一名在 新馬路中 國銀行門口值勤的警員截獲另一名逃犯劉卓龍。兩逃犯稍後被押解回路環監獄 。法院於1995年3月開審該謀殺案,劉卓龍、林金華兩人被裁定謀殺及越獄罪名成立 , 各 判 監 18 年 7 個 月 ,罰 款 1 0 8 7元, 合共 賠償 死者 家人 50 萬元 。路環圖書館公共圖書館。位於路環離島,面向橫琴島一側。前身為建於1911年的路環議 事 公 局 學 校 , 富 濃 厚 的 葡 國 特 色 。198 3年改 為圖書 館,藏 有中葡 文書 籍6000 冊,報刊 10多 份。讀者 主要是 路環 地 區 居 民 。路環圖書館路環慘案1910年(清宣統二年)葡軍殺害路環島村民的事件。路環是澳門半島南面的一個小島,原名九澳島,在十字門的入口處。早在1864年(清同治三年)葡萄牙人就佔據路環島上的荔村灣,在那裡建築炮台、駐軍防守。島上這時僅有 居 民 1 9 0 0 多 人 , 全 以 捕 魚 為 生 。1910年7月初,廣東新寧、開平發生敎案,10餘名天主敎徒子女被困在路環島上。教民先稟告兩廣總督袁樹勛,袁因“澳界尚未勘 定,不便派 兵往緝”而 遲疑。教民又向澳門主教求救,澳葡當局即以此為藉口,以“剿匪”名義派軍隊進攻路環,島上居民武裝自衛,擊退葡軍3次進攻,打死葡方官兵數人,並 奪回炮台。澳葡當局立即又調軍艦炮轟路環,一連幾天,島上居民得不到支援,最後 失敗 。 8月 4 日, 葡軍 登 陸, 縱 火焚燒九澳全鄉,村民數百家家毀人亡。有一 艘 逃 難 的村 民 船 , 被葡 軍 追 逐 擊沉,船上38人全部喪生。路環慘案發生後,全國人民無比憤慨,紛紛要求政府廢除條約,收回澳門。清政府鑒於群眾強烈要求,遂派駐法大使劉式訓赴里斯本,再次提出劃界談判問題,但此事最後 不 了 了 之 。
  • 路環綠化區澳門 地 區 最大 的 綠 化區 。 總 面 積375.38萬平方米,約佔路環全島面積的47%,其中60萬平方米是樹林區。原是馬尾 松純 林, 1 98 0年 前 後毀 於松 突 圓蚧。1985年起重新種植台灣相思、大葉相思 等2 6 種闊 葉 樹種 ,經 過 多年 生 長後,演化而成次生林。林區的主要作用是水土保持和改善生態環境,還有較大經濟效益。林區中 有一個全長超過2 萬米相當完善的包括不同形式的步行徑網絡,為市民提供了一個既安全又有益健康的接觸大自然的機會。綠化區還包括各種類型的公園和花園。例如:石排灣公園(佔地20公頃)、黑沙公園、黑沙叢林公園、竹灣燒烤公園、路環高頂公園、路環步行徑公園、荔枝碗公園、黑沙水庫燒烤公園、九澳高頂燒烤公園、市政花園和恩尼斯 總統前地花園等 。路環碼頭位於澳門路環市區船人街口,為水泥結構的簡易碼頭。碼頭旁有一斜坡,便利小艇停泊,卸貨上岸。路環碼頭是路環早年興建唯一的碼頭。由澳門到路環的遊客,過去要乘小輪前往,貨物是用電 船 運輸 。 由 於路 環 水 道比 氹 仔 更淺,每當退潮時,小輪即難以停泊,所以路環人口稀少,遊客多是來此渡假露營的澳門學生,利用它的主要是漁民和葡兵,還有極少經商的人。自澳氹大橋及路氹連貫公路通車後,路環碼頭基本上已失去效用。但自1979年中國改革開放以後,橫琴島居民每日可將農產品運到路環銷售,或來澳購物;澳門市民亦常會乘小船前往橫琴島釣魚或旅遊,該碼頭又絕處逢生 ,比前更暢旺 。路環譚公廟位於路環十月初五日街。雖是一幢小廟,但建於清同治元年(1862),迄今歷史已有130餘年,期間曾經多次大修, 故 能 保 持 廟 貌不 變 。 所 供 奉 的 譚公,乃唐朝譚公道,幼年為人牧牛羊,後入山修道成仙。廟中有兩件歷史文物最受人注意:一是豎立逾百年的“路環勒石曉諭”碑石,刻記“永禁舟師兵役濫封索擾漁船”規令,有助研究路環漁港的歷史;二是用鯨骨雕製的龍舟,長約4尺,裝配有龍 頭、龍尾、錦旗、 羅傘、鑼鼓、梢公及撓手等,據説建廟之初,用漁民送贈鯨骨而製作,可作為澳門端午賽龍舟悠久歷史的佐證。每年均有神 功 戲 上 演 , 每回 均 禮 聘 香 港 巨 型班,甚 受澳 門戲迷 捧場 。路環譚公廟骰寶澳門流行的中國傳統賭法之一。它是使用三粒骰 子,每粒骰 子有6面, 分別刻有1至6點,每點塗上不同的3種顏色,而每點又代表不同的圖案。計為:1點,紅色,代表魚;2點,綠色,代表蝦; 3 點, 藍 色, 代 表葫 蘆 ;4 點 , 藍色,代表金錢;5點,綠色,代表蟹;6點, 紅 色 , 代 表 雞。 每 粒 骰 子 重 量 相等,正反 兩面點數 之和均為 7點。用 以放骰子的骰盅底座為黑色不透明物體,玻璃板下與一個把手相連,底板上鑲有一個透明玻璃 罩,3粒骰 子放在玻璃 罩內。罩上有另一蓋蓋著,蓋可揭開,顏色、質料與盅座相同,盅蓋兩邊各有銅扣與盅蓋相繫。賭客下注前,莊荷須將骰盅蓋上玻璃罩蓋好,並將盅蓋與盅座繫牢,然後連 續按下把手 3次,讓骰 子在玻璃罩內跳動,待置放檯面的“請客投注”燈牌亮著,賭客即可開始下注。開骰 前 , 莊 荷先 按 響 鐘 ,表 示 停 止 投注,同時莊荷叫“開”示意開骰。開骰時,莊荷將盅蓋扣打開,揭去外罩,然後宣 佈 結 果 , 同 時 將 中 彩 各 瓣 燈 光 亮著。如在盅蓋揭開時,發覺骰子相疊或斜靠不平,莊荷得宣佈該局無效,並隨即進 行 另 一 局開 始 程 序 。原 注 不 得 取消, 但接 受新 投注 。骰寶的賭式有4 種:①點數,就 是投注3粒 骰共多少 點。如中 了,賠率 為4 及 1 7 點 賠 5 0 倍 ; 5 及 1 6 點 賠 1 8 倍 ;6 及 1 1 點 賠 1 4 倍 ; 7 及 1 4 點 賠 1 2 倍 ;8及 1 3點 賠 8 倍; 如 3粒 骰 相 同, 即 3 、6、9、 12、1 5、18 點是“全 骰”, 莊家通贏。②大小(3粒骰子點數總和由4點至10點為小,由11點至17點為大),買小的開小,買大的開大,就算中,賠率為1倍 ;買小的 開大或大 的開小, 均輸;如開出的3點或18點,是“全骰”,莊家通贏。③顏色,如投注“單色” ,開出之結果只出現一粒所投注之顏色,中了,賠率為1倍;如出現2粒、3粒或無所 投 注 之 顏 色 均作 輸 ; 投 “ 指 定 三色 ” , 3 粒 骰 子 出 現 同 樣 所 投 注 之 顏色,賠率為20倍;投注“任何三色”,開 出 3 粒 骰 子 之 顏 色 相 同 , 賠 率 為 7倍。④魚蝦蟹(即圍骰),投注“指定圍骰”,開出 結果3點骰 子所代表之 圖案與所 投者 完全 相同 ,賠 率為 15 0倍 ;投“任何圍骰 ”,開出結 果3粒骰子 所代表之任何圖案相同,賠率為24倍;投注“ 三 軍 ” , 投 中一 粒 骰 子 指 定 圖 案者,賠1 倍;投中 兩粒指定 圖案者, 賠2 倍 。農業通常包括種植業和畜牧業。由於澳門的地理環境之限制,面積狹小,多丘陵與台地,土地資源及水資源匱乏,農業不具備發展條件;加上澳門經濟發展歷史的特殊性和產業結構的特殊性,農業在 整 個 澳 門 地 方的 超 小 型 經 濟 體 系
  • 中,幾乎不佔有任何位置。只是在20世紀40年 代中期到 60年 代初期的 20餘 年間,澳門農業一度興盛。1946年廣東潮汕一帶發生嚴重旱災,農業無收,這一地區的災民(主要是農民)大量逃荒湧入澳門,以謀生計。他們抵澳後,積極投入禾穀種植,拓荒自救,當時澳門的荒地較多,農業生產漸進佳境。1952年7月發生澳葡 軍隊炮轟珠 海拱北的“ 關閘事件”之後,內地停止向澳門供應菜蔬,澳門政府始實行鼓勵農人種菜的政策, 並 予 他 們 選 擇土 地 開 發 農 業 的 權利。澳門農業有一大發展的機遇,其時亦有菜農合群社成立。到60年代中,澳門的菜地逾千畝,日產蔬菜大約可佔全澳蔬菜市場供應量的50%,這是澳門農業發展的鼎盛時期。70年代初,全澳耕地尚有600~700畝,其中包括菜地500畝與禾田180畝左右。到80年代,由於澳門工商業迅速發展,都市現代化促使建築業興旺,以及中國內地推行經濟改革開 放 政 策 , 銷 入澳 門 市 場 的 農 副 產品、乾鮮果類及花卉等豐富多彩,足以提供澳門居民的日常需要;再加上澳門政府在50年代施行的農業優惠政策不復存在 等 諸 多 因 素 ,澳 門 的 農 業 便 日 趨微。至90年代中期,澳門總的耕地面積不足1 00 畝, 主要 集中 在離 島區 。作為農業另一組成部份的禽畜(主要是雞、鴨、豬)飼養業,亦同種植業的發展情況一樣,自80年代後,隨着澳門都市化的迅速推進,興旺發達一段時期後 , 步向 衰 落 。60年代在路環割稻穀的農人《愚樂版》散文集。梯亞著,澳門日報出版社2001出版。題材極為廣泛,從哲學、文學、藝術、電影到日常生活趣事均有 。作者文風獨特,文字亦莊亦諧,且大量直接以廣東話入 文,獨樹一幟 。節慶澳門本地中國居民的喜慶節日。澳門居民96%屬中國血統,雖然百餘年來受葡萄牙的統治,但是中國傳統的農曆節日被大量地保留下來,包括一些在中國內地已很少流行的節日。澳門農曆節日形式多樣,內涵豐富,一般認為大致可分為3類:①民 間歲時節日,例如 春節、人日、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 、中秋節、重陽節、冬至(節)等。這些是澳門居民最為關心,慶祝活動最為廣泛最為隆重的一批節日,不少非華人居民也參與春節互拜和團拜活動。②民間信仰節日,例如三元誕、觀音開庫、土地誕、天后誕、譚公誕、關帝誕、觀音誕、盂蘭節、孔聖誕、華光誕等,其中有些在中國內地已很少流行,但在澳門民間卻相當流行。③民間行業性節日,例如魯 班誕 、禡 期等 。民政總署前地的節慶活動常年不斷。春節 俗稱“新年”,即農曆正月初一。這是澳門亦是中華民族喜慶氣氛最濃厚、內容最豐富、延續時間最長的傳統節日。始自遠古時代,據《史記》等記載,漢武帝時確定農曆正月初一為歲首,並定為新年。辛亥革命後,中國採用公曆紀年,以公曆元月一日為新年節日,以農曆正月初一為春節。澳門的春節既有中國傳統的色彩,又有澳門的地域特色。廣義的春節由節前準備、謝灶、除夕、大年初一、開年、人日、鬧元宵 等 組 成 ( 有 人主 張 春 節 僅 包 括 除夕、大年初一、開年)。傳統的春節從農曆十二月中旬辦年貨、做新衣開始。農曆 二 十 三 或二 十 四 日 謝灶 , 即 祀 灶神,送灶君老爺上天,為防止灶君上天在玉帝面前打小報告,這一天人們要供飯酒 、 菜 餚 ,獻 茶 果 、 糕餅 , 送 金 銀(燒紙錢)。謝灶後,家家戶戶迎春 掃塵,開炸油角、煎堆、蒸蘿蔔糕、馬蹄糕, 包 咸 肉 粽、 紅 豆 粽 ,購 水 果 、 鮮花,擺桃花、盆桔、掛年畫、貼門神。除夕 日 , 拜 天地 、 祭 祖 宗、 接 灶 君 以後,闔家吃團年飯,共敘天倫之樂;逛花市,賞花購花;到了子夜,家家燃放炮竹,正是“炮竹一聲除舊,桃符萬戶
  • 更新”。零時以後,虔誠的人湧往祠廟參拜,祈求菩薩保祐。媽祖廟、觀音堂等香火旺盛,參拜的人猶如車水馬龍,絡繹不絕,熙熙攘攘,直至天亮。大年初一,人們大清早就起床,不論男女老幼均盛裝打扮、面貌一新,外出拜年,相互 恭 喜 , 連土 生 葡 人 也到 親 友 家 拜年。社團、同鄉會甚至私人會所都舉行團拜。這一天禁忌很多:忌掃地,怕掃去“旺氣”;忌説不吉利話,忌打破碗碟,怕新年不順、破了財氣;不少人家吃 素 , 不 吃 暈 菜 等 。 初 二 日 為 “ 開年” , 戶 戶 設豐 盛 年 飯 ,吃 髮 菜 、 生菜、鯉魚等,寓意“生意發發、一年有餘”。初三日是“赤口日”(又稱斥口日),怕口舌招非,一般不拜年,所以拜年在初一、初二、初四日進行。一般商號、廠家過了“人日”(初七)才開市。 幾 天 假 期, 滿 街 都 是人 潮 , 奏 八音、 唱 粵 曲 、舞 獅 龍 等 ,娛 樂 形 式 多樣;炮竹攤檔生意興隆,不少香港人來澳度假放炮;各賭場也增添更多娛樂花樣,吸收不少人士參加博彩,有的一擲千金而面不改容。人日之後,年節氣氛漸減 , 元 宵 節時 又 出 現 一個 熱 潮 。 往昔,澳門的漁民更喜歡過年。他們長年浮海 辛 勞 , 遇 新 春所 有 漁 船 都 回 澳 門“更尾”(停泊休息),船上、岸邊全都張燈 結 綵 , 而且 所 有 的 漁民 都 上 岸 娛樂,有的穿金戴銀,一拋千金。20世紀90年代以來,澳門的春節習俗已大大簡化,燃放炮竹亦僅限劃定空曠區域,但是逛 花 市 、 除夕 吃 團 年 飯、 開 年 、 拜年、慶人日等仍是澳門居民不可缺少的內容,也有不少年輕人以旅遊方式過春節 。寫 揮 春。端午節 農曆五月初五為端午節,古代“五”與“午”相通,故又稱“端午”、“端五”、“重午”、“端陽”等。是紀念偉大詩人屈原投江自盡的日子 。這天全澳粽子飄香,許多酒樓特製各式粽子出售。歷史上澳門人過端午節還有許多習俗,例如屋前屋後灑雄黃、門前貼符章、斟艾酒、飲朱砂雄黃酒、掛菖蒲艾草等,以避邪。現澳門端午節最重要活動是龍舟比賽,由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主辦。在龍舟賽中勝出的隊伍,可以代表澳門出 席國際龍舟賽 。賽 龍 舟。中秋節 農曆 八 月十 五 日為 中 秋節,又稱團圓節。晉時中秋已有賞月之舉, 但 未 成 俗 , 唐代 中 秋 賞 月 十 分 流行, 但 至 北 宋 始 定八 月 十 五 日 為 中 秋節。澳門人很重視此節,許多出外工作的人都要趁假期趕回家。這一天晚上,全家團圓,嘗月餅,食自製湯丸,象徵一家團圓;男女老幼一起賞月,共敘天倫之樂;還食芋頭、沙田柚、楊桃等東西。往昔還有十四日晚“迎月”,十五日晚賞月,十六日晚“追月”的俗例,以示“人 月雙圓” 。重陽節 農曆九月初九為重陽節 ,又稱重九節、登高節。一般認為始於先秦時期。古人認為,二陽相重,是個吉日;加上深秋時節,天高雲淡,日和風爽,人們有登高野遊、賞菊、放風箏 、蒸花 糕 等 活 動 。 澳門 人 在 這 一 天 有 登高、掃墓、食重陽餅的習俗。過去飲菊花酒、佩茱萸等習俗已為鮮見。往昔相信登高避災之説,一些人一早便攜男帶女去登螺絲山,沿山上的旋螺臺拾級而上,許一個願,然後再走下來,期望帶來好運。現在相信此説的人已很少。但是,登螺絲山、松山、主敎山等名勝山崗,或作郊遊的人愈來愈多。人們登高遠眺,飽覽秋色,確令人心曠神怡,增添不少歡趣。祭祀先人,亦是澳門人在重陽節的重要活動,各墳場人頭湧動,上 墳 拜 祭 。冬至節 時間在農曆十一月中旬 ,又稱冬節。澳門過去有“冬至大過年 ,的諺語,冬至曾是一個重要節日,在這天學校放假,商業歇市,漁家停網,織工停機,並做應時食品,相互宴請、饋贈。現在則簡單多了,家庭團聚,共食一頓 豐 盛 的 晚 飯 , 還 要 食 蒸 糕 、 糯 米糍、 糯 米 湯 圓 等 。 冬 至 前 後 製 作 的 乾薑,稱為“冬薑”。冬薑可大補而不燥熱。《廣東新語》上説澳門等珠江三角洲一 帶 , 有 “ 冬 至魚 生 絕 勝 秋 ” 的 習俗。“魚生”食法是把魚肉切成薄片,
  • 加上配菜、醬料、熟油以生吃,此食法現已 少見 。重要節日還有天后誕、乞巧節、盂蘭 節 等 。澳門絕大多數農曆節日是與中國內地相同的,但是在節日具體內容上不盡相同,例如春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土地誕、關帝誕、魯班誕等。亦有一些是澳門或澳門及鄰近地區所特有的,包括中國一些農曆節日僅在澳門或澳門及鄰近地區所獨存,例如人日、觀音開庫、天后誕、譚公誕、盂蘭節等 。筷子基在澳門半島西北部。原為一個江心沙洲(古稱赤洲),20世紀20年代填築成一塊狹長的土地,東端架一小橋連通白朗古將軍大馬路。1932年在上面建成14座兩層的平民房屋,分成兩排,好像一雙筷子,故名“筷子基”。40年代把小橋處的缺口填平,直接與半島連成一體。70年代筷子基東段北面與白朗古將軍大馬路、青洲大馬路之間也填出了一塊土 地, 蓋起 了 10 多座 大 廈。 80 年 代平民房屋陸續被拆,改建成大廈。經過填海工程,筷子基已與新橋、沙梨頭連在 一 起 。筷子基南灣排水系統筷子基現有雨水排放系統,由一條箱涵及泵房組成。由於上游出現污水混入雨水系統排入海灣的水滯流,為改善上述情況,當局現已投入1345萬元,把箱涵延長約500米 以改變現有排水口 的位置,於34號碼頭旁建造一所全自動化的新泵房,並保留原有泵房,當發生暴雨時 協 助 排 洪 。傳銷服務一種新的營銷方式,即直接傳銷。這種 經營 方式 在 20 世紀 7 0年 代由 美 國引進港澳地區。80年代初,被越來越多的居民所接受,後期處於發展階段,但又出 現 “ 層 壓式 ” 的 不 法經 營 , 使 傳銷業受到一定的影響。進入90年代,傳銷業 重 新 活 躍 起 來, 後 期 澳 門 估 計 有七、八家傳銷公司,有些以天然健康食品為重點,有些則以美容護膚品為主,亦有以日用品為賣點。每家公司的業務發展 皆 不 同 , 公 司之 間 的 競 爭 並 不 劇烈。因此,傳銷業在澳門仍有較大的發展 空 間 。傷殘人士社會服務中心暨庇護工場澳門傷殘人士服務機構。1986年5月 成 立 。 場 址 位 於 台 山 平 民 新 B座 地庫。由澳門敎區負責行政管理工作,並由社會工作局資助活動經費。成立宗旨為協助傷殘人士發揮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及認識自己的潛能和工作能力,使其能獨立重返社會。主要服務對象為年滿16歲或以上,有工作能力之傷殘人士(肢體傷殘或聾啞),為其提供工作適應 之 輔 導 , 個 案 工 作 , 發 展 人 際 關係,安排有益身心的康樂活動及轉介。庇護工場內設立製衣訓練,訓練期間內有津貼,使傷殘人士可以有獨立謀生技能。中心內亦設有聽覺服務,以協助有聽覺障礙人士選購助聽器及其維修和耳膜 配 造 等 。庇護工場奧林匹克游泳館座落於氹仔澳門運動場範圍。係一為迎接2005年第四屆澳門東亞運動會而興建的設施。游泳館為室內暖水泳池,可容納1500名觀眾,內有一標準長池,面積 5 0米 × 25 米 ,水 深 2米 , 有1 0 條水線 ;另 有一 跳 水池 ,面 積 25 米× 2 5米,水深5米(池 底具升降台以改變 水深)。可以進行游泳、韻律泳、水球、跳水等比賽。具有電子計時系統及大型電視屏幕,是澳門最先進的游泳館。附屬設 施 還 包 括醫 療 室 、 更衣 室 、 會 議室、 記 者室 等 。奧的斯電梯有限公司澳門辦事處以奧的斯命名的美國公司在澳門的辦事機構。1994年成立。主要負責安裝及維修電梯、升降機之工程。現有員工29人。先後參予的工程為澳門觀光塔、澳門文化中心、澳門博物館、仁伯爵醫院、港澳碼頭、澳門國際機場、中國銀行大廈、葡京酒店、澳門電力有限公司等。始創人伊萊沙·奧的斯於1853年在美國紐約發明安全電梯,於1857年第一部奧的斯電梯安裝於紐約五層高的EV.Haug hwou t百貨公司。90年代後期該公司產品銷往全球1700多處,共有員工5萬 餘 名 。粵通船務有限公司澳門 一 海 運 公司 。 1 9 62 年 成 立 。現有員工約百人。地址設澳門火船頭街粵通大廈。代理廣東省各口岸水路客貨運輸業務、碼頭裝卸、倉庫儲存,並從事貿易、 地產、煙 酒等業務 。粵通碼頭(十四號碼頭)位於澳門內港舊“海上皇宮”(娛樂場) 專 用 碼 頭 之 側 , 過 去 為 木 碼 頭 ,198 0年 澳門政 府為 了擴大 內港 碼頭 面積,提出重建內港碼頭計劃。粵通碼頭向外填海27米,建造新式的鋼筋水泥結構的新碼頭。此為一座佔地3000多平方米的綜合性建築物,包括碼頭和四層高的大樓,部份用作貨倉、旅館、飲食店及公寓等。於1985年2月啟用,停泊澳
  • 門-廣州,澳門-江門,澳門-灣仔,澳門- 蛇口4 條航 線的船 舶。 198 5年 2月16日來往廣州之“東湖號”(鋼質雙體客輪)首先投入服務,6月3日“香山湖”號也正式航行。來往於江門的船舶1986年4月投入服務,而澳門與對岸灣仔間的 渡輪在 中斷 30多 年後 ,於1 98 4年底復航,有三艘輪穿梭往來,現主要作內地旅客“澳門遊”的登岸碼頭,以減輕珠海拱北關的壓力。至蛇口線是近年開航,每日對開一班,來往澳門與深圳之間。由於澳門至廣州或江門的公路交通迅速發展,乘船旅客近年下降,粵通船務公司已於1996年將廣州綫、江門綫停航, 再無客 輪行駛 。粵華中學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 提 供 中 學六 年 教 育 。位 於 得 勝 馬路,持牌機構為鮑思高慈幼會。1925年成立於廣 州,19 28年遷 至澳門。 193 3年獲政府撥地興建校舍,定名為澳門私立粵華中學。1942年因種種困難,學校交由慈 幼會 辦理 。1 94 8年 開始 辦英 文部,自1954年畢業生可參加倫敦大學普通教育文憑試(G.C .E .)。1974年成為倫敦大學普通教育文憑試考試中心。1995年獲 澳 門 政 府頒 授 文 化 功績 勳 章 及 獎狀。1981年中文部分文、理組,2003/200 4年度 中文部 設中學 27班 ,在校 學生12 05人 ,敎師 56人 ;英文 部設中 學14 班, 在 校學 生6 4 4人 ,敎 師 35 人 。粵華中學《粵港澳近代關係史》歷史研究專著。鄧開頌、陸曉敏主編。廣東人民出版社於1996年出版。粵港澳關係史是研究粵、港、澳這三個地區之間關係的歷史。因此它的分期同廣東地方史、香港史和澳門史既有聯繫又有區別。該書的上限定在1840年,同中國近代 史的 開端 一致 ,下 限定 為1 94 9年。此百餘年間共分為六個時期。內容分序 庫及 ①兩 鴉 片戰 爭時 期 (1 84 0 ~1860);②列強加深對華侵略情形下的粵港澳關係的新發展(1860~1900);③在新舊交替的年代裏(1900~1926);④相對穩定的十年;(1927~1937);⑤在抗戰的歲月中(1937~1945);⑥戰後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1945~1949) 。粵港澳旅遊大三角又稱穗(粵)港澳旅遊協作區或大珠江三角洲旅遊合作開發區。由澳門人士提出,並為粵港澳三地同業所認同的旅遊區發展概念。粵港澳旅遊大三角,小而言之是以香港、澳門為龍頭,以廣州為中心,包括廣東省珠江三角洲在內的旅遊協作區;廣而言之,它還涵蓋香港、澳門和整個廣東省。粵港澳旅遊大三角包 括的 區域 是2 0世 紀9 0年 代世 界上經濟增長最快的地區,人文景觀和自然景觀豐富,旅遊設施日臻完善。至90年 代 中 , 該 地 區 旅 客 的 接 待 量 超 過450 0萬人 次。 90年 代初 ,粵港 澳旅 遊界聯誼洽談會連續組織多屆,共同宣傳推介旅遊產品,粵港澳旅遊大三角互為依托、互相促進、共同受益的合作關係又上升到 了一個新 的層次 。《粵澳公牘錄存》(C or r espond ê nc i aOf i c i a l T r o c a da e n t r e a sA u t o r i d ad es de Ca n t ã o e osPr ocu r adores do Senado - FundoChapas Sí n icas em Po r t ugu ê s1749~1847)檔案資料匯編。金國平、吳志良主編。澳門基金會2000年出版,8卷,全書350 0頁。收 入150 0餘份庋 藏葡萄 牙國家檔案館的澳門理事官與廣東當局的往來公函 ,其中 一部份 為“漢 語文書 ”的葡譯,相當另一部份為原始的葡語文獻。為一 重要的澳 門史料集 。粵澳合作聯絡小組粵澳合作聯絡小組是協調、推進粵澳兩地合作的常設機構,2001年5月25日在 澳 門世 界 貿易 中 心召 開 了首 次 會議,該機構正式投入運作。聯絡小組直接向兩地行政首長負責,其職責是為兩地經貿、基建、環保、教育、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合作開展工作,並為高層領導的定期會晤作好準備。具體聯絡工作由廣東省港澳事務辦公室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對口進行,並指定專人日常聯絡。小組每年將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輪流在廣東和澳門舉行。聯絡小組粵方組長是廣東省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黃子強、澳方組長是澳門特區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何永安。聯絡小組之下設立經貿、旅遊、基建交通、環保,以及2003年增設的緊急醫療和消防救援 5個 專 責 小 組 。粵澳警務工作會晤廣東省和澳門之間的定期警務合作的制度。該合作始於1982年,兩地警方在回歸前共舉行了33次定期會晤。澳門回歸後,雙方的會晤正式定名為“粵澳
  • 警務工作 會晤”, 每年進行 2次,輪 流在廣東澳門舉行。回歸後會晤的粵方警方的最高代表為廣東省公安廳廳長梁國聚,澳門警方的代表是澳門保安事務司司長張國華,顯示出兩地警方對此定期會晤機制的高度重視。會晤的主要議題涉及互相通報治安情況、情報交流和警務工作概況,並在反恐、反黑、打擊毒品犯罪、出入境管理、反偷渡、消防、邊防和人員交流以及刑事警務範疇加強資料 核 查 、 偵 查 技術 、 人 員 培 訓 的 交流、學術、後勤支 援等諸多方面工作 。這項會晤為兩地警方在多方面的合作建立了積極和富有成效聯絡機制,為維護粵澳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也為粵澳之間將來的司法互助樹立 了 榜 樣 。粵澳警務人員聯合演習。《粵澳關係史》粵澳 關 係 史 專 著 。 鄧 開 頌 、 吳 志良、陸曉敏主編。中國書店於1999年出版。全書40餘萬字,時間跨越四個多世紀。以中葡總的關係作為依托,特別著重粵澳兩地在歷史、地理、經濟和人文諸方面具體的緊密關係。內容包括:①葡萄牙入據前廣東與澳門;②葡萄牙入據澳門之初;③明代後期粵澳關係格局的基本確定;④清代前、中期粵澳關係格局 的 繼 續 強 化 ;⑤ 鴉 片 戰 爭 結 束 到《中葡和好通商條 約》簽訂時期粵澳 關係的重大轉折;⑥清末政治風雲中粵澳兩地的相互影響與粵澳界務紛爭;⑦民國初至30年代粵港關係的動蕩起伏;⑧抗日戰爭與解放戰爭新形勢下粵澳關係的新內容;⑨新中國成立至“文化大革命”結束粵澳關係的曲折發展;⑩中國改革開放與中葡建交後粵澳關係的全面加強;(11)過渡時期的粵澳關係。該書由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多位專家撰寫而成,是一本有 影響的學 術著作 。粵韻春華——省港澳粵曲大賽為振興粵劇粵曲,繁榮粵曲創作,豐富省港澳地區的文化娛樂生活,加強三地 的 聯 誼 ,廣 東 炎 黃 文化 研 究 會 於1994年舉辦“粵韻春華 —— 省港澳粵曲大賽”。比賽設大喉、平喉、子喉、對唱4組,同時有粵曲創作比賽。澳門賽區由澳門工會聯合 總會和《澳門日報 》聯合主辦,成為吸引眾多粵劇粵曲界人士發揮才 藝的一 個盛事 。《與歷史同步的博物館——大炮台》澳門博物館項目組編寫。澳門博物館1998年出版。內容包括:①顏東萊介紹由耶 穌會 士於1 6世 紀末1 7世 紀初 創建的宗教、學校和軍事綜合體的概況 ;②由J orge Graç a對大炮台作較全面的介紹和評述;③文德泉神父、施白蒂則闡述了大炮台在澳門歷史、軍事和民用方面 所 扮 演 的 重 要 作 用 ; ④ A r ma nd oC a ç ã o從純軍事角度介紹大炮台及介紹作 者 收 藏 的 帶 印 戳 的 珍 貴 歷 史 文 物 ;⑤Cl ementino Ama ro敘述對聖保祿神學院和大炮台的考古發掘,並重新解讀其歷史;⑥馬錦途解説將大炮台闢為博物館 的 過 程 。微型經濟澳門經濟學者楊允中最早倡導的一種學術概念。主要指一些經濟體系的規模有限,不具全球性或地區性影響,但自成體系,可以獨立運作的人口較少的國家(地區)的經濟發展模式。20世紀90年 代後 期全 球大 約有 70 個國 家( 地區)屬於微型經濟範疇。具體的界定參照標準有三:①人口在100萬以下;②經濟運作具相對獨立性;③特定地位受國際社會普遍承認。拿這些標準來驗證澳門的經濟體系是十分吻合的。經濟規模有限,但運作自成體系,與外地保持廣泛的聯繫,傳統的、高度開放的自由港優勢,加上 回歸後享有 “一國兩制 ”背靠偉大祖國的優勢,使其具有強大的生存活力和對外競爭力,有條件成為一個小而強的區域 性經濟活動中心 。《會計師通則》(第72/99/M號法令)規範會計師職業活動的法令。1999年 1 1 月 1 日 頒 佈 。 該 法 令 取 代 《 會 計師、核數師職業章程》,重新制定管理會計師活動的規定。根據該法令,會計師是指從事規劃、組織及執行個人或團
  • 體的會計,或承擔執行會計責任且與該等法人共同簽署税務申報書的人士。會計師及會計公司僅在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註冊後方可從事有關職務,且不得從事核數師的活動。此外,該法令亦規定了會計師註冊要件、註冊申請和批准程序、從業方式、會計師的權利和義務、會計公司成立經營的特別制度、成立會計師專業團體的要求及規則、對違規會計師及會計公司的紀律和刑事罰則等 一系 列內 容 。會議展覽20世 紀9 0年 代, 澳門 政府 已開 始將會 議 展 覽 作 為 一項 旅 遊 活 動 進 行 推廣。當時的會展場所主要有綜藝館、旅遊活動中心、文化中心和置地廣場(後改為娛樂場),各高級酒店也配備會議設施,可作小型會議之用。澳門特區成立後,積極利用博彩業開放的時機,為會展業的發展創造條件,例如在批給博彩牌照時,把候選公司在會展方面的投資和經驗也作為考慮因素之一。2001年澳門旅遊塔及會展娛樂中心建成啟用,使澳門有舉辦較大型會展活動的場地。澳門每年舉辦較具規模的會展活動約數有50 至6 0個 ,當 中一 些是 定期 或不 定期的國際性會議展覽,例如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MIF),尤里卡計劃〔會合〕亞洲、中國與葡語系國家論壇等。相關團體有澳門展貿協會及會議展覽業協 會 。旅遊塔會展中心是澳門目前最大的會議展出場地。愛心之友協進會成立於1996年5月。位於祐漢街市四樓社區活動中心內。是一個非牟利的民間團體,由一群曾患癌症病患者及家屬、醫護和技術人員等組成。其服務宗旨除了促進癌症病患者之聯繫及維護其權益外,亦透過病患者經驗的分享,關懷及 支 持 病 患 者 ,發 揮 互 勉 互 助 的 精神,使病患者及其家屬面對病患帶來種種的身心問題,積極配合治療,提高生活適應力,融入社區。並開展定期性講座、聚會、到醫院及家庭探訪等活動。《愛心樹》兒童文學集。林中英著,香港綠洲出版社1985年出版,收小説8篇。書中流露出天然而親切的母性,充滿對兒童的愛 心 。筆 法 真 實細 膩 , 結局 溫 馨 感人, 具 有 很 大 的 吸引 力 。 其 中 《 愛 心樹》寫主人翁美雪對捐款給孤兒院的猶疑,《一條界線》寫男女學生之間的尷尬,對兒 童有一定 的啟發性 。《愛情與小腳趾》根據澳門土生作家飛歷奇同名小説改編的彩色故事片。葡萄牙電影公司攝製,19 88年開 拍,19 90年發 行。影 片表現澳門土生葡人青年弗朗西斯科·弗隆達利亞玩世不恭,惹事生非,最後淪落到華人區的最底層,後來由維克托利娜·維達爾把他救出,説明愛情能使浪子回頭。該片由葡國導演羅沙執導,影片耗資千萬元,在氹仔住宅博物館一帶外景加工搭建了19世紀末期的“澳門葡人區”,在蓮峰廟廣場佈置了華人區街道,頗為壯觀。但是,影片上映時觀眾反映十分冷 淡,票房 紀錄極差 。詹天佑(1861~1919)鐵路工程專家,中國鐵路工程的先驅。 字 達 朝 , 號 眷 誠 。 祖 籍 安 徽 婺 源(今屬江西) ,曾祖輩因 經銷茶葉來 廣東,落籍南海縣。詹天佑因生於廣東南海,將自己説成是廣東南海人氏。為家中長子,家境困苦,經香山縣鄉親、茶商譚伯邨介紹,12歲在香港考取了幼童出洋肄業局招生的首批30名出國留學幼童名額,於1872年赴美就讀。他是清末華僑教育家容閎率領 到美國留學的12 0名幼童之一。1878年6月考入美國耶魯大學土木工程系,學習鐵路工程,獲學士學位。1881年畢業回國,曾參加中法馬尾海戰。後任中國鐵路公司工程師 、萍(鄉)醴(陵)鐵路工程師、新易鐵路總工程師。1905年後調任京張鐵路總工程師兼會辦、總辦,主持 修建全長200公 里的京張鐵路,並發明火車自動掛鈎,為中國自行設計修建鐵路之第一人。1909年鐵路建成後,被清政府授予工科進士銜。 後 任 粵 漢 鐵 路會 辦 、 粵 川 鐵 路 會辦、粵漢川鐵路督辦、中華工程師會會長。曾任中國技術代表,與沙俄談判中東鐵路事宜,力爭路權。1919年4月在
  • 漢口病逝。著有《京張鐵路工程紀略》等。詹天佑1889年在澳門與譚伯邨第四女兒譚菊珍成婚。女兒及孫兒長期定居澳門,尚保存着慈禧太后贈與詹天佑的珍貴紀 念品 。詩樂眼鏡公司澳門較具規模的眼鏡企業。總店設在 渡 船 街 , 3 間 分 店 分 別 設 在 鏡 湖 馬路、連勝馬路及黑沙環馬路等地。經營名廠 眼鏡 框 架, 鏡片 , 電腦 驗目 配 鏡等 。誠興銀行澳門 本地 註冊 銀行 。創 立於 19 7 2年並於1973年正式開業,股權經過兩次易手後,於1989年成為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全資擁有,現已發展成一間較具規模的現代化銀行。90年代後期全行員工有250人,設有6間分行,2間找換店及19部連接港澳銀通的自動櫃員機,並成立了設備完善的信用咭中心提供發咭及收單服務。為客戶提供一系列完善之金融服務,包括工商機構融資、零售銀行業務、私人銀行服務、理財服務、保險分銷及代理和投資服務等。為配合銀行發展,於1998年12月9日,總行正式遷往新口岸友誼大馬路澳門置地廣場誠興銀 行 中 心 之 1 7 ~2 0 樓 及 頂 樓 各 層 。同時,銀 行法定股 本亦將會 由3億澳 門幣增至10億元,已繳足股本由1.5億元增至5億元。 此外,全資 附屬機構“ 誠興投資亞洲有限公司”已獲得財務公司牌照,為公司或個人提供一系列的投資管理服務,包括基金投資管理、投資組合管理、風險管理、投資顧問及市場分析 等 服 務 。新八佰伴百貨澳門首家集購物、娛樂、美食、休憩於一身的大型商場。位於新口岸港澳碼頭近側。前身為八佰伴(澳門)有限公司 。 由 八 佰 伴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經 營 ,1997年由於香港總公司歇業,其在澳門的業務結束。新八佰伴百貨於同年12月19日開業,由香港信德集團及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之附屬公司經營,該公司為四層之大廈,佔地25.7萬平方呎。經營商品包括各類服裝、床上用品、家用電器 、 各 類 玩具 、 化 妝 品、 鞋 帽 、 家具、廚具等,商場內各類名牌商品一應俱全 。 美 食 方 面 ,一 層 有 “ 安 琪 兒 咖啡”;二層有“百佳咖啡”,並設有頗具規模的兒童遊樂場;三層有酒樓、美食廣 場 。有 員 工 37 0 人 。新八佰伴百貨商場新八佰伴行人天橋新口岸連接新八佰伴和皇宮娛樂場的行人天橋。全段約250米長,而友誼大馬路上已有三條行人天橋便利人車交通。橫跨友誼大馬路連接新八佰伴和皇宮娛樂場行人天橋也在兩邊橋邊、橋頭裝有自動扶梯,來往皇宮娛樂場的居民及遊客更感方便。新行人天橋啟用後這一段長約250米的友誼大馬路上的行人天橋增至3條,另兩條行人天橋分別 於羅理基博士馬路、新八佰伴的另一邊、以及馬六甲街治安警出入境事務廳旁。羅理基博士馬路口的行人天橋由回力娛樂場直通至港澳碼頭。每年一度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期間,旅客可徑行人天橋過友誼大馬路(賽道)出入碼頭通行無阻。該行人天橋以圓拱形鋼架構建成,透明 塑 料加 蓋 , 行人 漫 步 其上 眺 望 海景,漁人碼頭等 ,令人心曠神怡 。新口岸新口岸是澳門商業活動中心區。位於澳門半島東側,在東望洋山東麓和友誼大馬路之間、從葡京酒店到新口岸水 塘邊 的狹長 地帶 。是2 0世 紀2 0年代大規模填海工程填出來的土地,因而得名。但是,由於60年代以前澳門經濟發 展 緩 慢 ,新 口 岸 沒 有得 到 開 發 建設,僅被利用來種菜,部份還是荒地。1970年葡京酒店首期工程竣工後,此處有些建設,不過步伐還是很慢,直到80年代末才獲全面迅速發展。80年代後期開始 又 從友 誼 大 馬路 向 外 填出 大 片 土地,發展成商住區。90年代成為中心商業區 的 延伸 部 份 。該 地 區 高樓 大 廈 林立,各種旅遊設施集中,全澳三星級以上的酒店約有20家,其中半數左右集中在這 裡 ( 葡 京、 文 華 東 方、 京 澳 、 假日、總統、富豪、財神、金域、帝濠、皇家金堡、金龍等)。酒樓食肆眾多,還集中了多間博彩娛樂場。新港澳客運碼頭、港澳直昇機場、新賽車中心毗鄰
  • 該地 東 端 。 還有 澳 門 文 化中 心 、 綜 藝館、大賽車博物館、葡萄酒博物館、伺賢公園、宋玉生公園、藝園、新八佰伴百貨等。中央駐澳聯絡辦、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駐澳部隊總部以及澳門政府一些部 門也設在 該地區內 。新口岸水塘位於 澳門 半 島東 北部 。 20 世紀 2 0年代後期進行新口岸填海工程時圍海而成。用以貯存淡水,可蓄水200萬立方米,供澳門居民應用。1995年,號稱亞洲最大的澳門電腦音樂噴泉建於水塘之中,1998年才遷至 南灣湖中。2000 年水塘要建造道路網 ,被填出6萬立方 米的一條全750米的長堤。2002年大水塘加深,儲 水量現 已增至4 00萬 立方米 。新口岸水塘新口岸行車隧道新口岸行車隧道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 之 中 段 ,香 山 公 園 附近 。 東 西 走向,由葡京酒店等旅遊區往港澳碼頭經隧道可縮短路程。1996年在隧道上興建一座中葡友好紀念物“東方拱門”。行車隧道離地面近,日夜亮燈照明,雙向行車 ; 地 面 為一 大 花 圃 ,亦 有 雙 線 行車, 交通 暢通 無阻 。新口岸區坊眾聯誼會基層 坊 眾 社 團 。 成立 於 1 9 9 5 年 。成立以後,曾就該區治安問題向警方反映,以及就街市、社區中心等社會服務設施要求市政廳及澳門社會工作司作出改善 。 1 9 9 5 年 9 月 與 澳 門 市 政 廳 合 辦“齊心清潔新口岸”活動,作為澳門第5個清潔模範區,並參與了政府舉辦的多個社會活動。先後組成曲藝組、青年委員會、婦女委員會等,為各階層會員開辦興趣班,定期舉行聚會。每年舉辦大型“敬老曲藝街坊聯歡會”、“暑期兒童繪畫班”、“新口岸區流行歌曲卡拉O K大 賽 ” 及 中 秋 文 娛 晚 會 等 活 動 。1997年6月起出版會訊,傳達會務。在何賢公園內設立“香山一角”茶座,為區內街坊提供憩息場所,並向會員提供折 扣 優 惠 。新中央酒店二星級酒店。位於澳門新馬路。原樓高6層,1928年建成。為澳門早期知名酒店“總統酒店”所在地,是澳門首間開設電梯的酒店。1932年易名中央酒店,成為澳門“賭王”高可寧、傅德蔭的大本營。酒店內設的“濠興仕女娛樂場” 頗 具 規 模。 後 酒 店 擴建 , 改 為 1 1層 , 並 易 名 新 中 央 酒 店 。 有 客 房 1 6 0間,設 有中西 餐廳 。新世界帝濠酒店三星級酒店。位於澳門新口岸上海街。客房共399間 ,設有宴會及會議 設備、餐廳、咖啡、按摩、桑拿浴室、的士高 舞 廳、 卡 拉OK 廳等 。 現已 改 名 為帝 濠 酒 店 。新世界會社又名“天父的兒女”、“上帝的兒女”等,一説兩者並非同一組織 ,認為只是有着密切的聯繫,而後者更曾在世界各個地方被明確列為邪敎。新世界會社亦一向被正統基督敎會視為異端。該會於1968年源於美國,敎義基本上屬基督敎,但最大的分別是容許信徒同時信仰其 他 宗 教 , 並 且 相 信 世 界 末 日 將 在2000年之前來臨,於是耶穌將再降生人世以 拯救 世人 。 該會 於1 9 81 年傳 入 澳門,初時由十多名英美人士在路環黑沙村向村民租地開闢會址,全盛時期有敎徒 近 5 0 名 。新世紀酒店五星級酒店。位於澳門氹仔徐日昇寅公馬路889號。 由澳門酒店投資有 限公司投 資。1 99 2年建 成。 佔地1 6萬 平方呎,樓高16層。客套房共554間,28間酒店服務式公寓,62間長住客房,絕大部份為海景客房。設有新世紀娛樂場(2005年改建為希臘神話娛樂場)、健身中心、桑拿浴室、游泳池、網球場 、壁球室及桌球室、銀軒酒家、長廊美食咖啡 閣 、 地中 海 餐 廳、 太 子 卡拉 O K的士高舞廳及大型購物商場、宴會和會議廳 等 。《新生代》雜誌中文季 刊。 創刊 於1 99 9年 ,至 今已出版20期。創刊時由澳門基金會澳門教科文中心出版,後改由新生代青年文
  • 化會出版,澳門基金會贊助。宗旨為向澳門年輕人提供各類資訊、引發年輕人共同關心社會,以“立足澳門,放眼世界,啟發思考,開闊視野,為澳門的年輕新生 代提供 高層 次、思 考性的 資訊 ”為目標。內容分“社會時事”、“資訊科技”和“生活態度”三個範疇。總編輯林玉 鳳, 現發 行量 約1 00 0份 。《新生周報》(Vida Nova)葡萄牙人在澳門出版的葡文報刊。周報。1909年1月創辦。以報導政治 消息和新聞為主要內容。曾經因為報導軍隊暴動的消息而兩次被勒令停刊。共出版 1 0 0 期 。 路 易 斯 · 施 利 華 ( L u i zNola sco da S i l va)任社長。1910年(清宣統二年 )被當 局勒令 停刊 。新西洋墳場新西洋墳場相對於澳門舊西洋墳場而言。亦稱望廈墳場,因在望廈區而得名。望廈墳場位於螺絲山下的虔信街,與普濟禪院(觀音堂)為鄰。歷史已逾百年。據記載,望廈墳場因抗日戰爭期間,日本人封鎖關閘,限 制澳門棺柩 出關閘安葬 ;又由於舊西洋墳場不敷應用,於是有關當局遂在望廈荒地闢設墳場。該處本屬望廈村外的空地,附近高地舊基督敎墳地中 有 2 0 穴古 墓 。 現 墳場 四 周 加 建 圍牆,環境整齊肅穆。由於地勢關係,墳場如梯級式分高低兩層,四邊建有骨殖庫,中有小敎堂,建築別緻,作為葬禮彌 撒 之 用 。新花園澳門 歷 史 地 名 。 位 於 澳 門 半 島 東部,在士多紐拜斯大馬路新花園泳池一帶。花園舊時佔地甚廣,由華士古·達伽瑪花園至得勝花園均在其範圍之中 。該園於1889年(清光緒十五年)由葡人鴉寮奴尼士設計建築。其南端部份,即為今華士古·達伽瑪(Vas co da Gama)花園,設有華士古·達伽瑪半身銅像;北端現 已 改 為 得 勝 花 園 , 設 有 得 勝 紀 念碑。新花園初建成時,中部設音樂亭,樹木濃蔭,幽靜宜人。1938年,中部改建為葡文小學及中葡學校,又開闢游泳池,後開設愛都酒店及娛樂場,新花園之名 遂不 復存 在 。新花園公共游泳池民政總署管理的公共游泳池。設於新花 園 , 由 市 政 當局 撥 出 百 餘 萬 元 興建。1952年夏天開幕,當時成為遠東區最具 規模 及標 準 的游 泳池 ( 50 米× 2 5米),佔地廣闊,看台可容納2,000觀眾,附設有兒童游泳池(10.33米×6.10米)。一直以來,不少游泳康樂活動都在這 座游 泳池 舉行 。2 0世 紀3 0年 代 初期, 曾 交 予 澳 門 旅遊 娛 樂 有 限 公 司 經營,後來由前澳門市政廳收回,自行管理。1954年1月17日,在新花園泳池上搭蓋起一座大型擂台,舉行港澳歷史上罕見的“吳陳比武”,太極拳師吳公儀與白 鶴 派 拳 師 陳 克夫 在 擂 台 上 比 試 高低。此次比武,是由何賢、梁昌等名人倡導舉行的一次慈善賽,分別為香港石峽尾木屋區大火賑災以及為鏡湖醫院慈善會和同善堂籌募善款。比賽結果以二回合不分勝負成和局而圓滿結束。加上同場 由 馬 師 曾 、 紅線 女 等 紅 伶 演 唱 助興,整個新花園泳池人山人海,熱鬧非常 。新使徒敎會基督教會。信徒多為居澳的菲律賓人。 這一 派 大約 在 20 世 紀8 0 年代 中 以後傳入澳門,90年代末在澳門設有兩間教 堂 。新星出版社民間出 版機構 。19 86年 11月 27 日成立 。 社址 位 於伯 多 祿局 長 街4 3 號 五樓。主要出版編輯製衣服裝類書籍,並代作 者 出版 圖 書 。新客運碼頭行車天橋19 9 3 年1 1 月 2日 澳 門 新客 運 碼 頭(外港碼頭) 正式啟用, 為配合新碼 頭使用,政府在回力球娛樂場側建起該行車天橋至港澳碼頭,便利旅客出入境 。進入新碼頭的車輛可從漁翁街(新賽車中心側)利用天橋直達離境大堂,然後駛往回力娛樂場或利用天橋折回碼頭地面駛往友誼大馬路。此外,車輛亦可沿此天橋駛往碼頭地下入境大堂。由於近年港澳旅客不斷增加,該行車天橋使用率 頗 高 。新建業集團澳門一 家建 置業 企業 。1 98 1年 成立。 地 址 在 佛山 街 5 1 號新 建 業 商 業 中心。從事建築、樓宇銷售及廣告業務。屬下 現 有3 0 多個 全 資公 司 及近 百 個 聯營 、 合 資 企 業 , 總 投 資 超 過 1 0 0 億 港元。1998年初更取得由珠海及澳門政府策劃啟動的珠海至澳門的蓮花大橋承建工 程 。新馬路(Aven ida de Alme id aR i b eiro)澳門半島的主要街道之一。亦稱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在澳門半島南部,東端 接 殷 皇 子大 馬 路 , 由南 灣 大 馬 路起,西端至火船頭街與巴素打爾古街之間。 長6 20 米 。是 20 世紀 2 0~ 30 年 代
  • 以來澳門最繁盛的街道和商業中心。但是80年前它並不是一條通衢大道,而是彎彎曲曲、斷斷續續,1918年才開始把西段的彎曲小巷拉直,把東段龍嵩街口與大堂街之間的小山崗挖平打通,將橫亘東端路口的一座大屋拆掉,修建成一條筆直的馬路,時稱新馬路。馬路開通後,市政當局把市政廳至西端路口命名為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而把市政廳到東端路口(今天大西洋銀行處)叫做美副將大馬路。後來才統一稱為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市民慣稱新馬路),而把望廈普濟禪院前的新開馬路命名為美副將大 馬 路 。 亞 美打 利 庇 盧 (A l me id aR i be i r o)是葡萄牙最高法院法官,1913~1917年歷任殖民地部部長、內政部部長,1 91 7年 政變 後作 為政 治犯 被捕 入獄。幾十年來新馬路一直與十月初五日街、營地大街、草堆街構成澳門最大的商住區,馬路兩旁各種商店林立,終日車水馬龍。沿路有新中央酒店(1928年開業)、國際酒店(1941年開業)、大西洋銀行、大豐銀行、永亨銀行、市政廳(17 84年 建成, 187 5年重 建門面 ,1939年重新裝修)、郵政局大廈(1929年建成)等。市政廳以西馬路兩旁的樓宇都有“騎樓”遮蓋人行道,是南方城市傳統建築風格,被列為建築文物保護區 。新馬路《新時期港澳經濟關係專題研究》關於港澳兩地經濟合作關係的研究報告。1999年6月由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完成。該報告主要探討在香港和澳門相繼回歸祖國以後的新的歷史階段,兩個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特別行政區之間的經濟關係所存在的問題和兩地的比較優勢,並在此基礎上提出新時期港澳 經 濟 關 係的 總 體 定 位 —— 發 揮 優勢、分工互補、互相尊重、良性互動、共同繁榮,以及 相應的對策選擇 。新移民指中國 內地 20 世紀 80 年代 之後 來澳定居者。即通過合法手續由中國政府批准出境,澳門政府承認為澳門合法居民並發給澳門居民身份證者。澳門官方稱為來自中國之合法移民。1992年新移民人數為1447人,1993年為1445人 ,19 9 4 年 為 16 6 7 人 , 而 19 9 5 年 增 加 為1921人。此後仍保持適量增加趨勢。新移民大多來自廣東、福建、海南島、上海。1993年來自廣東為985人,1994年增至1129人;來自福建為263人,1994年 增 至 2 7 4 人 ; 來 自 海 南 島 為 3 6 人 ,1994年 增為39人 ;來自上海 為22人 ,199 4年 減為 20 人。其 他各 省、 市、 自治區均有少量移民。新移民數目在1995年比1994年增加2.4%。1996年來自中國內地的合法移民人數為1857人,其中來自廣 東的 有1 18 9人 ,來 自福 建的 有412人。2001年來自中國內地的合法移民已增加至4621人。以0-9歲居多,佔56.6%,其中女性佔48.5%。而20-29歲的佔總數的39.3%,其中女性佔比例達85.9%。移民主要來自廣東和福建 兩省,分別佔總數的85.5%和5.5%。從上述數字説明,新移民來澳主要是為一家團聚,故以婦女及兒童為多,由丈夫或父母申請來澳定居。新移民初來時與澳門的生活必然發生脱節現象,故被視為一個特殊的社群,但經過一段短時間後都極易融入澳門華人社會裡生活,兒童能進入公、私立學校就讀,也適應以母語教 學 的學 校 。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派駐澳門的工作機構。1987年在原澳門南光公司基礎上成立。位於澳門新口岸友誼大馬路823號。周鼎、郭東坡和王啟人先後擔任社長,柯正平擔任顧問。新華通 訊 社 澳 門 分 社下 設 辦 公 室 、 外 事部、法律研究部、政策研究室、宣傳教育文體部、經濟部、協調部、社會工作部、綜合聯絡部、公關部、人事部、新聞部等部門。自成立以來,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同澳門葡萄牙政府,以及同澳門各大社團、各界人士保持著良好的溝通渠道,對保持澳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加速公務員本地化、法律本地化 、中文官方地位化等過渡期重大問題的解決,聯繫、團結澳門廣大各界居民,促進他們愛國愛澳,發揮了積極作用。對澳門的平穩過渡和政權的順利交接作出了重要貢獻。2000年1月,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正名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 區聯 絡辦 公室 。中央駐澳聯絡辦所在的新華大廈。
  • 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新聞部1988年6月22日成立。地址在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新華大廈。受新華通訊社北京總社和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的雙重領導,既是北京總社的派出機構,亦是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的職能部門。職責是每日用中文和英文兩種語言向北京總社報道澳門的消息,並向澳門各傳媒機構提供總社播發的中、英文新聞稿片和新聞圖片。澳門回歸後改用新華通訊社 澳門 分社 稱謂 。《新華澳報》中 文 日 報 。 1 9 8 9 年 1 2 月 2 0 日 創刊。時為周報《華澳郵報》。1994年12月20 日改 為《 華澳 日報》 ,2 00 0年 改用現名。社址在慕拉士大馬路221號 南方工業大 廈第二期 十五樓E座。創刊 宗旨為以報道和分析澳門社會時事新聞為主,並兼顧海峽兩岸的重大新聞,適當地介紹與澳門市民息息相關的法律行政組織。所 有權實體 為私人。 每日出版 4版,內容包括本地、國際及國內新聞,有兩個評論性專欄“華澳人語”及“兩岸觀察”,分別署名永逸及富權,評論澳 門 及 兩 岸 事 務 。 2 0 0 2 年 發 行 量 為1500份。社長兼總編輯林昶 。新黑沙馬路(Es t rada Nova de HaoSa)在路環東南部。由竹灣馬路與黑沙馬 路 之 間 起 至 黑 沙 巴 士 站 。 長 約 4 0 0米。是進入 黑沙渡假旅 遊區的通道 。新填海區主要指澳門半島的南灣填海工程區和筷子基填海工程區、路氹連貫公路兩側填海工程區,以及九澳港二期工程用地等 。 南灣 填 海工 程 面積 1 .9 平 方 公里,包括兩個人工湖,規劃為商業、住宅、旅遊、文化、休憩用地。路氹連貫公路 西 側填 海 工程 面 積約 4 .4 平 方 公里,使路環、氹仔兩島連成一片,規劃為澳門的新工業區,並建公園、體育場等。1999年底竣工的蓮花大橋連接廣東省珠海市的橫琴島。路氹連貫公路東側的填海 工程已 經開展 。南灣湖新填海區《新園地》1950 年3月 8日創 刊。初 為《澳 門新民主協會》會刊 。8開,半月刊。 後改為4開,每10日出版一份並易名《新園地旬刊》。而後改週刊,故稱《新園地週刊》。1958年《澳門日報》創刊後,其 大 部 份 職 員 轉 入 該 報 。 今 《 澳 門 日報》副刊《新園地》便為紀念《新園地週 刊 》 而 闢 。新聞出版澳門的新聞事業至今已有170多年的歷 史 ,揭 開 這 段歷 史 的 是葡 文 周 報《蜜蜂 華報 》。1 82 2年 9月1 2日 ,葡 國立憲黨澳門分部的首領巴波沙(Pa ul i n od a Si lva Ba r bos a),創辦了以宣揚改革和 立 憲 為 宗 旨 的 葡 文 周 報 《 蜜 蜂 華報》,是澳門歷史上的第一份報紙,同時也是中國境內出版的第一份近代報紙和中國領土上的第一份外文報紙,在中國新聞史上有特殊的意義。不過,因為該報同時是立憲黨用來攻擊保守黨的輿論 工 具 , 隨 著 葡 萄 牙 立 憲 運 動 失 敗 ,《蜜蜂華報》在1823年12月底停刊,並在翌年一月為保守黨人出版的《澳門鈔報》(Gaze t a de Maca u)所取代。自此,澳門經歷了數十年只有葡文報紙的新聞發 展 時 期 。中文報刊 1838年7月至1840年1 1月期間,林則徐曾經在澳門進行翻譯外報的工作,把在澳門找到的外文報紙翻譯出 中 文 然 後編 訂 成 冊 ,後 人 稱 之 為《澳門新聞紙》或《澳門月報》。過往有學者視《澳門新聞紙》為澳門最早的中文報刊,可是《澳門新聞紙》的大部份內容,是根據1839年從廣州遷到澳門的《廣州周報》和《廣州記錄報》翻譯出來的,林則徐翻譯這些外報是為了“採訪夷情”,翻譯以後只是以處理情報資料的形式將之裝釘整理,沒有任何出版發行的 概 念 , 其形 式 也 不 具備 報 刊 的 特點。因此,我們只能視之為中國人自辦報紙的一種雛形,卻不是正式的報刊。目前有案可查的第一份中文報刊是1893年 出 版 的 《 鏡 海 叢 報 》 ( E c oMa ca e n s e),該報的社長是土生葡人飛南 第 ( F r a n c i s co Her m en e g i l doFe rnan de s )。《鏡海叢報》實際上是一份中葡文雙語的周報,孫中山曾參與該報的 工 作 , 不少 學 者 還 認為 《 鏡 海 叢報》就是孫中山與飛南地合辦的宣傳中國革 命 思 想 的報 刊 。 《 鏡海 叢 報 》 以後,還有《知新報》是有名的宣揚中國改革的報刊。《知新報》由著名的維新派思想家康有為、梁啟超、何廷光等人籌辦,於1897年2月22日創刊,並成為維 新 派 在 華 南 地 區 的 重 要 輿 論 基 地 。《知新報 》在澳門 的創辦和 出版,也 令澳門在中國新聞史 上有重要的地位 。進入 20 世 紀, 澳 門的 新 聞事 業 經歷了漫長而又充滿波折的發展時期,中葡文 報 章 都 在不 同 的 時 期有 不 同 的 發展,逐漸發展成今天的局面。根據澳門政府新聞局的刊物登記資料,澳門現有中文日報8家(《澳門日報》、《華僑報》、《大眾報》、《市民日報》、《現代澳門日報》、《正報》、《星報》、《新華澳報》),周報5家(《時事新聞》、《體育周報》、《訊報》、《澳門脈搏》、《澳門文娛報》),半月刊一家(《澳門觀
  • 察報》)。另外還有月刊、雙月刊和季刊若干家。除此以外,澳門還有不少沒有在新聞局登記出版的期刊,它們大都是民間團體辦的定期和不定期刊,內容從時 事 評 論 、社 團 消 息 到文 學 創 作 都有。葡文報章方面,現在出版的葡文報章一共有3份,當中包括3份日報《今日澳門》(Maca u Hoj e)、《澳門論壇日報》(Jour na l Tr i bu na de Maca u)和《句號報》(Pon to Fi n a l);葡文周報一份,為《號角周報》(O Clar i m)。除了上述的中文和葡文期刊以外,澳門還有一份英文Macau Pos t以及一些政府部門出版的定期和不定期刊物,它們大部份以中葡兩種語言刊行,內容以介紹和宣傳政府部門的政策和工作為主。這些官方出版的期刊中,最重要的是刊登政府法令的《澳門特 別行政區 公報》。 負責對外 宣傳澳門的政府部門,像旅遊局和貿易投資促進局等,則會出版英語的期刊。除了本土出版的期刊以外,澳門市面上還可以買到不少香港、中國內地以及國際的報刊雜誌,當中以香港報刊流通量最大,對澳門居民的影響也是外地報刊中最 大 的 。電子傳媒 電子傳媒方面,澳門現有兩 個 廣 播 電台 ( 澳 門 電台 和 綠 邨 電台)和一個廣播電視台(澳廣視)。澳門電 台 和澳 廣 視 均設 有 中 葡語 兩 個 頻道,分類播放兩個語種的節目,並同在澳門廣播電視公司的管理之下。該公司由原澳門政府和私人股東組成,政府佔百分之50.5%股份,後因長期虧蝕,私人股東 於2 00 2年 將股 份無 償送 予該 公司。 目 前, 該 公 司實 際 上 全為 政 府 所有。廣播以外,澳門亦有衛星電視台和有線電視台。衛星電視台於1999年6月22日 啟播; 澳門有 線電視 台則於 200 0年7 月8 日 啟播 。 長期 以來 , 澳門 的 市民都可以收聽和收看香港地區電台和電視台的廣播節目,近年在澳門的部份地區,還可以收聽和收看到中國內地廣播電台和電視 台的節目 。通訊社 現在在澳門設立分社的通訊社有新華社澳門特別行政區分社及葡萄牙新聞社亞太區分社。除了通訊社以外,不少外地傳媒機構也有派駐人員在澳門或設立澳門分支機構,當中包括中央電視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人民日報社、中國新聞社等國家級媒體,以及香港 和台 灣的 傳媒 。出版事業 本 地 出 版 社 一 共 有 4家,政府和澳門的社團也在澳門的出版業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不少澳門政府部門都有出版書刊,還會資助民間社團的出版活動。現在澳門出版的書刊,很多都是以一些民間社團的名義出版的。一些報社也會出版圖書,推動澳門出版事業 的 發 展 。根據《澳門基本法》,澳門居民享有言論自由、出版自由以及新聞自由。具體規範新聞出版工作的法例是《出版法》、《出版登記規章》和《廣播電視法》,與新聞出版工作有關的法例主要還有《廣告活動法》。澳門特區政府的新聞局直屬行政長官,主要職能是負責社會傳播方面之協調及研究工作,以及在該領域向政府及行政當局提供協助 。澳門出版的報紙新聞局直屬行政長官的一般機構,回歸前稱為新聞司,組織法規是第24/94/M號法令。主要職責是:協助政府向輿論作出解 釋 , 確 保官 方 資 訊 的社 會 傳 播 活動;在其職責範圍內促進一切有助於了解本地區實況的事實的傳播;協助社會傳播媒介及其從業員行使其職能;促進與社會傳播領域的機構訂立合作議定書並確保相互的聯繫;促進有關提高社會傳播專業人士素質的活動;運用本身資源,或與行政當局及其他部門及公營企業合作,喚起輿論對有關公共利益活動的關注;確保對各種傳播媒介的資料進行搜集、系統分析及處理,並確保資料的散發;對本地區各傳媒實體及編印企業的通訊員、從業員、分社或代表人進行登記;對本地區一切定期刊物進行登記;給社會傳播及其從業員發放證明文件。現任 局長為 陳致平 。新聞記者公會澳門 2 0世 紀 40 年 代成 立 的新 聞 團體。抗日戰爭勝利後,澳門新聞界發生很大變化,漢奸報紙《西南日報》、《民報》停刊,《市民日報》、《復興日報》、《世界時報》、《大眾報》與《華僑報》等繼續出刊或創辦。1945年8月,澳 門報界部份代表人士發起成立新聞記者公會, 並 租 用 新 馬 路 捷 聲 藥 房 二 樓 作 會址。1946年選出理事會:許國潮、黃浩然、何曼公為常務理事;陳少偉、鄭掌環、雷學欽、雷渭靈、陳大白、衛漢光等為理事。成立之初,深獲各界人士之歡迎 。 為 籌 措 經 費 , 舉 行 了 大 型 遊 藝會,又組織赴廣州觀光團。觀光團返回澳門時發生撞 船事故,隨 團記者4名 遇難。1947年前後,澳門不少報人陸續轉往香港、廣州工作,該會會務活動陷於停 頓 。新橋在澳門半島東部,指鏡湖馬路北段及渡船街一帶。從前,由東望洋山東麓
  • (今二龍喉公園附近)的山泉匯集而成一條小溪,名叫蓮溪,向西流經渡船街附近,至大興街折向北,在街口附近流入濠江。在鏡湖馬路附近有一木橋,日久失修,後來改建新橋,人們因此叫該處為 “ 新橋 ” 。該 地 原來 瀕 臨濠 江 之濱,地 勢低窪 ,19 世紀6 0年代 填海 前鏡湖 馬 路和 大 興街 的 北端 常 被江 水 所淹,至今每遇大雨,仍會水浸街道。鏡湖馬路有蓮溪廟,就在昔日蓮溪旁邊。廟側是 20世 紀50 年代初 期建的 永樂 戲院,院旁由街坊集資建成的一座籃球場和一個小花園-新橋花園 。新橋花園位於澳門鏡湖馬路永樂戲院側,以地處新橋區,故名。1965年建成,面積3000平方呎(280平方米),設計佈局小巧雅緻。大門是仿宋的四柱式牌坊,襯以一對石獅,堂皇華麗。園內一個六角亭,精巧玲瓏,對面是一座供辦公用的高層建築物,以曲折迴廊相連,琉璃瓦頂,翹角飛簷,與整體格局一致,古色古 香 ; 四 周 擺 設花 木 盆 栽 , 一 片 清幽 。新澳門學社以評論政府施政、監察所提名而當選的議員、研究澳門整體發展為宗旨的社團。由立法議員吳國昌及區錦新、湯家耀等於1992年創辦。會址設於南灣巴掌圍 斜 巷 6 號 2 樓 。學 社 資 金 主 要 來 自社員的捐款及當選議員的酬金。擁有個人會 員 40 多 人, 並 邀請 各 界專 業 人 士30餘 人擔 任專門 事務 顧問 。新聲曲藝社曲藝團 體。1 969 年創辦 。創辦 初期以會內練唱為主,亦有參加澳門綠邨電台和澳門電台的播唱。隨着澳門曲藝活動 的 日 益 發 展 ,逐 漸 以 公 開 表 演 為主。為了培養接班人和提高演出水平,曾開辦曲藝培訓班,又應邀在媽閣廟演出折子戲,以及慰問老人院演唱,還前往中國內地進行交流,近期活動較少 。《新聲報》20世紀 20~ 40年 代澳門 發行量 最大的一家中文報紙。日報。創刊於1928年,由陳仲靄創辦。社址在澳門新埗頭橫街7號,設 有獨立工場 。除每日出 版1張 之外 , 另出 版 午報 1張 。 該報 新 聞主要採自香港及廣州的報紙,副刊則很有特色,曾組織“文友會”,專門徵集言情小説和奇趣散文。創刊以來,發行量一直保持 在1000 份左右。1 941年 停刊 。新藝印務有限公司澳門規模較大的印刷廠之一。位於漁翁街南豐工業大廈。擁有先進全自動化生 產 設 備 ,承 印 各 類 包裝 彩 盒 、 書刊、商務印件及手挽袋等各類印刷品。新麗華旅行社澳門較大的旅行社之一。位於新麗華酒店207室。其業務以接待東亞及其他外國遊客在澳門旅遊為主,擁有車隊及英、日、法、韓、中國普通話與粵語導 遊 。新麗華酒店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屬下的三星級酒店,富利達國際酒店集團成員。位於若 翰 四 世 大馬 路 與 友 誼大 馬 路 交 界處。近年重新裝修, 擁有客房240間 ,設中西式餐廳、桑拿浴室、購物中心、多功能會 議廳、商 務中心等 。雍陌營明 代 備 禦 澳 門 葡 人 的 軍 事 建 制 。1574年(明萬曆二年),明朝政府在澳門半 島 通 往 香山 縣 的 蓮 花莖 間 建 立 關閘,不許外商越關進入內地,亦不許內地 居 民 隨 便 進 入 澳 門 , 並 派 兵 戍 守 。1614年(明萬曆四十二年)由兩廣總督張鳴崗建議,獲兵部批准,會廣州海防同知,在蓮花莖之西、香山縣的谷字都雍陌村建營,設參將府,名雍陌營。駐軍千 人 , 由 參將 一 員 統 領。 明 朝 政 府1621年(天啟元年)建前山寨,雍陌營將設在雍陌的參將府移至蓮花莖以西數里、對澳門便於直接控制的前山,雍陌營 遂 廢 。意大利陶瓷設計有限公司澳門較有影響的建築陶瓷設計與生產企業之一。1995年成立。地址在青洲上街。現有員工40人。專營引進意大利陶瓷燒成生產全套設備,生產高級建築印花瓷片及腰線。接受各類建築工程、來料加 工和 門市 零售 。廉政公署直接受行政長官領導的獨立機構,前身為回歸前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專員公署。廉政公署的負責人廉政專員由行政長官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對行政長官負責。組織法規為第10/2000號法律。其職責是:開展防止貪污或欺詐行為的行動;針對貪污及公務員作出的欺詐行為、在因應澳門特別行政區機關選舉而進行的選民登記及有關選舉中所作出的貪污及欺詐行為,依刑事訴訟法進 行 調 查 及 偵 查 ; 促 使 人 的 權 利 、 自由、保障及正當利益受保護,以及確保公共行政的公正、合法性及效率。其權限主要為:查明具有充分依據使人懷疑發生貪污或欺詐行為、發生針對公有財產的犯罪、濫用公共職能、損害公共利益等行為的跡象或消息;監督涉及財產利益行為的合規範性及行政正確性;就所發 現 的 法 規缺 點 , 特 別是 使 人 的 權利、自由、保障或正當利益受到影響的缺點,作出解釋、修改或廢止有關法規的勸喻或建議,又或作出制定新法規的
  • 勸喻或建議;建議行政長官作出規範性行為,以改善公共部門的運作及對依法行政的遵守,尤其是消除各種有利於貪污及實施不法或道德上應受責備的行為的因 素 ;向 行 政長 官 建議 採 取行 政 措施,以改善公共服務;直接向有權限的機關提出勸喻,以糾正違法或不公正的行政行為或行政程序;進行宣傳教育工作,以遏止貪污及行政違法行為,並推動市民採取預防措施或減少各種有利犯罪行為發生的行為及情況的出現。現任廉政 專員 為張 裕 。慈幼中學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小學及中學教育。位於風順堂街。1 90 6年 創辦 。由 鮑思 高慈 幼會 持牌。原名無原罪工藝學校,只收容一般貧苦孤兒,並授以一技之長。1932年校舍擴 充, 增辦 小 學, 19 3 9年 增初 中 ,1952年 改為現名 。60年代 初該校將 課程重組,淘汰了原有的數個手工科目,增加電機及機械兩科,成為一所工業中學。1975年9月獲准成為英國倫敦大學普遍教育文憑試(G .C.E .)考試中心,1988年獲得英國倫敦城市工聯學會批准成為普 通工 程課 程考 試中 心。 20 03 /2004 年度設有 小學23 班,中學 23班 ,在校 學 生2 0 39 人 ,敎 師 85 人 。道敎道教為中國漢族固有宗教。源自古代 的 巫 術 。 公 元 3 世 紀 時 傳 入 廣 東 番禺 。 香 山 東 南 地 區 在 3 世 紀 時 仍 屬 番禺,澳門原屬香山。道教既是一個源自民間 的 宗敎 , 就在 此 時傳 至 澳門 。 其中,陳仁嬌仙女的傳説大概形成於漢魏時期,而傳説所記的仙女澳,即大橫琴島,與澳門極為接近,基本上可視此傳説為澳門及其附近島嶼有關道教發展的最早期資料。道敎信仰最遲在南宋紹興年間(1131~1162)傳至澳門及附近地區,當時香山地區已有信奉三清、魯靈光、玄武、天后、東岳大帝、城隍、康王神等道敎神仙的活動,並已有規模宏偉的道觀及修真的女冠,且為各階層所重視。至元明兩朝,香山縣的道敎活動仍有一定程度的發展,供奉的神祇包括康公 、 洪 聖 爺 、 天 后 、 文 昌 帝 君 、 關帝、北帝、城隍等,同時也祭祀社稷之神,山川風雲雷雨之神等。這些活動的傳播,必然也影響及澳門地區。至於澳門境內最早與道教信仰有關的史實,可追 溯 至 明 憲 宗 成 化 年 間 ( 1 4 6 5 ~1487)。澳門古老傳説,謂於成化年間由閩潮商賈興建媽祖閣廟。天后信仰在澳門的發展,歷久不衰,極其興盛。在澳門民間,還有朱大仙、三婆、洪聖爺等海神信仰。而正統的道敎史蹟有呂祖仙院、張天師殿等,又有道敎太乙門純陽派信善系的活動,有雲泉仙館之設。此外,澳門又有一貫道的活動,這派活動極隱秘,可能與醫靈廟有關。因廟內有濟公殿,而此派奉濟公為重要神明。至於澳門儒釋道教聯會,則可能與先天道有關,因該派亦主張三敎合一。除了上述重要的道教神祇外,對於石敢當、土地 、 財 帛 星君 、 魯 班 先師 、 華 光 大帝、華佗先師、社神、福神、太歲和侯王等相對次要的道教神靈,澳門居民亦有信 奉 和崇 祀 。道教太乙門純陽派信善系1935年始創於廣州苔村,有重要領袖利藻禮、梁藻智、莫藻義、李藻信 、黃藻信、梁藻仁、鄒藻孝和劉藻德等 。一説1 94 6年 立分 壇於 澳門 沙梨 頭, 至1961年後傳至香港九龍大南街信善壇;一説 該系 至1 96 4年 始有 屈展 別、 羅 聯宗、鄧聯學、鄧聯蔭、羅聯輝及羅紫彥等於澳門羅利老馬路17號三樓創紫闕玄觀,後遷至提督馬路,是為信善組壇,而又 有 信 善 二 分 壇於 澳 門 沙 梨 頭 海 邊街,全名為道敎呂道會信善二壇,可見仍以崇奉呂祖為主。該觀後因羅紫彥 、羅聯輝等領袖赴香港發展,而壇主屈展別年邁,獨力難支,乃被逼封觀。1973年, 由 羅 紫 彥 等 人的 努 力 , 重 光 於 香港。另澳門有崇奉呂祖的雲泉仙館,應與香港雲 泉仙館同 屬一脈 。《道路法典》由 澳 門 政 府 透 過 1 9 9 3 年 4 月 2 8 日第18/93/M號法令核准,於6月1日開始生效,為澳門主權回歸後仍然繼續有效施行之法律。該法典分五章,共101條。第一章引則及一般原則,規定公共道路和各種車輛之定義以及使用公共道路的一般規則,包括行人之通行規則 。第二章車輛及動物之通行,規定公共道路上任何車輛或動物之通行規則,尤其是規定駕駛員所應遵守的各種安全操作和駕駛規則。第三章駕駛員及車輛,規定駕駛資格及獲得駕駛執照之條件,同時還規定車輛之檢驗、註冊及登記摺之強制攜帶。第四章責任,訂明違反本法典規定所引致之民事或刑事責任以及所應承受之法律制裁。第五章程序規定,訂明任何交通事故或違反本法典行為之民事或刑事責任之追究,均受一般程序法及本章之特別規定管制。值得注意的是,為配合《道路法典》之實施,澳門總督透過 4月28 日第17 /93/M號法 令核准了《道路法典規章》,亦於1993年6月 1日 生 效, 此 亦為 澳門 主 權回 歸 後仍然 有 效之 法 律 。溫泉(1949~ )廣 東 中 山人 。 香 港 大 學 社會科 學 文 憑 課 程畢 業 , 暨 南 大 學社 會 學 專 業 畢業 。 第 二 屆 澳 門特別 行 政 區 行 政長官 選 舉 委 員 會
  • 委員、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副理事長、工聯文化委員會主任、造船工會主席、商訓校友會顧問、澳門政府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委員、澳門政府文化委員會後補委員、第三屆澳門市政執行委員會非全職委 員 、澳 門 職 業培 訓 統 籌委 員 會 委員。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第二屆澳門市政議會議員 。福建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敎育預備班及小學教育。位於台山李寶樁街。創辦於1990年。1 995年由政 府撥出校舍給 福建學校校董會。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教 育 及 小 學 教 育 預 備 班 4 班 , 小 學 1 4班, 在 校 學 生6 4 8 人 ,敎 師 2 5 人 。福記眼鏡澳門一間規模較大的眼鏡店舖。設在新馬路清平街。代理及經銷各國名廠鏡片、鏡架外、還供應名廠金筆、打火機及全系 列“都 彭”皮 具產品 。福斯托·桑拜奧(Fausto Sampai o,1893~1956)葡萄牙畫家。又譯作花士度,生於葡萄牙那帝亞(An d i a)村鎮。曾赴法國巴黎的丘利安(J u l ien)、勒納爾(Ren ard)和索米耶(Cha umie r e)畫院學習。1930年在葡 萄 牙 首 都 里 斯本 舉 行 首 次 個 人 畫展,獲得成功。作為葡萄牙海外畫家,他曾於1 934~ 1936 年旅居聖 多美、 帝汶,19 36~1 937年 旅居澳門 ,其間 也曾到過菲律賓、印度支那、香港及新加坡。1944~ 1946年旅居 印度。自194 7年開 始 旅 居 莫 桑 比克 、 安 哥 拉 和 佛 得角。旅居澳門期間,他非常勤奮,作了許多 風 景 畫 、 肖 像 畫 和 風 俗 畫 , 其 中《澳門媽閣廟》、《高僧》、《聖保羅大敎堂遺址》、《十月初五街》、《婦女肖像》等作品都具有很高的藝術造詣。特別是在澳門畫的《鴉片煙館》和《賭場》兩幅風俗畫,真實地反映了30年代澳門“黃、賭、毒”泛濫的社會現象,深刻地揭示了那個時代腐敗和病態的本質,是研究澳門歷史的重要資料。他在澳門期間還舉辦美術班,對推動美術教育頗 有 貢 獻 。福隆新街(Rua da Fel ic i dade)在澳門半島西南部,由紅窗門街起至白眼塘橫街。長220米。數十年前是澳門名噪一時的花街柳巷,妓院遍佈,燈紅酒綠,夜夜笙歌,通宵達旦。那時附近一帶還有不少酒樓、飯館、餐室、酒店、賭場、“茶話室”(鴉片煙館),是一個嫖、賭、飲、吸俱備的典型紅燈區。近年經過全新裝修,該街花街柳巷的形象已經完全改觀,不過仍然聚集了酒樓飯館各式食肆,如1903年開業至今的佛笑樓餐廳、有60多年歷史的陶陶居酒家等, 附近成為 澳門的著 名“食街 ”之 一 。福隆新街福德祠供奉土地公的廟宇。又稱土地廟。澳門有福德祠多座,如永福古社、雀仔園福德祠、下環福德祠等,均是有過百年歷史的廟宇。永福古社為澳門最古老的福德祠。雀仔園福德祠位於羅憲新街與馬大臣街交界處,建於清光緒十二年(1886),為一矮小平房,但甚受居民支持,近年該廟在右側興建舞台和一幢三層高會所後,每年土地誕均有神功戲上演,為該區一大盛事。位於河邊新街的 下 環 福 德 祠 , 建 於 同 治 七 年(1868),為澳門最大之福德祠,內有牌匾 及 石 碑 多塊 , 均 為 歷史 悠 久 的 文物 。福德祠裨治文 (El i j a h C ol e m a nBr i dg ma n,1801~1861)美國第一位來華牧師,也是美國研究中國語言文學的第一人。1801年4月2 2 日 生 於 美 國 麻 薩 諸 塞 州 。 1 2 歲 洗禮。1826年畢業於安姆赫特學校,隨後入安道 華神學 院就讀 。18 29年 10月 受美國公理會派遣赴中國。1830年3月22日抵達澳門,受到馬禮遜接待。由於裨治文 專 向 中 國人 傳 敎 , 故先 要 學 習 華文,並得梁發協助其工作。1830年裨治文與馬禮遜、雅裨理等人發起組織廣州基督敎徒聯會,主要宗旨是聯絡西國敎
  • 徒;設立資料庫、圖書館;出版華文聖經敎本。隨後參加益智會、馬禮遜教育協會、醫藥傳道會的工作。1832年創辦英文《中國叢報》(又譯《澳門月報》、《中國文 庫》) ,先後 在廣州 、澳門 出版。該報是鴉片戰爭前後外國人在華創立的重要刊物。初由馬禮遜倡議,美商奧利芬特負責在紐約進行印刷器機設備的籌募。裨治文辦報態認真、立論較持平,以大量文字記錄了鴉片戰爭前後重大事件 及背景 。18 43年 11月 ,任英 商馬地 臣 創 辦 的在 華 實 用 知識 傳 播 會 秘書。 1 8 3 9 年 2 月在 澳 門 創 辦 馬 禮 遜 學堂, 容閎 曾 在該 學 堂學 習6 年 。同 年 6月15日應欽差大臣林則徐之邀,到虎門觀察銷煙。1843年出席香港傳敎士商討重譯《聖經》會議。1844年2月,美國使團到達香港,裨治文充當顧盛的翻譯和秘書。1845年參加簽訂《中美望廈條約》。1853年任上海公理會牧師。1856年在上海外僑組成的學術團體一上海文理學會任會長。1857年促成皇家亞洲協會華北分會成立,被選為主席。1858年為簽訂《中美天津條約》而出謀策劃。他於1 84 1年 在澳 門出 版《 廣東 方言 撮要》 , 此 書 有助 歐 美 人 士學 習 中 國 語文,更可從學習中認識中國文化。1861年 1 1 月 1 2 日 在 上 海 去 世 。運輸工務司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所設司、局、廳、處架構中的首級機構,行政長官轄下5 個司 級 部門 中 排列 第5 位 。其 設 立是依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1999號法律、 第6/1999號行政 法規。運輸工務司司長由行政長官在澳門通常居住滿15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中提名、報中央人民政府委任。運輸工務司司長在下列施政領域行使職權:土地的整治;交通管理及航空器和港務;基礎建設及公共工程;運輸及通訊;環境保護;經濟房屋及社會房屋;氣象。轄下或由其協調、監督的部門包括:土地工務運輸局、地圖繪製暨地籍局、港務局、政府船塢、郵政局、地球物理氣象局、房屋局、建設發展辦公室、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環境委員會、民航局、土地委員會、交通諮詢委員會、可燃產品設施監察委員會、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澳門泊車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現任司長 為歐 文龍 。群英曲藝社曲藝團 體。1 992 年組成 ,由會 長殷麗珍與一群音樂、曲藝友好發起。成立以來,秉承發揚傳統粵曲藝術、關心社會的宗旨,數年來積極參與各項演出活動。無論是澳門工會聯合總會主辦的匯演,市政廳主辦的巡迴演唱,以及藝術節的演出,娛己娛人,與眾同樂。對慈善公益非 常注重,1 992、1 993年 為同善堂籌款義演,1994年為華南水災義唱,1996年為雲南地震進行賑災義唱。媽祖信仰亦稱天后信仰。流行於中國南方的沿海地區,遍及日本和東南亞諸國。澳門 民 間 古 老 傳 説 , 謂 於 明 成 化 年 間(1465~1487)澳門之媽祖閣便由閩潮商賈集資興建。此亦為澳門之外文名字Ma cao或 Ma c a u之 由 來 。 整 個 澳 門 地區,其實是一個屬於道敎系統的媽祖信仰圈。澳門半島另有馬交石天后古廟相傳比媽祖閣更早建成。又有天后聖母殿( 於 望 廈 康 真 君 廟 內 , 建 於 1 7 9 2 年 以前),蓮峰廟內有天后宮(建成於1722年),普濟禪院有天后殿(約建於1627年) ,氹 仔有 天后 宮( 創建 於1 78 5 年前)、關帝天后古廟(建成於1677年),加上路環天后古廟(創建於1677年)。自明朝以來,澳門共有8處膜拜天后 的地方 , 可 見 天 后 信仰 在 澳 門 發 展 之 興盛 。媽祖閣媽祖閣又稱媽閣廟、正覺禪林、海覺寺,俗稱天后廟。位於媽閣街。一説始建於明弘治元年(1488),為澳門三大古剎
  • 之最古者。早在澳門開埠之前,原名媽閣廟的媽祖閣已經存在,澳門的洋文名Maca u,即為“媽閣”的音轉。另説始建於明萬曆三十三年(1605)。媽祖閣位於澳門半島西端,依山而建,背山面海,有正殿、正覺禪林、弘仁殿、觀音殿之設,石獅鎮門,飛檐凌空,是一座富有中國民族特色的古建築。弘仁殿建於半山的巉岩古石間,殿堂就石窟而鑿成,殿內四壁雕刻海魔神將,中央供奉天 后 。 此 殿 為 這 4 幢 建 築 中 最 先 建 造者。歷代不少名士、畫家、詩人,在遊覽媽祖閣後留下題詞或詩句,被刻於山間的石壁上。這些石刻由於歷史悠久,為研究澳門歷史及文學的重要資料。該廟歷來流傳着不少神話,其中門旁的洋船石,位於廟門之旁,石上刻有“大眼雞”的古代海船圖形,並着五彩顏色 。門前的石獅子,殿內的小帆船,無一不被渲染。由於深得居民信奉,該廟香火甚盛,每年農曆三月二十三為天后誕,廟前廣場都有神功 戲演出,十分熱鬧 。每年新春,不少善男信女亦會到媽祖閣拜 神 祈 福 。媽閣山及依山而建的媽閣廟媽閣在澳門半島西南部、位於西望洋山和媽閣山的西面。常指媽閣廟的附近一帶。媽閣廟是澳門三大古剎之一,已有逾500年歷史。1993年被評為“澳門八景”之一“媽閣紫煙”。從前廟的附近是媽閣漁村,直到19世紀後期才有所發展。廟的北面沿山坡而上是媽閣斜巷,因為其山坡是古城牆遺址,故此又名萬里長城。澳門港務局就在該街。媽閣廟前面是澳門海 事博物館。 再往南有3 座多層公務員宿舍,粉刷成不同顏色,很是別緻。宿舍南面是一間由古炮台改建成的 聖 地 牙 哥 酒 店。 酒 店 前 面 有 一 海堤, 是 南 灣 填海 工 程 圍 成的 西 灣 人 工湖。 循 海 堤 出 去 ,可 到 巨 型 雕 塑 融 和門。近年,從海堤填海修建的馬路通至河邊新街,有助舒緩媽閣的交通。媽閣地區有望發展為以媽閣廟為中心的主題公 園 。媽閣山位於澳門半島的南端。因媽閣廟而得名 。 海拔 7 2米 。 東、 南 、西 三 面 臨海,北接西望洋山。山上鬱鬱葱葱,環境優美。西南麓有古炮台改建成的聖地牙哥酒店。山的東麓和南麓建有不少背山面海的 高級住宅 。媽閣古廟天后殿大火19 88 年2 月8 日, 具有 50 0年 歷 史的古剎媽閣廟發生火警。逾160年歷史的天后大殿被焚毀,殿內不少極具歷史價值的文物付諸一炬,損失難以估計 。火警發生 於當日凌 晨1時半 ,附近居 民發現媽閣廟的天后大殿火光熊熊,立即報警,並拍門通知廟內的廟祝、職員逃生。消防局共出動 4輛消防車救火, 約半小 時 後 控 制火 勢 。 天 后大 殿 歷 此 一劫,只剩 頹垣敗瓦 ,殿內6 根麻石柱 ,2 根 被 燒 塌 , 4 根 被 燒 至 嚴 重 剝 落 變形。一個大約200多年歷史的銅鐘亦被烈火燒熔,只剩下吊掛金鐘的鐵鈎。殿內的20多個牌匾、布幔、香案、關帝和韋陀的神像、神龕、精工雕琢的閩式貨船模 型 、 逾 百年 歷 史 的 大鼓 等 珍 貴 文物,全部毀於一旦。所幸大殿的主樑未被完全燒毀,沒有塌下,供奉在大殿正中央 的 木製 天 后 娘娘 神 像 ,雖 然 被 燒焦,但依然不倒。火警後,媽閣廟值理會在文化學會(現澳門文化局前身) 、土地工務運輸司、旅遊司等政府部門以及內地廟宇專家的協助下,進行重建天后大殿的工程。翌 年2月,重建工程 完竣,天后大殿建為三合土結構,鋪上琉璃瓦,外牆粉飾一新。從佛山訂造運回的銅鐘大鼓氣勢非凡。除夕晚,天后大殿開放,善信絡繹不絕,重現香火鼎盛的 景 況 。大火過後媽閣古廟天后殿媽閣炮台媽閣炮台遺蹟又稱娘媽角炮台、聖地牙哥炮台。澳門內港之海防要塞。位於澳門半島南端,媽閣山下之灘頭,燒灰爐炮台的西南面,與廣東省珠海市銀坑相對。大約建成於1629年(明崇禎二年),是澳門最古老 炮台 之一 。1 62 2年 (明 天啟 二年),荷蘭人企圖佔領澳門,葡人即於此地架設第一門炮。唐·馬士加路也(D .Franci sco Mas c ar enhas)任澳督後,遂擴建為 架 炮2 6 門的 大 炮台 。 炮壘 內 部 中央,有一水塘可儲水3500噸;內部有一座1740年(清乾隆五年)建成的聖地牙哥教堂,為軍人祈禱之處。該炮台司令
  • 一直 由 葡 萄 牙國 王 任 命 ,澳 督 無 權 過問。媽閣炮台司令在乾隆年間(1736~1795)贈給廣州炮台的幾門大炮,其中一門在鴉片戰爭中被英軍掠為戰利品,迄今仍陳列在英國倫敦大英博物館。媽閣炮台 荒置後 幾易用 途,2 0世紀 80 年代初改建為五星級聖地牙哥酒店,在亞太區旅遊會議文物建築利用的評比中獲得 優 異 獎 。媽閣斜巷(C a lç ad a da Bar r a)在澳門半島南部。北接媽閣街,南連媽閣廟前地。長245米。澳葡當局於17世紀修建的城牆(早已拆毀)有一段經過媽閣斜巷旁的山坡,所以該街道又名萬里長城。澳門港務局位於該街道。媽閣街(Rua da Bar r a)在澳門半島南部。北端在亞婆井街與龍頭左巷之間接高樓街,南端連媽閣斜巷。長240米。因媽閣廟而得名。是澳門半島南部一個古老居住街。該街東端的龍頭左巷10號,是一座有百多年歷史、佔地3997平方米的中式民居建築群—— “鄭家大屋”,它是中國近代著名思想家鄭觀應的祖居,已列為重點保護文 物 。媽閣廟見 媽 祖 閣 。預審制度為大陸法系國家所特有的一種刑事訴訟制度。作為大陸法系國家之一的葡國採用此制度,故澳門亦沿用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85條規定:原刑事起訴(應為預審)法庭的制度繼續保留。因此,澳門回歸後,預審制度仍然在澳門的刑事訴訟中繼續適用。澳門刑事訴訟中的預審制度,主要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偵查階段,特別規定某些偵查行為和強制措施只能由預審法官行使。依據澳門《刑事訴訟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屬預審法官之專屬權限有:對被拘留之嫌犯之首次司法訊問,採用強制措施或財產擔保措施,在律師事務所、醫生診所或銀行場所進行搜索及扣押,扣押函件及首先知悉被扣押函件之內容,被搜索人不同意之住所搜索,截聽電話或通訊並將之錄音,以及取得銀行客戶資料等。此外,在嫌犯或輔助人(通常為被害人) 提出預審請求後, 預審法官對檢察院提出的刑事控訴或將偵查歸檔之決定有權作出司法核實,以決定是否將案件提交審判。設立刑事預審制度之主旨是對警察機關及檢察院行使偵查權及檢控權作出一種制約或限制,目的在於保障人權 。叠石塘山見 塔 石 塘 山 。經元善案清末由澳葡當局給予政治避難保護的一起 案件 。19 00 年(清 光緒 二十 六年)1月,慈禧太 后立溥儀為皇儲, 準備廢光緒帝。上海電報局經元善因聯合1231人發出反對廢立的電報,遭清政府緝拿 。 由 於 保皇 會 在 澳 門有 較 大 的 勢力,經元善於1900年2月中旬輾轉來到澳門。清政府向澳葡總督交涉,要求引渡。澳葡當局遂將經元善逮捕,囚禁於大炮台。澳門保皇會人士全力對他進行援救和保護。澳葡當局也想通過這樣的機會否定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條約》中有關“照向來辦法”查交中國罪犯的條款,指出經元善是政治犯,拒絕引渡。清政府派人到澳門控告經元善“拐款逃走”,是刑事犯罪,並派證人赴澳門對質。澳門保皇會會長何廷光花費重金全力救援,港、滬等地人士和海外華僑也紛紛聲援。逼於中外輿論壓力,澳葡當局於5月12日正 式照會清政府,指 出有關經元善拐款逃走之控告不確實。後又經 葡 萄 牙 高 級 法庭 復 核 , 在 當 年 年底, 葡 國 政 府 最 後 確 定 經 元 善 是 政 治犯,予以 釋放, 並給予政 治避難 。經濟澳門經濟是一個相對獨立的微型經濟體系,具有相對完整的財政架構。經過400餘年葡萄牙租居、強佔澳門的歷史,加之特殊的政治、文化、人文環境和狹小的地理條件,造就了澳門經濟特點鮮明的結 構特徵和 運作機制 。經濟發展歷程澳 門 經 濟 演 變 的 歷 史 悠 久 而 又 曲折。可以將澳門開埠以來的澳門經濟發展,劃分成兩個階段,即1949年以前的40 0 年 和1 9 4 9年 以 後 的5 0 年 。第一階段,葡萄牙人曾經利用其海上的優勢,刻意開拓澳門與印度果阿 、日本長崎、菲律賓馬尼拉及歐洲和美洲國家的貿易,使澳門一度成為遠東最大的貿易商港,中西方貿易的第一個中繼站。其後澳門經濟幾經興衰,護航業 、鴉片貿易、販賣勞工等行業先後成為澳門的經濟支柱,在周邊地區的同類行業處於龍頭地位,最終皆逐漸走向消亡,只有現在稱為博彩的賭博業雖然有起有伏, 但仍 持 續至 今 。賀田工業有限公司第二階段,現代澳門經濟經歷了一個發 育壯 大的 過 程。 自從 2 0世 紀6 0 年代初,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取得博彩專營權之後,澳門經濟進入了一個高速發展的時期。旅遊業迅速發展,來澳旅
  • 客1960年僅70萬人次,1965年達到126萬人次,首次突破100萬人次,1972年突破200萬人次,1 979年突破300萬 人次,1980年突破400萬人次,1996年達81 5 萬 人 次 。 澳 門 回歸 後 , 2 0 0 1 年 達1027.9萬人次,2003年達1188萬人次,2004 年創16 67萬人 次的歷史 高峰。 隨着博彩業經營權開放,澳門博彩旅遊業已成為名符其實的龍頭產業。出口加工業也 在6 0 ~7 0 年代 高 速擴 展 ,形 成 了製衣、紡織、玩具生產為龍頭的勞動密集型 的 工 業 架 構 ,並 逐 漸 提 高 生 產 技術,提高產品檔次。80年代澳門工業進入全 盛 時 期 , 製 衣業 和 針 織 業 形 成 規模,玩具、電子、人造花等工業也逐漸湧現。工業的發展帶動了澳門經濟的多元化。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澳門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形成了以旅遊博彩業為主導,旅遊博彩業、出口加工業、金融保險業、建築地產業四大經濟支柱齊頭並 進的 經 濟格 局 。曾經依賴配額和普惠制的製衣業經濟快速發展的原因近幾十年來,澳門經濟取得了輝煌的成就 。自 20 世紀 60 年代 中開 始, 澳門經濟進入 高增長期, 1982~ 1995 年間澳門本地生產總值年平均實際增長率為6.97%,2003年,以當年價格計算,本地 生產 總值 (GDP)達 到6 33 億澳 門元,人均GDP超過142,638澳門元,折17,782美元。澳門經濟之所以持續增長,主要有4個方面的原 因:①澳門 作為一個獨 立的關税地區參加國際經濟貿易組織,在70年代先後獲得歐洲共同體國家和美國給予的普遍優惠税制(普惠制或稱特税制)待遇,以落後地區資格,享受發達國家的進口配額和關税優惠,從而刺激了澳 門 的出 口 加 工業 和 對 外貿 易 的 發展,澳門現有的紡織業、製衣工業就是在這 種 背 景 下建 立 起 來 的。 ② 人 口 劇增,1991年澳門人口總數為41.5萬人,比1981年的24.2萬人,增加了70%,一方面擴大了澳門的內部需求,另一方面為澳門經濟增長提供了大量的廉價勞動力,在這方面澳門的加工工業和服務性行業頗受實惠。③受益於中國內地改革開放的政策,中國內地和香港經濟增長的推動,來自中國內地和香港的投資增加 , 中 資 已 是 澳門 最 大 的 外 來 投 資者,成為穩定澳門經濟的重要力量。④博彩業發展迅速,政府的博彩税收入由1978年的4100萬元,增加到1993年的42.23億元,增加了103倍,平均每年增長36.2%。1995年更增至52.5億元,20 0 3 年更 達 到 1 00 億 元 之歷 史 最 高 水平。不僅直接支撐了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而且為澳門各行各業的發展創造了一個低 税的發 展環境 。澳門經濟作為一個微型經濟體系不可能追求門類齊全的完整的經濟結構,而是形成目前的博彩旅遊業為龍頭,服務業為主體,其他產業相應發展的經濟結構,是與澳門的現實信條和歷史淵源分 不 開 的 。經濟發展的晴雨表——房地產建築業。澳門經濟的脆弱性及發展前景澳門有限的經濟規模的先天因素與相對單一的經濟架構的後天因素,注定了澳門經濟結構因為嚴重依賴外部環境而具有脆弱性。①從整體上看,澳門的經濟增長依賴於外部需求,旅遊博彩、加工工業,乃至建築地產業均不例外。旅遊博彩需要外來的遊客;加工工業要有外來的訂單、外來的原材料和設備,甚至需要外來的勞動力;建築地產業大量的空置樓宇也期望外來的資金和人口來消化。這是由澳門自然資源條件和人口資源條件所決定的。②從財政收入上看,政府的財政收入依賴於博彩業的發展,進入90年代,博彩税收入在政府公共收益中的比重一般佔1/3以上,近年更 達 5 0 % - 7 0 % 。 ③ 從貿易 結構 上看,出口市場依賴美國和歐盟國家,澳門絕 大 部份 的 商品 集 中輸 往 這兩 個 地區 。 以 2 0 0 3 年 為 例 , 輸 往 美 國 的 佔50%,輸往歐盟的佔23%,兩者合計為73%;出口貿易的品種集中在成衣和紡織品上,2003年成衣出口貨值佔總出口
  • 總 值 的 7 0 % 。 ④ 從來 澳旅 客結 構 上看,依賴於來自香港、中國內地及台灣的旅客,三地共佔90%以上。這四重依賴性反映出澳門經濟在其發展過程中容易受到外界 因素的影響 。澳門經 濟的 增長 從1 99 3年 開始 放緩,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逐年回落,1996、1997、1998、1999年出現負增長。澳門回歸後,由於治安改善,旅客增加,令博彩收益逐年增加;加上紡織品及成衣出口在2000年大幅增加,其後3年都能維持可觀的出口量,因而2000~2004年本地生產總值增長逐年加快,整體經濟環境獲 得較大的改善 。然而 , 澳 門 的 經濟 前 景 仍 存 在 隱憂。一向依賴配額和普惠制的出口加工業(主要是紡織、成衣業),在2005年全球紡織品及成衣配額制度取消後,將無可避免地受到衝擊。有關企業將面臨3種抉擇:轉型( 轉向高品質、高技 術的生產模式)、轉移(把工廠轉向成本較低的地區)或轉業(轉為從事其他行業或結業)。博彩業方面,雖然踏入21世紀以來,發展勢頭良好,澳門特區政府亦於2002年實行開放政策,增發2個博彩經營牌照,以剌激博彩業的提升和發展,但外部的競爭不容忽視。從周邊地區博彩業發展的態勢看,澳門賭業在亞太 地 區一 枝 獨 秀的 局 面 已不 可 能 再現,亞太地區的韓國、馬來西亞、菲律賓、澳大利亞等地已經開設賭場,台灣及東南亞其他地區要求開設賭場的呼聲亦越來越高,澳門博彩業面臨的競爭會越來越大。從社會效果看,博彩業雖然已成為澳門經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份,但也成了澳門眾多社會矛盾和衝突的 焦 點。 至 於 人口 和 外 來投 資 的 增長,短期內不可能有大的突破。從人口看, 雖 然 澳 門的 人 均 本 地生 產 總 值 較高, 但 綜合 經 濟 實力 和 經 濟規 模 仍 很小,澳門現有的地域和經濟規模對於人口的承載力也極為有限,短期大量增加人口的可能性不大。從投資環境看,澳門的比較利益優勢不大,外部投資澳門的動力仍不夠強。澳門宜利用從博彩業獲得的資源來支持新興產業的發展,以減少產業過於單 一所帶來的風險 。經濟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屬下的一般部門,回歸前稱為經濟司,組織法規為第15/2003號行政法規。職能為:負責協助制訂和執行經濟活動範疇、知識產權範疇以及其他法律規定屬其範疇的經濟政策。職責主要為:在其職責範圍內協助制訂經濟政策及發展產業;簽發工業場所牌照和編製工業記錄,並進行有關監督工作;簽發牌照予進行燃料產品商業活動的企業、轉運企業、税務倉庫、免税商店及法律規定屬經濟局負責簽發牌照的其他非工業場所,並進行有關監督工作;簽發對外貿易活動准照;管理對外貿易活動的限量制度;簽發特區產地來源證明文件;協助制訂管理知識產權的政策;執行消費税規章;統籌和協調特區參與國際及區域的經濟組織及會議的工作;監察對在特區生產的產品製造程序、經濟活動及須獲發牌照的其他活動的法律遵守情況,並監察經營人及有關場所;監察其他經濟法例的遵守情況;促進和維持公平的營商環境等。現任代 局長 為蘇 添平 。經濟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諮詢組織。前身為從屬於澳門總督的諮詢機構。按1994年第13/94/M號法令設立。在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發展策略及經濟政策方面,行使提供諮詢的職能。經濟委員會的權限為:就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發展的主要方針發表意見;就有關社會經濟重整及發展的策略發表意見;就經濟政策的訂定及執行,以及規範經濟活動的立法性法規發表意見;就經濟委員會 的 年 度 計劃 及 工 作 報告 書 發 表 意見;關注及定期評估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狀況的發展;通過本身內部規章。經濟委員會組成人員包括:行政長官,由其任主席;經濟財政司司長,在行政長官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代任之;經濟利益團體的代表(由代表經濟利益的團體指定);由行政長官委任的經濟、企業、學術及勞工領域的資深人士。如所討論事宜屬其他權限範圍,應主席的邀請,有關司長可列席經濟委員會會議 。根據所討論事宜的性質,主席亦可邀請其他人士或實體列席經濟委員會會議 。獲委任成員的任期為兩年。經濟委員會每年舉行兩次平常會議;特別會議可由主席 主 動 或 應 三 分之 一 成 員 要 求 而 召開 。經濟房屋出售 給澳 門 市民 的 低價 房 屋。 2 0世紀80年代後,澳門政府在推行其房屋政策時,以優惠的條件與建築企業訂立房屋發展合同,以便通過建造低價房屋解決市民的住屋問題。這包括主要用於居住的經濟房屋享有優惠,在建造樓宇的准照費、檢驗費、入伙紙費等方面享有優惠;經濟房屋豁免都市房屋業鈔,為期1 0年 ,1 0年 後業 鈔的 豁免 減至 半數;在豁免業鈔的期限內,同時豁免房屋買賣契約的純利税;豁免首次轉移物業的物業轉移税;豁免間接税;免費辦理房屋登記;立契費用減半,以及豁免租務合 約的印 花税等 。經濟房屋租賃 由於經濟房屋實際上是一種社會福利。因此,經濟房屋在出租給住客使用時必須體現其社會效益。法律規定,經濟房屋的租金為限制租金,即租金不是由業主和住客商定,而是由政府確定;在租約繕立、租賃關係確立之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住客須每月首8天 內在其住所 繳納租金, 否則業主可於該月11日前向澳門房屋局申
  • 請以按金結算到期的租金;經濟房屋的出租採用競投的方式;經濟房屋的租賃期為 1年 , 如住 客 願意 ,可 繼 續租 賃 ;住客如違反法定義務,房屋局可作出處罰,住客不服可向行政當局上訴,上訴期為10天,而行政當局對違反法定義務的住客可進行勒遷,即行政當局無須經司法程序可強制住客搬出居住單位 。經濟房 屋轉 讓 經濟房屋可根據分層所有權制度作有償轉讓。經濟房屋的轉讓分直接轉讓和抽簽轉讓,其中抽簽轉讓是指以競投的方式來出售經濟房屋,並在競投者中以抽簽來確定買主 。直接轉讓的程式是:買賣雙方直接洽談條件並通知房屋局,房屋局作出審查,簽發證明文件、立契、登記。法律規定有資格購買經濟房屋的人為符合承租條件的人和在有效租約期內的承租人。經濟房屋的售價,如一次性付清,不得超過交易時年租的20倍;如分期付款,其攤還表和利息率由行政當局根據房屋局的建議 以訓令 核准 。氹仔島新建的經濟房屋《經濟房屋法》(第13/80/M號法律)是管制經濟房屋的基本法律。1980年9 月 6 日頒 佈 。 該法 由 概 則、 土 地 出讓、 房 屋 的 興建 、 豁 免 及其 他 税 務 優惠;房屋之租賃、房屋的轉移、最後條文等7章共76條組成。法律規定行政當局追隨經濟房屋政策的方針“係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利便某種收入水平的階層獲得適當居室。”所謂經濟房屋係指透過本法的規定由地區行政當局、地方自治機構、澳門教會、公益行政團體、房屋合作社、公共服務專營公司、營利企業及其他私 法人建造或 購置並符合 5項基本使用條件的房屋。該法還具體規定了經濟房屋的用途、類別,經濟房屋享有的優惠,以及經濟房屋的租賃和轉讓等事項。1981年8月8日頒佈的第8/81/M號法律修改了《經濟房屋法》的第73、 74和 75 條。1 991 年2 月25 日頒 佈了第18/91/M號法令,即《經濟房屋出售法》,同年12月23日頒佈的第62/91/M號法令修改了它的第1條條文。199 3年4月12 日又頒佈了 第13/9 3/M號 法令,即《經濟房屋新法例》,該法對房屋發 展 合 同 ,批 出 土 地 ,制 訂 工 程 計劃,以及銷售屬承批企業的建成單位等方面作出了規定。1995年頒佈了第26/95/M號法令,核准了按房屋發展合 同制度建成的房屋的購買規章。法律對於改善居屋困難家庭的生活條件,促進社會穩定具 一定促 進作用 。經濟財政司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所設司、局、廳、處架構中的首級機構,行政長官轄下5 個司 級 部門 中 排列 第2 位 。其 設 立依據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1999號法律、 第6/1999號行政 法規。經濟財政司司長,由行政長官在澳門通常居住滿十五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中提名、報中央人民政府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在下列施 政 領 域 行使 職 權 : 財政 預 算 ; 工業、商業、博彩監察及離岸業務,但法律或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屬其他司長的職權者除外;貨幣、匯兑及金融體系,包括保 險 業 務 ;公 共 財 政 管理 及 税 務 制度;統計;勞工及就業;職業培訓;社會保障;消費者的保護。轄下及協調監督的部門包括:經濟局、財政局、統計暨普查局、勞工暨就業局、博彩監察暨協調局、社會保障基金、退休基金會、消費者委員會、貿易投資促進局、金融管理局、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籌備辦公室、工業發展基金、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經濟委員會、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統計諮詢委員會、澳門世界貿易中心有限公司、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 公 司 、 澳門 生 產 暨 科技 轉 移 中 心等。現任 司長為 譚伯源 。經濟統計澳門經濟統計基本勾劃出澳門經濟狀況,各界人士使用這些統計指標可以了解澳門的經濟運作和特色,經濟統計的相關數據有助研究澳門經濟現狀、經濟變化的幅度、經濟預測、施政方針的釐定。根據“澳門統計體系的結構”澳門金融管理局負責編制貨幣、金融及匯兑方面的統計資料,澳門統計暨普查局負責金融以外的統計工作。澳門經濟統計涉及澳門的主要經濟活動,包括旅
  • 遊及服務業、金融業、工業、建築業。經濟 分 析可 使 用 的統 計 資 料是 多 方 面的,包括澳門本地生產總值(GDP)、價格調查、就業統計、直接投資統計、對外貿易統計等(可參看統計暨普查局出版物)。其中澳門本地生產總值分別使用支出法和生產法估算,以季度及年度 的 方 式 公 佈 。 支 出 法 列 出 GDP各 個組成部份(私人消費支出、政府最終消費支 出 、 固 定資 本 形 成 總額 、 庫 存 變化、 貨 物 及 服務 出 口 、 貨物 及 服 務 進口),供資料使用者進一步剖析澳門經濟 狀 況 。 生 產 法 估 算 的GDP則 提 供 各產 業 在GDP中 所 佔 的 比 重 , 清 晰 展 示澳門經濟結構的特色和變化趨勢,對不同的經濟研究人員提供數據支援 。
  • 十四劃瑪大肋納嘉諾撒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學敎育。位於筷子基俾若翰街。創辦於1 96 1年 。持 牌團 體為 澳門 天主 教 敎區。 因 學 生 不 斷 增加 , 曾 多 次 擴 建 校舍。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教育及小學預備班 3班 ,小 學1 3班, 在校 學生 49 8人 , 敎 師 2 5 人 。“瑪麗亞二世”號巡洋艦爆炸事件1850年(道光三十年),葡萄牙力圖仿效英國侵略者,以武力來迫使清政府承認澳門為葡萄牙的殖民地。特任海軍 上 校 官 也 , 即 庫 尼 亞 ( Pe d r oAlexandr ino daCunha)為澳門總督,派遣巡洋艦“瑪麗亞二世”(D.Mari aⅡ)號及2艘 海防 艦前 往澳 門 ,加 強軍 事力 量 。10月 29 日,為 了慶 祝葡萄 牙女 王的 誕辰,裝飾華麗的“瑪麗亞二世”號巡洋艦鳴放禮炮,意外發生爆炸,艦船炸毀沉沒,炸死船長及船員191人,還炸 死約40名在船上觀禮的中國人。這一突發事件,使澳葡當局的殖民擴張計劃和野心遭 到 打 擊 。瑣羅亞斯德敎流行於古代波斯及中亞細亞一帶的宗 教 。 相 傳 創 敎 人 就 是 瑣 羅 亞 斯 德(Zoroas t er)。該敎在中國史籍裡又名祆敎、 火 袄 敎 、 拜 火敎 、 火 敎 或 波 斯 敎等。 公 元 51 6 ~ 5 19 年 之 間傳 入 中 國 。袄敎的“袄”字,乃中國古代對瑣羅亞斯德敎所信奉諸神的統稱。大約在18世紀70年代,瑣羅亞斯德敎在葡萄牙人的引領下,從印度西部海岸古里地區和孟買從海路傳入澳門和廣州,亦即自南宋以來該敎在中國沉寂以後的再度傳入。直至 19 世紀 40 年代 ,瑣 羅亞 斯德 敎 和它的敎徒,曾在澳門活躍過,並對澳門的經 濟 、貿 易 等 方面 , 起 過一 定 的 影響。目前澳門已無該教的活動,但1829年建立的瑣羅亞斯德墳場(位於松山,俗稱白頭墳場)則仍然保存着。該敎的祭司皆以白布圍頭,穿白袍,所以又有“白頭敎 ”之稱。 澳門還有 一條白頭 馬路, 亦與 此敎 有關 。赫德(Robert Har t,1835~1911)北愛爾蘭人。任中國海關總税務司長達45年(1863 ~1908),被清朝 政府視為“客卿”。1854年(咸豐四年 )來華,1 854~ 1858 年間,先 後在英 國駐寧波和廣州領事館擔任翻譯和助理。1859年參加中國海關工作,任粵海關副税務 司。 18 61 年起 ,代 理總 税務 司 職務。1863年11月(同治二年十月)繼李泰國任海關總税務司。1885年(光緒十一 年 ) 6 月 被 英 國 政 府 任 命 為 駐 華 公使,未就。1908年休假離職回國,仍掛着總税務司的頭 銜,直至逝世 。赫德主持中國海關近半個世紀,在海關建立了總税務司的絕對統治,並把他的 活 動 伸 向中 國 的 政 治、 經 濟 、 軍事、外交、文化敎育各個方面。他曾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顧問的身份參與清朝政府 與 西 方 國家 之 間 的 各種 交 涉 , 如1885年《中法和約草案》,以及後來的中緬交涉和印藏交涉等。1887年,赫德派其秘書、中國海關駐倫敦辦事處主任金登幹前往葡萄牙里斯本,就澳門的地位問 題 與葡 國 政 府談 判 , 雙方 最 後 於18 8 7年 3 月 26 日 簽署 《 中 葡里 斯 本 草約》,共四款,其中第二款“定准由中國堅准,葡國永居管理澳門以及屬澳之地, 與 葡 國 治理 他 處 無 異” , 第 三 款“定准由 葡國堅 允,若 未經中 國首肯 ,則葡國永不得將澳地讓與他國”。草約簽署後,以兩廣總督張之洞為代表的地方當局多持異議。葡萄牙全權代表羅沙(Tomá s deSousa Rosa)於1887年8月11日到京議約,但雙方對澳門及其屬地界址等分歧甚大,赫德從中“調解”,並向總理衙門陳述意見。最後兩國分別由奕 劻 、 孫 毓 汶 和 羅 沙 於 1 2 月 1 日 簽 訂《中葡和好通商條約》,並於1888年4月28日在天津換文。該條約第二款對《中葡里斯本草約》予以承認,從而正式承認葡萄牙“永 居管理澳門” 。輔導服務主要為那些在生活適應上常感困擾人士提供的服務。透過服務使其對自身的處境有更清晰的了解,助其獲得應有的人 生 態度 , 努力 學 習適 應 生活 的 技巧,積極地面向生活。澳門許多類型的福利機構,均有此類服務項目,如耆康中心、復康中心等。但家庭服務機構卻是輔導服務的主要單位,所以,社工局轄下的5間社工中 心和家庭輔導辦公 室可説是政府為市民提供輔導服務的主要機構;而民間 的家庭服務 中心也有7 間之多,亦提供了此類服務。再者,澳門明愛生命線和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的新移民綜合服務,亦提供了此項以輔導為主 的 服 務 。鄞榮源(1955~ )福建 晉 江 人 , 1 98 0 年 來 澳 定 居 。興源 實 業 發 展有 限 公 司 董事 長 , 寶 龍(集團)發展 有限公司董 事副總經理 ,亞洲晉江社團聯合會名譽會長,澳門福
  • 建同 鄉 總會 、 澳 門福 建 同 鄉會 名 譽 會長,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監事長,福建省政協委員,澳門晉江同鄉會副會長,澳門福建學校校董,澳門福建體育聯合會永遠名譽會長,晉江市僑聯顧問,晉江市 政 協委 員 , 晉江 市 金 井僑 聯 副 主席,澳門 福建商會 名譽會長 。嘉禾集團有限公司澳門的製衣、洗衣與出口貿易聯合企業。總部位於道咩卑利士街13號發展工業大廈5-6樓。集團成員有:嘉禾製衣廠(澳門)有限公司、建業洗水廠有限公司、建業製衣廠有限公司、中田公司及香港的吉利洋行、量大投資有限公司。香港辦事處設在九龍尖沙咀星光行1227室。該集團主要經營製衣和進出口貿 易 業 務 。嘉思欄行車天橋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與嘉思欄馬路交界處,富豪酒店門前。天橋一分為二,一條轉落南灣街原教育暨青年局附近,另一段直落至葡京娛樂場前。天橋雖短,但極為重要。每年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期間,賽車由友誼大馬路經葡京灣轉上嘉思欄馬路,造成整個新填海發展區交通癱瘓。過去逢此時必建臨時行人天橋,方便居民及參觀賽車之群眾往來,車輛亦得分流,新口岸之車輛不可進入市區,而市區之車輛亦無法經嘉思欄馬路與羅理基博士大馬路交界之街口通往新口岸或外港碼頭,造成交通混亂和不便。臨時行人天橋在賽車結束後就得拆去,如此一建一拆浪費政府開支。建成此行車天橋後,新填海發展區與市內交 通就暢 通無阻 。嘉思欄炮台又譯作噶斯蘭炮台,葡人呼作“聖方濟各炮台”。位於仁伯爵醫院南面,南 灣 之 東 端 的 松 山 山 腳 , 地 勢 險 要 。1622(明天啟二年)荷蘭入侵時,一艘名叫Ga l l i a s的葡方戰船被擊沉,為紀念這一 事 件 , 故稱 其 後 建 於此 的 炮 台 名“嘉思 欄”。 又因 炮台與 聖方濟 各修 院舊址相通,故葡人又稱為“聖方濟各炮台”。建成於1629年(一説1622年),當時媽閣炮台亦剛完成,並與仁伯爵炮台、聖約翰城堡及三巴炮台互相連貫,成為東南方向海防重地。凡來自雞頸到氹仔、澳門的船舶,嘉思欄炮台居第一道防線,其炮火射程最遠能達氹仔島的雞頸盡頭。炮台石牆高逾2丈,寬20餘丈,上置大炮10門(一説7門),並有火藥庫,炮台後的二層樓房即為嘉思欄兵 營 。嘉思欄炮台嘉思欄隧道行人隧道。位於澳門嘉思欄馬路之下,由原珠江公司側之隧道圍起,拾級而上,入隧道後由南灣花園上之兵營巷(嘉思欄後新 馬路)出。 原供每年澳 門格蘭披治大賽車期間,因嘉思欄馬路為賽道,疏導行人由市區進入新口岸填海發展區以免受賽車影響。但該行人隧道之照明設備常遭不法之徒破壞,市民無安全感,故使用該行人隧道者極少;而且賽車期間,有嘉思欄行車天橋可解決新填海 區之 進出 交通 。嘉路米耶圓形地見 三 盞 燈 。嘉鳴曲藝會曲藝團 體。 199 3年 元旦組 成。 宗旨是以曲會友,藉藝術傳誼,期望通過參與曲藝活動,廣交朋友,達到發揚傳統藝術的目的,積極參與澳門有關曲藝活動。還組織會員到新會、江門、珠海等地 作交 流演 唱 。嘉模泳池公眾泳池。原是海島市政廳高級官員住宅的附屬網球場。1990年,由於興建友誼大橋的影響,位於水塘北角的泳棚需 要 清 拆 , 港 口 大 橋 辦 公 室 遂 補 償450萬元 予管理泳 棚的澳門 游泳總會 ,以作另覓地點興建新泳池的費用。後經澳門總督韋奇立的批示,由澳門政府撥款,海島市政廳撥出該地段,加上澳門游泳總會所得到的補償金額,在氹仔興建一座公眾泳池 ——嘉模泳池。1994年2月 3 日, 澳 門總 督 韋奇 立 為嘉 模 泳 池進行了揭幕儀式。這座由體育發展局管理的泳池,除部份時間給予澳門游泳總會培訓泳手外,還向市民開放,尤其深受氹仔居民的歡迎。還擁有一個25米的暖水池,運動員及愛好游泳者均可全年進行游泳運動。1999年4月30日,澳門體育總署與海島市政廳簽署協議書,將嘉模泳池的管理權授予海島市政廳,但該泳池仍屬 澳門體育總 署的資產 。嘉模聖堂位 於 氹 仔 嘉 模 前 地 。 1 8 8 5 年 建成。右側有一座石製大型十字架,為該堂之標誌。教堂之前建有公園,為市民休憩之地。建築這座教堂是為了方便當時氹 仔島 32 30 個居 民中 的3 5名 敎徒 ,並且因為“五盾旗在氹仔島已飄揚了40年,但在距離澳門僅兩海里的那個島上的某處尚沒有昔日葡萄牙人在其擴張與擴 大 其 疆 域 的 土 地 上 升 起 的 拯 救 標誌。”(文德泉(Manuel Te ixei ra)神父在《澳 門 及 其 敎區 》 第 九 卷中 引 用 若 澤 ·多斯桑托斯·互濟尼亞斯語)因此,嘉模聖堂也是葡萄牙 人來到氹仔的象徵 。
  • 每年7月16日之嘉模聖母節,教堂都 會舉行 慶 祝 活 動 。嘉模聖堂嘉樂庇(José Manuel de SousaFaro Nobre de Carvalho,1910~1995)第12 1任 澳門 總督 。生 於里 斯本 。曾在陸軍服役,並在印度、安哥拉等地服務。19 34年1 1月任少 校,19 64年1 2月升為 准將。 196 6年 11月 26日 抵澳 門履新。上 任不久 ,澳門爆 發“一 二三”事件。1967年嘉樂庇簽署承擔“一二· 三 ” 事 件 全 部責 任 聲 明 書 , 賠 款205萬 元。嘉樂 庇在19 70年9 月獲准 續任兩年,同年晉升為將軍。1972年7月又獲准續任兩年。嘉樂庇重視澳門工業的發展,推行以工業作為發展經濟基礎的新政策。1969年6月,力主澳氹大橋動工興建,大橋於1974年10月5日落成通車,並以“嘉樂庇”的名字命名。當時他亦提出興建九澳深水港,派專業人員探測附近水文資料,同時致力市政建設和社會福利事業。1968年,築成接駁前山輸水管路,解 決了澳門食水難題 。19 70 年 ,組 織 新電 力 公司 , 發展 新 口岸、外港及離島建設,修築市區馬路,收購、重建盧廉若公園。1970年1月 ,台山首座平民大廈落成,其中嘉翠麗大廈是以澳督夫人的名字命名的。嘉樂庇執政期間,澳門的建築業、旅遊業及各行各業均有較大的發展。1974年澳門工商界曾發起簽名運動,挽留他繼續擔任澳督 職 務 。同 年 1 0月 離 任 。嘉諾撒培貞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學敎育。位於白鴿巢前地。1935年創辦。由嘉諾撒仁愛會持牌。2003/2004年度設有 學前教育 及小學敎 育預備班 5班,小學12班,在校學生443人,敎師2 7 人 。嘉諾撒聖心女子中學(中文部)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敎育、小學敎育預備班、小學及中學六年敎育。位於美副將大馬路。前身可溯至培貞學校,1939年雅廉訪聖心英文書院校舍落成,原屬培貞學校初中部女生則遷往新舍就讀,稱為培貞學校初級中學部。1944年該校因未經廣東省教育廳立案,對學生升學有所妨礙,乃與粵華中學磋商,自1944年9月起培 貞 女 校 正 式 易名 為 粵 華 中 學 女 子部,同時增設高中部。1973年9月,正式宣佈脱離粵華中學,改稱聖心女子中學,並於1974年向澳門教育廳立案。由嘉諾撒仁愛會持牌。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敎育及小 學敎育預備 班8班,小 學18班, 中學21 班,在校 學生17 34人 ,敎 師 7 8 人 。《夢回情天》現 代 詩 集 。 高 戈 著 , 舒 望 選 編 。《五月詩叢》之八。 澳門五月詩社199 2年出版。全書分“感覺的雕刻”、“不是抒情的季節”、“夢回情天”、“澳門澳門”及“尋找夸父遺留的足跡” 5輯,收詩150多首,多半是20世紀80年代在澳門報刊上發表過的。詩作既抒情又富於哲理,在形式上注重節奏感和整齊的句型,意象叠加,句子跳躍,含義多元。筆鋒時而直露,時而隱喻晦澀,為追 求 戲 劇 化效 果 , 嬉 笑怒 罵 不 拘 一格,極具反諷和陌生化的傾向。更嘗試運用情與境的轉換和通感效應,以加強詩 的 張 力 。聚龍社位於 澳 門 關 前 街毗 連 的 聚 龍 通 津內。供奉社公,如土地神。興建年份已不 可 考 查 。 內 有 清 嘉 慶 二 十 四 年(1819)立之石碑,碑文記載了該區在當時情形。但由於處在橫街窄巷,且日久失修,今已 不大為人注意 。遠東水翼船有限公司來往於香港及澳門兩地的船務服務公司。1964年在香港成立。現有員工千餘人 。 擁 有 全球 最 大 的 噴射 水 翼 船 船隊,轄 下共 有18 艘噴 射水翼 船, 24 小時為旅客提供渡輪服務。該公司研製的夜航 設 備 ( 紅外 線 觀 察 儀器 ) , 曾 於1991年度獲得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之總督工 業 獎 , 機器 及 設 備 設計 比 賽 優 勝者,並 得到獎 狀獎勵 。遠東水翼船有限公司轄下的快速噴射水翼船遠來餅家澳門 一 家 近百 年 的 老字 號 麵 點 餅屋。 特 設中 式 餅 咭。 精 製 高級 結 婚 禮餅、 中 秋 月 餅、 肉 心 杏 仁餅 、 奶 油 蛋
  • 卷、馳名老婆餅、送禮手信等。正舖在營地大街;分店設在祐漢新邨第一街牡丹 樓 。趙氏父子私塾澳門最早的私塾之一。約建立於19世紀初葉,為澳門望廈鄉人趙元輅、趙允菁父子所創辦。趙元輅,字任臣,號九衢;趙允菁,字孔堅,號筠如,為趙元 輅 的 長 子 。 清 嘉 慶 年 間 ( 1 7 9 6 ~182 0), 趙氏父 子相繼 獲中舉 人, 有“父子登科”的美譽(牌匾現仍存於營地大街趙家巷趙氏大屋)。鑒於當時澳門執敎界素乏名望之士,為敎育人才,趙氏父子毅然以位於望廈村觀音堂對面的趙氏家廟偏殿作塾址。該私塾敎授學生以八 股 文章 , 或 對聯 詩 賦 ,或 四 書 五經,或經史子集。由於趙氏父子執教得法, 其 門 下 弟子 後 來 多 數成 為 知 名 人士,如以著作《粵謳》馳名的才子招子庸、太史曾望顏等。趙氏父子私塾成為遠近最受歡迎的私塾,而趙氏父子則成為當時澳門最 有聲望的敎師 。趙汝能(1945~1996)廣 東 台 山人 , 生 於 澳 門 。曾任 廣東 省政 協委員 , 第 七 、 八屆 全 國 人 大 代表, 澳 門 政 府 諮詢 委 員 會 委 員 ,澳門 基 本 法 起 草委員會委員,《華僑報》社長,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理事長、監事長,澳門台山同 鄉 會會 長 , 趙斑 斕 文 化藝 術 館 館長,澳門基本法協 進會監事等職務 。趙連城(生卒年份不詳)女。 生於 澳門 。 20 世紀 初就 讀 於澳門新興的文明學校。1911年參與在澳門創建同盟會澳門分會,開辦同盟會外圍組織 —— 濠鏡閲書報社。曾協助策動香洲香軍起義,還策動一艘軍艦官兵起義。1916年與馮印雪等“雪社”成員一起創辦 《詩聲 》月刊 。趙國強(1950.10~)上 海 人 。 華東師 範 大 學 法 學學士 、 華 東 政 法學 院 法 學 碩 士 、中國 人民 大學 法學博 士 。 現 任 澳門大 學法 學院 敎授, 中 國 法 學 會刑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人民大學國際刑法研究所特約研究員等。曾任新華社澳門分社法律研究部副部長。著有《刑事立法導論》、《澳門刑法總論》、《澳門基本法ABC》、《基本法與區際司法協助》,編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匯編(上、下冊)》、《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課本》、《中國內地與澳門刑法總則之比較研究》等,並發表論文150多篇 。趙斑斕(1909~1977)新聞工作者。廣東台山人。父親是香港一名裁縫,家境並不寬裕。少年時就讀於香港華仁書院,未讀完中學,即考入華僑日報社為校對生。一年後,升為 外 勤 記 者 , 幾 年 後 升 為 要 聞 主 編 。193 7年奉 社長岑 維休之 命到澳 門創 辦《 華 僑 報 》 , 出 任 社 長 。 抗 日 戰 爭 期間,《華僑報》積極宣傳抗日,受到讀者好評, 報紙發行 量迅速增 至1萬份 ,破澳門 報業 紀錄 。1 96 6年 購入 《華 僑報》全部股份,獨自經營。1968年參與創辦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任理事長 。今趙斑斕藝術館即 為紀念他而設立 。對外貿易澳門地域狹小,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基本來自外地,因此對外貿易成為澳門經濟 的生 命線。 從2 0世紀 60 年代 至今,澳門的對外貿易總體上保持不斷增長的 勢頭 。7 0、 80 年代 由於 澳門 擁 有歐美入口特惠和紡織品配額,不少香港廠家將生產線轉移到澳門,對外貿易進入高增長期。90年代,由於出口增長放緩,內部 需求增大 ,199 1~19 96年 期間對外貿易連續出現逆差。1997年重新出現盈餘,原因是出口需求轉旺,而大型建設工程相繼結束也導致內部需求增長 放 緩 。 2 0 0 1 ~ 2 0 0 3 年 , 隨 著 消 費品、原材料及半成品入口量的增加,對外貿易又再出現逆差。澳門進口市場遍及世界各地,但集中在香港、中國內地和日本,三者合計佔入口市場的七成至九成。在進口商品中生產資料佔四分之三,消費資料佔四分之一,最大的進口商品是紡織品,佔全部進口商品的五分之二。出口市場亦遍佈世界各地。60年代前集中在葡萄牙、葡萄牙的東西非屬地和 香 港 , 以 後 逐 步 向 歐 美 擴 展 , 至80 、9 0 年代 歐 美已 成 為澳 門 最大 的 出口市場。2003年澳門進口總額為221億澳門元;出口 總額達到20 7億元,其 中紡織品出口總額佔1 72億元,機器、 設備與零件6.8億元,鞋類7.6億元,再出口44.4億元。在出口市場中,美國佔49.9%,歐盟佔22.8%,中國內地和香港佔20.3%。《對外貿易法》(第7/2003號法律)訂定了對外貿易的一般原則,以及貨物及其他財貨或產品運入、運離和經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制度的一般原則 。法 律 第 一 章 規 定 一 般 制 度 , 訂 定 了 出口、本地產品出口、再出口、進口、再進口、轉運、紡織品、產地來源證等定義。第二章規範對外貿易活動,具體規定了 准 照 制 度 、 申 報 單 制 度 、 轉 運 制度、產地來源證明的制度。外貿活動包括貨物的出口、進口及轉運。第三章規
  • 範罰則,包括犯罪、行政違法行為的處罰和程序。為配合該法律的執行,當局還公佈了:①第28/2003號行政法規,訂定對外貿易一般制度的補充規定;②第29/2003號行政法規,訂定《對外貿易法 》 所 規 定 的 產地 來 源 證 的 簽 發 制度;③第224/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發出產地來源證的手續費金額;④第225/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以及其他一系 列 法 規 。《對暴力罪行受害人的保障》1998年8月,為了使受暴力犯罪傷害的被害人切實得到司法方面的保障,澳門 立法 會制 定了 第6 /9 8/M號 關 於《對 暴 力 罪行 受 害 人的 保 障 》的 法 律 。該法律對受援助的人的範圍、援助的金額、援助的程序、援助金的發放等相關問題作出了規定。根據這部法律規定,受援助的人的範圍包括因在澳門境內或在澳門註冊的船隻或飛行器內發生的故意暴力行為而直接導致身體嚴重創傷的受害人,以及在引致死亡的情況下根據民法有接受撫養權利的人士,即使這些人士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尚未成為輔助人或不能成為輔助人,都可以向澳門地區申請發放一項援助金。該法律規定的四個要件包括:受害人乃合法處身澳門地區或合法在船隻或飛行器內的人士;創傷引致長期無工作能力或暫時完全無工作能力不少於30日;損害引致受害人或有接受撫養權的人士的生活水平受到相當大的影響;有罪判決的執行並未能確實對損害作出補償,或倘可合理地預料不法分子及民事責任人將不對損害作出補償,而又不能從其他途徑獲得確實及足 劂 的 補 償 。受害人得到援助的金額根據平衡原則訂定,而每一受害人最高可獲得相當於公職薪俸表1000點乘五的金額(按現時 的 薪 俸 計 算 即 相 當 於 2 5 萬 元 澳 門幣)。受害人可在暴力傷害事實發生後一年內,若展開刑事訴訟程序,則從刑事程序結束後一年內提出發放援助金的申請,否則將視為失效。發放援助金的申請向行政長官作出,並提交檢察院的辦事處;援助金的發放屬行政長官的權限,但申請的審理屬檢察院的權限;檢察院應於3個月內 審理完畢,但因可 接受的理由而由檢察長批准者除外。審理完成後,由《受害人保障法》所規定的專門委員會對援助金的發放及其金額發出意見書,並將有關卷宗送交行政長官作 最 後 決 定 。鳴道苑隸屬鮑思高慈幼會。位於路環九澳聖母鮑 思高 青年 村內 。成 立於 19 99 年11月,以取代原來之雷鳴道主敎紀念學校宿舍。服務對象為求學上遇有困難、年紀大無法求得學位、或因家庭問題而需 要 寄 宿 之 學 童 。 設 有 8 個 家 庭 式 單位,每個單位可容納12名寄宿生及一名舍監,以家舍形式,提供寄宿服務,並為宿生提供重塑人格、心智平衡、學習自立 、建 立 自尊 和家 的 觀念 的輔 導 服務 。《圖片澳門今昔》澳門 史 普 及 讀 物。 劉 羡 冰 、 陳 樹榮、 王 國 強 、冼 為 鏗 編 著。 三 聯 書 店(香港)有限公司1999年2月出版發行。該書從史前先民文化生活開始敍述,到1988年中葡政府簽署聯合聲明為止。全書基本上按照澳門歷史發展脈絡、劃分為“澳門街”的形成、緩慢的城市發展及走向跨 世紀的未 來3個時 期。涵蓋 了澳門史前、開埠至戰前及戰後至1988年3段時期的5000年的歷史。以圖文並茂的形式介紹了澳門政制、經濟、社會、文化、土地、教育、宗教、人口等的問題 。圖書、文具業指銷售各類圖書、報刊、雜誌及文具用品的行業。主要以書店形式經營。其中 , 有 的 以售 賣 各 類 圖書 、 報 刊 雜誌、敎科書、參考書及中西文儀用品為主,有的則以銷售文具用品、精品、體育用品、玩具及紙製品為主。有的較具規模的書店還附設展覽廳、舉辦各種文化藝術展覽活動。21世紀初全澳門大小書 店 約 4 0 多 家 。圖書館市政廳圖書館澳門圖書館事業隨着西方傳教士來華而展開,是亞洲最早發展圖書館事業的地區之一。據文獻記載,自16世紀以來先後有聖保祿學院圖書館(1594)聖若瑟修院圖書館、英國東印度公司澳
  • 門分公司圖書館、馬禮遜學堂圖書館、澳門人圖書館(1870)、澳門陸軍俱樂部圖書館(1873)、利宵中學國立圖書館(1893)等。藏書以西方典籍為主。由於上述圖書館服務的對象主要為傳教士、敎徒、外國的商人、船員、軍旅及其家屬,服務層面並不廣泛。圖書館經歷數百年的變遷、火燒、搶掠、搬遷或合併,現存只有聖若瑟修院圖書館及國立圖書館兩所。此外,部份圖書由於受到蟲蛀、遺失、轉賣、火燒等破壞,損失不少,剩下的分別保留在市政廳圖書館、何東圖書館、中央圖書館、澳門大學圖書館、澳門歷史檔案館、主教府圖書館、聖若瑟修院圖書館等館內。儘管如此,澳門各圖書館收藏西方古籍仍是東南亞地區最豐富 、最具代表性的 。澳門大學圖書館歷史沿革 20世紀初,澳門市民普遍不識字,教育家陳子褒在澳門出版多種婦孺識字書,不少敎會及民間社團大力興辦學校,推動教育事業,加上有相當的知識分子因各種原因避居澳門,民眾教 育 水 平 的提 高 , 對 圖書 館 有 了 需求。1948年由澳門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何賢 先 生 捐 贈了 澳 門 第 一間 中 文 圖 書館, 名 為澳 門 中 華總 商 會 附設 閲 書 報室,即俗稱的八角亭圖書館,開放給華人閲覽書報,是為澳門公共圖書館服務轉折點。八角亭圖書館與服務葡人為主的國立圖書館共同為澳門提供社會教育的功能。1958年何東圖書館根據何東爵士的遺囑對外開放,1962年高德華主敎紀念圖書館開放,1976年澳門敎區青年牧民中心圖書館成立。這一時期(50年代 末 至 8 0 年 代初), 為澳 門公 共圖書館 事業 發展 的萌 芽 期 。1981年,東亞大學 成立 ,大 學 圖書館由 圖書 館專 業人員負 責規 劃與 管理, 開創 了澳 門 圖書館 事業 專業 化 的時代。可 是由於 當時澳門並 沒有足 夠的專業人員,圖書館專業人員大多從香港聘任。隨着經濟及社會發展加速,人口敎育水準提高,加上陸續有圖書館學專業人才學成歸來,不少政府部門、民間社 團 、 學 校亦 開 始 重 視圖 書 館 的 功能,相繼成立圖書館或文件中心。其中較具規模的,計有國立圖書館(新大樓於1 98 3年 啟用 ,多 間分 館先 後對 外 開放)、統計暨普查司圖書館(1984)行政暨公職司文件中心(1986)、澳門理工學院圖書館(1993)、澳門敎科文中心圖書館(1998)。為適應圖書館數量激增,提高服務質量的需要,1995年澳門 圖 書 館 暨 資 訊管 理 協 會 ( 簡 稱 圖協) 成 立 。 該會 大 力 推 動人 員 培 訓 工作,協調及聯繫各圖書館工作。1996年該會受澳門市政廳委托管理由黃營筠基金會支持興建的孫中山公園圖書館及何賢公園圖書館,以作為發展澳門圖書館事業的據點及模範。澳門圖書館事業自80年代初期至今,雖然數量發展相當迅速,但是在技術、質量與經費上仍然落後於鄰近地區。此時期屬於圖書館事業的發 展 期 。現況 澳門目前共有不同類型的圖書館約 150 間,從 業人員 約30 0人, 各館總藏書量合計約70萬冊,每年購書經費約700萬澳門元 。在圖書館教育、 圖書館的技術服務與電腦化、圖書館的資訊服 務網 絡3 個方 面均 有較 快進 步 。澳門中央圖書館①圖書館教育。在圖書館學高等教育方面 ,19 98 年共有 20 人在台 灣攻 讀並取得圖書館 學學位,1 人取得北京 大學成人敎育圖書館學學位,澳門大學文獻學學士35人。3人分別在中國內地及澳洲獲取碩士學位,多人取得葡萄牙、澳洲、英國的圖書館文獻學碩士學位,2人在北 京大學取 得博士學 位。至於 館員的培 訓, 19 89 年3月 至6 月, 澳門 文化司署舉辦圖書館助理技術員培訓班,以葡語上課,對象為國立圖書館(即中央圖書館)的館員,是為澳門圖書館人員培訓之始。行政暨公職司於1992年開設專為培訓澳門政府圖書館工作人員的圖書 處 理 技 術課 程 , 每 期2 0 小 時 , 自1995年起每年均舉 辦3~4期。1992 年澳門大學葡文學院設四年制文獻學學士學位課程,1994年澳門中華教育會舉辦學 校 圖 書 館 管 理 課 程 , 共 2 0 小 時 。1995年行政暨公職司為圖書館技術員舉辦 為 期 6 個 月 的 赴 葡 圖 書 館 技 術 培 訓班。1996年“圖協”與敎育暨青年司合辦圖書館與資訊中心管理課程,共50小時;5月“圖協”與澳門大學合辦為期一年的圖書館學專業證書課程;同年暑期教育暨青年司與澳門大學教育學院合辦學校圖書館課程。1997年“圖協”與澳門理工學院、中國圖書館學會合辦中文文獻著錄標準化課程。1998年“圖協 ”與北京大學信息管理系合辦圖書館學專
  • 業課程。總計有關圖書館人員培訓課程超過 4 0 門 ,受 訓 人 數 近9 0 0 人 次 。② 圖 書 館 技 術 服 務 與 電 腦 化 的 發展。澳門圖書館在技術服務方面,主要受管理人員教育水平、電腦化系統及藏書資源等條件所制約,約有六成半的圖書館並沒有向讀者提供專業圖書館技術服務。以圖書館分類法而言,七成以上圖書館由於沒有專業人員工作,圖書分類沒有按分類法來處理圖書。其餘三成中,學校及公共圖書館採用賴永祥的中國圖書分類法最多,約18間,佔13%;政府部門圖書館使用葡國系統的國際十進分類法,約佔10%;剩下的則分別按美國 國 會 圖 書 館 的分 類 法 及 杜 威 分 類法、中國內地的中國圖書館分類法、三民主義分類法等分類。標題法方面,大多圖書館也是沒有採用標題法來處理資料,只有28%的圖書館依各館情況而自己制定標題法,或採用現行的標準化標題法,包括美國國會圖書館標題法、國際勞工組織主題詞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主題詞表等方法來標引圖書的主題 。編目規則方面,中文圖書多採用中國編目 規 則 ; 外 文 圖 書 則 採 用 AA CRI I 、I S DB和葡 國 的編 目規 則 ;有 二成 半 的圖書館使用前述的標準化的規則來著錄圖書內容。機讀格式方面,主要受到圖書館自動化的軟件所限制,只有一成的圖書館使用機讀格式來處理圖書資料。大 學 圖 書 館 及 學 校 圖 書 館 採 用USMARC ,而 中 央 圖 書 館 系 統 則 採 用UNI MARC來 儲 存 資 料 。 電 腦 化 方 面 ,已採用電腦化系統的圖書館共有37間,其 中 高 校 圖 書 館 有 澳 門 大 學 圖 書 館(1993)、澳門旅遊學院圖書館(199)、澳門理工學院圖書館(1995)。前兩者採 用 澳 洲 的 D Y NI X 系 統 , 採 用US MARC來 儲 存 紀 錄 , 後 者 則 為 自 己開發的系統。公共圖書館方面,只有澳門中央圖書館及轄下部份圖書館進行電腦化, 採用澳 洲的 LI BMEN系統 ,採 用UNI MARC來 儲 存 紀 錄 , 於 1 9 9 5 年 全面電腦化作業。至於學校圖書館方面,共有 11 間 學校 圖 書館 正進 行 電腦 化 作業,其中慈幼中學、培正中學及嘉諾撒聖心中學(英文部)自行設計了簡單的圖書館電腦化系統;另有聖若瑟敎區中學、聖保祿中學、粵華中學、協同特殊教育學校、嘉諾撒聖心女子中學(中文部),購置了由香港敎協設計的SLS 系統 , 採 用 USMARC來 儲 存 紀 錄 ; 聯 國學校採用美國圖書供應商提供之自動化軟件,濠江中學氹仔分校採用珠海市一學校圖書館電腦化的軟件。專門圖書館方面 , 共計 2 4間 圖 書館 採 用電 腦 化 系統,其中14個政府部門採用由行政暨公職 司 設 計 的 GDOC系 統 來 儲 存 資 料 ,澳門電力有限公司及地球物理暨氣象台圖書館 則採 用澳洲 的VETC系統 ,法 律翻譯辦公室圖書館採用公司自行開發的軟件,此外還有4 個政府部門採用由 聯合 國 教 科 文 組 織 開 發 的 U N S I S :P ORB A S E系 統 。③圖書館資訊服務網絡。直到1998年澳門開發的資訊服務網絡,計有行政暨 公 職 司 的 法 律 資 料 庫 L E G I S MAC,澳門大學文獻中心收藏歐盟、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的資料庫,天主敎敎區牧民中心的澳門新聞剪輯目錄,澳門世界貿易中心的WTCNET, 以 及 澳 門 大 學 圖 書館 的CD- ROM網 絡 系 統 , 共 安 裝 超 過4 0 隻 來 自 各 地 的 CD- RO M資 料 庫 。舞醉龍舞醉龍一景民間習俗。亦是一項民間藝術。農曆四月初八,在澳門既是譚公誕、浴佛節,又是漁業行會的傳統節日 —— 澳門漁行團結日。漁業行會為慶祝這個傳統節日 , 四月 初 八 、初 九 兩 天全 行 業 休假,並舉行獨有風格的舞醉龍、醒獅大會。四月初八上午,行會先在營地街市三街會館前地舉辦醉龍、醒獅點睛開光典禮。隨後,與會人員出發到各街市及魚欄區進行慶祝。隊伍由醉龍、醒獅領銜,沿途敲鑼打鼓,熱鬧非凡。舞醉龍與中國各地(包括澳門在內)盛行的舞龍很不相同:①道具簡單,只有龍頭、龍尾 兩 截 , 沒有 龍 身 , 用堅 實 木 料 製成,約重10公斤。不像舞龍之龍多用竹片為架,外裹紗布等布料,上飾金片、銀片等裝飾。②舞醉龍者隊伍小,僅需兩人各執龍頭、龍尾舞動。不像舞龍需10 多人 、數 十人 , 乃至 數百 人、 數 千
  • 人。③舞醉龍者須喝大量的酒,乘着酒興,做到 形醉而 意不亂 。據傳,舞醉龍源自數百年前的廣東省香山縣(今中山市)。那時香山境內瘟疫橫流,鄉民求助佛祖,抬着佛像路過河邊時,河中突然躍出一條大蛇,遭鄉民砍斷後血染河水。鄉民喝了河水除病祛瘟,都認為大蛇是龍的降凡,便創造出舞醉龍以誌紀念。隨着香山鄉民遷澳,百餘年前舞醉龍習俗傳入澳門。舞醉龍原沒有一定的套路,任憑舞者自由發揮,通過澳門漁行藝人總結逐漸有了一定的程式。舞者醉態朦朧,舉步輕浮而又穩健,馬步如山,時而東歪西倒、伏地翻滾,時而凌空騰飛、金雞獨立、麒麟走馬,妙趣叢生。正午12點和下午3點,行會分別在紅街市街口、營地 街市三街會館前地派發載放在龍舟頭部的長壽 飯 ( 即 龍船 頭 飯 ) 。會 員 與 非 會員,參加遊行的與觀望的,均可前去領用。據説,食了龍船頭飯的人能夠長命百歲、 丁財 兩旺 。《管理蕃舶及寄居澳門夷人規約》1744年(清乾隆九年),由擔任第一任澳門海防同知的印光任制定。共分7款,其主要內容 為:①加強稽查途 經澳門、出入珠江的外國商船。②加強對在澳門的中國商販、工匠管理。③加強對澳門葡萄牙人的管理。④協調附近駐軍對 澳 門 地 區的 巡 防 。 規約 的 重 新 制定, 一 定 程 度上 維 護 了 澳門 地 區 的 安定,加強了清政 府對澳門的管轄 。製衣業澳門最大的工業行業。製衣業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起步,初時生產工具非常簡陋,產品全部在本地銷售,後來逐步打開葡國及葡屬非洲市場。60年代澳門製衣業的規模擴大。電動機械得到推廣,英美等國實行紡織品入口限制,使澳門有 機會 開拓 歐美 市場 。7 0、 80 年代香港商人紛紛來澳門開設製衣廠,隨後,澳門製衣工業一直保持較高的增長速度。1985年有製衣工廠(工場)444家,1990年製衣廠的數量創歷史高峰,達745家,職工35,917人。1985年成衣出口額為 40億澳 門元,1 987年 增至7 0億元 , 1 9 9 0 年 8 8 億元 , 1 9 9 2 年 9 3 億元,1995年達到108億元,至2003年成衣出口額達146.4億元。成衣在出口貨物中的比重約為70%。90年代初,澳門政府為增強廠商的競爭力及解決勞動力不足的問題,允許廠商在不違反產地來源證法例的條件下把部份工序外移(主要移往中國內地),以減低生產成本,同時允許廠商有限度地輸入外地勞工。自此,製衣廠的數量呈下降趨勢。澳門製衣業的產品銷往世界70多個國家和地區,市場多元化的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是歐美市場在澳門製衣業中的地位舉足輕重,輸往歐洲共同體和美國的出口貨值仍佔80%左右。澳門的製衣業經過幾十年 的 發 展 ,目 前 已 有 相當 的 生 產 規模,生產技術也較先進。製衣業產品主要有針織布產品與 梭織布產品兩大類 ;按原料區分則有棉產品和非棉產品兩大類, 以 棉 產 品 為 主。 產 品 除 衣 著 類 之外,還包括胸圍、頸巾、手帕、圍裙、檯布 、 床 套 ,被 褥 等 產 品, 而 以 牛 仔褲、恤衫 、T恤等 產品最受 歡迎,其 中長牛仔褲出口值佔製衣業出口值的15%-20%。據工業普查資料,2002年澳門共有成衣產品製造場所411家、在職員 工26,773人,工業普查增添值達到19.2億元 。製衣業僑光集團有限公司1965年成立。地址在澳門黑沙環永華街37-53號僑光大廈。現有員工700人。該公司主要業務範圍包括:毛紡 、針織、染整、製衣、酒店、出租汽車 、百貨商場和房地產等。在香港、中國內地和法國、英國、日本均有分公司和較大投資。該公司自50年代始從事針織廠生產,1965年成立有限公司。隨着業務的發展及多元化,至1993年發展為僑光集團 有 限 公 司 。僑光集團電腦織機廠澳門 高檔 毛 衣生 產廠 家 。1 99 4 年投資2000多萬元購買電腦織機。全廠包括打毛、倒毛以及線球部,電腦織機部和品質檢查部。有電腦織機35台,全部
  • 是90年代日本製造的生產設備。應用這種先進電腦織機的優點是:①增加品種的花色。電腦織機能夠編織手搖機不能編織的產品,如可編織撥花、挑花、扭繩等任何 花色品種 ,而且能 編織帶有 8種顏色的毛衣;②提高生產率。由於這種電腦編織機的運作是自動進行,一個工人可管 理5台織 機,生產 效率比手 搖織機高出10倍以上,因而大大增加產品的數量和產值;③提高產品的質素。電腦織機編織的毛衣質量優於手搖織機,次品率低 ,毛的損 耗率低於 5%,從 而降低生產成本。應用高新技術,生產出高檔、高附加值毛衣,實現了產品從低檔向高檔轉型,更好地適應了國際市場不斷變化的需求,從而增強了國際市場(歐洲、美國 和澳洲等) 的競爭力, 顧客訂 單 增 加 , 工 廠 天 天 開 工 , 銷 量 增加,工廠資金周轉良好,對投資回報也有信心。僑光集團這項決策是澳門傳統工業轉 型的一 個成功 的例子 。銀行信貸業務指澳門銀行業的本地信貸業務。近年來澳門經濟的發展,銀行的參與在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1984年,銀行業的信貸業務總量62億多澳門元(下同)。20 0 2 年底 , 本 地 信貸 總 額 已達 3 4 1 億元。銀行對本地私人及機構的信貸主要包括:①向製造工業提供信貸,主要是製衣業、紡織業、玩具業、電子業、糧食加工及飲品業等。這方面的信貸份額約佔一成左右。②向建築業及公共工程方面提供信貸。由於建築業在過去10多年間有過高速的發展,這方面的信貸份額亦佔一成半。③向商業機構提供信貸,佔信貸總額中的一至三成。④向私人提供信貸,這方面佔信貸業務超過五成。其中用於居住用途的信貸份額佔最大部份,2002年為30.7%。從上述的信貸結構可見,銀行業的信貸業務既支持了本地區的製造業和建築業,同時亦為私人提供用於居住 方面所需 的款項 。銀行清算系統澳門銀行清算系統主要承擔兩大功能:①進行由銀行開立的澳門幣及港元票據清算;②貨幣機構包括銀行及金融管理局之間的資金交易清算。涉及非港元外幣交易的清算,貨幣機構則透過香港或其他金融中心的海外代理行辦理。隨著澳 門銀 行體 系在 20 世紀 70 年代以後迅速發展,以南通銀行,即中國銀行澳門分行 前身為首, 聯同其他7 所銀行首先在1982年11月3日創設了“澳門票據服務中心”,由各參與銀行在南通銀行開納帳戶進行集中清算。服務中心運作數月後,由澳門金融管理局前身澳門發行機構與南通銀行協商,於1983年7月14日創建“ 澳門票據交換所” ,接掌 “ 澳 門 票 據 服務 中 心 ” 的 清 算 工作。此後,逐漸形成由作為澳門發行機構“代理”的大西洋銀行及中國銀行分別負責澳門幣及港元票據清算的局面。至1 9 9 9 年1 2 月 2 日, 澳 門 金 融 管理局推出“銀行同業流動帳戶服務”,所有銀行均在金融管理局直接開立一流動帳戶,除了原先銀行存放在金融管理局的法定儲備存款外,銀行流動帳戶同時保持一定數額的無息存款作票據及貨幣機構間清算用途。自此,澳門幣清算管理 的 職 責 遂 由 大西 洋 銀 行 移 交 金 管局 。現時,澳門的票據清算採用翌日淨額清算制度。銀行同業在每天下午截票後,翌日上午即將已分類整理的票據送交在南灣商業大廈四樓的“澳門票據交換所”集中辦理交換和清算;下午則辦理退票。在交換所退票時間過後,票款才存入客戶帳戶。因此,客戶在存入票據日起計,須 在2日後才 可提取應用 該筆款項。由金管局處理的貨幣機構之間的澳門幣交易(例如金融票據,涉及澳門幣的外幣買賣,同業拆借等)清算,則可在 即日完 成過戶 。銀行業經營存放款、匯兑等業務,充當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的金融機構。澳門的銀行業主要由全面性商業銀行和離岸業務銀行組成。至2003年,澳門共有全面性 商 業 銀 行 2 2 家 ( 包 括 郵 政 儲 金 局 1家,離岸業務銀行1家)。而商業銀 行中的12家銀行為原於澳門註冊成立的銀行,其餘則來自葡萄牙、英、美、法、中國內地、香港及台灣等地。本地成立的銀行,最低註冊資本額規定不能少於澳門幣1億元 。外資銀行 在本地開設 的分支機構,在資本額上沒有限額規定。惟有關機構的母公司的資本額不能低於本地註冊成立的銀行所規定的限額 。銀行密集的中區一帶本地成立的銀行必須以不具名股份有限公司組成。外資銀行以其母公司的成立形式為依歸。外資銀行在澳門開立分支機構獲批准後在本地區的投資不能少於澳門幣5000萬元的資產,該等資產類別則由澳門金融管理局具體規定。全面性商業銀行可提供一切銀行業務及服務,包括存款、放款、信用證、銀行貸
  • ★款、匯款、貨幣兑換及保管箱和信用咭等各項信用業務。大西洋銀行和中國銀行澳門分行是澳門政府直接授權的兩家發鈔銀行。澳門沒有實行外匯管制,黃金的國際流動方便自由。澳門銀行的商業化和國際化程度很高,但經營的業務以傳統的存貸款、結算業務為主。除此之外 , 還經 營 外 匯、 保 險 、信 託 、 證券、租賃、投資及金銀珠寶等業務。澳門幣與港幣直接掛鈎,港幣和澳門幣一樣可以在澳門流通,大宗貿易通常以港幣計價,銀行的存貸款也以港幣的比重最大,黃金、外匯、股票等投資活動均通過香港市場進行。近年來,澳門銀行業的自動化電腦化程度日益提高,一些銀行推出個人理財服務、繳費服務、電話理財業務、開設24小時銀行服務中心等業務,澳門共設有約190台自動櫃員機,為居民提供 了極大的方便 。銀坑炮台位於澳門半島內港對面昔日香山銀坑島(今屬珠海市)上,與澳門半島沙梨頭互為對峙。此炮台與沙梨頭炮台皆為防 衛 澳 門 半島 內 港 的 陣地 , 地 位 重要。早已不復存在,建成年份不詳 。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在澳門特區政府宣佈開放賭權後為了投標賭牌而於2001年成立的公司。該公司主要由港商呂志和家族與美國拉斯維加斯威尼斯人度假村 —— 酒店 —— 賭場集團所組成。註冊資本100萬元, 與澳門政府所簽合約有效期為20年。該公司經營方針強調以博彩與會展相結合。其投 資 策 略 ,初 期 採 “ 以賭 養 賭 ” 方針。首先擬投資16億元在新口岸文化中心與文華東方 酒店之間水 域填海造地 2萬平方米,建成一座包括6萬平方米 分四層的賭場、餐廳和一些附屬設施的建築物, 設2 00 張賭 檯、5 00 台老 虎機 ,並預留一座有200個房間的酒店。第二期擬在路氹填海區中北部連貫公路西側興建旗艦酒店,佔地逾100英畝,以水都 威 尼 斯 為 主 題 , 有 3 0 0 0 至 4 0 0 0 房間,面積25,000平方米的購物中心,20間餐廳 ,有2 000 座位的 劇院, 達10 萬平方米的會展設施,另建一座度假村式的酒店及娛樂場綜合設施,全部投資額為 8 8 億 元 。屬於“銀河”系統的金沙娛樂場銀號亦稱兑換店或找換店。澳門最古老的金融行業。主要經營貨幣兑換業務,賺取差價。除了傳統的港幣與澳門幣的兑 換 外 , 大 多 數 銀 號 也 經 營 美 元 、 日元、德國馬克、法郎、英鎊等硬通貨的兑換業務,也有部份銀號經營黃金和外國金幣的 買賣。2 003 年澳門有 10家 銀號或兑換店,其中較有規模的是瑞昌銀號和葡京找換有限公司,設有多個分行或 兑 換 點 。養老金一項按月發放的社會保障的終身給付。發放對象為年滿65歲,居住本澳滿7 年 及 供 款 滿 6 0 個 月 的 受 益 人 。 故 在1995 年1月即 基金會 成立5週 年時始 有發放。如經社會保障基金會診委員會證明受益人為早衰者,可從60歲起獲得發放養老金。2002年時,根據1999年8月30日第164/GM/99號批示,養老金現為每 月 1 1 5 0 元 。鳳城鴻記澳門一家馳名港澳數十載的風味食品店。主要供應肉乾及其他餅食,如有肉心 杏 仁餅 、 酥 皮老 婆 餅 、日 本 魷 魚絲、泰國脆肉鬆、香辣魚仔乾等,兼營洋酒香 煙的 零售和 批發 。颱風澳門是一個經常受到熱帶氣旋影響和侵襲的地方。熱帶氣旋是形成於熱帶海洋的一種猛烈的大氣旋。是一種熱帶災害性天氣系統。澳門也採用國際對熱帶氣旋的分類標準:風暴中心附近風力6~ 7級 氣旋 為熱 帶低 壓, 8~ 9級 氣 旋為熱帶 風暴 ,1 0~ 11 級氣 旋為 強熱 帶風暴, 12級氣旋為颱風。不過習慣上用颱風泛 指各級熱 帶氣旋 。概況 颱風終年都會形成,但是真正對澳門構成威脅的颱風95%左右出現於5~10 月,其中6 5%左右在 7~9月 。5 ~ 1 0 月 是 澳 門 的 颱 風 季 節 , 7 ~ 9 月是澳門 的颱 風“旺 季” 。1 952 ~2 00 1年,大多數年份都有 颱風進入澳門10 0海里範圍,構成直接影響的平均一年兩次。不過,颱風也有其有利的一方面,它帶來大量雨水,可以減輕或解除秋天的乾旱。澳門雨季後期的雨量,多數是得益於颱風雨。換言之,雨季後期颱風少的年份 ,就會出 現秋旱 。災害 颱風有很大的破壞力,它帶來的狂風暴雨和驚濤駭浪,每年都給受它影響的地區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澳門講粵語的居民把颱風來臨叫做 “ 打 風 ” 。 根據 有 關 文 獻 資 料 ,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9月22~23日的“甲戌風災”是澳門近100多年來最大 的 一 場 風 災 , 有 5 0 0 0 多 人 喪 生 ,2000多艘船舶沉沒,不少樓宇倒塌,損失約200萬澳門元(下同)。其次是1923年8月 18日 的“癸 亥風災 ”,吹 倒20 0多間房屋,吹沉50艘大小船舶,400多人死亡 。第三 場大 風災是 19 83年 9月 9
  • 日的颱風“愛倫”,它使澳門多處地區浸水,交通電訊中斷,45艘船舶沉沒,至 少 1 9 人 死 亡 或 失 踪 , 財 物 損 失 約1000多萬元。19 64年9月5日颱風“ 露比”的破壞雖然不如上述幾次,但是災情也相當嚴重,1600餘人因樓宇倒塌或危樓 威 脅 而 無 家 可 歸 , 入 住 青 洲 收 容所, 全 澳 三 分 之 一 地 區 遭 受 水 浸 。 而且,“露比”還是2 0世紀3項氣象紀 錄的保持者:最低氣壓為954.6百帕;最高陣風風速為211 公里/小時;一小 時最大降雨量達125.1毫米。颱風警報訊號 為了讓居民和船舶事先了解颱風的動向,及早做好防備措施,盡量減少損失,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台採用了一套颱風警報訊號。訊號懸掛在大炮台、澳門港務局、東望洋山炮台、望廈炮台、氹仔復原所及路環水警分所等高處,白天用白藤或輕金屬製成的不同形狀的“風球”,夜間則用不同顏色組合的燈,以表示颱風對澳門可能影響的程度。電台、電視台也會及時播出氣象台發佈的颱風消息。颱風警報號由 1 、 3 、 8 、 9 、 1 0 號 組 成 。 颱 風 一進 入 距 離 澳 門 8 0 0 公 里 的 第 一 道 警 戒線,有可能影響澳 門時,便掛起1號 風球;颱風 繼續移動 ,可能導 致澳門刮 6~7 級的 強風 時, 掛起 3號 風球 ;颱 風逐漸迫近,可能導致 澳門刮8~11級 的強風 時, 掛 起8 號 風球 (分 4 種, 分 別表示強風的可能風向);颱風中心位於澳門200公里以內,預計澳門將會受 到嚴重影響時, 掛起9號風 球;颱風中 心即將侵襲澳門或鄰近地區,風速可能達到或大 於1 2級 時, 掛起 10 號風 球。 掛起9號和10號風球時,大炮台即同時響起不同的 警報聲。 1956 ~200 1年, 澳門共懸掛各號風球665次(平均每年14.5 次 ) , 其 中 1 0 號 風 球 5 次 ( 分 別 在1 9 6 4 、 1 9 7 9 、 1 9 8 3 、 1 9 9 1 和 1 9 9 9年 ) , 9 號 風 球 1 8 次 。颱風警報訊號《颱風之鄉——澳門土生族群動態》(E m Ter r a de Tu f õ es ——Di nâ mic as da E t n ic i da deMac a e ns e)一部 有 關 土 生 葡人 形 成 的 研 究 專著。 澳門 文化 司署 於1 99 3年 以葡 語 出版。全書259頁。此書後於1994年經陳潔瑩 翻 譯 , 作 為 《澳 門 文 化 叢 書 》 之六,仍由澳門文化司署刊行漢語版。全書190頁。賈淵(Joã o de PinaCabral)及陸凌梭(Nelson Lourenç o)共同執筆的此著專事澳門人社團種族特徵的研究,揭示了 作 為 東 西 文 化交 匯 結 晶 的 “ 土 生人” , 歷 盡 百年 滄 桑 在 澳門 繁 衍 的 歷史 。颱風災害見 颱 風 。颱風警報訊號見 颱 風 。端午節見 節 慶 。《語言風格初探》語言學著作。程祥徽著,香港三聯書店1985年出版。該項研究開漢語風格學的先例。全書分兩部份:第一至第五章為第一部份,着重理論的探討,論述語言風格概念、現代語言風格與中國傳統文體風格的關係、風格分類標準、現代漢語的風格類型等。第六、七章為第二部份,運用概括與比較的方法,研究老舍作品的語言風格特點。這本書寫作上既重視理論的探討闡釋,也重視材料的深入研究,為建立漢語風格學作了初步 的 嘗 試 。《語言與溝通》語言學論文集。程祥徽著。《濠海叢刊》之一,澳門基金會1995年出版。是作 者 多 年 來在 語 言 學 方面 的 論 文 結集。全書分“語言編”、“風格編”和“寫作編”三部份。“語言編”多是作者關於社會語言學的論文,從研究青海口語語法到探討澳門語言現象,具有很高的學術價值;“風格編”是作者繼《漢語風格論》後,對語言風格的深入研究的成果,修正了部份以往的觀點,使風
  • 格的外延更為明晰;“寫作編”多是作者所撰寫的書序,表述了作者對寫作的觀點。該書充分反映出作者在語言學上的不斷前進,尤其在語言風格論及社會語言學方面,前者是理論體系的探索,後者則是 特定現象 的分析 。《語叢》澳門中 國語 文學 會會 刊。 19 87 年創刊,季刊。鄧景濱主編。主要刊登會員的論文、隨筆和雜感。內容以討論語言文字為主,設有“文苑探珠”、“語言文字”、“爭鳴園地”、“語文信箱”等欄目;也報導學會的活動,以加強會員的溝通和對外的交流;有時以專刊形式出版,作為學會所舉辦的研討會的論文 集 。《齊為澳門動腦筋——因應定位、自強不息座談會》發言彙編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於2002年8月出版的同主題論文集。該書收集了43篇座談會上不同行業代表的發言文章,內容 主 要側 重 於 經濟 尚 未 完全 復 甦 階段, 社 會 不 同領 域 人 士 如何 從 自 身 做起, 以 嶄 新 的開 放 開 拓 精神 , 自 強 不息、團結奮進,配合特區政府提出的澳門整體發展定位,爭取澳門經濟盡快進入全面復甦的一些思考、意見和建議。廖玉麟(1943~)生 於 澳 門 。大專 程 度, 並 獲福特 汽 車廠 頒 發專 業 機 械 師 證書 。 海 南 省 海 口市政 協 委 員 、 澳門中 華 總商 會 理事、 澳 門 付 貨 人協會常務理事、中國澳門汽車會大會副主席、澳門國際槍會主席、澳門自衛槍會主席、澳門攝影藝術協會名譽會長、澳門海南同鄉總會名譽會長、新動力生物科技(澳門)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曾任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澳門立法會第六屆議員、澳門特區立法會第一屆議員、夏巴工程(澳門)有限公司董事總經 理 等 。廖平子(1880~1943)字蘋庵,一號任肩。廣東順德人。1902年被聘為香港《中國日報》副刊主筆, 宣 傳 革 命。 1 9 0 5 年加 入 同 盟 會 。1907年冬赴日本留學,曾與盧信等人在東京創辦《大江月報》。1909年回國,常為香港《中國時報》和廣州《平民日報》撰文。1911年武昌起義後,被聘為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稽勛局審議員。二次革命失敗後,棄職回鄉,不問政事。曾主持上海精武體育會。1930年任國民黨中央黨史史料編纂委員會委員。1938年曾組織民團抵抗日軍攻佔廣州。失敗後避居澳門,創辦獨特的手抄本抗日救亡愛國文藝雜誌—《淹留》半月刊。每期出版數量甚少。為居港敎育家蔡元培甚為讚賞,每期購幾份,以示支持。1941年底香港淪陷後,1942年從澳門遷居廣東曲江,又曾創刊《予心》。1943年4月在 韶 關病 故 。廖奉基(1894~1957)女。 教 育 家 。 早年 就 讀 於 子 褒 學堂,後轉學廣州嶺南學校,畢業後留學英 國 。 後 獲 美 國 邊 麻 大 學 碩 士 學 位 。19 25 年在 廣州 創辦 粵華 中學 任校 長 ,1927年遷粵華中學到澳門,致力於澳門教育事業。抗戰時期領導學生教工參加救濟 工 作 , 推動 澳 門 婦 女抗 日 救 亡 運動。1 957 年5月 1日在 柯高馬 路遇車 禍不 幸 喪 生 。廖承志 (1908~1983)著名政治家,外交家。廖仲愷、何香凝之子。原籍廣東惠陽。1925年加入中 國 國 民 黨 。1927年“四一二政 變 ” 後 赴 日本。 19 28 年在 日本早 稻 田 大 學 第一高 等 學院 因 從事 革 命 活 動 被 日本政 府 拘 捕 。 同年回國,在上海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11月,被中共派往德國國際海員工會工作。1932年回國,任中華全國總工會宣傳 部 長 , 全 國 海 員 總 工 會 黨 團 書 記 。1933年任中共川陝蘇區省委常委。1934年 任 紅 軍 第 四 方 面 軍 政 治 部 秘 書 長 。193 5年 參加長 征途 中,曾 被張 國燾 拘捕。後 在周 恩來 解救 下獲 釋。 19 37 年冬,赴香港主持第十八路軍駐香港辦事處的工作。日本佔領香港後,赴粵北參加中共南方委員會領導工作。1942年在廣東樂昌被國民黨拘 捕關押。1946年 1月由中共 中央營 救出獄 。19 46~ 194 9年,歷任中共南方局委員、晉冀魯豫中央局宣傳部長、中央宣傳部副部長、新華社 社 長 等 職 。 中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立後,歷任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副部長 、統戰部副部長、青年團中央副書記、全國青年聯合會主席、華僑事務委員會主任、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副主任、外交部顧問、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主任、華僑大學校長、北京外國語學院院長、中蘇友好協會副會長、中國人民保衛世界和平委員會主席、中日友好協會會長、中國亞非 團 結 委 員 會 主席 等 職 。 是 中 共 第八、十、十一、十二屆中央委員,第十二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第一 、四屆常務委員會委員,第五屆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改革開放後組建國務院港澳 辦 公 室 。廖恩燾(1864~1954)字鳳舒,號懺盦、珠海夢餘生。廣東歸善(今惠陽)人。廖仲愷之兄。留
  • 學美國。曾任中國駐古巴領事、巴拿馬公使、外交部條約委員會委員。生前常住香港。生平好究詩詞,用粵語入詩,奇趣百出。著有《嬉笑集》、《影樹亭詞滄海樓詞合刻》等。澳門日報出版社曾再版 《嬉笑 集》 。廖暉(194 2~)廣 東 惠 陽人。1960~1965年 在 哈 爾 濱 軍 事工 程 學 院 導 彈 系學 習 , 1 9 6 5 ~1972年任空軍高射 炮 兵 某 師 引 導技 師 , 1 9 7 2 ~1975年任空軍駐國營七六一廠產品質量檢驗軍事 代表, 197 5~1 980 年任北 京軍區空軍司令部高射炮兵處參謀,1980~1983年任解放軍總參謀部裝備部科技處副團職 參謀。1 983~ 1984 年任國 務院僑 辦 副 主 任 、 黨組 成 員 、 第 一 副 主任、黨 組副書 記。1 98 4~1 997 年任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1997年至 今 任 國 務 院 港 澳 辦 主 任 、 黨 組 書記。2003年任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是中共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屆中央委員,第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黨組 成 員 。廖澤雲(1950~ )企 業 家 。 廣東 寶 安 人 。 工 商管 理 碩 士 及 工 商管 理 名 譽 博 士 。澳門 特 區 政 府 第一屆 及 第 二 屆 行政 會 委 員 、 澳 門特別 行 政 區 第 二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會長、澳門科技大學校董會主席兼校長,1986年起任澳門政府諮詢會委 員 , 第 八 、 九、 十 屆 全 國 政 協 委員,澳門康澤工商董事長,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公司董事會主席,澳門管理專業協會大會主席,澳門中華總商會常務會董,澳門出入口商會大會主席,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常務董事。曾任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兼政務小組召集人、第一屆特區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政府教育委員會常務委員、經濟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協進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榮興彩票有限公司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屬下獲得白鴿票博彩專營權的公司。原承得澳門白鴿巢博彩專營權的泰興公司,到1961年底合約 期滿, 澳葡 政府於 19 61年 7月 6日宣佈開投,由何鴻燊以年餉38.4萬元投得 包 括 舖 票 、 山票 、 白 鴿 票 的 專 營權, 規定 專營 權年 限 從1 96 2年 1月 1 日算起為期8年(後來 延長為25年), 由澳門旅遊娛樂公司屬下榮興彩票公司經營。1 965 年8月 2日由 何鴻燊 簽具轉 讓專營權給榮興彩票公司的合約。公司在取得專營合約後,由新馬路中段遷址於南灣殷皇子馬路營業。至今已逾40年,早期 在 該 址 門 前 的一 個 很 大 的 “ 門 字坊”的燈箱,上面有千字文“天地玄黃”等80個字樣,每次攪珠開彩後就亮出中獎的20個字,以便顧客看個清楚明白。由於時移勢易,這種舊式的賭式逐漸式微, 至2 0世 紀8 0年 代設 在各 處的 白 鴿票舖逐漸減少而至全部關門。代之而起的是新潮的“電腦白鴿票”。1990年12月初開始,白鴿票從售票、攪珠到派彩均用電腦系統控制。此後開彩時間的間隔大大縮短,每隔15分鐘開獎一次。同時,在投注方式上大為靈活,可投普通獎及大獎,每場最高可贏取30萬元;而一張電腦白鴿票還可作相同形式的多場連續投注,最多可同時投注30場。推出了新的電腦白鴿票後,投注地點分設:葡京 酒 店 舊 翼大 堂 、 回 力賭 場 左 邊 入口、殷皇子馬路41號榮興彩票公司、高地 烏 街 1 9 號 B等 處 。《漢文文書:葡萄牙國立東波塔檔案館庋藏澳門及東方檔案文獻》檔案 文獻 資料 匯編 。按 19 89 年 葡萄牙國立東波塔檔案館《漢文文書》檔案縮 微品 共 14 卷 編寫 的目 錄 。劉 芳 編著。澳門文化司署1997年出版。全書共編列1567條目。從時間斷限來説,這些文書檔案上起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下迄光緒十二年(1886)。內容集中反映了這 個 時期 澳 門 的社 會 經 濟活 動 的 情況,包括行政、司法、防務、貿易、航海、捕盜、宗敎、文化及對外關係等,是葡萄牙人在亞洲活動的真實紀錄。這些檔案文書對中葡交往史,尤其是澳門歷史的研 究具有重 要意義 。漢祺音樂曲藝會曲藝團 體。1 996 年成立 。曾獲 邀請往廣 州參加 199 6年1 2月舉 行的羊 城國際粵劇節。會長孫漢祺現任廣州市粵劇粵曲學 會理事會 名譽顧問 。漁翁街行人天橋位於新口岸水塘北角澳門中德學校側,又稱水塘北角行人天橋。天橋結構簡單,兩端為水泥台階,中間兩旁用不銹鋼板裝飾,拱形塑料板加上蓋,整座天橋塗上七彩漆料,頗為美觀。每年11月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期間,漁翁街為賽車道,且附近為工業區,工業大廈林立,如海洋工業中心、永好工業大廈、信昌工業大廈、建華工業大廈等。工友上班下班橫過馬路是不可能的,故此行人天橋可解決賽車期間行人過馬路的困難。在水塘角一邊設有巴士站,工友、學生乘巴士北行,必須經過此行人天橋以免被高速行駛之車輛碰撞 。
  • 漁業澳門 漁 業 包括 海 洋 捕撈 及 海 獲 加工。捕魚業是澳門最古老的經濟作業之一,歷史悠久。由於澳門地區的地理位置優越,一個半島、兩個離島,多面環海,早在澳門開埠前後已有漁民出海捕魚。澳門地區淺海漁業資源豐富,附近深海區域廣闊,漁民出海作業方便,其海岸灣圓水靜,利於漁船泊停,為漁業發展提 供了 良好 的條 件。 20 世紀 80 年代前期,澳門漁獲量逐年上升,1980年6642噸,1982年則為7970噸,80年代中期之後增長勢緩,而後呈下降趨勢。1980年在澳門卸下的漁獲數量為 2407噸,到19 94年已減 少至193 0噸,僅 佔本地區消耗量的19.6%。近年,澳門漁業的萎縮態勢十分明顯。其原因是:①近海水域日漸污染,構成對魚蝦生長的嚴重威脅;②漁民們的狂捕濫撈,缺乏保護海洋生態的意識,小魚小蝦在劫難逃,影響繁殖;③中國政府對近海實行保護幼魚幼蝦的政策,捕撈受到一定限制;④澳門內港碼頭修整清理,專供漁民卸獲與補給使用的碼頭不足,上落不便,許多漁獲改往香港卸售;⑤漁獲加工的人力、場所、設備均感不足。作為澳門漁業加工的輔助行業,主要是急凍業,急凍的海產品則以凍蝦為主,大多銷往日本、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 德國、 法國等 。漁業不景令漁船減少。漁欄即漁獲代理商。澳門漁民的漁獲,大 部份 由漁欄 出售 。19 85 年全澳漁欄 有60多 家,19 95年減 為40家 ,工 作人數 僅為 80人 。漁 欄的經 營 方式 , 一是 收 購漁 船 的 漁獲,漁欄代賣漁 獲時通常抽取4 %~8%為佣金。二是經營中國內地漁獲輸入澳門的業務。三是收購乾海產。漁欄還根據傳統習慣,無息貸款予漁民造船,條件是漁民需將漁獲交由貸款的漁欄代理經營,並按期將借款的一成歸還漁欄,直至借款還清為止。漁欄收購的漁獲部份交酒樓食肆、市販和乾海產商店銷售,其餘漁獲經加工後交急凍房急凍保鮮,而後遠銷到日本、美 國、加拿大等地 。《蜜蜂華報》(Abelha da China)亦譯《中國的蜜蜂》。1822年(清道光二年)9月12日創辦於澳門,是澳門歷史上第一份報紙,也是外國人在中國出版的第一份葡文報紙。由當時澳門葡萄牙人中主張變革的立憲派首領之一巴波沙(Paulino da Si lva Bar bos a)少校創辦,多明我會敎士編輯,主編為安東尼奧。係葡文周刊,並有增刊數種,是新政權的喉舌,其宗旨是鼓吹立憲派的主張,攻擊批評保守派。1823年巴波沙被捕後,保守派大肆鎮壓立憲派,《蜜峰華報》先是其中的一些版面被宣佈為內容惡毒,旋又遭到澳門地方長官亞利鴉架的 查封 ,當 眾燒 毀。 終刊 於1 82 3 年1 2 月 2 7 日 , 共 出 版 6 7 期 。 1 8 2 4 年 易名, 兩 年後 停 刊 。蜜蜂華報第一期版式禡期行業性習俗。俗稱“做牙”、“打牙祭”。指每月農曆的初二、十六日,澳門各商號、店家吃飯時都要加菜的習俗。初二和十六日的伙食,一定要比平時那一天都好。這個習俗明代開始流行於長江流域、沿海各城鎮。當時各個商業店舖、手工作坊每逢這兩日要優待店員、徒工,給與肉食。此肉餚即為“牙祭肉”。《儒林外史》一書中,也提到食牙祭肉之俗。此俗現僅在澳門等少數地 方 流 行 。
  • 禡期的祭品暨南大學研究生(澳門)同學會澳門第一個由博士、碩士等高級學位 人 士 組 成 的 校 友 會 。 1 9 9 5 年 8 月 成立。宗旨為加強暨南大學校友之間的聯繫,關心與支持母校建設與發展,並為澳門平穩過渡的實現、為加速澳門的社會發展與經濟發展而努力。2002年有會員 約 1 0 0 人 。暨南大學澳門校友會澳門規模較大的高等學校校友會。1985 年12月 正式成 立。宗旨 是:團 結暨南大學澳門校友,發揚校譽,共同為澳門社會發展作出貢獻。10多年來,該會積極參與澳門的公益事業和推進學術交流 活 動 , 曾 多 次組 團 返 母 校 訪 問 座談,去內地及鄰近地區旅行,贊助母校建設 事 業 。 會 長 為馬 有 恆 , 有 會 員 逾3 0 0 0 人 。暨南大學醫學院(澳門)同學會1978年夏,暨南大學在廣州復辦並設立 醫學 院, 首屆 醫學 生於 19 84 年 畢業。為了更好地聯繫和團結暨南大學醫學院的澳門校友,以及發揮各校友在不同醫學領域的工作所長,於1988年底成立了暨南大學醫學院(澳門)同學會 。聯絡地址在澳門高士德馬路15號地下。該會以“團結暨南醫學院校友、加強學術交 流 、 優 質 服 務社 會 、 提 高 母 校 聲譽” 為 宗 旨 , 目 前該 會 共 有 會 員 超 過200名,其中大部份會員任職於澳門 仁伯爵綜合醫院、鏡湖醫院或其他醫療機構及診所。該會積極參與各種社會公益活動 , 每 年 與 本 地的 社 團 合 辦 各 類 活動,協助推廣衛生教育常識,亦定期舉行各類醫學研討會及大型學術活動,組織會員到本地及內地醫療機構進行交流等, 藉 此 提 高澳 門 醫 護 人員 的 專 業 水平 。閩澳經濟合作促進委員會福建省政府領導下的非常設協調辦事機構,1999年1月成立。委員會設顧問和委員2種職務,其中顧問及委員 人數可增補,但原則 上每3年換屆。在 第一屆的顧問名單中,福建省方面有省委書記陳明義、人大常委會主任袁啟彤、省政 協 主 席 游德 馨 、 省 委副 書 記 習 近平、常務副省長張家坤等省級領導人 。主要任務為研究制定閩澳經濟合作的總體規劃策略,協調推進兩地重大經濟項目合 作, 制 定兩 地經 濟 合作 的政 策 措施,組織開展兩地經濟的合作與交流,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閩澳經濟合作的工作 部 署 等 。熊英(1888~1943)字皭然。廣東茂名(今高州)人。早年就讀於日本早稻田大學及廣東高等警察學堂,後加入同盟會。1910年廣州新軍起義,奉命回高州與林雲陔等人謀響應,旋以新軍失敗而止。次年參與光復高州,至討袁軍興,協助策動高雷兩陽四邑討龍(濟光)。1917年任大元帥府秘 書 ,參 加 護法鬥爭 ,旋亡 命澳門 。 嗣歷 任 國民政府 、西南 政務委 員 會、 財 政部秘 書 ,廣 東 高等審 判 廳書 記 官長, 國 民黨 廣 東省黨 部候 補監 察委 員 等 。熊 貓 葡 國 餐 廳澳門一 間葡 國菜餐 廳。 198 3年 創立。位於氹仔施督憲正街。佔地4000平方呎,有230個座位,員工18人。曾接受過電視台、旅遊雜誌訪問及報導。主要供應葡國餐,著名菜色有燒牛仔肉、燒風 鱔及 葡 國雞 等 。維納·莫特國際鋼琴比賽由世界著名的葡萄牙青年鋼琴家斯基拿·高士德(Sequeira Cos t a)於1957創辦 比 賽 , 為 紀 念 其 恩 師 維 納 · 莫 特(Vianna da Mot t a)而舉辦。初期甚至用他個人的積蓄送出此項比賽的第一獎,後終得到各界贊助。他希望通過建立基金會, 繼 承 莫 特 演 藝及 教 學 事 業 。 多 年來,該賽事評判團由國際上最有名望的鋼琴大師組成。自1966年起,該項比賽成為日內瓦國際音樂比賽世界聯合會的成員,吸引了大批來自全世界的青年鋼琴家,優勝者獲安排到各地表演。第十二屆維納·莫特國際鋼琴比賽於1997年6 月 1 5 日 至 7 月 5 日 在 澳 門 舉 行 , 由 澳門文化司署主辦,葡萄牙里斯本高秉根基金會協辦,第一名大獎“維納·莫特金質獎章 ”由澳門 政府贊助 。綜藝館綜藝館正門澳門 最大 的 室內 體 育場 館 。2 0 世紀8 0年 代 中建 成 。座 落在 新 口岸 填 海區。由澳門市政廳負責管理。主場館為145.22米×24.25米的綜合運動場地,
  • 可供 排 球 、 籃球 、 手 球 、體 操 、 羽 毛球、乒乓球等比賽之用。場館並可用作其他文娛、康樂表演場地。主場館有觀眾席4300個。副場館面積13.40米×28.26米,適合武術、柔道等比賽,有觀眾席30 0餘 個。 19 99年 12 月2 0日 在此 館舉行澳門特 別行政區 成立大會 。綠化綠色是生命的象徵,綠地是生物的搖籃,一個國家和地區的綠地面積,森林覆蓋率的多少,已經成為衡量其環境質量,環境和文化程度相關性的重要標誌。澳 門半 島的 綠化 面積 從1 98 8年 的23萬平方米增 加到1996 年的45萬平 方米,而澳門半島面積也從1988年的6.05平方公里增加為1996年的7.49平方公里。2000年澳門綠化面積達5,018,619平方米,比1999年增加了2.3%,其中澳門半島佔637,307平方米,氹仔島佔509,637平方米、路環島佔3,618,400平方米,使人均綠化面積微升至11.5平方米。2001年澳門綠化區總面積5,669,870平方米,佔土地總面積的22%,按居住人口平均每人13平方米。其中,澳門半島佔16.3%、離島佔83.7%。澳門半島綠化區面積926,635平方米(佔土地面積的10.9%),而離島綠化區面積4743,235平方米(佔土地總面積27.4%)。澳門半綠化主要源自新設立的休憩區,小童遊樂場、安全島及路邊綠地;而氹仔及路環島綠化面積的增加則源於馬路分隔帶及迴旋處,這些新增的綠化地現點綴 了 城 市 空間 , 也 避 免了 土 地 的 祼露 。歐式綠化綠化週每 年 3 月 1 5 ~ 2 1 日 舉 行 的 綠 化 澳門的活動。1982年前澳門農林廳開始舉行澳門“綠化週”宣傳活動。主要目的是一方面保護和珍惜澳門的綠化區,另一方面是教育本地居民,增強對綠化區價值的認識。參加活動的有多個官方機構、私人組織及來自各學校數以百計的青年。2002年綠化週期間,環境委員會舉 辦 多 項 活 動 , 包 括 在 3 月 1 6 日 至 2 4日,與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合辦“2002環境綠化比賽”,鼓勵參賽社團利用社區中心、機構社會、學校、大廳大堂的角落進 行綠化 比賽, 200 2年共 有29 個機構參加比賽。3月23日環境委員會 與民政總署和敎青局聯合舉辦自然生態研討會。主講嘉賓有來自兩岸四地的10位學者專家。18間中、小學校及幼兒園的校長、老師、學生及市民約200人參 加了研討會。綠化週現已舉辦20年深入民心,達到綠化宣傳效果,今後仍會繼續舉 辦 。綠化週
  • 十五劃樓宇按揭銀行貸款業務的一種形式。貸款用於購買樓宇,而購買的物業則用作貸款的抵押品。隨着澳門樓市的迅速發展,銀行的該項業務也不斷變化。在澳門,樓宇按揭主要分為契前按揭(沒辦理業權證的物業)和契後按揭(已辦理了正式業 權 證 ) 兩種 。 前 者 叫三 方 承 諾 放款,後者 稱為買 樓放款 。樓宇買賣合約樓 宇 買 賣 雙 方 在 交 易 時 簽 署 的 文件。合約上詳細列明買方的付款方式 、賣方的交樓日期及買賣雙方應負的法律責任等。根據澳門現行法例,買方簽署樓宇買賣合約後,仍不能成為物業的合法業權人,只有在立契官公署或經私人公證員正式簽署官式文件 —— 屋契後,再到物業登記局登記,才可正式成為物業的 業 權 人 。樓花未落成入伙的樓宇。在澳門,買方如購入一個物業樓花,通常只需在入伙之前 , 繳交 樓 款的 3 ~4 成 ,餘 款 則 有待發出入伙紙後10天內繳清。買方如購入的是二手樓花,應要求賣方(上手賭入樓花者)到發展商(大業主)處轉名注銷賣方簽署的樓宇買賣合約,由現買方與大業主簽署樓宇買賣合約。發展商有義務轉名,但要徵收一筆轉名費,通常是5000元或按樓價的1%徵收。轉名費有協議,一般 由買方負責支付 。樓花交易令買賣雙方方便。輪盤西 方 十 分 流 行 的 一 種 博 彩 方 式 。193 8年 由澳 門賭 博專 營商 泰興 公司 引入,作為一種新博彩方式,現是澳門法定的幸運博彩項目之一。賭具是一個大圓盤,以馬達帶動 旋轉,輪盤上有由 0~36 共3 7個數 字, 分別以 紅黑 兩色 相間。開局時,由荷官按動開關,將彈珠射入溝形圓圈內時,接著,彈珠旋轉滾動,當彈珠落定於某一號碼格內時,該號碼就是開彩號碼。投注方法可以買一個、兩個、三個、四個、六個、九個、十二個、十八個號碼,還可以買單雙、紅黑。如果買一個號碼而中了的,可得34倍 彩金 ;買 兩個 的, 中了 可得 17 倍彩金;如此類推。沒有中的,當然是輸了。如彈珠落到“0”格時,則莊家 全贏 。鞋業澳 門 鞋 業 市 場 銷 售的鞋類,貨源主要來自中國內地、香港、台灣、韓國、日本、葡萄牙、意大利、瑞士、法國、美國及英國等地。中國內地皮鞋的特點是耐穿,但款式保守,特別是女士皮鞋款式追不上潮流,價格又較貴。而香港、台灣等地皮鞋,因價格適中,款式新穎,適應潮流,迎合了澳門人的消費能力,銷勢暢旺。至於日本、歐美皮鞋屬於較高檔次。2002年澳門有鞋類零售店93間,營業額1.2億澳門元。除專門店以外,部份時裝店亦兼營鞋類;街邊攤檔亦經營各類鞋。此外 , 澳門 本 身也 有 造鞋 業 ,2 0 世 紀9 0 年 代 發 展 較 快 。 2 0 0 2 年 有 鞋 廠 1 5家,員工1001人,鞋纇產品的出口值為6.7億元。駐歐盟澳門經濟貿易辦事處直屬行政長官的部門。組織法規為第85/99/M號法令及第24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其職責是協助行政長官處理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歐洲聯盟及其機構之間 的 經濟 貿 易 關係 及 合 作方 面 的 工作。其權限主要包括:為使本地區與歐盟之間存在之關係更密切作出貢獻;為籌劃本地區在歐盟和有關成員國經貿領域內出現之形象作出貢獻;確保維護本地區在歐盟之利益,以及促進本地區與歐盟和有關成員國雙邊之經濟關係;跟進共同體在各方面涉及本地區利益之決策過程;向行政長官提供所有有關對本地區有意義的共同體機構訊息;跟進歐盟與本地區之間訂立的商貿協議和公約之管理;跟進本地區與歐盟和有關成員國之間按現有協議之規定發展合作;確保在歐盟及其機構以及有關成員國之機構,維護本地區之其他利益;負責跟進澳門與世界貿易組織、世界海關組織、國際紡織品及成衣局,以及總址設於歐洲內 的 其他 具 有 經貿 性 質 的組 織 之 關係。現任主任為羅立文(Raimondo Arraisdo Rosá r io)。歐文龍(1956.12~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主要官員。生於澳門。台灣大學機械工程學士,獲高
  • 級 工 程 師 專 業 資格。 澳 門 特 別 行政區 首 屆 、 第 二屆政 府 運 輸 工 務司司 長 、澳 門 基本法 推 廣 協 會 名譽顧 問 。 曾 任 澳門市 政廳 清潔 部部長、澳門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站辦公室主任、澳門工程師學會理事長、中國機械工程學會理事、澳門政府科學技術暨革新委員會委員、澳門港口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行政委員、澳門清潔專營公司政 府代 表 。歐少雄(1949~1999)廣東珠 海人 。1 96 2年 來澳 。香 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綜合社會科學文憑課程畢業,社會行政學文憑課程畢業,廣州暨南大學成人敎育學院社會學大專89級畢業,社會學專業大學畢業。70年代初轉到澳門市政廳工作,80年代初當選澳門公務華員職工會主席。80年代初開始被選為澳門工會聯合總會理事及常務理事,1988年起連任歷屆工聯總會副理事長 。 曾 任 澳門 基 本 法 諮詢 委 員 會 委員、澳門基本法協進會會員。1999年6月 病 逝 。歐安利(Leonel Al ber to Al ves,1957~ )執 業 大 律師 , 私 人 公 證員 。 生 於 澳 門 。1980年葡萄牙里斯 本 大 學 法 學 院畢 業 。 澳 門 特 區第二 屆 政 府 行 政會委 員 , 第 二 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區第一、二屆立法會議員。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副主任,律師業高等委員會副主席、澳門仁慈堂監事會主席、澳門貨幣暨匯兑監理署監事會主席、澳門政府司法委員會委員 。 歷 任 澳 門 第三 至 六 屆 立 法 會 議員。2001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專業功績 勳 章 。歐若堅(Joaquim Morais Alves,1924~2003)生 於 葡 萄牙。1939年起 定居 澳 門 。 在 澳 門中學 畢 業, 並 服兵 役 。 1 9 4 3 ~1976年在澳門擔任公職, 1966 ~1974年任澳門市政廳 廳長 及諮 詢 會官 委委 員 ;1 97 6 ~1980年出任諮詢會間選委員。澳門電力公司行政委員會創會人及首屆主席。曾任澳門消費者委員會主席及在公職推行使用中文委員會主席、法律翻譯辦公室顧問及律師高等委員會成員、澳門語言狀況關注委員會成員、澳門大學校董會成員、澳門司法委員會成員及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成員、澳門扶輪社社長 、促進學會主席、仁慈堂值理會主席、葡萄牙紅十字會澳門辦事處負責人及澳門俱樂部大會主席等工作;1987年起為澳門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1976年任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秘書長,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基金會委員。早年在澳門地區參與籌辦土生葡人的聚會,是第二屆土 生 社 群 聚 會 籌 委 會 主 席 , 1 9 8 0 ~19 8 4 年出 任 第 一屆 立 法 會直 選 議 員 。1996年成為第六屆立法會官委議員。特區成立後委任為法官委員會委員。曾獲多項榮譽勳章和榮銜,包括葡萄牙殷皇子紳士勳章、葡萄牙公職軍官勳章、澳門政府頒授體育英勇勳章及體育功績勳章、葡萄牙紅十字會榮譽勳章。2003年4月 因 交 通事 故 喪 生 。歐維治(Jorge à lvares,出生年份不詳~1521)歐維治像葡萄 牙早 期航 海探 險家 。1 51 1 年在從坎納諾爾(Canonor)向果阿運輸給養和西洋布的聖若昂·達·魯梅薩(S.Joã oda Rumessa)大船上任書役。阿爾布克爾克(Afonso de Albuquerque)攻克麻剌加,返回果阿時囑咐要塞司令帕拉廷(Rui deB r i to Palat i m)説“每艘離開麻剌加的船上必須派遣一品德優秀的葡萄牙人去打探 東 海 中 大 國 小 邑 , 山 洲 水 島 的 情報”。歷任駐麻剌加要塞司令對阿爾布克爾克的指示唯命是從,每次季風時節離開 麻 剌 加 的 船 上均 派 有 此 類 情 報 人員。1513年出任馬剌加城防司令帕拉廷與當地一富商尼那沙杜(Ni nachat u)合資從事 來 華 貿 易 的 中國 式 平 底 帆 船 的 書役,但實際上受有刺探情報的任務。阿豐索·德·阿爾布克爾克佔領麻剌加後便有此命。由此可見,1513年歐維士首行中國前,葡人已由麻剌加始發東南亞
  • 船隻或華船來華,但歐維治為第一個由官方派遣來華的葡萄牙人。1513年,他在Tamã o曾 豎立 一個 近似 華表 形狀 的“發現碑”。1517年及1519年又兩次航行中國。1520年做最後一次中國之行。因西蒙·安德拉德(Simã o de Andrade)的種種暴行,中葡關係惡化,遂發生西草灣之役。澳門南灣舊法院大樓前有其紀念 碑 。歐德利集團有限公司澳門葡人公司中較大的一家集團公司。由歐德利洋行、歐德利船務公司 、歐德利建築投資有限公司、歐德利製衣有限公司、歐德利旅遊有限公司及歐德利貿易有限公司(葡萄牙)聯合組成,由 土 生 葡 人 歐 巴 度 (Al ber t o Di asFer r e i r a)創辦。該集團公司經營業務涉及船務、建築、投資、製衣、旅遊及出口貿易 等方面 。歐寶蓮 ( Pau l ina Alves dosSantos,1953~)女 。 註 冊 大律 師 。 生 於 澳門。 畢 業 於 澳 門大 學 法 學 院 , 澳門工 業園 區發 展有 限 公 司 行 政 管理 委 員 會 主 席 ,澳門 公 職 人 員 協會、市政人員協會創辦人之一。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仁慈堂理事、“根在澳門”顧問 、澳門法律課程辦公室主任、澳門市政廳綜 藝 館 館 長 、 澳 門 公 職 人 員 福 利 司 司長、澳門 基金會 管理委員 會委員 。蓮芝曲藝會曲藝團體。1995年8月成立,先後主辦及參與了多項曲藝活動,其中1995年12月主辦的“粵樂大師馮華老師從藝55年粵曲演唱會”最具規模,多位名伶參加演出,拍和和演奏的音樂師傅亦是一時俊彥,場面熱烈,頗為轟動。近期活 動 較 少 。蓮花大橋澳門 與 珠 海 之 間 的 第 二 條 陸 路 通道。西接珠海橫琴,東連澳門路環島與氹仔 之間 的填 海區 。橋 長1 75 6米 , 寬3 2 米 , 雙 向 6 車 道 , 設 計 年 交 通 流 量10 0 0萬 輛 次, 1 99 8 年6 月 動工 興 建 ,1999 年12月 峻工。 規劃期間 澳門和 珠海協定共同投 資2億元人 民幣興建, 珠澳兩地同時動工,在橋中段合攏。當時被列為迎接澳門回歸的重點建設項目,是澳門回歸祖國的標誌建築物之一。大橋為京珠(北京-珠海)高速公路及105國道向澳門延伸的公路橋樑,澳門和內地的旅客和貨物都可經蓮花大橋進出,從而減 低拱北 口岸的 壓力 。蓮花大橋於澳門回歸前夕建成。蓮花口岸澳門與內地的第二個陸路口岸。因應蓮花大橋的通車而設立,在2000年3月28日通關。初期通關時間為每日早上9時 至 晚上 5 時, 隨 後因 應 貨物 和 人 流的增加而將通關時間逐步延長。由2004年2月15日起,貨運通關時間調整為 早上8 時 至晚 上 8時 , 客運 通 關時 間 調 整為 早 上 9 時 至 晚 上 8 時 。蓮花山見 望 廈 山 。蓮花莖澳門 重 要 古 地 名。 即 今 日 關 閘 馬路。澳門半島如蓮花狀,故通澳門之道稱蓮 花 莖 。 古代 蓮 花 莖 ,乃 一 細 長 石道,縱貫於沼澤與海灘之間,如壙基小路,故明代又稱壙基路;後增修石磯,故又稱橫石磯。蓮花莖東瀕大海,西臨內河,為內地與澳門半島的唯一出入通道,成為中國政府控扼澳門半島的咽喉之地。1574年(明萬曆二年),明朝於此處建一關閘,並設兵駐守,後為葡人佔據拆毀;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又向北推進建新關閘,即今日之關閘 。早期的蓮花莖蓮花莖建關閘1574年(明萬曆二年),明朝政府在澳門半島與內地相連的沙堤 —— 蓮花莖的中段(今關閘馬路中段),設置關閘一事,史稱“莖半設閘”。此座中式城樓形式的關閘,位於澳門與內地之間的險 要 處, 扼 內 地通 往 澳 門的 陸 上 咽喉。開始時每5日開啟一次,設官兵 把守,成為限制民夷出入之要隘。後逐漸成了一個重要關卡,至清代則由幾日開啟一次變成日日開啟的“官關”。1673年(清康熙十二年)改為“關閘汛營”,
  • 由前山派兵駐守。至道光年間(1821~1850)林則徐任欽差大臣時,關閘更由重兵鎮守。後來,關閘變成了邊界,不僅限制洋人出入境,更禁止居澳葡萄牙人擅自越過關閘到前山打鳥。1849年的關閘 事 件中 , 關 閘城 樓 首 次被 葡 兵 佔領,延至1870年(清同治九年),澳葡當局竟將關閘城樓拆毀,夷為平地。蓮花莖古關閘存世近300年,只餘關閘城樓刻着“關閘門”3個字的匾額,迄今仍鑲嵌在民政總署大樓入口大堂的牆上作為古關閘的唯一證物,也成為殖民擴張的歷 史見 證 。蓮峰山又名蓮花山,即今望廈山。位於澳門 半 島 北 部 之 望 廈 區 。 《 廣 東 圖 説 》稱:“蓮峰山,在(香山縣)城東南一百三十五里大海中,有望廈汛。”一説明時 稱 澳門 為 蓮島 , 故此 山 則稱 為 蓮峰;一説此山形似蓮花而得名。此山高62 米 , 東西 臨 海 ,南 望 澳 門, 北 朝 內地,在蓮花莖的盡頭,突兀拔起,宛如花球,山多奇石,千形百態,舊日山頂岩石,遠望如觀音端坐蓮臂,其他岩石烘托如雲,更 像是蓮花盛開 。蓮峰山蓮峰普濟小學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敎育、小學敎育預備班及小學敎育。位於提督馬路。創辦於1920年,由蓮峰廟值理會持牌。成立初期只設有小學兩間課室,並備用神殿上課。60年代初經費出現困難,由普濟禪院撥款合 辦, 易 名蓮 峰 普濟 小學 。 20 世 紀90年代,該校新校舍陸續落成,有課室14間,還設乒乓球室及電視室。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教育及小學教育預備班6班、 小學1 6班, 在校學 生74 7人、 敎師 3 0 人 。蓮峰廟澳門三大古剎之一。位於提督馬路蓮峰山北麓的古廟。約建於1592年(明萬曆二十年)。廟的前身為天妃廟,又名 關 閘 廟 。 到 了 1 7 2 3 年 ( 清 雍 正 元年),居民集資對天妃廟進行擴建,更名慈護宮。更增設觀音殿,其後歷經多次重修及擴建,始成今日規模。廟的正中為天后殿,左右為武帝殿、仁壽殿;中座正中為觀音殿,左右為客堂、龍華堂及倉頡沮誦殿;後座為金花痘母殿。該廟約於1876年(清光緒二年)正式名為蓮 峰 廟 , 這 當 然與 它 背 枕 蓮 峰 山 有關。跟三街會館一樣,此廟乃當年華人商賈 的 議 事 廳, 亦 為 中 國官 吏 的 駐 節處,直至嘉慶、道光年間,仍為中國官吏臨澳辦案的駐節處。著名的禁煙欽差大臣林則徐及兩廣總督鄧廷楨1839年巡視澳門時,即以蓮峰廟為接見葡萄牙官員之所。該廟天后殿至今還保留着林則徐當年辦公的亭子、几案等物,1989年在廟 外 立 有 林 則 徐 像 , 以 紀 念 他 來 澳150週年。該廟設有小學一所,為澳 門培 育 人 材 。蓮峰廟《蓮溪詩文集》古典詩文集。余寶和著,其後人余國健、余國宏整理,澳門出版社1996年出版。全書分“詩選”、“詞選”、“賦選”、“文選”、“手跡”5部份。作者為廣東開平人,曾習詩詞、書法及堪輿學,中青年時代遍遊江浙、滬寧、廣東等地,廣求名師,有追求文藝理想的熱誠抱負。作品格調親切,雅淡雋永,描寫家園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均充滿真摯的感情,在情景交融中流露對田園的鍾愛。作者深受禪家思想影響,不少作品充滿 哲 理 , 並 融 匯儒 、 釋 、 道 三 家 思想, 點出 人生 真諦 。蓮溪新廟坐落於新橋區中心。始建時間已無從考 證 , 僅 知 道 是 一 座 小 廟 , 處 河 涌“蓮溪”之畔,取名 蓮溪廟。至1830 年(清道光十年)擴建,故有“蓮溪新廟”之稱,光緒年間再經重修,廟貌保留迄今。廟凡三進,兩叠為神殿,供奉之神頗多,唯以華光大帝為主,往昔誕期,多在廟前曠地蓋搭戲棚,演出神功戲,頗為熱鬧。廟宇的磚雕、木雕和灰塑壁畫, 都 是 中 國 傳 統藝 術 作 品 , 頗 堪 欣賞 。 廟 前 曠 地 , 原 有 一 個 池 塘 , 名 曰
  • ★“蓮溪新池”,建於1868年(清同治七年),用麻石砌成橢圓形圍基,讓善信在池中放生魚龜。後因無人料理,池水乾涸,堆積垃圾,並因興建戲院、體育場、花 園,該 地已被 填平 。蓮 溪 廟 前 有 值 理 會 , 主 持 廟 務 管理、酬神做戲等事項,惜因內部問題而放棄管理,鏡湖慈善會代管。1920年坊眾自發組成“新橋坊眾恭祝華光寶誕演戲委員會”,重辦演戲酬神活動。1993年重 組 蓮 溪 廟 值 理會 , 經 政 府 註 冊 立案,為坊眾的文化活動及福利等事項服務 。蓮溪新廟蓮溪廟見 蓮 溪 新 廟 。慕拉士大馬路(Aven ida deVenceslau de Morais)在澳門半島東北部。西起黑沙環馬路,東接漁翁街。長790米。慕拉士 是葡萄牙人,1888年到澳門,曾任港務局助理,在修院和利宵中學教過書;後來任葡萄牙駐神戶和大阪領事,1913年辭職,住在日本四國的德島,直至1929年去世。他發表了不少關於遠東、日本和中國的著作。慕拉士大馬路是澳門半島東北部現代工業區的主要馬路,兩旁工廠大廈林立 。澳門發電 廠位於此 。蔡氏敎育文化基金會1 9 8 9 年 1 1 月 1 1 日 成 立 。 由 蔡 繼有、蔡冠深倡議,聯同新華集團暨附屬公司 及 海 外 人 士 捐資 建 立 。 共 捐 基 金5 0 0 多 萬 澳 門 元 。 宗 旨 是 促 進 澳 門 敎育、文化、藝術、科學事業發展,資助澳門學生向外地及海外攻讀兩年以上的專業課程及報讀社工、建築環境等科,資助不牟利的成人教育。基金會設有中學優異生獎學金,並支持各種文化藝術活動,重 視中葡文 化交流 。蔡克銘(1951~1994)廣 東 珠 海人。 曾 任 澳 門 基本法 諮 詢 委 員 會委 員 、 澳 門 新 聞工作 者 協會 理 事長、 澳 門 澳 青年商 會 會長 、 廣東省 第 六 屆 和 第七屆政協委員、澳門大眾報社社長、澳門珠海聯誼會理事長、澳門童軍總會監事長、資深青商協會執行主席、澳門弱智人士 服務 協會監 事長 。蔡志龍(1952.10~)福 建 廈 門人。 澳 門 東 亞 大學 社 會 科 學 學士、 碩 士, 完 成澳 門 東 亞 大 學 中國 法 律 文 憑 課程。 湖 北 省 政 協委員 、 湖 北 省 海外聯誼會常務理事、湖北省僑聯委員 、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理事、澳門歸僑總會副理事長、澳門社會科學學會理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開映演甄審委員會委員等。現任行政暨公職局顧問高級技術員、曾任湖北省第八屆政協委員,第九、十屆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公務專業人員協會理事長、會員大會主席 。蔡美莉(1958~)女 。 生 於 澳門, 英國 艾薩 詩大 學 理 學 碩 士 ,曾參 加第 一屆 赴葡就 讀 計 劃 及 赴美國 攻 讀 職 業 培訓課 程 。 現 任 澳門特 別行 政區 政府審計署審計長、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名譽 顧 問 。 曾任 澳 門 統 計暨 普 查 司 組長、廳長、副司長、司長,為公務員本地化的第一位華人司長。1999年獲澳門政府頒授 專業功 績勳章 。蔡高(1788~1846)中國 第 一 個 基 督敎 徒 。 廣 東 香 山( 中 山 市 ) 人 。 東 印 度 公 司 印 刷 廠 工人,為馬禮遜等印刷書籍。經常參加馬禮遜在澳門舉行的禮拜讀經、祈禱、講道活動。1 814年1 0月21日 馬禮遜在 澳門瀕海山麓僻靜之處為蔡高洗禮,使他成為 中 國 第 一位 基 督 敎 新敎 敎 徒 。 不久 , 其 兄 弟 蔡 興 、 蔡 三 亦 相 繼 入 敎 。1846年,清廷以“別敎匪徒”之名將他逮捕,6月死於香 山縣的監獄中。後 澳門倫敦傳道會志道堂敎友捐資建蔡高堂及蔡高 學校 以資 紀念 。蔡凌霜(1912~1973)新聞工作者。又名蔡果然。廣東珠海人 。 青 年 時代 即 在 港 澳從 事 新 聞 工作,歷時40年。1946年在香港創辦《果然日報》,不久返回澳門。1948年,接辦《大眾報》並出任社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該報大力宣傳愛國,報道愛國新聞。從50年代起,編輯出版《澳門工商年鑒》。1968年參與發起成立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任副理事長。還出任何賢辦事處秘書長、澳門市政委員。他熱心社會公益事業,對澳門重大福利事業均有參與,並慷慨贊助 。
  • 蔡梓瑜(1961.1~)廣 東 汕 頭人 , 生 於 澳 門 。華南 師 範大 學 敎育科 學 碩士 、 西南 師 範 大 學 教 育科 學 博 士 研 究生。 澳 門童 軍 總會 名 譽 顧 問 、 天主教美滿家庭協進會監事、教育學會會長、天主教學校聯會理事、天主教海星中學校長。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教育改革技術委員會委員、澳門大學敎育學院講師。發表的論文有《家校合作建構正面親和的道德文化 —— 理論與 實施 策略 》 。蔡善繼制澳蔡善繼,字伯達,浙江烏程人,明萬曆年間(15 73~162 0)任香山縣 知縣。1608年(明萬曆三十六年),澳葡當局對一名首犯判刑,引起一部份葡人不服鬧事,澳門陷入混亂,無法控制局面 。 蔡 善 繼 獲 知 此 事 後 , “ 單 車 駛澳”,親自出面處理了這一宗案件,平息了騷亂。事後訂出了《制澳十則》,警告葡人不得在澳門置物業、蓋房屋 ;主張對澳門葡萄牙人嚴加管制,受到兩廣總 督 張 鳴 崗的 採 納 。 蔡善 繼 廉 潔 奉公,執法嚴明,使葡人無機可乘,在澳門葡人中享有很高的威信,其制澳事蹟亦在香山 縣人民中 廣為流傳 。《熱帶地區葡萄牙社會——果阿、澳門、巴伊亞和盧安達的市議會1510~1800》(Por t uguese Socie tyin the Tro p ic s —— The Munc paCounci l of Goa,Macao,Bahia andLuanda 1510~1800)麥迪遜 、密 爾沃基 於1 965 年以 英文 出 版 。 全 書 2 4 0 頁 。 作 者 博 克 塞(Char le s Ral ph Boxer)。此為博氏於1964年在威斯康星大學講授葡萄牙海外擴張史的敎材。其中有關澳門部份敘述了澳門議事會的產生及其運作背景 。確定澳葡門籍1614年(明萬曆四十二年),兩廣總督 張 鳴 崗 根據 海 道 副 使俞 安 性 的 建議,為便於對居澳葡人進行管理,將澳門葡萄牙人聚居地方編街道號碼,定立門籍,逐項登記。做法是在葡人居住的大街上樹高柵 ,掛榜書“ 畏威懷德” 4字。又以《尚書·旅獒》篇中“明王慎德,四夷咸賓,無有遠邇,畢獻方物,服食器用”20字,分別作為門號,分為東1 0號 、西 1 0號 ,防 止 奸人 進入 ; 同時還禁止葡人在居留地內私藏武器、彈藥,並由在澳門的中國官員對當地房屋進行 認 真 搜 查 。《撫摸》中篇小説。寂然著。澳門日報出版社2001年出版。全書共有6個部份,分別是“撫摸”、“島嶼的語言”、“她不過 是 我 的 舊 朋 友” 、 “ 二 十 歲 的 眼淚”、“談戀愛”、“小玲備忘錄”。內容包括愛情、人生和社會,作者大膽創新,以多種敘事結構去營造小説的情節,有 強烈 的個人 風格 。《鴉片戰爭後澳門社會生活紀實-近代報刊澳門資料選萃》輯錄近代報刊所載澳門資料的史料集。湯開建、陳文源、葉農主編,花城出版社2001年7月出版。該書收錄了中國近代報刊包括:《中國叢報》(英文)、《遐邇貫珍》、《中西聞見錄》、《華字日報》、《申報》、《循環日報》、《 點石齋畫報》、《鏡海叢報》、《 知新報》、《博聞報》、《廣東日報》、《東方雜誌》等12種。其中僅《中國叢報》由英文轉譯,其餘均為中文報刊。所收錄報刊資料時 間 , 上 起報 刊 之 創 刊年 代 , 下 迄1911 年12月 ,另附 錄微引報 刊及版 本簡介。該書選擇了其中能反映澳門內部活動的真實報道,包括澳門近代城市的發展、市政建設的規模、葡華商工集團的經濟活動、市內的司法治安行動、澳門博彩、鴉片、妓女、走私及移民等經濟社會行為、華葡民眾的宗教信仰、生活習俗及文化、教育藝術等活動。對研究澳門史及中國近代史的學者頗具參考價 值 。《劇藝廊》澳門 話劇 刊物 。2 0世 紀8 0年 代 初創刊,由澳門曉角話劇研進社編輯及出版。80年代末停止出版,前後共出版數十期。內容以介紹澳門戲劇活動為主,同時刊登大量的劇評和通訊,也有關於各劇社演出的報導,是當時澳門唯一的話 劇 刊 物 。劏狗環位於澳門半島東部、新口岸水塘的西北角。原來是一個小海灣,西岸是東望洋山的東北麓,北岸是馬交石山的南麓。那裡是1622年(明天啟二年)荷蘭人進攻澳門、派兵大舉登陸的地方。20世 紀 2 0 ~ 3 0 年 代 大 規 模 填 海 工 程 以後,小海灣就變成 了貯水塘的一部份 。數碼科技城前身為南華國貨有限公司,是南光(集團)有限公司屬下子公司。1980年11月29日正式開張營業。主要經營項目:百貨 商 場 銷 售 男 女童 服 裝 、 皮 革 、 箱包、床上用品、針棉織品、文教用品 、體育用品、家用電器、小五金、鐘錶 、電腦驗眼配鏡。美式貨場主要經營美國產品,為澳門獨家代理,主要銷售各類食品、高級果仁、糖果、餅乾、果脯 、調味品、家用清潔用品、化妝品、文具用品等。因改變經營體制,於2000年9月16日結業。經全面裝修後,易名為數
  • 碼科 技 城 , 於 20 0 1 年 1 月1 3 日 正 式 開業。由珠海國際藝術博覽交易中心與澳門南光實業公司合辦的數碼科技城,是澳門首家大型數碼科技產品專業市場。賭波(球賽博彩)澳門 “ 賭 波 ” 活 動 主 要 是 賭 足 球賽,也時有賭籃球賽。“賭波”(足球賽博彩 ) 早 在 歐 美 流行 , 在 澳 門 則 是 從1998年 開始。19 98年,澳 門旅遊娛 樂有限公司屬下的澳門彩票有限公司獲澳門政府發給專營“賭波”牌照。當四年一度的1998年世界 足球錦標賽在6月1 0日揭 幕之 前幾 天, 即6 月5 日, 澳門 旅遊娛 樂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何 鴻 燊 正 式 宣佈, 其 屬 下 的 澳 門彩 票 有 限 公 司 開 設“賭波 ”項目 。世 界杯開 賽首天 ,投 注者甚 眾 , 一 個 月 內 , 各 投 注 站 人 頭 湧湧, 十 分 興 旺 。 在整 個 世 界 杯 賽 事 期間,總投注額超逾10億元,為政府税收和“賭波”公司帶來相當可觀的收益 。以後在稍為大型的足球賽,都接受大量的投注額。澳門彩票有限公司1998年獲利甚豐。澳門“賭波”投注的運作方式類似香港賽馬。顧客可以電話投注,只要 填 妥 簡 單 的 申 請 表 連 同 開 戶 金 5 0 0元,便可使用電話投注。投注中心遍設澳門各區。在賽狗場一樓,還設有現場投注的“足球吧”,內設有100吋的 投影大銀幕,全方位直播歐洲、南美等各項精彩足球賽事,方便球迷一面收看,一面投注。澳門“賭波”活動,除足球博 彩 外 , 2 0 0 0 年 5 月 起 又 增 加 籃 球 博彩。接受投注以下列籃球比賽結果為依據:①美國全國籃球協會(NBA)舉 辦的籃球賽;②國際錦標賽、歐洲錦標賽和杯賽;③經獲得博彩監察暨協調局贊同後適時 公佈的其 他比賽 。賭 波投注站。賭廳制度即賭廳分租制度。是澳門旅遊娛樂有限 公司 在2 0世 紀8 0年 代初 對娛 樂 場進行改革而建立的。該公司將賭廳承包給擁 有 固 定 客 源 的賭 商 , 他 們 自 主 經營,並每年向該公司上交紅利。這種做法大大提高了廳主的積極性,有利於招攬大量高質量博彩客,令賭場及廳主兩者的收益都大增。來源於賭廳的收入約佔該公司每年總博彩收入的70%。這種制 度 令 澳 門 的 博 彩 税 收 不 斷 上 升 , 由1962 年的3 00萬元 增至2 002年 近83 億元, 增幅 接 近3 0 00 倍 。《暴力犯罪受害人保護法》(第6/98/M號法律)澳門回歸前數年,具有黑社會背景的有組織暴力犯罪一度十分猖獗。這些犯罪不僅嚴重地擾亂了社會治安,同時也給被害人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害,使彼等在經濟上陷於困境。為使在澳門受故意暴力行為侵害之人能夠及時地獲得經濟上的援助,澳門立法會於1998年8月17日制定通過了《暴力犯罪受害人保護法》。該法分5章26條。該法規定,在澳門受故意暴力行為侵害之人可獲得澳門地區發放的援助金。該法對發放援助金的條件、援助金的金額、申請及批出程序、澳門地區對故意暴力行為人及純粹民事責任人享有的權利以及援助金審查委員會的組成和 運作作出了規定 。黎日隆(1961~)廣 東 廣 州人 , 生 於 澳 門 。香港 中 文 大 學 理學士 , 澳 門 東 亞大學 工 商 管 理 碩士, 澳 門大 學 理學碩 士 。 現 任 澳門 大 學 行 政 總監。曾任澳門大學總務部部長、電腦部部長。1999年獲澳門政府頒授專業功績勳 章 。黎英杰(1957.9~)廣 東 番 禺人 , 生 於 澳 門 。香港 中 文 大 學 理學 士 、 中 國 人 民大 學 法 學 碩 士 。現任 澳 門 特 別 行政區 身 份 證 明 局局 長 。 曾 任 澳 門身份證明司資訊技術員、研究室主任,組織暨資訊廳廳長 、副司長、司長 。黎建恩(1969.9~)生 於 澳 門 。澳門 大 學公 共 行政 學 士 、 中 國 中南財 經 政 法 大 學刑法 學 碩 士 。 澳門特 別行 政區 檢察院 檢 察 長 辦 公室主 任 、澳 門 檢察律政學會理事會秘書長。1996年入公職,曾任反貪污暨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技術輔助部門主任以及澳門汎澳青年商會理事,朝陽學會理事,澳門大學校友會理事、會員大會副主席,澳門大學扶輪社 青年團 團長等 。
  • 黎祖智(Jor ge Alb e r to daConceiç ã o Hagedorn Rangel,1943~ )前澳 葡 政 府主 要 官 員 。 澳 門出生 。 葡萄 牙 里斯 本 大 學 文 學 系學 士 , 曾 在 劍橋、 波 恩 及 加 州修 讀 研 究 生 課程, 在 加 州 完 成其敎育行政哲學博士論文。曾任澳葡政府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東亞大學常務委員會主席,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澳門政府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專業管理協會會員大會主席,澳門中葡人友誼協會大會主席及教育委員會、文化委員會、過渡期事務委員會委員。在第一屆立法會選舉中以獨立候選人身份獲選為議員。19 81~198 6年任新聞旅 遊司司長及教育、文化暨旅遊政務司。曾任東亞旅遊協會主席、亞太旅遊協會地區主席及理事會成員和世界旅遊組織諮詢會成員。曾獲東京創價大學及東亞大學頒發榮譽博士學位。1982年獲葡國總統頒授殷皇子勳章和東京東方研究學院獎 。黎榮照(1950~ )攝影家。廣東順德人,生於廣州。粵華中學高中畢業。1978年參與創辦澳門沙龍影藝會並曾擔任該會會長。現為澳門沙龍影藝會顧問、澳門攝影藝術協會永 遠 名 譽 顧 問 、香 港 大 眾 攝 影 會 顧問。曾任第一屆國際攝影展覽委員會主席。先後獲得英國皇家攝影學會高級會士、美國紐約攝影學會高級會士以及香港澳門多個攝影會會士名銜。作品曾參加國際攝影展並在世界各地沙龍展出超過1300幅。曾獲美國攝影學會頒發“鑽石星攝影家”榮銜及“世界沙龍十傑”稱號。先後於1985、1 986、1988年在 國際沙龍以入選作品最多而獲得第一名。多次出任港 澳國際沙龍 評選委員 。黎鴻昇(1946.2~)廣 東 南 海人 , 生 於 澳 門 。澳 門 聖 若 瑟 修 院哲 學 副 學 士 、 葡國利 里 亞敎 區 大修 院 神 學 學 士 。現任 澳 門 天 主 敎敎區 主 敎 。 曾 任星加坡聖若瑟堂副主任司鐸、澳門聖若瑟修院院長、主敎座堂紅衣大司鐸、主敎座堂主任司鐸、澳門教區助理主敎 。樂林琴行澳 門 代 理 銷 售 日 本 產 YAMAHA鋼琴、電 子琴、HIF I AV環 迴音響 和各 類樂器、書籍、樂譜等的商店。附設各類音樂課程、英國皇家考試場、專業鋼琴調音維修保養服務。位於澳門賈伯樂提督街,分行設在蓮 峰岐關大丸商場 。樂富中葡幼稚園官立學校。主要提供學前教育及小學預備班敎育。初期設於祐漢區,1989年初啟用。學生主要來自魯彌士主教幼稚園中葡部 的4班學 生及何東中葡小學附設幼 稚 園 的 2 班 學 生 。以漢語為第一敎學語言,葡語為第二敎學語言,以活動敎學為主; 於 1 9 9 7 年 遷 往黑 沙 環 H 地 段 。2003/2004年度開設學前敎育及小學敎育預 備 班 6 班 , 學 生1 6 3 人 , 敎 師 8 名 。樂器業以經營中西樂器為主的行業。澳門現時的樂器店約10家,其中有的設有琴室,敎授鋼琴、電子琴及樂理等;有的專營鋼琴;有的主要銷售文娛康樂用品或音樂唱片,並兼營鋼琴或其他樂器。澳門 市 面 上 銷售 的 西 洋 樂器 主 要 有 鋼琴、電子琴、小提琴、吉他、管樂、喇叭等,產地為中國內地、日本、德國、美國、意大利及英國等;中國樂器主要有琵琶、古箏、二胡、弦琴等,產地為中國內地和台灣。澳門亦有一家鋼琴製造廠 ,1 98 6年 開始 生產 “樂 詩牌 ” 鋼琴, 出 口到 1 4個 國 家和 地 區 。樂韻曲藝會曲藝團體 。19 94年 11月 組成。 除參加工聯發起的粵劇曲藝社團交流匯演外,還在港、澳經常參加演出活動,包括參與 慈善公 益性質 演出 。德成按已改建成文化會館的德成按舊式典當舖。位於新馬路中段。原為民國六年(1917)開設的當舖。由德成按和富衡銀號兩座建築物組成,原屬私人物業,被政府列為受保護文物。文化局年前斥資140萬元全面重修,使 其重新利用及發展。重修後,德成按和背
  • 後的貨樓由當局管理,並設立典當業展示館,其餘空間由私人發展商拓展為現今 的 文 化 會 館 , 館 內 設 有 《 澳 門 製造》、藝品廣場、金庸圖書室、水茶軒及文化展覽館等。典當業展示館內擺放印章、當票、當簿、竹牌及各種工具40餘 件 , 包 括 傳 統 風 味 十 足 的 “ 遮 醜板”。“德成按”修復項目獲“2004聯合國敎科 文組織 亞太文 化遺產 保護獎 ”嘉許 獎 , 表 揚 該 文化 得 到 保 留 及 再 利用 。德明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 學 敎 育 。 初 期 位 於 青 草 街 福 安 台 。1946年在廣州為紀念孫中山先生而設。1949年遷至澳門,設小學、中學及學前敎育師範科。1966年校長離澳,於翌年宣告停辦,學校全體敎職員立刻組成校務委員會,一致反對停辦,共推舉新校長。 後學 校 經費 拮 据, 1 97 1 年停 辦 中學。於2001/2002學年遷入位於祐漢區由政 府 無 償 借予 德 明 教 育協 進 會 的 校舍 。 現 持 牌 團 體 為 德 明 敎 育 協 進 會 。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教育及小學教育預 備 班 2 班 , 小 學 7 班 , 在 校 學 生 2 3 1人 , 敎 師 1 2 人 。德祥製衣廠有限公司澳門規模較大的製衣業企業。1959年創建。位於美副將馬路58號。產品包括恤衫、牛仔褲、西褲、套裝、西服牛仔恤、獵裝及針織恤等,均採用現代化機械化方式生產,並不斷改進與發展 。產品主要銷往葡屬非洲國家,現漸次發展至歐洲共同體 市場及世界各地 。衛生中心隸屬於澳門特區政府衛生局的初級衛生保健機構,屬於廳級部門。初級衛生保健從1985年實行至今,一直是秉承世界 衛 生 組 織所 訂 定 的 指引 和 方 向 發展。發展內容包括有健康促進、預防保健、合理治療 和社區康復 等4個不同 的領域 , 以 及 針對 健 康 問 題的 預 防 和 教育、改善食品和食水的供應、婦幼保健與計劃生育、傳染病預防和接種、預防和控制地方病、對常見病與外傷給予合理治療、提供基本藥物、預防和控制非傳 染 病 和 促 進 精 神 衛 生 等 9 個 基 本 內容, 向 市 民 提供 醫 療 和 護理 服 務 。 在1999年,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區)更將澳門的初級衛生保健系統評為典範。現時 本 澳 共 有 7 間 衛 生 中 心 、 一 個 衛 生站。 地 點 分 佈 在 全澳 , 包 括 路 環 和 氹仔。該7 間衛生中 心分別是 台山衛生 中心、 黑 沙 環 衛 生 中 心 、 筷 子 基 衛 生 中心、海傍區衛生中心、塔石衛生中心、風順堂衛生中心、氹仔衛生中心,以及路環衛生站。此外,在離島亦設有一間氹仔老人保健站和國際機場醫療室。衛生中心主要是向本澳居民免費提供全面的初級衛生保健服務(非本地居民則按標準 收 費 ) ,包 括 是 預 防、 醫 療 、 保健、康復、健康教育和家庭計劃。服務的範 圍 包括 有 兒 童、 學 校 、成 人 、 婦女、口腔和牙齒等保健,家庭、院舍等訪視 , 家 庭 計劃 , 體 格 檢查 , 一 般 護理,以及團體健康教育(在筷子基衛生中心則設有中醫針灸的服務)。從2002年9月中旬開始,在全澳各衛生中心 實施門診分段的預約服務,縮短了病人候診的 時 間 , 以便 更 好 地 為澳 門 市 民 服務 。位於塔石的衛生中心衛生局特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屬下管理醫療衛生工作的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的法人部門。回歸前稱為衛生司。組織法規為第81/99/M號法令、第54/86/M號法令、第68/92/M號法令、第9/95/M號法律、 第10/ 95/M號法律、 第87/96/M號法令、第49/97/M號法令。職能是:通過協調公共和私人衛生機構人員的工作,以及提供澳門居民福利所需的初級衛生保健和專科衛生護理服務,執行推廣醫療保健和疾病預防的任務。衛生局由局長及副局長負責各項有關工作。下屬機構包括仁伯爵醫院、捐血中心、公共衛生化驗所、衛生中心、藥物事務廳等。衛生局提供免費門診服務的對象和範圍包括:學生、孕婦、家計會成員、公務員及家屬、持貧民證者、傳染病患者、免疫注射患者、65歲以上老人及屬於衛生中心的服務。免費住院服
  • 務對象包括:學生、孕婦、公務員及家屬、持貧民證者、傳染病、癌症、精神病患者和吸毒者,以及65歲以上老人。現任 局長 為瞿 國英 。舖票澳門早期的一種選字博彩方式。與山票的博彩方法大同小異,但舖票只任人猜買10個字,每月開彩6次,彩金佔投注總額的72%,餘下28%為票商的收入。舖票又可分為“單榜”和“聯榜”,單榜 投 注 額分 別 是 10 元 、 5元 、 3 元 、2元和 1元, 每場限 售10 00票 ,不足 則由票 商 補足 。 聯榜 投 注額 則 為5 元 、 1元和5毫 (角), 不限票數 。同樣, 因彩金不高,開彩時間長,刺激性不大,漸不受澳門人歡迎,出現虧損,1985年被 取 消 。早期舖票劉天一(1910~1990)音樂家。廣東新寧(今台山)人。自幼酷愛音樂,學生時代已通曉高胡、二弦、月琴等。後經常參加廣州業餘音樂社 的 演 出 和電 台 音 樂 節目 的 演 播 活動,潛心鑽研,技藝日趨精湛。1931年參加廣州著名音樂社團素社,任高胡領奏。又曾隨羅九香學奏古箏。1940年移居澳 門 , 長 期 任 職 於 澳 門 國 際 酒 店 的“國際平 面夜總會 ”粵曲藝 團,出任 伴奏拍和角 色。1 949 年轉赴 香港。 195 4年回廣州。歷任廣東省政協常委、廣東省文聯副主席、音協廣東分會副主席、廣東音樂研究會名譽會長、廣州民間樂團團長等。擅長高胡、古箏,其主奏的高胡曲《鳥投林》、《春到田間》、《平湖秋月》和箏曲《蕉窗夜雨》等均膾炙人口。又精作曲,主要作品有高胡獨奏《魚游春水》、《花市迎春》,古箏獨奏曲《紡織忙》、《塞上吟》,嗩吶領奏曲《放煙花》等。1990年在廣州逝世。劉玉麟(1863~1942)外交官。字葆林,廣東香山(今中山)人。幼時學於上海廣方言館。1875年(清光緒元年)赴美,為中國第四批赴美幼童留學生之一。1881年回國後,入天津電報學堂和醫學堂,並被李鴻章聘為 家 庭 敎 師 。 後任 駐 紐 約 領 事 館 翻譯。1884年充駐美使館翻譯。嗣任直隸候補道、洋務局總辦、北洋大臣洋務文案。後歷充駐新加坡及澳洲總領事,駐英、法公使館參贊。1910年任外務部右丞,旋任駐英國大使。民國成立後,再任駐英公使。1914年6月返國後,常住澳門,出任澳門華人代表,曾任廣東省政府高等顧問等。1942年病逝,葬於西洋 墳 場 。劉本立(1953~)生於澳門。暨南大學經濟學碩士。河北省政協委員、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高級經理、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副秘書長、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副會長、澳門經濟學會理事長、澳門管理專業協會理 事、暨 南大學 研究生 (澳門 )同學 會 會 長 , 第二任 澳 門 特 別 行政區 行 政 長 官 選舉 委 員 會 委 員 。曾任 澳門 特別 行政區 第 一 屆 政 府推 選 委 員 會 委員、 澳 門 發 展 策略研 究 中 心 副 會 長 兼 行 政 總 監 大 會 主席。發表《90年代澳門經濟發展路向探討》、《試論基本法與後過渡期澳門經濟》、《跨世紀澳門外貿出口發展對策研究 》 等 論 文 。劉光普(1919~)江 西 吉 安人 , 生 於 澳 門 ,牙 科 醫 生 。 澳 門街坊 會 聯 合 總 會榮 譽 會 長 、 澳 門牙科 醫 學 會 創 會會長 。 曾 任 廣 東省第 六 、 七 屆 政協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 員 會 委 員 、 澳門 第 四 屆 立 法 會 議員、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會長、澳門市政廳 行政 委員 等 。劉志鋒(1961~)廣 東 人 , 大專 學 歷 。 浙 江 省政 協 委 員 、 浙 江省經 濟 和社 會 發展 研 究 基 金 會 顧問、 澳 門新 口 岸區坊 眾 聯 誼 會 副會 長 、 澳 門 新 生游泳會副會長、澳門開平同鄉會永遠榮譽會長、開平市榮譽市民、澳門地產商會榮 譽 會 長。 澳 門 L&N集 團有 限 公 司董事、總經理,香港欣信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董事、 總經理 。
  • 劉伯龍(1949~)江西萬安人,出生於香港。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經濟學碩士,比利時魯汶 大 學 社 會 科 學博 士 , 主 修 國 際 關係。現任澳門大學社會及人文科學學院管理委員會主席、教授。曾任澳門大學助理敎授、副敎授,澳門大學社會及人文科學學院院長、學術委員會主席,當代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和公共行政專業主任。長期從事國際關係和公共行政的敎學與研究,發表《歐洲共同體、英國、 比 利 時 對 華 政府 的 比 較 研 究 》《澳門華人政治文化》專著以及《澳門的國際地 位》等 論文 。劉炎新(1944~)神 職 人 員 。廣 東 鶴 山 人 。1978年畢業於香港聖 神 修 院 哲 學院,1982年畢業於葡萄 牙Le i r i a修院 神 學 院 。 第二任 澳 門 特 別 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主敎座堂主任司鐸。曾任澳門天主敎敎區望德聖母堂區主任司鐸、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 府推選 委員會 委員 。劉思復(1884~1915)又 名 師 復 , 廣 東 香 山 ( 今 中 山 )人。1901年在香山石岐鎮設立閲書報社(一説演説社),宣傳革命。1904年赴日留學。 次年加 入同盟會 。19 06年 歸國,在香山創立雋德女學;旋至香港,編輯《東方報》。1907年暗殺清水師廣東提督李准,製炸彈不慎受傷,旋被解回原籍 監禁 。19 09 年冬獲 釋, 即赴 香港,致力研究《新世紀》,宣揚無政府主義。1910年來到澳門把自己的房子易作同盟會澳門支部的會址(現為南灣昌輝大廈),並與高劍父諸人組建支那暗殺團。1911年武昌起義後,在東江一帶領導 民 軍 起 義, 號 稱 香 軍; 同 年 冬 北上,擬謀殺袁世凱,經滬時南北議和告成,遂隱居西湖白雲庵。1912年5月返穗組織晦 鳴學舍, 印發《無 政府主義 》叢刊等;7月 與人組建心 社,企圖以 道德規範的約束,來改造社會。同年秋又發起研究世界語,任環球世界語會廣州分會會長。1913年8月發刊《晦鳴錄》,旋被龍濟光查禁,心社也被解散;12月轉澳門出版, 更名《民聲 》。次年4 月轉滬秘密出版 第五期,7 月在滬成立 無政府共產主義同志社,主張經濟政治上絕對自由。著有《師復文存》。1915年3 月 病 逝 。劉衍泉(1944~)有 利 建 築 材料 行 總 經 理 、 澳門日 報 讀者 公 益基 金 會 會 長 。 第二 任 澳 門 特 別 行政 區 行 政 長 官 選舉 委 員 會 委 員 ,第 八 、 九 、 十 屆全國政協委員。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中華總商會青年委員會主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2001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仁 愛 功績 勳 章 。劉桂炳廣 東 佛 山人。 澳 門 雕 塑 學院副 院 長 、 澳 門中華 文化 藝術 協會 理 事 、 澳 門 中國 畫 院 藝 術 顧問、 佛 山禪 城 區歸國 華 僑聯 合 會顧問 、 澳 門 佛山 石 灣 同 鄉聯 誼 會 副 會長。陶塑作品多次在澳門、香港、台灣和新加坡、葡 萄牙等地展出 。劉焯華(1947~)廣 東 新 會人 , 生 於 澳 門 。第十 屆 全 國 人 大代表 、 澳 門 特 別行 政 區 立 法 會 副主席 、 澳門 特 別行政 區 推 薦 法 官獨 立 委 員 會 主席、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副會長、鏡湖慈善會名譽董事、基本法推廣協會副會長。曾任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兼法津小組召集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2004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 金蓮花榮譽勳章 。劉羡冰(1934.4~)女 。 廣 東 中山人。 華南師 範大 學 教 育 學 碩士。 澳門 基本 法推 廣 協 會 顧 問 、第二 任 澳門 特 別行政 區 行政 長 官選 舉 委 員 會 委員、教育委員會委員、澳門中華教育會副會 長 、澳 門 東南 教 育促 進 會副 理 事長。曾任廣東省第七、八屆協政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 行 政區 第 一屆 政 府推 選 委員 會 委員, 澳 門中 華 教育 會 副理 事 長、 理 事長,澳門學歷認可委員會委員,澳門商訓夜中學校長。著有《雙語精英與文化交流》、《澳門教育400年》、《聖保祿學院歷史價值初探》、《世紀留痕-二十世紀澳門教育大事誌》等。1990年獲澳督頒文化功績勳章、1996年獲廣東
  • 政協優秀提案獎,2002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 教育功 績勳章 。劉滄 (1933~ )廣東 興 寧 人 。 廣州 華 南 工 學 院 畢業。澳門中華教育會副會長。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處長、副司長,駐外使 領 館 領 事 、 參 贊 、 臨 時 代 辦 等 職 。1991 年10月 來澳, 任中華人 民共和 國外交部駐澳門簽證處主任。1994年奉調回 京 。劉藝良(1957~ )廣 東 潮 州人 , 出 生 於 廣州。 第 九 、 十 屆全 國 人 大 代 表 ,澳門 基 本法 推 廣協 會 會 員 , 澳 門地區 中 國和 平 統一 促 進 會 會 長 ,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地產商會常務副會長、澳門歸僑總會副會長。澳門創世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創世地產實業有限公司、創富成建築置業有限公司、創世紀基建控股有限公司、創興裝修設計工程公司董事長,新龍興地產貿易(澳門)有限公司、澳門建創置業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在廣東惠州、中山、珠海和青海西寧及美國均有興辦企業。曾任廣東省政協委員、廣東潮州市政協常委、全國青聯委員、廣東省海外聯誼會常務理事、廣東省歸國華僑聯合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 。魯平(1927~)四川閬中人。194 4~1948年在 上海聖 約 翰 大 學農 學 院 學 習, 後 在 上 海“約友聯誼社”工作。1949年參加上海人民保安隊配合接管上海工作,後任中國福利會翻譯組組長、人事科長。1952年後 任 《 中 國 建設》 雜 誌社 辦 公室 副 主 任 、主任 、 編 輯 室 主任 、 副 總 編 輯 。1977年後任外文出版 局 研究 室 編輯。197 8~199 0年任國務 院港澳辦 綜合組 組 長 、 秘書 長 、 副 主任 、 黨 組 成員,199 0~199 7年任國務 院港澳辦 主任、黨組書 記。198 5~199 0年擔任 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副秘書長,1988~19 93年擔任澳 門基本法起草 委員會委員、秘書長,先後參與領導港澳兩部基本法的起草制定工作。1993年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預委會副主任委員兼秘書長、1996年任籌委會副主任委員兼秘書長。曾任第九屆全國 政協 常委 。魯茂(1932~ )原名邱子維。江西臨川人,出生於廣東佛山。澳門濠江中學語文教師、澳門筆會會員。青年時期住在香港,長期從事敎 育工 作。 20 世紀 50 年代 曾為 香港《文匯報》撰寫小説、影評、劇本,60年代後期在《澳門日報》發表連載小説《百靈鳥又 唱了》、《 蒲公英之戀 》等,並撰寫專欄。著有散文集《望洋小品》及長篇小 説《白狼》 。魯班誕行 業 性 習 俗 。 紀 念 魯 班 師 傅 的 日子。 為 農 曆 六月 十 三 日 ,俗 稱 “ 師 傅誕”。魯班是古代著名工匠,相傳為春秋時 期 魯 國 人。 《 墨 子 》記 有 他 的 事蹟。舊時中國建築工匠、木匠皆奉他為祖師(即行業保護神)。各地工匠常祭祀,遂在澳門等地區形成節日。這是澳門上架木藝工會最為重視的節日。在誕期,三行(泥水匠、木工、搭棚工)工人放假一天,白天去魯班古廟參拜,入夜開懷暢飲,還請一班藝人來唱八音或演木 偶 戲 。 其 中 ,最 為 特 別 的 是 一 項“吃師傅 飯”的 傳統活 動,即 當天用 大鐵鍋 煮 飯 , 燒 炒 粉絲 、 蝦 米 、 眉 豆 等菜,派發給每位會員及其家屬。據説,吃了師傅飯的孩子不但能像魯班師傅那樣聰明能幹,而且能夠加快長大、身體健 康 。魯班廟見 工 羨 行 會 館 。魯彌士主敎幼稚園澳門唯一一所以葡語為敎學語言的私立幼稚園。位於士多紐拜斯大馬路 。1923年 開始招收3 ~7歲之幼 兒,193 3年遷至現址。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為紀念當時澳門主敎魯彌士(Cos t a Nune s),易名為魯彌士主教幼兒學校,在1986年再易 名 為 魯 彌 士 主 教 幼 稚 園 , 沿 用 至今。2003/2004年度設有6班,學生111人 , 葡 文 敎 師 8 名 。《請願權行使法》(第5/94/M號法律)澳門立法 會19 94年 8月1 日制定 通過。分4章共20條。該法規定,行使 請願權的目的在於維護人權、合法性或公共利益。個人或集體(包括依法成立的法人)均享有包括以提出請願、申訴 、聲明異議或投訴等方式行使的請願權 。該法對請願權行使的方式和程序,以及不適用該法 的情形作 出了規定 。諸樺(1926~)女。浙江紹興人,生於廣東潮安。廣州中山 大學畢業 。199 0~19 95年 來澳,任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特邀顧問 。曾任國務院港澳辦公室澳門司司長,中葡談判中方代表團成員,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副秘書長。退休後定居廣 州 。
  • 《論歐洲與日本之間的矛盾及風俗之異》(Tratado das Contradiç õ ese Diferenç as de Costumes entrea Europa e o Japã o)資料選編。東方葡萄牙學會《東方追憶》之十七。2001年出版,全書162頁。編輯者洛瑞羅(Rui Manuel Loureiro)。將葡萄牙耶穌會會士佛魯伊斯(Lu Í sFr ó i s )所著《日本史》中有關資料進行了摘 錄 與 點 評 並 附有 參 考 書 目 和 詞 彙表 。《論澳門現代女性文學》文學評論集。廖子馨著。《鏡海叢書》 之 一。 澳 門日 報 出 版社 1 99 4 年 出版。全書 分甲、乙 、丙3輯 。甲輯論 述澳門 現 代 女性 文 學 ,主 要 論 述2 0 世 紀80年代澳門女作家在散文和小説方面的成就,並通過與內地、香港、台灣的當代女作家進行比較,指出她們之間的相通與差異。甲輯全面論述澳門當代女性文學的論文;乙輯是探討澳門當代文學的文章;丙輯則以感性的角度談論澳門文 學 問 題 。《論澳門現代文學批評》論文集。李觀鼎著。(中國)作家出版社2003年出版。全書共6章,涉詩歌批評、小説批評、散文批評、戲劇批評、文學專題批評等。作者在書中“引論”中深入淺出地揭示了澳門文學批評的5個特色, 並對每個特 色的成因及 其具體 表現 作 出分 析 。《論澳門產業轉型》論文集。楊允中等著。澳門基金會19 9 5 年 4 月 出 版 。 是 一 部 匯 集 澳 門 學者、 專 家 、 企 業 家 論 述 產 業 轉 型 的 專著。書中收有31篇文章,從提高企業管理、質量管理、結 構優化、人才培訓 、區域經濟合作等方面探討轉型的重要內容。具有 一定的 學術性及 實用性 。廣 大 中 學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 、小學教育預備班 、小學及初中教育。共設兩校,正校位於沙梨頭南與筷子基交界,兩校舍皆由政府無償借予該校的辦校團體使用。該校分校位於黑沙灣馬路永寧街。由澳門廣大中學教育協進會持牌。原名廣州大學附屬中學,創辦於1938年。因學生人數增加 曾 增 設 廣 大 附中 第 二 校 及 附 屬 小學,1971年7月將小學教育預備班、小學和中學全部遷往大三巴街,並與商訓夜中學共同使用校舍,各教育階段分別在1994年及1999年遷往新校舍。2003/2004年度設小學2班,中學19班,在校學 生 1 1 5 3 人 , 敎 師 4 4 人 。《廣州方言古語選釋》文 若 稚 編 著 , 澳 門 日 報 出 版 社 出版。全書所選釋的詞語條目,均是筆者在80年代初在《澳門日報》副刊《新園地》以《廣州方言》欄題下陸續發表過的著 作 。 書 中所 選 釋 的 詞目 , 實 際 是“在現代 漢語的 主流 —— 北方 語系( 特別是指口語上)早已消亡了的,但卻在廣州口語仍然保留使用的古漢詞”,正因為這樣,筆者對於俗語、言詞語中同音或音近的假借字,均通過音韻校勘,找出它的本字。至於複合詞,首先找出它的 所 反 映 的 主 要意 義 , 再 據 詞 性 相同、詞語相近的原則,進行選擇,使有關廣州方言源自古漢語,得到了有力的論證,也填補了研究、注釋廣州話的空白,極富鮮明 的民族色彩 。廣州市舶司泊口遷澳市舶提舉司,簡稱市舶司,是明朝管理海外貿易的機構。明朝政府擔心讓外國商船直接停泊在廣州,會對省會安全構成威脅。於是,在正德年間將市舶司的“泊口”(即外國船隻的停泊港口)由廣州移到電白縣。由於電白縣不是傳統的對外貿易港口,不利於中外貿易的正常往來,東南亞各國商人,於是集結於香山、東莞、新寧縣各澳,而聚於浪白澳者尤多。但浪白澳風高浪大,水土甚惡,難以久駐,而澳門則比較合適。廣東當局遂於1535年(嘉靖十四年)將市舶司泊口遷移至香山境內的濠鏡澳,澳門從此開埠。葡萄牙商人賄賂指揮黃慶(又作黃瓊),得以在澳門沿岸停泊船隻 , 進行 貿 易 。《廣州紀錄報》(Canton Register)中國出版的第一家英文報紙,一譯《廣東紀錄報》。1827年(清道光七年)11月8日由英商馬地臣(James Matheson)和美商伍德(W i l i a m W.Wood)在廣州創辦,伍德兼任採訪、編輯、排字工作 。印刷機器由怡和洋行三孖地臣借出。由於辦 報 方 針 上 有 分歧 , 數 月 後 伍 德 離去, 轉 讓 給 馬 地 臣經 營 , 改 由 施 賴 德(John Slade)主筆。初為雙周刊(實為不定期),後改周刊。1828年9月至次年5月,再改為雙周刊。1834年起一直為周刊。報道以經濟、商業行情及中國官方公佈的材料為主。1839年因中英關係 緊 張 遷 澳 門 出 版 , 稱 為 《 澳 門 雜錄》。1843年6月遷往香港,改名為《香港紀錄報》(H ong Kong Register),由怡和洋行發行。1849年後產權和財產曾幾度變更。該報除出版正張外,還出有行情報、 物 價 報 等增 刊 多 種 ,並 印 有 海 外版。該報曾將《三國演義》譯成英文連載,開創港澳英文報刊連載中國長篇小説之先河。約在 1861年至 1863年間 停刊 。《廣州“番鬼”錄》全稱《廣州“ 番鬼”錄-締約前“番鬼”在廣州的情形,1825~1844》。美國人威廉C亨特(W il l i a m C.H u nt e r)著,1882年初版,1911年和1938年再版 。中譯本馮樹鐵譯,駱幼玲、庫文欽校,
  • 由廣東人民出版社於1993年出版。《廣州“番鬼”錄》主要描述在1844年中美望廈條約簽訂以前,外商在廣州口岸活動的情形。作者是當時廣州僅有的幾個懂中文的外國僑民之一,所記皆耳聞目睹或者親身經歷之事,內容涉及早期中西貿易和中西關係的各個方面,均有頗高的史料價值。廣州自明末以來一直是中國重要的中西貿易口岸。1757年又成為唯一的中西貿易口岸。在清政府的廣州外貿體制之下,粵海關負責徵收關税並管理行商。行商負責與外商貿易並管理約束外商,黃埔被指定為外國商船的停泊 所 , 澳 門 為 各 國 商 人 的 共 同 居 留地。這4個環 節互相聯繫 ,又各自形 成一套制度。該 書對此4個 環節都有具 體生動的描述。其中“往來澳門”一節,記述外商在貿易季度結束時,乘船從白鵝潭 以 南 的 珠江 設 航 道 ,經 番 禺 、 順德、香山的內河航道前往澳門暫住。貿易季 度 開 始 , 又 由原 路 從 澳 門 返 回 廣州 , 還 保 留 了 辦 理 有 關 手 續 的 5 份 文件。此書有助於了解當年廣州與澳門的交 通 往 來 。《廣告活動一般制度》澳門立 法會 19 89年 9月 4日 頒佈 ,1993年3月29日修訂。該法律規定了在澳門地區各類廣告活動應遵守的一般原則,特殊廣告(推銷汽車、藥物、補缺術及治療、樓宇、旅行及旅遊)的注意事宜,有關廣告安裝的事宜,違法廣告可引致的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行政罰款處分,執行行政處罰的相應行政機關等 內 容 。廣東勘界維持會1909年(清宣統元年)2月,中葡達成協議,雙方派出代表談判查勘澳門界地,以香港為談判地點。對於這場將舉 行 的 談 判 , 廣 東 民 眾 都 極 為 關 注 。1909年3月8日,香山縣各界代表300餘人為澳門勘界一事在北山鄉集會,會上組成“香山縣勘界維持會”,選出舉人楊應麟為會長。接着,全省各界人士在廣州成立“廣東勘界維持總會”,公推政學清為會長,楊應麟、陳德駒為副會長,下設辦事處,負責具體工作。在香港,以商界楊瑞階為代表,成立“勘界維持分會”。廣東勘界維持會召開三次特別會議,討論澳門劃界問題,通過決議,要求政府收回澳門主權。全國各地紛紛響應,北京、上海、梧州、廈門 、長沙等地人民群眾紛紛致電表示支持,甚至舊金山、檀香山、東京、呂宋、西貢、曼谷、仰光、沙撈越等地華僑也發來大量函件支持,並籌集了一批經費 。澳葡當局對廣東勘界維持會的活動深感不安,要求清政府予以查禁,未果。香山縣勘界維持 會還舉行特 別會議,於 8月 2 5 日 通 過 “ 聯 辦 九 十 八 鄉 民 團 章程 ” , 正 式 成 立 群 眾 自 衛 組 織 —— 民團,拿起武器,隨時準備以武力收回澳門 。《廣東通誌》現存最早刊本為明戴璟、張岳纂修《廣東通誌初稿四十卷》(1535),其“番夷”之條有關於佛郎機求貢的記載。而後 有 黃 佐 纂 修 《 廣 東 通 誌 七 十 卷 》(1561),澳門最早稱謂“蠔鏡”始見黃誌之“外誌”。郭棐纂修《廣東通誌七十二卷》(1602)始設“番夷”專條,後金光祖纂修《廣東通誌三十卷》(1675)沿設“番彝”之條及郝玉麟、魯曾煜等纂修《廣東通誌六十四卷》(1731)沿設“外番” 之條。 各誌以 阮原修 、陳昌 齋等 纂 修 《 廣 東 通 誌 三 百 三 十 四 卷 》( 1 8 2 2 ) 最 為 詳 盡 , 所 收 澳 門 史 料 豐富。另外,郭棐《粵大記三十二卷》亦可作通誌讀(萬曆年間刻本)。其全海圖中出現的“亞馬港”,標示為迄今為止最早的有關澳門葡語名稱Maca u來源的漢 籍 資 料 。廣東發展銀行澳門分行中國商業銀行在境外開設的首家分行。經中國人民銀行和澳門政府批准,1993年11月8日 正式在澳門開始營業 。該行提供的銀行服務有:往來及儲蓄存款、外幣存款、定期存款、各類工商貸款、出入口押匯、樓宇按揭貸款、國內外匯款、外匯投資、代理各類保險及人民幣 兑 換 等 。《廣東新語》研究明末清初時期之澳門歷史、經濟、 宗 敎 的 重 要 筆 記 史 料 。 作 者 屈 大均。 全 書 28 卷 , 每卷 分 門 敘述 事 物 一類。廣東歷史掌故、經濟物產、人物風俗包羅萬象。對澳門的記述詩文並茂,尤以卷二地語《澳門》為詳。另有20餘條中散見澳門史料,詳細介紹西洋典章制度、奇風異俗、各類物產,可補方誌之略 。 此 書 問 世 後 , 各 種 香 山 縣 誌 及《澳 門紀 略》 多採 其詩 文 。廣東(澳門)旅遊有限公司南 粵 ( 集 團 ) 有 限 公 司 屬 下 的 機構,廣東省在澳門地區的旅遊業務總代理。該公司業務範圍包括:辦理廣東省內居 民 在 澳 門 探 親旅 遊 和 海 外 探 親 旅遊;組織外國旅客、港澳台同胞到中國內地旅遊觀光;代訂車、船、飛機票和酒店客房;經營旅遊車和包車業務。還經營假期、英京、富華、富都、富麗等酒 店 。《廣東澳門檔案史料選編》廣東省檔案館編,林水先主編。中國檔案出版社於1999年出版。集中搜集近代以來粵澳間歷史發生重大事件的演變及其處理情況的史料。它上起鴉片戰爭爆發前夕清代嘉慶末期,止於中華人民共和 國建 立以 後的 20 世紀 70 年代 後期。按時間先後順序排列。以較大量的歷史事實,梳理出百餘年來圍繞澳門發
  • 生事件,突顯粵澳兩地密切的關係。內容主要是歷屆廣東地方政府與澳葡當局及有關外國之間的照會、會談記錄、條約草稿,以及廣東負責官員對澳葡理事官的札飭等往來文書;還有中方各級地方官員為澳門問題對轉述的奏報和對上級的稟告、有關的批示;民間輿論;粵澳之間貿易經濟商業活動、社會動態和災害救濟等 方面的記載 。廣星傳訊有限公司澳門 大型 通訊 服務 企業 。1 97 3 年創立。初期業務只涉及公共天線接駁及保養服務 ,197 7及19 79年先 後創立 澳門及香港的傳呼市場,80年代中期引進電 腦 系 統 , 開 拓 發 展 中 國 內 地 市 場 。1986年該公司協辦之中山市郵電局傳呼台成立,1987年協辦之江門市郵電局及珠海市郵電局傳呼台成立。翌年,協辦之韶關郵電局傳呼台成立。1991年始全力發展中文機服務,開創秘書聯網及省港澳同頻傳呼服務。並開發世界第一間“傳呼雜 誌”, 使傳呼 機提升 為公眾 通訊的媒體,覆蓋範圍更包括香港及澳門鄰近地區,具有一定的傳播能力。利用電腦軟件及電話通訊科技,推出全澳首創匯應通服務、各類電話遊戲。此外,還自置廣星展銷廣場,與各機構及商號合作各類型展覽,包括電腦展銷、畫展等。該公司利用電腦網絡的特點,向公眾提供各門市部的即時購票服務或透過該公司In t e r n e t 網頁訂購門票的服務。澳門多項活動已委托該公司作為門票銷售點,如“澳門藝術節”、“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澳門國際音樂節”等大型活動。隨着手提電話的普及,傳呼服務 已日 漸式 微 。《廣播法》澳門政 府19 89 年9月 4日頒 佈。 共5章:第一章 訂定了視聽 廣播業務的 範圍及傳播方式和廣播業的宗旨。第二章規限了廣播委員會的組成、職權、職能及運作。第三章為電視廣播經營權的批給、期限,批給人的權利,承批人公司的權利及責任,經營權的撤銷,電台廣播牌照發出的期限及有關的税務制度 。第四章為業務的經營。第五章為對非法經營廣 播業務 的處分 制度 。摩門敎即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源自基督敎,但被基督敎徒視為異端。發源於美 國 , 創 始 人 斯 密 約 瑟 於 1 8 2 0 年 及1823年自稱看見異象,接觸到神的使者摩羅乃,獲授《摩門經》。後來自稱為先知,創立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敎會,俗稱摩 門敎 。 約在 2 0世 紀 80 年 代中 期 ,自香港傳至澳門,並開設敎堂。鄭文定(1937.2~)廣東中山人。畢業於湖北武昌建工專科學校。湖北省政協委員、中山三鄉同鄉會會長、鏡湖醫院慈善會理事、澳門盈嘉行董事長、港順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 曾 任 第 七 、八 屆 湖 北 省 政 協 委員 。鄭世強(1944~)廣東中山人。生於澳門。畢業於香港德明英文書院。世強行有限公司董事長,恆聯船務公司、世強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長,澳門船務同業協進會副理事長,航空貨運聯合會理事長,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會員。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協進會會員 。鄭志強(1952.10~)生於澳門,大專文化程度。澳門特區第二屆政府行政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中華總商會監事長、澳門大專教育基金會副理事長 、中山 三鄉 同鄉 會副會 長 、 中 國 銀行澳 門 分 行 副 總經 理 、 南 通 信 託投資 有 限 公 司 董事 。 曾 任 第 九 、十屆 澳 門特 區 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珠海南通銀行總經理、澳門經濟發展財務有限公 司董 事等 。鄭芝龍(生年不詳~1661)明末官員。字飛皇,小字一官。明清之際福建南安人。少為海盜。明天啟六年(1626)自據海島,率諸第及從屬600人抄掠金門、 廈門,犯閩粵沿海 ,官兵莫能禦。崇禎元年(1628)游擊盧毓英勸説歸城,受招撫,受明官職,至都督同知。1645年(清順治二年)擁唐王朱聿鍵在福州建立南明政權,改元隆武, 欲 圖 恢 復 。 封為 南 安 伯 , 晉 平 國公。 隆 武 二 年 ( 清順 治 三 年 ) 清 軍 入閩,不聽其子成功勸告,不戰而降,被遣 往 北 京 。 順 治 十 六 年 , 鄭 成 功 入 台灣,芝 龍為清 廷所殺 。鄭秀明(1943.7~)女。 廣 東 順德 人 , 生 於 澳門。《華僑報》社長 。 第 二 任 澳 門特別 行 政區 行 政長官 選舉 委員 會委員 、澳 門基 本法 推 廣 協 會 顧問、澳門婦女聯合會副會長、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理事、澳門紅十字會副理事長、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監事長、同善堂值理、趙斑斕文化藝術館館長、華輝印刷有限公司股東。曾任第九屆廣東省人大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 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扶 輪社副區總監等 。鄭國明(1958~)廣 東 新 會人 , 生 於 澳 門 。台灣 中興 大學 社會 學 文 學 士 、 廣州中 山 大 學 行 政學法 學 碩 士 、 湖北華 中 科 技 大 學博士 研 究 生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局長、中山大學行政學系澳門同學會主席、澳門文社同學會會長。曾任職澳門監獄、路環監獄、少年輔育院、澳門社會工作司,歷任助理、廳長、副司長、司長等。曾發表有關少年問題、犯罪學、公共房屋政策等 方面 論文 多篇 。鄭國強(1947~)廣東中山三鄉人,澳門出生,資深傳媒工作者及研究學者。歷任澳門日報記者、編輯部副主任、《市民日報》董事編輯及專欄作家,現任澳門電台熱線節目《澳門講場》特約時事評論員,澳門歷史文物關注協會理事長、澳門歷史學會副理事長、澳門地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副秘書長、廣東社會科學院理事會副理事長及客座研究員。長期致力澳門發 展 策 略 研究 工 作 , 在澳 門 出 版 的《澳門政 策研究 》等刊 物中發 表多篇 研究文章,並參與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與北京大學港澳研究中心組成的《澳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研究》課題組專項研究 。鄭康樂(1946~)廣東新會人,生於澳門。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二屆立法議員、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區第十屆全國人大選舉會議成員、澳門 工 會 聯 合 總會 常 務 理 事 、 澳門幸 運 博彩 業 職工 總 會 理 事 長 、澳門 旅 遊 娛 樂 有限公 司 娛職 聯 誼會 理 事 長 、 澳 門博彩 股 份 有 限 公司僱員工會理事長。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 選委員會委員 。鄭瑪諾(1633~1673)中國早期天主耶穌會士。字惟信。澳門人。其父為虔誠天主教徒,與當時居澳門的法國教士陸德神父交往甚密 。1645年,隨陸德赴羅馬深造,入羅馬聖安德勒學院學習。1653年入羅馬公學,攻讀修辭學、物理學、哲學、邏輯學等課程,後留校任敎。1660年至威尼斯攻讀神學。是第一位華籍耶穌會司鐸,也是第一位中國留歐學生。1668年8月1 9日返抵澳門。在澳門聖保祿學院學習華語。期間鄭瑪諾曾寫信給羅馬耶穌會總會長,要求派中國神父到內地傳教,以挽 救 天 主 教 傳 敎 事 業 在 中 國 的 危 局 。1671年,清廷解除禁敎令,西方傳教士返回北京供職,鄭瑪諾亦被推薦進京,修訂曆 法。 16 73 年卒於 北京 ,年 僅4 0歲。墓 在阜城 門外勝 公柵欄 。鄭觀應(1842~1922)中國近代思想家、實業家、經濟學家。原名官應,字正翔,號陶齋,別號鶴山人,生於廣東香山雍陌鄉。少年時在澳 門 讀書 , 17 歲 到上 海 學商 。 此 後20年左右,先後當過英商寶順洋行、太古洋行買辦,32歲任英商太古行輪船公司總理兼營棧房。後來受李鴻章委辦上海電 報 局 , 創 辦 機器 織 布 局 、 造 紙 局等。39歲時由太古洋行轉入官督商辦的上海招商局為幫辦,並到南洋考察。他在1862年撰寫的《救時揭要》和1874年撰寫的《易言》中,除了宣傳他的改良思想外,還有《澳門豬仔論》、《澳門窩匪 論 》 等 揭 露 澳 門 時 弊 的 篇 章 。 從1886 ~189 1年,洋 務官僚利 用織布 局的虧欠對他進行迫害,從此賦閑居於澳門。現位於澳門下環街龍頭左巷10號的“鄭家大 屋”, 乃是鄭 觀應協 助父親 興建的祖屋。當時,他貧病交加,杞憂忠憤,兩不 能禁,抱 着“勿為 外人所侮 ”的願 望 , 著 成 了 他的 代 表 作 《 盛 世 危言》,並把孫中山的《農功》等文章收入該書。這部以富強救國為主題的煌煌巨著在當時振聾發聵,風行全國,對維新變法運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該書於1894 年完成。 1906 年,他因 回家守 制而長期留居澳門,在這一期間,他發表了很多關於鼓吹君主立憲的言論,並於1907年編輯、整理了他的文集《盛世危言後編》。其故居鄭家大屋是澳門申請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的歷史建築群12個 古 建 之 一 。《鄭觀應文選》夏東元編。澳門歷史學會、澳門歷史文物關注協會2002年5月出版。鄭觀應的思想及其著作,比較全面反映了中國近 代 社 會 前 進 發展 的 需 要 , 是 從 政治、經濟到整個社會改革和改選切實可行的方案。該書所選的鄭觀應書文,基本上體現了他的思想體系和某些超前意
  • 識。 《 文選 》 包括 鄭 觀應 的 《救 時 揭要》、《易言》、《盛世危言》、《盛世危 言 後編 》 和 一些 未 刊 資料 選 編 而成。 所 選 書 文按 性 質 分 類, 計 分 經 濟篇、政治篇、軍事篇、文教衛生篇、社會改革和賬務篇、有關澳門事篇、家訓篇及附錄二篇。所收書信或部份重要文庫經編者另加副標題。鄭觀應著作的重要性在於他直接影響了近代中國歷史的進 程 。《鄭觀應詩選》古 典 詩 集 。 鄧 景 濱 編 , 《 鏡 海 詩林》叢書之五。澳門中華詩詞學會1995年出版。詩集從現存726首鄭觀應詩 作中選出432首,按內容分為10類,分別是述志、時事、禦侮、實業、維新、除弊、修身、題贈、風物、談玄。這是第一部鄭氏分類詩選。書前有華南師範大學校 長 管 林 的 長 篇序 言 , 從 開 放 、 重商、務實、求 變、互補5 個方面論述 鄭觀應詩文中的 嶺南近代思 想文化特色 ;前言《實業詩人第一家》為編者所撰,全面分析研究鄭觀應的詩歌,選題具有開拓 性 , 填 補了 近 代 詩 歌史 的 一 個 空白,並首次提出“實業詩”和“實業詩人”的文學概念,首次將鄭觀應定位為“實 業 詩人 第 一家 ” ,受 到 學界 肯 定 。書的 附 錄 收 錄 鄭 氏詩 集 的 序 跋 、 題 詞等,又有編者對鄭氏本名、道號、生卒年月的考證,書末刊有“鄭觀應大事年表 ” 。潮汐澳門海區的潮汐是由南海潮汐波系統在珠江口複雜的海岸輪廓和海底地形影響下形成的。其主要特徵是既受天文潮所制約,又具有河口潮汐的特點。澳門的潮汐屬於不正規半日潮類型,即在一個太陰日內有兩次高潮和兩次低潮,而且相鄰的高潮或低潮的潮位和潮時不相等。平 均潮差大 約1米左 右,而平 均最大潮差則可 達3米左右 。漲潮歷時 平均 6 ~ 7 小 時 , 落 潮 歷 時 平 均 5 ~ 6 小時。澳門海區屬於珠江口海域,其潮流屬於往復流,即潮流主要在兩個相反的方向上變化。在東部開闊海面上,漲潮時潮流是向偏北流,但在澳門半島與氹仔之間則轉向偏西,進入內港又轉向偏北;退潮時則相反。在路環東南沿海,漲潮時潮流是向東北流,退潮時潮流則向西南流。漲潮時潮流流速一般每小時約0.9~3.5公里,退潮時約1.1~3.9公里。除了在氹仔東北沿海,漲潮潮流流速大於退潮之外,其餘海區一般均為退潮時 潮流 流速 較大 。潘日明(Benjamim Videira Pi res,1916~1999)天 主 教 神父 , 澳 門 史 學家 、 漢 學 家 。 生於 葡 萄 牙 北 部 ,1932年加入耶穌會。1936年完 成古 典 人 類 及 葡 國文 學 高 等 課 程 ,1940年獲布拉加大學哲學系大專學位,然後又前往西 班牙南部學 習了4年神 學課 程 。 1 9 4 5 年 在 波 爾 圖 擔 任 神 職 ,1948年2月前來澳門傳教。作為一名研究中國語言文化的專家,他一生撰寫了10多本關於歷史與詩歌的書籍,其中一些書籍被譯成日文。《殊途同歸 —— 澳門的文化交融》為一部澳門文化研究力作,影響頗大。60年代初期,他創建了取潔中學,為澳門培養了不少人才。曾於1973 年及199 6年兩次被 葡國政府 授予勳章,並於1987年被澳門政府授予勳章。1 99 8年底 返葡 ,不久 逝世 。潘玉蘭(1942.1~)女 。 廣 東 中山 人 , 生 於 澳門。 香港 大學 專業進 修 學院 社 會行政 學 文 憑 、 廣州暨 南 大 學 敎 育學 院 社 會 學 學士。 澳 門 特 別 行政區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會長,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名譽顧問,澳門鏡湖護理學院董事,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常務理事。曾任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澳門特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廣東省人大代表 、澳門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委員、澳門消費者委員會委員。2002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銀 蓮花榮 譽勳章 。潘志輝(An tó nio J o sé Fé l ixPont es,1948~ )葡萄牙奥良人,里斯本高等經濟學院財政系學士,國際保險協會成員,為該會澳門分區主任。現任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會委員,自1990年起為澳門貨幣 暨 匯 兑 監 理 署( 現 金 融 管 理 局 前身)行政委員會委員。曾從事運輸及建築業,並於80年代分別擔任澳門發行機構行政及財政部主任、代理主席、保險監察部主任。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及澳門基本法協進會會員、澳門仁慈堂財政主任。199 1、1992、199 6
  • 年分別任第四至六屆立法會官委議員。曾任葡萄牙社會民主黨澳門中心政治委員 會 主 席 。潘漢榮(1946.5~)廣 東 廣 寧人 , 生 於 澳 門 。獲 香 港 大 學 專 業進修 學 院社 會 行政學 文 憑 、 暨 南大學 成 人 教 育 學院 社 會 學 學 士 。第 十 屆 全 國 政 協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名譽顧問、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副會長、澳門建造業總工會會長。曾任第八、九屆全國政協委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工會聯合總會理事長,澳門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澳門油漆工會 理 事 長 。審計署直接受行政長官領導的獨立機構。根據《澳門基本法》和特區第11/1999號法律設立。審計長由行政長官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對行政長官負責。其主要職責是:對澳門特區政府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總帳目撰寫審計報吿,並對審計對象進行“衡工量 值式” 的審計 監督; 即對其 履行職務時所達到的節省程度、效率和效益進行審查。審計署對審計對象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諸如資產、負債、損益及其帳目,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所有公帑是否均按照恰當權限發放及支付,作審計監督。除經費全由公帑支付的實體外,下列實體亦為審計對象:每年過半數收入來自政府者;每年不足半數收入來自政府,但書面同意成為審計對象者。其權限主要為:接收由財政局送交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總帳目及各項週年帳表,對其進行審核;要求審計對象的部門負責人或任何人員作出解釋,或提供執行職務所需的資料,以便審計署履行其職責;要求審計對象按照規定報送預算或財務收支計劃、預算執行情況 、決算、財務報告、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或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翻查審計對象的任何簿冊、文件或記錄,並取其摘錄,而毋須繳付任何費用;取得審計對象的人員所管 轄 的 所 有 記 錄、 簿 冊 、 憑 單 、 文件、現金、收據、印花、證券、物料及任何其他政府財產。現任審計長為蔡美莉 。禤偉旗(1958.8~)廣 東 廣 州人。亞洲(澳門)國際公 開 大 學 工 商管 理 碩 士 , 澳 門大 學 中 文 碩 士 ,清 華 大 學 經 濟 管理 學 院 數 量 經 濟系金 融 專 業 博 士研究生。廣州市政協委員、廣東省海外聯誼會副理事長、珠海市海外聯誼會副會長、中國黃帝陵基金會常務理事、南京博物院特邀研究員暨學術顧問、澳門中華文化藝術協會常務副會長、澳門註冊核數師及會計師、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及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總財務經理、 信 亨 建 築 設 計 裝 修 工 程 公 司 董 事長、清華科技(海外控股)貿易發展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著有《南灣燈影》 、《三國演義縱橫談》、《中華民俗大全》(澳門卷)(主編) 。彈劾制度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71條 第2 款7 項的 規定 ,行 政長 官有 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又不辭職時,立法會有權向行政長官提出彈劾案。這一制度可起到制約、監 督行政長官的作用 。具體彈劾程序如下:由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一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如該動議經立法會通過,可委托終審法院院長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如調查 委 員 會 認 有 足夠 證 據 構 成 上 述 指控,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 定 。鄧玉函(Joannes Jer rent i us ,1576~1630)天 主 敎 傳 敎 士 。 字 涵 璞 。 日 耳 曼人 , 1 6 1 1 年 入 耶 穌 會 。 1 6 2 0 年 抵 澳門。 崇禎 二年 (1 62 9) 徐光 啟薦 修 曆法,所譯曆書有《測天約説》2卷、《大測》2卷論述弧三角、《黃赤道距度表》1卷,譯有《 割圜八線表》6卷。1630年病 逝 於 北 京 。鄧芬(1894~1964)中國現代畫家。字誦先,號曇殊,別署從心先生、二不居士、泳人等。廣東南海西樵人,出生於廣州。自幼天資過人,詩、文、詞過目不忘。畫學啟蒙於董一夔和張世恩,後私淑譚雲波。曾任廣州市美術專科學校主任敎授。鄧氏與潘至中、趙浩公等於1923年組“癸亥合作畫社”。抗戰時流寓澳門,來往港澳,後返廣州。勝利後重蹈濠江,先後居於清平直街“寄閒俱樂部”、荷蘭園大馬 路 及 天 神 巷 。 與 澳 門 畫 人 關 係 殊深,是“居明軒” 主人畫學老師之一 。1964年病逝於香港。鄧氏擅繪人物及花鳥,寥寥數筆已可捕捉雀鳥的神韻,有“鄧芬 三筆雀 ”之 稱。曾 代表廣 東畫 家出席於上海舉行的“第一屆全國美術展覽會”,被張大千譽為“嶺南現代唯一
  • 國畫家”。通音律,撰有粵曲《夢覺紅樓》。 他所 畫仕 女, 異於 清代 弱不 禁風、帶有病態的美人,充滿現實生活氣息。著名作品有《群鬼爭食圖》、《醉酒圖》、《抱阮圖》等。鄧祖基(1934.2~)廣 東 南 海人 , 生 於 廣 州 。澳 門 東 亞 大 學 新聞課 程 修 業 。 第二 任 澳 門 特 別 行政 區 行 政 長 官 選舉 委 員 會 委 員 、澳 門 基 本 法 推 廣協會 理 事 、 蔡氏 教 育 文 化基 金 會 理 事長、黃營筠基金會理事長、澳門南海同鄉會監事長、澳門蘭藝會會長、澳門蓮藝文 化 協 會 理事 、 澳 門 傳媒 俱 樂 部 會員。曾任廣東省第七、八屆政協委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新聞工作者 協會理事長 ,《華僑報 》總 編 輯 等 。鄧華禮(Ed u a r d o Fra n c i s c oT a va res,1942~ )生於葡國Frei xo de Espada à Cinta,195 5年 來澳 。聖 若瑟 修院 神學 課程 畢業。 19 93 年 起任 海島 市 市政 廳全 職 委員。19 68~ 198 7年為 葡國在 東方的 聖職人員; 197 1~1 987 年在澳 門多所 學校擔任多 個學科 教師; 198 7~1 991 年為敎育司編制人員。1991年加入海島市市政廳任技術員,翌年出任文化活動廳廳長。長期從事青年、體育及康樂方面的工作。曾獲澳門政府頒授勞績勳章 。鄧景濱(1947.1~)筆名金中子、曾鳴、丁山等。廣東新會 人 , 生 於 澳 門 。 暨 南 大 學 文 學 博士。澳門大學社會及人文科學學院副敎授 、 華 南 師 範 大學 客 座 研 究 員 、中國 訓詁 研究 會理 事 、 中 國 修 辭學 會 理 事 、 中 國方 言 學 會 理 事 、中國 楹 聯學 會 理事 、 澳 門 粵 方 言學會會長、澳門近代文學學會會長、澳門歷史文物關注協會會長、澳門語言學會副會長、中山大 學澳門校友會會長 。長期從事語言文學的敎學和研究工作,曾任《語叢》、《鏡海潮》、《澳門語言學刊》等雜誌主編,《澳門筆匯》副主編。著有《實業詩人第一家》、《澳門聯話》、《鏡海聯花》、《語壇爭鳴錄》、《語林漫筆》、《澳門蓮系地名考》、 《杏壇 耕播錄 》等 。鄧寶國(1956.7~)廣 東 中 山人 , 生 於 澳 門 。澳門 大 學 公 共 行政 學 學 士 、 廣 州中山 大 學行 政 管理學 碩 士 , 完 成葡萄 牙 國 立 行 政學院 現 代 公 共 行政課程。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主任。曾任澳門法律公共行政翻譯學會副理事長、中山大學行政學系澳門同學會會員大會副主席,並先後服務於澳廣視電台、電視台、旅遊局、旅遊學院,任高級技術員、助理、處長、副院 長 。
  • 十六劃《靜寂的延續》散文集。陶里著,中國友誼出版公司1985年 出版。共收散 文90多篇, 是作者在《澳門日報》副刊發表的專欄文章的結集。書中各篇敘説作者在東南亞的經歷,在港澳居住的感觸,抒發個人的情懷和思緒。寫作手法多樣化,文字簡潔明快和詞藻華麗兼備,間有現代主義手法及詩化傾向。佈局與結構別具心思,無論是感物言志,或倚景起興,都體現出作者深沉的情感和高遠的意境。《墺門記》一部關於早期澳門的歷史文獻。現藏巴黎法國國立圖書館東方手稿部。原件為古朗氏編目第7043號。這一卷宗的漢語題目為《開天寶鑰》。《墺門記》為其中之九,凡4頁,約1600字。作者陸希言 以 簡 潔 的 文 字描 述 了 澳 門 地 理 形勢,宗教信仰,教堂炮台,尤對澳門受遷界之累衰敗慘境著墨甚多,為一研究中國天主教史、中西文化交流史及17世紀末葉澳門史的重要第一手資料。有英譯本,但 尚無較 好的漢語 點校本 。樹學會澳門 早期 民 間社 團。 1 91 4年 由 澳門一 批 熱 心 英 文 教育 的 人 士 , 如 蔡 克庭、郭杓、區利仁等發起成立。他們設法籌募經費,建立了一所初具規模的英文學校,取名為澳門英文學校(簡稱M.E .C )。郭杓擔任校長。按香港學制,設有中一至中五各級,高年級完全用英文講課,學期結束時,參加香港大學堂的初級試和本級試。成為當時澳門研習英文最完備的學校。1921年增設漢文小學部,改稱澳門英文、漢文學校,校址遷往大廟頂街蔡氏大屋。後因管理體制上的矛盾日益增大,英、漢文部分辦,英文部則因“樹學會”的人散居香港而解 散 。《機動車輛税章程》(第5/2002號法律)規範徵收機動車輛税項的法律。於200 2年6 月7日 頒佈。 按照該 法律的 規定,凡是新機動車輛轉移予消費者的自然人和法人、進口新機動車輛供自用的自然人和法人、參與新機動車輛商業中介業務而將新機動車輛撥作自用的自然人和法人等,均須 就其取得車輛納税 。機動車輛税的計税基礎為税務價格,該價格是由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在參考有關資料後,對在澳門特區銷售的各商標及型號的機動車輛進行訂定,並每半年對該等税務價格作出復評。有關機動車輛税的税率為累進式,並按法律訂定的汽車 、 摩 托 車 的 税率 表 進 行 徵 收 。 此外,該法律亦規定了豁免納税的範圍及申請程序、結算和徵收的程序、監察機制以及違 章的處 罰措施 等內容 。頤老咭又稱 長者 咭。 社會 工作 局於 19 9 7年初為了推廣敬老愛老精神,並鼓勵社區實質性地協助老人減輕一般生活消費之開支而設立的一項老人購物及一般消費優惠服務。自開辦至2001年底為止,共有近18,392名老人申領了頤老咭,超過2001年底全澳老年人口約32,000名(65歲以上)的一半。提供的服務涉及交通、醫療衛生、文化、康樂、公共事業、 服飾 及食 糧等 。賴志峰(1923~)原名賴祥。廣東深圳人。早年前往香港讀書, 1940~ 1942年 參加愛國 救亡宣傳工作 。1942 ~1945 年赴東江 抗日根據 地從事 抗日民 運活動 。19 45 ~1949年在香港從事工運活動,在香港洋務 工 會 、 海 員 工 會 任 聯 絡 員 、 組 長 。1950~1957年 在澳門海員工會、汽 車工會任秘 書。1 958 ~19 83年 任澳門 中國土特產公司、澳門中國國貨公司董事會秘書兼 副總經理 。197 9~19 84年 任恆豐建築置業有限 公司董事、總經理 ;1983~19 86年任南光 公司社會工作 部部長 。 19 8 6年 退 休 。賴健雄(1967~)生於澳門,澳門大學法學院攻讀法律,19 95年任 澳門大學 講師,1 996 年入讀司法官培訓中心,1998年任普通管轄法院法官,現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中級法 院院長 。駱偉健 (1958.2~)上海 人 。 華東師 範 大 學 法 學學士 、 華 東 政 法學 院 法 學 碩 士 、中國 社 會科 學 院研究 生 院法 學 博士。 現任 澳門 大學法 學 院 教 授 ,曾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處長、副司長,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中方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著有《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概論》、《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導論》等,並發表了多篇 論 文 。
  • 《融資租賃法律制度》(9月20日第51/93/M號法令)融資租賃為一合同。根據該合同,信用機構有義務將一物供他人使用收益而收取回報。該物係從承租人本人或按承租人的指示從第三人處取得,或按該承租人的指示建造,而該承租人可根據合同本身的訂定,在期間告滿時透過支付已確定或可確定的價金,購買該物的全部 或 部 份 。在澳門,融資租賃業務僅可由信用機構(通常為銀行或專門從事該等業務的融資租賃公司)經營。融資租賃的標的可以是為何可作租賃的財產。須登記的動產以及不動產的融資租賃合同簽訂後,須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動產的租賃期間不得少於一年,不動產的租賃期間不得少於五年。在任何情況下,租賃合同期間均不得超過20年。《商法典》對融資租賃合同的訂立和解除、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租金、按金等 作 出 了 規定 。 融 資 租賃 公 司 由 第51/93/M號法令規範。融資租賃公司的公司資本不得少於澳門幣3000萬元,須向澳門金融管理局提出申請,經行政長官批准方可設立。融資租賃公司為信用機構之一類,受規範信用機構業務的一般規定約束。融資租賃公司可進行銀行獲准 經 營 的 被 動 活動 , 但 不 可 接 受 存款。目前尚未有任何融資租賃公司在澳門 設 立 。蕉園圍澳門古村落名。其舊址在今馬大臣街附近一帶,位於澳門半島東南部大堂區。原在澳葡城牆水坑尾門之外,為華人所擁土地,後漸為葡人購買。由於澳門附近州縣貧民來澳的人日漸增多,他們向 葡 人 租 佃 土 地建 屋 耕 種 , 自 成 村落,又在村內廣植蕉樹,故名蕉園圍 。1799年(清嘉慶四年),此地爆發著名的“蕉園圍加租案”。1849年(清道光二十九年)前仍屬香山縣管轄,1849年後為葡人擴佔。清末民初名士王慵叟曾在此 地 居 住 。蕉園圍加租案清嘉慶年間葡人欲以加租驅趕華人遭制止事件。蕉園圍,與荷蘭園毗連,位於澳門城以北,原不屬澳葡居地。後來,一些有錢的葡萄牙人逐漸購入澳門界牆以北的土地,租借給陸續來澳的中國居民。1799年(清嘉慶四年),葡人業主萬威向租居蕉園圍的中國居民大量加租,欲以這種辦法將華人居民趕走,遭拒絕後,萬威在澳葡當局的支持下,率領黑奴用暴力拆毀蕉園圍閘門,香山縣令李德興根據澳門華民的控狀,要求澳葡當局予以禁止,但無效。後許乃來繼任香山縣令,通知澳葡當局,如不對蕉園圍華人停止迫遷,重修閘門,中國官府 將 採 取 封 閉 關閘 , 停 止 糧 食 供 應等。在這種壓力下,蕉園圍加租迫遷事件才 停 止下 來 。勵進粵劇社粵劇 團 體 。 1 9 9 1年 7 月 由 1 7 位 對粵劇 充 滿 熱 忱的 年 輕 人 所創 立 。 “ 勵進”是互相勉勵,共同進取之意。該會曾參與“猴年曲藝折子戲匯演”、“中秋粵劇晚會”、“追月晚會”、“路環93春節敬老聯歡”等粵劇演出,並且舉辦了 粵 劇 專 場 。勵群學校非公共學校網絡成員。不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學教育。位於白鴿巢前地。1925年創辦。持牌人吳裕昆。多年來以有敎無類 , 自 力 更 生 為 辦 學 方 針 。 該 校 於2001/2002學年停止運作,大部份學生轉入東 南學 校繼續 學業 。歷史建置沿革 歷史 意義 上的 澳門 ,百多年前主要指澳門半島的活動。今天的澳門,則包括澳門半島和氹仔、路環兩島。澳門自古以來是中國領土。在路環黑沙灣出土的彩陶,經鑒定為4000~5000年前的文物,且與鄰近地區出土的文物同屬一個文化系統。這説明早在新石器時代,中華民族的祖先就已經在澳門地區 一帶 活動 。中世紀澳門地圖(正面圖)澳門,古稱濠鏡澳或蠔鏡,與香山( 含 今 中 山 、 珠 海 範 圍 ) 不 僅 地 域 相連,歷史關係也極為密切。香山立縣之
  • 始,便將澳門納入管轄範圍。香山在春秋戰國時期為百粵海嶼之地;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屬南海郡番禺縣地;晉咸和六年(331)屬東官郡地;隋開皇十年(590),東官郡改為寶安縣,香山屬寶安縣地。唐至德二年(757),寶安縣更名為東莞縣,設香山鎮。至宋代,農、漁、鹽業開始興旺,香山的經濟地 位 逐 步 提高 。 南 宋 紹興 二 十 二 年(1152),朝廷批准設立香山縣,隸屬廣州府,並劃南海、番禺、東莞和新會四縣部份海島歸香山。香山立縣之初,設置10個鄉,其中長安鄉包括今山場、前山、澳門、萬山、唐家、下柵一帶 。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鄉為坊都,長安鄉改為恭常都 ,一直沿用至清代 。清道光七年(1827),香山縣11個坊都合併為9 個都,但 恭常都維 持不變。 當時恭常都轄村共80個,其中有望廈、澳門、過路 環、潭 仔等村 。最早整批自內地遷移到澳門半島定居者,多為南宋皇朝覆滅之際南來的福建、 江 浙 等 地 的 百 姓 。 沙 梨 頭 土 地 廟“永 福 古 社” , 便 相傳 建 於 南宋 末 年 。而土著居民群聚的望廈村,據考證開村於1386 年(明洪 武十九年 )葡人東來居澳 葡萄 牙人 自1 41 5年開始海上擴張,於1488年到達南非好望角;1510年,葡萄牙人佔領果阿,建立繼續往東擴張的基地。1511年,阿爾布克爾克(Afonso de Al buquerque)佔據交通要津馬六甲,並開始試圖與中國建立直 接 商 貿 聯 繫 。 1 5 1 3 年 ( 明 正 德 八年),歐維治(Jorge Á lva res)成功航行至珠江口的屯門進行貿易,成為第一個抵達中 國的 葡 萄牙 人 。1517年9月間,安特拉德(Fer nã oPeres de Andrade)率領的艦隊駛入廣州,雖得官府寬待,但請求通商不果,停留一年多後,中國朝廷以佛郎機(即葡萄牙人)未有官方正式關係、名不見經傳為由,“詔 給方物之值 ,遣還” 。1522年武宗駕崩後,葡萄牙人被逐出京城,囚於廣州,中葡早期交往遂陷入敵對狀態。葡人在廣州受挫後,轉向浙江、福建沿海,在寧波和泉州一帶暗中非法貿易,直至1549年(明嘉靖二十八年)為浙江巡撫兼浙閩海防總兵朱紈所逐 。 葡 人 被 迫 再 次 折 回 廣 州 外 海 活動,重返上川島交易,不久,轉往浪白滘。但由於交通不便,水土甚惡,不宜通商,乃開始頻密光顧澳門。據《澳門記略》稱,“三十二(1553)年,蕃舶托言舟觸風濤,願借濠鏡地曝諸水漬貢物,海道副使汪柏許之。初僅茇舍,商人牟奸利者漸運瓴甓榱桷為屋,佛郎機遂得混入。高棟飛甍,櫛比相望,久之遂專 為 所 據 。 蕃 人之 入 居 澳 , 自 汪 柏始。”居澳葡人議事會自治 葡萄牙人定 居 澳 門 後 , 由 於 貿 易 興 旺 、 聚 者 日眾,開始形成組織進行自我管理。1583年 ( 明 萬 曆 十 一 年 ) , 在 薩 主 敎(D.Leonardo deSá )的倡議和主持下,居澳葡人首次舉行選舉,成立議事會或稱議事公局,並於1595年獲葡國王批准確認。議事會的 組成包括: 2位普通法 官( juiz ordi ná r io),3位由居民選舉產生的議員(vereador),1位檢察長(procurador,《澳門記略》稱為理事官)。討論重大事項時,主敎、由居民選舉的駐地兵頭和大法官也應邀參與甚至主持會議。議事會儘管採用葡萄牙中世紀的市政模式,享有國王授予的政治、司法和行政權,但僅代表和維護當地葡萄牙人的利益,並限於管理葡人內部的事務。雖然葡萄牙王室應居澳葡人的請求,很早豁免公務人員尤其是法官接受兵頭的監管,但從一開始,代表本地政治利益的議事會與代 表 王 室 司法 架 構 的 大法 官 意 見 相左,而兩者與行使軍事權力的兵頭關係也 頗 為 緊 張 。1783 年4月4 日,女王 唐娜·瑪 麗婭一世(D . Mar i a I)頒 佈《王 室制誥 》(P rovi dê nc ias Ré gias),授予總督必要的權力,以取代議事會主導澳門地區政治生活,要求議事會將公共帳目提交給總督和大法官,並在做任何決定前先諮詢總督的意見。從此,總督可更多干預澳門葡人的事務,且對議事會決策有否決權。隨着中央集權的進一步加強,總督逐步變得名符其實,澳門的政治組織的殖民 色彩 日趨 濃厚 。議事會雙重效忠 居澳葡人一方面依照葡萄牙法律和風俗習慣進行內部自治,另一方面,深明必須遵守中國律例,對廣東地方政府恭順臣服,並繳交地租,長期奉行雙重效忠。議事會規定檢察長職權範圍便是明顯的寫照。初時檢察長除負責税務、財政、海關和執行行政措施外,還代表議事會與中國政府溝通,並在1584年獲香山縣政府授權,協調 澳 門 華 人 與 葡 人 之 間 的 關 係 。 因此,檢察長不僅是議事會的一位行政官員,同時也兼行對外關係和部份司法職能 。葡人初抵澳門建立居留點時,華洋居民的人數均有限。隨着商業的發展,居民日益增加,明朝政府亦加強對澳門的關注,過問澳門的事務。檢察長的重要性也隨之增加。中國地方政府對澳的政策措施,通過檢察長傳達澳門葡人執行。不管是葡人與華人之間的糾紛,還是華人犯罪,有時甚至是洋人之間發生重大 刑 事 案 件, 中 國 官 府都 知 會 檢 察長, 命 令 捉 拿犯 人 歸 案 ,送 交 官 府 處置。檢察長最初是議事會成員兼與中國官府的溝通者,1849年(清道光二十九年)中國官府被迫撤離澳門後,不再接受香山縣府的指示,成為殖民地政府處理佔澳門人口大多數的華人事務的專門機構。議事會的政治權力已徹底喪失,澳門華洋共處分治 的局面也吿結束 。明清政府對澳門的管理 葡萄牙人初抵澳門時,明朝政府已在澳門設守澳官,且蕃商向地方官府納税。明政府
  • 出於地方税收和海防的一時需要,以權宜之計默許葡人居澳後,決定建城設官以漢法治之。1574年(明萬曆二年)“建閘於 蓮花莖 ,設官 守之” ,以限 制葡萄 牙 人 進 入 內 地和 內 地 人 民 進 入 澳門。此後相當一段時期內,明朝政府內部對葡萄牙據居澳門雖有爭論,但基本政策並未改變。由於澳門有倭寇活動,1608年(明萬曆三十六年)香山知縣蔡善繼條議《 制澳十則》,擬加強對澳管治。兩廣總督張鳴崗也於1614年(明萬曆四十二年)上書,請加強軍事防範,獲得朝廷同意,“因設參將於中路雍陌營,調千人戍之”。廣東海道副使俞安性加強對澳門葡人的限制,首次訂出具體管理措施五則,“勒石永禁”。1621年(明天啟元年),明政府更加重視軍事佈防,“改設參將於前山寨,陸兵七百名,把總二員,哨兵四員;水兵一千二百餘名,把總三員,哨官四員,哨船大小五十號。”清朝基本上沿襲了明朝對澳葡人防範、限制和懷柔相結合的政策。由於政府厲 行 海 禁 , 無 論 在 軍 事 上 還 是 行 政上, 都 加 強 了 對 澳門 的 管 治 。 在 軍 事上,於1647年(清順治四年)添兵加將駐 防 於 前 山 寨 。 1 6 6 4 年 ( 清 康 熙 三年),“改設副將,增置左右營都司僉書、守備,其千總、把總如故,共官兵二千 名 ” 。 從 司 法行 政 上 , 繼 清 廷 於1685年(清康熙二十四年)建立粵海關後,澳門亦設立一個總關口,又稱海關監督行台,定則徵税。雍正時期(1723~1735),朝廷驅逐的西方傳教士不少被安置在澳門,故清廟政府也強化了對澳門 葡人 的防 範 。1 73 1 年( 清雍 正 九年),“移香山縣丞於前山寨。議者以澳門民蕃日眾,而距縣遼遠,爰改為分防澳門縣丞,察理民夷,以專責成” 。香山知縣派出副手縣丞長駐澳門,設縣丞衙 門 於 望 廈 。1743年(清乾隆八年),廣東按察使司 潘 思 榘 向 朝 廷 提 出 “ 縣 丞 職 分 卑微,不足以資彈壓,仍於澳地無益,似宜仿照理瑤撫黎同知之例,移駐府佐一員,專理澳夷事務,兼管督捕海防,宣佈朝廷之德意,申明國家之典章”,獲准設立海防軍民同知,統管縣丞衙門和駐 軍 。 從 此 , “ 凡 駐 澳 民 夷 , 編 查 有法,洋船出入,盤驗以時,遇有奸匪竄匿, 唆 誘 民 夷 鬥 爭、 盜 竊 , 及 販 賣 人口、私運禁物等事,悉歸查察辦理,通報查核,庶防微杜漸,住澳夷人不致蹈於匪彝,長享天朝樂利之休,而海疆亦永荷敉寧之福矣。”首任 海 防軍 民 同知 印 光任 於 17 4 4年(清乾隆九年)就職後,即提出七項行政指引,對澳門葡人航海、經商、造船、建屋及其不法行為作出規定,着令執行。後因華洋衝突發生命案,產生司法管轄權問題,引起朝廷關注並責成地方政府嚴加處理。1748年(清乾隆十三年)上任的澳門同知張汝霖為“籌善後事宜 ” , 次年 制 訂 出1 2 條 更具 體 的 規定,以漢葡文頒佈,令澳門中葡居民共同遵守。嘉慶年間(1796~1820),清廷對西方國家在廣東地區的一些不法活動加強了 防範。 180 2~1 808 年間, 英國人多次圖佔澳門,引起朝廷的高度關注。 兩 廣 總 督 百 齡上 任 之 始 , 即 奏 疏《民 夷交 易章 程》 ,經 軍機 大臣 討論 ,由嘉慶皇 帝批准公 佈實行 。澳門古地圖
  • ★《民夷交易章程》規定,“嗣後各國護貨 兵 船, 俱 不許 駛 入內 港 。夷 商 銷貨, 令 即依 限 回 國, 並 令 洋商 早 清 夷欠。其澳內西洋人,不准再行添屋,民人眷 口 亦不 准 再 有增 添 。 引水 船 戶 給照、銷照,俱責成澳門同知辦理。夷商實辦,選擇殷實之人始准承充。向來夷貨到 粵 , 旨 由該 國 自 行 投行 、 公 平 交易,以順夷情而服夷心,今該督等請由監督不論殷商、乏商,按股掣簽,竟以外夷貨財為調酬乏商之計,事不可行,著仍查明舊例,妥協辦理。”繼任的兩廣總督蔣攸銛在此基礎上,重訂出《互市章程》,以減少民夷交易衝突。1829年(清道光九年),兩廣總督李鴻 草擬 了 《 查 禁 官 銀 出 洋 及 私 貨 入 口 章程》 , 獲 朝 廷 頒 佈 實 施 。 該 章 程 共 七款,其中在第三款規定“在澳門,凡與夷人買物,不許使用官銀,亦不許將官銀換給夷人。”18世紀末至19世紀上半葉,尤其在欽差大臣林則徐巡視澳門前夕 , 中 國 政 府 在 澳 門 的 影 響 力 達 到 高峰 。葡萄牙在澳推行殖民政策 葡萄牙 1 8 2 0 年 君 主 立 憲 革 命 勝 利 後 , 於1822年頒佈了第一部憲法,首次將包括澳門在內的所有海外屬地列為其領土的組成部份,1826年憲章以及其後頒佈的三部 憲 法 , 均 宣 稱 澳 門 為 葡 萄 牙 的 領土。 不 過 , 這 只 是葡 萄 牙 單 方 面 的 宣佈,澳門並未因此淪為殖民地。直至英國發動鴉片戰爭,戰敗的清朝政府屈從列強的壓力,被迫與英國於1842年簽訂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 《南京條約》,不 僅 開 放 5 個 通 商 口 岸 , 允 許 國 際 貿易, 還 割 讓 香 港 。在 此 一 國 際 大 氣 候下,葡萄牙也認為加強在澳門的影響時機已到,派出代表與清廷談判,要求改變澳 門 的 管 治 現 狀, 佔 據 整 個 澳 門 半島。1844年9月20日,唐瑪麗婭二世以政令難行為由,頒令澳門脱離對印度總督的從屬關係,與帝汶(Ti mor ,又稱地捫)和梭羅(S o1o r)單獨成為一個自治的海外省,省會設在澳門,以謀求澳門的政治獨立。雖然清廷拒絕葡人領土擴張要求,只將澳門視為國內一個享有特別優惠的港口,但唐瑪麗婭二世於1845年1 1月 20 日宣 佈澳 門為 自由 港, 任 何國家 的 船 隻 向 澳 門輸 入 貨 物 均 轄 免 關税, “ 以 確 保 澳 門 及 其 貿 易 的 絕 對 獨立”。女王的這一計劃,在1846年4月亞馬留總督抵澳後,隨着一系列殖民政策的推行, 終於得到 逐步實現 。亞馬留上任後的第一項措施,便是向蓮花莖關閘以內所有澳門居民徵税。接着,修築通往關閘一帶的馬路,命令遷移 華 人 墳 場, 往 北 擴 大地 界 , 並 於1849年停止向清政府繳納地租。亞馬留下令驅逐並清拆南灣税館後,又於1849年3 月 5 日 派兵 封 閉 中 國的 關 部 行 台 ,13日,驅逐留守澳門的中國海關官員,迫使中國政府無法直接行使對澳門的主權和治權,結束近三百年華洋共處分治的局面。葡萄牙人繼分階段佔據澳門整個半 島後 ,分 別於 18 51 年( 清咸 豐 元年)和1864年(清同治三年)侵佔了氹仔和路環兩島。唐瑪麗婭二世謀求澳門主權的計劃因而變為現實,只差清朝政府 的 承 認 。約1850年澳門南灣全景(油畫)葡國永駐管理澳門 鴉片戰爭後中國戰敗受辱,被迫開放國際貿易。所有西方列強都利用中華民族最虛弱的時刻,以不平等的條件,跟滿清帝國簽訂“友好 通商” 條約 。法國 、英國 、美 國和俄國都快速地達到了目的,葡萄牙也試圖不失時機地與中國達成一個有關澳門地位的協議。於是,葡萄牙派出特使與中國 談判 ,並 於1 86 2年 (清 同治 元年)8月13日在天津簽訂《中葡和好 貿易章程》,但這份草約並未按第54條的規定在兩年內獲得中國政府批准換文,葡萄牙首次圖謀從中國政府獲得澳門主權的 努力 宣告 失敗 。1885年(清光緒十一年)7月,中英兩國簽訂《煙台條約續增專條》,其中規定輸華鴉片在一次性繳清税厘後,可在中國內地自由運銷。英方為了自己的利益,提出港澳一體辦税的要求,誘迫清政府與葡萄牙談判解決。葡萄牙借機再次提出簽約要求,經過談判,雙方於1887年3月26日簽署《中葡里斯本草約》,“定准在中國北京即議互換修好通商條約”,“定准由中國堅准,葡國永居管理澳門以及屬澳之地,與葡國治理他處無異。”接着,中葡兩國繼續談判,葡萄牙同意刪去“屬澳之地”及“與葡國治理他處無異”等字句,將劃界問題留待以後磋商解決。中葡最終於1887年12月1日簽訂《中葡和好通商條約》,並於1888年4月28日在天津換文,其中
  • 第2款對《中葡里斯本草約》予以承認,從而正式確認“葡國永居管理澳門”的權利 。 不 過 ,澳 門 界 址 仍留 待 兩 國 磋商 。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簽署後,雖經多次談判,劃界問題仍未能得到妥善解決,澳門政治法律地位也長期未能明朗。辛亥革命前後,界務糾紛不時發生,多次愛國運動要求廢除不平等條約。1922年,葡萄牙與其他歐美列強一起在《九國公約》上簽字,承諾尊重中國的主權、獨立與領土完整。但《中葡和好通商條約》期滿後,1928年國民黨政府與葡萄牙在“絕對平等和互相尊重主權的基礎上”另行簽訂《中葡友好通商條約》,但新條約完全迴避了澳門主權問題。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在國內社會各界的巨大壓力下,明確表示要結束葡萄牙對澳門的統治,並制訂出收回澳門的方案,但由於中國內戰的爆發以及英國人重佔香港而未能實現 。澳門與近現代中國革命 澳 門 自16世紀中葉開埠以來,一直是南中國對外開放的重要貿易港口,西方數學、天文學、醫學、繪畫、音樂等現代科學和文化通過澳門進入內地,而中華傳統文化也通過經由澳門進入內地的西方傳敎士譯介到歐洲,澳門在中西文化交流中扮演 着 不 可 替代 的 中 介 角色 。 另 一 方面,澳門與近代中國革命又有着密切的關係。 19 世紀末 、2 0世紀 初, 中國 人民反抗列強侵略、拯救民族危亡之際,改良變革思潮風起雲湧。澳門由於其鄰近廣東的地理位置和受葡人管治的政治環境,為維新派、革命派的活動提供了特殊的空間。鄭觀應、康有為、梁啟超都曾在澳門積極開展活動,而中國民主革命先行者孫中山也在不同時期以澳門為基地, 開創革 命事業 。鄭觀應在澳門撰寫了經典之作《盛世危言》,明確提出了中國改革的諸課題,對維新運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康有為、梁啟超聯絡澳門巨商何廷光,於1897年創辦了《知新報》,成為變法改良運動中的重要輿論陣地之一。改良派在澳門興辦新式學堂、培養組織維新骨幹力量,發起組織澳門不纏足會、戒鴉片會澳門分會等,致力改革社會舊俗。澳門是孫中山邁向世界的門戶和踏入社會的舞台。1892年孫中山自香港西醫書院畢業後,到澳門行醫兼任澳門鏡湖醫院醫生,服務澳門社會。1893年孫中山協助土生葡人飛南第(Fran c i s co H.Fer na n de s )創辦《鏡海叢報》(Ec h oMaca e n s e)中文版,宣傳資產階級革命民主思想。1905年中國同盟會在東京成立後,派馮自由到港澳,成立樂群書室,1909年同盟會澳門支部成立,與當地進步青年保持聯繫,發展革命力量,宣傳籌款,策劃反清武裝,為廣東獨立作出貢 獻 。2 0 世 紀 2 0 年 代 ,省港澳工人運動蓬勃發展。 1 9 2 2年 澳 門 爆 發了“五·二九”大規模工 人 運 動 。 “ 五 · 二九”工潮是社會矛盾激化爆發的結果,是澳門華人不滿葡萄牙殖民政策的強烈反 抗。“五 ·二九”事件中,澳葡政府開槍進行鎮壓,打死數 十 人 , 打 傷 一 百 多人,並下令實行戒嚴,取締所有工會。為抗議澳葡政府的無理粗暴行為,數萬市民紛紛離澳返回內地,澳門幾成空城。抗日戰爭初期,澳門成為廣東人民的逃難所,澳門愛國人士也積極開展抗日救亡運動,19 3 7 年 組織 旅 澳 青 年鄉村 服務團,到新會、江門參加抗日救亡運動。廣州淪陷後,澳門四界救災會回國服務團也告成立,組織熱血青年返回內地參加抗日。1941年末香港淪陷,澳門成為太平洋戰爭中的孤 島 , 澳 葡當 局 採 取 所謂 的 中 立 政策,但日本仍對澳門進行嚴密的封鎖,1942至19 44年,澳門 處於最艱難的 歲月,大批難民聚集在澳門,馬路旁天天都有餓殍,一些民間社團盡力幫助無依無助的難民。中共領導的廣東人民抗日游擊隊珠江縱隊第一支隊活躍在中山五桂山區,游擊人員到澳門秘密募捐和宣傳抗日,動員青年學生參加敵後抗日鬥爭,並利用澳門的特殊條件,安排傷病員到澳門留醫,在澳購買急需的藥品和子 彈 。抗日戰爭時期,澳門“世界救災會,,到珠江三角洲慰問中國軍人。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後,愛國工人、青年、學生、婦女、教師衝破澳葡當局的法令,紛紛組織工會、社
  • 團,掀起愛國主義運動高潮。維持現狀,充份利用 19 49 年1 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新中 國在當時的國際形勢下,對港澳定下“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針,不急於收回港澳,以保持兩個對外聯繫的,防止美國的全面封鎖,避免對蘇聯的過分依賴。就這樣,澳門雖然經過1952年“關閘武裝衝突事件”、1955年“澳門開埠四百周年紀念事件”和1966年“一二·三”事件,內部社會政治勢力產生急劇的變化,但事後基本回復平靜,在國際上非殖民化運動風起雲湧的年代,依然維持原 有政 治地 位。 197 2年 3月 8日 ,恢復聯合國席位不到半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致函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聲明香港和澳門為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問題,重申港澳是中國的領土,不屬非殖民化範疇,中國政府主張在條件成熟 時 , 用 適 當 的 方 式 和 平 解 決 港 澳 問題,在未解決之前維持現狀。聯合國大會於同年11月8日 通過決議,將港澳 從非殖民化 地區的名 單中剔除 。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發生軍事政變,推翻薩拉查(Olivei r a Sal a zar)建立的獨裁統治。民主新政權開始在非洲推行非殖民化政策,承認海外屬地民族自決和獨立的權利,但將澳門視為特殊地區。1976年,《澳門組織章程》和《葡萄牙共和國憲法》先後頒佈,承認澳門是葡管中國領土。這一政治法律地位,在1979年中葡建交時獲得中國的確認,中葡雙方達成諒解,在適當時候通過談判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澳門問題,澳門經濟社會也 從此進入較 快的發展期 。中葡談判解決澳門歷史問題 中國自70年代末實行改革開放政策,經濟社 會 得 到 快 速 發 展 , 綜 合 國 力 逐 漸 強大,港澳回歸問題也列入中國政府的議事日 程 。 中 英 兩 國 經 兩 年 多 的 外 交 談判,於 19 84年 12 月1 9日正 式簽 署《 中英聯 合 聲明 》 ,中 國 自1 9 97 年 7月 1 日起收回香港主權,在香港建立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特別行 政 區 。1984年10月3日,鄧小平接見港澳同胞國慶觀禮團成員時,首次提出“澳門問題將會像香港一樣”,用“一國兩制”方針加以解決。1985年5月下旬 ,葡萄牙總統恩尼斯(Ramalho Ea n e s ,又譯埃亞內斯)訪問中國,中葡兩國領導人就解決澳門問題進行磋商,雙方認為解決 歷 史 遺 留 下 來問 題 的 時 機 已 經 成熟,同意通過外交途徑舉行談判解決澳門 問 題 。1986年5月30日,中葡兩國政府發表新聞公報, 決定於6月 最後一周在 北京開始澳門問題的會談。中方代表團團長為外交部副部長周南,葡方代表團團長 為 駐 聯 合 國 常 任 代 表 梅 迪 納 (Ru iM ed i n a)。首輪關於澳門前途的外交談判於1986年6月30至7月1日在北京舉行,中葡經歷了近9個月共四輪會談。1987年 4 月 1 3 日 , 葡 萄 牙 政 府 總 理 席 爾 瓦(又譯施華高,Cavaco S i l v a)應邀訪華,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與中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共同簽署《中葡聯合聲明》,從而圓滿解決了澳門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99年12月2 0日恢復對澳門行使 主權,澳門亦將從此回到祖國懷抱,成立特別行政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 別 行 政 區基 本 法 》 實行 “ 一 國 兩制”、澳人 治澳、高度 自治的政策 。《歷史上的澳門》(His tor ic Macao)史學 研 究 專 著 。 葡 萄 牙 人 徐 薩 斯(Monta l to de J e s us)撰寫。該書論述了葡萄牙對澳門從租借到佔領的歷史過程,並闡述了葡萄牙人在澳門與內地及亞洲其他國家的貿易情況。原始資料豐富,但其所論歷史和觀點亦有不少值得商榷之處。該書1902年(清光緒二十八年 )在 香 港 出 版 , 1 9 2 6 年 在 澳 門 再 版 。2002年澳門基 金會出版了中文版 。《歷史上的澳門》作者徐薩斯霍志釗(1942~)廣東順德人,生於澳門。第二屆澳門特 別 行 政 區行 政 長 官 選舉 委 員 會 委員、澳門中華文化藝術協會理事長、廣州美術館特邀畫家、西安長安畫院名譽院長。曾隨譚允猷、羅漢榮、石果、梁培浩學 習中 國畫 。1 99 0年 參加 全國 統考,獲取錄為研究生,在廣州美術學院修讀山水科,隨梁世雄敎授學習,並得到 關 山 月 、 黎 雄 才 兩 位 大 師 的 指 導 。1992年6月畢業獲碩士學位。多年來努力探索中國山水畫之時代精神,刻意求新,尤喜南國水鄉,作品曾多次參加國內外展出。1994年作品《翠林白鷺》入選“第八屆全國美展港、澳、台作品邀請展”。1998年應中國美術家協會邀請出席“第五屆全國代表大會” 。霍芝庭(1877~1939)商人 。 廣 東 南 海人 。 早 年 助 父 經商,1910年為岑春煊所設新軍籌集軍需品, 後 又承 攬 陳 炯明 陸 軍 軍需 品 的 供應,成為暴發戶。1915年起,在廣州開辦煙賭業,1920年陳炯明任廣東省省長兼粵 軍 總 司 令時 禁 止 煙 賭, 遂 逃 至 香港,入葡萄牙籍。1925年後,先後在宋子文、陳濟棠支持下,大辦煙賭業,以所得利潤開辦企業。1936年因參與陳濟
  • 棠、李宗仁等人倒蔣(介石)活動,避居香港。1938年在澳門經營木柴生意,並投資興建國際酒店。1939年秋在香港病 卒 。霍英東(1923~)社 會 活 動家、 企 業 家 。 廣東 番 禺 人 。 第 十屆全 國 政 協 副 主席。19 53年創 辦霍興 業 堂 置 業 有限公 司 及有 榮 有限公 司 ,任 董 事長;先後擔任香港地產建設商會會長,香港中華總商會會長、永遠名譽會長,香港足球總會會長、永遠名譽會長,國際足聯執委,世界羽毛球聯合會名譽主席,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預備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推選委員會副主任等職。曾任第五、六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第八、九屆全國政協副主席,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2 00 1年 退出 澳門 旅遊 娛樂 有限 公司,並建澳門霍英東慈善基金。一貫關心 和 支 持 澳 門 社 會 福 利 事 業 , 貢 獻 良多 。霍樹根(1948~)商人。廣東順德人,生於澳門。華南船廠東主、澳門中華總商會會董、澳門路氹造船業商會理事長。曾任澳門基本法諮 詢委 員會 委員 。盧九(1837~1906)巨商、慈善家。原名盧華紹,字焯之,因在兄弟中排第九,故稱盧九。廣東新會人,出身貧寒,後到廣州等地經營錢莊,煙、賭起家,且在澳門承投得賭權,並經營鴉片,兩項在當年均為合法事業,遂成巨富,成為清光緒年間澳門賭王。著名的“官紳俱樂部” —— 澳門宜安公司,即為盧九所設。熱心慈善公益事業,對澳門鏡湖醫院、同善堂以及內 地嚴 重災 害 給予 大量 捐 獻。 18 9 0年、1894年兩次獲授葡萄牙國王勳章,成為名噪一時的濠鏡紳士。澳門有一條盧九 街即 為紀 念他 。盧雲齋(1922~1989)篆刻、竹刻家。原名漢平,自號雲齋。原籍廣東順德。初從鄧青山學習刻章技藝,藝成執業於廣西梧州,名噪一時;後在廣州、中山石岐開業,以“雲齋”為名,為人篆刻圖章。深慕余仲嘉的竹刻,苦學潛修,盡得其遺韻,所以其竹 刻遙 承嘉 興 一脈 。2 0 世紀 50 年 代末移居澳門,在草堆街治印,為適合市面需求,多作膠、木、牙、角、石之間章及石牌銅像。其夫人蔡玉英,七子三女俱能奏刀,一門風雅,蜚聲省港澳 。竹刻作品多是陽文留青,刻工精絕,與不少著名畫人相交甚深。竹刻一門,非同好者不刻,雖重金相求,必為婉拒。代表作有精刻趙少昂繪蟬二件、趙少昂母親及其本人大理石座;羅叔重、鄧芬及馮 康 侯 書 法 三 件; 張 大 千 竹 檀 木 紙鎮,鄧芬、沈葦窗、王石舟的竹刀;楊善深、司徒奇的紙鎮;黎心齋的竹扇骨等。 19 89 年 於澳 門逝 世 。盧廉若(1878~1927)巨 商 、 慈 善家 。 盧 九 長 子 ,名 鴻 翔 , 號 廉若。 生 於 廣 東 新會鄉 間。 17 歲 補新 會 縣 弟 子 員 ,在 鄉 中 創 組 義學 , 倡 辦 普 仁堂,後遷居澳門,繼承父業。也承投澳門山票、舖票,經營煙賭,且是南洋煙草公 司 大 股 東 , 寶 亨 銀 行 兩 大 老 闆 之一。清末,盧廉若與同人籌資,創辦澳門孔敎學校,招納貧苦少年入學。1913年 澳 門 商 會 成 立 後 , 被 選 為 主 席 ,1913、1919、1921及1923年被推舉出任澳門鏡湖醫院總理。盧廉若支持孫中山革命, 曾於19 12、1 913年 二次接 待孫中山訪澳,下榻盧園春草堂。盧廉若一生獲清廷誥授資政大夫、花翎一品頂戴、浙江補用通稟貢生,1913年獲葡國三等嘉章,1925年4月13日獲葡國政府基督一 等勳 章。1 92 7年病 逝於 澳門 。盧廉若公園盧廉若公園
  • 位於澳門羅利老馬路與荷蘭園大馬路交界處。原名娛園。該園所處原為農田菜地,為富商盧九購得,由其長子盧廉若構築園林。盧九在家中排行第九,故園本名盧家花園、盧九花園,盧九謝世後 , 則 習稱 盧 廉 若花 園 。 19 1 2 年 5月,孫中山先生來澳,獲園主接待,下榻園中春草堂,並接見澳門中葡知名人士。 原佔 地 甚廣 ,後 部 份業 權轉 讓 他人, 花 園半 部 份出 售 作為 培 正中 學 校址。其餘部份於1974年闢為公園,是澳門唯一具有蘇州園林情調的名園。園內亭台樓閣,池塘橋榭,修篁飛瀑,曲徑迴廊,錯落有致。尤其是園中假山堆成奇峰怪石,崢嶸百態,頗具蘇州獅子林風貌。靠近九曲橋的假山,小徑迴旋,棧橋橫懸,小瀑溪水,緩緩瀉下,引人入勝。池塘寬闊,夏日荷花盛開,水裡游魚,色彩繽紛,繞塘柳絲低垂,隨風飄舞。“盧園探勝”是1992年評選的澳門八景之一 。盧慕貞(1867~1952)孫中山元配夫人。廣東香山(今中山市)人。1885年5月由父母作主與孫中山結婚,一生支持孫中山革命。1895年1 1 月孫 中 山領 導 興中 會 策劃 廣 州 起義,未及發難即因事機不密遭到失敗,面對 清 廷 通 緝 孫 中山 有 株 連 九 族 的 危險,毅然攜兒子孫科和女兒孫娫與婆婆楊氏等連夜逃亡,從家鄉經澳門赴檀香山避難。1 912年起 定居澳門。 1915 年9月赴 日本與 孫中 山辦理 離婚手 續後 ,仍與孫中山保持聯繫。抗戰時積極支持抗日救亡運動。是虔誠的基督敎徒,為澳門 浸 信 會 佐 。 葬於 澳 門 氹 仔 孝 思 墳場 。盧慕貞墓地盧德奇(Antó nio Rodrigues Jú nior,1935~2001)生 於 澳 門 。1967年獲葡萄牙科技 大 學 經 濟 金融高 等 學 院 經 濟學學 士 學 位 , 並先 後 在 普 利 第茨、 倫 敦 等 地 大學 進 修 。 曾 就 讀斯坦福(St and fo rd)大學與葡萄牙美國商會、葡萄牙工業協會在葡共同舉辦的管理 課 程 。 大 學 畢 業 後 在 Fa c t o r i n gPor t uguesa公司工作,進行市場資料研究,此後先後擔任葡萄牙工業研究所助理技術員、葡萄牙全國航運公司研究室負責人、CUP集團 屬下工貿總公司研 究室主任、葡萄牙全國航運公司研究規劃及特殊運輸分析處處長。1971年參與了重組葡萄牙全國航運公司的工作,此後擔任該公司管理委員會成員及董事。曾擔任 Ri bamar 旅 遊 公 司行 政 委 員 會 主席。1985~1987年擔任 Transcol mar公司行政委員會顧問。1989年出任澳門東亞大學副 秘書長。 1992 ~199 9年起 擔任澳門基金會管理委員會主席。2001年病逝 於 里斯 本 。噪音管制根據《環境綱要法》的規定,防止噪音旨在保障居民的健康和安居,採取以下方式進行:①就科技的進展,訂定噪音上限;②透過訂定適用於各不同噪音來源的規則,以減低聲源的強度;③鼓勵使用所產生的噪音,不超越被容許的上限的設備;④機械和家庭電器的製造商和銷售商,必須在説明書內詳載有關的 噪 音 強 度; ⑤ 在 建 造樓 宇 的 許 可內,列入在使用設備或活動進行時強制性採用的預防措施,以消除內外噪音的散播和有關的震動;⑥使公眾認識噪音和所帶來的問題;⑦把引致噪音的活動安排在本地區適當區域;⑧量度噪音方式的規範化。1993年7月12日,澳門政府頒佈了“職業性”噪音規章,1993年9月 11 日生 效, 19 9 4年 11 月1 4日 頒 佈《 澳 門 環 境 噪 音 管 制 規 則 》 第 2 8 條 規定,在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之全日以及在平日20時至翌日8時之間,不准在住 宅進行可產生任何騷擾噪音之土木建築技術工作。在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之全日以及在平日20時至翌日8時之間,不准 使用打樁機或氣鎚,同時頒佈法令,列出澳門日 間背 景噪 音最大 值為 65 分貝 。曉角話劇研進社曉角劇社演出劇照話 劇 團 體 。 始 創 於 1 9 7 5 年 。 自1986年起,先後10次往香港參加“香港戲劇匯演”比賽,每次均能晉身獎項的最後名次,遍獲最佳團體演出、最佳導演、最佳劇本、優異演員、優異舞台視覺效果等獎項;曾赴廣州、深圳及葡國等地作獨立演出。該社演出劇目大部份為創作劇,有《虛名鎮》、《來客》、《男兒當自強》、《二月廿九》、《我係阿媽》等,其中該社劇藝總監李宇樑的創作劇《亞當&夏娃的意外》和《冥中行》 等 曾 被 香 港 及美 國 的 劇 團 借 用 演出。同時又改編和演出國內外名家的作
  • 品,包括有曹禺的《原野》、高行健的《車站》、布萊希特的《沙膽大娘》、芥川龍之介的《羅生門》、金庸的《天龍八部 之喬 峰》 等 。《戰後澳門與中國》(Macau e aChina no Apó s Guerra)東方 葡 萄 牙 學 會 《 東 方 追 憶 》 之一,1992年出版,全書103頁。作者若澤·卡爾維特·馬加良斯(José Calvet deMagalhã es)係葡萄牙資深外交官。1946年10月至1950年9月期間出任葡萄牙駐穗總領事。本書為葡萄牙駐穗總領事館發葡外交部政治報告之一。作者以目擊者身份敘述了解放軍攻佔廣州的經過,彙報了中國對澳門的立場,建議葡政府承認新中國政府。書後所載附錄之二收入194 7~19 48年間 葡外交部 發駐穗 總領事函電多則,為研究戰後及中國大陸解放前夕中國內地、澳門和葡萄牙關係的重 要史 料 。《錯愛》電視連續劇。澳門蔡氏兄弟影視公司與中央電視台聯 合攝製,共6集。 根據澳門女作家周桐的同名小説改編,編劇蔡安安、晏唐,導演蔡元元,攝像鄭洪宇,主要演員王偉平、陳美琪、蔡嘉莉等 。 1 99 3 年 5 月開 拍 , 同年 1 2 月 播出。該劇細膩地描寫了夫妻間真摯的愛情,穿插了那個懷有奪產陰謀的小姨對姐夫“錯愛”的故事。在大陸播映時有較高 的 收視 率 。《錯愛》長篇小説。周桐著,澳門星光出版社1 98 8年 出版 。是 通俗 的都 市愛 情 小説,曾改編為電視劇。內容寫男主人翁懷民異國情緣所帶來的私生子給幸福的家庭激起浪花,而小姨又趁機欲搶走姐夫; 女 主 人 翁尤 琴 因 乳 癌失 去 女 性 特徵,對丈夫更是疑神疑鬼,夫妻感情出現嚴 重 危 機 , 最 後終 能 以 互 愛 戰 勝 一切。故事結構緊湊,情節曲折,讀後發人 深 省 。錢其琛(1928~)中 國 政 治家、 外 交 家 。 上海嘉定人 。194 2年1 0月 加入 中 國共 產 黨 。1945~1949年任上海《大公報》社職員 並 任 上 海 地下黨中學區委委員、男中學委委員,徐龍區學生區委副書記。1949~1953年任共青團上海市徐匯、長寧、楊浦區委委員, 共 青 團 徐匯 、 長 寧 、楊 浦 區 委 書記。1953~1954年任共青團中央辦公廳研究員。1954~1955年在蘇聯中央團校學習。1 955 ~19 63年 任駐蘇 聯使館 二秘 、 留 學 生 處 副 主 任 、 研 究 室 主 任 。1963~1966年任高敎部留學生司處長、對外司副司長。1972~1982年任駐蘇聯使館參贊,駐幾內亞大使,外交部新聞司司長。1982~1988任外交部副部長、黨組成員、黨委副書記。1988~1993年任外交部部長、黨委書記,國務委員 。19 9 3 年 任國 務 院 副 總 理兼 外 交 部 長 。199 5年1 2月起 兼任香 港特別 行政區 籌備委員會主任。中共第十二、十三屆中央委員,第十四屆、十五屆中央政治局委員。1998年3月九屆人大一次會議上當 選 為 國 務 院 副 總 理 。 1 9 9 8 年 5 月 至2000年1月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主任,並陪同江澤民主席、朱鎔基總理等國家領導人主持澳門 政權 交接 儀式 。錢莊澳門古老的金融行業。主要從事借貸、兑換業務的舊式金融機構。隨着時間的推移,目前澳門法律認可的,正式冠以 錢 莊 的 金 融 機 構 在 澳 門 已 基 本 消失。不過,從事高利貸放款、澳門與內地非法貨幣轉運與兑換等業務的地下錢莊 仍 然 存 在 。學生福利基金指附屬於澳門敎育暨青年局並由基金行 政 管 理 委 員 會 管 理 之 學 生 福 利 基金。專責發放對學生的一系列資助,提供各項學生服務及活動,其中包括專為給予在澳門或外地升讀專上課程之學生而發 放 的 大 專 助 學金 , 種 類 計 有 貸 學金、獎學金、特別助學金及特殊助學金等。同時亦為受助學生提供其他補充形式之 援 助 , 包 括 旅 費 津 貼 及 住 宿 津 貼等。另外亦向中小幼學生發放學費津貼及購置文教用品津貼,用於支付學費及其他學習費用的全部或部份開支。該基金提供的服務還包括:膳食服務、學生保健服 務、 學生保 險等 。學生輔導服務專為在學的兒童及青少年提供的輔導服務。透過駐校的學校輔導員(包括心理輔導員及社會工作者)的服務,培養其在學校、同儕間及家庭中的良好品性;並能促進學校和家長的合作,創造一個有利於兒 童及青少年 成長的環境 。在2002/2003學年,內總共有66間(包括公立及私立)學校接受經由教育暨青年局派駐或資助民間志願機構的學校輔導員共53人提供有關服務。五間受資助的民間志願機構分別是:澳門基督敎青年 會 、 澳 門 街 坊 會 聯 合 總 會 、 澳 門 明愛、聖公會澳門社會服務處及鮑思高青年 服 務 網 絡 。學校社會工作一項社會工作的專業服務。其服務的目 的 在 於 : ① 幫助 兒 童 適 應 學 校 生活,改善行為及提高學習能力,改善人際關係及其家庭生活;②幫助青少年認
  • 識自己,建立正確的人生觀及適當地進行社會化教育。其服務項目包括:個案輔導、個案轉介、安排功課輔助以及預防工作等。教育暨青年局是主要推動學校社會工作的機構,為使服務較易讓人們認 識及 接納 ,特 別將 有關 服務 冠 以“學生輔導服務”之名稱。詳情請參閲有關詞條。學校會計制度根據《教育制度綱要法》之規定,須建立有組織之機制,以跟進非營利私立教育機構敎學和活動及其管理活動。透過1 1月 15 日頒 佈之 63 /9 3/M號 法令,規定受行政當局津貼之非營利私立敎育機 構, 必須 於每 年1 0月 31 日前 ,向敎 育 暨青 年 局( 當 時稱 教 育暨 青 年司)提交會計帳目,並核准有關會計格式。提交帳目旨在反映非營利私立教育機構之實際財政狀況,以實現參與教育事業之不同實體之利益,尤其是:行政當局發放津貼之安排;反映上述教育機構推行非營利活動之適當依據,以便行政當局 實施 免費 教育 。學童保險計劃澳門教育暨青年局為全澳的非牟利學校學生(不包括在職學生)購買意外傷亡保險的社會福利計劃。學生在上課時間於校內,上學及放學必經之路,或者參加由學校、教育暨青年局舉辦的活動中意外傷亡,均可獲得保險賠償。賠償金額:醫療費用最高為5000元(澳門幣,下同);死亡15,000元;安葬費3000元;永久傷殘最高賠償50,000元。學生可選擇到政府醫院、澳門鏡湖醫院或全 澳 所 有 經 澳 門 衛 生 局 註 冊 之 醫 療所、私家 醫生或 跌打醫 生診治 。學歷認可澳門非官立敎育存在課程編排的差別,而且為數眾多的澳門學生在澳門地區以外取得學歷,因此,學歷認可就是認可在澳門或澳門以外從非官立敎育取得的學歷。目的是配合實現公務員本地化政策,和保障擬繼續升學或求取公職的人士。學歷認可工作從1989年開始,由學歷認可委員會負責執行。1993年頒佈第39/93/M號法令,明確規定高等敎育學歷認可諮詢委員會由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負責,辦公室協調員作為委員會主席;初等和中等教育的學歷認可諮詢委員會由教育暨青年局負責,並由局長出任 委 員 會 主 席 。回 歸 後 , 上 述 職 能基本上不變。2003年,政府宣佈取消此一 制 度 。潁川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學 敎育 。位 於河 邊新 街, 19 46 年 創辦,持牌機構為澳門陳族聯誼會。初期只設初小班級,專收陳姓學生。1955年增辦 學 前 教 育 、 小學 教 育 預 備 班 及 高小,並兼收他姓學生。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敎育及 小學敎育預 備班2班, 小學6 班 , 在校 學 生 1 10 人 , 敎師 1 0 人 。鮑文輝核數師事務所19 81 年在 澳門 成立 ,共 有員 工1 0名。地址在南灣大馬路29號南灣商業中心9樓 90 2室 。主 要業 務包 括核 數、 會計、税務申報、可行性報告書、公司組織、工商企業管理顧問。客戶對象主要為澳門各類中型企業,包括工廠、建築發展公司、船務、旅遊代理、餐廳、貿易公司等等。其客戶還包括部份大型酒店和 保 險公 司 等 。鮑少游(1892~1985)中國畫家。初名紹顯,字堯常,生於日本橫濱。少年隨母居於廣東中山白石,以《芥子園畫集》自學繪畫。父於日本神戶 業茶, 13歲隨 兄赴日 ,15 歲以首名畢業於華僑國文中學,後考入東京美術專門學校,18歲與兄共遊江南。畢業時作品《花下吉羊》為母校選藏,又以《夾竹桃鸚鵡》巨作獲日本文部省全國帝展大會獎。1928年在香港設立麗精畫院,培養了不少蜚聲藝壇的畫家。自始每歲回鄉,均經澳門,並多次寄居澳門進行美術創作。抗戰後期有《濠鏡春曉長卷》,張大千在澳門觀畫後認為“就 近取 材 ,師 法 造化 ,變 古 開今 ” 。精研筆墨技法,擅繪花鳥、山水畫及畫論。他的畫作敷色精妙明淨。1985年逝於香港。著有《故宮名畫三百種》、《故宮博 物 院 名 畫 欣 賞 》 《 中 國 畫 六 法論》、《三十年藝術苑經驗談》、《鮑少游畫論集》、《石濤和張大千》、《鮑少游詩 詞集》 等書 。鮑思高粵華小學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小學敎育。座落於亞馬喇路 。由天主教慈幼會持牌。該校在二十世紀初原為“孤兒院”,專收葡裔孤兒,後期發 展 至 小 學及 中 學 , 名為 鮑 思 高 學校。1991年始辦中文學前敎育及小學預備班,並逐年增班,於2000/2001學年改名鮑思高粵華小學,與陳瑞祺永援中學(分校)及粵華中學合作,分別提供學前教育及小學教育預備班、小學、中學等一條龍敎育。2003/2004年度設小學 4 4 班 , 在 校 學 生 1 8 1 9 人 , 敎 師 6 6人 。鮑思高學校運動綜合體附設於鮑思高學校之內,該運動場原有的7人足球場,近年已改建成人 造草場,是澳門進行小球聯賽的地點。後增加室內5人足球 揚,該場地可進行 五人足球及雪屐曲棍球運動之用。由1996年12月起,室內泳池及兩個室內運動室正式落成使用,該泳池長25米,設有 5條水線,有暖水設備。另兩個室內運動
  • 室則可進行柔道、空手道、武術等體育運 動 。鮑馬壯(1927.7~)廣 東 珠 海人 , 生 於 澳 門 。第二 屆 澳 門 特 別行政 區 行 政 長 官選 舉 委 員 會 委員、 澳 門 體 育 委員 會 委 員 、 澳 門奧林 匹 克 運 動 委員會委員、澳門業餘籃球總會主席、澳門業餘排球總會主席。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1967年以首位華人身份出任澳門足球總會及澳門小型足球總會主席。 1993年 及2001 年兩度獲 頒體 育 勳 章 。諮詢會澳門回歸前會同澳門總督運作、協助執行澳門政府政策的諮詢機構。它有權對屬於總督許可權範圍或關於澳門的一般行政事項發表意見。總督必須就下列文本和事項聽取諮詢會意見:總督提交立法會的法律提案;總督將頒佈的法令草 案 ; 執 行澳 門 地 區 法例 的 具 體 規章;對澳門地區經濟、社會、財政及行政政策總方針的訂定;為了公共利益,拒絕嚴重不適宜內部或國際秩序的人入境或依法驅逐其出境;法律規定的其他事宜。諮詢會所提的意見無約束力。一般而言,總督的重要決策決定都要在諮詢會討論並尋求共識,以避免重大決策的失誤和爭議。諮詢會共有10名委員,其中5名由總 督從本地社 會上公認有 功績及聲譽的市 民中任命, 其餘5名委 員則分別由兩個市政廳(從市政議會成員中)以及3個社會利益界別(即勞工界,僱主界,專業、慈善、文化、教育、體育界)各選1名。 諮詢會由總督或其 代替人召集和主持。會議須有過半數委員出席方可舉行,須有過半數出席委員贊成才能作出決議,在票數相等時總督可行使 決定 性表 決權 。1999年澳門回歸後,協助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是澳門特別行政區 行 政 會 。辦公室設備業指經營資訊文儀及各類辦公室自動化機器設備的行業。主要銷售電腦、影印機、圖文傳真、打字機、打卡機、碎紙機 及 支 票機 等 。 該行 業 是 於2 0 世 紀80年代初伴隨澳門經濟蓬勃發展,商業的現代化 而發展 起來的 。龍爪角步行徑龍爪 角位 於 路環 島東 南 端。 20 0 2年12月動工興建。該步行徑將黑沙、竹灣兩大沙灘旅遊區連接起來,沿途設有觀景設施讓遊客可以近距離觀賞“猿人石”、“龍爪石”、海豚逐浪等景觀 。在2002年沿龍爪角末至竹灣豪園開拓一條闊1.5米的步行徑,全長約1070米,除讓遊人觀賞沿岸海景外,還可接觸和認識該區獨特的野生植物群。沿岸還設有一個遊覽平台以及在近岸的海面修築一種中國傳統式的景亭,以小橋與步行徑 相 連 。龍田村澳 門 重 要 古 村 落名 。 位 於 澳 門 半 島 東部,今文第士街、羅沙達街、巴士度街、飛良紹 街 一 帶 。 舊 有 村 民1 0 0 餘 戶 , 田 四 頃 。1 6 2 2 年 ( 明 天 啟 二年 ) , 荷 蘭 人 入 侵 澳門,從黑沙環登陸,經過龍田村,被當地居民擊退,今大龍喉、二龍喉匯流處有《戰勝荷蘭紀念碑》。1849年(清道光二十九年)至1879年(清光緒五年)間,葡萄牙人逐漸買入龍田村土地,但這裡仍屬香山縣管轄。1883年,被澳葡強行編入戶籍,設立門牌,遂成為澳門政區的一 部 份 。“龍的行動”警 方 為 無 證 青 少 年 進 行 身 分 識 別 登 記 。澳葡政府為無証學生進行的一次登記活動。1989年1月,澳葡政府宣佈 在10、 11日 兩天 ,為澳 門1 8歲以 下的 無證青少年進行身份識別登記,13日由治安警 察廳 派員 到 各校 為曾 於 19 86 年 和1988年接受調查的無證學生登記。是次登記名為“龍的行動”。接受登記的青少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①父母均有澳門身份證;②父或母其中一方有證,登記人須有澳門醫院“出院紙”或出生證明;③父母均無證,由一名有證居澳親屬證明登記人在澳出生者。接受登記的無證學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①曾接受調查的無證學生且至1989年1月31日止未滿18歲者;②曾接受調查的澳門收容所 及 幼 兒 園 的 人 士 ; ③ 在 1 9 8 6 年 及1988年進行調查時曾接受調查,但登記時已不在各學校、 托兒所、收容所者 。通過甄別的無證青少年、無證學生均可獲發身份證。登記無證青少年工作初在治安警察廳舊總部進行,數以千計的父
  • 母攜同無證子 女湧往登記 ,場面混亂 。當局為控制場面,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治安警察廳新總部增設登記部。兩日來逾2萬人前往輪候,其中有5611人獲得登記。13日,警方派員到澳門各私校、托兒 所 、 收 容 所 為 無 證 學 生 登 記 , 有3500名學生接受登記。在完成登記工作後,當局進行甄別,結果只有1577名無證青少年及2525名無證學生通過甄別,獲 發 身 份 證 。龍記酒家澳門 歷史 較長 的中 國菜 館。 19 4 5年創立,位於市政廳前地。設有350 個座位,有員工40人。專營廣東順德菜,著名菜色為 雞炖翅、 炒鮮奶等 。龍 記 酒 家龍船頭飯見 舞 醉 龍 。龍嵩正街(Rua Central)見 龍 嵩 街 。龍嵩街(Rua Central)又名龍嵩正街、龍鬆街。在澳門半島南 部 ,由 新 馬 路起 至 風 順堂 街 。 長360米。1848年開闢。葡文街名是中央街或中心街。中文街名的由來則與它附近的 聖 奧 斯 定 敎 堂有 關 。 該 敎 堂 建 於1586年,一度被毀,未及修復,暫以葵葉覆蓋以避風雨。葵葉被風吹,鬆動如虬龍,人稱“龍鬆廟”,也因此而叫該街為龍鬆街。後因“鬆”字不雅,改為“嵩”字 。新馬 路未闢 建以前 ,龍嵩 街曾經是澳門繁盛的商業街之一。當時商店林立,印度人、猶太人和中國人開設的金 銀 首 飾 店 、 絲綢 布 匹 店 、 工 藝 品店,鱗次櫛比,還有一些富家大戶的大屋,盛極一時,澳門警察總部過去也在龍嵩街,後來遷走,現在是澳門司法警察 局 所 在 地 。龍環村澳門重要古村落名。遺址在今濠江中學球場一帶,舊有村民20餘戶,以種植 業 為 生 。 1 8 4 9 年 ( 清 道 光 二 十 九年),當時澳督亞馬留由水坑尾開一通道直出關閘,中段穿龍環村而過。1879年( 清 光 緒 五 年 ), 葡 人 收 購 村 民 屋宇 、 田 地 , 改 築 馬 路 , 名 亞 馬 留 路 。1883年,為澳葡擴佔,遺蹟不復存在。磨盤山澳門古地名。現稱崗頂。在澳門半島南部風順堂區靠近新馬路的小山崗。1586年(明萬曆十四年),在此興建了聖奧斯定敎堂(俗稱龍嵩廟)。1849年(清道光二十九年),澳督亞馬留強 徙該地民居,開闢道路。1859年(清咸豐九年 ) 澳葡 在 此 建一 俱 樂 部, 內 設 劇場、舞廳、桌球室、圖書室,為昔日葡人聚 會 聯 歡 之所 , 俗 稱 崗頂 波 樓 。 後來,何東也在此建藏書樓。1900年(清光緒二十六年),清代詩人丘逢甲受廣東政府派遣,往南洋調查僑民情況,途經澳 門 , 曾 寓 居 此地 , 有 七 絕 詩 云 :“樓台金 碧擁南 環,燈 火千門 夜不關 ,滿地煙花 春似錦, 三更人立 磨盤山。 ”從這裡可經東方斜巷和市政廳旁的蘇鴉利街 通 往 新 馬路 , 戲 院 斜巷 通 往 龍 嵩街,崗頂斜巷通往紅窗門街和天通街 。崗 頂燒灰爐炮台是澳門古老炮台之一。又名聖母炮台。位於澳門半島的南灣街西端、西望洋山 之 東 南 麓。 在 炮 台 牆腳 今 有 路 碑“1911 Avenida Repub l i ca”,炮台在1622年(明天啟二年)擊退荷蘭人入侵時即已存 在 ,建 在 聖 奧斯 定 會 早年 會 所 原址,原 是一 座可 架1 0~ 12 枝槍 炮的 三角形炮台。1775年(清乾隆四十年)重建 , 炮 台 列 炮 8 門 , 炮 台 上 面 設 有 哨房、哨亭、警鐘、彈藥庫。是保衛澳門半島內外港的陣地。在20世紀初已經被拆 除 。燃料供應業供應石油氣、火水、電油、油青、黑渣、偈油等燃料的行業。澳門供應能源燃料的石油公司多數兼營各種爐具、熱水器及抽油煙機等,有的還從事專業設計安裝飲食業中央供氣系統工程。澳門目前代理各種石油產品牌子的公司有6家及其屬下32家供應燃料的石油公 司和13個分佈各區的石油站,有的油站還兼設小型超級市場,提供24小時服務,方 便 車 主 。
  • 燈飾業經營各類中外燈飾的行業。澳門現有燈飾公司約20家。此外,部份電器行與國貨公司的電器部亦經營燈飾。澳門銷售的燈飾中,高中檔次的吊燈、壁燈和台燈等主要來自意大利、法國、德國和日 本 等 國 ; 中 低檔 的 燈 飾 則 來 自 香港、台灣和中國內地。近年來入口燈飾的主流以花葉及色彩繽紛的款式為主。導遊考核制度根 據 澳 門 政 府 第 4 8 / 9 8/M 號 法令,只有通過澳門旅遊學院開設的相關課程,或通過上述學院或獲認可的外地高等教育機構的旅遊專科或學位課程的人士,方可在澳門任職導遊。導遊的工作證由旅遊局發出,並要求持證人在工作時配戴。導遊的工作證每三年須續期一次。為保證導遊掌握本地區的最新情況,向遊客提供正確的資訊,導遊須參加由旅遊學院和旅遊局合辦的每三年一次的最新知識課程,否則其工作證將不予續期。澳門法例禁止導遊誘導旅客進入未列入旅遊線路的賭場及其他博彩場所,參予任何形式之幸運博彩,以及在固定與 確定場 所購物 。澳人治澳“ 一 國 兩 制 ” 理 論 的 重 要 內 容 之一。指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由愛國者為主體的澳門當地人自行管理。它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澳門實施的基本方針政策的主要組成部份。基本含義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由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依照 基本 法有 關規 定組 成。 在1 99 9 年12月 20 日,中 國恢 復對澳 門行 使主 權後,除體現國家主權所必須的國防、外交事務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外,中央政府不向特別行政區政府派遣任何官員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除了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是由澳門永久居民中的中國居民擔任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人員由永久性居民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會議員由永久性居民擔任,其中,主席、副主席須為中國公民。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終審法院院長及檢察長由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居民擔任。“澳人治澳”是體現澳門高度自治的核心內容, 也 是 澳 門 實 施高 度 自 治 的 重 要 保障 。澳山澳門半島的早期名稱。迄今為止,1564年的龐尚鵬《撫處濠鏡澳夷疏》被公認為最早涉及澳 門的中國官方史料 。自然,其中的“濠鏡澳”及“澳門”二名便被視為澳門最早的稱謂。在1562年(明嘉靖四十一年)刊印的《籌海圖編》首卷 中 , 在 “ 廣 七 八 卷 一 ” 地 圖 上 標有“澳山”一名。此名亦見於1572年(隆慶六年)刻行的《鄭開陽雜著》輿圖“廣東八”。據“澳山”的位置,及其周圍的“小橫琴山”及深井等,可以基本確定“澳山”為今澳門半島。從《籌海圖編》看,澳門迄今為止有文獻支持的最早名字是“澳山”,但不排除在更早的地圖中還有其他名字的巨大可能性。至少可以説,至1562年,澳門在中國邊防圖籍中的名稱是“澳山”,早於1581年刊印的《蒼梧總督軍門志》卷五《全廣海圖》上的“香山澳”和萬曆年間(約1602年)付梓的《粵大記》卷三二《廣東沿海圖 》中的 “濠鏡澳 ”二名 。此名後世繼用不絕。清乾隆《香山縣誌》上立有“濠鏡澳山”條。《大清一統志》載:“濠境澳山:在香山縣東南一百二十里,突出海中。”可見在官修 的 地 理 誌 中 , 澳 門 僅 稱 “ 濠 鏡 澳山”。《清史稿》謂:“又濠鏡澳山,山突 出 海 中 成半 島 形 , 曰澳 門 。 ” 至清,仍以“濠鏡澳山”與澳門並稱。澳門地方誌《澳門記略》中更有“澳山”及“東澳山”二名。“出南門不數里為蓮花莖,即所謂一徑可達者。前山、澳山對峙於海南北,莖以一沙堤亙其間,徑十里, 廣 五 六 丈 。 ”“ 北 則 青 洲 山 。 前山、澳山盈盈隔一海,茲山浸其中。厥壤砠,厥木樛,巑岏薈蔚,石氣凝青,與波光相上下,境殊幽勝。”在“澳東為東澳山”一句中,“東澳山”的主體是“澳山”,只是多加了一個方向限定詞,意即“澳山東邊的山”。從地理位置而言,“澳山”實際上是“西澳山”,但未 約 定 俗 成 。《 澳 門 記 略 》 提 及 澳 門 。1613年來澳並在此渡過不少歲月的葡 萄 牙 耶 穌 會 神 甫 曾 德 昭 ( Á 1 va r oSemedo)在其1642年出版的《大中華帝國志》中記載説:“從(上川)那再向(中國)王國54海里處有另外一個華 人稱為Gaoxã 、而葡人叫Macao的島嶼。 ”澳門 本土史 學家高 美士(L.G.Gomes)將(Gaoxã )還原為“澳山Ou-Sá n(Au-Xá n)” ,或 許有 一定 道理 。鑒 於1564年已有 “濠鏡澳”一名 ,“澳山”可能是“濠鏡澳山”而非“九澳山”的簡稱,因為至乾 隆 時 本 地 人 編 寫 的 縣 誌 ,《大清一統志》和《清史稿》中仍有“濠(境)鏡澳山”之名。“ 濠 鏡 澳 ” 偏 重 船 舶 停 靠 的 港灣,“濠鏡澳山”則強調作為舶
  • 口依托的島嶼,但所指的實際地理範圍是相同的:前山(含今對面山)和“澳山”之間,即今稱內港的水域及作為其依托 的 當時 可 能 還是 島 嶼 的今 澳 門 半島 。澳氹大橋連接澳門半島與氹仔島之間的第一條大橋。1974年建成通車,以當時澳門總督嘉樂庇的名字命名。橋長2569.8米,寬9米, 澳門一側以 葡京廣場為 起點, 氹 仔 一 側 以 氹仔 紀 念 碑 下 方 為 起點。有雙線往返車道,只適用於輕型車輛 通 過 。澳 氹 大 橋《澳夷善後事宜條議》1749年(清乾隆十四年),澳門同知張汝霖、香山縣令暴煜為澳門葡萄牙人制定的一項法例。共十二款。用中 、葡兩 國 文 字 刻 碑 石 , 葡 文 碑 立 於 議 事亭,漢文碑立於香山縣丞衙署。主要內容有:一,內地匪類解回原籍;二,船艇嚴加稽察;三,禁賒貨與黑奴或購其贓物;四,華人犯夜禁者送中國官員訊問;五,華人欠夷債者送官辦理;六,夷人罪犯及於 華人者依中 國法律處理 ;七 , 禁 擅 興 土 木 ; 八 , 禁 販 賣 子 女 ;九,華人受黑奴勾引行竊分別由華夷兩方面審理;十,禁夷匪、夷娼窩藏內地匪類;十一,禁夷人越澳犯禁;十二,禁止 引誘 華 人入 敎 。《澳門》電影 故 事 片 。 西方 電 影 藝 術 家 在1939年和1 953年先後 以澳門社會為 題材, 拍 攝 了 兩 部 名 為 《 澳 門 》 的 故 事片。劇情以第二次世界大戰為背景,透過跳舞女郎、年輕的記者、賭場老板和商賈等人物關係的糾葛,展現了澳門作為冒險家樂園與避風港的社會百態和黑暗面。這兩部影片集中了當時美、法、葡國的著名電 影藝術家和 演員如羅拔 ·米湛(Rober t Mitchum),據説其中唯一的葡籍演員飾演一個貪污的澳葡軍官。第一部名為《澳門》的電影1942年曾在法國試映,原版直到二次大戰結束後才正式公映。1947年7月23日該片在葡國首映, 但 很快 被 禁映 , 冷藏 了 30 多 年 之久,直到1982年6月14日才在葡國獲得重新審查通過。這兩部電影由於產生的背景、參與拍攝的明星以及被禁映的曲折過程,引起了廣泛的重視。這兩部影片不僅是澳門電影史上的珍貴記錄,也是研究澳門社會、歷史、民俗和城市環境的 重要 形 象資 料 。《澳門》雜誌 。社 址在 澳 門板 樟堂 街1 號 。1997年4月創刊,原為季刊,1999年起改為雙月刊。由澳門特區政府新聞局編輯出版,並由新聞局局長出任社長。宗旨是面向澳門,推廣澳門形象,聯繫各族群的和諧關係,內容以報道澳門政府的官方活動和介紹中國、葡萄牙以及澳門的 文化 為主 。《 澳 門 》 雜 誌 封 面《澳門》一本介紹澳門的綜合性學術專著。繆鴻基、何大章、雷強、鄭天祥、黃就順編 著 。 內 容 分 為澳 門 歷 史 、 自 然 環境、人口、交通、經濟發展、教育及發展前景等7章,附有地圖20多幅及照 片20幅,從歷史、地理、經濟等方面概述澳門情況。1988年由中山大學出版社出版 發 行 。《澳門一二·三事件的口述歷史與葡萄牙的殖民統治》口述歷史。李孝智著。香港浸會大學2001年6月出版。該書除導言及結語外,共分 8章。包 括:①六 十年代澳 門生活剪影。②“反殖鬥爭”到底反的是甚麼樣的“殖” —— 澳葡殖民地統治的特質。③一二·三事件期間報章所產生建構的“事件”。④一二·三事件當事人的口述回顧。⑤傳媒文字和當事人口述的對話。⑥二十多年後公共場域中的文化政治。⑦三十多年後街頭巷尾的迴響。 中 葡 國 族論 述 。 民 間聲 音 各 自 表述。該書探討1966年發生的一二·三事件有 參 考 價 值 。《澳門人口與發展論文集》同名研討會論文集。盧文輝、阮大元、J ohn E.M.Ba r ne s 、黃漢強等 編輯,澳門大學、澳門基金會1994年9月出版。 全書 658 頁, 收集了 5篇 演講 辭和47篇分別用中文、英文及葡文發表的論文。論文從人口轉變和城市發展、經
  • 濟發展、科技發展、政治與法律發展、教育發展、社會發展、文化發展等方面論述澳門人口變化及城市變化的情況,較為全面地研究論述了澳門人口與社會發展的關係。是一部有助了解澳門人口發展 的參 考書 籍 。《澳門人報》(O Macaense)葡萄牙人在澳門出版的葡文報刊。1882年(清光緒八年)創刊。初為半月刊,後改為周報。由施迪華(Manuel José Maria Gonç alves da Silva)任社長。1885年施 迪 華 去 世, 由 安 東 尼奧 · 巴 士 度(Antó nio Bastos)繼任。共出版247期,1891年該報刊出中 文報名,1892年 停刊 。澳門三巴門坊眾互助會基層街 坊組 織。 19 67 年成 立。 會址設三巴門連興街 6號。以堅持愛國 愛澳、團結坊眾、參與社會、關注民生、服務社 群為 宗旨 。1 98 4年 購置 現會 址後,坊會向區內社群服務的工作更為全面。1996年由該會發起成立了“三巴門土地廟會”。有會員1300多人。1998年7月又設立“頤康中心”,為區內老人提供服 務, 中心 有會 員2 00 多人 。澳門三水同鄉會民間社團。1949年5月29日成立。會址 設在 天神 巷 1號 二樓 A。6 0年 代 ,因 負 責 人 先 後 離 澳 遷 港 , 會 務 中 斷 。19 84 年3 月9 日 ,旅 港鄉 賢李 冲蒞 澳 。旅澳鄉親假總統酒樓設宴款待。席間,李冲先生極力推動在座鄉親恢復會務,在座鄉人即席成立復會籌委會,1986年初正式向政府註冊,又集資購得現永久性會 所 。同 年 6月 9 日舉 行 會所 落 成 暨復會首屆 理事就 職典禮 。澳門三輪車工會澳門 工會 聯 合總 會的 屬 會。 19 5 2年成 立 。會 址 設於 司 打口 火 船頭 街 4 9號。宗旨是愛祖國,團結同行業工人,維護 工人 權 益。 現 有會 員 68 人 。《澳門工商年鑑》由澳門《大眾報》編輯出版。第一冊於1951年出版,至2001年7月共出版2 0 冊 。 該 書 第 1 7 版 於 1 9 9 0 年 1 2 月 出版。全書608頁,收錄資料包括有: 澳門自然環境及主要行業、主要行政機構的情況,澳門大事記,國際大事記,工商經濟概況,及工商業名錄,交通郵電概況及行業名錄,文教體育概況及其名錄,醫療衛生,包括醫療服務及其設施之簡介及醫生名錄,娛樂旅遊及旅遊娛樂景 點 名 錄 , 澳 門名 人 錄 , 日 用 便 覽等。於2001年7月出版的第二十回(版)收錄的資料有:澳門概況,澳門回歸祖國大事紀,澳門特別行政區若干法律法規,政府架構及主要官員任命,行政會章程及立 法會議 事規則 ,19 98、 199 9年澳 門 和 國 際 大 事摘 要 , 澳 門 的 報 刊業、夜總會、航空、船務貨運業、銀行業、律師業簡況等。資料較豐富,是瞭解澳門社會 、經濟發展 的工具書 。澳門工程師學會專業團體。1988 年5月21日創立 。宗旨是為促進本地區之發展提供技術性協助,通過技術交流提高會員之專業技術水平,加強與其他國家及地區之同類型組織保持聯繫及合作,加強澳門工程師之間的團結及聯繫。凡在澳門居住,並已在大學完成工科課程而取得學位,或具備同等資格之人士或正在大學攻讀工科 課 程 者 均 可 申 請 入 會 , 經 學 會 批准,即成為會員。學會會員可分為名譽會員 、 普 通會 員 ( A類 及 B類) 、 海 外會員、學 生會員5 類。多年 來學會開 展多項學術活動,參與多項諮詢工作,致力改善工程質量,組織參觀訪問活動,以促進 各地技 術交流 。澳門工業展覽會澳 門 工 業 展 覽 會1981年以來,由澳門廠商聯合會主辦的 工 業展 覽 會, 至 1 99 5 年已 舉 辦 四屆。第一屆,1 981年10月 11~20日 在南灣工人體育場舉行,接待中外觀眾達20萬人次,創下了澳門有史以來公開展覽參觀人數的最高記錄。第二屆,1983年1 0月 1 1日 在 南灣 工 人體 育 場隆 重 開
  • 幕,入場參觀的中外觀眾達21萬人次,比上一屆稍有增加,共有展覽攤位122個, 21 個行 業、 82 家廠 商參 加展 出 。第三屆,1987年10月11日在新口岸綜藝館 隆重 揭幕 ,共 有7 8個 展出 攤位 ,22個行業 、60家 廠商參展 。首次參 展的有水泥廠、鋼琴廠、騎具廠、印刷製印廠、蠟蠋廠、電腦軟件製作機構等。是次工展會入場人數共達15.9萬人次。近年來,澳門工業發展遇到極大困難,在各種客觀因素影響下,作為主體的紡織品加工工業,生產規模不斷萎縮。電子、人造花、傢俬、彩瓷、五金等非紡織品 工 業, 越 來 越缺 乏 生 存發 展 的 條件,使工業和外貿總值出現負增長。工業界為了適應變化中的情況,加強同中國內地的經濟合作,輸入外地勞工協助完成 部 份 生 產 工 序, 調 整 工 廠 內 部 結構,提高產品檔次,以求穩定陣腳,靜待時機,走出低谷 。時隔8年之後, 於1995年11月3日假旅遊活動中心及綜藝館舉行澳門第四屆工業展覽會,集中展出澳 門 本 地 生產 的 傳 統 產品 和 新 型 產品, 顯 示 澳 門工 業 的 新 形象 , 爭 取 買家,拓展澳門工業出口市場,同時也可以使澳門居民對工業發展加深了解,有助於吸納人才。展出期間吸引了19萬人次到場參觀,並有數百個中國內地相關機構 代 表 出 席 。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澳門政府為吸引投資,促進工業多元化而設立的工業區,座落於路環島填海地段。工業區總面積為33萬平方米,其中用以發展工業用地為12萬平方米,用以發展 商住樓宇 及商業樓 宇約6萬 平方米,其餘大約15萬平方米的土地為區內道路網、公共設施、社區設施和綠化之用。設立大型工業村構想及其發展計劃是在澳門工業發展面臨困難的1990年正式提 出來 的。 19 93年 5月 6日 澳門 政府與聯生發展有限公司簽署協議書,落實工業 村發 展計 劃。 19 93 年1 0月 27 日雙方正式簽署合約,成立聯生工業村有限公 司 , 澳 門政 府 佔 該 公司 的 六 成 股份,聯生發展有限公司則佔四成。該公司 負 責 工 業 村 的 推 廣 、 發 展 和 管 理 。1995年底聯生工業村的基礎設施已全部完成 。 1 9 9 6年 6 月 3 日 ,首 批 7 廠 與 聯生工業村有限公司正式簽署廠房用地轉租合約。其後,聯生發展有限公司退出聯生工業村有限公司,其股份讓予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因此該公司實際由政府全資擁有。至2003年,工業村內的投資 企 業 有 8 家 , 實 際 投 產 的 企 業 有 4家。作為原計劃組成部份的商業和住宅區仍 未動 工興 建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簡 稱 工 聯 總 會 。 1 9 5 0 年 1 月 2 0 日成立。發展至今天,除總部外,工聯設有3個辦事處 ,分佈在北 區、司打口 和氹仔。工聯屬下的直屬團體會員共有53個,來自建造業、製造業、旅遊服務業和公交政(即公用事業、交通和政府公務員)四個系統。而非直屬會員(名譽會員)有兩個。目前,工聯屬下工會會員共有6萬多人。工聯還開辦了20多個社會服務機構和文化、體育活動場所,包括有1所全 部中小課程 學校(勞工 子弟學校)、1 間成人進修 中心(業餘 進修中心)、1所職業技術中學、1間工人醫療 所 及3 間 分所 、 3間 老 人服 務 機 構(松柏之家、望廈 老人中心、健頤長 者服務中心)、4間托兒所(工人托兒所、望廈托兒所、司打口托兒所、氹仔童真托兒所) 、1間 綜合社 區服務 中心( 台山社區中心)、1間社區活動中心( 祐漢活動中心)、1 間青年中心、一個 職業 轉 介 服 務 部 , 以 及 北 區 職 工 服 務 中心、工人體育場、文康體活動室、工人戲團、 康樂 旅遊 部等 。工聯的宗旨是:①熱愛祖國,熱愛澳門,團結各業職工,發展工會組織 ;②爭取和維護職工合理權益,為各業職工提供文教、康體及福利服務;③關心社會,服務社群,參與社會事務,促進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成立半個多世紀以來,工聯總會作為澳門唯一的工會總會,秉承上述辦會宗旨,為廣大勞工階層做了許多實事、好事,對推動澳門社會的進步發展,促進愛國團結事業的壯大,維護各業職工合理權益,關心職工群眾疾苦,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作出了應 有 的 貢 獻 。澳 門 工 會 聯 合 總 會澳門下環區坊眾互助會基層社 團。 19 67 年成 立。 宗旨 為團結互助、愛國愛澳、參與社會、服務社群、開創多元化服務。成立初期以處理搬遷、家庭不和、救火救災、濟弱扶貧等 事 務 為 主 。 先後 創 辦 下 環 坊 眾 學校、學生自修室、曲藝組及老人中心、青年中心。同時積極開展文康、社區多元化服務,參與政府有關部門舉辦之清潔運動。亦曾多次舉辦敬老、中秋、元宵遊藝會等大型戶外活動。1998年8月換屆 選 舉 時 組 成 婦女 部 。 現 有 會 員 約10 00 人 。
  • 澳門大專敎育基金會非牟利 教育 福利團 體。 198 6年 成立。會 址設於 東望洋 新街2 1號B地下 。以“助學育才”為宗旨。支持成績優良而家境清貧的學生接受高等教育。每年6 月 份 開 始 接 受 學 生 申 請 助 學 金 , 至1998 年共發放 了13 次助貸學 金,金 額為1399 萬元,受惠 學生人數達 1882 人次,其中420多名學生已畢業回澳。該會資金來自各界人士的捐款,如1989年起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十年計劃每年撥出50萬 元支 持該 會助 學金 。澳門大會堂澳 門 大 會 堂澳門主要文化活動場所之一。1971年由澳門天主教會在外國敎會機構贊助下建成。原名公敎大會堂,1982年6月1日改為現名。屬澳門天主教區社會 傳播中心管轄。同年改為商業性電影院 。19 8 3年 內 部 裝修 , 可容 納 7 50 多 位 觀眾。 大 會 堂 除 用 來 放 映 電 影 , 舉 辦 比賽、慶祝會、匯演外,還租給各社團作文化藝術及宗教性演出。1989年增設放映室和地庫展覽室兩個服務場所。現會堂內分設3個 小型影院, 放映商業性 電影 。澳門大學綜合性公立高等教育機構。座落於氹仔島上。前身為私立東亞大學,創立於1981年,是澳門首間現代高等教育學府。1988年,東亞大學由澳門政府收購後改為公立大學,1991年改名為澳門大學。現設5個 學院(工商 管理學院、 教育學 院 、 法 學 院 、社 會 及 人 文 科 學 學院、科技學院,以及預科課程中心)現有5600多名學生就讀,可頒授博士、碩士、學士及高等專科等約80個學位。該校頒授的學士學位除得到澳門政府承認外,大部份學位課程更得到葡萄牙政府以至歐盟國家的承認。亦設有校外課程及特別計劃中心,開辦各類的文憑及證書課程。現有300多名敎師,分別 來自世 界 各地 , 包括 美 國、 英 國、 加 拿大、中國內地、澳門、香港、葡萄牙 、澳大 利 亞 、 日 本 、紐 西 蘭 等 國 家 與 地區。 該 校 大 部份 課 程 的 授課 語 言 為 英語,部份課程則以漢語和葡語敎授。校園佔地面積約61,000平方米。擁有15座大樓 , 包 括 課 室 、 會 議 室 、 行 政 辦 公室、院系辦公室、圖書館、語言及30多個科學實驗室、文 康活動區和餐廳等 。該校是多個國際高等教育協會的成員,包括 國 際 大 學 協 會 、 國 際 大 學 校 長 協會、亞太大學協會及UMAP(Univ e r s i t yMobi li ty in Asi a and the Paci f ic)等,它更與世界多國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簽署了共100多個學術交 流與合作協議。每 年均有數百名來自歐洲、美國及日本等地的學 生 , 到 澳 大 作交 流 學 習 。 除 此 之外,澳大學生亦遠赴歐洲、美國、日本及紐西蘭等地的大學作為期半年或一年的學習。 現任校長 為姚偉彬 。澳 門 大 學澳門大學校友會由澳門大學畢業生組織的校友會。1998年7月成立。會址設於澳門大學學生中心。其宗旨為:加強校友之間的聯繫,促進友誼,促進與母校間的聯繫與溝通,傳遞信息,舉辦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交 流 , 開 展 延 續培 訓 和 知 識 更 新 活動, 關 注 並 參 與 推 動 澳 門 各 方 面 的 發展 。澳門大學國際圖書館綜合 性圖 書 館。 建於 1 99 9年 , 位於大學體 育綜合體 旁,樓高 5層,面 積15,000平方米。耗資澳門幣58,000萬元興建,外型設計獨特,遠望像由三本書及一雙光碟組合而成。地下二層為停車場、辦公室、書店及餐廳,地下一層為辦公室、教室及儲存區、大堂為公用目錄區、參考諮詢台、書目指導及英文寫
  • 作輔導中心、參考書籍及文獻特藏區、展覽廳、 會議廳、 電子閲覽 室及導 覽室,一樓為圖書館的普通書庫、澳門資料室、古籍特藏室、技術服務辦公區、影印服 務區 、會議 室及 四間個 人自 修室,目前每年平均增長圖書10,000冊,預計全館可容納30萬冊圖書資料。二樓為現期期刊區、過期期刊區、視聽資料區、多媒體區、行政辦公區、讀者電腦操作室及多個小組討論室,全館閲覽座位共 4 00 個 。該圖書館為目前澳門規模最大,設備最先進之圖書館,為了走向電子化圖書館的環境,圖書館大樓共有120個網路接口,讀者可直接連接校園網、光盤網及互聯網,查找所需的資料及收發電子郵件,2001年更增加無線上網及有線電視服務。館藏圖書約170,000冊,中文資料佔58,000冊,以國內版為主,主要內容以文史哲及教育類居多。英文資料則佔80,000冊,主要內容為工商管理及電腦類,其藏量是全澳最豐富。葡文及其他語種書籍有17,000冊,主要以葡萄牙文學及葡萄牙法律為主,葡文資料藏量 僅 次 於 澳 門 中 央 圖 書 館 。 期 刊 方面, 目前 共有 紙本 中外 文期 刊1 20 0 多種,縮 影資料 500 0卷 ,視聽 資料5 00 0件,古籍 線裝書 12, 000 冊,地 圖50 0張, 澳門 資 料2 5 00 種 。該圖書館所屬文獻中心成立於1993年,先後與多個國際機構簽訂協議,成為東南亞地區收集國際機構刊物最齊備的圖 書 館 之 一, 包 括 聯 合國 、 歐 洲 聯盟、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世界銀行、國際關貿協會、亞洲發展銀行、國際勞工組織、聯合國敎科文組織、世界糧食計劃署及聯合國社發研究等10多個國際機構, 目前 共有 資料 70 00 多種 。澳 門 大 學 圖 書 館澳門大學體育綜合體澳門 大學 的附 屬設 施, 19 96 年 建成。 主場 館是 4 4米 ×2 2 米的 室內 綜 合運動場地,可 供排球、籃 球、室內5 人足球、手球等比賽使用,設有觀眾席位300餘個。附設壁球場兩個、舞蹈室 一個、健身室一個及室外網球場兩個。其他設施還包括桑拿浴室、急救室及小食部 等 。《澳門大辭典》黎小江、莫世祥主編。廣州出版社1999年9月出版。該辭典正文收入有關澳門共3000餘條,按內容分為地理、人口、宗教、歷史沿革、經濟法、工業、商業、博彩旅遊飲食業、財税制度與金融保 險 業 、 對 外 貿易 、 房 地 產 與 建 築業、 交 通 郵 電 及 公共 事 業 、 漁 業 與 農業、公司企業、政府機構與公務員、立法與司法、法律制度、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過渡期、文化習俗、教育、科技、文學藝術、新聞出版、體育、醫療衛生 、 名 勝 古 蹟 、社 會 團 體 、 歷 史 名人、 文 獻 書 目 等 2 9 類 。澳門上架木藝工會勞工社團。前身為上架行會館。會館落成於1840年(清道光20年)。會址先後遭多次火災,後復重建。於1946年成立“上架木藝業聯合公會”。1950年改為現名。同年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成立時是當時12個創會會員之一。當時會務主要為組織工作人員家訪,配合工聯總會開展失業救濟工作,又參加籌辦勞工子弟學校的建校勞動。宗旨為參與社會事務,爭取職工權益,壯大工會力量。積極參與工傷賠償法例、建築安全法例的制定,每年都參加勞、資、官三方共同舉辦的建築業安全週活動,並向工人灌輸安 全意 識。 現有 會員 50 0人 。澳門口腔醫學會專業 團體 。創 辦於 19 98 年。 其 成員為國內外大學本枓畢業的專業人士。學會的宗旨是推廣牙科、口腔和相關學科,並鼓勵牙科醫生繼續進修,促進牙科專業的繁榮,並從法律層面保障牙科專業,維持和提高牙科專業的聲譽、操守、行規和道德水準,推廣口腔健康教育,對政府或合適團體提出建議或委派代表,以加強口腔健康或改善關於牙科專業及牙科從業員的相關法律及立法 。學會積極參與本地區各項社會活動,曾參加澳門WHO(世 界衛生組織)會議 ,並且成為FDI(世界牙醫聯盟)和APDF(亞太牙 科聯盟) 的正式會 員,並與 國內外專業團體進行交流。該會現時的會員人數為40人。聯絡地址:澳門羅理基博 士 大 馬 路 1 2 2 號 興 富 閣 2 樓 F座 。《澳門及其敎區》(Macau e a SuaDiocese)澳 門 宗 教 史 專 著 。 作 者 文 德 泉(Manue l Te ixei ra)神父。是一部關於澳門敎區史之鴻篇鉅著。共16巨冊,編寫時間跨越半個世紀,堪稱澳門宗教及歷史百科全書 。有關 澳門的 卷冊如 下:第 1卷 —— 《澳門及其離島》,1940年,250頁;第2卷 —— 《 澳門主敎區主敎及 管理員》, 194 0年, 538 頁;第 3卷 ——《澳門宗敎會團》,1956~1961年,820頁;第7卷 —— 《澳門敎區神甫》,1967年, 65 1頁 ;第 8卷 —— 《澳 門敎 區 神甫》,1972年,674頁;第9卷 —— 《澳門的聖母瑪利亞信仰》,1969年,468頁;第 11 卷 —— 《 澳門善 會》 ,1 97 5年,420 頁;第1 2卷 —— 《 澳門主教 、
  • 傳教士、教堂及學校》,1976年,524頁 。“澳門小姐”號劫機事件澳 門 早 年 航 空 史 上 的 一 次 空 難 。1948年 7月16日 下午6時, 卡特林娜 式港澳民航機“澳門小姐”號於香港啟德機場 起飛 後 約8 分 鐘, 4名 劫 匪持 械 脅迫機 師 , 要 將 飛 機 開 往 中 山 縣 一 地 降落。機師反抗,匪徒開槍,飛機失去控制, 遂 在 香 港西 面 九 針 島海 面 墮 海 沉沒。全機28人,僅一人獲救,其餘全部罹 難 。港 澳 民 航 機 “ 澳 門 小 姐 ” 號 檔 案 圖 片澳門小型足球總會由小型足球運動團體及愛好者組成的聯會 。19 63年 5月8 日成立 。會址 設於鮑思高球場。宗旨是推動及發展澳門小型足球運動,加強與中國內地及香港在這方面的聯繫,增進友誼。每年下半年舉 辦小 型足 球競 賽。 聯賽 設有 甲A、B及 乙組 ,有 10 0隊 球隊 參加 。每 年 舉辦港澳 埠際賽 。19 97年 前舉辦 了14 屆穗港澳三角小型足球賽,後改為穗澳埠際賽。現有團體會員100個,個人會員22 0 0 人 。《澳門小説選》短篇小説集。毅剛撰輯。澳門出版社 1 9 9 1 年 出 版 。 全 書 收 短 篇 小 説 1 9篇,內容多是反映澳門的生活現狀,有濃郁的生活氣息和強烈的時代特色。其中作者余行心是老一輩的文藝家,收入的《艷遇》、《成年人的童話》等篇是2 0 世 紀 7 0 ~ 8 0 年 代 的 作 品 。 文 筆 流暢,故事奇趣,人物生動,揭露社會的陰暗面,使人引以為訓。中年作者如徐新、張卓夫等的作品,對澳門五光十色的社會狀況和林林總總的人生百態,揭露得有色有聲,有特殊性和立體感。陸美嫦、黃淑媛等女作家的作品,刻劃新時代女性的生活狀態和心理狀態,頗為細 腻 深 入 。澳門五月詩社澳 門 文 學 團 體 , 1 9 8 9 年 5 月 底 成立,成員包括活躍於澳門老中青三代的現代詩人30多名。該社成立後積極推動澳門現代詩的發展,與內地詩人進行定期的交流活動;並舉辦詩歌創作比賽,鼓勵年青一輩從事現代詩的創作,同時大量出版澳門詩人的詩集。由該社出版的《五月詩叢》已有10多冊,並有《五月文叢》多種,是本澳出版物較多的文學團體,對保存澳門文學資源有較大的貢獻。該社又多次舉辦詩歌研討會,其中以1994年的“粵澳新詩研討會”較具影響 。 出 版 有 仝 人 刊 物 《 澳 門 現 代 詩刊 》 。澳門不纏足會1897年(清光緒二十三年),梁啟超、 譚 嗣 同 等 在 上海 成 立 “ 不 纏 足 總會”後,澳門改良派人士亦積極響應,張壽 波 、 何 廷 光 、 吳 節 薇 等 隨 即 組 織“澳門 不纏足 會” ,還另 外制訂 較易 實行的《澳門不纏足會別籍章程》,以爭取尚不能完全遵守總會章程的人士一起入會。《別籍 章程》規定 :會中人8 歲以下女兒一律不許纏足,要娶會外的纏足女子,必須向會中聲明;凡會中人不得與曾經犯例者為婚。經他們倡議,幾個月中,澳 門各界1 00餘人 先後入會 ,對打擊落後封建習 俗起到一定的作用 。澳門牙科醫學會專業 團體 。 成立 於1 9 70 年。 現 址為雅廉訪大馬路46-48號雅廉花園2樓C座。創會宗旨:團結本澳牙科醫學工作者、研究學術、謀求福利、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現有會員77名,全為澳門註冊及在政府認可的醫 療機構任職的牙醫 。該會常與各地牙科團體合辦學術活動及作相互交流訪問,多次組織會員到外地參加學術會議、見 習手術等交流活動 。此外,該會亦為會員訂閲外地牙科醫學雜誌,藉此增加他們接觸國際上先進牙科資訊的機會。社會服務方面,該會多次與本澳民間社團合作,為市民提供免費口腔檢查、諮詢及治療等服務。該會亦常透過電子及文字媒體向市民講解口腔疾 病及 預 防常 識 。《澳門日報》目 前 澳 門 銷 量 最 大 的 中 文 日 報 。1958年8月15日創刊 。前身為《新園地》周刊。現社址為伯多祿局長街37號。創刊宗旨為立足澳門,服務市民,實事求是報導中國各方面的成就和變化,準確反映民意。創刊總編輯為王家楨,經理為李 成 俊 。 除 澳 門 外 , 行 銷 香 港 、 廣東、北京、上海等廣大地區。現社長李成俊,總經理梁桂 華,總編輯李鵬翥 。從河 邊新 街2 8 ~3 2號 兩 層平 房遷 到 七層高現址;原為黑白印刷,手工檢字凸版鉛印,每份四版,後改善為套紅,發
  • 展成為今天的電腦激光照排平版膠印,增至 數十 版; 由經 營單 一報 業到 通 訊社、出版社、書店和劇院。先後在黑沙環購買了大、小兩座白新聞紙存倉,分別於 珠海 、廣 州以 及澳 門東 區設 辦 事處。此外,北京、上海、成都等市有10多個記者站,美國、加拿大、澳洲有特約通訊 員。 每日出 版4 0~8 0個 版面 ,內容包括澳門新聞、中國新聞、國際新聞及30多個副刊,包括“新園地”、“藝海”、“小説”、“語林”、“鏡海”、“汽車”、“航運”、“姿彩”、“鄉情”、“新書刊”、“學海”等。每日時事評論有二:專門評論當地政經、社會新聞的“新聞小 語”和 評論中 國和國 際新聞 的“新聞解 説”,署 名夏耘及 馬馳。現 有員工180名,在社委會下設編輯部及經理部,分別負責採編新聞和發行、印刷業務 。每 日 發行 量為 1 0萬 份 。《 澳 門 日 報 》 社 址《澳門日報》與現今《澳門日報》同名的一份早期出 版 報紙 。 創刊 於 1 91 7 年, 中 文 出版, 8 開6 版 ,活 版 木字 印 刷, 但 不 久即 停 刊 。《澳 門日 報 》( Di á r i o de Macau)與現今《澳門日報》同名的一份早期出 版 葡 文 報 紙 。全 稱 是 《 澳 門 日 報—— 一 份刊登新聞、文學和傳播史實的日報 》(Diá r io de Macau -JornalNot ic ioso,Li terã r io e de Divulgacã oHis tó r i c a )。係澳門出版的第一份葡文日報 , 每 周 的 星 期 一 和 星 期 六 不 出 版 。1925年9月創辦。社長為薩爾門托(AMora is Sarmen to)。共出版65期,同年1 1 月 停 刊 。《澳門日報》電腦排版系統1992年1月21日,《澳門日報》在境外中文報業中率先使用北京大學研製的“北大方正彩色激光照排系統”。該系統是全世界首套以整頁中文出版的彩色激光照排系統,也是在全球中文語言範圍 內 首 套 圖 文 合 一 中 文 彩 色 照 排 系統。其設備與製作成本均比傳統分色製作節省一半,製作時間減少三分之二,而且具有更多的功能,是中文彩色激光照排系統的高科技產品。系統的製作方面,文字標題有1000多種色彩變化;彩色圖片可以由零至三倍無段式任意放大縮小;圖片可使用60~160號網。美國目前新聞紙彩色印刷使用100網,香港彩色印刷效果 最佳的報紙使 用120網 ,《澳門日報》使用這套“北大方正系統”則用133網。系統的使用非常簡單,一個普通工作人員經二至三周培訓後即可熟練操作這個系統。系統的製作過程如下:先利 用“北 大方正 激光照 排系統 ”把彩色版面作黑白的文字編排,在版面上預留照片度,然後將彩色照片用平面掃描儀變成電腦圖像顯示在熒光屏上,並進行縮放切割和調色處理;最後,把文字版和彩圖版合併,冲片機冲洗出四張黃、藍、紅、黑的四色版膠片,完成分色及 拼版 照排 程序 。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公 益 基 百 萬 行獨立的不牟利公益慈善團體。1984年6月28日成立。現址位於東望洋新街339號東昇閣一樓。透過有計劃有系統地募集各界人士捐款,用作進行社會救濟和公益活動。善款主要用於發放緊急救援金,以協助受天災和意外事故的受害者和家庭進行重整家園和燃眉之用 ;幫助貧困家庭、傷病殘者和無依老者特別援助金,以解危困;發放助學金,幫助家境清貧而有志向的學生能夠繼續學業;資助各類社團開展社會公益活動和添置 醫 療 設 備 、 運輸 工 具 、 辦 公 室 設備、推動社區服務等。每年一度“公益金百萬行”活動,獲得政府官員和不分
  • 國籍、種族、年齡、宗教和職業的社會各界人 士的 共同 參與 。澳門中山三鄉鎮同鄉會民 間 社 團 。 1 9 9 1 年 1 0 月 2 3 日 成立。會址設在荷蘭園大馬路16號泰賢大廈一樓。由旅澳鄉賢發起,並於1991年上半年 成立 籌委 會, 當年 10 月2 3日 舉行首屆理、監事就職及成立慶典。1992年10月購得現會所。該會以聯絡鄉親,維繫 鄉 誼 , 服 務 鄉梓 為 宗 旨 。 實 行 會長、理監事 長制,兩 年為一屆 。澳門中山同鄉聯誼會民間社團。1986年4月23日成立。會所設於羅保博士街26號二樓。以聯絡鄉親、舉辦福利、維繫鄉誼、服務鄉梓為宗旨。1985年5 月29日鄉賢彭彼得 、蔡繼有等15人聯名發起成立,彭彼得為主任 , 何華 添 、蔡 繼 有等 1 0人 為 副 主任。1986年1月27日舉行第一次會員大會, 審 議 通 過 會 章, 決 議 集 資 購 置 會所,並推舉彭 彼得為首屆 會長,同年 4月23日舉行新會所啟用及首屆理、監事就職典禮。該會 兩年換屆一次 。澳門中山良都同鄉會民 間 社 團 。 1 9 9 4 年 1 月 3 0 成 立 。會址設於河邊 新街均明閣 B座一樓。 前身是“澳門環城福利會”,是居澳鄉親辦的福利機 構。199 2年12月 29日, 鄉賢召集在澳鄉親開會,經協商決定將福利會改為現名。該會以聯絡旅澳鄉親,舉辦福利事業,開展多項活動,維護內外鄉誼,服務桑梓,維護內外鄉親的合法權 益 , 為 家鄉 、 為 社 會辦 實 事 為 宗旨 。 社 會 熱 心 人 士 贊 助 購 置 現 會 所 。1994年1月30日舉行首屆理、監事就職暨同鄉會成立慶 典。兩年為一屆 。澳門中山隆都同鄉會民間社團。1982年5月25日成立。會所設在渡船街29號宏輝大廈二樓。以聯 絡 鄉 誼 , 維 護 鄉 親 之 權 益 為 宗 旨 。1982年初,鄉梓發起成立同鄉會,隨後發動鄉親購買會所。經短期籌備,於同年1 2月 16 日 舉行 首屆 理 、監 事就 職 暨新會所啟用慶典,並正式選舉劉煒為首屆會長,該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下設理、監事會,兩年一屆,第六屆起改為4年 一屆,可連 選連任。該 會在中山石岐市建有“澳門中山隆都同鄉會 大 廈 ” 。澳門中旅(集團)有限公司在澳門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和友聯發展有限公司基礎上成立起來的綜合性集團 公司 。1 99 3年 成立 ,其 屬下 共 有30餘間全資和合資公司。發展方針是:多元化經營,綜合性發展。它以投資控股的方式經營旅遊、酒店、酒店管理 、餐飲、建築置業、 進出口貿易、商業 、交通運輸、工業以及為法律所允許的其他業務。2001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旅遊功績勳章。2002年併入澳門南光(集團) 有限 公司 。澳門中國土特產公司195 3年7 月1 日成立 。位於 澳門 十月初 五 街 。 主 要 經營 生 豬 、 生 牛 、 乳豬、各江臘味、金華火腿、珠江橋牌生抽王 、 廣 東 米 粉 、各 江 生 粉 、 中 國 名酒、補酒、罐頭食品、糖果餅乾、白貓洗衣粉、潔銀牙膏、家庭用品、涼果海味雜貨、砂 糖、片糖、 麥芽糖等 。澳門中國企業協會大 型 商 會 。 1 9 9 1 年 1 1 月 2 8 日 成立,由南 先集團有 限公司等 8家在澳 中資企業發起,宗旨是聯繫會員、促進合作、 以 繁 榮 澳 門 為 己 任 。 協 會 成 立 以來, 充 份 發 揮 會 員單 位 聯 繫 內 地 的 橋樑、 窗 口 作 用 , 促進 內 地 與 澳 門 在 經貿、旅遊、科技等領域交流與合作,並取得多方面積極成果。目前,會員包括南 光 、 中 銀 、 中 聯 、 中 土 、 中 建 、 中保、振華等大型集團 公司在內共100 餘間,總資產約千億元、員工逾7000人。澳門中國國貨公司前身是澳門中國土特產公司的門市部,1958年正式命為現名。經營範圍有國產日用品、抽紗繡品、男女童服裝 、針棉織品、床上用品、箱包皮具、家用電器、鐘錶、陶瓷、首飾工藝品、文教用品、中西藥品、化妝品。並設有自助商場,主要經營家庭食品、日常用品 、中國名酒、補酒、罐頭食品、飲料及塑料製品等。公司位 於澳門十月初五街 。澳門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澳門規模最大、服務項目最齊全的旅行社。1961年成立,辦公地址在新口岸長崎街新華大廈。該公司是中國中旅集團成員,中國旅行社總社在澳門地區的業務代理,國際空運協會(I ATA)會員。該公司除承接各類旅行團、訂票 、訂房等普通業務外,還接受中國內地有關部門的委托,代辦港澳同胞回鄉證和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業務,並兼營酒店、酒店管理、進出口貿易、建築地產、投資、洗衣、電器及珠寶金行、超級市場 等多個行業的業務 。目前,澳門中國旅行社擁有20餘間全資和合資企業,在澳門、香港和廣州設立了9個 分社 和辦 事處, 在港 澳、 內地 、加拿大經 營8間酒 店,並有 一支可來 往於澳門和 中國內 地的大 型車隊 。澳門中國象棋總會體 育 團 體 。 成 立 於 1 9 8 8 年 1 月 1 1日。會址位於澳門提督大馬路89號A聯豐樓A座。以 推廣和發展 象棋運動, 提高澳門象棋運動水平為宗旨。目前,該總會的屬會 有20個 ,約有會員 100人 。澳門象棋會於1978年加入亞洲中國象棋
  • 聯會,澳門象棋總會成立後,於1993年加入世界象棋聯會。澳門象棋的運動水平在世界有較強的實力,多次取得好成績,代表隊的成員中,陳天問和李錦歡分別獲得國際中國象棋大師及中國象棋大師的稱號。澳門中國語文學會澳 門 中 文 研 究 團 體 。 1 9 8 6 年 成立。成員多為中學教員,致力於促進澳門的中文發展,提高澳門的中文教學質量;積極開展對外交流活動,多次邀請內地學者講學及組織研討會。出版會刊《語叢》及《澳門中國語文學會叢書》。澳門中華敎育會民間教育專業社團。是澳門歷史最悠久的教育專業團體,1920年成立。會址在水坑尾街78號中建商業大廈七樓。現 有 團 體 會 員 3 4 間 學 校 , 個 人 會 員2600多人。以團結澳門教育界人士,維護教 師 權 益 , 共 同推 進 教 育 事 業 為 宗旨。1922年 該會發起組織 3000師生 大遊行,喚起澳門師生的愛國團結精神 。抗日 戰 爭 期 間 , 積極 參 與 愛 國 救 亡 工作。另外還協助澳門學生回內地升學,1940年成立《學救會》,為學生補助旅費,解決生活、醫療等問題。50年代澳門社會出現經濟困境時,該會向有困難的學校和教師發放補助金,支持本地敎育。80年代始,協辦澳門學生到內地大學升學之報名手續,統籌保送澳門優秀高中畢業生到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山大學等校深造。1985年第一屆敎師節聯歡宴上獲澳督頒授文化功績勳章。同年始,該會得到澳門政府的支持,與華南師範大學在澳門合辦敎育專業文憑、學位課程。10多年來為澳門培訓了1000多名在職教師。學生培育方面,1957年始每年舉辦全澳學生運動會,此後每年定期舉辦全澳學生繪畫比賽、全澳學生朗誦比賽、全澳中學生趣 味 科 學 比 賽 等 。 為 加 強 學 術 交 流 ,1950年創刊出版《澳門教育》,90年代又出版了《澳門資訊》、《敎學參考》兩份月刊。此外,該會還集中各校資深敎師,先後編寫出版了大量教材和小學敎科書,1995年與法律界人士編寫《澳門基本 法 課 本 》 , 作為 公 民 敎 育 主 要 敎材。1988年該會會址完成重建工作,除更新及增加應有設備外,亦設立了敎師資訊服務中心、圖書館、康樂中心、培訓課室、招待所等。圖書館藏書以教育類的中文書刊為主,約近7000冊,期刊80多種,視聽資料千餘件與及敎育資料剪 輯 。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簡稱新青協。該會是由一群熱心關注本澳青年成長與發展的年輕人於2003年 1 月 5 日 所 創 立 的 非 牟 利 青 年 社 團 。下設會員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其成員來 自 不 同 界 別 ,包 括 公 職 界 、 教 育界、醫護界、新聞界和工商界等等,組構年輕而廣泛。該會以“愛國愛澳,團結青年,服務社群”為宗旨,其舉辦的活動均以青年為本,務求配合澳門特區政府的施政和青年的發展及成長需要,培養青年朋友建立正確的人生觀和責任感,為特區建設作出應有的貢獻,以此促使新青協為青年朋友相互學習,互勉共進的“課堂”;成為青年朋友發揮學識,展露才華的“舞台”;成為青年朋有溝通政府,服務社會的“橋樑”;成為青年朋友聯絡感情,反映心聲的“基石 ” 。澳門中華詩詞學會澳 門 文 學 團 體 。 1 9 9 0 年 7 月 2 9 日正式成立。該學會致力於培育澳門詩詞新生 力 量 , 發 展 對外 交 流 , 搜 集 、 整理、編纂、研究、出版前人與今人的詩詞作品。成立以來召開了多次學術研究會,並已出版會刊《鏡海詩詞》及《天涯詩草》、《鏡海吟》、《鄭觀應詩選》、《澳 門當 代詩 詞選 》等 。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群眾 社團 。1 94 9年 5月 4日 成立 ,會址設亞 利鴉架 街9號 容永大 廈。宗 旨是發揚愛祖國、愛澳門、勤奮積極及友愛互 助 精 神 , 主 張參 與 社 會 、 服 務 社會,舉辦有益青少年學生身心的活動 。出版半月刊《 澳門學生》 。澳門中華總商會澳 門 中 華 總 商 會澳門 最大 的 工商 社 團。 1 9世 紀 後期,澳門的華商還沒有自己的組織,遇有重大事情則借澳門鏡湖醫院之地集會商議。20世紀初,在清政府鼓勵下,經澳葡當局批准,曾成立過華商商會。後被葡萄牙政府下令撤銷。1911年,華商蕭瀛洲等鑒於華商日眾,需有一個自身的團體組織,遂發起籌備商會。他們擬具綱領 ,條陳 澳門 當局。 19 12年 12 月14日獲葡萄牙政府批准立案,名為“澳門商會 ”。1 91 3年1 月8 日正式 成立 ,公推蕭瀛洲為第一屆總理,李鏡荃為副理, 值 理 則 有 區 惠波 、 趙 立 夫 、 陳 弼庭、賀穗垣、葉金波、盧廉若、林煥廷
  • 等7人。成立 之初,暫借 同善堂為臨 時辦事處。數年後,由康公廟值理會撥借木橋街4號為 會所。同時 以“旅澳華 商總會”名義,獲當時中國政府工商部批准立案。1916年,正式定名為“澳門中華總商會”。1930年,遷入議事亭前地十八號。為謀求商業發展,嘗在會內舉辦“商品陳列所”。1941年,設“商務諮詢處”。1948年,何賢將南灣八角亭全幢捐贈該會,1950年,何賢當選為理事長,1980年理事制改為會董制。何賢自1950~1983年,連任理事長18屆及會長兩屆。1984年4月,馬萬祺繼任會長。1987年5月,獲政府批租地皮於新口岸興建一幢19層高的“澳門中華總商會大廈”。1991年7月28日新廈落成,而議事亭前地舊址,亦改建為四層高的“中 華商 業大 廈” ,於 19 96 年1 月1 5 日正式落成使用。該會宗旨是,積極配合澳門政府各項政策,團結工商界人士,致力 為 澳 門 居 民 及工 商 界 爭 取 合 理 權益,致力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該會還下設青年委員會,在澳門青年工商界開展工作。附屬機構有:南灣閲報書室即八角 亭 圖 書 館 、 商訓 夜 中 學 、 青 洲 小學。該會歷屆主要負責人為:蕭瀛洲、盧焯孫、范潔朋、高可寧、劉盈柏、何賢、馬萬祺。現任會長馬萬祺、副會長崔德祺、吳奕新、廖澤雲、吳榮恪、賀一誠,理事長許世元。現有團體會員42個 , 商 號 會 員 1 8 0 0 多 家 , 個 人 會 員1000多人。 2002年獲 澳門特區政府 頒授工 商功 績勳 章 。澳門中華總商會附設閲書報室見八 角亭 圖書 館 。澳門中華醫學會澳門高級醫學專業工作者的組織。創立於1947年。該會宗旨:團結澳門高級醫學專業人士,組織學術交流,提高專業水平及加強職業道德操守,爭取和維護會員專業上的合法權益。該會創辦初期 為2 0世 紀 40 年代 , 當時 澳門 的 醫療衛生事業並不發達,華人西醫受到當時澳葡政府的歧視和種種限制,為了保障澳門居民的健康,促進澳門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以及加強華人西醫的合法地 位 與 權 益 。 於 是 , 在 1 9 4 7 年 3 月 9日,由澳門鏡湖醫院柯麟院長為首的華人知名西醫發起,創立了“澳門醫學會澳門分會”。其後,隨著歷史的變革,定名為“澳門中華醫學會”。創會時會員只有58人,隨著澳門社會的發展,華人西醫的隊伍越來越龐大,對保障澳門居民健康所作的貢獻也越來越重要,該會也 隨之 而不 斷壯 大 。澳門中葡護士會專 業 團 體 。 成 立 於 1 9 9 1 年 4 月 1 5日。 會址 設於 澳門 福安 街2 8號 華蘭 臺1 9 樓 B座 。 現 有 會 員 2 0 0 多 名 。 其 宗旨:①作為護士之代表及維護所有與職業有關的利益;②促進護士專業人員的團結精神;③訂定在本地區衛生政策時與政府各機關合作;④為護士職業的科技發展作出貢獻;⑤本著道德精神,為發揚專業人員的職業道德作出貢獻;⑥推動專業培訓活動;⑦出版及刊登對達致其宗旨有益的期刊及刊物;⑧與性質相同或其他職業的組織或社團聯繫;⑨加入國家或國際的護士專業人員或其他職 業 的 組 織 。澳門中樂團音樂 團 體。 1 9 87 年 成 立。 最 初 由26位本地樂手組成,有時從中國內地和香港邀請客席獨奏和樂師合作演出,屬業餘 性 質 。 該 樂 團 在 澳 門 定 期 開 展 活動,舉辦音樂會。1988年到葡萄牙作巡迴演出,1990年第二次訪葡參加了第十四屆阿爾加維(Al g a rve)國際音樂節,並在高秉根基金會大禮堂演出。翌年赴印度、比利時等國演出多場音樂會。1994年赴葡參加“九四歐洲文化首都 —— 里斯本”慶 祝活動, 隨後再在 葡演出7 場音樂會。1991年開始每年參加澳門國際音樂節演出。該樂團演出節目繁多,包括正統古典及現代中國音樂作品,作曲家何占豪作曲及指揮的《別亦難》,劉文金的《太行印象》和徐景新的《一江春 水 》 , 都 是 該 樂 團 在 澳 門 首 次 演 出的 。澳 門 中 樂 團 舉 辦 音 樂 會 。
  • 澳門中德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敎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學敎育。位於水塘北角漁翁街。由中德中學校友會持牌。原為一所60年代停辦的中學,後由該校校友向政府申請批地 重 辦 , 1 9 9 5 年 由 政 府 斥 資 興 建 。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教育及小學敎育預備班 3班, 小學1 6班, 在校學 生75 6人 , 敎 師 3 0 人 。澳門中醫師公會專 業 團 體 。 創 立 於 1 9 4 6 年 。 在198 3年 向政府 註冊 ,為合 法團 體。 宗旨:團結同業、服務社會,弘揚中醫藥學術、維護公眾衛生及會員的福利。該會成立初期,是由老宿儒羅子材、梁應時、 張 晃 平 、 招 蘭晃 、 陳 伯 源 、 李 應麟 、 勞 澤 生 、 李 鴻 恩 等 創 立 。 鼎 盛 時期, 曾 在 新 馬 路 、 平 線 圍 設 立 贈 診 機構,為民眾服務,直至日本淪陷時期,始停贈診部,但會務仍存。現時會務運作已交由陳伯源、張澤民、勞澤生等負責。現有會員60餘人。該會常應邀參加國內外學術研討大會,如曾到美國、加拿大、北京、廣州和中山等地參加學術研討會,當中亦有聯同澳門中醫藥學會一同參予。該會訂立 在3月17日為國 醫節,會員例必出席同慶。而當遇到一些特別問題或病例,則會召開臨時坐談研討會議 ,共 同協商 解決 。澳門中醫學會專業 團體 。1 96 6年 成立 。設 址 於天通街11號 A中建大廈地 下。宗旨是 團結同業、加強舉行交流、促進中醫學的發展及 服務 社會 。1 991 年1 0月 起出 版刊物《澳門中醫》。1996年主辦“首屆澳港台中醫藥學術交流大會”。1998年曾與 澳 門 政 府 衛 生司 合 辦 “ 傳 統 與 新知”醫藥學講座。2002年4月,與澳 門中醫藥學會、澳門中藥業公會聯合主辦“中醫 藥質控 與現 代科技 管理” 學術 研討會 。 現 有 會員 2 4 5 人 。澳門中醫藥保健康復學會專業團體 。19 99年1 2月1 7日向 政府申 請 註 冊 立 案 。會 址 在 澳 門 新 馬 路44 6號 豐 新大 廈 1樓 。 該會 以 弘揚 中 國傳統醫藥學,加強與國內外同業科技訊息交流,以保健康復學術,服務社會為宗旨。該會由澳門地區的中醫藥、骨傷科、針灸治療之專業人士,以及熱衷傳統醫 藥 、自 然 療法 等 研究 人 士3 5 人 組成,並敬聘了國內一些專家、本地知名人士及同業作會務、法律、學術顧問 。該會於2000 年7月30日 舉行成立典禮 。曾舉辦的活動包括有:在2001年,與中國傳統醫藥國際交流中心、廣東省中醫藥學會等舉辦了“千禧年養生保健學術研討會”及相關圖片展,有14個省、市200多人及專家敎授等出席。2002年,與澳門科技大學舉辦“中醫、中西醫結合防治高血壓、糖尿病和胃腸病學術研討會”,並由專家教授向市民作醫務諮詢。而該兩個具規模的研討會所編印的論文,均被列入國家局國際論文系列 。該會成立以來,曾組織醫生到社區中心義診、贈醫施藥,舉辦醫務諮詢講座和派發宣傳單張等活動,希望提高市民的保健知識,防病警覺性。同時,開辦有太極拳、健身班等,增強市民的體質 。另外,該會多次受聘作世界及地區性拳擊慈善大賽的駐場醫生。同時,參加了“歐洲東方醫藥交流”、“北京國際中醫藥交流”及“全國李時珍”、“世界骨傷聯合總會”,以及本地區與鄰近地區舉辦 的學 術活 動 。澳門中醫藥學會專業 團 體 。成 立 於 19 9 4 年1 1 月 。創會初期名為“澳門中醫學研究會”於 1 9 9 5 年 1 0 月 正 名 為 現 名 。 其 宗 旨為:弘揚祖國醫學,促進中醫藥學的發展, 團 結 中 醫 藥 業同 仁 , 維 護 會 員 利益。 成 立 以 來先 後 多 次 訪問 北 京 、 南京、四川、成都、上海、廣州、杭州 、深圳、佛山和香港等地,簽署了有關學術交流意向書和協議書。每年舉辦多次專題學術講座。會址:澳門南灣卑第巷5-7號海港大廈地下D,R/C;殷皇子大 馬 路 2 4 號 。澳門中藥業公會同業公 會。 成立 於1 94 5年 ,當 時澳葡政府對“工會”、“公會”的名稱非常敏感,故定名為“中藥研究會”。直至1 98 9年 才起 用“ 中藥 業公 會” 名稱。在80年代後期,澳門政府當局未向中醫藥行業諮詢,準備以西歐醫藥管理模式,套入本澳中醫藥行業,實行醫藥分家,又要求中藥房持牌者必須是中醫藥本科畢業才能經營,一時間令整個行業惴惴不安,無所適從,後經該會、同業們及社會各界人士的支持及努力下,不斷 與 當 局 聯繫 溝 通 , 事態 才 得 以 緩解。為提高業務水平和學術水平,該會經常與內地各醫藥團體及有關單位聯繫和 溝 通 。《澳門月刊》目前澳門銷量較大的綜合性中文雜誌。1993年1月創刊。宗旨為“立足澳門,服務社會,實事求是地報導中華兩岸 四 地 各 方 面 的 發 展 , 準 確 反 映 民意。”刊名由全國政協副主席、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馬萬祺先生題寫,由中華出版社出版。為報導政治、經濟、時事評論等綜合性刊物,彩色膠印精裝高級亞光銅版紙82個版面。先後在珠海、武漢、北京、上海、臺灣、香港、成都、河南、廣州、雲南、廣西等地組建了30餘 個 省 市 服 務 網 點 。 設 有 “ 澳 門 時評”、“經濟評論”、“歷史回眸”、“軍事天地”、“環球風采”、“人物專訪”、“國際時勢”等欄目,每期發行
  • 3萬餘份 。社長王 定昌,總 編周琴琴 ,副社長蘇劍強 ,主編劉少泉 。《澳門月報》林則徐據澳門新聞紙分類整理、選編而成的 新聞專輯 。分類匯 編為5輯 ,共52條,後載入魏 源所編《海國圖誌 》卷81,署林則徐譯,被題稱為《澳門月報》。前4輯呈送道光皇帝閲覽。其5輯內容為:①《論中國》7條,記載外國人評論中國的新 聞報道;② 《論茶葉》 5條,記載西方各國銷售茶葉情況及英國鼓勵 在 印 度 試種 茶 葉 的 新聞 報 道 ; ③《論禁煙》 14條, 記載英國 政府縱容 和支持對華鴉片貿易與所獲暴利情況、對中國禁煙規定的各種反應以及英國破壞中國禁煙規定和準備發動侵華戰爭的新聞報道;④《論用兵》13條,記載英國政府發動侵華戰爭及關於九龍、穿鼻、官涌、廈門戰役的新聞報道和評論;⑤《論各國夷情 》13條,記 載西方各國 政府和商人對華的不同態度,以及西方各國之間矛盾和鬥爭的新聞報道。是研究鴉片戰爭及 林則徐的寶 貴歷史資料 。澳門手球總會體 育 社 團 。 成 立 於 1 9 9 7 年 6 月 8日。會址位於澳門台山李寶椿街巴波沙體育綜合體。以提倡體育運動,聯絡感情,推動手球運動為宗旨。目前,該總會的屬會有30個,參加比賽人數約300多人。澳門手球總會於1998年3月加入國際手球協會,同 年4月加入亞洲手 球聯會。該總會除每年舉辦手球聯賽、銀牌賽、青少年賽外,還舉辦裁判班及教練員班,並已於1998年6月成功地主辦首屆亞 洲城市 男子手 球賽 。澳門毛織毛紡廠商會工商社團。1978 年3月10日成立 。設址於友誼大馬路。宗旨是:謀求毛織毛紡業之發展;研究與澳門工業發展有關及任何對澳門工業有影響的法例;行使公權,並於被諮詢時提供意見;會員請求合法援助時,給予支持;發展會內事 務 。《澳門公司法——考察與分析》法律著作。鄭陽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3年出版。全書共分5章。該書考察了澳門公司法的淵源,闡釋了公司的法律人格和公司類型,分析了《澳門公司法》草案,並對澳門公司立法的走向 進行 了探 討 。澳門公民協會澳門中上層土生葡人的政治組織。1974年6月19日成立。主要組織者為:宋玉生、左次治、李達勛、羅碧等“全國人民行動”(葡舊政權唯一執政黨)的澳門分會成員及上層土生葡人。協會主席宋玉生。該協會在澳能獲得普通公務員的 支 持 , 勢 力 很 大 。1 9 7 5 年 4 月 2 5日,在葡制憲議會澳門區代表選舉中,該會代表費文安獲得61.5%選票的 勝利。1976年9月14日,宋玉生在里斯本與葡萄牙社會民主中心黨簽訂了合作協定。 中 心 黨 成 為 該協 會 在 葡 的 政 治 後台。1976年澳門政府根據《澳門組織章程》重組第一屆立法會,協會在直接選舉中獲54.95%的選票,加上間選的席位,在立法會17個 席位中佔據9席, 控制了立法會。1981年澳門第二屆立法會選 舉 中 , 協 會 所 佔 議 席 從 9 席 減 為 6席, 失 去 多 數 的 優 勢 , 從 此 影 響 力 漸弱 。澳門公民敎育服務社以推動澳門的公民教育活動為宗旨的民間組織。1990年6月成立。地址為巴掌圍斜 巷6號二 樓。主要 活動包括 :①舉辦講座及訓練課程,如公民教育系列講座、社會調查義工訓練課程、城市精英公民教育講座、公民敎育義工課程等;②與其他社團合辦小業主權益巡迴展覽及印發相關的小冊子,關注澳門居民的公民權益,推動澳門普及免費教育的進程等;③進行社會公民文化調查:進行了多次有關基本法、選民確認、選民登記的社會調查,包括1992年6月舉行 的 第 五 屆 立 法 會 選 舉 前 瞻 的 民 意 調查 。澳門公立醫院醫生協會群 眾 社 團 。 成 立 於 1 9 9 9 年 5 月 9日。該會為非牟利組織,會員包括公立醫院內專科醫生或專科培訓醫生。該會宗旨:團結會員,促進會員之間聯繫,爭取合法權益,維護專業道德等。該會成立以來,除達成上述宗旨外,亦積極參與社會活動;利用會員的專業知識,向市民提 供適當的 衛生常識 。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專業團 體。 19 93年 1月 8日 正式 註冊成立。其成立的起源,是由於在1989年及1990年,澳門東亞大學與葡萄牙國立行政學院合作開辦了兩期公共行政學士課程,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乃是兩期畢業生聯合籌組而成。學會宗旨在於研究和推介與公共行政有關的課程及維護會員的專業利益。先後出版了六本專著,開辦了多次研討會和講座,又組織會員 前 往 新 加 坡 、 香 港 地 區 及 中 國 北京、廣州等地進行交流和學習。1995年修改章程以吸納更多具有公共行政學歷的會員。目前 ,會員人數約 為100人 ,多為 政府 公 職人 員 。澳門公共汽車工會群眾社團。1950 年4月30日成立 。會 址 設 於 黑 沙 環 岐 關 新 邨 第 4 座 AR2樓。宗旨是團結公共汽車職工,辦好會員福利及康樂活動,為會員爭取合理權益 。
  • 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澳門 主要 專營 公司 之一 。1 98 6 年成立 。 前 身 為澳 門 海 島 市公 共 汽 車 公司,是收購早在50年代已為路環、氹仔兩地居民服務的各家公共汽車公司而組成。 19 74 年, 澳門 與氹 仔、 路環 通 車後,該公司購入一批新型巴士,投入連接三地交通。80年代業務迅速增長,於1986年改組為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購置了一批“平治”冷氣巴士。1988年為配 合 政 府 發 展 交通 計 劃 , 積 極 推 廣“線線通”乘車月票、“頤老卡”半價優惠等。現時各線行駛的大小新型冷氣巴士 共 2 0 0 多 部 。穿 梭 於 市 區 的 澳 門 公 共 汽 車澳門公務專業人員協會公務 員團 體 。1 98 9 年成 立。 會 址設於氹仔潮洲街匯景花園第一座13樓。宗旨為聯繫及團結會員,爭取及維護其合理權益;促進會員間的交流,以提高會員的專業水平;發揚專業精神,服務社會。近年來,積極推動在過渡時期公務員本地化、官方語文中文化及法律本地化問題及舉 辦推廣《基 本法》活動 ;先後組團到北京、上海、華東各地及葡萄牙 進 行 訪 問 交 流 。 在 澳 舉 行 各 類 講座、 研 討 會 , 主 題 涉 及 醫 學 、 公 共 行政、行政程序法典、公務員等。此外,該會亦是行政當局在制定公職法例時被諮詢意見的公務員團 體。現有會員80 0餘 人 。澳門公務華員職工會群眾社團。1975年7月10日成立 。會址設於澳門荷蘭園二馬路11號荷蘭園大廈 3字 樓。 由澳 門 市政 華員 職工 會 、澳 門 市 政 華 員 職 工 第 一 分 會 ( 消 防會)、港務華員職工會、郵電華員職工會、衛生華員職工會、公務職工會、船塢華員職工會 聯合組成, 而這7個組 織仍以 屬會 (基 層 會) 形式 存 在。 19 8 8年,地籍署屬會加入該會。在澳門回歸前,該會推動澳門行政當局落實公務員本地化、官方語文中文化及法律本地化三大問題,參與研究及解決公務員各項問題;促進公務員的友誼、團結;維護公務員的權益;舉辦文教、康樂和體育活動;關心和參與社會事務;促進澳門社會穩定發展。1992年初,下設青年委員會,與澳門各青年社團合作推動青年活 動 。《澳門公報》葡萄牙人在澳門出版的葡文報刊。1824年(清道光四年)創刊。若澤·康塞桑主編。內容主要為商業消息。當地敎會首領安東尼奧·羅沙為名譽編輯 。後因財 政問題 ,於1 82 6年停 刊。1 83 9年1月又有同 名葡文報創 刊,又譯《 澳門雜誌》。有人認為可以視作前《澳門公報》的續刊。由皮卡多主編,內容包括商務、社會和其他新聞。前22期由商業印 刷 所 印行 。 1 83 9 年 8月 停 刊 。澳門公園公 園 可 供 市 民 休 憩 , 調 劑 身 心 。澳門由於地處低緯度亞熱帶,雖然只是20平方公里的蕞爾小島,但到處可見花草樹木,不僅各區設大小公園,很多住宅庭園都種植花木,而茂密的行道樹,更美化市容,宛若“花園城市” 。路樹 中 , 以 榕 樹 為多 , 因 此 澳 門 也 有“榕城” 之稱。 南、西 灣一帶 ,榕樹 繞堤,蜿蜒伸展,宛若翠帶飄舞,風光旖旎。 只是 近 10 多 年來 ,隨 着 城市 的 發展,建築業蓬勃,很多住宅庭園都被拆卸重建,毀去不少樹木。儘管如此,有關當局仍然保持設立綠化區,分別是松山、望廈山、主敎山、媽閣山及大炮台山、 青洲 山、 西望 洋山 等7 個小 山丘 ;
  • 又利 用 馬 路 、廣 場 闢 設 花圃 , 美 化 市容;更着重公園經營,使本澳公園數目逐漸增加,如將青洲垃圾堆填站改建成紀念孫中山市政公園,在新口岸新區增建何賢公園和宋玉生公園。目前還計劃將松山及望廈山闢建為公園。路氹是本澳離島郊區,一片翠綠,雖然近年大興土木,但仍保持綠化。10多年前,當地大片松林遭受蟲害侵蝕,大面積松樹枯萎,山坡禿光荒涼,後來斥巨資聘請內地專家及農林隊,重新植樹造林,而今已是鬱鬱葱葱了,統計兩地重植面積逾400公頃。又利用山野闢健步徑、郊 野公園,讓市民接觸大自然,鍛練身體,進行文娛活動。澳門公園、花園可謂星羅棋佈,走不多遠,就會見到一座,雖然規模不大,但小巧玲瓏、各有特色,可供市民 休憩,調 劑身心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公務員團體。宗旨為強化公職人員隊伍,更好地為市民服務。1998年4月選出第五屆領導層,大量加入華人。以關注低級公務員、散位及合約公職人士的權益,穩定公務員工作,保障及完善公職退保制度為工作重點。該會領導層先後就公務員過渡問題、本地化行政程序簡化、退休公務員免税問題、加薪問題等循多個途徑向有關方面表達意見,又率團赴北京、葡萄牙拜訪行政當局,表達澳門公務員問題。此外,還組織會員旅遊活動,促進會員間的交流,增進友 誼 。《澳門公牘錄存》澳門 歷 史 文 獻 匯 編 。 《 振 綺 堂 叢書》 , 湖 南 邵 陽 魏狄 仙 編 。 全 書 匯 集1886年(清光緒十二年)以來中葡和好通商條約談判及以後中葡勘界期間清官吏的奏折,信函和中葡兩國來往文件,對研究1887年前後澳門地位之改變具有參 考 價 值 。澳門文化廣場有限公司澳門最具規模的綜合性文化企業。198 8年 成立。 耗資 逾千萬 ,佈 局較 新穎,佔地約千平方米,主要分圖書、文儀和展覽三大 部份,銷售 圖書逾3萬 個品種,展覽廳近百平方米,1990年開設“寶文 堂”畫 廊, 專門經 營中國 字畫 藝術品。總公司位於荷蘭園大馬路通發商場地庫, 澳門大學 設有分店 。澳 門 文 化 廣 場 有 限 公 司澳門文化體·現代畫會美術團體。“澳門文化體”於1985年1 1月 13 日 經海 島立 契 官公 署立 公 契成立。會址設於蘇亞雷斯大馬路269 號群發大廈第二 座四樓H座。 次年12月1 4日在第50期憲報刊登章程,宗旨是積極參與本地區的文化生活。除畫藝外,還舉辦和協助舉辦其他文化活動,如建築文物、文學領域的交流活動。自1987年12月起,“澳門文化體·現代畫會”正式開展一系列 活動。首次 是9位藝術 家畫展,之後該會在新加坡、馬來西亞 、韓國、日本、澳洲、印度、葡國、中國內地 , 以 及 香港 、 台 灣 地區 , 舉 行 畫展,還應邀參加了“亞細亞國際美術展覽會”和“亞洲美 術協會聯盟展”等 。澳門文員會文職人員組織。前身為“澳門華人文員會”。1976年5月成立。1998年改用現名。會員來自銀行、金融、貿易 、建築地產置業公司、洋行、商行、工廠及各企業機構等的文職人員(俗稱白領階層),是一個具代表性的團體。宗旨是:愛國愛澳,促進會員團結互助;關心會員生活、健康、就業等合法權益;開展工餘文化康樂活動;加強與各社團的聯繫,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及公民活動。組織架構為會長及理監事會制。理事會下設有 宣 傳 部 、 聯 絡 部 、 康 樂 部 、 青 年部、學術培訓部、福利部、婦女部、總務部、財務部、秘書處等。按照文職人員的特點、愛好和需要,舉辦各種學術性、知識性和興趣性的活動;並參與社會 事 務 。《澳門文娛報》中 文 周 報 。 1 9 9 1 年 1 2 月 2 8 日 創刊。社址在士多紐拜 斯大馬路31號D三樓A座昭 信大廈。 逢周五出 版。所有 權實體為個人。主要 報道文娛曲藝活動 。社長楊 焯光, 總編輯 唐玉華 。《澳門文學袖珍叢書》散文 叢書 。人 民日 報出 版社 19 9 9年出 版 。 叢 書 一 套 共4 冊 , 為 4 位 澳 門作家的散文集,分別是陶里著《等你在冬季》、林中英著《相思子》、凌鈍著《你 一定 要來 澳門 》和 林玉 鳳著 《咖 啡檔》。4 位作者 代表了 澳門老 中青三 代作家的散 文寫作 水平,各 具風格 。澳門文學獎文 化 部 副 部 長 李 源 潮 出 席 第 二 屆 澳 門 文 學 獎 頒 獎 禮 。澳門文學創作獎。旨在鼓勵創作、繁榮澳門文學。由澳門基金會與澳門筆會合辦,每兩年舉行一次。1995年首次頒獎、至今已舉辦 了四屆。設有詩歌 、
  • 散文及短篇小説三組,第三屆始增設戲劇組。每組設有冠軍、亞軍、季軍各一名, 優異 獎多 名。 評判 由港 澳著 名 作家、學者擔任,是澳門層次較高的文學創作獎項。首屆參賽人數眾多,參賽作品水平很高,各具風格。詩歌組冠軍為鄭卓立,散文組冠軍為談光耀,小説組冠軍 為 梁淑 琪 。獲 獎 作品 為 《澳 門 筆匯》以專刊形式發表。澳門斗門同鄉會民間社團。1982年8月28日成立。會址設在東望洋新街32號二樓。其宗旨為團結澳門斗門鄉親,加強與家鄉同胞的聯繫,互助互愛,共同為鄉親福利事業、澳門繁榮安定,以及支持祖國四化建設而努力。1982年7月舉行首次會員大會,選舉崔 耀為首屆會 長,同年8 月29日舉行成立慶典及首屆理、監事就職典禮。 該會 兩年 一屆 。《澳門——以聖名命名的城市》澳門 歷 史 研 究 著 作 。 作 者 布 拉 衷(Eduardo Brazã o)。該書敘述了1550~1887年(明嘉靖二十九年至清光緒十三年) 間澳 門歷 史 的發 展, 並 附1 64 3 年(明崇禎 十六年 )葡王 若奧公 佈的有 關澳門的法令。1957 年里斯本海外總局出版 。澳門少兒藝術團藝術 團體 。 19 92 年 成立 。成 員 來自澳門多間學校,團員約100餘人,以舞蹈為主。1994年與中國北京舞蹈學院合辦首屆中國舞蹈師資培訓班,為澳門培養中國舞蹈敎師,並把考試制度引入澳門 。1 99 5 年成 為“ 中 國兒 童歌 舞 學會”集體會員。1996年主辦首屆中國內地與港澳少年兒童舞蹈研討會,並組員參加“96-97全國少年兒童舞蹈匯演”,所參賽的6個舞蹈節目均獲得“華夏杯”海 外 優 勝 獎 。澳門水上活動俱樂部由一批葡國海軍發起的一個水上活動團 體 。 即 習 稱 “ 遊 艇 俱 樂 部 ” 。 在1949年正式成立前數年已經出現,原來的會址是設在外港,現今的文華東方酒店附近及友誼馬路兩旁。數十年前的新口岸,人煙稀少,路旁可以停放大量船隻及遊艇。隨著澳門社會的發展,俱樂部需要搬遷到其他地點,因此而進入停止狀態。1983年在路環竹灣水上活動中心重 新 開 始運 作 , 當年 7 月 9日 由 澳 門總督高斯達少將主持了啟用儀式,該中心遂成為了所有海上體育遊樂活動項目的代表機構。至1991年澳門水上活動俱樂部與澳門體育總署簽訂議定書,澳門體育總署授權管理竹灣水上活動中心的一切設施及器材,並成為帆船及滑浪風帆的代表團體。1997年8月,所簽訂之議定書使俱樂部擁有該中心之管理權 。另一方面,由於澳門停泊船隻及遊艇的位置不足,澳門政府資助興建一個位於林茂塘的水上遊艇停泊中心。該停泊中心於1 99 7年 底開 始動 工, 主要 工程 在1998年7月基本完成,中心可以停泊20呎至80呎遊艇80隻,泊位區由3座浮橋組成,每個泊位有獨立水電錶及照明設施。此外,設有浮泡位20個,作為臨時停 泊 之 用 。水 上 活 動 俱 樂 部澳門水泥廠有限公司澳門較 大工 業企 業, 19 83 年建 成投產。公司自法國、德國、日本等國引進成套自動化生產設備;生產水泥所需的熟料購自日本,並由中國內地進口生石膏,設計年產水泥70萬噸。澳門水泥廠生產“金鯉”和“大橋”兩種品牌標號為600號的水泥,品質規格超過英制BS12標準,產品除供應澳門建築業外,尚出口 香港和 中國內 地。2 0世紀 80 年代末 , 該 廠 的年 產 量 基 本接 近 設 計 標準 。澳 門 水 泥 廠 有 限 公 司《澳門水面醮與朱大仙信仰》民俗研究成果。作者安碧濤、黃潔嫻。港 務局 海事 博物 館20 01 年1 2月 出版。朱大仙信仰是漁民社群眾多的傳統習俗中比較特別的信仰。由於該活動僅漁民在船上參與,外人均被拒於門外,故蒙上一層神秘面紗。海事博物館研究人員得到漁民允許參與活動,並搜集了
  • 大量資料。把整個水面醮過程,包括由籌備 到 開 壇 打醮 、 拜 懺 儀式 、 供 尺 儀式、過關儀式、祝星儀式,直至散壇都作了詳細介紹及研究,對了解漁民對朱大仙信 仰有正 面意義 。澳門水電工會勞工團體。是澳門地區兩個專營公共事業機構(澳門自來水公司和澳門電力有限公司)職工組成的工會,會址設於澳門 文第士 街5 號地下C座 。19 46 年成立。1 935~ 1949 年期間, 水電兩 公司由同一英資集團經營,因此建立了水電職工統一的共同工會組織。1946年,受到抗日戰爭勝利的鼓舞,澳門工人運動開始復甦,各業工人紛紛重新組織工會。由於當局限制工會活動,資方對工人採用高壓手段,水電工人工會是經過秘密串連各廠部工友而成立起來的。初期只有200多藍領工人參加,名稱“ 水電機工聯合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1950年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成立,水電工會經過改組,在維護和爭取職工的權益方面取得了積極的成果。1951年重新簽訂了勞資協約,使工人的職業有所保障 和待 遇 不斷 有 所改 善 。在 6 0、 7 0年代水電兩公司的文員、日薪工人、學徒積極參加工會,會員由200多人發 展到400多人,工會正名為“水電工會”,並在1 979 年向 政府立 案註 冊。9 0年 代後期 會員 發展 到近 千人 。1 99 1年 成 立“ 旅 遊 之 友 ” , 每 年 組 織 各 項 旅 遊 活動。1994年底成立“青年委員會”,因應水電兩公司職工結構的變化,關注青年職工的工作和活動,促進青年職工對工會的認識。1995年成立“退休職工中心”,為豐富老工友晚年生活,定期舉辦 活 動 。 同 年 又 成 立 “ 職 工 文 康 中心”,為職工提供一個較舒適的活動環境。每年舉辦各類球賽活動和暑期班組活動,增 強工會的 凝聚力 。《澳門古今》掌故性散文集。李鵬翥著。香港三聯書店 和澳 門星 光出 版社1 98 6年 11 月聯合出版。全書共收短文197篇、歷 史圖片26幅。每篇以數百字介紹澳門的歷史片斷,是一部集歷史、文化、勝蹟於一身的澳門掌故集。文筆簡潔而生動,資料翔實,為澳門歷史研究提供了大量材料;同時反映了澳門400多年來的 變化,展現出澳門特有的風姿和情調,饒有趣味。出版以來,廣受歡迎,重印多版, 還發 行國 內版 。澳門古鐘安放在澳門大炮台山上一口古老的銅鐘。該鐘鑄造於1674年(清康熙十三年),有1米 高,鐘面上 以葡文鑄有 三列銘文,其中“Franc i sco Tavar es ”,即該鐘鑄造者名字。鐘原置於聖羅撒敎堂,1935年 移至聖羅撒 學校,19 84年贈 澳門旅遊司置 於大炮台, 公開展出 。置 於 大 炮 台 的 古 老 銅 鐘澳門本地司法官指澳門過渡期由本地人士出任的司法官。眾所周知,由於歷史的原因,澳門地區的 司法官 (包括 法官和 檢察官 )長期以來一直為來自葡萄牙本土的司法官所壟斷;直到19 96年9月之前,澳 門本地居民包括土生葡人在內從未有人擔任過澳 門地 區的司 法官 。司 法 官 悉 數 出 席 司 法 年 度 開 幕 典 禮 。自中葡聯合聲明簽訂以後,澳門回歸祖國已成定局。隨着公務員本地化序幕的開啟,司法機關中司法官本地化的問題也一樣被擺上了澳門過渡期的議事
  • 日程。1995年,澳門正式成立了培養本地司法官的司法官培訓中心,並於同年4月開始在澳門地區招收第一屆本地學員。這些本地學員須懂中、葡雙語,且擁有澳門地區所承認的法學學士學位。1996年10月2日,澳門地區首批三位本地司法官從司法官培訓中心畢業後,正式入職澳門地區司法機關,其中兩位被任命為法官,一位被任命為檢察官。這三位本地司法官的入職,終於結束了由葡萄牙本土司法官壟斷澳門地區司法官的歷史。1997年、1998年和1999年 ,又相繼有8位、12位和11位澳門本地區居民被任命為法官或檢察官,從而逐漸形成了以本地司法官為主體的澳門司法官隊伍。澳門回歸後、由行政長官任命了24 名法 官和 23 名檢 察官 ,這 些法 官和檢察官絕大多數都由澳門本地居民擔任。2 00 4年 再有 10名 本地 司法 官開 始擔任 法官 或檢 察官 。澳門石油業商會工商 社團 。1 98 7年 成立 ,設 址 於內港10號碼頭。會員主要為石油氣、煤氣供應商。宗旨是加強同業團結、發展石油業 業務, 提高服 務水準 。澳門石藝工會群眾 社 團。 1 96 1 年成 立 ,會 址 設於柯利維喇街1~7 號2樓。宗旨為維 護工人合理權益,改善工人生活條件;開展技術交流,舉辦各種福利、康樂、文敎活動;發揚工人愛國愛澳的精神及參與 社 會 事 務 。澳門司法官培訓中心回歸 前 旨 在 培 養本 地 司 法 官 的 機構,根據第6/94/M號法令設立。1995年10月 ~19 99年 6月, 先後有 3期學 員到司法官培訓中心接受培訓,每期為期18個月。這些學員大多成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及檢察院的司法官。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改名為法律暨司法培訓中心。2004年9月,澳門回歸後,培養的10名學員已順利結業,被推薦到澳門特區法院和檢察院 系統任職司法官 。澳門司法委員會澳門回歸前司法官的管理和紀律機構。 根據 19 91 年《 澳門 司法 組織 綱 要法》設置。由澳門高等法院院長(任主席)、助理總檢察長(任副主席)、1名律師公會選出 的律師、4 名知名人士 組成。 4 名 知 名人 士 中 , 其中 2 名 由 澳 門總督指定 ,2名由 立法會選 出。司法 委員會有權對法院司法官、檢察院司法官和司法參事的任免作出建議,批准上述人士的假期和給予其他許可,對第一審法院和檢察院的司法官及司法參事採取紀律行動,以及命令對澳門地區司法部門 進 行 視 察 的 全 面 調 查 專 案 等 調 查 。19 9 9 年 5月 該 委 員 會擴 大 至 9 人 。澳門司法高等委員會澳門地區高級司法官的管理和紀律機構。根據1991年《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設置。由葡萄牙最高法院院長(任主席 ) , 總 檢 察 長、 澳 門 總 督 或 其 代表、澳門立法 會推選的2 名人士,葡 萄牙司 法 部1 名 代表 和 總統 委 任的 1 名 人士,共7 名成員組 成。主要 負責對澳 門高等法院院長和法官及助理檢察長的任免提出建議,審議對澳門司法委員會的決議提出的異議,對高等法院及審計法院的院長和法官以及助理總檢察長採取紀律行動,以及對澳門的司法制度的組織方案發表意見。1999年5月該委員會被宣 佈 撤 銷 。澳門北京醫科大學校友會專業團 體。1 99 6年1 0月成 立。 聯絡地址為:士多紐拜斯大馬路63號寶輝大廈 2 樓A座 。宗 旨 是團 結 澳門 的 北 京醫科大學校友,促進與母校(北京醫科大學,即現在的北京大學醫學院)的聯繫,加強與澳門醫務界聯繫和合作,提高醫 學 水 平 ,為 市 民 服 務。 主 要 活 動有:舉辦“運動醫學講座”,參加“消滅小兒麻 痺之愛心 行動”等 。澳門田徑總會體育 社團 。成 立於 19 87 年, 會 址位於澳門運動 場一樓A室 。以在澳門 發起及制定規則,宣揚與領導田徑運動,負責主辦各屬會進行比賽及參與國際和海外地區比賽,並保持與國際及亞洲田聯、各地區田協的聯繫為宗旨。澳門田徑總會於1987年加入亞洲田徑聯合會和國際田徑聯合會,並派出代表隊參加了第11屆、 第12屆、 第13屆、 第14屆 亞運會 和 第1 屆 、第 2 屆東 亞 運動 會 , 隊員得到鍛煉並發 揮了較好的水平 。《澳門史初探》(Subsí dios para aHistó r ia de Macau)史學 專著 。里 斯本 官印 局於 18 8 8年出版,全書共236頁。作者本托·達·弗朗薩(Bento da Franç a)曾於澳門出任高級公職,故其作品多以葡公函檔案為據。全書分為3部 份:除引言外第一 敘述部份題為《居初至中國海關之設1556~1688》,第二敘述部份題為《中國海關之設至其毀1688~1849》。書後附錄35頁中葡圍繞亞馬留之死的來往公函原件,為研究此事件真相提供了原檔,尤為珍貴。此外,尚著有《澳門及其居民對帝 汶關 係》 , 里斯 本官 印 局, 18 9 7年,全書共286頁。對帝汶關係部份 為較早敘述 兩地關係 的專著 。《澳門史鉤沉》一部歷史研究著作。作者黃文寬律師抗戰時曾居澳門。該書分3篇:第 一篇緒論,敘述明代以前廣東和南洋的交通貿易及葡萄牙東來佔據澳門。第二篇年表,始於1514年(明正德九年),終
  • 於1 92 8年 ,概 述澳 門開 埠以 來重 大 事件。第三篇地 誌考,就有 關澳門地理 6個問題進行考證。1987年由澳門星光出版 社 出 版 。《澳門史綱要》史 學 專 著 。 黃 鴻 釗 著 。 分 1 2 章 。該書論述了自16世紀以後,葡萄牙是如何從貿易 —— 租借 —— 佔領,逐漸把澳門淪為它的殖民地的歷史過程;在葡萄牙的統治下,澳門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社會生活等諸方面的發展情況,以及新中國成立後,澳門與中國內地的關係和《中葡聯合聲明》簽訂的經過。書尾附有澳門歷史大事年表、歷屆澳門總督名單以及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條約》、1987年《中葡聯合聲明》等文件,以及澳門史研究參考資料目錄。本書論述全面,立論公允,對全面了解澳門歷史與現狀有較大參考價值。1991年由福建人民 出版社 出版 。《澳門四百年》歷 史 學 專 著 。 費 成 康 著 。 共 分 9章,包括:偏僻漁村成為國際商埠、進入了黃金時期、急劇衰落與短期復興、在清政府加強管轄的年代裡、新形勢伴隨着新憂患、在中國的大門被西方列強打開之際、蜕變為藏垢納污之地、由葡萄牙“永居管理”、19世紀末期以來的新變化。作者運用大量的中外文澳門史籍及有關資料,較詳細地論述了自16世紀中葉至20世紀中葉400年來,葡萄牙長期租居澳門以及鴉片戰爭之後逐步佔據澳門的歷史過程,以及在葡萄牙治理下,澳門的政治、經濟發展狀況。該書史料詳實,觀點鮮明,立論公正,對研究、了解澳門歷史很有參考價值。1988年9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1997年由澳門基金會贊助、上海社科院出版社出版 英文 本 。《澳門四百年詩選》詩集 。 李 毅 剛 撰 輯 。 澳 門 出 版 社1990年出版。纂輯者從數百種古籍、歷史文獻中,輯出40多位詩人共200多首吟咏澳門的詩作。始自明代湯顯祖,下迄當 代 詩 人 , 入 選作 品 的 作 者 都 是 政治、經濟、文化、藝術等方面的知名人物。 這 些 詩 篇 題 材廣 泛 , 富 有 時 代 氣息,且有一定的藝術成就,從中可看出澳門400多年來的詩壇概貌。其中的 名家大作,更給人以高度的藝術享受。同時又從不同角度反映澳門各個歷史時期的民俗民情、名勝古蹟、人文動態、社會風貌等。 該書具文學 與史料價值 。澳門四界救災會抗戰 時期 澳 門的 愛國 團 體。 19 3 7年。盧溝橋事變發生後,由澳門《朝陽日報》和《大眾報》聯合發起組織“澳門學術界音樂 界體育界戲 劇界救災會 ”(簡稱“澳門四界救災會”),並派出陳少偉、陳大白 、曾奇玉、 曹西強4人 代表兩報同人出席四界代表大會。該會基本上匯集了澳門當時各方面的青年愛國力量,是團結澳門各階層青年的抗日救國團體。1937年8月12日,“四界”代表大會在澳門柿山孔教學校召開,共有代表100餘人。會上推舉《朝陽日報》社長陳 少 偉 為 臨 時 主 席 , 並 通 過 組 織 章程,發表成立宣言,以“籌款賑災,拯救受難同胞”為宗旨。大會選出理事11人。理事會下設總務、財務、宣傳、遊藝、體育 5個部, 陳少偉出 任理事會 主席。會址設在澳門營 地大街104號《 朝陽日報》與《大眾報》共用社址內。該會成立後,立即投入抗日救國工作,初期主要是籌募錢款 、宣傳救亡及動員 、慰勞工作,後期則主要是組織回國服務團,發動愛國青年回內地參加抗戰,先後動員服務團11個隊的愛國青年回內地服務。該會於1941年冬停止活動,前後共4年多 時間, 為抗日 救國工 作作出 了巨 大 貢 獻 。澳門四界救災會回國服務團1938年 12月 4日 , 澳 門 四 界 救 災 會 理 事 歡 送 回 內 地 服 務 團 第 二 隊 出 發 。隸 屬 於 澳 門 四 界 救 災 會 的 愛 國 團體。 19 38 年1 0月 ,澳 門四 界救 災會 召開全澳門青年團體聯席會議,商討動員青年回國服務事宜,即席決定成立“回國服務團工作委員會”,籌備成立回國服務團,理事廖錦濤出任團長。該團先後組織11隊共160餘名男女青年回到 廣東西 江 、 東 江 、 北 江 及 珠 江 三 角 洲 等地, 積 極 參 加 抗 日 救 國 工 作 , 宣 傳 抗日, 參 加戰 地 救 護, 發 動 民眾 破 壞 交通,組織軍民合作站,慰勞抗日軍隊,
  • 甚至上前線參加戰鬥,其中一部份隊員獻出 了 自己 的 生 命。 該 團 從成 立 到 結束,前後約3年時間,為抗日救亡工 作作出了重要貢獻 。澳門四會同鄉會民間社團。1997年11月1日成立 。會址 在 提督 大 馬路 1 6號 佑 輝大 廈 二 字樓。以聯絡和團結澳門四會同鄉,互助互惠,維護同鄉合法權益,為會員謀取福利,敎育後代愛國愛鄉愛澳門,支持家鄉 建設 為宗 旨。 19 87 年鄉 親發 起 籌備。1996年9月成立籌委會,1997年11月1 日該 會舉 行成 立 大會 暨第 一屆 理 、監事就職典禮。首任會長陳澤武,每屆任 期 3 年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政府和民間合辦的非牟利性機構 。為擁有財政及技術自治權、具有社團性質的行 政公 共法 人。 199 6年 2月 8日 成立。位於上海街中華總商會大廈。前身為經濟司工業發展輔導中心。其宗旨是透過各種專業服務,如提供培訓、顧問及技術轉移等,協助澳門工商企業有效地利用思維、知識和資源來增加產品和服務的附加值,提高本地的生產力和競爭力。業務包括:透過技術及企業管理方面的計劃及規劃開展工作,以便有系統地確保為其成員提供服務,尤其是盡量滿足成員在諮詢服務、技術與後勤援助、培訓及資訊傳送等方面的需要;同工業部門有關的企業或機構,以及與各技術研究暨發展中心及專門從事技術轉移的其他實體訂立合同,以便開展協助所有企業的活動或執行特定規劃。該中心組織結構為股東大會之下附設有理事會、監事會及諮詢會,諮詢會下再附設有5 個委 員 會: 紡 織及 成衣 業 委員 會 、I SO委員會 、生產力發展 委員會、培 訓委員會和電腦及資訊委員會。中心還有2個培訓 中心,分 別位於漁 翁街海洋 工業中心以及馬統領街廠商會大廈。設有各類課程,包括針對一般失業或曾經任職製衣業人士的再培訓課程,其他如成衣業課程、電腦訓練課程、商業管理訓練課程、工業管理訓練課程、秘書課程及品質控制課程等。此外,還有文憑課程及函授課程。現任主席為楊俊文,理事長 為 關 敏 如 。澳門失業問題持續經濟增長、物價水平和就業水平 被 視 為 任 何 政 府 面 對 的 主 要 經 濟 問題,澳門也不例外。澳門的勞動人口約為22.5萬(2003年),勞動力參與率是61 % 左右 ; 在過 去 幾年 失 業率 一 直 在6%或以上,而就業不足率則維持在3%左右,直至2004年第四季度失業率降至4.1%。澳門的失業率在20世紀90年代中以前一直維持在 3%左右,以後轉 趨惡化,原因複雜,結構性和週期性因素都能解釋一部份原因。結構性失業通常用於解檡經濟結構發生變化而導致勞動力需求改變所引起的失業問題。上世紀80 ~9 0年 代 澳門 的經 濟 結構 明顯 由 勞動密集的製造業向旅遊業發展,製造業的萎縮所釋放之勞動力未能為發展中的服務 業 有 效 吸 納 而 導 致 失 業 。 另 一 方面,旅遊業和其他服務業的發展使澳門經濟進一步發展而推高人均本地生產總值,但是由於製造業從業員未能享受到經濟增長帶來的好處,使新一代的製造業勞動力供應不足。面對要控制低成本的困境,企業家只好輸入低成本的內地勞工 , 這 就 出 現 了所 謂 的 “ 有 人 沒 工做、有工沒人做”的局面。週期性失業則解釋商業週期出現變動引起對勞動力需求改變所引起的失業問題。澳門是外向型經濟,受周邊地區的經濟起落影響比較明顯。金融危機導致香港和其他地區經濟衰退,減少了這些地區居民出外旅遊的意欲,來澳門的旅客曾經一度下降,相關的行業生意大受打擊,裁員成為不可避免的節流方法。此外,90年代後期房地產市場泡沫爆破、回歸前後的治安轉壞,以及近期的非典型肺炎對經濟的衝擊所引發的失業,都可以用週期性失業解釋。要解決結構性失業所花時間較長,政府政策(如提供職業培訓,協助工人提升技能)相對亦較重要。而週期性失業維持的原因很多時是因為在景氣低迷時,大眾消費意欲不足,待低潮過去,消費信心回升,週期性失業現象便可以逐漸舒緩。無可否認,失業的原因可以是多方面的,包括勞動力參與、經濟環境、企業資金和訂單、勞動力素質和工作意願等等。由於澳門的旅遊業在賭權開放下帶來了就業機會,融入泛珠三角區域合作也展現商機,2005年配額制度取消則加劇製造業的失業壓力,相信失 業 率 短 期 不 會有 大 幅 下 降 的 可 能性,而中期則會比較反覆,取決於經濟發 展 的 步 伐 。澳門印刷紙業工會澳門 工會 聯合 總會 的屬 會。 19 7 6年7月 1日 成立 。會 址設 於新 馬路 64 號3樓。宗旨是發揚 互助互愛精神,維 護工人正當權益,辦好文娛、康樂、福利事 業 。《澳門主權問題始末》一部研究澳門主權問題和中葡關係的宏觀演進的著作。作者為出生在澳門的譚志強。此書係作者歷史學博士學位論 文 。 全 書 分 7 章 , 在 大 量 中 文 、 葡文、英文歷史資料基礎上,從現代國際法的角度,以澳門主(治)權問題為核心,對葡萄牙人1553年(明嘉靖三十二年)正式入居澳門至1993年共440年間的中 葡 關 係 史, 進 行 了 詳盡 考 證 與 分析。1 994 年台 灣永業 出版社 出版 。澳門市販互助會民間社團。成立於1957年7月,會
  • 址設於大三巴 街26號1樓 。宗旨為團 結澳門小販行友,愛祖國,愛澳門,維護行友正當權益,辦好文教、康樂、福利事業 。現 有會 員 33 00 人 。澳門半島位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北部,是全澳的 政 治 、 經 濟 、 文 化 中 心 。 開 發 最早,分佈着澳門的市區,澳門的絕大部份人口和工商業均集中於此。面積1912年為3.4平方公里,1986年為5.48平方公里,1996年為7.7平方公里,2003年為8.7平方公里。澳門半島北面只有寬約240米的 陸地界線與廣 東省珠海市 的拱北相連。南 面有3座大 橋跨海與氹 仔連接,一長2570米(嘉樂庇將軍大橋,又名澳氹大橋),1974年通車;另一長4380米(友誼大橋),1994年初通車;第三 大橋 即西 灣大 橋已 於2 00 5年 初 通車。西側面向狹窄河道(濠江水道)的是內 港 , 沿岸 有 3 8個 碼 頭 ,主 要 是 貨運、內河客運和漁業碼頭。東側面向珠江口的是外港,有一大型的港澳客運碼頭。半島 又分為 5個區 ,各區 均以區 的天主教堂命名:花地瑪堂區、聖安多尼堂區(花王堂區)、望德堂區、大堂區和聖老楞佐堂區(風順堂區)。這些區只是地域上的劃分,並沒有區的行政管理 機 構 。澳 門 半 島 分 區 圖《澳門半島歷史文獻集》澳門歷史資料匯集。書中匯集1870年(清同治九年)至1908年(清光緒三十四年)期間澳門與廣東地方政府來往的各種文告和澳門政令文件等,用中葡兩種文字刊出,並附葡萄牙在華簡史和澳門概況。1909年澳門政府編,官印局印 刷 。澳門永靖同鄉會民 間 社 團 。 1 9 9 2 年 1 1 月 2 9 日 成立。會址設在羅神父街23號華勝大廈一樓。以發揚愛國愛鄉傳統,維護同鄉正當權益,發揮團結互助精神,溝通內地海外 聯繫 , 搞好 會員 福 利事業 ,促 進 社會 安定 繁 榮為宗 旨。 該 會是 由旅 居 澳門的 福建 永定 、南 靖兩 縣的鄉 親組 織起 來的 。該 會為會 長、 理 監事 長制 。 每屆 任 期 3 年 。澳門民主協會葡 文 簡 稱 CDM。 澳門 中 層 土 生 葡 人 的 社 團 。19 74 年4 月3 0日 成立 。 協會成 員 主要 是 親“ 四 · 二五” 革命 軍 人的 葡人 、 不滿澳 葡上 層 官員 和上 層 土生葡 人的 澳 門中 層土 生 葡人, 也有 葡 萄牙 共產 黨 人和社 會 黨 人 。成 立 之 初 ,要 求 民 主 自 由 和 行 政 改革, 反對 當 時的 澳督 、 舊軍人嘉樂庇(José Nobrede Carvalho),以及與舊政權關係密切的上層土生葡人,得到葡政變軍人的賞識。隨着“四·二五”革命軍人在葡萄牙的失勢,該會的聲望和影響下降,成員從100多人減 至4 0 ~ 5 0 人 。澳門疋頭服裝工會澳門 工會 聯 合總 會的 屬 會。 19 5 3年6月 18 日成立 。會 址設於 海邊 新街 。以爭取和維護會員的合理權益、熱愛祖國、關心和參與社會事務為宗旨,並舉辦各項 文體 、福利 活動 。《澳門出入口指南》澳門出入 口商會 於199 3~1 994 年間出版的經濟類刊物。刊物介紹出入口商會簡況,澳門出入口貿易管理制度,貿易税收,出入口手續,澳門貿易主要優惠政策,以及澳門與主要貿易國之間的貿易與合作協定,雙邊協議摘要,澳門貨運碼頭及銀行一覽表,與澳門出入口業務有關的政府機關、工商團體之電話。資料豐富,是認識與投資出入口貿易人仕的有 益工具書及 基本資料 。澳門出入口商會工商社團。1965年8月19日成立,當時名為澳門出口商會,辦事處設於利斯大廈。80年代初遷往新馬路大豐銀行大廈。1990年遷往殷皇子大馬路中央商業中心3 樓,並易 今名,接 納進口商 為會員。該會宗旨是拓展和保護澳門出入口貿易市場,研究有關問題,提出有助出入口貿易的建議和措施,設法以仲裁方式解決貿易糾紛,消除惡性競爭,以維護會員利益,為會員提供資訊服務,支持慈善事業。在多屆的立法會、諮詢會及近年成立的經濟委員會均有代表。為推廣澳門對外貿易,曾組織貿易代表團到中國內地和海外訪問,也曾為海外來訪的貿易團組織商會洽談會。1983年
  • 以來共出版了5冊貿 易指南。1995年 6月10日獲澳門總督韋奇立(Rocha Vie i ra)頒授“工商業功績勳章”。澳門出版社綜合性出 版社。1 988年 6月成立 。地址在提 督馬路 7~9號 華達大 廈1樓 。創辦人及社長、總編輯李毅剛。以學術交流,繁榮澳門文化為宗旨。出版書刊包括本地小説、詩詞選集、旅遊、經濟類書刊,有《澳門四百年詩選》、《澳門小説選》、《濠江青英錄》(1~4集)、《澳門旅遊》、《澳門遊紀念冊》、《澳門遊》、《醫生談性》、《紅船舊話》、《 華 三 川 等 人 畫 等 》 《 澳 門 工 商 名錄》、《陳笑風從藝錄》和《談作家的創作體驗》等60餘種。積極推動粵澳文化交 流 , 組 織 過 秦 牧 、 黃 文 寬 、 秦 咢生、 蘆 荻 、 陳 殘 雲 等 人 來 澳 講 學 、 訪問、交流,組織澳門文化人士訪粵,參與詩 書畫 雅集 活動 。《澳門奴隸貿易》一部 研 究 澳 門 奴 隸 貿 易 歷 史 的 著作,作者文德泉(Manue1 Te ixei ra)神父。用英、葡兩種文字寫成。在葡文部份,作者探討了澳門的奴隸貿易;英語部份,集中討論了19世紀澳門與古巴、秘魯的苦力貿易。1976年澳門官印局出版。澳門台山同鄉聯誼會民間社團。1982年3月21日成立 。會址設 在連 勝馬 路1 2號 信耀 大廈 1樓 。以聯絡鄉親,謀求福利,溝通僑情,服務桑梓為宗旨。1981年8月旅澳鄉人共謀成立同鄉會事宜。該會為會長、理事會制 。每 屆任 期二 年 。《澳門刑事訴訟法典》(第48/96/M號法令核准)前澳門總督行使第17/95/M法律第1條所 賦予的立 法許可及 根據澳門 組織章程第13條第3款的規定,透過1996年8月1 5日第4 8/96/M號法 令核准 公佈,刊 登於1 99 6年9 月2 日《澳 門政 府公報》第 1組第3 6期副刊 。199 7年4 月1日 生效 。該 法典 由引 則及 一般 規定 、第一部 份和 第二 部份 組成 ,共 49 9條 。引則及一般規定中規定刑事訴訟中一些基本概念的定義,合法性原則,以及該法典在時間和空間上的適用等問題。第一 部 份 分 5 卷 , 對 訴 訟 主 體 、 訴 訟 行為、證據、強制措施和財產擔保措施以及與本地區以外當局的關係作出規定 。第二 部份 分6 卷, 對 初步 階段 、審 判 、特別訴訟程序、上訴、執行以及司法税和訴訟費用的責任作出規定。《澳門刑事訴訟法典》是繼《澳門刑法典》之後,在澳門過渡時期內由澳門本地立法機關制定頒佈的又一重要法典,同時也是澳門第一部具有中葡文兩種文本的刑事訴訟法典。該法典生效前,澳門一直適用的是1929年葡萄牙刑事訴訟法典。這部法典的頒行使澳門的刑事法律制度基本上擺脱了長期適用葡萄牙法律的狀況 。1999年12月2 0日,澳門特別行 政區成立時,澳門立法會制定通過《司法組織綱要法》(第9/1999號法律),對《澳門刑事訴訟法典》第390條、第419條、第422條、第423條、第424條、第425條、第426條、第427條及第429 條作出 了 修 改 。澳門刑法實施於澳門的有關犯罪與刑罰的法律規範的總和。屬公法和實體法。1974年以前的100多年間,澳門被視為葡萄牙的一個海外省,故而在原則上,葡萄牙立法機關制定的刑法典和其它刑事法律皆適用於澳門。1974年葡國“四·二五”革命推翻了專制政權,建立了民主體制 。 新 政 府 在 海外 推 行 非 殖 民 化 政策,1 97 6年 《葡 萄牙 共和 國憲 法》 規定,在澳門地區仍受葡萄牙行政管治時期,應依照適合其特別情況的章程進行管理;同年頒佈的《澳門組織章程》規定澳門享有行政、經濟、財政及立法自治權。自此,葡萄牙立法機關制定的刑事法律,除在《澳門政府公報》上公佈的以外,都不再適用於澳門。由1976年至199 9年1 2月2 0日澳 門主權 回歸前 ,施行於澳門的刑事法律主要有:1886年《葡萄 牙刑法 典》 ,葡萄 牙立法 機構 制訂並在《澳門政府公報》上公佈而被延伸適用於澳門的單行刑事法律,以及澳門立法會和總督制訂的單行刑事法律和法令。 19 95年 澳門 總督 透過1 1月 14 日第58/95/M號法令核准及頒佈了《澳門刑法典 》,並 規定於 199 6年1 月1日 起生效施行,同時廢止了1886年《葡萄牙刑法典》以及大部份由葡萄牙延伸適用於澳門 的單 行刑事 法律 。1 9 9 9 年 1 2 月 2 0 日 澳 門 主 權 回 歸後,上述《澳門刑法典》及澳門立法會和總督制訂的許多單行刑事法律和法令因未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相抵觸,故繼續被採用為澳門刑事法律。目前澳門刑法的淵源主要有:①《澳門刑法典 》 。 ② 單 行 刑事 法 律 和 法 令 , 計有:7月8日第10/78/M號法律(關於色情及猥褻物品的公開販賣、陳列及展出);11月25日第4/85/M號法律(防止錄音及錄影製品非法翻版的保障) ;5月3日第2/90/M號法律(非法移民);1月28日第5/91/M號法令(販賣及吸食麻醉品);6月22日第30/92/M號法令(關於以高於有權限實體訂定之價格出售或再出售本地區與外地之運輸憑証之投機活動-重訂罪狀)及7月22日第7/96/M號法律對該法令第1條、第3條及第 4 條 所 作 的 修 改 ;9 月 2 8 日 第 1 6/92/M號法律(通訊保密及隱私保護);3月15日第11/93/M號法令(持有禁用武器);7月25日第40/94/M號法令(剝奪自由處分之執行制度);11月27日第59/95/M號法令(自願中斷懷孕);7月
  • 15日第6/96/M號法律(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及第2/2002號法律對第6/96/M號法律第5及28條所作的修改;7月22日第8/96/M號法律(非法賭博);7月22日第9/96/M號法律(與動物競跑有關的刑事不法行為);6月3日第27/96/M號法令(刑事記錄制度)及11月22日第87/99/M號法令(修改第27/96/M號法令);7月30日第6/97/M號法律(有組織犯罪法)及6月1日第24/98/M號法令(訂定就可能屬於7月30日第6/97/M號法律第10條所指犯罪之可疑活動作出通知之義務);8月17日第6/98/M號法律(對暴力罪 行受害人 的保障) ;5月4 日第17/98/M號法令(核准遏止在商業上違反有關錄音製品、影像製品及電腦程序之知 識產 權之 措施 ); 12 月1 7日 第113/99/M號法令(核准葡萄牙政府與澳門政府締結之關於轉移被判刑者之協定);第4/2002號法律(關於遵守若干國際法文書的法律)。③其他法律、法令及行政法規中的刑法規範(詳見非刑事法律中的刑法規範)《澳門刑法典》(第58/95//M號法令核准)前澳門總督行使第11/95/M號法律第1條 所賦予的 立法許可 及根據澳 門組 織 章 程 第 1 3 條 第 3 款 的 規 定 , 透 過1995年11月8日第58/95/M 法令核准公佈, 刊登於 199 5年 11月 14日 《澳 門政府公報》第1組第46期副刊,1996年1月 1 日 生 效 。 該 法 典 分 兩 卷 , 共 3 5 0條 。 第 一 卷 總 則 , 包 括 7 編 。 第 一 編“刑法的 一般規 則”, 規定了 罪刑法 定原則、刑法在時間和空間上的適用等問題。第二編“事實”,規定了處罰的前提、犯罪的形式和阻卻不法性和罪過的事由。第三編“事實的法律後果”,規定了刑罰及保安處分的限度和目的、主刑、附加刑、量刑、刑罰的延長、保安處分 、 患 有 精 神 失常 的 可 歸 責 者 的 收容、與犯罪有關的物或權利的喪失。第四編“告訴和自訴”。第五編“刑事責任的消滅”,規定了追訴時效、刑罰和保安處分的時效和其他消滅原因。第六編“犯罪所引致的損失及損害賠償”。第七編“輕微違反”。第二卷分則,共五編。第一編侵犯人身罪,第二編侵犯財產 罪 , 第 三 編 危害 和 平 及 違 反 人 道罪,第四編妨害社會生活罪,第五編妨害本 地 區 罪 。這部法典是為適應澳門過渡時期的需要,由澳門本地立法機關制定的第一部具有中葡文兩種文本的刑法典,並於澳門 回 歸 後 , 繼 續適 用 。 該 法 典 生 效前,澳門一直適用的是葡萄牙1886年刑法 典 。200 1年5 月8 日,澳 門立法 會制 定通過第6/2001號法律,對《澳門刑法典》進行補充,增加第68-A條,規定倘行為人利用不可歸責者犯罪,法定最低和最高刑均加重三分之一。由於這部法典 制 定 頒 行 於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成 立 以前,故未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作出規定。根據核准該法典的第58/95/M號法令第9條的規定,該法典生效後至199 9年1 2月 19 日 ,對 於妨 害 國家 安全 罪 ,繼續適用葡萄牙1886年刑法典的相關規定。1 999 年12 月2 0日澳 門特別 行政 區成立 後 , 根 據 《 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法》第23條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已著手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立法工作 。澳門地志畫是一種描繪澳門鄉土風物、地理形勢的圖畫(Topogra ph ica l Drawing)。地志畫在內容上具有記錄性質,在技巧上以墨水素描為主、略施淡彩。作為“地志”對譯的西文術語Topog r aph y,大體包 含 了 Ma pp i n g ( 地 圖 繪 製 ) 與Des c r i p ti ve a r t(描繪藝術)兩層意思。一般將後一層意義作為藝術史研究的範疇,即指以油畫、素描或水彩描繪的世俗山水與城鎮景觀(包含相關的風俗人物)。它是大航海時代的特殊產物,近代攝影 之前 的視覺 文獻 。地志畫一般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某一城鎮的全景畫,畫家通過假設的鳥瞰或側視的特定視點,對巨大的城市景象作全景式的描繪。這類地志圖有時會以一些 城 市 特 殊 標 誌 如 運 河 、 街 道 、 廣場、建築為中心構圖。由於圖像型製上的巨大及表現的完整性,這類地志畫同時也體現出地圖確認方位、識別地形的作用。另一種是以某一城市或鄉鎮為背景,去描繪一組(有時是獨立的)能夠令人 記 憶 或 辨 識 的 建 築 物 。 這 類 情 況下,畫家可能會對同一個景物進行反覆表現,或對一個城市的建築進行各種組合式作畫,這些景色的繪畫合在一起,就會全面的反映某一城市在某一時期的基本特色,作品往往帶有很大的藝術欣賞趣味。從製作方式來講,地志畫一方面強調用小型畫面詳實而準確地素描或水墨淡彩直接記錄,另一方面,也允許後期以 各種版 畫( 銅版、 石版、 木版 )或油畫、水彩、水粉形式進行複製,所以地志畫的材料十分寬泛,可以用最簡單的鉛筆、鋼筆、毛筆及墨水,也可以用水粉、油畫顏料,複製時大量使用木版、銅版,還可以加上手繪與套色相結合 。地志畫的獨特價值在於:首先是作為藝術品的鑒賞與收藏。由於地志畫反映出豐富的景觀與多樣的手法,引起許
  • 多藝術家、收藏家的重視,其傑作在收藏界與各大博物館得到保存,並不斷展示或流通於重大的拍賣活動。其次,地志畫是顯示中世紀以來世界各地城市、鄉鎮變遷的珍貴文獻。一些反覆表現的區域則具有編年史一樣的檔案作用。人們甚 至 通 過 它們 去 發 現 某處 投 資 的 價值,去揭示一個區域的歷史地理特徵。其三 , 地 志 畫作 為 插 圖 廣泛 用 於 出 版物,作為商品單頁或成套出售,有直接的經 濟效 益 。澳 門 美 術 史 上 地 志 畫 是 代 表 性 畫種,貫穿於歷史發展的400餘年。葡 萄牙人16世紀中期來到澳門居留不久就出現了 半島 的 概圖 , 如約 1 59 8 年製 作 的《澳門 早期全 景》 ,既能 標明澳 門的 海陸方位與地勢特徵,又能顯現澳門的建築與人物風采,是早期澳門地志畫的雛型。從17世紀初荷蘭人尼霍夫畫下淡彩速寫《澳門群島在望》,並在1665年被複製成銅版畫《澳門遠眺及海港上的荷蘭船隻》之後,就 不斷地有旅行畫家 、傳教士畫家、使團畫家或業餘愛好者在澳門居留作畫,形成連續的澳門地誌畫傳統。其中亞羅山大(Will iam Alexander)的水彩畫《從外海眺望澳門景色》(1793年)、巴普蒂斯塔(M.A.Bapti s ta)的水彩畫《從海眺望聖保祿教堂》(1830年)、普林塞普(W.Pr insep)的油畫《澳門媽閣廟》(1838年)、中國人煜呱的油畫《北眺澳門南灣景色》(1850年),以及德克爾原畫製作的設色版畫《澳門媽閣廟全景》(1860年)都是難得的珍品。有些地誌畫由佚名中國人反覆繪製,後來成為人們喜愛的外銷畫,如《澳門的南灣與內港》(1830年)。由於一些畫家長期居住澳門,得以對澳門景物十分了解,因此選景帶有很大的主觀能動性,作品也通常是長期觀察積累的結果。有些畫家會反覆描繪同一景色,最後形成一幅優秀的創作性地志畫。具體而言,澳門地志畫的取景有“海上立面式”的或“俯瞰全景式”的構圖,也有取局部景進行適當的自由組合的城市建築群。大多作品尺 寸不 超過 50 c m,更 多的 小型 作 品以單 色 工 具 描繪 在 速 寫 本上 , 筆 法 細膩,刻劃深入,還常常在畫面的邊角注釋文字,在發展過程中逐步形成了澳門地志 畫的 若干 特色 。除了澳門藝術博物館與香港藝術博物館之外,葡萄牙里斯本地理學會、日本東洋文庫、美國皮博迪博物館、英國馬丁畫廊等單位與個人都有收藏。優秀的澳門地志畫有數千幅,它們是世界文化的 珍 貴遺 產 。澳 門 早 年 的 南 灣 與 內 港《澳門地產報》中 文 周 報 。 1 9 9 2 年 1 1 月 2 7 日 創刊, 社 址 在 文第 士 街 六 號地 下 、 一 樓B。 所有 權實 體為 個 人。 以報 導澳 門 、內地地產市場消息為主。1995年發行量為7 0 0 0份 。 1 99 6 停 刊 。澳門地產業商會工商社團。1982年6月19日成立,設址於新口岸高美士街利佳大廈。原名澳門 地 產 交 易 商 會 , 1 9 9 0 年 5 月 改 現名。宗旨是維護會員的正當權益與促進同業的團結互助。1992年附設慈善基金會,善款惠及澳門各慈善機構和中國內地貧困地區。1994年3月附設從業員協會 。澳門老年書畫家協會美術團體。於1997年3月由陳熾等創立。宗旨為研究中國書畫藝術,使老年人通過研究、學習,陶冶性情、交流心得。成立以來曾組團與國內外的美術團體作美術交流和雅集。1998年3月舉辦畫家潘筱瑛畫藝 回顧展,7月於香 港舉辦“港澳扇面書畫藝術聯展”,12月舉辦第 一屆 會員作 品展 。澳門西菜麵包工會澳門 工會 聯合 總會 的屬 會。 19 4 6年5月1 2日成 立。會址 設於福 隆新街 。以爭取和維護會員的合理權益,熱愛祖國,關心和參與社會事務,舉辦各項文體、福 利活 動為 宗旨 。澳門成人敎育協會專業社 團。 198 3年 在亞太 區成 人教育總會代表團蒞澳推動下,由澳門大學( 前 身 為 東亞 大 學 ) 、業 餘 進 修 中
  • 心、旅遊學校、鏡平學校等院校內從事成人敎育之人士發起組織,並於1984年9月正式註冊成立 。創會初期以推動 成人教育及終身學習之概念及重要性為主要工作。1988年開始每年訂立一個特別的成人教育關注主題,多年來已曾分別關注 過 公 民 教育 、 社 工 培訓 、 掃 除 文盲、幼兒工作人員培訓、環保教育、職業培訓、勞工教育、婦女教育及外籍移民教育等。該協會積極參與整體教育法律及推動成人敎育專有法例之修訂;曾派員分別參與政府教育委員會多個專責小組及職業培訓研究小組工作。該會為亞洲及南太平洋區成人敎育總會及國際成人教育聯會之會員,於1986年開始受兩組織委托扮演與中國內地成人教育民間組織及人士之間橋樑角色,並協助出版、翻譯工作及分發兩組織之中文成人教育 刊物 及信 息報 。澳門成人敎育學會專業團 體。 19 96年 2月 8日 成立 ,會址 設 在黑 沙 環巷 7 ~9 號 長發 大 廈 二樓。學會的宗旨為:①發揮成年人之潛能,增長知識,使其積極地參與和推動社會 之 經 濟 和 文 化; ② 透 過 充 份 的 準備,適應生活之要 求,增強工作能力 ;③培養積極態度,面對學習、改進與提高個人在社會上之價值與需要;④宣傳澳門特有的歷史和文化,以提高市民的公民 意 識 。 每 月 出版 《 成 敎 學 刊 》19 98 年8 月 21 ~2 3日 假 澳門 大學 主 辦兩岸四地成人教育研討會,由澳門大學校外課程中心協辦,邀請來自北京、上海、武漢、西安、南京、廣州、香港、台灣、澳門的專家學者發表論文。1998年10月與敎育暨青年司青年廳聯合主辦第 一 屆 青 年 團 體 公 民 教 育 知 識 問 答 比賽 。澳門百富電子有限公司美國百富電子有限公司在澳門設立的分支企業。總公司於1949年在美國新澤西城創立。主要從事電腦科技工業及電子通訊工業生產及銷售電子配件,包括變壓器、磁性配件、微型保險絲等,也供應通訊及內聯網設備。美國加州及印第安納州設立銷售網絡及生產線,亦在中國內地、英國及香港、澳門設立海外業 務。 澳門 廠房 19 94 年設 於氹 仔 北安,1 995 年獲得 國際ISO9 002 證書 。《澳門百業-培正學生歷史報告選集》行業史報告,陳子良主編。培正中學史地學會分別 於1996、1 999、200 1年出版的三集澳門行業歷史報告。首編23 篇、 續編 2 1篇 、三 編1 6 篇共 60 篇 。有古老行業、傳統行業、夕陽行業以至冷門行業。包括典當業、故衣業、戲院業、 報 販 業 、 中 藥業 、 造 鞋 業 、 捕 魚業、傳呼服務業、三輪車業、的士業 、巴士 業 、 製 麵業 、 小 販 業、 流 動 賣 粽業、夾餅業、生果業、絲絹花業、舊式美容業、廢料回收業、金飾業、蟀獵活動、善終業、格蘭披治大賽車、澳門客運、貨運業、敎車業、廣告業、米舖 、涼果業、豆腐業、涼茶舖、麥芽糖業 、糖水業、蠔油業、旗袍業、花店、石油氣業、造秤業、鋼琴製造業、攝影沖印業、 澳 門 水 務 史 、 澳 門 電 訊 、 澳 門 電台、澳門國際音樂節、茶業、酒業、中式餅食、鹹魚業、製冰業、雪糕業、神香業、炮竹業、裙褂業、內衣業、膠袋製造業、籐器業、智障人士服務、澳門垃圾收集及處理、氣象台和圖書館等行業史。對研究澳門行業歷史有一定參考價 值 。澳門至德宗親總會民間社團,1984年6月28日成立 。由旅居澳門的吳、周、蔡、翁、曹5個姓氏的宗親人士組成。至德宗親會是一個世界性的華人宗親社團,為分佈在世界各地 華人 聚居的 地方 。澳門光電儀器有限公司澳門第一間研究、設計和製造光電子儀器、電腦零件和光纖通訊試驗儀器的高科技企業。1995年創辦。公司的主要目的是積極探索在澳門工業轉型過程中如何尋求產業發展的新路向,如何有效引進高新科技項目和成熟的管理經驗以及國際營銷渠道;如何有效利用澳門政府對工業扶持政策,積極參與和促進澳門的工業轉型。公司擁有一批高素質的科技人員。主要產品有OPT-1光功率計,該產品已經中國計量科學院和上海光纖檢測中心檢測,其技術指標合格,無論從功能還是外觀設計基本達到國際一流水平,而售價只是日本同類產品的三分 之 一 左 右 。 此外 , 還 生 產 數 字 儀表、電 腦主 機板和 AT&T加 工項 目等 。產品主 要銷 往歐美 等地 。澳 門 天 文 台 舊 址
  • 澳門早期天文台原設於澳門松山燈塔之西,與仁伯爵醫院為鄰,與松山燈塔相互對峙。是1880年(清光緒六年)由司納地上尉發起興建,建成於1904年,該台除注意天氣風信變化外,並報告標準時間,每晚由6時 起,每 隔3小 時亮燈 一次。 196 6年,遷往大炮台山,設備更為完善,其後易名為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台,1996年遷離大炮 台,搬到 氹仔新址 。澳門同知清朝 政 府 所 設 的 兼 管 澳 門 防 務 官職 。 全 稱 “ 廣 州 府 澳 門 海 防 軍 民 同知”。隸屬廣州府。1743年(清乾隆八年),兩廣總督策楞、按察使潘恩榘向清政府提出,澳門是洋人聚居之地,又臨近廣州,海洋出入,防範不可不周,現僅駐縣丞一員,職分卑微,不足以彈壓澳地。建議仿照理瑤撫黎同知之例,在縣丞之上設“澳門同知”。為了避免增設官吏,增加費用,又建議將廣東肇慶府同知改為“廣州府澳門海防軍民同知” , 移 駐 前 山 寨 , 除 負 責 番 禺 、 東莞、順德 、香山4 縣海防外 ,還負責 管理住澳洋人事務,故又稱澳門同知。同知為知府副職,與通判、知州同級,官階為正五品。至此,澳門在清代行政管理上已升格為府級機構。至鴉片戰爭前夕,1839年(清道光十九年)9月林則徐巡閲澳門後,又升至四品道員,任命廣東高州、廉州道員易中孚為首任。該職 從 1 7 4 4 年 設 到 1 9 1 1 年 ( 清 宣 統 三年 ) , 共 委 派 6 4 任 。《澳門回歸大事記(1972~1999)》史料匯編。鄭言實編著,澳門基金會2000年6月出版。該書記載了從1972年,主要是從1987年中葡解決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 簽署至19 99年12 月20日 澳門回歸祖國的歷史進程,介紹了澳門過渡時期有關澳門平穩過渡、政權順利交接的主要大事。全書內容:第一部份是中葡 兩 國 政 府解 決 澳 門 問題 的 基 本 進程;第二部份是中國政府解決澳門問題的基本進程,第三部份是澳門社會發生的大事。以編年方式記載。書中引用了《人民 日報》 等有 關報刊 發表的 資料 和文件,可以為專門研究澳門問題的專家和學 者 參 考 。澳門回歸關注小組群眾組織。為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 委 員 會 全 面 開展 工 作 , 由 民 間 社團、機構自發創造的群眾性活動形式。據不完全統計,全澳成立關注特區籌委會工作的團體有30多個。如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於1998年5月22日會議通過成立迎回歸工作委員會,數十人參加此項工作。澳門中 華總商會青 年委員會於 5月19日決定成立關注小組,就籌委會 4個小組的工作收集有關意見,並盡可能對各種問題提出有關解決辦法或對策 。澳門歸僑總會於5月 30日成立歸僑迎 回歸工作小組,呼籲歸僑加強團結,踴躍提出建議,為澳門順利回歸貢獻力量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成立了關注澳門特區籌委會工作小組並分設了政務法律和經濟文化兩個專題小組。其他如澳門婦女聯合會、澳門中華教育會、澳門廠商聯合會等也相繼成立迎回歸關注籌委會工作小組。友誼協進會等10個團體成立了“澳門回 歸事務 聯席會 議”, 澳門市 販互助會也成立關注小組。一些專業社團也紛紛建立同類組織,並發動成員獻計獻策,就各領域事務向籌委會提供諮詢意見。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的關注活動是頗有代表性的一側,他們在兩年間進行系統調研,先後提出數十份有針對性的研 究報 告和建 議書 。各相關社團成立回歸關注小組對於籌委 會 的 各 項 工 作形 成 強 大 的 支 持 力量。籌委會成員可依靠自己所在的團體收集澳門社會的意見,及時反映和提出可行、合理的建議;各相關社團也可藉此收集各方有益建議,向籌委會提出。籌委會的各項工作,無論是推選委員會的組 成 、第 一 屆 特別 行 政 區首 長 的 產生、第一屆立法會和司法行政機構的產生和涉及九九回歸的“三化”問題、財政預算編制、資產移交等工作都必須依靠社會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這種社會的集體參與既為籌委會,也為未來特區政府解決這些問題打好基礎,確保澳門政權平 穩過渡 和發展 。澳門曲棍球總會體育社團。1975年9月13日成立 。會址位於荷蘭園大馬路塔石球場(即助學會體育綜合體)內。宗旨是發展與普及澳 門 的 曲 棍球 運 動 。 曲棍 球 運 動 於1926年傳入澳門。當時葡國軍人費利佩·奧·科斯塔(Fi l ipe O’Cos ta)來澳任職,組織一班熱衷曲棍球人士,向他們介紹技術及規則,隊中除葡國人外,還有幾位英國人。科斯塔被稱為澳門曲棍球之父。1927年成立曲棍球俱樂部,當時香 港 也 有 曲棍 球 隊 , 技術 比 澳 門 較高,澳門隊經常在塔石球場練習,定期與港隊比賽。到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 科 斯 塔 離 澳 ,這 項 活 動 呈 停 頓 狀態。近年,該會經常組織本地賽事並參與外 地 比 賽 。澳門乒乓球總會體育團體。以擴大澳門乒乓球界的團結,發展乒乓球運動為宗旨。目前,該總會的屬會有69個,約有運動員635人。澳門乒乓球總會於1972年成為亞洲乒乓球聯盟會員;1973年加入國際乒乓球聯合會。1975年,澳門乒乓球代表隊參加第33屆世界乒乓球錦標賽中,獲得男子團體 35名; 1979 年參加第 37屆 世界乒 乓 球錦 標 賽中 , 獲得 女 子團 體 2 6名,評 為乙級 隊伍 。
  • 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澳門主 要專 營公 司之 一。 19 32 年成立。 19 35 年8 月1日 澳門 自來 水公 司同澳門市政廳簽訂供水專營合約,為期60 年 ,到 1 9 95 年 屆滿 。 初 期由 羅 保 、鍾子 光 、 梁 昌、 何 賢 、 何善 衡 等 人 創辦, 鍾子 光主 理 。1 97 4 年何 賢接 管 ,1976年公司改組,何賢出任董事長。由於經營管理不善,公司長期虧損。1981年6月,何賢 邀請香港新 世界發展有 限公司 董 事 兼 總 經 理鄭 裕 彤 加 入 為 新 股東 , 將 資 本 增 至 5 1 0 0 萬 澳 門 元 ( 下同),並接手經營。至1985年的3年間共投資3300萬元,仍未能轉虧為盈。自來水公司於1985年4月再次宣佈改組,由香港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與法國里昂水務公司(L.D.E.)合組的中法水務發展公司取得85%的控股權而入主公司。1985年6月,澳門政府 與改組後的自來水 公司簽 署新 的 專營 合 約, 為期 2 5年 , 到2010年期滿。是次改組後自來水公司的經營即見好轉,至1995年,其税後盈利已達 29 0 0萬 元, 資 產税 額3 . 1億 元 。1995年總收益2.1億元。1960年前,自來水公司的原水供應取自青洲河,由泵站抽水進行淨化。1960年3月開始,廣東省方面正式向澳門供水,每日供水量82 00 立方 米, 可供 當時 澳門 一天 的 用量。至2005年初,澳門自來水廠每日供水量 為 45 萬 立方 米 ,全 澳 門用 水 戶 約1 8 萬 。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化驗研究中心技 術 監 控 機 構 。 1 9 8 8 年 正 式 啟用,1991年易為現名。工作範圍是:對水源的原水、水廠生產的淨化水及管網輸送至用戶的淨化水進行水質分析和定期監測;對水處理工藝過程中使用的化學材料進行分析和監督;對中心的水分析方法和操作技術進行改善;以及進行水處理新技術和化驗技術的科學研究,通過對水質的嚴密監視,對飲用水生產工藝全過程提出改進意見。“中心”採用歐盟水質檢驗標準,採用美國公共衛生協會編 著的《水 和廢水標 準檢驗法 》進行物理化學參數的檢定,並採用美國環境保護局(EPA)飲用水質量之標準檢驗方法檢驗微生物。“中心”擁有最先進的化學分析儀器:氣體提取 —— 氣相色譜——質譜聯用系統(具有49000個化 合物的數據庫)、氣相色譜儀、高效液相色譜 儀 、 電 感 耦 合等 離 子 體 發 射 光 譜儀、原子吸收光譜儀、紫外 —— 可見光自動 記 錄分 光 光度 計 、閉 環 脱附 分 析儀、總有機碳分析儀、數據處理電腦化系統等。有化驗室和研究室兩個主要部門。化驗室工作按照歐盟的水質檢驗標準進行定期分析,並且在有需要時對水源原水的鹹度、水庫原水有機物含量進行檢驗,以及為澳門某些工廠、醫院和酒店泳池等提供水質化驗服務。研究室的研究計劃受法國利安 —— 杜美斯集團中央研究實驗室指導和支持。已完成的研究項目有:薄膜 超濾水處理的研究 、薄膜微濾水處理的研究、雙層濾料直接過濾技術的研究、澳門原水中有機物的研究、游離電流法優化絮凝劑投加量的研究、管網中水質變化的研究、用臭氧去除三氯乙烯的研究、前加氯水處理過程之優化 研究和質 量保證的 研究等 。澳 門 自 來 水 有 限 公 司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自動化和電腦化管理在自動化方面,自來水公司設有一個高 度 自 動 化 、 電 腦 化 的 即 時 控 制 系統。它是由設在青洲中央控制室中的中央監控系統,與遍佈澳門半島和離島各地的水處理廠、泵站、水庫和供水管網的23台現場控制電腦,聯接成一個可靠的即時控制網絡。在中央控制室的電腦屏幕 上, 有 46 幅 不同 的 監控 圖 和2 3 幅曲線圖(約200多組監測或控制參數 的曲線),可形象地顯示青洲水廠、路環水廠、膜濾試驗廠、各原水泵站、淨水泵站、原水水庫、食水配水庫、二次後加氯站和供水管網的工藝流程圖、系統控制圖、各類監測和控制參量、變化曲線等。中央控制室的兩名值班人員,通過監控電腦,監視整個網絡的運行;或發出指令,改變水廠、泵站等處的控制或運行方式。在電腦化管理方面,自來水公司應用多台網絡服務器和工作站 、導線電纜和光纖通訊電纜等,在各部門之間建成了一個可聯 接120個以上用 戶終端的先進電腦網絡。公司應用該電腦網絡 和 相 應 的 電 腦軟 件 實 現 電 腦 化 管理 。 A P I C 電 腦 管 網 繪 製 系 統 和PICCOLO水力 計 算 系 統是 電 腦 化 管 理
  • ★的一項重要內容,應用該系統的供水管網資料庫和水力計算軟件對管網水壓、流速、餘 等動態參量作系統模擬、分析及計算,提高了供水、計劃發展、用戶、管網工程等多個部門的管理水平。資料庫處理系統是電腦化管理的又一項重要內容。已經實現了即時系統和化驗中心的數據處理系統,而且在讀錶、發單、會計、出納等多個部門實現電腦化管理。目前正在繼續開發、建立和完善水錶管理、採購、貨倉、行政辦公自動化等環節的電腦化管理 。《澳門向現代過渡 1841~1853——亞馬勒及葡萄牙主權的締造》( Transiç ã o de Macau par a aMode rn idade 18 41 ~ 18 5 3 ——Ferreira do Amaral e a Cons truç ã ode Soberania Por tuguesa)專門研究亞馬勒的歷史專著。東方基金 會《 東 方叢 書 》之 七 。2 0 02 年 出版。全書412頁。作者馬利亞·達· 席爾瓦(Maria Teresa Lopes da Sil va)。這是筆者碩士論文的刊本。對第一次鴉片戰爭後澳門的政治、經濟狀況及葡中關係有 全 面 描 述 , 著 重 敘 述 了 在 葡 中 政治、外交談判破裂後,面對其他列強的威脅 , 亞 馬 勒 採 取 了 一 系 列 激 烈 的 政治、行政及税收措施,將澳門的主權從中國分離的具體過程,但對謀殺亞馬勒的背 景 分 析 仍 持 葡萄 牙 史 學 的 傳 統 觀點 。澳門行隱畫藝學會專業 團 體。 1 97 5 年成 立 。會 址 設於大三巴街34-G地下,是一個非營 利性的業餘文藝敎育團體,宗旨是培養青年對文藝的興趣,推進澳門文化藝術的發展,由嶺南派畫家譚允猷創辦。成立以來免費教授中國書法及中國武術健身功夫,多次舉辦會員作品展覽,1985年參加佛山與日本伊丹市舉辦之中日書畫聯合展,同年參加澳門中葡人友好協會的聯合巡迴展覽等活動。學員還分佈在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和中國大陸 。澳門全科醫生學會專業 團體 。成 立於 19 90 年。 其 宗旨為提高全科醫生及初級衛生護理人員的素 質 和 社 會地 位 、 維 護會 員 合 理 權益、推廣和促進初級衛生護理的發展和完善 。1 99 2年 加入 世界 全科 醫生 組 織WONCA成 為 會 員 。 先 後 於 1 9 9 5 年 及1996年參加在廣東及香港舉行的第一屆及第 二 屆 粵 港澳 預 防 醫 學會 議 , 並 於1997年在澳門主辦了第三屆粵港澳預防醫學會議,推動了粵港澳在預防醫學方面的 交流 與合 作 。《澳門全記錄》一本編年體裁的史書。以新聞報道形式,反映澳門自遠古至今所發生的重大的 和 具 有 代 表 性的 事 件 及 人 物 的 活動、軼事和社會趣聞等。陳昕、郭志坤主編,上海人民出版社於1999年出版發行。內容按時間順序排列,以一定的時段為一個相對獨立的單元,每單元由大事記、專題、 圖片3部份 組成。每個 歷史時期之首載有專論,作為該時期之歷史 綱 要 。澳門交響樂團音樂團體。以澳門室內樂團為主組合而成的樂團。創立於1983年。主要致力於推廣交響音樂,得到澳門文化司署的資 助 , 每 月舉 行 一 場 “星 期 日 音 樂會” 。 澳 門 交 響 樂團 的 首 次 演 出 是 在1989年第三屆澳門國際音樂節上,後應邀在香港演出,特別是1989年首演了兩首由澳門文化司署委約的作品:林品晶的《澳門懷思》及白世門(Simã o Barreto)的《澳門藏書票》。眾多的國際知名藝術家及團體曾應邀與該團合作演出,其中包括香港聖樂團、葡萄牙里斯本高秉根 基 金 會 合 唱 團 、 斯 基 拿 · 高 士 德(Sequeira Costa)、江樺等。音樂總監及指揮為查偉革(Veiga Jardim)。演 出 中 的 澳 門 交 響 樂 團澳門汎澳青年商會非牟利 商界 青年組 織。 198 4年 成立 , 前 身 為 澳 門 ( 國 際 ) 青 年 商 會 。1988改現名,附屬澳門青年商會總會,為國際青年商會之地區性分會。宗旨是為年輕人提供發展領導才能、培育社會責任感及增進情誼之機會,從而為社會發展作出貢獻。成立以來,經常推出各類型社會服務工作計劃。1988年聯同澳
  • 門濠江青年商會在澳門舉行國際澳門青年商會亞太區週年大會,1993年舉辦之“學生文 化交流 少年行 ”獲國 際青年 商會世界大會頒發的最傑出國際事務工作計劃大獎,“青年學生對戀愛態度與性知識的認識”亦於1995年國際青年商會世界大會上獲最傑出青少年事務工作計劃 大 獎 。澳門羽毛球總會體育團 體。 成立 於1 98 2年 。會 址位於澳門台山李寶椿街巴波沙體育綜合體。以推廣和發展羽毛球運動,提高羽毛球 運動 技 術水 平 為宗 旨。 屬 會有 2 6個,約有運動員160人。澳門羽毛球 總會於19 85~1 986年 間,先後 加入亞 洲羽毛球協會和世界羽毛球聯會。每年舉辦本地公開賽外,並派出代表隊參加亞洲青年賽、亞洲錦標賽、第14屆釜山亞運會,成績不斷提高。在2002年南非世界青年羽毛球錦標賽中,澳門女子球手在 8 2 名 選 手 中 排 1 9 位 。澳門戒煙保健會非 牟 利 民 間 組 織 。 成 立 於 1 9 8 1年,地址在桔仔街87號遜儀大廈二樓。在推廣戒煙及反吸煙運動中不遺餘力,每年均舉辦“澳門戒煙日紀念”和“澳門青少年學生反吸煙海報圖書、標語或書法”等活動,推動並支持澳門政府立法限制吸煙的法律,在澳門與各地聯合宣傳戒煙的工作。自1985年起每年出版“福壽特 刊”, 介紹各 地戒煙 事蹟與 心得活動資料。1997年8月派代表前往北京參加第10屆世界煙草與健康大會。負責人為歐 漢琛、 周元良 。澳門坊約澳門舊行政區域。1894年(清光緒二十年)澳門政府將澳門劃分成三大坊約,即大堂坊約、聖安多尼坊約、風順堂坊約,主要為繳納業鈔而設。風順堂坊約又稱第一坊、崗頂前地、夜斜巷 、夜呣街、河邊至燒灰爐、媽閣均歸風順堂坊。大堂坊約即第二坊,起自風順堂坊界之北至白頭墳場、西洋墳場、大炮台北街、高尾街、草堆街、康公廟前地直至 內 港 河 邊 。 聖 安 多 尼 坊 約 為 第 三坊,自大堂坊界北起至關閘以內的地方均屬該坊範圍。澳門坊約,基本沿襲下來,現在澳門行政區域的五個堂區亦由此 發 展 而 來 。澳門坊眾學校公共學校網絡成員,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教育、小學預備班、小學及中學教育。學前至小學教育校舍設在政府無償借予該校辦學的黑沙環區南澳花園運作,中學部則位於長壽大馬路。由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持牌。1991年澳門街坊總會為解決北區坊眾子弟就學難題,向政府申請辦校,於1993年獲澳督批地興建位於長壽大馬路的校舍。由熱心人士捐贈學校建築經費,並由敎育司撥款500萬元資助購置辦校設施,而 南澳花 園 的 校 舍 則 於 20 0 1 年 落 成 使 用 。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敎育及小學敎育預備班7班,小學22班,中學14班,在校學 生 1 1 5 5 人, 敎 師 3 2 人 。澳門更新互助聯誼會群眾團 體。成 立於2 000 年03 月0 1日,由多位透過不同途徑成功戒毒、脱離毒害並重投社會工作的人士,在共同感受到戒毒後持守無毒生活的困難及孤單感,因而發起成立互助會。透過互助會凝聚各康服者的力量,發揮潛能去服務社會,做到“社會給我們一個機會,我們給社會一分貢獻。”使社會人士對更新改變了的康復者有正面形象,給仍在毒海沉淪中的朋友得到鼓勵,令在毒品邊緣徘徊的人有所警惕。互助會目標有5個:①聯 絡成功戒毒 人士;②鼓 勵及支持其重返社會;③舉辦各類文娛康樂活 動 , 使 會 員 發 展 健 康 的 嗜 好 和 習慣;④推展社會服務,組織義工隊,鼓勵會員參與社會、重投社會,而建立社會人士對戒毒康復者接納的信心;⑤強調各會員間互助、互愛及互勉等的團隊精 神 。澳門扶輪社自願服 務團體 。19 31年 香港扶 輪社成立後,扶輪思想傳入澳門,在澳門居住或經商的中外人士有意創建澳門扶輪社,因太平 洋戰爭而擱置 。1947年 1月1 1日 由葡 人 富商 殷理 基 集合 36 位 有志服務社會人士,在香港扶輪社的支持下正式成立澳門扶輪社,以“澳門扶輪基金會”名義積極投入社會服務,受捐助者包括老人院、 殘廢院、貧民學校 、澳 門 鏡 湖 醫 院 、 澳 門 紅 十 字 會 、 同 善堂、白馬行醫院及 其他慈善服務機構 。19 4 7 年6 月 1 6 日獲 國 際 扶輪 社 正 式 承認,編號6 662,編 入第57區 。1951 年澳門、香港、 九龍、台北被 改編為34 5區。該社除參加本地服務外,還參與國際救援運動,以配合國際扶輪精神。在該社的扶持下,濠江、中區、媽閣扶輪社亦 相 繼 成 立 。澳門足球總會體育 團體 。 成立 於1 9 39 年。 會 址位於澳門友誼大馬路405號成和閣13樓A。以推 動本地 區的足 球運動 ,提高 足球運動水平為宗旨。目前,該總會的屬會約有 66 個, 每年 約有1 80 0名 運動 員參賽。澳門足球總會於1976年加入世界足球 聯 會 , 亦 為 亞 洲 足 球 聯 會 成 員 之一。每年除舉辦本澳的甲、乙、丙、青年及少年的足球聯賽,開辦教練、青少年運動員及裁判員的培訓工作外,還參加世界足聯及亞洲足聯舉辦的世界杯及亞洲 杯 的 預 選 賽 , 出 賽 成 績 逐 年 有 進步,每年與香港、上海、廣州、珠海等地都舉行 埠際賽 ,成績各 有勝負 。
  • 澳門利氏學社研究 機構 。 19 99 年 由澳 門耶 穌 會士和部份社會知名人士創立。社長為澳門耶穌會會長呂碩基(Luí s Sequei ra)神父,社址設於 荷蘭園正街9 5號E。宗 旨為延 續 由利 瑪 竇1 6 世紀 開 始的 中 西 文化、傳統的友好交流,通過聯絡海內外學者舉辦學術講座、研討會等形式,推動澳門乃至整個中國的文化交流史的學術研究,增進人們的相互了解。2001年12月舉辦“步入新千禧的澳門”國際研討會;2002年11月舉辦“宗教與文化:過去的接近、今天的全球化和未來的挑戰”國際研討會;2003年11月舉辦“文化、藝術和宗敎:吳歷(1632~1718)及其心路歷程”國際研討會以及2004年 9月舉 辦 “ 文 化 、 法律 和 秩 序 : 中 西 傳統”國際研討會, 並分別出版論文集 。2004年創辦《神州交流》季刊,主要探討文化、宗教、文學、藝術與法律等問題 。澳門利民會澳門一註冊非牟利福利機構。1992年成 立 。 旨 在 為 精神 病 康 復 者 提 供 住宿、職業訓練、社交及康樂活動等多元化社區服務。應用“社群性治療法”作為運作的基礎,提供多類型的預防和善後輔導等續顧服務。望廈之家是澳門利民會設立的第一間中途宿舍,是為剛出院的 精 神 病 康復 者 提 供 過渡 的 住 宿 服務。屬下的旭日中心則提供康復輔導服務,在 澳門 暫時 僅此 一家 。澳門私人退休金制度私人退休基金制度是工商機構為轄下員工設立的一種退休福利制度安排 。其運作方式是,根據協議,僱主與僱員雙方各支付一定比例金額作為僱員的退休基金,並由許可在澳門經營人壽保險的保險公司或由專門為管理退休基金的公司管理,加強對受益人(僱員)的退休保障。私人退休基金制度作為澳門社會福利制度的一項補充,無疑減輕了特區政 府 財 政 和福 利 支 出 的負 擔 。 在 澳門,工商機構私人退休基金計劃的登記仍屬非強制性,除公共行政機關外,只有一些規模較大的工商機構為其轄下員工設立退休福利制度,而大多數企業尚沒有完善的退休保障安排。相對於世界發達國家或地區來説,澳門的私人退休基金制度尚處於起步階段,其運行模式及相關法律法規仍有待進一步完善。隨著澳門人口老化,65歲退休人口佔總人口比例不斷上升,澳門需要建立一個比較全面的社會退休保障制度,為老有所依、 老 有 所 養 的 社會 個 體 提 供 退 休 保障。為了規範私人退休基金及退休基金計劃的設立、運作及取消,以及進一步完善私人退休基金的相關法律制度,澳門政府於1999年初重新頒佈了《私人退休基金法律制度》。該法例的出台取代了1 98 8年 頒行 的法 例 。澳門回歸後,澳門特區政府為了加強本澳就業人士得以享受退休保障,在私人退休金的管理及監管方面作了頗大的變動,於2001年再修改及重新頒佈了《私人退 休基金 法律制 度》。 此法例 經立法會 審議後 ,於 200 3年 1月1 日正 式在澳門實行。新法律主要是為了提高企業對員工退休金加強獨立的管理及透明度而設,法例以税務優惠以吸引本地企業透過人壽保險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安排有關基金存放制度及運作,有助私營企業/公司提高效率及減省成本,同時亦加強了對受益人(僱員)的保障。至2002年底為止,本澳共有6家保險公司獲批准管理私人退休基金,包括:中國人壽、忠誠、美國萬通亞洲、聯豐亨人壽、美國友邦(百慕達)和澳門人壽 。澳門金融管理局行使對基金管理機構監管的權力。新法律執行後,短期內是增加了僱主的成本,而僱員的薪金也扣留了少部份作供款,這可能會影響內部需求,但這部份的資金帶來的消費和投資畢竟有限,澳門經濟增長依賴外部需求為主,對GDP的影響相信不大。但長 遠而言,私人退休基金的發展對社會的穩定就業保障肯定會帶來正面的影響,對社會退休保障以及整體社會穩定意義深遠 。新法律指定有權領取退休金的受益人條件如下:①因年老退休(係指獲任何社會保障制度,尤其社會保障基金或澳門退休基金會發放養老金之人士) ;②提前退休(係指未滿65歲而退休之人士);③長期無工作能力;④死亡。訂定有權領取退休金的受益人條件如下:①患嚴重疾病(係指患有疾病之人士,且基於該疾病之特徵及患者本身之特徵而使患者有性命危險或需長期治療,又或導 致 患 者 無工 作 能 力 之程 度 不 低 於60%);②長期失業(係指能提供勞動但失業逾12個月,並已在勞工暨就業局或行政暨公職局之就業輔導組登記之人士);③永久離開澳門地區(係指自要求作出金錢給 付之日起3 個月內離開 本地區,並計劃不再返回本地區居住之人士)。人壽保險公司或退休基金管理公司須向其符合上述條件的受益人以“一次總付”的方式支付退休金。但在退休金計劃內明確所規定採用其他方式者,不 在 此 限 。澳門何族崇義堂聯誼會民間社團。1933年9月成立。創會之初,宗親在廣東珠海板樟山修有何族祖墓(1986年移往前山界涌觀音山建成太祖墓園)。該會以團結族眾,共謀福利為宗旨。1955年3月何賢先生任第五屆理事長,先在大三巴街捐建何族崇義堂, 為 會 員 祭 拜 祖先 、 聚 會 之 用 。 期後, 何 賢 以 聯 誼 會名 義 創 辦 “ 崇 義 學校”,校址為現廣大中學內,何賢任校長。鼎盛時期,該校學生1000多人,是澳門首 屈一 指的 鄉族 學校 ,1 97 0年 停
  • 辦。該會實行 理事會負責 制,4年為 一屆,每年舉行春、秋二祭,清明節組織會員往觀音山太祖墓園拜祭先人;每年會慶均敬老及向會員學業優秀之子弟發放 獎 學 金 。澳門佛山石灣聯誼會民間社團。1994年11月8日成立。會所設在白朗古將軍大馬路國豐大廈一樓。以為會員謀福利,並致力促進內地與澳門的經濟發展,進一步調動各鄉親朋友加速石灣區建設,加強兩地溝通為宗旨。1994年4月17日,鄉賢舉行籌備會議,經協商,即推舉霍樹添為會長,同年11月8日舉行慶典及首屆理、監事就 職 儀 式 。澳門佛山聯誼會民間社團。1981年8月18日成立 。會 址 設 在 約 翰 四 世 馬 路 3 6 ~ 4 0 號 二樓。以團結佛山旅澳同胞、互相幫助、互相關心,加強廣泛聯繫、為佛山旅澳同胞謀福利為宗旨。該會由旅澳鄉梓發起成立。會址暫設在崗頂吉祥樓13號A地下。該會為會員大會和理監事會制,兩 年 一 屆 。澳門佛敎解行社宗敎組織。又名佛敎密嚴精舍。主張顯密雙修。會址在白馬行街二號。為民國時期活躍於澳門的佛敎組織之一。該社以傳授佛法為主,當時以密宗大阿闔梨為密敎傳法導師,而顯敎卻要迎請教理 精 通 的 高 僧 作講 師 , 並 以 自 利 利他、自 覺覺 他為 宗旨 。澳門佛學社佛教義學機構。曾於1951年8月17日出版佛學書刊《無盡燈》。1952年開辦澳門佛學社佛教平民義學,收學生40餘人。1953年又邀得香港的弘經法師至澳門宣講《心經》。同年秋,比丘尼凈覺、覺源師徒創辦澳門凈覺義學,有學生 4 0 餘 人 。澳門沙龍影藝會專業 團體 。 19 78 年 成立 。會 址 設於南灣大馬路702號三樓。以推廣、 提高攝影藝術及促進影藝交流為宗旨。每年舉 辦4 次季 賽, 評 選會 員參 賽作 品 。設有名銜考試委員會,以評定該會會士(APSSM)及高級會士(FPSSM)。經常舉行大型外影活動,組織會員到國內外進行拍攝創作。開辦影藝進修班,公開招納學員,傳揚各類攝影技巧。為交流及提高影藝水平,代會員投寄各地沙龍參展 。澳門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非牟 利專 業團 體。 成立 於1 98 4 年10月14日。會址設於板樟堂街主敎巷1號 C永 順 閣 A座 1 至 2 樓 。 宗 旨 為 : ①本著社工精神關心社會,積極參與社會服務;②增進社會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識及技巧,提高服務素質;③聯繫及團結社工人員,達致互相支持及鼓勵。組織架構 包 括 : 會 員 大會 、 理 事 會 及 監 事會。屬下設立各項專責小組,包括:推動社工專業發展小組,會務長遠發展策略小組,關注青少年、家庭、老年及貧窮問題小組以及會員工作小組等。協會將主力於以下重點工作,包括:社會工作專業發展、完善會章、倡議和協助其他社會服務團體推行社會服務、舉辦社工專業研討會和工作坊、出版刊物、積極回應社會問題及對社會政策提供意見及 建 議 等 。澳門社會科學學會學術 團 體 。1 9 8 5年 9 月 1日 成 立 。由澳門社會科學工作者及有志社會科學研究 的 人 士 自 願 組 合 而 成 。 該 會 的 宗旨:研究社會,服務澳門;堅持“科學與民主”的精神,堅持“面向社會,聯繫實際”的作風;充分發揚學術民主與自由,開展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該學會學術活動的主要方式包括:組織會員開展有關澳門社會的調查研究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舉行學術講座,專題或綜合性學術研討會、展覽會;聯繫內地、台灣、香港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社會科學界開展學術交 流;出版學 術理論刊物 ;創 造 條 件 和 機 會 支 持 會 員 發 表 學 術 專著。澳門社會科學 學報名為《濠鏡》 。《澳門社團現狀與前瞻》關 於 澳 門 社 團 發 展 的 研 究 報 告 。200 0年 11 月由 澳門發 展策 略研 究中 心完成 。 該 報 告 主 要 探 討 澳 門 社 團 的 現狀、發展趨勢和面臨的挑戰,以及在澳門回歸祖國以後,有關澳門社團的發展路向 —— 調整思維、提升自我、鞏固基礎、適時轉型、發 展壯大的一些思考 。澳門即發彩票有限公司是承受澳門基金會轉授給即發彩票專營權的公司。該公司是來自瑞士的愛爾蘭 人約 翰· 伊 利所 組織 , 於1 98 4 年12 月1 4日 正 式註 冊, 資 本額 為澳 門 幣100萬元。約翰·伊利佔股90%,擔任總經 理 , 其太 太 佔 股1 0 % ,擔 任 董 事長。即發彩票售出得款45%用作派彩,其餘55%為公司總收入,當中以六成交付澳 門 基 金 會 , 餘 下 四 成 才 歸 專 營 公司。即發彩票發售初 期,全澳設有10 3個售票亭,反應熱烈 ,總收入達680 多萬元。但不久就出現銷售困難,雖經多番努力,仍無進展。目前,即發彩票主要在來往港澳噴射船上發售,光顧者不多,在市面已不復見。專營公司在十分艱 困 中 掙 扎 。澳門防疫接種計劃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局制訂的“澳門 地區防 疫接 種計劃 ”內所 有疫 苗接種施行,均屬完全免費的醫療衛生服
  • 務範圍。經最新修訂,具體的接種計劃為:出生時接種卡介苗及第一劑乙型肝炎疫苗;一個月時,第二劑乙型肝炎疫苗;兩個月,第一劑乙型脊髓灰質炎及百日咳、白喉、破傷風疫苗(簡稱百日破);四個月,第二劑脊髓灰質炎及百日破;六個月,第三劑脊髓灰質炎及百日破,第三劑乙型肝炎;十二個月,第一劑麻疹、德國麻疹(風疹)、腮腺炎三聯疫苗(簡稱MMR);十八個月, 第二 劑MMR,第 四 劑 脊 髓 灰 質 炎 及 百 日破; 六 歲 , 脊 髓 灰 質 炎 及 百 日 破 加 強劑,乙型肝炎加強劑。所有兒童在一歲後 , 均 應 接 種 兩 次 麻 疹 疫 苗 或MMR三聯疫苗。生育年齡婦女如未獲得德國麻疹 免 疫 者 , 應 接 種 一 劑MMR疫 苗 , 以保障懷孕期胎兒不致受德國麻疹病毒感染 。澳門青少年犯罪研究學會學 術 研 究 社 團 。 1 9 9 7 年 年 底 成立。宗旨是對青少年犯罪問題進行學術研究。主要工作包括:對澳門警務人員協會主辦“飛鷹計劃”活動作出評估報告及協助;向澳門教育暨青年局、澳門社會工作局、治安警察廳等機構呈交青年政策建議書,向治安警察局呈交預防青少年犯罪(警察 工作方面)建議書 。主辦及協辦的活動有:預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展覽、青少年 犯罪問題解構論壇 、禁毒教育展覽、“《YES》現象在澳門,座談會,及與教育暨青年司合辦一系列有 關 澳 門 青 少 年 狀 況 ( 道 德 及 公 民 意識)之意見調查。此外,亦多次派代表參加其他機構主辦的專題工作座談及研討會 。 現 有 會 員 約 3 0 人 。澳門青年文化協會青少 年社 團。 19 90 年由 一群 愛 好文化藝術之青年創立。會址設於綜藝館青年中心。宗旨為推動青少年文化康樂活動及文化藝術交流,服務社會,團結青年。現有會員11 3人。先後主辦了 各類型文化活動,包括:攝影展覽、書畫展覽、裝裱講座、自助旅遊講座、徵文比賽 等 。 曾 與工 業 發 展 輔導 中 心 合 辦“珠寶 設計” 課程 及講座 ;與澳 門教 育暨青年司合辦基本法講座;與全澳各青年社 團 合 辦 “ 攜 手 賀 新 春 ” 大 型 活 動等 。澳門青年曲藝團曲藝團體。1979年8月成立。社址設於高樓街35號樂高大廈一樓B座, 是由一 群 青 年 粵 曲 發燒 友 發 起 組 成 的 團體。該團培養了不少曲藝新秀,有些還曾經在香港、澳門的公開比賽中獲得獎項,歷年亦參與很多有意義的演出,對社會公 益有 一定 貢獻 。澳門青年協會社會團體,簡稱“青協”,前身為中華 國 語運 動 協 進會 合 唱 團, 成 立 於1949年5月29日,由一群熱愛音樂、提倡國語的年青人組成。該團成立後,積極開展歌咏、舞蹈、話劇等文藝活動 。1967年8月改名青年學習協進會。1979年12 月改今 名。 198 6年 完成註 冊立 案手續 。 該 會 長 期 以來 一 直 以 “ 團 結 青年、熱愛祖國、引導青年走上健康生活道路”為宗旨。下設康樂部、福利部 、文教部、組織部、總務部及財務部,由理 事 會 負 責 。澳門青年商會總會以訓練青年人領導才能為主的國際性組 織 。 前 身 為 澳 門 ( 國 際 ) 青 年 商會,19 84年 成立。 自19 88年 正式被 美國的 國 際 青 年商 會 總 部 接納 為 地 區 總會,而原來的澳門(國際)青年商會易名為“澳門汎澳青年商會”。現由汎澳青年商會和澳門濠江青年商會聯合組成,於1988年成立。其中澳門濠江青年商會成立於1987年。現有會員逾百人。該會宗旨是藉個人發展訓練機會、行政管理訓練機會、社會發展工作訓練機會以及國際關係機會等4 個基本發展方向來 致力提高、改善會員的潛質及社會意志 。目前,該會與日本伊丹青商及姬路城青商結盟,並舉行多次交流活動,對促進澳門和日本兩地的文化交流起了一定的作 用 。澳門青洲坊眾互助會基層 社團 。1 95 6年 成立 。初 期 青洲區水電通訊設施不足,坊會竭力促使政府及有關部門作出改善,並對治安、防火問題作出建議。此外,該區下水渠長期嚴重淤塞,坊會多次及時與政府部門接觸要求疏通渠道。近年由於共1450戶木屋發生搬遷問題,互助會遂替居民向政府爭取妥善安置及向發展商爭取合理補償。社會服務方面,先後舉辦家居安全防火展覽,開設頤康中心,在澳門教育暨青年局贊助下開辦學生自修室,召開居民座談會,推舉各街道和大廈的聯絡員 參與 坊會 工作 。澳門武術總會體育 團 體 。 成 立 於 1 9 8 8 年 6 月 2 8日。會址位於澳門得勝馬路得勝體育中心。宗旨:①在本澳權力範圍內發起及制定規則,宣揚與領導武術體育運動,負責主辦各屬會進行比賽及武術運動,與內地及海外地區作賽;②開展及保持與屬會、國際聯會、亞洲聯會並與鄰近國之體育總會聯繫;③每年須進行本地區之聯賽及適當之賽事,並由政府最高的體育機構所指定之季節進行比賽;④代表本澳在本地區或出外比賽;⑤維護屬會之權益。目前,該總會的屬會有64個,約有會員6000人。澳門武術總會於1987年9月加入亞洲武術聯會;1990年10月加入國際武術聯會。澳門武術總會代表隊在參加世界武術錦標賽、亞洲武術錦標賽、亞運會、東亞運動會的比賽
  • 中,至2002年總共獲得6塊金牌、12塊銀 牌 、 1 4 塊 銅 牌 。澳門協青青年會青少 年 社 團 。 1 9 86 年 7 月 2 6 日 成立。會址設於畢仕達大馬路綜藝館青年中心17室。提倡群體活動,積極參與社會工作,推動對青少年在德、智、群 、體方面的敎育。大部份成員為學生,每一成員都有劃一的制服。主要活動有:協助慈善組織、社團、機構的工作;為會員舉辦各類課程;舉辦戶外活動等 。每年4月至9月主辦名為“世界仍是我們的” 青 年計 劃 。澳門坦洲同鄉聯誼會民 間 社 團 。 1 9 9 5 年 1 2 月 2 6 日 成立, 會址 設在 北區 福 海花 園康 閣3 樓 。以聯絡鄉親,舉辦福利,維繫鄉誼,服務鄉梓為宗旨。1982年部份居澳鄉親提議及籌劃成立同鄉會。1995年底鄉親再次發 起成 立同 鄉會 ,同 年1 2月 26 日 舉行成立大會暨首屆理、監事就職慶典 。澳門坭水業職工會澳門 工會 聯合 總會 的屬 會。 19 4 7年 7 月 成 立 。 會 址 設 於 惠 愛 街 4 4 號 地下。宗旨是促進坭水業工人的友誼,團結工人,維護工人的權益,舉辦會員福利事業、文 娛、體育、 康樂活動 。澳門林西河堂宗親聯誼會民間社團。始創於1902年(清光緒二十八年),是澳門氏族同鄉社團中最古老 社 團 之 一 。 會址 在 十 月 初 五 巷 七號。1902年該會以鄉親名義,在原廣東香山縣五區土名為金鐘山的地方,購置幾畝山地為義塚。該會設董事會及理事會,每年選舉一次,現為第四十八屆 。該會崇拜天后,每年會慶前,都要赴媽祖閣天后廟 進香慶祝 天后寶誕 。澳門林茂塘遊艇中心澳門水上活動俱樂部興建及管理的遊艇中心。1998年正式啟用,位於林茂塘新填海區。該中心是澳門首個水上遊艇停泊中心和水上體育運動場地。這個固定的水上設施也可用來接待來自各地的遊艇遊客。中心內可同時停泊大小遊艇80艘。泊 位區主要由3 座浮橋組成 ,每座可停泊20艘船隻,每個泊位設有獨立的水電錶及照明設施。此外,另設有浮泡位以 作為臨時 停泊用 。澳 門 林 茂 塘 遊 艇 中 心澳門板樟堂、營地街區坊眾互助會基層 社團 。 成立 於1 9 66 年, 會 址設於公局新市東街2 7號2樓。宗旨為 團結坊眾、參與社會、關注民生、服務社群,發揚互助精神,爭取及維護居民合理權益。每年關帝寶誕舉辦“萬家歡樂在板 營” 曲藝 晚會 。澳門花都市同鄉會民間社團。1990年6月28日成立 。原名為“澳門花縣同鄉會”,由鄉賢發起成立。畢根為首屆會長,曾海山為理事長,畢 漪文為 監事長。 同年6 月28 日舉行同鄉會成立暨 首屆職員就職慶典 。因花縣改制為花都市,該會也於1994年6月改稱 現名。該 會為會長 、理監事 會制, 兩 年為 一 屆 。澳門——長崎航線葡萄牙 人於1 6世 紀70 年代至 17 世紀40年代以澳門為基地所開闢的海上貿易三大國際航線之一。是三條國際航線中最短的一條航線。明嘉靖年間(1522~1566),倭寇禍烈,為此明政府嚴令海禁,禁止中國商 民與日本通商貿易 。1553~ 1557年 租居澳門的 葡萄牙人 乘機大力發展澳門與日本的貿易。開始,葡萄牙商船在日本本戶、橫瀨浦、福田浦等港口進行貿易。1570年(明隆慶四年)始,長崎成為澳門對日貿易的固定商埠,遂形 成澳門 —— 長崎航線 。每年初夏時節,葡萄牙大帆船乘西南 季 風 由 澳 門 北 渡 日 本 。 一 般 於 同 年秋, 乘 東 北 季 風 返 澳 。 運 去 日 本 的 貨物,有絲綢及絲織品、金子、紅木、鉛錫、大黃、甘草等,其中,絲貨是最大宗商品。由日本運回的則有銀子、土特產品和奴隸等。1635年(崇禎八年),對日本貿易權被西班牙國王直接控制,並向澳門派出對日貿易管理人;貿易所
  • 得利潤除支付葡澳總督及其警衛部隊薪水外,一律歸屬西班牙國王,葡萄牙商人失去貿易積極性。1637年日本政府宣佈禁止外商到長崎貿易,日本人亦不能出海與外商貿易;1639年底,又把葡萄牙人全部驅逐出境,因而澳門 —— 長崎航線 完 全中 斷 。澳門東亞大學中文學會澳 門 東 亞 大 學 學 生 創 辦 的 學 生 團體。1983年3月成立,宗旨是提倡中國文化。該會於1986年1月假《澳門日報》會議廳舉行了澳門文學座談會,是有關澳門文化的首次國際性研討會。其後不久又與澳門《華僑報》聯合舉辦第一次澳門青年文學獎,同年又主辦“新詩月會”,由詩人韓牧主持。該會於1984年6月出版學術著作《中國語文學刊》創刊號論文集,作者為當時東亞大學文學院的中文系師生;1985年1月該會出版一套五本的《澳門文學創作叢書》,是澳門出版的第一套文學創作叢書。該會後期還設有戲劇社,多次公開演出,部份現時活躍於本澳劇壇的人士,都曾是劇社 的 成 員 。澳門東亞大學公開學院同學會群眾 社團 。 19 91 年 成立 ,由 一 群畢業於東亞大學公 開學院的同學組成 。會址 設 新 口岸 北 京 街2 4 4 號5 樓 。 宗 旨為增進同學聯繫和學術交流;開展文化及學術活動,促進社會發展。成立後出版會刊《同心集》。先後舉辦“公開大學 之 社 會 功 能 及 發 展 趨 勢 研 討 會 ”“公開 大學 教育 在澳門 ”展 覽等 。曾 邀請港澳學者主講多場講座,主題涉及哲學、澳門文學、西 方美術、建築藝術 、電影文化、傳媒工作等方面。也曾參與合辦“港 澳獨立 錄像短片 匯映” 。澳門東莞同鄉會民間 社 團 。1 9 4 5年 7 月 1日 成 立 。會址 設在 新馬 路 76 號至 8 2號 誠興 大 廈二樓。以聯絡旅澳同鄉之感情及辦理公益事宜,遵守澳門政府法律,絕對不許有黨派及政治作用為宗旨。抗日戰爭期間,廣東東莞淪陷,不少東莞籍鄉人為躲避戰亂,紛紛逃往澳門暫避,來澳者日眾。旅澳商紳陳蘭芳、陳茂枝、葉子如、莫培樾、陳日初、李樹榮、姚應江等人士發起成立“澳門東莞同鄉會”,並向政府 註冊,又 置水坑尾 街鴨巷4 號為會 所 。1 9 4 5年 7 月1 日 舉 行首 屆 理 、監事就職典禮。選舉陳茂枝為理事會主席。1966年底,會務停頓。1990年8月3 日 鄉 賢 成 立 “ 重 組 東 莞 同 鄉 會 籌 委會”。將舊會所拍賣,再購得現會所為永 久 性 會 址 。澳門明愛民間社會服務組織。原名“利瑪竇院” ,於 1 95 1年 1 2月 8日 創 立, 19 7 1年正式成為澳門天主教區屬下的社會服務機構,易名為“澳門明愛”,並加入國 際 明 愛 。 會 址 設 於 崗 頂 前 地 1 號 A。50年代的工作重點乃戰後難民救援,提供糧油和日用品,為難民辦理證件、尋找工作和安排入學。60年代開始為勞苦大眾服務的時刻,聖母安老院和伯大尼安老院創於此際。70年代逐漸邁向多元化服務以回應日益複雜的社會問題,明愛與天主教福利會合辦了社工學院,填補了當時專業社工訓練的空白。明愛的服務亦從昔日主要以物質支援,轉向擁有專業社工服務,包括進行家訪、輔導及個案轉介等。80年代的明愛承繼了前10年的多元化服務,先後設立了婦女中心、庇道學校、傷殘人士駕駛訓練及生命熱線輔導。至今澳門明愛所發展的服務均是以社會上備受忽略,又極有需要提 供 的 服 務 。澳 門 明 愛 會 址澳門-果阿-里斯本航線葡萄牙人 於16 世紀7 0年代 至17 世紀40年代以澳門為基地所開闢的海上貿易三大國際航線之一。是三條航線中最為重要的國際航線。果阿當時是印度迪斯瓦第(Ti s v a d i ) 島上一個商業中心,1510年葡萄牙佔領後成為葡國東方貿易的中心。每年冬春之間,居澳葡商駕駛大帆船乘東北季風,由澳門起航,越滿剌加(Mal acc a,今馬六甲海峽),經暹羅(Si a m,今泰國)、緬國(Burma ,今緬甸)、錫蘭山國(Cey1on,今斯里蘭卡)、抵果阿。然後從果阿繼航,分南 、 西 兩 條 航 線 , 匯 於 木 骨 都 束(Mog ad i s h u,今非洲索馬里首都摩加迪沙),再航達里斯本。南線自果阿南航印度洋的官嶼留(今馬爾代夫群島馬累島),再折向西行,至非洲東海岸木骨都束;西線由果阿出航,向西至阿拉伯半島南端亞丁,南渡亞丁灣,沿索馬里海岸,經哈甫尼(Ha f u n,今索馬里哈豐角),至木骨都束。進而南渡莫桑比克海峽,繞過非洲南端好望角(Cape ofGood Hope),沿大西洋非洲海岸北航,經摩洛哥,到達歐洲的里斯本。全航程長約11,890海里。從澳門運往果阿、里斯本的貨物主要有各種生絲、絲織品和瓷器,以及金子、水銀、黃銅、硃砂、麝香、樟腦、糖、茯苓等。自里斯本 、
  • 果阿運進澳門的貨物則有銀子、象牙、檀香、胡椒、蘇木、水晶、玻璃製品、時鐘、 機械製 品等 。1641年(明崇禎十四年),荷蘭興起,替代葡萄牙奪取了西太平洋的霸主地位,並佔領交通要津滿剌加,切斷了澳門至果阿的航線。從此,葡萄牙人經營並操縱了約70年的澳門一果阿-里斯本航線衰落下來。澳門-果阿-里斯本航線 等 三 大 國際 貿 易 航 線的 開 闢 和 發展,不但極大地促進了澳門和葡萄牙的經濟與社會的繁榮,而且有力地促進了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西歐資本主義的發展,以及東南亞、拉丁美洲經濟的開發 。澳門物業管理商會工商 社團 。 19 85 年 成立 ,現 有 團體會員約65個。宗旨是聯絡各物業管理公司,提高澳門物業管理水平,增進友誼,保障 同業,擴 大團結 。澳門的士司機互助會澳門 工會 聯合 總會 的屬 會。 19 8 6年成立。宗旨為爭取合理權益,團結互助,提高服務質素。該會主要參與的士行業事務和社會事務。1990年向市政廳建議改用電子收費表,被獲接納;1993年 就 《 道 路 法 典 》 向 政 府 提 出 意 見 ;1994年與中區扶輪社協辦“金旗手”獎及“長期優良服務”獎,獎勵服務30年以上之的士司機;1994年發動的士司機參加賑濟華南水災義載行動;1995年就市政廳重新修訂的士規章向政府提交建議書,後又對政府設立機場候客准照的決定 提出 反對 意見 。澳門的“門”“澳門” 中的“ 門”字多 以原義 釋之 。 實 際 上 , 在 中 國 沿 海 地 名 中 ,“門”除作“出口”解外,還作“港”解。民國《定海縣志》曰:“凡曰港者,多為 船 舶 湊 泊 之 所 。 又 案 , 兩 山 相 峙 曰門。門亦港之類也。”因知,“澳門”的原意是位於兩山之間的“澳港”。這正是“前山、澳山對峙於海南北”這一水域。 澳 門 正 好 位 於對 面 山 和 歷 史 上 稱“澳山” 的今澳 門半島 之間, 因而最 原始意 義 的 “ 澳 門 ”是 指 內 港 。 依 次 推之,“十字門”就是“十字港”的意思,這也符合上 述二地的自 然地理特徵 。《澳門的視野》評論 文 集 。 徐 新 著 。 全 書 內 容 包括:大三巴牌坊初探、鴉片戰爭前夕澳門地區清軍、孫中山先生與澳門、澳門創建空軍、澳門現代繪畫的先驅、畫家筆下的賈梅士(Luisde Camõ es)形象、從“黃河” 看水禾 田的攝 影藝術 等等, 充分證明了澳門曾經是東西方經貿港口和文化交匯點,既有輝煌的歷史,也有豐富的文化寶藏。該書作為澳門基金會編輯出版的《澳門論叢》之一,於1994年出 版 。《澳門的優勢》N0 639一份研究報告。總撰稿:冷夏。統籌:馮瑩。澳門政策研究所2002年7月出版。該書試圖透過較全面的闡述澳門的種種優勢和魅力,向外界推介澳門的優越投資環境、營商環境、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加深外界對澳門的認識,也藉此增加本地居民對澳門的熱愛和歸屬感。表述 較活潑 生動,圖 文並茂 。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工商 社 團 。 19 9 4 年 6月 8 日 成 立 。會址設於新口岸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第一國際商業中心一樓。宗旨是維護同業權益、 提 高 專 業水 平 、 促 進房 地 產 業 發展、關心社會事務。該會還附設澳門房地產 中介 人協 會 。《澳門近代化歷程》歷史著作。楊仁飛著。澳門日報出版社於2000年出版。全書分4章,內容包括:①近代粵澳關係中的澳門;②澳門近代都市的發展;③澳門近代以來的社會 和 社 團 ; ④ 澳 門 近 現 代 的 宗 教 文化。作者以近現代澳門社會的變遷為主題,來研究澳門近代社會的發展脈絡,試圖從中找出澳門在過去一個半世紀的歷程及影響澳 門發展進程 的一些因素 。澳門周報協會澳門中文及葡文周報的同業團體,199 0年1 0月 成立。 地址 在家辣 堂街 利美大廈閣樓。宗旨是維護及爭取同業的合法權益,加強同業間交流和團結。由於部份周報轉為日報及歇業,故已暫停活 動 。《澳門法制史概論》(PanoramadaHistó ria Institucional e Jurí dica deMacau)作 者 葉 士 朋 ( Antó n io Manue 1Hespanha),葡文原文由澳門基金會於1995年出版,全書共157頁。1996年由周艷平、 張永春漢 譯其前4 章作為《 澳門法 律 叢 書 》 一 種 再 由 澳 門 基 金 會 出版,全書共89頁。作者曾執教澳門大學法學院。該書從葡 萄牙海外帝國政治 、行政體系的角度,闡述了澳門司法、立法結構的源流及演變,對其特點及運作進行了簡明扼要的介紹與闡述。基於葡萄牙海外帝國跨越洲際的遼闊性,其海外法的特徵呈多元化或稱多軌制,該書從此層面出發,以法學、政治學及人類學等理論對澳門的立法及司法構架做了全 面 的 論 述 。《澳門法例》一部2 0世 紀4 0年 代後 期的 澳門 法例匯編,澳門《大眾報》社編輯。該書分3部 份:① 法例 部份, 輯錄 194 9年 5
  • 月以前澳門政府頒佈與澳門居民有切身利益關係的有關法例,如治安、交通、物業、税例、民政及其他法例,還附錄有關法例之手續與詳細辦法。②行政機構概況,列舉各機關的職權範圍,組織概況,官員名稱。③附錄,附有澳門歷史、地圖、市徽及當時官員姓名電話一覽表。此書1949年5月由澳門《大眾報》社出 版發 行 。《澳門法律》論述澳門法律特點的專著。米健等著,澳門基金會1994年出版。全書共分3篇13章。該書詳 細論述了澳門法的 歷史與 現 狀 , 澳 門 現 行 法 律 的 體 系 與 淵源; 重 點 探 討 了 澳 門 民 事 、 商 事 、 刑事 、 刑 事 訴 訟 與 民 事 訴 訟 法 的 主 要 內容,並概括介紹了 行政、税務、登記 、勞工、房地產、移民等主要單行立法的基 本 內 容 。澳門法律公共行政翻譯學會專業 社團 。 19 94 年 成立 。會 址 設於氹仔基馬拉斯大馬路寶龍花園第二期5樓。宗 旨為促 進會員 間的團 結,提 高會員的專業及學術水平,關注及研究與法律、公共行政及翻譯有關的事項,促進上述範疇的活動,與本地或非本地團體合作。先後出版了《行政程序法典註釋》、《婦女權益》,並與法律翻譯辦公室聯合出版《澳門憲法歷史研究資料(1820~1974)》。會員均為來自澳門的法律 、 公 共 行 政 及翻 譯 領 域 的 專 業 人士 。《澳門法律叢書》按部門法系統介紹澳門法律的系列叢書 。 澳 門 基 金 會出 版 。 主 編 為 吳 志良。叢書主要由在澳門從事法律工作的專業人士、學者負責編寫,自1996年以來先後出版了10本,包括《澳門法制史概論》、《澳門法律導論》、《澳門繼承法》、《澳門家庭法》、《澳門刑法總論》、《澳門刑法總則概論》、《澳門國際私法總論》、《澳門的居留制度及身份認別制度》、《澳門行政程序法典 —— 釋義、比較與分析》、《澳門刑事 訴 訟 法 》 。澳門河源同鄉會民間社團。1993年5月25日成立 。會 址 設 在 祐 漢 第 六 街 5 2 ~ 5 8 號 牡 丹樓。該會宗旨為:以聯絡同鄉感情,敦睦鄉誼、互助互敬、盡力辦好鄉文化福利和社會慈善事業,為澳門社會安定和經濟繁榮作出貢獻;愛國愛鄉,加強與家鄉聯繫,關心家鄉建設,關懷會員在鄉家屬;遵守當地政府的法律、政令,維護社會公德 及本會會員 的正當利益 ;加強與海外同鄉、社團的聯繫,密切與澳門各社團的友好關係,共同為社會進步攜手前進;促進內地的對外聯誼,為海內外的朋友交流信息,增進了解和合作起橋樑作用。有關資料表明,澳門路環九澳村的居民大多是河源籍,他們的祖先很早就由河源移居澳門並聚居九澳村 。澳門油庫管理有限公司南光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的 分 支 機構。註冊資本10萬澳門元。南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佔股95%,澳門港口管理有限公司佔股5%。 主要負責監督和管 理九澳油庫的興建和營運的專業公司,九澳油庫是根據當局1989年3月20日頒佈的第19/89/M號法令《燃料產品設施安全條例》而建立。當局計劃將當時分佈在澳門各處的燃料裝卸、儲存、裝罐和銷售集中在九澳燃油區,以改善城市安全條件。同時亦為了配合機場的使用和九澳區已經或將要建立的其他工程項目的用油需要。油庫總投資3億元,位 於九澳港貨櫃碼頭一側,佔地面積7.6萬平方米。共有14個油罐、3個球罐, 還有浮頂罐和拱頂罐。油罐中體積最大的達1.5萬立方米,最小的也有2000立方米。共可儲存 4萬噸成品 油,供應全 澳一個半月至兩個月的用油。油庫碼頭有兩個泊位,可停泊2500噸左右的油船,設有各種 輸油管道 和輸油臂 。澳門泊車服務有限公司澳門和中國內地、葡萄牙三方資本合資組成的泊車服務企業。1985年5月成立。註冊資本1000萬元,有員工逾百名。 該 公 司 策 劃 興建 的 多 為 多 層 停 車場,上層作酒樓、商場或商業用途,以增加 公 司 收 益 。 該公 司 還 使 用 月 票 形式,為車主提供更方便和低廉的泊車服務。公司的主要業務範圍,是興建及管理多層停車場;經營及管理各街區設立的停 車 收費 表 。澳門空手道總會體育團 體。 成立 於1 99 4年 。會 址位於澳門提督 馬路162號 賈梅士商業 中心1 樓L。 以統 籌 、領 導本 澳 空手 道 活動, 推 廣 和 發 展 澳門 空 手 道 運 動 為 宗旨。澳門空手道總會由澳門空手道的三個流 派 組 成 (剛 柔 流 、 松濤 流 、 糸 東
  • 流), 有屬會 16 個,約 共有 會員2 30 0人。該總會成立之前,澳門空手道正剛會 於 1 9 7 7 年 8 月 加 入 亞 太 空 手 道 聯 盟(APUKO) ,1980年1 1月加入世界空 手道聯盟。總會成立後,派出代表隊參加1994年在日本廣島舉行的第十二屆亞運會,吳日安獲得男子50公斤級搏擊賽的銅牌;1994年在菲律賓舉行的第二屆亞洲空手道錦標賽上,吳日安、沈詠佩分別獲得男子搏擊和 女子套拳賽的銅牌 ;1998 年10月 在澳門 舉辦的第 四屆亞 洲青少年空手道錦標賽上,龔志遠、賈嘉慧分 別 獲 得 男 子 、女 子 組 搏 擊 賽 的 亞軍。在2002年第十四屆釜山亞運會中,黃伯 祥 獲 得 男 子 個人 套 路 銀 牌 , 張 佩思、關雯菲在女子個人套路及60公斤級以下 搏擊 賽中 各獲 得1 面銅 牌 。澳門空運——奧格登機場服務公司(MASCOGDEN)承包澳門國際機場的地勤、航空貨運、飛機維修服務的專業性公司。1994年12月14日成立,初期投資3.5億澳門元,已在機場建造了一個可放置一架波音74 7~4 00 客機的 維修 庫。股 東包 括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澳門空運服務公司、美國奧格登公司、澳門格力投資公司、澳門中國旅行社及兩位澳門私人投資者聯合組成。其中美國奧格登公司是一間全球最大的機場服務公司,現在世界 各地 90 多 個機 場參 與服 務 。《澳門居民和帝汶》葡文版澳門早期歷史著作。本托·達·弗朗薩(Bento da Franç a)著。全書分4部份:第一 部份介紹澳 門開埠史及 早期明清政府對澳門的管理;第二部份關於澳門政治制度;第三部份關於澳門居民的風俗習慣及語言文化;第四部份為附錄,有關帝汶島的歷史。1887年(清光緒十三年)里斯本官印局印刷出版。澳門居民海外遊隨着澳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近年來 澳 門 居 民 外 出旅 遊 的 人 數 增 長 較快。根據澳門統計暨普查局統計,2002年 澳 門 居 民 旅 行 團 外 遊 的 人 數 達 到199,898人次。澳門居民出境遊的最大市場是中國內地,佔外遊總人數的77%;其次是泰國,佔8.5%;到台灣、日本、新 加 坡 和 韓 國 的 旅 客 分 別 佔 3 . 4 % 、2.2%、1.7%和1.6%。澳門居民外遊的月 份 多 在 7 月 、 8 月 和 1 2 月 。澳門阿媽閣扶輪社社會 服務 團體 。1 99 5年 成立 。 宗旨為鼓勵和推動社會服務。由當地從事不同行業人士組成,利用工餘時間和資源協 助社 會事 務 。澳門城市日澳 門 城 市 日 有 悠 久 的 歷 史 緣 由 。1622年6月24日,荷蘭戰艦來犯,葡萄牙駐軍初期潰敗,後來在大炮台發炮擊中荷蘭指揮艦,引起大爆炸,荷蘭兵傷亡枕藉,葡兵大舉反 攻,從而擊退80 0名荷蘭士兵的進攻。後來,市政廳將這一天定為城市日。1864年,澳門市政廳在當年的戰場上立碑紀念,這塊碑石座落於得勝 馬路旁 的得勝 花園, “得勝 ”之名亦由此而來。澳門回歸後,這一天不再 定為 公共 假期 。澳門城市交通電腦中央控制系統一 種 採 用 英 國 生 產 的 S OOCT 系統,即新一代電腦交通燈訊號中央控制系統。其特點是將區域性控制轉為中央控制,安裝在各區的感應器可自動感應道路車輛流量,並將訊號送入中央控制室,然後系統的電腦根據車輛流量合理地自動調節綠燈的持續時間,使幹道車輛加快通行。該系統於1995年開始工程的更新和安裝,到2002年底,已完成三期工程。首期工程包括安裝中央控制設施、更新荷蘭園區和中區的18個交通燈訊號系統;第二期進行北區全面安裝24個交通燈訊號系統;第三期包括祐漢區12個路口的交通燈訊號系統。整體工程包 括 荷 蘭 園 區 、 中 區 、 新 橋 區 、 關 閘區、北區等的交通燈訊號系統的安裝 ;此外還研究一項綠波計劃,給消防車有緊急事情出動時沿途經過的路口交通燈皆亮綠燈,讓消防車暢通無阻,更快趕到現場。預期工程完 成後,澳門150 個十字路口安裝電腦交通系統聯成一網,由設置的中央控制中心,經電腦統一調控各區交通燈。屆時澳門將成為繼泰國曼 谷 之 後 東 南 亞 地 區 第 二 個 使 用SOOCT系 統 的 城 市 。 據 分 析 , 工 程 完成後可增加交通流量一至兩成,燃料消耗減 少 一成 以 上 。澳門政府及葡萄牙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税及防止逃税之協定澳門特區繼續生效的原有法律之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税及防止逃税之問題,是現代經濟體系中最受關注之問題之一。在現代經濟體系中,首要工作是確保在其税務區域內之税收,並有效地 確保 税 務公 正 。經澳門與葡萄牙兩地之税務當局進行技 術研 究 及磋 商 後, 澳 門於 1 99 9 年12月13日公佈了第106/99/M號法令,葡萄 牙共 和國 主權 機關 於1 99 9年 12 月7日核准生效 。該協定是 盡量參照經 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CDE)關於雙重徵税之協定之範本定出,目的純粹為規範兩地税務當局在程序層面上之聯繫。該協定適用之現行税種包括葡萄牙的自然人所得税、法人所得税、地方公司所得附加税,澳門的所得補充税、職業税、市區房屋税、憑單印花税。而且,該協定亦適用於自該協定簽署之日後方生效,又或增加或代替現行税種之性質相同或類似之税收。此外,該協定亦就所得之徵税、消除雙重徵税之方法等作出規定。
  • 澳門政府及葡萄牙政府關於轉移被判刑者之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透過 交換200 0年11月 10日及2 9日的照會,確認澳門政府與葡萄牙政府於1999年12月7日在里斯本締結的《關於轉移被判刑者之協定》繼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根據上述協定第17條的規定,該 協定於 199 9年1 2月1 7日對 雙方開始生效,並適用於開始生效前或生效後所 宣判的 判刑的 執行 。該協定旨在加強葡萄牙與澳門地區刑事方面的合作,使因在本身之地區或國家以外作出不法事實而被剝奪自由之人, 有 可 能 在 其 原 本 之 社 會 環 境 中 服刑,有利於被判刑囚犯重返社會,且在服刑 後 能 更 好 地 重 新 納 入 及 適 應 其 家庭、 社會 及職 業環 境 。根據該協定的規定,澳門特區政府與葡萄牙政府承諾在轉移被判刑者事宜上,盡可能互相提供最廣泛的合作,在一方境內被判刑的人,可按協定的規定被轉 移 到 另 一 方 境 內 , 以 便 在 該 處 服刑。為此,被判刑者可向任意一方表示欲根 據 協 定 的 規 定 被 轉 移 的 意 願 。 此外,協定的任意一方也可以提出轉移的請求。上述轉移必須符合若干法定的條件,例如:①當執行方是澳門時,被判刑者 是 澳 門 居 民 ; 當 執 行 方 是 葡 萄 牙時,被判刑者是葡萄牙國民;②判決屬於確定判決,並且在判刑方內無任何關於被判刑者的待決刑事訴訟,又或雖有待決的刑事訴訟,但判刑方同意押後一段必須的時間方作轉移,以進行正待決的刑事訴訟之步驟;或對於正進行的針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訴訟,判刑方向執行方提出移交刑事訴訟的請求,而執行方同意;③在接獲轉移請求之日,被判刑者仍須 服刑的期 間超過6 個月或不 確定;④被判刑者本人同意轉移,或基於其年齡、身體或精神狀況,任意一方法律認有必要時,經被判刑者的代理人同意 轉 移 等 。判刑方應將協定的內容告知可適用協定的任何被判刑者,並應確保被判刑者是自願且完全理解將會生甚麼法律後果的情況下同意進行轉移。作出此同意的程序受判刑方法律所規範。判刑方亦應讓執行方能通過雙方商定的公務員,核實該同意是否在符合法定所指的條件下作出。一旦執行方的當局接管被判刑者,判刑方對判刑的執行即告終止。自執行方認已服刑時起,判刑方不得再執行有 關 判 刑 。 如 屬繼 續 執 行 判 刑 的 情況,執行方須受判刑中所定制裁的法律性質 及時 間 所約 束 。《澳門政治社會研究》論文集。吳志良、陳欣欣合著。澳門成人 教育 學會 於2 00 0年 出版 ,全 書333頁。《政治篇》收入吳志良的有關論文10篇。《社會篇》收入陳欣欣的有關論 文 1 0 篇 。澳門政權交接儀式中葡兩國政府為落實《中葡聯合聲明》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99年1 2 月 2 0 日 對 澳 門 恢 復 行 使 主 權 的 規定,而在澳門文化中心花園館舉行的一個莊嚴儀式 。從199 9年12月 19日23 時30 分開 始舉 行, 一 直延 續到 12 月2 0 日凌晨 ,歷 時一 個多 小 時。 以1 99 9年 1 2月20日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在交接儀式舉行場館升起為 界 , 整 個 儀 式 可 分 為 前 後 兩 個 階段。前階段內容主要是進行葡萄牙政府向中國政府交還澳門的儀式,以葡萄牙國旗及代表澳葡政府的原市政廳旗的降旗為標誌,並以葡萄牙總統發表講話為結束;後階段主要是進行中國政府接收澳門的儀式,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的升旗儀式標誌,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發表講話 為 結 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中華人民共和國 澳 門 特 別 行 政區 區 旗 在 澳 門 的 升起,宣告中國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亦標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正式成立。這是中華民族的盛事,也是世界和平與正義事業的勝利。經歷了百年滄桑的 澳門從 199 9年1 2月2 0日起 回歸祖國,澳門同胞從此成為祖國這塊土地上的真正主人,澳門的發展亦從此進入一 個嶄 新的 時代 。澳門南海平洲同鄉聯誼會民間社團。1994年5月30日成立。會址設在賈伯樂提督馬路15號華偉大廈4樓 。 該 會 由 旅 澳 鄉 賢 於 1 9 9 3 年 底 發起;次 年3月 19 日旅澳 鄉親 100 多人 集合,正式決議成立同鄉聯誼會,並投票選出首屆領導層,5月30日舉行成立 暨首屆理 監事 就職 慶典 。澳門南海市九江同鄉會民間社團。1996年3月14日成立。會址設在澳門青洲大馬路逸麗花園第四座好景閣10樓,由永遠榮譽會長吳立勝送出。以聯繫鄉親、發展會務、團結一致、愛 國愛 鄉為 宗旨 。澳門南海同鄉會民間 社團 。 19 8 1年 9月 5 日成 立 。會址 設在 下環 街寶 榮大 廈4 A號 。1 98 5年7月30日,由馬 萬祺主持籌委會議 ,選舉了首屆理事會,推舉馬萬祺為首任會長 , 何 陳 瓊 、 崔 樂 其 、 李 葵 、 譚 立明、 馮 文根 、 簡 朗秋 、 馬 有恆 為 副 會長, 曾 志輝 為 理事 長 ,9 月 5日 該 會 假葡京酒樓舉行首屆理監事就職暨新會所啟 用 慶 典 。澳門南海沙頭同鄉會民間社團 。194 6年12 月成立, 是澳門較早成立的民間社團之一。由崔昭光、何炳祥、崔翼周等鄉賢發起成立。
  • 成立之始就以同心同德,合行善舉為基本 宗 旨 。 後 因 時 局 動 蕩 , 會 務 停 頓 。1961 年5月復 會,6 月舉行復 會第一 屆理事 會 就 職 典禮 。 該 會 過去 只 設 理 事會,第二十四屆起,因會務蓬勃發展,與家 鄉 聯 繫 日益 增 多 , 又改 為 會 長 與理、監事會制, 兩年換屆一次 。《澳門南灣》版畫 集 。 英 國 畫家 托 瑪 斯 · 艾 倫(Thomas A1l om,1804~1872)1843年於澳門創作的版畫作品。19世紀澳門南灣景色在世界各國畫家的筆下留下了許多傳世 之 作 , 托 瑪 斯· 艾 倫 的 《 澳 門 南灣》是最傑出的。觀者彷彿坐在南灣東北段向西南眺望,可以看到灣畔歐式建築依山傍水,崗頂上聖若瑟神學院和主敎山聖堂巍峨聳立,遙相呼應,聖老楞佐敎堂以及聖奧斯定敎堂等西式建築鱗次櫛比,富麗堂皇,美輪美奐。前景顯著的位置上中國式的旗杆高高矗立,旗杆下是清政府關部行臺(海關)南灣税館。這個重要的細節證明艾倫1843年到澳門作畫時,中國政府還在澳門行使主權,海關仍在徵税辦公,南灣税館前呈現殘剩的熱鬧和繁忙的景象。鴉片戰爭之後,澳門作為國際貿易港口的地位逐漸被香港所代替,開始衰落,畫家再現了古老的澳門“迴光反照”的瞬間,給澳門漫長的歷史記錄片留下了一個精彩準確 的 “定 格 ” 。澳門英德市同鄉聯誼會民 間 社 團 。 1 9 9 7 年 1 1 月 2 8 日 成立 , 會 址 設 在 澳 門 惠 愛 街 1 0 3 號 寶 星閣。以愛祖國、愛家鄉、愛澳門、團結鄉親、維繫鄉誼,為祖國和家鄉現代化建設服務,為澳門安定繁榮服務,為鄉親服務為宗旨。正副會長與理、監事長每屆 任 期 5 年 ,可 連 選 連 任 。《澳門界務爭持考》一部有助於研究參考澳門歷史的文獻匯編。黃培坤編。1931年由廣東圖書館出版。1909年(清宣統元年)5月 ,清政府使臣高而謙與葡萄牙使臣馬楂度各率代表團在 香港舉行會 談,費時6 個月,共舉行9 次會議。會 談的焦點在 於澳門領海及屬地,雙方各有所據,爭持不下。葡萄牙使臣建議提交海牙國際法庭公斷,而清廷使節不答允,會議沒有任何結果。此 書乃黃氏將 9次會談紀 要及期間中葡雙方來往信函共20封匯編而成,書首 附有編者 1篇論文 ,文章回 顧了葡萄牙侵佔澳門的歷史過程,讓人們清楚地了解中葡關於澳門界務糾紛的來龍 去 脈 。澳門科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是澳門回歸祖國後不久,經澳門特區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新的、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的綜合性大學。她以培養學士、碩士及博士等各種學位的高級專門人才為己任。大學校園座落在幽靜美麗的澳門氹仔島上,是一座擁有先進教學、科研設施,生活和學生活動場地完善的現代化校園。澳門科技大學創校時設有四個學院:資訊科技學院、行政與管理學院、法學院、中醫藥學院;同時招收攻讀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的學生。由於得到內地一批著名高校的支援,一半以上師資來自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等名校。為了加強研究生教育的管理和大力促進持續敎育的發展,又先後增設了研究生院和持續教育學院。校園內裝備了目前最先進的電腦網絡,採用千兆寬頻光纖網以及先進的兩網合一技術,具有無線入網 功 能 , 電 腦 實 驗 室 全 部 為 LCD液 晶顯示器,並有多個設施先進的敎學實驗室、模擬法庭,現正在籌建現代化的專業科研實驗室。為了盡快提升澳科大的學術水平,在短短的三年多時間,已多次舉辦高水準的學術研討會,完成了多項科研課題;現正 組織開展資訊科技 、中醫藥等領域大型課題的研究工作。校監兼校董會主席為廖澤雲,現任校長為許 敖 敖 。澳 門 科 技 大 學 校 園 一 角澳門科技文化中心設於葡萄牙里斯本的澳門科技文化中心,創建於1995年,現歸屬葡萄牙科技及高教部。原是一個專門從事葡中關係,澳門歷史、文化研究與傳播的政府機構。下設科研處、資料文獻中心和澳
  • 門博物館。資料文獻中心的核心館藏是各類漢學著作和有關葡中關係,澳門史地及 中 國 傳 教史 方 面 的 著作 。 它 擁 有400多種工具書,5000多份原始文獻,6000片澳門歷史檔案館特藏書籍,澳門仁慈堂檔,澳門敎區檔和市政廳檔的微縮膠片。書籍及文獻的總藏量達11萬餘種。值得一提的是著名澳門歷史學家文德泉神父捐贈的個人藏書及未刊手稿和通信等個人文件。該中心收藏的葡語以外各語種的漢學資料在葡萄牙居首,為讀者提供科研方面所需的新書。其館藏的主題特色使其成為目前葡萄牙最佳的漢學 資料 中心 之一 。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科技團 體。 19 97年 11 月成 立。 宗旨為團結澳門科技專業人士,為本地學術與 經 濟 的 繁 榮 和 發 展 提 供 技 術 性 協助,促進社會發展,建立和加強國際間科技組織的聯繫與合作,交流和溝通科技信息,推廣和普及科技,共同提高水平。先後於廣東珠海舉辦“城市垃圾焚燒技術及消防技術研討會”;在澳門舉辦多個醫學講座及學生暑期活動;組團赴內地與 科技機 構進行訪 問交流 。《澳門香港之早期關係》歷史研究專著。為台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叢刊(9)之九。1981年 2 月 初 版 。 全 書 1 2 9 頁 。 作 者 郭 永亮,為香港珠海書院文史研究所碩士及意大利那不勒斯大學文哲學院博士。全書分為10章,除澳門史地簡介外,較系統地介紹了澳門城牆、砲台及教堂。其中第6章 回顧了香 港開埠前 英人在澳 門的活動。第9 章論述了澳 門葡僑對香 港開埠的貢獻。可作為一般性資料參考。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保安司屬下的具有行政自治權的部門,回歸前稱為保安部隊事務司,組織法規為第9/2002號行政法規。職能為確保內部安全,確保民防,並保護人身及財產安全。職責為:在澳門保安部隊範圍內的法律、人員、後勤、財政管理、通訊、基礎設施、組織及資訊方面提供技術及行政輔助,以及提供計劃、統籌及程序標準化的輔助;參與籌劃任何與澳門保安部隊相關的活動;確保澳門保安部隊的公共關係及禮儀。代局長為陳炳 森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特區政府保安司轄下的享有學術、敎學和紀律自治權的一般部門,簡稱保安高校,也是澳門公立高等學府之一。其宗旨在於系統培訓本地化的高級警務人員,組織法規為第5/95/M號法令。其主要職責是:舉辦有利於提高澳門保安部隊素質的進修、再培訓,開設專業化課程或組織實習;開設澳門保安部隊編制 內 警 官 或消 防 官 的 升級 課 程 ; 實施、統籌或協助保安方面的研究和發展計劃;圍繞有利於澳門保安部隊或澳門特別 行 政 區 的 有 關事 宜 進 行 敎 學 及 訓練;實施統籌或協助屬於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利益有關目標之研究及發展計劃,尤其是保安範圍之研究及發展計劃;組織在民防計劃範圍內的區域行動中心,並履行計劃所賦予的任務。現任校長為許 少 勇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高 等 學 校澳門保皇會清 末 資 產 階 級 改 良 派 政 治 組 織 。1899年(清光緒二十五年)7月20日,康有 為 在 加 拿 大 創立 保 皇 會 ( 全 稱 為“保救大清光緒皇帝會”),又將澳門的《知新報》和橫濱的《清議報》定為保皇會會報。澳門改良派人士積極響應,很快組織保皇會分會,由富商何廷光擔任會長 。 後 又 決 定 將保 皇 會 總 會 設 於 澳門,要求海外華僑將給予保皇會的捐款匯往澳門,並推舉何廷光兼任大總理,總管收支各款等事宜。1899年下半年,王鏡如、歐榘甲、韓文舉等保皇會重要人士都從各地趕來澳門,使澳門成為當時保皇派的最重要基地。他們在澳門籌辦東文學校,組織由中外人士來作變法演説的“澳門茶談社”,還舉行祭祀孔子的典禮。1900年1月,西太后準備廢光緒帝的消息傳出,澳門保皇會員通過《知新報》大造輿 論,還為光緒帝籌 辦30壽辰的慶典。同時決定起兵勤王,在廣東組織義軍。康有為派徐勤入澳門,用海外捐款購置槍械,佈置廣東各地起
  • 事。終因部署欠密,經費拮据,徐勤等人未能及時領導起事,遂取消在廣東起義 之 計 劃 。澳門保險公會同業公會 。198 7年12 月成立。 成員來自在澳門經營的保險公司,包括人壽險公司和財產險公司。宗旨是團結會員, 維 護 會 員 合 法權 益 ; 推 廣 保 險 活動,通過培訓工作以提高從業員的專業知識水平並提高服務素質;對政府制定涉及保險業的有關規範提出意見,並作為保險業與政府當局溝通對話的橋樑 ;促進會員與其他社團及外地同業間之交流。理事會是主理日常會務活動的專責機構。有關的機構成員經全體會員大會選 舉 產 生 , 任 期 為 每 屆 2 年 。 長 期 以來,澳門保險公司與行政當局保持着良好關係。每次起草涉及保險業活動的相關法例時,該會均以積極的態度參與及提供專業的意見和建議,使澳門的保險法規基本上配合市場的發展需要,並廣為業者所認同和遵守。該會亦多次組織會員 到 外 地 參 加 有關 保 險 業 的 研 討 活動,探訪外地的同業,進行互相交流。198 9年, 正式成 為東亞 保險協 會的 成員。此後,保險公會每屆均組織會員參加由東亞保險協會 主辦的年會活動 。澳門保險業中介人協會民間社團 。199 0年6月 7日註冊 成立。建會宗旨是:提高保險業中介人專業水平,貫徹職業道德標準,倡導從業員尊重本身職務使命藉以服務社群;加強同 業 互 相 認識 , 多 作 交流 , 集 思 廣議,進德修業;維護同業及會員合理權益,提供保險資訊、會務信息及康樂聯誼等服務;透過協調合作,肩任同業與社會、政府、保險公司之間的橋樑,兼顧彼此利益;促進對外關係,鄰近國家及地區之間同業保持及發展友好往來,互相切磋,交流經驗。目前在澳門從事保險中介人活動的人士,大部份加入該會成為會員。在過去數年間,該會亦多次主辦有關提高會員專業水平的研討學習班、講座及課程等,同時多次組團到鄰近地區進行同 業友好訪問活動 。澳門保齡球總會體 育 社 團 。 成 立 於 1 9 9 5 年 1 月 1 2日。會址位於澳門白鴿巢麗豪花園6 ~8號地下。以 促進、制定 、傳播、推 動及指導澳門之保齡球運動,設立、維繫及鞏固各會之間的關係,熱心從事及保障會員之正當利益及興趣,促進與世界各國的保齡球協會及亞洲、國際保齡球聯會之聯繫為宗旨。有15個屬會,約有會員250人。澳門保齡球總會於1995年10月加入亞洲保齡球聯會和國際保齡球聯會及世界十瓶保齡球協會。每年除舉辦本澳賽事外,還組隊參加過國際公開錦標賽、東亞運動會,以及1998年在曼谷舉行的第十三屆亞洲運動會、2002年在日本釜山舉行的第十四屆亞運會,成績在 不斷 地提 高 。澳門信息網絡中心由中國國家科技部、澳門基金會及聯合國大學國際軟件研究所合作的科技“項目 組” 。目 標是建 立有 關澳 門與 中國信息的國際互聯網信息中心。自1997年11月開始開發,第一階段於1998年9月完成,第二階段於同年10月開始。該項目由中國國家科技部捐贈曙光電腦等高性能伺服器,由聯合國大學國際軟件技術研究所組織科技人員進行開發,再交由澳門基金會運作。澳門信息網絡中心提供中、英 、葡3種文 字網頁,內 容包括澳門簡介、《澳門基本法》、《中葡 聯 合 聲 明 》 、 澳 門 基 金 會 、 澳 門 回歸、中國簡況、中 國教育、軟件之窗 、熱站導航、中國訊息等。其中中國高等敎育網頁提供中國的大學和教育系統的基本信息,側重於有關香港、澳門、台灣學 生在 內地 求 學的 訊息 。 19 97 年 有200所大學的站點連結,50多所大學 的基本概況,40所大學的詳細介紹和專業目錄、參 考書目等 。澳門律師公會公 法 人 。 受 3 1 / 9 1/M號 法 令 核准、42/95/M號法令修改之《律師通則》規範。法律規定,該公會“不服從任何 其 他 公 法 人 之 指 引 權 ” , 性 質 為“自由 及自治 之社 團”。 會址設 友誼 大馬路918號12樓。宗旨為規範職業之從事;給予 律師及 實習律 師職業 資格; 增進律師職業之尊嚴與威望,並熱心致力於尊重職業道德原則;維護職業及專業人士利益、權利及特權;增強會員之間團結;促進求取法律之認識及運用。先後舉辦律師實習課程、培訓課程和第一屆珠江三角洲法律 大會、律師日慶典 、法律援 助服 務等 活動 。《澳門風物誌》(共三集)澳門掌故。唐思著。首集由澳門基金會1994年 12月出版。全 書250多篇 。插圖由唐嘉提供。內容涉及澳門名勝古蹟、街道沿革、歷史地理、風俗習慣及動植物等。著重知識性與趣味性,讓讀者認識 澳門 。1 99 9年1 1月 又由 中國 文教出版社出了《澳門風物誌續篇》。共250篇短文,除首 篇內容外並增加了 對近年的新建設、新事物的描述,以見證澳門的發展。第三集《澳門日報·澳門街》周刊版《焦點》專欄,仍是記錄澳門風 物 民 情 、 新 事舊 聞 、 抒 發 澳 門 情懷、讓讀者認識和了解澳門。三集皆按首篇一文一圖方式。圖文並茂,可讀性強 。澳門施氏宗親會民 間 社 團 。 1 9 9 4 年 1 1 月 1 9 日 成立。會址設在黑沙環騎士馬路四號興隆樓一 樓 。 以 敦 親 睦, 發 揚 傳 統 倫 理 道
  • 德,並以互助之精神,謀求宗族之團結發展,增進宗親之福利為宗旨。該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實行理事會和監 事 會 制, 每 屆 任期 3 年 。《澳門、帝汶和梭羅政府公報》澳葡 政府 第 一份 政府 公 報。 18 3 8年(清道光十八年)創刊。帝汶(地捫)與梭羅(索洛爾)多次跟澳門合為一轄區。主要用於發佈行政命令、官方文件和其他一切與公眾利益有關的文章。為葡國海外 地區的政 府公報。 出版第5 期後停 刊。 18 40 年1 月8 日澳 葡政 府再 次出 版 公 報 。澳門音樂曲藝協會音樂 團體 。 19 80 年 成立 。會 址 設於羅 保 博 士 街5 號 立 興 大廈 一 樓 B。 該會每周定期練習,還不時與本澳或外地音樂 團 體 進 行 交 流 演 出 , 藉 此 觀 摩 學習;曾多次自行組織慈善演唱,有名伶參與 , 反 應 良 好 。《澳門炮台設計及歷史》一部研究澳門炮台的英文專著。喬治·格蘭薩(Jorge Graç a)著。書中系統介紹澳門炮台歷史和詳細研究中央炮台等澳門各炮台之設計、功能及變化。澳門官印局 196 6年首 印, 198 5年重 印, 由澳門 旅 遊司 出 版 。澳門前山聯誼會民 間 社 團 。 1 9 8 8 年 1 0 月 3 0 日 成立。會址設在十月初 五街142號利順 大廈二樓全座。以團結,維繫旅居澳門前山鄉親,相互支持,守望相助,並為澳門和 內 地 繁 榮 安 定團 結 貢 獻 力 量 為 宗旨。1 987 年1 2月鄉 賢成 立聯誼 會並 即成立籌委會, 由黃漢彥任 籌委會主任 。1 9 8 8 年 1 0 月 3 0 日 舉 行 成 立 慶 典 及 新理、 監 事 就 職 典 禮。 黃 漢 彥 為 首 屆 會長, 該會 每屆 任期 兩年 。澳門美術協會專業團體。原名澳門美術研究會 。發起人陸昌、關萬里和譚智生等,1956年 4 月 1 日 成 立 , 聘 請 何 賢 為 名 譽 會長。1968年改名澳門美術協會,簡稱澳門美協,會址設於澳門荷蘭園大馬路49號新 禧 閣一 樓 C、D座。 協 會以 熱 愛 祖國、 熱 愛 澳 門 、 團結 美 術 界 、 推 動 美育、培養美術人材、服務社會為宗旨。主動聯繫海內外美術同行,長期致力美術的普及和提高工作,組織展覽交流,開辦 美 術 培 訓 班 ,並 積 極 參 與 社 會 活動,為澳門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作出貢獻。是澳門目前規模最大、會員最多的民間文 化團體 之一 。1958年 澳 督 白 理 覺 與 美 研 會 始 創 人 合 照 。澳門室內樂團半 職 業 性 音 樂 團 體 。 1 9 8 3 年 成立。由澳門聖庇護十世音樂學院的歐師達神父與一群業餘愛好者創辦。1984年轉至澳門文化司署屬下。先後由史培域·邦拿(Stuart Bonner)、林樂培(DomingLam)、查偉革(Veiga Jardim)擔任樂團音樂總監及指揮。1984年聘澳門出生的香港音樂家林樂培為音樂總監、指揮,每月舉行定期音樂會一次,演奏從古典到近代著名作曲家的名著。1989年起,樂團與香港、中國的演奏家合作演出,並在第三屆澳門國際音樂節上與葡萄牙高秉根基金會合唱團攜手合作,成功演繹了羅西尼(Rossini)的《聖母悼歌》,後又在第 五 屆 中 國藝 術 節 中 演出 兩 場 音 樂會。1 995 年1 1月起 由音 樂家袁 方擔 任音樂總 監兼 指揮 多年 。澳 門 室 內 樂 團 在 演 奏 。澳門客屬社團聯合總會主要由澳門嘉應同鄉會、澳門河源同鄉會、澳門永靖同鄉會、崇正福利會等客 屬社 團聯 合組 成 。1 99 8年 3月 1 日成立,會址設於高地烏街46號二字樓。宗旨為廣泛團結居澳客家人和客籍後裔人士,發揚愛國、愛澳、愛家鄉的客家傳統 精 神 , 加 強 與各 地 客 屬 社 團 的 聯繫, 參 與 世 界 性 的交 流 活 動 , 關 注 澳門, 服務 社會 。澳門神灣鎮同鄉會民間 社團 。 19 9 3年 6月 8 日成 立 。
  • 會所設在爹利仙拿姑娘街35號照麗安大廈四樓。該會是以廣泛聯繫鄉親,維繫鄉誼 , 為 鄉 親 謀 福利 、 造 福 鄉 梓 為 宗旨。 兩 年換 屆 一次 , 首屆 會 長為 彭 彼得 。澳門建造業總工會勞工社團 。成立 於198 7年1 1月2 4日 。 會 址 設 於 柯 利 維 喇 街 1 ~ 7 號 二樓。 宗 旨 為 : 爭 取和 維 護 工 人 合 理 權益,改善工人生活及工作條件;促進工人愛 國 團 結 、 關 心社 會 、 參 與 社 會 事務;舉辦有關工業安全、勞工法例、工會意義宣傳及活動;發展技術交流及培訓,舉辦各種福利、文教、康樂活動 。《澳門建築文物》一部澳門建築文物攝影圖片專集。土生葡人建築師馬若龍主編。1988年由澳門文化學會出版。 共收圖片455幅 ,分地圖、城市全貌、中國傳統建築、南灣、望德堂區、新馬路、教堂、屋宅、藝術遺產、花園、失去的文物、被救的文物 等1 2 部份 , 概括 地反 映 了澳 門 地區、社區面貌的變化,歷史上澳門的住宅、 教 堂 、 寺 廟 、花 園 等 建 築 物 的 風貌,並反映了中西文化交匯的特色及澳門建築文物及其保護政策和成果。本書是一本內容豐富、頗具澳門特色的建築文物圖冊,其中有的建築已被拆毀,書中圖照成了珍 貴的歷史照片 。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工 商 社 團 。 前 身 為 澳 門 建 築 行 。1942年成立,當時設址於新馬路。1947年改名澳門建築商會,並遷往南灣街 。1966年澳門“一二·三”事件後,會務一度 停頓 ,至 19 86 初復 會, 並易 為 現名。該會宗旨是加強同業團結,協調同業關係,互相幫助發展業務,維護同業正當權益。該會下設總務部、聯絡部 、文教部、福利部、康樂部、財務部、交際部等 ,並 於1 98 3年 開設 建築 工程 學校,至1 996年 共培養了 2000 多名建 築專業人才。 崔德祺連任 多屆會長 。澳門柔道協會體育團體。前身為澳門柔道館,於1980年註冊成立並由謝廣漢即現任理事長所創立。澳門柔道館於1983年正式獲准加入亞洲柔道聯盟及國際柔道協會成為會員。直至1988年初為止,澳門柔道館一直擔當着協會的地位,在澳門推廣柔道運動,在國際上代表澳門柔道運動及宣 傳 澳 門 。 為 更 有 效 地 推 廣 柔 道 運動,於1988年1月30日註冊成立澳門柔道協會並取代澳門柔道館的代表地位 。會址位於澳門得勝馬路得勝體育中心一樓。以發展及推廣柔道運動為宗旨。澳門柔道代表隊曾參加過許多的國際性柔道比賽,如世界及亞洲柔道錦標賽、世界及亞洲青年柔道錦標賽、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亞運會等,澳門運動員曾多次獲得過國際柔道錦標賽的冠亞季軍,和1990年亞 運會第五名 。澳門紅十字會即中 國紅 十字 會澳 門分 會。 19 2 2年7月12日成立。曾多次易址,現址 辦事處 為民 國大 馬 路5 8~ 6 0號 ,秘 書 處為新 口 岸 中 土 大 廈 三 樓 。 從 事 救 死 扶傷、濟貧賑災及其他慈善公益服務。成立以來,曾因戰爭 原因一度中斷服務 。80年代吸收了一群青年義工,他們主要協助尋人工作及老人服務。近年,除服務本地外,該會積極參與對中國內地的扶貧救災 ,以及 國際救 災活動 。澳 門 紅 十 字 會 會 址《澳門-珠江三角洲的歷史名城》一部研究澳門都市發展史的英文專著。瑪利亞·卡拉杜(Mari a Ca1ado)等著。 全 書 共8 章 。 第1 章 , 歷史 和 都 市開拓 ; 第 2章 , 都 市建 立 與 發展 ; 第 3章,東西 方之間的 澳門;第 4章,香 港的建立與澳門的轉變;第5章,20世 紀澳 門 ; 第 6 章 , 澳 門 文 化 特 徵 ; 第 7章,歷史 文物;第 8章,文 物和文化 保護。此書從人口、商業區域拓展、城市建設等各個方 面介紹了澳門 400年來 的發展與 演進 。19 85 年澳門 政府 出版 。澳門珠海聯誼會民間社團。原名為“澳門珠海同鄉聯誼 會” ,1 98 5年 5月 9日 成立 。會 址設在 殷 皇 子馬 路 2 3號 三 樓 。以 聯 絡 鄉親、謀求福利、溝通僑情、服務桑梓為
  • 宗旨。該會為會長、理監事會制,每屆任期兩年。 吳福蟬聯七 屆會長至今 。澳門珠繡塑膠五金職工會基層 工會 。1 96 8年 成立 ,會 址 設於黑沙環大馬路42 號2樓。宗旨為熱 愛祖國、熱愛澳門;團結職工、爭取和維護權益;服務職工、服務社會、互助互愛,辦好 文教、 康樂、福 利事業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一年一度在澳門舉行的國際性賽車活動。由澳門民政總署及旅遊局主辦 。19 54 年首 次舉 辦, 以後 每年 一屆 , 至200 4年已 舉辦 了51 屆。 包括三 級方 程式 、 房 車 、 電 單 車 、 老 爺 車 等 多 項 賽事。每年11月的最後一個周六、周日舉行,由新口岸東方酒店附近的海邊馬路出發,沿松山公路繞行,過去最多時要跑4 2圈 , 近年 已 減至 3 0圈 以 下。 每 年賽車期間,澳門酒店客房被提前預訂一空,大都是外國及香港遊客慕名而至 。三 級 方 程 式 賽 車 在 進 行 中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特 區 政 府 社 會 文 化 司 屬 下 的 項 目組。前身為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籌備委員會,組織法規為第246/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其職能為組織、促進及協調所有與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活動有關的工作。其職責主要為:研製適合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活動的管理模式;就舉辦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所需的各項工程進行諮詢及/或公開競投並進行判給,並監督有關工程的落實;確保購買有關的動產及令設施良好運作所需的物料;編製“大賽車 委員會 ”的財 產清單 。現任 協調 員 為 安 棟 樑 (Joã o Manue 1 Cos taAntunes)。澳門校聯網由澳門敎育暨青年局、澳門電腦學會及澳門大學倡議,在澳門各學校及機構贊助與支持下,於1997年3月在澳門7間中學正式 投入運作。 這個系統運 用電腦聯網技術和多媒體技術向入網的各校提供圖、文、聲、影並茂的教學有關的資源。目前,在校聯網絡上的資源包括有敎育暨青年局提供的教育及青年資訊、澳門電腦學會策劃的電腦園地、澳門大學敎育學院的虛擬教室和敎學資料庫,以及各學校精心設計的網頁,還有各校共同設計的園地,如師語閣、文娛及解題庫等。入網的各校師生能不受時間、地點的限制,共享網上提供的圖、文、聲、影教學資源,有利於將過去以敎師為中心的敎學方式轉變為學生主動學習的方式。預計將萬維網技術引入敎學, 將 成為 2 1世 紀 一種 嶄 新的 教 學 模式 。澳門-馬尼拉-墨西哥航線葡萄牙 人於1 6世 紀70 年代至 17 世紀40年代以澳門為基地所開闢的海上貿易三大國際航線之一。是三條國際航線中航程最長的航線,亦是當時世界上航程最長的航線。1580年,西班牙國王腓力浦二世(Fel ipeⅡ)兼攝葡萄牙國王,居澳的葡商開始有條件從澳門啟航至西班牙佔領的馬尼拉進行貿易。1584年(明萬曆十二年),葡人乘大帆船自澳門出航,橫渡太平洋,抵達墨西哥港口阿卡普爾科(Acapu1co),開闢澳門-馬尼拉-墨西哥航線。具體航線是:由澳門出航的大帆船,乘西北風向東南航行,途經東沙群島附近,至呂宋島北部西岸城市密雁,再沿呂宋島西海岸南下,到達菲律賓馬尼拉港, 然後乘6月份的西 南季風出港,經聖貝納迪諾海峽,北航至北緯 37 °~ 39 °之 間海 域, 借西 北 風橫渡太平洋,在距美 國西海岸中部30 0~400公里處折向南航,借北風和盛行於美洲西海岸的沿岸流,達到墨西哥西海岸的天然良港阿卡普爾科。全航程需要 4 ~ 6 個 月 。從澳門運往馬尼拉、墨西哥的貨物相當多樣,除主要貨物絲和絲織品、瓷器外 , 還 有 鐵 鍋 、銅 、 錫 、 水 銀 、 食糖、火藥、棉布、花生、粟子、紅棗 、麝香、火腿、鹹豬肉、無花果、寶石 、藍玉等,有數十種之多。由墨西哥、馬尼拉運往澳門的貨物數量和品種都不是很多 , 主 要 有 白 銀、 檀 香 、 丁 香 、 蘇木、棉花、蜂蠟、鑽石等。行駛在這條航線上都是大型貨船,平均載重量每艘為 2 5 0 噸 , 少 數 商 船 載 重 達 1 0 0 0 噸 。164 0年1 2月 ,葡萄 牙本 土爆發 革命 ,脱離西班牙獨立,葡萄牙新國王登基,組成新政府,並將全部西班牙人驅逐出境。澳門葡人亦宣誓效忠葡萄牙國王 。對此,西班牙進行強烈報復,包括宣佈立即 停 止 馬 尼 拉 與澳 門 的 一 切 貿 易 往來。葡萄牙人控制和壟斷的澳門-馬尼拉-墨 西哥航 線從此 中斷 。澳門馬場、黑沙環、祐漢新邨居民聯誼會基層 社團 。1 96 4年 成立 。會 址 設於祐漢第三街 順利樓七號 F地下。前 身為“馬場居民聯誼會”,所在地居民大都來自受災區域,由當時澳門政府安置遷入,缺乏基本設施。該會為居民向政府反映有關食水、道路等設施的意見 。80年代始,工作範圍包括黑沙環、祐漢新邨。1992年濠雨淹浸馬路,該會參與救災及醫療工作,登記及敦促政府安置災民。在房屋司支持下開辦黑沙環臨屋服務中心、學生自修室等設施;每月派發會訊與街坊保持溝通;成立頤康中心為區內老人服務及舉辦青少年活動等。
  • ★澳門馬評家協會澳門中文傳媒界馬經記者、編輯的聯誼性團體。1992年成立。地址在下環正街一號。宗旨是為馬評人爭取福利及加強 同 業交 流 。澳門原有法律葡萄牙管理澳門期間澳門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份。“澳門原有法律”作為《中葡聯合聲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所規定的一個法律概念,有其特定的含義和範圍 。它是指澳門回歸前由澳門本地立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制定的本地法律,其表現形式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 本法》第8 條所指的“ 法律”、“法令”、“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 ”等4種, 範圍則只包 括至199 9年12 月19日 尚在生效 的澳門 本地法律。凡屬葡萄牙有權機關制定的葡萄牙法律,無論是延伸至澳門適用的,還是專為澳門制定的,皆不在《中葡聯合聲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所指的“澳門原有法律”之列。因為,澳門回歸的實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回歸後的澳門不再是葡萄牙管理的地區,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既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方行政區域,就不可直接適用外國的法律,這是一個事關國家主權和國家尊嚴的原則問題。適用於澳門的葡萄牙法律,除非在澳門回歸前通過適當的本地化程序轉化澳門本地法律,否則,澳門回歸時不再予以保留。為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處理澳門原有法律的決定中也明確宣佈,原適用於澳門的葡萄牙法律自1 999年 12月2 0日起在 澳門特 別行政區停止生效。當然,如果遇有澳門本地法律中有條款引用葡萄牙法律的情況,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處理澳門原有法律的決定,如不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和不抵觸《基本法》的規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其作出修改前,可作為過渡安 排,繼續 參照適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時,澳門原有法律除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宣佈為同基本法相抵觸者外,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為充分體現和貫徹澳門原有法律基本不變的原則,確保法律領域的平穩過渡,中葡雙方在長達12年之多的過渡期內就法律本地化問題進行了友好合作,其中一項主要內容就是將在澳門地區生效的重要的葡萄牙法律經過修訂、磋商後轉化澳門本地法律。經過雙方努力,到1999年11月1日,包括刑法典、刑事訴訟法典、民法典、民事訴訟法典和商法典五大法典在內 的 主 要 法 典 均 先 後 實 現 了 本 地 化 。1999年 10月31 日,九屆全 國人大常 委會第12次會議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處理澳門原有法律的決定》,除少數法律及少數法律的部份條款因抵觸基本法而不被採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外,絕大多數澳門原有法律均過渡為澳門特別行 政 區 法 律 。澳門原住民指澳門古代的開發者。這個問題涉及香山地區的民族史,大概要從嶺南的開化説起。廣州最早稱番禺。番禺,雖自趙陀開闢,然因距離中原過遠,所受漢化 薰 陶 並 不 大 , 至 東 晉 時 始 漸 染 華風,據《永樂大典》卷11907引廣州府圖經志云:“至於東晉永嘉之際,中國人避地者多入嶺表,子孫往往家焉:自是以來,漸染華夏。’降至宋代,境內仍多是蠻區,據宋王象之輿地紀勝卷89《廣州風俗形勢》條:‘彼番禺,去都萬里,境接群蠻,地居海淞’。所謂“群蠻”,含義很廣,據嘉慶重修《一統志》卷440‘廣東形勢條’:‘北據五嶺,內鎮 蠻 蜑 , 蠻 有 數 種 , 曰 傜 、 僮 、 黎 、岐,皆盤 窟穴於山谷中,在廣州府屬者百五十四山’,據此,由宋至清間,廣東境內處處蠻區,但正史中卻鮮予記述”,嘉靖《香山縣誌》稱:“食貨出自民力,分為九等,而工商游手之徒不與焉。一曰農人,以殖百穀。穀品……粳之曰餘粳,赤粳,又有畬稻,名旱蓮者,徭人刀耕火種,味尤香美。惟橫琴有之。……右食貨之民有九,其不收之民有 三 , 曰 棍 人 (打 點 衙 門 , 俗 呼 光棍)。妖人(師巫邪術)。淫人(妖童娼婦)。其不治之民一曰徭人(自廣慶溪同來居谷字都及三竈,橫琴山,刀耕火種)”。“土田凡五等,而搖人畬田不與焉(畬田刀耕火種,惟橫琴,西草灣有 之 。 今 亦 為 異 縣 豪 右 所 奪 爭 訟 不已。)”據此,可以推斷澳門也曾有過“傜人 ”與“ 畬田 ”。除 了傜人 、畬 人外,至今仍繁衍不息的水上人家—— 疍人也應該是澳門地區的原住民之一。疍家人 之 正 統 名 稱 為 水 上 人 , 即 水 上 居民。據上述文字記載,傜、畬、蜑三族應 該 為 澳 門 地 區 最 原 始 的 居 民 。 傜 、畬、蜑三族同源客家,因此,客家文化是澳門歷史文化的起始成分。澳門是客家先民從中原遷徙,開發華南的歷史足蹟 所 到 之 一 。澳門原法律體系指葡萄牙管理澳門期間適用於澳門地區的全部現行法律規範分類組合不同的法律部門而形成的有機聯繫的統一整體 。澳門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16世紀中葉以後被葡萄牙逐步佔領。在葡萄牙的長期管治之下,澳門形成了其獨特的法律體系。從構成上看,澳門法律體系沿襲了葡萄牙以制定法其法律淵源基本 形 態 的 特 點 , 屬 於 典 型 的 大 陸 法系,其形式特徵非常明顯:法律淵源有嚴格的等級;成文法及彙編成法典的法律佔據重要的地位,司法見解在法律淵
  • 源方面僅擔當非常次要的角色;公法與私法之間的界限分明等。正是鑒於成文法在澳門法律體系中的重要性,所有在澳門適用的法律都必須在澳門的官方報刊上刊登。這種官方報刊在澳門於1846年開始發行,期間數易其名,後來固定稱為《澳門政府公報》(有人將其俗稱“憲報”)就性質和來源而言,澳門法律體系大致由以下4 個部份組成 :①經葡萄 牙批准 延 伸 至 澳 門 生效 的 國 際 條 約 , 如《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②延伸至澳門適用的葡萄牙本土法律,如《葡萄 牙共 和國 憲法 》 《葡 萄牙 刑 法典》、《葡萄牙刑事訴訟法典》、《葡萄牙民法典》、《葡萄牙商法典》、《葡萄牙 民 事 訴 訟 法 典 》 及 其 他 葡 萄 牙 法典;③葡萄牙專門澳門制定並僅在澳門地 區 適 用 的 法 律 , 如 《 澳 門 組 織 章程》、《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等;④澳門當地有權機關制定的本地法律,包括澳門立法會通過的法律、澳門總督核准的 法 令 、 發 出 的訓 令 及 作 出 的 批 示等,其中又以澳門立法會通過的法律及澳門總督核准的法令為本地法律的重要組成部份。本地法律中,從效力等級來看,澳門立法會制定的法律和總督核准的訓 令 不 得 與《 澳 門 組 織章 程 》 相 抵觸,而總督發出的訓令及作出的批示又不得與立法通過的法律和總督核准的法令 相 抵 觸 。就作用和地位而言,除葡萄牙專澳門制定的規範澳門政治體制的《澳門組織章程》及規範澳門司法體制的《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之外,澳門法律體系最主要由兩部份組成:一部份是延伸至澳門適用的葡萄牙本土法律,另一部份是由 澳 門 當 地 有 權 機 關 制 定 的 本 地 法律。這兩部份法律雖互為影響、互為補充,但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其所處的地位及發揮的作用卻是截然不同的。1976年之 前 , 澳 門 本 地 因 不 享 有 立 法 自 治權,大量的、主要的法律都是延伸至澳門適用的葡萄牙本土法律,包括葡萄牙憲法關於權利和自由的規定以及葡萄牙刑法 典 、 民 法 典 、 刑 訴 法 典 、 民 訴 法典、商法典等五大法典,這些葡萄牙本土法律構成了當時澳門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 , 此 外 還 包 括 葡 萄 牙 物 業 登 記 法典、公證法典、商業登記法典、工業權法典等重要法律,它們成為澳門法制的象徵。1976年,葡萄牙頒佈了《澳門組織章程》,宣佈澳門為一葡萄牙管治下的享有行政、經濟、財政及立法自治權的特殊地區。自此,澳門本地才有了自己的立法會,並形成了由澳門立法會和澳督共用立法權的雙軌立法機制,除司法體 制 外 澳 門 本 地立 法 機 關 有 權 就 刑事、民事、經濟、行政等各項社會事務進行立法。1976年以後立法權限的下放和新的立法機制的形成,為澳門本地立法的全面發展提供了必要的條件,尤其是《中葡聯合聲明》的簽訂,更為澳門本地法律的迅速發展提供了契機。在此後的時間,通過法律本地化的推動,澳門本地法律幾乎覆蓋了各個社會領域,成為澳門法律體系中重要和最現實的組成 部 份 。澳門回歸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澳門法律體系中屬澳門本地有權機關制定的法律,除同基本法相抵觸或經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以利實現平穩過渡和政權的順利交接。澳門晉江同鄉會民 間 社 團 。 1 9 8 7 年 1 1 月 2 7 日 成立。 會 址 在 黑 沙 環 祐 漢 新 邨 第 五 街 十號。 宗 旨 為 : 聯 絡 同 鄉 感 情 , 敦 睦 鄉誼,互助至敬,辦好同鄉文化福利和社會慈善事業,為澳門社會安定和經濟繁榮作出貢獻。該會是由澳門晉江籍人士於 1 9 8 6 年 1 1 月 2 3 日 發 起 並 成 立 籌 委會, 翌年 11 月2 7日 舉行 成立 儀式 , 會上選舉洪國顯為首屆會長。該會為會長制及理、監事會制 ,兩年換屆一次 。澳門桌球總會體育社團。由一群愛好桌球運動人士於1987年發起成立。會址設於提督馬路16號B一樓。原名為“澳門桌球室公會”,1995年應澳門體育總署要求改為現名。以推動普及澳門的桌球運動為澳門爭光,培育年青一代為宗旨。1987年率團參加上海舉行之全國檯球邀請賽獲團體賽冠軍。歷年來該會發動運動員參加各地重要賽事,包括於廣州、杜拜、巴基斯坦先後舉行之第十三、十四、十五屆亞洲業餘桌球錦標賽,1998年廣州舉行之世界業餘桌球錦標賽。此外,每年均舉辦本地桌球賽事,包括公開組、青年組、 學生組及 女子組 。《澳門時報》20 世紀 3 0年 代澳 門 最有 影響 的 中文報紙之一。1916年創刊。創辦人為香港《南華早報》陸慶南。該年陸氏到澳門得到澳門當局的幫助而創辦,由其弟陸翼 南 主持 。 該 報初 具 現 代報 紙 之 規模, 報 道 社 會 新 聞, 因 此 較 受 讀 者 歡迎, 但 發行 量 也 僅3 0 0~ 5 0 0份 之 間 。由於經費少、設備缺,不得不與《民生報》和《平民報》合用一個工場。抗戰時期,該報也以抗日為宗旨。1941年前停 刊 。澳門恩平同鄉會民間社團。1983年7月成立。會所在文第士街29號三樓。以交流鄉情,聯絡鄉誼,服務桑梓,辦好福利為宗旨。該會於 198 3年4 月成立 籌委會 ,7月 舉行成立大會。會長為何常。在澳門恩平鄉親熱心 募捐,購 得現會所 。
  •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行政 暨 公 職 局 出 版 的 定 期 刊 物 之一。每年度更新一次,目的是為了向市民及各界人士提供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的資料,務求使他們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尤其是政府組織有更多的了解。其內容主要分為兩大部份:第一部份簡述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基本情況;第二部份則詳述了澳門特別行政區各政治體制的組成,以及各公共部門及實體的架構、職責或權限 。由於澳門回 歸後,特別 是2000 ~200 1年,澳門政府的行政組織出現較大的改動,包括設立了警察總局、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以及民政總署等幾個重要部門,並相應撤銷了一些部門,故本刊在內容 及 編排 上 均 作出 了 及 時更 新 及 修正,使本刊資料能確實反映現行澳門特別行政區公 共行政的 最新情況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67 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立法會行使下列職權:①依照澳門基本法的規定和法定程序 制 定 、 修 改 、 暫 停 實 施 和 廢 除 法律;②審核、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 審 議 政 府提 出 的 預 算執 行 情 況 報吿;③根據政府提案決定税收,批准由政府承擔的債務;④聽取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並進行辯論;⑤就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⑥接受澳門居民申訴並作出處理;⑦如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一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經立法會通過決議,可委托終審法院院長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調查委員會如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的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⑧在行使上述各項職權時,如有需要,可傳召和要求有關 人士作證和 提供證據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舉行全體會議的最低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 之 一 。 除 《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法》另有規定外,立法會的議案、法案由全體議員過半數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通過的法案須經行政長官簽署和公 佈, 方能 生效 。立 法 會 大 樓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解散條件《澳門特別行政區 基本法》第52 條第1款規 定:澳門 特別行政 區行政長 官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解散立法會:其一,行政長官拒絕簽署立法會再次通過的法案;其二,立法會拒絕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或行政長官認為關係到澳門特別行政區整體利益的法案,經協商仍不 能取得一 致意見 。行政長官解散立法會的程序與限制是:行政長官在解散立法會前,須徵詢立 法 會 的 意 見 ,解 散 時 應 向 公 眾説 明 理 由 ; 行 政長 官 在 其 一 任 任期 內 只 能 解 散 立法 會 一 次 。 立 法會 如 經 行 政 長 官依 照 法 定 程 序 解散 , 須 於 9 0 日 內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68條的規定重新產生。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內部委員會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第1/1999號決議通過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22條指出:立法會以委員會方式運作。據此,立法會內部委員會是立 法 會 自 身 的 工 作 機 構 。 以 性 質 不同,立法會內部委員會分為常設委員會和臨時委員會。各委員會成員的數目由執行委員 會建議, 經全體會 議決定 。立法會現有 4個常設委 員會:章 程及任期委員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的任期是整個立法屆,其餘常設委員會的任期是每一立法會會期,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細則性分析和研究立法會主席交付的法案或議案,並提交報告 。立 法 會 在 開 會 。
  •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澳門 特 別 行政 區 立 法會 的 代 表 機關,由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通常居住連續滿15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並由立法議員以不記名投票方式互選產生,獲得過半數有效票或獲得多數有 效票的議員當選 。《澳門特別行政區 基本法》第74 條賦予立法會主席如 下6項職權:主持 會議;決定議程,應行政長官的要求將政府提出的議案優先列入議程;決定開會日期;在休會期間可召開特別會議;召開緊急會議或應行政長官的要求召開緊急會議;立法會議事規則所規定的其他職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賦 予立法 會主 席5類 職權 :第一類,代表立法會,領導及協調立法會工作,對立法會所屬的全部工作人員及在立法會服務的保安人員行使監管 權 。第二類,對立法會工作的權限,包括: 代 表 立 法 會 ;主 持 執 行 委 員 會 工作;根據《議事規則》進行審查後,初端接納或拒絕接納法案、議案、全體會議的議決、異議及申請;將法案、議案及全體會議議決等文本,按事項派發給有關的委員會審議及發表意見;在執行委員會內促使組成各委員會,並監察是否遵守《議事規則》或全體會議所訂的期 限 ; 接 受 向 立 法 會 提 出 的 請 願 、 申述、異議或投訴,並按事項派發給有關的委員會;著令將決議、動議、全體會議的議決及執行委員會的議決,公佈於《澳門 特別行 政區 公報》 ;維持 立法 會的秩序、紀律及安全,並為此採取適當的措施;確保《議事規則》、全體會議和執行 委員會 議決的 遵守 。第三類,對全體會議的權限,內容包括:訂定全體會議包括《基本法》第74條第(5)項規定的緊急會議的日期及議程 , 並 召 集 全 體 會 議 ; 主 持 全 體 會議,宣佈會議開始、中止及結束以及領導有關工作;安排議員發言的登記;許可議員發言,維持辯論秩序,如發言已偏離討論事項或言詞含侮辱性或攻擊性內容 則 予 以 警告 , 如 發 言者 堅 持 其 態度,得中斷其發言;將收到的信息、資料、解釋、請願、申述、異議、投訴及邀請等及時通知全體會議;安排表決事項的次序;將法案、議案付諸討論及表決,及將已獲接納的申請付諸表決; 將被初端拒絕的法案、議案及申請通知全體會議;允許根據第93條規定轉播全體會議實況;命令更正《立法會會刊》內容 。第四類,對議員的權限,包括:按《議員 章程》 規定 ,審核 議員缺 席全 體會議的理由;接納及著令公佈放棄議員資格的聲明書;著令公佈議員中止職務或喪失資格的議決;促使章程及任期委員會採取必要措施,以便對議員資格作出嗣後審查;處理議員根據第二條規定所提出的要 求及議員提 出的申請 。第五類,對立法會以外機關及實體的權限,包括:將《基本法》第52條第1款第(2)項所指法案的拒絕通過,通知行政長官;將《基本法》第51條規定情況 下 法 案 的 再 次通 過 , 通 知 行 政 長官;根據《基本法》第54條第(3) 的規定,將法案之再次拒絕通過,通知行政長官;將通過的法案送交行政長官,由其根據《基本法》第50條第(3)項的規定簽署及公佈;主動或應任何議員要求邀請其他人士參與全體會議,但不妨礙《基本法》第50條第(15)項和第64條第(6)項的規定;將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成員的名單通知行政長官;簽署以立法會名 義發出 的文件 。立法會主席的任期是整個立法屆,但可放棄;立法會主席缺席時由副主席代理 , 主 席 或副 主 席 出 缺時 , 另 行 選舉 。曹 其 真 宣 誓 就 任 立 法 會 主 席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立法提案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體制,議員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均享有法律提案權,且提案方式均為法案。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對立法會選舉法、公共收支、政治體制、政府運作享有專屬提案權;議員對涉及政府政策的事項享有附條件提案權,即須得到行政長官書面同 意 。法律 提 案 分 為 原始 提 案 和 修 訂 提案,後者包括訂正提案、替代提案、補充提案及刪除提案。行使提案權的方式是:法案或其 修訂提案得 由不超過6 名議員簽署;政府提出的法案應由行政長官簽署並且注明就法案已經徵詢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的意見。所有法案應遵照下列形式要件:以書面提出、以條列
  • 方式編寫、具有能簡略反映其主要標的的名稱、附有理由陳述。法案首先呈交立法會主席審查,立法會主席應初端拒絕接納不具備形式要件的法案、未指出修改法律體系之具體目的的法案、違反提案權規則的法案。對主席所作拒之此類決定,任何議員均得向全體會議提出上訴。被確定拒絕接納或未獲通過的法案不可在同一會期內重新提出;在某一立法會會期內已提出而未表決的法案,於隨後各立法會會期毋需重新提出,但在立法屆結束、立法會解散或行政長官辭職或免職的情況下除外。任何的原始法案可於一般性討論結束前撤回,修訂提案可於細 則性討論結 束前撤回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立法程序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四編的規定,立法會的立法程序分3類:普 通立法程序 、決議之議 決程序、緊急立法程序。決議之議決程序僅適用於立法會所作之決議。緊急程序適用於任何法案或議案,但必須在法案或議案開始一般性討論前提出,任何議員及 行 政 長 官均 有 權 提 出適 用 緊 急 程序,由全體會議決定是否採用適用。在緊急程序中,可以免除有關委員會細則性審議或者免除發給有關的委員會作最後編訂,或縮短有關期限。普通立法程序 由 8 個 階 段 組 成 , 依 次 為 : 立 法 提案、一般性討論、一般性表決、委員會的細則性審議、細則性討論和表決、總體最後表決、最後編訂、行政長官的簽署。此外,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制定的法律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備 案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接待公眾服務規章》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於2000年7月12日以第6/2000號決議通過,共11條。該決議規定了接待公眾服務之目的與限制,接待的方式及對公眾所提出之問題 的處 理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產生辦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之組成及產生方式的法規。現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產生辦法》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基 本法》 之“附 件二” 。產生辦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產生。第二屆立法會有27人組成,其中,直接選舉 的 議 員 1 0 人 ; 間 接 選 舉 的 議 員 1 0人,委任的議 員7人。第 三屆立法會 有29 人 組成 , 其中 , 直 接選 舉 的議 員 1 2人;間接選舉的議員10人,委任的議員7人。議員的 具體選舉辦 法,由澳門 特別行政區政府提出並經立法會通過的選舉法加以規定。2009年以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員 會 備 案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組織架構其法律根據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組織法》(第11/2000號法律),由澳門特 別行政 區立 法會於 20 00年 11 月16 日通 過, 並於 20 01 年1 月1 日生 效 。該法律訂明:立法會具有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權,並設有具等級從屬關係的立法會輔助部門;立法會的行政管理機關為立法會主席、執行委員會及行政委員會,其中,立法會主席具有《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法律及《立法會議事規則》所賦予的權限,並監管立法會的行 政 管 理 。執行委員會的權限為:訂定行政管理的一般政策及其執行措施;監察立法會的財政管理;行使對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的領導權;進行與立法會輔助部門的公職人員之任用和狀況調整有關的行為;按照公職的一般制度行使紀律懲戒權;制定立法會輔助部門的技術與行政部門 的 內 部 組 織 規 章 , 並 將 其 公 佈 在《立法 會會刊 》第 二組內 。行政 委員 會的權限為:編製立法會預算案;編製立法會報告書及帳目;執行立法會的財政管理。立法會輔助部門由秘書長及副秘書長等機構組成,直屬於執行委員會,負責向立法會的行政管理機關及議員提供技 術及 行 政輔 助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對政府工作的質詢程序規則》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於2000年6月14日透過第3/2000號決議通過,並於2001年2月6日由第1/2001號決議修改,共14條。主要內容是:確認只有立法議員才有權提出質詢;規定了質詢的目的、限制,口頭質詢及書面質詢的形式 與 程 序 等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鑒於 由 第4 / 91/M 號 法 律通 過 的《澳門立法會選舉法》被宣告為抵觸《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且不被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因此,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透過第3/2001號法律核准《澳門 特別行 政區 立法會 選舉法 》。 這部法律確立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依據該法律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 法會選舉 制度主要 由5項內 容組成 : 選 舉 體 系 , 選 舉 資 格 , 選 舉 方式,選舉 程序和選 舉中之不 法行為 。選舉體系分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 。選舉資格的一般規則是:年滿18周歲且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的自然人具有選舉資 格;已 經取得 法律人 格至少 3年,並已在身份證明局登記的代表有關社會利益 的法人 亦具有選 舉資格 。在直接選舉中,具有選舉資格且亦作選民登記的自然人具有投票資格,凡
  • 具有投票資格且年滿21周歲的自然人均具有被選資格;但禁治產人、精神錯亂的人和經確定判決宣告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具有投票資格,行政長官、主要官員、在職的司法官及任何宗教或信仰的司 祭 不具 有 被選 資 格。 在 間接 選 舉中,具有選舉資格並已按照《選民登記法》 作 登 記 的 社 團 或 組 織 具 有 投 票 資格,但由公共實體主動設立的或一半以上的 財 政 收 入 來 自 公 共 實 體 的 法 人 除外 。直接選舉之選舉方式是按照比例代表制,以多候選人名單方式選出,每一選民只能對候選人名單投出獨一票。間接選舉之 選舉方式 是透過4 個選舉組 別為之:僱 主利益選 舉組別, 相當於4 名議員;勞 工利益選 舉組別, 相當於2 名議員;專 業利益選 舉組別, 相當於2 名議員;慈善、文化、教育及體育利益選舉組別 ,相當 於2 名議員 。選舉 程序 由下述階段組成:行政長官訂定立法會選舉日期、行政長官委任選舉委員會,政治團體或提名委員會向行政暨公職局提交候選人名單及候選人名單可接納性的查核,設立投票站,競選活動,選舉投票,投票之核算,獲選名單之宣佈及公佈 。選舉中的不法行為分為犯罪和輕微違反,其主刑是監禁、罰金和罰款,附加刑是 中止政 治權利 與撤職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首次立法會選舉是在2001年9月進行的,共選出20名(直選、間選各10人)議員,連同行政長官委 任的7 名立法 議員組 成了特 區第 二 屆 立 法 會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澳門 特別 行 政區 立法 會 於1 99 9 年12月20日透過第1/1999號決議通過,共162條。 主要內容包括 :立法議員 的權力與義務;立法會的機關,立法會內部各委員會的組成及權限;立法會的運作與工作順序;立 法議員發言的規則 ;立法會的運作程序,分為:一般立法程序、做出決議程序、質詢程序、公共利益問題辯論程序、聽證程序、請願處理程序、施政報告辯論程序、預算執行報告審議程序、緊急立法程序。《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是立法會行使權 力的 活 動準 則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聽證規章》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於2000年7月6日透過第4/2000號決議通過,共14條。該決議規定了 聽證的定義、限制 、正當性和發起權;確認了聽證的方式與程序;並設立了聽證的舉報義務和保密義 務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即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擔任,通過直接選舉 、間接選 舉、行政 長官委任 3種途徑產生。立法議員的資格與地位規定於第3/2000號法律,即《立法會立法屆及 議員 章程 》 。除首屆立法會外,每屆立法會議員任期4年,議 員連任沒有 限制。議員 任期自 當 選 後 舉 行 的 首 次 立 法 會 會 議 開始,至下屆立法會首次會議終止,但為填補出缺而獲選或獲委任的議員,服務至該屆立法會結束時止。立法議員就職時應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01條的規定宣誓效忠,並依法申報收益和 財 產利 益 。在行使立法會的立法權限時,立法議員享有如下3項 權力:提出法案、 議案; 提 出 上 述法 案 、 議 案及 對 政 府 法案、議案的修訂提案;要求以緊急程序處理任何上述法案、議案。但是,只有不涉及公共收支、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的議案,方可由立法議員個別或聯名提出;凡是涉及政府政策的議案,在提出前必須得到 行政長官的 書面同意 。在行使立法會的監察權限時,議員享有5項權力 :要求召集 專為質詢政 府工作的全體會議;要求召集專為辯論公共利益問題的全體會議;為達到《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71條第(8)項所規定目的,及為澄清公共利益的問題,建議在常設委員會或臨時委員會內進行聽證;要求行政長官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為履行其職務所需的資料和官方刊物;就公共利益的事項,一般性徵詢及聽取行政長官、政府及任何公共或私人實 體 的 意 見 。第 二 屆 立 法 會 擁 有 27名 議 員 。此外,為充分履行其職務及正常行使其權力,議員亦得向全體會議提出議決案或表達心意的建議;在全體會議廳及委員會會議室擁有席位及發言;參加討論和表決;提出申請;援引《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並提出異議
  • 及抗議;建議組成臨時委員會;建議修改《議事規則》。立法議員之特權及豁免在於: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議員非經立法會許可不受逮捕、拘留和羈押,但現行犯除 外 。議員須遵守的一般義務是:在存在利益衝突時,議員不得參與相關事項的討論和表決;此外,議員還須遵守法律規 定 的 7 項 義 務 。 一 旦 被 提 起 刑 事 程序,議員可被中止職務。議員亦得透過立法會主席提交書 面聲明而放棄資格 ;而且,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經立法會決定,議員即喪失其立法議員資格:因嚴重疾病或其他原因無力履行義務;擔任法律規定不得兼任的職務;未得到立法會主席同意,連續5次或間斷15次缺 席會議而無合理解釋;違反立法會議員誓言;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內或區外犯有被判 30 日以 上處 監禁 的刑 事罪 行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所享有的高度的自治權之一,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行使,主要內容有 如下3項 :依照澳 門基本法 的規定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暫停實施和廢除法律;審核、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審議政府提出的預算執行情況報告;根據政府提案決定税收,批准由政府承 擔的債務 。《澳門特別行政區 基本法》第17 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享有立法權。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備案不影響該法律的生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後,如認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基本法關於中央管理的事務及中央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可將有關法律發回,但不作修改,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該法律的失效,除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另有規定外,無溯及力。 澳 門 特 別 行 政區 立 法 權 的 界 限 在於 :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立 法 制 度 須 以《澳門特 別行政 區基本 法》的 規定為 依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 不 得 抵 觸《 澳 門 特 別行 政 區 基 本法 》 的 規 定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暨特區政府宣誓就職儀式澳門政權交接儀式順利完成後,中華人 民共 和國 中 央人 民政 府 於1 99 9 年12 月 20 日 凌 晨1 時 45 分 左 右在 澳 門 綜藝館主持舉行的又一莊嚴儀式。首先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何厚鏵宣誓就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監誓。然後分別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第 一 屆 政 府主 要 官 員 、行 政 會 議 成員、立法會議員、法官和檢察官宣誓就職,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何厚鏵監誓。宣誓就職完畢,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何厚鏵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分別發表講話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暨特區政府宣誓就職儀式的順利舉行,標誌著“一國兩制”偉大構想在解決澳門問題上獲得了成功,標誌著中國人民為實現祖國完全統一而進行的努力取得重大的成果,也是 對 世 界 和 平 與 進 步 事 業 的 重 要 貢獻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成 立 暨 特 區 政 府 就 職 儀 式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慶祝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央 人民政 府於 19 99年 12 月2 0日上午10時在澳門綜藝館舉行的重大慶典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何厚鏵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分別在慶祝大會上發表了熱烈洋溢的講話。之後,慶祝大會安排了 文 藝 演 出 , 慶 祝 澳 門 重 歸 祖 國 懷抱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最高首長,對外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也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直接領導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對中央人民政府和澳門特別行政 區 負 責 。 根 據 《 澳 門 基 本 法 》 規定,行政長官由年滿40周歲,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中國公民擔任。行政長官必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盡忠職守,廉潔奉公,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在任職期內不
  • 得具有外國居留權,不得從事私人盈利活動。就任時應向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院長申報財產,記錄在案。任內定期向澳門特區立法會宣讀施政報告,並不定期赴京向中央人民政府述職。行政長官的主要職權包括:①領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②負責執行澳門基本法和其他適用法律;③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將財政預算、決算報中央人民政府備案 ; ④ 決 定 政 府 政 策 , 頒 佈 行 政 命令;⑤制定行政法規並頒佈執行;⑥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各司司長 、廉政專員、審計長、警察部門主要負責人和海關主要負責人;建議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員職務;⑦委任部份立法會議員;⑧任免行政會委員;⑨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級法院院長和法官,任免檢察官;⑩依照法定程序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檢察長,建議中央人民政府免除檢察長的職務;(11)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公職人員;(12)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就澳門基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發出的指令;(13)代表特別行政區處理中央授權的對外事務等等。澳門基本法的上述規定充分表明,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架構特點是行政為主導,行政與立法互相制衡,司法相對獨立的模式。行政長官可在必要時解散立法會,而立法會在必要時也可彈劾行政長官。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是何厚鏵,2004年8月29日何厚鏵以296票(99%)的高得票率當選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二任行政長官 。2 004 年 12 月 20 日 , 何 厚 鏵 宣 誓 就 任 第 二 任 行 政 長 官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第3/2004號法律《行政長官選舉法》 由4個界別的300 名人士組成,其中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界10 0 人 , 第 二 界 別 共8 0 人 ( 文 化 界 1 8人、 教育 界2 0 人、 專業 界 30 人、 體 育界12人),第三界別共80人(勞工界40人、社會服務 界34人、宗 教界6人) ,第四界別共40人(立法會議員的代表16人、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12人、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12人)。除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為當然委員外,第一界別、第二界別各分組及第三界別中的勞工界和社會服務界,其選委會委員由該界別或界別分組中具有投票資格的社團或組織依照本法律有關規定選舉產生。宗教界的選委會委員,由宗敎團體各自以協商方式提名,由管委會確認和登記。選委會委員中立法會議員的代表及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分別由該屆立法會議員或該屆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自行選舉產生。選委會委員須年滿21周歲、已作選民登記,並不得為無選 舉資 格者 。 選委 會任 期5 年 。選 舉 法 在 第 3 0 條 委 員 通 則 裏 規定:委員應履行其職務,但管委會認可的不 能 履行 職 務 的合 理 理 由除 外 , 尤其:①由衛生局醫生發出文件,證實因患病 而 不 能 出席 行 政 長 官選 舉 日 之 投票,但應最遲於取得證明文件的翌日報告管委會②須進行不可延期或免除的職業活動,但應盡快向管委會報告及作出解 釋 。 ③ 自 選 委 會 委 員 名 單 公 佈 之 日起,至行政長官選舉結果公佈之日,委員享有第25條規定的豁免權。④在參加管委會組織的活動期間及投票日,委員被免除履行公共或私人職務,並不得因此損及任何權利和福利,但應為此提出履行 職務 的證 明 。2004年8月2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選出首任行政長官何厚鏵為第二任行政長官 候 任 人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協助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該會設委員7~11人,由行政長官從政府主要官員、立法會議員和社會人士中委任。他們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委員的任期不超過委任他的行政長官任期,但在新的行政長官就任前,原行政會委員暫時留任。行政會會議由行政長官主持,每月至少舉行一次會議。行政長官在作
  • 出重要決策、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制定行政法規和解散立法會前,須徵詢行政會的意見,但有關人事任免、紀律制裁和緊急情況下採取的措施除外。行政長官如不採納行政會多數委員的意見,應將具體理由記錄在案。澳門特區首屆行政會委員為陳麗敏、譚伯源、張國華 、崔世安、歐文龍、吳榮恪、唐志堅、梁慶庭、馬有禮、廖澤雲。第二屆行政委員為 陳 麗 敏 、唐 志 堅 、 梁慶 庭 、 馬 有禮、 廖 澤 雲 、 賀 一誠 、 歐 安 利 、 鄭 志強、林 香生、 梁維特 。第 二 屆 行 政 會 全 體 成 員主 要 官 員 宣 誓 就 職 。《澳門特別行政區車輛管理制度》(第7/2002號法律)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車輛管理制度的法律。其目的在於為公共實體車輛的使用及監管訂定更清晰明確的一般原則。2002年7月22日頒佈。主要內容包括:凡所有權屬於特別行政區和公務法人,其中包括具法律人格的部門、公共基金會和公共教育機構的車輛均受該法規管;公共車輛依用途為標準分為:供個人使用車輛、禮儀車輛、特別車輛及一班工作車輛,分配予個人專用的車輛主要是讓權利人用於與其所擔任職務有關的工作,在用於私人事務時,原則上車輛只能由權利人駕駛且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使用;在車輛購置方面,大部份車輛在價格、保養和運行消耗方面需要符合經濟原則且受特別財產清冊 、每年燃料消耗上限等適當的監控機制約束;配備車輛的部門或機構有責任適當看管、監控、保養車輛,以最經濟和合理的方法使用及管理車輛;該法亦對懸掛識別 牌亦 作了 規定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 使 審 判 權 的 機關。 法 院 獨 立 行 使審 判 權 , 只 服 從 法律,不受任何干涉,其職責在於維護權利及受法律保護之利益、遏制對法律的違反以及解決利益衝突。法院的裁判對所有 公 共 實 體 及 私 人 實 體 均 具 有 約 束力,且優於其他當局之決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法 院分3個 審級,分 別是:第 一審法院、中級法院、終審法院;第一審法院包括初級法院(含民事起訴法庭和刑事起訴法庭)和行政法院。各級法院的法官,根據當地法官、律師和知名人士組織的獨立委員的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 。 各 級 法院 之 組 成 和權 限 由 第 9 /1999號法律(司法組織綱要法)調整。首任終 審法院 院長為 岑浩輝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也就是澳門特別 行政區的行政機關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的最高首腦是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即行政長官不僅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也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具有雙重身份,故行政長官享有領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 府 、 決 定 政 府政 策 和 發 佈 行 政 命令、制定行政法規並頒佈執行、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主要官員、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公職
  • 人員 等 職 權 。在行政長官之下,基本法規定了四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府架構。即在行政長官之下設司、局、廳、處四級行政架構。在澳門回歸後,根據澳門實際情況 ,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設 立 了 5 個司,即行政法務司、經濟財政司、社會文化司、運輸工務司和保安司。每個司下面都設有相應的局、廳、處單位。此外,根據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還設立 了海關 和警察 總局 。要了 解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政 府 架構,還必須對基本法所規定的廉政公署和審計署的性質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基本法之所以將這兩個機構規定在“行政長官”一節之中,並不是意味着這兩個機構不是行政機關,而僅僅是因為這兩個機構所擔任的工作性質比較特殊,因而須獨立工作,直 接向行政長官負責 。從性質上講,這兩個機構仍然屬於澳門特別行 政區政 府之組 成部份 。根據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必須由年滿40周歲,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並在當地通過選舉產生後由 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架構中的5 個司長、廉政專員、審計長、海關關長以及警察總局局長,都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主要官員,必須由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15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並由行政長官提名後報 請中央人民 政府任命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的層階設置澳門公共行政的組織架構綱要由第2/199 9號法律第 3條及第2 1條、第6 /199 9號 行政 法規 、19 84 年8 月1 1日 第85/84/M號法令及1987年7月30日 第8/87/M號法律訂定,並制定了一套具有靈 活 地 建 立 部 門 架 構 特 色 的 組 織 制度。除澳門保安部隊外,該等法例所訂定的組織原則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公共部門,包括自治部門。同時,有關法例經必要配合後,亦適用於登記及公證部門、衛生部門、監獄及學校、司法警察局、立法會辦事處。現時,在行政長官領導下的特區政府設有司、局、廳、處四個等級,回歸時已有的組及科設置予以保留。局分兩級設置,廳及處均可成為直屬於 局長的附屬單位 。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根據第11/2001號法律設立,負責關務管理和監督具警務性質的職務。海關關長由行政長官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對 行 政 長 官 負責 。 其 職 責 是 : 預防、打擊和遏止關務欺詐行為;致力預防和遏止不法販運活動;配合對外貿易活動的監管工作,並為發展對外貿易活動作出貢獻,以維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國際上的信譽;根據法例,確保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致力履行澳門特別行政區在海關範疇內承擔的國際義務;致力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妥善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保安政策;參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民防工作,並在緊急情況中參與行動。其權限涉及關務、知識產權 、對外貿易活動、海關國際關係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範圍。現任關長為徐禮 恆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下設的工作機構。全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 表 大會 第 一 次會 議 決 定, 批 准 在《中華人 民共和 國澳門 特別行 政區基 本法》實施時,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員 會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委 員會,即 該會將 於19 99 年12 月20 日澳 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時設立。其任務是:就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7 條、第18條 、第143條 、第144條實 施中的問題進 行研究,並 向全國 人 民 代 表大 會 常 務 委員 會 提 供 意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共10人,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 內地和澳門 人士各5人 組成, 其中 包括 法律 界人 士; 任期 5年 。澳門委員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澳門特別行 政 區 永 久性 居 民 中 的中 國 公 民 擔任,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立法會主席和終審法院院長聯合提名,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第一屆澳門基本法委員會的主任委員是喬曉陽,副主任委員是 李成俊,澳門另外 4名委員是楊允中、黃漢強、李沛霖、林笑雲。2 004年 12月2 9日,上 述五位 澳門委員獲全國人大常委會委任為第二屆委 員 。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正式標識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0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除懸掛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國徽外,還可懸掛和使用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和區徽。”由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 負 責 制 定 的 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區旗,是繪有五星、蓮花、大橋、海水圖案的綠色旗幟。區旗的具體使用辦法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通過的第6/1999號法律《區旗和區徽的使用及保護》加以 規 範 。
  • 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正式標識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0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除懸掛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國徽外,還可懸掛和使用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和區徽。”由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 負 責 制 定 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區徽,中間是五星、蓮花、大橋、海水的圖案,周圍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葡文“澳門”字樣。區徽的具體使用辦法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通過的第6/1999號法律《區旗和區徽的使 用及保 護》加 以規範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推選澳門特別行政區首任行政長官的機 構 。根 據 《 澳門 特 別 行政 區 基 本法》附件一的規定,第一任行政長官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產生。根據1993年3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的規定,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在當地通過協商或協商後提名選舉的方式,產生第一任行政長官的人選,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而推選委員會則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負責籌組。推選委員會全部由澳門永久性居民組成,必須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其成員包括澳門地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前曾在澳門行政、立法、諮詢機構任職並有實際經驗的人士和各階層、界別中具有代表性的人士。推選委員會由200 人組成,其中包括:工商、金融界60人,文化、敎育、專業等界50人,勞工、社會服務、宗敎等界50人,原政界人士、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40人。經過長期而深入的全面諮詢,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先後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具體產生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的產生辦法》。在1999年2月份,報名期內有2288位符合資格的澳門各界居民正式參選推選委員會 , 在 籌 委 會 六 次 全 體 會 議 上 選 出243人候選名單(不計人大代表4人和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11人),在籌委會七次全體會議上正式選出200人組成推 委會。推委會於1999年4月23日假澳門旅遊活動中心舉行首次全體會議,並通過何厚 鏵 、 區 宗 傑 為 首 任 行 政 長 官 候 選人。 推 委 會 於 1 9 9 9年 5 月 7 日 至 8 日 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由兩位行政長官候選人介紹政綱並接受推委提問。推委會1999年5月15日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正式選出何厚鏵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的人選。整個過程充分體現“公平 、公正 、公 開、民 主、廉 潔” 的原 則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直屬行政長官的部門。旨在協助行政長官統籌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中央人民政府及內地關係的工作。組織法規為第15/2001號行政法規、14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其職責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中央人民政府及內地的關係上,協助行政長官統籌工作;開展與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門,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設於北京的 辦事處的聯絡工作 ;向內地宣傳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社會及文化現狀,以及發展雙方的旅遊、文化交流;在經濟、貿易、旅遊、文化、培訓領域,為推動交流和合作,與內地相關部門發展聯絡、諮詢和商討工作;協助在北京或內地其他地方工作、到當地公幹或接受培訓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職人員及參與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負責的培訓或其他活動的非公職人員。現任主任為吳 北 明 。《澳門特別行政區選民登記法》(第12/2000號法律)由澳門 特別 行政 區立 法會 於2 00 0年1 1月 21 日 通過 ,並 於 公佈 日之 後 的第30日開始生效。該法確立了選民登記的普遍性和單一性原則,承認選民登記具永久效力,而且產生具有選舉資格之法定效力。賦予行政暨公職局負責選民登記 之 組 織 、 維 持、 管 理 和 跟 進 的 權限。訂明了選民登記數據庫必須記載的資料的內容。依據該法的規定,參加立法會直接選舉或間接選舉的選民登記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自然人與法人的選舉資格、選民登記的有效性、進行登記的區域劃分、登記組織與程序、選民登記證明和選民登記冊、登記中出現的違法行 為及 處罰 等 。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澳門特別行政區行使檢察職能的司法機關。檢察院享有自治地位,獨立行使其職責及權限,不受任何干涉。其職責是:在法庭上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刑事訴訟,維護合法性及法律所規定的利益。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採用“一 院建 制、 三級 派任 ”的 組織 模式 ,檢察院在各級法院的代表分別為:在終審法院由檢察長代表,由助理檢察長協助;在中級法院由助理檢察長代表,在第一審法院由檢察官代表。檢察院之組成和權限由第9/1999號法律(司法組織
  • 綱要法)調整。首任及第二任檢察長為何 超 明 。澳門特別行政區儲備基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 和 國 政 府 關 於澳 門 問 題 的 聯 合 聲明》附件二的安排,“從《聯合聲明》生效之日(即1987年4月13日)起至1999年12 月1 9日 止, 澳門 葡萄 牙政 府從 新批和 續 批 土 地 契 約 中 所 獲 得 的 各 項 收入,在扣除開發土地平均成本後,由澳門葡萄牙政府和日後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平分。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土地收入,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儲備基 金,存 入在 澳門註 冊的銀 行。 ”由於這個基金的資金來源是從澳門土地使用的收入中獲得的,所以這個基金在澳門回歸前是稱之為土地基金。這個基金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時(即1999年12月20日)移交予特區政府。在接收總值達到101.85億澳門幣的土地基金後,特區政府委托澳門金融管理局管理這個基金。與此同時,根據成立這個基金的原意 —— 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一項財政儲備,這個基金亦改稱為澳門特別行 政區 儲 備基 金 。與一般的基金不同,澳門特別行政區儲備基金的本金於《聯合聲明》生效之日開始,由土地收益中所撥出的一部份所累積而成,但是當這個基金移交予特區政府後,有關本金的撥款便會終止(即在特區成 立後,特區 政府將不會 再從新批和續批土地契約中所獲得的收入的一部份撥給這個基金)。因此,從本質上而言,這個基金是中央政府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時,所給予特區政府的一項一次過的財務轉移。而這個基金的滾存在日後的增減則完全取決於有關管理 部 門 對 這 個 基 金 的 使 用 和 投 資 等 因素。實踐中,由於有效的管理,這個基金的滾存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是有所增加的(這個基金的結餘從移交時的101.8 5 億元澳門幣,上升至2002年末的107.3 4 億元澳門幣)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的旨在1999年1 2月 20 日成 立的 澳門 特別 行政 區 作準備工作的一個籌備機構,全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為保 證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 一 屆 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構根據體現國家主權、平穩過渡的原則順利產生,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一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生辦法的決定》第二條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負責籌備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有關事宜,根據該決定規定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的具體產生辦法。籌備委員會由內地委員和不少於百分之五十的澳門委員組成,主任委員和委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員 會 委 任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共 有 1 0 0 名 委 員 。 其 中 澳 門 委 員 有 6 0人,佔60%,他們分別來自澳門社會各界,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內地委員有40人,主要來自同澳門事務有較多聯繫的中央和地方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專家學者等。主任委員錢其琛,副主任委員謝非 、 馬 萬 祺、 廖 暉 、 王啟 人 、 王 英凡、何厚鏵、吳福、曹其真、何鴻樂,秘書長為陳滋英,副秘書長李水林、謝後和、賀定一。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規定,澳 門特別行 政區籌備 委員會有 9項任務:①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包括制定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和行政長官人選的具體產生辦法,並按此辦法產生推委會,推選第一任行政長官人 選 , 決 定 第 一屆 政 府 機 構 的 設 置等;②制定第一屆立法會的具體產生辦法;③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的具體產生辦法;④提出與平穩過渡有關的重大法律問題的處理辦法,包括與基本法抵觸的澳門原有法律的處理辦法,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⑤制定市政機構的過渡辦法;⑥關注並提出澳門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平穩過渡及治安穩定應採取的重大措施和有關政策性建議;⑦提出關於國籍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⑧提出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慶典儀式和慶祝活動方案;⑨處理與籌備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其他重大事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於199 8年5月5日成立 ,全體委員獲江澤民等國家領導人接見 。1998 年5月5 日,澳門 特別行政 區籌備委員會在北京宣告正式成立,並舉行了首次會議。根據會議的決定,籌委會下設政務、 法律、經濟 和社會文化 4個工作小組,其後大約每兩個月召開一
  • 次全體會議,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召開各小組會議。為方便工作,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還設立了秘書處,負責會議的資料準備、文件起草和記錄工作,並負責日常聯絡委員、統籌對外事宜等輔助性工作。秘書處設在北京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在澳門設有辦事處。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共召開了11次全體 會議 , 51 次 小組 會 議, 通 過了 3 0份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事務的決定和決議,涉及的內容非常廣泛,包括:籌組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總體工作、特別行政區的政權機關設置、重要法律問題的解決、政權交 接的具體事務等 。2000年1月,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在順利完成它的歷史使命後,於北京召開了最後一次全體會議。會後,籌備委員會及其秘書處的工作正式宣佈結 束 。澳門特殊奧運會弱智 人士 體 育組 織。 成 立於 19 8 3年7月。設址於澳門台山菜園涌巷64 號澳門 大 廈第 二 期C座 一樓 A。宗 旨 是 為不同 程 度 的 弱 智 人士 提 供 全 年 體 育 訓練、比賽及康樂活動,藉此使他們身心得到正常發展,發揮其潛能,增強自信心,讓社會人士更正確地認識及接受弱智人士,使他們受到重視及成為對社會有貢獻的一分子。該會現有會員約65 0人。 特 殊 奧 運 會 是 一 個 國 際 性 組 織 ,1968年在美國創立,致力推廣弱智人士體育活動。現時在世界多個國家和地區均設有分會,有100多萬名運動員, 除參加在本地舉辦之體育比賽外,還參加由總會每兩年交替舉辦一次的夏季或冬季運動會。澳門於1983年成為國際特殊奧運會會員,並首次被邀請派代表參加在美國舉行的第六屆夏季國際特殊奧運會。19 83~ 198 5年期 間,由 於缺乏 經費及工作人員,每年只能為少量弱智人士提供體育訓練, 並只限於1個田徑 項目。198 5年10 月,一群熱 心青年義 務工作者投入社會工作,並策劃多項體育訓練和比賽。目前能為600多名不同 程度的弱智人士服務,舉辦的當地比賽及全年體育訓練包括游泳、田徑、籃球 、足球、乒乓球等。該會每年邀請當地和鄰近地區的弱智人士參加一年一度的澳門特殊奧運會邀請賽。此外,曾派隊參加在美國、西班牙和中國內地、香港 、台灣等地舉行的國際性或地區性比賽。除提供全年體育訓練外,還舉辦其他活動,如繪畫比賽、歌唱比賽、競技比賽等,同時還舉辦由義工參加導師培訓課程。1996年6月10日該會獲澳督頒發體育 功 績 勳 章 。澳門射擊總會體育 團體 。成 立於 19 78 年初 。 會址位於澳門賈伯樂提督巷15號地下。以推廣和發展射擊運動為宗旨。目前,該總會的屬 會有12 個,約 有會員6 00人 。澳門射擊總會成立後,隨即申請加入國際射擊聯盟(UIT)並獲得批准。多年來,澳門射擊運動不斷地向前發展,曾派隊參加國際賽事有:世界賽、亞洲射擊錦標賽、亞運會、東南亞射擊錦標賽等,澳門射擊運動成績在亞洲屬中等水平 。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澳 門 國 際 機 場為 基 地 的 航 空 公司。 註 冊 資 本 4 億 澳 門 元 。 1 9 9 5 年 成立。其中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附屬公司澳門空運服務有限公司佔股51%,為最大股東;以葡國航空公司牽頭的財團佔股2 5 % ; 澳 門 旅 遊 娛 樂 有 限 公 司 佔 股14%;澳門政府佔股5%;此外,何厚鏵及天觀投資、吳福及吳福控股公司 、澳門投資有限公司、世貿中心、澳門保險公 司 、 葡 龍 石 油有 限 公 司 分 別 佔 股0.25%、0.5%或1%不等。至1998年11月止,澳門航空已飛行23,547個航班,連包機在內飛行的城市達20個;接載乘客總數達262萬多 人次,運載貨量和 郵件重達31,357噸。每年平均接載乘客人數達9 0萬 人次 。1 998 年底 ,該 公司 購置了首架飛機,至2002年,澳門航空共有11架空 中巴士(A-321型 與A-32 0型 )澳門航空屬下的空中巴士客機澳門航空運輸有限公司1948年由澳門葡籍富豪羅保與華人富豪梁昌合資興辦澳門航空運輸有限公司,在香港註冊。該公司由羅保任董事長, 梁 昌 任 經理 , 於 同 年4 月 4 日 正 式開幕,並由澳督柯維納主持航機“澳門小姐”號的命名禮。4月9日正式通航。該公司擁有一架雙引擎水陸兩用機,只開港澳往返航班,在香港啟德機場及澳門新口岸原水翼船碼頭的埗頭起落。初航時 ,每 周開 航4 天, 其中 周末 、周 日來回各 開3班 ,周 一及周 五則每 日來 回一班,每次航程20分鐘。生意暢旺,乘客甚 多 , 開 航 不 足 百 日 , 因 “ 澳 門 小姐”號劫機事件,該公司業務亦隨之終止 。澳門航海學校澳門港務局屬下的一般性專業培訓學校。位於河邊新街。其職能為向員工及其他人士提供專業或深造課程,作為進入或晉升各類船長及海員職業階層的培 訓 。《澳門脈搏》中文周報。1988年4月20日創刊,前身為何思謙議員辦事處創辦的《澳門
  • 脈搏月刊》。社址在家辣堂街利美大廈閣樓F座。 1990 年3月改為 周報,逢 周五 出 版 , 每 期 4 版 。 所 有 權 實 體 為 個人。報章內容包括政治、敎育評論。社長何 思 和 。澳門凍肉食品業商會工 商 社 團 。 1 9 9 1 年 1 2 月 1 6 日 成立。會址在十月初五街。以熱愛祖國、關心社會、加強同業間的聯繫、發揚互助精神及維護會員 正當權益為宗旨 。澳門旅業商會工商社團。由旅館、公寓、酒店組成的行業組織。1965年成立。設址於南灣巷雅苑閣。宗旨是團結同業,發揚友愛互 助 精 神 , 解 決 困 難 , 促 進 業 務 發展,與其他行業及社團建立聯繫,辦好會員福利 及支持 社會公 益事業 。澳門旅業職工會澳門旅業(酒店業)僱員組織,也是澳門工會聯合總會的屬會。1946年 4月 2 6 日 成 立 。 會 址 設 於 新 馬 路 1 號 3樓。宗旨是團結旅業職工,維護會員的合 理 權 益 , 舉 辦 文 敎 、 福 利 、 康 樂 活動,支持 愛國事業 ,參與社 會事務 。澳門旅遊局駐外代表澳門旅遊局駐澳門地區以外的代表處或辦事處。主要負責在當地宣傳、推廣澳門及提供澳門的旅遊資訊。設有駐外代表的國家和地區有澳洲、美國、紐西蘭 、 日 本 、 韓 國、 新 加 坡 、 馬 來 西亞、泰國、菲律賓 、印度、中國內地 、香港和台灣;在歐 洲則有德國、英國 、比利 時和 葡萄 牙 。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STDM)澳 門 最 具 規 模 的 大 型 企 業 之 一 。1962年成立,創辦人之一何鴻燊任總經理,總辦事處設在 葡京酒店新翼三樓 。業務除經營博彩業外,還積極投資旅遊酒店 、 基 建 地產 、 金 融 銀行 、 通 訊 傳播、交通運輸等。該公司是澳門最重要之税捐法人,1997年上繳的博彩税高達50 多 億 元, 佔 政 府財 政 收 入的 四 成 以上。1997年經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協議確認,《澳門地區幸運博彩專營合同》年期順延至 200 1年。 200 1年成 立子公 司澳門博彩有限公司,成為澳門開放博彩市場後的3間持牌公司之一。2002年澳博繳 納的 博彩 税 達7 7億 澳門 幣 。澳門 五 星級 酒 店 房間 有 60 % 以 上屬該公司及其聯營公司旗下,如葡京 、新麗華、愛都、文華東方、凱悦等。位於路環的威斯汀酒店更是港澳兩地唯一有18個洞高爾夫球場的酒店。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更擁有全世界最龐大之噴射船隊(共20艘),屬下之亞太航空公司設有來往港澳之直昇機,日夜穿梭港澳之間,方便旅客。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於1989年收購誠興銀行,配合公司業務發展。澳門種種大型基建,該公司更是鋭意參與,包括澳門國際機場、澳門深水港、友誼大橋工程與即將完成的南灣 湖 整 治 工 程 等。 公 司 還 設 立 疏 河部,每日挖掘口港沉澱之淤泥,利便航運 。為推動旅遊業,該公司大力資助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國際藝術節、澳門國際音樂節、國際煙花匯演及國際龍舟賽等活動。斥資1億美元於2001年興建成世 界第 1 0高 的 澳門 旅遊 塔 。敎 育 方面,該公司亦曾致力參與澳門大學(前東亞 大學 )之 籌建 。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總部所在之葡京酒店澳門旅遊商會工 商 社 團 。 旅 行 社 的 同 業 組 織 ,1967年成立。現址在新口岸長崎街新華大廈。宗旨是加強澳門旅行社與外地旅行社的聯繫,促進會員之間的合作;維護會員的正當權益;協調經營行動,就與澳門旅遊業發展有關的問題向政府提供意見或建議,推動澳門旅遊業發展。曾於1992~ 1994年在 旅遊業及相關 行業發起“澳門歡迎您”的禮貌運動,並為該運動 的主辦機 構之一 。澳門旅遊塔集觀光、會議、飲食及娛樂於一體的建 築 物 。 座 落 在南 灣 湖 新 填 海 區 ,
  • 2001 年12月 19日開 幕。旅遊 塔是由 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投資超過10億澳門元興建,其高度達338米,是全球第十高及亞洲第八高的旅遊塔,比法國的巴黎鐵塔還要高。旅遊塔觀光層分別是58層、 61 層。 58 層是 觀光 主層 ,該 樓 層在東、北兩個方向各設有玻璃地板,站在上面可俯瞰腳下離地200多米高的 景色,又可沿通道圍繞整個樓層走一圈,可飽覽澳門各處的美麗景色。該處還設有地方供遊客休息閒談。沿主層的一道樓梯拾級而上,是一個180度的景觀 酒廊 。旅遊塔的60層是一個360度的旋轉餐廳。該層不能由地下電梯到達,遊客可取道設在58層另一部電梯前往旋轉餐廳 。 6 1 層 高 度 為 2 3 3 米 , 是 露 天 觀 光廊,該層是旅客可到達的最高點,整層是以玻璃圍繞,可欣賞澳門及鄰近地區的景色。頂部留有空隙,強風吹來,遊客可 感 受 到 風的 威 力 , 這裡 設 有 休 息區。旅遊塔除高塔頂層觀光外,下層分為數 個 區 域 。正 門 入 口 處設 於 地 下 大堂,大堂內側有詢問中心,在此可向服務員詢門旅遊塔概況。第二層有多個展覽廳,定期展出不同類型的展覽,此層亦設 有 行 政 辦 公 地方 。 第 三 層 有 宴 會廳,供團體 開會及晚 宴時所用 。旅遊塔是目前澳門最高的建築物,已成 為 澳門 的 新 地標 , 為 遊客 必 到 之地 。節日旅遊塔澳門旅遊學院為社會文化司屬下的一所高等敎育機構。1995年成立,提供旅遊企業管理學士學位及高等專科學位課程,課程設有2個專業: 旅遊及酒店 管理。宗旨 是對未 來 的 酒 店 及 旅 遊 從 業 人 員 提 供 培訓,使其在未來的工作崗位上成功地面對實際情況及需要。學校的課程得到在澳門地區以及與學校簽有協議的同類高等敎育機構的認可。所有科目以英語授課。高等 專科學 位課程 為3年 制課程 ,畢業生除可選擇投身社會工作外,亦可以繼續修 讀為期1 年的夜間 補充課程 ,以獲取學士學位。現任院長為黃竹君。澳門旅遊學院澳門旅遊諮詢處澳門旅遊局在澳門的主要景點、口岸及香港所設立的諮詢處。目的是向旅客提 供 澳 門 的 旅 遊 資 訊 及 解 答 有 關 問題。在澳門區內,設有諮詢處的地點為議事亭前地、外港碼頭、松山燈塔、大三巴牌坊、關閘和澳門國際機場。香港則 設 於 香 港 國 際 機 場 及 上 環 的 信 德 中心 。澳門記者聯會澳門中、葡文傳媒記者、編輯組織的團體。1990年成立。地址在米糙街三號載生大廈三樓。宗旨是維護記者的專業利益、新聞自由,及促進本地各傳媒記者、編輯間的交流,推廣專業培訓,與 其 他 地 區 同 類 組 織 進 行 交 流 合 作 。1994年起,與澳門政府新聞司合辦“新聞專業培訓課程”,為在職記者、編輯提供專業培 訓,提高 專業水準 。《澳門記事》一 部 研 究 澳 門 歷 史 的 著 作 。 高 志(Au s t i n Coate s)著。全書共分7章,分別為“葡屬亞洲”、“中國沿海之探索”、“日本貿易之黃金時代”、“荷蘭人入侵澳門”、“澳門黃金歲月之消逝”、“歐洲人之居留地”、“主權”。1978年於香港首印,1983年由Hei nema nn敎育 書社再 版, 19 9 1年 在里 斯 本出 版了 葡 語版 。《澳門記略》中國清朝乾隆年間(1736~1795)專記澳門的一部誌書。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系統介紹澳門的著作,也是研究澳門歷史、地理、風物、文化的重要古籍參考書。清印光任、張汝霖撰。印、張兩人為清朝雍正、乾隆年間的地方長官,均為 學者 。他 們 於1 74 4 年( 清乾 隆 九年)和1748年先後出任澳門海防軍民同知,在任上勤於吏事,獎勵開墾,修建書院,都頗有政績。印、張兩人治澳多年 , 通 過 “ 歷 海 島 , 訪 民 蕃 , 搜 卷
  • 帙”,收集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1751年兩人在潮洲任官時合作完成此書。全書兩卷三篇,由上卷《形勢篇》和下卷《 澳 蕃 篇 》 組 成 。 全 面 地 介 紹 澳 門 歷史、地理、海防、官守和租居澳門西洋人的貿易、宗敎、文化、風俗、技藝等情況,並附插圖21幀,書後附400多條中葡對照詞語。已知中文版本有12種之多, 現 存 的 有乾 隆 原 刊 本、 嘉 慶 重 刊本、光緒再刊本、1963年台灣重刊本、1988年《嶺南叢書》點校本和1992年《澳門紀略校注》本。《澳門記略》發表刊行,對後世產生了很大影響,《皇清職貢圖》關於琉球、佛郎機等附圖、文字説明和《粵海關誌》有關“夷商”部份,都是參考該書寫成。上卷全部和下卷大部份被收進了魏源的《海國圖誌》。作為有史以來第一部關於澳門的誌書,被選入了《四庫全書》,是當時政府和世人瞭解澳門的指南。早在19世紀初,該書 全 部 或 部 份 內 容 已 被 譯 成 日 、 法 、英 、 葡 等 文 。《澳門高技術產業發展之路》澳門高技術產業發展的研究課題。1993年8月由澳門基金會提出,委托中國國家科委國 際合作司組 織5人專家 小組研究澳門科技發展與經濟繁榮之間的關係,探尋以科技促進澳門持續繁榮的發展之路,以及預測21世紀澳門的發展路向,於1994年9月向澳門政府正式提交研究報告書。該報告書從全球發展的大背 景 下 , 根 據 中國 發 展 高 技 術 的 實踐,吸收發達國家成功的經驗,從澳門實際出發,探討和研究澳門高技術產業發展之路。報告書提出“乘世界之大趨勢,積極創造條件,大力發展高技術,求澳門經濟之振興”。在發展高技術方面,報告書建議一是利用高技術改造澳門現有的工業,提高澳門工業的技術水平,增強澳門工業的競爭實力;二是選擇新生長點,面向國內外大市場,營造高技術產業(如生物技術產業,信息技術產業等),推進 澳門的持續繁榮 。澳門高明同鄉會民間社團。1984年1月15日成立。會所設在群興新街2 7號D座二樓。原 為“澳門高鶴同鄉會”(1980年9月25日創立),後因高鶴縣被劃分為高明縣和鶴山縣(後均改為縣級市),又分別為佛山市、江門市所轄,故同鄉會也就順應分為“澳門高明同鄉會”和“澳門鶴山同鄉會”。1984年1月15日高明同鄉會舉行成立大會暨首屆理、監事會就職慶典。選 舉梁緯 經為首 屆會長 。澳門高等校際學院受葡國天主敎大學暨高等敎育基金委派而成立的一所高等學校。校舍位於新口 岸 填 海 區 。 1 9 9 6 年 8 月 在 澳 門 成立。為配合澳門及其周邊區域的發展,開設碩士及博士學位的專業課程以提升高質量的人員。1997年4月於西望洋山主敎府開辦課程,至1998年4月遷至新口岸校舍,面積6480平方米,該校現在經濟、敎育科學及管理等方面均有碩士或博 士學 位課 程 。澳門高爾夫球鄉村俱樂部高爾夫球鄉村俱樂部位於路環島,毗鄰威斯汀酒店。該俱樂部由海島旅遊發展有限公司投資興建,於1993年1月25日建成啟用,專為其會員提供高爾夫球運動的相應設施和服務 , 擁 有 澳 門 唯一 的 正 式 高 爾 夫 球場。該俱樂部建於路環黑沙海灘左側的一個小山丘上,三面環海,可以俯視整個黑沙海灘、澳門國際機場及南中國海的景色。球場橫跨數個山坡,佔地約87畝,根據高低起伏的地勢而設計有18個球 洞 , 其 中 第 5 洞 的 草 坪 地 帶 長 4 5 0碼,被一險峻山谷橫過,難度之高屬亞洲同類型球洞中之冠。除了高爾夫球場外, 俱 樂 部 還 有 其他 供 會 員 享 用 的 設施,如網球場、泳池及綠化區等。該俱樂部除擁有本澳會員外,還吸引許多來自鄰近地區和國家的人士,加入成為會
  • 員, 來到 澳門 打球 消遣 。由 19 98 年 開始,一年一度的澳門高爾夫公開賽便於此 舉 行 。澳門唐家灣同鄉聯誼會民間 社團 。 19 9 7年 3月 1 日成 立 。會址在白朗古將軍大馬路63號宏安大廈二樓。由鄉賢發起成立。以團結澳門鄉親,增強愛國愛鄉意識,加強與家鄉的聯繫,促進家鄉的經濟建設為宗旨。第一屆會 長唐 眙新 。澳門拳擊總會體育 團 體 。 成 立 於 1 9 9 4 年 7 月 2 1日。 會址 位 於澳 門黑 沙 環慕 拉士 馬 路231 號南方 工業 大廈1 5樓 D座。 以推 廣澳門拳擊體育運動,培養青少年拳擊愛好 者 為 宗 旨 。 有 9 個 屬 會 , 約 有 會 員300人 。澳門拳 擊總會於 1995 年5月 加入國際業餘拳擊協會。每年除舉辦本澳賽事外,還組隊外出比賽,派出代表隊參加19 98年曼 谷亞運會 ,和20 02年 釜山亞 運 會 , 成 績 亦 受 肯 定 。 1 9 9 8 年 4月,曾在澳門成功地舉辦了國際拳擊邀請 賽 。澳門酒店同業會工商社團。由三星至五星級酒店組成的同業組織。1985年成立。現址設於葡京酒店。職能是加強會員間的聯繫,協調各會員酒店的經營,培訓酒店業所需的 專 業 人 才, 進 行 有 關的 統 計 工 作等 。《澳門消息報》(O Not i c iá r i oMacaense)葡萄牙人在澳門出版的葡文報刊。1869年(清同治八年)1月創刊,屬周刊。由米格爾·艾里斯·席爾瓦(MiguelAyres da Si lv a)主編。1870年2月24日被澳門當局禁止在澳門出版,遂遷往香港, 但不 久即 停刊 。澳門海事博物館專業性博物館。位於媽閣廟前地、澳門 政 府 船 塢 及 一號 皇 家 橋 之 間 的 河畔。舊館於1987年11月7日由當時的港務處處長蘇勵治倡議建立,1990年6月24日主保日遷至現址作永久展場。面積為800平方米,樓 高三層,是舊館的 四倍,具有典型的歐洲式博物館的佈局 。展 品 主 要 分 為 4 個 主 題 , 包 括 捕 魚 活動、航海與發現、海洋生態學和海事活動與天文地理學。設計精巧,陳列各種航海用具、漁民的生活習俗及文物、捕魚工具、航船的模型、澳門的燈塔、澳門附近水域的魚產品種、航海冒險家的發現及路線分析圖和澳門舊城模型等,展品 超過 20 00 件。 還設 有水 族館 、 餐廳、木偶戲劇場等輔助設施。亦每日安排中國式遊覽船供遊客參觀澳門內港一帶 海 域 。澳門海事博物館一角澳門海南同鄉總會民間社團。1994年8月21日成立,會址設 在慕拉 士馬路 209 號飛通 大廈 A座五樓。該會以愛國愛鄉愛澳門,聯絡鄉親,維繫 鄉誼,服務 鄉梓為宗旨 。澳門海陸豐同鄉會民間 社團 。 19 6 5年 7月 2 日成 立 。會址設 在道 咩卑利 士街 50號 E座 二樓 。該會由澳門海陸豐籍人士高振武等人於1965年春發起籌組,以聯絡鄉誼,愛國愛鄉為宗旨。同年7月20日舉行成立 典禮,大會推舉高振武為首任會長,由吳利勳 為理 事 長。 該 會4 年 為一 屆 。澳門浸信會美國 基 督敎 重 要 敎派 。 1 90 2 年 ,該會已有杜心余牧師來澳傳敎,1904年11月首次於澳門舉行浸禮,也代表着該會在澳門正式成立。該會位於白馬行的堂址購於1 927年, 1935年 11月改建 成新堂。1 963 年建成 二龍喉 堂,1 973 年建成沙梨頭堂,並在白馬行、下環、沙梨頭設立浸信會學校。1964年成立“澳門浸信會聯會”,以加強各分會在澳門的 聯 繫 。浸信會址澳門弱智人士服務協會社 會 服 務 團 體 。 於 1 9 8 6 年 9 月 成立。 會址 設於 嚤 囉園 路1 2 號至 14 號 珍珠閣四 樓C座 或澳門 郵政信 箱14 90號 。宗旨是致力為智障人士及其家庭提供敎育及服務,謀求增進智障人士的福利,並喚起社 會人士對 他們的關 注及瞭解 ;提供及舉辦各項服務活動,以實現該會宗旨及目標。該會提供的服務包括:①早期特殊敎育服務;②日間展能訓練服務;③物理及職業治療;④講座及研討會;⑤專業培訓課程;⑥學校及社團推
  • 廣;⑦社交及戶外活動;⑧校車接載服務;⑨生活及職業培訓;⑩熱線電話服務。附屬機構及工作單位包括:啟智中心、啟健中心、啟能中心及心明治小食店 。澳門弱智人士家長協進會1992年2月29日成立。會址設於黑沙環 馬場 東海 邊 馬路 17 3 號A美蓮 大 廈第三座閣 樓B或澳 門郵政 信箱60 73號 。宗旨為促進會員間自助互助精神,互相支持與鼓勵,為智障人士爭取應得的福利與服務,並推廣社區教育,從而喚起社會人士的關注、瞭解及接納。會員主要為智障人士家長及監護人,至2003年1月止 共有 會員 46 5人 。該 會提 供的 服務包括:①物理治療;②定期及非定期性活 動 ;③ 家 庭 緊急 支 援 ;④ 定 期 家訪;⑤熱線電話及諮詢服務;⑥延續訓練。附屬機構及工作單位包括:曙光中心、曙光義工團、曉光中心、家長互助團及 園藝 工作 隊 。澳門書法家協會美術團體。1996年8月向澳門政府立案註冊經批准後成立,會址設於提督馬路 12 9號 二 樓C座。 該 會先 後舉 辦 了許多次活動,出版會刊《書藝》,接待了台灣雙管揮毫的書法家蕭季慧來澳表演書藝,與韓國現代書畫藝術協會結成“友好 協會 ”。 19 97年 2月 初在 澳門 舉行“台澳書法聯展”,接待了多個台灣書畫敎育團體和多位書法家,為海峽兩岸的書 法交 流作出 貢獻 。澳門娛樂服務業聯合商會工商 團體 。 19 88 年 成立 ,現 有 團體會員23個,個人會員約750人。宗 旨為團結澳門各娛樂業商號,提高自律精神,爭取行業合法權益,代表行業與政府溝 通 , 對 有 關 行業 政 策 法 例 提 出 意見 。《澳門現代詩刊》澳門五 月詩 社的 仝人 刊物 。1 98 9年創刊。半年刊。澳門五月詩社主編,是澳門唯一的詩刊。主要發表社員的現代詩作品和現代詩評論,設有“澳門詩人面面觀”、“詩苗”、澳門“詩葉飄零的季節”、“現代詩開放論壇”、“掠過澳門現代詩的地平線”等欄目。有時出版專輯,詩刊第8期為《九四粵澳 新詩研討 會論文 集》 。《澳門現代藝術和現代詩評論》文藝評論集。黃曉峰著。《澳門文化叢書》之一,澳門文化司署1992年出版。該 書收 集了 作者 自2 0世 紀8 0年 代末至90年代初撰寫的關於澳門現代藝術和現代詩的評論文章。前者涉及畫家嚴樹芬、余國宏和澳門文化體·現代畫會的多位畫家,諸如馬若龍、繆鵬飛、吳衛鳴 等 ; 討 論時 立 足 於 現代 藝 術 的 觀念,對於作為東西文化交融的澳門現代藝術作了深入的探討。後者則嘗試勾勒出澳門現代詩壇的狀況和對澳門五月詩社的多位詩人作出具體的評論;分析時既能從詩句中尋找詩人的心路歷程,也能引用學者的評論作綜合分析,並根據作品的特徵提出己見。評論立論中允,條理明 晰, 多有 創見 。澳門理工學院為社會文化司屬下的享有規章、學術、敎學、行政、財產、財政及紀律自主權的公法人,前身是原私立東亞大學理工 學 院 。 該 院 成 立 於 1 9 9 1 年 9 月 1 6日,設有語言暨翻譯高等學校、管理科學高等學校、公共行政高等學校、藝術高等學校、體育暨運動高等學校、高等衛生學校、長者書院、國家級普通話和漢 語 水 平 培 訓 及 測 試 中 心 、 “ 雅 思 ”(IELTS)國際英語培訓及測試中心、理工——貝爾英語中心(MPI——Bel l Cent reof Engl i sh)、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成人敎育及特別計劃中心、職業技能培訓中心、中西文化研究所、社會經濟研究所、人力資源統籌研究中心等敎學科研部門。澳門理工學院是葡萄牙理工高等院校協調委員會的特邀成員、葡萄牙語大學協會和亞洲太平洋大學協會會員、由香港理工大學牽頭的持續敎育聯盟成員。該院已與美國、英國、澳大利亞、葡萄牙、我國內地和香港等地的多所著名大學分別簽訂了數十項有關項目合作和校際學分互認協定書。澳門理工學院敎學 設 施 配 套完 善 , 各 類學 習 設 備 齊全,校園電子化水平不斷提高。具備現代化的敎學和行政大樓、大禮堂、會議室、多功能展覽廳、室外體育場館、游泳池等;校園無線網路(11Mbps)覆蓋率已達 九 成 ,擁有 先 進 的Web CT網 上 敎學平 臺 、 3 2間 電 腦 室 、 36 台 伺 服 器 、1700台電腦,8 間多媒體語言實驗室 。目前在校攻讀全日制學位課程的學生有26 00 多人 , 每年 有上 萬 人次各類人員就讀不同類型的短期課程。現任院長為李向玉 。理工學院校本部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高 等 衛 生 學 校 是 澳 門理工學院最新成立的一所學校。該校前身是有三十多年歷史,為本澳培訓醫護人員
  • 及診療技術員的澳門衛生司技術學校,並於一九九七年 併入理工學院 。高等衛生學校設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 擁有 圖 書館 、護 理 操作 室、 實 驗室、電腦實驗室及演講廳等設備。該校的成立,為本澳醫護人員取得高等敎育學位提供了有利條件。該校亦擁有強大的師資隊伍,良好的敎學環境,並積極拓展科研活動,實行科教並重的敎學方向 。澳門理工學院圖書館澳門理工學院成立於1991年9月,圖書館分別設在學院不同的分校,包括語言翻譯學校(1993)、體育暨運動學校(1996)、管理學校(1996)、公共行 政 學 校 ( 1 9 9 5 ) 、 視 覺 藝 術 學 校(1996)、總館(1993)。總藏書量為18,000冊,報刊約160種,館員人數20人,採用UDC(國際十進分級法), 以UNIMARC 為機讀格式,電腦化系統為自己開發的系統,頗有特色。澳門理工學院體育館2003年10月3 0日落成揭幕。佔 地6212平方米,設計符合舉辦室內體育賽事的技術要求,比賽場地(45米X32米)的地板具防震作用,避免運動員受撞擊力而損傷。館內除有可容納3691人的觀眾席外,還設有資訊網絡、大型彩色熒幕、視聽系統、溫度及燈光管理系統。為2005年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正式比賽場館 之 一 。澳門執業西醫公會專業性 民間社 團。1 990 年12 月3 1日成立。1993年在政府註冊。會章宗旨是維護澳門執業西醫的合法權益;團結澳門醫務界及社會各界人士,為澳門衛生事業的發展作出貢獻。公會現有會員近300人,會員主要是澳門私人執業醫生,部份會員是醫院或政府衛生機構的在職醫生。會員學歷方面,大部份是具有經過五年以上醫學院校培訓的本科學歷,是醫療機構或醫學敎育的骨幹。公會通過不同形式的學術活動來提高會員的業務水平,亦通過學術活動和康樂活動來加強會員的團結和公會的凝聚力,增進與全澳醫務團體的友誼。在爭取會員合法權益方面,公會主要是在衛生政策方面作努力,如進行“醫藥分家問卷調查”,並把報告提交政府及立法會 ;爭取 “ 專 科 醫生 資 格 ” 法定 地 位 的 認可;反對私人牟利機構利用勞工法例的漏洞,聘用外地醫務人員來澳執業,為其牟取私利;對脱離澳門實際的醫療衛生法例進行思考、分析和探討等方面,澳門執業西醫公會都起着主動和積極的作 用 。澳門莆田同鄉會民 間 社 團 。 1 9 9 4 年 1 2 月 3 0 日 成立。會址設在白朗古將軍大馬路63號宏安大廈。該會以團結和聯絡旅居澳門的莆田市鄉親(包括莆田縣、仙游縣、涵江區 、 城 湘 區以 及 其 他 操興 化 方 言 地區),促進鄉親愛國愛鄉,遵守澳門法律法令,溝通信息,增進友誼,敬老助困, 謀 求會 員 和 鄉親 之 福 利及 社 會 公益,團結和聯絡澳門地區兄弟社團,協力發展桑梓之福利事業,繁榮安定澳門為 宗 旨 。澳門基本法協進會以推廣宣傳澳門基本法為宗旨的民間機構。1993年9月17日由原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澳門委員和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共同組成。名譽會長為馬萬祺 、 柯 正 平、 何 鴻 燊 ,會 長 為 崔 德祺, 理 事 長 為 何 厚鏵 , 秘 書 長 為 廖 澤雲,監事長為李成俊。幾年來通過舉辦研討會、研習班、講座、常識比賽、文藝晚會、遊園會,出版會刊、宣傳品等形式廣泛深入地向各界居民宣傳《澳門基本法》,推動基本法意識的建立,為促進澳門社會的平穩過渡和回歸前後的順利銜接作出了貢獻。2000年1月澳 門特別行 政區成 立後結 束活動 。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 (1993.2)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下屬的專門工作機構。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 草委員 會” 。19 88 年9月 5日 經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批准成立。其任務是:經過深入調查和廣泛諮詢,起草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 議。 由4 8 人組 成, 其 中有 22 名 熟悉澳門情況的澳門地區委員(包括中央
  • 人民政府駐澳 門機構的代 表3人), 其餘26人為內地委員,包括參加過香港基本法起草工作的法律專家。主任委員姬鵬飛,副主任委員胡繩、王漢斌、馬萬祺、何鴻燊、雷潔瓊(女)、錢偉長 、何厚鏵、薛壽生、李後、周鼎(後改郭東坡 ) 。 秘 書 長 魯 平 , 副 秘 書 長 諸 樺(女)、胡厚誠(後改宗光耀)澳門 基本 法起 草委 員會 從1 98 8 年10月 25 日舉行 第一 次全體 會議 正式 啟動,至1993年1月召開的第九次全體會議上 最 後 完 成 澳 門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草案) 的起草工 作及澳門 特別行政 區區旗、區徽設計方案的選定,四年五個月的工作歷程可分三個諮詢、修改工作階段:第一階段是1989年5月至同年1 1月關於基本法結構(草案)的諮詢、修改工作 階段; 第二 階段是 19 89年 11 月至1992年3月關於基本法(草案)徵求意見稿的諮詢、修改工作階段;第三階段是1992年 3月至1993 年1月關於基 本法(草案)的諮詢、修改工作階段。為了起草好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內部成立了中央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政治體制、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五個專題小組,分工負責起草工作。起草委員會先後共舉行過9次 全體 會議 、 70 次專 題 小組 會議 , 3次主任擴大會 議,3次區 旗、區徽圖 案評選委員會會議。通過上上下下多次在澳門和內地廣泛徵求意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及其三個附件,終於由1993年3月31日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的形式正式頒佈 。1993年4月,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在完成其歷史使命後宣佈解散。此後,原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中澳門地區委員與原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一起,於同年9 月組建 了澳門 基本法 協進會 ,在後 過 渡 期 對 《 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法》進行全 面宣傳與 推介活動 。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於2003年3月31日基本法頒佈八周年紀念日正 式成立。它是適應澳門回歸後形勢發展要求,由廖澤雲、崔世昌、賀定一、李鵬翥和楊允中等五位熟悉基本法有關事宜的人士經過長期籌劃,並得到特區政府和中央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的大力支持順利組成。協會於2001年2月26日向政府正式辦理註冊登記,並獲准將會章 刊登於 20 01年 3月 7日《 澳門 特別行政區公報》。該協會以擁護及推廣“一國兩 制”方 針和國 家對澳 門的基 本方針政策,擁護基本法為宗旨,配合特區政府致力從事基本法宣傳推廣和研究工作,並且在“原基本法協進會”會員的基礎上有所擴大,增加了原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委員、立法會委員、曾任或現任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省級(含副省級)政協委員,目前共擁有會 員 3 1 0 人 。 何 厚 鏵 、 馬 萬 祺 、 曹 其真、 岑 浩 輝 、 柯 正平 、 崔 德 祺 、 賀 一誠、 吳 福 、 何鴻 樂 、 唐 星樵 為 名 譽 會長;廖澤雲為會長;李成俊、劉焯華、吳榮恪、歐安利、馬有禮、賀定一為副會長;崔世昌為理事長;李鵬翥、楊允中、吳仕明、李沛霖、高開賢、林金城為副理事長;楊允中為秘書長;劉本立為副 秘 書 長 ;楊 秀 雯 為 監事 長 ; 梁 顯達、梁官漢、黃如楷、吳培娟為副監事長。協會定期出版會刊《識法普法》。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常委合照 。澳門地區配合澳門基本法起草而組建的民間性諮詢機構。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1989年5月28日成立,共有成員90人。其成員以自薦、推薦或諮詢委員會發起人會議商 定邀請等3種方式 產生,其中有3人係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 委員以個人身份兼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主任為崔德祺,副主任為何厚鏵、唐星樵、歐安利,秘書長為廖澤雲。委員會下設秘書處負責日常事務。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成立以來,積極配合基本法起草工作,進行了大量的諮詢及宣傳活動,僅兩次大型諮詢期便收集到各種 意 見 、 建 議 書 6 4 9 份 , 含 具 體 意 見2687條。同時,委員會還通過講座、論壇、比賽、晚會、展覽、印發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推介,促進和推動澳門各階層居民全面關注基本法起草工作。1993年5月,隨著基本法起草工作的順利完成,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宣佈解散。同年 9月,原基本法諮 詢委員會絕大多數成員與原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澳門地區委員一起組建澳門基
  • 本法協進會,繼續在後過渡期進行基本法的宣 傳與推 介活動 。《澳門基本法釋要》一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進行學理詮釋,以推介為宗旨的法學著作,楊允中著。該書較多地聯繫澳門社會實際,採用詞典體例對基 本 法 全 文及 附 件 逐 章逐 條 進 行 解釋,並在“認識法律,認識基本法”的前言裡較為詳細地介紹了一些基本法律常識、“一國兩制”理論以及基本法的性質 、 地 位 、效 力 、 原 則、 意 義 、 特點,以及提升基本法意識的必要性。書後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葡聯合聲明》及10部在澳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全文,以資參照。澳門日報出版社1998年3月出版,2003年9月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修訂再版 。澳門基金會受行政長官監督,具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權的公法人。根據2001年6月11日7/2001號法律,由成立於1984年的原澳門基金會和成立於1998年的發展與合 作 基 金 會重 組 而 成 。宗 旨 為 : 促進、發展或研究文化、社會、經濟、敎育、科學、學術及慈善活動,包括旨在推廣澳門之活動。該基金會主要在澳門開展活動,如相關機構或實體活動目標與其宗旨相符,該基金會便可進行交流及合作,並在需要時按章程及其他適用法規之規定給予資助。資金來源: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根據幸運博彩專營批給合約向基金會撥款;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之撥款;根據法規、其他合約、法院裁判或仲裁裁決而應收或指定之其他收入;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之公、私法人或 自 然 人 之 津 貼、 撥 款 、 捐 贈 、 遺產、遺贈或贈與;利用本身財產投資賺得之收益;基金會以無償、有償方式或其他方式取得之一切資產。基金會設有信託委員會、行政委員會、監事會,並可按實際需要設立投資諮詢小組或其他諮詢小 組。 信託 委員 會由 15 至1 9名 成員組成。信託委員會主席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擔任,其餘成員由澳門特別行 政 區 行 政 長 官從 被 認 定 為 具 有 功績、聲譽、能力或代表性之澳門居民中委任。行政委員會向信託委員會負責,由3 至7 名成 員組 成 。行 政委 員會 成 員不得兼任信託委員會委員。現任主席為吳 榮 恪 。澳門基金會澳門基督敎青年會(Y.M.C.A)非牟 利 青 年 組 織 。 1 9 9 4 年 4 月 成立。以在社區中推行道德性的,合乎基督精 神 之 活 動為 宗 旨 。 活動 以 小 組 為主,包括團體生活、康樂活動、領袖訓練以及社會服務等。透過個人的參與,可得到深摯友誼、增進健康、充實智能和培 養 德 性 的機 會 。 舉 辦多 項 活 動 包括:針對不同的社會現象,舉辦講座 ;透過義工訓練,讓青少年有機會投身於社會服務,關懷有需要之人士;透過青少年 生 活 營 ,關 心 青 少 年之 身 、 心 發展;並舉辦功課輔導班、普通話班、結他班、游泳訓練班等 。現有會員約30 0人 。澳門專上學生體育聯會體 育 團 體 。 1 9 9 5 年 1 0 月 1 1 日 成立。位於澳門大學體育綜合體。宗旨為組織與協調各高校學生會組織的體育活動,代表澳門高校參加國際比賽,通過體育活動發展各高校學生之間的友誼,促進國際交流。1995年首次組隊參加了在日本福岡舉行的第十八屆世界運動會中的4個項目。1994年開始舉行澳門一年一度的大學生運動會,1995年該會成立後開始主辦。澳門大學生運動會是澳門最大型的綜合運動會,已發展成包括田徑、游泳、越野賽跑、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柔道 、滑浪風帆、獨木舟等十多個項目。該會只接受以學校為單位的普通會員,現時有4個正 式會員 ,包括 澳門大 學、澳 門理工學院、旅遊學院及科技大學。其他大專院 校暫 作特別 會員 。《澳門專檔》清代外交檔案中關於澳門事務的史料彙編。黃慶福等主編。台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 研究所於 1992 至199 6年間 陸續出版。全書 分4冊印行 。檔案資料 全部原件影印,包括奏疏、函札、照會 、咨文、申呈、稟、告示、電文、會議記錄、新聞紙等類別。檔案內容可分三大部份 : 第 一 部 份 , 關 於 中 葡 修 約 的 資料,包括1862年中修訂《中葡和好貿易和約》、1887年簽訂《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的檔案;第二部份,關於中葡澳門界務 糾 紛 和 主 權 爭 論 的 檔 案 ; 第 三 部份,關於清末到北洋政府時期中葡澳門勘界交涉過程的檔案。是研究澳門問題的第 一手 資料 。《澳門研究》大型 綜合 性學 術理 論刊 物 。19 8 8
  • 年6月創刊。以“研究澳門,服務社會”為 宗 旨 。 出 版 4 期 後 停 刊 。 1 9 9 3 年 2月,澳門大學與澳門基金會為了回應澳門社會發展的需要,更好地利用資源,展開有成效的學術活動,雙方決定透過與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和澳門基金會社會政治研究中心合作,於1993年9月恢復出 版。原 為1 6開本 ,1 995 年起 改為32 開本。 至19 98 年12 月,共 出版 了9期 。後 因故 再次 停刊 。2 00 2年 9月 ,針對澳門回歸後學術活動加速發展的新形勢,該刊經重新調整改為季刊,擴大容量,由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編輯,由澳門 基金 會出 版, 20 04 年改 為雙 月刊。 楊允 中任 主編 。《澳門晚報》 (J O R N A L D EMACAU)葡文晚報。創辦人為宋玉生。社址在東方斜 巷6號。 為葡人政 治社團“ 澳門公民協會”的機關報。主要報導澳門及葡 國政 治新 聞 及評 論。 發 行量 11 0 0份 。 社 長 菲 若 翰(J o ã o Fer na ndesGonç a l ves)。1998年6月停刊。澳門國際田徑賽澳門舉辦的國際性體育賽事。第一屆於19 97年 11月 23日 與第一 屆澳門 國際半程馬拉松同時舉行。賽事有中國內地及台灣地區、日本、葡萄牙、泰國等運動員,角逐男子、 女子100米跑、 女子5 0 0 0 米 跑, 女 子 4 0 0米 欄 , 男 子 跳遠 , 女 子 跳 高 及 女 子 撐 竿 跳 高 7 個 單項。同場亦由澳門各田徑會及學校派出接力隊伍,進 行3個男女 子項目的接 力比賽。比賽地點 在澳門運動場 。澳門國際音樂節為澳門每年一度的國際音樂盛事。第一屆於198 7年10月24 日舉行,198 8年,籌辦澳門國際音樂節的工作交予旅遊司負責。第四屆起,再改由澳門文化司署籌辦。1992年,該項盛事達到了國際化目標,澳門更被公認為東南亞地區舉辦以演出高雅音樂為主的音樂節之城市。至 200 4年已 舉辦1 8屆。 歷屆音 樂節邀請國內外著名音樂團體參加,如:中央交響樂團、中國廣播交響樂團、中央歌舞團、奧斯堡樂團、里斯本管樂隊等,澳門本地音樂團體也參加演出。每屆音樂節均有不少世界著名指揮家、歌唱家 參 加 演 出。 音 樂 演 出安 排 在 綜 藝館、澳督府、大三巴、澳門大學文化中心等 地 舉 行 。音樂節不乏名家演出。澳門國際馬拉松澳門 舉 行 的 大 型 田 徑 比 賽 項 目 之一。1 981 年開始 舉辦, 每年的 12月 上旬舉行。比賽路線並沒有固定,每年都稍作調整,路程全長42.195公里。參賽運動員來自世界各地,最多一屆參加者是198 4年的1 121人 。最佳成 績:男 子組朝鮮運動員金中元在1999年創造2小時15 分2 1秒成 績; 女子組 朝鮮 運動 員金昌 玉於 1 99 9 年創 造2 小 時3 4 分5 7 秒成績。1989年起增設了男女子組輪椅比賽,至19 96年起取 消輪椅賽。 1997 年全程馬拉松暫停一屆,改為舉行半程馬拉松。自此每年均作為澳門國際馬拉松的其 中 一個 項 目, 舉 馬拉 松 賽同 時 舉行。至2002年之記錄成績:男子—奧和爾(Hezron Otwor i ,肯尼亞,1小時02分55秒) ;女子 -碧 翠 絲(B ea t r i c eOmwansa ,肯尼亞),1小時15分31秒。一年一度馬拉松賽澳門國際銀行中國第一家中外合資銀行-廈門國際銀行之全資附屬機構。1974年在澳門註冊成立。股東成員包括:香港閩信集團有 限 公司 、 中國 工 商銀 行 福建 省 分
  • 行、廈門經濟特區建設發展公司、福建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亞洲開發銀行、日本長期信用銀行和美國寶諾金融集團有限公司。澳門國際銀行之實收資本為澳門幣1.51 5 億元,13間分行遍佈全澳各主要區域,業務範圍包括:儲蓄存款、支票往來存款、兩便戶口、定期存款、樓宇 分 期 、 工 商 信貸 、 押 匯 、 各 類 匯款、外幣買賣、自動櫃員機、信用卡、自動轉賬、外幣買賣、金幣買賣、保管箱、旅行 支票和 禮券等 。澳門國際銀行大廈澳門國際機場位 於 澳 門 氹 仔 , 1 9 9 5 年 1 2 月 8 日正式啟用。航站區設在毬仔島西南角的雞頸區,由削山與填海而成,分兩期建設。第 一期 佔地4 0公 頃,設 19 個停 機位,其中10個是寬體客機停機位。第二期增設10個停機位。貨運裝卸能力為每日200噸 。候機室 佔地5萬 平方米, 分三層, 第一期 容量為 每年4 50萬 人次 。設4條登機橋,每登機橋可疏導2000多名 旅 客 。 此 外 還 設 6 0 0 個 車 位 的 停 車場、 一間 機場 酒店 等。 跑道 全長 33 6 0米,寬45米,為一人工島,另設兩段聯接航 站 區 的 滑行 跑 道 , 可供 包 括 波 音747-400型的大型飛機昇降,並裝設可供飛機昇降24小時服務的全天候導航系統。2004年起降飛機40,506架次,客運總量為3,714,259人次。國際機場一角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擁有澳門政府頒授的澳門國際機場特許專營權的公司。經營期為25年,屆滿後可繼續延期。1989年1月18日正式成立 ,初 始 資本 額 為1 5億 澳 門元 ( 下同),分別由澳門政府、中聯實業有限公司(由11家本地中資公司於1988年1月組成)、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各佔1/3股權,另有小股東17名。至1990年7月,澳門國 際機場公司 進行第二次 資本供款時,中聯讓出部份股權給三位新加入的股東,包括何鴻燊、何厚鏵、吳福。 至 機 場於 1 9 9 5年 1 2 月8 日 正 式 啟用,股東資本額已達到40億元,股份分配為澳門政府佔 54.86% ,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佔35.81%,亦望有限公司佔 3 .9 3 % , 中 聯 實 業 有 限 公 司 佔3 .2 5 % , 大 福 鏵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佔2.15%。同期機場專營公司向銀行貸款32億元,土地開發收益8億元。機場專營公司行政架構為:董事局(由14位成員組成),執 行委員會( 由4位成員 組成)。機場專營公司批出的服務合約及運作專營權包括:機場管理及運作(澳門機場管理公司);貨物與郵件裝卸、地勤服務及飛機維修(澳門空運-奧格登機場服務公司);配餐及機艙內部清潔(澳門航空食品供 應公司);燃油供 應(南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澳門國際龍舟賽龍舟賽一景澳門早期的龍舟活動均是民間團體自行組織,而且並非連續地每年均有舉行。自1979年起,澳門旅遊娛樂公司重組龍舟比賽,這項活動才推廣為每年一度的國際龍舟賽事,並且邀請不同國家派隊來澳參加這項富有傳統特色的體育活動,經常應邀來澳參賽的隊伍分別有香港、日本、美國、菲律賓、中國、泰國、新加坡、韓國、美國、澳大利亞及歐 洲 多 個 國 家 的 龍 舟 隊 。 其 後 旅 遊 司(現旅遊局) 加入主辦, 使這項國際 活動更具規模。澳門回歸後,澳門國際龍舟賽由澳門特區體育發展局及中國澳門龍舟總會聯合主辦,端午節划龍舟不單成為了本澳大受歡迎的節慶活動,澳門國際龍舟賽更已經成為本澳重要的體壇
  • 盛事,而且比賽規模越辦越大,參加人數越來越多,每年皆吸引數千中外健兒齊集本澳,參加這項一年一度的盛事。自二零零一年起,增加了國際大學生男女子 組 賽 事 。比 賽 的 地 點雖 然 大 致 在南、西灣海面進行,但準確地點曾經多次變更。南灣湖工程的完成,為這項比賽提供了一個優 美而平靜的環境 。《澳門動產清冊制度》(第57/98/M號法令)規 範 澳 門 動 產 清 冊 制 度 的 法 令 。1998年 11月30 日頒佈。其 目的在於 修訂1 94 2 年的 《 公務 保 管處 規 章》 的 內容,更新澳門財產清冊制度,使政府把握不斷變更的動產情況,並確定動產存量、性質、價值及分配的標準。法令分別 對 澳 門 動 產 清 冊 之 目 的 、 範 圍 、 內容、記錄程序、價值核算、行政管制等事項作出了規定,同時廢止自1932年至1968 年的相 關訓令 。澳門假日酒店四星級酒店。位於澳門新口岸北京街82-86號,鄰近葡京酒店。客房共410間,設有假日鑽石娛樂場、酒吧、咖啡室、餐廳、健身中心、按摩池、室內游泳池 、桑 拿浴 室等 。澳門健美總會體育 團 體 。 成 立 於 1 9 9 0 年 1 月 2 5日, 會址 位於 澳門 羅利 老馬 路4 ~6 號16B。以強身健體,使身體得到均衡發展,同時使練習者培養良好的愛好為宗旨。目前,該總會的屬會有3個,會 員共有12 70人 。澳門 健美總 會於1 990 年加入亞洲健美聯會和國際健美聯會,並開始組隊參加國際賽事。1995年在重慶舉行的亞洲健美賽中,歐振豪取得青年組70 公斤 以下 的第 六名; 19 97 年在 漢城舉行的亞洲健美賽中,梁華坤取得元老組 的 第 六 名 。《澳門貨幣發行與流通》(第7/95/M號法令及第16/95/M號法令)第7/95/M 號法令訂定澳門地區發行貨幣制度的大綱。在澳門,具有法定流通力的貨幣稱為澳門幣,其他國家或地區發行的具流通力的貨幣亦可作支付工具。澳門幣分紙幣和硬幣,硬幣包括常用的硬幣、紀念幣和用於錢幣學的硬幣。具法定流通力的貨幣的發行以前須由法令事先許可,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則以行政法規作出事先許可。紙幣和硬幣 的 發 行 權均 屬 澳 門 特別 行 政 區 專有,但澳門特別行政區可將紙幣的發行權授予在澳經營的銀行。1995年以前,澳門地區的紙幣由澳門大西洋銀行代為發行;自1995年起,澳門政府分別與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和澳門大西洋銀行簽訂代理發鈔的合同,授權該兩家銀行行使代理發 鈔的 職能 ,直 至20 15 年。 第7 /95/M號法令對紙幣和硬幣的回收及 更換均作了規定。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複製貨幣,並應拒絕接受以懷疑偽造的貨幣作出支付或存款。此外,澳門發行的貨幣 須 百 分 之百 以 可 兑 換的 外 幣 作 保證 。第16/9 5/M 號法令則規範澳門幣的流通。在澳門,所有從事商業活動者在出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時,均應以明確的方式標明澳門幣價格,當然,也不妨礙商號同時以其他貨幣標明價格。任何廣告或標示,均不得示意公眾以非澳門幣作支付。除非事先約定,任何個人或實體不得拒絕他人以澳門幣作支付。除法律規定的個別機構和例外情況外,澳門所有公共行政機構均不得以非本地貨幣承擔債務或結算債務,或從他人處收取非本地貨幣。法令還規定了對有關行政違 法行 為的 處罰 。《澳門敎育綱要法》(第11/91/M號法令)1991年8月26日頒佈。該法律是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配合澳門敎育制度的改革而制定。該法訂定了敎育的基本原則,規定敎育制度和敎育組織要符合澳門地區的歷史和現實狀況,並把澳門的敎育分為幼兒敎育、小學預備敎育、小學敎育、中學敎育、高等敎育、特殊敎育、成人敎育、技術及職業敎育。還規定了在澳門地區從事敎育活動的機構的組織與運作的基本原則,它們涉及敎育輔助與補習敎育制度;敎育的人力及物質資源的使用,包括對敎師的職前、在職 及 延 續 培訓 , 學 校 網的 組 成 及 規劃;敎育機構的性質及其設置;敎育資助的形式及來源;敎育制度的管理等。澳門敎科文中心致力於敎育、科學和文化領域的合作與交流活動的機構。1998年6月29日成立。位於新口岸宋玉生廣場。行政管理上歸澳門基金會。其職能為實現聯合國敎科文組織章程和澳門基金會所規定之宗旨:倡導和推行敎育、科學和文化藝術領域中以青年為主的培訓、合作和發展項目;進行或支持有關藝術、文獻及其他出版物的介紹與推廣工作;促進對澳門傳統文化、民風民俗和自然遺址的研究、保護及敎育工作,並推動保護及修復古老文化遺產的活動;推動澳門與聯合國敎科文組織的聯繫,舉辦有關的研討會、講座和會議;推動和協調與聯合 國 敎 科 文組 織 會 員 學校 網 絡 的 發展;傳播聯合國敎科文組織及其各國家委員會的資訊等。該中心佔地約680平
  • 方米,設有展覽廳、多功能廳和圖書館等。展覽廳通過舉辦畫展、攝影展及專題展 覽 , 以 推動 澳 門 的 藝術 創 作 和 發展;多功能廳可容納150名觀眾,配有現代化的視聽設備,可舉辦學術講座、研討會和電影、話劇、交響樂、中西曲藝演出等活動;圖書館除存放聯合國敎科文組織的出版物及有關資料外,並有各類書籍、雜誌和報章供閲覽,亦可查閲世界各大專院校的有關資訊及招生情況。此外還設有國際互聯網咖啡廊,供青少年在 電腦網絡 中漫遊 。澳門敎區即天主敎澳門敎區。遠東第一個天主敎 區, 成立 於1 57 6年 ,當 時管 轄 中國、 日 本、 朝 鮮、 越 南及 附 近地 區 敎務。 現 僅限 澳 門地 區 ,有 8 個堂 區 , 5個在澳門半島,3 個在離島。堂區下 有10多個聖堂及小堂,各堂區均獨立管理行政 和 財 政 事務 。 澳 門 敎區 之 組 織 架構,有澳門主敎公署,公署設主敎管理全敎區敎務,為高級神職人員。林家駿為首任華人主敎,現任主敎是黎鴻昇。主敎 公 署 下 設公 署 辦 事 處, 設 公 署 主任、秘書長等職,又有副主敎、司鐸、修會士、敎區修士、修會修士、修女等職。澳門敎區轄下除了敎堂,敎會之傳敎機構,尚有學校多家、以及托兒所、孤兒院、安老院、醫療所、青年中心、殘疾療養院等四十多個福利機構,更設有圖書館、書局、電影院等文化藝術設施 。《澳門敎區月刊》(B o l e t i mEclesiá st ico da Diocese deMacau)宗敎 雜 誌 。1 9 0 3年 7 月 17 日 根 據鮑理諾(Joã o Paulino de Azevedoe Cas tro)主敎的決定創刊。至今仍發行。博克塞(C har les Ralph Boxer)、白樂嘉(José Mar ia Braga)、文德泉(Manuel Teixei ra)及潘日明(Benjamim Videira Pires)等人曾在此發表眾多有關澳門史地的佳文,尤以披露葡語 原檔為主 。《澳門商法導論》論述澳門商法的專著。蔣恩慈著。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上海分社1994年出版。全書共分9 章。該書闡述了澳 門商法的一般特徵以及公司法、銀行法、保險法、外貿法和投資法的主要內容,介紹了澳門的商事訴訟程序和涉外商事案件的法律適用,並探討了澳門的房地產、勞工和税 務法律制度 。澳門商業軟件服務公司澳門 從 事 商 業 電 腦 軟 件 開 發 的 企業。總公司設在香港,1992年在澳門設立分公司。分公司的客源主要為政府部門、銀行、服務性行業等,至今在澳門的業 務 發展 已 遍 佈全 澳 九 成以 上 的 銀行;此外,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澳門電力有限公司及部份政府部門等亦採用其軟件服務。經營對象以服務行業、政府部門及銀行業等機構為主,且會加速提供軟件、顧問等方 面 的服 務 。澳門清遠同鄉會民間社 團。 194 3年 創立。 會所 設在龍嵩街八號。該會以團結鄉親、造福桑梓、熱愛祖國,鼓勵會員捐資辦學、造路、修橋及辦各種醫療福利事業為宗旨。1933年旅澳鄉賢發起籌組同鄉會,至1943年方正式成立。先租賃澳門魚仔埠頭一房舍為會址,後遷移至天通街三號四 樓。 70 年 代期 間, 會 務中 斷。 8 0年代初,旅澳鄉親與家鄉聯繫日多,有意恢復會務,先捐資修復會所。1983年1月28日賴新等人決議成立同鄉會復會籌委會。3月30日該會舉行復會暨第 二十屆 理 事 會 就職 典 禮 , 選舉 黎 玲 為 會長, 賴新 為理 事長 。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澳門 專營 公司 之一 。1 99 2年 9月 1日成立。代表澳門政府負責廢料收集、清潔街道等工作,以及與其他商業機構所簽署不同的合約而提供的有關清潔服務。現有員工近400人,地址於毬仔 北安信安馬路S地段 。主要股東是太古 保福廢料處理有限公司,該公司是以香港為基地之環境保護公司。歷年來,另一股東殷理基洋行有限公司提供專門知識和技術協助 ,使服務水 平得以提高 。澳門梁族聯誼會民間社團。原名為“梁長壽堂”,為澳門歷史較長之氏族社團之一。該會以聯絡親誼互相協助,共謀族人福利為宗旨。1925年澳門梁族人士集鉅資在原廣東香山縣購得土名為垃圾山的公共墳地一段。至此,宗彥梁貴道等60人發起籌備宗親會,歷經滄桑,於1947年9月9日舉行 成立典禮 。首任理 事長為梁 貴道。 會 所 初 時 由 十 月 初 五 街 遷 往 新 馬路,後再籌購沙梨頭會址,經香港梁氏宗親會捐助,完成會所。現會所設在南灣街 9 號恆 昌 大廈 A座一 樓 。該 會 以 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利機構,理、監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兩年。該會主要活動有:每年春、秋二祭,分派胙肉,組織會員前往珠海仙峰山大祖墓拜祭;歲初派發敬老餅咭;每年頒發中 、小學獎學金和組織會員旅遊、聯歡等 。《澳門問題史料集》屬中國公共圖書館史部古籍文獻珍本匯刊。由南京圖書館古籍部編輯,中華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製中心於1998年8月出版。由上 、下兩集組成的史 料集選用南京圖書館藏古籍中的《澳門新聞紙》、《澳門記略》等4部全書, 又從《廣東通志》、《廣東海防匯覽》 、《中西聞見錄》、《林文忠公政書》等25部書 中 選 出 與澳 門 有 關 的篇 幅 匯 編 而
  • 成。卷一為《澳門新聞紙》不分卷不註編譯人,清抄本,六冊。未見於《中國古籍 善 本 書 目》 內 , 為 南京 圖 書 館 珍藏。 該 書是 從 18 3 8 年7 月 至1 8 40 年 1 1月間澳門報紙上摘譯的有關中國、新加坡、英國、俄羅斯、印度等國及廣州 、澳門、悉尼、孟買等城市的新聞報等與評論。卷二收錄了清印光任、張汝霖撰《澳門記 略》二 卷全書 ,另從 道光、 光緒、民國《香山縣志》及《廣東海防匯覽》(四十二卷)四書中選收了與澳門有關的 部 份 內 容。 卷 三 主 要從 《 柔 遠 全書》、《(雍正)廣東通志》、《 小方壺輿地叢抄》、《清嘉慶新外交史料》 、《籌海初編》、《林文忠公政書》等六部書中節選出十篇清政府官員巡視澳門後的奏摺與記略。卷四主要從《中葡外交史》、《清史稿》、《平南王元功垂範》等十二部書中選出121篇有關葡萄牙 與澳門 及 中 葡 交 涉 的 奏 摺 、 照 會 、 條 約等。卷五、六收錄了《海國圖志》、《達衷集》等十一部書中選出的65篇文庫、奏摺 、 夾 片 、 書 信等 。 卷 七 收 錄 的 是《澳門雜詩》和《墨井詩鈔》。由於澳門在中外貿易史上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但現存的系統完整的史料卻不多,故該書將散存在各書中有關澳門歷史問題的資料匯編成書,為關心和研究澳門問題的讀者查閲歷 史文獻提供 很大方便 。《澳門問題明清珍檔薈萃》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所藏澳門問題珍貴檔案之集錦。是從數量浩繁的明清兩所案卷中精選出來的原始秘檔影印出版,並配彩色插頁,以圖文並茂的形式展示了澳門史實的皇宮檔案原貌。邢永福、吳志良、楊繼波主編。澳門基金會2000年出版。內容有:①明清中央政府對澳門實施管理的詔令、②地方官員呈報澳門情形的奏疏、③中葡兩國為澳門之事往來的照會、④繪製精良清晰直觀的澳 門 地 圖 。 這 些檔 案 有 以 下 幾 個 特點:①是原始地記錄了明清兩所政府在對澳門進行經營管理過程中如何商討決策及這些決策的實施情況,反映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對澳門管轄的意志和行為,其史料具有可信性和權威性。②是檔案形成的時間跨度大,自1623年(明天啟三年)至1911年(清宣統三年)比較全面地揭示了澳門歷史問題的來龍去脈。③是澳門一些重大歷史事件均有反映,而且有的還相對完整系統,諸如敎皇葡國特使從澳門到北京、清政府在澳門 設 立 海 防同 知 、 英 國兵 船 侵 犯 澳門、中葡談判締約等等,都可在明清檔案中尋根找據。④是相當一部份檔案是首次發現,如反映葡人在澳活動的明代卷冊,記載天主敎在澳門傳播的葡文原檔,出自葡國政府的葡文照會、信函,都是十分新鮮的史料。該書的出版,有助於中外學者梳 理澳門歷史真相 。《澳門問題始末》澳門問題專著。姜秉正著。法律出版社1992年出版。該書分6章28節。第一章中國的寶島;第二章西方殖民者對澳門的侵擾與鬥爭;第三章捍衛和攫取主權鏖戰;第四章從《貿易章程》談判到《北京條約》的簽訂;第五章從草簽《增加條 約》到 中葡《 南京條 約》的 簽訂;第六章揭開歷史新篇章的中葡《聯合聲明》 。可讀 性較高 。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又稱“澳門蛋”。是2005年澳門東亞運 動 會 的 主 場 館 , 於 2 0 0 3 年 2 月 動工,2005年3月竣工。此館座落在路城東填海 區,總 建築面 積13 9,9 60平 方米, 並 分 主 場館 、 副 場 館、 多 功 能 館(會展中心)及地庫多個部份。總層 數(包括地面和地庫)共六層,其中主 場館共四層,首層為比賽區,適宜用作所有活動,二層是觀眾席可容納約8000觀眾。副場館同為四層,用作國際性球類比賽及柔道、武術等活動,平時可作訓練場地 ,可 容納 20 00 觀眾 。多 功能 館(會展中心)共二層,首層有近3000米的展覽廳,二層有大型多功能廳,除可作訓練及比賽場地外,亦可作2000人宴會 場 地 。“澳門蛋”- 2005年澳門東亞運動會主場館 。澳門婦女聯合會大 型 群 眾 社 團 。 1 9 5 0 年 5 月 2 1 日成立。屬非牟利之社會服務團體。前身為澳門民主婦女聯合會,1958年6月改為現名。以增進澳門婦女之愛國愛澳,團結各階層婦女,服務社會,辦好婦女兒童福利事業及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為宗旨。會員來自全澳各階層婦女,年齡由18歲起,2002年有會員10,000多人。會址位於水坑尾婦 聯大廈2樓,辦事 處位於渡船 街27號 A-B地 下。19 52年 開始 辦 理 托 兒 所 服 務 , 發 展 至 今 共 有 6
  • 所,其中4所為社 會工作局委托管理 和給予 財 政 資 助。 另 外 亦 有從 事 敎 育 事業,早於1955年在美麗街設立預備班,其後在柯利維喇街、光復街及下環街設立分 敎 處。 現 於 婦聯 大 廈 設立 婦 聯 學校,從事幼稚園至 小學6年級的敎育 服務。隨著1994年新會址婦聯大廈落成啟用及 社 會變 遷 , 婦聯 會 務 呈多 元 化 發展,《澳門婦女》月刊復刊、婦聯頤康委員會、婦聯青年委員會及婦聯活力少年團、婦聯家庭服務中心相繼成立,提供服務。婦聯還經常參加推介基本法,各種 社會 公益 活動 。澳門婦聯“文娛康樂中心”開幕暨“頤康組”成立典禮澳門參加的國際組織加入國際組織是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國際化程度的重要標誌,也是該國家或地區的地位受到國際上廣泛認同的重要標誌。根據 《澳門特別 行區基本法 》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可在經濟、貿易、金融、航運、通訊、旅遊、文化、科技、體育等領域以“中國澳門”的名義,單獨地與世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參加而澳門目前也以某種形式參加的國際組織,中央人民政府將根據情況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需要採取措施,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得以適當形式繼續保持在這些組織中的地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參加而澳門目前以某種形式參加國際組織,中央人民政府將根據情況和需要使澳門特別行政區以適當形式繼續 參加這 些組織 。澳門在政府間國際組織中的地位有以下兩種形式:一是作為正式成員加入國際組織,單獨以地區名義承擔國際義務和 享 受 國 際 權 利 ; 二 是 作 為 準 會 員(聯繫會員) 或無投票權 的會員加入 國際組織,以“中國澳門”名義發言,在特定條件下承擔國際義務和享受國際權利 。截至2 00 2年 ,澳 門加 入的 國際 組織 共 5 2 個 , 其 中 政 府 間 國 際 組 織 2 3個,包括:世界貿易組織、聯合國敎育科學及文化組織、國際海事組織、世界氣象組織、世界旅遊組織、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平洋區域委員會、海關合作理事會、亞太電信組織、亞太發展中心、亞太經 濟 社 會 委 員 會、 國 際 紡 織 及 成 衣局 。在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方面澳門共加入了 2 9個 , 其中 包 括: 歐 洲電 信 標 準局、家庭組織國際聯盟、亞洲會議及旅客協會、世界儲蓄銀行協會、葡非美亞重要城市聯盟、國際勞工監察協會、國際消費者聯盟、國際圖書館協會聯合委員 會 等 。《澳門通史》歷史專著。黃啟臣著,廣東敎育出版社1999年5月出版。全書66萬字。分22章,包括:①澳門的自然生態與人文地理、②葡萄牙人進入和租居澳門、③明代澳門對外貿易的興盛、④明代澳門鑄炮手工業的發展、⑤明朝政府對澳門行使主權、⑥西班牙和荷蘭對澳門的爭奪、⑦澳門的宗敎、⑧澳門與中西文化交流、⑨清代澳門對外貿易的式微、⑩鴉片走私及苦力貿易、(11)清朝政府對澳門行使主權、(12)英國爭奪澳門、(13)基督敎(新敎)在澳門的傳播、(14)澳門領士主權被破壞、(15)資產階級改良派和革命派、(16)在澳門近代澳門經濟的緩慢發展、(17)抗議時期“中立”與澳門人民的抗日救亡運動、(18)葡萄牙管理澳門的政治體制、(19)近現代澳門的敎育文化事業、(20)中國人民繼續要求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21)《中葡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簽署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佈、(22)現代澳門經濟的迅速發展。較全面地縷述了四百多年澳門歷史的各個方面。是作者近20年來對澳門歷史研究的 成 果 。《澳門通報》博彩 報紙 。1 91 3年 由澳 門賭 商 盧廉若創辦 ,王惺 岸任評 述。日 報,4 開6版。該報首 創將“山鋪 票經”博彩 記錄、經驗談等印於報上,然後在澳門和香港銷售,十分搶手,成為以後“狗馬經” 報 紙 和 版 面 的鼻 祖 。 停 刊 日 期 不詳。 社 址在 澳 門爐 石 塘5 7 號 。《澳門組織章程》葡萄牙共和國議會於1976年2月專門為澳門地區制定的法律。先後於1979年、1990年和1996年作過3次修改。在葡萄 牙 管理 澳 門期 間 ,《 澳 門組 織 章
  • 程》是澳門的根本法,在澳門地區的法律體系中佔據著最高位階,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澳門本身管理機關所頒佈的法律文件(即澳門立法會制定的法律和澳門總督頒佈的法令)都不得與《澳門組織章程》相抵觸。《澳門組織章程》是葡萄牙因應管理澳門的特殊情況而賦予澳門地區本身管理機關權力和許可權的法規 , 它 規 範 並 組織 澳 門 的 政 治 、 法律、行政、經濟和財政等各個方面,保障澳 門 所 享 有的 自 治 , 澳門 所 有 的 立法、司法、行政行為都必須要遵從這個佔據澳門法律體系中最高位階的法律 。與葡萄牙共和國議會通過的其他法律相比,《澳門組織章程》在適用上有其地區和時間的限制:僅適用於澳門地區;僅適 用至1 999 年12 月19 日止。 因而它具有明顯的過渡性,只是過渡性地引領葡萄牙對澳門的管理。與澳門立法會通過的 法律相 比,《 澳門組 織章程 》的修改具有更嚴格的限制:只有葡萄牙共和國議會才有權對它進行修改或制定新章程,而修改的建議或制定新章程的建議,只能由澳門立法會或澳門總督提出,並須經國務委員會對此提出意見。如果葡萄牙共和國議會將澳門立法會或澳門總督的建議更改了,然後才將其通過,則葡國總統須經由提出建議的機關(即澳門 立法會或 澳門總督 )表示贊 同後,才能頒佈有關 的修改或新的章程 。經1 99 6年 修訂 後的 《澳 門組 織 章程》共有72條,分成六章,分別是“總則”、“本身管理機關”、“司法” 、“財政”、“當地行政”和“補充及過渡規定”。第一章“總則”規定了澳門地區的組成,並提到澳門在不抵觸葡國憲法和該組織章程的原則,以及在尊重兩者所定的權利、自由與保障的情況下,享有行政、經濟、財政及立法自治權 。最後還訂定了葡國的主權機關在澳門的代表、締結國際協定或國際協約的許可權,以及國際協定或國際協約在澳門的實施等原 則。第二 章“本身 管理機關 ”又分四節,分別是關於澳門地區的兩個管理機關的規定。第一節“總則”首先介紹了本身管理機關有澳門總督和立法會(會同總督運作的還有諮詢會)。這一節還規定了立法職能由立法會和總督一起行使,而執行職能則是總督的專屬許可權,並由各政務司輔助行使。第二節的內容是關於總督和政務司的規定,包括其有關的任免;當他們不在、缺位或因 故 不 能 視 事 時如 何 被 替 代 ; 其 政治、立法和執行許可權;對其行政決定提起上訴的制度以及有關其政治、民事或刑事責任的制度等。第三節是關於立法會的內容,分別就立法會的組成、許可權及其運作作出規定。第四節是關於諮詢會的內容,規定了其組成、委員的權力和所享受的優惠、諮詢會許可權和舉行會議的方式、決議的方式及其會議的性質等。第三章“司法”規定澳門地區擁有適應澳門特徵、且享有自治的本身的司法組織。此外,還一般性地將受法律保障的權益、遏止違法,以及解決公、私利益衝突等事務規定由澳門法院負責。最後還訂出了保障法院的獨立、法官的不可移調性、獨立性及不承擔責任性等規定,並確保檢察院有本身的通則及享有自治。第四章規定有關澳門地區的財政,包括:確保澳門財政自治的規則;本地財政的組成部份;預算制度的基礎;澳門本身收入的組成及形式合法性 的 制 度 ;本 地 區 的 借款 制 度 及 對內、對外信用活動的出具保證制度;公共部門及公共機構的帳目之司法監督制度,以及本地區總帳目之司法監督制度等。第五章規定澳門的行政,並重申了澳門的行政自治。第六章“補充及過渡規定”中,提到由共和國主權機關發出並適用於澳門地區的法規的有關公佈及生效 等 情 況 ,且 規 定 了 《澳 門 組 織 章程》修改時的刊登方式。最後還就澳門法院獲授予完全及專屬審判權的事項作出 規 定 。1999年12月20日,隨着《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正式實施,《澳門組織章程》已自行失效。澳門陳族聯誼會民間社 團。 193 4年 成立。 會址 設河邊新街19號A及21號,由族人於1951年購置。該會以聯絡宗親、發展會員福利,尊老慈幼,服務社會為宗旨。實行理、監事會制,理事會下設股,基本由各理事兼任,每屆任職兩年。1946年陳族聯誼會開辦潁川學校,校址在白馬行32號;由廣大中學校長陳律平兼校長,當時僅有敎師 5人,學生 百多人,只 限收本族子弟入學,實行免費敎育,現已是一所全高中制的學校。該聯誼會開創澳門氏族宗親社團興書辦學的先河,也是澳門目前唯一的氏族宗親社團興辦之學府。該會永遠 榮譽會長陳繼強 。澳門適用的國際公約回歸前,澳門本身沒有外交地位,其外交權屬於 葡國。《澳 門組織章程 》第一章第三條規定,同外國的關係及訂立國際性協議或協約,代表澳門的權力屬於總統所有,澳門總督得到葡國總統的同意和委托,負責同各國、各地區以及各國際組織發展政治、經濟、文化關係,由此而簽訂的條約和協議也必須到葡國總 統的 批准 。特區成立後,根據《澳門特別行區基本法》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可在經濟 、貿 易 、金 融、 航 運、 通訊 、 旅遊、文化、科技、體育等領域以“中國澳門”的名義,單獨地與世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簽訂和履行有關協議 。 《 公 民 權 利 和 政 治 權 利 國 際 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澳門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予以實施。此外,澳門亦參與
  • 了《兒童權利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 視 國 際 公 約 》 、《 難 民 地 位 議 定書 》 、《保 護 世 界 文 化 和 自 然 遺 產 公約》、《取締敎育歧視公約》、《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禁止販賣人口及意圖營利使人賣淫公約》及《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 人 道 或 有 辱 人 格 的 待 遇 或 處 罰 公約 》 。至20 03 年, 適用 於澳 門特 別行 政區的多邊國際公約共161項,其中,民航類4項、海關類3項、禁毒類3項、經濟金 融 類 7 項 、 敎 育 科 技 文 化 類 3 項 、資源環保類6項、外交國防類33項、衛生類16項、知識產權類4項、國際犯罪類5項、勞工類32項、海事類12項、國際私法 類8 項 、道路交通類2項、郵政電信 類 2 項、 建 立 國際 組 織 類2 1 項 。簽署新合作協議的儀式澳門博物館澳門規模最大的一間博物館。1998年建立,位於大砲台上一角。展品題材包括建築、宗敎、工藝、服飾、戲劇、音樂、繪畫和科學技術等多方面澳門歷史和 文 化 遺 產領 域 。 通 過一 系 列 的 展品,並運用先進的視聽技術,以具敎育和互動性的語言畫面,重現澳門古時及數百年來的歷史光彩。開放時間:上午十時至下午六時 ,逢周一休館 。澳門博物館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澳門 旅 遊 娛 樂 有限 公 司 ( 簡 稱 澳娛)在澳門特區政府宣佈開放賭權後而於2001年成立的子公司。簡稱澳博。它與澳門政府簽訂的合約期限為18年。在獲新的賭牌後替代澳娛在澳門的博彩經營業務,註冊資本 為2億元。佔股比 例為,澳娛佔89.95%,何鴻燊佔10%、官樂怡(大律師)佔0.05%。董事局主席鄭裕彤、常務董事總經理何鴻燊、董事蘇樹輝、吳志成、官樂怡。何鴻燊於投得賭牌後承諾:該公司以澳門整體利益為依歸;取諸社會,用諸社會,繼續投資澳門,積極回饋社會;爭取最短時間內完成投資計劃;將旅遊、娛樂、文化事業合而為一;優先聘用本地勞工,為澳門製造更多就業機會。該公司未來投資計劃包括:擴建現有旗艦酒店、娛樂場(葡京酒店、娛樂場),改造內港及福隆新街一帶成為中西文化村,興建澳門漁人碼頭(已動工),在南灣商貿城建機動遊樂場等, 總投資額為47億 5千 萬 元 。澳門博彩有限公司的一項簽約儀式《澳門博彩業縱橫》博彩史專著。劉品良著,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2002年8月出版發行。全書489頁,共55章,另加引子及“澳門特區政府開放賭權大事記”附錄。本書作者以生動的筆調、深入淺出而具系統地記錄了16世紀以來澳門的博彩業發展狀況,對影響澳門博彩業發展的主要歷史人物及其不尋常的傳奇經歷亦有詳盡介紹。由於作者世居澳門,長期耳聞目睹,並持續搜集資料多年,因此本書亦包含了很多有關澳門博彩業的寶貴坊間逸聞及秘聞,使本書更具參考價值。《澳門散文選》散文集。林中英 編。《濠海叢刊 》之一,澳門基金會1996年9月出版。全書共收57位作者的114篇作品,大多是20 世紀 90 年代 之作 ,較 全面 地反 映 現
  • 時澳門的散文創作情況,是澳門第一本散文選集。集中的作品多是作者在澳門這塊土地上的所思、所見和所感,是真情實景的抒寫,表現出濃郁的自我意識和自我情緒。有的作品取材於旅行中的感受和對故土歲月的回憶,從不同角度表達了作者的精神面貌,坦率地展示作者內 心 的 圖 景 , 抒發 主 觀 的 情 感 和 哲理。文筆各呈特色,風格各異,但都是向讀者訴説真話、真情的作品,令人感到親切可喜。書前饒芃子敎授的序言,客觀 地 分 析 了 書 中以 至 澳 門 的 散 文 作品 。澳門朝陽學會社 會 服 務 團 體 。 成 立 於 1 9 8 5 年 。會址設於新口岸綜藝館青年中心18室。宗旨為通過參與、交流使澳門青年人進一步融入社會、關心社會。會員以參與歷屆澳門優異生旅行團的成員為主。另外亦有一部份品學兼優的青少年參與活動 。 多 次 舉 辦 “ 書 之 伴 ” 書 籤 設 計 比賽、徵 文比賽 。19 97 及19 98年 與澳 門敎育暨青年司、《澳門日報》合辦“澳門社會知多D”系列活動。1993年創辦“朝陽 ”雙月 刊, 編輯成 員全由 會員 同學擔任,以豐富青年工作經驗,該刊亦向全澳各中學及 青年團體贈閲 。《澳門華人》葡文著作。曼紐爾·塞百奧著。全書共8章,較系統地 介紹了澳門19世 紀概況、華人習俗、中醫及工商業情況 。1867年(清同治六年)香港出版 。《澳門華僑誌》一部台灣學者研究澳門華僑演變的著作。台灣華僑誌編纂委員會編寫,丁中 江 主 編 。 分 7 章 。 敘 述 了 澳 門 的 地理、歷史以及澳門華人的經濟狀況、文化敎育、社團組織、社會生活、社會地位等。取材以50年代海外華僑一般實況及有關歷史性之材料為主,以海內外有關華僑問題之著述為輔。史料大多經考訂,敘述較為全面詳實。但編者的觀點亦存在不夠公允之處。該書於1964年5月由台灣華僑誌 編纂委員會出版 。澳門惠安同鄉會民間社團。1994年1月10日成立。會址設在黑沙灣海邊馬路唯德花園第三座三 樓 。 宗 旨 是 “愛 國 愛 鄉 , 互 惠 互安” 。 1 9 9 3年 5 月 3 0 日由 鄉 賢 發 起 成立。張明星、劉良川、黃飛虎為創會會長,黃飛虎為會長。該會為會長、理監事會制 ,兩 年為 一屆 。《澳門:超越九九》論文集。余振編。廣角鏡出版社有限公司 19 93 年出 版。全 書共 16 篇。 由多位作者從不同行業、不同角度討論澳門的國際地位、政制、政治文化、選舉制度、公共行政、法律、社會、經濟、金融 、 貨 幣 和銀 行 制 度 、博 彩 業 、 敎育、華文文化和政敎關係。該書除闡述回歸前狀況外,着眼點是超越九九,提出1999年之後,澳門特區各方面可能的走向,是一本較全面討論過渡期澳門的專 著 。《澳門掌故》布衣著。香港廣角鏡出版社出版。1977年5月初版,1979年4月再版, 全書177頁。作者以 簡潔的手筆,對澳 門歷史 掌 故 , 民 情 風俗 多 有 涉 獵 , 集 趣味、史地知識於一書,向讀者展現了澳門生活豐富多彩的層面。即可作為懷舊探古的小品欣賞,又可作為一般研究的輔助 參 考資 料 。澳門單車總會單車 運 動 團 體 和愛 好 者 組 成 的 總會。1981年註冊成立,其秘書處設於慕拉士大馬路激成工業中心第3期 R、S座2樓。宗旨是 發展澳門單 車運動,提 高單車運動水平。每年在當地主辦單車聯賽及單車週 年大賽。1 986和1 987年 舉辦 亞 洲 城 市 單 車 賽 。 1 9 9 0 年 、 1 9 9 4年、1998年,分別參加在北京和日本廣島及泰國曼谷舉行的亞洲運動會單車比賽項目。1 990年和 1995年 ,分別參 加在日本和哥倫比亞舉行的世界單車錦標賽。從1985年起參加每屆亞洲單車錦標賽。199 6年至20 02年與中 國自行車 運動協會、香港單車聯會聯合主辦“南中國海”自行車多日賽,參加者來自歐、亞 、 非 、 大 洋 洲 等 多 個 國 家 和 地 區 。1995年開始發展花式單車運動,培訓花式單車手,從該年起連續多年派出運動員參加每年舉辦的亞洲及世界室內花式單車錦標賽。2001年開展室內單車球運動。該會是亞洲室內花式單車聯會創會會員。於2001年曾在澳門主辦第四屆亞洲 室 內 單 車 錦 標 賽 。 現 有 團 體 會 員 9名, 個人 會 員約 2 70 人 。《澳門黑沙》田野考古報告專刊。鄧聰、鄭煒明著。澳門基金會、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96年出版。該書是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考古藝術研究中心的第一號田野考古報告專刊,是港澳地區土生土長的考古工作者,第一次整理港澳地區古代文化遺產的考古報告書。黑沙遺址在澳門路環島東面黑沙海灣範圍內,該遺址在海灘上發現,距今五、六千年。出土有打製石器工具、石錛、石鑿、陶片等。特別重要的是在那裡發現一處新石器時代晚期的玉石作坊遺址,玉石製品包括水晶的環 玦 飾物 、 石 孔芯 、 石 坯原 料 、 石片、石核等,而且有製作環和玦的加工工具,如砥石和石錘等,是研究華南史前玉器工藝技術的寶貴資料。整個報告包括:緣起、自然環境、地層、遺蹟、遺物和總結六個部份。另附錄六個測試報告。全書200頁及大量彩色及黑白 圖
  • 錄,隨書附環珠江口新石器時代及先秦考古遺 址之地 圖乙張 。《澳門過渡時期重要文件匯編》文獻匯編。鄭言實編。澳門基金會2000年出版。《匯編》匯集了包括《中葡聯合聲明》,《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關澳門問題的決定決議和法律解釋,中國國務院及有關部門關於澳門問題的公告和命令,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的一系列決議和決定,過渡時期中成立的一些相關組織的人員名單,中葡兩國領導人在政權交接儀式上的講話,中國國家領導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及慶祝大會上的講話等等文件。通過這些文件,可以較為全面地了解中國政府解決澳門問題的一系列方針政策,也可以了解過渡期內中葡兩國政府在澳門問題上的合作和鬥 爭 。澳門過渡期指澳門政權交接前的一段特定歷史時期。1987年中葡雙方簽訂的《中葡聯合聲明》第三條規定:“自本聯合聲明生效之日起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止的過渡時期內,葡萄牙共和國政府負責澳門的行政管理。葡萄牙共和國政府將繼續促進澳門的經濟發展和保持其社會穩定,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予以合作。”根據《中葡聯合聲明》第七條的規定,聲明及其附件自互換批准書之日起生效。1988年1月15日,中葡兩國 政 府 在 北京 互 換 了 《中 葡 聯 合 聲明》批准書,《中葡聯合聲明》同日開始生效。中葡聯合聲明正式生效,標誌著澳門進入回歸 祖國的過渡期 。《 中 葡 聯 合 聲 明 》 生 效 後 的 過 渡期,既標誌著葡萄牙共和國政府向結束管治澳門的目標邁進,也標誌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向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的目標及實現“澳人治澳”的新局面進發,它是澳門政權於1999年向中方移交的準備階段。在過渡期內,中葡雙方將共同努力,創造條件 達到平穩過渡 。澳門 整個 過 渡期 長 達近 1 2年 。 一般來説,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頒佈為界,將1988年1月15日《中葡聯合聲明》正式生效之日 到 1 9 9 3 年 3 月 3 0 日 , 稱 前 過 渡 期 ;1993年3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 行 政 區 基本 法 》 正 式頒 佈 之 日 到19 99 年 12 月1 9 日則 屬於 後 過渡 期 。《澳門短篇小説選》短篇 小 説 集 。 陶里 編 。 《 濠 海 叢刊》之一,澳門基金會1996年出版。編者 選 取 了 澳 門 1 4 位 作 家 , 共 2 8 篇 作品,其中瑪麗亞·翁迪娜·布拉加為葡萄牙人。入選作者在澳門都有一定的知名度,作品也達到較高的水平,能較真實地反映出現時澳門小説創作的狀況。書中各篇多以澳門生活為題材,描寫小城人的情感世界,也寫到中國人與葡萄牙人的關係,都表現出人性溫純忠厚的一面;而布拉加的兩篇作品,則反映了作者對中國的神往和對澳門下層市民的感情。表現手法則以傳統的寫實主義居多,同時也有科幻小説、魔幻小説等現代 派 作 品 。澳門税口早期海關派出機構。關部行台下設4個執掌不同 的税館。與 行台相鄰者 稱小税館或大馬頭税館,其故地在今大馬頭街一帶,專課中外商人諸税。南灣税館主稽查來澳外人、番舶並辦理涉外勞務。娘媽閣税館主要任務為盤查閩、粵入澳商漁船隻,嚴防偷漏。關閘則徵收陸路 貿 易税 項 。澳門税制澳門税務徵收的有關法律與規定的總稱 。 澳 門 現 行 的 税 制 大 體 源 於 葡 萄牙,其後雖經不斷修改,但基本的框架未變 。而 葡 國税 制 自2 0 世紀 7 0年 代 以來變化很大,所以澳門現行的税制與葡國現行税制的差異頗大。澳門政府每年按期徵收上年度納税人應納的現金。按澳門現行税法的規定,澳門地區共開徵17個税種。按税種的性質劃分,可歸納為直接税和間接税兩大類。①直接税:由公共機關向納税人對其工作、產業、公司之收益、經營工商業活動所得及其他性質之收益定期徵收的税項,包括營業税、職業税、房屋税(業鈔)、所得補充税、博彩税、贈予暨遺產税、物業轉移税等。②間接税:由公共機關向生產部門徵收,與生產者生產成本掛鈎的應課税項,包括印花税、旅遊税、消費税;以及由生產者繳付的簽發貨物來源證、出口准照、轉口准照、行政准照 、酒店經營准照及其類似費用,也包括獲准經 營 專 利 事 業 之機 構 所 繳 付 的 專 利税。澳門實行低税制,大部份徵税項目的税率均低於周邊地區,例如,所得税和職業税的最高税率均為15%。澳門的税制一般採取分散原則,不重複徵税,除博彩税外其他税種的税率最高不超過16%,税負不算高。澳門所以實行較低税率主要是因為澳門的重要財政收入來自賭税和賣地收益,其他税項佔政府財政收入的比例並不算高,沒有必要維持過份繁複和偏高的税率。現行的税法對設立課税監管機構,課税的評估,申駁事務的評定和覆核,課税爭議的公開討論和民主仲裁,違例行為的處罰等均作出了 明確 規定 。
  • ★《澳門郵報》(O Correio de Macau)葡萄牙人在澳門出版的葡文報刊。1882年(清光緒八年)創刊。由曼努埃爾·若阿金·山度士(Manuel Joaquimdos Santos)主編。該刊政治言論激烈,1883年因其政治觀點觸怒澳葡當局,而被勒 令停 刊。 1 88 3年 創 刊的 《澳 門 郵報》 是 其 續 刊 。《澳門郵報》(Correio Macaense)葡文周報。全稱為“澳門郵報 ——政治、文學、新聞周報”。1883年(清光緒九年)10月創刊。由安東尼奧·特爾萊斯(Antó nio Teles)出任社長。《澳門筆匯》澳門筆會辦的文學刊物。半年刊。1989年6月創刊。該刊是澳門唯一的綜合性文學刊物,內容豐富多樣,包括澳門文學活動的報導、文學評論、小説、散文、舊體詩詞、現代詩,以及學術性短文 , 也 發 表 藝 術作 品 , 如 書 法 、 篆刻、繪畫、攝影等,還把澳門詩人的作品譯成葡文發表。作者多為澳門的作家和藝術家,間或刊載外地的來稿,並以專刊形式發表“澳門文學獎”每屆獲獎作品,刊 物質量 較高,印 刷精美 。澳門筆會澳門文學 團體。1 987年 1月成立 。會員超過300人, 是澳門文藝界規模 較大的團體之一。該會成立後積極開展交流活動,多次邀請內地著名學者到澳門講學,同時又多次與內地的作家聯歡,加強奧港澳作家的聯繫;在澳門方面則舉辦各項文學活動,以團結本地文藝界同仁 , 推動 澳 門 文學 創 作 的提 高 和 發展。近年又與澳門基金會合辦澳門文學獎,促進澳門文學事業的繁榮。出版有綜合性文學 刊物《澳 門筆匯》 。澳門順德均安同鄉會民 間 社 團 。 1 9 9 0 年 1 1 月 1 7 日 成立,會址設在祐漢新邨第四街牡丹樓一樓。1990年初,鄉人發起成立同鄉會並成立籌委會, 同年7月籌 委會舉行旅 澳鄉親大會,共商成立均安同鄉會事宜 。經協商,推舉歐陽鴻為會長,同年11月17日舉行首屆理、監事就職暨同鄉會成立慶典。該會為會長、理監事會制,三年 為 一 屆 。澳門順德聯誼總會民間社團。1962年12月7日成立,原名為“旅澳順德聯誼會”。以聯繫鄉親、共謀福利為宗旨。會址設在羅保博士街17A號皇子商業大廈14樓。1962年春,澳門順德籍人士等發起籌組旅澳順德 聯 誼 會 , 同 年 1 2 月 7 日 正 式 成 立 。1966年會務停頓。 1981年恢復會務 及進行 改 選 和 修 改 會章 , 並 正 式 啟 用 現名。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採用會董制,會董任期 三年,連選連任 。澳門街澳門舊時俗稱。葡語作“ Bazar”,過 去 習 慣 上 將 省 、 港 、 澳 三 地 稱 為 :“廣州城”、“香港地”、“澳門街”。葡人 佔 據 澳 門後 雖 大 興 土木 , 築 室 居住,但所轄地區很少,只有一條主要街道,即今澳門之營地大街一帶,故澳門被時人稱為“澳門街”,且一直流傳下來。亦有澳門在粵港澳三地中規模最小之 意 。《澳門街》胡紀倫(Cé sar Gui l lé n Nuñ ez)著。梁家泰攝影,方無隅譯,牛津大學出版社1999年出版,是一本別開生面,圖文並茂介紹澳門街道歷史及現況的著作。作者對5個堂區( 大堂區、聖安多尼 堂區、 風 順堂 區 、 望德 堂 區 和花 地 瑪 堂區),42條街道過去幾百年的歷史分別作出介紹。許多中葡語街名不是互相翻譯的,但卻相輔相成。走過澳門的大街小巷和廣場,給讀者講航海家亨利、神話人物哪吒和堂吉訶德的故事。從市政廳的權力中心,到舊時福隆新街的煙花巷。本書記錄了悠久的傳統以及晚近的歷史,描繪了澳門回歸中國這一轉捩點的背景,對於老居民、旅客和臥遊澳門的人都是平 易的參考書 。澳門街市即城市商貿市場。隨着社會發展和居民生活需要,澳門先後出現了多座大小街市,分佈於各區,但至目前,其中有的 或 已 消 失, 或 已 擴 建, 或 遷 址 易名。新建和改建的街市更趨現代化,適應居民不同方面的生活需求。如祐漢街市,它不單是菜市場,而且是社區活動中心在燕主敎街中段,有“美基內市場圍”,原稱“味機市”,圍口有一座門樓,橫額上書“公局街市”四個大字,迄今尚存。“味機”乃“美基”之諧音,因鄰近美基街而得名;“公局”即議事公局(後演變成市政廳),公局街市乃當年 議 事公 局 管理 的 街市 , 大約 已 有八、九十年的歷史了。它與十月初五日街中段的“ 呬 街市”一樣,今僅以名存。往昔街市,有一個特點是同戲院在一起,如海鏡、南京、娛樂三家戲院,戲院設在二樓或三樓,而街市則在一樓或二樓,街市即以戲院名稱冠名。其中海鏡街市位於下環正街與下環小市街交界處,戲院歇業後,街市則遷至附近李加祿街下環街市,原址已拆除重建。娛
  • 樂街市在新橋大興街與沙梨頭海邊街交界處,戲院歇業後,街市合併至高士德馬路 的 紅街 市 , 原址 現 開 設了 一 座 學校。南京街市在沙梨頭海邊街,1956年改為工人康樂館,地下街市存在一段時期後遷往沙梨頭水上街市,原址計劃重建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簡稱街坊總會。非牟利的社會志願服務團體。 1983年 12月30 日成立。 會址設於高士德大馬路47號2樓。宗旨是團結坊眾,愛祖國、愛澳門,發揚互助精神,參與社會事務,關注民生,服務社眾,辦好文教、康樂、體育、福利等事業。屬下有25個街坊會,分佈於全澳各區。最早的地區性坊會是1956年成立的望廈、青洲、台山街坊會和澳門街坊福利會,至1982年在澳門半島和離島先後成立了24個區域性的街坊會。這些坊會主張愛國團結精神,推動坊眾睦鄰互助,發展坊會福利和社會公益事業。而總會則領導各區坊會,並以關心社會,參與社會,關注民生,服務社群為工作方針。總會和各坊會長期為坊眾排難解困,參與歷次澳門大小火災、水災和塌屋的救災工作,並賑濟貧苦大眾,興辦學校,開展醫療保健工作,推動敬老慈幼活動,豐富坊眾文娛生活等均不遺餘力。該會直接管理10多個服務機構,包括頤康中心、青年中心、婦幼中心、望廈老人中心、海傍老人中心、北區臨屋中心 、 青洲 社 區中 心 、澳 門 坊眾 學 校等。從1988年開始,積極參與包括立法會選舉在 內的各項 社會事務 。街市一角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主辦“齊來認識基本法”文藝聯歡會 。《澳門鈔報》(Gazeta de Macau)葡萄牙人在澳門出版的葡文報刊。1839年(清道光十九年)1月17日創刊。周報。共出版了32期,內容以消息和政論為主。社長兼總編輯為彼亞度(Manue lMa r i a Dia s Peg ado)。1839年8月停刊。《澳門鈔報》(Gazeta de Macau)又譯《澳門報》。澳門最早創辦的葡文報紙之一。1824年(清道光四年)1月 3日 創 刊。 1 82 3年 9 月2 3 日, 澳 門葡萄牙人中的保守派一舉奪回政權,並大力鎮壓立憲派。保守派首領亞利鴉架(Migue l Ar r i aga)遂封閉立憲派的喉舌《蜜蜂華 報》, 同時出 版發行 《澳門 鈔報》取代《蜜蜂華報》,以宣傳保守派的主張 。該報 共出版 50 期。1 826 年1 2月 1 6 日 後 停 刊 。澳門飲食業工會基 層 社 團 。 1 9 7 1 年 1 2 月 1 6 日 成立。 設址 於新 馬路 14 5號 2樓 。由 原 來的茶樓工會、粥麵飲工會、酒樓工會等合併而成。宗旨是熱愛祖國,團結飲食業職工,維護和爭取職工的合理權益,互相介紹職業,開展技術交流活動,辦好文 敎、 康 樂、 福利 事 業。 19 7 3年 1 2月13日與澳門飲食聯合商會簽訂協議,規 定 由 1 9 7 4 年 1 月 1 日 起 , 全 澳 的 酒樓、酒家、飯店、粥粉麵店等商號的員工享有 兩天 有薪 假期 。澳門創價學會是日 本 新 興的 佛 敎 團 體。 2 0 世 紀80年代初開始在澳門活動,以派日語敎師至澳門大學授課為主。該會創會會長池田大作1995年曾獲澳門大學頒授榮譽博士學位。在居澳日僑間,此派有一定的影響力,近年該會相繼組織以中日交流性 質的 推廣 活動 。澳門番禺同鄉會民間社團。1984年12月6日成立。會所 設 在澳 門 南灣 街 53 號 華南 大 廈 二樓。由著名人士、番禺籍鄉賢何賢先生倡導發起。1981年由何賢、何家森、陳伸、霍銘波、高海琪等人成立同鄉會籌委會。1982年10月1日舉行首屆理監事選舉,推舉何賢為永遠會長,何家森、
  • 霍銘波為會長,何厚鏗為理事長。1984年12月6日舉行新會所開幕暨第一屆理事就職慶典,該會為會長與理、監事會制,兩年換屆一次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澳門經濟財政司轄下的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的公務法人,組織法規為第33/94/M號法令及第1/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其職能是:負責制定及執行促進對外貿易、引資、管理及促進離岸業務等方面的經濟政策並推動政策的實現。具體職責包括:剖析貿易機會及其潛在市場,促進澳門出口的多元化發展;對外舉辦宣傳、推銷澳門出口的商品的活動;對出口商予以鼓勵,並協助舉 辦 國 際 貿 易 中不 同 領 域 的 培 訓 活動;向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口商提供諮詢服務及技術輔肋;向潛在的投資者推廣澳門,並推介投資機會;接待、指引投資者,並透過適當的內部結構和機制,確保解釋及安排處理與實現投資相關的問題;跟進貫徹、發展及落實投資所需的行政程序的進展;與參與程序的各公共部門及機關聯繫,並透過投資者的明確聲明,代表投資者;就新工業項目批出土地發出意見書;展開鼓勵性活動,以促進新投資,尤 其是服務業的投資 ;與其他負責執行經濟政策的官方機構合作;組織接待、合資及資訊,以及為本地區企業與其他經濟區域、地區或國家的有潛力投資者創造接觸機會。現任主席 為 李 炳 康 。澳門逸園賽狗有限公司在澳 門 專 營 賽 狗 博 彩 的 公 司 。 本來,澳門賽狗活動歷史頗長,始於1932年,之後,幾經周折,停停開開,直至196 2年1 1月, 由澳門 名人何 賢掛帥 組織澳門逸園賽狗有限公司,何出任董事長,從原來的澳門跑狗娛樂公司手上接過賽狗博彩專營權。至1983年12月6日何賢逝世,其後人無意繼續經營賽狗,逸園賽狗公司股東何柏、許以忠、文祖舜等也持同樣態度。於是,何鴻燊、何添、鄭裕彤等合組財團,承購了該公司的75%股份。從此,逸園賽狗公司實際上已 成 為 澳 門 旅 遊娛 樂 公 司 旗 下 的 公司,何鴻燊出任董事會主席,派出其妹何婉琪、親信謝肇鴻擔任正、副經理,負責具體事務。之後,該公司人事上歷經變 動 , 但 至今 董 事 會 主席 仍 是 何 鴻燊, 具 體 事 務則 由 行 政 總裁 王 鉅 華 處理。1 984 年7 月1日 ,澳 門旅遊 娛樂 公司正式接管賽狗博彩後,即進行系列改革。如每週賽兩晚改為賽四晚,電子顯示幕由6線改為8線,即每場賽狗由6 隻增為8隻。每 晚賽狗場數 雖未變,但 吸引力則增強。1 985年11 月23日,該 公司與澳葡政府簽訂新的專營合約,有效期20 年,即 至2 005 年底 屆滿。 該公 司以經營期限長,增強信心。1992年,又採用電視轉播實況,使那些不親臨狗場的狗迷也可在家裡看電視以電話投注。該公司業務取得進展。中間雖由於各種原因,業績有所下降,但到1998年5月重組 董 事 局 , 委 出新 的 行 政 管 理 班 子後,又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更換全新的電腦系統,賽日投注額由較差70萬增至180萬, 最高達到 400萬元 。目前該 公司業 務 平 穩 。逸園賽狗有限公司澳門診療技術員協會專業團體。該會於1923年7月在政府立案註冊 ,於19 93年9月 正式成立 。該會 為 澳 門 診 療 技 術 人 員 所 組 成 的 團體,包括檢驗、放射、藥劑、病理、物理治 療 等 專 業, 成 員 來 自本 澳 兩 間 醫院、公共衛生化驗所、捐血中心,以及政府及私人化驗所等。該會宗旨為加強診療技術人員的聯繫,開展學術活動,提高專業素質,更好地為市民服務。該會先後參觀的醫療機構有廣州中山醫科大學及其附屬醫院、江門北街醫院、江門中醫院、珠海市婦幼保健院和珠海市捐血中心等。同時,亦派出代表參加第三屆華人檢驗醫學學術研討會,中西南九省-市檢驗聯合會第八屆學術會議及本地舉辦 的一些學 術會議 。澳門註冊核數師公會專業 社團 。1 99 0年 成立 。會 員 資格堅持為澳門註冊核數師。會址設南灣街26 5號 4樓 。宗 旨是 為提 高澳 門核 數
  • 師專業技術水平,加強同業間之聯絡及自律,作核數專業與政府間及對外的溝通橋樑。成立以後即進行一系列活動,包括組織會議,與中國內地同類機構建立交流關係;參與及監察有關會計法規草案的修訂或起草工作。此外,每年該會均提名會員作為代表參加政府各委員會,尤其是補充所得税審核委員會、職業税審核委員會及會計師暨核數師註冊委 員 會 等 。澳門童軍總會國際 性 民間 組 織 。1 9 8 3年 創 立 。會址設於氹仔盧伯德圓型地毬仔砲臺。宗旨是以童軍之父貝登堡精神為本,根據其 所 創 造 的積 極 敎 育 方式 , 不 分 種族 、 語 言 , 協 助 發 展 澳 門 青 少 年 德 、智、體、群、美教育,以作為學校及家庭敎育的輔導。下設幼童軍、童軍及資深童軍3個支部共32個旅。參加童軍 活動的青少年,除可參與群體生活和訓練外,亦學習到童軍和日常生活的技能。訓練著重於紀律、群體生活、領導才能和公 民 敎 育 的培 養 , 鼓 勵童 軍 關 心 社會。該會又積極培訓領袖人材,至今已擁有 一 批 持 有國 際 認 可 的“ 基 維 爾 木章”訓練人員。1993年購得永久會址,後在 政 府 轄 下 兩 個活 動 中 心 設 立 辦 事處。1994年該會成立了總會樂團和多個興趣小組。歷年應各界邀請,不斷派出大量童軍協助各項社會公益服務工作和活動。1997年被澳門政府委任為澳門青年委員會委員。1998年獲政府頒授澳門首個“青年委員會獎”及獲澳督頒授“慈善功 績 勳 章 ”。 除 發 展 澳門 童 軍 活 動外,亦與世界各國童軍組織和青年組織聯繫,曾派員往泰國、韓國、菲律賓、新加坡、印尼、中國內地和香港、台灣地區 訪 問交 流 。澳門童軍總會澳門善導宿舍於19 98年 12月 16日 成立。 由澳 門明愛和法務局合作,並獲房屋局協助提供地方,為缺乏家庭支持及社會經濟條件的重返社會人士提供臨時的住所。透過輔導服務、工作介紹、節日慶祝等,幫助他們重建自我及自立能力,重新投入 正 常 生 活 。澳門港口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經營九澳港貨櫃碼頭和燃油碼頭的管 理公 司。成 立於 19 87年 12 月1 8日。專營合約於1988年4月11日簽定,1990年 資本額達到 7000萬 澳門元( 下同)。股權分配為:澳門政府佔29%;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和華光航業集團佔30%;南光集團及吳福進出口公司佔12%;剩下的為大明公司、蜆殼公司、聯合貨櫃公司以及一家葡資公司佔有 。貨櫃碼頭 於199 0年建成 ,199 1年底 安裝設備,1991年底投入運作。工程耗資1.2億元。首期工程包括兩個長150米和17 0 米 的停 泊 區 , 作業 區 7 00 0 萬 平 方米,貨櫃停放 區2萬平方 米,貨倉面 積1200平方米,合計共佔地4.5公頃,可停泊船位3000噸,年吞吐量設計能力為8萬個標 準貨櫃。 第二期工 程已提交 當局有關部門審核,與第一期工程相比,九澳港面積將擴大2.8倍,達1.1萬平方米;停泊碼頭擴大3.2倍,達900米;貨倉面積擴大2.7倍,達9600平方米;擴建後的港口水 深將達7米 ,可停泊船 位為4500 噸至500 0噸級。每 年處理貨 櫃約 2 . 1 萬 個 , 佔 澳 門 總 貨 進 出 量 的2 5 % 。《澳門港史資料匯編 :15 5 3~1986》一部有關澳門貿易史的資料匯集。鄧開頌、黃啟臣編。全書收集明到清迄至1986年400多年來澳門港口、澳門對外貿易興衰史料,對研究澳門經濟具有較 重 要 參 考 價 值 。 全 書 共 分 8 章 , 包括:澳門港的自然地理條件、明代澳門港的興起和繁榮、清代前期的澳門港 、明清時期西方列強對澳門港的爭奪、近現代的澳門港、澳門的鴉片非法走私和貿易 、 澳 門 的 苦 力 貿 易 、 當 代 的 澳 門港 。 書 中 附 有 大 量 統 計 資 料 、 表 格 。19 92 年6 月廣 東人 民出 版社 出版 。澳門測量暨地籍學校專 業 培 訓 學 校 。 1 9 7 5 年 9 月 1 3 日成立。為地圖繪製研究委員會(現地圖
  • 繪製暨地籍局)屬下的學校,以培訓中等技術程度的地形測量員,進行地圖編製為 宗 旨。 具 備中 學 程度 人 士便 可 報讀。原為一年制地形測量暨地籍一般課程,首屆以葡文授課,第二年起增辦中文班。1988 年改為兩年制 。1995年 再將該課程分為兩個階段:地形測量學一般課程、地形測量學進修課程,各為期一學年。每階段完結時,學員需實習一個月,通過各科考試後可獲頒證書,並具備足夠條件從事地形測量職業。該校敎學人員是從地圖繪製暨地籍司內各科專業人士中挑選擔任。課程內容包括數學、 平 面 測 量 學 、製 圖 學 、 攝 影 測 量學、大地測量學、地籍法例及基礎、自動化製圖基 礎及測量學 實習等科目 。澳門滑浪風帆會體育 社團 。 19 85 年 成立 。現 有 團體會 員3 個, 個 人會 員3 8 0個 。前 身 是於 1 9 8 2 年 成 立 的 假 日 屋 風 帆 中 心 ,1991年遷址至黑沙海灘的南面。在體育總署的協助下,每年舉辦本地聯賽、培訓班 , 在 夏 季 更 與政 府 合 辦 暑 期 活 動班, 提 供 近 百 個 免費 名 額 予 青 少 年 學習。後註冊成立滑浪風帆訓練中心,組織青少年集訓隊,並從中選出年青選手出外參賽。該會成員先後在1994年度香港滑浪風帆國際賽及1996年亞太帆板錦標 賽 獲 獎 。澳門游泳總會體育社團。會址位於澳門蓮峰游泳池內。前身為澳門華人游泳聯會,1956年 8 月 成 立 。 1 9 8 7 年 5 月 易 為 現 名 。1988年加入 世界游泳聯會 ,1990年 加入亞洲游泳聯會。曾派運動員參加亞運會、東亞運動會、亞洲泳賽、亞太分齡賽、世界游泳錦標賽、世界短池泳賽等國際性賽事。1992年在澳門主辦國際城市分齡邀請賽;1995年主辦華聯城市先進泳賽。1994年受國際游聯、亞洲游聯委托舉辦國際游泳培訓班。1992年在香港國際分齡賽獲2面 金牌、7面銀牌和 7面銅牌。1995年,城市先進泳賽在澳門舉行 , 澳 門 隊 有 1 07 人 參 賽 , 奪 2 金 、5 5 銀 和 4 7 銅 , 得 1 6 8 9 分 , 獲 團 體 冠軍。 19 96 年在 高雄 國際 分齡 賽獲 1金 1銅。1 997 年在 里斯本 第1 6屆國 際游 泳邀請 賽 獲3 金 1銅 。 20 0 2年 派 出游 泳 、花游代表隊參加釜山亞運會,並獲得女子花泳單人及雙人第六名。目前該總會有屬會21個,註冊敎練員102人,註冊運動 員 1 3 6 3 人 。《澳門畫集 ·1844-1974》澳門歷史圖片集。作者古維杰(R .Bel trã o Coelho)。共收集151幅攝影圖片,集中反映一百多年來澳門城市建築和面貌的重大變化。1989年澳門東方基金 會 出 版 。澳門開平同鄉聯誼會民間社團。1981年9月28日成立。會所設在俾利喇街60號豐源大廈三樓。是由鄉賢譚根、鄧全等倡議,並得澳門社會名流何賢、馬萬祺、崔德祺、盧道和等 人 支 持 ,本 著 團 結 鄉親 , 共 謀 福利,熱愛祖國、熱愛澳門的宗旨而組織成立的。首屆會長鄧全,兩年為一屆。《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澳門開埠初期史專題論文集。湯開建著。 中華 書局 19 99年 11 月出 版。 內容包括對上下川島、澳門名稱、開埠時間、佛郎機助明剿滅海盜考;對龐尚鵬《撫處濠 鏡澳夷 疏》初 探;明 代在澳 設立的有關職農考證;明代管理澳門仿唐宋“ 蕃 坊 ” 制 度 ;明 代 澳 門 城 市 建 置考;明代澳門地區華人居住地勾沉等。大部份論文 均先後於1 995~1 998年 在海內外雜誌發表,收入此集時曾作補充和 修 改 。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非牟利 民間研 究機構 。19 97年 成立。會址設於澳門畢仕達大馬路26號中福商 業 中心 7 樓A座 。宗 旨 是積 極 擁 護《澳門基本法》,致力參與“一國兩制”的實踐,以理性、客觀、持平的態度開展澳門發展策略的研究,從而達到推動澳門整體社會良性發展的目的。其發展定位是立足澳門,建設未來,融匯社會意見訊息,發揮公眾智囊的作用,以服務整體社會為己任。為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工作的開展,該中心組織研究力量,提供了多項建議書。澳門特區成立後,先後完成經濟、社會、行政等範 疇研 究報告 多份 。《澳門概論》澳門問題專著。馮邦彥著。三聯書店(香港) 有限公司 1999年 5月出版 。作 者 以 嫻 熟 的 筆 觸 , 配 以 2 0 0 多 幅 照片,勾劃出四百多年來澳門角色的演變以及今日的社會風貌。除對澳門的經濟狀況著墨最多之外,也重點剖析了葡萄牙管治下澳門政制、文化、宗敎和九九回歸等重大問題,以及這些問題如何從總體 上 影 響 着澳 門 社 會 經濟 的 發 展 前景 。澳門楹聯學會澳 門 文 學 團 體 。 1 9 9 0 年 1 2 月 成立。創會會員43人,前身為紅藍楹聯學社。學會致力促進澳門楹聯創作及研究活動,並加強與各地聯壇交流,先後出版《澳門聯話》、《鏡海聯花》、《澳門名勝楹聯輯注》、《詩聯謎》、《松風竹韻》、《聯苑飛花》專著,經常與內地文化團體合辦楹聯展覽活動。該會定期 舉辦 徵聯 活動 ,其 中以 19 94 年 的“明月照 紗窗,個 個孔明諸 葛亮”的 絕對求偶最受矚目,全球各地華人紛紛應徵, 影 響 較 大; 出 版 會 報《 澳 門 楹 聯報》及《 澳門楹聯 叢書》 。
  • 澳門葡人早期民主運動1821年(清道光元年),在歐美大陸資產階級革命運動的推動下,葡萄牙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運動進入高潮。由公民選舉產生的葡萄牙議會制定了君主立憲的憲法,下達了取消一切封建權利和義務的命令,在葡萄牙民主運動的影響下,澳門的葡萄牙人分成了敵對的兩派:一是以土著葡萄牙人為主體,有着強烈變革要求的立憲派,其首領為巴波沙(Paulino da Si lva Barbos a)少校;一是以葡萄牙貴族官員為主體,力圖維護原有特權的保守派,其首領是地方長官亞利鴉架(Miguel Arr i aga)。立憲派先是開展請願活動,抗議議事局無視市民的要求,提出恢復原來的議事局政體,免除澳門對果阿、帝汶的財政補貼,任用澳門土生葡萄牙人在當地文職機構及軍隊任職 等 一 系 列請 求 。 澳 葡當 局 被 迫 於1822年2月16日召集市民在市政廳舉行忠於憲法的宣誓。但他們對民眾所要求的改革並不準備實行。在這種形勢下,立憲派與澳葡當局,特別與保守派首領矛盾 越 來 越 尖鋭 , 並 不 時採 取 激 烈 行動,使亞利鴉架的人身安全受到很大的威脅。1822年8月中旬,澳門民主運動爆發。市民若瑟在8月17日議事局開會時,提交了一份由83位市民聯名的抗議書。這份抗議書指控亞利鴉架慫恿中國官員 干 預 澳 門事 務 , 以 維持 自 己 的 地位。 亞 利 鴉 架自 知 受 到 市民 的 普 遍 敵視,表示願意辭職。市議員向市民們宣佈了他辭職的消息,並表示準備進行一次新的選舉。8月19日,市民們舉行選舉大會。會上,立憲派與保守派發生尖鋭 的 衝 突 。 保 守 派 頭 目 卡 瓦 爾 坎 蒂(Cavalca nt i)宣稱,這一會議沒有確定新政體的權力。與會的市民都被激怒,當即將他從窗口扔到街頭。這時,巴波沙登台演説,指出人民希望建立的是與憲法完全符合的政體。會議最後決定,重新恢復1784年(清乾隆四十九年)前的政體,授予新選出的議事局不受總督及地方長官控制的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總督只能掌管軍事。亞利鴉架則被剝奪一切職務。9月12日,巴波沙又創辦了澳門有史以來的第一張報紙-《蜜蜂華報》。該報宗旨鼓吹立憲派各項主張,成為新政權的喉舌。澳門資產階級立憲派領導的民主運動進入高潮。被罷免的亞利鴉架並不甘心失敗,煽動總督阿爾布克爾克(Afonso de Al buque rque)發動政 變。 但很 快被 立憲 派擊 敗。 18 2 3年,葡印總督派“薩拉曼特拉”號巡洋艦運載一批士兵駛往澳門,旨在恢復舊政權,鎮壓澳門民主運動。由於中國政府的干涉,他 們未敢輕舉妄 動。9月2 3日凌晨,士兵在澳門偷偷登陸,沒有遇到任何抵抗,就進抵市政廳前的廣場,並逮捕了立憲派領袖巴波沙。隨後,保守派組織了政府委員會,來攝理總督職權,並將亞利鴉架官復原職。接着,他們 大 肆 鎮 壓 立 憲 派 , 查 封 《 蜜 蜂 華報》 。 與 此 同時 , 葡 萄 牙王 子 米 格 爾(Dom Miguel)也在本國發動政變,解散議會,廢除憲法,恢復其父若奧六世專制君主的權力。澳門保守派狂熱地歡呼這一場政變,他們宣誓效忠於君主專制政體,舉行了盛大的慶典和宴會。澳門民主運動遂 因此而夭折 。澳門葡文學校私立學校。位於殷皇子大馬路(商業學校舊址)。由葡萄牙敎育部、振興學會 、東 方基 金會 合辦 。於 98 ~9 9 學年由商業學校正式轉變而成。該校提供幼稚園至高中課程,學生完成高中的課程後,可以升入葡國的大學和理工學院深造。在課程設置方面基本上參照葡國的學制, 2003 /200 4年度設 、小學1 2班、中學24班,共有學生601人,敎師5 0 人 。澳門葡文學校澳門葡國台灣貿易商會旨在促進澳門、葡萄牙、台灣三地區經濟活動和貿易往來的非牟利民間工商社 團 。 1 9 90 年 4 月 2 0日 成 立 。 近 年來,澳門、葡萄牙、台灣三地的經濟貿易關係日趨密切,但在來往過程中,因三個地區各自的經濟法規和政府運作方式,產品進出口的手續和税例等方面的差異 , 難 免 會 出 現 信 息 不 靈 、 互 不 了
  • 解、 難 於溝 通 等 困難 , 應 予疏 導 和 協助。基於這些客觀因素,澳、葡、台三地工商界人士遂發起組織了“澳門葡國台灣貿易商會”,為會員免費提供在這三個地區進行工商業投資和貿易往來等有關諮詢、經濟信息和顧問服務。致力於推 動 澳 門 整 體 經濟 的 發 展 和 工 業 轉型,推動澳門、台灣、葡國與鄰近地區的經貿合作。該會代表曾多次率團到各地舉辦澳門投資説明會,邀請外地商界人士到澳門和中國內地多個省市進行考察,尋求投資和經濟合作機會,促成簽訂合作協議。目前,該會的資料庫正不斷充實,備有各地區的投資資料以供查閲,開放為各界 人士提供服務 。澳門葡船數額限定清初對在澳葡萄牙船隻數量作出的限定。1724年(清雍正二年),孔毓詢任兩廣總督,他通過對澳門的炮台進行海道巡查後,感到對澳門的防範已很嚴密,但對葡萄牙人的海外貿易則沒有控制。因此,他向朝廷建議:限定澳門葡船數額為25艘,並對各船進行登記,編列字號,刊刻印烙,注明船長、商人 、舵工、水手等姓名,百年內不予變更,如有違反,以“通賊之例”治罪。這一奏請,於1725年獲得了雍正帝的允准。於 是 , 澳 門 的 2 5 艘 葡 萄 牙 商 船 都 用“香” 字編號 ,船 名、船 主等都 經中 國官府註冊在案。在出入澳門時均須依法逐一驗明,查驗結果由守口官弁“申報督撫存案”。這一措施使清政府對澳門的管治有所加強,也有利於澳門的進一步 復 興 。《澳門聖保祿敎堂》(A lgreja de S.Paulo de Macau)敎堂史專著。作者柯賽羅(Gonç aloCouceiro)。里斯本地平綫出版社1997年出版,全書188頁。作者博士論文的刊本。 全 面 敘 述 了 澳門 聖 保 祿 敎 堂 的 歷史,尤其從在華耶穌會藝術史的角度,對大三巴牌坊的藝術構造進行了探討,為一三巴 寺研究 的專著 。《澳門聖保祿學院研究》澳門 日報 出 版社 刊行 , 20 01 年 出版,全書293頁。作者李向玉。這是 筆者博士論文的刊本。為一研究澳門歷史上重要機構聖保祿學院的專著。葡語資料翔實,論述全面,為這一領域的扛鼎之 作 。澳門電力有限公司澳門地區有關電力生產、輸電、配電、售電、輸入及輸出專營合約的公用事業機構。前身為20世紀初成立的澳門電燈 公 司 , 最 初 只有 一 個 馬 交 石 發 電廠,使用柴油機發電。80年代初這家老廠進行大規模擴建,1983年竣工。該廠設於澳門半島。1978年建成投產的新廠設在路環九澳,稱九澳發電廠。過去很長時間經營不善,加上發電設備陳舊,經濟效益欠佳。1972年轉由澳門電力有限公司 管理 。1 98 1年 澳電 得到 政府 支持,重整架構,於1984年首次啟用省澳聯網系統,以兩條110kV架空線連接廣東省及澳門的網絡,從而加強了澳門的備用電量。1985年,澳門政府與澳電簽訂為期 25年 之專營 合約。 198 7年, 澳門政府在澳電佔股份僅為8%,其餘股份分配為中法投資公司及中葡公司各佔股份 的 45 % ,而 其 他股 東 則佔 股 份 的2%。1988~1997年,發電設備總容量增長92.3%,發電量增長120%,售電收入相應增加210.4%。1994年,澳電增 設 兩 台 總 容 量 達1 0 6 MW之 發 電 機組。於1997年年終,澳電網絡可為168429個客戶提供服務,相當於1988年客戶數量的兩倍多。同時耗電量亦增加了3倍。 近年發 電能 力又有 增加 。澳門電力公司大樓澳門電台前身是澳門廣播電台。1931年8月26日首次廣播。原由無線電愛好者發起負責,地點設在新馬路郵電司頂樓,每日廣播時間 為21點 至23點 ,用葡語 廣播。1937年停播。1 938年恢復。194 8年改由政府經營。1962年改由郵電廳負責。1980年2月15日澳門政府根據1979年12月31日第43/79/M號法例,與葡萄牙國家電視台簽約,管理權交由其負責。1981年12月3 1日簽約期滿。198 2年10月,澳門廣播電台歸當時成立的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管理,屬電台部,地址在俾利 喇街157 號A。19 90年遷 至新口 岸 南 光 大廈 , 並 在 技術 上 作 了 改良。澳門電台分設中文台及葡文台。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澳門主要專營公司之一。1981年8月18日澳門政府批准澳門電訊公共服務專利 經營 ,經 營期 不 超過 25 年。 同 年1 0 月 1 5 日 澳 門 電 訊 有 限 公 司 正 式 成立。有關專營合約規定澳門政府有權在專營權屆滿前5年,提早一年於1995年8月贖回專營權,至日期屆滿澳門政府決定放棄此項權利,進行續約談判。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成立時註冊資本7000萬澳門元(下同),後增至1.5億元。股權方面亦有所改變,目前英國大東電報局佔51%股權,葡萄牙馬可尼電訊有限公
  • 司佔28%,中國國際信託投資(集團 )有限 公司 佔 20 % ,澳 門政 府 郵電 司 佔1%。公司淨資產值在1995年已達26億元,税後盈利2.6億元。擁有977名員工。在80年代以前,澳門只有15,000條電話線路,電訊公司成立後有了很大改變,至1996年6月澳門的固定電話線路已達156,655條。1995年電話容量18.9萬個(包括流動電話3.6萬個)。以澳門人口 42 .2 萬計 算, 每3 人便 有一 台 電話。澳門各區的收費電話亭亦由80年代的8個 增加 至目前 的2 00多 個, 投幣 式客戶收 費電話 亦由1 986 年的5 6部增 加至目前的2000多部。澳門電話可直撥全球219國家和地區。1995年澳門國際長途電話通話時間170萬小時。流動電話已實現同香港、北京、上海、福建和整個珠江三角洲的漫遊服務。澳門電訊業發展已達世界先進水平。2001年澳門開放電 訊 市 場 後 , 該公 司 面 對 新 的 競 爭力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澳門電梯工程有限公司南光 ( 集 團 ) 有限 公 司 屬 下 的 公司。1980年成立。主要業務是在澳門和中國 內 地銷 售 、 安裝 、 維 修及 保 養 電梯。1 996 年有員 工43 人。地 址在南 灣擺 華 巷 德 泰 大 廈 第 3 期 D、C座 閣 樓 。該公司在珠海擁有 1間獨資公司,名 為澳富電梯(珠海)工程有限公司,以發展內 地 的業 務 。澳門電視台見澳門 廣播電 視有限 公司 。澳門電業工會基層社 團。 19 56 年成 立。 會址 設於哪吒廟斜巷17號 C地下。宗旨為團 結澳門電業工友,維護工友正當權益。擁有 會 員 3 0 0 餘 人 。澳門電腦與系統工程研究所從事開發和技術轉移、高質量培訓及創造就業機會的科技研究機構。1996年3月成立。由澳 門大學、澳門理工 學院、澳門基金會、葡國電腦與系統工程研究所、澳門郵電司、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澳門電力有限公司和澳門機場管理公司八個公共或私營機構組建。目的是匯集優秀的資訊、通訊、電子及電力系統人材,為促進澳門社會和經濟發展,並幫助澳門經濟轉型;參與建立澳門新型的基於高科技的企業及澳門地區公共行政服務的現代化;培訓和提高澳門年青工程技術人員的素質與技術;促進中國、葡萄牙及其他葡語國家地區和歐盟之間的科技合作。研究所擁有一批高素質的來自澳門大學和澳門理工學院的敎授、講師、及具博士、碩士學位的研究員。研究領域包括國際網絡、人工智能系統、資訊和資料庫系統、電腦網絡、自動控制系統、微電子及集成電路等。近期 研 究 項 目 包 括有 葡 中 雙 向 翻 譯 系統、 自 動 揭 標 處 理系 統 、 評 估 信 息 系統、電力網通訊方案設計、電腦輔助敎育系統、郵箱內郵件遠程測定及用戶通知、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的主網頁及虛擬圖書館設計和與澳門大學合作的遠程長者 監報系統等 。澳門電腦學會專業 團體 。 19 83 年 成立 。前 身 為澳 門 業 餘 電 腦 協 會 , 現 有 會 員 3 0 0 多名。此會為澳門電腦專業人士、電腦工作者及愛好者加強聯繫,研討學術及交流經驗心得之組織。以致力普及電腦知識,推廣應用技術,促進澳門生產力發展為宗旨。每年組織“全澳電腦程序設計暨中文輸入比賽”和組織澳門學生參加國際 奧林匹 克數學 競賽 。澳門電影協會專業社團。澳門本地電影製片人、導演、編劇、電影理論家和影視企業家組成 。1 99 4 年向 澳門 政 府正 式登 記 註冊,以推動電影藝術、發展澳門電影事業為宗旨, 1996年 7月13日 正式成立 。曾與中國電影家協會聯合舉辦“澳門電影走向世界”學術研討會,同時倡議舉辦“澳 門國 際電影 節” 。澳門業餘排球總會體 育 團 體 。 成 立 於 1 9 8 4 年 7 月 7日。會址位於澳門高偉樂街塔石球場和毬仔澳門體育場內。以普及和發展排球運動,提高排球運動技術水平,培訓青少年球員為宗旨。澳門業餘排球總會於1982年加入亞洲排球協會和國際排球協會並組隊參加過亞洲排球賽、港澳埠際賽,成績理想。在參加澳洲主辦的第一屆和第二屆的亞拉呼樂運動會上,澳門男 子 排 球 隊 獲 得 第 一 屆 的 冠 軍 , 澳 門男、女排球隊同獲第二屆的亞軍,2002年派出男子排球隊參加第14屆釜山亞運會 。澳門業餘籃球總會體 育 團 體 。 成 立 於 1 9 8 4 年 7 月 7日。會址位於澳門高偉樂街塔石球場。以發展籃球運動,提高籃球運動技術水
  • 平,培訓青少年球員為宗旨。澳門業餘籃球總會於1980年加入亞洲籃球協會和國際 籃 球協 會 並組 隊 參加 過 亞洲 籃 球賽、亞洲青年籃球賽、東亞運動會、澳洲主辦的亞拉呼樂運動會、港澳埠際賽等賽事。澳門女子籃球隊參加1982年的亞洲女子籃球錦標賽中,獲得第四名的好 成 績 。《澳門當代詩詞紀事》古典詩詞集。方寬烈編。《濠海叢刊》之一。澳門基金會1996年出版。書分上下兩冊。編者搜集了160多位辛 亥革命後存世的詩人,和他們1000多首關於澳門的人物、地點以及事件等內容的新舊詩詞;採取紀事體裁,內容分為:港澳 舟 中 、 澳 門 、南 灣 、 媽 閣 、 觀 音廟、八角亭、銅馬像、十字門、雅集等84 項 , 標明 出 處 ,有 的 還 作出 概 要 解説。書末附有各詩作者簡介和作者作品索引。本書搜羅廣泛,許多作品現時已經很難覓得;系統地反映出澳門近代詩壇的概貌,並為研究澳門歷史和文學提供了大 量珍貴 的原始 材料 。《澳門當代詩詞選》詩詞集。《鏡海詩林》叢書之一。澳門中華詩詞學會1992年出版,是目前唯一的澳門當代詩詞選本。共收澳門老中青詩人40多位的詩詞700多首,是對澳門當代詩詞作品的一次大檢閲,基本上反映了當代澳門詩詞的各種風貌,為研究澳門當代詩詞提供了基礎。書中附有入 選詩 人的 小傳 。澳門與中國內地的經貿關係澳門位於中國廣東省珠江三角洲南部,與珠海市陸路相接。經珠海每天輸入禽畜、肉類及魚類、蔬菜和水果。供應澳門居民的糧食和農副產品,歷年價格穩定和數量充足,對穩定澳門居民的生活起著重要的作用。澳門用水基本從內地輸入,2002年從內地購入電力約佔全澳供應量的10.4%。自澳門回歸後,澳門對中國內地的出口貿易有頗大的增長。2003年對內地的出口值僅次於美國居於第二位置,而入口處於首名位置,達整體人口總值的42.9%。與中國內地的對 外 貿 易 存在 赤 字 , 出入 口 比 率 為30%。輸往中國內地的貨物以紡織品類和皮革類為主,達80%。從內地入口的貨物以貨值計算,同樣以紡織品及有關產品 、 成 衣 及 服 飾 附 屬 品 佔 較 大 的 比重,為總入口貨物的63.7%。中國旅客在澳門的旅遊業佔非常重要的地位,按原居 地 統 計 之入 境 旅 客 數目 , 位 列 第一,人數的歷年增加幅度最大,人均消費更名列前茅。在澳門工作的非本地居民,約80%來自內地,為澳門的工業、服務業、建築業提供技術和非技術性人員,對澳門經濟發展作出極大的貢獻。截至2003年年底,在澳門工作的中國內地人員超過20,000人。中國內地資金在澳門起主導的作用,中資機構在澳門涉及各行各業,包括金融、地產建築、旅遊、 工 業 、 保險 、 運 輸 、飲 食 、 貿 易等,成為澳門的主要經濟命脈。另一方面,澳門商人在中國內地亦有可觀的投資,至2002年,澳門商人在中國境內的直接投資額累積總額為10.7億澳門元。中國與內地經貿合作日益加強 。《澳門與中華歷史文化》研究澳門與中國內地歷史文化聯繫的論 文集 。 章文 欽 著。 收入 論 文共 1 3篇,可分為兩組,一組論文主要探討明清時代至近代初期澳門與中國內地的歷史聯繫,有《明清時代中國高級官員對澳門的巡視》、《澳門與中美〈望廈條約〉》、《澳門與中法〈黃埔條約〉和敎務交涉》、《謝清高與葡萄牙》等。另一組論文主要從文學、宗敎、文化學及古籍研究等不同角度探討澳門與中華文化的 淵 源關 係 , 有《 〈 澳 門紀 略 〉 研究》、《清代澳門詩中關於天主敎的描述》、《吳漁山的澳門詩》、《澳門媽祖閣碑刻的中國歷史文化內涵》、《澳門與明清時代的中國天主敎士》等。該書收入澳門基金會編輯出版的《濠海叢刊》 ,1 9 95 年出 版 。澳門與內地金融關係由於人緣、地緣和經濟的聯繫,澳門與內地的金融關係相當緊密。中國銀行澳 門分 行 的前 身澳 門 南通 銀行 早 於1950年在澳門設立。中國銀行澳門分行除全資經營各種銀行業務外,還參股澳門大豐銀行、聯豐亨保險有限公司等,199 5年還 成為兩 間澳門 元發鈔 銀行 之一,業務、資產規模、盈利等約佔澳門
  • 同業市場的1/3以上。此外,內地在澳門的合資及全資金融機構還有中國保險( 澳 門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澳 門 國 際 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澳門分行及中國工商銀行澳門分行等。澳門回歸後,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內地的金融關係的性質確定為“一國之下的兩個實行不同經濟制度的單獨關税區的金融關係,應視同對外金融關係進行管理和運作,兩地金融往來基本上應遵循國際金融活動的規則和慣例。”隨著內地在金融領域的開放,兩地 的 合 作 與互 補 關 係 得到 進 一 步 加強,澳門的一些外資銀行正籌備在內地設立辦事機構;人民幣和澳門元在兩地金融機構互相掛牌,形成地域性互為流通 使 用 。澳門傷殘人士服務協進會傷殘人士服務組織。於1996年6月19日註冊成立。會址設於工廠街208號澳門 大廈 E座B舖 。建 會宗 旨 為: 協 助解決傷殘人士所遇到困難;喚起社會關注傷殘人士所面對的問題及困難;促進所有傷殘人士間的團結及互助精神;鼓勵傷殘人士參與社會、文化、體育及其他方面活動及參與的積極性;推動與澳門及外地同類團體或組織的相互交流。其會員分基本會員(肢體傷殘人士)和輔 助 會 員 ( 對 該 會 提 供 特 出 服 務 人士) ,但 年齡 須在 14 歲以 上 。澳門傷殘人士體育協會體 育 團 體 。 1 9 7 7 年 1 2 月 2 1 日 成立。會址位於嘉思欄花園。其宗旨是使傷殘人士通過體育鍛煉得以康復並重返社會。該會積極組織傷殘運動員參加國際 性 比 賽 。澳門奧林匹克運動委員會體 育 團 體 。 1 9 8 7 年 1 0 月 2 0 日 成立。設址於北 京街怡安閣 7樓。按照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所訂的規則組成。主要宗旨是:發展和維護奧林匹克運動和一般體育活動;引起青少年對體育及體育精神的興趣;連同有關的體育機構籌劃訓練及挑選運動員,使他們能代表澳門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及國際奧林匹克會員或亞洲奧林匹克委員會所舉辦的洲內及洲際運動會;與私人及公共機構合作,推廣良好的體育政策。2002年有團體 會 員 3 2 個 。澳門粵劇學院澳門唯一註冊立案的敎授奧劇藝術的組織。由楊 海城於198 7年5月創辦 。10多年來在門下學藝者已有數百人,演出粵 劇 、曲 藝 近 百場 , 亦 曾赴 內 地 珠海、香港、廣州等地演出,1992年參加新加坡獅城國際粵劇節。1996年與香港粵樂 研 究 中 心 合 辦“ 海 內 外 曲 藝 大 匯演”,分別在香港文化中心音樂廳及澳門永樂戲院演出。此外還有參與公益義演 活 動 。澳門與日本的經貿關係日本是澳門的主要進口地之一,日本對澳門的輸出貨品主要集中在成衣及紡織 品 原 材 料、 機 械 及 交通 運 輸 器 械等,約佔入口貨值的八成。澳門居民使用的家用電器、音響設備和各類型車輛中,日本產品皆佔首要位置。近年某些日本 產品 被 其他 國家 相 同類 型產 品 取代,部份日本產品生產線脱離本土,遷移國外其他地區生產,變成日本牌子的外地輸入記錄。2003年澳門從日本進口的總 貨值 為1 9.8億澳門元。日本是澳門在亞洲區的第四大輸出市場,2003年出口值共佔總值的0 .7% ,僅為1.5 億澳 門元 , 僅 為 入 口 值 的7.6 % 。 旅遊 業 方面,日本來澳旅客呈持續下跌的趨勢。1996年經海路入境的日本旅客為 47.5萬人次,而2003年之入境旅客為 8 .6萬人次, 跌 幅頗 大 。澳門與世界貿易組織(WTO)澳門是世界貿易組織的正式成員。澳門在1974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前身關税及貿易總協定屬下的多種纖維紡織品協定,且在1975年以葡國代表的身份成為會員的一份子。1991年在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的努力下和雙方的外交機關協助下,正式成為關税及貿易總協定的正式會員。參加這個世界最大的國際貿易組織,可確保獲得和其他會員一樣的優惠待遇,可與世界貿易發展進程同步 。關税及貿易總協定烏拉圭回合在1993年12月 15 日達 成協 議, 而其 中紡 織品 和服裝協議部份對澳門的出口工業影響最為重要。該協議將紡織品和服裝貿易重新納入關税及貿易總協定的範圍內。新的紡織品和服裝協議將配額制度轉為關税制度,減少歧視性貿易。配額制度用10年時間分3個階段逐步失效,根據協議的 第 6 條 內容 , 第 一 階段 為 期 3 年 ,按1990年毛條和紗、機織物、已製成紡織品和服 裝等4 組中的 其中一 組產品 的16%納入關貿總協定。協議的第八條的A、 B和 C三 款 提 出 第 二 和 第 三 個 階 段分別為4年和 3年,而上述 4組產品中 的一組 歸 入 關 貿 總 協定 的 百 分 數 分 別 是17% 和18 %,直 至10 年期滿 ,所有 配額被取消,關貿的成員必須依照關貿總協定的規定進行貿易往來。澳門的出口業,特別是依靠配額制度保護的成衣及紡織業將受到影響。配額減少的初期,一般發達國家主要集中在一些非敏感的產品上,但由於時間表編定的限制,配額制 度 對 澳 門 的 出口 工 業 影 響 將 明 顯化。據關貿總協定專家估計,因烏拉圭回合的談判成果,當所有產品納入關貿總協定內,世界貿易額將增加7450億美元,澳門身為成員的一份子,面臨另一個發展 機會 。1 99 5年1 月1 日, 世界 貿易組織成立,取代關税及貿易總協定,將繼續以減少貿易壁壘、維護公平貿易和推進世界貿易一體化作為工作目標 。
  • 澳門與台灣的經貿關係澳門與台灣的雙邊貿易存在赤字,以2003年計算,出入口比率為11.9%。入口值為12.8億多澳門元,位於入口國家和地區的第三位,其中以紡織紗、梭織物、已製成紡織品及有關產品佔較大比例,約佔70%,是澳門製造業原料主要供應地之一;澳門輸往台灣的產品同樣以衣著及服飾附屬品為主,約佔出口貨品6 0% 。澳門 國際 機場 自19 95 年1 2月8日啟用後 ,為兩地的 旅客和貨物 運輸帶來發展條件,澳門與台灣的航道最為頻繁。台灣是澳門第三大客源市場,2003年入境的台灣旅客為102萬人次,佔總入境旅客的8.6%;經機場入境的旅客中 , 台 灣 旅 客 佔七 至 八 成 。 貨 運 方面, 20 03 年來 往澳 台的 空中 貨運 量 為55,588公噸,佔總空運量的62%。兩地距離不遠,航機飛行時間只需一個半小時,台灣旅客來澳不用申請簽證,澳門可作為台灣旅客和商務人員通往中國內地的中轉站或短期逗留點。台灣的長榮及復 興 兩 家 航 空 公 司 在 澳 門 設 有 分 公司。澳門還設一家台灣銀行 —— 台北國際商業銀行,主要業務包括向台灣商人提供與中國大陸貿易往來的金融服務 。1990年在澳成立的“駐澳門台北貿易旅遊辦事處 ”於1 999 年12 月27 日易名 為“台北經濟文化中心”,並在2002年1月7日起獲澳門 特別行政區 政府允許為 澳門居民以及經澳赴台的內地居民、外國人士辦理入台證件和提供旅行服務,可見澳門與台灣之特殊關係,有利開展兩地的 經 貿 往 來 。澳門為促進台海兩岸關係發展盡力 。《澳門與英國人:1637~1842香港的先聲》一部研究鴉片戰爭前澳門與英國的歷 史 英 文 著 作 , 作 者 高 志 (A u s t i nCo a t e s),全書共分9部份,分別為:威德 爾(John Weddell)首航中國,法國人之出現 , 永 久 居住 及 司 法 ,馬 戛 爾 尼 使團,禁止婦女入城,第一次鴉片危機,海上鴉片走私,帕麥登新統治,對抗 。牛 津 大 學 出 版 社 出 版 , 1 9 6 6 年 由Routedge and Keg a n Pa ul 公 司印 刷 ,1988年 香港再版 。澳門與香港的經貿關係澳門與香港的關係非常密切,香港是澳門海運的主要中轉港,通過香港可與世界各國保持貿易往來。澳門製造業的產品經貨櫃裝箱或其他形式包裝基本上經過香港進行出口。澳門貨運業人士近年使用包機及其他方式將香港出口往外地部份的空運貨物經澳門國際機場運送,充份發揮澳門國際機場價格優勢和可擴展空間的特色。香港是澳門的主要貿易夥伴,佔澳門出入口貿易的一成。為第二大原產地入口區。2003年以香港為原產地的進口貨物為2 7.9 億澳門元,佔入口總額1 2 .6%。入口貨品主要集中在紡織紗、梭織物及有關產品,約佔香港入口貨物值的六成。澳門對香港的出口貨物為 13.6億澳門元,佔出口總值的6 .6% ,以國家或單一地區計算,出口值居第五位。輸往香港的貨物種類不多,其中成衣及紡織物、皮革製品及服飾附屬品佔出口總值的五成以上。香港旅客是澳門旅遊業的第二大客源地,2003年佔旅客人數的 38.9%。兩地直接往來主要靠海路 運輸工具 ,航程約 1小時, 由三間客航公司經營,班次非常頻密。旅客還可選擇亞太航空有限公司的直升機服務,往返港澳兩地。港商在澳門的投資非常活躍,港資佔重要地位,涉及廣泛的經濟活動,包括各行各業、公營和私營機構、出口工業、旅遊博彩業、金融業、運輸業、電訊業等。1977年4月7日開始澳門 正式與港幣 掛鈎,外幣 的匯價折算必須經過港元換算,港元在澳門的地位非常突出,可直接在澳門市面流通,貨幣供應結構和居民存款上,港元所佔的比例 皆大於澳門元 。澳門與香港經貿關係更加緊密 。澳門與美國的經貿關係澳門與 美國 在1 97 5年 開始 簽訂 紡織品貿易的雙邊協議,展開了雙方密切的經貿關係,每次協議給予澳門紡織品配額的規定量,成為出口美國的主要產品類別。美國是澳門工業產品的主要出口地,澳門對美出口增長穩定,2003年出 口 值 達 1 0 3 億 澳 門 元 , 市 場 佔 有 率49 .9%,居首位。出口產品90%以上為
  • 針織品和成衣為主。澳門從美國入口貨品主要以機械,電視機等設備為主,對美貿易長期保持順差,2003年的順差接近94.5億澳門元,對美國的出口具有明顯的依賴性。利用配額出口的成衣及紡織品佔對美總出口的同類產品的70%以上。依據關貿烏拉圭回合中有關成衣及紡織 品 的 配 額 數 量 逐 步 減 少 的 規 定 ,2005年配額制度將會全面取消,澳門的出口工業能否在沒有配額優惠的情況下繼續保持原有出口量成為業界的最大關注 點 。澳門與美國之間簽署協議 。澳門與珠江三角洲的經貿關係澳門與珠江三角洲地域相連,經貿關係密切。長期以來澳門的食水、蔬菜和鮮活食品主要來自珠三角。內地實行改革 開 放後 , 兩 地的 相 互 投資 逐 漸 增加。2 0世 紀8 0年 代中 ,澳 門的 生產 成本上漲,不少澳門廠商把生產線遷往內地 , 其 中 大 部 份 集 中 在 珠 三 角 地 區 。1979年至2 001年,澳 門商人在廣東 省簽訂的投資項目累計有10,530個,合約金額57億美元,廣東實際利用澳門資金累計超過 30億美 元。2 001年 澳門與 廣東之間的進出口總額達7.18億美元,同年澳門在廣東的投資項目達873個,協議投資額2.89億美元。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珠三角的企業也開始投資於澳門各 業 ,在 房 地 產方 面 的 投資 尤 為 突出。澳門回歸後,特區政府十分重視與珠三角地區的經濟融合,爭取將澳門建成珠三角地區的商貿平台。澳門和珠海邊境設立的跨境工業區於2003年開始興建,標誌著澳門和珠三角的經貿聯繫進入一個 新的 發展 階段 。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開幕。澳門與珠海的經貿關係澳門 與珠 海陸 路相 連, 19 99 年1 2月開通的蓮花大橋,從澳門南邊的路氹連貫公路直達珠海的橫琴島,使兩地居民和貨物的出入境更為方便和暢通。珠海機場為國內航線機場,對境外的空運服務需通過其他地區進行。澳門國際機場成為珠海一個對外空運的中轉站,特別是對台灣的貨物往來。另一方面,澳門對中國內地的出口基本上通過珠海運載往各地,因此,兩地貿易關係密切。珠海陸地面積1630平方公里,約為澳門的7 0倍 ,自 然環 境 與澳 門相 比各 有 特色, 為 澳 門 居民 提 供 一 個最 近 的 旅 遊地。珠海的物品和服務價格平均低於澳門,隨著內地經濟開放改革,消費項目種類增加,物品供應數量和質量漸趨完善,珠海可以説是澳門居民的第二消費場所。近年澳門居民前往珠海旅遊、工作和定居的人士有增加的趨勢,在公眾假期的單日出入境人次達10萬人數,為澳門人口的四分之一。兩地的經濟合作往來近年有增加的趨勢。在兩地邊境設立跨境 工業區 ,於2 003 年12 月動工 興建,有利澳門出口工業持續發展和加強雙方合作。港珠澳大橋計劃若能實現,澳珠兩地 的關係將 更為密切 。《澳門與現代經濟增長》經濟學專著。楊允中著,澳門經濟學會19 92年8 月出版。 全書14 7頁, 分三大 部 份 論 述 澳 門經 濟 發 展 的 基 本 規律、特徵和前景。第一部份,四百年經濟演變的啟示。揭示澳門從開埠以來到20 世紀 50 年 代經 濟變 遷 的歷 史軌 跡 和進入現經濟的原因及條件。第二部份,現代經濟增長與澳門產業結構的特點 。研究澳門微型經濟的性質及其在世界微型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評估澳門經濟發展水平和分析澳門產業結構的分佈與聯繫。第三部份,對澳門經濟發展路向探討。書中針對澳門經濟發展的挑戰和機遇,提出對發展策略和未來發展模式的探討。該書首次提出的澳門微型經濟理論 的命 題較 具創 意 。《澳門與第一次鴉片戰爭》(Macaue a l Guerra do Ó pio)歷史學專著。東方葡萄牙學會《東方追憶》之二。1993年初版。全書235頁,作者日諒(Alfredo Gomes Dias)。該書著重分析澳門、中國與英國之間的關係 , 綜 述 了 澳 門 在 第 一 次 鴉 片 戰 爭(1839~1842)期間所採取的政治-外交
  • 立場及當時總督邊度(Adriã o da SilveiraP i n to)所扮 演的 角色 。 全文 分兩 個 部份:《1839年》分析了因欽差大臣林則徐禁煙而引發的中英衝突的前因;《戰爭與中立》闡述澳門在中英敵對期間所採取的中 立政策的 形成過程 。澳門與葡語系國家的經貿關係由於歷史和語言等關係,澳門與葡語國 家 淵 源 深 厚 。 葡 語 國 家 包 括 葡 萄牙、 巴 西 、 佛 得 角、 聖 多 美 和 普 林 西比、幾內亞比紹、安哥拉、莫桑比克和東帝汶。1996年,這些國家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成立葡語國家共同體,澳門是唯一能夠在四大洲發展葡語國家特別關係的中國城市,也是葡語國家的重要貿易伙伴。澳門特區成立後,特區政府繼續維持和鞏固與這些國家的聯繫,尋求將澳 門 發 展 成 為 內地 與 葡 語 國 家 的 經濟、文化平台,透過澳門的葡語人才和既有的聯繫,使內地和葡語國家的商人可以利用澳門開展經貿活動。由中國商務部主辦、澳門特區政府承辦的“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澳門)”於2003 年10月 12至1 4日在澳 門舉行, 中國及七個葡語國家主管經貿的部長級官員率領代表團出席了這次活動並簽署了“經貿合 作行動 綱領” ,上述 論壇將 每隔 3 年 在 澳 門 舉 辦 一 次 。首屆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2004.9)澳門與歐洲聯盟的經貿關係歐洲聯盟是澳門工業產品的第二大出口地,2003年的出口總值達47.2億多澳門元,佔總出口的22.8%以上,其中以德國、法國、英國和葡萄牙為主,佔整個歐洲出口值的85%以上。澳門對歐洲聯盟的出口貨物集中於成衣、玩具和鞋類,其中成衣出口超過80%。澳門從歐洲進口的貨物主要是機械及交通運輸器具、飲料(包括酒類)和工業製品的原材料。對歐洲貿易長期存在較大的順差,2003年達20.8億澳門元。由於葡國的關係,澳門與歐洲聯盟關係良好,對經貿發展有多項的有利因素。葡國身為歐洲聯盟成員國之一,澳門相對獲得較大的出口優惠,歐洲聯盟(前歐洲共同體)給予澳門兩項優惠政策,紡織品雙邊協議和普及特惠制度。澳門享有多類紡織品配額,受配額限制的出口貨物佔總出口的八成。1992年5月,澳門與歐盟簽署合作協議,雙方保證在貿易上給予對 方 最 惠 國 待 遇, 允 諾 在 經 濟 、 技術、資訊、人材培訓等各方面的合作,承認澳門享受“歐洲共同體國際投資計劃”中的優惠待遇,在澳門執行歐共體投資伙伴(ECIP)計劃。這計劃使雙方合作的 澳 門 企 業, 特 別 是 新興 工 業 的 企業,可向歐共體申請優惠和無息貸款,援助形式包括可行性研究,技術支持或股份投入。1992年中,歐共體在澳門成立遠東地區第一個“歐洲資訊中心”,提供 法 律、 貿 易 、市 場 投 資方 面 的 信息。澳門位於有利的地理位置,與歐洲多年的良好經貿往來關係,使澳門成為東南亞地 區通往歐 洲的樞紐 。《澳門與澳門基本法》論述《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學術專著。楊允中著。澳門基金會1994年出版,1995年出版修訂本。修訂本由23 篇文 章 組成 。 作者 認為 《 澳門 基 本法》是國家主權的體現和高度自治的保障。作者對政治體制、司法體制和行政架構的銜接進行了論證,對《香港基本法》與《澳門基本法》進行了比較研究,論述了《澳門基本法》的立法依據和推廣普及基本法的社會效應,系統、全面地探討了培養本地人才和促進經濟持續增長,保障社會穩定,以及建立以基本法為核心的未來法律制度等三個方面的重 要 課 題 。《澳門與澳門基本法》一部對澳門與《澳門基本法》進行全面論述的專著。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澳 門 基 本 法 協 進 會 、 澳 門 日 報 主 編 。199 8年1 2月由 中國檢 察出版 社和澳 門日報出版社分別用簡體字和繁體字在北京和澳門出版。該書由澳門風采和澳門基本法講座兩個部份組成。澳門風采部份由對澳門情況有着深刻了解的澳門有關人 士 聯合 撰 寫, 其 內容 包 括澳 門 歷史、地理、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具有較高的史料性和現實針對性;澳門基本法講座由中國著名憲法學家、北京大學法律系敎授、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委員蕭蔚雲撰稿,該講座全面系統地闡述了《澳門基本法》的產生、作用、意義及主要內容的精髓。講座既精深嚴謹,論述權威,又深入淺出,簡明扼要,是
  • 廣大讀者學習了解《澳門基本法》的好敎材。同時,繁體字版還附有《澳門基本法》、《中葡聯合聲明》等有關澳門問題的重要法律文獻和文稿 。澳門會計師公會民 間 專 業 組 織 。 1 9 8 8 年 1 0 月 成立。成立的目的為,希望能就政府與商界方面税務問題的溝通作有益的貢獻,並希望通過舉辦研討會、出版刊物向澳門各界介紹會計法規 。澳門獅子會社會服務 團體。 197 2年1 月6日 成立,籌備小組成員為江世生、陳銘芳、吳榮恪、章明。籌備期間,獲香島獅子會的贊助和指導。創會時有會員27人,至19 84年 增至4 0人, 澳督為 歷屆名 譽會長。該會是非政治性、非宗敎性服務團體,主旨在推進社會服務,援助不幸人士。其服務特點在於提供資金,而較少直接參與具體的慈善救濟工作。入獅子會均須交納入會費3000元,每年會費1500元,還要按時繳納餐費、社會服務費、女賓餐費、區會月費、聯合籌款費用及總會費用等。會員多是由社會各行業領袖組成,會員之間彼此尊稱為“獅兄”。該會成立以來,做了不少捐助慈善及醫療機構,救濟社會災難等服務社會 的 工 作 。澳門話劇匯演澳門戲劇團體的大型匯演。由澳門市政廳主辦,東方基金會贊助。首屆於1990年舉行,其後每年演出一次,設有冠、亞、季軍及最佳劇本、最佳導演、最佳演員、整體演出、最佳舞台效果等獎項。評判團由港澳兩地的戲劇工作者組成,曾請鍾景輝、楊世彭、古天農等香港戲劇界著名人士蒞澳給參與演出者進行講評。澳門多齣享獲美譽的話劇都是在匯演上首次演出的,如《馬》、《男兒當自強》、《二月廿九》等。同時每年由 匯 演 的 評判 組 成 到 各齣 話 劇 的 演出,都引起 廣泛的討論 。《澳門新生代詩鈔》現代詩集。黃曉峰、黃文輝選編。《五月詩叢》之六。 澳門五月詩社199 1年出版。共收詩123首,作者是49位澳門青少年詩人。他們的詩風各具特色,但都是有感而發之作,反映青少年詩人的內心世界和對現實生活的感覺,有一定的藝術技巧,是澳門青少年詩人的一次檢閲。“澳門新生代”一詞即是黃曉峰在序言 《澳門校 園文學的 新芽詩草 》中提 出 的 。澳門新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經 營 房 地 產 的 企 業 。 1 9 7 9 年 成立。地址在青洲大馬路美居廣場第二期新勝閣一字樓。業務包括地產、建築、建材 、 物 業 管 理 、飲 食 業 。 現 有 員 工500人。截至1998年,共興建商住樓宇約60 幢, 建築 面積 達9 0萬 平方 米。 所興建的樓宇主要有南粵商業中心、海冠中心、華仁中心、粵華廣場等 。澳門新畫會美術 團體 。1 98 9年 成立 。宗 旨 為推廣多種風格、多種流派的美術新風,鼓勵發展個人化美術新面目。該會先後舉辦會員作品展,聯合香港畫家舉行的“澳港水 彩畫聯 展”, 在廣東 省中山 市舉辦“澳門新畫會作品展”,交送作品到香港 參加聯 合畫展 。澳門新會同鄉會民間社 團。1 958 年成立 。現會 址設在羅保博士街5~9號I 座二樓。以交流鄉情、聯絡鄉誼、服務桑梓、辦好福利為宗旨。1958年旅澳鄉紳發動美、加華僑 籌 款 成 立 同 鄉會 並 購 買 海 邊 新 街1 6 9 ~ 1 7 1 號 為 永 久 性 會 址 。 1 9 6 6 年底,會務停頓。1981年6月,鄉賢崔德祺、陳滿等有意恢復會務,經聯絡原負責人高勤、梁全等人,取得共識,組成“新會 同鄉 會恢復 會務 活動委 員會 ”由崔德 祺任 主任。 11 月21 日, 召開 復會後首次會員大會,選舉崔德祺為第九屆會長,因原會址殘舊,由鄉親募捐另購了現會 所為永久 性會址 。《澳門新詩選》詩詞 選 集 。 鄭 煒 明 編 。 “ 濠 海 叢刊”之一。澳門基金會1996年出版。全書共收錄澳門中文新詩160多首,創 作時間由 20 世紀 20 年代 至今 ,是 第一 部較有系統性和概括性的澳門中文新詩選集。書中分內外兩篇,內篇是以澳門為日常生活地的作者的作品選,外篇則是一些並非以澳門為日常生活地但卻創作了以澳門為題材的作者的作品選;編排皆以作品的創作年代為次序,基本上每十年作一個小結。詩選網羅絕大部份澳門詩人的代表性作品,各派風格和不同時期的作品均有入編,從中反映出澳門中文新詩的發展概況。書前有編者撰的《澳門中文 新詩史略 》一文, 總結了6 0年來澳門中 文新詩創作 情況和特徵 。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公司兩大專營澳門公共汽車營運業務的公司之一。前身為始創於1948年的澳門福利汽車公司,1989年改現名。為了進一步 提 高 運 營 效 率, 採 用 一 人 控 制 模式,在車廂內設置錢箱,亦積極推廣車身廣告及租車服務。陸續淘汰原雙層巴士,舊有英國單層巴士,亦漸被新穎的
  • 冷氣巴士取代。1991年3月,推出“澳門通”月票,優惠長期乘客。1994年起開始研究採用最新科技“無接觸式電子收費系統”,此系統已完成測試,全面推出使 用。 19 95 年末引 入1 0部 英國 製大型豪華低床Dennis 冷氣巴士,設有方便 老 少 乘 客 上 落 之 低 層 式 腳 踏 梯 級 。199 7年, 再由歐 洲引進 10部 德國製 大型 豪 華 超 低 床MAN冷 氣 巴 士 。 截 至19 9 7 年 9 月 , 共 擁 有 各 類 型 大 小 巴 士280多部,運行路線20多條,包括往來澳門機場的 AP l路線,每 天運載數以1 0萬計人次的乘客。除在澳門營辦公共巴士服務之外,新福利於1994年更在廣州市與國內公共交通機構合資,開設廣州市新福利巴士服務有限公司,其管理與財 務 均 獨 立 。黃藍二色的新福利巴士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澳門 新聞 工作 者專 業社 團。 19 6 7年冬,由華僑報社社長趙斑爛、大眾報社社長蔡凌霜、澳門日報社社長王家楨聯合 發 起 組 織了 澳 門 新 聞工 作 者 協 會(即澳門記協),並於1968年元旦正式成立。宗旨是團結同業,交流業務,舉辦康樂福利活動,保障和維護新聞工作者的合法灌益。經常利節日舉辦旅遊或聚餐聯歡,協調各報發行和廣告定價等事宜。現任會長為李成俊,理事長李鵬翥 。澳門新聞協會澳 門 早 期 新 聞 團 體 。 1 9 4 1 年 1 2月,日本佔領香港後,澳門亦處於半淪陷狀況。1942年,由日本駐澳門特務機關主辦的《西南日報》要求加入“記者聯會”,各報因環境關係,難以推卻,遂重新組織社團,將澳門記者聯會易名為“澳門新聞協會”,所有會員重新登記。該會初設於大華酒店,後遷至大堂巷郵局之後。《西南日報》主持人劉傳能、陳昌文依仗日本勢力,企圖佔據澳門報 界 領導 地 位, 新 聞協 會 亦被 迫 將《西南日 報》工人 選為理事 。後又有 一被日本駐澳特務機關控制的《民報》加入該 會 , 致 使新 聞 協 會 被漢 奸 勢 力 把持,澳門主張抗日進步的報紙及許多潔身自愛的報人均拒絕參加活動,協會形同虛設。1945年抗戰勝利後,協會停止活 動 。《澳門新聞紙》早期新聞譯稿匯編。1839年(清道光十九年)初,欽差大臣林則徐奉命到廣東查禁鴉片,離京之前派人先行搜集資料 , 以掌 握 “ 夷情 虛 實 ”。 至 廣 州後,輾轉購得“夷人刊印之新聞紙”,“密為譯 出”。所 僱“翻譯 之人”有 亨特、伯駕和梁秩(進德)、袁德輝等。現存譯稿抄本分裝 6冊,題為《澳門 新聞紙》。 第1冊最 早1條 新聞為1 839 年“7月16日澳門新聞紙”,第6冊最末一條新聞為1840年“澳門十一月初七日新聞紙 ” 。 6冊 收 錄 新聞 譯 稿 有1 7 1 條 。材料 來 源 主 要 譯 自當 年 英 國 人 所 辦 的《廣東周報》(Canton Press,遷澳門後改稱《澳門新聞錄》),其次是《廣州記錄報 》(Canton Regis ter,遷澳門後改稱《澳門雜錄》),還有少數譯自《新加坡自由報》(Singapore Free Press)以及《孟買新聞紙》、《孟阿拉新聞紙》、《蘭頓(倫敦)新聞紙》。轉載的新聞,還包括印度的《加爾吉打新聞紙》及澳大利亞的《腮呢(悉尼)新聞紙》等。內容包 括 政 治 、經 濟 、 軍 事、 文 化 、 科技、 社會 情況 等 。《澳門新聞紙》葡萄牙人在澳門出版的葡文報刊。周刊。1872年(清同治十一年)創刊。由弗郎西斯科·索薩(Franc isco de Sousa)主編。1873年4月29日起改稱《澳門地捫新聞》(Gazeta de Macau e Timor)。該報的支持者是澳門總督私人秘書佩德羅·梅斯尼爾(Pedro Gastã o Mesnier),實際上該報的主旨是反對馬加良斯集團的政治要求。1873年1月14日該報刊登過一篇重要的關於苦力貿易的報告。據《孖刺報》記載,該報後由平托·巴斯多斯主編 , 由 於 他 當 選葡 萄 牙 議 會 議 員 ,1874年去里斯本,故停刊 。《澳門新語》民俗著書。黃德鴻著。澳門成人敎育學會 199 6年1 2月出 版。作 者是土 生土長的澳門人,他客觀地記下了澳門的人情物事,掌故軼聞。內容分民生、民俗、行業、廟宇敎堂、街巷、史地、詩
  • 文與名士等7篇,並以“難忘的日子”篇記述了太平洋戰爭爆發至抗日戰爭勝利這一段日子,澳門人的生活概況。是一本頗受歡 迎的澳門 民俗著作 。《澳門新聞錄》(Canton Press)又譯《廣東周報》。英商創辦的英文報紙。1835年(清道光十五年)11月12 日在 廣 州創 辦 。周 刊, 逢 星期 六 出版 。 起 初 發 行 人 和 主 筆 是 弗 蘭 克 林(Fr a nkl yn),1836年初轉為莫勒。顛地洋行在財政上給予支持。創刊初,支持東印度公司的壟斷貿易,後來由普魯士商人莫勒主持報務後,主張自由貿易,抨擊東印度公司所奉行的政策。因此該報經常與《廣州記錄報》展開爭論。該報以新聞報道面廣和評論有見地著稱,不僅受到外國人的歡迎,而且也受到當時的清廷欽差大臣林則徐的重視,派人購得,組織翻譯,從中獲得不少有價值的資料。1839年因中英關係緊張,遷至澳門出版,改稱《澳門新聞錄》。鴉片戰爭 後仍 留 澳門 , 18 4 4年 3 月停 刊 。澳門遊老千團詐騙案1991 年10月 ,警方破 獲首宗中 國內地 旅 客集 體 進 行街 頭 不 法行 騙 的 案件。 15 名 來自 廣 東梅 縣、 五 華縣 的 男子,帶備藥丸、膠圈、原子粒等物,乘來澳門旅遊之便,在街頭行騙,被騙事主有20多名,涉及款項達66.9萬元。翌年, 法院 裁 定該 1 5名 男子 行 騙罪 名 成立,判囚4個月至4年不等,5名被告在宣判後要繼續服刑,其餘10名被告獲緩刑兩年,遣返中國內地。1995年9月,警方再破獲一 內地旅客老 千團。9名 涉嫌多次以旅客身份來澳門行騙的內地男子被 落 案起 訴 ,涉 及 街頭 行 騙案 逾 1 0宗,騙款逾50萬元,經刑庭初級聆訊,其 中 5 人 表 證 成 立 , 還 押 路 環 監 獄 候審,其餘4人遣返 中國內地。歷年揭 發的騙案手法相似,騙徒自稱擁有神奇原子米粒,能醫百病,或以南美貨幣冒充加幣、英磅,以低價出售、兑換為餌,引誘貪 心者 上當 。澳門義務工作者協會澳 門 社 會 團 體 。 1 9 8 6 年 7 月 1 8 日由一群義務工作人員組成。初名澳門義務 工 作 協 會 , 同 年 1 0 月 改 為 今 名 。1987年8月14日正式註冊。宗旨是團結各機構團體的義工,加深社會人士對義務工作的認識及推動澳門義務工作的發展。 主 要 工 作是 開 辦 一 些義 工 訓 練 課程。經 費獲 政府 資助 。《澳門滄桑》彩色記錄片。北京中央新聞記錄電影 製 片 廠 攝 製 。 1 9 8 5 年 籌 備 拍 攝 ,1986年7月 完成。影片用 120個鏡頭 生動而形象地反映了澳門的歷史、政治、經濟、文化以及各階層人士的生活,真實地記錄了澳門和澳門人,具有強烈的時代氣息和藝術感染力。編導陳光忠,攝影許昭德、顧建明。影片放映時中葡兩國正舉行“澳門問題”談判,因此深受觀眾歡迎和關注,並獲得1986年“最佳記 錄 片獎 ” 。澳門福州三山同鄉會民間社團。1973年9月12日成立。是閩 籍 旅 澳 居民 成 立 的 第一 個 社 團 組織。現會址設在三 盞燈6號添運大廈 二樓。宗旨為: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搞好同鄉福利工作,促進同鄉團結互助。會員主要由閩籍的緬甸、印尼歸僑組成。1967年緬甸、印尼排華,當地福州籍人士開始移居澳門,至70年代初,已有四五百人在 澳落戶 。19 72年 12月 17日 ,歸僑決定成立澳門福州三山同鄉會互助會並即成立籌委會,由劉振中任主任,期間廣泛聯絡鄉親,籌集資金,購置會址。1 973 年9月 8日舉 行會員 大會, 選舉劉振中為 首屆理事 長,同年 9月12 日舉行慶典。該會每屆任期兩年,第一至第七屆 為理 監事 會制 。澳門福建同鄉會民 間 社 團 。 1 9 9 0 年 1 2 月 3 0 日 成立。 會 址 在 黑 沙 環第 二 街 錦 興 大 廈 二樓。由閩籍居澳鄉梓梁披雲、黃友獅 、洪國顯、葉修慶、陳偉生、莊文才等發起。以愛國愛鄉、團結互助、搞好文敎福利事業 為宗旨。 1990 年12月 30日 舉行會員大會及成立慶典,選舉梁披雲為會長,該會為會長制及理監事會制,每屆任 期 兩 年 。澳門福建同鄉總會民間 社團 。 19 9 1年 1月 3 日成 立 。會址在祐漢新邨第一街62號。以聯絡居澳福建籍人士感情,團結福建省各地在澳門之同鄉會,謀求有關會員之福利及社會利益,並協助發展桑梓之福利事業為宗旨。198 9年9月30 日鄉賢顏延齡 、許健康、陳智仁倡議成立澳門福建同鄉總會並即成立籌委會,由顏延齡為總召集 人 。 1 9 9 0 年 7 月 向 政 府 註 冊 登 記 。199 1年1 月3日 舉行慶 典及首 屆理監 事就職 儀 式 , 選 舉 顏延 齡 為 會 長 , 顏 延齡、許健康、陳智仁為該會創會會長 。組織形式為全體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下設理、監事會,三年一屆,可連選連任。現任會長為顏延齡,理事長為陳明 金 。澳門福清同鄉會民間社團。1997年6月10日成立 。會 址 在 關 閘 大 馬 路 1 1 5 號 新 南 大 廈 一樓。宗旨為①發揚愛國、愛鄉、愛澳門的精神,加強澳門與家鄉的聯繫,促進澳門與家鄉經濟的發展;②增進居澳的福清鄉親之間的團結,幫助居澳福清鄉親排憂解難;③加強與世界各地福清鄉親之間聯繫,加強與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街坊會及各社團之聯繫,促進澳門
  • 社會繁榮、安定,促進澳門平穩過渡,順利回歸祖國。每屆任期三年。第一屆會長 陳 澤 旺 。澳門運動場澳門具有國際標準的綜合運動場。座落於毬仔奧林匹克大馬路。1997年2月22日由葡萄牙共和國總統沈拜奧博士主持開幕。擁有運動設施包括:真草足球場1個,適合11 人足球比賽,可以 同時容納15,000觀眾;400公尺田徑場1個,8條 徑賽跑道 ,地面為 全天候泰 坦跑 道 , 國 際 A級 標 準 , 有 電 子 計 時 設備,可進行所有田徑項目比賽;室內運動場1個,面積為45米×25米,地面為軟木板,可進行籃 球、排球、羽毛球 、乒乓球、手球及體操等比賽及練習,設有觀眾席450個;健身室1個,面積264平方米,適合各項運動員進行各種身體素質訓練 。此外 ,並有 人造草 足球場 1個,適合11人足球比賽或練習,設有觀眾席1 000 個; 田徑練 習場 1個, 擁有 4條130米長泰坦跑道、跳類設施及投 擲區域 。 為 迎 接 2 0 0 5 年 第 4 屆 東 亞 運 動會,2002年起對場地進行了全面改善工程並 擴 大 看 台 。澳門運動場《澳門經濟》不定期學術刊物。為澳門經濟學會學報。1991 年1月創刊。截 至2003年 5月已出版17期。每期均以當時社會經濟熱門問題作為出版主題,先後探討了澳門經 濟 發展 戰 略及 對 策, 澳 門經 濟 轉型,澳門國際機場及其他大型建設,澳門與鄰近地區經貿合作,澳門博彩業及電信業經營權開放等問題。學報為經濟學會會員及非會員提供了一個發表研究成果,交流學術觀點的園地,也為介紹本地及外地經濟發展及研究動態開闢有效 途 徑 。《澳門經濟四百年》歷 史 研 究 專 著 。 黃 啟 臣 、 鄭 煒 明著,澳門基金會1994年6月出版。全書312頁,分19章。從明代到現代,從 自然到人口,從都市的形成到現代化都市的發展,從傳統行業的興衰到四大支柱產業的形成和發展等多方面較詳盡地描述澳門民生及經濟發展過程。具有系統性與可讀性。該書收入澳門基金會編輯出版的《澳 門論叢》 。《澳門經濟年鑑》澳門《 華僑 報》 於2 0世 紀8 0年 代出版的年刊 。1984 年首刊,1 986年 出第二期,兩期均為中文版。1988年出版一期英文版後停刊。輯錄的資料包括澳門歷史、自然環境、政制及主要法規法例, 以 及 工 業、 進 出 口 貿易 、 房 地 產—— 建築業、旅遊業、農業、漁業、商業、交通運輸、水電、財政金融和居民生活。資料性強,內容豐富,是一部工商界實用的工具書,投資者有益的參考書,各階層人士認識澳門經濟的基本資料 。《澳門經濟發展的若干策略》一份較具系統性的關於澳門經濟問題的綜合研究報告,1997年2月由周維平、楊允中主持的廣東港澳經濟研究會和澳門經濟學會課題組完成。該報告依據對澳門經濟有利條件和特點的分析,提出澳門經濟的定位是:聯繫中國內地尤其是華南地區與國際市場的橋樑,堅持主導和支持產業多元化發展,積極參與國際和區際分工,成為珠江三角洲西部的區域性綜合 商貿服務中心 。澳門經濟學會專業研究團體 。1990 年5月成立 。宗旨為:立足澳門、研究澳門、發展澳門。擁有較為集中的專業人士,堅持積極主動而又量力而行地開展各種經濟領域為主的學術研究,定期舉辦學術研討會、學術報告會、學術座談會,組團前往中國內地、香港、東南亞地區及葡國進行實地考察與交流,出版學報《澳門經濟》。會員為基本會員和特邀會員兩種 。 擁 有 正 式 會 員 1 5 0 餘 人 及 顧 問 多人 。
  • 澳門嘉應同鄉會民間 社團 。1 99 2 年8 月8 日成 立 。會址設在高地烏街46號二字樓。以交流鄉情、聯絡鄉誼、服務桑梓及辦好福利為宗 旨 。 由 鄉 賢 於 1 9 9 1 年 8 月 發 起 成立。初籌組時經費短缺,得旅澳鄉親張金 善 鼎 力 支 持 。 翌 年 8 月 8 日 正 式 成立 。澳門監獄特區政府保安司屬下的行政自治部門。是執行剝奪自由的刑罰及羈押處分的部門。組織法規為第25/2000號行政法規。其職責為:為正確執行上述刑罰及處 分 而 採 取措 施 , 尤 其在 社 會 、 經濟、家庭、心理等輔助方面,醫療護理及保健方面,就業、職業培訓及敎育培訓方面,文化、娛樂及體育活動方面以及使被囚禁者守紀律方面採取措施;促進被判刑者重返社會;安排及負責生產工場的管理,以便被囚禁者重返社會的目標能與合理運用人力及物力資源方面及確保適當的工作安全環境方面的目標相配 合 ; 負 責人 員 、 資 產及 設 備 的 管理,以及工程的實施。澳門監獄設男囚區及女囚區,每一囚區下設兩個分區,一個為被羈押者而設,另一個為被判刑者而設。澳門監獄亦可在上述區域以外的其他地點設置一個或一個以上特別囚禁區,用以囚禁被列為防範類的被囚禁者、受絕對或有限制不准與外界接觸制度約束的被囚禁者,以及被實施特別保安措施的被囚禁者。經有權限者許可,澳門監獄可例外地執行收容保安處分。現任獄 長為李 錦昌 。《澳門監獄規章》(路環監獄規章)澳門總督第 8/GM/96 號批示核准公佈。 刊登於 199 6年2 月5日 《政府 公報》上 。該 規章 共1 0章 49 條。 第一 章“適用範圍”;第二章“囚犯待遇”;第三章“住宿、衣著、衛生及膳食”;第四章“探訪及通訊”;第五章“勞動、職業培訓及學校敎育”;第六章“空餘時間及休息時間”;第七章“囚犯與各監獄部門之關係”;第八章“囚犯之金錢及取得”;第九章“搜查”;第十章“最後規 定”。 規章突 出體現 了現今 國際社會所接納的社會重返、尊重囚犯人格、保護社會、保護監獄群體等原則。《澳門遠島》木版畫作品。清代畫家張寶於嘉慶二十四年(1819)到澳門實地考察、寫生、訪友後,以高瞻遠矚的氣勢繪製的一幅澳門全景圖。《澳門遠島》構圖均衡,造型生動,氣氛和諧,線條精美,層次分明,引人入勝,是一幅完整的藝術作 品 。 它 不僅 在 藝 術 上有 很 高 的 造詣,更重要的是為後人留下清嘉慶末年澳門城市規模的圖像。在畫面上,可以清晰地看到180年 前澳門繁華的情景 :遙望十字門和伶仃洋,帆影翩翩,大海茫茫。畫家以虛托實的手法,使處於中景的澳門市區顯得格外真切。在東望洋山和西望洋山之間,澳門市區中西建築林立,“高棟飛甍,櫛比相望”,內 、外港大大小小數十隻中西兵艦、帆船、舢舨和小艇,千姿百態,構成了熱鬧非凡的場面,記錄下鴉片戰爭前澳門作為國際貿易重要港口的繁忙景象。《澳門遠島》圖是研究鴉片戰爭前,19世紀初期澳門政治、經濟、文化、城市佈局 、海港口岸發展等珍貴形象資料,有重要歷 史 價 值 。《澳門遠島》澳門對外經貿聯繫1999年12月2 0日澳門管治權回 歸中國,外交權力屬於中央人民政府,但在對 外 經 濟 事 務 方 面 仍 有 較 大 的 自 主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章第136條和第137條規定,澳門將以“中國澳門”名義,單獨地同世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簽訂和履行有關的協議;對於中國尚未參加而澳門已以獨立形式參加的國際組織,中央人民政府根據情況和需要使澳門特別行政以適當的形式繼續參加這些組織。澳門對外經濟關係在實質上並不會因管治權的移交而起重大變化。澳門在1991年成為關税及貿易總協定(現為世界貿易組織)的正式成員,由於協定對澳門出口工業起著重要的影響,《澳門基本法》關於經濟方面的第112條 規定,澳門為單獨 的關税區,參加“關税及貿易總協定”所取得 的 配 額 、 關 税 優 惠 和 其 他 類 似 安排,由澳門特別行政區享有。澳門將以
  • 其獨特且自主程度極高的身份繼續保持對外的經濟關係,對外經濟關係得以發展是 確 保澳 門 邁向 國 際城 市 的重 要 一環。澳門與世界各地區的直接往來非常方便,截止20 02年10月 25日,持有 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的人士可享有39個國家的 免簽 證 待遇 , 其中 歐洲 國 家佔 2 6個;除極少數的國家外,世界上大部份的國家和地區的護照持有人可免簽入境證和使用落地簽證的形式進入澳門境內旅遊或經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保持原有低税和開放制度,除極小部份的貨品需徵收關税外,基本上奉行出入口貨免税制度,有利澳門與世界各地進行貿易往來和發揮作為內地中轉站的優勢。澳門出入口市場是“近進遠出”的結構形式,澳門與100多個國家和地區有 直接貿易往來。主要的出入口市場較為集中,出口市場以美國和歐盟兩地為主,歷年均佔七成以上的出口量;入口市場維繫在亞洲區內,六至七成的入口來源於中國大陸、香港和台灣。貨物運輸主要通過海運進行,貨物經小型貨輪接駁至香 港 貨 運 碼 頭 與世 界 各 地 作 交 收 往來。設於路環島九澳的九澳碼頭可停泊30 00 噸以 下的 貨 輪, 每年 吞吐 量達 1 0萬個20呎標準貨櫃,對澳門水運起一定的分流 作用 ;澳 門國 際機 場於 19 95 年12月8日啟用,2002年使用澳門國際機場 的 乘 客 達 4 1 7 萬 , 其 貨 運 量 為 1 1 萬噸。澳門具備世界先進的通訊網絡,國際長途電話、傳真和互聯網使用廣泛,與世界 各地聯 系並無 障礙 。澳門圖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專業社 團。1 99 5年7 月2日 正式 成立。先後舉辦十多次研討會及座談會,並與多個機構合辦超過30項專業課程,修讀人次超過700人次。1996年該會加入了國際圖書館聯合會。同年,受澳門市政 廳 委 托 代 管 其轄 下 兩 間 市 政 圖 書館,作為發展澳門圖書館事業之據點 。1998年更與澳門業餘進修中心及北京大學合作在澳門開設圖書館學專科課程,為北大在澳門開辦課程之始。該會出版品有 澳門 圖 書館 暨資 訊 管理 學刊 及 會訊,澳門敎 育期刊聯 合目錄等 。澳門管弦樂團澳門管 弦表 演團體 之一 。19 80 年成立,團址在澳門連勝街鏡湖醫院內。前身為澳門青年管弦樂團。創辦人李鴻燦, 團員 60 餘人 , 其中 大部 份是 青 年人。該團以聯繫澳門音樂愛好者,介紹中國近代管弦樂作品及西方古典音樂作品,繁榮澳門的音樂事業為宗旨,每年都公開舉行演出活動,演奏過大量中國管弦樂作品、西方著名音樂家作品及自己改編的管弦樂作品。 1981年和198 6年,該團兩度應邀赴香港演出,並到中國內地 進行巡 迴演出 。澳門管理專業協會非牟利專業 團體。1 984年 10月1 9日由33 位來自不 同管理階 層的人士 創辦。 會址 設 於家 辣 堂街 9號 利 美大 廈 6樓。主旨是向澳門及鄰近地區的工商、公共事業機構及其他機構推廣管理學理論及其應用。曾開辦多個與管理學相關的課程,包括銷售技能、商業通訊、管理技巧、電腦、語言等方面內容。較有代表性的文憑課程有:工商管理文憑課程、中文工商管理文憑課程及與敎育暨青年司合辦的財務成本會計專業文憑課程。除參與澳門舉辦的與管理有關的活動外,與海外團體也保持緊密聯繫,並參與其活動。該會是亞洲管理專業組織聯會(AAMD)及亞 洲人力 資源 培訓 組織(ARTDO)的會員,經常派員出席這兩個組織的定期會議。會員包括公司會員和 個 人會 員 。澳門製衣工會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屬下的一個主要基層工會。1958年12月1日成立。會址設於河邊新街83號地下。宗旨是積極爭取和 維 護 工 友 合 理權 益 , 促 進 工 人 團結,熱愛祖國,熱愛澳門,關心社會發展,參與社會事務,推廣技術交流,提高工 人的 技術 質素 。澳門製造業總工會澳門工 會聯 合總 會的 屬會 。1 98 8年5月16日成立。會址設於黑沙環馬路42號2樓。宗旨是愛祖國、愛澳門, 關心社會發展,參與社會事務,積極爭取和維護工人合理權益及爭取改善工作條件 。澳門銀行公會澳門各金融機構聯合組成的非牟利社會團體。1985年成立。會址設在南灣街575 號財政 司大廈 。19 99年 6月前 ,主席由何厚鏵擔任。宗旨是促進澳門經濟穩定、繁榮及銀行業務的發展。先後舉辦多次銀行金融業務講座,邀請來自不同 國 家 的 專家 學 者 講 學。 為 加 強 金融、保險、銀行界從業員聯誼,促進與各地相關機構交流,該會曾組織各類多元化文娛康樂活動,如1994年與澳門貨幣暨匯兑監理署、澳門保險公會以及澳門保險業中介 人協會舉辦 聖誕卡拉OK大賽 , 以 及 歷年 參 加 由 香港 銀 行 華 員會、香港金銀業貿易場等主辦的各類賽事 。澳門肇慶高要同鄉會民間社團。1983年4月10日成立。會址設 提督 馬路 97 號一 樓。 早在 30 年代,就有肇慶鄉親在澳門成立同鄉會,現在珠海合羅山保當以該會名義購置的先 人 墓 塚 。 該 會 曾 停 辦 近 半 個 世 紀 。1982年春,旅澳鄉人經發動鄉親,籌得16萬元購得現會所。翌年4月10日,籌委會進行選舉,推選廖達智為首屆理事長,6月30日舉行首屆監事就職典禮及
  • 新會所啟用儀式。後改理事長制為會長制。謝肇 鴻為永 遠會長 。《澳門語言學刊》澳門語言 學會會 刊。1 995 年12 月創刊,季刊,是澳門語言學界的發表園地。刊登有關語言學的論文,以及會員參與研討會時所提交的論文,也有會員著作的書評和語言學會所舉辦的研討會的論 文 等 。澳門語言學會澳門研究語言學的團體。1994年6月成 立 。 會 員主 要 是 研 究語 言 學 的 學者。學會宗旨為聯絡海外同道者,溝通學術往來;任務為設計與籌辦研討會,出版語言學刊與會員研究成果。學會曾派代表參加漢語修辭和漢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和修辭理論及應用國際研討會 ;舉辦語言與溝通國際研討會,出版會刊《澳 門語 言 學刊 》 。澳門韶關地區聯誼會民間社團。1995年9月18日成立。會址 設 在天 通 街2 ~ 4號 。 由旅 澳 鄉 賢盧道平發起成立。宗旨是團結敦睦韶關地區旅澳鄉親及曾在韶關地區居住、工作過,在韶關地區投資置業或與韶關有聯繫之人士,聯絡感情,廣交朋友,互相幫助,休戚相關;促進澳門之繁榮安定及順利過渡,關心家鄉建設;為韶關地區鄉親朋友溝通鄉情友誼穿針引線,為海 外 人 士 到家 鄉 投 資 辦廠 、 修 路 架橋,支持社會福利和公益事業;為會員提供信息,協調會員與家鄉關係及投資引介;關心、幫助會員間的事業合作,協助維護會員合法權益,辦理受托有關事宜;收集會員意見,向政府機關呈稟以反 映民 意 。澳門幣在澳門地區發行的主要流通貨幣。回 歸 之 前 一 些 人 習 稱 葡 幣 ( 葡 語 為PATACA)。《澳門基本法》規定:“澳門元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貨幣,繼續流通”。(第108條)澳門幣自1905年9 月4 日 由澳 葡 政府 委托 當 時澳 門 唯一的 註 冊 銀 行大 西 洋 銀 行負 責 印 製 發行。 而 貨 幣 的 發 行權 仍 屬 政 府 。 直 至1995年10 月16日,中 國銀行澳門分 行也獲委托發行澳門幣。目前,在澳門有兩家發鈔銀行,分別負責澳門幣的印製發行工作。澳門幣根據有關的法例規定其發行必須有儲備保證。在澳門現時流通 使 用 的 澳 門 幣 , 單 位 分 別 有 1 0 元 、20 元 、 5 0元 、 1 0 0元 、 5 0 0元 及 1 0 0 0元。流通的輔幣(硬幣)則仍由澳門政府負責鑄造發行。具體工作由政府委托澳門金融管理局履行。現時市場上流通使用 的輔 幣 分別 有 1角 、 2角 、 5角 、 1元 、 2 元 、 5 元 及 1 0 元 。澳門幣一覽澳門幣信用咭以澳門幣作為結算單位的信用咭。1995年 6月1日 前,在澳門 地區使用 信用咭簽帳只能以外幣,通常以港幣作為結算貨幣。在這種情況下,在澳門以信用咭簽帳消費的人士實際上是多付出了3%的匯兑差額。澳門政府在1995年4月3日頒佈法令 ,規定自該年 6月1日起 ,使用澳門或外地發出的信用咭,在澳門地區內支付財貨或勞務時,均須以澳門幣為之。 違例者處 以罰款 。澳門漁人碼頭漁人碼頭座落於外港新填海區,文化中心和海上皇宮毗 鄰,佔地面積12 0萬平方呎,該碼頭是由何鴻燊與周錦輝合資9.5億元投資,該碼頭建築風格融合古今中外精華,如海上皇宮娛樂場 、中亞細亞城堡、波斯會展中心、拉丁商場、表演場地等,置身其間有經歷不同的時空地域的感覺。海上皇宮娛樂場是清朝的建築模式,富麗堂皇,緊接是中國城樓,採取唐朝建築,內有飲食服務及展銷中心,在人造火山的入口有金碧輝煌的西藏布達拉宮,以火山分隔,在布達拉宮的另一面,是中亞細亞城堡,其中有波斯設計風格的會展中心,佔地面積達三萬平方呎。另有一龐大購物商場城堡,上層設有拉丁式兒童遊樂場,另一 側是 羅馬 式 大廣 場, 可 容納 35 0 0人,瀕海一邊是勵駿碼頭,由歐陸式建築群組成,包括英、法、西班牙、意大
  • 利、希臘 或等不同格調的代表建築物,使人猶如歐遊其中,右側有巴比倫式的表演場和現代化水上活動表演場地,在這些設施中,備有各種飲食服務,購物商場及大小表演場地。漁人碼頭的設立會促進澳門繁榮的一個具有前瞻性的構思。整個漁人碼頭工程預計在2005年完成 。《澳門漁女》油畫作品。英國畫家喬治·錢納利(George Chinnery)1842年創作的肖 像畫。這是一幅具有歷史風俗畫特色的澳門人物肖像,表現了一位嬌美明麗的澳門漁家姑娘的形象。戴著頭巾的漁女含情的 目 光 注 視 着 自己 尚 在 襁 褓 中 的 孩子,臉上露出羞澀的笑靨。她的腳旁是漁民傳統的竹笠,身後用破船在陸地搭成的簡陋茅棚是她的棲身之所,背景裡有內港的漁舟和依稀可見的灣仔山坡,更增添了畫面的真實性和地域性。錢納利用無聲的繪畫語言向觀眾展示了19世紀的一闕神韻,講述了一位花樣年華的漁 女 心 聲 。喬治·錢納利作品《澳門漁女》澳門網球總會民間體 育團 體。1 99 1年成 立。 會址設於澳門綜藝館第二座二樓。宗旨為推動網球活動,代表澳門網球界與官方機構及外國有關之體育單位聯繫。為推廣澳門網球活動,1991年由當時的登記局局 長 李 司 毅聯 同 江 保 倫等 人 籌 備 成立 。 1 9 9 3 年 5 月 6 日 加 入 亞 洲 網 球 協會。除每年舉辦全澳網球錦標賽外,亦舉辦了多次國際邀請賽,此外,每年派出青少年球員出席亞洲青少年網球錦標賽 。澳門綠化區2003年澳門綠化區總面積 5,799,407平方米,其中,澳門半島佔17.3%、離島佔8 2.7 % 。澳門 半島 綠化 區面 積1,004,577平方米(佔土地面積的10.9%),主要由幾個山丘和散佈於市區各處的公園組成。前者有東望洋山(松山)、西望洋山、媽閣山、望廈山、青洲山;後者如 白 鴿 巢 公園 、 大 炮 台、 盧 廉 若 公園、 螺 絲山 公 園 、紀 念 孫 中山 市 政 公園、何賢公園、二龍喉公園,以及較小型的南灣花園、華士古·達伽瑪公園、得勝花園、海角遊雲、黑沙環公園、孫中山公園、路環毬仔有黑沙水庫郊野公園、路環石排灣郊野公園、氹仔大潭山郊野公園等。它們是市民遊憩和遊客遊覽的 好 去 處 ,而 且 改 善 了市 區 生 態 環境。1980年前後,離島山地原來茂密的馬尾松純林逐漸枯萎、死亡。當時澳門政府曾請葡、英及香港等地林業專家診治,均未能找出原因,1982年請廣東省林業廳的病蟲害專家實地調查採樣分析後,證實是受松突圓蚧嚴重危害所致,且難以恢 復。於 是從1 985 至19 91年 由廣東省森業廳重新種植臺灣相思、大葉相思以及其他闊葉樹種(1987至1991年由海島市市政廳自行種植)。1999年經過環境經濟學評估,表明有很好的生態效益 和經 濟效 益 。澳門綠化具一定基礎 。澳門綠色力量澳 門 推 動 環 保 事 務 的 民 間 社 團 。199 0年 成立, 該社 團大力 提倡 綠化 運動,積極宣傳綠化的重要性,促進澳門環保 質量 的提 高 。澳門綠邨電台1952年成立。由當時的澳門經濟局局長羅保(Pedro José Lobo)博士創辦,初期電台所在地是羅保的綠邨別墅,因而得名。開播初期,每日用粵語和葡語廣播各 種 娛 樂 節目 , 其 中 以音 樂 節 目 為主,播送包括羅保自己組織的綠邨管弦樂團所編寫演奏的音樂和歌曲。因為該台沒有澳門政府發出的新聞准照,所以一直沒有正式的自編新聞節目。60年代
  • 初,在音樂等娛樂節目的基礎上直播澳門逸園狗場的賽事,因而大受歡迎,吸引了不少香港居民收聽,同時開始承接廣告 , 逐 漸 改 為 純商 業 電 台 。 停 播 以前,每日早上6時至凌晨零時廣播18小時,播出音樂、廣播劇、賽狗消息和宗敎節目等。僱有專職和兼職員工50人,主要負責人是羅保博士的兒子羅碧及澳門知名人 士崔樂 其。1 994 年12 月31 日電台 以 需 要 整頓 節 目 為 由停 播 。 後 於2000年3月22日復播,總部設於馬會大樓四樓的綠邨738台覆蓋面包括珠江三角洲、香港大部份地區和本澳地區。電台大股東為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佔五成以上股份,綠邨738台是一個兼容性電台,節目綜合多元化,有時事、資訊、國際新聞、音樂、文化、體育等。全日24小時廣播,每星期都有八小時葡語廣播時段,播放葡國的文化、音樂、時事節目,作為回歸後延續中葡文化和友 好 關 係 。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直屬行政長官的部門,享有行政自治權,組職法規為第23/2003號行政法規。其職責主要為:在世界貿易組織及該組織成員中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跟進澳門特別行政區在世界貿易組織範圍內簽署的多邊和諸邊協議及相關法律文件之管理和執行;跟進與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及其他經貿組織之關係與談判;維護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利益;向世界貿易組織及其成員宣傳及推廣澳門特別行政區在經貿方面的形象;致力加強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世界貿易組織及其成員之間的現有聯繫;在世界貿易組織範圍內,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世界貿易組織成員之間的經貿關係;收集並處理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的關於世界貿易組織及其成員 的所 有資 料等 。澳門蔡氏兄弟影視公司1989年3月在澳門註冊成立,董事總經理蔡安安,董事副總經理蔡元元。公司先後拍攝了彩色故事片《夜盜珍妃墓》、《大辮子的誘惑》,電視連續劇《錯愛》,文獻記錄片《澳門建築文物》系列和《中國涉外税法宣傳片》(錄像帶在全國發行)。彩色故事片《大辮子的誘惑》在國內外有很大的影響,多次獲獎,對於宣傳澳門,在國際上塑造澳門形象 有積 極作 用 。澳門歐洲研究學會學術機 構。1 99 5年1 0月成 立, 次年2 月開 始運 作。 會 員包 括澳 門政 府 、澳門 基 金 會 、 澳 門大 學 、 澳 門 理 工 學院、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和澳門金融管理局。宗旨為在亞太地區、特別是中國和澳門推廣歐洲、推動歐洲研究和歐亞合作,培訓相關領域人材。1997年起與澳門大學合辦澳門研究碩士課程,並定期舉辦“國際貿易法”研討會,“知識產權法”研討會等。現任理事會主席為麥健智(Luí s Sales Marques)。澳門歐洲資訊中心葡國儲金總局屬下歐洲資訊中心的附屬網絡。1992年9月26日成立,由大西洋銀行有限公司、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和葡國儲金總局三個機構聯合管理,主要宗旨是推動歐洲、澳門、香港、中國內地和其他亞洲國家企業之間的貿易和合作,加強資訊交流,包括貿易和技術。同時,它可以解答一切有關亞洲企業在歐洲開設公司和各種有關歐洲聯盟資料的問題。它已與一些亞洲資訊機構有直接聯繫和簽訂了合作協議,故此,可把有關亞洲的資訊提供到歐洲的資訊機構和企業。該中 心設有3個跨國合 作網絡,以便協助企業尋找合作伙伴。這3個合作網絡是: 企業連接網絡(簡 稱B . R . E);商 業合 作網絡 (簡 稱 B.C .N E T) ; 增 值 網 絡 暨 服 務 ( 簡 稱VANS)澳門影友協進會攝影 團體 。1 99 1年 成立 。會 址 原設於南灣殷皇子馬路工人球場地下第四室,以推動攝影活動,提高藝術水平為宗 旨 。《澳門影業百年回顧》專業史研究著作。統籌:陳麗蓮。研究 及 撰 文 : 傅 玉蘭 、 陳 麗 蓮 、 何 元成、何惠。文化局澳門博物館2000年4月出版。19世紀末,電影發明不久,已有商人從外地攜帶影片來澳門放映,以及澳門陸續出現了專門或兼放電影的戲院,而逐漸形成了戲院業。該書內容:①概述澳門百年來戲院業的發展,分析戲院業衰落的原因,簡介部份戲院及戲院從業員的生涯與趣聞。②澳門電影的拍攝和製作,包括澳門本土電影製作和以澳門為題材的電影。③政府對影業的監管、影演的審查制度、審查機構和戲票的税收。附錄大事年表。是了解、研究百年澳門影業的一本有份量的著作 。澳門衛生醫療澳門衛生醫療系統的內容和運作模式目前仍受第24/86/M 號法令和其他合共超過20條專門法規所規範,從公立衛生醫療機構、私立醫療機構、醫護和醫療輔助人員的個人執業、到藥物及藥事活動 規 管 、 個 人 健康 保 護 、 治 療 和 復康、血液安全等多方面著手,以全方位角度保障澳門全體居民的健康。以上各方面的實施是透過第81/99/M 號法令所規劃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局所展開的工作實現,其主要職責範疇包括推廣衛生和預防疾病、提供初級和專科衛生護 理 服 務 、 促 進病 人 康 復 和 重 返 社會、進行衛生科研、提供衛生醫療援助予澳門其他 醫療機構或 單位等等 。
  • 澳門衛生醫療服務的提供,主要由兩個範疇負責:政府和非政府。政府負責監管全澳的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物、化驗,以及分別透過遍佈全澳各區的9所 衛生 中心 和衛生 站, 以及 1間 公立醫院提供的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和專科衛生護理服務。非政府範疇包括政府資助的醫院、以及非牟利的社會及醫療機構和團體,還有各類私人診所和私人化驗所等提供的專科和全科衛生護理、化驗和 檢 驗服 務 。上述第24/86/M號法令把澳門衛生醫療系統規劃為一主要由政府承擔責任的社會福利制度系統,指出所有持有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的人士享有免費的初級衛生保健服務,此外還保障高危人群的 健 康 ,如 學 生 、孕 婦 、 65 歲 或 以上的老人、殘障人士、患有特定惡疾等人士享有免費的專科醫療服務。按2001年資料所示,澳門居民達436,686名,醫生和護士分別有891名及960名。居民與醫生及護士之比例分別為490∶1及455∶1。澳門有公立和私立醫院各一所,分別為仁伯爵綜合醫院和鏡湖醫院,2001年共有住院病床980張,居民與住院 床位之比例為446∶1。所有住院病者的總住院日數為246,751天,較2000年多18282天,升幅為8.0%。進行的外科手術有21,575宗,大型手術佔64.0%,小型手術佔36.0%。急診方面合共250,073人次接受服務,比2000年上升13.8%。鑑於兩所醫院的性質與運作有別,私立醫院的門診被納入初級衛生護理服務範圍,2001年有高達493,118人次接受服 務 。而 公 立醫 院 所提 供 的門 診 為 專 科 衛 生 護 理 服 務 ,2001年有175,360人次。至於政府初 級衛 生保 健 服務 ,則 由 衛生局 轄下 的衛 生 中心 承擔 , 接受服務者高達414,583人次。換言之,政府 於2001 年承擔的 門診總數為589,943人次。上述 政府 提 供的 初級 衛 生保健 門診 服務 , 是以 衛生 中 心在澳門各區的人口66.1%的覆蓋率為基礎計算出來,該覆蓋率較2000年上升了3.0%,較1999年上升了9.0%。初級衛生保健門診方面,從414,583人次的數字來看, 與200 0年及1 999年 比較, 分別上升了5.0%和32.4%;在政府專科衛生護理範疇的門診方面,2001年有175,360人次,較2000年上升6.7%,以及較1999年上升19.4%。在急症方面,2001年有1 39, 04 9人次 使用 服務, 分別 較2000年和1999年上升了13.1%和20.4%。這些數據明 顯表示澳門居民對 政府衛生醫療 服務的認 同和信任 。在疾病預防和衛生教育方面,政府透過 疾 病 預 防控 制 中 心 開展 必 需 的 工作,從公共衛生著手,以保護居民的健康和保障居民在良好的生活環境條件下安居樂業。同時,希望藉著預防工作的逐步強化, 盡量減少 疾病發生 。除此以外,澳門地區的結核病防治工作由政府承擔,2001年錄得的門診數字達11,395人次,為422名結核病患者提供治療工作,然而,澳門仍為全球低發病 率的 地 區之 一 。2001年澳門本地生產總值為澳門幣498.02億,公共醫療開支為11億3千多萬,僅佔本地生產總值的2.26%,以及佔政府總開支的10.28%,比2000年的7.8%有明顯上升。事實上,2001年公共醫療 開支 的金 額是 維持 20 00 年的 金額,但由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整體開支下降才導致公共醫療開支比例上升。2001年的人均 衛生費 用為澳門 幣26 96元 。雖然澳門與西太平洋較先進地區相比公共醫療開支的比例和金額較低,但總體來説,澳門居民健康十分良好,出生時預期壽命由1993~1996年的76.6歲躍升到1996~1999年的77.7歲,在短短的4年間增加了1.1歲。2001年錄得3241名活嬰,出生率為7.5‰,連續13年下降 。然而, 在2001 年,粗死 亡率方面,澳門為3.1‰ ,是西太平洋地區內粗死亡率較低地區之一。三大主要死因為循環系統疾病428宗(32.3%),腫瘤401宗(30.2%),呼吸系統疾病172宗(13.0%)。產婦死亡率方面,澳門更超 過 10 年 時間 為 0 ‰ 。這些數字,足以證實過去政府推廣衛生、開展醫療工作和負出努力 後所取得的成果 。正如 以上 所述 ,縱 使政 府在 20 0 1年的公共醫療決算開支為澳門幣11億 3千萬 , 但當 中 的9 千 7百 多 萬是 向 澳 門地區合共22間其他非政府醫療機構或社會團體的資助,以促進與衛生醫療或健康有關的工作或活動。故此,政府衛生當局實際應用91.4%的決算開支於本身的衛生 醫療工 作中 。享 受 醫 療 服 務 一 市 民 的 一 大 保 障 。醫 療 檢 查 設 備 工 具 達 先 進 水 平 。2000年,政府就澳門衛生醫療系統改革工作聘用了顧問公司作全面性的研究和評估,結果,在11個不同領域中提出了215 項建議。 政府本著 “先改善 、後改革”的方針,一方面透過衛生局按照本身條件就一些問題進行改善工作;另一方面透過行政長官於2001年底批准
  • 設立的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分別在非政府醫療機構、法律及公共醫療財務三大方面同步進行諮詢和研究,力求達到在平衡社會經濟和舒解民困的情況下提供優質衛生 醫療服務的目標 。澳門劍擊總會民間體 育社團 。19 97年 成立。 會址設於慕拉士馬路231-15D。宗旨為在澳門發展及推 廣劍擊運動 。澳門劉永福堂宗親會民間社 團。 始建於 18 97年 ,是 澳門氏族同鄉社團中最古老的社團之一。會址設在福興街2 號。是由原籍廣東 新會市 牛 灣 鎮 亨頭 鄉 的 澳 門劉 姓 宗 親 創辦,當時此鄉在澳門的劉姓人多在三巴門、長樓一帶經營傢俬、建築材料、生豬雞鴨欄等行業。後入會的也多是亨頭鄉劉氏後裔,家鄉還有“劉氏宗祠”。該會實行會長制和理、監事會制。現會長為劉衍泉。該會信奉盧牌大王,每年會慶也同時慶祝 盧牌大王寶誕 。《澳門論壇日報》(Jornal Tr ibunade Macau)1998年6 月1日正式 出版,是《 澳門論壇周報》(Tribuna de Macau)和《澳門晚報》(Jornal de Macau)合併而成的。地址在南灣街265號 地下。創刊宗旨是 回歸後繼續在澳門出版,保持葡萄牙在澳門的國家形象,為留澳葡人和以葡語為母語的人士服務。在財政上得到葡萄牙傳媒集 團 Lusomundo的 支持 。《澳門論壇周報》(Tr i buna deMacau)葡文周報。創辦人華年達。地址在南灣街33號地下。是葡人政治團體“民主聯盟”的機關報。周六出版。主要刊登澳門及葡國政治、經濟、社會新聞及評 論 。 發 行 量 4 0 0 0 份 。 社 長 丁 乃 時(José Rocha Di nis)。1998年6月停刊。澳門廣西聯誼會民間社團。1997年6月16日成立。會址 設 在 澳 門士 多 紐 拜 斯大 馬 路 1 2 ~17號友賢大廈閣樓。以團結澳門之廣西鄉親和各界友好人士,開展聯誼活動 ;關心、支持廣西改革開放;促進澳門安定繁榮 為宗旨 。19 96年 12月 成立籌 委會,次年6月16日假萬豪軒酒家舉行 成立暨第一屆理、監事會就職慶典。該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下設理、監事會, 每屆任 期三年 。澳門廣州地區聯誼會民間社團。1991年11月3日成立。原名為澳門廣州地區同鄉聯誼會,會址設在南灣大馬路大華大廈十五樓。是根據著名人士何賢先生生前的倡議而發起成立的。以增進居澳的廣州地區各界人士間的友誼,推動和拓展澳門、廣州的經濟、文化、敎育、科學技術、衛生體育和 社會 福利 事業 為宗 旨。 19 91 年1 1月3日假澳門中華總商會何賢紀念堂 舉行成立慶典。第一屆領導架構由協商產生:名譽會長馬萬祺,會長陶開裕,副會長何厚鏵、唐星樵、李鵬翥、馬有禮等,每屆任期兩年。1994年11月4日會名改為澳 門廣州地 區聯誼會 。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簡稱澳廣視。1983年1月成立。地址在澳門啤利喇街157號。成立初期 為公共機構,轄下有1933年啟播的澳門電台( 由 一 些 業餘 無 線 電 愛好 者 創 立 ,1948年起成為公營電台)。1984年5月13日,澳廣視轄下的澳門電視台啟播,每天晚上從18點到午夜前後,用中葡兩種語 言 輪 流 廣播 新 聞 、 體育 及 娛 樂 節目,是為澳門本地電視廣播的開始。由於 澳 廣 視 一 直 虧 本 經 營 , 1 9 8 8 年 1 2月,公司改組為有限公司,並逐步接受私人股東入股,成為政府和私人機構合資組成的有限公司,政府佔50.5%股份,私人股東共佔股份49.5%。後公司曾多次重組,但政府和私人股東所佔的股 份 比 例 基 本 不 變 。 由 於 長 期 虧 蝕 ,2002年公司的各私人股東先後無償送出股份予澳廣視,令政府成為澳廣視的實質 唯 一 股 東 。澳廣視成立不久,便設有電視台和電台兩個部份。電視台從1990年開始,實行中葡語分頻道廣播,正式設立中文電視台和葡文電視台。電視台中葡文頻道都不是24小時廣播,中文台每周廣播約60小時,播出節目包括本地製作的新聞節目、綜合資訊節目和教育電視(以教授語言和推廣法律知識為主),以及從外地買進的電視連續劇和記錄片等 。近年電視台還直播和轉播歐洲的足球賽事,頗受本地球迷歡迎。葡文電視台每周廣播約50小時,除了新聞、足球賽事和教育電視以外,大部份時間是轉播葡萄牙國家電視台的節目。電台方面,同樣設有中文電台和葡文電台兩個頻道,均為24小時廣播,播出的節目全為本地製作,包括新聞、時事、綜合資訊、音樂、清 談和 宗教 節目 。澳 廣 視 標 誌
  • 澳門廠商聯合會澳門較大商會之一,工業企業間的聯繫與協調組織。1959年成立。會址在羅保博 士大 街34 ~3 6號。 該會 的主 要職能包括:建立廠商與澳葡政府間的聯繫,就澳門工業發展向政府提供意見;代政府簽發產地來源證,代廠商辦理簽發護照;與政府合作組織工業展覽;開展澳門與中國內地及海外商會的聯誼活動;利用會址開辦各類專業培訓班,提供工人的進修服務。該會下屬部門有貿促部、康 樂部和工 業培訓部 。澳門潮州同鄉會民 間 社 團 。 1 9 8 5 年 1 0 月 2 1 日 成立。會址設在友誼大馬路73號成和閣二樓。 以 團 結 鄉 親 、敦 睦 鄉 誼 、 服 務 社會、愛國愛鄉為宗旨。1985年6月由鄉賢發 起 成 立 。 並 發出 《 敬 告 潮 籍 鄉 親書》,又在各區設立九個聯絡站,得居澳鄉親熱烈響應,並向政府辦理註冊手續。 10 月2 1日 舉行 首次 會員 大會 , 選舉許世 元為 首屆 會長 。《澳門寫作學刊》澳門寫作學會會刊。1992年8月創刊。 程 祥 徽 、 鄧 景 濱 、 李 觀 鼎 等 任 主編。主要刊載文藝理論、寫作學、方法論以及關於寫作教學方面的學術論文,同時還發表會員的一些文學創作和澳門文學書評,也選登寫作學會所舉辦的研討 會 的 論 文 。澳門寫作學會澳門從事寫作敎學與寫作研究的純學術文化團體。1992年成立。主要成員是澳門大學中文系教師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學者。學會曾主辦多次研討會,加強澳門與海外學者的交流。其中於1993年12月舉行的“語言風格學與翻譯寫作國際研討會”,是這方面規模最大的研討會,提交的論文質量很高,結集為《漢語風格論集》,由南京大學出版。1994年4月舉行的“現 代寫作學進展學術 研討會”,1996年1月舉行的“詩詞寫作國際研討會”等都是較大型的研討會,具有一定的水平。學會也多次參加內地召開的研討會。出版會刊《澳門寫作學刊》及《澳 門寫作學 會叢書》 。澳門緬華互助會民間社團。1971年9月16日成立,現有會 員約 30 00 人。 歷屆 會長 有江 羅全、曹彥文、曹偉健、勞福如、黃瓊成等。宗旨是:熱愛祖國,熱愛澳門,維護歸僑、僑眷的正當權益,促進同僑團結互助和會友福利。澳門回歸祖國後,該會積極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每年四月主辦具有緬甸民族特色的“緬華潑水節”,配合政府宣傳澳門的旅遊業,至2002年已舉辦了七屆。並與友好社團合辦“東南亞美食節”、“三盞燈社區展繽紛”等大型活動。2000年1月19日~21日主辦“慶祝澳門回歸祖國和首屆世界緬華同僑聯誼大會”,來自海內外緬華同僑約250人出席,會後出版《 胞波情》紀念特刊。該會是世界緬華同僑聯誼 大 會 的 聯 絡 總部 。 每 年 元 旦 、 春節、三八婦女節、五一勞動節、六一兒童節 、 國 慶 節等 舉 行 茶 話會 或 其 他 活動。為鼓勵緬華子女努力讀書,特設獎學金,至今已頒發九屆獎學金。每年春節前舉辦敬老茶會,向65歲以上的長者派發紅包和禮物。每星期日下午頤康中心為老年人舉辦各項活動,每次有近百人參加。為了加強聯繫僑界,宣傳會務動態,該會於1979年開始出版會刊《緬華 新 聲 》 。《澳門編年史》施白蒂(Bea tri z Ba sto da Si lva)著。該書是葡文版(共五卷)第一、二卷的合訂 譯 本 , 取 材 自不 同 時 代 、 不 同 種類、不同語言的文獻和圖書,內容除16~18世紀編年史,還附有澳門敎區主敎和署理主教名單、兵頭、澳門總督名單及中國皇帝名單等部份。尤以18世紀編年史為全書主體,其中包括澳門歷史中許多有趣的細節,是研究澳門歷史的有價值參考資料。書末並附有40多幅具歷史價值的彩色圖片。該書作為澳門基金會編 輯 出 版 的《 澳 門 譯 叢》 之 一 , 於1995年出版。葡文版第三卷(19世紀)和第四、五卷(20世紀)分在1997年和1999年由澳門基金會翻譯出版。澳門機動車入口商會工 商 社 團 。 1 9 8 0 年 1 1 月 1 2 日 成立。會址位於漁翁街。宗旨是為本行業爭取合理權益、促進同業間的聯誼並參予社 會公 益活 動 。澳門機場管理公司承包澳門國際機場管理服務,包括監督機場操作與運行的一間合資企業。於1994年9月12日正式成立,首期資金500萬元。股東包括葡萄牙機場航管公司(ANA),佔股51%;中國民航佔股49%。1999年後,葡萄牙機場航管公司將把2%的股 份轉給中國 民航,中國 民航即成為澳門國際機場管理公司的最大股東。澳門國際機場管理公司組成合約年限15年,此後每5年續約一次。每年由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根據其申報經營情況以及財政狀況批給費用。前者有權根據其運作 狀況終止合約 。
  • 澳門機器業職工會澳門工 會聯 合總 會的 屬會 。1 95 0年5月 1日 成立 。會 址設 於青 草街 34 號泉德樓2樓。宗旨 是促進本行業工人 愛國團結;維護會員的合理權益;開展技術交流;舉辦文體、康樂活動;關心和參與 社 會事 務 。澳門頤園書畫會美術團體。澳門建築業知名人士崔德祺在50年代以“頤園雅集”為名,邀請畫家、書法家、篆刻家以及書畫收藏家 等 共 同 宏 揚 中 國 書 畫 、 篆 刻 藝 術 。1974年9月正式向政府立案組織團體定名為 澳 門 頤 園書 畫 會 , 並親 任 會 長 至今。會址設於新馬路64號二樓。該會每年舉辦會員作品展,邀請國內書畫名家來澳展示和交流。該會開辦書畫班,培養中國畫和書法人 才。會長崔德祺 。《澳門歷史(遠古~1840年)》一部研究澳門早期史的專著。黃啟臣著。全書分為9 章,包括:①澳門 的自然生態和人文環境;②葡萄牙人進入和賃居澳門;③明代澳門對外貿易的興盛;④清代前期澳門對外貿易的衰微;⑤明清時期澳門的手工業生產;⑥明清時期中國政府對澳門行使主權;⑦明清時期西方國家對澳門的侵奪;⑧澳門的宗教;⑨澳門的中西文化交流。附澳門歷史大事年表、圖片五十多幅,圖表三十多張。本書以豐富的資料,對澳門古代歷史的一些重大問題提出了具有新意的見解,指出葡萄牙全面管治澳門至今不過逾百年。1995年9月由澳門歷史學會在 澳 門 出 版 。《澳門歷史(1840~1949年)》一部研究澳門近代史、現代史的專著。 廣 東 省 社會 科 學 院 研究 員 鄧 開 頌著。全書分為十章,包括:①鴉片戰爭與澳門;②葡萄牙取得澳門的“永居管理”權;③澳葡繼續擴張與中國人民的反侵略鬥爭;④澳門的走私貿易;⑤澳門的苦力貿易;⑥澳門的社會經濟;⑦澳門都市化歷程;⑧中國資產階級代表人物在澳門;⑨澳門政府;⑩澳門的宗教與文化。附錄有澳門歷史大事年表,140多張圖片,20多張圖表,較為系統地介紹近現代澳門的全貌。1995年9月由澳門歷史學會在澳門出版 。《澳門歷史文化》歷史文化論文集。作者章文欽。中華書局 199 9年1 1月出 版。該 書收集 作者1987年以來研究澳門歷史文化的兩組論文2 0篇 。第 一組 10 篇為 史學 專題 論文;第二組10篇大多為探討明清時代澳門的文化及中西文化交流的專題論文。這些論文,大部份為歷年參加學術研討會及赴澳門大學作學術講演而撰寫。對研究澳門歷史文化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澳門歷史的一刻》潘耀明主編。明報出版社有限公司20 00 年3 月出 版。 “1 99 9年 12 月2 0 日澳門回歸中國,是上世紀末最後一樁大事,舉世矚目。明報出版社以豐富的珍貴的圖片記錄了這歷史的一刻,使廣大讀者分享到令人激動和震撼的一刻”。(行政長官何厚鏵 為該書的題辭)。 該書圖文包括:①歷史的一刻(中葡交接儀式、特區政府成立儀式、解放軍進駐等時代的交接)。②歷史留痕(歡騰的焰火 、 多 地 慶祝 、 另 類 慶祝 : 宗 教 儀式、 歡 慶 回 歸 、 葡人 側 影 、 街 頭 一 瞥等)。③中外報章社論摘要、歷史大事記、歷代澳督及演辭。是研究、回顧澳門回歸的 重要資料 。《澳門歷史指南(1500-1900)》(Guiade Histó r ia de Macau:1500-1900)歷史專著。作者洛瑞羅(Rui ManuelLourei ro),全書294頁。1999年由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出版。該機構同時刊行了漢譯本。該書提供為一本十分有用的澳門歷史及中葡關係研究 參 考 。《澳門歷史研究》澳門歷史文化研究會會刊。不定期刊物, 200 2年1 2月創 刊。主 要刊登 史地論 文及 有關 譯文 。《澳門歷史與社會發展》澳門 問 題 專 著 。 鄧 開 頌 、 謝 後 和著。珠 海出版 社1 999 年1 0月出 版。 該書是 作 者 以 往 的 研究 論 著 為 基 礎 編 寫的,著重介紹澳門問題的由來和解決,澳門 社 會 發 展 , 以 及 澳 門 與 內 地 的 關係 。 全 書 分 三 編 1 0 章 2 3 3 頁 。 分 別 敘述:古代澳門(遠古~1849年);近代澳門(1849~1949年);當代澳門(1949~現在)《澳門歷史與發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論文集。澳門回歸前夕,由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史學會、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廣東省社會科學聯合會、珠海市政府等單位在珠海市召開的《澳門歷史與發展》學術研討會的部份論文,匯集了 5 6 篇 論 文 。 按 主 題 內 容 分 1 1 個 部份:①綜合主題;②葡佔澳門與粵澳關係;③明清時期的澳門;④一國兩制與粵澳關係;⑤澳門文化;⑥澳門與中國革命;⑦澳門文化與中西交流;⑧澳門與兩岸關係;⑨珠澳經濟合作;⑩澳門回歸歷程;(11)澳門經濟展望。論文集信息量大, 有較高學 術水平 。《澳門歷史新説》按通史體例撰寫的澳門歷史專著。全 書 8 3 7 頁 。 鄧 開 頌 、 黃 鴻 釗 、 吳 志良、陸曉敏主編。花山文藝出版社2000年出版。內容包括:①澳門的開埠與葡
  • 萄牙人入據;②明朝時期澳門的管治;③明清時期澳門的對外貿易;④明清之際澳門的中西文化交流;⑤鴉片戰爭前後的澳門;⑥鴉片和苦力貿易;⑦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的簽訂;⑧清末政治風雲中的澳門;⑨勘界談判與中葡新約的簽訂;⑩抗日戰爭前後的澳門;(11)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澳門政局;(12)過渡時期的澳門;(13)澳門殖民政制的演變;(14)鴉片戰爭後澳門經濟的發展;(15)近代以來澳門社會生活的進步;(16)近代以來澳門的宗教與文化教育。有助讀者較全面了解 澳門 歷史 。澳門歷史檔案館澳門 官 方 檔 案 文 史 資 料 收 藏 、 保管、分析、研究機構。位於荷蘭園大馬路。19 52年 成立。 198 6年歸 由澳門 文化司署(前文化學會)管理。此後閉館三年作內部整理,1989年重開。分為圖書館、檔案技術室、縮微室及書籍維修部。館員30人。館內收藏澳門政府的葡文檔案及西方古籍近5000冊,存幻燈片660張,圖片、相 片一批。部份已拍 成縮影 資 料 , 採 用葡 國 PORBAS E電 腦 化系統來儲存資料。主要收藏市政廳、教育暨青年司、財政司、總督辦公室、市政廳、海軍、國際扶輪澳門分社、經濟司、聖心慈善堂等檔案資料。另收有葡萄牙里斯本國家檔案館有關廣東官員與澳門政府 1714 ~188 5年間往 來的中 文信函及 民間通 信1 500 多件微 縮片 。澳 門 歷 史 檔 案 館澳門縣丞衙署清廷 委 派 管 理 澳門 事 務 的 地 方 官衙。1731年(清雍正九年)兩廣總督郝玉麟因香山縣務紛繁,不能兼理澳門事務,遂奏請皇帝批准添設分管澳門政務的香山縣丞一員(正八品),駐紮前山寨,以便就近稽查。1743年(清乾隆八年)香山縣丞衙署移駐澳門望廈村(今牧羊 巷 、 佐 堂 巷 附近 ) , 改 稱 澳 門 縣丞,專責察理澳門華洋事務。從1731年起至1906年(清光緒三十二年)止175年內,清政府先後派出57任香山縣丞管理澳門。1849年(道光二十九年)澳葡強佔 望 廈, 毀 澳 門縣 丞 衙 署, 驅 逐 縣丞, 拒 納 地 租 , 侵犯 中 國 在 澳 門 的 主權 。澳門儒釋道敎聯會澳門當代涵蓋儒、佛、道教三種信仰的組織。辦有氹仔孝思墓園,1974年建成,香港道敎聯合會副主席羅智光為之撰《澳門儒釋道敎聯會興建孝思墓園序》。羅智光乃香港先天道知名的重要領袖 人 物 之 一。 澳 門 曾 有先 天 道 的 傳播。先天道主張三敎合一,與澳門儒釋道敎聯會 有着某 種關係 。《澳門學院年報》(Cartas  nuas doColé gio de Macau 1594~1627)資料匯編。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及澳門基金會於1999年出版,全書283頁。收入庋藏於歐洲數 國的澳門聖保祿學院的年報18篇。由科斯達(Joã o Paulo Oliveira e Costa)編輯。書後附有詞彙表及這一時期聖保祿學院院長,耶穌會總會長,印度及日本省省會長,中國差會會長及中國和日本視察員的 名 錄 。澳門獨木舟總會體育社 團。 199 1年 成立。 會址 設於台山李寶椿街巴波沙體育中心。宗旨是發展、協調及鼓勵澳門人士學習及進行 獨 木 舟 運 動 。 在 2 0 世 紀 8 0 年 代 中期,一群獨木舟運動愛好者,集資於新口岸游泳場租下一個泳棚,作為發展獨木舟運動的基地。至1988年成立澳門第一個獨木舟運動團體一澳門獨木舟會,其後海灣獨木舟會、青少年獨木舟會等亦相繼成立。由於獨木舟運動之不斷發展,參與人數亦不斷增多,於1991年成立澳門獨木 舟總會, 並於同年 9月及1 0月相繼加入亞洲獨木舟協會和獨木舟聯盟。1993年成立獨木舟水球隊,在澳門推廣此項活動。在世界性賽事中,1993年10月參加日本舉行的第五屆亞洲獨木舟錦 標賽 ,取 得一 面銅 牌, 19 95 年1 0月於中國四川參加第六屆亞洲獨木舟錦標賽,奪得3面銅牌,1999年參加第七屆亞洲獨木舟錦標賽,梁木勝、沈兆興取得T2-500米第一名;梁麗斯、梁麗
  • 瑩取 得T2- 10 00 米 第一 名、 T2 -5 0 0米第三名,2002年參加第八屆亞洲獨木舟錦標 賽,梁 麗斯取 得T1 -10 00米 第二名。《澳門燈塔》(O Farol Macaense)葡萄牙人在澳門出版的葡文報刊。184 1年 (清道 光二 十一年 )創 刊。 周刊。 由 費 利 斯· 費 利 西 亞諾 · 克 魯 玆(Fel ix Felic iano da Cruz)的美式活版印刷公司印行,克魯玆曾主編過《帝國澳門人》。該報1842年停刊。後改出《澳門曙 光 》 。澳門寰鼎(威斯登)度假酒店五星級酒店。位於澳門路環黑沙,佔地76 萬平方米 ,19 92年建 成。擁 有208間豪華海景客房,每間房均有一個25 平方 米的 露台 。 設有 中西 餐廳 、 酒吧、 酒 廊 、 宴 會 及會 議 設 施 、 商 務 中心、商店、精品店、花店、標準高爾夫球場 (1 8 洞) 、 草地 滾球 場 、健 身 會所 、 室 內 外 游 泳 池 、 8 個 網 球 場 、 2 個壁球 場 、 遊 樂場 、 遊 戲 中心 、 桑 拿 浴室、蒸 氣浴 室等 。寰鼎(威斯登)度假酒店《澳門憲法史初探1820~1974》(Subsí dios para a Histó ria doDirei to Const i tucional de Macau182 0~1974)法制史專著。法律出版社在東方葡萄牙學會贊助下於1991年出版。全書共301頁。其作者蕭偉華(Jorge Noronha eSilvei ra)曾執敎澳門大學法學院。該書在對澳門史上某些重大的問題,如澳門起源、 議 事 會 設立 、 總 督 權限 、 混 合 管制、地租交納、議事會求存之道、1783年《王室制誥》及澳門憲法制度的確立等進行闡述後,著重回顧了澳門在葡歷次憲法及有關法令中地位的變化,尤其分析了19 72年至1 974年間 澳門法律 一憲法地位問題。為方便讀者查閲論述涉及的部份法令,該 書刊有詳細附錄 。《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1850~1911)》史料集。湯開建、吳志良主編。澳門基金會於2002年6月出版。所有資料均來自《澳門憲報》中文部份,自1850年12月7日第四號開始刊登中文起,到1911年12月30日第52號止,前後共6 1年。《憲報》絕大部份內容均是官方文件,包括澳督的劄諭、政府各部門頒佈的法令、條例、章程及葡萄牙與清政府發給澳門的各類公文。其他如澳門之市政建設、郵政、交通、金融、敎育、宗教、文化乃至澳門人的海外移民都有相當重 要 的 資 料 公 佈。 亦 有 部 份 社 會 團體、企業和個人刊登的啟事、吿白,其內涵的史料資訊包括澳門早期華人家族之傳承、興衰,下層社會的娼妓、乞丐和葡華社會之間的衝突。這些史料,是19世紀澳門社會的小百科全書,為澳門社會 的 政 治 、 經 濟 、 司 法 , 特 別 是 史地、人物、機構、制度的設置和沿革等方面提供了第一手材料。是一份頗具份量的 可 供 研 究 澳 門近 代 史 參 閲 的 史 料集 。澳門壁球總會體育 團體 。成 立於 19 87 年。 會 址位於澳門得勝馬路得勝體育中心。以推動和普及壁球運動,培養青少年球員,提高澳門壁球運動水平為宗旨,澳門壁球總會成立後,隨即申請加入亞洲壁球協會和世界壁球協會並獲得批准。1993年在澳洲至行的亞拉呼樂運動會中,該總會代表隊獲得團體第四名,2002年在澳洲墨爾本世界先進運動會上取得男子公開組遺材賽冠軍。該會於2001年成功舉辦亞洲首次戶外壁球公開賽,於2002年在大三巴前地舉辦國際男、女子戶外壁球公開賽,吸引了世界前十名選手來澳 門 參 賽 。澳門環球旅遊有限公司珠光 ( 集 團 ) 有 限 公 司 的 屬 下 機構。除經營旅遊業外,還經營酒店、飲食、娛樂、貿易、汽車維修等業務。擁有語 種 齊 全 的 導 遊 隊 伍 , 豪 華 大 型 車隊,並在境內外設有大、中型酒店和分支機 構 。 業 務 範 圍包 括 : 組 織 外 國 旅客、 華 僑 、 港澳 台 同 胞 到中 國 旅 遊 觀光; 主 辦 珠 海 地 區 居 民 到 澳 門 旅 遊 探親;代辦外國遊客入中國內地簽證;代訂酒店客房和各種交通客票;提供汽車出租和 包車接 送服務 。《澳門檔案》(Arquivos de Macau)時稱《澳門故事》。經1924年1月
  • 19日第3期《政府公報》上刊登的第8號立法性法規決定,由官印局出版,作為葡萄牙人在東方歷史的補充資料。其宗旨為 刊 登 存 於本 澳 檔 案 館中 , 從 葡 萄牙、其它葡語國家及外國檔案館中獲得的有關本地區歷史文獻的抄件或原件,為一十分重要的澳門史料彙編。從1981年 起 , 易 名 《 澳 門 歷 史 檔 案 簡 報 》(Bo1e t im do Arquivo His t ó r i c o deMacau)。澳 門 檔 案 封 面《澳門——邁向回歸心影集》大型攝影專集。澳門攝影界慶祝回歸籌委會1999年8月出版。參與的澳 門攝影團體有:澳門攝影學會、澳門沙龍影藝會、澳門攝研會、澳門攝影藝術協會、 澳 門 影 友 協 進 會 和 澳 門 綜 藝 攝 影會。該攝影專集總監為康標。精選照片126幅,時間跨度由1934年至1999年,前後65年。從不同年代、環境、角度攝錄下,展示了澳門的風情風貌。透過這些歷史鏡頭,記下了這個城市的演變影像,見 證了現 代澳門 的發展 。澳門戲院商會工商社團。1992年7月30日成立 。會址位於營地大街。宗旨是團結戲院同業,辦 好文康 及娛樂 事業 。澳門戲劇社話 劇 團 體 。 前 身 為 敎 區 戲 劇 研 究社,成立於1977年3月,成員主要是青年話劇愛好者,1979年3月27日改組易名為 澳 門 戲 劇 社 。改 組 後 人 數 有 所 增加,包括文員、工人、敎師、學生等各階層人士,致力推廣話劇活動,參與澳門戲劇匯演、澳門藝術節等大型演出。曾公演劇目數十個,如《鴛鴦配》、《編劇家妙計擒兇》、《再見女郎》、《浮光掠影》等,備受好評;《愛情三部曲》曾在省港澳演出九場,觀眾反應熱烈。《澳門曙光》(A Aurora Macaense)葡萄牙人在澳門出版的葡文報刊。1843年(清道光二十三年)1月14日發刊。為一新聞、政治周刊。由費利斯 ·費利西亞諾·克魯玆(Felix Fel ic iano daCruz)任社長,由美式活版印刷公司印行。 共 出版 5 6期 。 18 4 4年 停 刊 。《澳門輿論:19世紀30及40年代的澳門新聞業》(A opiniã o pú bl i caem Macau:a imprensa macaensena tercei ra e quar ta dé c adas dosé culo XIX)新聞史專著。東方基金會《東方叢書》之三,2002年 出版,全書430頁 。作者阿爾維斯(José Augusto dos SantosAlves)。這是一部研究19世紀自由主義時期澳門報業的專著,介紹了幾份主要報刊,其中包括《政府憲報》,深入嚴謹地分析了流行於當時澳門社會的各種思 潮 。澳門營業汽車工商聯誼會群眾 團 體 。 由 營 業 汽 車 ( 包 括 的士、貨車、敎練車)從業人員(包括商人、司機、敎車師傅、修理工)組成的聯誼組織。1964年成立。當時,營業汽車行 業 逐 步 由公 司 經 營 向個 體 經 營 發展,因而有必要成立一個團體,以便團結該行業的從業員,並為他們爭取合法福利、權益等。原址設於新馬路,現址為比 厘 喇 馬 忌士 街 源 威 大廈 。 成 立 初期,有 會員8 0餘人 ,至1 996 年已發 展到2000餘人,其中的士行業從業員佔大多數。為提高的士行業的服務質素,該會 於 1 9 9 4 年 8 月 成 立 了 的 士 傳 呼 台 。1992~ 1994年 間曾分別舉 行為中國 內地的“希望工程”及救災扶貧在會員中進行捐款、 的士義載等 慈善活動 。澳門濠江青年商會商界青 年組 織。 19 87 年成 立。 附屬澳門青年商會總會。以訓練自己、服務社會為宗旨。成立以來,經常推出各類型社會服務工作計劃。曾舉辦“94濠江道路安全嘉年華工作計劃”,於1995年濟州亞太區大會獲安全獎座;“94新一代與基本法徵文比賽工作計劃”,於1994 年神戶 世界大會 獲公民 參與優 異狀; “9 5濠 江道 路 安全 嘉年 華工 作 計劃”及“95電影籌款首影禮工作計劃”,於1995年格拉斯哥世界大會分別獲安全獎座 及 優異 狀 。澳門濠江獅子會社會 服務 團 體。 19 9 3年 成立 。 以服務社會為宗旨。每年舉辦集中為老人及兒童服務公益活動,如與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合辦“頌親恩之獨居老人聯歡會”、“幼吾幼園遊會”、“精靈孩子服 務 日 ” 等 。澳門賽馬會有限公司澳門的賽馬事業至今已有160多年歷史。但波折不斷,開開停停,第一次是 1 8 4 2 年 秋 開 始 , 只 進 行 了 3 年 便 停賽;第二次 始於192 4年,至1 941年 太平洋戰爭爆發被迫停頓;第三次是1989年9月,由曾曉村 等台灣商人組成“ 澳門賽馬會公司”舉辦,但由於與承接擴建工 程 的 建 築公 司 發 生 財務 糾 紛 , 至1990年 12月14 日,澳門法 院下令封 閉而被迫宣佈無限期停賽。經有關方面斡旋,終由澳門旅遊娛樂公司牽頭,聯同香港麗新集團、太平洋協和集團、湯臣
  • 太平洋集團和金城集團,以4.5億元收購了原值15億3千萬的51%股權,另外注資5.5億元購買新設備,組成新的“澳門賽馬會有限公司”,何鴻燊擔任董事長,從此該公司實質上已成為澳門旅遊娛樂公司旗下的公司。新公司接手不足一個月,即於1991年1月12日,就正式鳴 鑼 賽 馬 。 是 年 5 月 , 開 始 舉 行 跑 夜馬,反應不俗。該公司穩步發展,1992年已有 幾百萬 盈餘。 19 95年 10月 29 日起,利用香港亞洲電視轉播澳門賽馬實況,同時接受電話投注,此後投注額節節上升,由平均每次賽事投注額千多萬元增至每次賽事夜馬近3000萬元,日馬近4000 萬元。19 99年3月 9日晚,澳 門賽馬會在香港的幾個服務中心,突遭香港警察查封,中心一切運作被迫停頓,至3月13日,這些 服務中心恢復辦公 ,但只限於查詢,不能接受電投注客戶存入款項。由於大部份澳門賽馬會會員和電話投注用戶均來自香港,上述一役對澳門賽馬會的業務大為不利。通過開源節流,在逆境中求生存,至今該公司業務尚算平穩。2005年初與香港馬會之間關係 趨於 緩和 。澳 門 賽 馬 會 正 門澳門賽馬會娛樂場設於氹仔澳門賽馬會內的博彩娛樂場。在有賽事之日才營業,非賽馬日不營業,是全澳營業時間最少的娛樂場。該娛 樂場 現已 關閉 。澳門總督葡萄牙管治澳門期間澳門的政治權力核心,澳門殖民政體中的最高官職,亦是 澳 葡 政 府 的 最高 長 官 , 簡 稱 “ 澳督”。總督由葡萄牙總統任免和授予權力,並在政治上向總統負責,級別相當於葡萄牙政府的部長。任期沒有任何限制,但傳統上一般與總統共進退。總統在任命總督前,應依法諮詢澳門地區的居民,主要是立法會及有代表性的機構的意見,不過諮詢結果並無真正的約束力。從1616年至今,澳門先後有過127任總督(未計最早一位未到任者)。在17和 18世 紀的大 部份時 間裏, 總督 僅有軍事權(兵頭)。其間於1652年,葡萄牙國王設立海外委員會,協助管理海外殖民地,總督的權力有所增長。直至1783年《王室制誥》發佈後,總督被授予大權,從此才主導澳門地區的政治生活。從1991年4月23日開始,澳門總督是韋奇立(Rocha Vie i ra),他是澳門回歸前最後一位 由葡萄牙派 駐的總督 。最 後 一 屆 總 督 韋 奇 立根據原《澳門組織章程》的規定,總督 擁 有 代 表 權 、行 政 權 和 部 份 立 法權。①代表權。總督在澳門代表除法院外的葡萄牙主權機構進行管治;同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在對外關係上代表澳門。總督有權簽署法律、法令,並命令頒佈;訂定內部安全政策,確保其執行; 採 取 必 要 措 施恢 復 澳 門 的 公 共 秩序;提請葡萄牙憲法法院審議立法會訂定的任何法規有否違憲或違法;向葡萄牙議 會 提 出 修 改 或 取 代 《 澳 門 組 織 章程》 的 建 議 ; 行 使法 律 賦 予 的 其 他 權力。②行政權(亦稱執行權)。總督擁有除法律規定保留給葡萄牙主權機關外的全部行政權,具體包括:指導澳門地區的總政策;領導整個公共行政;為實施在當地生效但欠缺規章的法律及其他法 規 而 制 訂 規 章 ; 保 障 司 法 當 局 的 自由、執行職務的全權性及獨立性;管理澳門地區財政;訂定貨幣及金融市場的結構,並管制其運作;等等。總督在行使行政權時,所發出的訓令在《澳門政府公報》上公佈。③部份立法權。總督的立 法 權 有 三類 : 一 是 共用 性 立 法 權(又稱競 合許可權 ),即對 所有未保 留予葡萄牙主權機構或立法會的立法權皆可行使;二是局限性立法權,即經立法會事先許可或在立法會解散後行使的立法權,立法會賦予的立法許可期限可以延長,但只能一次性使用;三是專屬性立法權,即明文規定保留予總督的立法權。總督以法令形式立法,法令與立法會通過的法律有同等效力。總督對立法會有相當大的牽制權,例如,委任23名立法議員 中的7名 ;決定立 法會選舉 的日期;無須邀請即可列席立法會會議並發言 ; 頒 佈 立 法 會 通 過 的 法 律 令 其 生效;還可以以公共利益理由向葡萄牙總
  • 統建議解散立法會。不過,立法會也可以對 總 督提 出 彈劾 。 上述 幾 方面 的 規定,表明澳門所實行的是以行政主導的政 治 體 制 。澳門回歸後,“澳門總督”這一名稱將隨着中國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而自動退出歷史舞臺,不再出現在澳門的政治體制中。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首長是行 政 長 官 。澳門醫務助理人員協進會專 業 團 體 。 成 立 於 1 9 9 0 年 8 月 6日。地址在澳門提督馬路55號永寶閣8樓。集合澳門衛生司屬下多個部門的醫務助理員。宗旨是爭取合理權益,提倡人 員 之 間 的 友 好 工 作 關 係 。 會 員 3 5 0人,約佔在職醫務助理員的83%。澳門衛生司亦透過協調工作關係。該會亦與護理部保持良好的聯絡,協助舉辦醫務助理員的衛生常識、急救、細菌感染 、人際 關係 的溝 通等 課程 。澳門醫學研究會專業 團體 。 19 91 年 成立 。地 址 為澳門東望洋街15號。其宗旨為開展醫學科學研究,推動澳門和其他地區之醫學交流,提高澳門醫學水準。五年來主要活動有舉辦“中醫男科”、“伽碼刀”、“精神病學”等講座,出版《食品衛生基本常識》,訪問上海醫科大學和華山醫院,邀請中國內地學者來澳門,進行學術 交 流 。《澳門簡史》歷 史 專 著 。 黃 鴻 釗 著 。 三 聯 書 店(香港)有限公司1999年10月出版。全書20章,圍繞中葡關係的發生、發展、變化,詳述了澳門怎樣逐步被葡萄牙人所佔,又如何經歷曲折踏上回歸之路 。也介紹了澳門的歷史文化淵源,中葡關係的開端,明清時期中國政府對澳門的管理,明清澳門的對外貿易,西方列強與澳門的關係,鴉片戰爭後澳門地位的變化,中葡交涉澳門主權問題的過程,中國人民為收回澳門的努力,過渡時期的澳門,當代澳門社會。資料豐富,有助研究 、了 解澳門 歷史 。澳門歸僑總會澳門民間社團。成立於1968年6月2 3 日 。 會 址 設 於 澳 門 沙 嘉 都 喇 街 3 1號。由來自40多個國家居澳歸僑組成。早期多數為美洲華僑投老退休、落葉歸根於此,及後是東南亞華僑逃避戰亂來澳定 居 , 初 期 , 會員 資 格 僅 以 歸 僑 為限,後修訂章程,歸僑、僑養及其子女均可入會。發展至今已成為澳門六大社團之一。該會宗旨為:發揚熱愛祖國傳統;維護歸僑、僑眷正當權益;促進歸僑、僑眷團結互助;開展歸僑、僑眷福利文教。澳門歸僑總會下設有診療所及分診所,由政府衛生局給予該診療所每日20個免診醫療津貼。該診療所共4名醫生,每名醫生每日平均完成五個免診名額,每個名額免收診金20元。該診療所貫徹以“預防為主,治病救人”的方針,向街坊市民每天提供免診服務。其工作準則是,優先照顧年邁或經濟有困難及長期慢性疾病者;協助衛生中心追訪一些慢性病號,如血壓高、糖尿病、慢性胃病等。該診療所每周六定期為澳門歸僑總會頤康組的老人作測量血壓,心肺聽診及醫學諮詢服務,還不定期開展衛 生 及 醫 學知 識 講 座 。從 體 檢 工 作中,若發現一些無症狀的高血壓病或個別特殊病例,會及時給予適當治療或轉介至衛生中心作進一步的診治,並作必要的跟進。澳門歸僑總會聯絡地址:澳門沙 嘉都 喇賈 伯 麗街 31 號 。澳門鎚鐵工會澳門 工會 聯合 總會 的屬 會。 19 4 6年成立。會址設於柯利維喇街。宗旨是維護 工 人 合 理權 益 , 改 善工 人 生 活 條件,開展技術交流,舉辦各種福利、康樂、 文 敎 活 動, 發 揚 愛 祖國 愛 澳 門 精神,關心 和參與社 會事務 。《澳門雜文編》(The Evangel ist andMiscel lanea Sini ca)基督敎傳敎士在澳門出版的第一份報刊。又稱《福音傳道師》。1833年(清道光十三年)5月1日創刊 。創辦人是英國基督敎傳敎士馬禮遜(Robert Morr i son,1782~1834)之子馬儒翰(John Robe r tMorr i son,1814~1843)。周刊,每期4頁,發行對象是在華的基督敎傳教士。該刊的格言是:“走向世界將福音傳給每一個人。”內容大多是對敎義的解釋和傳敎士工作性質與任務的闡明,對中國及 鄰 近國 的 政治 與 商業 情 況也 有 介紹。每期還設“中英文對照”專欄,把中國著作的英文摘譯稿和中文原著刊登在一起。在馬禮遜的亞本(Abion)印刷廠印刷 。該 年6 月初 出第 4期 後, 葡萄 牙人旋即加以干涉,澳門主教指出,該刊的一些文章違反天主敎教理,要求澳門總督予以取締。後馬儒翰將該刊遷往廣州 。澳門雜貨商會前身為“永義堂”,創立於晚清時代。曾因捐款賑濟廣東水災,獲當時的清朝 政 府 嘉 獎 。 會務 曾 長 時 期 停 頓 ,1965年3月15日復會。宗旨是維護會員權益,加強會員間的聯繫,增進會員間的友誼。現址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永泰大 廈 。《澳門雜詩》汪兆鏞著,內收作者避亂旅澳時的作品,分“雜詠”、“澳門寓公詠”、“竹枝詞”三部份, 共74首。內容涉 及澳門古蹟、先哲及風土人情。作者於詩末多能徵引史實作注,對研究澳門史有一定的參考價值。該書有1911年(清宣
  • 統三年)刻本、1918年鉛印±¾、澳門刻本及 19 3 9年 澳 門本 等 。《澳門雜誌》葡萄牙人在澳門出版的葡文報刊。1875年(清同治十四年)創刊。周刊。由曼努埃爾·羅沙·佩雷拉主編。據香港有關資料載,該刊受《獨立報》的制約。1876年5月遷廣州出版,不久又遷上海, 旋即 停刊 。《澳門雜誌》(Revista de Macau)葡萄牙人在澳門出版的葡文報刊。1949年6月15日創刊。半月刊。是當時的旅遊宣傳局管轄下主管經濟的部門出版的,創辦人是當時的澳門經濟局局長羅保(Pedro José Lobo),他將雜誌定位為經濟刊物,內容以刊登經濟和社會研究為主。共 出版10 期。19 49年1 0月30 日停 刊 。《澳門離岸文學拾遺》文學 作 品 集 。 凌鈍 編 。 《 濠 海 叢刊》之一。澳門基金會1995年出版,分上下兩冊。編者在《文藝世紀》、《海洋文藝》、《伴侶》和《當代文藝》四種香港刊物中輯出澳門作家的作品,分成新詩、詩評、散文、小説四輯,系統保存了 20世 紀50 ~80 年代的 澳門文 學作品,為研究者提供了線索和資料 。澳門糧副食品業職工會澳門工 會聯 合總 會的 屬會 。1 94 6年成 立。 會 址設 於 新馬 路1 號 4樓 。 宗旨是團結同業工人,為會員爭取合理權益,舉辦文體 、康樂活動 。澳門織造工會澳門工 會聯 合總 會的 屬會 。1 96 8年 1 月 1 日 成 立 。 會 址 設 於 黑 沙 環 馬路。宗旨是熱愛祖國,熱愛澳門,加強工人團結,維護工人的合理權益,發揚互助互愛精神,辦好工人福利、文教和康 樂 事 業 。澳門藝林書法學會美術 團體 。1 98 9年 成立 。會 址 設於澳門道咩俾利士街50號二樓E座。 該會本著研討書藝、弘揚國粹,促進書法教育和藝術交流的宗旨,每年舉辦會員作品展,出版會刊《藝林》。在澳門主辦了多次大型書法展,包括“全國開放城市書法聯展”,“穗港澳台女子書畫聯展”,“中國內地·澳門地區中小學師生書法作品交流展”,“中國蒙古族書畫家作品展”;邀請了中國書法家協會多位正副主席來澳訪問、講學,以推動書法藝 術的普及 和提高 。澳門藝術博物館位於澳門文化中心內的一家公共博物館。由民政總署負責管理。1999年3月啟用。博物 館大樓共有 5層,總面 積10,000多平方米,展覽面積近4000平方米,設有4個 展覽廳,另 有演講廳、 多媒體圖書館等設施。館內有3000多件藏品,其中2000多件為原賈梅士博物館的館藏,1000件為民政總署近年徵集、購買的作品,包括石灣陶瓷、喬治·錢納利畫作 、中 國書 畫等 。澳 門 藝 術 博 物 館澳門藝術節澳門重要的文化活動,由澳門文化司署(前稱文化學會)和澳門市政廳舉辦。1988年3月舉辦第一屆,主要內容有: 音 樂 、 舞 蹈 、曲 藝 、 戲 劇 、 攝 影展、書畫展及手工藝展。除澳門著名文化 團 體 參 加 外 , 還 有 韓 國 、 印 度 、 日本、新加坡、西班牙、英國、葡萄牙 、中國等國家和台灣、香港地區參加。目前,澳門藝術節已成為本地性與國際性相結合的文化藝術活動。每屆藝術節規模甚 大, 盛況 空前 。澳門藝穗會業餘 藝 術 行 政 人 員 組 織 。 成 立 於198 7年 。創 辦人 乃來 自本 澳話 劇、 音樂、舞蹈等團體之藝術愛好者。其宗旨在於:①推廣演藝活動;②豐富城市文
  • 化生活;③促 進藝術團體 之間的合作 ;④加 強與 外地 藝術 交流 。澳 門 藝 術 節 芭 蕾 舞 表 演 。澳門藥劑師學會專業 團體 。 19 92 年 成立 。聯 絡 地址是澳門水坑尾斜巷16號B地庫。創 會宗旨是發展和推動藥學事業,提高藥劑師的社會地位,維護專業的尊嚴和會員的權益,團結醫界的同仁,協助政府衛生部門監管好藥品的管理和提高藥物的治療水平,保障廣大市民的健康和消費者的利益。該會成立以來,1992年協助政府培訓調配員的學習班,意味著藥物從業員的隊伍開始擴大,業務水平逐步提高。該會會員曾擔任政府衛生司藥物事務處主管的藥劑師執照審查委員會,藥物營業牌照審查委員會和藥物登記註冊審查委員會等委員,完善和健全了藥物管理的法令。該會成員亦被中國衛生部的中國藥房雜誌社聘為澳門聯絡處的正、副主任,有利於國內的學術交流 。同時,亦與澳門大藥房商會、中藥業公會等聯合邀請珠海、廣州藥界和北京中醫藥大學的敎授來澳舉行學術講座。多年來的工作,已讓本地市民認識到要了解藥物的 療效“知 多D,問 藥劑師” 的道理,藥劑師與市民的距離逐步縮短 。而該會成員亦成為“中國藥學會”的高級 會 員 。澳門鏡湖醫院澳門地區非政府醫療衛生機構,隸屬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慈善會通過理事會領導醫院,通過監事會監管醫院,於2000年專門設立醫院管理委員會,管理醫院的運作。該院創辦於1871年(清同治十年),是澳門華人主辦的非牟利慈善性質的醫院。草創時期,以中醫中藥為民眾療疾。1892年孫中山先生到該院擔任義務西醫,開創該院西醫先河。1 3 0 多 年 來 , 秉 承 濟 世 為 懷 、 救 死 扶貧、服務市民的精神,已發展成為一所具規模的綜合醫療機構。醫院佔地面積20,995平方米,現住院病房有468張病床,連同輔助部門病床共有573張。 除了第一門診、 急診、第二 門診(贈醫 )之外,還在人口稠密的北區開設第三門診。該院不斷充實醫療設備,聘請及培訓醫務人員,大力發展專科建設,開展新技術,提高醫療質量。1992年成立心血管病防治中心,填補本地醫療空白,聘請專家,培訓專科醫護人員,添置大量先進儀器,開展各項心科導管介入診治技術及心臟外科手術。又先後建立眼科中心 、導管 室。1 999 年16 層高的 現代化醫務大樓,落成投入服務,為市民提供優 良的醫 療服務 。鏡 湖 醫 院 一 角鏡 湖 醫 院 一 直 堅 持 “ 以 病 人 為 中心、愛心治病”的方針,並致力於加強本澳兩間醫院的合作和互補,攜手發展澳門 衛 生事 業 , 還致 力 於 跨區 域 的 合作,與海內外醫療機構進行醫療技術及專業人才的交流。例如與北京、上海、四川、桂林和台灣等醫學學府或醫療機構,建立友好的合作關係;尤其與鄰近地區 加 強 技 術合 作 , 如 中山 大 學 醫 學院、廣東省人民醫院、珠海市衛生局等醫療機構,以及與香港東華三院、仁濟醫院 、 仁 德 醫 療 中心 等 , 建 立 夥 伴 關係,充分利用珠江三角洲的醫療技術優勢,不斷開拓專科服務。鏡湖醫院在回
  • 歸三年來,擴建第一門診部及重建第二門診部(即贈醫贈藥門診),增添大量醫療儀器,提高醫療質素;尤其是發展資訊 科 技, 電 子訊 息 技術 得 到普 遍 應用,提高了門診各環節的效率。此外,先後 設 立 高 壓 氧 療中 心 、 健 康 檢 查 中心、康復科、內窺鏡中心;擴建消毒中心、透析中心、特約門診,以及與衛生局、社工局等合作開辦康寧中心,為晚期癌症病人提供善終服務;該院還興建有放療大樓、設立惡性腫瘤放射治療中心為癌症病人提供服務。另外,為發展急診醫學,鏡湖醫院擴建急診部,設立急診深切治療室。在保健工作上,該院以預防為中心,通過各種技術,積極開展醫 學 知 識 的普 及 宣 傳 工作 , 先 後 舉辦、與政府醫院合辦,如眼科、婦科、耳鼻喉科、高血壓病、鼻咽癌的免費健康檢查。該院亦重視醫療、敎學和科研三方面的同步發展,先後與中山大學醫學院、暨南大學醫學院、廣東醫學院等高等院校合作,建立教學基地,成為這些高等院校的教學醫院。同時,與澳門科技大學合辦中醫專科醫療中心,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中醫專家的診療服務。該院受澳門政府委托,開辦全科醫生進修 班 。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歷史 較 長 的 民 間 華 人 社 會 福 利 團體。會址設於澳門連勝街。1871年,由沈旺、曹有等向政府註冊建鏡湖醫院,並展 開 贈 醫 施藥 、 安 置 瘋殘 、 停 寄 棺柩、修路、救災賑濟、平糴、施茶施棺和興學育才等慈善工作。1942年訂立慈善會 立案 章程 ,1 94 3年 設總 辦事 處 ,1946年改值理制為董事制,選出第一屆董事會。鏡湖醫院慈善會還是溝通民間與政府之渠道之一,曾協辦處理澳門一些商務及糾紛。該慈善會及鏡湖醫院的經濟來源一直依靠社會熱心人士捐贈及舉辦籌募活動來維持。從1968年起,政府開始資助該會。1988年獲澳門總督頒授慈善功績勳章。慈善會由澳門主要社團派代表出席代表大會,選出董事會,管理各項事務。下設澳門鏡湖醫院、鏡湖護理學院、鏡平學校、鏡湖殯儀館、思親園等機構。2002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仁 愛功績 勳章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鏡湖 醫 院 慈 善 會 屬 下 高 等 教 育 機構。由創辦於1923年的鏡湖護士助產學校發展而成。1945年秋,鏡湖醫院柯麟院長兼任校長,對學生的教育管理日趨嚴謹,護校迅速發展。1956年,何添、何賢先生 昆仲捐資 興建“澄 溪紀念堂 ”作為校址 ,一直沿 用至今 。自199 1年開始 ,學生入 學資格 統一為高中畢業。同年起澳門政府亦對護校作出部份資助,1994年,獲政府在法律上認可鏡湖護士助產學校的畢業生,與政 府同 類學 校學 歷等 同。 19 99 年1 1月 5 日 獲 政 府 認 可 為 私 立 高 等 教 育 機構,培養大專程度護理人才,並於同年1 1 月 1 6 日 成 立 澳 門 鏡 湖 護 理 學 院 。2001年經鏡湖醫院慈善會同意,於2002年9月, 獲特區 政府批 准開辦 此課程 ,並於同年 9月招收 四年制“ 護理學學 士學位課程”學生。為保證課程質量,於200 2年 12 月初 ,邀請 英、 美、 巴西 和香港等國際護理專家來校,為課程進行學術評審,結果評審獲通過。為配合學院發展需要,於2001年8月開始在原校址進 行 擴 建 及 裝 修工 程 , 面 積 由 原 來24,000平方呎,增加至42,000平方呎,並增添大量先進教學設備,為學生提供更完善 舒適 學習 環境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成立以來,重視培養高質素護理人才,如先後與港、澳及內地的高等教育機構、醫療機構、政府機構、衛生局等簽署合作協議,協議內容包括有培訓學院師資,增加學習資源,擴展學生實習場地等。1999年,與中國協和醫科大學聯合開辦“在職護理學學士學位(專科升本科)教育項目”共三期, 已畢業 學生 有91 名。 於20 00 年1 月 開 辦 “ 護 理 高 等 專 科 學 位 補 充 課程”,畢業生共17 8名。此外,該校 為普及市民護理保健常識,亦會開辦各類型護理知識的進修課程,為提高澳門護理專業 水平 作出 貢獻 。鏡 湖 醫 院 護 士 學 校 第 一 屆 畢 業 典 禮
  • 澳門譚氏宗親會民間社團 。始建於 1915 年。原 名為“譚怡堂”。以聯誼譚氏宗親情誼,團結互助,共謀福利,並致力與各地及僑居海外之譚氏宗親聯繫,促進宗誼為宗旨。創會之初,值理、宗親集資購置原廣東香山縣高沙村東洋坑山地,作為本族永久墓場(1992年8月遷往珠海合羅山墓園)。隨後,熱心宗親捐出石牆街 5 號 屋 宇 一 間 , 作 為 譚 怡 堂 永 久 堂產。1961年正式更名為“澳門譚氏宗親會”,即得旅墨西哥華僑譚冠華伉儷慷慨捐送蓬萊新巷11號全座為永久會所,經改建、裝修,於1964年遷往該址。後因年代 久遠, 會所殘 舊,1 994 年11 月該會決定籌款重建會所。1996年2月24日新會所在原舊址落成並啟用。該會每年正月十五日舉行會慶,歡度元宵節,為會員添丁開燈,致送賀禮;每年兩次發放中小學優學獎金;每年清明、重陽舉行春、秋二祭,派發胙肉。會員大會為該 會 最 高 權 力 機關 , 下 設 理 、 監 事會 。 每 屆 任 期 3 年 。澳門蘇浙滬同鄉會民 間 社 團 。 1 9 9 5 年 1 1 月 2 3 日 成立。會址設在美副將大馬路11號高僑大廈三樓。宗旨為:團結在澳門的江蘇 、浙江和上海同鄉,為澳門的安定繁榮及平穩過渡,宣傳祖國和家鄉的改革開放形勢,推動家鄉建設,開展同鄉聯誼,互助互 愛, 增進福 利。 19 94年 11 月2 4日旅居澳門的江蘇、浙江、上海籍人士賀田、過介磐、王孝行、曹其真、賀定一、金壽南、陳澤武、王啟翔等人發起成立籌委會,1996年8月16日舉行成立及首屆理、監事就職慶典。該會創會會長為賀田,會長為曹其真,每屆任期為三年。在此之前,澳門上海籍人士曾成立了“澳門上海同鄉聯誼會”,後併入該 會 。澳門警務人員協會專業 社團 。1 99 6年 成立 。會 址 設於新口岸皇朝廣場二十樓。宗旨為關注社會問題,通過學術研究,提高會員素質, 促 進 文 化 、 體育 等 社 會 活 動 的 交流。1997年及1998年舉辦了兩屆的“飛鷹計劃”青少年訓練營,藉此令青少年認識正確人生方向,熱心社會。此外,先後與國立華僑大學合辦“法律專業課程”;與多個社團 合辦講座等活動 。澳門護士學會專業團體。1 986年11 月17日在 政府註冊成立。成立宗旨是團結澳門地區的護士,提高業務水平,更好地為澳門廣大 市 民 服 務, 並 謀 求 護士 的 基 本 權利,爭取合法權益。會員來自本澳兩所醫院及醫療機構等。該學會的宗旨是團結居澳的護理專業人員,展開對專業知識的交流與探討;建立與其它地區或國際的友好關係;通過各種渠道、媒介、宣傳有關衛生保健及護理知識,更好地為澳門市民服務;以及謀求護士的基本權利,不斷地豐富和發展會員的康樂活動 。進 修 中 的 護 士成立以來,開展多方面的工作,包括有:①推廣學術活動,協辦護理專業課程的開展,以提高護理水平:該學會每年 舉辦 2至 3次 學 術講 座, 內容 涉 及護理專業化的探討、兒童及青少年成長生理、心理健康及環境保護等;同時,在2000年初,由政府撥出資源,支持在職護士到本澳兩所高教機構修讀護理高等專科補充課程。1999年與廣州暨南大學聯 繫 , 開 辦第 一 屆 護 理學 士 學 位 課程,學制3年,現有50多名在職護士正在修讀中。目前,本澳現有的900多名護士中,約有80%擁有大專及以上的學歷。②爭取合理權益,謀求基本權利,提高 護 理專 業 地 位。 該 學 會經 再 三 努力,終於在1994年獲政府頒佈法令,承認鏡 湖 護 士 助產 學 校 畢 業生 的 學 歷 資格。③關心社會,參與社會,開展健康預防保健工作。組織不同的專題講座,向廣大市民宣傳有關衛生保健及護理知識。同時,成立青年組,團結並鼓勵年青會員積極參與社會服務。④定期出版刊物,加強內外交流:從1993年下半年開 始 , 每 季 出 版 一 期 ( 護 士 學 會 通訊);亦在報刊開闢了一個(苦樂天使)專欄,介紹護士行業工作的苦與樂。而為了學習外地的先進經驗,先後派人到
  • 北京 、 香 港 、廣 州 、 珠 海、 中 山 、 桂林、台灣、韓國等地的醫院參觀訪問,開展學術交流。⑤進入國際護士會成為地區會員:為增加與世界各地護理人員的交 流 溝通 , 提 高本 地 區 護理 專 業 水平,該會在1999年成功申請成為國際護士會 (ICN)的 地區 會員 。澳門護理人員協進會澳門公共行政架構內首個由護理人員所 組成 的團 體 。1 98 1 年成 立。 宗 旨是:促進護理事業及其教育,以及謀求護理人員及大眾的福利;維護護理人員應有的權利,及在南丁格爾之精神下,提倡會員互相交流事業知識;爭取護理人員之利益,特別是設立適當的工作環境;提供設立及維持與其它國立的、地區性及國際護理組織的關係。該會本著維護澳門護理人員之權益的信念,一直以來 為 改善 護 士的 薪 俸待 遇 、服 務 條件、學歷認可、護理架構及專業地位的提升等問題與政府協商,以及平衡護士與高層、同業及其他醫務人員及服務對象之間的問題而作出努力。此外,該會為確保護理服務的水平不斷提高,除積極派員參加國際性護理研討會,亦舉辦各類型的護理研討會、講座,並邀請葡萄牙、中國、香港、澳洲和澳門等地的專業人員作主講嘉賓。該會亦曾組團到訪香港、北京和中山及珠海等地,促進與鄰近地區的交流和合作。同時,積極參加本地社區文化及體育活動,協助老年人的慈善活動,向他們推廣健康教育的訊息,加強他們對病患的認識 。澳門攝研會攝影團 體。 19 87 年成 立。 會址 設於高士德大馬路34-B號地下。成員來自社會各階層,在香港、台灣地區、美加等地亦有海外會員。曾經舉辦過多次攝影展,展出中國及台灣地區等多個攝影團體的會員作品。1996年5月於澳門旅遊 司 舉 行 了 “ 攝 影 大 師 郎 靜 山 遺 作展”。該會亦經常組團先後到過中國內地、台灣及歐美等 地進行拍攝活動 。澳門攝影學會攝影 團體 ,1 95 8年 成立 ,會 址 設於賈伯樂提督街36 號地下C座,是澳 門最早成立的攝影團體,為國際影藝聯盟(FIAP)會員,聯屬美國攝影學會(PSA)。該會以提高澳門攝影藝術水平、推動攝影活動為宗旨,1981年起每兩年一次舉辦“澳門國際攝影展覽”,並定期舉辦會員 名 銜 協 試 , 開辦 訓 練 班 及 專 題 講座,每年協助澳門教育暨青年司舉辦攝影及黑房訓練班。1985年該會獲得澳門總督頒授 文化功 績勳章 。澳門攝影藝術協會攝影 團體 。1 98 6年 成立 。會 址 設於雀仔園柯高街26A地下,以提高攝 影藝術 質 素 , 積 極 參與 國 際 性 活 動 為 宗旨。該會聯屬美國攝影學會會員及亞洲影藝聯盟會員。創會副會長郭向新曾考獲美國世界十傑,部份會員亦考獲美國紐約攝影學會高級會士銜。該會1994年在澳門舉辦亞洲影藝聯盟會議第十四屆會議。此外,定期舉辦會員攝影作品展或比賽,以及攝 影與黑房培訓班 。澳門鐵人三運會體育團體。1994 年4月30日成立 。會址位於澳門新口岸 宋玉生廣場683 ~691號富澤園大廈4樓C座。以推廣鐵人三項運動在澳門的發展,鍛煉人的堅毅意志和發揚崇高的體育精神為宗旨。澳門鐵人三運會於1995年加入亞洲鐵人聯盟(A .S.T.C.)和國際鐵人聯盟(I.T .U)。1995年,澳門鐵人三運會代表隊參加 在 泰 國 布 吉 島舉 行 的 亞 洲 鐵 人 賽中,梁國鵬獲得男子分齡組第二名;參加1 99 6年 在中 國北 京舉 行亞 洲鐵 人 賽中,孔碧洲獲得女子青年組第一名、黃耀雄獲得 男子青年 組第二名 。澳門鶴山同鄉聯誼會民間社團。1980年9月25日成立 。會址設在水坑尾街5 5號2樓。是以“ 澳門高鶴同鄉會”之名創會,後因高鶴縣劃分為高明縣和鶴山縣(後均改為縣級市),高明縣居澳鄉親於1984年初另成立澳門高明同鄉會,高鶴同鄉會也順勢改為鶴山同鄉會。原為理事會制,兩年一屆,首 屆理事長 為林錦成 。《澳門體育周報》中文周報。1980年11月15日創刊。社址在石炮台街建設花園二樓G~H座。所有權實體為個人。報章內容以報導體育消息為主。2002年發行量約為2000份。現任社長方念林,副社長方念湘。澳門體育舞蹈總會舞蹈團體。1986 年4月26日成立 。會址 設 於 美 副將 馬 路 栢 蕙花 園 第 1 座 7樓C 。宗旨是 加強本澳舞 蹈工作者與 愛好者之間的團結和藝術交往,通過互相學習,以及對外藝術交流和觀摩學習,促進 澳 門 舞 蹈 活 動的 開 展 和 水 平 的 提高。曾在本地主辦或參與舞蹈表演,其中包括多個慈善籌款演出,到外地或邀請外地藝術團來澳進行交流演出。曾分別於19 95年及 1996 年舉辦全 澳國際 標準舞公開賽及於1996年舉辦首屆業餘健康舞 錦標 賽 澳門 區 選拔 賽 。於 1 99 5 ~1997年代表澳門參加在美國舉行的世界業餘健康舞錦標賽及培訓課程,1995年獲3 人 健 康 舞及 4 人 踏 板健 康 舞 銅 牌 ,1996年獲3人健康舞金牌,女子單人健康舞、4人踏 板健康舞及 團體健康舞 銀牌, 19 97 年獲 男女 雙人 混合 健康 舞 銅牌。 曾 舉 辦 各 類 舞蹈 培 訓 課 程 、 講 座等。1998年有個人會員353人。2001年5月該會正式成為 總會,並由澳門舞 蹈協會改名為 澳門體育 舞蹈總會 。
  • 澳門體育綜合體(蓮峰球場)綜合性體育設施。百多年前原是一片海灘。至20世紀初才填海成為一片平地。早在1932年,這片土地已經被用作賽狗,當年由一群華僑和美國人,在澳門組織了一個“澳門賽狗會”,在這裡舉行賽狗;開辦短短4年,便於1936年宣告結束。賽狗歇業後,曾一度由澳門商人用作開辦遊樂場。這裡除有粵劇、雜耍 表 演 外 , 還 有賭 博 。 亦 因 生 意 欠佳, 迫 於結 業 。澳門 政府 於1 94 0年 間, 將此 地 段收回,改建為運動場,並定名為“五二八運動場”,亦即本澳市民習慣稱為的“蓮峰球 場”。 長久以 來,這 裡都是 舉行足球比賽及田徑運動的地方,每逢外地足球勁旅訪澳,都在這綠茵場上與本澳代表隊較技。而本澳的田徑公開賽及各校田徑運動會,亦於此進行。也曾舉辦多屆港澳田徑埠際賽。至1989年,澳門政府斥資將田徑場鋪以全天候泰坦跑道,使澳門田徑運動進入一個較現代化的新紀元。另一方面,賽狗活動亦於60年代東山再起,澳門逸園賽狗公司註冊成立,並於1963年9月28日重新開業舉行賽狗活動,至今仍 興 旺不衰。此外,澳門政府不斷利用這有限空間擴展體育設施,包括增設會議室、健身室等。於1986年將球場南面一片空地增建一座室內暖水游泳館,內設25米×12.5米及15米×8米泳各 一個,而且 專門為傷殘 人士使用而設計。1998年,游泳館再裝修擴建,增設室內運動館,可以進行空手道、 武 術 、 體 操 、乒 乓 球 及 劍 擊 等 活動 。主 要 用 於 賽 狗 的 蓮 峰 球 場澳門聾人體育會由失聰人士組成的體育社團。1996年7月10日成立。設址於祐漢社區中 心4樓。宗旨是推廣 、籌劃及協調聾人 體育運動,監督及舉辦聾人運動賽事,協調、籌劃及領導出外參賽的澳門聾人體育運 動 代 表 隊以 及 向 國 際或 區 域 性 聾人、傷殘人士或健聰人士體育運動會組織提名 代理 人或 代表 。《澳 門 1 9 9 9 ~過 渡 的挑 戰 》(Macau 1 9 9 9 ~ O Desaf i o daTransiç ã o)一本在《中葡聯合聲明》簽署後較早對澳門過渡問題進行探討的論著。作者彭慕治(Jorge Morbey Fer ro RamosPerei ra) 於1990年在里斯本自刊,全書18 1 頁。 作 者 19 6 8年 畢 業 於里 斯 本 技術大學社會暨政治科學系。1985~1989年間 出 任 澳 門文 化 學 會 主席 , 為 《 文化雜 誌 》 的 創 始 人及 第 一 任 主 編 。 該書在 對 澳 門 政治 制 度 歷 史沿 革 的 回 顧及其 現 狀 的 分 析 基礎 上 , 對 澳 門 各 界及其 對 澳 門 回 歸 的態 度 作 了 個 人 角 度的 反 思 。《澳門2020 ——未來20年遠景目標與發展策略》大型研 究報 告, 200 0年 11 月澳 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澳門經濟學會聯合課題組完成,總執筆為楊允中。該報告以2 1世 紀前 20 年時 間跨 度為 範圍 、 以澳門未來發展路向與策略選擇為主線進行論證,經過多次反覆調查、論證、諮詢和交流,提出了澳門未來發展遠景目標 —— 2020年成為全中國和亞太地區中一個實施“一國兩制”原則的中等規模全方位開放國際性“明星”城市,以及實現此一目標的 若干策略選擇 。澳科精密工業有限公司由南光(集團)有限公司、深圳怡通達科技有限公司及寶法德玩具廠有限公司在澳門共同出資興辦的一項小型的高科技產業。1997年上半年完成籌備工作,下半年正式投產。該公司是運用電腦 輔 助 設 計 、 電 腦 輔 助 製 造 和 CNC數控機床等達到世界水平的先進技術生產製作高精密度的硅膠按鍵模具。硅膠按鍵產品目前在電子產品、通訊產品上的應用 十 分 廣 泛 , 如手 提 電 話 、 手 提 電腦、傳真機、遙控器等,故市場需求量大,一宗硅膠按鍵產品訂單往往超過百萬元。該公司生產模具是硅膠按鍵生產的重要工具。目前這類模具的生產製作主要 集 中 在 日本 和 中 國 內地 及 台 灣 地區。首期投資150萬港元,公司將採取滾動發展方式。這是澳門廠商和中資機構聯合引進內地科技工業推動當地工業轉型的一項合作。公司引進這類小型的高新技術產業主要考慮此類工業項目屬自動化程度及技術高的項目,除配備若干專門生產技術人員外,用人不多,佔地不大。此外,還可利用澳門接近國際市場、自由港地位、出口市場優惠政策和國際貿易渠道等優勢,很適合在澳門發 展 。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權力機關,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代表澳門參與國家管理,依法行使其職權。回歸前,澳門沒有自己單獨的代表 團 , 一 直 依 附在 廣 東 省 代 表 團 之
  • 內,回歸之後才獨立成團,顯示出澳門在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地位的提高。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由全國人大制定專門的法規,從年滿18周歲的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選 舉產 生 。第九屆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由澳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選舉產生,選舉會議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中規定的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中的中國公民,沒有參加推選委員會的澳門地區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以及不是推選委員會委員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九屆全國委員會委員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中的中國公民組成,由於在廣東省的澳區代表已 有5 名, 因此 新 選為 7名 ,一 共 是12名,他們是:王啟人(2002年由崔世平遞補)、劉藝良、李成俊、楊允中、楊秀雯(女)、吳仕明、何厚鏵、柯正平、賀一誠、唐星樵、黃楓樺、潘玉蘭(女)第十屆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的產生辦法略有不同,其選舉會議由參加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的人員,以及不是上述人員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二屆立法會議員中的中國公民組成,一共203人,共選出12名代表,他們是:劉藝良、劉焯華、李鵬翥、楊允中、楊秀雯(女)、吳仕明、 陳 啟明 、 賀一 誠 、高 開 賢、 黃 楓樺、崔世平、潘玉蘭(女)澳門特區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以下簡稱全國政協),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人民政協由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人民團體、各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別邀請的人士組成。澳門特區全國政協委員是全國政協向澳門特別行政區特邀的代表,顯示出澳門地區在全國政協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作用和地位。1 9 9 8 年 第 九 屆 全 國 政 協 委 員 有2 2 6 6 名 , 澳 門 特 邀 代 表 2 5 名 , 他 們是: 馬 萬 祺 、馬 有 禮 、 王孝 行 、 劉 衍泉、李康、李成俊、楊俊文、吳福、吳榮恪、何玉棠、何鴻燊、柯小剛、鍾立雄、賀定一(女)、黃楓樺、黃耀榮、曹其真(女)、崔耀、崔世昌、梁華、梁仲虬、梁秀珍(女)、廖澤雲、顏延齡、潘漢榮25人,另有5名經其他途徑產生 的 委 員 。200 3年 第十 屆全 國政 協委 員一 共2 2 3 8 人 , 其 中 澳 門 的 特 邀 代 表 有 2 7人,他們是:馬萬祺、馬有禮、白捷 、劉衍泉、許健康、李沛霖、李勇武、楊俊文、吳福、吳立勝、吳培娟(女)何 玉 棠 、 何 鴻 燊 、 陸 波 、 招 銀 英(女)、柯為湘、 鍾立雄、姚鴻明、 賀定一(女)、曹其真(女)崔耀、崔世昌、梁華、廖澤雲、黎振強、顏延齡、潘漢榮,另有 5名經其他 途徑產生的 委員: 林 金 城 、陳 明 金 、 蘇樹 輝 、 鍾 小健 、 譚 伯 源 。澳 門 特 區 九 屆 全 國 政 協 委 員澳葡自治機構見議 事會 和議 事局 。澳葡與南明政權的關係1644年(清順治元年),崇禎帝自盡,明王朝傾覆後,澳門葡萄牙人仍全力 支 持 殘 存 的 南 明 政 權 的 抗 清 事 業 。1645年3月,耶穌會士畢方濟(Franç o i sSambias,1582~1649)奉南明福王之命前往澳門求援,受到澳葡當局的隆重接待。由於福王政府旋即覆亡,畢方濟又向建立在福州的唐王政府表示忠誠,與信奉天主敎的太監龐天壽一起去澳門購炮請兵。葡萄牙人予以積極的支持,給他們提供了一批大炮 ,還選派了300 名士兵。唐王政府則同意將對面山下的一塊地方作為耶穌會士陸若漢的墓地,開始了葡人居留對面山的歷史。不久,唐王政府被清軍消滅,龐天壽就帶這支葡萄牙軍隊去投奔建在桂林的桂王政府 。葡萄牙的軍事援助對於桂王政府的抗清起 了 很 大 的 作 用 , 多 次 擊 退 清 軍 , 同時,耶穌會士也積極地在南明君主中傳播天主教,南明君主紛紛皈依天主,太后、皇后及太子均入敎。1648年(南明永曆二年),久病的太子在受洗後恰好病愈,王太后還派龐天壽前往澳門,請求耶穌會的司鐸們舉行彌撒大祭。10月17日,龐天壽入澳,各炮台鳴炮致敬,修道 士們 列隊 出 迎。 10 月 31 日, 聖 保羅敎堂為南明王室隆重地舉行彌撒,彌撒結束,澳門總督又設宴款待使者,還贈 送 火 槍 1 0 0 支 作 為 給 桂 王 政 府 的 禮物。桂王政府也因之答應永遠豁免每年500兩的地租銀,並豁免澳葡數年的 船舶餉税。澳葡政府與南明政權一直保持着良好的關係,直至桂王政權的最後滅
  • 亡 。澳督府澳門重要古建築物。現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所在地。位於澳門半島南部的南灣街。19世紀中葉由余加利子爵負責興建。佔地面積達5萬平方呎 ,其中建築佔1.8萬平方呎,其餘為花園部份。它是一幢古色古香的典型葡萄牙式建築,樓高二層,周圍以麻石砌成牆基,拱門石階,迴廊通物,左右翼伸出露台,莊嚴古樸,結構牢固。府內白門金飾,富麗大方,回歸前牆上裝飾有歐洲古典名畫及19世紀中葉後歷任澳督肖像。分為大會議廳、小會議室、客廳、臥房、辦公室等,目前亦是澳門立法會的會址所在。府門外原有鐵柵短牆,靠海濱堤岸設有崗哨,原置有大炮二門,50多年前拆除。百多年來,澳督府雖幾經修葺,外貌稍有改變,但基本結構仍然 維 持 原 狀 。原 澳 督 府 已 改 建 為 特 區 政 府 總 部 。《憲政實驗室》( Labor at ó r i oConst i tucional)論文集。東方葡萄牙學會《東方追憶》之三。 1995年 初版,全書 224頁 。作者格得士(Joã o Guedes)為澳門葡語媒體從業者 。本書 將作者 從19 91~ 199 4年間在澳門各刊物上陸續發表的文章結集刊行。就澳門現代史中某些重大事件進行了新的探討,對孫中山與澳門的關係,葡國“四·二五”革命在澳門的反響有 較詳 盡的 敘述 。
  • 十七劃環球酒店三星 級 酒 店 。 位 於 澳 門 巴 士 度 街1號和巴士度街8-10號。客房共141間,設有 酒 樓 、 咖 啡 室、 酒 吧 、 的 士 高 舞廳、桑拿浴 室,按摩、 健身設備等 。環境委員會特區政府運輸工務司屬下的行政及財政自治公法人,組織法規為第2/98/M號法律。其職能為協助行政長官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環境政策,並確保協調當局推動及執行有關計劃、措施及活動。其職責主要包括:就保護及維護本地區環境、自然及生態平衡之政策作出意見;向行政長官提交有關保護及維護環境、自然及生態平衡之立法措施建議書;確保由本地區公共行政當局推動之有關環境政策之計劃、措施及活動之間之聯繫;開展為保護及維護環境、自然及生態平衡而 進行之培訓 及推廣活動 ;建議及組織培訓活動、宣傳活動及推廣活動,尤其有關環境教育之活動;就會影響環境、自然及生態平衡之工業之准照申請作出意見;監察環境規章之遵守及執行;促進環境、自然及生態平衡方面的科技研究。現任執行委員會代主席為 黃 蔓 葒 。《環境綱要法》1990年澳門環境委員會根據《澳門組織章程》30條一 款C項制定《環境 綱要法(草案)》,以法律形式訂定澳門環境政策須遵從的一 般綱領和基本原則 。1990年11月6日立法會審議通過,1991年3月11日澳督以法令2/91/M正式頒佈執行。《環境綱要法》的頒佈標誌着澳門 的 環 境 保 護 進入 有 法 可 依 的 新 階段 。《檔案管理法》(第73/89/M號法令)制定澳門檔案管理制度的基礎性法律文件。1 989年1 0月31日 頒佈。此 法令分 別 對 檔 案 的 概念 、 分 類 、 文 件 甄選、保存、銷毀和收藏的步驟,微型攝製的程序,以及設置地區總檔案室及總檔案委員會等內容作出相應的規定,其目的 在 於加 強 保護 澳 門的 文 化歷 史 遺產 。檢察官委員會為檢 察 院 司 法 官的 管 理 及 紀 律 機關。由5人組成: 檢察長,並由其任 主席;由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並由行政長官委任的兩名社會人士;由檢察官選出的一名助理檢察長代表及一名檢察官代表。其權限包括:建議檢察院司法官的免職、因無能力而退休及科處強迫退休或撤職處分,或終止以定期委任方式任用的檢察院司法官提供服務;就檢察院司法官的聘任程序作安排及指揮有關工作的進行;提起檢察院司法官因無能力而退休的程序;對檢察院司法官采取紀律行動,評核檢察院司法官的工作 等 1 6 項 。《檢察院特別刑事案件調查組》(第25/98/M號法令)澳門回歸以前的數年間,黑社會有組織犯罪十分猖獗。為了有效地打擊黑社會有組織犯罪,前澳門總督於1998年6月 1 日 制定 核 准 了 第2 5 / 98/M 號 法令,該法令規定,在檢察院內部設立特別刑事調查小組,葡文簡稱NIC,專責涉及犯罪集團、恐怖組織、恐怖主義、黑社會、洗黑錢等有組織犯罪、暴力犯罪或 特 別 複 雜之 犯 罪 的 偵查 及 控 訴 工作。199 9年12月 20日以前 ,該小組 隸屬於助理總檢察長。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該小組隸屬於檢察長,並由檢察長指派的 檢察官進 行工作 。聯生(集團)有限公司1992年12月21日成立。地址在 殷皇子大馬路29號華榕大廈20樓A-B座。該公司主要業務範圍包括工業及房地產投資 和進 出口 貿易 。聯邦大酒樓澳門 規模 較大 的酒 樓之 一。 19 8 8年成立。地址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 5 字 樓 。 設 座 位 1 0 0 0 個 , 專 營 粵菜、酒席宴會。有員 工125人。職工 曾獲微笑行動之“微笑大使”亞軍,先後被《澳門日報》、《華僑報》作專題介紹。葡萄牙前總統蘇亞雷斯訪問澳門時曾兩度參加澳門中華總商會在該酒樓舉辦的宴會。著名菜色有雞煲翅、龍蝦沙律、 香 茅鴨 等 。聯合國大學國際軟件研究所聯 合 國 大 學 國 際 軟 件 研 究 所聯合 國 大 學 在 澳門 設 立 的 研 究 機構。1992年成立。該研究所秉承聯合國
  • 宗旨,著重於拓展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領域,對發展中國家提供協助,其中包括與當地公共私人資訊技術機構聯系,培訓I T人才 , 開發 高 水平 電 腦軟 件 ; 開設現代軟件技術課程;開展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軟件研究工作。軟件技術所與澳門大學合作,開設工程師與碩士生課程以及多項研究項目。財政主要靠中國政府、葡國政府以及澳門政府共同支付的30 00萬 美元 的基金 支持 。聯國學校非公共學校網絡成員,非牟利私立學校 。 提供 學 前 教育 、 小 學教 育 預 備班、小學及中學六年教育。校址分別位於友誼大馬路(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高美士街(小學、中學)。創辦於1988年。是一所以巴哈伊敎敎義為基礎 的 教育 機 構 。初 期 只 開設 學 前 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小學及至初三,後逐年開增至完全中學。2003/2004年度設小學6班,中學5班,學生188人,中小學敎師共21人。教學語言主要是英語,敎師 來自世 界各地 。聯興針織廠有限公司澳門 較 具 規模 的 針 織成 衣 製 造 廠商。1973年6月26日成立,地址在俾利喇街45-49號聯興工業大廈。現有員工200多人。該公司主要從事針織和成衣製造及出口業務。生產針織羊毛冷衫、羊毛外套、羊毛背心及其他毛質織品,專做雪蘭毛衫,兔毛及其他混合毛質織品 。聯豐亨保險有限公司澳門、香港金融機構和有關人士聯合組成的澳門保險公司。1982年底獲批准牌照, 1983 年3月 成立,同 年7月 正式開業。該公司由澳門大豐銀行、中國銀行澳門分行、永亨銀行、誠興銀行、香港恆生保險有限公司、嘉安保險有限公司及港澳知名人士霍英東、何鴻燊等聯合組成,並在澳門註冊。至1998年底時,註冊資本為4 千萬元。公司經營 業務包括火險、水險、汽車險、勞工意外險、旅行保險等 一般保險業務 。聯繫匯率制度澳門 幣與 香港 元自 19 77 年以 來 一直實施與港元掛鈎的固定匯率制度。澳門貨幣在1905年初次發行流通時,是與葡萄牙貨 幣士姑度 掛鈎,規 定每1澳 門元兑換5士姑度, 再通過士姑度與其 他外幣兑換,而澳門元與港元則基於相同的含 銀 量 而 保 持 非 官 方 的 1 兑 1 匯 價 。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發生革命,之後因政局動盪而出現匯價波動,使澳門元兑換 港元 的匯 價 一度 下跌 至 19 76 年 的121澳門元兑換100港元。1977年士姑度又 再 度 貶 值 , 澳 門政 府 遂 於 4 月 7 日決定放棄與士姑度掛鈎,改為與港元建立官方聯繫匯價,規定每107.5澳門元兑100港元,並允許上下浮動1%。澳門政府 為 了 希 望實 現 與 港 元平 兑 , 曾 於1978年 12月3 0日及19 83年9 月26日 兩次調整澳門元與港元之匯價,使二者接近平兑之水平,但都遭受市民瘋狂換取港元而失敗。最後在1983年定為現時水平的1 03澳 門元 兑10 0港 元。由 於港 元從198 3年10 月17日 起與美元 掛鈎, 匯價定為7.8港元兑1美元,澳門元等於間接與 美 元 掛 鈎 。韓文舉(1864~1944)字樹 園 , 號 孔 庵, 筆 名 捫 虱 談 虎客。廣東番禺人。監生出身。1891年入廣州萬木草堂,師從康有為,曾協助康有為編著《新學偽經考》、《孔子改制考》等,任萬木草堂學長,號長興里十大弟子之一。後任湖南長沙時務學堂教習、澳門《知新報》撰述。戊戌政變後流亡日本,協助梁啟超辦《清議報》、《新民叢報》和橫濱大同學校。1900 年參加自立軍起義。民國初年,在廣州辦南強公學、覺是草堂。晚年留寓香港 。1944年病歿於九龍。著作編為《樹園先生 遺 集 》 。韓英鐸(1938~)電 子 工 程 專家。 生 於 遼 寧 瀋陽。 畢 業於 清 華大 學 電 機 系 和 研究生 班 , 西 德 埃爾 蘭 根 — — 紐 倫堡 大 學 工 程 科 學博 士 。 中 國 工 程院院士、清華大學電力電子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澳門大學科技學院敎授、中國電子工程學會常務理事、中國國家電網公司專家委員會成員、中國電力發展促進會常務理事、澳門電腦與系統工程研究所執行主席。曾先後任清華大學電機系敎授、系主任、博士生導師。長期從事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專業的教學與科研工作,在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分析、控制及電力系統規劃領域貢獻突出,取得巨大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多次獲國家級和省級獎勵,其中包括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國家發明獎、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特 等 獎 等 。 著 有《 輸 電 系 統 最 優 控制》、《電力系統最優分散協調控制》以及 發 表 論 文 8 0 餘 篇 。韓靜(1973~)女。 河 北 邯鄲人。 10 歲開 始學 武 , 來 澳 前 曾是 河 北 省 武 術 隊運動員。1985 年至 1 9 8 8 年 連 續 4年獲 得 河北 省 武術冠軍;1985年獲得全國青少年對練冠軍;1990年獲得“武英級”稱號(武術最高級);1994
  • 年獲得全國武術錦標賽劍術冠軍;1995年至1999年連續五年獲得全國武術錦標賽八卦掌冠軍;2001年代表澳門隊出戰第三 屆 東亞 運 動會 奪 得女 子 全能 冠 軍(澳門有史以來在綜合運動會上獲得 的第一枚金牌,被譽為“澳門第一金”);2002年代表澳門參加第十四屆釜山亞運會獲長拳三項全能銀牌。2001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功績獎狀,2002年澳門特區政府行政長官簽署行政命令頒授與體育功績勳章。現是澳門勁青體育會運動員,就職澳門政 府體育發展局 。薛力勤(1936.2~)攝 影 家 。 廣東中 山 人 , 生 於澳門 。 廣 州 華 南師範 大 學教 育 專業畢 業 。 澳 門 特別行 政 區 政 府 文化諮 詢 委 員 會 委員 、 第 二 任 澳 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 、澳門教育暨青年局黑沙灣青年中心攝影導師、澳門理工學院長者書院導師、澳門攝影學會會員大會主席、澳門蓮藝文化協 會 理 事 、 澳 門 培 正 同 學 會 副 監 事長。曾任澳門攝影學會會長、培正中學訓導 主 任 。 獲 香 港幻 影 會 榮 譽 高 級 會士、攝影學會榮譽高級會士、澳門攝影學會優秀攝影家等名銜,2003年獲澳門特區政 府頒授 文化功 績勳章 。薛凱絲(Maria Gabr i el a dosRemé dios Cé sar,1954~ )女 。 生 於 澳門。1977年獲里斯本 經 濟 高 等 學院組 織 及管 理 系學士 學 位 。 回 歸前曾 任 澳 門 政 府經 濟 司 司 長 、 澳門發展與合作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特區政府成立後獲委任為澳門特區政府駐歐盟代表。1991年獲澳門總督頒發專業 功 職 勳 章 。薛壽生(1926~ )江蘇無 錫人 ,生 於上 海。 19 80 年來澳。北京燕京大學文學士,日內瓦大學政 治 學 博 士 。 曾任 澳 門 東 亞 大 學 校長、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校長 、新加 坡 南 洋 大 學 校長 , 先 後 在 香 港 大學、牛津大學、菲律賓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執敎與從事研究工作,歷任東方地區公共行政組織副秘書長、東南亞社會科學學會會長、東南亞高等教育機構協會理事、英聯邦大學協會理事、海上學府校監、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委員、東方基金會諮詢委員會成員、孫中山基金會顧問、澳門大學校董、上海東亞學院國際顧問,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獲澳門東亞大學名譽校長、日本創價大學榮譽博士學位、葡國大學校長協會名譽會員、東亞大學及葡國公開大學名譽博士、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名譽教授、北京外國語大學榮譽教授榮譽稱號。榮獲日本創價大學最高榮譽獎章、法國總統頒授榮譽爵士勳章、葡國總統頒授高級榮譽勳章、澳門總督頒授 文 化 勳 章 。蕭友梅(1884~1940)音樂家。字雪朋,號思鶴。廣東香山(今中山)人。嬰孩時即隨父親居住澳門十多年,居所旁有神父常彈風琴令其從小喜愛音樂。1901年赴日本東京音樂學校和東京帝國大學留學。1906年加入同盟會。畢業後歸國。1913年赴德,入萊比錫音樂學院和萊比錫大學,獲哲學博士學位。1920年歸國,先後任教於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北京大學和北京藝專。1927年在上海創辦中國第一所音樂學院 —— 國立音樂院(後易名國立音樂專科學校)。長期致力於中國音樂教育事業,在澳門出生的人民音樂家冼星海曾是其學生。1940年在滬病逝。編有《鋼琴教科書》、《普通樂學》、《今樂初集》、《新歌初集》、《新學制唱歌教 科 書》 等 。蕭氏集團有限公司1989年成立。地址在澳門慕拉士大馬路富 大工業 大廈4 樓F座 。由1 958 年第一家自營鞋店發展至現時之多元化集團,共有40多年的歷史。該公司主要業務範圍包括:時裝零售及批發;國際流行名牌運動服裝系列之代理;鞋類生產製造 及 出 口 ; 成 衣製 品 生 產 製 造 及 出口;海產出入口及批發業務;代理海外航運及運輸業務,並為日立牌家用電器的澳門 區總 代理 。蕭志偉(1958.7~)生 於 澳 門 ,日本慶應大學 經濟學 學 士。 第 十一屆 天 津市 政 協委員 、 澳門 基 本法 推 廣 協 會 理事 、 第 二 任 澳 門特別 行 政區 行 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 心 理事 長 、 澳門 經 濟 學會 副 理 事長、澳門出入口商會副會長、珠海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澳門付貨人協會監事、澳門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澳門留日同學會會長、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諮詢會委員、蕭氏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澳門日立販賣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等。曾任第九、十屆全國人民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廣東省青年聯合會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行政長官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汎澳青年商會會長,澳門半島獅子會會長等。2003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 授工商功績勳章 。
  • 蕭卓芬(1954.5~)女 。 廣 東 中山 人 , 生 於 澳門。 香港 中文 大學崇 基 學 院 神 學學士 。 澳 門 基 本法 推 廣 協 會 會員、 澳 門青 賢 社主席 、 澳門 基 督 敎青 年 會 監事 會 成 員等。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政府免費敎育小組成員、澳門基督敎聯會第一、二、四屆主席、澳門馬禮遜紀念學校創校校長、澳門中華基督教會志道堂主任牧師、世界宣明會澳門分會副理事長兼執行主任等。著有《中澳情牽400年》一書,並發表過青少年教 育題 材論 文 。蕭彼德(1952.11~)廣 東 中 山人 , 生 於 澳 門 。廣 州 市 政 協 委員、 利 安 洋 行 有限公 司 董事 總 經理 。 出 版 藏 品 圖集 《 珍 秦 齋 藏 印-秦印篇》、《珍秦齋藏印-戰國篇》、《鎏金歲月-省港澳老月份牌畫》,另有《巴蜀符號是文字論》、《新見銅器銘文考跋二則》(合寫)等論文發表。蕭威利(1952~)生 於 澳 門 。亞洲(澳門)國際公 開 大 學 工 商 管理碩 士 , 並 修 畢北 京 行 政 學 院 中國 行 政 強 化 課程、 葡 文 教 育 工業課 程 , 擁 有 多項體育裁判及導師資格。現任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主席,亞洲奧林匹克委員會財務委員會成員 , 澳 門 奧 林 匹克 委 員 會 第 一 副 主席,東亞運動會總會副主席,澳門體育科學會會長,澳門退休基金會監察委員會主席,澳門東亞運動會諮詢委員會委員。並曾率領澳門代表隊參加亞運及多項國 際體 育比 賽 。蕭蔭堂(1943~)數學家。廣州出生,後移居澳門。畢業於培正中學及香港大學。於1966年獲普林斯頓大學頒授數學博士學位。歷任培度大學、聖母大學、耶魯大學及史丹福大學教授,現任哈佛大學數學系教授 及 系 主 任 , 是 “ 多 元 複 變 涵 數(Function of s evera l complex var i ab l es)”的專家,著述甚豐,為當前國際著名數學家之一。蕭敎授於1998年膺美國人文及科學學院士及於2002年4月30日膺美國國家 科學院 院士 。蕭蔚雲(1924~2005)憲 法 學 家 。湖 南 祁 陽 人 。1947-1951年在北 京 大 學 法 律 系讀本科,1954-1959年在蘇聯列寧格 勒 大 學 讀 研究生 獲 國 家 法 副博士學位,其後一直從敎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學院,任教授、博士生導師。除文革期間下放勞動外,長期擔任法律系副主任共30餘年,敎授憲法學、中國憲法等課程。曾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總幹事 、 名 譽 會長 , 北 京 市法 學 會 副 會長、 名 譽 會 長 , 中國 社 團 研 究 會 副 會長,中國香港法律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國際交流協會理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員,北京大學職稱評審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學報(社科版)編輯委員會副主任。2000年參與創建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擔任該院院長至2004年。200 3年1 2月 擔任國 務院 發展研 究中 心港澳研究所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1979年,參加《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選舉法》的草擬及修 改工作; 1980 -198 2年現 行憲法起草時,作為憲法修改委員會秘書處成員參加了整個起草制定工作。1985-1990年擔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19 88-1 993年 擔任澳門 基本法 起草委員會委員,參與兩部基本法的起草制定 工 作 並 擔 任 政治 體 制 小 組 的 召 集人。199 5-199 7年擔任香 港特區籌 備委員會委 員,1 998 -19 99年 擔任澳 門特區籌備委員會委員,參與兩個特別行政區的籌備工作並擔任政治小組的召集人。19 99年至 2004 年,擔任 全國人 大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自著、主編了《論新憲法的新發展》、《我國現行憲法的誕生》、《憲法學概論》、《憲法學》、《一國兩制與香港基本法律制度》、《一國兩 制 與 澳 門 特 別行 政 區 基 本 法 》《論憲法》、《論香港基本法》、《論澳門基本法》、《論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制》等專著。2005年1月於澳門逝世 。蕭衛山(1959 ~ )生於 澳門 。1 98 5年 葡萄 牙里 斯 本技術大學高級技術研究所土木工程學士及澳門大學公共行政學士。曾任澳門市政廳執行委員會副主席,澳門市政議會議員、秘書長、臨時澳門市政廳副主席。1993年起擔任澳門市政廳全職委員。1986年入職市政廳工程部擔任技術員,曾代任公共街道組組長;1989年轉往土地工務運輸司任工程處處長。返回市政廳工程部後擔任公共街道項目組組長及衛生暨清潔廳廳長。曾任澳門大賽車委員會及澳門海岸公有產權委員會成員。
  • 《邁向新世紀——“九九”澳門回歸專家談》論文集。劉澤生、梁軍主編。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港澳研究中心編。香江出版有限公 司199 9年1 2月出版 。是《 邁向新紀元 ——“九七”香港回歸專家談》的姊妹篇。由廣東社會科學院港澳研究中心 的 研究 人 員、 特 約研 究 人員 與 廣州、北京、香港、澳門的專家、學者攜手合作撰寫的40萬字論文集。內容包括歷史、政制、經濟、金融、旅遊博彩 、粵港澳合作、文化 、社團各種問題 。戴冰玉取締議事會事件澳葡總督越權取締議事會的事件。1709年(清康熙四十八年),葡萄牙國王頒佈法令,規定澳門行政權與財政權歸議事會,總督不得干涉,也不得召集市議員開會。1710年,澳門總督戴冰玉(Diog o de Pi nho Te ix e i ra)無視國王法令,干涉議事會的選舉。市議員抗議他的非 法 行 為 ,而 戴 冰 玉 卻派 兵 逮 捕 議員, 迫 使 議 員 逃 進耶 穌 會 的 神 學 院 避難;戴冰玉又召集市民非法選出新的議事會,使澳門出現了兩個議事會。新選出的 議 員 和 一些 市 民 也 紛紛 避 入 神 學院。戴冰玉派兵包圍神學院,並動用戰船火炮轟擊神學院大門。澳門主教出面調停,事態才稍有和緩。6月29日, 議事會召開大會,戴冰玉又率兵鎮壓,遭到市民的回擊。他即命令大炮台向議事亭開炮,炸死 1人,炸傷 多人。澳門 主敎急 忙 派 神 父 帶 着 “ 聖 體 ” 趕 到 大 炮台,迫使戴冰玉下跪祈禱,制止了一場大規模的流血衝突。不久,葡印總督召回戴冰玉,已被迫簽署投降書的市議員才走出神學 院,重新 行使職權 。戴明揚(José Manuel de Ol ive i raRodr igues,1952~ )大律 師。 生於 澳門 。1 97 8年 里 斯本大學法學院畢業。澳門特區第一、二屆立 法 會官 委 議員 , 第 二 任 澳 門特別 行 政 區 行 政長官 選 舉 委 員 會委員 。 澳門 執 業律師 、 私 人 公 證員、 多 間公 司 和社 團 的 法 律 顧問、澳門促進會理事會副主席及澳門管理專業協會執行委員會副主席、澳門律師公會會員、澳門仁慈堂值理會成員、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名譽顧問、澳門青年商會創辦成員、澳門慈善會執行主席、澳門振興學會副理事長。1991~1992年任澳門立法會間選議員、第六屆立法會官委議員。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協進會會員。戴恩賽(1894~1955)廣東 長 樂 ( 今 五華 ) 人 , 生 於 香港。早年就讀於上海聖約翰大學和北京清華大學。畢業後赴美入哥倫比亞大學深造, 19 18 年獲 哲學 博士 學位 。旋 返國,任廣東軍政府外交部秘書、政治組組長,1921年在廣州與孫中山幼女孫婉結婚。19 30年任駐 巴西公使。 1932 年歸國。1936年任粵海關監督等。後定居澳門,兼任國立孫總理紀念中學校長。澳門政府視學會視學官。1955年在澳門病 逝 。戴裔煊(1908~1988)歷史 學家 。廣 東陽 江人 。1 93 4 年中山大學歷史系畢業,1942年獲中山大學研究院 碩士學位 。194 2~19 45年 任重慶中山文化教育館研究員。1946年任廣東省立法商學院敎授。1948年起任中山大學歷史系副敎授、敎授。1954年加入中國民主同盟。著有《宋代鈔鹽制度研究》(1957)、《澳門歷史上所謂趕走海盜問題》(1957)、《〈明史·佛郎機傳〉箋正》(1984)等。《擬議條約》1886年(清光緒十二年)清政府派江海道邵友濂與海關總税務司英國人赫德(Robert Har t),到香港與港英當局談判鴉片税厘並徵,防止走私問題。英方則提出鴉片税厘並徵,澳門須與香港一體辦理。赫德即與澳門總督羅沙會商,羅沙乘機提出葡萄牙永遠駐紮管理澳門、租用或割讓對面山及大、小馬騮洲等島以及關閉澳門附近中國税卡的要求,遭清朝總理衙門拒絕。而赫德卻擅自同意羅 沙 的 條 件 , 於 8 月 1 0 日 與 羅 沙 達 成《擬議條約》 十餘款。其 主要內容有 :①中國允許葡萄牙國永遠駐扎管理澳門及澳門所屬之地;②葡萄牙按《續訂洋藥專條》幫助中國徵收洋藥税項;③葡萄牙在執行《洋藥專條》時可駐扎對面山等3島;④中國停撤澳門外關卡和巡船。該約擬議的主要內容均被清朝政府否 決 。《戲筆天地間》散文集。穆欣欣著。澳門成人敎育學會1997年出版。共收作者在《澳門日報》副刊上發表的文章100多篇。全書共分“年輕、真好”、“琴棋書畫酒詩花”、“歐洲遊蹤”、“北京情結”、“人生百色”、“白蛇小傳系列”以及“不是評論”七個部份,內容涉生活小事、中國傳統文化到戲劇評論。作者文筆細膩, 文風 獨具 一格 。螺絲山公園位於澳門馬交石範圍,又名馬交石公園。傳説這裡曾有俄羅斯人隱居,被稱為羅斯公園。公園設計別具特色,依山而築,園徑迴遊而上,直抵山巔的螺旋形 小 塔 , 整座 公 園 形 似一 顆 巨 型 螺絲,趣味盎然,故得名。園中遍植花草樹木 , 生 長 茂盛 , 蒼 翠 蔭翳 , 主 徑 迴環,支道縱橫,有如蛛網,路路相連,處處清幽。年前,這個公園經過重修,
  • 除了保持原來自然面貌外,還增添了兒童遊樂設施,如電動小型汽車,整潔美麗 。螺 絲 山 公 園嶺南中學已加入非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 。 提 供 學前 敎 育 、 小學 教 育 預 備班、小學及中學六年教育。位於松山白頭馬路。創辦於1937年,持牌人為該校校長區金蓉。2003/2004年度設小學6班,中學13班,在校學生530人,敎師6 1 人 。嶺南曲藝社曲藝團 體, 199 6年 初成立 。負 責人胡棟榮是音樂、曲藝的愛好者,經商之餘常參與曲藝活動遣興,在圈內朋友的支持 下組成 曲藝會 。19 96年 12月 ,該會應邀參加了廣州羊城國際粵劇節的演 出 。矯治服務一種社會服務。為協助那些具有偏差或越軌行為(包括犯罪行為)者矯正錯誤,積極地發揮其潛能,並用一切有關個人、家庭、社區等資源,來協助其重返社會。矯治服務可有社區性和機構性 之 別 。罅些喇提督大馬路(Avenida doAlmirante Lacerda)通常簡稱提督馬路。在澳門半島西北部 , 南 端 在 大 興街 口 接 沙 梨 頭 海 邊街,北端至青洲大馬路與關閘橫路之間連巴波沙大馬路。長1040米。罅些喇提督(Almirante Lace rda)(即海軍上將)於1926年12月新澳門總督巴波沙(Ar t u rTamag nini Sousa Barbosa)到任前曾被委任為代理澳門總督,曾任澳門港口工程主任,領導內港整治工程,並促成了澳門第一 次工 業展覽 會( 192 6年 )的 舉辦。北段(美副將大馬路口以北)東面是望廈山,其北麓有古老的蓮峰廟;西面是跑狗場和蓮峰球場。南段是工商業—— 居住混集區,有些工業場所。高士德大馬路口有一座建築風格獨特的街市(1936年建成,俗稱紅街市)。該馬路是澳門半 島南北交 通要道 。魏美昌(1932.7~)福建龍溪人,生於印尼。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國際政治系、法國高級管理學院 國 際 管 理 課 程。 澳 門 歸 僑 總 會 顧問、澳門中華拉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澳台經貿、旅遊、文化促進會秘書長,巴西中國商會理事。曾任澳門電台副台長、澳門電視台翻譯部主任、行政暨公職 司 高 級 技 術員、 澳 督 府 過 渡事 務 辦 公 室 技 術顧 問 、 文 化 司 副司 長 , 以 及 澳 門扶輪 社 社 長 、 澳門社 會科 學學 會副 會 長 、 澳 門 文化 研 究 會 理 事 長 等 。 著 有 《 澳 門 縱談》 , 並 以 中 、 英、 葡 文 發 表 多 篇 論文 。鍾小健(1952.6~)廣 東 海 豐人 。 中 山 大 學 管理學 院 工 商 管 理研究 生 結 業 、 香港 浸 會 大 學MBA碩 士 學 位 。 第 十屆 全 國 政 協 委員、 第 九 屆 廣 東省政協常委、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地產業商會會長、澳門新東方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曾任第七屆廣東省政協委員、第八屆廣東省政協常委,第九、十屆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 。廣東汕 尾市 榮譽 市民 。鍾子碩(1943~1996)廣東南海人。中國人民大學新聞系畢業。曾任記者、編輯,1985年後曾任廣州市文化局副局長、局長,廣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副主席,廣東省作家協會理事 。1 99 2年 10月 來澳 ,任 新華 社澳門分社宣傳文體部部長。廣州市第八屆政協常委。1996年調任廣州市文聯主席,同年9月 因故身亡。 著有傳記文 學集《飛花之路 —— 曹靖華訪問記》(合著)、散文集《山水清音》和《足跡的幻 化 》 。
  • 鍾立雄(1934.10~)廣 東 順 德人 , 生 於 澳 門 。美 國 華 盛 頓 大 學工 商 管 理 學 士 。第 十 屆 全 國 政 協委員 、 第 二 任 澳門特 別 行政 區 行政長 官 選 舉 委 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顧問、中華海外聯誼會常務理事、中國航天基金會理事、暨南大學校董、添福集團董事長。曾任第九屆全國政協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 、香港金銀證券交易所副主席、香港聯合交易 所 副 主 席 。鍾鳴仁 (1562~1622)耶穌會最早華籍修士。字念仁。廣東新會人。自少便在澳門入敎,1601年與利瑪竇進京,在京七、八年。其後往南京助王 豐肅傳敎 ,3年後 ,又往杭 州助郭居靜傳敎。“南京敎難”時被捕 、受重 刑。 16 2 2年 (天 啟 二年 )卒 於 南京 。鮮肉業指經營豬、牛、羊肉及家禽肉類的行業。這類店號基本上集中到澳門街市內。市民的肉食結構中,以鮮豬肉和鮮牛肉佔首位。內地運往澳門的豬、牛、羊等 牲 畜 由 南 光 糧油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經銷;來自廣東的牲畜則由南粵糧油食品有限 公 司 經 銷。 活 豬 由 廣東 、 湖 南 輸入,活牛則由廣東、廣西、河北等地進口。鮮肉由澳門中國土特產公司批發。澳門 屠宰 場有 限公 司 於1 98 5年 8月 6 日註冊成立,把過去官辦屠場的形式改變為有政府參與的私營公共機構。該公司位於青 洲的 屠宰 場於 198 5年 10 月動 工興建,1987年3月建成試產,同年10月6日正式投產,屠宰 能力每日以20小 時計算, 最高 屠宰量 可達 300 0頭 。謝志偉(1934~)生 於 澳 門 ,並在 澳 完 成 中 小學教 育 。 後 赴 美留學 ,獲 數學 學士 、 物 理 學 碩士、 物 理 哲 學 博士等學位 。196 8年返 回 香 港 參 與高等教育工作,擔任香港浸會大學校長一職達30年。現任十屆全國政協委員、澳門大學校董會主席、澳門特區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主任、中華文化交流協會會長、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主席。曾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委員、基本法 諮 詢 委 員、 港 事 顧 問、 香 港 行 政局、立法局及區議會議員等。曾獲多間大學頒授榮銜,計有美國貝勒大學名譽法律博士、香港中文大學名譽社會科學博士、上海工業大學名譽哲學博士及名譽教授、英國斯特拉斯克萊大學名譽博士、美國貝勒大學創校150週年傑出校友獎、北京清華大學顧問敎授、香港科技大學榮譽法學博士、澳洲西悉尼大學榮譽文學博士、北京中醫藥大學客座敎授、美國俄亥俄大學榮譽法學博士、香港浸會大學榮譽人文學博士及美國匹茲堡大學傑出校友獎等。1977年獲委任為太平紳 士, 19 86 年獲 英帝 國官 佐( 榮譽)勳章,1991年獲英帝國司令(榮譽)勳章,1998年獲香港特區政府金紫荊星謝英伯(1882~1939)原名華國,號抱香居士。廣東嘉應( 今 梅 縣 ) 人 。 1 7 歲 入 讀 香 港 皇 仁 書院。21歲即任《亞洲日報》總編輯,評論時政,倡導女權。此後任職於《中國日報》、《少年中國報》、《民國日報》等報社。曾先後任敎於南武公學、梧州中華學堂、聖約翰學校、保羅書院、檀香山華文學堂等。1907年加入同盟會,後參加廣州新軍起義、黃花崗之役籌劃工 作 。 繼 在 港 參 與 組 建 “ 支 那 暗 殺團”, 並於 191 0年 籌建同 盟會 澳門 支部。在澳門開辦濠鏡閲書報社,1910年秋赴檀香山,參加《自由新報》與保皇黨筆戰。武昌起義後返粵,任同盟會粵支部部長、廣東都督府高級顧問。二次革命失敗後,亡命美洲。1916年返國。次年參加護法運動,任大元帥府秘書、眾議院議員。1924年參加國民黨一大。曾參與西山會議。後任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並先後在上海、廣州執律師業,兼主 持 廣州 市 立 博物 院 及 黃花 考 古 學院。1936年出任廣東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廣州淪陷後移駐廣寧。1939年8月在廣寧病故。著有《人海航程》等 。謝後和(1945~)湖 南 省 人 。中 山 大 學 畢 業 。先後 在 中共 廣 東省委 宣 傳 部 、 國家新 聞 出版 局 工作 。 1 9 8 8 年 來澳, 任 中葡 土 地小組 中 方 首 席 代表,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中方代表。1994年返 京 任 國 務 院 港澳 辦 公 室 澳 門 司 司長。2 00 0年 起任該 辦巡 視員 。謝炳潤(1954.12~)廣 東 台 山人 , 生 於 澳 門 。澳門 沙 龍影 藝 會監事 長 , 任 職 澳門房 屋局 。曾 任澳門 沙 龍影 藝 會會 長 、 理 事 長 ,澳門 松 山扶 輪 社副社 長 。曾 獲 澳 門沙 龍 影 藝會 高 級 會
  • 士、英國皇家攝影學會高級會士、新加坡東南亞攝影學會會士、美國休士頓華人攝影學會榮譽高級會士、香港卅五攝影研究 會會士 等名銜 。謝舸(1938~)畫家 。 廣 東潮州 人 , 畢 業 於武漢藝專。198 8年獲 全 澳聯 展 冠軍 獎 。 出 版 有 4部 《 謝 舸 書 畫集 》 。 曾 於 法 國文化 協 會、 香 港法國領事館、新加坡烏節坊、深圳美術館、新加坡大會堂、澳門東方基金會、台北中央圖書館舉辦個展 。謝碩文(1954.12~)廣 東 中 山人。1994年獲 美國加 洲太 平洋 大學 哲 學 博 士 學位。 山 東 省 政 協常委 、 中華 海 外聯 誼 會 理 事 、 山西省 海 外 聯 誼 會理事、澳門地產商會榮譽會長、澳門地產商會慈善基金會第二副主席、澳門濠江中學校董、澳門下環區坊眾互助會名譽會長、澳門游泳總會名譽副會長、澳門名 嘉 集團 有 限公 司 董事 長 。曾 任 第九、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1995年獲英國商業管理學會榮譽會士名銜,廣東中山市榮譽市民 。應許之家澳門 戒毒 機構 。2 0世 紀8 0年 代 中期成立。1995年正式以聖士提反會應許之家為名在澳門註冊,地址位於爹利仙拿姑娘街幸福樓四 樓D。為一非牟利 機構,服務宗旨為以宗教信仰的力量,不用藥 物 , 使 吸毒 者 戒 除 毒癮 。 服 務 對象,男女均可。病者接受治療期間,機構採取禁足形式,並以專人陪伴整個療程,約為一年。機構現時亦為一些預備重返社會之人士提供中途之家模式的服務 。營地大街(Rua dos Mercadores)澳門最古老的街道之一。有時簡稱大街,葡語作“ Baz a r”,在澳門半島中部,北端在關前後街口由草堆街起,南端越過新馬路以後至天通街與紅窗門街之間。長310米。早在葡萄牙人入據之前,明朝於1535年遷廣東市舶司泊口至澳門,準許外國商船停泊,上岸貿易,營地大街就是中外客商互市之處,所以後來的葡文街名叫商人街。至於中文的街名 , 則 是 因 為 清朝 時 曾 在 街 道 附 近(大約在今營地街市)設兵營,派兵 駐守,故名營地大街。歷來都是澳門繁盛的 商 業 街 道 , 與 新 馬 路 、 十 月 初 五 日街、草堆街構成澳 門最大的商業區 。營 地 大 街營地街市位 於 澳 門 公 局 新 市 南 街 。 佔 地3500平方米,原建築呈長方形,樓高兩層,特別之處在於地下中段是街道,二樓則跨街而過。百多年前,原在靠近板樟堂街一側,有不少攤檔擺賣,形成集市,後來在附近闢建市場。據《香山縣誌》記載:“營地,在澳東南隅,與會館相接,舊屯營所,就其地市焉。築亭於四隅,後燬於火。”40多年前,營地街市原是露天的,分成南北兩個市集 。至1949年,市政當局就地興建成結構較為合理的街市。1996年開始改建工程,完工後成為一 座連地下共 7層的綜合 性街市,地下為停車場,一樓、二樓及三樓為小販攤檔,四樓為社區活動中心 。營 地 街 市營業税對工商企業按年度定額徵收的一種税項。其性質與香港的商業登記費相類似。凡在澳門依法經營任何工商業性質的活動的個人或團體,均需首先做營業登記,繳納營業税款後方可營業。營業税是年度性的税收,按第15/77/M號法律之附屬行業總表所列行業來徵收,大部份行業均為每年定額300澳門元, 離岸銀行要繳納 3至15萬澳 門元營業税 ,屬 個 別 特 例 。
  • 《營業税章程》(第15/77/M號法律)有關政府徵收營業税的法律。1977年12月31日頒佈。之後經第12/85/M號法令、第72/87/M號法令、第1/89/M號法 律及第 11/ 93/M 號法 律多次 修改。該規章規定,凡在澳門依法獲得工商業經營准照的個人或團體均需在繳納營業 税 並 辦 理營 業 登 記 手續 後 方 可 營業,各行業每年按章程附表中對應的固定税額繳納款項。另外,該規章亦規定納税申報、初步評定、臨時結算、徵收税款、查核、確定評定等一系列入帳 、結算和徵收程序以及税務監督、罰則和對納税人的 行政保障機 制等內容 。鴻興柯式印刷有限公司澳 門 一 家 專 事 印 刷 業 務 的 企 業 。1991年成立。地址在筷子基沙梨頭北街宏佳工業大廈,有員工20人。經營範圍包括印製宣傳品、書刊、海報及各種印刷 品 。《濤聲集》現代詩集。雲惟利著。香港法住出版社1991年出版。全書分“燕語集”、“濤聲集”、“去日集”三部份,收詩100多首,是作者多年來詩作的選集。詩風閑適雅淡,能將濃情寓於淡筆中,文字樸 素 , 而 感 慨 深 沉 。 詩 人 喜 寫 心 中 山水,濃縮凝重,以營造更強的詩意。章法嚴謹而靈活,洗練而不鬆散,寫景抒情,詩 意盎然 。濠江西江出海主幹磨刀門水道分支——前山水道的下游。澳門半島在其東側,珠海的灣仔在其西側。原來較寬,後來不斷 填 海 , 水 道 漸 窄 , 現 在 寬 度 不 足1000 米。澳門 半島臨 江修建了 38個 碼頭, 構成 澳門 的內 港。 20 世紀 50 年 代以前,廣州等地到澳門的內河小客輪都經此水道到達澳門內港。後來珠海在拱北修築了一條通到灣仔的連貫公路,此水道便被截斷。濠江水淺,退潮時兩岸泥灘露出水面。澳門半島一側挖有人工航道,方便船舶進出。澳門別名濠江,也與 此水 道有 關 。濠江中學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由4部份 組成:濠江 中學附屬幼 稚園, 位 於鏡 湖 馬 路; 濠 江 中學 附 屬 小學,位於亞豐素街;濠江中學,位於亞馬喇馬路;濠江中學(氹仔分校),位於仔41地段新花城區。四校均由濠江中學教 育 協 進 會 持 牌, 分 別 提 供 學 前 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小學及中學六年教育。濠江中學於1932年由黃仁輔校長創辦,初期僅設初級小學,數年後增辦至完全小 學,19 37年開 辦初中, 195 3年開 辦 高 中 ,1 9 5 6 年 成為 完 全 中 學 。1996年氹仔 分校落成,佔 地8134平 方米,樓高四層,該校舍為澳門政府無償借給辦學團體的。該校曾獲澳門政府頒發的“文化功績勳章”。2003/2004年設有學前教育及小學預備班12班,小學48班,中學100班,在校人數8314人,敎師人數349人。2000年12月江澤民主席來澳門視察時曾親臨該校,並為師生題詞: “桃李 芬芳” 。濠 江 中 學 本 部濠江中學運動場室外泥地場。面積54.10米×35.20米,適合作小型足球比賽。亦可用作田徑比賽 ,設有 100 米、2 00米 跑道。 跑道為全天候之泰坦跑道。還可進行標槍及鐵 餅項 目的 比賽 。《濠江文譚》文藝評論集。李鵬翥著。《鏡海叢書》 之一 ,澳 門日 報出 版社 19 94 年 出版。全書共分四輯,收評論文章100多篇,是作者10多年來有關文藝的評論結集。第一、二輯是關於澳門文學藝術的評論和序跋,第三輯是對中國現當代作
  • 者和學者的記述,第四輯則為書法繪畫及篆刻等方面的文章。這本書討論對象廣泛,涉及歷史學、語言學、文學、藝術、考據學、版本學等。作者善於從不同的學科出發,對作品進行細緻的觀察和揣摩,批評大多深入中肯。評論能從各類相同或相異的事物的比較中揭示對象的底蘊,文筆自然流暢,文章韻致自成,情趣與理趣並現。本書的大部份文章,都與澳門文藝發展有密切的關係,是作者為澳門文藝事業努力的成果,也反映出十多年來澳門文藝事業的各個方面 。《濠江青英錄》報導文學集。林昶著。澳門出版社1 9 9 1 年 出 版 第 1 集 , 1 9 9 3 年 出 版 第 2集,1994年出版第3集,1995年出版第4集。是作者在《華澳郵報》、《澳門論壇周報》(中文版)和《華澳日報》發表的人物訪問記結集而成,為澳門報導文學的專書。訪問的對象大都是澳門各方面擁有專才的年青人,他們大都在各自的領域取得成就。作者從各個不同的角度介紹他們的人生經歷和心路歷程,反映出他們刻苦上進的努力,和為澳門社會作出的貢獻,可視作為澳門青年一代的一次大檢閲。文筆明白通暢,語言樸實 無 華 。《濠江論壇周報》中文周報。1987年3月31日創刊。前身 為 葡 文 《 澳 門論 壇 周 報 》 的 中 文版,1992年改以獨立身份登記,並用現名。社址在馬交石炮台馬路昌龍工業大廈一樓。逢周六出版,每期14版。所有權實體為個人。報章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文化評論。最高發行量9000份,社長關偉霖,總編輯楊焯光。1995年7月暫 停 出 版 。《濠程日報》(Futuro de Macau)葡文日 報。 199 4年 創刊。 社址 在友誼大馬路南方大廈 第一座16樓F。 內容有 本 地 新 聞、 國 際 新 聞、 娛 樂 等 專版 。 發 行 量 1 3 0 0 份 。 社 長 S e v e r oPor t e l a。1999年停刊。濠璟酒店五星 級 酒 店。 位 於 澳門 竹 仔 室 正街,是風格獨特、設備豪華的海景套房酒 店 。 1 9 9 0 年 建 成 時 , 共 有 客 房 3 1間,經過擴建,目前客房共162間,擁有高雅的“麗景軒”魚翅海鮮酒家,充滿法國情調的“Amigo”餐廳。另設有商務中心、宴會廳、會議廳、室內暖水泳池、桑拿浴室、水力按摩池、健身室 、美容室、桌球室、壁球室等商務及康樂設 施 等 。濠璟酒店《濠鏡》學術 刊物 。不 定期 出版 。1 98 6 年初創刊 。通 訊地 址為 澳門 郵箱 95 7號 。為澳門社會科學學會學報。集中刊登會員與非會員有關澳門研究的各種專題文章,介紹該會舉辦的學術研討會及學術活 動 。濠鏡澳門的別名。蠔鏡或海鏡為一海洋生物,學名為日月貝。澳門水域產量豐富,因而得名。又名濠鏡澳,因為當時舶口可稱為“澳”,濠鏡也因而被稱為濠鏡澳。此名第一次見於龐尚鵬1564年(明嘉靖四十三年)的奏稿《陳末議以保海隅 萬 世 治 疏 》 中 : “ 廣 州 南 有 香 山縣,地當瀕海,由雍麥至濠鏡澳,計一日之程,有山對峙如台,曰南北台,即澳門也。”濠鏡,本作蠔鏡,原為澳門的本名。其得名是因為澳門半島東、西兩側 各 有 環 形 海 灣( 後 經 多 次 填 海 拓地,現在海岸線已漸趨平直),每當風
  • 平浪靜的月明之夜,海水泛着銀光,平滑如鏡,好像牡蠣外殼的內壁一樣。澳門及其附近盛產牡蠣,粵語叫蠔,其殼的內壁平滑光亮如鏡,人稱蠔鏡。澳門遂以此得名。明末清初嶺南三大家之一的屈大均在其《廣東新語》中寫道:“蠔鏡……去香山東南百二十里,有南、北二灣,海水環之。”後因“蠔”字較粗俗,人們便將蠔鏡改作濠鏡。清乾隆年間(1736~1795)出版的《澳門紀略》一書中説:“濠鏡之名,著於《明史》。東西五六里、南北半之,有南北二灣,可以泊船。或曰南北二灣,規圓如鏡,故曰濠鏡。”該書作者之一印光任所作的 詩 句 , “ 月 出 濠 開 鏡 , 清 光 一 海天”,吟詠出當時澳門十景之一“濠鏡夜月”的美景。從濠鏡一名,後來又引申出濠江、海鏡、鏡海、鏡湖等一連串澳 門 的 別 名 。《濠鏡日報》1914年間創辦,由鄧羽公主持。該報內容較《濠鏡晚報》豐富,除刊登“花國新聞”外,還增加了一些本地新聞,如火警、竊案、商店開業之類,外地及國際新聞則轉載港、粵報紙,其中亦刊登文學作品。後因發表小説《仙女散花記》,被一 富商控告誹 謗罪而停刊 。《濠鏡晚報》1914年間創辦。為澳門最早出現本地新聞欄目的中文報紙。但該報的本地新聞並非真正報道社會新聞,而是專門刊登所謂“花國新聞”,重點報道娼寮妓寨 的 消 息 , 開 創 澳 門 黃 色 報 刊 之 先河。 停 刊期 不 詳 。濠鏡業餘音樂會音樂團 體。 19 61 年成 立。 該會 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曾在香港大會堂音樂廳、澳門清平戲院作慈善演出,多次應香港電台邀請作曲藝廣播,也曾在廣東省各大城市作巡迴演出。作為澳門歷史悠久的音樂團體,唱家、樂手人材輩出,數十年來一直堅持經常性的排練和 演 出 。濠鏡閲書報社同盟會澳門支部的外圍組織。1911年同盟會澳門支部成立後,會員們就在當地積極發展革命力量。經富商子弟盧怡若以紳商身份向澳葡當局申請立案,在白馬行街釣魚台 的一座3層大樓內 設立濠鏡閲書報社,向各界募集圖書,以供群眾借閲。書報社成立之日,舉行了近300人的集會。會上革命黨人紛紛登台演講,其中培基學堂學生、同盟會女會員趙連城演説,鼓吹反清,為澳門有史以來第一次,成為當地一大新聞。該社公開徵求書報社社員,再從社員中吸收同 盟 會 會 員, 培 基 學 堂的 學 生 古 桂芬、 馮 秋 雪 、區 韻 風 、 何國 材 、 周 樹勛、趙連城7人, 就是首批從社員中 被接受為同盟會員的。濠鏡閲書報社成立後,引起了清政府的密切注意,曾派密探混入,進行破壞。書報社的工作持續有半年 多時間 。19 11年 11月 廣州光 復後, 該 社 解 體 。濠鏡澳見 濠 鏡 。賽狗賽狗澳門 法 定 的 “ 相互 博 彩 ” 項 目 之一。它是從賽馬派生出來的,其基本原理與賽馬一樣。澳門賽狗曾一度停辦,1961年恢復以後,所用的狗隻都是從澳洲進 口 的 格 力狗 , 其 特 點是 尖 腦 、 細腰、長腿,跑得快。澳門賽狗與世界各地一樣,用一組狗去追逐飛馳的電兔而決定輸贏。在賽狗活動中,最重要的技術工作是操縱“電兔”(用人工做的模型),把電兔用小鐵桿固定在一條能運轉的鋼纜上。比賽時鋼纜運轉,電兔在前,狗在後猛追,直至終點。其實“電兔”並非用電,而是用汽車引擎操縱,這裡最重要的是要使“電兔”與狗保持一定距離。如“電兔”跑得太慢,就會被狗 咬 住 ; 若太 快 , 狗 便失 去 追 逐 興趣。參加博彩者要購狗票,分獨贏、位置、 連 贏 三 種方 式 , 賠 率以 獨 贏 為 最高。澳門賽狗始於1932年,創始人是賭商范潔朋。但1933年便因虧蝕而賣盤給英商 澳 門 電 燈公 司 總 經 理嘉 道 理 。 不久,嘉道理又以生意不前而賣盤給賭商畢侶儉,又因虧蝕過巨而不得不停辦。直至1961年初,印尼商人鄭君豹申請恢復賽狗,成立澳門賽狗有限公司,半年後毫無動靜,鄭君豹最後不見蹤影。於1962年3 月9日,改由 程伯庵的澳門 跑狗娛 樂 公 司 接辦 , 但 因 財力 所 限 , 至1962年秋仍未形成規模。此時,一些港澳商人説服何賢出來掛帥,組成澳門逸園賽狗有限公司,何出任董事長,是年11月,賽狗專營合約正式轉讓給逸園賽狗公 司 。 19 6 3 年 9月 2 8 日舉 行 首 場 賽事,旗開得勝,以後投注額逐漸增加。1983年1 2月何賢逝世 ,其家族無意 繼續經營。於是,何鴻燊、鄭裕彤等合組財團 ,收 購 了逸 園 賽狗 公司 7 5% 的 股份,逸園從此成為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旗下的 公司。1 984 年7月1 日,該 公司正式接管賽狗後,進行一系列改革,如將每週兩晚賽事改為四晚;投注電子顯示 屏幕 由 6線 改 為8 線, 即 每場 賽 狗由6 隻增 為8 隻; 又增 加了 不少 其他 娛樂活動。1992年該公司又採用電視轉播實況,“狗迷”不能親臨狗場也可看電
  • 視 投 注 。賽馬澳門 法 定 的 “ 互動 博 彩 ” 項 目 之一。澳門賽馬有普通獎、特別獎之分。特別獎彩池有雙連贏、三重彩、雙三重彩等,技巧複雜,是賭馬的高級階段,難以 詳 述 。 普通 獎 彩 池 則有 獨 贏 、 位置、連贏三種彩票。獨贏就是在任何一場賽事中,押中了頭馬,即算中彩,押其他馬者則皆輸;位置則是押中前三名的任何一匹馬都算贏,中彩機會最大,相對彩金則最少;連贏則要選中頭馬和二馬(不須按順序)才算中彩,難度較大,但賠率最高,故最受賭客歡迎。賽馬不是將全部投注額派彩,而是從中先扣21%作為馬會收益及繳政府博彩税,餘下之79%則用以派彩。澳門的賽馬事業, 一 波 三 折, 時 開 時 停。 開 始 是 在1842年秋,一年一度,每次賽馬,大部份騎師及馬匹都來自香港,馬場在現在的 塔 石 球 場 , 只 搞 了 三 年 便 告 停 頓 。1924年,由澳門萬國賽車會開辦,地點在黑沙環的海灘(現在馬場區),賽事比較熱烈, 但至19 41年12 月太平洋 戰事爆發,外國股東抽回股本,馬會陷於困境而停頓。直至1988年,台灣朕偉集團收購了在氹仔的賽馬車場改作賽馬,1989年1月組成以曾曉村為主席的澳門賽馬有限公司 ,號稱投資 7億元,迅 即展開有關工程,密鑼緊鼓籌備開業,怎料因承包建築工程的公司,拖欠部份工程費入稟法院控告賽馬公司,法院判決查封賽馬公司。引起賽馬公司有關人等非常 不 滿 , 後經 有 關 方 面調 解 庭 外 解決,但終告談判破裂。台灣大股東被迫出賣股權。最後,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聯同港澳一些財團組成新財團以4.5億元收購了台商在澳門賽馬公司所佔的51%股權,另注資5.5億元入該公司,組成澳門賽馬會,購置新設備,還清欠債,於1991年1月12日,澳門賽馬會正式開幕,當年馬會便扭虧為盈,以後漸入 佳 境 。 賽 馬 博 彩 投 注 總 額 由 1 9 8 9 /1990年度的4.6億元增至2000/2001年度最高峰的40億元。正當賽馬業務發展一帆風 順之 際, 19 99年 3月 9日 ,澳 門賽馬會在香港的幾個服務中心,突遭香港警察查封。2002年中香港政府修改賭博條例,禁止在香港作境外投注(包括以電話或互聯網作境外投注),此舉令澳門賽馬的投注金額大跌。澳門賽馬會為應付這一改變,計劃設立獨立彩池,接受香港賽馬投注。此計劃引起香港賽馬會的關注,遂同意兩地賽馬會作有關合作的商談 ,以達成 雙贏局面 。賽馬賽馬車博彩項目之一。本來是一種體育活動。據稱起源於1806年的美國,後來在歐洲、澳洲等地區流行起來,逐漸成為博彩活動。澳門的賽馬車博彩始於1980年,1982年澳葡政府定為相互博彩活動之一。所謂賽馬車是由一匹標準種馬拖著雙輪車,騎手坐在車上駕駛馬匹奔跑的比賽,最先到達終點者為第一,其餘依到達終點先後順次排列。觀眾可根據自己的喜愛投注。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創辦人之一(四大股東之一)的葉漢退出該公司之後,於1975年決意在澳門搞賽馬車博彩。1977年8月,澳葡政府正式給予葉漢賽馬車專營權,合約規定20年期限,每年繳交專利税450萬澳 門元。葉漢立即籌資在氹仔填海興建賽馬車場, 最後耗 資1 .5億 元於 198 0年 建成,共佔地 21.3萬平方米,跑道全長2110米,5層看台大樓面積達3.5萬平方米,全天候 跑道可容8- 12輛馬車 出賽,場內有世界一流的巨型電子影像顯示屏幕,還有電子派彩機,場內設有電話 投 注 服 務 , 另 設 “ 合 法 外 圍 投 注站”。初期有賽馬車手40名,全為澳洲人, 後 漸 起 用 澳 門人 , 參 賽 馬 匹 初 達500 匹, 後因 業務 不佳減 為3 00 匹。 澳門 賽 馬 車 場 於 1 9 8 0 年 9 月 6 日 隆 重 揭幕,當任澳督伊芝迪主持開幕儀式,觀眾人 山 人海 , 共達 1 .5 萬 人, 盛 極 一時。但好景不長,賽馬車只紅過一時,便冷寂下來。馬車會原預算一年投注額為5億 元,但 到1 981 年8 月一整 年, 只有1.3億元,1982年同期跌至1億元以下,1983年再降到6000萬元,1984 年約4000萬元。澳門賽馬車會長期入不敷出,損失非常慘重,終於1988年1月30
  • 日最後一場馬車賽完畢後宣佈結業,估計前後虧損達10億元。其後整個賽馬車場址以4.4億元轉手作賽馬之用。賽馬車闈姓一種博彩方式。亦稱“卜榜花”。清光緒年間傳入澳門,為當時十分流行的一種彩票。它以科舉制度為博彩的形式, 在 科 舉 考 試 前, 由 票 局 出 猜 買 條例,以入圍參試的士子姓氏為賭,猜得中舉的姓氏最多者獲彩銀,莊家以買彩銀兩的總額半數或55%作為彩銀,分頭彩、二彩、三彩幾等。隨著封建帝王時代的結束,科舉制度被廢除,闈姓亦不復 存 在 。總統酒店四星級酒店。位於澳門新口岸友誼大 馬 路 3 5 5 號 , 鄰 近 葡 京 酒 店 。 擁 有333間客房,包括豪華的總統套房。 設有酒吧、的士高舞廳、夜總會餐廳及桑拿 浴 室 。繆鵬飛(1936~)藝 術 家 。1958年福建師範大 學 藝 術 系 畢業。 澳 門 理 工 學院視 覺 藝術 學 校敎師 。 曾 任 前 澳門文 化司 署視 覺藝 術 學 院 副 院長,先後受聘為上海大學美術學院、南京藝術學院、北京東方文化藝術學院客座教授。作品曾於1985年“全澳書畫聯展”、1986年葡國Ca s i no Es t o r i l 美術畫廊“秋之沙龍”及“第一屆全澳雙年展,展出。1986年與畫家馬若龍等創建“澳門文化體·現代畫會”。1994年與畫家袁之 欽 等 創 建 “ 東西 方 文 化 藝 術 研 究會”。先後發表《立體主義和畢加索》、《新東方主義》等專題性文章。
  • 十八劃瓊姿樂苑曲 藝團體。1994年12月3日組成。會址設於燒灰爐峰景花園11樓H。曲 藝會的命名,取自永遠名譽會長陳瓊和會長周 健 姿 的 名 字 合成 。 圈 中 人 士 都 知道,何陳瓊在多年前收了周健姿為徒,周健姿組織曲藝會便以師傅的名字和自己連 在 一 起 ,表 達 了 這 一段 珍 貴 的 情誼 。職業及民事責任險依第49/98/M號法令規定澳門的職業民事責任保險,用以擔保旅行社的法定代理人及服務人員的作為或不作為所引致的職業民事責任。該保險包括旅行社有民事責任的,對顧客或第三者所造成的人身、財產及非財產損失,也包括旅行社因未提供所約定的服務、服務不足或有瑕疵而導致顧客支付的額外費用。該法令規定旅行社的職業民事責任保險總額不得低於澳門幣70萬元,如果因為旅行社方面的原因使該保險解體或失效,旅行社的業務須立即中止,直至情況正常化。由於職業民事責任險的有關法 令 未 能 從澳 門 實 際 出發 且 缺 乏 彈性,而受到澳門旅遊同業的普遍反對和抵 制 。職業培訓培養從事某種職業或生產勞動所需知識技能的活動。澳門當前經濟發展處於轉型期,主要靠低工資來推動的模式已經不合用,因此,官民之間均認同澳門有必要加速經濟轉型,發展以旅遊和服務為主體的經濟。為此,除了政府的鼓勵、商人和外資的資金投入外,更重要的是人材的供應,而人材除了由外輸入,便要由本地培養。澳門政府在2002年成立了人力資源發展委員會。同年亦除原有規模外,額外增撥四億元作大規模的 職 業 培 訓, 為 澳 門 發展 作 人 力 投資 。職業税澳門 以 工 作 收 益為 計 徵 對 象 的 税項。凡勞動、工作人員不論其收益為金錢或實物,固定或不固定,也不論支付方法及貨幣均屬計徵範圍。由第2/78/M號法律(職業税章程)所規範。計徵納税人分為兩組,凡在本地區替他人工作的僱員均列入第一組,凡從事自由專門職業者,如醫生、律師、會計師等則屬第二組。兩組的可課税收益核定略有不同,第一組是以未扣除生活開支前的總收入為對象,第二組則以扣除從事有關業務的成本負擔後的凈額計徵。不論屬於何組,均按相同的累進或分級税率計徵税金,最高為12%,該税種於2003年度作較 大幅度 的修訂 。《職業税章程》(第2/78/M號法律)有關徵收職業税的法律。1978年2月25日頒佈,取代1964年的第1632 號法令,確定徵税對象,後經第12/2003號法律修訂。共分9章97條。按照該規章的規定,職業税是以工作收益為課征對象,該收益包括金錢或實物,不論有否就 其 簽 訂 合 同 ,受 益 是 固 定 或 不 固定,亦不論其來源或地點、就其計算及支付方法及貨幣如何,且其性質無論是確定或偶然、定期或額外,其名義無論是薪金、月薪、酬勞費、聘請金、出席費、津貼、賞金、佣金、補助金或獎金的所有報酬;另外,納税人分兩類,第一組納税人是指替他人服務的人士,第二組納税人為自資從事業務者,其税率按可課税的年收益以纍進方式計算。該法律同時亦規定了不可課徵的對象、職業税的累進税率、具體課税的程序、税項登記和結算、稽查和罰則以及申訴機制等內容。《職業税章程》新規定經第12/2003號法律作出修訂,於2003年10月1日開始生效,其內容主要就原規 章的工作收益、不科税收益的範圍作了修改,從而使公務員也成納税人,而且將免税額提高,並收窄了免納職業税的主體範圍,目的在於讓更多有經濟能力者繳納職業税,從而使社會的税收機制更加公平。另外,職業税納税人享有減收税額 2 5 % 的 優 惠 。轉口貿易珠江三角洲西岸貨物可經澳門港口輸往外地。澳門1995年12月18日第66/95/M號法令,規範了對外貿易的操作法則,界定了貨物的原產地分類,使統計方法可區 分 本 地 產品 出 口 和 非本 地 產 品 出口,有別於法例生效前的出口統計。澳門的轉口貿易分直接轉口和經過澳門地區的再出口。2001年按目的地統計之直接轉運額為30.7億澳門元,頭四位的國家和地區分別是台灣、盧森堡、中國和美國,共佔總值的85%。從外地進口而未經加工或加工的附加值不足以獲得澳門產地資格的出口貨品作為再出口貨物
  • 統計 。2 00 3年 再出 口貨 物佔 總出 口 的21.4%,達44.4億澳門元。澳門國際機場於19 95年1 2月正 式啟用後 ,貨運 量有大幅的增長,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和澳門優越地理位置,使澳門具備“物流中心”的條件。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於2001年2月12日委托航空顧問公司研究開拓澳門航空貨運的潛力,研究著重於在澳門國際機場附近建立“物流中心”的可行性。而相關的填海工程已於2002年9月開始施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致 力 發 揮澳 門 發 展 航空 貨 運 的 優勢,促使澳門成為珠江三角洲內一個具規模的“物流中心”,增加轉口貿易的能 力 。《轉型中的澳門經濟》經濟論文集。楊允中著,澳門日報出版社1991年12月出版。全書152頁,編入作者在不同時期發表的經濟論文17篇,涉及分析澳門工業轉型,旅遊業優化及旅遊區域合作,澳門經濟管理提高等問題。是較早探討澳門經濟定位、結構轉型和區域經濟合作的綜合性論著。藍欽文(1936.6~)廣 東 興 寧人。 獲 香 港 神 學院神 道 學學 士 學位 。 廣 西 藏 族 自治 區 政 協 委 員 、廣東 省 興 寧 市 政協常 委 、 廣 西 海外 聯 誼 會 副 會長、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基督敎會宣道堂總堂主任牧師、基督敎宣道堂港澳區聯會暨愛心工程基金會主席、澳門學園傳道會會長。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 員 會 委 員。 先 後 被 授廣 東 省 梅 州市、興寧市榮譽市民,湖南省岳陽市榮譽市民,湖北省大冶市榮譽市民。藍鏵纓(1941.9 ~)廣 東 大 埔人 , 生 於 浙 江 。第 九 屆 廣 東 省 政協委 員 、 第 二 任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行政 長 官 選 舉 委員 會 委 員 、 澳 門體 育 委 員 會 委員、澳門旅遊零售服務業總商會會長、澳門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澳門單車總會會長。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委員會委員、澳門葡京珠寶集團董事總經理、澳門新權興廣告印刷有限公司董事長、澳門嘉能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澳門天彥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等。曾任第七、八屆廣東省政協委員。2002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體育功績勳章 。《舊中國雜記》歷 史 著 作 。 美 國 威 廉 · 亨 特 (Wi l l i am C .Hunt e r,1812~1891)著沈正邦譯、章文欽校。該書初版於1885年,1911年 再版。1992 年12月由廣 東人民出版社出版。作者是鴉片戰爭前廣州僅有的幾個懂中文的外國僑民之一。在中國生活40年。經歷了中西關係的深刻變化,對中國社會生活的情形有一定的了解。書中所記的年代有遲至19世紀末 期 , 但 重 點 在 1 8 4 4 年 以 前 的 2 0 年間,所記的範圍包括中國及海外,但重點在中國南部,特別是廣州和澳門。書中對當時廣州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有所反映,也介紹了長期居留澳門的西方僑民,如馬禮遜、錢納利、龍思泰等 。該書對澳門歷史的敘述頗多錯漏,但對澳門優美的環境、氣候和當時社會情形的描述卻是生動而可信的。它與《廣州“番鬼”錄》同屬具有原始資料價值關於早朝中西關係和中西貿易的作品,其中不少資料, 被中外研究 者一再引用 。薩拉沙博士大馬路(Avenida do Dr.Oliveira Salazar)見友 誼 大 馬 路 。薩默劫獄事件184 9年( 清道 光二十 九年) 6月 7日,來澳門度假的香港中學敎師、新敎徒薩默(James Summer)在觀看基督聖體節盛大的宗教遊行時拒絕脱帽致敬,亞馬留將其逮捕。第二天英國海軍高級軍官亨利·凱培爾(Henr y Kepp e l)及斯坦夫利(S t av e l ey)等求見亞馬留,要求釋放薩默,亞馬留拒絕。凱帕爾決定趁亞馬留離澳時,發動突然襲擊。他命令“摩安特”號軍艦的海軍陸戰隊分乘幾艘小艇在南灣登陸。分兵兩路,一路進攻市政廳的警衛室,解除衛兵的武裝;另一路直撲監獄,搶救薩默。整個劫獄行動,打死打傷 葡兵共3 人。這次 事件一度 導致英、葡關係緊張,後經葡萄牙方面一再抗議,英國政府同意向葡萄牙道歉,撫恤死者家屬,並對凱帕爾進行申斥 。醫人廟見白 馬 行 醫 院 。醫療社會工作服務社會工作專業人士在醫療機構內為病者提供的社會服務。期以預防或緩解其 因 病 患 所 帶 來 的 社 會 及 心 理 上 的 問題,協助病者及其家屬處理因疾病而出現的家庭、社會、經濟、職業、心理等問題,以提高醫療效果及增強病者的自顧 能 力 。醫療衛生根據1992年6月8日第29/92/M號法令,澳門衛生司被委任提供衛生和預防疾病所需的工作;提供基本保健(初級衛生護理)和醫院保健(特級衛生護
  • 理),此外還要與其他有關組織合作,推廣病人康復及社會復原的工作。1997年衛生司工作人員人數為2113人,全年支出為10.5億澳門元。2003年全澳居民與醫生之比例為447∶1,與護士之比例為 4 4 4 : 1 。醫院保健包括屬於衛生司之仁伯爵醫院和屬於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之澳門鏡湖醫院。兩間醫院可供應之床位計有846張 普通床位 、18 張深切治 療床位 、8張手 術後 床位 、3 0張急 診床 位和 14 5張透析及新生兒等床位,合共1047張,居民與床位之比為438∶1(高於葡國和中國)。兩所醫院在1996年之門診和急診人數分別為245,594和200,747人次,留院人數為27,172人次。在1997年有1895名員工服務於醫院保健,其中醫生333名(17.6%),護士673名(35.5%)。基本保健包括346間提供基本保健的醫護場所: 衛生司屬下 的機構包括 9間衛生中心、澳門衛生司公共衛生化驗室、捐血中心、藥物事務辦公室、結核病中 心 等 。 非 官 立機 構 包 括 同 善 堂 診所、工人醫療所、各街坊會醫療所、澳門歸僑總會診療所等19個,以及305間私人開業診所。在全澳346間醫護場 所中共有1075名員工,其中醫生佔502人(46.7%),護士佔254人(23.6%)。在診治服務方面為市民提供全科、內科治療、 兒 科 、 婦 科 、成 人 保 健 、 兒 童 保健、預防接種等服務。1997年全年疫苗注射總數為151,966劑,主要為乙型肝炎 、 抗 脊 髓 灰 質 炎 。 在 1 9 9 7 年 共 有8009名捐血者,向兩間醫院提供血液及其合成品共15,534單位,滿足全澳之需 。澳門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健康人口地區之一 :19 97年 錄得5 031 名活嬰 ,出生率為12%,連續第九年下降。2003年出生率為7.2%。1997年錄得1293宗死亡個案,死亡率為3.1%,2003年死亡率為 3.3 %, 200 3年 嬰兒死 亡率 為0.6%。2003年三大主要死因為循環系統疾病32.4%,腫瘤28.6%,呼吸系統疾病14.7%。1997年記錄了797宗強制性申報疾病,比前一年上升7.1%,主要疾病為肺結核病482宗(60.5%),其他形式結核病93宗(11.7%)及丙型病毒性肝炎54宗(6.8%)。預期壽命男性為77.1歲,女性為81.3歲。為保障居民健康和實現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在2000年人人都有衛生保健的目標,澳門政府正在 改 革 現 存的 官 立 醫 療衛 生 服 務 體制、醫療給付方式、預防層面的健康服務和教育,以及在完善復健與善終服務方面 作 出努 力 。嬰兒保健醫療機構澳門的醫療機構主要可分政府(公立)、私立和民間團體組織三大類。屬於政府的醫療系統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局負責。其中又分為負責專科門診、住院及急診服務的仁伯爵綜合醫院(山頂醫院) 和全科衛生 護理兩部份 。全科衛生護理包括分佈在全澳各區及離島的七間衛生中心和兩間衛生站、捐血中心 、 公共 衛 生化 驗 所、 藥 物事 務 廳等。 澳 門 現 有私 立 醫 院 一間 ( 鏡 湖 醫院),設有門診及住院部。澳門民間社團、 慈 善團 體 設立 的 醫療 機 構為 數 不少,其中較具規模者有工人醫療所、同善堂診所,街坊會診所、澳門歸僑總會診療所、協同醫務所等。由於澳門沒有醫學院,所有在中國、葡國以至其他地區醫 學 專 業 畢業 者 ( 如 具有 澳 門 居 留權) 均 可 申 請在 澳 門 註 冊行 醫 。 截 至200 2年1 0月底 ,在衛 生局註 冊的執 業西醫有513人;牙科醫生39人;牙醫師84人;中醫生14人;中醫師204人。註冊綜合診所35間,西醫醫務所322間,牙 科 醫 務 所 1 0 8 間 , 中 醫 醫 務 所 1 8 5間。衛生局近年來透過直接撥款和間接資助方式,向鏡湖醫院及其他慈善性質醫療機 構提供 資助 。醫療器材業經營血壓計、噴霧器、助行拐杖、輪椅等醫療商品的行業。作為一門新興行業, 20 世紀 80 年代 初方 在澳 門發 展起來。目前澳門約有10家專門售賣醫療器材用品的店舖,除此之外,一些藥房亦有出售普通的診療用具。醫療器材用品的貨源主要來自美國、德國、台灣和中國 內 地 。醫藥分家政策澳門社會的大多數居民,特別是中國籍人士在患病就醫時,除了去兩間醫院外,一般都去散處於大街小巷的醫務所、診所,並就地取得藥物治療。1989年澳門政府宣佈要執行醫藥分家法例,並於1990年9月19日頒佈58/90/M 號法令,對澳門從事藥物業的活動及藥物進行管制,包括中藥店及配製中藥方劑藥廠的活動,麻醉藥物和精神科藥物的交易及使用和藥物的登記。澳門政府考慮到澳門社會的具體條件,決定這項法令頒佈後設一個過渡時期以作緩衝,並設立一個由行政當局、中華醫學會、消費者委員會、藥物商會、街坊會及一些工會 的 代 表 組成 的 藥 物 政策 關 注 委 員會。委員會在認為社會條件成熟後,即可向澳門政府提出執行此法令。90年代
  • 以來在澳門實行醫藥分家而又不分家的雙軌制辦法,即既容許醫生仍然可在診所供應藥物給就診的病人,但又可以在就診病人的要求下,開處方給病人到政府認可的藥房購買藥物。要改變現行的雙軌制給藥辦法,實行醫藥分家,必須經過藥物政策關注委員會討論認為具備條件 時 , 報 請澳 門 政 府 批准 , 方 予 實施 。《蹣跚》現代詩集。陶里 著。《五月詩叢 》之五。澳門五月詩社1991年出版。全書分“時空的心靈效應”、“澳門景觀”、“生 命的 版圖 ” 、“縹緲 曲”、 “古 都行”、“酬”六卷。集中詩篇是以現代主義為創作目標的成功作品,又把現代詩的精神面貌和技巧創造融入中國傳統的風格,從而創造出個人特色。書中多是抒情詩,但大都以變形扭曲來表現出內心的情感,記錄了詩人的自我情感和獨自性格。部份詩篇滲有詩人對歷史的感觸和對 現實社會 的慨嘆 。瞿國英(1943~)生 於 上 海 ,上海 第 一 醫 科 大學 公 共 衛 生 學士 、 醫 學 碩 士 。現任 澳 門 特 別 行政區 政 府 衛 生 局局長 , 《 澳 門 醫學 雜 誌 》 主 編 ,《醫學和 健康雜誌 》主編。 曾任澳門 衛生司 副 司 長 ,澳 門 仁 伯 爵綜 合 醫 院 院長。著有《澳門寄生蟲學》,曾發表的醫學論文有《澳門腸道蠅蛆病》、《寄生蟲病 ——公共衛 生水準之指標之一 》等 。《簡陋劇場劇集》劇 本 集 。 周 樹 利 著 。 1 9 9 5 年 出版。 全 書 共 收短 劇 2 2 齣, 寫 作 時 間 自1975年至1 993年。全 部劇作均曾在 舞台上演出,部份還在港澳地區的話劇比賽中獲獎,而演出者多為老年人和中小學生。劇作題材以現實生活為主,從各方面反映出澳門市民的善良和青少年的生活情懷,也側重於家庭倫理的刻劃,富有教育意義。劇作形式多樣,有童話劇、諷刺劇、實況劇、寓言劇等。表現手法平實清新、自然流暢,較少以尖鋭的矛盾衝突來激化劇情。大部份作品為適應演出的需要,都是用粵方言寫成,具有濃 厚的地 方特色 。簡朗秋(1940.7 ~)廣 東 南 海人 。 第 二 任 澳 門特別 行 政 區 行 政長官 選 舉 委 員 會委員 、 澳 門 中 華總 商 會 常 務 理事 、 澳 門 日 報 讀者 公 益 基 金 會 名譽顧問、澳門同胞籌備慶祝國慶委員會常設委員會委員、澳門南海同鄉會名譽會長、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高級行政經理、澳門怡利電子廠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政制組副 召 集 人 , 澳 門政 府 諮 詢 委 員 會 委員,澳門獅子會會長,澳門廠商聯合會常 務 理 事 。歸僑澳門向來是華僑告老歸田、安度晚年的樂 地。2 0世紀 20、 30年 代一批 批僑居美洲的老華僑回澳定居,讓兒女出國接班或在港澳經營小生意。華僑生活克勤克儉、奉公守法,是澳門政府最歡迎的市民。前來澳門定居的歸僑總數逾4萬 人 , 多 為 2 0 世 紀6 0 、 7 0 年 代 , 因東南亞及其他地區發生排華及戰亂被迫來澳定居者,他們來自世界40多個國家和地 區 , 如 緬 甸 、柬 埔 寨 、 印 度 尼 西亞、 馬 達 加 斯 加 、秘 魯 、 美 國 、 加 拿大、帝汶、越南、墨西哥、老撾等。這些歸僑中,很多是在僑居地時從事僑社各方面的愛國工作,如學校、醫院、體育、文娛等,有很多優秀人材。1968年各地歸僑認為有成立歸僑總會之必要,旨在 團 結各 地 歸 僑, 維 護 歸僑 正 當 權益,弘揚愛國愛鄉的優良傳統精神,進而與澳門同胞一起共同為澳門的繁榮發展作 出 貢 獻 。澳 門 歸 僑 總會 有 自 置 會址,有組織、頤康、旅遊、青年等各種活動,內容豐富,會員約3000人,在澳門是一個頗具 規模的團體 。《雙十年華》短篇小説集。寂然、梁淑琪合著。澳門日報出版社2001年出版。全書共收8篇 短 篇小 説 ,作 者 二人 各 佔4 篇 , 題材廣泛。《雙十年華》探討的是愛情與青春,是寂然利用簡明的人物和故事情節,以傳統的敘事方式寫成。《圈》探討了命運與人的關係,採取了多重結構的敘 事 方 法 。雙喜珠寶金行澳門一間主要經營黃白金飾,珠鑽玉石等名貴商品的商行。位於澳門新馬路 。《雙語精英與文化交流》研究澳門史、澳門教育史的學術論文集。作者劉羨冰長期在澳門從事教育工作,並在課餘進行學術研究。她在該書中 以 豐 富 、 翔 實的 史 料 和 深 刻 的 分析,論述雙語人才與中外文化交流的關係;從中外語言溝通的歷史狀況中探討中、葡、英三種語言並存的作用,肯定雙語人才對促進東學西漸、西學東漸和中西文化的發展都起了良好的作用。還闡述了澳門半島作為較早對外開放窗口的發展過程。作者在結集的論文中提出
  • 許多獨到的見解,如澳門是歐洲人學漢語最早的基地之一;澳門創立了遠東第一所高等學府;澳門孕育了歐洲第一位影響深遠的漢學家-利瑪竇;中國最早的留學生是從澳門放洋等等。該書收入澳門基金會編輯出版的《濠海叢刊》,1995年出版 。雞頸馬路(Estrada da Po n ta daC a br i t a)在氹仔東部。由美副將大馬路起,環繞大氹山的北面和東面,到路氹連貫公路北端。長約3200米。大氹山又名雞頸山, 馬路 因而 得名 。鄺秉仁(1915~)廣 東 台 山人。 畢 業 於 嶺 南大學 , 敎 育 工 作者。 曾 任 第 六 屆全 國 人 大 代 表 ,澳門 中 華 總 商 會顧 問 , 澳 門 中 華教 育 會 顧 問 , 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董事,澳門台山同鄉會名譽會長,澳門立法會第一、二屆議員,澳門培正中學校長、澳門培正同學會 顧 問 。鄺耀林(1948.8~)廣 東 開 平人 , 生 於 澳 門 。澳門 大 學公 共 行政 學 士 。 澳 門 法律公 共 行 政 翻 譯學 會 監 事 長 、 澳門公 務 專業 人 員協 會 會 務 顧 問 、澳門沙龍影藝會會員大會主席、世界華人攝影學會創會會員、《澳門日報》攝影版專欄作者。曾任澳門沙龍影藝會會長、國際沙龍主席。多次於港澳舉行個人攝影展並屢獲獎項,獲英國皇家攝影學會高級會士、新加坡東南亞攝影會及港澳多個攝影會會士名銜,並為美國紐約攝影會高級會士及駐澳門代表之一。顏延齡(1948~)福 建 晉 江人。1980年移 居澳門 。 第十 屆 全國政 協 委員 、 第二任 澳 門 特 別 行政區 行 政 長 官 選舉 委 員 會 委 員 。澳門 寶 盛 集 團 總裁。屬下的企業有寶盛建築置業有限公司、寶盛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寶盛紡織輕工進出口有限公司、寶盛化工機械進出口 有 限公 司 、寶 盛 投資 企 業有 限 公司、華寶發展有限公司、三福貿易(澳門)有限公司、福建工藝品公司、誠信食品 土 產 有 限公 司 、 聲 維洋 行 有 限 公司、華聯電訊有限公司、寶康食品有限公司、福建海富房地產有限公司、福建寶祥羽絨製品有限公司、寶佳房地產有限公司、漳浦華大產品有限公司、寶頤實業有限公司(台北)、悉尼經濟貿易中心有限公司、山尼私營有限公司(新加坡)、福州三友大廈有限公司、寶盛實業(洛杉磯)有限公司等。澳門福建同鄉總會會長。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第九屆全國政協委員、福建省政協常委、福建省僑聯常委 。《雜俎》(M o s a i c o)澳門葡文化協會(C í rc ul o Cul tura l deMacau)機關報。以葡、英、中3種語言出版,由澳門瑞生中西印務局承印。從19 5 0 年 9月 1 日 至 19 5 7 年 12 月 共 發 行17卷 ,88 期。漢 學家高 美士許 多重 要論文在此發表。澳門基金會自2000年起重 印 。《離岸服務税務優惠》澳門的離岸法例於1999年11月1日正式生效。離岸服務指一切經由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簡稱貿促局)所審批及監管的、由境外投資者在澳門所經營的離岸服務業。與“離岸業務”的定義略有不同,後者指一切由澳門金融管理局所審批及監管的、與金融有關的離岸業務。根據貿促局的規定,申請在澳門開辦離岸服務業的機 構必須符合3個基 本條件:①只採用非澳門幣為交易及結算貨幣;②只針對非澳門特區居民為銷售對象;③只針對 非澳門特區市場 。凡符合由貿促局所定立的有關條件的離岸機構均享有寬免利得税、營業税及印花税等税務優惠。此外,獲准在澳門定居之離岸機構的領導及專業技術人員均可獲得豁免其在所屬機構工作的首三年度的薪俸税。根據貿促局的規定,享有離岸服務税務優惠的離岸服務業可以分 為2 0大 類: ①商 業代 辦及 中介 服務、②遙距售賣業務、③取得及提供商業資訊、④船隻及航空器經營及管理服務、⑤提供交件服務、⑥接待客戶並為其提供資訊及接洽訂單服務、⑦調查及保安業務、⑧資料設備顧問、⑨資訊顧問及程式編寫、⑩數據處理、(11) 數 據 庫業務、(12)調查及發展業務、(13)法 律 業務、(14)會計審計及税務顧問業務、(15) 貿易及管理顧問業務、(16)建築工程及相關技術業務、(17)技術試驗及分析業務、(18)包裝業務、(19)行政及檔案支援業務、(20)職業培訓業務。“離岸業務”税務優惠由《第58/99/M號法令》第12條予以規定 。離岸業務澳門金融市場中的離岸業務銀行以外資銀行開設的分行形式為主。在澳門開設離岸業務銀行須經總督批核。獲准
  • 照經營的離岸業務銀行對與非澳門居民客戶的業務往來不受限制。但當與澳門居民客戶進行業務活動時,則有具體的規定。首先,在接受存款時,只能吸納金額超逾澳門幣25萬元之通知存款或定期存款。其次,只可以發出債券或存款證或其他類同性 質的金融工具 。《離岸業務之法律制度》(第58/99/M號法令)1 9 9 9 年 1 0 月 1 8 日 頒 佈 , 法 令 規定,離岸業務乃是透過以非澳門幣之貨幣為單位之交易活動,單純與非居民進行對象為澳門地區以外之市場之經濟活動;離岸業務的服務對象為非澳門地區居民,所涉及的經濟市場不在澳門地區內, 而 交 易 所使 用 之 貨 幣亦 非 為 澳 門幣。獲許可在本地區設立之離岸業務包括離岸金融業務、離岸信託業務、離岸商業及輔助服務;由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貿易及投資促進局按上述法令之規定許 可 有 關 機構 之 設 立 及對 之 進 行 監管。上述法令同時規定獲許可在澳門地區營運之離岸機構可以享有一系列的税務優惠,包括:豁免從事離岸業務時獲得之收益之所得補充税、營業税、部份印花税等,以及按法律規定獲許可在澳門定居之離岸機構領導人員及專門技術人員,自其在本澳開始職業活動起至第三年之 12 月3 1日 止, 獲豁 免與 離岸 機構向其發放之工 資有關之職業税 。離島氹仔 島 和 路 環 島是 澳 門 的 兩 個 離島。澳門的離島早期並沒有行政管理機構,2003年兩島面積共18.6平方公里(包括路氹填海區),佔澳門總面積6 8%。後來其市政事務則由海島市市政廳(今由民政總署)負責。與澳門半島 相比,離島過去十分落後,人口稀少,只有一些小農村、漁村和鄉鎮,以漁農業為主,工業只有幾家炮竹廠和石礦場,商業則只有供村民購買日常用品的小雜貨店。這種落後狀況之所以長期存在,主要原因是與市區交通聯繫十分不便,只靠小汽船來往,要花半小時到一小時才能到達,遇上大風便要停航。1969年路氹連貫公路和1974年澳氹大橋相繼通車後 ,加 上2 0世 紀7 0年 代以 後澳 門 經濟的迅速發展,離島的開發才逐漸加快步伐 。進 入 90 年 代, 友誼 大 橋、 九 澳港、澳門國際機場相繼建成,沿路氹連貫公路兩側進行大規模填海工程,成為澳門的新工業區,通往廣東省珠海市橫琴 島 的 蓮 花 大 橋 於 1 9 9 9 年 底 完 工 ,200 4年 底西 灣( 第三 條澳 氹) 大橋 通車。計劃修築的廣州—— 珠海—— 澳門鐵路的澳門火車站也將會在路氹填海區興建。這些都加快了離島的開發與發展,離島的地位也 會日益重要 。離島在加速發展。離島婦女互助會家庭服務中心社會服務 機構。2 000年 6月成立 。位 於 氹 仔 平 民 新 邨 第 9 座 舖 位 J 、 K及L。屬於離島 婦女會管理 。服務目的 為爭取和維護婦女的合理權益,促進家庭的和諧。服務包括向求助之家庭或婦女提供輔導與個案轉介,舉辦各類型的家庭活動和講座,幼兒暫托服務等。受社會工作局 財政與技 術輔助 。糧食業澳門 市 面 銷 售 的 糧 食 主 要 有 兩 大類:大米和麵粉,其他雜糧所佔數量不多。現時全澳米舖總數約11間,經營批發零售業務,但幾乎所有大小超級市場及雜貨舖亦有銷售大米。澳門米市直到1954年 以前仍然是 洋米的天下 。195 4年中國大米開始打進澳門市場,當時的南光公司是中國大米的總代理。中國大米在澳門大米市場的佔有率迅速擴大,到1958年便佔全澳大米銷售量的90%以上,其餘不到10%是泰國米、越南和金邊米。80年代中期,隨著澳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米質要求日精,於是澳門的大米市場發生很大變化。1985年中國大米的進口量下降到僅佔54.9%的低點,泰國米已升至43.8%,現時中國大米銷量約佔澳門市場大米總銷量的16%-20%。麵粉主要來自香港三家麵粉廠,佔澳門總銷量的七成以上。此外,還有日本、澳大利亞、美國、加拿大等國的麵 粉 。額外給付所有收取養老金、殘疾恤金、救濟金及各種補助金之補充給付。受領人均可於每年 1月份領 取相等於 月補助金 的額外津貼, 並與補助金 一起領取 。
  • 十九劃難民救濟對於受戰亂或政治迫害而逃至澳門的外國人士,經有關的政府部門甄別為難民後,對有需要援助者提供住宿、衣服、日用品或津貼之幫助,並協助其遷往願意收容的國家。過去澳門收容的難民大多以越南及東帝汶人為主。在1999年1 2月 20 日回 歸前 全部 的難 民均 已 獲得處 理而 撤 離澳 門 。藝音文化中心音樂 團體 。1 99 5年 成立 。旨 在 推廣澳門的音樂文化活動。成立時值冼星海誕辰90周年,於1995年6月主辦紀念冼星海誕辰90周年音樂會。為推廣音樂文化,先後主辦由國家一級指揮施明新主持的合唱指揮班、“春天的旋律”音樂會、與澳門樂團青年協會合辦的新青年音樂會、由中國合唱協會會長兼國家一級指揮家嚴良堃主講的合唱指揮班 、“海峽兩岸港澳齊聲唱音樂會”、“紀念音樂家何安東音樂會”,並參與中央芭蕾舞團演出《紅色 娘子軍》之伴唱 。藝聯澳門歷史上第一個職業劇團。1942年4月由 張雪峰發 起,在澳 門成立的 由澳門、香港藝人組成的聯合劇團。創團中心人物還有潘皋、陳有后,鮑洛夫、梁寒淡、鄧竹筠、梁福和等人。藝聯留澳不足半年的時間裏,排演了多齣大型劇目,如《武則天》、《生死戀》、《雷雨》、《日出》、《茶花女》、《明末遺恨》、《巡閲使》等。同年下半年,藝聯轉往廣州及內地大後方巡迴演出,宣傳 抗 日 救 國。 抗 戰 勝 利後 , 宣 佈 解散 。藥山禪院又名藥王禪院。座落在賈伯樂提督街。傳統廟宇建築,看似古老,實際建於19 33年 ,迄 今僅6 0多 年。創 建者 是廣州惠愛街藥王寺住持果清和尚,其擅長醫術,懸壺濟世,晚年來澳,興建藥山, 擬 作潛 修 靜 室, 豈 料 該寺 還 未 竣工,他卻已圓寂。連勝馬路竹林寺之住持為完成果清遺願,續建成藥山。該寺殿堂面積寬廣,樑柱高大,供奉多座金身菩薩像,莊嚴肅穆。院左接通一幢小洋樓,上為靜室,下為廳堂,其後建有祿位祀壇。兩幢建築物前的庭園相通,環 境 幽 靜 。藥山藥王禪院見 藥 山 禪 院 。藥物事務廳藥物事務廳由“稽查暨牌照處”及“藥物監測暨 管理處”組 成。隸屬於 澳門衛生局,為廳級單位。稽查暨牌照處的職責是:①就製造、批發及供應藥物與傳統及常規藥用產品,訂定發給許可之質量標準及條件;②監察藥物與傳統及常規藥用產品之優質生產、分銷及供應規則之遵守情況;③查核藥物與傳統及常規藥用產品之療效、安全及質量是否符合標準,並將可能危害公共衛生之不當情況通知衛生當局,以對此作相應處罰。④向藥物製造商、進口商、批發商、 藥 房 , 以及 中 醫 醫 藥場 所 發 出 准照。藥物監測管理處的職責是:①登記獲許可在澳門銷售之所有藥物,並保持更新資料;②將已接受評估的藥物登記請求,呈交藥物登記技術委員會,以便查核藥物之製造、進口、銷售及使用之資料;③收集、處理及公佈關於澳門傳統及常規藥物之製造、進口、銷售及使用之資料;④收集關於進口藥物在進口國之價格資料,並訂定其在本澳銷售時之最高價格;⑤確保對適用於藥物廣告的規則之遵守;⑥促進藥物質量之驗證工作 ; ⑦訂 定 並 推行 藥 物 監測 資 訊 系統,並公佈所得結果。另外,基於藥物治療及藥物管理,新產品無論是被列入
  • 或不被列入藥物檔案、藥物名單及處方集時,均須聽取藥物事務廳之意見 。《藥品登記法》(第59/90/M號法令)制定澳門藥品登記制度的法令,於1990年9月19日頒佈。根據該法令,所有未 經 預 先 登記 的 成 藥 均不 得 投 放 市場,故該法令規定了澳門藥品登記的目的和範圍、藥品登記所需的申請研究和檢驗的一系列步驟,同時亦規定了拒絕或註銷登記的要件、藥物包裝和容器標準等相關內容,其目的在於通過藥品預先登記的方法監管藥品市場的運作,保證藥品的質量及安全性,以保障消費者的 利 益 。麗都天橋位於澳門白朗古將軍大馬路口、美副將大馬路及罅些喇提督大馬路交界十字路口處,跨 越4個主要 街口。是澳 門唯一 一 條 跨 過十 字 路 口 的大 型 重 要 天橋。罅些喇提督馬路是澳門西區中區通往關閘、台山北區的主幹線,而白朗古將軍大馬路與美副將大馬路是中區南區通往青洲、筷子基、台山的主要幹線,自從筷子基及北灣填海,台山及青洲發展為住宅區之後,該十字路口就成為人車 爭 道 的 焦 點 , 造 成 嚴 重 交 通 問 題 。1993年,該天橋由葡資德力公司興建,施工斷斷續續至1995年方由另一建築工程公司完成。該天橋是跨度最大的一個十字天橋,橋四邊設有上落自動扶手電梯共八個,建成時為當時澳門設備最先進的大型天橋,且使用率頗高,由於距賽狗場很近,故賽狗期間可使行人和來往狗場的 車輛均暢 通無阻 。麗斯攝影器材澳門一間經營攝影器材的店家。位於新橋 渡船街 57號 地下 。19 81年 8月 1日開 張。 專營 各國 攝影 器材 、高 級 相機、鏡頭、手提攝錄機及配件、鐳射影音器材、迷你卡式唱機、高級計算機、圖文 傳 真機 、 影 樓證 件 相 、寶 麗 來 快相、彩色冲印放大、特約外影錄像、文件、證件 影印、精 修相機 。霧多霧是澳門地區春天天氣的顯著特徵。 冬 末 春 初 , 東北 季 風 仍 有 一 定 勢力,溫度還未顯著回升,而東南季風則已開始活動。東南季風帶來的暖濕空氣經過溫度較低的海面或地面時,由於空氣溫度下降,水汽便凝結而形成霧。澳門多年平均每年有霧19天,大部份集中於 春 天 , 其 中 3 月 7 天 , 2 月 和 4 月 各 4天。最多的時候,3 月的霧日達15天 ,2月和4月也分別有1 3和12天。1969 年是澳 門有 霧最 多的 一年 ,共 有4 3天 。贈與暨遺產税澳門對接受第三者贈與或承繼財產者徵收的税項。1901年頒佈法例,後經1 9 6 9 年 1 7 9 3 號 法 例 修 訂 , 並 沿 用 至今。對承受者與授與者間的親屬關係有不同的 徵收税 率,由 2%~ 33% 不等 。澳門的贈與暨遺產税起徵點甚低,超過澳門幣1千元的財物贈與或遺產即屬 徵税範圍。 現行税率 表如圖 。贈與暨遺產税税率表羅少榮(1927.9~)廣東普寧人。畢業於廣州國立第二僑民師範學校。全國僑聯會顧問、廣東省僑聯顧問、汕頭市僑聯顧問、澳門歸僑總會會務顧問、澳門潮州同鄉會永遠會長、金華石油有限公司副董事長,金華 貿 易 行 、 國 昌企業 發 展 公 司 董事 長 。 曾 任 廣 東省 第 六 、 七 屆 政協委 員 , 澳 門 基本法 諮 詢 委 員 會委員 , 澳 門 特 別行政 區 第 一 屆 政府推 選 委 員 會 委 員, 澳 門 歸 僑 總 會 會長 。羅立文(Raimundo Arrai s doRosár io ,1956.8~)生 於 澳 門 。葡萄 牙 波 爾 圖 大學 工 程 學 院 土 木工 程 學 士 , 並 完成葡 萄 牙 新 里 斯本大 學 土 力 學 學位 後 研 究 生 課程 。 現 任 澳 門 特別行 政 區 駐 葡 萄 牙 經 濟 貿 易 代 表 處 主任、駐歐盟澳門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 、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 中 國 澳 門 駐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常 駐 代表。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成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協進會理事 、土地基金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立法會第四~六屆官委議員,以及工務運輸司廳長 、 副 司 長 、 司 長 , 土 地 委 員 會 主席、交通高等委員會主席、文化委員會委員、體育委員會委員、中葡土地小組葡方代表、國際機構專營公司董事局助
  • 理、澳門商業銀行監事會成員、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主席等。1999年獲葡萄牙政府頒授國家殷皇子軍官級勳章,同年獲澳門政 府頒授功 績勳章 。羅永源(1943~)廣 東 開 平人 , 生 於 澳 門 。華 南 師 範 大 學 中文學 士 ,澳 門 東亞 大 學 公 共 行 政學 士 。 澳 門 官 樂怡翻 譯 中 心 翻 譯員 、 第 二 任 澳 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 官選舉委員會委員 。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郵電司郵務廳廳長暨行政委員會委員。1984年獲澳門政府頒授勞績勳章。曾於1989年在泰國曼谷亞太郵務訓練中心發表題為《特快專遞服務》專題 文 章 。羅安達(Lourenç o Antó ni o doRos á r i o,1954~ )生於 澳門 。 19 78 年 葡萄 牙波 爾 圖大學工程系土木工程學畢業。曾任職澳葡政府工務運輸司。現經營羅安達土木工程事務所,為葡萄牙工程師工會北部工會成員。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 委 員會 委 員 。羅伯特 ·埃利奧特(C a p t a i nRober t Ell i o t,1784~1824)英國海軍上校、業餘畫家。具有藝術天分,擅長鉛筆素描和速寫,筆法細緻,線條 精確。1 822~ 1824 年隨軍 艦到印度和中國。1824年在澳門寫生,題為《北眺澳門南灣景色》和《南眺澳門南灣景色》的素描是他的代表作,從不同角度完整地記錄了鴉片戰爭前南灣的面貌和澳門城市規模。《南眺澳門南灣景色》畫面的右側,還描繪了中國税館和高聳的旗杆,對研究澳門歷史和南灣的建築有一定 的參考價值 。《北眺澳門南灣景色》羅庇士(Carlos Albert o Roldã oLopes,1948~)生於 葡 萄 牙里斯 本 。畢 業 於葡萄 牙 里斯 本 高等技 術 學 院 電 子工 程 系 電 訊 專業, 葡 萄 牙 工 程師會 會 員。 現 任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政府郵政局局長、郵政局行政委員會主席、郵政儲金局行政委員會主席等。曾任澳門郵電司電訊廳廳長、無線電暨工業廳廳長、副司長、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澳門政府駐澳門電訊有限公司代表等。1985年獲澳門政府頒授專業功績勳章,1995年獲頒授功績爵士勳章,2003年獲澳門特區政府頒授勞績 勳 章 。羅拔度(Albert o Madeira Noronha,1945~ )生於澳門。社會政治科學學士、工商管理碩士,醫院管理文憑課程畢業。衛生司諮詢委員會委員。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第五屆澳門立法會議 員 。羅叔重(1898~1969)書法、篆刻家。原名瑛,字叔重,別號有寒碧、騷霞、保泰、能齊、珏、律、 紅 庵、 元 津 、可 方 、 迦陵 、 厚 亞等。廣東南海西樵人。其居室曰“春酒堂”、“煙滸”、“三不以堂”。世居廣州西關,曾、祖、父三代均為清代顯宦。作畫曾師事程竹韻,後專事書法篆刻。1923年移居香港,並與澳門藝術界人士相交。抗戰後回廣州,1952年又經澳門返回香港,頻密往來澳門、香港之間,積極參與澳門書畫藝術活動,影響甚廣 。 其 篆 刻 嘗 從葉 退 庵 游 , 出 入 周秦、兩漢,尤以六朝文字入印,頗獲時譽。50歲前後,改弦學黃士陵,刀法為之一變,剛勁從容。晚年尤以善刻橄欖核、桃核印。其邊款流麗遒勁,豐神飄逸。平生孤高兀傲,好飲而狂放;不接件,不談潤例,亦不謀工作。1969年病逝於香港。有《羅叔重書畫集》、《篆刻心法》、《煙滸印稿》、《寒碧詞》等近十 種著 作問 世 。羅品超(1912~ )粵劇表演藝術家。廣東南海人。12歲進廣州芳村孤兒院兒童戲班學藝,後在廣東戲劇研究所附屬戲劇學校、八和粵劇養成所深造。1931年出師後任中型班正印小生,後被省港大班聘為正印小生,與薛覺先、靚少鳳和千里駒等同台演出。吸收前輩和同時代藝人的藝術成就,融化創造,成為“冶文武於一爐,集剛 柔 於 一 身 ” 的文 武 生 。 曾 演 過 話劇,3 0~ 40 年代 在香 港主 演過 數十 部影片。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珠江粵劇團和廣東粵劇院一團與文覺非、郎筠玉、楚岫雲等長期合作。1952年參加第一屆全國戲曲觀摩演出,獲演員一等獎。1992年8月以八旬高齡登場演出,仍英姿矯健。1958年任廣東粵劇院副院長,1979年當選為中國戲劇家協會廣東分會副主席。廣東省第五、六屆人大常委會委員。首本戲有《羅成寫書》、《平貴別窖》、《林冲》、《五郎救弟》、《荊軻 》、《 紅花崗 》等 。
  • 羅理基博士大馬路(Av en i da Dr.Rodr igo Rodr igues)在澳門半島東南部。南端由賈羅布大馬路與嘉思欄馬路之間接葡京路,北端至 友誼 大馬 路。 長1 47 0米 。馬 路 以1923~1925年第109任澳門總督羅理基(又譯羅德禮,Rodr igo José Rodrigues)的名字命名。其南端是中心商業區的外圍,中段兩側仍在開發建設中。北段西側緊靠東望洋山東麓,有隧道出入口,還與水塘馬路相接,方便與中區和北區交通 。 澳 門 綜藝 館 、 回 力娛 樂 場 在 北段。沿路還有培道中學、聖羅撒中學英文部、利宵 中學等學校 。羅 理基 博士 大馬路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行人天橋此為 兩 座 行 人 天橋 , 一 座 在 南 光(集團)有限公司大廈附近(澳門展覽中心),另一座在治安警察局及聚龍酒樓門前。兩座天橋外貌統一,皆為拱形設計, 有 透 明 上蓋 , 橋 面 兩旁 並 栽 有 花草,均有手扶自動電梯上橋,有階梯可拾級而下。其中一座天橋與聚龍酒樓相通,方便茶客進出。兩座天橋耗資19 0多萬 元 ,於 1 99 1 年8 月 投入 使 用 。羅梁體育會曲藝組戲劇曲藝團體。羅梁體育會屬下的的文娛組織。曲藝組於1991年成立,負責人陳強。曲藝組以曲會友,得到曲藝界的前輩和友好的支持,曾參加在廣州舉行的羊城國際粵劇節、羊城國際廣東音樂節的演出,並且熱心參與各項慈善籌款活動,為澳門同善堂、勞工子弟學校籌款,為內地華東、華中水災籌款,為廣東省斗門縣井岸鎮興建黃楊學校及老人幸 福邨 籌款 。羅新耀(José Rodr igues Rosá r i o,1936~1997)生於澳門。畢業於葡萄牙波爾大學土木工程系。第四、五、六屆澳門立法會官委 議員 。2 0世 紀7 0年 代曾 任工 務局技 術 委 員 會 副 主席 、 土 地 委 員 會 主席、澳門政府諮詢委員會委員;1975~1978年期間分別在加拿大和澳門從事私人事務;1992年成為澳門仁慈堂1992/1993年度的值理會理事長。澳門土生土語話劇社創辦人之一,自1993年起參加多齣土 生土 語話劇 演出 。羅德禮繼承有限公司澳門 早 期的 貿 易公 司 之一 。1916年9月1日成立。創辦人為 Fernando deSenna Fernandes Rodr igues 。1945年7月15 日, 東主 遭謀 害 去世 ,公 司業 務 暫停。其後,他的子女繼承父業,於1947年 1 2 月 2 6 日 成 立 羅 德 禮 繼 承 有 限 公司。經營業務包括進出口貿易、旅遊及製衣 。 進 出 口的 商 品 主 要為 酒 類 和 食品。1996年6月10日該公司獲澳門總督韋奇立(Rocha Vieira)將軍頒授的“工商業功 績 勳 章 ” 。 公司 早 期 設 址 於 新 馬路,19 36年遷 址南灣街 ,199 5年位 於該址原建築物拆除,改建為高層商業大廈 。羅德禮繼承有限公司《邊鼓集》文藝論文集。李觀鼎著。《濠海叢刊》之一,澳門基金會1996年出版,中國文聯出版社1999年再版《修訂本》。全書 分 文 壇 邊 鼓 、詩 外 談 詩 、 文 心 點滴、審美散記、畫苑涉筆、訪古管見 、風格初探 7部份。 其中文壇 邊鼓是有 關澳門詩文的評論,詩外談詩是致澳門少年詩人的系列文章,其他則是文學、美學、繪畫等方面的論文。本書各篇的評論大都立場客觀,態度認真,多從理論的層次提出討論,既指出優點又提到缺點,而且在評論中體現出對澳門文學園地的 愛護 與支 持 。《懲治有組織犯罪法》(第6/97/M號法律)澳門 立 法 會 1 9 9 7年 7 月 2 4 日 制 定通過,刊登於1997年7月30日《澳門政府公報》第1組第30期。共分4章43條。第一 章 刑 法 規 定 ,規 定 了 黑 社 會 的 定
  • 義、黑社會以及與黑社會有關的犯罪及其處罰。第二章刑事程序規定。第三章補充規定,規定了禁止進入博彩廳、對賣淫行為的處罰以及刑事判決的通知。第四章最後及過渡規定,將《澳門刑法典》中的一些告訴罪修改為公罪,並對判決的特殊再審及該法與刑法典和刑事訴訟法典 的關係作 出了規定 。這部法律並非純粹的刑事實體法,在其43個條文中,關於刑事訴訟程序的規定亦佔有很大比例。此外,該法還包括有行政處罰的規定。相對於《澳門刑法典》和《澳門刑事訴訟法典》而言,該法的特別規定主要有:①明確規定法人須對不法資產或物品的轉換、轉移或掩飾罪承擔刑事責任;②設立了對黑社會犯罪的偵查臥底及臥底人員的身份保密制度;③對特定犯罪累犯的構成、被判刑人的假釋和緩刑制度作了較《澳門刑法典》更為嚴格的規定;④規定了新的附加刑;⑤認定黑社會罪和不法資產或物品的轉換、轉移或掩飾罪屬於《澳門刑事訴訟法典》第一條第二款所指的“暴力或 高度有 組織罪 行”; ⑥接納 在公眾可進入的地方,即使是在保留專用的地方所取得的資訊、錄像或磁帶錄音的記錄作為證據;⑦規定對特定犯罪的嫌犯須強制性羈押;⑧將《澳門刑事訴訟法典》關於刑事警察機關為認別涉嫌人身份和索取相關資料而將涉嫌人帶往警局逗留的時間,由不超過六小時,擴大至二十四小時;⑨對嫌犯沉默權作出了 限 制 。該法頒行後,前澳門總督曾制定頒佈了兩項法令,以配合該法的實施。該兩部法令分別為第15/98/M號法令和第25/98/M號法令。前者規定了對法官不對涉嫌犯有該法中的特定犯罪的嫌犯適用羈押措施的裁判的上訴制度。後者規定,在檢察院內設立特別刑事調查小組,專責涉及犯罪集團、恐怖組織、恐怖主 義 、 黑 社 會 、洗 黑 錢 等 有 組 織 犯罪、暴力犯罪或特別複雜之犯罪的偵查及 控 訴 工 作 。《懲治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違法行為的法律》(第6/96/M號法律)澳門立法 會19 96年 7月2 日制定 通過。刊登於1996年7月15日《澳門政府公報》 第1 組第 29 期。共 分6 章, 計4 8條。第一章“一般規定”,規定了刑事責任和處罰制度。第二章“各種違法行為” , 對犯 罪 和 行政 違 法 行為 作 出 規定。第三章“監察”,規定了對經濟活動的監察及監察權限。第四章“刑事訴訟規定”。第五章“定義及分類”,對法律 中 的 特 定概 念 作 出 定義 。 第 六 章“最後及 過渡規定 ”,規定 行政長官 制定規章的權限,並廢止一批法令。該法是一部以公共衛生和經濟秩序為保護對象,以刑法規定為主,附帶行政法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綜合性單行法律。由於《澳門刑事訴訟法典》 於1997年4月1 日開始生效,而第6/96/M號法律就刑事訴訟程序亦作出規定,且規定補充適用《刑事訴訟法典》,為了使第6/96/M號法律 與 《 澳 門刑 事 訴 訟 法典 》 配 套 適用,澳門立 法會於19 96年12 月30日 制定了第26/96/M號法律,對已經頒佈但尚未生效的第6/96/M號法律規定生效時間的第48條作出修改,規定第6/96/M號法律 整體 於1 99 7年 1月 1日 生效 ,關於刑事 訴訟規定 的第4 章於19 97年 4月1日生效 。2002 年1月19 日澳門立 法會又制定通過第2/2002號法律,對第6/96/M 號法律的第5條增加了一項內容。此外,該法還提高了貨物方面欺詐罪徒刑 的法定 最高刑 。《懲治非法移民法》(第2/90/M號法律)澳門 立 法 會1 9 9 0年 4 月 13 日 制 定通過。 刊登於 199 0年5 月3日 《澳門 政府公報》。該法分總則、刑事制度和最後及過渡規定3章,共22條。對非法 移民的定義、驅逐制度、以及與非法移民有關的犯罪及處罰作出了規定。該法頒行後,先後經前澳門總督透過第32/92//M 號法令、第11/96/M 號法令和立法會制定通過的第8/97/M號法律作出過修 改 。《懲治非法賭博的法律》(第8/96/M號法律)制止澳門非法博彩及在娛樂場所中放高利貸的專門法律。刊登於1996年7月22日第30期《澳門政府公報》。共8章25條。第一章“博彩的不法行為”。第二 章 “ 在 許可 地 方 內 賭博 的 不 法 行為”。第三章“不法彩票及互相賭博”。第四章“不法借款”。第五章“與犯罪有關的物品的喪失”。第六章“行政不法行為”。第七章“紀律不法行為”。第八章 “最後 規定” 。《懲治毒品犯罪法》(第5/91/M號法令)前澳 門 總 督1 9 9 1年 1 月 28 日 制 定頒佈,是澳門懲治毒品犯罪的專門刑事法律。刊登於1991年1月28日《澳門政府公 報 》 第 1 組 第 4期 。 共 6 章 4 3 條 及4份附表。第一章“一般規定”,對該法與國際公約的關係、附表中毒品的分類以及 毒品 的 管制 等作 出 規定 。第 二 章“預防、販賣 及預防”, 對各種販賣 毒品的犯罪及處罰作出規定。第三章“吸食及藥癮”,對吸毒罪及其處罰,以及藥癮者的處理作出規定。第四章“程序之特別規則:“引渡”,對刑事訴訟程序問題作出規定。第六章“最後及過渡規定”。4份 附表分類列 明了販賣和 吸食的麻醉品的品名和成份。該法令是在澳門地區不法販賣及吸食麻醉品的案件日益增多的情況下制定的,它與適用於澳門的1961年關於麻醉品的單一國際公約相配合,從而將打擊不法販賣麻醉品
  • 的活動納入國際系統。針對不斷出現的新的麻醉品種類,2001年4月19日澳門立法會制定通過第4/2001號法律,增加了第5/91/M 號法令4份附表中所列的受管制 物質和 製劑 。《懲治墮胎法》(第59/95/M號法律)前澳門總督制定頒佈。刊登於1995年11月27日《澳門政府公報》第1組第48 期。 該法 令是 具 體落 實《 澳門 刑 法典》 第1 36 條第 3款 規定 的專 門法 律 ,對經同意的墮胎行為構成犯罪的要件及法律後 果作出 了規定 。《懲治擾亂動物競跑刑事不法行為法》(第9/96/M號法律)前澳 門 總 督 19 9 6 年 7月 2 2 日 制 定頒行的單行刑法。 共9條。立法目的 在於與1 996 年1月 1日生 效的《 澳門刑 法典》相協調。規定 了4項與動物競跑 有關的刑事不法行為的罪名以及及相應的處罰制度。4項罪 名分別為不法使用 物質罪、虐待動物罪、接受不法投注罪和不法投注罪。該法令廢止了之前生效的第52/89/M 號法令。鏡平學校已加入公共學校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提供學前敎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小學及中學教育,並設有夜小學給成人就讀。共有兩個校舍,學前至小學教育階段位於俾利喇街,中學階段則在馬場區,該校舍是政府無償批給土地予其辦校團體所興建的,於1977年落成啟用。該校前身是鏡湖小學及平民小學,1948年兩校校董決定合併。位於俾利喇街的校舍興 建新 校舍, 於1 949 年落 成並 於1950年正式舉行開幕典禮。由鏡湖醫院慈善會持牌。2003/2004年度設學前教育及 小學 預備 班1 2班 ,小 學2 4班 , 中學 3 0 班 , 在 校 學 生 1 7 4 2 人 , 敎 師 5 4人 。《鏡海》《澳門日 報》副 刊。澳門 第一份 純文學週刊,1983年6月30創刊。該刊集中發表文學作品和評論。後增開“鏡海文譚”和“新苗”專欄,前者供作家們討論澳門文學的問題,後者則供青少年作家 發 表 作 品 。《鏡海吟》詩詞集。馮剛毅 著。《鏡海詩林 》叢書之四。澳門中華詩詞學會1995年出版,是作者的第三部詩詞集。共收詩詞楹聯900多首(副),是作者1979年至1994年間在澳門生活時的作品,展現出作者在這16年的人生軌跡和心路歷程。在言志與抒情的創作方向下,詩詞題材多種多樣,體裁也力避單一,詩以五七言律詩絕句為主,詞則以小令、中調較多。風格雄邁流暢、清新自然,藝術手法 多 樣 化 。《鏡海妙思》現代 詩 集 。 舒 望選 編 。 《 五 月 詩叢》之九。澳門五月詩社1993年出版,是澳門新生代 5詩人合集 。他們是謝 小冰、 馮 傾 城 、林 玉 鳳 、 郭頌 陽 和 黃 文輝,共收詩131首。作為澳門新一代詩人,他們表現出強烈的個性和純真的感情,對生活的投入和理想的追求。表現手法則各有特色,黃文輝具有濃厚的現代主義色彩,馮傾城着重節奏和意境,謝小冰清新而帶詩意,林玉鳳語言精彩而準確,郭頌 陽則奇想連篇 。《鏡海情懷》散文集。徐敏著。星光出版社1990年出版,是作者撰寫報章專欄的散文結集。書中從寫花鳥蟲魚開始,以雜文的形式寫生活上的事情,用平淡祥和之筆娓娓道來,展示出真情感、真道理。書中也表現出對社會人生的感嘆,對美好生活的嚮往,這正是作者內心世界的真切 寫 照 。《鏡海詩詞》澳 門 中 華 詩 詞 學 會 的 同 人 刊 物 。1991年6月創刊。半年刊。由馮剛毅主編。主要選登本澳及內地詩人的詩詞楹聯作品,以及詩詞評賞和本澳詩詞集的評論文章,同時還介紹港台及國內外有關詩詞創作、結社等方面的活動。該刊是澳門詩詞的發表園地,反映了澳門詩詞創 作 的 狀 況 。《鏡海叢報》(Eco Macaense)澳門近代和現代報業中流傳最廣的報紙。全稱是:《鏡海叢報 —— 政治 、文學、新聞雜誌》。1893年(清光緒十九年)7月18日創 刊,有中、葡兩種 文版,周刊,逢星期二出版,由孫中山與土生葡人、印刷商飛南第(Fr anc i s c o H.Fer n a nde s)等人合作創辦。該報除報道本埠和國內外新聞外,還刊登過孫中山撰寫的《農學會序》等宣傳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思想的文章,並曾報道過革命黨人的一些活動,成為近代中國第一份與資產階級革命派有密切關係的報刊。該報發行至廣州、福州、上海、北京及新加坡 、橫 濱、 舊金 山 等地 。1 89 7年 1 2月25日中文版停刊,而葡文版則出版至1899年9月。2000年澳門基金會及上海社會科 學院出 版社重 印本書 。《鏡海叢報 》
  • 《鏡海飄渺》澳門歷史研究論文集。金國平、吳志良著。澳門成人敎育學會2001年7月出版。全書20餘萬字。包括:《挖掘滿剌加淪陷對中華帝國的衝擊 ——兼論中國近代史的起始》、《龍涎安與澳門》、《抗戰時期澳門未淪陷之謎》、《澳門今名推陳》、《“蠔鏡”與“海鏡”》、《澳門媽閣廟早於明萬曆年》、《澳門地區原住民研究》、《“嘉思欄”名稱溯源》、《澳門博卡羅鑄砲場之始終》和《美洲白銀與澳門幣》等25篇論文。該書作者利用了最新葡文檔案文獻資料結合中文資料,對澳門歷史上存在頗多爭議的論題展開 了 深 入 的 研 究, 提 出 了 獨 到 的 見解,也訂正了多處前人著作中的誤説,是一部具新意和創意的澳門歷史研究論著 。鏡湖馬路(Estrada do Repouso)在澳 門 半 島 中 部 。 南 端 接 炮 兵 馬路,北端至罅些喇提 督大馬路。長76 0米。馬路命名於1905年,中文路名是因位於該路的澳門鏡湖醫院而得名。葡文路名則是“安息”、“長眠”之意,因為該處原來是城牆以外的沙崗,墓塚纍纍, 十 分 荒 涼 , 而且 馬 路 南 端 又 靠 近1874年所建的西洋墳場。鏡湖醫院建於1871年,1 892年孫中 山先生在香港 西醫書院畢業後即到該醫院任義務醫生 。醫院東面是消防局。馬路南端原有一座監獄,近年已遷走,原址改建為大廈 。馬路中段和南段主要是住宅區,比較寧靜,北端則是商住區,較為熱鬧。永樂戲院就在北段,其對面是勞工子弟學校小學部。南端經炮兵馬路可到澳門著名觀光點 大炮台 及澳門 博物館 。臘-炮台澳門古炮台。位於澳門半島的嘉思欄炮台下層、南灣街東端。炮台始建於1872年1月10日(清同治十年十二月初一),故名為“臘一炮台”,建築工程歷時僅半年。上置 各式大炮7門,射 程可遠達雞頸。此炮台的建立旨在協助嘉思欄炮台,加強防衛來自澳門外港海域的侵 犯 ,亦 可 保 護泊 於 南 灣港 內 的 船隻。1934年南灣填海造地中,炮台被拆除 。譚公原名 譚 公 道 。 民間 稱 為 譚 公 或 譚仙,是個小孩神,每次顯靈,都化身成小孩。《惠州府志》卷四十四《人物篇·仙釋》有關於他的記載。路環十月初五 街 有 譚 僊 聖 廟 , 建 於 清 同 治 元 年(1862)。每年四月八日(農曆)為紀念他的節日(見譚公誕)譚公誕民間節日。時間為農曆四月初八。譚公是譚公道的俗稱,又稱譚仙。據建於清同治元年(1862)澳門路環島的譚僊聖廟(即路環譚公廟)廟祝説:譚仙是小孩神,每次顯靈都化身為小孩,民間俗稱為譚公。譚仙源自廣東惠州九龍山(又名九龍峰),《惠州府志》卷四十四《人物篇·仙釋》曰:“譚公道者,歸 善 人 也 。 居 九 龍 山 修 行 , 不 記 歲月”。歸善即今惠州。建於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香港跑馬地譚公廟的《黃泥涌譚公廟誌》和建於光緒三十一年香港筲 箕 灣譚 公 廟 《創 建 譚 公僊 聖 廟 碑記》載:“譚公原籍廣東惠州,自幼即賦異,能知未來,治病如神。……農曆四月初八譚公誕,本廟香火甚盛”。譚公幼為牧童,12歲得道,常為漁民預測天氣,治療治病,代表海上安全之神,深受沿海居民的膜拜。每到譚公誕,澳門居民尤其是水上居民都要進行聲勢浩大的慶祝活動,包括舞醉龍、吃龍船頭飯等。到譚公廟去進香拜仙的人絡繹不絕。路環島街坊四廟慈善會組織各種活動,亦時常禮聘廣東、香港粵劇團來澳公演,寓於“做善事,睇好戲”之意。譚公誕譚立明(1926~1985)廣東省南海縣人。長期從事教育工作,曾任勞工子弟學校校長、濠江中學副校長、澳門中華教育會理事長,廣東省第三、四、 五屆政協委員 。譚民權(1942~)廣 東 東 莞人 , 澳 門 出 生 。早年 在 廣州 接 受教 育 。 澳 門 永 亨銀行 顧 問 。 第 二任澳 門 特別 行 政區行 政長 官選 舉委 員 會 委 員 。1962年起任職澳門 永亨銀行,1991 年晉升為總經理,兼任聯豐亨保險有限公司董事,1993年獲委任為澳門永亨銀行董 事 、 聯 豐 亨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1996年任廣州市政 協委員、1998年 獲委任 為 澳 門 特別 行 政 區 籌備 委 員 會 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連任廣州市政協委員,兼敎業中學校董、澳門銀行公會理事、澳門譚氏宗親會永遠榮譽會長、澳門東莞同
  • 鄉會 榮譽 會長 。譚任傑(1935.3~)廣 東 開 平人 , 生 於 澳 門 。畢業 於 武 漢 大 學中文 系 、香 港 漢興 中 醫 學 院 。 澳門基 本 法推 廣 協會 會 員 、 澳 門 中醫 學 會 理 事 長 、澳門中國語文學會副理事長、澳門筆會理事、澳門同善堂中醫師。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大學中文系講師、澳門科技大學中醫藥學院講師。業餘筆耕不綴,除詩作外,常有飲食衛生類文章發表,著有《聽雨樓詩詞》、《 食 補 食 療 》 。譚伯源(1949.5~)廣 東 台 山人 , 生 於 澳 門 。英國 高 級 國 家 工商管 理 文憑 、 澳門東 亞 大學 中 國法 律 文 憑 、 澳 門東 亞 大 學 工 商 管理學 碩 士 。 首 任暨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名譽顧問。曾任第九屆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政協委員、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 、 中 華 全國 工 商 業 聯合 會 執 行 委員、澳門付貨人協會理事長、澳門廠商聯合 會副 理事 長 。譚伯銘(1905~)中醫師。原籍廣東開平,出生於澳門。長期擔任中醫師,為澳門中醫學會會 長 、 澳 門 譚 氏宗 親 會 會 長 、 同善 堂 醫 事 顧 問 、廣東 省 振 興 中 醫藥基 金 會名 譽 會長 、 澳 門 開 平 同鄉會 聯 誼 會 名 譽會 長 、 廣 州 海 外中醫藥聯誼會顧問、江門市中醫院永遠名譽顧問、廣州市中醫學會名譽顧問、澳門街坊福利會名譽顧問、香港中醫中藥促進會名譽顧問、澳門衛生司牌照部審查委員。曾任澳門街坊福利會中醫診所首任中醫主任醫師、廣州中醫學院客座敎授。1990年獲澳門政府頒授專業功績 勳 章 。譚俊榮(1962~)生 於 緬 甸 。台灣 政 治大 學 企業 管 理 系 畢 業 ,後 赴 葡 萄 牙 天 主敎 大 學 進 修 歐 洲經濟 及 策略 管 理研 究 , 英 國 格 拉斯 哥 大 學 國 際 工商管 理 碩 士 ,中 國 南 開 大學 管 理 學 博士。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曾任統計暨普查司司長助理,行政暨公職司人力資源廳廳長,澳門理工學院行政暨應用科學學校校長,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澳門社會 保 障 基 金 監 察委 員 會 委 員 、 主 席等。著有《企業管理新範式的探索》 、《管理學 研究論 文集》 ,並曾 發表多 篇論 文 。譚炳銓(1948.2~)澳門大學法學士、澳門科技大學法學碩士。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物業登記局局長,曾任法律範疇高級技術員、葡語敎師。發表的論文有《澳門特別行政區 不 動 產 登 記 問題研究》、《澳門特別 行 政 區 不 動產登 記 申 請 之 評定 》 。譚根(1889~卒年不詳)原名德根。原籍廣東開平,生於美國舊金山。曾為機械廠學徒,工餘鑽研飛機製造、飛行技術。1910年畢業於美國希敦飛機實驗學校;在華僑資助下試製成功水上飛機,在萬國飛機製造比賽大會上獲冠軍獎。後在檀香山中華飛行器公司任設計師。曾飛越菲律賓坑內海拔為2416米的馬茶火山,創造了當時水上飛機飛行高度的世界紀錄。1914年回國,任中華革命軍飛機隊隊長。1915年曾應邀在廣州、香港、澳門等地作飛行表演。在澳門表演時,萬人空巷,為澳門首次飛行表演。其後籌建廣東航空學校,任飛行主任。1916年參加廣東護國軍,任討袁航空隊隊長。1918年後改行經 商 。譚植棠(1894~1952)廣東 高明 人。 19 17 年考 入北 京 大學,積極參加五四運動。1920年畢業後回廣 東 , 與 譚平 山 等 人 創辦 《 廣 東 群報》 。1 92 1 年春 加入 廣 東共 產主 義 小組,負責組織工作。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曾任中共廣東區黨委主席團成員、 廣 州 農 民 運 動講 習 所 第 四 屆 主 任等。參與領導省港大罷工。1926年後因病失去組織聯繫。抗日戰爭時期,積極參加抗日救亡運動。1944年經組織審查恢復黨籍。抗戰勝利後,奉派赴香港、澳門從事統戰工作,策動國民黨軍政人員起義。1949年後,任廣東西江專署工商科長、西江貿易土產公司和糧食公司
  • 經 理 等 。譚菊珍(生卒年份不詳)中國鐵路工程師詹天佑的夫人。從小隨父在澳門居住,1887年在澳門與詹天佑結婚,大力支持丈夫的鐵路開築工作,隨丈夫奔波生活在鐵路工地上,所生7個子女各 有發展。相 夫敎子,默 作貢獻 ,晚 年曾 返澳 門 。譚智生(1921~ )畫 家 。 廣 東雲 浮 縣 人 。 中 國美 術 家 協 會 會員。 澳 門 美 術 協會副 會 長 、 香 港畫家 聯 會 名 譽 會長。 作 品 曾 在 北京 、 成 都 、 上海、廣州和加拿大、日本等地展出。多次在澳門參加展覽,1992年曾舉行“譚智生水彩回顧展”。1993年獲澳門政府頒發文化 功績勳章 ,199 4年、1 998 年舉行澳門專題水彩畫展。出版有《澳門情懷》、《譚智生澳門速寫集》、《譚智生水彩畫畫集》等。2002年獲澳門澳門特區政府頒授文化功績勳章 。譚煥容(1924~ )女。生於澳門。廣州市中山醫科大學醫學士。已故全國政協常委陶開裕先生的夫人。澳門友聯置業建築公司董事長、中山醫科大學澳門校友會理事長、澳門婦女聯合會顧問、廣州麗都酒店副董事長、廣州白鶴洞真光中學顧問、廣州真光小學校董會名譽主席、香港敦煌酒樓集團有限公司名譽董事。曾任廣州市政協常委,澳門鏡湖醫院住院醫師及香港九龍 真光中 學校醫 。譚曉華(1969.10~)女。廣東開平人,生於澳門。曾於葡萄 牙 里 斯 本 大學文 學 院 修 讀 語言課程,1996 年獲澳 門 大 學 法 學院學 士學 位, 畢業後 在 司 法 官 培訓 中 心 接 受 培訓。 現 任 澳 門 特別行 政 區 政 府 初 級 法 院 及 行 政 法 院 院長、合議庭主席,曾任普通管轄法院法官 。《識法普法》(Conhecer e Di v u lgara Lei Básica)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定期學術性會刊。半年刊。2001年6月創刊。以貫徹該會“以擁護及推廣‘一國兩制’方針和國家對澳門的基本方針政策,擁護基本法”的宗旨為宗旨,致力於配合特區政府從事基本法宣傳推廣和研究工作,促進 會 務 。 該 刊 及時 介 紹 基 本 法 研 討會、座談會的相關文章,介紹各類推介活動 , 刊 登 基本 法 培 訓 班學 員 優 秀 作品。 圖 文並 茂 , 彩色 印 刷 ,具 有 可 讀性 。韻鳴曲藝會曲藝團體。1991年6月成立,以推動廣東粵曲傳統藝術為宗旨,數年來致力於提高愛好者的水平,以曲藝豐富社會的 文 娛 康 樂 活 動, 也 為 社 會 公 益 盡力。 成 立 以 來 , 先後 參 與 市 政 廳 、 工聯、街坊會、戒煙會等機構所主辦的各項文娛康樂活動,進行曲藝表演,並且與香港、廣州的同行經常聯繫,彼此互訪交流,促進藝 術水平的提高 。龐尚鵬(生年不詳~約1582)明朝官員。字少南。廣東南海人。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進士。歷任江西樂平知縣,監察御史,右僉都御史,後出 任 浙 江 、 福 建等 省 巡 撫 。 生 性 耿直 , 不 畏 權 貴 豪 強 , 素 以 敢 言 著 稱 。《明史·龐尚鵬傳》稱他“慷慨任事,頗有經濟之才”,“所至搏擊豪強,吏民震懾”。因民苦徭役,他在浙、閩、粵三省推行一條鞭法,政聲卓著,各地民眾皆立生祠祀之。龐尚鵬出任廣東監察御史之初,十分關懷澳門。他認為,葡萄牙人入住澳門後僅數年,使荒島變成“雄然巨 鎮”, 成為一 處繁華 商埠。 出於士大夫對國家的責任感,嘉靖四十三年(1564)冬,在他離開廣東出任浙江巡撫時,將其在澳門所見及他對澳門問題的態度,寫成一份奏章上報朝廷。奏章 題 為 《 陳 末 議 以 保 海 隅 萬 世 治 安疏》,又稱《區劃濠鏡保安海隅疏》或《撫處濠 鏡澳疏》 。這份奏 章節細記 載了澳 門 開埠 初 期 的真 實 情 況, 內 容 豐富。它較早地記錄了“濠鏡澳”和最早記載“澳門”兩個地名;首次記載16世紀葡萄牙商人在浪白外洋及澳門近海的貿易情況,還記載了葡萄牙人入居澳門後,澳門的迅速發展,以及葡萄牙人的驕悍和“不甚守法”的情況。這份奏章以後曾在多種典籍中載錄,如《廣東通誌》、《明經世文編》、《天下郡國利病書》、《澳門紀略》、《香山縣誌》等,是一份史料價值 極高的澳門文獻 。爆竹煙花製造業製造爆竹該業 為澳 門 傳統 手 工業 , 20 世 紀40年 代中 期曾 興盛 一時 ,7 0年 代初 則更 加 繁 榮 。1970年爆竹和煙 花 出 口 總 值接近20 00萬 澳門元 , 創 歷 史高 峰 。 澳 門 的爆 竹 煙 花 產 品主 要 出 口 到 美國 市 場 。 但 從此 以 後 , 爆 竹煙 花 業 跌 落 低
  • 谷, 1 9 7 4 年出 口 總 值 僅 20 0 多 萬 澳 門元。 從2 0世 紀8 0年 代開 始, 該業 又 開始有所回升。然而,隨著澳門城市的發展,屬於生產危險品工廠要遷離市區,由於難於覓地建廠,加上勞動力短缺等因素,該業日漸式微 。寵物店營銷 供 玩 賞 的 魚、 鳥 與 獸 類 的 店舖。 有 水 族 館、 雀 鳥 店 和獸 類 寵 物 店等。現時澳門有5 間雀鳥店舖,雀鳥 主要來 源 於 廣 州、 江 門 等 地, 品 種 有 彩鳳、白燕、相思、畫眉等。專門出售貓狗類的 寵物 店舖 出現 於2 0世 紀7 0年 代末,1983年香港發現瘋犬病,澳門禁止狗類進口。1985年始解除禁令,獸類寵物店才開始發展起來,現時有貓狗寵物店 8 家 , 銷 售 的 品 種 有 各 類 狼 狗 、 獵犬、寵物狗等。貓狗寵物店又兼營貓狗用品,包括食品日常用具以及美容用品等。寵物糧食除包括含有羊肉、雞肉、魚類等正餐罐頭外,還有骨頭、臘腸、朱古力、餅乾等零食。大部份寵物糧食來自新加坡、澳大利亞、美國、台灣及東 南 亞 等 地 。關山月(1912~2002)國畫藝術家、美術教育家。原名澤霈。廣東陽江人。1933年廣州市師範學校畢業。1936年旁聽嶺南派畫家高劍父講課,入“春睡畫院”學畫。抗戰爆發後,創作了許多反映抗戰生活的作品,在港、澳等地舉辦個人畫展。1940年實施“行萬里路”計劃,到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體驗生活,搜集素材。1943年在敦煌石窟研究壁畫,後漫遊南洋諸島。1946年回廣州,任廣州市立藝術專科學校敎授兼中國畫科主任。1949年加入香港“人間畫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華南人民文學藝術學院教授兼美術部副主任、中南美術專科學校教授兼副校長、廣州美術學院副院長兼國畫系主任。廣州美術學院中國畫系創始人之一,親自授課,培養了大批中國畫人才。作品生活氣息濃郁,藝術風格獨特、鮮明。1980年起,任中國美協副主席、廣東省美協主席、廣東省文聯副主席、廣東畫院院長。是第五、七屆全國人大主席團成員,中共十三大代表。曾赴美、日講學,作畫,舉辦畫展。出版有《南洋紀遊畫集》(1948)、《西南紀遊畫集》(1948)、《關山月旅美寫生畫集》(1991,紐約出版)、《關山月畫輯》(第一集)、《關山月臨摹敦煌壁畫》(1 99 1 ,香 港出 版 )、《關 山 月論 畫 》(1991) 《鄉土情》(1991,台灣出版)、《關山月》(1991)。代表作有《江山如此 多嬌 》等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 、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十項全國性法律之一。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全文共4項。主要內 容:①中華人民共 和國的國都定於北平,自即日起,改名為北京。②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紀年採用公元。 ③ 以 義 勇 軍 進 行 曲 為 國 歌 。 ④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為紅地五星旗。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八條及該法附件三的規定,本法律自1999年12月 20日 起在澳 門特別 行政區 公佈 並實 施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十項全國性法律之一。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 委 員 會 第 四 次 會 議 通 過 。 主 要 內容: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採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在1949年10月9日的第一次會議中通過的《請政府明定十月一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舊國慶日》的建議案,宣告: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的偉大日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慶日。根 據《澳門 特別行政 區基本法 》第18條及該法附件三的規定,本法律自1999年 12月20 日起在澳門 特別行政 區公 佈 並 實 施 。《關於遵守若干國際法文書的法律》(第4/2002號法律)2001年美國遭受的“9.11”恐怖襲擊事件,使各國或地區更加關注透過域內法懲治包括恐怖主義犯罪在內的國際犯罪,以及嚴格履行根據國際法所承擔的義 務 。 在 此背 景 下 , 澳門 立 法 會 於2002年4月2日制定通過了第4/2002號法律 —— 《關於遵守若干國際法文書的法律》。該法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2002年第1組第15期。共26條 。制定該法旨在確保由具權限國際機關作出且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國際文書中所 載 的 不 可自 行 實 施 的規 範 得 以 遵守,尤其是確保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中的有關規範得以遵守。該法規定,自適用的國際文書的規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上受該國際文書約束期間,該法律的規定與國際文書的規定視作同一法規。該法律實際上是國際文書的執行法。為此,該法規定,行政長官有權限命令採取任何必要及適當措施以遵行適用的國際法文書。該法還設立了遵行適用國際法文書的監察機制,並對違反相關國際法文書的行為規定了刑事處罰制 度 。關帝誕信 仰 習 俗 。 紀 念 關 公 的 日 子 。 關公,名羽,字雲長,三國時蜀國大將,與劉備結拜兄弟,死後被人們譽為中國的“武聖”,是“忠義”的象徵。歷代封號甚多,民間稱為“關帝”、“關聖
  • 帝”。澳門崇尚關帝的信徒眾多,幾乎每家商號都供奉一座關帝像鎮宅;建有多座關帝廟,例如三街會館的關帝廟 、氹仔卓家村關帝廟等。誕期亦有兩個,農曆五月十三日和六月廿四日。在誕期之日,澳門的信仰者在家都要在關帝像前獻花燒燭、置放各類貢品。澳門體育會 及 社 團 和 商 店 分 別 舉 行 各 種 慶 祝 活動,包括舞獅、舞龍、宴會、體育比賽等;慶祝 活動以 商家最 為注重 。關帝廟位於氹仔的卓家村內。已有過百年歷史,由兩間廟宇,即天后廟和關帝廟組合而成。澳門居民崇拜關帝的風氣甚盛, 除 了 卓 家 村 關帝 廟 , 還 有 三 街 會館、美副將大馬路(普濟禪院旁)的武帝廟、普濟禪院、蓮峰廟、石敢當行台等,均是 本澳供 奉關帝 的廟宇 。位於三街會館側的關帝廟關部行台清代粵海關監督行署。1684年(清康熙二十三年),設於澳門關前街,名為“關部行台”。行台主管設監督,管理澳門對外貿易,下轄大馬頭口、娘媽閣口、南灣口、關閘口共四税官,分管抽税、稽察民夷登舉及探查外船出入和專司粵、閩二省停泊內港船隻出入,堵塞一切偷税的漏洞。規定舶餉2.96萬兩白銀,進出口税由華商運貨入內地或代置貨物時繳納。1849年(清道光二十九年)澳葡總督亞馬留拒納舶餉,釘封行台,驅逐官員。 關部行台遂廢 。 關部行台圖關部行台柵欄被推倒事件澳葡官員對清政府駐澳機構進行挑釁事件。1747年(清乾隆十二年),粵海關 澳 門 關 部 行 台修 建 了 新 的 海 關 柵欄 。 新 上 任 的 澳 葡 總 督 梅 內 澤 斯(Antonio José Teles de Meneses,《澳門記略》等中國史籍譯為“若些”)是一個蠻不講理的殖民主義者,他派出一批黑奴,將中國海關官員為關部行台修建一新的柵欄全部推倒。清駐澳官員十分憤怒,要求澳葡當局予以重建。梅內澤斯不顧澳葡議事公局的勸諫,不但不同意重建,還揚言與中國軍隊進行較量。駐澳官員準備稟報兩廣總督,以便採取制裁措施。澳葡議事公局深知後果嚴重,不顧梅內澤斯阻撓,多次向駐澳中國官員道歉,還贈送貴重禮物,並以堅固材料為關部行台重建柵欄。至此,這一事件得 以基 本平 息 。關雯菲(1979~)女。 運動 員 。1 4 歲開 始 練習 空 手道,1993年加入澳門剛柔流正剛館空乎道士會總道場,1996年升為黑帶一段,2001 年升為黑 帶二段。 1995 年獲第 一屆全澳 青少 年空手 道大 賽(1 4~ 16 歲組)女子個人形第一名,1996年獲全澳青少年空手道大賽(16歲組)女子個人組手和個人 形第一名, 2000~ 2002 年連續三年獲得全澳空手道大賽和選拔賽60公斤以下女子個人組手第一名;2001年參加香港空手道邀請賽獲得女子團體形第三名、女子團體組手第三名;2002年參加第十四屆釜山亞運會獲得女子60公斤以下個人組手第三名。2002年得到澳門特區政府行政長官,頒授與功績獎狀。2001年獲澳門大學電腦軟體工程學士 學 位 。關喬昌(1801~1854)清代油畫家。又名林呱。廣東南海人。主要繪畫油畫肖像,技法趨近於英國當時流行風格和寓澳的英籍畫家喬治·錢納利,並與之有緊密的聯繫。於廣州十三行同文街16號設有畫店,銷售油畫肖像。1845年9月將畫館搬往香港皇后大道3號的奧斯活大廈。1841年有油畫 《 茶 商 毛 昇 肖 像 》 展 於 美 國 紐 約 。1843年曾在澳門小住,為當地美國僑民繪畫 肖像 。 18 5 1年 有 油畫 《 伍浩 官 肖像》、《耆英像》及《林則徐像》展於波士頓的文藝 協會;其中 《林則徐像 》又展 於 英 國 倫敦 。 存 世 作品 尚 有 油 畫《自畫像》、《美籍船長》及《森梅爾高
  • 佛肖像》(1825)等。關閘歷史上澳門與香山(今中山)之間陸路交通的咽喉,今澳門與廣東省珠海市的分界處,澳門與中國內地的陸路通道出入口。1574年(明萬曆二年)為廣東香山當局所建,位於蓮花莖中段(今澳門關閘馬路中段),為中式閘門城樓一座,樓 高三層, 門楣刻有 “關閘門 ”字樣,派官兵 扼守。起初 ,月啟2次 ,後改 每月 6次 ,官 司啟 閉, 嚴加 防範 。1673年2(清康熙十二年)重修,增建官廳,設關閘汛。1840年8月19日(清道光二十年七月二十二日)英艦欲佔關閘,未果。1852年(清咸豐二年)發生“七·二 五”關閘 事件,中 葡守軍武 裝衝突。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澳葡當局強拆關閘,北移另建凱旋門式大閘門(即今所存關閘, 在關閘馬路北端 )設綠衣 館捕 房,以 關閘 為界。 18 76 年(清光緒二年)葡兵撤,設保安部隊 治安警察所和移民局辦事處,開放通行。1993年新建成出入境驗證大樓,在中央大樓有一條直通拱門的觀光大道。2004年新邊檢大樓及廣場建成後,關閘拱門成為所在地域內的古蹟被保留下來。人們習慣把關閘拱門及其前面的廣場一帶統 稱 為 關 閘 。早期關閘照片關閘口岸見 關 閘 。關閘工人體育場新工人體育場。位於關閘廣場。由澳門工會聯合總會負責管理,2003年啟用。場館土地面積14,321平方米,該體育場館包括:一個具備適當照明設備、防水、排水層及鋪有人造草皮的露天大型標準足球場,備有觀眾席,適合練習及比賽用;兩個設有木板地、假天花、觀眾席、適當照明及空氣調節系統的體育場館,可作籃球、排球、手球、乒乓球等練習及比賽用途及其他文娛康體活動; 一 個 具 備照 明 , 包 括浴 室 、 更 衣室、適當練習輔助設施的露天小型游泳池和兒童泳池一個,適合練習及開展小型水 上 活 動 。關閘馬路(Ist mo do Fer rei ra doAmar al )在澳 門 半 島 北 部。 南 起 關 閘 橫 路(拱形 馬路 ), 北至 關閘 廣場 。長 47 0米。原來馬路往北直達關閘大門,近年修建了出入境驗證大樓,關閘前面建成旅遊觀光區,馬路北端只到關閘廣場為止。馬路的葡文名叫“亞馬留土腰”,土腰(即地峽)指連接澳門半島與廣東省珠海市拱北的狹窄砂堤,亞馬留則是1846~1849年 的澳門總督。亞馬留 在任期間推行了一系列擴張政策,如侵佔望廈,並從水坑尾強行修築公路通到關閘等,其侵略暴行激起了民憤,後來被愛國義士沈志亮等所殺。關閘是澳門通往內地的唯一陸路通道,因此這條馬路交通十分繁忙。80年代以來,經關閘來往澳門與內地的旅客激增,馬路兩側也開了 許多 商店 。關閘新邊檢大樓佔地20,970平方米,前方是關閘廣場,面積8675平方米,兩邊出入境車道(包括重型車及輕型車)共26條,旅 客出入境通道,共70條,比原來分別增加18條 及1 6條 ,通 關能 力大 大增 強, 凡旅遊巴士等都必須駛入地庫停車候客,私家車駕駛者可以把車輛泊在廣場旁邊的五人球場的地下停車場,經扶手電梯前往邊檢大樓,廣場的綠化面積廣闊,設有蓋天走廊、水池等設施。工程造價1.34億元,由中國土木工程(澳門)有限公司及珠光工程發展有限公司聯合承建, 2 0 0 4年 2 月 完 成, 正 式 啟 用 。關閘廣場(Praç a das Por t a s doCerco)新關閘廣場位於澳門半島北部,關閘舊出入境驗證大樓南北兩側。西起何賢紳士大馬路口、東至馬場北大馬路。出入關閘的車輛和旅客來來往往,是多路巴士的總站所在,交通非常繁忙。新邊檢大樓落成啟用後,原大樓將拆卸。關閘廣場擴
  • 大,建成一個綠化廣場,巴士總站則遷至廣場地下 的停車場 。關閘隧道建築在關閘澳門出入境大樓之下,約 1 0 0 米 左 右 的 一 條 東 西 向 的 行 車 隧道。關閘隧道由何賢紳士大馬路近紀念孫中 山 市 政 公 園 附近 斜 斜 向 下 進 入 地底, 然 後 緩 緩 向 上與 馬 場 海 邊 馬 路 相接,青洲、台山區的車輛可由此通往祐漢新邨,馬場海邊馬路及新填海區甚至過氹仔友誼大橋,起了捷徑作用。隧道雖短,但隧道的兩邊頂部均有兩排密密的黃色霧燈,日夜 照明,頗為美觀 。關榮豐(1955.11~)福 建 莆 田人。 第 九 屆 福 建省政 協 委 員 、 澳門莆 田 同鄉 會 會長 。 澳 門 大 得 盛(集團)有限公司董 事 長 、 龍 寶 齋古 藝 品 公 司 董 事長、星加坡中國古玩城公司董事長。曾任第七、八屆福建省政協委員,福建省莆田市政協常委,澳門福建體育會第六屆 會 長 。關翠杏(1949.9~)女 。 廣 州 暨南 大 學 成 人 教 育學 院 社 會 學 學士, 完 成 香 港 大學校 外 課 程 部 社會 行 政 學 文 憑 課程 。 澳 門 工 會 聯合總 會 副 理 事 長兼權益委員會主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二屆立法會議員,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諮詢委員,澳門 廉 政 公 署 人 員 紀 律 監 察 委 員 會 委員。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澳門立法會第六屆議員 、澳門製衣工會全職秘書 。關聯昌(生卒年份不詳)清代畫家。廣東南海人。關喬昌之弟 。 活 躍 於 1 8 4 0 ~ 1 8 7 0 年 間 , 擅 水彩、 水 粉 , 名 重 一時 , 畫 作 中 署 “ 庭呱” 。 喜 愛 臨 摹 法國 畫 家 博 爾 傑 的 作品。曾於澳門生活 4年,曾一度作為 喬治·錢納利的助手;還曾在廣州十三行同文街開設畫館。其畫吸收了歐洲古典油畫的光感、渲染和透視技法,亭台樓閣的表現方法則靠近中國傳統的界畫,人物的表現形式似焦秉貞一路。作品色彩明 淨 , 極 富 層 次。 錢 氏 對 其 評 價 甚高,認為他在“1838年以前已經很聞名了”。存世作品有水粉畫《恭親王奕訢像》及大量反映19世紀中葉廣東農業、手工業及 商業情景 的外銷畫 。
  • 二十劃礦產資源澳門地區除了石料以外,沒有發現其他礦產資源。澳門是花崗岩地區,石料資源並不缺乏。目前在路環西北部有一 座 石 礦 場 , 專 門 生 產 建 築 用 碎 石 ,1972年投產。石礦場面積達13.3萬平方米。1983年曾聘請工程師測量,估計蘊藏量為600萬公噸。其產值在澳門工 業總產 值所 佔 份額 微 不足 道 ,2 0 世紀 8 0年代初約佔0.5%左右,至90年代中下降至0.25%上下。礦業澳門唯一的礦產是石材,加工後主要用於建築。早期荷蘭人曾在路環石排灣採石。由1971年起,一間由澳門人開設的建築材料公司在同一地點開展採石業務,經營澳門唯一的石礦場。該場佔地13 萬平 方米, 20 02 年有工 作人 員2 2人,生 產總 值為 13 00 萬澳 門元 。麵包餅業澳門現時有大小麵包餅店近百家。除了有一定經營歷史的老餅店之外,近年來新崛起的餅店中,集團式經營的餅店佔有較大比例,是麵包餅業市場的一大特 點 。 麵 包 餅 業 店 購 物 採 用 自 助 方式,特別是麵包點心一類,方便顧客選購。麵包餅店的這種經營形式,是移植了超級市場那種滿足顧客充份自由選購模式,略具超級市場的特色,成為近年澳門麵包餅業在發展中的新特點、新趨勢 。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Avenida doDoutor Má r io Soares)在澳門半島南部。西端由南灣大馬路起,東南端至南灣廣場。與殷皇子大馬路平行,原為友誼大馬路的一段,長約370米。蘇亞利斯(Má r io Soares)博士是葡萄牙社會黨領袖,1989年起連續兩屆當 選葡 萄牙 總統 , 曾3 次訪 問澳 門 。在他1989年首次訪澳後,澳門市政廳把這一段馬路改為現名。馬路位於澳門的中心商業區內,西南端有中國銀行澳門分行,東北端有澳門國際銀行,葡萄牙商業銀行澳門總辦事處也設在中國銀行大廈 內 。 過 去, 馬 路 的 西南 側 瀕 臨 南灣,多年來春節期間被劃為煙花炮竹燃放區。南灣填海工程完成後,臨海的一面已矗 立起高 層建築 。蘇朝暉(1965.10~)生 於 澳 門 。1988年獲澳門東亞大 學 社會 科 學學士學 位,1 99 3年完 成 澳門 理 工學院 社 會 工 作 學文憑課程 ,200 1年獲 澳 門大 學 敎育行政碩士學位。澳門教育暨青年局局長。曾任教育暨青年局助理技術員、組長、處長、廳長、副局長。1988年獲頒授 何 賢 獎 。蘇樹輝(1951.4~)廣東新興人,生於香港。香港大學理學士、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管理碩 士 、 澳 洲 南克魯 司 大學 管 理學博 士 。 第 十 屆全 國 政 協 委 員 ,中華 海外 聯誼 會理事 , 中 國 北 京海外 聯 誼 會 副 會長, 澳 門 基 本 法推廣協會顧問,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委員會、文化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中華文化藝術協會會長,澳門中華拉丁基金會主席,天津中華民族文化促進會名譽會長,中華民族文化促進會常務理事,何鴻燊航天科技人才培訓基金會秘書長,北京中華文化學院敎授,湖南大學客座教授,中山大學港澳研究所顧問,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澳門誠興銀行董事,澳門賽馬會董事兼行政委員,澳門港口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澳門南灣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香港信德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等。書法多次在本澳、北京、香港等地參展,亦多次出席經濟、文化領域研討會並宣讀論文。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 。警員請願事件一場 發 生 於1 9 9 0年 3 月 30 日 的 警員聚會事件。是日20多名休班警員在新口岸治安警察廳新總部附近聚集,擬向澳葡政府請願,要求政府重新修訂已定由立法會討論的薪酬調整草案,增加津貼,改善待遇。警廳高層即與警員展開對話,未有結果,5時許,逾百名警 員由警察總部遊行往澳督府請願。保安部隊屬 下 水警 稽 查隊 、 消防 局 的休 班 警員、消防員聞訊亦加入請願隊伍。當時的澳葡保安司令傅英偉、治安警察廳廳長馬英時曾與請願警員代表在澳督府內談判。請願人數近500人。期間發生毆打立法議員何思謙,及驅趕在場採訪記者等不愉快事件。經過兩輪談判,至深夜,政府初步同意有關薪酬調整由1989
  • 年1 月 1日 起 追加 , 薪級 與 獄警 一 樣 ,過時工作補薪等要求,在場請願警員始逐 漸 散 去 。警察總局根據第1/2001號法律設立,屬澳門特別行政區保安體系的組成部份。警察總局指揮及協調澳門警務機構執行行動,該等警務機構包括治安警察局和司法警察局,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機構。警察總局局長由行政長官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對行政長官負責,但不影響透過行政法規將權限授予保安司司長而產生之監管權。警察總局的權限是命令屬下警務機構執行任務;有效調配屬下警務機構在行動上的資源;集中處理及統籌 刑 事調 查 的 一切 工 作 ;搜 集 、 分析、處理及發佈為履行職責所需的一切重要 資 訊 ; 監督 屬 下 警 務機 構 執 行 計劃、指令和任務,並有權審查屬下警務機構執行行動的能力。現任局長為白英偉 。嚴亞照案華人被 澳葡 軍人 殺害 事件 。1 82 6(清道光六年)年 初,在澳門的華人 少年嚴亞照被葡萄牙少校法瓦喬(Fava cho)殺害,其母嚴徐氏向香山縣府指控殺人兇手。香山縣府要求澳葡當局將被告送交香 山 縣 丞 衙門 審 訊 。 澳葡 當 局 訛 稱“兇手” 是帝汶奴 隸麥努埃 爾,聲稱 兇手應按葡萄牙法律判罪。嚴徐氏即至廣州上訴,兩廣總督阮元派廣州知府高廷瑤去澳門查處,高廷瑤多次向澳葡當局索取兇犯,仍遭拒絕,僅讓中國官員在澳門獄中面訊“罪犯”。結果,中國官員確認此人因醉酒殺人,澳葡當局又堅持照葡萄牙法律處決 罪犯。3月13日 ,在澳門絞死這名帝汶奴隸時,聚集在刑場上的居澳華人發生暴動。他們認為被處決者無罪,兇手卻逍遙法外,還用磚石投擲中葡官員,搗毀法瓦喬的住宅,甚至準備衝擊大炮台。澳門總督出動配備有野戰炮的軍隊及炮船,並擊斃了一名中國居民,才勉強鎮住局勢。居澳華人還要求中斷對澳門葡人的糧食供應,因中國官府的阻撓而未能成功 。釋機修(1927~ )宗 敎 人 士 。生於 澳 門 。 自 幼禮普 濟 禪 院 住 持慧 因 法 師 出 家 為僧 。 第 二 任 澳 門特別 行 政 區 行 政長官 選 舉 委 員 會委 員 。 普 濟 禪院、蓮峰廟和媽閣廟住持。曾任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協進會會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 員 會委 員 。釋觀本(1868~1945)字玉濤,俗姓張,名壽波。廣東香山(今中山)人。1891年中舉人,主張維新圖強。曾東渡日本,任橫濱大同學校校長。後篤志深研佛典,捐獻其澳門大宅為功德林。1930年赴波鼓山出家,法名了一,號觀本,為鼓山增補各祖師傳記。抗日戰爭時期,為曲江南華寺首座。戰後返澳門,旋病卒。著有《香光閣集》。鐘錶業澳門的鐘錶店,以經營各檔次的電子錶及機械錶為主。經營的各類中高檔次名錶,主要來自瑞士和日本,有的是在香港組裝的瑞士和日本錶,少量為中國內地的中低檔產品。近年來港產的廉價手錶大量湧入澳門市場,並以攤檔形式銷售。這類港產廉價手錶款式新穎,價格便宜,能時常更換,以配襯時裝,迎合了追 求潮流者 的需要 。饒不辱(1921~)廣 東 惠 州人。19 46年廣 州中山 大 學 醫 學 院畢 業 , 同 年 來澳。1976~1992年 間 任 鏡 湖 醫 院副院 長 ,兼 任 鏡湖護 士 助 產 學 校校長。曾任廣東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澳門基本法協進會監事、澳門醫學會理事長、中山醫科大學 澳門校友會監事長 、中山大學澳門校友會監事長、廣州暨南大學董事會董事,鏡湖醫院內科住院醫生、 主 治 醫 生、 主 任 醫 師, 廣 東 省 第五、六、七屆人大代表,澳門基本法起草委 員會 委員 。1 99 2年 退休 。議事局1925年的議事亭前地又稱議事會、議事公局、市政廳、市政議會,俗稱“金巴喇”(Camar a)。為澳葡 自 治 社 會 中 代表 和 維 護 葡 人 的 利益, 享 有 國 王 授 予管 理 葡 人 內 部 的 政治、 司法 和行 政的 權力 機構 。1 58 3 年(明萬曆 十一年 )澳門 葡萄牙 主教卡 內羅(D.Bel c h io r Car ne i r o)秘密召集葡萄牙人開會,決定根據葡萄牙的城市自治制度,組織議事局。1586年4月10日葡印總督確認兼併了葡萄牙的西班牙國王賜予 澳 門 享 有 埃 武 拉 市 同 樣 的 自 治 權 。1596年國王頒佈敕令,再次批准澳門正式取得自 治城市資 格。議事 局每3年 進行一次選 舉,每次 選舉6人 。由葡印 總
  • 督最後確任為市議員。其中3名為40 歲以上的長老,兩名為30歲以上的初級法官(又稱判事),1名是民政長官(《澳門紀略》為理事官)。在議事局中,長老輪流主持會議,並根據既定法令處理日常事務;初級法官檢查長老們是否違反法令,並處理民、刑案件;民政長官執行議事局的決議,負責城市建設,兼任司庫官和海關負責人,並負責與中國官員聯繫,擔任明朝政府任命的官職 。議事局還建立一支市政衛隊,這支衛隊與海關僱傭的一隊黑奴一起負責社會治安 。議事亭前地澳門民政總署總辦事處(原澳門市政廳)前面的一大塊長三角形空地。因位於市政廳前而得名。此為澳門心臟地帶,當年眾多官署,各大酒店,商業字號雲集於此。 南端較寬, 由新馬路起 ;北端較窄,與板樟堂前地相連。1869年(清同治八年)命名為澳門市政廳(舊稱澳門議事亭) 。前地北面 的一列3層 樓房,融合了中西建築風格,被列入文物保護之列(門面不許改動,裡面可以改造)。如今它們外貌依然,但裡面有些已經 改建 成 4~ 5 層, 裝有 電 梯。 南 面有郵電大廈、仁慈堂及設在其中的澳門第一公證署等。前地南端相當寬闊,其中的景 物幾經 變遷, 20世 紀30 年代 是草坪;1940年樹立了1849年(清道光二十九年)帶兵襲擊北嶺炮台、殺害清軍將士的美士基打(V i cent e Ni co l a u d eMesqui t a)銅像,1966年澳門同胞把銅像拉倒;後來築起花圃;70年代起又改為噴 水 池 。 現 在 前地 被 劃 為 行 人 專 用區,周圍擺放了椅子,供人休息。很多喜慶活動、表演活動、展覽等都在那裡舉 行 。議 事 亭 前 地寶法德玩具有限公司澳門規模較大的玩具製造廠。位於黑沙環慕拉士大馬路。1976年成立。現有廠房面積達30萬平方呎。擁有注塑橡及 壓 鑄 機 1 0 0 多 台 。 共 有 2 8 個 部 門 ,1300多名技術人員。產品中95%均為中高檔 玩 具 、 精品 及 非 玩 具業 的 高 價 產品。公司注重培訓工作,每年有500多名員工接受各項課程的培訓以提高工作技能。所有管理人員已完成I SO9 0 0 0的品 質 課 程 。
  • 二十一劃攝影、冲印業提供攝影、沖印服務的行業。按冲印機類別來統計,採用富士(Fu j i)冲印機系統的店舖約20家,柯達(Koda k)系統的約10家,柯尼卡(K on i c a)系統的亦有10家,還有一些採用數碼冲印,共計約6 0家。 20 世紀9 0年 代以來 ,該 業努力 拓 展 本 地 市 場, 由 於 店 舖 愈 來 愈多, 造 成 技 師難 求 , 技 術員 緊 缺 的 局面。同業間的競爭亦日趨激烈。為了降低經營成本,爭取較佳的經濟效益,唯有擴大經營範圍。因此,除了攝影、冲印、放大服務之外,還兼營攝影器材,特約外影錄像,過膠,影印及租賃和售賣錄影帶等。有的店舖甚至還經營文具精品等,使業務多元化。由於數碼科技日新月異,各類型數碼影像產品正在逐漸取 代傳 統產 品 。攝影器材業該行業主要經營攝影器材、兼營影音器材、高級計算機、圖文傳真機、攝製廣告燈及精工修理相機鏡頭等。目前澳門 大小 攝影 器材 商號 約2 0家 。露宿者服務中心澳 門 社 會 服 務 機 構 。 1 9 9 4 年 成立。位於青洲區的青洲災民中心後鄰。由澳門社會工作局籌設建立和添置設備後,交予澳門明愛管理其運作,共可收容40多名露宿者。而社會工作局則每月按照中心收容人數給予運作的津貼。中心主要接待一些街頭露宿,經勸説而願意入住中心之流浪者。中心內有社工人員輔導以協助他們重新融入社會群體生活。藉此減少行乞、街頭露宿、犯罪和吸毒等社會 問題之發生 。顧盛(Caleb Cushing,1800~1879)《中美望廈 條約》簽訂 時的美國 專使。曾任美國馬薩諸塞州議員和國會議員。1 842 年1 2月, 美國 總統建 議派 顧盛為專使往中 國,國會通 過,並撥4 萬美元作活動經費。1843年7月,顧盛組成使 團出 發, 1 84 4年 ( 清道 光二 十 四年)2月27日到達澳門。到澳門後,他採用軍事恐嚇與外交訛詐的手法,於同年7 月 3 日脅 迫 清 兩廣 總 督 耆英 在 澳 門附近 的 望 廈 村簽 訂 《 中 美五 口 通 商 章程》,即《中美望廈條約》。美國政府稱之為 “顧 盛條 約” 。爛花園初稱新花園。座落於河邊新街與下環街 之 間 。1 7 世 紀該 花 園 業主 為 荷 蘭人,佔地甚廣,包括下環街市迄至公共汽車車場一帶。園有西式閘門,風景優雅,曾是風景名勝,多外籍人士居住,其中一座三層樓建築影響較大,三層樓下街 、三 層樓 斜巷 以此 命名 。1 63 3 年(清崇禎六年 ),在澳門 的西班牙人 欲置澳門於西班牙的直接控制之下,在花園刻一石碑,碑文曰“菲臘四世皇朝,此炮 台上 尉蘇 沙 賈士 度立 石 ,時 16 3 3年”。後業主人去樓空,園林荒蕪,新花園成爛花園,面積縮小為一條街巷 。護航業的興起鴉片戰爭後,隨着中國五大口岸的對外開放,東南沿海的貿易日益活躍,而沿海各省的中國水師在鴉片戰爭中損失殆盡,失去打擊海盜的能力。海盜活動十 分 猖 獗 , 對 中 外 商 船 造 成 嚴 重 威脅。這種形勢給澳門的葡萄牙人創造了一種新的職業 —— 護航,他們在澳門大量建 造 護 航 快 艇 , 開 始 為 中 外 商 船 護航。澳門葡人建造的雙桅快艇,船體堅固、船速很快、載重量大多為50至100噸,最大為150噸,每條船上一般配 備5名葡萄牙人,10 名廣東水手,安裝 西式火 炮4 至 6門 , 最多 達 20 門 。海 盜 非常畏懼這種西式船炮,所以葡萄牙人的護航很受中外商民的歡迎。有時中國官員還僱請他們剿滅海盜。短短幾年中,澳門護航業發展很快。1851年(清咸豐元年),澳門護航艇為60艘,到1855年達到了200艘。後 來他們採取向出海 船一概發保護證、收護航費的辦法,向中國船隻勒收巨額保護費。有巨利可獲的護航事業,在一段時期內成了澳葡的重要 行 業 。
  • 二十二劃攤檔包括街市攤檔和固定街檔。攤檔的經營者稱為攤販。據統計局資料,2002年 有 營 業 的 街 市 攤 檔 及 固 定 街 檔 共2 2 4 3 間 : 其 中 8 0 6 間 為 街 市 攤 檔 ,143 7間 為固 定街 檔。 在職 攤販 數目 為3876人,收益為7.89億元。攤檔為市民和遊客提供一定方便。懿靈(1964.12~)女,原名鄭妙珊,廣東開平人,生於澳門,澳門東亞大學社會科學學士,澳門專欄作家,新一代詩人。1985年獲第一 屆 澳 門 青 年 文 學 獎 詩 歌 高 級 組 亞軍,創作大量具前衛意識的現代詩,作品入 選 台 灣 《 七 十九 年 詩 選 》 , 大 陸《1990-1992三年詩選》。曾任澳門五月詩社理事 ,著有詩集 《流動島》 。《聽雨樓詩詞》詩詞集。譚任傑著。《澳門中國語文學會叢書》之一,澳門中國語文學會1993年出版。全書分“聽雨樓詞”和“聽雨樓詩”兩部份,收詞84首,詩51首,寫作時間自 1976年 至1992 年。其中 多有詠 讀 之 作 ,風 格 較 近 宋詩 , 以 文 入詩。詩人擅於敘事陳理,故作品並不着重於個人心路歷程的刻劃,而側重於社會特定現象的再現性吟詠,也有不少關於澳 門人 事之 作 。體育1955年以前,澳門的體育運動開展得很緩慢,澳門政府也沒有任何的體育監管機構。為了適應體育發展的需要,於1955年成立體育委員會,翌年改名為體育海外委員會。1979年,澳門政府教育廳為了管理和開展學校的體育運動,下設體育處,管理和開展學生的康體活動。1986年,澳門政府通過法令,成立最高體育委員會,1993年又改為體育委員會。 20 世紀 90 年代 以來 ,澳 門的 體育發展迅速。參加體育活動的人數日益增多 , 群 眾 性體 育 活 動 開展 得 非 常 活躍。各體育組織都在有計劃地開展培訓青少年運動員,並舉辦各項體育比賽。隨着澳門38個體育總會先後加入亞洲及國際體育組織(見表),澳門的體育隊伍 紛 紛 外 出 參 加 比 賽 , 並 獲 得 過 金 、銀、銅牌,為澳門爭得榮譽。澳門的體育已從群眾性體育向競技體育發展 。澳門的體育運動的推動和發展,顯然與地方自治機構、財政部門、工務運輸部門、教育部門以及各個公共機構、各體育團體有着密切關係。2002年,澳門的體育總會有57個(有些是以協會的形式運作),各體育總會的屬會共擁有約500個體育隊伍,運動員共約15,000名,開展53個體育項目。為滿足居民所需的活動場地,澳門近幾年來不斷地修建體育設施,各項運動場地已超500個( 包 括 學 校 、 酒 店 、 俱 樂 部 中 的 場地 )於 20世紀90年代初建成 的澳門體育場澳門盛行的體育運動項目有:足球(包括小型足球) 、籃球、排球、乒 乓球、羽毛球、武術(特別是太極拳)游泳、田徑、單車、中國象棋、柔道、空手道、曲棍球、獨木舟等。每年均定期舉行公開性的比賽,每年春季,足球
  • 比賽較為活躍;夏季,以游泳為主;秋季,籃球、排球進行得如火如荼;田徑的長跑活動一般安排在冬季進行。在室內進行的其餘運動項目,整年都開展比賽 活 動 。澳門的體育運動屬於業餘性質。所有參加比賽的體育隊伍來自各社團、工廠、學校和政府部門。運動員都是在課餘、業餘時間參加活動。經費主要來自政府贊助以及本地區熱心人士的支持。澳門體育發展局協助各單項總會開展培訓工作,近年來較注重培訓青少年運動員。為了更快地提高澳門的運動水平,分別從中國內地和香港地區、葡萄牙及日本等地聘請敎練來澳門協助訓練本地 區 新 秀 ,並 資 助 本 地敎 練 出 外 學習,或聘請教師來澳舉辦敎練、裁判訓練班。1992年開始批准澳門理工學院開辦體育暨運動學校,從中國內地聘請體育敎師來澳門任敎。1996年7月已有第一批學員畢業。澳門運動員中的佼佼者有19 94年 在廣島 亞運會 中奪得 60公 斤級搏擊銅牌、1995年在菲律賓第二屆亞洲空手道奪得60公斤級銀牌的空手道運動員吳日安;1993年在吉隆坡第二屆世界武術錦標賽奪得槍術第三名、1995年在美國巴爾的摩第三屆世界武術錦標賽奪 得 槍 術 冠 軍 的 武 術 運 動 員 黃 光 臨 ;1998年在曼谷第十三屆亞運會武術比賽中獲得南拳亞軍的李菲,2002年釜山亞運會獲得武術女子長拳三項全能銀牌韓靜,空手道男子個人套路銅牌黃伯祥,女子個人套路銅牌張佩思,女子60公斤級以下搏擊賽 銅牌關雯菲等 。單車比賽已加入國際體育組織的澳門體育會(截至2002年底)體育發展局特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屬下的行政自治的法人部門。回歸前稱為體育總署,其組織法規為1994年2月7日第11/94/M 號法令。其職責是:指引、鼓勵、輔助及促進體育運動,並協調在為體育發展創造必要條件方面的努力。其權限主要是:透過鼓勵體育鍛鍊及向市民宣傳它的益處,並強調其在道德、文化及交際上的價值,執行體育政策;制訂並提
  • 出年度及多年度體育發展方案計劃;促使制定社團的體育運動規章,輔助獲認可的體育總會,並對其行使法律規定的權限;根據不同體育項目的需要,制定及提出體育基礎設施的計劃,並跟進建設計劃的執行;設計、提出體育人員的培訓和進修活動計劃,並輔助計劃的執行;與致力於體育培訓的公立或私立教育機構合作;與民政總署合作發展消閑活動,以提高市民生活質素;推動及輔助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機構及組織間的交流,並建議訂定發展體育的協議。體育發展局下設一項體育發展基金及一個體育學中心。現任 代局長為黃有力 。體育暨運動高等學校澳門理工學院下屬敎學單位之一。1993年成立。首任校長施德偉敎授。校址設於望廈體育館。該校設有證書和學位課程包括:體育運動專業高級證書、在職體育敎師專業高級證書、體育運動專業 學 士 學 位 及 在職 體 育 教 師 學 士 學位。 授 課 內 容 包 括: 田 徑 、 游 泳 、 足球、 籃 球 、 排 球 、手 球 、 乒 乓 球 、 武術、舞蹈和體操;還設有理論課包括:解剖、運動生理學、生物化學、運動醫學、 訓 練 室 、 運 動心 理 學 、 發 展 心 理學、運動技能學、體育史、教育史、體育社會學、電腦、生物力學、統計學及外 語 。龔文(1925~ )澳門 資 深 新聞從 業 員。 廣 東南 海 人 , 生 於 澳門。 畢 業於 私 立澳門 華 僑 大 學 文學 系 、 台 灣 僑 民教 育 函 授 學 校 採編 新 聞 專 業 。 現任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副會長、澳門市民日報社長、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曾任廣東省第六、第七屆政協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撰述大量政評 、社 評文 章 。龔樹根(1935~ )廣東新會人 ,生於澳門 。《正報 》社長、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澳門蓮峰廟值理會主席、澳門中藥業公會理事長、澳門中醫學會理事長、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副會長、澳門廣州地區聯誼會副會長、廣州市政協委員、廣東省新會政協常委。曾任同善堂 跌打骨 科醫師 。
  • 二十四劃靈均會計專科澳門 一間 會計 進修 學校 。1 98 4 年成立。由執業會計師陳曉筠主辦。校址設余敦善堂里。學員完成課程後可參加英國倫敦工商會(LCC I)公開考試。部份 學 員 曾 奪 得 過 LCCI第 一 、 二 名 成績 。靈岩觀位於草堆街與高尾街夾角。原為媧娘宮之偏殿,1914年冬,女媧廟附近發生火 警 , 女 媧 廟 亦被 波 及 , 只 餘 下 偏殿。當局當時為開闢街道,不許重建廟殿,只餘偏殿的女媧廟經過重修,加奉呂祖,名 為靈岩觀 。
  • 二十五劃及特別詞條觀音岩位於氹仔北部北澳山的西北麓,出露 在 海 邊 。 約 建 於 清 光 緒 二 年(1876)。其中一石上有兩個海水侵蝕的小坑,民間傳説這是觀音的腳印,因此叫觀音岩。在距離水面約10米的地方有一 座 不大 的 觀音 廟 (建 於 16 世 紀 中葉)。北澳山因此又名觀音岩山。近年觀音岩 前面 已經 填海 。觀音開庫民間信仰節日。時間為農曆元月二十六日。澳門民間觀音信仰頗為流行,現有供奉觀音的寺廟有:建於明中葉的望 廈 觀 音 古 廟 、 建 於 明 天 啟 七 年(1627)或以前的望廈觀音堂(即普濟禪院)、約建於清光緒二年(1876)的氹仔 望 海 觀 音 廟 、 建 於 清 光 緒 七 年(1881)的路環九澳觀音廟和路環觀音古廟等。每年農曆元月廿六日過“觀音開庫”節,所謂“開庫”意指祈求觀音保佑廣開庫源、發福生財。每逢觀音開庫,善男信女,不分老幼,成群結隊地去各觀音堂進香拜佛,求簽問卜,祈望觀音菩薩大 發慈悲,開 庫帶來好運 。觀音誕民間 信 仰 節 日 。觀 音 , 又 稱 觀 世音、 觀 自 在 、 觀 世 自 在 , 俗 稱 觀 音 菩薩、觀音娘娘。觀音在佛教中、民間被奉為大慈大悲、救苦救難、有求必應的菩薩,遇難眾生只須誦念其名號,其即前往拯救解難,故名觀音。在中國寺院和民間,觀音的一般塑像和圖像多作女相。女相觀音約始於南北朝時期,盛於唐代以後。民間婦女則最崇拜“送子觀音”,凡祈求生育的婦女多對其焚香、燃燭。民間慶祝觀音誕的日子有多個:農曆二月十九日是觀音的生日,六月十九日是觀音成道之日,九月十九日是觀音涅槃日。在澳門,每個節日都有人慶祝,尤其是婦女成群結隊地前往各觀音堂燒香膜拜、祈求平安和好運;一些人家還在家 中供奉觀 音神像 。拜觀音習俗仍流行。灣景中葡小學官立中葡學校。提供小學教育及特殊教育。1994年成立。位於永寧街。學校除了教授中文及其他科目外,還教授葡文;而特殊教育在於回應具有障礙的學 生 在 教 育 方 面 的 特 殊 需 要 。 2 0 0 3 /2 0 0 4 學 年 設 有 小 學 7 班 , 特 敎 班 有 3班, 敎 師 1 9 人 ,學 生 2 3 1 人 。《Leading lssues of the MacauEconomy》經濟論文集。陳守信編,澳門基金會2 00 0年 英文 出版 ,澳 門文 化廣 場 發行。全書共11章,224頁。各篇章作者共10人,均為澳門大學經濟及商業範疇的學術人員。內容包括澳門經濟復甦的藍圖、澳門幣分析、澳門的離岸銀行發展、本地電訊市場開放、澳門的國民生產值分析、澳門銀行業與經濟的關係、澳門與歐洲的貿易、澳門旅遊業的經濟貢獻及澳門犯罪行為的經濟剖析。本書從嚴謹的學術層面探索近年澳門在急劇結構轉變下所面對的各個重要課題,並提出了 一些 政策 建議 。《Macau:A Model of Min i -economy》一部用英文完成,論述澳門經濟體系基本特徵的專著,作者為楊允中,蕭志 成 , 全 書 共 7 章 , 附 有 精 美 圖 片 4頁,1999年由澳門大學出版。著作對微型經濟(M i n i -economy)的定義提出了界定標準,並就澳門經濟的歷史發展、當時產業結構特點、面臨的挑戰、機遇與前景作出了較 為系統的論述 。《Macau Express》英文周報 。199 5年10 月創刊。 創刊社長安德烈。地址在氹仔十三路段易發式工業大廈二樓。逢周三出版,社長白路 易 。 1 99 6 年 6 月 7日 暫 時 停 刊 。《Macaul mage》英語雙季刊。由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出版。宗旨是為有興趣到澳門投資的世界各地商人提供指引。內容以介紹澳門的投資環節、相關法律以及澳門的產品 和 商 業 機 構 資 料 。 每 期 發 行 量 達15,000冊。
  • 《One Countr y,Two Systems andt he Macao SAR》一部英文完 成的有關“ 一國兩制 ”的大型研究成果,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於2004年推出。由楊允中、楊秀玲、曾澤瑤、容凱旋、鄧安琪、盛力、談霏等合作完成。這部專著由10章組成,前4章概述中華民族悠久的5000年歷史文化底蘊,其中論述中國的古老民族、燦爛的 中 華 文 化以 及 中 國 古代 的 法 制 體系,把求同存異、擴大共識的開放思維加以 合 理 定 位, 並 較 為 系統 地 總 結 近500年人類文明演進特點以及近半個世紀國人覺醒奮鬥歷程及有關之主權理論調,藉以了解中華民族文化深遠的歷史淵源及其主要特性、理論創新性及其生命力所在;中 間2章系統 論證在拓展 資源、提升智慧的基礎上形成的“一國兩制”理論的歷史必然性及其相關科學概念,尤其是中華智慧寶庫中的兩個先進鏈條 —— 統一戰線理念,以及新中國三代領導人長期探索、總結而成的“一國兩制 ” 這 一 嶄新 理 論 體 系之 間 的 關 聯性;後4章論證“一國兩制”在“天 時地利人和”的澳門特區實踐的具體內容和過程,尤其是基本法在澳門的適用及理解,強調總結“一國兩制”在澳門實踐模 式 的 特 殊重 要 性 。 大跨 度 、 大 容量、思想開放、主題鮮明、論證充分、系 統 性 強 是 該 的 基 本 特 點 。 全 書 4 4 0頁,約相當於中文30萬字。卷首收錄行政長官何厚鏵先生 所作序言,附有8 頁精美 彩照 ,印 刷 精美 ,裝 璜先 進 。T a m ã o此名史地考證諸説繁多,計有為龍思泰首倡的“上川説”,徐薩斯提出的“下川説”,白樂嘉考證的“伶仃説”及日本;中國學者各考證。漢籍中,屯門多指屯澳門,而葡語中的Tamã o儘管是屯門的對音,但所指是今香港大嶼山的東涌 。 這 便 是 早 期葡 人 停 泊 與 貿 易 之地 。《The Macau Economy》陳守信著。澳門大學出版中心2000年英 文 出 版 。研 究 澳 門 經濟 的 學 術 專著。全書共11章,113頁。內容涵蓋澳門經濟的發展歷史、宏觀環境、產業結構、人口就業、貨幣制度、公共財政、國際貿易及投資、發展前境及定位;對澳門一些主要經濟部門包括旅遊博彩 、製造業、銀行業及地產亦有詳細分析。《16世紀的澳門》一部澳門16世紀大事記著作(葡文版)。作者文德泉(Manuel Tei xei ra)神父。記 錄1 50 5年 (明 弘治 十八 年) 至1599年(明萬曆二十七年)澳門每年發生的 大事 。1 98 1年 澳門 文化 教育 司 出版 。《16至19世紀澳門至馬尼拉的貿易航線》(A Viagem do Comé rcioMacau-Manila nos Sé c .XVIaXI X)初載《賈梅士學院簡報》,第5卷,1971年春夏,第1-2期合刊、第5~120頁。澳門海事研究中心,1987年2版,澳門海事 博物館1 994年 3版,全 書12 0頁。作 者潘日 明(Benjamim Videi r aPi r es)神父。此為潘神父向第5屆亞洲史學協會大會提交的論文。它回顧了兩地貿易的背景,分析了1689年日本採取鎖國政策導致澳門 —— 長崎航線中斷後該航線曾起過的重要作用,詳述多次政治動蕩及經濟蕭條。結論是:這一時期的澳門、馬尼拉之間的關係是良好的,但不時反映了歐洲政治的起伏及列強之間的 角 逐 。17世紀帝汶島戰亂17世紀中葉澳葡當局參與的帝汶權力之爭。1653年(清順治十年),葡萄牙帝汶總督病死,一些歐亞混血的葡萄牙人為爭奪該島的統治權進行了激烈的戰爭。1673年(清康熙十二年),奧爾內(Antonio de Hor nay)獲勝,遂拒絕承認葡印總督指派的原是在澳門居住的葡 萄 牙 紳 士 皮 門 特 爾 (A n to n i o d eMesquit a P imentel)擔任帝汶新總督。從1688年開始,澳門葡萄牙人就積極支持皮門特爾與帝汶土著葡萄牙人進行戰爭。1695年,奧爾內病死,皮門特爾獲得了 帝 汶 的 統治 權 。 但 由於 他 橫 徵 暴歛,肆意盤剝,很快就激起眾怒,並被驅逐。1701年,葡印總督又任命格雷羅(Antonio Coelho Guerrei r o)為新總督去鎮壓帝汶的叛亂。澳門葡萄牙人又對格雷羅大力支持,以低廉的價格提供各種武器 和器 材 ,還 派 出3 2名 葡 萄牙 兵 參戰,全力以赴地介入這場戰爭。到1704年底,格雷羅最終還是被逐出帝汶,這場持續了16年的戰爭,使澳門葡萄牙人遭受了極為慘重的損失,戰前在澳門居住的1000名葡萄牙男子,戰後 剩下不足50 名; 戰前 澳門 擁有 40 艘船 艦, 戰 後剩下不足5艘。《18世紀的澳門》一部澳門18世紀大事記著作(葡文版)。作者文德泉(M anuel Tei xeira)神父。全書共750頁,記錄1700~1799年(清康熙 三十九年 至清嘉慶 四年)澳 門主要 歷 史 事 件 及 與 中 葡 兩 國 有 關 的 事件。1 98 4年 澳門官 印局 印刷 出版 。1784年澳門政治改革18世 紀8 0年 代葡 萄牙 王室 強化 對澳門直接管治權的行為。1784年(清乾隆四十九年),澳葡當局根據葡萄牙殖民大臣 卡斯特 羅(Mar t inho do Melo eC as tro)的指令(即王室制誥),在澳門進行了一場“政治改革”。主要內容包括:首先是加強總督的權力,總督不僅是作為澳門的軍事首領,而且可以干預
  • 當地的日常政務,否決議事局的一切提案,成為澳門的最高首長;其次是解散過去的市政衛隊,組成一支由100名火槍兵和50名炮兵組成的印度兵衛隊,增強澳門的警衛力量;再次是確立由總督和王家法官審計國庫收支,取消議事局代營的 制度 。1849年關閘事件19世紀中葉澳葡藉機向清守軍報復並襲擊關閘的事件。1849年(清道光二十九年)的“關閘事件”,是關閘第二次遭受大規模進犯,且是遭受英、葡的水、陸夾攻。此次事件的引發,導火線是 極 力 推 行 殖 民 擴 張 的 澳 督 亞 馬 留(Joã o Maria Ferreira do Amara l)被望廈龍田村民沈志亮等人刺殺。1849年8月22 日, 亞 馬留 被 刺殺 後, 澳 葡當 局 在英、美、法列強支持下,有恃無恐,藉此挑起事端,於8月28日早晨,由炮 兵軍曹米士打基打率領100多名正規軍 和20名志願軍,攜三門大炮,在快艇炮火支持下,對關閘發動進攻,戰事擴展到拱北北嶺,古關閘城樓被炮火轟毀。駐守關閘汛營的清軍兵力薄弱,由於援兵未到 , 面 對 來 勢 洶洶 的 葡 兵 , 措 手 不及,不戰而退,關閘為葡兵佔據。在關閘事 件中 , 葡兵 1 名重 傷, 清 軍4 人 死亡,葡兵 且將戰死 的1名清 兵的手臂 和1名軍官首級砍下 ,作為戰利品,掛 在竹竿上,帶返澳門,遊街示眾。經此一役,清軍退守前山寨。這是清王朝在澳門的主權地位受到嚴重挑戰的一次重大事 件 。《1862中葡天津通商章程》葡萄牙利用英法與中國議和之際,謀求以雙邊條約的形式確定從亞馬留時代形成的葡萄牙對澳門的實際管轄權,以獲取澳門主權。葡方通過法國公使哥士耆(Kl ccz kowsk i)從中拉線搭橋,任命當時 澳門 總督 基瑪 良士( I s í d o r oFranc isco Guimarã es)為代表與中國進行正式接觸。雙方於1862年在北京談判、在天津草簽了54款。雙方後對其中第九款有 關 澳 門 設官 之 解 釋 相左 , 發 生 齟齬,導致該條約無法循照初約於兩年後換文生 效, 遂成 廢議 。《2005年全球紡織品及成衣配額制度之取消對澳門社會與經濟的影響及其對策》關於澳門紡織製衣業未來發展的研究報告 ,20 01 年10 月由 澳門發 展策 略研究中心、廣州暨南大學港澳特區經濟研究所聯合課題組完成。該報告主要探討2005年全球紡織品配額制度的取消將會對澳門紡織製衣業及其相關行業,以至澳門整體社會和經濟所帶來的影響,並提出相關的應對策略選擇建議。而為使上述研究報告的建議能更符合客觀環境的發展和變化的需要,該聯合課題於20 0 2 年 9 月 開 展 了 上 述 課 題 的 跟 進 研究,並於2003年2月發表了課題的跟進研 究 報 告 。
  • 附件
  • 七 省 沿 海 全 洋 圖 ( 澳 門 部 份 )清同治至光緒年間摹繪本 據考原繪者為陳倫炯 彩繪長絹 紙本裝裱此圖方向上北下南,左西右東。整個長卷自右至左展開。開卷一幅為四海全圖,顯示中國的地理方位。接續是沿海圖,自北向南分別為盛京、直隸、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和廣東七省沿海地區,並將瓊州、澎湖、台灣、台灣后山單獨成圖。該圖採用中國傳統的山水畫法繪製,無經緯線和比例尺 。圖中繪有府州縣城、村鎮、汛地,還有沿海山川、島嶼、礁石、沙洲、港灣。圖中還有一些文字記註,指明有關海防、水情、航道、錨地等情況。每幅圖後附一段文字,説明地理軍事形勢。圖中澳門的城垣繪製尤其醒目,著色鮮明 。畫卷繪製細膩,形象逼真。此圖現藏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 附件-澳門大事記5000~ 4000年前·考古挖掘証明,當時澳門地區已 有人群居 住,發 現的文 物屬於 珠江 三角 洲 系 統 。公元前214年(秦始皇三十三年)·秦在嶺南設郡縣,澳門屬於海郡 番禺 縣 。公元年33 1(晉咸和六年)·澳門改屬東官郡。公元590年(隋開皇十年)·澳門改屬寶安縣。公元757年(唐至德二載)·澳門改屬東英縣。1152年(南宋紹興二十二年)·廣東劃出南海、番禺、新會、東莞四縣的沿 海地區 ,建立香 山縣。 澳門屬 香山 縣 範圍 , 故舊 稱 香山 澳 、濠 鏡 澳 等 。香 山 地 圖1277年(南宋景炎二年)·十字門古海 道成為南宋 軍民與元 軍對壘的陣地,宋端宗趙昰和丞相張世傑等率領 軍民在 澳門附近 海域抵 抗元 軍 。1415年(明永樂十三年)·葡萄牙人征服休達(Ceu t a),被視為由 航 海 家 唐 · 恩 里 克 親 王 (D .H en r i q ue)推動的航海大發現事業的第 一 步 。1488年(明弘治元年)·澳門最早的廟宇 —— 媽祖廟建立。媽 祖廟1498年(明弘治十一年)·葡萄牙航海探險家華士古·達伽馬(Vasc oda Gama)抵達印度,翌年,回到里斯本 ,向葡 萄牙女王 獻上中 國瓷器 等 禮 品 。1505年(明弘治十八年)·葡萄牙國王致信西班牙國王,通報葡 萄 牙 人 的 功 績 , 其 中 提 及“Malc hi na”(大中國)1508年(明正德三年)·葡萄牙國王唐·曼努埃爾(D.M anuel)命令塞格拉(Diogo Lopes de Sequeira)“探察”馬六甲並“打聽秦人(C hins)”。1510年(明正德五年)·葡人佔領印度果阿。1511年(明正德六年)·葡人佔領馬六甲。1512年(明正德七年)·4 月 1 日 , 葡 印 總 督 阿 爾 布 克 爾 克(Afo nso de Albuquerque)致函葡萄牙國王,提及“馬 六甲是中國商人 之集 散 地 ” 。1513年(明正德八年)·葡國商人歐維治(Jo rge Alvares)自馬六甲來華, 到達廣東東 莞、屯門 一帶 貿 易 。1514年(明正德九年)·皮萊資(Tomé P i res)在馬六甲完成《東方誌》(Suma Or ienta l)一書的編撰,其中 有對中 國的大段 描述, 稱中國為 Cata i (契丹 ),稱 北京 為Cambaluc(汗人里)1515年(明正德十年)·商人拉 菲爾· 佩雷斯 特羅 (R a fae lPeres t re l o)來屯門貿易,獲利20倍,並收 集了 大量 情報 。1517年(明正德十二年)·6月17日,安特拉德(Fernã o Pe resdeAndrade)率艦隊從馬六甲出發前往中國,皮萊資以葡 印總督特使身份 隨行。8月15日,抵達屯門登陸,“蓋房樹柵,恃火銃自固”。9月間溯珠江而上,直達廣州要求通商。明 朝以“其國素不列王會”,“詔給方物之值 ,遣 還” 。1518年(明正德十三年)·西蒙 ·德 ·安 特拉 德( S i m ã o d eAnd rade)從印度前往中國“尋找皮萊資” ,於 8月 抵 達屯 門。 他私 設 炮
  • 台,拒納商税, 胡作非為,從而 使皮萊資的 使命功 敗垂成 。1520年(明正德十五年)·1月,皮萊資(Tomé Pi res)使團一行3 0 人 由 廣 州 啟 程 北 上 , 5 月 至 南京 。1521年(明正德十六年)·1月,皮萊資至北京,居會同館。馬六甲王 遣人至 北京, 送來馬 六甲 的求援信, 控告葡 人惡行。 廣東當 局也狀告 西蒙· 德·安 特拉德 在屯 門的 不 軌 行 為 。 3 月 , 武 宗 病 亡 , 5月, 皮 萊 資被 逐 出 京 ,9 月 , 到 廣州後 被 捕入 獄 。·中葡發生屯門之戰。4~5月間廣 東海道副使江鋐 率軍圍困屯門 。1522年(明嘉靖元年)·4月,葡人馬丁·阿豐索·德·梅羅(Martin Afonso de Mello Coutinho)率軍艦 赴 華 求互 市 , 8 月至 新 會 西 草灣,為 中國守 軍截擊 痛剿。 此後 ,葡人轉往 浙閩沿 海貿易 。1529年(明嘉靖八年)·11月,廣東巡撫林富上奏,主張解除廣東海禁,蕃舶獲許來粵互市 。1530年(明嘉靖九年)·11月,刑部給事 中王希文上奏, 主張禁絕海 外貿易, 未獲准 。1535年(明嘉靖十四年)·廣州市舶司舶口由電白移至澳門 ,為澳 門開 埠之 始 。1536年(明嘉靖十五年)·1 1 月 1 0 日 , 葡 商 卡 爾 沃 ( VascoCal vo)和 皮 萊 資 使 團 成 員 維 埃 拉(Cristovã o Viei ra),從廣州獄中寫信提供了1520~1534年之間有關中葡關係的大量資料 ,包括關於中國 行政組織 及其 居民 風俗習 慣的 確切 情況 。1548年(明嘉靖二十七年)·5月,葡萄牙商人在寧波雙嶼港的貿易基地被明 軍擊毀,逃 至福建漳 州的月港和浯 嶼,繼續進 行海盜走 私活 動 。1549年(明嘉靖二十八年)·年 初 , 明 軍 追 蹤 葡 人 至 月 港 、 浯嶼, 葡 人 轉 移 至 詔安 縣 走 馬 溪 。 3~4 月 ,明 軍 進 擊走 馬 溪, 葡 人 逃至 浪 白 滘 。1552年(明嘉靖三十一年)·12月2~3日,耶穌會傳敎士聖·方濟各·沙勿略(Sã o Franc isco Xavier)在台山上 川島與 世長辭 。·葡 萄 牙 遠 征 日 本 艦 隊 司 令 官 索 薩(Leonel de Sousa)率領商業艦隊至廣州 。·上川島成為 葡萄牙與中 國貿易的 主要 場 所 。1553年(明嘉靖三十二年)·索薩假冒 其他國 家的名字 ,請求 通商,又請 借地晾 曬。廣東 海道副 使汪柏受賄 ,默許 葡人在澳 門搭棚 暫住 。1554年(明嘉靖三十三年)·索薩 終於 得到了 廣州 官員的 信任 。根據口頭 協議及 繳納合法 貿易的 税款(抽盤 ),葡 萄牙人被 准許在 澳門自 由貿 易 。1555年(明嘉靖三十四年)·11月20 日,耶穌會新 會員費爾南 ·門德斯·平托(Fernã o Mendes Pinto)從浪白滘 寫信, 描述了他 在這一 年抵達上川 、來到 浪白滘的 情況。 這封信成了 第一份 提及澳門 的已知 文獻。平托 指出: “阿媽港 離我們 所在的浪白滘三十餘里格(十里格約5公里)……”。 阿媽港即指澳門 。·12月15日,卡內羅( D.Belc h i o rC arnei r o )在果阿被封為主教,於1567年被選為日本和中國的主教 。1556年(明嘉靖三十五年)·1月 15 日 ,中 日貿 易 船隊 司令 索 薩(Leonel de Sousa)呈文給唐·路易斯(D.L uí s)王子,稟報他已和海道副使汪柏達成協議,從 1553年底開始 ,葡萄牙 人獲准 在澳門 登陸居 住並 在陸地 建 造房 屋 。·葡萄牙 偉大詩 人賈梅 士(又 譯卡 蒙斯,Luí s de Camõ es)來澳並居留三年,寫成史詩《盧濟塔尼亞人之歌》(澳譯《葡國魂》)賈 梅 士 像1557年(明嘉靖三十六年)·葡人在 澳門 “築 室建城 ,雄 踞海 畔若 一 國 ” 。1560年(明嘉靖三十九年)·聖·多明我會修士克魯玆(Gaspar daCruz)的著作《中國概況》(Tratado daChina)問世。1563年(明嘉靖四十二年)·7月 29 日, 第一批 到澳 門定 居的 耶穌會會 士抵達 澳門, 他們是 佩雷 斯(Fr anc isco Peres)、特謝拉(ManuelTeixei ra)及平托(André Pinto)神父。1564年(明嘉靖四十三年)·柘林 澳明 軍兵 變 ,葡 人協 助平 變 ,廣東政府允 免澳門葡人 商税一年 。1565年(明嘉靖四十四年)·廣東御史 龐尚鵬 上《區劃 濠鏡保 安海 隅 疏 》 。·廣 東 總 兵 俞 大 猷 主 張 水 陸 夾 攻 葡人 。
  • 1568年(明隆慶二年)·卡內羅(D.Belchior Carneiro)抵達澳門任 主 敎 。1569年(明隆慶三年)·卡內羅負責創辦仁慈堂和聖辣法耶醫 院 ( 即 白 馬 行 醫 院 , 1 6 4 0 年 重建), 該醫院 向中國 引進了 第一 批疫 苗 。1571年或1572年(明萬曆元年或二年)·居澳葡人開始向中國明朝政府繳 納地租 , 每年 白 銀 50 0 兩 。1574年(明萬曆二年)·明廷在蓮花莖設關閘,使“民人 不得擅出 ,夷人 不得擅 入” 。1575年(明萬曆三年)·葡人建聖老楞佐堂(風信廟)。1576年(明萬曆四年)·1月 23 日, 羅馬敎 皇宣 佈成 立天 主敎 澳 門 敎 區 , 並 任 命 卡 內 羅 (D .Belchior Carnei ro)為澳門主教,統籌中國、日本、 朝鮮等國敎務 。1578年(明萬曆六年)·葡人獲允進入廣州交易。1580年(明萬曆八年)·西班牙與葡萄牙合併。葡萄牙歸 屬西 班 牙 王 朝 。·里 斯 本派 出 第一 位 “王 室 大法 官 ”(Ouv idor)往澳門。·聖保羅大教堂。1581年(明萬曆九年)·8月7日,意大利籍天主教士利瑪竇(Mateu Ricc i)抵澳,準備入內地傳教 。1582年(明萬曆十年)·12月18日,澳門當局正式承認西班牙菲利浦二世(D.F i l i pe Ⅱ)為君主,條 件是在 西屬菲 律賓與 中國 的關係中 ,必須 由澳門 充當中 間人 ,以及統治權 的變更絕對 不讓中國 人知 道 。1583年(明萬曆十一年)·澳門議事會(Senado)成立。議事會創建城市保安衛隊 ,並將鎮改為市 。·利瑪竇和羅明堅(Michele Ruggier i)在肇慶市 定居 ,開始在中 國內地傳 教的 第 一 步 。·8 月1 9日 卡內 羅 主教 在澳 門逝 世 。1584年(明萬曆十二年)·葡印總督唐·梅內塞斯(D.Duarte deMeneses)授予澳門議事會行政、政治和司法 的權力 (軍事 權屬總 督) ,限令其在一些特 殊事項上要由事 先召開的居民 大會決定。 議事會由 兩位普通法官 、三位市議 員及一位 檢察長組 成;由 主教或 由市民 選出 的首領主持, 並由一位王 室大法官 輔助 。·羅明堅《天主聖敎實錄》刻於澳門,為西方傳教士以 華文撰述之始 。中 式 庭 園 建 築 風 格 的 議 事 亭利 瑪 竇 像1585年(明萬曆十三年)·第一部木 版印刷 中文著作 在澳門 問世 。1586年(明萬曆十四年)·4月 10 日, 葡印 總督 唐· 梅內 塞 斯寫 信 賜 名 澳 門 為 “ 中 國 的 聖 名 之城”,並賦 予澳門與柯 欽的聖· 克魯斯(Santa Cruz)同樣的特權,即與埃武拉(É vo ra)享有的特權及科英布拉(Co imbr a) 得 到的二 級行政 權(1179年 )級別相同 。1587年(明萬曆十五年)·多 明 我 會 士 在 澳 建 敎 堂 —— 板 樟廟 。1588年(明萬曆十六年)·3月2 5日 ,頒佈 第一 部澳門 王室 大法 官 規 章 。·日本脱離澳門敎區而成為一個獨 立教 區 。
  • 1589年(明萬曆十七年)·1 0 月1 0 日, 范 禮 安( Al ex and r eVal ignano)請求羅馬敎廷准許吸收四名 中 國 人 入 會 , 其 中 包 括 鐘 鳴 仁(Sebas t iã o Fer nandes )和黃明沙(Francisco Mart i ns)。他們是首批耶穌會 中 國 會 員 。·葡人建聖奧斯定堂(龍鬆廟)。范 禮 安 像1591年(明萬曆十九年)·10 月1 7 日, 麥安 東 ( Antó ni o deAlmeida)神父在廣東省潮州去世。他是第一位 死在中 國大陸的 葡萄牙 神職人員, 生前是 羅明堅神 父和利 瑪竇神父佈道 的得力助手 。他的遺 體被運至澳門,埋 葬在聖保祿教堂 。1593年(明萬曆二十一年)·利瑪竇將《四書》譯成拉丁文。1594年(明萬曆二十二年)·3月9日,馬德里發出國王文書, 嚴格禁止西 班牙西 印度和葡 萄牙東 印度之間及 澳門和 馬尼拉之 間的通 商和通航,但 這一道命令 從未被嚴 格執 行 。·11月30日,從1571年開始教授閱讀和書寫拉丁文的“耶穌會之家”改名為“耶穌會聖保祿學院”;當時有學員60人,學習葡 文、拉丁文、藝 術和神學。 此為遠 東最早的 西式高 等學 府 。1596年(明萬曆二十四年)·4月18日,西葡國王菲利浦二世(D.Fi l i peⅡ)以特許令認可印度總督梅內澤斯的信 ,把澳 門升格為 與埃武 拉市享有同 等權利 的城市 。1600年(明萬曆二十八年)·5 月 1 9 日 , 利 瑪 竇 神 父 由 龐 迪 我(Diego Pantoja)神父陪同作為葡萄牙使臣擬覲 見中國 皇帝,並 以當時 作為葡萄牙君 主的西班牙 國王的名 義晉獻 多 件 禮 品 。1601年(明萬曆二十九年)·9 月 2 7 日 , 荷 蘭 “ 阿 姆 斯 特 丹 ”(Amsterdam)號和“戈烏達”(Gouda)號戰船及范·內克(Jacob Van Neck)海軍上將 船隊的 一隻雙桅 小船進 攻澳門 , 被擊 退 。1602年(明萬曆三十年)·聖保祿教堂(大三巴堂)第三次重建奠基 , 16 3 7年 建 成 。·明大臣李之藻刻印利瑪竇的《坤輿萬國 全 圖 》 。1604年(明萬曆三十二年)·7月,荷蘭海軍再次進攻澳門,遇颱風,艦隊 被吹至 澎湖列島 一帶, 後被福建 海軍 擊退 。1606年(明萬曆三十四年)·耶穌會士在青洲建教堂。1607年(明萬曆三十五年)·荷 蘭 再 派 軍 艦 到 澳 門 , 被 葡 人 擊退 。·廣東番禺舉人盧廷龍上奏,請求驅逐葡人, 收回澳門 ,未獲准 。1608年(明萬曆三十六年)·香 山 縣 知 縣 蔡 善 繼 擬 訂 《 制 澳 十則 》 。·葡人建聖安多尼堂(花王廟)1610年(明萬曆三十八年)·因荷蘭人挑唆,澳門與日本的貿 易中 斷 。1613年(明萬曆四十一年)·李之藻上《請譯西洋曆法等書疏》。1614年(明萬曆四十二年)·兩廣總督張鳴崗上奏,主張對澳人加強防範 ,申明 約束。海 道副使 俞安性向葡 人立下五 條禁例 。1615年(明萬曆四十三年)·澳門葡人自設戰督(Governado r deGuer ra),加強對荷蘭人的防範。1617年(明萬曆四十五年)·明廷在前山建寨,立參將府。· 7 月 1 5 日 , 耶 穌 會 會 士 湯 若 望(Joannes Adam Scha ll Von Bell)抵達澳門, 後轉赴 北京 。1620年(明泰昌元年)·5月3日,熊三拔(Sebba t ino de Ursis)在澳門 逝世。 他以發 明靈巧 的水 利機械而贏得皇 帝的好感。 1617年 ,他與龐 迪我神 父一起 從北京 被驅 逐到廣州,後到了澳門(1618年)。他把歐洲醫學和 蒸餾法帶 到了中國 。·7 月 ,耶 穌 會 士 金尼 閣( N i c o l asTr i gaul t )將西書7000部運抵澳門。這些集 西方學 術之大 成的作 品, 後來被部 份譯成 中文, 促進了 為西 學東 漸 。1621年(明天啟元年)·廣東右參政監司 馮從龍等派人摧 毀葡人私 築的 青州 敎堂 。·數尊大炮和數名 炮手從澳門派往 中國去協助 南明抗 清。他們 被天啟 皇帝(熹宗)召去北京敎授大炮知識。1622年(明天啟二年)·6 月 2 2 日 , 荷 艦 進 攻 澳 門 , 被 擊退 。·葡人建成媽閣炮台。·對廣州的貿易壟斷中止,澳門成 為外國人 前往每 年一度 的廣州 交易 市場 的 中 轉 站 。1623年(明天啟三年)·5月6日,葡印總督以國王的名義下令,任 命王室 貴族唐 ·馬士 加路 也
  • (D.Franc isco Mascarenhas)為澳門總督 兼 兵 頭 。 他 於 同 年 7 月 1 7 日 就職,成 為到任 的第一 位總督 。建 於 1622年 的 西 望 洋 山 第 一 家 聖 母 堂 和 修 道 院 ( 英 國 畫 家 威 廉 · 亞 力 山 大 畫 作 )1627年(明天啟七年)·荷艦第五次進犯澳門失敗。此後荷人轉 向 入侵 台 灣 。1634年(明崇禎七年)·方濟各會修女在澳門建尼姑廟。1637年(明崇禎十年)·9月1日, 東望洋大炮 台開始建造 ,於一 年 後 竣 工 。·威德爾(John Wedde ll )率英國船隊抵澳 門 貿 易 。·日 本 基 督 徒 謀 叛 , 日 本 頒 佈 鎮 國令,在 日葡人 被逐。 澳門對 日貿 易完 全 中 斷 。1640年(明崇禎十三年)·6月 11 日, 明廷 禁止 澳門 葡人 入 廣州 貿 易 。·1 2 月 1 日 , 葡 萄 牙 擺 脱 西 班 牙 統治, 恢 復獨 立 。1641年(明崇禎十四年)·馬六甲為 荷蘭人 所佔,葡 人東方 貿易航 線 被切 斷 。1642年(明崇禎十五年)·葡王授予 澳門“ 天主聖名 之城, 無比忠貞 ”的 稱號 。1645年(清順治二年)·日本國 王下 令中 止與澳 門的 通商 ,造成了 澳門衰 敗,市 議會不 得不 靠向上層市民 借貸生存 。1658年(清順治十五年)·南懷仁(Ferdinand Verbiest)抵澳門。南 懷 仁 像1661年(清順治十八年)·清廷頒遷海令,澳門居民亦在遷移之列。葡 人重賄 廣東官員 ,並通 過北京傳 敎士 疏通 ,獲准 繼續 在澳 門居 留 貿 易 。1664年(清康熙三年)·前山寨 改設副 將,增 設左右 營都 司僉事、守備、千總 ,共有官兵200 0人 。·楊光先 上疏 誣湯 若望等 聚兵 械於 澳門, 陰謀 造反 。1667年(清康熙六年)·葡 使 瑪 納 · 撒 爾 達 聶 (Manue lSaldanha)自果阿抵澳門。1668年(清康熙七年)·鄭瑪諾(Emanuel Sequeira)自歐返抵澳門,為中國最早之留歐學生 。1672年(清康熙十一年)·澳門葡人驅逐耶穌會士出境。1678年(清康熙十七年)·4 月 , 葡 使本 多 · 白 壘 拉(Ben toPerei ra)自澳門赴京覲見康熙。1682年(清康熙二十一年)·吳歷在 澳門入 耶穌會 ,習神 學於 聖保 祿 學 院 , 洗 禮 名 為 S i m o nX aver ius 。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工部尚書杜臻巡視澳門。1684年(清康熙二十三年)·遷海令撤銷。1685年(清康熙二十四年)·廣東澳門、 福建漳州、 浙江寧波 等地設海關,澳門 海關在今關前街 。·康熙皇帝開放廣州和其他港口為對外貿易口 岸,從 而動搖了 葡萄牙 人的 專 有 權 。1690年(清康熙二十九年)·4月 10 日, 根據 亞歷 山大 八世 教 皇敕書,成 立北京 和南京敎 區,屬 葡萄牙護敎 權。澳 門教區的 管轄權 重新調整, 由唐· 若奧·德 ·卡薩 爾(D.Joã o de Casal)任主教。他於1692年抵達 ,任 職至 173 5年 去世 。1698年(清康熙三十七年)·清政府規定 徵收各港口 船舶税。 但對澳葡船舶減税1/3。
  • ★1706年(清康熙四十五年)·從這一年起 ,里斯本和 澳門之間 開始有 直 達航 船 。1707年(清康熙四十六年)·未獲得頒發“票”(或特許証)的傳教 士 開 始 遭 到 中 國 驅 逐 , 到 達 澳門 。1710年(清康熙四十九年)·5月16日,爆發總督戴冰玉(Diogode Pinho Teixeira)取締議會事件。1714年(清康熙五十三年)·澳門用禮炮、鐘聲、燈火和焰火慶祝康熙皇 帝的六 十壽辰 。1717年(清康熙五十六年)·4月 16日 ,中 國九卿 會議下 令驅 逐所 有 傳 教 士 並 禁 止 天 主 教 傳 敎 活動 。·5月 31 日, 中國當 局命 令不 許外 國船隻去廣州,而 只能在氹仔通商 。·清廷頒佈南洋航海禁令,禁止中 國商船往南 洋貿易 。葡傳敎 士李若 瑟(José Pereira)在京活動,澳門獲准免受 此 限 制 。1718年(清康熙五十七年)· 6 月 , 古 爾 露 ( An t ó n i o d eAl buquerque Coelho)總督就職,澳門開始了新的 興旺時期。 由於爭取 到中國給予澳 門對外貿易 的壟斷權 ,澳 門 迅 速 繁 榮 , 當 時 擁 有 2 5 艘 船隻 , 年 收 入 達 7 萬 到 8 萬 克 魯 扎 多(Cruzado)。1720年(清康熙五十九年)·羅馬敎宗特使嘉樂(Carlos Ambroz ioMezzabarba)初抵澳門。康熙帝命嘉樂帶回除 願意留 下服務的 技藝人 之外的所有 傳教士 。但清廷 禁止天 主教的法令 並未認 真貫徹 。1721年(清康熙六十年)·11月4日,嘉樂發表敎書“Benedic tusDeus”,允許實行八項中國禮儀 ,但命令傳教 士們必須遵 從羅馬的 命令 。·葡萄牙傳教士張安多(An t ó n io deMagal hã es)奉康熙帝之命自澳門出使葡 萄 牙 。1723年(清雍正元年)·1月2 3日 ,議 事會 收到 通報 康熙 皇帝去世 的官文 ,為此 各炮台 兵船 鳴炮24小時,官員 、士兵和法官穿 喪服 三 個 月 。·3 月 1 日 , 從 這 天 起 的 一 連 三 個 晚上,澳門 張燈結 彩、鐘聲 齊鳴、 各炮台施放禮炮, 慶祝新皇帝即位 。·浙閩總督覺羅滿保提出查禁天主教的建議。雍 正皇帝發佈 告示,把 羅馬天主教 的神父趕 至澳門 。1725年(清雍正三年)·規定澳門葡人商船額為25艘,編列字號 ,不 准增 加 。1727年(清雍正五年)·5月18日,麥德樂(Alexandre Metel ode Sousae Menezes)大使帶着葡王唐·若奧五世致中國皇帝的信件和隨行人員抵達北京, 並於28日獲朝 廷接 見 。1729年(清雍正七年)·雍正皇帝派觀風整俗使焦祈年巡視澳 門 。1730年(清雍正八年)·禁止葡人商船販運黃金出洋。·雍正皇帝開放黃埔港,造成澳門衰落 。1731年(清雍正九年)·1月 23日 ,澳 門總督 下令議 事會 把外國船隻趕 出澳門及其 貿易市場 。·香山縣丞移駐前山寨,專管澳門夷務 。1732年(清雍正十年)·在澳門南灣又設 立了一個中國海 關稽 查 站 。1732/1733年(清雍正十年/十一年)·獲悉廣東總督要來“本市(澳門)視察河流和決定將(中國)與外國的貿易移至澳門港口”,文第士(Antó n i oAmaral Meneses)總督向澳門、北京和南京各 主教徵 詢,議事 會最後 拒絕了在澳 門集中貿 易的建議 。1733年(清雍正十一年)·7月 3 1 日 , 遵 照 皇帝 1 月 2 9 日 的 詔書,主 教和傳 敎士們 紛紛離 開中 國內地來到 澳門, 準備返回 各自的 國家 。1735年(清雍正十三年)·11月28日,按廣東總督的命令, 澳門為雍正皇 帝去世舉行 隆重哀悼 儀式,24 小時鳴放 槍炮,最 後大炮 台鳴炮, 政府官 員戴孝 。1738年(清乾隆三年)·9月5日 ,澳門遭 到強烈颱 風襲擊 ,許多房屋屋 頂被吹走, 災情嚴重 。1742年(清乾隆七年)·3月6日,唐·若奧五世(D.Joã o V)決定: 澳門主 敎位尊 於總督 及任 何級別的 地方王 侯或高 官之上 。1743年(清乾隆八年)·12 月 6日 , 一位 中 國官 吏 率領 士 兵進入澳 門。他 檢查了 在舊牢 房被 一位名叫晏些盧(Anselmo)的澳門土生士兵殺 害的中 國人屍 體,發 現死 者身 上 有 五 處 傷 口 後 , 要 求 交 出 兇手 。·在前 山寨 設廣 州 府海 防軍 民同 知 ,專管澳 門夷務 ;原香 山縣丞 移至 望廈村 ,隸 屬於 同知 。1744年(清乾隆九年)·首位澳 門同 知印 光任就 職, 並制 訂七項條例 ,加強 對澳門葡 人管理 。1745年(清乾隆十年)·3月 2 2日 , 唐· 若 奧五 世 禁止 外 國人在澳 門結 婚, 因為近 年來 他們 的人數 超過 了葡 萄牙 人 。·分巡 廣、 韶 、連 道 薛 巡視澳門 ,著有 《澳 門記 》 。1746年(清乾隆十一年)·3月9日,王室公文禁止外國商人在
  • 澳門 停 留 。1747年(清乾隆十二年)·天主敎會在澳門辦白馬行醫院,華人稱之 為醫 人廟 。·香 山 知 縣 張 汝 霖 封 錮 澳 門 的 唐 人廟。禁止葡人 向華人傳教 。1748年(清乾隆十三年)·6月8日,總督梅內澤斯(An t ó n i oJosé Teles de Meneses)縱容葡兵殺害兩名華 人拒絕 引渡兇 犯。半 月後 中國 政 府 切 斷 對 澳 葡 供 應 , 澳 葡 屈服,梅內澤 斯被免職 押解離澳 。1749年(清乾隆十四年)·澳門同知張 汝霖等制訂 管理澳門 葡人 的 1 2 條 法 令 《 澳 夷 善 後 事 宜 條議》 ,刻 石公 佈 。1750年(清乾隆十五年)·交 趾 支 那 開 始 宗 教 迫 害 。 8 月 2 7日,2 7位傳 教士被 驅趕到 澳門 。·香 山 知 縣 張 甄 陶 上 《 論 澳 門 形 勢狀》, 提出 制澳夷 三策 。1751年(清乾隆十六年)·張 汝 霖 和 印 光 任 關 於 澳 門 的 專 著《澳門紀略》出版。1884年該書發行第二版;1950年即在中文第一版 發行 後 2 0 0 年 , 由 高 美 士 ( L u í sGonzaga Gomes)翻譯成葡文出版,1979 年再版 。《 澳 門 紀 略 》1752年(清乾隆十七年)·1月28日,唐·若澤(D.José )國王致函中國皇帝 ,表示友好 ,希望互 相諒解,並 委出派 往北京宮 廷的大 使和全權代表巴哲格(Fr anc isco Xav ierAssis Pacheco de Sampaio)。·11月14日,中國朝廷官文在澳門公佈,稱 巴哲格 並非是 向中國 進貢 的大使,所 以應遵守 一切禮儀 。1757年(清乾隆二十二年)·4月 22日 ,果 阿總督 命令議 事會 強制最富有 的居民 留在澳門 ,以緩 解經 濟 困 境 。·廢除反對外 國人的各項 法律;澳 門成為歐洲 在亞洲的 中轉站 。1759年(清乾隆二十四年)·9月3日,龐巴爾(Marques Pombal)侯爵取締了 耶穌會,耶 穌會會士 們被剝奪公 民權, 被驅逐出 葡萄牙 本土 和 領 地 。·兩廣總督李侍堯擬訂《防範外夷規條》, 規定在 廣州交 易完畢 ,外 商必須 返 回澳 門 。1760年(清乾隆二十五年)·乾隆皇帝下令在進入廣州港之前 ,所有外國 船必須 解除武器 ,商人 不得在廣州 長期居 留;在通 商季節 結束 時 必 須 把 交 易 作 完 , 償 還 清 債務,信貸 不得拖 到下一個 季度。 於是 , 外 國 人 把 澳 門 視 為 避 難 港 。1761年通商季節後,法國公司和荷蘭公司到澳 門設立固定 駐地,隨 後是丹麥人、瑞 典人、英國人 。1762年(清乾隆二十七年)·龐巴爾(Marques Pombal)侯爵在里斯本逮捕 所有耶 穌會會 士,根 據他 的命令,澳門逮捕了 不同國籍的24 名耶 穌 會 傳 教 士 , 狎 送 回 葡 萄 牙 囚禁 。1767年(清乾隆三十二年)·澳門和中國驅逐耶穌會會士。·議事會檢察長路易斯·科埃略(Lu í sCoel ho)受命建造總督官邸,於兩年後 建 成 。1783年(清乾隆四十八年)·2 月 1 0日, 北京朝 廷要求 一位精 通數學的葡國 人接替北京 主教傅作 林(Felix da Rocha),女王派遣精通數學的湯士選(Alexandre de Gouveia)以北京主 教身 份來 華 。·4月4日,葡萄牙頒佈《王室制誥》,授總督管 制實權 ,以取代 澳門議 事會主 導 的 局 面 。1784年(清乾隆四十九年)·3 月 29 日, 遵照國 王的 指示 ,葡 國人在澳門設立海關與中國的“關部”對 抗 。·8月 2 4日, 美國船 隊首達 澳門, 此為中 美通 商之 始 。設 在 白 鴿 巢 的 東 印 度 公 司1785年(清乾隆五十年)·賈 梅士石洞公園(白鴿巢公園)租給英 國東 印 度公 司 。1793年(清乾隆五十八年)·英使馬戛爾尼(George Macartney)自澳門北上 ,前往 北京,請 求改善 貿易 制 度 。1797年(清嘉慶二年)·12月21日,議事會宣佈《王室敕書》的規定已經執行 ,該敕書“要求 澳門居民的子女學 習華語,尤其是 那些想從事神職的子女。”1800年(清嘉慶五年)·清朝官吏進駐澳門市,設卡收税。
  • 1802年(清嘉慶七年)·英國艦隊入侵澳門未遂。·葡國特許葡商向澳門進口鴉片。1807年(清嘉慶十二年)·1 1 月 7 日 , 馬 禮 遜 ( R o b e r tMor r i s o n )赴 廣 州 途 中 在 澳 門 上岸。他是來 華的第一個 基督徒, 是他將聖經 全文譯成 了漢語 。·11月,面對日益逼近首都里斯本的法軍進攻 ,葡王 室遷往巴 西里約 熱內 盧 。馬 禮 遜 英 漢 字 典1808年(清嘉慶十三年)·7月4日~ 12月4日, 英屬印度總 督致函澳 門總督 ,英軍 將前往 澳門 以保 護 這 座 聖 名 之 城 。 花 利 亞(Bernardo Alei xo de Lemose Faria)總督動用了一 切外交手段 ,阻止英 軍的“支援”。英軍強行登陸。澳門總督向廣東 當局求 助,英人 在清軍 威逼 下 撤 退 。·9 月 2 1 日 , 英 國 艦 長 度 路 利(Will iam O’Bri en Drury)借口抵御法軍入侵 ,恪守 英葡互助 條約, 率兵在 澳 門 登 陸 。·10月16日,清政府有關當局堅持要求澳門 政府作 出努力 以使佔 據澳 門的英軍 盡快 撤離 。1809年(清嘉慶十四年)·11月23日,廣東巡撫要求澳葡協助清 剿 大 海 盜 張 保 仔 ( Cam- Pa u -Sai )。澳府顧問亞利鴉架(Mi guelArr iaga Brum da Silveira)、檢察長巴羅斯與 清香山 縣丞、 澳門同 知等 達成協議, 決定建 立由華人 和葡人 組成 的 聯 合 船 隊 去 攻 打 張 保 仔 。 1 2月,海 盜首領 張保仔 向澳葡 船隊 司令送禮, 提出求 和建議, 並承諾 不再搶 劫澳 門船 隻 。·兩廣總督百 齡、廣東巡 撫韓崶巡 視澳門嘉 思欄炮 台等地 ,令澳 夷加 強防 衛 。1810年(清嘉慶十五年)·9月23日,《澳門郵政章程》頒佈。1812年(清嘉慶十七年)·嚴禁澳門教士誑惑內地人民來澳入敎 。1813年(清嘉慶十八年)·6 月 2 8 日 , 遣 使 會 會 士 岡 薩 維 斯(Joaquim Afonso Gonç alves)抵澳門。他漢學造詣頗深, 編著了10餘本 語法、詞 匯、字 典。他 用清朝 官話 翻譯的《新約聖經》,在1841年10月3 日 出 版 。1815年(清嘉慶二十年)·中國官員對英國人、美國人通過澳門口岸同內 地進行鴉片 交易表示 不滿。為此 ,澳門 議事會再 次通過 決議,禁止 非葡國 船隻在澳 門裝卸 鴉片。滿載鴉 片的英國船 曾試圖在 黃埔和廣州 上岸, 但少有成 功,迫 使英國 人停 靠伶 仃島 。1816年(清嘉慶二十一年)·1月8日,《澳門帝汶省公報》的官報 再 次 出 版 發 行 , 內 容 有 很 大 變化 。·在瑞典東印 度公司任職 的瑞典人 龍思泰(Anders L jungs ted t ,1754年生)來到 澳門, 同年被任 命為瑞 典駐華總領事。其著作《早期澳門史》影響巨大。龍思泰1835年11月10 日在澳門逝 世,葬 於基督 敎墳場 。龍 思 泰 像1820年(清嘉慶二十五年)·葡萄牙爆發自由革命。1821年(清道光元年)·為禁止鴉 片生意 ,清朝官 吏警告 必要時 封 鎖 澳 門 。1822年(清道光二年)·1 月 5日,葡萄牙頒佈第一部憲法 ,把澳門 納入葡 君主立 憲政制 的管 轄範 圍 。·7 月 1 9日 , 葡 萄牙 法 令 ,將 澳 門 、帝汶、梭羅(Solo r )劃在一個海外選區,享 有一個議 員席位 。·9月 12日,《蜜蜂華報》(Abel ha daChi na)創刊,在官印局印刷。該報被稱為中國 境內首份 外文報刊 。1824年(清道光四年)·1月3日,取代《蜜蜂華報》的《澳門報》周刊 第一期出版 。該報一 直發 行 到 1 8 2 6 年 1 2 月 底 。1827年(清道光七年)·英人郭雷樞(Thomas R.Colledge)醫生設眼 科醫 院於 澳門 。1828年(清道光八年)·1月7日,澳葡《政府公報》即日 起更名為 《殖民 地澳門 官報》 。·8 月 2 9 日 , 廣 東 總 督 再 次 頒 佈 吿示,禁 止外 國人 攜帶物 品上 岸, 除非此前向設 在南灣的 税館申報 。
  • ·9月9日,澳門海防軍民同知以公告形式嚴令中國人不許買賣鴉片。·10月28日,香山縣令發告示,要求澳 門 的 葡 萄 牙 人 不 得 增 加 建 房 造屋,只允許對破 舊或已倒塌的房 屋進行 修 繕 。1829年(清道光九年)·4月14日, 約70~80 個海盜進犯 澳門。檢察官向香 山縣丞通報求援 和追擊 海 盜 。·4 月 2 9 日 , 第 一 艘 蒸 汽 船 到 達 澳門 。·11月20日,澳門同知訪問澳門,議事會在高 樓街口 派兵站崗 迎接, 三巴 門 炮 台 鳴 炮 。 澳 門 同 知 發 佈 告示,重 申賭博 屬被禁 之列 。1830年(清道光十年)·8月7日,廣州知府發佈告示,命 令所 有 來 華 的 女 人 一 律 要 在 澳 門 上岸,不 得進 入廣州 居住 。·1 0月10日,香山縣令發佈公告,禁止 妓 女 在 私 宅 、 棚 屋 和 花 船 上 賣淫 。1831年(清道光十一年)·7月 21 日 ,香 山縣 令 與澳 門檢 察 官相互致 函, 強調 對青洲 的治 權( 已爭論 了 20 0 多 年) 和 對 施工 的 管 轄權。香 山縣令 重申葡 萄牙人 只是 獲准在城 牆內居 住,青 洲不在 被許 之列,不 能劃入 葡萄牙 人可以 住的 地方 。·9月 23 日, 颶風襲 擊澳 門, 南灣 等地的許 多建築 物嚴重 受損 。1834年(清道光十四年)·1月9日,新實行 的殖民地行政改 革削減了澳 門議事 會的權限 ,使它 成為一個 依附於 總督的 市政廳 。總 督還 在 1 8 3 5 年 2 月 2 2 日 解 散 了 市 政廳,着 令重 新進行 選舉 。·9月 20 日, 議事會 檢察 官安 東尼 奧·佩雷拉(Antó nio Perei ra)致函廣東 官 府 , 要 求 撤 走 為 抵 御 律 勞 卑(Lord Napier)率領的英國船隊進犯而派到澳門 並在媽 閣廟附近 安營架 炮的大 清 官 兵 。1835年(清道光十五年)·大三巴教 堂毀於 颱風引起 的一場 大火,僅餘 石質結 構前壁 。大 三 巴 歷 史 照 片1836年(清道光十六年)·5月 12 日, 廣東 官府 和前 山寨 守 官命令在 澳門修 建道路 ,完善 現有 軍事設施。 應葡人 要求,他 們同意 修繕三巴 門炮台 和東望 洋炮台 ,但 炮台前不得有 任何建築 。·12月14日,英國政府派駐中國的貿易監督義律(Char les El l i ot)上尉從澳門致函給廣 州知府,要 求准許他 在澳 門 居 住 。1837年(清道光十七年)·12月18日,澳門四處張貼公告,規定將嚴 懲窩藏 鴉片者 。·葡 萄 牙 海 外 領 地 開 始 稱 為 “ 海 外省 ” 。1838年(清道光十八年)·7 月 1 2 日 , 英 國 海 軍 少 將 馬 他 倫(Mai t land)乘軍艦到達澳門,受命前來保護英國人 在遠東的貿易 。·9月5日,《澳門、帝汶、梭羅省政府公 報 》 開 始 出 版發 行 。 僅 出 版 5期 , 1 8 3 9 年 1 月 9 日 停 辦 。·9月 28日 ,葡 萄牙頒 佈了規 範海 外省各地總 督職權 的法令 。·12月15日,清朝官府命令將所有非葡籍的 天主教 傳教士 從澳門 驅逐 出去 。·中華醫藥 傳教會 建醫院於 澳門, 可容病人二百,由伯駕(Peter Parker)醫生 主 持 。1839年(清道光十九年)·2月,林則徐在廣州創立的翻譯房出版《澳門消息報》,用漢語報道外國人在華 活動動 態。每 月還將 發過 的文章分類匯總在 《澳門月報》上 。《 澳 門 月 報 》 刊 登 的 魏 源 《 海 國 圖 志 》·3月9日,澳門議事會頒佈法令,禁止在澳門 收存、 吸食鴉片 ,嚴禁 各國居民向捲 入鴉片買賣 的中國人 提供 庇 護 。·3月2 2日 ,義 律請 求澳 門總 督對 英國僑民提供保護。邊度(Adr i ã o daSi lve iro Pinto)總督接受了請求,但申明所有捲入鴉片 交易糾紛的英國 人不 在 此 列 。·4月1日,前山寨守官致函澳門檢察官利馬(José Bapt i s ta de Miranda eLima),轉達欽差大臣要澳門交出所有鴉 片 的命 令 。·4月2 7日 ,前山 寨守 官致函 澳門 檢察官 , 命 令在 3 日 內 必須 交 出 所 有藏於葡萄牙 居民家中的 鴉片,否 則將封閉 澳門進 出通道 。·5 月 2 4 日 , 英 駐 華 貿 易 監 督 義 律(Char les Ell io t)上尉和英國商人離開
  • 廣州 前 往澳 門 。·8月2 6日, 由於澳 門政府 在中英 交惡中宣佈中 立,在澳門 居住的所 有英國人, 在義律 的勸説下 ,離開 澳門前 往香 港 。·9 月 3 日 , 欽 差 大 臣 林 則 徐 訪 問 澳門 。 在 蓮 峰 廟 召 見 澳 門 葡 萄 牙 官員,勒 令私藏 鴉片者 一律在 限期 內上繳, 否則 嚴懲 不貸 。·9月1 2日, 義律請 求邊度 總督允 許英國商人 到澳門 避難,並 建議將 澳門外港作為英國 人貿易中心。邊 度總督拒 絕了 上述 建議 。·1 1月 3日 ,第 一 次鴉 片戰 爭爆 發 。·12 月6日 ,清 朝官府 下令禁 止英 國人在 澳 門逗 留 。林 則 徐 像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1月 23 日, 被清朝 官府 驅逐 的英 國人離開內地後到達 澳門。31日, 道台向澳門當局提 出要求,限英國 人五天之 內離開 。邊度 總督緊 急召 開議事 會 會 議 , 並 同 英 艦 “ 海 阿 新 ”(Hyac i n t h)號司令H .史密斯交換意見。後者 決定撤 出澳門。 英國人 撤離後, 駐紮在 媽閣廟 的清軍 也退 回香 山 。·2月4日,英國軍艦“海阿新”號不顧澳門總督 和議事會的 反對,強 行駛 進 澳 門 港 。·2月 15日 ,澳門 法官巴 士度(José Maria Rodrigues de Bastos)寫信給葡萄牙 內閣首 相、海 外事務 大臣 ,要求加 強在 澳門的 管制 。·3月3日,道台下令重新恢復由於同英 國 人 交 惡 而 中 止 的 同 澳 門 的 貿易 。·10月29日,葡萄牙行政法在澳門頒佈 實 施 。·在 葡 人 富 紳 馬 葵 士 ( Lo u r e n ç oMarques)的倡議下,賈梅士的第一座紀念碑在白鴿巢 公園石洞落成 。賈 梅 士 石 洞1841年(清道光二十一年)·1 月 2 0 日 , 英 國 全 權 代 表 義 律 宣佈,依據他 與大清欽差 大臣琦善 簽署的協 議,香 港島割 讓給英 國; 清政府 賠 償英 國 60 0 萬兩 白 銀; 雙 方貿易將於10日內恢復;兩國將以 互助方式發 展更直接 的關係 。·7月1 9日, 英國人 再次進 犯澳門 港未 遂 。 他 們 企 圖 要 求 得 到 與 葡 萄牙、西 班牙等 國船隻 停泊澳 門的 同等 權 利 。1842年(清道光二十二年)·8月2 9日, 中英簽 訂中國 歷史上 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香港被英 國佔領 ,並開放 廣州、 福州 、 廈 門 、 寧 波 、 上 海 五 口 岸 通商。此後澳門對 外貿易全面衰落 。1843年(清道光二十三年)·7月 29日 ,葡 人向欽 差大臣 耆英 提出九點要求 ,試圖改變 澳門管治 狀況 。·10月3日,彼亞度(José Gregó r i oPegado)總督開始執政。他上任後,開始逐步進 佔氹仔島。 他禮節性 拜訪耆英 時,獲 得葡人 佔領氹 仔的 默許 。·10月10日,前總督邊度被任命為葡萄牙 全 權公 使 。1 1 月4 日 ,前 總 督邊度乘“特茹”號到達黃埔,然後換乘小船 進入廣 州,同 清政府 官員 耆英在法 國領事 館進行 會談。 葡方 提出的 免 交 地 租 、 取 消 三 巴 門 界 等 7項要求 被拒絕 ,中方 被迫同 意給 予澳葡政 府和中 國地方 官府公 文處 理同等待遇 ,減少 葡船隻税 收;規 範中國從澳 門進口 貨物的税 收,取 消各種繁 瑣手 續; 自由修 建房 屋, 打造船隻 ,購買 物品, 僱傭工 匠; 葡萄牙船隻 也可以 在廣州、 廈門、 福州、寧 波、上 海五口 岸通商 。1844年(清道光二十四年)簽 訂 中 美 第 一 個 不 平 等 條 約 《 望 廈 條 約 》 的 石 桌·7 月 3 日 , 美 國 代 表 顧 盛 ( C a l eb
  • Cushing)和清朝代表耆英在望廈村(今屬澳門)普濟禪院後花園石桌簽訂中美第一 個不平等條 約 —— 《 望廈條 約 》 。·9 月 2 0 日 , 根 據 葡 萄 牙 女 王 的 旨意 , 葡 海 外 事 務 大 臣 法 爾 考(Joaquim José Fa lcã o)簽署法令,將澳門 與帝汶 、梭羅 合併為 一省 ,澳門脱離原從屬 葡印總督的關係 。1 8 4 5 年 ( 清 道 光 二 十 五 年 )·3月1日,澳門議事會討論了今後來往船隻進 出氹仔 及澳門港 口海關 規則問 題, 議事 會擬 定了 15 條規 章 。·9 月 3 0 日 , 英 國 駐 澳 門 領 事 館 關閉 。·11月20日,葡女王宣佈澳門為自由港,向 其它國 家開放 貿易 。1 8 4 6 年 ( 清 道 光 二 十 六 年 )·4月21日,海軍上校亞馬留(Joã oMar ia Ferreira do Amaral)就任澳門、帝汶 、梭 羅省 總督 。·10 月 8日 , 亞馬 留 總督 下 令: 所 有停泊在 澳門的 中國船 都要向 澳門 註冊登記,每月交納 一兩白銀。150 0多中國 船民 抗議 遭到鎮 壓, 迫使 中國居民舉 行罷市 抗議。期 間,英 海軍 上 校 多 薩 爾 ( Dousa l ) 指 揮 的“Vu l t ur e”號軍艦駛近澳門,協助澳督, 鎮壓 中國 船民 。·亞馬留總督提出 減少香山縣官府 的權力 , 擴 大澳 門 檢 察 官署 管 轄 權 。同時亞 馬留還 命令徹 底關閉 在澳 門的中 國 海 關 。·《 澳門帝汶省政府公報》第二次在澳門出版。此周刊一直持續到1891年1 2 月 3 1 日 。1848年(清道光二十八年)·12月20日,亞 馬留總督命令在澳 門的中國人 進行戶 籍登記 。1849年(清道光二十九年)·3 月5日,亞馬留總督禁止中國税館對自澳門 港出口 到中國內 地的貨 物徵收任何關税,並要求廣東巡撫在8日內撤走這 些在澳門執 行公務的 海關 人 員 。歷 史 照 片 中 的 關 閘·3月 12 日, 亞馬 留總 督悍 然派 兵 封閉澳 門關 口 ,驅 趕 中國 海 關官 員 。此舉結 束了中 國對澳 門有效 管轄 的最後 一 點權 力 。·8月2 2日 ,亞 馬留 總督 在關 閘附 近遭到沈 志亮等 七名中 國居民 襲擊 身亡 。·8 月 2 5 日 , 葡 人 攻 佔 北 山 嶺(Passaleã o)。攻佔北山嶺的突出人物是一個土生葡人美士基打(Vi cent eNicolau de Mesqui ta)。·9月 16日 ,兩 廣總督 徐廣縉 致函 澳門政府委員會, 通報殺死亞馬留 總督的沈 志亮被 捕獲、 審判、 處決 的消息。沈志亮被 華人視為英雄 。·澳葡當局允許在澳門設立“番攤”賭博,開 澳門 博彩業 先河 。1850年(清道光三十年)·1月 16日 ,澳 門收到 了廣州 官府 送交的被殺的總督 亞馬留的頭和手 。·1 0月29日,半夜兩點“瑪麗亞二世”(D.Mar i aⅡ)號巡洋艦在氹仔發生猛烈 爆 炸 , 2 2 4 名 水 手 中 , 1 8 8 人 死亡 。·10月29日,帝汶島和梭羅島暫時脱離澳 門政 府管 治 。1851年(清咸豐元年)·5月1 2日 ,第 一次 在澳 門實 現了 禁售 鴉 片 。·6月 3 日 , 香港 總 督 文 翰 (GeorgeSamuel Bonham)訪問澳門。·8月8日,澳葡政府宣佈所有居住在關閘內的 中國人都 必須支付 7月3 日法令規定的 税收款項, 不接受任 何形式、任 何借口 的豁免 。·9月 1 1日 , 為 規範 娼 妓 業的 管 理 ,《政府公報》規定只允許在指定區域開設 “妓 寨” 。·葡人武力侵佔氹仔島。1851~1863年(清咸豐元年至同治二年)·開始實行賭博專營。1852年(清咸豐二年)·5 月 3 0 日 , 畫 家 喬 治 · 錢 納 利(George Chinnery)在澳門逝世,安葬在舊 基督 徒墳 場 。錢 納 利 墓·11 月5 日, 澳葡政 府清 理中 國居 民的土地及耕 作面積,進 行中國居 民樓宇物業 登記, 並要支付 十分之 一
  • 的物 業 税 。·葡、英 等國在澳設立“豬仔館”(招工館)。至1873年止,澳門先後販運 1 8 萬 華 人 出 洋 。1854年(清咸豐四年)·12月18日,1852年通過的葡萄牙刑法典 在澳 門實 施 。1856年(清咸豐六年)·2月23日,葡萄牙汽輪“ Queen”號裝 運 了 1 5 0 箱 鴉 片 從 香 港 駛 往 澳門,途中被20餘 名中國乘客發現 ,而後 將 船劫 持 。·9月2 5日, 帝汶和 梭羅重 新劃歸 葡印總 督管 轄 。·12月26日,香山縣令發佈公告,禁止澳門的中 國人及其鄰 近居民去 香港謀職,嚴 禁向香港 供應燃料 。1859年(清咸豐九年)·10月14日,美國輪船“Flora Temple”號從澳門啟航,載運了3850名苦力前往古巴 。船航 至南中國 海不幸 沉沒,僅 部份水 手獲救 。1861年(清咸豐十一年)·8月,基瑪良士(Is ido ro Franci scoGuimarã es)總督作為全權公使,率團出使北京,商談《中葡友好條約》。1862年(清同治元年)·8月13日,中葡《天津條約》草簽。但條約始 終未被 清政府批 准。葡 方談判代 表是澳 門總督 基瑪良 士, 中國 方 面 代 表 是 總 理各 國 事 務 大 臣 恆祺 。 草 約 未 獲 清 庭批 准 。1862~1874年(清同治元年至十三年)·清 朝 同治 年 間 ,廣 東 省 新 會 縣 盧 氏富 商 一 家 來 到 澳門 , 先 在 大 堂 前 地居 住 , 後 在 羅 利 老馬路與荷 蘭園馬 路交界處 購地建 房居住、休 閑,形 成今盧廉 若公園 前身 。盧 廉 若 公 園1863年(清同治二年)·葡人拆毀澳門城牆,佔領塔石、沙崗、新 橋、石 牆街、 沙梨頭 等村 ,並 築 馬 路 。·澳葡政府下令南灣海灘進行填海造地 。1864年(清同治三年)·2月 25 日, 敕令 要求 針對 在澳 門 港口內建造碼頭和 進行必須的擴改 建工程一事 做可行 性研究 。·4月 26 日, 特命 全權 公使 、澳 門 總督阿穆恩(José Rodr igues Coelho doAmaral)起程離開澳門北上天津,以交換 1 86 2 年8 月 1 3日 條 約批 准 書 。·5月16日,《政府公報》刊登法律,批准設立葡國大西洋銀行(1902年起總 部設 在澳 門) 。·6月 17 日 ,中 國特 使 薛煥 和崇 厚 在天 津 宣 佈 , 如 果 葡 國 不 對 1 8 6 2 年《天津條約》第九條作部份修改,清政府將拒 絕在條約 上簽字 。·葡萄牙人佔 領路環,任 命了第一 位氹仔、路 環守備 指揮官 。1865年(清同治四年)·9月 24 日, 松山 燈塔 正式 啟用 。 這是中國 海岸第 一個發 光的燈 塔。 該燈塔由澳門土生葡人科斯塔(CarlosVicente da Costa)設計、施工。早 期 的 燈 塔1866年(清同治五年)·4 月26日,《大西洋國》周刊連續出版1 3 4期 後 停辦 , 該刊 曾 登錄 多 篇澳門 歷史 研究 文章 。1868年(清同治七年)·清 廷 派 瑪 斯( Sini baldo de MasySans,卸任西班牙駐華公使)出使葡萄牙 , 談 判 收 回 澳門 。 次 年 2 月 瑪斯 病 死 途 中 。1869年(清同治八年)·11 月18日,葡海外部決定將《民事法典》延伸到殖民地。第8條規定:“中國人的風俗習慣須在華政衙門權限中予以重視。”·1 2 月1 日 , 成立 離 島市 政 廳 。·澳門立契官公署成立。1870年(清同治九年)·6 月 9日 ,法令要求在海外省實施取締死 刑 的 法 律 。1871年(清同治十年)·1 0月 3 1日 , 關閘 拱 門落 成 。1871年 所 建 的 關 閘 拱 門
  • ·澳門鏡湖醫院落成。1872年(清同治十一年)·1 2 月1日,仁伯爵醫院(山頂醫院)奠 基 。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9月 2 2日,澳 門遭颱風 襲擊,死 傷無數,松山燈塔被毀(至1910年修復 )1876年(清光緒二年)·1月 1 1日, 簽訂合 約租賃 位於南 灣的塞爾高子爵(Visconde de Cercal)的豪華宅邸 作為總 督官邸 。·1 2 月30日,市政廳大樓重建工程竣工 。1877年(清光緒三年)·3 月 9日,澳葡總督致函兩廣總督,對“澳 門是一 租借給 葡萄牙 人居 住之地” 的説法 提出“ 抗議” 。·1 0月27日,澳葡當局宣佈番攤、摸彩和玩 紙牌等 賭博自 由化 。·澳門成功引種大量榕樹。1878年(清光緒四年)·9 月7日,氹仔和路環的村落實行和澳門相 同的 行政 制度 。·澳門成為萬國郵政聯盟(1874年成立 ) 成 員 。1879年(清光緒五年)·1月 18日 ,解 散警察 部隊, 建立 具有軍隊 性質的 澳門警 備隊以 代替 原警 察 部 隊 。·5月9日,組成離島政府,由統領兼任氹仔 路環 行政 長官 。·第一本澳門年鑒出版。現存19世紀的年鑒尚有1885年、1886年和1890年 3 本 。·葡人強佔澳門 半島龍田村 。1881年(清光緒七年)·10 月8 日, 葡萄牙 宣佈 ,民 事訴 訟法典從1882年1月1日起在海外各省生 效 。1883年(清光緒九年)·葡人強佔澳門半島望廈村。1884年(清光緒十年)·3月1日,澳門郵政局成立,發行首批 九 款 郵 票 。1885年(清光緒十一年)·7月 15 日 ,澳 門香 港 間鋪 設的 第 一條電話 電纜開 通。澳 門與氹 仔島 間電報線 路向公 眾開通 。1886年(清光緒十二年)·清政府要 求澳葡 當局協助 實行鴉 片緝私 , 8月 1 0日 , 海關 總 税務 司 赫德(Robert Har t )與澳葡總督羅沙(Tomá s de Sousa Rosa)擬訂《擬議條約摘要》和《續訂洋藥專條》兩個文件,作 為中葡 正式談 判的基 礎。1 1月 2 3 日 , 赫 德 派 私 人 代 表 金 登 干(James Duncan Campbe ll)到里斯本與葡政 府 談 判 。·澳門安裝第一批電話。·中國商人開辦青洲水泥廠。青 洲 水 泥 廠1887年(清光緒十三年)·1月2日,《澳門省政府公報》重新出版 , 直 到 1 9 2 7年 1 2 月 3 1 日 。·3月 26 日 ,金 登干 與 葡外 交大 臣 巴羅果美(Henrique de Barros Gomes)在里斯本草擬《中葡里斯本草約》。12月1 日 , 前澳 門 總 督 兼葡 萄 牙 全 權公使羅沙 與清朝 大臣多羅 慶親王 共同簽署包含有54項條款的《中葡 和好通商條 約》, 其中第二 條確認 葡萄牙對澳門 的永久佔領 和管理, 而葡萄牙承 諾未經 中國同意 不得轉 讓澳 門 。·兩廣總督訪問離島。·根據中葡協議,澳門鴉片經營權 的税收採用和香 港相同的作法 。1888年(清光緒十四年)·2 月 2日 , 成立 接 種牛 痘 的機 構 。·4月28日,《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在天 津 換 文 。·5月5日,廣東總督李鴻章向澳葡政府提出在 澳門與 廣州之間 設一條 電報線 路 的 建 議 。1890年(清光緒十六年)·約 於 1 8 7 0 年 建 的 萊 梅 久 斯(Remé dios)家族的宅邸登記為海景酒店( 峰景 酒店 ,1 99 9年 4月 結束 營業),該 址現為 葡駐澳門 總領事 官邸 。·澳門總督佈渣(Cus tó di a Miguel deBor j a)命令修建連接青洲和澳門半島的海堤。葡 人佔領青洲 ,後又在 氹仔、路 環兩島 築炮台 。峰 景 酒 店1892年(清光緒十八年)·1 2 月 2日, 幾名澳 門華人 購地建 立一間名為“同善堂”,為貧苦華人施醫 贈 藥 。1893年(清光緒十九年)·孫 中 山 在 澳 門 與 葡 人 飛 南 第(Francisco H.Fernandes)合辦《鏡海叢報》(Echo Macaense)中文版,宣傳革命 , 18 9 5年 停 刊 。·鄭觀應在澳門撰寫的《盛世危言》發行,主張成 立議院,發 展工商業 。1895年(清光緒二十一年)·9月29日,制定“澳門公共圖書館”規 章 , 由 土 生 人 士 利 馬 (MateusAntó nio de Lima)任首任館長。
  • ·10月,孫中山在廣州發動反清武裝起義失敗 後,前 來澳門並 經土生 葡人飛南弟協助 逃亡海外脱險 。1897年(清光緒二十三年)·1月2日,澳門政府憲報改名為《澳門省政 府公 報》 。·2月22日,康有為在澳門創辦《知新報》,宣傳 變法維新改 良運動。 該報1 9 0 1 年 停 刊 。19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何建光等發起建立戒鴉片會澳門分會,號召 人們戒 吸鴉片 。1899年(清光緒二十五年)·《 大 西 洋 國 —— 葡屬遠東檔案及年鑑》第二 系列出 版,由若 昂·佩 雷拉(Joã o FelicianoMarques Pereira)輯錄 、 整 理 及 註 釋 。 該 雜 誌 發 行 至19 04 年 。1900年(清光緒二十六年)·陳 子 褒 、 陳 子 韶 兄 弟 創 辦 子 褒 學塾 、 子 韶 學 塾 , 開 創 澳 門 平 民 敎育、 婦 幼教 育 。·12月29日,將1881年建立的氣象處改為 澳門 天文 臺 。·中國詩人汪兆鏞 訪問澳門,創作 澳門 雜 詩 1 5 首 。·澳門保皇會成立,會長何廷光。宣 傳 變 法 維 新 思 想 的 《 知 新 報 》1901年(清光緒二十七年)·1 月 1 日, 澳 門 官印 局 成 立 。·1月, 《知新 報》刊 印最後 一期 。·《濠鏡報》面世。1902年(清光緒二十八年)·馬楂度(Joaquim José Machado)將軍由葡萄牙派 往中國 交涉關於 澳門勘 界的談判,但交 涉毫無結果 。·葡萄 牙駐 華公 使白 朗穀 (José D’Azevedo Cas tello Branco)向中國外務部遞交照會,要求劃定澳門“屬地”和興 建廣 澳鐵 路 。·澳門首家銀行——大西洋海外匯理銀 行 開 業 。1903年(清光緒二十九年)·7月17日,鮑理諾主教(Joã o Paul inode Azevedo e Castro)創辦《澳門敎區月 刊 》 。1904年(清光緒三十年)·11月11日,中葡簽訂廣澳鐵路(廣州至澳門,全長120公里)。清政府提出成立 合資公 司承建, 葡人見 無法達到政 治目的, 自動放棄 。·遠東電力公司在澳門成立(專營煤氣、汽油及蒸汽)1905年(清光緒三十一年)·8月,孫中山在日 本成立同盟會。 4年後澳門 成立分 會,會址 設南灣 街41號。除總部之 外,該會在和隆 街設立一書室 —— 樂群書室 。·冼星海在澳 門出生,其 作品《黃 河大合 唱》 影響 巨大 。1906年(清光緒三十二年)·1 月 19日 ,澳 門大西 洋銀行 發行 面值 為 1 元 及 5 元 的 紙 幣 。最 早 發 行 的 一 元 面 額 紙 幣1907年(光緒三十三年)·香 港政府對大西 洋海外匯理銀行 紙幣在港大量流通 一事提出抗議 。1908年(清光緒三十四年)·2月5日,日本商船“二辰丸”偷 運軍 火 從 澳 門 入 境 , 被 中 國 水 師 截獲。後 在日、 葡兩國 的壓力 下, 清政府被迫 釋放“二 辰丸” 。·年底,葡人在澳 疏浚河道,清政 府派駐法公使 劉式訓赴里 斯本交涉 。1909年(清宣統元年)·2月 , 中、 葡 雙 方決 定 查勘 澳 門 界址。3月8日,香 山縣成立“勘界 維持會”,廣州隨即成立“廣東勘界維持總會”。7月15日,中、葡雙方代表 在 香 港 舉 行 劃 界 談 判 。 1 1 月 1 4日,談判失敗 。·3 月 15 日 ,澳 門 商會 註 冊成 立 。·4月21日,桑德男爵(Barã o de Sande)以特使身 份抵達 北京,參 加光緒 皇帝 葬 禮 。· 9 月 1 日 , 法 國 公 民 阿 維 爾 農(Aver non)與澳門政府簽訂澳門博彩專營 合 約 草 案 。·1 0月 8日 ,澳 門幾 條主 要街 道上 開始 設 置 郵 筒 。·11月3日,經過4個月的談判後,葡方欽差大臣 馬楂度(Joaqu i m José Machado)將軍及中國欽差大臣高而謙中止澳 門勘界 會議。葡 方欽差 大臣提出將此問 題提交仲裁 。·11月29日,葡萄牙頒佈澳門《華人風俗 習 慣法 典 》 。·12 月 4日 , 澳門 及 氹仔 之 間鋪 設 海底 電 纜 。·澳門勘界會議在京重開。1910年(清宣統二年)·3月5日,兩廣總督及北京政府要求澳葡港務 局撤除 在阿婆石 與青洲 之間設立的 一水炮 ,未遂 。·5 月2 7日, 在帝汶 購買白 、黑桉 樹籽,引植 於氹仔及 路環山地 。
  • ·7月,海盜在廣州與澳門之間一學校內綁架數十名學生並將其劫持至路環躲藏,向受害者家屬勒索3萬5千澳門元贖金。澳 葡政府出動軍警 救出人質和被俘者 。·1 0 月 5 日 , 葡 萄 牙 宣 佈 成 立 共 和國 。·10月12日,葡萄牙頒佈法令,規定6月 2 4 日 為 澳 門 節 日 。·1 1月 4 日, 成立 賈 梅士 博物 館 。·1 1 月 1 9 日 , 耶穌 會 會 士 被 逐 出 澳門 。·1 2 月10 日,新建濱海 大馬路啟用 。被命名 為民 國大 馬路 。在 路 環 擊 退 海 盜 的 葡 兵1911年(清宣統三年)·1 0月 10日,中國發生辛亥革命,推翻滿清 王朝。 武昌軍 事起義 後, 孫中山成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澳門人口劇增兩倍。普查數字為3606葡人,71,021華人。1912年(民國元年)·1 月 1日,中華民國宣告成立,定都南京,孫 中山出 任臨時 大總統 。·5月,孫中山卸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從香 港轉來 澳門,受 到澳門 各界 人 仕 歡 迎 。孫 中 山1913年(民國二年)·11月22日,北京政府通過葡領事館要求澳 門政府 採取措 施,禁 止從 澳門 向 中 國 內 地 為 叛 軍 輸 送 軍 用 物資,並要 求禁止秘 密集會 。·漢語報紙《澳門通報》在澳門發行。·葡公使照會北洋 政府,要求劃定 澳門 界 址 。1914年(民國三年)·葡公使與北洋政府外交部繼續談判澳門 劃 界 問 題 。1915年(民國四年)·旅美華僑,華僑 革命飛機隊隊長 譚根,駕駛 水上飛 機在黑沙 灣上空 作飛 行 表 演 。1916年(民國五年)·澳門商會獲中國 政府工商部批准 ,定名為“ 澳門中華 總商會” 。1917年(民國六年)·3 月 7 日, 澳 門 儲金 局 成 立 。·11 月29日,成立澳門華民訴訟所 。同時設立一 上訴法院。 十年後其 權限轉入 普通 法院 。·澳門第一 條水泥 馬路 —— 伯多祿 局長街,用青 洲水泥廠生 產的水泥 築成 。·葡人企圖 再築青 洲堤,開 闢青洲 北部地區, 經中國 政府抗議 並派兵 阻止 而 作 罷 。1920年(民國九年)·2月 13 日 ,美 國飛 行 員羅 伯特 · 約翰遜(Robert Johnson)駕駛柯蒂斯水翼飛機 用2 3分 鐘從 香港 飛抵 澳門 。·6 月 2 4 日 , 澳 門 童 軍 總 會 正 式 成立 。·澳門中華教育會成立。1921年(民國十年)·1 0 月12日,澳葡政府向出席華盛頓國際會議的 葡萄牙代表 團送發有 關澳門 主權 、 勘界 及 其屬 地 的文 件 。葡萄牙就澳 門界址問題 ,請美國 在太 平 洋 和 平 會 議 上 提 出 公 斷 , 未果 。·在域多利戲院中設立澳門首座電影院 。首 條 水 泥 路 面1919年(民國八年)·成 立消防隊,取代 原救火局,191 9年 9 月 2 日 併 入 市 政 廳 。域 多 利 戲 院1922年(民國十一年)·5月1日,澳門工會發動遊行。勞資之間對 立十分 嚴重, 示威遊 行層 出不 窮 。·5 月 2 8日, 一名莫 桑比克 籍士兵 調戲中國婦 女,引 發了一場 嚴重社 會衝突,經 廣東政 府交涉, 澳葡當 局後對捲入此 事件的士兵 進行處分 並從澳門 撤退 非洲 軍團 。1923年(民國十二年)·1月11日,《政府公報》頒令禁止在公共場合 舉行政 治性示威 、遊行 等活 動 。·新 總 督 羅 德 禮 ( Ro d r i go José
  • Rodr igues)決定,邀請前被封閉的各社團登記章 程,以便開 始活動。 他還決定 ,恢復 因上述 事件被 開除 的工人的公職,且 不留任何紀錄 。·3 月 1 8 日 , 名 鋼 琴 家 雷 奧 波 爾 多 ·格多斯基(Leopoldo Godowsky)在伯多祿五世 戲院舉行 音樂會 。1924年(民國十三年)·7月 1 2日 , 設於 馬 交石 炮 台的 澳 門中央廣播電台啟 用。其業主為“ 東方無線 電有限 公司” 。·南灣街鋪設水泥路面。1925年(民國十四年)·9月1日,澳門首份葡文日報《澳門日 報(Diá rio de Macau)》問世。其副標題為《 新聞、 文學、傳 播史實 的日 報 》 。·位於蓮花莖西端 的台山砲竹工廠 發生 重 大 爆 炸 火 災 , 遇 難 工 人 達 千名。為避免 此類慘案重 演,砲竹 工廠逐 步遷 往氹 仔 。1926年(民國十五年)·1月6日,華文日報《大眾報》問世。·3 月1日,位於新馬路入口處的大西洋銀行澳門分 行行址落成 。·4月,澳葡派軍隊侵入前山一帶,搶走被省港罷 工糾察隊拘 獲的走私 貨和4 名 奸 商, 並 開 槍 打傷 糾 察 隊 人員和鄉 民,廣 州國民 政府交 涉員 向澳葡提出抗 議。澳門工 人為響應 省港罷工, 醞釀實 行大罷工 。澳葡 派兵分駐碼 頭阻止 華人出境 。港英 當局亦 派 兵4 0 0名 到 澳門 協 助鎮 壓 工人 。·5 月 1 日 , 西 班 牙 飛 行 員 卡 亞 爾 薩(Eduardo Gonzalez Gallarza)上尉及機械師阿羅薩梅那(Arosamena)從河內飛到澳門,於17時20分在原望廈球場降落時 ,撞樹損 壞機翼 。·5月17日,華文報紙《澳門商報》在澳 門 面 世 。·7月 3 1 日 ,總 督 成 立 漁業 委 員 會 ,會址設於 港務局 內。漁業 被認為 是當 時 澳 門 最 重 要 、 用 人 最 多 的 產業 。·1 1 月7日 ,盛 況空前 的澳門 工業 展覽 會 開 幕 。·1 1 月17日,廣州嶺南大學學生訪問澳門 。 12 月 7 日, 澳 門 利宵 中 學 的學生會對廣州嶺 南大學進行回訪 。·統計表明,澳門擁有16萬居民,其中多數為華人。氹仔及路環人口僅1萬,其構 成與澳 門相同。 漁業及 其副產 品 、造 船 、 水泥 、 鴉片 加 工 、煙草 加 工 、中 國 酒 類 、傳 統 神 香 、砲竹製造 等主要 行業,完 全為華 人所 壟 斷 。1927年(民國十六年)·3月 1 9 日 , 澳 門 跑 馬 場 落 成 。·7月 15 日 ,紳 士、 澳 門立 法委 員 會成員盧廉若逝世, 享年50歲。盧 廉若是企 業家、 慈善家 ,曾為 中葡 社會的多 次摩擦 充當中 介人 。1928年(民國十七年)·1月 17 日 ,有 代表 性 的利 為旅 酒 店開 張 。新 馬 路 利 為 旅 酒 店·3月10日,澳門-石歧公路開通,全程 約 8 0 公 里 。·7月22日,“總統酒店”(2年後易名為“中央大酒店”)開張。這是澳門第 一 座高 層 建 築。 初 為6 層 , 後加 高 至 1 1 層 。·7月 27 日 ,澳 門空 中 電話 線改 為 地下電纜。澳門與 離島接通電話 。·8 月 8 日 , 澳 門 供 應 飲 用 水 公 開 招標。1932年6月4日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與 市政廳 簽訂專 營合約 。·1 2 月19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外交部部長王 正廷與 葡萄牙共 和國駐 華特命全 權公 使畢 安祺 ( Joã o deBianchi )簽署《中葡友好通商條約》及其6個附件。該條約從1929年3月27日起生效,但 沒有提出澳門主 權問 題 。·總統酒店中 設置的兩台 電梯(每 座可乘坐9人)、電影院及冷凍廠成為澳門 一 時新 聞 。1929年(民國十八年)·6月1 日, 《澳 門檔 案》 雜誌 面世 。第 1 系 列 共 3 卷 :·1 2 月8 日 , 自動 電 話局 啟 用 。·12月24日,50名新來的葡兵嘩變 。一天 後被 鎮壓 平息 。·曲棍球在澳門蓬勃興起。·澳門郵局 位於議 事亭前地 的大廈 落成 。1930年(民國十九年)·1月 22日 ,澳 門自來 水有限 公司 成立 。·7月 22 日, 香港 與澳 門之 間開 辦 商業 飛 行 。1931年(民國二十年)·7月 11 日 ,澳 門電 報 局與 上海 、 廣州及廈 門電報 局在上 海簽訂 合作 協議 。·8月 11 日, 二龍喉 新火 藥庫 的爆 炸造成24人死亡、50人受傷。二龍 喉宮完 全 被摧 毀 。·9月1日,《澳門之聲》 (A Voz deMacau)報面世。該報第5系列一直出版至 194 7年8 月1 6日第 464 8期 。·10 月 3日 , 確定 十 月十 日 中華 民 國紀念日 定為 澳門 節日 。·南灣填海工程開始。1932年(民國二十一年)·7月6日,澳門華人社會熱烈歡迎在上海英勇抵抗日軍 的19路軍將軍 蔡
  • 廷 鍇 。·數名華人及美國 人在澳門成立“ 澳門賽狗協會”,並建立一賽狗場(今賽狗場前身)·澳門政府從文第士(Sil va Mendes)後裔手中購 得其珍 貴藝術收 藏,收 入賈梅 士 博物 館 。·中文《朝陽日報》創刊 。1933年(民國二十二年)·4 月2 9日 ,政 府決 定將 為所 有澳 門出版的文件使 用漢字拼音 。·7月15日,華文報紙《大眾報》在澳門創刊。這 是迄今仍在 出版的最 悠久華文報刊。1942~1948年間曾一度 停 刊 。·12月16日,法國駐遠東海軍司令 貝特洛(Ber thelo t)海軍上將訪問澳門。1934年(民國二十三年)·4月2日,英國駐遠東艦隊司令德雷耶爾(Freder ick Dreyer)海軍上將乘坐“法爾摩斯(Falmout h)”號巡洋艦訪澳 。1935年(民國二十四年)·10月26日,《政府公報》規定出任公務員 職務者 需擁有 基本的 葡語 筆頭及 口 頭 知 識 。1936年(民國二十五年)·7月 1 9日 , 青洲 北 部河 碼 頭落 成 ,外港 水 塘 竣 工 。·12月12日,賈梅士博物館對公眾 開放 。·建立紅街 市,其 建築設計 為人津 津樂 道 。1937年(民國二十六年)·7月 10日,巴波沙(Artur TamagniniSousa Barbosa)總督倡議,將政府總醫院易 名為 仁伯爵 醫院 。·11月 20日,香港中文《華僑報》在澳門創 刊。它 率先在 澳門使 用電 報機 。·1 2 月 2 8 日 , 在 大 橫 琴 島 一 小 廟 宇旁,澳門警察臨時設置一“陣地”準備阻止當 天清晨 在那裡游 弋的日 本船 隻 登 陸 。·在抗 日戰 爭期 間 ,澳 門所 有醫 院 、教堂及天 主教敎 會開辦的 學校, 均闢有難民中心 及傷員接待處 。·澳門愛國人士組織旅澳青年鄉村服務團,赴內 地參加抗日 救亡運動 。1938年(民國二十七年)1940年(民國二十九年)·5 月 2 0 日 , 中 華 聖 公 會 在 澳 門 成立 。·6月 24日 ,位 於南灣 填海地 的亞 馬留(Joã o Ferreira do Amaral)銅像及設高 劍 父·日軍佔領 廣州後 ,嶺南派 國畫大 師高劍父一 度避居澳 門觀音堂 。·澳門世界救 災會回國服 務團成立 ,先後 組 織1 6 0多 名 青年 回 內地 參 加抗日 救 亡工 作 。於議事亭前地的美士基打(VicenteNicolau de Mesquita)的塑像落成。前者由 政府 於 19 9 2年 1 0月 8 日拆 除 、運 往 里 斯 本 。 後 者 於 1 9 6 6 年 1 2 月“一二 ·三事 件”時 被推翻 。·澳門 人 口 從 19 3 9 年 的 14 萬 增 至 4 0萬。 日本 投降 後, 復降 至1 5萬 。議 事 亭 前 地 的 美 士 基 打 像 於 60年 代 被 拆 除 。1941年(民國三十年)·3 月 7 日 , 樓 高 九 層 的 國 際 酒 店 落成 。·1 2 月 2 0日 , 澳 葡 當局 為 居 民 分 發“購 取糧 食 憑券 ” 。·1 2 月太平洋戰爭爆發,澳葡當局宣佈 中 立 。·高美士(Luí s Gonzaga Gomes)出版其編撰的《粵葡辭典》及《葡粵辭典》。1942年(民國三十一年)·2月,從 香港來的首 批難民抵澳 。·4月1 7日, 由於生 活指數 的暴漲 及蔓延遠東 的戰爭 帶來的困 境,暫 時允許將城 內土地作 農業用途 。1943年(民國三十二年)·8月 19 日, 清晨 ,日 本人 襲擊 並 奪取了停泊 在澳門 的澳門- 香港間 渡輪“ 西 安 號 ” 。1944年(民國三十三年)·2月 26 日, 澳葡 當局 立法 禁止 在 澳門流通中國銀幣 ,強行使用大西 洋銀行 發行 的貨 幣 。·8月15日,中文報紙《市民日報》在澳門問世 。抗戰 期間在澳 門避難 的知識份子 為其撰 文投稿 。1945年(民國三十四年)澳 門 外 港 海 軍 機 場·1 月 1 6 日 、 3 月 5 日 、 4 月 7 日 , 美國三次派空軍第38特遣小分隊對 澳門進行空襲,理 由是美國懷疑澳 葡
  • 當局將向 日本供 應部份燃 料。它 的主要目標 是攻擊 摧毀位於 澳門半 島外 港 的 原 海 軍 機 場 的 機 庫 。 轟 炸中, 5 人 身亡 , 位 於 機庫 中 的 澳 門海事 博物 館被 毀 。·2月24日,第8期《政府公報》及第41期《政府公報》刊登“澳門婦女會(Assoc iaç ã o das Mulheres de Macau)”的 章 程 。·8月3 1日 ,中 國駐 布魯 塞爾 使館 參贊在涉及“澳門問題”時宣稱,必須按照第二 次世界 大戰後確 立的主 權原則重 新確認 葡萄牙 在澳門 地區 的主 權 。·11月 ,國民 黨第 二方面 軍15 9師 封鎖 澳 門 。1946年(民國三十五年)·澳葡當局頒佈《禁煙條約》,開始禁止 鴉 片 。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2月6日,《葡萄牙政治憲法》(時稱大西洋民國憲法)及《殖民地憲章》(時稱屬地自治條例)頒佈 。·8月25日,《澳門消息日報》(No t í c i asde Mac au)創刊 。從是日起發行至1960 年2月 20日 ,共出 版37 10期 。·9月,新總督訪問廣州,受到國民黨民政、軍事 當局接待 。·廣東省參議會通 電全國,敦促政 府收 回 澳 門 。1948年(民國三十七年)·1月,194 7年12月1 4日香港報界 報道,中國 及澳門 葡萄牙當 局在廣 州已簽訂“大米協議”。據此,廣東政府向澳 門供應 大米, 停止對 澳門 的經濟 禁 運威 脅 。·3月4日,澳門總 督柯維納與中國 中央銀行代 表簽訂 一項金融 協定。 該協 議 於 3 月 1 3 日 生 效 。·4月,羅保(Pedro José Lobo)與梁昌組建的“澳門航空運輸有限公司”在香港註冊 。首架 雙引擎水 陸兩用 飛機命名為“澳門小姐號”。6月16日“澳門小姐號”遭劫持,機長遇害,飛 機 墜 毀 。·5月2日,由澳門敎區主辦的《號 角報》(O C l a r i m)再次出版。1948~1952年間為週刊,1952~1983年間為 雙 週 刊 。 1 9 8 3 年 起 恢 復 週 刊 至今 。·澳門中華總商會副會長何賢將“八角亭”捐 為公眾 閱讀室 。水 陸 兩 用 飛 機1949年·1 0月 1日 ,中 華 人民 共和 國成 立 。·中 國 外貿 部 在澳 門 成立 “ 新中 行 ”(南光貿易公司前身)1950年·1月, 澳門工 會聯合總 會成立 。·3月,新民主協會主辦的《新園地周刊 》 創 刊 。·5月,澳門中華學生聯合會、澳門婦女聯 合 會成 立 。·6月,澳門南光貿易公司與南通銀行成 立 。·澳門官方人口調查:187,772名居民,其中183,105名中國人,4066名葡萄牙 人及 601 名其 他國籍 人士 。·中國開展 抗美援 朝運動, 澳葡追 隨美國 對 中國 禁 運 。1951年·1月6日,《澳門殖民地政府公報》出刊至 19 51 年 6月 30 日。 1 95 1年 7 月7日 改為 《澳 門政 府公 報》 。·5月1日,因修改1933年憲法以及廢除殖民地 法案, 殖民地改 稱“海 外省 ” 。·5 月 21 日 ,政 府 合署 大 廈落 成 。政 府 合 署 大 樓 ( 攝 於 20世 紀 80年 代 初 )1952年·1 月4 日, 澳葡 當局 法令 規定 6月 1 0日為葡 國日 。·5月 21 日 ,澳 葡士 兵 在關 閘附 近 挑起武裝 衝突, 中國人 民解放 軍一 砲艇和澳 門水警 稽查隊 一艘快 艇亦 捲入,事件被迅速制服 。·6月1 8~ 30 日,葡 國海 外部 長羅 瑟文巡視 遠東各 省時訪 問澳門 。·6 月 19 日, 新花園 市政 泳池 開幕 ,50 00 多人 觀禮 。
  • ·6月1 9日 ,里 斯本 造幣 廠為 澳門 鑄造一毫、二 毫、五毫以 及一元和 五元硬幣。這 是以澳門名 義首次發 行金屬 貨 幣 。·6月 2 0 日, 新 合 署大 廈 落 成 。·6月 23 日, 澳門 圖書 館升 級為 國 家圖書館,此時該 館擁有各類書籍 超過60,000冊。·7月,澳葡砲轟拱北,挑起“關閘事件”。 中國 人民 解放軍 開砲 還擊 ,澳葡 被迫 賠禮 道歉 。·7月24日,雙週刊《號角報》創刊,直至1 98 3年 5月 13 日維 持兩 星期 出版一次 ,隨後 轉為週 報至今 。·7 月 26 日, 由於邊 界衝 突持 續, 澳門政 府 實施 宵 禁 並關 閉 關閘 大 門 。但 因 十 分 依 賴 中 國 大 陸 的 食 物 進口, 導 致 有關 價 格 飛 漲, 2 日 後 關閘大 門 重 開 。·8月 23 日, 澳葡 政府 與中 國 方面 簽署協議 ,結束 多次邊 界衝突 。協 議是由澳 門商會 正、副 會長何 賢和 馬萬祺作 中介人 ,是日 何賢與 澳門 政府 經 濟 局 長 羅 保 一 起 前 往 中 國 內地,參 加最 後一次 談判 。·11 月18日,山頂醫院開始建設新廈三期工 程中的 第一期 工程 。·12 月3日 ,澳 葡紀念 聖方濟 各· 沙勿略(Sã o Franc isco Xavier)神父在上川 島 逝 世 4 0 0 週 年 。1953年·3月6日,澳門氣象台開始在電台播送 氣 象 報 告 。·10月26日,澳 門-倫敦的無線電 話服 務 揭 幕 。1954年·1 月 1 6 日 , 立 法 建 立 澳 門 廣 播 電台 。·7月1 3日, 為紀 念路環 擊退海 盜4 4週年, 定這一 天為海 島市日 。·10 月 30 日 ~1 1 月 31 日 ,第 一 屆 澳門格蘭披治 大賽車在東 望洋跑道 舉行。 至 2 00 3 年 已 舉辦 5 0 屆 。第 一 屆 格 蘭 披 治 大 賽 車 所 用 之 賽 車 , 現 存 放 於 賽 車 博物 館 。1955年·1月,葡人籌備所謂“澳門開埠400週年”紀 念活動 ,遭中國 政府強 烈反對 ,被 迫中 止 。·7 月 , 葡 萄 牙 宣 佈 澳 門 為 “ 海 外省 ” 。·澳門開始發展成衣出口貿易,主要輸往安哥拉和莫桑比克市場。其時貿易主要是零售,較暢銷的產品還有大米、神香、火柴、煙草、中國酒、鹹魚以及汽油。1956年·2月12日,澳門在農曆年初首次有葡國煙花表演。·5月10日,澳門郵電局發售八枚“地圖 郵票 ” , 重 現 了澳 門 半 島 和 氹仔、 路環 兩島 形象 。·開通與氹仔島(30分鐘)航班與路環島(60分鐘)之間的汽船航班,每兩小時開一 班,按 潮水而定 。與香 港(38海里)之間的航班約需3個小時3 0 分 鐘 。1958年·8月15日,《澳門日報》創刊,時至今日成為發行量 最大的中文報紙 。·由於連續兩 年甘旱,供 水緊張, 當局實行強 制性配 水制度 。1959年·12月,由於乾旱,澳葡政府連續 第二年與中國當局 商談輸入食用水 。1960年·9月 2 5日 , 賈梅 士 博物 館 向公 眾 開放 。1961年·1月1 7日 ,澳葡 軍事 司令部 正式 命名為“澳門 獨立地區 司令部” 。·2 月 13日 ,葡 萄牙決 定在澳 門地 區設立幸運博 彩,法律規 定政府有 權透 過 承 投 作 出 批 給 。 經 公 開 競 投後 , 澳 門 旅 遊 娛 樂 公 司 獲 得 專 營權 。·12 月17 ~18 日, 印度派 出50 00 官兵收復果阿 、達曼和第 烏。有些 人轉 來 澳 門 , 並 分 乘 三 艘 船 返 里 斯本。上述事 件對澳葡官 員產生一 定影 響 。1962年·1月1日,澳門旅遊娛樂公司組成 並開始運作。初期 ,總辦事處設在 愛都酒 店 內 , 股 東有 霍 英 東 、 何 鴻燊、葉 德利、 葉漢等 。·2月 17 日, 政府 頒令 保護 澳門 離 島的特種動物,兩 年內禁止在該島 狩獵 。·2 月1 7日 ,澳 門廠 商聯 合會 成立 。·3 月3 1日, 何鴻燊 在里斯 本海外 部簽署給 與澳門 旅遊娛 樂公司 在澳 門的幸運博 彩專營 權的第一 份合約 ,兩 個 月 後 , 組 成 澳 門 旅 遊 娛 樂 公司, 最初 資 本3 0 0萬 元 。·1 2月31日,澳門政府與中國當局談判設立一處 抽取食用水 地點,使 食用水經管道從 灣仔輸入澳門 。居 民 輪 候 取 水 。
  • ·澳門旅遊娛 樂公司採用 一艘中國 式船隻作為“浮動賭場”,該船富麗堂皇,停泊在 內港,一度 作為占士 邦影片“鐵 金剛大 戰金槍客 ”拍攝 之用。該賭場 定名為“ 澳門皇宮 ”1998年底遷至新口岸 。“ 澳 門 皇 宮 ” 水 上 賭 場1963年·3月16日,《政府公報》通過“澳門賽狗 會 ” 章 程 。·9月 30 日, 《澳 門人 》報 (GazetaMacaense)創刊,1963年~1966年為週刊;196 6年~197 1年為雙週刊 ;1971年起 為日報,19 95年停刊 。·11月15日,市政泳池旁邊的新愛都酒店開 業,這 是第一 個設有 賭場 的酒 店 。·11月22日,《澳門政治行政章程》生效, 規 定政 府 本 身機 關 為: 總 督 、立法委員 會和行 政委員會 。立法 委員 會 由 總 督 主 持 , 共 設 8 名 委 員 ,其中 華 人 社 群 代 表1 名 , 政 府 秘 書長、葡國 檢察官 和省政府 會計廳 廳長 為 3 名 當 然 委 員 。·11月22日,設立海島市市政廳於氹仔 。1964年·1 2月29日,澳門舉行首次葡式鬥牛表演 ,由 澳門 旅遊 娛樂 公司 在新 口岸葡京酒店 附近搭建 看台舉辦 。·葡 京 酒 店 第 一 期 工 程 開 始 興 建 ,1970 年揭幕 。1965年·1月1日,根據台灣、香港和澳門的主 教 決 定 , 做 彌撒 、 洗 禮 、 堅 振禮、婚禮和病人塗油 禮 均 可 使 用 中文 。·10月1 日,澳門 慈善家、藝術家羅保(Pedro José Lobo)在香 港 逝 世 。1966年·11 月15日,由於在氹仔興建愛國學校的工程受 阻,澳 門各界人 士與澳 葡警方之間衝突升級 ,40人受傷,6 4人 被 捕 。·11月25日,就任總督嘉樂庇(José Nobre de Carvalho)准將在就職演説中他表示,不能容忍“外來干預”和危害與中國睦鄰 關係者的行為 。·12月3日,“一二·三”事件爆發。愛國學生 與其他 示威人士 一起進 入澳督府, 與澳葡 警察發生 衝突。 澳葡政 府 在 下 午 6 時左 右 宣 佈 進 入 緊急狀態。 事件中 ,澳葡警 察槍殺 氹仔居 民, 造 成死 1 1人 、傷 2 00 人 的慘案。澳門同胞提出懲兇、賠償等6點嚴正 要求, 廣東省 人民政 府外 事處亦提出強烈抗議。12月16日, 嘉樂庇總 督兼任 陸軍司 令職務 ,解 除原陸軍司令施維納(Mota Cerveira)中校職 務 , 下 午 , 8 名 受 害 人 進 行 葬禮時, 葡國國 旗和澳 門市旗 下半 旗致 哀 。興 建 學 校 的 校 址1967年·1月7日,澳葡政府禁止懸掛及使用敵視中 華人民 共和國 的一些 機構 的外國旗 幟和 有關 標誌 。·1 月 1 3 日 , 由 澳 督 府 秘 書 長 波 治(Mesquita Borges)少校、著名土生律師宋玉生及 崔樂其組成 的澳葡代 表團前往中山 縣城石岐, 與廣東省 外事處 代 表談 判 。·1 月 27 日, 由澳督 府秘 書長 波治 少校 、 立 法 委 員 會 副 主 席 左 次 治(Adol fo Adroal do Jorge)以及崔樂其組 成 的 澳 葡 代 表 團 , 由 柯 正 平 陪同, 下 午4 時 40 分 前往 拱 北, 與 廣東省外 事處的 代表進 行最後 一次 會議。兩天後,在一片節日氣氛中,數百人集合在澳門商會大樓,進行文件簽署儀式 ,總督嘉 樂庇在1 3人委 員會成員面前草簽“澳門政府對澳門各界同胞代 表所提 抗議的答 覆”以 及“澳門政府接納和執行廣東省外事處處長提出的四項要求的文件”。雙 方 談 判 會 場1968年·5月28日,氹仔和路環之間的長2200米、 寬7 米 的連 貫 公路 正 式揭 幕 。1969年·2 月2 4日 ,最 古老 的酒 店 —— 利 為旅 酒 店 關 閉 。·12月30日,總督嘉樂庇(José Nobre
  • de Carvalho)宣佈批准興建澳氹大橋 。1970年·2月3日,葡京酒店(賭場)開幕。葡 京 酒 店 賭 場 開 幕 。1971年·7月3 1日 ,澳門 回力 球有限 公司 成立。該公 司於19 72年 至198 9年2 月5 日 獲 得 經 營 回 力 球 賽 專 利 權 。19 74 年6 月 15 日, 正 式舉 行賽 事 。·8月17日,颱風“露絲”從澳門以東30海里掠過。來往港澳的“佛山”客輪沉 沒 ,8 0 名船 上 人員 中 只4 人 獲救 。·10 月 23日,設於澳門新馬路28號的華資大 豐銀行 有限公 司開業 。“ 佛 山 ” 客 輪 沉 沒 。1972年·2月 26日 ,第 一屆澳 門小姐 選舉 決賽中,高碧娜(Anabela Ol ivei ra daCosta)獲得冠軍。·3 月 1 0日 ,中 國 致函 聯合 國非 殖 民地化委 員會 主席 指出: 澳門 是葡 萄牙當局 佔領的 中國領 土,不 屬於 殖民地範疇, 中國將在條 件成熟時 用適當方 式和平 解決澳 門問題 ,在 未解決 前 維持 現 狀 。·5 月 1 0 日 , 澳 門 電 力 公 司 成 為 生產、輸 送、 分配 和售賣 澳門 電力 的專 營 公 司 。·6月 17 日, 批准 香港 匯豐 銀行 在 澳門設 分 行 。·12月22日,頒佈《澳門省政治行政章 程 》 。·1 2 月30日,葡萄牙財政總署批准澳門政府商議購買盧廉若花園 。1973年·5月 14日 ,澳 門立法 會和諮 詢會 舉行聯 合 開幕 儀 式 。·7月7日,澳葡政府決定,出口的貨物 必 須 由 經 濟 局 發 出 產 地 來 源 證(輸往中國例外)1974年·4月25日,里斯本發生“四·二五革命”,又稱“石竹花革命”。新政府宣佈澳門 不是殖 民地,而 是葡萄 牙管理的 中國 領土 。·4月 28日 ,葡 萄牙救 國委員 會決 定維 持 嘉 樂 庇 將 軍 的 總 督 職 位 , 並“ 賦 予 他 廣 泛 權 力 , 繼 續 其 管 治 工作” 。 5月 1 4 日, 總 督 嘉樂 庇 發 言説,聲稱 葡新政 治秩序對 澳門前 途沒有 任 何影 響 。· 6 月 2 日 ~ 4 日 , 由 江 沙 維 (Mai aGonç alves)和李安道(Garc ia Leandro)少校組成 的葡萄 牙武裝部 隊運動 代表團訪澳 ,以便 評估政治 局勢並 親自解釋有關新秩序問題。·7月 18日 ,葡 萄牙駐 聯合國 大使 西蒙(Veiga Simã o)在紐約與中國駐聯合國 常 駐 代 表 黃 華 建 立 初 步 外 交 接觸,談 兩國建 立外交 關係以 及澳 門未來 地 位問 題 。·7 月 27 日 ,葡 萄 牙 頒佈 7 /7 4 號 法律,涉及澳門歸 還中國的路程 。·8月3日,葡萄牙賦予澳門海島市擁有市旗 和徽 號的 特權 。·1 0 月5日,歷時5年建成的澳氹大橋正式開幕 ,命名 為“嘉樂 庇總督 大橋”。全長3.78公里。·1 0 月10日,葡萄牙地區協調部長申道斯(Almeida Santos)率領政府代表團 訪 澳 。·12 月28日,澳葡政府從新業主何賢手中購買 盧廉若 花園後, 將其辟 為公 眾 花 園 。澳 氹 大 橋 ( 攝 於 80年 代 初 )1975年·1 月 5 日 , 葡 國 外 交 部 發 出 照 會 表示:葡國 政府承 認北京政 權是中 國政府唯一代 表,台灣是 中華人民 共和國組成 部份, 澳門問題 可在兩 國政府認為時機適 當時進行談判 。·1 0月31日,16世紀興建、華人稱為“醫人廟” 的白馬行 醫院關門 。·1 2 月31日,葡萄牙宣佈取消澳門獨立地區司 令部,撤 走駐軍 。1976年·1 月 1日,因駐軍撤走,新建的保安部隊由司令 部、治安警 察、水警 稽查隊、消防 隊和司法警 察等組成 。·2 月17日,第1/76號法律《澳門組織章程》頒佈。《澳門組織章程》建立的政治制度將 權力集中於總督 。·3 月 2 0 日, 漢 學 家 高 美士 ( Lu í sGonzaga Gomes)逝世,享年69歲。·4 月,澳門旅遊娛樂公司的幸運博彩批給合 約獲續 期。澳 門政府 與澳 門旅遊娛樂 公司對 賭約作了 首次重 要修改,規定專營公司(1976年6月-1977年5月)必 須繳交3000萬元 作為租金給政府,另外3000萬元存入政府和澳 門旅遊 娛樂公司 賬戶, 作
  • 為共同協 議的投 資基金 。·4月7日,澳門元(pataca)開始以香港元作為主 要和唯 一的兑換 貨幣, 結束依賴葡 萄牙士姑 度的時期 。·7 月1 1日, 澳門立 法會進 行首次 選舉。 6 個 由 直 選 席位 全 部 為 土 生 葡人 佔 據 。 由 宋 玉 生 ( C a r l o sAssumpç ã o)領導的保守的公民協會贏4 席 , 民主 協 會 和 澳門 協 進 會 各1 席 。·8 月9日,澳門立法會成立並舉行首次會議。李 安道總督強 調取得本 地區財政自主、維 持與葡萄牙行政 聯繫的重要 ,並呼 籲市民參 與本地 區的政治生活。立 法會臨時主席何 賢提出優先促進“和平共存”,改善社會條件 ,加 速經 濟發展 ,呼 籲澳 門政府與 立法會 合作 。·8 月1 0日 ,澳門 土生 葡人保 守派 公民協會領導人宋 玉生律師在立法 會內 部 會 議 上 當 選 為 澳 門 立 法 會 主席。他 擔任 此職 位直至 19 92 年4 月去 世 為 止 。·12月31日,澳門旅遊娛樂公司的股本從1 962 年第一 個合約 的30 0萬 提高至 8 1 0 0 萬 元 。·在里斯本成立澳 門辦公室,負責 確保 葡 國 政 府 與 澳 門 政 府 之 間 的 聯繫 。立 法 會 召 開 首 次 會 議 。1978年·4月 21 日 ,應 南光 公 司總 經理 柯 正平邀請, 李安道 總督在中 國南方 進行1 8天 旅行 ,遊 覽了 廣州 、上 海 、南京和桂林 。這是近3 0年來澳督 首次 訪 華 。·7 月 27 日, 應聯合 國要 求, 在澳 門為越南難民設 一臨時收容營 。·“體育周報”創刊。1980年,轉為日報,稱“體育日報”。1984年,改用《 正報》 名稱 。1979年·2月8日,經過三年的非正式談判和13個月的正式會談,葡萄牙與中 華人民共和 國正式 建立外交 關係。 雙方重申澳 門是中 國領土, 目前由 葡萄牙管 理,中 、葡兩 國將在 適當 時期通過友好協商 來解決澳門問題 。·4 月 2 8 日 , 為 配 合 《 澳 門 組 織 章程》,公佈第10/79/M號法律,建立本地區 司級和科 級部門 。·12月21日,法令批准在澳門地區設立一發鈔 機構。 大西洋銀 行成為 這一機構的 專利人 和銀庫 。1980年·1月 12 日, 澳門 進行 貨幣 、財 政 和匯兑制度的 建制改革, 設立發鈔 機構。大西 洋銀行 向新機構 讓出發 鈔特 權 。·3月1 0日 ,應 中國 外貿 部邀 請, 澳督伊芝迪(Melo Egí d io)將軍正式訪問中華 人 民 共和 國 7 日 ,商 談 有 關 澳門事務 以及中 葡關係 。訪問 期間 ,獲鄧小平 接見, 就兩國建 交的意 義坦 率 和 友 好 地 交 換 意 見 。 3 月 1 5日 , 返 澳 前 , 澳 督 伊 芝 迪(M e l oE g í d i o)及隨行人員訪問上海和廣州,在 廣州與 廣東省 長習仲 勳等 商談廣東省 與澳門 的合作 。·6月4日,應伊芝迪總督邀請,廣東省長習 仲勳 率龐 大的省 政府 代表 團訪問 澳 門 3 日 , 以增 加 貿 易 交 往 和加強 兩地 合作 聯繫 。·9月 28日 ,澳 門立法 會舉行 第二 次選舉。結 果與第一 次相同 。1981年·2 月 18日 ,澳 門政府 與葡新 社達 成協議,由後 者負責發佈 官方消息 。·3 月 ,澳門 東亞大 學成立 。·1 0 月1日,高斯達(Almeida e Cos ta)總督 頒令 ,中 華 人民 共和 國國 慶 日為澳 門 假 期 。·1 0 月,澳督高斯達訪問廣東省和珠海經 濟 特 區 。·1 0 月底,中共廣東省委第一書記任仲夷 訪 問澳 門 。·新 加坡和馬六甲不再屬於天主教 澳門 教 區 。·1 2 月,廣州市長梁靈光一行訪問澳門 。1982年·1月 1 1日 , 澳門 發 行新 的 紙幣 。 面額 分 5 元 、 1 0 元 、 5 0 元 、 1 0 0 元 、5 0 0 元 。·1月2 1日, 新的1元 和5元 銅鎳合 金硬 幣 發 行 。1982年 澳 門 發 行 的 紙 幣·4月28日,第241/81號法令生效,持警廳 發出的 身份證 者,若 其出 生地是澳 門,可 到民事 登記局 登記 並取得 葡 籍認 別 證 。·5月,葡萄牙修改憲法,規定澳門為
  • 葡萄牙管理下的中國領土 。·6 月 ,中 國外 交部 長黃 華訪 問葡 萄牙,會見 葡總統 恩尼斯(Ramal h oEane s)、總理平托,討論澳門前途問題 。·8 月2 4日,澳 門政府設 立自己的 勛章,以便表 彰在本地區 有出色貢 獻的 人 。·9 月1日, 新口岸綜藝 館正式開工 。·9 月4日,設立澳門文化學會,一個具 備 行 政 和 財 政 自 主 權 的 政 府 機構,協調 和制定 本地區的 文化政 策和學 術 研 究 。·10月,葡文週刊《澳門論壇週報》面世 。·11月,鄧肇堅爵士把捐給“澳督基金”的港幣111萬元交給高斯達海軍少將, 用以支 持青年 、文化 及慈 善活 動 。·澳門政府購置里斯本十月初五街115號大廈之第四和第 五層,並在198 4年完成購置手續。1985年正式定名為“澳門聯絡處”。1987年又購置該 大 廈 之 地 下 和 地 庫 , 擴 充 了 設施 。1983年·8月,廣東省省長梁靈光應邀訪問澳門 。·11月21日,第42/83/M號法令取消民政局、澳 門和海島市 行政局和 路環行政分 所,設 立行政暨 公職署 。·11月,第30屆澳門格蘭披治(三級方程式 )大賽 車得勝 者是巴 西人 冼拿(Ayrton Senna)。澳門賽車博物館展 出 冼 拿 駕 駛 過 的 車 輛 和 穿 的 衣服 。·12月3日,《東方》週刊出版,直至1 9 8 6 年 2 月 2 2 日 。·1 2 月6日 ,全 國人大 常委、 澳門 立法委員、 中華總 商會會長 、大豐 銀行董事長 何賢在 香港逝世 。中國 黨政領導人 向其家 屬致哀 。·12月30日,第62/83/M號法令設立澳門 身份 證明 司 。·首屆澳門音樂節開幕。·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成立。·接駁第一條光纖電纜,首個數碼 電話站 投 入 運 作 。巴 西 籍 車 手 冼 拿 駕 駛 過 的 賽 車1984年·1月 27日 ,應 澳督高 斯達請 求, 埃亞內斯總 統解散 澳門立法 會,在 輿論界引起 強烈反 應。總督 擬打破 與立法會主 席宋玉 生領導的 保守土 生人士之間 的政治 僵局,重 新進行 選民登記,擴 大選民基數 。·3月 20日 ,在 南灣花 園豎立 著名 歷史學家和 土生漢 學家高美 士的半 身塑 像 。·4 月30日,新的怡東酒店(現文華東方酒店) 開幕, 附設由澳 門旅遊 娛樂公 司經 營的 賭場 。·5 月 ,設立 勞工 事務辦 公室 。·5 月 13日 ,澳 門電視 台首次 以葡 語和粵 語正 式廣 播 。·6月1日,《南灣》雜誌出版,直至1 9 8 6 年 6 月 1 日 , 共 出 2 5 期 。·7月7日,第74/84/M號法令設立澳門基 金會 ,這 是 以“ 文化 、慈 善 、教育” 為目 標的 機構 。·8 月 1 1日 , 公 共行 政 改 革, 第 8 5 /84/M號法令設立公共行政組織架構總綱,第87/84/M號法令設立普通職程一般綱要,第88/84/M號法令設立領導 和主管 級職位 。·9月,東亞大學與澳門政府簽署議定書, 設立 葡語 學院 。·1 0月 1日 ,澳 門 立法 會議 員、 出 口商會主 席吳榮 恪在北 京參加 慶祝 中國國慶活動中,向 鄧 小平提出澳門何時 回歸 的問 題 。·1 0 月6 日, 鄧小平 以中 共中 央顧 問委員會主席 身份特別接 見全國人 大代 表 、 澳 門 中 華 總 商 會 主 席 馬 萬祺。鄧小 平説: “澳門問 題不是 緊迫的,可以在以後 3、5年再談。 還有13年才到1997年。問題可留到以後7、8年才談。 請澳門人放心。 不急於解決澳 門問題。事 情可以擱 它幾年…… 現在重 要的是維 持港澳 地區的安定繁榮, 澳門問題將在不 影響 香 港 的 繁 榮 穩 定 的 原 則 下 才 解決 ” 。·1 1 月17日,李先念主席應邀訪問葡萄 牙 3 天 。國 家 主 席 李 先 念 訪 問 葡 國 。·11 月 5日, 澳門市 政廳主 席與里 斯本市政廳主 席在澳門市 政廳禮堂 簽署 協 議 , 里 斯 本 與 澳 門 結 成 姊 妹城 。·1 1月17日,批示成立司法事務辦公室 。·1 1 月18日,澳門新電視台聯同香港明 珠 台 一 起 首 次 轉 播 格 蘭 披 治 大賽 。·1 2 月,澳門發行即發彩票,在一張彩票上猜中 三個號碼便 可中獎, 每票 五 元 。·12月 2日, 澳門日 報讀者 慈善基 金會主辦第一屆“公益金百萬行”,籌
  • 得 善 款 2 4 0 萬 元 。1985年·1月 20 至23日 ,諾貝爾 和平獎得 主德蘭修女(Madre Teresa de Calcutá )訪問中國, 順訪澳門 。·2月 ,澳督高斯達(Almeidae Costa)應邀 訪 問 中 國 。·5月 2 3日, 中國和 葡萄牙 外交部 發表聯合公報 強調:“中 葡兩國在 友好 氣 氛 下 討 論 歷 史 遺 留 的 澳 門 問題……雙 方同意 通過外交 途徑在 不久 將 來 開 始 對 話 , 以 解 決 澳 門 問題 ” 。·5 月,葡萄牙總統埃亞內斯(澳譯恩尼斯)訪華,中、葡雙方就舉行談判解決澳門 問題達 成協議 。鄧 小 平 會 見 埃 亞 內 斯 。·5 月 27 日, 埃亞內 斯總 統訪 問澳 門時表示,明 年將開始有 關澳門前 途問題的中葡之 間部長級會談 。·8 月,澳門小姐選舉首次電視轉播。·9 月1日, 澳門社會科 學學會成立 。1986年·1 月4日,澳門學校綜合體揭幕,內有殷皇子中 學、即繼承 前國立利 宵中學以及施若瑟預科學校 。·3 月,應澳門政府邀請,珠海市長梁廣大訪 澳,參 加澳門 外港新 填海 區首期 工程 動工 儀式 。·6 月3 0日至 7月1日 ,舉行 關於澳 門前途的首次 中葡代表團 全體成員 會議,代表 團分別 由葡國大 使梅迪 納(Rui Medina)和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周南率領, 澳門南 光公司總 經理柯 正平為中 方代表 團成員 之一 。·9 月 29日 ,澳 門政府 與澳門 旅遊 娛樂公司簽 署幸運 博彩專營 合約, 直至2002年。該公司答應至1996年12月繳付港幣13億7500萬元,從1997年1月至專營期滿每年付1.5億元。·12 月31日,第195/86/M號訓令規範赴葡就讀 計劃,為擁 有高等學 歷的 華 籍 青 年 加 入 政 府 工 作 創 造 條件。 首 個 課程 於 1 98 7 年 3月 進 行 。·中、葡雙方代表於6月、9月和10月在北京舉 行解決 澳門問題 的前三 輪會 議 。1987年·1 月,葡外交及合作國務秘書蘇維道(Azevedo Soares)前往北京,通報葡國有關 澳門回 歸中國 時間的 答覆 ,及準備葡總理施華高(Cavaco Sil va)訪 華 細 節 及 簽 署 有 關 澳 門 問 題 的《中葡 聯合 聲明》 事宜 。·1月 1日,南通銀行改名為“中國銀行澳 門 分行 ” 。·1 月5日,澳門法院宣判1983年高官瀆職濫發 證件案 ,前署理 民政廳 長巴路 士 、大 律 師 高步 輝 等4 人 被 判囚 4 ~ 2 年 不 等 。·1月 13日 ,法 令通過 澳門退 休基 金會 章 程 。·1 月 2 4 日 , 政 府 今 年 首 次 拍 賣 官地, 澳 門商 業 銀行 以 62 0 萬元 投 得雅廉訪35至37號地段,高出底價3 3倍 。·2月3日,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許家屯來 澳向 各界 拜年 。·2 月 6日,葡國“沙利士”號小型飛機抵澳, 比原定 日期遲逾 大半月 。·2 月 16日 ,《 政府公 報》頒 佈新 法令, 娛樂 場 所受 管制 , 12 個娛 樂 、服務行業 須領取行 政牌照 。·2 月17日,葡文《澳門商報》週報創刊 , 直 至 1 9 9 4 年 6 月 2 4 日 。·2 月 24 日,澳督馬 俊賢(Joaqui mPinto Machado)應葉選平省長邀請訪問 廣 東 省 。·3 月 9日,《政府公報》公佈澳門廣播電視 公司公 開競投 條件 。·3 月 16 日, 政府設 立澳 門海 事研 究中心和博物 館,作為港 務局附屬 機構 。·3月16日,通過《民事登記法典》,準 備 葡 、 中 文 版 本 , 新 的 出 生 登記、 結婚 及死 亡登 記局 開始 運作 ,取代 原有 的四 個局 。·3月 18 日, 中葡澳 門問 題第 四輪 會談在北 京舉行 。會談 結束時 ,中 葡兩國 達 成 協 議 。·3月 26 日, 中國外 交部 副部 長周 南和葡萄牙談判代表團團長梅迪納(Ru iMedina)在北京草簽《中葡關於澳門問題的 聯合聲 明》 。中 葡 聯 合 聲 明 簽 署 。·4月 13 日, 在鄧 小平 和李 先念 出 席下,在 北京人 民大會 堂貴賓 廳舉 行《中葡聯合聲明》的簽署儀式。中國總 理 趙 紫 陽 和 葡 萄 牙 總 理 施 華 高
  • (Cavaco Si l va)分別代表兩國政府簽署 。·4月17日,施華高官式訪澳3日,這是在職總理 首次來訪 。·5月 18 日,成 立澳 門體育 總署 。·5月 29日 ,澳 督馬俊 賢突然 辭職 ,並 於 6 月 1 2 日 離 任 返 葡 。·6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中葡聯 合聲 明》 。·6月2 6日, 中法能 源投資 公司與 澳門旅遊娛樂有限 公司簽約,收購 澳門電力 公司 38% 股權 。·全 長 4 0 00 公 尺 的 世界 最 長 炮 竹 燃點 。·7月4日,葡國總統蘇亞雷斯任命文禮治 出 任 澳 督 。·7月 9 日 ,文 禮 治 (Ca r l os Mont e zMe l a n c i a )總督 就職,設 5位政 務司,其中 一位負 責大型建 設。文 禮治工程師 曾在蘇 亞雷斯領 導的多 屆政府 中 擔任 部 長 。·7月23日,立法會通過《本地區自我管理機 構成員 薪酬規 章》法 案, 各界 群 起 反 對 。·7月 27 日 ,越 南難 民 船在 氹仔 碼 頭對開海面黑夜沉沒,兩小童死亡、5人 失 蹤 。·7 月 2 8 日 , 澳 門 首 座 公 共 停 車 場—— 栢 蕙停 車 場啟 用 。·8 月 9日 , 澳 督文 禮 治 抵澳 履 新 。·8月 11 日, 中國銀 行澳 門分 行與 澳督簽署 承諾書 ,由政 府批地 在南 灣利宵 中學 原 址興 建3 5 層總 行大 廈 。·8月17日,《政府公報》公佈議員可領終 身 月 津 貼 。·9 月 4日,政府與葡國及西德發展商簽署合約投資3億至3.5億元在氹仔興建 垃 圾焚 化 爐 。·9 月 2 1日 ,新 華 社澳 門分 社成 立 ,周鼎出任 社長, 是日假葡 京酒店 舉行盛 大酒 會慶 祝 。·1 0 月9 日, 澳門政 府與 賽馬 車會 簽署賽馬專 營合約 ,氹仔後 年開始 跑馬 。·1 0 月11日,第三屆工展會假綜藝館揭 幕 。·1 0 月24日,首屆澳門國際音樂節揭幕 。·1 0 月29日,市政廳開設25個的士牌照,底價每個45 萬元,最高競投 價達65.6萬元,200多標參加角逐。·1 1 月 2 日 , 澳 門 產 品 展 在 廣 州 開幕, 澳 門共 3 6家 公 司參 展 。·11 月3 日, 澳門 中國 旅行 社接 受 辦理台灣同胞赴大 陸探親旅行證明 。·11月13日,衛生司副司長透露澳門今年初曾 發現首 宗愛滋病 病毒, 帶病毒 者 為 1 名北 歐 女 遊 客 。·1 1 月 2 0 日 , 澳門 旅 遊 娛 樂 有 限 公司、香港 新世界 酒店集團 有限公 司及台灣僑 福建設 企業機構 合組“ 澳門酒店有限公司 ”,正式接收氹 仔凱 悦 酒 店 。·11月23日,成 立澳門機場辦公室 。·11月28日,第34屆格蘭披治大賽車因 風 雨 被 迫 改 期 舉 行 , 這 是 大 賽車有 史以 來第 一次 。·12 月7日 ,澳 門政府 在葡駐 布魯 塞爾大使館 設立澳門 商務處 。·1 2月11日,葡國國會一致通過批准《中葡聯合聲明》 。·12月18日,澳門政府與海港管理公司簽署承諾 書,興建及 經營九澳 深水 港 。新 華 社 澳 門 分 社 成 立 。·12月18日,成立海港管理公司,澳門政府佔31.84%股份。·澳門身份證明司實行電腦化,方便發出新的 身份證 以及建立 護照和 通行證 持有 人的 檔案 。·《文化雜誌》季刊創刊,分別以葡、中、英文 印行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成立。·1 2 月 1 9 日 , 澳 門 基 金 會 與 Ri c c iI s l a nd West 企業達成協議,收購東亞大 學 業 權 。1988年·1月1日,葡京酒店新翼二樓商場發現土製炸彈 ,由軍火 專家拆走 。·1月2日,誤信謠言,數百無證者往崗頂等候辦證,警方查證,70多人被 帶 往 警 署 。·1月8日,“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成立,附屬於 總督,由政 府及勞資 三方代表組成 ,其職責是 對社會經 濟發 展 的 各 項 政 策 及 其 實 施 發 表 意見 。·1月8日,澳門中華總商會75周年會慶暨新 會所 大廈 動土 。·1月 14日 ,澳 門立法 會通過 修改 議員章程法 案,取 消議員享 受飛機 票津貼及終 身月津 貼規定 。·1月1 5日, 中葡兩 國關於 澳門問 題的聯合聲明 在北京互換 批准書, 正式生效, 澳門進入 過渡期 。·1月 15 日, 中葡 聯合 聯絡 小組 、 土地 小 組 成 立 。·1月 22 日, 澳門 廣播 電視 公司 與 政府 簽 署 契 約 , 改 為 不 具 名 有 限 公司,註冊資本額5000萬元,政府控股99.64%。·1 月 28日 ,中 聯實業 公司成 立, 註冊資本1000萬元,由11家駐澳中資機構組成 ,將參 與澳門國 際機場 投資 。·2月1日,《政府公報》公佈澳督批示,對從外 地輸入勞工 作出若干 規
  • 定(第12/GM/88號法令),即時實施 。·2月8日, 媽閣廟凌晨失 火,有20 0多年歷史的天后 大殿全部焚毀 。·2月8日,中央歌劇院應邀來澳公演歌劇《蝴蝶夫人》、《卡門》,大受歡 迎 。·2月1 1日, 廣東省 與澳門 政府達 成協議,建立 粵澳邊境會 晤制度, 各派4 名 成 員 設 立 協調 小 組 , 處 理 兩地邊 境 事 務 。·2月15日,澳門基金會以1.3億元收購東亞 大學, 澳督主 持簽約 儀式 ,契約立即生 效,澳門基 金會即日 起正式接 管東亞 大學 。·2月2 4日, 新華通 訊社澳 門分社 假葡京酒 樓舉行 新春酒 會,澳 督及 中葡人 士4 0 0人 應 邀出 席 。·2月2 5日, 澳門政 府法律 翻譯辦 公室正式成立,負 責法律翻譯工作 。·2月2 6日, 中葡土 地小組 正式進 駐澳 門 。·2月2 9日, 中葡土 地小組 假總統 酒店舉行 首次 會議 。·3月,依第21/88/M號法令,在里斯本成 立澳 門聯 絡處 。·3月,東方基金會成立,由前經濟事務政務司孟智豪(Carlos Monjardi no)任 主 席 。·3 月 7 日 , 1 9 8 6 年 6 月 2 9 日 香 港 黑社會人物 來澳持 械打鬥案 開審, 聆訊結果 全部無 罪釋放 。·3 月 1 9 日 , 第 一 屆 澳 門 藝 術 節 揭幕 。·3月22日,《中葡聯合聲明》向聯合國登 記 發 表 。·4月1 1日, 中葡聯 合聯絡 小組第 一輪會議 在里 斯本 舉行 。·4月17日,“耐力之旅”澳門至里斯本車隊出發,全程18,000公里,7名澳門葡人 參加此歷 史壯舉 。·4月1 9日,澳 門政府監 察署前駐 賭場副隊長 邊度監 守自盜, 被判入 獄10年零8個月,賠償娛樂公司560萬元 。·4月 27日 ,澳 門廣播 電視有 限公 司行政委員會主席李大為(An t ó n i oRi bei ro)被控虧空公款,表證成立押市 牢 候 審 。·5月7日,司法事務辦公室主任高樹德(Al ber to Cos ta)疑妨礙司法公正,被澳 督下 令調 查 。·5月 17日 ,廣 東磨刀 門西江 水供 澳工程完竣 ,試行輸 水來澳 。·5月 27日 ,澳 督文禮 治伉儷 應邀 赴北 京 訪 問 。·6月 10日 ,九 澳深水 港工程 舉行 奠基禮,澳 督文禮治 主持儀式 。·6月 12日 ,國 務院港 澳辦公 室主 任姬鵬 飛 訪 澳 。·6 月 1 7 日 , 林 茂 塘 大 火 燬 棚 屋 3 0間,近2 00居 民逃生 ,2男 女受傷 。·6月 17 日, 澳督文 禮治 主持 首次 司長、廳級機關官員會議,促各部門1個月內提 交公務 員本地化 的三年 計劃 。·6月 20日 ,澳 督與鏡 湖醫院 簽署 協議,政 府今 年撥款 增加 350 萬元 。·7月6日,葡國外長皮涅伊羅(Joã oDeus Pi nhei ro)結束訪華抵澳訪問。·7月 18日 ,澳 門新福 利汽車 公司 成立,替代已有36 年歷史的澳門福 利公共汽 車股 份有限 公司 。·7 月 28 日 ,澳 督 文禮治 應 廣東 省 省 長葉選 平邀 請, 官 式訪 粵 4 天 。·9月5日,第七屆全國人大 常委 會議 通過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基本 法 起草 委 員 會名單,共 48人, 其中澳 門各 界人 士1 9人 。·9月 10 日, 澳門小 姐選 舉, 土生 女郎白海倫(Helena Branco)獲冠軍。·9月 20 日, 行駛澳 門至 高雄 航線 的“華澳號 ”客輪 由澳門首 航赴台 。·1 0月 6日 ,林 家駿 出任 天主 教澳 門敎區首 任華人 主教。 原主敎 高秉 常(Arquiminho Costa)退休。·10 月8日 ,澳 門政府 決定興 建第 二座澳氹大橋(即友誼大橋)並設立港口暨大橋辦公室 。·10 月9日 ,澳 門第四 屆立法 會舉 行選 舉 , 2 萬 餘 選 民 投 票 。 何 思 謙 、宋玉生(Car los Assumpç ã o)、梁金泉 、 劉 光 普 、 汪 長 南 、 歐 安 利(Leonel Al ber to Al ves)在直接選舉中當選。 間接選 舉議員 有馬萬 祺、 劉焯華 、 彭彼 得 、 吳榮 恪 、曹 其 真 、何 厚 鏵 。·10月16日,“天皇星”號噴射水翼船疑吸入 漁網失 控撞石基 ,包括 何鴻燊在內 的84名 乘客受傷 。這是 港澳噴 射船 首次 意外 。·10月23日,澳門政府諮詢會舉行間接選舉,梁宋(候補馬有恆)、唐志堅(候補張祖奇)、許世元(候補崔德江)、羅 理路(Joaquim MendesMacedode Lourei ro)〔候補林綺濤,(Anabela Ritchie)〕、施達時(Antó ni oEs tá c io)(候補陳永昌)當選。基 本 法 起 草 委 員 會 成 立 。·10月25日,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一次全 體會議 在北京舉 行,基 本
  • 法的起草 工作正 式啟動 。·澳督文禮治任命安娜·彼莉絲(AnaPer ez) 、林綺 濤、 華年達( NetoValente)、許輝年(Phi l ipe Xav ier)、艾維斯(Rui Afonso)為第四屆立法會官委 議 員 。·11月10日,第四屆立法會舉行首次會議,宋玉生(Carlos Assumpç ã o)當選主席 ,何厚 鏵任副 主席 。·11月11日,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在澳委 員舉行 澳門基 本法諮 詢委 員會發起 人第 一次 會議, 決定 草擬 基本法諮 詢委 員會 章程 。·1 2 月12日,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在澳委 員舉行 澳門基 本法諮 詢委 員會發起 人第 二次 會議, 通過 諮詢 委員 會 章 程 。1989年·1月 5 日, 香 港總 督 衛奕 信 (Dav i dWi l son)伉儷應邀訪澳。·1月6日,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舉 行會議,一致 通過新勞 工法草案 。·1月12日,《澳門政府公報》公佈,政府由 本學年 起津貼 不牟利 私校 學生。同 期刊 出法 令,核 准澳 門由 即日 起 發 出 歐 洲 共 同 體 葡 萄 牙 新 護照 。·1月 14 日, 中國少 年交 響樂 團應 邀訪澳, 假綜 藝館 首演 。·1月 1 8日 ,澳 門國 際機 場專 營公 司正式 註 冊 成 立 。·1 月 18 日, 鏡湖醫 院歷 史紀 念館 落成 。·2月1日,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公司取消巴士沽票(售票員)服務,澳門巴士全部 改為 一人 巴士 。早 期 巴 士·2 月 5 日 , 媽 閣 廟 天 后 大 殿 重 修 落成 。·2月7日,澳督與鏡湖醫院慈善會主席馬萬祺 簽署合 約,政府 每年資 助鏡湖 醫 院 增 至9 0 0 萬 元 。·2月 15 日, 中葡 聯合 聯絡 小組 正 式進駐澳門 ,雙方 駐澳門代 表處假 文華東方酒 店舉行成 立酒會 。·2月18日,松山隧道正式動工,9月1 8 日 貫 通 。·2月 1 8日 , 數百 公 務員 上 街遊 行 ,抗議澳門 政府加薪 幅度偏低 。·2月20日,《澳門政府公報》刊載澳督法令,政府文 件須使用中文 。·2月28日,葡國總統蘇亞雷斯(Má r ioSoares)抵澳訪問4天。·部份政府公務員在歡迎葡總統蘇亞雷斯訪澳儀式上高舉“SOS”標語牌示 威 。·3月3日,嚤囉園警察總部疑石油氣侵 襲 濠 江 中 學 , 全 校 3 0 0 0 師 生 疏散。這是 澳門首 宗因有害 氣體侵 襲的大規 模疏散 事件 。·3月7日,外交部副部長周南應邀訪澳 3 天 。3月 30 日 ,中 葡大 學 校長 會議 在 東亞大 學 舉 行 。 這 是 東 亞 大 學 創 立 8周年 活 動之 一 。·4 月 1 日 , 澳 門 至 尖 沙 咀 新 航 線 開航 。·4月3日,《澳門政府公報》頒佈“新勞 工 法 ” 。·4月9日,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 名單公佈,全體諮委90人,其中54人通過推薦及自薦產 生,36人經由 諮委會 發 起人 會 議 商定 邀 請, 內 有 3人由起草委員以 個人身份兼任 。·4月1 2日 ,澳門 賽馬 會舉行 首次 記者招待會,董事局主席曾曉村宣佈9月開辦賽馬 。澳 門 賽 馬·4 月 2 2 日 , 新 華 社 澳 門 分 社 設 靈堂,澳門各 界千餘人沉 痛悼念胡 耀邦 逝 世 。·4月2 7日 ,廣 東省 省長 葉選 平應 澳督文禮治(Carlos Montez Melanc ia)邀請訪 問 澳 門 。·5月2日,《澳門政府公報》頒佈“進入、逗 留及 定居 澳門” 法令 ,其 中限令持香港證件 的澳門居民須申 領居 留 證 。·7月1 7日 ,澳門 基本 法諮詢 委員 會第一 次會 議召 開 。·7月18日,強烈颱風“戈登”襲澳,9號 風 球高 懸 ,3 0 年來 僅 見大 海 潮浸淹沿岸 地區, 水深及腰 ,損失 嚴重 。·7月27日,中葡資4公司簽約成立聯營公司,投資10 億元在路氹連貫 公路西側 填海 建工 業村 。·澳門首對連體活女嬰在山頂醫院誕生 。·8月9日,澳門發現一宗愛滋病,患者為法籍 娛樂業 從業員 。·9月4日, 國務院港澳 辦公室主任 、澳門特別行 政區基本法 起草委員 會秘書 長魯 平訪 澳 。魯 平 秘 書 長 訪 澳 。
  • ·9月1 0日, 澳門賽 馬正式 開跑, 首日投注額 180 0萬元 。·10 月4 日, 澳督 文禮 治應 邀訪 問 北京 。·1 0 月24日,澳門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反貪污暨行政申訴高級專員公署法律 草 案 》 。·1 1 月 2 8 日 , 山 頂 醫 院 新 樓 落 成 揭幕 。·12月5日,《澳門政府公報》刊登澳督訓令, 撤銷工 務暨房屋 政務司 賈伯樂(Rocha Cab ra l)一切職權。·1 2 月 8日, 澳門國 際機場 舉行動 工典禮,澳 督文禮 治主禮 。·1 2月9日,紀念林則徐巡閱澳門150周年學 術研討 會舉行 。·1 2 月10日,“公益金百萬行”隆重舉行。2萬人參與,籌得善款290多萬 元 。·12月1 1日, 文禮治 重組澳 門政府 。·12月11日,蓮峰廟值理會舉行林則徐 像 揭 幕 禮 。1990年·1月1 1日 ,國 際機 場航 站區 進行 澳門有史以來首次大爆破,16噸炸藥破 雞 頸 山 尖 。·1月 12 日 ,第 二座 澳 氹大 橋工 程 合約簽署,預計1992年落成,工程費用3.729億元。·1月1 5日 ,垃 圾焚 化爐 土建 工程 合約簽署,總投資5.8億元,預計1991年 啟 用 。·1月31日,《澳門政府公報》正式頒佈《關於入境、逗留及在澳門定居》法令 修 訂 案 。·2月2日,新華社澳門分社舉行新 春酒會,澳督文禮治(Ca rl os Monte zMel anci a)出席。·2月8日,立法會通過修改《澳門組織章程》條文,維持增設6個議席的“二二 二” 分配 方案 。·2月21日,港澳14家銀行貸款4.3億元,供澳 門電力 公司為路 環電廠 購置電機。 這是澳 門有史以 來專營 機構最龐 大的 銀團 貸款 。·3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 本法起 草委員會 內地委 員22人由副主任錢 偉長率領,抵澳 作13天訪問。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魯平稱將認 真研究各界 意見,起 草一部符合“一國 兩制”的基本法 。·3月9日,位於氹仔北安的現代化垃圾焚 化 爐動 工 。·3月1 3日, 澳門政 府經濟 事務政 務司范禮保與 香港政府行 政司曹廣 榮會晤,會 談有關 管制賭船 活動及 澳門廣播電 視有限 公司對香 港發射 問題 。·3月 28 日, 無證者 到澳 督府 請願 ,要求公平 對待。 警方派員 驅散請 願者,引 發人潮 。翌日 ,澳門 政府 為45,000無證人士進行登記。“ 龍 的 行 動 ”·3 月 30日 ,逾 千警員 不滿薪 酬調 整幅度, 在澳督 府前請 願。請 願者 圍毆立法議員何思謙,並驅逐記者。4月4 日 , 副 保 安 司令 羅 保 泰 及 參 謀長羅樂 祺因保 安部隊 人員毆 打議 員事 件 被 撤 職 。·4 月 7 日 , 英 國 外 務 次 官 麥 浩 德 訪澳 。·4月 16 日, 澳門 基本 法諮 詢委 員 會交流團 赴北 京訪問 一周 。·4 月 18日 ,葡 國國會 一致通 過修 改《澳門組 織章程》 。·5月1日,澳門立法會通過《秘密移民法 例 》。 3 日後 開 始實 施 。·5月4日,警方破獲近年最大宗偽 證案,拘4名 疑犯,1犯 逃走時墮樓 身亡 。·5月1 7日 ,澳 門立 法會 通過 職業 税及所得補 充税章程 修訂法案 。·5月 17 日, 澳門 立法 會成 立臨 時 委員會 編制 刑法 及刑 事訴 訟法 草案 ,以改變葡國 過時刑法在 澳實施的 狀況 。·5月 26 日 ,新 華通 訊 社澳 門分 社 社長郭 東坡 抵澳 履新 。·6月 11 日 ,九 澳深 水 港首 期工 程 完竣,澳 督文禮 治、新 華社澳 門分 社社長郭 東坡主 持啟用 儀式 。·7月8日,澳門廣 播電視有限公司 直播 賽 狗 實 況 。·7月 1 2日 , 澳 門國 際 機 場專 營 公 司宣佈 ,中 聯公 司出 售部 份股 權, 由何鴻燊 、何厚 鏵及吳 福認購 。·7月 1 6 日 , 澳 督 文 禮 治 訪 港 。·7月17日,澳門立法會通過《反貪污暨行政申訴專員 公署法律》提案 。·7月 25 日 ,澳 門政 府 批給 澳門 廣 播電視有限公 司無線電視 專營合約 簽署 。·7月31日,《關於進入、逗留及定居澳門法 令》 開始 實施 。·回力球場 結束營業 ,前後共 開辦1 6年 。·8月 1 5日 , 新華 社 香港 分 社社 長 周南 非 官 式 訪 澳 3 天 。·8月18日,新澳氹大橋(友誼大橋)正 式 動 工 。·8月 24 日 ,澳 門政 府 與澳 門旅 遊 娛樂有限 公司簽 署修訂 博彩專 營合 約及白鴿 票合約 ,規定 每年博 彩專 利税不低於6.58億元。·8 月 2 5 日 , 1 9 9 0 年 度 澳 門 小 姐 選舉,中葡混血兒文雪兒(Alex a nd r aMende s)當選。·9月 10 日, 澳門中 華教 育會 舉行 盛
  • 大酒會慶祝成立70周年,澳督文禮治出 席 。·9月19 日,中葡 聯合聯絡 小組第 八次會議,正式成立解決澳門過渡 期三大問題 工作小 組和統一 換發澳 門身份證 小組 。·9月26日,澳督文禮治突然返葡,2日後,文禮治因受賄傳聞在葡萄牙宣佈 辭 職 。·10 月7 日, 美國 大幅 度削 減澳 門 針織品出口配 額,禁止4 0家工廠產 品入 口 兩 年 。·1 0 月 1 5 日 , 廣 州 白 雲 機 場 劫 機 空難,澳門 居民蔣 海生、蔡 偉東等 罹難 。·10月2 4日, 500囚 犯由市 牢遷往 路環新監 獄,警 方戒備 森嚴 。·11月12日,水警在關閘口正式執行肉食進口 新條例 ,管制入 境旅客 攜帶肉 食 動物 進 口 。·1 1 月 1 5 ~ 1 7 日 , 葡 總 統 蘇 亞 雷 斯(Má r io Soares)訪澳3日。葡 國 總 統 訪 澳 。·1 1 月 2 1 日 , 港 澳 直 升 機 舉 行 啟 航禮 。·1 1月28日,澳門政府代表團與美國達成協 議, 美國 同意維 持與 澳門 的紡織品 協議 ,並 撤銷在 日內 瓦國 際紡織品 法庭的 指控。 翌日澳 門代 表團在美國 與美達 成美澳紡 織品雙 邊協 議 。·12 月1 日, 葡京 酒店 大火 ,葡 京 酒樓全層焚 燬,賭 場停業半 天,損 失逾 億 元 。·12月14日,澳門高等法院因建新建築工程有限公司3000餘萬元欠款突查封馬 會電腦 房,賽 馬會宣 佈無 限期停賽。12月21日,澳門賽馬會與建新建築 工程公 司談判破 裂,宣 佈停 賽 2 個 月 。1991年·聯合國大學在澳門舉行第37次全 體會議。在 澳門籌 辦國際軟 件技術 研究 所 。·1 月 1 日 , 保 安 部 隊 司 令 部 正 式 撤銷,保安工作歸 保安政務司管轄 。·2月 22日 ,中 國外長 錢其琛 訪問 葡萄牙, 與葡外 長達成 協議, 中文 即日起成為澳門官方語言。·2月27 至30日 ,澳門特 別行政區 基本法起草 委員會 主任姬鵬 飛、國 務院港 澳 辦 公 室 主 任魯 平 抵 澳 訪 問 4日 。·3月 10 日, 澳門 立法 會中 期補 選 進行投票, 梁慶庭 、高開賢 入直接 選舉 議 席 , 彭 為 錦 、 戴 明 揚 ( J osé Manuel Rodr igues)入間接選舉議席。·3月 10 日 ,澳 門首 名 試管 嬰兒 在 鏡湖醫 院 誕 生 。·3月13日,葡總統特使莫達(Mot a)抵澳,徵集 澳督新人 選意見 。·3月 16 日, 中、 澳雙 方就 機場 問 題在北京達 成協議 ,航機將 不飛越 珠海 市 上 空 。·4月9日,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第十 次會議 在澳 門舉 行 。·4月9日,孫中山先生外孫女戴成功在鏡 湖醫 院病 逝 。·4月 10 日 ,中 葡聯 合 聯絡 小組 達 成協 議 , 確 定 中 文 在 澳 門 的 官 方 地位 。·4月 16 日 ,澳 門特 別 行政 區區 旗 區徽委員會第 一次會議在 北京舉行 。·4月23日,新任澳督韋奇立(RochaViei r a)在里斯本就職。5月10日,澳督韋奇 立抵澳 履新 。·6月9日,葡萄牙文化國務秘書羅庇士(Santana Lopes)訪華後抵澳出席葡國日 慶 典 。澳 督 韋 奇 立 就 職 典 禮·6月 19 日 ,澳 美紡 織 品協 議談 判 舉行 。·6月20日,葡萄牙國會通過修訂《澳門司法組織 綱要法》 。·7 月1 0日 ,九 澳越 南難 民營 關閉 。·7 月1 1 日, 國 際舞 蹈 節開 幕 。·7 月 1 3 日 , 澳 門 各 界 掀 起 捐 款 熱潮,賑濟 華東、華 中水災 。·7月1 5日, 澳門特 別行政 區基本 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接受澳門各界 諮 詢 。·7月1 9日 ,珠 海市 長梁 廣大 應邀 官式訪 澳 三 天 。·7月24日,颱風“布倫登”正面襲擊澳門,澳 門懸掛十 號風球 。·7月2 8日, 中華總 商會新 廈落成 啟用,澳督 韋奇立主 持剪綵 。·7月 29 日, 澳督 韋奇 立到 任後 首 次返 葡 國 述 職 。·7月31 日,逾5 0艘內地 舢舨在氹 仔海面圖搶灘,70多名男女疑走私 被拘 查 。·8月1 7日 ,區旗 區徽 優秀作 品展 假展覽 中 心舉 行 。·9月1日,1991年度澳門小姐選舉,林家 琪 奪 后 冠 。·9月2 3日 ,前 鏡湖 醫院 院長 柯麟 醫
  • 生在 北 京逝 世 。·9月30日,“濠景號”珍寶雙體船於新口岸撞 入碼頭, 無人受傷 。·1 0 月12日,東亞大學正式更名為澳門大學,並舉行 新學年開學禮。 原東亞大 學理工 學院正 式成立 為澳 門理工學院 ,同日舉 行開學禮 。·1 1 月 2日 ,廣 州市 長黎 子流 訪澳 。·11 月 4日, 葡京賭 場發生 劫案, 兩大漢 挾 持 賭 場 職 員, 劫 掠 8 萬 元 泥碼 逃 去 無 蹤 。·11 月6 日, 塔石 衛生 中心 新大 樓 揭幕,澳督 韋奇立 主持剪綵 。這是 澳門 首 座 按 國 際 標 準 建 成 的 衛 生 中心 。塔 石 衛 生 中 心·11月12日,澳督任命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 級專員,由 葡萄牙波 爾圖高等法院法官薛克(Jorge Al ber toAragã o Seia)來澳出任。·11月13日,澳督韋奇立應邀訪問北京 。·11 月14日,人口普查結果公佈:全澳人口401,874人。·12月4日,英國根德(Kent )公爵訪澳 。·12 月8日,“公益金百萬行”隆重舉行, 共 籌得 善 款4 6 0多 萬 元, 半 數撥充華東 水災善 後之用 。·1 2 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 簽證 辦事處 成立 。·12月12日,葡萄牙部長會議通過法令,中文 在澳門 享有官方 地位, 具有與葡 文同 樣法律 效力 。·12月29日,特大冷鋒急襲澳門,清晨7時最低氣溫2.9℃,為近十年來12月 份最 低溫 天氣 。1992年·1 月 1 日 , 澳 門 政 府 徵 收 離 境 人 頭税, 每 位 2 0 元 。·1月9日,澳督韋奇立(Rocha Viei ra)官式 訪 港一 天 。·1月13日,《澳門政府公報》公佈法令,中文 在澳享 有官方地 位立即 生效 。·1月21日,全球首套“北大方正彩色激光照排系統”正式在《澳門日報》投 產 。·2 月 10日 ,身 份證明 司開始 換發 統一澳 門居 民身 份證 。·2 月 16日 ,葡 國最高 法院院 長狄 嘉道(Manso Preto)訪問澳門。·3 月 5至8 日, 澳門特 別行政 區基 本法起草委 員會第 八次全體 會議在 廣州舉行,制定出基本法(草案)全部條 文 。·3 月 6日,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黎祖智(Jorge Rangel)官式訪問珠海 。·3 月 20日 ,中 國歌劇 藝術團 首次 應邀來澳演出 《白毛女 》等歌劇 。·3 月 2 3 日 , 安 哥 拉 外 長 鄧 艾(Venâ nc io da Si lva de Mour a)訪澳。·3 月 23 日, 澳門國 際機 場專 營公 司董事局決 定機場 跑道採用 全填海 式興 建 。·4 月2日,《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生效 。·4 月 20日 ,澳 門立法 會主席 宋玉 生(Carlos Assumpç ã o)在香港病逝。·4 月 2 2 日 , 澳 門 中 國 企 業 協 會 成立,首 任會長 曹萬通 。·4月28日,林綺濤(Anabela Ri tc hie)以1 4票 當選 澳門 立法 會主 席 。·5月4日,中國國務院副總理田紀雲在北京 會見港 澳捐贈 代表赴 皖蘇 災區考察團, 高度評價港 澳同胞的 救災 貢 獻 。·5月9日,澳門中國銀行大廈揭幕,中國人民銀 行行長李貴 鮮、澳督 韋奇立 主 持 剪 綵 。·5月 15日 ,行 政、教 育暨青 年政 務司黎祖智 在北京 與中國國 家敎委 港澳台辦公室 簽訂教育合 作備忘錄 。·5月 16 日, 姬鵬飛 率澳 門特 別行 政區 基 本 法 起 草 委 員 會 內 地 委 員 訪澳 。·5月 20 日, 外港新 碼頭 首期 工程 完竣 。·5月 23 日, 葡萄牙 公開 大學 與東 亞公開學院簽約,在澳設立亞洲(澳門)國際 公 開大 學 。·6月12日,澳門立法會通過《調整本地區自 我管理 機構成 員及市 政職 位權利 人薪 酬》 法案 。·6月 16 日, 澳督韋 奇立 在盧 森堡 簽署澳門 與歐洲 共同體 協議 。·6月26日,香港總督衛奕信(Dav idw i lson)離任前訪澳。港 督 衛 奕 信 訪 澳 。·7月7日,中葡土 地小組中方發表 聲明,指南 灣工程 批地不符 合《中 葡聯合聲 明》 ,不予 承認 。·7月8 日, 南灣海 灣整 治工程 動工 。·7月 2 8日 , 珠澳 第 二條 光 纖電 纜 開通 。·8月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慕華 私人訪 澳半天 。·8月21日,有117年歷史的清平戲院歇業 拆建 。
  • ·9月1日,澳門政府身份證明司正式發出歐共體統一式樣葡籍認別證 。·9月3日,中國衛生部部長陳敏章訪澳 。·9月 14 日, 中國 科學 院院 長周 光 召訪澳。翌日 ,中國科學 院與澳門 基金會簽 訂合 作協 議,首 次招 收澳 門學生 讀 研究 生 。·9月 20 日, 澳門 第五 屆立 法會 投 票選 舉 , 9 組 5 0 名 候 選 人 競 逐 8 個 議席。梁 慶庭、 唐志堅 、高開 賢、 吳國 昌 、 崔 世 安 、 曹 其 真 、 羅 拔 度(A lbe r t o M adei ro No ron ha)、何思謙在直 接選 舉 中當 選 。·9 月2 6日 ,亞 洲第 一所 歐洲 資訊 中心在 澳 門 開 幕 。·9 月 2 6 日 , 峰 景 酒 店 復 業 。官 紳 出 席 峰 景 酒 店 復 業 儀 式 。·9 月2 8至3 0日,廣 東省省 長朱森 林官 式 訪 澳 3 天 。·10 月 4日 , 京 都夜 總 會 大火 , 看 更何兆漢 攀窗待 援未果 墮樓死 亡, 經理錢 景 陶被 燒 死 。·10月8日,澳督委出7名立法議員 及5名 諮 詢 委 員 。 立 法 議 員 : 羅 新 耀(Ro d r i g ue s Ro s á r i o )、 羅立 文(Ra i mundo do R o s á r i o )、施白蒂(Beat r iz Bas to da Si l va)、華年達(N etoVa lent e)、郭棟樑(An tó n io C or rei a)、潘志輝(Fel i x Pon tes)、艾維斯(Ru iA fons o)。諮詢委員:趙汝能、廖澤雲、崔樂其、菲若翰(J oã o FernandesG o nç a l v es)、陳炳華;候補:黃如楷、李安道(Leandro Santos)、馬有恆 。·10 月9 日 ,逾 百各 界 同胞 在青 洲 中山公園孫中 山銅像前舉 行紀念辛 亥革 命 8 1 周 年 儀 式 。·10月11日,澳門首宗眼角膜移植手術 在 鏡 湖 醫 院 成 功 施 行 , 由 何 志平、白 彼德 兩醫生 操刀 。·10月23日,林綺濤當選為澳門第五屆立 法 會主 席 。前 港 督 彭 定 康 訪 澳 。·1 0 月 3 0 日 , 港 督 彭 定 康 (C h r i sPa t ten)官式訪澳兩天。·11 月4 日 ,高 樹維 政 務司 宣佈 , 南灣 發 展 公 司 願 向 政 府 讓 出 部 份 地段,以調 整南灣 批地溢價 金額, 南灣整治工 程問題完 滿解決 。·11月 28日 ,同善 堂舉行 成立1 00 周年盛大酒會,澳 督韋奇立出席 。·12 月5 日, 垃圾 焚化 爐中 心揭 幕 啟用 。·12月16日,鏡湖醫院成功為男子何池切除巨 大聽覺 神經瘤 。1993年·1月 11 日, 國 際商業信貸銀行行址拍賣,誠興銀行以1500萬元投得 。·1 月 1 3 日 至 1 5日,澳門特別 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在北京舉行,正式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全 國 人 大 委 員 長 喬 石 會 見 澳 區 人 大 代 表 。·1月 1 6日 , 中共 中 央總 書 記江 澤 民等國家領 導人在 京會見澳 門特別 行政區基本 法起草委 員會委員 。·1 月 2 5 日 , 澳 門 首 個 哥 爾 夫 球 瑒—— 澳 門 哥 爾 夫 球 鄉 村 俱 樂 部 揭幕,澳 督韋 奇立 主禮 。·1月3 0日 ,山頂 醫院 成功以 腹腔 鏡切除 首 例膽 囊 。·2月28日,澳門男子腰纏3個手榴彈傍晚經拱 北闖關 事敗,引 爆手榴 彈傷5關員3旅客, 拱北封關兩個多 小時 。·2月 28 日, 澳門 中 華總 商會 成立 8 0周 年 , 數 百 中 外 嘉 賓 出 席 盛 大 酒會 。·3月1 6日 ,澳 門高 等法 院首 任院 長李柏立(Fa r inha R ibei ra s),助理總檢察長賈 樂安 (Ro d r i g o A .Le a l d eC ar va l ho)就職。·3 月 1 9 日 , 路 環 監 獄 兇 殺 越 獄 事件,重犯劉 卓龍、林小 華刺斃同 犯李 廣 財 後 越 獄 逃 去 無 縱 。 後 劉 卓龍、林 小華落 網歸案 。·3月2 8日 ,輕 型飛 機墜 落機 場旁 灘涂,澳門 民航局 負責人、 葡籍機 師及 巴 黎 機 場 公 司 一 法 籍 女 子 同 受傷 。·3月3 1日 ,第八 屆全 國人民 代表 大會第一 次會議 審議通 過《中 華人 民
  • 共和國澳門特別 行政區基本法》 。·4月1 5日 ,外 交部 駐澳 門簽 證辦 事處接受台 灣同胞 申請辦理 “台灣 居民來往大陸 通行證” 。·4月 18 日, 中葡 聯合 聯絡 小組 中 方新任組長過家鼎 大使抵澳履新 。·5月6日,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 舉行最 後 一次 全 體 會議 。 5 月1 2 日 ,澳門特別 行政區 起草委員 會內地 委員代表團 抵澳, 參加基本 法諮詢 委員會 結束 活動 儀式 。·5月 14 日, 中葡 聯合 聯絡 小組 中 方代表處及外 交部駐澳門 簽證辦事 處門前國徽及銅牌遭人惡意潑污。·5月 23 日 ,鏡 湖醫 院 為三 病者 成 功施行 心 臟手 術 。·5月3 0日 ,澳門 第二 屆市政 議會 選舉進 行 投 票。 澳 門 區 5位 直 接 選 舉議員為溫泉 、姚汝祥、 張裕、梁 慶球、 區 錦 新; 海 島 市 3位 直 接 選 舉議員 為岑 玉 霞、 莫 德岳 、 梁少 佳 。間接 選舉 議員 分 別為 澳門 區李 康 、崔世 昌 、冼 志 耀 、何 漢 、唐 堅 謀 ;海島市阮子榮、 楊景開、何亮照 。·6月1日 ,澳門《 道路法典 》實施 。·6月 25 日, 聖多 美利 普林 西比 總 統特羅瓦達(Migue1 Trovoada)私人訪澳1 天 。·7月1 3日 ,澳門 第二 屆市政 議會 成立,麥健智(Luí s Sales Marques)任主席 。·7月29日,警方首批“飛虎隊”30人完 成 訓 練 , 配 合 警 隊 應 付 嚴 重 罪案 。·8月 1 日 ,新 口 岸 香 山公 園 落 成 。·8月1 5日, 《澳 門日報 》創刊 35 周年,出版《澳門 手冊》以誌紀念 。·9月 17 日由 原基 本法 起草 委員 會 在澳委員和基 本法諮詢委 員會委員 組成的澳門 基本法協 進會成立 。·9月 25 日, 香港 演藝 界群 星來 澳 參與支持中 國減災 扶貧義演 ,掀起 澳門減災扶貧 運動高潮 。·10 月4 日 ,來 往澳 台 兩地 的“ 華 澳輪”因 長期 虧蝕 停航 。·10月12日,“澳門與基本法”知識競賽 在上 海舉 行 。·10月22日,“恐龍在澳門”展覽 開幕。這是 全東南 亞最大規 模的恐 龍展 覽 。·10月29日,葡總統蘇亞雷斯(M á r i oSoares)第三次訪澳。·11 月2 日, 建築 總面 積6 .5 萬平 方米、 可 停靠 1 2艘 噴 射船 和 2艘 客 輪的新港澳碼 頭正式啟用 。噴 射 船·11月4日,港督彭定康(Chris Patten)應澳督邀 請,來 澳欣賞國 際音樂 節表演 及恐 龍展 覽 。·11 月8日 ,國 務院港 澳辦公 室副 主任王 啟人 訪問 澳門 。·11月20日,第四十屆格蘭披治大賽車揭開 戰幔。 新賽車 中心啟 用。 賽車博物 館亦 同時 落成 。·12 月5 日, 國際 刑警 國家 中心 局 局長朱恩濤 率中國 國際刑警 代表團 訪澳 。·12月2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田 紀 雲 在 北 京 會 見 澳 門 扶 貧 代表,讚 揚澳門 同胞以 實際行 動支 持祖國扶貧 救災的高 尚情操 。1994年·1月 12 日 ,關 閘邊 檢 大樓 正式 開 幕使 用 。·2月3日,中國交通部部長黃鎮東 官式 訪 問 澳 門 。·3月 15 日 ,山 頂醫 院 四位 骨科 醫 生聯同兩日 本專家 成功施行 澳門首 例脊柱 側彎 矯形 手術 。·3月 17 日, 財政 司税 務法 庭助 理 技術員田龍 涉嫌侵 吞公款逾 千萬, 被反貪公 署拘 往法院 起訴 。·3月 22 日, 中葡 聯合 聯絡 小組 第 十九次全 體會議 在北京 舉行, 批准 澳門與荷蘭、 比利時及盧 森堡三國 簽署 航 空 協 議 。·3月 31 日 ,澳 門基 本 法協 進會 舉 辦“邁向美好明天”基本法展覽,紀念《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佈1 周年 。·4月 1 4日 , 澳門 高 等法 院 合議 庭 對劉果、 楊沃亮 案上訴 作出判 決, 押解兩 犯返 內地 受審 。·4月16日,葡萄牙總理席爾瓦(施華高)訪 華後到 澳門訪 問。翌 日, 為友誼大 橋主持 揭幕禮 ,兩萬 市民 步行過橋 ,場 面壯觀 熱鬧 。友 誼 大 橋 揭 幕 禮·4月 26 日 ,中 國對 外 貿易 經濟 合 作部部長 吳儀抵 澳訪問 兩天 。·5月 12 日 ,6 幪 面悍 匪 持AK-4 7 機槍械劫 凱悦酒 店海島 娛樂場 ,掠 走現金及籌碼2000餘萬,娛樂公司 懸紅2 0 0 萬 元 緝 兇 歸 案 。·6月16 日,澳 門國際 機場發 行12 億港 元 債 券 。·6月 16 日 ,澳 門立 法 會通 過《 土 地法 》 。·6 月2 2日 ,本 年 度首 次官 地拍 賣 ,反應熱 烈, 新口 岸新填 海區 一段 以3.245億成交。
  • ·8月 30日 ,澳 督韋奇 立應邀 官式 訪問 北 京 。澳 督 韋 奇 立 應 邀 官 式 訪 問 北 京 。·9月1日,國務院總理李鵬在北京會見澳 門總 督韋 奇立 。·9 月1 7日 ,參 加亞 洲運 動會 的澳 門體育代表團旋歸,武術、空手道奪1銀1 銅 獎 牌 ; 游 泳 、 田 徑 破 多 項 紀錄, 成 績 驕 人 。·10月25日,1993年2月拱北海關 手榴彈爆 炸案罪 犯吳德 進在珠 海被 判死刑 , 立即 執 行 。·10 月2 5日 ,1 98 0年 10 月葡 京南 通銀行解 款車劫 案一兇 犯蔣體 美內 地刑滿 返 澳 落網 , 判 刑2 3 年 。·11月15日,澳門特區土地基金會投資委員會 、諮詢委 員會成立 。·11月18日,“鄧 小平大型圖片展”假澳門 展 覽中 心 揭 幕, 澳 督韋 奇 立 、新華社 澳門分 社社長 郭東坡 等主 持剪 綵 。·11月19日,第四十一屆格蘭披治大賽 車 揭 幕 , 日 籍 車 手 鳥 取 克 裕(Katsuhi ro To t t ior i)在格蘭披治電單車大賽 中 失事 死 亡 。·12月10日,中國民政部副部長閻明復應澳 門日報 讀者公 益基金 會邀 請訪 澳 。·12月19日,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和中國民航總 局及澳 門民航局 就澳門 國際機場空 域和空 中交通管 理問題 及機場 諒解 備忘 錄 舉行 簽 字 儀 式 。·12月28日,澳門工會 聯 合總 會 創 辦人 梁 培 病 逝 。1995年·1月1日,澳門最大 的 南 灣 戲 院 停業 。·2 月 1 4 日 , 京 、澳、 港三 方民 航 局代表 草簽 三地 機 場離境 程序 協議 書 。·3月2 7日, 中國交 通部長 黃鎮東 抵澳訪 問 五 天 。·3月30日,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兩 周 年 文 藝 晚 會 在 北 京 電 視 台 舉行,澳門有 關人士及演 出團體專 程赴 會 。· 4 月 7 日 , 葡 萄 牙 總 統 蘇 亞 雷 斯(Má r io Soares)抵澳訪問。4月10日,啟程到中國訪問。·5月 19日 ,新 華社澳 門分社 社長 王啟人 抵 澳 履 新 。·5月23日,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魯平抵澳作為期三天的官式訪問。·6月13日,“東星號”噴射船遭三槍匪騎劫,船上護衛公司押運往港1000萬元銀行款 項遭掠去。 當月被廣 東警 方 偵 破 。審 判 “ 東 星 號 ” 械 劫 案 罪 犯 。·6月 14日 ,一 名江門 遊客在 葡京 搖老虎機中彩,彩金2100多萬,為澳門歷 史紀 錄 。·6月 22日 ,大 西洋銀 行女職 員疑 監守自盜 ,竊2 000 餘萬元 失蹤 。·6月3 0日, 京、澳 、港三 方簽署 進出澳門機場飛行儀錶程序協議 。·7月3 0日, 中國銀 行即將 發行的 新鈔由內地運抵中 國銀行澳門分行 。·8月 17 日, 澳門小 姐選 舉總 決賽 ,大熱門畢嘉寶(Geraldina Pedruco)奪魁,畢家 一門三 傑三度奪 得澳門 小姐 名 銜 。·8月21日,《澳門政府公報》頒佈停工 補 償 法 令 。·8月28日,《澳門政府公報》頒佈護督李必祿(Lajes Ribei ro)簽署之批示 , 無 限 期 延 長 臨 時 逗 留 證 有 效期 。·9月 29 日, 郵電司 發現 軍火 郵包 ,司警檢獲寄自美國的1枝輕機槍, 6枝 曲 尺 及 多 發 子 彈 , 警 方 投 入 追查 。·10月13日,澳門政府與中國銀行及大西洋銀行 簽署發鈔代 理合約, 有效 期 1 5 年 。·10月16日,中國銀行舉行盛大儀式慶祝發行 澳門幣 新鈔,國 務院港 澳辦公室副 主任陳 滋英、澳 督韋奇 立等 出 席 。·10月17日,澳、台草簽航空協議,同 意 航 機 在 澳 換 航 班 號 後 直 飛 兩岸 。·11月 5日, 澳門航 空公司 首架航 機飛抵 澳 門國 際 機場 。 11 月 9日 , 澳門國際機場 開航,首班 航機由澳 門飛北京,澳 門嘉賓團隨 行。同日 共10 個航 班進 出 。·11月25日,奧比斯眼科飛行醫院抵澳 訪 問 一 天 。·11月30日,中葡聯合聯絡小組雙方簽署澳台 航班安排 會談紀要 。·1 2月 1 日, 新加 坡 至澳 門首 航 。·12月 4日, 台灣復 興航空 公司客 機試航 抵 澳。 1 2月 5 日, 台 灣長 榮 航空公司波音客 機試航抵澳 。
  • ·1 2 月 8 日 , 澳 門 國 際 機 場 隆 重 開幕,葡 萄牙總 統蘇亞 雷斯、 中國 國家副主席榮毅 仁出席剪綵 。·12月10日,“公益金百萬行”隆重舉行, 葡萄牙 總統蘇 亞雷斯 、中 國民政部副 部長徐 瑞新等主 持剪綵 ,參加 人 數破 紀 錄, 籌 得善 款 56 0 萬元 亦 破 紀 錄 。·12月22日,“東星號”劫案在廣東中山宣判,主犯 陳文健、張少棉 及周漢濂 被判 死刑 。1996年·1月1日,新《對外貿易法》正式 實施 。·1月2日, 身份證明司 開始接受居 民換領新款 居民身 份證。新 身份證 無註明有效日期,便於跨越“九九”。·1月 23 日, 刑事 法庭 突然 釋放 楊 沃亮、李 振華兩 名被中 國大陸 通緝 的要 犯 。·2月4日,水警在路環破獲大宗光碟走私案,檢獲光碟8000張,價值50萬 元 。·2 月 9日 , 澳門 與 南韓 正 式通 航 。·3月17日,葡萄牙總統沈拜奧(JorgeSampa io)委韋奇立續任澳督。·3 月 1 7 日 , 護 督 李 必 祿 ( La j e sRi bei ro)妻子及友人在河邊新街餐後遇 襲 。·3月1 9日 ,國 際玩 具廠 二百 多外 勞突遭解僱,遊行 到勞工司交涉 。·4 月 2 日 , 葡 萄 牙 航 空 公 司 里 斯 本—— 澳 門首 航班機 抵澳 。·4月 20日 ,澳 督韋奇 立應邀 訪問 珠江 三 角 洲 。·4月 21 日, 氹仔 新世 紀酒 店一 卡 拉OK酒廊有槍擊事件,特警指揮官 佩槍 走 火 , 公 關 經 理 黎 杰 團 中 彈 身亡。當時 在場人 士之一警 員陳權 泰清晨 在新 西洋 墳場 亡父 墓前 吞槍 自殺 。·4月22日,《投資居留法》由政府公報刊登 實施, 可獲居 留資格 的投 資金 額 為 1 0 0 萬 元 。·5月5日,大三巴遺址首期陳列區開幕,澳督 韋奇立主 持剪綵 。·5月8日,國務院總理李鵬在北京會見澳門新 聞界高層 訪京團 。·5月 11 日, 新華社 澳門 分社 社長 王啟人 應邀 訪問 葡國 。·5月17日,“東星號”巨劫案犯胡樹祥宣判 ,因海 盜及搶 劫、藏 械三 罪成立,共囚19年 半,成為澳門第 一名被控海盜 罪成立而 被判刑者 。·6月 2 5日 , 澳 門文 化 廣 場、 澳 門 日報和澳門基金會合辦《澳門書展》系列 活 動 。·7 月 3 日 , 澳 門 與 美 國 簽 署 航 空 協議 。·7月 25 日 ,澳 門基 本 法協 進會 主 辦“澳門後過渡期與基本法”學術研討會 。·9 月 7 日 , 澳 門 小 姐 選 舉 畢 美 琪(Guiomar Pedruco)榮登澳門小姐寶座, 畢家 一門 四后 。·9月22日,第六屆立法會選舉有7.5萬名選 民投票 ,情況 空前熱 烈。 陳繼 杰、 梁慶 庭 、 唐志 堅 、馮 志 強 、周錦輝 、吳國 昌、廖 玉麟、 高開 賢直接 選 舉勝 出 ; 何厚 鏵 、吳 榮 恪 、許 世 元 、 曹 其 真 、 劉 焯 華 、 關 翠杏 、 歐 安 利 、 林 綺 濤 間 接 選 舉 入局 。回 歸 前 最 後 一 屆 立 法 會 選 舉 投 票 。·10 月 8日 , 澳府 公 佈六 位 官委 議 員名單:華年達(Neto Valente)、艾維斯(Rui Afonso)、潘志輝(Fé l i x Pontes)、羅 立 文 、 羅 新 耀 ( Ro d r i g u e sRos á r io)、歐若堅(Joaquim Mora isA l ves )、 戴 明揚 (José Manue lRodrigues)。·10月15日,第六屆立法會舉行首次全 體 大 會 。·11月26日,博彩監察暨協調司副司長布理路(Manuel Apo l iná r io)在南灣大馬路 遭槍擊 ,面部 中兩槍 ,經 急救後 脱 離危 險 期 。·12 月2 日 ,新 華社 澳 門分 社社 長 王啟人就 近期本 澳治安 惡化問 題發 表談話, 督促澳 葡當局 切實搞 好社 會治 安 。·12月10日,中國公安部長助理兼 國際刑警中 國國家 中心局局 長朱恩 濤訪 澳 。·12月18日,司警首次破獲位於慕拉士馬路及 氹仔的 翻版影碟 集團, 搜出生產設 備及逾百 萬張製成 品,1 3人 帶 署 調 查 。·12月20日,新華社澳門分社社長王啟人發 表專題 文章, 紀念澳 門回 歸倒 計 時 3 周 年 。·12月20日,“東星號”械劫案疑犯陳桂清自台北 解返澳受審 。·12月25日,凱悦酒店賭場巨劫案六犯在珠 海宣 判, 其中潘 劍峰 死刑 ,黃升 死 緩 , 餘 犯 判 7 ~ 1 5 年 徒 刑 。·12月27日,統計暨普查司公佈“96中期人口統計”,全澳總人口 45.5萬人 。澳 門 國 際 機 場 開 幕 典 禮1997年·1月3日,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兩名中
  • 方人員 遭毆傷 ,中葡 聯絡小 組中 方代表處 強烈譴 責,澳 警方即 日拘 疑毆人 三 兇 徒 。·1月 21 ~2 3日 , 珠海 市市 長黃 龍 雲應邀 正式 訪 問澳 門 。·2 月 1 2 日 , 保 安 政 務 司 孟 明 志(Manuel Soares Monge)承認有黑幫分子滲 入警 隊, 透露 黑幫 組織 龐大 ,成員 與 警隊 相 若 。·2月 1 7日 , 一房 屋 司職 員 行騙 十 多名申請 經屋居 民貪污 廿餘萬 ,遭 反貪 公 署 拘 捕 。·2月 18 日 ,葡 萄牙 總 統沈 拜奧 抵 澳門官 式訪 問 。·2月 2 0日 , 新華 社 澳門 分 社設 靈 堂供中外 人士弔 唁悼念 鄧小平 。·2 月 2 3 日 , 葡 總 統 沈 拜 奧 ( Jo r geSampaio)離澳赴北京開展訪華活動。·3月12日,《現代澳門日報》記者凌晨採訪 交通意 外新聞 時遭三 土生 人士 毆 打 受 傷 , 澳 門 新 聞 工 作 者 協會、澳 門記者 聯會分 別發表 聲明 譴責 。·3月 30 日 ,以 認識 、 宣傳 基本 法 為宗旨的“攜手建澳創明天”大型園遊會假 工 人 體 育 場 舉 行 , 逾 3 萬 人 參與 。·4月1日, 澳門各界同 胞成立“澳 門同胞慶 祝香港 回歸 籌備委 員會 ”籌備迎 接香港 回歸系 列活動 。·4月9日,第二屆澳門國際貿易及投資展 覽 會開 幕 。·4月 11 日 ,澳 督韋 奇 立宣 佈由 新 學年開始實 施十年免 費教育 。·4月 14 日 ,國 務院 港 澳辦 公室 在 人民大會堂 舉行“ 紀念中葡 聯合聲 明簽署十 周年座 談會” ,澳門 各界 知名人士應 邀出席 ,副總理 錢其琛 會見 了 出 席 者 。·4月 24 日, 多名 立法 議員 在立 法 會上發言 ,指 澳門 治安已 呈失 控, 促警方採 果斷措 施徹 底搞好 治安 。·4月 30日 ,中 葡關於 澳門與 內地 大型基建協 調小組 在北京舉 行成立 後首 次 會 議 , 洽 商 兩 地 基 建 協 調 問題 。·5月7日,“賭王”葉漢在香港病逝,享 年 9 3 歲 。·5月1 8日, 澳門同 胞慶祝 香港回 歸祖國重要 活動之 一的“香 港的歷 史與發展” 大型圖片 展覽開幕 。·5月 19日 ,粵 澳警方 高層在 珠海 舉行工作會 晤,廣 東表示有 義務維 護澳 門 治 安 。·6月 12日 ,澳 府修訂 投資居 留法 生效 , 投 資 金 額 由 1 0 0 萬 降 至 5 0 萬元 。·6 月 20日 ,中 葡聯合 聯絡小 組達 成共識,解 決東方 基金會問 題,協 議成立澳門 發展與 合作基金 會以接 受澳門旅遊娛樂有 限公司的供款 。·6 月 22日 ,第 三屆市 政議會 選舉 順利進行, 投票率 僅兩成 。·7 月4日,澳督委出兩市政議會官委議員, 分別是 麥健智 、蕭衛 山, 山度士(Antó nio Manuel dos Santos)及馬家傑(Joaquim Madeira de Carvalho)、張裕、鄧華禮(Eduardo Fr anci scoTavar es)。·7 月2 3日, 澳府與 旅遊娛 樂公司 簽署新修訂 博彩專 營合約, 合約有 效期 至 2 0 0 1 年 。·7 月24日,立法會通過《有組織犯罪法》(即俗稱反黑法)。·8 月5日,《澳門日報》即日起獨立上網,開 澳門報 業先河, 向全球 宣傳 澳 門 。·9 月2 3日, 國務院 總理李 鵬在珠 海會見新華 社澳門 分社負責 人,勉 勵辦好澳門 回歸祖 國盛事 。·9月2 6日 ,中 葡大 型基 建協 調組 在澳舉行會議 ,對興建澳 珠大橋達 成共 識 。·10 月8 日, 粵澳 舉行 大規 模反 偷 渡演習,雙方 出動船艇六 艘,警員 兩千多 人 參 與 。·1 0 月28日,東星號劫案主犯之一陳桂清被判入獄18.5年。·1 1月 2日, 國務院 副總理 朱鎔基 在上海會晤澳 門企業家代 表團,認 為澳門是“東方的寶石”,澳門經濟的暫時困難 可以迅 速克服 。·12 月11日,中國外交部副部長王英凡等來澳主 持中國外交 部駐澳門 特別行政區 機構大樓 奠基禮 。·12月14日,“公益金百萬行九七”在工人球場 舉行起 步禮,共 籌得善 款500萬元,逾3.5萬人參加步行,創歷 屆 紀 錄 。·1 2 月17日,中國公安部部長助理兼國際刑警國 家中心局局 長朱恩濤 率公安代表團 訪澳,談兩 地打擊越 境犯罪 活 動問 題 。·1 2 月 1 8日 , 中 央 人民 廣 播 電 台 主辦,澳門基 本法協進會 、澳門日 報協辦的“澳門基本法講座”開播儀式在 北 京 舉 行 。·12月20日,八佰伴重新開業,改名“ 新 八 佰 伴 ” 。大 型 百 貨 商 場 —— 新 八 佰 伴 。1998年·3 月 2 4日, 博彩監 察暨協 調司博 彩監察廳廳長 馬發詩下午 一時許行 經保安部隊總 部花園對下 行人道遭 殺手近距離從 後射殺,警 方不排除 與賭場 利 益 有 關 。·3月2 9日, 錢偉長 、陳滋 英率原 基本法草委代 表團抵澳, 出席基本 法
  • 頒佈 五周 年活 動 。·3月2 9日, 基本法 協進會 在紀念 孫中山市政公園舉 行盛大園遊會, 三萬群 眾 出 席 。·3月3 1日, 尤里卡 (會合 )亞洲 活動在 澳 門舉 行 。·4月1日,第三屆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在 綜藝 館開 幕 。·4月8日,外交部簽證辦事處主任施月 根 履 新 。·4月17~ 19日,葡萄 牙總理古特 雷斯(Antó nio Gu ter res)抵澳訪問。古 特 雷 斯 接 受 市 民 獻 花 。·4 月1 9日 ,澳 門博 物館 落成 開放 。·4月 29日 ,澳 門特別 行政區 籌備 委員會 名 單公 佈 , 成員 1 0 0人 , 澳 門委員 60 名, 錢其 琛任 主任 委員 。·5月1日,司警司長白德安座駕在松山被炸毀,司警 司當日採取連串 行動 拘 捕 尹 國 駒 等 1 4 名 男 女 進 行 調查。5月2日,尹國駒被控以有組 織犯罪及意 圖謀殺 等罪名 。·5月5日,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在 北 京 成 立 , 並 舉 行 第 一 次 會議,通過 四個專 責工作小 組成員 名單。澳門回 歸倒計時牌 同日在革 命歷史博物館門前揭 幕。5月6日, 江澤民、李鵬 、朱鎔基等 黨和國家 領導人在北京 會見澳門特 別行政區 籌委會 全 體委 員 。·5月 12日 ,警 方情報 科人員 在氹 仔破獲利用衛星電 視轉播開賭集團 。·5月 19日 ,水 警稽查 隊向中 國國 家文物局代 表移交 三件繳獲 的走私 文物 。·5月 22 日, 粵、澳 公安 、保 安部 門聯絡官 會議在 澳門舉 行,加 強全 面合作 打 擊 罪 案 。·5月25日,立法會通過《收益及財產利益的聲 明與公 眾監察》 法案, 歷史性地將 財產與 收入不相 稱列作 刑事 罪 行 。·5月2 7日, 特區籌 委會四 個專責 工作小組在 珠海舉行 首次會議 。·6月6日,世界華商200多人聯同200本地商界 人士參 加在澳門 舉行的 世界華商 聚濠江 研討會 。·6月 11 日, 特區籌 委會 秘書 處澳 門辦事處由陳滋英 主持揭牌禮啟用 。·6月 22日 ,社 會協調 常設委 員會 決定動用5000萬元失業津貼,資助五類失 業 者 就 業 。·6月2 3日, 省公安 邊防局 在灣仔 舉行維護邊境安寧動員大會,1500名官兵分海 陸兩路展 示實力 。·6月 29日 ,由 氹仔連 接珠海 市橫 琴島的蓮 花大橋 奠基 。·6 月2 9日 ,澳 門 教科 文中 心啟 用 。·7月1日,國家主席江澤民出席香港回歸一周年 慶典講話指 出,祖國 決不會坐視 港澳惡 勢力猖獗 ,相信 港澳當局有 力打擊犯 罪活動 。·7月 27日 ,立 法會歷 史性否 決公 務員加薪 法案, 政治職 位高官 薪酬 調整 同 時 凍 結 。·8月 14 日, 澳門日 報慶 祝創 刊四 十周年,假 萬豪軒 舉行盛大 酒會, 該報出版《澳門手冊》、《澳門日報四十年》及 澳門最 新街道詳 圖以誌 慶祝 。《 澳 門 手 冊 》 封 面中 國 國 家 領 導 人 與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籌 委 會 成 員 見 面 並 合 照 。·9月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一連3 天 舉 行 14 場 大 規 模諮 詢 活 動 ,向3 00 多 個社 團諮 詢 澳門 特別 行 政
  • 區首屆政府推選委員會產生辦法 。·9月1 8日, 錢其琛 在北京 舉行的 澳門特區籌委 會第三次全 體會議上 宣佈,澳 門回歸 後將派 駐適量 、精 幹的 軍 隊 。·10 月8 日, 廣東公 安邊 防兩 個中 隊駐珠海橫 琴,保 障粵澳邊 境安寧 。·10 月8 日, 保安政 務司 孟明 志率 代表團訪 問北京 ,與中 國公安 部長 賈春 旺 會 晤 。·1 0 月 9 日 , 營 地 街 市 重 建 落 成 啟用。1 0月 26 日,正 式舉 行揭 幕禮 。重 建 後 的 營 地 街 市 大 樓·1 0 月 2 6 日 , 湄 洲 媽 祖 駕 臨 澳 門 巡遊 。·1 0月31日,葡航里斯本至澳門航班停 航 , 澳 門 再 無 直 航 歐 洲 大 陸 航班 。·1 1月20日,第四十五屆格蘭披治大賽車舉行。11月22日,大賽車發 生嚴重意外 ,消防 員李志堅 搶救失 事車輛時 遭後來 車衝至 撞死 。·12 月 6日 , 中 國公 安 部 長助 理 兼 國際刑警組織 中國國家中 心局局長 朱恩濤 抵 澳 訪 問 。·12 月6 日 ,司 警搜 竹 園圍 破獲 軍 火庫,搜出AK47自動步槍、曲尺、手榴彈、黃色炸藥 和傳呼機炸彈 。·12月16日,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在中南海會見 澳門中文日 報負責人 採訪團, 談及澳 門回歸 事務 。·12月17日 ,由中央人 民廣播電台 、澳門基本 法協進 會、澳門 日報合 編的《澳門與澳門基本法》簡體字本首發儀式 ,在北 京釣魚 台國賓 館隆 重舉 行 。·12月20日,澳門各界同胞舉行多種活 動 , 慶 祝 澳 門 回 歸 倒 計 時 一 周年 。·12月2 1日,由 中央人民 廣播電台 、澳門基本 法協進 會、澳門 日報合 編的《澳門與澳門基本法》繁體字本首發儀式, 在澳門 新世界帝 濠酒店 會議 廳 舉 行 。·1 2月25日,澳門青少年中華文化敎育代 表 團1 5 0人 訪 問北 京 ,獲 全 國政協副主 席王兆 國接見 。·1 2月30日,本澳四名中學應屆畢業女生參加畢 業旅行,凌 晨在北京 遇車 禍 身 亡 。1999年·1 月2日,澳門中旅社開始接受換領《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以代替《港澳 同胞回 鄉證》 。·1月 11 日, 葡萄 牙經 濟部 長穆 仲 謙訪 澳 。·1月 15 日, 國務 院副 總理 錢其 琛 在特區籌委 會第五 次全體會 議上宣 佈“九九 ”後 澳門涉 台問 題7項 政策 。·1月2 2日 ,第 三十 一次 粵澳 治安 會議在澳門 保安司 令部舉行 ,商討 打擊有組織 犯罪等工 作安排 。·2月8日,澳門航空第一架自購客 機投 入 服 務 。·2 月 1 2 日 , 路 氹 連 貫 公 路 擴 寬 完竣, 全 線通 車 。·2 月1 4日, 第一屆 特區政 府推選 委員會報名工作結束,2291人報名參選 。·3月1 7日 ,澳 督官 邸值 班特 警黃 玉恆吞 槍 自 殺 。·3月1 8日 ,葡萄 牙總 統桑帕 約、 中國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同時抵澳 訪問,將出席澳門文化中心揭幕禮。設 備 先 進 的 文 化 中 心·3月1 9日 ,葡 國總 統桑 帕約 與中 國國務院副總理錢 其琛會唔,談及 澳門政權交接等問 題。澳門文化中 心揭幕,桑帕 約及錢其琛 等共同主 持
  • 剪 綵 。·3月 2 7日 , 澳門 各 界慶 祝 澳門 回 歸祖 國 活 動 委 員 會 成 立 , 成 員 8 8 1人 。·3月 28 日, 峰景 酒店 結束 營業 , 將轉為葡駐 澳總領 事官邸 。·4月8日,位於水坑尾的公共行政 大樓揭 幕 啟 用 。·4月 10 日 ,澳 門特 區 第一 屆政 府 推選委 員 會2 0 0 名委 員 在 北京 經 特 區籌委 會選 舉誕 生 。推 委 會 舉 行 首 次 會 議 。·4月 12 日 ,澳 門特 別 行政 區首 任 行政長官 選舉接 受報名 。·4月 17 日 ,首 屆澳 門 特別 行政 區 行政長 官 參 選報 名 工 作 結束 , 共 9 人報名 , 其 中 2 人 為 女 性 。·4 月 20日 ,粵 公安廳 首次向 澳門 治安警察廳移 交疑犯。疑 犯在珠海 被捕, 疑 與2 月 25 日 在路 環 山揭 發 的土生女子 遭撕票 案有關 。·4月 23 日, 特區 首屆 政府 推選 委 員會在本澳 正式成 立,國務 院副總 理錢其琛出席 並講話。推 委會第一 次會議,選 出何厚 鏵、區宗 傑為特 首候 選 人 。·5 月7日,兩位特首候選人首次在推委會全體 大會介 紹政綱 。·5 月9日,澳門各界集會聲討北約轟炸中 國 駐 南 斯 拉 夫大 使 館 , 引 致 4死1 0 餘 人 傷的 野 蠻 暴 行 。·5 月 15日 ,澳 門特別 行政區 首任 行政長 官 選舉 結 束, 何 厚鏵 以 16 3 票(得票率為81.9%)當選。·5月 19日 ,全 國人大 法工委 在珠 海諮詢澳區 人大、 政協及籌 委對《 駐軍法 》 的意 見 。·5 月1 9日 ,葡 外長 伽馬 訪問 北京 ,與外長 唐家璇 就澳門 後過渡 期有 關問題展 開會談 。·5 月 20日 ,國 務院總 理朱鎔 基簽 署國務院令, 任命何厚鏵 為澳門特 別行政區第 一任行 政長官 。·5 月2 0日 ,葡 外 長伽 馬抵 澳訪 問 。·5 月 24日 ,朱 鎔基總 理在北 京向 何厚鏵頒授 任命令 ,何厚鏵 並獲江 澤民主席接見。25日,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 鵬會 見何 厚鏵 。·6 月3日,特首辦選址在大豐商業大廈,何永 安任特首 辦協調員 。·6 月8日,香港廉政公署通緝陳繼杰(澳門立法議員),疑與“廣南”事件 有 關 。·6月 15日 ,劉 焯華當 選立法 會副 主席 。·6月 28日 ,九 屆全國 人大常 委會 第十次會議通 過澳門《 駐軍法》 。·7 月 28 日, 特首辦 公佈 推薦 法官 獨立委 員 會 名 單 。·8 月 11 日, 國務院 根據 特首 何厚 鏵提名, 任命特 區政府 七名主 要官 員及檢察 長。分 別是行 政法務 司司 長陳麗 敏 、經 濟 財 政司 司 長譚 伯 源 、保安司 司長 張國 華、社 會文 化司 司長 崔 世 安 、 運 輸 工 務 司 司 長 歐 文龍、廉 政公署 專員張 裕、審 計長 蔡美莉、 檢察 長何 超明 。·8 月 18 日, 立法議 員吳 榮恪 在新 華社澳門 分社附 近遇襲 ,各界 紛予 譴責 。·8月 22 日, 八號風 球下 ,香 港赤 鱲角 機 場 傍 晚 發 生 華 航 客 機 翻 機 慘劇, 兩死 2 00 多 人傷 ,7 8 名來 澳 的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生,部份受傷。·8 月3 0日 ,國 務院 港澳 辦公 佈澳 門特區護 照及旅 行證件 式樣 。澳 門 特 區 護 照·9 月1日,原取潔中學併入後的利瑪竇中學正 式開學 ,標誌著 取潔事 件告 一 段 落 。·9 月1日,座落於新口岸區大豐銀行大 廈 內 的 特 區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啟用 。·9 月 3 日 , 電 力 公 司 採 購 部 葡 籍 男子,在螺絲 山新雅馬路 遭殺手連 轟兩 槍 喪 命 。·9 月 1 1 日 , 澳 門 回 歸 倒 計 時 一 百天,各 界紛舉 行慶祝 活動 。
  • ·9月20日,190名推委參加投票補選澳門特區 立法議員 ,容永恩 以71 票當 選 。·9 月 2 2 日 , 美 國 駐 港 澳 總 領 事 宣佈,美 國承認 澳門特 區護照 。·9月23日,澳門政府向台灣捐助100萬美 元救 助地 震災 難 。·9月 2 4日 , 候任 特 首委 出 七名 官 委議員 ,分 別為 梁官 漢、 賀定 一、 區宗傑 、 許 輝年 、 黃 顯 輝、 張 偉 基 、戴 明 揚 。·9 月 2 5日 ,候 任特 首委 出特 區行 政會1 0 名 成 員, 除 5 位 司長 外 , 另 有吳榮恪 、唐志 堅、梁 慶庭、 馬有 禮及 廖 澤 雲 。·10 月2 日 ,拱 北新 聯 檢大 樓正 式 啟用 。·10 月 8日 , 粵 港澳 首 次 大規 模 海 上演習 在 珠海 舉 行 。·10 月9 日, 第十三 屆澳 門國 際音 樂節開幕,上演經典歌劇《阿伊達》,這是澳 門有史 以來規 模最大 的歌 劇製 作 。·1 0 月 1 5 日 , 葉 成 堅 在 珠 海 被 判 死刑 。·11 月 1日 , 《民 法 典》 、 《民 事 訴訟法典》、《商法典》經總督韋奇立以法令頒 佈即日 起生效, 至此, 五大法典 全部完 成中譯 並實施 ,完 成法 律 本 地 化 。·11 月3 日, 候任 特區 行政 會舉 行 首次全體 會議, 由候任 行政長 官何 厚鏵 主 持 。·11 月9 日 ,中 葡聯 合 聯絡 小組 在 澳門舉行 最後一 次會議 。·11月19日,解放軍駐澳門部隊在珠海南屏 基地接 待澳門 嘉賓, 軍事 表演 深 獲 讚 賞 。·11月23日,尹國駒案宣判,尹國駒黑社 會首 領罪 名成 立, 判囚 15 年 。·12 月 3日 , 葡 總統 桑 帕 約在 里 斯 本接受記 者訪 問, 認為何 厚鏵 定能 管治 好 澳 門 。·1 2 月6 日, 澳府與 電訊 公司 簽署 十年專營合 約,跨越 “九九” 。·1 2 月6 日, 身份證 明司 開始 接受 澳門永久性居民 申請特區護照 。·1 2 月9 日 ,立 法 會新 大 樓揭 幕 。·1 2 月10日,身份證明司宣佈回歸後特區政 府將簽 發往來 香港特 區旅 遊證,本澳合 資格居民可 自由往港 。·1 2 月 10 日, 蓮 花大 橋落 成剪 綵 。·1 2 月15日,澳葡政府立法會舉行最後 一 次 會 議 。·1 2月17日,澳葡政府最後一個工作日 。·1 2 月17日,候任特首何厚鏵委任兩臨時市政機 構六議員, 麥健智、 馬家傑等 坐直 通車 過渡 。·1 2 月19日,國家主席江澤民、國務院總理朱鎔 基抵澳門, 出席澳門 政權 交 接 盛 典 。·1 2月19日,葡萄牙國旗在澳督府降下 。·1 2 月19日,中葡兩國元首江澤民與桑帕約 在澳 門會 唔, 歷時 45 分鐘 。·1 2月 19 日, 1 1時 45 分中 葡政 權 交接儀式於 新建交接 場館舉行 。·1 2 月20日,凌 晨零時,澳門回歸 。中華人民共 和國國旗和 澳門特別 行政 區 區 旗 在 政 權 交 接 場 館 高 高 升起。江 澤民主 席發表 重要講 話。 凌晨2 時 ,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成 立儀式 在 綜 藝 館 舉 行。 凌 晨 3 時 行 政會舉行首 次會議 ,行政長 官何厚 鏵主持 會 議 。凌 晨 3 時 許, 立 法 會 舉行首次全 體會議 ,審議通 過《回 歸法》等11部法律;早上8時,特區政府 總 部 門 前 升 起 第 一 面 國 旗 和 區旗。中午1 2時,解放 軍駐澳門部 隊經關閘進駐 澳門,數萬 澳門居民 夾道歡迎。 各界慶 回歸委員 會舉行 迎回歸 大巡 遊 。政 權 交 接 儀 式·1 2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 員會在 北京正 式成立 ,喬 曉陽、李成俊分任 正副主任委員 。·12月21日,慶委會在氹仔運動場舉行“濠江歡歌” 大型文體匯演 。慶 回 歸 表 演·1 2月21日,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將99.95億元的特區土地基金 證書移 交特區政 府,行 政長官何 厚鏵代 表接收 。土地 基金 移交象徵中葡 土地小組將 完成歷史 使命 。·1 2月21日,外交部特派員公署開幕投入運作, 正式負責處 理特區政 府對外 聯 繫 工 作 。·1 2月23日,特區政府成立首個工作
  • 日正式辦公。·1 2月27日,台灣駐澳機構正式易名“台 北 經 濟 文 化 中 心 ” , 並 掛 牌 運作 。·12月29日,特首何厚鏵上任後首次赴港會唔 香港特首 董建華 。2000年·1 月1 8日, 新華社 澳門分 社正名 為“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 辦 公 室 ” 。·1月2 8日 ,澳門 特區 全國人 大代 表選舉 會議 舉 行, 吳 仕明 、 楊允 中 、賀 一 誠 、 黃 楓 樺 、 劉 藝 良 、 潘 玉蘭、李 成俊 當選 。·2月1 7日 ,黑 沙環 涌河 新街 裕華 大廈前 凌 晨 3時 許 發 生 槍擊 案 , 賭 廳職員馮錦 倫在私 家車上遭 殺手近 距離狙擊 ,身 中兩槍 死亡 。·2月2 9日 ,越 獄殺 人犯 王軍 在上 海落 網 。·3月5 日,唐星 樵任團長 ,賀一誠 、吳仕明任 副團長 的澳門特 區全國 人大代表團 ,出席 九屆全國 人大三 次會 議 。·3月6日,國家主席江澤民在北京會見特 首 何 厚 鏵 。·3月 11 日 ,北 京市 政 府向 澳門 特 區政府贈送 的黑熊運 抵澳門 。·3月2 9日 ,特 首何 厚鏵 發表 上任 後首份 施 政報 告 。·4月 19日 ,澳 門旅遊 娛樂公 司懸 紅1000萬元,緝查賭廳外圍博彩 。·4月2 7日 ,新 馬路 早上 發生 嚴重 車禍 , 婦 人 黃 玉 蘭 過 馬 路 遭 小 巴 撞死 。·5月7日 ,逾4 00名 建造業 失業工 人遊行請 願,與 警方發 生肢體 衝撞 ,數人受傷 ,警方檢 椌一人 。·5月 1 6 日 , 特 首 何 厚 鏵 首 次 外 訪 。啟程飛 赴葡 萄牙、 法國 。·5月1 8日 ,何厚 鏵唔 葡萄牙 外長 伽馬,互簽澳 門 —— 葡萄 牙鼓勵和 保護投 資 協 定 。·5月 1 9日 , 失業 工 人再 遊 行請 願 ,新馬路商 市被迫短 暫停業 。·6月 15 日, 經濟 局及 司警 破歷 來 最大宗盜版光碟案, 搜獲盜版碟60 萬張及 生產 線, 估值 70 0萬 元 。·6月18日,300失業工人遊行請願向特首遞信,並在 政府總部前絕食 。·6月2 1日 ,澳門 歷史 上最大 宗軍 火案宣 判 , 主 謀 王 朝陽 判 囚 5 年 , 次被 告 吳 偉 峰 囚 3 年 。·6月2 3日 ,第 14屆 全國 荷花 展在 澳門 揭 幕 。·6月 25日 ,解 放軍總 參謀長 傅全 有上將 結 束訪 澳 。·6月 2 8日 , 保安 司 司長 張 國華 率 團赴穗出席首屆粵 澳警務工作會唔 。·7月2日,失業工人反失業遊行拒 遵原路線強衝警方防線,防暴隊施放8枚 催 淚 彈 拘 8 滋 事 者 。·7月 8 日 , 澳 門 有 線 電 視 播 放 。·7月16日,廣州海關破獲總值3億元走私 名 貴 手 錶 金 筆 案 , 澳 人 陸 X光被 拘 。·7月 2 9日 , 第 一屆 美 食節 開 幕 。·8月 16 日 ,司 警治 安 警追 捕綁 匪 ,在祐 漢 與 匪 對 峙 3小 時 , 終 勸 降 成功, 救 出“ 肉 參” , 擒3 綁 匪 。·8月 29 日 ,特 首何 厚 鏵官 式訪 問 新加 坡 。·9月17日,“東星”號噴射船鉅劫案犯胡樹祥 在葡獄中 自縊身亡 。·10月 7日 ,第 14屆 澳門 國際 音樂 節開幕,上演歌劇《奧賽羅》。國家文化部副部長 潘震宙專程 來澳出席 。·10月18日,政府開放電訊市場,批出兩個流動 電話服務臨 時牌照, 和記電訊、 數碼通競 投勝出 。·10月26日,首次粵澳海(水)警船艇互 訪 , 廣 東 省 公安 邊 防 3 艘 巡 邏艇 訪 澳 。·10月30日,特區政府總部(前澳督府)裝 修後 正式 啟用 。·1 1 月 2日 , 治安 警 察局 局 長白 英 偉獲任命 為特區 警察總 局局長 。·1 1月9 日 ,特 首何 厚 鏵在 立法 會 宣讀2001年度施政報告。翌日,出席立法 會答 問大 會 。·1 1 月 2 9 日 , 中 國 奧 運 金 牌 選 手 訪澳 。·12月1 7日,特 首何厚鏵 抵京述職 。·12月19日,江澤民主席率中央代表團抵澳出席澳門 回歸一周年慶典 。12月20日,特區政府舉行隆重慶祝大會 ,慶 祝澳 門特 區成 立一 周年 ,江澤民主 席出席並 發表講話 。·12月21日,江澤民主席接見特區主要官員 ,各界 知名人 士,下 午離 澳返 回 北 京 。2001年·1月5日,特首何厚鏵訪汕頭經濟 特區 。·1月 2 9日 , 行政 暨 公職 局 開始 全 面換發 新 選 民 證 。·2月 5~ 7 日, 廣東 省 長盧 瑞華 蒞 澳訪 問 。·2月 17 日, 澳門 國際 機場 首次 消 防戒備,美 貨機引 擎故障緊 急降落 。水 警 稽 查 局 局 長 徐 禮 恆 與 廣 東 公 安 廳 邊 防 局 長 林 杰 之檢 閲 儀 仗 隊 。
  • ·2月 21 日,東 亞衛 視影城 動工 。·3月2日,大律師華年達兩日前在西灣 被 綁 架 。 5 日 , 飛 虎 隊 拂 曉 行動,以水 力定向 炸彈破門 成功救 出華年達,並 拘兩疑人, 一疑匪疑 逃避時 墮樓 身亡 。·3月4日,《澳門同胞支援祖國抗戰展》在北 京中國 人民抗日 戰爭紀 念館 開 幕 。·3月9日,司警自台山巴波沙大馬路平民大廈 搜出大 批軍火, 足供裝 備一 支 突 擊 隊 。·3月 31 日, 澳門 基本 法推 廣協 會 成立,廖澤 雲、崔 世昌、楊 秀雯分 任會長、 理事 長、監 事長 。·3月31日,“紀念基本法頒佈八周年學術座 談會 ”隆重 舉行 。·4 月 2 6日 , 中 聯辦 副 主 任李 勇 武 、劉名啟履新 ,首次與新 聞界會面 。·5 月 18 日, 兩臨市 局突 擊全 面“ 殺雞”, 以防禽 流感蔓 延,並 於一 周內禁 止 活家 禽 進口 。 6月 1 8日 , 活雞今 日恢 復入 口 。·5月2 3日 ,葡 外長 伽馬 訪澳 ,與 澳特首簽署 合作綱 要協定 。·6 月2 4 日, 首 屆澳 門荷 花 節開 幕 。·7月2日,葡語都市聯盟首次在澳 門舉行 會 員 大 會 。·7月 10 日 ,中 聯辦 主 任王 啟人 在 廣州 病 逝 , 終 年 5 9 歲 。·7月 25 日, 廉署 公佈 偵破 集體 貪 污騙 汽 車 保 險 金 案 , 三 交 通 警 員 受查 。·7月2 9日 ,粵澳 警方 聯手偵 破8 00 0萬元綁架 案,成 功救出日 前在珠 海被綁架的 澳門地產 商何榮標 。·9月8日, 立法會宣傳 期凌晨開始 ,15組 參選團 冒雨宣 傳造勢 。·9月 22 日 ,衛 生局 局 長瞿 國英 在 記者會上透 露,由 八月底至 今,共 發現4 1 5 宗 登革 熱 個 案 。·9月 23 日 ,特 區成 立 後第 一次 立 法會選舉,近16萬 登記選民中逾六 成投票。立法 會選舉結果 公佈:直 選議員吳國 昌、關 翠杏、梁 慶庭、 周錦輝 、 張立 群 、 區錦 新 、梁 玉 華 、容永恩、 鄭康樂 、方永強 。間選 議員曹其真 、許世 元、高開 賢、鄭 志強、劉焯 華、唐 志堅、崔 世昌、 歐安利、馮 志強、 陳澤武 。·10月12日,中聯辦主任白志健抵 澳履 新 。·10月22日,政府公佈22份競投賭牌投 資 意 向 書 , 有 投 資 額 達 天 文 數字 。·10月25日,媽祖文化旅遊節隆重揭幕 。媽 祖 文 化 旅 遊 節·11 月 6日 , 澳 門海 關 成 立 。·11 月20日,何厚鏵發表2002年財政年度施政 報告, 公佈減税 、撥款 援助等 10 項 短期 措施 紓 解民 困 。·12 月7 日,賭牌 招投截標 ,21組 港澳及國際性財團 競逐三個賭牌 。·1 2 月19日,澳門旅遊塔揭幕,塔高338米, 屬全球同類 建築第十高 。·12月20日,特區政府公報首次授勳名單,馬萬祺、唐 星樵等36人獲 殊榮。2000年2月1日,特區政府首次舉 行 “ 勳 章 、 獎 章 及 獎 狀 頒 授 典禮 ” 。·1 2 月 2 1 日 , 特 首 公 報 民 政 總 署 架構 , 劉 仕 堯 任 管 委 會 主 席 , 張 素梅、黃 有力任 副主席 。·12月24日,機場海關破首宗走私盜版碟案 ,檢 貨值1 00 萬元盜 版碟 。·12月25日 ,特首何厚 鏵赴京述職 。·12月28日 ,關閘新邊 檢大樓奠基 。2002年·1 月 1 日 , 民 政 總 署 成 立 。·1月1日,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 有限公司成立 。·1月5日,特區政府宣佈,允許“澳門台北經濟 文化中心” 為澳門居 民以及經澳門 赴台的內地 居民、外 國人 士 辦 理 入 台 證 件 和 提 供 旅 行 服務 。·1月 10 日, 行政 長官 何厚 鏵率 領 特區政 府 代表 團 訪 問重 慶 3天 , 主 持渝澳大橋通 車典禮,並 出席渝澳 合作項目簽約 及“希望小 學”捐贈 儀式 。·1月19日 ,澳門獲 得200 5年第五 十四屆 太平 洋亞 洲旅 遊 協會 (PATA)年 會 主 辦 權 。·1 月2 5 日, 南 灣湖 廣 場動 工 。·2月4日,海峽兩岸關係協會駐澳門特別行 政區辦 事處掛 牌 運 作 。旅 遊 塔 夜 景·2月8日,行政長官 簽 署批 示 ,將娛樂場幸運 博彩 營 運 批 給 判予:澳 門博彩 股份有限 公司、 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 公司、 銀河娛樂 場股份 有
  • 限 公 司 。·2月 1 6 日 ,中 共 中 央 政治 局 常 委 ,全國人民 代表大 會常務委 員會委 員長李鵬抵澳進行 兩天考察訪問 。李 鵬 委 員 長 訪 澳 。·2月 22 日 ,香 港廉 政 專員 黎年 率 團訪問澳門 廉政公署 及檢察院 。·2月 2 6日 , 澳台 全 貨機 航 線正 式 開通 , 首 班 機 早 上 抵 達 澳 門 國 際 機場 。·3月2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 與到訪的國家 發展計劃委 員會副主 任張國寶進 行工作 會晤,就 發展跨 境基建,促 進澳門 融入珠三 角經濟 體系等問 題交換 意見 。·3月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在人 民大會 堂舉行慶 祝成立 酒會,國務 院副總 理錢其琛 、行政 長官何 厚 鏵主 禮 。·3月7日,國家主席江澤民在中南海接見行政 長官何 厚鏵,強 調中央 支持特區政 府批給賭 牌的決定 。·3月 22 日, 特區 政府 與澳 門旅 遊 娛樂有限 公司簽 署“澳 門與香 港之 間海上客運 服務營 運批給合 同”, 合約 期 2 5 年 , 4 月 1 日 生 效 。·3月 24 日 ,運 輸工 務 司司 長歐 文 龍訪問 美 國 ,會 晤 運 輸 部部 長 諾 曼 ·峰田及聯合包裹服務公司(UPS)的管理層,探討 加強兩地航 空貨運服 務合作 的 可 行 性 。·3月 28 日, 特區 政府 與澳 門博 彩 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為 期18年的博彩 經營批給合 同。澳 門博彩股 份有限 公司承接澳 門旅遊娛 樂有限公 司的1 1家賭 場、 33 7張 賭 桌, 由4 月1 日 開始營運, 至此, 博彩業專 營時代 結束 。特 區 政 府 與 澳 博 簽 約 。·4 月1日,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股東霍英東 宣佈退 出澳娛, 所持股 份轉入在澳 成立的 基金會, 用於慈 善事業 及發 展澳 門 。·4月2日,立法會全體會議通過《關於 遵 守 若 干 國 際 文 書 的 法 律 》 法案,配合 國際反 恐活動、 打擊刑 事犯 罪 行 為 。·4月8日,盧森堡大公國首相容克率領代 表團 訪澳 兩天 。·4月10日,行政長官出席海南省“博鰲亞洲 論壇 20 02首 屆年 會” 。·4月 16日 ,衛 生局公 佈發現 年內 首宗外地傳 入登革 熱病例 。·4月1 7日, 特區護 照持有 人可免 簽證進 入英 國, 並 逗留 最多 6個 月 。·4月 26日 ,國 際知名 華人建 築師 貝聿 銘 來 澳 , 選 址 興 建 “ 澳 門 科 學館”。5月 8日,澳門 基金會決定 在澳門文化中心對 開海面填海興建 。·5月6 日,澳 門首次主 辦“ISO國 際標準化組織表意 文字小組會議” 。·5月1 3日, 應國家 衛生部 邀請, 社會文化 司司長 崔世安 以中國 政府 代表團成 員身份 ,出席 在瑞士 日內 瓦舉 行 的 “ 第 五 十 五 屆 世 界 衛 生 大會 ” 。·5月 16日 ,經 濟財政 司司長 譚伯 源率團前 往福州 ,出席 “閩港 澳經 濟合 作 促 進 委 員 會 2 0 0 2 年 度 工 作 會議 ” 。·5月2 1日, 外港碼 頭船舶 交通管 理中心 啟 用 。·5月2 1日, 中國民 用航空 總局、 香港特區民 航處及 澳門特區 民航局 在北京簽 署“互 相認可 航空器 維修 單位批 准合 作安 排” 。·5月 22日 ,廉 政專員 張裕率 團前 往北京,出席“亞洲監察(申訴)專員協會第 七 次會 議 ” 。·5月 24 日, 運輸工 務司 司長 歐文 龍出席在北京 舉行的“第 五屆中國 北京國際 科技產 業展覽 會” 。·5月 24 日, 葡萄牙 新任 外交 部長 暨葡人社群 部長克魯 斯訪澳 。·5月 26日 ,澳 門特區 海關關 長徐 禮恆率領代 表團往 北京,與 海關總 署舉行 關務 工 作會 議 。·5 月2 7日 ,保 安司 司長 張國 華率 團前往北 京, 出席 “內地 公安 機關 與澳門警方合 作第五次工 作會晤” 。·5月 29 日, 澳門特 區司 法機 關舉 辦的第一屆法 院及檢察院 司法官培 訓課 程 開 學 。·6月4日,社會文化司司崔世安率 團赴北京出 席“內 地、香港 、澳門 三地衛生 高層 聯席會 議” 。·6月6日,粵澳合作聯絡小組澳方組長、行 政長官 辦公室 主任何 永安 率領 工 作 小 組 , 出 席 在 廣 州 舉 行 的“2 0 02 年 粵澳 合 作聯 絡 小組 會 議 暨2001年度粵澳邊境聯絡工作年會會議 ” 。·6月10日,“第七屆葡語地區保險監管官員年 會”在澳 門舉行 。·6月 17日 ,檢 察長何 超明率 領司 法
  • 官代 表團 到葡 萄 牙訪 問4 天 。·6月19日,國家旅遊局公佈52家“澳門遊”接待社名單 。·6月1 9日 ,保 安司 司長 張國 華率 團出席在東莞舉行 的“第五屆粵澳 警務工 作 會晤 ” 。·6月 24 日 ,特 區政 府 與永 利渡 假 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 娛樂場 幸運博 彩或其 他方 式的博彩經 營合同》 ,批給期 限為2 0年 , 2 0 0 2 年 6 月 2 7 日 起 生 效 。特 區 政 府 與 永 利 公 司 簽 約 。·6月 24 日 ,在 匈牙 利 布達 佩斯 舉 行的“第二 十六屆 世界遺產 委員會 會議”上,“澳門歷史建築群”被列入中國2003年申報世界遺產預備清單內的 首 位 。·6月 25 日, 社會 文化 司司 長崔 世 安赴新疆 出席首 屆新彊 遊旅節 。·6月 26 日 ,特 區政 府 與銀 河娛 樂 場股份有 限公司 簽署《 澳門特 別行 政區娛樂場 幸運博 彩或其他 方式的 博彩經營 合同》 ,批給 期限為 20年 ,2 0 0 2 年 6 月 2 7 日 起 生 效 。特 區 政 府 與 銀 河 公 司 簽 約 。·6月 28 日 ,衛 生局 與 國家 藥品 監 督管理局 在澳門 簽署合 作協議 ,加 強藥品監 督管 理範 疇方面 的技 術聯 繫和 合 作 。澳 珠 舉 行 租 用 珠 海 土 地 簽 約 儀 式 。·6月28日,“澳門霍英東基金會”成立 。·7月1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 軍委主 席江澤民 在香港 接見出席“ 慶祝香 港回歸祖 國五周 年大會暨香 港特別 行政區第 二屆政 府就職典禮 ”的行 政長官何 厚鏵、 經濟財政 司司長 譚伯源 及運輸 工務 司司長 歐 文 龍 。·7月1日,國家審計長李金華率領 代表 團 訪 澳 。·7月8日,檢察長何超明率領工作 小組前往北 京,就 “澳門與 內地的 刑事司法協助安排 ”進行首輪磋商 。·7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萬永祥為 外 交 部 駐 澳 門 特 派 員 公 署 特 派員 。·7月 19 日, 經勞 工暨 就業 局與 澳 門工會聯合總 會協調,澳 門博彩股 份有限公司 與澳門 旅遊娛樂 有限公 司職工聯 誼會 就員 工轉職 問題 簽署 四方諒 解 備忘 錄 。·7月2 0日 ,外交 部駐 澳特派 員公 署首任特派 員原燾任 滿離澳 。·7月 2 3日 , 特區 政 府與 珠 海市 人 民政府簽署租 用國有土地 合約。土 地面積28,042.6平方米,租金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10元,租賃期50年,用作 興 建 關 閘 新 邊 檢 大 樓 及 配 套 設施 。·7月2 9日,俄 羅斯聯邦 外交部長 伊萬諾夫短暫 訪問澳門 。·8月6日,行政長官率領特區政府代表團 到 內 蒙 古 自 治區 訪 問 5 天 , 與黨委書記儲波及 主席烏雲其木格 會面 , 並 參 觀 滿 州 里 中 俄 邊 境 貿 易區 。·8月6日,“中鐵-大橋聯合體”投得 第 三 條 澳 氹 大 橋 設 計 及 建 造 工程,造價5.6億澳門元,工期28個月 。·8月 7 日 , 行 政 長 官 委 任 1 4 位 在 科學、技術及 創新領域內 被公認為 傑出 的 人 士 擔 任 澳 門 科 技 委 員 會 成員 。·8 月9日,廉政公署公佈以偽造菲律賓 駕 駛 執 照 換 領 澳 門 駕 駛 執 照 事件, 懷疑 涉 案人 士共 6 00 多名 , 涉及金 額逾 2 30 萬 澳門 元 。·8月19日,行政長官批示設立“澳門駐世界貿 易組織 經濟貿易 辦事處 籌設委員會” ,推動及統 籌在日內 瓦成立辦事 處的籌 組工作 。·8月2 1日 ,行 政長 官率 領特 區政 府代表團前往 廣州,出席 “粵澳高 層
  • 會 晤 ” 。·8月2 1日, 運輸工 務司司 長歐文 龍乘澳門航空 公司首航班 機抵達新 加坡,與運輸 部部長姚照 東簽署兩 地航協 修 訂文 本 。·8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 府與荷蘭王 國關於相 互鼓 勵 及 保 護 投 資 協 定 》 在 澳 門 草簽 。·8月23日,“第十屆世界六強女子曲棍球冠軍盃錦標 賽”在澳門舉行 。·8月2 6日, 運輸工 務司司 長歐文 龍以中國政府代表 團成員身份,出 席在南非約翰 內斯堡舉行 的“可持 續發展世 界首 腦會 議” 。·8月 28 日 ,澳 門金 融 管理 局與 中 國銀行簽署合 作備忘錄。 自9月2日 開始,中銀在廣東省內主要城市的350家分支機 構,開 辦澳門元 存款及 匯款 等 業 務 。·9月2日,行政長官批示設立“公共行政觀 察站” 。“觀 察站” 於19 日正 式 啟 動 。·9月2日,《特區公報》頒佈設立“人力資源發展 委員會”, 就制定人 力資源發展及人力 培訓的政策提供 諮詢 意 見 。·9月7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率團訪問葡萄牙, 期間簽署多項合 作協 議 。·9月 12 日, 新任 外交 部駐 澳門 特 派員公署特派員萬 永祥抵澳履新 。·9月 12 日, 香港 特區 廉政 專員 李 少光訪問 澳門廉 政公署 。·9月1 3日 ,廣 東省 旅遊 局局 長鄭 通揚來澳出席“粵澳旅遊高層會議”。·9月 1 5日 , 保安 司 司長 張 國華 訪 問葡萄牙, 與多個 保安部門 簽署技 術合 作 協 議 。·9月 16 日, 社會 文化 司司 長崔 世 安出席教科文組織 在土耳其伊斯坦 堡舉行的“第 三輪文化部 長級圓桌 會議 ” 。·8月2 2日 ,行政 長官 率領特 區政 府代 表 團 訪 問 非 洲 葡 語 國 家 莫 桑 比克,與總 統希薩 諾會面, 並與外 交部長西芒 簽署雙邊 會談紀要 。·10 月7 日, 特區 成立 後首 項大 型 公共基建工 程 —— 第三條澳 氹大橋 奠基 。·10 月7 日, 澳門 航空 公司 首條 全 貨運航 線 開 通 , 每 周6 天 , 每 天 提 供兩個經停 澳門、 往返台北 和深圳 之間的 航 班 。·10 月8日 ,社 會文化 司司崔 世安 率團訪 問印 尼 。·10月15日,行政長官率領特區政府代表 團 訪問 韓 國 ,與 總 統金 大 中 、外交通商部長崔 成泓等官員會面 。·10月15日,首次以“中國澳門”名義參賽的 澳門隊 ,在第十 四屆亞 運會上歷史性 取得兩銀兩 銅的成績 。·10月16日,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率 領 代 表 團 前 往 布 魯 塞 爾 , 出 席“澳門 —— 歐盟混合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並草簽《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 區與歐 洲聯盟關 於接收 未獲授權居 留人士 協定》 。陳 麗 敏 司 長 訪 歐 盟 。·10月17日,韓國宣佈延長澳門特 區護照持有人 免簽證入境 逗留期至9 0天 , 2 0 0 3 年 1 月 1 日 生 效 。·10月17日,國 家信息產業部與澳 門特區電信 暨資訊 科技發展 辦公室 在珠海 簽 署《 內 地 與澳 門 地面 移 動 、固定業務及廣播業務(聲音及電視)頻率協調 協議書 》,協 助解決 兩地 電波互 相干 擾等 問題 。·10月18日,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另一私人股東——南光(集團)有限公司把所持股 份無償讓 予澳廣視 。·10月23日,載有98人的噴射高速客輪“鐵星號”由香港來澳途中發生意外, 3 2 名乘 客 及 船員 受 傷 。·10月24日,“第七屆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一連4天舉行,共設有20 0 多 個 展 位 ,達 成 商 業 配 對 項 目22 0 個, 簽 訂的 合 約及 協 議項 目 共3 3 項 。·10月25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部隊永 久營 房奠 基 。·10月31日,保安司司長張國華率團往港,與 香港警 務處處長 曾蔭培 會晤 。·11 月 3日 , 行政 長 官何 厚 鏵、 經 濟財政司司 長譚伯 源會見在 香港出 席完 “ 東 南 亞 澳 紐 金 融 監 管 組 織SEANZA會議 ”來 澳的8 個國 家和 地區的中 央銀行 負責人 。·11 月 4日 , 政府 頒 佈“ 居 民身 份 證規章” ,推出 智能身 份證 。·11月7日,東亞運場館之一的“澳門理工學院體育館”奠基,造價1.2億澳 門 元 。·11 月 8日 , 葡籍 大 律師 華 年達 被 綁架 案 宣 判 , 8 名 被 告 全 部 罪 名 成立 , 分 別 判 囚 6 個 月 至 1 6 年 。·11 月 9日 , 葡萄 牙 最高 司 法法 院 院長薛 克 率團 訪 澳 。葡 最 高 司 法 法 院 院 長 來 訪 。
  • ·11月11日,法務局在仁伯爵綜合醫院和鏡湖 醫院設 立的“民 事登記 分站” 正式 運作 ,居 民可 即時 辦理 出生或 死 亡 登 記 。·1 1月12日,2005澳門東亞運動會主場館“澳門蛋”建造承包工程開標,共有13家 公司被接納 或有條件接 納參與競投,投標價分別為5.8~7.8億 澳 門 元 。·11月16日,特區政府與泰王國政府在澳簽 署互免 簽證協 定,特 區護 照持有人 可免 簽證 進入泰 國, 並逗 留最 多 3 0 天 , 協 定 在 簽 署 後 6 0 天 生效 。·11月19日,在香港出席“第十六屆世界會 計師 大會 ”開幕 禮的 國務 院總理朱鎔基 會見行政長 官何厚鏵 。·11月20日,行政長官在立法會發表2003年報告,繼續推出税務減免 措施、 支 持中 小 企 發展 、 促進 就 業 、支援弱 勢社群 、優化 人力資 源、 加大基建力度 、刺激內 需等措施 。·11月27日,立法會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 保安綱要 法》法案 。·12月 1日 ,公 安部 部長 助理 朱恩 濤率團來澳 出席“ 內地公安 機關與 澳門警方合作第六 次工作會晤” 。·12 月3 日 ,澳 門與 歐 盟在 法律 範 疇的合作 項目正 式啟動 。·1 2月 4日 ,身 份證 明局 開始 為市 民換發智 能咭 式身 份證 。·1 2 月7日 ,澳 門特別 行政區 第十 屆全 國 人 大 代 表 選 舉 會 議 選 出 劉 焯華、賀一 誠、吳 仕明、陳 啟明、 楊允中 、李 鵬 翥、 楊 秀雯 、 劉藝 良 、高開賢、 黃楓樺 、崔世平 、潘玉 蘭為十屆 全國人 大代表 。十 屆 全 國 人 大 代 表 選 舉 會 議·12 月 9日 , 行政 長 官往 北 京述 職 ,先後獲國家 主席江澤民 、副主席 胡錦濤、國 務院總 理朱鎔基 及副總 理錢其 琛 接 見 。·12月10日,“第四屆粵澳消防技術研討會 ”在澳 舉行, 國家公 安部 消防局政委李向 華率團出席 。·12月17日,珠海市市長王順生率團來澳,與 行政長 官何厚鏵 及特區 政府官員進行“澳珠高層會晤”,對設立跨境工 業區問題 達成共識 。·12月18日,財政部長項懷誠率領 國務院專家 小組考 察拱北口 岸及橫 琴口岸運作情況 。·1 2 月 1 9 日 , 行 政 長 官 簽 署 行 政 命令,向39位在個 人成就、社會貢 獻或服務澳門 特區有傑出 表現的個 人或實體,頒授勳 章、獎章及獎狀 。2003年·1月1日,特區政府開始實施為期 一年的減免税項 措施以紓民困 。·1月7日,全國政協主席李瑞環抵 澳視察 訪 問 四 天 。·1月 14 日, 特首 何厚 鏵訪 廣東 , 拜會了新任 省委書 記張德江 、省長 盧瑞華,就 兩地合作 交換意見 。·1月 16 日, 全國 政協 換屆 ,澳 門 特區有十三名新委 員,包括白捷、 李沛霖 、李 勇 武、 吳 培娟 、 招銀 英 、柯為 湘、 姚 鴻明 、 許健 康 、陸 波 、黎 振 強 、 林 金 城 、 陳 明 金 、 鍾 小健 。·1月2 1日 ,何 厚鏵 特首 率政 府代 表團回訪珠海,會晤珠海市負責人 方璇、王順生 ,決定在年 中完成跨 境工業區規劃 方案,年內 擬訂、簽 署合作開發 橫琴島 備忘錄 。·2月 10 日 ,廣 州等 部 份地 區先 後 發現非典 型傳染 性肺炎 ,消息 傳來 ,澳門亦 一度出 現恐慌 。·3月5 日, 劉焯華 為團 長,賀 一誠 、吳仕明 為副團 長的澳 門特區 代表 團赴京出席十 屆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 首次 會 議 。·3月7日,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參加 全國政協港澳聯組 會議指出,中央 新領導集體 會堅定 不移貫徹 “一國 兩制”方針政 策,強調會 採取必要 措施支持港 澳振興和 發展經濟 。·3月2 4日 ,本 澳發 現首 例非 典型 肺炎疑症, 一待業 法裔英籍 女敎師 被隔 離 治 療 。·4月2日,特首何厚鏵率龐大經濟 界代表團, 對粵西 展開為期 三天的 訪問活動,冀 全面加強澳 門與粵西 的合 作 。李 瑞 環 主 席 來 澳 訪 問 。·4月1 2日 ,世 衛組 織代 表森 田公 一
  • 來澳視察 ,與政 府衛生部 門舉行 工作會議 ,參觀 醫療機 構,了 解預 防非型肺炎措 施落實情況 。·4月1 7日, 與中 山、江 門等1 0個 市政府合辦的“粵西名優產品展銷會,開幕,特區政府 希望透過展銷會 進一步加強 與粵西 的合作 。·4月 18 日 ,著 名泰 國 僑領 陳世 賢 下午三時被 發現手 腳遭綑綁 及口鼻 被封, 倒 斃葡 京 酒 店八 樓 一房 間 內 。警方 懷疑 遭 劫殺 。房 內 70 0多 萬 元籌碼和現金不知所 終。12天後內 地警方拘捕疑 犯唐少華, 疑犯其後 在獄中 畏 罪自 殺 。·4月2 4日 ,警 察總 局接 獲線 報, 破獲本澳歷 來最大 宗軍火案 ,搜出 十多支衝鋒搶 、自動步槍 、手槍及 一批炸 藥 、 子 彈 等 ,3 名 男 子 被 帶 走協 助 調 查 。·5月 10 日, 本澳 發現 首宗 非典 型 肺炎。一名 日前由 斗門返澳 求診被 隔離的29歲冷氣技 工證實感染,曾 與患者 接 觸 的 5 名 醫護 人 員 , 被 安 排入住黑沙 青年旅 舍青年營 。非典 型肺炎跨部 門應變 小組指揮 中心即 時啟 動 。“ 非 典 ” 應 變 指 揮 中 心·5月 28 日, 中央 政府 支援 澳門 特 區抗治非典型 肺炎醫用物 品,上午 在拱北口岸交 接。國務院 港澳辦主 任廖暉代表中央政府把總數3382箱抗治 非 典 醫 用 物 品 無 償 贈 與 特 區 政府 。·6月17日,澳門基金會推出“澳門情懷”系列活動, 活動以澳門情懷 為主題 , 由2 0 多個 項 目組 成 ,由 6 月下 旬 至 8 月 底 舉 行 。·6月28日,“澳門歡迎您”啟動,活動在兩個 月間為 遊客提供 包括美 化城市、文 體宣傳 、民藝文 藝及傳 統特色四個 系列多 姿多彩的 節目, 結合來往港澳“半價船票”優惠計劃。·7月1日,黎鴻昇 接替林家駿,正 式成 為 澳 門 天 主 教 區 第 二 十 三 任 主教 。·7月 1 2日 , 運輸 工 務司 司 長歐 文 龍結束訪京 後透露 ,京珠高 速公路 澳門連接段的路線 走向和融資具體 方案已 初 步確 定 。·7月 29 日 ,廣 東個 人 港澳 遊申 請 在佛山、東 莞、中 山和江門 試行。 首批申請者 上午在 中山獲得 通行證 及簽 駐 。·7月 29 日 ,中 國電 力 國際 有限 公 司與 澳 門 電 力 公 司 簽 署 股 份 買 賣 合約 , 入 股 6 % 涉 及 金 額 約 兩 億 澳 門元 。·8 月1日,青洲禁區一非法儲存大量危險品倉 庫深夜 發生大爆 炸,圍 繞火場近十 個石油 氣庫及危 險品中 途倉幸 未 受波 及 。·9 月 17日 ,中 共中央 政治局 常委 李長春會 見澳門 新聞界 高層人 士訪 問團,高度讚 揚澳門傳媒 為促進社 會穩定、經 濟發展 等多方面 作出的 頁獻 。·10月12日,第一屆“中國-葡語國家經貿 合作 論壇 ”在旅 遊塔 開幕 ,國務院副總 理吳儀來澳 會見了出 席論壇 的 7 國 部 長 ,認 為 有 利 於 葡 語國家通過澳 門加強與中 國的經貿 聯繫。10月13日,商務部副部長安 民代 表 中 國 與 葡 語 7 國 部 長 級 官 員 ,簽署中國 與葡語 國家《經 貿合作 行動綱領》 ,確定 在澳設立 論壇常 設秘書 處 , 並 同 意 3年 後 在 澳 舉 行 論壇和第二 次部長 級會議 。·1 0 月 1 7 日 , 國 家 副 主 席 曾 慶 紅 來澳,出席 《內地 與澳門關 於建立 更緊密經 貿關 係的 安排》 簽署 儀式 ,指出“安排”必將給澳門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提 供有力 的支持 。CEPA簽 署 儀 式·11 月1 日 ,國 務院 總 理溫 家寶 在 博鰲向澳門 傳媒表 示,中國 與東南 亞國家簽訂的 自由貿易區 協定同樣 適合 港 澳 地 區 。·11 月5 日 ,中 國首 名 完成 載人 航 天飛行的宇 航員楊 利偉抵澳 作兩日 旋風式訪 問。同 時,舉 辦的航 天飛 行展吸 引 了 1 2萬 人 次 參 觀 。楊 利 偉 訪 澳 。·11月19日,特首發表2004年度施政報 告 , 強 調 “ 與 時 並 進 , 協 調 發展”,續 推行各 項減免税 務及短 期援 助 措 施 。·12 月 2日 , 行政 長 官何 厚 鏵赴 京 述職,分別 向國家 主席胡錦 濤、國 務院總理溫 家寶匯報 特區情況 。·12 月3 日, 籌備 多時 的澳 珠跨 境 工業區計劃 一鎚定 音,國務 院總理 溫家寶接 見上京 述職的 何厚鏵 透露 ,國務院較早前已 正式批准跨境工 業區 計 劃 。·1 2月 8日, 廣東省 省長黃 華華率 政府代表團訪 澳三天,舉 行粵澳兩 地高 層 聯 席 會 議 , 商 討 有 關 落 實
  • CEPA、啟動跨境工業區、研究橫琴島開發等合 作項目,粵 澳兩地進 入全方 位合 作階 段 。·1 2 月 2 0 日 , 特 區 政 府 舉 行 盛 大 酒會,慶 祝特區 成立四 週年 。2004年·1月1日,《內地 與澳門關於建立 更緊密經貿 關係安 排》正式 實施, 具體實施 領域主 要包括 :在貨 物貿 易方面 , 共有 2 7 3項 本 澳 產品 , 可 享受零關 税打入 內地市 場。服 務貿 易方面,內地 共有18個 主要服務行 業的市場對 合資格 的本地服 務提供 者放寬准 入條件 。在貿 易投資 便利 化方 面 , 則 有 7 項 措 施 簡 化 兩 地 之 間的貿 易 程 序 。·2月2日, 施工期長達 兩年、耗資 約1.35億澳門幣的關閘新邊檢大樓啟用,大 樓內 71個 出入 境櫃台 能每 日處理30萬人次出入境,而設有22條進出境車輛通道,每日可處理2.4萬輛次 出 入境 車 輛 。·2月9日, 行政會完成 討論《行政 長官選舉法 》,規 定選舉委 員會須 於10 月1 9日 前 選出 第二 任特 首 。·2 月 1 8 日 , 本 澳 首 間 美 資 娛 樂 場——金沙(Sa nd s )開業,同時,亦宣告本 澳博彩 市場開 放時代 正式 來臨 。·6月1日,標誌泛 珠三角區域合作 正式啟動的 “泛珠 三角區域 合作與 發展論壇” 香港開 幕。中共 中央政 治局委員、 廣東省 委書記張 德江、 香港特區 行政長 官董建 華、澳 門特 區行政長 官何厚 鏵、廣 東省省 長黃 華華、福建 省常務 副省長黃 小晶、 江西省省 長黃智 權、湖 南省省 長周 伯華 、 廣 西 壯 族 自 治 區 副 主 席 楊 道喜、海 南省省 長衛留 成、四 川省 省長張中 偉、貴 州省省 長石秀 詩、 雲南省省 長徐 榮凱 等嘉賓 出席 ,期 以“9+2”全方位合作推動相關各方加速 發 展 。泛 珠 三 角 合 作 機 制 啟 動 。·7月 4日 , 耗資 5億 澳 門元 的銀 河 華都娛樂場 及華都酒 店開幕 。·7月11日,為慶祝特區成立5周年,進一步凝 聚和提 升居民的 愛國愛 澳情懷,澳 門基金 會實施慶 祝澳門 特區成 立 5周 年 特 別計 劃 ,包 括 津 貼社團 舉辦 聯歡 活動 。·7月 23日 ,極 富文藝 復興色 彩, 寓意造福社會 繁榮安定的 “和麗女 神噴 泉 ” 座 落 嘉 思 欄 花 園 。 除 為 市民、遊客提 供直接飲用 食水,同 時亦增 添了 歐陸 情調 。·8月 29 日, 在澳 門特 別行 政區 第 二屆行政長官 選舉委員會 會議上, 何厚鏵以9 9%的得 票率順利 當選澳 門特別行政區第 二屆行政長官 。·9月6日,澳門特區政府爭取多時 的更方便的“澳門居民入出境香港”措施終與香 港特區 政府達成 共識, 澳門成為首個獲允 許不用持護照或 旅遊證件入出 香港的地方 ,澳門永 久性居民可從10月18日起持智能身份證 赴 港 。港 澳 身 份 證 部 門 合 作 。·9月2 1日 ,國 家主 席胡 錦濤 在中 南海接見行政 長官何厚鏵 ,肯定了 他在第一任任 期內的成功 施政,希 望他再接再厲 ,維護和發 揚以往施 政的成 功經 驗, 集 中精 力發 展經 濟 、維護社會 穩定和 諧,把澳 門事情 辦得 更 好 。·11月 4日 ,經 濟財 政司 司長 譚伯 源在出席立法 會審議《二 零零三預 算執行情況報告》時指出:2003年特區政府的總收入為141.2億元,總開支為114.62億元,最終錄得26.576億 元 盈 餘 。關 閘 新 廣 場 啟 用 。·11月16日,施工歷時19個月,造價為澳門幣1.05億元的關閘邊檢大樓—— 新廣場及地下公共客運總站全部竣工,其 中新廣場正 式啟用, 而
  • 地下 客運 總 站亦 在2 3 日啟 用 。·行政長官何厚鏵發表第二屆特區政府首份施 政報告 ,並指 出特區 政府 在2005年為繼續 紓解中小企業經營 困難及改善 市民生 活質素, 將延續 實施多項 短期税 務措施 ,及新 增兩 項短期税 務減免 措施, 預計政 府屆 時將減少税收3億元。同時,特區政府還會設 立長者 津貼及 調升公 務員 薪金 5 % 。·12月9日,國務院根據行政長官何厚鏵提名, 決定原 來的治澳 班底全 部留任,主要 官員名單包 括:行政 法務司司 長陳麗 敏、經 濟財政 司司 長譚伯源、 保安司 司長張國 華、社 會文化司 司長崔 世安、 運輸工 務司 司長歐文 龍、廉 政專員 張裕、 審計 署審計長 蔡美莉 、警察 總局局 長白 英偉、海 關關長 徐禮恆 、檢察 院檢 察長 何 超 明 。·12月15日,行政長官何厚鏵委任第二屆 特 區 政 府行 政 會 1 0名 委 員 , 5名司長除 行政法 務司司長 陳麗敏 繼續留任外,其餘4人均不入閣,現任行政會 委員唐 志堅、 梁慶庭 、廖 澤雲、馬有 禮亦繼 續留任, 加入包 括廠商會理 事長賀 一誠、立 法會議 員歐安利及 鄭志強 、工聯工 人權益 委員會副主 任林香 生以及發 展策略 研究中心會長梁 維特等新成員 。·12 月 1 9 日 , 中 共 總 書 記 、 國 家 主席、中 央軍委 主席胡 錦濤為 與澳 門各界慶祝 澳門特 區回歸五 周年親 臨澳門,並 分別到 訪參觀大 三巴、 勞工子弟學 校,以 及到草根 階層家 居探訪,令 澳門市 民真切體 會到胡 主席的親民 作風; 同日,胡 錦濤亦 主持了興建超 過兩年的西 灣大橋落 成典 禮 。·12月20日,胡錦濤主席在慶祝澳門特別 行 政 區 成 立 5周 年 暨 第 二 屆 特區政府就 職典禮 上發表重 要講話 ,高度評價 澳門特 區成功實 踐“一 國兩制”並提出 “四點希望” 。胡 錦 濤 主 席 為 西 灣 大 橋 剪 綵 。
  • 附件二:澳門歷史文獻及重要法律選編2.1《海道副使俞安性訂出的具體管理措施》(1614) 6622.2《管理蕃舶及寄居澳門夷人規約》(1744) 6622.3《澳夷善後事宜條議》(1749) 6632.4《王室制誥——內閣大臣給葡印總督索薩之指示》 663(1783)2.5《開港令》(1845) 6672.6《中葡里斯本草約》(1887.3.26) 6682.7 《中葡和好通商條約》(1887.12.1) 6682.8 《華人風俗習慣法典》(1909) 6712.9 《中葡友好通商條約》(1928) 6732.10《澳門組織章程》(1976.2.17) 6742.11《中葡建交聯合公報》(1979.2.8) 6812.1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 681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1987.4.13)2.13《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686(1993.3.31)2.14《回歸法》(1999.12.20) 697
  • ★★2.1 《海道副使俞安性訂出的具體管理措施》(1614)1. 禁畜養倭奴。凡新舊夷商敢有仍前畜養倭奴、順搭洋船貿易者,許當年歷事之人前報嚴拿,處以軍法。若不舉, 一 併重 治 。2. 禁買人口。凡新舊夷商不許收買唐人子女,倘有故違,舉覺而佔吝不法者,按名究 追,仍治以罪 。3. 禁兵船編餉。凡蕃船到澳,許即進港,聽候丈抽,如有拋泊大調環、馬騮洲等處外洋、即係奸刁,定將本船人 貨 焚 戮 。4 . 禁接買私貨。凡夷趁貿貨物,俱赴省城公賣輸餉,如有奸徒潛運到澳與夷,執送提調司教道,將所獲之貨盡行給賞首報者,船器沒官。敢有違禁接買, 一 併究 治 。5. 禁擅自興作。凡澳中夷寮,除前已落成遇有壞爛准照舊式修葺,此後敢有新建房屋,添造亭舍,擅興一土一木,定行拆毀焚 燒,仍加重罪 。2.2 《管理蕃舶及寄居澳門夷人規約》(1744)1. 洋船到日,海防衙門撥給引水之人 , 引 入 虎門 , 灣 泊 黃埔 。 一 經 投行,即着行主、通事報明。至貨齊回船時,亦令將某日開行預報,聽候盤驗出口。如有違禁夾帶,查明詳究。2. 洋船進口,必得內地民人帶引水道,最為緊要。請責縣丞將能充引水之人詳加甄別,如果殷實良民,取具保甲親 鄰 結狀 , 縣 丞加 結 申 送, 查 驗 無異,給發腰牌執照准充,仍列冊通報查考。 至 期 出 口等 候 , 限 每船 給 引 水 三名,一上船引入,一星馳稟報縣丞,申報海防衙門,據文通報,並移行虎門協及南海、番禺,一體稽查防範。其有私出接引者,照私渡關津律從重治罪 。3. 澳內民夷雜處,致有奸民潛入其敎,並違犯禁令之人竄匿潛藏,宜設法查禁,聽海防衙門出示曉諭。凡貿易民人,悉在澳夷牆外空地搭篷市賣,毋許私入澳內,並不許攜帶妻室入澳。責令縣丞編立保甲,細加查察。其從前潛入夷 敎 民 人 ,並 竄 匿 在 澳者 , 勒 限 一年,准 其首報 回籍 。4. 澳門夷目遇有恩懇上憲之事,每自繕稟,浼熟識商民赴轅投遞,殊為褻越。請飭該夷目,凡有呈稟,應由澳門縣丞申報海防衙門,據詞通稟。如有應具詳者, 具詳請示, 用昭體統 。5. 夷人採買釘鐵、木石各料,在澳修船,令該夷目將船身丈尺數目、船匠姓名開列,呈報海防衙門,即傳喚該匠,估計實需鐵斤數目,取具甘結,然後給 與 印 照 , 並 報 關 部 衙 門 , 給 發 照票, 在 省 買 運回 澳 , 經 由沿 途 地 方弁,驗照放行。仍知照在澳縣丞,查明如有 餘 剩 , 繳官 存 貯 。 倘該 船 所 用 無幾,故為多報買運,希圖夾帶等弊,即嚴提夷目 、船匠人 等訊究 。6 . 夷人寄寓澳門,凡成造船隻房屋,必資內地匠作,恐有不肖奸匠,貪利敎誘為非,請令在澳各色匠作,交縣丞親查造冊,編甲約束,取具連環保結備案 。 如 有 違 犯 ,甲 鄰 連 坐 。 遞 年 歲底,列冊通繳查核。如有事故新添,即於 冊 內 聲 明 。7. 前山寨設立海防衙門,派撥弁兵,彈壓蕃商,稽查奸匪,所有海防機宜, 均 應 與 各 協 營一 體 聯 絡 , 相 度 緩急,會同辦理。老萬山、澳門、虎門 、黃埔 一 帶 營 , 遇 有 關 涉 海 疆 民 夷 事宜,商漁船隻出口入口,一面申報本營上司,一面並報海防衙門。其香山、虎門各 協 營統 巡 會 哨月 日 , 亦應 一 體 查報 。
  • 2.3 《澳夷善後事宜條議》(1749)1. 驅 逐 匪 類 。 凡 有 從 前 犯 案 匪類,一概解回原籍安插,取具家屬保鄰收管,不許出境,並取澳甲嗣後不敢容留結狀存案,將逐過姓名列榜通衢,該保長不時稽查。如再潛入滋事,即時解究原籍,保鄰、澳甲人等一體坐罪。2. 稽察船艇。一切在澳快艇、果艇, 及 各 項 蛋戶 、 罟 船 ,通 行 確 查 造冊,發縣編烙,取各連環保結,交保長管束,許在税廠前大馬頭灣泊,不許私泊他 處 , 致 有 偷 運違 禁 貨 物 、 藏 匿 匪竊、往來誘賣人口,及載送華人進教拜廟、夷人往省買賣等弊。每日派撥兵役四名,分路巡查,遇有潛泊他處船艇,即時 稟 報 查 拿, 按 律 究 治。 失 察 之 地保,一併連坐。兵役受賄故縱,與犯同罪 。3. 賒物收貨。凡黑奴出市買物,俱令現銀交易,不得賒給,亦不得收買黑奴物件。 如敢故違, 究逐出澳 。4. 犯夜解究。嗣後在澳華人,遇夜提燈行走,夷兵不得故意扯滅燈籠,誣指犯夜。其或事急倉猝,不及提籠,與初到不知夷禁,冒昧誤犯,及原係奸民,出外奸盜,致被夷兵捉獲者,立即交送 地 保 , 轉 解 地方 官 , 訊 明 犯 夜 情由,分別究懲,不得羈留片刻並擅自拷打,違 者照會 該國王 嚴處 。5. 夷犯分別解訊。嗣後澳夷除犯命盜罪應斬絞者,照乾隆九年定例,於相驗 時 訊 供 確 切 ,將 夷 犯 就 近 飭 交 縣丞,協同夷目,於該地嚴密處所加謹看守,取縣丞鈐記,收管備案,免其交禁解勘,一面申詳大憲,詳加覆核,情罪允當,即飭地方官 眼同夷目依法辦理 ;其犯該軍流徒罪人犯,止將夷犯解交承審衙門,在澳就近訊供,交夷目分別羈禁收保,聽候律議,詳奉批回,督同夷目發落。如止杖笞人犯,檄行該夷目訊供,呈覆該管衙門核明罪名,飭令夷目照 擬 發 落 。6 . 禁私擅凌虐。嗣後遇有華人拖欠夷債,及侵犯夷人等事,該夷即將華人稟官究追,不得擅自拘禁屎牢,私行鞭責, 違者 按律 治罪 。7. 禁 擅 興 土 木 。 澳 夷 房 屋 、 廟宇,除將現在者逐一勘查,分別造冊存案外,嗣後止許修葺壞爛,不得於舊有之外 添 建 一 椽一 石 , 違 者以 違 制 律 論罪,房屋、廟宇仍行毀拆,變價入官。8. 禁販賣子女。凡在澳華夷販賣子女者,照乾隆九年詳定之例,分別究擬 。9. 禁黑奴行竊。嗣後遇有黑奴勾引華人行竊夷物,即將華人指名呈稟地方官查究驅逐,黑奴照夷法重處,不得混指華人串竊,擅捉拷打。如黑奴偷竊華人器物,該夷目嚴加查究,其有應行質訊者,仍將黑奴送出訊明定擬,發回該夷目發落,不得庇匿不解,如違即將該夷 目 懲 究 。10.禁夷匪夷娼窩藏匪類。該夷目嚴禁夷匪藏匿內地犯罪匪類,並查出賣姦夷娼,勒令改業,毋許窩留內地惡少賭博偷竊。如敢抗違,除內地犯罪匪類按律究擬外,將藏匿之夷匪照知情藏匿罪人律科斷。窩留惡少之夷娼男婦,各照犯姦例治罪,如別犯賭博、竊盜,其罪重於宿娼者,仍從重擬斷,並將失於查察之夷目,一併處分,知情故縱者同坐 。11.禁夷人出澳。夷人向例不許出澳, 奉 行 已 久。 今 多 有 匪夷 藉 打 雀 為名,或驚擾鄉民,或調戲婦女,每滋事端,殊屬違例。該夷目嚴行禁止,如敢抗違,許該保甲拿送,將本犯照違制律治罪,夷目分別 失察、故縱定議 。12.禁設敎從敎。澳夷原屬敎門,多習天主敎,但不許招授華人,勾引入敎,致為人心風俗之害。該夷保甲,務須逐戶查禁,毋許華人擅入天主敎,按季取結繳送。倘敢故違,設敎從敎,與保甲、夷目一並究處,分別驅逐出澳。2.4 《王室制誥——內閣大臣給葡印總督索薩之指示》(1783)1. 澳門港及澳門城作為一個應予以極為關注及警覺之據點,一直被人忽視。由那裡傳來的消息,以及由果阿方面傳來的有關澳門的消息一直很少 。2. 最近爆發的英法戰爭,以及稍後西班牙人及荷蘭人的參戰,使我們的一 些 商 人 開 始 更 加 頻 繁 地 遠 航 ( 澳門),他們獲得了令人欣慰的成功。這些成功將持續至交戰列強訂定和平(條約)之後。1783年2月20日,四艘船隻自葡萄牙抵達澳門,其中三艘屬於最富有的兩家商行(分別是 Paulo Jor g e 及Ca l da s),一艘屬於本王室之信貸行。3. 隨着戰爭期間葡萄牙船隊前往該港口(澳門)次數的增加,再加上澳門主教抵達首都里斯本,獲知了一些消息,即 :4 . 該地管理權幾乎全部落入議事會手中,它負責一切屬於王室庫房之收益及資金的儲蓄和支配,此外無人知道其使 用 情 況 。5. 總督被排除在議事會之決定及決議之外,無論對行政管理的好壞,王室財產的收支,還是對其他事宜均無權檢查,而只能對城堡及守衛城堡的60或80 名既 可 憐又 貧 窮的 所謂 士 兵進 行 監管 。6. 在王室法官之職位(以前由一位文官擔任)被撤銷,並由一位由議事會推 選 或 提 名的 世 俗 法 官取 而 代 之 之後,司法亦由議事會管理。議事會通過世俗法官行使抓人放人的權力以及那小部分連中國人都不想據為己有的司法管轄 權 。7. 由於議事會的過失、無知及疏忽大意,以及他們虛構出的中國人將帶來的 恐 怖 , 該議 事 會 幾 乎失 去 了 ( 中國)前朝皇帝同意給予該葡萄牙據點的全部特權、豁免及自由。而造成這一無
  • 法彌補之損失的原因,除了中國官員的野心之外,就是議事會對中國官員的畏懼 和 卑 躬 屈 膝 。8. 至於收益及王庫資金,現已查明:資金方面為30萬兩,其中9千兩為沒收耶穌會之財產,王庫的資產折合葡國貨幣為30萬雷耳(r ei s);收益方面,主要 由 上述 王 庫 資產 的 利 息及 貸 款 利息、自本王國前往澳門的葡國船隊支付的税款、前往亞洲各港口的澳門船隻支付的税款以及馬尼拉的西班牙人(他們是澳 門 允 許 進 入 該港 口 的 唯 一 的 外 國人)支 付的税 款組成 。9. 目前用於贏取利息(5%的利率)的資金為10萬兩,用於贏取貸款利息(利 率為 20 %) 的資 金為 3萬 3千 兩(參見第1及第2號附交之証明)。此兩項每年收益為11,600兩。在澳門有14艘帆船及單帆船前往亞洲各港口貿易,還有前往澳門貿易的馬尼拉的西班牙船隻約一至四艘,除此之外,上次戰爭後還有許多前往澳門的葡國船隻。所有這些船隻按船隻類別、用途及船上貨物交納的税款(主要以現金交納)至少為15,000兩。故全部收益約為26,600兩或折合葡國貨幣26,600雷耳。澳門王庫收益大致如 此 。10.澳門的開支在於支付附件3所指的登記冊上的人士,約為8596兩;支付79 名士 兵, 8名 中士 ,2 名鼓 手的 軍裝,對城堡的修繕補給及其他用品,每年約為5000兩;此外還將入口税税款的1%用於澳門的一個教堂,另外1%用於醫院。此等税款的金額難以計算,可高達2000兩。故總支出約為15,596兩,折合葡國貨幣15,596雷耳。將收益與支出合計,每年結餘約為11,004兩或折合葡國貨幣1 1,00 4雷耳 (參見賬 目表第 4號 )11.這些收益及王庫資金若非那麼疏忽大意,本來可以大幅增長。而在澳門既無海關又無關税制度,無法通過海關和關税制度來評估進入澳門的貨物及商品,從而亦無法征收陛下之王室税。而在那裡只有 第5個附件 所指的簡章 以貨物而非現金方式征收税款,這不僅嚴重損害了該地的貿易,亦嚴重損害了王庫的收益。這是因為,在議事會監督公開拍賣有關貨物及商品的情形下,議事會的人可以他們認為合適的價格購得上述貨物及商品,從而嚴重損害王庫的收益。此外,此等貨物及商品稍後(被議事會的人)出售贏取私利時,其價格是海船商人 無法與之 競爭的 。12.以上是可以在澳門搜集到的最主要的情報。當然還存在着另外一些同樣重要、值得考慮的情況,將於下文再述。而前述之情況表明,必須採取果斷措施,尤其是在當前戰後歐洲各列強締結和平,英屬美洲獨立,該等列強之船隻蜂擁前往亞洲開展貿易,凡爾賽王室斥資300萬法郎給予其臣民發展對華 貿易之時,這一切 就顯得尤為重要 。13.鑒於澳門歸屬果阿政府管轄,兩地之間每年曾經並仍然進行着頻繁的溝通,並且在這一省城一定會有關於澳門的、更加準確而詳盡的情報,陛下下旨命令閣下將此間的情報與本人上文所寫的情況結合起來,在給予高度重視並聽取智囊之意見後,深思以下每一聖諭(prov idê nc i a)之旨意,將聖諭立即予以實施;對於因不適宜而應予中止者,應上奏陛 下 御 准 。14.第一條聖諭有關澳門總督的挑選。 澳 督 人 選 應 為最 為 敏 捷 , 最 為 聰穎, 最 無 本 身 利 害關 係 且 廉 潔 奉 公 之人;鑒於此等良好品格取決於其投身工作後的功績,因此不具此等品格者應撤離澳門,無需等候其任期三年屆滿,否則只能帶來災禍;相反,努力奉公者應至少予以六年之委任,因為只有在第一個三年任期屆滿之後,一個敏鋭的總督方能獲得良好統治的知識、經驗和必要的啟發。鑒於此間不知道現任澳門總督之品行,陛下請閣下謹慎注意他是否應被撤換,還是應被賦予執行上文所述之重 要 使 命 。15.第二條聖諭是,議事會經過多年努 力 , 最 終 打 擊並 排 擠 了 澳 門 的 總督,使後者依附甚至某種程度上屈從於議事會。其最過份的舉措是竭力控制支付守城部隊的開支,以致駐軍不是由士兵而是由土著和乞丐組成,事實上人數也很少。因為上述部隊由總督統帥,故這支部隊越可憐,其統帥也就越不受人尊 重 。16.這一嚴重不妥導致中國官員對我們的一再辱罵,因為他們看不到令其害怕的人。中國官員進入澳門,將陛下臣民視若奴僕,而議事會則卑躬出迎,毫無怒色,用王庫之財產大事迎送,猶如對待其 真正主 人一樣 。17 .如 果某 一 位總 督不 滿此 等 舉動,為保護民族榮譽怒而抗爭,議事會則立即反應,指責他是在企圖喪失該據點,且中國人會驅趕所有葡萄牙人,禁止一切供給進入該城,令所有人餓死,此外還捏造其他控罪,指責上述無辜且有榮 譽 感 的 總 督 。這 些 控 罪 被 送 至 果阿,造成(對總督的)憤怒與不滿,使控罪被錯誤地接受並導致總督不公正地成 為 犧 牲 品 。18 .這 些本 省 記憶 猶新 的不 幸 例子,導致歷任總督只關心如何與議事會共處而對議事會的所作所為懵然不知 。如果説總督們並不在意中國官員的表現是對葡萄牙民族的欺辱,那麼議事會的低三下四、中國官員的凌辱及在那裡居住的歐洲各國人的醜聞,對他們而言就更不用贅言了。最終,這些總督對於政府及 其 本 人 的 責 任無 動 於 衷 , 漠 視 不理,只關心他們的個人利益,他們來澳門只是出於謀私利的目的,而那一重要據點日益衰落對其並無關係。這使眾多的中國家庭在那裡落腳,並佔據了所有作坊,人數超過了華人天主教徒及葡國
  • 人三至四倍之多,並使後者陷入衰敗及貧困之中。天主教徒及葡國人只能靠在船上航行時掙來的配給維生,並使澳門在戰船遠航時落入中國人手中。當戰船不在澳門時,那個城市裡只不過有保護該城的既可 憐又令人瞧 不起的軍隊 。19.這些觀點足以讓我們瞭解到,給予澳門總督最大的權限並為之裝配一定軍事力量是多麼必要,這會使他們更令人尊敬,同時也可保護該據點不受凌辱。因為該據點毫無保衛能力,只有城堡。而沒有軍隊的城堡一錢不值,也許沒有它更好。為此,陛下認為應由果阿派100人組成的步兵部隊及由50人組成的炮隊前往取代該據點的現有部隊。這支新軍可隨時間的推移而擴充並由澳門公 庫 税 收 支 付 , 每 6 年 換 防 一 次 。 同時, 令 澳 門 現 有 的維 和 軍 隊 的 士 兵 复員。目前 該軍隊的 開支,正 如前述第 3點指出,約為4000雷耳,其中不包括軍服及武器裝備費。本人相信,再增加少許開支,便可維持由果阿開去的兩隊人馬。即使其開支較大,所發揮的作用也更 為 重 要 。20.第三條聖諭是,澳門總督應有更多的司法管轄權及權威,而目前他們很少或根本沒有這些權力。為此,閣下應命令該城的議事會不得在沒有聽取澳門總督意見並獲同意及許可之前,決定任何有關中國或王庫的事宜;在未達成統一意見的情形下,應知會本省總督及兵頭討論決定。如果除上述有關中國或王庫之事宜以外,閣下遇到其他需經有關總督審查或發表意見的事宜,亦應以相同方 式向議 事會發 出指示 。21.第四條聖諭是,着令在那個據點建立一個海關,設立關長一名及少量的官員為之服務,同時制訂一份簡短規章,盡可能有利於在亞洲的貿易商業的展開;並通過海關制訂一個進口貨物關税表。該關税表應由三欄組成:第一欄列明出售之貨物的第一手價格;第二欄列明貨物之現價外加20%;第三欄列明第二欄價格之税款及所餘價格;此等税款不得超過進入澳門消費使用之貨物進口價的6%;亦不得超過澳門轉口貨物之進 口價 格的 4% , 再出 口時 則免 税 ;有關税款以現金支付,不得以其他手段支付。馬尼拉之西班牙船隻前往澳門需用現金支付的1.5%的關税維持不變,歐洲葡國船隻 支付的2% 的關税亦維 持不變 。 同 時 , 澳 門居 民 的 船 隻 則 減 至2%,但載於附件6的、致澳門議事會敕令中所規定的有關自本省城前往澳門的葡國船隻的種類、效力及貨物的關税不變。前述規章與關税表應呈交王室,以便送陛下御覽頒行。但在御准之前,閣下應對此予 以臨時監 管並執行 。22.第五條聖諭是,陛下希望在中國穩固建立傳敎團,以便為其傳敎士提供援助,傳播基督敎義,使澳門大受裨益。陛下認為,達到這兩個目的的最有效方法是為那個基督屬地的教會任命葡萄牙主教,正如陛下所任命的北京主教一樣 ; 同 時 還 應 委派 敏 鋭 之 士 協 助 主教,在那裡的聖約瑟修院中設立一個敎會學校,如同《給北京主敎的指示》中的旨意一樣;或在更適宜的聖保祿教堂建立 教 會 學 校。 鑒 於 有 關訓 令 中 對 此事涉及甚多,且有關主敎將與閣下及上一級大主教廣泛討論之,本人不贅言。23.在同一指示中,還命令前述主敎一經抵澳,即着手瞭解中國皇帝給予葡國的特權、豁免及自由,以便在北京尋求確認其存在依據,同時重新尋回由於過失、大意或意外而失去的特權、豁免及自由。這件事極為重要,須高度重視。因為時間迫切,不可能在指示中論述得 十 分 詳 盡 。24.造成澳門目前衰敗的重大根源之一,是在北京沒有人及時向皇帝、大臣報告澳 門的事宜 。25.負責最近距離監管澳門事務的廣東總督的下屬官員,一般狂妄自大、野心勃勃,但又膽小怕事,只圖謀私,且不識法律,不講理性。他們在澳門的所作所為充滿了不公正、暴力和壓迫。在北京無人向皇帝報告真實情況,而該葡國據點的居民則生活於前述中國官員的暴行之下,但他們除施暴者之外再無人可 以 申 訴 。26.該重要據點的議事會大部分成員由逃亡到那裡的不良分子或類似的人組成,他們所有人對管理一竅不通且眼光短淺,只希望通過航海及貿易尋求財富,只關心如何小心行事不觸怒蠻橫無理的中國官員,在中國官員示意時,卑躬屈膝地向他們奉上可能自王庫掠取的財產;而對葡萄牙民族的尊嚴及其在澳門不可置疑的主權毫不在乎 。27.在阿羅那(Alor na)公爵任印度總督及文東尼任澳門總督期間,廣東總督及其下屬中國官員命令修建了石碑,目前在議事會院子中就立有一塊這樣的石碑,而議事會還為之出資40澳門元,另一塊石碑建於望廈中國衙門(又稱白宮)。這些均説明需在北京有既敏捷又聰穎 , 在 皇 帝面 前 代 表 澳門 事 務 的 人士,向皇帝説明中國官員之殘暴蠻橫,以便獲得皇帝之允許,挽救以往及現在的 損 失 。28.在上述石碑上,以中葡文寫着以廣東總督及另一些中國官員名義而非以皇帝的名義發佈的命令。這些命令完全摧 毀 了 基 督敎 義 及 葡 萄牙 王 室 的 主權;而且這些命令如不獲嚴格遵守、受到觸犯,中國官員便有了一再掠劫的藉口。而如果無人向皇帝及其大臣告知上述中國官員對澳門居民的暴力蠻橫,及其罔顧前朝皇帝們給予葡國的特權、豁免及自由,中國皇室便無法相信葡國王室過去之陳述的公正性及理性,不能使他們採取有力措施,如命令撤走有關石碑。可以肯定的是,目前中國皇帝認為葡萄牙民族名聲甚佳,甚至令人在宮廷中習天文及其他技藝,而且只願意任用
  • 葡國人,這種偏愛與尊敬表現了中國皇帝在北京對我們的態度。由此可以得出結論,我們在澳門所受到的粗暴對待是中國官員的個人行為,而不是皇帝的旨意,一切將會在中國皇室認清事實真相後 終 止 。29.為此,北京主教必須從果阿獲知關於澳門的狀況、利益及一切有關情況,同時也有必要瞭解一切可能瞭解到的中國皇帝於不同時期給予居澳葡人的特權、豁免及自由,然後再前往赴任。這些特權、豁免及自由肯定已載錄於超過兩百多件的金箚或特權書中。作為印度總督的阿羅那公爵及其後來的“不幸公爵 ”(Marquê s infel iz)當時曾令日本耶穌會翻譯它們,但由於無法理解,故後者寫信給澳門議事會,其回覆之譯文編號為第7號,如果它們不見於議事會之 秘書處,必會存於澳門耶穌會或議事會之倉庫中,因為有關文件是從那裡取來翻譯的,且“不幸公爵”命令議事會繼續收集,並將有關金劄之譯文送往果阿,這一切均載錄於有關文件之中。有關向該主 教 囑 授 之其 他 事 宜 ,見 所 附 “ 筆記 ” 的 第 8 點 。30.第六條聖諭是命令從澳門議事會手中接管王室收益。為此應令議事會出示已公佈的收益及登記賬目,盡可能展 示 一 個 真 實 、 清 楚 及 符 合 實 際 的 情況,同時展示至少10年以來的收入及其使用,例如積存、利息、貸款利息及積存的可靠性,財富及對個人的信貸,以及信貸的擔保人;信貸的償付及欠款情況,王庫中的剩餘資金等,以上一切資料均 應妥 善收 藏 。31.如上述剩餘資本為第8點指出的30萬兩,或在扣除13萬3千兩正在生利及信貸之金額後在 王庫中尚餘16萬 7千兩,即16萬7千雷耳,那麼這筆放在那裡毫無用處的錢應盡量發揮效力或令其像另一部分那樣生利或貸出,但需小心謹慎為之。或可將其直接或通過果阿間接匯往葡國,由王庫用於財政及中國事 宜 上 。32.以上六條聖諭是陛下認為立即應對澳門這個重要但又不景氣的據點實施的辦法,閣下可對此補充認為必要的措施,使全部措施或聖諭所指的措施即刻施 行 , 但 其實 施 不 應 造成 嚴 重 的 不宜。認為不宜之處,應奏明陛下,以便按 第 1 2 及 第 1 3 點 寫 明 之 方 式 予 以 處理 。33.為實行上述措施,閣下應排除肯定會來自澳門議事會的質疑、為難與阻撓,尤其是出現似以往那樣議事會預先得知果阿方面希望整頓該議事會的情況時 , 更 應 如此 。 過 去 發生 過 此 等 情形,但當時涉及之事宜並不像現在的如此 重 要 , 當 時 一 些 人 , 如 羅 利 卡(Lour ical)公爵,曾被迫派出一支艦隊前往澳門,將拒不聽從其命令的所有議事會人員抓獲並帶往果阿囚禁,但是由於這一消息被議事會在果阿之線人泄露,議事會在艦隊抵澳前即已執行了公爵的命令,故囚禁決定終未被執行。如果閣下不 小 心 行 事 , 則 會 遇 到 議 事 會 相 同的、甚至更 大的抵抗 。34.這就是在果阿需討論的事情,並在其尚未可行之前,一切保密。同時命令閣下準備一個貴省艦隊,護送北京主教 及 保 衛 澳門 的 步 兵 部隊 及 炮 隊 前往。該部隊與炮隊之司令官應是具有一定才幹、小心謹慎的軍官,他們應帶去平靜和公眾安寧,而不是去製造混亂和騷動,這一點是關鍵,閣下對此應予以警覺。艦隊需帶有部分火藥、子彈及其他炮用彈 藥,以 便更換 。35.至於上述聖諭的執行者,閣下應任命貴政府中一名合適的大臣,以及一至兩名國庫官員或精於商業會計與審計的外來人員。這名大臣與由閣下任命的澳門總督(如果在那裡有澳督合適人選的話)之職責不同,不會引起衝突 。他們 抵 澳 之 後 應 不拘 於 禮 儀 或 歡 迎 儀式,無需進行無用的訪問或儀式,亦不應接 受 議 事 會 或 澳門 其 他 人 的 大 小 禮物,而應立即召集議事會,宣讀將與本指示一起交予閣下的御旨,命令議事會立即交出賬目登記簿及其他有關王庫收益、資本的文件,並由指定的兩名王庫官員 予 以 審 核 。 對 於 文 件 與 賬 目 混 亂者,應以商業辦法及方式整理,以便在澳門登記簿中使用,或在每年應交予貴省及本王室的賬目中使用。同時,上述總督與大臣應執行或命令執行本指示第30 點 及 第3 1 點 的一 切 命 令 。36 . 在 進行 上 述 核 查及 清 賬 的 同時,總督及大臣則負責在議事會之倉庫及庫房內檢查並尋找第29點所指之金劄及特權書;如尋而不果,則在耶穌會之收藏物或其遺物中尋找,如果有關物品已經售出,應在澳門進行有關調查,以便知曉是否曾收藏有上述金劄及誰將其佔有 。 而 可 能 的 佔有 人 很 可 能 是 議 事會,因為金劄歸其所有。但無論如何,需清楚知曉此等金劄之下落及尋獲的方法 。37 .之 後, 總督 與大 臣應 按第 2 1點中的指示組建海關,並為這一海關租用或建設關址及倉庫。而所需要的一大筆款項,從王庫基金中支付,使其盡快完工並克服議事會肯定會進行的阻撓 。本聖諭的頒行,將終止一切濫用職權的行為,讓人們認識到它對制止第11點指出的拍賣中的舞 弊行為的作用 。38 .至 於 如何 執行 第 19 點中 提 出的軍事防衛問題,總督及大臣應小心謹慎為之。首先應讓議事會及其餘居民瞭解該城所面臨的被海盜攻掠的危險性 。鑒於各國之間的和平已告終結並已處於戰爭之中,因此,將在中國海及澳門海岸出現大量這些及其他國家的戰艦與商船。最令人擔心的是,這些船隻的一部分或因需要或藉某一口實前往澳門港,使澳 門 及 其 居 民 受到 凌 辱 、 搶 劫 及 侵害,而(澳門)又無防衛能力可以抵御
  • 之,正像當年荷蘭人對澳門之所作所為一樣。為此,陛下認為應由果阿部隊中抽調步兵 部隊及炮 隊保護之 。39.幾乎可以肯定,澳門議事會不會對這些充分的理由感到高興,因為一定會察覺到,澳門防衛的改善將使總督擁有更大的權力及權威,並使其超過議事會目前的容忍限度,在政府中擁有更大的 影 響 力 。 出 於這 種 考 慮 , 議 事 會一定會盡一切可能阻止前述部隊駐於澳門, 為 此 他 們甚 至 可 能 求救 於 中 國 官員,並像以往一樣使這些中國官員相信有關軍隊駐澳之目的在於減弱他們在澳門的權力,從而與中國官員合力使有關部隊 撤 回果 阿 。40.總督及大臣對於此等煽動性建議,應小心警惕地處理,並小心調查其所作 所 為 及 用 意 何 在 。 一 但 發 現 謀 劃者,即行將其逮捕押往戰艦中,並將被告及其案件卷宗送往果阿,以便在那裡受審並申張正義。在中國官員確實反對有關部隊駐守澳門的情況下,應以上述理由向其解釋,並稱已將這些理由告知在北京的皇帝,相信皇帝會認為理由是正當及合適的。總督及大臣在作出這些回覆之後,即使有關中國官員反對,亦應執行陛下 之聖諭,設 立有關防衛 。41 .最 後 ,關 於第 2 2點 所提 的 設立教會學校一事,亦應謹慎為之,尤其是在前述兩塊石碑所刻的法律仍然有效的情況下。北京主教滯留澳門期間,將入住聖約瑟修院。如果有些學生希望入讀該教會學校,主教可將其作為隨身僕人收留,以便在前往中國後將其交予該教區樞理,後者在主教離開後,亦可入住聖約瑟修院。指示全部敘述完畢,上帝與 你 們 同 在 。卡斯特羅(Mar t in ho de Mel lo e Cas t ro)17 8 3 年 4 月 4 日 於 阿 茹 達 宮 。2.5 《開港令》(1845)由於大清帝國的一些港口向所有國家的貿易及航運開放,澳門這座聖名之城以前在貿易方面一直享有的各項特惠條件 —— 儘管同時也受到多項限制 ——已不復存在。考慮到這一事實對那座城市帶來的處境上的變化,極有必要採取措施,以改變延續至今的限制性制度,並通 過 利 用 澳門 優 越 的 地理 位 置 , 促進、發展澳門的貿易。為此,本人行使1843 年5月2 日《憲 章》第一 條賦予 的權力,並在聽取部長會議及國務會議的意見後,茲頒佈如下法令:第一條澳門市的各港口,不論是內港,還是氹仔碼頭和外港,宣佈為自由港,向所有國家的貿易開放,允許各類商品及貨物在此 消費、儲 存及轉口 。第二條本法令在澳門市公佈三十天之後,所有進入上述港口的商品貨物,不論其懸掛哪國國旗,都將絕對免繳進口税。第三條絕對禁止進口火炮、彈藥、可燃混合物、火藥、各類煙草、鼻煙、肥皂及海 石 蕊 等 。第四條只許葡萄牙船隻進口下列由葡萄牙生產 、 製 造 的 商 品時 享 受 免 税 待 遇 ,即:火器、刀劍、檳榔、毛巾布、印度棉布、各類帽子、橄欖油、椰子、棕櫚油、 臘 肉 、 西服 、 鞋 、 麻布 、 鹽 、 藥物、檀香木、葡萄燒酒、椰子酒、葡萄酒、甜酒以 及葡萄醋和 椰子醋等 。第五條上條所列舉的貨物,不論是由葡萄牙生產或製造的,還是由外國生產或製造的,都可以由葡萄牙或外國船隻從外國港口進口到澳門,但需按價繳納百分之二 十 的 税 。第六條上述貨物,除了用作消費的可享受免税外,其他在一年期限內轉運出口的貨物可以存放在澳門市,並可得到相應的照料和保管;除了倉儲費和勞力費以外,只需繳納商品總價值百分之一的存放費 和 碼 頭 費 。注:所有存放的貨物,如果在一年的期限內未能轉運出口,將被強迫性徵收第五條中所 規定的消費税 。第七條其他所有貨物,可完全自由進入澳門進行消費或轉口。唯一需要支付的是根據一個價目表付給海關搬運公司的苦力費,這一價目表將由總督在聽取海關總長的意見後制訂,並不得超過上述公司所訂 的現行 價格 。第八條第四、五、六三條中提及的貨物將存放在政府倉庫裡,以便在運出之前接受海關的監督。至於其他屬於免税範疇的貨物,貨主可根據方便,自由存放在海關或 私人倉 庫裡 。第九條至於倉儲費,也將由總督在聽取海關總長的意見後訂出一個價目表。要盡可能根據一般私人倉庫所收費用來規範這 一 收 費 。第十條為了方便大件物品卸貨,政府將在適當的,或使用最多的地點配置必要的起重機,並由總督規定起重機使用者所需支 付 的費 用 。第十一條總督同樣有權在聽取適當的資訊後訂立一個停泊税價目表。這一價目表要制訂適當,以便來澳船隻所需支付的低廉税價足以吸引本 國和外國的貿易 。第十二條所有與此法令相抵觸的法規盡皆作廢 。女王 陛下 諭令 執行 。貝倫 宮 , 1 8 4 5 年 1 1 月 2 0 日
  • 特別國務委員、海軍暨海外部部長兼國務秘書若阿金·法爾考(Joaquim Josê Falc ã o)2.6 《中葡里斯本草約》(1887.3.26)一、定准在中國北京即議互換修好通商條約,此約內亦有一體均沾之條。二、定准由中國堅准,葡國永駐管理澳門以及屬澳之地,與葡國治理他處無 異 。三、定准由葡國堅允,若未經中國首肯,則葡國永不得將澳地讓與他國。四、定准由葡國堅允,洋藥税徵事宜應如何會同各節,凡英國在香港施辦之件,則葡國 在澳類推辦理 。2.7 《中葡和好通商條約》(1887.12.1)大清國大皇帝、大西洋國大君主,兩國彼此友睦歷有三百餘年,因願倍敦友誼俾永相安,曾於光緒十三年三月初二日,在大西洋國京都理斯波阿,兩國派員會議節略四條。茲欲訂立通商和好條約,彼此遵守,是以大清國大皇帝特派管理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多羅慶郡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大臣工部左侍郎孫 ;大西洋國大君主特派欽差便宜行事全權大臣欽賜佩帶聖母寶星佩帶暹羅日本紅帶佩帶大日斯巴尼亞國嘎羅斯第三頭等寶星佩帶意薩貝勒嘎多利格頭等寶星暨佩帶大奧國鐵寶蓋寶星羅:各將 所 奉 便 宜 行事 之 上 諭 公 同 較閲, 俱 屬妥 善 , 特將 議 定 條款 開 列 於後 :1. 大清國大皇帝、大西洋國大君主,兩國仍舊永遠敦篤友誼和好,並兩國商民人等,彼此僑居,皆全獲保護身家 。2. 前在大西洋國京都理斯波阿所訂預立節略內,大西洋國永居、管理澳門之第二款,大清國仍允無異。惟現經商定,俟兩國派員妥為會訂界址,再行特立專約。其未經定界以前,一切事宜俱照依現時情形勿動,彼此均不得有增減、 改 變之 事 。3. 前在大西洋國京都理斯波阿所訂預立節略內,大西洋國允准,未經大清國首肯,則大西洋國永不得將澳門讓與他國之第三款,大西洋國仍允無異 。4. 大西洋國堅允,在澳門協助中國徵收由澳門出口運往中國各海口洋藥之税厘,其如何設法協助並助理久長,一如英國在香港協助中國徵收由香港出口運往中國各海口洋藥之税厘無異。其應議協助章程之大旨,今另定專約,附於本約之 後,與 本約一 體遵行 。《 中 葡 和 好 通 商 條 約 》 簽 署 本5. 大西洋國大君主可派欽差大臣各等員,詣大清國京都駐扎,其欽差大
  • 臣各等員並隨員、眷屬人等,可在大清國京都,或常行居住,或隨時往來,抑或在准別國欽差大臣所寓之處居住,皆候奉本國諭旨遵行。大清國亦可派欽差大臣駐扎大西洋京都理斯波阿,或隨時到京,亦欽候本國之旨 。6. 大清國、大西洋國所派欽差大臣各等員於居住之處,無不按照情理,以禮優待;所有身家、公所與各來往公文、書信等件,皆不得被人擅動 。7. 大西洋國官員有公文照會大清國官員,均用大西洋國字樣繕寫,並翻譯漢 文 相 連 配 送 ,各 以 其 本 國 之 字 為憑 。8 . 將來兩國官員、辦公人等,因公往 來 , 各 隨 名 位高 下 , 准 用 平 行 之禮。大西洋國大憲與大清國無論京內京外各大憲公交往來,俱用“照會”;大西洋國二等官員與大清國省中大憲公文往來,用“申陳”,大清國大憲用“劄行”;兩國平等官 員,則照相並之禮 。其商人 及無爵 位者 赴訴, 均用“ 稟呈 ”字 樣 。9. 大西洋國大君主可設立總領事官、領事官、副領事官、委辦領事官駐扎大清國通商各口地方,並如准別國在他處設立領事官,亦准大西洋國設立 。該領事官職分權柄,皆與別國領事官所操行者無異,無論何時別國領事官享獲優免、利益、防損種種恩施,大西洋國領事 官 亦 如 大 清 國相 待 最 優 之 國 領 事官,一律無異。大清國地方官於該領事等官,均應以禮相待。文移往來,均用平行之禮。凡領事官、署領事官,與道員同品;副領事官、署副領事官、委辦領事官及翻譯官,與知府同品。至所派之員,必須西國真正職官,不得派商人作領 事 官 , 一面 又 兼 貿 易。 但 不 拘 何口,大西洋國若未便設立領事官,可暫請別國領事官代為料理,大清國亦聽其便 。10.所有中國恩施、防損,或關涉通商行船之利益,無論減少船鈔、出口入口 税 項 、 內 地 税項 與 及 各 種 取 益 之處,業經准給別國人民或將來准給者,亦當立准大西洋國人民。惟中國如有與他國之益,彼此立有如何施行專章,大西洋 國 既 欲 援 他 國之 益 , 使 其 人 民 同沾 , 亦 允 於 所 議 專 章 , 一 體 遵 守 。11.所有大清國通商口岸均准大西洋國商民人等眷屬居住、貿易、工作,平安無礙,船隻隨時往來通商,常川不輟。其應得利益均與大清國相待最優之國 無 異 。12.大西洋國商人起卸貨物,納税俱照咸豐八年各國税則為額,總不能較他國有彼免此輸之別,以昭平允,而免偏 枯 。13.游行往來卸貨、下貨,任從大西洋國商人自僱小船駁運,不論各項艇隻,僱價銀兩若干,聽大西洋國商人與船戶自議,不必官為經理,亦不得限定船數,其船及挑夫人等亦不准人包攬運送。倘有走私、漏税情弊查出,該犯自應 照 律 懲 辦 。14.大西洋國商民居住通商口岸,任便 僱 覓 諸 色華 庶 在 中 國襄 執 份 內 工藝,大清國官毫無限制禁阻。惟不得違例僱 覓, 前往 外洋 。15.大西洋國人民在中國地方,如有被人欺凌擾害,大清國官憲自必時加保護,令其身家、財產得以安全。倘或被人 搶 奪 , 放火 燒 毁 房 屋, 搶 劫 財 物者,地方官即行設法派撥兵役,彈壓查追,並將焚搶匪徒按照律例嚴辦。大清國人在大西洋國所屬地方如有被人欺凌擾害,大西洋國官員亦照此一體辦理 。16.大西洋國商民在通商各口地方賣地、租地,或租房,為建造房屋,設立棧房、禮拜堂、醫院、墳墓,均按民價公平定議照給。惟須由業主報明地方官查明無礙居民方向者,方可交易,不得互相勒掯。至於內地各處並非通商口岸,均議 定不得設 立行棧 。17.大西洋國商人運貨赴通商口岸貿易,其單照等件均照各國章程由各關監督發給。其並不攜帶貨物之民人,專為持往內地游歷執照,由領事官發給,由地方官蓋印。經過地方,如飭交出執照,應可隨時呈驗,無訛放行,僱船、僱人裝運行李、貨物,均不得攔阻。如其無執照,或其中有訛誤以及有不法情事,可就近交送領事官懲辦,沿途只可拘禁,不可凌虐。如通商各口有出外游玩者,地在百里,期在五日內,毋庸請照。惟水手、船上人等不在此列。應由地方官會同領事 官,另定章程 。18.大西洋國船隻在大清國轄下海洋地方有被強盜搶劫者,地官者一經聞報, 即 行 設 法查 追 拿 辦 ,如 能 追 得 臟物,交領 事官給 還原主 。19.大西洋國船隻有在大清國沿海地方碰壞、擱淺或遭風等事,該口地方官查知,即設法妥為照料,護送交就近領事官查 收,以 昭睦誼 。20.大西洋國商船應納鈔課,各按船牌 可 載 若 干 噸 而納 ; 一 百 五 十 噸 以上,每噸納鈔銀四錢,一百五十噸正及一百五十噸以下,每噸納鈔銀一錢。既納鈔後,監督官給發執照,開明船鈔完納 。21.輸税期候,進口貨於起載時,出口貨於落貨時,各行接納 。22.大西洋國船主一進通商各口,欲將貨物在該口卸幾分,即以所卸多寡照數納税。其餘貨物欲帶往別口卸者,其税銀 亦在別 口輸納 。23 . 大西 洋 國 貨船 進 口, 並 未 開艙,欲行他往者,限二日之內出口,即不征收船鈔。倘逾二日之限,即須全數輸納。此外船隻出、進口時,並無應交費項。凡船進口,一到之時即應報明,以備查核。如於二日時刻內漏報,照例罰 辦 。24.大西洋國商人,在各口自用艇隻運帶客人、行李、書信、食物及例不
  • 納税之物,毋庸完鈔;倘帶例應完税之貨,則每四個月一次完鈔,每噸一錢。25.大西洋國船隻欲進各口,聽其僱覓引水之人,完清税務之後,亦可僱覓引水之 人,帶 其出口 。26.大西洋國船隻甫臨近口,監督官委派員弁、丁役看守,或在西洋船,或在本艇,隨便居住。其需用經費,由關支發。惟於船主並該管船商處,不得私受毫厘,倘有收受查出,分別所取之數多 寡 懲 治 。27.大西洋船隻進口,限一日內該船主將船牌、艙口單各件交領事官,即於次日通知監督官,並將船名,及押載噸數、裝何貨物之處,照會監督官,以憑查驗。如過限期,該船主並未報明領事官,每日罰銀五十兩,惟所罰之數,總不逾二百兩以外。至其艙口單內,須將所 載 貨 物 詳細 開 明 。 如有 漏 報 捏 報者,船主應罰銀五百兩。倘系筆誤,即在遞貨單之日改 正者,可不罰銀 。28 .監 督官 接 到領 事官 詳細 照 會後,即發開艙單,倘船主未領開艙單擅行下貨,即罰錢五百兩,並將所下貨物全 行 入 官 。29.大西洋國商人上貨、下貨,總須先領監督官准單,如違,即將貨物一並 入 官 。30.各船不准私行撥貨;如有互相撥貨者,必須先由監督官處發給准單,方准動撥,違者,即將該貨全行入官。31.各船完清税餉之後,方准發給紅單,領事官接到紅單,始行發回船牌等件 ,准 其出 口 。32 .至 税則 所 載按 價若 干抽 税 若干,倘海關驗貨人役與大西洋國商人不能平定其價,即須各邀客商二、三人前來驗貨;客商內有愿出價銀若干買此貨者, 即 以 所 出最 高 之 價 ,為 此 貨 之 價式, 免致 收税 不公 。33.凡納税實按觔兩秤計,先除皮包、粉飾等料,以淨貨輕重為準,至有連皮過秤、除皮核算之貨,即若茶葉一項,倘海關人役與大西洋國商人意見不同, 即 於 每 百箱 內 , 聽 關役 揀 出 若 干箱,大西洋國商人亦揀出若干箱,先以一箱連皮過秤,得若干觔,再秤其皮,得若干觔,除皮算之,即可得每箱實在觔數。其餘貨物,凡係有包皮者,均可准此類推,倘再理論不明,大西洋國商人赴領事官報知情節,由領事官通知監督官,商量酌辦,惟必於此日稟報,遲則不為辦理。此項尚未論定之貨,監督官暫緩填簿,免致後難更易,須俟秉公核斷明 晰,再 為登填 。34.大西洋國貨物,如因受潮濕以致價低減者,應行按價減税。倘大西洋國商人與關吏理論價值未定,則照按價抽税 條內 之法 辦理 。35.大西洋國商人運洋貨進口,既經納清税課者,凡欲改運別口售賣,須稟明領事官轉報監督官委員驗明,實係原包、原貨,查與底簿相符,並未拆動抽換 , 即 照 數 填 入牌 照 , 發 給 該 商 收執,一面行文別口海關查照。仍俟該船進口查驗符合,即准開艙出售,免其重納税課;如查有影射、夾帶情事,貨罰入官,至或欲將該貨運出外國,亦應一律聲稟海關監督驗明,發給存票一紙,他日不論進口、出口之貨,均可持作已納税餉之據。至於外國所產糧食,大西洋國裝載進口,未經起卸,仍欲運赴他處, 概 無禁 阻 。36.大清國各口收税官員,凡有嚴防偷漏之法,均應相度機宜,隨時便宜設法辦 理,以 杜弊端 。37.凡約內載明大西洋國商民何者當罰、何者充公入官等項,均係歸於大清國充公 ,與別 國無涉 。38.大西洋國貨物,在通商不論何口,既已按例輸納進口正税,倘欲自入內地販運者,應照各國現定章程辦理;其在內地買土貨販運出口,或前赴長江各口,或欲運往外國,亦俱照各國現定章程辦理。大清國各關書役人等如有不遵條 例 詐 取 規 費 者, 由 大 清 國 照 例 究治。倘有多收税餉查明實係誤收者,由大清 國隨 時酌 辦 。39.通商各口分設浮樁、號船、塔表、望樓,由領事官與地方官會同酌視建 造 。40.税貨銀兩,由大西洋國商人交官設銀號,或紋銀,或洋錢,按照道光二十三年在 廣東所定各 樣成色交納 。41.秤碼、丈尺,均按照粵海關部頒定式,由各監督在各口送交領事官,以 昭 劃 一 。42.大西洋國船隻,只准在通商各口處所出入貿易。除第十九款所議未能防範之事外,如有在別處沿海地方入口或私行買賣 者,即將船 貨一並入官 。43.凡船隻由通商各口前往別口並澳門地方,該船主稟明海關監督給發執照,自是日起,以四閲月為期,毋庸輸納 船 鈔 。44.大西洋國商船,如查有涉走私情弊,即將該走私之貨,無論何項、何價,全數查抄入官,仍俟該商船賬目清楚後,嚴行 驅逐,不准 在港口貿易 。45.大清國大西洋國交犯一節,除中國犯罪民人有逃至澳門地方潛匿者,由兩廣總督照會澳門總督,即由澳門總督仍照向來辦法查獲交出外,其通商各口岸,有犯罪華民逃匿大西洋國寓所及船上者,一經中國地方官照會領事官,即行查獲交出;其大西洋國犯罪之人有逃匿中國地方者,一經大西洋國官員照會中國地方官,亦即查獲交出,均不得遲 延 袒 庇 。46.此次新定税則並通商各款,日後彼此兩國再欲重修,以十年為限;期滿,須於六個月之前先行知照,酌量更改,若彼此未曾先期聲明更改,則税課仍照前章完納,复 俟十年,再行更改 ;以後均照此限此式 辦理,永行弗替 。47.在大清國地方,所有大西洋國
  • 屬民互控案件,不論人、產,皆歸大西洋國 官審 辦 。48.大清國人如有欺凌擾害大西洋國人者,由大西洋國官知照大清國地方官,按大清國律例自行懲辦。大西洋國人如有欺凌擾害大清國人者,亦由大清國官知照大西洋國領事官,按大西洋國律 例 懲 辦 。49.大清國人有欠大西洋國人債務不償,或潛行避者,中國官必須認真嚴行查 拿 , 如 果系 賬 據 確 鑿、 力 能 賠 繳者,務須追繳。大西洋國人有欠大清國人債務不償者,大西洋國領事官亦一體追繳。但不論是何情形,兩國均不保償民 人 欠 項 。50.大西洋國人每有赴訴地方官,其稟呈皆由領事官轉遞,領事官即將稟內情詞,查核適理妥當,隨即轉遞,否則更正,或發還。大清國人有稟赴領事官呈遞,亦 先報地方官 ,一體辦理 。51.大西洋國民人如有控告大清國民人事件,應先赴領事官衙門遞稟,領事官查核其情節,須力為勸和息訟。大清國民人如有赴領事官衙門控告大西洋國人者,領事官亦應查核其情節,力為勸息。若有不能勸息者,應由大清國地方官與領事官會同審辦,各按本國之律例, 公 平 訊 斷 。52.天主聖敎原以勸人行善為本,自後凡有傳授習學者一體全獲保護;其安分無過者,大清國官不得苛待禁阻 。53 .各 國 議立 和 約原 係 漢、 洋 文字,惟因欲防嗣後有辯論之處,茲查英國文字,中、外人多熟悉,是以此次所定之和約以及本和約所附之專約,均以中國文、大西洋國文暨英國文三國文字譯出 、 繕 寫 、 畫 押六 紙 , 每 國 文 字 二紙,均屬同意。倘遇有大西洋國文與中國文有未妥協之處,則以英文解明所有之 疑 。54.所有現議定之和約並所附之專約, 俟 大 清 國 大 皇帝 、 大 西 洋 國 大 君主,兩國御筆批准,則在天津彼此即早互換後,再行刊刻通行,使兩國官民咸知遵守。現經兩國欽差大臣將英文、漢文、 西 洋 文 條 約 章程 各 二 份 , 校 對 無訛,親筆畫押,鈐用關防,以昭信守。光緒十三年十月十七 日西曆一千八百八十七年十二月初一日大清國特派管理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多羅慶郡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工部左侍郎孫大西洋國特派欽差駐紥中國便宜行事大臣羅2.8 《華人風俗習慣法典》(1909)鑑於1869年11月18日法令將1867年7月1日《民法典》條文延伸至海外省時,對澳門省(第8條第1款)屬華務檢察長負責的案件中華人風俗習慣作出特別 處 理 ;鑑於需要將澳門華人在家庭和繼承方面的一些風俗習慣提高到法律權利義務 層 次 ;考慮到澳 門省總督 的提議 ;經 聽 海 外 諮 詢 委 員 會 ( J u n t aConsul ti va do Ul tramar)和部長會議的意見 ;茲依君主立憲章程第一修正案第15條第1項賦予政府 的權力,頒佈法令 如下 :第一條保留並特別處理修訂匯集為以下條文的澳門華人的特殊和專有風俗習慣。獨一款本法典與天主教婚姻律例相違的條文,不適用於信奉天主教的華人 。第二條華人 依 照 中國 宗 敎 儀式 締 結 的 婚姻,與本國律例所承認的天主敎婚姻和民事婚姻具有完全同等效力 。第三條除非婚前有約在先,丈夫無須經妻室許允,可以自行支配自己的財產及處理有 關 的 訴 訟 。一 陪嫁不動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丈夫須獲妻子 許允方 可處置 。二 妻子可以自由支配父親以嫁妝形式贈送的名為“私己”之財產以及首飾 和 衣 服 。三 其餘一切財產均 視為丈夫所有 。四 私己財產是指女子出嫁時,帶來或由父親所贈,或於婚前自行購置,但不在婚 約列明 的財產 。第四條夫妻財產概 由丈夫管理 。
  • 獨一款“私己 ”財產 不在此 列,由 妻子 自行 管 理 。第五條夫妻可以在婚前約定,妻子出嫁時帶來和婚後以任何形式購買的財產,由妻子 自 行管 理 。第六條妻子犯有通奸罪時,丈夫祗能通過司法程序要 求解除婚姻 。第七條丈夫可以下列任何一個理由,向法院提出離異和分開財產:1.妻子婚後35年仍無生育;2.嚴重虐待和中傷;3.痳瘋病;4.搬弄是非,小偷小摸或醋性十足。獨一款若丈夫患有痳瘋病,妻子亦可以向法院 提 出分 居 。第八條無論離婚或分居,兒女均由丈夫撫養 。獨一款在第七條獨一款的情形下,兒女由妻 子 撫 養 。第九條獲准離婚或分居後,妻子祇有權拿走本 人 的財 產 。第十條丈夫在婚內和離婚後均可納妾 。第十一條妾侍所生子女享有與妻子所生子女同等 地位 權利 。第十二條丈夫祗在可以要求離婚或分居和分開財產的情況下,拋棄妾侍 。第十三條華人無男嗣時 ,應立一養子 。第十四條養子應從丈夫近親中挑選,尤以丈夫兄弟及最近輩份 者的次子為優先 。獨一款有一養子時,不 能再立另一個 。第十五條丈夫去世既無男嗣又未立養子時,由寡婦在上一條相同的條件下在其夫的親屬 中過 繼一 養子 。一 沒有 寡 婦 時, 由 ( 丈夫 最 近 親 屬的)家 長過繼 養子 。二 祗在本條第一款情形下,沒有次子時可以 領養 長子 。第十六條祗有在華務檢察官署立案,或經簽訂私契或公契並經其父親或法定代表明確同意時,收養才具民事效力。被領養人年滿 14 歲時 ,尚 需本 人的 同意 。第十七條養子過繼後即離開親生父母家,並在繼 父 母 家 中享 有 親 生 兒子 的 所 有 權利, 這 些 權 利具 有 一 切 民事 和 宗 教 效力 。第十八條祗在親生父母去世未有繼承人時,養子才 可接受 其遺產 。第十九條父母 應為 年 滿1 6 歲的 未 娶先 逝 兒子和沒有兒子和養子的鰥夫領養兒子,亦可為未滿16歲夭折的兒子領養兒子。獨一款此一養子祗能在前述條款規定的條件下收養,並代表已去世繼父的一切民事和 宗 教權 利 。第二十條若某華人依本法典必須領養兒子而養子未及成年或可能未成年時,其去世時所清點的遺產依孤兒法例處理 。第廿一條遺囑須依 葡萄牙法 例訂立 。獨一款密封的遺囑可以中文書寫,但立案送批時,依 《民法典 》第192 2條第1 、3、 4款 作 出之 聲 明, 則須 由 立囑 人 親自作 出 。第廿二條父母去 世,繼 承權祗 歸兒子 。一 長子或其代表人的遺產份額為其他兒 子 的 雙 倍 。二 未婚女兒不分遺產,但有權收取相當於其他兒子遺產份額四分之一的嫁 妝 。第廿三條寡婦 有 權 獲 得 膳 食 , 直 至 再 嫁 為止 。第廿四條未分遺產前,先分出一成作為全家公產,並以此名義將不動產在登記局登記 , 交 由 長 子 管 理 , 若 家 族 成 員(Conselho de Famí l i a)認為不應由長子管理時 , 則 在 其 他 繼承 人 中 挑 選 一 人 管理 。第廿五條20歲為成年,依農曆計算,即出生當年 為 一 歲 。第廿六條年滿 17 歲 可以 脱離 父 母約 束 。第廿七條父權由父親行使,父親不在或無法行使時,由其母親行使,不論其母是妻是 妾 。第廿八條離婚依《民事訴訟法典》第443及其後條款 規定所 適用部 分辦理 。第廿九條誓詞 將 依 澳 門 法 院 所 採 用 格 式 宣讀 。獨一款這些格式附錄於後並視為本法典的組 成 部 分 。第三十條援引 本 法 典 例 外 情 況 而 協 議 採 用《民法典》以及(葡萄牙)王國其他法例者, 依 後者 辦 理 。第卅一條當華人為非廣東廣西籍人士時,所有其 他 居 澳 華 人 的 風 俗 習 慣 均 獲 得 尊
  • 重 。獨一款這些風俗習慣可以通過法律允許的任何途徑 來證明 。第卅二條自本法典條文生效之日起,祗要本法典沒有特殊規定,在海外生效的一般和特殊法律,均延伸至澳門華人 。第卅三條撤銷與本 法典相違 的法例 。着令頒行海軍暨海外事務部部長和國務秘書1 9 0 9 年 6 月 1 7 日附錄:第36987號法令考慮 到 澳 門 殖 民 地 政 府 提 議 調 整1909年6月17日法令通過的有關該殖民地華 人風 俗習 慣的 法例 ;考慮到由於那個國家國民革命運動後,華人風俗習慣產生了根本的變化,尤其是現行法律授予男女平等待遇,前述法 例確 有需 要修 改 ;考慮到殖民地政府已説明理由,要求撤銷1909年6月17日法令頒行、但已與中國法律脱節且其應用可能對澳門華人造 成 嚴 重 損 害 的《 華 人 風 俗 習 慣 法典 》 ;依照《葡萄 牙殖民帝國 組織章程 》第10條的規定;經聽取殖民地帝國委員會(Conselho do Impé r i o Colonia l)的意見 ;茲根據殖民地法案(Ac to Colonia l)第28條賦予的權力,頒佈法令如下:第一條依1 9 0 5 年 1 1 月3 日 法 令 規 定 為 葡萄牙國籍的澳門出生人士,須遵守葡萄牙 民 事 法 律 。第二條澳門出生的非葡籍華人以及其他華籍人士,在家庭和繼承法方面遵守中國民 事 法 律 。第三條然而,上述兩條規定並不妨礙華人依其本身宗教儀式締結的婚姻的民事效力 。第四條本 法 令 頒 佈 前 依 1 9 0 9 年 6 月 1 7 日法典 訂 定 的 華 人 風俗 習 慣 所 造 成 的 事實, 仍 然 有 效 。第五條在1 9 0 9 年6 月 1 7 日法 典 訂 定 的 華人風俗習慣有效期內分出的家庭公產,可按在生受益人 的明文協議轉讓 。着令頒行共和 國 政 府 總 部 , 19 4 8 年 6 月 2 4 日總統 卡蒙納(Antó nio Oscar de FragosoCarmona)部長會議主席 薩拉查(Antó nio deOl iveira Salazar)殖民地部長 杜亞特(Teó f i lo Duarte)2.9 中葡友好通商條約(1928)第一條兩締約國約定:關於關税及其關係事項,完全以各本 國國內法規定之 ;兩締約國又約定:對於關税及其關係事項,此締約國在彼締約國領土內應享受之待遇,不得次於任何他國所享受之 待 遇 ;此締約國在本國領土內,不得有任何藉口對於彼締約國人民及貨物之進口或出口徵收較高或異於本國人民或任何他國人民所完納之關税、內地税或任何税 款 。第二條此締約國人民在彼締約國領土內,應受彼締約國法律及法院之管轄,但為行使及防衛其權利,應有向法院陳訴之自由及便利 。第三條兩締約國決定於最短期內,根據完全平等互尊主權及兩國商業上無歧視之各原則,議 定一通商 航海條約 。第四條本條 約 用 中 葡 英三 國 文 字 各 繕 二份。 如 遇 解 釋不 同 之 處 ,應 以 英 文 為準 。第五條本條約應於最短期內批准。自兩國政府 互 相 通 知批 准 之 日 ,本 約 發 生 效力 。附件一 王正廷致畢安祺的照會本部 長 茲 以 中 華民 國 國 民 政 府 名義,聲明中葡兩國本日簽訂之條約,其第 二 條 於 民 國 1 9 年 1 月 1 日 起 發 生 效力。在是日前中國政府與葡國政府訂定中國對於在華葡國人民行使法權之詳細辦法,如該項辦法屆時尚未訂定,則中國與簽訂華盛頓條約國議定取消領事裁判權之後,定一日期,自該日期始,葡國人民受中國法律及法院之管轄。但該
  • 日期應於各該國一律適用。上述華盛頓條約國,係指1 921年至1 922年華盛 頓會議時直接參與討論太平洋及遠東問題之各國(中國除外)畢安祺的覆照貴部長本日照會內開:“本部長茲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名義,聲明中葡兩國本日簽訂之條約,其第二條於民國19年1 月 1日 起 發生 效 力。 在 是日 前 中 國政府與葡國政府訂定中國對於在華葡國人民行使法權之詳細辦法,如該項辦法屆時尚未訂定,則中國與簽訂華盛頓條約國議定取消領事裁判權之後,定一日期,自該日期始,葡國人民受到中國法律及法院之管轄。但該日期應於各該國一律 適 用。 上 述 華盛 頓 條 約國 , 係 指1921年至1922 年華盛頓會議時直接 參與討論太平洋及遠東問題之各國(中國除外)。”等由;本公使對於上開各節聲明葡國 政府完 全同意 。附件二 王正廷的兩份聲明書本部長茲聲明: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於民國 19 年1 月1 日或 是日 以前 ,除 現已施 行 之法 典 及 法律 外 , 頒佈 民 法 商法 。本部長茲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名義聲明:葡國人民在中國停止享受領事裁判權及其他特權並兩國之關係達於完全平等地位之後,中國政府鑒於中國人民於葡國法律章程範圍之內在葡國領土之任何區域內享有居住營商及土地權,故允許葡國人民在中國享有同樣權利,但仍得以法 律及章程 限制之 。附件三王正廷和畢安祺的共同聲明書茲議定在中國之葡國人民及在葡之中國人民,嗣後應依照各所在國政府頒佈之法律章程完納各種税款及徵收,但該項税款及徵收不得較高或異於他國人民所 完納 者 。附件四 畢安祺致王正廷的照會本公使對於中葡兩國本日簽訂之條約其 第 一條 之 解 釋, 認 為 包括 左 列 原則 :此締約國之出產品或製造品,當其輸入於彼締約國之領土時,或由其本國領土輸出至彼締約國之領土時,所完納之關税、內地税,或任何税捐,不得異於或高於自他國輸入之該國同類出產品或製造品或向他國輸出之本國同類出產品或製造品所完納之關税、內地税,或任 何 税 捐 。王正廷的覆照貴公使本日照開:“本公使對於中葡兩 國 本 日 簽訂 之 條 約 其第 一 條 之 解釋,認為包括左列原則:此締約國之出產品或製造品當其輸入於彼締約國之領土時,或由其本國領土輸出至彼締約國之領土時,所完納之關税、內地税,或任何税捐,不得異於或高於自他國輸入之該國同類出產品或製造品或向他國輸出之本國同類出產品或製造品所完納之關税內地税或任何税捐。”等由;本部長對於貴公使此項見解,認為並無錯 誤。相應照覆 。附件五 王正廷致畢安祺的照會關於本日簽訂之中葡條約及附件,茲聲明:在該條約及聲明書與換文所用之領土字樣,應包括兩締約國之屬地及殖民地而言。相應照請貴公使查照見覆為 荷 。畢安祺的覆照貴部長本日照會內開:“關於本日簽訂之中葡條約及附件,茲聲明:在該條約 及 聲 明 書 與 換文 內 所 用 之 領 土 字樣,應包括兩締約國之屬地及殖民地而言。”等由;准此,本公使對於貴部長此項見解認為並無錯誤。相應照覆 。2.10《澳門組織章程》(1976.2.17)(經第53/79/M號、第13/90/M號、第23-A/96號法律修訂)第 一 章 總 則第一條澳門地區由天主之名之城的澳門以及氹仔 、路 環兩島 組成 。第二條澳門地區為一公法人,在不抵觸共和國憲法與本章程的原則,以及在尊重兩者 所 定 的 權 利 、自 由 與 保 障 的 情 況下,其享有行政、經濟、財政、立法及司法 自 治 權 。第三條一、共和國的主權機關除法院外,在當地以 總 督為 代 表 。二、與外國發生關係及締結國際協定或國際公約時,代表澳門之權限屬共和國總統,而涉及專屬本地區利益的事宜,共和國總統得將代表澳門之權 限授 予總 督 。三、未授予上款所指之權而締結的國際協定或國際公約在當地施行時,應先聽取當地本身管理機關的意見。第二章 本身管理機關第一節 總則第四條澳門地區的本身管理機關為總督及立法會,會同總督運作的尚有諮詢會 。第五條立法職能 由立法 會及總 督行使 。第六條執行職能由總督行使,並由各政務司 輔 助 。第二節 總督第七條一、總督由共和國總統任免,並授予職權 。二、 對 總 督 的任 命 應 預 先諮 詢 當 地 居
  • 民,該項諮詢主要透過立法會及在社會基本利益方面有代表性的機構為 之 。第八條總督的職級相等於共和國政府部長級 。第九條一、總督不在澳門或因故不能視事時,應由共和國總統指定人選擔任有關職務,在未指定的期間,該等職務應由總督就各政務司中指定一人為護理 總督 執行 之 。二、當總督缺位時,由在職時間最久的政務司擔任護理總督職務,直至共和國總統指定擔任該職務的人選為止 。第十條未經共和國總統事先同意,總督不得 離 開 當 地 。第十一條一、除第三條所指的一般代表資格外,總督的權限為 :a. 在對內關係上代表當地,但對於特定行為,法律得規定由其他實體代表 ;b. 頒佈法律,簽署法令,並命令公佈之 ;c. 訂定當地內部安全政策,確保其執行,並訂立負責執行有關政策的實體之組 織、 運作及 紀律 ;d. 公共秩序在澳門地區任何地方受嚴重威脅或騷亂影響時,在聽取諮詢會意見後,採取必要及適當措施迅速恢復秩序;當有需要臨時限制或臨時中止憲法的權利、自由及保障時,應先諮詢立法會,且盡可能立即通 知共 和國 總統 ;e. 提請憲法法院審議立法會發出的任何規 定有 否違 憲或 違法 ;f. 向共和國議會提出修改或取代本章程的建議,並對共和國議會修改其建議 發 表 意 見 ;g . 行使法律 賦予的其 他權力 。二、未經總督頒佈而公佈的法律或未經總督簽署而公佈的法令,在法律上均 不 存 在 。第十二條一、有關當地對外安全事宜的權限,屬共和 國 總 統 。二、上款所 指之權限得 授予他人 。第十三條一、總督之立法權限以法令行使,其立法範圍包括所有未保留予共和國主權機關或立法會的事宜,但不得違反第三 十一條 之規定 。二、當立法會賦予總督立法許可或於解散後,其立法權 限亦屬於總督 。三、總督具專屬權限充實共和國主權機關的綱要法,以及核准執行機關的架構 和運 作之 法規 。第十四條一、 立 法 許 可的 法 律 應 訂明 許 可 之 標的、意義、範圍及期限,而期限得被 延 長 。二、立法許可不得使用超過一次,但可局 部 使 用 。第十五條一、除行使第十三條第三款所指權限而獲准制定的法令外,其他法令在公佈後的首五次立法會會議內,經六名議員請求,得置於立法會的追認程 序 。二、如拒絕追認時,該法令應自立法會的決議在《政府公報》公佈之日起失效;但如不同意追認是基於該法令與憲法規則、本章程規則,或與共和國主權機關發出且係當地不得違反之規定有抵觸時,則應遵守第四十條第三 款之規定 。三、該法令經修改後得被追認,如出現此情況時,在有關法律公佈前,法令仍然有效,但經立法會三分之二在職議員議決中止實施該法令時,則不 在 此 限 。第十六條一、根據憲法規定及本章的規定,非保留予共和國主權機關而屬於總督的執行職能之權限主要為:a. 指導 當地 的 總政 策 ;b . 領導 整個 公 共行 政 ;c. 為實施在當地生效但欠缺規章的法律及其 他法規 而制訂 規章 ;d . 保障司法當局的自由、執行職務的全權性 ,以 及其獨 立性 ;e . 管理 當 地 財 政 ;f . 訂定貨幣及金融市場的結構,並管制 其 運 作 ;g . 如因國民或外國人之存在引致內部或國際秩序出現嚴重不適宜時,為着公共利益得拒絕其入境或根據法律驅逐其出境,但關係人有權向共和國總 統提出 訴願 。二、在行使其執行職能時,總督發出訓令後 應 命 令 在 《政 府 公 報 》 內 公佈,而作出批示後得按其性質訂定公 佈 方 式 。第十七條一、政務司人數不超過七名,由總督提請共和國總統任免,並由總督授予職 權 。二、政務司的職級相等於共和國政府副部 長 級 。三、總督的職務停止時,政務司應維持本身職位至有 替代時為止 。四、政務司有行使總督以訓令授予或第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組織法規賦予的執行 職 能之 權 限 。第十八條總督及政務司任職期內,不得兼任其他公職或從事 任何私人業務 。第十九條一、總督及政務司作出的沒有創設權的行為,得隨時由其本人撤銷、修改或 中 止 。二、有創設權的行為亦得由總督及政務司撤銷、修改或中止,但只限於違
  • 法行為,且須在法定司法上訴期間內或關係人提起訴訟前為之 。三、上款所定之制度適用於對總督及政務司所有違法行為的追認、更正及變 更 。四、 對 總督 及 政務 司 基於 無 權限 、 越權、權力偏差、形式上的過錯或違反法律、行政規則或行政合同而作出的 行 政行 為 ,關 係 人得 提 起 訴訟 。第二十條一、在政治上總督向共和國總統負責。二、總督及政務司應對其行為向法院負民事及 刑事 責任 。三、當總督或政務司在任職期間為民事或刑事訴訟的被告時,只能在里斯本法區提起訴訟,但該訴訟非屬澳門而屬另一法院管轄時,則不在此限 。第三節 立法會第一分節 組成第二十一條一、立法會由二十三名議員組成,均在有選舉資格的市民中委任,組成方式如下 :a. 七名由總督在當地社會上具有功績及聲譽 的居 民中 任命 ;b. 八名以直 接和普遍 選舉產生 ;c. 八名以 間接選 舉產生 。二、立法會設主席及副主席各一名,由在秘密投票的互選方式中獲多數票的議員出任;前者得將主席職權授予後者,主席不能主持立法會的工作時,該 項授權當 然存在 。第二十二條一、議員任期為四年,由選舉後立法會召開第一次會議之日起計至下次選舉後召開第一次會議止,但不影響個別委任 的中止 或終止 。二、在四年任期內出現的空缺,將根據法律規定填補之,如須補選時,應在空缺出現之日起計六十天內進行填補,但任期在該期間內屆滿者,則不 在 此 限 。三、如出現上款所指情況,該等議員的任期至有關 四年任期 屆滿為止 。第二十三條一、檢查選舉結果及宣佈當選議員的權限,屬普通管轄法院;當選議員名單應在《政府 公報》內公佈 。二、法院的法定應於立法會會期開始之前八天內公佈,而補缺選舉則在選舉後 十五 天內 公佈 。第二十四條一、每屆立 法會有四個 立法會會期 。二、立法會會期通常不超過八個月,得分為 二或 三段 期間 。三、立法會得將立法會會期延長,以便議決在延期決議內及會議召集書內明確指 出的 事項 。第二十五條一、共和國總統得應總督以公共利益為理由的建議,命令解散立法會,如出現此情況時,應命令重新選舉。二、 解 散 的 建議 應 詳 細 列明 解 散 的 理由,並將之通知立法會 。三、 立 法 會 一經 組 成 、 開始 新 的 一 屆時,其存續期應加上由新立法會組成起至選舉日所處的該個立法會會期完結為 止的一 段時間 。第二十六條一、立法會議員不因其在任期內作出的意見或 表決而 受侵犯 。二、未得立法會許可,任何議員不得遭受拘捕、羈押或監禁,但如其罪係屬重刑罰或同等刑罰,且係現行犯時,則 不在 此限 。三、 立 法 會 任何 議 員 一 經受 到 刑 事 程序,且由起訴批示或等同批示起訴該議員時,法官應將該事實通知立法會;為訴訟進行的效力,立法會將決定應否中止該被起訴議員之職務, 但 上 款 最 後 部 分 所 指 情 況 除外 。第二十七條一、立法 會議員 :a. 未經 立 法 會 許 可 , 不 得 充 任 陪 審員、鑑定人或證人,立法會應於聽取議員陳述後,方得作出是否批准的 決 定 ;b. 在立法會實際運作期間,均應延期履行服兵役或同等性質又或民事動員 的 義 務 ;c. 有權要求對擔任其職務認為不可缺少的資料 、報告及 政府刊物 。二、 議 員 亦 有 權 領取 證 明 其 身 份 之 文件、特別護照及由立法會本身以法規訂定的報酬。第二十八條立法會議員得放棄其委任,並應以書面 作 出 聲 明 。第二十九條一、議員在下列情況時,喪失其委任:a. 法律所規定的無能力或不得兼任等任 何 一 種 原 因 ;b. 無充分理由連續五次或間斷十五次會 議 缺 席 。二、任何議員喪失其委任時,應由立法會主 席團 負責 宣佈 之 。第 二 分 節 權 限第三十條一、立 法會權 限為 :a. 監視在當地對憲法規則、本章程規則及法律的遵守,並提請憲法法院審議總督發出的任何規定有否違憲或 違 法 ;b. 向共和國議會提出修改或取代本章程 之 建 議 , 且 應 就 總 督 為 同 一 目的提出的建議而作有關被聽取的意見,並對共和國議會修改其建議發表 意 見 ;c. 對於未保留予共和國主權機關或總督的一切事宜制訂法律,但不得違反第 三十 一條 之規 定 ;
  • d. 授予 總督 立法 許可 ;e. 為着第十五條規定的拒絕追認或修改之效力,審議總督的法令,但總督行使其專屬權限而頒佈的法令則不 在 此 限 ;f. 訂定當地社會、經濟、財政及行政政策 總 方 針 ;g. 截至每 年1 2月 15 日, 核准 行政 當局按照總督為着翌年而作的建議,徵收收入與支付公共開支,且在有關許可的法規內,訂定編製與執行預算應 遵守的 原則和 標準 ;h. 核准總督按照法律規定借入和借出款項、進行其他信用活動,以及在第六十三條所指情況下作出保證 ;i. 對第三條第三款及第十一條第一款d項 所 指 情 況 提 出 意 見 ;j. 審 查 和 確 認 議 員 資 格 、 選 出 主 席團、編製內部規程,以及訂定對其本 身 的 管 制 ;k. 主動或應共和國議會、共和國政府或總督請求,對與當地有關的一切事宜提 出大 體上的 意見 。二、立法會 尚有權限 :a. 審議總督、政務司及行政當局的行為 ;b. 省覽當地每一經濟年度的帳目,該等帳目應附同有權限審議的實體倘能編成之報告書,連同其他必需的參考 資 料 , 截至 下 年 度 12 月 3 1 日為止 一 併 送 閲 ;c. 表決對施政方針的彈劾動議,該項動議應詳細列明理由,並立刻將之通知共 和國 總統及 總督 ;d. 行使法律 賦予的其 他權力 。第三十一條一、對下列事宜之立法,為立法會之專屬權 限 :a. 立法會的選舉制度,尤其是關於被選要件、選民登記、選舉資格、間接選舉所代表的社會利益的界定、選舉 程序 及選 舉日 期等 ;b. 《 議 員章 程 》 。二、 立 法 會 對下 列 事 宜 有專 屬 立 法 權限,但將許可授予總督時除外:a. 羈押、住所搜索、私人通訊保密、相對不定期刑及保安處分等制度,以及 有 關前 提 ;b. 屬總督權限 的批給之 一般制度 ;c. 税務制度的要素,訂定每種税項的課徵對象與税率,以及給予税務豁免 的 條 件 ;d . 當地 行 政 區 劃 ;e. 地方行政法律制度的大綱,包括地方 財 政 在 內 ;f. 當地中央行政機關與地方行政機關之關係的法律制度,以及地方行政機關得 被總督 解散的 情況 ;g. 當地公 共行 政制度 綱要 ;h. 設立公職新職級或職稱,修改訂定該等職級的表,並訂出編制人員薪俸、工資及其 他報酬的方式 。三、對下列事宜之立法,為立法會與總督之競合權限:a. 人的 身 份及 能 力 ;b. 權利、自由及保 障,但抵觸上款 a項之 規 定者 除 外 ;c. 對犯罪、刑罰及有關前提,以及刑事訴訟程序之訂 定,但抵觸上款 a項之 規 定者 除 外 ;d. 違反 紀 律 之 處 罰 、 輕 微 違 反 之 處罰、 違 反 行政 上 秩 序之 行 為 之 處罰,以及有關程序等之一般制度;e. 公用使用及公用徵收之一般制度;f. 租賃 之 一 般 制 度 ;g. 貨幣 體系 及度 量衡 標準 ;h. 公共團體、被管理者的保障,以及行政當 局的 民事 責任 ;i . 公共 企業 通則 的大 綱 ;j . 澳門司 法體 系的 綱要 ;k. 自然、生態平衡及文化財產的保護系 統 ;1. 社會保障 系統及衛 生系統 。第三分節 運作第三十二條立法會以其本身權利,在訂定其組成的文件公佈後第五個辦公日,於當地首府 舉 行會 議 。第三十三條一、立法會平常會議由主席召集,或經不少於六 名議員請 求而召集 。二、立法會特別會議得由主席或過半數議員召集,以便議決會議召集書內明確指出 的事項 。第三十四條立法 會 會 議 必 須 有 過 半 數 成 員 出席, 方 得舉 行 。第三十五條一、立法會全體會議是公開的,但為維護公共利益,由主席主動或主席應任何議員提出列明理由的建議決定不公開時 ,則不 在此限 。二、立法會得組成常設委員會,或為着指定之目的,得組成臨時委員會。第三十六條一、立法會的決議係以簡單多數取決,但不影響 下數款 之規定 。二、對於下列決議,係以在職議員三分之二的多數取決:a. 對總督拒絕 頒佈的法 規之確認 ;b. 第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第三款 、 第 三 十 條 第 二 款 c 項 所 指 決議 , 以 及 關 於 第 三 十 條 第 一 款 h項 、 第 三 十 一 條 第 一 款 a 及 b 項 、第二 款 a 、 g 及 h項 以 及 第 三 款 a 、b、c 及g項所涉及事宜的法律之通過 。三、如票數相等時,主席投的票具有決定 性 。第三十七條一、總督得隨時列席立法會會議,但無表 決 權 。二、主席得主動或應任何議員請求,邀請對所審議事項具有專長或知識的立法會外人士列席立法會會議,或
  • 第三十五條第二款所指的委員會會議,但此等人 士無表決權 。第三十八條一、立法會議員得 :a. 對總督或當地行政當局任何行為提出書面諮詢,以 便向公眾解釋 ;b. 不論是否在立法會實際運作期間,均可就公共行政事務問題聽取任何同業公會或官方機構的意見,向其提出諮 詢或索 取資料 。二、對於按上款規定請求解釋或諮詢,如基於國家機密方得拒絕作答,但各官 方 機 構 未 預先 獲 得 總 督 許 可時,概 不得 作答 。第三十九條總督及議員均得提出法案,對於議員而言,則應按照立法會規程辦理 。第四十條一、由立法會通過的提案及草案定名為法律,其應被送交總督,以便在收到起之日十五天內由總督頒佈及命令 公 佈 之 。二、如總督不同意頒佈時,法規應送回立法會覆議,當取得第三十六條第二款 要 求 的 特 定多 數 確 認 該 法 規時,總督不 得拒絕頒佈 。三、如總督不同意頒佈是基於有關法規與憲法規則、本章程規則,或與共和國主權機關發出且係當地本身管理機關不得違反之規定有抵融,但有關法規已被確認時,則應將之送交憲法法院,以便審定有否違憲或違法,而立法會及總督均應依從有關 裁 判 。第四十一條一、法院對於交予其審理的事宜,不得適用違反憲法規則、本章程規則,或兩者所 定的原則 之規定 。二、當共和國主權機關發出第六十九條所指 而 適 用於 當 地 的法 規 內 之 規定,與澳門地區本身管理機關所作法規內之規定有抵觸,而前者涉及第三 十 一 條第 二 款 a 項及 第 三 款 a至i 項所指事宜時,則前者優於後者;但基於當地的特殊情況,如後者無抵觸前者主要內容時,則不在此 限 。三、當抵觸情況涉及澳門地區本身管理機關專屬權限之事宜時,則以該等機關所 作的 規定 為優 。第四十二條立法會規程應列明:a. 主席團 的組 成和 職責 ;b. 視乎需要而成立的委員會之組織;c. 表 決 方 式 ;d. 對議程前的論述事項應預先通知的期 限 ;e. 當地 法 律 的提 案 及 草案 之 提 交 條件,以 及供審 議的應 遵期限 ;f. 對立法會通過的法律作最後校訂之應 遵 程 序 ;g. 提案或 意見書 的編制 期限 ;h. 立法會議員的權力、權利、豁免權及特 權 之 規 章 ;i. 本章程的其他規則,以及對立法會運作認為 有必要 的規則 。第四節 諮詢會第四十三條諮詢會由總督或其代替人主持,而總督或其代替人得將主席職權授予委員中任何 一人 。第四十四條一、諮詢會由選任委員五名、任命委員五名組成 ,委員任 期為四年 。二、選任委員的選任方式如下:a. 由市政廳在其有關市政議會成員中選 出 二 人 ;b. 由當地社會利益代表選出三人 。三、任命委員由總督在當地社會上被公認為有功績及聲譽的市民中任命。第四十五條一、在選舉上條第二款所指的委員時,亦選出有關候補人,以便在委員出缺或因故 不能視事 時代替之 。二、任何委員代表人的指定,屬總督之權 限 。第四十六條委員享有給予立法會議員的同等特權 和 權 利 。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四條第二款所指的委員選舉制度,特別是關於被選的要件、選民登記、選舉資格、所代表的社會利益之界定、選舉程序及選舉日期等,應以法律定 之 。第四十八條一、對於總督送交諮詢會的關於總督權限或關於一般當地行政的事項,諮詢會有 發表 意見的 權限 。二、對於下列事項,必須聽取諮詢會的意見 :a. 總督提 交立法 會的法 律提案 ;b. 總督將 公佈 的法 令之 草案 ;c. 在當地生 效的法 規之執 行規章 ;d. 對當地經濟、社會、財政及行政政策總 方 針的 訂 定 ;e. 對於因國民或外國人之存在引致內部或國際秩序出現嚴重不適宜時,為着公共利益得拒絕其入境或根據法律驅逐其出境之情事,但當事人有權向 共和國 總統提 出訴願 ;f. 法律給 予的 其他 事宜 。三、諮詢 會有制 定其規程 的權限 。第四十九條一、諮詢會會議由總督召集,但必須有過半數在職委員出席,方得舉行。二、諮詢會的決議以過半數出席委員取決,如票數相同時,總督方得行使其 表 決 權 。三、對法令草案或法律提案提出意見,應遵守有關規程所訂的期限,如屬緊急事項,則應遵守由總督另定之期 限 。四、該 等意見 並無約 束力 。
  • 第五十條一、會議並非公開,而總督按每一情況所指定的政務司及公務員得列席,但無 表 決 權 。二、 總 督 得 邀請 對 所 討 論事 項 具 有 專長、可作出有用解釋的人士列席會議,但此 等人士無 表決權 。第三章 司法第五十一條一、澳門地區擁有本身的司法組織,其享有自治, 並適應澳 門的特徵 。二、屬本地編制之司法官職位,得由共和國編制的司法官以定期委任制度填 補 。第五十二條在司法上,澳門法院負責維護受法律保障的權益,遏止違法性,以及解決公、 私利 益 的衝 突 。第五十三條一、 澳 門 法 院 是 獨 立 的 , 只 受 法 律 約束 。二、澳門法院的獨立性由法官的不可移調性及無須遵守任何命令或指示所確保,但對上級法院基於上訴而作出的 裁 判之 遵 守義 務 ,則 不 在 此限 。三、如法官是定期委任的,在該段期間內保證 不被 移調 。四、不得使法官對其裁判負責,但法律所定之例 外情況則 不在此限 。五、檢察院根據法律規定有本身的通則及 享 有 自 治 。第四章 財政第五十四條澳門地區有本身的資產及負債,根據法律規定須對其行為及合同所引致的債務與義務負責,而總督有處置其財產與收 入 的 權 限 。第五十五條澳 門 地 區 的 財 產 為 : 在 當 地 範 圍內,無主土地,或確實非屬私有財產制度的,或屬公有產權的土地、及非屬他人所有的其他動產與不動產,以及在當地範圍以外,澳門地區依法取得或屬其所有的一切財產,尤其是利潤的分享和屬其所 有的 他種 收益 。第五十六條一、當地財政受根據法律訂定的計劃而編製的本 身預算 冊管制 。二、預算冊是單一的,包括所有收入與開支,連同各項自治基金與各自治機關的預算,根據法律規定,特別將該 等 預 算 詳 細 列 明 , 另 行 公 佈之 。三、預算冊應預計需要的收入,以應付開 支 。第五十七條一、根據法律規定,預算冊應每年編製及由總 督命令 施行 。二、不論任何原因,當預算不能在經濟年度開始時即行實施,不附期限或跨越新經濟年度所訂定的收入,應繼續根據原有法律徵收;關於平常開支,可暫時繼續動用上年度預算開支的十二分之一,以及在上年度已批准用作支付新長期性負擔的款項之 十二 分之 一 。第五十八條澳門本身的收入為列於現行法律或有關立法機關將 公佈的法規內者 。第五十九條經法律許可,且在預算冊的表內列明之收入方得徵收,但其後才訂定或被許可者 則不在 此限 。第六十條一、共和國對澳門地區的負擔為:a. 屬共和國的各級組織在澳門地區的設施、服務、經營等開支,以及在當地由共和國確保的批給所產生的開 支 ;b. 對經營共和國的其他地區與澳門地區之間的連絡工具的海運或空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所提供之全部或部 分 津 貼 ;c. 對當地保 安部隊經 費的補助 ;d . 對東方傳教會的捐助,以及對獲承認的天主教傳敎團體、神學院和其人員 宿舍 的津 貼 。二、澳門地區的負擔主要為:a. 因合同或法律所產生的利息、每年的還 款 及負 擔 ;b. 各機關的經費,包括其人員的交通費、物料費及與機關運作有關的其他 開 支 ;c . 為發展當地所需的開支,包括為此目的所進行的批給或工程而產生的法定負 擔或 合同 負擔 ;d. 根據退休人員在澳門地區服務時間比例計算的 退休金開支 ;e. 貨幣及印 花税票的 製作費 ;f . 澳門地區給予為當地常規地提供公益服務的企業或其他機構之津貼。三、未列於預算冊內的開支不得動支,亦不得作超出預算撥款的負擔或開支 。四、被核准其用途的撥款,不得作為預算冊或撥款法規指定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六十一條一、澳門地區只得因下列用途而借入款項:為發展經濟作特別投資、攤還其他債務、增加必需的財產,或因治安及公 共救濟的 必要事項 。二、在不違反上款規定之情況下,澳門地區得向內及向外借入無需擔保金或特別擔保的款項,並可進行其他信 用 活 動 。三、澳門地區亦得透過流動債務取得所需的補充,以代替有關經濟年度的收入,但在年度終結前,應辦理有關結算或以公庫備款結算之 。四、澳門發行銀行運作時相當於地區銀行 。五、澳門地區不得減低長期公債的本息
  • 而令債券持有人遭受損失,但得根據法 律將 之轉 換 。第六十二條一、澳門地區公庫或屬於澳門地區的信用單位因接受存款而生的債務,不得強行將之改為債務轉期之標的。二、不因時效而消滅者包括:a. 被總督指定為屬於澳門地區過去或將來的債務之公庫及信用機構的債權 ;b. 澳門地區對上項所指之信用機構可能有 的 債 權 。第六十三條一、澳門地區得對法人住所設在當地的公共機構或私營企業向內及向外的信用活動出具保證,但所投資的建設或 計 劃 須對 澳 門 經濟 有 顯 著 利益,或有澳門地區參與,並具有充分理由時,方得 給付該項擔保 。二、有關出具保證的程序,其實施及擔保等 規 定 , 將 由有 關 立 法 機 關 訂定 。第五章 當地行政第一節 公共機關第六十四條澳門公共機關為當地專屬機構,得成為有或無法律 人格的自治實體 。第二節 公職人員第六十五條公共機關的人員,不論職級,概隸屬澳門地區本身的編制,只受其所屬機關約 束及 監督 。第六十六條一、隸屬共和國主權機關或地方自治團體編制的人員,經其本人申請或同意,並經有關部長或有權限的機關許可,再徵得總督允許,得在澳門地區作定期服務,在此情況下,該段服務時間在法律上的效力,視為其在原編制及職級的實際服務時間論 。二、上款所指人員經其本人申請,並徵得有關部長或有權限的機關許可,得轉入澳門地區的編制內,而委任其進入新編制之權限,屬於總督。第六十七條一、澳門地區編制內的人員,經其本人申請,得到總督允許,並經共和國政府或有權限的機關許可,得在隸屬共和國主權機關或地方自治團體的編制內,按照個別情況所協議的規定作定期服務,在此情況下,該段服務時間在法律上的效力,視為其在原編制及職級的實際服務時間論 。二、上述人員經其本人申請,並徵得總督允許,得轉入共和國主權機關或地方自治團體的編制內,但須透過有權 限 的 實 體 委 任 方 得 進 入 新 編制 。第六章補充及過渡規定第六十八條承批企業及澳門地區佔資本額逾百分之五十的企業,其法人住所及行政中心應設 在上述 地區 。第六十九條一、由共和國主權機關發出而應適用於澳門地區的法規,須載明應在《政府公報》內公佈,該等法規亦必須在該公報內公佈,並保留在共和國公報 內的 公佈 日期 。二、法規須經有關《政府公報》轉載,方在澳門地區生效,如法規本身附有聲 明 應 立 即 施行 者 , 則 不 在 此限;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有關轉載必須於共和國公報到達後,在最近兩期 《 政 府 公 報》 的 任 一 期 內 為之 。三、如法規附有聲明應立即施行及屬其他緊急情況者,應以電報或傳真傳達有關內容,並立即將電文轉載於《政府公報 》或其副刊 內;在此 情況下,該法規在上述文件公佈日起開 始 生 效 。四、然而,給予大赦及普遍性赦免的共和國主權機關所發生的法規,則在立法會表示贊同意見後方在澳門地方 施 行 。第七十條國際協定、國際協約及法規於《政府公報》公佈後五日期間屆滿時起,在澳門地區開始生效,但有特別聲明者除外 。第七十一條一、 在 澳 門 組 織 章程 內 , 以 必 需 的 取代、刪除及增加而作的修改,將放回本身 適當 位置 。二、修改澳門組織章程的法律,應與澳門組織章程的新 文本一併公佈 。第七十二條共和國總統在聽取國務委員會及共和國政府的意見後,有權限決定澳門法院何時被授予完全及專屬的審判權 。
  • 2.11《中葡建交聯合公報》(1979.2.8)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 決定自 197 9年2 月8日 起建立 大使級 外交 關係 ,在 3 個月 內互 派大 使 。兩國政府將根據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和平等互利的原則維 持其 外交 關係 。葡萄牙共和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葡萄牙共和國政府聲明,早已自1975年1月起 同台 灣斷絕 外交 關係 。中葡兩國政府商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根據國際慣例,在各自首都為對方的建館及其執行任務,提供一切必要 的 協 助 。2.1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1987.4.1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滿意地回顧了兩國建交以來兩國政府 和 兩 國 人民 之 間 的 友好 關 係 的 發展,一致認為,由兩國政府通過談判妥善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澳門問題,有利於澳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並有助於進 一 步 加 強 兩 國 之 間 的 友 好 合 作 關係, 為 此 , 經過 兩 國 政 府代 表 團 的 會談,同意聲明如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聲明:澳門地區(包括澳門半島、氹 仔島和路 環島,以 下稱澳門 )是中國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於1 9 9 9 年 1 2 月 2 0 日 對 澳 門 恢 復 行 使 主權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對澳門執行如下的基本政策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時,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 特別 行政 區 。(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享有高度的自治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 、 立 法 權、 獨 立 的 司法 權 和 終 審權 。(三)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均由當地人組成。行政長官在澳門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擔任主要職務的官員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原在澳門任職的中國籍 和 葡籍 及 其他 外 籍公 務 (包 括 警務)人員可以留用。澳門特別行政區可以任用或聘請葡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擔任某 些 公 職 。(四)澳門現行的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法律基本不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澳門居民和其他人的人身、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旅行和遷徙、罷工、選擇職業、學術研究、宗教信仰和通信以及財產所有權等各項 權利 和自 由 。(五)澳門特別行政區自行制定有關文化、教育和科技政策,並依法保護在澳門 的 文物 。 澳 門特 別 行 政區 政 府 機關、立法機關和法院,除使用中文外,還可 使 用葡 文 。(六)澳門特別行政區可同葡萄牙和其他國家建立互利的經濟關係。葡萄牙和其他國家在澳門的經濟利益將得到照顧。在澳門的葡萄牙後裔居民的利益將依法 得 到保 護 。(七)澳門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澳門”的名義單獨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關係,並簽訂有關協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可以自行簽發出入澳門的旅行證件。(八)澳門特別行政區將繼續作為自由港和單獨關税地區進行經濟活動。資金進出自由。澳門元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貨幣,繼續流通和自由兑換。(九)澳門特別行政區保持財政獨立。中央人民政府不向澳門特別行政區徵 税 。(十)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由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負責維持 。(十一)澳門特別行政區除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國徽外,還可使用區旗 和 區 徽 。(十二)上述基本政策和本聯合聲明附件一所作的具體説明,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之,並在五 十年 內不 變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聲明:自本聯合聲明生效之
  • 日起至1999年12月19日止的過渡時期內,葡萄牙共和國政府負責澳門的行政管理。葡萄牙共和國政府將繼續促進澳門的 經濟 發 展和 保持 其 社會 穩定 , 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給予合作。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聲明:為保證本聯合聲明的有效實施並為1999年政權的交接創造妥善的條件,在本聯合聲明生效時成立中葡聯合聯絡小組;聯合聯絡小組將根據本聯合聲明附件二的有關規定建立和履行 職 責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聲明:關於澳門土地契約和其他有關事項,將根據本聯合聲明附件的有關 規定 處理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同意,上述各項聲明和作為本聯合聲明組成部分的附件均將付諸實施 。七、本聯合聲明及其附件自互換批准書 之 日起 生 效 。批 准 書 將在 北 京 互換。本聯合聲明及其附件具有同等約束力 。1987年4月13日在北京簽訂,共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葡文寫成,兩種文本具 有同 等效 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趙紫陽葡萄牙共和國政府代表卡瓦科·席爾瓦附件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澳門的基本政策的具體説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第二款所載中華人民共和國 對 澳門 的 基 本政 策 , 具體 説 明 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 國 家 在 必 要時 得 設 立 特 別 行 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 況 由全 國 人 民代 表 大 會以 法 律 規定。”據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將在1999年1 2月 20 日對 澳門 恢復 行使 主權 時 ,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並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成 立 後不 實 行 社會 主 義 的制 度 和 政策,保持現行的社會、經濟制度和生活方式, 五十年 不變 。澳門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享有高度的自治權 。 澳 門 特別 行 政 區 享有 行 政 管 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中央人民政府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自行處理本附件第八節所規定的各項涉外事務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管理權屬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由當地人組成。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澳門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擔任主要職務的官員(相當於原“政務司”級官員、檢察長和警察部門主要負責人)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機關必須遵守法律,對立法機關 負 責 。三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權屬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由當地人組成,多數成員通過選舉 產 生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澳門原有的法律、法令、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除與《基本法》相抵觸或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 留 。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立 法 機 關 可 根 據《基本法 》的規 定並依 照法定 程序制 定法律,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 制定的法 律凡符合 《基本法 》和法定程 序者,均 屬有效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體系由《基本法》,以及上述澳門原有法律和澳門特別行政 區制定的 法律構成 。二一四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審判權屬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終審權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行使。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只服從法律。法官履行職責時 享有 適當的 豁免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的法官,根據當地法官、律師和社會名流組成的獨立的委員會的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法官的選用以其專業資格為標準,符合標準的外籍法官也可以應聘。法官只有在無力履行其職責或行為與其所任職務不相稱的情況下,才能由行政長官根據終審法院院長任命的不少於三名當地法官組成的審議庭的建議,予以免職。終審法院法官的免職由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成員組成的審議委員會的建議決定。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和免職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 案 。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機關獨立行使法律賦予的檢察職能,不受任何干涉 。原在澳門實行的司法輔助人員的任免制 度予 以保 留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可參照原在澳門實行的辦法,作出有關當地和外來的律師在澳門 特別行政區 執業的規定 。中央人民政府將協助或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同外國就司法互助關係作出適 當安 排 。
  • 五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澳門原有法律所規定的澳門居民和其他人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包括人身、言論、出版 、集會、遊行、結社(如組織和參加民間團體 ) 、 組 織和 參 加 工 會、 旅 行 和 遷徙、選擇職業和工作、罷工、宗教和信仰、教育和學術研究的自由;住宅和通信不受侵犯及 訴諸法律和 法院的權利 ;私有財產所有權、企業所有權及轉讓和繼承權、依法徵用財產時得到適當和不無故遲延支付的補償的權利;婚姻自由及成立家庭 和自願生 育的權利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其他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國籍、血統、性別、種族、語言、宗教、政治或思想信仰、文化程度、經濟狀況或社會條件而受 到 歧 視 。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保護在澳門的葡萄牙後裔居民的利益,並尊重他們的習慣 和 文化 傳 統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宗教組織和教徒在其 宗 旨 和 法 律 規定 的 範 圍 內 照 常 活動,並可同澳門以外的宗教組織和敎徒保持 關 係 。 屬 於 宗教 組 織 的 學 校 、 醫院、慈善機構等均可繼續照常開辦。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宗教組織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宗教組織的關係應以互不隸屬、互不干涉和互相尊重的原則為基礎 。六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原在澳門任職 的 中 國 籍和 葡 籍 及 其他 外 籍 公 務( 包 括 警 務 ) 人 員 均 可 留 用 , 繼 續 工作,其薪金、津貼、福利待遇不低於原來的標準。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退休的上述公務人員,不論其所屬國籍或居住地點,有權按現行規定得到不低於原來標準的 退休金和 贍養費 。澳門特別行政區可任用原澳門公務人員中的或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葡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擔任公職(某些主要官職除外)。澳門特別行政區還可聘請葡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擔任顧問和專業技術職務。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擔任公職的葡籍和其他外籍人士,只能以個人身份受聘,並對澳門特別行政 區 負 責 。公務人員應根據本人資格、經驗和才能予以任命和提昇。澳門原有關於公務人員的錄用、紀律、提昇和正常晉級的制度 基本 不變 。七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自 行 制 定 有 關 文化、 敎 育 和 科 技 政策 , 諸 如 教 學 語 言(包括葡語)的政策和學術資格與承 認學位級別的制度。各類學校均可繼續開辦,保留其自主性,並可繼續從澳門以外招聘敎職員和選用教材。學生享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求學的自由。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保 護在澳門的文物 。八在外交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原則下,澳門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澳門”的名義,在經濟、貿易、金融、航運、通訊、旅遊、文化、科技、體育等適當領域單獨同世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 際 性 或 地區 性 組 織 保持 和 發 展 關係,並簽訂和履行協定。對以國家為單位參加的,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的、適當領域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代表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團的成員或以中央人民政府和上述有關國際組織或國際會議允許的身份參加,並以“中國澳門”的名義發表意見。對不以國家為單位參加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澳門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澳門 ”的名義參加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代表,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團的成員,參加由中央人民政府進行的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直接有 關的外交談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的國際協定,中央人民政府可根據情況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需要,在徵詢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決定是否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參加,但已適 用 於澳 門 的國 際 協定 仍 可繼 續 適用。中央人民政府根據情況和需要授權或協助澳門特別行政區作出適當安排,使其他與其有關的國際協定適用於澳門特別 行 政 區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參加而澳門目前也以某種形式參加的國際組織,中央人民政府將根據情況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需要採取措施,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得以適當形式繼續保持在這些組織中的地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參加而澳門目前以某種形式參加的國際組織,中央人民政府將根據情況和需要使澳門特別行 政 區 以 適當 形 式 繼 續參 加 這 些 組織 。外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領事機構或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須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在澳門設立的領事機構和其他官方機構,可予保留。尚未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 在 澳門 的 領 事機 構 和 其他 官 方 機構,可根據情況予以保留或改為半官方機構。尚未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承認的國家,只能設立非政府性的機構 。葡萄牙共和國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 總 領事 館 。九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居留權並有資格領取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者為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前或成立後在澳門出生或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及其在澳門以外出生的中國籍子 女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前或成立後在澳門出生或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均以澳門為永久居住地的葡萄牙 人 ;
  •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前或成立後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以澳門為永久居住地的其他人,及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前或後在澳門出生的未滿十八周 歲的 子女 。中央人民政府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依照法律給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給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其他合法居留者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旅行證 件 。上述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和旅行證件,前往各國和各地區有效,並載明持有人有返回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權利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出入澳門特別行政區,可使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主管部門,或其他國家主管部門簽發的旅行證件。凡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者,其旅行證件可載明此項事實,以證明其在澳門特 別行政區 有居留權 。對中國其他地區的居民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將採取適當辦法加以管理。澳門特別行政區可對其他國家和地區的人入境、逗留和離境實行出入境管制 。有效旅行證件持有人,除非受到法律制止,可自由離開澳門特別行政區,無需 特 別批 准 。中央人民政府將協助或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同有關國家和地區談判和簽訂 互免 簽證 協議 。十澳門特別行政區自行制定經濟貿易政策,作為自由港和單獨關税地區,同各國 、 各 地 區 保 持和 發 展 經 濟 貿 易 關係,繼續參加關税和貿易總協定、國際紡織品貿易協議等有關國際組織和國際貿易協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取得的出口配額 、 關 税 優惠 和 達 成 的其 他 類 似 安排,全由澳門特別行政區享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權根據當時的產地規則,對在當地製造的產品 簽發產地來源證 。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依 法 保 護 外 來 投資 。澳門特別行政區可根據需要在外國設立官方或半官方的經濟和貿易機構,並報中央 人民政 府備案 。十一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原在澳門實行的貨幣金融制度基本不變。澳門特別行政區自行制定貨幣金融政策,並保障各種金融機構的經營自由以及資金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流動和進出的自由。澳門特別行政區不實行外匯管制政策。澳門元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貨幣,繼續流通和自由兑換。澳門貨幣發行權屬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可授權指定銀行行使或繼續行使發行澳門貨幣的代理職能。凡所帶標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地位不符的澳門貨幣,將逐步更換和退 出 流 通 。十二澳門特別行政區自行制定預算和税收政策。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預決算須報中央人民政府備案。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收入全部用於自身需要,不上繳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向澳門特別行政 區 徵 税 。十三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防務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十四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承認和保護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前已批出或決定的年期超越1 999年 12月1 9日的合 法土地 契約和與土地契約有關的一切權利。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新批或續批土地,將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土地法律及政 策 處 理 。附件二關於過渡時期的安排為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的有效實施,並為澳門政權的交接創造妥善的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同意在《聯合聲明》生效之日起 至199 9年12 月19日 止的過 渡時期內繼續進行友好合作。為此目的,根據《聯合聲明》第三、第四和第五款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同意成立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和中 葡土 地小 組 。一、關於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一)聯合聯絡 小組為兩國政府 間進行聯絡、磋商及交換情況的機構。聯合聯絡小組不干預澳門的行政管理,也不對 之起 監督 作用 。(二)聯合聯絡小組的職責為:1. 就《聯合聲明》及其附件的實施進行 磋 商 ;2. 就與 19 9 9年 澳門 政 權交 接的 有 關事宜交 換情 況並 進行 磋商 ;3. 就兩國政府為使澳門特別行政區保持和發展對外經濟、文化等關係所需要採 取的 行動 進行 磋商 ;4. 就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交換情況並進行磋商。聯合聯絡小組未能取得一致意見的問題,提交兩國政府通過 協 商 解 決 。(三)雙方各指 派一名大使級的 組長和另外四名小組成員。每方還可指派必要的專家和工作人員,人數通過協商確 定 。(四)聯合聯絡小組在《聯合聲明》生效時成立,並於成立後三個月內開始工作,工作的第一年輪流在北京、里斯本和澳門開會,此後以澳門為常駐地。聯合 聯絡 小組 將工 作 到2 00 0年 1月 1 日為 止 。(五) 聯合 聯絡 小組成 員及 專家 、工作人員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或與其身
  • 份相符 的特權 與豁免 。(六)聯合聯絡小組的工作和組 織程序由雙方按本附件的規定商定。除另有協 議 外 , 聯 合 聯絡 小 組 的 工 作 須 保密 。二、關於中葡土地小組(一)兩國政府同意自《聯合聲明》生效之日起,按以下規定處理澳門土地契約及有關事項:1. 原由 澳門 葡萄 牙政 府批 出的 19 9 9年1 2月 19 日以 前滿 期的 土地 契 約(臨時批地和特 殊批地除外)可 按現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續期並收取批約 費 用 , 但 續 期 年 限 不 得 超 過2 0 4 9 年 1 2 月 1 9 日 。2. 從《聯合聲明》生效之日起至1999年1 2月 19 日止 ,澳 門葡 萄牙 政 府可按現行有關法律規定批出年期不超過204 9年12 月19日 的新的土 地契約, 並收 取批約 費用 。3. 根據本附件第二節第(一)款第2項新批出的土地(包括填海地和未開發土地),每年限於二十公頃。土地小組得根據澳門葡萄牙政府的建議,對上述限額的改變進行審核並作 出 決 定 。4. 從《聯合聲明》生效之日起至1999年1 2月 19 日止 ,澳 門葡 萄牙 政 府從新批和續批土地契約中所得的各項收入,在扣除開發土地平均成本後,由澳門葡萄牙政府和日後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平分。屬於澳門葡萄牙政府所得的全部土地收入,包括上述扣除的款項,用於澳門土地開發和公共工程。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土地收入,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儲備基金,存入在澳門註冊的銀行。必要時,澳門葡萄牙政府在徵得中方同意後,也可將該項基金用於澳門過渡時期的土地開 發和公 共工程 。(二)中葡土地小組是代表兩國政府處 理 澳 門 土 地 契約 及 有 關 事 項 的 機構 。(三)土地小組的職責為:1. 就本附件第二節的實施進行磋商 ;2 . 按本 附 件 第 二 節第 ( 一 ) 款 的 規定,監察批出土地的數量和期限,以及批出土地所得收入的分配和使用 情 況 ;3. 審核澳門葡萄牙政府提出的使用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土地收入的建 議 , 並 提 出意 見 , 供 中 方 決定。土地小組未能取得一致意見的問題 , 提 交兩 國 政 府通 過 協 商 解決 。(四)雙方各指派三名土地小組成員。每方還可指派必要的專家和工作人員,人 數通 過協商 確定 。(五)土地小組在《聯合聲明》生效時成立,並以澳門為常駐地。土地小組將工 作 到 1 9 9 9 年 1 2 月 1 9 日 為 止 。(六)土地小組的成員及專家、 工作人員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或與其身份相符 的特 權與 豁免 。(七)土地小組的工作和組織程序由雙方按本附件的規定商定 。備忘錄(葡方)聯繫到今天簽署的葡萄牙共和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葡萄牙共和國政府聲明:凡按 照葡 萄牙 立法 , 在1 99 9年 1 2月19日因具有葡萄牙公民資格而持有葡萄牙護照的澳門居民,該日後可繼續使用之。自1 999年1 2月20日 起,任何 人不得由於同澳門的關係而取得葡萄牙公民 資 格 。備忘錄(中方)聯繫到今天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 合 聲明 , 中 華人 民 共 和國 政 府 聲明 :澳門居民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者,不論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 或 身 份 證 件 ,均 具 有 中 國 公 民 資格。 考 慮 到 澳 門 的 歷 史 背 景 和 現 實 情況,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門允許原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的澳門中國公民,繼續使用該證件去其他國家和地區旅行。上述中國公民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享受葡萄牙的領事保護 。
  • 2.13《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1993.3.31)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號《中華人 民共和 國澳門特 別行政 區基本法》,包括附件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附件二:《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立 法 會 的 產 生 辦法》,附件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圖案,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93年3月31日通過,現予公佈,自19 9 9 年1 2 月 2 0日 起 實 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 民1 9 9 3 年 3 月 3 1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一九九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序言澳門,包括澳門半島、氹仔島和路環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十六世紀中葉以後被葡萄牙逐步佔領。一九八七 年 四 月 十三 日 , 中 葡兩 國 政 府 簽署了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從而實現了長期以來中國人民收回澳門的共同願望 。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有利於澳門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考慮到 澳 門 的 歷史 和 現 實 情況 , 國 家 決定,在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並按照“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不在澳門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國家對澳門的基本方針政策,已由中國政府在中葡聯合聲明 中予以 闡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特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以保障國家對澳門的基本方針 政策的 實施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 分離 的部 分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 度 自 治 , 享 有行 政 管 理 權 、 立 法權、獨立的司 法權和終審權 。第三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照本法 有關 規定 組成 。第四條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其他 人的權利和自由 。第五條澳門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 式,五十 年不變 。第六條澳門特別行政區以法律保護私有財產 權 。第七條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除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前已依法確認的私有土地外,屬於國家所有,由澳 門 特別 行 政區 政 府負 責 管理 、 使用、開發、出租或批給個人、法人使用或開發,其收入全部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政 府 支 配 。第八條澳門原有的法律、法令、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除同本法相抵觸或經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修改者外,予以 保 留 。第九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葡文, 葡文也是 正式語文 。第十條澳門特別行政區除懸掛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國徽外,還可懸掛和使用澳門 特別行 政區區旗 和區徽 。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區 旗 是 繪 有 五星、 蓮 花 、 大橋 、 海 水 圖案 的 綠 色 旗幟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區徽,中間是五星、蓮花、大橋、海水,周圍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葡文“ 澳 門 ” 。第十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會、經濟制度,有關保障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關政策,均以本法 的規定 為依據 。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任 何 法 律 、 法令、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均不得同本 法相 抵觸 。第二章 中央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第十二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 個 享 有 高 度 自治 權 的 地 方 行 政 區域,直 轄於中 央人民 政府 。第十三條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外 交 部在 澳 門 設立 機 構 處理 外 交 事務。中央人民政府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自 行處理有關 的對外事務 。
  • 第十四條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澳門特別行政 區 的 防 務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澳門特別行 政區 的社會 治安 。第十五條中央人民政府依照本法有關規定任免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政府主要官員 和 檢 察 長 。第十六條澳門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自行處理澳門特別行政區 的 行政 事 務 。第十七條澳門特別行政區享有立法權。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備案不影 響該 法律的 生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後,如認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關於中央管理的事務及中央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可將有關法律發回,但不作修改。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該法律的失效,除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另有規定外, 無 溯 及 力 。第十八條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為本法以及本法第八條規定的澳門原有法律和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立 法 機 關 制 定 的 法律 。全國 性 法 律 除 列 於 本 法 附 件 三 者外,不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凡列於本法附件三的法律,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在當地 公佈 或立法 實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可對列於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列入附件三的法律應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依照本法規定不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自 治範 圍的 法律 。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佈戰爭狀態或因澳門特別行政區內發生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時,中央人民政府可發佈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澳門特別 行政 區實 施 。第十九條澳門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 終 審 權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除繼續保持澳門原有法律制度和原則對法院審判權所作的限制外,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的案件 均有 審判 權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中遇有涉及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的事實問題,應取得行政長官就該等問題發出的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對法院有約束力。行政長官在發出證明文件前,須取得中央人民政府的證明書 。第二十條澳門特別行政區可享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中央人民政府 授予的其他權力 。第二十一條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參 與國家 事務的 管理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確定的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澳門選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加最高國家權 力機關的工作 。第二十二條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自 行管理的事務 。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如需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須徵得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同意並經中央人民 政 府 批 准 。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的一切機構及其人 員 均 須 遵守 澳 門 特 別行 政 區 的 法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其中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的人數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 意見 後確 定 。澳門特別行政區可在北京設立辦事機 構 。第二十三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 團體建 立聯繫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二十四條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簡稱澳門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為:(一)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澳門出生的中國公民及其在澳門以外所生的 中國籍子女 ;(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 前或以後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及在其成為永久性居民後在澳門以外所生的 中國籍子女 ;(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 前或以後在澳門出生並以澳門為永久居住地的 葡 萄 牙 人 ;(四)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 前或以後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以澳門為永久居 住地的葡萄牙人 ;(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
  • 以澳門為永久居住地的其他人 ;(六)第(五)項所列永久性居民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澳門出生的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 。以上居民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享有居留權並有資格領取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 民 身份 證 。澳門特別行政區非永久性居民為:有資格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領取澳門居民身份證,但沒有居留權的人。第二十五條澳門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國籍、血統、種族、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思想信仰、文化程度、經濟狀況或社 會條件而 受到歧視 。第二十六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 權和 被選 舉權 。第二十七條澳門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 , 結 社 、集 會 、 游 行、 示 威 的 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 。第二十八條澳門居民的人身 自由不受侵犯 。澳門居民不受任意或非法的逮捕、拘留、監禁。對任意或非法的拘留、監禁,居民有權向法院申請頒發人身保護令。禁止非法搜查居民的身體、剝奪或者限制居 民的人 身自由 。禁止對居民施行酷刑或予以非人道的 對 待 。第二十九條澳門居民除其行為依照當時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和應受懲處外,不受刑罰處 罰 。澳門居民在被指控犯罪時,享有盡早接受法院審判的權利,在法院判罪之前均 假 定 無 罪 。第三十條澳門居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居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 告 陷 害 。澳門居民享有個人的名譽權、私人生活和家 庭生活的 隱私權 。第三十一條澳門居民的住宅和其他房屋不受侵犯。禁止任意或非法搜查、侵入居民的住宅 和其 他房 屋 。第三十二條澳門居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除因公共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有關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對通訊進行檢查外,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居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 密 。第三十三條澳門居民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內遷徙的自由,有移居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自由 。 澳 門 居民 有 旅 行 和出 入 境 的 自由,有依照法律取得各種旅行證件的權利。有效旅行證件持有人,除非受到法律制止,可自由離開澳門特別行政區,無需 特 別批 准 。第三十四條澳門居民有信仰的自由。澳門居民有宗 教 信 仰 的自 由 , 有 公開 傳 教 和 舉行、參加 宗教活動 的自由 。第三十五條澳 門 居 民 有 選 擇 職 業 和 工 作 的 自由 。第三十六條澳門居民有權訴諸法律,向法院提起訴訟,得到律師的幫助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以及獲得 司法補救 。澳門居民有權對行政部門和行政人員的行為向法 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七條澳門居民有從事教育、學術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第三十八條澳門居民的婚姻自由、成立家庭和自願生育的權利受法律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受澳門特別行政區的 保 護 。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殘疾人受澳門特別行政 區的關懷 和保護 。第三十九條澳門居民有依法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勞工的福利待遇和退休保障受法律保 護 。第四十條《 公 民 權 利 和 政 治 權 利 國 際 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澳門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予以 實施 。澳門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除依法規定外不得限制,此種限制不得與本條第 一款 規 定抵 觸 。第四十一條澳門居民享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保障 的其 他權 利和 自由 。第四十二條在澳門的葡萄牙後裔居民的利益依法受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保護,他們的習俗和文 化傳 統應受 尊重 。第四十三條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內的澳門居民以外的其他人,依法享有本章規定的澳門居民 的權利 和自由 。第四十四條澳門居民和在澳門的其他人有遵守澳門特別行 政區實行的 法律的義務 。第四章 政治體制第一節 行政長官第四十五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是澳門特別行 政 區 的 首 長 ,代 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區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本法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負 責 。第四十六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年滿四
  • 十周歲,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二十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 民 擔 任 。第四十七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由附件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規定 。第四十八條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 政 長 官 任 期 五年, 可 連任 一 次 。第四十九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任職期內不得具有外國居留權,不得從事私人贏利活動。行政長官就任時應向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院長申報財產,記錄在 案 。第五十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行使下列職 權 :(一)領導 澳門特別行 政區政府 ;(二)負責執行 本法和依照本法 適用於澳門 特別行 政區的其 他法律 ;(三)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 公佈 法 律 ;簽署立法會通過的財政預算案,將財政預算、決算報 中央人民政府備案 ;(四)決定政府政策,發佈行政 命令 ;(五)制定 行政法規並 頒佈執行 ;(六)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 任命下 列 主 要 官 員 :各 司 司 長 、 廉 政 專員、審計長、警察部門主要負責人和海關主要負責人;建議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 述 官 員 職 務 ;(七)委 任部分立 法會議員 ;(八)任 免行政 會委員 ;(九)依照法定 程序任免各級法 院院長和 法官, 任免檢 察官 ;(十)依照 法定程序提 名並報請 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檢察長,建議中央人民政府免 除檢 察長的 職務 ;(十一)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公職人員 ;(十二)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就本法規定的 有關事 務發出 的指令 ;(十三)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處理中央授權的對外事務和其他事務 ;(十四)批准向立法會提出有關財政收 入或 支出 的動 議 ;(十五)根據國家和澳門特別行 政區的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的需要,決定政府官員或其他負責政府公務的人員是否向立法會或其所屬的委員會作證和提供 證 據 ;(十六)依 法頒授澳門 特別行政 區獎章 和 榮譽 稱 號 ;(十七)依法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 刑 罰 ;(十八)處理請願、申訴事項 。第五十一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如認為立法會通過的法案不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整體利益,可在九十日內提出書面理由並將法案發回立法會重議。立法會如以不少於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再次通過原案,行政長官必須在三十日內簽署公佈 或 依 照 本法 第 五 十 二條 的 規 定 處理 。第五十二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解散立法會:(一)行政長官拒絕簽署立法會 再次通 過 的 法 案 ;(二)立法會拒 絕通過政府提出 的財政預算案或行政長官認為關係到澳門特別行政區整體利益的法案,經協商仍不能 取得 一致 意見 。行政長官在解散立法會前,須徵詢行政會的意見,解散時應向公眾説明理由 。行政長官在其一任任期內祗能解散立法 會 一 次 。第五十三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立法會未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時,可按上一財政年度的開支標準批准臨時短期撥 款 。第五十四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辭職:(一)因嚴重疾病或其他原因無力履 行 職 務 ;(二)因兩次拒絕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而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仍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所爭議的原案 , 而 行 政長 官 在 三 十日 內 拒 絕 簽署 ;(三)因立法會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或關係到澳門特別行政區整體利益的法案而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仍拒絕通過 所爭議 的原案 。第五十五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短期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各司司長按各司的排列順序臨時代理其職務。各司的排列順序由法 律規 定 。行政長官出缺時,應在一百二十日內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產生新的行政長官。行政長官出缺期間的職務代理,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辦理,並報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代理行政長官應遵守本法第四 十九條 的規定 。第五十六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是協助行政長官 決策 的機 構 。第五十七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的委員由行政長官從政府主要官員、立法會議員和社會人士中委任,其任免由行政長官決定。行政會委員的任期不超過委任他的行政長官的任期,但在新的行政長官就任前,原行政會 委員暫時留任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委員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
  • 任 。行政會委員的人數為七至十一人。行政長官認為必要時可邀請有關人士列席行 政 會會 議。第五十八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由行政長官主持 。 行政 會 的 會議 每 月 至少 舉 行 一次。行政長官在作出重要決策、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制定行政法規和解散立法會前,須徵詢行政會的意見,但人事任免、紀律制裁和緊急情況下採取的措施除 外 。行政長官如不採納行政會多數委員的意見,應將具體理由記錄在案。第五十九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廉政公署,獨立工作。廉政專員對行政長官負責 。第六十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審計署,獨立工作。審計長對 行政長官負責 。第二節 行政機關第六十一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是澳門特別行政區 的行 政機 關 。第六十二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是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設司 、局、 廳、處 。第六十三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主要官員由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十五年的澳門特別行 政 區 永 久性 居 民 中 的中 國 公 民 擔任 。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就任時應向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院長申報財產, 記 錄在 案 。第六十四條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政 府 行 使 下 列 職權 :(一)制定 並執行政策 ;(二)管理各 項行政事務 ;(三)辦理本法規定的中央人民政府授 權的 對 外事 務 ;( 四 ) 編 制 並 提 出 財 政 預 算 、 決算 ;(五)提出法案、議案,草擬行政法 規 ;(六)委派官員列席立法會會議聽取意見或 代表政 府發言 。第六十五條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必 須 遵 守 法律,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負責:執行立法會通過並已生效的法律;定期向立法會作施政報告;答覆立法會議員的質 詢 。第六十六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可根據需要設 立諮 詢組 織 。第三節 立法機關第六十七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是澳門特別行政 區的 立法 機關 。第六十八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永 久性居民擔任 。立法會多數議 員由選舉產生 。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由附件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規定。立法會議員就任時應依法申報經濟狀 況 。第六十九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除第一屆另有規定外 ,每屆任 期四年 。第七十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如經行政長官依照本法規定解散,須於九十日內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條 的規定重新產生 。第七十一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依照本法規定和法定程序 制定、修改、 暫停實施和 廢除法律 ;(二)審核、通過政府提出的財 政預算案;審議政府提出的預算執行情況報 告 ;(三)根據政府提案決定税收, 批准由 政府 承擔 的債 務 ;(四)聽取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 並進 行 辯 論 ;(五)就公 共利益問題 進行辯論 ;(六)接受澳門居民申訴並作出 處理 ;(七)如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 一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 行 為 而 不 辭 職, 經 立 法 會 通 過 決議,可委托終審法院院長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調查委員會如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 報請中 央人民政 府決定 ;(八)在行使上 述各項職權時, 如有需要,可傳召和要求有關人士作證和提 供 證 據 。第七十二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設主席、副主席各一人。主席、副主席由立法會議員 互 選 產 生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副主席由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十五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 任 。第七十三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缺席時由副 主席 代理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或副主席出缺 時, 另行 選舉 。第七十四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 持會 議 ;(二)決定議程,應行政長官的要求將政府提出的議 案優先列入議程 ;(三) 決定開 會日期 ;( 四 ) 在 休 會 期 間 可 召 開 特 別 會
  • 議 ;(五)召開緊急會議或應行政長 官的要求 召開 緊急 會議 ;(六)立法會議 事規則所規定的 其他 職 權 。第七十五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依照本法規定和法定程序提出議案。凡不涉及公共 收 支 、 政 治 體 制 或 政 府 運 作 的 議案,可由立法會議員個別或聯名提出 。凡涉及政府政策的議案,在提出前必須得到行政 長官的書 面同意 。第七十六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有權依照法定程序 對政府的工 作提出質詢 。第七十七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舉行會議的法定 人 數 為 不 少 於全 體 議 員 的 二 分 之一。 除 本 法 另 有 規定 外 , 立 法 會 的 法案、議案由 全體議員過 半數通過 。立法 會 議 事 規 則 由 立 法 會 自 行 制定,但 不得與 本法相 抵觸 。第七十八條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立 法 會 通 過 的 法案,須經行政長官簽署、公佈,方能生效 。第七十九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會 議 上 的 發 言 和 表 決 , 不 受 法 律 追究 。第八十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非經立法會 許 可 不 受 逮 捕, 但 現 行 犯 不 在 此限 。第八十一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經立法會決定,即喪失其立法會議員的資格:(一)因嚴重疾 病或其他原因無 力履 行 職 務 ;(二)擔任法律規定不得兼任的 職務 ;(三)未得到立法會主席同意, 連續五次或間斷十五次缺席會議而無合理解 釋 ;(四)違反立 法會議員誓言 ;(五)在澳門特 別行政區區內或 區外犯有刑事罪行,被判處監禁三十日以上 。第四節 司法機關第八十二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行使審判權。第八十三條澳門 特 別 行政 區 法 院獨 立 進 行 審判,只服從 法律,不受 任何干涉 。第八十四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初級法院、中級法 院和 終審 法院 。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權屬於澳門特別行 政區 終審 法院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的組織、職權和運 作由 法律 規定 。第八十五條澳門特別行政區初級法院可根據需要設立若干專門法庭。原刑事起訴法庭的制度 繼續 保留 。第八十六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行政法院。行政法院是管轄行政訴訟和税務訴訟的法院。不服行政法院裁決者,可向中級法院 上 訴 。第八十七條澳門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的法官,根據當地法官、律師和知名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的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法官的選用以其專業資格為標準,符合標準的外 籍法官也 可聘用 。法官只有在無力履行其職責或行為與其所任職務不相稱的情況下,行政長官才可根據終審法院院長任命的不少於三名當地法官組成的審議庭的建議,予以 免 職 。終審法院法官的免職由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組成的審議委員 會的建 議決定 。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和免職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八十八條澳門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的院長由行政長官 從法官 中選任 。終審法院院長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 中國公民擔任 。終審法院院長的任命和免職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八十九條澳門 特 別 行政 區 法 官依 法 進 行 審判,不聽從任何命令或指示,但本法第十 九 條 第 三 款 規 定 的 情 況 除 外 。法官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 究 。法官在任職期間,不得兼任其他公職或任何私人職務,也不得在政治性團體中擔 任任何 職務 。第九十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獨立行使法律賦予的檢察職能,不受任何干涉 。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長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由行 政長 官 提名 ,報 中 央人 民政 府 任命 。檢察官經檢察長提名,由行政長官任 命 。檢察院的組織、職權和運作由法律規 定 。第九十一條原在澳門實行的司法輔助人員的任免制 度予 以保 留 。第九十二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可參照原在澳門實行的辦法,作出有關當地和外來的律師在澳門特別行 政區執業的規定 。第九十三條澳門特別行政區可與全國其他地區的司法機關通過協商依法進行司法方面的聯繫和相互提供協助 。
  • 第九十四條在中央人民政府協助和授權下,澳門特別行政區可與外國就司法互助關係作出 適 當安 排 。第五節 市政機構第九十五條澳門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市政機構。市政機構受政府委托為居民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方面的服務,並就有關上述事務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 諮詢意見 。第九十六條市政 機 構 的職 權 和 組成 由 法 律 規定 。第六節 公務人員第九十七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務人員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本法第九十八條和九十九條規定的公務人員,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聘用的某些專業技術人員和初 級公務人 員除外 。第九十八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時,原在澳門任職的公務人員,包括警務人員和司法輔助人員,均可留用,繼續工作,其薪金、 津 貼、 福 利 待遇 不 低 於原 來 的 標準,原來享 有的年資 予以保留 。依照澳門原有法律享有退休金和贍養費待遇的留用公務人員,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退休的,不論其所屬國籍或居住地點,澳門特別行政區向他們或其家屬支付不低於原來標準的應得的退休金 和 贍養 費 。第九十九條澳門特別行政區可任用原澳門公務人員中的或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葡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擔任各級 公 務 人 員 , 但本 法 另 有 規 定 者 除外 。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還可聘請葡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擔任顧問和專業技術 職 務 。上述人員只能以個人身份受聘,並對澳門特 別行政 區負責 。第一百條公務人員應根據其本人的資格、經驗和才能予以任用和提昇。澳門原有關於公務人員的錄用、紀律、提昇和正常晉級制度基本不變,但得根據澳門社會的發展加 以改進 。第七節宣誓效忠第一百零一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法官和檢察官,必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盡忠職守,廉潔奉公,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並 依法 宣誓 。第一百零二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立法會主席、終審法院院長、檢察長在就職時,除按本法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宣誓外,還必須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 和 國 。第五章 經濟第一百零三條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保護私人和法人財產的取得、使用、處置和繼承的權利,以及依法徵用私人和法人財產時被徵用財產的所有人 得到補償的權利 。徵用財產的補償應相當於該財產當時的實際價值,可自由兑換,不得無故遲 延 支 付 。企業所有權和外來投資均受法律保護 。第一百零四條澳門特別行政區保持財政獨立。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收入全部由澳門特別行政 區 自 行 支配 , 不 上 繳中 央 人 民 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不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徵 税 。第一百零五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 為 原 則 ,力 求 收 支 平衡 , 避 免 赤字, 並 與 本 地 生 產總 值 的 增 長 率 相 適應 。第一百零六條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獨立的税收制度 。澳門特別行政區參照原在澳門實行的低 税 政 策 ,自 行 立 法 規定 税 種 、 税率、税收寬免和其他税務事項。專營税制由 法律 另作 規定 。第一百零七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貨幣金融制度由法 律 規 定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制定貨幣金融政策,保障金融市場和各種金融機構的 經 營 自 由 , 並 依 法 進 行 管 理 和 監督 。第一百零八條澳門元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貨幣, 繼 續流 通 。澳門貨幣發行權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澳門貨幣的發行須有百分之百的準備金。澳門貨幣的發行制度和準備金制度 ,由 法律 規定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可授權指定銀行行使或繼續行使發行澳門貨幣的代理職 能 。第一百零九條澳門特別行政區不實行外匯管制政策。澳 門元 自由 兑換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外匯儲備由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依法管 理和支配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保障資金的流動和 進 出自 由 。第一百一十條澳門特別行政區保持自由港地位,除法律另有規定 外,不徵收關税 。
  • 第一百一十一條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實 行 自 由 貿 易 政策,保障貨物、無形財產和資本的流動自 由 。第一百一十二條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為 單 獨 的 關 税 地區 。澳門特別 行政區 可以“中 國澳門 ”的名義參加《關税和貿易總協定》、關於國際紡織品貿易安排等有關國際組織和國際貿易協定,包括優惠貿易安排 。澳門特別行政區取得的和以前取得仍繼續有效的出口配額、關税優惠和其他類 似 安 排 , 全 由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享有 。第一百一十三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據當時的產地規則,可對 產品簽 發產地 來源證 。第一百一十四條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保護工商企業的自由經營,自行制定工商業的發展政策 。澳門特別行政區改善經濟環境和提供法律保障,以促進工商業的發展,鼓勵投資和技術進步,並開發新產業和新市 場 。第一百一十五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據經濟發展的情況, 自 行 制 定 勞 工政 策 , 完 善 勞 工 法律 。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由政府、僱主團體、僱員團體的代表組成的諮詢性的協 調 組 織 。第一百一十六條澳門特別行政區保持和完善原在澳門實行的航運經營和管理體制,自行制定航 運 政 策 。澳門特別行政區經中央人民政府授權可進行船舶登記,並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以“中國澳門”的名義頒發有 關 證 件 。除外國軍用船隻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須經中央人民政府特別許可外,其他船舶可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進出其 港 口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私營的航運及與航運 有 關 的 企 業 和碼 頭 可 繼 續 自 由 經營 。第一百一十七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中央人民政府具體授權可自行制定民用航空的各項管 理 制 度 。第一百一十八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據本地整體利益自行制定旅游娛樂業的政策。第一百一十九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實行環境保 護 。第一百二十條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承認和保護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前已批出或決定的年期超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的合法土地 契 約 和 與土 地 契 約 有關 的 一 切 權利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新批或續批土地,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土地法律 及政 策處 理 。第六章 文化和社會事務第一百二十一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制定教育政策 , 包 括 教育 體 制 和 管理 、 敎 學 語言、經費分配、考試制度、承認學歷和學位等政策,推 動教育的發展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推行義務敎 育 。社會團體和私人可依法舉辦各種教育 事 業 。第一百二十二條澳門原有各類學校均可繼續開辦。澳門特別行政區各類學校均有辦學的自主性,依法享有敎學自由和學術自由。各類學校可以繼續從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招聘敎職員和選用敎材。學生享有選擇院校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求學 的 自 由 。第一百二十三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制定促進醫療衛生服務和發展中西醫藥的政策。社會團體和私人可依法提供各種醫療衛生 服 務 。第一百二十四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制定科學技術政策,依法保護科學技術的研究成果、專 利和發 明創造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確定適用於澳門的各類科學技術標準和規格 。第一百二十五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制定文化政策,包括文學藝術、廣播、電影、電視 等 政 策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保護作者的文學藝術及其他的創作成果和合法權益 。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政 府 依 法 保 護 名勝、古蹟和其他歷史文物,並保護文物所有 者的 合法 權益 。第一百二十六條澳門 特 別 行政 區 政 府自 行 制 定 新聞、 出版 政策 。第一百二十七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制定體育政策。民間體育團體可依法繼續存在和發 展 。第一百二十八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據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則,不干預宗教組織的內部事務,不干預宗教組織和敎徒同澳門以外地區 的 宗 敎 組 織 和敎 徒 保 持 及 發 展 關係,不限制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沒有抵觸 的宗 敎活 動 。宗教組織可依法開辦宗教院校和其他學校、醫院和福利機構以及提供其他社會服務。宗教組織開辦的學校可以繼續提供宗敎敎育,包括開設宗敎課程。宗教組織依法享有財產的取得、使
  • 用、處置、繼承以及接受捐獻的權利。宗教組織在財產方面的原有權益依法受到 保 護 。第一百二十九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確定專業制度,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制定有關評審 和 頒 授 各 種 專業 和 執 業 資 格 的 辦法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已經取得專業資格和執業資格者,根據澳門特別行 政 區 的 有 關 規定 可 保 留 原 有 的 資格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據有關規定承認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已被承認的專業和專業團體,並可根據社會發展需要,經諮詢有關方面的意見,承認新的專 業和 專業 團體 。第一百三十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原有社會福利制度的基礎上,根據經濟條件和社會需要自行制定有關社會福利的發展和改進 的 政 策 。第一百三十一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服務團體,在不抵觸法律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決定其 服 務 方 式 。第一百三十二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據需要和可能逐步改善原在澳門實行的對教育、科學、技術、文化、體育、康樂、醫療衛生、社會福利、社會工作等方面的民間組織 的資 助政 策 。第一百三十三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教育、科學、技術、文化、新聞、出版、體育、康樂、專業、醫療衛生、勞工、婦女、青年 、歸僑、社會福利、社會工作等方面的民間團體和宗敎組織同全國其他地區相應的團體和組織的關係,以互不隸屬、互不干涉、互相尊 重的原則為基礎 。第一百三十四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教育、科學、技術、文化、新聞、出版、體育、康樂、專業、醫療衛生、勞工、婦女、青年、歸僑、社會福利、社會工作等方面的民間團體和宗教組織可同世界各國、各地區及國際的有關團體和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各該團體和組織可根據需要冠用“中國澳門”的名 義,參與有關活動 。第七章對外事務第一百三十五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代表,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團的成員,參加由中央人民政府進行的同澳門特別行政區直 接有關的 外交談判 。第一百三十六條澳門特別行政區可在經濟、貿易、金融 、 航 運 、通 訊 、 旅 游、 文 化 、 科技、體育等適當領域以“中國澳門”的名義,單獨地同世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簽訂和履行有 關 協 議 。第一百三十七條對以國家為單位參加的、同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的、適當領域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可派遣代表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的成員或以中央人民政府和上述有關國際組織或 國 際 會 議 允 許的 身 份 參 加 , 並 以“中國澳門 ”的名義 發表意見 。澳門特別行 政區可以“ 中國澳門 ”的名義參加不以國家為單位參加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已參加而澳門也以某種形式參加的國際組織,中央人民政府將根據情況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需要採取措施,使澳門特別行政區以適當形式繼續保持在這些組織中的 地 位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參加而澳門已以某種形式參加的國際組織,中央人民政府將根據情況和需要使澳門特別行政區以適當形式繼 續參加這些組織 。第一百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的國際協議,中央人民政府可根據情況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需要,在徵詢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決定是否適用於澳門特別行 政 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參加但已適用於澳門的國際協議仍可繼續適用。中央人民政府根據情況和需要授權或協助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作出適當安排,使其他與其有關的國際協議適用於澳門特別行 政 區 。第一百三十九條中央人民政府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依照法律給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給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其他合法居留者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其他旅行證件。上述護照和旅行證件,前往各國和各地區有效,並載明持有人有返回澳門特 別行 政區的 權利 。對世界各國或各地區的人入境、逗留和離境,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可實行出入 境管 制 。第一百四十條中央人民政府協助或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同有關國家和地區談判和簽訂互 免 簽證 協 議 。第一百四十一條澳門特別行政區可根據需要在外國設立官方或半官方的經濟和貿易機構,報中 央人 民政 府備 案 。第一百四十二條外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領事機構或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須經中央人民 政 府 批 准 。已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在澳門設立的領事機構和其他官 方機 構, 可予 保留 。尚未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在澳門設立的領事機構和
  • 其他官方機構,可根據情況予以保留或改為 半官 方機 構 。尚未 為 中 華 人 民共 和 國 承 認 的 國家,只能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民間機構 。第八章 本法的解釋和修改第一百四十三條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 務 委 員 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本法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 自 行 解 釋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本法的其他條款也可解釋。但如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需要對本法關於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澳 門 特 別 行政 區 關 係 的條 款 進 行 解釋,而該條款的解釋又影響到案件的判決,在對該案件作出不可上訴的終局判決前,應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有關條款作出解釋。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解釋,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引用該條款時,應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解釋為準。但在此以前作出 的判 決不受 影響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對本法進行解釋前,徵詢其所屬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基 本法委員 會的意見 。第一百四十四條本法的修改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本法的修改提案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國務院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修改議案,須經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三分之二多數、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同意後,交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團向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提出 。本法的修改議案在列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議程前,先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研 究並提出意見 。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澳門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 觸 。第九章 附則第一百四十五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時,澳門原有法律除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宣佈為同本法抵觸者外,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如以後發現有的法律與本法抵觸,可依照本法規定和法定程序修改 或 停止 生 效 。根據 澳 門 原 有 法律 取 得 效 力 的 文件、證件、契約及其所包含的權利和義務,在不抵觸本法的前提下繼續有效,受澳門特別行政 區的承認和保護 。原澳門政府所簽訂的有效期超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的契約,除中央人民政府授權的機構已公開宣佈為不符合中葡聯合聲明關於過渡時期安排的規定,須經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重新審查者外 ,繼 續有 效 。附件一澳門特別行 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一、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依照本法選出,由中央人民 政 府任 命 。二、選舉委員會委員共300人, 由下列各界人士組成:工商、金融界 100人文化、教育、 專業等界80 人勞工、社會服務、宗敎等界80 人立法會議員的代表、市政機構成員的代表、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40 人選舉委員會每 屆任期五年 。三、各個界別的劃分,以及每個界別中何種組織可以產生選舉委員會委員的名額,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據民主、開放的原則制定選舉法加以規定。各界別法定團體根據選舉法規定的分配名額和選舉辦法自行選出選舉委員會 委 員 。選舉委員會委員以個人身份投票。四、 不少 於5 0 名的 選舉 委員 會 委員可聯合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每名委員只可提 出一名 候選人 。五、選舉委員會根據提名的名單,經一人一票無記名投票選出行政長官候任人。具體選舉辦法由選舉法規定 。六、第一任行政長官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 》 產 生 。七、二零零九年及以後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 全 國 人 民代 表 大 會 常務 委 員 會 批准 。附件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一、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 的決定 》產生 。第 二 屆 立 法 會 由 2 7 人 組 成 , 其中:直接選舉的議員 10人間接選舉的議員 10人委任的議員 7 人第三 屆及 以後 各 屆立 法會 由2 9 人組成,其中:直接選舉的議員 12人間接選舉的議員 10人委任的議員 7 人二、議員的具體選舉辦法,由澳門
  • 特別行政區政府提出並經立法會通過的選舉 法加 以規 定 。三、二零零九年及以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員 會備 案 。附件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下列全國性法律,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 或立 法實 施 。一、《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五、《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八、《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九、《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十、《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後兩部法律為九屆全國人大常 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增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決定(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包括附件一:《澳門特別行政 區 行 政 長官 的 產 生 辦法 》 , 附 件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附件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和區徽圖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根據 《中華人民 共和國憲法 》按照澳門的具體情況制定的,是符合憲法的。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後實行的制度、政策和法律,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為 依 據 。《中華人 民共和 國澳門特 別行政 區基本 法》 自1 99 9年 12 月2 0日 起實 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決定(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和第六十二條第十三項的規定,決定 :一、自199 9年12月2 0日起設立 澳門特 別行 政區 。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區域包括澳門半島、氹仔島和路環島。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區域圖由國務院另行公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一、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根據體現國家主權、平穩過 渡的 原則 產生 。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負責籌備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有關事宜,根據本決定規定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的具體產生辦法。籌備委員會由內地委員和不少於百分之五十的澳門委員組成,主任委員和委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員 會 委 任 。三、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負責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推選委員會)推選委員會全部由澳門永久性居民組成,必須具有廣泛代表性,成員包括澳門地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前曾在澳門行政、立法、諮詢機構 任 職 並 有 實 際 經 驗 的 人 士 和 各 階層、界別中 具有代表 性的人士 。推選委員會由200人組成,其中 :工商 、 金 融界 6 0 人文化、 教育、 專業等 界50 人勞工、社 會服務 、宗教等 界50 人原政界人士、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40人四、推選委員會在當地通過協商或協商後提名選舉的方式,產生第一任行政長官的人選,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第一 任 行 政 長 官 的任 期 與 正 常 任 期 相同 。五、第一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 本法規定 負責籌組 。六、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由23人組成,其中直接選舉產生議員8人,間接 選舉產生 議員8人 ,行政長 官委任議員7人 。原澳門最 後一屆立法 會的組成如符合本決定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其中由選舉產生的議員如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願意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並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條件者,經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確認,即可成為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 一 屆 立 法 會議 員 。 如 有 議 員 缺
  • 額,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決定補 充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的任期至二零零 一年十月十五日 。七、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 法負責 籌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關於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建議的決定(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 定 :一、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關於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 建 議 。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時,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 法 委 員 會 。附: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關於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 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建議一、名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 。二、隸屬關係: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下設的工 作委員會 。三、任務:就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百四十四條實施中的問題進行研究,並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提 供意 見 。四、組成:成員十人,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內地和澳門人士各五人組成,其中包括法律界人士,任期五年。澳門委員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立法會主席和終審法院院長聯合提名,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 。2.14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1999號法律——回歸法(1999.12.20)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一)項,制定本法律。第一條澳門特別行政區一、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 中央人民政府 。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首長及代表為澳門特 別行政區 行政長官 。第二條確認澳門 特 別 行 政 區行 政 長 官 、 行 政會、政府、立法會、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及檢察長,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前,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的規範性文件,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其他可適用的法規作出的全部行為,確認其有效及 產 生效 力 。第三條原有法規一、澳門原有的法律、法令、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除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觝觸者外,採用為澳門特別行 政區法規 。二、列於本法附件一的澳門原有法規觝觸《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不採用為澳門特 別行政區法規 。三、列於本法附件二的澳門原有法規觝觸《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不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規,但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制定新的法規前,可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原則和參照原有做法處 理有關事務 。四、列於本法附件三的澳門原有法規中觝觸《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部份條款,不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規 。五、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規的
  • 澳門原有法規,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起 ,在 適 用 時, 應 作 出必 要 的 變更、適應、限制或例外,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後澳門的地位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 規 定 。第四條原有法規中的名稱或詞句的解釋一、除符合第三條規定的原則外,澳門原有法規中:(一)序言和簽 署部份不予保留 ,不作 為 澳 門 特別 行 政 區 法規 的 組 成 部份 。(二)規定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有 關的外交事務的原有法規,如與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不一致,應以全國性法律為準,並符合中央人民政府享有的國際權利和承擔的國際義務。(三)任何給予葡萄牙特權待遇 的規定不予保留,但有關澳門與葡萄牙之間互惠性規定不在此限 。(四)有關土地所有權的規定,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條的規 定 解 釋 。(五)有關葡文 的法律效力高於 中文的規定,應解釋為中文和葡文都是正式語文;有關要求必須使用葡文或同時使用葡文和中文的規定,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條的規定辦理。(六)凡體現因葡萄牙對澳門管治而引致不公平的原有有關專業、執業資格的規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其作出修改前,可作為過渡安排,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二十九條的規定 參 照適 用 。(七)有關從澳門以外聘請的葡 籍和其他外籍公務人員的身份和職務的規定,均依照《 澳門特別行 政區基本法 》第九十九 條的規 定解釋 。(八)在條款中 引用葡萄牙法律 的規定,如不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和不觝觸《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其作出修改前,可作為過渡安排,繼續參照適用。二、在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下,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規的澳門原有法規,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對其中的名稱或詞句的解釋或適用,須遵循本法附件四所規 定的替 換原則 。三、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規的澳門原有法規,如以後發現與《澳門特別行 政 區 基 本 法 》相 觝 觸 者 , 可 依 照《澳門特 別行政區 基本法》 的規定和 法定程式修 改或停 止生效 。四、原適用於澳門的葡萄牙法律,包括葡萄牙主權機構專為澳門制定的法律,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在澳門特別 行政區停 止生效 。第五條公共行政延續的一般原則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前公務員及服務人員依原有法規確定的與公共行政當局的職務聯繫,以及各公共部門、公務法人、項目組、其他公共實體或其機關、公務員或服務人員獲授予的權力及承擔的責任,得予保留,但不影響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本法或其他可適 用法規作 出變更 。第六條行政行為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前依原有法規 作 出 的 全部 行 政 行 為, 在 不 觝 觸《澳門特 別行政區 基本法》 、本法或 其他可適用法規的前提下,在該日後繼續有效及產生效力,並視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相應人員或實體作出的行政行為 。第七條權限的轉授予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前依原有法規對公共部門、公務法人、項目組及其他公共實體領導人的轉授權,視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相應官員所為,但不影響對該等轉授權的收回、變更或以法規另行 訂 定 。第八條法院一、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只服 從法律,不 受任何干涉 。二、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的組織、職權和 運作 由法律 規定 。第九條檢察院一、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獨立行使法律賦予的檢察職能,不受任何 干 涉 。二、 澳 門 特 別 行政 區 檢 察 院 的 組織、職權 和運作由 法律規定 。第十條司法程序、訴訟文件、司法制度的延續在不 觝 觸 《 澳 門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法》 、 本 法 及其 他 可 適 用法 規 的 前 提下,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前的司法程序、訴訟文件及司法制度包括本地編制的確定性委任的司法官已取得的權利予 以 延 續 。第十一條本地區的財產及其他權利和債權一、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前澳門地區所擁有的財產,包括動產及不動產及其他物權,以及股票、股額、債券或其他公司或其他法人的資本利益,以及債權或任何具經濟價值的給付,經適當程序轉移給澳門特別行政區,並由政府依法管理及處分,但不影響本法第四條第一 款(四 )項的 規定 。二、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前以任何形式對澳門地區所欠的款項,包括税項、費用、罰款、溢價金、租金、賠償、返還及其他財政或實物回報,自動成為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欠款項,而該等債權將附同有關的優先債權及擔保,無須 經任 何程 序 。三、上兩款的規定同時適用於原行政當局的部門及公共實體的財產以及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前對其所欠的
  • 款 項 。第十二條政府對被特許人及其他公益實體的權力政府對公共服務的被特許人或公益實體的權力,由行政長官指定的司長按照特許合同的條款或可適用的法律或其他法 規的 規定 行使 。第十三條原諮詢組織一、原諮詢組織維持其現行體例,並視乎情況更改對其進行監督的政府官員 。二、原諮詢組織中的官方代表及成員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確認或指派 。第十四條廉政公署一、原澳門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改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廉政公 署 。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總預算在支出部份中包括一項給予廉政公署新經濟年度的總金額;廉政公署應將預算事先呈交行 政 長官 核 准 。第十五條市政機構的改組一、原澳門市政機構改組為非政權性的臨時市政機構 :(一)原澳門市 市政議會改組為 臨時澳 門 市政 議 會 ;(二)原澳門市 市政執行委員會 改組為臨 時澳門 市政 執行委 員會 ;(三)原海島市 市政議會改組為 臨時海 島 市政 議 會 ;(四)原海島市 市政執行委員會 改組為臨時 海島市 政執行 委員會 。二、臨時市政機構經行政長官授權開展工作、並向行政長官負責;行政長官可指定其 受有關的 司長監督 。三、臨時市政機構的任期至新的市政機構依法產生時為止,但不得超過二零零一年 十二月三 十一日 。四、原市政機構的徽號、印章、旗幟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停止使用 。五、原市政機構中由選舉產生的市政議會成員和市政執委會成員,如本人願意,並向行政長官確認其留任意願,可成 為 臨 時 市政 機 構 中 相應 機 構 的 成員。如有成員缺額 ,依法進行補充 。六、由委任產生的市政議會成員和市政執委會成員由行政長官按相應人數委 任 。第十六條附件本法附件一至附件五構成本法的組成 部 份 。第十七條生效本法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開始 生 效 。一九九九年十二 月二十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曹其真一九九九年十二 月二十日簽署 。命 令 公 佈 。行政長官何厚鏵附件一澳門原有法律中的下列法律、法令及其他規範性文件觝觸《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不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一、關於訂定進入公職及晉升的語文知識水平的第5/90/M號 法律;二 、《 澳 門立法會選舉制度》——第4/91/M號法律;三、《議員章程》及其修訂(第7/93/M號法律、第10/93/M號法律、第1/95/M號法律);四、 關 於 規範 澳 門 司法 體 制 的 第17/92/M號法令、第18/92/M號 法令、第55/92/M號法令、第45/96/M號法令、第28/97/M號法令、第8/98/M號法 令和 第1 0/9 9/M號 法令 ;五、關於澄清《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之適用範圍的第5/93/M號法令;六、關於對葡萄牙總統授予澳門法院終審權及專屬審判權之聲明之相關問題作出解釋的第20/99/M號法令;七、《立法會章程》—— 第1/93/M號 立 法 會 決 議 。附件二澳門原有法律中的下列法律、法令觝觸《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不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但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制定新的法律前,可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原則和參照原有做法處理有關事務:一、關於規範澳門水域公產制度的第6/86/M號法律;二、關於確定向葡萄牙共和國招聘前來澳門執行職務人員章程的第60/92/M號法 令和第 37 /95/M號 法令 ;三、關於核准發出澳門居民身份證之新制度的第19/99/M號法令。附件三澳門原有法律中下列法律、法令的部份條款觝觸《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不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一、核准《土地法》(第6/80/M號法律)中有關出售土地以及對不動產所有權享有權利能力的葡萄牙公法人有權取得對土地佔有或使用的特別准照的條款 ;二、《選民登記》(第10/88/M號法律) 第十 八條第 五款 ;三、《市政區法律制度》(第24/88/M 號法律)中體現 市政機構具有政權 性質 的 條 款 ;
  • 四、《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第11/90/M號法律)第二條、第 十七條 和第四 十一條 ;五、第1/96/M號法律對《澳門立法會選 舉制 度》的 修改 ;六、關於訂定本地區總預算及公共會計表的編制與執行、管理及業務帳目的編制以及澳門公共行政領域財務活動的稽查規則的第41/83/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 、第二 十一條 第二款 ;七、關於將販賣及使用麻醉品視為刑事 行 為以 及 提倡 反 吸毒 措 施的 第 5 /91/M 號法令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二 條適用葡萄 牙引渡法 律的規定 ;八、關於修改建立保安部隊方面規定的第19/92/M號法令第一條;九、關於重組水警稽查隊組織架構的第2/95/M號法令第四十四條“紀念日”的 規定 ;十、關於重組治安警察廳組織架構的第3/95/M 號法令第六十九條“紀念日”的 規定 ;十一、關於重組消防隊組織架構的第4/95/M號法令第四十一條“紀念日”的 規 定 ;十二、關於核准澳門港務局組織法規的第15/95/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五款 ;十三、關於修改入境、逗留及在澳門定居的一般制度的第55/95/M號法令第 五 條 第 二 款 b 項 。附件四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澳門原有法律中的名稱或詞句在解釋或適用時一般須遵循以下替換原則:一 、 任 何 提 及 “ 葡 萄 牙 ” “ 葡國”、“葡國政府”、“共和國”、“共和國總統”、“共和國政府”、“政府部長”等相類似名稱或詞句的條款,如該條款內容涉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所規定的中央管理的事務和中央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則該等名稱或詞句應相應地解釋為中國、中央或國家其他主管機關,其他情況下應解釋為澳門特別行 政區政府 。二、任何“澳門”、“澳門地區”、“本地區”、“澳門法區”等名稱應解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任何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域的表述應依照國務院頒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域圖作出相應解釋 後 適 用 。三、任何“澳門法區法院”、“普通管轄法院”、“平政院”、“高等法院”及“檢察官公署”等名稱或詞句應相應地解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初級法 院 、 行 政法 院 、 中 級法 院 及 檢 察院 。四、任何“總督”、“澳督”名稱應解釋為澳門特別 行政區行政長官 。五、任何有關立法會、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及其人員的名稱或詞句應相應地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解釋和適用 。六、任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國家”等相類似的名稱或詞句,應解釋為包括台灣、香港和澳門在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任何單獨或同時提及大陸 、 台 灣 、香 港 和 澳 門的 名 稱 或 詞句,應相應地將其解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 個組成 部份 。七、任何“外國”、“其他國家”等相類似的名稱或詞句,應解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的任何國家或地區,或者根據該項法律或條款的內容解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任何地方”;任何“外籍 人士” 等相 類似的 名稱或 詞句 ,應解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外的任何 人 士 。八、任何“審計法院”和“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等類似的名稱或詞句,應解釋為“審計署”和“廉 政 公 署 ” 。附件五立法會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前通過並根據《回歸法》第二條規定予以確認的主要行為:一、 法案 :(一)《政府組織綱要法》;(二)《法規的公佈與格式》;(三)《就職宣誓法》;(四)《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 護 》 ;( 五 ) 《 區 旗 、 區 徽 的 使 用 及 保護 》 ;(六)《澳門特別行政區處理居民國籍申 請的 具體 規定 》 ;(七)《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及居 留 權 法 律 》 ;(八)《司法組織綱要法》;(九)《司法官通則》;(十)《澳門特別行政區審計署》。二、 決議 :《關於澳 門特別 行政區立 法會議 事規則 的 決 議 》 。三、全體會議議決 :(一)全體會議於一九九九年十 月十二日通過的第1/99號議決-選舉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主席及副主席的 方 法 ;(二)全體會議於一九九九年十 月十二日通過的第2/99號議決-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 臨時議 事規則 ;(三)全體會議於一九九九年十 二月六日通過的第3/99號議決。四、執行委員會議決:(一)執行 委員會於一 九九九年 十一月二十六日通過的第1/99號議決;(二)執行 委員會於一 九九九年 十二月十八日通過的第2/99號議決。
  • 附件三:相關官員名錄3.1 歷任香山縣駐節澳門縣丞(1731~1906) 7023.2 歷任澳門海防軍民同知(1744~1911) 7023.3 歷任澳門總督 7033.4 歷屆澳門立法會議員(1976~1999) 7073.5 歷屆諮詢會委員 7083.6 歷屆市政議會成員 7093.7 澳門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 、全國政協委員 7103.8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710起草委員會組成人員3.9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711諮詢委員會組成人員3.10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 712籌備委員會組成人員3.11 澳門特別行政區首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 7153.12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二屆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 7163.13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主要官員 7173.14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成員 7173.15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成員 7183.16 澳門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法官 7183.17 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檢察官 718
  •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3.1 歷任香山縣駐節澳門縣丞(1731~1906)1 7 3 1 年 ( 雍 正 九 年 ) 朱念高1 7 3 2 年 ( 雍 正 十 年 ) 顧嵩1 7 5 0 年 ( 乾 隆 十 五 年 ) 黃 冕1 7 5 5 年 ( 乾 隆 二 十 年 ) 馮沛霖1 7 5 6 年 ( 乾 隆 二 十 一 年 ) 胡國1 7 5 7 年 ( 乾 隆 二 十 二 年 ) 王祖英1 7 6 5 年 ( 乾 隆 三 十 年 ) 興聖讓1 7 7 4 年 ( 乾 隆 三 十 九 年 ) 徐夢麟1 7 7 7 年 ( 乾 隆 四 十 二 年 ) 夏家瑜1778年(乾隆四十三年 ) 查潛1782年(乾隆四十七年 ) 周克達1791年(乾隆五十六年 ) 賈奕 曾1 79 7 年( 嘉 慶二 年 ) 吳兆晉1809年(嘉慶十四年) 姜衷1812年(嘉慶十七年) 潘世綸1812年(嘉慶十七年) 周飛鴻1820年(嘉慶二十五年 ) 常應魁1 82 3 年( 道 光三 年 ) 葛景熊1 82 7 年( 道 光七 年 ) 沈繼祖1 8 2 8 年( 道 光 七 年 ) 馮卓立1 8 2 9 年( 道 光 九 年 ) 嚴紹 陵1830年(道光十年)葛景熊(復任)1 8 31 年 ( 道光 十 一 年 ) 朱靜涵1831年(道光十一年)沈繼祖(復任)1832年(道光十二年)葛景熊(復任)1833年(道光十三年)孔昭光(兼理)1833年(道光十三年)羅江(代理)1833年(道光十三年)楊昭道(代理)1 8 35 年 ( 道光 十 五 年 ) 金天澤1 8 37 年 ( 道光 十 七 年 ) 彭邦晦1 8 40 年 ( 道光 二 十 年 ) 湯聘三1 8 40 年 ( 道光 二 十 年 ) 楊維 善1 84 1 年 (道 光 二十 一 年 ) 張裕1 84 6 年 (道 光 二十 六 年 ) 汪政1 8 50 年 ( 道光 三 十 年 ) 張淦1 8 5 2 年( 咸 豐 二 年 ) 方鑒源1 8 5 3 年( 咸 豐 三 年 ) 王佐清1 8 5 4 年( 咸 豐 四 年 ) 葛高翀1 8 5 4 年( 咸 豐 四 年 ) 馮燮1 8 5 7 年( 咸 豐 七 年 ) 鄢鳴珂1 8 5 7 年( 咸 豐 七 年 ) 姜茂斌1 8 5 7 年( 咸 豐 七 年 ) 汪曾裕1 8 5 8 年( 咸 豐 八 年 ) 陳熾昌1 8 5 9 年( 咸 豐 十 年 ) 張德和1 8 61 年 ( 咸豐 十 一 年 ) 陶鑾1 8 61 年 ( 咸豐 十 一 年 ) 李用 中1 8 6 2 年( 同 治 元 年 ) 陸有壬1 8 6 2 年( 同 治 元 年 ) 汪鳴珂1863年(同治二年)李用中(復任)1 8 6 6 年( 同 治 五 年 ) 方奎棹1 8 6 6 年( 同 治 五 年 ) 羅瀛1 8 6 7 年( 同 治 六 年 ) 隗華棠1 8 6 9 年( 同 治 八 年 ) 劉杰1 8 7 5 年( 光 緒 一 年 ) 劉炤 乙1 8 7 6 年( 光 緒 二 年 ) 甘潤寰1 89 5 年 (光 緒 二十 一 年 ) 楊鴻猷1 90 6 年 (光 緒 三十 二 年 ) 廖鵬飛3.2 歷任澳門海防軍民同知(1744~1911)1 7 4 4 年 ( 乾 隆 九 年 ) 印光任1 7 4 7 年 ( 乾 隆 十 二 年 ) 張薰17 4 8 年 ( 乾 隆 十 三 年 ) 張汝霖1 7 5 0 年 ( 乾 隆 十 五 年 ) 王朝俊17 5 4 年 ( 乾 隆 十 九 年 ) 魏綰17 5 9 年 ( 乾 隆 二 十 四 年 ) 許良臣17 6 1 年 ( 乾 隆 二 十 六 年 )圖爾 兵 阿17 6 5 年 ( 乾 隆 三 十 年 ) 平 聖 台17 7 1 年 ( 乾 隆 三 十 六 年 ) 曾萼17 7 3年 ( 乾隆 三 十八 年 ) 陶世鳳17 7 4年 ( 乾隆 三 十九 年 ) 宋清源17 7 8年 ( 乾隆 四 十三 年 ) 陳景塤17 8 1年 ( 乾隆 四 十六 年 ) 多慶1 7 85 年 ( 乾隆 五 十 年 ) 陳新槐17 8 8年 ( 乾隆 五 十三 年 ) 侯學詩17 9 2年 ( 乾隆 五 十七 年 ) 韋協 中1 7 9 7 年( 嘉 慶 二 年 ) 丁如玉1 80 6 年( 嘉 慶十 一 年 ) 王衷1 81 1 年( 嘉 慶十 六 年 ) 馬彪1 8 15 年 ( 嘉慶 二 十 年 ) 劉星蕖1 81 6 年 (嘉 慶 二十 一 年 ) 鍾英1 81 9 年 (嘉 慶 二十 四 年 ) 顧遠承1 82 0 年 (嘉 慶 二十 五 年 ) 鄔正淞1825年(道光五年)顧遠承(復任 )1827年(道光七年)孫昌穎(代理 )1 8 2 7 年 ( 道 光 七 年 ) 鹿亢宗1 8 2 9 年 ( 道 光 九 年 ) 郭際清1 8 3 2 年( 道 光 十 二 年 ) 陳元灝1 8 3 3 年( 道 光 十 三 年 ) 胡承光1 8 3 6 年( 道 光 十 六 年 ) 馬士龍1 8 3 7 年( 道 光 十 七 年 ) 朱廷桂1838年(道光十八年)胡 承光(復 任)1 8 39 年 ( 道光 十 九 年 ) 蔣立 昂1 84 1 年 (道 光 二十 一 年 ) 謝牧之1 84 4 年 (道 光 二十 四 年 ) 吉泰1 84 8 年 (道 光 二十 八 年 ) 陸孫鼎1 8 49 年 ( 道 光二 十 九 年 ) 彭邦晦1 8 49 年 ( 道 光二 十 九 年 ) 英濬1 8 5 0 年( 道 光 三 十 年 ) 彭澤1 8 5 3 年 ( 咸 豐 三 年 ) 福殊朗阿
  • 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18 53 年 (咸 豐三 年 ) 英濬(復任)18 54 年 (咸 豐四 年 ) 林朝 陽18 56 年 (咸 豐六 年 ) 福定1 85 7 年( 咸 豐七 年 ) 壽元渭1 85 8 年( 咸 豐八 年 ) 秦汝燮1 85 8 年( 咸 豐八 年 ) 馬增頤1 8 59 年 ( 咸豐 九 年 ) 楊緒光1 8 59 年 ( 咸豐 九 年 ) 丁用銓1 8 62 年 ( 同治 一 年 ) 鄧兆松1 8 63 年 ( 同治 二 年 ) 陶福亨1 8 64 年 ( 同治 三 年 ) 程承訓1 8 6 5 年( 同 治 四 年 ) 張日銜1 8 6 6 年( 同 治 五 年 ) 桂芬1 8 6 8 年( 同 治 七 年 ) 雙祿1869年(同治八年)陶福亨(復任)1 8 7 8 年( 光 緒 四 年 ) 陳坤1 8 87 年 ( 光緒 十 三 年 ) 蕭丙堃1 8 9 0 年( 光 緒 十 六 年 ) 蔡國楨1 8 9 4 年( 光 緒 二 十 年 ) 蔣偉1 8 95 年 ( 光 緒二 十 一 年 ) 李榮福1 9 0 4 年( 光 緒 三 十 年 ) 陳德昌1 9 06 年 ( 光 緒三 十 二 年 ) 蔣茂壁1 9 07 年 ( 光 緒三 十 三 年 ) 莊允懿1910年(宣統二年)夏 錫 疇(未到任)3.3 歷任澳門總督
  • 3.4 歷屆澳門立法會議員(1976~1999)第一屆(1976~1980)直接選舉:宋玉生(Carlo s Ass u m pç ã o )、費文安(D iaman t i n o Fer re i r a)、曹其真、黎祖智(J orge Range l)、顧得烈(José Pa t r í c i oG ut er res)、羅朗日(Jos é da Conc e iç ã oNo ron h a)間接選舉:李碧露(Lí d ia Ribei ro)、羅方志(Franc isc oRo d r i g u e s)、崔德祺、馬萬祺、彭彼得、李世榮澳督委任 :何賢、鄺秉仁、馬義瑟(M á r io Fig uei r aI saac )、林綺濤(Anabe 1a Fá t im a Xa v ie rSales Ri tc hie)、彼莉絲第二屆(1980~1984)直接選舉 :宋玉生、歐 若堅(J o a q u i m M o ra i sA l v e s ) 、 林 綺 濤 、 費 文 安 、 華 年 達(Joaquim Jorge Peres t relo Neto Valen te)、李安奴(Leonel Bor ra l ho)間接選舉:李德勛( De l f i no R i be i r o )、馬丁士(Joaquim M ar t ins)、崔德祺、馬萬祺、彭彼得、李世榮(吳榮恪)澳督委任 :何 賢 ( 崔 樂 其 ) 、 鄺 秉 仁 、 施 利 華(Edua rdo Tavares da S i l va )、彼莉絲、申齊士(Cava lei ro Sa nc hes)第三屆(1984~1988)直接選舉 :宋 玉 生 、 波 治 ( M a nu el M es q u i t aB o r g e s )、劉 焯華、歐 安利(L e o n e lA l v es)、歐巴度(A lber to D ias Fer rei ra)、何思謙間接選舉:馬萬祺、崔德祺、彭彼得、吳榮恪、曹其真、崔樂其澳督委任 :申齊士、許世元、施滿士(Lui s Simô es)(庇樂J os é Be 1o)、羅比度(Pedro Ló daS i lv a)(華年達)、艾維斯(Rui Afonso)第四屆(1988~1992)直接選舉 :宋玉生、歐安利、何思謙、梁金泉、汪長南、劉光普、梁慶庭、高開賢間接選舉:馬萬祺、何厚鏵、彭彼得、劉焯華、吳榮恪、曹其真、戴明揚(J os é Manuel deOl iv eira Ro dr igues)、彭為錦澳督委任 :華年達、艾維斯、彼莉絲、羅新耀(Jos é Rod r i g ues R o s á r i o)、林綺濤、許輝年(P h i l i p e Xav ie r)、潘志輝(An t ó nio J osé Fé l i x Pon tes)、羅立文(Ra imundo Ar ra isdo Rosá r i o )第五屆(1992~1996)直接選舉 :梁慶庭、唐志堅、高開賢、吳國昌、崔世安、曹其真、羅拔度(Alber to Madei raNoronha)、何思謙間接選舉:馬萬祺、何厚鏵、彭彼得、吳榮恪、劉焯華、彭為錦、歐安利、林綺濤總督委任 :郭棟樑(Ant ó nio Cor re i a)、羅立文、施白蒂(Bea t r i z da Si l va)、羅新耀、艾維斯、華年達、潘志輝立法 會 主 席 為林 綺 濤 , 副主 席 為 何 厚鏵 。第六屆(1996~1999)直接選舉 :趙河暢(又名陳繼杰)、梁慶庭、唐志堅、 馮 志 強 、周 錦 輝 、 吳國 昌 、 廖 玉麟、高開賢間接選舉:何厚鏵、吳榮恪、許世元、曹其真、劉焯華、關翠杏、歐安利、林綺濤總督委任 :華年 達 、 飛 文 基 (H e nr i q u e M i gue lRod r ig ues de Senna Fer n ande s)、潘志輝、羅立文、歐若堅、戴明揚、羅新耀(施綺蓮 M ar ia Edi t h da Si l v a)立法會主席為林綺濤,副主席為何厚鏵
  • 3.5 歷屆諮詢會委員1976~1980選舉產生 :梁石泉、申 道 恕(R ogé r i o A r tu r do sSa nt o s ) 、 歐若 堅(J o aq uim Mo ra i sA l v es)、崔樂其、梁華坤獲選的後補委員:安多尼莫(Antó nio Moc)、邊度·馬忌士(Ad r iã o Anast á c io P into Ma rques)、羅璧(Pedro H yndma n Lo bo)、盧道和、梁宋總督委任 :白德麗(G rac ie t e Agos t i n ho N ogue i raBatal ha)(1976~1977)、許輝年(P hi l i peXav ie r)(1977~1980)、許世元、賈樂安(Leal C a rva l ho)、賈西亞、薛鼎立(後三者為官守委員)1980~1984選舉產生 :申道恕、安多尼莫、崔耀、崔樂其、梁華坤獲選的後補委員:Antó n io Fr anc is co、梁石泉、A lbe r t i noA l ves de A lmeida 、盧道和 、梁宋總督委任 :許世元、李明旭(J osé Minhó s dos Reis)1984~1988選舉產生 :羅理 路 (Joaq uim M end es M ac ed o deLo u re i r o)、 施達時( An t ó n io J ú l i oEmerenc iano Es t á c i o)、崔耀、梁宋、簡朗秋、安家樂(1984)、梁石泉(1984)獲選的後補委員:林綺濤(Anabela Ri tch i e)、李安道(RaulLeandro dos Santos)、崔德江、馬有恆、盧道和、趙汝能總督委任 :孟敬賢(Maga l hã es S i l va)、賈樂安(LealCar v a l ho)、李偉健(A n t ó ni o G r aç aRibei ro)、何厚鏵、賈蓮德(1984)、金施萊(José Eduardo Salv ado Carmona e S i lv a)(1984)委任的候補委員:吳華利(1984)、José Lesterel Prado、趙汝能1988~1992選舉產生 :羅理路、施達時、許世元、梁宋、唐志堅獲選的後補委員:林綺濤、陳永昌、崔德江、馬有恆、張祖奇總督委任 :趙 汝 能 、 廖 澤 雲 、 馬 斯 華 、 陸 能 度(Fernando Ly nn da Rosa Duque)(1989)、黎 祖 智 ( J o rg e R a ng e l ) 、 崔 樂 其(1990~1992)、菲約翰(J o ã o Fer na ndes)委任的候補委員:陳炳華(J osé Flor iano Perei ra C ha n)、姚汝祥、 郭棟 樑 ( An t ó n i o C o r r e i a )(1991~1992)1992~1996選舉產生 :馬斯華(José Celes ti no da Si lv a Manei ra s)(1992~1993)、麥健智(José Lu í s Sa 1esM a r q ue s )(1 993 ~19 96) 、陸能 度(1992~1993)、李安道(1993~1996)、梁宋、林華堅、許世元獲選的後補委員:冼 志 耀 ( 1 9 9 2 ~ 1 9 9 3 ) 、 崔 世 昌(1993~1996)、施達時(1992~1993)、楊景開(1993~1996)、張祖奇、陳榮光、崔德江總督委任 :趙汝能、廖澤雲、崔樂其、菲若翰(J oã oFernandes G onç a l ves)、陳炳華委任的候補委員 :黃如楷、馬有恆、李安道1996~1999選舉產生 :麥健智(J osé Lu í s de Sales Ma rques)、馬家傑、梁宋、彭為錦、崔世昌獲選的後補委員 :冼志耀、張裕、張祖奇、林翔、崔德江總督委任 :崔樂其、廖澤雲、飛若翰、黃如楷、左文麗(Ma ria da Fá t ima da Costa Azev edoJorge)(1996~1999.1)、馬斯華(1999.2~)委任的候補委員:馬有恆、馬斯華(1996~1999)、崔世平
  • 3.6 歷屆市政議會成員1989~1993澳門市政議會直接選舉:冼志耀、甘永莊、陳偉生、洪光順、姚汝祥間接選舉:經濟利益代表:何漢、唐堅謀道德 、 慈 善 和 文 化 利 益 代 表 : 李康、崔世昌、尹君樂澳督委任:馬斯華、殷理基、梁官漢澳門市政執行委員會主席:馬斯華副主席:殷理基委員:梁官漢、姚汝祥、李康海島市市政議會直接選舉:梁慶庭(當選立法議員後由梁 少 佳 填 補 ) 、 莫 德 岳 ( Ar t u rPereira José Moc)、岑玉霞間接選舉:經濟利益代表:陳永昌道德、慈善和文化利益代表:楊景開、駱福昌總督委任:陸能度(Fernando Lynn daRosa Duque)、施達時(Antó nio Jú l ioEmerenciano Está cio)、方永強(JorgeManuel Fã o)海島市市政執行委員會主席:陸能席副主席:施達時全職委員:方永強非全職委員:陳永昌1 9 9 3 ~ 1 9 9 7澳門市政議會直接選舉:溫泉、姚汝祥、張裕、梁慶球、區錦新間接選舉:經濟利益代表:何漢、唐堅謀道德 、 慈 善 和 文 化 利 益 代 表 : 李康、崔世昌、冼志耀總督委任:麥健智(José Luí s de SalesMarques)、馬家傑(Joaquim Madeirade Carvalho)、蕭衛山澳門市政執行委員會主席:麥健智副主席:馬家傑委員 : 蕭 衛 山 、 姚汝 祥 ( 兼 ) 、 李 康(兼)海島市市政議會直接選舉:梁少佳、莫德岳、岑玉霞間接選舉:經濟利益代表:阮子榮道德、慈善和文化利益代表:楊景開、何亮照總督委任:李安道、羅慶堯、鄧華禮海島市市政執行委員會主席:李安道(Leandro Santos)副主席:羅慶堯委員:鄧華禮(Eduardo F.Tavares)、岑玉霞(兼)、阮子榮(兼)1 9 9 7 ~ 1 9 9 9澳門市政議會直接選舉:溫泉、梁慶球、周亦強、區錦新、黃樹森間接選舉:慈善 、 文 化 、 教育 及 體 育 利 益 代表:李康、姚汝祥、冼志耀僱主、勞工及專業利益代表:何玉棠、唐堅謀總督 委 任 : 麥健 智 、 蕭 衛山 、 山 度 士(Antó nio Manue1 dos Santos)澳門市政執行委員會主席:麥健智副主席:蕭衛山全職委員:山度士非全職委員:溫泉、李康海島市市政議會直接選舉:岑玉霞、莫德岳、何錦培間接選舉:慈善 、 文 化 、 敎育 及 體 育 利 益 代表:梁少佳、卓永生僱主、勞工及專業利益代表:阮子榮總督委任:馬家傑、張裕(張素梅)鄧華禮(Eduardo Franc isco Tavares)海島市市政執行委員會主席:馬家傑副主席:張裕(張素梅)全職委員:鄧華禮非全職委員:岑玉霞、阮子榮
  • 3.7 澳門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 、全國政協委員3.7.1 全國人大代表第九屆王啟人(2002年由崔世平遞補)劉 藝 良 李 成 俊 楊允 中 楊秀雯吳仕 明 何厚鏵 柯正平 賀一誠唐星樵 黃楓樺 潘玉蘭第十屆劉 藝 良 劉 焯 華 李鵬翥 楊允 中楊秀雯 吳仕 明 陳啟明 賀一誠高開賢 黃楓樺 崔世平 潘玉蘭3.7.2 全國政協委員第九屆馬萬祺 馬有禮 王孝行 王啟人劉衍泉 李 康 李成俊 楊俊文吳 福 吳榮恪 何玉棠 何鴻燊柯小剛 鍾立雄 賀定一 黃楓樺黃耀榮 曹其真 崔 耀 崔世 昌梁 華 梁仲虬 梁秀珍 廖澤雲顏延齡 潘漢榮 蘇樹輝 吳立勝陳繼杰 譚伯源第十屆馬萬祺 馬有禮 白 捷 劉衍泉許健康 李沛霖 李勇武 楊俊文吳 福 吳立勝 吳培娟 何玉棠何鴻燊 陸 波 招銀英 柯為湘鍾立雄 姚鴻 明 賀定一 曹其真崔 耀 崔世 昌 梁 華 廖澤雲黎振強 顏延齡 潘漢榮 林金城陳明金 蘇樹輝 鍾小健 譚伯源區宗傑 黃如楷(後二人為2005年十屆三次會議補入)3.8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組成人員3.8.1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名單主任委員姬鵬飛副主任委員胡 繩 王漢斌 馬萬祺 何鴻燊雷潔瓊(女) 錢偉長 何厚鏵薛壽生*李 後 周 鼎*郭東坡* *委員〔按簡體字姓名筆劃排列〕萬國權 馬萬祺 王漢斌 王叔文畢漪汶(女 ) 劉焯華 許崇德孫琬鍾 李成俊 李 後 李鍾英李 康 李裕 民 蕭蔚雲 吳榮恪吳建璠 何厚鏵 何鴻燊 宋玉生陳炳華 邵天任 武連元 林家駿周小川 周 南*周 鼎*經叔平項淳一 趙汝能 胡厚誠*胡 繩柯正平 饒不辱 勇龍桂 錢偉長郭豐民*諸 樺(女) 姬鵬飛黃漢 強 曹其真(女) 崔德祺康冀 民 彭清源 魯 平雷潔瓊(女) 廖澤雲 黎祖 智 *薛壽生*郭東坡**田增佩**陳滋英**宗光耀**羅立文**秘書長魯 平副秘書長諸 樺(女 ) 胡厚誠*宗光耀* *(有*者因工作變動而被免去委員職務;有**者為增補者)3.8.2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專題小組成員3.8.2.1 基本法結構起草小組魯平 、胡 厚 誠、 劉 焯華 、 許崇 德 、蕭蔚雲、吳榮恪、吳建璠、黃漢強3.8.2.2 中央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小組召集人:何厚鏵、邵天任成員:李鍾英、李成俊、何厚鏵、邵天任、柯正平、饒不辱、諸樺、陳滋英、羅立文3.8.2.3 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小組召集人:王叔文、趙汝能成員 : 王 叔 文 、 孫琬 鍾 、 趙 汝 能 、 李康、 蕭 蔚 雲 、 吳 建璠 、 武 連 元 、 林 家駿、黃漢強、曹其真、魯平、郭東坡 、宋玉生3.8.2.4 政治體制小組召集人:蕭蔚雲、廖澤雲成員:劉焯華、孫琬鍾、許崇德、吳榮恪、 何 厚 鏵 、 蕭 蔚雲 、 項 淳 一 、 胡 厚誠、康冀民、黃漢強、魯平、彭清源 、廖澤雲、郭東坡、宗光耀、宋玉生3.8.2.5 經濟小組召集人:勇龍桂、吳榮恪成員:萬國權、劉焯華、李裕民、吳榮恪、 陳 炳 華 、 周 小川 、 經 叔 平 、 勇 龍桂、諸樺、曹其真、羅立文3.8.2.6 文化和社會事務小組召集人:錢偉長成員:許崇德、畢漪汶、李成俊、吳建璠、李康、陳炳華、林家駿、饒不辱 、錢偉長、薛壽生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評選委員會名單召集人:錢偉長、薛壽生成員:許崇德、畢漪汶、李鵬翥*、劉開渠*、陸昌*、甘恆*、常沙娜*、吳作 人 *(有*者為外邀人士)
  • 3.9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組成人員3.9.1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名單(按姓名筆劃排列,有*者為常務委員會委員)丁國柱 王守基 王孝行 艾維斯李炳時 李栢輝 李鵬翥*李寶田李寶來 何玉棠 何思謙 何 厚 鏵 *何華添 吳仕 明 吳素寬(女)吳國 昌 吳 福*余君慧 阮子榮呂文貞 林金 城 林 昶 林漢邦周樹利 冼志耀 施子學施綺蓮(女) 姚 開 馬有禮馬斯華 高開賢 徐偉坤 唐 星 樵 *唐堅謀 唐錫根 陳永棋 陳銘芳陳錫僑 陳麗敏*(女) 梁 宋梁官漢 張祖奇 郭 沛 區天興區宗傑 許世元 許輝年 陸 昌陸偉聰 崔世昌*崔德祺*崔樂其*崔寶峰 崔 耀 康顯揚*陶開裕黃天渭 黃如楷 黃保 銓 潘志輝潘漢榮 蔡克銘 蔡梓瑜 歐少雄歐安利*霍樹根 鮑馬壯 鍾志堅戴明揚 簡朗秋 蕭卓芬(女)羅少榮 羅安達 譚任傑 譚伯源彭彼得*菲能地 賀定一*(女)楊秀雯(女 ) 葛多華 過介磐廖澤雲*劉衍泉 鄭世強 釋機修白富華 白禮士 鄭昇輝 鄧祖基羅畢度附:辭職基本法諮詢委員飛基路 萬冬秀 盧漢豪 薛 栢逝世之基本法諮詢委員邱成章3.9.2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專責諮詢小組成員3.9.2.1 基本法結構專責諮詢小組召集人:李鵬翥成員:李鵬翥、何玉棠、何華添、吳國昌、余君慧、林金城、林昶、高開賢、徐偉坤、唐堅謀、陳麗敏、郭沛、區天興、陸昌、陸偉聰、崔寶峰、彭彼得 、賀定一、盧漢豪、霍樹根、簡朗秋、蕭卓芬、羅少榮、羅安達3.9.2.2中央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係專責諮詢小組召集人:李鵬翥、徐偉坤成員:李鵬翥、何華添、呂文貞、林金城、 馬 有 禮 、徐 偉 坤 、 唐堅 謀 、 梁 官漢、 區 宗 傑 、崔 世 昌 、 賀定 一 、 黃 保銓、 葛 多 華 、潘 漢 榮 、 歐少 雄 、 歐 安利、羅少榮3.9.2.3 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專責諮詢小組召集人:崔世昌、吳仕明成員:李炳時、李寶來、何玉棠、吳仕明、吳素寬、吳國昌、阮子榮、林昶、林漢邦、冼志耀、唐星樵、唐錫根、陳錫僑、陳麗敏、張祖奇、陸偉聰、崔世昌、 崔 寶峰 、 楊 秀雯 、 潘 志輝 、 蔡 克銘、 蔡 梓 瑜 、 霍 樹根 、 鍾 志 堅 、 戴 明揚、羅安達、鄭昇輝3.9.2.4 政治體制專責諮詢小組召集人:陶開裕、簡朗秋成員:艾維斯、李炳時、何思謙、何厚鏵、吳國昌、林昶、馬斯華、高開賢、陳永棋、梁官漢、許輝年、陶開裕、葛多華、劉衍泉、潘漢榮、歐少雄、歐安利、 戴 明 揚 、簡 朗 秋 、 白富 華 、 白 禮士、羅畢度3.9.2.5 經濟專責諮詢小組召集人:賀定一、許世元成員:丁國柱、王守基、王孝行、李寶田、何玉棠、何華添、吳素寬、吳福、施子學、姚開、馬有禮、徐偉坤、陳永棋、陳銘芳、陳麗敏、梁宋、張祖奇、區天興、區宗傑、許世元、彭彼得、賀定一、過介磐、廖澤雲、劉衍泉、鄭世強、潘志輝、簡朗秋、譚伯源3.9.2.6 文化和社會事務專責諮詢小組召集人:康顯揚、高開賢成員:李栢輝、李鵬翥、余君慧、林漢邦、 周 樹 利 、施 綺 蓮 、 高開 賢 、 唐 錫根、陳錫僑、區天興、陸昌、陸偉聰、崔德祺、崔樂其、崔寶峰、崔耀、康顯揚、 黃 如 楷 、菲 能 地 、 鮑馬 壯 、 鍾 志堅、 蕭 卓 芬 、羅 安 達 、 譚任 傑 、 釋 機修、鄧祖基3.9.2.7 工作程序委員會召集人:陶開裕、梁官漢成員:陶開裕、梁官漢、許輝年、吳仕明、林昶3.9.2.8 專責小組策劃委員會召集人:廖澤雲、李鵬翥成員:廖澤雲、李鵬翥、崔世昌、陶開裕、 賀 定一 、 康 顯揚 、 高 開賢 、 徐 偉坤、簡朗秋、陳麗敏、吳國昌3.9.2.9財務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崔樂其、崔世昌成員:崔樂其、崔世昌、過介磐、王孝行、王守基
  • 3.10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組成人員3.10.1澳門委員(按簡體字姓氏筆劃為序)馬萬祺 全國政協副主席、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馬有禮 澳門大華行董事王孝行 澳門保利企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區宗傑 澳門匯業財經集團主席區金蓉(女) 澳門嶺南中學校長劉本立 澳門經濟學會理事長劉炎新 澳門天主教區副主教、望德聖母教堂區區長劉焯華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副會長劉羨冰(女) 澳門商 訓夜中 學校長 、澳門中華敎育會監事長許世元 澳門中華總商會副會長許輝年 執業律 師李成俊 澳門日報社社長李 康 澳門街坊總會會長楊允 中 澳門基本法協進會副秘書長楊秀雯(女) 澳門婦女聯合會理事長楊俊文 澳門寶法德玩具有限公司常務董事吳仕 明 澳門街坊總會理事長吳立勝 澳門新建業集團主席吳榮恪 澳門出入口商會會長吳 福 澳門地產建設有限公司總經理何玉棠 澳門娛樂服務業聯合商會會長何美華(女) 執業會計師何厚鏵 澳門銀行公會主席何鴻燊 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總經理張偉智 澳門遠東國際集團董事長岑玉霞(女) 澳門路環居民聯誼會理事長陸 昌 澳門美術協會會長陳炳華 執業建築師陳振華 澳門藝音文化中心理事長、澳門舞蹈協會副主席林笑雲(女) 執業律師歐安利 執業律師羅立文 工程 師羅永源 退休公務員周禮杲 澳門大學校長鄭秀明(女) 澳門華僑報社社長柯為湘 澳門保利達集團主席柯正平 澳門中國旅行社董事長賀定一(女) 澳門賀田工業有限公司常務董事高開賢 澳門中華總商會青年委員會主任
  • 唐志堅 澳門電腦學會會長唐堅謀 澳門市販互助會會長唐星樵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會長黃漢 強 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副主任、澳門社會科學學會會長黃如楷 建築師曹其真(女) 澳門永新企業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崔世 昌 澳門管理專業協會會長崔德祺 澳門建築置業商會會長梁慶庭 澳門街坊總會副理事長梁 宋 澳門廠商會理事長梁秀珍(女) 澳門鏡湖醫院院長梁披雲 澳門歸僑總會主席釋健釗 澳門菩提園住持、澳門佛教總會理事長藍欽文 澳門學園傳道會會長、基督敎會宣道堂值理鮑馬壯 澳門籃球排球總會主席、澳門奧委會執委廖澤雲 澳門康澤工商董事長譚民權 澳門永亨銀行總經理譚伯源 澳門付貨人協會理事長黎振強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副總經理顏延齡 澳門福建同鄉總會會長潘漢榮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理事長3.10.2 內地委員(包括駐澳官員)丁人林 國家安全部副部長王啟人 新華社澳門分社社長王英凡 外交部副部長王雪冰 中國銀行董事長、行長葉一新 新華社澳門分社經濟部代部長(1998年6月任部長 )田期玉 公安部副部長呂聰敏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朱祖壽 外交部港澳辦主任喬曉 陽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劉明康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劉 鎮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安 民 外經貿部部長助理許和震 總參作戰部副部長許崇德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湯炳權 廣東省副省長李水林 新華社澳門分社副社長李 冰 國務院新聞辦副主任李延齡 財政部副部長李榮融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
  • 蕭蔚雲 北京大學法律系敎授吳建璠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張偉超 國務院僑辦副主任張廷翰 中央統戰部副部長陳邦柱 國家經貿委副主任陳佐洱 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陳滋英 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邵天任 外交部法律顧問孟學農 北京市副市長趙燕芳(女) 新華社澳門分社法律部副部長柯小剛 新華社澳門分社副社長駱偉 建 國務院港澳辦澳門司副司長錢其琛 國務院副總理唐樹備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常務副會長黃龍 雲 廣東省珠海市市長梁金泉 全國政協副秘書長韓肇康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中方首席代表謝後和 國務院港澳辦澳門司司長謝 非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甄瑞文 新華社澳門分社政研室主任廖 暉 國務院港澳辦主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架構圖
  • 3.10.3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會名單主任委員: 錢其琛副 主 任 委 員 : 謝 非 馬 萬 祺 廖 暉王啟人 王 英 凡 何厚鏵吳 福 曹 其 真 何鴻燊秘書長: 陳滋英副秘書長: 李水林 謝 後 和 賀定一3.10.4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工作小組成員3.10.4.1政務小組(38名)召集人:蕭蔚雲 唐志堅 廖澤雲成員:區宗傑 朱祖壽 劉本立 劉焯華劉 鎮 許 輝 年 李水林 李成俊李 康 楊 允 中 楊秀 雯 楊俊 文蕭 蔚 雲 吳建 璠 何玉棠 張偉智張 廷 翰 岑玉 霞 陸 昌 陳炳 華陳 振 華 林笑 雲 歐安利 羅立文羅 永 源 趙燕 芳 柯為湘 賀定一唐 志 堅 唐星 樵 黃漢強 黃如楷崔 世 昌 梁慶 庭 謝後和 甄瑞文廖 澤 雲 顏延 齡3.10.4.2法律小組(21名)召集人:劉焯華 吳建璠成 員 :喬 曉 陽 劉 焯 華 許 和 震 許崇德許 輝 年 李 水 林 楊 允 中 蕭蔚 雲吳 建 璠 何 美 華 林 笑 雲 邵天任歐 安 利 羅 立 文 趙 燕 芳 駱偉建高 開 賢 唐 志 堅 唐 樹 備 梁慶庭甄瑞文3.10.4.3經濟小組(37名)召集人:安 民 楊 俊文 吳榮恪成 員 :馬有 禮 王孝 行 王雪冰 區宗傑區 金 蓉 葉一 新 朱祖壽 劉本立劉 明 康 劉 炎 新 安 民 許世 元湯 炳 權 李延 齡 李榮融 楊俊文吳 立 勝 吳榮 恪 何美華 張偉智陳 邦 柱 陳佐 洱 柯小剛 柯為湘賀 定 一 高開賢 黃龍 雲 黃 漢 強崔 世 昌 崔德祺 梁 宋 韓肇 康謝 後 和 譚民權 譚伯源 黎振 強潘漢榮3.10.4.4 社會文化小組(30名)召集人:許崇德 吳仕 明成員:馬有 禮 區金蓉 葉一新 田期 玉呂 聰 敏 吳榮恪 韓肇康 劉炎 新劉 羨 冰 許崇 德 李 冰 楊秀 雯吳 仕 明 吳榮 恪 何玉 棠 陸 昌陳 振 華 柯小 剛 周禮杲 鄭 秀 明孟 學 農 駱偉 建 唐堅謀 梁金 泉黃 如 楷 梁秀 珍 釋健釗 藍欽 文鮑 馬壯 顏延 齡3.11 澳門特別行政區首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1999年4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通過)工商、金融界(60人,按簡體字姓氏筆劃為序,下同)馬有禮 馬秀立 區永強 區宗傑*王守基 王啟翔 王孝仁 王孝行馮 眾 葉啟 明 司徒荻林 劉 藝 良畢 明 江美芬 老壽永 許世元許健康 何佩芬 何厚炤 何桂鈴吳立勝 吳在權 吳利勳 吳柱邦吳榮恪 張偉智 李子豐 李睿恆楊俊文 陸永根 陳志傑 陳澤武陳錦靈 招銀英 林金城 林潤垣歐家 明 鄭志強 施子學 柯為湘胡順謙 賀一誠 鍾小健 殷飛歷莫均益 莫家楝 崔煜林 曹錦泉黃友獅**梁仕友 梁拔祥 梁維特蕭志偉 黃義滿 黃國勝 黃樹森彭彼得 謝碩文 譚民權 譚伯源黎振強文化、敎育、專業等界(50人)馬有恆 馬若龍 區秉光 區金蓉孔智剛 尤淑瑞 鄧祖基 馮覺生關笑紅 劉本立 劉羡冰 朱月霞江濠生 許輝年 何美華 余惠鶯李公劍 李文欽 李沛霖 李明基李祥立 李鵬翥 杜 嵐 楊允 中楊道 匡 陸 昌 陳炳華 陳振華陳景垣 林 昶 林笑雲 歐安利羅立文 羅肖金 鄭秀 明 唐志堅袁惠清 郭 士 梁少培 梁披雲梁金泉 黃漢 強 黃如楷 黃宇光黃楓樺 黃顯輝 龔 文 鮑馬壯蔡安安 蔡志龍
  • 勞工、社會服務、宗敎等界(50人)區天香 馮金喜 盧學鋒 盧勤心葉耀榮 鄺榮傑 關翠杏 劉光普劉炎新 劉潤輝 江榮輝 阮子榮阮毓明 何海威 何婉琪 何錦霞吳仕明 吳秀瓊 吳素寬 吳培娟宋厚章 李寶來 李筱玉 陳明金陳潔瑛 陳榮光 陳健英 陳錦華姍桃絲 林華堅 林香 生 林淑源歐寶蓮 羅少榮 鄭康樂 姚鴻 明唐堅謀 高展鴻 崔德祺 梁 奀梁冠峰 蕭卓芬 黃秉賢 黃潔林釋機修 藍欽文 潘玉蘭 潘志 明薛觀平 霍麗斯原政界、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40人)飛迪華 馬家傑 馮志強 劉衍泉劉焯華 何玉棠 何 厚 鏵 * 吳 志 良岑玉霞 張 裕 李 康 楊秀雯汪長南 蘇樹輝 麥健智 官世海羅永源 姚汝祥 施綺蓮 柯正平鍾立雄 唐星樵 高開賢 崔 耀崔世安 崔世 昌 崔樂其 梁 華梁 宋 梁仲虬 梁慶庭 梁慶球梁秀珍 梁官漢 彭為錦 曾熾明溫 泉 廖澤雲 潘漢榮 顏延齡*為競選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候選人,辭去推委會委員職位** 因區宗傑競選行政長官而增補3.12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二屆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工商、金融界(100人)山度士 王正偉 王守基 王孝仁王啟翔 司 徒 荻 林 白 禮 士 朱澤霖江美芬 江濠生 何玉棠 何佩芬何桂鈴 何通銘 何富強 何華添余健楚 吳在權 吳志誠 吳榮恪吳慧紅 呂強光 呂錫柱 岑展平李子豐 李 玉 李俊才 李勇輝李炳富 李國泰 李睿恆 李漢基阮建昆 林金城 林偉 濠 邱金海冼志耀 姚健池 施子學 柯為湘胡順謙 凌世威 凌世豪 徐偉坤徐達 明 馬有禮 馬志毅 馬秀立崔煜林 張志生 張偉智 梁仕友梁 華 梁維特 梁蔭沖 梁顯達莫均益 許世元 許禮堅 陳少雄陳志杰 陳明金 陳炳華 陳健文陳榮林 陳澤武 彭彼得 覃培基馮志強 黃永謙 黃志成 黃國勝黃義滿 黃樹森 葉兆 昌 葉啟 明廖澤雲 劉永誠 劉雅煌 劉雄鳴潘國慶 鄧炳添 鄧健威 黎振強盧國強 盧德華 蕭伍根 蕭志偉霍麗斯 鮑志 明 鍾小健 鍾國榮簡朗秋 顏延齡 羅加鴻 譚民權譚百業 譚啟漢 蘇中興 蘇海輝文化界(18人)余建棟 李成俊 李觀鼎 林 近林 昶 林鳳娥 梁安琪 梁智生陳振華 陸 波 陸厚昌 黃宇光鄭秀 明 鄧祖基 鄧錦嫦 霍志釗薛力勤 龔 文敎育界(20人)孔智剛 尤端 陽 何少金 何香萍余惠鶯 李向玉 李沛霖 李明基李祥立 阮宇華 姚偉彬 施綺蓮區金蓉 梁少培 梁官漢 畢漪汶陳春新 黃麗 卿 劉羨冰 關笑紅專業界(30人)尹一橋 孔競勉 司 徒 民 義 尤 淑 瑞朱月霞 何美華 汪長南 林日初林笑雲 林燕妮 施綺華 韋輝樑徐德 明 馬若龍 崔世 昌 梁文耀梁金泉 陳亦立 華年達 黃如楷黃偉麟 黃寶儀 楊道 匡 葉榮發劉本立 劉擎雲 蔡志龍 鄭成業鄭堅立 龔樹根體育界(12人)尹君樂 李文欽 胡松輝 馬有恆陳永傑 麥志權 曾展南 菲能地馮煥文 鄧儉 民 鮑馬壯 藍鏵纓勞工界(40人)方健坤 江榮輝 何桂興 何雪卿余榮讓 吳素寬 李安超 李從正李寶來 阮子榮 阮毓明 姍桃絲林香生 邱顯哲 唐星樵 唐堅謀唐堅燊 張文寬 梁 全 梁 奀梁冠峰 郭良順 陳榮光 陳鋭洸陳錦鳴 彭為錦 馮金喜 馮家輝馮國康 溫 泉 萬 群 葉耀榮蔡文蘭 談寶容 鄭仲錫 鄭康樂盧瑞儀 薛觀平 羅永源 關翠杏社會服務界(34人)何蔣棠 何錦霞 何麗貞 吳秀琼吳培娟 宋厚章 岑玉 霞 李天賞李 玉 李萊德 林淑源 林復二林綺濤 冼志揚 姚汝祥 飛安達飛迪華 高展 明 區天香 梁仲虬梁慶球 許國璇 陳健英 陳景垣陳潔瑛 馮金水 馮為釗 劉光普劉玫瑰 劉錦松 潘 志 明 盧偉石羅德 明 關榮豐宗敎界(6人)呂碩基 劉炎新 釋聞證 釋機修
  • 藍欽文 吳炳鋕立法會議員代表(16人)方永強 周錦輝 唐志堅 容永恩區忠傑 張立群 張偉基 曹其真梁玉華 梁慶庭 許輝年 賀定一黃顯輝 歐安利 鄭志強 戴明揚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12人)吳仕明 李鵬翥 高開賢 崔世平陳啟明 賀一誠 黃楓樺 楊 允 中楊秀雯 劉焯華 劉 藝 良 潘玉蘭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代表(12人)何鴻燊 吳立勝 吳 福 招銀英姚鴻 明 馬萬祺 崔 耀 許健康楊俊文 劉衍泉 潘漢榮 鍾立雄3.13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主要官員首屆行政長官:何厚鏵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保安司司長:張國華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工務運輸司司長:歐文龍廉政公署專員:張裕審計長:蔡美莉警察總局局長:白英偉海關關長:徐禮恆檢察長:何超明第二屆同上3.14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成員3.14 .1首屆陳麗敏 譚伯源 張國華 崔世安歐文龍 吳榮恪 唐志堅 梁慶庭馬有禮 廖澤雲3.14.2第二屆陳麗敏 唐志堅 梁慶庭 馬有禮廖澤雲 賀一誠 歐安利 林香生鄭志強 梁維持
  • 3.15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成員第一屆立法會主席:曹其真副主席:劉焯華直選議員 :梁慶庭、唐志堅、周錦輝、馮志強、吳國昌、廖玉麟、高開賢、容永恩間選議員:劉焯華、關翠杏、許世元、崔世昌、吳榮恪、曹其真、歐安利、林綺濤委任議員 :梁官漢、賀定一、區宗傑、許輝年、黃顯輝、張偉基、戴明揚第二屆立法會直選議員 :梁慶庭、關翠杏、周錦輝、容永恩、吳國昌、張立群、鄭康樂、方永強、梁玉華、區錦新間選議員:曹其真(主席)、劉焯華(副主席)歐安利(第一秘書)、高開賢(第二秘書)、許世元、唐志 堅 、馮志強、 崔世 昌 、 陳 澤 武 、 鄭 志 強委任議員:區宗傑、許輝年、賀定一、戴明揚、張偉基、黃顯輝、徐偉坤3.16 澳門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法官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法官 :朱健、利馬(Vi r i ato Manuel Pinheiro deLima)中級法院院長:賴健雄法官 :蔡武彬、司徒民 正(José Mar ia DiasAz e do ) 、 陳 廣 勝 、 趙 約 翰 (Joã oAugusto Gonç a 1ves Gil de Olivei r a)初級法院院長:譚曉華法官 :查贇(Má rio Josã de Oliveira Chaves)、高 麗 斯 ( Ali ce Leono r das NevesCost a)、馮文莊、周艷平、蕭偉志、葉迅生、唐曉峰、林炳輝、張婉媚、梁祝麗、 施仲 文( Jo rge Miguel P i n to deSeabr a)、鄧澳華(Á l v a ro An tó n i oMangas Abreu Da n ta s ) 、 歐 文 昊( Fermando Miguel Fu r t ado And r é Al ves )、葉少芬、簡靜霞、盧映霞、陳繼威、梁鳳 明行政法 院院長:譚曉華法官:馬展龍(Rogé r io Paulo da Cos taMar t i ns)3.17 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檢察官檢察長:何超明(第二屆連任)助理檢察長:韋高度(Augusto Sera f i mde Basto do Vale e Vasconcelos)、宋敏莉、馬翊、黃少澤 ① 、陳子勁檢察官:王偉華、高偉文(Vi tor ManuelCarvalho Coelho)、高文禮(Manuel deAmorim Corga)、祈禮道 ( Antó n ioAugusto Archer Leite de Quel ró s)、郭婉雯、米萬英、陳達夫、郭少萍、江志 、徐克輝、程立福、陳美芬、黎裕豪、梁文英、陳錫豪 ② 、杜慧芳 ② 、劉因之、胡曉、 郭 健 雄 、 譚 綺君 、 梁 偉 瀞 、 鍾 柳仙、陳裕 富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司法警察局局長② 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廉政公署助理專員
  • 附件四:其他資料4.1 澳門特別行政區組織架構圖 7 2 04.2 澳門特別行政區加入的國際組織 7 2 14.3 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多邊國際公約 7 2 2
  • 4.1 澳門特別行政區組織架構圖
  • 4 .2.1 政府 間 國 際組織1.世界貿易組織2.國際海事組織3.世界旅遊組織4.國際刑警組織5.亞太經濟與社會委員會6.亞太電信組織7.世界海關組織8.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平洋區域委員會9.亞太發展中心10.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1.國際紡織品及成衣局12.亞太郵政聯盟13.萬國郵政聯盟14.國際電信聯盟15.國際民用航空組織16.世界氣象組織17.國際勞工組織18.海牙國際私法會議19.國際貨幣基金組織20.聯合國麻醉品委員會21.世界知識產權組織22.國際復興開發銀行23.國際通信衛星組織4.2 .2 非政 府組 織1.國際航標協會2.歐洲電信標準局3.家庭組織國際聯盟4.亞洲會議及遊客協會5.國際酒店業協會6.亞太旅遊協會7.世界儲蓄銀行 協會8.東方區域公共行政組織9.葡非美亞重要城市聯盟10.國際勞工監察協會11.官方葡語國家和地區郵電操作者協會12.國際預防建 築及公共職業 危險委員會13.國際消 費者 聯盟14.國際圖書館 聯合會15.國際檔 案 委員會16.國際檔案委員會東亞地區分會17.發展中國家歐洲統計中心18.國際統計資訊協會19.國際抽樣調查員協會20.國際官方統計學會21.亞洲學界體育聯合會22.亞洲學界足球聯合會23.國際統計學會24.亞太區勞動衛生及安全組織25.S EANZA 組織 (銀 行監督 性質)26.OFFS HOR E 組織( 銀 行 監 督性質 )27.國際大學生體育聯合會28.打擊清洗黑錢的亞太組織4.2 澳門特別行政區加入的國際組織
  • ★★★★★★★★★★4.3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多邊國際公約4.3.1民航類1.《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1929年10月12日於華沙)(《華沙公約》)《修改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的海牙議定書》(1955年9月28日 於海牙)2 .《國際航班過境協定》(1944年12月7日於芝加哥)3 . 《關於修改國際民航公約》(1944年12月7日於芝加哥)(《芝加哥公約》)《關於修改 國際民用航 空公約第4 5條(國際民 用航空組織 永久席位)的議定書》(1954年6月14日於蒙特利爾)《關於修 改國際民 用航空公約 第48條 (a )、 49(e ) 、61條 的議定書》(19 54 年6 月14 日於 蒙特 利爾)《關於修改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48條(a )條的議定書》(1962年9月15日於羅馬)《關於修改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50條(a )條的議定書》(1971年3月12日於紐約)《關於修改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四種作準文本的議定書》(1977年9月30日於蒙特利爾)(蒙特利爾議定書)《關於修改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83分 條的議定書》(1980年10月6日於 蒙特利爾)《關於修改國際民用航空公約新第3分條的議定書》(1984年5月10日於蒙特利爾)4.《國際承認航空器權利公約》(1948年6月19日於日內瓦)4.3.2 海關類5.《關於便利旅遊海關公約》(1954年6月4日於紐約)《關於進口旅遊宣 傳資料和材料附加 議定書》(1954 年6月4日於紐約)6.《關於海員福利用品的海關公約》(1964年12月1日於布魯塞爾)7.《關於科學用品臨時進口的海關公約》(1968年6月11日於布魯塞爾)4.3.3 禁毒類8.《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1961年3月30日於紐約)《修正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的1972年議定書》(1972年3月25日於日內瓦 )9.《1971年精神藥物公約》(1971年2月21日於維也納)10.《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1982年12月20日於維也納)4.3.4 經濟金融類11.《統一匯票和本票公約》(及其附件及議定書)(1930年6月7日於日內瓦)12.《解決匯票及本票若干法律抵觸公約》(及其議定書)(1930年6月7日於日內瓦)13.《匯票和本票印花税法公約》(及其議定書)(1930年6月7日於日內瓦)14.《支票統一法公約》(及其附件及議定書)(1931年3月19日於日內瓦)
  • ★★★★15.《解決支票若干法律抵觸的公約》(及其議定書)(1931年3月19日於日內瓦)16.《 支票印花税法公約》(及其議定書)(1931年3月19日於日內瓦)17.《解決國家和他國國民之間投資爭端公約》(1965年3月18日於華盛頓)4.3.5 敎育、科技、文化類18.《關於各國探測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在內的外層空間活動的原則條約》(1967年1月27日一式 三份於倫敦、莫斯科及華盛頓 )19.《關於救援航天員、送回航天員和送回射入外空物體的協定公約》(1968年4月22日一式三份於倫敦、莫斯科及華盛頓)20.《保護世界文化和自遺產國際公約》(1927年11月23日於巴黎)4.3.6 資原環保類21.《亞洲及太平洋地區植 物保護協定》(19 56年2月27日於 羅馬),及其1967年修正案、197 9年修正案及1 983年修正 案22.《涉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1973年3月3日於華盛頓)(CITES)23.《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1985年3月22日於維也納)《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1987年9月16日於蒙特利爾)《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修正案》(1990年6月29日於倫敦)《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哥本哈根修正案》(1992年11月25日於哥本哈根)24.《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1989年3月22日於巴塞爾)(《巴塞爾公 約》)1995年9月22日於日內瓦經第三屆締約國大會通過的第Ⅲ/1號決定修定訂(《巴塞爾禁令》)25.《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92年5月9日於紐約)26.《生物多樣性公約》(1992年5月22日於內羅畢)4.3.7 外交、國防類27.《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公約》(1899年7月29日於海牙)28.《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公約》(1907年10月18日於海牙)29.《禁止在戰爭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氣體和細茵作戰法的議定書》(1925年6月 1 7 日於 日 內 瓦 )30.《關於國際清算銀行豁免的議定書》(1936年7月30日於布魯塞爾)31.《聯合國憲章》(1945年6月26日於三藩市)(經1971年12月20日修訂)32.《國際法院規約》(1945年6月26日於三藩市)33.《聯合國特權和豁免公約》(1946年2月13日於倫敦)34.《聯合國專門機構特權和豁免公約》(1947年11月21日於紐約)35.《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之日內瓦一公約》(1949年8月12日於日內瓦)36.《改善海上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及遇難者境遇之日內瓦二公約》(1949年8月12日於日內瓦 )37.《關於戰俘待遇之日內瓦三公約》(1949年8月12日於日內瓦)38.《關於戰時保護平民之日內瓦四公約》(1949年8月12日於日內瓦)
  • ★★★★39.《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四公約關於保護國際性武裝沖突受難者的附加議定書》(第一議定書)(1977年6月8日於日內瓦)40.《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四公約關於保護非國際性武沖突受難者的附加議定書》(第二議定書)(1977年6月8日於日內瓦)41.《關於發生武裝沖突時保護文化財產的公約和議定書》1954年5月14日於海牙42.《國際原子能機構特權和豁免協定》(1959年7月1日於維也納)43.《南極條約》(1959年12月1日於華盛頓)44.《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1961年4月18日於維也納)45.《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1963年4月24日於維也納)46.《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禁止核武器條約第二號附加議定書》(1967年2月14日於墨西哥城)47.《不擴散核武器條約》(1968年7月1日一式三份於倫敦、莫斯科及華盛頓)48.《維也納條約法公約》(1969年5月23日於維也納)49.《禁止在海床洋底及其底土安置核武器和其他大規模毁滅性武器條約》(1971年2月11日 一式三份於 倫敦、莫斯 科及華盛頓 )50 《禁止細茵(生物)及毒素武器的發展、生產及儲存以及銷毁這類武器的公約》(1972年4月10日一式三份於倫敦、莫斯科及華盛頓)51 《關於防止及懲處侵害應受國際保護人員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約》(1973年12 月1 4日 於紐 約 )52.《國際通訊衛星組織特權、免除和豁免議定書》(1978年5月19日於華盛頓)53.《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認為具有過份傷害或濫殺濫傷作用的常規武器公約及議定書》(1980年10月10日於日內瓦)《關於無法檢測的碎片的議定書》(第一議定書)(1980年10月10日於日內瓦 )《經1996年 5月3日修定的 禁止或限制使 用地雷、誘殺裝 置和其他裝置 的議定書》(第二議定書)(1980年10月10日於日內瓦)《禁止或限制使用燃燒武器議定書》(第三議定書)(1980年10月10日於日內瓦)54.《1980年10月10日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認為具有過份傷害或濫殺濫傷作用的常規武器公約附加議定書》(關於激光致盲武器的第四議定書)(1995年10月1 3日 於維 也納)55.《國際海事衛星組織特權和豁免議定書》(INMARSAT)(1981年12月1日於倫敦)56.《聯合國海洋法公約》(1982年12月10日於牙買加蒙特哥灣)57.《南太平洋無核區條約第二及第三號附加議定書》(1986年8月8日於蘇瓦)58.《經1999年修正案修正的關於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及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毁此種武器的公約》(1993年1月13日於巴黎)59.《非洲無核區條約及第一號及第二號議定書》(1996年4月11日於普林德巴)4.3.8 衛生類60.《世界衛生組織關於疾病創傷死亡原因分類規則》(1967年5月22日於日內瓦)及其所附1976年5月1日國際疾病分類第九次修改文本(I CD-9)
  • 61.《國際衛生條例》(1969年7月25日於波士頓經;1973年第26屆,1981年第34屆世界衛生組織大會修正)4.3.9 人類權62.《1926年禁奴公約》(1926年9月25日於日內瓦)63.《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1948年12月9日於巴黎)64.《禁止販賣人口及取締意圖營利使人 賣淫公約》(1949年12月2日於紐約成功湖)65.《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1951年7月28日於日內瓦)66.《關於難民地位的議定書》(1967年1月31日於紐約)67.《廢止奴隸制、奴隸販賣及其類似奴隸制的制度與習俗補充公約》(1956年9月7日於 日內瓦 )68.《取締敎育歧視公約》(1960年12月14日於巴黎)69.《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1965年12月21日於紐約)70.《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1966年12月16日於紐約)71.《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1966年12月16日於紐約)72.《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1979年12月18日於紐約)73.《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1984年12月10 日於紐約)74.《兒童權利公約》(1989年11月20日於紐約)75.《兒童權利公約關於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製品問題的任擇議定書》(2 00 0年 5 月2 5日 於紐 約 )4.3.10知識產權類76.《1883年3月20日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1967年7月14日於斯德哥爾摩修訂;1979年10月2日修改)(《巴黎公約》)77.《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1886年9月9日於伯爾尼;1971年7月24日於巴黎修訂,1979年9月28日修改)《(伯爾尼公約)》78.《世界版權公約》(1952年9月6日於日內瓦;1971年7月24日於巴黎修訂)79.《1957年6月15日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1967年7月14日於斯德哥爾摩;1977年5月13日於日內瓦修訂,1979年9月28日修改)《(尼斯協定 )4.3.11 國際犯罪類80.《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他行為的公約》(1963年9月14日於東京)(《東京公約)81.《關於禁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1970年12月16日於海牙)(《海牙公約)82.《關於禁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1971年9月23日於蒙特利爾)83.《反對劫持人質國際公約》(1979年12月17日於紐約)84.《制止恐佈主義爆炸事件的國際公約》(1997年12月15日於紐約)4.3.12 勞工類85.《限定工業企業中一天工作8小時和一周工作48小時公約》(1919年10月29日
  • 於華盛頓)(《國際勞工組織第1號公約 》)86.《在工業中僱用年青人夜間工作公約》(1919年10月29日於華盛頓)(《國際勞工組織第6號公約 》)87.《工業企業中實行每周休息公約》(1921年10月25日於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第14號公約 》)88.《工人的意外事故賠償公約》(1925年6月10日於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第17號公約》)89.《工人的職業疾病賠償公約》(1925年6月10日於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第18號公約 》)90.《本國工人與外國工人關於事故賠償的同等待遇公約》(1925年6月5日於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第19號公約》)91.《制定最低工資確定辦法公約》(1928年6月16日於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第26號公約 》)92.《航運重大包裹標明重量公約》(1929年6月21日於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第27號公約 》)93.《強迫勞動公約》(1930年6月28日於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第29號公約》)94.《船上海員食物和伙食供應公約》(1946年6月27日於西雅圖)(《國際勞工組織第68號公約 》)95.《船上廚師證書公約》(1946年6月27日於西雅圖)(《國際勞工組織第69號公約 》)96.《海員體檢公約》(1946年6月29日於西雅圖)(《國際勞工組織第73號公約》)97.《海員合格證書公約》(1946年6月29日於西雅圖)(《國際勞工組織第74號公約 》)98.《工商業勞動監察公約》(1947年7月11日於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第81號公約 》)99.《結社自由與保護組織權利公約》(1948年7月9日於舊金山)(《國際勞工組織第87號公約》)100.《僱傭服務組織公約》(1948年7月9日於舊金山)(《國際勞工組織第88號公約》)101.《1949年經修訂的1949年船員住房公約》(1949年6月18日於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第92號公約 》)102.《組織權利及集體談判公約》(1949年7月1日於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第98號公約 》)103.《對男女工人同等價值工作付予同等報酬公約》(1951年6月29日於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第100號公約 》)104.《廢除強迫勞動公約》(1957年6月25日於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第105號公約 》)105.《在商業和辦公室中實行每周休息公約》(1957年6月26日於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 第10 6號公 約 》)106.《國家海員身份證書公約》(1958年5月13日於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第108號公約 》)107.《關於就業和職業歧視的公約》(1958年6月25日於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第111號公約 》)
  • ★★★108.《輻射防護公約》(1960年6月22日於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第115號公約》)109.《(商 業和辦事處所)衛生公約》(1964年7月8日於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第120號公約》)110.《就業政策公約》(1964年7月9日於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第122號公約》)111.《准予就業最低年齡公約》(1973年6月26日於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第138號公 約》 )112.《三方協商促進勞工標準公約》(1976年6月21日於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第144號公約》)113.《保護工人以防工作環境中因空氣污染、噪音和振動引起職業危害公約》(1977年6月20日於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第148號公約》)114.《勞動行政管理:作用、職能及組織公約》(1978年6月26日於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 第150 號公約》 )115.《職業安全和衛生及工作環境公約》(1981年6月22日於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第 15 5號 公約 》 )116.《建築業安全和衛生公約》(1988年6月20日於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第167號公 約》 )4.3.13 海事類117.《統一船舶碰撞某些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1910年9月23日於布魯塞爾)118.《統一海難救助若干法律規則國際公約》(1910年9月23日於布魯塞爾)119.《統一提單若干法律規則的國際公約》(1924年8月25日於布魯塞爾)120.《統一船舶碰撞中民事管轄方面若干規則國際公約》(1952年5月10日於布魯塞爾 )121.《統一船舶碰撞或其他航行事故中刑事管轄權方面若干規則國際公約》(1952年5月 1 0日 於 布魯 塞 爾 )122.《統一扣留海運船舶的若干規則國際公約》(1952年5月10日於布魯塞爾)123.《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公約》(1957年10月10日於布魯塞爾)124 .《經修 訂 的 1 9 7 2 年 國 際 海 上 避 碰 規 則 公 約 》 ( 1 9 7 2 年 1 0 月 2 0 日 於 倫 敦)(COLREG 1 972)125.《防止傾倒廢物及其他物質污染海洋的公約》(1972年12月29日一式四份於倫敦、墨西哥城、莫斯科及華盛頓)(LDC 1972)1978年 對 附則( 焚燒) 的修正案1980年對附則的修正案126.《經修訂的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1974年11月1日於倫敦)(SOLAS1974)《經修訂的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的1978年議定書》(1978年2月1 7 日 於 倫 敦)(S OLAS PROTOCOL 197 8)127.《經1978 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11月2日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國際公約》(1978年2 月 1 7 日於倫敦)(MARP OL 73/78)128.《國際油污防備、反應和合作公約》(1990年11月30日於倫敦)4.3.14 國際私法類
  • 129.《民事訴訟程序公約》(1954年3月1日於海牙)130.《扶養兒童義務法律適用公約》(1956年10月24日於海牙)131.《扶養兒童義務判決的承認與執行公約》(1958年4月15日於海牙)132.《未成年人保護的管轄權和准據法公約》(1961年10月5日於海牙)133.《關於取消外國公文認證要求公約》(1961年10月5日於海牙)134.《關於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或司法外文書公約》(1965年11月15日於海牙)135.《關於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1970年3月18日於海牙)136.《國際性誘拐兒童民事方面公約》(1980年10月25日於海牙)4.3 .15 道路交通類137.《道路交通公約》(1949年9月19日於日內瓦)138.《關於對輪式車輪、可安裝和或用於輪式車輛的裝備和部件制定全球性技術法規的協定書》(1998年6月25日於日內瓦)4.3.16 郵政電信類139.《經1886年1 2月1日保護 海底電纜聲明 和1887年 7月7日保護 海底電纜議定 書修訂的 188 4年3 月14 日保護 海底電 纜公約 》140.《關於在領海及港口內使用國際移動衛星組織船舶地球站的國際協議》(1985年10 月1 6日 於倫 敦 )4.3.17 建立國際組織類公約141.(ILO)《國際勞工組織章程》(1919年6月28日)142.(UNESCO)《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法》(1945年11月16日)143.(IBRD)《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1945年12月27日)144.(IMF)《國際貨幣基金協定》(1845年12月27日)145.(WHO)《世界衛生組織組織法》(1946年7月22日)146.(WMO)《世界氣象組織公約》(1947年10月11日)147.(IMO)《國際海事組織公約》(1948年3月6日)148.(CCC/WCO)《建立海關合作理事會公約》(1950年12月15日)14 9.(HAGUE CONFERENCE)《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章程》(1951年10月31日)150.(INTERPOL)《國際刑事警察組織章程與規則》(1956年6月13日)
  • ★151.(UPU)《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及最後議定書》(1964年7月10日)152.(WIPO)《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1967年7月14日)153.(WT)《世界旅遊組織章程(及附件)》(1970年9月27日)154.(INTELSAT)《國際通信衛星組織協定》(1971年8月20日)《國際通信衛星組織業務協定》(1971年8月20日)155.(APT)《經修訂的亞洲-太平洋地區電信組織章程》(1976年3月27日)156.(AIBD)《於1999年7月21日修改的亞洲-太平洋廣播發展機構(AI BD)協定》(1977年8 月 1 2 日 )②157.(APDC)《亞洲和太平洋發展中心章程》(1982年4月1日)158.(ITCB)《設立國際紡織品和服裝局的安排》(1984年5月21日)159.(APU)《亞洲和太平洋郵政聯盟組織法、公約和最後議定書》(1985年12月4日)160.(ITU)《國際電信聯盟組織法和公約》(1992年12月22日)161.(WTO)《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及最後文件》(1994年4月15)INTELS AT其 中 一 部 份 於2 0 0 1 年 7 月 成 為 私 人 機 構 。② 1999年的修改版還未在國際上生效。
  • 附件五:澳門研究參考書目收錄範圍及原則目前已知以澳門為主題或在澳門出版的中文文獻約近萬種,外文文獻約近4000種,為了對有意研究澳門的人士提供最基礎的參考依據,本書目以書刊的代表性、參考性、可讀性、時效性、可獲取性為收錄原則,收錄1350種中文書目及200種外文書目,如一書同時有中文及其他語文版本時,考慮讀者以閲讀中文為優先,故選擇中文版之書目收錄。此外,為了壓縮書目的篇幅,期刊論文、會議論文、特刊、學位論文,與及其內容涉及澳門但比重不大者,均未予收錄。體例説明本書目分為綜合、史地、政法、經濟、社敎、藝文、科技及醫學等七大類,同類依次按小類及作者次序排列。條目格式依次為作者、書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 年 、 版 次 。中文書目一.綜合類1.字典及百科全書王文祥主編,《香港,澳門百科大典》,青島:青島出版社,1999吳志良、楊允中主編,《澳門百科全書》,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李軍主編,《台港澳百科大辭典》,北京:華齡,1992李健、范力精等主編,《台港澳大辭典》,北京:中國廣播電視,1992陳喬之主編,《台港澳大百科全書》,廣州:花城,1993黎小江、莫世祥主編,《澳門大辭典》,廣州:廣州出版社,1999澳門社會大典編委會,《澳門社會大典》,香港:網聯國際,1999澳門萬象編委會,《澳門萬象:簡明澳門百科全書》,北京:中國華僑,1999
  • 2.年鑑大眾報,《澳門工商年鑑》,澳門:大眾報,1951今日澳門編印社,《今日澳門:1970-1971》,澳門:天主敎印務局,1971方寬烈主編,《澳門工業與旅遊年鑑》,1965政府新聞署,《澳門新聞年報》,澳門:政府新聞署,1981-1984陳多主編,《港澳經濟年鑑》,北京:港澳經濟年鑑社,2001、2002、2003陳致平主編,《澳門年鑑》,澳門:新聞局,2002-2003富源機構,《澳門年鑑》,香港:富源,1983黃浩然主編,《澳門華商年鑑》,澳門:精華報,1952黃漢強主編,《澳門經濟年鑑》,澳門:華僑報,1983-1986經濟總局,《澳門年鑑》,澳門:經濟總局,1951-1962經濟總局,《澳門行政當局1927年年鑑》,澳門:Kazumbi Mul t i med i a3.手冊與指南《袖珍澳門指南》,香港:南華印務局,1949黃漢強、吳志良主編,《澳門總覽》,澳門:澳門基金會,1996二版俞永濟,《澳門指南》,澳門:商務澳門支館,1941陳國少、蕭星、常工主編,《台港澳手冊》,北京:華藝,1990華僑文化服務社,《廣東,香港,澳門工商業袖珍手冊》,香港:華僑文化服務社,1950馮覺聲主編,《粵港澳大指南》,澳門:澳門粵港澳指南社,1932黃鴻釗、任天可主編,《港澳大全》,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1995經濟總局,《澳門指南》,澳門:經濟總局,1923-1950劉晉璽,《台灣,香港,澳門手冊》,長沙:湖南科學技術,1989劉澤生,《港澳概覽》,廣州:廣東人民,1990澳門日報,《澳門手冊》,澳門:澳門日報,1978-2003鍾景鴻、梁官漢主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用指南》,澳門:澳門成人敎育學會,19994.名錄史雨生主編,《澳門商業人名錄》,澳門:澳門商會,1933朱威權主編,《澳門工商名錄》,澳門:工商名錄編委會,1994南華商業廣告社,《澳門商業行名錄:1938》,香港:南華商業廣告社,1939陸貴福主編,《港澳商業行名錄》,香港,1953-1957貿易投資促進局,《澳門工商名錄》,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2003澳門中國企業協會、南光展覽廣告有限公局,《澳門中資企業名錄》,澳門:澳門出版社,1993
  • 5.書目及索引De he rg ne ,Joseph(榮振華)著,耿昇中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北京:中華,1995Lour e i r o ,A Rui Manue l 著,陳用儀譯,《澳門歷史指南:1500-1900》,澳門: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1999Ol ive i ra,Ce l i na Ve iga de(何思靈),Cava l he i ro, Jor g e(若澤加華列路)著,柯天蓮譯,《澳門歷史文化指南》,澳門:澳門歐洲研究學會,1999Pf i s t e r ,Le P.Lou i s(費賴之)著;馮承鈞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北京:中華書局,1995中央圖書館、歷史檔案室主編,《中葡關係四百五十年圖書目錄》,澳門:文化司署,1999文化局中央圖書館,《2000年澳門圖書出版目錄》,澳門:文化局中央圖書館,2003文化局中央圖書館,《2001年澳門圖書出版目錄》,澳門:文化局中央圖書館,2003方寬烈主編,《當代澳門詩詞錄目錄》,香港,1991未刊本王國強主編,《澳門歷史文獻展覽書目》,澳門:中央圖書館,廣東省中山圖書館,珠海市圖書館,1999行政暨公職局,《行政:澳門政府雜誌(1988-1997)目錄》,澳門:行政暨公職局,1998徐宗澤,《明清間耶穌會會士譯著提要》,北京:中華,1989晨輝出版社,《網上取s i t e 經Ⅲ》,澳門:澳門電訊有限公司,2000鄧駿捷主編,《澳門華文文學研究資料目錄初編》,澳門:澳門基金會,1996鄧駿捷主編,《澳門粵語話劇研究資料目錄初編:1985-1999》,澳門:澳門近代文學學會,2000澳門中央圖書館,《澳門圖書目錄》,澳門:文化學會,1989澳門敎區青年牧民中心,《澳門新聞每月資料剪輯目錄》,澳門:澳門敎區青年牧民中心,19886.統計資料金融管理局,《證券投資調查》,澳門:金融管理局,2003敎育暨青年司,《敎育統計資料》,澳門:敎育暨青年司,1991統計暨普查司,《對外貿易年鑑》,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55 —1983統計暨普查司,《社會統計月刊》,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82 - 1988統計暨普查司,《人口及社會》,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4 - 1989統計暨普查司,《人口統計月刊》,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84 - 1991統計暨普查司,《對外貿易統計月刊》,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84 - 1991統計暨普查司,《公局統計》,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85統計暨普查司,《貨物運輸採用的航導:1983至84出口統計》,澳門:統計暨普
  • 查司,1985統計暨普查司,《建築業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85 — 1991統計暨普查司,《第二次居住調查:1981》,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86統計暨普查司,《零售業季度性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86 —1993統計暨普查司,《澳門人口生命表》,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87統計暨普查司,《建築業暨不動產活動統計》,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87 —1990統計暨普查司,《餐廳、酒樓、酒店有關場所普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87—1993統計暨普查司,《外地工人入口的統計》,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88 .04統計暨普查司,《漁業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88 —1990統計暨普查司,《澳門旅遊統計》,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88 —1990統計暨普查司,《對外貿易歷年資料:1981-1988》,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89統計暨普查司,《外地勞工之輸入及其合約之續期年刊》,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89統計暨普查司,《酒店業人力資源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90 —1994統計暨普查司,《澳門人口狀況的特點》,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91統計暨普查司,《澳門主要統計指標》,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92.01統計暨普查司,《紡織、成衣及玩具業人力資源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92—1994統計暨普查司,《製衣業、針織成衣業及玩具業僱員薪酬及福利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 992—199 5統計暨普查司,《健康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92-1996統計暨普查司,《第十三次人口普查暨第三次住屋普查:總體結果》,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93統計暨普查司,《第十三次人口普查及第三次住屋普查:澳門人口及住屋特徵》,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93統計暨普查司,《按性別及年齡組別計算之人口估計:1951—1991; 居住人口之預測:1990 — 2000 》,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94統計暨普查司,《銀行業僱員薪酬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94 —1995統計暨普查司,《中期人口統計:總體結果:1996》,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97統計暨普查司,《本地生產總值估計數字:1982 - 1997》,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98統計暨普查司,《本地生產總值:按生產法估算:1989 — 1997》,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98統計暨普查司,《提供職業培訓調查(試查):1999》,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99教育暨青年局,《教育數字:非高等教育》,澳門:教育暨青年局,1980—統計暨普查局,《人口普查,1951》,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51—統計暨普查局,《統計月刊》,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75—統計暨普查局,《澳門資料》,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77—統計暨普查局,《工業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79—統計暨普查局,《澳門基本統計資料》,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3—統計暨普查局,《本地生產總產值:初步估計》,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3—
  • 統計暨普查局,《家庭開支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4—統計暨普查局,《對外貿易指標》,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4—統計暨普查局,《對外貿易:出口》,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4—統計暨普查局,《對外貿易:入口》,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4—統計暨普查局,《消費物價指數》,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4.01統計暨普查局,《不動產交易》,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5—統計暨普查局,《建造業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5—統計暨普查局,《建築業薪酬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5—統計暨普查局,《敎育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5—統計暨普查局,《消費物價指數年刊》,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5—統計暨普查局,《土木建築及公共工程僱員薪金季度性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 98 5—統計暨普查局,《能源調查季刊》,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6—統計暨普查局,《不動產及團體活動:統計指標》,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6—統計暨普查局,《旅遊統計年報》,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7—統計暨普查局,《旅客消費調查:經陸路》,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7—統計暨普查局,《漁船點算》,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8—統計暨普查局,《建築業薪酬指數》,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8—統計暨普查局,《非正式建築物普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8—統計暨普查局,《 能源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9—統計暨普查局,《非企業性公共機關帳目》,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9—統計暨普查局,《就業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9.05統計暨普查局,《工業普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0—統計暨普查局,《漁業統計》,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0—統計暨普查局,《社會統計年刊》,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0—統計暨普查局,《澳門弱智人士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0—統計暨普查局,《旅行社及旅遊社普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0—統計暨普查局,《旅遊統計》,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1—統計暨普查局,《建築業統計》,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1—統計暨普查局,《零售業狀況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1—統計暨普查局,《人口統計年刊》,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1—統計暨普查局,《人口統計季刊》,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1—統計暨普查局,《建築普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2—統計暨普查局,《建築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2—統計暨普查局,《對外貿易統計》,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2—統計暨普查局,《旅遊業統計指標》,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2—統計暨普查局,《建築材料批發價格指數》,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2—統計暨普查局,《私人建築統計》,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3—統計暨普查局,《就業調查年刊》,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3—統計暨普查局,《勞工統計主要指標》,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3—統計暨普查局,《銀行業人力資源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3—統計暨普查局,《澳門人口及住屋特徵》,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3—
  • 統計暨普查局,《建築統計》,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4—統計暨普查局,《批發及零售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4—統計暨普查局,《澳門居住人口之統計》,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4—統計暨普查局,《酒店及有關場所普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4—統計暨普查局,《旅客消費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5—統計暨普查局,《人口估計及預測》,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5—統計暨普查局,《交通運輸及貨倉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5—統計暨普查局,《人力資源需求及薪酬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5—統計暨普查局,《環境統計》,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6—統計暨普查局,《人口估計》,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6—統計暨普查局,《對外貿易指數》,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6—統計暨普查局,《酒店業僱員薪酬及福利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6—統計暨普查局,《澳門人文發展指數》,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8—統計暨普查局,《醫療衛生統計》,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8—統計暨普查局,《企業職業培訓需求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8—統計暨普查局,《旅行團及酒店入住率》,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9—統計暨普查局,《旅行社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2000—統計暨普查局,《酒店業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2000—統計暨普查局,《飲食業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2000—統計暨普查局,《旅遊物價指數》,澳門,統計暨普查局,2000—統計暨普查局,《運輸及通訊統計》,澳門:統計暨普查局,2000—統計暨普查局,《零售業銷售額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2000—統計暨普查局,《提供職業培訓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2000—統計暨普查局,《運輸,貯藏及通訊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2000—統計暨普查局,《服務業調查》,澳門,統計暨普查局,2001—統計暨普查局,《直接投資統計》,澳門:統計暨普查局,2001—統計暨普查局,《資訊科技在工商業的應用情況》,澳門:統計暨普查局,2003統計廳,《統計圖表:1966-1976》,澳門:統計廳,1977統計廳,《對外貿易統計》,澳門:統計廳,1977 — 1983統計廳,《1981年第二次人口普查部份統計結果》,澳門:統計廳,1982統計廳,《1981年第二次居住調查》,澳門:統計廳,1982港務局,《有關澳門港口資料》,澳門:港務局,1979-1988經濟局 、統 計暨 普查 局、 澳門 發行 機構 主編 ,《 經濟 季刊 》, 澳門 :經 濟局 ,1984—銀行貨幣暨匯兑監理署,《貨幣暨匯兑統計月刊》,澳門:銀行貨幣暨匯兑監理署,19 89- 199 9衛生局研究暨策劃室,《衛生局統計年刊》,澳門:衛生局,2003澳門政府,《統計年鑑》,澳門:澳門政府,1932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局,《安全、健康、環境及質量統計資料》,澳門: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局,2003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局,《電力統計資料》,澳門: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局,2003
  • 7.期刊Fer na nde s ,F ranci s c e H.(菲南第)、孫中山主編,《鏡海叢報》,澳門:鏡海叢報,1893.7.18— 1894.1.24中國文化傳播(澳門)有限公局,《中國澳門》,澳門:中國文化傳播(澳門)有限公局,2002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港澳經濟研究中心,《港澳經濟》,廣州:港澳經濟雜誌社,1 980—中國銀行港澳管理處經濟研究部,《港澳經濟季刊》,香港:中國銀行港澳管理處經濟研究部, 1986—文化學會(司署、局)出版部,《文化雜誌》,澳門:文化學會(司署、局),1987—王定昌社長,《澳門月刊》,澳門:澳門月刊雜誌社,1997—司法警察學校,《刑事偵查及司法雜誌》,澳門:司法警察學校,1994—民政總署,《民政資訊》,澳門:民政總署,2002.03—民政總署,《自然環境資訊》,澳門:民政總署,2003—立法事務辦公室,《澳門法律學刊》,澳門:立法事務辦公室,1995-1999立法會,《澳門立法會會刊》,澳門:立法會,1988名流政策(澳門)研究所,《澳門政策研究》,澳門:名流政策(澳門)研究所,1998— 1999行政暨公職局,《行政:澳門政府雜誌》,澳門:行政暨公職局,1988—行政暨公職局,《澳門法律雜誌》,澳門:行政暨公職局,1988—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學報》,澳門: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2003—法律翻譯辦公室,《法域縱橫》,澳門:法律翻譯辦公室,1996 —1999海事署,《海事研究中心期刊》,澳門:海事署,1988—海島市市政廳,《路訊報:澳門海島市市政廳季刊》,澳門:海島市市政廳,1998— 1999健康雜誌社,《澳門健康生活》,澳門:澳門健康雜誌出版社,1997—敎育暨青年局,《敎師雜誌》,澳門:敎育暨青年局,2002—郭康寧主編,《澳門健康》,澳門:澳門健康雜誌出版社,1995-1996港澳研究編輯部,《港澳研究》,廣州:中山大學港澳研究所,1984-—1989華南師範大學澳門研究中心,《澳門研究中心通訊》,廣州:華南師範大學澳門研究中心,1 997—貿易投資促進局,《澳門經貿之窗》,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2000 —新聞局,《澳門雜誌》,澳門:新聞局,1997—暨南大學特區港澳經濟研究所,《特區與港澳經濟》,廣州:暨南大學特區港澳經濟研究所, 1988 —廣東港澳經濟研究會,《港澳經濟月報》,廣州:廣東港澳經濟研究會,1997衛生局,《澳門醫學雜誌》,澳門:衛生局,1997 —衛生局,《澳門醫療與健康》,澳門:衛生局,2000 —鄭岸父主編,《香山旬報》,1909 — 1912澳門大 學法 律學 院, 《澳 門大學 法律 學院 學報 》, 澳門: 澳門 大學 法律 學院 ,
  • 1997—澳門中華敎育會,《澳門新敎育》,澳門:澳門中華敎育會,1950 — 1965澳門中華教育會出版委員會,《澳門敎育》,澳門:澳門中華敎育會,1965—澳門中醫藥聯合會,《澳門中醫藥雜誌》,澳門:澳門中醫藥聯合會,2001—澳門市政廳環境暨綠化部,《環境資訊》,澳門:澳門市政廳,1999—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澳門基金會,《澳門研究》(雙月刊),澳門:澳門基金會,1 98 8—澳門社會科學學會,《濠鏡》(澳門社會科學學會學刊),澳門:澳門社會科學學會,1 98 6—澳門科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學報》,澳門:澳門科技大學,2003—澳門消費者委員會,《澳門消費》,澳門:澳門消費者委員會,1993—澳門海事研究中心專題報告編委會,《澳門海事研究中心專題報告》,澳門:海事博物館及海事研究中心,1988澳門高等法院,《司法見解》,澳門:澳門高等法院,1993-1999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識法普法》,澳門: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2001 —澳門培正中學史地學會,《紅藍史地》,澳門:澳門培正中學史地學會,1992 —澳門理工學院,《中西文化研究》,澳門:澳門理工學院,2002 —澳門理工學院學報,《理工學報》,澳門:澳門理工學院,1998 —澳門理工學院藝術高等學校,《澳門製造》,澳門:澳門理工學院藝術高等學校,1999 —澳門經 濟學 會, 《澳 門經 濟》 (澳 門經 濟學 會學 報) ,澳 門: 澳門 經濟 學會 ,1991 —澳門歷史研究會,《澳門歷史研究》,澳門:澳門歷史研究會,2003 —澳門檢察律政學會,《檢察律政學刊》,澳門:澳門檢察律政學會,2001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澳門護理雜誌》,澳門:澳門鏡湖護理學院,2002 —澳門特區檢察院,《澳門檢察》,澳門:檢察院,2000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澳門:澳門特區政府印務局,1999 —環境技術事務室,《蓮花:環境雜誌》,澳門:環境技術事務室,1997 —民政總署,《市政動態》,澳門:民政總署,2000 —民政總署,《市政期刊》,澳門:民政總署,2000 —譚伯銘等主編,《澳門中醫》,澳門:澳門中醫學會,1991 —8.論著丁中江編,《澳門華僑志》,台北:華僑志編纂委員會,1964孔繁壯、陳伯良、劉雅煌主編,《澳門》,澳門:澳門出版社,2002徐新,《澳門的視野》,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秦柯等,《港澳之最》,廣州:廣州出版社,1997區華主編,《澳門展望》,澳門:澳門新聞社,東亞新聞社,1969陳蘊茜,《港澳概論》,北京:九洲圖書,1999
  • 彭琪瑞等著,《香港與澳門》,香港:商務,1986馮邦彥,《澳門概論》,香港:三聯,1999馮漢樹,《澳門華僑概況》,台北:正中,1988葉舜贊、顧朝林、朱亞菲,《一國兩制模式的區域一體化研究》,北京:科學出版社,1999新聞局,《澳門簡介:中葡文化的結晶》,澳門:新聞局,1998三版澳門世界出版社,《澳門今日之僑運》,澳門:澳門世界出版社,1948中山大學港澳研究所,《港澳論叢》,廣州:廣東人民,1992余振、余永逸、鄺錦鈞主編,《雙城記Ⅱ》,澳門:澳門社會科學學會,2003余振、崔寶峰、鄭煒明主編,《澳門歷史、文化與社會》,澳門:澳門成人敎育協會,200 3余振主編,《澳門:超越九九》,香港:廣角鏡,1992余振主編,《雙城記:港澳的政治、經濟及社會發展》,澳門:澳門社會科學學會,1998吳志良、楊允中、馮少榮編,《澳門1995》,澳門:澳門基金會,1995吳志良、楊允中、馮少榮編,《澳門1996》,澳門:澳門基金會,1996吳志良、楊允中、馮少榮編,《澳門1997》,澳門:澳門基金會,1997吳志良、楊允中、馮少榮編,《澳門1998》,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吳志良、楊允中、馮少榮編,《澳門1999》,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吳志良、楊允中編,《澳門2000》,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吳志良、楊允中編,《澳門2001》,澳門:澳門基金會,2001吳志良、楊允中等編,《澳門2002》,澳門:澳門基金會,2002吳志良、楊允中等編,《澳門2003》,澳門:澳門基金會,2003吳志良、楊允中等編,《澳門2004》,澳門:澳門基金會,2004阿三,《澳人澳事》,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1998馬馳,《孰忍一水隔天涯》,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1996濠江論集編輯小組,《濠江論集》,澳門:澳門大學出版中心,2001魏美昌,《澳門縱談》,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二.史地類1.檔案及史料Machado,Joaquim Jose(馬楂度)著;舒建平、菲德爾譯,《勘界大臣馬楂度:葡中香港澳門勘界談判日記:1909-1910》,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Saldanha Antó ni o Vasconcelos de(薩安東)主編,《葡中關係史資料彙編》,澳門:澳門基金會,澳門大學葡中關係研究中心,1996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澳門檔案》,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2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明清澳門問題皇宮珍檔》,北京:華寶齋書社,1999
  •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清宮粵港澳商貿檔案全集》,北京:中國書店,2002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澳門問題明清珍檔薈萃》,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澳門基金會、暨南大學古籍研究所主編,《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辦公廳,《澳門與舊中國海關,1886-1911》,北京:海關總署檔案館,1999介子,《葡萄牙侵略澳門史料》,上海:上海人民,1961方寬烈主編,《澳門當代詩詞紀事》,澳門:澳門基金會,1996全國公共圖書館古籍文獻編輯出版委員會,《澳門問題史料集》,北京:中華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製中心,1998張海鵬主編,《中葡關係史資料集》,成都:四川人民,1999莫世祥、虞和平、陳奕平編譯,《近代拱北海關報告匯編:1887-1946》,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陳輸笙主編,《華工出國史料》,北京:中華,1985湯開建、陳文源、葉農主編,《鴉片戰爭後澳門社會生活記實》(近代報刊澳門資料選粹),廣州:花城,2001黃鴻釗主編,《中葡澳門交涉史料》,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劉芳,《漢文文書》,澳門:文化司署,1997劉芳編、章文欽校,《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蔡國楨,《澳門公牘偶存》,台北:新文豐,1989,增訂七版蔡國楨,《澳門公牘偶存》,澳門:振綺堂,1910,宣統二年刻本鄧開頌、黃啟臣主編,《澳門港史資料編:1553-1986》,廣州:廣東人民,1991澳門政府,《澳門半島歷史文獻集》,澳門:官印局,19092 .地圖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澳門歷史地圖精選》,北京:華文,2000李健譯,《俯瞰大地:中國,澳門地圖集》,澳門:臨時澳門市政局,2001英國海軍海圖官局,《香港,澳門古輿圖説》,香港:神州文化中心,1987徐振邦,《澳門古蹟圖冊》,香港:文星出版社有限公局,2002港務廳,《歷代澳門航海圖》,澳門:港務廳,19863 .碑匾林明德,《澳門的匾聯文化》,台北:中華民俗藝術基金會,1997科大衛、陸鴻基、吳倫霓霞,《香港碑銘彙編》,香港:香港市政局,1986鄭煒明主編,《葡佔氹仔路環碑銘楹匾匯編》,香港:加略山房,1993鄧景濱、葉錦添,《澳門名勝楹聯輯注》,澳門:澳門楹聯學會,1998蕭國輝,《澳門碑刻著初集》,香港:朝顯書室,1989
  • 4.方志中山市地方志編委會,《香山縣鄉土志》,中山市:中山市地方志編委會,1988田明曜修,《香山縣志[光緒]》,台北:學生,1985,光緒五年刊本重印本田明曜修,《香山縣志[光緒]》,廣州,1879,光緒五年刻本申良翰修,《香山縣志[康熙]》,1673,康熙十二年刻本申良翰修,《香山縣志[康熙]》,廣州:中山圖書館,1958,康熙十二年刻本油印本印光任,《澳門記略》,廣州:萃經堂,1751,乾隆十六年陳榴刻本印光任、張汝霖(趙春晨校) 《澳門記略》,廣州:廣東高等敎育,1988印光任、張汝霖(趙春晨校註),《澳門記略校注》,澳門:文化司署,1992何大章等,《中山縣志初稿》,1947何大章等,《中山縣志初稿》,台北:學生,1968李受彤,《澳門形勢論》,台北:學生,1985再版祝淮修,《香山縣志[道光]》,中山:富文齋,1828,道光八年刻本祝淮修,《香山縣志[道光]》,台北:學生,1968,道光七年刻本張汝霖,《澳門形勢篇》,台北:學生,1985再版張甄陶,《澳門圖説》,台北:學生,1985再版厲式金主修,《香山縣志續篇[民國]》,台北:成文,1979,民國十二年刻本重印本厲式金主修,《香山縣志續篇[民國]》,廣州:墨寶樓,1923,線裝本暴煜修,《香山縣志[乾隆]》,1750,乾隆十五年刻本鄧遷修,《香山縣志[嘉靖]》,1547,嘉靖二十六年刻本5.年表Mor s e,H .B.(馬士)著、區宗華等中譯,《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91Si1va,Beat r i z Ba s to(施白蒂)著,《澳門編年史:二十世紀1900——1949》,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S i lv a,Beat r i z Ba s t o(施白蒂)著、《澳門編年史:二十世紀1950——1988》,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S i l v a,Beat r i z Ba s to(施白蒂)著、小雨譯,《澳門編年史》,澳門:澳門基金會,1995S i l va,Bea t r i z Ba s t o(施白蒂)著、姚京明譯,《澳門編年史:十九世紀》,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陳昕,郭志坤主編,《澳門全紀錄》,上海:上海人民,1999陳樂民,《十六世紀葡萄牙通華系年》,瀋陽:遼寧敎育,2000鄭言實主編,《澳門回歸大事記:1972 —— 1999》,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
  • 6.中外關係史論著Hun ter ,Will i am C.(亨特威廉)著、沈正邦譯,《舊中國雜記》,廣州:廣東人民,1992Hunt e r ,Wi ll i am C.(亨特威廉)著、馮樹鋨譯,《廣州番鬼錄》,廣州:廣東人民,1993Mendoz a,J .G .(門多薩)主編、何高濟譯,《中華大帝國史》,北京:中華,1998Mo rs e ,H .B .(馬士)著、張匯文等譯,《中華帝國對外關系史》,上海:上海書店,2000Mor s e ,H .B .(馬士)著、張匯文等譯,《中華帝國對外關系史》,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57Ol i ver i a ,Fer nando Correi a 著;楊立民、王燕平合譯,《葡中接觸五百年》,澳門:東方基金會、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1999Pinto,Fer na o Mende s 著、王瑣瑛譯,《葡萄牙人在華見聞錄》,澳門:文化司署等,199 8Pi nt o,Fer na o Mende s 著、金國平譯,《遠遊記》,澳門: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澳門基金會,1999Sa l da n ha,Antonio Va s conce lo s(薩安東)著、金國平譯,《一九零九年中葡政府的澳門勘界會談及其在中葡關係中的意義》,澳門:行政暨公職局,1995S a ld anha,Antonio Vas conce l os (薩安東)著、金國平譯,《葡萄牙在華外交政策:一八四一至一八五四》,澳門:澳門基金會、澳門大學葡中關係研究中心,1997S i l v a,Beat r i z Bas t oda(施白蒂)著、羅永源中譯;Guede s,Lui s a(露薏絲姬迪)英譯,《葡人在東方》,澳門:郵電司,1989Subra hma nyar ,Sa n j ay 著、何吉賢譯,《葡萄牙帝國在亞洲1500 —— 1700年政治和經濟史》,澳門: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1997北洋政府外交部,《澳門界務紀要》何芳川,《澳門與葡萄牙大商帆:葡萄牙與近代早期太平洋貿易網的形成》,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吳志良,《東西交匯看澳門》,澳門:澳門基金會,1996周景濂,《中葡外交史》,上海:商務,1936周景濂,《中葡外交史》,上海:商務,1991,重印本金國平,《中葡關係史地考証》,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金國平,《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編、姚京明譯,《澳門:從地圖繪製看東西方交匯》,澳門: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1997張天澤著,王順彬、王志邦譯,《中葡通商研究》,北京:華文,1998張天譯著,姚楠、錢江合譯,《中葡早期通商史》,香港:中華,1988張增信,《十六世紀前期葡萄牙人在中國沿海的貿易據點》,台北:中央研究院三民主義研究所,1986敎育暨青年司編、賈詩濤英葡譯,《澳門種子島:葡日歷史舞台》,澳門:敎育暨青年司敎育學暨敎學法輔助中心,1991
  • 黃培坤, 《澳門界務爭持考》,廣州:黃培坤,1931蕭枚生,《記英吉利求澳始末》,凌氏傳經堂,吳興凌氏刻本7.澳門歷史Amaro,Ana Mar ia(安娜·阿馬羅)著、金國平譯,《大地之子:澳門土生葡人研究》,澳門:文化司署,1993Boxer ,C.R.(博克舍)著;談霏、周慶志中譯;Sil vei ra ,Isabel (郁蘭黛)葡譯,《澳門議事局》,澳門:澳門市政廳,1997Cabra l,Joã o de Pina(賈淵),Lourenco,Nel son(陸凌梭)著;陳潔塋譯,《颱風之鄉:澳門土生族群動態》,澳門:文化司署,1994Coutinho,Paul o著;Guedes,Luisa、Si l va,J.Costa英譯;Lei,Ant ó n io中譯,《澳門陸軍俱樂部:社團交往一百二十五年》,澳門:東方文萃,1995Jesus,Mont al to de(徐薩斯)著;黃鴻釗、李保平譯,《歷史上的澳門》,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Ljungsted t ,Anders (龍思泰)著,《早期澳門史》,北京:東方,1997MacLead ,Mari e Imelda(文柳心) 著;王偉、仇麗芬合譯,《澳門:一百五拾年相片》,澳門:澳門市政廳,1992Rodr igues ,M anue1 A .、Ri bei ro,Peter Abbot t著,蔚玲譯,《澳門的軍事組織和軍服四百年》,澳門:澳門文化司署,1999Usel l i s,Wi ll iam Rober t 著;張東源、周卓蘭譯,《澳門的起源》,澳門:海事博物館,1997中國社會科學院等主編,《澳門歷史與發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廣州:中國史學會,珠海市政府,2000中國國民黨駐港澳總支部,《港澳抗戰殉國烈士紀念冊》,香港:中國國民黨駐港澳總支部,1946元邦建等著,《澳門史略》,香港:中流,1988文化司署調查研究辦公室編;陳潔瑩譯,《民族及文化交匯:澳門與亞洲族群參雜性國際研討會》,澳門:文化司署,1993方言,《澳門問題始末》,北京:文化藝術,1997王文達,《澳門掌故》,澳門:澳門敎育出版社,1999王寅城、魏秀堂,《澳門風物》,珠海:珠海出版社,1998台灣省熱帶產業調查會,《明治年初於香港澳門日本人》,台北:台灣省熱帶產業調查會,1937市民日報,《2001大事回顧》,澳門:市民日報,2001市民日報,《2002大事回顧》,澳門:市民日報,2003市民日報,《2003大事回顧》,澳門:市民日報,2004布衣,《澳門掌故》,香港:廣角鏡,1977李瑞祥編繪,《尋夢之旅:澳門歷史風彩》,澳門:澳門基金會,澳門理工學院,1997李福麟,《澳門風雲史話》,台北:中央通訊社,2002,
  • 李福麟主編,《澳門四個半世紀》,澳門:澳門松山學會,1995李蓓蓓,《台港澳史稿》,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李鵬翥,《澳門古今》,澳門:星光書店,三聯,1993,三版李鵬翥,《濠江文譚》,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1995李鵬翥,《濠江文譚新編》,北京:中國文聯,澳門基金會、澳門敎科文中心,1999岳銘,《濠江溯源》,澳門:岳銘,1978林子昇,《十六至十八世紀澳門與中國之關係》,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邱永生主編,《聚焦澳門:回歸第一天紀實》,北京:新華,1999金國平、吳志良,《東西望洋》,澳門:澳門成人敎育學會,2002金國平、吳志良,《過十字門》,澳門:澳門成人敎育學會,2004金國平、吳志良,《鏡海飄渺》,澳門:澳門成人敎育學會,2001吳潤生主編,《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會史》,澳門: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2001姜秉正,《澳門問題始末》,北京:法律,1992若奧·拉莫斯,《中國葡萄牙:外交關係史》,澳門:文化司署,1999唐思,《澳門風物誌》,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唐思,《澳門風物誌續篇》,北京:中國文聯,澳門基金會、澳門敎科文中心,1999唐思,《澳門風物誌(第三集)》,澳門:澳門基金會,2004徐建斌,《港澳戰事實錄》,南京:南京出版社,1993海外流動宣傳團主編輯部,《澳門小姐失事始末記》,澳門:海外流動宣傳團駐澳臨時辦事處,1948張卓夫主編,《海島風華》,澳門:澳門近代文學學會,2001郭永亮,《澳門香港之早期關係》,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0陳大白,《天明齋文集》,澳門:澳門歷史學會,1995陳沂春,《澳門》,澳門:保地社原印,1916陳炳輝,《澳門史前考古與文化》,澳門:民政總署,2003陳煒恆,《路環掌故》,澳門:臨時澳門市政局文化暨康樂活動部,2000章文欽,《澳門與中華歷史文化》,澳門:澳門基金會,1996曾永秀葡譯,區慧卿英譯,《抗戰時期的澳門》,澳門:文化局,2001港務局,《澳門港》,澳門:港務局,2000港澳與 近代 中國 學術 研討 會論文 集編 委會 ,《 港澳 與近代 中國 學術 研討 會論 文集》,台北:國史館,2000湯開建,《明清士大夫與澳門》,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湯開建,《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北京:中華,1999湯開建主編,《歷史文獻與傳統文化:迎澳門回歸專輯》,南昌:江西敎育,1999程德林,《風風雨雨四百年》,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1994費成康,《澳門四百年》,上海:上海人民,1988馮邦彥,《葡國撤退前的澳門》,廣州:廣東經濟,1999黃仁達,《紅顏未老:澳門的流金歲月》,台北:商智,1999黃文寬,《澳門史鉤沉》,澳門:星光書店,1987黃啟臣,《澳門通史》,廣州:廣東敎育,1999黃啟臣,《澳門歷史:自遠古至1840年》,澳門:澳門歷史學會,1995
  • 黃啟臣、鄭煒明,《澳門經濟四百年》,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黃啟臣、鄧開頌主編,《中外學者論澳門歷史》,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黃德鴻,《澳門新語》,澳門:澳門成人敎育學會,1997黃德鴻,《澳門掌故》,北京:中國文聯,1999黃曉峰、劉月蓮、鄧思平主編,《澳門歷史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澳門:澳門文化研究學會,1995黃鴻釗,《澳門史》,香港:商務,1987黃鴻釗,《澳門史》,福州:福建人民,1999楊仁飛,《澳門近代化歷程》,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2000靳書倫,《澳門軼事》,北京:中央文獻,1999管林等,《蓮島春秋》,澳門:澳門近代文學學會,1999齊志文,《港澳紀實》,南寧:廣西人民,1988劉萬章,《澳門考略》,廣州:廣州省私立女子中學圖書館,1929蔚玲中譯,《澳門政府船塢:造船和修船一百年》,澳門:海事博物館,1996蔡鴻生主編,《澳門史與中西交通研究》,廣州:廣東高等敎育,1998鄭妙冰,《澳門:殖民滄桑中的文化雙面神》,北京:中央文獻,2003鄭彭年,《重放的澳門:澳門開埠450年》,北京:新華,1999鄧景濱,《澳門蓮系地名考》,澳門:澳門語言學會,2000鄧景濱主編,《鏡海鉤沉》,澳門:澳門近代文學學會,1997二版鄧開頌,《澳門歷史:1840-1949》,澳門:澳門歷史學會,1995鄧開頌、黃鴻釗、吳志良,《澳門歷史新説》,石家庄:花山文藝,2000鄧開頌、古木,《九九歸一》,北京:中央文獻,1999鄧開頌、余思偉、陸曉敏,《澳門滄桑》,珠海:珠海出版社,1999鄧開頌、吳志良、陸曉敏主編,《粵澳關係史》,北京:中國書店,1999鄧開頌、陸曉敏,《粵港澳近代關係史》,廣州:廣東人民,1996鄧開頌、陸曉敏、楊仁飛,《澳門史話》,北京:社會科學文獻,2000鄧開頌、謝后和,《澳門歷史與社會發展》,珠海:珠海出版社,1999鄧聰、鄭煒明主編,《澳門黑沙:田野考古報告專刊》,澳門:澳門基金會,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94澳門日報,《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澳門:澳門日報,1967澳門日報,《澳門歷史的見證》,澳門:澳門日報,1987澳門市政廳,《昨日的澳門》,澳門:澳門市政廳,1978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處:《載入史冊的四年》,澳門: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處,1993澳門基本法協進會:《平穩過渡的見證》,澳門:澳門基本法協進會,2000澳門歷史學會,《我們見證歷史》,澳門:澳門歷史學會,1997戴裔煊,《關於澳門歷史上所謂趕走海盜問題》,澳門:星光書店,1987戴裔煊、鍾國豪,《澳門歷史綱要》,北京:知識,1999濠江風雲兒女編輯組,《濠江風雲兒女:澳門四界救災會抗日救國事蹟》,澳門:星光書店,1990羅理路,《澳門尋根》,澳門:海事博物館,1997譚志強,《澳門主權問題始末:1553-1993》,台北:永業,1994
  • ★★8.名勝及建築Aguiar ,j oã o(安傑業)著;Fonseca,Ri car do(方善衡)圖片;王偉譯,《濠江五大門》,澳門:東方文萃,1998Carval ho,Joã o(賈約翰)著;軍波中譯;Gar ton,Caro le英譯,《峰景酒店》澳門:東方文萃,1994Coe l ho,R.Bel trao(古維傑)著;李子龍中譯,Fos ter ,Christopher 英譯,《東方拱門》,澳門:東方文萃,1999Coucei r o, Gonç alo (科塞依羅)著、金國平譯,《大三巴寺遺址,大炮台》,澳門:新聞署,1990Fa l c ã o,An t ó n i o 等攝影,《澳門市政廳:大樓記略》,澳門:東方文萃,1995Figuei ra ,F ranc i sco(菲基立),Marrei r os,Car los(馬若龍)著;王薇譯,《澳門建築文物》,澳門:文化學會,1988二版Gar ton,Carol e 英譯,《融和門》,澳門:東方文萃,1994Lei r i a,Cris ti na Rocha(李潔蓮) 《觀音蓮花苑》,澳門:澳門政府,1999Nunes,Isabel(羅伊珮),Durã o ,Lu í s Anton í o(杜基石),《聖 澤》,澳門:文化司署,1993Tei xei r a,Manuel (文德泉)著;何吉賢中譯,Cascais,Rui 英譯,《澳門總督官邸》,澳門:澳門總督辦公室,1999Woj tow icaz,Jer zy,Haigh,Diane(戴安海格),《路環村讀本》,澳門:文化司署,199 0文化司署,《澳門大三巴遺址:面向未來的豐碑》,澳門:文化司署,里斯本澳門辦事處,1994李玉田著;李子龍中譯;MacLead,Marie Ime lda(文柳心)英譯,《大三巴牌坊》,澳門:東方文萃,1990港口大橋辦公室,《新澳大橋,友誼大橋》,澳門:港口大橋辦公室,1994新聞署,《大三巴遺址》,澳門:新聞署,1990瑪利亞·嘉蒂婷著;愛德華基路,舞台之光攝影,《聖 澤》,澳門,1994澳門八景評議會,《澳門八景》,澳門:澳門八景評議會,1994澳門市政廳,《澳門綜藝館》,澳門:澳門市政廳,1986澳門跨海大橋視察處;Rego,D.Vi r gi n i a 英譯,《澳門跨海大橋》,澳門:澳門跨海大橋視察處,1970臨時澳門市政局,《屋內的蝴蝶:我們眼中的婆仔屋的歷史》,澳門:臨時澳門市政局,石頭公社,20009.圖冊Agui ar ,Joã o (安傑業)著、吾風成譯、區志強拍攝,《鳥瞰澳門》,澳門:大西洋銀行,1992Andrade,Eugenio de(埃·安德拉德)著;陸瑤、王婷合譯,《澳門》,澳門:政府印刷署,1993
  • Bayle,Di dier Rafael(狄·貝立)繪,《澳門南灣風景》,澳門:文化司署,1993Carva l ho,Joã o(賈約翰)著;軍波中譯;Gar ton,Caro l e英譯,《氹仔和路環》,澳門:東方文萃,1993Cast ro,Fer rei r a(費·卡斯特羅)著、周慶志譯,《澳門與中國》,澳門:海島市市政廳,1998Catel a,José Neves(若瑟·嘉德禮)攝影;Sotero,Manuel a 等譯;黃德鴻等著,《永不回來的風景:澳門昔日生活照片》,澳門:臨時澳門市政局,2001Chinner y,Geogre(錢納利)繪 ;楊秀玲譯,《喬治錢納利:十九世紀的澳門》,澳門: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1997Chi nnery,Geogr e(錢納利)繪,《喬治錢納利》,澳門:澳門市政廳,1985Coelho,R.Bel t r ã o (古維傑),Pire s,Eduardo Tomé Silva(愛德華杜明),《澳門一九八一年》,澳門:Ediç õ es A-Ma,1981Coelho,R.Bel tr ã o(古維傑),Pires,Eduardo Tomé Si l va(愛德華杜明),《 澳門實況今日觀》,澳門:Ed icõ es A- Ma,1982Coel ho ,R.Be l t r ã o(古維傑),左倩萍著;MacLead,Mari e Imelda(文柳心) 英譯,《澳門畫集2:地點,人和生活》,澳門:東方文萃,1991Coel ho,R.Bel t r ã o(古維傑),左倩萍著;王偉、曾志超中譯,MacLead,Mari eI melda(文柳心),Gar ton,Caro l e英譯,《澳門畫集3:地點,人和生活》,澳門:東方文萃,1993Coel ho,R .Bel t r ã o (古維傑)著;李子龍中譯,MacLead,Marie Imelda(文柳心)英譯,《澳門畫集:1844-1974》,澳門:東方基金會,1989,二版C oncei ç ã o,Antó ni o Junior(江連浩),Bastos,Joã o(諾奧巴斯多)合譯,《澳門創意風景》,澳門:澳門市政廳,1996Cunha,Lu í s Sá (官龍耀) ,《澳門老廣告》,澳門:Luí s Cunha Sá ,2000Di as,Elsa Mar ia Mart i ns著;張應基攝影,《濠園掠影》,澳門:澳門市政廳,1999Doat,Jean(讓多)製作;郭潔梅中譯;Venda,Kat har i ne R.英譯,《澳門影象》,澳門:圓形畫像,1997Esqui vel ,Ana,《澳門》,澳門:政府印刷署,1993Far i a,Dani ela Car val ho、Gri l o ,Eduardo著;Vong,Fr anc isca 中譯;Couto ,Deol inda英譯,《澳門城市與將來》,澳門:Pr ime i ra Impressã o,Lda .,1999Far i a,Dani ela Carva l ho與Grilo ,Eduardo;澳門翻譯公司中譯;Trans Global英譯,《澳門:給將來的遺贈》,澳門:Primei ra Impressã o,Lda .,1999Far ia ,Daniela Carvalho;梁淑琪中譯,何美蓮英譯,《澳門之光》,澳門:新創意,200 0Fonesca,Rica rdo(方善衡)著、范維信譯,《形象幻影:澳門兩年》,澳門:東方文萃,1993Gui l len Nû nez,C é sar(胡紀倫)著;梁家泰攝,《澳門街》,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199 9M iranda,Má r io 繪,《書卷之中看澳門》,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Montei ro ,José Joaquim ,《澳門巡視》,澳門:旅遊司,1983Ro lni ck ,Harr y,《澳門:光榮的一瞥》,香港:Peter Sher w ood,1979
  • Ted Thomas L t d.(湯瑪士有限公局),《澳門:光榮的一瞥》,香港:Ted ThomasLt d .,1980Zambu j o,Her l ande r(曾柏祺)著、馮錦坤譯,《離島景色》,澳門:海島市市政廳,199 7中國革命博物館,《迎接澳門回歸祖國圖片集》,北京:新華,1999王川、鮑均主編,《昔日澳門明信片》,珠海:珠海出版社,1999世界華人攝影學會,《繽紛的澳門》,北京:五洲傳播,1999民政總署,《歷史繪畫:澳門藝術博物館藏品選輯》,澳門:民政總署,2003何永康,《昔日澳門明信片》,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吳志豪攝影,《澳門留痕:吳志豪攝影集》,澳門:澳門出版社,2001吳泰繪;陳浩星主編;Fon s eca,Vi l ma Jhova nna(方斯嘉),Vi a nt e,Mari a I s a be l(韋伊莎),Mu r r e l l ,Da i s (馬維斯)中葡譯,《濠江清芬:吳泰澳門寫生》,澳門:澳門市政廳,澳門文化中心,1999李玉田,《濠江寫真六十載:李玉田攝影集》,澳門:澳門綜藝攝影會,1998周彥文、李兆文、田映霞主編,《澳門老照片》,廣州:廣州出版社,1998香港市政局,美國皮博迪·艾塞克斯博物館合辦,《珠江風貌:澳門,廣州及香港》,香港:香港藝術館,1996香港藝術館,《香港及澳門風貌》,香港:香港市政局,1983旅遊司,《藝術家看澳門》,澳門:旅遊司,1984海島市市政廳,《氹仔與路環》,澳門:海島市市政廳,1999海島市市政廳,澳門歷史學會主編,《昔日路海島圖片集》,澳門:海島市市政廳,1994袁偉民,《澳門姿采:袁偉民攝影集》,澳門:臨時海島市市政局,1999張兆全主編,《畫家筆下的澳門》,澳門:澳門美術協會,1984陳自瑜,《澳門巴士手冊》,香港:北嶺國際,1996陳偉輝著,區慧卿、赤川夏子、朱嘉敏譯,《昔日風情:漫畫澳門街》,澳門:亞正萬象製作,2000陳繼春,《陳繼春澳門速寫集》,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陳繼春,《錢納利與澳門》,澳門:澳門基金會,1995湖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澳門敎科文中心、湖南省攝影協會,《迎回歸:澳門風采攝影作品集》,北京:五洲傳播,1999趙紹之,《澳門風景畫》,澳門:海事博物館,1995劉羨冰等,《圖片澳門今昔》,香港:三聯,1999澳門美術協會,香港美術會,《香港畫家澳門情寫生作品集》,澳門:曦諾發展有限公局,2001澳門市政廳,《昔日鄉情》,澳門:澳門市政廳,1995澳門市政廳,《觀園:盧廉若花園攝影展》,澳門:澳門市政廳,1989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澳門記者鏡頭下》,澳門:澳門文化廣場,1996澳門攝影界慶祝澳門回歸籌備委員會,《澳門邁向回歸心影集》,澳門:澳門攝影界慶祝澳門回歸籌備委員會,1999澳門攝 影學 會編, 曾永 秀葡 譯,黃 鍚祥 英譯 ;阮永 賢設 計, 《澳門 回歸 紀念 影集》,澳門:澳門攝影學會,2000
  • 臨時海島市政局,《鎏金歲月:省港澳老月份牌畫》,澳門:臨時海島市政局,2001薛翊漢、張楨麒,《薛翊漢,張楨麒“澳門風采”版畫作品集》,珠海:珠海出版社,1999譚智生,《澳門情濃:譚智生水彩畫展》,澳門:澳門市政廳,1994譚智生,《譚智生澳門速寫集》,澳門:澳門基金會,199510.旅遊資料Gers hma n,S uz y著、林嘉珮譯,《新Shoppi ng 主義,香港,澳門》,台北縣新店市:大地地理,1999Jona s ,Mun主編,《澳門遊蹤》,澳門:旅遊司,1992Jo rg e,F i l ipe 攝影;F iguei ra ,F ranc i sco撰文;陳潔塋譯,《澳門漫天遊》,里斯本:Ar gumen t um,1999也遙、蘇漢君、小雲,《澳門》,香港:三彩堂,2000中國旅遊編委會,《澳門回歸紀念旅遊特輯》,香港:中國旅遊,1999中國旅遊指南編委會,《中國旅遊指南,澳門》,北京:中華,2000王有源,《澳門遊》,澳門:澳門出版社,1988王彥、孫魯毅,《帶你遊港澳:世紀之交和回歸,一九九九遊港澳》,香港:香港中國旅遊,1999正報,《澳門旅遊》,澳門:正報,1989-民生報戶外組,《探索澳門》,台北:民生報,1999民生報戶外組,《探索澳門美食》,台北:民生報,1999朱振藩等,《港澳》,台北:生活情報媒體,2001何揚、李美華,《香港,澳門》,台北:大地地理文化科技,2001何雅沁採訪,《澳門遊樂Gui de 》,香港:博益,2003何德龍,《澳門》,濟南:山東畫報,1998李世源,《澳門行旅》,澳門:澳門華人,1995李純恩,《吃在港澳》,香港:博益,2002林開富、黃淑玲,《澳門,珠海,深圳:愛上澳門完全享樂拼盤》,台北:墨刻,2001林曉龍主編,《澳門3簿》 ,香港:壹出版,200 1林耀川主譯,《香港,澳門之旅》,台北:德昌,1979施達時,白加路,《離島綠化區的及發展》,澳門:民政總署,2002星島日報,《自由自在遊澳門》,香港:星島日報,2003香港中國旅行社,《帶你遊澳門》,香港:香港中國旅行社,1993孫重貴,《澳門旅遊完全手冊》,香港:雅苑,1999旅遊司,《澳門50個好去處》,澳門:旅遊司,199 5旅遊司,《澳門之旅》,澳門:旅遊司,1989.08-旅遊局,《澳門觀光導遊手冊》,澳門:旅遊局宣傳暨製作處,2001海島市市政廳,《海島市遠足郊遊好去處》,澳門:海島市市政廳,1998
  • 海島市市政廳,《路環綠化區指南》,澳門:海島市市政廳,1995海島市市政廳,《綠化周:路環步行徑》,澳門:海島市市政廳,1987海島市市政廳,《氹仔綠化區指南》,澳門:海島市市政廳,1995海島市市政廳文化活動廳,《離島遊蹤:路環篇》,澳門:海島市市政廳,1998海島市市政廳文化活動廳,《離島遊蹤:氹仔篇》,澳門:海島市市政廳,1996海島市市政廳農林處,《路環步行徑》,澳門:海島市市政廳農林處,1985梁望峰,《澳門遊遊蕩蕩》,香港:皇冠,2000郭健明,《香港,附澳門》,台北:太雅,2000陳玉芬、陳穎深、鄧穎群,《澳門綠野遊縱》,澳門:民政總署園林綠林部,2003壹周刊,《論盡澳門》,香港:壹周刊,1999曾曉華,《自遊自在港澳行》,廣州:廣東旅遊,2003朝陽堂,《港澳之旅》,台北:朝陽堂,1996黃英,《港澳台行》,西安:陝西旅遊,2002新世界第一渡輪服務(澳門)有限公司,《新吃喝玩樂Guide》,香港:新世界第一渡輪服務( 澳門)有限公 司,200 3楊一鳴,《澳門,珠海,深圳》,台北:培根文化,1998楊春龍,《澳門,廣州,香港自遊行》,台北:大輿,2003楊浩,《澳門旅遊指南》,台北:樂群,1999趙良駿,陳曉蕾採訪,《澳門行街Guide》,香港:明窗,2002趙健,《走過港澳台》,香港:香港中國新聞,2001毅剛,《澳門旅遊》,澳門:澳門出版社,1997,三版蔣敏,《邊走邊吃遊港澳》,台北:商業周刊,1997黎子雲、何翼雲主編,《澳門遊覽指南》,澳門:何超龍,1939澳門中華敎育會,《澳門遊覽指南》,澳門:澳門中華敎育會,1935澳門出版社,《澳門遊紀念冊》,澳門:澳門出版社,1995澳門政府,《澳門游覽指南》,澳門:澳門政府,1949蕭淑美、邱秋娟主編,《香港,澳門,深圳》,台北:錦繡,1999謝招月等譯,《香港,澳門,台北:宏觀文化,1998,二版謝德恩,《澳門風光》,香港:路光書社,1961羅玉泉譯,《香港,澳門》,北京:中國旅遊,1999羅雲高,《來去香港,深圳,澳門》,台北縣中和市:動靜國際,200011. 地理資料Carne i ro,Joaqui m Al ve s(簡尼路)著、Ang el o,Rol a ndo dos Re i s(顏思道)譯,《澳門市街名冊:附地方名錄》,澳門:澳門市政廳,1957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中國科學院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中心製作,《澳門地圖集》,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何廣才主編,《澳門自然地理》,廣州:廣東省地圖,1992吳郁文主編,《香港,澳門地區經濟地理》,北京:新華,1990海島市市政廳,《海島市街道》,澳門:海島市市政廳,1998,三版
  • 陳正祥,《澳門》,香港:中文大學地理研究中心,1970陳正祥,《澳門地誌》,香港:中文大學地理研究中心,1969彭琪瑞、薛鳳旋、蘇澤霖,《香港,澳門地區地理》,北京:商務,1991黃就順、江葆康、陳永昌主編,《澳門自然,人文環境:培正中學學生地理報告選集》,澳門:澳門培正中學史地學會,2002黃就順、鄧漢增、黃鈞燊,《新編澳門地理》,澳門:敎育暨青年局,1996黃就順、鄧漢增、黃鈞燊,《澳門地圖集》,澳門:澳門基金會,1997黃就順等著,《澳門地理》,澳門:澳門基金會,1993澳門市政廳,《澳門市街道及其它地方名冊》,澳門:澳門市政廳,1993澳門市政廳,《澳門市街道劃分》,澳門:澳門市政廳,1992澳門市政廳,《澳門街道》,澳門:澳門市政廳,1992繆鴻基、何大章,《澳門地理》,廣州:廣東省立文理學院,1946繆鴻基等主編,《澳門》,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8812 .人物傳記Aresta,Antó n io (安文哲),《葡萄牙敎育中的儒家思想:澳門敎育史的伯多祿》,澳門:行政暨公職司,1997Ares t a,Ant ó n i o(安文哲),Oli vei ra,Cel i na Veigade(何思靈)著;宋彥斌,姚京明合譯,《賈梅士與東方的回憶》,澳門: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199 5Cortesã o ,Armando 著、李飛譯,《歐洲第一個赴華使節:托佩萊斯,藥劑師及其“東方誌”》,澳門:文化司署,1990Kei l ,Luis (路易士凱尤)著,《歐維士 —— 第一個到中國的葡萄牙人》,澳門:文化司署,1990McGivering ,J i l l(麥潔玲) 《説吧,澳門!》,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1999McLane,G.H.(麥沾恩)著;胡簪雲譯,《梁發傳》,香港:基督敎輔僑,1955Ol i ve i ra,Cel i na Veigade(何思靈)主編,《宋玉生:公民、法學家和政治家》,澳門:澳門法學會,1997Te i xei r a ,Manuel (文德泉),Sarai v a,Jose Hermano著,《賈梅士來過澳門,賈梅士在澳門》,澳門:澳門基金會,澳門國際研究所,1999重印合刊本王傑、鄧開頌主編,《紀念鄭觀應誕辰一百六十周年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澳門:澳門歷史學會、澳門歷史文物關注協會,2003冷夏,《一代賭王:何鴻燊》,香港:明報,1994冷夏,《何鴻燊傳》,香港:明報出版社,1996吳楠,《何厚鏵家族傳》,廣州:廣州出版社,1999李葆定、馮彩章,《柯麟傳略》,北京:人民衛生,香港振興醫藥圖書,1988林昶,《濠江菁英錄》1-4集,澳門:澳門出版社,1991、1993、1994、1996夏東元,《鄭觀應》,廣州:廣東人民,1995夏東元,《鄭觀應傳》,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87祝春亭,《何鴻燊傳》,廣州:廣東經濟,2001
  • 張磊、盛永華、霍啟昌,《澳門:孫中山的外向門戶和社會舞台》,澳門:東方文萃,澳門大學,1996梁彥明等著,《崔諾枝先生善績紀略》,澳門:澳門中華印務公局印,1938盛永華、趙文房、張磊主編,《孫中山與澳門》,北京:文物,1991郭展禮,《孫中山先生與澳門之研究》,台北:中國文化大學,1997陳垣,《吳漁山先生年譜》,北京:輔仁大學,1937,線裝本陳樹榮、黃漢強主編,《林則徐與澳門》,澳門:澳門紀念林則徐巡閲澳門一百五十周年學術研討會籌備會,1990陳樹榮主編,《冼玉清誕生百年紀念集》,澳門:澳門歷史學會,1995陳繼春,《濠江畫人再錄》,澳門:澳門成人敎育學會,2000陳繼春,《濠江畫人掇錄》,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黃明惠等,《澳門賭業巨頭傳奇》,石家莊:河北人民,1994新華社《何鴻燊畫冊》編委會,《何鴻燊》,北京:新華,1999楊中英,《賭王何鴻燊傳奇》,台北:時報文化,2001遠東行,《港粵澳商業聞人錄》,香港:遠東行,1938-1939劉克剛,《澳門特首何厚鏵》,香港:天地,1999劉瑞滔主編,《港粵澳名牧生平》,香港:中華基督徒送書會,1975鄧志清主編,《港澳聞人錄》,香港:美聯社,1958魯陽等著,《柯麟傳》,澳門:國際名家,1993魯陽等著,《紅色醫生敎育家柯麟傳》,廣州:廣東人民,1992蕭亮,《一代賭梟:葉漢傳》,廣州:廣州出版社,1996謝常青,《馬萬祺傳》,北京:中國文史,1998關振東、陳樹榮,《何賢傳》,澳門:澳門出版社,1999三政法類1.政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澳門:政府印刷署,1987行政暨公職司,《市政議會選舉:實用手冊》,澳門:行政暨公職司,1999行政暨公職司,《立法會及諮詢會選舉實用手冊》,澳門:行政暨公職司,1998行政暨公職司,《選舉91》,澳門:行政暨公職司,1991行政暨公職司,《選舉活動綜合報告》,澳門:行政暨公職司,1999行政暨公職局,《立法會選舉實用手冊》,澳門:行政暨公職局,2001行政暨公職局,《投票站的組織和運作:直接選舉》,澳門:行政暨公職局,2001余振、劉伯龍、吳德榮,《澳門華人政治文化》,澳門:澳門基金會,1993吳志良,《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澳門:澳門成人敎育學會,1998吳志良,《澳門政制》,澳門:澳門基金會,1995
  • 吳志良,《澳門政治制度改革現狀展望》,澳門: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1993吳志良,《澳門政治發展史》,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1999吳志良、陳欣欣,《澳門政治社會研究》,澳門:澳門成人敎育學會,2000李炳時,《澳門總督與立法會》,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法律翻譯辦公室,《澳門的憲政制度及局法組織》,澳門:法律翻譯辨公室,1995黃鑄主編,《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台灣,香港,澳門和海外各界人士的有關文件資料和言論》,北京:中國文史,1988黃顯輝,《澳門政治體制與法律淵源》,澳門:Publ i c acoe s o Di re i t o,1992楊允中,《一國兩制:實踐在澳門》,澳門: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2002楊允中,《一國兩制與現代憲法學》,澳門:澳門大學出版中心,1996劉伯龍、陳守信主編,《澳門改革與發展》,澳門:澳門社會科學學會,2001審計署,《政府帳目運作審計報告》,澳門:審計署,2002澳門立法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澳門:立法會,2001澳門政府,《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澳門:立法會,2001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一國兩制在澳門實施的專題研究》,澳門: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1999Be s s a ,Car l os Gome s(卡·高·貝薩)著;Cunha,Luis S a(官龍耀)主編;崔維孝等譯,《澳門共和體制在中國建立》,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Cout inho,Paul o、Jorge,Cec i l i a 著;李子龍中譯;Ga rton,Carol e 英譯;《澳門立法會成立二十周年》,澳門:東方文萃,1996S i l ve i r a ,Jor g e Noronha e(蕭偉華)著;沈振耀、黃顯輝合譯,《澳門憲法歷史研究資料:1820——1974》,澳門:法律翻譯辦公室,19972 .政治北京外語學院、珠海特區報社,《澳門回歸論:慶祝澳門回歸祖國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世界知識,1999米健、李麗如主編,《澳門論學:澳門回歸一周年紀念文集》,澳門:法律出版社,200 1何慧卿、李春華主編,《澳門新紀元: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一週年紀念圖集》,澳門:新聞局,2000余振主編,《澳門回歸前後的問題與對策》,澳門:名流政策(澳門)研究所,1999林昶,《中葡關係與澳門前途》,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編寫組,《澳門問題讀本》,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9移交大典統籌辦公室,《澳門:她的兩個過渡》,澳門:澳門基金會,移交大典統籌辦公室,1999黃漢強主編,《一國兩制:澳門開局好》,澳門: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2001黃漢強主編,《澳門問題資料匯編》,澳門:華僑報,1985 —— 1988黃漢強主編,《澳草留蹤》,澳門,1995新聞局,《中過渡期的澳門:1991 —— 1995》,澳門:澳門政府,1997
  • 劉明主編,《九九回歸看澳門》,北京:人民,1999劉會遠等著,《澳門與中國的對外開放》,南京:河海大學出版社,2000廣東社會科學院港澳研究中心主編,《邁向新世紀:九九澳門回歸專家談》,香港:香江,1999鄭宇碩 、陳 廣漢、 周運 源主 編,《 反思 與前 瞻:澳 門回 歸暨 港澳與 內地 關係 探索》,香港:天地,2000鄭言實主編,《澳門過渡期重要文件匯編》,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3.公共行政行政暨公職司,《行政手續指南》,澳門:行政暨公職司,1991行政暨公職司,《過渡期之澳門行政當局和官方語言》,澳門:行政暨公職司,1999行政暨公職司,《澳門公共行政》,澳門:行政暨公職司,1998特別版行政暨公職司,《澳門公共行政之人力資源》,澳門:行政暨公職司,1991行政暨公職司,《澳門公共行政在職人員之本地化狀況》,澳門:行政暨公職司,1999行政暨公職司,《澳門公共行政年刊》,澳門:行政暨公職司,1989行政暨公職司,《澳門公職:工人和助理人員》,澳門:行政暨公職司,1997行政暨公職司,《澳門市民手冊》,澳門:行政暨公職司,1992行政暨公職司公共行政培訓中心,《澳門公共行政職程》,澳門:行政暨公職司,1998行政暨公職局,《關於推行優質服務計劃“服務承諾”的研究報告》,澳門:行政暨公職局,2001行政暨公職局現代化廳,《澳門公共服務手冊2001》,澳門:行政暨公職局,2001余振、李炳康、丘曼玲主編,《澳門公共行政改革:問題與對策》,澳門: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2000余振主編,《澳門政治與公共政策初探:澳門大學中文公共行政課程部份學生論文集》,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冷夏,《實施危機管治,推行穩健改革:影響澳門穩定的若干因素分析及對策建議》,澳門:澳門政策研究所,2002吳志良,《澳門政治制度 —— 改革、現狀和展望》,澳門: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1993呂國民主編,《澳門過渡期公共行政論文集》,澳門:澳門大學出版中心,2000胡錦漢,《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關係政策研究》,澳門:澳門廣告學會,1998梁君國 、李 德仁 、羅 金義 ,《 特別 地區 政府 管理 :深 圳、 珠海 、香 港及 澳門 比較》,北京:中國廣播電視,1998陳海帆,《澳門的居留制度及身份認別制度》,澳門:澳門基金會,1997熊繼寧,《差異、變化與耦合:香港,澳門公務員系統與國家公務員系統比較研究》,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劉太剛,《澳門公務員的本地化政策》,香港:Dept of Pub l i c and Soci al Admin,
  • 香港城市大學,2000澳門特區審計署,《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守時及出勤的制度研究》,澳門:審計署,2001澳門特區審計署,《政府車輛使用及監管制度》,澳門:審計署,2001黎寶安主編,《以民為本:1997—— 2001市政服務》,澳門:臨時海島市政局,2001澳門市政廳,《一個市政的歷程:1989 —— 1997》,澳門:澳門市政廳,1997澳門政府,《在澳門推行雙語制普及化的一項政策》,澳門:政府印刷署,1987澳門特區政府,《收益及財產利益的聲明與公眾監察》,澳門:立法會,印務局,2002澳門特區政府,《施政報告》,澳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2000、2001、2002、2003、2004澳門政府,《對政府工作的質詢程序》,澳門:立法會,2001澳門政府規模與服務質素研究課題組,《澳門政府規模與服務質素研究報告》,澳門: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2003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澳門公共行政改革面面觀》,澳門: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2001澳門總督辦公室編、曾永秀譯,《過渡時期的澳門行政》,澳門:澳門總督辦公室,1999Gonç a l ves ,Pedro,《行政合同(合同制度:作為公共行政機關行為之一種形式)》,澳門:行政暨公職司,19974.澳門基本法研究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澳門與澳門基本法》,北京:中國檢察,1998王叔文主編,《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導論》,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2001張虎,《港澳基本法釋論》,台北:桂冠,1996梁凡,《基本法九九講》,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許崇德主編,《港澳基本法敎程》,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4港澳之友協會,《澳門基本法與澳門之未來》,台北:中華港澳之友協會,1992楊允中,《澳門基本法釋要》,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1998,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2 003再 版楊允中,《澳門與澳門基本法》,澳門:澳門基金會,1995,再版楊靜輝,《澳門基本法釋義》,北京:人民,1999楊靜輝、李祥琴,《港澳基本法比較研究》,澳門:澳門基金會,1996趙國強,《基本法與區際司法協助》,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鄧偉平,《澳門基本法知識》,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96澳門日報出版社,《澳門與澳門基本法》,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1998澳門基本法文獻集編委會,《澳門基本法文獻集》,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1993澳門基本法問答集編委會,《澳門基本法問答集》,澳門:大眾報,1995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處,《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中央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係》,澳門: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處,1991
  • 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處,《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居民的基本權利》,澳門: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處,1991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處,《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政治體制》,澳門: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處,1991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處,《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經濟》,澳門: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處,1991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處,《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文化與社會事務》,澳門: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處,1991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處:《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徵求意見稿諮詢意見報告書》,澳門: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處,1991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處:《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諮詢意見報告書》,澳門: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處,1992蕭蔚雲,《論澳門基本法》,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蕭蔚雲主編,《一國兩制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蕭蔚雲、楊允中、饒戈平主編,《依法治澳與穩定發展 —— 基本法實施兩週年紀念研討會論文集》,澳門:澳門科技大學,2002蕭蔚雲、楊允中、饒戈平主編,《依法治澳與特區發展》,澳門:特區政府法務局、基本法推廣協會、北大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澳門科大法學院、澳大澳門研究中心,2004駱偉建,《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概論》,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藍天主編,《一國兩制法律問題研究:澳門卷》,北京:法律,19995.法律Hespanha,Antó nio Manuel(葉士朋)著;周豔平、張永春譯,《澳門法制史概論》,澳門:澳門基金會,1996Leal - Henr iques 、Manuel de Oli vei ra(李立基)著、黃顯輝譯,《澳門紀律懲戒法實用指南》,澳門:澳門理工學院,行政暨公職局,1995Pi res,Candida(李淑華),《澳門勞動法》,澳門: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1994Pi res,Cand ida(李淑華)著、馮文莊譯,《民事訴訟法入門,第一卷》,澳門:澳門基金會,澳門大學法律學院,1996P i res,Cand ida(李淑華)著;黃顯輝、賴健雄合譯,《澳門親屬法律指南》,澳門:行政暨公職司,1995Redinha ,Antó nio Simõ es(李明訓)著;沈振耀、賴健雄合譯,《澳門刑事訴訟制度》,澳門:法律翻譯辦公室,1997Si l vei ra,Jorge Noronha(蕭偉華)著;黃顯輝譯,《法律在澳門體系內的開始生效》,澳門:法律翻譯辦公室,1994Torres,José Antó nio Pinhei ro,《澳門公職法律關係》,澳門:澳門理工學院,2002《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澳門: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1993《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澳門基金會,1999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2003《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澳門特區政府法務局,2000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澳門法律學刊主編,《澳門法律問題》,北京: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7中華民國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台灣、香港、澳門法律,經貿研討座談會論文集》,台北:中華民國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1992王春旭、羅斌主編,《港澳台民商法》,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司法政務司辦公室,《澳門法律與司法》,澳門:司法政務司辦公室,1999立法事務辦公室,《澳門刑事訴訟,澳門:立法事務辦公室,1998立法事務辦公室,《澳門刑法基本概念》,澳門:立法事務辦公室,1998立法事務辦公室,《澳門居民法律手冊》,澳門:政府印務署,1994成濤,《旅遊法比較研究》,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朱永梅、唐小波,《行政訴訟法比較研究》,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朱林,《澳門行政程序法典:釋義、比較與分析》,澳門:澳門基金會,1996米健,《澳門民商法》,北京: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米健,《澳門法制與大陸法系》,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米健等,《澳門法律》,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何金明,《澳門公職法律制度概論》,澳門:晨輝出版社,2003冷鐵勛,《澳門公司法》,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呂繼貴、寧青,《刑法比較研究》,澳門:澳門基金會,1997李淑華,《親屬法概論》,澳門:澳門理工學院,行政暨公職局,2002林蔭茂,《婚姻家庭法比較研究》,澳門:澳門基金會,1997法律翻譯辦公室,《澳門法律與中國法律之異同》,澳門:法律翻譯辨公室,1996法律翻譯辦公室,《檢察院和檢察院局法官》,澳門:法律翻譯辨公室,1998侯放,《繼承法比較研究》,澳門:澳門基金會,1997G·玻雷果等,《為 加強對澳門的環境 管理而制定的環境法 例及補充措施》, 澳門: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司辦公室,1999柯葛壯,《刑事訴訟法比較研究》,澳門:澳門基金會,1997張國炎,《金融法比較研究》,澳門:澳門基金會,1997許昌,《澳門過渡期法律問題論集》,澳門: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1998郭華成,《澳門法律導論》,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陳欣欣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保護未成年人之法律規定概覽》,澳門:澳門青少年犯罪研究學會,2001陳海帆、崔建新,《澳門刑法典分則罪名釋義》,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單長宗主編,《中國內地與澳門局法協助縱橫談》,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焦宏昌、周大綱,《港澳台法制概論》,北京:中國法制,1999程立福、徐京輝,《澳門刑事訴訟法》,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程信和主編,《粵港澳法律關係》,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01華荔,《澳門法律本地化歷程》,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貴立義,《港澳台法律概論》,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1994趙秉志主編,《中國內地與澳門刑法總則之比較研究》,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黃清薇,《澳門繼承法》,澳門:澳門基金會,1997
  • 黃進、郭華成,《澳門國際私法總論》,澳門:澳門基金會,1997黃雙全,《民事訴訟法比較研究》,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黃顯輝、陳錫豪,《澳門公職法律制度概述》,澳門:法律翻譯辦公室,1994楊建華等著,《香港,澳門,大陸地區司法制度考察報告》,台北:司法院司法行政 廳 , 1 9 9 4 .楊賢坤,《澳門法律概論》,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93楊賢坤,鄧偉平,《澳門法律研究》,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97漢英,《澳門家庭法》,澳門:澳門基金會,1996趙炳霖、柴嘉慶,《債法比較研究》,澳門:澳門基金會,1997趙國強,《澳門刑法總論》,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趙燕芳、周友清,《澳門民商及物業登記法律制度》,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劉華,《税法比較研究》,澳門:澳門基金會,1997蔣恩慈,《澳門商法導論》,上海:中國大百科全書,1994蔣恩慈、侯放,《澳門商法典概論》,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鄭楊,《澳門公司法:考察與分析》,北京:政法大學出版社,1993澳門法律概述編寫組,《澳門法律概述》,北京:政法大學出版社,1993澳門法律學刊主編,《澳門土地問題學説:1997》,澳門:立法事務辦公室,1997澳門特區終審法院、印務局,《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組織》,澳門:印務局,終審法院,2001澳門特區檢察長辦公室,《司法體制改革實踐:澳門檢察制度的改革與發展》,澳門:檢察長辦公室,2003燕人、東山,《澳門刑法總則概論》,澳門:澳門基金會,1997盧永鴻、吳政奇主編,《穗港澳環境法律與管理論文集》,北京:中國環境科學,1997顧肖榮、楊鵬飛,《勞動法比較研究》,澳門:澳門基金會,1997顧經儀、黃來紀,《公司法比較研究》,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6.法規《大清國大西洋和好通商條約》,上海:Noronhae Fi lhos ,1887Mart ins,Ruf ino F英譯,《澳門風俗規矩》,上海:Far Eas t ,1877,重印本Mi ni s ter io dos Negoci os da Mar i nha e Ultramar Direccã o Geral do U l tramar(Portugal ) 《澳門市當按押章程》,澳門:官印局,1940,重印本中國近代經濟史資料叢刊編委會:《中國海關與中葡里斯本草約》,中華書局,北京,1983澳門特區立法會,《立法會議事規則,立法屆及議員章程》,澳門:立法會、印務局,200 0澳門立法會,《澳門立法會章程》,澳門:政府印務署,1993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港澳僑胞法令彙編》,台北: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995行政暨公職司,《年假,缺勤,無薪假及特別假》,澳門:行政暨公職司,1995行政暨公職司,《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澳門:行政暨公職局,澳門理工學
  • 院,2001海島市市政廳,《海島市自治規約》,澳門:海島市市政廳,1974澳門財政司,《所得補充税(純利税)》,澳門:財政司,1984澳門財政司,《超額純利税章程》,澳門:財政廳,1977,修訂本終審法院、印務局,《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組織》,澳門:印務局,終審法院,2001貨幣暨匯兑監理署,《汽車民事責任強制性保險條例》,澳門:貨幣暨匯兑監理署,1994湯開建、吳志良主編,《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1850-1911》,澳門:澳門基金會,200 2郵電總局,《有關發行印製及售賣郵票及有價券條例》,澳門:郵電總局,1948澳門經濟廳,《對外貿易,消費税:附表 I - V》,澳門:官印局,1972澳門法律公共行政翻譯學會,《行政程序法典註釋》,澳門:澳門法律公共行政翻譯學會,1995澳門法律匯編編委會,《澳門法律匯編》,北京:中國社會科學,1996澳門政府,《土地法》,澳門:立法會,政府印務署,1995澳門政府,《小學幼稚園中葡小學校組織章程》,澳門:民政總局敎育科,1949澳門政府,《中葡小學敎育章程》,澳門:官印局,1977澳門政府,《公職法律制度》,澳門:政府印務局,1997,二版澳門政府,《廿一點紙牌法定規例》,澳門:官印局,1975澳門政府,《支持體育活動的法例》,澳門:體育總署,1995澳門政府,《歹徒組織》,澳門:政府印刷局,1978澳門政府,《市區房產業鈔章程》,澳門:官印局,1978澳門政府,《民事登記條例》,澳門:政府新聞署,1984澳門政府,《地區治安服務工作管制規則》,澳門:政府印刷局,1976澳門政府,《地區治安服務法》,澳門:政府印刷局,1978澳門政府,《百家樂法定規例》,澳門:官印局,1975澳門政府,《自治機構法例》,澳門:政府印務署,1995,二版澳門政府,《行政訴訟法典》,澳門:澳門政府,1999澳門政府,《色情及猥褻物品的公開販賣陳列及展出》,澳門:政府印刷局,1978澳門政府,《私立敎育機構通則》,澳門:敎育暨青年局,1994澳門政府,《固定資產重置與攤折之税務規則》,澳門:政府印刷署,1993澳門政府,《房屋税》,澳門:政府印務局,1984澳門政府,《社會坊章程》,澳門:官印局,1976澳門政府,《非法博彩及在娛樂場所貸款》,澳門:政府印務局,1977澳門政府,《保險代理人及經紀人法例》,澳門:貨幣暨匯理監理署,1989澳門政府,《保險活動管制法例》,澳門:政府印務署,1992澳門政府,《律師通則》,澳門:政府印務署,1996澳門政府,《按照發展居屋合約制度興建的樓宇管理章程》,澳門:政府印務署,1996澳門政府,《旅行社及旅遊社章程》,澳門:官印局,1978澳門政府,《租務法》,澳門:官印局,1977
  • 澳門政府,《純利税章程》,澳門:官印局,1981澳門政府,《退休金暨遺囑贍養金》,澳門:官印局,1975澳門政府,《國籍法》,澳門:官印局,1982澳門政府,《設立有礙衛生有不方便有危險及有毒工廠章程及其附表》,澳門:政府印刷局,1950澳門政府,《勞資關係法律制度》,澳門:政府印務署,1999,修訂本重印本澳門政府,《單行刑事法例》,澳門:政府印務署,1996澳門政府,《結婚及離婚的法律規則》,澳門:法律翻譯辦公室,1996澳門政府,《華人習俗條例修正使適應現實環境及關於証明在澳門出生之華籍人士籍貫條例》,澳門:官印局,1949澳門政府,《補充所得税》,澳門:財政廳,1985澳門政府,《道路法典》,澳門:政府印刷署,1993二版澳門政府,《對外規則性批示》,澳門:政府印刷署,1993澳門政府,《監獄制度》,澳門:政府印務署,1996澳門政府,《銀行法》,澳門:官印局,1982澳門政府,《骰寶法定規例》,澳門:官印局,1975澳門政府,《輪盤法定規例》,澳門:官印局,1975澳門政府,《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澳門:澳門公職人員協會,1997澳門政府,《澳門司法組織》,澳門:政府印務署,1996,三版澳門政府,《澳門刑法典》,澳門:政府印務署,1998,二版澳門政府,《澳門地區自願仲裁法(草稿)》,澳門:法律改革辦公室,1990澳門政府,《澳門法例》,澳門:大眾報,1949澳門政府,《澳門法例》,澳門:政府印刷局,1981 —— 1999澳門政府,《澳門建築條例》,澳門:澳門建築置業商會複印,1963澳門政府,《澳門政府公報》,澳門:官印局,1846 —— 1999.12.19澳門政府,《澳門省入境,逗留及長期居留章程》,澳門:官印局,1969澳門政府,《澳門省體育運動章程修正部分中文譯本》,澳門:官印局,1974澳門政府,《澳門高等敎育法例:1999》,澳門:高等敎育輔助辦公室,1999澳門政府,《澳門屠宰豬隻暨交納豬規章程》,澳門:官印局,1905澳門政府,《澳門教育制度法律》,澳門:教育暨青年局,1997澳門政府,《澳門教育制度綱要法建議案》,澳門:教育暨行政政務局辦公室,1990澳門政府,《澳門統計資訊系統法例》,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86澳門政府,《澳門組織章程》,澳門:政府印務署,1996,四版澳門政府,《澳門勞資法例》,澳門:政府印務署,1998澳門政府,《澳門體育會章程》,澳門:官印局,1963澳門政府,《澳門體育總會及體育會》,澳門:敎育文化局青年體育廳,1985澳門政府,《營業税》,澳門:政府印務署,1993澳門政府,《職業税》,澳門:官印局,1978澳門政府,《鎗炮子彈爆炸品之貿易及炮竹煙花實業章程》,澳門:官印局,1940澳門政府,《觸犯壟斷投機罪嚴厲處置之規條》,澳門:官印局,1939澳門特區政府,《工業產權法律制度》,澳門:印務局,2000
  • 澳門特區政府,《不法賭博》,澳門:立法會,印務局,2002澳門特區政府,《出版法》,澳門:立法會,印務局,2002澳門特區政府,《司法組織綱要法》,澳門:立法會,2001澳門特區政府,《司法官通則》,澳門:立法會,2001澳門特區政府,《民事訴訟法典》,澳門:立法會,2003澳門特區政府,《民法典》,澳門:立法會,2003澳門特區政府,《立法會立法屆及議員章程》,澳門:立法會,2001澳門特區政府,《立法會組織法》,澳門:立法會,2001澳門特區政府,《刑事訴訟法典》,澳門:立法會,2003澳門特區政府,《刑法典》,澳門:立法會,2003澳門特區政府,《回歸法》,澳門:立法會,2001澳門特區政府,《有組織犯罪法》,澳門:立法會,印務局,2002澳門特區政府,《行政程序法典》,澳門:行政暨公職局,2000,二版澳門特區政府,《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澳門:立法會,印務局,2002澳門特區政府,《宗敎及禮拜的自由》,澳門:立法會,2001澳門特區政府,《居留權法律制度》,澳門:立法會,2001澳門特區政府,《非法移民》,澳門:立法會,印務局,2002澳門特區政府,《政府組織綱要法》,澳門:立法會,2001澳門特區政府,《家庭政策綱要法》,澳門:立法會,2001澳門特區政府,《商法典》,澳門:立法會,2003澳門特區政府,《婚姻法律制度》,澳門:法務局,2000澳門特區政府,《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澳門:立法會,2001澳門特區政府,《就職宣誓法》,澳門:立法會,2001澳門特區政府,《登記與公証法典》,澳門:印務局,2000澳門特區政府,《結社權》,澳門:立法會,2001澳門特區政府,《著作權制度》,澳門:印務局,2000澳門特區政府,《集會權及示威權》,澳門:立法會,2001澳門特區政府,《與動物競跑有關的刑事不法行為》,澳門:立法會,印務局,2002澳門特區政府,《請願權的行使》,澳門:立法會,2001澳門特區政府,《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法例匯編》,澳門:印務局,終審法院,2001澳門特區政府,《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澳門:印務局,2000澳門特區政府,《澳門特別行政區處理居民國籍申請的具體規定》,澳門:立法會,2 00 1澳門特區政府,《澳門現行勞動法例彙編》,澳門:勞工暨就業局,2001澳門特區政府,《選民登記法》,澳門:立法會,2001澳門特區政府,《選舉法例》,澳門:行政暨公職局,2001澳門特區政府,《關於色情及猥褻物品的公開販賣、陳列及展出》,澳門:立法會,印務局,2002澳門特區政府,《聽證規章》,澳門:立法會,2001
  • 澳門特區政府環保委員會,《澳門環境立法彙編》,澳門:環保委員會,2000澳門華務專理局譯,《大西洋民國澳門屬地印花税章程》,澳門:華務專理局,1942澳門發行機構,《信用制度暨金融結構管制法令》,澳門:發行機構,1982,二版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匯編編委會,《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匯編》,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蕭蔚雲主編,《澳門現行法律匯編》一、二、三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澳門特區檢察院,《澳門檢察法律匯編》,澳門:檢察院,2000顏思道、張賢長合譯,《澳門路政章程》,澳門:官印局,19547.澳台關係中華港澳之友協會,《加強澳台關係提高澳門在兩岸互動中的地位與功能:第六屆澳台關係研討會論文集》,台北:中華港澳之友協會,2001中華港澳之友協會,《台灣與澳門關係展望論集:台澳關係展望研討會實錄》,台北:中華港澳之友協會,199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暨相關辦法》,台北: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998,修訂一 版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港澳事務手冊》,台北: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99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港澳政策答與問》,台北: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992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港澳政策説明書》,台北: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996孟慶順,《港澳與海峽兩岸關係》,武漢:武漢出版社,1999洪清田主持,《澳門居民對中華民國港澳及大陸政策之看法民意調查報告書》,台北: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993徐榮松,《九七後台灣駐港澳機構的定位與調整》,台北:徐榮松,1996郭錫嘏,《港澳問題研究論文集:1987 —— 1999年》,台北:法務部調查局共黨問題研究中心,1999四.經濟類1經濟Tay l e r, Br u c e(泰布思),阮大元,R,Ramo s(盧文輝)主編,《澳門社會經濟發展及生活質素研討會論文集》,澳門: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文化司署,1993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台港澳經濟》,北京: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1985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港澳與其周邊地區合作關係研究》,
  • 成都:四川人民,1997中港經貿商會,香港文匯報主編,《粵港澳合作與發展》,香港:中港經貿商會,香港文匯報,1995中華港澳之友協會,《促進台澳經貿旅遊事業之展望:第二屆台澳關係研討會實錄》,台北:中華港澳之友協會,1995丘杉、周維平,《粵港澳地域經濟一體化》,珠海:珠海出版社,1998吳立勝、曾國堅主編,《平穩與繁榮:澳門跨世紀經濟發展戰略研究》,香港:文匯報出版社,1997李江,《經濟眼看博彩》,澳門: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2003李江,《經濟眼看澳門》,澳門:澳門訊報出版社,1999李蒲彌主編,《回歸後的澳門發展與粵澳關係研究》,香港:香港漢典文化,2003周運源主編,《澳門回歸與中國和歐盟的經濟關係》,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99武京閩,《港澳經濟》,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封小雲、張穗強,《澳門經濟發展前景及其與港澳珠一體化的關係》,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1990袁培樹,《大趨勢:港澳粵經濟一體化》,香港:三聯,1992國世平、張中華主編,《台港澳市場經濟體制》,蘭州:蘭州大學出版社,1994國世平主編,《邁向21世紀的澳門經濟》,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曹坤華,《澳門經濟發展透析》,武漢:湖北人民,1997曹坤華、李洪光,《澳門回歸後的經濟政策調整》,澳門:海天,2000梁釗主編,《粵澳關係研究》,廣州:廣東高等敎育,1994梁維特等,《SARS帶出的思考和啟示》,澳門: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2003港澳經濟年鑑編委會,《港澳經濟年鑑》,北京:港澳經濟年鑑,2001、2002、2003華僑經濟年鑑編委會,《華僑經濟年鑑》,台北:世華華商貿易會議總聯絡處,1958隋廣軍、鄭少智、楊從傑,《選擇與跨越:港澳台經濟結構及運行機制剖析》,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1998隋廣軍等主編,《澳門觀察與展望:澳門經濟社會持續協調發展探索》,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1996馮平等著,《珠港澳經濟一體化》,廣州:廣東人民,1992黃漢強,《澳門的經濟》,北京:新華,1999黃漢強、袁少芬主編,《廣西-澳門經濟互動研討會論文集》,澳門:澳門大學出版中心,1998楊允中,《微型經濟:定位與發展》,澳門:澳門經濟學會,1999楊允中,《澳門與現代經濟增長》,澳門:澳門經濟學會,1992楊允中,《轉型中的澳門經濟》,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1991楊允中等,《論澳門產業轉型》,澳門:澳門基金會,1995楊松華,《港澳台經濟簡論》,北京:中國經濟,1995楊英、林瑞強,《港澳與珠江三角洲地區共同發展及其經濟要素的空間遷移問題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1990
  • 楊英、鍾金來、林瑞強,《港澳珠共同發展研究》,廣州:華南理工大學出版社,1996楊道匡、郭小東,《澳門經濟述評》,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雷強、鄭天祥主編,《港澳與珠江三角洲關係的研究》,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88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百達金融集團(澳門)課題組,《機遇,挑戰:澳門經濟發展模式研究》,北京:對外貿易,1994廣州暨南大學特區港澳經濟研究所,《粵港澳合作的研究》,香港:香港新聞出版社,1990廣東港澳經濟研究會、澳門經濟學會主編,《澳門經濟發展的若干策略》,澳門:澳門經濟學會,1997廣東港澳經濟研究會,《粵港澳區域經濟跨世紀發展路向》,廣州: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港澳研究中心,1994鄭天祥主編,《粵港澳經濟關係》,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01黎中堅,《99,回歸:澳門經貿概覽》,北京:中國經濟,1999黎堅(黎中堅),《從台灣看澳門》,台北: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1999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澳門經濟發展與制度改革》,澳門:澳門大學出版中心,2003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北京大學港澳研究中心澳門社會發展戰略研究課題組,《提昇澳門經濟競爭力戰略研究報告》,澳門:晨輝出版社,1999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新時期港澳經濟關係專題研究》,澳門: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1999澳門優勢課題組,《澳門優勢》,澳門:澳門政策研究所,2002戴武堂,《港澳台經濟比較》,鄭州:河南人民,1994謝明幹,《澳門經濟:特點、問題、發展思路》,星加坡:星加坡大學東亞研究所,2000嚴正等,《閩澳經濟關係》,澳門:澳門基金會,1997顧廣,《澳門經濟與金融》,武漢:地質大學出版社,19892.公共財政財政司,《澳門政府管理及運作帳目》,澳門:財政司,1989財政局,《澳門特別行政區總帳目》,澳門:財政局,2000財政局,《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治機構本身預算》,澳門:財政局,2000財政局,《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澳門:財政局,2000統計暨普查司,《公共部門帳目》,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99審計署,《政府帳目審計報告》,澳門:審計署,2000澳門政府,《投資計劃實施報告》,澳門:政府印務署,1985澳門政府,《計劃設備及基本建設:1983-1984》,澳門:政府印務署,1985澳門政府財政局中譯,《政府規劃及投資項目:本地區經濟及財政狀況》,澳門:財政局,1989
  • 3.税制Dua r t e,Her na ni Machad o(杜雅棣)著;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翻譯,《澳門税制:税務:一項經濟研究》,澳門:澳門理工學院,行政暨公職局,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2000陳百祥,《澳門投資及税務指南》,澳門:陳百祥,1987陳百祥,《澳門税例簡談》,澳門:陳百祥,1983黃墩,《澳門税收制度》,北京:中國税務,1999澳門政府,《公定會計設計》,澳門:政府印務署,1983澳門理工學院,《澳門的税制》,澳門:澳門理工學院,1996澳門會計師公會,《澳門公定會計制度及税務概要》,澳門:澳門會計師公會,19844.貿易與投資Pi nt o,Serg i o Li pa r i(李瑞華)著、公共行政翻譯中心譯,《澳門都市不動產租貸指南》,澳門:行政暨公職司,1998大西洋銀行,《大西洋銀行錢譜》,里斯本:Chaves Fer r ei r a,Pub l i c acoe s,S.A .,大西洋銀行,1997中國銀行澳門分行,《中國銀行發行澳門元鈔票紀念:1995.10.16》,澳門:中國銀行澳門分行,1995王廣才等主編,《台港澳書畫藝術市場》,北京:民族,1995民法事務局,《澳門物業登記概論》,澳門:民法事務局,1999岑偉倫,Gomes ,Augus to C .A .(高仕道) 《澳門貨幣圖錄》,澳門:日記集郵懐舊店,1999李少鴻主編,《澳門房地產投資手冊》,澳門: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1997馬德和,Lam Ping Fai,澳門市政廳主編,《澳門貨幣》,澳門:澳門市政廳,香港博物館,1987張祖榮主編,《在澳門的投資機會新紀元之優勢》,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研究暨資料處,1999統計暨普查司,《澳門對外貿易貨物分類表/協調制度》,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96,二版陳章喜,《粵港澳金融系統的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1999麥健增,《澳門金融市場》,1945惠連達、陳敏紅、莫潔儀著;李家寶譯,《在澳門的投資機會服務行業》,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研究中心,1999貿易投資促進局,《在澳門的投資機會》,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1998貿易投資促進局,《澳門特別行政區投資指南》,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2000馮少榮,《澳門匯率制度與貨幣政策》,澳門:澳門公共行政學會,1997談世中,《港幣,澳門元》,西安:西安出版社,2000澳門出入口商會,《澳門出入口指南》,澳門:澳門出入口商會,1983
  • 澳門地產商會,《澳門置業手冊》,澳門:澳門地產商會,2001澳門政府,《澳門未來投資》,澳門:政府印務署,1982澳門消費者委員會、澳門建築師協會、澳門建築置業商會主編,《澳門買賣樓宇計算方法》,澳門:澳門消費者委員會,19935.市場吳紹宏,《中國年青一代消費模式:購物決策風格與價值觀》,澳門:澳門理工學院,2001吳紹宏,《內地旅客澳門遊之滿意度調查報告》,澳門:澳門理工學院,2003吳紹宏,《澳門飲食商戶經營信心調查報告》,澳門:澳門理工學院管理科學高等學校,200 2吳紹宏,《澳門駕車人士入油行為及態度調查》,澳門:香港蜆殼石油有限公局,2002吳紹宏,《澳門駕車人士對汽車機油/偈油之使用及態度調查》,澳門:香港蜆殼石油有限公局,2002周道寧,《中港澳電視廣告比較研究》,澳門:澳門廣告學會,2002胡錦漢主編,《探索澳門廣告業》,澳門:澳門廣告學會,1999香港中華基督敎青年會,廣州市穗港澳青少年研究所,澳門基督敎青年會,《穗港澳青少年消費模式三地比較研究報告》,香港:香港中華基督敎青年會,2002勞工暨就業局,《勞工暨就業局對本澳酒店及飲食行業的職業安全與健康巡視工作報告》,澳門:勞工暨就業局,2000街坊會聯合總會、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旅遊局,《澳門大荁地市集工作報告01》,澳門: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2001澳門消費者委員會主編,《消費者的保護十周年》,澳門:澳門消費者委員會,1999澳門經濟會、澳門留日同學會課題組,《澳門旅遊業日本客源市場研究》,澳門:澳門經濟學會,20026.人口Coni m ,Cus tod io N.P.S.(古萬年),Te i xei ra AMaria Fernanda Braganç a著,《澳門及其人口演變五百年(1500——2000年)人口,社會及經濟探討》,澳門:統計暨普查局,1999阮大元、黃漢強、馬利彬主編,《澳門人口與都市成長研討會論文集》,澳門:澳門東亞大學澳門研究中心,1990統計暨普查司,《澳門及珠江三角洲人口國際研討會》,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94跨世紀的中國人口澳門卷編委會,《跨世紀的中國人口:澳門卷》,北京:跨世紀的中國人口澳門卷編委會,1997
  • 鄭天祥等,《澳門人口》,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澳門發展的人口條件與人口政策研討會論文集》,澳門:澳門大學出版中心,19967.行業與勞工Andrade,Luí s de Sa著;李子龍譯;MacLead,Mari e Imelda(文柳心)英譯,《澳門航空 一個 世紀 的嘗 試》, 澳門 :東 方文 萃, 澳門航 空局 ,海 事博 物館 ,1999,二版Nunes,Isabel (羅伊珮)著;蔚玲譯,《澳門的流動小販》,澳門:文化司署,1998海事博物館,《澳門的另一面:漁民》,澳門:海事博物館,1995統計暨普查司,《澳門行業分類》,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86統計暨普查司,《澳門職業分類》,澳門:統計暨普查司,1987許毓濤、鄭子傑,《澳門工業勞動力之轉變與發展》,澳門:澳門理工學院,澳門工會聯合會,2003陳子良主編,《澳門百業》,澳門:澳門培正中學史地學會,1998,修訂本陳子良主編,《澳門百業三編:培正學生歷史報告選集》,澳門:澳門培正中學史地學會,2001陳子良主編,《澳門百業績篇》,澳門:澳門培正中學史地學會,1999,修訂本陳守信主筆,《澳門結構性失業問題與解決對策》,澳門:澳門理工學院職業技能培訓中心,澳門經濟學會,2003陳炳強、陳秉松,《博彩業與發展商機:探討賭權與澳門經濟學説》,澳門:經緯,200 1麥振華,《澳門漁業概況》,廣州:中華文化服務社,1947富源機構,《建築業年鑑:中國,香港,澳門》,香港:富源,1988富源機構,《澳門地產建築年鑑》,香港:富源,1980 —— 1982曾忠祿,《澳門周邊地區賭場發展現狀研究報告》,澳門:澳門理工學院,2003劉品良,《澳門博彩業縱橫》,香港:三聯,2002澳門中國旅行社,《港澳粵旅遊大三角發展前景的探討》,澳門:澳門中國旅行社,198 8澳門建造商會,《澳門建造業人力資源現狀及培訓績效評估調查研究》,澳門:澳門建造商會,2003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廣州暨南大學特區港澳經濟研究所,《2005年全球紡織品及成衣配額制度之取消對澳門社會與經濟的影響及其對策:跟進研究》,澳門: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2003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廣州暨南大學特區港澳經濟研究所,《2005年全球紡織品及成衣配額制度之取消對澳門社會與經濟的影響及其對策》,澳門: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2001
  • 8.交通與郵電Cavalhei ro,Jorge(賈任勞)著;崔維孝譯;Viei ra,José (偉基立)英譯,《從舢舨到飛翔船,從轎子到汽車》,澳門:郵電局,1990Coelho,R.Be l t r ã o(古維傑)著;李子龍中譯,卡羅萊加頓英譯,《澳門文物與集郵》,澳門:郵電局,1995Frasã o,B r i to Lu í s Virgí l i o(范笙祿)著,《澳門郵政與電訊的歷史和發展,第一卷:從海郵至郵票創始期,1798-1884》,澳門:郵電局,2001Mar t i ns,José Ant ó ni o Duarte,《澳門極限名信片》,澳門:EddoAut ,1984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赴港澳地區國際空運旅客特性調查與分析》,台北: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998郵電局,《過渡與強化1990 -1999;踏入新紀元的澳 門郵電局發展策略2000 ——2004》,澳門:郵電局,2000黃就順、黃潤光主編,《澳門郵話》,澳門:澳門基金會,1995鄺日昌主編,《澳門郵政史及郵戳》,澳門:澳門集郵協會,19939. 貿易協議經濟司,《澳門政府紡織品貿易協議:澳門-奧地利;澳門-加拿大;澳門 —— 芬蘭;澳門-挪威;澳門-瑞典》,澳門:經濟司,1985經濟司,《澳門與美國紡織品貿易協議》,澳門:經濟司,1984經濟司,《澳門與歐洲市場紡織品新協議書》,澳門:經濟司,1987澳門出入口商會,《美國/澳門紡織品雙邊協議(1994——1995)》,澳門:澳門出入口商會,1994譚展雲、林浩然,《澳門與多纖協議》,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10.城市發展建設計劃協調司,《本地區土地的管理》,澳門:建設計劃協調司,1986崔世平、趙炳時,《21世紀澳門城市規劃綱要研究》,澳門:澳門發展與合作基金會,1999崔世平、趙炳時,《21世紀澳門城市規劃綱要專題報告》,澳門:澳門發展與合作基金會,1999新聞旅遊司,《新口岸與南灣新填海區都市化計劃方案》,澳門:新聞旅遊處,1964澳門大學澳門研究所主編,《澳門邁向廿一世紀發展戰略構想學術研討會》,澳門:澳門大學澳門研究所,1988楊允中總執筆,《澳門2020:未來20年遠景目標與發展策略》,澳門:澳門經濟學會、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2000臨時海島市政局,《海島的未來發展研討會論文集》,澳門:臨時海島市政局,
  • 2001澳門政府,《最近三年澳門屬地完成及改善各項工程概況:1947——1950》,澳門:政府印務局,1950五社敎類1.社會大洋,《中國剿黑大案:與賊王張子強齊名的澳門賊王崩牙駒覆滅記》,蘭州:甘肅文化,2002方李慕坤,《澳門的發展現況》,香港:中文大學地理系,1985朱德新、孟慶順、周運源,《二十世紀澳門漁民研究》,北京:中國檔案,2002吳志良,《青年與澳門未來》,澳門:澳門基金會,1995李偉民主編,《粵港澳社會關係》,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01拉杰斯等,《澳門社會工作機構結構的評估》,澳門: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局辦公室,1999東方文萃,《保安》,澳門:保安政務局辦公室,1993林清風、洪新業主編,《緬華社會研究》第二輯,澳門:澳門緬華互助會,2001社會工作司,《社會服務設施之發牌制度》,澳門:社會工作司,1997社會工作司,《澳門社會服務設施指南》,澳門:社會工作司,1998社會工作司主編;李子龍譯,路易莎·格德斯英譯,《澳門的社會工作,一份祖傳的團結》,澳門:社會工作司,東方文萃,1995社會服務部社區調查小組,《望廈木屋區社區調查報告書:1985》,澳門:澳門國際青年年活動籌委會,1986社會保障基金,《社會保障基金使用者之權利與義務》,澳門:社會保障基金,1994社會重建中心,《社會重建中心》,澳門:社會重建中心,1973計劃設備建設司,《澳門居屋新政策》,澳門:計劃設備建設司,1986敎育暨青年司,《澳門青年社團簡介》,澳門:敎育暨青年司,1993敎育暨青年局,《澳門的消防設施》,澳門:敎育暨青年局,2002梁成安,《澳門大專生與藥物調查研究報告》,澳門:社會工作局,2003許毓濤、關志輝,《澳門家庭面面觀與社會服務之挑戰》,澳門:社會工作司,1998,修訂本許毓濤、關志輝主編,《當今澳港兩地社會議題論文集》,澳門:澳門理工學院,2002陳欣欣,《澳門社會初探》,香港:萬事威,1992陳欣欣,《澳門社會問題》,香港:廣角鏡,1985陳欣欣,《澳門發展現況》,澳門:廣角鏡,1993陳欣欣,《臨時逗留証持有人融入澳門社會及家庭計劃的情況與意見調查》,澳門:澳門電台中文新聞及公共事務部,1992陳欣欣主編,《澳門青少年問題研究》,澳門:澳門青少年犯罪研究學會,2002
  • ★彭邦富等,《港澳台黑社會實錄》,北京:群眾,1999楊雄,《後過渡時期的澳門青少年》,澳門:澳門基金會,1996楊雄、姚佩寬,《澳門青少年性意識與性敎育》,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聖公會黑沙環青年發展中心,《北區社會服務需要調查報告書》,澳門:聖公會澳門社會服務處,2000聖公會黑沙環青年發展中心,《青少年與網路遊戲店調查報告書》,澳門:聖公會澳門社會服務處,2003聖公會黑沙環青年發展中心,《街頭青少年濫用藥物情況調查報告書2003》,澳門:社會工作局,聖公會澳門服務處,2003聖公會黑沙環青年發展中心,《離巢乳燕青少年離家出走研究報告》,澳門:聖公會黑沙環青年發展中心,2002趙占全主編,《社會保障制度》,澳門:法務局,2001鄧玉華,《澳門社會福利與社會保障》,澳門:澳門社會保障學會,2003鄧玉華、李志光主編,《澳門社會工作服務概況》,澳門:澳門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199 7鄧玉華主編,《澳門禁毒報告書》,澳門:社會工作局,2001澳門中華廠商聯合總會,《澳門青少年興趣調查》,澳門: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1995澳門明愛服務中心,《澳門明愛服務總覽》,澳門:澳門明愛服務中心,2001澳門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澳門社會福利探索1997》,澳門:澳門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1997澳門敎區青年牧民中心,《勞工法令問卷調查及建議綜合報告》,澳門:澳門敎區青年牧民中心,1985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社團現狀與前瞻課題小組,《澳門社團現狀與前瞻》,澳門: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2000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社會事務委員會,《本澳獨居老人問卷調查報告書》,澳門: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1994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局,《澳電安全,健康,環境及質量活動報告》,澳門: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003蕭卓芬,《中澳情牽400年》,澳門:澳門青賢社,2001賴偉良,《澳門社會政策模式》,澳門: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高等學校社會工作課程,2003賴偉良等,《澳門市民福利意識形態之研究》,澳門: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高等學校社會工作課程,2002瀚海潮編輯部,《澳門賭場秘聞》,青海格爾木:瀚海潮,19982. 敎育Oli vei ra,Cel ina Veiga(何思靈),Cor rei a,Isabel(高綺 )著;葉銘年譯,《聖保祿學院的歷史》,澳門: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1994Pinto,M Canceiç ã o Al ves著;王偉譯,《澳門敎育:對敎育制度之探索》,澳門:
  • 敎育文化政務局辦公室,1987Santos,Domingos Maur í c io Gomes著;MacLead,Marie Imelda(文柳心),孫成敖合譯,《澳門遠東第一所西方大學》,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Sil va,Albina dos Santos(施愛萍)等主編,《敎育影集:澳門敎育日誌》,澳門:敎育暨青年司,1997Vieira ,Henr i que、陳正強、張子明統籌,《澳門學校特徵》,澳門:敎育暨青年司,1993,二 版王忠烈,《台灣,香港,澳門學位制度與研究生敎育研究》,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王達才,《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澳門敎育發展之研究》,台北:海華文敎基金會,2001古鼎儀、馬慶堂,《澳門敎育:抉擇與自由》,澳門:澳門基金會,1995吳福光,《港澳敎育評析》,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92吳灞陵,《港澳尊孔運動全貌》,香港:香港中國文化學院,1955呂家偉、趙世銘主編,《港澳學校概覽》,香港:中華時報社,1939李向玉,《澳門聖保祿學院研究》,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2001徐位發、王本尊,《關於粵港澳高敎協作發展的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1990高等敎育輔助辦公室,《在澳門本土之學歷認可》,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1995敎育暨青年司,《敎師資料(非官制私立學校):1994 —— 1995》,澳門:敎育暨青年司,1996敎育暨青年司,《澳門利宵中學》,澳門:敎育暨青年司,1996敎育暨青年司,《澳門學校特徵:校規1994 —— 195》,澳門:敎育暨青年司,1996敎育暨青年司,《澳門學校特徵:課程1993 —— 1994》,澳門:敎育暨青年司,1994敎育暨青年司主編;何詠儀譯,《巴坡沙中葡小學》,澳門:教育暨青年司,1998敎育暨青年局,《2001/2002學年澳門高中畢業班學生升讀大專科系調查報告》,澳門:教育暨青年局,2001教育暨青年局,《持續進步發展有道:澳門敎育制度修改建議》,澳門:教育暨青年局,2003梁成安主編,《澳門敎育如何邁進新紀元敎育研討會論文集》,澳門:澳門大學敎育學院,澳門敎育暨青年局,2001陳覺萬、吳端陽、林天木主編,《梁披雲敎育思想研究》,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199 4陶原珂主編,《澳門敎育,歷史與文化論文集》,廣州:學術研究雜誌社,1997馮漢樹,《澳門華僑敎育》,台北:海外,1960馮增俊主編,《澳門敎育概論》,廣州:廣東敎育,1999黃漢強主編,《澳門敎育改革》,澳門: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1991僑務委員會僑民敎育處主編,《港澳僑民學校立案暫行標準》,澳門:僑務委員會僑民敎育處,1940劉羡冰,《澳門聖保祿學院歷史價值初探》,澳門:文化司署,1994劉羨冰,《世紀留痕:二十世紀澳門敎育大事誌》,澳門,2002
  • 劉羨冰,《澳門敎育史》,北京:人民敎育,1999廣東省高敎學會人才需求預測研究組,《澳門人才需求預測與培養研究》,廣州:廣東高等敎育,1994蔡昌,古鼎儀主編,《澳門敎育與社會發展》,香港:香港敎育學院敎育政策與行政系,2001澳門大學出版中心,《澳門的高等敎育國際研討會論文集》,澳門: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澳門基金會,1996澳門大學敎育學院,《為澳門青少年健康綜合成長創造良好環境》,澳門:澳門大學出版中心,1996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主編,《澳門公民敎育》,澳門: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1992蘇朝暉統籌,《學校網擴展計劃》,澳門:敎育暨青年司,1999顧明遠主編,《敎育大辭典:民族敎育,華僑華文敎育,港澳敎育》,上海:上海敎育,199 2六.藝文類1.文化Pires,Benjami n Videi ra(潘日明);蘇勤中譯,《殊途同歸:澳門的文化交融》,澳門:文化司署,1992牛國玲,《虛戈集:中西文化比較與澳門文化特徵》,澳門:澳門大學出版中心,2002李燕,《港澳與珠三角文化透析》,北京:中央編譯,2003莊文永,《澳門文化透視》,澳門:澳門五月詩社,1998許錫揮、李萍主編,《粵港澳文化關係》,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01程祥徽、黃漢強主編,《澳門文化,漢文化,中華文化與21世紀》,澳門:澳門社會科學學會,2003澳門文化研討會籌委會,《澳門文化研討會》,澳門:文化學會,澳門日報出版社,198 82.宗敎Amaro,Ana Mar ia(阿馬羅),《觀音古廟》,澳門:政府印務局,1967Proenca,Lui s(包善文)著;周國祥譯,《尋夢之旅:耶穌會士在澳門:聖依納爵年紀念》,澳門:耶穌會會士,1990Sousa,Anna Br i to Teixei rade(安碧濤),黃潔嫻文;Tay lor ,Mi chael 英譯,《澳門水面醮與朱大仙信仰》,澳門:港務局,2001Teixei ra,Manuel(文德泉) 《媽閣廟》,澳門:旅遊諮詢中心,1979Teixei r a,Manuel (文德泉)著;金國平譯,《媽閣廟》,澳門:新聞署,1990
  • Teixei ra,Manuel(文德泉)著;徐牧民譯,《耶穌會士於澳門開敎四百周年》,1964Valen te,M aria Regina(瑪里婭·瓦雷特)著;文化司署合作及對外關係暨翻譯部中譯;文化司署出版部英譯,《澳門的敎堂》,澳門:文化司署,1993世界華人福音事工聯絡中心資訊服務部,《澳門新移民佈道對象研究》,香港:世界華人福音事工聯絡中心,1987主敎公署,《澳門敎區歷任主敎》,澳門:主敎公署,1976民政總署,《澳門廟宇圖片展》,澳門:民政總署,2002李志剛,《基督敎早期在華傳敎史》,台北:商務,1985李桂玲,《台港澳宗敎概況》,北京:東方出版社,1996李獻璋、鄭彭年主編,《媽祖信仰研究》,澳門:海事博物館,1995林家駿,《澳門敎區歷史掌故文摘(一)》,澳門:澳門天主敎敎務行政處,1979姜伯勤,《石濂大汕與澳門禪史》,上海:學林,1999徐松石主編,《華人浸信會史錄:港澳地區》,香港:浸信會出版社,1971徐曉望、陳衍德,《澳門媽祖文化研究》,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旅遊局,《澳門基督敎墳場》,澳門:旅遊局張一平、徐尚黎、楊武生,《深港澳的天后宮》,香港:海峰,1998黃兆漢、鄭煒明,《香港與澳門之道敎》,香港:加略山房,1994德寧蘭修女、香港女修會會長聯會,《澳門敎區修女狀況調查報告》,香港:香港女修會會長聯會,1976鄭煒明、黃啟臣,《澳門宗敎》,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澳門文化研究會、澳門海事博物館主編,《澳門媽祖論文集》,澳門:海事博物館,199 8澳門主敎公署敎務行政處,《澳門天主敎手冊》,澳門:澳門天主敎印務局,1977澳門基督信徒聯合嘉年華會籌備委員會,《澳門敎會名錄2003》,澳門:澳門基督信徒聯合嘉年華會籌備委員會,2003鍾鳴旦、杜鼎克主編,《耶穌會羅馬檔案館明清天主敎文獻》,台北:利氏學社,20023. 藝術Cabral,Franc i sco M.Caldei r a、 Jackson,Annabel (謝玲)撰文;梁家泰攝影;盛培林譯,《澳門園藝與景觀藝術》,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王建得等主編,《慶祝澳門回歸祖國招貼畫優秀作品選》,北京:五洲傳播,1999常燕主編,《澳門現代建築》,北京:中國建築工業,1999陳煒恆主編,《澳門民間傳統木版畫》,澳門:澳門基金會,1996黃曉峰,《澳門現代藝術和現代詩評論》,澳門:文化司署,1993葡國日,賈梅士日及葡僑日籌備委員會,《敎堂祭祀藝術品展覽》,澳門:葡國日,賈梅士日及葡僑日籌備委員會,1993蔡珮玲,Spencer ,Sé rg io 、Pi nhei ro,Francisco Vizeu(樊飛豪) 《西方建築在澳門》,澳門:澳門東亞大學公開學院同學會,1999唐玉華,《澳門曲藝大觀園》,澳門:澳門出版社,1996
  • 陳遠,《澳門音樂之旅》,廣州:百花文藝,19974.文學評論田本相、鄭煒明主編,《澳門戲劇史稿》,南京:江蘇敎育,1999李觀鼎,《論澳門現代文學批評》,北京:作家,2002李觀鼎,《邊鼓集》,澳門:澳門基金會,1995凌鈍主編,《澳門離岸文學拾遺》,澳門:澳門基金會,1995張春昉,《論作家的創作體驗》,澳門:澳門出版社,1993莊文永,《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澳門文學評論集》,澳門:澳門五月詩社,1994郭濟修,《飛歷奇小説研究及其他》,澳門:澳門文化廣場,2002陶里,《逆聲擊節集》,澳門:澳門五月詩社,1993陶里,《從作品談澳門作家》,澳門:澳門基金會,1995章文欽,《澳門詩詞箋注》,珠海:珠海出版社,2002廖子馨,《我看澳門文學》,北京:中國文聯,澳門基金會,澳門敎科文中心,1999廖子馨,《論澳門現代女性文學》,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1994廖子馨主編,《千禧澳門文學研討集》,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2002劉登翰主編,《澳門文學概觀》,廈門:鷺江,1998毅剛,《澳門四百年詩選》,澳門:澳門出版社,1990鄧駿捷、張劍樺,《澳門文學研究》,澳門:澳門語言學會,2001澳門日報出版社,《澳門文學研討會:澳門文學的歷史、現狀與發展》,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1998穆凡中,《澳門戲劇過眼錄》,澳門:澳門日報出版社,1997穆欣欣,《戲筆天地間》,澳門:澳門成人敎育學會,1997蘆狄等著,《澳門文學論集》,澳門:文化學會,澳門日報出版社,19885. 語言宋柏年主編,《中外文化交流與澳門語言文化國際研討會論文集》,澳門:澳門理工學院,2002迎澳門回歸語言與文化學術研討會委員會,《芝蘭集:迎澳門回歸語言與文化學術研討會論文選》,北京:人民敎育,1999施仲謀,《中國內地、台灣、香港、澳門語文能力測試與比較》,北京:語文,1996張卓夫,《澳門多語現象研究》,澳門:澳門寫作學會,2001程祥徽主編,《澳門語言論集:澳門過渡期語言發展路向國際學術研討會》,澳門:澳門社會科學學會,1992黃翊等著,《澳門:語言博物館》,香港:和平,海峰,1998劉月蓮,《澳門歷史語言文化論稿》,澳門:澳門文化研究學會,2003
  • 劉羡冰,《雙語精 英與文化交流》,澳門:澳門基金會,19956.傳播與出版方積根、王光明,《港澳新聞事業概觀》,北京:新華,1992行政院新聞局,《變遷中的香港,澳門大眾傳播事業》,台北:行政院新聞局,1999,再版陳信元,《兩岸暨港澳出版事業的發展與整合》,台北:文史哲,1997程曼麗,《蜜蜂華報研究》,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傳玉蘭等撰;曾永秀葡譯,區慧卿英譯,《澳門影業百年回顧:專題研究》,澳門:文化局澳門博物館,2000楊開荊,《澳門特色文獻資源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澳門中央圖書館國際標準書號中心,《國際標準書號使用指南》,澳門:文化局,2001澳門日報,《澳門日報四十年》,澳門:澳門日報,1998澳門日報三十年編委會,《澳門日報三十年》,澳門:澳門日報,1988蘇精,《馬禮遜與中文印刷出版》,台北:學生,20007.圖書館及博物館Cadete,Maria do Carmo Maia 撰文;曾永秀譯,《澳門博物館》,澳門:Ediç õ esPro -Jardim,1999Far i a,Daniel a Carvalho,Gri l o,Eduar do;Lei ,El vi na中譯;Trans Global英譯,《澳門的博物館》,澳門:Pri meira Impressã o Lda .,1999Lopes,Ana Cos ta(洛佩斯),Mora i s ,Isabel 英譯,《澳門中央圖書館》,澳門:文化司署,1992Olei ro,Manuel Bai r rã o (奧萊羅),Pei xo t o,Rui Br i to ,《澳門海事博物館》澳門:海事博物館,1992王國強,《二十一世紀初期澳門圖書館事業發展規劃之研究》,澳門:澳門圖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2003王國強、林金霞主編,《澳門圖書館名錄2004》,澳門:澳門圖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200 3李健譯,《澳門藝術博物館》,澳門:臨時澳門市政局,2001郵電司,《郵政博物館》,澳門:郵電司,1988澳門大賽車博物館,《澳門大賽車博物館》,澳門:澳門大賽車博物館,1998澳門博物館項目組編,曾永秀譯,《與歷史同步的博物館大炮台》,澳門:澳門博物館,1998澳門文化司署,《中央圖書館百周年史》,澳門:文化司署,1995倪波、吳國材,《澳門圖書館與博物館》,澳門:吳國材,19978. 體育
  • Cunha,Luí s Sá (官龍耀)統籌及內文;Foster ,Chris topher英譯;曾永秀中譯,《澳門體育總署=10年+體育》,澳門:體育總署,1997Cunha,Luí s Sá (官龍耀)統籌及內文;MacLead,Marie Imelda(文柳心)英譯;曾永秀中譯,《開創里程:澳門運動場》,澳門:體育總署,1997Estor ni nho ,José L .R .(包祖肇)著;李子龍譯,《澳門格蘭披士大賽車:1976 ——1989》,澳門:東方基金會、旅遊司,1990Galego,Jorge Cr uz著;黃徽現等譯,《薩格雷斯號飛行計劃:從薩格雷斯到澳門》,澳門:澳門飛行特種部隊,1998Gi rar d ,Grey 等《邁向成功之路:澳門 格蘭披治大賽》,Sur rey ,Engl ang :Watermark Publica t ion,1998Marrei ros ,Carl os (馬若龍)等著,《駕駛史上的創舉:澳門-里斯本》,澳門:文化學會,1989Pi res ,Eduardo Tome Si lva(愛德華杜明),《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澳門:澳門市政廳,198?李安奴主編,《澳門體育》,澳門:合記印務,1950港九國奕象棋研究會,《港澳棋王爭霸戰》,香港:港九國奕象棋研究會,1954楊安隱主編,《澳門體育年報》,澳門:澳門體育年報,1980鄧伊珈、廖煒忠,《澳門舞蹈發展二十年》,澳門:澳門舞蹈協會,2001體育發展局,《2001大眾體育》,澳門:體育發展局,2001體育發展局,《澳門體育》,澳門:體育發展局,2001體育總署,《澳門運動場》,澳門:體育總署,1997體育總署,《澳門體育運動圖冊》,澳門:體育總署,1986七.科技及醫學類1.科學發展周禮杲主編,《澳門的科學技術發展》,澳門:澳門基金會,1996崔世平、王百鍵主編,《科學技術與澳門發展研討會論文集》,澳門:澳門基金會,199 8崔世平等主編,《2002澳門創新技術研討會論文集》,澳門:澳門大學,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2003崔冠傑,《澳門高技術產業發展之路》,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2.環境土地工務運輸局,《澳門固體廢料的最後處理》,澳門:Edi ç ã o Loja de Cores,1995王志石、陳吉寧、杜鵬飛主編,《澳門環境與城市發展科學研究》,澳門:澳門大
  • 學,清華大學,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2002王志石主編,《第一屆澳門環境與城市發展研討會科學論文集》,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王志石主編,《第三屆澳門環境與城市發展研討會科學論文集》,澳門:澳門大學,澳門基金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2001地球物理暨氣象台,《空氣質量年報》,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台,1995地球物理暨氣象台,《澳門五年之空氣質量:1991 —— 1995》,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台,1996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局辦公室;,《澳門環境狀況評估及策略性建議》,澳門: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局辦公室,1998創狄主編,《澳門污水處理廠》,澳門:運輸暨工務政務司,1995港務局,《澳門水環境資料》,澳門:港務局,1998,二版焚化爐辦公室,《澳門垃圾焚化爐廠》,澳門:焚化爐辦公室,1995黃就順、李金平主編,《澳門環境保護》,澳門:澳門基金會,1997黃蔓葒、程濠霖主編,《澳門的空氣質素》,澳門:環境委員會,2003衛生局公共衛生化驗所,《澳門水域2001年水質監測和評合報告》,澳門:衛生局,200 2衛生局公共衛生化驗所,《澳門竹灣和黑沙泳灘2001年水質監測報告》,澳門:衛生局,200 2澳門培道中學,《澳門環境敎育》,澳門:敎育暨青年司,1998澳門環境委員會,《澳門首份環保狀況報告書》,澳門:澳門環境委員會,1999澳門環境委員會主編;何志遠、陳裕富譯,《澳門環境狀況報告》,澳門:環境委員會,20003.植物Está c i o,Antó nio Jú l i o E(施達時),《石排灣郊野公園》,澳門:海島市市政廳,1996Está c io,Antó nio Jú l io E(施達時),《路環植物》,澳門:政府印務署,1982Est á c i o,Ant ó nio Jú l io E(施達時),《氹仔植物部份植物分佈圖》,澳門:官印局,1978Estac i o,An tonio Julio E(施達時)著;張裕譯,《澳門的綠化區和植物之趣》澳門:施達時,1994王鑄豪,《澳門樹木》,澳門:海島市市政廳土地工作部,1997 —— 2000海島市市政廳,《澳門植物名錄》,澳門:海島市市政廳土地工作部,1996海島市市政廳,葡萄牙熱帶科學研究院主編,《植物名錄:學名葡文,中文,英文普通名》,澳門:海島市市政廳,1993馬樹道,《城市中的樹木》,澳門:環境技術事務室,1997葡國熱帶科學研究院,《澳門植物名錄:學名葡文中文英文普通名》,澳門:政府印刷署,1991澳門電力有限公局,《路環發電廠》,澳門:澳門電力有限公局,1995
  • 藍世倫,《澳門孢子植物的生態研究》,澳門,1992藍世倫著,譚趙清校訂,《澳門植物名錄》,澳門,1989,手抄本王鑄豪、梁華,《澳門動植物》,澳門:臨時海島市政局,2001李金平等,《澳門魚類》,澳門:海事博物館,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1999潘永華,Batal ha ,Carlos Daniel de C(白加路) 《澳門昆蟲手冊》,澳門:海島市市政廳,19974.氣象Simõ es ,Joaquim Baã o(施梅士),《澳門的颱風》,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台,1985地球物理暨氣象台,《熱帶風暴:澳門氣象觀察年報》,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台,1992地球物理暨氣象台,《澳門天氣:某些氣侯資料動態之百分比例指示》,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台,1985地球物理暨氣象台,《澳門氣象報告》,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台,1988-港務局,《潮汐表》,澳門:港務局,1999馮瑞權等,《澳門百年氣候資料》,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20035.工程中國港灣建設總公局澳門國際機場工程總經理部,《澳門國際機場工程技術篇》,廣州:廣東科技,1995曹健生主編,《澳門國際機場工程畫冊》,澳門:中國港灣建設總公局澳門國際機場工程總經理部,1995廣東省電力勘測設計院主編,《港澳地區變電站及高層建築供用電考察報告》,廣州:廣東省電力勘測設計院,19836.醫學Almei da,Macedode,Calado,Rui Manuel 著,《澳門兒童的視敏度:機能異常的早期診斷》,澳門:行政暨公職局,2000Cou t i nho,Paulo著;范維信譯,《仁伯爵綜合醫院:一所120年歷史的新醫院》,澳門:東方文萃,1994Gomes,Antonio Far ia等,《澳門醫療衛生系統:診斷與建議》,澳門: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司辦公室,1997Morais,Maria Marcel i na(康麗明),Ferrei r a,Maria Fernanda(范麗雅),瞿國英,《澳門醫學寄生蟲學》,澳門:衛生司公共衛生化驗所,1996Robar t s ,Angel a(羅安琪)等著,《牙齒齲蝕:在澳門小學人口中的盛行率》,澳
  • ■門:行政暨公職司,1998民政總署,《澳門藥用植物》,澳門:民政總署,2002吳春剛,《澳門醫學地理》,北京:軍醫科,2000吳懷中等,《澳門惡性腫瘤》,澳門:衛生局,1999冼百鈞,《濠海醫林》,澳門:聯毅廣告公司,1939梁氏顧問有限公局,《澳門衛生體制研究報告》,澳門:梁氏顧問有限公司,2001陳錫僑、吳七根,《澳門中草藥,第一輯》,澳門:澳門大學出版中心,2003程正旭,《澳門醫學:頜面骨折》,澳門:衛生司,1999寧自衡主編,《澳門青少年體質與心理健康指南》,澳門:澳門理工學院,敎育暨青年局,2000澳門衛生司,《衛生:八五》,澳門:衛生司,1986澳門衛生司編;湯家耀譯,《澳門防疫接種計劃:防疫接種規則及技術指引》,澳門:衛生司,1997澳門衛生局藥物事務廳,《澳門特區藥品名錄2003》,澳門:衛生局,2003澳門老年人體質與心理健康調研組,《澳門老年人體質與心理健康指南》,澳門:澳門理工學院,1999澳門特區體育發展局,《2001年澳門特別行政區成年人體質監測報告》,澳門:體育發展局,2002濠江青年商會,《澳門醫療福利指南》,澳門:濠江青年商會,1990藍世倫,《澳門中藥桑寄生的生態研究》,澳門,1997鏡湖醫院慈善會,《鏡湖醫院概況:1941 —— 1946》,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1947外文專著
  •   索引
  • 七省沿海全洋圖(澳門部分)清同治至光緒年間摹繪本 據考原繪者為陳倫炯 彩繪長絹 紙本裝裱此圖方向上北下南,左西右東。整個長卷自右至左展開。開卷一幅為四海全圖,顯示中國的地理方位。接續是沿海圖,自北向南分別為盛京、直隸、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和廣東七省沿海地區,並將瓊州、澎湖、台灣、台灣后山單獨成圖。該圖採用中國傳統的山水畫法繪製,無經緯線和比例尺。圖中繪有府州縣城 、村鎮、汛地,還有沿海山川、島嶼、礁石、沙洲、港灣。圖中還有一些文字記註,指明有關海防、水情、航道、錨地等情況。每幅圖後附一段文字,説明地理軍事形勢。圖中澳門的城垣繪製尤其醒目,著色鮮明。畫卷繪製細腻,形象逼真 。此圖現藏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 一 劃二 劃三 劃筆劃索引“一二·三”事件 3《一位美國少女眼中的澳門》 3一書齋 3一國兩制 3《“一國兩制”與現代憲法學》《“一國兩制”:實踐在澳門》 4一粒米 4《一壺濁酒喜相逢》 4一號碼頭(皇家碼頭) 4《一對一》 5《一種特殊關係 —— 澳門與葡中關係(1780-1844)》 5《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澳門文學評論集》7“二辰丸”案 7二龍喉公園 7“十·八”慘案 7十月初五日街 8《十六至十八世紀澳門與中國之關係》8十六柱 8“十六浦”主題公 園 8十六號碼頭 9十字門 9《十字架與龍 —— 18世紀在華葡萄牙保敎會》 9丁連星 9丁寶年 10《七星篇》 10卜加勞鑄炮廠 10八仙飯店滅門懸案 10八角亭 10八角亭圖書館 11人工林 11人 口 1 1人口年齡結構 14人口自然增長 14人口性別構成 15人口移動 15人口普查 15人口總數 15人日 16《人生大笑能幾回》 16人身保護令 16入伙紙 16《入境、逗留及居留許可制度的一般原則》(第4/2003號法律) 16入境簽證 16九洲洋 16九澳水庫 16九澳村 16九澳島 17九澳高頂馬路 17九澳港 17九澳聖若瑟學校 17九澳碼頭(見九澳港) 17九澳觀音廟 17九澳灣(見九澳村) 17又和建築置業有限公司 17“三·二九”事件 19三大傳統手工業 19三元誕 19三巴仔 19三巴炮 台 20三角花園 20三門之役 20三育中學 20《三徑吟秋》 20三婆 2 1三婆廟 21三街會館 2 1三聖廟 21三盞燈 2 1工人劇團 21工人醫療所 21工人體育場 22《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損害之彌補法律制度》( 第40/95/M號法令 ) 22工序外移 22工商税務優惠 23工商業——居住混集區 23工業 23工業用地 24工業 區 24《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24《工業場所許可登記管理法》 24工業發 展輔 導中 心 24工業轉型 24工羨行會館 24工聯職業技術中學 25士多紐拜斯大馬路 25土生 25土生葡人 25《土生葡人之聲》 26土地工務運輸局 26《土地法》(第6/80/M號法律) 26土地資源 26土地誕 26土地暨自然博物館 27土壤 27《下午》 27下環 27下環坊眾學校 27下環浸信會 社會服務中 心 28下環浸會學校 28下環街 28下環街市 28下環福德祠 28
  • 四 劃大三 巴 28大三巴哪吒廟 28大三巴牌坊 28大小 29大王廟 29大井頭 29《大中華帝國誌》 29大生建築置業有限公司 29大氹 山 29《大地之子》 29《大西洋國》 29《大西洋國——葡萄牙亞洲研究雜誌》30大西洋銀行 30大西洋銀行大廈 30大汕 30大來金行逾千萬元爆竊案 30大昌食品市場 30大炮台 山 30大炮台接駁通道 31大氣污染管制 31大堂 31大堂前地 31大堂 區 31《大眾報》 32大街(見營地大街) 32《大漠集》 32大嶼山海戰 32大賽車博物館 32大豐銀行 32大豐錶行 33大關健康食品廠株式會社 33大譚山(見大·山) 33《大辮子的誘惑》 33上川島 33上架行會館 34上海醫學院校(澳門)校友會 34山票 34山寨廠 34乞巧節 34女媧廟 34小氹山 35《小豆芽》 35小販認可區 35小譚山(見小氹山) 35子褒兄弟學塾 35友誼大馬路 37友誼大橋 37友誼橋大馬路 37王今翔 37王守基 38王志石 38王孝仁 38王孝行 38王叔文 38王宗德 38王室大法官 38王國章 39王啟人 39王啟翔 39王淑梓 39王偉華 39王祿 39天主教 39天主教美滿家庭協進會婚姻家庭服 務 中 心 41天后宮 4 1天后誕 4 1《天明齋文集》 41《天涯詩草》 4 1《天網》 42元宵節 42廿一點 42木製品業 42“五·二九”工潮 42五大法典 42《五月詩侶》 43五百囚犯遷獄 43五金工業 43五金機械業 43五洲琴行 43《不動產的轉讓預約和抵押預約》(第15/2001號法律) 43《不得已辯》 44太平電業有限公司 44屯 門 44互免簽證協議 44日式彈子機 44中山大學澳門校友會 44“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 44“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 45“中小企業援助計劃 ” 45中山醫科大學澳門校友會 45中日貿易船隊司令 45中文官方地位化 45中心商業區 46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 46中央圖書館 46《中外學者論澳門歷史》 47《中立報》 47《中西文化研究》 47中西創新學院 47中西藥局 47中光蔘茸藥行 47《中法黃埔條約》 47中英關閘之役 47中秋節(見節慶) 48《中美望廈條約》 48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 48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進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命令 49《中國大陸與港澳台地區法律比較叢書》 49中國文敎用品公司 49《中國年報》 49《中國和日本的亞洲》 49《中國和中國人》 49中國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50中國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 50中國航空(集團)澳門有限公司 50中國銀行澳門分行 50《中國語文學刊》 50《中國澳門》 50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代表處 50
  • 《中國叢報》 51中華人民共和國 5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52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 52《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 52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簽證處 52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53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告台灣同胞書 53《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 5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5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 5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 5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5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5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 5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55《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 》 55《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5 5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具體產生辦法 56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 56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葡萄牙共和國關於相互鼓勵和保護投資之協定 56《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56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的產生辦法 57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具體產生辦法 57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產生辦法 58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合作綱要協定 58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法律及司法協助協定 58《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 59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 59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 59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59《中華民俗大全·澳門卷》 60中華出版社 60中葡土地小組 60中葡友好紀念物 60《中葡友好通商條約》 62《中葡互寄匯票協約》 62中葡中心小學 62《中葡分關章程條款》 63《中葡北京條約》(見《中葡和好通商條約》) 63《中葡外交史》 63《中葡早期通商史》 63《中葡早期關係史》 63《中葡里斯本草約》 63《中葡和好通商條約》 63《中葡和好貿易章程》 64《中葡金融協定》 64中葡建交 64中葡勘界談判 65《中葡通商條約》 65《中葡報務合同》 65《中葡會訂洋藥徵税厘善後條款》 65中葡會談(見中葡關於澳門前途問題的談判) 65《中葡會議專約》 66《中葡增改條約》 66《中葡廣澳鐵路合同》 66中葡聯合聯絡小組 66《中葡聯合聲明》 67《中葡澳門交涉史料》 67中葡職業技術學校 67《中葡關係史地考證》 68《中葡關係史資料集》 68《中葡關係檔案史料彙編》 68《中葡關務協定》 68中福技術服務(澳門)有限公司 68中藥行業 68內地居民澳門遊 69內地與澳門特區商貿聯委會 69《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的簽署 69《內部保安綱要法》(第9/2002號法律) 70內港碼頭 70日東紡美昌玻纖紡織有限公司 70仁伯爵炮 台 70仁伯爵綜合醫院 70仁孚行有限公司 71仁愛之家臨時 婦女收容中 心 71仁慈堂 71化地瑪聖母女子學校 71化妝品香水業 71《今日澳門》 71公用事業 71公用事業機構 72公主珠寶金行 72公主攝影器材行 72《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特許法》 72公共行政 72公共汽車服務 72公共消費 73公共停車場 73《公共管理行為民事責任法》(第28/91/M號法令) 73公共衛生化驗所 73《公益徵用制度》(第12/92/M號法律) 73公務人員退休制度 73公務人員職程 74公務員 74公務員本地化 74公務員制度 75公務員紀律制度 75公務員晉升制度 75
  • 五 劃公務員調動制度 75公務員編制 76公務員錄用 76公務員薪酬福利制度 76公雞葡國餐廳 76《公證法典》(第62/99/M號法令)76公證署 77毛紡毛織業 77反洗黑錢活動 77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 78《六十春秋 苦耕耘 —— 澳門濠江中 學杜嵐校長專集》 78六五曲藝社 78文化 78文化局 81《文化雜誌》 82文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 82文員網球會(見西灣網球場) 82文華東方酒店 82文德泉 82文學 82方人定 84方永強 84方濟各聖堂 84火船頭行人天橋 84火船頭街 85孔聖誕 85孔競勉 85尹一橋 85尹君樂 85尹思哲 85尹根 86巴拉坑 86巴波沙 86巴波沙大馬路 86巴波沙中葡小學 86巴波沙中葡幼稚園 86巴波沙行人天橋 86巴波沙行車天橋 87巴哈伊敎 87巴素打爾古街 87巴黎瘋狂艷舞團 87少年感化院 87水上街市(見沙梨頭街市) 87水坑尾行人天橋 87水坑尾麥當勞天橋 87水坑尾街 87水果業 88水族館 88水塘改建工程 88水質管制 88功德林 89古玩業 89石排灣水塘 89石排灣郊野公園 89石排灣馬路 89石敢當行 台 89《石濂大仙與澳門襌史 ——清初嶺南襌學史研究初編》 89左文麗 90左立基 90左次治 90布疋業 90《未成年人司法教育與社會保護制度》(第65/99/M號法令) 90《未來十年發展展望》 91《未來周刊》 91正一派 9 1《正報》 9 1正覺禪林(見媽祖閣) 9 1甘永莊 9 1甘 恆 91世界女子排球大獎賽(澳門站)比賽 9 1世界宣明會澳門分會 91世界美術文化交流協會澳門分會 92世界貿易中心(澳門) 92世紀眼鏡公司 92《世説新聲》 92本地 生 產總 值 (GDP) 92本地需求 92本 地 銀 行 同 業 貨 幣 市 場 92《本州及四國來 函:慕拉士致德 ·埃薩通信集》 93平安戲 院 93北京天客隆超級市場(澳門)有限公司 93北 區 93北區中葡小學 93《 北 窗 內 外 》 93北澳 山 93北灣 93“四·二五”革命 94四大寇 94四五六上海菜館 94四厘利息補貼計劃 94《四洲誌》 95甲戌風災 95史伯泰海軍將軍馬路 95史堅如 95出口加工業 95出生津貼 95《出版法》(第7/90/M號法律) 95外地 勞 工 95外地勞工輸入 96外地需求 96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 96《外國地理備考》 96外國駐澳門特別行政區代表機構 96外港碼頭 97外匯儲備 97印光任 97《印光任制夷七則》(見《管理蕃舶及寄居澳門夷人規約》 ) 97印光任治澳 97印花税 97《印花税章程》 98印刷工業 98印染業 98印務局 99《句號報》 99包公誕 99
  • 六 劃包公廟 99包惠僧 99《生存之道 ——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 99生物資源 100《生物學和醫學應用人權及人類尊嚴保護法》(第111/99/M號法令) 100生命熱線 100失業者參加培訓津貼 100失業津貼 100丘逢甲 100白志健 100白英偉 101白馬行街(見伯多祿局長街) 101白馬行醫院 101《白狼》 101白宮 101白朗古將軍大馬路 101白雪仙 101《白話詩話》 102白頭墳場 102白鴿票 102白鴿巢 103白鴿巢公園 103主教山(見西望洋山) 103主教山小堂 103主教府 104《市民日報》 104市政廳 104市政廳前地(見議事亭前地) 105《市區房屋税章程》(第19/78/M號法律) 105半島東北部工業區 105《永久居 民及居留 權法律 》(第8/1999號法律) 106《永不回來的風景》 106永利度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106永亨銀行 106永添中葡幼稚園 106永福古社 106永樂邨 106永樂戲院 107永藝地產 107弘揚曲藝會 107幼兒服務 107幼兒院舍 107台山 107台山新休憩區 107司打 口 107司各脱被處決案 108《司法互助請求的通報程序法》(第3/2002號法律) 108司法年度 108司法官團 108司法假期 108司法參事 108司法警察局 108司徒民義 109司徒奇 109司徒荻林 109氹仔 109氹仔一號碼頭 109氹仔大潭山郊野公園 110氹仔中葡小學 110氹仔北安碼頭 110氹仔北帝廟 110氹仔市政街市和“每周市集” 110氹仔市政墳場 110氹仔西北馬路(見海洋花園大馬路) 110氹仔污水處理廠 110氹仔坊眾學校 111氹仔住宅博物館 111氹仔花園 111氹仔炮 台 111氹仔隧道 111《民生報》 111《民用航空制度法》(第36/95/M號法令) 111民安中葡幼稚園 112《民事訴訟法典》 112《民事登記法典》 112《民法典》 112民政總署 112民政總署圖書館 113民航局 113民國大馬路 113民間習俗 113民盟澳門分部 114母親會 114刑事扣押物充公法 115刑事紀錄制度 115地租銀 115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115地理 116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120地震 120地質構造 120地貌 120艾維斯 121艾儒略 121老 人 中 心 121老人話劇 121《西力東漸—— 中葡早期接觸追昔》 121《西方開拓者及其發現澳門》 121西草灣 121西草灣之役 121西洋墳場 122西望洋山 122西望洋山炮台 122西藥業 122西灣 122西灣大橋 122西灣街 123西灣網球場 123《有情天地》 123《有關行政違法行為的一般制度及程序》(第52/99/M號法令)123存款保證金制度 123成昌超級市場 123《百年澳門 》 123百佳超級廣場 123百家樂 123
  • 百貨商場 124《百慕她的誘惑》 124托兒所 124托瑪斯·丹尼爾 124托瑪斯·屈臣 124《早期澳門史》(見《葡萄牙在華居留地史綱》 ) 124早期警察組織 124吃角子老虎機 125同善堂 125同善堂中學 125同善堂診所 125同善堂藥局 125同盟會澳門支部 126《因此》 126因勞動關係而生之債權 126回力軒酒家 126回力球賽 126回敎墳場 127《回歸法》(第1/1999號法律) 127竹仔室村 127竹仔室炮 台 127竹林寺 128竹灣 128竹灣泳池 128竹灣馬路 128竹灣酒店 128竹灣燒烤公園 128先天道 128先鋒廟 128朱大仙 128朱月霞 128朱印船事件 129朱健 129朱執信 129朱執信在澳門 129朱偉幹 129《 仲 裁 制 度 》 129《仲裁法》(第29/96/M號法令和第40/96/M號法令) 130任劍輝 130伊斯蘭敎 130《自由周報 》 130自由港 131《自白》 131《自治實體財政制度法》(第53/93/M號法令) 131自修室 131自然資源 131自願仲裁中心 131《血門外無血的沉思》 131《向晚的感覺》 131《行政 》 132《行政公益法人法律制度》(第11/96/M號法律) 132《行政長官選舉法》(第3/2004號法律) 132行政法務司 132《行政訴訟法典》 132《行政程序法典》 132行政暨公職局 133行政權的表現方式 133全昌大藥房有限公司 133《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處理澳門原有法律的決定》 13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葡萄牙文本的決定》 13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 13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設立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的決定》 13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 13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 行政 長官在 19 99年 12 月19日前開展工作的決定》 13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 立法 會在 199 9年 12 月19日前開展工作的決定》 13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決定》 13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關於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 會的 建議的 決定 》 13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決定》 13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 135《色情及淫穢物品管制法》(第10/78/M號法律) 136多默·卡維爾 136旭暉曲藝會 136交通運輸業 136污水管制 137江孔殷 137江濠生 137羊城(集團)有限公司 137守澳官 137安白露聖母堂(見阿巴羅修道院) 137安老服務 137安老院 137安娜·庇利絲 137安棟樑 138安德魯餅店 138米 憐 138阮子榮 138阮建昆 138阮玲玉 138阮毓明 138防止虐妻 139防止虐兒 139收養服務 139
  • 七劃《如一詩選》 139好利安化工廠有限公司 139戒鴉片會澳門分會 141杜嵐 141志道堂 141赤洲 141孝思永遠墓園 141李天賞 141李天慶 142李公劍 142李少石 142李水林 142李成俊 142李光記花店 142李廷富、簡亞二命案 143李向玉 143李宇樑 143李安道 143李卓峰 143李明基 144李怡平 144李佳 鳴 144李沛霖 144李居仁 144李研 山 144李香琴 144李炳 時 145李炳康 145李勇武 145李展潤 145李祥立 145李崇汾 145李偉權 146李康 146李 菲 146李瑞儀 146李葵 146李毅 剛 146李應林 146李麗如 147李鵬 翥 147李 寶 田 147李寶來 147李觀鼎 147《車輛使用牌照税法》(第16/96/M號法律) 148批地租金 148批地溢價金 148《投資基金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11月22日第83/99/M號法令 ) 148《抗戰時期的澳門》 148《求取及從事保險業務之法律制度》(6月30日第27/97/M號法令 ) 148岐關車路有限公司 149《防火安全規章》(第24/95/M號法令) 149呂文貞 149呂祖仙院 149吳日安 149吳文英 150吳北明 150吳仕 明 150吳立勝 150吳在權 150吳 志 良 151吳利勳 151吳壯達 151吳建璠 151吳紅波 151吳桂英 151吳、孫革職事件 152吳陳比武 152吳培娟 152吳國 昌 152吳健彰 152吳福 153吳 榮 恪 153吳衛堅 153吳衛鳴 153吳歷 153《足跡的幻化》 154岑玉霞 154岑浩輝 154岑銘本 154岑維休 154《男兒當自強》 154貝斯梅利·哥士旦丁 154《見習閒人》 155困難補助 155《 利用運輸憑證投機牟利管制法》(第30/92/M號法令) 155利安錫 155利 馬 155利瑪竇 155利瑪 竇中 學 156利銘澤 156利類思 156《私人公證員通則》(第66/99/M號法令) 156私人消費 156《私人退休基金和私人退休基金管 理 公 司 》(第6/99/M號法令) 156私人樓宇 157《私立教育機構敎學人員通則》 157私家安全服務社(澳門)有限公司157《我的黃昏》 157《我係阿媽》 157《我們見證歷史》 157何玉棠 158何永安 158何廷光 158何東 158何東中葡小學 158何東圖書館 158何和熙 159何非凡 159何厚鏵 159何思謙 159何美華會計師事務所 159何桂鈴 159何涇渭 159
  • 八 劃何家祠 160何陳瓊 160何超 明 160何華添 160何富強 160何漢 160何蔣棠 160何賢 161何賢公 園 161何賢公園行人隧道 161何賢公園和宋玉生公園行車天橋 161何賢紳士大馬路 161何賢紳士馬路行人天橋 161何樹齡 161何曉衛 162何鴻燊 162何麗鑽 162伯多祿局長街 162伯多祿官立小學 162伯多祿炮 台 163伯駕 163《伶仃洋 》 163佟立章 163佛郎機 163佛笑樓餐廳 163佛敎 164兵頭 164兵頭花園(見二龍喉公園) 164身份證明局 164余君慧 164余美德 165余榮讓 165希望之源 165狄奧多·德·布里 165《免税店經營制度》(第18/94/M號法令) 165免費教育 165免費醫療政策 165庇 山 耶 166庇道學校 166社區中心 166社會工作 166社會工作局 167社會文化司 167社會重返廳 167社會保障服務 167社 會 保 障 法 律 制 度(第58/93/M號法令) 167社會保障基金 168社會保障基金救濟金之補充金 168社會福利 168社會團體 168汪兆鏞 169汪 長 南 170汪柏 170汪浩瀚 170沙利文餐廳 170沙紙契 170沙 崗 170沙梨頭 170沙梨頭土地廟 170沙梨頭坊眾學校 171沙梨頭炮台 171沙梨頭海邊街 171沙梨頭浸信學校 171沙梨頭街市 171沙蟹 171汽車民事責任強制保險 172《兑換店 》(9月15 日第38/ 97/M號法令 ) 172《汽車登記規章》(第49/93/M號法令) 172汽車業 172沈 志 亮 172宋玉生 172宋玉生公 園 173宏益工程有限公司 173宏基行有限公司 173宏觀經濟政策 173即發彩票 174災民 庇護 中 心 174災民救濟 174玩具製造業 175玫瑰聖母堂(見板樟堂) 175盂蘭節 175青少年外展服務 175青 年 中 心 175青年事務委員會 176青年挑戰 176青洲 176青洲大馬路 176青洲山 176青洲山炮台 176青洲小學 176青洲水泥廠 176青洲島 177青洲圖書館 177《武器及彈藥規章》(第77/99/M號法令核准) 177協力社 177協同特殊教育學校 177協同醫務所 177垃圾處理 177垃圾焚化爐 177林日初 178林中英 178林卓夫 178林卓華 178林近 178林金城 178林茂海邊大馬路 179林茂塘木屋區大火 179林則徐 179林則徐巡閱澳 門 179林則徐紀念館 180《林則徐與澳門 》 180林則徐澳門佈 防 180林則徐澳門禁煙 180林香 生 180林昶 180林笑 雲 181林家駿 181林 健 安 181
  • 林華堅 181林清風 181林偉濠 181林達光 181林漢邦 182林綺濤 182林燕妮 182林瓊芳 182板樟堂 182板樟堂前地 182板樟堂街 182松山(見東望洋山) 183松山綠化區 183松山隧道 183松山隧道口行車天橋 183松山燈塔 183取潔中學 183直接行政 183花王堂(見聖安多尼堂) 183花王堂區(見聖安多尼堂區) 183花地瑪堂區 184花邨 184花 店 184花朝節 184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 184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見新馬路)18 4亞馬 留 184亞馬留封閉中國海關事件 185亞馬留被殺事件 185《東方 》 185東方基金會 185東方基金會資料文獻中心 185《東方第一個民主共和國的歷史和人物 —— 公民島之 生物學 及社會學研究》 185《東方報 》 186《東西望洋》 186東南學校 186“東星”號械劫案 186東望洋 山 186東望洋山炮 台 187東望洋山燈塔(見松山燈塔) 187東望洋賽車跑道 187東灣 187《兩個帝國間的一個港口 ——澳門及葡中關係研究》 187拉塔石炮台之戰 187《來自阿媽港的大帆船》 187來來超級市場有限公司 188卓仁電器行 188卓家村 188長江建築有限公司 188長春閣中藥房 188长壽大馬路 188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分公司18 8明末漢人入澳 188《明史·佛郎機傳》 188《〈明史·佛郎機傳〉箋正》 188《明清士大夫與澳門》 189《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189明朝對澳門的管轄制度 189明愛幼稚園 189明愛學校 189岩石 190《物業登記法典》 190物業管理 190物業轉移税 190《知新報 》 190和記傳訊(澳門)有限公司 191和樂大馬路 191供水 191供款式社會保障服務 191供 電 191《依涇雜説 》 191的士服務 192兒童及青少年服務 192兒童及青少年院舍 192非刑事法律中的刑法規範 192非供款式社會保障服務 192非法移民 192非定期性援助金 193彼德·海尼 193所得補充税 193《所得補充税章程》(第21/78/M號法律) 193房 屋 局 193房屋税 193近代文學會 194《近代拱北海關報吿匯編(1887-1946)》 194金尼 閣 194金域酒店 194金沙娛樂場 194金登幹 194金絲利(澳門)國際煙草有限公司195《金融公司經營制度》(2月26日第15/83/M號法令) 195《金融及保險機構之合併及分立》(3月13日第3/95/M號法律)195金融投 資 195金融票據 195金融管理局 195《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第32/93/M號法令) 196肥利喇亞美打大馬路(見荷蘭園大馬路) 196周大福珠寶金行有限公司 196周明光 196周金陵 196周桐 197周鼎 197周樹利 197周錦輝 197周禮杲 197京都酒店 197京澳酒店 197《夜盜珍妃墓 》 197盲人 重建 中 心 197怡和科技(澳門)有限公司 198怡富企業有限公司 198冼玉清 198冼志揚 198冼志耀 198冼星海 198冼星海大馬路 199冼為鏗 199
  • 九 劃法老王宮殿娛樂場 199法官委員會 199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199法律本地化 199法律社 團 201《法律援助及司法援助法》(第21/88/M號法律和第41/94/M號法令) 201法律援助服務 201法律中譯 201法務局 201《法院訴訟費用制度》(第63/69/M號法令) 202《法域縱橫 》 202《法醫鑑定法制度》(第100/99/M號法令) 202河邊新街 202沿海水深 202沿海水溫 202沿海泥沙淤積 202治安警察局 202宗光耀 203《宗教及禮拜自由保護法》(第5/98/M號法律) 203定期性援助金 203宜安北歐傢俬廣場 203官也街 203官世海 204空氣濕度 204《居民身份證制度》(第8/2002號法律) 204居住區 204屈大均 204屈臣氏(澳門)有限公司 205姍桃絲 205邵天任 205阿巴羅修道院 205阿南達瑪迦 205春風曲藝戲劇會 207《春風誤 》 207春節(見節慶) 207城市土地利用 207城市指南 207城市清潔服務 207柯小 剛 207柯正平 207柯麟 208柿 山 208柿山哪吒古廟 208政府公產 208政府船塢 208《政府組織綱要法》(第2/1999號法律) 208《政治科學導論》 209政務 司 209胡順謙 209胡國年 209胡景光 209胡曉風 210封鎖澳門事件 210耶穌家庭 210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見摩門敎) 210《 耶穌會(傳記——主題)歷史詞典》210耶穌會被取締事件 211《 耶穌會會士在中華帝國(第一個世紀1582~1680)》 21 1耶穌聖像巡遊 211南山廟 211南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 211南光公司碼頭 211南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11南光百貨有限公司 212南光(集團)有限公司 212南光貿易有限公司 212南光實業有限公司 212南舢舨碼頭 212南通銀行解款車劫殺案 212南粵酒店 213南粵(集團)有限公司 213南懐仁 213南灣 21 3南灣大馬路 214南灣花園 214南灣街(見南灣大馬路) 214南灣湖工程 214南灣湖廣場 214南灣環湖公路 215英國東印度公司澳門分公司 215英國圖佔澳門事件 215范禮安 215查封阿巴羅修道院 216查封唐人廟(見查封阿巴羅修道院) 216查屋紙 216泵波拿 216威廉·亞歷山大 216威廉·哈金斯 216威廉·哈維 217威廉·普林塞普 217拱北關“二·一八”爆炸事件 217星光出版社 217星光書店 217星星公 園 217《星報 》 217科教貿易發展(澳門)有限公司 218科學技術 218《科學技術綱要法》(第9/2000號法律) 220香山公園(見何賢公園) 220香山起義 220《香山 設縣 85 0年 》 221《香山縣誌 》 221《香港與澳門》 221《香港澳門百科大典》 221重陽節(見節慶) 221便民大藥房有限公司 221便民 醫 療 中 心 221便利店 221保安 司 222保險中介人活動 222《保險活動管制法例》(第50/81/M號法令) 222保險業 223
  • 十 劃《保險經紀人法例》(第38/89/M號法令) 223保險賠償支出 223保險賠償率紀錄 223信託建築置業投資有限公司 223信德集團有限公司 223皇家金堡酒店 223皇都酒店 224《律師通則》 224律師業高等委員會 224律勞卑 224後背灣 224俞大猷 224食品供應業 225風順堂(見聖老楞佐堂) 225風順堂區(見聖老楞佐堂區) 225施子學 225施白蒂 225施督憲正街 225施業輝 225施綺蓮 225洪光順 225洪灣水道(見馬騮洲水道) 225洗水業 225洛雷羅事件 226洋船石 226前山副將 226前山參將府 226前山寨 226首屆中國—— 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 226宣道實用學校 227客房入住率 227美心餅家 227美心攝影器材 227美昌建築有限公司 227美容健身業 227美副將大馬路 227美國友邦保險澳門分公司 227美新曲藝社 228《美麗街 》 228祐漢市政綜合體 228《神往-澳門現代抒情詩選》 228“神威大將軍” 228神慈秀明會 228軍火郵包案 228建設發展辦公室 229建華文娛體育會 229建置業 229建新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 230建築材料業 230建築承判制 231韋奇立 231韋思理 231韋高度 231《娃娃臉 》 231姚汝祥 231姚偉彬 232姚健池 232姚 開 232姚鴻 明 232《省堂詩詞 》 232飛虎 隊 232飛迪華 233飛南第 233飛歷奇 233降水 233紅棍官 233紅街市 233紅線女 234紅樹林 234《紅藍史地》 234約翰四世大馬路 234約翰·韋伯 234約翰·紐荷夫 235紀念孫中山市政公園 235珠光(集團)有限公司 235珠寶金飾業 235秦介夫 235校園話劇 235校際戲劇比賽 236《核數師通則》(第71/99/M號法令) 236袁之欽 236袁介 236袁方 236草堆街 236茶葉業 236《索薩密約》 237耆英 237耆 康 中 心 237《殊 途同 歸 —— 澳門 的文 化 交融 》2 3 7破繭青少年發展協會 237《破鏡重圓》 237夏巴工程(澳門)有限公司 237原始信仰 237振華海灣工程有限公司 238捐 血 中 心 238致富有限公司 238致富燈光音響工程公司 238馬有恆 238馬有禮 238馬交 238馬交石 239馬交石山 239馬志達 239馬志毅 239馬交石天后古廟 239馬里奧餅店 239馬若龍 239馬俊賢 240馬師曾 240馬家傑 240馬許願 240馬場 240馬場北大馬路 240馬場北大馬路行車天橋 241馬場東大馬路 241馬場海邊馬路 241馬萬祺 241《馬萬祺詩詞選》 241《馬萬祺詩詞選(箋釋)》 241馬交炮台 241馬應彪 241馬濟時總督大馬路 242
  • 馬禮遜 242馬禮遜紀念學校 242馬禮遜學堂 242馬耀榮 242馬騮洲水道 243峰景酒店 243《時事新聞報》 243時裝業 243財政支 出 243財政局 243財政制度 244財政税收 244財神酒店 244《財產申報法》(第11/2003號法律) 244《財產管理公司》(6月28日第25/99/M號法令) 245《財務公司活動管制法例》(第15/83/M號法令) 245特約櫃面 245特警隊 245氣候 245氣溫 246俾利喇行宮 246俾利喇街 247修社 247島連島 247《徒刑及收容保安處分之司法介入制度》 247徐永智 247徐光啟 247徐如珂拆毀澳城牆 248徐偉坤 248徐新 248徐澤 248徐 禮 恒 248殷皇子大馬路 249殷皇子基礎及中等學校 249《航空器登記規章》(第10/98/M號法令) 249爹美刁施拿地大馬路 249“拿破崙·卡尼伐羅”號慘案 249旅行社 249旅遊局 249旅遊税 250《旅遊税章程》(第19/96/M號法律) 250旅遊業 250旅澳青年鄉村服務團 250《訊報 》 251記者聯合會 251高士德大馬路 251高士德大馬路行車天橋 251高可寧 251高秉常主敎幼稚園 252高度自治 252高美士中葡中學 252高展鵬 252高斯達 252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253高開賢 253高登眼鏡 253高樓街 253高德華主敎紀念圖書館 253高劍父 253高樹維 254唐志堅 254唐星樵 254《唐·若阿金·德·薩拉伊瓦對澳門歷史研究之貢獻》 254唐堅謀 254唐嘉樂 255唐榴 255唐錫根 255疾病津貼 255凌敘文 255凌稜 255凍肉業 255酒店業 255《涉外商事仲裁法》(第55/98/M號法令) 256消防局 256消防局大廈 256消防博物館 256消費者委員會 256《消費者保護法》 256《消費者保護法律制度》(第12/88/M號法律) 257消費税 257《消費税章程》(第4/99/M號法律)257海角遊雲 257海味業 257海岸線 257海星中學 258海洋花園大馬路 258海軍 航空 中 心 258海島娛樂場三千萬元械劫案 258海島鎮行政局 258《海商法》(第109/99/M號法令)258《海國圖誌 》 258海盜襲擊澳門 259海暉學校 259《海道禁約 》 259海燕劇藝社 259《海錄 》 259海濤粵劇曲藝社 260浴佛節 260流動 人 口 260《流動島 》 260流動圖書館 260浪白滘 260浸信中學 260家用電器 261家庭生活教育 261家庭服務 261《家庭政策綱要法 》(第6/94/M號法令) 261家庭開支結構 261家務助理服務 261家禽業 261容永恩 261容 閎 262容顯 262《逆聲擊節集 》 262祥雲仙院(見竹林寺) 262祥樂樂苑 262
  • 十 一 劃《冥中行》 262弱能服務 262書信館 262展覽館 263退休基金會 263姬鵬飛 263娛樂之友劇藝會 263《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16/2001號法律) 263娛職聯誼會曲藝組 264《剝奪自由處分之執行制度》(第40/94/M號法令) 264孫中山 265孫中山紀念學校 265《孫中山與澳門》 266《孫中山與澳門》 266孫仁 266孫科 266孫眉 266孫家雄 267孫逸仙大馬路 267孫逸仙博士大馬路 267孫漢祺 267《現代澳門日報》 269《現金速遞公司》(5月5日第15/97/M號法令)269理事官 269理髮業 269《規範人體器官及組織之捐贈、摘取及移植》(第2/96/M號法律)269《規範保險中介業務的法律制度》(第38/89/M 號法令) 269域多利戲 院 270培正中學 270培正中學史地學會 270培英學校 270培基學堂 270培華中學 270培道中學 270梅內澤斯抗税事件 271梅內澤斯被逐 271梅文鼎 271梅花精舍 271聊聊曲藝會 271《都市建築章程 》(第79/85/M號法令) 271《勘界大臣馬楂度 ——葡中香港澳門勘界談判日記(1909-1910)》271莫伯驥 271莫苑梨 272莫啟 明 272《荷蘭及葡萄牙遣康熙使團 ,1666-1687》 272荷蘭進攻澳門 272荷蘭 園 272荷蘭園大馬路 272荷蘭園正街(見荷蘭園大馬路) 273荷蘭園行人天橋 273莊士敦製衣廠有限公司 273莊文永 273曹西強 273曹其真 273曹美瓊 273基士拿敎 273《基本法九九講 》 273基督敎 274基督敎中國佈道會恩慈院兒童之家274基督敎徒協會 274基督敎墳場 274基督敎聯合會 275麥健智 275麥德樂朝覲雍正 275專利税 275專門店 275專科醫生認可 275連家生 275《連家生論書絕句》 275連勝馬路 276連聲海 276連鎖店 276《盛世危言 》 276盛豐珠寶金行 276雪地殿 276雪社 277雪萬龍 277《雪廬詩稿》 277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 277區天興 277區均祥曲藝會 277區志忠 277區金蓉 277區宗傑 278區錦新 278區聲白 278救 濟 金 278常見動物 278常見植物 278常綠闊葉林 279《晚清名臣奏議澳門》 279《晚晴樓詩》 279眼病醫院 279眼鏡業 279崗頂(見磨盤山) 279崔文記錶行 279崔世平 279崔世安 280崔世 昌 280崔世昌核數師事務所 280崔順隆錶行有限公司 280崔煜林 280崔德江 280崔德 明 280崔德祺 280崔 樂 其 281崔耀 281崔寶峰 281國父紀念館 281國民黨澳門支部 281國光時裝百貨公司 282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282國際刑警 282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282國際酒店 282
  • 國衛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澳門分行 282畢仕達 282畢根 283畢漪汶 283《第三千禧年初端的澳門》 283第三條澳氹大橋 283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 283做牙(見禡期) 283《假如我愛上了你》 283偉記百貨公司 283健聰曲藝會 283貨幣金融統計 283貨幣政策 284貨幣發行 284得勝花園 284得勝 體育 中 心 284《從作品談澳門作家》 285《從事轉運活動之法律制度》(第7/96/M號法令) 285《從廣州透視戰爭 ——葡萄牙駐廣州總領事莫嘉度關於中日戰爭的報告》 285船舶修造業 285啟 智 中 心 286敎育 286教育制度 287教育委員會 287教育暨青年局 287敎區青年牧民中心圖書館 287教業中學 287許乃來拒葡案 287許文 曲 287許文 帛 287許少勇 288許世元 288許光榮 288許自勵 288許敖敖 288許崇德 288許國權 288許輝年 289許健康 289許廣平 289許禮堅 289郭士 289郭向新 289郭沛 290郭東坡 290郭居靜 290郭居靜事件 290郭桓 290郭棟樑 290產業結構 290《商法典》(第40/99/M號法令) 290商衍鎏 291商訓夜中學 291《商報 》 291《商貿文化之城澳門》 291《商業登記法典》 291商業樓宇 291商業機器業 292商業學校 292《商 標 法登 記 的保 護 》 292康公廟 292康有為 292康同薇 292康伶曲藝會 293康偉道 293康暉長者日 間護理中 心 293康寧英 293康廣仁 293康冀 民 293康顯揚 293《望洋小品 》 293望海觀音廟 293望廈 293望廈山 294望廈公園 294望廈村 294望廈城隍廟 294望廈炮 台 294望廈圖書館 295望廈實業展覽會 295望廈體育館 295望廈觀音古廟 295望德堂 295望德堂區 295清平戲院 296《清代基督敎大事記簡編》 296清安醫所 296清初海禁 296清明節 296清華 ——寶法德技術發展中心 296淺灣 297淘空了 297淡水資源 297梁文燕培幼院 297梁少培 297梁玉華 297梁仕友 298梁仲虬 298梁奀 298梁秀珍 298梁宋 298梁披雲 298梁定慧 299梁官漢 299梁彥明 299梁冠峰 299梁桂華 299梁培 299梁啟超 300梁晚年 300梁華 300梁智生 300梁發 300梁慶庭 300梁慶球 301梁維特 301梁德富 301梁樹森 301梁醒波 301梁顯達 301張大千 301
  • 十 二 劃張之洞 302張可夫 302張立群 302張永 春 302張汝霖 302《張汝霖制夷十二條》(見《澳夷善後事宜條議》) 303張明星 303張金善 303張佩思 303張保仔大屋 303張祖奇 303張素梅 303張國華 303張偉基 303張偉智 304張紹基 304張晴暉 304張裕 304張萬宇 304張翠玲 304張翮 304張 寶 305強制性保險業務 305強制性疾病申報 305強制 性假 日 305婦聯學校 305雀仔 園 305雀仔園街市 305雀仔園福德祠 306雀仔園福德祠曲藝組 306《通事陸若漢傳—— 一位耶穌會會士日本、中國行跡》 306《通訊保密及隱私保護法》(第16/92/M號法律) 306通貨膨脹或收縮 306組建澳葡艦隊 306陸大同 306陸 希 言 306陸波 307陸昌 307陸軍俱樂部 307陸軍俱樂部網球會(見西灣網球場) 307陸軍球場(見望廈體育館) 307陸能度 307陸連島 307陸偉聰 307陸康 307陸無涯 308陸嗣曾 308陳大白 308陳子褒 308陳仁嬌 308陳永安 308陳永善 308陳加遜 309陳汝琛 309陳伯煇 309陳伯聯 309陳芳 309陳秀花 309陳卓平 309陳卓瑩 309陳明旭 310陳明金 310陳律平 310陳炳森 310陳炳華 310陳振華 310陳致平 310陳席儒 310陳海帆 311陳 偉 基 311陳 健 英 311陳啟沅 311陳啟明 311陳植群 311陳智仁 312陳焜培 312陳煒恆 312陳 滋 英 312陳瑞受賄事件 313陳瑞祺 313陳瑞祺永援中學 313陳頌豪 313陳頌聲 313陳榮林 313陳粹芬 313陳輝千被殺案 313陳樹榮 314陳融 314陳錦鳴 314陳錫僑 314陳澤武 314陳璧君 315陳 麗 敏 315陳繼儼 315陳 蘭 芳 315陶天權 315陶永強 315陶里 315陶開裕 315琦 善 317博克塞 317博物館 317博彩中介人 318博彩專營合約 318博彩税 318博彩業 318博彩業的早期勃興 319博彩業開放 320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320博爾傑 321項秉華芭蕾舞學校 321植被 321《朝陽日報》 321彭彼得 321彭為錦 321《華人風俗習慣法典》 322華人婚嫁習俗 322華人喪葬習俗 323《華人屬人法法令》(第36987號法令) 323
  • 華士古·達伽瑪花園 323華士古·達伽瑪銅像 323華光誕 323華年達 324華服剪辮會 324華商學堂 324華榕(澳門)工程有限公司 324《華僑報》 324華輝印刷有限公司 325華聯茶葉公司 325《著作權法律制度》(第43/99/M號法令) 325菲若翰 325菲能地 325菜農子弟學校 325菩提禪院 325黃天渭 326黃文寬 326黃少澤 326黃世仲 326黃永謙 326黃有力 326黃竹君 326黃宇光 326黃如楷 327黃咏商 327黃明堂 327黃明堂案 327黃昇雄 327黃伯祥 327《黃昏的解答》 327黃保銓 328黃振東 328黃勝 328黃枝連 328黃尊生 328黃楓樺 328黃 新 328黃義滿 329黃碧魂 329黃漢強 329黃寬 329黃魯逸 329黃樹森 329黃曉 峰 329黃穗文 330黃營筠圖書館 330黃顯輝 330殘廢金 330《雲和月》 330雲龍舞蹈團 330提款卡 330提督馬路行人天橋 331雅廉訪大馬路 331《紫風書》 331凱悦酒店 331《最後一艘大船:澳門研究》 331《貴族、傳教士與官員 ——16世紀葡中關係》 331《黑色的沙與等待》 331黑沙 331黑沙公園 332黑沙水庫 332黑沙水庫郊野公園 332黑沙青年旅 舍及青年中 心 332黑沙泳池 332黑沙泳灘海沙流失 332黑沙馬路 332黑沙環 333黑沙環公園 333黑沙環污水處理廠 333黑沙環馬路 333黑沙環馬路行人天橋 333黑沙環區協會粵樂組 333黑沙灘(見黑沙) 333黑社會組織職位 333黑社會暗語 333黑鷹文娛體育會 334開埠首宗引渡案 334間接行政 334《過十字門》 334過介磐 334過家鼎 334過渡期事務委員會 334程一 鳴 335程祥徽 335《程遠詩詞 》 335《無心眼集 》 335《無辜必勝 》 335無證勞工登記行動 335喬治·史密諾夫 336喬治·錢納利 336喬曉 陽 336郵政局 336郵政局大廈 337郵電博物館 337郵遞服務 337傅日東 337傅老榕 337傢俬業 337牌九 337牌坊博物館 338集會示威法(第2/93/M號法律)338街坊會醫療所 338復康巴士 338循道衛理建華家庭服務中心 338飲食業 338番攤 338勝生製衣廠有限公司 339勝利文娛康樂會 339馮志強 339馮卓華 339馮剛毅 339馮康侯 339馮瑞權 340馮萱泰 340馮嘉鋈 340就業 人 口 340就業不足 340《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第4/98/M號法律) 340普濟禪院 340曾枝西 341曾望顏 341曾德昭 341善牧中心 341
  • 十 三 劃善終服務 341勞工子弟學校 341勞工保險 342勞工暨就業局 342勞工暨就業局職業培訓中心 342勞動人 口 342勞動力結構 342勞動生產力 342《勞動訴訟法典》(第9/2003號法律) 343《勞資關係法律制度》(第24/89/M號法令) 343湛記傢俬公司 343港口碼頭區 343港珠澳大橋計劃 344港務局 344港澳民航線開通 344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344港澳貨櫃碼頭 344湯士選 344湯克 寬 345湯若 望 345湯若望被誣案 345湯顯祖 345渝澳經濟促進委員會 345寒潮 346富豪酒店 346《盜墓者言 》 346疏浚河道事件 346賀一誠 346賀 田 346賀田工業有限公司 346賀田 — 浙 江 大 學 工 業 研 究 所 347賀定一 347登記局 347《結社法》(第2/99/M號法律) 347結核 病 防治 中 心 347結婚津貼 348統計暨普查局 348統計暨普查局出版物 348絲絹花工業 348瑞昌超級市場 349瑞昌辦館有限公司 349填海區 349填海造地 349塔石 349塔石球場 349塔石塘 山 350楊大名 350楊允 中 350楊仙逸 351楊沃亮引渡案 351楊秀雯 351楊官宇 351楊俊文 352楊道 匡 352楊潤珍 352楊靜純 352楊應麟 352楊寶儀 352楊鶴齡 352甄瑞文 353葉炳權 353葉啟明 353葉淺文 353葉紹文 353葉漢 353葦鳴 353《萬木春 》 354萬永祥 354萬奴行 354“萬里長城” 354萬豪軒酒家 354葡人社團 354《葡人周報 》 355《葡中文獻 ——葡萄牙圖書館檔案館藏中文文獻(1)(1668-1871)》355《葡中外交關係史(一) ——張安多神甫及康熙遣若昂五世使團(1721-1725)》 355《葡中接觸五百年》 355《葡中與澳門問題》 355《葡中關係澳門大事記(1945-1995)編年與文獻》 355葡京酒店 355葡京娛樂場 355葡國傳 統節 日 356葡國會計專業公會澳門分會 356《葡萄牙人在南洋的政策及貿易1575-1605年的馬六甲和摩鹿加》 357《葡萄牙人在華見聞錄 ——16世紀手稿》 357《葡萄牙人在遠東史》 357《葡萄牙人在澳門(1750~1800)》 357《葡萄牙及耶穌會參與中國禮儀之爭及康熙皇帝與敎廷關係研究及文 獻 集 》 357《葡萄牙印象》 357《葡萄牙共和國憲法》 358《葡萄牙在中國 ——16世紀初及17世紀葡中關係及澳門歷史概述》358《葡萄牙在華居留地史綱》 358《葡萄牙佔據澳門考》 358《葡萄牙東方學景觀中的費約與庇山耶》 358《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藏 ——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 359葡萄牙恢復獨立慶典 359《葡萄牙海上帝國(1415~1825)》359《葡萄牙紳士在遠東(1550~1770)》359《葡萄牙與中國:第二屆葡中關係史自由課程演講集(16~19世紀)》 359《葡萄牙與中國:第三屆葡中關係史自由課程演講集(16~19世紀)》 359《葡萄牙與中國:葡中歷史會議演 講 集 》 360葡萄牙駐澳門總領事館 360葡萄酒博物館 360葡新社亞太總分社 360《葡漢辭典 》 360《葡屬東方 》 360
  • 《落葉的季節》 360賈伯樂提督街 361賈梅士 361賈梅士石洞 361《賈梅士學院簡報》 361聖公會黑沙環青年發展中心 361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 361聖方濟各·沙勿略 362聖方濟各堂 362聖心英文中學 362聖母堂 362聖母聖心學校 362聖地牙哥酒店 363聖老楞佐堂 363聖老楞佐堂區 363聖安多尼堂 363聖安多尼堂區 364聖安東尼幼稚園 364聖安娜餅屋 364聖庇護十世音樂學院 364聖玫瑰學校 364聖若瑟修院 364聖若瑟敎區中學 365聖若瑟教堂 365聖保祿敎堂 365聖保祿學校 366聖保祿學院 366聖約翰城堡 366聖約翰島(見上川島) 366聖家辣堂 366聖家學校 366聖善學校 366《聖塔倫子爵關於葡萄牙人在澳門居留地之回憶錄——葡萄牙人居澳合法性探討之始(1845)》 366聖奧斯定教堂 367聖瑪沙利羅學校 367聖瑪爾定堂 367聖德蘭學校 367聖羅撒女子中學(中文部) 367聖羅撒英文中學 367電子工業 367《電子貿易》(64/99/M號法令) 368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 368《電信綱要法》(第14/2001號法律) 368電訊服務 368電訊業開放 368電腦音樂噴泉 369《電腦程序、錄音及錄像製品保護法》 369“電影百年與澳門” 369電器行業 369雷鳴道主敎紀念學校 370雷暴 370零售業 370《匯兑制度》(9月15 日第39/97/M號法令) 370匯業銀行 370督 課 中 心 370業餘 進修 中 心 370《號角報》 371《蜉蝣體》 371跨境工業區 371路氹城自然生態區 371路氹 城物 流中 心 371路氹連貫公路 372路氹連貫公路擴建工程 372路易士·迪美 372路環 372路環小型賽車場 372路環天后古廟 373路環中葡小學 373路環市政街市 373路環污水處理廠 373路環炮 台 373路環監獄越獄案 373路環圖書館 373路環慘案 373路環綠化區 374路環碼頭 374路環譚公廟 374骰寶 374農業 374《愚樂版 》 375節慶 375筷子基 377筷子基南灣排水系統 377傳銷服務 377傷殘人士社會服務中 心暨庇護工場37 7奧林匹克游泳館 377奧的斯電梯有限公司澳門辦事處 377粵通船務有限公司 377粵通碼頭(十四號碼頭) 377粵華中學 378《粵港澳近代關係史》 378粵港澳旅遊大三角 378《粵澳公牘錄存 》 378粵澳合作聯絡小組 378粵澳警務工作會晤 378粵澳關係史 379粵韻春華 — — 省港澳粵曲大賽 379《與歷史同步的博物館 —— 大炮台》379微型經濟 379《會計師通則 》(第72/99/M號法令) 379會議展覽 380愛心之友協進會 380《愛心樹 》 380《愛情與小腳趾》 380詹天佑 380詩樂眼鏡公司 381誠興銀行 381新八佰伴百貨 381新八佰伴行人天橋 381新口岸 381新口岸水塘 382新口岸行車隧道 382新口岸區坊眾聯誼會 382新中央酒店 382新世界帝濠酒店 382新世界會社 382新世紀酒店 382《新生代》雜 誌 382《新生周報 》 383新西洋墳場 383
  • 十 四 劃新花園 383新花園公共游泳池 383新使徒敎會 383新星出版社 383新客運碼頭行車天橋 383新建業集團 383新馬路 383《新時期港澳經濟關係專題研究》 384新移民 384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 384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新聞部 385《新華澳報》 385新黑沙馬路 385新填海區 385《新園地》 385新聞出版 385新聞局 386新聞記者公會 386新橋 386新橋花 園 387新澳門學社 387新聲曲藝社 387《新聲報 》 387新藝印務有限公司 387新麗華旅行社 387新麗華酒店 387雍陌營 387意大利陶瓷設計有限公司 387廉政公署 387慈幼中學 388道教 388道教太乙門純陽派信善系 388《道路法典 》 388溫泉 388福建學校 389福記眼鏡 389福斯托·桑拜奧 389福隆新街 389福德祠 389裨治文 389運輸工務司 390群英曲藝社 390媽祖信仰 390媽祖 閣 390媽 閣 391媽閣 山 391媽閣古廟天后殿大火 391媽閣炮 台 391媽閣斜巷 392媽閣街 392媽閣廟(見媽祖閣) 392預審制度 392叠石塘山(見塔石塘山) 392經元善案 392經濟 392經濟局 394經濟委員會 394經濟房屋 394《經濟房屋法》(第13/80/M號法律) 395經濟財政司 395經濟統計 395瑪大肋納嘉諾撒學校 397“瑪麗亞二世”號巡洋艦爆炸事件 397瑣羅亞斯德敎 397赫德 397輔導服務 397鄞榮源 397嘉禾集團有限公司 398嘉思欄行車天橋 398嘉思欄炮 台 398嘉思欄隧道 398嘉路米耶圓形地(見三盞燈) 398嘉嗚曲藝會 398嘉模泳池 398嘉模聖堂 398嘉樂庇 399嘉諾撒培貞學校 399嘉諾撒聖心女子中學(中文部) 399《夢回情天》 399聚龍社 399遠東水翼船有限公司 399遠來餅家 399趙 氏 父 子 私 塾 400趙汝能 400趙連城 400趙國強 400趙斑斕 400對外貿易 400《對外貿易法》(第7/2003號法律)400《對暴力罪行受害人的保障》 401鳴道苑 401《圖片澳門今昔》 401圖書、文具業 401圖書館 401舞醉龍 403《管理蕃舶及寄居澳門夷人規約》 404製衣業 404僑光集團有限公司 404僑光集團電腦織機廠 404銀行信貸業務 405銀行清算系統 405銀行業 405銀坑炮 台 406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 406銀號 406養老金 406鳳城鴻記 406颱風 406《颱風之鄉—— 澳門土生族群動態》407颱風災害(見颱風) 407颱風警報訊號(見颱風) 407端午節(見節慶) 407《語言風格初探》 407《語言與溝通》 407《語叢 》 408《齊為澳門動腦筋 ——因應定位、自強不息座談會》發言彙編 408廖玉麟 408廖平子 408廖奉基 408廖承志 408廖恩燾 408廖 暉 409
  • 十 五 劃廖澤雲 409榮興彩票有限公司 409《漢文文書:葡萄牙國立東波塔檔案館庋藏澳門及東方檔案文獻》409漢祺音樂曲藝會 409漁翁街行人天橋 409漁業 410漁欄 410《蜜蜂華報 》 410禡期 410暨南大學研究生(澳門)同學會 411暨南大學澳門校友會 411暨南大學醫學院(澳門)同學會 411閩澳經濟合作促進委員會 411熊英 411熊貓葡國餐廳 411維納·莫特國際鋼琴比賽 411綜藝館 411綠化 412綠化週 412樓宇按揭 413樓宇買賣合約 413樓花 413輪盤 413鞋業 413駐歐盟澳門經濟貿易辦事處 413歐文龍 413歐少雄 414歐安利 41 4歐若堅 414歐維治 414歐德利集團有限公司 415歐寶蓮 415蓮芝曲藝會 415蓮花大橋 415蓮花口岸 415蓮花山(見望廈山) 415蓮花莖 415蓮花莖建關閘 415蓮峰 山 416蓮峰普濟小學 416蓮峰廟 416《蓮溪詩文集 》 416蓮溪新廟 416蓮溪廟(見蓮溪新廟) 417慕拉士大馬路 417蔡氏敎育文化基金會 417蔡克銘 41 7蔡志龍 41 7蔡美莉 41 7蔡高 41 7蔡凌霜 41 7蔡梓瑜 418蔡善繼制澳 418《熱帶地區葡萄牙社會 ——果阿、澳門、巴伊亞和盧安達的市議會1510~1800》 418確定澳葡門籍 418《撫摸 》 418《鴉片戰爭後澳門社會生活紀實——近代報刊澳門資料選萃》 418《劇藝廊 》 418劏狗環 418數碼科技城 418賭波(球賽博彩) 419賭廳制度 419《暴力犯罪受害人保護法》(第6/98/M號法律) 419黎日隆 419黎英杰 419黎建恩 419黎祖智 420黎榮照 420黎鴻 昇 420樂林琴行 420樂富中葡幼稚園 420樂器業 420樂韻曲藝會 420德成按 420德明學校 421德祥製衣廠有限公司 421衛 生 中 心 421衛生局 421舖票 422劉天一 422劉玉麟 422劉本立 422劉光普 422劉志鋒 422劉伯龍 423劉炎新 423劉思復 423劉衍泉 423劉桂炳 423劉焯華 423劉羨冰 423劉滄 424劉藝 良 424魯平 424魯茂 424魯班誕 424魯班廟(見工羨行會館) 424魯彌士主教幼稚園 424《請願權的行使》(第5/94/M號法律) 424諸樺 424《論歐洲與日本之間的矛盾及風俗之異》 425《論澳門現代女性文學》 425《論澳門現代文學批評》 425《論澳門產業轉型》 425廣大中學 425《廣州方言古語選釋》 425廣州市舶司泊口遷澳 425《廣州紀錄報 》 425《廣 州 “ 番鬼 ” 錄 》 425《廣告活動一般制度》 426廣東勘界維持會 426《廣東通誌 》 426廣東發展銀行澳門分行 426《廣東新語 》 426廣東(澳門)旅遊有限公司 426《廣東澳門檔案史料選編》 426廣星傳訊有限公司 427
  • 十 六 劃《廣播法》 427摩門敎 427鄭文定 427鄭世強 427鄭志強 427鄭芝龍 427鄭秀明 427鄭國明 428鄭國強 428鄭康樂 428鄭瑪諾 428鄭觀應 428《鄭觀應文選》 428《鄭觀應詩選》 429潮汐 429潘日明 429潘玉蘭 429潘志輝 429潘漢榮 430審計署 430禤偉旗 430彈劾制度 430鄧玉 函 430鄧芬 430鄧祖基 431鄧華禮 431鄧景濱 431鄧寶 國 431《靜寂的延續》 433《墺門記 》 433樹學會 433《機動車輛税章程》(第5/2002號法律) 433頤老咭 433賴志峰 433賴健雄 433駱偉 健 433《融資租賃法律制度》(9月20 日第51/93/M號法令) 434蕉園 圍 434蕉園圍加租案 434勵進粵劇社 434勵群學校 434歷史 434《歷史上的澳門》 439霍志釗 439霍芝庭 439霍英東 440霍樹根 440盧九 440盧雲齋 440盧廉若 440盧廉若公園 440盧慕貞 441盧德奇 441噪音管制 441曉角話劇研進社 441《戰後澳門與中國》 442《錯愛 》 442《錯 愛 》 442錢其琛 442錢莊 442學生福利基金 442學生輔導服務 442學校社會工作 442學校會計制度 443學童保險計劃 443學歷認可 443潁川學校 443鮑文輝核數師事務所 443鮑少游 443鮑思高粵華小學 443鮑思高學校運動綜合體 443鮑馬壯 444諮詢會 444辦公室設備業 444龍爪角步行徑 444龍田村 444“龍的行動 ” 444龍記酒家 445龍船頭飯(見舞醉龍) 445龍嵩正街(見龍嵩街) 445龍嵩街 445龍環村 445磨盤山 445燒灰爐炮 台 445燃料供應業 445燈飾業 446導遊考核制度 446澳人治澳 446澳 山 446澳氹大橋 447《澳夷善後事宜條議》 447《澳門 》 447《澳門 》 447《澳門 》 447《澳門一二·三事件的口述歷史與葡萄牙的殖民統治》 447《澳門人口與發展論文集》 447《澳門人報》 448澳門三巴門坊眾互助會 448澳門三水同鄉會 448澳門三輪車工會 448《澳門工商年鑑》 448澳門工程師學會 448澳門工業展覽會 448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 449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449澳門下環區坊眾互助會 449澳門大專教育基金會 450澳門大會堂 450澳門大學 450澳門大學校友會 450澳門大學國際圖書館 450澳門大學體育綜合體 451《澳門大辭典》 451澳門上架木藝工會 451澳門口腔醫學會 451《澳門及其教區》 451“澳門小姐”號劫機事件 452澳門小型足球總會 452《澳門小説選》 452澳門五月詩社 452澳門不纏足會 452
  • 澳門牙科醫學會 452《澳門日報》 452《澳門日報》 453《澳門日報》 453《澳門日報》電腦排版系統 453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 453澳門中山三鄉鎮同鄉會 454澳門中山同鄉聯誼會 454澳門中山良都同鄉會 454澳門中山隆都同鄉會 454澳門中旅(集團)有限公司 454澳門中國土特產公司 454澳門中國企業協會 454澳門中國國貨公司 454澳門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 454澳門中國象棋總會 454澳門中國語文學會 455澳門中華教育會 455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 455澳門中華詩詞學會 455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 455澳門中華總商會 455澳門中華總商會附設閱書報室(見八角亭圖書館) 456澳門中華醫學會 456澳門中葡護士會 456澳門中樂團 456澳門中德學校 457澳門中醫師公會 457澳門中醫學會 457澳門中醫藥保健康復學會 457澳門中醫藥學會 457澳門中藥業公會 457《澳門月刊》 457《澳門月報 》 458澳門手球總會 458澳門毛織毛紡廠商會 458《澳門公司法 —— 考察與分析》 458澳門公民協會 458澳門公民教育服務社 458澳門公立醫院醫生協會 458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 458澳門公共汽車工會 458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 459澳門公務專業人員協會 459澳門公務華員職工會 459《澳門公報》 459澳門公園 459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460《澳門公牘錄存》 460澳門文化廣場有限公司 460澳門文化體·現代畫會 46C澳門文員會 460《澳門文娛報》 460《澳門文學袖珍叢書》 460澳門文學獎 460澳門斗門同鄉會 461《澳門 ——以聖名命名的城市》 461澳門少兒藝術團 461澳門水上活動俱樂部 461澳門水泥廠有限公司 461《澳門水面醮與朱大仙信仰》 461澳門水電工會 462《澳門古今 》 462澳門古鐘 462澳門本地司法官 462澳門石油業商會 463澳門石藝工會 463澳門司法 官培訓中 心 463澳門司法委員會 463澳門司法高等委員會 463澳門北京醫科大學校友會 463澳門田徑總會 463《澳門史初探》 463《澳門史鉤沉》 463《澳門史綱要》 464《澳門四百年》 464《澳門四百年詩選》 464澳門四界救災會 464澳門四界救災會回國服務團 464澳門四會同鄉會 465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465澳門失業問題 465澳門印刷紙業工會 465《澳門主權問題始末》 465澳門市販互助會 465澳門半島 466《澳門半島歷史文獻集》 466澳門永靖同鄉會 466澳門民主協會 466澳門疋頭服裝工會 466《澳門出入口指南 》 466澳門出入口商會 466澳門出版社 467《澳門奴隸貿易》 467澳門台山同鄉聯誼會 467《澳門刑事訴訟法典》(第48/96/M號法令核准) 467澳門刑法 467《澳門刑法典》(第58/95/M號法令核准) 468澳門地志畫 468《澳門地產報》 469澳門地產業商會 469澳門老年書畫家協會 469澳門西菜麵包工會 469澳門成人教育協會 469澳門成人敎育學會 470澳門百富電子有限公司 470《澳門百業 ——培正學生歷史報吿選集》 470澳門至德宗親總會 470澳門光電儀器有限公司 470澳門早期天文台 471澳門同知 471《澳門回歸大事記(1972-1999)》471澳門回歸關注小組 471澳門曲棍球總會 471澳門乒乓球總會 471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 472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化驗研究中心472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自動化和電腦化管理 472《澳門向現代過 渡 1841~1853——亞馬勒及葡萄牙主權的締造》473澳門行隱畫藝學會 473
  • 澳門全科醫生學會 473《澳門全紀錄》 473澳門交響樂團 473澳門汛澳青年商會 473澳門羽毛球總會 474澳門戒煙保健會 474澳門坊約 474澳門坊眾學校 474澳門更新互助聯誼會 474澳門扶輪社 474澳 門 足 球 總 會 474澳門利氏學社 475澳門利民會 475澳門私人退休金制度 475澳門何族崇義堂聯誼會 475澳門佛山石灣聯誼會 476澳門佛山聯誼會 476澳門佛教解行社 476澳門佛學社 476澳門沙龍影藝會 476澳門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 476澳門社會科學學會 476《澳門社團現狀與前瞻》 476澳門即發彩票有限公司 476澳門防疫接種計劃 476澳門青少年犯罪研究學會 477澳門青年文化協會 477澳門青年曲藝團 477澳門青年協會 477澳門青年商會總會 477澳門青洲坊眾互助會 477澳門武術總會 477澳門協青青年會 478澳門坦洲同鄉聯誼會 478澳門坭水業職工會 478澳門林西河堂宗親聯誼會 478澳門林 茂塘遊 艇中 心 478澳門板樟堂、營地街區坊眾互助會47 8澳門花都市同鄉會 478澳門——長崎航線 478澳門東亞大學中文學會 479澳門東亞大學公開學院同學會 479澳門東莞同鄉會 479澳門明愛 479澳門——果阿——里斯本航線 479澳門物業管理商會 480澳門的士司機互助會 480澳門的“門” 480《澳門的視野 》 480《澳門的優勢 》 480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 480《澳門近代化歷程》 480澳門周報協會 480《澳門法制史概論》 480《澳門法例 》 480《澳門法律 》 481澳門法律公共行政翻譯學會 481《澳門法律叢書》 481澳門河源同鄉會 481澳門油庫管理有限公司 481澳門泊車服務有限公司 481澳門空手道總會 481澳門空運 ——奧格登機場服務公司 482《澳門居民和帝汶》 482澳門居民海外遊 482澳門阿媽閣扶輪社 482澳門 城市 日 482澳門城市交通電腦中央控制系統 482澳門政府及葡萄牙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税及防止逃税之協定 482澳門政府及葡萄牙政府關於轉移被判刑者之協定 483《澳門政治社會研究》 483澳門政權交接儀式 483澳門南海平洲同鄉聯誼會 483澳門南海市九江同鄉會 483澳門南海同鄉會 483澳門南海沙頭同鄉會 483《澳門南灣 》 484澳門英德市同鄉聯誼會 484《澳門界務爭持考》 484澳門科技大學 484澳門科技 文化中 心 484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 485《澳門香港之早期關係》 485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485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485澳門保皇會 485澳門保險公會 486澳門保險業中介人協會 486澳門保齡球總會 486澳門信 息網 絡中 心 486澳門律師公會 486《澳門風物誌》(共三集) 486澳門施氏宗親會 486《澳門、帝汶和梭羅政府公報》 487澳門音樂曲藝協會 487《澳門炮台設計及歷史》 487澳門前山聯誼會 487澳門美術協會 487澳門室內樂團 487澳門客屬社團聯合總會 487澳門神灣鎮同鄉會 487澳門建造業總工會 488《澳門建築文物》 488澳門建築置業商會 488澳門柔道協會 488澳門紅十字會 488《澳門 —— 珠江三角洲的歷史名城》488澳門珠海聯誼會 488澳門珠繡塑膠五金職工會 489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 489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489澳門校聯網 489澳門——馬尼拉——墨西哥航線 489澳門馬場、黑沙環、祐漢新邨居民聯誼會 489澳門馬評家協會 490澳門原有法律 490澳門原住民 490澳門原法律體系 490澳門晉江同鄉會 491澳門桌球總會 491《澳門時報 》 491澳門恩平同鄉會 491
  •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 492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492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解散條件 492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內部委員會492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 493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立法提案 493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立法程序 494《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接待公眾服務規章》 494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產生辦法 494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組織架構 494《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對政府工作的質詢程序規則》 494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 494《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495《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聽證規章》495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 495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權 496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暨特區政府宣誓就職儀式 496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慶祝大會 496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496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 497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 497《澳門特別行政區車輛管理制度》(第7/2002號法律) 498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 498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498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的層階設置 499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 499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 499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 499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 500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 500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 500《澳門特別行政區選民登記法》(第12/2000號法律) 500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 500澳門特別行政區儲備基金 501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501澳門特殊奧運會 502澳門射擊總會 502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502澳門航空運輸有限公司 502澳門航海學校 502《澳門脈搏》 502澳門凍肉食品業商會 503澳門旅業商會 503澳門旅業職工會 503澳門旅遊局駐外代表 503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 503澳門旅遊商會 503澳門旅遊塔 503澳門旅遊學院 504澳門旅遊諮詢處 504澳門記者聯會 504《澳門記事》 504《澳門記略》 504《澳門高技術產業發展之路》 505澳門高明同鄉會 505澳門高等校際學院 505澳門高爾夫球鄉村俱樂部 505澳門唐家灣同鄉聯誼會 506澳門拳擊總會 506澳門酒店同業會 506《澳門消息報》 506澳門海事博物館 506澳門海南同鄉總會 506澳門海陸豐同鄉會 506澳門浸信會 506澳門弱智人士服務協會 506澳門弱智人士家長協進會 507澳門書法家協會 507澳門娛樂服務業聯合商會 507《澳門現代詩刊》 507《澳門現代藝術和現代詩評論》 507澳門理工學院 507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 507澳門理工學院圖書館 508澳門理工學院體育館 508澳門執業西醫公會 508澳門莆田同鄉會 508澳門基本法協進會 508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 508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 509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 509《澳門基本法釋要》 510澳門基金會 510澳門基督敎青年會 510澳門專上學生體育聯會 510《澳門專檔》 510《澳門研究》 510《澳門晚報》 511澳門國際田徑賽 511澳門國際音樂節 511澳門國際馬拉松 511澳門國際銀行 511澳門國際機場 512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 512澳門國際龍舟賽 512《澳門動產清冊制度》(第57/98/M號法令) 513澳門假日酒店 513澳門健美總會 513《澳門貨幣發行與流通》(第7 /9 5/M號法 令及4 月3 日第16/95/M號法令) 513《澳門教育綱要法》(第11/91/M號法令) 513澳門教科文中心 513澳門敎 區 514《澳門敎區月刊》 514《澳門商法導論》 514澳門商業軟件服務公司 514澳門清遠同鄉會 514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 514澳門梁族聯誼會 514《澳門問題史料集》 514《澳門問題明清珍檔薈萃》 515《澳門問題始末》 515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 515澳門婦女聯合會 515澳門參加的國際組織 516
  • 《澳門通史》 51 6《澳門通報》 516《澳門組織章程》 516澳門陳族聯誼會 517澳門適用的國際公約 517澳門博物館 518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 518《澳門博彩業縱橫》 518《澳門散文選》 518澳門朝陽學會 519《澳門華人》 519《澳門華僑誌 》 519澳門惠安同鄉會 519《澳門:超越九九》 519《澳門掌故 》 519澳門單車總會 519《澳門黑沙 》 519《澳門過渡時期重要文件匯編》 520澳門過渡期 520《澳門短篇小説選》 520澳 門 税 口 520澳門税制 520《澳門郵報 》 521《澳門郵報 》 521《澳門筆匯》 521澳門筆會 521澳門順德均安同鄉會 521澳門順德聯誼總會 521澳門街 521《澳門街 》 521澳門街市 521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522《澳門鈔報》 522《澳門鈔報》 522澳門飲食業工會 522澳門創價學會 522澳門番禺同鄉會 522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523澳門逸園賽狗有限公司 523澳門診療技術員協會 523澳門註冊核數師公會 523澳門童軍總會 524澳門善導宿舍 524澳門港口管理有限公司 524《澳門港史資料匯編:1553~1986》 524澳門測量暨地籍學校 524澳門滑浪風帆會 525澳門游泳總會 525《澳門畫集·1844 ——1974》 525澳門開平同鄉聯誼會 525《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 525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 525《澳門概論》 525澳門楹聯學會 525澳門葡人早期民主運動 526澳門葡文學校 526澳門葡國台灣貿易商會 526澳門葡船數額限定 527《澳門聖保祿敎堂》 527《澳門聖保祿學院研究》 527澳門電力有限公司 527澳門電 台 527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527澳門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528澳門電視台(見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 ) 528澳門電業工會 528澳門電腦與系統工程研究所 528澳門電腦學會 528澳門電影協會 528澳門業餘排球總會 528澳門業餘籃球總會 528《澳門當代詩詞紀事》 529《澳門當代詩詞選》 529澳門與中國內地的經貿關係 529《澳門與中華歷史文化》 529澳門與內地金融關係 529澳門傷殘人士服務協進會 530澳門傷殘人士體育協會 530澳門奧林匹克運動委員會 530澳門粵劇學院 530澳門與日本的經貿關係 530澳門與世界貿易組織 530澳門與台灣的經貿關係 531《澳門與英國人:1637~1842香港的先聲》 531澳門與香港的經貿關係 531澳門與美國的經貿關係 531澳門與珠江三角洲的經貿關係 532澳門與珠海的經貿關係 532《澳門與現代經濟增長》 532《澳門與第一次鴉片戰爭》 532澳門與葡語系國家的經貿關係 533澳門與歐洲聯盟的經貿關係 533《澳門與澳門基本法》 533《澳門與澳門基本法》 533澳門會計師公會 534澳門獅子會 534澳門話劇匯演 534《澳門新生代詩鈔》 534澳 門 新 基 地 產 發 展 有 限 公 司 534澳門新畫會 534澳門新會同鄉會 534《澳門新詩選》 534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公司 534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 535澳門新聞協會 535《澳門新聞紙》 535《澳門新聞紙》 535《澳門新語》 535《澳門新聞錄》 536澳門遊老千團詐騙案 536澳門義務工作者協會 536《澳門滄桑》 536澳門福州三山同鄉會 536澳門福建同鄉會 536澳門福建同鄉總會 536澳門福清同鄉會 536澳門運動場 537《澳門經濟 》 537《澳門經濟四百年》 537《澳門經濟年鑑》 537《澳門經濟發展的若干策略》 537澳門經濟學會 537澳門嘉應同鄉會 538澳門監獄 538
  • 《澳門監獄規章》(路環監獄規章)538《澳門遠島》 538澳門對外經貿聯繫 538澳門圖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 539澳門管弦樂團 539澳門管理專業協會 539澳門製衣工會 539澳門製造業總工會 539澳門銀行公會 539澳門肇慶高要同鄉會 539《澳門語言學刊》 540澳門語言學會 540澳門韶關地區聯誼會 540澳門幣 540澳門幣信用咭 540澳門漁人碼頭 540《澳門漁女》 541澳門網球總會 541澳門綠化區 541澳門綠色力量 541澳門綠邨電台 541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 542澳門蔡氏兄弟影視公司 542澳門歐洲研究學會 542澳門歐洲資訊中心 542澳門影友協進會 542《澳門影業百年回顧》 542澳門衛生醫療 542澳門劍擊總會 544澳門劉永福堂宗親會 544《澳門論壇日報》 544《澳門論壇周報》 544澳門廣西聯誼會 544澳門廣州地區聯誼會 544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 544澳門廠商聯合會 545澳門潮州同鄉會 545《澳門寫作學刊》 545澳門寫作學會 545澳門緬華互助會 545《澳門編年史》 545澳門機動車入口商會 545澳門機場管理公司 545澳門機器業職工會 546澳門頤園書畫會 546《澳門歷史(遠古~1840年)》 546《澳門歷史(1840~1949年)》 546《澳門歷史文化》 546《澳門歷史的一刻》 546《澳門歷史指南(1500-1900)》 546《澳門歷史研究》 546《澳門歷史與社會發展》 546《澳門歷史與發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546《澳門歷史新説》 546澳門歷史檔案館 547澳門縣丞衙署 547澳門儒釋道教聯會 547《澳門學院年報》 547澳門獨木舟總會 547《澳門燈塔》 548澳門寰鼎(威斯登)度假酒店 548《澳門憲法史初探1820~1974》 548《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1850-1911)》 548澳門壁球總會 548澳門環球旅遊有限公司 548《澳門檔案》 548《澳門 ——邁向回歸心影集》 549澳門戲院商會 549澳門戲劇社 549《澳門曙光》 549《澳 門輿 論: 1 9世 紀3 0 及4 0年 代 的澳門新聞業》 549澳門營業汽車工商聯誼會 549澳門濠江青年商會 549澳門濠江獅子會 549澳門賽馬會有限公司 549澳門賽馬會娛樂場 550澳門總督 550澳門醫務助理人員協進會 551澳門醫學研究會 551《澳門簡史》 551澳門歸僑總會 551澳門鎚鐵工會 551《澳門雜文編》 551澳門雜貨商會 551《澳門雜詩 》 551《澳門雜誌 》 552《澳門雜誌 》 552《澳門離岸文學拾遺》 552澳門糧副食品業職工會 552澳門織造工會 552澳門藝林書法學會 552澳門藝術博物館 552澳門藝術節 552澳門藝穗會 552澳門藥劑師學會 553澳門鏡湖醫院 553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 554澳門鏡湖護理學院 554澳門譚氏宗親會 555澳門蘇浙滬同鄉會 555澳門警務人員協會 555澳門護士學會 555澳門護理人員協進會 556澳門攝研會 556澳門攝影學會 556澳門攝影藝術協會 556澳門鐵人三運會 556澳門鶴山同鄉聯誼會 556《澳門體育周報 》 556澳門體育舞蹈總會 556澳門體育綜合體(蓮峰球場) 557澳門聾人體育會 557《澳門 199 9~ 過渡的 挑戰 》 557《澳門2020 —— 未來20年遠景目標與發展策略》 557澳科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557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 557澳門特區全國政協委員 558澳葡自治機構(見議事會和議事局) 558澳葡與南明政權的關係 558澳督府 559
  • 十 七 劃十 八 劃《憲政實驗室》 559環球酒店 561環境委員會 561《環境綱要法》 561《檔案管理法》(第73/89/M號法令) 561檢察官委員會 561《檢察院特別刑事案件調查組》(第25/98/M號法令) 561聯生(集團)有限公司 561聯邦大酒樓 561聯合國大學國際軟件研究所 561聯國學校 562聯興針織廠有限公司 562聯豐亨保險有限公司 562聯繫匯率制度 562韓文舉 562韓英鐸 562韓 靜 562薛力 勤 563薛凱絲 563薛壽生 563蕭友梅 563蕭氏集團有限公司 563蕭志偉 563蕭卓芬 564蕭彼德 564蕭威利 564蕭蔭堂 564蕭蔚雲 564蕭衛 山 564《邁向新世紀—— “九九”澳門回歸專家談》 565戴冰玉取締議事會事件 565戴明揚 565戴恩賽 565戴裔煊 565《擬議條約 》 565《戲筆天地間 》 565螺絲山公園 565嶺南中學 566嶺南曲藝社 566矯治服務 566罅些喇提督大馬路 566魏美 昌 566鍾小健 566鍾子碩 566鍾立雄 567鍾鳴仁 567鮮肉業 567謝志偉 567謝英伯 567謝後和 567謝炳潤 567謝舸 568謝碩文 568應許之家 568營地大街 568營地街市 568營業税 568《 營 業 税 章 程 》(第15/77/M號法律) 569鴻興柯式印刷有限公司 569《濤聲集 》 569濠江 569濠江中學 569濠江中學運動場 569《濠江文譚》 569《濠江青英錄》 570《濠江論壇周報》 570《濠程日報 》 570濠璟酒店 570《濠鏡 》 570濠鏡 570《濠鏡日報 》 571《濠鏡晚報 》 571濠鏡業餘音樂會 571濠鏡閱書報社 571濠鏡澳(見濠鏡) 571賽狗 571賽馬 572賽馬車 572闈姓 573總統酒店 573繆鵬飛 573瓊姿樂苑 575職業及民事責任險 575職業培訓 575職業税 575《職業税章程》(第2/78/M號法律)575轉口貿易 575《轉型中的澳門經濟》 576藍欽文 576藍鏵纓 576《舊中國雜記》 576薩拉沙博士大馬路 576薩默劫獄事件 576醫人廟(見白馬行醫院) 576醫療社會工作服務 576醫療衛生 576醫療機構 577醫療器材業 577醫藥分家政策 577《蹣跚 》 578瞿國英 578《簡陋劇場劇集》 578簡朗秋 578歸僑 578《雙十年華》 578雙喜珠寶金行 578《雙語精英與文化交流》 578雞頸馬路 579鄺秉仁 579鄺耀林 579顏延齡 579《雜俎 》 579《離岸服務税務優惠》 579離岸業務 579《離岸業務之法律制度》(第58/99/M號法令) 580離 島 580離島婦女互助會家庭服務中心 580
  • 十 九 劃二 十 劃二 十 一 劃二 十 二 劃糧食業 580額外給付 580難民救濟 581藝音 文化 中 心 581藝聯 581藥山禪院 581藥王禪院(見藥山禪院) 581藥物事務廳 581《藥品登記法》(第59/90/M號法令) 582麗都天橋 582麗斯攝影器材 582霧 582贈與暨遺產税 582羅少榮 582羅立文 582羅永源 583羅安達 583羅伯特·埃利奧特 583羅庇士 583羅拔度 583羅叔重 583羅品超 583羅理基博士大馬路 584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行人天橋 584羅梁體育會曲藝組 584羅新耀 584羅德禮繼承有限公司 584《邊鼓集》 584《懲治有組織犯罪法》(第6/97/M號法律) 584《懲治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違法行為的法律》(第6/96/M號法律)585《懲治非法移民法》(第2/90/M號法律) 585《懲治非法賭博的法律》(第8/96/M號法律) 585《懲治毒品犯罪法》(第5/91/M號法令) 585《懲治墮胎法》(第59/95/M號法律) 586《懲 治擾 亂動 物競 跑刑 事不 法行 為法 》(第9/96/M號法令) 586鏡平學校 586《鏡海 》 586《鏡海吟 》 586《鏡海妙思》 586《鏡海情懷》 586《鏡海詩詞》 586《鏡海叢報》 586《鏡海飄渺》 587鏡湖馬路 587臘一炮 台 587譚公587譚公誕 587譚立 明 587譚民權 587譚任傑 588譚伯源 588譚伯銘 588譚俊榮 588譚炳銓 588譚根588譚植棠 588譚菊珍 589譚智生 589譚煥容 589譚曉華 589《識法普法》 589韻鳴曲藝會 589龐尚鵬 589爆竹煙花製造業 589寵物店 590關山月 590《關於中華 人民共和國 國都、紀年 、國歌、國旗的決議》 590《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 590《關於遵守若干國際法文書的法律》(第4/2002號法律) 590關帝誕 590關帝廟 591關部行台 591關部行台柵欄被推倒事件 591關雯菲 591關喬昌 591關閘 592關閘口岸(見關閘) 592關閘工人體育場 592關閘馬路 592關閘新邊檢大樓 592關閘廣場 592關閘隧道 593關榮豐 593關翠杏 593關聯昌 593礦產資源 595礦業 595麵包餅業 595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 595蘇朝暉 595蘇樹輝 595警員請願事件 595警察總局 596嚴亞照案 596釋機修 596釋觀本 596鐘錶業 596饒不辱 596議事局 596議事亭前地 597寶法德玩具有限公司 597攝影、沖印業 599攝影器材業 599露宿 者 服務 中 心 599顧盛 599爛花 園 599護航業的興起 599
  • 二 十 四 劃二 十 五 劃 及 特 別 詞 條攤檔 601懿靈 601《聽雨樓詩詞》 601體育 601體育發展局 602體育暨運動高等學校 603龔文 603龔樹根 603靈均會計專科 605靈岩觀 605觀音岩 607觀音開庫 607觀音誕 607灣景中葡小學 607《Leading Issues of the MacauEconomy》 607《Mac au:A Mode1 ofMi ni- economy》 607《Macau Express》 607《Macau Image》 607《One Countr y,Tw o Sys temsand the Macao SAR》 608Tamã o 608《The Macau Economy》 608《16世 紀的澳門 》 608《16 至19 世紀 澳門至 馬尼拉 的貿 易航線》 60817世紀帝汶島戰亂 608《18世 紀的澳門 》 6081784年澳門政治改革 6081849年關閘事件 609《1862中葡天津通商章程》 609《2005年全球紡織品及成衣配額制度之取消對澳門社會與經濟的影響及其對策》 609
  •   拼音索引
  • aaianao漢語拼音索引阿巴羅修道院 205阿南達瑪迦 205《愛情與小腳趾 》 380艾儒略 121艾維斯 121《愛心樹 》 380愛心之友協進會 380安白露聖母堂(見阿巴羅修道院)13 7安德魯餅店 138安棟樑 138安老服務 137安老院 137安娜·庇利絲 137澳氹大橋 447奧的斯電梯有限公司澳門辦事處 377澳督府 559澳科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557奧林匹克游泳館 377《澳門1999 —— 過渡的挑戰》 557《澳門2020 —— 未來20年遠景目標與發展策略》 557澳門阿媽閣扶輪社 482澳門奧林匹克運動委員會 530澳門百富電子有限公司 470《澳門百業—— 培正學生歷史報告選集》 470澳門板樟堂、營地街區坊眾互助會478澳門半島 466《澳門半島歷史文獻集》 466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485澳門保皇會 485澳門保齡球總會 486澳門保險公會 486澳門保險業中介人協會 486澳門北京醫科大學校友會 463澳門本地司法官 462澳門筆會 521《澳門筆匯》 521澳門幣 540澳門壁球總會 548澳門幣信用咭 540《澳門編年史》 545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 518《澳門博彩業縱橫》 518澳門泊車服務有限公司 481澳門博物館 518澳門不纏足會 452澳門蔡氏兄弟影視公司 542澳門適用的國際公約 517澳門參加的國際組織 516《澳門滄桑》 536澳門測量暨地籍學校 524澳門——長崎航線 478澳門廠商聯合會 545《澳門鈔報》 522《澳 門鈔報》 522《澳門:超越九九》 519澳門潮州同鄉會 545澳門陳族聯誼會 517澳門成人敎育協會 469澳門成人教育學會 470澳門城市交通電腦中央控制系統 482澳門 城市 日 482澳門出版社 467澳門出入口商會 466《澳門出入口指南》 466澳門創價學會 522澳門鎚鐵工會 551澳門大辭典 451澳門大會堂 450澳門大學 450澳門大學國際圖書館 450澳門大學體育綜合體 451澳門大學校友會 450澳門大專教育基金會 450澳門單車總會 519《澳門當代詩詞紀事》 529《澳門當代詩詞選》 529《澳門檔案》 548《澳門燈塔》 548澳門的“門” 480《澳門的視野》 480《澳門的優勢》 480澳門的士司機互助會 480《澳門地產報》 469澳門地產業商會 469澳門地志畫 468《澳門、帝汶和梭羅政府公報》 487澳門電力有限公司 527澳門電腦學會 528澳門電腦與系統工程研究所 528澳門電視台(見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 528澳門電 台 527澳門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528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527澳門電業工會 528澳門電影協會 528澳門東莞同鄉會 479澳門東亞大學公開學院同學會 479澳門東亞大學中文學會 479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 515《澳門動產清冊制度》(第57/98/M號法令) 513澳門凍肉食品業商會 503澳門斗門同鄉會 461澳門獨木舟總會 547《澳門短篇小説選》 520澳門對外經貿聯繫 538澳門恩平同鄉會 491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 525《澳門法例》 480
  • 《澳門法律》 481《澳門法律叢書》 481澳門法律公共行政翻譯學會 481《澳門法制史概論》 480澳門番禺同鄉會 522澳門汎澳青年商會 473澳門坊約 474澳門坊眾學校 474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 480澳門防疫接種計劃 476《澳門風物誌》(共三集) 486澳門佛教解行社 476澳門佛山聯誼會 476澳門佛山石灣聯誼會 476澳門佛學社 476澳門福建同鄉會 536澳門福建同鄉總會 536澳門扶輪社 474澳門福清同鄉會 536澳門福州三山同鄉會 536澳門婦女聯合會 515《澳門概論》 525澳門港口管理有限公司 524《澳門港史資料匯編:1553~1986》 524澳門高等校際學院 505澳門高爾夫球鄉村俱樂部 505《澳門高技術產業發展之路》 505澳門高明同鄉會 505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 489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489澳門更新互助聯誼會 474澳門工程師學會 448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449《澳門工商年鑑》 448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 449澳門工業展覽會 448《澳門公報》 459《澳門公牘錄存》 460澳門公共汽車工會 458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 459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 458澳門公立醫院醫生協會 458澳門公民教育服務社 458澳門公民協會 458《澳門公司法——考察與分析》 458澳門公務華員職工會 459澳門公務專業人員協會 459澳門公園 459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460澳門古鐘 462《澳門古今》 462澳門管理專業協會 539澳門管弦樂團 539澳門光電儀器有限公司 470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 544澳門廣西聯誼會 544澳門廣州地區聯誼會 544澳門歸僑總會 551澳門國際機場 512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 512澳門國際龍舟賽 512澳門國際馬拉松 511澳門國際田徑賽 511澳門國際音樂節 511澳門國際銀行 511澳門 —— 果阿—里斯本航線 479澳門過渡期 520《澳門過渡時期重要文件匯編》 520澳門海陸豐同鄉會 506澳門海南同鄉總會 506澳門海事博物館 506澳門航海學校 502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502澳門航空運輸有限公司 502澳門濠江青年商會 549澳門濠江獅子會 549澳門河源同鄉會 481澳門何族崇義堂聯誼會 475澳門鶴山同鄉聯誼會 556《澳門黑沙》 519澳門紅十字會 488澳門護理人員協進會 556澳門護士學會 555澳門花都市同鄉會 478澳門滑浪風帆會 525《澳門華僑誌》 519《澳門華人》 519《澳門畫集·1844~1974》 525澳門話劇匯演 534澳門寰鼎(威斯登)度假酒店 548澳門環球旅遊有限公司 548《澳門回歸大事記(1972-1999)》471澳門回歸關注小組 471澳門惠安同鄉會 519澳門貨幣發行與流通(1月30日第7/95/M號法令及4月3日第1 6/95/M號法令)51 3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 508《澳門基本法釋要》 510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 509澳門基本法協進會 508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 509澳門機場管理公司 545澳門機動車入口商會 545澳門基督敎青年會 510澳門基金會 510澳門機器業職工會 546《澳門及其敎區》 451澳門即發彩票有限公司 476《澳門記略》 504《澳門記事》 504澳門記者聯會 504澳門嘉應同鄉會 538澳門假日酒店 513澳門監獄 538《澳門監獄規章》(路環監獄規章)538《澳門簡史》 551澳門劍擊總會 544澳門建造業總工會 488《澳門建築文物》 488澳門建築置業商會 488澳門健美總會 513澳門交響樂團 473澳門 敎科 文中 心 513澳門敎區 514《澳門敎區月刊》 514
  • 《澳門教育綱要法》(第11/91/M號法令) 513澳門街 521《澳門街》 521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522澳門街市 521澳門戒煙保健會 474《澳門界務爭持考》 484《澳門近代化歷程》 480澳門晉江同鄉會 491澳門浸信會 506《澳門經濟》 537《澳門經濟》 457《澳門經濟發展的若干策略》 537《澳門經濟年鑑》 537《澳門經濟四百年》 537澳門經濟學會 537澳門警務人員協會 555澳門鏡湖護理學院 554澳門鏡湖醫院 553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 554澳門酒店同業會 506澳門居民海外遊 482《澳門居民和帝汶》 482《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 525澳門開平同鄉聯誼會 525澳門科技大學 484澳門科 技文 化中 心 484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 485澳門客屬社團聯合總會 487澳門空手道總會 481澳門空運 —— 奧格登機場服務公司 482澳門口腔醫學會 451澳門會計師公會 534澳門老年書畫家協會 469《澳門離岸文學拾遺》 552澳門理工學 院 507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 507澳門理工學院體育館 508澳門理工學院圖書館 508澳門利民會 475《澳門歷史》(1840~1949年) 546《澳門歷史》(自遠古-1840年) 546澳門歷史檔案館 547《澳門歷史的一刻》 546《澳門歷史文化》 546澳門歷史新説 546《澳門歷史研究》 546《澳門歷史與發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546《澳門歷史與社會發展》 546《澳門歷史指南(1500-1900)》 546澳門利氏學社 475澳門糧副食品業職工會 552澳門梁族聯誼會 514澳門林茂塘遊艇中心 478澳門林西河堂宗親聯誼會 478澳門劉永福堂宗親會 544澳門聾人體育會 557澳門旅業商會 503澳門旅遊商會 503澳門旅業職工會 503澳門旅遊局駐外代表 503澳門旅遊塔 503澳門旅遊學院 504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 503澳門旅遊諮詢處 504澳門綠邨電台 541澳門綠化區 541澳門綠色力量 541澳門律師公會 486《澳門論壇日報》 544《澳門論壇周報》 544澳門馬場、黑沙環、祐漢新邨居民聯誼會 489澳門——馬尼拉——墨西哥航線 489澳門馬評家協會 490《澳門脈搏》 502《澳門——邁向回歸心影集》 549澳門毛織毛紡廠商會 458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523澳門美術協會 487澳門緬華互助會 545澳門民主協會 466澳門明愛 479澳門南海平洲同鄉聯誼會 483澳門南海沙頭同鄉會 483澳門南海市九江同鄉會 483澳門南海同鄉會 483《澳門南灣》 484澳門坭水業職工會 478《澳門奴隸貿易》 467澳門歐洲研究學會 542澳門歐洲資訊中心 542《澳門炮台設計及歷史》 487澳門疋頭服裝工會 466澳門乒乓球總會 471澳門葡船數額限定 527澳門葡國台灣貿易商會 526澳門葡人早期民主運動 526澳門葡文學校 526澳門莆田同鄉會 508澳門前山聯誼會 487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 514澳門青年曲藝團 477澳門青年商會總會 477澳門青年文化協會 477澳門青年協會 477澳門青少年犯罪研究學會 477澳門青洲坊眾互助會 477澳門清遠同鄉會 514澳門曲棍球總會 471澳門拳擊總會 506《澳門全紀錄》 473澳門全科醫生學會 473《澳門人報 》 448《澳門人口與發展論文集》 447《澳門日報》 452《澳門日報》 453《澳門日報》 453《澳門日報》電腦排版系統 453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 453澳門柔道協會 488澳門儒釋道敎聯會 547澳門弱智人士服務協會 506澳門弱智人士家長協進會 507
  • 澳門沙龍影藝會 476澳門賽馬會有限公司(見賽馬) 549澳門賽馬會娛樂場 550澳門三巴門坊眾互助會 448澳門三輪車工會 448澳門三水同鄉會 448《澳門散文選》 518澳門善導宿舍 524澳門傷殘人士服務協進會 530澳門傷殘人士體育協會 530《澳門商法導論》 514澳門商業軟件服務公司 514澳門上架木藝工會 451澳門韶關地區聯誼會 540澳門少兒藝術團 461澳門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 476澳門社會科學學會 476澳門射擊總會 502《澳門社團現狀與前瞻》 476澳門攝研會 556澳門攝影學會 556澳門攝影藝術協會 556澳門神灣鎮同鄉會 487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465《澳門聖保祿教堂》 527《澳門聖保祿學院研究》 527澳門失業問題 465澳門施氏宗親會 486澳門獅子會 534澳門石藝工會 463澳門石油業商會 463《澳門時報》 491澳門室內樂團 487《澳門史初探》 463《澳門史綱要》 464《澳門史鉤沉》 463澳門市販互助會 465澳門手球總會 458澳門書法家協會 507《澳門曙光》 549澳門水電工會 462《澳門水面醮與朱大仙信仰》 461澳門水泥廠有限公司 461澳門水上活動俱樂部 461澳門 税 口 520澳門税制 520澳門順德均安同鄉會 521澳門順德聯誼總會 521澳門司法高等委員會 463澳門司法官培訓中心 463澳門司法委員會 463澳門私人退休金制度 475《澳門四百年》 464《澳門四百年詩選》 464澳門四會同鄉會 465澳門四界救災會 464澳門四界救災會回國服務團 464澳門蘇浙滬同鄉會 555澳門台山同鄉聯誼會 467澳門譚氏宗親會 555澳門坦洲同鄉聯誼會 478澳門唐家灣同鄉聯誼會 506澳門特別行政區部門的層階設置 499《澳門特別行政區車輛管理制度》(第7/2002號法律) 498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暨特區政府宣誓就職儀式 496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慶祝大會 496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501澳門特別行政區儲備基金 501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 500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 498《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 492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 499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 499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 500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492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產生辦法 494《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對政府工作的質詢程序規則》 494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解散條件 492《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接待公眾服務規章》 494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立法程序 494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立法提案 493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內部委員會49 2《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聽證規則》495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 494《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495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 493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組織架構 494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權 496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 495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 500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 499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 497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496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 497《澳門特別行政區選民登記法》(第12/2000號法律) 500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498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 500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 557澳門特區全國政協委員 558澳門特殊奧運會 502澳門體育舞蹈總會 556《澳門體育周報》 556澳門體育綜合體 557澳門田徑總會 463澳門鐵人三運會 556《澳門通報》 516《澳門通史》 516澳門同知 471澳門童軍總會 524澳門圖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 539《澳門晚報》 511澳門網球總會 541澳門衛生醫療 542澳門文化廣場有限公司 460澳門文化體·現代畫會 460澳門文學獎 460《澳門文學袖珍叢書》 460《澳門文娛報》 460澳門文員會 460
  • 《澳門問題明清珍檔薈萃》 515《澳門問題史料集》 514《澳門問題始末》 515澳門五月詩社 452澳門武術總會 477澳門物業管理商會 480澳門西菜麵包工會 469澳門戲劇社 549澳門戲院商會 549澳門下環區坊眾互助會 449《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1850-1911)》 548《澳門現代詩刊》 507《澳門現代藝術和現代詩評論》 507《澳門憲法史初探1820~1974》 548澳門縣丞衙署 547《澳門香港之早期關係》 485《澳門向現代過渡1841-1853——亞馬勒及葡萄牙主權的締造》47 3《澳門消息報》 506“澳門小姐”號劫機事件 452《澳門小説選》 452澳門小型足球總會 452澳門校聯網 489澳門協青青年會 478澳門寫作學會 545《澳門寫作學刊》 545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公司 534澳門新畫會 534澳門新會同鄉會 534澳門新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534《澳門新生代詩鈔》 534《澳門新詩選》 534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 535《澳門新聞錄》 536澳門新聞協會 535《澳門新聞紙》 535《澳門新聞紙》 535澳門新語 535澳門信息網絡中心 486澳門刑法 467《澳門刑法典》(第58/95/M號法令核准) 468《澳門刑事訴訟法典》(第48/96/M號法令核准) 467澳門行隱畫藝學會 473《澳門學院年報》 547澳門牙科醫學會 452《澳門研究》 510澳門藥劑師學會 553澳門業餘籃球總會 528澳門業餘排球總會 528《澳門一二·三事件的口述歷史與葡萄牙的殖民統治》 447澳門醫務助理人員協進會 551澳門醫學研究會 551澳門逸園賽狗有限公司 523澳門頤園書畫會 546《澳門—— 以聖名命名的城市》 461澳門藝林書法學會 552澳門藝術博物館 552澳門藝術節 552澳門藝穗會 552澳門義務工作者協會 536澳門音樂曲藝協會 487澳門銀行公會 539澳門飲食業工會 522澳門印刷紙業工會 465澳門英德市同鄉聯誼會 484澳門楹聯學會 525澳門營業汽車工商聯誼會 549澳門影業百年回顧 542澳門影友協進會 542澳門永靖同鄉會 466《澳門郵報》 521《澳門郵報》 521澳門油庫管理有限公司 481澳門遊老千團詐騙案 536澳門游泳總會 525澳門娛樂服務業聯合商會 507《澳門 輿論: 19世 紀30 及40 年代 的澳門新聞業》 549《澳門漁女》 541澳門漁人碼頭 540澳門羽毛球總會 474《澳門與澳門基本法》 533《澳門與澳門基本法》 533《澳門與第一次鴉片戰爭》 532澳門與美國的經貿關係 531澳門與內地金融關係 529澳門與歐洲聯盟的經貿關係 533澳門與葡語系國家的經貿關係 533澳門與日本的經貿關係 530澳門與世界貿易組織 530澳門與台灣的經貿關係 531《澳門與現代經濟增長》 532澳門與香港的經貿關係 531《澳門與英國人:1637~1842香港的先聲》 531澳門與中國內地的經貿關係 529《澳門與中華歷史文化》 529澳門與珠海的經貿關係 532澳門與珠江三角洲的經貿關係 532澳門語言學會 540《澳門語言學刊》 540澳門原法律體系 490澳門原有法律 490澳門原住民 490《澳門月報》 458《澳門遠島》 538澳門粵劇學院 530澳門運動場 537澳門雜貨商會 551《澳門雜詩》 551《澳門雜文編》 551《澳門雜誌》 552澳門早期天文台 471《澳門掌故》 519澳門朝陽學會 519澳門肇慶高要同鄉會 539澳門診療技術員協會 523澳門政府及葡萄牙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税及防止逃税之協定 482澳門政府及葡萄牙政府關於轉移被判刑者之協定 483
  • babaibanbangbao澳門政權交接儀式 483《澳門政治社會研究》 483澳門織造工會 552澳門執業西醫公會 508澳門至德宗親總會 470澳門製衣工會 539澳門製造業總工會 539澳門中德學校 457澳門中國國貨公司 454澳門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 454澳門中國企業協會 454澳門中國土特產公司 454澳門中國象棋總會 454澳門中國語文學會 455澳門中華教育會 455澳門中華詩詞學會 455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 455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 455澳門中華醫學會 456澳門中華總商會 455澳門中華總商會附設閲書報室(見八角亭圖書館) 456澳門中旅(集團)有限公司 454澳門中葡護士會 456澳門中山良都同鄉會 454澳門中山隆都同鄉會 454澳門中山三鄉鎮同鄉會 454澳門中山同鄉聯誼會 454澳門中藥業公會 457澳門中醫師公會 457澳門中醫學會 457澳門中醫藥保健康復學會 457澳門中醫藥學會 457澳門中樂團 456澳門周報協會 480澳門珠海聯誼會 488《澳門 —— 珠江三角洲的歷史名城》488澳門珠繡塑膠五金職工會 489《澳門主權問題始末》 465澳門註冊核數師公會 523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 542《澳門專檔》 510澳門專上學生體育聯會 510澳門桌球總會 491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 472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化驗研究中心472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自動化和電腦化管理 472澳門總督 550澳門足球總會 474《墺門記》 433《澳門組織章程》 516《澳門》 447《澳門》 447《澳門》 447《澳門雜誌》 552澳葡與南明政權的關係 558澳葡自治機構(見議事會和議事局) 558澳人治澳 446澳 山 446《澳夷善後事宜條議》 447巴波沙 86巴波沙大馬路 86巴波沙行車天橋 87巴波沙行人天橋 86巴波沙中葡小學 86巴波沙中葡幼稚園 86巴哈伊教 87八角亭 10八角亭圖書館 11八仙飯店滅門懸案 10巴拉坑 86巴黎瘋狂艷舞團 87巴素打爾古街 87白雪仙 101白鴿巢 103白鴿巢公園 103白鴿票 102白宮 101《白狼》 101白朗古將軍大馬路 101白馬行街(見伯多祿局長街) 101白馬行醫院 101白頭墳場 102白英偉 101白志健 100《白話詩話》 102百貨商場 124百佳超級廣場 123百家樂 123《百慕她的誘惑》 124《百年澳門》 123板樟堂 182板樟堂街 182板樟堂前地 182半島東北部工業區 105辦公室設備業 444包公誕 99包公廟 99包惠僧 99保安部隊事務局 485保安 司 222保險活動管制法例(第50/81/M號法令) 222保險經紀人法例(第38/89/M號法令) 223保險賠償率紀錄 223保險賠償支 出 223保險業 223保險中介人活動 222寶法德玩具有限公司 597暴力犯罪受害人保護法(第6/98/M號法律) 419鮑馬壯 444
  • beibenbengbibianbingbobucaicancaocenchachanchang鮑少游 443鮑思高學校運動綜合體 443鮑思高粵華小學 443鮑文輝核數師事務所 443爆竹煙花製造業 589北澳山 93《北窗內外》 93北京天客隆超級市場(澳門)有限公司 93北區 93北區中葡小學 93北灣 93貝斯梅利·哥士旦丁 154本地 生 產總 值 (GDP) 92本地需求 92本地銀行同業貨幣市場 92《本州 及四 國來 函:慕 拉士 致德 ·埃薩通信集》 93泵波拿 216彼德·海尼 193俾利喇街 247俾利喇行宮 246庇道學校 166庇山耶 166畢根 283畢仕達 282畢漪汶 283裨治文 389《邊鼓集》 584便利店 221便民大藥房有限公司 221便民醫療中心 221兵頭 164兵頭花園(見二龍喉公園) 164《剝奪自由處分之執行制度》(第40/94/M號法令) 264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320博彩税 318博彩業 318博彩業的早期勃興 319博彩業開放 320博彩中介人 318博彩專營合約 318伯多祿炮 台 163伯多祿官立小學 162伯多祿局長街 162博爾傑 321伯駕 163博克塞 317卜加勞鑄炮廠 10《不得已辯》 44《不動產的轉讓預約和抵押預約》(第15/2001號法律) 43布疋業 90《財產管理公司》(6月28日第25/99/M號法令) 245《財產申報法》(第11/2003號法律) 244財神酒店 244財務公司活動管制法例(第15/83/M號法令) 245財政局 243財政税收 244財政支 出 243財政制度 244菜農子弟學校 325蔡高 417蔡克銘 417蔡凌霜 417蔡美莉 417蔡善繼制澳 41 8蔡氏教育文化基金會 417蔡志龍 41 7蔡梓瑜 41 8殘廢金 330曹美瓊 273曹其真 273曹西強 273草堆街 236岑浩輝 154岑銘本 154岑維休 154岑玉霞 154查封阿巴羅修道院 216查封唐人廟(見查封阿巴羅修道院) 216查屋紙 216茶葉業 236產業結構 290長春閣中藥房 188長江建築有限公司 188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分公司188常見動物 278常見植物 278常綠闊葉林 279長壽大馬路 188
  • chechenchengchichongchuc h u a nchuncicongcuichao潮汐 429《車輛使用牌照税法》(第16/96/M號法律) 148陳璧君 315陳炳華 310陳炳森 310陳伯煇 309陳伯聯 309陳粹芬 313陳大白 308陳芳 309陳海帆 311陳輝千被殺案 313陳繼儼 315陳加遜 309陳健英 311陳錦鳴 314陳焜培 312陳蘭芳 315陳麗敏 315陳律平 310陳明金 310陳明旭 310陳啟明 311陳啟沅 311陳仁嬌 308陳榮林 313陳融 314陳汝琛 309陳瑞祺 313陳瑞祺永援中學 313陳瑞受賄事件 313陳樹榮 314陳頌豪 313陳頌聲 313陳煒 恒 312陳偉基 311陳錫僑 314陳席儒 310陳秀花 309陳永安 308陳永善 308陳澤武 314陳振華 310陳植群 31 1陳致平 310陳智仁 312陳卓平 309陳卓瑩 309陳滋英 312陳子褒 308成昌超級市場 123城市清潔服務 207城市土地利用 207城市指南 207程祥徽 335程一 鳴 335《程遠詩詞》 335誠興銀行 381《懲治毒品犯罪法》(第5/91/M號法令) 585《懲治墮胎法》(第59/95/M號法律) 586《懲治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違法行為的法律》(第6/96/M號法律)585《懲治非法賭博的法律》(第8/96/M號法律) 585《懲治非法移民法》(第2/90/M號法律) 585《懲治擾亂動物競跑刑事不法行為法》(第9/96/M號法令) 586《懲治有組織犯罪法》(第6/97/M號法律) 584吃角子老虎機 125赤洲 141重陽節(見節慶) 221寵物店 590《出版法》(第7/90/M號法律) 95出口加工業 95出生津貼 95船舶修造業 285傳銷服務 377春風曲藝戲劇會 207《春風誤 》 207春節(見節慶 ) 207慈幼中學 388《從廣州透視戰 爭—葡萄牙駐廣 州總領事莫嘉度關於中日戰爭的報告》 285《從事轉運活動之法律制度》(第7/96/M號法令) 285《從作品談澳門作家》 285崔寶峰 281崔德江 280崔德明 280崔德祺 280崔樂其 281崔世安 280崔 世 昌 280崔世昌核數師事務所 280崔世平 279崔順隆錶行有限公司 280崔文記錶行 279崔耀 281
  • cuncuodadaidandangdaoded e n gdidian崔煜林 280存款保證金制度 123《錯愛》 442《錯愛》 442《大辮子的誘惑》 33大昌食品市場 30大氹山 29《大地之子》 29大豐錶行 33大豐銀行 32大關健康食品廠株式會社 33大街(見營地大街) 32大井頭 29大來金行逾千萬元爆竊案 30《大漠集》 32大炮台接駁通道 31大炮台 山 30大氣污染管制 31大賽車博物館 32大三 巴 28大三巴哪吒廟 28大三巴牌坊 28大汕 30大生建築置業有限公司 29大譚山(見大氹山) 33大堂 31大堂前地 31大堂 區 31大王廟 29《大西洋國》 29《大西洋 國—葡 萄牙亞洲 研究雜 誌》3 0大西洋銀行 30大西洋銀行大廈 30大小 29大嶼山海戰 32《大中華帝國誌》 29《大眾報 》 32戴冰玉取締議事局事件 565戴恩賽 565戴明揚 565戴裔煊 565淡水資源 297《檔案管理法》(第73/89/M號法令) 561氹仔 109氹仔北安碼頭 110氹仔北帝廟 110氹仔大潭山郊野公園 110氹仔坊眾學校 111氹仔花園 111氹仔炮 台 111氹仔市政墳場 110氹仔市政街市和“每周市集” 110氹仔隧道 111氹仔污水處理廠 110氹仔西北馬路(見海洋花園大馬路) 110氹仔一號碼頭 109氹仔中葡小學 110氹仔住宅博物館 111島連島 247導遊考核制度 446道敎 388道教太乙門純陽派信善系 388《道路法典》 388《盜墓者言》 346德成按 420德明學校 421得勝花園 284得勝體育中心 284德祥製衣廠有限公司 421登記局 347燈飾業 446鄧寶國 431鄧芬 430鄧華禮 431鄧 景 濱 431鄧玉 函 430鄧 祖 基 431狄奧·德·布里 165的士服務 192地理 116地貌 170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115《第三千禧年初端的澳門》 283第三條澳氹大橋 283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 283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120地震 120地質構造 120地租銀 115《電腦程序、錄音及錄像製品保護法》 369電腦音樂噴泉 369電器行業 369《電信綱要法》(第14/2001號法律) 368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 368電訊服務 368電訊業開放 368“電影百年與澳門” 369電子工業 367《電子貿易》(64/99/M號法令) 368
  • diedingdongduduanduiduoeerfafanfangfeifengfo爹美刁施拿地大馬路 249叠石塘山(見塔石塘山) 392丁寶年 10丁連星 9定期性援助金 203《東方報》 186《東方第一個民主共和國的歷史和人物 —— 一公民島之生物學及社會學研究》 185東方基金會 185東方基金會資料文獻中心 185《東方》 185東南學校 186東灣 187東望洋賽車跑道 187東望洋山 186東望洋山燈塔(見松山燈塔) 187東望洋山炮台 187《東西望洋 》 186“東星”號械劫案 186凍肉業 255督 課 中 心 370《都市建築章程》(第79/85/M號法令) 271賭波(球賽博彩) 419賭廳制度 419杜嵐 141端午節(見節慶) 407《兑換店》(9月 15 日第 38 /97 號法 令) 17 2《對暴力罪行受害人的保障》 401對外貿易 400對外貿易法(第7/2003號法律) 400多默·卡維爾 136額外給付 580兒童及青少年服務 192兒童及青少年院舍 192“二辰丸”案 7二龍喉公園 7《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澳門文學評論集》7法官委員會 199法老王宮殿娛樂場 199法律本地化 199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199法律社團 201法律援助服務 201《法律援助及司法援助法》(第21/88/M號法律和第41/94/M號法令) 201法律中譯 201法務局 201《法醫鑑定法制度》 202《法域縱橫》 202《法院訴訟費用制度》 202番攤 338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 78反洗黑錢活動 77范禮安 215方濟各聖堂 84方人定 84方永強 84《防火安全規章》(第24/95/M號法令) 149防止虐兒 139防止虐妻 139房屋局 193房屋税 193非定期性援助金 193非法移民 192非供款式社會保障服務 192飛廸華 233飛虎 隊 232飛歷奇 233飛南第 233非刑事法律中的刑法規範 192菲能地 325菲若翰 325肥利喇亞美打大馬路(見荷蘭園大馬路) 196風順堂(見聖老楞佐堂) 225屈順堂區(見聖老楞佐堂區) 225封鎖澳門事件 210峰景酒店 243馮剛毅 339馮嘉鋈 340馮康侯 339馮瑞權 340馮萱泰 340馮志強 339馮卓華 339鳳城鴻記 406佛笑樓餐廳 163佛敎 164佛郎機 163
  • fuganganggaogongguguan福德祠 389福記眼鏡 389福建學校 389福隆新街 389福斯托·桑拜奧 389《蜉蝣體》 371輔導服務 397《撫摸》 418富豪酒店 346復康巴士 338傅老榕 337傅日東 337婦聯學校 305甘恆 9 1甘永莊 9 1崗頂(見磨盤山) 279港澳貨櫃碼頭 344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344港澳民航線開通 344港口碼頭區 343港務局 344港珠澳大橋計劃 344高秉常主教幼稚園 252高德華主教紀念圖書館 253高登眼鏡 253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253高度自治 252高劍父 253高開賢 253高可寧 251高樓街 253高美士中葡中學 252高士德大馬路 251高士德大馬路行車天橋 251高樹維 254高斯達 252高展鵬 252功德林 89工聯職業技術中學 25工人劇 團 2 1工人體育場 22工人醫療所 21工商税務優惠 23工 商 業 - 居 住 混 集 區 23工羨行會館 24工序外移 22工業 23《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24《工業場所許可登記管理法》 24工業發展輔導中心 24工業區 24工業用地 24工業轉型 24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損害之彌補之法律制度(第40/95/M號法令) 22龔樹根 603龔文 603《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特許法》 72公共管理行政民事責任法 73公共汽車服務 72公共停車場 73公共衛生化驗所 73公共消費 73公共行政 72公雞葡國餐廳 76公務 員 74公務員本地化 74公務員編制 76公務員調動制度 75公務員紀律制度 75公務員晉升制度 75公務員錄用 76公務人員退休制度 73公務員薪酬福利制度 76公務人員職程 74公務員制度 75《公益徵用制度》 73公用事業機構 72公用事業 7 1《公證法典》(第62/99/M號法令)76公證署 77公主攝影器材行 72公主珠寶金行 72拱北關“二·一八”爆炸事件 217供電 191供款式社會保障服務 191供水 191古玩業 89顧盛 599官世海 204官也街 203關部行台 591關部行台柵欄被推倒事件 591關翠杏 593關帝誕 590關帝廟 591關聯昌 593關喬昌 591關榮豐 593關山月 590《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 590關雯菲 591《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 590《關於遵守若干國際法文書的法律》(第4/2002號法律) 590關閘 592關閘工人體育場 592關閘廣場 592關閘口岸(見關閘) 592關閘馬路 592
  • guangguiguohaihanhanghaohe關閘隧道 593關閘新邊檢大樓 592觀音誕 607觀音開庫 607觀音岩 607《管理蕃舶及寄居澳門夷人規約》 404廣播法 427廣大中學 425《廣東澳門檔案史料選編》 426廣東(澳門)旅遊有限公司 426廣東發展銀行澳門分行 426廣東勘界維持會 426《廣東通誌》 426《廣東新語》 426廣吿活動一般制度 426廣星傳訊有限公司 427《廣州“ 番鬼”錄 》 425《廣州方言選釋》 425《廣州紀錄報》 425廣州市舶司泊口遷澳 425《規範保險中介業務的法律制度》(第38/89/M號法令) 269規範人體器官及組織之捐贈、摘取及移植(第2/96/M號法律)269歸僑 578《貴 族、 傳教 士與 官員 —1 6世 紀葡中關係》 331郭東坡 290郭棟樑 290郭桓 290郭居靜 290郭居靜事件 290郭 沛 290郭士 289郭向新 289國父紀念館 281國光時裝百貨公司 282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282國際酒店 282國際刑警 282國民黨澳門支部 281國衛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澳門分行 282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282過渡期事務委員會 334過家鼎 334過介磐 334《過十字門》 334海岸線 257海島娛樂場三千萬元械劫案 258海島鎮行政局 258《海道禁約》 259海盜襲擊澳門 259《海國圖誌》 258海暉學校 259海角遊雲 257海軍航空中心 258《海錄 》 259《海商法》 258海濤粵劇曲藝社 260海味業 257海星中學 258海燕劇藝社 259海洋花園大馬路 258寒潮 346韓靜 562韓文舉 562韓英鐸 562漢祺音樂曲藝會 409《漢文文書:葡萄牙國立東坡塔檔案館庋藏澳門及東方檔案文獻》409《航空器登記規章》 249《濠程日報》 570《濠江論壇周報》 570《濠江青英錄》 570《濠江文譚》 569濠江 569濠江中學 569濠江中學運動場 569濠璟酒店 570濠鏡 570《濠鏡》 570濠鏡澳(見濠鏡) 571《濠鏡日報》 571《濠鏡晚報 》 571濠鏡業餘音樂會 571濠鏡閱書報社 571好利安化工廠有限公司 139《號角報》 371何超 明 160何陳瓊 160何東圖書館 158何東中葡小學 158何東 158何非凡 159何富 強 160何桂鈴 159何漢 160何和熙 159何鴻 燊 162何厚鏵 159何華添 160何家祠 160何蔣棠 160何涇渭 159和記傳訊(澳門)有限公司 191何麗鑽 162何美華會計師事務所 159何樹齡 161《核數師通則》(第71/99/M號法令) 236
  • heihonghouhuhuahuanhuang何思謙 159何廷光 158何賢 161何賢公園 161何賢公園和宋玉生公園行車天橋 161何賢公園行人隧道 161何賢紳士大馬路 161何賢紳士馬路行人天橋 161何曉衛 336何永安 158何玉棠 158河邊新街 202和樂大馬路 191《荷蘭及葡萄牙遣康熙使團,1666-1687》 272荷蘭進攻澳 門 272荷蘭 園 272荷蘭園大馬路 272荷蘭園行人天橋 273荷蘭園正街(見荷蘭園大馬路) 273赫德 397賀定一 347賀 田 346賀田工業有限公司 346賀田 - 浙 江 大 學 工 業 研 究 所 347賀一誠 346《黑色的沙與等待》 331黑沙 331黑沙公 園 332黑沙環 333黑沙環公園 333黑沙環馬路 333黑沙環馬路行人天橋 333黑沙環區協會粵樂組 333黑沙環污水處理廠 333黑沙馬路 332黑沙青年旅舍及青年中心 332黑沙水庫 332黑沙水庫郊野公園 332黑沙灘(見黑沙) 333黑沙泳池 332黑沙泳灘海沙流失 332黑社會暗語 333黑社會組織職位 333黑鷹文娛體育會 334弘揚曲藝會 107宏觀經濟政策 173宏基行有限公司 173洪光順 225洪灣水道(見馬骝洲水道) 225紅棍官 233紅街市 233《紅藍史地》 234紅樹林 234紅線女 234鴻興柯式印刷有限公司 569宏益工程有限公司 173後背灣 224胡國年 209胡景光 209胡順謙 209胡曉風 210互免簽證協議 44護航業的興起 599花朝節 184花邨 184花地瑪堂區 184花店 184花王堂(見聖安多尼堂) 183花王堂區(見聖安多尼堂區) 183華服剪辮會 324華光誕 323華輝印刷有限公司 325華聯茶葉公司 325華年達 324《華僑報》 324《華人風俗習慣法典》 322華人婚嫁習俗 322華人喪葬習俗 323《華人屬人法法令》(第36987號法令) 323華榕(澳門)工程有限公司 324華商學堂 324華士古·達伽瑪花園 323華士古·達伽瑪銅像 323化地瑪聖母女子學校 71化妝品香水業 71環境綱要法 561環境委員會 561環球酒店 561皇都酒店 224皇家金堡酒店 223黃保銓 328黃碧魂 329黃伯祥 327黃楓樺 328黃漢強 329《黃昏的解答》 327黃寬 329黃魯逸 329黃明堂 327黃明堂案 327黃如楷 327黃少澤 326黃昇雄 327黃勝 328黃世仲 326黃樹森 329黃穗文 330黃天渭 326黃文 寬 326黃顯輝 330
  • huihuojijiajianjiangjiaojie黃曉峰 329黃新 328黃義滿 329黃營筠圖書館 330黃永謙 326黃咏 商 327黃有 力 326黃宇光 326黃振東 328黃枝連 328黃竹君 326黃尊生 328《回歸法》(第1/1999號法律) 127回敎墳場 127回力球賽 126回力軒酒家 126《匯兑制度》(9月15日第39/97/M號法令) 370匯業銀行 370會議展覽 380火船頭街 85火船頭行人天橋 84貨幣發行 284貨幣金融統計 283貨幣政策 284霍樹根 440霍英東 440霍芝庭 439霍志釗 439《基本法九九講》 273基督敎 274基督教墳場 274基督敎聯合會 275基督敎徒協會 274基督敎中國佈道會恩慈院兒童之家274《機動車輛税章程》(第5/2002號法律) 433姬鵬飛 263基士拿敎 273雞頸馬路 579疾病津貼 255即發彩票 174集會示威法(第2/93/M 號法律)338暨南大學澳門校友會 411暨南大學研究生(澳門)同學會 411暨南大學醫學院(澳門)同學會 411紀念孫中山市政公園 235記者聯合會 251家禽業 261家庭服務 261家庭開支結構 261家庭生活教育 261《家庭政策綱要法》(第6/94/M號法令) 261家務助理服務 261家用電器 261傢俬業 337嘉禾集團有限公司 398嘉樂庇 399嘉路米耶圓形地(見三盞燈) 398嘉鳴曲藝會 398嘉模聖堂 398嘉模泳池 398嘉諾撒培貞學校 399嘉諾撒聖心女子中學(中文部) 399嘉思欄炮台 398嘉思欄隧道 398嘉思欄行車天橋 398甲戌風災 95賈伯樂提督街 361賈梅士 361賈梅士石洞 361《賈梅士學院簡報》 361《假如我愛上了你》 283檢察官委員會 561《檢察院特別刑事案件調查組》(第25/98/M號法令) 561簡朗秋 578《簡陋劇場劇集》 578建華文娛體育會 229間接行政 334建設發展辦公室 229《見習閒人》 155建新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 230建置業 229建築材料業 230建築承判制 231健聰曲藝會 283江孔殷 137江濠生 137降水 233交通運輸業 136教育 286蕉園 圍 434蕉園圍加租案 434矯治服務 566敎區青年牧民中心圖書館 287敎業中學 287教育暨青年局 287敎育委員會 287教育制度 287街坊會醫療所 338節慶 375結婚津貼 348結社法(第2/99/M號法律) 347結核 病 防治 中 心 347戒鴉片會澳門分會 141
  • jinjingjiuJuJuanJunkaik a nkangkeikeikongkua《今日澳門》 71金登幹 194金尼閣 194《金融公司經營制度》(2月26日第15/83M號法令)195金融管理局 195《金融及保險機構之合併及分立》(3月13日第3/95/M號法律)195金融票據 195《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第32/93/M號法令) 196金融投資 195金沙娛樂場 194金絲利(澳門)國際煙草有限公司19 5金域酒店 194《近代拱北海關報告匯編(1887-1946)》 194近代文學會 194浸信中學 260京澳酒店 197京都酒店 197經濟 392經濟財政司 395《經 濟房 屋法 》(第13/80/M號法律) 395經濟房屋 394經濟局 394經濟統計 395經濟委員會 394經元善案 392警察總局 596警員請願事件 595《鏡海叢報》 586《鏡海妙思》 586《鏡海飄渺》 587《鏡海情壞》 586《鏡海詩詞》 586《鏡海吟》 586《鏡海》 586鏡湖馬路 587《靜寂的延續》 433鏡平學校 586九澳村 16九澳島 17九澳港 17九澳高頂馬路 17九澳觀音廟 17九澳碼頭(見九澳港) 17九澳聖若瑟學校 17九澳水庫 16九澳灣(見九澳村) 17九洲洋 16酒店業 255救濟金 278就業不足 340就業 人 口 340《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 340《舊中國雜記 》 576《居民身份證制度》(第8/2002號法律) 204居住區 204《句號報 》 99聚 龍 社 399《劇藝廊》 41 8捐血中心 238軍火郵包案 228開埠首宗引渡案 33 4凱悦酒店 331《勘界大臣馬楂度 —— 葡中香港澳門勘界談判日記(1909-1910)》271康公廟 292康廣仁 293康暉長者日間護理中心 293康冀 民 293康伶曲藝會 293康寧英 293康同薇 292康偉道 293康顯揚 293康有為 292《抗戰時期的澳門》 148科教貿易發展(澳門)有限公司 218《科學技術綱要法》(第9/2000號法律) 220柯麟 208柯小 剛 207科學技術 218柯正平 207客房入住率 227空氣濕度 204孔競勉 85孔聖誕 85跨境工業 區 371《會計師通則》(第72/99/M號法令) 379筷子基 377筷子基南灣排水系統 377
  • kuangkunlalailanlanglaoleleililian鄺秉仁 579鄺耀林 579礦產資源 595礦業 595困難補助 155垃圾處理 177垃圾焚化爐 177拉塔石炮台之戰 187臘一炮台 587來來超級市場有限公司 188《來自阿媽港的大帆船》 187賴健雄 433賴志峰 433藍鏵纓 576藍欽文 576爛花 園 599浪白滘 260勞動力結構 342勞動 人 口 342勞動生產力 342《勞動訴訟法典》(第9/2003號法律) 343勞工保險 342勞工暨就業局 342勞工暨就業局職業培訓中 心 342勞工子弟學校 341《勞資關係法律制度》 343老人話劇 121老人中心 121樂富中葡幼稚園 420雷暴 370雷鳴道主敎紀念學校 370《離岸服務税務優惠》 579離岸業務 579《離岸業務之法律制度》(第58/99/M號法令) 580離島婦女互助會家庭服務中心 580離 島 580黎鴻昇 420黎建恩 419黎日隆 419黎榮照 420黎英杰 419黎祖智 420李安道 143李寶來 147李寶 田 147李炳康 145李炳時 145李成俊 142李崇汾 145李菲 146李公劍 142李觀鼎 147李光記花店 142李佳鳴 144李居仁 144李康 146李葵 146李麗如 147李明基 144李沛霖 144李鵬翥 147李瑞儀 146李少石 142李水林 142李天慶 142李天賞 141李廷富、簡亞二命案 143李偉權 146李香琴 144李祥立 145李向玉 143李研山 144李怡平 144李毅剛 146李應林 146李勇武 145李宇樑 143李展潤 145李卓峰 143理髮業 269理事官 269利安錫 155麗都天橋 582勵進粵劇社 434利類思 156利馬 155利瑪竇 155利瑪竇中學 156利銘澤 156《利用運輸憑證投機牟利管制法》(第30/92/M號法令) 155歷 史 120《歷史上的澳門》 439勵群學校 434麗斯攝影器材 582聯邦大酒樓 561聯豐亨保險有限公司 562蓮峰廟 416蓮峰普濟小學 416蓮峰 山 416聯國學校 562聯合國大學國際軟件研究所 561聯生(集團)有限公司 561聯繫匯率制度 562
  • liangliaolinlingliulong聯興針織廠有限公司 562連家生 275《連家生論書絕句》 275連聲海 276連勝馬路 276連鎖店 276蓮花大橋 415蓮花莖 415蓮花莖建關閘 415蓮花口岸 415蓮花山(見望廈山) 415蓮溪廟(見蓮溪新廟) 417《蓮溪詩文集》 416蓮溪新廟 416蓮芝曲藝會 415廉政公署 387梁德 富 301梁定慧 299梁 奀 298梁發 300梁冠峰 299梁官漢 299梁桂華 299梁華 300梁培 299梁披雲 298梁慶庭 300梁啟超 300梁慶球 301梁少培 297梁仕友 298梁樹森 301梁宋 298梁晚年 300梁維特 301梁文燕培幼院 297梁顯達 301梁醒波 301梁秀珍 298梁彥 明 299梁玉華 297梁智生 300梁仲虬 298糧食業 580《兩個帝國間的一個港口—澳門及葡中關係研究》 187聊聊曲藝會 271喬曉陽 408廖承志 99廖恩燾 408廖奉基 408廖 暉 409廖平子 408廖玉麟 408廖澤 雲 409林昶 180林達光 181林漢邦 182林華堅 181林家駿 181林健安 181林金城 178林近 178林茂海邊大馬路 179林茂塘木屋區大火 179林綺濤 182林清風 181林瓊芳 182林日初 178林偉濠 181林香生 180林笑雲 181林燕妮 182林則徐 179林則徐澳門佈防 180林則徐澳門禁煙 180林則徐紀念館 180林則徐巡閱澳 門 179《林則徐與澳門》 180林中英 178林卓夫 178林卓華 178《伶仃洋 》 163凌稜 255凌敘文 255零售業 370靈均會計專科 605靈岩觀 605嶺南曲藝社 566嶺南中學 566《流動島》 260流動 人 口 260流動圖書館 260劉本立 422劉伯龍 423劉滄 424劉光普 422劉桂炳 423劉思復 423劉天一 422劉羨冰 423劉炎新 423劉 衍 泉 423劉藝 良 424劉玉麟 422劉志鋒 422劉焯華 423《六十春秋苦耕耘 —— 澳門濠江中學杜嵐校長專集》 78六五曲藝社 78龍船頭飯(見舞醉龍) 445“龍的行動 ” 444龍環村 445龍記酒家 445
  • loululunluolüma龍嵩街 445龍嵩正街(見龍嵩街) 445龍田村 444龍爪角步行徑 444樓花 413樓宇按揭 413樓宇買賣合約 413盧德奇 441盧九 440盧廉若 440盧廉若公園 440盧慕貞 441盧雲齋 440魯班誕 424魯班廟(見工羨行會館) 424魯茂 424魯平 424魯彌士主教幼稚園 424陸波 307陸昌 307陸大同 306陸康 307陸連島 307陸能度 307陸嗣曾 308陸偉聰 307陸無涯 308陸希言 306陸軍俱樂部 307陸軍俱樂部網球會(見西灣網球場) 307陸軍球場(見望廈體育館) 307路環天后古廟 373路環圖書館 373路環 372路環慘案 373路環監獄越獄案 373路環綠化區 374路環碼頭 374路環炮台 373路環市政街市 373路環譚公廟 374路環污水處理廠 373路環小型賽車場 372路環中葡小學 373路氹城物流中心 371路氹城自然生態區 371路氹連貫公路 372路氹連貫公路擴建工程 372路易士·迪美 372露宿者服務中心 599輪盤 413《論澳門產業轉型》 425《論澳門現代女性文學》 425《論澳門現代文學批評》 425《論歐洲與日本之間的矛盾及風俗之異》 425羅安達 583羅拔度 583羅庇士 583羅伯特 埃利奧特 583羅德禮繼承有限公司 584羅理基博士大馬路 584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行人天橋 584羅 立 文 582羅梁體育會曲藝組 584羅品超 583羅少榮 582羅叔重 583螺絲山公園 565羅新耀 584羅永源 583洛雷羅事件 226駱偉健 433《落葉的季節》 360旅澳青年鄉村服務團 250呂文貞 149呂祖仙院 149旅行社 249旅遊局 249旅遊税 250《旅遊税章程》(第19/96/M號法律) 250旅遊業 250綠化週 412綠化 412律勞卑 224律師業高等委員會 224律師通則 224媽 閣 391媽閣古廟天后殿大火 391媽閣街 392媽閣廟(見媽祖閣) 392媽閣炮 台 391媽閣 山 391媽閣斜巷 392媽祖 閣 390媽祖信仰 390馬俊賢 240馬場 240馬場北大馬路 240馬場北大馬路行車天橋 241馬場東大馬路 241馬場海邊馬路 241馬濟時總督大馬路 242馬家傑 240馬交 238馬交石 239馬交石山 239馬交石天后古廟 239馬交炮台 241馬里奧餅店 239馬 禮 遜 242
  • ma imangmaomeimengmimi anmiaominmingmomunanan馬禮遜紀念學校 242馬禮遜學堂 242馬骝洲水道 243馬若龍 239馬師曾 240馬萬棋 241《馬萬祺詩詞選》 241《馬萬祺詩詞選(箋釋)》 241馬許願 240馬耀榮 242馬應彪 241馬有恆 238馬有禮 238馬志達 239馬志毅 239瑪大肋納嘉諾撒學校 397“瑪麗亞二世”號巡洋艦爆炸事件 397禡期 410麥德樂朝覲雍正 275麥健智 275《邁向新世紀——“九九”澳門回歸專家談》 565盲人重建中心 197毛紡毛織業 77玫瑰聖母堂(見板樟堂) 175梅花精舍 271梅內澤斯被逐 271梅內澤斯抗税事件 271梅文鼎 271美昌建築有限公司 227美副將大馬路 227美國友邦保險澳門分公司 227《美麗街 》 228美容健身業 227美心餅家 227美心攝影器材 227美新曲藝社 228《夢回情天 》 399米 憐 138《蜜蜂華報》 410免費敎育 165免費醫療政策 165《免税店經營制度》(4月11日第18/94/M號法令) 165麵包餅業 595繆鵬飛 573民安中葡幼稚園 112《民法典》 112民國大馬路 113民航局 113民間習俗 113民盟澳門分部 114《民生報》 111《民事登記法典》 112《民事訴訟法典》 112《民用航空制度法》(第36/95/M號法令) 111民政總署 112民政總署圖書館 113閩澳經濟合作促進委員會 411明愛學校 189明愛幼稚園 189明朝對澳門的管轄制度 189明末漢人入澳 188《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滙編》189《明清士大夫與澳門》 189《明史·佛郎機傳》 188《〈明史·佛郎機傳〉箋正》 188鳴道苑 401《冥中行 》 262摩門敎 427磨盤 山 445莫伯 骥 271莫啟 明 272莫苑梨 272母親會 114木製品業 42慕拉士大馬路 417“拿破崙·卡尼伐羅”號慘案 249《男兒當自強》 154南灣 213南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 211南光百貨有限公司 212南光公司碼頭 211南光 集團)有限公司 212南光貿易有限公司 212南光實業有限公司 212南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11南壞仁 213南山廟 211南舢舨碼頭 212南通銀行解款車劫殺案 212南灣大馬路 214南灣湖工程 214南灣湖廣場 214南灣花園 214南灣環湖公路 215
  • niniannongnüoupaipanpangpeipengpipingpopu南灣街(見南灣大馬路) 214南粵(集團)有限公司 213南粵酒店 21 3難民救濟 581《內部保安綱要法》(第9/2002號法律) 70內地居民澳門遊 69《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的簽署 69內地與澳門特區商貿聯委會 69內港碼頭 70《擬議條約》 565《逆聲擊節集》 262廿一點 42農業 374女媧廟 34區金蓉 277區錦新 278區均祥曲藝會 277區聲白 278區志忠 277區宗傑 278歐安利 414歐寶蓮 415歐德利集團有限公司 415歐若堅 414歐少雄 414區天興 277歐維治 414歐文龍 41 3牌坊博物館 338牌九 337潘漢榮 430潘日 明 429潘玉蘭 429潘志輝 429《蹣跚 》 578龐尚鵬 589培道中學 270培華中學 270培基學堂 270培英學校 270培正中學 270培正中學史地學會 270彭彼得 321彭為錦 321批地溢價金 148批地租金 148平安戲院 93《破鏡重圓》 237菩提禪院 325葡國傳 統節 日 356葡國會計專業公會澳門分會 356《葡漢辭典》 360葡京酒店 355葡京娛樂場 355葡人社 團 354《葡人周報》 355《葡屬東方》 360葡萄酒博物館 360《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藏〈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 359《葡萄牙東方學景觀中的費約與庇山耶》 358《葡萄牙共和國憲法》 358《葡萄牙海上帝國 —— 1415~1825》359葡萄牙恢復獨立慶典 359《葡萄牙及耶穌會參與中國禮儀之爭及康熙皇帝與敎廷關係研究及文 獻 集 》 357《葡萄牙人在澳門1750~1800》 357《葡萄牙人在華見聞錄—— 16世紀手稿》 357《葡萄牙人在南洋的政策及貿易1575-1605年的馬六甲和摩鹿加》 357《葡萄牙人在遠東史》 357《葡萄牙紳士在遠東,1550~1770》359《葡萄牙印象》 357《葡萄牙與中國:第二屆葡中關係史自由課程演講集(16~19世紀)》 359《葡萄牙與中國:第三屆葡中關係史自由課程演講集(16~19世紀)》 359《葡萄牙與中國:葡中歷史會議演 講 集 》 360《葡萄牙在華居留地史綱》 358《葡萄牙在中國 —— 16世紀初及17世紀葡中關係及澳門歷史概述》 358《葡萄牙佔據澳門考》 358葡萄牙駐澳門總領事館 360葡新社亞太總分社 360《葡中關係澳門大事記(1945~1995)編年與文獻》 355《葡中接觸五百年》 355
  • poqiqianqiangqiaoqinqingqiongqiuququan《葡中外交關係史(一)—— 張安多神甫及康熙遣若昂五世使團(1721-1725)》 355《葡中文獻 —— 葡萄牙圖書館檔案館藏中文文獻(1)(1668~1871)》 355《葡中與澳門問題》 355普濟禪院 340舖票 422破繭青少年發展協會 237《七星篇》 10乞巧節 34岐關車路有限公司 149琦善 317耆康中心 237耆英 237《齊為澳門動腦筋——因應定位、自強不息座談會》發言彙編 408啟 智 中 心 286《汽車登記規章》 172汽車民事責任強制保險 172汽車業 172氣候 245氣溫 246前山參將府 226前山副將 226前山寨 226錢其琛 442錢莊 442淺 灣 297強制性保險業務 305強制性疾病申報 305強制 性 假 日 305僑光集團電腦織機廠 404僑光集團有限公司 404喬治·錢納利 336喬治·史密諾夫 336秦介夫 235青年事務委員會 176青年挑戰 176青年中心 175清平戲院 296青少年外展服務 175青洲大馬路 176青洲 島 177青洲山 176青洲山炮台 176青洲水泥廠 176青洲圖書館 177青洲小學 176青洲 176清安醫所 296清初海禁 296《清代基督敎大事記簡編》 296清華——寶法德技術發展中心 296清明節 296請願權的行使(第5/94/M號法律)424瓊姿樂苑 575丘 逢 甲 100《求取及從事保險業務之法律制度》(6月30日第27/97/M號法令 ) 148屈臣氏(澳門)有限公司 205屈大均 204瞿國英 578取潔中學 183全昌大藥房有限公司 133《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處理澳門原有法律的決定》 13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在1999年12月19日前 開展工作的決 定 13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在1999年12月19日前開展工作的決 定 13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區籌備委員會關於設立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的決定 13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葡萄牙文本的決定 13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 13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 13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 13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關於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建議的決定 13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決定 135
  • quequnranraorerenrirongruruanruiruosas ais anseshashan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決定 135雀仔園 305雀仔園福德祠 306雀仔園福德祠曲藝組 306雀仔園街市 305確定澳葡門籍 418群英曲藝社 390燃料供應業 445饒不辱 596《熱帶地區葡萄牙社會 —— 果阿、澳門、巴伊亞和盧安達的市議會1510~1800》 41 8人工林 11人口年齡結構 14人口普查 15人口性別構成 15人口移動 15人口自然增長 14人口總數 15人 口 11人 日 16人身保護令 16《人生大笑能幾回》 16仁愛之家臨時 婦女收容中 心 71仁伯爵炮 台 70仁伯爵綜合醫院 70仁慈堂 71仁孚行有限公司 71任劍輝 130日東紡美昌玻纖紡織有限公司 70日式彈子機 44容 閎 262容顯 262容永恩 261榮興彩票有限公司 409《融資租賃法律制度》(9月20日第51/93/M號法令) 434《如一詩選 》 139入伙紙 16《入境、逗留及居留許可制度的一般原則》(第4/2003號法律) 16入境簽證 16阮建昆 138阮玲玉 138阮毓明 138阮子榮 138瑞昌辦館有限公司 349瑞昌超級市場 349弱能服務 262薩拉沙博士大馬路 576薩默劫獄事件 576賽狗 571賽 馬 572賽馬車 572三巴炮台 20三巴仔 19三大傳統手工業 19“三·二九”事件 19三角花園 20三街會館 21《三徑吟秋》 20三門之役 20三婆廟 21三婆 21三聖廟 21三育中學 20三元誕 19三盞燈 21《色情及淫穢物品管制法》(第10/78/M號法律) 136沙 崗 170沙梨頭 170沙梨頭坊眾學校 171沙梨頭海邊街 171沙梨頭街市 171沙梨頭浸信學校 171沙梨頭炮 台 171沙梨頭土地廟 170沙利文餐廳 170沙蟹 171沙紙契 170山票 34山寨廠 34姍桃絲 205善牧中心 341善終服務 341
  • shangshaosheshenshengshi《商報》 291商標登記的保護 292《商法典》(第40/99/M號法令) 290《商貿文化之城澳門》 291商訓夜中學 291商衍鎏 291《商業登記法典》 291商業機器業 292商業樓宇 291商業學校 292傷殘人士社會服務中 心暨庇護工場37 7上川島 33上海醫學院校(澳門)校友會 34上架行會館 34燒灰 爐炮 台 445少年感化院 87邵天任 205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第58/93/M號法令) 167社會保障服務 167社會保障基金 168社會保障基金救濟金之補充金 168社會重返廳 167社會福 利 168社會工 作 166社會工作局 167社會團體 168社會文化司 167社區中心 166《涉外商事仲裁法》(第55/98/M號法令) 256攝影、沖印業 599攝影器材業 599身份證明局 164神慈秀明會 228《神往-澳門現代抒情詩選》 228“神威大將軍” 228沈志亮 172審計署 430《生存之道—— 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 99生命熱線 100《生物學和醫 學應用人權 及人類尊嚴 保護法》(第111/99/M號法令) 100生物資源 100《省堂詩詞》 232勝利文娛康樂會 339勝生製衣廠有限公司 339聖安多尼堂 363聖安多尼堂區 364聖安東尼幼稚園 364聖安娜餅屋 364聖奧斯定教堂 367聖保祿教堂 365聖保祿學校 366聖保祿學院 366聖庇護十世音樂學院 364聖德蘭學校 367聖地牙哥酒店 363聖方濟各·沙勿略 362聖方濟各堂 362盛豐珠寶金行 276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 361聖公會黑沙灣青年發展中心 361聖家辣堂 366聖家學校 366聖老楞佐堂 363聖老楞佐堂區 363聖羅撒女子中學(中文部) 367聖羅撒英文中學 367聖瑪爾定堂 367聖瑪沙利羅學校 367聖玫瑰學校 364聖母聖心學校 362聖母堂 362聖若瑟敎區中學 365聖若瑟敎堂 365聖若瑟修院 364聖善學校 366《盛世危言》 276《聖塔倫子爵關於葡萄牙人在澳門居留地之回憶錄——葡萄牙人居澳合法性探討之始(1845)》366聖心英文中學 362聖約翰城堡 366聖約翰島(見上川島) 366詩樂眼鏡公司 381失業津貼 100失業者參加培訓津貼 100施白蒂 225施督憲正街 225施綺蓮 225施業輝 225施子學 225“十·八”慘 7案十六號碼頭 9“十六浦”主題公園 8《十六至十八世紀澳門與中國之關係》8十六柱 8十月初五日街 8《十字架與龍 —— 18世紀在華葡萄牙保敎會》 9十字門 9石敢當行 台 89《石濂大仙與澳門禪史—— 清初嶺南禪學史研究初編》 89石排灣郊野公園 89石排灣馬路 89石排灣水塘 89食品供應業 225《時事新聞報》 243時裝業 243《18世紀的澳門》 608《16世紀的澳門》 608
  • shoushushuangshuisis ongs usunsuotatai《16 至1 9世 紀澳門 至馬 尼拉 的貿易航線》 60817世紀帝汶島戰亂 608《識法普法 》 589史伯泰海軍將軍馬路 95史堅如 95士多紐拜斯大馬路 25世紀眼鏡公司 92市政廳 104市政廳前地(見議事亭前地) 105世界貿易中心 92世界美術文化交流協會澳門分會 92世界女子排球大獎賽(澳門站)比賽 91世界宣明會澳門分會 91《市民日報》 104《市區房屋税章程》(第19/78/M號法律) 105柿山哪吒古廟 208柿 山 208《世説新聲》 92釋觀本 596釋機修 596收養服務 139守澳官 137首屆中國 —— 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226《殊途同歸——澳門的文化交融》 237疏浚河道事件 346書信館 262數碼科技城 418樹學會 433《雙十年華》 578雙喜珠寶金行 578《雙語精英與文化交流》 578水果業 88水坑尾街 87水坑尾麥當勞天橋 87水坑尾行人天橋 87水上街市(見沙梨頭街市) 87水塘改建工程 88水質管制 88水族館 88司打 口 107司法參事 108司法官團 108《司法互助請求的通報程序法》(第3/2002號法律) 108司法假期 108司法警察局 108司法年度 108司各脱被處決案 108司徒荻林 109司徒民義 109司徒奇 109私家安全服務社(澳門)有限公司157《私立敎育機構敎學人員通則》 157《私人公證員通則》 156私人樓宇 157《私人退休基金和私人退休基金管理公司》(第6/99/M號法令) 156私人消費 156絲絹花工業 348四大寇 94“四·二五”革命 94四厘利息補貼計劃 94四五六上海菜館 94《四洲誌 》 95松山(見東望洋山) 183松山燈塔 183松山綠化區 183松山隧道 183松山隧道口行車天橋 183宋玉生 172宋玉生公園 173蘇朝暉 595蘇樹輝 595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 595孫漢祺 267孫家雄 267孫科 266孫眉 266孫仁 266孫逸仙博士大馬路 267孫逸仙大馬路 267孫中 山 265孫中山紀念學校 265《孫中山與澳門》 266《孫中山與澳門》 266所得補充税 193《所得補充税章程》(第21/78/M號法律) 193《 索薩密約 》 237瑣羅亞斯德敎 397塔石 349塔石球場 349塔石塘 山 350台山 107台山新休憩區 107颱風 406颱風警報訊號(見颱風) 407颱風災害(見颱風) 407《颱風之鄉 ——澳門土生族群動態》407太平電業有限公司 44
  • tantangtaotetitiantingtongtoututuituntuowawai攤檔 601彈劾制度 430譚炳銓 588譚伯銘 588譚伯源 588譚根 588譚公誕 587譚公 587譚煥容 589譚菊珍 589譚俊榮 588譚立明 587譚民權 587譚任傑 588譚曉華 589譚植棠 588譚智生 589湯克 寬 345湯若 望 345湯若望被誣 案 345湯士選 344湯顯 祖 345劏狗環 41 8唐嘉樂 255唐堅謀 254唐榴 255《唐·若阿金·德·薩拉伊瓦對澳門歷史研究之貢獻》 254唐錫根 255唐星樵 254唐志 堅 254《濤聲集》 569陶開裕 315淘 空 了 297陶里 315陶天權 315陶永強 315特警隊 245特約櫃面 245提督馬路行人天橋 331提款卡 330體育 601體育發展局 602體育暨運動高等學校 603天后誕 41天后宮 41《天明齋文集》 41《天網》 42《天涯詩草》 41天主教 39天主教美滿家庭協進會婚姻家庭服務中心 41填海 區 349填海造地 349《聽雨樓詩詞 》 601通貨膨脹或收縮 306《通事陸若漢傳 ——一位耶穌會會士日本、中國行跡》 306通訊保密及隱私保護法(第16/92/M號法律) 306同盟會澳門支部 126同善堂 125同善堂藥局 125同善堂診所 125同善堂中學 125佟立章 163統計暨普查局 348統計暨普查局出版物 348《投資基金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11月22日第83/99/M號法令 ) 148骰寶 374《徒刑及收容保安處分之司法介入制度》 247《圖片澳門今昔》 401圖書館 401圖書、文具業 401土地誕 26土地法(第6/80/M號法律) 26土地工務運輸局 26土地暨自然博物館 27土地資源 26土生 25土生葡人 25《土生葡人之聲》 26土壤 27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 277退休基金會 263屯門 44托兒所 124托瑪斯·丹尼爾 124托瑪斯·屈臣 124《娃娃臉》 231外地勞工 95外地勞工輸入 96外地需求 96外港碼頭 97
  • WanWangweiwenwowu《外國地理備考》 96外國駐澳門特別行政區代表機構 96外匯儲備 97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 96灣景中葡小學 607玩具製造業 175《晚清名臣奏議澳門》 279《晚晴樓詩 》 279萬豪軒酒家 354“萬里長城” 354《萬木春》 354萬奴行 354萬永祥 354汪柏 170汪長南 170汪浩瀚 162汪兆鋪 169王國章 39王今翔 37王祿 39王啟人 39王啟翔 39王室大法官 38王守基 38王叔文 38王淑梓 39王偉華 39王孝仁 38王孝行 38王志石 38王宗德 38望德堂 295望德堂區 295望海觀音廟 293望廈 293望廈城隍廟 294望廈村 294望廈公園 294望廈觀音古廟 295望廈炮台 294望廈山 294望廈實業展覽會 295望廈體育館 295望廈圖書館 295《望洋小品》 293威廉·哈金斯 216威廉·哈維 217威廉·普林塞普 217威廉·亞歷山大 216微型經濟 379維納·莫特國際鋼琴比賽 411韋高度 231韋奇立 231韋思理 231偉記百貨公司 283葦鳴 353闈姓 573未成年人司法教育與社會保護制度(第65/99/M號法律) 90《未來十年發展展望》 91《未來周刊》 9 1衛生局 421魏 美 昌 566衛生中心 421溫泉 388文德泉 82文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 82文華東方酒店 82文化 78文化局 8 1《文化雜誌》 82文學 82文員網球會(見西灣網球場) 82《我的黃昏 》 157《我們見證歷史》 157《我係阿媽 》 157污水管制 137吳北 明 150吳陳比武 152吳福 153吳桂英 151吳國昌 152吳紅波 151吳建璠 151吳健彰 152吳立勝 150吳利勳 151吳歷 153吳培娟 152吳日安 149吳榮 恪 153吳仕 明 150吳、孫革職事件 152吳衛堅 153吳衛鳴 153吳文英 150吳在權 150吳志 良 151吳壯達 151《無辜必勝 》 335《無心眼集 》 335無證勞工登記行動 335五百囚犯遷獄 43五大法典 42“五·二九”工潮 42五金工業 43五金機械業 43《五月詩侶》 43五洲琴行 43《武器及彈藥規章》(第77/99M號法令核准) 177舞醉卒龍 403
  • xixiaxianxiangxiaoxiexin《物業登記法典》 190物業管理 190物業轉移税 190霧 582西草灣 121西草灣之役 121《西方開拓者及其發現澳門》 121《西力東漸—— 中葡早期接觸追昔》 121西灣 122西灣大橋 122西灣街 123西灣網球場 123西望 洋 山 122西望洋山炮 台 122西洋墳場 122西藥業 122希望之源 165洗水業 225《戲筆天地間》 565下環 27下環坊眾學校 27下環福德祠 28下環街 市 28下環浸會學校 28下環浸信會社會服務中心 28下環街 28夏巴工程(澳門)有限公司 237《下午》 27罅些喇提督大馬路 566先鋒廟 128先天道 128鮮肉業 567冼為鏗 199冼星海 198冼星海大馬路 199冼玉清 198冼志揚 198冼志耀 198《現代澳門日報 》 269《現金速遞公司 》(5月5日第15/97/M號法令)269《憲政實驗室 》 559《香港澳門百科大典》 221《香港與澳門 》 221香山公園(見何賢公園) 220香山起義 220《香山 設縣 85 0年 》 221《香山縣誌》 221祥樂樂苑 262祥雲仙院(見竹林寺) 262項秉華芭蕾舞學校 321《向晚的感覺》 131消防博物館 256消防局 256消防局大廈 256消費税 257《消費税章程》(第4/99/M號法律)257《消費者保護法律制度》(第12/88/M號法律) 257《消費者保護法 》 256消費者委員會 256蕭彼德 564蕭氏集團有限公司 563蕭威利 564蕭衛 山 564蕭蔚雲 564蕭蔭堂 564蕭友梅 563蕭志偉 563蕭卓芬 564小氹 山 35《小豆芽》 35小販認可區 35小譚山(見小氹山) 35曉角話劇研進社 441孝思永遠墓園 141校際戲劇比賽 236校園話劇 235協力社 177協同特殊教育學校 177協同醫務所 177鞋業 41 3《血門外無血的沉思》 131謝 炳 潤 567謝舸 568謝後和 567謝碩文 568謝英伯 567謝志偉 567新澳門學社 387新八佰伴百貨 381新八佰伴行人天橋 381新黑沙馬路 385新花 園 383新花園公共游泳池 383《新華澳報》 385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 384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新聞部 385新建業集團 383新客運碼頭行車天橋 383新口岸 381新口岸區坊眾聯誼會 382新口岸水塘 382新口岸行車隧道 382新麗華酒店 387新麗華旅行社 387新馬路 383新橋 386新橋花 園 387《新生代》雜誌 382《新生周報》 383《新聲報》 387
  • xingxiongxiuxuxuanxuexunyayanyang新聲曲藝社 387《新時期港澳經濟關係專題研究》 384新使徒敎會 383新世紀酒店 382新世界帝濠酒店 382新世界會社 382新填海區 385新聞出版 385新聞記者公會 386新聞局 386新西洋墳場 383新星出版社 383新移民 384新藝印務有限公司 387《新園地》 385新中央酒店 382信德集團有限公司 223信託建築置業投資有限公司 223《星報 》 217星光出版社 217星光書店 217星星公園 217刑事紀錄制度 115刑事扣押物充公法 115《行政 》 132《行政程序法典》 132行政法務司 132《行政公益法人法律制度》(第11/96/M號法律) 132行政暨公職局 133行政權的表現方式 133《行政訴訟法典》 132行政長官選舉法 132熊貓葡國餐廳 411熊英 411修社 247許敖敖 288許崇德 288許光榮 288許廣平 289許國權 288許輝年 289許健康 289許禮堅 289許乃來拒葡案 287許少勇 288許世元 288許文帛 287許文曲 287許自勵 288徐光啟 247徐 禮 恒 248徐如珂拆毀澳城牆 248徐偉坤 248徐新 248徐永智 247徐澤 248旭暉曲藝會 136宣道實用學校 227禤偉旗 430薛凱絲 563薛力勤 563薛壽生 563學歷認可 443學生福利基金 442學生輔導服務 442學童保險計劃 443學校會計制度 443學校社會工作 442雪地殿 276《雪廬詩稿》 277雪社 277雪萬龍 277循道衛理建華家庭服務中心 338《訊報 》 251亞馬 留 184亞馬留被殺事件 185亞馬留封閉中國海關事件 185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見新馬路)184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 184《鴉片戰爭後澳門社會生活紀實 ——近代報刊澳門資料選萃》 418雅廉訪大馬路 331沿海泥沙淤積 202沿海水深 202沿海水溫 202岩石 190嚴亞照案 596顏延齡 579眼病醫院 279眼鏡業 279羊城(集團)有限公司 137洋船石 226楊寶儀 352楊大名 350楊道 匡 352楊官宇 351楊鶴齡 352楊靜純 352楊俊文 352楊潤珍 352楊仙逸 351楊秀 雯 351楊應麟 352楊 允 中 350楊沃亮引渡案 351養老金 406
  • yaoyeyiyinyingyongyou姚鴻 明 232姚健池 232姚 開 232姚汝祥 231姚偉彬 232《藥品登記法》(第59/90/M號法令) 582藥山禪院 581藥王禪院(見藥山禪院) 581藥物事務廳 581耶穌會被取締事件 211《耶穌會(傳記 ——主題)歷史詞典》210《耶穌會會士在中華帝 國(第一個世紀1582~1680)》 211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敎會(見摩門敎) 210耶穌家庭 210耶穌聖像巡遊 211《夜盜珍妃墓 》 197葉炳權 353葉漢 353葉 啟 明 353葉 淺 文 353葉 紹 文 353業餘進修中心 370《一對一》 5“一二·三”事件 3一國兩制 3《“一國兩制”:實踐在澳門》 4《“一國兩制”與現代憲法學》 4一號碼頭(皇家碼頭) 4《一壺濁酒喜相逢》 4一粒米 4一書齋 3《一位美國少女眼中的澳門》 3《一種特殊關係 —— 澳門與葡中關係(1780-1844)》 5《依涇雜説 》 191醫療機構 577醫療器材業 577醫療社會工作服務 576醫療衛生 576醫人廟(見白馬行醫院) 576伊斯蘭敎 130醫藥分家政策 577宜安北歐傢俬廣場 203怡富企業有限公司 198怡和科技(澳門)有限公司 198頤老咭 433意大利陶瓷設計有限公司 387藝聯 581藝音 文 化 中 心 581懿靈 601議事局 596議事亭前地 597《因此》 126因勞動關係而生之債權 126殷皇子大馬路 249殷皇子基礎及中等學校 249銀行清算系統 405銀行信貸業務 405銀行業 405銀號 406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 406銀坑炮 台 406鄞榮源 397尹根 86尹君樂 85尹思哲 85尹一橋 85飲 食 業 338印光任 97印光任治澳 97《印光任制夷七則》(見《管理蕃舶及寄居澳門夷人規約》) 97印花税 97《印花税章程》 98印染業 98印刷工業 98印務局 99英國東印度公司澳門分公司 215英國圖佔澳門事件 215營地大街 568營地街市 568營業税 568《營 業税 章程 》(第15/77/M號法律) 569穎川學校 443應許之家 568雍陌營 387《永不回來的風景》 106永福古社 106永亨銀行 106《永久居民及居留權法律 》(第8/1999號法律) 106永樂邨 106永樂戲院 107永利度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106永添中葡幼稚園 106永藝地產 107郵遞服務 337郵電博物館 337郵政局 336郵政局大廈 337《有關行政違法行為的一般制度及程序》(第52/99/M號法令)123《有情天地》 123友誼大馬路 37友誼大橋 37友誼橋大馬路 37又和建築置業有限公司 17幼兒服務 107幼兒院舍 107
  • yuyuanyueyunzazaizaozengzhanzhangzhaozhenzheng祐漢市政綜合體 228余君慧 164余美德 165余榮讓 165俞大猷 224渝澳經濟促進委員會 345盂蘭節 175漁欄 41 0《愚樂版》 375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16/2001號法律) 263娛樂之友劇藝會 263娛職聯誼會曲藝組 264漁翁街行人天橋 409漁業 410《與歷史同步的博物館——大炮台》 379《語叢 》 408《語言風格初探》 407《語言與溝通》 407浴佛節 260域多利戲院 270預審制度 392元宵節 42袁方 236袁介 236袁之欽 236原始信仰 237遠東水翼船有限公司 399遠來餅家 399約翰·紐荷夫 235約翰四世大馬路 234約翰·韋伯 234《粵澳公牘錄存》 378粵澳關係史 379粵澳合作聯絡小組 378粵澳警務工作會晤 378《粵港澳近代關係史》 378粵港澳旅遊大三角 378粵華中學(中、英文部) 378粵通船務有限公司 377粵通碼頭(十四號碼頭) 377粵韻春華—— 省港澳粵曲大賽 379樂林琴行 420樂器業 420樂韻曲藝會 420《雲和月》 330雲龍舞蹈團 330韻鳴曲藝會 589運輸工務司 390《雜俎 》 579災民 庇護 中 心 174災民救濟 174《早期澳門史》(見《葡萄牙在華居留地史綱》) 124早期警察組織 124噪音管制 441曾德昭 341曾望顏 341曾枝西 341贈與暨遺產税 582詹天佑 380展覽館 263《戰後澳門與中國》 442湛記傢俬公司 343張保仔大屋 303張寶 305張翠玲 304張大千 301張國華 303張翮 304張金善 303張可夫 302張立群 302張明星 303張佩思 303張晴暉 304張汝霖 302《張汝霖制夷十二條》(見《澳夷善後事宜條議》) 303張紹基 304張素梅 303張萬宇 304張偉基 303張偉智 304張永春 302張裕 304張之洞 302張祖奇 303《朝陽日報》 321趙斑斕 400趙國強 400趙連城 400趙汝能 400趙氏父子私塾 400甄瑞文 353振華海灣工程有限公司 238《正 報 》 91正覺禪林(見媽祖閣) 91正一派 9 1
  • zhizhong政府船塢 208政府公產 208《政府組織綱要法》(第2/1999號法律) 208政務司 209《政治科學導論》 209鄭觀應 428《鄭觀應詩選》 429鄭觀應文選 428鄭國 明 428鄭國強 428鄭康樂 428鄭瑪諾 428鄭世強 427鄭文定 427鄭秀 明 427鄭芝龍 427鄭志 強 427《知 新報 》 190植被 321直接行政 183職業及民事責任 險 575職業培 訓 575職業税 575《職業税章程》(第2/78/M號法律) 575志道堂 141治安警察局 202致富燈光音響工程公司 238致富有限公司 238製衣業 404《中法黃埔條約》 47中福技術服務(澳門)有限公司 68中光蔘茸藥行 47《中國澳門》 50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代表處 50中國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50《中國叢報》 5 1《中國大陸與港澳台地區法律比較叢書》 49中國航空(集團)澳門有限公司 50《中國和日本的亞洲》 49《中國和中國人》 49中國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 50《中國年報》 49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 48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進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命令 49中國文敎用品公司 49中國銀行澳門分行 50《中國語文學刊》 50中華出版社 60《中華民俗大全·澳門卷》 60中華人民共和國 51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 59《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56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具體產生辦法 56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 56《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 59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 5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5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 5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5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 5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5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53《中華人民共 和國領海及毗 連區法》5 5《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 55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吿台灣同胞書 53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產生辦法 58中華人民共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具體產生辦法 57中華人民共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的產生辦法 57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葡萄牙共和國關於相互鼓勵和保護投資之協定 56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 59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法律及司法協助協定 58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合作綱要協定 58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簽證處 52《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 52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59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 52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52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53《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 53《中立報 》 47《中美望廈條約》 48《中葡澳門交涉史料》 67《中葡報務合同》 65《中葡北京條約》(見《中葡和好通商條約》 ) 63《中葡分關章程條款》 63《中葡關務協定》 68《中葡關係檔案史料彙編》 68《中葡關係史地考證》 68《中葡關係史資料集》 68《中葡廣澳鐵路合同》 66《中葡和好貿易章程》 64《中葡和好通商條約》 63《中葡互寄匯票協約》 62《中葡會訂洋藥徵税厘善後條款》 65中葡會談(見中葡關於澳門前途
  • zhouzhuzhuanzhuangzhuozizongzuzuizuo問題的談判) 65《中葡會議專約》 66中葡建交 64《中葡金融協定》 64中葡勘界談判 65《中葡里斯本草約》 63中葡聯合聯絡小組 66《中葡聯合聲明》 67《中葡通商條約》 65中葡土地小組 60《中葡外交史》 63中葡友好紀念物 60《中葡友好通商條約》 62《中葡早期關係史》 63《中葡早期通商史》 63《中葡增改條約》 66中葡職業技術學校 67中葡中心小學 62中秋節(見節慶) 48中日貿易船隊司令 45中山大學澳門校友會 44中山醫科大學澳門校友會 45《中外學者論澳門歷史》 47中文官方地位化 45中西創新學院 47《中西文化研究》 47中西藥局 47“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 44“中小企業援助計劃” 45“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 45中心商業區 46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 46中央圖書館 46中藥行業 68中英關閘之役 47鐘錶業 596鍾立雄 567鍾鳴仁 567鍾小健 566鍾子碩 566《仲裁法》(第29/96/M 號法令和第40/96/M號法令) 130《 仲 裁 制 度 》 129周大福珠寶金行有限公司 196周鼎 197周金陵 196周錦輝 197周禮杲 197周明光 196周樹利 197周桐 197朱大仙 128朱健 129朱偉幹 129朱印船事件 129朱月霞 128朱執信 129朱執信在澳門 129珠寶金飾業 235珠光(集團)有限公司 235諸樺 424竹林寺 128竹灣 128竹灣酒店 128竹灣馬路 128竹灣燒烤公園 128竹灣泳池 128竹仔室村 127竹仔室炮 台 127主教府 104主教山(見西望洋山) 103主教山小堂 103駐歐盟澳門經濟貿易辦事處 413《著作權法律制度》 325專科醫生認可 275專利税 275專門店 275轉口貿易 575《轉型中的澳門經濟》 576莊士敦製衣廠有限公司 273莊文永 273卓家村 188卓仁電器行 188諮詢會 444子褒兄弟學塾 35《紫風書 》 331《自白 》 131自然資源 131自修室 131自由港 131《自由周報》 130自願仲裁中心 131《自治實體財政制度法》(第53/93/M號法令) 131宗光耀 203宗教及禮拜自由保護法(第5/98/M號法律) 203綜藝館 411總統酒店 573《足跡的幻化 》 154組建澳葡艦隊 306《最後一艘大船:澳門研究》 331左次治 90左立基 90左文麗 90
  • 其他做牙(見禡期) 2831784年澳門政治改革 6081849年關閘事件 609《1862中葡天津通商章程》 609《2005年全球紡織品及成衣配額制度之取消對澳門社會與經濟的影響及其對策》 609《Leading Issues of the MacauEconomy》 607《Macau:A Model ofMini-economy》 607《Macau Express》 607《Macau Image》 607《One Countr y,Two Systems andthe Macao SAR》 608Tamã o 608《The Macau Economy》 608
  • 出 版: 澳門基金 會主 編 : 吳志良、 楊 允 中美術設計 : 高耀輝、馮文偉封面設計 : 高耀輝、 馮文偉植字排版: 傳藝廣告製作、 鄧寶誼、梁惠燕印 刷 : 華輝印刷有限公司印 數: 2,000 本出版日期 : 2005 年 4 月 (1999 年 1 1 月第一 版)定 價 : 澳 門幣 500 元I S B N 9 9 9 3 7-1-0 3 2-6《澳門百科全書》
  • 進階搜尋|全站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