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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II 東 西 望 洋 Em busca de história(s) de Macau apagada(s)pelo tempo 金國平 吳志良 著 澳門成人教育學會出版 2002 年
  • IV 本書承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贊助部分出版經費,謹此鳴謝 東西望洋 Em busca de história(s) de Macau apagada(s) pelo tempo 作 者:金國平·吳志良 封面題字:楊善琛 封面篆刻:林 近 封面設計:李耀斌 出 版:澳門成人教育學會 版 次:2002 年 12 月第一版 印 數:1200 本 排版印刷:鴻興柯式印刷有限公司 發 行:澳門文化廣場有限公司 定 價:澳門幣 90 元 ISBN:99937-35-02-7
  • V 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史部,地理類,邊防之屬,籌海圖編,卷一。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中文大學出版社
  • VI 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史部,地理類,邊防之屬,鄭開陽雜著,卷一。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中文大學出版社
  • VII
  • VIII
  • IX
  • X 目 錄 序 ....................................................................................崔世安 XII 序言 .............................................................................. 韦庆远 XIV 前言 ........................................................................................ XXIV 1.澳門歷史研究述評......................................................................... 1 2.翻譯的神話與語言的政治........................................................... 22 3.1535 説的宏觀考察...................................................................... 49 4.葡人入據澳門開埠歷史淵源新探............................................... 77 5.澳門歷史的“香”“煙”論....................................................... 129 6.陳瑞召見澳門葡人的原委......................................................... 155 7.“地租銀一萬両”與“丁糧壹萬両”..................................... 182 8.鄭芝龍與澳門 ............................................................................ 189 9.葡萄牙史料中所見鄭和下西洋之史實述略............................. 212 10.“食人生番”説之辨析........................................................... 247 11.從西方航海技術資料考Tumon之名實 ................................... 259 12.東望洋古跡淵源考................................................................... 275 13.西望洋外文名稱的由來........................................................... 285 14.澳門原本稱“澳山”............................................................... 290 15.沙梨頭與鳳凰山....................................................................... 296 16.青洲滄桑 .................................................................................. 305 17.從外籍考察澳門提調及提調司............................................... 324 18.Hopo的詞源及其設立年代...................................................... 338
  • XI19.1459 年毛羅世界地圖考述...................................................... 353 20.中國與今葡萄牙地區最早的外交接觸................................... 356 21.《馬可波羅遊記》與澳門....................................................... 359 22.從《遊嶺南記》中兩個外來語的考證看中葡早期溝通 ....... 362 23.尤侗《默德那》與正德皇帝的軼事....................................... 365 24.澳門議事會首位唩嚟哆本涅拉............................................... 369 25.方濟各沙勿略及其“中國計劃”........................................... 374 26.利瑪竇曾否在科英布拉大學就讀 ?..................................... 389 27.何大化 —— 一位被歷史遺忘的耶穌會歷史學家 ............... 395 28.聖姍澤不是聖 .......................................................................... 402 29.瑪利亞·努內斯今地何在....................................................... 404 30.澳門歷史上的Rosa家族........................................................... 406 31.“土生”稱呼的來源............................................................... 411 32.灰色文獻與澳門歷史教材....................................................... 414 葡文目录……………………………………………………… 417
  • XII 序 澳門自 16 世紀中葉開埠至 19 世紀中葉,在溝通中西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鴉片戰爭後,澳門作為中國其中一個主要對外貿易港口的角色逐漸為香港和其他新興城市所分薄,澳門往日之光輝也歸於平淡。近二十多年來,隨着內地改革開放政策的實施,澳門在經濟、文化、社會得到穩定的發展,特別是《中葡聯合聲明》簽訂後,歷史遺留下來的澳門問題得到妥善解決,澳門也步入新的歷史發展新時期。 歷史上,澳門是一個文化旅遊城市。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特區政府制訂了以博彩旅遊業為龍頭、服務業為主體、其他行業配套發展的策略,並且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作為文化旅遊城市,大力塑造澳門的國際形象、提高其國際知名度便顯得十分重要。在這方面,加強歷史文化研究,整理出版相關著作,則可以發揮特殊的作用。 近十多年來,特別在回歸前後,在公、私機構和學界的共同努力下,澳門在挖掘,整理歷史檔案文獻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掀起了澳門研究的熱潮,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績。許多研究成果,也已經在國內、國際學術界引起相當的反嚮。值得讚賞的是,很多澳門研究者在熱潮過後,仍然繼續默默耕耘,努力提昇澳門歷史文化研究的水平,使得相關研究更加細化和系統化、更具深度
  • XIII和廣度。 金國平先生和吳志良博士便是其中的兩位。他們大量採用中、外史料,充份放寬歷史的視野,鍥而不捨地對澳門歷史某些問題進行富有創見的大膽探索。他們的研究成果,不僅在內地和國際學術界引起關注,也從另一個角度說明澳門雖然是個小地方,但在學術研究方面亦有可為,証明澳門在中西文化交流過程中的確作出了貢獻。本人祝願本書的兩位作者取得更豐碩的研究成果,也期望更多的學者可以投身於澳門歷史文化研究,為真正樹立澳門歷史文化名城的立體形象而努力。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2002 年 12 月 30 日
  • XIV 序言 一 筆者以非常興奮的心情,閱讀了金國平和吳志良兩先生的新著作《東西望洋》。其所以興奮,是因為在這本著作裏,作者使用了較大量最新發掘出來的中外文新史料,在紮實史實的基礎上再加以認真的推敲剪裁,從新的角度論述有關澳門史的三十二個專門問題,在許多問題上都提出了新見解新論斷。這些問題或帶有縱述和總結性質,從宏觀的角度對澳門和澳門學的歷史和現狀進行言而有據的論述;或從微觀的角度對有關澳門問題的一人一事一地一物具體探析;“納須彌於芥子”,因一斑而觀全豹。這是一本學術性很高,但又兼具知識性和可讀性的力作。 二 用《東西望洋》作為著作的書名,體現出作者的巧妙用心。 如所周知,澳門半島地方狹窄,不過是彈丸之地,但它在地理上雄踞珠江海口,面向大洋。在半島的東西端,各聳立著一座巍峨青翠的山峰,即東望洋山和西望洋山。兩山遙遙相望,形成雙秀。航行入澳的商舶、戰艦或漁船必先眺望到這兩座秀麗的山
  • XV峰。故此,東西望洋從來就是澳門的象徵,而且在地理和戰略上都具有特殊的重要性。試回眸歷史,自中國明代嘉靖中期開始,葡萄牙人得到了先是恩准暫留,其後演變成為可以租住澳門,但卻一直遭受着荷蘭、英國等外國勢力的嫉忌,直到採用軍事手段企謀奪取。天啟二年(1622),荷蘭艦隊來犯,首先是派兵登岸攻襲東望洋山,企圖以此作為制高點來控制全澳;清代嘉慶十三年(1809),英國借口要協助葡人防備法艦侵擾,悍然派兵登岸,亦是首先佔據東西望洋炮臺,企圖造成佔領的既成事實。這些事件都凸顯出澳門已經被捲入國際商業政治利益紛爭的漩渦之中,而東西望洋兩山峰卻一直是攻防前線,具有軍事要塞的重要地位。 當然,這樣的地位和作用,都是在近四百餘年才發生的。自古以來,歷經千萬年的悠久歲月,澳門不過是中國南海一個荒辟的漁村,東西望洋,更是寂寥地枯立在海岸上兩個人煙窄至、與世無聞的小山巒,從未在歷史上被注視過。但是從十六世紀以來,由於貫通歐亞新航線的發現,開創了中西交流的新階段,國際勢力進入東亞,引發起葡萄牙人千方百計謀求得借住,澳門逐步開埠,逐漸形成為東西方商業貿易的中心和文化交流的窗口。與此緊密相關,中葡之間,明清中央朝廷與廣東地方官吏豪紳之間,西方列國彼此之間,澳門土生葡人與其宗主國里斯本中央政府之間的矛盾鬥爭,都相繼湧現出來,其間跌宕起伏,不時激化,而且往往交叉影響,相激相蕩。四百多年的澳門歷史發展是不平坦的,既體現有殖民主義者的野心和謀略,又反映出中國志士仁人的激情和抗爭;既有宗教的虔誠和東西文化的交流融合,又有穿插其間的碰撞、抗拒和論戰。發生在澳門的事件,多次成為國際外交和輿論的重要議題,引發起多方面國際勢力的勾心角力。不少政治人物為之殫精竭慮,縱橫捭闔地謀劃和斡旋。正是在這樣十分複雜曲折的歷程中,澳門才逐漸發展為國際貿易大都會,並最終和平結束了葡萄牙的管治,重新回歸祖國。這樣的地區特點
  • XVI和過程,在世界城市史中是罕見的,“狂瀾渺何窮,萬里生浩嘆”1。東西望洋兩個山峰,一直經歷着歷次風雲演變的衝激,絕大多數有關人物和事件又都是在山峰之下活動和發生的。山峰有靈,定必會為四百多年來人世的滄黃巨變而感慨,為澳門今日的繁榮安定而歡慰;它如果能言,也定必會將當年的人物風采和事故原委縷縷道來,銘勒在史書上。可惜,它既無知又不能言,“人面不知何處,綠波依舊東流”2,“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3。東流的逝水絕淹沒不了既存在過的歷史痕蹟,四百餘年以來的澳門歷史急遽演變,又絕不能任其失存。記述和訂正歷史的責任,只能由中外歷史學家來承擔了。但是,言澳門必不能割捨開東西望洋,言東西望洋自然意味著論說澳門,它是澳門歷史發展極其珍貴的象徵和見証。金、吳二先生研究澳門史的新著形象地取名為《東西望洋》,正是凝聚着這樣的深意。 三 澳門歷史的研究,經過前賢二百餘年的賡續努力,應該說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認真檢核,過去以中葡兩國的史家為主,往往基於本國本民族的利益,每逢政治矛盾尖銳,利益衝突激化之時,便各自召喚歷史的神靈來論證是非,各說各話,自彈自唱。更由於當時各自佔有的史料俱不完整,內容又帶有片面性,故此得出的結論往往流於偏頗,缺乏深度。怎樣致力溝通,提高學術質量,淡化因狹隘的民族主義情緒而忤背歷史事實,以求實求真的態度,力求撰寫出經得起考驗的信史,是到上世紀後期,才逐漸成為海內外學人的共識。 1 (明)張穆:《望洋台》。 2 (宋)晏殊:《清平樂》。
  • XVII3 (宋)辛棄疾:《菩薩蠻·書江西造口壁》。 近二十餘年來,由於澳門面臨回歸祖國的重大轉折,促進了對澳門史研究的空前繁榮。中國兩岸和澳門本土的一些研究機構和學者都花很大的力量以進行澳門史的研究,不論在研究廣度和深度都有了重要的開拓,專著專論迭出,其中不乏新知卓見,成績是豐碩的。在當前已取得成績的基礎上如何再深入和擴大成果,便是擺在全體從事澳門史研究工作者面前的課題。當此時刻,進行必要的總結是非常合適的。回顧是為了前瞻,是為了從客觀評估中明確探索出今後努力的方向。 本書作者高度評價近年在澳門史研究,對文獻整理和公佈檔案方面取得的重要的成果。歷史是研究既往事蹟的科學。故此,是否掌握盡可能原始的事實材料,是關係到研究質量高低、結論正確抑或謬誤的決定因素。記錄歷史事件發生當時情節的檔案文獻,是最珍貴的第一手史料。當然,它的內容也可能因立場、觀點和方法不同,甚至還存在故意歪曲隱瞞的地方,需要研究者認真審視和考訂。治史不能不治檔,但盡信檔不如無檔,因為檔案總比第二手第三手的材料具有更大的參考價值 4。本書列舉了近年出版的中葡文的主要的文獻匯編,並公正地指出,澳門基金會在策劃、資助和出版了這樣數量巨大的書籍(包括有關專著、工具書等),為澳門史研究刊佈出大量珍貴的新史料和參考書,曾經起過重要的積極作用。 既往澳門史的研究,是以中葡兩國學者和研究機構為主。本書作者對兩方學者在語言、佔有和利用史料、選題方向、人員構成等方面各具有的優勢和缺欠客觀地進行比較,對兩方發表論著的學術水平進行認真的評估,特別是對澳門本土學術界近年來在研究工作出現的顯著進步,充份予以肯定。這對於讀者們瞭解澳 4 參見趙春晨:《澳門歷史研究與新史料的刊佈和利用》,2002 年 11
  • XVIII月在肇慶《澳門歷史的回顧與展望》學術研討會提供的論文。 門史研究隊伍的組成和現有成果的介紹,都是很有必要的。作者強調,中外學者和研究部門必須加強溝通,取長補短,以共同促進學術繁榮的意見,無疑是正確的。 四 本書顯著的優點之一,是對學術情報的充份掌握,對國內外學術成果的及時利用。 作者在盡可能佔有和審慎利用史料,及時吸收中外學者的研究成果等方面,是下了刻苦努力的硬功夫的。近年來,國內兩岸三地陸續刊佈了數量巨大的有關澳門問題的漢滿文歷史檔案,翻譯出版了一些外國文獻,根據不同內容編纂成近二十種書名不同的文獻匯編,總字數估計近 2000 萬字,其內容有明清皇帝的上諭朱批,臣工的奏章題本,中葡交涉外交文牘,朝廷和地方政府(以廣東省的總督、巡撫和香山縣為主)與澳葡當局的來往文書、粵港澳報刊以及有關官員與葡方談判的日記信札等等 5,都被有選擇地引用在本書各專題之內。特別是,作者還極力搜集以葡萄牙為主的西方各國檔案館、圖書館、博物館近年刊佈的檔案,以及最新出版的論著和工具書等等,這些資料相當一部份都是在上世紀 90 年代後期,甚至是到本世紀 2001 年才面世的。6 對這些 5 具體書目參見前引趙春晨文。 6 筆者在書稿中隨手摘引了幾條本書引用外文參考等資料及其刊佈(出版)年份的注文,例如:《葡萄牙國立檔案館中的澳門及東方史料》,1995 年;《埃武拉公共圖書館及區檔案館中澳門及東方史料》,1996年;《海外歷史檔案館中澳門及東方史料》(2 卷),1996 年;《漢文文書》(2 卷),1997 年;《耶穌會會士在亞洲》(2 卷),1998 年;《阿儒達國立書館中的澳門及東方史料》,1998 年;羅明堅、利瑪竇《葡漢
  • XIX辭典》,2001 年;《耶穌會(傳記-主題)歷史詞典》,2001 年,等等。 最新刊佈的檔案史料和著作,以葡文文獻補充和訂正中國的記載,又以中國文獻核實和糾正葡文的論斷,作者還適當利用意大利、西班牙等國家儲藏的有關檔案,認真進行比較取捨和揚棄,確是比其他學者先行了一步,也體現出他們在學術上的敏感和甘坐冷板櫈的堅忍努力。沒有史料就沒有史學。但對浩於煙海、雜亂分散的史料如何有效利用,卻必須付出極其艱苦的耐心和勞動。閱讀宜廣,搜集宜勤,鑒定宜慎,選用宜精,有一分根據,說一分話,這是每一個嚴肅史學工作者必應遵循的原則,筆者認為金國平和吳志良兩位正是朝這樣的方向努力的。當然,這又與金、吳二位所具備的優異條件有關。他們二位都經過在國內接受基礎教育和葡萄牙語言文字的系統學習,又都曾在葡萄牙留學,在葡萄牙和澳門長期生活和工作,加以勤奮鑽研,掌握了其他多門外文,對分別儲藏在葡萄牙各個檔案館、圖書館有關澳門的檔案和圖書資料十分熟悉,所以才能按圖索驥,擷取精華,使本書以及他們的其他著作,都能做到史料紮實,信而有證。 當然,條件也是在變化着的。現在,國內研究澳門史的學者,特別是青年學者,既熟悉國內典藏,又精通中葡雙語,以至掌握多種外文的人才正在成長,到葡萄牙及其他外國利用檔案文獻的機會也在增加。完全可以預期,薪火傳承,新生的力量必將步金、吳兩位的後塵,發揮出自己的潛力,以自己的實力和貢獻,匯合到澳門史研究的主流中去。 五 本書另一突出的優點,是作者在本書中大大擴充了澳門史的研究領域,將澳門史與中國明清史、近代史,以至中西交通史有
  • XX機地聯繫起來,從世界史的角度俯視澳門,又從澳門史的角度展望世界。他們放寬了視野,溝通了中西的觀點和方法,推動對澳門的歷史研究。作者強調指出:“澳門學是中西交流研究的切入點。由此,我們可以進入歐洲、中國乃至世界歷史研究的廣闊天地”“某些領域的研究成果已對明清史的深入研究作出了積極的貢獻。”7 在本書中,作者對於葡人得以據居澳門的原因說,對中葡各執一詞的“驅盜說”“受賄說”“霸佔說”“賜予說”等等,都根據歷史事實加以辨析,指出俱有片面,認為澳門開埠是當時國內外十分複雜形勢的產物。它既有外因,也有內因,而重要的是內因。作者寫道: “多年來,我們一直認為,葡人得以定居澳門,儘管有廣東當局的權宜之計——‘資貿易以餉兵’‘得澳門為屏衛’作為直接導因,但最根本的原因還是明末社會動亂和邊境危機此起彼落——白蓮教在山東起義,蒙古人侵擾西北邊疆,西南的中緬邊境戰亂斷續不停,中國和西班牙在菲律賓發生糾紛,中日朝鮮戰爭經年,‘北虜’俺答甚至 1550 年(韋按,即明嘉靖二十九年,為汪柏允許葡人納稅入澳前數年)兵臨北京城下,‘南倭’騷擾不斷,令朝廷無法分心處理東南沿海的貿易事務,儘管對外貿易對於空虛的國庫不無幫補。一言蔽之,明朝國勢已是強弩之末,給葡人有機可乘。”8 “在此情況下,(明朝廷在澳門問題上)轉剿為撫已勢在必行。”9 從以上總的論點出發,作者對於經手處理,准許葡人入住和規定管理原則的兩個封疆大史——汪柏和陳瑞當年的功過作出 7 本書第 14、13 頁,《澳門歷史研究述評》。 8 本書第 133、134 頁,《澳門歷史的“香”、“煙”論》。
  • XXI9 本書第 124 頁,《葡人入據澳門開埠歷史淵源新探》。 與舊說截然不同的評價,認為“無論汪柏允許葡萄牙人納稅入澳,還是後來陳瑞要求葡萄牙人服從中國官府的管轄,正式認可其居澳權均有體制先例。汪柏……允許葡萄牙人納稅、入澳這兩個問題,則在其海道職權之內,不必事先請示朝廷。胡宗憲將其總結為‘以不治治之’。陳瑞為總督兩廣的‘封疆大臣’,面對葡萄牙人居澳的既成事實,對他們加強管理也並未越出其權限。大概可以稱之為‘以自治治之’。”10“我們認為,‘以不治治之’和‘以自治治之’,代表了中國早期治理澳門決策的兩個涇渭分明的階段,也是不同歷史時期特殊環境下各種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而陳瑞首創‘以自治治之’的良策,一直為後朝所沿用,充份表明此一策略的有效性。……在這個意義上,陳瑞非但不應該受到譴責,相反,他應該被視為對國家、民族的有功之臣。翻其百年冤案,正其不明污名,既言之成理,又理所當然。”11 除了為汪柏、陳瑞翻案以外,本書對澳門史另外好幾個重大的歷史問題,也提出了自己與既往論說有所不同的看法。諸如,對發生在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沈志亮等人襲殺澳門總督亞馬留的事件,本書澄清了清朝官方並無直接買凶刺殺亞馬留的事實,但又指出,亞馬留的被殺也是由多種複雜利害衝突的因素造成的,因為“亞馬留來澳後,秉承葡京旨意,推行了一系列激進的措施,激發了與中國官方的矛盾,損害了澳門葡人社團(包括長期居住澳門的葡人及土生)的既得得益,並為中葡關係的進一步惡性循環埋下了伏綫。……澳門葡人社團在多次向葡京請願無效後,在無任何內部政治解決的可能性的情況下,利用華人刺殺澳督。”12 10 本書第 117、118 頁,《葡人入據澳門開埠歷史淵源新探》。 11 本書第 180、181 頁,《陳瑞召見澳門葡人的原委》。
  • XXII12 本書第 408、409 頁,第 1280 條注文。 這種看法與一百五十年來中葡史家各持一端的說法均有不同,但應該承認,這樣的思考是有深度的,比較接近事實。 在本書中,作者還對於清時期傳教士經過澳門進入中國,在他們的活動中所產生過的多方面影響,包括正面的和負面的;對於澳門“土生葡人”群體的形成及其地位和作用;對於為適應明代正德、嘉靖、隆慶、萬曆幾個皇帝為追求縱欲,而狂熱責成廣東地方官員,搜求來自西洋的特效春藥“龍誕香”,並因而產生了對澳門開埠的“決定性影響”;對於西洋武器佛郎機槍炮的引入和應用,都提出自己的論斷。這些論斷都有相當的中外史料作為根據,自成為一家之言。筆者不可能在一篇序言中逐一介紹和評說,只好請讀者自加審閱。 學術研究貴在有創斷,貴在有獨立的思考。學術工作者不但必應堅持嚴肅審慎的學風,還必應兼備不囿於陳說的膽識和勇氣。論辯是推進學術發展的重要動力。筆者認為,本書的一系列論斷不一定會為同行學者全部認同,可能會對其中一點或一些提出異議,引發起討論。能夠這樣,也就是為繁榮學術作出了自己的貢獻。 是為序。 韋慶遠 2002 年初冬 於廣州師鑿書室
  • XXIII
  • XXIV 前言 屈大均稱,“廣州諸舶口,最是澳門雄。”古時澳門半島東西五六里,南北半之,有南北兩灣,曰南灣、北灣,規圜如鏡;還有東西兩岳,曰東望洋山、西望洋山,對峙而立。汪兆慵《澳門雜詩》中有一首是描寫兩山兩灣的: 東西兩望洋,崷然聳雙秀。 地勢繚而曲,因山啟戶牖。 南北成二灣,波平鏡光逗。 登高一舒嘯,空翠撲襟袖。 尤喜照海燈,轉射夜如晝。 汪兆慵還解釋道,“澳東大海浩淼,不能泊船;澳西多礁石,亦不能停泊。自廣州來,將抵境,先經東望洋山,西行繞至西望洋山下,折入內港,所謂北灣,方能下碇。”由此可見,東、西望洋山在澳門的地理和戰略重要性。 登高望遠,東、西望洋山還是文人騷客吟誦澳門的話題。明末義士張穆便有一首《望洋臺》: 生處在海國,中歲逢喪亂。 豪懐數十年,破浪已汗漫。 故人建高纛,樓船若鵝鸛。 因之慰奇觀,地方盡海岸。 西夷近咸池,重譯慕大漢。 寶玉與夜珠,結市異光燦。 若夢遊仙瀛,金宮赤霞爛。 危樓切高雲,連甍展屏翰。
  • XXV 水上多神山,青削屢續斷。 澄波或如鏡,一葉亦足玩。 及爾長風迴,氣色忽已換。 狂瀾渺何窮,萬里生浩歎。 而首任粵海關漢監督成克大的《望洋臺》,對澳門為洋人所據而不無感慨: 峻嶺有高臺,突兀南溟岸。 長風萬里來,天際帆影亂。 極目荒徼外,一氣疑未判。 蛟室邈難即,蜃樓聚復散。 天吳時出沒,驪龍珠光燦。 四海無揚波,重譯來浩翰。 百貨走如鶩,有無相易換。 澳賈罔市利,此地立龍斷。 攘奪釁竇開,掩襲肆狡悍。 橫山起軍壘,張威護里閈。 外禦畧己者,會使諸彝憚。 我來一登臨,狙獝信難捍。 嗟彼番鬼謀,貿遷操勝算。 但恐恣繑縱,與世成冰炭。 濫觴不在多,積微固有漸。 勿念登臺人,徒作望洋歎。 澳門軍民海防同知印光任《濠鏡十景》中的《望洋燈火》則描述了澳門的繁華景色: 望洋臨絕頂,千樹燭繽紛。 照海光搖電,烘天焰結雲。 鵲橋疑入曉,銀漢逼斜曛。 萬里歸帆近,燈花艷紫氛。
  • XXVI 說不定,當時位高權重的印光任有樂而忘返之感。的確,那時澳門繁花似錦,黃鳴時、黃呈蘭《因竹齋詩集》有一首“青玉案”為證: 煙開蠔鏡風光異,好一派,繁華地。萬國來王成市肆。綺窓朱檻,玉樓雕鏤,這是三巴寺。 珍禽異獸他邦至,嶺聳蓮莖濕青翠。鬼婦華襔偏娬媚。滿胸纓絡,一襟蘭麝,端的令人醉。 朱希祖 1933 年遊澳門,留詩《登澳門西望洋山》,也對週邊景色讚不絕口,但又不無遺憾: 驅車西望洋,攬騰造其巔。 煙螺如美人,俯窺雙鏡圓。 左顧南屏翠,右盼濠澳妍。 神山當面起,樓閣縹渺連。 直疑海市幻,還恐蜃氣纏。 蓬萊不可即,此地勝登仙。 惜哉淪異域,使我意綿綿。 劉世重的《望洋臺》則顯得沉重和蒼涼: 關外蓮花地,蓮花山半腰。 築成陶甓壘,對着海門潮。 怪浪排空黑,驚濤帶日搖。 望洋人不見,臺畔艸蕭蕭。 還是杜臻《香山澳》說得妙: 濠鏡直臨大海岸,蟠根一莖如仙芝。 西洋道士識風水,梯航萬里居於斯。 澳門是風水寶地,蓋“迴環數里枕波間,路接南灣又北灣” (張琳《澳門竹枝詞》);澳門又華洋雜處,惜“望洋兩處別西東,一線分來水不通”(葉廷樞《澳門雜詠》)。確實,東、西望洋對曾經在澳門共處數百年的中葡民族,不僅其名字在各自語言中風
  • XXVII馬牛不相及,從文化上來說也有著十分不同的意義,作為研究澳門歷史的人,當然期盼“遠水浮青天一色,望洋應遍寺東西”(廖赤麟《澳門竹枝詞十首》)這樣的境界。可是,要進入這種境界,必須高屋建瓴,站在東望洋上看西望洋、站在西望洋上看東望洋,否則,我們依然望洋興嘆。 實際上,“兩洋咫尺判西東,放眼環球九萬通。更拓心胸觀宇宙,真憐蝸角互相攻”。商衍鎏所言極是,且令人浮想聯翩。前些年,面對學界某些圈子裡“澳賈罔市利,此地立龍斷”的情況,面對澳門歷史研究中“危樓切高雲”“怪浪排空黑”的現象,我們既“徒作望洋歎”,又“使我意綿綿”,於是下定決心,決意要立足本土,並“借得西洋千里鏡,直看帆影到天根”(汪後來《澳門即事同蔡景後六首》)。這大概也是本書的緣起。 《東西望洋》是《鏡海飄渺》的姐妹篇。我們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在故紙堆裏翻尋,是因為始終有“樓閣縹渺連”那麼一種信念,始終相信澳門歷史的每一風土人物和事件必有跡可尋、有據可查,必有其內在的因果關係,始終堅信澳門歷史本土化研究大有可為,堅信澳門本土文化意識早晚形成。澳門歷史本土化研究的意義,當然不僅僅在於史料的系統收集和整理,還在於我們怎麼從本土的視角去科學客觀解讀這些材料,換言之,如何在新時代發揮本土史學者在解釋澳門歷史的作用,真正建立本土歷史學並促進其發展,應該是我們的首要任務。不過,“門前鄉語各西東,未解還教筆可通。我寫蠅頭君鳥爪,橫看直視更難窮”(吳歷《澳中雜詠》)。況且,“番書皮紙金線橐,界畫城郭如牛髦。反覆讀之牙屢聱,呱離不解心煩忉”(杭世駿《嶺南集》)。研究過程中的辛酸苦辣,恐非外人可知,亦不足為外人道。值得慶幸的是,在過去一年的風風雨雨中,《東西望洋》為我們帶來不少安慰和快樂。
  • XXVIII 更加令人欣慰的是,《鏡海飄渺》出版後,在海內外得到相當的認同。北京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參考網絡版》指該書“利用大量中文和葡文文獻資料,對澳門歷史進行了有新意的研究,並訂正了前人著作中的多處錯誤”《澳門日報》2001 年 9 月 7 日發表紀修的書評《擴闊澳門史研究的視野》,稱作者“一方面將中西文的澳門歷史資料和研究著作互譯、彙編,一方面能夠利用塵封百年的中葡原始檔案史料,對澳門歷史研究中存在許多頗具爭議的論題作深入的探尋,訂正了多處前人著作中的誤說,並提出了視角嶄新的見解”“綜觀全書,其最大的特點是作者能大量發掘葡文檔案文獻史料,為華人澳門歷史研究帶來新的史料,擴大澳門史的研究視野”。而著名的德國漢學家、中葡關係和澳門歷史專家普塔克(Roderich Ptak)也在 2002 年 8 月里斯本《東方基金會學報》以葡、英文同時發表長篇書評,對《鏡海飄渺》予以高度評價:“雖然近 20 年來出版了不少著作,但該書的大多數文章普遍令人感覺到,我們對澳門的歷史依然存在這樣那樣的曲解”“正如前述,大部份文章內容豐富,連那些討論‘小問題’的文章也不例外,對老問題提出了新看法……整體而言,對(澳門)的歷史和現狀提出了精警的觀點,也反映出這兩位具影響力學者的親中立場,同時,還試圖指出未來澳門研究應該選擇的方向” 普塔克教授多次對中文澳門研究作出系統述評,且一向不留情面,這次那麼客氣,頗令我們感到意外。其實,學術研究是不斷發展、不斷前進的,既沒有禁區也沒有止境,不必畫地為牢,更不要自以為是,相反,應該大力提倡百家爭鳴、百花齊放,鼓勵開拓視野和創新思維。這些年來,我們只是憑興趣力所能及地做些瑣碎研究,並在現有研究的基礎上,不斷提出、完善、修正自己的一些零散想法並盡量令其系統化。例如在最近的研究中,
  • XXIX我們發覺澳門地名中的“門”字實際上作“港”解。民國《定海縣誌》稱:“凡曰港者,多為船舶湊泊之所。又案,兩山相峙曰門。門亦港之類也。”因知,“澳門”的原意是位於兩山之間的“澳港”。由於“澳”“港”是近義詞,其構成的組合不符合漢語的習慣,於是稱作“澳門”。澳門正好位於對面山和歷史上稱“澳山”的今澳門半島之間,因而最原始意義的“澳門”是指內港。依次推之,“十字門”就是“十字港”的意思,這也符合上述二地的自然地理特徵。我們對澳門歷史的不斷探求,除了不斷更新自己的理解和分析,也不可避免地會觸及學界中流行的一些觀點。但是,我們絕對無意標新立異,也不刻意挑戰甚麼,更不敢指點江山。 我們認為,葡人入據澳門是深刻影響了中國歷史走向的一件大事,而澳門的起源則是個十分複雜的問題,牽涉朝貢貿易制度、內政、邊防、倭寇諸多方面。我們在論證澳門起源過程中的初步結論是,在 1553 年說與 1557 年說得到合理解釋及找到澳門出現的體制依據的基礎上,尋找龍涎香是直接導因,軍事考慮才是最深層的原因,是制定國家管理澳門對策及基本戰略的理由和論據,澳門開埠、明朝給予葡人自治、否定地方當局多次驅逐葡人的奏疏無不與此有關。 我們通過澳門與甘肅鎮的比較,基本上找到了澳門出現的歷史及制度淵源。北疆甘肅鎮的主要職能之一是設法避免因蒙、藏貴族聯合所造成的對明朝國防安全的嚴重威脅。顯然,單純靠用武力來實現這一目的難以持久有效,且費用巨大,為國力所不濟。為此,明廷大力推行茶馬互市。一如《明史》所言:“番人嗜乳酪,不得茶,則因以病。故唐、宋以來,行以茶易馬之法,用制羌、戎,而明制尤密。”這表面看來是一經濟政策,實則不然,是明朝國防政策的重要一環,具有鮮明的政治和軍事意義。明臣劉良卿言:以茶易馬,“雖以供邊軍征戰之用,實系番夷歸向之
  • XXX心”(《明世宗實錄》,第 188 卷)。換言之,以茶易馬,“固番人心,且以強中國”(《明孝宗實錄》,第 194 卷)。只有“番夷效順,西陲晏然”(《明憲宗實錄》,第 29 卷),才能確保分化蒙、藏貴族聯合進犯明朝邊地政策的有效執行。 “嘉靖倭難”過後,福建巡撫涂澤民題請開海禁,准販東西二洋,北方的軍事對峙形勢也基本消除,明朝與蒙古族的關係出現了較大改善,將其正式納入茶馬互市已成為可能。張居正於萬曆二年(1574 年)給甘肅巡撫侯掖川(侯東萊。萬曆二年至九年巡撫甘肅)的信中說:“開市一節,望公熟計而審處之。竊以為此地見與番人為市,何獨不可與虜為市?前任廖君(廖逢節。隆慶五年至萬曆二年巡撫甘肅)執泥而不達於事變,其言不可為市,不過推事避患耳,非能為國家忠慮者也”。張居正鼓勵、希望侯掖川“智者不以此時取旌常鐘鼎,更復何俟。”萬曆三年(1575 年)“甘肅開市,已奉諭旨,悉如所議。其中有難遙度者,公自以便宜行之。務令事久,邊境獲安而已。”萬曆七年(1579 年),又函讚侯掖川說:“此後中華番虜合為一家,永享太平,垂名萬世矣。”(上引文參見《張居正集》,第 2 冊)我們認為,陳瑞不可能不對張居正的方略心領神會,而且北邊甘肅開市的諭旨也適用於南疆。這大概是陳瑞召見葡人的法理依據,也是為何漢籍無任何相關公牘存世的主要原因所在。如果說允許葡人居澳已見“邊境獲安”之效,只有允許葡人自治,才能“務令事久”。這是澳門正式開埠的根本原由。 具體分析之,允許葡人入居澳門的主要考慮是,鑒於葡人的武器優勢,分離倭寇、中國海盜和葡人,防止他們合流騷擾東南沿海,加上 1550 年前後明朝國庫幾乎空虛的因素,轉剿為撫已勢在必行。為了達到這一政治、軍事目的,明廷在朱紈的厲禁行動未見徹底成效之後,面對葡人船堅砲利的軍事優勢,採取了一個看來是屬於經濟政策的措施並通過廣東實施之,即允許葡人照
  • XXXI章納稅,允許他們居留澳門。廣東當局首先於 1552 年通過葡囚洛佩斯(Gauspar Lopez)轉達了允許葡人納稅的願望,次年便出現了汪柏與索薩(Leonel de Sousa)的議和。從此,中葡關係基本上實現了正常化(參見《方濟各沙勿略及其“中國計劃”》一文)。這是一個類似西北茶馬互市的措施,既開闢了餉源,又“系番夷歸向之心”。《甘肅通誌》精辟分析說:“假市易以羈縻控馭,為制番上策。”既然葡人在國門徘徊了幾十年無非為了通商,滿足了此點,餘下的問題便可迎刃而解。這樣,既可增加廣東的官私收入,又能獲得邊境的安寧。安邊有雙重意義:一是保證葡人不犯邊;二是利用葡人衛邊。此一經濟舉措帶來了巨大的軍事、政治效益,可謂一箭多鵰。 由於對葡人軍事優勢的清醒認識,以商制夷還有一個潛在原因:萬一發生軍事衝突,中方並無取勝的絕對把握。一旦失利,政治影響巨大,在國內外對整個政權將產生強大衝擊。為了維護國威,於是以商制夷,從其根本利益上鉗制他們,並將他們逐步過渡到澳門,使其依附中國存在(葡人在日常生活上無法自立),並在澳門周圍地區設重兵“峻防”,以備不測。由此可見,中國的對澳政策文武並用,多重保障,嚴密至極。更加高明的是,北京對澳政策的核心思想深藏不露、心照不宣,有意讓葡人“妾身未明”,令他們時時感受“收留”之恩,大大加強了推行此一政策的效力和效果,有利對澳門葡人有效的全面控制和管理。這是中國歷來的“懷柔”“羈糜”之術在澳門的巧妙運用,且屢試不爽。 北京為了徹底解決粵東葡人的問題,採取了一系列安頓葡人的措施,例如 1570 或 1571 年開始徵收澳門的地租。中國之徵說明朝廷承認葡人佔用澳門的既成事實,葡人之納則表示他們歸附中國中央政權與尊君親上而應承擔的義務。1574 年於蓮花莖“莖半設閘,官司啟閉”,以別華夷。關閘的另一重要作用是在雙方
  • XXXII有爭執、衝突的情況下,切斷對澳門的供應,以最經濟的手段迫使葡人就範。後來歷史發展反復證明,這是中方的“殺手鐧”其威力之大抵過千軍萬馬。換言之,北京並無驅逐葡人的政治意向,只是透過各種行之有效的辦法控制他們。1582 年,由封疆大臣陳瑞代表朝廷要求“番夷效順”,正式允許葡人自治。至此,澳門在中國內部秩序中的地位基本確立——中國領土上的一個外國人自治區,或曰具有自治權的“番坊”。其時,主權歸屬不言而喻,十分清楚。二百多年後,時過境遷,才圍繞主權之爭出現了所謂的“澳門問題”。於是,出現了兩種解釋性史學:葡人竭力證明他們在澳門的存在是驅逐海盜得到的獎賞,而華人則將一切責任推託在當地官員的受賄行為上。實際上,北京的真實意圖隱藏得十分巧妙,簡直天衣無縫。不用說葡人,就連廣東當局也不完全明瞭其中高深的謹防葡人“長驕伏釁”的“馭夷”之技。到張鳴岡時代,北京才透露了真實意圖,對澳政策正式確定。這時已經加入耶穌會的因素,後來還公開向澳門求砲。於是乎,澳門的起源成為了中國、葡萄牙乃至世界歷史上的疑案。 現有的研究表明,嘉靖至南明的中葡關係,基本上是圍繞龍涎香、自鳴鐘和佛郎機銃這個主軸展開的。龍涎香是葡萄牙人入居澳門的護身法寶,是朱明允許葡人入據澳門的直接因素;自鳴鐘為叩開中華國門的敲門磚,是歐洲文藝復興文化帶入現代中國社會最重要的兩件東西之一。時鐘代表著全新的時間概念,而另外一件東西——世界地圖意味著全新的空間概念;明末則視佛郎機銃為克敵制勝的神器。 明朝對佛郎機銃先進性的認識並將其用於國防的意圖,是整個對葡萄牙人政策的基石。佛郎機銃是葡萄牙人帶來的一種快速發射的歐洲火器。通過早期的中葡接觸,中國朝野很快意識到了這種武器的先進性,因此明朝非常隱蔽地制定了消極利用與積極運用的決策。所謂消極利用,是將持有佛郎機銃的葡萄牙人與中
  • XXXIII國海盜及倭寇分離。如果不允許他們在澳門上岸居留,便無法控制他們與中日海寇的關係,無法有效地阻止葡人向他們出售武器和傳授點放的技巧。而一旦這三者合流,共同從海上進行騷擾,在明中葉邊境不靖、社會危機四伏的情況下,後果更加不堪設想。這時,國家安全自然放在第一位。積極運用是指仿造佛郎機銃,用於北方抗虜。因此,明朝很早就有將佛郎機銃為我所用的意圖,但巧妙地將這一長遠的全局戰略隱藏了起來,只是以允許葡人入澳居住、給予他們自治作為代價,確定了一個獲得火器的暢通、固定渠道,以便更好地維護和保障民族生存、國統繼承這兩個根本國家利益。無疑,這兩個利益要高於任何其他可以分析的因素。 換言之,澳門的出現與發展全在北京最高當局的運籌帷幄和掌控之中,因此,諸如“霸佔”“受賄”等傳統說法顯然滲透了後人的誤解曲證,已經難以自圓其說,倒是“驅盜說”(並非葡人一直堅持的“驅盜說”)大致反映了我國利用葡人軍事優勢的故事。後來抵禦“北虜南倭”的勝利及抗清的大捷,都證明了這是明朝一個前瞻性的上策。鑒於此基本戰略,國家利益超越了地方利益,廣東當局驅逐葡人的所有建議無一不遭京廷力否,北京也多次責令兩廣當局制定出一系列治澳法規,減少人為因素,保持澳門的政治、經濟穩定,使得澳門可以更好地為國家利益服務。事實上,佛郎機銃引進東方後,在東瀛促進了日本諸島的統一,在華夏延續了巍巍大明的生存。由此可見,500 年前的澳門開埠有著重大的國家利益,彈丸之地的澳門曾經成為明朝國家戰略的重要組成部份。即便在海禁的形勢下,為了國家安全,明朝也巧妙地以“開放”澳門的代價,利用葡人千方百計討好、迎合中方的“雙重效忠”,以便隨時引進西方先進的軍事科技。如果不是出於這個重大的隱因,很難設想為何澳門會奇跡般地出現,又能奇跡般地生存了幾百年。似乎匪夷所思,可香、鐘、銃這三部曲
  • XXXIV的確貫穿了明代以澳門為中心的中葡關係。這也是早期澳門史的根本核心問題,需要進行有文獻支持的深入詳細的闡述及論證。我們大膽假設,《鏡海飄渺》《東西望洋》還有續集。 然而,需要說明的是,我們雖然千方百計不斷挖掘史料並竭盡全力進行中外文獻的勘比考証,且在此基礎上進行盡可能客觀、科學的分析和解讀,但由於能力和水平所限,許多文章都像這篇《前言》,東湊西拚,不成體統,某些立論也未必得到有關學者的認同,某些觀點甚至還會給人穿鑿附會的感覺。再者,本書所輯文章在不同時間完成,雖然在結集時經過多次編輯加工,但仍然既無系統也不統一,甚至可能出現前後矛盾之處。因此,本書如果能夠拋磚引玉、得到方家指正,我們就已經心滿意足了,就算沒有辜負分別為本書作序的崔世安博士、韋慶遠教授以及各位長期不斷協助我們尋找資料的朋友的期望,沒有辜負分別為本書題贈墨寶、篆刻和進行封面設計的九旬老人楊善琛大師、八旬老人林近大師和年青設計師李耀斌先生的厚愛,沒有辜負讀者的支持。 近讀釋跡刪《小匡廬溪月草堂記》,頗有感觸,謹節錄如下,作為《前言》的結束語: “客從番舶來,遺予奇貨二:一為演微鏡……持鏡演之,白中絲縷忽現,為山川人物、茂林修竹,豆觴七箸、博弈賭勝之具,種種備有。……納於鏡,影視尺幅,向之絲縷綢繆者,儼若雲林筆意。已而去鏡索像,山川人物復為絲縷,此大小之喻也。一為千里鏡,…… 從內覷外,莽蒼人物移而接於眉睫,若可舒手及也。倒置筒管,咫尺人物,又可推而出之莽蒼之外,攀躋如不及,此遠近之喻也。由是,恍然有得宇宙之內,人物之蹟,大小遠近之數,盡屬幻形,因幻形而成幻影,因幻影而成幻見,因幻見而成幻想,世間所有種種事物,
  • XXXV悉從幻生。語言文字之所發揮,丹青圖畫之所名邈,皆幻也。明知其幻,日遊戲於幻中。能超然於幻外者,惟香山廣文石子鐵霽與東樵之老樵。相視莫逆,別去一載餘,猶昨日也。庚寅花朝,老樵歸自鼎湖,石子偶來郡郭,手書一札,致問妙心佛性,何以無故忽生世界人物?老樵得書,即答:思有以破其疑綱。最後得餘紙長尺,迺石子自撰《小匡廬記》,索為溪月草堂下註腳也。” 金國平 吳志良 壬午重陽之日
  • 1 澳門歷史研究述評 我們一直認為,澳門作為第一塊被西方人佔領居住的中國土地以及中國最早對外開放的商貿港口,在相當程度上反映了近500 年中國與西方交往角力的全過程,澳門歷史亦從側面清晰折射出中西文明交鋒撞擊的輪廓,而這種交鋒撞擊,不可避免地體現到澳門歷史研究上。在這個意義上,我們透過總結澳門歷史研究來考察中國與西方的觀點和方法,瞭解其異同,可以使得我們更好地把握自己對西方的認識,也可以使得我們更好地看清楚西方人對我們的看法。雖然澳門歷史祇是個別案例,但通過對澳門歷史研究的分析,足以勾畫出雙方對歷史的不同闡述和解釋以及其認知過程的演變。 此外,在人類進入 21 世紀的時刻,對澳門歷史研究進行總結,也具有特殊的意義,因為澳門歷史發展過程充份表明,不同文明如果不去或缺乏溝通,如果想顯示優勢甚至互相征服,肯定會產生衝突,反之,則完全可以和睦共處,相安無事,攜手並進。 一 澳門史研究現狀 1 澳門史學之史學 澳門歷史的第一部著作,中文的應該是印光任、張汝霖的《澳門記略》(1751 年),西文的應為龍思泰(Anders Ljungstedt)《早期澳門史》(1834 年)。恰好在這一段時期,特別是鴉片戰爭後,中葡以及其他一些西方國家意識到澳門的主權和治權的歸屬問題,
  • 2並誘發了葡萄牙深入搜尋佔據澳門的證據,澳門歷史研究亦由此產生。從此可見,澳門歷史研究一開始就染上了官方色彩,就有爭議性。而其後澳門歷史研究的高潮,都是在中葡之間出現爭議的情況下產生的,例如 1887 年《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簽訂前後、20 世紀初期中葡有關澳門劃界、廢除不平等條約、收回租界、抗日戰爭勝利後呼籲收回外國佔領的港澳地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0 年代初關閘事件、1979 年中葡建交、1987 年簽訂《中葡聯合聲明》這幾次重大變革和歷史事件,有關研究成果不可避免帶有一定的民族主義色彩。 長期以來,人們很少關注澳門史學的史學。20 世紀 80 年代起澳門歷史研究大力起步後,才有幾篇史學評論的論文相繼問世。1994 年,黃啟臣發表《澳門歷史研究芻議》1,對至其時的澳門歷史研究狀況進行了介紹,提出了深入研究澳門歷史的內容並闡述了一些研究方法。同年,鄧開頌以《中國大陸之粤港澳關係研究概述》2 為題,對這方面的研究作了簡介。1995 年,張海鵬在《澳門史研究:前進和困難——國內澳門史研究的動向》3中提出:“從學術研究的意義來説,澳門史的研究,當以 1936 年出版的周景濂《中葡外交史》為發端。”他認為“檔案始料的挖掘還有待繼續努力”,“對澳門歷史作用的分析要使人接受,還要做出巨大的努力”4。通過中外學者近幾年的共同努力,上述兩個困難已基本克服。1996 年,我們曾撰有《澳門史研究述評》一文。51997 年,我們在南京大學答辯澳門史博士論文時,對中外 1 《文化雜誌》,澳門文化司署,1994 年第 19 期,第 156-160 頁。 2 同上,第 161-167 頁。 3 張海鵬《澳門史研究:前進和困難——國內澳門史研究的動向》,《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1995 年第 5 期,第 74-78 頁。此文後又發表於《文化雜誌》,1996 年 6 月 27、28 期合刊。 4 張海鵬,前引文,第 74 頁。 5 《行政雜誌》,澳門,行政暨公職司,1996 年第 2 期,第 509-520 頁。
  • 3澳門研究的情況作了進一步的評述 6。1999 年,澳門回歸與前夕,龍心剛發表《近 20 年來澳門研究綜述》7,論述了澳門史中一些重要問題研究的進展與現狀。 葡萄牙學術界因沒有通中葡雙語人才,無法對中國的澳門史學加以評論,對西方研究澳門歷史的狀況也缺乏總結,有關論文反而是由外國人撰寫的。中國學界熟悉的德國學者普塔克(Roderich Ptak)於 1997 年撰寫了《玩弄歷史——中國大陸近代史中的清初澳門形象》8 一文。1998 年,他又以《澳門及中葡關係》9 為題,對中國的澳門史學進行了評述。應《華裔學誌(Monumenta Serica)》之約,普塔克近期對澳門回歸前後的有關研究進行再次評論 10,值得關注。 2 研究機構、人員及成果 鑒於澳門歷史本身的特殊性,中國內地、澳門及葡萄牙為澳門歷史研究的三大重鎮,中葡學界近年逐漸形成一支老中青三結合的科研隊伍,成為主力。歐美其他各國也有學者從事澳門歷史的研究,但甚為分散且數量不多。 6 吳志良《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澳門成人教育學會,1998 年,第 3-8 頁。 7 龍心剛《近 20 年來澳門研究綜述》,《南京社會科學》,1999 年第 2期,第 41-44 頁。 8 ManipulatingHistory : ModernMainlandChineseImages ofearly QingMacao,載《Marum Liberum(自由大海)》,1997 年第 14 期,第63-84 頁。 9 Macau and Sino-portuguese relations,載《華裔學誌 (Monumenta Serica)》,1998 年第 46 卷,第 343-396 頁。 10 Twentieth Century Macau : History , Politics , Economy - A Bibliograghical Survey,載《華裔學誌(Monumenta Serica)》,2001 年第 64 卷,第 529-593 頁。
  • 4 在中國內地,80 年代中以前主要集中於廣東社會科學院、中山大學、暨南大學以及南京大學。此後,上海、北京、福建等地的學者也先後加入研究行列,如上海社會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福建社會科學院以及北京大學、復旦大學、廈門大學、華南師範大學等都設立澳門或港澳臺研究中心,加強對澳門歷史的研究。回歸前夕,澳門研究更加遍及全國各地,不少新聞媒體亦刊載了大量有關澳門方方面面的文章。 在澳門,官方、半官方機構如澳門文化學會(後來改名為澳門文化司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文化局)、港務局及其海事博物館、教育暨青年局、澳門基金會、澳門大學、東方葡萄牙學會,民間組織如《澳門日報》、《華僑報》、東方文萃出版社、澳門社會科學學會、澳門歷史學會、澳門近代文學學會、澳門中華教育會、天主教會、澳門成人教育學會等,也發表或出版了不少澳門歷史的文章和專著。 從研究人員年齡來分析,中國學者隊伍老、中、青具備,而西方學術界、尤其是葡國,多為 40 至 50 這一年齡組的研究者。特別近年來,國內許多研究澳門的青年學者刻苦學習葡萄牙語,因此,華人學者中可用中葡兩種語言閲讀、寫作者越來越多,精通雙語者不乏其人,而西方學者絕大多數祇能以其母語或英語進行研究。長遠來看,我們的研究深度和廣度都有可能超出西方學者。 出版物標誌著一個時代學術研究的數量與質量。在澳門回歸熱潮的效應之下,中國內地前些年所出版的有關書籍達到了空前絕後的規模,尤以各種通史型著作見多。而澳門本地的研究則是另外一種走向,有如下幾個顯著的特點: 第一,文獻整理、出版形成了一個歷史高潮。澳門基金會策劃、資助和出版了數量可觀的中、葡文或中葡雙語的文獻集,並開始將中國古代文獻以及西方語系、尤其是葡語的史料系統地引
  • 5進澳門歷史研究,例如《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6 卷,人民出版社,1999 年)、《葡中關係史資料彙編》(10 卷)、《粤澳公牘錄存》(8 卷)11、《鴉片戰爭後澳門社會生活紀實——近代報刊澳門資料選粹》(1 卷,花城出版社,2001 年)及《<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1850-1911)》(1 卷,澳門基金會,2002 年)。澳門文化局印行了多種文獻目錄 12,為有關澳門檔案的利用提供了方便。 第二,大量研究澳門史地的專著、專論問世。澳門基金會積極參與學術著作的出版,近年來,先後編輯出版了《濠海叢刊》、《澳門叢書》、《澳門論叢》、《澳門譯叢》等大型叢書;澳門文化司署和東方葡萄牙學會也出版了多套極具有份量的叢書,祇因為大多以葡萄牙語出版而不為中文讀者所知。 第三,編寫出版大型基本工具書,如已出版的《澳門編年史》、《澳門總覽》及《澳門百科全書》。澳門大學正在編寫的《澳門歷史詞典》,將同時出版葡語及漢語版。它將為漢語學者進入廣闊的西方語言文獻天地提供捷徑,使中國學術界與國際學術界迅速接軌。相比之下,各種西方文字有關出版物的總和不及漢語出版物的一半 13。 以前,葡萄牙的研究與教學單位主要集中在里斯本,如里斯本古典大學文學院歷史專業、里斯本新大學社會及人文科學 11 詳見吳志良、金國平《挖掘原始檔案文獻重現澳門歷史原貌》,《史學理論研究》,北京,2000 年第 4 期,第 52-58 頁。 12《葡萄牙國立檔案館中的澳門及東方史料》,1995 年;《埃武拉公共圖書館及區檔案館中的澳門及東方史料》,1996 年;《海外歷史檔案館中的澳門及東方史料》(2 卷),1996 年;《漢文文書》(2 卷),1997 年,《耶穌會會士在亞洲》(2 卷),1998 年;《阿儒達宮圖書館中的澳門及東方史料》,1998 年。 13 詳見《澳門歷史指南(1500-1900)》,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1999 年。
  • 6 院海外研究所、里斯本科技大學社會及政治科學院國際制度研究中心、中國研究所及東方研究所、天主教大學葡語國家及文化研究中心。近年來,北部的阿威羅(Aveiro)及米紐(Minho)大學也設立了漢學課程,部份研究澳門問題。東方基金會也設有一個漢學研究中心。葡萄牙政府機構中研究澳門的機構有:裝備、計劃及領土管理部下屬的熱帶科研院內的古圖研究中心及亞非研究中心。幾年前,葡萄牙科技部又與澳葡政府於里斯本設立了澳門科技文化研究中心(Centro Científico e Cultura1 de Macau)。該中心擁有一個專業書籍收藏豐富的圖書館和一個澳門博物館。 在葡萄牙,似乎沒有具一定規模的有系統、規劃的澳門研究成果,有關出版物顯得比較零散。然而,葡國學者的研究基本同國際學術界接軌,其主要形式為參加各種國際研究計劃及會議。其次,葡萄牙學界開始系統利用以英法兩種文字為主的國際書目。在此方面,中國較年輕一代的學者,由於掌握了一定程度的外語,特別是英語,也開始參考國際書目,但所徵引的具體書籍多為各學科的經典著作,對新著作、新觀點的接觸較少,因此,同國際學術界的研究水平仍然有一定的差距。 中葡兩國學者對國際書目的利用目的也有所不同。葡國學者具有利用葡語早期漢學著作及檔案的優勢,但對中國文化、歷史的整體知識較欠缺,所以他們利用國際書目加以補充。中國學者則將國際書目作為研究及著作的重要參考。澳門歷史的先驅學者,如張天澤、張維華及戴裔煊等人之所以能獨樹一幟,無不得益於對中國史料的發掘及對外文資料的綜合運用。 中葡學術界研究的共同趨勢是以原檔為研究基礎。關於澳門的灰色文學,主要是博士及碩士論文,華人學者的博士論文數量超過西方學者,而碩士論文則不及。就質量而論,因中葡大學制度的不同,很難對其學術論文發表對比性的評論,但從里斯本新
  • 7大學海外發現史專業及澳門大學葡文學院學生完成的碩士論文來看,二者之間的學術水平尚有一定的差距。從論文的主題來看,葡萄牙學者多半從事斷代史、專門史及人物研究,例如東方基金會組織編寫了《葡萄牙人在遠東史》(已出版 2 卷 4 冊)和東方葡萄牙學會的《東方追憶》叢書(已出版 18 卷) 華人學者中,有老一代補充再版通史型著作,也有同中、青年學者通力撰寫的新編歷史及專論粤澳及粤澳港關係的著作問世。葡語學界尚無此類研究書籍。據悉,亦無此方面的研究出版計劃。另外一個新趨勢是,華人研究人員中出現了一批以澳門及中葡關係史地考證見長的學者 14。他們努力搜尋中外新史料,重新解讀史料,開拓新的研究方法,進而在史著中提出了新的觀點,澄清了一些誤區。例如,澳門地名的研究有了實質性的突破。湯開建考證出“蠔鏡”為一種動物,筆者與金國平的共同研究證明“蠔鏡”與“海鏡”相同。我們近期的一篇論文中,提出了“澳門”初為一普通名詞的新觀點 15。 3 澳門史主要問題 第一,政治史是澳門歷史研究的古老課題。多年來,澳門歷史研究基本上圍繞著政治史、特別是中葡關係史來展開。近年來,隨著澳門問題的政治解決,在澳門起源方面,西方、尤其是葡萄牙學術界近年已逐漸放棄了帶有明顯殖民主義及民族主義傾向的觀點。在某些華人學者中,受某一特定歷史時期影響的某種具有政治意味的史學觀念和某些支配性的傳統思維亦正在漸漸地得到更新。有學者開始從政治、軍事及經濟之外的角度探討這一 14 例如黃德鴻、唐思、鄧景濱、章文欽、湯開建及金國平等。 15 詳見金國平、吳志良《尋根探源話開埠》、《“蠔鏡”與“海鏡”》、《廣東“蠔鏡”與臺灣“蠔鏡”》及《澳門今名推陳》,《鏡海飄渺》,澳門成人教育學會,2001 年,第 215-239 頁。
  • 8議題。我們以中外史料為依據,分析了京廷勀期尋求龍涎香這一向來不大為史家重視的原因,對澳門的出現提出了較接近歷史本來面目的表述,證明了以“超商業行為説”為基礎的霸佔説缺乏歷史依據。此外,籠罩澳門起源的許多歷史謎團,如“張四老”、“海盜説”、“金劄説”16,均已基本澄清並得到了中葡雙方學界的接受。儘管如此,在澳門歷史上某些重大事件的論述上雙方之間仍有一定分歧。例如,對亞馬留的評價、1887 年條約關於澳界內容的解釋以及五·二九慘案、關閘衝突、一二·三事件等。 近年來大量出版的中、葡或中葡雙語的檔案資料,為中外學術界的對話提供了工作平臺,為客觀、科學評價某些重大歷史問題提供了文字依據。此外,其他歐洲國家檔案資料的運用也有助於中葡雙方學界的對話。因此,本著尋求歷史真實的精神,某些分歧會逐漸消除,乃至達到共識。例如,葡萄牙史學界一直認為,中國官方參與了亞馬留謀殺事件,但新近發掘的當時西班牙及法國駐澳門公使向各自外交部提供的情報報告表明,兩廣總督雖然事先得知此事,但無正式參與。 第二,宗教研究是繼澳門開埠史研究的第二大課題,亦是從文化視野去考察澳門並挖掘其內在價值的一條重要路徑。澳門開埠後,不僅商貿蓬勃發展,還迅速成為天主教遠東傳播中心,文德泉(Manuel Teixeira)神甫的 16 冊巨著《澳門及其教區(Macau e a Sua Diocese)》(1940-1979)可作為澳門傳教史來閲讀。近期,中葡兩國有四種關於澳門宗教問題的博士論文通過了答辯。應該指出的是,宗教研究主要集中於耶穌會。其他早期天主教會團如方濟各會、多明我會及奧斯定會入澳、入華史的研究,仍屬空白。由原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澳門基金會與澳門理 16 參見金國平《中葡關係史地考證》,澳門基金會,2000 年。
  • 9工學院聯手出版的《西方宗教人士與近代中國文獻對照述評(Os Religiosos Ocidentais na China na Epoca Moderna-Ensaio de Análise Textual Comparada)》一書,為我們提供了一份較詳細的由澳門進入中國內地的四個天主教主要會團——耶穌會、方濟各會、多明我會及奧斯定會的西文研究書目。國內關於後三會的研究也是十分薄弱的,近來出版的某些關於基督教在華早期傳教史的書籍,對耶穌會以外的會團幾乎隻字不提。實際上,上述三會都有自己的通史出版,而且還有記錄在華傳教的專史與文獻集,例如多明我會有 7 卷的《多明我會在華傳教史(Historia de las misiones dominicanas de China)》。17 世紀末葉,出現了第一位中國籍主教——多明我會士羅文藻(1616-1691)。儘管羅文藻在中國教史上大名鼎鼎,尚不見有一部較詳盡的中文生平傳記,彰其宣教業績。倒是外國人寫了厚厚的幾百頁,為其立傳 17。方濟各會從 1929年起,編輯出版了 10 卷 15 冊《在華方濟各會會誌(Sinica Franciscana)》,記載該會在福建及山東活動的許多事跡。 近年來,中葡學術界開始了對禮儀之爭的深入研究。所謂禮儀之爭,其實質是西班牙及法國的教團圍繞葡萄牙王室的保教權同耶穌會展開的一場爭奪。這一天主教內部教團之間的紛爭捲入了中國的皇權。長期以來,學界認為,康熙大帝努力學習西方科技出於個人的愛好與興趣,但事實上,問題並不如此簡單。儘管滿清一貫奉行安撫政策,但根除漢人“反清復明”的惻隱之心並非易事。明朝的對澳政策是隨著澳門的發展逐步制定的,但滿清在入關前大致有了對澳政策的基點。就全國政策而言,為避免引發更大的社會動蕩,滿清基本沿襲明制,自然在澳門問題上也會維持“明季成議”。滿清推翻了朱明漢族王朝,形成了與漢人不 17 何塞·瑪利亞·貢薩雷斯(JoséMaria González)《首位華人主教——羅文藻先生》,維亞爾巴-潘普洛納,1966 年。
  • 10可調和的民族矛盾。正因為他們自己也是少數民族,所以較注意民族政策,同時利用安撫、起用貳臣、免除賦税等具體政策來籠絡佔中國人口多數的漢人。入主中原前 50 年仍處於遊牧、無文字狀態的滿清,為了在軍事征服全國後發展經濟的同時,能控制文化發展程度遠遠高於他們的漢族知識分子,使其心服口服,滿清統治者需要一批具有與漢文化發展水平相同或在某些方面領先的人員來輔佐執政。例如在中國無先進科技人材,就必須引進。澳門是獲得外來人員的惟一渠道,因此在康熙執政時頗得重視。他的孜孜苦學完全為了其統治的需要,藉西洋科學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以顯示自己的優勢,以便更有效地治理國家。為此,滿清初期不斷從澳門尋找具有各類專業知識的傳教士為其效勞。 從這個角度觀察禮儀之爭,我們才能看到康熙所採取的斷然態度的根本原因。也正是從這個角度分析問題,我們才有可能評估禮儀之爭及後來在歐洲取締耶穌會給中西文化交流所帶來的巨大破壞。1932 年陳垣發表的《康熙與羅馬使節關係文書》祗是相當少的一部分文獻。西方文字關於此問題的書籍論文多達數百種,更有大量的葡語及其他西方文字原檔塵封於歐洲數個大圖書館及檔案館。葡萄牙著名澳門歷史學者薩安東 (A n tónio Vasconce1os Saldanha)正在整理這部份資料。藉慶祝利瑪竇入京400 周年紀念之際,澳門東方葡萄牙學會已計劃在《東方追憶》(Memórias do Oriente)這套高質量的叢書中出版,題為《葡萄牙及耶穌會參與中國禮儀之爭及康熙皇帝與教廷關係研究文獻集》(3卷)。這是一部有關史料的精選集,隨後可能接著發行漢語譯註版。中國歷史上著名的傳教士,如羅明堅、利瑪竇、湯若望、南懷仁等均係葡萄牙保教會屬下的傳教士,但他們現在大多被“國有化”了。他們的母國將他們引為與中國文化交流的使者,以各種形式進行研究。直至澳門回歸前夕,一些不如上述人物有名的葡國傳教士,如曾德昭、安文思、徐日昇等人才引發了中葡兩國
  • 11的研究興趣。中國科技部與葡萄牙科技部聯合創辦了中葡科技史研究中心,著手對在京廷任職的葡萄牙籍傳教士展開研究。 第三,外貿史是澳門歷史的主體部份之一。這方面的論文向來很多,近年在里斯本新大學海外發現史專業及澳門大學葡文學院學習的學生答辯通過了數量可觀的研究澳門與東南亞國家海外貿易情況的碩士論文。這些論文發掘了許多葡語檔案資料,開始將統計數字引入澳門對外貿易研究。因此,較之以前的研究成果,更具科學性及準確性。從中國內地完成的某些有關博士論文所徵引的書目來看,仍未能完全跟上時代的發展。在此領域的研究,中外的差距不小。海禁期間,澳門是中國外貿的唯一通道,因此,通過對澳門外貿的研究才可獲得對同時期中國外貿的客觀認識。這是澳門歷史研究中應該加強的一個方面,而葡語檔案及保留在葡萄牙國立檔案館中的漢語文書中,在這方面有大量的資料可供研究使用。 第四,傳教士的東來促進了東西文化的交流融合。澳門作為中西文化交流的窗口,其雙向性尤應加以強調。葡國學術界以往側重澳門政治、宗教及經濟史的研究,對澳門的文化交流史較少問津,而中國學者這方面的研究可以説是處於領先地位。從 20世紀 30 年代起,張維華、方豪、林子昇等學者陸續發表了數量可觀的論文。方撰有專著 18,詳論中西文化交流之歷史。林的博士論文 19 有過半的篇幅論述這一問題。20 世紀 80、90 年代,中國大陸學者鄧開頌、黃啟臣、黃鴻釗陸續發表有關論文。澳門《文化雜誌》及《行政》上所刊登的這些論文的葡語版常為葡萄牙學者所引用。20 世紀 50-80 年代,英國學者李約瑟所著《中國科 18 方豪《中西交通史》,臺北,中華文化出版事業委員會,1953-1955年。 19 林子昇《十六至十八世紀澳門與中國之關係》,澳門基金會,1998 年,第 185-273 頁。
  • 12技史》中有些章節涉及這個問題。90 年代,美國學者拉馳(Donald Flach)及科雷(EdwinJ Van Kley)的《亞洲在歐洲形成中的作用:蓬勃的世紀(Asia in the Europe-A Century ofAdvance)》一書第 3 卷第 4 冊使用了洋洋幾百頁的篇幅,專門論述中國文化西傳及對歐洲文化所產生的影響。在中國學術界及一般讀者中,拉馳及科雷不如李約瑟知名,但他的著作專論中西文化交流,應該引起應有的重視。拉馳及科雷著作的深度與廣度,可成為以後此類研究的參照。通常而言,澳門中西文化交流史在通史型著作中所佔的篇幅很小,不能完全反映澳門在此方面所起到過的歷史作用。我們認為,澳門不僅是中西文化交流的窗口和橋樑,更是不同文明和睦相處的典範,值得深入研究。為此,有必要組織一個國際編寫小組,採取新的研究、寫作方法,引入更多的資料,通力撰寫一部以澳門為背景的中西文化交流史。或許,中外史學界在此領域較容易獲得共識。 第五,澳門居民中,除了 96%以上的華人以外,還有一個很特別的族群——土生葡人。他們兼具不同的血緣和文化習俗,長期以來在澳門這個彈丸之地自成一體。這方面研究的先驅是葡萄牙人類學專家黎沙(Almerindo Lessa)教授,接著阿馬羅(Ana Maria Amaro)出版了《大地之子——澳門土生葡人研究》。幾年前,賈淵(Pina Cabral)等撰寫了《颱風之鄉——澳門土生族群動態》一書,澳門《文化雜誌》等亦曾刊登過一兩篇關於水上居民的葡語文章。總體而論,此問題尚未引起中國學界澳門歷史研究者的足夠重視,而我們討論澳門土生葡人時,也基本上停留在政治和語言文化層次,十分缺乏從人類學和社會學深入研究的成果。 第六,也是我們認為最為薄弱的一點,是澳門華人社會的研究。澳門社會一向以華人居民佔多數,澳門的原居民最初怎麼形成、華人社會內部形態如何演變發展及其與國內地方當局的關
  • 13係、華人社會又怎樣與葡人社群及其政權相處,是撰寫一部完整、客觀澳門歷史不可缺少的內容。長期以來,澳門歷史研究者並無清楚界定澳門與澳葡——澳門葡人社群和政府的概念,不少時候把兩個概念交叉使用,故而難以跳出澳門歷史等於或基本等於中葡關係史的框框。近期,楊仁飛在這方面作了些努力 20,我們也嘗試研究了澳門原住民,得出客家文化是澳門歷史文化的起始成份的結論。澳門是客家先民從中原徙遷、開發華南的歷史足跡之一。21 二 溝通中西觀點與方法推動澳門歷史研究 1 澳門歷史研究與澳門學 近年來,在中外學者的共同努力下,澳門歷史研究無論是理論研究還是基礎科研,均有了長足的發展。某些領域的研究成果已對明清史的深入研究作出了積極的貢獻。我們認為,澳門史學對中國整體史學可有如下幾個方面的學術推動: 1)促進中外交流史的研究; 2)促進歐洲列強在華關係史的研究; 3)促進明清史的研究,尤其是清史上幾個歷史疑案的澄清。 近來,我們根據耶穌會的檔案資料,對努爾哈赤的死因進行了新的探討 22 並已發表研究成果。雍正繼位為清初三大疑案之一。我們正在系統研究西方檔案資料及流落在歐洲的漢語文 20 楊仁飛《澳門近代化歷程》,澳門日報出版社,2000 年。 21 金國平、吳志良《澳門地區原住民研究》,載《鏡海飄渺》,第 247-256 頁。 22 金國平、吳志良《澳門與入關前滿清——從耶穌會文獻重探奴爾哈赤死因》,載《鏡海飄渺》,第 51-85 頁。
  • 14獻,試圖為此懸案尋找歷史答案。目前已找到《康熙遺詔》抄本兩種,刊本一種。據中國有關專家的證實,國內尚未見有刊本存世。 澳門歷史研究的意義不僅在於澳門學的範疇,也不僅僅是中國歷史或葡萄牙歷史的一部份,或許從歐洲海外擴張史及中國近代對外交流史的視野來研究澳門歷史的意義會更加重大。因此,澳門學是中西交流研究的切入點。由此,我們可以進入歐洲、中國乃至世界歷史研究的廣闊天地。就此意義而言,澳門問題的政治解決不僅不會使澳門史學降溫,反而提供了更加廣闊的研究前景,研究人員也因為沒有了歷史包袱而可以更加客觀理性。澳門史學不局限於澳門的史地研究,實際上,它貫通中西,博大精深,遠遠超出了中國地方史的範疇,為學術界開啟了新的思維視野。 澳門史學應該有甚麼樣的的史學定位呢? 18 世紀啟蒙運動以來,史學的重心在於“民族國家”。世界史,除了意識型態外,也幾乎都是依據“近代民族國家”而形成的敍述架構。澳門獨特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形態使其不得不但又無法完全被歸入任何一個與其關聯的“民族國家”或“近代民族國家”的範疇,因此具有獨特性。 自 16 世紀以來,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澳門曾扮演著中外文化交流的窗口和橋樑的角色。多元化的語言、價值觀念、宗教信仰、建築風格、文化習俗在澳門相互影響,共存共生,從而在總體上形成了一種獨特的文化形態:一方面,它植根於母體——中華文化,與其保持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另一方面,又與外來文化相交融。澳門各項科學文化事業、澳門居民的宗教信仰、民風民俗,都不同程度地反映了這一獨特的文化特性。 從澳門歷史文化的構成來分析,它以中華文化為主體,吸收了相當大的拉丁文化成份,但世界其他文化,如阿拉伯、印度、
  • 15馬來文化的成份也是不少的,尤其是從 19 世紀起,接受了大量盎格魯撒克遜文化的養份。因此,澳門文化不是幾種文化與中華文化的單純總和,而是多元文化的融合體。在研究過程中,應透過中、西文化存在的總合,注重這些文化在相互融合時形成的關係,也就是説,注意文化“差異”在澳門歷史發展過程中相互交流、包容或滲透以致產生一種新文化的型態。從此基本構思出發,澳門史學應以對多種文化整體造成了影響的一些歷史事件作為論述核心。因此,它應該是一門具有主體特色,並能體現多種文化精神的世界史新學科。澳門史學應試圖超越以往歐洲史與中國史的支配性思維,從一個更廣泛的視角來回顧澳門的歷史。 歐洲的海洋史源自地理大發現的航海殖民時代,原來就是一部鮮明的“歐洲擴張史(European Expansion History)”,後轉為多角度的海洋史(Maritime History)。在研究澳門歷史時,傳統的中國史學則較注重於海外交通史的視角。我們認為,基於上述獨立性與獨特性,加上有歐洲及中國通史這樣一個廣闊的大歷史背景,再有歐洲擴張史及海外交通史所賦予的具體歷史環境,澳門歷史研究完全有依據形成一門獨立的學科——澳門學(Macaology) 10 多年前,以陳樹榮、黃漢強、楊允中為代表的一批澳門學者首先提出建立澳門學的構想,並進行了多次深入的探討 23。1994 年,常紹溫又對此問題進行了論述 24。湯開建則較好地論述了澳門學的概念 25。 澳門學的葡語名稱,除了 Macaologia 之外,也可採用 Estudos 23 吳志良《舊話重提“澳門學”》,載《東西交匯看澳門》,澳門基金會,1996 年,第 37-42 頁。 24 常紹溫《從澳門歷史文化的特點略談建立“澳門學”問題》,《文化雜誌》,1994 年第 19 期,第 168-169 頁。 25 湯開建《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中華書局,1999 年,第 1-8 頁(代前言)。
  • 16Macaenses 或 Estudosde Macau 這兩種譯法。因此,澳門學與澳門研究可以交互使用。 要嚴格界定澳門學的範疇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們以為,其主要內容可包括下列諸項: 1.澳門起源。 2.澳門宗教及中國傳教史。 3.澳門港口都市發展。 4.中西文化交流。 5.澳門海外貿易及其在中國總體海外貿易中的地位與作用。 6.原住民、民族融合及族群關係。 7.以澳門為中心的華人移民史。 8.涉外關係。 9.海洋思想文化。 10.文學史。 11.語言史。 12.世界澳門學資源普查。 13.其他。 明清史專家韋慶遠先生指出:“澳門以彈丸之地,但四百五十年來牽涉世界風雲。它發展的每一階段,都是與當時的國際形勢、社會經濟的發展潮流、中西文化的碰撞和融合、中國近代的改良和革命等息息相關的。它不但是西學東來的入口處,又是東學西漸的出發站。澳門的人口種姓、文化組合、建築藝術、風俗習慣,都有著自己的特點,其影響遠遠超出本身的地理範疇。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大力建設‘澳門學’已經提到了中外學術界的面前,它應該是一門涵蓋面廣泛,學科多樣,需要深入分析和高度綜合的學問。由於近年來,海內外先後公佈了大量有關澳門問題的歷史檔案,更為‘澳門學’的研究,提供出前所未有的優越條件。‘澳門學’必將成為重要的‘顯學’,需要若干代學人的潛
  • 17心努力。”26 我們相信,韋慶遠先生的預言與期望在不遠的將來一定會成為現實。 2 21 世紀澳門學的挑戰 展望 21 世紀澳門學,我們以為還有許多工作要做。 首先是人才的培養。在中國大學(包括澳門的高等院校)內,並無設置澳門文化歷史本科專業課程。在一些開設澳門歷史研究生課程的學校裏,葡語也未成為研究澳門史的科研語言之一,為全面深入研究造成客觀困難。葡萄牙語的確不是很容易學會,但我們的母校北京外國語大學有很成功的經驗可以借鑑。如何將澳門歷史研究與葡萄牙語學習結合起來,是值得認真考慮的一個問題,因為祇有不斷培養澳門研究人才、壯大研究力量,澳門學才能成長發展。 第二,基礎科研項目應列入日程。 其一為澳門歷史研究題解書目的編寫。從 18 世紀中葉《澳門記略》問世以來,澳門歷史研究至今已有兩百五十年的歷史。20世紀為澳門歷史研究勃興的世紀,尤其是澳門回歸前夕,各類有關著作論文似雨後春筍般湧現。曾有學者撰文介紹了 20 世紀 80年代以前的主要研究成果,一些書籍所附的書目也可作為參考 27, 26 參見韋慶遠《演講提要》,www.cciv.cityu.edu.hk/~cciv./visitor/1999-2000-b/wei/#talk。 27 例如林子昇《十六至十八世紀澳門與中國之關係》,第 286-317 頁;黃啟臣、鄧開頌編《中外學者論澳門歷史》,第 364-385 頁;譚志強《澳門主權問題始末》,第 331-362 頁;湯開建《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第 305-351 頁;吳志良、楊允中《澳門百科全書》,澳門基金會,1999 年,第 716-748 頁及楊繼波、吳志良、鄧開頌總主編《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澳門基金會、暨南大學古籍研究所合編,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湯開建主編第 6 卷,第 871-885 頁。
  • 18但仍缺乏一部比較全面的漢語澳門研究題解書目。葡語方面,有澳門土生學者高美士(Luis Gonzaga Gomes)編寫的《澳門書目(Bibliografia Macaense)》。澳門文化學會(司署、局)從 1988 年起出版《澳門圖書目錄》28。1999 年,該局將其補充、匯集成書出版並有光碟版《中葡關係四百五十年》。英語方面,有里查德·盧伊斯·愛德蒙(Richard Louis Edmonds)的《澳門》29。上述兩種著作對漢籍涉及甚少,即便是西方語言的書目也急需要更新。葡國學者洛瑞羅(Rui Loureiro)的新作《澳門歷史指南(1500-1900)》(1999年)及何思靈(Celina Veiga de Oliveira)、若澤·加華列路(Jorge Cavalheiro)著、柯天蓮譯的《澳門歷史文化指南》(1999 年)更新了部份西語研究書目,並收入了澳門各類葡、英語中出版的華人學者論文譯本的題目,但一部較全面的漢語研究書目仍屬空白。因此,擺在澳門歷史研究人員面前的一項當務之急,也可以説澳門學的基礎工作之一,便是編寫一部漢語澳門歷史研究題解書目。對於新的研究人員來講,瞭解研究歷史及現狀是一項很費時費力的工作。有些人往往因為無從下手而放棄某些項目的研究。即便對於在行的學者專家而言,此類工具書亦往往有事半功倍的功效。 澳門文化局在檔案專家辛耀華(IsaúSantos)的策劃與組織下,編輯出版了一系列葡萄牙及歐洲主要檔案館及圖書館有關澳門史料的文獻目錄。其中祗有《漢文文書》有分卷的葡、中版本。我們認為,除開繼續挖掘整理原始檔案外,將上述葡語文獻目錄漢譯出版可被視為澳門學的基礎工程之一。即便華人學者無法據 28 共計 4 卷:第一卷專題論文,第二卷期刊,第三卷報刊分析,第四卷圖片。 29 里查德·盧伊斯·愛德蒙(Richard Louis Edmonds)《澳門》,牛津,科里奧出版社,1989 年。這是一部簡明扼要的澳門歷史題解書目。
  • 19此直接使用所登錄的葡檔,至少可以瞭解某些歷史事件文獻收藏的情況,並從檔案收藏的日期來確定某些歷史事件發生的時間,也可在瞭解文獻收藏情況的基礎上,調取某些關鍵的文件,請人翻譯後用於研究。 其二,為了更好地研究澳門華人社會,早日彌補這方面的空白,從族譜資料研究澳門歷史是一個有待開創的領域。香港於 20世紀 50 年便開始了族譜的收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澳門也應從此類文獻的徵集開始這方面的工作。搜集的範圍不應局限於澳門,應該向澳門居民主要來源地的澳門周圍地區徵集。此前,可對美國家譜學會所收集的中國家譜進行資源調查 30,先探虛實。此外,以澳門為中心的華人移民史方面,大部份漢語研究論文仍停留在聲討階段,缺乏根據有關史料所進行的學術性研究。這是一個涉及面極廣的研究課題,其意義可能不在白銀資本研究之下。我們在研究所謂“豬仔貿易”的負面時,是否也應分析分析它可能有過的正面效應呢? 其三,澳門軍事史為澳門通史中較薄弱的研究領域。葡人治澳時期,基於此問題的敏感性,所披露的資料十分稀少,僅從某些閲兵儀式上可以見到一些武器裝備,因此華人學者尚未進入這一課題的研究。葡語研究成果以文德泉神甫的《澳門軍人》(1974年第一版,1976 年第二版)一書為集大成之作。此書大部份篇幅敍述澳門的起源、砲臺的歷史、重要人物,粗線條地回顧了澳門的駐軍史,但對軍事法令、葡軍的編制、人員及武器配備無詳細涉及。上述資料在里斯本軍事歷史檔案館有十分豐富、系統的收藏。關於澳門的資料共 43 盒,其時限為 1817-1975 年,計有軍方的函件、澳門駐軍年度報告(平均 150 頁)、軍事立法條例、軍事行動及作戰總結、澳門軍事地圖、照片等文獻。尤其是抗日戰 30 美國家譜學會《中國族譜目錄》,臺北,成文出版社,1983 年。
  • 20爭及太平洋戰爭期間澳門的資料(第 11 函盒,D297-1938 年,D298-1939 年,D299-1940 年,D300-1941 年。第 12 函盒,D301-1942 年,D302-1943 年,D303-1944 年,D304-1945年,D305-1948 年),顯示了葡萄牙在澳門保持中立的軍事實力。冷戰期間的資料,為研究西方對中國防衛體系的部署提供了極其珍貴的原始資訊。上述資料原藏澳門獨立軍區司令部,1977 年轉入里斯本軍事歷史檔案館,澳門目前無藏。鑒於這批資料的重要性,我們認為,澳門歷史檔案館應複製收藏,以供有關研究人員使用。 其四,澳門語言研究也是一個需要啟動的研究領域。澳門的語言系統十分複雜。除了漢語的各類方言(粤、閩為主)外,有正規葡語、澳門土語(patois)及華人使用的具有前二者成份及漢語的洋涇濱葡語。洋涇濱葡語祇有不穩定的口頭形式,而澳門土語的口語及書面語形式較為固定。葡語學術界從 20 世紀初開始了澳門土語的研究,主要是進行語言搜集,加以發表(不少刊於《大西洋國》《澳門教區報》及《復興雜誌》),隨後又有一些論文發表。此領域的扛鼎之作為白妲麗(Graciete Batalha)的《澳門方言詞彙》及《澳門方言詞彙補編》。可惜,有關方面的研究仍停留在詞彙的研究階段。葡人學者中尚無掌握一定程度書面體漢語的研究者,因此他們無法進行澳門土語的深層研究。澳門土語的全面研究應由掌握中葡雙語的華人學者或中葡學者合作進行。澳門語言的研究,尤其是早期語言的分析可以幫助我們解決一些澳門早期史的疑難,例如,為何葡語文獻中稱屯門為 Tamanlabua?Taman 是漢語屯門的音譯,而 labua 在馬來語中是港灣、澳口的意思。Tamanlabua 義即屯門澳。從現在掌握的資料來看,早期葡人與為他們充當舟師、翻譯的粤、閩籍華人溝通的語言既不是葡語,也不是漢語,而是馬來語。 其五,隨著澳門史研究的深入化、精緻化,澳門史教學也須與研究同步,將新的研究成果引入教學。除了教師隊伍本身知識
  • 21的更新之外,很重要的一點是澳門史教材的編寫。澳門曾出版高美士的《澳門史略》(1955 年),作為教材使用。澳門回歸前夕,中國教育部出版了由湯開建主編的《今日澳門》,作為大學的輔助教材。澳門主要大學中均有設立澳門史這一課程,但處於有課無本的狀態。歷史書籍可以作為教學的輔助材料,但不可代替教科書。1998 年,澳門大學實驗教材編寫組出版了《澳門歷史實驗教材(第一冊)》。此書篇幅偏小,僅僅 32 頁,而且過半的篇幅為彩色插圖,其中某些觀點在學術上也不無商榷的餘地,所以至今未公開發行。編寫一部簡明易懂的澳門史教材,對普及澳門歷史知識、提昇學生的文化素質、促進澳門青年一代的文化認同的形成有著積極的意義。 第三,我們認為,除開上述基礎工程,澳門歷史研究深入的關鍵在於研究理論的提昇及專題研究的增加,在於中西學者觀點和方法的溝通與接近。由於澳門歷史研究起源於中葡兩國對澳門主權治權問題的爭議,中西、尤其是中葡學者已經在許多重大問題上存在立場觀點的對立和分歧,語言的障礙更加令到這種對立和分歧加深加大,本來比較容易解決的問題也變得複雜起來。可幸又可喜的是,借澳門回歸祖國的東風,不僅消除了許多政治上的干擾因素,中西文著作互相翻譯也逐漸多了起來,雖然還遠遠不足夠,可中西學者起碼知道大家在做些甚麼,水平去到甚麼程度,哪些是分歧,哪些是誤會,最重要的是,雙方都逐漸找到一個共同的方向和目標,即怎樣將澳門歷史研究推上一個新的臺階,並在研究方法上努力創新,以最終寫出一本大家都認為比較科學、接近事實而且有一定深度的澳門歷史。
  • 22 翻譯的神話與語言的政治 一位在澳門經歷了“一二·三”事件的西方記者,寫過一篇分析透徹得一針見血的長文,題目就叫《澳門:法律虛構和砲艇外交》31。他認為,葡萄牙長期以來對澳門主權和治權的堅持,祇不過是一個虛構的神話。而 1966 年這場驚天動地政治運動,徹底將此一神話打破。時任薩拉查(António Oliveira Salazar)政府外交部長的諾格拉(Franco Nogueira)在澳葡政府即將簽署認罪書時不無感嘆地説: “我們從未真正擁有澳門的主權,我們的生存,全賴中國的善意,並一直與其分享權威。由於至今未明的原因,北京現在認為我們冒犯了應屬於他們的那部份權威,並將這種感覺表現出來。我們需要承認此點,且在這方面予以讓步。”32 他十分生動地比喻葡萄牙在澳門的管治:“我們不擁有主權,我們祇是在他人的監督下,管理一間物業”。33 有趣的是,多少年來,我們從未嘗試從語言和翻譯的視角, 31 thony R.Dicks,Macao:Legal Fiction and Gunboat Diplomacy,in G.Aijmered.),Leadership on the China Coast,Copenhagen,Curzon Press,1984,pp.90-128。 32 ranco Nogueira,Um Politico Confessa-se(《一個政治家的自白》),Porto Editora Civilização,1986,p.208。 33 ranco Nogueira 前引書,第 217 頁。
  • 23去探究“管理者”怎樣跟“監督者”(業主)和“被管理者”(住客)交往相處的,換言之,語言和翻譯在建構澳門歷史這個神話並使之延續長達四個多世紀的過程中扮演著甚麼樣的角色。多年來,此一念頭不時閃過,無論是作為一個歷史學者,還是作為一個翻譯工作者,尤其是身為澳門過渡(1988-1999)的一個見證人,似乎都有責任在這方面作些努力,從另一角度為解構澳門歷史這個神話盡一份綿力。 一 澳門中葡翻譯小史 1504 年年末,中葡商民初次相遇於印度沿海的奎隆(Coulão)34。1508 年,葡王唐·曼努埃爾(D.Manuel)首次指示遠航東方的船隊“探明秦人的情況”,對中國是富是貧、華人是強是弱的情況還不甚了了。351511 年葡人攻佔滿剌加(馬六甲),其後中葡商民的接觸更加頻繁。 1513 年,歐維治(Jorge Alvares)已經成功抵達珠江口的屯門(Tamão)貿易,滿載而歸;1516 年,葡印總督派遣皮萊資(ToméPires)赴華,試圖建立與華正式商貿關係,進入朝貢貿易體系。皮萊資使盡方法,終於 1521 年 2 月抵達北京。按當今説法,他進京後第一件事便是“遞交國書”。與眾不同的是,他一下就遞交了三封信,一封是兩廣總督的,一封是艦隊司令費爾南·安德拉德(Fernão de Andrade)的,另一封是葡萄牙國王的。最後一封,祇有皇帝才能開啟。當武宗打開葡王的 34意大利佛羅倫薩國家圖書館,Códice Magliabechi,Classe XIII,84,a fls 175v。 35 Alguns Documentos do Archivo Nacional da Torre do Tombo Acerca das Navegaçães e Conquistas Portuguesas(《國家檔案館藏有關葡萄牙航海和征服的文件》),pp.194-5,Lisboa,1892,譯文參見姚楠、錢江譯、張天澤著《中葡早期通商史》,中華書局香港分局,1988 年,第36 頁。
  • 24信叫人翻譯時,發現與已譯成中文的費爾南·安德拉德的信無論從語氣和內容上都差異很大,國王的信並不似費爾南·安德拉德所説的那樣,葡萄牙願意藩屬中國。雖然將責任推給了翻譯,沒有更多怪責葡使,但武宗不願再見到葡萄牙人,並令人對他們嚴加看管,然後遣回廣東,驅逐出境 36。 我們知道,皮萊資帶去了五位翻譯 37,但我們無法確切證實,葡萄牙人的信是否由他們翻譯的,也不曉得是怎麼翻譯的,更不知道這些信的內容。我們可以猜測的是,費爾南·安德拉德的信件在廣東翻譯時大概祇是意譯,且經過技術處理和文字美化,與兩廣總督的推薦信一樣,説盡好話,待皇帝著人翻譯葡王的信時,譯者“不識大體”或不敢自專而直譯、硬譯,自然發現與朝廷往來文書存在天壤之別。武宗氣壞了,翻譯也被處死。 36 顧應祥《靜虛齋惜陰錄》卷一二《雜論》三對此有比較詳盡的記載:“正德間,予任廣東按察司僉事,時巡海副使汪鋐進表赴京,予帶管海道。驀有番舶三隻至省城下,放銃三個,城中盡驚。蓋前此番舶俱在東莞千戶所海澳灣泊,未有經至城下者。市舶提舉吳洪賜稟,予親至懷遠驛審視。其通事乃江西浮粱人也,稟稱此乃佛郎機國遣使臣進貢,其使臣名加必丹,不曾相見。予即差人往梧州呈稟。三堂總鎮太監寧誠、總兵武定侯郭勛俱至。其頭目遠迎,俱不拜跪。總督都御史陳金獨後至,將通事責治二十棍,吩咐提舉:遠夷慕義而來,不知天朝禮儀,我係朝廷重臣,著他去光孝寺習禮三日方見。第一日始跪左腿,第二日跪右腿,三日纔磕頭,始引見。總督衙門吩咐:《大明會典》原不載此國,令在驛中安歇,待奏准纔可起送。所進方物有珊瑚樹、片腦、各色鎖袱、金盔甲、玻璃等物。又有一種如紅線褐,名‘撒哈刺’;三一口;又一劍,鐵可折轉,放手即直,其鋒甚利。人皆高鼻深目如回回狀……頭目常看書,取而視野之,乃佛經也。後奉旨刃劍許令進貢,至京,見禮部亦不拜跪。武廟南巡,留於會同館半年有餘,今上登極,將通事問罪,發回廣東,逐之出境。” 37 參見 A.H.de Oliveira(Direcção),História dos Portugueses no Extremo Oriente(《葡萄牙遠東史》),Vol.l,Em torno de Macau(《論澳門》),Lisboa,Fundação Oriente,1998,p.381。
  • 25 皮萊資使華失敗後,葡王唐·曼努埃爾又派出馬爾丁·阿豐索(MartimAffonso de Mello Coutinho)率船隊訪中國,請求通商。此時明廷剛將佔據屯門的葡人驅除,加強海禁。在如此惡劣的政治氣氛下,船隊 1522 年 8 月在新會西草灣即為中國官兵圍剿擊敗,船員受到嚴懲。從此,中葡兩國再無官方交往。 唯葡萄牙人並無撤走,繼續在東南沿海活動,至 16 世紀中葉終於在蠔鏡澳築室居留。葡萄牙人既居澳門,但明朝官員對他們的來龍去脈並不清楚。兩廣總督吳桂芳在 1565 年上奏朝廷時對佛郎機冒充滿剌加人、“前後國名不一”深表懷疑: “蓋由地在海外,信息是非,無所折證。人屬蠻夷,彼此言語,悉憑轉譯故也。照得蒲麗都家國名,史傳所不載,歷查本朝,並未入貢,恐係佛郎機國夷人,近年混冒滿剌加名目,潛通互市。” “今據該司會同差官譯審,卻稱係蒲麗都家國,與原詞滿剌加大不相合。況又自稱滿剌加為其所開併,則其逞強西洋,情可推見。及查所賚番書,驗止方員各二寸五分,已非表文式制,又其上止蓋一員印,如中國圖記之狀,又豈以卑承尊,真正印信行移之體。據該司集議,共稱恐係別國生夷,托名奉貢,以阻賴抽盤之計,亦屬有因。”38 吳桂芳的懷疑不無道理,其時佛郎機與馬來人一起或者在他們的配合下進行中國貿易。不過,無論佛郎機的真實身份如何,葡人最終在澳門得以長期定居,且建立內部自治組織議事會(古稱議事亭)。議事會有一成員(Vereador,中文所指的“唩嚟哆”) 38 吳桂芳《議阻澳夷進貢疏》,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滙編》,第 5 冊,第 234、235 頁。
  • 26曰檢察長(Procurador),中文古籍稱為“理事官”: “理事官一曰‘庫官’,掌本澳蕃舶稅課、兵餉、財貨出入之數,修理城臺街道,每年通澳僉舉誠朴殷富一人為之。蕃書二名,皆唐人。凡郡邑下牒於理事官,理事官用呈稟上之郡邑,字遵漢文,有蕃字小印,融火漆烙於日字下,緘口亦如之。”39 “理事官”全稱“督理濠鏡澳事務西洋理事官”(Procurador Intendente dos Negócios Europeus do Distrito de Macau),可直譯中文為“澳門區歐洲事務監督代理”,一方面,除上述內部職責外,還代表議事會負責與中國地方當局的聯絡,澳門情況“每有變動,檢察長便向官丞求助,重大事務再向總督或廣州府稟吿。他們總能維持秩序,恢復原狀,而葡人亦心滿意足地生活。”40 另一方面,作為負責澳門洋務的官員,也接受廣東地方當局的指示,且“受任唩嚟哆之職,一切遵守章程,小心翼翼,不敢有懈”。41 我們對澳門開埠初期華洋溝通和翻譯的情況所知不多,不知道葡人如何“字遵漢文”與廣東當局交往,估計很可能通過葡亞(主要是與馬來人)混血的後代 42(“悉憑轉譯”)以及少數成為天 39 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趙春晨校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 年,第 65 頁。 40 葡文全文載 Mosaico(《雜俎》)雜誌(1955 年)第 9 卷第 53-55 期,第 62-63 頁,澳門基金會,2000 年重印版。 41 《香山知縣許敦元為蕃書混用書啟有違體制等事下理事官諭(乾隆五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792.1.21)》,見劉芳輯、章文欽校《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澳門基金會,1999 年,第 357 頁。42 從朱紈《甓餘雜集》記載中可以看出,東南亞有色人在中葡早期交往中已經為葡人所用,並可能扮演翻譯的角色:“該臣(指盧鏜)看得前後獲功
  • 27主教徒的華人來進行——這種情況,在早期的廣州、泉州等“蕃坊”並不鮮見。後來成為翻譯主力的中葡混血兒,要更晚的時候才出現。 事實上,葡萄牙人在非洲、南亞和東南亞基本上可以滲透其語言文化,不少馬來人很快學會了葡語並皈依了天主教,可以充當翻譯。而馬來人一直與中國有來往,多少懂點漢語,無論是否混血兒,都可以為中葡初期的溝通提供方便。面對強大而高度統一的中華文明,葡萄牙人更加明白翻譯的重要性。在相當程度上,他們對中國文化的瞭解特別是翻譯的好壞,直接影響到葡人與中國地方當局的關係及其在澳門的存亡。所以,在 1627 年,澳葡當局就制定了一份《翻譯章程》(Regimento da Lingua da Cidade e dosJurubacas menores e Escrivaens)43,以規範翻譯職業活動。 我們從這份《翻譯章程》瞭解到,澳門當時有一個五人組成的翻譯小組,其中一名為主譯(língua principal),兩名助理翻譯 數,內生擒日本倭賊二名,哈眉須、滿咖喇、咖呋哩各黑番一名,斬獲倭賊首級三顆。竊詳日本倭夷,一面遣使入貢,一面縱賊入寇寧紹等府,連年苦於殺虜。……至於所獲黑番,其面如漆,見者為之驚怖,往往能為中國人語。”(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268-269 頁。)1792-1793 年英國赴華使團的秘書斯當東(Sir George Staunton)還談到,威德爾(John Weddel)船隊1635年在珠江口與中國船隊相遇時,發現中國船上“有幾個葡萄牙的黑人逃亡犯為中國人作翻譯。”【斯當東《英使謁見乾隆紀實》,葉篤義譯,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1994 年,第 3 頁】 43 Biblioteca da Ajuda,Jesuitas na Ásia,49-V-8,fols.245-251。該檔 Códice 49-V-6 第 457-463 頁上有抄件。參見 Jorge Manuel Flores,Comunicaçã o,informação e propaganda:os‘Jurubacas’e o uso do português em Macau na primeira metade do século XVII(《溝通、情報和宣傳:17 世紀上半葉澳門的通事和葡語使用》),in Encontro do Português-Língua da Cultura(《葡語-文化的語言》),Instituto Português do Oriente,1995,pp.107-121。
  • 28 (jurubacas menores)和兩名文案(escrivaens)。這個負責“城市命運”的小組的成員通常是離鄉背井且在澳門已經扎根或成家立業的華人,對澳門有歸屬感。當然,皈依天主教是先決條件,否則,難以確保其忠誠可靠。即使這樣,除開高薪厚祿誘之以利外,還規定翻譯小組未經議事會同意,不得自作主張、擅自答覆中國地方當局,尤其在那些有一定份量的事情上。44 在中文史料方面,康熙《香山縣誌》也為我們提供了澳門早期翻譯的一鱗半爪,可以互為印證: “凡文武官下澳,率坐議事亭上,彝目列坐進茶畢,有欲言則通事番〔翻〕譯傳語。通事率閩粵人,或偶不在側,則上德無由宣,下情無由達。彝人違禁約,多由通事導之。或奉牌拘提,輒避匿。”45 在地方官員眼中,華洋溝通時翻譯同樣不可或缺,但成也翻譯,敗也翻譯,其重要性由此可見。1579 年抵達澳門的耶穌會士羅明堅(Michele Ruggieri)也注意到,“從內地來的中國人並不博學,而更有甚者,那些少數成為教徒的中國人為葡萄牙商人充當翻譯,但他們對中國文學全然無知,對葡萄牙語也無甚解。”46必須承認,翻譯的成敗也存技術因素,即譯者的文化程度和語言能力。這也是羅明堅與利瑪竇(Mateu Ricci)努力學習中文並編撰《葡漢辭典》的重要動因。實際上,《翻譯章程》就要求主譯挑選四、五位略通中文的小孩,學習三字經、四書五經和中國法律、風俗習慣、社交方式,以便日後擔任翻譯工作。由此,翻譯逐漸走向本地化。 44 Jorge Manuel Flores 前引文,第 112 頁。 45 申良翰(康熙)《香山縣誌》,卷十,(外誌·澳彝)。 46 羅明堅、利瑪竇《葡漢辭典》,魏若望序,里斯本,2001 年,第 85 頁。
  • 29 釋跡刪《寓普濟禪院寄東林諸子詩》也道,“藩童久住諳華語,嬰母初來學鴂音”47。毫無疑問,其時漢語明顯是強勢語言,面對以自我為中心的天朝帝國,澳門葡人必須認識中國語言文化才能跟華人交往相處,自然,洋人學中文的必要性和積極性都大大高於華人對葡文的興趣,而中葡混血兒在這方面有得天獨厚的優勢。這也部份解釋了為甚麼直至 1987 年《中葡聯合聲明》簽訂,澳門負責政府法例和公文翻譯的,絕大多數仍然是土生葡人。當然,隨著所處理問題的複雜性和敏感性的增加,政治信任變為一個越來越重要的因素,“因為翻譯也許擔負著不可告人的使命,或者會走露風聲。”48 在歷史上,翻譯都兼任多種功能,澳門的翻譯也不例外。鑒於中國語言文化的高度統一性以及中國社會和政治行政結構不具有南亞或東南亞國家的靈活性,葡萄牙人要瞭解和滲透天朝帝國,根本無從下手,而翻譯便理所當然地充當了“通風報信者”(informador)。翻譯小組的工作除開維持葡人與中國當局的正常交往所需要的口頭和文字翻譯,還要在廣州網羅可信人士,建立情報網,收集有關天朝帝國的情報、特別是一切關於管理澳門的政策動態;同時,密切關注駐澳官員和居澳華人的動向,避免他們過多地干預澳門葡人事務,影響議事會的權威,以確保內部自治。例如,文案的其中一個職能就是禁止“中國官員在向城市(當局)出示之前,在公共道路張貼公文和命令”,並負責將這些公文和命令翻譯成葡語,整理編冊;同時,協助澳葡當局宣傳其政策、特別是受到天朝褒獎的事跡(如助剿海盜、助明抗清)塑造澳門葡 47 前引《澳門記略》,第 5 頁。 48 C.V.奧利維拉(何思靈)《葡中關係背景下的中文翻譯學校》,載澳門文化司署《文化雜誌》,1994 年,第 18 期,第 43 頁。
  • 30人社群的形像,並就華人應該知曉的事宜用中文書寫和張貼公告。49 澳門的翻譯雖為中葡當局所倚靠且有無限的發揮空間,在中葡數百年的交往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可絕非一個令人羡慕的職業。許多時候,翻譯夾在中間,兩邊都不討好。在早期,他們不僅要為葡萄牙人服務,還要隨時受中國當局的調遣: “香山縣正堂許,諭夷目唩嚟哆知悉: 案奉大憲飭行,現有番字立等譒〔繙〕認,即取通曉番字,善能譒〔繙〕譯之人,即日送省。……諭到該夷目,即轉飭通事、番書,刻即束裝赴縣,以憑帶赴省城譒認番字,事畢即令回澳,毋得刻遲。速速。特輸。”50 清朝為了防止傳教士互相串聯或者與國外人士勾結,限制傳教士的通信自由,澳門的翻譯受命作出配合:“嗣後西洋人如有寄書信,即行拆閲譯出,同譯出之文一併詳繳咨送,毋得私行寄送。仍將不准軍民私代西洋人寄信之處,明白出示曉諭,俾不致誤蹈法網。仍嚴禁該國人等,不許寄往各直省信物,以杜勾結。”51 翻譯信件或許不難,要翻譯所沒收的各式外文書刊,可令人傷神了: “案照晋洋天主教匪若亞敬,越境傳教被獲一案。所有起出夷經文冊,當經飭令通事傳覓內地民人李榮福繙繹〔譯〕,內多未暗〔諳〕。據該通事稟請,飭令洋行商人傳覓西洋夷人繙繹。又經飭據洋行商人潘致祥等 49 Jorge Manuel Flores 前引文,第 114、115 頁。 50 《香山知縣許敦元為飭蕃書通事赴省翻認番字事下理事官諭(乾隆五十七年二月初九日,1792.3.1)》,《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第 348頁。 51 《香山知縣彭昭麟為嚴禁西洋人私寄信物往京事行理事官札(嘉慶十年八月二十七日,1805.10.19)》,《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第 611頁。
  • 31稟稱:據在省各夷人均不能諳識。並據辦理西洋事務夷人明諾聲稱:祇識大西洋國番字并咈囒哂國番字,此夷經係噫咑嗹國番字,實不能諳識。發交澳夷或有諳識。商等再三詢詰,堅稱如前。緣奉輸飭,理合據實稟覆。”52 澳門理事官如實稟報:“發來經本並非本國音語,澳夷皆不認識,現將各經本令天主教內瑪諾將簡明意義繹出,并將原繹夷人瑪諾番字一紙稟繳。”而瑪諾也實事求是地報吿:“若繹唐字,此種經典十年也不彀。”但彭昭麟仍然堅持: “是該夷人本能繙繹,惟慮拖延月日耳。此案大憲立等入奏,未便稽延。茲撿出字跡無多之第二十二號小經一本,合札發繹。札到該夷目,即將發來第二十二號小經一本,飭令諳曉夷人之瑪諾協同通事、番書,逐一繙繹唐字,限四日內,連發來小經原本,一併稟繳本縣,以憑轉繳。”53 在中國官員看來,翻譯自然應該無所不能,譯不譯、譯得好不好,祇不過是受夷目指使或愚弄夷目而已,簡直罪該萬死: “其番□〔書〕、通事,自應諳曉一切,諸事留心辦理,乃一□〔昧〕胡〔糊〕塗,任聽夷目指使,更屬膽玩。本應提究,除姑寬外,嗣後務須小心辦理。倘仍敢混稟,定即提究,決不寬貸。”54 52 《香山知縣彭昭麟為翻譯若亞敬所帶經文事行理事官札(嘉慶十年閏六月初十日,1805.8.4)》,《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第 522 頁。 53 《香山知縣彭昭麟為翻譯若亞敬所帶經文事行理事官札(嘉慶十年閏六月二十六日,1805.8.20)》,《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第 522-3 頁。 54 《澳門同知多慶為蕃書通事混稟飭留心辦事下理事官諭殘件(乾隆四十九年五月初八日,1784.6.25)》,《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第356 頁。
  • 32“且閱稟詞,多涉狂冒,總由該夷目任聽多事番書混凟無狀,屢經嚴飭,竟不悛改。如再率意妄稟,定行提究不貸在案。”55 “邇日番書不諳事務,措詞多未妥協,或且混用書啟,體制攸關,不容輕忽,該夷目更宜申飭番書,嗣後小心撿點,毋致錯謬。”56 翻譯從未受過專業培訓,無論中葡語言還是知識水平都相當有限,受到責怪甚至懲罰在所難免,葡文檔案也有類似的紀錄 57。不過,澳門葡人對翻譯的需求主要在於與中國當局的交往以及幫助葡萄牙赴華使團的工作。澳門內部社會歷史發展中,一向華洋分處共治,澳門華人居民直接受香山縣政府管治,“他們與澳門政府在司法和行政方面的接觸實際上是不存在的。葡人社會和華人社會進行溝通僅限於個人事務。”581849 年亞馬留(João M.F. Amaral)總督強行實施殖民管治後,才略為增加對中葡翻譯的需要,以加強對華人社會的干預和控制。1865 年,葡萄牙海事暨海外事務部部長班德拉(SáBandeira)下令澳門政府成立中文翻譯部門,20 年後,由檢察長演變成負責處理華人居民事務的檢察官署中的華務科獨立成為一個行政單位,即後來的華務司,專責翻譯工作。1905 年政府預算法令中,曾提及建立一所翻譯學校,但翻譯學校的真正創立還要等到 1914 年 59,並且因為華洋共處分治 55 《署澳門同知許為飭蕃書毋得混凟妄稟事行理事官牌(約乾隆五十六年,1791)》,第 357 頁。 56 《香山知縣許敦元為蕃書混用書啟有違體制等事下理事官諭(乾隆五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792.1.21)》,《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第 357 頁。 57 Jorge Manuel Flores 前引文,第 117 頁。 58 《葡中關係背景下的中文翻譯學校》,第 43 頁。 59 由此可見,我們在閲讀史料時需十分謹慎,許多法例祇是名義上的,未必被真正執行。施白蒂《澳門編年史》中依《憲報》提及的不少歷史事實,尤其是行政司法方面的事件,都是“紙上談兵” ,有些根
  • 33的局面沒有根本性改變而缺乏翻譯的實際需求,長期慘淡經營。1976 年配合《澳門組織章程》頒佈後的地區自治而成立的翻譯技術學校,開始似模似樣,至 80 年代中葡談判澳門前途時由於需求的劇增才蓬勃發展。 雖然羅明堅、利瑪竇在 16 世紀就作出努力,編寫第一部《葡漢辭典》,且據考證直至 1974 年前前後後編有 12 本未問世和 13本印刷出版的中葡、葡中字典,但在 1831 年和 1833 年才有第一本葡漢字典《洋漢合字彙》和漢葡字典《漢洋合字彙》付梓印刷,由聖若瑟學院出版。60 這時,一直作為遠東地區傳教士工作語言之一 61 以及歐洲殖民者在亞洲“通用語言”的葡萄牙語,已經為英語、法語所取代,連 1887 年中葡首次正式簽訂的條約——《和好通商條約》,也注明“倘遇有大西洋國文與中國文有未妥協之處,則以英文解明所有之疑”(第 53 條)。翻譯工作者真正派得上用場的中葡、葡中詞典,更要等到澳門回歸前後才問世 62,前述400 多年前編寫的《葡漢辭典》也幾乎同時出版,相映成趣。 值得一提的是,這些詞典都繞過澳門分別在北京、上海和里斯本出版,猶如西學東傳、東學西漸基本上是通過在華傳教士完成的那樣,再次證明澳門在東西文化交流中更多的是擔負著橋樑 本未發生過。 60 見金國平《漢語中葡語詞源詞彙及中葡、葡中辭書考》,《目前世界葡語現狀國際會議》(里斯本,1983 年),會議文件集,卷 2,里斯本,1987 年,第 361-367 頁以及林若翰《葡中字典的歷史和書目一瞥》,載澳門文化學會《文化雜誌》,1988 年,第 6 期,第 35-39 頁。 61 早期傳教士在遠東地區使用的主要語言是拉丁語、葡萄牙語、西班牙語和意大利語。 62 陳用儀主編《葡漢詞典》,北京,商務印書館,2001 年。1994 年,該館曾出版《簡明葡漢字典》,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也在 1997 年出版了《簡明漢葡詞典》。
  • 34和通道的功能。或許,在仍然宣傳澳門是東西方文化交匯點並聲言要將澳門建設成為葡萄牙語言教學和文化研究中心的今天,我們似乎應該從編輯《葡漢字典》和《漢葡字典》這類基礎性工作做起。 歷史上中葡翻譯資源的不足,直接影響到中葡兩國的交涉並令其增加了磨擦,特別在針鋒相對的敏感時刻。例如,1862 年《中葡和好通商草約》便因條款的文字差異引起政治爭議而未能換文,而 1967 年澳葡當局因為“一二·三”事件要簽訂“投降書”時,被譴責“在實施條款的葡文稿方面玩弄陰謀詭計,表面上在中文稿裡承認罪責,但對葡文稿中的重要措詞盡量減輕,企圖逃避罪責”。63 但另一方面,長期以來似懂非懂的翻譯又令中葡居民未致因了解而分手,使得中葡雙方大大減少了衝突的機會,從而鑄造出澳門今天社會祥和的特徵。 總體而言,澳門中葡翻譯的歷史,是一部不堪回首的歷史。我們之所以這麼説,是因為長期以來,澳門的中葡翻譯基本沒有擺脱維持政治、行政和社會日常運轉的功能性和工具性角色,對中葡文化深層次交流貢獻甚微 64。如果連一本好詞典都沒有,中葡人士何以深入認識對方的語言文化?中葡文化又何以在澳門交匯融合?就此點而言,澳門華洋居民便不得不共處而分治了。在這方面,《澳門憲報》為我們提供了許多活生生的事例。 二 《澳門憲報》的創刊和作用 關於澳門早期新聞史和《澳門憲報》的創刊,尚存疑點,我 63 參看吳志良《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和政治發展》,澳門成人教育學會,1998 年,第 167-169、279 頁。 64 參見安文哲(António Aresta)《葡萄牙教育歷史中漢學研究之總覽》,澳門,《行政》雜誌,第 38 期,1997 年,第 1177-1192 頁。
  • 35們簡略補充説明如下: 第一,雖然澳門 1588 年就有了第一部活字印刷機,但葡萄牙 1737 年禁止海外殖民地出版書刊、1768 年開始實行新聞檢查制度,直至 1820 年在歐洲自由主義浪潮的席捲下創立君主立憲制度、次年通過新聞自由法案後,其海外屬地才有可能出版近代意義的期刊。而葡萄牙海外帝國第一份期刊是 1821 年 12 月 22日在葡屬印度出版的《果阿鈔報》(Gazeta de Goa),第二份便是澳門的《蜜蜂華報》(A Abelha da China),創刊於 1822 年 9 月 12日。施白蒂(Beatriz Basto da Silva)引用文德泉(M.Teixeira)著作中公佈的資料説“(1807 年 6 月 4 日)若阿金·若澤·賴特(Joaquim JoséLeite)主辦的《消息報》在他生活的澳門修道院創刊。這份報一直發行到 1834 年,論述了澳門和修道院裏的日常生活”65,明顯錯誤,因為文德泉曾經糾正一位作者,指出澳門第一份報刊“祇在 1822 年而不是 1817 年問世”66。我們查遍有關澳門早期新聞史的著作,都無疑地指出,《蜜蜂華報》就是澳門也是中國領土內的第一份外文報紙,而且“在葡萄牙海外帝國,澳門的期刊扮演了先鋒角色。”67 第二,雖然 1822 年 7 月 11 日葡王根據立憲議會的決議頒佈法案,“澳門、帝汶(地捫)和梭羅(索洛爾)居留地組成一個分區,以聖名之城澳門為首,推選一位議員”68,但直至 1844 年 9 月 65 施白蒂(Beatriz Basto da Silva)著、姚京明譯《澳門編年史》,第三冊,澳門基金會,1998 年,第 8 頁。 66 Pe.Manuel Teixeira , Imprensa Peri ó dica Portuguesa no Extremo Oriente(《遠東葡萄牙期刊業》),Instituto Cultural de Macau,1999(re-edicão de 1965)p.3。 67 參見 A.H.de Oliveira(Direccão),História dos Portugueses no Extremo Oriente(《葡萄牙遠東史》),Vol.3,Macau e Timor:Do Antigo RegimeàRepublica(《澳門和帝汶:自舊體制到共和國》),Lisboa,Fundacão Oriente,2000 pp.539-540。
  • 3620 日,該三地才正式脱離葡屬印度總督的管轄,自成一省。其次,葡萄牙 1836 年 12 月 7 日法令第 13 條才第一次規定每個海外省出版《政府公報》(Boletim Oficial),以刊登“命令、公文、有關部門寄給海外政府的補充法令的摘要,以及海外新聞、現行物價、統計資料和一切對公眾有興趣的材料”69。葡萄牙海外屬地第一份《政府公報》1837 年 11 月 30 日在果阿出版,澳門第一份《政府公報》是從 1838 年開始的,題為 Boletim Official do Governo de Macao(《澳門政府憲報》,原件沒有中文標題),創刊於 1838 年 9月 5 日。此系列至 1838 年 12 月 26 日,共出版了 17 期,里斯本地理學會圖書館全套庋藏,澳門歷史檔案館缺創刊號。據創刊號末頁的註釋,其編輯者是 M.M.D.Pegado ,由 Tipographia Macaense(澳門印刷所)承印。70 澳門不再隸屬葡印總督自成一省後,也於 1846 年 4 月 18 日獲王室訓令批准出版《政府公報》,首期《澳門、地捫暨梭羅省憲報》於同年發行。所以,施白蒂《澳門編年史》中有關《澳門憲報》的記載無論從時間上還是名稱上都明顯有誤: 68 A Abelha de China(《蜜蜂華報》),Fundacão Macau,Universidade de Macau 1995,p.136。 69 Jorge Noronha e Silveira,Subsidios para a Histó ria do Direito Constituciona de Macau(《澳門憲法史初編》)(1820-1974),Macau,Publicacções O Direito 1991,p.80。 70 Boletim Official do Govevno de Macao,Quarta feira,5 de Septembro de 1838 Vol1,NO.1。總計 4 頁。該期殘件藏里斯本地理學會圖書館。1838 年 9 月 12 日那期的刊頭印著:Boletim Official do Governo de Macao,Quarta feira 12 de septembro de 1838,Vol1,NO.1.,所以多數學者認為這是創刊號。實際上,這是一個由錯印引起的誤會。此系列中無第 2 期,但 1838 年 9 月 12 日的“第 1 期”在日期上與 1838年 9 月 19 日第 3 期銜接,因此,1838 年 9 月 12 日“第 1 期”應為“第 2 期”。
  • 37“(1816 年 1 月 8 日)標題為《澳門帝汶省公報》的官報再次出版發行。”71 “(1828 年 1 月 7 日)《政府公報》即日起更名為《殖民地澳門官報》。……(1836 年 12 月 7 日)法令宣佈《政府公報》由政府秘書負責編纂。”72 “(1838 年 9 月 5 日)《澳門帝汶索洛省政府公報》 開始出版發行,僅出版 5 期,1839 年 1 月 9 日停辦。…… (1839 年 1 月 8 日)《澳門帝汶索洛省政府公報》停止出版。該公報一直是在威爾·威廉姆斯(WellsWilliams)在澳門辦的印刷廠印的。停印 5 期後,公報於次年再次出版。”73 事實上,同類的錯誤也發生在其他更早的相關著作 74 中,後來的作者祇是以訛傳訛。經多方查證和不完全統計,澳門《政府公報》前前後後有過不同標題: - Boletim Official do Governo de Macao (1838) - Boletim do Governo da Província de Macao, Timor, e Solor (1846-1856) - Boletim do Governo de Macao (1856-1866) - Boletim do Governo de Macau e Timor (1867) 71 施白蒂前引書,第 19 頁。 72 施白蒂前引書,第 40 頁 73 施白蒂前引書,第 68、69 頁。 74 參見 GabrielFernandes,Jornalismo em Macau(《澳門新聞業》),separata do Boletim da Sociedade de Geografia de Lisboa,série 8(5),1888;J M.Braga,O Início da Imprensa em Macau(《澳門新聞出版之始》),separata do Boletim Eclesiástico de Macau,1938;Luís G.Gomes,Bibliografia Macaense(《澳門圖書目錄》),Instituto Cultural de Macau,1987 年以及文德泉前引書。
  • 38- Boletim da Província de Macau e Timor(《澳門地捫憲報》,1867-1890) - BoletimOfficial do Governo da Prov í ncia de Macau e Timor(《澳門地捫憲報》,1891-1896) - Boletim Official do Governo da Província de Macau(《澳門憲報》,1896-1927) - Boletim Oficial(do Governo)da Colónia de Macau(《澳門政府公報》,1928-1951) - Boletim Oficial de Macau(《澳門政府公報》,1951-1999) 眾所周知,《政府公報》的主要目的是刊登法律、法令以及行政法規、批示、文獻、文告,以產生法律效力。葡萄牙在各殖民地刊行《政府公報》,當然是為了加強對有關地區的有效管治,使得宗主國的政治、法律影響可以深入滲透進去。所以 1863 年10 月 30 日王室再次訓令,葡萄牙有關海外省的立法必須在海外各地的《政府公報》上刊登。這一規定,在 1869 年殖民地內部管理法例頒佈時得以重申,由政府“秘書長直接負責官印局和《政府公報》的出版”(第 25 條)75;1914 年葡萄牙《海外省民政組織法》規定總督的批示必須在《政府公報》上刊登(第 33 章)76;1917年《澳門省組織章程》有同樣的規定(第 91 條第 15 款),還責成華政衙門“將需要在《政府公報》刊登的官方文件譯成中文並校對清樣”(第 92 條第 7 款)77;1926 年《澳門殖民地組織章程》更加明確:“在各殖民地每周或每半個月出版一期《政府公報》;所有殖民地必須遵守的法例都應刊載其上”,且必須在收到有關法例後馬上刊登。緊要的法例,還將以電報形式發往殖民地, 75 Jorge Noronha e Silveira 前引書,第 85 頁。 76 同上,第 102 頁。 77 同上,第 123、124 頁。
  • 39以便及時刊登,產生效力(第 91、92 條)78。此後,基本上所有關於殖民地的組織法例都有類似的規定,1955 年《澳門省章程》甚至規定議政局的會議紀錄都須在《政府公報》上刊登(第 26 條第3 款)79。1963 年《澳門省政治行政章程》更規定,《政府公報》必須至少每周出版一期,且開本與葡萄牙《政府日報》(Diário do Governo)一樣,並須在封面印上葡萄牙國徽(第 77 章)80。從此,澳門《政府公報》在形式上與中央政府完全保持一致。 需要指出的是,在某種意義上,《果阿鈔報》81 和《蜜蜂華報》82 以及其後許多報刊也有官方色彩,刊登政府法例、決議、每月財政收支賬目、國內外消息。同樣,其時的《政府公報》和一般報刊那樣,也刊登少量的個人啟示這類非官方的文告,在一定程度上早期的《政府公報》與今天所説的意義不完全相同。不過,由於澳門其他葡文報刊缺乏《政府公報》的準確性和公正性,通常沾染著濃厚的政治和意識形態之紛爭色彩且基本上沒有中文資料,更加突顯出《政府公報》的重要性。可以説,《政府公報》收錄的文獻是 19 世紀澳門社會的小百科全書,為本地社會的政治、經濟、司法特別是史地、人物、機構、制度的設置和沿革等方面的研究提供了十分可靠的第一手材料。而這些,正是我們在開展澳門內部社會歷史研究中最缺乏的。 78 同上,第 207 頁。 79 同上,第 255 頁。 80 同上,第 286 頁。 81 JoãoAlves dasNeves , AImprensadeMacaueasImprensas deL ínguaPortuguesa no Oriente(《澳門新聞出版業與遠東葡語新聞出版業》),Instituto Cultural de Macau,1999,pp.52-53。 82 參見程曼麗《蜜蜂華報研究》,澳門基金會,1998 年。
  • 40 三 翻譯的神話與語言的政治 我們再從翻譯角度探討一下《澳門憲報》。 澳門《政府公報》初期全部以葡語出版,1850 年開始部份翻譯成中文,83 1857 年至 1872 年間又完全停止刊登中文翻譯。1872年至 1878 年間,所載中文資料寥寥無幾。1879 年 2 月 8 日,“大西洋欽命澳門地捫暨所屬地方總督施(Carlos Eugenia Corrêa da Silva)”正式宣佈: “照得澳門並澳門所屬之地華民,應知澳門憲報刊印官出軍令札諭章程各事,惟華人庶乎均不識西洋文字,凡是不翻譯華字,則華人不得而知。又查近澳之英國屬地香港,凡有印出憲報,皆譯華字,以所屬華人得知。是以本總督定意舉行於左: 自今以後,澳門憲報要用大西洋及中國二樣文字頒行,由翻譯官公所譯華文校對辦理,並正翻譯官畫押為憑。”84 雖然總督有令,但事實上並無“凡有印出憲報,皆譯華字”之情事,開始祇是少部份譯為中文,往後刊登的中文文獻儘管有所增加,且自 1989 年 6 月起,第 11/89/M 號法令首次為提昇中文地位創造了條件,規定所有的法律必須同時以葡文和中文公佈,但直到 1992 年中文正式成為官方語言前,澳門《政府公報》僅目錄全譯,正文仍是部份翻譯發表,有時多一些,有時少一些。此外,還規定“以西洋文、華文頒行者,遇有辯論之處,仍以西 83 Boletim do Governo da Província de Macao,Timor,e Solor,1850 年12 月 7 日第 4 號。 84 《澳門地捫憲報》,1879 年 2 月 8 日第 6 號。
  • 41洋文為正也。”(此語在不同時期的行文略有出入,但意思未變)。換言之,當兩個文本出現分歧的時候,仍以葡文本的解釋為準。 一般認為,語言是溝通的工具,而翻譯也僅僅是一種技術性工作,其內含的政治和權力關係往往為我們所忽視。從“字遵漢文”到“以西洋文為正”,從開口“澳夷”“夷目”閉口“夷情”到兵部尚書兩廣總督照會聲明“誤作夷字”、承諾“夷字不應再用”85,從香山知縣嚴辭責罵葡人“多涉狂冒,總由該夷目任聽多事番書混凟無狀,屢經嚴飭,竟不悛改。如再率意妄稟,定行提究不貸在案”,到“夷目”總督曉諭“今澳門及所屬地方,係歸大西洋管轄,本國自有律例,無論何國民人,一到澳門,即屬子民,自應遵依本國律例,毋得抗違”86,我們可以發現,語言真實反映了中葡在澳門的政治和權力關係的顛倒,同時,語言又促進了這種關係的發展。 歷史上,葡萄牙雖然對其海外殖民地的特殊文化及語言基本予以承認和尊重,沒有似其他殖民國家那樣對被殖民地文化語言進行壓制、打擊甚至摧毀,但一向都強制要求使用葡文作為唯一的官方語言,澳門亦不例外。然而,葡萄牙沒能似在其非洲、美洲的殖民地那樣,在澳門將葡語提昇到主導性語言的地位。在1849 年實現殖民統治之前,面對強大的中華帝國和中華文化,葡萄牙人還必須以漢語跟中國當局交往,才能生存;且鑒於澳門的社會語言現實情況——澳門是一個中國地方,主要使用中文,而絕大部份居民亦祇認識中文,澳葡當局儘管不承認漢語具有官方地位,長期以來也需要以中文作為主要溝通媒介,才能發展。 所謂官方語言,是指在某一國家或地區由政府規定並通用於國家機構的正式語言。但是,這種語言未必是最主要或者最通用 85 《澳門地捫憲報》,1892 年 8 月 4 日第 31 號。 86 《澳門地捫憲報》,1892 年 4 月 6 日第 13 號附報。
  • 42的語言。正如西班牙憲法法院所言:“一種語言,如果被公權力視為機關本身、機關之間以及機關與私人之間完全有效的通常溝通工具,且在法律上產生效力的話,那麼不論該語言在社會上的實際情況和重要性如何,它就是官方語言。”87 在華洋共處分治時期,葡人祇需維持內部自治而不必跟當地華人居民產生正式關係,完全可以不理會中文在澳門社會上的實際情況,而將官方語言僅僅定為葡文。為了推行殖民統治,澳葡當局就不得不跟“被殖民者”即佔人口多數的華人居民打交道。而 1850 年正是澳葡當局正在加緊推行殖民措施的時候,《政府公報》部份譯成中文出版,即在一定程度上從官方承認中文的客觀存在及其地位,也就不足為奇了,且所刊大多數中文文告的內容基本上是關於税收租之類的事宜。但事實證明,殖民政策非但不得人心,中葡關係破裂後,澳門政治、經濟、社會發展也幾乎處於停頓狀態,對澳葡當局而説,與華人居民的聯繫自然變得不重要了。這也解釋了 1857-1872 年《政府公報》完全停刊中文譯文的原因。19 世紀 70 年代初,中葡對確定澳門政治法律地位的努力轉趨積極,且不久露出曙光,故有前述“凡有印出憲報,皆譯華字”之舉措。 值得注意的是,翻譯本身不僅是一項技術性工作,“由翻譯官公所譯華文較對辦理,並正翻譯官畫押為憑”這句話,就深刻包含了政治性。其一,是相對譯者來説的。威廉·琼斯(Sir WilliamJones)1823 年在《波斯語文法》中直截了當地説:“現已 87 B Motero Prego 及 C.Varela Garcia 引述憲法法院第 82/1986 號合議庭裁判,參見《司法上的多種官方語言》,載《法律語言雜誌》,第 25期,第 75 頁(轉引自賈樂龍《對官方語言雙語制的若干意見》,載《法域縱橫》,澳門,1997 年第 2 期,第 59 頁)。
  • 43發現,土著民之誠不足以信,雇傭他們來做翻譯是件極其危險的事”88。澳門的翻譯員基本上是“土著”,總督為保險起見,要“正翻譯官晝押為憑”也就理所當然了。 其二,譯文不單純是“傳述一個異域文本”,也有其政治性,因為涉及文化身份的塑造。“翻譯以巨大力量構建對異域文化的再現(representation),同時也構建着本土的主體。翻譯產生的作用,可以是保守的也可以是逾越常規的。對異域文本的語言及文化差異性的壓抑,常常將翻譯抹殺,使之納入目的語文化的主導價值之中,變得易於辨認,因而看上去就像沒有經過翻譯似的。”89 通常而言,翻譯是指將一種文字轉換成另外一種或多種文字,翻譯過程“總是有偏頗的,是有所改動的,補充了譯語的某些特質”90,換句話説,翻譯、特別是譯者將外國文本轉換成本國文字的過程中,可能摻合了本土文化價值。具體到澳門,譯者很多時候並非純綷意義上的“葡人”或“華人”,從文化上或者可以將他們界定為“中間人”,因為他們大多數是混血兒。這樣,又為界定“本土文化價值”造成了困難。這大概是總督對翻譯有所擔心的原因,也令澳門的翻譯文體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當代文化批評家並不贊成翻譯的“我族中心主義”,即為了求取讀者理解的方便,以習慣譯法或本土文字的對應詞將外文簡單套入本國文字的話語中,但依擁有豐富東方經驗的琼斯的邏 88 轉引自特賈斯維莉·尼南賈納《為翻譯定位》,載許寶強、袁偉選編《語言與翻譯的政治》,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1 年,第 160頁。 89 勞倫斯·韋努蒂《翻譯與文化身份的塑造》,載前引《語言與翻譯的政治》,第 358 頁。 90 同上,第 359 頁。
  • 44輯,“給印度人以他們自家的法律會帶來更高的效率,因而也會給英國帶來更大的利益”91。正因為此,非“中”非“葡”的澳門翻譯歪打正着,在簡單套用中文慣用話語來翻譯葡文之時,不自覺地為中葡溝通起到潤滑作用。雖然他們翻譯出來的文字令人似懂非懂,但這個將異域文本“打上使本土特定群體易於理解的語言和文化價值的印記”的“歸化過程”92,卻也大大減少了衝突的機會,葡人可以在澳門據居統治數百年,這種特色的翻譯應記一功。 本來,我們擬從技術上討論一下《政府公報》的翻譯文本,行文至此,已經覺得意義不大。將“局長”譯成“尚書”“大臣”,將議事局成員稱為“大頭人”或“大老爺”,將“二等文員”譯成“外郎”,將一些軍職套用中文的“統領”、“總兵”、“參將”、“巡捕”,將“秘書長”譯為“輔政司”,將“私人秘書”譯為“幕師”,或者出現“書吏”“書記”“寫字”和“書信館”“驛務署”“驛務司”“郵政局”“郵政司”這種不夠統一規範的情況,以及因為語言和文化水平局限而發生音譯度量衡、亂譯地名等不應該有的技術錯誤,都可以輕易得到解釋。 最後,我們不能不談的是過渡期前後的語言和翻譯問題。 我們知道,澳門過渡期三大工作的其中兩項,便是中文官方地位的確立以及法律翻譯和本地化。1992 年中文成為官方語言之前,還發生過“澳門憲章”(最後仍維持《澳門組織章程》的譯法)翻譯問題的爭論,其後我們在編輯《澳門法律滙編》和《澳門法律叢書》的過程中,也受到了極大的壓力。對這些爭論和壓 91 參見前引《為翻譯定位》,第 130 頁。 92 前引《翻譯與文化身份的塑造》,第 359 頁。
  • 45力,雖然現在要作出總結還為時尚早去,但試圖解釋一下其中的意義,仍有現實作用。 英國人預計印度有朝一日會成為獨立國家時,他們將留下一個常盛不衰的帝國,因為那是“由我們的藝術和道德、我們的文學和法律所組建起來的永垂不朽的帝國”93。葡萄牙人沒有留下藝術、道德和文學,澳門回歸前,不同層次的葡人在不同場合均指出,他們在澳門可能留下的遺產便是法律,這也促使他們對法律整理和翻譯工作加倍重視。在沒有精通中、葡語言和法律的人材的情況下,折衷的方法是以中、葡法律專業人士與翻譯工作者組成小組,進行集體“創作”。這似乎創造了一種“對等關係”卻建構出今日我們所使用的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法律文本。 且將中文當作主方語言,葡文為客方語言。“如果主方語言與客方語言的互動,總是由主方語言的翻譯者或者其他實踐者從客方語言中邀請、選擇、組合乃至重新發明各種詞語和文本而開始的,而且除此之外,如果主方語言的翻譯者與他/她的接受者的共同需要決定着並且協商着從客方語言中抽取的文本的意義(即效用),那麼,傳統的翻譯理論家用以命名與翻譯直接相關的語言時所採用的術語,例如‘本源語’以及‘譯體語/接受者’等,就不僅是不合適的,而且會有誤導作用。”94 澳門當局正是為確保翻譯的真確性和法律的權威性,才採用這種非傳統的翻譯方法,因為“一種非歐洲的主方語言可以在翻譯的過程中被其改變或與之達成共謀關係,也可以侵犯、取代和篡奪客方語言的權威性。”95 然而,這種“新的詞語、意義、話語以及表述的模式”, 93 參見前引《為翻譯而定位》,第 140 頁。 94 劉禾《跨文化研究的語言問題》,前引《語言與翻譯的政治》,第 236-237 頁。 95 同上,第 237 頁。
  • 46雖然經過特殊的“過戶”程序而“在主方語言中興起、流通並獲得合法性”,可是否真的可以為使用者完全接受和認同、是否適應當今環境和發展的需要? 澳門過渡期的後半段,葡萄牙人提出了雙語立法,雖然沒有正式實施過,但其策略還是成功了,並基本上達到了預期目的。我們看看當時法律辦公室主任賈樂龍(António Calado)是怎麼理解中文官方地位的確立以及法律翻譯和本地化的,大概就能明白當年葡人確立中文官方地位以及推行法律翻譯和本地化的真正意圖,明白我們為甚麼在使用法律文本時陷入兩難困境: “完全實現葡文和中文的官方地位仍然依賴採用一些適合鞏固這種地位的法律工具,這並不是為了完全賦予中文以一九九二年已認可的地位,而是透過這方式,確保葡文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為真正的官方語言。 澳門社會主要使用的語言是中文,這一事實可能會構成該語言在公法法律關係中佔優勢的一種模式,尤其在上述共同官語地位的範疇內,因此,公權力須負責確保兩種語言受到同等的待遇和尊重。 葡文是澳門原始法律體系的表達語言,並作為澳門的法律體系語言繼續於本地區存在。這亦是澳門本身的法律體系的生存條件所在,因為其特點之一就是它屬於中葡雙語法律體系這一事實。 若葡文不能以澳門的法律語言的身份繼續存在,則現行法律體系將不能保留,《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關於葡文的官方地位的規定亦得不到保證。 澳門的中文官方化出奇地創造了條件,使葡文在葡國結束對澳門的管治後,繼續成為這個小地區的特徵,而這個特徵正好把本地區與其他鄰近地區區別開來。 因此,公權力及社會大眾必須瞭解和維護澳門現行的官
  • 47方語言雙語制的完全實現,並確保所需條件,使葡文不致在這個與之有多個世紀連系的地區上變成一種外語。”96 即使如此,澳門當局還認為並不足夠。正如主持該項工作多年的法律辦公室另一位主任簡秉達 (Eduardo do Nascimento Cabrita)所言,“要鞏固本澳的法律界,僅學習法律和認識本澳現行法律是不足夠的,還必須要使這些法律界成員認同澳門本身以澳門法制為基礎的意識形態價值和思維方式。”97 也正是這個原因,使得當局在短期內竭盡全力培養葡萄牙文化和教育背景下的法律專業人才,因為祇有這樣,帝國的影響才可以延續下去。 在特殊歷史時期,特別是為了澳門的平穩過渡,當時採取的各種措施都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必須的、無可避免的。我們現在不能迴避、也應該清楚瞭解説明的是,那就是語言的政治,用福柯的話來説,就是經過“由有權言説之人根據一定的儀式表述的”、“因其具支配力故而人們必須服從的話語”98。我們知道,“在每個社會,話語的製造是同時受一定數量程序的控制、選擇、組織和重新分配的,這些程序的作用在於消除話語的力量和危險,控制其偶發事件,避開其沉重而可怕的物質性。”他還指出,“話語並非僅是鬥爭或控制系統的記錄,亦存在為了話語及用話語而進行的鬥爭,因而話語乃是必須控制的力量。”99 澳門回歸後,這種“力量”的控制者易人了。面對當前法律文本的困境,我們應怎麼辦? 96 前引賈樂龍《對官方語言雙語制的若干意見》,第 64-65 頁。 97參見簡秉達(Eduardo do Nascimento Cabrita)《在雙語制下的法律:保障澳門自治與獨特性之條件》,澳門,行政暨公職司,《行政雜誌》,第 26 期,1994 年,第 806 頁。 98 米歇爾·福柯《話語的秩序》,載前引《語言與翻譯的政治》,第 5頁。 99 同上,第 3 頁。
  • 48魯迅先生在其《拿來主義》一文中,有這麼一段值得我們深思的話:“如果反對這宅子的舊主人,怕給他的東西染污了,徘徊看不敢走進門,是孱頭;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燒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則是昏蛋。不過因為原是羨慕這宅子的舊主人的,而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蹩進臥室,大吸剩下的鴉片,那當然更是廢物”100。而作為一個澳門人應有的開放型的文化身份的後殖民思考,我們似乎應該在我族中心主義和非我族中心主義尋求一個平衡點,因為“非我族中心主義的翻譯改造了本土文化中佔據主導地位的文化身份,但在許多情況下,這一改造隨之發展成為另一主流、另一種我族中心主義。一項嚴格的非我族中心主義的翻譯實踐,似乎對本土意識形態與制度具有高度的破壞性。它也會促成一種文化身份,但這種身份卻同時是批判性的、有條件的,它不斷地評估本土文化與異域他者之關係,也僅祇依據不斷變化的評估來發展翻譯項目。這些項目,因在把本土意識形態非中心化上走得太遠,故有不可解喻之虞;又因動搖本土體制之運作,而有被貶到文化邊緣的危險。然而,既然非我族中心主義的翻譯有可能對文化差異——不論是域外的還是本土的——更加開放,這種險還是值得一冒的。”101 100 《魯迅全集》,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8 年,第 6 卷,第39 頁。 101 前引《翻譯與文化身份的塑造》,第 379-380 頁。
  • 49 1535 説的宏觀考察 關於澳門開埠及葡萄牙人入居澳門的年代,史學界流行多種 102 看法,但主要有 1535 年、1553 年及 1557 年三説。 葡人入居澳門的年代及其原因是澳門歷史研究的重要基礎課題,有鑒於此,我們繼續從北京宮廷尋找龍涎香的特殊歷史因素出發,在中國全國及廣東當地的具體政治、軍事及經濟環境中並結合葡萄牙人方面的情況,探索論述 1553 年説及 1557 年説。本文主要從宏觀的視角探討 1535 年説。 一 粵海的禁與開 中葡西草灣-屯門-稍州海上武裝衝突後,明政府封鎖了廣東,一切海上貿易禁絕。此種情形見之《明實錄》:“初,佛郎機火者亞三 103 等既誅,廣東有司乃併絕安南、滿剌加”,“自是安南、滿剌加諸番,有司盡行阻絕,皆往福建漳州府海面地方私自行商,於是利歸於閩而廣市井皆蕭然也。”104 至於“諸番”是否 102 湯開建概括了 7 種,參見《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北京,中華書局,1999 年,第 82 頁。 103 關於火者亞三的新考證,可見萬明《中葡早期關係史》,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 年,第 29 頁;香港大學亞洲研究中心韋傑夫博士(Dr GeoffWade)<明朝中國史料中的葡萄牙人>,載《葡萄牙與中國——葡中關係會議演講集》,東方基金會,里斯本,2001 年,第 272-276 頁及金國平、吳志良《一個由華人充任大使的葡萄牙使團》一文(待刊)。 104 《嘉靖實錄》,卷 106,嘉靖八年十月己已條,第 5 頁正面。
  • 50包括葡萄牙人,《名山藏》亦有記載:“自是佛郎機諸番夷舶,不市粤而潛之漳州。”105 這種一刀切的做法,嚴重影響了廣東的海外貿易。唐宋以來便是中國外貿中心的廣州的地位一落千丈,地方經濟秩序受到破壞,軍餉官俸出現緊缺,嶺南怨聲載道。嘉靖八年十月,兩廣巡撫林富有鑒於此,上疏奏請解禁:“凡番舶之來,私自行商者盡皆逐去。其有朝貢表文出於祖訓、會典所載眾國,蜜詗得真,許往廣州洋澳駐歇。其祖訓、會典之所不載,如佛郎機者即驅出境。”106。此奏上後,朝廷覆可。廣東朝貢貿易解禁,但葡人仍在被拒之列。 為防止再次發生葡萄牙人硬闖國門事件,當局將原在廣州城下停泊的海舶遷至高州電白,以便有效控制它們。只有在此經過檢查的船隻,方允許進入各個“洋澳”或“官澳”。張甄陶《澳門圖説》中“先是,海舶皆直泊廣州城下,至前明備倭,遷於高州府電白縣”一語,看來屬實。否定 1535 年者最主要、也是目前所知的唯一論據,是在中國方誌官書中從無關於市舶司遷移電白的記載。廣東學者湯開建在仔細閲讀《明史·佛郎機傳》及《熹宗實錄》“先是,暹羅、東西洋、佛郎機諸國人貢者附省會而進,與土著貿遷,設市舶提舉司税其貨。正德間,移泊高州電白縣。至嘉靖十四年,指揮黃瓊納賄,請於上官,許夷人僑寓蠔鏡澳,歲輸二萬金”這段後,立有精論:“《明史》、《明實錄》均未稱移廣東市舶提舉司於電白,而是稱‘移泊高州電白縣’,《澳門記略》為了表述清楚徑改為‘移舶口’,張甄陶亦明言為了防備倭寇才 105 何喬遠《名山藏》,卷 106,王亨記三,滿剌加條,第 20 頁。 106 嚴從簡《殊域周咨錄》,卷 9,第 10 頁。
  • 51將海舶遷至電白。”107 這是解釋 1535 年説的重大實質性學術進展。 《明史·佛郎機傳》在敍述這段歷史時稱:“先是,邏羅、占城、爪哇、琉球、浡泥諸國互市,俱在廣州,設市舶司領之。正德時,移於高州之電白縣。嘉靖十四年,指揮黃慶納賄,請於上官,移之壕鏡,歲輸課二萬金,佛郎機遂得混入。”文中“移於”一語,為後人造成了極大的混亂。給人的印象是,正德時,市舶司移於高州電白縣。既然學術進步已經證實祇是將番舶移泊高州電白進行檢查,那麼“嘉靖十四年,指揮黃慶納賄,請於上官,移之壕鏡”也應該是指移檢查的泊口。 二 “移泊高州電白”的原因 “儘管澳門的興起直到一五五七年以後才引起人們的注意,但將此港用於通商卻是其前二十餘年之事。早在正德年間(1506-1521 年),廣州當局就曾邀請外國商人聚居於一個名叫電白的濱海地區進行貿易往來。電白位於廣州城的西南方,陸路距離約為一百八十英里。一五三五年,亦即重開對外貿易之後不久,當局就應備倭黃慶的請求,將市舶司移往澳門。在早期,政府可從澳門徵得關稅二萬両。 廣州政府為了對外貿易而尋找一個新地點,此舉很值得人們注意,它表明中國人在涉及外國人的問題上已經更加謹慎小心。如今,他們認為不讓外國商人前來廣州港而與他們保持一段安全的距離是明智的:廣州港市內不僅人口稠密,而且位於一個大省的心臟地區,那裏 107 湯開建前引書,第 88 頁。
  • 52發生的任何嚴重騷亂都會直接影響到許多人,而且會在華南的廣大地區引起反響。”108 張天澤的分析不無道理。“移泊高州電白”的原因在於明朝對佛郎機人的恐懼。109 三 為何選擇電白? 或許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有必要先來看一些與中外貿易航行有關的歷史背景情況。 在帆船時代,中國至南洋的傳統航路分為內外溝航線兩種。如《鄭和航海圖》及《順風相送》中的“往柬埔寨針路”“福建往暹羅針路”、“廣東往磨六甲針路”,均為外溝航線針路。《指南正法》中的“大擔往柬埔寨針”、“大擔往暹羅針”,則為內溝航線。 對此,《中國海指南》記載如下: “西南季候風,由新加坡到香港航線——當六月時,西南季候風正常來臨,由新加坡到香港的航程是採用外溝航線(OuterPassage),亦即從草鞋石(Pullo Sapata)東面到中沙群島(MacclesfiedBank)是很適合的(航線),在大海中是比靠近海岸更有經常固定的順風可得。當四月初,季候風正當轉換的季節,從暹羅灣有時會吹出一股西風,把船隻直送到中沙群島(Macclesfied Bank),然後再從那裏順著東風,駛向香港。 這一條航線是有危險向南的,如果航行的船隻沒有 108 張天澤著,姚楠、錢江譯《中葡早期通商史》,香港中華書局,1988年,第 103 頁。 109 另見湯開建前引書,第 86-87 頁。
  • 53在十月初抵達草鞋石(Pullo Sapata)的話;靠近該島(P. Sapata)在該月(十月)中旬(或十月的正中)開始吹著一股微弱的北風,在那變化無常的天氣,看來很平常,但卻伴隨着強勁的向南流向的海流,為此,很多船隻就有好幾天在這裏停滯不前,一點兒也不能向北前進,來自南面的好風,甚至遲至 11 月 1 日,有時也會遇到,但這種例子是極少極少的。 有些船隻採取外溝航線,用強烈的西南風南風(來駛船),另外,還有些船隻,在同樣的月份裏採用內溝航線,用從東京灣吹出來的西北風與西風(來駛船),在陰晦和下雨之天,就有被送到帕拉塞爾礁(Parcelreefs)的危險,如果船隻是較為脆弱,還是選擇在強勁西南勁吹之際,採取內溝航線較為適當,也可以多得淡水,海面是那樣平滑,靠近海岸又很近,如需下碇,隨時可泊。從這個(東京)灣吹出來的風,並不經常如此。隨時都可以看到大陸。 內溝航線,從東西竺(Pulo Aor)啟航,沿著海岸,到列當(Redang)群島,然後橫渡暹羅灣,再沿著柬埔寨與交趾支那的海岸,一直到土倫角(Cape Touron)。由此,航往海南島的西南部,沿著該島海岸,航至七洲列島(Taya Islands);然後渡海到中國海岸,約在電白或海陵山之處。”110 由上可知,電白或海陵是海舶出入中國的門戶。對此湯開建精闢論述説:“在明正德年間,西起電白海面,東至上、下川島這一區域已成為對外國商船的重要貿易區。也許有人會問,葡萄 110《南海諸島史地考證論集》,北京,中華書局,1981 年,第 169 頁。
  • 54牙人為甚麼選擇這一片遠離廣州的地方進行貿易呢?我想,應該是基於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葡萄牙人從滿剌加航海到中國,從航線上看,是經海南島東部進入南海海域,而進入南海海域,最先進入的即西起電白,東止上、下川島這一海域區。由於這一片地區有較多的良好港灣,又是番舶的必經之道,因此,那些對中國情況還完全不熟悉的葡萄牙商人很自然地就將這一片最先接觸到而又靠近中國大陸的海域作為自己的貿易駐點,是情理中的事了。清初人姜辰英稱,‘高、廉、雷,西洋貢道之所以入也。,即也是認識到,從西洋往中國的航線,高、廉、雷三洲乃必經之地,是外國商隊最先進入中國領域的第一海域區。二是正因為上川、電白一帶距離設有專門管理外國商人的市舶司的廣東省城較遠,而這一帶歷來又是中國‘商漁聚集’之地,在這裏進行民間走私貿易可以獲得更多的利潤。我想,這應是葡萄牙商人為甚麼會最早選擇電白——上川這一區域作為他們對華貿易基地的重要原因。”111 電白是海舶從海南島進入中國大陸沿海的第一站,因此將檢查關卡設於此地。早在宋代,這一帶海岸便有“望舶巡檢司”。《萍洲可談》云: “廣州自小海至溽洲七百里。溽洲有望舶巡檢司,謂之一望,稍北又有第二第三望。過溽洲則滄溟矣。商船去時,至溽洲少需以訣,然後解去,謂之‘放洋’還至溽洲,則相慶賀。寨兵有酒肉之饋,並防護赴廣州。”112 111 湯開建前引書,第 16 頁。 112 引自羅香林等著《一八四二年以前之香港及其對外交通:香港前代史》,香港,中國學社,1959 年,第 24 頁。
  • 55宋時溽洲在南海貿易航線上地位之重要性由此可見。那裏設有船舶檢查所,迎送出入廣州的海船。日本漢學家藤田豐八曾考訂溽洲為今陽江縣的海陵島,羅香林則認為是今擔竿洲或萬山群島 113:“按此所云饋送歸船酒肉之寨兵,蓋指屯門寨,或大嶼山寨守兵。所云自溽洲以北之三望,殆指在屯門之望船處所。”114上述二位大家的考證不很完備。清工部尚書杜臻所撰《粤閩巡視紀略》為我們提供了某些線索:“廣海衛城,本為新會縣褥洲巡檢司”115。因知,《萍洲可談》所載“溽洲望舶巡檢司”地在新會縣,廣海水域在其轄下。朱書成於 1119 年,因此,溽洲巡檢司的設立在此年代之前。這可能是選擇電白的歷史前例。 四 西江口成為葡萄牙人及其他外國人的 活動場所 廣州出海的傳統航道是屯門。《新唐書》中所記“廣州通海夷道”如下: “廣州東南海行,二百里至屯門山,乃帆風西行,二日至九州石。又南二日至象石。又西南三日行,至占不勞山,山在環王國東二百里海中。又南二日行至陵山。又一日行,至門毒國。又一日行,至古笪國。又半日行,至奔陀浪洲。又兩日行,到軍突弄山。又五日行至海硤, 113 羅香林《一八四二年以前之香港及其對外交通:香港前代史》,第 24、39-40 頁。 114 同上,第 24 頁。 115 關於此問題的考證,可見林家勁《宋代南海航線的溽洲——兼論<萍洲可談>》,《海交史研究》,1988 年,第 1 期,第 226-229 頁。
  • 56蕃人謂之‘質’,南北百里,北岸則羅越國,南岸則佛逝國”116。 1521-1522 年中葡海上武裝衝突後,葡萄牙官方對華貿易暫告中斷。1533 年以後,葡萄牙私商不絕於浙閩沿海。1549-1550年間退居上川之後,他們的主要貿易地點位已位於西江口,不再使用屯門航線。從 1513 年歐維治(Jorge Alvarez)首航屯門 117,1516年拉法爾·普雷斯特羅(Rafael Prestelo)再至屯門,1517 年皮萊資(ToméPires)以大使身份在廣州登陸至 1522年末兒丁·甫思·多·減兒(Martim Affonso de Mello Coutinho)敗走西草灣,葡萄牙人在珠江口活動的時間相對來講較短。留下的文字記載雖然較豐富,但未來得及將他們對珠江口的地理知識反映到沿海圖中。 珠江口時期雖有十幾年,但葡萄牙人在屯門的實際時間並不長,因此他們對這一帶的地理知識基本上仍停留在 1512 年珠江口圖 118 的水平上。一幅約成於 1535 年的匿名葡萄牙沿海圖,則較準確地標示了屯門半島及南頭灣的輪廓並將珠江標為“rio de camm a chyna(通往中國之江)”119。約作於 1537 年的兩張圖保留了屯門半島及南頭灣的輪廓,但更加突出了葡語文獻中的屯門島(大嶼山)並將珠江標為“Rio de Camtã (廣東江或廣州江)”120。16世紀 40年代的圖基本承襲以前的沿海圖 121。從 1558年的迭戈·奧 116 《新唐書》,第 1153 頁。 117 具體地點是東涌,詳見《從西方航海技術資料考 Tumon 之名實》一文的考證。 118 金國平《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第 307 頁。 119 《澳門:從地圖繪製看東西方交匯》,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第 84 頁圖。 120 同上,第 82 頁左下圖及第 83 頁上圖。 121 同上,第 86 頁圖及第 87 頁圖。
  • 57門圖(Diogo Homem)122 開始,所顯示的出海口有了十分明顯的變化。屯門半島及南頭灣的輪廓消失了,整個出海口呈直錐形。我們認為,這是西江口在沿海圖上的標示。也就是説,從此以後的沿海圖 123 出現的直錐形海口所反映的是西江口的地形。從拉扎羅·魯易斯(Lazaro Luiz)1563 年圖 124 中可以看到,在直錐形海口中出現了兩個大島嶼 125,但無圖例。費爾南·瓦斯·多拉杜(Fernão Vaz Dourado)的 1570 年圖首次標出了 Macao,同一作者 1571 年及 1576 年圖基本相同,但在出海口中所標識的島嶼數量有所不同。1570 年圖中是 3 個大島嶼 126,1571 年圖增加至 4 個 127,1576年圖又將 1571 年圖中最北面的大島嶼 128 分為了兩個狹長形小島,一共出現 6 個大島嶼。珠江口的地理告訴我們,它沒有這麼大的島嶼。從 1563 圖的兩個島嶼至 1576 年圖的 6 個島嶼,島嶼數量的增加説明了葡萄牙人對西江口地理的逐漸認識。這種認識反映了西江的實際情況。實際上,這些島嶼是代表被西江水系切割的新會、三水、順德、香山諸縣。129 122 同上,第 88 頁圖。 123 同上,第 89 頁上圖,第 90 頁,第 91 頁二圖。 124 同上,第 92 頁圖。 125 可能是代表順德、香山。 126 可能是代表順德、香山、新會。 127 可能是代表順德、香山、新會、三水。 128 可能是代表三水。 129 《澳門:從地圖繪製看東西方交匯》,第 150 頁圖及第 151 頁上圖。另見金國平《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第 313 頁上林旭登航海圖。細部圖可見《歷代澳門航海圖》中第 4 及第 6 圖及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澳門一國兩制研究中心選編《澳門歷史地圖精選》,北京,華文出版社,2000 年,第 19 圖,第 26 圖,第 27 圖,第 28圖,第 33 圖,第 34 圖,第 35 圖,第 55 圖,第 57 圖,第 62 圖及第 78 圖。
  • 58 從 17 世紀開始,在葡萄牙沿海圖中,上述直錐形海口才逐漸變為梯形 130。這已經是珠江口及西江口的總體標示。 前幾年,有人提出了“澳門居珠江口之右”説: “現存首次在珠江口右岸標·XMacao 的,是 1570年繪於果阿的名為<從錫蘭到日本的亞洲地圖>(Carta daãsia,de Ceilão aoJapão),此圖原載於 1570 年的費爾南·瓦斯·多拉杜的 20 幀地圖集,現收藏於加利福尼亞 的 聖 馬 力 諾 , 亨 廷 頓 圖 書 館(Atlasde20folhasdeFernãoVazDourado1570.The Huntington Library,San Marino,Califórnia)。又收載於同上作者18 幀地圖集 1571 年的同名地圖:現收藏於里斯本東波塔國家檔案館,也同樣於珠江口右岸標出了 Macao。其所指示的地方顯然是珠江口靠右的一個島。還有,在同上作者於 1576 年的航海圖也在同樣的地方標出了Macao。由此可見,在 16 世紀葡國等西方人士最初在珠江口所標出的 Macao 之地顯然不是今天的澳門半島,而是包括整個香山縣(含今中山、珠海及澳門半島)的一個大島。這從後來 16 世紀西方的一些文書及地圖所說的‘ilha de Macao(馬交島)’可以得到證明。”131 上引論述將《從錫蘭到日本的亞洲地圖》中出現的入海口斷定為珠江口,大概得自直觀視覺。至 1576 年,葡萄牙人在上川-浪白-澳門已經活動了 20 幾年,他們對西江口的地理認識反映到了沿海圖中。難以設想,葡萄牙商人不彙報活動地區的資訊 130 《澳門:從地圖繪製看東西方交匯》第 103 頁下圖,第 104 頁三圖,第 105 頁三圖,第 106 頁圖及第 108 頁圖。 131 譚世寶《Macao、Macau(馬交)與澳門、馬角等詞的考辯》,《文化雜誌》,第 35 期,第 188-189 頁。
  • 59而去報告早已放棄了半個世紀之久的珠江口的情況。因此,“澳門居珠江口之右”説是對沿海圖的一種誤讀。以一種錯誤的論據來論證“ilha de Macao(馬交島)”的位置,結論可想而知。 可以引來論證上述各圖所表示的是西江口的另外一個較充足的證據,是上面三張圖的左側有“camam”的圖例。這是江門的對音。 還有一個微小但十分重要、卻被忽略了的細節是,在“macao”的右下方有“llampacao”的標識。 這些證據完全説明,這個出口是西江口,而不是珠江口。因此,“澳門居珠江口之右”説是難以成立的。 葡萄牙人及其他外國人開始利用西江口一事在中國載籍中亦有所反映。《明史·佛郎機傳》云: “自紈死,海禁復弛,佛郎機遂縱橫海上無所忌。 而其市香山澳濠鏡者,至筑室建城,雄踞海畔,若一國然,將吏不肖者,反視為外府矣。壕鏡在香山縣南虎跳門外。”132 《熹宗實錄》卷十一天啟元年六月丙子條記錄廣東巡按王尊德拆毀香山澳夷在青洲島營造一事後,外加如下按語:“澳夷所據地名濠鏡,在廣東香山縣之南虎跳門外海漘一隅也。”這兩則記載,均言澳門位於香山縣南虎跳門外。《熹宗實錄》及《明史·佛郎機傳》所載正是反映了葡萄牙人開始使用西江口的史實。 關於這一地理位置,近人黃文寬認為:“明史此節,訛誤至大,當日修史者不知其何以謬誤至於此極也。考澳門(濠鏡)實在珠江口虎頭門(今簡稱虎門)外之西,非在虎跳門之外。”並論證如下:“考乾隆暴煜纂香山縣誌所附香山縣境全圖,繪浪白滘於虎跳門外之正南,今新繪地圖則繪浪白滘於虎跳門外之南偏東。前 132 《明史》,第 8433 頁。
  • 60人測繪未精,遂以為即在虎跳門。”133 黃説謬誤。 關於廣東的海口,屈大均曰:“南海之門最多。從廣州而出者日虎頭門,最大。小者曰虎跳門。……從新會而出者曰崖門,曰松柏。”134方誌所載更詳:“廣郡屬縣十有四,而濱海者南海、番禺、順德、東莞、香山、新會、新寧也。日屯門、日雞踏、曰雞啼、曰冷水角、日老萬山、日三門、曰東洲、曰南亭、曰廣海、日沙灣、曰黃圃、曰急水門、曰松柏。皆廣郡衝險。而虎跳門、澳門、南頭、崖門為要。此海防之中路也。” 虎跳門地區自古以來為交通要衝:“虎跳門,東香山,西新會一水為之界。北距鱘鰉瀝八十里。門外右折入崖門。亦北行八十里為鱘鰉瀝。分流處海道視崖較直,水勢視崖較緩。商舶出入多由此。”135 中外史料所記由虎跳門入廣州的例子比比皆是: “呂宋國,例由福建貢市。萬曆二十六年八月初五日(1598 年 9 月 5 日),徑抵濠鏡澳住舶,索請開貢,兩臺司道咸謂其越境違例,議逐之。諸澳夷亦謹守澳門,不得入。九月移泊虎跳門,言候丈量。越十月又使人言已至甲子門,舟破趨還,遂就虎跳,徑結屋群居不去。海道副使章邦翰飭兵嚴諭,焚其聚。次年九月,始還東洋。或曰此閩廣商誘之使來也。”136 “萬曆二十六年八月初五,呂宋徑抵濠鏡澳住舶,索請開貢。督撫司道謂其越境違例,議逐之。澳彝亦謹 133 黃文寬《澳門史鉤沉》,澳門星光出版社,1987 年,第 69 頁。 134 屈大均《廣東新語》,卷 2,第 33 頁。 135 《中山文獻》,卷 5,第 503 頁。 136 《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84 頁。
  • 61守澳門,不得入。九月,移舶虎跳門,言侯丈量。十月,又使人言已至甲子門。舟破趨還,遂就虎跳門結屋,群居不去。海道副使章邦翰飭兵焚其聚落。次年九月,始還東洋。或曰,此閩廣商誘之使來也。”137 “十年(1637 年)駕四舶,由虎跳門薄廣州,聲言求市。其酋招搖市上,奸民視之若金穴,蓋大姓有為之主者。當道鑒壕鏡事,議驅斥,或從中撓之。會總督張鏡心初至,力持不可,乃遁去。”138 另外,從鄭舜功所云“歲甲寅,佛郎機夷船來泊廣東海上。比有周鸞號客綱者,乃與番夷冒他國名,誑報海道,照例抽分。副使汪柏故許通市,而每以小舟,誘引番夷,同裝番貨,市於廣東城下,亦嘗入城貿易”139 中可證,因葡人的船隻高大,無法航行西江水域而改用小船載貨至廣州貿易。 鄭舜功此説與萊奧內爾·德·索札函互為印證:“逆河式角上,廣州距上川港三十里格。上川為我率眾船停泊諸島之一。我無意錨住浪白滘。浪白滘位於一河口。華人要我前去那裡。因為我不相信他們,我也不願意去距上川五、六里格的一名叫廣海的城市。這兩個城市壁壘森嚴、固若金湯。據説,其他城市無不如此。有傳,廣城倍加雄偉,生意繁榮。”140 此段的“逆河而上”及“一河口”中的“河”的葡語原文分別是“Rio”和“Ryo”。二詞有一字母不同,但發音與意義完全相同。值得特別注意的是,它們都大寫,因此是專有名詞,指一具體的江河。如果説從“逆 137金光祖《廣東通誌》,卷 28,番彝,第 43 頁;又郝玉麟《廣東通誌》,卷 58,外番,第 33 頁及《中山文獻》,卷 6,第 1814-1815 頁。 138《明史》,第 8437 頁。 139鄭舜功《日本一鑒》,味經書屋,1939 年,卷 6,第 4 頁。 140金國平《中葡關係史地考證》,澳門基金會,2000 年,第 40 頁。
  • 62河而上,廣州距上川港三十里格”一語尚無法判斷是哪條江河的話,“浪白滘位於一河口”則確切告訴我們是西江口。中外記載共同表明,西江口是當時進入廣州的入口,而西江是航道。 入清以後仍舊: “六月丁未(1684 年 7 月 24 日),琉球請遣子弟入國子監讀書。許之。甲寅,暹羅國王森列拍臘照古龍拍臘馬呼陸坤司由提呀菩挨遣陪臣言貢船到虎跳門,阻滯日久,每致損壞。乞輸粵省官吏准其放入河下,早得登岸,貿易採辦,勿被攔阻。從之。”141 “二十三年(1684 年),王遣正使王大統、副使坤孛述列瓦提,齋金葉表入貢。帝輸暹羅進貢員役,有不能乘馬者,官給夫轎,從人給舁夫。先是貢船抵虎跳門,守臣查驗後,進泊河干,封貯貨物,俟禮部文到,方准貿易。至是疏請嗣後貢船到廣,具報即准貿易,並請本國採買器用,乞輸地方官給照置辦,允之。”142 我們再來看一些葡語資料的記載。 據加思帕爾·達·克魯斯(Gaspar da Cruz)的記述,1556 年,他是取道西江入廣城的。“在過河之處,一聽到吹號角,馬上讓他們登船,如我有一次去廣州的途中在一名叫江門(Caamão)的地方所見。”143 由此可知,克魯斯未涉足澳門。這也解釋了為何在他的書中不見任何關於澳門的記載,而非某些人猜測的至那時澳門仍不存在。 大英博物館所藏手稿《中國諸島簡訊》明確解釋了從澳門前 141 《清史稿》,第 214-215 頁。 142 《清史稿》,第 14691 頁。 143 參見拉法爾·廷迪諾(Raffaella D‘Intino)《中國風物誌——十六世紀文獻集》,里斯本,官印局-鑄幣局,1989 年,第 229 頁。
  • 63往廣州的水路: “從亞馬港取海道前往廣州,可走兩條路:一條叫內線,即沿著亞馬港所在島嶼的西側,途經香山,前往順德島。另外一條叫外線,即沿著亞馬港所在島嶼的東側,穿過一個小海灣,途經許多小島,前往順德島。從右側也可以去廣州。返回可走同一路線。外線無東風,較快捷,因為沒有內線的那麼多海潮。 到目前為止,僅僅得知一條海舶可以進入廣州的水路,即走東莞島的南頭岬角。它位於去廣州路上的右手。從那裏可以抵達順德島的東側。由此可以進入廣州港。阿隆索·桑切斯(Alonso Sanchez)神甫先生便是從這裡返回東莞的 144。海道駐紮東莞。從此至廣州港的距離為兩西班牙里格,至東莞約有 7 或 8 里格。當年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Fernão PeresdeAndrade)曾取此道。稍後,其兄弟西蒙·德·安德拉德(Simão de Andrade),也是由此入廣州的 145。”146 “亞馬港所在島嶼的西側”的水道不僅僅是虎跳門,其他海口,如崖門、磨刀門等也是入羊城的通道。對此中外史料均有記載傳世: “隆慶三年己巳,知縣林會春逐崖山番舶,捕治通番民湯惟蛟等。初番舶泊崖門,祠廟數為穢瀆,奸民多略良家子女賣之,惟蛟兄弟其首也。至是,會春請之上 144 阿隆索·桑切斯(Alonso Sanchez)於 1582 年在福建沿海被捕後押解至廣州。 145 西蒙·德·安德拉德未至廣州。 146 參見大英博物館,add mss.28.461,第 4-4 頁反面。
  • 64官,悉逐番舶,收惟蛟兄弟,置之法,民患始息。”147 “滿剌加至中國澳門針路及其特徵 澳門入口處無任何島嶼,因此你們可以保持直航道向北行駛 8 里格。那裏有一個寬河口或通道去廣州。葡萄牙人稱其為 As Orelhas de Lebre148,義即兔耳朵。此處水深 8、9 或 10 托。漲潮時,水流湍急。”149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澳門記略》上《海防屬總圖》中虎跳門砲臺前方有一船隻,並配有“番船”的説明。 上引中外文圖資料説明了葡萄牙人及其他外國人使用西江口的情況。 五 1523-1535 年中葡關係的重建 廣東官府於 1535 年將原來設在電白的市舶司檢查機構遷至澳門地區,允許外國商船直接入泊蠔鏡澳,從此澳門成為中外互市之地。此説雖在葡萄牙文獻中尚未發現記載,但通過對目前所掌握的零星史料的鉤稽,比勘漢籍,可以作一探討性敍述,來重建這段十分模糊的歷史。 中葡廣東海上衝突後,在 1523 至 1529 年間,無論是東南亞商人還是葡萄牙人根本無法合法來廣東貿易。即便林富 1529 年疏開廣東海禁後,葡萄牙人仍在被禁之列。林富上疏的主要原因,是廣東外貿蕭條帶來的巨大負面影響。此種影響的波及面很大, 147 賈雒英、薛起蛟《新會縣誌》,卷三<事紀>,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205 頁。 148 磨刀門。可見《澳門歷史地圖精選》中第 57 圖所示“寬水道”。 149 林旭登《航海史》(法語版),阿姆斯特丹,1619 年,第 20 章,第 49-51 頁。
  • 65因為廣東是西南各省物資及其他地區的傳統貨物,如江西瓷器、江浙絲綢出口的重要渠道。中國史料僅僅反映了葡萄牙人前往福建經商的情況。從葡語資料來看,此時福建商人已再次出現在北大年等地 150,進行民間貿易,大獲其利。長時間的禁閉勢必嚴重損害整體國民經濟系統,因此,廣東開禁勢在必行。廣東解禁可以使國家再次控制對外貿易並糾正東南沿海出現的經濟失衡,避免全國性的經濟失調。 下面我們將具體看到,葡萄牙人入閩的前因是月港船隻前往東南亞時恢復了中葡接觸。從葡萄牙王室方面來看,其國家政策隨著新王唐若昂三世(D.JoãoIII)的登基而有所改變。為了恢復已失去的對華貿易,新王放棄了其父唐曼努埃爾(D.Manuel)王推行的征服政策,並要求直接負責中國事務的滿剌加城防司令馬斯卡雷尼亞斯(Pero de Mascarenhas)説: “因為朕得到情報說,對華貿易利潤巨大,所以必須刻意保存。如你所知,目前已破壞殆盡,必須努力恢復原狀,保持和平與友好。你要努力尋求和平與友好,向廣東及中國各港口大吏表示朕對一切違背他們意願的事情的不滿、憤怒。朕將下令逮問肇事者並加以嚴懲,你這樣做便是為朕效勞。朕命令你要努力尋求和平與友 150 中葡衝突的第二年,即 1523 年,桑肖·恩里克斯(Sancho Henriques)在北大年曾見到華人(葡萄牙國家檔案館,編年檔 2-145-173,《若爾熱·德·阿爾布克爾克(Jorge de Albuquerque)致唐若昂三世函》,1524 年 1 月 1 日於滿剌加,第 41 頁)。1527 年,弗郎西斯科·德·薩(Francisco de Sá)在爪哇見到華人裝運胡椒(葡萄牙國家檔案館,編年檔 2-145-173,《布拉斯·巴昂(Brás Baião)致唐若昂三世函》,1540年 11 月 1 日於果阿,第 109 頁)。根據滿剌加要塞司令得到的情報,該年計有 30 艘閩船前往巽他、北大年、淡目(Dema)、林加(Linga)及滿剌加。
  • 66好及(原件污損),進行貿易,你要在從滿剌加前往那裏151 的每艘帆船上,派遣一個你信任的人或以其他你認為最合適的方式傳達朕意,你要努力與上述華人再次講和並進行貿易,這是對朕最大的效勞。同時,你要通過現在與華人有貿易的暹羅、北大年 152 及其他王國的人辦理此事,託他們傳達朕的口信。你要盡可能地向所有人表明你希望重開貿易、謀求和平與友好的願望。辦理情況如何,隨時稟報朕知道。”153 這一命令,表達了葡萄牙王室對中葡武裝衝突所產生的不良後果的態度。鑑於對華貿易的巨大利益,葡王為了國家更長遠的政治、經濟利益,不嫌舊惡,表示了和好的迫切願望。在再次遠航中國之前,作為葡印對華活動橋頭堡的滿剌加必須首先解決自身的安全問題。 葡萄牙人佔領滿剌加後,當時的滿剌加國王逃往賓坦(Bintão)。因此,華人亦隨之前往賓坦貿易。葡萄牙人奪取賓坦的勝利,改變了這一狀況。一位葡萄牙財政官員於 1527 年 9 月從滿剌加向國王唐若昂三世(D.JoãoⅢ)彙報説:“陛下可以看看消滅這位國王給本城 154 帶來了多麼大的好處,本來來找他的中國帆船見到他被消滅了,於是來這裏……”155 同期,還有一封信報 151 中國。 152 澳門地名沙梨頭的葡語名稱是 Patane,即北大年。此名在澳門地理中的沉積,反映了東南亞商人在澳門居留的歷史。詳見《沙梨頭與鳳凰山》一文。 153 里斯本國家檔案館,老檔第 875 號,第 71 頁反面-72 頁,引自薩安東主編《16-19 世紀葡中關係史研究》,澳門,東方葡萄牙學會,1996 年,第 83 頁。 154 滿剌加。 155 里斯本國家檔案館,編年檔 1-37-71,第 1 頁反面。
  • 67告説,從勃固來了 9 艘帆船,其中有“三艘滿載瓷器、緞子和各色絲綢的漳州(chymcheo)船 156。”157 徹底解決了滿剌加國王的事情後,葡萄牙人開始全力以赴謀求恢復同中國的關係。 1527 年來滿剌加的漳州(chymcheo)船受到了熱情接待。當時的城防司令卡布拉爾(Jorge Cabral)向他們訂購了一些瓷器,準備 156 這些閩船來自月港。漢籍記載豐富:“福建按察司巡視海道副使柯喬呈,議得漳州府龍溪縣月港地方,距府城四十里,負山枕海,民居數萬家,方物之珍,家貯戶峙,而東連日本,西接暹羅(原文為“球”),南通佛郎、彭亨諸國,其民無不曳繡躡珠者,蓋閩南一大都會也。其俗強狠而野,故居則尚鬥,出則喜劫,如佛郎機、日本諸夷……。福建監察御史金城,復議得福建漳州府龍溪縣月港地方,僻在海隅,遙通島夷,生聚蕃盛,萬有餘家,以下海為生涯,以通番為常事,方且崛強負固,租賦不供,健訟構爭,經年不決……嘉靖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朱紈《甓餘雜集》,卷 3,《增設縣治以安地方事》,引自《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269 頁)“時漳州月港家造過洋大船往來暹邏、佛郎機諸國通易貨物。”(《天下郡國利病書》,原編第 26 冊,《福建洋税條》,第 10629 頁)“此時有滿剌加夷者,故商漳州之月港,漳民畏紈厲禁,不敢與通,捕逐之。夷人怒起格鬥,漳人擒焉。(《閩書》,引自《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65 頁)。葡文 Chymcheo 一般作 Chincheo。這兩種書寫方式的音值完全相同。至於 Chincheo 是漳州還是泉州的對音,從語音的角度來分析,應該説是漳州。但葡萄牙人來漳州月港後,也在屬於泉州的浯嶼活動,因此較合理的作法是區別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例如若爾熱·馬斯卡雷尼亞斯(Jorge Mascarenhas)於 1518 年到達的Chincheo 是漳州月港(詳見金國平《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第 56-58 頁)。本文的 Chymcheo 也是漳州月港。也就是説,葡萄牙人北上雙嶼及發現日本以前的 Chincheo 主要是指漳州月港。對此,《明實錄》有載:“自是安南、滿剌加諸番,有司盡行阻絕,皆往福建漳州府海面地方私自行商,於是利歸於閩而廣市井皆蕭然也。”(《嘉靖實錄》,卷 106,嘉靖八年十月己已條,第 5 頁正面)《名山藏》亦云:“自是佛郎機諸番夷舶,不市粤而潛之漳州。(何喬遠《名山藏》,卷 106,王亨記三,滿剌加條,第 20 頁) 157 里斯本國家檔案館,編年檔 3-9-94,第 3 頁。
  • 68獻給國王 158。同時,準備於 1528 年派一艘船前往廣東,重締對華貿易關係 159。卡布拉爾的繼任是佩羅·德·法利亞(Perode Faria)。在二人權利交接的文件上可以看到:“已同中國領地的chyncheos 人 160 保持了貿易及友誼……”161 閩商當時購買的主要貨物為“胡椒與錫”162。 從下面的葡語史料來看,大概從 1528 年起,葡萄牙人隨著東南亞及月港商人的船隻已重返中國沿海。一部分人冒充暹羅人,在廣東經商;一部份人則與華人合伍前往雙嶼及福建沿海,從此逐漸恢復對華貿易關系。需要指出的是,因為中國仍對葡萄牙人戒備森嚴,從 1528 年起擔任葡印總督的庫尼亞(Nuno da Cunha)出於安全考慮,未批准任何官方的對華航行。直至 1531年,在唐卡塔麗娜 (D.Catarina) 王后的恩准下,“博特略(ManuelBotelho)出任中國船隊司令”163。博特略有無來華,則未見記載。 158里斯本國家檔案館,編年檔 1-4-29,第 7 頁。 159 參見洛瑞羅《貴族、傳教士與官員——16 世紀葡中關係》,里斯本,東方基金會,2000 年,第 495 頁。 160 “chyncheos 人”當為漳州月港的閩南人或由此出海的其他地區的福建人。 161 葡萄牙國家檔案館,編年檔 1-40-80,《向佩羅·德·法利亞(Pero de Faria)轉交滿剌加要塞職權文件》,1528 年 7 月 20 日於滿剌加,第3 頁。 162 葡萄牙國家檔案館,編年檔 2-145-173,《佩羅·巴利加(Pero Barriga)致唐若昂三世函》,1527 年 12 月 31 日於柯枝,第 15 頁正面。 163 《印度之家登記簿》,第 1 卷,第 54 頁。 164 其作者可能為阿豐索·任蒂爾(Afonso Gentil),參見格奧爾格·舒馬赫 (Georg Schurhammer) 《 方 濟 各 沙 勿 略 生 平 及 其 時 代(FranciscoJavier.Su Viday su tiempo)》,潘普洛納,納瓦拉政府,耶穌會及潘普洛納主教府,1992 年,第 3 卷,第 70-71 頁。
  • 69保羅·達·伽馬(Paulo da Gama)於 1533 年出任滿剌加要塞司令。他首先結束了同彭亨及北大年的敵對狀況,以便集中力量重開對華貿易。在此背景下,1533 年葡人再次光顧屯門。有一份匿名164 情報稱:“(15)33 年,我又去了廣東,去了老港口(porto velhio)。我在那裡付了關税。”165此處所言“老港口”當為東涌 166。由此可知,廣東當局可能獲悉了葡王和好的願望,也放寬了對葡人的禁止。政策改變的另外一個因素,可能是由於葡萄牙人控制了東南亞的香料貿易,僅僅對東南亞商人開禁並不能保證恢復廣東外貿。東南亞人、華商購買香料及來回中國的航行安全,均受制於葡萄牙人 167。因此,採取了一種對葡萄牙即不厲禁又不開禁的折衷措施。在此若暗若明的形勢下,葡萄牙人逐漸恢復、擴大了華航的規模。葡人擇機重返粤海,但仍以行商閩海為主。“……在華貿易,之後我們的人發現了 50 多個優於廣東的港口。”168 其範圍之廣、數量之多,不無誇大之嫌。但可以看出,從南澳至雙嶼這一漫長海岸線上,葡萄牙人曾光顧過的港澳確實不少。 平托記敍説:“他於 1534 年坐一條大船去中國,隨行的有其 165 拉法爾·廷迪諾(Raffaella D‘Intino)前引書,第 60 頁。據考,這是於 1548 年為方濟各沙勿略提供的中國情報。 166 詳見《從西方航海技術資料考 Tumon 之名實》。 167 張燮記載了葡萄牙人佔領滿剌加後對華商的迫害:“後佛郎機破滿剌加,入據其國,而故王之社遂墟。臣隸俛首,無從報仇,久乃漸奉為真主矣。古稱旁海人畏龜龍。龜龍高四尺,四足,身負鱗甲,露長牙,過人則嚙,無不立死。山有黑虎,虎差小或變人形,白畫入市,覺者擒殺之。今合佛郎機,足稱三害云。”“本夷市道稍平既為佛郎機所據。殘破之後,售貨漸少。而佛郎機與華人酬醡,屢肆輈張,故賈船希往者詣蘇門答剌,比道經彼國。佛郎機見華人不肯駐輒,迎擊於海門,掠其貨以歸。數年以來波路斷絕。然彼與澳夷同種。片帆指香山,便與粤人為市,亦不甚籍商舶彼閒也。(《東西洋考》,卷四<馬六甲>,臺灣學生書局,1985 年,第 124 頁、126 頁) 168費爾南·羅佩斯·德·卡斯達聶達(Fernão Lopes de Castanheda)《葡萄牙人發現征服印度史 (Hist ó ria do Descobrimento e Conquista daíndia)》,科英布拉,大學出版社,1928 年,第 2 卷,第 8 篇,第66 章,第 678 頁。
  • 70妻子和二十名滿剌加要塞最富有和最享盛名的葡萄牙人。抵達廣東島後,在那裡補充了淡水,準備到漳州港 169去。”170 1534 年年底,在廣州監獄中的克里斯托萬·維埃拉(Cristóvão Vieira)有一封長信 171 致停泊在“廣東諸島”的葡萄牙人。 加爾西亞·達·奧爾塔(Garcia da Orta)稱:“由於他們 172 用它作藥進行治療,湊巧華人於 1535 年從中國帶來了這種根 173用於治療。”174 1536 年,另一葡囚瓦斯科·卡爾沃(Vasco Calvo)也有信 175致停泊在“廣海一帶”的一個葡萄牙船長。根據卡爾沃的記述,1535 年有一個名叫阿爾瓦雷斯(Jorge Alvarez)的葡人到過廣州。 六冒充暹羅人來華 葡萄牙國王唐若昂三世(D.João III)曾明確地要求滿剌加城防司令馬斯卡雷尼亞斯(Pero de Mascarenhas)説:“你要通過現在與華人有貿易的暹羅、北大年及其他王國的人辦理此事,託他們傳達朕的口信。”從託東南亞商人傳送口信的情況來看,在發佈此 169月港。 170費爾南·門德斯·平托著、金國平譯註《遠遊記》,上冊,第 134 頁。 171該信全文漢譯可見金國平《中葡關係史地考證》,第 151-166 頁及金國平《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文獻註釋篇》,第 182-196 頁。 172華人及日本人。 173土茯苓。 174加爾西亞·達·奧爾塔(Garcia da Orta)《印度香藥談(Os Colóquios dos Simples e Drogas daíndia)》,里斯本,官印局,1987 年,第 2 卷,第259-260 頁。175 該信全文漢譯可見金國平《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文獻註釋篇》,第 196-209 頁。
  • 71命令的 1527 年以前,並無葡人前來中國。有了國王的明令,那麼可以推斷,從那時起有葡萄牙人混雜於東南亞商人,尤其是暹羅、北大年人中來華貿易。但此非葡官方倡導的商業活動,仍屬私商性質,故未留下任何記錄。同時,為了壟斷利潤驚人的對華貿易,甚至有人懇求迪奧戈·卡爾沃(Diogo Calvo)在 1527 年 1月的一封信中不要詳細向國王描繪中國的富裕並許諾給予重賞176。 明籍對東南亞商人在澳經商的情況多有記載 177。澳門起初不是以葡人為主的居留地。其開埠之初,諸番雜處。1565 年,兩廣總督吳桂芳形容此種情形説:“馴至近年,各國夷人據霸香山澳恭常都地方……”陳仁錫之《皇明世法錄》稱: “南蠻,……自佛郎機、紅夷薦食外洋,而滿剌加、呂宋並無易社。鯨波時沸,牛耳押主,而番舶往來直趨死地如鶩。……百花……今附舶香山濠鏡澳貿易;浡泥:正德間佛郎機混入,流毒屏絕……今稱大泥,隸暹羅,嘗與回回、鍚蘭山國各附舶香山濠鏡澳貿易……”178 蔡汝賢之《東夷圖説》亦記載曰: ”……占城、西洋、真臘、暹羅、滿剌加、蘇門答剌、三佛齊、回回、鍚蘭山,皆大國也,囿於夷,莫能相尚,列而存之,昭無外也。浡泥、彭亨、百花、呂宋,小夷也。……粵有香山濠鏡澳,向為諸夷貿易之所,來則寮,去則卸,無虞也。嘉靖間,海道利其餉,自浪白外洋議移入內,歷年來漸成雄窟,列廛市販,不下十餘 176 參見洛瑞羅《貴族、傳教士與官員——16 世紀葡中關係》,第 302 頁。 177 湯開建前引書,第 82-103 頁及《明清士大夫與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 年,第 68-85 頁。 178 陳仁錫《皇明世法錄》,卷八二(南蠻),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75 頁。
  • 72國。夷人出沒無常,莫可究詰。閩粵無籍,又竄入其中,纍然為人一大贅疣也。……浡泥每貢使回,廣東布政司管待,今附舶香山濠鏡澳貿易。”179 中國官方史書高度概括了這個過程。《明實錄》《熹宗實錄》卷十一記載説: “先是,暹羅、東西洋、佛郎機諸國人貢者附省會而進,與土著貿遷,設市舶提舉司稅其貨。正德間,移泊高州電白縣。至嘉靖十四年,指揮黃瓊納賄,請於上官,許夷人僑寓蠔鏡澳,歲輸二萬金。” 《明史·佛郎機傳》日: “先是,暹羅、占城、爪哇、琉球、浡泥諸國互市,俱在廣州,設市舶司領之。正德時,移於高州之電白縣。嘉靖十四年,指揮黃慶納賄·請於上官,移之壕鏡,歲輸課二萬金,佛郎機遂得混入。” 葡語中關於暹羅、北大年的記載甚早。皮萊資的《東方簡誌》中已見敍述 180。海外大發現時期編年史家也多有涉及 181。北大年很早便成為一國際貿易中轉站。1511 年,葡人佔領滿剌加後迅速意識到了它的商業重要性。華商如不前往滿剌加,常將絲、瓷在此地出售,換取胡椒。葡人以印度棉布在此交換胡椒及補充穿越暹羅灣、前往中國沿海航行所需給養。1516 年,費爾南·佩雷 179 蔡汝賢《東夷圖説》,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卷,第 135-136 頁。 180 阿爾曼多·科爾特藏(Armando Cortesão)《皮萊資的<東方簡誌>及弗朗西斯科·羅德里格斯書(A Suma Oriental de ToméPires e o Livro de Francisco Rodrigues)》,科英布拉,1978 年,第 239 頁。 181 金國平《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文獻註釋篇》,第 210-284 頁。
  • 73斯·德·安德拉德(Fernão Peres de Andrade)因氣候關係無法來華,便前往北大年,與當地國王締結友好關係。北大年為馬來半島的交通中樞,葡人不失時機將其作為航行中國的基地。 兩封最早從“亞馬港”發出的信件均敍述説,平托(Fernão Mendes Pinto)182 及梅爾喬爾(Mestre Melchior)神甫是從北大年出發來華的 183。 沙勿略於 1552 年 10 日 22 日從上川發信給在滿剌加的迪奧戈·佩雷拉(Diogo Pereira)説: “萬一,上帝絕不允許這樣,這個商人不來接我,今年我不能入華,我真不知如何辦,不知前往印度還是暹羅。若去暹羅,可隨暹羅國王派遣的使團明年入華。若前往印度的話,在阿爾瓦羅·達·加馬(Álvaro da Gama)執政期間,若上帝不以其他方式成全我的話,不要指望在華作甚麼留下記憶的事情。”184 在《遠遊記》中,關於葡人冒充暹羅人的記載連篇累牘 185。《廣州葡囚信》也多次涉及在粤經商的北大年人 186。葡萄牙人之所以謊稱暹羅人,大概有兩個原因:第一,他們與暹羅人有友好關係;第二,暹羅人與中國關係融洽,從洪武十六年(1383)起便獲得了二百道勘合 187,有入華的便利。 182《遠遊記》作者。其生平詳見金國平譯註《遠遊記》,上冊,第 I-XIII 頁。 183 參見麗貝卡·卡特斯(Rebecca Catz)及弗朗西斯·M·羅傑斯(Francis. M.Rogers)輯注《平托信劄及其它文獻》,里斯本,存在出版社、國立圖書館聯合出版,1983 年,第 63 及第 67 頁。 184 金國平《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文獻註釋篇》,第 297頁。 185 參見金國平譯註《遠遊記》中有關章節。 186 金國平《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文獻註釋篇》,第 182-209 頁。 187 《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85 頁。
  • 74儘管葡萄牙人採取了偽裝暹羅人的策略,仍不能完全過關。嚴從簡《殊域周咨錄》卷九記載説:“雖禁通佛郎機往來,其黨類更附番舶雜至為交易。”188黃佐《廣東通誌》卷六六亦云:“嘉靖中黨類更番往來,私舶雜諸夷中交易,首領人皆高鼻白皙,廣人能辨識之。”189正是為了杜絕假冒,明初便設立了勘合制度: “看得佛郎機國,《皇明祖訓》並諸司職掌等書,原無開載。洪武年間,太祖皇帝因南海諸蕃國地方,每年蕃舡往來,進貢及買賣之人多有詐冒不實,特命禮部置立勘合文簿,但遇彼國差來之人,俱要比對,破墨字號相同,方可聽信。”190 綜上所述,《明史·佛郎機傳》“先是,暹羅、占城、爪哇、琉球、浡泥諸國互市,俱在廣州,設市舶司領之。正德時,移於高州之電自縣。嘉靖十四年,指揮黃慶納賄·請於上官,移之壕鏡,歲輸課二萬金,佛郎機遂得混入”的記載不可隨意否定。 無論是《熹宗實錄》還是《明史·佛郎機傳》,均晚於葡萄牙人定居澳門之後,因此,對“佛郎機遂得混入”的理解不一定就是遷移邊檢於蠔鏡澳的當年或稍後的時間。“遂”字的過程可延長至 1553-1557 年。這是指作為民族與國家的佛郎機而言。我們不排除在 1535年或稍後的年代裏已有佛郎機人假冒暹羅人,隨著真暹羅人已“僑寓蠔鏡澳”了。 七 結論 閩人的私人海外貿易,在某種程度上起到了“民間外交”的作用,為中葡的和解作出了一定貢獻。出於經濟原因,葡王表達了與中國和好的迫切願望。京廷也順應時勢,解除了廣東的禁令, 188 同上,第 5 卷,第 133 頁。 189 同上,第 5 卷,第 175 頁。 190 同上,第 5 卷,第 260 頁。
  • 75對曾交惡的葡萄牙人採取了務實的折衷措施。 由於消除了中葡敵對的因素,無必要繼續將邊防檢查保持在偏遠的電白。因為不能排除葡萄牙人再至廣州城下的可能,也未恢復“海舶皆直泊廣州城下”的舊制,而是將船檢遷移至位於西江口與珠江口之間、又處於傳統內溝航線上的蠔鏡澳。鑒於西江無法通行大吨位的海舶,這一選擇既可阻止葡萄牙人通過珠江口北上廣州又方便了中外貿易,對廣東地方安全及經濟均有裨益。東南亞商人從來是比較平和的,祇有佛郎機的名聲不佳,且擁有相當軍事實力,不可不防。從此措施來看,如果單單是東南亞商人的話,可能恢復至廣州的貿易。未恢復舊制的事實,可以反證至其時(1535 年)葡萄牙人已再次活動於粤海。 前引匿名情報已稱在 1533 年就有葡萄牙人再次光顧他們的“老港口(porto velhio)”即東涌。從內溝航線前往東涌,必定途經海南-電白-上川-浪白-亞馬港-十字門-老萬山-大嶼山。由此可以推斷,葡萄牙人在 1533 年已進入澳門一帶水域。如果《熹宗實錄》“先是,暹羅、東西洋、佛郎機諸國人貢者附省會而進,與土著貿遷,設市舶提舉司税其貨。正德間,移泊高州電白縣。至嘉靖十四年,指揮黃瓊納賄,請於上官,許夷人僑寓蠔鏡澳,歲輸二萬金”屬實的話,沒有理由説“僑寓蠔鏡澳”的夷人中完全沒有葡萄牙人的蹤跡。祇是澳門地區當時並不重要,僅為葡萄牙人航線上的普通一站,故未在葡語資料中留下任何記載。 雖然允許“諸番”進入蠔鏡澳待檢、貿易並“僑寓”,但並不可將此理解為澳門的正式開埠,因為我們知道,在 1553 年之前仍然祇允許外舶在汛期內就港灣停泊,“稛載而來,市畢而去,從未有盤據於澳門者。”191 191 王以寧《東粤疏草》卷五,《條陳海防疏》,第 1 頁。
  • 76 論證 1535 年邊檢遷至澳門的有力證據是,倘若電白仍為邊檢所在地,後來在上川及浪白不可能出現那麼繁盛的私人貿易。 我們應該不落入費力考證歷史上是否有過“黃慶(瓊)”其人來肯定或否定 1535 年説可靠性的窠臼。《明實錄》的原始記載至今為一孤證,企圖得到某種定論或許要進行無窮的論證。較科學的研究方法是,努力解讀漢語中有限的最原始記載,比堪數量相對較多的外文資料,統觀中葡兩國決策層政治立場的變化及民間人士商業活動的演進,從中葡各自歷史及中-葡-東南亞多邊關係的大視野來探討 1535 年説的歷史真相。
  • 77 葡人入據澳門開埠歷史淵源新探 在《龍涎香與澳門》192 一文中,我們從整體上探討了龍涎香與澳門的歷史淵源。在此,我們將通過對 16 世紀中葡議和及戈列高里奧·岡薩雷斯(Gregorio Gonzalez)193 函件準確日期的新考證,進一步考察龍涎香在葡人入居澳門過程中所產生過的難以令人置信的決定作用。 一中葡議和及岡薩雷斯函件的日期確考 關於萊奧內爾·德·索薩(Leonel de Sousa)與汪柏議和及戈 192 金國平、吳志良《鏡海飄渺》,第 38-50 頁。 193 在葡、西文獻中,至今尚未發現有關其生平的較詳細資料,也不知其籍貫、生卒年月。根據羅馬耶穌會檔案館的一份檔案資料,他確實是“世俗神甫”(羅馬耶穌會檔案館,日本-中國檔 6,第 238 頁正面)。迄今為止,大部分學者認為岡薩雷斯是西班牙人,但從其信的字裡行間,不難看出他是葡萄牙人。如果他是西班牙臣民,可直接上書菲利浦二世,不必通過胡安·德·博爾何轉交。在該信的起始段落,他明顯效忠西班牙王室,抱怨葡萄牙王室。此外,胡安·德·博爾何在推薦信中敍述説:“他渴望前去與陛下面談這些事情,我阻止了他,因為我認為,如果陛下要利用他的話,宜秘密為之。如果他前往馬德里宮廷,則無法保密行事”[東西印度總檔案館,一部,保教權檔,第 46 函盒,第 48 號文件。另見海軍部那瓦雷特(Fernández Navarrete)文檔,第 17 簿,第 35-36 頁。引自安得烈斯(Gregorio de Andrés O·S·A·)《埃斯科里亞爾(El Escorial)王家圖書館庋藏之漢籍》,《西班牙傳教雜誌》,馬德里,1969 年,第 76 期,第 118 頁]。上引文確鑿地證實:岡薩雷斯不是西班牙人,而是葡萄牙人。
  • 78列高里奧·岡薩雷斯致西班牙駐里斯本大使胡安·德·博爾何(Juan de Borja)194函件的準確日期,至今在中外學界仍有較大的爭議。 首先,我們探討一下岡薩雷斯致西班牙駐里斯本大使博爾何函件的日期問題。岡薩雷斯神甫致胡安·德·博爾何函的西班牙語名稱是《中國代理主教致唐胡安·德·博爾何報告,從葡萄牙語譯出(Relacion del Vicario de la China a D.Juan de Borja,traducida de Portugues)》。由此可知,原件以葡萄牙語書寫。此信為一份流傳至今的關於澳門早期情況極其重要的歷史文獻,其西 班牙語原件 195 仍藏塞維亞東西印度總檔案館。馬德里海軍部有一鈔件 196。1925 年,帕斯特爾斯(Pastells)神甫首次在《菲律賓通史》卷一第 CCLII-CCLIII 頁上部分敍錄 197,但無法確定其成文的準確時間,故以 1570(?)標示。文德泉(Manuel Teixeira)神甫從此説 198。巴蒂斯塔(António Baptista)認為是 1568 年左右 194 西班牙貴族世家成員。他的父親聖方濟各·德·博爾何(San Francisco de Borja)從 1565 年起,擔任耶穌會總會長。他於 1553 年出生於貝爾葡易(Bellpuig)。1546 年 2 月 6 日,被卡洛斯五世(Carlos V)封為聖哈哥騎士團團長(Comendador de la Orden de S.Jago)。1596 年,他被菲利浦二世封為馬雅爾德伯爵(Conde de Mayalde)。1599 年,又被追封為菲卡約伯爵(Conde de Ficallo)。因此,他的貴族稱號全名是馬雅爾德及菲卡約伯爵(Conde de Mayalde y de Ficallo)。1581 年入國王議政會。曾任葡萄牙議政會主席,並出任過兩位皇后的總管家。在此之前,胡安·德·博爾何曾受菲利浦二世之遣,從 1569 年 12 月 6日至 1575 年在里斯本出任大使。 195 西班牙塞維亞東西印度總檔案館,67-6-27。 196 西班牙馬德里海軍部那瓦雷特(Fernández Navarrete)文檔,第 17 簿,第 21-28 頁。 197 帕斯特爾斯(Pastells)《菲律賓通史》,巴塞羅那,1925 年,第 1 卷,第 CCLII-CCLIII 頁。 198 文德泉(Manuel Teixeira)《澳門名人錄》,澳門,教育暨青年司,1982年,第 20 頁。
  • 79199。我們起初以為是 1565 年。洛瑞羅(Rui Loureiro)的考證有兩説:“這位西班牙神職人員約在 1573 年曾寫過一封很長的信給當時菲利浦二世駐里斯本的大使胡安·德·波爾哈,向他報告某些前幾年期間在華南沿海發生的事。”200“在一個不明的年份,但大約是在 1571 年前後,這位教士給當時西班牙駐里斯本大使胡安·德·波爾哈寫了一封長信,向他介紹了自己在亞洲海洋上來來回回的經歷,並提供了有關遠東的寶貴資訊。”201 西班牙的檔案資料,為此函寫作年代及地點的考證提供了確鑿的歷史依據。博爾何向西班牙國王轉發岡薩雷斯函件推薦信的日期是“1573 年 11 月 26 日於里斯本”。該函起始文字如下:“我主:通過本函所附的中國代理主教岡薩雷斯的報告,陛下可得知他願意效勞的內容以及要奪取呂宋島的理由,還有從新西班牙前往菲律賓島及在葡魯古布(Pulucubu)島人的情況。前幾天,我同此人有所交談。我認為其言屬實。基於這樣的認識,我在他願意為陛下效勞一事上與他建立了友誼,……”202由此可以確定,其寫作時間是 1573 年 11 月下旬。 洛瑞羅在發表上函的全文時,將寫作地點標為麻剌加,但存疑 203。此函寫作地點為里斯本似無可質疑了。 雖然我們掌握了此函寫作的時間,但仍無法確定其中所言“十二年的時間”的始終。祇有解決了這個問題,我們才可以考 199 巴蒂斯塔(António Baptista)《最後一艘大船——澳門研究》,澳門,2000 年,第 124 頁。 200 洛瑞羅《澳門尋根》,澳門海事博物館,1997 年,第 18 頁。 201 同上,第 139 頁。 202 東西印度總檔案館,一部,保教權檔,第 46 函盒,第 48 號文件。另見海軍部那瓦雷特(Fernández Navarrete)文檔,第 17 簿,第 35-36 頁。引自安得烈斯,前引文,第 118 頁。 203 《澳門尋根》,第 139 頁。
  • 80查出岡薩雷斯來澳的時間,進而考證中葡議和的年代及葡萄牙人入居澳門的年代。 至於岡薩雷斯抵達及居留澳門的年代,洛瑞羅認為:“看來,龔薩雷斯神甫是在‘同葡萄牙人達成和好’之後,亦即 1554 年列昂內爾·德·索烏薩同廣州的官員們達成葡中通商正常化的非正式協議之後,從麻剌加被派往中國的各港去的。原籍阿爾加維的船長列昂內爾·德·索烏薩直到 1555 年 3 月才回到麻剌加,所以這位教區神甫大概直到同年季候風到來時才乘船前往廣州海岸。”204 按照洛瑞羅的説法,岡薩雷斯是 1555 年來澳門的。但同一作者在同書另一處又稱:“約在 1554 年,岡薩雷斯被麻剌加的教會當局派往中國沿海,目的是要向那人數眾多的那些遙遠地帶活動的葡萄牙人提供宗教上的支援。按照他自己的未經任何同時代文獻證實的説法,他是澳門最早的居民之一,自 1555 年至1567 年一直居留在澳門,從未中斷,而這些年代正是這個葡萄牙中轉站開埠的年代。”205 文德泉神甫認為是“1554 年或 1555 年”206。巴蒂斯塔考證的年代是“1553 年-1554 年”207。我們傾向於 1553 年,具體論證如下: 第一,岡薩雷斯本人敍述説:“我在葡屬印度已達二十載。數年前,我被派往中國。許多年來,中國與葡萄牙人大興干戈 208,儘管如此,葡萄牙人從未停止過他們的對華貿易。此種狀況一直持續至五三年。此時傳來消息説,華人願同葡萄牙人修好。後來 204 同上,第 18 頁。 205 同上,第 139 頁。 206 文德泉前引書,第 19 頁。 207 巴蒂斯塔前引書,第 123 頁。 208 從 1521 年屯門之役至 1549 年走馬溪之役。
  • 81也真的握手言和。”由此可知,中葡議和的年代是 1553 年。 從當時航海的主要條件季風的情況分析,也可以推論出其大致的日期。《萍洲可談》云:“船舶去以十一月、十二月就北風,來以五月、六月就南風。”朱或所謂“北風”與“南風”,即指中國沿海之東北季候風與西南季候風。農曆十一月、十二月與五月是此種季候風普遍與穩定期,也是帆船往返南洋最佳時機。印度洋的西南季風始於 3 月,逐漸向東移動,6 月風力最強。7 月風力仍強勁。8 月初起,風力減弱。至 9 月仍是東南風。9 月底或10 月初,雨季來臨,預示著將改變風向。10 月改為東北季風 209。根據萊奧內爾·德·索薩的信稱,1553 年 3 月他已人在馬六甲,由此可知,最遲於 1553 年 3 月有船從中國到達馬六甲,帶來了議和的消息。 第二,1552 年沙勿略(Francisco Xavier)客死三洲後,進入中國傳教的計劃暫時中斷。中葡言和提供了傳教士進入中國的大好機會,負責中國傳教事務的馬六甲主教當會不失時機地派人來華。“得到這一消息後,我被派往那裏”。從馬六甲發船來華的季節是每年的 4、5 月 210,因此可以推測,馬六甲主教一得到這個消息,便馬上派岡薩雷斯神甫乘東南季風帆船東來。他抵達澳門的時間應在 1553 年 6、7 月之前,因為他所搭乘的航日海舶必須在此日期前往日本,否則將錯過風期。 第三,岡薩雷斯的繼任是若昂·蘇亞雷斯神甫 (João Soares)211。蘇亞雷斯神甫於 1564 年秋季隨葡王使團抵達澳門 212, 209格德斯(Max Justo Guedes)《巴西的發現》,里約熱內盧,1998 年,第17 頁。 210 洛瑞羅《貴族、傳教士與官員——16 世紀葡中關係》,里斯本,東方基金會,2000 年,第 495 頁。 211 文德泉前引書,第 23-24 頁, 212 《澳門尋根》,第 108 頁,註釋 16。
  • 82因此,由於季風的緣故,岡薩雷斯離開澳門的時間應為 1564 年秋。岡薩雷斯本人敍述説:“因此在十二年的時間,在稱為Maguao 的一陸地頂端形成了一巨大的村落。有三座教堂,一所濟貧醫院及一所仁慈堂。現在已成為擁有五千基督徒的村落。”以岡薩雷斯離職的時間 1564 年推溯“十二年的時間”,正好是1553 年。 綜上所述,中葡和議談妥的年代當在 1553 年 2 月之前。岡薩雷斯來澳的時間為 1553 年春夏,離開的時間為 1564 年秋,共在此居留、傳教 12 年。 仍持 1554 年説者,其主要論據是鄭舜功《日本一鑒》及達·克魯斯(Gaspar da Cruz)《中國事務及其特點詳論》中的記載。比較萊奧內爾·德·索薩關於中葡議和及岡薩雷斯致西班牙駐里斯本大使博爾何的函件,這兩種文獻不具備第一手資料的原始性,因此在有歧説時,應以原始文件為準。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認為戴裔煊的解釋比較合理: “我們認為,索薩的信內所說的各種情況是符合歷史實際的。首先在時間方面與中國記載相合,索薩在1552 年(即嘉靖三十一年)來中國,可是在業務上沒有多大進展,則他和海道打起交道來是在第二年(即嘉靖三十二年,1553),這與郭棐《廣東通誌》所稱趨蠔鏡澳的舶夷請求借地晾曬水濕貢物,得到海道副使汪柏允許的年代是一致的。 其次,因為這件事要得到皇帝批准,預計需要三四個月的時間,至少要等到第二年(即嘉靖三十三年,1554)才得到朝廷的正式批覆。這種說法和克魯斯所說從 1554年起中國人讓他們繳納稅課,在諸港貿易,這兩種說法固然一致,又和鄭舜功《日本一鑒·海市》條的記載稱‘歲甲寅,佛郎機夷船來泊廣東海上,比有周鸞,號客
  • 83綱。乃與番夷冒他國名,誑報海道,照例抽分。副使汪柏故許通市,而每以小舟誘引番夷,同裝番貨市於廣東城下,亦嘗入城貿易’年代和事實都一致。《日本一鑒》的記載更可補索薩所述詳細經過情形之不足。”213 二 岡薩雷斯函件與郭棐《廣東通誌》互為 印證葡人入居澳門過程 岡薩雷斯函件最大的文獻意義,在於忠實地記錄了葡人入居澳門的歷史軌跡: “第一年,我與七名基督徒留在了當地。我與其他人被捕入獄,直至明年船隻到來 214。翌年,我主照亮了我,我為幾個華人施洗,使他們皈依了基督教。我留在了當地並建起了一座草棚教堂。船隻離去前往印度及其他國家後,我與七十五名基督徒又稽留當地。我們再次坐牢且分囚各處,互無音信。華人對我大聲呵斥,問我為何留下不走並斥之為叛逆行為。我們一直被關到第二 213 戴裔煊遺著《關於葡人入據澳門的年代問題》,載蔡鴻生主編《澳門史與中西交通研究》,廣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年,第 16頁。 214 此時雖然禁海,但“閩廣商民以販海為業,寸板不許下海,其禁難矣。今開之於收汛之時,則商賈之利通;禁之於出汛之時,則接濟之奸絕。且出汛官兵,凡遇海上異船,便可揚帆追擊,而賊船不得假商船以入內地,此海防上策也。然必閩廣通行,使商民明知春汛四閲月以清明前為始,冬汛二閲月以霜降前為始,惟此二汛,海禁不得故違,餘時聽其往來,則航海者知其趨避,而防汛通商兩不相病矣。噫!常情難與慮始,惟在決斷行之耳。”《登壇必究》,卷一0<兩直各省事宜廣東>。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361 頁。
  • 84年船隻返回時才重獲自由 215,眾人得以團聚。我又著手建一教堂,葡萄牙人則開始建屋。華人熟悉了我,從此讓我安寧。” “第一年”應為 1553 年,與郭誌所載嘉靖三十二年説吻合。“明年”、“翌年”均為 1554 年。由此可知,葡萄牙人入澳門的頭兩年內“其初止舟居”216,然後“止搭窩鋪,以汛為期”217,“入市閉則驅之以去。日久法馳,其人漸蟻聚蜂結巢穴澳中矣”218,並“棲蓬誅草於澳中”起“柴屋築城”219。這一制度源於明初: “洪武初,令番商止集舶所,不許入城,通番者有厲禁,正德中始有夷人始築室於灣澳者,以便交易,每房一間,更替價至數百金。”220 從 1555 年起,“葡萄牙人則開始建屋”。這種建築很可能就是“柴屋”。也就是説,從 1555 年起,葡萄牙人開始“登陸而拓架”居住。換言之,葡萄牙人入居澳門分為兩個階段:1553 年至1554 年,葡萄牙人入澳;從 1555 年 起,葡萄牙人開始居澳。 葡萄牙人入居澳門的具體過程在方誌中也有反映,郭棐這段文字為嘉靖三十二年説最原始的記錄: 215 既然允許諸番前來臨時貿易,自然將囚徒放歸自由。 216 《廣志繹》,北京,中華書局,1981 年,第 100 頁。 217 《皇明續紀三朝法傳全錄》,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77 頁。 218 王臨亨《粤劍篇》,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第 91 頁。據其叔王安鼎序,書成於萬曆二十九年(1601 年)。其時作者住廣州閲獄辦案,敍述當為可靠。 219 《全邊略記》,卷九,<海略>,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29 頁。 220 嘉靖《廣東通誌》,卷六六<外誌>五<雜蠻>,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79 頁。
  • 85 “夷船停泊皆擇海濱地之灣環者為澳。先年率無定居,若新寧則廣海、望峒,香山則浪白、濠鏡澳、十字門,若東莞則虎頭門、屯門、雞棲。嘉靖三十二年,舶夷趨濠鏡者託言舟觸風濤縫裂,水濕貢物,願賄借地晾曬,海道副使汪柏徇賄許之。時僅棚壘數十間,後工商牟奸利者,始漸運磚瓦木石為屋,若聚落然。自是諸澳俱廢,濠鏡獨為舶藪。”221 竭力否定岡薩雷斯信和郭誌所載嘉靖三十二年説之間聯繫者,不乏其人。有論者聲稱,這兩種材料所披露的事實是相互衝突的。理由是,如果確有 1553 年舶夷得汪柏允許借澳門之地晾曬貢物之事,那 1554 年的索汪“議和”便不可能存在;假如索汪“議和”屬實,那“舶夷”借地則成妄談。簡單地把這兩件事拉在一起,不顧它們之間所存在著的矛盾是錯誤的。就史料的價值而言,索薩的信更原始、更直接、因而也更為可信。已有研究者就《廣東通誌》中葡人借地的記載提出了質疑。其一,“舶夷”未必就是葡萄牙人;其二,當時葡萄牙人無向明朝進貢的資格。如有貢物需要晾曬,汪柏之類的明朝地方官員不敢同意。 在中葡議和與岡薩雷斯來澳的時間為 1553年這個考證面前,上述“相互衝突”便不復存在。誠然,“‘舶夷’未必就是葡萄牙人”,但亦不能將葡萄牙人排除在外。其實,“雖禁通佛郎機往來,其黨類更附番舶雜至為交易。”222 葡人正是因為無“進貢的資格”,所以才“託言舟觸風濤縫裂,水濕貢物,願借地晾曬”。林富疏開的“洋澳”“官澳”,僅供朝貢國船隻停泊。汪柏是外放的京官,有靠山,“職夷市”,即便如此,因“有通夷通澳匿税下海諸禁, 221 郭棐《廣東通誌》,卷六十九,番夷,第 72 頁。 222 嚴從簡《殊域周咨錄》,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33 頁。
  • 86犯者治之甚嚴”223,允許葡萄牙人入澳也需要名正言順。首先是更名。“巡撫都御史林富疏曰:市舶乞巡視海道副使帶管,待有番舶至澳,即同備倭、提舉等官督率各該官軍嚴加巡邏,其有朝貢表文見奉欽依勘合,許令停泊者,照例盤驗。若自來不曾通貢生番如佛郎機者,則驅逐之。”224 其次是納税。百分之二十的税額也是吳廷舉奏定的:“正德十二年,巡撫兩廣都御史陳金會勘副使吳廷舉奏,欲或仿宋朝十分抽二,或依近日事例十分抽三,貴細解京,粗重變賣,收備軍餉。題議祇許十分抽二。”225 比勘中葡雙方的文獻,很難説定那方的更原始、更直接。目前的研究中,存在一種既不像廣東學者湯開建那樣努力發掘史料,卻又輕易否定某些無法正確理解與合理解釋的史料的傾向。我們應該提倡有破有立,但在許多情況下,有破無立,那麼,這種破的本身是值得質疑的。 岡薩雷斯函與郭誌各有詳略,互為補充地記錄了澳門起始的過程。前者著重具體情節,例如留澳人數、年代、中國當局態度的變化、建屋等;後者行文高度概括,但也有前者未載的數字細節,如“時僅棚壘數十間”。通過對前文的考證,我們得知後者所云“時”為 1555 年,而前者所稱“葡萄牙人則開始建屋”的規模“僅棚壘數十間”。“後工商牟奸利者,始漸運磚瓦木石為屋,若聚落然。自是諸澳俱廢,濠鏡獨為舶藪”一語中的“後”伸縮性很大。葡萄牙人住“棚壘”的時間大約持續了兩年,“後”的 223 萬曆《廣東通誌》,卷六九<外誌>三<番夷>,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87 頁。 224 《廣東通誌初稿》,卷三十,珠池,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66 頁。 225 嘉靖《廣東通誌》,卷六六<外誌>三<番夷>,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77 頁。
  • 87起始可能是 1557 年。正是因為如岡薩雷斯所言“華人熟悉了我,從此讓我安寧”,即中國當局默認葡萄牙人築室屋居,才出現了“後工商牟奸利者,始漸運磚瓦木石為屋,若聚落然”這一局面。 我們將看到,在 1553 年、1555 年及 1557 年這些年代的背後都有尋找龍涎香這一主線在驅動澳門開埠的進程。 三龍涎香、汪柏與葡人入居澳門 在朦朦朧朧的澳門早期歷史中,有一物一人兩個因素貫穿其始終:一是龍涎香,二是汪柏。 1 龍涎香的功用與價值 龍涎香是作為貢品在宋代傳入中國的 226,但在唐朝已見記載,以段成式的《酉陽雜俎》為最早。“撥拔力國,……土地唯有象牙及阿末香”227。此外,它還有許多異稱,如“暗八香”228、“俺八兒”229、“俺八兒香”230 等。這些都是阿拉伯語 anbar 的音譯形式。anbar 義即抹香鯨,借指其體內產生的龍涎香。 226 駱萌《略談古代名貴香藥——龍涎香的傳入》,《海交史研究》,1986年,第 2 期,第 97 頁。西方研究書目可見普塔克 China’s seaborne Trade with South and Southeast Aisa (1200-1750), Ashgate, Variorum collected studies series, 1998, p. VI 687, footnote No. 77 & HSING-CH'A SHENG-LAN, The Overall Survey of the Star Raft by Fei Hsin, translated by J. V G. Mills, revised, annotated and edited by Roderich Ptak, Wiesbaden : Harrassowitz Verlag, 1996, p.61, footnote No. 142 ° 227 段成式《酉陽雜俎》,《中國史學叢書續編》,臺灣學生書局,1985年,第 31 頁。另見《新唐書》,第 6262 頁。 228 駱萌,前引文,第 95 頁。 229 鞏珍《西洋番國志》,中華書局,1982 年,第 34 頁;《明史》,第 8448頁。 230 鞏珍《西洋番國志》,第 46 頁。
  • 88 龍涎香是根據關於海龍吐涎的傳説所採取的意譯。中國載籍中,最早見於北宋著名文學家、政治家蘇東坡的詩中。蘇東坡被貶謫海南儋州時,生活貧苦,其子蘇過以山芋作玉糝羹孝敬之。蘇東坡感動之下,吟成“香似龍涎仍釅白,味如牛乳更全清。莫將南海金虀膾,輕比東坡玉糝羹”一詩。另見其《豆腐詩》:“逐臭有時入鮑肆,聞香無處辨龍涎。” 在不同的文化中,龍涎香的用途有所不同 231。 231 在阿拉伯文化中,龍涎香如同中國文化中的人篸、靈芝,賦予它許多功效,幾乎可治百病。“琥珀(龍涎)芳香撲鼻,強心健腦,治療癱瘓、面部抽搐以及因過量液體引起之疾病。琥珀(龍涎)乃香料之王。可用火來驗其真假。……琥珀(龍涎)為熱性和燥性,似乎熱兩度、干一度。由於琥珀(龍涎)之溫熱性,適合於老年人使用。至於曼德琥珀(龍涎),觸之可把手染上顏色,可用作染料,對腦、對頭、對心臟均有好處。對腦、對感官、對心臟均有治療效果。……琥珀(龍涎)堅硬而有黏性。因其味道芳香,有最好的健心提神之功能,故可以對各主要器官起到強健作用和增加精神養分。琥珀(龍涎)比麝香溫和,其特性早已被公認。琥珀(龍涎)具有香味,而且有滲透性、堅韌性和黏性。……琥珀(龍涎)對治療寒性胃病有效;內服或外用可治腸道積氣和腸梗阻用薰療或外塗,可治因寒氣所致的偏頭痛和頭痛。長期使用或薰療,可強健內部器官。用於屍體,有阻止屍體揮發之功能。……將琥珀(龍涎)塗在淤積液體之關節或水腫處,可收到良好效果,既可增強關節韌帶亦可驅散關節裏之淤液。……把琥珀(龍涎)製成水劑,噴入鼻孔,或溶解在諸如牛至油、春白菊油、母菊屬植物油、羅勒油等某些熱性驅液油裏,可治療因過量黏性液體和氣體引起的嚴重腦疾病,起到疏通腦梗阻以及驅液追氣健腦等作用。還可製成香料,其狀似蘋果,患有癱瘓、面部抽搐、驚厥的病人聞後就會收到很好的效果。琥珀(龍涎)還能配製成分複雜的優質香料以及良好的軟糖藥劑。……琥珀(龍涎)之揮發氣體可治熱性腫塊同時起到健腦作用。溶解後辣木油,可治精神系統各種疾病,而塗在脊骨上,對脊椎後凸有療效。琥珀(龍涎)能強健賁門,而且祇需要用棉球浸治琥珀(龍涎),一次治療就可得到良效。內服後可治因受涼所引起之肚脹,尚可治胃衰弱。總之,琥珀(龍涎)能強健各種神經器官。……把琥珀(龍涎)
  • 89在其產地西亞、東非、印度洋一帶,作熏香 232、建築材料233、船體塗料 234 等使用。元朝來華的馬可波羅在其《遊記》記敍了他於返回歐洲途中,在印度洋見到的採集龍涎香的情況。235耶穌會士艾儒略在其所著《職方外紀》中,也報道了海外龍涎香的資訊。236 至 1620 年左右,在印度沿海仍然是國王的專賣品。一位當時在印度旅行過的神甫記載説:“我們問他們是否有龍涎香並拿了一塊給他們看,他們回答説有,但祇可以賣給他們的國王,違者重懲。”237《遊宦紀聞》中“大海洋中有漩渦處,龍在下,湧出其涎,為太陽所爍則成片,如風飄至岸,人則取之納官”238一語,可印證此説。 在中國 239,宋朝有使用“古龍涎”作佩香的記載,另作熏香及香燭 240。從明朝開始,龍涎香逐漸藥用。汪機《本草會要》及李時珍《本草綱目》均有收錄。清朝趙學敏的《本草綱目拾遺》,為研究龍涎香藥用性能的集大成之作。龍涎香“氣腥,味微酸鹹, 放入酒中,飲此酒的人即刻酩酊大醉。”參見費瑯編、耿昇、穆根來譯《阿拉伯波斯突厥人東方文獻輯注》,北京,中華書局,1989 年,上卷,第 305-307 頁。 232 鞏珍前引書,第 34 頁;《明史》,第 8448 頁。 233 鞏珍前引書,第 45 頁;《明史》,第 8624 頁。 234 黃省曾《西洋朝貢典錄》,中華書局,1982 年,第 76 頁。 235 《馬可波羅遊記》,福建科學技術出版社,1981 年,第 236-237,240 頁。 236 《職方外紀校釋》,中華書局,1996 年,第 106、154 頁。 237 《學習(Stvdia)》雜誌,第 3 卷,第 160 頁。 238 駱萌,前引文,第 98 頁。 239 古籍中關於龍涎香較詳細的介紹,可見《婢史彙編》,花木門,香品,龍涎香品,第 2388-2390 頁。 240 駱萌,前引文,第 97-98 頁。
  • 90無毒。藥性考,味甘、氣腥、性澀、活血、益精髓、助陽道,通利血脈。廖承言驗方云,利水道,通淋徵結,避精魅鬼邪,消氣結,逐勞出屍徵。”241 因龍涎香“甚為難得”,從南宋起,在廣東便是專營物品。“龍涎香,諸香中龍涎最貴重,廣州市值每兩不下百千,次亦五六十千,係審中禁榷之物。”242 在福建,税率極低。“香:麝香、龍涎香百斤、薩木香油每斤例三錢,……”243 湯顯祖以詩歌、戲曲形式,記錄了在澳門取香的時況。其《香山驗香所採香口號》詩為一首具有史料價值的佳作: “不絕如絲戲海龍,大魚春漲吐芙蓉。 千金一片渾閒事,願得為雲護九重。”244 此詩多有典故,試析如下: “不絕如絲戲海龍”出自《島夷誌略》“龍涎嶼”條:“每值清氣和,風作浪湧,龍遊戲,出沒海濱,時吐涎沫於其嶼之上,故以得名。”245 此處的龍,實際上是抹香鯨。古人以為龍涎香出自海龍,後來才知道它生於鯨魚。鯨為魚中最大者,故稱“大魚”。“海翁魚,有言如小山,草本生之;樵者誤登其背,須臾轉徙,不知所之;此無可考。《誌》云:後番社有脊骨一節,高可五、六尺。兩人合抱,未滿其圍。漁人云:大者約三、四千觔,小者 241 同上,第 101 頁。 242 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6 卷,第 43 頁。此語出於南宋張世南《遊宦紀聞》。 243 周凱《廈門誌》,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叢刊第 95種,卷七,關賦略/關賦略/海關/關税科則/用類,第 221 頁。 244 參見湯開建《明清士大夫與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 年,第 74 頁。 245 汪大淵《島夷誌略》,《中國史學叢書續編》,臺灣學生書局,1985年,第 316 頁。
  • 91亦千餘觔,皮生沙石,刀箭不入。有自殭者,人從口中入,割取其油以代膏火;肉粗不可食。口中噴涎常自為吞吐,有遺於海邊者,黑色、淺黃色不等。或云,即龍涎,番每取之以賈利,真膺亦莫辨也(《赤嵌集》)。”246“春漲”可能出自“其嶼石多蟠龍,春而吐涎”247。我們認為,“芙蓉”此處不作“阿芙蓉”解。南宋張世南《遊宦紀聞》對此解釋説:“又魚食亦有二種,海旁有花,若木芙蓉,花落海,大魚呑之腹中。”。 嘉靖三十四年八月,戶部文移廣東撫按,令“再照前香每斤給銀一千二百兩”。龍涎香在產地的價格,已經非常昂貴。《西洋番國志》稱“出龍涎香,漁者溜中採得,狀如浸瀝青,嗅之不香,焚有魚腥氣。價高以銀對易。”248“凡取龍涎,多於溜嶼。其嶼石多蟠龍,春而吐涎,群鳥集之,群魚噆之。其黃者如膠,黑者如五靈脂,白者如百藥煎。其氣腥。或得之魚腹,其大如鬥,圓如珠,其價以兩而易。凡兩易金錢一十有二,凡斤易金錢一百九十有二。”249 費信《星槎勝覽》龍涎嶼條也稱“價亦非輕,官秤一兩,用彼國金錢十二個,一斤該國金錢一百九十二個,准中國銅錢四萬九千文,尢其貴也。”250“千金一片”,毫不誇張。 據説,龍涎香具有“能止心痛,助精氣”251 的效力。“有言 246 《臺灣通誌》,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叢刊第 84 種,卷二,物產/物產/蟲魚類/鱗介之屬/附考,第 215 頁。 247 黃省曾前引書,第 77 頁。 248 鞏珍前引書,第 33 頁。 249 黃省曾前引書,第 77 頁。 250 駱萌,前引文,第 99 頁。 251 “龍涎香,傳為鰍魚精液泡水面,凝為涎。能止心痛,助精氣。以淡黃色嚼而不化者為佳;番仔浮水取之,價十倍。不可多得(《臺灣風土記》)。”參見劉良璧《重修福建通誌臺灣府》,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叢刊第 74 種,卷十九雜記(祥異、叢談、外島附)/雜記/叢談,第 495 頁。
  • 92媚藥中此為第一者”252。“云可為房術用,甚為難得”253。葡語也有相同的記載:“據華人言稱,此物對同婦女的交歡具有特效,可健腦補胃”254。“中國國王六年來尋覓此物,重賞帶來者。因為據他們的典籍記載,此物與其他製劑配服可使老者延年益壽”。255 不過,尋香勞民傷財。魏濬説:“龍涎香出西洋諸國,番舶徑往東澳,元非西產。萬曆甲午命福建、兩廣辦進,西人亦為之困,則廣之一字累之也。……此物予常於閩行省見之,舶商攜有十三両至,問其價,云:每両價一百二十両。問何據,云:嘉靖間,採辦有案。……予考之閩廣採辦龍涎,事在嘉靖丙辰。”256萬曆年間仍然如此 257,嘉靖朝的情況更可想而知。入清以後,“艷 252 王臨亨前引書,第 88 頁。 253 《小琉球漫誌》卷七、海東賸語(中),龍涎香,第 65 頁。 254 參見加爾西亞·達·奧爾塔(Garcia da Orta)《印度香藥談(Colóquio dos Simples e Drogas daíndia)》,第 1 卷,第 51-52 頁。 255 麗貝卡·卡特斯(Rebecca Catz)及弗朗西斯·M·羅傑斯(Francis.M Rogers)輯註《平托信劄及其他文獻》,存在出版社、國立圖書館聯合出版,1983 年,里斯本,第 71 頁。此信日期為 1555 年 11 月 23 日。向前推溯 6 年為 1550 年。這正是葡人被逐出閩界,重返粤海,駐泊上川島三洲環的年代。或許此為浙閩力逐葡人而粤人則停息干戈的真正原因所在。 256 《嶠南瑣記》,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383 頁。 257 沈德符言:“至穆宗以壯齡御宇,亦為內官所蠱。循用此等藥物,致損聖體。陽物晝夜不仆,遂不能視朝。今上保攝聖躬最為毖慎,左右亦無敢以左道進者。”(沈德符前引書,中冊,第 547 頁)實際上,萬曆中亦大肆尋香。可考者如下:“萬曆二十一年十一月,太監孫順為備東官出講題買五斤,司劄驗香。把總蔣俊訪買,二十四年正月進四十六両,再取於二十六年十二月買進四十八両五錢一分,二十八年八月買進九十七両六錢二分。”張燮《東西洋考》,卷 12,《逸事考》,第 427 頁。湯顯祖的《香山驗香所採香口號》詩及《牡丹亭》戲也以文藝形式反映了萬曆時期的尋香情況。
  • 93其名者每於臺是徵,然此地實罕有,仍購諸洋估所販者。無益之物之為累如此!”258 龍涎香具有一定的藥效,但絕非道家方士欺人騙世的“靈丹妙藥”。稱這種勞民傷財以求長生不死的鬧劇為“渾閒事”,十分貼切。不過,雖然皇帝不顧社稷之安危而成為服丹狂,遭罷黜、流放的湯顯祖仍“願得為雲護九重”,希望龍涎香如同白雲護衛九重宮闕之內的天子。 2 葡人對龍涎香的重視和應用 龍涎香在葡語中的名稱是 âmbar-pardo,âmbar-cinzento或 ambergris,它來自阿拉伯語 anbar。在上下文明確的情況下,可祇用 ambar。Ambar 這一形式是 15 世紀起從東方進入葡語的,帶定冠詞的形式 al-’anbar 從阿拉伯語直接進入葡萄牙語 259。其歷史早於從東方傳入的形式,1265 年便出現了 a1ambre 的文字記載。大航海期間葡萄牙有關東方的書籍對此多有記載,例如皮萊資(ToméPires)的《東方簡誌》260。皮萊資在 1516 年 1 月 27 日 從科枝致國王的一封信中也涉及了龍涎香 261。杜瓦爾特·巴爾 258 《海東劄記》卷三,記土物,第 46 頁。 259 其各種異體及出現時間可參考羅德爾夫·塞巴斯蒂昂·達爾加多(Rodolfo Sebastião Dalgado)《葡亞詞彙》,第 1 卷,第 40-41 頁及《葡萄牙語詞源字典》,里斯本,地平線出版社,1990 年,第 1 卷,第225 頁。 260 阿爾曼多·科爾特藏(Armando Cortesão)《皮萊資的<東方簡誌>及弗朗西斯科·羅德里格斯書(A Suma Oriental de ToméPires e o Livro de Francisco Rodrigues)》,科英布拉,1978 年,第 149 頁。261 里斯本國家檔案館,編年檔,第 1 部分,第 19 劄,第 120 號文件,參見阿爾曼多·科爾特藏前引書,第 454 頁。
  • 94伯薩(Duarte Barbosa)的《東方聞見錄》介紹了此物的價格。262 平托著《遠遊記》中有三處記載 263。海外發現時代主要編年史家均有敍述。264我們還可以從葡王早期的兩封信中看出他對龍涎香及其特殊作用的認識。 達伽馬(Vasco da Gama)從印度遠航凱旋歸來後,葡萄牙舉國歡騰。為了阻止對手西班牙的競爭,葡王先發制人,於 1499 年 7月向西班牙國王通報了此次發現的情況: “殿下知道,我曾派遣本朝廷貴族達伽馬及其兄弟保羅·達伽馬(PaulodaGama)率領四艘船隻進行海上發現。他們啟航已兩年多了。該偉業的基本原則是我們的祖先為我主上帝服務的精神。這也是我的初衷。願上帝以其憐憫指引他們。據一位已經抵達本城的船長的口述,我們得知,他們找到並發現了印度及與其鄰近的其他王國和領地,進入並航行於印度海洋。在那裏,他們遇到了華廈成片的大城市和大村鎮。那裏有大宗的香料及寶石貿易。這些發現者親眼目睹了無數大船將其運往麥加,再轉口開羅,然後行銷全世界。他們從印度帶來了如下品種:桂皮、丁香、生薑、肉豆蔻、胡椒及其他香料,還有蘆薈及蘆薈葉。大量各色細寶石,如紅寶石等。他們還發現了有金礦的地方。他們未能如願帶回大量的香料和寳石,原因是未攜帶交換物。”265 他於同年 8 月 28 日致函在羅馬的原里斯本主教科斯達(D. 262 杜瓦爾特·巴爾伯薩(Duarte Barbosa)《東方聞見錄(Livro do Que Viu e Ouviu no Oriente)》,里斯本,阿爾法出版社,1989 年,第 167 頁。 263 參見金國平譯註《遠遊記》,下冊,第 428,508,519 頁。 264 參見羅德爾夫·塞巴斯蒂昂·達爾加多前引書,第 1 卷,第 40-41頁。 265 里斯本國家檔案館,聖維森特檔,第 3 簿,第 513 頁。
  • 95Jorge da Costa)紅衣主教,也彙報了達伽馬從印度帶來的貨物: “首先,除了我們向教皇陛下彙報的情況外,尊敬的神甫大人,我們還要告知您的是,這些現在探查及發現 歸 來的 人在 印 度的 港口 中 曾到 過一 個 名叫 古里(Qualecut)的城市。它是印度貨物的主要集散地。他們從那裏為我帶來了各種各樣的香料,如桂皮、丁香、生薑、胡椒、肉豆蔻、沉香、龍涎香、麝香,還有珍珠、紅寶石及其他寶石和珍貨。”266 比較兩函,不難發現在給西班牙國王的函件中,不見沉香、龍涎香、麝香這三種名貴的香品。這恐怕不是行文的疏忽,而是有意的隱瞞。 龍涎香在葡萄牙的主要用途有兩種:香料與藥物 267。清朝趙學敏在《本草綱目拾遺》中記錄了葡人在澳門藥用的情況: “陳良士云:在澳門見倭夷用合舶硫及他藥作種子丸,云漢時方士和丹用此。倭夷皆有用方,秘不傳中國。《劄記》云,出淡水者,止心痛,助精氣。周曲大云:龍涎能生口中津液。凡口乾燥者,含之能津流盈頰,微若有腥氣,粵中夷人合龍涎丸,和以他藥,便不腥”。268 在葡屬東非,用龍涎香與其他藥物製劑,治療嗜睡症。269從葡萄牙人的貿易情況來看,在葡屬東非及印度沿海,龍涎香與黃金、象牙、犀角、海馬牙為貴重貨物。270 安東尼奧·努內斯 266 里斯本國家檔案館,聖維森特檔,第 14 簿,第 1 頁。 267 盧伊斯·德·阿爾布爾克(Luís de Albuquerque)主編《葡萄牙發現史字典》,里斯本,1994 年,第 1 卷,第 62 頁。 268 駱萌,前引文,第 101 頁。 269 《學習(Stvdia)》雜誌,第 20-22 卷,第 206 頁。 270 同上,第 11 卷,第 145,344 頁;第 12 卷,第 485 頁及第 49 卷,第 167 頁。
  • 96 (António Nunez)著於1554年的《葡印度量衡及貨幣換算書(Lyvro dos pesos da Ymdia,e Assy medidas e Mohedas,escripto em 1554 por Antonio Nunez)》中,已出現龍涎香的衡量及貨幣換算 271。 16 世紀,葡萄牙王室將龍涎香列為索法拉(Sofala)及莫桑比克島碉堡守備司令的專賣品 272。葡萄牙人一度壟斷了印度洋及大西洋的龍涎香貿易,里斯本則為此香的歐洲集散中心 273。直至1792 年,駐紮佛得角聖尼古拉島(S.Nicolao)的葡萄牙王家財政監察官對龍涎香的徵集還作出了特殊規定: “第 15 款關於海灘出現的龍涎香按照第 5 篇第 10章第 7 條辦理。王家財政專員通告如下:發現龍涎香者應報官。匿報者將受到第 10 篇第 7 章第 7 條的懲罰,即向王家財政繳納所獲龍涎香的價值。初犯者予以 20天監禁並向監獄支付 1200 雷伊斯(reis),其中一半上交王家財政,另一半獎賞舉報者。 第 16 款凡是遇到龍涎香並報官者,根據第 5 篇第 1章第 7 條,按例給賞。規定是龍涎香價值的的三分之一,但如同第 18 章所示,王家財政監察官里貝羅(Joséda Costa Ribeiro)決定將上述聖尼古拉島(S.Nicolao)商站的賞金提高至二分一。但在困於海灘上鯨魚內發現的龍涎香(據說有),則完全歸於王家財政,任何人不得分賞。”274 18 世紀,葡印向澳門出口的貨物單中有龍涎香 275。19 世紀, 271 《印度歷史補遺》,里斯本社會科學院,1868 年,第 13 頁。 272 盧伊斯·德·阿爾布爾克前引書,第 1 卷,第 62 頁。 273 同上,第 1 卷,第 62 頁 274 《學習(Stvdia)》雜誌,第 2 卷,第 207 頁。 275 阿法扎爾·阿法馬德註(Afzal Ahmad)《葡萄牙人在亞洲》,里斯本,官印局-鑄幣局,1997 年,第 81 頁。
  • 97澳門仍有龍涎香貿易 276。 3 嘉靖皇帝尋香與夷舶入澳 在天朝帝國,至明嘉靖年間,龍涎香成為宮廷尋覓的第一香。 嘉靖十年(1531 年)是一個令世宗焦灼的年份。他大婚已十年,皇后再換,妃嬪更選,仍未有子嗣,加上其本人體弱多病,朝野為之焦慮。嘉靖九年(1530 年)十月六日,首輔張璁上言:“古者天子立後,並建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所以廣儲嗣也。伏惟中宮皇后正位有年,前星未耀,嗣續未蕃。臣願皇上當此春秋鼎盛之年,廣為儲嗣兆祥之計……”277 儲嗣實為“政本所關”。世宗很快採納了這一建議並批示説:“朕大婚將十年,元配又失,嗣承久虛,深用怵懼,每廑聖母之念。”278 世宗令禮部速辦。於是,禮部派四位官員到各地選秀女,僅一個月,就將 1258 名 279 淑女帶到京城。從中“慎選九人,以充九嬪。”280 “皇帝對道教的興趣最初集中於據説將導致或增強生育能力的儀式和實踐。”281 所謂的“儀式和實踐”,即是齋醮和煉丹。 嘉靖對道教的執迷反映了他廣立皇嗣的憂慮及對長生的虛妄追求。世宗之前的明朝諸帝,除開國啟運的太祖、定鼎北都的成祖外,多數壽命不長。皇帝雖受天命,位尊九重,卻如百姓一般命如朝露。因此,延年益壽是天子的最大憂慮,以外藩入主紫 276 龍思泰《早期澳門史》,第 328-329 頁。 277 《世宗實錄》,卷 118,第 5 頁。 278 同上,同頁。 279 同上,卷 119,第 3 頁。 280 同上,卷 122,第 10 頁。 281 《劍橋中國明代史》,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 年,第 520頁。
  • 98禁城的世宗更是如此。他自幼體弱多病,入繼大統後,亦曾數染重疾。他對長生之夢的孜孜以求,在常理之內: “世宗好神仙。給事中顧存仁、高金、王納言皆以直諫得罪。會方士段朝用者,以所煉白金器百餘因郭勛以進,云以盛飲食物,供齋醮,即神仙可致也。帝立召與語,大悦。帝深居無與外人接,則黃金可成,不死藥可得。帝益悦,諭廷臣令太子監國,‘朕少假一二年,親政如初’。舉朝愕不敢言。”282 早年為得子,中年以後為長壽,世宗房事過頻,常常白晝行歡或夜御十餘女。這種反常的性能力概由其服食淫劑所致: “嘉靖間,諸佞倖進方最多,其祕者不可知。相傳至今者,若邵、陶則用紅鉛 283 取童女初行月事煉之如辰砂以進,若顧 284、盛則用秋石 285 取童男小遺去頭尾煉之 282 《明史》,第 5516 頁。 283 由鉛丹(四氧化鉛)和砒霜組成,配以其他物質,最主要的是童女初經血,製成丸劑服用。此藥使人感到輕快、強壯,增強慾望,並產生強烈的性衝動。謝肇淛《五雜俎》云:“醫家有取紅鉛之法:擇十三四歲童女、美麗端正者;一切病患殘缺、聲雄髮粗,及實女無經者,俱不用。”上海中央書店,1935 年,下冊,卷十一,物部三,第 138頁。又稱“紅丸”。光宗因服此藥駕崩:“熹宗立,召拜禮部尚書。初,光宗大漸,鴻臚寺丞李可灼以紅鉛丸藥進,俄帝崩,廷臣交章劾之。”此為明末著名的“紅丸案”。 284 “顧可學,無錫人。舉進士,歷官浙江參議。言官劾其在部時盜官帑,斥歸,家居二十餘年。瞷世宗好長生,而同年生嚴嵩方柄國,乃厚賄嵩,自言能煉童男女溲為秋石,服之延年。嵩為言於帝,遣使齎金幣就其家賜之。可學詣闕謝,遂命為右通政。嘉靖二十四年超拜工部尚書,尋改禮部,再加至太子太保。”《明史》,第 7902 頁。 285 秋石,別名人中白,溺白垽、千年冰、中白、淋石。以人尿提煉煎熬而成。李時珍斥為淫慾人之方;癖石乃專心成癖或病癥塊凝結成石所致。參見《本草綱目》,卷 52,第 93-97 頁。
  • 99如解鹽以進。此二法盛行,士人亦多用之。然在世宗中年始餌此及他熱劑,以發陽氣,名曰長生,不過供祕戲耳。至穆宗以壯齡御宇,亦為內官所蠱,循用此等藥物,致損聖體,陽物晝夜不仆,遂不能視朝。”286 世宗子穆宗“循用此等藥物……陽物晝夜不仆。”其父莫不如此?《萬曆野獲編》續載: “又如後宮姬侍列在魚貫者,一承天眷,次日報名謝恩,內廷即以異禮待之。主上亦命鋪宮以待封拜,列聖前後皆然。惟世宗晚年西宮奉玄,掖庭禮例,與大內稍異同。兼餌熱劑過多,稍有屬意,間或非時御幸,不有未能盡行冊拜。於是有未封妃嬪之呼。287 沈德符還舉了一個實例:“聞之老內侍云,世宗一日誦經,運手擊磬,偶誤槌他處,諸侍女皆頫首不敢仰。惟一幼者失聾大笑,上注目顧之。咸謂命在頃刻矣。經綴後,遂承更衣之寵。即世所稱商美人是也。從此貴寵震天下,時年僅十三。”288 《劍橋中國明代史》也有所記載: “陶(仲文)在 50 年代繼續向皇帝提供獲致長生和不死的新方法,皇帝的反應是熱誠的。道教徒的想法是,為這樣一種轉化而自我修煉能夠達到肉體的永生不朽。這種修煉需要提煉內、外丹。外丹包括植物和礦物的合成物,籠統地稱為‘不死藥’。提煉內丹靠增強‘陽’,也就是生命要素。這種觀念認為,這可以靠和 14 歲以後第一次來月經的處女交媾而達到目的,據說這時‘陰’(隱秘的力量)中的‘陽’(生命力)最旺盛,這時交媾它 286 沈德符《萬曆野獲編》,中華書局,1997 年,中冊,第 547 頁。 287 沈德符前引書,上冊,第 77 頁。 288 同上,上冊,第 77-78 頁。
  • 100可以被吸收。 陶仲文建議皇帝為此目的而徵集年輕的姑娘。1552年他為宮廷機構選了 800 個 8 至 14 歲的女孩,1555 年他又選了 180 個,都在 10 歲以下,用來修煉內丹。”289 自先秦“養形”傳統形成以來,房中術多和行氣導引、服食避穀等並列為養護身體、延長生命的重要方術。然而從漢代開始,房中養生好御童女,並且多多益善。 為採陰補陽,世宗渴求春藥。除了被李時珍視為“方士邪術人”“巧立名色”而不錄《本草綱目》的紅鉛和斥為淫慾人之方的秋石外,“嘉靖丙辰八月,上問禮臣:古用芝草入藥,當求之何所?今可得否?尚書吳山對云:本草論芝,有黑、赤、清、白、黃、紫,其色不同,其味亦異,然皆云入服輕身。……上詔有司,探芝於元嶽、龍虎、鶴嗚、三茅、齊云諸山及五嶽,又訪之民間。於是宛平縣民張巨佑首得芝五本以獻。上悦,賚以金帛。於是臣民獻芝者接踵,採芝使亦四出。次年九月,禮部類進五嶽及名山所採獲鮮芝已千餘本。直至末年,王金獻芝,大得聖眷,召為御醫,煉芝為藥。雜進他不經之劑,致損聖躬。上仙後,坐子殺父律論剮,最後貸出。當煉芝時,用顧可學、陶仲文等言,須真龍涎香配和,並得礦穴先天真銀為器,進之可得長生。於是主事王健等以採龍涎出,左通政王槐等以開礦出,保定撫臣吳嶽等獻金銀砂。所至採辦遍佈天下矣。”290 為御幸 1552 年採選的 800 淑女,世宗聽“用顧可學、陶仲文等言”“(嘉靖三十三年八月)已丑,命戶部市龍涎香”291,為 289 《劍橋中國明代史》,第 523 頁。 290 沈德符前引書,下冊,第 892 頁。 291 《國榷》,卷六一,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卷,第 51 頁。
  • 101皇帝配製春藥。顯然,1552 年採女與 1553 年“海舶入澳”之間有著直接的歷史聯繫。 1555 年又選了 180 個,尋香更為迫急。至是“下戶部取香百觔,遍市京師不得。下廣東藩司採買。部文至臺司集議,懸價每觔一千二百両,僅得十一両上進”。“至是令戶部差官往沿海各通番地方,設法訪進”292。《明會典》及《明史》明確地指出,由於朝廷四處搜尋龍涎香,“使者因請海舶入澳,久乃得之”。這便是廣東設立“客綱、客紀”及葡人得以入據澳門即岡薩雷斯“著手建一教堂,葡萄牙人則開始建屋。華人熟悉了我,從此讓我安寧”的真實背景。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在有關澳門開埠的早期奏疏中,對汪柏受賄及京廷尋找龍涎香無任何涉及。龐尚鵬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的《撫處濠鏡澳夷疏》,被認為是第一份關於澳門的中國官方文件,對葡萄牙人從浪白遷入澳門的過程是這樣疏聞朝廷的: “往年俱泊浪白等澳,限隔海洋,水土甚惡,難於久駐,守澳官權令搭篷棲息,待船出洋即撤去。近數年來,始入濠鏡澳築室,以便交易”293。 葡萄牙人入居澳門在當時肯定是件朝野矚目的大事,御史無法將其“始入濠鏡澳”的原因寫入奏疏,顯然有難言之隱。龐疏指控葡萄牙人“竊據內地”,從岡薩雷斯的函件所披露的過程來看,此言屬實。其時大多相關記載,也大同小異。 吳桂芳在《議阻澳夷進貢疏》中也祇是稱“據澳為家”,俞大猷在致前者的信中指出:“商夷用強梗法蓋屋成村,澳官姑息, 292 《明世宗實錄》,卷 422,第 12 頁。嘉靖三十四年五月辛酉條。 293 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趙春晨校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 年,第 20 頁。
  • 102已非一日。”294 陳吾德云:“向因當事者利數世之資,貽我無窮之患,乃開濠鏡諸澳以處之。至遁結廬城,據險負隅,挾其重貲,招誘吾民,求無不得,欲無不遂。”295 王臨亨稱:“西洋之人往來中國有向以香山澳中為艤舟之所。入市閉則驅之以去。日久法馳,其人漸蟻聚蜂結巢穴澳中矣。當事者利其入市,不能盡法繩之,姑縱其便……”296 沈德符也説:“丁末年,廣東番禺舉人盧廷龍,請盡逐香山嶴夷,仍歸濠鏡故地。時朝議以事多窒礙,寢閤不行。蓋其時嶴夷擅城垣,聚集海外雜遝住居,吏其土者,皆莫敢詰,甚有利其寶貲,禁而陰許之者。”297 《萬曆實錄》記載:“事亦難行,不報。”298 郭尚賓雖有“行賄濟好”“當事許其移入濠鏡”之語,但仍認為葡萄牙人是“竊據香山嶴境內” 蔡汝賢稱“嘉靖間,海道利其餉,自浪白外洋議移入內”299。 陳吾德“向因當事者利數世之資”及王臨亨“當事者利其入市,不能盡法繩之,姑縱其便”之語,完全説明了“澳官姑息”葡萄牙人的原因。而“當事者利數世之資”及“當事者利其入市”最重要的東西,我們認為非龍涎香莫屬。正是因為皇帝的特殊利益,京廷對廣東官紳議處葡萄牙人的呼聲置若罔聞。萬曆年間更 294 侖大猷《正氣堂集》,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卷,第 283 頁。 295 陳吾德《謝山樓存稿》,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287 頁。 296 王臨亨前引書,第 91 頁。 297 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375 頁。 298 同上,第 5 卷,第 31 頁。 299 同上,第 135 頁。
  • 103是如此。為了執行北京“獲真香方許開支”“上姑令記諸臣罪”、“住俸待罪”“再遲重治”,剋期訪買龍涎香的死令,“吏其土者,皆莫敢詰,甚有利其寶貲,禁而陰許之者。”在此聖旨前,首先要招誘番舶入澳,然後“守澳武職及抽分官但以美言獎誘之,使不為異”,才能達到求購真香的目的。這也解釋了澳門開埠之初,葡萄牙人正是因有龍涎香這個護身符 300,才敢驕恣,並不像後來 300 嘉靖四十三年(1564)鎮壓以徐永泰等為首的柘林水兵叛亂的總指揮是提督兩廣軍務的吳桂芳,總兵俞大猷為主謀,副總兵湯克寬則具體聯絡澳門葡人。“徐永泰等四百人守柘林澳,五月無糧,皆怨望思亂。會領軍指揮韓朝陽傳總兵俞大猷檄,調往潮陽海港,諸軍益怨。遂鼓噪執朝陽,入外洋與東莞鹽徒及海南諸寇合,進逼省城。”(《嘉靖實錄》卷五三二)廣東地方政府發兵往剿,屢敗。吳桂芳表面發布招安令,暗中則調東莞南頭九鋪水兵自外洋人。但因抽調不及,迫不得已通過俞大猷、湯克寬商請澳門葡人發兵助剿。俞大猷《集兵船以攻叛兵書》記載此事云:“叛兵事決為攻剿之圖,亦須旬日後,乃可整香山澳船。猷取其舊熟,用林宏仲者數船,功成重賞其夷目。”重賞的具體內容是“許免抽分一年”。1565 年冬曾遊歷澳門的葉權對此有詳細的記載:“是年春,東莞兵變,樓船鼓行,直抵省城下。城門晝閉,賊作樂飲酒天妃宮中。湯總兵克寬與戰,連敗衄,迺使誘濠鏡澳夷人,約以免其抽分,令助攻之,然非出巡撫意。已夷平賊,湯剿為己功,海道抽分如故。夷遂不服,擁貨不肯輸税,省城官謀困之,遂阻道不許運米麵下澳。夷饑甚,迺聽抽分,因謂中國人無信,不知實湯總兵為之也。中國亦謂夷難馭,不知湯固許之免也。天下事變每生於兩情不通。”言官陳吾德也較公正地説:“此其負信在我,毋怪其然也。”葉權將此失言歸咎於湯克寬。其實,湯克寬在通盤計劃中祇是一個聯絡官,決不可能越過兩廣總督吳桂芳及其頂頭上司俞大猷“剿為己功”。在葡人出兵幫助明廷平叛之後,為防止葡萄牙人有可能暴動,攻打廣州,吳桂芳勞民傷財建築廣州外城,同時俞大猷欲趁機一舉消滅葡人。他在《論商夷不得恃功恣橫》中向吳桂芳建議説:“用官兵以制夷商,用夷商以制叛兵,在主將之巧能使之耳。商夷用強梗法蓋屋成村,澳官姑息,已非一日。三門之役,神妙之算,恩威之布,彼亦心服。今欲剪之,豈無良方?若以水兵數千攻之於水,陸兵數千攻之於陸,水陸並進”、盡逐澳夷的
  • 104那樣對中國官吏畢恭畢敬。 4 龍涎香是汪柏允許葡人居澳的尚方寶劍 允許葡萄牙人入澳的關鍵人物是汪柏,葡萄牙人居澳也與汪柏有關。嘉靖《廣東通誌》記載説:“嘉靖三十五年,海道副使汪柏迺立客綱、客紀,以廣人及徽、泉等商為之。”301 軍事方案,而是採取了一系列防範葡萄牙人的具體措施(參見湯開建《明清士大夫與澳門》,第 57-59 頁)。廣東文武官員對葡萄牙人的態度是不難理解的。封疆大臣吳桂芳在無奈的情況下,才批准軍事當局商請葡萄牙人協助平叛。葡萄牙人也是看到“華人求助於外人是低了頭,示弱”(《道德形象》,科英布拉,1719 年,第 2 卷,第403 頁)才出手相助,以提高自己在中國官方面前的地位。為迅速獲得葡萄牙人的軍事援助,廣東當局經過草草的談判,許諾了兩件事情:其一,幫助葡萄牙人通貢。俞大猷堅稱:“貢事已明諭其決不許”,但葡語資料的記載卻完全相反(參見《澳門尋根》,第 106-128 頁)。吳桂芳《議阻澳夷進貢疏》從某種程度上證明了葡萄牙人説法的可信性。其二,“免抽分一年”。無論甚麼原因,無法控制地方局勢,當拏封疆大臣及其班子是問,因此廣東文武必定竭力向北京封鎖葡萄牙人助剿的消息。最簡單而徹底的辦法是藉口葡萄牙人拒絕納税,採取軍事行動將其驅逐出澳門,一勞永逸。俞大猷“免抽分一年”的許諾定是得到了吳桂芳的首肯的,而且海道莫抑也是事先知道的。但為何平叛事成之後,“海道抽分如故”?表面上看來是文武之間的矛盾,但問題並非如此簡單。吳桂芳有權協調解決這個問題,但他卻未插手。原因是免除葡萄牙人一年税收會反映在廣東徵收的數額上,而牽涉二萬兩的虧空是要加以説明的。若執行諾言,或應上報奏明或從別處移補。奏報可能遭到朝廷查處,而挪用此巨額決非易事。因此,廣東當局巧妙地演出了這場將相不和的雙簧來欺弄葡人。本來可以“擁貨不肯輸税”為藉口將葡人趕出澳門,但為何吳桂芳未這樣作,僅僅採取了一些消極的防禦措施?我們認為,廣東當局不敢驅逐葡人的原因之一是不能斷絕北京獲得龍涎香的渠道。 301 嘉靖《廣東通誌》,卷六六<外誌>五<雜蠻>,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79 頁。
  • 105 “客綱、客紀”的設立,使葡萄牙人的貿易納入了官方貿易的範疇。或許“客綱、客紀”便是平托在《遠遊記》中所稱的“當地商人”。也有文獻證明,在嘉靖三十五年之前已有“客綱”存在。《日本一鑒》稱: “歲甲寅,佛郎機夷船來泊廣東海上,比有周鸞,號客綱。乃與番夷冒他國名,誑報海道,照例抽分。副使汪柏故許通市,而每以小舟誘引番夷,同裝番貨市於廣東城下,亦嘗入城貿易。”302 康熙《廣東通誌》記載説:“三十四年,巡撫鈞牌發浮梁縣商人汪弘等到司,責差綱紀何處德領同前去番舶訪買,陸續得香共十一両”303。司禮監傳諭速訪買龍涎香一百斤,十一両顯然遠遠不能完成任務,很可能因此進一步放鬆了對葡萄牙人的管制,以增加獲得龍涎香的機會。汪柏與“浮梁縣商人汪弘”的關係待考,但他們是同宗鄉親則毫無疑問。 嘉靖三十五年,世宗步宋徽宗之後塵,集天仙、教主、皇帝於一身。據《明史》記載:“三十五年,上皇考道號為三天金闕無上玉堂都仙法主玄元道德哲慧聖尊開真仁化大帝,皇妣號為三天金闕無上玉堂總仙法主玄元道德哲慧聖母天後掌仙妙化元君,帝自號靈霄上清統雷元陽妙一飛玄真君,後加號九天弘教普濟生靈掌陰陽功過大道思仁紫極仙翁一陽真人元虛玄應開化伏魔忠孝帝君,再號太上大羅天仙紫極長生聖智昭靈統元證應玉虛總掌五雷大真人玄都境萬壽帝君。”304 這是京廷勒令尋香,廣東成立“客綱、客紀”的背景。 302 鄭舜功《日本一鑒》,味經書屋,1939 年,卷 6,第 4 頁。 303 康熙《廣東通誌》,卷二八<外誌>,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6 卷,第 27 頁。 304 《明史》,第 7897-7898 頁。
  • 106 吳廷舉及汪柏都因為尋香有功而官運亨通。前者正德十二年任副都御史 305,十四年,陞都御史 306,“終南京工部尚書。”307後者“三十六年,任按察司按察使。”308 正如湯顯祖借《牡丹亭》戲中人物之口所言:“你帶微醺走出這香山罅,向長安有路榮華,無過獻寶當今駕。”309 王臨亨稱“廣州府庫向有數両,儲以備官家不時之需,税使聞之,悉奪而進御矣。”310 沈德符云“黔國公以下大吏爭賂遺之”311。達官貴人搜尋龍涎香的動機,由此可見一斑。 粤官歷為肥缺,能出任者無不“搜珍異以貽朝貴”。吳廷舉及汪柏兩個個案説明,尋香固為其邀寵之道,固寵之道,陞官之道,但其中也有國家利益。 在平民百姓,生兒育女為養老送終,延續香火,但在一國之君,則事關國本社稷。就此意義而言,吳廷舉及汪柏盡了人臣之責。正是因為事關重大,吳、汪二人曾力排眾議,我行我素。《武宗實錄》卷 194 記載説: “(正德十五年十二己丑)……近因布政使吳廷舉首倡,缺少上供香料及軍門取給之議,不拘年分,至即抽貨,以致番舶不絕於海澳,蠻夷雜遝於州城,法防既疏,道路亦熟,此佛朗機所以乘機而突至也。”312 305 《明史》,第 209 頁。 306 同上,第 7997 頁。 307 嘉靖《廣東通誌》,卷五十,列傳七,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73 頁。 308 阮元《廣東通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年,第 1 卷,第 369 頁。 309 參見湯開建《明清士大夫與澳門》,第 83 頁。 310 王臨亨前引書,第 88 頁。 311 沈德符前引書,中冊,第 543 頁。 312 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22 頁。
  • 107《國榷》更稱:“(正德十二年五月辛丑)始榷進貢番舶。從廣東右布政使吳廷舉之請也。其後啟佛郎機釁,謂廷舉作俑矣。”313 以議禮有功深得世宗寵信的南海人霍韜,也“移書責其無行”。“至正德十二年,有佛郎機夷人突入東莞縣界,昔布政使吳廷舉許其朝貢,為之奏聞。此則不考成憲之過也。”314 後又遭兩名熟悉粤情的監察御史的彈劾,但“終南京工部尚書。”315 儘管吳廷舉遭到了“啟佛郎機釁”和“許其朝貢”的嚴重指控,並未受到朝廷的查辦,相反卻仕途大展。雖然《武宗實錄》未言明“上供香料”的品種,龍涎香肯定包括在內。 汪柏的例子最説明問題。郭棐記載此事曰:“時佛郎機違禁潛往南澳,海道副使汪柏從恿之。以忠力爭曰:‘此必為東粤他日憂,盍慎思之。’柏竟不從。今則根深蒂固矣。”316“時佛郎機違禁潛往南澳,海道副使汪柏受賄從臾之。以忠曰:‘此必為東粤他日憂,力爭弗得。”317 丁以忠時任按察使,是汪柏的頂頭上司,對其有命令權,但在此事上祇是“力爭”,而作為下屬的汪柏“竟不從”。這實在是有點“挾天子以令諸侯”的味道。退一步説,如果汪柏的行為違制,丁以忠也會受到牽連,但他卻沾光,“尋擢布政使” 向皇帝獻香本無可厚非,而且事關朝廷,故明朝文獻對此的涉及大多閃爍其詞,匆匆帶過。因此,尋香一事始終淹蒙在神秘色彩之中,為澳門早期歷史帶來了不少難解之迷。 313 同上,第 49 頁。 314 同上,第 162 頁。 315 嘉靖《廣東通誌》,卷五十,列傳七,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73 頁。 316 同上,第 5 卷,第 157 頁。 317 同上,第 182 頁。
  • 108 明清鼎革之後第一部省誌-康熙《廣東通誌》卷二八<外誌中,錄存了世宗一道關於龍涎香的諭旨: “嘉靖三十四年三月,司禮監傳奉聖諭:爾部裏作速訪買沉香一千斤,紫色降真香二千斤、龍涎香一百斤,即日來用。就令在京訪買,已得沉香、降香進訖。尚有龍涎香,出示京城採買,未得。奏行浙江等十三省及各沿海番舶等處收買。本年八月,戶部文移到司,又奉撫按牌案行催,再照前香每斤給銀一千二百両。三十四年,巡撫鈞牌發浮梁縣商人汪弘等到司,責差綱紀何處德領同前去番舶訪買,陸續得香共十一両,差官千戶朱世威於本年十月送驗,會本進奉聖旨,既驗不同,姑且收入。今後務以真香送用。欽此欽遵。行司又據見監廣州府斬罪犯人馬那別的 318 等告送龍涎香一両三錢,褐黑色,及有密地都、密地山彝屬採有褐白色六両。各彝說稱,褐黑色者採在水,褐白色者採在山。又密地都、周鳴和等送香辨驗,真正共二十七両二錢五分。差千戶張鸞三十五年八月送驗,會本起進奉聖旨:這香內辨是真,留用。欽此。”319 318 馬那別的是葡語 Mateu Brito 的大致譯音。其全名是 Mateu de Brito。葡萄牙貴族。據平托聲稱,他居“那雙嶼鎖或稱雙嶼城的四位主要官員”之首(參見費爾南·門德斯·平托著、金國平譯註《遠遊記》,上冊,第 202 頁)。葡語針路記載在柬埔寨沿海有 Matheu de Brito 礁(參見曼幹(Pierre-Yves Manguin)《葡萄牙人在越南及占城沿海的活動(Les Portugais sur les Côtes du Viêt-Name e du Champa)》,巴黎,1972 年,第 259 頁)。可見馬那別的是一個長期在中國沿海經商的葡人。他可能在走馬溪戰役中被捕,後關押在廣州獄中。關於葡人營救他的情況,可見金國平、吳志良《鏡海飄渺》,第 43-44 頁。 319 康熙《廣東通誌》,卷二八<外誌>,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6 卷,第 27 頁。
  • 109 龍涎為“千金一片”的名貴香品,故歷來贗品頻頻 320,競獻者無論真假統統上貢,以求榮華富貴。沈德符記錄了一道假香案:“嘉靖三十四年,有麻城吳尚堯偽為中書,充奉恭誠伯陶仲文命,往雲南定邊縣取龍涎。至梯懸巖而上,從石乳隙中,取物三條,云是龍涎。見鱗甲異物風雲之狀,黔國公以下大吏爭賂遺之,事發亦論斬。”321 為此,在香山設有驗香所 322。 司禮監傳諭戶部取龍涎香時為嘉靖三十四年三月,即西元1555 年 3、4 月。“監廣州府斬罪犯人馬那別的等吿送龍涎香一兩三錢”的日期在“差千戶張鸞三十五年八月送驗”前,世宗“這香內辨是真,留用。欽此”的聖旨當在嘉靖三十六年即西元 1557年送達廣東。也就是説,至遲在 1556 年年底、1557 年年初,皇帝本人已經知道澳門葡萄牙人的情況。於是乎,一歷史懸案似乎有了答案:葡萄牙人傳統認為的澳門正式開埠年代-1557 年説,極有可能與上述聖旨有關。正是由於這道聖旨,“從此讓我安寧。”“後工商牟奸利者,始漸運磚瓦木石為屋,若聚落然。”另外一個原因是,他們的保護人汪柏於“嘉靖三十六年,任按察司按察使。”或許汪柏有了這道聖旨,為了保證獲得真香的固定渠道才允許葡萄牙人居留澳門。在此背景下,1557 年説首創者平托在《遠遊記》中的“直至 1557 年廣東官員在當地商人的要求下,將澳門港劃給了我們做生意”一語,似乎不應再被視為謊言。 以往,學者祇是從明朝海禁嚴厲、科道制度森嚴來抽象推論北京不可能不知道葡萄牙人入居澳門的真實情況。嘉靖三十三年(1554 年),胡宗憲任浙江巡按。1556 年,汪柏從廣東調至浙江轉任承宣佈政使司左參政,協助趙文華、胡宗憲平倭。胡宗憲有稱: 320 參見費瑯前引書,下卷,第 614、694-695 及 712-714 頁。 321 沈德符前引書,中冊,第 543 頁。 322 湯開建《明清士大夫與澳門》,第 74-75 頁。
  • 110“而利重之處,人自趨之,豈能禁民之交通乎?故官法愈嚴,小民寧殺其身而通番之念愈熾也。但朝廷無命,孰敢私許互市,以幹國典哉?此祇消一海道,有機敏、有力量者,活動行之,不失於縱,不失於激,如某海嶼某老,歷年商舶之頭也,欲律以通番死罪,罪未必及而亂先激矣。必申明朝廷之法,寬處而羈糜之,且重其責,曰商販貿易,姑聽其便,但一方之責皆係於汝,一方有倭變,即汝一人之咎也。彼以利為命者,利既不失,而又不峻繩以法,則感恩畏威,必不僨事矣。一面修吾海防,不容夷舶近岸,販貨出海者,關口盤詰,勿容夾帶焰硝之類;載貨入港者,官藉抽稅,以充軍需,豈不華夷兩利而海烽晏如也哉!此之謂以不治治之也。見今廣東市舶司,處西洋人用此法,若許東洋島夷亦至廣東互市,恐無不可。”323 “見今廣東市舶司,處西洋人用此法”,顯然是指汪柏對葡萄牙人改剿為撫,效果顯著,很快鎮壓了何亞八海盜團夥,對葡萄牙人則“以柔道治之,不動而安,……”324這一“誠策”,影響了胡宗憲的海防戰略決策。趙文華奉詔祭海兼督察軍務,與總督張經、巡撫李天寵不和,獨胡附趙。李天寵罷官後,胡宗憲陞右僉都御史、浙江巡撫,後至兵部右侍郎、總督沿海四省軍務。嘉靖三十六年(1557 年)正月,胡宗憲奏疏朝廷,建議對汪直、徐海及倭寇改剿為撫。胡宗憲的靠山是御史趙文華,而趙又是權相嚴嵩的門生。顯然,汪柏欺騙朝廷,私放葡萄牙人入澳之説為臆測。 323 《籌海圖編》,卷一二<關互市>,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43 頁。 324 霍與瑕《霍勉齋集》,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卷,第 292 頁。
  • 111總之,“壕鏡澳由互市而租借,俱因缺乏‘上供香物’。”325 四 明朝允許葡萄牙人入居澳門的體制先例 1 肅州蕃坊 廣州蕃坊入明後已經銷聲匿跡,但在傳統的西北絲綢之路上仍然存在。1607 年,耶穌會傳教士鄂本多(Bento de Goes)在陝西肅州仍見到“撒拉遜人 326 區”。據此,金尼閣《利瑪竇中國劄記》敍述説: “另一個城市肅州也特派有一名知州,該城分為兩部分。中國人,即撒拉遜人稱之為契丹人的,住在肅州的一個城區,而來此經商的喀什噶爾王國以及西方其他國家的撒拉遜人則住在另一區。這些商人中有很多已在此地娶妻,成家立業;因此他們被視為土著,再也不回他們的本土。他們好像在廣東省澳門定居的葡萄牙人那樣,除了是葡萄牙人訂立他們自己的法律,有自己的法官,而撒拉遜人則由中國人管轄。每天晚上他們都被關閉在他們那部分地區的城牆裏面;但此外,他們的待遇一如土著,並在一切事情上都服從中國官員。根據法律,在那裏居住了九年的人就不得返回他自己的本鄉。”327 利瑪竇原著的敍述略為簡單:“肅州城分為兩部份。契丹人,從此開始以其本名中國人稱呼,住在一個城區,而來此經商的喀 325梁嘉彬《明史稿佛朗機傳考證》,載王錫易等著《明代國際關係》,臺北,學生書局,1968 年,第 11 頁。 326 穆斯林。 327 《利瑪竇中國劄記》,北京,中華書局,1983 年,下冊,第 559-560頁。
  • 112什噶爾以及其他波斯國家的撒拉遜人則住在另一區。他們中有很多人已在此地娶妻育子,成為了當地人,如同在廣東省澳門城居住的葡萄牙人那樣。撒拉遜人受到嚴格的管轄,每天晚上他們都被關起來,不得離開他們那部分城牆。他們如同華人一樣在一切事情上都受到中國官員的管轄與制裁。在那裏居住了九年的人就不得返回他自己的本鄉。”328 早期葡語文獻對此亦有記載:“在中國不僅僅是澳門,因為在陝西省某城的城牆外摩爾人也有他們的居留地”329。直至 1921年,斯坦因還報道説:“鄂本篤遊記所説的肅州城分為兩部分,華人部分及西域穆斯林部分至今仍然可見。”330 由此可知,明朝允許葡萄牙人居澳有體制先例,並非通常認為的僅僅是葡人行賄、地方當局受賄那麼簡單。較之“由中國人管轄”的“撒拉遜人”,雖然葡萄牙人“訂立他們自己的法律,有自己的法官”,享有一定的內部行政自主,但在 1849 年以前處於中國主權的完全管轄之下,“他們如同華人一樣在一切事情上都受到中國官員的管轄與制裁”。祇不過,撒拉遜人“每天晚上他們都被關閉在他們那部分地區的城牆裏面”,而明朝對葡人則設立關閘加以控制。 328 德禮賢《利瑪竇全集》,羅馬,國家出版社,1949 年,第 2 卷,第431 頁。 329 參見阿儒達宮圖書館《耶穌會會士在亞洲》49-V-4 號鈔件,第 11頁。利瑪竇在 1608 年 3 月 8 日從北京致羅馬耶穌會總會長的信中是這樣敍述的:“總督駐紮甘州城。另有城稱肅州。它位於西邊,二者之間的距離為三日路程。摩爾人攜妻帶子居住在城牆內,處境較好,但一切事情上都受到中國官員的管轄。”參見王都立(Pietro Tacchi Venturi)《利瑪竇神甫歷史著作集《(Opere Storiche delP.Matteo Ricci S.I)》,馬塞拉塔,1913 年,第 2 卷,第 349 頁。 330 德禮賢《利瑪竇全集》,第 2 卷,第 431 頁,註釋 3。
  • 1132 肅州與澳門的比較 1)安置的政治前提 “絲綢之路”沿波斯(伊朗)及阿富汗、中亞到達新疆天山南北,後經青海、甘肅,南下至長安。肅州歷史悠久,自古為戰略要地,漢、唐以來就成了中西文化交流、貿易往來的重要通道,是絲綢之路上的交通重鎮: “肅州路,下。唐為肅州,又為酒泉郡。宋初為西夏所據。元太祖二十一年,西征,攻肅州下之。世祖至元七年,置肅州路總管府。”331 “肅州元肅州路,屬甘肅行省。洪武二十七年十一月置。西有嘉峪山,其西麓即嘉峪關也。”332 “明陝西布政使司及陝西行都指揮使司地。清順治初,因明制,設甘肅巡撫,駐寧夏。寧夏巡撫旋裁。五年,徙甘肅巡撫駐蘭州。康熙三年,分陝西為左、右布政使司,以右布政使司駐鞏昌,領四府如故。六年,改陝西右布政使司為鞏昌布政使司。七年,又改甘肅布政使司,徙治蘭州。雍正三年,裁行都指揮使司及諸治所,改置甘州、涼州、寧夏、西寧,昇肅州及秦、階二州為直隸州。”333 “肅州直隸州:衝,繁,疲。安肅道治所。總兵駐。明,肅州衛。順治初,因明制。雍正二年,省衛入甘州府。七年,置直隸州,割甘州之高臺縣來屬。”334 同肅州一樣,澳門是海上“絲綢之路”的咽喉。兩者在許多方面有著明顯的制度起源繼承性。除了蕃坊之外,肅州城外還有 331 《元史》,第 1450 頁。 332 《明史》,第 1014 頁。 333 《清史稿》,第 2109 頁。 334 同上,第 2124 頁。
  • 114多處供番人獨居的番城。例如,《重修肅州誌》記載説: “威虜城在州東北。明初置衛,尋廢 335。嘉靖七年336,番夷牙木蘭 337 等內附巡撫唐澤。議於肅州迤北境外威虜舊城及天倉墩、毛目城、白城子等地散處其眾。二十八年,監生李時暘上言:邊外屬夷舊為土魯番所迫,今環肅城襍居不便。巡撫楊傳檄,副使王儀等修葺威虜並金塔寺古城,添設煙墩等城堡凡七墩,臺有十二,安置番帳七百餘所。於是肅城數十年番害頓平。”338 此外,《重修肅州新誌》記錄了在肅州城內有“夷廠”:“嘉靖二十六年,巡撫傅鳳翔議築夷廠一所。內列小房,外開大門在關西北隅。參將劉勛督建。今廂關所居夷漢相均。”339 這與葡萄牙人在澳門的早期居留型態完全相同。在肅州外“修茸威虜並金塔寺古城,添設煙墩等城堡”以“安置”“番夷”,結果是“肅城數十年番害頓平”。肅州內設立的“夷廠”已具有“夷漢”雜居的形態,而且人數達到了各佔一半的程度。在兩廣,則選擇了偏僻的澳門半島供葡人居留並允許“漢夷雜處”。本來霍與瑕有“今設城池,置官吏,以柔道治之”的建議 340,可能因為特殊地理 335 “又東北有威虜衛,洪武中置,永樂三年三月省。”《明史》,第1014頁。 336 “賊黨牙蘭者,本曲先人,幼為番掠,長而黠健,阿力以妹妻之,握兵用事,久為西陲患,至是獲罪其主,七年夏,率所部二千人來降。有帖木兒哥、土巴者,俱沙州番族,土魯番役屬之,歲徵婦女牛馬,不勝侵暴,亦率其族屬數千帳來歸。邊臣悉處之內地。”《明史》,第 8534 頁。 337 參見《明史》,第 8516、8625-8626、8534-8535 頁。 338 黃文偉纂修《重修肅州新誌》,乾隆二年刻,乾隆二十七年補刻,肅州壹冊,第 1 頁。 339 《重修肅州新誌》,肅州貳冊,第 5 頁。 340 霍與瑕前引書,第 292 頁。
  • 115環境,祇需築建關閘,“設官守之”。澳門關閘大概起源於肅州“夷廠”的“外開大門” 因而可知,在明嘉靖年間葡萄牙人入居澳門之前,中國已擁有十分完備的邊政 341。明代兩廣當局同意葡人居澳並非首創,有可依循的遠久的體制先例。因此,某些學者歸納的“澳門模式”並未實質性地論及澳門的制度起源,祇不過是把葡萄牙人已經居澳後一些具體治澳措施簡單羅列。中國制度起源為澳門出現之本,而具體措施則為其末。可以相信,在不瞭解澳門制度起源的情況下,對具體措施的論述也難以深入。 以所謂“超商業行為”為基礎的霸佔説也缺乏可靠依據,有悖於歷史事實。歷史真相是,明朝以歷代治夷、撫夷的統治經驗與慣例,鑒於 1550 年左右北方及東南沿海緊迫的軍事、經濟形勢,決定離間海盜,安撫葡人並通過海道汪柏將他們從孤懸海外的上川、浪白逐步遷移至較易控制的澳門半島。張鳴崗對此戰略意圖有明確的闡述: “而濠鏡在香山內地,官軍環海而守,彼日食所需咸仰於我,一懷異志,我即制其死命;若移之外洋,則巨海茫茫,奸宄安詰?制御安施?”342 從上述方誌的記載中,我們可以看到,安置番人的先決條件是他們必須“內附”343,即在政治上臣服明朝,確保對統治者不構成威脅。在此前提下,才會給他們提供生息之地,但他們必須遵守履行一定的義務。朝廷對不接受“內附”者,則加以驅逐 344。 341 “景泰初賜邊臣敕:……中國惟知社稷為重。爾等守將等祇知為國首關為重。”參見沈德符前引書,上冊,第 22-23 頁。 342 趙春晨點校《澳門記略》,第 22 頁。 343 關於北方邊境“番夷”內附的具體情況,可見高彌高、李德魁等順治重修《肅鎮誌》,卷之一,“內屬番夷”,第 11-19 頁。 344 霍韜《霍文敏公全集》,卷一○<論兩廣事宜>,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
  • 116《明史》稱: “弘治初,瓦剌中稱太師者一曰火兒忽力,一曰火兒古倒溫,皆遣使朝貢。土魯番據哈密,都御史許進以金帛厚啗二部,令以兵擊走之。其部長卜六王者,屯駐把思。正德十三年,土魯番犯肅州。守臣陳九疇因遺卜六王綵幣,使乘虛襲破土魯番三城,殺擄以萬計。土魯番畏逼,與之和。嘉靖九年,復以議婚相仇隙。土魯番益強,瓦剌數困敗,又所部輒自殘,多歸中國,哈密復乘間侵掠。卜六王不支,亦求內附。朝廷不許,遣出關,不知所終。”345 葡萄牙第一次遣使的失敗,可以説是明朝不接受他們的“效忠”。不管葡萄牙人使用了甚麼方法,僅從他們得以留居澳門的事實而言,他們後來的“效忠”與“內附”得到了明廷的接受。有早期葡語文獻明確地指出,從一開始澳門葡萄牙人便效忠朱明: “一、關於我等蓄養倭奴一事,我等齊聲回稟大人如下:謝天謝地,六十多年來我等被視若中國子民,遂得以安居樂業、成家立室、養育子孫。我等從未有違王法之舉。從前,一名叫 Charempum Litauqiem346 的海盜與該省的官員及國王作對。他犯上作亂,準備奪取廣州。於是,中國官員招我等前去與他們並肩作戰。我們出銀兩,人手,船隻與軍火。敵眾我寡,但我等毫無畏懼,奮不顧身殺敵,將其全殲並俘獲九艘船隻。我等將船上 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259 頁。霍韜父子對葡萄牙人態度的變化足以説明了朝廷政策調整的過程。他們二人對中國對澳門政策的形成所起過的作用,值得引起學界的注意與研究。 345 《明史》,第 8503 頁。 346 曾一本與林道乾。
  • 117俘獲之物如數上繳官員。後王室大法官獲一冠帽、通事獲一銀牌獎賞。因此,我等頗受敬重,加上我們的功勞,向來將我們視為良民。而所有這一切,全部在官府有案可查。”347 澳門主教兼總督基馬良士 (D.Alexandre da Silva Pedrosa Guimarães)在 1777 年 8 月 8 日致議事會的一份鑒定書中,很好地闡述了澳門葡人的雙重身份: “這些法律、命令在(葡萄牙)領地內得到了有效的貫徹。在那裏,他(葡萄牙國王)的權力是絕對的、自由的、專制的、堅定的,而在中國這一角落裏,國王陛下的眾多權力僅僅對於他的臣民來講是是絕對的、堅定的、自由的、專制的,而這些臣民又受制於中國皇帝,因此,從制度上來講是混合服從,即服從我主國王又服從中國皇帝,我不知如何可以強行並違背這塊土地主人的命令。中國皇帝勢力強大,而我們無任何力量;他是澳門的直接主人。澳門向他繳納地租,我們僅有使用權:本地不是通過征服獲得的,因此,我們的居留從自然性質而言是不穩固的。”348 也有漢籍稱“歲加丁糧一萬両,編附為氓”,可見內附是“安置”葡萄牙人的先決條件。政治上的效忠迫使葡萄牙人對各級中國地方政府畢恭畢敬,對直接管轄他們的官員卑詞厚賄。無論汪柏允許葡萄牙人納税入澳,還是後來陳瑞要求葡萄牙人服從中國 347 樸加羅(António Bocarro)《印度旬年史之十三(Década 13 da índia)》,Lisboa,1876,vol.Ⅱ,p.729。譯文參見金國平《中葡關係史地考證》,第 73 頁。 348 參見《澳門檔案》,第 3 系列,第 16 卷,第 4 期,1971 年,第 206-207頁。
  • 118官府的管轄,正式認可其居澳權,均有體制先例。在封建社會中,做“循吏”最穩妥。汪柏在粤為京廷尋龍涎香,地位不啻欽差般的“尋香使”。允許葡萄牙人納税、入澳這兩個問題,則在其海道職權之內,不必事先請示朝廷。胡宗憲將其總結為“以不治治之”。陳瑞為總督兩廣的“封疆大臣”,面對葡萄牙人居澳的既成事實,對他們加強管理也並未越出其權限。大概可以稱之為“以自治治之”。在“主少國疑之際”出任首輔的張居正,常以私人書牘形式指揮其總督廣東的親信注視廣東邊防、剿匪及澳門問題 349。“以大學士的身分,張居正不僅沒有權力公然頒發指令,甚至不能公開討論制度的改組。他所採用的方式是用私人函件授意親信如此如此地向皇帝提出建議。這些建議送到內閣票擬,他就得以名正言順地代替皇帝作出同意的批覆。他進入文淵閣以後的第一個皇帝是一個昏庸的君主,對國事既不理解也不關心;第二個皇帝則是小孩子和他的學生。環境和才能加在一起,造成了張居正的權威。”350 由此可以在一定程度解釋,為何歷史上未留下任何關於葡萄牙人入據、自治澳門奏報的中文官方文牘。 如前所示,葡萄牙人居澳後,廣東官紳在討論安置、控制他們的具體措施時,從未涉及葡萄牙人居澳的源起,著重討論的是葡萄牙人居澳的危害性。即便是奏議驅逐葡萄牙人時,也未以其居澳非法性為論據,多以危險性論之。 2)被安置者的地位與義務 肅州方誌詳細記錄了被安置者的地位與義務: “查嚴肅州地方,祇有黃黑番二種 351。番夷共黃番一種。族舊有臨城各壩居住,與民一例種地當差。其間 349 黃曉峰《澳門開埠時期的歷史觀察》,《文化雜誌》,第 33 期,第 78頁。 350 黃宇仁《萬曆十五年》,北京,三聯書店,1997 年,第 191 頁。 351 “張掖河東岸黑番牧地,西岸黃番牧地。”《清史稿》,第 2120 頁。
  • 119有地之番民或充伍食糧或與民傭工或牧放為生,原土著之民無異。而黑番一種,舊在南山一帶,與民雜其間。有在山川種地納糧者,亦有在山認墾者,更有牧為生者。舊系武職管轄。於雍正十年內,奉文改頭面有司管轄。”352 在肅州被安置的番夷“有黃黑番二種”“黃番”大概指皮膚較白的中亞、西亞阿拉伯血統的人,“黑番”則可能指膚色較黑的印度、馬來各族人。澳門葡萄牙人完全可入“黃番”之列。被安置的“黃黑番”“與民一例種地當差。其間有地之番民或充伍食糧或與民傭工或牧放為生,原土著之民無異。”入清以後,“並多褫氊而襲冠帶,俗同編戶,與內地人民一體納糧當差,以供賦役”,由此可知,被安置者的地位與內地人民相同。 澳門葡萄牙人作為中國皇帝的子民,則在澳門享受種種其他外國人不曾得到的特權與豁免。被安置者的義務是:“納糧當差,以供賦役”。葡萄牙人繳納的地租實際上是“糧”。通過現存的中葡文獻,我們知道居澳葡人每年向明朝官府繳納地租銀 500 両的起始年代為萬曆初年 353,但對於為何納租的原因並不知其詳。通常認為,中葡之間的租賃關係始於地租銀。通過現在披露的這些新資料可知,“納糧”是居留澳門的義務之一。另外一個義務是“與民一例”“供役”與“充伍”。葡萄牙人對明清的軍事援助為不爭之事實,但他們反復強調他們助剿海盜、援明抗清是出於自願的義舉,卻竭力掩蓋了這是他們使用澳地的不可推卸的義務之一。這一義務,迫使他們必須隨時聽取調用。 352 《重修肅州新誌》,肅州拾伍冊,第 17 頁。 353 金國平《澳門地租始納年代及其意義》,《中葡關係史地考證》,第 123-136 頁。
  • 1203)軍事管轄 肅州各類番夷安置地“舊系武職管轄”。為此,明朝在軍事方面採取了一定的措施,例如設立“鎮番、鎮夷千戶所”。從澳門方面來看,雖然沒有明確的設立“鎖番、鎮夷”機構,但根據目前披露的有關澳門的明檔來看,澳門實際上也是在廣東駐軍的直接彈壓之下 354。 總體而論,澳門可視為肅州“番坊”的繼承和發展。肅州“蕃坊”的模式是“內附”-“安置”-“納糧”-“充伍”。中國允許葡人居澳及治澳模式基本如上。大概可以歸納為:“議和納税”-“給地居留”-“地租銀 500 両”-“助剿海盜”。可見,如果僅從一些具體的治澳措施來歸納甚麼“澳門模式”,似乎過於簡單,難得要領。 五促成葡萄牙人入居澳門的基本因素 至於葡萄牙人入居澳門的原因諸説繁多,中葡各執一詞的“驅盜説”、“受賄説”、“霸佔説”隨著史學的進步也已成為了故事。目前仍然流行的一些説法,總體論述多於具體論證。總體論述誠然必要,但無具體論證,不免失於空泛。 可以説,許多偉大文學作品的“偉大性”可能不是作者刻意創造的,也不是讀者揣摩體會出來的,而是由文學評論發掘光大於世的。史學家不可因循文學評論家之套數。在分析中國允許葡萄牙人入居澳門的原因時,似乎已經存在一個模式:政治-經濟-軍事-龍涎香。這是一個按照某種支配性思維排列的現代史學論述方式。需要檢驗的是,它是否符合歷史事實。 354 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1 卷,第 1-21 頁上發表的明檔。
  • 121 政治第一。在此原則下,學者在論述明政府允許葡人入居澳門的原因時反覆強調政治因素起過決定性作用,論據是它符合明政府對外關係的總構思。嘉靖時,中國對外關係的基石是朝貢貿易制度,但中葡之間無任何政治外交關係。葡萄牙從未被中國接受為貢國,來華葡人在被驅逐之列。因此,葡萄牙人根本就不是“懷柔”的對象,早期中葡關係中似乎並無政治因素可言。所謂的“懷柔遠人”、“以夷制夷”,是葡萄牙人入居澳門以後的事情。 論者在反駁不是經濟利益促成明政府允許葡人入居租借澳門時,經常引用的是“夷餉二萬”及地租 500 両。但經濟利益不僅局限於此,它與軍事問題息息相關。經濟動因是影響了明朝允許葡人入居澳門決策的一個重要因素。很難説,經濟居第二位,還是軍事居第二位。在不同的情況下,二者十分容易換位。 世宗的年號嘉靖典出《尚書》中“無敢荒寧,嘉靖殷邦,至於小大,無時成怨”355一語。嘉,取意美好;靖,意指安定。二字涵括了君臣望治之情,但在世宗初年,天災 356、兵禍 357、內憂 358、外患 359 接踵而至,國事堪憂,天下並不嘉靖。 當時的軍事形勢是“北虜南倭”。“北虜”俺答於 1550 年兵臨北京城下,搶掠東北郊縣。朝廷 1551 年抽調邊軍 6 千人衛戍北京,1553 年為防止北京南郊遭受洗劫築牆防衛。形勢之緊迫,可想而知。 “南倭”的情況比較複雜。“大抵真倭十之三,從倭者十之七。”360“真倭”患起的原因如下: 355 《劍橋中國明代史》,第 479 頁。 356 詳見《世宗本紀》所載。 357 大同叛軍。 358 關於大禮的爭論,李福達案,與藩王的關係。 359 蒙古人的入侵、安南之役、鄂爾多斯的軍事行動及 1550 年入侵北京。 360 《明史》,第 8353 頁。
  • 122 “嘉靖二年,日本使宗設、宋素卿分道入貢,互爭真偽。市舶中官賴恩納素卿賄,右素卿,宗設遂大掠寧波。給事中夏言言倭患起於市舶。遂罷之。市舶既罷,日本海賈往來自如,海上奸豪與之交通,法禁無所施,轉為寇賊。二十六年,倭寇百艘久泊寧、臺,數千人登岸焚劫。浙江巡撫朱紈訪知舶主皆貴官大姓,市番貨皆以虛直,轉鬻牟利,而直不時給,以是構亂。乃嚴海禁,毀餘皇,奏請鐫諭戒大姓,不報。二十八年,紈又言:‘長澳諸大俠林恭等勾引夷舟作亂,而巨奸關通射利,因為嚮導,躪我海濱,宜正典刑。’部覆不允。而通番大猾,紈輒以便宜誅之。御史陳九德劾紈措置乖方,專殺啟釁。帝逮紈聽勘。紈既黜,奸徒益無所憚,外交內訌,釀成禍患。汪直、徐海、陳東、麻葉等起,而海上無寧日矣。三十五年,倭寇大掠福建、浙、直,都御史胡宗憲遣其客蔣洲、陳可願使倭宣諭。還報,倭志欲通貢市。兵部議不可,乃止。”361 361 同上,第 1981 頁。 362 參見金國平、張正春《liampó新考》,載《葡中關係史研究——16 世紀-19 世紀》,東方葡萄牙學會,1996 年,第 85-135 頁。 363 關於雙嶼的情況,可參見金國平、張正春,前引文。除了方豪的“開山作”外,關於此問題的論文還有徐明德《論十六世紀浙江雙嶼港國際貿易市場》,載《海交史研究》,1987 年第 1 期,第 14-24 頁;王慕民《十六、十七世紀葡萄牙與寧波之關係》,載《澳門研究》,1999 年第 10 期,第 1-31 頁;湯開建《平托<遊記>Liampo 紀事考實——兼談<甓餘雜集>中的佛郎機資料》,載《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北京,中華書局, 1999 年,第 27-57 頁;施存龍<葡人
  • 123所謂的“從倭”則包括華人與葡萄牙人。尤其是後者在前者的引導下,從粤海進入閩浙沿岸。1543 年,葡萄牙人在汪直的導引下抵達日本 362。1545 年,日本人隨葡萄牙人來到雙嶼 363 貿易,衝破了朝貢貿易的限制。即將興起的民間海外貿易,使倭患更加嚴重。澳門起初祇是葡萄牙人對日貿易的一個中轉站,葡日貿易的密切關係勢必給澳門及廣東帶來倭寇的問題 364。在平定了中國海盜、安置了葡萄牙人後,廣東當局開始解決日本人的問題。允許葡萄牙人居住澳門至少可以迫使葡萄牙人不再公開與日本人為伍,然後再採取立法形式約束葡萄牙人不得蓄養倭奴 365。 天災、連年用兵、大肆營造及採芝採香造成了國家的財政危機,致使在“1543 年,皇帝同意拿出他個人收入的一部分以支付邊境防禦費用。”“1552 年戶部上報,用於帝國和邊境防衛的費用每年總計支付銀子已達 5950000 両,而每年收入的銀両,由於免徵和拖欠税款,總計不足這個總額的一半。為了達到收支平衡,戶部尚書建議在長江三角洲的富裕各府徵收 200 萬両附加税。皇帝批准了他的建議,此後這成了徵收用銀子繳納的附加税以償付特殊費用的普遍方法。但是,在 50 年代期間,東南的富裕各府受遍佈的海盜和盜匪之害,又遭受了異常多的自然災害。在許多地區連正常的税也不能徵收;根本不可能考慮附加税。”366“到了 1558年,保衛北方邊境的費用已經常不能如期支付。1552 年早期戶部 私據浙東沿海 Liampo——雙嶼港古今地望考>,《中國邊疆史地研究》,第 10 卷,第 2 期,2001 年 6 月,第 79-86 頁及施存龍<葡人與 Liampo 考證>,《文化雜誌》,第 42 期,第 117-140 頁。我們將很快發表《liampó新考》的漢語新版,引入新的西方航海資料並從葡語文獻的角度澄清徐薩斯關於寧波城內曾有教堂及砲臺遺址的誤説。 364 “……乙卯,佛郎機國夷人誘倭夷來市廣東海上。周鸞等使倭扮作佛郎機夷,同市廣東賣麻街,持久乃去。自是,佛郎機夷頻誘倭來市廣東矣。”鄭舜功《日本一鑒》,味經書屋,1939 年,卷 6,第 4頁。 365 趙春晨前引書,第 22 頁。 366 《劍橋中國明代史》,第 528 頁。
  • 124和工部已上報,1550 年 10 月以後計劃用來保衛邊境的總收入總計約為 1000萬両銀子,而總支出超過 1300萬両銀子。皇帝於 1553年下令鑄錢時,他被告知,太倉所有不足以支付邊境費用。”367 由此可見,1550 年前後,明朝的國庫幾乎空虛。東南沿海經濟的正常發展,已達到了取決於軍事行動成敗的地步。在此情況下,轉剿為撫已勢在必行。正是在此嚴峻的軍事、經濟形勢面前,廣東首先找到了解決危機的辦法。 廣東水師在 1521-1522 年的中葡武裝衝突中,對葡人的堅船利砲有親身體驗。明軍總體軍事力量高於葡萄牙人,但遠洋續航能力幾乎是零。因此,至多靠沿海水寨監視、驅逐葡萄牙人,卻無法追擊,殲滅他們。葡萄牙人水上游擊的可能破壞性是不容忽視的。尤其是葡萄牙人一旦與中國海盜、倭寇合流,危險性更大。“當世宗時,以為安邊第一要著。”368 因此,從總體軍事戰略來分析,面對汪鈜所稱的“強番”,明朝政府對葡萄牙人改剿為撫,而汪柏是這一政策的執行人。面對葡萄牙人居澳的既成事實,陳瑞又實施了漢朝以來的羈縻之術 369。 367 同上,第 519 頁。 368 沈德符前引書,下冊,第 786 頁。 369 “夫規事建議,不圖萬世之固,而媮恃一時之事者,未可以經遠也。若乃征伐之功,秦漢行事,嚴尤論之當矣。故先王度土,中立封畿,分九州,列五服,物土貢,制外內,或脩刑政,或詔文德,遠近之勢異也。是以春秋內諸夏而外夷狄。夷狄之人貪而好利,被髮左衽,人面獸心。其與中國殊章服,異習俗,飲食不同,言語不通,辟居北垂寒露之野,逐草隨畜,射獵為生,隔以山谷,雍以沙幕,天地所以絕外內也。是故聖王禽獸畜之,不與約誓,不就攻伐;約之則費賂而見欺,攻之則勞師而詔寇。其地不可耕而食也,其民不可臣而畜也,是以外而不內,疏而不戚,政教不及其人,正朔不加其國;來則懲而禦之,去則備而守之。其慕義而貢獻,則接之以禮讓,羈縻不絕,使曲在彼,蓋聖王制禦蠻夷之常道也。”《漢書》,第 3833-3834 頁。
  • 125 “天子守在四夷”。“邊省者,中國之門戶,外藩者,中國之藩籬。藩籬陷則門戶危,門戶危則堂室震。”370 出於這一戰略思想,從宋朝起便有“蕭關故道,前控大川,善水草,賊騎所從出也。誠得屬羌,與奉賜,且羈其酋領,使為藩籬,則可無西顧憂矣”371 之議,而且宋朝也有利用“商酋”管理海商的做法。戴璟《廣東通志初稿》載:“正德十二年,西海夷佛郎機亦稱朝貢,突入東莞縣界,殘擾尤甚,至掠少兒炙食之。其火槍迅烈,震駭遠近,不得已調兵誅逐,乃出境,自是海舶悉禁止,而應入貢諸番近亦鮮有至者。始宋既倚海舶助,經費常擾。假之杭、明、閩、廣置司,海舶無慮萬艘,有司不能止寇暴,乃推擇商酋分部領之,徒醜繁多,珍貨洋溢,縣官勢力,反出其下。”372 明朝更有此種謀略: “十一年,甘肅巡撫趙載等言:‘亦不剌據海上已二十餘年,其黨卜兒孩 獨傾心向化,求帖木哥等屬番來納款。宜因而撫之,或俾之納馬,或令其遣質,或授官給印,建立衛所,為我藩籬,於計為便’”373。 “正德四年,祇克部內番族有劫掠鄰境者,守臣將剿之。兵部言:‘西戎強悍,漢、唐,授官賜敕,犬牙相制,不惟斷匈奴右臂,亦以來不能制。我朝建哈密、赤斤、罕東諸衛壯西土藩籬。今番人相攻,於我何預,而遽欲兵之。宜敕都督祇克,曉諭諸族,悔過息兵。’報可。”374 370 《清史稿》,第 14648 頁。 371 《宋史》,第 9709 頁。 372 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67 頁。 373 《明史》,第 8545 頁。 374 同上,第 8566 頁。
  • 126 我們認為,廣東官紳在討論安置葡人時,也以此為一基本論據。霍與瑕疏稱“香山海洋,得澳門為屏衛,向時如老萬、如曾一本、如何亞八之屬不敢正目而視,闔境帖然,若撤去澳夷,將使香山自守,二不便也。”霍與瑕的父親霍韜在嘉靖中期處理肅州邊政時便有此議:“宜即撫而用之。招彼攜貳,益我藩籬。”霍與瑕提出的“建城設官而縣治之”的“上策”也取自“威虜城”的模式 375。利用葡萄牙人駐守澳門,既有軍事利益又有經濟益 375 霍與瑕的父親霍韜曾直接參與肅州的邊政。“初,胡世寧之救陳九疇也,欲棄哈密不守,言:‘拜牙即久歸土魯番,即還故土,亦其臣屬,其他族裔無可繼者。回回一種,早已歸之。哈剌灰、畏兀兒二族逃附肅州已久,不可驅之出關。然則哈密將安興復哉?縱得忠順嫡派,畀之金印,助之兵食,誰與為守。不過一二年,復為所奪,益彼富強,辱我皇命,徒使再得城印,為後日要挾之地。乞聖明熟籌,如先朝和寧交阯故事,置哈密勿問。如其不侵擾,則許之通貢。否則,閉關絕之,庶不以外番疲中國。’詹事霍韜力駁其非。至是,世寧改掌兵部,上言:‘番酋變詐多端,欲取我肅州,則漸置奸回於內地。事覺,則多縱反間,傾我輔臣。乃者許之朝貢,使方入關,而賊兵已至,河西幾危。此閉關與通貢,利害較然。今瓊等既言賊薄我城堡,縛我士卒,聲言大舉,以恐嚇天朝,而又言賊方懼悔,宜仍許通貢,何自相牴牾。霍韜又以賊無印信番文為疑,臣謂即有印信,亦安足據。第毋墮其術中,以間我忠臣,弛我邊備,斯可矣。牙蘭本我屬番,為彼掠去,今束身來歸,事屬反正,宜即撫而用之。招彼攜貳,益我藩籬。至於興復哈密,臣等竊以為非中國所急也。夫哈密三立三絕,今其王已為賊用,民盡流亡。借使更立他種,彼強則入寇,弱則從賊,難保為不侵不叛之臣。故臣以為立之無益,適令番酋挾為奸利耳。乞賜瓊璽書,令會同甘肅守臣,遣番使歸諭滿速兒,詰以入寇狀。倘委為不知,則令械送虎力納咱兒。或事出瓦剌,則縛其人以自贖。否則羈其使臣,發兵往討,庶威信並行,賊知斂戢。更敕瓊為國忠謀,力求善後之策,以通番納貢為權宜,足食固圉為久計,封疆幸甚。’疏入,帝深然之,命瓊熟計詳處,毋輕信番言。”(《明史》,第 8525-8526 頁)又“滿速兒怒,使其部下虎力納咱兒引瓦剌寇肅州,不勝,則復遣使求貢。總督王瓊請許之,詹事霍韜言:‘番人攻陷哈密以來,議者或請通貢,或請絕貢,聖諭必有悔罪番文然後許。今王瓊譯進之文,皆其部下小醜之語,無印信足憑。我遽許之,恐戎心益驕,後難駕馭。可虞者一。
  • 127處:一可增加税收,二可節約防務費用。最重要的是,可以隨時從他們那裏獲得先進的火器。我們認為,這是有明一代對葡萄牙人政策的基礎。換言之,澳門的出現絕非偶然,是朝廷長遠策略的具體部署。因此,各種受賄説、霸佔説、出賣説不過是後人的穿鑿。如果我們從這個新的視角來統觀澳門的發展史,許多問題可以迎刃而解。 汪柏在中國歷史上並非一位有名的人物,但葡人入據澳門則是深刻影響了中國歷史走向的一件大事。除了撰寫澳門正史之外,似乎還可以撰寫一部野史,其主軸是龍涎香、自鳴鐘和佛郎機銃。嘉靖至南明的中葡關係,基本上是圍繞它們展開的。龍涎香是葡萄牙人入居澳門的護身法寶,自鳴鐘為叩開中華國門的敲門磚 376,明末則視佛郎機銃為制勝神器。香、鐘、銃這三部曲, 哈密城池雖稱獻還,然無實據,何以興復。或者遂有棄置不問之議,彼愈得志,必且劫我罕東,誘我赤斤,掠我瓜、沙,外連瓦剌,內擾河西,而邊警無時息矣。可虞者二。牙蘭為番酋腹心,擁來奔,而彼云不知所向,安知非詐降以誘我。他日犯邊,日納我叛臣也。我不歸彼叛臣,彼不歸我哈密。自是西陲益多事,而哈密終無興復之期。可虞者三。牙蘭之來,日給廩餼,所費實多,猶曰羈縻之策不獲已也。倘番酋擁叩關,索彼叛人,將予之耶,抑拒之耶?又或牙蘭包藏禍心,搆變於內,內外協應,何以禦之?可虞者四。或曰今陝西饑困,甘肅孤危,哈密可棄也。臣則曰,保哈密所以保甘、陝也,保甘肅所以保陝西也。若以哈密難守即棄哈密,然則甘肅難守亦棄甘肅乎?昔文皇之立哈密也,因元遺孽力能自立,因而立之。彼假其名,我享其利。今忠順之嗣三絕矣,天之所廢,孰能興之。今於諸夷中,求其雄傑能守哈密者,即畀金印,俾和輯諸番,為我藩蔽,斯可矣,必求忠順之裔而立焉,多見其固也。’”(《明史》,第 8534-8335 頁) 376 就鐘錶在中西文化交流中的象徵意義而論,歐洲文藝復興文化的代表利瑪竇給中國人帶來了步入現代社會最重要的兩件東西為時鐘與世界地圖。對中國人而言,時鐘代表著全新的時間概念,世界地圖則意味看全新的空間概念。我們將另文敍述這一課題。
  • 128貫穿了明代以澳門為中心的中葡關係。入清以後,宮廷停止了尋香,但珍愛來自澳門的自鳴鐘乃世人皆知,湯若望、南懷仁為滿清鑄砲也有案可稽。 最後,在 1553 年説與 1557 年説得到合理解釋及找到澳門出現的體制依據的基礎上,我們認為,朱明允許葡人入據澳門的直接因素是尋找龍涎香,但最深層的原因是軍事,前者為直接導因,後者是制定管理對策及基本戰略的理由和論據。這似乎匪夷所思,令人難以置信,但畢竟是可考、可信、可靠的歷史事實。
  • 129 澳門歷史的“香”“煙”論 葡萄牙人“立埠於澳門,實為泰西通市之始”377。梁嘉彬先生考察葡人入據澳門的過程後,不無感慨地説: “葡人始通中國時,布政使吳廷舉以缺上供香故,破例准其貢市;至是以缺香物故,准其入居濠鏡;至於清代以鴉片煙稅故,又准其永管澳門。余謂:‘澳門之失,一失於龍涎(香),二失於鸦片(煙)!’”378 葡萄牙人 1557 年得以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天朝腳下“築室建城,雄踞海畔若一國”379,到 1887 年更以《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得以“永居管理澳門”,代價祇是香和煙,原因如此神奇,如此令人難以置信,不禁使得後來希望客觀科學地研究澳門歷史的人感到撲朔迷離,甚至無可適從。因此,澳門歷史研究難度之大可想而知,不同學者、尤其是中葡學者長期在研究澳門歷史過程中立場、觀點的分歧也在意料之中,可以理解。 澳門歷史研究近年的快速發展,特別是大量原始檔案文獻的披露,使得我们對充滿朦朧色彩和不確定性的澳門歷史及其峰迴路轉的演變歷程有了更加清晰的認識。雖然必須承認,澳門“内部社會”歷史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關注,有關研究成果寥寥無幾, 377 王之春《清朝柔遠記》,趙春晨校點,北京,中華書局,1989 年,第 361 頁。 378 梁嘉彬《明史稿佛郎機傳考證》,載王锡易等著《明代國際關係》,臺北,學生書局,1968 年,第 39 頁。 379 王之春前引書,第 7 頁。
  • 130許多問題都有待澄清,但是,在葡萄牙人入據和居留管理澳門這個重大問題上,我們認為應該放寬歷史的視野,從國際形勢演變、中葡兩國內部局勢及其之間關係的高度來考察,正如黃仁宇先生所説:“很多驟看來不合情理的事物,在長時期遠視界的眼光之下,拼合前因後果,看來卻仍合理”380。 一澳門開埠與葡人入據 15 世紀初發生的兩件大事——鄭和於 1405-1432 年七下西洋航海活動的始終以及葡人於 1415 年遠征攻佔北非重鎮休達(Ceuta),深刻改變了世界未來 500年的格局和東西方關係的平衡,預示著世界中心的逐步轉移。前者代表了中華帝國由鼎盛開始走向衰落,由擴張性的第二帝國過渡到收斂性的第三帝國 381,期間明朝政府於 1421 年把首都從南京遷往北京,更加顯露出帝國從外向到內向、從競爭到非競爭的性格轉變;而後者作為葡萄牙推行海外擴張政策的正式起點,象徵著西方勢力的興起及其向東方的擴散。葡萄牙人窮 80 多年的努力,從非洲西岸往南開發,終於繞過好望角,然後沿著鄭和曾經走過的航線,1511 年便佔領明朝的藩屬國滿剌加(馬六甲),正式開通並控制了溝通東西經貿文化交流的海上絲綢之路。對此,梁嘉彬先生一針見血地指出: “中國自滿剌加被葡佔據後,在南洋諸國威信亦漸失,是謂為‘開中國外交失敗之漸’,不亦宜乎?”382 葡人佔領滿剌加後,不僅馬上意識到與華商貿易的豐厚利潤,還對廣東當局管理外貿的政策造成直接的衝擊。1513 年歐 380 黃仁宇《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北京,三聯書店,1997 年,第215 頁。 381 黃仁宇前引書,第 210 頁。 382 梁嘉彬前引文第 11 頁。
  • 131維治 (JorgeÁlvares)首航屯門,1516 年拉法爾·佩雷斯特羅(Rafael Prestrello)再至屯門,1517 年費爾南·安德拉德(Fernão Peres de Andrade)的船隊在廣州登陸,並獲破例准許上岸貿易。葡人初訪中國祇在廣州澳口因“不知禮”383“銃聲如雷”384鳴砲而產生小小誤會,總體上是成功的。不過,葡人佔領滿剌加和西蒙·安德拉德(Simão de Andrade)在屯門的惡行令皮萊資(ToméPires)使華失敗,1522 年末兒丁·甫思·多·減兒(Martim Affonso de Mello Coutinho)敗走西草灣後,不僅葡萄牙官方對華貿易暫告中斷,廣東當局也更加認真考慮讓外商在廣州貿易的安全性。1530 年海禁解除後,這種擔憂有過之而無不及,故有將舶口遷往電白再遷往蠔鏡澳之舉措。《明史·佛郎機傳》在敍述這段歷史時稱: “先是,邏羅、占城、爪哇、琉球、浡泥諸國互市,俱在廣州,設市舶司領之。正德時,移於高州之電白縣。嘉靖十四年,指揮黃慶納賄,請於上官,移之壕鏡,歲輸課二萬金,佛郎機遂得混入。”385 張天澤評論廣東當局嘉靖十四(1535)年將市舶司移至濠鏡澳時也指出: 383 “佛郎機國名也,非銃名也。正德丁丑(正德十二年,西曆為 1517年),予任廣東僉事,署海道事,驀有大海船二隻,直至廣城懷遠驛,稱係佛郎機國進貢,其船主名加必丹。其人皆高鼻深目,以白布纏頭,如回回打扮,即報總督陳西軒公金,臨廣城。以其人不知禮,令於光孝寺習儀三日,而後引見。”(胡宗憲《籌海圖編》卷 13,第 32 頁,明天啟四年新安胡氏重刻本)。 384 “佛郎機素不通中國,正德十二年,駕大舶突至廣州澳口,銃聲如雷,以進貢為名。(張燮《東西洋考》卷 5,(清)李錫齡輯《惜陰軒叢書》,第 19 冊,第 5 頁,清道光二十六年宏道書院刻)。 385 《明史·佛郎機傳》。
  • 132“廣州政府為了對外貿易而尋找一個新地點,此舉很值得人們注意,它表明中國人在涉及外國人的問題上已經更加謹慎小心。如今,他們認為不讓外國商人前來廣州港而與他們保持一段安全的距離是明智的;廣州港市內不僅人口稠密而且位於一個大省的心臟地區,那裡發生的任何嚴重騷亂都會直接影響到許多人,而且會在華南的廣大地區引起反響。”386 張天澤的分析不無道理。朝貢貿易早已存在,南洋諸國商人也長期進出廣州經商,但一直並未令兩廣當局感到很大的憂慮。我們認為,無論“移泊高州電白”還是蠔鏡澳,相當程度上是為了防範佛郎機人。葡人入據澳門後,兩廣總督吳桂芳考慮到“香山縣濠鏡澳互市番夷,近年聚落日繁,驁橫日甚,切近羊城,奸究叵測,尤為廣人久蓄腹心深痼之疾病”387,耗銀 7萬両增築廣州外城牆,以防“島夷窺伺河畔”之心,“潛消不軌之謀”388,由此可見,其時佛郎機在廣東官員眼裏的威脅性有多大。也正因為此,雖然廣東朝貢貿易解禁,但葡人仍在被拒之列。 葡人佔領滿剌加,本來已經佔據東方貿易的要津,可以帶來無限的利益,卻料不到因此開罪了中國而無法在珠江口正常與華貿易,被迫轉往浙閩沿海,過著亦商亦盜的日子。廣東當局本來為防範葡人而將市舶司遷往澳門,萬萬想不到的是,澳門最後卻為葡人所佔據,揭開了西方勢力進駐天朝帝國的序幕。 澳門開埠之初,諸番雜處,唯以南洋商人為主。明籍對東 386 姚楠、錢江譯、張天澤著《中葡早期通商史》,中華書局香港分局,1988 年,第 102 頁。 387 吳桂芳在《議築省會外城疏》,載《明經世文編》,卷 342。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233 頁。 388 霍與瑕《霍勉齋集》卷 22。
  • 133南亞商人在澳經商的情況多有記載: “粵有香山濠鏡澳,向為諸夷貿易之所,來則寮,去則卸,無虞也。嘉靖間,海道利其餉,自浪白外洋議移入內,歷年來漸成雄窟,列廛市販,不下十餘國。夷人出沒無常,莫可究詰。閩粵無籍,又竄入其中,纍然為人一大贅疣也。”389 許多史料表明,1530 年前後葡萄牙私商雖然被迫轉往浙閩沿海,卻沒有完全撤離廣海,他們甚至冒充東南亞商人在珠江口的上川、浪白、亞馬港等繼續活動。“雖禁通佛郎機往來,其黨類更附番舶雜至為交易。”390 特別是 1548 年葡人在浙閩的據點為浙江巡撫朱紈所毀後,祇好完全撤回到他們較為熟悉的珠江口。由於葡人越來越多,對葡人在印度洋和南中國海的兇悍行徑並不陌生的其他國家商人,“畏而避之”,澳門“遂專為所據”391。 然而,人們不禁要問:兩廣當局為何允許葡人入據澳門? 二 葡人得以據居澳門的原因 多年來,我們一直認為,葡人得以定居澳門,儘管有廣東當局的權宜之計——“資貿易以餉兵”、“得澳門為屏衛”392作為直接導因,但最根本的原因還是明末社會動亂和邊境危機 389 蔡汝賢《東夷圖説》,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35 頁。 390 嚴從簡《殊域周咨錄》,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33 頁。 391 “久之,其來益眾,諸國人畏而避之,遂專為所據。”(《明史·佛郎機傳》)。 392 盧坤《廣東海防彙覽》卷 3,<險要>,轉引自郭廷以《近代中國史》,臺北,商務印書館,1966 年,第 128 頁。
  • 134此起彼落——白蓮教在山東起義,蒙古人侵擾西北邊疆,西南的中緬邊境戰亂斷續不停,中國和西班牙在菲律賓發生糾紛,中日朝鮮戰爭經年,“北虜”俺答甚至於 1550 年兵臨北京城下,“南倭”騷擾不斷,令朝廷無法分心處理東南沿海的貿易事務,儘管對外貿易於空虛的國庫不無幫補。一言蔽之,明朝國勢已是強弩之末,給葡人有機可乘。 同時,我們還認為,明清政府一直視澳門葡人社群為一個特殊的蕃坊,是唐、宋以來泉州、廣州等蕃坊的延續。而葡人居澳後亦奉行雙重效忠,一方面循葡萄牙中世紀的市政傳統,組織議事會依葡萄牙法律和風俗習慣進行內部自治;另一方面,他們深明對天朝帝國的致命依賴性,遵守中國律例,對廣東當局、特別是直轄他們的香山縣政府恭順臣服,並繳交地租,在澳門半島上也基本上能夠與華人和平共處,甚至通婚生子。這一經濟海防的互利性及葡人政治雙重效忠的靈活變動原則,正是作為葡人居留地的澳門長期生存發展的根本。393 最近的研究394 表明,這種解釋不夠完整,其中某些提法如直接導因也不夠準確,有補充校訂的必要。例如,明末視佛郎機銃為制勝神器,而將保衛國土、抵禦外辱視為當務之急的明廷,當然不會放過葡萄牙人帶來的佛郎機銃。為了保持獲得先進武器的渠道,將葡萄牙人固定在某地不失為一個可行辦法。這很可能是澳門出現的最根本的原因。下面,我們就龍涎香在葡人入據澳門過程中的作用作出分析。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在有關澳門開埠的早期奏疏中,並未涉及 “始入濠鏡澳”的原因。被認為是第一份關於澳門的中國 393 參閲吳志良《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第 32-48、56-64 頁。 394 參閲金國平、吳志良《龍涎香與澳門》以及《再論“蕃坊”與“雙重效忠”》,載《鏡海飄渺》,第 38-50、86-121 頁。
  • 135官方文件的龐尚鵬《撫處濠鏡澳夷疏》寫於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對葡萄牙人從浪白遷入澳門的過程是這樣疏聞朝廷的: “往年俱泊浪白等澳,限隔海洋,水土甚惡,難於久駐,守澳官權令搭篷棲息,待船出洋即撤去。近數年來,始入濠鏡澳築室,以便交易。”395 葡萄牙人入居澳門的具體過程在方誌中也有反映: “夷船停泊,皆擇海濱地之灣環者為澳。先年率無定居,若新寧則廣海、望峒,香山則浪白、濠鏡澳、十字門,若東莞則虎頭門、屯門、雞棲。嘉靖三十二年,舶夷趨濠鏡者託言舟觸風濤縫裂,水濕貢物,願賄借地晾曬,海道副使汪柏徇賄許之。時僅棚壘數十間,後工商牟奸利者,始漸運磚瓦木石為屋,若聚落然。自是諸澳俱廢,濠鏡獨為舶藪矣。”396 郭棐這段文字為嘉靖三十二(1553)年説最原始的記錄,也是“受賄説”的始作俑者。關於 1553 年説,澳門史學界已經無甚爭議,而“受賄説”更加容易解釋:在當時的官場文化中,外商向有關官員或下級向上級官員送禮是司空見慣的事情,海道汪柏作為統管沿海事務的要員,收受葡萄牙或其他國家商人的賄賂是十分正常的。與汪柏達成和平協議的商人索薩(Leonel de Sousa),也坦認通過送禮賄賂才跟中國官方有了接觸,因中國是“禮儀之邦”,送禮祇不過是“入鄉隨俗”。397 顯然,這不足以 395 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趙春晨校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 年,第 20 頁。 396 郭棐《廣東通誌》,卷六十九,<番夷>,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86 頁。 397 索薩(Leonel de Sousa)1556 年 1 月 15 日在柯枝(Cochim)給路易斯(D.Luis)王子的信,原件存葡萄牙國家歷史檔案館,Carlos Pinto Santos 和 Orlando
  • 136解釋廣東當局為甚麼改變往日的態度甚至不惜違反朝廷的政 策,與被逐往浙閩後又被驅趕回來的葡人議和修好,並願意“借地”給他們居留、“建城設官而縣治之”398 那麼重大的問題。 我們知道,兩廣軍政經費向以貿易維持,明中葉改税制後,還得向京廷不斷輸送銀兩,以應付北方軍費支出。在這種形勢下,沿襲以往隔離驅逐葡人的政策,不僅增加軍費開支,還會失去一個“擁大番船往來貿易”的重要商業夥伴以及由此產生的可觀財政收入,且葡人“喜則人,怒則獸,官兵莫敢誰何,沿海被其荼毒”399,廣東水師在 1521-1522 年的中葡武裝衝突中,對葡人的堅船利砲有親身體驗。明軍總體軍事力量雖然高於葡萄牙人,但遠洋續航能力幾乎是零。因此,至多靠沿海水寨監視、驅逐葡萄牙人,卻無法追擊殲滅他們。若他們繼續與長期令朝廷和地方當局頭痛的倭寇串通一氣,在海上到處流竄,勢必造成更大危害,局面也更難收拾。既然這樣,不如改剿為撫,順水推舟以商利換取葡人棄寇中立,讓他們上岸居住經商,一舉兩得——既可“資貿易以餉兵”,緩解財政壓力,又“得澳門為屏衛”,以盜防盜,以夷制夷,借用葡人抵抗海盜和倭寇的騷擾。 不可否認,“資貿易以餉兵”“得澳門為屏衛”都是雙贏的策略,且互相關聯,從地方層次分析完全正確。但是,且不説“夷餉二萬”及地租 500 両對兩廣財政祇是杯水車薪,連索薩都清楚“中國寸地莫非王土,無土地所有者或土地出租者可言”, Neves 編《遙望中國(De LongeàChina)》,澳門文化學會 1988,第47-55 頁轉載。中譯本見金國平《萊奧內爾·德·索薩興汪柏》,載《澳門研究》,第 7 期,第 122-143 頁,澳門基金會,1998 年。 398 盧坤《廣東海防彙覽》卷 3,《險要》。 399 吳桂芳《議阻澳夷進貢疏》,載《皇明經世文編》卷 342,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235 頁。
  • 137試想,假如地方官員沒有尚方寶劍在手,敢幹出“借地”給夷人居住這種事情? 1 龍涎香是直接導因 “壕鏡澳由互市而租借,俱因缺乏‘上供香物’”400。經過多年的研究,我們發現,龍涎香在葡人入居澳門過程中的確產生過令人難以置信的決定性作用。 龍涎香是作為貢品在宋代傳入中國的 401,但在唐朝已見記載。因龍涎香甚為難得,從南宋起,在廣東便是專營物品。元朝來華的馬可波羅(Marco Polo)在其《遊記》記敍了他於返回歐洲途中,在印度洋見到的採集龍涎香的情況。402 耶穌會士艾儒略(Giulios Aleni)在其所著《職方外紀》中,也報道了海外龍涎香的資訊。403 大航海期間葡萄牙有關東方的書籍對此多有記載,例如皮萊資(ToméPires)的《東方簡誌》404。皮萊資在 1516 年 1月 27 日從科枝致國王的一封信中也涉及了龍涎香 405。杜 400 梁嘉彬《明史稿佛郎機傳考證》,第 11 頁。 401 駱萌《略談古代名貴香藥——龍涎香的傳入》,《海交史研究》,1986年,第 2 期,第 97 頁。 402 《馬可波羅遊記》,福建科學技術出版社,1981 年,第 236-237、240 頁。 403 《職方外紀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6 年,第 106、154 頁。 404 阿爾曼多·科爾特藏(Armando Cortesão)《皮萊資的<東方簡誌>及弗朗西斯科·羅德里格斯書(A Suma Oriental de ToméPires e o Livro de Francisco Rodrigues)》,科英布拉,1978 年,第 149 頁。 405 里斯本國家檔案館,編年檔,第 1 部分,第 19 劄,第 120 號文件,參見阿爾曼多·科爾特藏前引書,第 454 頁。 406 杜瓦爾特·巴爾伯薩(Duarte Barbosa)《東方聞見錄(Livro do Que Viu e Ouviu no Oriente)》,里斯本,阿爾法出版社,1989 年,第167 頁。
  • 138瓦爾特·巴爾伯薩(Duarte Barbosa)的《東方聞見錄(Livr。do Que Viu e Ouviu no Oriente)》還介紹了此物的價格。406 費爾南·門德斯·平托(Fernão Mendes Pinto)所著《遠遊記》(Peregrinação)中也有三處記載 407。海外發現時代主要編年史家對此均有敍述408,由此可見龍涎香在東西貿易中的特殊作用。 我們還可以從葡王早期的兩封信中看出他對龍涎香及其特殊作用的認識。 達伽馬(Vascoda Gama)從印度遠航凱旋歸來後,葡萄牙舉國歡騰。為了阻止對手西班牙的競爭,葡王先發制人,於 1499 年7 月向西班牙國王通報了此次發現的情況: “殿下知道,我曾派遣本朝廷貴族達伽馬及其兄弟保羅·達伽馬(PaulodaGama)率領四艘船隻進行海上發現。他們啟航已兩年多了。該偉業的基本原則是我們的祖先為我主上帝服務的精神。這也是我的初衷。願上帝以其憐憫指引他們。據一位已經抵達本城的船長的口述,我們得知,他們找到並發現了印度及與其鄰近的其他王國和領地,進入並航行於印度海洋。在那裏,他們遇到了華廈成片的大城市和大村鎮。那裏有大宗的香料及寶石貿易。這些發現者親眼目睹了無數大船將其運往麥加,再轉口開羅,然後行銷全世界。他們從印度帶來了如下品種:桂皮、丁香、生薑、肉豆蔻、胡椒及其他香料,還有蘆薈及蘆薈葉。大量各色細寶石,如紅寶石等。他們還發現了有金礦的地方。他們未能如願帶回大量的香料和寶石,原因是未攜帶交換物。”409 他於同年 8 月 28 日致函在羅馬的原里斯本主教科斯達(D 407 參見金國平譯註《遠遊記》,下冊,第 428、508 及 519 頁。408 羅德爾夫·塞巴斯蒂昂·達爾加多(Rodolfo Sebastião Dagado)《葡亞詞匯》,第 1 卷,第 40-41 頁。 409 里斯本國家檔案館,聖維森特檔,第 3 簿,第 513 頁。
  • 139Jorge da Costa)紅衣主教,也彙報了達伽馬從印度帶來的貨物: “首先,除了我們向教皇陛下彙報的情況外,尊敬的神甫大人,我們還要告知您的是,這些現在探查及發現歸來的人在印度的港口中曾到過一個名叫古里(Qualecut)的城市。它是印度貨物的主要集散地。他們從那裏為我帶來了各種各樣的香料,如桂皮、丁香、生薑、胡椒、肉豆蔻、沉香、龍涎香、麝香,還有珍珠、紅寶石及其他寶石和珍貨。”410 比較兩函,不難發現所彙報的香料有所不同。在給西班牙國王的函件中不見沉香、龍涎香、麝香這三種名貴的香品。這恐怕不是行文的疏忽,而是有意的隱瞞。 從葡萄牙人的貿易情況來看,在葡屬東非及印度沿海,龍涎香與黃金、象牙、犀角、海馬牙為貴重貨物。411 安東尼奧·努內斯(António Nunez)著於 1554 年的《葡印度量衡及貨幣換算書(Lyvro dos pesos da Ymdia,e Assy medidas e Mohedas,escripto em 1554 por Antonio Nunez)》中,已出現龍涎香的衡量及貨幣換算 412。16 世紀,葡萄牙王室將龍涎香列為索法拉(Sofala)及莫桑比克守備司令的專賣品 413。葡萄牙人一度壟斷了印度洋及大西洋的龍涎香貿易,里斯本則為此香的歐洲集散中心 414。由此可見,龍涎香在中外傳播的廣泛程度及其在貿易中的重要性。 410 里斯本國家檔案館,聖維森特檔,第 14 簿,第 1 頁。 411 《學習(Stvdia)》雜誌,第 11 卷第 145、344 頁,第 12 卷第 485 頁及第 49 卷第 167 頁。 412 《印度歷史補遺(Subsídio para a História daóndia)》,里斯本社會科學院,1868 年,第 13 頁。 413 盧伊斯·德·阿爾布爾克(Luís de Albuquerque)主編《葡萄牙發現史字典》,里斯本,1994 年,第 1 卷,第 62 頁。南宋張世南《遊宦紀聞》中已有“人則取之納官”的記載。 414 盧伊斯·德·阿爾布爾克前引書,第 1 卷,第 62 頁。
  • 140 龍涎香在葡萄牙的主要用途有兩種:香料與藥物 415。清朝趙學敏在《本草綱目拾遺》中記錄了葡人在澳門藥用的情況。 “陳良士云:在澳門見倭夷用合舶硫及他藥作種子丸,云漢時方士和丹用此。倭夷皆有用方,秘不傳中國。《劄記》云,出淡水者,止心痛,助精氣。周曲大云:龍涎能生口中津液。凡口乾燥者,含之能津流盈頰,微若有腥氣,粵中夷人合龍涎丸,和以他藥,便不腥”416。 在天朝帝國,至明嘉靖年間,龍涎香成為宮廷尋覓的第一香。 與明朝其他皇帝相比,嘉靖的出身和經歷十分特別,對道教的執迷更加深他對廣立皇嗣的憂慮及對長生不老的虛妄追求。嘉靖十年(1531 年)是一個令世宗焦灼的年份,大婚已十年,皇后再換,妃嬪更選,仍未有子嗣。加上其本人體弱多病,朝野為之焦慮。事實上,自先秦“養形”傳統形成以來,房中術多和行氣導引、服食避穀等並列為養身護體、延年益壽的重要方術。從漢代開始,房中養生好御童女,並且多多益善。早年為得子,中年以後為長壽,世宗房事過頻,常常白晝行歡或夜御十餘女。為了維持這種反常的性能力,為採陰補陽,世宗渴求春藥: “嘉靖丙辰八月,上問禮臣:古用芝草入藥,當求之何所,今可得否。尚書吳山對云:本草論芝,有黑、赤、清、白、黃、紫,其色不同,其味亦異,然皆云入服輕身。……上詔有司。探芝於元嶽、龍虎、鶴嗚、三茅、齊雲諸山及五嶽,又訪之民間。於是宛平縣民張巨佑首得芝五本以獻。上悦,賚以金帛。 415 同上,第 1 卷,第 62 頁。 416 駱萌,前引文,第 101 頁。
  • 141於是臣民獻芝者接踵,採芝使亦四出。次年九月,禮部類進五嶽及名山所採獲鮮芝已千餘本。直至末年,王金獻芝,大得聖眷,召為御醫,煉芝為藥。雜進他不經之劑,致損聖躬。上仙後,坐子殺父律論剮,最後貸出。當煉芝時,用顧可學、陶仲文等言,須真龍涎香配和,並得礦穴先天真銀為器,進之可得長生。於是主事王健等以採龍涎出,左通政王槐等以開礦出,保定撫臣吳嶽等獻金銀砂。所至採辦遍佈天下矣。”417 為御幸 1552年採選的 800淑女,“(嘉靖三十三年八月)已丑,命戶部市龍涎香”418,為皇帝配製春藥。龍涎香為舶來品,必須通過外貿渠道取得。而其時海禁森嚴,貿易不暢,採購龍涎香絕非易事。恰好葡人縱橫馳騁印度洋和南洋,控制東西貿易,成為協助採香的最佳人選和途徑。1553 年“海舶入澳”便與此發生了直接的歷史關係。明清鼎革之後第一部省誌——康熙《廣東通誌》卷二八<外誌>中,錄存了世宗一道關於龍涎香的諭旨: “嘉靖三十四年三月,司禮監傳奉聖諭:爾部裏作速訪買沉香一千斤,紫色降真香二千斤、龍涎香一百斤,即日來用。就令在京訪買,已得沉香、降香進訖。尚有龍涎香,出示京城採買,未得。奏行浙江等十三省及各沿海番舶等處收買。本年八月,戶部文移到司,又奉撫按牌案行催,再照前香每斤給銀一千二百両。三十四年,巡撫鈞牌發浮梁縣商人汪弘等到司,責差綱紀何處德領同前去番舶訪買,陸續得香共十一両,差官千戶朱世威於本年十月送驗,會本進奉聖旨,既驗不同,姑且收入。 417 沈德符《萬曆野獲編》,中華書局,1997 年,下冊,第 892 頁。 418 《國榷》,卷六一,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5 卷,第 51 頁。
  • 142今後務以真香送用。欽此欽遵。行司又據見監廣州府斬罪犯人馬那別的等告送龍涎香一両三錢,褐黑色,及有密地都、密地山彝屬採有褐白色六兩。各彝說稱,褐黑色者採在水,褐白色者採在山。又密地都、周鳴和等送香辨驗,真正共二十七両二錢五分。差千戶張鸞三十五年八月送驗,會本起進奉聖旨:這香內辨是真,留用。欽此。”419 粤官歷為肥缺,能出任者無不“搜珍異以貽朝貴”。吳廷舉及汪柏作為廣東地方官員,不能例外,特別在皇帝有旨意的情況下。為此,在香山設有驗香所。他們尋香固為其邀寵之道,固寵之途,陞官之徑,但其中也有國家利益。在平民百姓,生兒育女為養老送終,延續香火,但在一國之君,則事關國本社稷。就此而言,吳廷舉及汪柏盡了人臣之責。也正因為掌握了這把尚方寶劍,被後人譴責喪權辱國的吳廷舉及汪柏非但沒有因“受賄”允許葡人入澳而受到懲罰,相反,都因為尋香有功而官運亨通。前者正德十二年任副都御史 420,十四年,陞都御史,“終南京工部尚書”421。後者“三十六年,任按察司按察使”422。這也充分説明,葡人居澳已經成為廣東官員的一種政治經濟資本。 值得指出的是,龍涎香雖然是葡人入據澳門的決定性因素之一,起碼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但也祇能被視為直接導因。 419 康熙《廣東通誌》,卷二八<外誌>,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6 卷,第 27 頁。 420 《明史》,第 209 頁。 421 嘉靖《廣東通誌》,卷五十,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73 頁。 422 阮元《廣東通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年,第 1 卷,第 369頁。
  • 143在這麼一個大是大非的問題上,我們還必須從制度上尋找淵源。越來越多的史料證明,我們一直將歷史上的澳門看成一個特殊蕃坊並以此來解釋其生存之道的觀點是正確的,在學術上也站得住腳。 2 蕃坊是明朝允許葡萄牙人入居澳門的制度淵源 誠然,促成葡萄牙人入居澳門的因素絕非單一的,而是多方面的,在史學界也向來存在多種説法,例如前述的“受賄説”還有葡萄牙人堅持多年的“驅盜説”,都是典型的帶有民族主義色彩的例子。隨著澳門歷史研究的進步和深化,這些説法已經站不住腳,但在當時的環境下則完全可以理解。葡萄牙人入居澳門後,無論是廣東當局還是葡萄牙人都要解決合法性的問題。對前者而言,“夷餉二萬”及地租 500 両是“借地”的代價;對後者來説,獲許居澳則被看成驅盜有功的回報。然而,不能不指出的是,不管是“懷柔遠人”、“以夷制夷”的政策,還是“驅盜説”,皆是葡萄牙人入居澳門以後發生的事情。 更值得深思的是,“夷餉二萬”及地租 500 両對明朝的國庫祇是杯水車薪,單單“1550 年 10 月以後計劃用來保衛邊境的總收入總計約為 1000 萬両銀子,而總支出超過 1300 萬両銀子。”423 轉剿為撫、安頓葡人與其説為了增加收入,不如説為了節省支出。還有一點通常為我們忽視的是,葡人既然獲得安頓收編,依體制先例就有義務“納糧當差,以供賦役”。這樣,“驅盜説”也就不攻自破。 所謂的體制先例,就是將澳門看成一個特殊的蕃坊。的確,歷史上在泉州、廣州等商貿城市中的蕃坊入明後已經銷聲匿跡, 423 牟複禮、崔瑞德編、張書生等譯《劍橋中國明代史》,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 年,第 519 頁。
  • 144但其制度尚未完全消失,在傳統的絲綢之路上仍然存在。1607年,耶穌會傳教士鄂本多(Bento de G。es)在陝西肅州還見到“撒拉遜人區”即穆斯林區。據此,金尼閣在《利瑪竇中國劄記》敍述説: “另一個城市肅州也特派有一名知州,該城分為兩部分。中國人,即撒拉遜人稱之為契丹人的,住在肅州的一個城區,而來此經商的喀什噶爾王國以及西方其他國家的撒拉遜人則住在另一區。這些商人中有很多已在此地娶妻,成家立業;因此他們被視為土著,再也不回他們的本土。他們好像在廣東省澳門定居的葡萄牙人那樣,除了是葡萄牙人訂立他們自己的法律,有自己的法官,而撒拉遜人則由中國人管轄。每天晚上他們都被關閉在他們那部分地區的城牆裏面;但此外,他們的待遇一如土著,並在一切事情上都服從中國官員。根據法律,在那裏居住了九年的人就不得返回他自己的本鄉。”424 早期葡語文獻對此亦有記載:“在中國不僅僅是澳門,因為在陝西省某城的城牆外摩爾人也有他們的居留地”425。直至1921 年,斯坦因還報道説:“鄂本篤遊記所説的肅州城分為兩部份,華人部份及西域穆斯林部份至今仍然可見。”426 424 參見《利瑪竇中國劄記》,中華書局,1983 年,下冊,第 559-560 頁。 425 參見阿儒達宮圖書館《耶穌會會士在亞洲》49-V-4 號鈔件,第 11頁。利瑪竇在 1608 年 3 月 8 日從北京致羅馬耶穌會總會長的信中是這樣敍述的:“總督駐紮甘州城。另有城稱肅州。它位於西邊,二者之間的距離為三日路程。摩爾人攜妻帶子居住在城牆內,處境較好,但一切事情上都受到中國官員的管轄。”參見王都立(Pietro Tacchi Venturi)《利瑪竇神甫歷史著作集》,第 2 卷,第 349 頁。 426 德禮賢《利瑪竇全集》,第 2 卷,第 431 頁,註釋 3。
  • 145 《肅州誌》詳細記錄了被安置者的地位與義務: “查嚴肅州地方,祇有黃黑番二種。番夷共黃番一種。族舊有臨城各壩居住,與民一例種地當差。其間有地之番民,或充伍食糧,或與民傭工,或牧放為生,與土著之民無異。而黑番一種,舊在南山一帶,與民雜其間。有在山川種地納糧者,亦有在山認墾者,更有牧為生者。舊系武職管轄。於雍正十年內,奉文改頭面,有司管轄。”427 由上可見,無論汪柏允許葡萄牙人納税入澳,還是兩廣士紳在討論“建城設官而縣治之”的問題時,以及後來陳瑞要求葡萄牙人服從中國官府的管轄、正式認可其居澳權,均有體制先例。“他們的待遇一如土著,並在一切事情上都服從中國官員”。解決葡人居澳可能帶來的危害性和危險性,是“安置”葡萄牙人的先決條件,祇不過由於澳門的地理環境特殊,設立關閘加以控制,從而降低了葡人的威脅性,對葡人的政策比較寬鬆而已。這也解釋了居澳葡萄牙人為甚麼長期對各級中國地方政府畢恭畢敬,對直接管轄他們的官員卑詞厚賄。 有早期葡語文獻明確地指出,從一開始澳門葡萄牙人便效忠朱明,並且他們的“效忠”與“內附”得到了明廷的接受: “關於我等蓄養倭奴一事,我等齊聲回稟大人如下:謝天謝地,六十多年來我等被視若中國子民,遂得以安居樂業、成家立室、養育子孫。我等從未有違王法之舉。從前,一名叫 Charempum Litauqiem(曾一本與林道乾)的海盜與該省的官員及國王作對。他犯上作亂,準備奪取廣州。於是,中國官員招我等前去與他們並 427《重修肅州誌》,肅州拾伍冊,第 17 頁。
  • 146肩作戰。我們出銀両、人手、船隻與軍火。敵眾我寡,但我等毫無畏懼,奮不顧身殺敵,將其全殲並俘獲九艘船隻。我等將船上俘獲之物如數上繳官員。後王室大法官獲一冠帽、通事獲一銀牌獎賞。因此,我等頗受敬重,加上我們的功勞,向來將我們視為良民。而所有這一切,全部在官府有案可查。”428 澳門葡萄牙人被視為中國皇帝的子民,在澳門享受種種其他外國人不曾得到的特權與豁免。當然,葡萄牙人與肅州的撒拉遜人一樣,作為被安置者,仍然有義務納糧當差與充伍。葡萄牙人繳納的地租實際上是“糧”。通過現存的中葡文獻,我們知道居澳葡人每年向明朝官府繳納地租銀 500両的起始年代為萬曆初年 429,但對於為何納租的原因並不知其詳。通常認為,中葡之間在澳門的租賃關係始於地租銀。通過現在披露的這些新資料可知,“納糧”原來是居留澳門的義務之一。另外一個義務是“與民一例”“供役”與“充伍”。葡萄牙人對明清的軍事援助為不爭之事實,但他們反復強調他們助剿海盜、援明抗清是出於自願的義舉,卻竭力掩蓋了這是他們使用澳地的不可推卸的義務之一。這一義務,迫使他們必須隨時聽取調用。正是他們充份意識到了對天朝的嚴重依賴性,才能在歷史的風風雨雨中見機行事,並且進退有據,才能在沒有任何協議的情況下在天朝的土地上生生息息了 300 多年。 428 樸加羅 (Ant ó nio Bocarro) 《印度旬年史之十三 (D é cada 13 daÍndia)》,Lisboa,1876,vol.Ⅱ,p.729。譯文參見金國平《中葡關係史地考證》,第 73 頁。 429 金國平《澳門地租始納年代及其意義》,《中葡關係史地考證》,第123-136 頁。
  • 147 三鴉片煙與澳門 鴉片是中英 1840 年較量衝突的直接導火線。鴉片在唐朝時已由阿拉伯商人傳入中國,明萬曆十七(1589)年後,葡人自澳門開始輸入,數量日增,惟尚受限制。清初沿海居民改良吸食方法,不久流行各地,鴉片煙館應運而生。雍正七(1729)年,朝廷以戕害身體、淫蕩人心為由,下令禁止販賣鴉片和開設煙館。18 世紀中葉以後,英、法、美等新興資本主義勢力相繼來到中國,尤其是 1780 年英國東印度公司取得鴉片貿易專賣權後,鴉片更大量流入,嚴重遺害中國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社會經濟。清廷經過多年辯論,決定雷厲風行全面禁煙。 鴉片貿易多年來也是澳門的重要經濟活動和財政收入來源,雖然進出口數量難以跟英國人所販賣的相比。清廷派林則徐到廣東禁煙後,澳門葡人雖然維持在中英之間的中立,但基本上採取與林則徐合作的態度。意料之外的是,半個世紀之後,清廷卻因為鴉片而完全失去了澳門的管治權。 實際上,澳門為義律(Charles Elliot)發動策劃鴉片戰爭的基地。鴉片戰爭後,戰敗的滿清帝國已經破產,中西關係以及國際局勢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葡萄牙人也乘虛而入,提出徹底改變澳門政治法律地位的要求,並採取一系列措施——如1844 年將澳門從印度總督的管轄範圍分離出來,單獨成為一個省;1845 年宣佈澳門為自由港,1846 年派遣亞馬留(J.M.Ferreira do Amaral)來澳推行殖民統治,最後於 1849 年成功關閉滿清駐澳衙門,令中國無法在澳門直接有效行使主權和治權,實現了所謂的政治獨立。不過,脱離了中華帝國秩序的澳門也從此走上了衰敗的不歸路。 雖然葡萄牙已經事實上單方面以武力謀取了澳門的治權,但由於沒有中國的承認,19 世紀中葉以後的澳門政治法律地位
  • 148仍處於不明朗狀態,葡萄牙人在澳門無法有效地行使主權權力,廣東地方官員依舊掌握住大部分澳門居民的刑事民事權。尤其令葡萄牙當局意想不到的是,宣佈澳門為自由港後,澳門失去了倚以為生的進出口税收,經濟財政每況愈下,民商叫苦不堪,無論是華商還是土生葡人家族,都紛紛遷往香港或廣州經商謀生,澳門幾成空城。因此,恢復對華良好關係,與滿清朝廷進行談判,確定澳門的政治、法律和商業地位,獲取與其他西方列強在華享有同等的商業優惠和利益,已變得刻不容緩。而在中華民族軟弱的此一時刻,國際形勢亦有利於葡萄牙採取行動。 於是,葡萄牙 1862 年派出特使基瑪良士(Isidro Francisco Guimarães)與滿清談判。事實上,基瑪良士早在 1852 年出任澳門總督後不久,即向兩廣總督表示友善,力圖取得他的諒解,放棄前嫌。不過,兩廣總督徐廣縉對恢復關係提出了基本條件:恢復繳納地租,在優越的條件下,重設海關、恢復舊的税收體制、取銷葡萄牙當局對華人的監控;最後,由中國官員來控制新的賭博收入以增強他們的權力 430。這一切,都是亞馬留推行“令總督掉了頭,皇帝丟了臉”的殖民措施後所造成的,無疑增加了後來的談判的難度。1859 年,基瑪良士再請求英、法駐華公使穿針引線,尋求跟清廷談判協議。基瑪良士出發前,里斯本政府更獲俄國政府答應要求俄駐華公使提供全力協助 431。 清廷改變往日不屑與葡萄牙這樣的小國簽訂條約的初衷,依一位西方學者的説法,乃因為滿清政府在 19 世紀 60 年代開始意識到接受運用西方外交原則和手段、應用國際法的原則來 430 總督於 1853 年 1 月 25 日致海事暨海外部第 116 號公函,海外歷史檔案館,二部,澳門,1852-1853 年函盒。 431 詳見 Lourenço Maria de Conceição,Macau entre Dois Tratados com a China(《與華兩次締約時期的澳門》),Instituto Cultural de Macau,1988,pp.13-17。
  • 149維持中國主權的作用,認為透過簽訂條約可以制約西方列強無止境的擴張慾望 432。事實上,1861 年初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即俗稱的“總理衙門”來處理與西方諸國的關係,可以反映出清廷逐漸放棄以朝貢制度為基礎的天朝帝國中心觀,對外國的態度轉為務實,雖然這種轉變尚未為大多數士大夫所接受認同 433。而侵華西方列強後來面臨義和團的強烈排外情緒和行動,其囂張氣焰亦略有收歛。具體到澳門,葡萄牙人遇到的困難同樣為清廷所關注和擔憂,恭親王後來上奏時稱: “澳門所有貿易,雖已日見蕭索,而地方不復過問,其流弊所至,如偷漏稅課,招納叛亡,拐騙丁口及作奸犯科等事,不一而足。而中國俱無從措手……”434 然而,清廷答允葡使前來談判條約,並非沒有先決條件,且條件比其他有約列強更為苛刻。領導談判的恭親王重申兩廣總督所提,“告以澳門必須仍歸中國設官收税,並每年應輸地租萬金,方與議立條約”。“其通商各款內最重要者,惟住京一節,茲與議定,不得與各國一律長住,惟遇有要事,尚可准其進京……今將不准派商人作領事官一層,載入條約之內,各國俱不願明載條約……此外,惟添列澳門設官一款,其餘各款,與各國條約大略相同”435。 432 Mary Clabaugh Wright,The Last Stand ofChinese Conservantism,The T’ung-chih Restoration,1862-1874,2nd edition,Stanford University,1962,p.232. 433 費正清、劉廣京編《劍橋中國晚清史》,下卷,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編譯室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 年,第87-89、203-236 頁。 434 寶鋆等修《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 58,北平故宮博物院影印,1930 年,第 5405 頁。 435 前引《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 8,第 765-6 頁。
  • 150 正是由於“添列澳門設官一款”,中葡雙方僵持不下,令 1862年條約功敗垂成。清廷一度慾以贖回方式收復澳門——即俗稱的“瑪斯(Sinibaldo de Mas y Sans)計劃”,但計劃尚未正式向葡萄牙提出,就因為使臣瑪斯在赴葡途中病逝而胎死腹中。 由於澳門地位沒有明朗,澳門地區流弊叢生,兩廣總督與澳門總督在 19 世紀 70、80 年代也不斷為兩地關係事宜交涉,如葡人不斷擴佔地界勒收鈔銀,甚至圖佔灣仔;澳門商貿及税收,更因地界、水界及其管轄權不清而時常發生衝突,引起澳門華人居民的憤慨和廣東地方當局的不安 436。 歷任澳門總督也急切期望確定澳門的政治法律地位,方便行政管理。1886 年,時機終於來臨,澳門總督羅沙(Tomás de Sousa Rosa)趁總税務司赫德(Sir Robert Hart)訪澳與他商討港澳合作稽查鴉片走私中國問題之機,提出以葡萄牙的合作換取中國對其擁有澳門主權的承認等三項要求。赫德與羅沙商討後,馬上向總理衙門請示: “一給與澳門位置一條,准葡國人永遠駐紮管理,中國允否。二將卡子撤回,中國允否。三葡國按照合同辦法辦理時,將其對面山借其駐紮等事,中國允否。所問各節,能允者,答覆可允;不能允者,請答覆不可照辦。”437 赫德原對中葡簽約事並不積極,且曾極力鼓動清廷贖回澳門。但瑪斯計劃無疾而終,而港澳鴉片走私極為猖厥,對清廷關税及其個人收入影響甚大。赫德意欲加強海關管理,國庫空 436 詳見《澳門專檔》(一),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印,1992 年,第 50-146 頁。 437 王彥威輯、王亮編《清季外交史料》(影印本)卷 68,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年,第 15 頁。
  • 151虛的清廷也希望增加中央財政收入,以應付推行洋務運動的龐大開支。為此,1885 年 7 月 18 日中英兩國簽訂了《煙臺條約續 增專條》,其中規定輸華鴉片在一次性交清税厘後,可在中國內地自由運銷。然而,依中國海關税則,大陸來往香港的貨物按洋貨徵收進出口税,而澳門一直被視為國內港口,來往貨物也一向按國內貿易規定計徵税款,這樣,香港的税率便遠高於澳門的税率。英方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提出港澳一體辦税的要求,如果澳門不參加緝私,香港也不執行《煙臺條約續增專條》的規定,從而誘迫清政府與葡萄牙談判解決澳門問題,建立合作關係。1884 年中、法發生衝突後,法國欲向葡購買澳門作為其進攻南中國的基地的傳言甚盛 438,清廷再次擔心澳門落入他國之手,也希望以條約形式確定澳門的地位。所以,葡萄牙借機提出的第一項要求,獲得清廷默認,連一向反對葡人居澳的兩廣總督張之洞 1887 年 6 月 12 日上奏時也稱,“澳門久為彼國盤據,今縱不准其永遠居住,亦屬虛文”439。而其他兩項要求,則招致清廷上下的反對。為了促成其事,受朝廷信任而主持大局的赫德派出其秘書金登幹(James Duncan Campbell)前往里斯本進行談判,終於 1887 年 3 月 26 日簽署《中葡里斯本草約》共 4 款,內容如下: “一、定准在中國北京即議互換修好通商條約,此約內亦有一體均沾之條。 二、定准由中國堅准,葡國永駐管理澳門以及屬澳之地,與葡國治理他處無異。 438 J.F.Marques Pereira,Ta-Ssi-Yang-Kuo(《大西洋國》)Vol.I/II,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Educação eJuventude de Macau,Fundação Macau,1995,p.640.不過,葡萄牙外交部《1888 年白皮書——對華談判》則否認法國有此提議。 439 前引《清季外交史料》卷 71,第 11 頁。
  • 152 三、定准由葡國堅允,若未經中國首肯,則葡國永不得將澳地讓與他國。 四、定准由葡國堅允,洋藥稅徵事宜應如何會同各節,凡英國在香港施辦之件,則葡國在澳類推辦理。 赫德認為此筆交易相當成功,“而我們現在給澳門的也就是中國取得港澳兩處的合作而作出的代價”。他繼續得意地解釋説: “至於我們給澳門的,對於中國不算甚麼,而對葡萄牙卻所獲甚大。葡萄牙‘佔領’澳門已三百多年,並已作為葡萄牙的殖民地而‘治理’了四十多年,因此佔領和治理已經很久,並且已成為今天的事實。中國方面既無所舉動以改變這局面,其他國家也派遣了領事而或多或少地加以承認。當然中國可能有一天會找到葡萄牙而使這種局面無法繼續。那是葡萄牙害怕的事,既然害怕就要設法避免。中國現在所作的,祗是說一聲她‘承認’這局面並且不去變動它——讓‘事實’像從前一樣地繼續下去,再加上給葡萄牙的一個‘明文’或文件以取得葡萄牙對中國鴉片徵稅工作的合作。葡萄牙方面承擔予未經中國首肯決不濫用這‘明文’而出讓澳門。這樣,雙方政府的體面都照顧到了,否則,局面會完全像過去一樣。”440 在赫德眼裏,這或許不算甚麼,然而,以兩廣總督為代表的地方當局,對草約則有許多疑慮。不過,形勢逼人,清廷終於 1887 年 12 月 1 日與葡萄牙簽訂《和好通商條約》,並於 1888年 4 月 28 日在天津換文,其中第 2 款對《中葡里斯本草約》予以承認,從而正式確認“大西洋國永居管理澳門”的權利。 440 陳霞飛主編《中國海關密檔》,第 4 卷,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第 518 頁。
  • 153從中葡談判條約的初衷看,清廷欲恢復澳門 1849 年前華洋共處分治的政治狀態,派官駐守,杜絕流弊。在設官問題上與葡萄牙僵持不下時,甚至打算贖回澳門,一次性徹底解決前朝遺留下來的歷史問題。葡萄牙也一樣,在新的國際形勢下,千方百計希望澳門獲得香港的同等地位,透過與清政府簽訂條約來完全佔有澳門的主權,一次性澄清長期困擾他們的澳門不明朗的政治法律地位。經過 40 多年斷斷續續的談判,清廷卻因為港澳鴉片税厘並徵的財政利益,為了獲得葡萄牙人在打擊走私、徵收鴉片税方面的合作及其未經中國首肯不將澳門讓與他國的承諾,明文確認了葡萄牙佔據管理澳門——亦即承認澳門為葡萄牙殖民地的既成事實,葡萄牙因而獲得了夢寐以求 300 多年的澳門治權。 四餘論 澳門作為南中國最早的對外貿易港口和中西文化交流的橋樑,在某種意義上,成為了中西角力的埸所,身臨其境地見證了近五個世紀中西交流碰撞的得失成敗和高低起伏,而澳門歷史無可避免地伴隨著這場曠日持久的角力賽發展演變。甚至可以説,澳門的歷史是近五百年中外關係乃至東西方實力較量的縮影和真實寫照。而明朝皇帝主動經澳門尋找龍涎香到三百年後清朝政府被迫從澳門進口鴉片煙,則是活生生的一個側面。 如果説,澳門失於龍涎香,是因為中國皇帝的主動和愚昧,是因為澳門對皇帝有用,那麼,澳門失於鴉片煙,則因為西方的侵略和殘暴,主動權也落入外國人手中。誠然,龍涎香沒有使得皇帝萬壽無疆、明帝國永固長存,可鴉片煙卻不僅令千千萬萬中國人民身心受損,令中英產生軍事衝突並導致滿清敗北,割讓香港,還使得滿清失去了澳門,真真正正成為近代西方勢力在中華帝國擴張的靈丹妙藥。
  • 154 在 21 世紀之初討論東西方文化交流的作用和影響的時候,在西方中心論依然陰魂不散的今天,我們真應該好好反思一下西方是如何興起的。弗蘭克(Andre Gunder Frank)或許説得刻薄了些,卻不無警醒作用: “嚴格地說,歐洲人先是買了亞洲列車上的一個座位,然後買了一節車廂。名副其實貧窮可憐的歐洲人怎麼買得起亞洲經濟列車上哪怕是三等車廂的車票呢?歐洲人想法找到了錢,或者是偷竊,或者是勒索,或者是掙到了錢。那麼究竟是怎麼找到錢的呢?”441 我們引用他一段話作為結束語,並對他總結出來的歐洲人以美洲金銀礦及其開採作為最基本的掙錢途徑作出補充:骯髒的鴉片及其貿易。我們還要補充的是,美洲的金銀礦促進了歐洲與亞洲的貿易,卻摧毀了美洲的古老文明;鴉片及其貿易令某些歐洲商人發達富貴,卻種下了中西文明百年怨恨和隔閡的種子。 就這樣,澳門因為“香”“煙”而被外國人所佔據,巍巍中華帝國的末命兩朝也隨著“香”“煙”而飄逝了。萬萬想不到的是,火種卻燃自蠔鏡澳。由此可知,澳門在華夏歷史上的角色和地位是何其的奇異! 441 貢德·弗蘭克《白銀資本——重視經濟全球化中的東方》,劉北成譯,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1 年,第 373 頁。
  • 155 陳瑞召見澳門葡人的原委 我們以為,在中國封建社會中,單以“廉”、“貪”二字作為衡量一位官員政績的唯一標準是片面的,也不符合歷史本來面目。例如,陳瑞 442 以前的兩廣“清吏”對葡人據居澳門的實際狀況不聞不問,至多奏疏聞報朝廷,從無主動採取堅決而有效的措施以實際行動限制和約束他們,重申國家主權。而陳瑞則忠於職守,主動過問澳門事務,“以夷制夷”,確定了治澳模式。評功論過,國家更需要的是微有劣跡的“勁吏”,而不是碌碌無為的“循吏”。而且陳瑞究竟是不是“貪官”也值得商榷。 不錯,陳瑞是天主教傳教士的“恩主”。若無他的庇護,哪裏會有天主教在華的第一個住院?或許利瑪竇也不會成為後來的利瑪竇。傳教士徘徊中國國門之外不知還需多少年,范禮安神甫“巖石,巖石,你何時為開?”的呼喚不知還要迴蕩多少載。 然而,眾所周知,澳門之失不始自陳瑞。回收澳門屬於朝廷的決策,而治理澳門卻是封疆大臣兩廣總督份內的職責。就此而言,陳瑞並未失職。他的行動保證了中國對澳門的有效治 442 陳瑞是嘉靖二十五年舉人。“(嘉靖三十二年進士)陳瑞,字孔麟,大用、大濩侄,行人,監察御史,山西提學副使,河南參政,廣東按察使,湖廣右布政使、左布政使,副都御史,刑部侍郎,總督兩廣、兵部尚書。”參見彭光藻等纂修同治九年《長樂縣誌》卷 11 上,第 31 頁。此段史料由費成康博士見示,特此銘謝。另見德禮賢《利瑪竇全集》,1942 年,第 1 卷,第 161 頁註釋 5 所列漢語方誌資料。
  • 156理,進而保障了中國對澳門的主權。可以説,他是一位具有民族責任感的稱職官員。在葡萄牙人據居澳門的既成事實之上,允許他們在服從中國官員管理的前提下享有一定的自治,大概可以稱其為“以自治治之”。放權治理不是優於集權不理嗎?利瑪竇的著作大肆敍述陳瑞受賄的細節,卻對陳瑞將中國大門向他們打開的功勞隻字不提,將一切歸於他們的上帝。這至少是不公平的,也不是完全反映歷史事實的。利瑪竇走向北京的漫長道路是用禮品鋪成的 443,他曾對每位“禮拜”過的官員一一記載 444,為何唯獨將陳瑞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呢?這有一定的政治宣傳目的:似乎因陳瑞的貪墨,葡萄牙人獲得了澳門。應該指出的是:葡萄牙人僅僅獲得了陳瑞對其居澳權的正式認可。 中國學界接觸的關於陳瑞納賄一事的全部資料來自利瑪竇。利瑪竇是這一事件的同時代人,但畢竟不是當事人,因此利瑪竇原著及金尼閣《利瑪竇中國劄記》拉丁文增改本中的有關敍述因果關係不明,而且詳略之處頗有心機。 先看利瑪竇原著: “廣東的總督被視為最有勢力的總督之一,廣東省地處邊陲,遠離北京,又有彎曲的海岸線,因為地理形勢的特殊,所以,內地有強盜出沒,海邊有海盜侵襲,海盜之中,多為日人。為了補救這種情勢,廣東的總督兼轄廣西,以便在需要時可以調動內地軍隊前來解困。因為有這些困難,總督衙門所在之地,並非在廣東省的 443 直至 1612 年 10 月 20 日,葡萄牙及西班牙聯合國王還頒佈了一條敕令,每年以施捨的名義向中國的耶穌會提供 4 萬雷伊爾(reais),用於向皇帝及其官員送禮。參見葡萄牙國家檔案館,耶穌會書簡,第 86 簿,第 72 號文件。4 萬雷伊爾(reais)約等於白銀 3 萬 2 千両。 444 林金水<利瑪竇交遊人物表>,中外關係史學會編《中外關係史論叢》,第 1 輯,北京,1985 年,第 117-143 頁。
  • 157最大都市廣州,而是在廣東及廣西省交界處肇慶。當時的兩廣總督是陳瑞。陳瑞是福建人,為人膽小、機智、視財如命。看見澳門葡商的財富,不禁垂涎三尺而深思染指。他堅持有人告訴他:澳門的主教 445 及地方長官 446是外商的主使人及經理,因此,他下了一道通令,命他們立即前來候審。主教及地方長官接到這一通命令,頗感驚異,大家都認為如果依命令行事,有損葡萄牙人的尊嚴。但是,如果不理這道命令,也不可以,因為那將有損總督的權威。因此,想出一個折衷的辦法,派兩個代表前去。范禮安指派羅明堅代表主教,並希望他能藉此機會在大陸內地得到許可,同時澳門市的稽查稽覈員馬帝亞·本乃拉(Mattia Panella)447 被選出代表市長。為了對總督表示善意,又怕他中斷兩國的交易,澳門市民特別捐出了他們認為中國人最喜愛的物品,當作見面禮,其中有中國人尚不能織的絲綢、打褶的外衣、水晶鏡,以及別的稀奇玩藝兒,總共可值一千両銀子。兩個 445 Dom Leonardo Fernandes de Sá。1581-1597 年間出任澳門首位主教,澳門議事會創始人,參見文德泉《16 世紀澳門》,澳門教育暨文化司,1981 年,第 51、73 頁;《澳門名人錄》,澳門教育暨文化司,1982 年,第 25-26 頁及德禮賢《利瑪竇全集》,第 1 卷,第 161-162 頁,註釋 7。 446 DomJoão deAlmeida。許多西方學者認為是 Aires Gonçalves de Miranda。這是錯誤的,因為 Aires Gonçalves de Miranda 於 1582年 12 月 8 日才出任澳門駐地總督一職。詳見保羅·帕斯特爾斯(Pablo Pastells)《耶穌會在菲律賓群島傳教工作》,巴塞羅那,1900年,第 1 卷,第 286 頁;博克塞《澳門歷史研究(16-18 世紀)》,第 1 冊,里斯本,東方基金會,1991 年,第 202-203 頁;文德泉《16 世紀澳門》,第 60-61 頁及德禮賢《利瑪竇全集》,第 1卷,第 162 頁,註釋 1。 447 其生平可見文德泉《澳門王室大法官》,澳門,1978 年,第 5-7頁及德禮賢《利瑪竇全集》,第 1 卷,第 162 貢,註釋 3。
  • 158代表受到很隆重的軍禮,目的是為嚇唬他們,而非為歡迎他們,然而,當他看到帶來的禮物,他莊嚴的態度,立刻改為和善,他含笑告訴他們,殖民地的一切均可照舊,但是要屬中國官員管轄,這祇是習慣性及形式性的聲明,因為澳門的葡國人,一向都遵守葡國法律,別的國籍的人生活也很自由,即使中國人,一成為教友,就脫掉中國的衣服,改穿歐洲的衣服,其餘非教友的中國人,才屬於廣州政府所派的官員管轄。 再說總督,他堅持不付錢不能要東西,問起每件東西的價值,便在隨侍面前以白銀支付。他這樣做,因為在這一省,以嚴格的懲罰禁止任何政府的官員收受這樣的禮物。事後,他又私下派人告訴兩位代表,說那些銀子是為買第二批貨品用的,並且第二批貨品要私下交付給他本人。羅明堅並沒有忘記要求長久居留的事,因為他們就是為了這個目的才來的。雖然他講話時經過翻譯,但他提醒總督,他學習中文已經很久。總督好像很高興,並提出一些代表們第二次來時可以實現的希望。在接見終結的時候,他交付了白銀,又給他們很多不同的食物。最後,以隆重的禮節,送他們上船,前有樂隊開道,後有官員護送,浩浩蕩蕩,經過市區,來到碼頭。貪心對人誘惑之大,可見一斑。”448 再看金尼閣《利瑪竇中國劄記》對同一事件的描述: “廣東省的總督被認為是他的同級極有勢力的一個。他的省份位於中國的邊境,遠離都城北京,被漫長的海域所包圍。它的地理位置所造成的結果是,道路上盜匪充斥,海道上也有海盜,大多是日本人。為了補救 448 劉俊餘、王玉川合譯《利瑪竇全集》,臺北,光啟出版社、輔仁大學出版社聯合出版,1986 年,第 1 卷,第 118-119 頁。
  • 159這種局勢,他還受命管轄鄰省廣西,這就使他在需要的時候能調動一支大軍。因為有這些問題,他的政府所在地不是本省的省會,像別的地區那樣,而是在他所治理的兩省交界處的肇慶。在我們所談的這個時候,省長或總督是一個福建人陳瑞。他是個小心謹慎的官吏,他也確鑿無疑是個貪官,並利用了澳門的居留地,正如人們從下述的欺詐中就可以判斷出來。 他聲稱他瞭解到澳門的主教和市長是外國商人的指導人和管理人,因此他正式通知他們馬上去見他,不得遲誤。這道命令有點出乎意外,開會進行過討論後終於決定,奉行所下達的命令將會有損葡萄牙的尊嚴。可是,既然表現得蔑視他的法令從而貶低總督的權威是不行的,所以大家同意另派兩人去代表應召的主教和市長。范禮安派羅明堅代表主教,希望他能獲允在大陸上得到一個永久居留地,同時市檢查官本涅拉(Mattia Penella)則被選中去代替市長。作為向總督表示好意的獻禮,以免他可能干擾貿易,澳門人士贈送給他一批禮物,包括他們知道是中國人所特別寶貴的東西。其中有純絲的衣料,那是中國人當時還不知怎樣製作的,還有帶褶的衣服、水晶鏡子以及其他這類珍品,總值超過一千金幣。總督以盛大的排場接待代表們,意在威嚇他們倒不在禮敬他們。但他看見備這一緊要關頭之用的禮物時,他的傲慢態度頓時消失了。於是他笑著通知他們,該地的一切情況可以照舊繼續下去,但當然服從中國官員的管轄。這不過是一套慣用的官樣文章,因為澳門的葡萄牙人是受葡萄牙的法律管轄的,而住在那裏的其他民族則各行其是。甚至中國人變成基督徒時,也不穿自己的中國服裝而是像歐洲人那樣打扮。其他中國人則服從廣東政府派駐那裏的官吏。
  • 160再談那位總督或長官;他堅持說,他決不能收了東西不付錢,並且向翻譯詢問每件禮物的價值,當著下人的面吩咐秤出該付銀子的總數。他這樣做,是因為該省嚴刑禁止政府官吏收受這種禮物。後來,他又偷偷地派人去見他的客人,告訴他們說,他給他們的那筆銀子是要另買一份他們的珍品,這另一份要私下交給他本人。羅明堅神父沒有忘記請求安排一個居留地,這是他來此的主要目的;儘管是通過譯員傳話,他仍告訴總督說,他已開始研究中國語言和文獻。這看來使得那位長官高興,他的確示意說,客人以後再來時,可以答應這個請求。會晤結束,銀子交付之後,他盛筵招待他們,並以隆重的儀式送他們回船;有大隊士兵和官吏在城裡街道上列隊歡送,鑼鼓喧天。貪得無厭的希求使人頭腦發昏,每當它露頭時,它那左右人的威力就是如此。”449 對於陳瑞的人品,利瑪竇祇是説:“當時的兩廣總督是陳瑞。陳瑞是福建人,為人膽小、機智、視財如命。”而在金尼閣的“翻譯”中卻成了“在我們所談的這個時候,省長或總督是一個福建人陳瑞。他是個小心謹慎的官吏,他也確鑿無疑是個貪官,……貪得無厭的希求使人頭腦發昏,每當它露頭時,它那左右人的威力就是如此。”比較一下前引兩段文字,不難發現金尼閣的拉丁文版並不完全是利瑪竇意大利語原著的翻譯。筆者發現,此類問題還很多 450。在某些重大歷史事件的叙述方面,我們認為,首先應該參考耶穌會當時的公私信件,然後是利瑪竇的原著,金尼閣的拉丁文本“水份”最重。本文的論證將遵循這一原則而展開。 449 《利瑪竇中國劄記》,中華書局,1983 年,上冊,第 148-149 頁。 450 我們將另文論述。
  • 161無論利瑪竇還是金尼閣對陳瑞的“定性”451,都有其特殊背景。利瑪竇晚年已經感到,他身後在中國的差會將遇到挫折,有可能被驅逐回澳門。反教人士甚至還可能説服朝廷回收澳門,因而導致耶穌會失去遠東傳教的基地。利瑪竇著書立説的目的,便是企圖論證澳葡居澳、治澳的合法性,進而保護澳門。利瑪竇死後要求賜地安葬,以一種委婉的方式獲得了明朝對天主教的正式承認。天主教在華獲得合法地位對澳門來説,是一種最有效的保護。1615 年金尼閣拉丁文版面世時,耶穌會已體驗了“南京教案”,曾德昭、王豐肅等人被驅逐至澳門,澳門也岌岌可危。在此情況下,保護澳門成為了最重要的任務,於是金尼閣將對陳瑞“劣跡”的記載一再加碼。利瑪竇與金尼閣的意思是,陳瑞通過其職權“欺詐”葡萄牙人而導致了澳門的自治。這是耶穌會的一種故意宣傳。其實,當時耶穌會對陳瑞是感恩戴德的,例如范禮安在一封日期為 1585 年 12 月 23 日的信中寫道: “……都堂 452 是那些省份 453 的最高長官和總督。我主感謝他們 454 在他面前獲得了在他土地 455 上居留的權利,為此,他在他的城市 456 中給他們提供了一塊好地方,為他們蓋起了住院,並給了他們許多特權,避免 451 熊三拔《利瑪竇神甫逝世錄》,羅馬,1910 年,第 14 頁上有一類似記載,但無如此嚴重的定性。關於陳瑞受賄一事,他祇是説:“大家不知道都堂的意圖祇是從他們那裏獲得一批歐洲東西的厚禮而已。”熊三拔此函 1611 年 4 月 20 日寫於北京。 452 陳瑞。 453 兩廣。 454 羅明堅與利瑪竇。 455 管轄區。 456 肇慶。
  • 162任何人找他們的麻煩,宣佈他們是文士、中國人(naturales de la China)。”457 范禮安的這一記載十分重要。它説明了耶穌會在向陳瑞效忠後取得了歸化人的資格。因此,如同葡萄牙人是作為中國皇帝的子民而獲准居留澳門的那樣,耶穌會獲准在肇慶居留、傳教也是以此為前提的。通過這種身份變化,陳瑞繞過了中國的法律障礙,將澳門葡人與耶穌會傳教士以歸化“中國人”的身份完全納入他的管轄之下。這也是為何在漢語文獻中無陳瑞與北京公函往來的原因之一,因為處理這個問題完全在他的權限範圍之內。通過這一變通,陳瑞巧妙地將涉外問題變成了內政。 對於同一事件,利瑪竇及金尼閣的追記與當事人的目擊錄竟然多有不同。當事人之一羅明堅的有關記載很簡單,但十分説明問題: “我最後一次去那個城市,總共是 4 天,湊巧那個省 458 更換總督,更確切地說,新上任的總督有國王的差遣,如果認為葡萄牙人不宜住在他們的國家,可將他們盡數驅逐。因此他召見澳門港的首領(capitano)與主教,而這兩位都不願冒險前往。視察員神父適在澳門,於是要我同一位當時任王室法官 459 的葡萄牙人 460 去廣東 461。 457 《印度傳教文獻》,羅馬,1979 年,第 14 卷,第 140 頁。關於“雙重效忠”的討論,可參見金國平、吳志良《鏡海飄渺》,第 86-121 頁及吳志良《澳門歷史的“香”“煙”論》,載《行政》雜誌,第 55 期,2002 年,第 99-119 頁。 458 兩廣。 459 吳志良《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第 100-101頁。 460 本涅拉。 461 原文作“Cantone”,亦可譯為廣州。
  • 163我們由總督的一位手下陪伴前往。第一次接見時,因葡萄牙人無國王的准許便在那個中國港口 462 定居而勃然大怒,威脅我們說我們還未嚐到他的厲害與權力。頓時,300 名衛兵拔劍而起,分立兩旁,十分威嚴。由於看到我們十分鎮定,毫不畏懼,並向他解釋說我們在那個港口如何對中國人以兄弟相待,不曾作奸犯科。於是總督態度轉為緩和,開始對我們恩惠有加,賜筵、贈送銀錢(presentj di argento)、綢緞與漢籍,因為他從手下那裏聽說我會讀他們的書。在向皇帝彙報時,向著我們,對我們的報告甚佳。”463 從羅明堅致耶穌會羅馬總會長的信中,我們可以明確地看到,陳瑞召見澳門葡人及耶穌會首領有皇帝的欽命,而且事後有彙報。 西班牙耶穌會桑切斯(Alonso Sanchez)神甫也是當事人之一。他叙述説:“兩個人磕過頭後,對都堂説,葡萄牙人從來是中國國王的臣民及忠實僕人,將都堂大人奉為主人及庇護人。聽了這話,都堂的態度緩和了下來,怒容煙消雲散,還説想將葡萄牙人收作子民。他對兩人大加恩施,給了他們幾塊銀牌(chapa de plata)。我看見了他給羅明堅神甫的兩、三塊這樣的牌子。這是寬過於長的半塊銀板,如同盾牌。上面寫著持有人有出入中國的特權,可晉見都堂,任何人不得加以阻攔。”464 462 澳門。 463 王都立(Pietro Tacchi Venturi)《利瑪竇神甫歷史著作集》,第 2 卷,第 414 頁。 464 《耶穌會桑切斯神甫受菲律賓總督佩尼亞羅沙 (Don Gonzalo Ronquillo de Peñalosa)、主教及其他陛下的官員之命從呂宋島馬尼拉城使華簡誌》,西班牙塞維亞東西印度總檔案館,菲律賓檔 79-2-15。譯自歐陽平(Manel
  • 164 此處的“他對兩人大加恩施”,便是羅明堅所説的“對我們開始友善,賜筵、銀錢、綢緞與書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們兩位對“禮物”一事隻字未提。 雖然本涅拉於 1583 年 2 月 10 日從澳門曾致函菲律賓總督,也無隻字提及此事 465,但羅明堅明確地説,那批銀子是陳瑞賞賜的。至於後來利瑪竇説它是用來購買其他東西,不見羅、本、桑三人有任何涉及,更無利瑪竇與金尼閣筆下的那些不佳評論。查利瑪竇本人當時的信件,其中無對此事件的任何涉及,為何事過 15 年後才追記其事?利瑪竇與金尼閣的追記本身,正好説明了是為了某種需要而作的補記。利瑪竇所説,並無當事人記載的支援,難以核實,其真實性值得懷疑。 即便屬實,作為這一事件同時代人,利瑪竇竟然故意隱瞞了一個十分重要的歷史事實,倒置了前因後果。那甚麼是陳瑞“受賄”的前因呢? 1580 年葡西兩國王室合併的消息,於兩年後才傳達至澳門。可以説,從 1582 年開始,以澳門為中心的中葡關係轉入了中西關係的大範疇。諸多中外澳門史書,常將西班牙人對澳門的爭奪開闢專門章節加以敍述。我們以為,此種分類有待商榷。葡萄牙失國的 60 年,即 1580 至 1640 年,恰好是澳門發展最關鍵的半個多世紀。此間所發生的許多重大事件,無不與西班牙王室有關,因而需要對西班牙有關澳門的文獻予以高度的重視,祇有大力發掘西班牙文獻,才能明晰其始末,開闊史學視野。本文試圖從西班牙檔案資料出發,對這一重大歷史事件的原委作一新的探索。 OlléRodriguez)《菲律賓對華戰略:桑切斯·薩拉查 (Domingo Salazar)在中國事業中 (1581- 1593)》,巴塞羅那彭佩法不拉(Pompeu Fabra)大學博士論文,1998 年,第 2 卷,第 89 頁。 465 詳見《澳門議事會首位唩嚟哆本涅拉》一文。
  • 165 我們知道,哥倫布遠航的主要目的之一,便是發現馬可波羅向中世紀歐洲所描繪的富甲天下的“契丹”。西班牙人在發現、征服美洲後,便從時稱“新西班牙”的墨西哥穿越太平洋,前來亞洲。1521 年,服務於西班牙王室的葡萄牙貴族麥哲倫首次抵達菲律賓。當時西班牙人的主要興趣是前往香料群島,尚無意開發菲律賓。通過 1529 年薩拉哥薩(Saragoça)條約解決了香料群島問題後,西班牙王室才於 1564 年派遣雷卡斯皮(Legazpi)率艦隊再次前來遠東,征服、開發菲律賓群島。1571 年,西班牙人佔領馬尼拉並將其闢為首府。從此,中國同這一地區從明朝開始的政治、經濟關係轉入了中西關係的範疇 466。 西班牙人征服菲律賓的政治目的十分明確:以其為跳板,實現征服中國的野心。西班牙人在遠東所遇到的朱明帝國,其文明發展程度遠遠超出被他們以血腥手段所征服的美洲印地安部落的社會形態,因此他們調整了對華策略。起初,哥倫布準備向“可汗”派遣大使。稍後,美洲的征服者在節節的軍事勝利後,一再堅持對中國進行軍事征服的觀點 467。 在正式擁戴菲利浦二世為葡西聯合國王的托馬爾(Tomar)會議之後,新王發布了一系列命令,協調東西印度的政治、經濟、宗教及軍事關係。為避免王室合併可能在其海外領地引發的內外動亂,菲利浦二世首先採取了軍事防衛措施。他於 1581年 4 月 4 日命令菲律賓總督佩尼亞羅沙(Don Gonzalo Ronquillo de Peñalosa)説,鑑於西葡兩國王室已合二為一,如果葡印總督及馬六甲城防司令需要人力及其他援助,他應予以提供並要求 466 金國平《中國背景下的葡-西關係(Relações Luso-Espanholas no contexto chinês)》,載《葡萄牙與中國——葡中關係會議演講集》,里斯本,東方基金會,2001 年,第 243-259 頁。 467 金國平《耶穌會對華傳教政策演變基因初探——兼論葡、西征服中國計劃》,《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第 120-157 頁。
  • 166二人保持密切聯繫。此後,於 1582 年 3 月 31 日又連續下達兩道命令,重申了上述指令 468。為防止仍忠於葡萄牙王室的人首先將此消息傳達至澳門,煽動葡人的反西情緒,需立即從馬尼拉派人搶先通報兩國王室合併的消息。 此一重大任務,就落在了抵達馬尼拉還不滿一年的耶穌會神甫桑切斯身上。1582 年 3 月 14 日,桑切斯接受總督佩尼亞羅沙的命令,乘船前往中國。他攜帶一封由去馬尼拉經商的華人船長撰寫、並經菲律賓總督佩尼亞羅沙簽署的信件,其文如下: “致中國沿海守軍官兵:若遇持本函之神甫,請予以通行,勿加傷害。他係呂宋大吏派往廣東總督的大使。他以弘揚上帝的聖法為職,為上帝服務。其隨行者均係良民,無攜帶武器,安分守法。”469 桑切斯神甫一行在福建沿海被捕,捕獲他的守備曾向其索取上函。神甫打手勢説,那是呂宋大吏致廣東總督的信件。守備乘小艇返回旗艦,幾個軍官也將桑切斯神甫押上了該船。出乎意料之外,他竟然受到了熱情的接待。此時,守備已換上了官袍,正式接見桑切斯神甫。軍官們示意桑切斯神甫給守備下跪,他執意不肯,解釋説祇有在上帝面前下跪,但給守備行了一個大禮。守備也沒有再為難他,但又開口索要致廣東總督的函件。桑切斯神甫見到好歹也要從命,不得不拏了出來。守備讀完信後,仔仔細細盤問了他一番,他們係何人,從何而來,去何方,為何而來。後來又派一軍官將桑切斯神甫以小艇送回船上並進行了搜查,接著又審查了致廣東總督的函件,再把他盤問一番。第二天是個星期六,桑切斯拜訪了各位官員。星期天,守備説批准他前往南澳。為安全起見,分乘 3 條船航行。4 468 西班牙塞維亞東西印度總檔案館,67-6-19。 469 保羅·帕斯特爾斯(Pablo Pastells)《菲律賓通史》,巴塞羅那,1926年,第 2 卷,第 CXLIX 頁。
  • 167月 11 日,抵達南澳並被帶上岸去見總兵。第二天,他獲准前往廣州,並於復活節第二天抵達惠州。桑切斯的隨行 22 人留在此地,他則帶領 3 人從陸地前往海道駐紮的廣州。但當時海道在距廣州 6 里格的肇慶公幹,於是他們前往肇慶晉見海道。 海道在一所華麗的官府內接見了桑切斯神甫。神甫遞上了菲律賓總督佩尼亞羅沙以漢語書寫的信件及主教以西班牙語書寫的函件,還獻上了一些禮物。海道查看了信件,但拒絕接受禮物。當天晚上,批准他們去見廣州知府。於是,他們來到了廣州城。上岸後,陪同他們的官員説,江面上有葡萄牙人,城郊還住著一位神甫。祇要肯出錢,他就帶他們去見葡萄牙人。桑切斯神甫表示同意。他們被帶去見葡萄牙人。住在船上的葡萄牙人與耶穌會畢方濟神甫乘坐一小艇來迎接他們。“兩位神甫高興得緊緊擁抱,感謝上蒼。這兩位耶穌會傳教士,一人東來,另一人西進,首次在華會合、擁抱。通過這一擁抱,可以説,耶穌會將全世界投入了耶穌心靈的友愛懷抱之中。”470 畢方濟神甫及葡萄牙人陪同桑切斯神甫去見羅明堅神甫。此時廣州知府發來了召見桑切斯神甫的命令。陪同他們的官員催促他盡早去見廣州知府,因此桑切斯神甫沒有時間與羅明堅神甫細談。羅明堅神甫及葡萄牙人將他們送到了城門口,因為祇有應召者才可入內。來到堂上後,桑切斯神甫向廣州知府行了大禮,知府高興地接見了他。此時,傳來了巡按御史駕到的消息。為迎接御史,廣州知府中止了接見,令人將桑切斯神甫安置在羅明堅神甫借寓的客棧中。桑切斯神甫詳細向羅明堅神甫講述了他此行的目的,出示了他的文件並徵求羅明堅神甫的意見,因為他不僅博學多才,除了是法學博士外,還曾在他的家鄉那波利替菲利浦二世服務。在入耶穌會之前,出任過政府 470 保羅·帕斯特爾斯前引書,第 3 卷,第 CLIII 頁。
  • 168内數職。葡萄牙人及華人當時祇知桑切斯神甫此行的目的僅為探望其同宗神甫。巡按御史駕到 3 天後,廣州知府再次召見桑切斯神甫。因為以前審問過桑切斯神甫及陪同他入廣州的官員口口聲聲稱他是好人,據此廣州知府作出了放回的判決: “這一判決馬上送到了海道處。海道予以了核實,但還必须獲得都堂的核准。我想是送呈上去了。但是,正好有一個都堂召去瞭解澳門人情況的通事 471 在那裡。 如果不是因為這人的缘故,本来我們的事情不出五、六天就解決了,都堂很快就會核准廣州知府及海道送呈的判決書。湊巧那通事在那裡,於是都堂問他那判決書中涉及的是甚麼人。或許他是聽葡萄牙人說的 472,或是有人授意他這樣說,他回答說我們是幾個西班牙強盜、間諜,來學習語言,窺探他們国家的港口。並說西班牙人是壞人,到處搶奪別人的国家,殺害本地人的国王。西班牙人所到之處,起義四起。 471 Phelipe Mendens。這是一個入了天主教的華人,參見《耶穌會在菲律賓群島傳教工作》,第 1 卷,第 315、317 頁。 472 這是葡萄牙人故意散怖的。對此,菲律賓總督龍奇燿(D0n Diego Ronquillo)在 1583 年 6 月 20 日致葡西聯合國王菲利浦二世(FilipeⅡ)的信中彙報説:“……桑切斯(Alonso Sanchez)曾遭受某種危險,因為葡萄牙人得知(中國)土地上有西班牙人,以為是來探聽那個征服之地(澳門)情況的,於是通報了華人並暗示他们説,西班牙人是强盜,行為不軌。繼這小批人後,海盗船隊接踵而至。但神甫以其機智及宗教的表示將此完全推翻了。幾個來廣州的葡萄牙人對他们(華人)説他们(西班牙人)將替陛下奪取中国,……”參見《耶穌會在菲律賓群島傳教工作》,第 1 卷,第 310 頁。
  • 169這些話,還有一些更糟糕的事情,是都堂手下的一位官員告訴我的。他怒氣沖沖來到廣州,不斷嚴厲威脅我們。他問道,我們為甚麼多次來到他們的國土,先來了幾個,後又來了幾個,現在又來了。說實在的,第一批來的是幾個從馬尼拉出發的教士,總督不知此事;第二批是幾個駕船潛逃的士兵。他們被戴上手銬,在監獄裏關了七個月。 這位官員還說,他的主人——都堂已得知我們是甚麼人,舊帳新帳跟我們一起算。這位官員帶著都堂召見的那個通事來到澳門傳令說,他的主人都堂要一個聖保羅神甫去見他。澳門城防司令十分害怕,不知派誰去,不知為何召見他們。於是,派了一位王室法官。他是當地的法官,如同艦隊司令的副手。耶穌會內,則指派了已在廣州的意大利籍的神甫 473。他們二人一同前去拜見都堂。對他們又是多方盤問,又是嚴厲威脅。衛兵列隊森嚴,鑼鼓喧天。都堂對他們說,在他的土地上擁有瓦屋、教堂及修道院是要得到許可的。兩個人磕過頭後,對都堂說,葡萄牙人從來是中國國王的臣民及忠實僕人,將都堂大人奉為主人及庇護人。聽了這話,都堂的態度緩和了下來,怒容煙消雲散,還說想將葡萄牙人收作子民 474。他對兩人大加恩施,給了他們幾塊銀牌(chapa de plata)。我看見了他給羅明堅神甫的兩、三塊這樣的牌子。這是寬過於長的半塊銀板,如同盾牌。上面寫著持有人有出入中國的 473 羅明堅。 474 原文直譯“還説想作葡萄牙人的父親。”
  • 170特權,可晉見都堂,任何人不得加以阻攔。”475 這是當事人桑切斯神甫寫給西班牙兼葡萄牙國王菲利浦二世的彙報信,其言當可信。在此,我們看到,利瑪竇所敍述的陳瑞息怒的原因與當事人的記載大相徑庭。無論是利瑪竇原著還是金尼閣刻意增訂的拉丁譯本均經過系統加工整理,尤其是金尼閣的刊本有耶穌會會長的付印許可,可以説反映了該會的觀點與立場,而現在披露的西班牙檔案資料是內部文件,是未經過“加工”的“粗胚”,因此具有更高的客觀性。就此意義而言,它的文獻與史料價值當在利瑪竇著作的稿本及拉丁文初刊本之上。 桑切斯神甫在一份於 1588 年呈交西班牙國王的關於中國國情的詳細報告中也涉及了官場貪墨的情況,但文字甚簡:“賄賂——儘管官員們在公開場合表示不收禮受賄,可在暗中卻大收特受。平民百姓送禮行賄的原因是害怕挨鞭打。不奉獻者將遭到嚴刑毒打。”476 可見,在桑切斯神甫看來,陳瑞收些“進獻”不是甚麼值得大書特書的事情。當時耶穌會的視察員范禮安對此也略有涉及:“幾乎一切都要通過禮物進行,互相暗贈暗收。儘管管制重重,戒令森嚴,調查嚴密,但照行不誤。他們通過職權大撈特撈,大部分是禮物。”477 對於陳瑞的這一舉動,西班牙歷史家認為:“新上任的總督 478 475 桑切斯《耶穌會桑切斯神甫受菲律賓總督佩尼亞羅沙 (Don Gonzalo Ronquillo de Peñalosa)、主教及其他陛下的官員之命從呂宋島馬尼拉城使華簡誌》,西班牙塞維亞東西印度總檔案館,菲律賓檔 79-2-15。譯自歐陽平(Manel OlléRodriguez)前引文,第2 卷,第 86-89 頁。 476 《耶穌會在菲律賓群島傳教工作》,第 1 卷,第 534 頁。 477 參見范禮安著、約瑟夫·維克(JosefWicki)編輯《耶穌會在東印度起始及進展史(1542-1564)》,第 246 頁。 478 陳瑞。
  • 171一直在調查葡人憑何權利居住澳門。”479 上引資料向我們披露了幾個重要的史實。首先,陳瑞雖然“一直在調查葡人憑何權利居住澳門”,但他“突然”召見澳門葡人的緣由及初衷不是詐取賄賂,而是嚴查西班牙人為何多次私入中國。因為祇有通過召見澳門葡萄牙人,他才可瞭解實際情況,核實對西班牙人“替陛下奪取中國”的指控。在解決此事的過程中,澳門的代表藉機美言效忠皇帝與總督,博得陳瑞歡心,意外得到了可以隨時出入中國及晉見兩廣最高官員的“銀牌”,可謂“因禍得福”。陳瑞之前的兩廣總督,恐怕不曾深究葡人居澳這一既成事實。陳瑞過問、調查此事,正是其忠於職守的表現。陳瑞後來受賄為事實,否認不得,但其初衷在於履行職責是應該肯定的。 “國內外史界大多把兩廣總督允許葡人居澳歸結為陳瑞的‘老而彌貪’,卻忽略了陳瑞上任之時,明朝對澳政策基本定型已達 10 年久的事實。”480“陳瑞所行,恰是霍與瑕‘欲行上策,先要之以中策’。他新任兩廣總督,下車伊始,就傳令居澳葡人首領去見他,警告要驅逐他們出境,申斥他們不該在中國領土上擅自作為。待他們懇求願為中國皇帝順民以後,禮送歸澳。就這樣,陳瑞結束了默許葡人居澳的非正常狀態,首次代表明廷允准葡人居澳。這成為明朝對澳政策最終確立的標誌,不應簡單以‘受賄’來説明”。“因此,陳瑞的表態是經過全面考慮,並且是有集思廣益基礎的,不應視為偶然做出。”481 陳瑞曾在廣東出任按察使 482,諳知澳事。他出於深謀遠略,為了完全鎮服 479 保羅·帕斯特爾前引書,第 2 卷,第 CLV 頁。 480 萬明《中葡早期關係史》,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 年,第 104 頁。 481 同上,第 105-106、第 107 頁。 482 阮元《廣東通誌》,上海古籍版,第 1 冊,第 369 頁。
  • 172從鎮壓柘林水兵起義得勝起小有狂傲的葡萄牙人,巧妙地利用追查西班牙人私闖國門的機會,向葡人施加了“大棒加胡蘿蔔”的政策,令葡人“懾吾之威”“懷吾之德”483。 其次,通過召見葡人明確告訴他們,他們是作為中國皇帝的“子民”獲准居留澳門的。而且,陳瑞是在葡萄牙人表示效忠以後才轉怒為喜並同意其繼續居留澳門的。這明確地重申了中國對澳門的主權。對此,張天澤評論如下:“……他們(中國官員)給予了澳門的葡萄牙殖民地以合法地位。不過,澳門與中國之間是藩鎮與宗主國的關係卻得以牢固地建立起來。”484 最後,由於澳門有了與最高當局直接溝通的渠道,這直接導致了 1583 年自治議事會的誕生。 從中國制度方面分析,有先例可稽。一般認為,“蕃坊”至元代已不復存在。然而,葡萄牙耶穌會修士鄂本多於 1607 年在陝西肅州仍然見到了稱為“撒拉遜人 485 區”的“蕃坊”。據此,利瑪竇在其《利瑪竇中國劄記》中敍述説: “另一個城市肅州也特派有一名知州,該城分為兩部分。中國人,即撒拉遜人稱之為契丹人的,住在肅州的一個城區,而來此經商的喀什噶爾王國以及西方其他國家的撒拉遜人則住在另一區。這些商人中有很多已在此地娶妻,成家立業;因此他們被視為土著,再也不回他們的本土。他們好像在廣東省澳門定居的葡萄牙人那樣,除了是葡萄牙人訂立他們自己的法律,有自己的法官,而撒拉遜人則由中國人管轄。每天晚上他們都被關閉在他們那部分地區的城牆裏面;但此外,他們的待遇 483 《張居正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 年,第 2 冊,第 443 頁。 484 張天澤著,姚楠、錢江譯《中葡早期通商史》,第 115 頁。 485 穆斯林。
  • 173一如土著,並在一切事情上都服從中國官員。根據法律,在那裏居住了九年的人就不得返回他自己的本鄉。”486 早期葡語文獻對此亦有記載:“在中國不僅僅是澳門,因為在中國陝西省某城的城牆外摩爾人也有他們的居留地”。487 對於肅州城外的一系列供犯番人獨居的番城,清黃文煒撰《重修肅州誌》記載説:“威虜城在州東北。明初置衛,尋廢。嘉靖七年,番夷牙木蘭等內附巡撫唐澤。議於肅州迤北境外威虜舊城及天倉墩、毛目城、白城子等地散處其眾。二十八年,監生李時暘上言:邊外屬夷舊為土魯番所迫,今環肅城襍居不便。巡撫楊傳檄、副使王儀等修葺威虜並金塔寺古城,添設煙墩等城堡凡七墩,臺有十二,安置番帳七百餘所。於是肅城數十年番害頓平。”488。此外,在肅州城內有“夷廠”:“嘉靖二十六年,巡撫傅鳳翔議築夷廠一所。內列小房,外開大門在關西北隅。參將劉勳督建。今廂關所居夷漢相均。”489 這與葡萄牙人在澳門的早期居留形態完全相同。在肅州“修葺威虜並金塔寺古城,添設煙墩等城堡”,“督建”“夷廠”,“安置”“番夷”,結果是“肅城數十年番害頓平”。在澳門選擇了一偏僻半島供葡人居留,“以不治治之”490。時稱內附外夷的首領為“土魯番回目”及“西番頭目”491,澳門“夷目”莫非不以此為源? 486 《利瑪寶中國劄記》,下冊,第 559-560 頁。 487 阿儒達宮圖書館《耶穌會會士在亞洲》49-V-4 號鈔件,第 11頁。 488 (清)黃文煒撰《重修肅州誌》,乾隆二年刻本與乾隆二十七年補刻本合訂,肅州壹冊,第 1 頁。 489 同上,肅州貳冊,第 5 頁。 490 胡宗憲《籌海圖編》,卷一二<關互市>,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43 頁。
  • 174 由此而知,在明嘉靖年間葡萄牙人入居澳門之前,中國已擁有十分完備的邊政。明朝廣東當局允許葡人入澳並正式允許葡人居澳並非首創,它具有可依循的遠久的體制先例。汪柏在粤為京廷尋龍涎香,地位不啻欽差般的“尋香使”。在允許葡萄牙人納税、入澳這兩個問題上,在其海道職權之內,他不必事先請示朝廷。萬曆年間尋香未止,正是因為皇帝的這個特殊利益,京廷對廣東官紳議處葡萄牙人的呼聲置若罔聞。作為總督兩廣的“封疆大臣”,陳瑞在葡萄牙人居澳的既成事實之上對他們加強管理並未越出其權限,而且兼顧了中央與地方的利益。大概可以稱其為“以自治治之”,好處是“庶不以外番疲中國。”492 這決不是陳瑞的個人行為,它體現了朝廷的戰略部署與運籌,不失為一長治久安之策。 從國內層面來分析,這與首輔張居正 493 的邊防政策有關。早在嘉靖二十八年(1549),張居正就在向明世宗所上的論述時政的奏疏中首次系統陳述了其政治主張。對於邊政,他認為: “夷狄之患,雖自古有之,然守備素具,外侮不能侵也。今虜驕日久,邇來尤甚,或當宣大,或入內地,小入則小利,大入則大利。邊圉之臣,皆務一切幸而不為大害,則欣然而喜,無復有為萬世之慮,建難勝之策者。頃者,陛下赫然發奮,激勵將士,雲中之戰,遂大克捷,此振作之效也。然法曰‘無恃其不來,恃吾有 491 《重修肅州誌》,肅州壹冊,第 26 頁。 492 《明史》,第 8525 頁。 493 張居正(1525-1582),字叔大,號太岳,湖北江陵人,明代著名的政治家。明穆宗隆慶元年(1567 年)入內閣,明神宗萬曆元年(1573 年)任首輔,掌權十年,史稱“江陵柄政”。
  • 175以待之。’乘戰勝之氧,為預防之圖,在此時矣;而迄於無聞。所謂邊備未修者,此也。”494。 隆慶六年(1572)春,張居正致函提督兩廣軍務兼廣東巡撫的殷石汀 495,要求他設法武力平定廣東曾一本和藍一清、賴元爵等反抗明朝的活動: “廣事披猖已久,一旦乘其後,遂欲責效,雖管、葛猶難。昨電白報至,僕恐好事者不察事機,妄生嘩讓,故即擬旨,分剖其事,假公便宜,俾得以自展焉。治亂國,用重典。廣固亂國也,其勢非用兵威以震蕩之,奸究不畏,良民無依。所慮者,費用不給,將帥乏才。公有何妙算,幸一一見教 496。僕無魏相坐測之能,然以愚忠不量,每事輒欲以身任之,或可為公一助焉。願公安志審畫,毋自退阻。”497 萬曆元年(1573),張居正再次向殷石汀表露了徹底解決海盜問題的想法:“一撮許殘賊不能克,則諸山海逃伏之盜,必將乘勢再起,將來廣事,不可便謂無虞。大抵南賊譬之蔓草,鏟盡還生。從古以來經略南方者,皆未能以一舉而收盪平之功,其勢也。”498 張居正欲“一舉而收盪平之功”,於是“進一步鞏固 494《張居正集》,第 1 冊,第 498 頁。 495 殷正茂。1571 年至 1575 年間總督兩廣。 496 在張居正的要求下,殷石汀集思廣益,徵求解決澳門問題的高招。這便是霍與暇《處濠鏡澳議》出現的背景。此文題解稱;“議作於十年前,欲上殷石汀公,不果。今刪潤如此”。張居正《答兩廣殷石汀計剿廣寇》寫於隆慶六年(1572)春。此議十幾年後為陳瑞所採取實施。這也再次説明,解決澳門問題從霍與暇《處濠鏡澳議》起,醞釀了十載有餘,到陳瑞著手施行絕非偶然。 497《張居正集》,第 2 冊,第 253 頁。 498 同上,第 435 頁。
  • 176邊防 499,保持北疆安寧 500,肅清東南‘倭寇’的侵擾 501;戡平內地的反抗活動 502”503,成為了“江陵柄政”時期的重 大舉措之一。 澳門葡人的問題,在東南“倭寇”的範圍內。為此,他常以私人書牘形式指揮其總督廣東的親信注視廣東邊防、剿匪及澳門問題 504。“張居正對於較大量使用親筆函劄以與邊關將帥溝通,納公義於私誼,不拘泥於官文書套式,以實際效率為優先,都是從軍政的根本利益考慮出發的。”505“以大學士的身份,張居正不僅沒有權力公然頒發指令,甚至不能公開討論制度的改組。他所採用的方式是用私人函件授意親信如此如此地向皇帝提出建議。這些建議送到內閣票擬,他就得以名正言順地代替皇帝作出同意的批覆。他進入文淵閣以後的第一個皇帝是一個昏庸的君主,對國事既不理解也不關心;第二個皇帝則是小孩子和他的學生。環境和才能加在一起,造成了張居正的權威。”506。或許,這是為何歷史上未留下任何關於承認葡萄牙人居澳資格報批的中國官方文牘的其中一個原因。 時至今日,我們並未發現張居正直接涉及澳門問題的私人書牘,但是,他與陳瑞的關係卻值得我們注意。他於隆慶三年(1569)曾兩次向兩廣總督熊桴力薦陳瑞: 499 韋慶遠《張居正和明代中後期政局》,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 650-654 頁。 500 同上,第 654-662 頁。 501 同上,第 662-668 頁。 502 同上,第 668-673 頁。 503 同上,第 501 頁。 504 黃曉峰《澳門開埠時期的歷史觀察》,《文化雜誌》,第 33 期,第78 頁。 505 韋慶遠《張居正和明代中後期政局》,第 653 頁。 506 黃宇仁《萬曆十五年》,北京,三聯書店,1997 年,第 191 頁。
  • 177 “惠州之變 507,傳聞甚駭,廣事猖披至此,日夕懷憂。帶川 508 至,幸與之熟計。積弊之餘,非破格整頓,恐不能濟。有當言者,宜即疏聞,僕當從中力贊之也。 新任陳憲長名瑞者,頗練南中事,公試與籌之,何如?”509“惠州之變,或言城已陷矣,遊聲噂遝,至不可聞。僕日夕以此為憂。頃得捷音,無任欣慰。至於不自為功,而歸之虔鎮。尤見無我至公,然公之功亦自不容掩也。陸寇既除,自此可專意海上。帶川至,幸與之熟計。事有當言者,宜即疏聞,僕當從中力贊之也。新任陳憲長名瑞者,頗練南中事,試與籌之,何如?”510 陳瑞時為廣東按察使,故稱憲長。兩次保薦可證首輔十分看重“頗練南中事”的陳瑞。通過“日夕懷憂”及“日夕以此為憂”二語,張居正欲解決“廣事猖披”的迫切心情可謂躍然紙上。尤其“陸寇既除,自此可專意海上”這句話告訴我們,這是張居正的部署。在“廣事”上,亦相亦帥的張居正有著明確的戰略:窮剿海盜,力戰“倭寇”。而達此目標的關鍵步驟之一,便是繼續將擁有堅船利砲的葡人與他們分離。葡人東來以通商為本,滿足了他們的這一要求,其餘迎刃而解。 “自從隆慶五年(1571),他(張居正)協同高拱主持了對蒙古韃靼部大首領俺答汗的‘封貢’以後,西北疆的形勢確實有了很大的緩和,漢蒙民族間的關係亦有了 507 指隆慶三年三月,曾一本陷碣石衛,裨將周雲翔殺參將耿宗之叛。 508 即劉燾。1570 年任兩廣總督,參見吳廷燮《明督撫年表》,北京,中華書局,1982 年,下冊,第 662 頁。 509 《張居正集》,第 2 冊,第 42 頁。 510 同上,第 45 頁。
  • 178相當的好轉,在當時的‘九邊’中,自宜府、大同、山西以迄延綏、固原、寧夏、甘肅,沿著長城千里,一時‘邊陲寧謐’。俺答被冊封為順義王,以開市貿易納貢代替百餘年來‘掠縣破州,荼毒生靈’的廝殺。”511 由此看來,正式承認澳門葡人的居留資格,允許他們自治,乃得自安撫俺答的有益經驗,旨在“邊陲寧謐”。從 1553 年起,葡人居澳是個既成事實,但需要善後。明廷意識到,設立關閘、加強軍防等措施祇是中國單方面的措施,祇有明朗了葡人居澳的地位後,雙方的關係才進入正常的軌道,雙方的利益才得到制度化保障。更重要的是,可以確保葡人潔身自好,不再與中日海盜為伍。而且通過允許葡人的自治,中方可以減少設官、築城的費用,同時避免一些因文化差異可能引發的衝突,使得以夷制夷的方略成功實現。 我們認為,1522-1565 年間的“嘉靖倭難”的解決與在澳門安插葡人不無關係。葡人曾於 1564年幫助平息柘林水兵叛亂,1568 年擊退了曾企圖佔領澳門的曾一本。萬曆初年,葡人曾協助“香山吳章”襲擊林道乾,迫其亡命海外。這些史實説明,葡人的軍事優勢,如同明朝當局允許其入澳時的考慮那樣,在允許他們自治時又成為了重要的因素。換言之,在無法徹底驅逐消滅葡人的情況下,明廷祇好退而求其次,採用安頓、撫順的辦法,並通過設立關閘、允許葡萄牙人在澳門自治的手段,以經濟且有效的制度化形式令葡人俯首帖耳,並為我所用。 “隆慶初年(1567),巡撫福建涂澤民題請開海禁,准販東西二洋。”512 萬曆三年(1575),甘肅奉旨開茶馬市。513 在此情形 511 《張居正和明代中後期政局》,第 650 頁。 512 《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18 頁。 513 《張居正集》,第 2 冊,第 554 頁。
  • 179下,徹底解決澳門問題已勢在必行。即便如此,廣東又拖延了十幾年才最後決定對澳門葡人“以自治治之” 總之,允許葡人自治雖不是萬全之計,但在當時的環境與條件下,仍然不失為一個善後良策。 綜上所述,不難得出的結論是:陳瑞對葡人居澳表態不是偶然的,更不是以貪汙受賄為基本目的的個人行為。此與羅明堅函中所稱陳瑞負有皇命處理葡人居澳一説相合。它是中國整體邊防政策的一部分。應該指出,陳瑞並未貪賄出賣澳門的治權,而是恩威並用實現了北京的戰略部署。解決澳門問題可有雙利:除了前面分析過的可以防止葡萄牙人與海盜勾結串通,在必要的時候還可徵用葡人剿匪,其最終目的是解決長期困擾朝廷的廣東海盜之患。首輔張居正若不切實解決這一問題,其政敵有可能以此為把柄展開攻擊。為此,張居正多次指示兩廣大吏設法解決 514。陳瑞是張居正的親信,自然對首輔的意圖心領神會,且已經在粤任職多年,對有關情況十分瞭解,於是巧妙安撫澳門葡人,以報張居正極力保薦與提拔重用之恩。這可能是陳瑞上任伊始便解決澳門問題的最主要原因。 即便是受賄一事,固然不光彩,但從當時官場的風氣來看,似無可厚非。“財政上死板、混亂與缺乏控制,給予官員的俸祿又微薄到不合實際,官員們要求取得額外收入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515“對這些似合法非合法的收入,中央聽之任之而又不公開承認。……這些情形使得所謂操守變成無實際意義。”516起初,耶穌會及葡萄牙人對“明獻”與“暗送”之間的奧妙不甚體會,一見到陳瑞馬上獻出“見面禮”,這迫使陳瑞當場給值。 514 參見《張居正集》,第 2 冊,《書牘》。 515 黃宇仁前引書,第 93 頁。 516 同上,第 94 頁。
  • 180這筆銀子,要麼討回要麼用它購買新物。陳瑞大概選擇了後者。在任何一種文化標準下,“明送”都是違反道德倫理的。不過,有行賄才有受賄。在陳瑞案件中,即便利瑪竇所説屬實的話,明顯行賄在先,詐賄在後。在現代法律的框架中,行賄與受賄負有同樣的法律責任。在當時也應該如此吧。應該肯定的是,陳瑞解決澳門問題的初衷是執行首輔的“欽命”517,此舉堅持了中國對澳門的主權,其功遠遠大於接受“進獻”之過。 最後,關於陳瑞被罷官一事,利瑪竇也有所涉及,但隱隱約約給人一種具有某種因果關係的感覺。實則不然。《世宗實錄》記載説:“十一年正月……又戊辰,兩廣總督陳瑞褫職,以附張居正。”518 誠然,利瑪竇對陳瑞的汙化不是出於個人目的,也不説明利瑪竇的道德不佳。這猶如後來西方傳教士在澳門問題上拋出的諸多不盡不實的論調和論證,都是耶穌會為了保存澳門這一遠東傳教基地的長遠戰略的組成部份。 無論如何,陳瑞通過“以自治治之”的方式,重申了中國對澳門的主權,客觀上加強了對澳門葡萄牙人的有效管理,使雙方關係制度化了,為萬曆後期制定《五禁》以及由此產生的雙方關係的法律化創造了條件。 我們認為,“以不治治之”和“以自治治之”,代表了中國早期治理澳門決策的兩個涇渭分明的階段,也是不同歷史時期特殊環境下各種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而陳瑞首創“以自治治之”的良策,一直為後朝所沿用,充份表明此一策略的有效性。如同侯掖川在甘肅的業績,陳瑞的大手筆“固番人心,且以強 517 張居正當時擁有“擬旨”大權。 518 參見《明督撫年表》,下冊,第 663 頁。
  • 181中國”519,使得“此後中華番虜合為一家,永享太平,垂名萬世矣。”520 陳瑞以前的諸多兩廣官員在澳門問題的最終解決上“不過推事避患耳,非能為國家忠慮者也”521 而陳瑞“取旌常鐘鼎”522,勇於任事,建萬年之功於粤東。在這個意義上,陳瑞非但不應該受到譴責,相反,他應被視為對國家、民族的有功之臣。翻其百年冤案、正其不明汙名,既言之成理,又理所當然。 519 《明孝宗實錄》,第 194 卷。 520 《張居正集》,第 2 冊,第 800 頁。 521 《張居正集》,第 2 冊,第 496 頁。 522 同上,第 2 冊,第 523 頁。
  • 182 “地租銀一萬両”與“丁糧壹萬両” 澳門葡萄牙人一向被視為中國皇帝的子民,從而在澳門享受種種其他外國人不曾得到的特權與豁免。然而,他們並非完全沒有義務,而這些義務也有例可循。肅州至明代仍有蕃坊,《重修肅州誌》稱: “查嚴肅州地方,祇有黃黑番二種。番夷共黃番一種。族舊有臨城各壩居住,與民一例種地當差。其間有地之番民,或充伍食糧,或與民傭工或牧放為生,與原土著之民無異。而黑番一種,舊在南山一帶,與民雜其間。有在山川種地納糧者,亦有在山認墾者,更有牧為生者。舊系武職管轄。於雍正十年內,奉文改頭面有司管轄。”523 因知,明朝允許葡人居澳的策略係抄襲北邊安置“番夷”法,被安置者的義務是“納糧當差,以供賦役”與“充伍”。葡萄牙人繳納的地租實際上是一種“糧”524。通過現存的中葡文獻,我們知道,居澳葡人每年向明朝官府繳納地租銀的起始年代為萬曆初年 525,但對於為何納租的原因並不知其詳,如《澳 523 《重修肅州誌》,肅州拾伍冊,第 17 頁。 524 “但香港本係無糧海島,澳門係有糧之地。”參見薩安東主編、金國平漢譯《葡中關係史資料彙編》,澳門基金會,澳門大學,1996年,第 1 卷,第 169 頁。 525 金國平<澳門地租始納年代及其意義>,《中葡關係史地考證》,第123. 136 頁。
  • 183門記略》稱:“考《明史》載濠鏡歲輸課二萬,其輸租五百,不知所緣起,國朝載入《賦役全書》。”從《重修肅州誌》可以看出,繳地租是葡人使用澳地的義務之一。 通常認為,早期地租額是每年 500 両 526,但崇禎三年(1630)十二月十二日,禮科給事中盧兆龍上言: “臣前具王者有必勝之兵一疏,力言澳彝狡悍,不宜費糧以憂地方,乃禮臣徐光啟疏稱,用三百夷人,二年之內可以威懾諸方,遣官姜雲龍取彝到粵。彝人聽其挑唆,通同要挾,初則不肯應命,徐則需索多方。濠鏡澳,原系香山縣地,彝人擅築城臺,曩用大兵臨之,拆不及半。今要挾曰:必築復城臺而後三百人始肯應調。香山舊設參將,駐兵防彝衝突,今要挾曰:必撤將、必撤兵。粵中沿海設哨以防番船闌入及奸細私通,今要挾曰:必勿詰,必勿禁。其謀蓄兵糧也,則要挾多買米數萬石;其謀割澳地也,則要挾免其歲輸地租銀一萬両。夫盤踞其地而不輸其租,此地豈復為朝廷有乎?猶未也。527 疏中所言“歲輸地租銀一萬両”不見其他漢籍有載,故有學者對其可靠性提出過質疑 528。但也有論者認為:“為他書所未載,足補《明史》之缺。”529 我們認為,盧兆龍“歲輸地租銀一萬両”一語言之鑿鑿,且載上疏內,當有所本。最近在葡萄牙文獻中檢得兩則檔案資料,可證盧説確有其事,並非聳言, 526 其他各説,參見費成康,<明、清政府在澳門徵收的商税、地租和丁銀>,《澳門研究》,1988 年,第 1 期,第 126-128 頁。527 《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44 頁。 528 費成康前引文,第 128 頁。 529 汪宗衍<記澳夷築城殘稿>,《廣東文物叢談》,香港,中華書局香港分局,1974 年,第 95 頁。
  • 184當事人何士晉還從中得益。 1625 年年初,兩廣總督何士晉召見澳門葡人,質問為何擅築城垣一事,而具體經辦此事的正是最早“條議制澳”的香山縣令蔡善繼 530。蔡善繼,“字五岳,湖州人,以進士萬曆三十六年任。多異政,發摘若神,境內豪訟者咸相戒匿影。甫履任,偵知澳彝情形,條議制澳十則,上之,大中丞悉如其議。未幾,澳弁以法繩彝目,彝叫囂,將為變。善繼單車馳澳,數言解散,縛悖彝至縣堂下痛笞之。故事,彝人無受笞者,善繼素以廉介,為彝人所懾,臨事控制有法,故彝凜凜弭耳受笞而去也。平居善詞賦書法,遒逸文士也。而履危定變,直談笑視之。後任嶺西道,適兩粤總制何士晉下令墮澳城臺,一切機宜,悉借籌於善繼。”531 而《澳門記略》稱:“澳城明季創自佛郎機。萬曆 532 中,蔡善繼由香山令仕至嶺西道,總督何士晉採其言,下令隳澳城臺。”此處有一分歧:究竟是“兩粤總制何士晉下令墮澳城臺”,還是“總督何士晉採其言,下令隳澳城臺”?蔡善繼 1625 年“五日(2 月 21 日)”給葡人的一份公文回答了這個問題: “本官嶺西道(Lineitão)接兩省都堂 533 面諭,令我遣本道一員持本劄諭,陪同商人 534Jûgu535 等前往澳門曉 530 從蔡善繼後來出任泉州知府及泉州巡海道的情況看,似乎他未直接捲入何士晉貪賄案。在福建任內,他曾招安鄭芝龍。 531 《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99 頁。 532 應為天啟。 533 何士晉。 534 漢籍中作“攬頭”等,詳見顏俊彥《盟水齋存牘》所記各名。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332-347 頁。並見汪宗衍,前引文,第 95-96 頁。 535 可能是顏俊彥所説的“攬頭葉植宇”,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339 頁。
  • 185諭議事亭諸頭目,拆除混合土牆、碉堡或架設大砲的砲臺,禁止艚船外出;在外者,召回。……現在本道命令該商人等,召議事亭諸頭目攜帶若干夷人來見本官,以便一同前去晉見都堂,面談此事,……”536 為此,澳門葡人集議推選了“6 名長者”537,在陸若漢(João Rodrigues)神甫 538 的陪同下去面見何士晉。 何士晉準備將澳門地租從 500 両猛增至萬両,藉以威逼葡人就範和“獻金”: “應總督 539 之召第二次前往廣州時,他們的讓步大大超過了要求。他們將拆除在那裏起造的城堡,焚燬船隻,收藏火砲,甘當中國國王的臣民。此事可見華人出具的文件 540 及代表們寫給總督 541 的簽名信。他們的所作所為完全違背了給他們的指令。因此,該國 542 將提高稅收。據他們的檔案,通常支付的數額是 1 萬 4 千両至3 萬 2 千両。某個年份是 2 萬 2 千両 543,外加地租 1 萬両。共計 3 萬 2 千両,合印度貨幣 7 萬謝拉芬(xerafins)。澳城無論如何也無法支付這個數額。 536 埃武臘公共圖書館及檔案館 Cód CXVI/2-5 鈔件,引自文德泉《澳門及其教區》,卷 9,《澳門的瑪利亞信仰》,澳門,1969 年,第 406-407 頁。 537 同上,第 365 頁。 538 此人在日本及中國的生平事跡,可見庫伯(Michael Cooper,S.J.)《翻譯陸若漢——一位耶穌會會士日華經歷錄》,里斯本,克札爾出版社,1994 年。庫伯未使用埃武臘公共圖書館及檔案館 Cód CXVI/2-5 鈔件。陸若漢前往廣州的情況及同澳門總督的矛盾,可見第 328-330 頁。 539 何士晉。 540 可能是《澳夷築城殘稿》所稱的“認狀”。 541 唐弗朗西斯科·馬斯卡雷尼亞斯(D.Francisco de Mascarenhas)。 542 中國。 543 關於税收數額的性質及增減情況,我們將另文論述。
  • 186決定在許多天後再次前往廣州。為了不同意支付 1萬両地租及討論此事,總督下令不讓第一批代表前往並致函 544 視察員 545 神甫不要批准陸若漢神甫前往,因為在前幾次中,他給國王陛下幫了倒忙。視察員回信堅持派陸若漢神甫。到了廣州後,他展開了談判,同意支付上述地租。都堂為了感謝他,當眾讓人給他穿上了華式服裝,佩戴了獎章。他早為此留了鬍子以便接受。”546 由此看來,在天啟五年前,地租曾已增至 1 萬両。天啟五年,澳城同意支付此額。後因何士晉被劾革職,此事不果。“我們的人回來後,華人送來了一份劄諭,説他們的國王不要這份地租。因為葡萄牙人同意墜城,還有其他恩惠。”547 何士晉趁機恩威併施,徇私枉法,敲詐魚肉葡人,其劣跡見之《熹宗實錄》卷七七,天啟六年十月庚申條: “……並劾原任兩廣總督何士晉。……士晉在粵東時,適有拆澳城之議,嚇受攬頭澳夷,計贜不下三四十萬。又虛張免加派之美名,實借抽稅以謀利,至神棍縱橫,民不聊生。洶洶之狀,幾成大變。”548 據《剝復錄》,參劾何士晉的人是虞廷陛 549。何士晉一次從陸若漢神甫手中收受贓款“3 萬 6 千両” 544 該函寫於 1625 年 5 月 17 日。見阿儒達宮圖書館《耶穌會會士在亞洲》49-V-6 鈔件,第 208 頁。 545 羅德里格斯(Jerónimo Rodrigues)。參見《耶穌會(傳記-主題)歷史詞典》,第 3 卷,第 3388-3389 頁。 546 埃武臘公共圖書館及檔案館 Cód CXVI/2-5 鈔件,引自文德泉《澳門及其教區》,卷 9,《澳門的瑪利亞信仰》,第 369 頁。 547 同上,第 370 頁。 548 《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40 頁。 549 吳廷燮《明督撫年表》,北京,中華書局,1982 年,下冊,第 668頁。
  • 187 明朝統治者為轉嫁因遼東戰事造成的巨大軍事開支而帶來的財政危機,一再重複加派賦税。最早的是遼餉,亦稱新餉。“至四十六年,驟增遼餉三百萬。……遂為歲額。所不加者,畿內八府及貴州而已。”550 兩廣在加派的範圍內:“又割四川、雲南、廣西、湖廣、廣東所加之賦以餉之,而遼餉仍不充,天下已不可支矣。”551 在此情況下,坐鎮兩廣的何士晉自然可大加特加澳門葡人的税收,也可予以赦免,假公濟私。 “免加派之美名”過程如下: 為威嚇葡人,何士晉下令加税,“導致葡萄牙人請求赦免都堂命令增加的關税(direitos)”552,並由於“敬畏我們(中國)的法律,自願加人頭税(cabeças)553 一萬両,以示順從,……”554 葡人此舉出於被迫,但十分“心疼”555。何士晉繼而通過海道徐如珂曉諭他們説: “我巍巍大中華治夷言而有信,而不在於你們可以支付的關稅(direitos)和商稅(alcavallas)。而且你們已每年繳納 2 萬 2 千両,得赴廣州參加交易會(feira)。這一數目似乎足夠。免去 1 萬両,以示我們言而有信,不計較金錢貨物。都堂已允准,爾等不必請免。爾等上言每年 550《明史》,第 1903 頁。 551 同上,第 5808 頁。 552 埃武臘公共圖書館及檔案館 Cód CXVI/2-5 鈔件,引自文德泉《澳門及其教區》,卷 9,《澳門的瑪利亞信仰》,第 414 頁。553 漢籍中作“丁糧”。澳門地租是“附入地丁項內批解藩庫投納,遞年列入地丁錢糧奏銷”(民國《香山縣誌》,第 6 卷,“海防”,第 3頁)。可能因此誘迫葡人“歲加丁糧壹萬両,編附為氓,寫立認狀在案。” 554 埃武臘公共圖書館及檔案館 Cód CXVI/2-5 鈔件,引自文德泉《澳門及其教區》,卷 9,《澳門的瑪利亞信仰》,第 414 頁。555 同上,同頁。
  • 188繳納關稅困難重重,豈非存心違抗官命?我們決定:爾等每年支付 2 萬 2 千両關稅,不得有誤。我們定遵守所許諾言,不違人法。鑒於爾等已拆除城牆,召回艚船,恭順從命,所加萬両予以免派。每年 2 萬 2 千両,必須在爾等來廣州時分兩次付訖。屆時可獲准貿易,……”556 這便是《澳夷築城殘稿》中“歲加丁糧壹萬両,編附為氓”一語的背景。從上述史料,又帶出一個有趣的新話題:原來澳門葡人早就集體報名交費參加廣州交易會了,而廣交會的歷史起源可追溯到上川時期。 在何士晉的威逼之下,葡人無可奈何,祇得私下暗送巨款,以求正税、地租不致驟增 557 的實惠,除笨有精。實際上,在澳門中葡官民數百年交往中,此一方法已經成為模式,屢試不爽且效力無窮。史書記載的“歲輸地租銀一萬両”與“丁糧壹萬両”也祇不過是有過議論,並無真正實施,但卻成為了貪官污吏斑斑劣跡遺醜世間的歷史寫照。 556 同上,第 414-415 頁。 557 “前朝弊政,莫如加派,遼餉之外,復有剿餉、練餉,數倍正供,遠者二十年,近者十餘年,……”參見《清史稿》,第 9026 頁。
  • 189 鄭芝龍與澳門 ——兼談鄭氏家族的澳門黑人 一父女親情重,結怨日澳深 鄭芝龍,字日甲,號飛黃,福建南安縣石井鄉人。他“父母貧賤”558,在家中排行老大,因此小名叫“一官”或“鄭一”大概在 18 歲那年,鄭芝龍離家出走,投奔“行賈香山澳”的母舅黃程 559。在澳門期間,他很快學會了葡語。為了能夠從事通事 560職業,替葡萄牙人作“掮客”561,鄭芝龍皈依了天主教 562。鄭芝 558 門多薩(Juan de Palafox y Mendoza),Historia de la conquista de la China por el Tartaro.En Paris:Acosta de Antonio Bertier,1670,第 69 頁。 559 閔明我(Domingo Fernandez Navarrete)《中國王朝歷史、政治、倫理與宗教論》,馬德里,王家印刷所,1676 年,第 415 頁。 560 當時“稱入基督教的華人為通事”,參見博克塞《光復時期的澳門》,里斯本,東方基金會,1993 年,第 28 頁。 561 葡萄牙埃武臘公共圖書館及檔案館第 CV-2-25 號手稿,第 59頁。西班牙文獻稱:“在澳門,他從事其同齡小伙子相同的工作,替他們的同胞商人及手藝人服務。這是貧賤的工作。”(門多薩前引書,第 69 頁)“從那裏(澳門)坐船來到了馬尼拉。似乎在兩地都曾從事低下的工作”(閔明我前引書,第 415 頁)。 562 許多學者據此推論鄭成功也是天主教徒。魯日滿説“他從未接受教義,也未受洗”。參見魯日滿 Relaçam do estado politico e espiritualdo Imperio da China pellos annos de 1659 atéo de 1666,escrita em latim pello P.Francisco
  • 190龍的葡語名字是 Nicolao563,西語名字是 Gaspar564。魯日滿(François de Rougemont)565 記錄稱:“給他起名 Nicolao。他的教父是一個葡萄牙人。此人一生順利,財富巨萬。他待他特別好,如同親子。他去世時,將大部分財產留給了一官,因為他無後人。”566 文德泉神甫解釋説:Nicolao 為其“教父的名字。他待一官如子。”567 在當時傳教士的筆下,“Nicolao 十分聰敏,辦事得力,一切謹慎從事,敏銳,能成大業。在任何生意上的精明表明他是一個地道的華人。”568 鄭芝龍離開澳門後,“從那裏(澳門)坐船來到了馬尼拉。”569當時葡西共事一主,兩地交流方便。然後,他再轉往日本平戶經商。平戶位於九州之西,隔海相望。島的東北角有一天然良港,即平戶港,時為日本對外通商要地。荷人在此設有商館。平戶島主松浦隆信分別於 1609 年和 1613 年將該島對荷、英開放,因此吸引大批閩人來此。其中有一泉州晉江鐵匠翁翌黃。他娶了一位日本女子為妻,並生有一女田川氏。天啟三年(1623),鄭芝龍幫母舅押運一批貨物至日貿易,留住翁家,同其女成婚, Rogemont.traduzidapor hum religioso da mesma Companhia deJesus.Lisboa na officina deJoam da Costa,1672,第 14 頁。 563 《1647 年華南耶穌會年劄》,參見何大化《中國年劄》,東方葡萄牙學會、葡萄牙國立圖書館,1998 年,第 351 頁。閔明我將其寫作“Nicolàs”,參見閔明我前引書,第 415 頁。 564 門多薩前引書,第 69 頁。 565 費賴之(Louis Fister)著、馮承鈞譯《在華耶穌會會士列傳及書目》,北京,中華書局,1995 年,上卷,第 336-339 頁。 566 魯日滿前引書,第 7 頁。 567 文德泉《澳門名人錄》,澳門,教育暨文化司,1982 年,第 51 頁。 568 魯日滿前引書,第 7 頁。 569 閔明我前引書,第 415 頁。門多薩説:“他在澳門一貧如洗,無依無靠,於是返回了他的祖國中國。”門多薩前引書,第 69 頁。
  • 191並生下兒子: “1624 年陰曆 7 月 15 日(公元 1624 年 8 月 28 日),鄭成功出生於日本九州平戶島的河內鄉(Kawauchi),這是平戶島的小港灣。……幼名福松,童年在日本度過。……鄭芝龍與田川氏的第二個孩子七佐衛門(Shichizaemon)570 出生於 1629 年。與其兄福松不同,七佐衛門從未離開過日本。在鄭氏家族的日本分支中,七佐衛門一直相當活躍。”571 天啟四年(1624),為迫使荷蘭人退出澎湖,明朝認可他們入臺灣經營。於是荷人來到臺南外海的大員(今臺南安平),建立了對華貿易據點並開始對臺進行逐步佔領。年輕的通事鄭芝龍也隨荷人到了臺灣。鄭芝龍早年飄泊海上,無法隨身攜帶眷屬。他富貴發達之後,便立刻設法接妻、子前來團聚: “鄭芝龍多次帶信和派信使到日本,想將其家人帶到中國。1630 年 5 月,鄭芝龍派其弟鄭芝燕作信使,帶親筆信給日本長崎地方長官,但讓親屬離開日本的請求仍未獲批准。鄭芝龍因長崎地方長官拒絕其請求,盛怒之下,派遣一支 10 艘船隻組成的艦隊出發,威脅日本沿海。由於當時一位著名的華人學者出面調停,日本當局遂允許鄭芝龍家屬離開日本。鄭芝龍之妻田川松剛生下田川七佐衛門(1629 年生)不久,難以想象她能帶著幼 570 “鄭成功者,芝龍庶長子也。小字森舍。芝龍歸命時,成功年二十,已入泮為諸生,方衣單絺,閒步階前,聞父降,咨嗟太息。頃之,其弟襲舍自外來,成功告之故,且曰:汝宜助我。即與徒手出門。”參見謝金鑾、鄭兼才《續修臺灣縣誌》,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2 年,臺灣文獻叢刊第 140 種,第 350 頁。 571 [意大利]白蒂著、莊國土、蘇子惺、聶德寧譯《遠東國際舞臺上的風雲人物鄭成功》,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7 年,第 17 頁。
  • 192小的嬰兒乘船渡海到中國,也不能祇留下嬰兒一人在日本。因此,就祇有小福松(鄭成功)一人出發到中國。從此他再也沒有回過日本。……雖然鄭芝龍為擴張自己的權力而處心積慮、四處奔波,但他並沒有忘懷日本列島,那兒有他的血脈親屬和對其的感情。鄭芝龍鞏固了在中國的地位後,很快就著手請其家人來大陸,合家團聚。然而,這卻不是一件簡單易辦之事。嚴厲的德川幕府的法律禁止日本人長期移民海外。德川的法律尤其對平民限制極嚴。7 歲的小福松從此開始他的‘中國人’的生活,首先被取名為鄭森。”572 鄭成功之母 573 仍留住日本,至隆武元年始離日,來到安平。“先是,博洛使人挾鄭芝龍北行,隨親統馬步兵入安平。芝豹倉卒棄城,率家屬登艦泊外海,成功母田川氏獨留守。兵入掠其地,氏拔劍剖腹死。”574 據《石井本宗族譜》記載,鄭芝龍“先娶日本翁氏一品夫人,後娶顏氏,側室陳氏、李氏、黃氏,生男五。”575 其中,世恩、世蔭、世默三子於 1661 年年底在北京與鄭芝龍一道為滿清所誅殺 576。 572 同上,第 36 頁。 573 閔明我説她不是天主教徒,參見閔明我前引書,第 415 頁。574 陳衍《臺灣通紀》,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叢刊第120 種,第 21 頁。 575 林仁川《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貿易》,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87 年,第 113 頁。 576 中國史料記載是 11 人。據利安當(António de Santa Maria Caballero)的記載,還有鄭芝龍的一個兄弟,他們被分囚各處,參見《在華方濟各會會誌(Sinica Franciscana)》,第 2 卷,第 494 頁。關於鄭芝龍在北京的情況,參見閔明我前引書,第 416 頁。關於利安當在華事跡,請見費賴之前引書,上卷,第 175 頁。經他手施洗的第一位華人,便是後來成為第一位華
  • 193 此外,據多種外文資料的記載,鄭芝龍在日本尚有一女 577。日本教難時,她於 1636 年逃難至澳門。為接回女兒,鄭芝龍曾與澳門結怨,揚言兵臨城下,圍困、攻打他早年發跡的起點澳城: “他對澳城一直有著偏愛與尊敬,因為在他年輕時它曾養育過他。在此,他看到了不同的命運。有一次機會差點讓他同澳城大翻臉;在日本發跡之初,這個海盜在那裏有一個與本地女子生下的女兒。她是基督徒。作為基督徒,她與其他基督徒 578 於 1636 年被驅逐出日本。在澳門她得到了收留,受到了慈善的養育,不愁喫穿。他得知此事後,派人索要女兒。(澳門有人認為)不宜將其送還,這是不正當的,因為她是基督徒。他儘管曾是基督徒,但現在祇與異教徒交往,而且生活如同異教徒。宗教及世俗人士為此召開了議事會。儘管他威脅說,他將率領一支 500 至 1000 艘船的艦隊 579 來攻打澳門,奪回女兒,搶劫城市或阻止澳門從中國得到任何 人主教的羅文藻(Gregório López)。利安當亦作栗安當,參見何大化《無辜必勝(Inn。centia Victrix)》,廣州,1671 年,第 31 頁。 577 參見另見博克塞(Boxer)《尼古拉·一官(鄭芝龍)興衰記(The Rise and fall ofNicholas Iquan(Cheng Chi-lung))》,Reprint from T'ien Hsia Monthly,April-May,1941,第 27 頁,註釋 31。 578 文德泉神甫提供了具體數字:“1636 年,日本女子(與葡萄牙人結婚者)及她們的子女被流放澳門:總計 287 人。”參見文德泉《日本人在澳門》,澳門文化司署,1993 年,第 29 頁。 579 此語並不虛誇,有漢籍為證:“鄭芝龍之初起也,不過數十船耳,至丙寅而一百二十隻,丁卯遂至七百,今並諸種賊計之,船且千矣。”參見《福建通誌臺灣府》,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0年,臺灣文獻叢刊第 84 種,第 394 頁。魯日滿説他最多時“擁有 3000 條帆船。”參見魯日滿前引書,第 10 頁。閔明我也有此説,參見閔明我前引書,第 415 頁。
  • 194給養,最後還是決定不將女兒歸還父親。未將女兒還給他,他也未實施威脅。”580 後來雙方和好如初。事情經過如下:“當時有一艘葡萄牙人的船在從澳門前往日本的航行中,在一官管轄的海岸遇了難,一官收留了他們,重新給了他們一切所需之物,並為他門發放了安全航行證件,一路上照顧他們。本來以為,他會扣留人質來換取女兒,但他根本未提及此事。”581 感動之下,澳門不再反對其父女團聚。 明末清初在中國傳教的西班牙方濟各會士利安當(António de Santa Maria Caballero)記錄説:“上述官員在澳門有一個女兒。她嫁給了澳城一名居民貝洛(Manuel Bello)的一個兒子。在他前往北京之前,讓她全家及親戚從澳門來到了這裡 582。我在澳門結識他們,還拜訪過他們。”583 另外一個方濟各會士文度辣(Bonaventura Ibáñ)在安海曾見到一官的女婿,並提供了更加詳盡的資料: “改天,貝洛的一個兒子來看望我們 584。他們父子二人是澳門出生的葡萄牙人。他叫羅德里格斯(Antonio Rodrigues),娶了一官的一個女兒為妻。他向我們叙述了他在澳門同一官女兒成婚的事情。她叫蕪索拉·德·巴爾卡斯(Ursola de Bargas),其母為日本人,同他父親一 580 門多薩前引書,第 80-90 頁。 581 同上,第 90 頁。 582 安海。 583 馬斯(Otto Maas)《中國書簡-17 世紀方濟各差會未刊文獻》,第 1系列,塞維利亞,1919 年,第 30 頁,另見《在華方濟各會會誌》,第 2 卷,第 363、367 頁。 584 據利安當的記載,貝洛同來,參見《在華方濟各會會誌》,第 2卷,第 367 頁。
  • 195樣是基督徒,儘管她父親後來放棄了信仰。她當時在澳門,其父派人去接她。她回答說,她是真正的基督徒,並稱基督徒不可生活在無教堂和基督牧師的地方。他又派人去接她,並傳話叫她來,還帶一位方濟各會士來。他不喜歡其它教派,還說給他們起造一座教堂 585,撫養教士 586 及所有人。 有了這番許諾,迫於當時澳城人們之間的巨大分 585 在安海的住宅中,起造了“一座漂亮的禱告堂,作教堂使用。其他基督徒也來此。”參見《在華方濟各會會誌》,第 2 卷,第 368 頁。利安當等“曾在漂亮的禱告堂裏暫住。”參見《在華方濟各會會誌》,第 2 卷,第 393 頁。“這座獨特的禱吿堂中,有幾幅我主耶穌、童真聖母及其他聖人的像。”參見門多薩前引書,第 90 頁。據有關資料,鄭芝龍的府第位於晉江安海鎮安平橋以北,佔地 138 畝。其主體建築東有“敦仁閣”,西有“泰運樓”,前廳為“天主堂”,中廳為“孝思堂”,規模宏聳。“一座漂亮的禱告堂”便是設在前廳內的“天主堂”。對此,耶穌會史料記載説: “最後還自澳門邀請了這位官員的親戚。他們父子二人及各自的妻子住在城外的一所巨宅或府第裏,將最大的廳闢為教堂。”(《1646 年中國副省年劄》,參見何大化前引書,第 323 頁。)鄭府始建於崇禎三年(1630)春,歷時 3年又 2 月而告峻。魯日滿記載了鄭芝龍興建此宅的原因:他最多時“擁有 3000 條帆船。為了更安全、保密地裝卸那些運輸貴重貨物的船隻,他下令按照歐洲的技巧與規範起造了一所巨宅。嚴格説來,是一座城堡。一部分在海灘上,另一部分深入海中。運輸貴重貨物的船隻進入內門,如同在一私人港口內”(參見魯日滿前引書,第10 頁)。此説與“自築城於安平,海梢直通臥內,可舶船徑達海,……”相合。順治十二年(1655),鄭成功舉旗抗清復明,自焚宅第,移師廈門。 586 他後來請了耶穌會神甫聶伯多(Canevari),還“在家中好好款待了他兩年。”參見《在華方濟各會會誌》,第 7 卷,第 34 頁。關於聶伯多,參見費賴之前引魯,上卷,第 206-208 頁及榮振華(Joseph Dehergne)著《在華耶穌會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北京,中華書局,1995 年,上卷,第 103-104 頁。本文中所引何大化撰寫的《耶穌會年劄》,均以來自聶伯多的一手資料為源。
  • 196歧 587 及後來出現的飢餓,他們乘船來到了現在居住的安海城。他們本來想帶來一位我們教派的宗教人士,但無法如願以償。於是他們先來了,準備然後派人去澳門或馬尼拉接一位來。這樣,他們在此獃了 4 年 588。”589 上述紀錄彌足珍貴,闡明了許多問題。它告訴我們鄭芝龍女兒、女婿的身世、外語姓名、其宗教信仰、鄭與澳門結怨的時間及他們來安海的日期。 鄭芝龍的女婿從澳門來安海時,為他帶來了大量的黑人充軍。590 貝洛在北京獄中陪伴了鄭芝龍兩年。鄭芝龍遇難後,他回到了安海,1649 年 11 月 30 日卒於同地。591 而鄭芝龍女兒在其兄鄭成功於順治十二(1655)年焚宅起義、退守廈門時,離開了故居,後重返澳門。從文度辣於 1678 年致羅德里格斯的一封信來看,至少該年他在澳門當船長 592。 值得史學界深思的是,清朝殺鄭芝龍一家時,為何獨留其親家貝洛的性命?莫非是恐怕引發與澳門葡人的衝突,從而影響朝廷對葡人安撫政策的施行?至於鄭氏家族在澳門一支的下落,尚待考證 593,但其女婿帶去的黑人,無疑對鄭氏家族建功立業作出很大貢獻。 587 指是否歸還鄭芝龍女兒一事。 588 此件的日期為 1649 年 10 月,因此可知鄭芝龍女兒、女婿於 1646年離開澳門。 589《在華方濟各會會誌》,第 7 卷,上冊,第 33-34 頁。 590《1646 年中國副省年劄》,參見何大化前引書,第 323 頁。 591《在華方濟各會會誌》,第 7 卷,上冊,第 33 頁,註釋 19。 592 同上,第 3 卷,第 197 頁。 593 我們查閲了若爾熱·佛爾札斯(Jorge Forjaz)《澳門家族(Famílias Macaenses)》,澳門,東方基金會,澳門文化司署,東方葡萄牙學會,1996 年,3 卷,不見任何記載。
  • 197二“一官船國”強,黑兵成中堅 威震東南海上的“一官船國”,跨越國界,由多種族成員構成。鮮為人知是,它曾經擁有“黑人 594 僱傭兵”為其精鋭。方濟各會士文度辣記錄説: “官員一官在安海城有一連隊黑人士兵。這是他從澳門和其他地方弄來的。這些人是基督徒,有妻子兒女。他們來探望我們。他們的連長叫馬托斯(Luis de Matos),是一個聰明、理智的黑人。”595 “在那裏(安海),有一些澳門的黑人。他們是基督徒,是那位官員(鄭芝龍)的士兵。”59 6“上述官員一官手下一直有大量的從澳門來的棕褐色 597 的基督徒為其效勞。他們有自己的連隊 598,是優秀的銃手(arcabuceros)。他最信任他們,用他們護身、充兵役。我們一靠岸,一些人馬上過來看望我們。有幾個是我在澳門便認識的,……”599 耶穌會士魯日滿也稱“在戰鬥裏,這些士兵中表現最勇敢 594 葡萄牙人及西班牙人將比他們膚色深的東方民族統稱為黑人,尤指馬來人、印度人、帝汶人等。 595 《在華方濟各會會誌》,第 7 卷,上冊,第 32 頁。 596 同上,第 2 卷,第 362-363 頁。 597 對黑人的委婉稱呼。 598 即曹永和、包樂史(Leonard Blussé)所言之“烏鬼隊”。參見曹永和,包樂史<小琉球原住民的消失:重拾失落臺灣歷史之一頁>,《平埔研究論文集》,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籌備處,1995 年,第 413-444 頁。顏思齊、鄭芝龍入臺在先,荷蘭在後,因此臺灣地名中有“烏鬼”成分者不一定均係《臺灣誌略》所稱“紅毛奴”。 599 《在華方濟各會會誌》,第 2 卷,第 367 頁。
  • 198的是咖呋哩(os Cafres)人。在尼古拉重金及許諾的邀請下,他們逃離其葡萄牙人及西班牙人主人,投靠在他的旗下。他把他們編了一個連隊,隨時與其同行(因為他連自己的本地人都不相信),並用他們從事最艱苦與危險的工作。”600 至於這些僱傭兵的數目,魯日滿(Françoisde Rougemont)稱50 人 601,閔明我(Domingos Fernandez Navarrete)加到 500 人 602,而門多薩(PalafoxyMendoza)則認為是 300 多人 603。 1635年,澳門“有 850個有家室(casados604)的葡萄牙人,……他們平均有 6 個武裝奴隸。其中數量最大、最優秀的是咖呋哩605(cafre606)人,還有其他族人,……葡萄牙人及這些人(日本人)有優良的鳥銃、矛及其他武器。很少有葡萄牙人沒有 6 或 12 枝火鎗或燧發鎗”607。 1642 年,澳門有“5000 名奴隸,因此可有 2000 名火鎗手,……”608 600 魯日滿前引書,第 8 頁。 601 魯日滿前引書,第 11 頁。 602 參見閔明我前引書,第 415 頁。 603 門多薩前引書,第 193 頁。文德泉神甫從此説,見前引《澳門名人錄》,第 52 頁及文德泉《澳門軍人》,澳門,官印局,1976 年,第 309 頁。 604 在葡語中,casado 作為形容詞意即已婚的,作為名詞為已婚者,但這個詞在葡屬印度及遠東的葡萄牙人社團中間還有一個特殊的歷史文化意義:一般指從軍後留在當地與亞洲女人通婚者。 605 “獲……銅佛郎機一架,……劉隆等兵船並力生擒哈眉須國黑番一名法里須;滿咖喇國黑番一名沙哩馬喇,咖呋哩國極黑番一名,嘛哩丁牛,喇噠許六,賊封直庫一名陳四,千戶一名楊文輝,香公一名李陸,押綱一名蘇鵬。”(明)朱紈《甓餘雜集》,卷二<捷報擒斬元兇蕩平巢穴以靖海道事>,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267 頁。 606 源自阿拉伯語 kãfir,意即“異教徒”,原指東非海岸不信仰伊斯蘭教的黑人。在葡萄牙語中,失去了“異教徒”的含義,僅作黑人解。 607 前引《光復時期的澳門》,第 28 頁。 608 文德泉《17 世紀澳門》,澳門,教育暨文化司,1982 年,第 76 頁。
  • 199 據此,500 這個數字不無可能。 從現存的耶穌會檔案資料 609來看,這些黑人主要是咖呋哩人610。“咖呋哩(Cafrinhos)人在友愛、隨和及簡樸方面,超過那裏 611的孟加拉人、馬拉巴爾人、卡那林人及其他種族。”612他們是“來自澳門城的眾多黑人(negros)”613。1634 年,耶穌會聶伯多(Canevari)神甫報道説,這些咖呋哩人駐紮在一個名叫 Celam614(Tsé-lang615)的島嶼上。1637 年,耶穌會盧納爵(Inácio de Lobo)616神甫在 Celam的教堂有 80 名受洗者和 300 名基督徒 617。1647 年,“在安海,從澳門逃跑的黑人(pretos)超過 200 人。”618。當時在福建的何大化在《1644 年華南耶穌會年劄》中記錄説: “……唐王依靠一個福建人的勇敢與忠實在該省會(福州)設朝。他年輕時曾在亞馬港成為基督徒,後從事海盜生涯,現在榮華富貴,將其義務忘得一乾二淨;但他手下有 300 個各個種族的黑人。他們都是基督徒,是他十分信任的衛兵。”619 609 下引羅馬耶穌會檔案館日本-中國檔均引自榮振華《明清時期中國基督教社團(1581-1650)》,《華裔學誌》,第 16 卷,第 1、2 期單行本,1957 年,第 26 頁。 610 羅馬耶穌會檔案館,日本-中國檔 104 號,第 82 頁。 611 安海。 612 《1643 年華南耶穌會年劄》,參見何大化前引書,第 167 頁。613 羅馬耶穌會檔案館,日本-中國檔 121 號,第 296 頁。 614 同上,日本一中國檔 117 號,第 58 頁。漢名待考。疑為建寧。 615 同上,日本-中國檔 121 號,第 303 頁。漢名待考。疑為建寧。 616 參見費賴之前引書,上卷,第 211-212 頁及榮振華前引書,上卷,第 376 頁。 617 羅馬耶穌會檔案館,日本-中國檔 115 號,第 2 部分,第 426 頁。 618 同上,日本-中國檔 122 號,第 264 頁。 619 《1644 年華南耶穌會年劄》,參見何大化前引書,第 183 頁。
  • 200由此可知,具體數字因時因地而有所增減,但基本保持在300 人左右。隨鄭芝龍前往福州的黑人,在保衛他的生死搏鬥中損失了 100 多人,餘下的為清軍收容。1649 年,清軍第二次攻打廣州時,曾使用原鄭芝龍手下的“200 多各國黑人。”620 另外一部分在清軍洗劫鄭宅後,隨鄭成功撤退到了廈門,對此一份西班牙文資料記載説:“在廈門對面有一個名叫Pezoa621 的小島。上面住著一些曾是澳門葡萄牙人傭人的已經獲得自由的基督徒。”622 費賴之亦有同樣的引述:“明末清初之亂,鄭成功所部之黑人,皆散居海邊巖石中,……”623 這些黑人的下落及其後裔 624 在福建或中國其他地方 625 的情況,是一個值得跟進的研究課題。 “1492 年以後,歐洲成為了世界的主人。”626 歐洲的崛起依靠兩樣東西:堅船、利砲。這是歐洲開始獲得世界海權的基 620 門多薩前引書,第 193 頁。 621 漢名待考。 622 Historia de la Provincia del Santo Rosário de Filipinas,Japón y China de la Sagrada Orden dePredicadores,Zaragoça,1693,TomoⅡ,p.285. 623 參見費賴之前引書,上卷,第 297 頁。 624 “官員一官在安海城有一連隊黑人士兵。這是他從澳門和其他地方弄來的。這些人是基督徒,有妻子兒女。”參見《在華方濟各會會誌》,第 7 卷,上冊,第 32 頁。“(聶伯多)神甫到來時,眾人一片歡騰,大肆慶祝,他們擺宴,贈送水果和與他們結婚的女基督徒們會做的美味佳肴。”《1643 年華南耶穌會年劄》,參見何大化前引書,第 166-167 頁。也可能有與漢女的混血兒:“嘗見將官買以衝鋒,其直頗厚。配以華婦,生子亦黑。”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38 頁。 625 其中一部分人可能隨鄭成功入臺,因此臺灣與“烏鬼”有關之史跡不一定盡為荷蘭人帶來的黑人所遺留。 626 阿塔利(Jacques Attali)《1492 年》,里斯本,無出版日期,第 133 頁。
  • 201礎。鄭芝龍居澳期間,歐化的最大受益可能是接觸了“佛郎機”銃砲。“由於他起初在亞馬港受洗,在那裏他得知了葡萄牙人勇敢的消息,其次是咖呋哩 627 及印度所有王國的黑人。”628 他日後馳騁縱橫戰場、商場、官場幾十年,基業無不以此為元本。 1625 年,鄭芝龍繼承、接納了李旦及顏思齊的資產,開始起家。此後,鄭芝龍利用其雄厚無比的資本開始在福建沿海招兵置船,獨立門戶。“海舶不得鄭氏令旗,不能往來,每一舶列(例)入二千金,歲入千萬計,芝龍以此富敵國,自築城於安平,海梢直通臥內,可舶船徑達海,其守城兵自給餉,不取於官,旗幟鮮明,戈甲堅利,凡賊遁入海者,檄付芝龍,取之如寄,故八閩以鄭氏為長城。”629 鄭芝龍與日、葡及荷人有著良好的關係,不難從他們那裏 627 荷蘭資料説,葡萄牙人在戰鬥前給咖呋哩奴隸大量飲酒,吸鴉片(博克塞《澳門歷史研究》,里斯本,東方基金會,1991 年,第 1卷,第 82 頁)。因這些奴隷作戰勇敢,“該省海軍將領的海道給澳城送來 200 石大米,慰勞奴隷,因為他聽説在戰鬥那天,他們非常勇敢,忠於他門的主人,因此有些人在戰場上便獲得了自由,……”(《澳門歷史研究》,第 1 卷,第 94 頁)。對此役王文達先生評論説:“此次葡荷爭奪,我實賠地,據説當時明朝之天啟皇帝,聞知此事,還諭命廣州水師提督,犒賞葡軍以白米二百包云。中國之昏庸看主,竟有此烏龍事也!(王文達《澳門掌故》,《澳門教育》出版社,1997 年,第 258 頁)”此處凡見兩誤:1明朝無“廣州水師提督”一職;2 犒賞的對象不是葡軍,而是“咖呋哩奴隸”。況且,此絕非烏龍事,咖呋哩奴隸護衛澳門有功而得到廣東當局的犒賞,正好表明中國對澳門的主權。 628 《1643 年華南耶穌會年劄》,參見何大化前引書,第 166 頁。由此語可知,鄭芝龍手下的黑兵主要是非洲黑人及印度人。 629 鄒漪明《明季遺聞》,卷 4,引自林仁川前引書,第 123 頁。 630 嘉靖年間便有利用黑人鋳銃的記載,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279 頁。 631 之所以選擇黑人可有以下幾個因素:鄭芝龍通葡語,便於溝通;“黑番鬼”“猛過白番鬼”;軍餉可低於白人,“買之一頭值五六十金。(參見
  • 202購得大砲火銃,或利用黑人自鑄 630,而“黑兵”的來源主要是澳門 631。除了從葡萄牙人及荷蘭人處搜羅外,鄭芝龍還從西班牙人那裏獲得奴隸 632。至崇禎元年(1628),鄭芝龍已“聚艇數百,聚徒數萬”。633 鑒於其雄厚的實力,同年夏,福建巡撫熊文燦封鄭芝龍為海上遊擊。白蒂也稱: “鄭芝龍在 1628 年被任命為明朝海軍的海上游擊以後,就接管位於安海地區的安平城堡,此地距其出生地石井很近。他改造和擴大了安平城,包括裝備面海大砲,保護他在沿海航行的船舶。”634 1629 年,在鄭芝龍與李魁奇的較量中,李在廣東海商集團的資助下,建造了一批堅固的大船,“船有外護四層,一破綱,一生牛皮,一濕絮被,一週迥縣挂水甕,銃不能入,火不能燒,且比芝龍船高丈餘,自上擊下,更易為力。”635 為了對付鄭芝龍船隊的火銃,李魁奇在船體上加了特殊裝置,由此可見鄭芝龍船隊的威力。 1630 年,鄭芝龍船隊在與鐘斌的激戰中,鄭“船既迅而易於搶風,銃又大,火藥又好,易於及遠,所以鐘船數百,一破立散。”636 1633 年,在明朝支持下,鄭芝龍在金門料籮灣擊敗荷蘭艦隊。 《廣志繹》,中華書局,1981 年,第 101 頁)”;擅長操作和鑄造火銃。最主要的是:如果澳門允許鄭芝龍在澳城召募白人雇傭兵,可能引來中國官方的麻煩,影響到澳門的生存。至於黑人,可稱逃奴以擺脱任何干系。 632 魯日滿前引書,第 8 頁。 633 林仁川前引書,第 117 頁。 634 白蒂前引書,第 7 頁。 635 曹履泰《靖海紀略》,卷 3,引自林仁川前引書,第 120 頁。 636 董應舉《崇相集》,第二冊,《與馬還初書》,引自林仁川前引書,第 121 頁。
  • 203 1635 年,鄭芝龍與明軍聯合圍剿劉香集團時,“一銃重二、三千斤,火力發可六、七里”637,將劉香一舉擊潰。 隆武二年(1647),清軍奪關入閩,唐王小朝廷傾覆,鄭芝龍退保安平。此時尚“軍容海赫,戰艦齊備,砲聲不絕,震動天地。”638 由此可知,鄭芝龍已擁有大量火器。對此,西班牙文獻記載説:“中國國王及其他國王不是不知道一官這個海盜為何會比許多國王在位的時間還長,他為何可以肆虐橫行。但是找不到摧毀他的辦法,因為無人敢與他的船隊作戰。這些船隻裝備大量火砲,人員精良,各種進攻武器俱全,還有其他火器。”639 鄭芝龍之所以能在短短的幾年內,擊敗、吞併了他的競爭對手劉六、劉七、李魁奇、鐘斌、劉香等海商集團而獨佔海上貿易,並且能夠戰勝荷蘭人,無不得益於西方的先進火器及所僱用的“黑兵”。對此,耶穌會史料評論説:“他們經常剿匪,而且總是得勝而歸,因此深得他們的將官 640 的賞識。”641“黑人士兵英勇作戰,連連取勝,使其軍威大振。”642 鄭芝龍剿滅其他海商,既擴張了自己的勢力,又為明朝創立了軍功,致使其仕途大展。因滅劉香之功,鄭芝龍於崇楨五年陞參將。之後,官運亨通,平步青雲,從副總兵擢總兵,又封南安伯,再進平虜侯,終授平國公。 至鄭成功時代,鄭氏海商集團又進一步發展,有足夠的資 637 <海寇劉香殘稿>,《明清史料》,乙編,第 7 本,引自林仁川前引書,第 122 頁。 638 計六奇《明季南略》,卷 10,引自林仁川前引書,第 123 頁。639 門多薩前引書,第 74-75 頁。 640 鄭芝龍。 641 《1644 年華南耶穌會年劄》,參見何大化前引書,第 223 頁。 642 《1643 年華南耶穌會年劄》,參見何大化前引書,第 167 頁。
  • 204本用於募兵和購買軍火,因此僱用的“黑兵”更多 643。據《被遺誤之臺灣》一書記載,在圍攻荷蘭城堡的鄭成功部隊中“也有兩隊年青黑人兵(twee Compagnien SwarteJongkens),其中有許多以前做過荷蘭人的奴隸,練習過燧發鎗。”644 鄭氏家族對黑人的利用,由鄭芝龍取於澳門 645。這也是他日後發跡的主要資本之一。他之所以對黑人情有獨鍾,是有原因的。 鄭芝龍起家時,各派海商集團林立,隨時可能發生傾軋,生存環境惡劣。在此情況下,因擔心被同胞暗殺,寧願僱請無當地人事關係而不會捲入任何派系的外國保鏢來護衛身家性命。當時的黑人保鏢雖無超人絕技或奇準鎗法,但他們健壯有力、肌肉發達,令人望而生畏,頗能起威懾作用。閔明我記錄説:“他們讓那韃靼人 646恐懼萬分”647“異教徒 648敬畏他們,因此很得勢。就連將軍 649本人也畏懼他們三分,由於他待他們很好 650,愛 643 “明末清初之亂,鄭成功所部之黑人,皆散居海邊巖石中,伯多避難於其處。事平後還泉州,(上引杜寧-茨博特書,一六四八年部分。)”參見費賴之前引書,上卷,第 297 頁。 644 曹永和、包樂史,前引文,註 15。 645 鄭芝龍於天啟三年(1623),幫母舅押運一批貨物至日貿易,因此,1622 年荷蘭人襲擊澳門時,估計他在澳城耳聞目睹了黑人的勇敢。這對他日後招僱黑人起了決定作用。 646 要挾鄭芝龍北上的貝勒博洛。 647 閔明我前引書,第 415 頁。 648 華人。 649 鄭芝龍。 650 有一次,黑人通宵達旦地慶祝耶穌昇天節。黎明時鳴號放槍,“大官人聽到這巨大聲響,吃了一驚,因為他事先未得到消息。得知原因後,他下令賞眾人酒水、糕點,並賜銀作為白天繼續慶祝的費用,但命令不要再鳴槍,以免驚動地方。”《1644 年華南耶穌會年劄》,參見何大化前引書,第 251 頁。
  • 205護他們,黑人士兵英勇作戰,連連取勝,使其軍威大振。”651最主要是他們忠心耿耿,一聲令下,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辭。耶穌會的檔案資料披露:“……200 多名各族黑人在得到一位福建軍官 652 的邀請後,逃離他們亞馬港的主人。”653 傳教士魯日滿的記載更加詳細:“在戰鬥裏,這些士兵中表現最勇敢的是咖呋哩(os Cafres)人。在尼古勞重金及許諾的邀請下,他們逃離其葡萄牙人及西班牙人主人”。654 從澳門來的黑人不一定全部是“逃奴”655,也有犯有前科的亡命之徒,一經厚餉招募,自然為錢賣命。“每年大部分時間,出了外出剿滅海盜外,他們都獃在一個名叫安海的村落裏。安海的意思是安定的海。他們經常剿匪,而且總是得勝而歸,因此深得他們的將官的賞識。”656 中國古籍對黑人也有許多記載。萬曆年間曾在廣東擔任布政使的蔡汝賢在《東夷圖説》中云: “黑鬼即黑番鬼,號曰鬼奴。言語嗜慾,不通性 651 《1643 年華南耶穌會年節》,參見何大化前引書,第 167 頁。 652 鄭芝龍。 653 《1644 年華南耶穌會年劄》,參見何大化前引書,第 223 頁。 654 魯日滿前引書,第 8 頁。 655 “伯多用洗禮及聖水治疾,成效昭著,信徒日增。一六四一年受洗者二百三十人。有某官惡葡萄牙人,遷怒伯多,命吏役毆之並驅其出境。信教之黑人不願為奴而從澳門逃出者,盡匿海盜尼古拉舟中,聞伯多受窘,欲為復仇,伯多止之。已而伯多還泉州,夜中迷途,行於荊棘泥濘中,力竭僕於道。翌晨有人見之舁之歸。(上引杜寧-茨博特書,一六四一年部分。)”參見費賴之前引書,上卷,第 297 頁。此處所言“某官”係指鄭芝龍。在很長時間內,耶穌會對澳門有很大的影響力。澳門拒絕歸還鄭芝龍女兒有耶穌會的干涉,因此形成了他與耶穌會的矛盾。“他不太喜歡神甫們,因為他們不同意亞馬港的居民將其從日本來的女兒歸還給他,……”參見《1644 年華南耶穌會年劄》,參見何大化前引書,第 223 頁。 656 同上,同頁。
  • 206愨,無他腸,能扞主。……有力,一人可負數百觔。臨敵不畏死,入水可經一二日。嘗見將官買以衝鋒,其直頗厚。……久畜能曉人言,而自不能言,為諸夷所役使,如中國之奴僕也,或曰猛過白番鬼云。”657 明王士性亦云:“又番舶有一等人名崑崙奴者,俗稱黑鬼,滿身如漆,止餘兩眼白耳,其人止認其所衣食之主人,即主人之親友皆不認也。其生死惟主人所命,主人或令自刎其首,彼即刎,不思當刎與不當刎也。其性帶刀好殺,主人出,令其守門,即水火至死不去,他人稍動其扃鐍則殺之,毋論盜也。”658 曾於 1565遊歷澳門的葉權在澳門目擊了葡萄牙人外出,“隨四五黑奴,張朱蓋,持大創棒長劍。”659 葉權記載説:在澳門“役使黑鬼。此國人貧,多為佛郎機奴,貌兇惡,鬚虬旋類胡羊毛,肌膚如墨,足趾踈灑長大者殊可畏。”660(明)黃佐《廣東通誌》,卷六八,<外誌>五,<雜蠻>,記載:“鬼奴者,番國黑小廝也,廣中富人多畜鬼奴。絕有力,可負數百斤,言語嗜慾不通,性淳,不逃徙,亦謂之野人。其色黑為墨,脣紅齒白,髮卷而黃,有牝牡。”661 明末清初的廣東文豪屈大均也紀錄了當時使用黑人做保鏢的情況:“予廣盛時。諸巨室多買黑人以守戶。號日黑奴。”662 由此可見,不僅葡人役用黑人 663,粤人也早已役使黑人 657 《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38 頁。 658 王士性《廣志繹》,北京,中華書局,1981 年,第 101 頁。 659 葉權《賢博編》,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第 45 頁。 660 《賢博編》,第 46 頁。 661 引自《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79 頁。 662 《廣東新語》,北京,中華書局,1985 年,上卷,第 234 頁。 663 黑人曾與中國官方發生衝突,僅舉萬曆年間二例:1“或日香山濠鏡澳,有三巴和尚者巨富,李鳳親往需索,激變黑夷,干戈相向,不得志而歸。
  • 207664,鄭芝龍不過傚法而已 665。 黑人的職能是多方面的。他們不單可以充當殺手 666,鄭芝龍海商集團還利用他們押解金銀財寶等貴重物品。萬曆年間至粤辦案的京官王臨亨瞭解到:“番舶渡海,多以一二黑鬼相從,緩急可用也。”667《熹宗實錄》卷一一有類似記載:“番舶往來,有習於泅海者,謂之黑鬼刺船護送。”668 《巴達維亞城日記》1640 年 12 月 6 日條也記載:“1 月 3日 Hambuan 自大員(即今臺南安平)開帆後遇風遭難,搭乘人員305 名中獲救有中國人 14 名、黑奴 9 名(14 chinese ende 9 swarten)同年 10 月 15 日有鄭芝龍船三艘載貨到達大員,其時鄭芝龍曾希望令其黑奴二、三名(2a3synerswarten)搭乘該船以監視商品。”669 日增兵增船,又打死羅通事,香山軍民,澳門漢夷,恐大兵勦洗,非署印湯同知出示安撫,人心驚惶,幾成大亂。”(朱吾弼《皇明留臺奏議》,《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252頁)2“在一官員的帶領下,群情激憤的華人佔領了青洲,摧毀了草頂房屋及聖米格爾小教堂,褻瀆了聖米格爾塑像。一得知此事,學院的佣人衝向官員,將其逮至三巴。後經唐梅內澤斯(D.Diogo de Vasconcelos Meneses)的干預才獲釋放。”(文德泉《17 世紀澳門》,澳門,教育文化司,1982 年,第 9 頁) 664 關於黑人來華歷史的考證,可見艾周昌、沐濤《中非關係史》,上海,1996 年,第 45-51 頁。 665 其他海商集團也有雇傭黑兵,但數量遠在鄭芝龍之下。因不尊重他們的宗教習慣,強迫他們在齋日食肉,並無神甫提供精神服務,導致他們逃往鄭芝龍部下的神甫。參見《1646 年中國副省年劄》,何大化前引書,第 325 頁。 666 “董氏命幽諸別室。錦諸弟夜遣烏鬼縊之。烏鬼者,當役生番也。”(前引《福建通誌臺灣府》,第 984 頁。) 667 王臨亨《粤劍編》,北京,中華書局,1987 年,第 92 頁。 668 引自《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36 頁。 669 曹永和、包樂史,前引文,註 14。
  • 208 鄭芝龍僱用的黑人為職業銃手。“鳥嘴銃,即佛郎機之手照。日本國製,稍短而後有關捩可開;佛郎機製,長而後閉。人持一支,如中國之帶弓矢。……余親見佛郎機人投一小瓶海中,波濤跳躍間,擊之,無不應手而碎,恃此為長技,故諸番舶惟佛郎機敢舛驁。”670 進入鄭芝龍部下的黑人大部分原為葡人奴隸,擅此“長技” 實際上,葡萄牙人早在閩浙沿海通商時,就大量使用黑人。對此,朱紈《甓餘雜集》中多有記載,茲擇其要者撮錄如下,以加深對這段歷史的理解: “獲……銅佛郎機一架,……劉隆等兵船並力生擒哈眉須國黑番一名法里須;滿咖喇國黑番一名沙哩馬喇,咖呋哩國 671 極黑番 672 一名,嘛哩丁牛,喇噠許六,賊封直庫一名陳四,千戶一名楊文輝,香公一名李陸,押綱一名蘇鵬。”673 “又據上虞知縣陳大賓申鈔黑番鬼三名口詞,內開一名沙哩馬喇,年三十五歲,地名滿咖喇人,善能使船觀星象,被佛郎機番每年將銀八両僱用駕船;一名法哩須,年二十六歲,地名哈眉須人,十歲時,被佛郎機買來,在海上長大;一名嘛哩丁牛,年三十歲,咖呋哩人,被佛郎機番自幼買來。同口稱,佛郎機十人與伊一十三人,共漳州、寧波大小七十餘人駕船在海,將胡椒、銀子換彩布、紬段,買賣往來日本、漳州、寧波之間,乘機在海打劫。……該臣(指盧鏜)看得前後獲功數,內生擒日本倭賊二名,哈眉須、滿咖喇、咖呋哩各黑番一名, 670 《賢博編》,第 23-24 頁。 671 葡語作“Cafraria”。不指具體某國,而是東非黑人地區的泛稱。 672 非洲黑人。以區別於印度、馬來“黑番”。 673 引自《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267 頁。
  • 209斬獲倭賊首級三顆。竊詳日本倭夷,一面遣使入貢,一面縱賊入寇寧紹等府,連年苦於殺虜。……至於所獲黑番,其面如漆,見者為之驚怖,往往能為中國人語。”674 “又據判官孫爚等報,六月十一日,佛郎機夷人大船八隻、哨船一十隻徑攻七都沙頭澳,人身俱黑,各持鉛子銃、鐵標、弓弩亂放。”675 “(嘉靖二十七年)八月初三日,……陳言所統福兵馬宗勝、唐弘臣等合勢夾攻,賊眾傷死,下水不計,冲破沉水哨番船一隻,生擒黑番鬼共帥羅放司、佛德全比利司、鼻昔弔、安朵二、不禮舍識、畢哆囉、哆彌、來奴八名,……”676 “(嘉靖二十七年十二月初八日)海道副使魏一恭手本。……泉徽等處賊人見駕大番船四隻遯泊馬蹟潭,……十月分十二起:一起敵獲海洋番貨事,……一起敵獲海洋賊船器械事。指揮張漢差報信軍兵王昔等,於黃大洋遇漳賊三十餘人、黑番七八人,對船交戰,賊敗駕走。 ……八月初三日,分督軍門調到福建福州左衛指揮使陳言兵船,合勢夾攻,賊眾傷死下水不計,衝破沉水哨番船一隻,生擒黑番鬼共帥羅放司等八名,暹羅夷利引等三名,海賊千種等四名,斬獲番賊首級五顆。”677 674 同上,第 268-269 頁。 675 同上,第 270 頁。 676 同上,第 271 頁。 677 同上,同頁。
  • 210 “今佛郎機夷船在大擔嶼,非回兵與海道夾攻不可。……八月二十八日,……賊船計有六十餘人,內有黑色及白面大鼻番賊七八人,番婆二口。九月二十三日,……近獲銅佛郎機銃並工匠竇光等到杭,委官監督鑄造足用,方行福建一體鑄造,仍行按察司查取見監黑鬼番駕馭興工,此番最得妙訣,工料議處回繳。七月十一日,浙江都司呈議,工料緣由批仰候原樣至日,對同黑鬼番置造,合用料價,先行布政司議支繳。……緣由批屢見各處鑄造佛郎機銃俱不得法,今多得之賊中,蓋天厭禍亂耳。依擬作速動支催造,每架鑄嘉靖戊申軍門取發某衛所字樣,以防交通作弊。每完十架,掌印官驗報一次。其法煉銅為第一要訣…… 嘉靖二十七年十月初三日,……吳大器等擒解佛郎機、暹羅諸番夷賊一十六人……各報稱,夷船八隻哨船十隻於六月十一等日劫掠沙頭等澳。……本月初三日晚,探得夷賊船隻在黃崎澳攻劫燒燬房屋,……生擒番賊十八人,……打破賊船各二隻,內反獄賊二名及番賊三名。……審得陳文榮等積年通番,伙合外夷,先由雙嶼,繼來漳泉,後因官兵追逐,遂於福寧地方沿村打劫,殺人如艾,擄掠子女,燒燬房屋。濱海為之繹騷,遠近被其荼毒,神人共憤,罪不容珠。及審諸番,各賊俱凹目黑膚,不類華人。”678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當時“各處鑄造佛郎機銃俱不得法,今多得之賊中”,黑人“往往能為中國人語”,不僅充當銃手,而且“最得妙訣”,精通鑄造法,參與了佛郎機銃的仿造。鄭氏家族對黑人加以巧妙利用,當為發展鞏固其事業助益良多。 678 同上,第 279 頁。
  • 211 總而言之,西式槍砲及黑人士兵為鄭氏王國屹立不倒幾十年的兩大支柱。
  • 212 葡萄牙史料中所見鄭和下西洋 之史實述略 500 年前,大西洋畔蕞爾小邦葡萄牙單槍匹馬開通了印度航線,從此獨執東方貿易牛耳長達數百年。葡人東來前一個世紀,鄭和船隊七下西洋,張揚國威至極,貿易遍及東南亞、印度洋,而寶船停帆又將擁有漫長海岸線的中國帶回了我們祖先的黃土地。中華民族自動退出了世界大舞臺,後果災難重重。降至鴉片戰爭,從 16 世紀起傳入的佛郎機如何抵禦經過了 200多年不斷改良的英、法新式火器?歷史告訴我們,不是侵略者的砲利,而是 madein China 的佛郎機老掉了牙。一個不久前還擁有世界最強大船隊的泱泱大國,居然被打出了國際民族之林,令中國人蒙受此辱百年。沉淪之中,國人憤書國恥史、痛思錄。 國恥固需痛思。殊不知,有明一代,中華民族也曾是“海洋文化”的持有者,開闢了一個耀眼奪目的洲際大航海時代。鄭和七下西洋壯舉留下的一部國威史,是一個時代的輝煌,也是中國歷史的輝煌,應該大書特書。可悲可憎的是,鄭和航海的檔冊被昏官付之一炬,丕績埋沒,鄭和也幾乎成為歷史罪人。679 19 679 “二十二年,仁宗即位,從前戶部尚書夏原吉之請,詔停止西洋取寶船,不復下番。宜德中復開,至正統初復禁。成化間,有中貴迎合上意者,舉永樂故事以告,詔索鄭和出使水程。兵部倘書項忠命吏入庫檢舊案不得,蓋先為車駕郎中劉大夏所匿,忠笞吏,復令入檢三日,終莫能得,大夏秘不言。會臺諫論止其事,忠詰吏謂‘庫中案卷寧能失去?’大夏在旁對
  • 213世紀末,西洋人始撰文彰顯鄭和豐功,東洋人繼之。國人至 20世紀初才開始注意我們自己的鄭和,以梁啟超《祖國大航海家鄭和》為發韌的中國鄭和研究已有近一個世紀的歷史,參考書目厚可盈尺。多學科、跨學科的研究範圍,涉及明朝政治、經濟、軍事、文化、華僑、宗教、海外交通、國際關係等諸史領域。學者熱衷於鄭和下西洋目的及其終止原因的探索,歷來眾家各執其詞,莫衷一是,至今未有共識。不過,各次航行的年代通過文獻與碑銘比勘研究已經基本釐清,對《鄭和航海圖》也有了精深的考證。寶船規模的探討,因各種文獻記載的歧異,可能成為永無窮盡的論證。舉世公認,鄭和寶船為當時世界首屈一指的大船,因此,確考尺寸祇是一個技術細節。 展望 21 世紀的鄭和研究,除了對一些目前爭議較大、尚無結論的課題繼續探索之外,應該大力加強鄭和下西洋與西方航海活動的比較研究,即從 15 世紀初中國及歐洲的社會、經濟、軍事、宗教及文化發展的角度,來探索世界三大航海活動的內部動因及外部意義,努力發掘中外新資料,重新探討鄭和下西洋的史實,客觀而科學地評估鄭和在中國史、乃至世界史上的地位。 迄今為止,大部分論文以漢籍為原始資料,忽視了對鄭和經訪的國家和地區當地有關文獻的發掘。由於鄭和七下西洋檔案的焚燬,域外資料顯得更加寶貴。雖然不排除在漢語中發現新史料的可能性,但外文資料的收集是一片有待開發的處女地 680 曰:‘三保下西洋費錢糧數十萬,軍民死且萬計,縱得奇寶而回,於國家何益!此特一敝政,大臣所當切諫者也。舊案雖存,亦當毀之以拔其根,尚何追究其無哉!’忠竦然聽之,降位曰:‘君陰德不細,此位不久當屬君矣。’(大夏後果至兵部尚書。)”(嚴從簡《殊域周咨錄》,北京,中華書局,1993 年,第 307 頁)。 680 日本學者進行過阿拉伯語史料的搜集與研究工作,見《鄭和下西洋》,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 年,第 197 頁。
  • 214。它將開啟鄭和研究更宏觀的多角視野,帶來新的突破。就此意義而言,華人學者在進一步對散落東南亞各地的鄭和遺跡及傳説進行考證的基礎上,應該加強對外文記載的研究。本文擬在鈎稽葡萄牙史料 681,以及同漢語資料的勘比方面做一初步嘗試,希望拋磚引玉。 一中葡初識 由於東羅馬帝國的滅亡,通過著名絲綢之路進行的傳統亞歐陸地貿易被土耳其人所阻。當時財力雄厚的威尼斯、佛羅倫薩等商業共和國坐待此種局勢有所改變,而葡萄牙人卻邁開了海外發現的步伐。出於商業利益,意大利人密切注意葡萄牙人的航海活動並以財力及人力積極參與之。 在歐洲對大西洋的開發中,葡萄牙一馬當先。首先是對北非的征服,接著是對大西洋島嶼及非洲沿海的開發,最後開通了印度海道,逐步形成葡萄牙東方帝國: 1415 年,佔領休達(Ceuta) 1419 年,首航馬德拉群島。 1427 年,抵達亞速爾群島。 1434 年,越過勃查多爾(Bojador)角。 1456 或 1460 年,發現佛得角群島。 1485 年,探索非洲大西洋沿岸。 1497 年,巴羅托羅梅烏·迪亞斯(Bartolomeu Dias)繞過好望角。葡人涉足印度洋。 1498 年,達伽馬抵達古里(Calicute)。東西方固定航線始通。 681 葡萄牙語史料或源於它的其他西文資料。
  • 215 在古里逗留期間,葡萄牙人大規模地系統蒐集有關亞洲的地理和人文資料,主要目標是遠東的中國。達伽馬船隊第一次遠航印度歸來轟動了整個歐洲。 在里斯本經商的意大利人馬上搜集到了有關情報。塞爾尼吉(Girolamo Serngi)於 1499 年 7 月 10 日從里斯本發出一信件,報道了達伽馬第一次航行的情況,基本內容與後來的正式航行報吿吻合,但內有一些被葡萄牙人忽視或隱瞞了的細節。此函儘管是以意大利語書寫的,但它的消息來源是葡萄牙,因此可以將其視為以意大利語撰寫的葡萄牙史料。雖為追記,其內容與漢籍亦基本吻合,卻有不見中國史乘的“新聞”,史料價值頗高。 這一史料早於 1507 年便有了刊本,在西方學界流傳甚廣。中國學者最早使用這則寶貴資料的人是張天澤 682。他所徵引的是從葡語譯為英文的版本,但未作詳細的考證。因此,我們在此使用最新發表的意大利語鈔件 683,將此函中關於鄭和船隊的描寫譯註如下: “約 80 年前,一些蓄長髮的白人基督徒的大舶來到了上述古里城。他們長相類似德國人,不留連腮鬍子,祇在嘴周圍有些鬍鬚,如同君士坦丁堡的騎士與宮官。他們身著盔甲,戴有面罩,手持一些有柄的武器下了船。上述大舶攜帶的大砲(bombarde684)較此處 685 通常使 682 張天澤著,姚楠、錢江譯《中葡早期通商史》,第 35-36 頁。 683 拉杜雷特(Carmen M.Radulet)、托馬斯(Luís Filipe Thomaz)《關於葡萄牙人在印度洋歷史(1497-1513)的意大利文獻-佛羅倫薩圖書館利卡迪諾第 1910 號鈔件》,載《自由大海》,18-19 期合刊,1999 年 6 月,第 247-340 頁。 684 一種中世紀的火砲。 685 葡萄牙。
  • 216用的為短。然後每兩年乘坐 20 或 25 艘大舶來一次 686。上述人不知道他們是甚麼人,除了一些十分細膩的布匹及黃銅器皿外,也不知道他們帶甚麼貨物來該城,但裝載香料 687 而去。這些大舶如同西班牙的大舶,擁有四桅。如果是德國人的話,我以為我們一定會有甚麼消息。如果俄國有海港的話,有可能是俄國人。船長帶著摩爾國王給他的領航員即將抵達,他會講意大利語。上述船長是強行將那個領航員帶來的。或許這個領航員知道他們是甚麼人。”688 這段篇幅不長的文字所包含的歷史信息十分豐富。 首先從時間上來分析,我們知道鄭和下西洋七次航行的起始年代是 1405 至 1433 年。達伽馬於 1498 年抵達古里,推溯“約80 年前”,大概是 1415 至 1418 年間。時間記載合於漢籍。 從生理特徵來看,印度人認為華人是“白人”。這比後來歐洲人稱華人為“黃種人”更接近事實。所描寫的“蓄長髮”,“不留連腮鬍子,祇在嘴周圍有些鬍鬚”,完全符合當時華人的風俗習慣。至於稱華人為“基督徒”,也有一定的歷史依據。此處所言“基督徒”便是中國歷史上的景教 689。 686 另外一個在里斯本經商的意大利人德第(Guido de Messer Tomaso Detti)在 1499 年 8 月 10 日從里斯本發出的一信中也報道説:“還據説,每兩年有 25 艘大舶去(古里)裝載香料,然後每兩年再來一次。”《自由大海》,18-19 期合刊,1999 年 6 月,第 333 頁。 687 古里素稱世界胡椒之都,此處的香料應主要是胡椒。參見田汝康(Ju’Kang,Ti’en)“Chêng Ho’svoyages andthe distribution ofpepper in China”,inJRAS,2,1981,pp.186-197。 688 拉杜雷特(Carmen M.Radulet)、托馬斯(Luís Filipe Thomaz),前引文,第 273 頁。 689“汗的國家有王公三萬餘,稱為阿速人,統轄整個東方帝國。他們在事實
  • 217 此函最大的文獻價值,在於它證實了鄭和寶船在西洋一代人士的眼中是“大舶”,而且提供了不見於現存漢籍關於鄭和船隊武器裝備的具體信息。宣德五年五月初四日的敕令祇是説: “南京守備太監楊慶、羅智、唐觀保、大使袁誠。今命太監鄭和等住西洋忽魯謀斯等國公幹,大小舡六十一隻。該關領原交南京入庫各衙門一應正錢糧並賞賜番王頭目人等綵幣等物,及原阿丹等六國進貢方物給賜價鈔買到紵絲等件並原下西洋官員買到磁器鐵鍋人情物件,及隨舡合用軍火器紙劄油燭柴炭並內官內使年例酒油燭等物,敕至,爾等即照放支與太監鄭和、王景弘、李興、朱良、楊真、右少監洪保等,關領前去應用,不許稽緩。”690 塞爾尼吉函不僅向我們詳細描繪了“軍火器”的種類,最重要的是,通過此函我們得知鄭和船隊不僅使用了冷兵器,而且裝備了熱兵器。其制式已是大砲 691,而不是元朝的火銃,祇是“較此處通常使用的為短”。鄭和的政治、外交、軍事及貿易功績,如扶植弱小,平衡地域政治,鎮服各國之二心,無不以強大軍事力量為後盾。 “每兩年乘坐 20 或 25 艘大舶來一次”的頻率,也符合鄭和船隊出航的時間間隔。的確,一次往返大約需要兩年時間。《瀛涯勝覽》中紀行詩曰:“蘇門答刺峙中流,海舶番商經此聚。自此分 往錫蘭,柯枝古里連諸番。”692 可見,具體數字“20 或 上或名義上皆為基督教徒,……”參見阿克穆爾《一五五○年前的中國基督教史》,北京,中華書局,1984 年,第 285 頁。 690 鞏珍《西洋番國志》,中華書局,1982 年,第 9 頁。 691 關於此問題,我們另文闡述。 692 北京大學南亞研究所編《中國載籍中南亞史料匯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下冊,第 887 頁。
  • 21825 艘”是指分 後駛入古里的船隻數量。 當地的平民百姓雖“不知道他們是甚麼人”,但從“十分細膩的布匹及黃銅器皿”的描寫來看,“十分細膩的布匹”無疑是絲綢。絲綢是鄭和船隊攜帶的主要貨物之一,因此其行銷者是華人似屬無疑。 鄭和下西洋的船隻名寶船,意為取寶之船,其經濟意義無可否認。《殊域周咨錄》言之甚明:“自永樂改元,遣使四出,招諭海番,貢獻迭至,奇貨重寶,前代所希,充溢府庫。貧民承令博買,或多致富,而國用亦羡裕矣!”693 應該説,鄭和船隊是一隻具有外交、政治、經濟使命的武裝商船隊。 二鄭和船隊遠航馬達加斯加 意大利佛羅倫薩圖書館利卡迪諾第 1910 號鈔件中有一封題為《一封新近來自葡萄牙的信的注釋。該信於 1506 年 1 月 10日 694 寫自莫桑比克 695》的信件 696。其作者生平不詳,但從內容來看,是一個隨葡萄牙人船隊活動的意大利人。他所搭乘的船隊由阿爾梅達(D.Francisco de Almeida)指揮,於 1505 年 3 月離開里斯本。抵達莫桑比克島後,因錯過了前往印度的季風,滯留當地等待。在此之前,船隊中由佩雷拉(Rui Dias Pereira)指 693 嚴從簡《殊域周咨錄》,第 324 頁。 694 當時的意大利日曆以 3 月 25 日作為年終,因此 1506 年 1 月 10 日相當於公曆 1507 年 1 月 10 日。 695 莫桑比克島。 696 意大利曼圖瓦檔案館(Archivio di Stato di Mantova)有一份大同小異的鈔本。庋藏號 Ms.E.XU.3 b,n 631,Affari di Francia。
  • 219揮的聖若爾熱(São Jorge)號大船曾於 1505 年 7 月在馬達加斯加島西岸停靠,遇到了一條當地稱為阿爾馬蒂亞(almadia)697 的槳船,將其中兩個船員帶到了莫桑比克島,並向他們詳細瞭解了馬達加斯加島的情況: “那些黑人 698 還說,從那裡 699 有像我們這樣的大船航行至此 700。這些大船有栓槳,船上的人像我們一樣白。每隔兩年,就有二、三艘這樣的大船航行到那裡。 然而不知道它們是甚麼人的船,估計非那些將丁香販到印度來販賣的那幾代人的中國式帆船(giunchi)莫屬。從未搞清楚丁香是在甚麼地方出產的,衹知道是由這些中國式帆船販運來,然後在他們的海面上壟斷它的交易。 我們的船長覺得此事非常重大,既然趕不上風候航行至印度,於是率領 10 艘帆船(都是些最小的船,其中最大的才載重 300 桶)去發現距此 200 里格的聖老倫索(S. Lourenço)島。後來證實這些黑人所說的一切屬實。此地比印度還要富庶。我敢肯定,凡是上述黑人說到的東西這裡都可以遇到,因為他們說出了它們的生長方式,生薑是種植的,有丁香,還有一種產如同安息香般的肉荳蔻的樹。那裡邊上的一個地方,有一種樹產安息香。既然敘述了所有的生長方式,那麼一定屬實。我們拿出胡椒給他們看,還拿其他東西給他們看。如果當地有的話,他們肯定認得出來。他們一一認了出來。他們還說,有像我們的大船一樣的大船(nave grande)航行到那 697 一種小船。 698 原文為 neri。在 16 世紀,葡語中的黑人的指稱範圍很大。凡是膚色暗於歐洲白人的種族,例如亞洲的印度人、馬來人等均可入類。 699 聖老倫索(S.Lourenço)島,今馬達加斯加島。 700 莫桑比克島。
  • 220裡。船上的人是像我們一樣的白人,穿用衣服。非中國式帆船這代人莫屬。”701 對於鄭和船隊曾否抵達非洲,仍有爭議。此信為此問題的進一步探討提供了新的參考。雖然它明確地涉及了中國式帆船在馬達加斯加島的行蹤 702,尚不可將其視為一足證。 馬達加斯加島一帶的船隻種類主要是阿爾馬蒂亞船,因此兩個船員十分明確地説,有像葡萄牙人的船那樣的大船曾航行至馬達加斯加島。此處所言大船應指中國式帆船。 他們肯定説,船員的膚色同葡萄牙人一樣白。馬來人、印支人及印度人膚色褐黑,祇有後來被歐洲人稱為黃種人的華人皮膚顏色與歐洲人最近,因而可以判斷是華人。 從航行的時間間隔來分析,“每隔兩年”大致是鄭和艦隊往返西洋的頻率。此信告訴我們鄭和船隊分 到非洲的船隊僅有二、三艘,其主要經濟活動是丁香貿易,而且壟斷了當地市場。因而可以推斷,鄭和船隊除了攜帶中國貨物到達東非貿易當地土產外,也將從南洋獲得的商品運銷印度洋,遍及印度沿海及西印度洋的東非。這為研究下西洋的普通貿易性質提供了依據。 葡萄牙人當時尚未直接接觸華人,然而“不知道它們是甚麼人的船,估計非那些將丁香販到印度來販賣的那幾代人的中國式帆船莫屬”的判斷,無疑是正確的。 葡萄牙人不僅從兩個船員處探聽了關於中國式帆船及貿易的情況,還專門派人前往馬達加斯加島實地核實,證實了“有 701 意大利佛羅倫薩圖書館利卡迪諾第 1910 號鈔件第 f.124rab-f.124vab 頁。此件由拉杜雷特(Carmen M.Radulet)教授見示,特此鳴謝。 702 早在 1942 年就有人提出鄭和曾抵達馬達加斯加島,參見秀人<三寶太監環繞過的馬達加斯加島>,《大眾》,1942 年,第 1 期。
  • 221像我們的大船一樣的大船航行到那裡。船上的人是像我們一樣的白人,穿用衣服。”703 值得注意的是,葡萄牙人根據在莫桑比克島得到的情報作出的判斷是“非那些將丁香販到印度來販賣的那幾代人的中國式帆船莫屬”,而在馬達加斯加島核實後則使用了“這代人”。如果以 20 年為一代的話,鄭和船隊下西洋的28 年,大致是一代半。考慮到鄭和船隊可能從第三次(1409-1411)下西洋起抵達東非,那麼時間在一代之內。因此,葡萄牙人在馬達加斯加島核實的情況大致不錯。 上述消息傳到葡萄牙後,引起了王室的極大注意,於是葡萄牙國王唐·曼努埃爾一世(D.Manuel I)在 1508 年 2 月 13 日給接著來東方的葡萄牙艦隊司令塞格拉(Diogo Lopes de Sequeira)下達了瞭解馬達加斯加島及華人情況的正式指令。關於華人的部分如下: “你必須探明有關秦人的情況,他們來自何方?路途有多遠?他們何時到滿剌加或他們進行貿易的其他地方?帶來些甚麼貨物?他們的船每年來多少艘?他們的船隻的形式和大小如何?他們是否在來的當年就回國?他們在滿剌加或其他任何國家是否有代理商或商站?他們是富商嗎?他們是懦弱的還是強悍的?他們有無武器或火砲?他們穿著甚麼樣的衣服?他們的身體是否高大?還有其他一切有關他們的情況。他們是基督徒還是異教徒?他們的國家大嗎?國內是否不止一個國王?是否有不遵奉他們的法律和信仰的摩爾人或其他任何民族和他們一道居住?還有,倘若他們不是基督徒,那麼他們信奉的是甚麼?崇拜的是甚麼?他們 703 此處強調的是中國的衣冠文明,因為當地人一般赤露上體,僅下身圍有遮羞布。
  • 222遵守的是甚麼樣的風俗習慣?他們的國土擴展到甚麼地方?與哪些國家為鄰?”704 當時歐洲仍不知馬可波羅筆下的“震旦”便是中國。這一系列問題,足以反映了葡萄牙王室對中國的濃厚興趣。這個指令,也標誌著葡萄牙對華政策的肇始。 塞格拉的船隊於 1509 年駛抵滿剌加後,馬上展開與在當地經商華人的交往。華人運銷滿剌加的主要貨物為麝香、絲綢、樟腦、大黃等,以換取胡椒和丁香 705。華商一般趁 3、4 月的季風前來滿剌加,於 5、6 月又趕風返回中國。葡萄牙人千方百計向華人打探中國的情況,企圖擠入中國與東南亞的貿易網中。他的艦隊在滿剌加逗留了數月,後因無法補充給養而撤退,但與華人進行了初步接觸。 三古里是否有過官廠? 《鄭和航海圖》上標示了兩個官廠。一個在滿剌加西北 706,另外一個在蘇門答臘東北 707。《瀛涯勝覽》卷首紀行詩曰:“蘇 704 此文原件仍存葡萄牙國立檔案館。參見編年部,第 1 部分,第 6劄,第 82 號文件。譯文參見張天澤《中葡早期通商史》,第 36 頁。 705 科埃略(Ramos Coelho)輯《國立檔案館中庋藏的有關葡萄牙航海及征服的數則文獻》,里斯本社會科學院,1892 年,第 219-225 頁。 706 通常認為,位於馬六甲市 Jalan Temeng Gung 街末端的的中國山(Bukil China),又稱三寶山,便是當年鄭和設置官廠的地方。此説雖流行甚廣,但實不見可靠的文字依據。從《鄭和航海圖》觀之,其位置在馬六甲的西北方向,而葡萄牙史料所記載的位置是在馬六甲的南方。限於本文篇幅,對此問題筆者將另文加以考證。 707 蘇門答臘東北部有 Kota Cina(中國城)考古遺址,疑即《鄭和航海圖》中“蘇門答剌”西北方向海中的“官廠”。限於本文篇幅,筆者將另文考證這一問題。
  • 223門答刺峙中流,海舶番商經此聚。自此分 往錫蘭,柯枝古里連諸番。”滿剌加地處東西交通咽喉,鄭和在此能建立官廠,對於下西洋的船隊來説,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既能以此為後勤基地廣泛展開活動,又能起到各路船隻集合地的作用,協調船隊的統一行動。 馬歡描繪滿剌加官廠説:“中國寶船到彼,則立排柵,如城垣,設四門更鼓樓,夜則提鈴巡警。內又立重柵,如小城,蓋造庫藏倉廒,一應錢糧頓在其內。去各國船隻回到此處取齊,打整番貨,裝載船內,等候南風正順,於五月中旬開洋回還。”708 鞏珍的叙述則更加詳細:“中國下西洋舡以此為外府,立擺柵牆垣,設四門更鼓樓。內又立重城,蓋造庫藏完備。大 寶舡已往占城、爪哇等國,並先 暹羅等國回還舡隻,俱於此國海濱駐泊,一應錢糧皆入庫內貯。各舡併聚,又分 次前後諸番買賣以後,忽魯謨廝等各國事畢回時,其小邦去而回者,先後遲早不過五七日俱各到齊。將各國諸色錢糧通行打點,裝封倉,停候五月中風信已順,結 回還。”709 古里“當巨海之要衝,去僧加剌密邇,亦西洋諸番之馬頭也。”710 從 11 世紀開始,中國帆船便以印度馬拉巴海岸的古里作為印度洋交通的樞紐和最大的寄泊港。鄭和的寶船隊在印度洋上航行也以古里為基地,往來的船隻必須在東北季風期內開赴古里,同時從此分 ,各赴阿拉伯半島、忽魯謨斯海峽和東非。《名山藏·王亨記》甚至言稱“鄭和下番自古里始,西洋諸番之會也。” “永樂五年,朝廷命正使太監鄭和等齋詔敕賜其國 708 馮承鈞校註《瀛涯勝覽校註》,北京,中華書局,1955 年,第 25頁。 709 鞏珍前引書,第 16-17 頁。 710 《中國載籍中南亞史料匯編》,下冊,第 799 頁。
  • 224王誥命銀印,給賜陞賞各頭目品級冠帶,統領大 寶船到彼,起建碑庭,……”711 除了上述政治、外交使命外,正使鄭和本人也曾經商。“其二大頭目受中國朝廷陞賞,若寶船到彼,全憑二人主為買賣,王差頭目並哲地未納幾計書算於官府,牙人來會,領船大人議擇某日打價,至日,先將帶去錦綺等物,逐一議價已定,隨寫合同價數,彼此收執,其頭目哲地即與內官大人眾手相拏,其牙人則言某月某日於眾手中拍一掌已定,或貴或賤,再不悔改。然後哲地富戶才將寶石、珍珠、珊瑚等物來看議價,非一日能定,快則一月,緩則二三月。若價錢較已議定,如買一主珍珠等物該價若干,是原經手頭目未納幾計算,該還紵絲等物若干,照原打手之貨交還,毫釐無改。”712 我們看到,中國船隊以帶去的“錦綺”、“紵絲等物”交換當地的“寶石、珍珠、珊瑚等物”,此種交易“非一日能定,快則一月,緩則二三月。” 從古里作為向波斯灣、阿拉伯半島及東非航行的基地及以貨易貨的延遲性來分析,鄭和船隊在古里應該有官廠。漢語文獻中有關記載闕如,但葡語史料中卻有目擊錄。根據 16 世紀曾在印度生活了半個世紀的歷史學家戈雷亞(Gaspar Correia)在其《印度傳奇》中的記載: “他(Pedraluares Cabral)下令起造大房子,其中部分供人員居住。他命令代理商手下經常要有百人,隨時準備執行任務。他給教堂及修士們也造了房子。所有房子外面有巨大的柵欄。有的是地方。那裏是華人在古里和如前所述在整個印度時的居所(aposento)。當地人稱 711 同上,下冊,第 892 頁。 712 同上,下冊,第 892-893 頁。
  • 225它 Chinacota713,意即‘中国人的堡壘’(fortaleza dos Chyns)。”714 此處所言“居所”,可能便是等待分 船隊返回並等候買賣成交的陸上住處。既然當地人稱之為“堡壘”“外面有巨大的栅欄”,其制應類同馬歡與鞏珍筆下的滿刺加官廠。 另外,另一位曾於 16 世纪初至中葉在印度生活過數十載的著名葡萄牙醫生兼植物學家奥爾塔(Garcia da Orta),也為我们提供了一條彌足珍貴的资料: “華人很早便在這一带航行了;由於當地人未開化,無學問,從華人那裏學到了法律和習俗,也學會了用高舷船 715 進行各種航行……他们以前在古里有一個商站(feitoria),今天(該書出版的 1563 年)還在。人們稱它 China cota,意即‘中国人的堡壘’(fortaleza dos Chins)716。”717 權威的葡萄牙大航海時代王室編年史家巴羅斯 (João de Barros)亦有此説:“當時華人航行印度海岸。因為香料貿易的緣故,他們在那裏有自己的多處商站(feitorias)”718 713 Chinacota 與 Kota Cina 意義相同。 714 戈雷亞(GasPar Correia)《印度傳奇》,波爾圖,1975 年,第 1 卷,第 186 頁。 715 中國式帆船。 716 曾接觸了大量檔案材料的王室编年史家巴羅斯核實了此説:“這個城堡實際上在南方的下面,他们稱其為 Cota China,原因是在華人擁有胡椒贸易時,在那裏有一座城堡。當地人稱城堡為 Cota,China 是因為它是屬於華人的。其廢墟仍存,……”參見巴羅斯《亞洲旬年史之三》,里斯本,1563 年,第 247 頁。 717 奥雨塔(Garcia da Orta)《印度香藥談》,卷 1,第 204-205 頁。 718 巴羅斯《亞洲旬年史之四》,馬德里,1614 年,第 284 頁。
  • 226 葡語 feitoria 來自 feitor。Feitor 的意思是代理商,是王家的商務官員,由國王或海外領地總督任命。在葡萄牙設在非洲、印度及東南亞的沿海碉堡中,他的級別僅次於碉堡司令。在比較和平的地方,直接設立 feitoria,意即“商站”。由於它具有官方性質,對譯漢語“官廠”最貼切。葡萄牙首位遣華大使皮萊資(Tomé Pires)在其 1514 年左右成書的《東方簡誌》中描寫了古里商站的情況: “(古里)城很大,人很多。有許多商人,不僅有馬拉巴爾人,還有奎隆人(quellijs),哲地人。還有四面八方的外國人,摩爾人,異教徒。這個港口很有名,是整個馬拉巴爾的最佳之物。許多國家以前在此有巨大的商站(feitorias)房屋。人人帶來他們的貨物,在此進行大宗貿易。”719 皮萊資雖未涉及鄭和的商站,但從史實來看,華人的貿易規模不小,應該有自己的商站。這一假設,也得到了其他文獻的支持。早在 16 世紀初,便有一個當地宗教人士向歐洲報道了古里的華人商站。 1501 年夏季,第二次航行印度的葡萄牙人卡布拉爾船隊在返回里斯本時,攜帶了兩個克蘭加若爾(Cranganor)的景教徒,一個洗名若澤(José),另一個叫馬蒂亞斯(Matias)。後者在途中逝世。若澤是神甫,在里斯本向葡萄牙王室提供了一些印度及東方的情況。他逗留了六個月後,在別人的陪伴下前往羅馬和威尼斯,分別得到了教皇亞歷山大六世(AlexandreⅥ)及執政官羅倫達(Leonardo Lorenda)的接見。1502 年 6 月,他在威尼斯的叙 述 經 人 整 理 後 於 1507 年 由 蒙 塔 博 多 (Fracanzio da Montalboddo)以《印度人若澤論航行(Iofephi Indi nauigationes)》收入《重新發現的國度(Paesi novamente retrovati)》中在威尼斯 719 阿爾曼多·科爾特藏《皮萊資<東方簡誌>及<弗朗西斯科·羅德里格斯書>》,第 186 頁。
  • 227刊行。次年,便在米蘭出現了拉丁語單行本,題為《葡萄牙人的航路(Itinerariu Portuga11esiu)》。該書後被收入《新地球(Nouus Orbis)》,於 1532 年在巴塞爾初版,並同年之內在巴黎連續增印兩次。該書分別於 1537 年及 1555 年兩次再版並被譯為多種歐洲語言,廣泛流傳。該書在涉及古里同“契丹”的商業聯繫時説: “印度的百貨在此匯集。以前契丹人在此貿易時尤甚。契丹人是基督徒,像我們一樣白,十分勇敢。80 或 90 年前他們在古里內有一個特殊商站(e x i m i e negociabantur)。古里王曾侮辱他們。一怒之下,他們集合了一隻龐大的船隊來古里,摧毀了它。從那時至今,他們從未來此貿易,但他們到了一個屬於 narfindo 王 720 的名叫 mailapetã721 的城市。該城沿印度河(indo flumine)東行 1090 海裡(mille)可至。這些人名叫大之那人(ma1afines)722。他們運輸來各種絲綢、銅、鉛、錫、瓷器及麝香,換取完全加工過的珊瑚及香料。”723 上述資料告訴我們,大約在 1412 至 1422 年間,鄭和的官廠設在古里,後遷至滿剌加。這樣,才可以理解為何《鄭和航海圖》上的兩處官廠相距如此近鄰。 720 為當時統治滿剌加的三佛齊的 Narasimha 的訛音。參見格林利(William Greenlee)著、多利亞譯(AntónioÁlvaro Dória)《卡布拉爾巴西及印度之行》,波爾圖,1951 年,第 209-210 頁,註釋 2。 721 滿剌加。同上。Maila 來自 Malaca。petã 的意思是“……之地”Mailapetã 即滿剌加地。 722《一五五○年前的中國基督教史》,第 18-19 頁。 723《葡萄牙人航路 (Itinerariu Portugallesiu)》,米蘭,1508 年,第CXXXIX 章,第 LXXVI 頁反面。
  • 228 此處提供的鄭和船隊貿易的貨物品種,多數可以在漢籍中找到相應的記載。如費信稱:“貨用金銀,色段、青花白瓷器、珍珠、麝香、水銀、樟腦之屬。”724“完全加工過的珊瑚”為“珊瑚珠”“香料”主要是胡椒。“銅、鉛、錫”不見漢籍,因此為鄭和船隊商貿的品種提供了新資料。 這一史料證實了古里曾有過“官廠”。幸虧外籍保留的資料,我們對這段湮沒了幾個世紀的逸史有所瞭解。域外資料對鄭和研究的重要性,由此可見一斑。 四永樂柯枝御製碑逸事 關於 15 世紀初鄭和七下西洋的事跡,除了《瀛涯勝覽》、《星槎勝覽》及《西洋番國志》三部時人的著作外,16 世紀 20年代出現的《西洋朝貢典錄》也是一本紀錄了鄭和下西洋重要資料的書籍。其作者黃省曾未參加下西洋的航行,但他在撰寫《西洋朝貢典錄》時不僅參考了《星槎》及《瀛涯》,他還使用過其他資料,如今已無存的《鍼位》,而且“一約之典要,文之法言,徵之父老,稽之賓訓”,因此其著作具有《星槎》及《瀛涯》二書所未包含的重要史料。他參考過的《星槎》及《瀛涯》的版本也較早,因此《西洋朝貢典錄》中錄取的前引二書的文字可用來與後來通行本進行互校。725 黃書的另外一個特點,是對各國進貢的時間、貢品的名稱及給印冊封方面的記載詳於其他各書。這些資料,對於研究鄭和下西洋期間的外交活動有較高的參考價值。例如,前引三部主要著作對永樂間賜柯枝御製碑均闕載其事,但《西洋朝貢典錄》卻有所記錄: 724 《中國載籍中南亞史料彙編》,下冊,第 884 頁。 725 黃省曾《西洋朝貢典錄》,北京,中華書局,1982 年,前言,第 4 頁。
  • 229“永樂三年,其國王可亦里遺其臣完者答兒來朝貢。十年,復遣使來請封其國之山。詔封為鎮國山,御製碑文賜之。”726 此事見之《明太宗實錄》。《明史》所記甚詳: “永樂元年遣中官尹慶齎詔撫諭其國,賜以銷金帳幔、織金文綺、綵帛及華蓋。六年復命鄭和使其國。九年,王可亦里遣使入貢。十年,鄭和再使其國,連二歲入貢。其使者請賜印誥,封其國中之山。帝遣鄭和齎印賜其王,因撰碑文,命勒石山上。其詞曰:王化與天地流通,凡覆載之內、舉納於甄陶者,體造化之仁也。蓋天下無二理,生民無二心,憂戚喜樂之同情,安逸飽煖之同欲,奚有間於遐邇哉。任君民之寄者,當盡子民之道。詩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肇域彼四海’。書云‘東漸於海,西被於流沙,朔南暨聲教,訖於四海’朕君臨天下,撫治華夷,一視同仁,無間彼此。推古聖帝明王之道,以合乎天地之心。遠邦異域,咸使各得其所,聞風嚮化者,爭恐後也。”727 “柯枝國遠在西南,距海之濱,出諸蕃國之外,慕中華而歆德化久矣。命令之至,拳跽鼓舞,順附如歸,咸仰天而拜曰:‘何幸中國聖人之教,沾及於我!’乃數歲以來,國內豐穰,居有室廬,食飽魚鱉,衣足布帛,老者慈幼,少者敬長,熙熙然而樂,凌厲爭競之習無有也。山無猛獸,溪絕惡魚,海出奇珍,林產嘉木,諸物繁盛,倍越尋常。暴風不興,疾雨不作,札沴殄息,靡有害菑。蓋甚盛矣。朕揆德薄,何能如是,非其長民 726 同上,第 97 頁。 727 《明史》,第 8441-8442 頁。
  • 230者之所致歟?乃封可亦里為國王,賜以印章,俾撫治其民。並封其國中之山為鎮國之山,勒碑其上,垂示無窮。而系以銘曰:‘截彼高山,作鎮海邦,吐煙出雲,為下國洪龐。肅其煩歊,時其雨暘,祛彼氛妖,作彼豐穰。靡菑靡沴,永庇斯疆,優游卒歲,室家胥慶。於戲!山之嶄兮,海之深矣,勒此銘詩,相為終始。’”728 在葡屬印度生活過十多載的費爾南·羅佩斯·德·卡斯達聶達於其在 1551-1561 年間出版的《葡萄牙人發現征服印度史》一書中,記載了一段永樂柯枝御製碑的逸事: “敵人潰逃後,城市及國王宮邸遭到了洗劫 729。找到了一塊屬於柯枝國王的石碑。這是一塊白色的石頭,與其它石頭無所不同。其形制如同半扇磨片,上面刻有一些馬拉巴爾字。得到這塊石碑後,柯枝的軍事貴族大肆慶祝了一番。同時,還找到了幾塊金屬牌,上面刻著龍 730,還有漢字(letras chins)。雷批林(Replim)731 國王對這些東西頂禮膜拜,因為是他們宗教的物品。馬爾廷·阿 728 同上,第 8442 頁。 729 此役發生於 1536 年。因柯枝王與葡萄牙人結盟,招致古里王的敵視。葡萄牙人為此攻打古里王,扶持柯枝王。參見費爾南·羅佩斯·德·卡斯達聶達(Fernão Lopes de Castanheda)《葡萄牙人發現征服印度史》,波爾圖,1979 年,第 2 卷,第 775 頁。該書有關中國部分的漢譯載金國平《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第 249-267 頁。 730 原文為 serpes,義即蛇。葡萄牙人初抵東方不知龍為何物,遂以蛇稱之。 731 一島嶼名。古里國王兼雷批林國王。參見費爾南·羅佩斯·德·卡斯達聶達前引書,第 2 卷,第 796 頁。
  • 231豐索(MartimAfonso)732 劫掠城市之後,將一切付之一炬,然後回到了柯枝。在那裏,他受到了隆重的接待。他把雷批林國王的華蓋、那些金屬牌以及石碑交給了柯枝王。柯枝王對這些物品十分珍惜,所以感激不盡。”733 另外一位葡印歷史家戈雷亞(Gaspar Correia)在《印度傳奇》中叙述了此碑的政治作用:“在雷批林島上有一塊古老的石碑,薩莫林(Camorym)734 摸著它便加冕成了(雷批林)國王,但他以前不是,他的前任也不是。”735 可見當時這些小國將中國皇帝的封碑視為政治合法性的基礎。對此,葡萄牙學者有進一步的論述: “以前華人成為了整個馬拉巴爾沿海的主人。他們在那裹設立了一些村落,至今仍有記憶。他們將那個國家(馬拉巴爾)的政府與統治限於兩個首領。一個具有世俗權力,稱薩莫林,義即眾人之王;另一個擁有精神統治權,稱大婆羅門(Brâmane-mor)。華人讓他駐紮柯枝城,並留下法律說,所有馬拉巴爾的皇帝必需到柯枝,經大婆羅門之手加冕。為此華人在柯枝留下了一塊石碑,所有皇帝必需觸摸它登位。這一儀式保留、繼續了多年,直至古里王(他在整個馬拉巴爾的國王培里馬(Perimal)將國家分為小王國,前往麥加後,成為了薩莫林),因為柯枝王同葡萄牙人的友誼(參見巴羅斯《亞 732 其全名為 Martim Afonso de Souza(1550-1564 或 1571?)。葡萄牙貴族。1533 年起,受命開發巴西。1535 年 9 月抵達葡印出任印度海總司令一職。1536 年,發動了對古里王的戰爭。1539 年返回葡萄牙。1541 年再次東來。1542-1544 年間出任葡印總督。 733 費爾南·羅佩斯·德·卡斯達聶達前引書,第 2 卷,第 799 頁。 734 古里國王稱號。梵文原意為“海”,在馬拉巴爾文中引伸作“海王”。 735 戈雷亞前引書,第 3 卷,第 702 頁。
  • 232洲旬年史之一》)而打敗他奪取了加冕碑,將其運至雷批林為止。”736 “一塊屬於柯枝國王的石碑”當永樂所賜的御碑 737。“十年,鄭和再使其國,連二歲入頁。其使者請賜印誥,封其國中之山。帝遣鄭和齎印賜其王,因撰碑文,命勒石山上。”738《明史》編纂者將柯枝與柯枝國誤為異地,故分列二傳並記錄了二碑。葡語資料中記述的“石碑”應系永樂十年的鄭和碑。 值得注意的是,據上述葡語史料的共同記載,“屬於柯枝國王的石碑”是用當地的馬拉巴爾文,而不是漢語銘刻的。此碑為當地人而立,其文使用當地文字符合邏輯。“錫蘭山佈施碑”證實了我們這一推論的合理性。至於為何“錫蘭山佈施碑”有漢文,我們以為,因為佛牙朝拜者中有華人,故有鏤刻漢語的必要,而“柯枝碑”的對象為當地人,自然無刻番漢雙語的需要。 葡人筆下記述的古里國王及柯枝國王對中國皇帝賜物的頂禮膜拜、視為宗教聖物及政治統治合法性基礎的情況,足以説明了大明王朝在西洋的巨大威望。此亦為鄭和下西洋政治外交作用足證之一。 五“錫蘭佛牙”之劫難 據佛經載,釋迦牟尼涅槃後,以三昧真火自行荼毗火化,留有四枚佛牙流傳於世,一枚被帝釋請往天宮供養,一枚被捷 736 參見巴羅斯《亞洲旬年史之四》,里斯本,殖民地總局,1946 年,第 432 頁,註釋(a)。 737 碑文見《明史》,第 8441-8442 頁。 738 同上,第 8441 頁。
  • 233疾羅剎請入龍宮 739,其餘二枚留於人間。 其一於公元 313 年,由印度羯陵伽(Kalinga)國的艾瑪瑪菈(Hemamala)公主將圓寂的佛祖的一顆臼齒夾藏在頭髮裡帶到斯里蘭卡,即目前供奉在錫蘭卡坎底市馬拉葛瓦寺內的“錫蘭佛牙”。 另一枚佛牙稱“法獻佛牙”。由南朝高僧法獻於劉宋元徽三年(公元 475 年)至西域取經,於新疆和闐縣的于闐獲得,後供奉於燕京西山靈光寺招仙塔。1900 年,八國聯軍入京,義和團於靈光寺築壇抗敵。9 月塔毀,於塔基中尋獲藏有佛牙的石函,函內沈香木盒刻有“釋迦牟尼佛靈牙舍利。天會七年四月二十二日記。善慧書”字樣。因此,世稱“北京佛牙” “錫蘭佛牙”初為聖者克馬所得。後來,他將這顆佛牙交與迦梭伽國王達特供養。公元 313 年,迦梭伽的鄰國欲奪取佛齒,而與之發生戰爭。當時的國王哥哈塞瓦唯恐佛牙被鄰國奪去,命令其女艾瑪瑪菈將佛牙護送至錫蘭。當時的錫蘭國王吉特剎利彌文虔誠信佛,得此無價之寶後,特在王宮附近興修一座佛牙寺來供奉佛牙。佛牙受到最高禮敬,成為舉國至寶。爾後歷代君王即位之前,皆須先取得供養佛牙之權,始得人民之擁護,故常常成為政治糾紛的起因。 14 世紀初,印度南部塔米爾人入侵錫蘭,並劫取佛牙。波洛卡摩婆訶王三世(公元 1302-1310 年在位)時,得以和平方式迎回佛牙。後王都遷至坎底,佛牙亦移至新建之佛牙寺供奉。 佛牙為佛教世界的至尊寶物,自然成為歷來覬覦的對象。原來國人也多次身體力行,圖謀獲得“錫蘭佛牙” 據義淨《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上載,明遠法師嘗至師子洲,欲密攜佛牙歸國,終為錫蘭人發覺,致遭凌辱。 739 一説流入西藏。今供奉於臺灣。
  • 234馬可波羅稱,公元 1284 年,元朝忽必烈派船隊至錫蘭,亦為奪取佛牙。 1 錫蘭山之役真因及佈施碑泐立隱因試探 有明一代亦不例外,錫蘭山之役便因此爆發。明本《大唐西域記》740 僧伽羅國附記詳載其事曰: “僧伽羅國,古之師子國,又曰無憂國,即南印度。其地多奇寶,又名曰寶渚。昔釋迦牟尼佛化身名僧伽羅,諸德兼備,國人推尊為王。故國亦以僧伽羅為號也。以大神通力破大鐵城,滅羅剎女拯恤危難,於是建都築邑化導是方。宣流正教示寂留牙,在於茲土金剛堅固歷劫不壞,寶光遙燭如星粲空,如月炫宵,如太陽麗晝。凡有禱禳應答如響,國有兇荒災異,精意懇祈靈祥隨至。今之錫蘭山即古之僧伽羅國也。王宮側有佛牙精舍,飾以眾寶暉光赫奕,累世相承敬禮不衰。今國王阿烈苦奈兒鎖里人也。崇祀外道不敬佛法,暴虐兇悖,靡恤國人,褻慢佛牙。 大明永樂三年,皇帝遣中使太監鄭和,奉香華往詣彼國供養。鄭和勸國王阿烈苦奈兒,敬崇佛教遠離外道,王怒即欲加害,鄭和知其謀遂去。後復遣鄭和往賜諸番,拜賜錫蘭山國王,王益慢不恭,欲圖害使者。用兵五萬人刊木塞道,分兵以劫海舟。會其下預泄其機,鄭和等覺亟回舟,路已阨絕,潛遣人出,舟師拒之。和以兵三千,夜由間道攻入王城守之。其劫海舟番兵,乃與其國內番兵,四面來攻,合圍數重,攻戰六日。和等 740 《大唐西域記》十二卷,唐玄奘三藏(602-664)口述,釋辯機(約645-649)筆受成書。卷十一末附有三寶太監鄭和俘獲錫蘭國王並獻所得佛牙之事。
  • 235執其王凌晨開門伐木取道,且戰且行,凡二十餘里抵暮始達舟。當就禮請佛牙至舟,靈異非常光彩照曜,如前所云。訇霆震驚,遠見隱避,歷涉巨海凡數十萬里,風濤不驚如履平地,獰龍惡魚紛出乎前,恬不為害。舟中之人,皆安穩快樂。永樂九年七月初九日至京師。 皇帝命於皇城內莊嚴栴檀金剛寶座貯之 741,式修供養。利益有情,祈福民庶,作無量功德”。742 “當就禮請佛牙至舟”一語道出天機!然其他公私著述對此諱莫如深,有意隱瞞。時人費信稱: “永樂七年皇上命正使太監鄭和等齋捧詔敕,金銀供器、彩粧、織金寶幡,佈施於寺,及建石碑,以崇皇圖之治,賞賜國王頭目。其王亞烈苦奈兒負固不恭,謀害舟師,我正使太監鄭和等深機密策,暗設兵器,三令五申,使眾啣枚疾走,夜半之際,信砲一聲,奮勇殺入,生擒其王,至永樂九年歸獻闕下,尋蒙恩宥,俾復歸國,四夷悉欽。”743 《婁東碑》載:“及臨外邦,其蠻王之梗化不恭者,生擒之,其寇兵之肆暴掠者,殄天之。……永樂七年,統領舟師,往前各國,道經錫蘭山國,其王亞烈苦奈兒,負固不恭,謀害舟師,賴神靈顯應覺,遂擒其王,至九年歸獻。尋蒙恩宥,俾復歸國。” 744。 741 成祖敕命在南京獅子山下天妃宮右側立靜海寺,以供佛牙以及西洋帶回的水陸羅漢像。該寺約於永樂十四年(1416)落成,其規制宏大,香火繁盛,各地善男信女川流不息地前來膜拜。 742 《大唐西域記》,上海商務印書館影印宋刊藏經本,1955 年,卷十一,頁七背面至頁九正面。 743 《中國載籍中南亞史料匯編》,下,第 882 頁。 744 《鄭和研究資料選編》,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 年,第 98頁。
  • 236《天妃靈應碑》所載略有不同:“及臨外邦,番王之不恭者,生擒之,蠻寇之侵掠者,剿滅之。……永樂七年,統領舟師,往前各國,道經錫蘭山國,其王亞烈苦奈兒,負固不恭,謀害舟師,賴神顯應知覺,遂生擒其王,至九年歸獻。尋蒙恩宥,俾歸本國。”745 《明實錄》及《殊域周咨錄》所叙此事雖詳備,卻亦不曾涉及開釁之根本原因。嚴從簡稱: “本朝永樂七年,中使鄭和偕行人泛海至共國,賚金銀供器、綵粧、織全寶幡佈施於其寺。賞賜國主亞烈苦奈兒,詔諭之。國主貪暴,不輯睦鄰國,數邀劫往來使臣,諸番皆苦之。和等登岸,至其國,國主驕侷不恭,令子納款索金寶,不與。潛謀發兵數萬劫和舟,而先伐木拒險,絕和歸路。和覺之,擁眾回舟,路巳阻塞。和與其下謀曰:‘賊眾既出,國中必虛,且謂我軍孤怯無能為。如出其不意,可以得志。’乃率所從兵二千,夜半,間道啣枚疾走抵城下,約聞砲則奮擊,入其城生擒亞烈苦柰兒。九年,歸獻闕下。上命禮部擇其支屬賢者更立之。禮部詢於所俘,國人舉耶巴乃那賢。 十年,遣使賚詔印往封之。詔曰:‘朕統承先皇帝鴻業,撫馭華夷,嘉有萬方,同臻至治。鍚蘭國亞烈苦奈兒近處海島,素蓄禍心,毒虐下人,結怨鄰境。朕嘗遣使詔諭番國,至錫蘭,其亞烈苦奈兒敢違天道,傲慢弗恭,逞其兇逆,謀殺朝使。天厭其惡,遄被擒俘。朕念國中軍民皆朕赤子,命簡賢能為之統屬。爾耶巴乃那修德好善,為眾所推,今特封爾為錫蘭國王。鳴呼!惟誠敬可以立身,惟仁厚可以撫眾,惟忠可以事上,惟 745 同上,第 103 及 104 頁。
  • 237信可以睦鄰。爾其欽承朕命,永崇天逍,無怠無驕,暨子孫世享無疆之福,欽哉。’時群臣皆請誅烈苦奈兒,上曰:‘蠻夷禽獸耳,不足誅。’遂赦之,亦遣歸。”746 《明史》兩處記載其事: “六年九月再往錫蘭山。國王亞烈苦奈兒誘和至國中,索金幣,發兵劫和舟。和覘賊大眾既出,國內虛,率所統二千餘人,出不意攻破其城,生擒亞烈苦奈兒及其妻子官屬。劫和舟者聞之,還自救,官軍復大破之。九年六月獻俘於朝。帝赦不誅,釋歸國。是時,交阯已破滅,郡縣其地,諸邦益震讋,來者日多。”747 “永樂中,鄭和使西洋至其地,其王亞烈苦奈兒欲害境,和覺,去之他國。王又不睦鄰境,屢邀劫往來使臣,諸蕃皆苦之。及和歸,復經其地,乃誘和至國中,發兵五萬劫和,塞歸路。和乃率步卒二千,由間道乘虛攻拔其城,生擒亞烈苦奈兒及妻子、頭目,獻俘於朝。廷臣請行戮,帝憫其無知,並妻子皆釋,且給以衣食。命擇其族之賢者立之。有邪把乃那者,諸俘囚咸稱其賢,乃遣使齋印誥,封為王,其舊王亦遣歸。自是海外諸蕃益服天子威德,貢使載道,王遂屢入貢。”748 至於擒拿錫蘭王的原因,上述各文均列舉“負固不恭,謀害舟師”的罪名。 一個世紀後,葡萄牙人也觀察到了錫蘭國王“負固不恭”、“國主驕倨不恭”的情況。皮萊資説,“錫蘭人明智,很有教養”,但“大人物對外國人不太尊敬”,尤其是“國王很傲慢,跟他講 746 《殊域周咨錄》,第 312-313 頁。 747 《明史》,第 7767 頁。 748 同上,第 8444 頁。
  • 238話要保持很遠的距離”“(錫蘭人)憎恨摩爾人(穆斯林),對我們(基督徒)更壞。”749 看來這是鄭和出師的原因之一,但最主要的是圍繞“佛牙”而產生的無法迴避的衝突。 鄭和雖出生於穆斯林世家,但在永樂元年皈依佛門 750,因此他有獲得佛齒的動機。然而,佛齒為佛教徒賴以寄託的精神遺產,“請”佛牙來華必致眾怒。為寧事息人,遂有永樂七年先“佈施於寺,及建石碑”之舉。 鄭和為何佈施? 我們先看看一本1563年在印度果阿出版的葡萄牙語書籍的記載: “華人很早便在這一帶航行了;……來航的中國船隻是那麼多,據忽魯謨斯人的記載,有時一次漲潮便有400 隻船進入哲朗(Jeru,今稱忽魯謨斯)港口;還記載說,在古老(Chilam)淺 751 損失了 200 條中國式帆船(juncos)。此事仍留存在淺灘附近地方人的記憶中”752。 這個數字可能有些誇大 753,但將其視為沉船的總數還是可能的。王家史官巴羅斯涉及了一次海難損失的的數字: “在華人出於香料的原因征服那一帶的時代,在本 749 阿爾曼多·科爾特藏前引書,第 358 頁。 750 陳玉女<鄭和刊刻《佛説摩利支天菩薩經》之意義淺探>,《鄭和研究與活動簡訊》,第三期。 751 向達校註《兩種海道針經》,北京,中華書局,1982 年,第 40 頁。 752《印度香藥談》,卷 1,第 204-205 頁。 753 不是葡萄牙人的誇大,而是《印度香藥談》作者所依據的“忽魯謨斯人書”的記載。大概阿拉伯人對華人的商業競爭不滿,故意擴大海難的程度。
  • 239島(錫蘭)及陸地之間的通道內,一次起了瓦拉(vara)754 風暴,塞拉(Seylla)及查爾德斯(Charybdes)人為之歡欣。在那個名叫古老(Chilão)的地方,一天便損失了 80 艘帆船 755。”756 據嘉慶《太倉州誌》卷 24 的記載,鄭和首下西洋“用船數為二百○八艘”757。海難規模之大可想而知,人員損失更無法計算。在“軍民死且萬計”這個數目中,病歿及戰亡之外,最大的比例可能便是海上遇難者。 從葡語資料來看,鄭和第一次航行是穿過古老淺,即靠印度半島大陸一側海岸行船。觀察《鄭和航海圖》,在錫蘭山與印度大陸之間標有航線,但無説明。主要航線在錫蘭山南側。也就是説,鄭和船隊首航是沿著印度大陸海岸向科摩羅林角航行,因為淺灘危險的緣故,後改走錫蘭山南部。因此,《航海圖》錫蘭山南部段航道反映的是第二次下西洋以後的情況。發現鄭和賜碑的所在地牙里 758(Galle)位於錫蘭西南,便説明了此地系船隊所經之地。這樣,一個爭執不絕的問題 759,即《航海圖》是事先還是事後繪製的,也有了一些進展。至少可以説,《航海圖》不是事先繪製的。 16 世紀中葉在來華途中曾經過錫蘭的克魯斯(Gaspar da Cruz)神甫則説明了上述海難的原因:“根據當地人説,在位於錫 754 印度洋科羅曼德爾海岸的一種風暴,類似中國海域的颱風。755 打撈鄭和沉船的意義可能不在建造寶船之下,為此我們呼籲在慶祝鄭和下西洋 600 周年的活動計劃中研究考古打撈的可行性。 756 巴羅斯《亞洲旬年史之三》,第 26 頁。 757《鄭和下西洋論文集》,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 年,第 1 集,第 141頁。 758《兩種海道針經》,第 40 頁。在《島夷誌略》中作“迓里”。759 陳政宏<《鄭和航海圖》鬧雙包?>,《鄭和研究與活動簡訊》,第三期。
  • 240蘭與科羅曼德爾海岸的之間的古老淺灘損失了一支來印度的巨大的華人船隊。原因是華人在那裏航行是新手 760。”761 可見,鄭和慷慨佈施實為祈求佛牙保佑“人舟安利,來往無虞”,避免再次遇到第一次航行的特大海難。 後來,佛牙可能隨明朝遴選的新君主返回錫蘭。 2“錫蘭佛牙”遭焚毀 公元 1505 年,葡萄牙人抵達錫蘭。 公元 1560 年,藉口保護錫蘭的基督徒,葡印總督唐布拉甘薩(Dom Costantino da Bragança)親自率領艦隊攻打並佔領了錫蘭北部的亞富那(Jaffna)王國。在戰利品中,包括“錫蘭佛牙”。後在天主教主教的干預下,此佛牙在葡印首府果阿遭焚毀。 葡語官私著作中有關文獻甚多。不過,最早對此加以報道的是為葡萄牙人服務的荷蘭人林旭登(Jan Huygen Linschoten)。在 1595 年出版的《航道誌》中,他寫道: “錫蘭島上(在其他地方我還將加以叙述)有一座高山,名阿聃峰。其頂之上有一所修道院大小的房屋,內有一聞名遐邇、受人膜拜的寺廟。以前,那裏有一顆鑲著黃金和寶石的猴或猴類的牙齒。這是一種保護物或華蓋。此牙被視為全印度最寶貴的聖人遺物。由於在那裏可以獲得免罪,附近的人紛紛前來朝拜,其盛況超過加利西亞(Galiza)的聖地亞哥德坎波斯特拉(Santiago de Compostela)和法國的聖米耶爾(St.Michel)。因此,方圓 4、5 百里格內印度人川流不息前來虔誠朝拜。 760 馬可波羅回國走的也是這條航線。 761 克魯斯(Gaspar da Cruz)《中國事務及其特點詳論》,里斯本,1997年,第 80-81 頁。
  • 2411554762 年,印度的葡萄牙人對錫蘭島進行了一次遠征。他們走遍了全島,來到山頂。由於此地的名聲,如前所述的盛大朝拜,他們以為可以找到巨大財寶。為此,他們將那所修道院夷為平地,但僅僅找到了一個裝飾著珍貴寶石的小匣子,裏面保存著這顆猴牙 763。他們將此戰利品帶回了果阿。周圍的國王得知這一不幸的消息後,勃固、暹羅、孟加拉及比斯納加爾(Bisnagar)等國 764的國王為此寶貴的聖遺物遭到搶劫感到十分難過。因此,眾人一致商定,向印度總督 765 派遣各自的大使,請他看在友誼的份上,把上述猴牙歸還他們。除了禮品之外,另付 600 杜卡多(ducado)的黃金做為贖金。總督貪圖這筆錢,準備將牙歸還,但遭到了我的主人的前任或緊接著的大主教唐加斯帕爾(D.Gaspar)的阻止。他說基督徒決不應該助長偶像崇拜的傳播,長魔鬼的威風。總督的執掌是通過各種辦法,阻止並剷除這類事情。為此,總督被迫拒絕,未接受大使們的提議。首先,他當著他們的面,將此猴牙搗成了粉末,在空中揚了一揚,然後灑入海中。為此,大使們難過地返回了各自的國家。最使他們感到驚奇的是,葡萄牙人為了一樣搗成粉末後揚 762 應為 1560 年。 763 “他們從一個主要廟中,給總督拿來一顆有鑲嵌的牙。通常稱其為猴牙。這是異教徒中崇拜的最神聖的東西。總督立即得知了這一情況。人們對他説,這是最大的寶貝,因為會出巨款和黃金來贖它。”科托(Diogo de Couto)《第七旬年史》,里斯本,1783 年,第 2 部分,第 9 篇,第 2 章,第 316-317 頁。 764 其他資料均稱祇有勃固國王派遣了使節洽贖佛牙。 765 唐布拉甘薩(Dom Costantino da Bragança)。
  • 242入海中的東西,竟然不惜(放棄)這樣一筆巨款。”766 1600 年完成的《沙勿略神甫生平》亦載錄此事: “但他(勃固王)及印度其他國王最難過的,是損失了一件大部分東方異教徒奉為神明的迷信的聖遺物。它是所獲得的珍寶中的一件寶物,是一顆白猴牙。這些盲目的異教徒叙述、編造了那麼多的謊言。無論由於前面說過的它們的荒謬無知,還是虛偽怪誕,我們必須在此加以涉及。僅此一例便可看到,魔鬼將這些可憐的異教徒緊緊地束縛在這件邪惡之物上。從遼闊的勃固王國每年都有大使來錫蘭,攜帶厚禮以其國王的名義請求讓他們製作該牙的印模。如同以臘做印記,用一種以龍涎香、香泥、麝香及其他香料製成的印泥製作該猴牙的印模。上述印泥放在一個金盒子中,這樣不僅印下了其形狀,還印下了其長度與厚度。先印一側,然後再印另外一側。既然勃固不配擁有這件偉大的聖遺物,至少可以看到、朝拜它的全形,聊以慰籍。在這些人身上魔鬼把神聖的光明搞得如此暗淡,幾乎熄滅。 由於這一入魔的盲目,勃固王一得知葡萄牙人獲的了那顆牙齒,派遣了一個使團來見總督,願出 30 萬十字錢(cruzados)交換該牙。他派了一條滿載黃金和貴重貨物的船,決定一旦(總督)歸還該牙,便不惜任何代價。這是上帝賜給唐布拉甘薩(Dom Costantino da Bragança)的又一次機會。可以看到,他不僅具有王家血統,而且擁有王家氣質。他視浮財若糞土,為了上帝的榮耀,堅決打擊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由於貴族及武士們聽說了 766 林旭登(Jan Huygen Linschoten)《航道誌》,里斯本,1997 年,第189-190 頁。
  • 243葡印國急需的這一大筆錢,他們認為這是上帝以勃固王的願望為他們帶來的機會,於是他們公開聲稱既然那個蠻子崇拜至極,連那猴牙的影形都崇拜,把牙給不給他都一樣。如果給他,可以從他手上得到百萬金幣,用來支持真正上帝的信仰及服務的事業。但總督堅決認為,之所以珍視這塊野獸的骨頭,是因為偶像崇拜者對其虛偽和迷信的崇拜。從他們方面而言,這不應該是購買的根據,對我們而論,也不應該成為正當出售的理由。不管他們以前是如何熱衷崇拜牙的影像,把牙交給他們崇拜會幫了他們不小的忙,他們會更加堅定而執著地加以崇拜,那麼把牙還給或賣給他們的人肯定會助長偶像崇拜。此種罪孽,不可以任何希望或財富的藉口予以庇護、方便和幫助。 但為了讓從武而不通神學的貴族及騎士明白神學在此問題上的教誨及我主上帝如何命令讓魔鬼在這顆令人詛咒的牙上得到不是以任何形式而是公開的審判與處決,決不允許以任何理由為其辯解,總督將此事提交議事大會討論。他召集了所有貴族、果阿大主教唐加斯帕爾(D.Gaspar),以及其他教團——多明我會、方濟各會及我(耶穌會)會的首領和神學家。投票的結果是,大家認為葡印國接受這一款項是正當的,甚至有人自告奮勇,願意將牙齒帶往勃固國王。在總督的同意下,將牙齒在抵達朝廷的途經的城市中一路開價,收集異教徒的捐款。可望獲得高於忽魯謨斯和索法拉堡壘的收益,一輩子不愁喫穿了。但聽取了教長及神學家的發言後,無人再反對總督既出於宗教又慷慨的意見。總督下令從在議事會對面的他的藥劑師住的帳篷中取來了一個青銅研缽和一個炭火盆,又讓人拿來了那顆牙齒,向在場者展示了一番,讓所
  • 244有曾經看過它的人確認是不是在錫蘭奪取、勃固王請求購買的那顆牙齒,以便那些欲贖買者過後(他們很容易懷疑我們的做法)想像或說我們私下出售了,燒毀的是另外一顆假牙。確認了這顆愚蠢至極的牙齒後,首先(如同除去那些不配的人的神聖裝飾)摘除了它上面鑲嵌的黃金和寶石。有許多紅寶石和藍寶石,貴重的顆粒不大。剝去這些東西後,那牙又像以前那樣赤條條。總督親手將其投入研缽中。搗成粉末後,讓全體議事會人員及其他許多人一一過目,然後將其撒入燃燒的炭盆中,化作一股毒煙。”767 這是耶穌會的紀錄。下面,我們來看一下方濟各會關於總督召開議事會的紀錄: “他們認為,這不是對上帝的冒犯,因為是偶像崇拜者尋求這顆牙齒。由於他們崇拜石、木,自然也崇拜這顆牙,無甚區別。最後,他們還說了一大堆話,幾乎快說服總督同意出售那牙。 大主教唐加斯帕爾這位知識淵博、德高望重的人前有所述。他得知這一情況後,認為這個議事會很不好,於是他前去會見總督,對他說,此事如此辦理一定會嚴重冒犯上帝,因為製造了一個給那顆愚蠢、惡劣的牙獲得祇有上帝才可以得到的榮譽的機會。為了讓他的話產生後果,他不僅僅私下通知了總督,而且在給他及所有果阿貴族佈道時公開說了此事。作為一位優秀的神學家,他向他們宣佈了此事的害處。眾人聽取了這位大德主教的告誡。總督為此告誡所動,決定召開議事大會。於是他邀請了大主教、宗教裁判所法官、各教團首領及 767 魯塞納(João de Lucena)《沙勿略神甫生平》,里斯本,1989 年,第1 卷,第 147-150 頁。
  • 245其神學家,所有軍官和年邁貴族及所有財政官員。 眾人來齊後,總督向他們說明了召集他們的原因是討論如何處理勃固國王的請求。他一方面向眾人解釋了勃固國王準備拿出的大筆款項,另一方面又涉及了葡印國急需資金的情況,但結論是,所作所為應該符合為上帝及國王陛下的原則。世俗人員投票贊同出售該牙,但神學家的決議是:出售該牙是非正當的,因為它可以造成新的偶像崇拜活動。由於總督是位高尚的基督徒,聽取大家的意見後,決定採取神學家的意見。會上不再有人持反對意見,於是作了一個會議記錄,由眾人簽字。其抄件今仍存果阿國家檔案館。 作出這一決議後,總督讓司庫拿來了那佛牙,向大家出示,核實是那顆牙後,把它交給了大主教。大主教當著所有人的面將其投入一研缽中 768,搗成粉末,然後讓人拿來了一個炭火盆,將粉末撒 入 其 中 , 最 後 命 令 將 灰 燼 及 炭 火 一 起 投 入 河中。” 769 從葡語資料來看,當時繳獲的“佛牙”確實遭到焚毀,但錫蘭本地民間流傳説四年後佛牙再度出現於世,被燒毀的佛牙乃係影骨。 768 一庋藏於西班牙的葡語檔案資料記錄説:“……得知在錫蘭胡説甚麼,這顆牙穿過研搗它的研缽壁逃走了,……”參見弗洛爾斯(Jorge Manuel Flores)《呈國王陛下——葡萄牙文獻中關於錫蘭島的圖片與描寫(1624-1638)》,里斯本,2001 年,第 158 頁。 769 特林達(Paulo da Trindade)《東方之精神征服》,里斯本,1967 年,第 3 部分,第 182-183 頁。
  • 246 今存佛牙的真偽令人莫衷一是,可疑之處有二:其一,葡人所獲“佛牙”若係膺品,為何勃固“國王派人叫來了阿豐索(Martim Afonso),請他去設法讓總督給他那牙,他要甚麼就給甚麼”770?其二,上述葡語文獻均稱“佛牙”鑲嵌著黃金和寶石,為何今存佛牙全部包以黃金,致使無法得見其真面目? 被葡萄牙人毀滅的佛牙真偽也可質疑。據《魏書·釋老誌》記載,佛祖釋迦牟尼在拘尸那城娑羅雙林間涅槃之後,弟子們便用“香木焚屍,靈骨分碎,擊之不壞,焚亦不焦,或有光明神驗,胡言謂之舍利”。《涅槃經後分·聖驅廓潤品》明稱:“大悲力故,碎金剛體成末舍利,唯留四牙不可沮壞”。膺品則無此法力。《新五代史》云: “有僧遊西域,得佛牙以獻,明宗以示大臣。鳳言:‘世傳佛牙水火不能傷,請驗其真偽。’因以斧斫之,應手而碎。是時,宮中施物已及數千,因鳳碎之乃止。”771 倘若佛祖之遺蜕果有“擊之不壞,焚亦不焦”、“不可沮壞”與“水火不能傷”之法力,那麼,被葡萄牙人搗成韲粉、焚之於火、揚之於水的“錫蘭佛牙”莫非是假的?退一步説,假設“錫蘭佛牙”為真傳,足見“擊之不壞,焚亦不焦”、“不可沮壞”和“水火不能傷”祇不過是一種在此之前不曾驗證過的神話傳説而已。 770 《第七旬年史》,第 2 部分,第 9 篇,第 17 章,第 428-429 頁。 771 《新五代史》,第 309 頁。
  • 247 “食人生番”説之辨析 16 世紀初中葡兩國首次在中國境內的正式接觸,充滿了文化、外交與軍事衝突。中國載籍將葡人描繪成“食人生番”的記錄也比比皆是,現代中國澳門史家在敍述早期中葡關係時無不競相引用。遺憾的是,多數學者並未對其可靠性加以切實的考證。本文擬從“食人生番”説在漢籍中產生及發展的過程出發,並輔以同期葡語史料,對此似乎已經論定的問題進行一多語資料比較研究,以期獲得一個比較接近史實的認識,試圖消除代表了中西文化交流之始的中葡早期交往中的一些歷史盲區。 總體而論,在中葡早期接觸形成的相互印象中,國人給葡人造成的看法是正面、積極的,而他們留在我們心目中的形象卻是野蠻、兇殘的。一些史書的記載令人髮指,《月山叢談》所詳記蒸食幼童之事便是一例。 此書作者李文鳳,“明宜山人。字廷儀。嘉靖進士 772。官至雲南按察司僉事 773。以疾歸。性簡亮。博識書傳。有月山叢 772 據伯希和的考證,李文鳳於 1532 年中進士。參見《一部關於澳門早期歷史的著作(Un ouvrage sur les premieres temps de Macao)》,載《通報》,第 2 系列,第 31 期,1935 年,第 63 頁。 773 此説還可見明林富修、黃佐等纂嘉靖十一年刊本《廣西通誌》,卷10,“明進士題名碑錄索引”。參見 Kazunori Fukuda,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hina and Portugal in early sixteenth century:Some Observations,載吳志良主
  • 248談,粤嶠書。”774《明史》載,“月山叢談十卷”775。該書今佚776。“粤嶠書二十卷紀安南事”777。嘉靖三十九年刊本黃佐《廣東通誌》卷六六中首見引用: “《月山叢談》:佛郎機國在爪哇國之南,二國用銃形制同,但佛郎機銃大,爪哇銃小,國人用之甚精,小者可擊雀。中國人用之,稍不戒則擊去數指,或斷一掌一臂。銃制須長,若短則去不遠;穴須圓滑,若有歪邪滯礙則彈發不止。惟東莞人造之與番制同,餘造者往往短而無用。嘉靖初,佛郎機國遣使來貢,初至行使皆金錢,後乃覺之,其人好食小兒,歷在其國惟國王得食之,臣僚以下不能得也。至是潛市十餘歲小兒食之,每一兒市金錢百文,廣之惡少掠小兒競趨之,所食無筭。其法,以巨鑊煎滾沸湯,以鐵籠盛小兒置之鑊上,蒸之出汗盡迺取出,用鐵刷刷去苦皮,其兒猶活,迺殺而剖其腹,去腸胃,蒸食之。居二三年,兒被掠益眾,遠近患之。”778 編《東西方文化交流》,澳門基金會,1994 年,第 181 頁。據阮元《廣東通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年,第 1 卷,第 369 頁),“李文鳳,廣西慶遠人。進士。(嘉靖)十六年任(廣東按察司僉事)。”綜合兩種方誌,李文鳳可能先出任雲南按察司僉事,後再任廣東按察司僉事。伯希和(前引文,第 63 頁)認為,李文鳳 1519 年不可能在廣東。筆者以為該年李文鳳在不在廣東並不重要,《月山叢談》至少是李文鳳在廣東按察司僉事任內獲得的情況。時值中葡交惡,出現這樣的描寫不足為怪。 774 臧勵龢《中國人名大辭典》,上海書店,1980 年,第 379 頁。 775 《明史》,第 2434 頁。 776 伯希和説:“我不知《月山叢談》是否今存。”參見伯希和,前引文,第 63 頁。 777 《明史》,第 2419 頁。據伯希和的考證,此書撰於 1540 年。參見伯希和,前引文,第 63 頁。 778 《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75 頁。
  • 249引用之前,黃佐作有考證如下: “佛郎機國,在爪哇南,古無可考。舊誌:婆利國779 在廣州東南海中洲上,去廣州二月程,其王姓栻陳如,隋大業中遣使入貢。又有投和國 780,在真臘之南,自廣州西南水行百日可至,其地正相對古之狼徐 781 鬼國,分東西二洲,皆能食人。爪哇之先,鬼啖人肉,即此國也。佛朗機亦與相對云。永樂十年九月,喃勃利 782 國王馬哈麻沙遣使貢物,或亦婆利之更名,但皆疑似無他證據,姑附於此。素不通中國。正德十二年,駕大舶突至廣州澳口,銃聲如雷,以進貢請封為名。右布政使兼按察副使吳廷舉許其進貢,撫按查無《會典》舊例,不行。遂退泊東莞南頭,逕自蓋房樹柵,恃火銃以自固。有至部者不行跪禮,朝見欲位先諸夷,御史丘道隆何鰲前後具奏,皆言其殘逆稱雄,逐其國主。似是喃勃利逆臣。先年潛遣火者亞三,假充滿剌加國遣禮使臣,風飄到澳,往來窺伺,熟我道途,略買小兒烹而食之。近日滿剌加國王奏其奪國讐殺等情,屠掠之禍,漸不可長,宜即驅逐,嚴禁私通,仍將所造房屋城寨盡行拆毀,重加究治買賣工匠人等以私通外夷之罪。詔皆從之。誅其首惡火者亞三等,命撫按檄守巡、備倭官軍,驅其餘黨出境。海道副使汪鋐帥兵至,猶據險逆戰,商人鑿舟用策,乃悉擒之,餘皆遯去。”783 779 陳佳榮、謝方、陸峻嶺《古代南海地名彙釋》,北京,中華書局,1988 年,第 730-731 頁。 780 同上,第 399 頁。 781 同上,第 653 頁。 782 同上,第 772 頁。 783 《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74-175 頁。
  • 250 其實,在《黃誌》之前,戴璟《廣東通誌初稿》卷三○<番舶>中已有簡單涉及:“正德十二年,西海夷佛郎機亦稱朝貢,突入東莞縣界,殘擾尤甚,至掠少兒炙食之。”784“狡虜頻來,恐生不軌,濟以奸民,秉心蝮虺。東家掠男,西家誘女,父母悲號,怨聲凄楚。”785 此詩可證當時被拐賣的人數不少。 這是目前所見到的關於掠食華童的最早記錄。然而,《戴初稿》並未言明是誰“掠少兒炙食之”。《黃誌》對此問題則有較明確的説明: “嘉靖中,黨類更番往來,私舶雜諸夷中為交易。首領人皆高鼻白皙,廣人能辨識之,遊魚洲快艇多掠小口往賣之三山、疊滘、背底水等鄉村以至諸澳,拐誘惡少,日繁有徒,甚至官軍商紀亦與交通云。”786 嚴從簡據《黃誌》在《殊域周諮錄》中作了一相似的記述: “別有番國佛郎機者,前代不通中國,或云此喃勃利國之更名也。古有狼徐鬼國,分為二洲,皆能食人。爪哇之先鬼啖人肉,佛郎機國與相對,其人好食小兒,然惟國主得食,臣僚以下不能得也。 其法以巨鑊煎水成沸湯,以鐵籠盛小兒,置之鑊上,蒸之出汗。汗盡,乃取出,用鐵刷刷去苦皮。其兒猶活,乃殺而剖其腹,去腸胃,蒸食之。 本朝正德十四年,佛郎機大酋弒其國主,遣必加丹末等三十人入貢請封。有火者亞三,本華人也,從役彼國久,至南京,性頗黠慧。時武宗南巡,江彬用事,導亞三謁上,喜而留之,隨至北京,入四夷館,不行跪 784 同上,第 167 頁。 785 同上,第 168 頁。 786 同上,第 175 頁。
  • 251禮,且詐稱滿剌加國使臣,朝見欲位諸夷上。主事梁焯執問杖之。其舶住廣州澳口,布政使吳廷舉聞於朝,尋檢無《會典》舊例,不行,遂退舶東莞南頭,蓋屋樹柵,恃火銃以自固。每發銃聲如雷。潛出買十餘歲小兒食之,每一兒予金錢百。舶夷初至,行使金錢,後方覺之。廣之惡少掠小兒競趨之,所食無算。居二三年,兒被掠益眾。…… 又滿剌加王訴佛郎機奪國仇殺,於是御史丘道隆、何鰲(原作“鏊”)言其悖逆稱雄,逐其國王,掠食小兒,殘暴慘虐,遺禍廣人,漸不可長,宜即驅逐出境,所造垣屋盡行拆毀,重加究治工匠及買賣人等坐以私通外夷之罪。詔悉從之。誅其首惡火者亞三等。”787 何喬遠《名山藏》亦錄此説:“滿剌加國,古哥羅富沙也,在占城極南,諸番之會也圪十三年,國王蘇端媽未為佛郎機酋所逐而據其地。使三十人者從廣東入貢,時廣東左布政使吳廷舉兼海道副使議許之。廣東守臣以佛郎機故不列於王會,羈其使以聞,詔給方物,遣之歸。使者留不去,劫奪行旅,掠食小兒,廣人苦之,……”788 至清初,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交阯西南夷》條中亦見轉載:“正德十二年,西海夷人佛郎機亦稱朝貢,突入東莞縣,火銃迅烈,震駭遠邇,殘掠甚,至灸食少兒。海道奉命誅逐,乃出境。”789 眾書言之鑿鑿,以致《明史》亦採其説:“佛郎機,近滿剌加。正德中,據滿剌加地,逐其王。十三年遣使臣加必丹末等貢方物,請封,始知其名。詔給方物之直,遣還。其人久留不 787 同上,第 130-131 頁。 788 同上,第 72 頁。 789 同上,第 121 頁。
  • 252去。剽劫行旅,至掠小兒為食。已而夤緣鎮守中貴,許入京。武宗南巡,其使火者亞三因江彬侍帝左右。帝時學其語以為戲。其留懷遠驛者,益掠買良民,築室立寨,為久居計。”790 早期葡萄牙關於中國的資料中也有涉及。《廣州葡囚信》云:“廣州官員的信件則稱,佛郎機抗税並搶奪暹羅人的税款。他們竟然逮捕暹羅人,封他們的船,還派人上船監視他們,不讓他們進行貿易,也不許他們納税。他們築起了一石牆瓦頂的堡壘,四週佈滿了砲火,裡面存有大量武器。他們偷狗,然後炙食之。”791 查同時代葡文獻,原文均作 moços(少年)而無 cachorros(狗)。謄寫者不敢相信,以為作“狗”解較為合理,於是擅改之 792。 其實,葡萄牙海外發現史編年史家巴羅斯對此問題曾大著筆墨: “西蒙·德·安德拉德(Simão de Andrade)在該島逗留期間,恰巧有一些常來此貿易的暹羅、東埔寨、北大年及其他地方的船隻抵達,西蒙·德·安德拉德不允許他們在其之前銷貨。按照當地的規定,第 1 艘抵達該港的平底帆船統轄其餘船隻。他先貿易,其次輪及後來者。他的做法在當地引起了軒然大波。然而,令廣州居民怒火萬丈的是,在西蒙·德·安德拉德將貨脫手後,前往印度時(他抵達交趾時,正值唐·羅博·蘇亞雷斯(D.Lobo Soares)攻打第烏之際),人們發現廣州城中許多良家兒女失蹤。西蒙·德·安德拉德以及其船隊其他人買下了他們,但並不覺得此舉會冒犯廣州城。因為他們知道,通常而言,在東方,父母經常出賣子女或將他們抵債典當。他以為送來買給他們的這些人亦屬此類,非強盜拐騙而 790 《明史》,第 8430 頁。 791 金國平《中葡關係史地考證》,第 152 頁。 792 張天澤認為是筆誤。參見《中葡早期通商史》,第 74 頁,註釋 7。
  • 253來者。但實際情況恰恰相反。因為按當地法律且必需如此辦理,欲鬻子女者需向法官申明緣由。若實屬不得已之舉,需循如下手續:由書役在法官面前立下一賣身契,父母一方喪亡者,准一方簽字:雙方俱在者,需二人共同畫押出賣子女。賣身契由書役寫成後,尚需辦理如下手續:被出賣的孩童的父親將其右手,如同我們這裡按手印人為我們所作的那樣,塗上厚厚的墨,然後將手放在賣身契上,將整個手掌印在上面,右腳掌同樣印上去。母親也需同樣辦理。然後,一手收錢,一手交人。債主亦可以同樣方式將其債人送官。欠債人立下字據為奴或他賣身償債則寫明清償債務的數量後便可獲得自由,需寫明欠、收的數額。 在自買的情況下,亦如此辦理。這是人身體上自然的印記,再真實不過,為任何人為的方法所無法比擬,因為被買人或自買人不得援引偽造的理由。 我們人的所作所為在當地引起了嘩然。”793 中國古代對東南亞某些地區的食人習俗多有記載。記錄鄭和下西洋的幾本主要著作中,就有從當地獲得的相關信息794。航行東南亞的阿拉伯商人也留下了文字敍述 795。因當時國人不知佛郎機從何而來,祇知“近滿剌加”,於是將佛郎機類同“投和國”、爪哇“啖人肉”的生番。此説根據全無, 793 金國平《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第 237-238 頁。 794 《瀛涯勝覽》、《星槎勝覽》及《西洋番國志》中爪哇條。 795 費瑯編、耿昇、穆根來譯《阿拉伯波斯突厥人東方文獻輯注》,北京,中華書局,1989 年,上下卷。
  • 254純屬齊東野語。它的直接靈感可能來自某些對倭寇暴行的敍述。眾所周知,明代東南沿海倭患嚴重。海禁之下,中國不法商人與海盜勾結日本沒落貴族、武士和浪人構成倭寇集團,進犯北起遼海、山東,南抵江、浙、閩、粤的漫長中國海疆。倭寇野蠻兇殘,無惡不作,時有“縛嬰兒於柱,沃以沸湯,視其啼嚎,以為笑樂。捕得孕婦則計其孕之男女,挑視以賭酒”這樣的記載 796 可以説,“食人生番”類似現代軍事術語中的“反情報”,其作用不外乎是煽動對葡人的民恨,使各級奏疏更加危言聳聽。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對葡萄牙人入貢持堅決反對的監察御史丘道隆及御史何鰲在其奏疏中均涉及“掠食小兒”之事,但後來禮部的議覆中未有涉及: “佛郎機非朝貢之國,又侵奪鄰封,獷悍違法,挾貨通商,假以接濟為名;且夷情叵測,屯駐日久,疑有窺伺。宜敕鎮巡等官亟逐之,毋令入境。自今海外諸夷及期入貢者,抽分如例,或不賚勘合,及非期而以貨至者,皆絕之。”797 可見,廣東地方官員聳人聽聞的稟報並未在中央政府產生預期的效果,也未成為驅逐葡萄牙人的決定因素之一。 但葡人收買華人奸徒擄掠的兒童則是事實:“廣東隔海不五里而近鄉名游魚洲,其民專駕多櫓船隻,接濟番貨。每番船一到,則通同濠畔街,外省富商搬磁器、絲綿、私錢、火藥違禁等物,滿載而去,滿載而還,追星趁月,習以為常,官兵無敢 796 《籌海圖編》(四庫本),卷十二,第 101-102 頁。 797 《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前引書,第 5 卷,第 23頁。
  • 255誰何?比抽分官到,則番舶中之貨無幾矣。番夷市易將畢,每於沿海大掠童男童女而去。游魚洲人時亦拐略賣之,多得厚利,以此年久歲深,恐奸人嗜利無已。”798 而且“甚至官軍商紀亦與交通”,可見規模之大。 葉權有目擊:“日余在番人家,見六七歲小兒啼哭,余問通事,番人所生耶?曰:‘非。是今年人從東莞拐來賣者,思父母哭耳。’番人多者養五六人,女子多者十餘人,俱此類也。”799據葡語史書記載,葡人在抵達中國之前 10 餘年,即 1500 年,印度人送給第二次航行印度船隊的總司令卡布拉爾(Pedro de Alvares Cabral)“一對非常漂亮,身著絲綢服裝,白皮膚的華人童男童女,……”800 與葡人有貿易關係的閩南豪商林希元承認:“佛郎機之來,即今五年矣,曾見有是乎?無是而欲攻之,何也?佛郎機雖無盜賊劫掠之行,其收買子女,不為無罪,然其罪未至於強盜。邊民略誘賣與,尤為可惡,其罪不專在彼。而官府又未嘗以是攻之。官府之攻,起於殺死番徒鄭秉義而分其屍,其攻亦未為不是也。”801 至於葡萄牙人是否直接參與擄掠,明朝士大夫有這樣的指控:“間掠民子女,散而歸國,獲值數千倍。”802 798 同上,第 5 卷,第 290 頁。 799 葉權《賢博編》,北京,中華書局,1987 年,第 46 頁。 800 加斯帕爾·科雷亞(Gaspar Correia)《印度傳奇(Lendas da ĺndia)》,波爾圖,1975 年,第 1 卷,第 226 頁。 801 《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261 頁。朱紈的紀錄更詳細:“近年連至福建地方,甚遭陵轢。去年虜得鄭秉義支解刳腹,食其肺肝,略取童男女,烹而食之。”(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278 頁)我們認為,這是個別情況。分食敵人是慶祝勝利的一種方式。這在許多文化中均存在。葡人雖分吃過戰俘,但不能説他們是食人民族。 802 同上,第 5 卷,第 577 頁。彭慕治(Jorge Morbey)在分析葡人收買華童的目的時説:
  • 256 “從另一方面看,雖然在葡國人到來之前中國已有買賣小童之風氣,西蒙·安剌德在屯門所犯下的諸多暴行中,其中之一是掠買兒童。儘管不是以食為目的,卻很可能充作勞動力或奴隸進行販賣。乃當時強徒之慣有行徑。 有名無實之食人肉生番加上名符其實之人口販子,此乃中國‘影集’所載之十六世紀初葡國人令人遺憾之‘肖像’。”803 葡人購買的華女華男,女童充當僕傭,或成為妻妾,男童除了家傭的命運外,還有一些被轉送給或轉賣給耶穌會培養以後進中國傳教的人員。突出的例子是在上川為方濟各沙勿略送終的華人聖教安東尼奧(António de Santa Fé)804。“聖教安東尼奧(António de Santa Fé)是在果阿學院中長大的一個僕人。儘管是華人,對官話一竅不通。廣東老百姓講的語言他則説得很好。”805 可見他是粤人,從小 806 便離開故土,在果阿耶穌會聖保祿學院中接受了天主教教育。方豪認為,“這必是明末最早信教的華人之一。”807 如果不是第一個,他也是有文獻可考的最早的懂葡語的華人翻譯之一 808。 803 彭慕治《中葡關係之雙向探討》,載吳志良主編《東西方文化交流》,第 150 頁。 804 亦稱“華人安東尼奧(Antonio China)”參見舒馬赫梅及維克(J.Wicki)編《方濟各沙勿略通訊錄(Epistolae S.Francisci Xaverii Aliaque eius Script)》,羅馬,1945 年,第 2 卷,第 652 頁,註釋 1、2。 805 范禮安著、約瑟夫·維克(Josef Wicki)編《耶穌會在東印度起始及進展 1542-1564》,耶穌會歷史研究院叢書第 2 種,羅馬,1944年,第 21l 頁。 806 張鎧説:“安東尼奧 8 歲便到了果阿,……”<沙勿略與上川島>,《中西文化研究》,2002 年 6 月,創刊號,第 173 頁。
  • 257 萬曆年間此風仍烈。《郭給諫疏稿》日:“有拐掠城市之男婦人口,賣夷以取貲,每歲不知其數,……”809 於是有《治澳五條》出籠,明文規定: “禁買人口。凡新舊夷商不許收買唐人子女,倘有故違,舉覺而占吝不法者,按名究追,仍治以罪。”810 為此,葡人辯解説: “二、大人命令我等勿向華人父母購買子女。我等新舊商人有妻室兒女。許久以來,我等素知中國王法。我等在此扎根的商人從無購買唐人子女之舉。我等保證絕不購買一個華人。從印度新來乍到的商人不懂本地的風俗習慣及王法。居留本地的奸人,見到他們是新人,將唐人子女賣給他們,欺騙他們。此等事情,兵頭及王室大法官如何一一知曉?況且從印度新來的商人亦無從知曉賣給他們的人是否係拐騙而來。此等商人即便犯有過失,亦值得原諒,因為他們不知王法。我等這些本地居民嚴守大人之命、王法。在此問題上,我等一向遵紀守法。因此,凡我等發現購買唐人子女者已將其扭送澳官,然後交香山縣令懲辦。此事有案可稽。大人巡 807《中國天主教人物傳》,臺中光啟出版社,1967 年,第 2 冊,第 63頁。 808 我們認為,早期引導葡人來中國的華人所使用的主要溝通語言是馬來語,而不是葡語。但不排除他們會一些葡語日常簡單詞彙的可能性。詳見本書《從<遊嶺南記》中兩個外來語的考證看中葡早期溝通》一文。葡語文獻稱他是“華人翻譯(interprete China)”,參見阿儒達宮圖書館《耶穌會會士在亞洲》鈔件 49-Ⅵ-9,第105 頁正面。 809 《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300 頁。 810 趙春晨校點《澳門記略》,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 年,第 22頁。
  • 258澳時,亦告誡我等不得購買人口。本地老商人無不知法守法,而且我等已要求新商人亦恪守大人之命。從今以後,我等新舊商人共同執行大人之命,絕不購買一個華人。大人可下令監視海陸各口,防止奸人拐帶至澳。衹要見到拐買者,我等定將其送官治罪。在我等執行大人一切命令的同時,我等亦有一合情合理之要求,懇請大人為我等在香山及鄰近各縣城鎮張貼告示,將一切逃匿的我等大小僕人送歸本澳。如此才能公平執法。”811 明清史家不斷徵引《月山叢談》,但卻忽視了黃佐“但皆疑似無他證據,姑附於此”一語。可見他當時引用《月山叢談》是有保留的。稍後在萬曆年間,張燮在《東西洋考》中加以引用後,評論如下:“然今在呂宋者,卻不聞食小兒之事。”812,也表示了對嘉靖朝“食人生番”記載的懷疑。張天澤在論述時,也多次使用“據説”的字眼。幾個世紀之後,華人學者仍常常將這段耳食之談作為信史使用,且津津樂道。更有甚者,某些學者還向國際學界傳播了早期來華葡人的這一野蠻形象。作為一個嚴肅、負責的史家,在引用這類聳人聽聞的無稽之談時,至少應該以較委婉的方式行文。若不這樣,是否意味著某種認同呢?嘉靖年間粤人此舉為激起國人義憤,可以理解,可 500多年後還以訛傳訛,祇會暴露自己的歷史無知與學術淺陋。 許多西方語言中有“黑色神話”這一短語,義即“給人抹黑的虛構”。大概葡人“食人生番”的惡名也是個“黑色神話”吧。 811 金國平《中葡關係史地考證》,第 74-75 頁。 812 張燮《東西洋考》,中國史學叢書 35,臺灣學生書局,1985 年,卷 12,《逸事考》,第 430 頁。
  • 259 從西方航海技術資料考 Tumon之名實 在《Tumon 雜考》813 一文中,我們通過鉤稽中外史籍基本考證出早期葡語文獻中的 Tumon 是大嶼山。近期在系統研究葡語針路的過程中,喜得新資料二則,不僅證實了我們的論證,而且獲得了有關葡萄牙人在大嶼山具體泊點的寶貴資料。 一 東方 814Tumon 研究現狀 “屯門-屯門山-屯門澳-屯門港-屯門島說” 此説以日本藤田豐八為始祖。他首次引用漢籍糾正了龍思泰的“上川説”。其他日本學者,如內田直作對此問題亦有專題研究 815。我國學者周景濂 816,張天澤 817,張維華 818,戴裔煊 819, 813 參見金國平《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第 19-42 頁。 814 西方 Tumon 研究的現狀,參見金國平前引書,第 19-22 頁。 815 《十六世紀廣州附近海港所在地之研究——屯門澳、南頭、浪白滘所在地》,《之那研究》,昭和十一年(1936 年)六月號,第 123-139頁及《奧田乙次郎氏“屯門澳”實地調查的介紹》,《之那研究》,昭和十一年(1936 年)十二月號,第 181-192 頁。此二文基本襲藤田豐八説,無突破性進展。 816 《中葡外交史》,商務印書館,1936 年版,第 9-11 及 56 頁。 817 姚楠、錢江譯《中葡早期通商史》,香港中華書局,1988年,第41-48頁。 818 《<明史>歐洲四國傳註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年,第 17-18 頁。 819 《<明史·佛郎機傳>箋正》,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4年,第6-21頁。
  • 260黃啟臣 820 及許多人均持此説,故流傳甚廣。黃文寬則不以為然。他為屯門下的定義是:“屯門,即今寶安縣之南頭及其附近海陸地方之通稱。”821 “順德大茅說” 何健民在譯藤田豐八《葡萄牙人佔據澳門考》時提出此説。822 “浙江大茅山說” 方豪認為在浙江。823 “大門港說” 張星烺稱:“皮萊資……八月十五日抵大門港(Tamang)。(在後川島。後川距上川不遠)。”824 從外文直譯過來的刀痕頗深。 “達馬柯說” 羅香林稱:“張亮丞先生(星烺)中西交通史料匯編第二冊,曾將葡萄牙史家巴羅斯(J·De Barros)關於葡人始至廣東之記載,譯為中文,而將達馬柯(Tamao)譯為大門島。按廣東沿海無大門島名稱,張氏當日,殆為依音直譯,而未嘗勘合原有地名也。”825 此説不確,後為其門人李德超引圖籍糾正。 “舵尾說” 820 《澳門歷史(自遠古-1840)》,澳門歷史學會,1995 年,第 29-30頁及第 55-56 頁。 821 《澳門史鉤沉》,澳門星光出版社,1987 年,第 202 頁。 822 藤田豐八著、何健民譯《葡萄牙人佔據澳門考》,《中國南海古代交通叢考》,商務印書館,1936 年,第 377-378 頁。 823 《十六世紀我國走私港 Liampo 考》,《方豪文錄》,北平上智編譯館,1948 年,第 45 頁。 824 《歐化東漸史》,上海,商務印書館,1947 年,第 5 頁。 825 羅香林《屯門與其地自唐至明海上交通》,載《一八四二年以前之香港及其對外交通:香港前代史》,中國學社,1959 年,第 43-44 頁,註 27。
  • 261 朱傑勤首倡此説 826,但係一簡單的對音考證。 “大澳說” 黃文寬稱“Tamou 我以為是閩南語‘大澳’之對音。”827並羅列了 5 處“大澳”,“由此吾人可以完全解釋葡萄牙人之記載,並使之與中國文獻之記錄互相吻合。”828 “塔妙說”829 此為簡單的對音考證,無需深論。 “泛大嶼山說” 香港林天蔚較詳細論證了此説,但未出具足據。830 “在急水門與雞心門以內的珠江虎門外”說 此説似十分嚴謹,但過於空泛。831 譚志強亦讚同此説。832“大門島說” 此説最早由張星烺所倡。李德超加以發揮,但議者未深入探考 833。 “上、下川說” 826 朱傑勤《葡萄牙人最初來華時地考》,《中外關係史論集》,河南人民出版社,1984 年,第 475-481 頁。 827 黃文寬前引書,第 199 頁。關於此問題的論證至 201 頁。 828 同上,第 201 頁。 829 朱傑勤,前引文,第 475-481 頁。 830 林天蔚《十六世紀葡萄牙人在香港事跡考》,《香港前代史論集》,臺灣商務印書館,1985 年,第 130-205 頁。 831 張增信《十六世紀前期葡萄牙人在中國沿海的貿易據點》,《中國海洋發展史論文集》(二),臺灣中央研究院三民主義研究所,1986年,第 77-88 頁。 832 譚志強《澳門主權問題始末》,臺北永業出版社,1994 年,第 39-40 頁,註 39。 833 《澳門之得名之由來與葡人之初來地為大門島考》,《羅香林教授紀念論文集》,新文學出版社,1992 年,第 481-495 頁。
  • 26230 年代,梁嘉彬 834有此説。近期湯開建再次論述了此問題。835 “大嶼山說、香山西草灣說(大芒洲說)、新會甫草灣說” 趙立人回顧了各家之説,認為“上川説,舵尾説,大嶼山説都各有其道理,然目前皆證據不足,有待繼續探討。”836。 “南頭島說” 1997 年,施存龍對屯門進行了考辨 837,提出了“南頭島”説。此説大可商榷。首先,作者未出示有明確説明“大蠔山”即“南頭島”的明清漢籍,所徵引資料僅為作者本人於 1979 年編定的《中國水運地理詞典》。其次,所稱德國海圖為 1834 年所繪中國南海、澳門及沿海圖 838,查無南頭的字樣。“一八三四年,德國船長所測之地圖(註七九)(附圖九)在‘爛頭山’島上,加‘大蠔’二字。”839 “大嶼山說” 筆者在《Tumon 雜考》一文中的初步結論是:“從上述圖文資料分 834 《明史稿佛朗機傳考證》,載王錫易等《明代國際關係》,臺北,學生書局,1968 年,第 11-12 頁。 835 《上、下川島:中葡關係的起點》,《學術研究》,1995 年,第 6 期,第 93-97 頁。又見《中葡關係的起點:上、下川島-Tamão 新考》,載《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中華書局,1999 年,第 1-26 頁。 836 《葡萄牙人在廣東沿海早期活動的地點》,載《海交史研究》,1993年,第 2 期,第 91-92 頁及《Tamão 與西草灣》,載《學術研究》,1996 年,第 3 期,第 70-72 頁。 837 施存龍《“屯門島”——葡人始佔中國據點考辯》,《文化雜誌》,1997 年,第 33 期,第 23-31 頁及《葡萄牙人早期在廣東活動地Is.Tamao 應為我國何島?》,《海交史研究》,1999 年第 1 期,第60-72 頁。 838 此圖可見林天蔚前引書,第 188-189 頁之間附圖九。關於該圖情況,參見第 204 頁上註 79。 839 林天蔚,前引文,第 185 頁。
  • 263析,似乎可以説,葡語文獻中的 Tamou 作島解時,為大嶼山,而作港解時,為屯門澳。葡人在珠江口時期復數的貿易島泛指大嶼山-香港一帶中國官方指定或非指定的島澳,但在使用單數的情況下,則專指大嶼山。”840 二 新研究資料的使用 西方學者,主要是葡萄牙研究者主要利用海外大發現時期御用編年史家的著作,如若昂·德·巴羅斯(João de Barros),費爾南·羅佩斯·德·卡斯達聶達(Fernão Lopes de Castanheda),加斯帕爾·科雷亞(Gaspar Correia),達米昂·德·戈伊斯(Damião de Góis)。總體而論,這些史書取材當時的官方文件、檔案及部分教士及私人的信件,大抵可靠咸信,但畢竟屬於二手資料。嚴格而論,皮萊資的《東方簡誌》亦可視為二手資料。編年史家曾廣泛採用的《末兒丁·甫思·多·減兒致國王信——彙報中國之行情況》為最可靠的原始資料。《廣州葡囚信》介乎於一、二手資料之間。 中國學者所接觸的編年史家關於此問題的論述,主要是從英語轉譯過來的漢語文本 841。 早期中葡關係以 1553 年澳門開埠為限,但仍可分為若干階段。其中以 1513 年歐維治首航中國至 1522 年末兒丁·甫思·多·減兒敗走西草灣為第一階段,或稱之為珠江口時期。第二階段是經營閩、浙沿海時期。上川-浪白-澳門的過渡可視作第三階段或稱之為西江口時期。 840 金國平前引書,第 42 頁。 841 例如 30 年代張星烺的《中西交通史料匯編》及張增信的《十六世紀前期葡萄牙人在中國沿海的貿易據點》。
  • 264 珠江口時期未留下任何圖籍資料,因此為 Tumon 的考證帶來了不少困難。考其原因,大概可作如下的解釋:以巴羅斯為代表的編年史家,對至 1522 年的中葡關係的敍述文字的主要依據是廣州葡囚信。這些葡囚或是商人或是皮萊資使團的隨員,因此對珠江口的實際地理無準確的瞭解,而且他們對實際地理也無瞭解的興趣與必要,但船員則不同。他們需要熟悉珠江口的水文地理才能安全行船。因此,航海資料對於葡萄牙人早期在粤、閩、浙沿海活動地點的研究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所謂航海資料,可包括兩大類:航海圖及針路。迄今為止,學者已經注意到航海圖的運用 842,但對針路尚無全面系統的利用。實際上,後者較前者更為準確。它是航海者實際經驗的集成,技術性很強,因此是研究當時史地情況的可靠資料來源。 葡萄牙人是海洋的開拓者。十五世紀是葡萄牙歷史上最輝煌的時期,在恩里克王子的領導下,她的航海技術獨步於當時的歐洲,也因此率先打通並壟斷了通往印度的航道。葡萄牙水手從 15世紀就開始編寫航行用的針路。它是地中海沿海圖的繼續,説明港口、海岸線的主要特徵,包括它們之間的航線及距離。此外,還提供海水顏色、水深、水底等方面的情況。葡語中現存最早的針路約成於 1485 年,它記載了在非洲海岸航行的針路。早期著名的有迪奧哥·阿豐索(Diogo Afonso)、維森特·羅里格斯(Vicente Rodrigues)及加斯帕爾·費雷拉·雷芒(Gaspar Fereira Reimão)等人。迪奧哥·阿豐索的針路失傳,但相當部分保留在林旭登 843的書中。 842 張增信《十六世紀前期葡萄牙人在中國沿海的貿易據點》,第 75-104 頁及程紹剛《Chincheo 地理位置新考——Chincheo 即漳州》,《海交史研究》,1993 年第 2 期,第 68-77 頁。 843 林旭登(Jean Huygen van Linschoten,1563-1611)出生於荷蘭恩克霍伊
  • 265與本文相關部份,林旭登記載説: “從中國海岸靠近馬港(M a c o n)的浪白滘(Lampacon)至日本平戶(Firando)島 從浪白滘(Lampacon)前往日本該島,你們要採取走南方島嶼第一條水道的航線。它的走向是東南。在水道及該島的岬角之間一半路途處有一個小島或稱暗礁,請保持你們的航道,藉著風力盡量靠岸航行。這樣會到達島的盡頭,但要不斷探測水底。來到通向大海的各島之間的水道一半處時,可在水深 3 托處遇到一個沙質淺 曾(Enkhuizsen)。天主教徒。16 歲時,隨其兄在塞維利亞經商。後轉至里斯本。1583 年,隨新當選的果阿主教馮賽嘉(D.Vicente da Fonseca)前往葡屬印度,在主教府內任會計職務。在此期間,他細心觀察了當地的各種情況,並接觸了大量有關資料,為以後的寫作收集了廣泛的素材。1587 年,他隨主教返回葡萄牙並在亞速爾群島的特爾賽拉島(Terceira)又逗留了一兩年。1592 年返回荷蘭特賽爾(Texel)。1594 年,出版了《葡萄牙人東洋航海記 (Reys- geschrift van de navigatien der Portugaloysers in Orientn)》,描述了葡人勢力下的各海域,1596 年又出《葡屬印度水路誌》(Itinerario,voyage ofte schipvaert near Oost ofte Portugaels Indien)。上述書籍主要譯自葡語資料,並補充了作者個人的觀察結果。它公佈了葡萄牙人當時十分保密的所謂的香料航路的資料,徹底打破了葡萄牙王室的“保密政策”。此書對於早就對葡萄牙人獨佔地東方貿易饞涎欲滴的荷蘭人及英國人來説,具有重大的政治及經濟意義,一時洛陽紙貴。短短半個世紀內,荷蘭文本再版四次(1604,1614,1623,1644)。荷蘭文版面世後四年,出現了英語版(1598)。拉丁文版初刊於1599 年,法語版也連刊兩次(1619,1638)。一般認為,林旭登是荷蘭人派遣的間諜。幾百年來,葡萄牙人無法原諒林旭登的行為。葡語版遲至 1997 年才問世。根據譯者告知筆者的情況,由於針路考證的難度,葡語版刪去了航路部分。殊不知,這是全書最有歷史文獻價值的精華,令人遺憾。林旭登書中所保留的大量葡萄牙和西班牙早期遠航東方的針路,比現存的葡語針路更為詳盡。長期以來,學者瞭解此書的主要內容,但未將其系統地引入中葡關係史的研究。荷蘭文、拉丁文較難,即便是英法譯本也是古代書寫形式,致使學者較少問津。
  • 266灘。你們最好通過一個位於你們東東南方向的高島。過了這個島嶼,在其同線的外海上還有一個島嶼。你們要沿著外海的島嶼航行。距上述島嶼兩里格處,有一排小島及暗礁。他們比你們沿著航行的島嶼更加伸向外海。這排小島及暗礁為北東北及南西南走向。無法繞過它,因此必須穿過它。你們保持在各島間穿行的航線。在陸地一側你們將遇到一個樹木密佈的又高又大的島嶼。你們駛近的那個島嶼看上去如果是圓的,不管它(與海岸並行)多長,一至行駛到它的盡頭。不遠的前方又出現一條水道。它位於上述島嶼及另外一個與其不遠的島嶼之間。在這些島嶼後面的東東北方向,有一個海灣。華人船隻來此交換商品。它距離 Lanton 開闊處 844 不遠。華人稱該島為東涌(Tongquion)845。從此你們可以走東東北方向去探查浯嶼(Chinchon)及詔安(Chabaquon)之間的海岸。”846 “一個葡萄牙領水員從澳門至日本豐後(Bungo)的航行誌 6 月 19 日,星期六,我們離開了澳門水道西側那個稱為蠔田(Outeas)847 的島嶼,揚帆駛向馬六甲海舶抵達使用的那個入口 848。由於我們不能來到距馬六甲(原 844 屯門灣。關於 Lanton 的考證,可見金國平前引書,第 45-49 頁。 845 指大嶼山。東涌是位於新香港國際機場鄰近的新市鎮,本是一個祇有千餘人口的古老漁村。東涌寨城位於大嶼山的北岸中部,古稱東西涌,與屯門遙遙相望,是三面環山的谷地,面對赤臘角。此地早在明代已為一聚落。東涌位於珠江口,東涌灣又是個理想的船隻泊碇之地。 846 林旭登《航海史》(法語版),阿姆斯特丹,1619 年,第 32 章,第 88 頁。 847 對面山。
  • 267文如此)849 東南方向 4 里格的大強盜島(A Ilha grande de los Ladroins)850,於是我們在距海岸一石之遙處航行。這兩個島嶼之間有一條狹窄的水道將其分開。華人那種稱為貨船(Bancoins)的小船可以通過。從此向北半里格處,又有一個長形的島嶼。上面樹林、灌木叢生。沿著島岸向西西南方向航行,在水道的中途可見到一個為海水擊打的暗礁。 從該島向東南方向行駛,在距其 10 里格處為東涌(Tongquian)島。此島又高又長,上面樹木、森林密佈。該島靠近大海一側有 9 或 10 座小島或暗礁 851。由於高度的關係,我們祗能在該島及其暗礁之間穿行。我們通過了該島及另外一座在向北航線上 1 里格處的一個高島。該島邊上還有兩個小島或暗礁。其中一座緊靠該島,另外一座則較遠。我們從右側繞過了它們,沿著東涌(Tongquian)島航行。那裏的海底乾淨。在東北方向的大陸一側有一個沙灣 852,為一十分優良的躲避南風的錨地。離開這些島嶼後,我們走東南方向,行至最後一個島嶼進入大海之前,採取東北航線行駛60里格至南澳。”853 由此可知,史家筆下的 Tumon 在航海技術資料中稱“Tongquion”或“Tongquian”。“東涌(Tongquian)島”實際上是 848 十字門。 849 澳門之誤。 850 老萬山。 851 大嶼山南側的島嶼。 852 屯門灣。 853 林旭登前引書,第 33 章,第 93-94 頁。
  • 268大嶼山。以一具體名稱“東涌”概指大嶼山全島。在粤語中,“涌”入地名時唸作“chung”“qion”或“qian”與“chung”音近。因此,無論從上述針路所描寫的位置,還是從對音上來分析,“Tongquion”或“Tongquian”是東涌的對音。由此可以斷定,葡萄牙人早期在珠江口活動的具體地點是大嶼山的東涌。郭棐《粤大記》第 32 卷海防圖中在屯門灣內,今大嶼山中部的“東西涌”正北及赤臘洲 854 之西,標有一洋船。這一漢語圖籍,可印證西文針路所載不虛。 這也是中國船隻的傳統航線。例如,《指南正法》中《北太武往廣東山形水勢》記載:“樑頭門——入門是媽祖廟前好拋船。入去小急水,九龍澳 855 後好拋船。入出是大急水門,流水深無礁。北邊大山是傳門澳 856,好拋舡。”857 《廈門誌》所錄南洋海道如下:“廈門往廣東瓊州,沿垵海道(《水師輯要》):大擔、鎮海、井尾、六鼇、古雷、銅山、宮仔前、南澳(閩粤鎮)、萊蕪(澄海協)、廣澳(達濠汛)、錢澳(海門屬)、靖海(海門守分汛)、赤澳、神泉(惠來縣屬。俱南澳轄)、甲子(碣石鎮左營)、田尾(碣石鎮中營)、白沙湖(湖內可泊)、遮浪(碣石鎮右營)、汕尾(湖內可泊)、青草嶼、大星(左三管筆、右稔山平海營)、沱濘(大鵬營)、佛堂門(內有赤崁、牛屎灣、九龍灣、布袋灣可寄泊)、大急水(有三門)、赤垵(新安縣屬。北入廣城,至黃田一垵、虎頭門,至魚珠、至省城;南往大崳山)、大崳山(大澳可泊)、十字門(即澳門外口;有內十字、外十字)、三灶、上下 854 關於此地的歷史沿革,可見蕭國健《赤臘角島》,《赤臘角島考古研究》,香港考古學會,第 298-299 頁。 855 當時的“洋澳”之一“葵涌”便在此。參見郭棐《廣東通誌》及《粤大記全廣海圖》。 856 屯門澳。 857 向達校註《兩種海道針經》,第 157 頁。
  • 269川、陽江大澳、海陵(內大戙澳可避颶)、儒峒、蓮頭(外是放雞山、 內是電白港,四面可泊)、電白(至潿洲;過小洋,無澳可灣)、潿洲(直至海口,約有三灣。水道至此,必求天后;有筊准行,一日可到瓊州)、瓊州。以上各澳,俱有取汲之處。”858 在此考證的基礎之上,可以合理地解讀一些中外典籍。 史澄《廣州府誌》稱:“(汪鋐)正德十六年任巡道,番夷佛郎機假朝貢,佔據屯門海澳。”859 “佔據屯門海澳”可具體為“佔據屯門海澳中的東涌” 宣統《東莞縣誌》記載:“屯門澳口為東莞瀕海關隘。成化三十三年,占城、古來來奔,番船相繼擾攘。正德改元,忽有不隸貢數,號為佛郎機者與諸狡猾湊雜屯門、葵湧等處海澳,設立營寨,大造火銃為攻佔具,殺人搶船,勢甚猖獗,志在呑併。圖形立石,管轄諸番。膾炙生人,以充常食,民甚苦之。”860 “屯門澳口”指屯門與大嶼山之間的水域。“佛郎機者與諸狡猾湊雜屯門”中的“屯門”是“東涌”“圖形立石”之地也是“東涌”。 皮萊資稱“上述滿剌加平底帆船泊於屯門島。如前所述,該島距廣州 20 里格。這些島嶼至南頭陸地的海面距離為 1 里格。在那裡,滿剌加平底帆船泊於屯門澳,暹羅的平底帆船則下碇 Hu Cham 港。較之暹羅人的港口,我們的港口距中國更近 3 里格。 858 周凱《廈門誌》,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叢刊第 95種,第 140-141 頁。 859 史澄《廣州府誌》卷 38,宦績。引自湯開建《平托<遊記>liampo紀事考實——兼談<甓餘雜集>中的佛郎機資料》,載《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中華書局,1999 年,第 25 頁。 860 宣統《東莞縣誌》,卷 31,第 10 頁反面-11 頁正面。
  • 270貨物先到暹羅人的港口,然後再至我們的港口。”861 我們曾論述説:“既然作者稱‘我們的港口’,也就是説葡萄牙人已到達此港。本書 862 成於 1512 年-1515 年間。鑒於歐維治於 1513 年已航行至 Tumon,皮萊資所言之港應為 Tumon 澳。從行文來看,似乎葡萄牙人的港口為 Tumon 及 HuCham 以外的另一島嶼。”現披露的針路證實了我們此言的正確性。 “滿剌加平底帆船泊於屯門澳”指狹義的“屯門澳”,即今“青山灣”。 皮萊資的《東方簡誌》手稿的發現者阿爾曼多·科爾特藏(Armando Cortesão)將 HuCham 考為大嶼山南面的長洲 863。顯然,對音不合。白樂嘉早於 1955 年便指出這個考證是錯誤的。864 另外一位澳門史大家潘日明神甫則謂: “依我們之見,Pinhal 為今英屬 Lantao865 或稱大嶼山。其港則為編年史上所稱的‘HuCham’。據一古圖866 其地當為今‘東涌(Tung-Chung)’。國家檔案館庋藏的那份文獻稱那條西班牙船曾沿大嶼山航行。的確,暹羅人是在‘HuCham’與中國交易。聖方濟各沙勿略曾於 1551 年年底途經該島(阿儒達圖書館《耶穌會會士在 861 阿爾曼多·科爾特藏(Armando Cortesão)《托梅·皮萊資的<東方簡誌>及弗朗西斯科·羅德里格斯書》,第 365 頁。 862 《東方簡誌》。 863 阿爾曼多·科爾特藏前引書,第 365 頁,註釋 376。 864 《1513 年中國登陸——歐維治抵華(China Landfall 1513:Jorge Alvares’voyage to China),澳門官印局,1955 年,第 103 頁。 865 關於 Lantao 的詞源,參見林天蔚《香港前代史論集》,臺灣商務印書館,1984 年,第 135-152 頁及金國平前引書,第 45-49 頁。 866 大概是指海外歷史檔案館所藏《與海盜張保仔作戰圖》,收藏號 765。
  • 271亞洲》,手稿 49-VI-9,第 15 頁) 距‘Hu Cham’不遠的大澳至今猶存一大廟 867。或許就是特謝拉及科斯達神甫於 1564 年 2 月初參觀過的那所廟宇。我從未仔細研究過這一文獻,希望有機會能如願以償,因為在香港與大澳之間有一渡船。我認為其地為‘東涌(Tung-Chung)’對面的青山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原因是新界不像上述文獻對 Pinhal 的描繪那樣為一島嶼。青山半山腰處亦有一名剎 868。”869 潘神甫將 Pinhal 考為大嶼山是不能成立的。870 白樂嘉考證説:“如果我們的關於 Tamou 島便是伶仃島的理論屬實的話,Hucham 可能是大嶼山上一港口。也可能是大嶼山上某個村落的名稱。”871 白樂嘉此考的依據可能是里斯本海外歷史檔案館所藏的《與海盜張保仔作戰圖》。此圖在大嶼山北岸中部標有“Hucham”。這也是潘神甫將其考為東涌的依據。《與海盜張保仔作戰圖》較晚近,反映的是 19 世紀初的歷史事件,而且它的位置與皮萊資的描寫不符:“在那裡,滿剌加平底帆船泊於屯門澳,暹羅的平底帆船則下碇 Hu Cham 港。較之暹羅人的港口,我們的港口距中國更近 3 里格。”外國船隻從西航行至屯門,更遠處應該是屯門以東。據此,我們認為,HuCham 可能是漢語蠔涌(粤音 Ho Chung)的對音。其地理位置符合上述描寫,而 867 參見林天蔚前引書,第 255 頁,註 25 及第 307-313 頁。 868 青山寺。 869 潘日明《澳門開埠四百年歷史上的三位英雄》,載《澳門教區月報》,1964 年,10 月、11 月合刊,第 694 頁。 870 詳見金國平《O Pinhal 與 El Pinal 考》,《中葡關係史地考證》,第 324-343 頁。 871 《1513 年中國登陸——歐維治抵華》,第 44 頁。
  • 272且對音相近。郭棐《粤大記》第 32 卷海防圖中有“蠔涌村”。其西南海中標有一洋船,説明此地為番船的舶口。“蠔涌”地近新安出海口之一的南、北佛堂 872,這一帶曾有過東南亞船隻的蹤跡。在中國古代關卡所在地佛堂洲上一農場內出土過一塊石碑,上書“德懷交趾國貢賦遙通”873。因此可知,東南亞船隻停泊附近。 另外一種可能是:Hu Cham 為葵涌(Kwai Chung)的對音。康熙《新安縣誌》稱:“成化三十三年,占城古來來奔,邊釁遂開,而番舶相繼擾攘。近於正德改元,忽有不隸貢數惡彝,號為佛朗機者,與諸狡猾,湊雜屯門、葵湧等處海澳,設立營寨,大造火銃為攻戰具,佔據海島,殺人搶船,勢甚猖獗,虎視海隅,志在吞併。”874 除了上述文字記載外,郭棐《廣東通誌》及《粤大記全廣海圖》標有這一地名。 若昂·德·巴羅斯(João de Barros)稱:“西蒙·德·安德拉德(Simão de Andrade)始抵 Tamou 島,為長遠貿易之計,他認為第一件應該作的事情便是築起一石木結構的堡壘並將大砲置於要害處,因為他知道那裡常有海盜出沒,劫掠船家。這些海盜勢眾器精,中國國王的艦隊有時堅守不出,不敢主動攻擊。此外,他下令在對面一小島上豎起一絞架。他説,若我們的人有誰敢出言不遜,他便要讓華人看看他如何處置為害作亂之徒。他在此絞架上處死了一犯有罪過的海員。行刑時,如同在葡萄牙國內一般,他派人四處喊話,大肆張揚。”875 872 “南海之門最多。……從新安而出者曰小三門。……曰南佛堂。日北佛堂。”屈大均《廣東新語》,中華書局,1985 年,上冊,第 33頁。 873 蕭國健《大嶼山之清代砲臺及營汛遺跡》,《香港前代史論集》,臺灣商務印書館,1985 年,第 250 頁。 874 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203 頁。 875 若昂·德·巴羅斯(João de Barros)《亞洲旬年史之三(Asia de João de
  • 273 皮萊資所説“我們的港口”是東涌。 東涌三面環山,北瀕大海,具有易守難攻的戰略优勢。東涌灣為一天然良港,歷來是過往船隻首選的駐泊取汲之處。至今,仍存清代砲臺。876 “對面一小島”是赤臘洲。費爾南·羅佩斯·德·卡斯達聶達(Fernão Lopes de Castanheda)稱: “ 在 這 種 狀 況 中 , 我 們 來 到 了 貿 易 島 (ilha da Veniaga)。此島距海岸 3 里格,華人稱之為 Tamão,我們則稱其為貿易島(da veniaga),因為在那一帶稱商品交易為 veniaga。來華貿易的外國商人的貨物在此島上交易。那裡有一巨大的村落,商人在那裡落腳。無廣州三司的允許,從此不得前往沿海任何地方。廣州為一城市,距此 18 里格。即便獲准前往廣州,亦不得入城。在城外駐留,就地交易。”877 “巨大的村落”為“東涌村” 葡萄牙王室編年史家達米昂·德·戈伊斯(Damiãode Góis)在《唐·曼努爾王編年史(Crónica do Felicíssimo Rei D.Manuel)》中記錄説:“……他於 1517 年 6 月,再次遠航中國。他共率領 9 艘帆船。他自己乘坐一艘。其餘的船長為佩羅·蘇亞雷斯(Pero Soares)、若耳熱·馬斯卡雷尼斯(Jorge Mascarenhas)龐巴爾人氏(Pombal)若耳熱·特略(Jorge Botelho),曼努爾·德·阿拉若(Manuel de Araujo)、安東尼·洛博·法爾康(António Lobo Falcão)、馬爾·格 Barros:Terceira Década)》,里斯本,1563 年第 1 版,第 6 卷,第2 章,第 158-159 頁。 876 蕭國健《大嶼山之清代砲臺及營汛遺跡》,第 234-273 頁。 877 費爾南·羅佩斯·德·卡斯達聶達(Fernão Lopes de Castanheda)《葡萄牙人發現征服印度史》,卷 2,第 425-427 頁。
  • 274德斯(Martim Guedes)以及杜瓦爾時·科埃略(Duarte Coelho)。在這些人的陪同下,他於 8 月 15 日來到了 Tamanlabuá島。該島距陸地 3 里格。按照國王的命令,所有抵達廣東省的外國大帆船必需停泊在那裡。”878 “Tamanlabuá島”中的 Taman 是漢語屯門的對音。Labuá是馬來語,即“港灣、澳口”。因此,“Tamanlabuá”是採取音、意合譯漢語的“屯門澳”。 上述考證使我們可以得出早期葡語文獻中的 Tumon 島是大嶼山,Tumon 港為東涌這一結論。早期中葡關係中的一個重大問題得到了較滿意的解決,實在令人欣慰。 筆者認為,以針路作為有用的史料,恰當地應用在學術研究上,輔助澳門歷史研究的可能性十分廣闊。航海技術資料的利用將進一步深化早期中葡關係的研究,澄清一些至今通過文字記載及沿海圖仍無法圓滿解決的歷史謎團 879。我們將繼續努力,系統地發表西文針路,將其引入中葡海上接觸史的研究並檢以漢籍。 878 金國平《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第 280 頁。 879 例如,浪白滘、Liampó及 Chincheo 等的準確位置。
  • 275 東望洋古跡淵源考 最近澳門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文化遺產中心提交的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的最後名單共列 12 個文物點,其中有東望洋三古跡——砲臺、教堂及燈塔。燈塔松濤,向來稱澳門八景之一,為中外遊客必到之地。我們發現,關於它的考證短文及旅遊小冊子乃至第一部澳門歷史著作中竟然誤説連篇,有必要核對葡語史料,清源正本。 最大的問題是其葡語名稱的解釋。漢語中東望洋異名繁多880,其中“基亞”一名顯然來自葡語 Guia。 關於 Guia,王文達先生有如下考證: “自從一六二二年,經過荷艦襲澳後,澳葡或亦感覺澳門海岸防禦工事之重要,於是驅使戰勝時擄獲之荷蘭俘虜,開始修築望洋臺上之堡壘。後來該隊俘虜之荷酋臨終時,嘗請求澳葡,准其刻一石像,豎立在望洋臺上之教堂門外,俾作紀念。該像後來曾在一個時期,移置於議事亭內之樓下大堂,作為古物陳列,是亦澳門歷史之遺物也。”881 “澳葡當局所稱之東望洋山區,其葡文名稱‘基亞(Guia)’,蓋即當年荷蘭俘虜酋長石像之名也。”882 880 《鏡海鈎沉》,澳門近代文學學會,1997 年,第 39-44 頁。 881 王文達《澳門掌故》,《澳門教育》出版社,1997 年,第 282 頁。 882 同上,第 286 頁。
  • 276 後人又發揮説,澳葡擊潰進犯澳門的荷蘭艦隊後,任命被俘的艦隊司令基亞帶領部屬為澳門築城及建砲臺。葡人念其功勞,將松山命名基亞山,砲臺也稱基亞砲臺,云云。 首先,我們來探討“當年荷蘭俘虜酋長”的名字。 從歷史的角度看,當時澳門議事亭書記官雷戈 (D iogo Caldeira do Rego)在 1623 年 11 月 27 日寫於澳門的一份報告中叙述了俘虜荷蘭人的經過: “……他們攻打東望洋山(montedeNossaSenhora da Guia),企圖佔領它,與其他兩支攻打部隊會合。一下船,他們立即分散,一邊用火槍射擊,一邊向(東望洋)山高處攀登。那裏已經有幾個我們的人在阻擊他們。此時,從城裏及各個泊口又趕來了更多的人。眾人鬥志昂揚,從各處攻打他們,用火槍和劍殺死了許多敵人,把負重比較輕的逃脫者追得游上了船。田野和海灘上陳屍 400多具。其中有一步兵和想隨同他們作戰的一海軍將領,還有 1 個副官、8 個步兵上尉,其他是上士和戰地軍官及其當中的主要和知名人物。傷員近 200 人。後來得知,受傷者極少得以逃脫,一些被俘,其中有一個上尉,是個主要人物,至今還在我們手中。他們丢下了 600 多支火槍、1 門砲、許多劍、盾牌和戟、7 面軍旗,還有幾箱東西。這些都成了彰揚此次勝利的戰利品。”883 由此可知,文中所説的主要人物上尉便是“當年荷蘭俘虜酋長”,但未指明其姓名。我們還查閲了不少當時的資料,均不見基亞(Guia)884一名,而且葡語史學中從無此説。 883 《中國聖名之城自始至 1623 年情況簡報》,載魯斯(Francisco Paulo Mendes da Luz)《印度議事會》,里斯本,1952 年,第 612-613 頁。 884 葡萄牙有“Guia”這一姓氏。
  • 277據原葡萄牙海事及海外部檔案館庋藏的一份當時官方報告的抄件,“第二天 885,荷蘭人打著白旗來贖人。他們不知道他們在我們手中的俘虜祇有 7 個人還活著;……”886 里斯本國立圖書館的一份手稿也證實了這個數字:“卡爾瓦略(Lopo Sarmento de Carvalho)887 俘虜了一個他們的大首領和其他 6 個荷蘭人,……”888 這個小數目,對澳城的城牆及砲臺的建築恐怕不會有甚麼大的貢獻。據葡萄牙檔案資料記載,1625 年築城的人數“約千人”889,而且是“華人”890。城牆及碉堡的設計及督造者是一個精通此行的名叫莫拉雷斯(Fernando de Morales)的上尉 891,而不是荷蘭人。 從語言的角度分析,在“Nossa Senhora da Guia”這個詞組中,“Nossa Senhora”的意思是“聖母”“de Guia”義即“屬於Guia 的”。且不論荷蘭人姓氏中是否有 Guia 這個名字,就宗教文化而言,將天主教奉為國教的葡萄牙人絕無可能以一個新教國家 885 1622 年 6 月 25 日。 886 《大西洋國》,第 1 系列,第 1 卷,第 163 頁。 887 關於卡爾瓦略生平,參見博克塞《澳門歷史研究》,里斯本,東方基金會,1991 年,第 1 卷,第 62-63 頁。 888 博克塞前引書,第 62 頁。另見第 100 頁。 889 埃武臘公共圖書館及檔案館 Cód CXVI/2-5 鈔件,引自文德泉《澳門及其教區》,卷9,《澳門的瑪利亞信仰》,澳門,1969年,第192頁。 890 埃武臘公共圖書館及檔案館 Cód CXVI/2-5 鈔件,引自文德泉《澳門及其教區》,卷 9,《澳門的瑪利亞信仰》,第 372 頁。 891 埃武臘公共圖書館及檔案館 Cód CXVI/2-5 鈔件,引自文德泉《澳門及其教區》,卷 9,《澳門的瑪利亞信仰》,第 364 頁;馬利亞(JosédeJesus Maria)《中國及日本亞洲》,澳門文化學會、澳門海事研究中心,1988 年,第 1 卷,第 196 頁及《往昔之聲——名城澳門史實彙集》,澳門文化學會,1987 年,第 17 頁。
  • 278臣民的名字來命名他們的聖母。在葡語中,“Guia”是個普通名詞,其基本詞義是“帶領、引領、指引、引導”,轉義作“帶領者、指引者、引導者”。葡萄牙人是個航海民族,海上人在遇到海難時,多祈求各自家鄉的聖母保佑,因此,起初與航海有關的聖母名稱繁多,後逐漸統稱“導航聖母”892,原因是他們將任何一個解救海上人於危難的聖母比作天空中最明亮、最易見到的金星(Vénus)893。葡語中,金星也稱“Estrela-Guia”,即將聖母喻為指路明星,其形象為一個手持星星、居於懸崖或山巔的聖母 894。“Nossa Senhora da Guia”的典故源於此。因此,“Nossa Senhora da Guia”的原意是“指路聖母”,在涉及航海時可以譯為“導航聖母”。 由於“Guia”是個普通名詞,在漢語中不應該音譯 895 為“基亞”“芝也”等。“Nossa Senhora da Guia”的正確英譯應該是“Our Lady of Guidance”,而不是“Our Lady ofGuia”。 葡國以“導航聖母(Nossa Senhora da Guia)”命名的地名 896很多。Guia 為其略稱 897。 葡萄牙人對“導航聖母”的崇拜起源甚早 898。葡萄牙北部城市孔迪鎮(Vila do Conde)的“導航聖母小堂”(Capela de Nossa 892 Moisés Espírito Santo,《葡萄牙民間信仰的東方來源:論古地名(Origens Orientais da Religião Popular Portuguesa:Ensaio sobre a toponimia antiga)》,Lisboa,1988,pp 23-24. 893 俗稱啟明星。 894 參見 Moisés Espírito Santo 前引書,第 37、38 頁。 895 最早的音譯“其亞”見之陸希言《墺門記》。 896 詳見《葡萄牙大陸和海島地方地理學詞典(Dicionario Chorographico de Portugal Continental e Insular)》,vol.VⅢ,1943,pp.644-645。 897 同上,第 6 卷,1938 年,第 1427-1428 頁。 898 參見《導航聖母信仰真史(História Verdadeira da devoçoàSenhora da Guia)》,里斯本,1859 年。
  • 279Senhora da Guia)可能是葡萄牙現存最早的供奉“導航聖母”的宗教建築。在 11 世紀便有記錄説,它是吉馬良斯修道院(Convento de Guimarães)的財產 899。 葡國出海人在航行前,向“導航聖母”祈禱,求其保佑,消災免難,平安歸來。簡單比喻説,她有如中國的“天后聖母”。 隨著地理大發現的船隊,對“導航聖母”的信仰傳到了非洲、亞洲和拉丁美洲。9001576 年,在印度沿海的馬德拉斯(Madras)建立了“導航聖母”隱修院,至今香火不衰。 至於“O Farol da Guia(松山燈塔)”,其真正的意思是“指引燈塔”或“指路燈塔”。里斯本郊區旅遊勝地卡什凱什(Cascais)有 15 世紀的“導航聖母洞(as grutas de Nossa Senhora da Guia)”。它的燈塔也稱“O Farol da Guia”901,始建於 1610 年,為進出里斯本港的船隻導航。早在 1570 年 902,便於當地修建了一座“導航聖母隱修院”,為海員提供精神慰藉。 綜上所述,葡萄牙對“導航聖母”的信仰、修建“指引燈塔”及“導航聖母隱修院”的歷史遠遠早於澳門東望洋三古跡。東望洋的文物植根於葡萄牙天主教文化,與荷蘭人無任何淵源。 其次,我們來過回顧一下“當年荷蘭俘虜酋長石像”的歷史。博克塞説:“這是一座以花崗巖雕刻的粗糙石像。傳説,它象徵1622 年荷蘭人在澳門慘敗中被俘的荷蘭士兵。據説是這些俘虜自己雕刻的。在移往賈梅士博物館之前,它擺在東望洋砲臺。”903 899 《導航聖母——孔迪鎮航海人及漁民的保護神(Senhora da Guia,protectora dos Mariantes e Pescadores de Vila do Conde)》,孔迪鎮,1955 年,第 3 頁。 900 同上,第 5 頁。 901 《葡萄牙指南》,里斯本,第 1 卷,1924 年,第 603 頁。 902 同上,同頁。 903 博克塞前引書,第 73 頁上照片説明。
  • 280以前放置的地點是澳門城外 904。19 世紀末,移至松山古鐘旁。庇禮喇(J.F.Marques Pereira)形容它是“一塗著石灰的人像,粗糙地表現一個軍人。”905 其高度為 1,20 米,1928 年從東望洋砲臺移入賈梅士博物館 906。 “這一花崗巖石刻的命運淒慘:一天莫名其妙地從博物館消失了。1960 年,在青洲火化爐旁的淤泥中發現它與其他幾門古砲埋在一起。當時的總督馬濟時(Jaime Silvério Marques)下令將其移至大三巴遺址考古博物館內。 1966 年 12 月 3 日,騷亂的華人 907 砍斷了這個可憐的荷蘭人的頭,將其帶走。後為工務司的一個職員在花王堂斜巷的陰溝中發現。其身體留在了大三巴遺址。阿爾梅達(Alfredo da Almeida)同情此人像,將其身體運至二龍喉花園,重合屍首。 最後,不幾天前 908,在我們的要求下,與其他幾塊歷史石碑運往三巴砲臺安置,成為了新考古博物館的展品之一。”909 沒有人知道,石像是否還在,存於何處。從石像雕刻粗糙的情況來判斷,更有可能是象徵被擊敗、後悔的荷蘭人,對荷蘭人並無任何正面紀念的意義。如果這一判斷成立的話,它可能是 904 《大西洋國》,第 2 卷,第 427 頁。具體地點可能是荷蘭園。 905 同上,同頁。 906 戈麥斯(Artur Levy Gomes)《澳門史略,1511-1849》,澳門,1957, 第 13l 頁。 907 指澳門“12.3 事件”。 908 1969 年。 909 文德泉《澳門及其教區》,卷 9,《澳門的瑪利亞信仰》,第 248 頁。
  • 2811871年 910在開闢得勝花園 911之前已存在的某種非正式的紀念葡人勝利而貶低荷人的文物 912。 龍思泰在其澳門史兩次涉及東望洋山時説,也別稱它為“Charil”913。這裡有一對錯誤:之一,“Charil”為“Chaul”914之誤 915;之二,比龍思泰早兩百多年的曾德昭的《大中華帝國誌》的西班牙文初版祇是説“因為東望洋山俯瞰三巴山,近來大肆設防,以至於人們將它比作令來犯者喪膽的 916查烏爾山(Morro de Chaul)”917未言它是東望洋山的異稱。可見,此乃龍思泰的誤解發揮。 另外一個問題是東望洋小堂的譯名。東望洋砲臺內的小堂現在最流行的中文名稱是“聖母雪地殿”。查此譯名最早出自澳門史地考證大家王文達:“聖母雪地殿,原來之葡文為 Cidade do Santo Nome de Deus,即以聖名為城之聖母也。”918 一望而知, 910 同上,第 205-209 頁。 911 得勝花園早稱“悔人場(Campo dos Arrependidos),後改稱“得勝場(Campo daVitória)”,也有“得勝廣場(Praça da Vitória)”一名,參見《大西洋國》,第 1 系列,第 1 卷,第 87 頁及文德泉《澳門及其教區》,卷 9,《澳門的瑪利亞信仰》,第 209 頁。 912 在今得勝碑處有一個紀念此次勝利的小石十字架。1844 年前,每年在十字架處舉行“得勝彌撒(MissadaVitória)”。後改在“白雪聖母小堂”舉行,參見文德泉《澳門及其教區》,卷 9,《澳門的瑪利亞信仰》,第 207-209 頁。 913 龍思泰《早期澳門史》,1992 年香港版,第 12、17 頁。 914 Chaul 為印度孟買沿海一地,詳見盧伊斯·德·阿爾布克爾克(Luís de Albuquerque)主編《葡萄牙海外發現歷史詞典》,里斯本,道路出版社,1994 年,第 1 卷,第 240-242 頁。 915 文德泉《澳門及其教區》,卷9,《澳門的瑪利亞信仰》,第248-249頁。 916 查烏爾設防重重,固若金湯,故有此比喻。參見盧伊斯·德·阿爾布克爾克前引書,第 1 卷,第 241 頁。 917 文德泉《澳門及其教區》,卷 9,《澳門的瑪利亞信仰》,第 249 頁。 918 王文達前引書,第 115 頁。
  • 282 “雪地殿”似為葡語“Cidade”的譯音。大概當年王先生也感到此説頗為牽強,繼而補充説明“即以聖名為城之聖母也”。“Cidade do Santo Nome de Deus”譯作“上帝聖名之城”,為葡人對澳門的美稱。顯然,王先生此説屬於張冠李戴。實際上,“聖母雪地殿”的對應葡語名稱是“Ermida de Nossa Senhora das Neves”919,其正確的譯法是“白雪聖母隱修院”“聖母雪地殿”係不正確的俗稱,應逐漸停止使用。 “白雪聖母”信仰的歷史可追溯至公元 4 世紀,是聖母最古老的稱謂之一。傳説古羅馬一巨富貴族因膝下無子,與其妻約定將全部家財奉獻聖母上帝。當他們在商量如何實施這一決定時,8 月 4 日晚上他夢見聖母對他説:“在羅馬山上為我修建一大教堂。明天山上會白雪皚皚。”第二天果然顯了靈,埃斯奎利諾(Esquilino)山上一片銀裝。8 月正是羅馬一年中最炎熱的日子,因而眾人為之稱奇。連當時的教皇利貝利奧(Libério,352-366 年在位)也出來一睹為快,並在人民的要求下,選址開始建造大教堂,以“白雪聖母(Nossa Senhora das Neves)”命名之。它後來成為羅馬城中最重要的供奉聖母的教堂,遂改稱聖瑪利亞大教堂(Santa Maria Maggiore)。920 由此可見,“Nossa Senhora das Neves”中的“Neves(雪)”是 919 “ermida de Nossa Senhora da Guia-or Neves”,參見龍思泰《早期澳門史》,1992 年香港版,第 17 頁。19 世紀初,東望洋隱修院既名“導航聖母隱修院”,又稱“白雪聖母隱修院”。8 月 5 日是聖母預言顯靈的日子,因而成為“白雪聖母”的紀念日。每年在此日向公眾開放一天,供人祭祀。此日期可證,東望洋既供“導航聖母”,又奉“白雪聖母”。 920 詳見《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第 7 卷,第 219 頁;Avelino deJesus da Costa,Nossa Senhora das Neves:Subsidios para a História do seu culto,Viana do Castelo,1978 及 Leonina Ventura,O culto de Nossa Senhora das Neves,Coimbra,1979.
  • 283指埃斯奎利諾山上的雪,而不是甚麼“雪地”。當時的澳門翻譯不知此典故,便譯為“雪地”。為尊重歷史,我們建議使用“白雪聖母小堂”這一稱謂代替“聖母雪地殿”。 最後一個問題是“白雪聖母小堂”及東望洋砲臺興建的年代。 許多葡語文獻説明“白雪聖母小堂”建於 1622 年荷蘭人襲澳之前,具體年代不詳。至於東望洋砲臺的年代,有 1622 年以前及 1637-1638 年間二説。 1622 年以前説的主要代表是文德泉神甫,其説的主要依據是現存葡萄牙埃武臘公立圖書館及區檔案館中的澳門第一位總督唐弗朗西斯科·馬斯卡雷尼亞斯(D.Francisco de Mascarenhas)留下的一批原始文獻 921。這位總督於 1623 年 7 月 7 日在澳門就職,因此,文德泉神甫下結論説,在他於 1623 年抵達澳門時,東望洋砲臺業已存在。922 我們認為,文德泉神甫結論的論據不甚充分。從早於唐弗朗西斯科·馬斯卡雷尼亞斯文件的當時葡萄牙人的作戰報告及有關資料來看,無跡象表明在 1622 年荷蘭人襲澳時已存在東望洋砲臺。例如,一份官方報吿記錄説: “當敵人出現在竹林叢中和城市面前,快到東望洋隱修院時,在那片田野高處的三巴山發射了一門重砲,然後幾門小砲也開了火。這阻止了他們的前進。同時,他們看到面前有許多人從山谷沿著山坡向隱修院攀登,……”923 921 文德泉《澳門及其教區》,卷 9,《澳門的瑪利亞信仰》,第 236 頁。關於這批原檔的情況,參見金國平《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第 286 頁,註釋 2。澳門基金會最近決定整理、翻譯並出版這批寶貴原檔中的主要文件。 922 文德泉《澳門及其教區》,卷 9,《澳門的瑪利亞信仰》,第 236 頁。 923 《大西洋國》,第 1 系列,第 1 卷,第 162 頁。
  • 284雷戈 1623 年 11 月 27 日寫於澳門的報告稱:“他們攻打東望洋山(monte de Nossa Senhora da Guia),企圖佔領它,與其他兩支攻打部隊會合。一下船,他們立即分散,用火槍射擊,攀登至(東望洋)山的高處。”924 這是戰役第二年寫的報告,未見言及東望洋砲臺,換言之,至其時不存在東望洋砲臺。 薩拉依瓦(Joaquim Saraiva)主教轉引了一份古老文獻的記載:“他們(荷蘭人)設法登上東望洋山(Monte da Guia)。那裏有一座可以防守的隱修院(huma Ermida defenssivel)。費雷拉(Rodrigo Ferreira)帶領 8 個葡人、20 個土生及一些奴僕據守在那裏。他們靠山頭巖石的掩護不斷開火,阻止他們的前進,使他們對登山與否產生疑問。”925 “可以防守的隱修院”一語説明將隱修院作為碉堡使用,但並無名副其實的砲臺。而 1637-1638 年間説有碑文為據,當為可靠: “本碉堡(FORTE)由議事亭(ACIDADE)出資,由砲兵上尉 安東尼奧·里貝羅·拉亞(ANT.RIBR.RAIA)926 督造。1637 年 9 月起造,1638 年 3 月竣工。達·卡馬拉·德·諾羅尼亞 (DA CAMARA DE NORONHA)927 時為總督。”928 鑒於東望洋山是全澳的制高點,具有特殊的戰略意義,於此年代前,在山上臨時設置火砲則屬可能。 924 前引《中國聖名之城自始至 1623 年情況簡報》,第 612 頁。 925 《往昔之聲——名城澳門史實彙集》,第 16 頁。 926 其在澳生平資料,可見博克塞前引書,第 287 頁,註釋 1。 927 其全名為 Domingos da Câmara de Noronha,1636 年至 1638 年間出任澳門總督。其在澳生平資料,可見博克塞前引書,第 223-224頁。 928 文德泉《澳門及其教區》,卷 9,《澳門的瑪利亞信仰》,第 237 頁。
  • 285 西望洋外文名稱的由來 西望洋為西望洋山的簡稱。“蓋西望洋山,在澳門之極西端,前臨南環西環二灣,遠望九洲伶仃大洋,故稱西望洋山。又與東望洋山遙相對峙,分控東西海隅,形勢雄壯。山高六十九公尺,為澳門之第三高崗,巍峨秀麗,亦為澳中之名勝風景區。”929 因富麗堂皇的澳門主教府位於山巔,故又俗稱主教山。 西望洋山的葡語名稱是“monte de Nossa Senhora da Penha de França”,簡稱“Colina da Penha”930 或“monte da Penha”。931 山上的隠修院稱“ermida de Nossa Senhora da Penha de França(西望洋堂)”932,砲臺稱“Forte de Nossa Senhora da Penha de França(西望洋砲臺)”933。 西望洋山原始漢名為 Nilao934,後演變成 Lilao。這是以前 929 王文達《澳門掌故》,《澳門教育》出版社,1997 年,第 298 頁。 930 文德泉《澳門地名》,澳門官印局,1981 年,第 1 卷,第 85 頁。 931 同上,第 1 卷,第 89 頁。 932 林安當(António da Silva Rego)《東方葡萄牙保教會差會史文獻》,里斯本,1996 年,第 11 卷,第 166 頁。 933 若爾熱·格拉薩(Jorge Graça)在《澳門砲臺——設計及歷史》,澳門文化學會,1987 年,第 95 頁。 934 “在上帝之名澳門城中,我們(奧斯定會)有一座供奉法國之巖聖母的隱修院。它位於一座名叫 Nilao 的山上。”參見林安當前引書,第 11 卷,第 166 頁。
  • 286一股山泉的名字。935 直到 18 世紀末,葡語文獻中仍見使用“Fonte de Nilao(Nilao 泉)”936,或即“亞婆井”的葡名。漢語“亞婆井”系列地名中,亞婆的葡語對應詞均是 Lilau。 實際上,葡語“Nossa Senhora de Penha da França”來自西班牙語“Nuestra Señora de la Peña de Francia”。 “ la Peña de Francia”為一地名,位於西班牙薩拉曼卡(Salamanca)和卡塞雷斯(Cáceres)之間的山脈中,海拔高 1720 米。Peña 義即“山巖”“de Francia”的意思是“法國的”合起來的意思是“法國之巖”。為何稱“法國之巖”? 11 世紀十字軍征伐伊比利亞半島時,在薩拉曼卡地區有許多法國人,因而得名。此名於 1544 年始見記載。早於 1434 年 5 月19 日,在巖頂發現一幅聖母懷抱聖嬰的畫像。它經常顯靈,於是招來了無數信徒。傳説有一個名叫韋拉(Simão Vela)的法國人在 5年內走遍了法國,要尋找一幅藏在一個名叫 Peña de Francia(法國之巖)的地方的聖像。遍尋不得,於是他來到了薩拉曼卡,希望從著名的薩拉曼卡大學的學生那裏得到有關消息。他終於在薩拉曼卡廣場上打聽到確實有一個名叫 Peña de Francia 的地方,於是馬上趕到了它附近的卡斯塔聶爾(SanMartín del Castañar)請了幾個牧人尋找聖像,果然如願以償。最早受到聖母保佑的正是那幾個找到她的人,他們的疾病完全消失了。因此,盼望得到聖母神佑的信徒踴至。在絡繹不絕前來朝拜的信徒的捐助下,韋拉建立 了一座隱修院。1436 年,在西班牙王室的干預下,由多明我會接 935 文德泉《澳門地名》,第 1 卷,第 263-264 頁;文德泉《澳門及其教區》,卷 9,《澳門的瑪利亞信仰》,澳門,1969 年,第 278-279 頁及潘日明著、蘇勤譯《殊途同歸——澳門的文化交融》,澳門文化司署,1992 年,第 71-78 頁。 936 文德泉《澳門地名》,第 1 卷,第 264 頁。 管。937
  • 287“法國之巖聖母”信仰在 1587 年葡萄牙國王唐薩巴斯蒂安(D. Sebastião)親自指揮北非阿爾卡塞爾-基比爾 (Alcácer-Quibir)戰役並喪身其中後傳入葡萄牙。16 世紀末,里斯本市內東部出現了“法國之巖聖母堂”938,至今仍為教區名。其他地方也有類似地名,某些地區的宗教列遊也以“法國之巖聖母”為名。葡萄牙人還將此種信仰傳播至他們足跡所至之處。“法國之巖聖母”被奉為巴西最大城市聖保羅的主保,里約熱內盧每年 10 月也舉行盛大的“法國之巖聖母”宗教列遊。 郭永亮將“ermida de Nossa Senhora da Penha de França”和“Forte de Nossa Senhora da Penha de França”分別譯為“佛蘭姍聖母堂”和“西望洋佛蘭姍聖母砲臺”939 是不妥的。在“佛蘭姍聖母堂”中,不知為何省略了“Penha”的翻譯。在“西望洋佛蘭姍聖母砲臺”中,除了上述省略外,毫無必要地添加了“西望洋”。他採取音譯的辦法,乃因不解“França”的意義,更無深究此處“França”的典故。 西望洋堂的正確譯法是“法國之巖聖母堂”。西望洋砲臺的正確譯法是“法國之巖聖母砲臺” “法國之巖聖母”信仰傳入澳門的過程如下: 1620 年 7 月 28 日 940,澳門船聖巴托羅梅烏(S.Bartolomeu)號在前往日本的途中,於臺灣島附近遭到了一艘荷蘭大船的追擊。葡船貨重,航速慢。船員本有焚船自盡的念頭,但在危難時 937 詳見聖塔·克魯斯(P.J.da Santa Cruz)《法國之巖聖母史略》,里斯本,官印局,1851 年。 938 關於其歷史,參見《巖上之鷹》,里斯本,1707 年,第 9-19 頁及聖塔·克魯斯前引書。 939 郭永亮《澳門香港之早期關係》,臺北,1990 年,第 33 頁。 940 文德泉《澳門及其教區》,卷 9,《澳門的瑪利亞信仰》,第 272 頁。 刻“請求法國之巖童貞聖母(Virgem Nossa Senhora de Penha da
  • 288França)前來救助,在聖子面前為我們求情,幫助我們擺脱敵人和與他們鬥爭。眾人一致許諾將駛往日本的聖巴托羅梅烏號的我們及其他人的貨物的百分之一捐獻出來,為聖母在澳門城建造一座隱修院,立塑像。一許諾,我們立刻得到了聖母的救助,擺脱了敵人的追擊。”941 1621 年 5 月 13 日,這批脱難的商人將捐贈交給澳門奧斯定會的龍嵩廟 942,由他們代建並管理隱修院 943。當時約定,若不建造,捐贈取消。捐贈者則終生為隱修院的管理人。第二天,澳門主教批准起造隱修院。 1621 年 7 月 29 日,澳門議事亭正式批准在西望洋山興建隱修院,並要求“不得損害本地人。陛下 944 命令我們與他們保持友好,因為這是保存本城的必要條件。”945 由於捐贈的數目不夠,奧斯定會又斥資 300 多澳門幣(pataca)946用於建設。隱修院 1622 年 4 月 29 日正式啟用。947 941 文德泉《澳門地名》,第 1 卷,第 87 頁及《澳門及其教區》,卷 9,《澳門的瑪利亞信仰》,第 271 頁。 942 又名崗頂教堂。 943 16 世紀末在里斯本建立的“法國之巖聖母堂”也交給奧斯定會管理,參見《巖上之鷹》,第 261 頁。原因是奧斯定會從教皇處獲得了“法國之巖聖”信仰的壟斷特權,參見 Moisés Espírito Santo,Origens Orientais da Religião PopularPortuguesa:Ensaio sobre a toponímia antiga,Lisboa,1988,p 40。 944 葡西聯合國王菲利浦三世(Felipe III)。 945 文德泉《澳門地名》,第 1 卷,第 88 頁。關於興建過程的葡語檔案,參見文德泉《澳門及其教區》,卷 9,《澳門的瑪利亞信仰》,第 268-277 頁。這組文獻最早由博克塞在《澳門教區月刊》(1937年 4 月,第 34 卷,第 397 期)上披露。 946 奧斯定會的文獻稱“300 多両銀子”,參見林安當前引書,第 11卷,第 166 頁。 947 文德泉《澳門地名》,第 1 卷,第 89 頁。 “法國之巖聖母”本來不是航海人的主保,但在澳門則將其
  • 289視作“西方阿馬神”供奉。奧斯定會的文獻記載説:“每三年任命一代理主教管理該隱修院。每個禮拜天、聖日及禮拜六在那裏舉行彌撒。它無其他基金來源,靠來此的信徒施捨,尤其是每天受益於聖母的航海人的解囊。”948 948 林安當前引書,第 11 卷,第 167 頁。
  • 290 澳門原本稱“澳山” 一 地名考乃治地方史之基本。“澳門”葡語名稱“Macau”的源流已經基本探明,而其漢語本名最早出現的年代及其釋義尚存探討空間。 迄今為止,1564 年的龐尚鵬《撫處濠鏡 949澳夷疏》被公認為最早涉及澳門的中國官方史料。自然,其中的“濠鏡澳”及“澳門”二名便被視為澳門最早的稱謂了。近期,我們在學者並不陌生的一部著作中,發現一個早於“濠鏡澳”及“澳門”的名稱。 在嘉靖四十一年(1562)刊印的《籌海圖編》首卷中,在“廣七八卷一”地圖上標有“澳山”一名。此名亦見於隆慶六年(1572)刻行的《鄭開陽雜著》輿圖“廣東八”中的標示。 據“澳山”的位置,及其周圍的“小黃琴山”及深井 950 等,可以基本確定“澳山”為今澳門半島。 “小黃琴山”即“小橫琴山”。“黃”、“橫”讀音頗近,僅一字之別。《永樂大典》中《廣州府香山縣之圖》不載此名,但嘉 949 早稱“蠔鏡”。有關考證可見湯開建,《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北京, 中華書局,1999 年,第 66-71 頁。 950 參見《粤大記》卷三二《廣東沿海圖》“濠鏡澳”右上方所示。
  • 291靖二十六年(1547)《香山縣誌》已並列“大橫琴山”與“小橫琴山”951。 《嘉靖誌》卷一<風土>第一上有“九澳山,上東南,西對橫琴,中水日外十字門”952 一語。通常認為,“九澳山”即今“路環島”,但“澳山”是否為“九澳山”的略稱呢?我們以為可能性很低。外十字門為船舶往來必經之路,《嘉靖誌》言及九澳山及橫琴便反映了這一歷史事實。《蒼梧總督軍門志》卷五《全廣海圖》953 稱呼此地為“十字門澳”並説明“夷船泊此澳內”,而將澳門半島標為“香山澳”,另加“夷人住此”的圖解。《籌海圖編》的“澳山”一名,不正是早於《蒼梧總督軍門志》反饋了葡人從 1553 年起便已經入居澳門的這一變化嗎?所以,同時標示了葡人居留的“澳山”和船舶停靠的“小黃琴山”。《籌海圖編》的對象非一般讀者,是專供當時負責邊防抗倭的官員、將領,尤其是較高級將吏瞭解敵情、熟悉友鄰地區防禦情況以及朝野人士對有關問題的意見,以便運籌帷幄時備考。因此,將已有葡人居留的地方標示出來,完全符合此書的編寫原則。“九澳山……西對橫琴,中水曰外十字門”言及“小黃琴山”,即説明九澳與橫琴之間的外十字門水道,故可認為“澳山”係今澳門半島,論證詳後。 我們先來看一下所徵引的兩部著作的情況。兩書均出鄭若曾 951 “大橫琴山,幽峻,為寇所伏。元末海寇王一據之。洪武二十八年寇平,詔虛其地。”“小橫琴山,下有雙女坑。舊志:樵夫見二女溪上,就視之,化雙鯉。”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97 頁。 952 同上,第 198 頁。 953 “《蒼梧總督軍門志》前後凡三纂。嘉靖三十一年(1552 年)應檟初編,萬曆初年凌雲翼嗣作,萬曆七年(1579 年)劉堯誨重修。”(何林夏,《<蒼梧總督軍門志>研究》,《蒼梧總督軍門志》,北京,全國圖書館文獻微縮中心出版,1991 年,第 486 頁)因知,此圖應作於萬曆七年(1579 年)之前。
  • 292(1503~1570)之手。鄭氏吳昆山人氏,字伯魯,號開陽,出身簪纓世家。其妻乃魏庠長女,魏庠即太常寺卿魏校之弟。有二子,一名應龍,另一名一鸞。嘉靖十四(1535)年,獲生員資格,入府求學,後獲薦國子監。嘉靖初,闈試落第,歸居鄉里,潛心治學。 嘉靖(1522-1566)中,東南倭患慘烈,官軍敗績頻頻。時胡宗憲任剿倭總指揮,廣招有識之士。鄭氏平時善言兵事,曾繪製沿海地圖,由蘇州府鐫版刊行,遂為胡所賞識,並延征入幕佐其平倭。胡宗憲(?-1565),字汝貞,號梅林,歙人。嘉靖十七(1538)年進士,授山東益都令。後任杭州知府。嘉靖三十二年(1553),汪直、徐海、陳東等據五島作亂,煽引倭寇騷擾東南沿海。三十四年(1555)任浙江巡按御史,旋提為總督,總制七省軍務抗倭滅寇,召徐渭、沈明臣、茅坤、文徵明為幕僚;以俞大猷、戚繼光、盧鏜為大將。他制定了“攻謀為上,角力為下”和“剿撫兼施,分化瓦解”策略。三十六年(1557),斬徐海、俘陳東、降汪直 954,斷倭寇之內應。又數年,弭平倭患。 從行政構架看,澳門隸屬兩廣督撫,一般軍事事務也在地方政府管轄之內,但在備倭、海防的全局戰略部署上,則受胡宗憲的“總制”。澳門的出現與備倭、海防大有關係,自然應高屋建瓴,從總體戰略的高度來探討澳門出現的歷史成因,而不僅局限於一葉障目式的地方具體措施的分析。 任胡宗憲幕僚期間,鄭氏禦倭著作頗豐,多達十餘部,但主要作品為《籌海圖編》。嘉靖三十八年(1559),王直就斬於杭州,平倭獲決定性勝利。為總結明初以來朝廷在禦倭戰爭中的經驗教訓,頌揚以胡為首的抗倭將領的豐功偉績,由唐順之提議,鄭若 954 即王直。他與葡人的關係可以成為一篇博士論文的內容。
  • 293曾主筆撰寫《籌海圖編》,於嘉靖四十一年(1562)付梓刊行 955。該書堪稱明代海防類著作的圭臬,尤以資料匯集見長。全書十三卷,首卷載圖七十四幅,採用傳統的遠近之法即“海居上地居下”作成。標有“澳山”的地圖即為“廣七八卷一” 《鄭開陽雜著》十一卷,鄭氏二子於隆慶六年(1572)合校刻行。該書卷一上的輿圖“廣東八”儘管刊刻時間稍晚,但基本與《籌海圖編》上“廣七八卷一”圖相同。 955 嘉靖四十一年(1562)的初版上,標明“鄭若曾輯”。後其子鄭應龍、鄭一鸞於隆慶六年(1572)再刻,作者仍為鄭若曾。天啟四年(1624),胡宗憲孫胡燈、曾孫胡維極為弘揚先祖之功績,以嘉靖頭版進行再次刻印,但將署名更為胡宗憲。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鄭若曾的五世孫鄭起泓為回擊胡氏子孫的盜版行為,再度刻印,將作者再次改為鄭若曾。通常認為此書在明代有“三刻”或“四刻”。“三刻”即前述三版。“四刻”是説該書在萬曆年間還有一刻。 在各類版本中,天啟本流傳廣,影響遠,可實際上卻是一劣版。不但署名經過竄改,而且連內容也刪簡很大,補入大量吹捧胡宗憲的溢美之詞。清初康熙本最稱齊全,但也因有所增補,亦非原嘉靖初刻的本來面目。 幾百年來,在該書編纂者問題上一直存在分歧,一種認為是胡宗憲,另一種則認為應該是他的幕僚鄭若曾。目前學界已基本達成共識,承認是鄭若曾的作品。有關研究論文中國方面可見王庸的《明代海防圖籍錄》(《明代邊防》,臺灣學生書局,1968 年,第 205-208 頁)、汪向榮的《關於籌海圖編》(《古代中日關係史話》,北京,中國青年出版社,1999 年 2 月)、梁容若的《籌海圖編的版本》(《談書集》,臺灣,臺北藝文印書館,1978 年);日本方面可以參見田中健夫的《籌海圖編之成立》(《日本歷史》,第57 號,吉川弘文館,1953 年)、石原道博的《籌海圖編》(《亞細亞歷史辭典》第 3 卷,第 393 頁,平凡社)及大友信一的《日本圖纂及籌海圖編之各種版本及其情況》(《日本歷史》,第 132 號,吉川弘文館,1959 年)等。
  • 294 二 從《籌海圖編》看,澳門迄今為止有文獻支持的最早名字是“澳山”,但不排除在更早的地圖中還有其他名字的巨大可能性。至少可以説,至 1562 年,澳門在中國邊防圖籍中的名稱是“澳山”,早於 1581 年刊印的《蒼梧總督軍門志》卷五《全廣海圖》上的“香山澳”和萬曆年間(約 1602 年)付梓的《粤大記》卷三二《廣東沿海圖》中的“濠鏡澳”二名。 此名後世繼用不絕。乾隆《香山縣誌》上立有“濠鏡澳山”條 956。澳門地方誌《澳門記略》中更有“澳山”及“東澳山”957二名。“出南門不數里為蓮花莖,即所謂一徑可達者。前山、澳山對峙於海南北,莖以一沙堤互其間,徑十里,廣五六丈。”“北則青洲山。前山、澳山盈盈隔一海,茲山浸其中。厥壤砠,厥木樛,巑岏薈蔚,石氣凝青,與波光相上下,境殊幽勝。”958在“澳東為東澳山”959 一句中,“東澳山”的主體是“澳山”,只是多加了一個方向限定詞,意即“澳山東邊的山”。從地理位置而言,“澳山”實際上是“西澳山”,但未約定俗成。 澳門地名中的“澳”字來自“澳山”,似可定論。“門”字多以原義釋之。實際上,在沿海地名中,“門”除作“出口”解外,還作“港”解。“凡曰港者,多為船舶湊泊之所。又案,兩山相峙曰門。門亦港之類也。”960 因知,“澳門”的原意是位於兩山之間的“澳港”。這正是“前山、澳山對峙於海南北”這一水域。 956 《中山文獻》,卷 1,第 85 頁。 957 目前“東望洋”的考證可榷,具體位置待考。 958 趙春晨點校《澳門記略》,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 年,第 1頁、第 8 頁。 959 同上,第 5 頁。 960 民國《定海縣誌》,輿地,第 14 頁。
  • 295由於“澳”“港”是近義詞,其構成的組合不符合漢語的習慣,於是稱作“澳門”。 1613 年來澳並在此渡過不少歲月的葡萄牙耶穌會神甫曾德昭(Álvaro Semedo)在其 1642 年出版的《大中國誌》中記載説:“從(上川)那裏再向(中國)王國 54 海里處有另外一個華人稱為 Gau xan、而葡人叫 Macau 的島嶼。”961 澳門本土史學家高美士(L.G. Gomes)將“Gau xan”還原為“澳山 Ou-Sán(Au-Xán)”962,或許有一定道理。 順便一提,葡籍中不僅經常將澳門視為島嶼,也稱香山為“島”,一直令人費解。事實上,早期文獻中很多時候“島”“山”同義,由此亦可見一斑。 基於前引中外史料,我們認為,鑒於 1564 年已有“濠鏡澳”一名,“澳山”可能是“濠鏡澳山”,而非“九澳山”的簡稱,因為至乾隆時本地人編寫的縣誌中仍有“濠鏡澳山”之名。“濠鏡澳”偏重船舶停靠的港灣,“濠鏡澳山”則強調作為舶口依托的島嶼,但所指的實際地理範圍是相同的:前山(含今對面山)和“澳山”之間,即今稱為內港的水域及作為其依托的當時可能還是島嶼的今澳門半島。 在未有新史料披露之前,從明嘉靖朝至清乾隆年間有中外文字記載支持的“澳山”一名,應是澳門最最原本的名稱。 961 《大中國誌》(葡語版),澳門,澳門教育暨青年司及澳門基金會,1994 年,第 291 頁。 962 同上,同頁,註釋 l。
  • 296 沙梨頭與鳳凰山 一 沙梨學名 Pyrus pyrifolia Nakai,長江以南廣泛種植。澳門周圍帶有頭字的地名繁多,如南頭、大頭山、蠔殼頭、瓦窯頭等,但沙梨頭本名緣起無考。考證家黃德鴻解釋説:“沙梨頭是依水上人所稱該地為‘沙梨篤’的音轉而為名。”963 另一掌故作者唐思也稱:“清代丘逢甲有詠沙梨頭風光的詩句云:‘白鴿巢高萬木春,沙梨兜擁水雲涼。’其中‘沙梨兜’一語,是水上人的語音,即‘沙梨頭’”964。《澳門記略》青洲山圖中作“沙梨豆”。 沙梨頭相應的葡語名稱是 Patane。Patane 為一區域名稱。漢語沙梨頭系列的地名對應的葡語不總是 Patane。例如,沙梨頭海邊街-Rua da Ribeira de Patane,沙梨頭海邊巷-Travessa da Ribeira de Patane,沙梨頭街-Rua do Patane,沙梨頭市場-Mercado da Ribeira de Patane,沙梨頭巷-Travessa do Patane 使用Patane,但沙梨頭石級的葡名卻是 Escada do Papel,義即紙石級,沙梨頭口巷稱 Travessa da Palachica 965,沙梨頭斜巷的葡名 Ca1çada das Sortes 是運氣斜巷的意思。漢語統稱沙梨頭係取自地 963 黃德鴻《澳門新語》,澳門成人教育學會,1996 年,第 172 頁。 964 唐思《澳門風物誌》,澳門基金會,1994 年,第 78 頁。 965 詞源待考。
  • 297區名,而葡語除了使用地區名外,還採用其他具體名稱。這是兩種語言地名的不同之處。 Patane 為泰國南部一地,今譯北大年。此名在澳門地理中的沉積,反映了東南亞商人在澳門的歷史。明籍對東南亞商人在澳經商的情況多有記載 966。1592 年年初曾途訪澳門的湯顯祖有《香嶴逢賈胡》及《看賈胡別》二紀行詩。《牡丹亭》中的臺詞更是明確了賈胡 967 的種類,稱他們為“番回”或“番回海商”。我們以為,“番回”應分開理解。“番”指“番人”“回”是“回回”。我們知道,澳門開埠初期,諸番雜處。1565 年,兩廣總督吳桂芳形容此種情形説:“馴至近年,各國夷人據霸香山澳恭常都地方,……”因此“叫通事,吩咐番回獻寶”968應包括“番人”與“回回”。僅令“回回”“獻寶”不太符合邏輯。葡萄牙人不是靠了貢獻龍涎香才得以入居澳門?另外,“番回海商”不應作“阿拉伯商人”解釋,入明以後的“阿拉伯商人”實際上是阿拉伯化969 的東南亞海商。 明籍對北大年商人在澳經商情況記述頗多。陳仁錫之《皇明世法錄》稱:“南蠻,……自佛郎機、紅夷薦食外洋,而滿剌加、 966 湯開建《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第 82-103 頁及《明清士大夫與 澳門》,第 68-85 頁。 967 劉珍等著《東觀漢記校注》,卷十六,傳十一/李恂解釋説:“‘督使賈胡’,范曄《後漢書》李恂傳李賢注:‘督使,主蕃國之使也。賈胡,胡之商賈也。’”亦稱“西域賈胡”(《後漢書》,第 844 頁)。 實際上,賈胡為“商賈胡貊”的簡略(三國誌/魏書/卷二十一魏書二十一/傅嘏,第 624 頁。) 968 明初即有賈胡獻寶的故事。“洪武元年欲制寶璽,有賈胡浮海獻美玉,曰:‘此出于闐,祖父相傳,當為帝王寶璽。’乃命製為寶,不知十七寶中,此玉製何寶也。”參見《明史》,第 1657 頁。 969 皈依伊斯蘭教。
  • 298呂宋並無易社。鯨波時沸,牛耳押主,而番舶往來直趨死地如鶩。……百花……今附舶香山濠鏡澳貿易;浡泥:正德間佛郎機混入,流毒屏絕……今稱大泥,隸暹羅,嘗與回回、鍚蘭山國各附舶香山濠鏡澳貿易,彭亨……今附舶香山濠鏡澳貿易,……”970 蔡汝賢之《東夷圖説》亦記載曰:”……占城、西洋、真臘、暹羅、滿剌加、蘇門答剌、三佛齊、回回、錫蘭山,皆大國也,囿於夷,莫能相尚,列而存之,昭無外也。浡泥、彭亨、百花、呂宋,小夷也。……粤有香山濠鏡澳,向為諸夷貿易之所,來則寮,去則卸,無虞也。嘉靖間,海道利其餉,自浪白外洋議移入內,歷年來漸成雄窟,列廛市販,不下十餘國。夷人出沒無常,莫可究詰。閩粤無籍,又竄入其中,纍然為人一大贅疣也。……浡泥每貢使回,廣東布政司管待,今附舶香山濠鏡澳貿易。”971 《皇明世法錄》所記載的史實是對的,但將北大年混為浡泥需要糾正。“《海國聞見錄》作大哖,《海錄》作太呢,明代載籍多作大呢,然皆與浡泥牽合為一,《皇明象胥錄》浡泥條云:今稱大泥,隸暹羅。《東西洋考》云:大泥即古浡泥,本闍婆屬國,今隸暹羅。《明史·浡泥傳》,襲其誤,云:‘初屬爪哇,後屬暹羅,改名大泥。’案浡泥乃 Borneo 島之古譯,大哖、太呢、大泥皆 Patani 之省稱,《海語》之佛打泥,殆為其全名。其地在馬來半島東岸宋卡與吉蘭丹之間,即今泰國南部之北大年(Pattani)一帶。”972 葡語中關於北大年的記載甚早。皮萊資的《東方簡誌》中已 970 陳仁錫《皇明世法錄》,卷八二(南蠻),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75 頁。 971 蔡汝賢《東夷圖説》,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35-136 頁。 972 詳見陳佳榮、謝方、陸峻嶺《古代南海地名彙釋》,中華書局,1988年,第 1015-1016 頁。
  • 299見敍述,而且列在“朝中國一側的暹羅國港口”中 973。海外大發現時期編年史家也多有涉及 974。因為北大年很早便成為一貿易中心,1511 年葡人佔領馬六甲後迅速意識到了它的商業重要性。華商為不前往馬六甲,常將絲、瓷在此地出售,換取胡椒。葡人以印度棉布在此交換胡椒及穿越暹羅灣,前往中國沿海所需航行補充給養。1516 年,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Fernão Peres de Andrade)因氣候關係無法來華,便前往北大年,與當地國王締結友好關係。北大年為馬來半島的交通要樞,葡人不失時機將其作為航行中國的基地。 兩封最早從“亞馬港”發出的信件,均敍述説平托(Fernão Mendes Pinto)及梅爾喬爾(Mestre Meichior)神甫來華是從北大年出發來華的 975。 沙勿略於 1552 年 10 曰 22 日從上川發給在滿剌加的迪奧戈·佩雷拉(Diogo Pereira)信中説:“萬一,上帝絕不允許這樣,這個商人不來接我,今年我不能入華,我真不知如何辦,不知前往印度還是暹羅。若去暹羅,可隨暹羅國王派遣的使團明年入華。若前往印度的話,在阿爾瓦羅·達·加馬(Álvaro da Gama)執政期間,若上帝不以其他方式成全我的話,不要指望在華作甚麼留下記憶的事情。”976 973 阿爾曼多·科爾特藏(Armando Cortesão)《皮萊資的<東方簡誌>及弗朗西斯科·羅德里格斯書》,第 239 頁。 974 金國平《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澳門基金會,2000年,《文獻註釋篇》,第 210-284 頁。 975 參見麗貝卡·卡特斯(Rebecca Catz)及弗朗西斯·M·羅傑斯(Francis.M.Rogers)輯注《平托信札及其它文獻》,存在出版社、國立圖書館聯合出版,1983 年,里斯本,第 63、67 頁。 976 金國平《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文獻註釋篇》,第 297頁。
  • 300 在《遠遊記》中,關於葡人冒充暹羅人的記載比比皆是 977。《廣州葡囚信》也多次涉及在粤經商的北大年人 978。 沙梨頭鄉是否為澳中最古之鄉村,也應加以論證。《粤大記》中《廣東沿海圖》上東側為“望下村”,中部畫有一片房屋並明文標示“番人房屋”979。《蒼梧總督軍門志》中《全廣海圖》載:“香山澳夷人住此”。《虔臺倭纂》附圖中,也有“香山澳夷人住此”。漢籍之房屋圖像及文字説明“番人房屋”及“夷人住此”,均確鑿地證明在濠鏡澳中部近北灣畔曾是“諸番”的最早居留地。關於“諸番”的記載,漢語資料較豐富,至於在澳居留的位置則以葡語文獻為詳盡。鉤稽雙方史料,加以比勘,方能對此問題有較確實的認識。 首先,澳門起初不是以葡人為主的居留地。嘉靖八年林富疏開海禁獲准後,諸國商人又復至廣東貿易。雖然未解除對佛郎機的禁止,但佛郎機商人混雜在其他國家的商人中來華貿易。對此,時兩廣總督吳桂芳曾疏奏朝廷: “但廣東自嘉靖八年,該巡撫兩廣兵部右侍郎林富題准復開番舶之禁,其後又立抽盤之制。海外諸國出於《祖訓》《會典》所載舊奉臣貢者,固已市舶阜通,舳艫相望。內如佛郎機諸國,節奉明旨,拒絕不許通貢者,亦頗潛藏混跡射利於其間。馴至近年,各國夷人據霸香山澳恭常都地方,私創茅屋營房,擅立禮拜番寺,或去或住,至長子孫。當其互市之初,番舶數少,法令惟 977 參見金國平譯註《遠遊記》中有關章節。 978 金國平《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文獻註釋篇》,第 182-209 頁。 979 “澳門開埠於沙梨頭和媽閣廟附近,市內房屋雖然十分簡陋,但它仍取名為‘上帝聖名之港’。”參見潘日明著、蘇勤譯《殊途同歸——澳門的文化交融》,第 32 頁。
  • 301新,各夷遵守抽盤,中國頗資其利。比至事久人玩,抽盤抗拒,年甚一年,而所以資之利者日已薄矣。況非我族類,不下萬人,據澳為家,已踰二十載。”980 約刊行於明萬曆二年(1574 年)的嚴從簡《殊域周咨錄》卷九亦有記載:“雖禁通佛郎機往來,其黨類更附番舶雜至為交易。”981 黃佐《廣東通誌》卷六六亦云:“嘉靖中黨類更番往來,私舶雜諸夷中交易,首領人皆高鼻白皙,廣人能辨識之。”982 毛紀更詳言此事:“看得佛郎機國,《皇明祖訓》並諸司職掌等書,原無開載。洪武年間,太祖皇帝因南海諸蕃國地方,每年蕃舡往來,進貢及買賣之人多有詐冒不實,特命禮部置立勘合文簿,但遇彼國差來之人,俱要比對,破墨宇號相同,方可聽信。今本國雖稱賚捧方物前來進貢,既非舊例,該貢蕃國又無來歷堪信文書,一旦遽欲人貢請對,儻有假托詐冒情弊,或奸人聞風因而倣效,往來勾引,致惹釁端,地方利害,關係不小。況傳聞本國自恃強盛,經過滿剌加國及蘇門答剌國,皆行剽劫。若將來既受朝廷封命,給與勘合文書,不無愈肆奸計。且使海外諸國聞之,不得以自盡共敬順之誠。其於事體,誠有未宜合,無仍如該部所擬,照依先年巴西國事例,行令本布政司,將使臣人等以禮犒勞,抽分貨物,量給價值。”983 王以寧説:“臣所見聞更有大可危者,諸夷互市於澳門,世廟以前不過歲月一至,履霜不戒,漸至竊據內地,數萬餘人,藉口防番,收買健鬥倭夷以為爪牙,亦不下二三千人。而閩粤之作 980 《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234 頁。 981 同上,第 5 卷,第 133 頁。 982 同上,第 5 卷,第 175 頁。 983 同上,第 5 卷,第 260 頁。
  • 302奸射利窟穴其間者不與焉。替聚既厚,器械更精,桀驁囂凌,目中已無漢法。猶日諸夷貪我財帛,禍或緩也。倭奴一鼓而下琉球,謀且及於雞籠、淡水,此其志豈特稱雄於海外已者?萬一垂涎澳門厚利,順風揚帆而至,內外應合,即諸夷恐不能制諸倭之死命,沿海將吏何以待之?臣竊謂,欽州往事尚在門庭,澳夷將來禍在肘腋,諸夷有警,猶是外憂,民困無聊,便成內潰。”984“浙未嘗與倭市,閩則聽我沿海之民納餉給照往市於各島諸夷,故其來可拒,其去可詰也。若東粤則不然,國初,占城諸國來修職貢,因而互市,設市舶提舉以主之。然稛載而來,市畢而去,從未有盤據於澳門者。有之,自嘉靖三十二年始。濠鏡澳夷來自佛郎機諸國,從未有狡倭雜處其間者。有之,自萬曆十年後始。”985 《熹宗實錄》卷一一記載説:“先是,暹羅、東西洋、佛郎機諸國人貢者附省會而進,與土著貿遷,設市舶提舉司税其貨。正德間,移泊高州電白縣。至嘉靖十四年,指揮黃瓊納賄,請於上官,許夷人僑寓蠔鏡澳,歲輸二萬金。” 《明史·佛郎機傳》曰:“先是,暹羅、占城、爪哇、琉球、浡泥諸國互市,俱在廣州,設市舶司領之。正德時,移於高州之電自縣。嘉靖十四年,指揮黃慶納賄·請於上官,移之壕鏡,歲輸課二萬金,佛郎機遂得混入。” 《澳門記略》稱:“(嘉靖)十四年,都指揮黃慶納賄,請予上官,移泊口於壕鏡,歲輸課二萬金,澳之有蕃市,自貢慶始。” 張甄陶《澳門圖説》云:“先是,海舶皆直泊廣州城下,至前明備倭,遷於高州府電自縣,後嘉靖十四年,番舶夷人言風潮 984 王以寧《東粤疏草》,卷一,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296 頁。 985 同上,卷五,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297 頁。
  • 303濕貨物,請入澳曬晾。” 因知,澳門初為廣東當局為隨貢使來華的東南亞商人指定的“洋澳”之一。後來,時稱佛郎機的葡萄牙人混入其間。 二 王文達考證説:“沙梨頭鄉,在濠鏡澳半島中,初本一漁村也,漁民蛋戶,群聚而居,以其地濱鏡海,背枕鳳凰山——俗稱白鴿巢山 986,便於舟楫寄椗,為澳中最古之鄉村。”987 此説是否孰實,不得而知。王氏引郭沫若“鳳凰花”一詩為證:“我們是大喬木,原名本叫攀霞拿,種在澳門鳳凰山上,故名鳳凰花。” 唐思附和此説:“沙梨頭海邊街附近一帶,往昔是海浸之地,船艇停泊之所,靠近白鴿巢山(又名鳳凰山)有一條漁村,名為沙梨頭村,清嘉慶李遐齡有《沙梨頭海邊晚景》詩句為證:‘鴨綠鱗鱗細浪輕,垂楊深處釣舟橫;兩三蛋女團圞坐,背指鳳凰山月生’。”988 但另一澳門掌故家黃德鴻卻意見相左:“鳳凰山就是今日所稱的五桂山,以山上花木清蔥鬱香,又名香山。香山縣的得名就是自此而來。鳳凰山逶迤自北而南,本澳的幾座小山,其實就是它的餘脈。現今有人以為白鴿巢公園所在的小山崗就是鳳凰山,想來是穿鑿附會而致。”989 986 “鳳凰山,在沙梨頭境。自從澳葡富人馬葵士,於其南陂建樓僦居後,蓄鴿以自怡。白鴿千百成群,朝夕迴翔山間,或棲簷宇,遠望其屋,如鴿巢焉,故時人呼之白鴿巢,該山亦習稱為白鴿巢山,寢且幾忘其名為鳳凰山耳。”王文達《澳門掌故》,第 150 頁。 987 同上,同頁。 988 唐思前引書,第 78 頁。 989 黃德鴻前引書,第 243 頁。
  • 304 我們以黃君所言為是。郭氏為一代文豪,但未必精通澳門史地。此説作文學創作的資料無可厚非,但引作史料需經切實考證。郭氏此説大概基於李遐齡“兩三蛋女團圞坐,背指鳳凰山月生”這一詩句。唐思查閲 19 世紀後半葉至 20 世紀初葡語關於澳門植物的書刊後指出,鳳凰花可能在 20 世紀初移植澳門。嘉靖《香山縣誌》中載有“鳳凰山”一名: “鳳凰山,在縣東南一百里。高深形肖,東介南坑,北接官塘,岡西為金竹圍、白蜮、石古壑諸峰,南赴海。香山場之祖山。舊傳有仙女池、仙果。人或見之云。其陽有尖峰嶺,石牛嶺,在香山場後南山。東赴海風門,凹嶺烽堠,銀涌角峰,烽堠。雞拍村銀礦今絕。翠眉山,西臨海。秋風角山五峰如梅花然,故語云梅花飛上秋風角。石甑山,鳳凰東南香山場前。”990 入清以後的《康熙縣誌》保留了此段文字。《永樂大典》卷一一九 O 五上載《廣州府香山縣之圖》中見“鳳凰山險”,嘉靖《縣誌》卷首之輿圖在海中標示“鳳凰山”。前者見於陸地,後者突出海中。鑒於《廣州府香山縣之圖》及嘉靖《縣誌》卷首輿圖均為山水形勢圖,我們認為,雖標示異處,實為同地。從香山千百年淤積出田的情況來看,早於嘉靖《縣誌》的《永樂大典》上的標示更為接近事實。 990 (嘉靖)《香山縣誌》,卷之一,風土誌第一,山川。
  • 305 青洲滄桑 中葡四個多世紀關係史上,青洲曾多次成為雙方交涉、衝突的起源。漢籍所載多有模糊不明之處,而葡語資料相對而言則較完整詳細。中葡學者對此問題論述眾多,但尚缺乏系統及實質性探討。本文擬從梳理中外史料著手,試圖對青洲的史地變化作一回顧。 一 青洲稱謂之嬗變 多數澳門地名在中葡兩種文字中風馬牛不相及,但青洲一名卻頗相像。葡語稱青洲為 I1ha Verde,義即“青島”991。青洲中洲字實際上在漢語中也作島解,因此兩種語言中的名稱幾乎異曲同工。 青洲在葡語圖籍及文獻中出現的年代較漢籍為早。在一幅作於 1574 年以前的古航海圖中,在內港近蓮花莖處已出現一島,但無圖例。在一稍晚的圖上,同一島有了 I.Verde 的標示。此圖與前圖基本一樣,所不同的是在今青洲上有了圖例並標明了關 閘。由此可以推斷其成圖日期在 1574 年之後,但不會太晚 992, 991 大部份澳門掌故文將 Ilha Verde 譯為“綠島”,但從葡語語義學的角度來分析,verde 可譯為“青”。參見《中葡字典》,澳門政府,1962 年版,第 59 頁上“青”字條。
  • 306因為二圖所使用的墨水、字跡、繪製方法無甚區別。因此可以設定,今青洲在 1574 年左右便有了其第一個葡語名稱。 從文字記載來看,在 1603 年耶穌會正式佔據其地之前,曾稱“鬼島”。一份 1621 年的葡語手稿稱:“1603 年,耶穌會駐澳視察員為范禮安神甫,耶穌會學院院長為瓦倫丁·德·卡爾瓦略(Valentim de Carvalho)神甫。澳地水土甚惡,加之學院房屋窄小,無法為患病神甫提供養休之所,因此視察員為學院的神甫及修士尋找一課餘休憩及養病的安靜之處。他同幾名神甫無意中乘船到了青洲。此地時稱鬼島(ilha dos Diabos),因為傳説島上鬧鬼。那裏土地荒蕪,為盜賊及逃僕的巢穴。視察員登島後,發覺此地可派他所渴望的用場。他下令在水畔打掃出一塊地方。過了一段時間,發覺該地還有其他便利。因無任何不妥,逐漸平整土地,起造數間小屋,在島上耕作,還栽植了許多果樹。”993 耶穌會大概從 1603 年開始經營“鬼島”,開植林木後,始有Ilha Verde 一名。曾住澳門三巴寺學道的吳歷作有《嶴中雜詠》,其中第十二首云:“一髮青洲斷海中,四圍蒼翠有涼風。昨過休沐歸來晚,夜渡波濤似火紅。青洲多翠木,為納涼休沐之所。海滔夜激,絕如散火星流。”巡視閩粤至澳門的焦祈年記稱:“青洲,草木蓊翳,……”。嶺南文豪屈大均在《廣東新語》中亦謂:“青洲,林木芊森,……” 1583 年起從澳門進入中國內地的利瑪竇在其《劄記》中曾涉及青洲,但未詳其名:“神學院院址的對面有一個倒不如叫大石塊的小島,週長約有一英里半。”在 1615 年至 1622 年間繪製的 992 我們認為不遲於 1603 年,原因是葡語文獻中出現 Ilha Verde 始於是 年。 993 參見阿儒達宮圖書館《耶穌會會士在亞洲》鈔件 49-V-5,第 344 頁。
  • 307《澳門平面圖》上,青洲為一荒島 994。1626 年繪製的一澳門圖上仍不見青洲上有樹木、房屋 995,但同年的另一圖上卻出現了青洲 996。至 1635 年,在佩德羅·巴雷多·德·雷曾德(Pedro Barreto de Resende)所繪製的彩色澳門圖中已出現有樹木、房屋的青洲997。 查明季《蒼梧軍門志》及《粤大記》廣東沿海圖均不載今青洲,入清以後的通誌、縣誌及《澳門記略》中始見《青洲山》圖。從文字記載的角度來看,《明實錄》“……萬曆三十四年,於對海築青洲山寺;高可六七丈,閎敞奇秘,非中國梵剎比。縣令張大猷請毀其垣,不果”998 這一天啟朝補紀萬曆年間事的記載可能是漢籍對青洲的最早涉及。《澳門記略》對青洲的地理描寫最為詳盡,且錄有釋跡刪《青洲島詩》、印光任《青洲煙雨詩》及張汝霖《寄椗青洲飯罷抵澳詩》。此外,還有許多文人墨客為我們留下了不少讚美青洲的詩句。 今青洲在葡語中有過上述兩個不同的稱呼。其漢名除青洲山、青洲島及簡稱青洲及青山 999 外,還有一個從葡語音譯過來 994 參見《澳門:從地圖繪製看東西方交匯》,第 112 頁。施白蒂《澳門編年史》(葡語版),第 1 卷,第 85 頁上圖所標的年代“約 1607”有誤。我們核實了盧伊斯·達·席爾瓦(Luís da Silva)所匯集的地圖第 837 號,此圖的製作日期不早於 1625 年。 995 參見黎沙《澳門一熱帶葡萄牙人類學研究》,里斯本,國際出版社,1996 年,第 299 頁,上圖。 996 郭永亮《澳門香港之早期關係》,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臺北,1990 年,正文前 1626 年澳門圖。 997 同上,第 118 及 130 頁。 998 《熹宗實錄》,卷 11,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5 卷,第 36 頁。 999 《皇明續紀三朝法傳全錄》,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77 頁。
  • 308的“伊立灣列地”1000。葡語“Ilha Verde”的圖籍標示及文字記載均早於漢語青洲,其地及其週圍大多禿山荒野,由耶穌會墾殖後才成為蒼翠的“青島”。從其名稱演變及島貌變化來看,青洲源於“青島”似為定論。 二 青洲失地小史 從 1583 年利瑪竇、羅明堅入肇慶至 1601 年利瑪竇入京,天主教在華傳教事業一度大獲成功,但在利瑪竇逝世後不幾年,明廷內外反教勢力再佔上風,南京教案遂起。1617 年,耶穌會會士在華財產遭禁沒,人被逐至澳門並限令歸國。鑒於對耶穌會謀反的指控,中國官方再議逐葡人出澳,以鏟除天主教的傳播中心。政治嗅覺靈敏的耶穌會立即意識到了證實葡萄牙居澳合法性的必要性與迫切性,藉以保護澳門這一在中國及遠東的傳教中心。於是,根據口碑傳説及 1613 年勞倫索·卡瓦略(Lourenco Carvalho)的申呈,由大三巴學院 1001院長卡布列爾·德·馬托斯(Gabriel de Matos)於 1621 年以同議事亭就青洲房屋建造問題發生爭執 1002的方式,拋出了“海盜説”、“銀劄”諸説,為日後長達數世紀的澳門主權問題之爭埋下了契機 1003。 1000 趙春晨校注《澳門記略》,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 年,第 86 頁。 1001 或稱聖保祿學院。參見李向玉《澳門聖保祿學院關閉時間之辨析》,《行政》,第 49 期,第 789-797 頁。 1002 耶穌會通常與葡萄牙人保持政治上的一致,但在此問題上雙方之間出現了不可調和的歧見。 1003 參見金國平《TCHANG-SI-LAO 其人文海鉤稽——“海盜説”溯源》載《澳門研究》,澳門基金會,澳門大學,1998 年 11 月第9 期,第 70-109 頁,另見《中葡關係史地考證》,澳門基金會,2000 年,第 61-100 頁及阿爾維斯(Jorge dos Santos Alves)《青洲之爭——關於葡萄牙居澳合法性的首次討論(1621 年)》,載《兩個
  • 309 國際政治角力經驗豐富的耶穌會充份意識到澳門有可能不復存在。面對這一可能,耶穌會採取了在澳門週圍尋求新基地的戰略,而選擇的對象便是青洲。 耶穌會染指青洲的政治目的十分明確:在澳門這一傳教基地萬一消失的情況下,將其開闢為新的傳教中心。為此目的,第一個步驟是確定青洲作為澳城以外的耶穌會“遊眺地”的法律地位。 南京教案後被驅逐至澳門的耶穌會會士王豐肅 (Alfonso Vagnoni)在耶穌會與澳門議事亭關於青洲產權的爭論中,撰有《論耶穌會對青洲所擁有的權利》一文,企圖闡明耶穌會進入青洲興建的法理依據: “1603 年,耶穌會駐澳視察員為范禮安神甫 1004,耶穌會學院院長為瓦倫丁·德·卡爾瓦略(Valentim de Carvalho)神甫。澳地水土甚惡,加之學院房屋窄小,無法為患病神甫提供養休之所,因此視察員為學院的神甫及修士 1005 尋找一課餘休憩及養病的安靜之處。他同幾名神甫無意中 1006 乘船到了青洲。此地時稱鬼島(ilha dos Diabos),因為傳說島上鬧鬼。土地荒蕪,為盜賊及逃僕的巢穴。視察員登島後,發覺此地可派他所渴望的用場。他下令在水畔打掃出一塊地方。過了一段時間,發覺該地還有其他便利。因無任何不妥,逐漸平整土地, 帝國間的一個港口——澳門及葡中關係研究》,澳門,東方葡萄牙學會,1999 年,第 125-165 頁。 1004 范禮安因腸梗塞,於 1606 年 1 月 2 日逝世於青洲,兩天後移葬澳門。 1005 “1603 年大部分時間內,本學院常住 63 名耶穌會會士,其中 31名為神甫,餘為修士。”參見阿儒達宮圖書館《耶穌會會士在亞洲》鈔件 49-V-5,第 20 頁。 1006 庋藏里斯本國立圖書館的一繪製於 1574 年以後的 D89R 航海圖中已標有青洲,並配有 I.Verde 圖例。
  • 310起造數間小屋,在島上耕作,還栽植了許多果樹。過了一段時間才得知沙尾的一些華人居民在島上有祖墳。視察員帶領幾位神甫數次親自與他們交涉,最後約定給他們相當大一筆銀両,讓他們將墓遷至他處,由視察員繼承他們在島上的權利。他們用視察員分兩次給他們的銀子在別處購買了墓地。有了此約,視察員放下了心,更有了把握,開始斥資整治島嶼。約兩年後,神甫們已啟用該島。一些心術不正的華人想找他們的麻煩,企圖從神甫及地主處獲得更多的銀子,於是到官員處去告地主的狀,說他出賣墓地。官員出於對外人的嫉妒與恐懼,設法阻止我們起造房屋,於是悄悄來到島上,將所有草頂房屋付之一炬。這些房子裡設有一聖米格爾小堂。但官員未有將神甫們趕出該島的想法。在焚燒房屋時,神甫各個群情激憤,於是率領僕人及從外面趕來的學員向官員示威 1007。後來得知,在廣州不僅沒有因此控告我們,反而懲罰了這些官員,革了他們的職。 之後,神甫們開始重建房屋,沒有人再找他們的麻煩。他們已擁有該島多年,不曾有人找他們的麻煩。過了一段時間,官員們又談起了該島,決定派一姓俞 1008的海道來澳門,巡視此地一帶。他沿海圍繞該島轉了一圈,笑著說那是甚麼,好像一隻倒扣著的瓷碗,並稱中國國王不會給人寸土。之後,官員們再未提起該島。後來,又有一位姓劉 1009 的海道來巡視澳門,他見到 1007 疑漢籍“敵殺官軍”即指此事。 1008 俞安性, 1009 劉承諏。
  • 311該島,亦未予以理睬。如果不是後來蓋起了樓房,也不會引起澳官們的注意。守澳官們前去視察這些房屋,他們見到是蓋在舊基上的,於是向上彙報了情況。前山官員也如實稟告了海道。海道來到當地視察,證實情況與議事亭的公函相符。實際上,這位海道並不相信當地官員,認為他們有受賄之嫌。他命令香山縣令 1010 來查看這些房屋,覈實是否建造在舊址之上,還是新建築。香山縣令來視察,糟糕的是正好看見幾個佣人手持砍刀在勞動,他以為是蔑視他,向其示威。此外,由於未向其獻金,他耿耿於懷,決定向其上司大說壞話。的確,他向海道及都堂這樣做了。他說是新建築,請下令拆除。就此,廣州官員及守澳官們與議事亭幾經交涉。最後,通過都堂的聲威要求將其拆毀。但由於一再向其呈請,未實施 1011。去年廣州交易會時期,陸若漢 1012 在廣州與葡萄牙人見了面,並在海道處辦妥了此事。海道後見都堂,決定既然有言拆除那些房屋,但他作為澳城的上司,以他的權威為解決此事闢一蹊徑,於是同意在那些房屋(不予以拆除)中設立兩座小教堂,一座供奉聖母,另一座敬拜聖地亞哥。然後,還下令覈實此命令執行的情況。海道本人也將此情況告訴了來此取砲的兩位杭州籍入了天主教的文官 1013。通事弗朗西斯克·瓦雷拉(Francisco Varela)以海道的名義,將此以書面形式 1010 張大猷。 1011 《明實錄》中“縣令張大猷請毀其垣,不果”的記載與此説吻合。葡語文獻並説明了不果的緣由。 1012 關於此人物,有一本很好的傳記著作。可見庫伯(Michael Cooper,S.J.)《翻譯陸若漢傳——一位耶穌會會士日華經歷錄》。
  • 3121013 張燾與孫學詩。 通知了議事亭。議事亭又提出請海道馬上執行一切有關命令。海道也這樣做了。 廣州交易會結束後,一切安寧,不再提及青洲之事。但在這位海道逝世後,與我們作對的那位縣令因未達其目的仍不肯罷休,於是舊事重提,欲拆除那些房屋,但無從下手。他待到葡萄牙人參加廣州交易會的時候,設法讓福建商人扣留葡萄牙人的船,直至拆除那些房屋為止。這便是獲得青洲至今的簡史。”1014 利瑪竇在其《劄記》中敍述説:“神學院院址的對面有一個倒不如叫大石塊的小島,週長約有一英里半。在神甫們的記憶裡,那裡從沒有人住過,所以他們就據有那個地方作為學生的娛樂中心,並且蓋了一所小房。”1015 下面我們來看一下 1621 年耶穌會年度報告對此問題的記敍: “……神甫們在我們擁有了好幾年的青洲島上修整了一些房屋,以便在那兒遠離喧鬧,學習重要的功課。已經有了大致規模。神甫們學習十分努力。如果不是人類的敵人以為我們以上帝神聖之言之劍與其戰鬥的話,神甫們可以安享其勞動成果了。華人受到了挑撥,氣勢洶洶,拆毀了房屋,逼我們退回澳城。不僅如此,還想從我們手中奪走青洲島這一本學院唯一的去處。他們沒有使用他們根本不會使用的進攻型武器,而是玩弄一些卑鄙伎倆。主管本省的海道駐紮廣州。當時,葡萄牙人正投入大量銀錢在那裡工作、貿易、購貨。華人以為這 1014 參見阿儒達宮圖書館《耶穌會會士在亞洲》鈔件 49-V-5,第 344-346 頁。
  • 3131015 《利瑪竇中國劄記》,下冊,第 523 頁。 是達到他們目的大好時機,於是派遣一官員來本澳,要求當政者 1016 下令拆除神甫們在青洲建設的房屋。如果不這樣做的話,將扣押在廣州的葡萄牙人及其錢財。本城市政議員們個個束手無策,回答說對神甫們的事情無法介入,因為他們是宗教人士,不受他們的管轄。這樣回答也無濟於事,華人一再堅持拆除房屋。為了進一步威逼,竟然禁止附近村莊供應必需品。受損失最大的還是窮人。議事亭成員向我們的人通報了所發生的情況,請求我們盡可能設法解決這個麻煩。我們看到,祇有我們可以平息這場暴風驟雨,保住我們的房屋。這房屋對我們來說十分重要。但華人並不善罷甘休,一直逼得我們同意將這些房屋拆除為止。為避免議事亭遭受更大的麻煩,我們同意了。在那裡居住、學習語言的人退回了學院。人人心懷不滿。此情難以言狀。 經過這一大風波後,不僅因為失去了那些房屋,在那裡休憩的人不得停留該島,而且還因為飽嚐了妒恨我們的人給我們造成的苦果,我們祇得隨遇而安,幸好保住了青洲。但官員們卻又勒令我們從島上全部撤退,將樹木伐倒。然而,此時在廣州的葡萄牙人已回到本城,危險小了一些,這才可以作些抗爭。於是官員們至此罷休,在島上豎起了一塊石碑,銘文禁止無中國國王的同意不得在此興建房屋。但時間可解決一切,現在在官員的同意下,我們又有了幾間草棚,青洲似乎更加屹立了。”1017 1016 澳門議事亭。 1017 羅馬耶穌會檔案館《日本一中國檔》,第114號,第268-269反面頁,引
  • 314自若昂·保羅·奧利維拉·科斯達(João Paulo Oliveira e Costa)《澳門 荷蘭駐巴達維亞總督讓·皮特爾頌·科恩(Jan Pieterszoon Coen)在一封於 1622 年 1 月 21 日寫給荷蘭東印度公司大班的信中説:“……他們(華人)強迫葡萄牙人拆毀並放棄 18 年前耶穌會會士在某一島上構築的幾間磚石小屋。”1018 可以説,此信從第三者的角度證實了耶穌會 1603 年入青洲説。 值得注意的是,利瑪竇及 1621 年耶穌會年度報告對耶穌會“據有”、“擁有”青洲的事實直言不諱。而王豐肅購買墓地説難以核實,不無一面之辭之嫌。無論如何,佔地之事實先於買地之解釋。即便是買地,其契約需要經官方核實方為有效。耶穌會早期在澳門、中國傳教的文獻保存完整,但至今未見這花了“相當大一筆銀両”的契約。如果確實存在過的話,發生“青洲爭端”時,耶穌會也應向議事亭出示。這也許是另外一個類似“金劄”的歷史謎團。 至於耶穌會正式佔據青洲的年代,從該會的記敍、荷蘭人的旁記及 1606 年郭居靜事件來看,1603 年説是可信的。 漢籍對耶穌會在青洲歷史起始的記載稀少。曾於萬曆四十六年出任廣東按察司副使的徐如珂 1019在《望雲樓稿》中為我們提供了一條線索,並證明他對耶穌會的企圖有所洞察: “……青洲山事,仰杖威靈,盡撤而毀之。此數十年來所姑息養成而不敢問者也。而一旦伐其狡謀,破其三窟,非神謀偉略,出人意表,何以有此?”1020 聖保祿學院年度報告(1594-1627)》,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澳門基金會,1999 年,第 236-238 頁。 1018 博克塞《1622 年澳門擊退荷蘭人之役》,載《澳門歷史研究(16-18 世紀)》,第 1 冊,里斯本,東方基金會,1991 年,第 75 頁。 1019 參見阮元《廣東通誌》,第 1 卷,第 375 頁 1020 徐如珂《望雲樓稿》,卷 11《復馮雲衝道尊》,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313 頁。
  • 315 萬曆四十六年為公元 1618 年,推溯“數十年”,雖略有誇大,但亦可能泛指對澳門葡人的“姑息”,大致與外籍紀錄相合。《明實錄》在天啟朝補紀萬曆年間事説: “……萬曆三十四年,於對海築青洲山寺;高可六七丈,閎敞奇秘,非中國梵剎比。縣令張大猷請毀其垣,不果。”1021 萬曆三十四年為公元 1606 年,至此耶穌會已在青洲經營了4 年,但祇是“已經有了大致規模”,並無“高可六七丈,閎敞奇秘,非中國梵剎比”的教堂。《明實錄》此記載言過其實。大概係由張大猷謊報造成。葡語中教堂為 igreja,一般指高大宏偉的建築,且對外開放。青洲當時僅為耶穌會的休憩地,無其他常駐人口,因此無必要起造教堂。從上述葡語文獻來看,當時的簡陋草棚中設有兩個小教堂。小教堂在葡語中作 capela。它並不是小的 igreja,而是某所建築物中派宗教用途的部份,猶如中國建築物中所設立的佛堂、道場。青洲的小教堂為耶穌會會士在那裏休息期間所使用的私人小堂,其建築規模不會超過容納它的“草頂房屋”。如果我們考慮到同年發生驚動朝野的郭居靜事件時 1022國人聳人聽聞的言論,説“於對海築青洲山寺;高可六七丈,閎敞奇秘,非中國梵剎比”,實不足為怪。 “ ( 崇 楨 三 年 五 月 ) 禮 科 給 事 中 盧 兆 龍 上言:……臣生長香山,知澳夷最志,其性悍桀,其心叵測。其初來貿易,不過泊船於浪白外洋耳。厥後漸入澳地,初猶搭篷廠棲止耳,漸而造房屋,漸而築青洲山,又漸而造銃 1021 《熹宗實錄》,卷 11,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36 頁。 1022 徐薩斯《歷史上的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 年,第 45-48 頁及《利瑪竇中國劄記》,下冊,第 521-549 頁。
  • 316臺、造堅城,為內拒之計;蓄夷眾、聚兵糧,為顏行之謀。”1023盧兆龍為香山人,其言“漸而築青洲山”當為可靠。作為“言 官”,若青洲曾有過高大的教堂,他不會不稟告朝廷。 從前引葡語文獻中,我們可以獲得補充中國正史、方誌記敍簡略的細節,並澄清一些事件的來龍去脈。 王豐肅(Alfonso Vagnoni)所稱青洲係耶穌會於 1603年從在青洲擁有墓地的幾名華人手中購得一説,不見漢籍有載,待考。但從耶穌會大量投資青洲一事來分析,若無任何依據,對中國文化歷史有著精深瞭解的耶穌會也不會輕出此舉。但他們獲得的權利至多是土地的使用權,不具備產權,“地主”仍然存在。耶穌會從私人處購得使用權,“地主”則承擔向國家納税的義務。這與葡萄牙人在澳門半島的法律地位完全相同。所不同的是,葡萄牙人需向中國官方納租,而耶穌會在青洲一次買斷了永久使用權。 漢籍言之鑿鑿的“敵殺官軍”事件,實際上是“在一官員的帶領下,群情激憤的華人佔領了青洲,摧毀了草頂房屋及聖米格爾小教堂,褻瀆了聖米格爾塑像。一得知此事,學院的佣人衝向官員,將其逮至三巴。後經唐迪奧戈·德·瓦斯孔塞羅斯·梅內澤斯(D. Diogo de Vasconcelos Meneses)1024 的干預才獲釋放。”1025 葡萄牙人及其佣人(一般是黑人或印度、馬來、帝汶人)在宗教熱情的驅使下,見到他們信仰的宗教物受到褻瀆,作出超出平常道德水準的舉動在澳門歷史上屢見不鮮。葡萄牙人的黑佣除了 從事粗重的家務外,還兼任保鏢。 1023 《崇楨長篇》,卷 34,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5 卷,第 41 頁。 1024 當時的澳督。 1025 文德泉《17 世紀澳門》,澳門,教育文化司,1982 年,第 9 頁。
  • 317耶穌會對青洲的經營至 18 世紀。至其時,中國地方官員也不得不承認:“由澳稍西,為青洲,其地多樹木,有臺榭園囿,夷之別業也。”1026 1705 年 4 月 2 日,教皇遣華特使多羅(Tournon)宗主教曾借寓青洲耶穌會會院,次日即動身前往廣州 1027。 《澳門記略》稱“今西洋蕃僧構樓榭,雜植卉果,為澳夷遊眺地。”《澳門記略》付梓後不幾年,青洲易手私人。 澳門政府執行龐伯爾(Pombal)侯爵制定、以葡王名義於 1759年 9 月 3 日頒佈的“從朕所有的王國和屬地中把他們驅逐出去,並永世不得再返回”的敕令 1028,於 1762 年在澳門逮捕了所有耶穌會會士,並將他們從海路押回里斯本待審。當時耶穌會虧欠富商西孟·維森特·羅紗(Simão Vicente Rosa)的債務高達 6147 両。1765 年,西孟·維森特·羅紗同意接受耶穌會擁有的青洲抵償這筆債務,於是成了青洲全島的“地主” 1813 年,葡人曼努埃爾·奧門·德·卡爾瓦略(Manuel Homem de Carvalho)1029 及貝爾那爾德·戈麥斯·德·雷莫斯(Bernardo Gomes de Lemos)以 200 兩白銀在一次拍買中購得青洲。 1828 年,三巴仔修院 1030 從葡人貝爾那爾德·戈麥斯·德·雷莫斯手中 1031以 2000 西班牙銀圓購下青洲。當時簽定的買賣合同 1026 張甄陶《澳門圖説》,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6 卷,第 607 頁。 1027 參見《在華方濟各會會誌會誌》,第 5 卷,第 506-511 頁及羅光《教廷與中國使節史》,臺北,光啟出版社,1972 年,第 109 頁。 1028 全文見李向玉,前引文,第 795-797 頁。 1029 西孟·維森特·羅紗(Simão Vicente Rosa)的曾孫女婿。 1030 亦稱聖約瑟修院。
  • 318中約定的價格如下:“……再次聲明,將上述青洲(位於內港,沙梨頭對面)、果樹及上面的建築物以 2000 西班牙銀圓的價格出售給三巴仔王家修院院長尼古拉·羅德里格斯·佩雷拉·達·博爾查(Nicolau Rodrigues Pereira da Borja),……”1032 貝爾那爾德·戈麥斯·德·雷莫斯出售的原因是:“……為了償還結婚時所欠下的舊債並防止華人佔有上述島嶼。這已不可避免,因為他欠了華人許多債務。可以看到,為討債,華人天天找他,加以謾罵。如果不加以修繕的話,華人將逐步侵佔其地,搭造棚寮等。這樣便會失去對此島的所有權,無法再恢復,因而給我們民族及澳城造成損失。為迫使華人離開那裡並不再將其視為己物或無主之物而任意出入,費了九牛二虎之力。”1033 由此可知,此次收購行動具有一定政治成份在內。 從 1828 年起,青洲的業主是三巴仔修院。 1844 年,《望廈條約》簽訂後,旅澳美僑渡海至青洲歡慶。 1873 年,澳門王室財政檢查官為將青洲開闢為公眾遊地,要求法院查核三巴仔修院對青洲持有的權利。官方敗訴。 1886 年青洲的產權登記如下:“……週長約 1000 米。其售價估計為 10000 澳門圓。”1034 同年 5 月 3 日,澳門主教唐安東尼奧·若阿金·德·梅德羅斯(D.AntónioJoaquim de Medeiros)將青洲部份以 1200 両年金 1031 另一股東曼努埃爾·奧門·德·卡爾瓦略(Manuel Homem de Carvalho)當時在巴西,所以合同僅以貝爾那爾德·戈麥斯·德·雷莫斯(Bernardo Gomes de Lemos)一人簽署。 1032 參見文德泉《澳門地名》,澳門,官印局,1979 年,第 1 卷,第550 頁。 1033 同上,同頁。 1034 薩安東主編、金國平漢譯《葡中關係史資料彙編》,專題系列,卷 3,《澳門問題備忘錄》,澳門基金會、澳門大學,1999 年,第 31 頁。
  • 3191035 租與英人青洲水泥公司(The Green Island Cement Company Limited)1036。 1889 年 5 月 4 日,澳門主教唐安東尼奧·若阿金·德·梅德羅斯又與青洲水泥公司總經理科雷阿斯·伊文斯(Creasy Ewens)簽定一補充合同 1037,但未加租金。 海軍軍官博爾札(Custódio Miguel de Borja)於 1890 年 10 月16 日出任澳門總督。上任後 11 天,他便頒佈了 1890 年 10 月 27日第 146 號訓令,決定建築一長堤,連接青洲與澳門。工程預算為 23,800 澳幣,施工期為兩年。堤上的大道後命名為 Avenida do ConselheioroBorja(博爾札參政大臣大馬路),其漢名作青洲大馬路。 早在 1621 年,議事亭為了保護澳門立身的根基——對外貿易,與耶穌會在青洲房產是否違背“五禁”第 5 條問題上發生了爭執,以致在葡人內部引發了一場關於葡萄牙居澳合法權的辯論。幾個世紀之後,澳門教會為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博爾札總督又鬥智一場: “當長堤築了相當遠的時候,手腕強勁的唐安東尼奧·若阿金·德·梅德羅斯焦慮失眠,他下令在青洲築起一道圍牆。 大堤落成剪彩那天,他致函博爾札總督,表示祝賀,並為他在青洲提供住宿: ——您要是想去青洲休息或避暑,儘管向學院院長索取鑰匙,他定會滿足您。 1035 民國《香山縣誌》稱:“每年收租銀一千二百両。”參見《中山文獻》, 第 7 卷,第 2247 頁。 1036 薩安東前引書,第 32 頁。 1037 同上,第 32-33 頁。
  • 320 博爾札咽下了…… 當然他可以隨時出遊他稱之為‘近島’的青洲,不過也當然要得到主人的同意啊。”1038 1887 年中葡條約談判、簽訂過程中,1909-1910 年中葡香港勘界會議上及 1910-1923 年內港疏浚期間,青洲水界均成為中葡交涉的焦點。 南京教案前,葡人居澳合法性從未引發過爭論,耶穌會也心安理得地將澳門作為其遠東的傳教基地。教案發生後,為保護其傳教利益,他們首後拋出了“海盜説”、“銀劄説”、“金劄説”、“賜予説”,試圖以此證實葡萄牙人居澳的合法性,但他們十分清楚這幾枚“歷史煙霧彈”總有煙消雲散的一天。作為第二步,他們需要在澳門城以外尋找一新基地。恰好從 1603 年起他們已開始經營青洲,但他們對青洲的權利也是可質疑的,因此藉明廷在澳門購砲之政治良機 1039,通過與議事亭辯論的形式巧妙托出葡萄牙人居澳合法性的辯論,試圖徹底解決青洲的法律地位。鑒於青洲面積狹小,無法作為長遠基地,於是他們又策劃了第三步,將目光投向了大澳門半島數十倍的對面山。攜砲北上援明抗金有功的陸若漢逝世後,他們請求京廷在蠔田賜地 1040安葬這位“功 1038 參見文德泉《澳門地名》,第 1 卷,第 558 頁。 1039 參見金國平、吳志良《澳門與入關前的滿清》一文(《鏡海飄渺》,第 51-85 頁)、黃一農《天主教徒孫元化與明末傳華的西洋火砲》,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 67 本第 4 分冊(1996年),第 911-966 頁及黃潔嫻《明末葡國鑄砲業在澳門與中西關係》(澳門大學葡文學院碩士論文),第 19-71 頁。 1040 參見黃伯祿《正教奉褒》,崇楨十二年十二月六日畢方濟奏,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109-110頁;鐘鳴旦等編《徐家匯藏書樓明清天主教文獻》,第 2 冊,《畢方濟奏摺》,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427-428 頁。
  • 321臣”,藉此獲得對蠔田 1041的所有權。這樣,即使在澳門不復存在的情況下,他們也可將傳教大本營遷移至蠔田。這三部曲可謂用心良苦,謀慮至遠! 耶穌會私佔青洲是件大事,對此廣東各級官吏竟然不聞不問。明勁吏徐如珂曾謂:“……青洲山事,仰杖威靈,盡撤而毀之。此數十年來所姑息養成而不敢問者也。”反而是澳門其他教團因嫉妒耶穌會在中國傳教事業的蓬勃發展引發了郭居靜事件。從 1583 年陳瑞批准耶穌會留居肇慶傳教,至 1598 戴燿出任兩廣總督,廣東大吏對葡人及耶穌會種種破壞中國主權的行為實不能辭其咎。葡人入澳與居澳,同廣東官員的姑息大有關係。至於葡人居據澳門的起因,近年流行一種超商業行為説,將這一複雜的歷史事件簡單地歸咎於葡人的擴張。在葡人入澳的不幾年前,朱纨成功地鏟除了雙嶼及浯嶼的葡人居留地。如果廣東當局也像朱執那樣令行禁止的話,葡人很難在廣東沿海立足、生根。以往,通常將剿匪、充餉視為葡人入居澳門的主要原因。但不應忘記的是,當時有廷命尋找龍涎香,且需要從澳門購砲。剿匪充餉為地方利益,而尋香是天子的聖旨,佛郎機砲更可以為明朝續命。或許不難回答,在這二者之間廣東當局以何為重。利瑪竇推行的走上層路線的傳教政策,很快在各省大吏、京官中奏效。各級官員獵珍、容教保教,對澳門形成了強有力的政治保護傘。澳門葡人的許多政治舉動、宗教攻勢、商業推廣、甚至侵佔中國領土的行為,皆未得到廣東各級官員的有效管轄與制止。 從最近披露的部份明檔來看,針對葡人的上述幾近猖狂的活動,明末時北京不得不採取了一系列軍事、行政措施,以制約葡人,而作為封疆大臣兩廣總督卻對葡人、耶穌會築城建房等侵犯 1041 龍思泰《早期澳門史》,第 166-168 頁。
  • 322中國主權的行為一味姑息。“督粤十有三載”的戴燿向為史家所指斥。明人沈德符揭露説: “丁未年,廣東番禺舉人盧廷龍,請盡逐香山嶴夷,仍歸濠鏡故地,時朝議以事多窒礙,寢閣不行。蓋其時嶴夷擅立城垣,聚集海外雜杳住居,吏其土者皆畏懼莫敢詰,甚有利其寶貨,佯禁而陰許之者。時督兩廣者戴燿也。”1042 戴燿坐鎮兩廣十餘載,一代顯宦,《明史》不為其立傳,反採沈德符説,予以掊擊: “知縣張大猷請毀其高墉,不果。明年,番禺舉人盧廷龍會試入都,請盡逐澳中諸番,出居浪白外海,還我壕鏡故地,當事不能用。番人既築城,聚海外雜番,廣通貿易,至萬餘人。吏其土者,皆畏懼莫敢詰,甚有利其寶貨,佯禁而陰許之者。總督戴燿在事十三年,養成其患。”1043。 連熟悉澳門故事的《澳門記略》的兩位作者也對戴燿大張撻伐:“吏茲土者,皆畏懼莫敢詰,甚有利其寶貨,佯禁而陰許之者。總督戴燿在事十三年,養成其患。”明清兩代史家對戴燿的評價如出一轍,可見戴燿的劣跡的確昭彰。 從上所披露的關於郭居靜事件處理的葡語資料可知,是戴燿下令不拆除耶穌會在青洲私建的房屋,還允許在內添加小教堂。戴燿當在《明史》所痛斥的“將吏不肖者”之列。總督戴燿如此失職,自然“吏其土者,皆畏懼莫敢詰,甚有利其寶貨,佯禁而陰許之者。”戴燿素有“勁吏”之譽,但督粤期間卻對葡人及耶 1042 沈德符《萬曆野獲篇》,中華書局,1997 年,下冊,第 785 頁。 1043 《明史》,第 8433 頁。
  • 323穌會侵犯中國主權的行為放任自流,究其原因,大概可有以下幾點: 1 “以‘老邁昏庸,不足彈壓’,為沈鳳翔所劾的兩廣總督戴燿,(《萬曆實錄》卷四一七萬曆三十四年正月癸巳條) 未奉有朝廷明令,自然更不敢有所舉動。”1044 2 萬曆年間,京廷仍在粤閩尋訪龍涎香,仍需保持從澳門購砲這個渠道。為得此兩物,朝廷不可能有“彈壓”葡人之“明令”,戴燿也自然需要與葡人保持友好關係。 3 迎合神宗的意圖,確保廣東市舶税的徵收。 4 以利瑪竇為首的“宮廷神甫”在京廣交達官貴人、文士騷客,風雲一時,成為澳葡的政治保護傘。 1044 戴裔煊《<明史·佛郎機傳>箋正》,第 95 頁。
  • 324 從外籍考察澳門提調及提調司 大多數大部頭的澳門歷史對此問題均有涉及,惜空泛而論者居多。近期楊仁飛 1045 及湯開建 1046 徵引漢籍,對此課題進行了十分全面的考證論述,本文僅補充一些有關“提調”的漢語資料並試圖從早期葡、西文獻出發作些辨同析異的嘗試。 一 “提調”“管理也”“調度也”1047。明朝在澳門設立此職官的確切日期無考,但從 1535 年開埠起,為管理舶商、華民而設立有關機構應在常理之內。崇禎年間《兵部題失名會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曰: “九月初八日,隨據市舶司曾呈稱,到澳會同香山縣寨差官及提調備倭各官,喚令通事、夷(原文作“夷事”)目、攬頭至議事亭宣諭,督促各夷赴省。”1048 1045 楊仁飛《關於澳門歷史上“守澳官”和“海道副使”等問題的思考》,《當代港澳》,1997 年,第 2 期,第 33-38 頁;同年收入《文化雜誌》,中文版第 33 期,第 33-38 頁。 1046 湯開建《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第 174-202 頁。 1047 《中文大辭典》,第 14 冊,第 255 頁。 1048 《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417 頁。
  • 325 至南明永曆五年,即清順治八年,澳門葡萄牙人正式歸順清朝時,此職仍見公文記載 1049。康熙《香山縣誌》載: “按:澳門舊有提調、備倭、巡緝行署三所,今惟議事亭。”1050 乾隆時《澳門記略》稱:“前明故有提調、備倭、巡緝行署三。”除了這些“守澳武職”外,1565 年遊歷澳門的葉權説還有“抽分官”1051。 至於提調的職責,有學者斷言:“提調的職能是掌管查驗外商船舶進出口,代為向海道副使申報及向廣東巡撫備案和徵收船鈔、貨税等;”1052 大概作者未對提調的職掌加以考查,將市舶提舉的職權張冠李戴。後《粤港澳近代關係史》沿襲此説,僅作個別文字增減:“在明代,提調一職是代表政府在澳門負責管理查驗外商船舶進出口,代為向海道申報手續和向廣東巡撫備案等事務”1053。此説大概出於對龐尚鵬疏中有關記載的誤解。研讀龐文,顯然“提調”行使的是邊防檢查的職能。實際上,元邦建、袁桂秀早於 1988 年編著出版的《澳門史略》中對此有解釋:“提調”的職務是掌管盜賊、奸偽緝捕事宜”1054。其實,祇要動手查查一般的工具書也不難找到答案。請看《中文大辭典》: “[提調]一、官名。元大都路兵馬都指押使司、掌 1049 湯開建前引書,第 176 頁。 1050 《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6 卷,第 168 頁。1051 葉權《賢博編》,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第 44 頁。 1052 黃啟臣《澳門歷史(自遠古——1840 年)》,澳門歷史學會,1995 年,第 153 頁。 1053 鄧開頌、陸曉敏主編《粤港澳近代關係史》,廣東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 11 頁。 1054 元邦建、袁桂秀《澳門史略》,香港,中流出版社有限公司,1988年,第 93 頁。
  • 326京城盜賊、奸偽、鞠捕之事。世祖以刑部尚書一人提調司事,提調之名始此。清於曾典館律例館之類皆置提調,位總裁下,又各局有總辦者亦置提調,鄉會試有內外提調,皆掌調遣吏役,處理事務。《元史·百官誌》大都路兵馬都指揮使司,凡二秩、正四品,掌京城盜賊、奸偽、鞠捕之事。都指揮使二員、副指揮使五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吏十四人。至元九年改千戶所為兵馬司隸大都路而刑部尚書一員提調司事,凡刑名則隸宗正,且為宗正之屬。二十九年,置郡指揮使等官,其後因之,一置司於北城,一置司於南城。《清會典事例、刑部、刑律捕亡、稽留囚徒》若發遣之時,提調官吏,不行如法鎖杻,以致囚徒中途解脫、自帶鎖杻在逃者,與押解人同罪。《六部成語、禮部、提調、註解》總理試場雜務之官,府道為之。”1055 湯開建廣徵博引漢籍後,結論説“澳官”為“提調澳官的簡稱”。湯説是。 中國歷代官制,從秦一統起,二千年間的官司分職大體一脈相承。“提調”的前身為宋代的“提點”1056。元朝始立“提調”一職,延續至清。“元代疆域既廣,種族又繁,其設官分職;不全依前代之舊,既以名稱而論,亦雜採各種語言習慣,較之遼、金,更為頭緒煩雜,為讀元史者所最感不便。……當明朝建立之初,政治制度大體上還是沿襲元代原有規模的。隨著明太祖的統治力量逐步加強,才定出自己的一套的新制度,既不是復古,卻也不完全是新創的。……清代初期,大體仍承未入關前的規模,以滿洲特有的旗制為其本部骨幹,另按明代制度以統治漢人。除 1055 《中文大辭典》,第 14 冊,第 255 頁。 1056 同上,第 14 冊,第 256 頁。
  • 327明代最突出的幾種不利於統治的官制做了改變以外,並不曾認真有所更張。直到雍正、乾隆兩朝,才逐步調整,得以比較穩定起來。”1057 隨著時代的不同,提調的職掌也有所變化。我們來看一下元、明、清三代文獻中所記載的提調一職。 1 元蒙 元朝版圖遼闊,而且重用外人,需要對他們進行有效的監控,於是在各級官職中廣泛設立提調一職。庸田司內設有提調官 1058。太僕寺內官階如下:“太僕寺,秩從二品。掌阿塔思馬匹,受給造作鞍轡之事。……二十五年,隸中書,置提調官二員。”1059 負責南糧北調的“漕運司。至元二年五月,京畿都漕運司添設提調官、運副、運判各一員。”1060 兵制中也採用此制。“延祐元年二月,四川省軍官闕員,詔:‘依民官遷調之制,差人與本省提調官及監察御史同銓註。’”1061“英宗至治三年,各處急遞鋪,每十鋪設一郵長,於州縣籍記司吏內差充,使之專督其事。一歲之內,能盡職者,從優補用;不能者,提調官量輕重罪之。”1062 財政官員內也設此職。“諸典守鈔庫官,已倒昏鈔,不用退印,笞五十七,解見任。提調官失計點,笞一十七,並記過名。”1063 此外,還設有總提調官一職:“諸急遞鋪,輒開所遞實封文書,妄入無名文字者,笞五十七。諸急遞鋪,每上下半月,府州 1057 《歷代職官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年,第 43、50 及 62 頁。 1058 《元史》,第 1640 頁。 1059 同上,第 2288 頁。 1060 同上,第 2337 頁。 1061 同上,第 2522 頁。 1062 同上,第 2598 頁。 1063 同上,第 2627 頁。
  • 328判官縣主簿親臨檢視,所遞文字但有稽違、磨擦、沈匿,鋪司鋪兵即驗事重輕論罪,各路正官一員總之,廉訪司察之。其有弗職,親臨官初犯笞一十七,再犯加一等,三犯呈省別議,總提調官減親臨官一等。”1064 教官中也有“提調正官”。“諸隨路學校,計其錢糧多寡,養育生徒,提調正官時一詣學督視,必使課講有程,訓迪有法,賞勤罰惰,作成人材,其學政不舉者究之。”1065 2 朱明 明朝是漢人設立的王朝,從此官職上來講,承龔元制,但其規模無前朝那麼廣泛。 軍職:“總兵官、副總兵、參將、游擊將軍、守備、把總,無品級,無定員。總鎮一方者為鎮守,獨鎮一路者為分守,各守一城一堡者為守備,與主將同守一城者為協守。又有提督、提調、巡視、備御、領班、備倭等名。……游擊將軍六人,統領南兵游擊將軍三人,領班游擊將軍七人,坐營官八人,守備八人,把總一人,提調官二十六人。鎮守昌平總兵官一人,舊設副總兵,又有提督武臣。嘉靖三十八年裁副總兵,以提督改為鎮守總兵,駐昌平城,聽總督節制。分守參將三人,曰居庸關參將,日黃花鎮參將,曰橫嶺口參將,游擊將軍二人,坐營官三人,守備十人,提調官一人。”1066 臨時設立的負責官員:例如《水滸傳》第四十三回《錦豹子小徑逢戴宗病關索長街遇石秀》戴宗便問道:“這位好漢貴姓大名?”鄧飛道:“我這兄弟姓孟,名康,祖貫是真州人氏,善造 1064 同上,第 2637 頁。 1065 同上,同頁。 1066 《明史》,第 1866-1867 頁。
  • 329大小船隻。原因押送花石綱,要造大船,嗔怪這提調官催併責罰,他把本官一時殺了,棄家逃走在江湖上綠林中安身,已得年久。” 縣學官員:“又定每歲仲春、秋上丁日御殿傳制,遣大臣祭先師及配位。其十哲以翰林官,兩廡以國子監官各二員分獻。每月朔,及每科進士行釋菜禮。司府州縣學各提調官行禮。”1067 3 滿清 滿清,如同元蒙為非漢人王朝。既有滿漢雙位制,自然不必全面承襲元提調制,但或多或少還是保留了一些,主要是縣學、鄉試、監修官、清末各種新設機構內官員等。 “尹掌清肅邦畿,布治四路,帥京縣頒政令條教。歲立春,迎春東郊。天子耕耤,具耒耜絲鞭,奉青箱播種,禮畢,率庶人終畝。田賦出納,以時勾稽,上其要於戶部。治鄉飲典禮。鄉試充監臨官。丞掌學校政令,鄉試充提調官。”1068 “乾隆四十二年復設修書總裁、提調各二人,纂修翰林官十二人。”1069 “光緒三十二年改兵部設,省併練兵處入之。舊置總理親王一人,會辦、襄辦、提調各一人。”1070 “勞謙光,字佩蘭,山東陽信人。少讀書,有用世志。入北洋武備學堂,畢業,山西設武備學堂,聘為教習,管帶馬隊營,捐知縣,遂官於晉。新政創始,若督練處、警察學堂並充提調官。”1071 1067 同上,第 1301 頁。 1068 《清史稿》,第 3334 頁。 1069 《歷代職官表》,第 185 頁。 1070 《清史稿》,第 3459 頁。
  • 330清末“通商局”內設此職。《安平縣雜記》記:“提調官二、委員四、翻譯官二、稿案書二、清書二、局勇四、分局委四、分局勇八。”1072 《辭海》對此的定義是:“提調清代在非常設的機構中負責處理內部事務的職員。”1073 綜上所述,作為軍事、司法官的“提調”起初為一部級高官,其職掌是監察“掌京城盜賊、奸偽、鞠捕之事”的“元大都路兵馬都指押使司”。在明朝,此職降至由下級武官出任,負責地方“盜賊、奸偽、鞠捕之事”。 二 1553 年,中葡言和後當年即來澳門的戈列高里奧·岡薩雷斯(Gregório González)神甫記載説:“得到這一消息後,我被派往那裏。第一年,我與七名基督徒留在了當地。我與其他人被捕入獄,直至明年船隻到來。翌年,我主照亮了我,我為幾個華人施洗,使他們皈依了基督教。我留在了當地並建起了一座草棚教堂。船隻離去前往印度及其他國家後,我與七十五名基督徒又稽留當地。我們再次坐牢且分囚各處,互無音信。”1074 由此可知,至少從 1553 年起,澳門便有執法的“澳官”。 首批抵達澳門的耶穌會會士曼努埃爾·特謝拉(Manuel 1071 同上,第 3723 頁。 1072 《安平縣雜記》,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叢刊第 52種,第 54 頁。 1073 《辭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0 年,第 706 頁。 1074 金國平《中葡關係史地考證》,第 45 頁。
  • 331Teixeira)神甫於 1563 年 12 月 1 日寫給果阿耶穌會會士的信稱:“我們一到達後,就著手交涉我們進入廣州的事,向這個港口的中國官員和審判官發出口信,請他們轉告廣州的大官,……”1075 根據阿儒達宮圖書館所藏手稿,改作下譯似乎更為明確:“我們一到達後,就著手交涉我們進入廣州的事宜,向各位澳(門)官或司法官(Mandarins ouJusticas do Porto)面呈,請他們轉告廣州大吏,……”羅理路在進行現代葡語轉寫時一律小寫為 mandarins oujusticas do porto。在葡語中,大小寫會影響到語意的變化。大寫形式 Mandarins ou Justicas do Porto,明確了 Mandarins ou Justicas 為一專職,Porto 為專有名詞,即澳門。“各位澳(門)官或司法官”雖未具體他們的職稱,從其複數形式來看,與提調、備倭、巡緝相合,而且“司法官”也説明了這些職官的性質。 弗朗西斯科·佩雷斯(Francisco Peres)神甫在一份於 1564 年 1月從澳門(Maqao)致葡印耶穌會會長的信中説:“……我們於 7 月7 日起程前往中國,一路順風。我們於聖母瑪利亞節 1076 抵達澳門(Amaqao)。我們受到了迪奧戈·佩雷拉(Diogo Pereira)其兄及代理主教蘇亞雷斯(João Soares)的熱烈歡迎。我們搶先其他來自巽它的大船或其他神甫到達。我們到佩羅·金特羅 (P e r o Quintero)1077家暫住,至今仍未離開。開始同各位澳官(Mandarins do porto)談判使團事宜,……”1078 俞安性為葡人下達的一劄諭稱“本海道知悉葡人不遵守天朝王法,多有違禁,故應船隊壓境,驅逐出澳。本海道一直嚴密監 1075 羅理路《澳門尋根》,第 84 頁。 1076 7 月 29 日。 1077 西班牙人,澳門一富商。 1078 阿儒達宮圖書館《耶穌會會士在亞洲》,抄件 49-IV-50,第 592 頁。
  • 332視 1079 爾等外人,知爾等已居澳六十年。目前我暫不為難你們,也不會增兵。你們應潔身自好。若這樣做,我將視你們為天朝子民。若你們不改邪歸正,大吏將拿我是問。為此,我將下列各章發至香山縣令,由其通知爾等”。香山縣令説:“爾等自做決定。若爾等願意離開此地返回故園,豁免爾等兩年税收,然後攜帶妻、子返回;若不願離去,應安分守己,從事貿易,唯海道之命是從。你們應具簽保證書,切實聲明嚴守海道之命。一式二或三份,呈交澳官(mandarim do porto)。海道命令共計五款,你們應列舉充份理由,好生回答。”1080 1625 年 1 月 28 日,澳門首任總督唐·弗朗西斯科·馬斯卡雷尼亞斯(D·Francisco de Mascarenhas)下令就黑人拆毀“澳(門)官(Mandarim do Porto)宅第”盜走木材一事向“澳(門)官(Mandarim do Porto)”道歉 1081: “為國王陛下效勞,請學士銜王室大法官下令要求若昂·塔瓦雷斯(João Tavares)就其家奴摧毀澳(門)官(mandarim do porto)宅第(casa)、盜其木材一事向澳(門)官(mandarim do porto)賠禮道歉。若昂·塔瓦雷斯(João Tavares)接到傳票後,弗朗西斯科·德·阿不雷烏(Francisco de Abreu)法官率領一書役查看上述損失並攜帶一木匠修復一切。請彙報執行情況,以便我按情行法。”1082 1079 可見提調的作用。 1080 金國平前引書,第 71 頁。 1081 參見《唐弗朗西斯科·馬斯卡雷尼亞斯(D.Francisco de Mascarenhas)總督命令及其它應就摧毀“澳官宅第”並盜其木料而道歉的文件》,埃武臘公共圖書館及檔案館第 CXVI-2-5 號手稿,第 300-301頁。 1082 埃武拉公館圖書館及區檔案館第 CXVI-2-5 號手稿,第 301 頁。
  • 333 “當天由王室大法官卡美洛(Camello)執行這一命令。即日傳來若昂·塔瓦雷斯(João Tavares)。據其言稱,那些家奴不是他的,是他女婿的,但他願意執行命令。第二天,29 日,普通法官弗朗西斯科·德·阿不雷烏率其書役曼奴埃爾·科蒂紐·科拉索(ManuelGodinho Collaco)、市政官西孟·貢薩爾維斯(Simão Goncalves),通事多明哥斯·蘇亞雷斯(DomingosSoares)及 3 名木匠師傅前往官員們被盜毀的數所宅第(casas)所在的官場(campodomandarim)。據專家的鑒定,木料的損失,包括樑、門、柵欄及板總計足色紋銀 350 両,其中包括被盜木材的成本、做工及鐵釘。”1083 此文獻中“數所宅第”印證了康熙《香山縣誌》中“澳門舊有提調、備倭、巡緝行署三”的記載,明籍中則不見“提調、備倭、巡緝”“行署”的記載。萬曆年間范禮安的報告與崇禎年間的兵部殘檔均涉及兩個職官。儘管康熙《香山縣誌》卷之十稱“行署三”,但我們以為應以時人的目擊及官方公文為準,而且提調與巡緝的職能基本相同。萬曆四十一年,郭尚賓疏稱:“我設提調司以稍示臨馭,彼縱夷醜於提調衙門,明為玩弄之態以自恣,其不服職官約束若此。”1084 由此可知,康熙《香山縣誌》中所載“提調、備倭、巡緝行署三所”在明朝稱“提調司”或“提調衙門”。 俞安性五禁第四款的條文如下:“禁接買私貨。凡夷趁貿貨物,俱赴省城公賣輸餉,如有奸徒潛運到澳與夷,執送提調司報道,將所獲之貨盡行給賞首報者,船器沒官。敢有違禁接買,一 1083 同上,同頁。 1084《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300 頁。併究治。”
  • 3341085 18 世紀的葡語文本將“執送提調司報道”譯為“允許澳門人(Macaenses)將其逮捕,送交法辦”。1086 當時的譯者並未理解“提調司”的含義而將其含混地譯為 Justica(法律)。這個譯法雖不完全準確,但也不算大錯。至少,它告訴我們當時澳門葡萄牙人將“提調司”視作一種執法機構。 范禮安於 1576 年被任命為耶穌會東方視察員。他在遠東經過四年的巡視後,於 1579 年撰寫了一份長達百頁的視察報告。該報告辟專章敍述澳門,多時聞,彌足珍貴: “從另一方面來說,中國的大門對傳播福音仍然緊閉。似乎凡人無法找到進行傳教的辦法,因為中國制度森嚴,任何外國人在未得到官員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入華。官員之間等級森嚴,人人清高,潔身自好,根本無任何辦法可以跟他們建立友誼或攀談。因此,在葡萄牙人在中國貿易的三十多年中,儘管在本港口 1087 駐紮有兩個小官吏,但是從來沒有機會同其中任何一人交上朋友,他們反而越來越避嫌、潔身自好。”1088 從軍事系統來説,“兩個小官吏”的頂頭上司是廣州海防參將。該官“責任專管廣州,駐紮東莞南頭地方,統領水兵三千名,教習水戰。有警督兵出海,剿捕海倭賊盜,仍往來省城、波羅東洲、官窖上下,緝捕裏水行劫賊船,及彈壓香山、濠境等處夷船,並巡緝接濟私通船隻,副鎮南澳;別有重大聲息,尤要一體應援。凡事會同海道副使、海防僉事計議而行,仍聽總督、撫鎮等官節制。其廣海守備,聽本官節制。尤須持廉秉公正己恤下,以副委 1085《澳門記略》,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 年,第 22 頁。 1086 參見曼努埃爾·木里亞斯(Manuel Múrias)《給北京主教的指示和澳門史的其他文獻》,澳門,澳門文化學會,1988 年,第 118 頁。 1087 澳門。 1088《印度傳教文獻》,羅馬,1975 年,第 13 卷,第 199 頁。
  • 335任。如或貪黷憤事,法不輕貸。”1089 兵部尤其吿誡他們嚴格管理部下:“凡一應備禦事機,悉聽從宜區處,沿海府、縣、衛所文武官員,俱聽節制,考覈殿最,敢有怠忽及私役軍兵、科斂財物、與奸徒私通、接濟夷倭等項,輕則量情懲治,重則參奏拿問。本官尤須持廉秉公,正己律下,以副委任。如或因循曠職,責有所歸。”1090 每有任命,再三重申:“游擊將軍職銜管分守廣東香山等處地方備倭參將事署都指揮僉事高應岳,查得本官責任,駐紮鷹兒埔營防守信地,陸則雍陌、塘基灣、澳門、前山等處,水則十字門、九洲洋、石龜潭、虎跳等處,澳內備倭官兵,俱聽約束。一應堤防,須加嚴謹,關門啟閉以時。如有內地奸徒搬運貨物、夾帶人口、潛入接濟,澳中夷人闌出牧馬遊獵、揚帆駕槳、偷盜劫掠等項,井聽本官擒拿解究。每遇夷商入澳,須填詰問明白,方許報抽,歹舡立刻屏逐,毋容停泊。每歲同巡海道臨澳查閲一次,倘或取納倭夷窩藏奸惡,勒令盡數驅除,毋容戀住內地。如別有重大聲息,尤當一體應援。凡事會同海道計議而行,仍聽督撫鎮巡等官節制。本官須持廉奉公,恩威馭下,安靜馴夷,期於內外肅清,地方永賴,方稱任使。如或生事擾害,致啟釁端,國典具存,法不輕貸。”1091 在“持廉奉公,恩威馭下,安靜馴夷”的三令五申之下,“兩個小官吏”自然不敢與外人發生關係。對此情況,田生金《條陳海防疏》有所記載:“提調司,務擇武弁之能者居之,期於杜絕勾引,潛消窺伺,此亦內夏外夷之大防也。”1092 從范禮安的報 1089《兵部尚書趙彥等為推補廣州海防參將彈壓香山濠鏡等處夷船事提行稿》,《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1 卷,第 2 頁。 1090《兵部為廣東巡視海道責任為監督巡視等寨及馭澳防倭事行稿》,同上,第 1 卷,第 3 頁。 1091《兵部尚書趙彥等為推補廣東等地方參將事題行稿》,同上,第 1卷,第 7-8 頁。
  • 336告來看,至萬曆初年,“兩個小官吏”懾於“國典”與軍法,是忠於其職守的。正是由於無法從下突破,導致了耶穌會調整、制定了走上層路線的策略。 遺憾的是范禮安未對“兩個小官吏”有所具體説明,但至少確證了澳門有常駐官吏。這可能就是崇禎年間《兵部題失名會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所涉及的“提調備倭”二職。“兩個小官吏”在漢籍中有多種稱呼,例如“守澳官”“守澳武職”、“管澳官”“澳官”“澳弁”及“提調澳官”等 1093。筆者以為,“兩個小官吏”便是“提調、備倭、巡緝”。首先,他們均是武職;其次,他們的職能相同——維護公共治安。 “守澳官”與“守澳武職”中的“守”義即“駐守”,恰好與西班牙語“residir(駐紮,居住)”的語意相合。“小官吏”也可理解為“下級官吏”。龐疏中“守澳官”無疑便是葉權目擊的“守澳武職”。由此可知,“守澳官”是海道屬下的“武職”。明人陳熙昌所言“堂堂漢官,不難玩弄於股掌;沿街提調,猶日非武弁即雜流”1094,可引為證。 漢籍稱“行署三”,而時人范禮安明確無誤地記載説“在本港口駐紮有兩個小官吏”,似乎有些矛盾。但如果我們考慮到後來的“粤海關關部行臺”也有常駐的“關澳委員”這一事實的話,大概可以推論,三“行署”的常駐官吏為二人。“兩個小官吏”在澳門的駐地可能同時具有三“行署”衙門的職能。從軍事組織系統來説,提調直屬廣州海防參將。廣州海防參將的主要職能之一,便是“彈壓香山、濠鏡等處夷船”。因它不屬於縣制,據此可以解釋為何縣誌無載。又因系低級武職,府、省誌中也不見經傳。 1092 湯開建前引書,第 177 頁。 1093 同上,第 175-177 及 217 頁。 1094 同上,第 177 頁。
  • 337 三 提調司故地何在? 《粤港澳近代關係史》稱:“而這些官員臨時辦公之處則是議事亭 1095,即今澳門市政廳的所在地。”1096 兩位研究者既未引證又未論證,以一言坐實之。 審視約作於 1615 至 1622 年間的《澳門平面圖》1097,可以看到,花王堂及三巴寺的上方有一方框,其中標示的文字是“Caza do Mandarim,官員之家(或譯官府)”。就其位置來看,似在白鴿巢。另外,從龍思泰“……不法行為從前都在此得到很適當的處置”1098 一語可知,官場(Campo de Mandarim)為 Caza do Mandarim的所在地。上述平面圖標示的 Caza do Mandarim 的區域很大,面積超過其左側花王堂及右邊三巴寺的總和。從其佔地範圍及龍思泰關於“處置”“不法行為”的記述來看,可以推斷這可能是明代提調司的處所。 1095 康熙《香山縣誌》卷之十有稱:“按:澳門舊有提調、備倭、巡緝行署三所。今惟議事亭。凡文武官下澳,率坐議事亭上,彝目列坐進茶畢,有欲言則通事番譯傳語。”(《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6 卷,第 168 頁)但應該注意的是,這是入清以後的情況。 1096 鄧開頌、陸曉敏前引書,第 11 頁。 1097 參見《澳門:從地圖繪製看東西方交匯》,第 112 頁。 1098 龍思泰《早期澳門史》,第 40 頁。
  • 338 Hopo 的詞源及其設立年代 一 Hopo 正名 學界普遍認為,葡語及其他西方語言中的 Hopo 是漢語河泊所中河泊二字的對音。此説大概始於澳門歷史前輩學者戴裔煊1099,後為多數研究者所接受。 縱觀中國職官史,此制始於元。“元初,以酒醋、鹽税、河泊、金、銀、鐵冶六色,取課於民,歲定白銀萬錠。”1100江淮安慶等處設有河泊所 1101。明襲元制 1102:“河泊所官,掌收魚税;閘官、壩官,掌啟閉蓄洩。洪武十五年定天下河泊所凡二百五十二。歲課糧五千石以上至萬石者,設官三人;千石以上設二人;三百石以上設一人。”1103 清仍保留此職:“河泊所大使一人。未入流。掌徵魚税。”1104由此可見,從元至清,河泊所的職掌僅為徵收漁課。 1099《<明史·佛郎機傳>箋正》,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4年,第 57 頁。 l100《元史》,第 2386 頁。 1101 同上,第 2261 頁。 1102《明史》,第 1748 頁。 1103 同上,第 1852 頁。 1104《清史稿》,第 3360 頁。
  • 339 澳門舶税的徵收由廣東市舶司責成守澳官與香山知縣負責。對此,歷代記敍甚多。從歷代香山縣誌來看,不見香山的河泊所設在澳門的記錄。 1686 年發給英商的“部票”1105 為一力證。如果 Hopo 的對音是河泊的話,那麼題目應該是“河泊票”。文中的“本部”與“赴部”相應地文字是“本河泊”與“赴河泊”。顯然這是荒謬的。 關於 Hopo 的詞源,臺灣學者陳國棟 1106 有如下精闢的考證: “粵海關的首長,通稱為“粵海關監督’,在英文的資料中,他被稱之為‘Hoppo’。關於這個稱呼,前人已曾作過種種的推測或考證,其中以將之確認為‘戶部’的說法最為可靠,祇可惜對監督何以被稱為戶部的理由未曾加以適確的說明。 作者同意“戶部”這個說法係基於以下兩點理由:第一、‘Hoppo’興閩南方言‘戶部’的發音完全一致1107。由於初設 1105 費成康《澳門四百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年,第 142 頁。“部票”中的“部”乃粤海關監督關防上職稱銘文“督理廣東省沿海等處貿易税務戶部分司”中“戶部”的略稱。 1106 陳氏在粤海關問題上有精深的研究。其有關學術論文如下:陳國棟《清代前期的粤海關(1683-1842)》,國立臺灣大學碩士論文,1980;《清代前期粤海關監督的派遣》,《史原》,第 10 期(1980 年10 月),第 139-168 頁;《粤海關(1684-1842)的行政體系》,《食貨月刊》,第 11 卷第 4 期(1981 年 7 月),第 35-52 頁;《清代前期粤海關的税務行政》,《食貨月刊》,第 11 卷第 10 期(1982 年 1月),第 1-23 頁;《清代前期粤海關的利益分配(1684-1842):粤海關監督的角色與功能》,《食貨月刊》,第 12 卷第 1 期(1982年 4 月 ),第 19- 33 頁及美國耶魯大學歷史系博士論文《TheInsolvency oftheChineseHongMerchants,1760-1843》Ph.D. dissertation,Yale University,1990。 1107 本文作者註:廣東話發音為 wu。pou。.
  • 340監督的時期(一六八四-一六八七)英國船隻全都在廈門交涉貿易,因此先入為主地使用閩南語發音的可能性極大。同時有許多福建商人在廣東從事貿易,甚至於充當行商,閩南語在廣州商場上通行,自然不無可能。第二、粵海關監督最完整的官銜中根本就帶有‘戶部’二字。 監督最完整的官銜,即其關防上的職稱為‘督理廣東省沿海等處貿易稅務戶部分司’。從這個官銜可以知道監督是‘戶部分司’,是北京戶部派出駐在廣東負責收稅的司員,而粵海關衙門便是戶部的派出衙門,用本衙門的名稱來稱呼派出的衙門,或其負責人,藉以提高該官員的地位,這在中國是很普遍的現象。 不過在廣州的官場上,監督自己使用,或者別人提到監督時並不使用‘戶部’這個簡稱,而使用‘關部’一名 1108。莫爾士(H.B.Morse)認為監督的全銜是“粵海關部”,而他自稱為‘關部’,並且英國商人在乾隆四十五年(一七八○年)才知道這一回事。其實‘關部’兩字就是‘海關一戶部’的合稱 1109。因為中國自宋以來,集權中央,一切的外官都帶有差遣的性質,同時奉差的官員也常保留了本身在首都衙門的職銜。因此使用原銜的簡稱,或原銜與現職的混合簡稱以稱呼這些外官,在明、清時代就成為約定成俗的習慣了。例如總督、巡撫二官因常由六部的尚書或侍郎(二者皆為‘堂官’)出任,並兼有都察院副都御史、僉都御史等銜,於是便分別被尊稱為‘督部堂’‘部堂’及‘撫部院’‘部院’或‘撫院’。粵海關監督也是基於同樣的理由,而稱為‘關部’ 1108 本文作者註:也使用“榷部”一名。 1109 此説有誤。詳見下註。
  • 3411110。在粵海關成立之初,‘關部’一名就已在廣州的文告中出現了。 ‘戶部’與‘關部’的稱呼皆非粵海關監督所獨有。比如說廈門的福建海關衙門也稱作‘戶部衙’1111。最有趣的是一本十八世紀初期出版的法文商業辭典中,也用‘戶部’來稱呼日本長崎的海關吏。至於‘關部’一名,在一六八七年(康熙二十六年),英國東印度公司的檔案中也早已用來稱呼廈門的閩海關官員了。 以上係就粵海關以外別省或別國的海關官員的情形而言。即使就粵海關所屬的子口而言,監督派出在當地徵稅的職員,也被稱為‘戶部’,比如說瓊州口的情形便是如此。最有趣的是廉州府因為也是粵海關所轄的七個總口之一,有海關衙門的職員常川駐紮,因此在外國地圖中,‘廉州’竟有另一個地名一即‘戶部’(Hoppo)。”1112 不但英國東印度公司的檔案稱呼閩海關官員為“關部”,漢語中也有類似記載:“昔時人文傑出,地靈殆有助焉。自海氛鞠為茂草矣。我國家底定海宇,文教誕敷。前威略將軍吳公沿其舊,始建文昌殿;關部郎中雅公復構朱子亭,增置旁舍,為師生課義 1110 這種解釋是有道理的,但論者未探究“部”字的含義。“部”有兩個基本詞義:1 中央政府國務院以下的行政機關名稱。如:“教育部”、“外交部”。2 專指機關中分別擔任不同職能的單位。如:“出版部”、“編輯部”。勞之辨《同滿漢榷部巡歷濠鏡嶴四首》題目中的“榷部”與“關部”同義。因此,我們認為“榷部”與“關部”來自“榷關”。 1111 福州有“戶部前”的地名。澳門有“關前後街”與“關前正街”。可見戶部(分司)與關是可以通用的。 1112 陳國棟《清代前期粤海關監督的派遣》,第 139-141 頁。
  • 342所。彬彬濟濟,稱盛一時。”1113 實際上,Hopo 使用的名稱繁多,例如管理粤海關税務、管理澳門總口税務,管理澳門税務 1114,也有澳門總口委員、澳關委員、澳門口委員、澳口委員、嶴門委員 1115,還有粤海關委員、粤海關部、粤海關部大人、粤海關監督、粤海關憲、欽命大老爺、欽命粤海關部大人、欽命粤海關監督、欽命督理粤海關税務、欽命管理粤海闕税務 1116 等。 二澳門關部行臺成立之日期 明亡之後,明遺臣仍持續在江南及東南沿海“反清復明”。鄭成功多次起兵抗清,又驅荷復臺作為反清基地。為抵制明鄭,世祖頒佈海禁令,嚴禁民間商船從事海外活動。遷界令強迫江、浙、閩、粤沿海三十里內,毀城遷地,堅壁清野;片板不許下水,粒貨不許越疆,以禁絕中外貿易,經濟封銷臺灣。康熙二十二年七月,施琅平定臺灣,將其納入中國的版圖。同年,漕運總督慕天顏疏開海禁。翌年,解除海禁,設立江、浙、閩、粤四海關管理對外貿易、徵收關税,其中以粤海關最為重要: “我朝釐定關榷官制,有兼管,有簡充。天下海關,在福建者轄以將軍,在浙江、江蘇者轄以巡撫,帷廣東粵海,專設監督,誠重其任也。至分司其事,大關 1117、澳門則設防禦,其餘五大總口並置委員。”1118 1113 周凱《廈門誌》,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第 302 頁。 1114 劉芳輯、章文欽校《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下冊,第 952 頁。 1115 同上,第 956 頁。 1116 同上,第 947 頁。 1117 澳門總口亦可稱“大關”,此外還有“大關總口”、“大關內館”等名,參見《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上冊,第 31,119 及 130 頁。
  • 343對此,陳國棟也有有十分精闢的論述: “我國鄰海的各省份當中,廣東省的海岸線最長。粵海關監督‘督理廣東沿海’的‘貿易稅務’,在綿亙數千里的海岸線上分設了七十五個子口,以便於管理。這七十五個子口依照不同的範疇作成以下兩種分類: 第一種分類是按照功能的不同而區分成‘正稅之口’‘掛號之口’與‘稽查之口’。其中‘掛號’與‘正稅’兩種口岸分別提供報關登記、填寫稅單與收納關稅的功能,因此又合稱為‘收稅口岸’。稽查之口依其命名之義,負責船隻、貨物出入的稽查。據粵海關誌所載,鴉片戰爭前夕,廣東沿海共設有正稅之口三十一個、掛號之口二十二個,稽查之口也是二十二個。 第二種分類是依照行政上隸屬的關係而區分成‘總口’與‘小口’。粵海關七十五個子口依地理位置的情況,劃作七組,各由一個總口來統轄管理。這七個總口以廣州府為中心,設大關、澳門兩總口。東北而上為惠州(烏坎總口)、潮州(巷埠總口);西南而下為高州(梅菉總口)、雷州及廉州(海安總口)、瓊州(海口總口)。而以潮州、瓊州距監督衙門所在地的廣州城為最遠。所有的小口均分隸於各總口,其收支的情況由各總口造冊彙報監督、彙解粵海關關庫。 就重要性而言,以大關、澳門最重要,其次是瓊州和潮州。大關即粵海關監督衙門的所在地,狹義的大關亦即指監督衙門本身。廣義而言之,它也包括了總巡 1118 梁廷楠《粤海關誌》,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6 卷第 98 頁。
  • 344口、行後口、東砲臺口、西砲臺口、佛山口、黃埔口、虎門口、紫泥口、市橋口、鎮口口與江門口各子口。其實,由於外國船隻貿易的地點在廣州城外,因此必須從老萬(Is.Landrones)溯珠江而上。各子口即分佈於珠江岸上。外國船隻來到伶仃洋(在老萬山附近),向駐守的官兵報到之後才可進入珠江。由珠江上溯到虎門(西人稱之為 Boca Tigris)或(The Boque),由駐守在該地的虎門副將‘驗明船隻’‘查明貨物、加貼封條’,然後放行至黃埔,在此停泊,聽候丈量輸稅,開艙下貨。 澳門為葡萄牙人的居住地,也是葡萄牙人向廣州進行貿易的據點。同時各國商人於貿易季節終了時,原則上必須‘下澳’,在澳門住冬,否則即得離開中國。夷人帶來的婦女亦不准‘上省’(赴廣州),必須住在澳門。因此廣州與澳門之間的貿易規模亦不小,粵海關在此彈丸之地設正稅之口一、稽查之口四。”1119 《粤海關誌》稱:“口岸以虎門為最重,而濠鏡一澳,諸番雜處,百貨流通,定則徵税,故澳門次之。”“澳口係正税總口,在廣州府香山縣,距大關三百里。大馬頭距澳門總口一里,南灣距澳門總口二里,關閘距澳門總口一里、並在香山縣,係稽查口。”1120 張甄陶《澳門圖説》對澳門海關機構的記載也甚詳:“澳有關税,一主抽税,曰小税館;主譏察,日南環税館,專稽查民夷登岸及採望蕃舶出入;曰娘媽角税館,專稽察廣東、福建二省寄港商漁船隻,防透漏,杜奸匪。舶入港必由十字門折而西經南環, 1119 陳國棟《粤海關(1684-1842)的行政體系》,第 35-36 頁。 1120 梁廷楠《粤海關誌》,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6 卷,第 98 頁。
  • 345又折而西至娘媽角,又折而東乃入澳。”1121 粤海關在澳門的機構稱“關部行臺”,原因是總部的“廨舍在廣東外城五仙門內,康熙二十四年以舊監政署改建。”所以,“又有行廨在香山縣澳門,監督時出稽查則居之。”1122 至於人員建制,“管理總口委員七員:一大關旗員,一澳門總口旗員,……以澳門為夷人聚集重地,稽查進澳夷船往回貿易,盤詰奸宄出沒,均關緊要,是以向設立旗員防禦兩員,一駐大關總口,一駐澳門總口。每年請將軍衙門選員前往彈壓。”1123 澳門總口的具體人員如下:“一、澳門總口總書一名。一、櫃書:澳門總口、高州總口各一名。一、家人:澳門總口二名。一、巡役,澳門總口五名,內澳門口、關閘口、大馬頭口、南灣口、娘媽閣口各一名。一、水手,澳門總口十五名。一、火夫:澳門總口二名。”1124 陳國棟分析説:“在清朝的官僚體系之中,粤海關監督可以説是少數的‘專業性’官僚之一,基本的職務為負責關税的徵收與報解。自從順治十八年將三處織造衙門由工部改隸到內務府以後,鹽政與税關監督漸次成為內務府包衣官員的禁臠。粤海關監督也自康熙末年起,成為包衣的專缺,由皇帝直接任命:戶部對其派遣祇負責經手,對其考核祇負部分的責任。”1125 但我們認為,澳門的情況有所不同。常駐澳門的“關澳委員”,除了其“專業性”之外,還配合前山海防同知、香山縣令及左堂對澳門外人 1121 同上,第 607 頁。 1122 梁廷楠《粤海關誌》,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6 卷,第 98 頁。 1123 同上,第 99 頁。 1124 同上,同頁。 1125 陳國棟《清代前期粤海關監督的派遣》,第 152 頁。
  • 346進行主權管理,因此還具有某種政治作用 1126。 清代史料對設立四大海關的地點 1127,尤其是其成立日期無準確記載: “(康熙四年)裁市舶提舉吏目。”1128 “二十年,擢兩廣總督。興祚上官,疏言尚之信在廣東橫徵苛斂,民受其害數十年。因舉鹽埠、渡稅、稅總店、漁課諸害,悉奏罷之。自遷界令下,廣東沿海居民多失業,興祚疏請展界,恣民捕採耕種。上遣尚書杜臻 1129、內閣學士石柱 1130 會興祚巡歷規畫 1131,兵民皆得所。”1132 “(二十三年)二月,展開海禁。以海氛永靖,開復原額漁課,並許各海口貿易。(二十四年)設海關監督。”1133 康熙遣其近臣杜臻、席柱巡視粤閩 1134。席柱回京後,向康 1126 可參見《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及金國平、吳志良《粤澳公牘錄存》中的有關文獻。 1127 楊仁飛《論清政府對澳門的海關管理》,《廣東社會科學》,1993年第 2 期,第 54 頁。施存龍《粤海關設於澳門或次固鎮嗎一有關<澳門大事紀>中的一個問題》,《文化雜誌》,第 38-39 期,第45-54 頁。 1128 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6 卷,第 30 頁。 1129 杜臻撰有《粤閩巡視紀略》,參見湯開建《明清士大夫與澳門》,第 201-218 頁。 1130 亦作席柱。 1131 參見章文欽《澳門與中華歷史文化》,第 7-9 頁。 1132《清史稿》,第 9863-9864 頁。 1133 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6 卷,第 30 頁。 1134“國初以海上多事,下令遷東南各省沿海居民於內地,畫界而設之禁。界外皆棄地,流民無所歸,去為盜。及師定金門、廈門,總督姚啟聖請以界外地按籍還民,弛海禁,收魚鹽之利給軍食,廷臣持不可。康熙二十二年,臺灣平,上命以界外地還民。會給事中傅感丁請以江、浙、閩、
  • 347熙彙報了巡視情況。《康熙起居註》所記略詳,《清實錄》也有記載: “(康熙二十三年七月乙亥)席柱奏曰:‘海上貿易,自明季以來,原未曾開,故議不准行。’上曰: ‘先因海寇,故海禁不開為是,今海氛廓清,更何所待?’席柱奏曰:‘據彼處總督巡撫云,臺灣、金門、廈門等處,雖設官兵防守,但係新得之地,應俟一、二年後相其機宜然後再開。’上曰:‘邊疆大臣當以國計民生為念,向雖嚴海禁,其私自貿易何嘗斯絕。凡議海上貿易不行者,皆總督、巡撫自圖射利害故也。’”1135 第一任粤海關監督是宜爾格圖,“二十四年任,二十五年留任。”1136 宜爾格圖亦稱伊爾格圖 1137。 據目前掌握的資料記載,二十三年(1684)開海禁,二十四年 粤濱海界外地招徠開墾,乃命臻及內閣學士席柱赴福建、廣東察視展界,進臻工部尚書。臻與席柱如廣東,自欽州防城始,遵海以東而北,歷府七、州三、縣二十九、衛六、所十七、巡檢司十六、臺城堡砦二十一,還民地二萬八千一百九十二頃,復業丁口三萬一千三百。復如福建,自福寧州西分水關始,遵海以北,歷府四、州一、縣二十四、衛四、所五、巡檢司三、關城鎮砦五十五,還民地二萬一千一十八頃,復業丁口四萬八百。於是兩省濱海居民咸得復業。別遣使察視江南、浙江展界復業,同時畢事。臻以母喪還里,席柱復命,奏陳濱海居民還鄉安業。上曰:‘民樂處海濱,以可出海經商捕魚,爾等知其故,前此何以不准議行?邊疆大臣當以國計民生為念,曩禁令雖嚴,私出海貿易初未嘗斷絕。凡議出海貿易不可行者,皆總督、巡撫自圖射利故也。’”《清史稿》,第 9984-9985 頁。 1135《聖祖康熙實錄》,卷一一六,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438-439 頁。 1136 阮元《廣東通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年,第 1 卷,第 723 頁。 1137《清史稿》,第 6425 頁:“康熙二十六年……乙未,傅臘塔工部右侍郎。十一月己卯遷。伊爾格圖工部右侍郎。”第 6427 頁:“康熙二十七年……三月乙亥,鄭重刑部右侍郎。傅臘塔二月遷。癸酉,伊爾格圖工部左侍郎。”
  • 348設海關監督毫無爭議,但在澳門設關的日期仍需探討。 二十四年,廣南韶道勞之辨和粤海關滿監督 1138 宜爾格圖、漢監督成克大曾巡歷濠鏡澳 1139: “成克大,字子來,大名人。順治十七年舉人,由內閣中書轉戶部廣西司主事,再遷貴州司員外郎。時創設粵海關,克大受命為監督。粵之香山澳,舊為洋人所居,名為鬼卒,俗尚火攻,其酋長率隊來迎,刀槍森列,儼若勁敵。克大宣上恩威,群皆懾服。有商激怒鬼卒,奔訴求救,鬼卒蜂擁至門,洶湧不可測,克大神色自若,手檄通譯,集酋長,責以大義,軍遂解。差峻,復江西司郎中。”1140 對此事,勞之辨 1141也有敍述:“余粤任不及半年,平旗、民之訟獄,戢委弁之橫行,懲劣生之武斷,清兩縣之蜆塘,諸事次 1138“首先要加以説明的是康熙二十三年初開海禁的時候,原來規定四省海關分別‘設滿、漢海税監督、筆帖式各一人’,當時閩海關有時候派兩位監督,浙海關有時候甚至還派三位監督,但粤海關則每年祇派一位監督。到了康熙二十八年,皇帝重新規定嗣後監督祇差一人。因此粤海關監督的職位,並不像中央政府的官缺屬滿漢均分,而是照一般外官的情形,祇設一缺。”陳國棟《清代前期粤海關監督的派遣》,第 142 頁。 1139 章文欽前引書,第 11-12 頁。 1140 程廷恒《大名縣誌》,卷一八<鄉型>,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6 卷,第 320 頁。 1141“勞之辨,字書升,浙江石門人。康熙三年進士,選庶吉士,授戶部主事,遷禮部郎中。出為山東提學道僉事,報滿,左都御史魏象樞特疏薦之,遷貴州糧驛道參議。師方下雲南,羽書旁午,之辨安設驛馬以利塘報;復以軍米運自湖南,苦累夫役,白大府停運,就地採購,供億無匱。二十四年,擢通政使參議,遷兵部督捕理事官。連遭親喪。服闋,起故官。擢左副都御史,數有建白。”《清史稿》,第 10212 頁。
  • 349第整飭。向來洋貨,皆地方市舶司經收,歲有常額。乙丑,初設海關,額未定,商人仗新榷立威,乘嶴夷演砲悮觸其船,以夷人劫貨傷人起訟端。余會同榷使宜、成二君,剋期進嶴,焚香吿神,誓無枉縱。薄暮抵行館,有通事懷槖中金求見,不下陸大夫裝,余使吏人叱之去,通事白云:‘此官司進嶴故事,納則夷人心慰,不則反滋疑懼。’余卒嚴卻之。詰朝會鞠,商辭半屬張大。余止以砲損洋船,斷償修艌銀三百両,仍坐商以誣,欲笞之,奸商俛首。夷人扶老扶幼送及關,感激涕零而返。自此商舶、嶴夷兩相帖服。西洋之司歷都下者,前則南君懷仁,後則閔君明我,傳述以為美譚。”1142 “乙丑,初設海關,額未定,商人仗新榷立威”一語告訴我們,澳門華商依仗新近成立的海關尋釁葡人。據“薄暮抵行館”之説法,可以斷定勞、宜、成三人來澳處理上述中外糾紛時,關部行臺已落成使用。換言之,澳門總口設立的日期是二十四年。勞之辨本人《同滿漢榷部巡歷濠鏡嶴四首》最後一句題記也明白地説:“時初開海禁,置榷關。” 西方資料對粤海關及澳門關部行臺也有涉及 1143: “去年 12 月份左右,三位官員從京廷來本城 1144及澳城開海貿並設立海關。如今澳城海關已經設立。一到澳門,他們不僅要求徵收貨稅,而且還對葡萄牙船隻進行丈量。”1145 1142 錢儀吉《碑傳集》,卷二 0《康熙朝部院大臣》之下中,《自序》,勞之辨,參見《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577-578 頁。 1143 葡語中關於澳門中國海關的主要著作有:庇禮喇(Pereira,A.M.)《澳門中國海關》,澳門,1870 年;文德泉《澳門之 Hopo》,《澳門教區月報》,1968 年,第 66 卷,第 379-413 頁;《澳門軍人》,澳門,1976 年,第 256-277 頁及《澳門地名》,1973 年,第 1卷,第 383-401 頁。 1144 廣州。 1145《在華方濟各會會誌會誌》,第 3 卷,第 579-580 頁。
  • 350 此函的落款日期是 1685 年 12 月 19 日 1146。“去年 12 月份”為 1684 年 12 月,即康熙二十三年十月、十一月間。“三位官員”可能是廣南韶道勞之辨和粤海關滿監督宜爾格圖、漢監督成克大。 1685 年 11 月 30 日,澳門議事亭向唐佩德羅二世(D.Pedro II)國王申呈説: “……我們這些古往今來的葡萄牙人從來以貿易在本城為生。自韃靼政府全面禁海以來,貿易日益惡化,無任何好轉。 眾所周知,不幾年前,中國皇帝給予了我們某些貿易自由,對此我們曾向陛下彙報,但這無濟於事,原因是皇帝的大臣與某些外國 1147 有著重大的利益,無視禁令,致使外國船隻攜帶巨資經常出沒中國海域。我們一直寄希望於中國皇帝洞察此事,下令調查,以杜絕其大臣違反許久以來在全國頒佈的禁令同某些外國的交易。 正是懷著此種希望,我們忍受巨大貧困。現在我們看到他對我們已無絲毫信任,我們已落到如此地步,無任何挽救的辦法,原因是這位皇帝在平定福爾摩薩的大捷後,即開海禁,允許全中國如同以前一樣自由航行貿易。為此,他下令徵收所有以前規定的商稅,他設立了新的衙門(tribunais),專事稅收。 這一機構是近來本城最大的災難,因為它強迫我們支付即便是過去(繁榮的日子)也難以支付的款項。這簡直是敲骨吸髓。但最致命的毀滅是,隨著新的貿易自由,其他外國更有理由在對華貿易中注入巨大資本。即 1146 同上,第 3 卷,第 596 頁。其作者為當時在廣州的西班牙方濟各會傳教士利安定(Agustin A.S.Pascual)。 1147 尤指荷蘭。
  • 351便皇帝不允許這些外國人經商,其新大臣們(其他外國人來對他們有益,除了大量的贈送外,還有同他們的貿易利益)已跟他們明來暗往。即便如此,我們也本來可應付。許多年前,荷蘭人詭計百端,或是通過戰爭或是以重禮收買當局欲佔本城 1148,我們有辦法將其驅逐出境。本城有抵抗這些強敵的防禦設施。前述貧困,加之本城居民日益稀少致使房屋廢棄,砲臺倒塌,百物奇缺。為生存我們竭盡全力,但這一切努力付之東流,因為我們無成堆的銀子開路來獲得這些偶像崇拜者的垂青。外國人腰纏萬貫,出手闊綽。天高皇帝遠,我們無法向其求告。告狀往往落入被告手中,因此我們祇得忍受貧困,寄希望於陛下。”1149 第二年,即 1686 年,澳門議事會也向葡印總督彙報説:“本城中有一徹底管理一切航海事務的衙門(tribunal),它是為中國皇帝徵税的海關。沒有一天沒有麻煩,其結局總是由人民掏腰包。完全為了替上帝保佑的陛下保住本城,我們在忍辱受苦,但我們知道,也確實承認這是枉費心機,因為如果説印度的其他商埠失於敵強我弱的話,那麼本城將毀於貧困及新的苛捐雜税。本城居民為使上帝保佑的陛下的英名在中國的港口永存而一再努力。即便赴湯蹈火,也在所不惜。不幸的是,本城的存亡僅僅取決於因上述原因已枯竭的財力。”1150 可見,在澳門關部行臺設立之初,葡萄牙人稱其為“衙門”, 1148 湯開建《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第 154-173 頁。 1149《澳門議事亭致唐佩德羅二世(D.Pedro II)國王申呈》,1685 年 11月 30 日,里斯本海外歷史檔案館,澳門,第 2 函盒,第 5 號文件。 1150《澳門議事亭致埃利塞拉(Conde de Ericeira)伯爵函》,1686 年,參見《澳門軍人》,第 259 頁。
  • 352並無“Hopo”之名。這説明“Hopo”源自閩南方言“戶部”的發音一説是有道理的,同時再次證明“河泊”説毫無依據。 綜合中外記載,澳門關部行臺設立的日期為 1684 年 12 月,即康熙二十三年十月至十一月間。
  • 353 1459 年毛羅世界地圖考述 英國業餘歷史學家孟席斯(Gavin Menzies)今年 3 月提出了中國人早於哥倫布數十年抵達美洲大陸的新説。 據傳媒報導,孟席斯的論據最主要的是意大利人毛羅(Fra Mauro)繪的 1459 年世界地圖。毛羅從 1457 年起,應葡萄牙國王阿豐索五世(Alfonso V)之請,繪製世界地圖。由葡王負擔費用並提供葡萄牙海外航行的最新資料,繪圖歷時兩年,1459 年完成。同年 4 月 24 日,正本由威尼斯貴族特雷維薩諾(Stefano Trevisano)送往里斯本,後佚失。毛羅同時為威尼斯大公製作一件副本。該件副本一直保存於聖米格爾修道院,後移至威尼斯大公宮廷。從1822 年起,庋藏於威尼斯馬爾西亞那國家圖書館(Biblioteca Nazionale Marciana)。 此圖堪稱世界地圖史上的傑作,也是第一幅標出了日本位置的歐洲地圖。按照歐洲中世紀世界地圖的傳統,它呈圓形,直徑196 釐米。一般的地圖是歐洲在上方,非洲在下方,而此圖卻相反,歐洲在下方,非洲在上方,乃以歐洲為基點繪成。此圖繪製詳細至極,而且附有大段註記,充份反映了 15 世紀中葉歐洲所擁有的東方地理知識,包含了當時關於非洲及亞洲的最新訊息。非洲的情況來自於葡萄牙人開發非洲海岸的航行資料。亞洲部分,尤其是關於中國的訊息,主要取材於希臘人托勒密的《地理學》與意大利的《馬可孛羅遊記》。其他新資料,主要來源是尼古羅·達·孔蒂(Nicolo da Conti)的遊記。尼古羅·達·孔蒂認為,可以從大西洋繞越非洲抵達香料群島。這一觀點在當時產生了巨大影響,堅定了葡萄牙人東來的決心。
  • 354 毛羅地圖非洲南端繪有兩艘帆船並有相應的文字説明。 其一:“航行這一海域的大船或稱‘中國式帆船’有四桅,其數目可增減,有 40 至 60 個供商人使用的船艙。它徵有一個舵,不使用指南針,因為有一個天文家獨自站在船的高處,手持牽星板,發佈航行命令。” “這一海域”指“綠色群島”水域。 顯然,此圖例前半部分的文字與《馬可孛羅遊記》關於中國船隻的描寫基本相同,毛羅地圖的資料顯然取自《馬可孛羅遊記》。 事實上,鄭和船隊航行時是羅經與牽星板並用,而且宋人已用指南針航海。毛羅地圖的註解卻明確地表示“不使用指南針”,這種説法似乎矛盾。 其二:“約在主年 1420 年左右,有一條大船或稱印度‘中國式帆船’,橫越印度洋,通過迪布角外的男島、女島,取道綠色群島和暗海,向西和西南方向連續航行 40 天,但見水天一色,別無他物。估計航行約 2000 海哩。此後情況不妙,該船在第 70天回到上述迪布角。” “印度中國式帆船”的原文是 concho de india。concho 即Junk。“印度中國式帆船”也可理解為“來自印度的中國式帆船”,或“印度船” 根據毛羅的圖,迪布角 (Diab)位於 Soffala 與桑吉巴 (葡xengibar,英 Zanzibar)”之間。迪布角(cauo de diab)的所在,説法甚多,有馬達加斯加島、好望角、索發拉角、瓜達富伊角、基別(Ghibie,在索馬利亞)以及哈瓦什河(Hawash Rivers)等諸説。筆者認為,從語音的角度來分析,“diab”可能是梵文“dvĨpa”一詞,即“島嶼”的訛略音,然後進入馬來語(dib 或 div 形式),其直接詞源則是阿拉伯語 dsiab,因此,迪布角應當是馬達加斯加島。可見,所謂“中國帆船”到達好望角的説法,要退到馬達加斯加島。
  • 355 “迪布角外的男島、女島”可能是毛羅圖上標示的“Isola mangla”及“Isola chancibar”二島,但無法確定何者為男島或女島。“綠色群島”則指莫桑比克及馬達加斯加島北部的科摩羅群島及科斯莫萊多群島。 托勒密稱“大西洋”為“綠海”,一切未知的海洋為“暗海”,即世界的盡端。在阿拉伯人的地理概念中,太陽降落的西方處的海洋為暗海。由於阿拉伯人的航海未超越莫桑比克海峽以西,所以他們將此處海域視為“暗海”的開始。“暗洋”之説也見於明籍,朱纨詩云: “……紅兜本是西夷種,金印曾攘哈密王。天入暗洋無日月,路穿交趾幾星霜。斗鉛流火雄荒服,夾寨翔云擾漢疆。” 該圖題記明確地説:“該船在第 70 天回到了上述迪布角。’顯然,在當時的航行條件下,在此段時間內無法抵達美洲再回到出發點。 孟席斯聲稱,毛羅的圖是他“發現”的,並強調研究這個問題達 14 年。換言之,他的“發現”最多祇有 14 年的歷史。事實上該圖在 19 世紀初便有刊本,而上述兩段題記的英語簡譯,早在 1886 年刊登於 Hobson-Jonson 的常用工具書內。 就研究者來説,孟席斯也不是第一人。據筆者所知,最早提出鄭和船隊抵達好望角的是美國西雅圖大學的張桂生(Keui-sheng Chang)。他在 1969 年“地圖史國際會議”發表《14 世紀中國地圖中的非洲及印度洋(Africa and the Indian Ocean in Chinese Maps ofthe Fourteenth Century)》的演講。1971 年,漢學泰斗李約瑟便引用了這一資料,提出鄭和繞過好望角之説。後來,中國學者沈福偉(1985)、孫光圻(1991)也都引伸此説。孟席斯的新説可能也受到了李約瑟的牽動。
  • 356 中國與今葡萄牙地區最早的外交接觸 葡萄牙史學對伊比利亞半島上曾存在過的阿拉伯及穆斯林文明,一般是採取簡單涉及的態度。實際上,現代葡萄牙的主要城市,如里斯本、科英布拉、聖塔倫、貝雅、埃武腊及法魯等,均曾是阿拉伯及穆斯林文明的中心。今日葡萄牙人,尤其是中、南部人士較黝黑的膚色及髮色體現了很高的阿拉伯血緣成份。葡萄牙人每天使用的語言中,阿拉伯語的遺存比比皆是,例如凡是以 al 起始的葡萄牙語詞匯均來自阿拉伯語。穆斯林文明是當今以基督教文化為核心的葡萄牙文化的主要潛層之一,當代葡萄牙史學已開始注重研究有大量歷史考古遺跡佐證的十字軍以前的伊比利亞半島上的阿拉伯及穆斯林文明。 基督徒稱曾統治伊比利亞半島的阿拉伯人為摩爾人。摩爾人於公元 711年組織了一支主要由柏柏爾人士兵構成的軍隊越過直布羅陀海峽,開始了對伊比利亞半島的佔領。 “羅馬人、斯維匯人和西哥特人在伊比利亞半島統治的時間都有記載,但是無法確定穆斯林究竟在這裏統治了多少年,或者説多少個世紀,因為他們統治的時間在各個地區都不一樣,穆斯林的統治從未到達最北部的地區。公元 809 年,埃布羅河以北的整個國土又重新處在基督教的統治之下;基督教於公元 868 年分別奪回了波爾圖和布拉加,科英布拉和里斯本分別於 l064 年和1147 年徹底回到基督教的手中;摩爾人統治塞維利亞、科爾多瓦和法魯達六個世紀之久(一直到 13 世紀中葉);他們統治格林納達近八個世紀。直到 15 世紀末才被驅逐。”(薩拉依瓦《葡萄牙簡史》)因此,有葡萄牙學者將當時相當於今葡萄牙的地區稱作“阿
  • 357拉伯西班牙中的葡萄牙(Portugal na EspanhaÁrabe)”,十分貼切。 世界歷史告訴我們,伊斯蘭自西元 7 世紀在阿拉伯半島興起之後,迅速得到廣泛傳播,出現過以敍利亞大馬士革為首都的倭馬亞王朝(661-750 年)、中心設在巴格達的阿拔斯王朝(750-1258 年)及以今西班牙的科爾多瓦(Cordova)為基地的後倭馬亞王朝(756-1031 年) 公元 750 年,阿拔斯(Abul Abbas,《舊唐書》作阿蒲羅拔)藉阿拉伯人不滿倭馬亞王朝統治而起義的力量推翻了該王朝,即《唐書》所記載的“白衣大食”(唐宋時代中國對阿拉伯國家的總稱,為波斯語阿拉伯人 Tazi 的音譯),建立了阿拔斯王朝,史稱“黑衣大食”。在倭馬亞朝被推翻時,倭馬亞族的阿卜杜勒拉赫曼(Abd-al-Rahman)逃亡至今西班牙,並於公元 756 年建都於科爾多瓦(Cordova),直到公元 1031 年一直襲用倭馬亞朝稱號。這便是歷史上的後倭馬亞朝。 在阿拉伯人統治伊比利亞半島期間,今葡萄牙大陸版圖的大部分地區在後倭馬亞朝的轄下。 公元 760 年,逃亡至伊比利亞半島的後倭馬亞朝曾派人來華朝貢。據《冊府元龜》,唐肅宗在上元元年十二月曾“宴白衣使婆謁使十八人於延英殿會”。此次來使的目的可能是約唐朝共擊黑衣大食。因未達目的,此後未有使團再來。 儘管上元元年十二月“白衣大食”的來使不能嚴格地列入中葡關係的範疇,但它至少是今葡萄牙地區與中國外交往來的肇始,不應為治中葡關係學者所忽視。 葡萄牙文化中的阿拉伯文化過去,詮釋了為何葡萄牙人在海外地理大發現時期在非洲及亞洲對穆斯林發動了全面的軍事及商業進攻,且毫不留情,無異於一支“海上十字軍”。當時葡萄牙人的每個“發現”都在基督教世界引起歡呼雀躍,被視為《聖經》壓倒《可蘭經》的勝利。這種夾雜著意識形態、商業、外交、政治及軍事利益的宗教衝突,經過幾百年的較量後仍未終止。紐
  • 358約 911 事件不是一個明證嗎?冷戰後的世界公民社會,應該以對話與合作來替代早應成為歷史教科書內容的“十字軍”及“聖戰”,但能否做到,仍然需要拭目以待。
  • 359 《馬可波羅遊記》與澳門 自《馬可波羅遊記》1477 年首刊以來,關於此書是否係偽書的辯論為許多中外學者所熱衷。必要的學術探討不可忽視,但此遊記係親身經歷或道聽途説的最後結論,並不影響它在歷史發展中所產生的文化啟迪及推進作用。《馬可波羅遊記》曾決定性地影響了伊比利亞半島的海外擴張。在葡萄牙薩格雷斯(Sagres)角航海學校就學、獲得航海技術的哥倫布拜讀《馬可波羅遊記》後1151,產生了對地大物博、文教昌明的中國的敬仰,決心從海路抵達這個神奇的國度。因得不到葡王的支持,哥倫布前往西班牙游説天主教國王伊薩貝爾(Isabel)及費爾南多(Fernando)贊助他的航海計劃。他以《馬可波羅遊記》為依據,説服了天主教國王夫妻。 公元 1492 年,哥倫布帶著西班牙國王致中國皇帝的書信,從地中海畔的帕羅斯·德拉·佛隆特拉(Palos de la Frontera)揚帆出航,無意中發現了“新世界”。西班牙首都馬德里哥倫布廣場紀念碑上有這樣一句銘文: “他們相信了他。人們見到了新世界的曙光。” 馬可波羅無愧為地理大發現的先驅。他個人的東方遊歷本身 1151 “哥倫布(Cristóvão Colombo)出發探險美洲前讀過《馬可波羅遊記》並給後世留下一本寫滿旁註的《馬可波羅遊記》存於里斯本,……”參見吳志良《東西交匯看澳門》,第 153 頁。
  • 360並非驚天動地,但它的社會效應遠遠超出了遊記所能產生的影響,竟然導致了一場人類的環球週遊。偉大的航海家哥倫布在他的影響之下,為尋找中國開闢了美洲航路,人類的命運、歷史的進程由此發生巨變。在華夏文明火炬的召喚下,歐洲懷著對異鄉神秘及驚人財富的追求走出了中世紀的黑暗,步入了現代世界的門檻。 葡萄牙王子唐·佩德羅(D.Pedro)在 1425 年至 1428 年週遊歐洲列國時,獲得一部《馬可波羅遊記》的手稿: “可以猜測到,王子在其行李中帶回了那名威尼斯人的著名手稿。可以肯定的是,他心裡想著支持、鼓舞其兄唐·恩里克(D.Henrique)的事業。唐·恩里克在薩格雷斯召集了許多製圖師,準備將葡萄牙推向世界歷史的前列。在其週遊中,他是準備冒險心靈的化身。唐·恩里克則是使這一夢想成為現實的科學家,他精於計算,擁有基督教精神最純潔的理想。 薩格雷斯王子會對波羅關於東方的描寫無動於衷嗎?”1152 達伽馬的航行可能未受到哥倫布那樣大的直接影響,因為至少從 1474 年起,他便有了此議。但它的豐富內容激發了葡萄牙人前來東方的決心,幫助他們瞭解東方。在葡萄牙人抵達印度之前,西方從古希臘、羅馬時代起對中國有了一定的瞭解,但朦朦朧朧。《馬可波羅遊記》確實了西方對中國的地理知識,同時又以多年的親身遊歷揭開了它的神秘面紗。馬可波羅的姓名也很有意思。在意大利語中 Marco 是人名,源自《聖經·新約》中《馬 1152 埃杜瓦多·布拉藏(Eduardo Brazão)《找尋契丹》,澳門文化學會,1988年,第 11 頁。
  • 361可福音》的作者,但也是動詞 marcare 的現在時第一人稱,即“我作標記、我作記號”。Polo 除了姓氏外,還作地極解,因此,Marco Polo 也可解釋為“我為地極作標記”。的確,《馬可波羅遊記》是歐洲對中國認識史上的里程碑。 葡萄牙人開闢的好望角航道雖未發現“新世界”,但從海道連接了東西方,開闢了一條新的商業網絡,較之傳統的絲綢之路更加快捷、安全。許多東方產品,如絲綢、瓷器及香料等不再成為富貴者的專利奢侈品。它的大眾化,既刺激了洲際貿易,又促進了文化交流。“16 世紀貫通歐亞新航路的發現,開創了中西交流的一個歷史新時代。”1153 葡人終於來到中華帝國,據居澳門。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而言,《馬可波羅遊記》間接影響了澳門的開埠及其歷史發展。 1153 參見吳志良前引書,第 149 頁。
  • 362 從《遊嶺南記》中兩個外來語的考證 看中葡早期溝通 明人葉權所撰《遊嶺南記》為漢籍中首篇關於澳門的紀實性遊記。它不僅記錄了當時中葡關係中某些重大事件,而且對居澳葡人的宗教、文化、風俗習慣等有細緻入微的描寫,因而具有頗高的歷史文獻價值。廣東學者湯開建曾撰文精辟論之 1154,故不贅述。本文擬就遊記中兩個漢語文獻中不易查找的生僻外來語作一補考,以期促進對此重要文獻的進一步研究。 葉權在記述葡萄牙人的衣著佩飾時稱: “其人白皙潔淨,髡髮多髯,鼻隆起,眉長而低,眼正碧,頂紅帽,著褲襖,以撒哈喇為之,或用雲彩綢緞鑿梅花八寶之類於其上,皆鮮艷美好。足登革履,俱勾身為便利,以軟皮為指套,套掌上。有時左手持唸珠,右拽一枚。天稍寒,則戴氈笠子,披氅衣,如袈裟。富者用紅撒哈喇,以紫剪絨緣領,胸前綴金鎖雜飾,戒指鑲以西洋寶石,香油塗身,腰懸八刺鳥,長咫尺,以金銀錯之,其色稍黑,乃匕首有毒者。” 考“撒哈喇”為波斯語 saqalàt 的音譯形式,原義作毛料、呢絨。此詞由阿拉伯商人傳入東南亞後,在馬來語(sàkelat)及印尼語(sakelat)中產生了新的語義 1155。除保留其原義外,還指一種 1154 湯開建《明清士大夫與澳門》,第 26-40 頁。 1155 參見《漢語外來語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84 年,第 294 頁。
  • 363紗布並作“肩巾”解。葉權遊澳的時間為 1565 年冬,因此其所見“撒哈喇”應為毛料、呢絨。 文中記述的葡人所佩帶的武器“巴剌烏”為葡語 parao 的對音。parao 源自馬來語 párang1156,其義為短刀、砍刀。如今通譯“馬來刀” 上述二詞的語源考證,揭示了一個十分重要的史實。“撒哈喇”及“巴剌烏”在葡語中有相應的詞彙。通事不使用葡語詞彙的原因可能有兩個:不知葡語中的稱謂,或葡人也隨著所接觸的僑居馬六甲的閩粤人士使用上述馬來語詞彙。 葡人與其僱用的華人通事之間使用的語言,可能是馬來語或葡馬的克里奧語。我們以為,在早期以使用馬來語的可能性為大。譬如,初抵珠江口的歐維治(JorgeÁlvares)便是“一個會馬六甲語言的軍人”1157。最能説明問題的是,葡語“通事”本身的名字jurubaca 也來自馬來語 jurubabasa 的借詞。Juru 亦作 juro,義即“專家”;babasa 作“語言”解,組合的意思是“語言專家”。 運用同樣的方法,我們試圖解決另外一個問題。葡萄牙王室編年史家達米昂·德·戈伊斯(Dam 記 o de Góis)在《唐·曼努爾王編年史(Crónica do Felicíssimo Rei D.Manuel)》中記錄説: “他(歐維治)於 1517 年 6 月,再次遠航中國。他共率領 9 艘帆船。他乘坐一艘。其餘的船長為佩羅·蘇亞雷斯(Pero Soares)、若耳熱·馬斯卡雷尼斯(Jorge 1156 羅德爾夫·塞巴斯蒂昂·達爾加多(Rodolpho Sebastião Dalgado)《葡亞詞彙》,1982 年,漢堡版,第 2 卷,第 170 頁 1157 巴濟利奧·德·薩(A.BaSílio de Sá)《葡萄牙東方保教會歷史文獻——南洋群島(Documentacão para a História do Padroado Portugués do Oriente-Insulíndia)》,里斯本,1954 年,第 1 卷,第 113 頁。
  • 364Mascarenhas),龐巴爾人氏(Pombal)若耳熱·特略(Jorge Botelho),曼努爾·德·阿拉若(Manuel de Arauo)、安東尼·洛博·法爾康(António Lobo Falcão)、馬爾·格德斯 (Martim Guedes) 以 及 杜 瓦 爾 特 · 科 埃 略 (Duarte Coelho)。在這些人的陪同下,他於 8 月 15 日來到了Tamanlabuá島。該島距陸地 3 里格。按照國王的命令,所有抵達廣東省的外國大帆船必需停泊在那裡。”1158 迄今為止,Tamanlabuá的解讀令中葡學者頗傷腦筋。我們認為,“Tamanlabuá島”中的 Taman 是漢語“屯門”的對音。Labuá是馬來語,即“港灣、澳口”。因此,“Tamanlabuá”是音、意兼用合譯漢語的“屯門澳” “Tamanlabuá島”義即大嶼山,為葡萄牙人初抵中國之地,其舶口在東涌。葡語官方史書中的“Tamanlabuá”這一混合形式,足以説明華人通事的葡語或是水準很低或是根本不通,更可證實馬來語為當時的主要溝通語言。 通觀澳門史學,語言研究可能是最薄弱的領域之一,但它是學術進步無可迴避的課題。狹義歷史一般是指有史料可依可據的歷史,而狹義的史料是古今中外各種文字記載的沉積。文字是語言的符號代表,無語言便無史料可談。治史者若不徹底瞭解一時一地的語言,難免對史料發生誤解,或不能充份利用。某些關鍵詞的解讀正確與否,甚至可以影響全部研究過程的基本走向。當然,史家不一定具有語言學家那樣精深的專業知識,不過如果他對語言學問多加注意,可能會有意外的巨大收穫。語言知識與史學考訂之間的關係密切而重要。“Tamanlabuá島”的考實誠為一例。一個中外學者從史學、方誌、地理學等方面考來考去了百餘年的老問題,通過語言學的解析及航海技術資料的運用,獲得了突破性的結論。 1158 金國平《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第 280 頁。
  • 365 尤侗《默德那》與正德皇帝的軼事 在論述澳門早期歷史時,學界常常引用葡人皮萊資(ToméPires)關於 Oquem 港的描述及尤侗一詩,作為印證的論據資料。我們有機會對 Oquem 問題作了澄清 1159,現再就尤侗《默德那》的背景及內容作一試析。 詩中有關香山濠鏡部分文字如下: “香山濠鏡辨光芒,妙女兒幹進秘方。 最是同儕多意氣,鄭莊千里不齋糧。 回回識寶,附舶香山濠鏡澳貿易。正德中,進女你兒幹,于永獻房中秘方。”1160 中國幾位較著名的澳門歷史學家經常引用它來説明澳門早期的情況。其一:“由此可見在明朝正德年間(1506-1521),阿拉伯人(回回)已在澳門進行貿易了。”1161 其二:“按此,説明在正德年間,阿拉伯人已偶爾來至澳門貿易了。”1162 對此,有人提出了質疑:“沒有明代文獻文物證實,僅憑幾百年後文藝作品説 1159 金國平《中葡關係史地考證》,第 15-16 頁。 1160 《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6 卷,第 720 頁。 1161 黃鴻釗《澳門史》,香港商務印書館,1987 年,第 44 頁及《澳門史綱要》,福建人民出版社,1990 年,第 58 頁。 1162 黃啟臣《澳門歷史:自遠古-1840 年》,第 6 頁及《澳門通史》,廣東教育出版社,1999 年,第 6 頁。
  • 366唱詞作為歷史論據,不可靠。”1163但未能進一步加以論述。 從年代上來分析,歷史常識告 訴我們,香山濠鏡澳在嘉靖九年林富上疏開廣東海禁後才成為“官澳”。在漢語文獻中,似乎尚未發現正德年間有外人住泊澳門的記載。澳門成為“洋澳”後,東南亞各國商人紛至遝來。廣東學者湯開建先生搜集了大量的這方面明代記述 1164。 尤侗此首竹枝詞名《默德那》。默德那今稱“麥地那”1165。尤侗以為附舶香山濠鏡澳貿易的是阿拉伯回回,不確。《東夷圖説》及《皇明世法錄》所記載的絕大多數都是東南亞國家,因此來澳門貿易的是東南亞回教商人,而不是陳仁錫稱為“西戎”的“阿拉伯人(回回)”商人。自正德年間葡萄牙人獨佔印度洋及南洋貿易後,西亞阿拉伯商人同中國傳統貿易的網絡被切斷了。因尤侗將此句置於“正德中,進女你兒幹,于永獻房中秘方”之前,很容易使讀者理解為此事發生在正德朝。實際上,“回回識寶,附舶香山濠鏡澳貿易”事在嘉靖朝。 至於“妙女兒幹進秘方”,題記曰:“正德中,進女你兒幹,于永獻房中秘方。”這裏面有一段正德皇帝的軼事。 正德二年八月,武宗從大內乾清宮遷入“豹房”,並居住直至去世。“豹房”中除了宦官劉瑾 1166、邊帥江彬 1167及大管家錢寧 1168這樣的大人物外,也有一些小人物。其中最有名的是三于 1169: 1163 《文化雜誌》,第 33 期,第 71 頁。 1164 《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75-77,135-137頁。 1165 《西域地名》,中華書局,1982 年,第 64 頁。 1166 李洵《正德皇帝大傳》,遼寧教育出版社,1993 年,第 74-75 頁。 1167 同上,第 75-77 頁。 1168 同上,第 78-80 頁。1169 同上,第 80-82 頁。
  • 367于永、于經、于喜。後二人是太監。于永是色目人,時任錦衣衛指揮僉事。此人擅長“演揲兒法”。這是一種在元代官廷中流行一時的“房中術”1170。他曾向津津樂於此道的武宗進獻此法,因而得寵“驟貴”,擢昇指揮同知,再官拜都指揮同知。 此事《明史》記載甚簡:“(錢寧)引樂工臧賢 1171、回回人于永及諸番僧,以秘戲進。”1172 沈德符《萬曆野獲篇》所記略詳: “正德間,色目人于永,拜錦衣都指揮,皆以房中術驟貴。總之皆方技雜流也。”1173 “正德間,回人于永上言:高麗女白皙而美,大勝中國。因並取色目侯伯及達官女入內 1174。”1175 1170 “哈麻及禿魯帖木兒等陰進西天僧於帝,行房中運氣之術,號演揲兒法,又進西番僧善祕密法,帝皆習之。”《元史》,第 913 頁。“初,哈麻嘗陰進西天僧以運氣術媚帝,帝習為之,號演揲兒法。演揲兒,華言大喜樂也。哈麻之妹婿集賢學士禿魯帖木兒,故有寵於帝,與老的沙、八郎、答剌馬吉的、波迪哇兒禡等十人,俱號倚納。禿魯帖木兒性奸狡,帝愛之,言聽計從,亦薦西蕃僧伽璘真於帝。其僧善祕密法,謂帝曰:‘陛下雖尊居萬乘,富有四海,不過保有見世而已。人生能幾何,當受此祕密大喜樂禪定。’帝又習之,其法亦名雙修法。曰演揲兒,曰祕密,皆房中術也。帝乃詔以西天僧為司徒,西蕃僧為大元國師。其徒皆取良家女,或四人、或三人奉之,謂之供養。於是帝日從事於其法,廣取女婦,惟淫戲是樂。又選采女為十六天魔舞。八郎者,帝諸弟,與其所謂倚納者,皆在帝前,相與褻狎,甚至男女裸處,號所處室曰皆即兀該,華言事事無礙也。君臣宣淫,而蕃僧出入禁中,無所禁止,醜聲穢行,著聞於外,雖市井之人,亦惡聞之。皇太子年日以長,尤深疾禿魯帖木兒等所為,欲去之未能也。”《元史》,第 4583 頁。 1171 李洵前引書,第 82 頁。 1172 《明史》,第 7891 頁。 1173 沈德符《萬曆野獲篇》,中冊,第 547 頁。 1174 詳見廖心一《正德皇帝全傳》,北京,現代出版社,1998 年,第一部,第 225-229 頁。 1175 沈德符前引書,上冊,第 74 頁。
  • 368“其他徵高麗女、色目人女、西城舞女。至揚州刷處女寡婦,儀真選妓女,又不可勝數。”1176 《武宗實錄》在正德二年十二月辛卯條下也記載此事,可知“正德間”為正德二年。“並取色目侯伯及達官女”送入豹房的數字是 16 人 1177。“你兒幹”為“回女善西域舞者”之一。“你兒幹”一名不見上述記載,尤侗應另有所本。 《皇明世法錄》曰“麥德那……正德中,回回人于永進秘方得倖,……所簡進回回女你兒幹等,……今國人附舶香山濠鏡澳貿易。”1178陳仁錫這一記載,當為尤侗《默德那》的資料來源。 1176 沈德符前引書,中冊,第 544 頁。 1177 李洵前引書,第 81 頁。 1178 《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 5 卷,第 75 頁。
  • 369 澳門議事會首位唩嚟哆本涅拉 誰是澳門議事會首位唩嚟哆?現有資料告訴我們,他是本涅拉(Panela)1179,全名為 Matias Panela。Matias 是受洗名,其姓本涅拉(Panela)在葡語中義即“鍋” 華人所稱唩嚟哆在葡語中的對應字是 Vereador,但通常指procurador1180。Procurador 具有兩個基本的詞意:第一個是檢察官(理事官),第二個是代理人。在澳門早期文獻中,它使用第二個詞意。 本涅拉是早期澳門歷史上的名人。他之所以出名,是因為他曾同耶穌會傳教士羅明堅一起前往兩廣總督駐紮的肇慶成功地處理了一樁攸關澳門生存的重大政務。他當時的職務是王室大法官 1181,地位僅次於澳城兵頭 1182。因此,他被指定為澳門的代表,應兩廣總督陳瑞之召前往肇慶。根據德禮賢的研究,由於 1179 其生平可見文德泉《澳門王室大法官》,澳門,1978 年,第 5-7 頁及德禮賢《利瑪竇全集》,第 1 卷,第 162 頁,註釋 3。 1180 詳見金國平《夷目唩嚟哆考正》一文,《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第 108-113 頁。其功能見吳志良《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第 101-106。澳門議事會唩嚟哆的詳細名單,可見金國平、吳志良《粤澳公牘錄存》,澳門基金會,2000 年,第 8卷,第 363-376 頁。 1181 吳志良前引書,第 100-101 頁。 1182 同上,第 95-100 頁。科林(Francisco Colin)稱:“王室大法官是負責法律事務的助理法官。”參見《耶穌會在菲律賓群島傳教工作》,巴斯特爾(Pablo Pastells)增訂版,巴塞羅那,1900 年,第 1 卷,第286 頁。
  • 370澳門地方總督“是個高尚、理智的人”1183,他是“穿著總督官服”1184 化裝成澳督去的。他藉機美言效忠皇帝與兩廣總督,博得陳瑞歡心,意外得到了可以隨時出入中國及晉見兩廣最高官員的“銀牌”1185。之後,他又代替羅明堅,將一座自鳴鐘 1186 獻給陳瑞。1583 年,他將陳瑞委託在澳門訂購的其他西洋奇珍異寶送到肇慶,並又出色地完成了一次營救因私入中國而被捕下獄的幾名西班牙神甫的重大任務。事後,他曾致函菲律賓總督請功。這封他的親筆信為我們提供了一些他的個人資料,同時反映了他作為澳門當地社團的一個主要人物對葡西兩國合併的政治立場,彌足珍貴。茲將全文翻譯如下: “尊敬的先生,隨著桑切斯神甫及其同伴的來到,您的英名與崇高品德播揚四方。凡得此消息者,無不將您奉為主人,願意為您效勞。這也是我的願望。我非常高興地看到,您有機會從我的實際行動瞭解我的願望。懷著這個願望,我聽說領隊的神甫與其他陪他來的赤足教派的神甫們被關押在廣州的監獄裏。這迫使我要立即予以援救,因為我有當地官員及大吏的特殊許可。我之所以這樣做,一是因為我是國王陛下忠實的子民;二是因為我是基督徒。 如前所述,我以此方法為您效勞。我一到廣州,與 1183 《耶穌會在菲律賓群島傳教工作》,第 1 卷,第 286 頁。 1184 德禮賢《利瑪竇全集》,第 1 卷,第 162 頁註釋 3。 1185 詳見《陳瑞召見澳門葡人的原委》。 1186 《利瑪竇中國劄記》,上冊,第 150-151 頁,熊三拔《利瑪竇神甫逝世錄》,羅馬,1910 年,第 14-15 頁及《耶穌會在菲律賓群島傳教工作》,第 1 卷,第 315、318 頁。
  • 371一些高級官員處理了一些本地的事務(應該感謝上帝,我不僅懂得這些華人的語言,而且講得非常好,甚至好過一些華人,因此我與他們的關係非常融洽,所有人與我保持友誼。)我開始設法為神甫們獲得自由。神甫們已被打入大獄,判了刑,因為懷疑他們是閣下派來的間諜。他們既滿懷熱情又膽戰心驚。這使得華人對他們嚴加看管。凡收留他們的人,嚴懲不貸。因為我曾經幫助過桑切斯神甫及其同伴們擺脫危險,而且眾所周知,總督 1187 與我有著特殊的友誼,我有他的恩准,所以我自告奮勇地來承擔這一營救帶隊神甫及其同伴的工作。為了進行這一工作,最好和首先的辦法是向總督及其他官員根據他們不同的級別贈送禮物。我對他們說,這些神甫是上帝的僕人,他們在世唯一的目的是辛勤工作,清貧生活。由於這個及其他理由,感謝上帝助我,讓他們明白了我的話,說服他們相信這些神甫不是間諜,根本就沒有這種事情。虧得我主幫助,他們取消了原來的判決,然後把神甫們交給我擔保,我把他們從監獄移到了一所房子裏。我安置了他們,就這樣完成了營救他們的主要工作。 您可以相信,如果我晚到廣州一些,在獄中受盡折磨的他們便會喪命,因為一些人已經開始出現死亡的徵兆。我把他們從監獄中安排到了上述房屋內後,要求總督及官員把他們交給我,讓我把他們送回他們原來的地方。上帝保佑,他們滿足了我的要求,條件是不允許他們前往澳門。這是總督對我的開恩,因為他是我的大恩 1187 陳瑞。
  • 372人。這樣,他們把囚徒釋放並交給了我,也把他們不多的個人物件移交給了我。此外,總督還派人送來了他們來時乘坐的船隻。那船當時在離廣州六里格的地方。總督還下令給我辦妥了一道劄(如同公文)。這樣,他們可以暢行無阻,不會受到任何人的干擾。這道劄由瓦埃斯(Bartolome Vaez)1188 攜帶,因為我不包括在內,所以我沒有攜帶它。但如果您允許的話,我有希望從總督那裏為他們獲得另外一道劄 1189。 我做了這件事,還為上帝及國王陛下效過勞。如果您覺得特別由於我的此次效勞以及如您可以確信的那樣在將來繼續為您效勞,可以獲得某種恩賜與獎賞的話,我期望從您處獲得的恩賜與獎賞便是為您及國王陛下效力,利用我在華人中間的關係,在重大事情上為您效勞。我在本城(澳門)有妻室。我與帶隊神甫及與他同來的菲利亞(Juan de Feria)長談過一切。簡報至此。您可以相信,您在本地有一個忠實、真正的僕人,可為您效犬馬之勞。我主保佑您萬壽無疆。1583 年 2 月 10 日於澳門。”1190 此信字裡行間,充滿了老謀深算的本涅拉在澳門有可能從葡印總督管轄下分出併入菲律賓總督轄境 1191 情況下,對該地總督及西葡聯合國王的政治獻媚。它所提供的一些本涅拉的個人情況,為瞭解澳門早期歷史提供了十分寶貴的信息。 1188 其全名“Bartolome Vaez Landeiro”。一澳門葡人富商。參見《耶穌會在菲律賓群島傳教工作》,第 1 卷,第 286 頁。 1189 指前往澳門的公函。 1190 《耶穌會在菲律賓群島傳教工作》,第 1 卷,第 301-303 頁。 1191 《印度傳教文獻》,羅馬,1979 年,第 14 卷,第 17 頁。
  • 373 首先,我們得知,他可以講一口異常流利的漢語。這是他與中國官員交涉的極大便利條件,也是他獻媚的資本之一。 其次,通過他自己“我在本城有妻室”的敍述,我們猜測他在澳門居留的時間不會太短。在葡萄牙語中,casado 作為形容詞義即已婚的,作為名詞為已婚者,但這個詞在葡屬印度及遠東的葡萄牙人社團中間還有一個特殊的歷史文化詞意:一般指從軍後留在當地與亞洲女人通婚者 1192。從本涅拉的情況來看,既然他自稱“我不僅懂得這些華人的語言,而且講得非常好,甚至好過一些華人”,可以推論他在澳門已經生活多年,而且他的妻子可能是華人女子或歐亞混血土生女子,否則,他的漢語難以説得“甚至好過一些華人” 在西班牙史家科林(Francisco Colin)的筆下,本涅拉是一個“理智、虔誠、信基督教、老謀深算、熱愛真理與正義的人。”1193 1192 參見桑賈伊·蘇拉馬尼亞姆著、何吉賢譯《葡萄牙帝國在亞洲——1500-1700 政治和經濟史》,澳門,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1997 年,第 233-239 頁。 1193 《耶穌會在菲律賓群島傳教工作》,第 1 卷,第 287 頁。
  • 374 方濟各沙勿略及其“中國計劃” 一傳教生涯 基督教入華前後共歷四次。唐朝景教初來,元朝也里可溫教二度傳華,第三度來華則由 16 世紀的天主教耶穌會開拓,最後是清末的新教和東正教。 在中國早期傳教勢力最大、影響最為深遠的是耶穌會。這是一個新興的天主教會團。在羅馬教廷權威屢受挑戰的情形下,羅耀拉 1194 矢志傳播並維護天主教信仰,因而創立耶穌會。方濟各沙勿略為早期創始會士之一。 方濟各沙勿略 1506 年 4 月 7 日誕生於今西班牙納瓦拉(Navara)潘普洛納(Pamplona)附近的沙勿略城堡,1552 年 12 月 3日卒於中國廣東上川島。其父哈索(DomJoão deJasso)博士是納瓦拉王國議政會的法官(oidor),其母瑪麗亞·德·沙勿略(Dona Maria de Azpicueta e de Xavier)為貴族顯後。1195 因此,方濟各沙勿略在 1194 《耶穌會(傳記-主題)歷史詞典(Diccionario Histórico de la Compañía de Jesús:Biográfico-Temático)》,羅馬-馬德里,2001 年,第 3卷,第 1695-1701 頁。 1195 方濟各沙勿略是其母親的姓氏,參見魯塞納(João de Lucena)《方濟各沙勿略生平歷史》(1660 年里斯本初版),里斯本,1989 年,第 1卷,第 5 頁。按照西俗,如果母方世系顯赫過父系,可選擇母姓。
  • 375俗的全名為 Francisco deJasso e Xavier1196,後簡稱 Francisco de Xavier。1197 1525 年,他 19 歲時前往巴黎大學攻讀神學,1530 年獲得哲學碩士學位。1198 其間受室友羅耀拉的影響,成為耶穌會最早的10 名堅定追隨者之一。1534 年入耶穌會,同年 8 月 15 日在蒙馬特教堂(Montmartte)與 5 個同伴 1199 一起發了神貧、貞潔、朝聖三願。1537 年 6 月 24 日,他在威尼斯受神職晉升司鐸 1200,後曾在波洛尼亞(Bolonha)及羅馬傳教 1201。1539-1540 年間在羅馬擔任羅耀拉的秘書 1202。1540 年 3 月,經葡王若昂三世的一再請求,在教皇保羅三世 1203 的答應下,羅耀拉決定派遣方濟各沙勿略前往印度。離開羅馬時,受到了保羅三世的親切接見 1204。當年秋,保羅三世正式承認耶穌會。1541 年,前往里斯本,受到葡王隆重接見。同年 4 月 7 日以教廷大使身份 1205,攜帶 4 份教皇簡諭登 船東來。1542年 5月 6日抵達印度西海岸的葡屬果阿。1542-1544年間,巡視了印度西海岸。從 1544 年至 1555 年 8 月訪問了錫蘭、馬六甲及摩鹿加群島,1545 年 9 月至 1547 年 12 月期間在馬六甲 1196 同上,第 11 頁。西班牙文作 Francisco deJaso y Xavier。 1197 同上,第 7 頁。 1198 《耶穌會(傳記-主題)歷史詞典》,第 3 卷,第 2140 頁。 1199 名錄見阿爾布克爾克(Luís de Albuquerque)主編《葡萄牙海外發現歷史詞典》,里斯本,道路出版社,1994 年,卷 2,第 1086 頁。 1200 《耶穌會(傳記-主題)歷史詞典》,第 3 卷,第 2140 頁及魯塞納前引書,第 1 卷,第 21-25 頁。 1201 魯塞納前引書,第 1 卷,第 25-28 頁。 1202 《耶穌會(傳記-主題)歷史詞典》,第 3 卷,第 2141 頁。 1203 《耶穌會(傳記-主題)歷史詞典》,第 3 卷,第 2969-2970 頁。 1204 魯塞納前引書,第 1 卷,第 33 頁。 1205 《耶穌會(傳記-主題)歷史詞典》,第 3 卷,第 2141 頁。
  • 376停留。後返回葡印,在 costa de Pescaria1206、果阿及柯枝傳教。1549 年 5 月 31 日,他再次來到馬六甲,準備前往日本。在印度及馬來群島傳教期間,經他施洗的人達到 26900 人 1207。1549 年8 月 15 日,他與其他兩位耶穌會會士及新受洗入教的日本人彌次郎(Angero)1208 及其兩個僕人抵達日本鹿兒島。後在日本數地輾轉傳教,至 1551 年 11 月 15 日離日時,他施洗了近千人。 在日本的傳教經驗使方濟各沙勿略意識到,為達到傳教目的,必須了解、理解和適應當地的文化環境,即使自己同化於當地的文化。方濟各沙勿略的這種“文化適應”策略,對以後的耶穌會傳教士如范禮安、利瑪竇等人的在華傳教方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由於發現日本人非常推崇中國,方濟各沙勿略得出結論:要使日本皈依,必先皈依中國。他遂於 1551 年年底從日本啟程返回果阿,作赴華傳教的準備 1209。 1552 年 8 月,方濟各在一個華人翻譯 1210 及另外一個印度馬 1206 這便是《葡漢辭典》(里斯本-澳門-舊金山,2001 年,魏若望前言,第 84 頁)“魚岸”及瀋定平《明清之際中西文化交流史——明代:調適與會通》(商務印書館,2001 年,第 162 頁)“印度西南捕魚海岸”的原文。在早期的傳教文獻中,這個地名是指錫蘭對面的印度海岸。因此地盛產珍珠,故“costa de Pescaria”中的大寫“Pescaria”是採珠,而不是捕魚。 1207 《耶穌會(傳記-主題)歷史詞典》,第 3 卷,第 2141 頁。 1208 日語作“YagirÔ”。其教名為“聖教保羅(Paulo de Santa Fé)”。1209離開日本時,“他帶著他在日本編寫的一本教義問答書的漢語譯本。”參見貢薩爾維斯(Sebastião Gonçalves)《耶穌會會史第一部》,科英布拉,1957 年,第 1 卷,第 371 頁。1210 范禮安告訴我們:“聖教安東尼奧(António de Santa Fé)是在果阿學院中長大的一個僕人。儘管是華人,對官話一竅不通。廣東老百姓講的語言他則説得很好。(范禮安著、約瑟夫·維克(Josef Wicki)編《耶穌會在東印度起始及進展史《1542-1564》》,耶穌會歷史研究院叢書第 2 種,羅馬,1944 年,第 211 頁)”范禮安説,方濟各沙勿略去世時,聖教安東尼奧是少數幾個守在他身邊的人之一。他的回憶錄(舒馬赫梅及維
  • 377拉巴爾僕人(Cristóvão Malabar)的陪同下,方濟各沙勿略登上聖十字(Santa Cruz)號葡船,抵達廣東外海的上川島的三洲塘 1211,伺機進入大陸,試圖叩開中國的福音大門。因無人膽敢違禁偷帶他入華,而他也因心力交瘁,於 1552 年 12 月 3 日淩晨兩點病故。 在他的努力之下,天主教在印度、東南亞、日本等地從無到有,信徒日眾,方濟各沙勿略因此而被後人譽為“印度使徒(Apostolo da Índia)”1212 或“東方使徒(Apostolo do Oriente)”1213。方濟各沙勿略雖未能進入中國傳教,但他為耶穌會後來的文化適應傳教政策奠定了基礎。 二“中國計劃”與澳門 1551 年 12 月,方濟各沙勿略在回果阿的航行中,途經上川 克(J.Wicki)編)《方濟各沙勿略通訊錄(Epistolae S.Francisci Xaverii Aliaque eius Script)》,羅馬,第 2 卷,1945 年,第 651-675 頁)後成為記載方濟各沙勿略逝世情況的最原始的資料。聖教安東尼奧漢名失考。其簡況可見《葡漢辭典》,2001 年,魏若望前言,第 83 頁。 1211 關於此地的考證,請見金國平,《中葡關係史地考證》,澳門基金會,2000 年,第 272-279 頁及卡馬爾(Albert Kammerer)《16 世紀葡萄牙人發現中國及其沿海圖》,《通報》第 39期增刊,萊頓,1944 年,第 89-95 頁。關於葡萄牙人在三洲的情況,請參見舒馬赫梅爾(Georg Schurhammer)《方濟各沙勿略生平及其時代(FranciscoJavier.Su Viday su tiempo)》,潘普洛納,納瓦拉政府,耶穌會及潘普洛納主教府,1992 年,第 3 卷,第 797-799 頁。此書是目前近千種方濟各沙勿略研究著作論文中空前絕後的巨著。 1212 “印度使徒”中的印度是西方“東印度”,亦稱“葡屬印度”的簡稱,其範圍由非洲南端好望角延伸至遠東的日本,中國包括在內。所謂的“西印度”,亦稱“西(班牙)屬印度”,是今拉丁美洲的別稱之一。 1213 何大化《遠方亞洲》,葡萄牙里斯本阿儒達宮圖書館《耶穌會會士在亞洲》叢鈔第 49-V-1 號手稿,上卷,第 130 頁。
  • 378島。在此意外喜遇昔日老友佩雷拉(Diogo Pereira),於是他改坐佩雷拉的聖十字號同行。二人一路長談: “沙勿略把他想到中國去並拜訪皇帝的計劃告訴了皮來拉,並且規劃了他想加以實現的方式。因為除了官方正式派遣的使節而外,中國禁止一切外國人進入,所以他打算返回印度為果阿的總督和主教組織一個赴中國朝廷的使團。那時他本人就能附屬於這個使團,並且一旦他獲准進入中國,參見皇帝之後,他就可以向中國人宣傳福音了;如允許的話,就公開傳道,否則就秘密進行。”1214 佩雷拉熱情地支持這一計劃並表示願意購買進呈皇帝的禮品。交談中,佩雷拉向方濟各沙勿略透露了一個重要的信息。不久前,一個被囚禁在廣州的葡人洛佩斯(Gauspar Lopez)1215 輾轉傳來一信,請求大家要佩雷拉出面援救他,而且提供了具體的辦法: “……我的兄弟,我要再說的是,如果我主上帝通過這些途徑中的任何一種帶領你們進入(中國)納稅,那麼你們應該感到,人們也可以說你們是幸運的。如果佩雷拉先生決定這樣做,他一定會因為營救親友而被封為聖人。如果有甚麼途徑可以與柯枝的葡萄牙人聯絡的話,請告訴他們佩雷拉在(上川)港,他決定這樣做,他們就會絕處逢生,他們會不惜一切。即便是老僕人查韋斯(Manoel de Chaves)也不會丟下不管。請佩雷拉先生及所有前往那裏 1216 的人將此事視為己任。我要確切地告 1214 《利瑪竇中國劄記》,上冊,第 128 頁。 1215 其簡單生平,參見舒馬赫梅爾(Georg Schurhammer),《沙勿略文集(Xaveriana),羅馬-里斯本,1964 年,第 669 頁,註釋 19。 1216 上川。
  • 379訴你,如果你們以任何一種途徑提出放人的要求,將會得到滿足。為此原因廣東政府(governança de Quantão)已對他們 1217 發話說,你們可以放心來納稅並要求釋放他們,為此已將他們集中在一起 1218。”1219 方濟各沙勿略以其哲學家的敏鋭立即察覺到這是中國當局發出的與葡人和解的政治信息,這是一個不可多得的與中國當局接觸的機會,於是決定將此情況向果阿當局報告,迅速組建一個派往中國的使團。1552 年 2 月,因為方濟各沙勿略的特別地位 1220,這一計劃很快地得到了葡印總督和主教的批准,但在具體執行中受到了馬六甲城防司令阻礙而失敗 1221。即便如此,方濟各沙勿略仍滿懷熱情,隻身前往上川,伺機進入中國。 這便是方濟各沙勿略的“中國計劃”。所謂的“中國計劃”實質上是“精神征服中國”1222 的計劃。我們知道,在西方地理 1217 葡囚。 1218 部分葡囚原來關押在廣西梧州。 1219 《沙勿略文集》,第 671-672 頁。中國學界最早接觸這一文獻是通過裴化行的《天主教十六世紀在華傳教志》,但他未見原文,只是引用舒馬赫梅 Die Zeitgen Çssischen Quellen zur Geschichte Portugiesisch-Asiens und seiner Nachbarlānder:Ostafrika,Abessinien,Arabien,Persien,Vorder-und Hinterindien,Malaiischer Archipel,Philippinen,China und Japan:zur zeit des HL.Franz Xaver(1538-1552),Rome:Institutum Historicum S.I.,1962(Bibliotheca Instituti Historici S.I.Gesammelte Studien,20)一書中第 321-322 頁上第 4694 條的題解。參見《天主教十六世紀在華傳教志》(法語版),第 47 頁,註釋 37。 1220 1540 年 10 月 4 日,教皇保羅三世發佈兩道簡諭,任命方濟各沙勿略及羅德利格斯為教廷派遣東方各王及長老約翰的大使。 1221 《利瑪竇中國劄記》,上冊,第 127-139 頁。 1222 洛瑞羅《貴族、傳教士與官員——16 世紀葡中關係》,里斯本,東方基金會,2000 年,第 463-486 頁。
  • 380大發現過程中,“軍事征服”1223 與“精神征服”是並行不悖、相輔相成的。在中國,從 1521-1522 年間中葡屯門衝突以來表明,“精神征服”無法以“軍事征服”為先導,因而只能採取“文化適應”的迂迴策略來達到“精神征服”目的。許多學者在論述這一策略時,似乎忘記了這只是一種手段。 耶穌會成功進入北京宮廷的漫長奮鬥之路始於上川,創路人就是方濟各沙勿略。方濟各沙勿略的精神激勵了後代的耶穌會會士為“精神征服中國”前赴後繼。 方濟各沙勿略“中國計劃”的另外一個重要目的是協助葡人與中國議和。他曾致函葡王若昂三世説:他將同他的朋友佩雷拉一道去“要回被囚禁的葡人,也議和、建立殿下及中國國王之間的友誼。”1224 從葡萄牙第一次使團失敗、中葡珠江口軍事衝突以來二十多年,兩國仍然處於交戰狀態,為此葡萄牙人在中國沿海損失了許多人財。從政治及外交的角度來看,這是葡萄牙王室急於解決的重大問題。葡人貿易的許多貨源,如絲綢、瓷器等在中國。走私性質的貿易給整個葡印的經濟帶來了負面影響,由於對傳教士的資助出自葡印,因此對天主教在遠東的發展也不利。由此可以理解,為何葡印政教當局對方濟各沙勿略“中國計劃”如此支持。從葡人私商角度來分析,他們也需要一個和平的環境來進一步發展他們的對華貿易,故而當時葡人海商的“大亨”佩雷拉慷慨解囊贊助方濟各沙勿略的“中國計劃”。而方濟各沙勿略則利用他的特殊地位與影響,使得葡印總督任命他為大使。這不僅是一個商人即便出大錢也很難得到的政治榮譽,通過出使與中 1223 金國平<耶穌會對華傳教政策演變基因初探——兼論葡、西徵服中國計劃>,《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第 120-157 頁。 1224 舒馬赫梅及維克(J.Wicki)編《方濟各沙勿略通訊錄》,第 2 卷,第 273頁。
  • 381國官方建立聯繫,得到安全保障,又可以大展商途。對葡印當局而言,此種任命除了可以節約使團費用外,也有政治考慮。即便使團失敗,由於使節是商人,對葡萄牙王室也不會產生像第一位遣華大使被扣留獄中那樣的直接政治影響。中方議和的條件也不高,只是要求葡人照章納税。這表面上看來是個單純的經濟原因,實際上巧妙地隱藏了重大的政治軍事 1225 及某些特殊原因 1226。 還有一個目的是援救葡囚。對此,利瑪竇竟未有隻字涉及,其他耶穌會史家也採取了同樣的立場。可能是為了迴避涉及他與葡萄牙海外殖民當局的密切關係,使方濟各沙勿略的精神形象更加豐滿。實際上,這正體現了天主教教會博愛的品質。如果説,教義要求拯救人的靈魂,那麼在靈魂的載體受到危險時,不應更加努力加以挽救嗎? 而這個世俗因素與後來的澳門開埠大有關係。 葡囚信的日期和地點是“洛佩斯(Gauspar Lopez)1551 年 10月 14 日,星期一早晨於此獄 1227 中”。他明確地説:“如果你們以任何一種途徑提出放人的要求,將會得到滿足。為此原因廣東政府已對他們發話説,你們可以放心來納税並要求釋放他們,為此已將他們集中在一起。” 這説明,至少在 1551 年 10 月,廣東當局便有了讓葡人納税的決定並通過葡囚向葡人傳達了這一信息。方濟各沙勿略一得知,馬上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準備利用這個良機。雖然使團計劃未成功,但葡人已得知,廣東當局不再厲禁葡人,只要納税便可結束多年來嚴格執行海禁政策而造成的人財兩失的局面,從走私商變為合法的“餉商”,雙方關係有可能改善。這也表明 1553 年 1225 “北虜南倭”。 1226 龍涎香。 1227 廣州。
  • 382中葡議和絕無偶然的因素,更證明汪柏與索札(Leonel de Sousa)議和不是個人行為。另一方面,這一背景情況支持了 1553 年葡人入據澳門説。換言之,1551 年年底葡囚發出了中方願意和解、放人的信息,1552 年方濟各沙勿略“中國計劃”流產,於是便有了 1553 年的中葡議和。從當時葡印政教當局的積極態度來分析,無論出於政治、經濟利益,還是出於宗教利益,他們都不會放過寶貴的 1 年時間,等到 1554 年才來繼續方濟各沙勿略的事業。而且方濟各沙勿略“中國計劃”未果,不是因為中葡又產生了甚麼衝突,完全由佩雷拉在馬六甲受阻及方濟各沙勿略逝世這兩個意外因素造成。因而,在邏輯之內的是,緊接著在第二年即 1553年,如果中方保持立場不變,葡方自然馬上響應。因為索札不是專門派出去議和的,所以未有葡印的官方文件,因此,他與汪柏之間的和約只是一種“君子協定”,廣東當局仍希望葡人遣使皇帝,以建立正式的朝貢關係。 中葡議和後,耶穌會不改初衷,利用盼望已久的可以前往廣州的機會,1555 年由梅爾喬爾(Melchior)神甫“帶了一些龍涎香去廣州贖囚犯”。而 1565 年又有佩雷拉和戈伊斯(Gi1 de Góis)的使團。因兩廣總督吳桂芳從中阻撓,此次使團再次失敗。終明一代,葡人未能與京廷建立朝貢關係,也未得到正式承認,但這並未影響到他們在澳門的生存。葡人自有“生存之道”,在幾百年的風風雨雨中奇跡般地屹立不倒,的確令人驚嘆。當然,這也有中國因素,正如葡萄牙一位史學家所説,“澳門的出現是中國人寬容大度及葡萄牙人鍥而不捨的巍巍豐碑。”1228 1228 參見黎沙(Almerindo Lessa)《澳門-熱帶葡萄牙人類學札記(Macau Ensaios deAntropologia Portuguesa dos Trópicos)》,里斯本,1996 年,第 289 頁。
  • 383方濟各沙勿略的“中國計劃”雖然未能如願,但他的努力、堅持,尤其是他以身殉職,“初步引起了羅馬教廷以及歐洲社會對於這個東方大國的關注,從而為未來的中西文化交流提供了某種可能性。其次,沙匆略以其哲學家敏銳的觀察,並從長期傳教的經驗教訓中,逐漸認識到在古老東方的文化和宗教中亦蘊涵著人類的真理。即使為了最終達到使人歸化的目的,也必須改變過去那種居高臨下、排斥一切而迫人就範的傳教方法。特別是他所提出的有關‘學術傳教’的設想,以及在這些文明民族中傳教士所應具備的思想感情、科學知識和交際手段的論述,具有十分深遠的影響。還有,就是促使基督教義同當地流行宗教之間某種結合的嚐試,及採用當地語言和思想文化觀念進行傳教的主張。所有這一切,確實為未來適應中國傳統文化和風俗的新的傳教路線的確立,鋪墊了最初的基石,從而為中西文化交流在較為平等與和平的條件下展開,開闢了道路。”1229 附錄:方濟各沙勿略年表 1 故鄉納瓦拉 1506 年 4 月 7 日 方濟各沙勿略出世。 1515 年 6 月 11 日 瓦拉王國被併入卡斯蒂利亞王國。 1515 年 10 月 16 日 喪父。 1525 年 9 月 前往巴黎大學求學。 2 歐洲歲月 1525 年 9 月 抵達巴黎。求學。 1229 瀋定平前引書,第 181 頁。
  • 3841526 年 10 月 1 日 註冊哲學學業。 1528 年 2 月 羅耀拉抵達巴黎。 1529 年 1 月 1 日 參加專科(bacharel)考試。 1529 年 7 月 29 日 喪母。 1529 年 10 月 羅耀拉入聖巴巴拉公學(Colégio de Santa Bárbara)。 1530 年 3 月 15 日 方濟各沙勿略參加學士考試。 1530 年 3 月 獲得哲學碩士學位 (Magis ter artium)。 1530 年 10 月 在圖爾曼-博瓦公學(Colégio Dormans-Beauvais)學院任教。 1533 年 6 月 前決定棄世。 1534 年 8 月 15 日 在巴黎蒙馬特教堂發神貧、貞潔、朝聖三願。 1534 年 8-9 月 做 30 天神修。 1536 年 11 月 威尼斯之行。 1537 年 1 月 8 日 抵達威尼斯。 1537 年 3-5 月 羅馬之行。 1537 年 6 月 24 日 晉升司鐸。 1537 年夏 靜修。在蒙塞利切(Monselice)做首次彌撒。 1537 年 6 月 24 日 在維琴查(Vicenza)做首次彌撒。 1537 年 秋冬傳教。在波洛尼亞染疾。 1538 年 4 月 羅馬之行。 1539 年 3-6 月 關於耶穌會學院的決定。 1539 年 8 月 23 日 葡萄牙若昂三世通過駐教廷大使馬斯卡雷尼亞斯(Pero de Mascarenhas)要求向印度派遣耶稣
  • 385 會會士。 1539 年 9 月 3 日 教皇保羅三世代表耶穌會予以口頭批准。 1539-1540 年 擔任羅耀拉秘書。 3 東來印度 1540 年 3 月 5 日 準備與羅德利格斯(Simão Rodrigues)神甫 1230 同往里斯本。 1540 年 3 月 14 日 被指派前往印度。 1540 年 3 月 15 日 對《耶穌會會憲》發表聲明,投票贊成羅耀拉出任總會長和發願的格式。 1540 年 3 月 16 日 離羅馬前往里斯本。 1540 年 3 月 21 日 訪問洛雷托(Loreto) 1540 年 3 月 31 日 抵達波洛尼亞。 1540 年 4 月 17 日 隨同葡萄牙大使抵達里斯本。 1540 年 7 月 27 日 教皇保羅三世發佈簡諭,任命方濟各沙勿略及羅德利格斯為巡視印度教廷特使。 1540 年 8 月 2 日 教皇保羅三世發佈新簡諭,賦予方濟各沙勿略及羅德利格斯授權。 1540 年 9 月 27 日 教皇保羅三世發佈《Regimini Militantis Ecclesiae》教諭,最後核准耶穌會。 1230 葡萄牙人。接受葡萄牙國王的獎學金,在聖巴巴拉公學學習。詳見《耶穌會(傳記-主題)歷史詞典》,第 4 卷,第 3390-3392 頁。
  • 3861540 年 10 月 4 日 教皇保羅三世又發佈兩道簡諭,任命方濟各沙勿略及羅德利格斯為教廷派遣東方各王及長老約翰的大使。 1541 年 4 月 7 日 乘葡船聖地亞哥號(Santiago)離開里斯本前往印度。時年 35 歲。 1541 年 4 月 8 日 羅耀拉獲選為耶穌會總會長。 1541 年 8 月底 抵達莫桑比克。候風。 1542 年 5 月 6 日 抵達印度果阿。 1542 年 5-6 月 在果阿傳教。 1542 年 9 月底至 1545 年 8 月 在印度其他沿海地區傳教。 1543 年 被任命為東方差會會長。 1543 年 12 月 在果阿發願。 4 巡視南洋 1545 年 9 月底 抵達馬六甲。 1546 年 1 月 1 日 前往安汶島(Amboíno) 1546 年 2 月 14 日 抵達安汶島。 1546 年 6 月底 前往德那地(Ternate) 1546 年 7 月初 抵達德那地。在此逗留 3 月。 1546 年 9 月中 前往莫羅太島(Moro)1231。 1547 年 1 月 初返回德那地。 1547 年 4 月 返回安汶島。 1547 年 7 月 初抵達馬六甲。 1231今作 Morotai。
  • 3871547 年 12 月初 後帶領方濟各沙勿略前往日本的三日人來到馬六甲。 1547 年 12 月 中前往柯枝。 5 重返印度 1548 年 1 月 攜帶上述日人前往果阿。為他們施洗。 1548 年 1 月 13 日 抵達柯枝。 至 1549 年 4 月中 在印度沿海傳教,視察。 6 開教日本 1549 年 5 月 31 日 抵達馬六甲。 1549 年 6 月 25 日 離開馬六甲。 1549 年 8 月 15 日 抵達鹿兒島。然後在平戶、山口及豐後一帶傳教。 1551 年 11 月 15 日離開日本。 1551 年 12 月 途經上川島。遇佩雷拉(Diogo Pereira)。籌劃“中國計劃” 7 印度省會長任內 1551 年 12 月 17 日 抵達馬六甲。 1552 年 1 月 24 日 抵達柯枝。 1552 年 2 月底 抵達果阿。 1552 年 4 月 17 日 離開果阿。 1552 年 4 月 25 日左右 離開柯枝。 8“中國計劃” 1552 年 7 月中 離開馬六甲。
  • 3881552 年 9 月 15 日 抵達上川。 1552 年 11 月 19 日 約定帶他去廣州的華商未來。 1552 年 11 月 21 日 一次彌撒後昏倒。身體不適。 1552 年 11 月 22 日 登佩雷拉大船聖十字號休息。風浪顛簸,無法入睡。 1552 年 11 月 23 日 棄船上岸。高燒不退。 1552 年 11 月 24 日 放血治療,發譫語。 1552 年 11 月 25-27 日 病情好轉,時有囈語。 1552 年 11 月 28-30 日 昏迷。不進食。 1552 年 12 月 1 日 恢復知覺。 1552 年 12 月 2 日 再次昏厥。 1552 年 12 月 3 日 淩晨兩點與世長辭,享年 55 歲。 1600 年 《方濟各沙勿略生平歷史》在里斯本出版。 1609 年 10 月 25 日 方濟各沙勿略被教廷列為真福品。 1622 年 3 月 12 日 方濟各沙勿略被教廷謚為聖徒。 1641 年 11 月 4 日 果阿宣佈方濟各沙勿略為該城主保聖人。 1699 年 3 月 24 日 葡萄牙國王授其“東方捍衛者 (Defensor do Oriente)”稱號。 1768 年 2 月 24 日 教廷宣佈方濟各沙勿略為整個印度的主保聖人。 1927 年 教廷宣佈方濟各沙勿略為所有外方傳信會的主保聖人。
  • 389 利瑪竇曾否在科英布拉大學就讀 ? 利瑪竇曾在科英布拉大學就讀一説,在研究其生平的中國學者中流行甚廣。此説大概源於《利瑪竇劄記》《中譯者序言》: “1577 年利瑪竇參加了耶稣會派往印度傳教的教團。在葡萄牙候船期間,他曾在高英盤利(Coimbra)大學學習;這所大學由葡萄牙國王若望第三和耶穌會創立人依那爵聯合建立 1232,代表著海外殖民勢力和天主教反宗教改革勢力的結合,它是耶穌會訓練東方傳教團的一個學術中心,後來耶穌會在中國的一些重要譯書就是這個大學的課本。”1233 此説可能因襲 1978 年法文版序言:“他於 1577 年前往葡萄牙,在有名的高英盤利大學攻讀了一年。”1234。我們將看到,這是法譯序言作者華人耶穌會會士施省三(Joseph Shih)1235 的疏忽。金尼閣在拉丁文初版的致讀者前言中説: “他和他的同伴們接受了教皇格利哥里第十三 1232 此説謬甚。科英布拉大學為葡萄牙第一所國立大學,由唐迪尼斯(D Dinis)國王創辦於 1290 年。 1233 《利瑪竇劄記》,上冊,第 1 頁。 1234 《利瑪竇劄記》,下冊,第 652 頁。在葡萄牙逗留的具體時間是 1577年 6 月至 1578 年 3 月 24 日。 1235 《利瑪竇劄記》的譯者將其誤譯為“史若瑟”。
  • 390(Gregorythe Thirteenth)的祝福,然後直赴葡萄牙。他們發現印度商船已經開船之後,便在高英盤利(Coimbra)度過這一年的大部分時間,第二年他們前往里斯本乘船前往印度。”1236 金尼閣祇是説利瑪竇在科英布拉獃過一段時間,並未明言他在科英布拉大學學習。實際上,利瑪竇在科英布拉滯留候船的地方是耶穌會在科英布拉的學院。在利瑪竇生前最後 3 年中與其朝夕相處、形影不離的熊三拔,於 1611 年 4 月 20 日致葡萄牙耶穌會駐耶穌會總會長處的代理員馬斯卡雷尼亞斯(A n t o n i o Mascarenhas)的報告中明確寫道: “他(利瑪竇)的初修老師是後來出任印度及日本視察員的范禮安(Alexandre Valignano)神甫。從師范禮安完成初修班第一年課程後,他被送到了羅馬學院學習哲學和神學至 1577 年。那年正好趕上印度代理員席爾瓦(Martinho da Silva)神甫來到羅馬,利瑪竇神甫利用這個機會再次堅持他的一貫要求,即派他去印度。由於利瑪竇神甫的請求及他正好要申請幾個人,於是,他說服了總會長梅爾庫里亞諾(Evarado Mercuriano)派遣利瑪竇神甫隨同日本副省長巴範濟(Francisco Pasio)一起赴印度。他們離開羅馬,前往熱那亞,以便乘船來葡萄牙。會中負責人決定派利瑪竇回一趟馬切拉塔(Macerata),一是探望一下他的雙親,二是去一下洛雷托(Loreto)聖母院,因為它距馬切拉塔祇有半天的路程。一開始,利瑪竇這位好神甫不想去,後來同席爾瓦神甫及巴範濟神甫去拜別教皇格列高利陛下,而後於 1577 年 5 月 18 日 1236 《利瑪竇劄記》,上冊,第 38 頁。
  • 391啟程前往葡萄牙。抵葡後,受命去科英布拉學院(collegio de Coimbra)習,因為當年無法啟航。第二年,即 1578 年,與同會 12 個同伴一起乘船離開里斯本前往印度。”1237。 熊三拔本人也曾在這所學院中一邊候船一邊學習 1238。由此可知,利瑪竇東來前不曾在科英布拉大學就讀。 葡萄牙語中的 Colégio 僅指私人學校,但該詞的對應詞College 在美國英語中卻有大學的詞義,因此這裡是一個翻譯錯誤所導致的誤説。 除此以外,還有一個畫蛇添足式的嚴重錯誤。利瑪竇於 1609年 2 月 17 日從北京致信在羅馬的阿爾瓦雷斯(Giovanni Alvarez)神甫,其中涉及了他們在科英布拉共同學習的情況。羅漁的譯文是:“經過天主的特意安排,使我有幸在葡萄牙孔布拉大學(Coimbra Universitas)做您的半個同窗,這為後日在遠東傳教有莫大幫助。”1239 這段譯文最大的問題在於“葡萄牙孔布拉大學(Coimbra Universitas)”。查此句的原文是“in Coimbra”1240,“葡萄牙”及“大學”均為譯者所擅加!“孔布拉”一地鮮為人知,加上一個國籍限定詞,在翻譯技巧上是可以接受的,但“大學”一詞則純屬譯者的任意發揮。 1540 年耶穌會進入葡萄牙後 1241,當時的國王將距葡萄牙北 1237 熊三拔《利瑪寶神甫逝世錄》,羅馬,1910 年,第 12-13 頁。 1238 同上,第 3 頁。 1239 《利瑪竇全集 4》,羅漁譯《利瑪竇書信集》,下,臺北,光啟出版社,1986 年,第 418 頁。 1240 王都立(Pietro Tacchi Venturi)《利瑪竇神甫歷史著作集(Opere Storiche delP.Matteo Ricci S.I),第 2 卷,第 388 頁。 1241 關於耶穌會在葡萄牙的情況,可見阿澤維多(Carlos Moreira Azevedo)主編《葡萄牙宗教歷史字典》,卷 J-P,里斯本,2001 年,第 21-31 頁及 Dauril Alden,The making ofan enterprise:The Society ofJesus in Portugal,its empire,andBeyond1540-1750,StanfordUniversity
  • 392部拉梅戈(Lamego)3 公里處的卡爾科爾(Carquere)修道院送給了他們。由於修道院距里斯本很遠,活動不便,為了安置耶穌會在葡萄牙各地新招的人員,需要一個住院,於是他們將北部的產業與里斯本市中心的聖安東(Santo Antão)修道院交換。1542 年 1 月5 日,耶穌會正式接收該產業。耶穌會為了在葡萄牙開展宗教活動並從此向海外派送傳教士,必須培養人才,故首先在聖安東修道院裏開設了聖安東學院(Colégio deSantoAntão)。該學院至 1552年為寄宿制,後同時培養耶穌會會員及走讀生,並於 1579 年擴建。它不僅是一所教育機構,還是耶穌會在葡萄牙組織的主要行政管理中心,省會長及海外差會的代理員便駐紮這裡。1597-1603 年間,校址遷往里斯本西面的坎坡利得(Campolide) 此外,於同年耶穌會也在科英布拉設立了學院,其後與科英布拉大學掛靠。科英布拉大學為葡萄牙第一所國立大學,創辦於1290 年。其校址在不同的朝代有時設在里斯本,有時設在科英布拉。從 1537 年開始,校址最後定在科英布拉。在 1539-1799 年間,許多會團設立了與科英布拉大學挂鈎的自己的學院。1540年耶穌會來葡後,也準備在科英布拉建立自己的學院。於是,耶穌會的會祖羅燿拉(Loyola)命令羅德里格斯(SimãoRodrigues)1242留在葡萄牙,等待沙勿略(Xavier)前去幫助他建立學院和培訓傳教士。1541 年,在科英布拉選地建校。1542 年,成立耶穌學院(Colégio deJesus)。1243 又稱科英布拉學院(ColégiodeCoimbra)。1244 Press,Stanford,California,1996,第 28-35 頁。 1242 葡萄牙人,耶穌會 6 創始人之一。參見《耶穌會(傳記-主題)歷史詞典》,第 3390-3392 頁。 1243 前引《葡萄牙宗教歷史字典》,卷 J-P,第 21 頁。 1244 同上,第 21-22 頁。
  • 393 1547 年,葡萄牙國王若昂三世決定將 1530 年成立的王家學院(Colégio Real)改組為藝術及人文學院(Colégio de Artes e Humanidades)。於是,從法國波爾多(Bordeaux)請了古野內學院(College de Guyenne)的院長科維亞(Andre de Gouveia)來主持法語預科學院並管理新的藝術及人文學院。他從他以前的學校帶來了一批教授藝術、數學、修辭學、人文科學及古典語言的優秀的師資,其中包括當時任巴黎聖巴別學院(College Sainte-Barbe)院長的侄子迪奧哥·科維亞(Diogo de Gouveia),入學的學生很快達到千人。科維亞於 1548 年逝世,其侄接替叔職。 因知,當時耶穌會有兩個學院:一個是他們自己的學院,另一個為於 1555 年左右交付他們管理的藝術及人文學院。 1560 年起,兩個學院共用一個校址,不久完全合併,改稱“科英布拉王家耶穌學院(Real Collegio deJesus de Coimbra)”1245或“王家耶穌會藝術學院(Real Collegio das Artes da Companhia deJesu)”。1246 它向所有人免費開放。教學分為兩部分:初級教育包括語法 3 年,人文 1 年及修辭學 1 年;高級教育包括哲學 3 年及神學 4 年。哲學內開設數學、物理及天文學。1247 此外,還負責拉丁文資格文憑的考試與頒發。1248 1245 António Franco S.J.,IMAGEM DA VIRTUDE EM O NOVICIADO DA COMPANHIA DE JESUS NO REAL COLLEGIO DE JESUS DE COIMBRA EM PORTUGAL,Évora:Offcina da Universidade,Tomo I,1719.第 2 冊的出版地點是:Coimbra:no Real Collegio das Artes da Companhia deJesus. 1246 AntónioFranco S.J.,IMAGEM DA VIRTUDE Em o Noviciado da Companhia de JESUS NA CORTE DE LISBOA,COIMBRA:NO REAL COLLEGIO DAS ARTES DA COMPANHIA DEJESUS,1717. 1247 前引《葡萄牙宗教歷史字典》,卷 J-P,第 23 頁。 1248 同上,卷 A-I,里斯本,2000 年,第 122 頁。
  • 394 1561 年起,與科英布拉大學掛鈎 1249。原因是儘管學院有神學的全部課程,但無法授予博士學位,所以通過這一方式為已完成學業的學員頒發博士學位。1250 科英布拉耶穌會學院屬於寄宿制,擁有較多宿舍 1251。因此,來東方的耶穌會傳教士在候船期間借寓該院。 總而言之,利瑪竇曾借住科英布拉的耶穌會學院,但從未就讀科英布拉大學。 1249 同上,卷 A-I,同頁。 1250 同上,卷 A-I,第 121 頁。 1251 同上,卷 A-I,同頁。
  • 395 何大化 —— 一位被歷史遺忘的 耶穌會歷史學家 明清天主教入華史研究中,學者多著墨少數著名教士,如羅明堅、利瑪竇、艾儒略、柏應理、湯若望、南懷仁等人以及有“開教三大支柱”之稱的徐光啟、李之藻、楊廷筠等入教大吏,而忽略了基督教長征中國隊伍中其他成員及廣大華人教民的研究。祗有盡可能地廣泛研究傳教士的情況,才能從整體上評估天主教對中國社會所產生過的巨大影響。 葡萄牙王室從羅馬教廷獲得對整個東方的保教權,加上葡萄牙人得以租居澳門,使其成為天主教在遠東傳播的輻射中心,故早期傳教士中以葡人居多,例如我們在此作為個案研究的耶穌會會士何大化(António de Gouvea) 何大化於 1614 至 1619 年間入耶穌會。他曾在科英布拉耶穌會學院學習哲學與神學,1623 年東來,在果阿耶穌會學院教授文科 4 年。何大化抵澳日期不詳,但據其所言,1633 年已在澳門,1636 年入華。初於上海學習漢語及中國社交禮儀,1637 年 11 月,他在杭州完成該年《耶穌會年劄》,同年受副省長傅際汛(Francisco Furtado)派遣前往湖廣武昌府成立耶穌會住院。1638 年 1 月,他抵達該地,隨即傳教 5 年,1643 年年初因清軍佔領武昌被迫出逃。後由艾儒略(Giulio Aleni)副省長任命為福州住院主持。 何大化的主要著作在福州完成。期間,他經歷了清軍圍困、
  • 396攻打該城的戰役,因此為我們留下了福州之役的目擊錄,為研究福州明清鼎革史的珍貴資料。費賴之稱: “大化被派至福建,管理福州所屬八堂。時屆韃靼南侵之時,大化請總督及本城長官出示禁止韃靼搜索教堂,由是教內外人在一六四七及一六四八年間匿居教堂者盡獲免。然至是福州無新入教者,大化遂赴連江縣。其地被勸化入教者凡九十人,並在附近 Ki-Ken 及 Ngan-hang 兩地各建教堂一所。(杜寧-茨博特《中國歷史》一六四七年部分。) 一六五二年時,大化始被派至江南之蘇州,是年受洗者有二千二百五十九人,已而重蒞福建,目擊此省及沿海一帶,經韃靼與海盜之殘踏,而在福州被圍時,幾死於饑饉。(魯日滿《韃靼中國史》七○頁,二三四頁。) 事平之後,大化鼓勵教眾修復教堂。一六五六年省會中有教徒二千人。總督佟 1252 某為立一碑,讚揚天主之教,後來佟某亦入教。大化雖年七十,仍往來興化、連江等處傳佈宗教,有舉人貢生數人助之。(畢嘉書,第一編,五章)”1253 1665 年,何大化因教案被逮至北京,1669 年被遣送廣州。同年,在廣州被任命為副省長。1669 年,康熙詔令馳禁後,何大化再返福州傳教至逝世。艾儒略為耶穌會開教福建的元勛,何大化也功不可沒。 費賴之與榮振華二書是目前最詳盡、權威的在華耶穌會會士 1252 佟國器。1253 費賴之(Louis Pfister)著、馮承鈞譯《在華耶穌會會士列傳及書目》,北京,中華書局,1995 年,上冊,第 228 頁。
  • 397傳記工具書,但難免有所疏漏。尤其是在作個案研究時,還要鉤稽原始資料。費賴之與榮振華二書對何大化的出生地及遺著語焉不詳。我們試圖從葡語文獻的角度,對上述問題進行新的探考。 一出生地及卒期考 費稱“何大化(Antoine de Gouvea)神甫字德川,出生於葡萄牙維森區之卡薩爾小城。”1254 榮謂“誕生:1592 年於維澤烏教區的卡薩爾(274/134/312V)”1255。維森區與維澤烏教區的葡語對音為 Viseu。卡薩爾(Casal)為何大化出生地三説之一,尚有科維亞(Gouvea)及特拉萬西尼亞(Travancinha)二説。上述二地在科英布拉,相距不遠。“如果要分析持上述各地觀點的資料,工作很大。根據我們對此問題的研究及依據何大化本人之言,我們以為可以完全排除維澤烏主教區卡薩爾説。至於其他二説——科維亞及特拉萬西尼亞,二者不僅不可排除,而且相互補充,因為特拉萬西尼亞存距科維亞不遠。據此,我們有理由説,儘管何大化不是該村人,一般提及他的出生地應該是科維亞鎮,其理由為該鎮是當時這一貝拉(Beira)地區最有名的村鎮。而何大化的姓 de Gouvea也十分可能來自上述二地附近。”1256 費、榮二者均認為何大化卒於 1677 年 2 月 14 日,但據同年的《耶穌會年劄》,其卒期為 22 日。1257《耶穌會年劄》成於 1678 1254 同上,上冊,第 227 頁。 1255 榮振華(Joseph Dehergne)著《在華耶穌會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北京,中華書局,1995 年,上冊,第 283 頁。 1256 何大化著、奧拉西奧·佩索托·阿拉烏熱(Horácio Peixoto Araújo)編輯《東亞傳教史》,里斯本,東方基金會,1995 年,第 19 頁。 1257 同上,第 21 頁。
  • 398年年初,由當時耶穌會在華負責人撰寫,更具可靠性。何大化 1677年 2 月 22 日卒於福州,享年 85 歲。 二著作考 與同明清時期來華的多數傳教士一樣,何大化為我們留下了漢、拉丁及葡語著作數種。根據費賴之,其遺著列下: “(一)《蒙引》一卷,佟總督刻於福州。 (二)《無罪獲勝》,記一六六九年中國大臣會議宣告天主教無罪。一六七一年奉副省會長何大化神甫指令,用拉丁文漢文寫於廣東省會廣州。一六七一年是為康熙十年,禮部提奏,將通曉曆法之西士起送入京,不曉曆法者,令各歸本省本堂。 (三)呈福建總督之《聖經頌碑刻》 (四)對一六六九年十月三日閔明我神甫在廣州發表的兩份論中國禮儀書面材料的答覆,見一七○○年魯汶出版的《為教皇亞歷山大七世通諭辯護書》。法文譯文附見郭弼恩(Gobien)《中國皇帝敕令史》,二八四頁。 (五)《中國六階段分期史,摘自中國與葡萄牙書籍,備有清朝附錄》(索默爾沃熱爾《書目》,卷三,一六三七欄),是為大化所撰之中國史,撰寫凡二十年,至一六五四年始脫稿。 (六)《耶穌會在遠東傳佈信仰、宣傳天主律法》,是編歷述耶穌會傳教東亞之經過。(索默爾沃熱爾《書目》,卷三,一六三七欄。)”1258 1258 費賴之前引書,上冊,第 229-230 頁。
  • 399 《蒙引》的全稱為《天主聖教蒙引要覽》。梵蒂岡圖書館藏有順治十二年刻本及無日期舊刻本各一種 1259。 梵蒂岡圖書館藏有《無罪獲勝》康熙十年初刻本一種 1260。里斯本國家圖書館亦有收藏初刻本兩冊。1999 年,澳門東方葡萄牙學會與里斯本國家圖書館影印出版了初刻本及葡譯本。 《中國六階段分期史,摘自中國與葡萄牙書籍,備有清朝附錄》的葡語名稱為《Monarquia da.China dividida por seis idades》,似以譯為《六部中國王朝史》為宜。1654 年 1 月 20 日脱稿於福州,未刊。馬德里國立圖書館有抄件 1261。 《耶穌會在遠東傳佈信仰、宣傳天主律法》的葡語名稱為《Asia Extrema Entra nella a Fé,promulga-se a Ley de Deos pelos Padres da Companhia deJesus》,因此可譯為《東亞天主教信仰之傳入——耶穌會神甫弘揚上帝聖法》。其葡名過長,我們建議將漢名定為《東亞傳教史》。 費著錄此書的資料採自索默爾沃熱爾《書目》1262,對其是否留存至今或得以刊行,並無任何説明。此書成稿的日期為 1664年,現知有三種鈔件存世 1263。里斯本東方基金會於 1995 年出版了原書第 1 部分第 1 卷,2001 年又出版了原書第 1 部分第 2-6卷 1264,其餘正在排印。 1259 余東《梵蒂岡圖書館館藏早期傳教士中文文獻目錄(十六至十八世紀)》,梵蒂岡圖書館,1996 年,第 47 頁。 1260 同上,同頁。 1261 馬德里國立圖書館,第 2949 號抄件。 1262 其法語名稱為(Carlos Sommervogel)Bibliothèquede laCompagniedeJésus-Bibliographie.Bruxelles/Paris,1890-1909。 1263 阿儒達宮圖書館《耶穌會會士在亞洲》,第 49-V-1 號抄件及第 49-V-2 號抄件。 1264 何大化著、奧拉西奧·佩索托·阿拉烏熱(Horácio Peixoto Araújo)編輯《東亞傳教史》,里斯本,東方基金會,2001 年。
  • 400 葡人佔領馬六甲後,始系統收集東亞情報。皮萊資的《東方簡誌》便是這一時期的代表作。中葡直接來往後,廣州葡囚信、福建葡囚信、克魯斯的《中國事務及其特點詳論》、門多薩《中華大帝國史》、巴羅斯的《亞洲旬年史》、利瑪竇《中國箚記》,雅辛托·德·德烏斯(Jacinto de Deos)《方濟各會聖母省英烈傳(Vergel de Plantas e Flores da Provincia da Madre de Deos dos Capuchos Reformados)》及曾德昭的《大中國誌》1265,均可被視為早期西方漢學著作。 16 世紀末,歐洲所掌握的中國訊息不僅支離破碎,而且常常自相矛盾,最主要的特點還是數量偏少。葡囚信、克魯斯著作雖較《東方簡誌》翔實了許多,但仍令讀者常有隔靴撓癢之感。1583年羅明堅及利瑪竇入華後,西方對中國才有了可靠的瞭解。利瑪竇著作的重要性便在於此。利瑪竇著作記錄了天主教入華傳播的初期歷史。繼之,是曾德昭的《大中國誌》。該書的第二部分保存了南京教案的翔實史料。何大化《東亞傳教史》堪稱一集大成之作,不僅吸取了利瑪竇及曾德昭著作中的豐富資訊,又補充了何大化親身經歷的明清鼎革之際的史實。何著中這方面的目擊記錄,對研究明亡清興過程中天主教在華情況及明清史本身具有重大史料價值。例如,根據各地差會的報告而記錄的清軍佔領有差會地方的日期及過程不見於中國史書,連方誌也鮮有記載。原因很簡單,入清後,滿人大興文字獄,故有關記載闕如。因此,何著的史學價值不在利瑪竇及曾德昭著作之下。 何大化除了對在其著作之前的上述資料加以參考之外,還利用了漢籍撰寫中國通史部分。費、榮未涉及何大化所撰寫的七份 1265 原稿以葡語寫成,但最早的刊本為西班牙語版,題目為《中華帝國及其境內之福音文化 (Impé rio de la Chinay Cultura Evangelica enÉl)》,里斯本,1731 年。
  • 401《耶穌會年箚》。這是何大化著作的重要部分,因此有必要加以介紹。按照耶穌會的教規,會員之間、會員向總會長必須定期通信,通報傳教情況。這便是所謂的“傳教信箚”1266。此外,分佈世界各地的耶穌會傳教省及副省負責人也必須撰寫年箚,向羅馬總部匯總。這些私人信件及年箚,成為了今日研究天主教在華傳播史寶貴的第一手料。近年,學界對私人信件有了一定的利用,但年箚中蘊藏的珍貴信息仍有待開發。 1266 比較著名的是法國 18 世紀出版的 Lettres Edifiantes et Curieuses Ecrites des Missions Etrangers par quelques Missionnaires de la Compagnie deJésus,(I Recueil).Paris:Chez Nicolas le Clerc,1717。近期中國大象出版社翻譯出版了部分內容,題為《耶穌會士中國書簡集-中國回憶錄》,已經出版三冊。譯文準確、流暢,為中國傳教史及清史的研究提供了寶貴的第一手資料。從學界反映熱烈的程度來看,這是一項值得稱道的出版計劃。我們認為,對傳教士書簡的出版不應局限於耶穌會。其他在華會團也有信件傳世,如 10 卷 15冊的《在華方濟各會會誌》便記載了該會在福建、山西及山東的活動事跡,涉及時況甚多,誠為亟待開發的中國傳教史、地方史及清史研究的富礦。
  • 402 聖姍澤不是聖 聖姍澤,一看就知道是外來語。除了聖姍澤馬路外,原澳督官邸(現特區政府禮賓府)亦稱“聖姍澤宮”或“聖姍澤別墅”。從“聖”字可知,“姍澤”當為一位經過教廷祝聖的人,“姍澤”應為一人名。 聖姍澤的葡語名稱是 Santa Sancha。她是 800 多年前的一位葡萄牙公主,即葡王桑肖一世(D.Sancho I)與王后杜爾瑟(D.Dulce)之女。生年不詳,約於 1180 年在科英布拉附近的塞拉斯(Celas)出世,卒於 1229 年 11 曰 4 日。傳説為一美貌絕倫、虔誠無比、心地善良的公主。她多次拒婚,終生未嫁。1216 年,在其封地阿倫克爾(Alenquer)接觸首批來葡、後在摩洛哥殉難的 5 名方濟各會會士,然後入其姊妹特雷薩(D.Teresa)所在的洛爾旺(Lorvão)修道院出家。後來,還為西都會(Ordem de Cister)成立塞拉斯修道院,並從 1219 年起在此居住至離世。其姊妹特雷薩將其遺体運往洛爾旺修道院,葬於她生前已為自己准備好的墓地。聖姍澤及特雷薩,還有她們的另外一姊妹瑪法爾達(Mafalda),很早便成為人們崇拜的對象。 從 1595 年起,羅馬教廷開始為她們辦理真福的手續。1705年 12 曰 23 日,教皇格萊芒五世(Clemente V)確認了對她們的信仰,授予她們真福品(Beatas)。儘管她們未被列入聖品,葡人出於對真福姍澤(Beata Sancha)的信仰與崇敬,稱其為聖姍澤。每年6 月 20 日為這三姊妹的紀念日。根據葡萄牙國王唐若昂五世(D.João V)的申請,教廷禮儀部(Congrega ção dos Ritos)於 1724 年
  • 4031 日 24 日頒佈法令,規定 3 月 13 日為聖姍澤節,6 月 17 日為特雷薩節,全葡萄牙及西都會(Ordem de Cister)加以慶祝。 聖姍澤不是一具體地名,為一地區稱謂。其範圍在西望洋山東麓,即今高可寧紳士街、衣灣斜巷、竹仔室斜巷及聖姍澤這一地帶,相當於漢語竹仔室的概念。葡人以一真福的名字稱呼該地,而無天主教文化背景的華人則以當地綠竹繁茂的自然景色為其命名,各有其妙,也充分顯示出澳門東西交匯的特色。 聖姍澤地名出現的確切年代失考,但可以肯定的是,不會早於 1705 年。此地原稱“洗衣塘(Tanque do Mainato)”。Mainato 源於印度 malaiala 方言,義即“洗衣者”
  • 404 瑪利亞·努內斯今地何在 葡人據居澳門數百年,殖民統治也一個多世紀,留下許多歷史痕跡。其中之一,就是有許多以葡人姓氏命名的地名,一些沿用至今,另外一些則成為了歷史地理名詞。若不加以探考,很難尋其故跡。 例如,瑞典人龍思泰在描繪內港時説:“從潭仔的出口出發,駛往內港,你會經過一片叫做‘努內斯(Maria Nuner)’的地方。當潮水低落的時候,在靠近澳門之處,還有一個叫做檳榔石(Pedra de Areca)的沙洲。在經過娘媽角砲臺之後,你就進入了內港,該港的一邊與或大或小的許多海灘相連,另一端則是海岸和一座山,其東面到北面的地方就是拱北(Lapa)。”1267 此書漢語版的校註者章文欽訂正了 Nuner 為 Nunes 之誤,本文僅補充一些關於Maria Nunes 其人的資料。 澳門有 Travessa do Paiva(擺華巷),擺華的全名為 Francisco Joséde Paiva,澳門富商,1801 年 1 月 4 日生於澳門,1849 年 12月 13 日卒於本澳。1831 年任議事會普通法官,1836 年任華務官,1847 年任澳門民兵營少校司令,同年獲任首位駐香港領事 1268。 1267 龍思泰《早期澳門史》,第 34 頁。 1268 若爾熱·佛爾札斯(Jorge Forjaz)《澳門家族(Famílias Macaenses)》,第 2 卷,第 961 頁。
  • 405其外祖父是 JoaquimJoséde Paiva,外祖母名叫 Maria Nunes1269。 作為地名,Maria Nunes 在澳門圖籍中有載: 《1772 年澳門港口圖》註有 Ponta1270de Maria Nunes1271。 《1804 年澳門港口圖》上見 Pt Maria1272。 《1829 年澳門港口圖》標示 Maria Nunes1273。 《1912 年澳門港口圖》仍有 Ponta Maria1274。 最早的 1772 年圖將其標於小潭山的左下角,相當於今賽馬場一帶。1804 年圖及 1912 年圖中的位置是左上角,相當於今氹仔東北馬路至海洋花園這一區域。1829 年圖則將其橫標在整個小潭山上。 勘比上述輿圖並結合龍思泰的文字記述,Maria Nunes 當在小潭山左上角,即內十字門右側。“至於努內斯(Maria Nuner)和里貝拉(Jorge Ribeira)在何時、以何種方式來到以他們各自的名字命名的地方,我就一無所知了。”1275以 Maria Nunes 命名其地的緣由及確切時間待考。 葡人稱灣仔為 Ribeira Pequena 或 Ribeirinha1276(小溪),銀坑為 Ribeira Grande(大溪)。這兩個地名中的 Ribeira 不是來自於里貝拉(Jorge Ribeira)這一人名。Ribeira 義即小溪、溪流,為常用的地名構成成分,有時也用作地名。 1269 文德泉《澳門地名》,第 2 卷,第 384 頁,第 1 卷,第 128 頁及第505 頁註 1 及若爾熱·佛爾札斯前引書,第 2 卷,第 961 頁。 1270 意即“角”。 1271 參見《澳門歷代航海圖》,第八章。 1272 同上,第九章。 1273 同上,第十章。 1274 同上,第十四章。 1275 龍思泰前引書,第 170 頁。 1276 Ribeira 的至小形式。
  • 406 澳門歷史上的 Rosa 家族 澳門開埠以來,在此定居的葡人名門望族日漸繁多。18 至19 世紀間的 Rosa 家族便是其中之一。今人為其編寫的族譜,居然長達百餘頁 1277。該氏族中的兩位成員——曼努埃爾·維森特·羅紗(Manuel Vicente Rosa)及西孟·維森特·羅紗(Simão Vicente Rosa),在澳門的政治、經濟生活中曾風雲一時,領騷數十年 1278。 曼努埃爾·維森特·羅紗為葡國坦克斯(Tancos)人氏。確切生年失考,大致在 1680 年左右。1704 年來澳經商,迅速聚集了大量財富,成為當時最有影響的五大富商之首。同時,他涉足澳門葡人政壇,先後出任議事會市政議員及孤兒法官。1714 年,他獲葡印總督任命擔任澳門判事官。 曼努埃爾·維森特·羅紗對澳門葡人社團所作的貢獻卓越,致使 1725 年在他因膝下無子、準備歸鄉時,議事會專門召開了有總督、各教團首領及各界名流參加的議政會,一致決定挽留他。1726 年,曾為麥德樂(Alexandre Metelo de Sousa e Menezes)使團 1277 若爾熱·佛爾札斯(Jorge Forjaz)《澳門家族(Famílias Macaenses)》,第 3 卷,第 295-422 頁。 1278 參見瓦雷(A.Martins do Vale)《葡萄牙人在澳門 1750-1800(Os Portugueses em Macau 1750-1800)》,澳門,東方葡萄牙學會,1997年,第 151-155 頁。
  • 407捐獻 726 兩白銀費用。1734 年,他又提出返葡。議事會再次對其挽留並通過葡印總督下達了有關公函。他 1738 年已因病臥床不起,1751 年卒於本澳,葬於板樟堂前地。臨終前,他留下遺囑,從其財產中撥出白銀千両,資助貧窮孤女結婚之用。 曼努埃爾·維森特·羅紗從政期間最大的業績,是成功地拔除了澳督若些(AntónioJoséTeles de Meneses)。若些是葡京王權的代表,於 1747 年 8 月 30 日就任澳門總督。我們知道,從 1623年澳門始有總督以來,葡京-葡印總督-澳督與代表當時葡人社團利益的議事會的矛盾 1279,就成為兩種機構不可調和的矛盾,一直延續至 20 世紀 80 年代高斯達(Almeida Costa)解散立法會為止。此後,這種矛盾依然存在,但已失去了機構衝突的性質。 統觀明清澳門歷史,在代表王權勢力的總督與代表當地葡人利益的議事會之間有過三次重大衝突: 一、首任總督在澳城與當地葡人的矛盾,激化至堅守大三巴砲臺保命; 二、驅逐、逮問若些; 三、澳門“土夷”為確保即得利益,藉華人之手 1280 刺殺澳督亞馬留。 1279 詳見吳志良《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第 95-106 頁及瓦雷前引書,第 2-67 頁 1280 關於中國官方是否捲入亞馬留命案,尚有爭論。澳門當局及許多葡人歷史學家一貫認為廣東當局買兇刺殺澳督,但從無出示證據。以當時中國的政治、軍事形勢來看,道光帝在鴉片戰爭失利後,並無與西方國家開釁。因此,作為封疆大臣的徐廣縉絕不敢違背京廷旨意,參與亞馬留謀殺案,引發新的中外衝突。中葡當事雙方互相指控,各自辯解,孰是孰非,令人難以得知真相。在此情況下,似第三者的敍述則較為客觀可信。從我們目前接觸到的當年西班牙及法國駐澳門領事發回各自外交部的報告來看,徐廣縉事先得知了此事,但未予以干預。也就是説,中國官方無直接參與此案。此説與《沈志亮傳》中所記述的鄉紳鮑俊面見徐
  • 408 曼努埃爾·維森特·羅紗在倒若些過程中,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他與若些並無個人恩怨,但認為若些與粤海關澳門總口的衝突將危害澳門與中方的關係,因而有可能危及澳門的生存。在澳門經營了幾十年、富甲一方的曼努埃爾·維森特·羅紗當然要挺身而出,力鬥若些,保護澳門。 葡語文獻稱,曼努埃爾·維森特·羅紗曾向當時的葡印總督獻“金柑”。此事雖無從證實,但事實是葡印總督根據“澳門議事會、該教區主教大人及其他人士函件的副本”,向葡王彙報“去年澳門因總督若些的冒失舉動”“兩次所經歷的危險。”葡印總督認為,若些“剛愎自用,未採取任何措施,亦未執行陛下的有關政策——即順從華人,致使他們無機會在我們頭上發泄怒火或動武。原因是若發生此種情況,無法救援;對澳門進行封鎖與否取決於華人的意願。祇要禁運食物,便可將澳門居民置於死地。”1281 為確保澳門的生存,他派出特使,攜帶一項包括 28 條的詳細指令 1282,將若些逮問,押回果阿並與中方議定了《善後十二 廣縉的細節吻合,應最接近事實。亞馬留來澳後,秉承葡京旨意,推行了一系列激進的措施,激發了與中國官方的矛盾,損害了澳門葡人社團(包括長期居住澳門的葡人及土生)的既得利益,並為中葡關係的進一步惡化埋下了伏線。澳門葡人社團最大的利益莫過於保全澳門,這也是葡廷的一貫政策。但在鴉片戰爭後,由於香港的開埠,里斯本認為澳門的生存已不是首務,重點轉往發展。面臨新的競爭,葡萄牙王室必需調整澳門政策。這一政策的基點是擺脱中國的主權控制,振興經濟。這將無可避免地將澳門置於同中國的糾紛之中。面臨澳門的生存危機,澳門葡人社團在多次向葡京請願無效後,在無任何內部政治解決的可能性的情況下,利用華人刺殺澳督。因此,葡檔中關於此段歷史的公函文件去向不明。里斯本國家檔案館中保留的徐廣縉致亞馬留函祇存信封,信文不知下落。可見,有關亞馬留案的檔案資料受到了某些控制“華務”的利益集團的嚴格審查,未擴散,不得傳世。 1281 詳見金國平《西力東漸——中葡早期接觸追昔》,第 96-97 頁。 1282 此文原件現存埃武拉檔案館。為研究《善後十二條》談判的重要文獻。
  • 409條》。曼努埃爾·維森特·羅紗可運動葡印總督府查辦自己的命官,其權勢之大可想而知。 曼努埃爾·維森特·羅紗的妻子伊薩貝爾·達·克魯斯(Isabel da Cruz),亦出自澳門一豪門。其兄為澳門當時的澳門首富之一安東尼奧·達·克魯斯(António da Cruz)。曼努埃爾·維森特·羅紗婚後無子,於是從葡國家鄉召來了侄子西孟·維森特·羅紗作為繼承人。西孟·維森特·羅紗一到澳門,伯父馬上為其張羅了婚事。 西孟·維森特·羅紗從伯父手中繼承了大量財富,成為澳門商界政壇新秀,曾多次出任議事會理事官。 《澳門記略》上《小税館》圖中,在馬頭及税館倉庫後有一組帶有十字架的建築物。無疑,這是一信奉天主教葡人的宅第。從庋藏於里斯本地理學會的一份作於 1779 年的澳門內港圖 1283上的圖例可知,這是西孟·維森特·羅紗的巨宅。在不遠的內港水畔,還有專用馬頭 1284。其宅府寬大、豪華,水陸交通方便。1752 年,巴哲格(Francisco Pacheco de Sampaio)出使北京時,澳門議事會決議借其豪宅,暫闢為大使下榻之處。但後又改變前議,將大使安置於主教府中。 澳門政府執行龐伯爾(Pombal)侯爵以國王的名義所發佈的“從朕所有的王國和屬地中把他們驅逐出去,並永世不得返回” 1283 參見里斯本地理學會圖書館 6D-16 圖局部放大圖。此圖的縮印本,可見《歷代澳門航海圖》,澳門海事署,1986 年,第八圖。另見黎沙《澳門-熱帶葡萄牙人類學研究》,第 305 頁上所刊登的 1746 年圖中關部行臺左側的建築。 1284 道光《香山縣誌》《濠鏡澳全圖》中作“士 步頭”。除自用外,還對華人收費開放,供裝卸貨物之用。今皇子街別稱泗 碼頭(參見《澳門市街道及其它地方名冊》,澳門市政廳,1993 年,第 14 頁)。據此可知,碼頭舊址在皇子街。
  • 410的命令 1285,於 1762 年在澳門逮捕了所有耶穌會會士並將他們從海陸押回里斯本待審。當時耶穌會虧欠西孟·維森特·羅紗的債務高達 6147 両。1765 年,西孟·維森特·羅紗同意接受耶穌會擁有的青洲 1286 抵償這筆債務,於是成了青洲全島的“地主” 羅紗伯侄二人曾叱吒澳門商界、政壇數十載,在漢語文獻中也留下了記載。曼努埃爾·維森特·羅紗的漢譯有全文 1287,也有簡稱 1288。曼努埃爾·維森特·羅紗的大船聖若澤(SãoJosé)號,被編為二十五號額船中的第二十四號。澳門古今掌故文中每每出現的“泗 街”、“泗 街市”及“泗 碼頭”中的“泗 ”及道光《香山縣誌》《濠鏡澳全圖》中“士 步頭”中的“士 ”,均是西 ·維森特·羅紗中 Simão 的對音。 1285 全文譯文可見李向玉《澳門聖保祿學院研究》,澳門日報出版社,2001年,第 282-287 頁。 1286 南京教案後被驅逐至澳門的耶穌會會士王豐肅(Alfonso Vagnoni)在耶稣會與澳門議事亭關於青洲產權的爭論中,撰有《論耶穌會對青洲所擁有的權利》一文。據他聲稱,青洲係耶穌會於 1603 年從在青洲擁有墓地的幾名華人手中購得(參見阿儒達宮圖書館《耶穌會會士在亞洲》鈔件 49-V-5,第 2 頁反面)。關於早期耶穌會及後來葡人佔據青洲的依據及歷史,以及中葡圍繞青洲發生的衝突,參見《青洲滄桑》。 1287 參見劉芳輯、章文欽校《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下冊,第 1301號文件。 1288 同上,上冊,第 476、477、478 及 935 號文件。
  • 411 “土生”稱呼的來源 盛唐初年,循着陸地“絲綢之路”和海上“香料之路”,阿拉伯、波斯和中亞各國的穆斯林大量來華。他們中間有商人和來華的使臣、學者,被統稱為“番客”或“番商”。其中,有的久居不歸,時人稱之為“住唐”。他們在華成婚安家,生息繁衍,據《萍洲可談》云:“廣州蕃坊人劉姓娶宗女-南漢之皇室-官至左班殿直。”又《宋會要》云:“大商普蒲亞里者既至廣州,有右武大夫曾訥利其財以妹嫁之。亞里因留不歸。”1289 來華的阿拉伯人、波斯人和中亞人,隨“住唐”年代之久遠,人口增多,由僑居之“番客”成為“土生番客”。1290 至宋,已有“五世蕃客”。宋時出現了“蕃坊”,即穆斯林在華聚居區。其居民中,可能很大一部分已是土生蕃客,蕃坊由“蕃坊”或“都蕃坊”負責主持日常的宗教和世俗生活,仲裁穆斯林之間的訴訟和糾紛,他是一坊的領袖。 廣州的海外貿易始於秦漢。唐代,廣州的海外貿易出現鼎盛。李肇著《唐國史補》稱: “南海舶,外國船也。每歲至安南、廣州。師子國 1289 金吉堂《中國回教史研究》,臺北,珪庭出版社,1971 年,第 120頁。 1290 金宜久主編《伊斯蘭教史》,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 年,第 431 頁。
  • 412舶最大,梯而上下數丈,皆積寶貨。至則本道奏報,郡邑為之喧聞。有番長為主領” 該書成於元和年間(806-820)。既然元和時廣州已有番長之設,則廣州的蕃坊亦相應地存在,為此,廣州蕃坊創建的時間應在公元 820 年之前。廣州蕃坊創建於唐,興盛於宋,消亡於明,但其後裔仍分佈嶺南各地: “現廣州有回教清真寺,名懷聖寺,又名光塔寺,南宋詩人方信儒《南海百詠集》中的《詠番塔詩》後記中提到‘番塔始建於唐時,曰懷聖寺塔’,可見回教在唐代已傳至嶺南。宋時廣州海外貿易盛況空前,回教之傳播更勝從前。明時,廣東多有‘土生蕃客’後裔,其中順德、南海、番禺皆有蒲姓回教家族,另在廣州亦有著名的薩、傅、楊、張等族,清初以來有保、端木、蘇、蔡、安、白、李、時等姓。這些都是從中國各地遷粵的回教家族,此外,亦有從廣西肇慶向廣州靠攏的回教信徒。”1291 宋元時,印度人、波斯人、猶太人、阿拉伯人及歐洲人相繼從海外而來,雲集泉州。當地人將他們統稱為“南海番人”或簡稱“南番”。這些“南番”與本地女子結合生育的子女,便叫做“半南番” 另外,在臺灣,大陸人與原住民婚生的子女稱“土生囝”:“瑯嶠在鳳山縣之極南,去縣百四十里;負山面海,周計里二百有奇。山徑陡絕,為生番巢窟;閩人、粤人與土生囝(閩人納番婦生子,曰土生囝)參居焉。”1292 1291 黃漢強、吳志良主編《澳門總覽》,澳門,澳門基金會,1996 年(第二版),第 507 頁。 1292 《臺灣府輿圖纂要》,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叢刊第84 種,第 1 冊,第 68 頁。
  • 413 葡人入居留澳門後,造成了華洋共處的局面。在澳門幾百年的歷史發展進程中,從部分葡人與華人之間的種族融和衍生了一個新的、獨一無二的社群——土生葡人。 澳門土生葡人在中葡兩種文化背景下成長,因此,他們有自已獨特的語言 1293,其風俗習慣既有異於葡國文化,又不同於中國文化。此種兼具東西方特色的“土生文化”由多元文化因素構成,屬於一種“次文化”。在文化認同上,土生葡人自幼即接受葡國文化,信奉天主教,並以葡人自居,但由於血統及所處的是華人社會,也受到中華文化的影響,所以這種“次文化”的特徵是以西方文化為主,東方文化為輔,近年,東方文化成份有不斷增長的趨勢。可以説,在某種意義上,澳門土生是產生於明代的、中華民族大家庭的一個新的成員。 從上述歷史事實來看,澳門流行的“土生”一語應該與“土生蕃客”及“土生囝”有著淵源關係,“土生”系“土生蕃客”及“土生囝”的簡稱。 1293 從目前的語言狀況來看,土生葡人除能流利運用葡語外,也操一口地道粤語。但以前的情況並非如此。土生葡人至少講四種語言:正規葡語、土生葡語(葡語作 patois 或 macaista)粤語及“洋涇濱葡語”。從詞法及詞源的角度來分析,《澳門紀略》末尾的“澳譯”實際上是土生葡語。“洋涇濱葡語”是一種融合了上述三種語言的“克里奧語”,成為華人與土生及葡人簡單溝通的媒介。
  • 414 灰色文獻與澳門歷史教材 灰色文獻存在的歷史已近百年,早在 20 世紀 20 年代已有書面記載。就字面意義而解,灰色文獻是一種介於白色文獻與黑色文獻之間的文獻。目前通用的定義是據 1997 年舉行的“第三次國際灰色文獻會議”中與會者達成的共識:係指不經營利出版者控制,而由各級政府、學術單位、工商業界所產製的各類印刷與電子形式的資料。 灰色文獻包含的範圍如下:報告,博、碩士論文集,會議論文集,技術規範與標準,非商業性翻譯、書目、技術與商業文件,非商業出版的官方文件。發行量有限、無法經由商業途徑購得、出版消息取得困難等因素,造成了灰色文獻傳播的難度。尤其是博、碩士論文,一般祗有提交答辯的校系及國家圖書館有收藏,且傳播受到其些限制(如里斯本國立圖書館規定,未經作者書面許可,祗可部分複印) 博、碩士論文一般代表了所論述學科的最新進展,但因專業性強,不易進入商業印刷銷售的渠道。因此,祗有在公私文化機構的支持下,才有可能變成白色文獻。例如,臺灣文津出版社設立了《大陸地區博士論文叢刊》,印行了許多有學術價值的灰色文獻。近十幾年來,中國大陸及澳門已有為數不少的有關澳門史地的博、碩士論文通過了答辯,但大部分仍束之高閣,出版者屈指可數。有關機構應該選擇一些確有學術價值的博、碩士論文,予以發表,促進學術繁榮,鼓勵澳門文史研究,使論文作者數年寒窗之苦得一慰藉。
  • 415 此外,為了普及歷史知識,提昇學生的文化素質,促進澳門青年一代的文化認同的形成,誠有必要編寫澳門歷史教材。在此方面,已有初步嘗試。1998 年,澳門大學實驗教材編寫組出版了《澳門歷史實驗教材》(第一冊)。此書篇幅甚小,僅僅 32 頁,而且過半的篇幅為彩色插圖,可謂圖茂文稀,其中某些觀點在學術上也不無商榷的餘地。我們以為,澳門政府教育部門應將澳門歷史教材(小、中、大三級)的編寫作為一項當務之急,著名澳門歷史學者湯開建主編的《今日澳門》一書可為借鑑。 近年來,在澳門基金會、澳門大學及文化局的大力推動下,所出版的有關書籍已達到了一定的規模,為教材的編寫提供了文獻基礎。另外一項大型出版項目——澳門大學原葡文學院 1997年開始編寫的《澳門歷史詞典》,也可使得教材的編寫具有更可靠的葡語文獻依據。《澳門歷史詞典》的編輯原則是圍繞澳門機構、人物及事件組織詞條。此項計劃得到了近百名國際研究人員,包括華人學者的支持與參與。所收錄的詞條近七百,全書規模將達千頁。它將與《澳門百科全書》相映生輝,誠為澳門過渡後最重要的中葡文化交流盛事,並將為漢語學者進入廣闊的西方語言文獻天地提供捷徑,使中國學術界與國際學術界迅速接軌。可以預言,澳門學在不久的將來可以昇起大旗。 實際上,澳門學已邁出了一個個扎實的腳步。澳門某些研究領域已居中國學術之首位,在國際學術也引起了一定的重視。美國著名的漢學家、《洪業——清朝開國史》一書的作者魏裴德教授在翻閲了筆者向他出示的《澳門問題明清珍檔薈萃》後,即驚訝又高興地説,許多清朝王公大臣的著名奏摺,他曾從《清代外交史料》及《清季外交史料》等大型史料彙編中閲讀到並引用過,想不到在這一薈萃中見到了原件。作者還向他介紹了《葡中關係史資料彙編》、《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及《粤澳公牘錄存》等大型資料彙編,他充份肯定了這些書籍的出版意義並表
  • 416示要向美國學術界作介紹。 至少,在澳門文史研究方面,由於澳門文化機構的不懈努力及學者的辛勤耕耘,即便是有文化沙文主義偏見的人,也難以再啟口説澳門是文化沙漠了。
  • 417 Em busca de história(s) de Macau apagada(s) pelo tempo Apresentação......................................... Chui Sai On XI Prefácio .................................................... Wei Qingyuan XIII Introdução ...............................Jin Guo Ping/Wu Zhiliang XXIII 1. Acerca da historiografia de Macau produzida nos últimos anos................................................................................. l 2. Episódios de "jurubaças" e "línguas" na vida política de Macau ............................................................................. 22 3. Um olhar macro-histórico sobre a versão da "abertura" de Macau em 1535 ......................................................... 49 4. Tentativa de novas abordagens sobre as origens históricas da presença portuguesa em Macau................................. 77 5. Xiang (Âmbar Cinzento), Yan (Ópio) e Macau: O significado destes produtos na História de Macau......... 129 6. Qual teria sido o verdadeiro motivo pelo qual o Vice- Rei de Cantão Chen Rui convocou os Portugueses de Macau?............................................................................ 155 7. "Os 10,000 taeis do foro do chão" e "Os 10,000 taeis de imposto de cabeça".......................................................... 182 8. Nicolao Iquan e Macau .................................................. 189 9. Uma recolha de fontes portuguesas sobre Zheng He e suas expedições marítimas................................................. 212
  • 41810. A lenda negra do "canibalismo português" nas fontes chinesas .......................................................................... 247 11. Uma tentativa de identificação de Tamão a partir de roteiros marítimos portugueses....................................... 259 12. A propósito das origens do conjunto arquitectónico de Nossa Senhora da Guia .................................................. 275 13. Nossa Senhora da Penha de França dedicada a dois cultos 285 14. Aoshan (Ilha da Baía), o primeiro nome chinês de Macau cartograficamente documentado ................................... 290 15. A antiga povoação de Patane e o Penedo de Patane ........ 296 16. Algumas vicissitudes históricas da Ilha Verde................ 305 17. Alguns cargos públicos criados em Macau durante a Dinastia Ming referenciados em fontes ocidentais ....... 324 18. Hopo: a sua etimologia e a sua data de criação ............... 338 19. Uma interpretação de duas legendas sobre barcos chineses no Mapamundi de Frai Mauro de 1459.......... 353 20. O primeiro contacto diplomático entre a China e a Ibéria 356 21. O Livro de Marco Polo e Macau.................................... 359 22. A propósito da primeira língua veicular entre os Chineses e os Portugueses - Um estudo sobre dois estrangeirismos na You Lingnan Ji (Viagens pelas terras de Cantão) ....... 362 23. Alguns episódios da vida privada do Imperador Zhengde narrados no poema "Modena (Medina)" de You Tong . 365 24. Como é que o primeiro procurador do Senado de Macau prestou a sua vassalagem política ao Governador das Filipinas? ........................................................................ 369 25. Francisco Xavier e o seu "Plano da China"................... 374 26. Teria Matteo Ricci frequentado a Universidade de
  • 419Coimbra?......................................................................... 389 27. António de Gouveia - um historiador jesuíta esquecido 395 28. Santa Sancha na toponímia macaense ............................. 402 29. Onde ficava Maria Nunes? ............................................. 404 30. Os Rosas na História de Macau ....................................... 406 31. Acerca de algumas possíveis origens da expressão "Tusheng" (filhos da terra) segundo as fontes chinesas 411 32. A "literatura cinzenta" e a necessidade de material didáctico actualizado sobre a História de Macau.............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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