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附件三中全國性法律在特別行政區的實施:路徑、現狀與啟示

基本法附件三中全國性法律在特別行政區的實施:路徑、現狀與啟示

張駿

2024.4

中文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 規則銜接

法律

p000196

28

41

摘要

根據“一國兩制”原則,香港、澳門回歸前的原有法律基本保留,部分全國性法律須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在“一國兩制”和“推進祖國統一”成為國家長期堅持的基本方略的大背景下,確保全國性法律在港澳順利實施至關重要。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在特別行政區的實施情況仍有待改善。通過對特別行政區實施全國性法律的基本情況進行梳理,可以發現澳門尚不存在全國性法律實施困難的問題;但有四部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過程中曾經出現困難或目前仍舊面臨某些困難。這些困難主要集中在為實施全國性法律而開展的本地立法領域,相關的改善工作涉及到一系列複雜問題,既包含立法層面的探索與改善,又包含對於某些政治問題的正視與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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