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中葡澳門談判(1986-1999)》

封小龍

著者卡門‧曼德思(Carmen Amado Mendes), 為科英布拉大學(Universidade de Coimbra)教授;澳門大學、西班牙薩拉曼卡大學(Universidad de Salamanca)、法國里昂大學(Université de Lyon) 擔任客座教授; 葡萄牙天主教大學(Universidade Católica Portuguesa)政治學院的博士後學者。獲得葡萄牙里斯本大學(Universidade de Lisboa) 高等社會及政治科學學院榮譽畢業學士、法國斯特拉斯堡大學(Université de Strasbourg)高等歐洲研究所碩士、英國倫敦大學(University of London)東方及非洲研究學院博士。曾任科英布拉大學(Universidade de Coimbra)國際關係系主任、葡萄牙“中國觀察協會”(Portugal “Associação de Observação da China”)創始成員、歐洲漢學會(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Chinese Studies)理事會成員(參與該會2014 年科英布拉大會的組織工作)、葡萄牙政治科學學會(Sociedade Portuguesa de Ciência Política)理事會成員(曾擔任該學會國際關係分會主席)、葡萄牙國防部聽證會(Audiência do Ministério da Defesa Português)成員、諮詢公司ChinaLink 的創始人之一。她在科英布拉大學負責協調有關澳門在中國與葡語國家之間所發揮作用的研究項目,以及由歐洲漢學研究及智庫網絡發起的南南合作研究項目。該項目由歐盟對外行動署資助。著有中國對外政策、歐盟中國關係及澳門問題等的論文或著作內的相關章節。

譯者臧小華,澳門理工學院中西文化研究所副教授,南京大學歷史學博士,從事澳門歷史及全球史研究。著有《陸海交接處——早期世界貿易體系中的澳門》。

全書共有五章。前有鳴謝及文中縮略語簡介、引言,後有參考文獻、索引及澳門研究叢書書目。本書是首部從葡萄牙角度對澳門談判進行全方位解析的研究著作,是歷史學者、外交工作者和國際關係學生必讀之作。本書研究的是葡萄牙政府在20世紀80-90年代,尤其是1986-1999年期間,葡萄牙如何與中國政府通過談判解決歸還澳門的問題。著者廣泛利用葡萄牙文等多方面資料,通過直接採訪主要當事人獲取一手信息,對葡萄牙政府在中葡談判期間所採取的方針政策進行了考察。研究將中葡談判置於葡萄牙帝國的消逝、英國解決香港問題的經驗以及澳門社會政治環境變化等大背景之下,觀察葡萄牙作為國際舞台上的弱勢一方,在政權移交時間和澳門居民的葡萄牙國籍這兩個重大問題上,如何在談判中取得中方的諒解。然而,葡萄牙政治領袖將澳門問題作為其內政籌碼的做法,削弱了葡方制定有效方針的能力,使中國主導了談判進程。

第一章《前途未卜的澳門》,介紹“澳門問題”的政治背景、葡萄牙帝國的撤退、中葡建交、複雜而混亂的過程等問題。回顧從葡萄牙人16世紀定居澳門到中葡1979年建交的這段歷史,指出澳門是葡萄牙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遲遲未能建立外交關係的障礙之一。兩國於1979年簽署的建交公報明確澳門移交問題只能通過談判解決。當時的葡萄牙對於如何處理澳門這塊對葡萄牙缺乏民族認同感的特殊“飛地”十分為難,對如何解決澳門問題缺乏既定策略及清晰的談判策略。

第二章《為〈中葡聯合聲明〉而談》,分“開端”、“香港模式”、“請葡萄牙上談判桌”、“探索出路”、“談判詳情”、“協議”、“皆大歡喜?”幾個章節。著作考察1986-1987年澳門問題談判的早期階段。談判中爭議最大的是葡萄牙向中國移交治權的時間和未來澳門居民的國籍問題。中國政府希望澳門與香港同時舉行交接儀式,不願意等到21世紀才收回澳門,而葡方則希望晚一些再移交澳門。更加棘手的是澳門居民未來的國籍問題。葡政府希望澳門居民能擁有雙重國籍,中方則因為《憲法》不承認雙重國籍而希望他們只有中國國籍。

第三章《過渡時期與“本地化”》,論述1988年《中葡聯合聲明》生效後直至1999年澳門回歸這段時間內的一些重要議題。包含雙軌訓政與澳門、葡萄牙的過渡時期路線、“聯合聯絡小組”與“土地小組”、本地化:過渡時期的常設議題、葡萄牙政治對本地化的影響五個章節。主要指出貫穿過渡時期的三個主要問題:語言、公務員和法律的本地化。公務員的本地化包括本地人取代葡籍公務員,而由於大多數本地人都不擅長葡文,這一轉變必定涉及在公務員體系中以及在立法和司法層面上使用中文的問題。法律的本地化包括將現行的葡萄牙法律正式轉變為符合澳門實際的法律形式。

第四章《過渡時期的其他難題》,討論過渡時期的幾個敏感問題,主要包括是否在《澳門基本法》中加入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有關條款,澳門國際機場的建設,以及東方基金會的未來和現存資金的相關問題。

第五章《最終評價》,論述葡萄牙在澳門談判中的策略、葡萄牙的談判優勢、談判戰術與技巧、不對等的談判等問題。著者認為,葡萄牙在澳門談判中採取了低調、非對抗的策略,由中方掌握談判的節奏。這種談判策略部分是由葡萄牙國內政局決定的,首腦之間意見有分歧,談判人員準備欠妥,這些都導致葡方在談判中缺乏為澳門和葡萄牙盡最大努力爭取利益的決心。同時,葡萄牙外交部組織不當、人力不足,未能培養出特定事務或特定地區問題的專業人員,外交人員也未經深入學習就履任新職。因此,葡萄牙外交部沒有一個專門負責澳門問題的部門,也未能派出有經驗、有準備的談判代表。此外,從政治角度看,葡國內對華談判責任歸屬爭論激烈,很難在對華事務中制定一套既定策略。

轉載自封小龍:《澳門學著作提要(四十六)》,《澳門研究》2022年第2期,第160-1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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