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提供資料macaudata@fm.org.mo
上世紀70年代出生在浙江寧波,三歲時隨父母入藏,畢業於北京第二外國語大學西歐語系。90年代定居澳門,從事教學、翻譯、行政工作,以筆名“卓瑪”、“尹台”在《澳門日報》、《文化雜誌》發表詩作。出版詩集有:《早安,拉薩女孩兒》《守望,拉薩女孩兒》。
澳門科技大學通識教育部講師
1941年出生,廣東省江門市台山廣海人,教育學士、文學碩士,澳門科技大學通識教育部講師,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榮譽會員,中國戲劇文學學會理事,東方文化舘舘員,廣東戲劇家協會會員,澳門文化諮詢委員會委員﹙2001-2005﹚,澳門公開映演甄審委員會委員,歷任中學教師、文化局專業創作員和大學教師,業餘從事民俗和文學之研究和寫作。
又名胡六根,廣東省順德(今屬佛山市)人,暨南大學歷史學博士。曾任《澳門歷史研究》執行主編、澳門《中西文化研究》雜誌執行編輯、澳門記者聯會主席、澳門歷史文化研究會理事長、國家高教部《今日澳門》之“新聞和文化”撰稿人。著有《澳門近代博彩業史》等。
上海大學影視學院廣告學系教授。1988年畢業於東北師範大學世界經濟史專業,獲碩士學位;2003年畢業於南京現代大學中國近史專業(現代化研究方向),獲博士學位。近年來,先後發表了有關世界經濟論文史和中國現代化的20餘篇,專著2部。現在主要從事西方傳媒與現代化的研究。
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德國弗萊堡大學法學博士(01/1997)。曾任全職於交通部直屬企業、杭州大學外語學院與法學院、德國外國與國際刑法馬普學院東亞部、德國跨國律師事務所、浙江大學法學院。也曾兼任德國基爾大學經濟法、勞動法及稅法研究所及歐洲與囯際私法與程序法研究所學生研究助理、基爾高等法院中德互譯宣誓翻譯以及澳門律師高等委員會成員。他曾是德國基爾大學國際法研究所與弗萊堡大學經濟法、勞動法與社會法研究所訪問學者,也曾獲德國馬普學會(Max-Planck-Gesellschaft)及德國學術交流部(DAAD)學術研究獎學金及澳門大學全校範圍研究三等獎等獎項。現兼任中國經濟貿易仲裁委(華南)仲裁員、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員、澳門世貿中心仲裁員、德國柏林科學出版社《基爾東方法專著叢書》共同主編、kluwer《世界法律百科全書》國際諮詢顧問。代表論文與專著主要由Peter Lang International Academic Publishing Group, Sellier-European Law Publishers, Kluwer International, Walters Kluwer, Verlag Recht und Wirtschaft in Heidelberg, Berliner wissenschaftlicher Verlag,中國法律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澳門大學出版社等出版。研究方向:國際商法(CISG/FDI)、公司法與經濟法、中德比較民法,並已以中、英、德文在國內外共發表專著、編著22部、期刊及章節論文逾百篇。
1950年出生於內地,在澳門完成中小學教育,肆業於廣州美術學院附屬中學,之後進入澳門鏡湖醫院從事化驗工作。同時先後師隨澳門名畫家梁惠民、陸昌、譚智生、關萬里習畫;在廣州美術學院附屬中學期間,受教於何磊等,而在八十年代初,亦隨水彩畫大師王肇民習畫。
從中學時代開始,積極參加愛國社團的活動。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曾參加繪製國慶牌樓的美術工作,自1968年開始,加入澳門美術協會。
1983年,被選為美協第六屆執委會執委,歷屆理事,2004年(第十二屆)起任副理事長至今(第十四屆)。除擔任美協的工作之外,還積極協助民間社團、政府部門進行評審美術作品、書刊的封面設計、繪製插圖等工作。另一方面,亦於工作之餘,擔任澳門美術協會、澳門業餘進修中心兒童畫班導師。從1985年起至今,為澳門鏡湖醫院籌建歷史紀念館擔任美術設計,以及編撰鏡湖醫院歷史系列叢書。
澳門大學葡文系教授
原名姚京明。生於北京,後移居澳門,曾任澳門文化局副局長,現為澳門大學葡文系教授。中國作家協會會員,葡萄牙筆會會員。出版有《寫在風的翅膀上》、《瞬間的旅行》、《一條地平線,兩種風景》(合著)、《姚風詩選》、《絶句》、《枯枝上的敵人》、《厭倦語法的詞語》等中葡文詩集以及論著《中國古典詩歌葡譯本評析》和《中外文學交流史─葡萄牙卷》。譯有《安德拉德詩選》、《中國當代十詩人作品選》、《白色上的白色》等十餘部,亦有二十餘篇學術論文發表於中外學術期刊。曾獲“柔剛詩歌獎”、“兩岸桂冠詩人獎”等奬項以及葡萄牙總統頒授“聖地牙哥寶劍勳章”。愛好藝術,舉辦過攝影展和個人裝置藝術展。也是澳門文學節、中葡詩人對話等文學活動的策劃者以及《中西詩歌》的創辦者。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審法院法官
法學博士,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民事訴訟法學專業。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審法院法官,負責勞動法庭及民事法庭的審判工作,兼任澳門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培訓課程導師,任教勞動法及勞動訴訟法等學科。曾任澳門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並兼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導師,任教法學緒論、民法總論、債法、物權法及民事訴訟法等學科。多年從事民法、民事訴訟法、勞動法及勞動訴訟法的教學研究工作,發表的學術論文主要包括《既判案及其範圍》、《淺析澳門民事訴訟法典中的形式合適原則 》、《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淺析澳門民事訴訟法典中的處分原則》、《既判力的作用研究》、《一帶一路給澳門的機遇與挑戰——以重塑及深化澳門的法制建設為契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