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耀強

澳門出生,大律師。澳門大學法學博士研究生。1997年獲澳門大學翻譯(中葡文)學士學位,2001年獲澳門大學法律學士學位,2005年獲澳門大學法律碩士學位。曾任職於澳門治安警察局、行政暨公職局(現名為行政公職局)、司法警察局、法律改革辦公室,以及澳門大學法學院兼職講師,教授的課程為刑法及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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