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力 球


   ·開始·
   爲了多數讀者朋友,我把這篇小說的中心人物略作轉移,還打算把他那穿梭於不同時空的能力歸功於我天馬行空的想象力。現在,這篇小說的焦點集中在一個叫阿朗的小朋友身上。這篇小說雖然很短,但涉及的事情很多,時間的跨度也很大,在你閱讀它的同時,它也正在考驗著你的耐性和接受能力。
   讓我們開始吧!
   這篇小說開始於一九八二年夏天,那一年阿朗十三歲,他是我後來的朋友,他當時正在打回力球。
   我們認識那年阿朗十二歲,他是跳高選手,我是大會計分員。我們相識於一場校際田徑比賽,我們相識於一九九四年秋天。
   (是否有點亂了,早就說過這是一篇考驗你耐性和接受能力的小說。)
   在我印象之中,他身形高瘦,臉長鼻扁,樣子不太好看,但整體而言仍很像一位跳高選手。
   我們認識的過程其實是很普通的事,總之是很普通的,我的意思是整個過程都不值一提。值得一提的是我的年齡,我們相識那年,我二十五歲。
   我說過這篇小說開始是一九八二年!我沒有騙你。但引發這件事的情節卻不幸地發生在一九九四年。你要明白生命中許多事情其實都不會按次序出現。於是,一九八二年的夏天阿朗和我在松山打回力球,他是那種典型的街童,不想明天,也沒有明天。我那時根本不認識他,他也沒有興趣跟我和肥羊、阿秋、福頭、阿力、阿狼等人多講別的話,我說過那時我正在跟他打回力球,他是我的敵人,不是我的朋友。
   打回力球的地點當然就是那衆所周知的鬼屋外牆,許多年輕人當時都喜歡到這地方,他們稱這裏爲松山回力球場。
   ·一九九四年的我·
   有人說:這是一個頹廢的年代,這是一個預言的年代。
   “其實早在我出事前的半個鐘頭,你們就曾預測我的死亡。”阿朗這樣告訴我時,我和他坐在蓮峰球場的觀衆席上吃雪糕,那時是中午的休息時間,我和他已經是一對很投契的朋友,我們雖然初相識,但我忘了告訴你,我這個人一直都很喜歡小朋友。
   “你說什麽,出什麽事?”我居然聽不懂這個十二歲小孩所說的話。
   “那天我贏了幾局球賽,我的對手竟不約而同地對我說了同一句話。”
   “什麽球賽?”我莫名其妙。
   “回力球。”
   “什麽回力球?”我越聽越不懂了。
   “你們說:‘你得意吧!看你何時被汽車撞死。’”
   我覺得這是一句耳熟能詳的話。
   “你是否看的電視劇太多了?”
   “不,我和他們不同,我不愛看電視。”
   “你別騙我了,小孩子哪有不愛看電視的。”
   “我不是小孩子。”
   “你不是小孩子是什麽?別忘了你還是個十二歲的丙組運動員。”
   他似乎受了極大的侮辱,他對我怒目而視,一刹那間我感到他變得很老很老,一刹那間我看見他的身體超乎想象地發生驚人變化,他以一刹那間的時間完成了整個青春期的發育,一切就發生在我身邊,他竟然在一刹那間變成一條憤怒的漢子。他說:“你難道忘了松山回力球場的事嗎?”
   這句話給我帶來極大的震驚。
   震驚過後,十二歲的跳高選手回復了原狀,而且靜靜地坐在我身旁看書。
   ·一九八二年的窗外·
   回力球是所有球類運動中歷史最悠久的專案之一。有些歷史學家認爲它是西元一五零零年源於西班牙北部的巴斯克區。回力球在巴斯克話中叫做Jaialai,意思是“愉快的節日”。
   對我來說,回力球就是回力球,不是什麽愉快的節日。回力球只是一種潮流,是一種賭博,是大人們不容許我們玩而自己卻常常玩的東西,是新口岸那座回力球場擁有衆多職業球手的運動,以上敍述對我來說沒有任何差別,除非你說:“在松山回力球場的回力球。”
   如果真的有人這樣說,故事便得再從一九八二年夏天說起,也就是要在我未遇到阿朗之前說起。
   一九八二年是一個奇怪的年份,那年的夏天熱得令人情緒極不安穩。
   那年夏天,我開始坐在窗前看風景,不知何故,我很喜歡看窗外的風景。
   我的家位於水坑尾某座大廈的二樓。我睡房的窗可以看見車流滾滾的馬路。據說,從前這條馬路真是一條水坑,下雨的時候,它就會成爲一條河流,流呀流,流呀流,我常常看著這條已經變成馬路的水坑,心想,或許有一天,它會淹死一個孩子。
   (這種意外不是常有發生嗎?)
   那是一個奇怪的下午。
   那個下午我看見馬路變回水坑,我還看見一個男孩在水坑裏遇溺。
   我看見流水滾滾而過,我清楚記得那些水是黃色的,我無法看清楚那男孩的臉,但我確知自己是不認識他的。
   我看著他漸漸沈入水裏,我想跳出去救他。
   (跳出去?不,跳出去你自己也會死。你就當一切都是幻覺吧!)
   是的,幻覺。當我這樣告訴自己時,我知道今天我又呆在家中太久了。我再看看窗外,水坑變回馬路,馬路上行車正常,行人亦正常。好了幻覺消失了,但我知道我需要到一個空曠的地方,我需要呼吸新鮮空氣。
   如常的,我把紙皮回力球罩放在背包內。
   如常的,我在雜物櫃裏取出兩個私人珍藏的網球。
   如常的,我在爸爸的錢箱裏拿了一張十元紙幣。
   如常的,我來到松山。
   那時是一九八二年,那年我十三歲,一切都很模糊了……
   ·回憶(一九九四)·
   我要說的不是自己的前塵往事。我早就說過,這篇小說的焦點集中在一個叫阿朗的小朋友身上。
   至於我,我是一個角色,我又是講故事的人,我也是故事裏的作者,我現在不一定是寂然,我在這篇小說裏另有名字,我所講的不一定是跟寂然有關的事。
   田徑比賽結束以後,我再也找不到阿朗。整份比賽選手名單中,根本沒有叫阿朗的孩子。
   回到家裏,媽媽說她今天遇上一件怪事。我說怎麽今天怪事特別多?媽媽說活在世上的不只你和我,遇上一點怪事也絕不爲過。我問是什麽怪事?她說是一通電話。我說一通電話很平常呀!她說對方興高采烈地找一個叫細毛的人。我說媽媽你怎答他?媽媽說記不起了,我好像罵了他。我說我們有電話答錄機你不用亂聽電話。她說細毛你不明白,有些事情你是避不了的。
   (她也知道細毛?)
   (她還知道什麽呢?)
   (爲什麽她會知道?)
   (也許又是幻覺吧!)
   細毛是我少年時代的綽號,由於某些令人尷尬的原因,我一直沒有向任何人(包括我媽媽)提起。我警告你們,千萬不要問我何以會有這麽一個綽號。有些問題是不可隨便向人提出的,這是其中一個。
   當年知道這個綽號的朋友,誰會這麽無聊,並且神通廣大,居然會打電話給我。
   我回憶起一群小男生的名字:肥羊、阿秋、福頭、阿力、阿狼……我們分開已經有好多年了。
   想了一大堆名字後,我又想起阿朗。
   ·回憶(一九八二)·
   餘光中的書名:《記憶像鐵軌一樣長》
   我的記憶大概比鐵軌更長,抑或我根本沒有記憶。我的記憶大概已無軌迹可尋,可以是什麽都沒有,可以是無限。
   (會不會又是幻覺?)
   回想起來,那年我家産生幻覺的人其實不只我一個。
   像我爸爸他以前老是說我偷了他十元,老是罵我沒用,老是說身邊的人全靠不住,老是將一些與我無關的人物諸如:老張你這老謀深算的老傢夥,老王你這喪盡天良的禽獸,老馬你這卑鄙無恥的小人,全都轉移到我身上。於是我有時是老張,有時是老王,有時是老馬。他們是誰我並不知道,他們每天都被我爸爸發狂地打,不知道是什麽原因,我的爸爸老是把我當成他的仇人。老是對我拳打腳踢。
   後來我把心一橫,真的每日拿他十元,而且常常不回家,他卻不打我了,還怕了我呢!
   他說:“終有一天你會把我害死。”我始終不明白這句話對他的兒子來說有什麽意思。
   爸爸的幻覺使我飽受折磨,媽媽的幻覺卻令爸爸深受困擾。
   媽媽的幻覺比較可怕,她看見“狐狸精”。
   一直以來她都苦惱于自己的丈夫被“狐狸精”纏住。
   在爸爸開始做的士司機後,媽媽便把自己打扮得像一棵聖誕樹,她自己的解釋是要把爸爸留住,爸爸的反應是說她有神經病。
   (神經病是否會遺傳的?)
   回想起來,那段日子我其實是不想打回力球的。那時我那麽年輕,老是打回力球有什麽好玩呢?
   問題是我的朋友說:“你那麽年輕,不打回力球又有什麽好玩呢?”
   於是我就上了松山,開始了打回力球的生涯。
   我們除了打,還會賭。
   除了在回力球場的職業球手身上下注,我們也在自己的身上下注。
   ·一九九四年的窗外·
   整個下午都在下雨。
   田徑比賽結束後,小城便開始烏雲密布。
   終於下雨了,我決定留在家裏等電話。
   我覺得那個找細毛的人一定會再打電話給我。
   我明白這通電話非同小可。
   會不會是阿朗呢?
   當我這樣問自己時,其實我知道阿朗根本不知我家裏的電話號碼,不知我的年齡,不知我的住址,不知我的職業,他只知道我是田徑比賽的計分員,他甚至不知道我的名字。
   但他既然知道松山回力球場的事,他會不會知道了所有事呢?
   我又知道他多少呢?
   黃昏,雨未止。我一邊看朱天文的《荒人手記》,一邊寂寞難耐地等電話。
   而我,而我依舊不敢,設想未來。那是朱天文說的。
   你有沒有想象自己能預知未來呢?
   自從搬到現在的寓所,我就很少望窗,雖然我有一副望得很遠的望遠鏡,雖然我的睡房可以全面監視對面那美麗女孩的一舉一動,但我已經不愛看風景了。
   這主要是因爲怕自己會掉下去。
   我現在住得很高,在二十三樓。基本上,家裏的窗看不到任何風景,至少,窗外已不再可能看見馬路。
   自從爸爸死後,我就很討厭看到馬路。在那個等電話的黃昏,我聽到窗外有一陣熟悉的聲音。
   噗——噗——噗。
   噗——噗——噗……
   我清楚這種節奏的來龍去脈。
   那是網球打在牆上,再反彈到地上,再被回力球罩接住的聲音。
   噗——噗——噗……
   以前我們用網球代替回力球,因爲它夠彈力。
   噗——噗——噗……
   這裏是二十三樓。
   噗——噗——噗……
   二十三樓的窗外不可能有人打回力球。
   噗——噗——噗……
   我被這聲音吸引住,非往窗外看不可。
   一看我就呆住了。
   這裏是二十三樓。
   二十三樓的對面是對面大廈的天臺。
   對面大廈的天臺有一個男人在打回力球。
   打回力球的男人轉過頭來看我,笑了笑。
   他是阿朗。
   不,他是一個男人。
   阿朗是一名小孩子。
   但他的確是阿朗。
   阿朗長大了。
   (會不會又是幻覺?)
   ·一九八二年的我·
   我說過這個故事是由阿朗出現在松山時開始的。
   我那時不認識阿朗。
   如果我告訴你:我認得一個十二年前跟我有過一面之緣的人,一個跟我打了一場回力球的人,或者一個在千百場球賽中贏了我一次的人,那我一定是存心騙你的。
   十二年後的阿朗在蓮峰球場告訴我,他那次是第一次打回力球,他其實是個好學生,他沒有想過一次會贏光我們的錢,他想不到我們在輸了回力球後竟不約而同說了同一句話:
   “你得意吧!看你何時被汽車撞死。”
   他當時不知道我們其實是一班典型的街童,不想明天,也沒有明天。所以我們在輸了錢之後就揍了他一頓,而且奪回我們輸了的錢。
   但他一怒之下,竟把我的十元紙幣撕成碎片。
   於是我再揍了他一頓。
   十二年後的阿朗對我說:“你根本不可能隱瞞這麽多情節。”
   ·回力球·
   一生之中,總會有揍人,或者是被人揍的時候。
   對我來說,一九八二年的夏天和一九九四年的秋天其實沒有分別。
   那只是一場回力球,如此而已。
   (但那是一個“愉快的節日”嗎?)
   那次之後,我沒有打回力球。
   看到這裏,你也許會問:十二年前的阿朗是否就是十二年後的阿朗,松山的阿朗是否就是蓮峰球場的阿朗,也就是我家對面天臺打回力球的那個阿朗,他到底是大人還是小孩,他到底是在松山回力球場初露鋒芒的好學生,還是在校際田徑比賽裏仍然是十二歲的跳高選手?他何以能穿梭於不同的時空?他是不是人?到底有沒有這樣的一個人?
   假如你真的這樣問,我想你誤會了。
   重點其實不是這些。
   重點是幻覺。
   ·電話·
   電話響了。
   這可不是幻覺。
   (我爲什麽常常覺得有幻覺呢?)
   我記得智通寺裏有一副對聯這樣說:“身後有餘忘縮手,眼前無路想回頭”。
   我沒有到過智通寺。
   智通寺曾經出現在《紅樓夢》。
   我沒有縮手,也不能回頭。
   我接了電話。
   對方說:“細毛嗎?”
   “我是。你是誰?”我的聲音突然變得十分興奮。
   我當然知道他是誰,他以前就住在我樓上,他是我的同班同學,我們自小在一起成長,一起上學一起放學一起打回力球一起看黃色電影一起在路邊撒尿。我當然知道他是誰,他叫阿力。他是我少年時代的好朋友。他是土生葡人,他剛從葡國回來。
   可是,爲什麽是他而不是阿朗呢?
   我雖然很開心,但也不無失望。
   ·關鍵人物·
   事已至此,我決定要寫一篇小說。
   這篇小說關於澳門,關於我,關於一些奇怪的事,也關於一些有意義或無意義的反思。
   有一些情節是真的,有一些卻是虛構的。
   爲了保護我自己,我當然會告訴大家,我這篇小說是純粹虛構的。
   (一個人真的能純粹虛構那麽多事嗎?)
   虛構的部分我自會處理。
   真實的部分我卻要問阿力。
   我在那通電話裏約了他出來敍舊。
   我說過阿力是我年輕時的好朋友。在我先前的敍述裏,他曾出現在一個重要的場景。他雖然不是中心人物,但他的出現絕對重要;他曾在松山回力球場出現。
   我要說的,是他曾在一個熱得令人情緒極不安穩的下午跟我和一個叫阿朗的男孩一起打回力球。
   但他卻否認了。
   他說他跟太多人打過回力球。
   我說那是我最後一次打回力球。
   他說過去的事,就當是一場夢吧!不要再想了。
   阿力還說:“我知道有些事情是教人難以接受的,但也過了這麽多年了,好歹也得接受吧!”
   我完全不明白他的意思。
   他似乎完全明白我所遇到的種種怪事。看來他是誤會了我不能接受一些事,問題是我把所有事情都接受了,才會弄致這個樣子。我現在要做的事是巧妙地把整件事的發生過程寫成一篇小說。我知道我的寫法多少有點故弄玄虛,但你要明白故弄玄虛也是一種常見的寫小說技巧,我已經故弄玄虛到這個地步了,請你猜猜我下一步又會故弄玄虛到什麽樣子吧!
   由於初學寫小說的人總是想到什麽寫什麽,寫了什麽忘什麽,所以我不得不回頭檢視,看看還有什麽線索,可以供我發揮下去。
   ·線索一束·
   阿朗到底出現過多少次?
   一次?二次?四次?
   一九八二年夏天窗外的男孩子是不是阿朗?
   一九九四年秋天窗外的男人又是不是阿朗?
   相隔十二年有什麽意思?
   別忘了我還一直強調那張從爸爸的錢箱拿出來的十元紙幣。
   還有一句輸了回力球後說的話:“你得意吧!看你何時給汽車撞死。”
   還有我的爸爸和媽媽。
   還有我的一班朋友:肥羊、阿秋、福頭、阿力、阿狼。我們現在已經各散東西。
   ·寫法·
   阿力的到來,使我重溫了整個少年時代,在他離開澳門的時候,我在港澳碼頭把寫小說的念頭告訴他。對此,他表現得很反感,他說:“你是不可能完成它的。”
   這未嘗不是一句詛咒人的話。
   我當然不會因此而怪罪于阿力。可是我們這幫人的預言一向很准,阿朗既然在我們的預言下遇上車禍,在阿力的詛咒下,我這篇小說自然也沒法完成。
   阿朗被汽車撞死的事是另一個名叫阿朗的小孩在十二年後告訴我的。
   從此之後,我再沒有見過阿朗,兩個阿朗是否同一個人?相隔十二年是爲了什麽原因?至今成謎。
   於是,我爲這篇小說設計了一系列寫法。
   ·寫法一·
   我描寫我們輸了回力球之後,把阿朗毒打一頓的過程,首先按著阿朗來打的,不是別人,正是區區在下。再戲劇化一點的寫法是阿朗在挨了我十六棍之後右腳骨折,我用木棍打的手法得自我爸爸真傳,平時挨打的人是我,此刻盡數施展于阿朗身上,居然補充了我爸爸平時許多不足,阿朗被我打傷之後,一拐一拐地回家,在一部的士超速駛來時,走避不及,被撞死了。
   ·寫法二·
   與第一種寫法稍爲不同的是這種寫法主要是探討孩子和家庭的關係。
   一九八二年某個夏天的下午,我爸爸死了。他自己駕的士撞人,不知何故居然自己撞玻璃死了。我明白他是因爲我而死的,因爲我不乖,因爲我對他對我的態度耿耿於懷,因爲我是個小偷,我不想明天,也沒有明天。他越來越暴躁,我越來越不像一個兒子,他也越來越不像一個爸爸,他死的時候,不知會想著我,還是想著媽媽?
   後來,我再沒有到松山打回力球,因爲爸爸死了,我沒有賭本。
   後來,我和媽媽搬離水坑尾。
   後來,我和我的朋友各散東西。
   後來,我發奮圖強,考上大學,畢業後到了某個關於教育的政府部門工作,在其次校際田徑比賽裏,擔任計分員。
   ·寫法三·
   結合寫法一和寫法二。
   一切由一張舊報紙開始。
   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九日的《××日報》,有這麽一條新聞:
   【本報消息】水坑尾昨午發生交通意外,一名十二歲小童在過斑馬線時,被一輛的士撞倒,該名小童全身多處地方骨折,當場死亡。駕車的的士司機亦因頭撞玻璃,傷及大腦,送院途中不治。
   遇害少年王×朗,十二歲……
   一九八二年的水坑尾還沒有天橋,地點就是我家的門口。
   我在媽媽的剪報中,看見阿朗被撞死的照片,也看見爸爸伏在的士內的照片。
   阿朗是被我爸爸撞死的。
   我說過如果我認得一個十二年前跟我有過一面之緣的人,一個跟我打了一場回力球的人,或者一個在千百場球賽中贏了我一次的人,那我一定是存心騙你的。
   我沒有騙你,我真的認得阿朗。當年不認得,現在認得。
   整個星期我仍在想著阿朗。
   整場田徑比賽我都在想著阿朗。
   直到阿力回來,我仍在想著阿朗……
   ·寫法四·
   一切都是幻覺……
   ·寫法五·
   阿朗的鬼魂回來了……
   ·寫法六·
   你信不信有超自然力量?有些人的確可……
   ·結束·
   爲了多數讀者朋友,我爲這篇小說的結局安排了種種可能性,還把一些複雜的事情變得簡單,簡單的問題變得複雜。我說過有些情節是真的,有些卻是虛構的。我還說這篇小說正在考驗著你的耐性和接受能力。
   惟一可向你透露的是這篇小說將會沒完沒了,阿朗將會永遠活在細毛心裏,就是肥羊、阿秋、福頭、阿力、阿狼都把整件事忘掉,阿朗仍然會在細毛的腦海裏鬼鬼祟祟,驅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