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 黑 風 高
——《月黑風高》系列之一


   對於一個很長時間沒有寫出作品的作者來說,一篇小說的優劣,已是一種偶然而非必然了!
   所謂偶然和必然:像是人偶然會做壞事,偶然又會做好事。偶然會稱讚別人,偶然會詆毀別人。偶然會這樣那樣,偶然會如此如此。這樣說來,這個世界充滿著偶然。
   “你現在想怎樣?”
   而你們總是心急,總是不想多瞭解我,我只好依著想好了的故事大綱,或悲或喜的故事,隨意答一個似是而非的答案。
   現在是淩晨一點,我就是那個叫舒飛的作家,我躺在書櫃前的安樂椅上,搖搖晃晃,想著該寫點什麽,該怎麽寫。書櫃裏的書很多,我認真讀過的書很少,窗外傳來曖昧的女人叫聲,我的思緒被這種叫聲搞得很迷糊,叫聲到底來自電視的聲浪,抑或是由真人發出的?
   真的與假的,在場與不在場,常常教人感到迷惑。
   叫聲越來越急促,我仍不能確定叫聲來自窗外哪個方向,抑或是我自己的幻覺,不理它了!
   這些題材已經可以寫一篇小說,是不是?
   曾經有人叫我寫這樣的小說,但我拒絕了,我說我不懂得寫。我不懂得寫色情小說。
   “寫一個關於小說家的故事吧!”
   這是另一個小說作者說的。
   另一個小說作者是女孩子,也是我的女朋友。她常常爲我的寫作出謀獻計,她在此間薄有名氣,可能比我有名氣,她叫做×××。她不想讓人知道她是我的女朋友,她更不想讓人知道她是寫小說的人,姑隱其名吧!她寫小說時有很多筆名,但也姑隱其筆名吧!
   再說下去又可以成爲另一篇小說了,不是嗎?
   令人有點頭痛,不是嗎?
   到現在我仍不知道這樣寫下去有何意義。
   我們活在一個充滿故事的世界裏,你走在街上,好故事和好故事的主人公,碰口碰面都是。問題是:老老實實地把這些故事寫出來是不行的。可能是我的不濟,可能是現實中的故事不濟,經過多年的磨練,我漸漸明白寫小說的基本道理:你必須說謊,你必須借真實的人物事件場景來說一個像現實一樣的假故事。人們喜歡讀半真半假的故事。小說作者的惟一強項就是把真的事情變假,將假的情形變真。
   費了一番唇舌,仍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就此打住!
   我想說的其實是:生活裏有很多故事,是不宜,或者說,我沒有能力,寫進小說的。
   我想說的可能是:我更享受說謊的過程。我覺得人們喜歡讀我的謊話。誰知道是不是?
   “說謊兩個字令人反感,把說謊這兩個字包裝一下,說是編故事,不是更好嗎?”
   我的寫作人女朋友說。
   果然是更好,就說是人們喜歡讀我編的故事吧!
   以下是我編的第一個故事:A是男的,B是女的,C是男的。
   A和C是情如兄弟的朋友。C一直暗戀B,可是,A和B發生了感情,C很痛苦,他在友情和愛情之間被折磨,而B對他若即若離,C知道A根本是個花心情聖,但B對A已情根深種不能自拔。後來,C終於忍不住向B表達了愛意,但B已決定無論如何都要跟著A。直到A終於主動抛棄她,她心灰意冷而自殺,深愛B的C失去了心中的女神,決定要跟A同歸於盡,C殺了A然後自殺。
   “這算是好故事嗎?他媽的,你江郎才盡了。”
   不不不,江郎才盡也是我自己編的話。不是真的。
   實際情形是:從來沒有人會罵我江郎才盡。
   實際情形是:人們只是不停地對我說你快點寫吧,你快點寫吧!
   很少人會讀我的作品。
   實際情形是:我有我努力寫,他們有他們不願意讀。有時他們讀了也不願承認,好像讀了我的作品就會令他們變得平庸了,不崇高了。但我不在乎,其實我也很喜歡這樣,喜歡跟讀者們互不相干。
   這是我的情形,也是澳門的情形。
   以上所說的是不是謊話?你自己決定吧!
   雖然,我的小說並不受歡迎。
   這不是問題!
   問題是:太多重復。
   我覺得自已不斷在重復自己。
   每—一—篇—小—說—也—在—重—複—自—己。
   更—可—怕—的—是,常—常—會—不—自—覺—地—重—複—別—人。
   包括我即將要寫的這個故事。
   沒有新東西,沒有新故事。只能把舊的故事,舊的東西胡亂堆砌。重復。
   我全然不知該如何面對不斷重復的問題。
   我絕對知道這樣下去我會被淘汰。
   無論如何,把舊東西舊故事砌來砌去的遊戲一定要玩得認真一點。
   在偶然的情況下,我可能會玩出一種看上去很有創意很令人羡慕的新東西。
   但我必須把今晚所經歷的事寫出來。
   用新的方法表達出來。
   這篇小說關於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
   事情發生的經過是這樣的:
   在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一名白衣女子在街上緩緩步行,我被她充滿光澤的長髮和輕盈的步伐深深吸引,我一直跟著她,她曾經三次回頭看我,每一次都情深款款,每一次都令人心跳加速。直到她第四次回頭,事情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
   在她第四次回頭看我時,我向她展露了一個情深款款的微笑。並且非常該死地,吹了一個充滿挑逗性的口哨。
   “去死吧!”
   這是白衣女子在當時對我說的話。
   然後她就快步離去,消失在午夜的街道上。
   “去死吧!”
   她說這話時的語氣,多像我女朋友。
   “去死吧!”
   以上所說的不是我編的故事,在我編的故事裏,男主角通常都英俊瀟灑,深受女孩子歡迎,有人說這是在故事之中補償現實中的缺陷,我強調的是編出好故事,是否有缺陷又是另一回事。
   “去死吧!”
   被白衣女子叫我去死其實是不久前的事。在這之前,我和女友冒著危險看了一場演唱會。留意新聞的人都知道,一九九六年以來,澳門的治安的確已差至無以復加的地步,一時間人心惶惶,社會動蕩。
   說這些似乎離題了,而很多時我們會被生活中種種難以抗拒的事情影響,極細微的事件也足以影響我們的情緒,影響我們的小說,何況是整個社會一片腥風血雨的黑暗日子!如此說來,我應該感謝本澳的黑社會,他們影響了我這夜的生活,讓我遇上許許多多的事。
   至今我仍不知道這些事件對一個小說作者來說,是好事還是壞事?
   這是因爲治安不好的緣故,我不得不送女朋友回家。所以我在街上閒逛的理由已不純粹是我喜歡而已,更重要的是許多外來的因素影響著我。我們的生活常常都會被全然陌生的外來因素影響,我有時會想:生活在城市裏,不是影響別人,就是被別人影響。還談什麽自我自主呢!
   話說得遠了,再回到剛才的場景吧!我在淩晨時分向一位白衣女子吹口哨,因爲我無事可爲,加上我潛意識裏常常對這類長髮白衣女子很有好感,白衣女子後來罵我,她罵人時像我女友,她消失在深宵的長街後,我開始思考一個嚴重的問題,我爲何總在女友不在身邊時感到無事可爲?何以要女友不在身邊我才敢在街上向女子吹口哨?我本來就很喜歡在街上吹口哨,我爲什麽要怕了我的女友?我是太愛她,抑或太怕她?我是太乖,抑或太假?
   一個很乖的少年,自幼都很乖,直到大學畢業都很乖,在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他死了。
   這是我所編的第二個故事。
   算不上好故事。
   再來吧!
   老教師在嫖妓的時候,光顧了他的女學生,女學生還尊師重道地給他特別服務,更給他折扣。
   太過分了,這不算故事。
   再來吧!
   一個老婦人風雨不改地坐在一間咖啡室裏等她的兒子,她的兒子闖下彌天大禍,現正被警方通輯,老婦人在兒子失蹤前一天約了他,她要把畢生積蓄交給兒子,讓他遠走高飛。但她的積蓄已越來越少了。可憐的母親啊!偉大的母愛啊!被社會荼毒的無知少年啊!
   這種題材,大概是群衆們喜聞樂見的。但只怕我寫不來。
   昨天下午阿傑來我家借書。他說要在我處借很多書,已說了許久。我說你把我以前借給你的書讀完,再來借吧!現在他終於來了,但他還是沒有讀完上次所借的書。愛讀書人,往往都貪新忘舊。
   但只要有人來問我借書,我便覺得高興。孤獨的讀書人其實並不孤獨。
   阿傑把一大堆書放進一個紙袋裏帶來,他穿著制服,腰間有佩槍,忘了告訴大家,阿傑是個警察。
   “現在是你的工作時間嗎?”
   “是的。”
   “你在工作時間來我家,不怕有影響嗎?”
   “我們都是這樣嘛!誰不是這樣就是跟同事們過不去了。”
   我爲阿傑倒了一杯汽水。
   你們有見過專門看愛情小說的警察嗎?
   警察的工作和愛情小說有關嗎?
   今天早上,我和阿傑談了很多關於書的事,阿傑把很多我的意見記在一本記事簿上。記事簿很精致,好像也是警察的裝備。阿傑用心地記著,並向我瞭解了最近的寫作情形。我們說話期間,他隨身攜帶的對講機總是響個不停,每隔一段時間,他就會叫我不要作聲,跑到窗前,拿著對講機向警區總台報告:
   “三號機,位置是水坑尾,一切正常。”
   “三號機,位置是荷蘭園,一切正常。”
   “三號機,位置是雀仔園,一切正常。”
   總之就是一切正常。
   這裏有這麽多這樣的警察,一切正常。
   這裏常常有暴力事件,一切正常。
   這裏的街上沒有警察,一切正常。
   這裏的居民都很沈默,一切正常。
   這裏一切正常。
   有一段時間,我跟阿傑特別要好。我覺得一個澳門的警察,能做到不煙不酒不賭不嫖已經很難,他還這麽喜歡讀小說,真是很不容易。
   所以我常常說,阿傑是個感性的警察。
   更令我感動的是:阿傑是我的讀者。
   阿傑讀我的作品時很認真,常常能指出我小說中的錯處。這讓我覺得他不是一個平凡的人。
   問題是,我的女友說:
   “別忘了,你也只是個自命不凡的平凡人吧!”
   我被女友說我是平凡人,我又說阿傑是不平凡的人,這怎可能呢?
   讀者是否能比作者不平凡?不平凡的讀者怎會喜歡平凡的作者?
   也是因爲我的女友,我對阿傑起了戒心。
   這位感性的警察除了是我的讀者,也是我女友的讀者。
   他已多次向我透露想認識我女友。
   他說他對這個女子的文章愛慕已久。
   他不知道她就是我的女朋友。
   他甚至不知道她的真實姓名。
   看樣子他對我女友的一切充滿遐想。
   我沒有把這件事告訴我女友。
   我當然也不會把女友的身份告訴阿傑。
   如此這般,我開始對阿傑懷有敵意。
   如此這般,我開始對像他這樣拿了納稅人的錢而只懂讀愛情小說的警察非常鄙視。
   如此這般,我對他的熱情漸減。我跟他說話時往往故意說些豪言壯語。
   我是否心理不正常呢?
   寫作的人,有多少人敢說自己的心理絕對正常呢?
   只是我不能無緣無故跟阿傑斷絕來往吧?
   我開始怨恨這世界何以有這麽多人情世故。
   我跟阿傑談話時常常故意貶低他。
   這些話的弦外之音,相信阿傑是聽不出的。
   他這人太簡單了。
   這樣一來,我又覺得自己卑鄙無恥。
   阿傑走了之後,我覺得有點內疚,沒多久,女朋友就來了,這時已是黃昏時分,我和女友準備隨便找間餐廳吃飯,然後去聽演唱會。
   直到演唱會散場。沒有故事。
   這就是今天淩晨前的情形。
   這時我已開始有寫作一篇好小說的構思。
   只是,怎樣把這些事情好好地表述出來?拿哪些事情放進小說裏發揮,才能得出美滿效果?
   問題一直困擾著我。
   沒有故事。
   女友見我心事重重時總是不理我,她知道我此時必定是在想著寫小說的事,但她不知道我這刻的煩惱正是沒有故事。
   沒有故事,但卻很想寫出好故事。
   這算不算是自尋煩惱?
   一個創作力偏低但又不自量力堅持寫作的人,因爲想寫出好作品,在一次觀看演唱會期間,頭髮全白了,他因爲一夜白頭成爲此間近期的焦點新聞人物,自此之後,該作者以善於思考問題而名震文壇。
   這是我在聽演唱會期間想到的故事。
   當然,這也不能算是好故事。
   思考問題!
   思考問題有時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想得太多,往往沒有結果,但不去想問題,問題就會自己解決嗎?
   整場演唱會,女朋友都以爲我在睡覺。
   多冤枉啊!我在思考問題嘛!
   現在是淩晨一點十五分,我就是那個叫舒飛的作家,我躺在書櫃前的安樂椅上,搖搖晃晃,想著該寫點什麽,該怎麽寫。我其實想過在書櫃裏隨便找一本書,抄一點再加一點自己的故事。但那樣太不道德了。我現在不做這種事。
   不不不,我從來不會做這種事,誰會做這種事呢?
   雖然我現在正想辦法把自己剛才的經歷編成故事,但我那些經歷,卻全是真的。
   全是真的!
   窗外已經不再傳來曖昧的女人叫聲。夜深人靜,我的心情此時也平靜如水。
   是時候回首前塵了。
   在我不長的寫作生涯裏,曾經遇過不少奇怪的人、奇怪的故事。
   關於寫作人:
   寫作的人通常都有病,他們不是有自大狂,就是有被害妄想症。有的會因爲有紅眼症而眼紅別人,有的更明顯是精神錯亂,卻說自己惟美浪漫。
   我沒有說自己是個正常人。
   聰明的讀者自會在作品中找出我患的病症。
   關於寫作的事:
   一個很奇怪的現象。
   我一直以寫小說而自豪,以寫好小說爲終生志願。
   可是,令人覺得我是寫作人的,是散文。
   我在某大報上寫一個專欄,已經很多年了,也因爲這個專欄,我的寫作人身份才得以被確認。
   有許多人心目中,我是專欄作者。我只是專欄作者!
   但我最喜歡寫,寫得最多,也自以爲最好的,是小說啊!
   人生總是這樣,總會遇上事與願違的情形。
   請不要再自言自語吧!
   “你現在想怎樣?”
   而你們總是心急,總是不瞭解我。
   “寫一篇讓人瞭解你的小說吧!”
   我知道了,但怎樣才可讓人在小說中瞭解我呢?
   “請你快把《月黑風高》寫出來吧!”
   我想了想,我在上面說了這麽多,很可能是爲了豐富一些情節,或者是製造呼應的效果。
   小說最好有豐富的情節,有前後呼應的效果。
   這是我的老師說的。
   我想了想,關於豐富的情節,以及前後呼應的效果,我們再說下去試試看吧!
   接著我要說的也是關於這個晚上的事。
   事情發生在我送完女友回家途中,在我遇到白衣少女之後。
   這件事也許並不曲折離奇,但,這是我現在最想講的事。
   以一群黑影和一名白衣少女爲開端的故事。
   我那時在中區某條橫街裏緩緩步行,正爲好故事和白衣少女之間的必然和偶然關係越想越興奮。
   我那時在想:一名白衣少女的偶然出現,也許會令我想出好故事來。
   但偶然出現的事件,是不是必然會引起別的事情呢?
   沒有答案!
   我不太介意思考那些沒有答案的問題,反正思考的過程已是最大的收穫。
   然後,我看見一群黑影以飛快的速度在我身邊掠過。
   這會不會帶來另一些偶然的收穫呢?
   “我和那群黑影最接近的時候,彼此的距離只有零點零一公分。”
   “每天晚上你都有機會跟很多人擦身而過,他們之中,有一些會變成你的朋友,或者是知已。”
   大事不好,我又掉入王家衛的敍述了。我總是那麽喜歡他的敍述,但以下才是我自己的敍述。
   那群黑影在我身邊掠過之前,我聽不到任何腳步聲。
   夜深。
   街上很靜。
   沒有腳步聲。
   黑影在一刹那間出現,在一刹那間從不同的方向朝我背面沖來。
   在那一刹那,我感到有一絲風朝我背後吹來。
   正當我想轉身看個究竟時,風已經吹來了,一陣冷冷的風在我身邊掠過。
   待我定過神來,我知道那是一群黑影。
   這時候,我惟一能夠做的事,就是目送那群黑影遠去。
   但我同時推想著黑影突然出現的原因。
   我當然知道這些黑影都是人。
   人數約有四至六個。
   由於他們的動作太快,我數不清楚人數。
   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們不是在跑步。
   他們可能在追著一些人。
   從他們突然出現,可以推測他們極有可能是在埋伏。
   而我最可以肯定的是:他們絕對不是埋伏我。
   從這群黑影在我身邊迅速掠過,可以知道他們根本無視我的存在。
   他們到底在埋伏誰?
   埋伏的目的何在?
   說來也怪,我想寫的那篇小說與現在發生的事情似乎有著某種聯繫。
   一個殺手在一次行動裏貪生怕死,同行的人都被對手殺了,惟獨他保住了性命。殺手組織以爲他既然是惟一能逃命回來的人,必定就是最曆害的殺手,於是派給他最艱難的任務,最後,這名貪生怕死的殺手會死得很慘很慘。
   這個故事有可能成爲好故事嗎?
   在我完成這篇小說之前,誰都不能妄下定論。
   但在午夜時分,遇上一群可能正在埋伏、可能準備殺人、可能準備打劫、可能挾持夜歸女子的黑衣人,想起自己的故事,多少會有一點自以爲洞悉天機的滿足感。
   對了,挾持夜歸女子。
   這幫人要對付的,可能是剛才罵我“去死吧”的白衣女子。
   一位清純可愛的女孩子,剛剛與男朋友發生了一點小爭執,心情糟透了。很久未試過單獨回家了,因爲剛剛罵了男朋友,所以不好意思要他送,在回家的途中,她疑心過重地以爲自己被一名色魔跟著,那人還向著她吹吹口哨。
   那人其實心地善良,吹口哨只是一種溝通方式。
   女子因爲要避開心地善良的人,快步行走,遇上一群真正的色魔,劫數難逃。
   又是一個有潛質的好故事。
   我主觀地認爲這將會成爲好故事。誰知道是不是?
   但那幫人真是要對付白衣少女嗎?
   抑或是對付另一些夜歸女子呢?
   如此偶然的情況下,可能會有更多好故事啊!
   夜深人靜,月黑風高。
   我的腳步開始加快。那時是淩晨十二時二十五分。
   其實小說的另一個重要問題是時間。
   有些作者喜歡把故事從頭到尾說一遍,有些則善於打亂時間。
   太蠢了!太蠢了!怎麽我沒想到呢?
   在遇上這幫人之前,我一直沒有考慮過小說的時間模式。
   我是在企圖追那班人時想到的。
   我在深宵的長街狂奔。
   我很滿意自己的速度。
   但該往哪兒跑呢?
   那些人都跑到哪兒去了?
   可能是我沒有把時間掌握好,街上只剩下惘然的我。
   那些人都不見了。
   爲了把不同的時間交叉在一起,有些作者或會採用內心獨白(用現在時)、閃回(用倒敍時態)和少見的“將來化”(用來表示人物心靈的聲音,人物在內心裏用“你”來稱呼自己)。
   那麽,遊戲就變得很好玩了。
   以上理論是從一篇講小說時間模式的文章中抄出來的。
   令我想起這段話的,是我對整件事的回憶形式。
   從一開始,我的回憶便已非常小說化。
   錯亂的時間,偶然的事件,有一點點豔情,起因交代得很清楚,事件發生的經過也說得差不多,如果加上一些驚險的情節、感人的場面,再添一層文學理論來包裝,配以精心安排的結局;這不就是一篇好小說嗎?
   好小說能不能這樣産生呢?
   說得好聽一點:我是因爲要寫小說,所以要用心觀察生活,所以才來這裏,觀察在這個月黑風高的夜裏的事。
   說得難聽一點:我不過是多管閒事吧!
   說得好聽一點:寫作的人都有一顆隨時可以開放的心,他們時時刻刻都在接收著身邊的一切事物,以便寫出反映現實的作品。
   說得難聽一點:寫作人都是多管閒事的。
   這又是題外話了。
   而我此刻不再狂奔,我靜靜地站在街上。
   我閉上雙眼,準備做一個決定。
   一名身負絕世神功的少年俠客,在黑夜之中趕路,他幾乎用盡全身的氣力在古道上賓士,他要在日出之前把埋伏在道上的殺手一一制服,他要阻止這班殺手做出任何暴行。但他找不到那群殺手,他很失望。對這世界失望,但對自己更失望。
   他從來沒有想到危險。
   因爲他身負絕世武功,他不怕危險。
   我呢?我怕不怕危險?
   其實整件事是與我無關的,我這麽緊張幹什麽?用盡全身的氣力來追那班人,是爲了什麽?
   當我這樣想著時,已經是十二點三十分了。
   我決定回家了。
   我決定不再理會街上的事。
   我以爲偶然出現的事件會到此爲止。
   我以爲這個月黑風高的晚上不會再遇上怪事。
   誰想到怪事才剛剛開始!
   回家的時候,我有點口幹,我突然很想喝啤酒。
   女人的慘叫聲是在我想喝啤酒時發出的,由於叫聲太淒厲,我失去了喝啤酒的衝動。
   另一種衝動驅使著我去幹另一些事。
   我要去看個究竟。
   或者你會問,你爲什麽不報警呢?
   但,遇上這樣的事,我怎樣報警呢?
   我連發生什麽事都不知道啊!
   報警有用嗎?
   假如我報了警,還可以知道以下的事情嗎?
   就是這樣,我朝著慘叫聲的方向走去。
   奇怪的是:在這月黑風高的晚上,街上竟然行人稀少。說得明確點,街上根本沒有行人。
   奇怪的是:在這條窄窄的小巷裏,排列著密密麻麻的大廈和小屋,何以屋裏的人對慘叫聲全無反應?
   他們都聾了嗎?
   他們都熟睡了嗎?
   他們都聽不到慘叫聲嗎?
   抑或是,他們都聽見,但沒有反應?
   我不打算再對別人的反應深究下去。
   我也不是不害怕的。我害怕,但是我不能不看下去,這是人類獨有的矛盾心理。
   我在街上慢慢走。對於此事有無限聯想,能夠想的我都想到了。不能想到的,我卻不願遇上。主要原因是害怕,對於太意想不到的事物,我一向不易接受。
   一個每天讀報的傳意系學生,在這個月黑風高的晚上目睹一連串不可思議的殺戮事件,他看著看著,以爲翌日一定有大新聞,以爲自己一定能以目擊者的身份挑剔這些新聞報道的不盡不實。
   可是,沒有。這名學生很失望,他開始懷疑自己,也開始懷疑這個城市的一切。
   每個夜晚,這裏也會發生很多事。
   不是每一件事都會爲人所知。
   這又是另一個故事。
   我停留在街上的目的,是爲了看看發生了什麽事。
   事情發生在我尋找月亮之後。
   這是一個沒有月亮的晚上。
   只是,我習慣了在晚上逛街時尋找月亮。
   仿佛必定要有月亮挂在天上,我才能安心。
   但,這是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
   一股寒冷的風又吹來了。
   此時此刻,我的不安大家可想而知。
   事情發生在我開始感到不安之時。
   十二點三十五分。
   一—只—手—出—現—在—我—腳—下!
   只是一隻手。
   說得明確點,是一隻手掌。
   一隻被人切下來的手掌。
   這只手掌蒼白,但仍有一點點血。
   我之所以踩著它,完全是偶然的事。
   設想你在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於夜深人靜的街中無意地踩著一隻被人斬下來的手,你會怎麽樣?
   設想你現在踩著一隻被人斬下來的手,在十二月的寒冬裏,你可以看見它的切口仍然有暖暖的煙冒出,雖然隔著鞋底,但你仍可以感覺它是熱的。
   設想你現在不知所措。面對著這只手,這時候的最佳做法到底是拾起它?踢開它?抑或不理它?
   設想這是一隻剛剛被人斬下來的手,看樣子是一隻女人的手。會不會是白衣少女的手呢?
   設想把這只手斬下來的人仍在附近,他/她會不會斬我呢?
   沒有答案。
   我不想知道答案。
   惟一要說明的是:這不是故事。
   說來慚愧,那時候我感到異常恐懼。
   也許你會說:“既然是自己要來看的,早該有心理準備,害怕就不要看嘛!”
   但誰知道會遇上這樣的情況呢?
   說來也怪,那個斬下這手掌來的人,怎能如此大意,竟能遺下一隻手掌在街上。
   兇手到底是不是故意這樣做的?
   兇手的目的是否令其他人上鈎?
   兇手很可能是變態的。
   這樣說來,會不會還有另一些肢體被遺留在街上呢?
   到底被斬的有多少人?
   斬人的又有多少人?
   我當時有想過報警,但我的情緒仍然起伏不定。
   報警的念頭一閃而過,但我此時所面對的最大抉擇是:
   應不應繼續踩著這只手。
   而我這刻所面對的最大困難是:
   我不能動彈。
   到底是生理影響還是心理影響,我說不清楚了,總之就是不能動彈,全身不受控制似的,真羞啊!我害怕得失控了。
   而我最終用了全身的氣力,把腳拔開。
   而我幾乎爲此而整個人跌倒在地上。
   而我的腳最後還是沾上了手掌上的血。
   我在地上不停地擦我的鞋底。我覺得假如不把血迹弄去,我會跟這件事脫不了關係。
   我發狂似的把鞋底和地面不停地磨擦。
   其實不過是一隻手罷了!但我所面對的恐懼已經無以復加。
   我當時在想:如果這是一個故事就好了。
   如果這不是真的,那該多好。
   我要回家了。
   回家洗鞋。
   回家報警。
   這件事其實與我無關,我不知自己何以這麽害怕。
   使我害怕的,也許並不單單是那只手掌,也許是因爲小城近日的腥風血雨,也許是因爲街上沒有人,也許是因爲月黑風高,也許是因爲我一個人住。
   一個人住。多多少少容易營造出一種孤立無援的氣氛。
   所以,害怕也是很自然的。
   但當我快到達自己的寓所時,我發現自己並非孤立無援。
   我遇上我的鄰居——夜歸人阿達。
   發生什麽事?何以這樣慌張?阿達問。
   我說街上有人被斬了。
   阿達問我誰人被斬,在哪里斬?
   我說那只是一隻手。我只是遇見一隻被人斬下來的手。
   會不會是有人斬手戒賭,留下一隻手呢?阿達的話真是黑色幽默。
   我說出了那只手的所在,向阿達請教我該怎辦。
   阿達表示現在也不知該怎辦。
   我說這事得儘快報警。
   阿達說爲免多事,最好匿名報警。
   我說這樣也好,我也不想惹麻煩。
   阿達說我們可以到街口的電話亭報警。
   我說也好。
   阿達叫我現在不要害怕,他還說你這樣害怕,就讓我來替你報警吧!
   我說也好。
   於是阿達進了電話亭報警,而我則在電話亭外,回憶著剛才的可怕情形。
   阿達說已經把事情通知了警方,而且沒有說出我們的姓名。他還說這事現在與我們無關了,你大可放心吧!
   我說我現在可以放心了。我還向阿達說了句謝謝!
   阿達說不要客氣,他叫我早點回家睡覺,不要想這麽多了。
   我說我也想早點睡啊!只怕今晚會爲這件事而失眠。
   阿達說不會的,你一定可以好好地睡一覺。
   我不知阿達何以會說得這麽肯定,而我只是覺得他太好人,我慶倖今晚能遇上他,要是沒有他,我剛才肯定會被那只手掌弄得很麻煩。
   我對阿達的感激之情難以言說。回到家裏,我又想寫一篇小說。
   一名夜歸男子在極偶然的情況下看見一次兇殺事件,在他不知所措的時候,一名他平時極少聯絡的朋友及時出現,並且替他分擔了困惑,還跟他一起機智地把兇手捉住。
   這又是一個大快人心的故事。
   現在是淩晨一點三十分。
   我必須要把一個名爲《月黑風高》的故事寫好。
   正當我猶豫之際。叮噹。門鈴響了。
   我的恐懼在一刹那間全部回來了。
   我也不知門鈴聲何以會變得那麽可怕。但在這個月黑風高的晚上,似乎一切事情都有可能變得很可怕。
   我懷著惶恐的心情去看看是誰按門鈴。
   是阿達。我的好鄰居阿達。
   他說他剛到過發現手掌的地方,他還說警察已經到達現場,正在調查之中。他說來看看我,問我可有什麽要他幫忙。
   我被他的熱切關懷打動了。
   對於這樣的好心人,總不能讓他一直站在門外吧!
   很自然地,我把門開了。
   很自然地,我請阿達進了我的寓所。
   阿達進來後,我讓他坐在書房裏。
   我向他詳細敍述了白衣少女和黑衣人出現的情形。這是爲了向他說明遇上那只手掌的原因。
   這樣說來,今日你實在太倒楣了。阿達說。
   我說這也並不儘然,現在想來,我倒覺得這是一次難忘的經歷,我還打算就此事而寫一篇小說,篇名也想好了,叫做《月黑風高》。
   阿達問我有沒有想過,兇手何以要斬下人家的手?
   我說我不猜了,這些事就讓警察做吧!反正我在小說之中可以自由想象,隨意發揮。
   要是今晚你沒有遇見我,你會怎樣?阿達問。
   我也不知道怎辦啊!所以我很感激你。
   不不不,應該是我感謝你才對。阿達非常客氣地說。
   你感激我?你感激我什麽。我莫名其妙。
   這時阿達從懷中取出一隻蒼白的手掌!是剛才那只,剛才那只遺留在街上的蒼白手掌!阿達說,我不知你說的白衣女子和黑衣人是怎麽一回事。我只是很感謝你幫我找回這只手。
   我的反應是整個人彈起,正要有所行動。
   但我已來不及行動了,阿達已經用極快的速度走到我身後。
   正當我想轉身時,只覺喉頭一緊,阿達已把一條預先綁好的繩圈套在我的頸上。我不停地掙紮,阿達不停地把繩圈收緊。
   現在是淩晨一點三十五分。我就是那個叫舒飛的作家,在這個月黑風高的晚上,我本來有很多故事想告訴大家,但我卻被變態的鄰居阿達把我吊在書櫃前的吊扇下,現在我想到很多好題材,現在我快要死了,還被阿達綁得像自殺一樣,我的故事不停在腦海裏浮動,我的身體不斷在搖搖晃晃,搖搖晃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