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走了之
張小嫻說現如今的情侶分手,多的是忽然一走,沒任何交待了結。有些早上離家還是好好的,誰知可能已是收拾好行李,就此一走了之。
像這樣一走了之的,不是現在才興起。當年環境使然,做丈夫的去了臺灣,一走經年,杳無音訊,留下在大陸的妻子。再相逢兩人已是垂垂老矣,果真是塵滿面,鬢如霜。在有生之年見得著的,尚算幸運,起碼做妻子的還有機會正名。倒是那早已陰陽兩隔的,該如何是好?中國的歷史一向沈重,造就了多少怨偶苦侶?
不過,如今一走了之的,不要奢望另一半仍會癡癡地一等數年;也許正是知道對方不會癡等,才那麽放心樂意地不作交待?
閱報,本澳上季失業率又上升了。五十歲的男人經不起失業及病魔糾纏,遺下妻兒不顧,自殺身亡。又一個一走了之的故事。
據說,當男人失業時,妻子已失業了一段日子。一家人生活之清貧可想而知。在這個時候,還是那個一走了之的丈夫較有福氣。不用再受病魔折磨,不必爲失業煩心,不再肩負一家之主的頭銜,不再養家活口,走得一身輕鬆。咬咬牙,不過是瞬間,人間事就眼不見爲乾淨,換來妻兒親朋的眼淚,嚎啕大哭,曲終人散。
只是生者的戲還完不了,餘下的妻兒角色依舊。一雙兒女說情願被父親打罵,也不要父親去死;妻子呢?本來是兩個人的重擔,如今得獨力承擔,喪夫,失業,養兒育女,活口生存……她會否恨那個抛下她一走了之的男人?當初兩人也曾信誓旦旦?
再長的路也要一起走下去,你走不動了,我就背著抱著你,決不放棄你。
一個丈夫對久病在床的妻子如是說。
蘇芮的《牽手》唱得好:“也許牽了手的手,前生不一定好走;也許有了伴的路,今生還要更忙碌;所以牽了手的手,來生還要一起走;所以有了伴的路,沒有歲月可回頭……”。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怎可一個人一走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