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聲明


  
   除了跟老闆議事之外,與任何人有任何協商、交易,最好都能事先聲明。
   這些任何人包括同事、朋友、親戚,甚或另一半。
   簡單如聘請兼職家務助理,也都事先聲明星期一、三、五下午二時到五時務必前來,工作性質只限清潔洗熨,買菜煮飯不在職責範圍之內。
   毋須動用合同列明細則,但口頭協定也可省掉事後不少拗撬。
   任何合作,開始時誰不歡顔相同,好話說盡,以爲對方儘是不用吃草的牛,人人心同此理,日後總有一方老覺天下人有負於他。
   所以盡可能事先聲明:本人之能力只可去到這個階段,再高層次的話,恕未能作無謂犧牲,還請另聘高明。
   把話說得一清二楚,一是一,二是二,先作小人,然後才可做君子,趕在前頭急急搶著做君子的,十之八九到最後被迫當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