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華戲院改建商場
途經板樟堂街國華商場,看到它的外貌,總會想起其前身的國華戲院。

原國華戲院於一九三一年四月間開業,由富商黃氏興建,是當年有數的大戲院之一,生意不俗。戲院爲二十年代省港澳流行的戲院建築形式,具有代表性。記得戲院大堂有三個門口出入,除設售票房外,右側設窗櫥,陳列電影劇照,吸引觀衆瀏覽,以廣宣傳;大堂兩側設有入場進口,而正中則有數級石級,然後分左、右樓梯上二樓觀衆席。場內高大寬敞,約有一千座位。後因業務不前,該院於一九八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公映後,結束營業,院址易手。
該院經拆卸後,耗資三千萬元改建爲五層高商業大廈,名爲“國華商場”,一至四樓商場,設有逾百個小單位;五樓爲小型戲院。各層設手扶自動電梯上下,而地下至頂層則設兩部升降機。全商場設中央冷氣系統,大堂鋪砌雲石地板,頗具氣派。由於原戲院受文物條例管制,故改建時保留門牆外貌,並採用上海式(洗水石米)批蕩,既保留原有古典特色,又不失現代建築優點。
新戲院仍稱“國華戲院”,約有五百座位,圓拱形樓頂,場內空間特高,九一年二月間開業;至九七年九月一日起,又因電影業生意清淡影響,暫停營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