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行政法 (二)文化行政 1.广播出版
 

法令 第93/99/M号

废止九月四日第 8/89/M号法令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及第六十条第一款

十一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废止)
  废止九月四日第8/89/M号法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及第六十条第一款。
  第二条(效力之产生)
  本法规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产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