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行政法 (一)经济行政 5.税务制度
 

法令 第53/92/M号

订定来往港澳船只或水翼船只乘客运载之有关税项

八月十七日

  第一条 (废止第1838号立法性法规)
  废止一九七一年一月二十三日第1838号立法性法规。
  第二条 (开始生效)
  本法规自一九九二年九月一日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