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第7/95/M号
给予作为空中运输公共服务承批人之澳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数项豁免
七月二十四日
独一条 (豁免) 给予作为航空运输公共服务特许人的澳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列豁免: a.豁免由公司设立日起计五年内与所作出之行为及所订立及参与之合同有关之印花税、公证及登记手续费,包括本身的设立行为在内; b.豁免自开始商业活动起五年内之所得补充税及营业税; c.在特许期间内,豁免有关进口为从事航空运输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