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行政法 (一)经济行政 5.税务制度
 

法律 第1/80/M号

给予澳门发行机构税项、费用或手续费之豁免

一月二十六日

  第一条 (豁免)
  豁免澳门发行机构所实施的行为及所订立或参与的合同,以及与进行其活动所得结余有关之任何税项、费用或手续费。
  第二条 (生效)
  本法律自一月十二日第1/80/M号法令生效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