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行政法 (一)经济行政 4.工商贸易
 

法令 第53/95/M号

废止一九六六年一月五日之第46829号法令及第46828号法令,以及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78/70号法令(反倾销措施)

十月九日

  独一条废止下列法规:
  a.公布于一九六六年二月五日第六期《政府公报》之一九六六年一月五日第46829号法令;
  b.公布于一九六六年二月五日第六期《政府公报》之一九六六年一月五日第46828号法令;
  c.公布于一九七○年十二月十二日第五十期《政府公报》之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78/70/M号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