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 第33/81/M号
在路环设定一面积为十七万七千四百平方公尺之全保护区
九月十九日
第一条 在路环岛设定一面积为十七万七千四百平方公尺之全部保护区,其土地之四至为本法规附件刊登之地图界线所示。 第二条 上述保护区供澳门农林署作植物品种科学研究之用,以保护及改善本地区之植物种植并使之多元化。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