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 第34/98/M号
许可铸造面额为澳门币式国之新硬币
八月十日
第一条 (许可)
许可铸造面额为澳门币贰圆之硬币,发行限量为三百五十万枚。
第二条 (特征)
上条所指硬币为八边形,边缘平滑,厚度为2.4毫米,重约9.5克(公差为1.5%),并应符合下列技术特征:

第三条 (图案)
一、硬币正面中心之图案为西望洋圣堂及妈阁庙,上部以中文标明面额,下部有葡文“2 patacas”(贰圆)之字样。
二、硬币背面中心为“Macau”及“澳门”之字样,在上部以一只按中国象征学代表“幸福”之蝙蝠为图案,下部标明铸造年份。
第四条 (开始流通)
面额为澳门币贰圆之硬币于一九九八年最后一个季度投放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