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商法 (三)金融
 

法令 第22/98/M号

许可铸造第十九届“东亚保险会议”之纪念币

五月二十五日

  第一条 (许可)
  许可铸造及发行纪念在本地区举行之第十九届“东亚保险会议”之“Proof”式金属纪念币,面值为澳门币一百圆,发行量最多三千枚。
  第二条 (特征)
  上条所指之纪念币以纯度为千分之九百二十五之银合金铸造,直径为三十八点六毫米,重量为二十八点二八克并可有大约千分之一之差额,形状为圆形。
  第三条 (图案)
  一、纪念币正面之构图,中央部分为一由两手承托之以简单世界地图为图案之球体,并由以中葡文书写之面值及以中葡文书写之“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日至二十五日”之字样环绕,上边为“19.aConferencia do East Asian Insurance Congress”之字样,下边为“第十九届东亚保险会议”之字样。
  二、纪念币背面之构图为以中葡文书写之“澳门”字样、大三巴牌坊之图案及铸造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