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商法 (三)金融
 

法令 第35/95/M号

许可铸造及发行一套纪念澳门国际机场揭幕之纪念币

七月三十一日

  第一条 (许可)
  许可铸造及发行纪念澳门国际机场揭幕之“Proof”式金属纪念币,面值分别为澳门币壹仟元及壹佰元,发行量分别为五千枚及八千枚。
  第二条 (特征)
  一、面值澳门币壹仟元之硬币为二十二K金,并具下列特征:
  a.纯度为千分之九百一十六;
  b.直径为二十八点四毫米;
  c.重量为十五点九七六克;
  d.周边为锯齿形。
  二、面值澳门币壹佰元之硬币为银质,并具下列特征:
  a.纯度为千分之九百二十五;
  b.直径为三十八点六毫米;
  c.重量为二十八点二八克;
  d.周边为锯齿形。
  第三条 (图案)
  一、硬币之正面为一中文字“飞”及两只白鸽图案,并有以中文及葡文书写之“澳门国际机场揭幕”字样及铸造年份。
  二、硬币之背面为澳门国际机场客运站之全景,远处为函仔岛及澳门,并有以中文及葡文书写之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