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 第7/90/M号
订定总督及政务司办公室辅助部门担任司机职务不受一般法律所定关于超时工作制度的限制事宜
三月二十六日
第一条 在总督及政务司办公室辅助部门担任司机职务的专业助理员,不受一般法律所订关于超时工作制度的限制。 第二条 上条所指人员超时工作的限额,由总督以批示订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