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务人员制度 (三)福利
 

法令 第4/89/M号

将十二月三十日第 56/83/M号法令施行于治安警察厅福利会会员(政府房屋出让制度)

一月十六日

  第一条——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号法令所规定之贷款补贴制度,适用于治安警察厅福利会所兴建或取得之未租赁住宅单位之出售,亦适用于作出租用途之退回住宅单位之出售。
  第二条——上条所指住宅单位之优先购买权之规定,由治安警察厅福利会行政委员会所通过之内部规章订定。
  第三条——七月十一日第4/83/M号法律所指之不可转让负担及房屋使用制度,亦适用于第一条所指之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