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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 第12/91/M号
在博彩监察厅设立一处级部门
二月十一日
第一条四月五日第28/88/M号法令第三条二款a、b及c项,第六条、第七条二款及第八条的内文修订如下:
第三条(组织结构)
一、……
a.博彩监察厅;
b.研究暨审计厅;
c.行政暨财政处。
三、……
第六条(博彩监察厅)
一、搏彩监察厅葡文简称为D.I.J.职责如下:
a.对在赌场内各博彩大厅和其他批给或获准经营博彩的地点的到场率与博彩的运作执行经常性稽查工作;
b.对经营彩票和获准互相博彩的运作以及管制赛马和赛狗规则的遵守进行稽查;
c.管制目的为查核根据批给合约或倘施行的税务法规定而需缴税的收人的工作;
d.对各类博彩方式的章程提出修改建议,或对专营公司提交的修改建议作出报告;
e.对各类博彩方式所使用的设备或工具进行特征分析和运作上的稽查,并按照其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的条件,建议批准或拒绝或撤消批准;
f.维护专营公司与公众之间的关系,按现行法例及一般而言按本地区的利益而为;
g.维护有关各类博彩方式的进行及经营的法例、合约及管理章程的遵守;
h.管制按法律或合约之规定成为本地区现有或将有之物业而用于博彩的资财;
i.预防及扑灭在获准经营或其他相关地点进行与幸运博彩、彩票和互相博彩有关的非法活动;
j.稽查及扑灭在批准以外的地点任何幸运博彩的经营及进行,以及未经获准之任何方式的彩票或互相博彩的举办以及在街道上进行任何形式涉及金钱来往或以协定具同等价值的物件的博彩活动。
二、博彩监察厅包括下列从属单位:
a.幸运博彩监察处,行使上款a项及c至h项所指幸运博彩之权限;
b.互相博彩暨彩票监察处,行使上款b至h项所指幸运博彩之权限;
c.对外活动处,行使上款项i及j项所指之权限。
三、一款i及j项所指之权限系在不妨碍法律对该等事项赋予警察机构的职责情况下行使。
第七条(研究暨审计厅)
一、……
a.……
b.……
d.……
f.……
g.……
h.……
j.……
m.……
二、研究暨审计厅包括下列从属单位:
a.研究处,行使上款a至h项所指的权限;
b.审计处,行使上款i至m项所指的权限。
第八条(行政暨财政处)
一、行政暨财政处的职责:
a.确保接待和文书来往的工作,组织总档案及维持其运作;
b.确保有关人员管理的活动,并组织有个人档案及保持其最新资料以及有关行为;
c.确保与公物、供应品及财政之管理有关之业务,以及与资财及服务取得的有关文书;
d.编写年度预算的建议及注视其执行;
e.编制账目;
f.维护设施、设备及通讯网的保养和安全;
g.确保车队的管理和保养;
h.确保博彩咨询委员会运作上所需的行政辅助;
i.确保由上级指定对博彩监察暨协调司其他部门的行政辅助。
二、行政暨财政处包括下列从属单位:
a.行政科,行使上款a、b、h及i项所指的权限;
b.会计暨公物科,行使上款c至g项所指的权限。
第二条一、在博彩监察暨协调司人员编制内增设两处长职位,并将其有关拨款名额改为六个。
二、二月十九日第55/90/M号训令核准的博彩监察暨协调司的人员编制,由本法例附表所载的人员编制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