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章程》(第7/93/M號法律)
1993年8月9日由澳門立法會通過並頒佈。經第1/95/M號法律修改後,加入了處理利益衝突情況的條文。該章程規定澳門立法議員任期的開始、終止、暫停、放棄及喪失;議員行使職權的條件;議員的權利、特權與義務,利益衝突的內容,利益衝突聲明的提出及其效力;議員的報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