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懲治利用運輸憑證投機謀取非正當利潤的法令》  (第30/92/M號法令)

  護理總督頒佈。刊登於1992年6月22日《澳門政府公報》上。共5條。該法令規定了利用運輸憑證或類似文件投機謀取非正當利潤行為的範圍及相應的刑罰,犯罪標的和犯罪所得的歸屬,以及對有關憑證的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