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禁止非法複製音像製品的法律》(第4/85/M號法律)

  立法會制定旨在對音像製造者提供保障,以防止出售或提供盜版音像製品的法律。刊登於1985年11月25日《澳門政府公報》上。共9條。該法規定了有關音像製品的定義、翻版許可規則及對未經許可非法複製音像的處罰。該法第五、六條已由第7/96/M號法律作出修改。